《恬静如秋花正好》 序言 今天是2017年8月28日,你的城市有雨。在写这本书之前,同许多人一样,我对青春的憧憬,是九夜茴,八月长安,辛夷坞等人笔下描绘的所有故事。 一直想写点什么纪念我的高中生活,以及再也碰不到面的她。待吾之弱冠,偶然心有所感,遂写下这段文字,以备读者知晓这本书的创作意图。 当然,这本书也不知会不会有读者,第一本小说,以学习经验为主,不喜可喷,虽然不一定会改,但请不要带上家人,谢谢。 与其说我在写这本书,不如说我在描摹我心中的美好,故事中的许多人都取材于我身边的人事物,我将他们写入我的小说中,又另塑血肉。 高中有很多遗憾的事,好在我还能通过小说一个个去弥补。当然,现实中的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没有美女如云,没有多才多艺,只是简单地守在我的文学世界里,自娱自乐。 需要特别澄清,文章中涉及的诗词创作基本来源自身创作,当然,有些根本不能称之为诗或词,也请大家在观赏时不要认为这是诗词,只当是一些儿童作品,一笑便可,若有懂行的诗友觉得我冒犯了古代经典,也请多见谅,能力有限,但有些话真的是我特别想写出来的,望海涵。 东尧青的笔名是有天晚上突发奇想的,一开始其实叫黛玉公子的,因为从小身体不好,高一得到的 “美誉 “。不过想到后来如果有签售会的话(哈哈,想的很美好),那么多字不得写死我,于是灵感突现,有了东尧青的笔名。(其实没简单多少…)第一次创作,会很太多不足的地方,望斧正。 《恬静如秋花正好》序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章 真是个,怪人啊 周末,少年又把自己泡在图书馆里。 他一直相信父亲所说的:“可以贫穷,不能无知。”读书可以改变命运,这是父辈坚持的执念,他这一代也不可避免地将之当成家训。 当然,看书,也不止是父辈的愿望,少年人的心里,也有着近乎执着的喜欢。他很乐意去与堂吉诃德洽谈,关于骑士的信仰,无论荒不荒唐。偶尔,他也会看看古代经典,去穿越时空对话中国的大哲先贤。 他叫秋华,一个简简单单的,始终相信很多屌丝逆袭以及鸡汤故事的高二学生,能够顺利通过高考,是他现在的唯一目的。这是秋华,他的轨迹已经慢慢形成,出生,学习,工作,婚姻,死亡。 图书馆旁边有一间咖啡厅,里面有辛苦工作的服务员,也有说着当年往事,感叹世间难寻真爱的富二代,好笑的是,身边坐着的三个面容姣好的女孩,对他都有意思。有时,他会莫名地想停下来,去那间咖啡厅,或者网吧也好,酒吧也行,去打着为自由的旗号奢侈消费一整天。 可是,他知道,人的生命是有长度的,今天不做的,明天又会有新的堆加,压死骆驼的不是稻草,是早前一切没有安放好的生命之重。他也知道人都会死去,不在乎生命的长短,他只想告诉自己认真活过一次。 少年轻轻地合上一本书,墙上挂着的钟,告诉着他,今天过了有意义的一天。 透过玻璃窗,他看到偌大的天空被拉上了帷幕,街上的行人步履匆匆,像是在躲避一场大灾难。遇上了多年未见的好友,也顾不得寒暄,几句点头问候便扬长而去,上帝在表演偷天换日的好戏,可比春晚里登上大雅之堂的魔术高明多了。 不一会儿,有千军万马,奔雷而来,嘶吼着,咆哮着。人们争相逃难,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受到了当头一击,骂咧道:“呸!真倒霉。” 秋华撑着伞走在风雨中,他喜欢雨,父亲出殡那天就下着雨,他很庆幸,别人看不到他的泪水。他必须坚强,因为从此母亲只剩下他可以依靠了。 街上,有一个少女虽然及时躲进了公交车站,可还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雨水的侵袭。离公交站不远的梧桐,花期已过,光秃秃的枝头,被打落了些。少女秀眉微蹙着,抱怨这场雨来得太急。她摸了摸手中的便当,手中传来些许温热。 过了一会儿,少女暗暗下了个决定。她刚一踏出公交车站,迎接她的竟不是风雨,她抬头一看,面前的人仿佛没有见过。他问道:“你好,你是我们学校的啊,我送你一程吧?” 少年看着女孩的校服,不敢确定地问道。少女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说道:“不,不用了。”随后,用手一拨,飞也似地逃走了。秋华一脸茫然看着少女远去的背影,之后苦笑道:“真是个怪人。” 秋华在一个路口,等待着信号灯的表演。他忽然看见,从远处的咖啡厅里,走出来两个人,男孩高大帅气,女孩清纯美丽,像一对真正的璧人。 秋华不知怎的,赶忙跑进了另一条街道,他几乎用上了所有力气,回头一看,已没有看到那两人时,才大口大口地喘起气来,好像做了什么坏事一般。方才那个路口,有一个小女孩目睹了全程,拉拉她妈妈的手,等她妈妈俯下身子,她怯生生地说道:“妈妈,那个哥哥好奇怪啊,都多大人了,还玩捉迷藏。” 过了好一会儿,秋华才从那条街道走出来,脸上有了一些疲态。这不是第一次了,秋华无数次问过自己:为什么要怂?他不知道,也没有人可以解答。 广末市是一座南方小城,九月的夜晚,未见多少凉意. “从今开始,发丝要舍弃三千丈,一千为她丈量,一千为她装扮;从今开始,灵魂要拿出11克,伴她如莲盛开,伴她烟火零落;也是从今开始,微笑有了两倍重量,一半挂着目光,一半坠着糖浆。”这是他第一次为她而写的诗,永远忘不了她当时的欣喜模样,忘不了她情意满满的目光。 “终究还是走向陌路了吗?”少年嘀咕了一句。 也许是天气闷热,也许是胸中块垒难浇,在阳台吹了一小时的风,仍不见多少睡意。今晚,注定又是一个不眠夜。 由于昨晚没有睡好,熬过了第一节课,秋华实在有些吃不消了,趁着第二节还未开课,索性趴在桌子上睡起来。迷迷糊糊中,他仿佛听到有人喊他,少年以为是自己太累了,也没去应答。 可渐渐意识到这是真的后,他猛然地睁开眼,却是发现全班人的目光已都在他身上,旁边还站着一个十分好看的姑娘,她脸上写满了委屈。 秋华心里疑惑道:怎么是她!“秋华,还愣着干嘛,还不让静茹同学进去。”若不是班主任的这一声呵斥,秋华估计又得寻周公了。他有些麻木地侧了侧身子,她坐了进来。全班三十九个人,秋华偏偏是落单的那一个,好不容易来个同桌,偏偏也是个闷油瓶。 还有,他至今也没搞懂那天她为什么那么奇怪,秋华只当她性格古怪,对这个漂亮同桌又疏远了几分。两人一上午无话,放学的铃声响起,秋华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飞也似地离开了教室。 回到寝室里,寝室老二毛献忽然猥琐一笑,然后说道:“老四,校花好看不?”“啥?”秋华对他的突然发问有些疑惑。。“还装,放心,我不会跟你抢的,而且估计你也入不了她的法眼”。毛献一副我什么都知道的表情。 赵武打断道:“老二啊,你这样说可就不对啦。老四条件不差啊,又能写诗,又能写词,成绩也在年级前30,高中的女孩子不知有多少人喜欢这种才子呢。” “不是,武哥,毛献,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秋华听得云里雾里。寝室老三陈子率看他们聊天都没在一个频道上,忙帮着解释道:“老四,今天你们班来了个插班生对吧?此女乃是之前理科班的国宝级美女啊,就是你的新同桌。” 解释完毕之后,三人都在准备看秋华的激动表现。没想到秋华竟然淡淡地说道:“哦,她啊,还好吧,她就是个闷油瓶,无聊死了。” 话音刚落,只听毛献义正言辞地说道:“我的天啊,可恼也。此等美人,竟然对之视而不见,来人啊,取我方天画戟”陈子率听了说道:“献总,莫慌,这厮如今已对雌性动物无感,且放他西行去吧。” 一起生活了一年,秋华当然知道对付他们唱大戏的方法,那就是睡觉。 秋华做了一个梦,梦里出现了好多他和她去过的场景,最终画面停留在一座桥上,他正搂着她欣赏远山的美景,桥下有一个撑船的老叟,秋华看过去时,老叟的脸竟是田静茹,只见她委屈地望过来,忽然大哭起来,泪水填满了河水,把所有场景都淹没了...... 第二章 听说她,特漂亮 夜晚,212宿舍里灯火通明,三个少年围坐在一起,在热火朝天地讨论着什么。 陈子率先开口问道:“献总,每年的新生美女你都有第一手资料,今年的是什么情况?让我们了解了解可爱的小学妹呗。”毛献闭目思考了一会儿,像一个藏有腹中兵甲的谋士,之后,点点头道:“好吧,就让我小诸葛与你说说吧。” 赵武却插嘴道:“打住,还有空管下一届,我们这一届什么情况我都不知道呢,近水楼台先得月啊,学妹再好,毕业就不是我们的了。”陈子率有些懊恼地说道:“武哥,你不知道吗,最美的往往是师姐或师妹,同届生永远都是最丑的。”从他的话语中,不难听出,他的内心是奔溃的。 宿舍里,陈子率与秋华同为文科生,但秋华班里的女生却大多质量不差,和陈率他们班比起来,简直天壤之别。也不知谁提出的“人丑就该多读书,”放在陈子率班里简直对极了。 班里的小胖子,有一次不知是脑抽风还是怎么的,向女生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班拍成电影,会拍成哪一部最适合?”班里一个吨位靠前的女孩子告诉他:“当然红楼梦啦,里面的女孩子又有才,又多情,最重要的是漂亮。” 小胖子点点头。下课时,他悲愤地写下两个名字,一个是龙之谷,一个是驯龙高手。 毛献神秘一笑道:“未必哦,我们这一届虽说总体差评,但还是有几个能入老夫法眼的,来,我与你们说道说道。” 秋华在一旁看书,本无心参与这种活动,这个话题,秋华却又非常想去了解一番,要知道,十七八岁的少年,对美女,几乎是没有抵抗力的,于是他佯装看书,耳朵早就一旁待命了。 毛献忽然正色道:“首先你们得保证今天的话不会泄露出去,再者,你们要虔诚,不能有非分之心,要真诚,明白吗?”面前的两人不可置否地点了点头。 毛献满意地点点头,又继续说道:“首先,第一实至名归,田静茹。从在初中部开始,每年霸占校花排行榜第一,上高一时,直接秒了同校高二高三校花榜首。第二,郑楠,我校跆拳道社社长。人美,声音甜,有娃娃音美女之称。要不是因为她这身功夫,估计榜首得是她。” “不过她脾气是真心不好,上个月有一个高三学长叫她‘娃娃音美女,’被她扭断了手,很多人知道,不过她家里好像背景不一般,这件事也就被压下来了。这个,还是少招惹为妙。对了,还有老四的前女友,其实当时也是黑马来的,不过后来没挤上前五。” 赵武连忙制止道:“献啊,你说什么呢。” 毛献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话不经大脑,他正准备向秋华道歉,却看见秋华坐在床上看书,丝毫不受影响。毛献松了一口气,许是多虑了,转头又继续讨论起来。不过,他这次没再踩雷了。 他后面说的什么,秋华根本无心去听了。对于秋华来说。“柳婷”这个名字是他满满三年的回忆,他很难忘却。有一个女孩这样说过:初恋都是遗憾的,也都是忘不掉的。 如今两人的关系已成陌路,秋华却衍生出一种胆怯,秋华说不准自己在怕什么,他只觉得,别让她看见自己就好。秋华痛恨这样病态的自己,却又无力改变。 “干杯!”四个半大少年,在宿舍为其中一个举行了小型的生日聚会。秋华发誓,这是他第一次喝酒。秋华说不出是什么感觉,苦苦的,涩涩的,但绝不是好喝的。不过秋华也没有多拒绝这种味道,甚至有些上瘾,只觉得喝下了第一杯,脑子又在催促着自己第二杯。几番推杯换盏,秋华已多少见了点醉意。 毛献忽然起哄道:“老四啊,给我们讲讲你跟柳婷的故事吧,其实哥几个都挺想知道的。”陈子率也跟着起哄,接着又是一杯黄汤下肚。看得出两人醉意更甚了。 秋华要是在平日里,绝对不会去触碰这个话题,可今天,不知怎的,特别想说出来,许是闷在心里太久的缘故。赵武酒量最好,头脑仍是清醒的,他看得出,宿舍的其他三人,此刻都有些醉了。 怕秋华心中不悦,赵武忙打圆场:“小华,这个其实是私事,不说也行。其实我更想知道田校花是不是真的那么漂亮啊?”秋华听了,摇摇头道:“武哥,不不不,这阵子我还是太任性了,有时候半夜睡不着,又连累你们。我想我还是说出来吧,这样也能好过些。” 毛献附和道:“对对对,武哥,我们这是在帮助…帮助老四抚平心灵创伤,情绪有积压,堵,堵,堵可不行,当然得疏。” 秋华边喝边道:“其实我跟她是初中同学,初二的时候,她经常来找我问问题,慢慢的就熟悉了。不过,你们懂得,这个阶段恋爱肯定会被反对的。 所以我从不敢主动去说起,直到那一天,我们像往常一样,放学一起回家,不同的是,她那天穿了一件白裙子,真的好可爱。也是那天,她对我表明心意,我知道我其实已经沦陷了。我从小到大都很听我妈的话,这一次是我唯一叛逆的一次。 我们的爱情,跟大多数人一样,平凡简单,其实我也不知道那算不算爱情。” 沉默了一会儿,秋华忽然哽咽了起来,秋华没有觉得别扭,这是他此刻最想要的感受。赵武没有说话,将一杯酒递到他面前,自己手中的酒早已一饮而尽。 宿舍有鼾声如雷,原来陈子率与毛献二人早已不胜酒力倒下了。秋华接过酒杯,毫不犹豫地仰脖。屋外的雷声大作,二人在宿舍中对饮,好不痛快。当然没有青梅煮酒那样的豪情,今夜的酒桌,充满了忧伤。 少年人的爱情像花儿般美好,也像花儿般脆弱。在城市的某一处,一朵不知名的小花,终于不堪重负,跌落在地上,未等它爬起,无数的飞剑毫不留情地穿过它,将之揉进了泥土中… 贪吃会遭牙疼的罪,贪杯也应该预料到第二天的身心疲惫。秋华早上起来,头疼欲裂,不仅如此,还得了重感冒,应该是昨天喝完酒睡觉忘盖被子着凉了。 宿舍的其他三人也都好不到哪里去,而且宿舍也是一片狼藉,四人又花了好一番功夫才收拾干净,一切做完以后,他们实在提不起力气去食堂吃早餐了。 美好的周六,当然要用最完美的“躺尸”仪式来迎接它啦。秋华回忆着往事种种,身心是疲惫的,但就是无法入睡。接着,他又拿起纸笔,这阵子胸中所郁结的块垒已化作一阙清词: “《小重山》 昔有文君偶闻琴, 当垆沽浊酒,结同心。 今人独晓白头吟, 梦偏冷,浑欲不胜簪。 故里北风侵。 夜中箫管起,相思任。 明朝红绿不堪寻。 望来路,陌上草深深。” 第三章 唯文心,不可失 今天是双周,按照侨恩高中的旧例,今天会有重要的校领导发表讲话。“有请校长讲话”,话音刚落,台下掌声雷动,朱通义西装革履地走上台去,伸出双手往下压了压,待声音渐消,方才开始讲话。 不得不说,朱校长的文笔真心不错,这篇文章讲的是朴素的好处,处处引经据典,实在令人禁不住拍手称绝。升旗礼后,秋华被通知大课间去一趟校长室,秋华有些忐忑不安,毕竟校长办公室的“茶”可不好喝。难道是上次在宿舍喝酒被发现了?想到这,他心里就更加没底了,战战兢兢地熬到了大课间。 在去校长办公室的路上,秋华由于顾着想此次校长找他的目的,丝毫没有注意前面的来人。“哎哟!”女孩眉毛紧蹙,眼里有泪水在打转,额头已见些许红肿。 见到女孩额头的红肿,秋华的愧疚升起,看见女孩眼里的泪水,心中的愧疚又多一分,秋华口中不断说着道歉的话:“对不起,对不起,你疼吗?我送你去校医那看看吧,真的十分抱歉。” 女孩冷冷看了他一眼道:“少耍这些心眼,这样只会让我更讨厌你。”说完就自顾自往前走了。秋华心中十分内疚,对方的态度让他更加自责。 路过年级办公室时,班主任林老师看见了秋华,见他一脸心事重重,忙叫住他:“秋华,发生什么事了吗?老师有什么可以帮你的?”秋华忙摇头道:“没事,老师,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 林月如见他不说,也不勉强他,但还是关心地说道:“嗯,有什么事记得跟老师说,老师会帮你的,知道吗?”“知道了,谢谢老师。”秋华点点头道。 不一会儿,秋华已经来到了校长办公室门口。秋华深呼吸了几下,敲响了门。在得到允许后,秋华推门走了进去。这是秋华第一次进校长办公室,墙上挂着一个大大的书法匾额,上书“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八个大字,落款是“恨空先生”。 秋华平日里看过新闻,这恨空先生可是个大人物来的,他是全国闻名的大书法家,本名施无邪,幼时在前清的一个举人的严格督导下,书法已经小具法力,成年以后,四处拜访名家,终于在知天命之年,自创了“施体。” 华夏从古至今就不缺书法家,从东晋时期的王右军,再到大唐“草圣”张旭,上至赵家天子的“瘦金体”,或是宋四家,可以说,历经千年的发展,书法已经是炎黄子孙不可缺少的文化根骨了。 增广贤文有云:“天下好语书说尽。”这句话放在书法界,可以解读为书法在古代已达到了巅峰,后世难以尽展其辉了,物以稀为贵,自“施体”面世后,有一段时间曾掀起了全国的书法热潮,可以说施老师是这一领域的巨擘。 在惠清市,你可以不知道市长是谁,但一定不能不知道这施无邪老先生。秋华小时父亲也曾要求他学书法,此时见到施老的字,不禁想拍手叫好。 朱校长见到秋华,忙说道:“哈哈,您要见的学生已经来了。”秋华这才注意到校长办公室里多了一个人,秋华定睛一看,不禁吓了一跳,来人正是广末市的教育局局长——张心慧。 其实张心慧此次找秋华的原因是这样的,依照惯例,每年的年末,广末市教育局都会随机抽查各个学校今年的教学情况,做一次综合评价。 朱义通开始的时候用了点手段得知了今年教育局检查名单里,就有侨恩高中,于是乎,他这几天准备了该准备的,最终万事俱备只欠领导了,虽然这代价有点大,但这都是应该花的,这几年自己的腰包鼓了不少,全靠的是背后那个人的施舍。 可是,这张局长却让他措手不及,她一不去饭局,二又不收礼,朱通义心想,看来这次是铁了心要整他了。皇天不负有心人,朱通义的努力没有白费,张心慧提出要看看学生们的作业情况,当检查到了学生作文时,朱通义无意瞥见这张局长正拿着一张卷子品头论足,眉宇间喜色频传,深谙处世之道的他怎会不晓得这其中的意味。 于是,朱通义翻看了一下作者,上面写着“秋华”,这个人他是有印象的,每一学期都拿了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此次又得到张局长的垂青,朱通义心想:这小子真给我长脸。 于是,他火速通知了秋华,让他来校长办公室一趟,并沏上了他不舍得喝的茶,说道:“坐,请坐,请上座,张局长,您稍等一会儿。” “你就是秋华吧?”张心慧问道,张心慧有些木讷地点点头。张心慧笑了笑,说道:“呵呵,这孩子真可爱。”朱通义怕他坏了自己的计划,慢说道:“那个,秋华啊,你别紧张,张局长就问问你一些情况。” 然后又补充道:“张局长,您别在意啊,秋华同学可是我们学校数一数二的笔杆子呢,可能是紧张了。”张心慧笑道:“无妨无妨。”然后看着秋华又说道:“这篇‘十七年目睹之怪现状’是你写的?”说罢,扬了扬手中的卷子。 秋华走近了几步,仔细看了看,随后肯定地说道:“是的,这是我的卷子。” 张心慧满意地点点头,又问道:“秋华小同学,我问你,怎样才能写好一篇作文?” 秋华顿了顿,缓缓说道:“我认为,首先是字的书写。‘字如其人’,现代社会,人们已利用各种高科技,文章的阅读也越来越呈现电子化,导致大多数人提笔忘字,或者写出来的字东倒西歪,书写,是可以反映出这个人的精神风貌及文化涵养的。” 其次,则是遣词用句。一篇好的作品,往往都有一句话或一个字起到‘点睛’的作用,文学上称之为‘眼’。诗有诗眼,文有文眼。前有诗奴贾岛的‘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后有卢延让的‘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王安石的名篇《泊船瓜洲》中,一个‘绿’字可谓诗中三昧啊。‘推敲’的故事想来更是不陌生吧。一个人的作品失去了这些,也就失去了灵气。 “最后,则是真情实感,不做无由之呻.吟,即歌诗合为事而作,这也是我所理解的文人应具有的‘赤子之心’。不能说,文章句子足够优美就是好文章。如果缺少情感的投入,无论再怎么文过饰非,也是无济于事的。若文章尽是晦涩难懂的句子,那还不如去研读三坟五典,一边摇头晃脑,一边吟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呢!” 张心慧临走前不断怪罪朱通义,怪他没有好好培养这种人才,否则前两个月的‘金作家杯’前三甲恐怕得变变位置了,她还让秋华明年一定要参加这个比赛。 几天后,朱通义如愿以偿,学校今年的综合评价通过了,那几天朱通义还病了一场。不知道的人,都说他是为了教育事业付出了心血。本周的作文练习主题是感恩,一个写感恩校长的学生,拿到了这次的最高分。 第四章 迎新会,又见她 自上次喝醉,宣泄出这阵子所积压的负面情绪以后,秋华对待过去的态度释然了不少。现在见她也不会像从前那样,躲躲闪闪。 从前,每次寝室的人问起,秋华总是会狡辩着这样说:“我已经彻底忘记她了。”然而他们都知道,正是十七八岁的年纪,眼里是藏不住爱与恨的。 从前,他不断强调,重复着他那决绝的语气。现在他不再这样做,提到她时,只是一笑而过。 有些人分开了,他们会互相删掉对方的qq,把电话加入黑名单,把合照都剪掉,把那本记录恋爱之路的小本子烧掉,从前爱得多仔细,到不爱时就会恨得够彻底。在街上见到时,他们互不言语,都把对方当做最陌生的陌生人,是六度分隔理论也无法适用的那种人。 我们因爱生恨,头脑发热,做出过激的行为,或许下恶毒的诅咒,恨不得把对方的恶行昭告天下,木石前盟成了开战的第一个牺牲品。 秋华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他想好好告个别,然后相忘于江湖。当然也不是完全抹去,见面时会打招呼,但话语已不再附有特别意义。 时间似流年,匆匆,不知不觉,高二第一学期的生活已接近尾声,这半年里,发生了几件事情。宿舍老三陈子率成功抱得美人归,对方是学生会主席萧雅,萧雅这个人秋华还是有印象的,办事能力强,人也长得好看,对于一向自认为自己是宿舍头号帅哥的毛献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在陈子率宣布自己有女朋友的那一天,毛献也丝毫不服输地说道:“你够快的嘛,不过你也挺不容易的,追了这么久,这样吧,我宣布,三天内脱单。”毛献就是毛献,敢说敢做,只是做了的效果差强人意罢了,三天以后,他说为了避免宿舍的其他人伤心闹矛盾,他决定收回那个决定。 老大赵武因为在球队屡屡立功,人缘也不错,终于熬出头,彻底摆脱掉了他的“副队长”称号。还有自己的漂亮同桌田静茹,经过上次的相撞事故后,一句话都没说过。同一级的男生内心都想道:呆子,放开那校花,让我来! 文人们心心念念的梧桐还没有被吟诵,就已入了土。这番萧索秋风,抓不住,冬天被一场冷雨赶过来。秋华走在校园的小路间,偶然,树上最后的一朵木棉亲吻过他的肩,是那么静,那么静。在绿意已见疲态的冬天,在这侨恩高中里,也可见一片沉沉气息。 不过,很快,侨恩高中又热闹起来了,因为元旦来了。今年同往年一样,每个班出两个节目自行参加本次的元旦晚会,今年秋华也报名参加了这一次的元旦晚会,首先他需要通过这次的班内自选。 然而,班里本来也就只有一个大合唱,所以,顺理成章地,秋华的节目成为了此次晚会的表演节目之一。大家也都是蛮期待的,毕竟平时秋华在班里的话不多。最终确认节目表时,秋华填上了他所表演的节目信息,个人独唱——《春风十里》。 “哥几个,元旦晚会怎么打算?”赵武抛出了一个问题。陈子率首先说道:“小雅想去新开的奶茶店试试,我陪着她。”毛献撇撇嘴,说道:“渣男!为了女人,插兄弟两刀。武哥,老四,我们出去玩去,不要理这个渣男。”赵武憨笑道:“额...队员生日,我们约好了去唱k去,小华你呢?” 秋华方才在练歌,意识到有人喊他,反应过来后说道:“哦,我有节目。”毛献笑着说:“得了吧,我们班的大合唱我都没去,反正只需要30个人,你可以不去啊。”秋华摇摇头道:“不是,不是大合唱,我的个人独唱,春风十里。” “啥?”寝室的其他三个人几乎异口同声地发出了疑问。随后赵武说道:“你没开玩笑吧,小华,春风十里,那首流行歌?”陈子率也质疑道:“额..老四,你确定?这歌挺难唱的哦。” 只有毛献站了起来,鼓掌后说道:“你们都错了,小华你是高人啊,真正的高人,先让自己出丑,全校闻名,然后再结识更多的女孩子,我咋没想到呢!大意了。” 秋华真的不知道毛献的脑子里面整天装的是什么,只能顺着他的意思说道:“对对,到时候我就可以结识更多的女孩子,然后向她们介绍我们的献总。”陈子率适时地补上一刀“算了吧,你就别把献哥介绍出去了,投毒很大罪的。” “闭嘴,渣男!”毛献也毫不客气地反驳道。赵武懒得去理会他们的闹剧,继续问道:“小华,这首歌是真的挺难唱的,你有把握吗?”秋华答道:“我也不清楚,只能这几天多练练了。其实我自己也没登台唱过歌,没什么把握。”“放心,212宿舍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赵武拍拍胸脯说道。 “嗯,爸爸爱你。”陈子率跟毛献边说边把手比成爱心状,这次两人又出乎意料的默契。秋华点点头,脑子里却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这首歌挺难唱的啊,怎样才能不那么丢人呢。忽然,他灵机一动,想到一个方法,接着,他开始伏案写字。这或许是个取巧的方法吧,他心里这样想道。 几天后,侨恩高中正式迎来了元旦晚会。本次晚会选在大礼堂举行,现场气氛十分热烈。高三学子们也好不容易有了一次放松的机会,纷纷感谢苍天有眼。 秋华在后台紧张地练习着,这是他的首次登上台演出,秋华的出场顺序是13,本场共15场表演,秋华觉得放在后面也好,到时候大家看累了,应该会走掉大部分人,这样可以把出丑的风险降到最小。 秋华在后台碰见了她,她身边的那个人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小礼服,说不出的俊朗好看,两人真是一对璧人啊。不过秋华自己也看淡了,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于是他走过去问道:“嘿,柳婷,你也有表演啊?” 女孩似乎有些不知所措,自分手以来,秋华每次见她都躲起来,他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可其实她都知道。 他好像瘦了许多,不过好像长高了,这个曾经给她两年多美好时光的人,口袋如果有一块钱,就会给她花一块钱,如果不是那个原因,她不会离开他的。 少年人的爱情就像海上的舟,任意飞驰,自由自在,可以同鱼儿赛跑,可以与波浪竞速,然而,终究有一天,你需要回到陆地,因为海上的舟充满了更多危险,是不安稳的。 第五章 抢邮局,不对的 “徐少让你注意点。”这是刚刚一个人过来对秋华说的话。秋华再看看那个看起来高大帅气的人,不禁摇了摇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此话不假。 本次表演的节目五花八门,花式篮球的表演赢得了一大群迷妹的喝彩。我们的跆拳道社社长郑楠也终于找对了她的定位,唱了一支俏皮可爱的歌曲,据很多男生说,那一天,郑楠身上充满了光。 “人靠衣装马靠鞍”,徐修仁一套白马王子装束出现时,就已经引得一大帮人的尖叫呐喊,他今天挑了一首节奏轻快的英文歌,不得不说,他的嗓音确实是块当歌手的料,他俨然成了今天最闪耀的星星。 学校的话剧团此次也颇为给力,自编自导了一出青春大戏“同桌的你”,虽然大家都正处在青春,但这部剧却也颇引人共鸣,有几个感性的女孩子,甚至已经留下了眼泪。 “接下来出场的是来自高二三班的秋华同学,为我们带来歌曲——《春风十里》。”秋华蹑手蹑脚地走上了舞台,望着台下黑压压的观众,秋华心里仍是十分紧张,所幸后排观众确实少了些,秋华心里这样安慰自己:就丢脸四五分钟而已,我可以的。重重地沉了一口气后,秋华缓缓开口唱到: “你在香樟树下偷笑不言语 我在满天星光里诗意涌起 今夜的月分外明想起你 纵然春风十里都不如你 我在满园的芬芳中 静听那风声如笛 也明白此去经年是别离 漫步走在人烟滚滚的红尘 何惧面对倾盆雨 用一切的光阴只为换她一瞬低眉 用一切我仅有的幸运愿她时时岁月慈悲 写给你的信件 真的,不用眼泪告别啊 要相信相思会有脚自能到达...” 刚刚看完“同桌的你”时,有几个女孩子的眼泪已经在眼眶打转了。待秋华这一曲终了,他们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了。一个戴着厚厚眼镜的人颇有见解地说道:“嗯,不错,声音拿捏得恰到好处,词也改得正好,十分满分的话,给到7.5分吧。” 此刻,无人低语,或是沉醉于秋华的歌声,或是沉醉于他所编的歌词,抑或是歌曲中表达出的情深款款,随即,又很快地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有一个女孩,呆立在人群中,往事如同幻灯片一般浮上心头。 在春风拂面的田野中,他气喘吁吁地跑到她跟前,然后对她说:“我记得你在去年的八月二十一号晚上说过,来年春天要为你摘一朵四叶草”;在大雨倾盆的那天夜晚,他手捧着自己刚学会的饺子,叩响她的窗台,看她每吃下一口,他脸上的笑意便浓一分;在烟火璀璨的星空下,她第一次亲吻他的脸蛋,他像兔子似的疯跑了一圈又跑回来,然后笑得像个孩子。 这是曾经属于她和一个少年的爱情故事,春风,明月,山谷,小溪都可为证,都可做媒。可惜的是,此去经年,再无你我。 元旦晚会顺利地结束了,有人评价这是侨恩高中有史以来最成功的晚会,因为,大家终于听到郑楠唱歌了。当然,秋华的出现,也是一个不小的亮点。 徐修仁在台下看到柳婷泪光闪闪的样子,并没有想安慰她,反而妒火中烧。他叫来刚刚那个去警告秋华的人问道:“这小子什么来路。” 那人答道:“哦,他是柳婷的前男友,文三班的,没啥背景,他妈就是个捡垃圾的。徐少,需不需要我们?”徐修仁笑笑道:“无妨,他又没做什么,我不是小气的人。”然而他的心里却这样想道:垃圾货,你给我等着。 元旦过后,秋华一回到班里,远远就看见自己的桌上有一些信件,而且还有一个大大的布偶熊。不用猜,肯定是给自己的同桌的,之前也有这种情况,秋华倒也习惯了,只是没想到这次竟然有这么多,都放到他的桌上来了。 秋华心里泛起了一丝不悦,他走到桌前咳了两声,意思不言自明,可田静茹就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坐着看她的书,看也不看他。 很快,铃声响了,可那堆东西却丝毫没有被移动。秋华终于忍不住了,他有些不客气地说道:“喂,你怎么还不把东西拿走啊,你是想在老师面前炫耀吗?”田静茹冷冷地答道:“你自己看看那是给谁的。”秋华带着疑惑,一一查看信件,这些信件的封面各不相同,却有一个共同的地方,都统一写着“高二文三秋华收”。 秋华惊讶万分,难道自己是在做梦?秋华掐了掐自己,疼得吸了一口凉气。田静茹貌似被他的滑稽行为逗乐了,笑了一声道:“呆子”。秋华忙收拾好桌面,准备上课。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她笑,虽说只是莞尔,却早已嫣然无方。 放学回到宿舍,毛献首先猥琐的笑道:“看吧,我早就说过老四的目的不纯啊,这么快就准备好信件了,还有一个大大的布偶熊,看来又有女孩子要遭他毒手了。”陈子率不解地说道:“老四,你这是改行当邮差了,还是抢劫邮局了?” 赵武方才没听几人的对话,听到秋华抢劫邮局的事情,忙说道:“小华,违法的事可不能干啊。”秋华真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只能无奈地说道:“你们自己看吧。”说完,把他手里的一堆信件扔到桌上,还散了一地的巧克力。 毛献瞥了一眼,发现上面有一个个的爱心,顿时明白了:“哦,原来你是当月老了,是别人托你送田校花的吧?”陈子率随意拿起了一个信件,小小惊讶了一下,又拿起一封,接着又拿起一封,随后惊讶地说道:“你们快来看,这都是给老四的。” 其他两人闻言也跑过来,看了一会儿,毛献又幽怨地说道:“渣男!”然后又不满地说道:“苍天啊!你可开开眼啊!我毛献,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也拿过三好学生,经常救济网吧老板,也有一身好皮囊,我如此优秀,为什么没有妹来撩我啊。” 夜晚,赵武因为在准备过几天与六中的篮球赛,所以加紧训练去了。毛献在宿舍大骂秋华“渣男”后,拿了他大部分巧克力去骗高一的小学妹去了,说帮他积德。陈子率当然是和萧雅花前月下去了,不过临走前把笔记本电脑借给了秋华。 对于电脑,秋华还是很少实用的,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网页,生怕自己的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把它弄坏了,这是屏幕上却跳出了一些画面露骨的网页,秋华面红耳赤,却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然后又急忙把它关了,心虚地看看周围。 他呼了一口气,又打开了网页,上次他在看杂志时,看到“水木文学网”有征文比赛,又加上上次张局长对他的激励,让他忽然十分想去证明自己。 秋华随意注册了资料后,把自己已经编辑好的邮件发了过去,当然他不是抱着获奖的心情去的,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如何,被别人夸几句就觉得自己无比厉害的人,往往是要吃苦头的。 第六章 期末游,遇学妹 期末考过后,陈子率提了一下与萧雅宿舍联谊的建议,征询其他人的意见。 赵武想着反正也考完期末了,陪着宿舍这帮兄弟聚一聚是应该的,想想自己,跟队里的人聚会很多次了,跟自己宿舍却一次也没有,不禁十分惭愧,忙一口答应下来。 毛献嘛,在他宣讲了一大段的正义之词后,陈子率补充一句“她们宿舍的妹子几乎都在6分以上”,毛献听完叹了一口气,然后勉为其难地答道:“行吧行吧,我就去监督你们,怕你们年轻,定力不好。” 至于秋华,他本来打算期末考结束的那一天把寒假的学习计划制定一下的,毕竟,一年之计在于春嘛。不过,考完试的这天晚上,学校竟然停电了,本来自己还有台灯可以依赖。 没想到晚饭过后。毛献这厮在秋华面前,捏捏了衣角说道:“老四,我把你的台灯借给爱学习的学妹了,你不会在意的对吧?” “不愧是广末市,什么都在末尾。”学生们嘴上抱怨道,却也给了自己一个出去玩的正当理由,秋华也只能随大流了。至于高三学子嘛,可就没这么幸运了,老师愣是从已经放假的高一高二学生那里借来台灯,让他们今天继续晚修。 唯一有些欣慰的是,今天他们的晚修可以十点下课,比平常早了半小时。不仅如此,他们还需要延迟一个星期放假,一连串的打击,他们哀嚎连连,有的甚至提出要写请愿书,但在听到老师们的这句“到时候考差了别怪学校”后,他们都“主动自愿”地留了下来。 212宿舍的四人已经在大榕树下等候了有些时间了,一个高三的胖子就站在不远处的二楼窗台前,两手抓住铁窗,眼睛死死地盯住秋华一行人,活像个幽怨的小媳妇,更远处的高三楼里,一个学生大呼道:“丧尽天良啊。” 他们等的人终于来了,只见从女生宿舍出来四个女孩子。一个是萧雅,一条紧身牛仔裤外加上身白色小棉袄,不得不说,她的模样确实要胜过柳婷三分。陈子率一见到她,便主动去牵上她的手,一顿嘘寒问暖,完全不理会周围几人一副吃撑了的表情。还有一个妹子叫陈灵,据说是跟赵武是同一所初中出来的,此刻正缠着赵武问东问西。还有一个妹子叫黄静秋,是一个长相十分甜美的女孩子,看起来十分娇小,说话的声音也是萌萌哒。 秋华今天出来,主要是想消磨消磨时光,他知道自己除了成绩还算拿得出手外,没什么值得他自豪的地方,于是他兀自加快了脚步,逐渐与众人拉开了距离。这时秋华听见有一个急急忙忙的脚步声从后面传来,并且越来越近。 他知道肯定是宿舍的兄弟跑上来安慰他,陈子率?不可能,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武哥?也不太可能,秋华隐约听到后面还有陈灵妹子询问,赵武回答的声音。好吧,只能是他了。 秋华开始边走边说道:“怎么?献总,你怎么不去搭讪女孩子了?是看不上这些凡物吗?”说完转头去看来人,后面的人似乎跑得过急,并没来得及刹住脚。 也没想到秋华会突然转过头啊,更好气的是,这地面竟然有一块大石子,后面的人被绊了一下,往前前进了一大步,秋华被后面的人扑过来的气势吓一跳,不自觉身体做出了后倒的姿势,可那人已经飞过来了,秋华的嘴唇碰到了来人的额头,又一件惨案在侨恩高中诞生了。 萧雅宿舍的组成有些奇怪,五个高二的混了一个高一的。这是因为一开始学校在整理住宿人员的名单时,把黄静秋给遗忘了,又加上黄静秋这傻妹子不知哪里听的开学时间,等她来的那一天,高一宿舍早就住满人了。 萧雅她们宿舍原来的一个舍友也因为家庭原因休学了,所以黄静秋就理所当然地搬进来了。据说开学那一天,黄静秋也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她穿着一身小洋装,一手拉着一个行李箱,一手还抱着一个大大的布偶熊,大家哪里有见过这么精致的人啊,男孩子们都争着帮她拿行李。 不过,宿舍里的人对这个小女孩却讨厌不起来,因为她实在太可爱了,一来就姐姐们好,还把带来的零食都分给了大家。黄静秋本来今天不想来的,可是萧雅说秋华也会来,她就高兴地跟着来了。 那一天的晚会,黄静秋也是被感动的妹子之一。黄静秋之前的对他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各种比赛上,朗诵比赛时他的深情,作文比赛他文字的细腻。 这一次的晚会,当主持人说秋华要演唱这首《春风十里》时,黄静秋有着些许诧异,毕竟从以往的认知看,他是书呆子无疑。黄静秋也颇喜欢这首歌,便饶有兴趣地听他唱。 他的声音说不上好听,却好像有着磁性,吸引着自己去听。然后是他自编的歌词,黄静秋细细品味,渐渐感觉到其中的真情流露,再看台上的人,她好像看出他的眼里有一些晶莹的东西在闪烁,她知道,这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于是,少女的春心萌动,始于好奇。 黄静秋是丝毫没有料到秋华会突然向后转,又加上脚上被绊了一下,一个趔趄,作势要倒,这一下摔下去,估计自己就得毁容了,不禁发出一声惊呼,心里这样想道:完了,我的奶油蛋糕炸鸡腿,永别了。 下一刻,她缓缓睁开眼,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额头有些湿漉。秋华更是没料到,本以为是猥琐的毛献,却是个这么可爱的女孩儿。刚那一下,嘴唇有些许腥甜,明显是撞出血了。但秋华刚那一下,怎么说也是冒昧了,忙说着“对不起!对不起!”边说边后退。 黄静秋狡黠一笑后说道:“秋华学长,我很丑吗?你那么怕我。”秋华不是没见过漂亮的女孩子,自己的同桌就是,只是这根本没法比啊! 黄静秋今天上身穿了一件粉色的小棉袄,头上戴着一个米老鼠的发箍,外加一双粉色的靴子,下身是短裙,再无其他亮点。再说回自己同桌吧,是一个令人望而却步的冰山美人,确实没法比较。 广末市在南方,冬天的温度也从未低于零度,人们经常开玩笑说:“广末市是一年三季。”不过,在冬天还能穿短裙的人对秋华来说,仍然是他佩服不已的。“没有,没有,你很可爱。”秋华有些着急地说道。“因为我可爱你就可以当街耍流氓吗?”黄静秋佯怒道。 秋华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呆在原地,愈发地窘迫。 第七章 给节操,缴缴费 毛献今天异常地开心,当见到萧雅的另外三个舍友时,他脸上的笑意更甚了,因为毛献觉得今天就是自己脱单的日子没跑了。 他是这样推理的,老三已经有了萧雅,而赵武也被一个妹子缠住了,那个最可爱的女孩子被老四迷惑住了。那么剩下的一个,当然是我献哥的啦。 于是,他摆出一个自认十分帅气的侧脸,刚准备说话时,那个妹子冷冷地说道:“看什么?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渣男!”献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只见毛献使出了他前两天在总裁文里学到的撩妹技巧,他缓缓开口道:“女人,给你一个道歉的机会。”可对方并不吃这套,她笑了笑说道:“呵呵,渣男。”然后自顾自往前走去,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当其他人走上来时,看见黄静秋气鼓鼓地站在一旁,秋华在她面前一脸愧疚。“你们两怎么了?”萧雅开口问道。黄静秋也不答话,一个人往前走,陈子率向秋华使了个眼色,秋华忙跟了上去。 一行人很快到了一家名叫“金色年华”的ktv,这家店的老板很有意思,在隔壁又开了一家酒吧,这里面的气氛异常热闹,重金属的刺耳狂躁在替人们喧哗,忙碌了一天的人们换上了另一个面具,清纯少女此刻变成了闷骚狐狸,自命不凡的青年才俊或许此刻正在谋划着什么肮脏的主意。总之,众生芸芸,姿态各异。 秋华忽然想到,当年吴趼人写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用上了几十年对社会现状的观察感悟,若是他当初就在这个酒吧里就地取材,怕是一天便可著书了。 众人进去了陈子率早已定好的包间,一个服务员微笑着走进来说道:“你们好,欢迎来到‘金色年华’ktv,你们这个房间的到钟时间是十一点,待会会送来赠送的水果跟啤酒,希望你们玩得愉快。”之后他又简单交代了几句,大多是一些注意事项之类的话。 陈子率跟萧雅作为聚会的发起人,也为了搞热气氛,唱了今晚的第一支歌,两人合唱了一首情歌,音调音色都在线,赢得了众人的叫好。 一看大家情绪高涨,他们一时兴起又合唱了三首,终于有一个声音从角落里传来:“我求求你们别再唱情歌了,狗真的不能吃太多甜的东西。”说话的人是谁,这点相信我不用说大家也知道是谁。 赵武在陈灵妹子的软磨硬泡下,终于屈服了。他一个人走上台去,点了一首时下最火的抒情歌曲,当他的声音一出来时,每个人的心里有着不同的想法。 陈灵妹子这样想道:他好勇敢,竟然肯为我唱歌,即使五音不全,我也得支持他。而秋华这样想道:他够哥们,平日里经常帮助我,就算音准不在线,我也要为他鼓掌喝彩。 在场的其他人也多碍于面子,没有说出口。于是,赵武以为自己今天终于找对音了。因为平日里队里的人去唱k,自己如果唱的不好,队里的兄弟是会直接指出的,虽然直肠子的人并不好,但赵武觉得这才是真实的体现。 一曲终了,看见大家都在喝彩叫好。于是,赵武决定加唱几首,让他们大饱耳福。于是,众人遭遇了一场精神屠杀... 经历了一场精神折磨后,陈子率与萧雅两人又是一通狗粮乱撒,导致今晚的娱乐大打折扣,大家都感到心力交瘁,早早地结束了这次的聚会。 几人都或多或少地喝了酒,数黄静秋最甚。黄静秋今天非常的不开心,她今天晚上故意让秋华学长陷入一种内疚的状态,然后这样两个人就更有机会接触了。 可她千算万算,没算到刘倩雯半路截胡,从进来开始,秋华就被一旁的刘倩雯拉了过去,又是问身高,又是问爱好之类的,跟查户口似的,黄静秋只能一个劲地喝着闷酒,心里这样想道:秋华学长,你最好快点跟我道歉。 不过要说今晚最不开心的当数毛献,他本来以为今晚可以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征服一个妹子的,可竟然今晚的妹子都不为所动。 他今晚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刘倩雯虽然脾气差,但也是挺漂亮的,行吧行吧,我还是勉为其难收下吧。我去,什么情况,老四这个渣男。诶,这个最可爱的女孩子在低头喝闷酒,哈,我的机会到了。 然而,毛献的机会被黄静秋的一声“滚”彻底消灭了。 接下来还有一个棘手的问题,黄静秋今晚喝酒最多,待会查寝肯定被抓到。这时秋华提出了疑问:“周末不是不用查寝吗?”这时候萧雅的电话响了,她听了一会,脸上便布满愁云。 挂掉了电话,萧雅说道:“麻烦了,老朱不知道吃错什么药了,说今晚要查寝。”大家看了看时间还有半小时,刚好够赶回去。 过了一会儿,萧雅说道:“对了,今天是周五,静秋跟倩雯周末是要回家的,这点宿管阿姨是知道的,我们两个回去就可以了,所以只能麻烦你们谁送她们回家了。静秋家就在城北,离这不远,走路十分钟。倩雯的家就挺远的,坐车也得半小时。” 这时候陈子率也反应过来说道:“对对对,我有办法了,老四你送吧,我们三个回去,到时候就说你在厕所,老陈这人很好的,只要不缺太多人他不会来查看的。” 毛献提了一句:“其实可以一人送一个的,老四你送静秋。我最多写写检讨,不用担心我。”话音刚落,刘倩雯跳出来说道:“我反对。他不像个护花使者,采花大盗倒还差不多。”于是,平日里经常节操余额不足的毛献被一票否决了。 “大家再见!秋华再见!”刘倩雯坐上了出租车,说罢,扬长而去。 陈子率走上前来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没事,性别不同是很难恋爱的。”赵武也附和道:“对的对的,啊献,有时间不要老跑去上网了,多给节操缴缴费,总欠费停机啥的,可是交不到妹子的啊。” “哼!刘倩雯,我不会放弃的,我一定要追到你,然后再潇洒地把你甩掉,让你跪在地上唱‘征服’。”毛献狠狠地呼出一口气,潇洒地转过来看众人的反应,却只见一阵风起,地上的纸团滚了几个圈停了下来,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一只黑猫,正在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奇怪,人呢?” 第八章 夜很长,心不安 秋华扶着黄静秋慢慢走着,城北区秋华并不陌生,电视广告经常这样广告:“人杰地灵,物华天宝,超级黄金地段,周围设施配套齐全,现在入住,还可以享受到八大优惠。。。” “呕。”黄静秋又吐了,走了不到五分钟,这已经是第六次呕吐了,秋华一脸的无奈。虽说城北区离这不远,但这样下去,估计猴年马月都未必能到,再加上黄静秋现在越来越迷糊,身子逐渐软下来,秋华扶她得用越来越多的力。 于是,秋华只能把她背起来,免得待会赶不回去。没想到刚把她背起来,她忽然大叫起来:“走开走开,你这坏人,秋华学长快来保护我。诶,我怎么飞起来了,哈哈哈。”黄静秋睡惯了席梦思,不过今晚不知是什么原因,她此刻正在秋华的背上酣然入睡。 上次元旦晚会过后,徐修仁的那群朋友都认为秋华是在挑衅,让他多敲打敲打秋华,而他却这样说道:“不会的,我相信小婷,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再说了,我又不是小气的人,这点可以接受的,毕竟他们曾经深爱过嘛,如果是我,肯定也不会那么快放下。” 今晚徐修仁非常郁闷,本来想跟柳婷的关系更进一步的,这妮子却坚决说今天有急事,考完期末便匆匆走了。 说来自己长得也不差,对女孩子又大方,怎么到了期末会没有女孩子陪着呢。他在家中觉得异常苦闷,于是便约上三五知己,各自驱车来到“金色年华”酒吧,渴望遇到一个丁香一样的姑娘。 在门口的时候,他却看见了秋华正跟一个妹子走进ktv,于是他不屑地暗骂了一句:“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撩妹。” 酒吧里,徐修仁已经请了两轮的酒了,自己也喝了不少,朋友们纷纷劝他不要喝太多,而狗腿子方杰却是最懂他的心思,于是他便说道:“徐少,你莫忧,我待会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他们能给你解决烦恼也说不定呢。” 过了一会儿,他们这一桌已经多了三个陌生人,个个手上描龙画虎的,这帮半大孩子早已心生畏惧,怕一个不开心,被他们用啤酒瓶爆头,这是电影里的常见片段,这帮孩子个个都是“见多识广”的,这一点他们是很清楚的。 不久,一条标榜“正义”的毒计在推杯换盏中被正式敲定,徐修仁此时感到无比轻松,因为他完全是个弱小无辜的受害者,这次终于有人肯为他出头了。 不过当然不能让他们白干,毕竟他们是为了“正义”而出手,不能让“好人”心寒嘛,徐修仁支付了一笔感谢金,得到了在场所有人的称赞,个个都佩服徐少的人品,徐修仁感到无比开心,又请了一轮酒。 “酒后吐真言”这句话流传已久,不是没有原因的。无论徐修仁在大众面前如何树立自己的形象,方杰总是最了解他的,这点天赋来自于他的父亲。 黄静秋有些吃力地睁开眼,眼皮似乎有千斤重。很快,黄静秋意识到自己正在被人背着,她立马慌了,黄静秋举起粉拳狠狠地捶了几下,不过就跟棉花一样。秋华无奈地说道:“别闹了,静秋,是我,秋华啊。” 黄静秋知道是秋华后,便立马不慌了,用软绵绵的语气说道:“嘻嘻,原来是秋华学长呀,好吧,看在你送我回家的份上,刚刚你不理我的事我就大发慈悲地原谅你好了。” 又走了一段路,静秋指着不远处的一处房子开心地说道:“嗯,秋华学长,今天的护花能力一百分哦。不过嘛,你刚刚轻薄了我,我需要补偿。”黄静秋指了指自己的额头。 秋华有些尴尬地说道:“额,对不起对不起,你要什么赔偿?”黄静秋狡黠一笑后说道:“欠债还钱,血债血偿,吻债嘛,当然得吻偿。”说完,黄静秋飞快地啄了一下秋华的脸,然后转身走了,脚步轻快,一蹦一蹦。 秋华在原地不知所措,少女回头向他做了一个鬼脸。今晚的夜色不算太妩媚,五钱明月加上清风两克,这是少女未说出的仄仄平仄。 秋华走在路上,不自觉地用手摸了摸脸颊。想起刚刚的场景,他顿时脸色通红却又感到十分开心,原来被人喜欢着的感觉是这样的。 秋华跟柳婷也谈过恋爱,但这不一样,在他们两个人中,秋华习惯充当一个付出者的角色,卑微又小心地去维护着爱情之花。 秋华一路上不知傻笑了多少次,路人们都在感叹:看起来挺好的孩子,怎么会是个傻子呢? 不一会儿,秋华又走回了酒吧附近,此时是城市夜生活真正开始的时候,舞池里的人群癫狂嚎叫,音乐拼命地想钻进人的耳朵里,五彩灯光如同一条条的毒蛇,肆意爬行,看来今晚会是个不眠夜。 对这一切,秋华不想去评论什么,他现在只想快点回校,什么事也不做,就为了睡觉,经过一晚上的折腾,他实在太困了。就像星星一样,夜晚,是小摊贩的舞台。白天车水马龙的街道,此刻由一个个摊位点缀,星罗棋布,好不热闹。 秋华路过这里,记起了很小的时候陪父亲来这里卖春联的事,往事浮上心头,他的泪腺忽然有些涌动,最终他没有哭,秋华第一次这么讨厌城市这太亮的灯光。 秋华发现前面有一个人很熟悉,虽然她戴着口罩,但直觉告诉他,是她没错。 秋华走到一个摆卖小商品的摊位前,挑了一个稍大一些的“水晶kittty猫”,然后询问价格,小贩认出他来,似乎又怕被发现,不敢说话,只比了一个手势,秋华没说什么把它买了下来。把打包好的东西递给秋华的那一刻,她忽然松了一口气。 秋华望了一眼远处的酒吧,灯火依旧,他没来由地说了一句:“早点回家吧,这么晚尽量少出来。”然后,转身走了。她望着远去的背影,然后喃喃道:“难道他发现我了?” 时间已逼近夜间11点,不同于商业区,学校附近住宅区的房子已大多熄灯了,深巷中偶尔还能听到犬吠,风吹过无人的狭窄的巷子,是长夜在呜咽。 第九章 坏情绪,会传染 秋华停住了脚步,不远处站了三个人,面带口罩,为首的一个人拿着棒球棍,面带轻蔑地说道:“你运气不好,我们是专门来惩罚太晚回家的坏孩子的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旁边的两人不禁笑出了声。 看来,避无可避。秋华可不认为他们是什么正义人士,但自己这阵子好像没得罪谁啊,难道是他?秋华还在思考的时候,一个人已冲了上来,一拳直冲秋华面门,两人接触的一刹那,那个混混闷哼一声倒在了地上。 没错,秋华其实会武术。 秋华的父亲是个文人,这点不假。秋家自古以来就很注重子孙后代的教育,祖上中过举人的很多,进士也不少,是当地有名的书香门第。 但也有特例的存在,秋华祖上有一个人叫秋庚,这秋庚说起来,还是“义和团”的一个小头目呢。 当年秋庚习得一身好武艺,适逢中日甲午战争清军惨败,于是他便产生了想要救国救民的想法。后来“义和团”成立,秋庚便毫不犹豫地加入了。 由于他自小习武,有一身好武艺,因此很受高层的重视。后来,“义和团”的性质逐渐改变,又加上清政府的不断镇压,所以,他便隐入山林了。 他在山林里,领悟出这套“纵横拳”,然而等他再次出山时,枪炮已成为了这个时代的主宰。但他又不想自己的心血白费,于是便将这本书留了下来。 因为这本书为了迎合“义和团”的需要,也有介绍了一些关于“修练气功”的事。在那个孔子被拔掉舌头的年代,神神鬼鬼的书自然容易出事,于是秋家人便把它藏了起来,时间一久,这本书也就不知被遗忘在哪个角落了。 后来,秋华的父亲找到了这本书,对这本书倒是有些兴趣,不过他忙于生计就把它遗忘了,秋华小的时候只觉得这本书的图画好玩,便依葫芦画瓢地练习起来,这样长年累月下来,他的一招一式,虽不足以伤人,却拿足了看头。 早期的时候,母亲总笑他是个“痴儿”。慢慢地,她也意识到秋华的体质在渐渐变好,于是又逼着秋华每天练习。这样长年累月下来,不知不觉已将它练成了。 见同伴被击倒,剩余的两人已不敢再麻痹大意,眼前的这个瘦小学生,没想到还是个练家子。 于是,两人都慢慢走了上来,走到一半,又突然地发起冲锋,秋华看着这来势汹汹的两人,其中一人还挥舞着手中的武器,他自然不敢跟他们硬碰硬,于是便想着绕过他们,直接从侧面跑回学校。 秋华看准时机,身子向右一个箭步,便跑了出去,那两人果然没料到秋华会来这手,秋华加快了步伐,在没看到学校的门卫室之前心情一刻也不能放松。 忽然,他的左手受到了一股很大的冲力,连带着整个人摔了下去。原来是那个混混头发现秋华的意图后,气急败坏地将棒球棍扔了出去,虽说离秋华的头有些偏差,可秋华的手可是被结结实实地砸了一下,棒球棍飞出去老远,摔倒了地上,夹杂着撞地时刺耳的噪声。 他们赶上来,然后大笑道:“哈哈哈,小老鼠,你跑啊,再跑啊。”“住手!”寂静的夜被这声高呼打破,这声音听起来,还有点萌。 秋华抬头一看,只见那路灯下站着一个女孩,他认出了那个人,他心里想道:这长相加上这声音,难怪说是田静茹校花之路的最大对手。不过,听毛献讲,这可是个女魔头。 那三个混混听到有人出头,正想破口大骂,却发现是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忙变了一副面孔,猥琐地笑道:“小妹妹,这么晚了,一个人在外面很危险哦,我们送你回家吧?” 女孩笑道:“好啊,不过,你们得问问警察叔叔同不同意。”话音刚落,在她后方就传来了警笛的长鸣声,其实只要稍微思考他们便可以明白这其中的猫腻。 但几人做了亏心事,此时已被吓得风声鹤唳,但临走前,方才那个被秋华打倒的混混也不忘狠狠地补上一脚,那一脚正中秋华肚子,他痛苦地窝在地上,豆大的汗珠低落。 那女孩跑过来问道:“秋华,你没事吧?”对于这女孩知道他的名字秋华可不感到稀奇,因为两个班有过联谊会。秋华强忍着痛苦说道:“谢谢你啊,郑楠,我没事,待会有警察来就行,你走吧。” 秋华本能地有些排斥她。听了这话,郑楠捂嘴笑道:“呵呵呵呵,秋华你还真信了啊,那是我刚用手机放出来的音乐而已。”秋华不觉有些尴尬。 然后郑楠又开始说道:“秋华,其实我觉得有时候以暴制暴是不可取的,我也是习武的,但是,任何有侵犯我们权利的行为出现,我们应该先找警嚓,你拳头硬,打得了一个,打得了十个吗?你打不完的。” 秋华听了她的话反驳道:“不,他们不一样,这些混混就是被人指使来打你的,你这一次跑了,下次指不定他们用什么手段来对付你,这一次可能是拦路教训你,万一下一次是在你的食物里下毒呢?你怎么防。对这种泼皮无赖,有时候,拳头是最好用的。” 郑楠见他反驳,也不服输地说道:“所以你用拳头还击的下场就是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秋华听了她的话,不觉十分火大,自己平白无故遭人打了一顿,心情本就十分郁闷,现在又被这个陌生人指手画脚,心里更加郁闷了。 他冷冷地说道:“这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你走吧,今天谢谢你。”坏情绪是会传染的,郑楠出于好心劝他,没想到被他如此对待,不觉也变得恼怒起来,然后说了一句:“你们这些爱逞强的人,就活该被人打死。”说完,她丢下秋华,自顾自地往前走了。 夜很冷,秋华在地上瑟瑟发抖,也许是因为疼痛。 第十章 归家去,见母亲 听着秋华的描述的描述,三人的脸上不断变换表情,先是猥琐,然后皱眉,中间还穿插着一些惊喜的表情。最后,三人的脸上都是一脸的不可思议。 然后陈子率首先质疑道:“秋华不会武术,由此可知上诉过程有一环出错,证明过程并非步步可逆,因此此题无法证明,秋华说谎了。” 毛献先是几声大笑,然后说道:“快别了吧,老四,你这都可以去天桥底下说书了。还有你说女魔头把你扶回来的,这点就是最大的错误。” 秋华叹叹气,看来郑楠在他们心中的形象已经有模板了,一时改变不易,不过这对郑楠来说太不公平了,这明明就是个人美心美的女孩,哪有别人眼里说的那么不堪,秋华想起之前对她的偏见,心中的内疚不觉更多一分。 而赵武则是问道:“那你知道那几个人是谁派来的吗?或者说,你这阵子得罪谁了?”秋华想了一会儿,缓缓开口道:“其实我怀疑一个人。” 陈子率插嘴道:“柳婷男友,徐修仁。”秋华点点头,赵武点点头说道:“那行,小华,明天回家以后注意调养调养,我找几个朋友打听打听,要真是这孙子,我会为你讨个公道的。” 秋华感激地说道:“谢谢,谢谢武哥。”赵武憨笑道:“客气啥,都是自家兄弟。” 一大早,秋华接到了一个来自帝都的固定电话,刚接听,就听见对方问道:“是秋华先生吗?” 秋华本能地答应道,然后对方又说道:“恭喜您的作品在本次‘水木年华’文学赛中获奖,详细事宜请您查看您的邮箱,二月九号在帝都会举行颁奖仪式,望届时光临。” “哦,好的。”秋华挂断了电话,不可思议地掐了掐了自己,然后登陆了自己的邮箱,还真有一封新邮件,秋华点开来,里面的内容大概与刚刚那人的来电吻合,但是并没有说自己拿了几等奖,奖品是什么。 秋华心里生出疑问,接着便怀疑这很可能是一场骗局。但秋华也是个普通人,也有虚荣心,他不想就这么白白放弃,于是又在网上搜索了一番,没想到跳出了一大堆搜索结果。第一条是一个提问: “我是一个大二的学生,前阵子参加了第五届‘水木年华文学赛’,并被告知获奖了,他通知我出席颁奖现场,虽然那地方离我家也不远,但是邮件里面并没有说明我得的是几等奖,我感觉会不会是骗子呢?” 被选为满意的答案是这样的:“你好,首先很高兴为你解答。‘水木年华文学赛’是近年来小有名气的比赛,他们的通知信息比较特别,不会告知你是几等奖,但既然你收到信息了,就说明至少会是个优胜奖” 秋华再三犹豫之下,还是决定不去了,自己的家境也不怎么样,如果去了,并没有拿到较好的奖项,那就有点不值了。 一月二十一日,这个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个普普通通的日子,但对于侨恩高中的高一高二的学子来说,却是一个假期的开始。 在宿舍里,大家诉说着道别的话。毛献在宿舍中铿锵有力地说道:“哼!愚蠢的地球人,过完年回来,你们宿舍将会有一位姓毛的帅哥入住,希望到时候大家不要在意我的完美蜕变。”说完,亮了亮他的标准大黑牙。 喧闹了一个学期的侨恩高中,送走了高一高二的学子,整个校园忽然静了许多。光秃秃的寒枝掉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啪!” 秋华以全班第二的好成绩满意地提交了他高二第一学期的生活,临走前,班主任林老师把秋华叫到了办公室,她拿出了一个信封,并对秋华说道:“秋华,这是一千块,过年也快到了,就算是老师给你的压岁钱。” 秋华当然明白她的意思,她对自己这么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学生竟也能如此照顾,自己的成绩优秀不假,但比自己优秀的人多了去了,想到这,秋华不禁眼圈泛红了。 但他也知道自己正处在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他现在有能力去赚钱,他喜欢钱,但非常明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于是他坚决拒绝了。 秋华收拾好行李,珍藏好半年的记忆,带上好心情,趁着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踏上了返程的车。 穿过这一条条熟悉的小巷,小屋鳞次栉比,脱落了墙皮的墙壁宣告了这个地方与富贵无缘。 不过秋华并不感到悲哀,自从父亲死后,秋华便随母亲来到这里,平日里这些街坊对这对孤儿寡母很是照顾,秋华在这里过得还算快乐。 他像往常一样,碰到熟悉的人便打个招呼,“王大爷好。”“李婶好。”“胡大爷,您少喝那么多酒,后天到你家下棋去。”街坊们也都亲切地回应道:“哦,小华读书回来了,快进屋来坐坐。” 秋华迎面走来一个身材臃肿的女人,一见到秋华便一把将他拉过来,左瞧瞧,右看看,然后大叫着说:“哎呀,怎么我家小华又瘦了啊?”来人正是秋华家的老邻居,赵花赵大妈。 秋华似乎对这种反应已经习以为常了,径直问她道:“赵大娘,我妈呢?”赵大妈拉着秋华的手就往家赶,然后边回答:“哦,你妈还没回来呢,来,去我家坐坐。” “小华啊,这个学期怎么样啊?交了几个女朋友啊?”赵大妈的两个问题差点没让秋华嘴里的水喷出来。 秋华苦笑着说道:“嗯,大妈,还行。女朋友就没有啦,你也知道我家什么境地,谁看得上我?” “小华啊,你可千万别这么说。你现在也考上重点高中了,接下来就是考状元,要再老些时候,你可是个高中的举人呢,前途可是大好的。你好好读书,不是有句话叫什么书中有玉吗,玉也不便宜呢。那些贪财的女子我们也看不上,咱要娶就娶个朴素点的,大妈相信,以后你一定能娶上一个俊俏的姑娘。”秋华又跟赵大妈寒暄了一会儿,只听到门口传来老旧三轮车的踩踏声,以及链条的叮当作响。 秋华知道是母亲章兰回来了,赶忙跑出门口迎接,却只见母亲推着那两三轮,车上的破烂推起来,像一个小山包,并且伴随着车子的向前像赵大妈身上的肉一样抖动不停。 秋华看到这一幕,眼圈再一次泛红了,忙跑上去帮助母亲一起推,母亲拉住他说道:“华仔,这里很臭,我来吧,你回去烧水,今晚妈给你做好吃的。”秋华摇摇头说道:“妈,不会,一点味道都没有。我们晚点吃也行,先把这些能卖的挑出来,不过这次我们换过来,这包大包的我来,小的你来,看谁快。” 然后不等章兰拒绝,秋华已经埋头干了起来,章兰笑着道:“好,你老妈可不会输给你。”附近的街坊看到此情此景,都忍不住掉下泪来。 第十一章 田静茹,出事了 章兰知道儿子今天要回,于是她一大早地便到市场称了排骨,切了半只鸡。 平日里自己一个人在家,这些是基本不会出现的饭菜,但今天,破天荒地都聚集了。 “你个小馋猫,吃慢点。”章兰见儿子大快朵颐,别提多开心了,但又怕他吃得太急,慢劝说道。 “不,广末美食甲天下,老妈手艺甲广末,老妈,下一次你做得简单点吧,不要做得这么香,我怕我真的会撑死啊。”秋华答道,嘴巴里塞满了米肉。 母亲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她说道:“对了,今年过年,把你赵大妈接过来过年吧,她家小米整天在外面混,前阵子听说又给人追上门讨债,你大妈也是够可怜的,一个人拉扯大,本想着老来享福的,没想到这小米也真是不争气。” 秋华答应道:“我知道,当然,多一双筷子而已嘛,再说了,平常大妈很疼我的” 母亲又接着问道:“华仔,你没在学校跟人打架吧,虽然你学了拳,但是你要知道...” 她的话还没说完,秋华便笑着说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嘛,我知道的,老妈,我不会惹是生非的。” 章兰意识到自己的多嘴,忙说道:“好了,老妈知道你不会。你要好好的,妈在这世上,就你一个可以念想的了。”她继续低头吃饭,嘴里这样念叨着。 秋华的眼圈红了,近来人事多消磨,秋华的泪腺本就脆弱不堪了,母亲这一番喃喃自语,却击中了他心中的某处柔软,这一次他没能控制他的泪水,一头扎在母亲怀里,哭了起来。 他记得很清楚,这是在母亲面前他第一次哭。然后,他呜咽着说道:“妈,下学期的学..学费你不用担心,我去打寒...寒假工,长大以后,我..我还要赚好多好多钱..钱给你。” 秋华这时恰巧看到母亲手上的一道骇人的刮痕时,更加放声大哭起来,这道刮痕仿佛是用刀在秋华自己的心上狠狠地剜了一刀,让他痛得无比透彻。 章兰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这一刻,章兰笑了,不是因为秋华的语无伦次,她知道儿子真的长大了。 夜晚,屋外的寒风正吹得呼呼作响,这是广末市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下雪,街上的人们大多步履匆匆,无暇去欣赏这难得的奇景。只有那些小孩儿,快乐地跑来跑去,有的甚至用嘴巴去接这些雪花。 秋华寒假的时间大多花在离家不远的一所酒店里,他在这当服务员,年关将至,这些酒店往往会加派人手,工资给的也高,秋华自然没有放弃这个机会。 上班的第二天,酒店又来了几名新的服务员,秋华仔细一看,田静茹竟然在其中,令人好笑的是,田静茹竟然在脸上粘了几颗大大的黑痣,脸上也好像比之前黑了许多,对比起之前的模样,秋华实在无法接受。 秋华找了个空闲的时间,把田静茹拉过来问道:“喂,田静茹,你干嘛装得这么难看?我饭都快吃不下了。”田静茹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道:“滚,我的事不用你管,你少多嘴啊。”秋华吃了个闭门羹,自此,跟田静茹已成了“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地步。 不过,秋华也发现了一些现象,酒店里经常会出现一些学生打扮的女孩子,每次来都是有目的地进入某间房间,然后待上好一会儿才会出来,每每这时候,都会有一个看起来贵气的人搂着她们,她们的脸上带着潮红,笑得花枝招展。 秋华又不是小孩子,自然明白她们来这的目的,只是暗暗为她们感到不值,不大不小一张纸,却能坑人一辈子。 广末市有一家公司向阳地产,以房地产为主业,近几年来,随着房价的涨高,生意逐渐做得风生水起,为广末市的gdp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此刻,这家公司的ceo徐向阳正在一个饭局上,今天的饭局可不简单,受邀的人可是对手公司一个大人物的秘书。 在一张特质的水晶桌上,各式珍馐美味琳琅满目地摆放,酒店的大堂经理也在一旁小心伺候着,生怕一个不小心,得罪了这尊大佛。因为一个勺子的摆放问题,他刚把一个兼职的服务员臭骂了一顿,这可是上头特意交代过的一桌,要向服务自己的父亲一样服务他。 那人终于来了,其他人知趣地离开,场上只剩徐向阳与受邀人。徐向阳笑了笑说道:“哈哈,王哥,这是上次你们公司要的文件,请您带回去给你们老板过目,如果满意就请签个字吧。”说完,他递过来一份所谓的文件,上面印了几个大字:“股份转让书”,还夹带着一张银行卡。 那人豪爽地说道:“这个自然,徐老板爽快,我们老板当然也爽快。不过这另外的‘附件’是?” 徐向阳奉承道:“老哥这阵子为我们公司那点破事连日奔波,这个‘附件’就是一些补充事项啥的,老哥你明白的。那人再一次哈哈大笑,顺手把那张银行卡揣进兜里。之后,那人便借故走开了,桌上的美味,一点没动。 徐向阳的狗腿子方胜也走了进来说道:“这老家伙倒挺谨慎,派个秘书来。”徐向阳已收起了刚刚谄媚的表情,冷笑着道:“呵,是啊,狐狸越老越厉害啊,他以为自己很干净,不过早已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这一次他的秘书也拿了,这样更加容易坐实他的罪名。他乖乖帮我们的话,顺利退休还是没问题的。还有,小胜,这次你做的不错。” “应该的,应该的。”方胜点头哈腰地说道,与刚刚徐向阳的表情无异。也许,拍马屁是会传染的吧。 打工的日子过得很快,秋华感到日子过得很充实。今天晚上的工作还有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奇怪的是,今天的宾客似乎少了很多,更加奇怪的是,田静茹刚刚被叫去了包间收拾卫生,还没有回来。 这时他听见几个路过的服务员小声地说:“你们刚听到没有,3号厅那里好像有女孩子的哭喊声。”其中一个一脸自信地说道:“听啥啊,我还看到了呢,就是那个跟我们一起来兼职的女孩,脸上黑黑的,有大痣的那个。话说,有钱人的脾气真怪,那么丑的人也喜欢,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秋华意识到出事了,马上揪住方才讲话的那个服务员的领子,质问道:“你说的那个女服务员现在在哪?”那个人明显被秋华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了,有些结巴地说道:“我..我刚看见有人把她..她拉进了206房。” 秋华撒开他的衣领,二话不说就冲上了二楼,此时他在心里默念:田静茹,你可千万别出什么事啊。 第十二章 为众人,抱薪者 徐向阳可算是了却了一桩心愿,这一次的签约,虽说代价不小,但是这一大块地所带来的收益可是不可估量的,到时候自己又握着那个人的把柄,自己也是富甲一方,这广末市虽不比帝都,但在这做个土皇帝,也是神仙难求的啊。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在广末市呼风唤雨的景象了,一时春风满面,忙打开一瓶洋酒,自斟自酌起来,正当他喝得晕晕乎乎时,这时一个女服务员走了进来,少女身上特有的芳香使他迷醉,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初恋女友。 他一把手就把她拉了过来,并对她说道:“你看,小慈,我现在啥都有,你别走了,什么张局长,现在我踩他就跟踩蚂蚁一样。走,你跟我走。” 说完,就拉着田静茹往酒店房间走,田静茹无端受此惊吓,心中已是十分惶恐,又见他拉住自己要往房间拽,急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方胜刚才走开了,此刻见到这种情景,又看那个女服务员这么丑,也劝道:“徐总,徐总,你别这样,我们回家,小慈在家里呢。” 徐向阳此刻已经有些迷糊了,但他却大声地说道:“你滚,想骗我,这就是小慈,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跑掉了,你给我滚开,你不过是我养的一条狗而已。你再拦我,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人事部让你滚蛋,滚回家种田去。” 方胜听了,心中已经怒火中烧,但是为了那个计划,他现在还不能怎么做,于是退到了一旁。 田静茹心中好不容易燃起来的希望再次被扼杀了,她哭喊着,求他放过她。田静茹脑子里忽然想到了一个人--秋华,他真的可以救我吗? 随着离酒店房门的越来越近,她脑子中的“可能”也渐渐变成了“不可能”,在房门被关上的那一刻,她已心如死灰。 徐向阳开始宽衣解带,并撕扯着田静茹的衣服,像一头野兽,这是人类的原始冲动,是原罪。 很快,她的衣衫已经破破烂烂,只剩下一件粉色的亵衣,她知道自己的清白之躯就要被这个人夺走了,她没有哭,瞪大了眼睛,狠狠地盯着这个男人,她希望变成厉鬼,然后在他午夜梦回时,一世纠缠。 秋华说不清是什么原因,自己从未感到如此害怕,他一下子就跑到了206房,发现门口已经围了一大帮工作人员,口中议论纷纷,经理正在一旁与方胜交涉着,方胜一脸倨傲,丝毫不把酒店经理放在眼里。 过了一会儿,酒店经理走过来叹了一口气说道:“都散了吧,别围着,里面在装修呢,你们不走,扣你们这个月工资。” 众人听了,都知趣地走开了,唯有秋华大声地唤道:“静茹,静茹,你在不在?”田静茹听到呼喊,又哭喊着道:“秋华,秋华,救救我,救救我。” 秋华确认田静茹在里面后,就想进去,这时候方胜拦在他面前,轻蔑地说道:“小子,向阳集团听过吗?你要够胆,你现在就闯进去,可是后果是什么,自己想想。” 说完,他拿出了房卡,看着秋华,他可不认为秋华敢打开这道门,“向阳集团?”秋华闻言一惊,这向阳集团可不是小角色,这几年的产业涉及手表,房地产等高档产业,还一度跻身全国百强企业。 可是,那又如何,这是讲法律的社会。秋华只犹豫了几秒钟,便伸手去拿房卡,“嘀”,门应声而开。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秋华确实害怕了,但秋华不想以后夜夜受到良心的谴责。父亲的笔记本上有这么一段话: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他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他困顿于荆棘!导人为善者,应免其永堕阿鼻之苦。使人为恶者,当令其终受业火之障。公理之辉,天下昭昭。天赐这一副口舌,当为正义执言,使此秽惧这朗朗,使此恶避这灼灼!” 秋华平日里一直很喜欢这段话,今天他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哪怕前路有万仞高山。 方胜实在没想到这个毛头小子竟然如此大胆,忙伸手去拦他,秋华却是不理他,抢先一步冲进了房门,进了房间,他便见到了这龌龊的一幕,身下的女孩哭得梨花带雨。而这个男人,眼里尽是欲望,不过,好彩是赶上了。 徐向阳见有人进来,又骂骂咧咧道:“方胜,你怎么看的门。喂,小子,你最好别管,你承受不了我的怒火的,我可是徐向阳,向阳集团听..?” 秋华没等他说完,狠狠地给了他一拳,这一拳夹杂着他所有的愤怒,这些有钱人,看似肥头大耳,身体强壮,实则早已被酒色财气掏空了,只一拳,徐向阳便昏过去了。 保安们也赶上来了,忙询问原因,秋华如实说了之后,这帮大小伙子吵着要报警。“我看谁敢?敢报警的,想想后果。”方胜不改刚刚的倨傲。 酒店经理急忙出来调停,吵吵闹闹的声音逐渐小了,这时候人群里有人在嘀嘀咕咕昏倒的那个人的身份时,那些保安早已噤若寒蝉。 秋华冷笑一声道:“呵。在这个时代,有钱可以让人把道德出卖,有钱也可以将真相掩盖。但有钱,买不回一颗敢立足于天地的心。你们今天不出声,纵容不公的存在,明日不公也将降于你们,游身骇耳!” 秋华抱起了已经昏迷的田静茹,将自己的衣服披上去,起身走了出去。方胜拦住他说道:“你不能走,打了人还想走?还有没有王法了?” 秋华冷冷地看着他:“王法,不过是你们这些有钱人的专属游戏,你们对一个弱女子下手的时候可曾想过王法?更何况,我打的不是人,是畜生!” 方胜感觉自己如同被地狱修罗盯住一般,又加上是自己理亏在先,只能扶起已经晕厥的徐向阳,悻悻地走了。 秋华抱着田静茹漫无目的地走着,虽说软玉在手,但是应该去哪呢?抱回自己家?似乎不合适。抱回田静茹家?自己也不识路啊。 刚刚的一切已经让秋华身心疲惫了,又加上抱着田静茹走了好一段路,所以他只能找个椅子坐了下来,等休息够再走。 没想到这一个举动,反而惊醒了田静茹,她又大声地叫道:“走开,走开,你这个禽兽,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边叫边用粉拳奋力地捶打着。看样子,她吓得不轻。 “静茹,静茹,是我,是我,秋华啊。”秋华回应道。可是田静茹就如同着了魔怔一般,仍在疯狂地挣扎着。秋华见她如此难受,忙抱住她,并不断轻拍她的背,口中重复着“静茹,没事了,没事了...” 过了一会儿,田静茹慢慢平静下来,又开始哭了起来,只是手上没那么多动作了,她主动抱紧了秋华,靠在秋华的肩膀上,放声大哭。 尽管对田静茹来说,秋华还只是一个不太熟的人,但此刻她却不想理会,她就想找个人借她肩膀,让她好好哭一次。这些年,她一个人,撑得好辛苦。 第十三章 有娇羞,数不尽 过了好一会儿,田静茹才渐渐止住了哭声,两条泪痕清晰可见,我见犹怜,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光芒。 秋华在那一刻有一些恍惚,嘴唇不自觉地往前凑,田静茹却忙按住他的嘴唇,说道:“不,我们再熟悉点再说,好吗?” 秋华有些尴尬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两人无话。 秋华提了一句:“从前啊,同宿舍的几个人都叫你‘超级校花’,说你一来就打败了历届的学姐,依我看啊,‘超级’两个字配你似乎少了点什么,应该在后面在加上‘爱哭’两字。” 女为悦己者容,田静茹一开始听他说话,知道他是在夸自己漂亮,心中自然十分开心。后面的话一出口,她才反应过来,原来秋华是在讽刺她。 她马上拿起粉拳捶了她一下,恨恨地说道:“哼!你才爱哭,我没有。”她的一个打闹,把刚刚本就草草掩盖的衣服打落了,露出一大片春光,她又惊呼一声,紧紧拉住了衣服。 两人再次陷入沉默。久久,秋华才说道:“你家住哪?我送你回去吧。”田静茹这时才想起来,看了看手机时间,末班的公交已经停了,她焦急地说道:“怎么办?公交车已经没了。” 秋华不忍见她如此难过,忙安慰她道:“这样吧,静茹,我们打的,我再自己回来,行吗?”田静茹点点头,不敢去接触秋华的眼神,脸红得像五月的石榴花。 今夜不知怎的,空车的的士很少见,车上大多载着两种人,一种是像烂泥一般瘫倒的,应该是应酬的人,一种是小憩,时不时看看手机的,想来该是归乡的游子。 随着时间推移,夜色渐深,秋华的手机这时候也响起了,电话那头,是母亲的亲切期盼,秋华只能撒谎说今天比较忙。田静茹咬咬牙说道:“要不,秋华,你先回去吧,我自己等车就好,今天谢谢你了。” 秋华当然不放心,这么晚了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何况现在还这么狼狈,忙说道:“没事没事,这样吧,你打电话给你爸妈,我等他们来了,我再走,行吗?” 田静茹犹豫了一会儿说道:“其实,我爸妈旅游去了,家里就我一个人。”言语中尽是哀伤。 再晚些,街上的烧烤档忽然人多了起来,有几桌已经喝得兴起,大吵大闹,酒瓶碰撞出一曲狂想。 田静茹刚刚受了惊吓,又见到这些人的模样,走近了秋华一点,怯怯地说道:“秋华,我害怕。”街上的行人少了很多,有几个人的眼睛正时不时地看过来。 秋华见没办法了,只能问道:“要不,去我家?”“你家?”田静茹试探性地问道。秋华怕她以为自己另有所图,忙解释道:“哦哦,家里我妈在,我们两个人呢。” 田静茹只能答应下来,用小得如蚊子一般的声音“嗯”了一声,然后低头,有数不尽的娇羞。 秋华是第一次带女孩回家,所幸已经比较晚了,没什么人看见,不然可真是说不清了。 田静茹就跟在秋华后面,小心翼翼地走着。秋华见她如此谨慎,以为是她嫌弃这里,心中不禁十分内疚,忙说道:“对不起啊,静茹,我家快到了,这里味道虽说是比较难闻一点,不过这里住的都是好人来的。” 田静茹当然不是嫌弃这,她第一次到一个地方都会谨慎一点,没想到却给他造成了心理负担,急忙解释道:“不是不是,秋华,我不是讨厌这,是我习惯了,你也知道,我第一次来这,你不要误会。” 秋华心中稍微宽慰了些,说话之间,两人已经到了家门口了,田静茹却突然停住了脚步,秋华疑惑地看了她一眼,她边擦掉自己脸上那些自己用来伪装的污垢,边说道:“你总不能让我这样去见你妈吧,好了,擦干净了。” 田静茹擦完,将双手扬了扬,可爱极了。那一刻,秋华忽然想,如果这是真的带她回家见妈妈该多好。 秋华推开门,同田静茹一起走了进来。章兰见秋华这么晚回来,还带着一个这么好看的姑娘,脱口而出了一句:“华仔,你哪里拐来那么好看的女孩?” 秋华有些哭笑不得,将刚刚的遭遇讲了一遍,不过将自己得罪向阳集团老总的事抹去了,要是母亲知道了,肯定得担心。 章兰听了秋华的讲述,同情地说道:“孩子,你受苦了。”田静茹这些年来,一个人见惯风雨,她的包里经常带伞,因为她知道,如果真的下雨,是没有人会来给她送伞的。今天被秋华救下,又被秋母好生安慰了一番,仿佛把这些年来没得到的关怀都补回来了,紧接着,眼泪开始滴下了。 章兰被田静茹搞得一头雾水,她问道:“孩子,怎么啦,是不是华仔欺负你了,阿姨帮你教训他。”说着,就要去拿门边的扫帚。 田静茹忙制止了她,章兰又问道:“饿了吧,来,鸡汤我刚热过了,喝一点补补身子,华仔你也来喝点。”秋华感叹:妈,我才是亲儿子啊。 饭桌上,章兰给田静茹夹了一只大大的鸡腿,秋华佯怒道:“妈,你儿子我呢?”章兰嗔道:“吃吃吃,鸡腿就一个,当然是给田姑娘吃,吃完你烧水去,让她好好洗个澡,吃饱喝足,明天一觉睡到大天亮,就什么好心情都有了。” 田静茹学着秋母的语气,指着秋华道:“对,你,给我烧水去。”秋华快速喝碗鸡汤,皮笑肉不笑地说道:“遵命,两位大人。” 然后飞快地跑到外面,饭桌上爆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这是田静茹好久都没体验到的幸福。 田静茹在洗澡的时候,秋华的电话突然响起来了,一接,竟然是黄静秋,这小妮子又说今天去了哪里玩,吃了什么,还有发生的什么趣事,跟倒豆子一样,全都倒了出来。 结尾她幽幽地问道:“秋华学长,你想我没有?”秋华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吓到,好半天都没说出话来。 “哈哈哈,我逗你的,真是个呆子。”黄静秋满意地笑了起来,然后秋华听到那边有开门的声音,黄静秋急忙说道:“秋华学长,我爸妈回来喽,我要挂喽,你要记得想我哦。” 说完,没等秋华回答,便挂掉了电话。远在帝都的黄静秋,此时望了望天上,有两颗星星,慢慢靠近了些。 第十四章 红辣椒,真喜人 由于秋母的衣服大多都比较老旧而且俗套,秋华只得贡献出他的校服来。 浴室门一打开,田静茹走了出来,此刻,秋华的脑子中想起了一句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田静茹的身上是香香的,这种香,不是那种喧宾夺主的,是主客宜恰的,是安静的,不是嘈杂的,犹如井中的月,山中的松,风一动,你便知。 秋母吩咐了一声:“田姑娘,今天你就睡秋华的房间,让华仔当‘厅长’。知道吗?”田静茹看看秋华,点了点头。说完,秋母回房睡了,然而她却在房间里窃窃私语道:“这么好看的女孩儿,要是嫁给我华仔,那该多好。” 秋母看似憨厚,心中自然也有自己的小九九。 田静茹走进了秋华的房间,仔细端详起来,男孩子的房间大多是惨不忍睹的,唯独秋华这里却是另一番景象。 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小床,旁边是一张书桌,桌上放着几封书信,想来应该是上次的,田静茹见了,莫名感到心烦。旁边摆着一张书法纸,上面写着“螓螓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秋华的书法也是挺好看的,还别说,这个男孩倒挺多优点的,想来,从前是自己误会了他。桌上正摆一本书《红楼梦》,正翻到第八回 ---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 田静茹心想:原来,他也喜欢这本书。书桌的边角位置摆放着一本很破旧的书籍,书名《纵横拳》,田静茹心生疑惑,拿起来翻了一页,又急忙把它放下。 她翻到的那一页正写着‘人丹田有一气,气可固本,亦可通神’,田静茹心里又怀疑道:秋华不会是入了什么邪教吧?她急忙跑到房门,听了听外面的动静,寂静无声。 过了一会儿,她又偷偷打开了一条门缝,发现秋华正躺在客厅的椅子上,呼吸均匀,她松了一口气,应该是自己多虑了。然后,她再看了一会儿,就爬上床了。 然而,今天经历的事情,却是让她怎么也睡不着,她翻来覆去,辗转反侧,脑子中不断回想起那个人猥琐的面孔,一闭眼,感觉近在咫尺,她也不敢闭眼了,月色惨白,她又哭了起来,此时已是半夜。 门忽然被敲响了。“静茹,你没事吧?”秋华关切地问道。门被打开,秋华正一脸担忧地站在门口。田静茹哭成泪人,正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秋华赶忙把她扶到床上,柔声宽慰她。田静茹渐渐平静下来,幽幽地说道:“秋华,我好怕,好像一闭眼,他就在周围盯着我。” 秋华笑道:“别怕啊,静茹,我在呢,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样吧,我睡地板,你在床上睡,行吗?”秋华把被子拿进来,特意把房间门开了,生怕被人误会什么,田静茹这么漂亮,可不能让她再受什么委屈了。 田静茹点点头,闭眼的时候,那些幻象忽然都不见了。过了一会儿,她又小声地问道:“秋华,你是不是加入什么邪教了?” “嗯?”秋华有些疑惑。田静茹只得如实道来,秋华听了笑了好一会儿,把那些事情一股脑地讲出来,最后补充道:“你整天想什么呢?还说我入了邪教,真是,是不是傻?”“你才傻,哼!”田静茹恨恨地回了他一句,然后倒头便睡。 秋华在地上睡着,半夜时分,真不是一般冷,就这样,秋华挣扎着,一夜无话。 广末市最好的医院的vip病房里,此刻,徐向阳正躺在这里,他醒来之后,方胜告诉了他事情的经过,他可从来没受过这样的侮辱,直至把方胜狠揍了一顿后,气才勉强消了点。“那个小子是谁?”徐向阳问道,语气带着冷漠。 方胜从地上爬起来,奉承地说道:“徐总,我昨天就调查了,他叫秋华,是个学生来的。用不用?”“不用。还不急,一个学生,我踩起来,就跟踩蚂蚁一样,这阵子太多事了,那帮老家伙不太听话,先收拾他们再说,攘外必先安内。”方胜笑着道:“徐总真是办大事的人。” 从那天以后,田静茹就辞去了那份工作,看来这件事给她造成了不小的阴影。每天都会去摆摊,秋华忽然对她摆摊的原因产生了好奇,按理说,她爸妈去旅游应该会给她留下足够的钱才对啊,难道她想买什么?秋华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两人的关系正在渐渐变好,时不时就会通话,就像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 秋华因为把那个人打了一顿,经理自然不敢留他了,这几天秋华就去发发传单啥的,倒也清闲,而且下班以后,他还会去找田静茹一起去吃饭。今天是周末,逛街的人很多,秋华手里的单一下便派完了。他早早地来到了田静茹这,田静茹带个鸭舌帽,带个口罩,不知什么原因,秋华总能一下认出她来。 “静茹,我帮你一起卖吧?”秋华走过来,关心地问道。田静茹却是得意地扬了扬小手,开心地说道:“不,不用,哈哈,今天的任务完成喽。我不管,今天你要请我吃牛肉面,我都瘦死啦。” “老板,两碗牛肉面,大份的。”秋华朝店家喊道。店家答应了一声,田静茹却制止道:“别,秋华,我吃不下。”秋华笑着道:“没事,多吃点,看你瘦的,到时候风一大,你就可以直接被当成风筝放飞了。”“你才被当成风筝放飞呢,哼!”田静茹不客气地回道。 说话之间,秋华电话响起来了,一接,又是上次那个“水木”的客服,还是说了差不多的话,不一样的是,这次说话的人声音很甜。秋华的手机通话声音有些大,旁边的田静茹虽然不知道手机那头具体说了什么,但很明显是个女孩。 田静茹试探性地问道:“秋华,那个是谁啊?”秋华随意地说道:“没啊,骚扰电话而已。”田静茹以为是他不想说,在一旁发着闷气。“静茹,静茹。”秋华又叫了她两声,可田静茹却是置若罔闻。 秋华忙解释道:“静茹,你别误会啊!是一个文学网站的,叫我去颁奖仪式的,你别多想。”“好啦好啦,我相信你。”田静茹一脸大义凛然地说道,心中涌起一丝莫名的欣喜。 这时候面也端上来了,老板客套了几句就走了,两人开始吃面。吃到一半,秋华忽然坏笑着问道:“哦,静茹,你刚刚是不是吃醋了?”“没,没有,才没有。”田静茹急忙辩解,不过,头却更低了些,乌黑发亮的长发下,少女的脸颊通红。 这时,店里的客人朝老板喊了一句“老板,来最辣的。”老板答应了一声,抓起一大把红辣椒,不假思索地丢进锅里,油把辣椒染得更红了,甚是喜人。 第十五章 遇见你,方知有 这一天下班后,秋华同往常一样找田静茹吃饭,吃完饭,田静茹提议要来逛逛。临近春节,归乡的人多了很多。 广末市像被投入了一条大大的沙丁鱼,街上,人潮涌动。 “哇,秋华,秋华,你看这个,还有这个。”田静茹走在街上,兴奋地跑来跑去,像个刚认识世界的孩子。 秋华有些无奈地说道:“额…静茹,你没逛过街吗,听说女孩子的一生就是一辆火车,‘逛吃、逛吃、逛吃、逛吃…’偶尔还得‘呜呜呜…””田静茹哈哈笑道:“你刚刚的样子好傻啊,秋华。不过,我好像很久没有逛街了,哈,都不像女孩子了。” 说完,她的眼里有一丝落寞闪过。“那今天我就陪你玩个饱。”秋华摸摸她的头说道,两人继续向前走。 今晚,这个地区有大庆典,这是当地的一个特色,一大帮人组成游行队伍,扮成各种古代人物,十分好看。 两人正走着,迎面过来一大帮人,周围的人群纷纷避让,秋华与她并肩走着,忽然感受到一股推力,秋华怕她摔倒,急忙拉起她的手,两人退到一旁。 游行队伍就在眼前,一个猪八戒打扮的人,冲上来,把一枝花递给了田静茹,然后笑嘻嘻地走了,引起了周围的人的哄堂大笑。 秋华这时候方才意识到,这是第一次牵她的手,凝滑如脂,是他的第一个反应,游行的队伍很长,他握着她的手,手心已经出汗,却不想放开。 手指连心,据说牵手是最容易幸福的一件事情。这个高不可攀的冰山女神,秋华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天,他不爱做白日梦,此刻却是在想时间静止该多好。 秋华正在一个商场等待着什么,徐修仁恰好从一间名牌店走出来,光鲜亮丽,他一眼就看到了秋华。 自上次以后,他仍旧不解气,时时刻刻想着羞辱秋华,当然他在人前会表现得很大方,今晚就他一个人,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他搂着柳婷就走了过去,用一种睥睨的眼神看着秋华说道:“哈,这不是秋大才子吗,柳婷前男友是吧?” 秋华笑笑道:“徐少,叫秋华就行了,乱七八糟的后缀就别乱加了。”徐修仁点点头,又问道:“话说,你来这干嘛?这里的垃圾都有人专门清理的,你跟你妈没必要来了吧。” 秋华也不生气,笑着道:“是啊,为生活嘛,没办法。倒是徐少你就好了,穿得那么帅气,跟城里的垃圾一样,包得真好看,我跟你说,每次我一看到这种垃圾,都不敢捡,生怕有什么贵重东西,我妈还总骂我胆小呢。” 这时候,田静茹也从洗手间出来,徐修仁刚好看到了她,连忙从自己的购物袋里取出一件,微笑着说道:“佳人配英雄,好东西当然要送给田小姐,可不要拒绝哦,我们可是还得做好同学呢。” 田静茹看了看秋华,发现他的脸上有一丝愤怒,刚一定发生了什么。 然后,她疑惑道:“秋华,他是谁啊?你认识吗?”秋华笑笑道:“有点印象,不是很熟。” “好,那我们走吧,你还得请我去吃东西呢,哈哈。”田静茹转头笑着对秋华说,然后高兴得牵起他的手,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商场,留下了徐修仁,拿着继续的手半悬着。柳婷眉毛微蹙,徐修仁脸色铁青。 “静茹,刚刚真的谢谢你。”一出门口,秋华就感激地说道。“哈,谢什么,我本来就不记得他是谁了。还有啊,你打算牵我的手牵多久呀?”田静茹笑了笑,示意了一下。 秋华连忙放开手,口中不断道歉。田静茹嘀咕了一句:“下次,我就不能这么轻易地让你牵到手。” 两人又走了一会儿,在经过一座天桥时,田静茹忽然停下来,秋华见状,也停了下来。 田静茹看着秋华问道:“秋华,你有什么梦想啊?”秋华想了想说道:“其实,考上中文系一直都是我的梦想,小时候,我一直想考清北大学的中文系。” 田静茹这时候惊喜地说道:“对哦,秋华,秋华,你会写诗哦,那么我想采访一下秋华先生,你觉得‘诗是什么?” 秋华见她这么感兴趣,自然不会拒绝她,他笑着道:“诗是情感的物化,美是诗歌的集合。” 田静茹想了一会儿,说了句“不懂”。然后又很可爱地说道:“秋华,秋华,你快问问,我有什么梦想。”秋华当然配合着照做。 然后田静茹狡黠一笑,说道:“我不告诉你,哈哈哈。”这时,一个人从他们身边经过,看到秋华,惊呼道:“我去,老四,你咋在这,偷偷跟谁约会呢?” 秋华仔细一看,原来是陈子率,原来他今晚刚跟萧雅逛完街,准备回去的时候,经过天桥,却听到了好像秋华的声音。 陈子率把秋华拉到一旁,悄悄问道:“你行啊,看来猥琐献说的一点都没错,你的手段真高。这妹子谁啊?你们班的?” 原来这里的光线不太清楚。秋华有些心虚地点点头“对对,自己班的。”“那行吧,不打扰你了。”陈子率打了个招呼,匆匆走了,心里有些疑惑:怎么有点像…应该不会。 “累了吧?给你。”秋华边说边给坐在公园长椅上的田静茹递了一瓶饮料。“谢谢你啊,秋华。” 田静茹开心地笑道。秋华扭开瓶盖,习惯性地低头你看,没想到手气还挺好,居然是再来一瓶‘。 秋华像得到了什么宝贝一样,一脸炫耀地说道:“哈哈哈,静茹你看,啥叫手气。” 田静茹冷笑道:“呵,那有什么,我待会中个大奖。”秋华一听,哈哈大笑,然后老气横秋地说道:“哎,田同志,我都讲了的,要实事求是才好嘛。你这样子,怎么当接班人,我很为你的前途担忧啊,少年。” 田静茹咬咬牙道:“哼,待会如果是个大奖,你就背我回家。”“如果不是呢?”“我就被你背回家,哈哈,说好了,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说完,自己的左手手指跟右手手指开始拉钩,秋华无奈地想到:这么无耻的人还是第一次见。 秋华看看时间,发现有些晚了,便对田静茹说:“静茹,有些晚了,我先送你回去吧。”田静茹无趣地答应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她惊呼道:“秋华,秋华,我中了,中了。”秋华本来又想好好数落她一番,却是看到她把瓶盖递到了自己上面,上面写着“特等奖”。 秋华马上翻看包装纸,上面清晰地印着:“特等奖——帝都单人三日游”。田静茹看了看瓶盖后,将它递给秋华说道:“上次听了说了比赛的事,你去吧,我这辈子是走不出广末市了,哈哈。秋华,秋华,你去拿个大奖回来,请我吃牛肉面。” 秋华拒绝了一会儿,田静茹叉腰佯怒道:“哈,秋华,你怎么婆婆妈妈的,让你去就去。”秋华当然也不好意思拒绝了,只得收下。 送完田静茹回来,已是深夜,母亲还没睡,见他回来,就跟他交代了一下饭菜已经热过了,然后回房睡了。 秋华走进房间,回想起今天发生的一切,田静茹原来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秋华忽然想到了什么,赶忙坐到书桌前,写下两句话。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第十六章 居不易,龙蛇会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眼“水木”的颁奖仪式便来了。秋华踏上了去帝都的飞机,田静茹不舍地挥挥手,让他好好照顾自己。 其实秋华本意是不想去的,但前几天母亲接了自己的电话,得知这件事后,便极力劝说秋华去,而且田静茹又抽到了去帝都的飞机票,让秋华隐隐觉得,这是个机会。 帝都,作为华夏第一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自古就有“天下要塞”的美誉。历朝历代不少帝王在此定居,整个城市,都透露着一种*。 在此处,你可以深切感受到作为帝都人的自豪,你可以看看街上悬着的招牌,类似“天下第一汤”、“天下第一面”等招牌比比皆是。这是帝都人特有的骄傲,是天赐的。 “呼,终于到了。”经过几个小时的飞行,秋华终于到了这个闻名遐迩的帝都。果真闻名不如见面,高楼大厦随处可见,街上往来的人大多正装在身,有着一股子与生俱来的气质。 街上车水马龙,正预示着这座城市的活力。因为也是古都的缘故,也可以看到此处留有不少古建筑,有的就突兀在高大的商业楼之间,这是古今文化一次完美交融,体现了这座城市的包容。 走在这些古建筑之间,秋华忽然梦回古时,产生出想在这开一间茶馆的想法。这座城市,曾是无数文人向往的地方,也是多少英雄魂断的地方,一闭眼,似乎还能听到鼓角争鸣。 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街上的行人大多神色匆匆,这凸显了帝都生活节奏的快速,又让人又觉得隔阂不少。 秋华一开始认为,拿几百块来帝都待上三天是绰绰有余的想法,在她询问了酒店房间的价格后彻底破灭。 前台小姐用很甜的语气说道:“你好,是这样的,先生,我们这普通套间一晚888,高级套间2222。我们这阵子还新推出了总统套房,放眼望去就是cbd,绝对的至尊享受。” 她刚说完,秋华早已飞也似地逃了出去,生怕在这待多一会都要收费,惹得前台小姐一阵鄙夷。 “民以食为天,”那就先吃饭吧,这一道道上百的菜式,让秋华直瞪眼,可是饭总得吃的,秋华忍痛吃了一个几十块的面。无奈的秋华只能租了一间汽车旅馆,买了方便面,八宝粥,想着这几天就先对付一下吧。秋华仰天长啸:“以后再也不来帝都了。” 给母亲和田静茹分别打过电话后,秋华并没有直接倒头就睡,不是不想,是不能。城市的灯火依旧耀眼,人们刚刚进入夜生活。 隔壁包间传来阵阵不雅之音。秋华心烦意乱,同时又暗自感慨北漂生活的不易。自己之前远在落后的广末市,不识真正的差距,如今到了这帝都,心中忽然感慨良多,想写点什么。 他打开备忘录,想一会儿,写一会儿,屏幕上逐渐出现了这样的字样: 小时候,很多东西都是小小的 吃方便面时吃出的卡片是小小的 去摸鱼时采的野果子都是小小的 唯有明月是大大的 读书时,很多东西也是小小的 我生活的小镇是小小的 你走路时的步子是小小的 只有你家到我家的距离是大大的 如今啊,楼房与车是大大的 连坟墓也是大大的 只有我是小小的 ﹉《小小的》 二月九号,对于网络文坛来说,可是不小的轰动。因为今天,许多文学网站都会有评选活动,什么“年度作家榜”、“网络作家富豪榜”等,拿足了看头。 “水木”也还算一股清流,年末就办了个征文比赛,不搞那些虚的。虽然初衷是好的,但参与的人龙蛇混杂。 他们其中有网文大神,鸡汤大师,也有的是新人,贵宾席上坐着几个老者,看来是一些泰斗级人物,秋华可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不由得心中十分欣喜。 当然,也有不少其他文学网站的人在这里,他们在招兵买马,期待哪个人会在他们的旗下封神。 张心慧与“水木”的主编周礼文是大学同学,一向私交甚好,所以今天,她也以私人身份来到这里,为这个老同学捧场。 不过来到这里后,却是没有几个人看得上眼的,那些人虽然也有着那么些气质,但却大都自视甚高,谈话之中,仍不免透露出俗气来。张心慧不觉低吟:“俗人谈雅趣,高才出低语。” 秋华早早地便来到了会场,他是第一次到这来,开心的同时,紧张也是不可少的。 他也怕得罪了谁,就正襟危坐在座位上,惹得有些人嬉笑不已。 这时他听到了这样的声音:“诶,李作家,谁不知道你是m国毕业的高材生啊,待会散会,还请光临寒舍。” 秋华站起身一看,竟然是自己的表哥——李文时。他走过去叫了一声:“表哥好。” 刚刚一直巴结李文时的胖子见状,又面向秋华说道:“哟,李作家,这是你表弟啊,哇,小小年纪就如此器宇不凡,想必将来定是人间龙凤啊。” 李文时看了秋华一眼,冷哼了一声走了。那人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追上去说道:“李作家,李作家,刚才是我不对,你别生气,道貌岸然的人多了去了,你何必为这种人烦心呢?是不是?” 这句话明显是说给秋华听的,但却成了自己的真实写照。秋华倒也不在乎,反正这个表哥一直都看不起他们家,不过妈妈说了,礼数自己要做好,别人不收是别人的事。 张心慧发现这里的气氛太压抑,还是走动些好,转了一转,却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于是,拿起酒杯,走了过去。 “秋华同学,你好啊。”秋华听到有人叫他,本能地回头一看,来人竟然是广末市的张局长,他正欲开口。 张心慧却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小声告诉他:“我今天是私人身份来的。”秋华明白地点点头。张心慧问道:“秋华同学来这是何事啊,又想把这当灵感,写‘目睹之怪现状’?” 秋华不好意思地说道:“张局…”张心慧又提醒了他,他立马改口道:“张阿姨,你就别揶揄我了。我其实前几个月报名了这个征文大赛。” 张心慧赞许地点点头,笑道:“年轻人,多开阔视野,对以后是很有好处的。你竟然能来到这,说明了这一次应该会有收获,提前恭喜你了。对了,我的女儿也跟你同校,你或许认识也说不定呢。她一直抱怨这里都是书呆子,没有帅哥,我带你去见见她吧。” 秋华点点头,跟在张心慧后面,心中想道:难道我是帅哥? 第十七章 奖项揭,心慌慌 会场的某处,坐着三个女孩,正是如花的年纪,自然吸引了不少目光。 其中一个少女开口问道:“兔兔,你怎么闷闷不乐的啊?怎么啦?” 另一个少女搭腔道:“哎,真够可怜的,咱家兔兔这么可爱,受尽万千宠爱。可是,竟然要跑到那边远之地受苦,实在委屈她了,也不知道张阿姨怎么想的。” 那个叫“兔兔”的女孩耷拉着脑袋,也不讲话,就这样干坐着。沉默良久,方才开口问道:“凤凤,仪仪,你们说怎么要表白才合适啊,我上次都把我最心爱的大熊送出去了,他都没理我,这是我认为全天下最好的礼物了。” 那两个少女听了,连忙坐下来,有条有理地分析道:“这个啊,根据我多年的经验,表白最好是要简单粗暴,挑人多的地方,突然表白,然后男生一般都不会拒绝的,人那么多,他们会觉得羞愧,一般都会失去判断力的,哈哈。” 另外一个少女却是不同意道:“小佳仪,那是因为你追的男生都太一般了,我可不一样,我认为哦,追男生要细水长流,制造小感动,有预谋却又不做作地接近他,你那招要是对敖龙哥哥使用,看他不给你个大白眼。” 陈佳仪点点头说道:“也是,敖龙哥哥可是号称全帝都最难得到的男人,人送外号‘移动制冷剂’,不过他什么时候成你的了。” 许美凤咬咬牙说道:“怎么不是我的,我就是敖龙哥哥的女人,怎么样?” 她刚说完,就有人笑着道:“美凤啊,你那么厉害啊,把敖龙追到手啦。”两人一听急忙站起来喊了一声:“张阿姨。” 张心慧笑了笑,说道:“来,佳仪,美凤啊,我给你们介绍个人,这个人可是我在广末市发现的很有潜力的人哦,你们认识认识。” 秋华从后面走出来,微微点头说道:“你们好,我叫秋华,来自广末市,很高兴认识你们。” 两位少女也是见惯了无数的大少,见秋华穿着如此朴素,本能地把脚往后挪了挪,但是脸上却也是笑着回礼,毕竟在帝都生活,这是父辈从小就注重的教养。 而那个叫“兔兔”的少女,听到他们的对话,抬头一看,不觉欣喜万分。她马上跑过来叫道:“秋华学长!你真的来看我啦,哇,好棒啊,伦家很感动。” 秋华先是一惊,然后定睛一看,原来眼前的少女正是可爱的小学妹——黄静秋。 几人已经找了个角落坐下,“原来,你们认识啊。”张心慧开口说道,语气带着一丝不可思议。 黄静秋开心地答道:“对啊对啊,妈妈!我告诉你哟,秋华学长好厉害哒,他上次改编了一首歌,把我都唱哭了,而且哦,他好温柔的,上次他亲…” 秋华赶忙拉住她,抛出了个没头没脑的话题:“帝都好像不会太冷哦?”张心慧笑道:“是啊,是啊,帝都不一样,虽然身处北方,但是冬天是这样的,不会冷得太过分。” 秋华想丢出这个话题来掩饰一下黄静秋没说完的话,在陈佳仪和许美凤眼里,却是认为他不会聊天,没情调,在心中对他的评价,又降了几分。 趁没人发现的时候,秋华偷偷地对黄静秋耳语道:“学妹啊,那件事就不要说了,等下你妈估计会打死我。” “哦,这样啊,那你得答应我一个要求。”黄静秋狡猾地说道。秋华正犹豫之间,黄静秋拍了拍张心慧的手,说道:“妈妈,我告诉你哦,其实秋…” 她故意留住话语,看看秋华,秋华无奈地点了点头。少女满意地笑了笑,然后继续补充道:“其实秋天很很美丽的。” 张心慧摸摸她的头,笑道:“傻孩子,现在是春天呢,秋天远着呢。”黄静秋站起来说道:“如果春天来了,秋天还会远吗?” 会场的灯逐渐暗了下来,台上聚光灯亮起,一个西装革履地中年人走到台上。 他先给众人鞠了个躬,然后开始说道:“感谢诸位今天贲临现场,鄙人是本场大会的主持人‘周礼文,也是‘水木’的主编。木生于水,求活之法。文寓于人,比天之翼。闻山有高,而未闻有才学之高。知海有界,但应知无知识之界。首先我得声明,‘水木’办这个比赛,并不是说要在诸位中分个高低,这次的评奖我们请到了有名的大学教授,也有文笔优秀的网文作家,当然还要感谢本市作协的大力支持,所以,前三名是大家合议的结果,最终的结果,我们保证是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的。当然,诸位之中也有早就名声在外的大神,此次若是侥幸被小辈胜出,也请海涵,这只能说明在我们这些人眼里前三名是既定事实。至于客观与否,还请看客们定夺。好了,闲话不多说,让我们有请去年‘金作家杯’的冠军得主,同时也是新派青春文学的代表人物的沐十八先生致辞。” 在热烈的掌声中,有一个年轻人走上台去,笑容中带着一股子自信,脚步稳健不急躁。 沐十八是一个很不一样的人,十八岁辍学,开始写小说,第一本小说一经出版,就成为了当年的图书销量冠军。 四年后,凭借着对现有资料的掌握以及在这基础上的想象,著成《我们聊辽》,这本书以其幽默的文风及强大的史学知识,迅速圈粉,成为各大文学网争相拉拢的人才,连史学界也对这本书夸赞不已。这种文史双通的人才,实在少见。 沐十八今天能出席这场会议,那都要归功于周礼文的识人之术。想当初,沐十八的第一本书,就是在“水木”发表的。 这时,台上的沐十八开始讲话了:“感谢周老师,感谢‘水木’,感谢在座诸位。很高兴,今天这场大会能邀请我作为嘉宾。有人把我封为‘大神’,我想,这我是万万不敢当的。也有人说,沐十八,你是整个文坛的希望啊,这句话我更是受之有愧,这几年,有幸写成几部拙作,却被大家刻意拔高,十八真是受宠若惊。我们都知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孟子说过这么一句话,‘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知识,是永远没有尽头的。几年前,很荣幸地能得到‘水木‘的赏识,让我的第一个作品得到了认可,开启了我的文学之路。当然,我也非常希望,今天这次的大会,会是你们某些人文学之路的开启。好了,话不多说,让我们把会场交还给周老师。” 说完,他走下了台,台下的掌声无比热烈,大家羡慕他的才华,更敬佩他的谦逊。 周礼文再次走上台说道:“好了,非常感谢沐十八先生,下面由鄙人来宣布本次的获奖名单。获得入围奖的是…” 周礼文念了一串名字,足有三十人。秋华吓一跳,没想到今年还有“入围奖”,看来这“水木”也是尽量秉承着人人有份,永不落空的本意了。 不过他又暗自庆幸,这批名单没有他,那不就说明…秋华继续耐心地等待着。“接下来是优胜奖。”周礼文故意吊了吊众人胃口,扫了一眼台下。 台下的参赛者早已屏息凝视,静待答案的揭晓。 第十八章 三甲出,尘埃定 周礼文看了一眼台下观众的反应,还算满意,然后继续补充道:“他们是来自海边城的王子敬,许纤纤,钱峰;来自山中市的聂海生,张明远;来自沙城的金盛;来自帝都的陈佳仪,古新文……” 周礼文还没念完,却听到台下有些异动。黄静秋兴奋地跳起来,抱住陈佳仪叫道:“哇!佳仪,佳仪,你好棒啊,好稀饭你哦。” 在场的人都讲目光投了过来,陈佳仪臊了个大红脸,忙拉着黄静秋坐下,小声说道:“好了,兔兔,我知道了,你快坐下,快坐下。” 张心慧见女儿这么失礼,也呵斥道:“黄静秋,怎么那么没礼貌,快坐下,你秋华学长也在这,就不怕你在他心中的形象大跌吗?”张心慧在政坛滚打多年,识人之术自然不俗。她早就看出了女儿心里的小九九了。这一下被抓住软肋,黄静秋急忙吐了吐小舌,坐下了。 “对了,学妹,她们叫你‘兔兔’,是不是因为你属兔啊?你要属兔的话,你还大我一岁呢。”秋华有些疑惑地问道。 “哦,这个嘛,因为我很喜欢小兔子啊,而且我还有兔牙哦,你看你看。”黄静秋可爱地说道,秋华这才发现,原来黄静秋的上牙齿的两颗门牙显得有些外露,不过,却又不影响美观,反而可爱多了,像个真的小兔子一样。 周礼文顿了顿,又开始说道:“还有来自广末的李文时,掌声送给这些年轻人。”台下掌声迭起,十个人慢慢走到台上,他们的脸上大多有一丝自豪若隐若现,尤其是李文时,因为他是广末唯一获奖的人。 “好啊,我们华夏文学界可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周礼文感慨了一阵,又继续说道:“接下来宣布的是本次比赛的前三甲。” 如果刚刚宣布优胜奖时众位参赛者的反应是紧张的话,那么这时候只能用一个成语来形容他们的反应,那就是忐忑不安。 “首先宣布的是本次比赛的三等奖,他们是来自青城的高道童,他的作品《问道》充分展示了道的清净思想。作品里主人公登山访道馆花了七天,这七天里,他每天都听到一个故事,在第七天时,他终于登上山顶,却只看了一眼道馆便下山了。先生问道,一派高远。” 掌声响起,一个与周礼文年纪相仿的人走上台,向他施了施礼,周礼文回礼后,方才一位台下的老者给他颁了奖。 周礼文又继续走上台说道:“接下来是本次比赛的二等奖,他们是来自惠清市的施莺莺,她的作品是《少女之心总是诗》。本文风格行云流水,词藻优美,有如折纸般轻柔,又好似脱手弹丸般美韵流转。少女之心细腻而又不染纤尘,在她的心中一切都是如此岁月静好。少女之心让人摸不透,却透着一股朦胧之美。本次的二等奖还有来自帝都的敖龙,他的作品《尘》,本文构思绝妙,这一粒尘,在这天地中,却丝毫也不渺小,敢与高山比坚韧,敢与大河争久远,充分展示了当代青年人的奋斗面貌,是一篇难得的佳作。来,让我们用掌声欢迎两位上台来。” 在热烈的掌声中,两人走上台去,台下的观众看到上台的两人竟如此年轻,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陈佳仪眼里都充满光了,兴奋地拉着黄静秋与许美凤说道:“看看看,这就是我的敖龙哥哥,全帝都最难得到的男人。” 许美凤点点头说道:“不愧是帝都高中女生的梦想,果然非同小可。”黄静秋看看秋华,看他有些失望,乖巧地说道:“秋华学长,你不要灰心嘛,这不还有一等奖嘛,我相信秋华学长的。” 秋华摇摇头说道:“这两人都不简单,我的文笔肯定不如他们的,那里敢奢望,怕不是这次的主办方弄错了。” 黄静秋懂事地说道:“秋华学长,你不要伤心嘛,他们那里厉害了,我爸妈跟那个敖龙的爸妈认识,小时候我还经常去他家玩呢,这小子,很会装逼的,秋华学长,不要怕他。”秋华的眉头稍微舒展了些,幽幽的说道:“但愿如此吧。” 二等奖颁奖过后,周礼文又一次走到台上,这次他也不卖什么关子了,直接宣布道:“本次的一等奖是来自广末的…”静秋非常期望能从他的嘴上看出圆的口型。 秋华此刻也是无比期待,会场一边的李文时在心里默念着不是这个结局,刚刚领完奖的施莺莺,不知为何,已情绪不高,耷拉着脑袋坐着。 周礼文缓缓开口道:“何呵。”秋华像泄了气的气球,瘫坐在椅子上,李文时喜上眉头,而张心慧眼里,也略过了一丝失望,方才的众生相,尘埃落定。 从刚刚宣布了一等奖名单过后,场上陷入了一片死寂。一等奖不领奖,“水木”征文大赛遇到这种情况,可是头一回。周礼文在后台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见同事小郑过来,急忙抓住他问道:“怎么回事?” 小郑拿出那张记有电话号码的纸条,往周礼文手里一递之后,说道:“周编,客服那边前几天确认过了,这个人已经到帝都了,可能是出了什么事吧,这是他的电话。” 周礼文点点头说道:“好,小郑,你去打多几个电话,让他尽快赶过来,我先去安抚他们的情绪。” 周礼文不愧是见惯大场面的人,立马又换了一副轻松的表情,走上台去,欠了欠身说道:“各位来宾,请不用担心,只是出了点小意外而已,何呵选手马上就来。”听到这句话后,台下的骚动平复了些。 小郑在后台看了一眼情绪稍稍变好的观众,立马跑到后台打起了电话,悦耳的手机铃声响起,周礼文被刚刚的事情一闹,心情本就十分不好,此时这个悦耳铃声在他的耳边,却成为了刺耳的噪音。 不过他还是个分得清场合的人,笑着说道:“你好,请保持安静好吗?”“哦。好好,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秋华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挂掉了来电,并且调成了静音模式。 小郑一看对方竟然挂掉了,不行,接着打。小郑一打,秋华就挂断,这一来一回已经有四五次了。 旁边的黄静秋察觉到了异样,忙问道:“秋华学长,怎么啦?”“不知道,陌生电话来的,打了四五次了,可能是骚扰电话吧。”秋华如实说道。 小郑又打了两个,发现还是一样,这一看也不是办法,急忙跑到台上,焦急地说道:“周编,他不接啊,不接啊,咋办?” 周礼文此时也顾不得什么颜面了,要是这一届的比赛冠军都没来的话,那就真的是颜面扫地了。他按照纸上的号码打了过去,他倒想看看对方究竟是何方神圣。 秋华的手机屏幕再一次亮起来,还是刚刚那个来电,这一下黄静秋可就不开心了,竟敢欺负秋华学长,她把秋华的手机一把夺过来,可爱地手指在屏幕上按了一下。 周礼文终于打通电话了,还没来得及开口,对方就先说道:“哼!你到底是谁啊!你要是再骚扰我的秋华学长,我就报警了啊。” 黄静秋说完挂断了电话,只是有一点她特别奇怪,今天自己的声音好像特别洪亮啊,惨了惨了,妈妈说过,大声讲话会变成男孩子的,黄静秋的脑子里一直盘旋着这个想法。 第十九章 喜获奖,知内因 原来是周礼文忘了关话筒了,刚刚的话全都直播出来了。 经许美凤一提醒,黄静秋这才知道自己又闯祸了。她忙站起来,对着周礼文说道:“伯伯,对不起,是有人骚扰我的秋华学长,我才这么大声的。” 没想到周礼文听了没有生气,反而笑呵呵地说道:“无妨无妨,小姑娘原来是这电话的主人啊,让我们好找,快到台上来吧。” 黄静秋以为是要惩罚她,急忙把手机往秋华怀里一丢,澄清道:“手机是秋华学长地。”又一想,自己这样做太没义气了。又可怜巴巴地说道:“不过,你要打,就打我好了。”顿时哄堂大笑起来,气氛倒缓和了不少。 欢笑过后,周礼文在台上说道:“伯伯不打你,那就请你的秋华学长上台来,好吗?” 没想到黄静秋听了,反而抱紧秋华说道:“伯伯,你怎么这样啊。不就是吵了一点吗?你还要在台上惩罚秋华学长,哼!你也太小气了。” 秋华看了她的所作所为,第一个反应是好笑,然后是感动。秋华轻轻地把她的手拿开,柔声道:“静秋,没事哈,你秋华学长会武术哩。”说罢,秋华比了比拳头,黄静秋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秋华选手,你好啊,这个手机号码是你的吗?”周礼文将那张带有数字的纸条往秋华手机一递,秋华接了过来,第一眼就感觉很熟悉,再细细看了几次,最终确认下来,这就是自己的手机号码。 当下他又生疑,这样做是为何?但又猜不出对方的意图,只能点点头说道:“是的,这就是我的号码。”周礼文顿时喜上眉梢,急忙打开话筒开关宣布:“各位,秋华选手就是本次比赛的一等奖。” 秋华一时懵住了,这就好比从别人耳朵里听闻自己名落孙山,自己却看到皇榜上写着自己是状元,这种落差,不言自明。 周礼文此语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赞扬此次的文学赛人才辈出,获奖选手一个比一个年轻。但质疑声也不少,数李文时最甚。 李文时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平日里自己看不起的表弟竟然会是本次的一等奖,他按耐不住站起来问道:“周主编,你凭什么认为他就是一等?” 周礼文马上解释道:“这个嘛,因为一等获奖选手留的手机就是这个啊。“难道就凭一个手机号码,你就断定他是一等?这种说法怕是难以服众吧?”李文时继续咄咄逼人,场上那些不服输的人也在附和着,会场又一次陷入混乱。 周礼文大声地说道:“大家安静,安静,我们‘水木’会给大家交代的。这样吧,秋华,你给大家说说写了什么?把主题概括一下。” 周礼文跑去后台,在征得了秋华的同意后,他让工作人员把这次一等选手的信息调出来,给大家看看。 此时,台上剩秋华一人,大家都安静地看着他。好在之前参赛时秋华有存下底稿,自从得知自己获奖以来,他也会常常去翻一翻,这一来二去,也记了个大概。 秋华本想把存在手机里的底稿直接拿出来的,然而却又怕其他人再次刁难,万一他们又有方才主持人去了后台,把文章传给你这样的说法,那不是又得解释。 一个是出于方便,一个也是为了证明自己,此时秋华思考了一会儿,缓缓开口说道:“小时候,我住在一个淳朴的小山村。家里的稻田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存在,小时候,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种很神奇的稻子,它春天会变矮,秋天会长高。父亲是憨厚老实的,他几乎不发脾气。后来,我从父亲的嘴里得知,这不是稻子,是全家的希望。我第一次插秧的时候,由于偷懒,秧苗插得东倒西歪的,那是我这一辈子所记得的父亲最严厉的打骂…后来,我走出了乡村,父亲也学会了魔法,只是学艺不精,从十几年前施了‘变小咒’后,就未曾长高,至今都同稻田一般高大。” 秋华读完,大屏幕上跳出了那一篇文章——《心田麦望》,大家浏览一下,竟然与秋华刚才背出来的内容相差无几,此刻,场上已没了质疑的声音,掌声淹没了整个会场。 让周礼文没想到的是,今年一等奖的得主竟然会是个高中生,他连连称赞道:“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李文时更加没想到,自己的穷表弟竟然会是这次比赛的一等奖,尽管心里有一千万个不相信,可现实却给他来了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得他的脸火辣辣的疼。 这时他旁边的那个胖子又凑过来说道:“李作家,李作家,那个一等奖是你的表弟吧?你能不能替我引荐引荐?” 李文时可不想去拍秋华的马屁,恼怒地说道:“要去你自己去,一等有什么了不起。”声音提高了好几个分贝,把那胖子吓了一跳。 那个胖子自讨了个没趣,只得自己跑到秋华跟前,脸上堆笑道:“你是李作家的表弟吧?一看秋老弟就是天资聪颖,卓尔不群啊。鄙人是‘可雕’文学网的编辑,我叫钱汝杰,不知能不能赏脸吃个饭呢?” 秋华实在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方才自己还说自己表里不一,道貌岸然,转眼间,就成了天资聪颖,卓尔不群了,这川剧的变脸绝活,秋华今天可算现场看了一回。不过,秋华可不是圣人,自然没有海纳百川的胸怀。 秋华淡淡地说了句:“我秋华只是一个穷酸学生,不敢高攀。”说完,就把钱汝杰晾在了一旁。 让黄静秋也没想到的是,自己的秋华学长竟然是这次的一等,方才的愤怒与可惜,顷刻间,化为了快乐。 待秋华下来,她炫耀似地说道:“仪仪,凤凤,你们看看,你们看看,我的秋华学长是一等哦,厉害吧?你们的什么敖龙哥哥才二等,哈哈哈。” 两人敷衍地答道:“厉害厉害啦。”对于两人的敷衍,黄静秋可不在意。此刻,她又缠着秋华,让他带她去玩。秋华想着反正明天就走了,就陪她好好玩一天吧。见秋华答应下来,黄静秋又是欢呼雀跃了好一阵。至于张心慧,自然也乐意看到这个局面。 秋华后来得知,自己的信息是被后台搞错了。原来自己当时为了贪方便,就随意取了个笔名,没想到后台人员在填写名单时,在何姓与秋姓中,果断选择了前者,却不曾想是笔名被当成了真名,闹出了个不小的笑话。 由于这次完全是‘水木’的疏忽,所以周礼文对秋华感到十分抱歉,说要单独约他吃饭,以表示‘水木’的诚意。因为时间不充裕,所以秋华没有答应饭局。 不过因为周礼文是本次的比赛承办方,知恩图报,秋华答应以后若是有作品,自然会投给“水木”。不过,秋华仍然不相信,自己的这篇拙作竟然会拔得头筹。 于是在临散场时,沐十八欲离开时,秋华叫住了他,问道:“沐前辈,我想问你个问题。我这次的作品,您觉得如何?”沐十八笑笑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秋华听了,全身不觉通泰了不少,因为这是对他文心的认可。 第二十章 辞帝都,归广末 “哈哈哈,谢谢你,秋华学长,我好久都没有玩得这么开心啦。”黄静秋异常开心地说道。 早上的心情经历了大起大落,现在终于可以好好放松一下了。秋华记得她今天吃了两个冰淇淋,玩了三次过山车,五次旋转木马,还有其他游戏等等等等。 当然,钱是他出的,因为周礼文说奖金会在过两天发放,而且今天黄静秋对他的态度,实在是没得说,所以秋华花这个钱请她好好玩一次是应该的。 两人一直玩到了夕阳西沉,然后秋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静秋学妹,我明天走了,得回广末了。”听到这话,黄静秋的脸色暗淡下来,恋恋不舍地说道:“你那么快就要走啦?再陪我玩多一两天嘛,你来我家过年好不好?” 秋华虽然不忍心拒绝她,但是这是原则问题,更何况,自己跟田静茹不也不清不楚吗? 想到这,秋华实在狠不下心去欺骗这么一个可人儿,只摸摸她的头道:“好,学长以后有能力的话,会来帝都过年的。” 告别了黄静秋,秋华立马返回旅馆,收拾行李准备回家。经过了一阵折腾,总算收拾妥当了,秋华躺在床上,想着今天发生的种种,自己这一次爆冷拿了一等,静茹肯定很开心,想到田静茹明明关心自己,每次被揭穿却又慌张掩饰的窘迫,秋华心情大好。想着想着,不由得睡着了。 睡到半夜的时候,秋华的手机忽然响起来,秋华接通之后,对面只传出了一阵怪笑声。秋华再三追问是谁之后,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 秋华不解,但只当他是个骚扰电话吧,透过窗,能看到外面正在下雨,夜,有些阴冷。此时,在遥远的广末市,一个举足轻重的集团内部,关于股份纠纷的事务终于尘埃落定下来。 一夜风雨,帝都的天空有了难得的澄澈。路边不知名的花儿,受了雨露滋养,展现了多少复生的眉头。公园里,晨练的人多了不少,雏鸟在练习飞翔,这一个美好的早晨,唤醒了不少事物。 秋华再最后看一眼繁华的帝都,然后登上了返乡的飞机。午后,在街角的咖啡店里,有一个少女正坐在桌子上不断唉声叹气,桌面上还冒着腾腾热气的咖啡与甜甜的方糖并没有被移动的迹象。 对面也同样坐着两个少女,他们的嘴里不断地念叨着:“兔兔,你怎么啦?” 最终,那个可爱的少女厌烦了,终于开口说道:“还不是我读书的事。”“哎,兔兔,你别担心啦,张阿姨都调回来了,你现在也不用去广末受苦啦,当初他们也是为你好,就磨练磨练你一下而已,放心,你从现在起,不用去广末受苦了。” 那个较成熟的少女劝道。“就是,用得着放一杯咖啡,摆出个忧郁脸吗?整个店的心情都被你拉低了。”另一个带有些许书卷气的少女附和道。 可爱少女忽然想到了什么,眉毛一舒,笑道:“我还要去广末市,哈哈哈。”那眉毛像极了天上的新月。说罢,拿起桌上的咖啡一饮而尽,畅快地说了一声:“好甜,我要续杯!” 面前的两个少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异口同声地说道:“怎么办?兔兔疯了。”桌上的方糖就静静地躺着,纹丝未动。 秋华回来的第二天,就已经是大年夜了。街上的花市已经开始营业了,那里摆着一棵棵种在盆子里的橘子树,每年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会有人上街去买回一两盆,几乎很少讲价,看中全凭眼缘,这是南方的特有习俗。 章兰今天包了很多饺子,特意打包了一份,趁着还不晚,让秋华去送给田静茹,秋华有些无奈地说道:“妈,不用了吧,大年夜,人家也不差这点饺子吧。” 章兰白了他一眼,说道:“让你去你就去,送了就说明我们的心意到了,收不收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知道吗?”秋华哪里知道母亲的真正意图,只当她是想做个顺水人情,忙答应下来,坐上公交车,赶去了静茹家。 这是秋华第一次去田静茹家里,通过之前的表现大致可以判断,田静茹应该是个普通家庭。 但普通家庭也不一定就没什么规矩,秋华在脑子里措好词,生怕一个不小心说错了啥,破坏了两人的关系。 想了很久,才决定敲门,敲了很久,里面才传来动静。拖鞋的踢踏声越来越近,门应声而开,脸还是那张脸,只是眼睛肿肿的。 “怎么啦?静茹?”秋华见她如此憔悴,忙问道。见是秋华,田静茹一脸傲娇地说道:“没事没事。哈,还算你有点良心,知道来看本姑娘。”嘴角有止不住的笑意。 秋华坐下来,聊了一会儿,看看时间,估摸了一下,现在坐车回去,大概就是团圆饭的时间,于是起身告辞。临走前多嘴问了一句:“叔叔阿姨呢?还没回来吗?” 田静茹点点头道:“哈,是啊,我都习惯了。”她说话的时候,目光有些闪躲。 “今天可是大年夜,这么重要的日子,他们不回来?不会吧?”秋华有些狐疑地问道。 田静茹犹豫了一会儿答道:“是啊,可能买不到回来的票吧,大年夜就大年夜喽,我们家,过节的气氛不重的,哈哈。”见她这样说,秋华也不好意思再问啥,只是吩咐了几句,让她好好照顾自己。 秋华走下楼后,母亲的电话便来了,吩咐他早点回来,今天可是大年夜,秋华顺嘴提了一下静茹的事,没想到母亲交代了一句,要把田静茹拉来家里过年,之后就挂掉了电话。 秋华只得又厚着脸皮敲开了田静茹的家门,田静茹开门看见又是秋华,就问秋华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落下了。 秋华半开着玩笑说道:“对,把你忘了。”田静茹假装嫌弃地说道:“咦!好酸啊,秋华,你去了帝都都学了些啥啊,净不学好。”秋华见时间差不多,也不打算跟她开玩笑了,忙把方才母亲的话如实道来。 田静茹笑着说:“嗯,那好吧,本姑娘勉强答应你喽,不过,你可得好好招待我。”之后,田静茹快速地打扮了一下,就出了家门。 经过一阵奔波,两人终于来到了秋华家附近的巷子。这时候秋华拿起手机讲了一会儿,然后满脸歉意地对田静茹说:“对不起,对不起,静茹,我送你回家吧,家里来客人了,可能不太方便。” 田静茹听了,眼泪作势就要留下来了。她说不出这是什么感觉。 实在要形容的话,就是那种小时候爸爸答应给她过生日,结果加班到第二天凌晨回来倒头就睡的感觉,田静茹一瞬间精神有些恍惚。 第二十一章 我承包,你一切 田静茹虽然无比失望,但也明白有些事强求不来的。 马上懂事地说道:“哦,没事没事,那秋华你回家吧,我…我…”讲到一半,忽然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秋华真的觉得自己太讨厌了,开玩笑是没错的,但要分情况,若是用他人的痛苦作为笑料,那就是卑劣的行径。 一个人习惯了孤独生活,他的内心往往就变得如铁般坚强,这时候有了陪伴,她的心灵就会变得像幼儿园等人接的小朋友一样,因有所待而变得柔软,这是世界上最坚硬而又最柔软的心灵,可以扛得住狂风大浪,却扛不住和煦日光。 秋华实在不忍心再去伤害这么一个可人儿,他连忙解释道:“静茹,静茹,别这样,我骗你的,我妈可欢迎你了,对不起,对不起。”语气里带着着急。 “真的?”田静茹有些怀疑地问道。见到秋华重重地点了点头,田静茹方才紧锁的眉头才舒缓下来。“哼!坏家伙,你敢骗我,我要打你。”田静茹举起拳头威胁道。秋华听了这话,早就脚底抹油跑了。 “你你你,给我站住,”田静茹说完,就追了上去。 城市的一角,一对男女正在嬉笑打闹,路过的人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会心一笑。 “妈,我们回来了。”秋华边推开门边说道。“哦,回来啦?可以准备准备吃饺子了,田姑娘,以后过年别一个人闷在家,会闷坏的,你要不嫌弃,就来我家过年,阿姨保证让你吃得饱饱的,过一个丰年。”章兰笑着道。 “啊兰啊,是不是华仔回来啦?”厨房里走出了一个身材臃肿的中年妇女,正端着刚做好的饺子,不消说,此人正是邻居赵大妈。 赵大妈刚从厨房出来,看到田静茹,忍不住惊呼道:“哇!好俊俏的姑娘!咱家华仔有出息了,带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回家过年。小华啊,你可要好好待她,这样的女孩子你让她受了委屈,外面大把人等着疼她呢。” 田静茹依旧是那副羞答答的样子,秋华怕委屈了田静茹,连忙解释道:“不不,大妈,误会了误会了,这是我的同学,来吃个饭而已。” 这时候章兰喊了一声:“吃饭喽,快来快来。” “来来,田姑娘,吃这个。”“闺女,尝尝大妈做的饺子。”章兰与赵大妈都争着往田静茹的碗里夹菜,很快她碗里的事物已经堆起了一个小山包模样。 “妈,我是你的亲儿子啊。还有,大妈,我是您最疼爱的小华啊。”秋华有些不满地说道。 “我知道啊。”章兰与赵大妈异口同声地说道。“哪,这个?”秋华往前递了递碗,那意思不言自明。 “自己夹!”章兰与赵大妈又是出乎意料的默契。秋华只能低头默默吃饭,一副幽怨的样子。 田静茹见了,给秋华夹了条青菜,然后像施舍般说道:“呐,给你,好好吃饭。”“ 是,谢主隆恩!”秋华一脸殷勤地说道,田静茹从未见过秋华这般滑稽模样,她不禁笑出声来。这样一家人一起团圆吃饭的时刻,她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 想到这里,她不禁心里一酸,流出泪来。“静茹,怎么了吗?”秋华首先发现了异常,关心地问道。田静茹擦了擦眼,笑着说:“哈,没事,没事,有些烫了。” 赵大妈佯怒道:“小华,你怎么不提醒田姑娘?让她烫着了。”秋华无奈地说道:“又怪我?” 母亲也附和道:“不怪你怪谁。”“好好,怪我怪我。”秋华继续低头吃饭,像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小媳妇。田静茹又笑了出来。 晚餐将结束的时候,屋里响起了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喂,你好。”田静茹接起电话,首先开口道。 那头说了几句话后,田静茹脸色突变,随后,她撂下一句:“阿姨,秋华,我有事先走了。”说罢,就立马穿鞋走了。 章兰看到在一旁还未反应过来的秋华,急忙推了推他,这时候他才缓过神来,立马追了出去。 “医生,我父亲怎么样了?”田静茹焦急地问道。一个医生打扮的人说道:“病人现在情况很不稳定,谁是病人家属?” “我,我是。我是他女儿,田晋中是我父亲。”田静茹立马答道。“嗯,那好,这是病危通知书,麻烦你签一下字。”医生拿出了一份表格,田静茹飞快地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又拉住小护士问道:“医生,请你一定要救活我爸,求求你。” 那医生听了点点头“我们会尽我们最大努力的,放心。” 静茹坐在急救室门口,将头靠在秋华的头上,小声的抽泣着。秋华问道:“静茹,你不是说你的父母旅游去了吗?怎么在医院?”语气带着些许惊讶。 沉默了良久,田静茹终于开口说道:“对不起,秋华,我骗你了。”听到她这么说,秋华忽然想起柳婷提出分手那一晚,也是说了这句话。 秋华笑了一下,说道:“呵,原来你从来没信任过我。也罢,今天是大年夜,我回家过年去了。”秋华转身就走了,眼里夹杂着一丝失望。“秋华,秋华…” 任凭田静茹怎么呼喊,秋华始终没有回头。这时候她才意识到,是真的出事了,撑着身子站起来,立马追了出去。 秋华在外面快速地往前走,想起柳婷之前,就是从一个谎言开始的。自己与田静茹从相遇到相知再到相熟,经历了很多,秋华认为这就是一个没有心眼,善良可爱的女孩,可是自己又看错了,同三年前一样,秋华忽然感叹,谈恋爱真是一件困难的事。 田静茹在后面艰难地追着,街上的行人纷纷投来异样的眼神。终于,虚弱的田静茹本就精神有些恍惚,这一下没注意,整个人摔了下去,伴随着摔下去的,是这颗本就破碎不堪的心。 “嘭!”秋华听见后方传来一声响动,本能地往后看了一下,发现原来是后方的一个小男孩打破了一个水晶球,而田静茹就在不远处躺着。 秋华以为出了什么事,急忙赶过来,边把她扶起来,边关心地问道:“静茹,你怎么样了?”田静茹的内心一时间像打碎了调料瓶一样,五味杂陈,她没有说话,抱住秋华开始哭泣。 秋华是第二次见她哭得如此伤心,于心不忍,任她抱着,而那个小男孩在见到他妈妈的那一刻,同样“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哭了一会儿后,田静茹开始缓缓说道:“秋华,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得了重病,母亲熬了许多年,也终于不堪重负,抛下我们,嫁给了别人。我从初二开始照顾我的父亲,白天我就认真读书,晚上我就出来摆摆地摊,我为什么要转到文科来,你知道吗?我听说女孩子学文科比学理科,会很有前途的,我就转过来了。我不敢把我的情况告诉你,我怕你会逃得远远的,我怕上一秒还被捧在手心里的我,这一秒真相揭露时,会摔得我多痛。可是,我也希望晚一点被拆穿,虽然这是饮鸩止渴。” 秋华似乎也想到了,她对自己面前表现地很容易哭,是因为她想让自己知道,她没有安全感。 秋华忽然觉得自己真是太小气了,也伸出手抱住她,并说道:“从今以后,我要让全世界知道,你的喜怒哀乐,被我承包了。” 田静茹哽咽着点点头,那个小男孩的脸上也重新有了笑容,因为母亲答应再买一个给他。 第二十二章 天无雪,心更寒 “秋华,你快回去跟你妈说说,我刚刚走得急,也没解释清楚。”田静茹想到了什么,又补充道:“对了,秋华,刚刚的钱,我会尽快还你的。”秋华给了她一个笑容,让她放宽心,转身走出了医院。 秋华赶回家时,发现邻居赵大妈家有些狼藉,他回家后,问起了母亲。 章兰叹了叹气说道:“赵大妈的儿子记得吗?就那个小米。这混小子在外面赌钱欠了债,大年三十被人追上门了。你赵大妈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自己一身病,每个月的钱还得拿来买药,哪还有什么多余的钱,我想着你那比赛的钱不是明天到了吗?我就把积蓄借她了。你赵大娘这一生也挺坎坷的,丈夫病死了,自己又一身病,连唯一的儿子也这么不上进,华仔,你以后出息了,得好好帮帮她,知道吗?” 秋华重重地点了点头,随后说道:“妈,我把打工的钱给静茹了。”随后给她解释了刚刚的事情,母亲想了一会儿,又叹叹气道:“也罢也罢,反正明天你的奖金也到了,那姑娘那么可怜,就先借她吧,实在不行,大年初二我们就上你阿姨家,把学费的事情应付了再说。但是华仔,我要跟你讲,以后做事要量力而为,知道吗?” 秋华点点头,其实他的心里,在跟阿姨借钱这件事上,有一百个不愿意。 到了第二天黄昏时分,秋华的手机仍然没有传来关于银行的入账消息。一时有些着急,就打了电话给周礼文,没想到对方已经是关机状态,秋华隔一段时间打一个,已经四五个了,得到了结果却是相同的。 按理说,他一个杂志社的编辑大年初一也应该闲不到哪里去,再说了,哪有人大年初一,手机关机一整天了,秋华心里升起了不详的预感。 今天是大年初二,秋华得去走亲戚。秋华的母亲在家排行老大,是章老爷子收养的孩子,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母亲跟老爷子闹得有点僵。 到后面,母亲出来成家了,两家的联系渐渐少了,而母亲的两个妹妹章梅跟章菊也渐渐讨厌起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来,后来她们两也都各自嫁了个挺不错的丈夫,如今生活都也算得上小康标准。 章兰领着儿子走进了这间四层楼的房子,大厅里正坐着眉宇间有些相似的两个妇人,正在看电视。章兰眼神示意了一下秋华,秋华走上前,有些不情愿地说了声:“阿姨好。”那两人并不理会,却见章梅站起身说道:“哟,这不是大姐吗,这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莫不是来取笑我们现在是什么光景吧。对了,姐夫呢?” 秋华可不认为她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现在是什么情况,听她这么说,暗暗攥紧了拳头。章菊笑了笑,说道:“啊梅,过年了,别说这些不好听的,来来,坐吧。” “胜啊,快出来,家里来客人啦。”章梅朝楼上喊道。闻声走出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的,嘴上叫骂着道:“滚滚滚,没事别叫我,红包收了等会你自己拿给我就好,让我下去伺候他们就算了,男人不能轻易屈服。” 说完,他又走进了房里。秋华母亲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恭敬地递上了一些水果,姐妹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几人就坐在客厅,相顾无言。这时候章菊指了指电视,然后对章梅说道:“梅姐,你看,那孩子真没出息,整天跟在他妈身后,又不赚钱。可怜了那女人,丈夫死了,还带着个累赘。” 章梅附和道:“对啊对啊,我儿子要是那样,我一准把他掐死。”章菊呵呵笑道:“呵呵呵,哪里会,姐姐你家文时从小品学兼优,在那都能站住脚,我家胜儿也得好好向文时学习,以后也弄个文豪当当。” 章梅听了,嘴上笑得合不拢嘴,也识趣地说道:“胜儿也不差,别看他才上初三,将来肯定是块当状元的料。” 章菊不好意思地摆摆手,笑道:“哪里比得上文时啊。不过我家胜儿读书虽然不太在行,但是朋友可就太多了。前几日听说他在游戏认识了很多结拜兄弟,几天后还要去聚会呢。现在啊,出门在外还得靠朋友啊。人脉就是财富。”秋华听着她们的对话,心中的怒火更甚。 这时秋华母亲也终于开口说道:“两位妹妹,今年大姐遇到点困难,能不能请两位妹妹帮帮忙。不多,一千多就行,就给你们的侄子啊华报个名就行,两位妹夫都是做大生意的,都是能赚大钱的人。” 那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好像早就料到了这件事一样。章梅眉毛拧在了一起,首先开口说道:“大姐,你是不知道,你妹夫虽然在向阳集团做高管,但这都是人前风光而已,他这个人虽然能赚钱,但也会花钱,他这人好面子,有时就好请同事吃饭,有时又善心大作,给那个pin,kun儿童捐款,这是做好事,我也觉得要支持他,所以这一年到头,真的没存多少钱,姐姐你就放过我吧。” 章兰尴尬地笑了笑,又看向章菊。章菊此时眼泪都已经挤出来了,又是诉苦道:“大姐啊,我的遭遇只会比大姐更苦,你妹夫是做教育机构的你也知道,可是前几日出了点事,让人给告了,现在正吃着官司呢。出了这件事,机构的生意也受了很大打击,我还想着若是大姐有余的,能不能匀我点呢,真是上天好捉弄我们啊。” 秋华看着这两个演技高超的阿姨,心头不由得连连叹气。 正当章兰处于尴尬境地时,楼上又是传来暴躁的怒吼,那个半大少年朝楼下吼道:“喂,给我钱,我要买装备,这帮垃圾竟然敢挑战我们公会,我要招兵买马。还有,你tm能不能把楼下那堆垃圾清理了,保洁是死了吗?臭到我都没法玩游戏了。” 章菊忙把眼泪抹了,笑着道:“好儿子,再过几天吧,妈手头也没什么现钱。”王小胜直接忽略母亲的话,继续吼道:“没钱就去借啊,我不能让兄弟们受辱啊,还有你出点钱,待会那两个人出去了,让他们把垃圾清走。”说完把门重重关上了,整个房子似乎抖了一下。 秋华这时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说道:“妈,我们走,她们,欺人太甚。我就是宁愿一辈子打工,也不要拿他们的钱读书。” 章梅不知是被吓到,还是怎么的,拿出一千块钱,好言相劝道:“大姐,这钱你就收着,不过待会麻烦你把垃圾丢远去,这几日附近的垃圾站堆满了,实在麻烦你了。还有啊,就是阿华,你不要太冲动了,他还是个孩子,你跟他计较什么。” 秋华看都不看她一眼,拉着母亲就要往外走。母亲犹豫了一会,还是接过钱,低头说了句:“妹妹放心,我会还的。”转身走出了客厅,临走前把两大袋垃圾抗在肩头。 秋华见了,立马跑上前,帮母亲分担了一袋,转身出了章家,秋华隐约听到后边传来一声:“呼,终于把丧门星送走了。”秋华握了握拳头,在心底里默默地发了一个誓。 街上,下了几天的雪终于停了。没雪的今天,冷得彻骨… 第二十三章 忆当年,故人远 “唉!”章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妈,要不,我不读了。我去打工吧。秋华终于下定决心说道。 “不行,咱家的希望可都在你身上了,你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妈就是去卖血也要供你上学。””母亲斩钉截铁地说道。 当初赵大妈的儿子就是初中都没读完就出来混了,现在处处碰壁,章兰虽然也经常听到别人说什么我儿子没读什么书,现在开了公司之类的话,但她知道,这毕竟是少数,章兰可不想步了赵大妈的后尘。 “没事,你先去睡吧,明天到你奶奶家再想想办法。”章兰劝慰道。秋华“哦”了一声后进去了房间,这一夜,却是怎么也睡不着。 秋华的奶奶住在较远一点的山村,名叫锁隆村。据说这条村的泉水特别甘甜的缘故是因为这条村地底存在着一颗龙珠,龙珠当然不是动漫中所说的龙珠,这是龙身上的精元所化成的一种物质,又名龙丹。传说在很久以前,一名侠士在此地封印了一条恶龙,至于姓甚名谁,因为年代久远已不可考,只知他姓萧,后来他又引来瑶池之水每天洗涤恶龙身上的戾气,这条村子也因此得名“锁龙村”。 再到那个年代,鬼神之事是禁止谈的,这个村子就被改成了“锁隆村”。不过到了今日,村民们只把这当成一个美丽传说罢了。 “妈,我们来看你了。”章兰朝里屋喊道。这时候有一个人从屋里出来,不过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 那人见到章兰,马上走过来,恭敬地说道:“婶子好。”“诶,龙哥,你怎么在这。”秋华对眼前这个人的出现,充满了惊喜。 他是秋华的表哥秋龙城,是秋华大伯收养的孩子,大伯一生未娶,所以就收了个养子。 秋家一共有三兄弟,秋华的父亲秋思远排行第二,老大秋思平,就一个养子秋龙城,老三秋思闯,有一个女儿秋恬恬,秋华记得那个快乐的童年,一家人都住在这祖屋里,虽然生活中也会有些磕磕碰碰,但却有着无可比拟的快乐。 小时候秋华最喜欢跟秋龙城,秋恬恬到处去玩,夏天的时候去小溪捕鱼,秋龙城年纪最大,也是个捕鱼的好手。每当这个时候,秋华会在一旁协助,而秋恬恬则跟在秋华后边,总是挂着个大鼻涕,秋华还总叫她“鼻涕虫。” 秋天的时候,小孩子们就去帮着家里收庄稼,但他们是不会觉得累的,每次收完,还能有精力去到处跑跑跳跳。天上的火烧云变换出不同的模样,他们就躺在草地上,说着猪八戒贪吃惹祸的故事。 后来秋老爷子得病,早早地驾鹤西去。秋三叔也犯了事,逃到国外去了,至今音讯全无。而大伯同父亲一样,没有逃脱家庭的病痛厄运。 秋华站在这间祖屋里,记起往事种种,阴霾骤然升起,郁结在心头。 秋华已很久没欣赏过这种乡村风景了,傍晚的天边霞光如此炫目,秋华不觉心头诗意涌起,执笔写下: “《我站在窗边吟诵》 我站在窗边吟诵。 夕阳是美丽的恋人, 她的裙摆,呆住了不知停摆的钟。 偶然有鸿雁一阵, 由南飞到东。 云朵是奔跑的孩童, 孩童们追着天上的棉花糖,匆匆。 爱那桥头的晚风, 也爱桥上的你, 与那片橘子味的天空。” “婶子,奶奶,我先走了,今天要去派出所那边报道。”秋龙城吃过早饭,就已经把行李收拾好了。 秋龙城从军队退役后,被编入广末市的一个派出所当副所长,今天是正式报道的日子,他从来没做过这种公职,心中不禁又兴奋又紧张。 那个派出所就在秋华学校附近,想到这个,秋龙城拍了拍秋华的肩膀道:“对了,小华,我以后就在侨恩高中附近上班,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知道吗?” 见秋华点点头,秋龙城满意地笑了笑,伸出拳头在秋华的胸口轻轻地打了一下,然后转身走了。 “哒哒”的声音再次响起,给这所安静的房子增添了一丝热闹,老人站在门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黯然神伤。 早饭过后,章兰见老房子也很久没打扫了,于是决定今天好好清理清理。章兰开始收拾杂物,而秋华也被分配来提水。 锁隆村有一处泉水名为“正隆泉”,如前言所述,这泉水也是取了谐音,原意为“镇龙”。秋华看着这水光滟潋,清澈见底的泉水,忍不住喝了几口,那传说是否真实,秋华不知道,秋华只知道,此处的泉水确实如外人所传闻的那样好喝。 秋华打完水,便用扁担将他们提起来,不知是不是秋华的错觉,秋华感觉这两桶水好像不是很重了,一路健步如飞。 到了家门口,才发现整个房子焕然一新,东西也摆放得错落有致。 秋华奶奶看了这番景象,不觉老泪纵横。她感激地说道:“啊兰,真是太谢谢你了,我们家思远娶了你,真是一辈子修来的福分,可惜他福薄。” 章兰摇摇头说道:“妈,这都是我该做的。嫁给啊远,我不后悔。”秋华忽然有些感动,当年父亲经人介绍认识了母亲,那时的母亲也识一些字,也很爱写字,因为家庭的原因,母亲没有读多少书。 父亲知道了,就教她写字。据说,当年父亲仅凭一首小诗,就俘获了母亲的芳心。没有花前月下,没有海誓山盟,在他们眼中的爱情,说白了无非就是感觉对了就行,管他是不是首富的儿子,感到幸福就好。 而这不也正是爱情应有的模样吗?而自己陪伴了柳婷三年,三年陪伴时光,抵不上他腰缠万贯,秋华不觉有些讽刺。 我们的周围从不缺乏幸福的踪迹,它可能发生在一个拥挤的月台,一家并不起眼的咖啡小店,一辆载满了疲态人们的公车上,也许它发生在一个迷人的夜晚,一个晓雾将歇的黄昏,一个偶然到不能在偶然的时间里,或者只是一次擦肩,或者只是一次转身,或者只是一次问候,我们都能够发现幸福的踪迹。 从某种意义上说,幸福可以很简单,我们能从一片绚烂的秋叶落地感悟到幸福,我们也能从一弯静静流淌的水流中感受到幸福,我们也能从一支等待天亮的蜡烛中感受到幸福。 往大了讲,幸福可以是一栋楼房,一辆焕然一新的名贵跑车,一个令所有人羡慕不已的包包,幸福可以是一种物质。 往小了讲,幸福或许是下雨天头上的那把小伞,或许是下班回家后雏儿那声亲切的呼唤,或许是夜晚伉俪们心的交流,或许是在忙碌时递上来的那份午后红茶,或许是枕边人早晨起来的素颜初挂,幸福亦可以是一份感觉。 要说谁承载的幸福更多些,那么就得问问内心的自己了。 第二十四章 好事近,开学临 “奶奶,我们走了,有时间再来看你。”在奶奶家待了两天,秋华终于要告别了。 “兰啊,等一下。”奶奶拄着拐杖朝章兰走来,,虽然步伐并不大。她走到章兰面前,掏出了一个小布包,打开一看,净是些皱巴巴的纸币,有一元的,五元的,还有几张一百的,零零散散。 奶奶张口说道:“啊兰,我知道你生活不易,我还有些积蓄,你拿着吧。”章兰听了,却摇摇头说道:“妈,这可使不得,你这每天粗茶淡饭的,怎么行?”章兰看到她这般境遇,实在不忍心拿她的钱。 “这样吧,这些大钱给你,小钱我留着,咱家也有菜园,前几天城啊,还给我弄了几只小鸡,这小鸡吃了我们的农家饭,不用多久就会长大的,到时候鸡蛋也有了,你还怕啥。” 章兰自然知道这是母亲的说辞,仍是坚持不松口。奶奶有些生气地说道:“好了,这些钱又不是给你的,我是怕你饿着我的孙子。”然后她把钱强行往章兰口袋一塞,转身走了。 直到“哒哒”声消失在屋里,章兰才同秋华离开了,在路上,母亲对秋华说道:“华仔啊,以后有出息了,可不能忘记你奶奶,知道吗?”秋华重重地点了点头。 傍晚的时候,屋子里又响起“哒哒”声,老人站在门口,望着天边的晚霞,喃喃自语道:“夕阳好啊,夕阳好啊。” 学费可算凑齐了,接下来就是生活费的问题了,章兰正打算去左邻右舍借点的时候,门被敲响了,秋华打开门一看,竟然是自己的老师林月如。 “老师好!”秋华礼貌地鞠了一躬。林月如笑着点点头,之后问道:“你妈妈在家吗?”“哦,是林老师啊,快坐,快坐,我家小华承蒙你照顾了。”章兰早已听见了声音,赶忙迎了出来。 林月如在秋华家待了一会儿,便说还有其他同学要家访,便提出要先离开了,临走前,往桌上放了个信封,看起来厚厚的,秋华不解,林月如笑着解释道:“哦,别误会,这个呢是你今年的奖学金,这一次考的不错,年级第十,继续保持,知道吗?”秋华点点头。 待林老师走后,母亲打开信封一看,竟然有1000元,不禁有些吃惊。秋华之前没考进过前十名,当然不知道奖金有多少钱了,他只当是学校重视教育,并发誓下一次要考个更好的名次,秋华不想再跟人借钱了,他此刻深深懂得了“求人如吞三尺剑”这句话。 晚上睡觉前,秋华的手机跳出一个信息,他打开一看,竟然是银行的短信,提示他入账了一万元。 秋华还在错愕之际,电话就响了起来,秋华一听,对方急忙说道:“对不住了,对不住了,秋华小友,我是周礼文,文学赛的主持人啊。” 随后,从他的口中,秋华得知了,原来奖金发放的事情也归周礼文管,前几日他出了车祸,一直在病床上,所以就耽搁了,网站的人做事也比较迂腐,没有他的签名,不敢私自发放奖金,于是便拖到现在。 秋华虽然之前心里有些许怨言,此刻已经消散了,周礼文他现在躺在病床上,却还记着自己的事情,虽说是职责所在,这仍是让秋华感动不已。 这一夜,是秋华最爱的雨夜,他练了一会儿书法,便沉沉睡去了…… 临开学的几天,秋华与田静茹又聚在这一家面馆,点上了两大碗牛肉面。 “秋华,帝都好玩吗?一直忘了问你。”田静茹好奇地问道。“不好玩,感觉人情味还是少了些,不太习惯。”秋华摇摇头说道。 “对了,对了,你去的那个比赛,前三名都是谁啊?有学生吗?你给我说说。”田静茹边说边吃了颗牛肉丸,小脸胖嘟嘟的,像个金鱼似的。 秋华见了,忍不住捏了捏她的小脸,笑着说道:“今年啊,三等的那个人好像是个道士,反正感觉挺仙风道骨的,二等有两个人,一个叫敖龙吧,我听静秋讲好像他是一本挺有名的小说的作者。” “穿越奇侠传系列喽。”田静茹摆出一副我什么都知道的表情。难道田静茹这样的女孩也爱这种打打杀杀的小说,秋华不禁十分好奇。 见他一脸怀疑,田静茹解释道:“哈,之前我们班好多男生看这个。”也对,要是让田静茹这样的女孩儿披上战甲,那么会有多少敌人情愿伤害这么一个可人儿呢? 话说回来也是,难怪刚听到敖龙这个名字时,有些熟悉,原来前阵子宿舍里毛献跟赵武追的小说就是他写的。 “那还有一个第二名呢?”田静茹仿佛来了兴趣。“还有一个啊,是来自惠清市的施莺莺,我感觉…” 秋华的话还没说完,就听田静茹兴奋地喊道:“什么什么,是施莺莺?”这一下惹得周围的食客都把目光投了过来。 田静茹吐了吐舌头,红着脸坐了下来,又继续说道:“惠清市的话,那么我想应该是那个少女作家,我跟你说,秋华,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她,她的小说真的好好看。对了,她长得怎么样啊?好看吗?” “你不是很喜欢她吗?她长什么样你都不知道啊?”秋华心生疑惑。田静茹只得如实说道:“哈,她可神秘呢,初中好像就有作品了,不过嘛,网上关于她的资料不多,只知道她是惠清人,不过嘛,她怎么才第二名,哼!那个评委一定是近视一万度了。” 秋华听了她的话,又好气又好笑,自己的文采就那么不被看好吗?不过,那一天施莺莺的态度倒也明白了,一个向来接受玫瑰的人,你若给她一株丁香花,虽然都有香气,可她仍会不开心的。 秋华又觉得自己真的十分幸运,这一次的对手是真的十分强大,这一次自己能够脱颖而出,真的是把以前没用的幸运都用上了。或许就真的像田静茹所说吧,这次的评委也许真的是近视一万度吧。 “对了,第一名是谁?你有他的签名吗?”田静茹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问道。秋华笑着说道:“他叫‘何呵’啊,签名啊,你把手伸过来。” “哼!不说就不说呗,才不要呢?再说了,伸手干嘛?你以为你是一等哦?” 田静茹白了他一眼,接着又说道:“秋华同志,我怎么发现你现在越来越厚脸皮了呢?” 秋华也不看她,自顾自夹了颗牛肉丸塞进嘴里,然后边吃边说道:“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 第二十五章 再活个,五百年 雪停了,假期也走到了尽头。孩童们还在享受着最后的欢愉,晚饭过后,秋华走在路上,望着他们,会心一笑,这个年纪里,只需要为去哪玩跟玩什么而发愁。 秋华走到了那条常去的街道,今晚,没有约上田静茹,但他却并不悲伤。爱情,有时候半糖主义才是最佳。 寒梅开了又败,迎春花而乘着温暖盛开,甜蜜的风儿未经允许,悄悄袭来,阳光也不坏。远处,褪下了戎装的松柏,换上了新装的小麦,万物均是自在。天上的雨珠飞坠,把藏在枝头上的安静打落,然后掩埋。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无论学子还是农民,都明白天道酬勤的道理,都渴望在秋天收获累累硕果,秋华与田静茹是其中的两个。 今天是侨恩高中正式报道的日子,秋华一早就起床了,因为今天约了田静茹一起去学校,早饭过后,急匆匆地出了家门。 走到她家的那条巷子,正好碰见田静茹从家里出来,校服配上清爽的马尾,这几乎是每个男生读书时最爱的装扮了。 两人走了一会儿,秋华忽然停住,面向田静茹问道:“静茹,我想牵你的手,可以吗?”田静茹向周围看了一下,然后有些抗拒地说道:“啊?这里?我怕被同学们看到。” “人多就放开,行吗?”秋华再次乞求道。田静茹害羞地点点头,然后把手递给他,秋华果断地牵过来,在手掌接触的那一刹那,秋华浑身颤抖了一下,好像触电了一般。 走了一会儿,田静茹忽然开口说道:“秋华,我有种怪怪的感觉。”秋华也不知什么原因,好像听觉一下子就放大了,感觉她的声音很大,他疑惑地问道:“什么感觉?”田静茹想了一会儿,还是摇摇头道:“我也不清楚。” 黄静秋站在公路旁,眉毛拧在了一起,她等了一会儿,终于拿出了她可爱的米黄色皮肤,飞快地揿了几个键,待接通后,她开口说道:“喂,妈咪!” 张心慧此时刚结束一个会议,见是女儿的电话,立马按下了接听键。“什么?没人去接你,你赵叔呢?” “啊,赵叔本来今天要载我的,可是半路上遇见一个孕妇要生小宝宝了,就接她去医院了,怎么办呀?”黄静秋说着,语气有些着急。 张心慧忽然想到,自己的女儿好像一直以来都没受过什么挫折,出行时,也都有人陪同,于是,她决定让她自己磨炼磨炼,免得以后啥也不懂。 张心慧忽然严肃地说道:“静静啊,妈妈告诉你,你现在是个高中生了,不用什么都靠着我,要学会独立啊。没人来接你,你可以一个人打的或坐公交,知道吗?” “可是…可是…”黄静秋还没讲完,电话的那头只剩下一阵冰冷的机器声。黄静秋还想再打,却发现母亲的手机占线中。 张心慧想想,太过溺爱是不可取的的,要想让她飞翔,首先得让她知道自己拥有翅膀。万般无奈之下,黄静秋只得按照母亲说的。 打的?这个想法首先被黄静秋排出脑外,她感觉和一个人陌生人处在一个封闭的空间会很不自在,甚至会莫名胆怯。于是,黄静秋在5路公交车经过自己眼前时,果断伸出了她的小手。 随着一阵机械声音的长鸣,车上的人们往前一倾,然后习惯性地看向车门处,只见上来一个穿着蓝色小袄的女孩子,脚上穿一件高筒长袜,再配上个超短裙,十足的萌妹子打扮,18岁的少年喜欢18岁的姑娘,80岁的老头也喜欢18岁的姑娘,年轻漂亮的少女,几乎是所有年龄段男人的内心所想。 车上的人们,形色各异。有的人在紧张地望着手表,十足的上班族模样。 有的人戴着个大耳机,神色自然地望着窗外的风景,时不时拿出手机拍上几张照片,想来应该是个来自异乡的背包客。 黄静秋一上车,就听见各种声音袭来。大至国际形势,讨论的人们在公交座椅上叱咤风云,风头无一时无两,时不时用眼角余光暼一瞥周围的人,看看他们的反应,看到周围人的冷漠回应,他的声音也放小了些。 小至连谁家里的鸡被偷了的事也要说出来,不过说得同悬疑故事一样,让人不觉惊叹,华夏果然从来就不缺讲故事的人。 车上还有一个秃顶的中年男子,刚从赌局中出来,此刻,瘫坐在椅子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可自从黄静秋上车的那一刻起,就如同饿狼看见了羊羔一般,两眼放光。 他注意到此时车上就他身边有一个空位,想到家里那个黄脸婆,又看看眼前的这个萌妹子,他瞬间满血复活,精神大振,他急忙向黄静秋咧嘴一笑,感觉又回到了当年意气风发的时候。 那些跟中年大叔有相同想法的人,此时心里一边默默叹气,一边把中年大叔的女性都问候了一遍,当然,这是他们的小小世界,旁人无法窥测。 黄静秋蹙了蹙眉头,环顾了一遍车上的众人。看向了中年大叔这边,然后忽然眉间一喜于迈开了步子走过来。 中年大叔此刻内心万分狂喜,感觉就像中了他常买的福利彩票一般。终于黄静秋走到了他的身边。 此刻若不是在这个公众场合,大叔真的想大吼一声:“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他竟全然不知,待会静秋妹子的话,会打破了他的所有幻想。 或许是今天早起太累了,田静茹忍不住睡着了,此时,秋华的肩头无疑是最好的靠垫,秋华看着她的清秀脸庞,禁不住微笑起来,然后,宠溺地摸了摸她的秀发。 “秋华学长!”秋华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忙抬头一望,一眼就看见面前站着一个少女,正一脸欣喜地看着自己。 被这声音惊醒的,还有田静茹,她此时虽已睁开了明亮的眸子,对眼前发生的一切却有些迷茫。 黄静秋此时也注意到了秋华身边的女孩,竟然如此美丽而不可方物。 此刻,她的心里有些堵堵的,说不出具体是什么感觉,就像小时候最爱的兔兔娃娃被来家里做客的别家的小孩抱走了一般,说不出的难受,她决定做些什么。 第二十六章 吓一跳,大帅哥 “秋华学长,好巧哦。你知道吗?妈咪本来今年不让我回来广末读书的,可是啊,我说,秋华学长会照顾我的,她就让我回来了。秋华学长,你会照顾我的,对吧?”黄静秋转了转眼珠,狡黠地说道。 秋华想到黄静秋对自己这么友好,而她的母亲又那么看得起自己,于情于理,秋华都应该感谢她们。于是,秋华点头说道:“学妹啊,我也没啥可以帮你的,要是学习有啥困难,我一定会给你讲解的。” 黄静秋也不去理会他话里的另一层涵义,只是满意地笑了笑,接着说道:“秋华学长,我刚刚等车等了好久,脚现在好酸啊,我能不能坐你腿上啊?” 秋华无奈地看着她,指指前面的座位,苦笑道:“我后面不就有一个位置吗?” 谁知黄静秋小嘴一撅,不开心地说道:“我不要!那大叔的头太亮了,我想好好睡一觉,怕晃眼。”此语一出,哄堂大笑。 黄静秋意识到自己的冒昧失礼,忙吐吐舌头,给那秃头大叔道歉。不过那些个刚刚在心里问候中年大叔的人仍旧止不住笑意,像是大仇得报般欣喜。 那大叔已没有了刚开始的心情,冷哼一声,恢复了方才的闭目状态。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车子已经停靠在了一个站点,此时的车里涌上一堆人,身份各异,此时的大叔也已经睁开了眼睛,又盼望着能等来一个丁香一样的姑娘。 一个中年大妈一马当先,用手一拨,第一个跑上了车,再用两眼一看,然后敏捷地跑向一个地方,肥大的臀部着陆,她呼了一口气。 黄静秋此时猝不及防,被冲过来的大妈带了一下,即便可能是轻轻地一摔,但她这张吹弹可破的脸也可能留点印记。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秋华伸出手一把拉住她,由于被秋华突如其来地一拽,形势又发生了逆转,黄静秋娇呼一声,向秋华倒去,倒也成全了她想坐在秋华腿上的愿望。 待黄静秋睁开双眼,发现自己并没有地板来个亲密接触,不禁拍了拍胸口,然后一把抱住秋华说道:“秋华学长,你又救了我一命。” 秋华本想推开她,却发现她很快就放开了。只能嘴上说道:“额…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那大妈豪爽地笑道:“对不住了啊,小姑娘,座位难抢。大妈不能久站,也是没办法。”说完冲着旁边的大叔咧嘴一笑,门牙上还有些绿绿的菜牙。 大叔别过头去,一瞬间,仿佛苍老了许多,他不知道的是,大妈的名字就叫丁香。 最终秋华还是决定自己站着,让黄静秋坐自己的位置,至于刚刚黄静秋的提议,他当然不会接受,叫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坐他腿上,他是万万做不到的,舆论的压力就算自己可以承受,可黄静秋呢? 这几站由于靠近市中心,所以上来的人也很多,秋华只能被逼着往黄静秋靠。,而黄静秋看着他的狼狈模样,只是在一旁捂嘴偷笑,像极了四月绽放的丁香花。 这一切,田静茹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心里像是打翻了什么一般,酸酸的。 这一段路程虽说简短,但是车上的人们却产生了迥乎异同的心理。有的人心里甜甜的,有的人心里酸酸的,有的人的心里则是苦苦的。 可是,无论怎样都好,每一旅程都有尽头,就像每一棵树,都要长大,就像每一个游子,都要回家,当时针离开10的港口,停靠在了11的码头,秋华三人的行程也终于结束。 “秋华学长,我的行李好多啊,你帮我搬到宿舍好不好?”一下车,黄静秋就抱着秋华的手说道。秋华此时才注意到,她这一次除了带了一个行李箱,还有一个大大的袋子,看起来挺重的。 此时,黄静秋又开口说道:“秋华学长,我刚刚在车上坐了很久,现在手很酸。”秋华听着她这个毫无逻辑的话,正想反驳。 却听见田静茹说道:“秋华,你帮她提吧,我先走了。”说完,没等秋华开口,她就转身走了。 秋华此时也感觉到田静茹有些不自然,但自己刚刚说过会帮助黄静秋的,此刻竟然连一点点行李都不愿意帮她提,似乎更加说不过去。 于是,只得帮黄静秋拿起行李,却没成想,这个袋子看着挺重,实则并不重手。秋华忍不住问道:“学妹啊,你这包里,究竟带了什么啊?” 黄静秋答道:“哦,这个啊,里面是我的大兔,二熊,三猫咪。”秋华只得无奈地摇摇头,继续往前走。黄静秋见自己胜利了,不觉精神大好,围在秋华身边,又唱又跳的,像一只刚出谷的小黄莺。 秋华不知道的是,刚刚田静茹转身离开时,眼圈泛红,有的男生,可能天生就读不懂女生话里的潜台词。 今天是开学报道的时间,至于为何女生宿舍里会有男生,女生们可不会感到诧异。 路上,有认出秋华的,却看见他此时正在跟一个十分可爱的女生并肩走着,不禁在心头大喊:渣男,有校花还不满足,快放开那女孩。 送黄静秋回到宿舍,秋华赶忙给田静茹打了个电话,得先消除误会先。电话接通后,秋华问道:“静茹,你在哪呢?我去找你,你不是说要买文具吗?我陪你去。” 却听田静茹拒绝道:“没事了,我买好了,先回家了,你不用送我了。”秋华听她的语气怪怪的,连忙询问:“静茹,你怎么了?你别误会啊,我跟她,没什么的。田静茹只说自己今天坐车太累了,希望秋华能让她好好休息休息。秋华再三询问下,仍是得到这个答案,他只得让她好好休息,等明天正式上课了,再好好解释。 而黄静秋自回了宿舍后,就一直忍不住笑出声来。宿舍里的人都对黄静秋的表现十分好奇,在她们的连声质问下,黄静秋老气横秋地说道:“哎,你们都还小,不懂得。” 她们讨了个没趣,也不再搭理黄静秋,权当她是神经发作。 秋华回到了宿舍里,打开门就见到一个人在忙着什么,看他的身形,倒是很像宿舍的老二毛献,可那人穿了一身貌似价格不菲的衣服,发型也是挺潮的,秋华是一万个不相信那人是毛献。 于是,他退出来又看了下宿舍号,212,没错啊。于是,秋华顿了顿,开口问道:“不好意思,帅哥,请问你是?”那人闻声转过来,当看到他容貌的那一刻,秋华感觉到自己应该是醉了。 万万没想到,还是那原来的配方,还是那熟悉的脸庞,此人正是毛献。毛献微微一笑道:“诶,我说过,放假回来,你们会看到一个全新的我,一个帅绝全校的我——献哥。” 第二十七章 静茹疏,疑云起 一会儿过后,宿舍的四人都到齐了。赵武与陈子率进门时,也被小小地惊艳了一把。 毛献似乎对自己的新造型很满意,一个人站在镜子面前,自言自语道:“哎,你呀你,为什么要这么英俊,令这帮凡夫俗子着迷。你的美丽就像哥德什么赫猜想,令人啧啧称奇。你说你呀...” 此时陈子率终于忍不住了,站起来问道:“啊,那啥,献哥是吧?如果帅是一种罪,你觉得你可以判几年?” 毛献把头低下去,哀伤地说:“大概是死刑吧。”听了他的回答,陈子率大声说道:“我要是法官,就判你无罪释放。” 毛献听了也不生气,依旧摆出那一副伤春悲秋的姿态,幽幽地说道:“我明白的,高处不胜寒,帅人遭人妒,这是亘古不变的。想当初,我们伟大的诗人屈子就是因为长得帅被皇帝丢进江里的,我的命运,从我意识到自己长得帅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知晓。” 听了这话,秋华忍不住反驳道:“哥啊,咋能不这样吗?屈原是因为楚国政。治昏暗,自己无法报效国家,含恨跳江的好吗。 你可别侮辱了古代先贤。”赵武附和道:“说实话,献啊,你其实也算个潜力股的,是挺帅的。”毛献听了,终于展颜笑道:“真的吗?武哥,我就知道,我的帅会被你们发现的。” 此时,赵武补充道:“只要不看脸的话,哪里都好看。”说到这,宿舍的其他几人都忍不住笑起来,毛献讨了个没趣,也不再理会几人,自顾自地理头发去了。 盛夏,最为喧闹的鸣蝉,并没有引起人们多大的注意。秋风一至,人们便把它遗忘在时间的长河里,一丝涟漪也不会泛起。反倒这树上的花,静静地开着,就能惹来无限驻足,香气,氤氲了整个夏天。 新的学期又开始了,令人开心的是,秋华这学期的班主任又是林月如。 林月如自然也很开心,因为这帮学生大多是她从高一带到高二的,虽然成绩不能比得上文一的那些学生,但这帮孩子真的十分可爱。 在静得连一根绣花针落地也能发出响声来的高二文三班,林月如缓缓说道:“同学们,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们,新的学期开始了,我很荣幸再次成为你们的班主任。一年之计在于春,希望这学期同学们也能好好学习,在秋天收获骄人的成果!” 寥寥几语,却让班里掌声雷动,可见他们对林如月的爱戴与尊重。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这学期秋华又跟田静茹成了同桌,也不知怎的,田静茹似乎又回到了那一副冰山美人的位置上,只偶尔和秋华说上几句话。 秋华来找过她几次,她大多时间都是闭门谢客,两人的关系,好像比以前更加僵了。 她终于回到了神坛之上,秋华在底下默默地注视着她,心里升起恐慌与悲伤。 而静秋妹子,自从秋华说了会好好帮助她的学习以后,她仿佛找到了突破口,隔三差五地来问数学题,中午的时候,就会缠着他讲题讲到很晚,然后再一起顺理成章地吃个午饭。 晚修的时候,有时干脆就跑来秋华班里晚修,这样一个精致的女孩整天缠着秋华,班里的男生自然羡慕不已,然而,妒忌也是少不了的。 新学期开始了一周以后,校长朱通义见同学们的精神风貌仍旧十分散漫,未免再进入被调查名单,他决定好好地整顿整顿校风。 于是,一系列政策下来,上行下效,校园里的风气着实改善了不少,学生家长们也大力夸奖此次的整肃行动。在这场改革中,一个人首当其冲。 今天下午放学,黄静秋由于要去吃门口新开的炸鸡饭,就没来问问题了,秋华顿时觉得清净不少,主要是这妹子问问题就罢了,偶尔还要问问星座啊,喜欢的颜色啊,生日啥的。 由于昨晚扭伤了脚,赵武今天放学没去打球,扭伤对于赵武来说都是常事了,所以秋华并没有说什么。 两人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赵武忽然问道:“小华啊,我寒假那阵子,看你跟田校花不是相处得挺好的吗?怎么这阵子你们又闹僵了?” 对于这事,秋华也是丈二和尚,只能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可能她压根就看不上我吧。算了,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还是不要靠近她为好,免得让她这个仙子蒙上污垢。”他的语气里满是自嘲。 赵武拍了拍他的肩膀,一本正经地说道:“小华,我是一个粗人,大道理啥的不会讲。但我记得寒假的时候,我和陈灵见到你们一起逛街那天,陈灵跟我说,你很幸运,她真的很美丽,而且很依赖你,她说有种东西可能你并没有发现,她看你时的眼神是真真的。这种种都说明,她待你是真心的,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事情,惹她不开心了?她能走下神坛,抛下所有的爱慕者去爱你,你就不能对她好一点?” 只是短短的一番话,却在秋华心里泛起了一阵不小的涟漪,他心里回忆起寒假发生的种种,没错啊,她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表情是出自内心的愉悦。再说了,自己无财无权,她能图我什么?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到了宿舍门口。 对红色的铁门轻轻施力,门就开了。此时正是正午时分,宿舍的窗正开着,北风呼呼进来,门开起来的时候加剧了风的威力,令室内的温度仿佛降了几度。 再定睛一看,却见一张床上好似坐着一个人,用厚厚的棉被覆盖着他的全身,一动不动,仿佛坐化的老僧一般。 楼下偶尔传来几声猫叫,宿舍里,报修了多次仍没有被修好的水龙头在不辞疲惫地弹着曲子。“滴答`滴答`滴答。”每滴答一声,宿舍的温度就降一些,这节奏规律得让人胆寒。 此时又是一阵疾风吹来,门砰的一声,重重地关上了,一时间,疑云乍起。 人大多数有一种恶趣的猎奇心理,就是对于看起来令人害怕的神秘的东西,往往越想去尝试他们,秋华虽然心里毛毛的,还是受不了好奇心的驱使,慢慢走近那个“怪人。” 他终于鼓起勇气,慢慢地伸出手来,先是把手一探,正当他准备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那“怪人”却道:“你们终于回来了。我等你们很久了。” 赵武与秋华两人呆在原地,错愕不已...... 第二十八章 发如草,情转薄 两人在原地呆住了一会儿,然后两人相视点头,而后赵武心中更加笃定下来,慢慢地揭起被子。 然后猛地掀开,嘴里说道:“原来是你!”随着那床厚棉被慢慢被掀落,一切的谜团消散,那个“怪人”正是毛献。 见到毛献的那一刻,两人先是有了片刻的错愕,而后两人都忍不住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帅不过三秒,现在爽了吧?哈哈哈...”赵武笑得蹲在了地上。 秋华就更不用说了,早就笑得连话也说不出了。至于笑的原因嘛,自然是因为这几天朱通义的整肃行动而不得不去把头发剪短的毛献。 此刻的毛献,已没有了几天前那头飘逸的头发,现在只剩“麦田浅鬣寸许”,风一吹,那些头发还要抖上一抖,仿佛是在鸣着不平。 毛献幽怨地说道:“为什么!为什么理发师门总是不明白剪短一点儿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为什么听起来很潮的tony老师会剪出这种人神共愤的发型。真的,换我给理发师剪头发的这个愿望至今还很强烈。” 说完,他抱着头在那沉思,模样说不出的滑稽。 过了不久,陈子率回来了,看到毛献像个思想者一样,不禁感到好奇。 赵武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后,这时候,毛献大嚎一声:“哼,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剪其头发,收其妹子。没有帅气的头发算什么,我毛献照样可以用我强大的气场与人格魅力把妹子们迷倒,我要让她们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callme献哥!” 毛献一番豪言壮语之后,心中顿时畅快了不少,正要走出门去泡妹子时,陈子率忽然说道:“你干嘛剪头发去,老朱在国旗下说是高一的那帮人太拽了,学风不正才要整肃,我们高二又没被点名。” 毛献方才的气势又完全没了,大叫了一声:“太大意了!”然后瘫坐在椅子上。秋华见他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忙安慰道:“额..献总,那个头发死不能复生,你节哀。你是没看见,那帮高一的一个个变成‘鬼剃头’似的,那才搞笑,你算好的了。” 陈子率看了看毛献的头,点点头道:“也是,跟他们比起来,你还算好,顶多是个长毛的茄子。”毛献听了,站起身往外走。 赵武问道:“献啊,你去哪?待会一起去食堂吃饭啊。”毛献头也不回地说道:“没事,我去吹吹风。” 陈子率说道:“那待会我们去吃吧,献总,刚剪的头发,小心头着凉了。”陈子率说这话的时候是很正经的,但赵武和秋华听了,又是爆发出笑声来。 到了晚饭时间,毛献也确实没有回来,秋华三人只得先去食堂。今天的阿姨还是非常敬业,这一手‘抖勺神功’使得出神入化,他们的“谢谢阿姨”到了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秋华看了一下四周,发现今天的食堂安静了不少,原来今天食堂老板亲自充当“监察御史”,让大家吃饭的时候保持安静,不过这一点倒是对的,毕竟食不言寝不语嘛。此时有一阵风穿堂而过,高一学弟们的头发抖了抖,像极了田里新播的小麦。 秋华这阵子的日子可谓是冰火两重天。一边面对的是冷如冰霜的校花同桌,一边面对的是热情似火的可爱学妹。 这天中午放学,田静茹还是静静地坐在教室里刷题,她看起来比以往更加努力了。 秋华想起上次和赵武的对话,心中不由得有些心软,也许,可以再争取争取。 想到这,秋华开口问道:“静茹,中午一起吃饭吧?好吗?”田静茹的心中有了一丝欣喜,她这样想道:哼!让你不理我,死秋华,臭秋华。 其实两人可真是一对冤家,秋华因为看到田静茹如此冷漠而不敢跟她讲话,而田静茹呢,又恰恰觉得秋华是在故意冷落她,不想跟她说话,少女的心里总是这样,令人难以捉摸。不过田静茹开心归开心,可不能就这么轻易地答应他,得好好逗逗他才行。 于是,田静茹故作镇定地答道:“哦,不了,食堂没啥好吃的。”田静茹这么讲,实际上给秋华留了后手,食堂不好吃,我们可以到外面吃啊,田静茹如是想道。 然而,她的愿望却因一个人的出现而落空了,“秋华学长,秋华学长!”秋华听见有人叫他,循声望去,却见黄静秋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跑到他跟前的时候,还要转个小圈,那模样实在太可爱了。 “哈哈,学妹,你跑什么啊?”秋华忍不住笑道。黄静秋看了看秋华,然后柔声说道:“我为什么跑那么快,你不知道吗?我还不是担心你有没有按时吃饭啊,哎,都这么大的人了,也不知道照顾自己。” 此时班上还有十几人在学习,这话一说出来,立马引来起哄声一片。秋华看了看田静茹,连忙制止道:“学妹啊,我求你了,有话好好说,行吗?学长可受不了这个。” 黄静秋狡黠地笑了笑,对秋华说道:“怎么样,秋华学长,你们班的同学都在羡慕你吧。”她讲这句话的时候,好像刻意提高了几个分贝,丝毫不管旁边的田静茹作何感想。 说完,她又跑来拉起秋华的手,不断催着秋华跟她吃饭去,秋华见她这样,忙又问了静茹一句:“静茹,你也去吧,饿坏了对身体不好。” 田静茹只淡淡地看了一眼,然后拒绝了,她多想他下一刻的表现是站起来说道:“学妹,静茹不去,我也不去了,你自己吃吧。” 可秋华却是认为她在厌烦自己,心中说不完的失落。黄静秋察觉到了他的情绪波动,懂事地又去拉他的手,半拖着他走了。 田静茹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心头顿时一冷,暗暗想道:秋华啊秋华,难道你是个榆木脑袋吗? 桌上,摆放着秋华未看完的《纳兰容若词传》,彼时,田静茹看了一眼,忽然觉得这书与自己心意相通,尤其有两句十分有感觉,她挥手写下了两句诗:“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悔多情。” 写完,她看向窗外,窗外是一棵大榕树,春来,更加枝叶葳蕤。然后,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树叶不知为何落下了一片,还是绿油油的。 第二十九章 秋华啊,排骨酸 “秋华学长,我们去吃什么啊?”出了校门,就听见黄静秋甜腻腻地问道。 说实话,这种讲话轻轻柔柔的女孩子,着实招人喜欢。 田静茹是属于那种不食人间烟火型的,至少目前秋华认为是,这种女孩虽然容貌出众,可却透漏着一股令人无法接近的气息。 秋华心生怜爱,用手摸了摸她的头,笑着说:“随便你啊,你想吃啥就吃啥,学长听你的。” “好啊,我要去吃好多好多东西,听说附近的利民路的一家关东煮超级好吃的,还有哦,一中那边有一家奶茶店的丝袜奶茶也是超好喝的,不然嘞,就去金鹿街的日本寿司,那个小哥哥好帅的。对了,我跟你讲哦,秋华学长,金鹿街的那家很有名的炒饭就不要去吃了,那个老板不卫生,上次去吃,他找了别人钱还不洗手,继续做饭,我是再也不想去了。” 秋华听着她嘴里一口气就蹦出了三四样好吃的,不由得感叹:静茹也做个这样的吃货,该多好。 正当两人纠结着说什么的时候,秋华的手机忽然响起来,秋华在屏幕上点了一下,说道:“喂。请问你是?”“嘿嘿,秋华先生,这么快就忘了我了?你旁边的小女孩倒是挺可爱的嘛。”又是那个怪声,秋华现在绝对相信,这不是恶作剧,这是有针对性的报复。 秋华在脑子中把可能的人选过了一下,难道是上次那帮在学校附近堵我的人?又不像,毕竟他们这些流氓已经达到目的了。 或者是自己的表哥?又好像不至于,表哥跟自己向来不合,但还没到剑拔弩张的地步。抑或是上次那个什么网站的主编,上次自己当面驳了他的面子,他会不会气不过? 秋华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转念之间,他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个人,徐修仁?上次就因为一点小矛盾,他就可以雇人揍自己一顿了,虽然赵武后来托人问了,都说徐修仁很大度,没有报复这回事,但秋华的心里可是一万个不相信,他很肯定,上次的雇主就是徐修仁。 秋华愤愤地说道:“我跟你说,有什么事,你可以冲我来,跟这个女孩子无关,你藏头露尾的,算什么本事?” 黄静秋柔柔弱弱的,秋华无法想象,对方若真要对她下手,天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来。对方听了,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道:“哈哈哈,看来你很担心她嘛,那你可得小心一点了,要时时看着她哦,没准她就像街上的小猫小狗一样,哪一天就悄悄不见喽!哈哈...” 秋华还想再说些什么,可对方早已挂断了电话。 秋华想了想,将黄静秋的肩膀转过来,让她面对着他,之后秋华正色道:“静秋,以后尽量不要一个人出去,知道吗?” 黄静秋听了,笑嘻嘻地说道:“哎哟,秋华学长,你这么关心我啊!”看她一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模样,秋华感到害怕了,轻轻地摸摸她的头说道:“静秋,真的,我怕你出事。” 看到秋华的脸色没有缓和,黄静秋也郑重地点点头,小声说道:“我知道了。”然后又笑嘻嘻地说道:“好啦,秋华学长,我知道的,到时候你可别嫌我烦哦!哈哈,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消灭‘炸鸡饭大军’,快走快走。” 秋华看着她的天真模样,也不好再严肃起来,毕竟天性使然。殊不知,黄静秋的这种天真,为日后埋下了祸根! 刚到了那家卖炸鸡饭的小店,秋华就撞见了熟人。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于是,秋华决定跟他们凑一桌。 “哎,静秋,你怎么也在这?”萧雅首先开口问道,她旁边还跟着陈子率,秋华心里想道:得,今天这狗粮吃定了。 “没有啊,还不是秋华学长,非要请我吃饭求了我好久我才答应他的,对不对啊,秋华学长?”似乎每个女孩子都挺享受被捧着的感觉,被越多男生捧,她们越开心。 这不是虚荣,是一种所有女孩子的共有心理,可暂时定义为“受捧心理”。秋华总感觉欠了她什么,只能硬着头皮承认下来。 陈子率听了,在一旁暗暗竖起大拇指,意思好像是:你小子真牛!把校花甩了,转眼间就对可爱小学妹下手了。秋华不知是否理解他的意思,只是无奈地耸耸肩。 秋华这时候才发现,这家店的生意还真是火,基本每张桌子都坐满了学生。 饭被端上来,这鸡肉被炸过后香气扑鼻,又加了一小碟青菜,还有店家赠送的一小碗例汤,看起来十分美味,再加上店里放着当下的流行音乐,让人不禁食指大动。 刚坐下吃了一会儿,就听见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道:“哟,这不是萧大美女吗?怎么在这,巧了。” 话音刚落,就见一个不速之客在秋华与黄静秋之间坐了下来,丝毫没问过他们的意见。来人是一个四肢十分发达的人,他边说边嘲讽地看了陈子率一眼。 黄静秋正吃得开心呢,忽然跑来一个带有汗臭味的肌肉男,不由得说道:“喂,喂,大铁塔,走开啦,没看到我在吃饭哦。” 这个人叫李劲,是萧雅的狂热追求者之一,黄静秋第一次听到这名字时,以为是那个托塔天王,又看他那么高大,索性就叫他“大铁塔”。 后来知道他的真名后,也懒得改口了。李劲转过头来,见是黄静秋,笑着道:“呵呵,原来是秋妹子啊,对不住啊,哥哥就跟小雅说两句话,两句话就走。” 萧雅却是不看他,自顾自地吃饭,冷冷地说道:“什么事?”李劲也不去理会她的厌烦,仍旧嬉皮笑脸地说道:“没有,这不是看你吃得不好,来关心关心你嘛,啥时有空一起吃个饭呗?秋妹子也来。” 黄静秋听了,嫌弃地说道:“走开,我才不要跟你一块吃呢,我只跟我的秋华学长吃饭。” 李劲看了一眼秋华,眼神之中尽是挑衅。然后,又继续撇过头去,等待萧雅的回应。 萧雅直起身来,不卑不亢地说道:“我吃什么,你应该管不着吧?吃饭不在乎饭菜的贵贱,而在于吃饭的对象。若是与豺狼共食,即使是一桌的佳肴,我也会觉得是在茹毛饮血。但若是能与心中所愿之人共食,即使是糟糠,我也能嚼出美味来。这个菜不错,子率,你多吃点。” 萧雅边说便给陈子率夹了个排骨,陈子率颇为感动,也给她夹了一块,说道:“嗯,你也多吃点。” 李劲眼里闪过一丝阴狠,不过随后干笑道:“嘿嘿,小雅不愧是学生会的主席,口才真好,那好吧,我先走了啊,有空一起吃个饭,秋妹子也要来哦,我得给你好好道个歉。” 萧雅没说话,黄静秋摇摇头道:“铁塔啊,你是不是举哑铃举坏脑子喽?我都说了我不去的。你怕不是个傻子吧?” 正当李劲要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又走过去拍了拍陈子率的肩膀,说道:“兄弟,我叫李劲,武术社的,有空来玩玩。”说完,他就走了。 但凡是个正常人,都能听出他话里的另一层意思。黄静秋却是叹了一口气道:“无聊,都多大人了,老想着玩,幼稚。” 萧雅拍了拍陈子率的肩膀,柔声说道:“子率,不要理他,他不敢对你怎么样的。” “嗯,我知道,我不怕,只要你在,无论敌人多么强大,我都会为你去战斗的。”陈子率坚定地说道。 一旁的黄静秋啧啧道:“秋华学长,今天的排骨怎么那么酸嘞?” 第三十章 傻秋华,有福气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一个月,在这期间里,又有一些事情悄悄发生了变化。 新一届的广末市高中生篮球联赛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赵武与他的队员们凭借着高超的球技与默契,已经成功进入四强。 再说说秋华吧,这一个月里由于怕黄静秋有啥意外,只要她外出,秋华都会陪着她,可在田静茹眼里却是另一种意味。 陈子率自从那天遇见李劲开始,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保护萧雅,于是他加入了跆拳道社,但又觉得一个人在里面,有些不安,于是便拉上了宿舍里的人,毛献在他的利诱之下也加了进去,但自从拉筋那一天过后,就哭着说再也不去了。 赵武在忙着比赛的事情,自然是没空的,陈子率因此便找上了秋华,秋华也想看看这种正规的武术究竟有什么名堂,毕竟自己是家传武学,很多东西还是不懂得,在这里学点基础也好,而且上次的事也没好好感谢郑楠。 不过,陈子率做了一次无用功,黄静秋发现这些天她一出去,秋华就紧张得要死之后,整天想着法子外出,秋华只能连连请假,见秋华是这样的表现,郑楠想着,下学期还是把他踢了吧。 秋华发现这阵子上课,田静茹总是犯困,有时候还会直接睡着了。问她,她又什么都不说。 这一次的月考,田静茹的成绩都差不多垫底了,班里的小胖子半月是天生的数学盲,这一次他很开心,数学倒数第一让田静茹拿了。对于这种情况,秋华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一天的语文课,是班主任林如月的课。昨天她布置了大家回去背的《离骚》第一二段,由于是班主任,大家也不敢蒙混过关,况且又不难背。 这会抽查了三个人,都顺顺利利地背完了,班主任又叫了一个人:“田静茹,你来背。”田静茹这会正发呆呢,听见有人喊她,大声地喊了一声“到!”惹得哄堂大笑。 班主任摇摇头说道:“到啥到,再倒就撞树上了,快背吧,一二段。”秋华见她迷迷糊糊,马上告诉她,是离骚一二段。 田静茹并没有搭理他,直接张口道:“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名余曰...” “不对,漏了一句。”田静茹的思绪被班主任忽然打断了,一时间慌了神。“皇揽揆余初度兮。”田静茹这时候听到有人正小声地重复着这句话。 然后她脱口而出:“皇揽揆余初度兮。”说完后又听见有人小声说道:“肇赐余以嘉名。” 田静茹这时候才发现,说话的人是秋华,于是她努力地想忽略这个声音,自己一个人仔细地回想着,但她现在更加心烦意乱了,什么也想不起来。 林如月见了,摇摇头道:“看你那么没精神,这节课你站着上吧。”然后,转身继续讲课。秋华知道,刚刚的表现说明,她是在跟自己划清界限,当下感到十分失落。 几天后,侨恩高中贴吧莫名兴起了一个话题:“学校的跆拳道社与武术社,哪个更牛?”此话题一出,人人都有自己的评价。 有人说:“当然是跆拳道社啦,去年那个高三学长被扭断手的那一幕我可是目击者之一,至今我还有些后怕,郑大美女的‘分筋错骨手’不容小觑啊!”这样的观点有人赞成,当然也有人反对。 反对的人这样说到:“那可不一定,霸道校花虽然厉害,可是你别忘了,那个高一转校生欧阳旭,当初进了武术社,有一回社员切磋,这家伙,把社长都打服了,他当了社长后,现在的武术社可是如日中天啊。我听说这家伙好像初三的时候还拿过当地的少年组武术冠军。” 不只是有意还是无意,武术社也对跆拳道社发出了切磋的申请,性格好强的郑楠自然不会想让人觉得她弱,于是一口答应下来,每天叮嘱队员们要加紧训练,不要给她丢脸。 到了正式比武那一天,秋华由于学习跆拳道的时间太少了,就申请不上场了,郑楠见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态度,索性就放他去了。 刚出了比武场,秋华的电话就响了起来。“喂,秋华学长吗?是我,静秋呀。”一接听电话,黄静秋好听的声音便袭来了。 “嗯?怎么啦?”秋华有点疑惑,她怎么这时候来电话。“我听说跆拳道社跟武术社打起来啦?”黄静秋的语气带着不安。 秋华听了,无奈地说道:“什么打起来,只是正常切磋罢了。”听到这,静秋妹子长出了一口气。 然后又紧张地说道:“那就好,对了,秋华学长你不就是跆拳道社的吗?你要小心那个王玉轩啊,就是那个什么社长的。” “小心他?为什么?他的对手是我们的郑社长啊,况且我又没参加。”秋华感到十分不解。“哦,那没事。秋华学长呀。” 秋华又听见她撒娇的语气,笑着问道:“怎么?又想出去啊?” “哈哈哈,bingo,秋华学长真棒,我要请你喝奶茶,你快来,快来校门口,我等你哟。”静秋妹子发现秋华知晓她的心思,心底异常开心。秋华看了看时间,发现时间还早,于是就答应下来了。 “秋华学长,我今天好看吗?”黄静秋眨巴眨巴眼睛说道。秋华上下打量了一下,今天的黄静秋上身穿了一件米黄色的外套,下身又是一条小短裙,还有一双黑白色的高筒长袜,萌度系数报表。 金鹿街的奶茶店里,一对男女相对而坐,女孩的面前摆了一杯热饮,加一个黑森林小蛋糕,男孩面前是一杯焦糖玛奇朵,但没有动过,此时,他正望着窗外,若有所思。 “秋华学长,秋华学长。”秋华回过神来,发现是静秋妹子正在叫他,顿了顿问道:“怎么啦?” “没有呀,我看你老是一个人发呆,就叫你一下。秋华学长,你刚刚的表情跟唱歌那天一样,好忧郁,好帅哦,嘻嘻。但是呢,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你以后少皱眉,知道吗?”黄静秋用略带命令的语气说道,嘴角还挂着奶油。 秋华忍不住拿住小纸巾,给她擦了擦,黄静秋冲他甜甜地笑了一下,又继续低头吃蛋糕。 两人吃完,走出店门,秋华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流动小摊,上面摆着各种各样的小物件,这几天的天气又转冷了,秋华发现黄静秋的耳朵总是通红通红的,看样子,她的耳朵并不抗寒。 于是就买了个兔子耳罩,也算是回谢她刚刚的奶茶了,没想到这个兔子耳罩像是给黄静秋私人订制一般,更加显出她的俏皮可爱。 秋华看了看,忍不住感叹道:“静秋啊,你实在太可爱了,以后不知谁有这么大福气娶到你啊。”黄静秋听了,羞红了脸。 这时候秋华的手机响起来,秋华接听之后说了一会儿,脸上就充满了担忧与着急。秋华赶紧对静秋说道:“静秋,我们宿舍的人出了点事,我得赶过去,可能要你自己回去了,抱歉啊。” 黄静秋心里有小小失落,但还是分得清轻重缓急的,她笑着道:“哈哈,我又不是小孩纸了,你快去吧去吧。” 得到她的应允后,秋华拦了路边的一辆出租车,飞快地走了。黄静秋一边看着他远去,一边回想他刚刚的话。 然后眉毛一舒,笑道:“哈哈,傻瓜学长,你自己那么大福气,自己不知道吗,真是。” 说完,一个人,迈大步子,走在街上,口中唱着,欢快的歌。 第三十一章 风如刀,刺痛我 秋华急匆匆地赶到广末市人民医院的骨科,一进门便看见了郑楠和寝室里的其他人。秋华忙问起缘由,郑楠就给他讲起了早上发生的事情。 今天早上听说跆拳道社与武术社“打”起来了,就算是周六,学校里的武术馆仍是挤满了人。 他们当中有纯粹是为了看热闹的,有真正热爱武术的,也有的人是专门跑来看学校两大风云人物郑楠与欧阳旭的巅峰对决的,总之,可以说得上是人山人海了。 这是陈子率的第一次比赛,萧雅自然也来捧场了。萧雅是学生会主席,平时的人缘也挺不错,从她落座十几分钟有余,已收获了一大堆的零食和水。 陈子率这边在积极地准备着,这时候,萧雅走过来,给他递过来一瓶水,并说了些鼓励的话。 台下起哄声大起,有些人暗地里已经对陈子率产生了羡慕嫉妒恨,他们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早已妒火中烧,一个邪恶的计划正悄然酝酿着。 这次的比赛流程是这样的,社长对社长,其他社员都是通过抽签对决的。一人负责抽签,并将签纸交到其中一队队员的手上,武术社这一次果然是有备而来,他们把选择的机会留给了对面,意思像是在告诉对方,我们谁被挑中都不怕。 看样子,他们这次是势在必得。陈子率看了看他手上的纸条,上面赫然写着“李劲”二字,而这时的李劲似乎早有意料一般,挑眉看了看陈子率,眼里说不出的玩味。 比赛进行地如火如荼,随着一场场比赛的落幕,双方各有胜负。 新的比赛又来了,场上的裁判宣布道:“接下来,由武术社的李劲,对阵跆拳道社的陈子率。”此语一出,萧雅的脑袋里忽然“轰”得一下。 虽然萧雅也想相信陈子率,但毕竟两人实力相差太大了,她怎能不紧张?当然,也有人是开心的,萧雅的魅力实在太大,对陈子率表示幸灾乐祸的人也是挺多的。 对于郑楠来说,李劲的实力他是清楚的,瞧他那一身肌肉,就知道体质比陈子率强了不知多少倍。 趁比赛还未开始,萧雅又跑上来说道:“子率,不要比了,真的,你打不过他的。”郑楠是十分清楚他们的实力差距的,也是劝道:“对的,陈子率,输他不丢人,对你目前来说,他确实是你无法战胜的。” 陈子率摇摇头,柔声说道:“雅丫头,相信我,我不会意气用事的。我说过要保护你,这一次就当做是对我的小测验,无论结果如何,你待会都得请我去吃饭,好不好。” 这些小情话,包含着幼稚与不理智,却是高中生认为的,最美丽的誓言了。 萧雅听了,点点头,眼中一扫之前的忧伤。郑楠知道已无法劝他,只能劝道:“实在打不过就认输,别把胜负看太重。” 陈子率点点头,摸了摸萧雅的头,让她回到观众席,彼时,观众席看见陈子率这样亲密的动作,又是一片哀鸿遍野。 陈子率大步地走上台去,心里默默想道:雅丫头,我说过,无论对手多么强大,我都会为你去战斗的。 双方一上台,*味就立马弥漫开来,裁判说了一些主要规则后,双方象征性地相互抱拳施礼,比赛正式开始。 虽然陈子率不想在萧雅面前丢脸,可毕竟对手太强大了,心里难免犯怵。而李劲呢,本来以为陈子率会自动认输的,然而却是看到他姿态潇洒地跑上台来,一时间觉得有些奇怪,难道是自己误判了? 因此,李劲也不敢贸然进攻,双方都有些拘束,这种情况一出现,观众席传来的嘘声,不绝于耳。 场上的计时器已过去了两分钟,这场比赛还有个规则,就是十分钟内双方都不认输的话,就算打成平手。 陈子率有些侥幸地看了看计时器,默默想道还有八分钟,再坚持一下。 然而这个细微的动作却被李劲看在了眼里,李劲看他似乎非常在意时间,当下做出判断,他应该是想拖延时间。 这样一想,他的身法也随之改变,做好了出击的准备。陈子率一看李劲的动作忽然改变了,不觉有些慌了神,李劲抓住了他的破绽,伺机一个鞭腿。陈子率反应过来,急忙用双手做出格挡的姿势,手*碰的那一瞬间,高下立判,陈子率有些吃力地后退了几步,手上虽然戴了护具,仍是被震得有些发麻。 李劲更加确定了他的判断,攻势也更加迅猛了。陈子率勉强应战,有一些攻击倒是很勉强地接住了,可大多数已落在身上,显得十分狼狈。 这时候,李劲的脸上愈发得意,顺势往前,直冲一拳,陈子率急忙将防御的重心转移到上半身,却发现这时李劲整个人已经贴了过来,下盘的防御已然十分薄弱,李劲自然不会放过这一次的机会。 拳头被挡住的那一刻,李劲顺势一绊,陈子率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整个人就因为重心不稳而倒了下去,打蛇随棍上,李劲立马用双腿压住他的身体,陈子率拼命地挣扎,可对方就如同一座泰山一样,丝毫不为所动。 全场出奇的安静,李劲得意地笑了笑,之后对着身下的人说:“哈哈,兄弟,还记得我吗?武术社,李劲。” 陈子率知道他是来立威的,冷哼一声不去理会他,李劲吃了个憋,可他并有就此放弃羞辱对方的机会,顿了顿又道:“兄弟,我也不为难你,你认输就好了,人嘛,还是要量力而为的好。” 陈子率陷入了沉思。郑楠在一旁早已看不下去了,自己的社员被压着打,传出去还了得。郑楠忙向裁判团的人反映,申请让他们起来对决,可裁判团的人却以比赛没有规定不能压着对手的理由将她打发了。 李劲似乎早已料到这一切,他得意地看着,静静地等待着陈子率的抉择。 寻你的路上,有九九八十一难,道路的荆棘刺破我的手腕,风头如刀,割破我的行囊与年少时不愿放手的倔强。大雪漫天,我站在一个岔口,陷入迷茫。 第三十二章 受伤了,亲一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陈子率现在别无他法,唯有使用拖字诀。 李劲似乎看出了他的意图,轻声说道:“呵,兄弟,你可真不厚道啊,竟然想拖时间。话说你真的能保护小雅吗?你这么弱,怎么保护她?不如来我来吧?” 这句话一针见血,陈子率身子顿时一颤,将目光投向了观众席某处,女孩似乎很痛苦,摇摇头,嘴里在说着什么。 其实萧雅的本意,只是让他不要比了,认输并不丢人。 可陈子率却把这当做另一层意思,或许,他真的明白萧雅的本意,只是,他不愿后退,就算前路布满荆棘,他也想努力地走下去,这是八十一难的第一难,他自然不会轻易放弃。 纵然身死道消,若能换你语笑嫣然,又有何妨?想到这,他的身上忽然涌现出一股不知名的力量,猛一抬脚。 由于李劲刚刚顾着跟陈子率说话,制住对方用的力也小了些,“嘭!”这一下子,李劲整个人摔了出去,摔了个狗啃泥巴。 陈子率吃力地站起来,由于被压着久了,再加上刚刚那一脚已经基本耗空了他的体能,所以此刻的陈子率,可以说是非常不禁打了。 即使如此,他仍在嘴角撑起一个上扬的弧度,示意自己无大碍。萧雅知道,眼前的少年这么拼命,完全是为了她,一时间泪腺已有种涌动感。 再看李劲这边,由于平日里李劲的名声并不怎么好,所以他一吃亏,看笑话的不在少数。台下有的人这样说道:“你看看,装得多牛逼,还不是摔了个狗吃屎。” “哎,我还以为李劲会完爆对手呢,白长那身肌肉了,早知道不看了。” 这是耻辱!绝对的耻辱!李劲从小到大就没受过这样的耻辱。 从小他的母亲就告诉他,谁欺负你了,就打回来,有什么后果,娘担着。 他记得9岁那年,把刚削好的铅笔,扎进了同班同学的手一点点,后来对方母亲找上门来,硬是让自己的老妈给骂回去,他是家里的独子,什么都不怕。 12岁的时候,由于同班同学嫌他粗鲁,不跟他玩游戏,他就把游戏的带头人打了一顿,后来家里也就是破点小财,拿点水果而已。 他忽然觉得,欺负人的感觉真好,又有面子,朋友又尊敬你。从来都只有我打人,还没有人敢还手呢,李劲盛怒地站起来,也不顾背上的疼痛。 陈子率还没来得及反应,连环的拳头就已袭来,刚刚的攻击已经足够让陈子率吃不消了,现在的他,更是不用说,又加上对面是近乎疯狂的李劲。 毫无悬念,陈子率被打倒在地,李劲又冲上去,重重地使出一记肘击。“啊!”从腿上传来了一阵剧痛,让陈子率不禁吼了出来。 可李劲并没有就此收手,边打边叫道:“小子,你不是很狂吗?让你狂,让你狂...”这时候大家才知道事态严重,忙七手八脚地将李劲拖了下去。 萧雅的眼眶已挡不住泪水的冲击,两行清泪,夺眶而出。陈子率有些迷糊地闭上眼,只记得最后一眼看到的景象是,一个美丽的少女哭成了泪人。 看到医生从病房里走出来,秋华忙上前问道:“医生,我舍友怎么样了?” 医生拿出了x光片,指着片子说道:“他总体倒没什么大碍,只是这里,你看,这块骨头有些错位,他这腿,一时半会儿是好不了了,恢复这期间,要多加注意,不能再受伤害了。” 秋华仔细地看了看片子,发现确实如医生所说,一时有些同情陈子率的遭遇,同时对李劲这人,也产生了些许恨意。 郑楠也凑上前,同情地说道:“这李劲可真是下了狠手啊,这下你的舍友可有苦头吃了。” 他们正说话的时候,一道倩影闪进了病房,一进去就看到躺在床上的陈子率,腿被缠了几圈绷带,禁不住流下泪来。秋华正想进去,却被郑楠一把拉住,秋华有些不解,郑楠却说道:“让他们独处吧,我们出去走走。”秋华点点头,这医院的味道确实呛人。 陈子率吃力地睁开眼,却发现自己已经不在赛场上了,空气中满是消毒水味道,却又夹杂着淡淡的清香。 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床边有一个女孩正在偷偷地哭泣,定睛一看,正是萧雅。他有些无奈地说道:“好啦好啦,雅丫头,我又不是死了,你哭什么?” 萧雅先是一愣,抬头看见少年的脸庞依旧如此清秀,只是多了些憔悴。 一时间,又是心头一酸,趴在他的床边哭道:“你是不是傻啊你,明知打不过他,为什么还要打?为什么要逞强?你知道我当时有多害怕吗?你们男生是不是天生就喜欢赚女孩的眼泪啊。你说啊,你说啊。”边说边用粉拳捶打他。 陈子率一把搂住她,柔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说过要保护你的,可我还是输了。” 萧雅勉强止住眼泪,给了他一个笑容,摇摇头说道:“不,你没有输,傻瓜,你很勇敢。输的人是我,我彻底败给你了。” “那我赢了有没有什么奖励?”陈子率挑眉问道。萧雅睁大眼睛问道:“那你想要啥?” 陈子率试探性地问道:“要不,你亲我一下?”“啊,在这里吗?我不要。”萧雅说完羞红了脸。 陈子率抓住她的手,她挣扎了一会儿,就放弃了,慢慢闭上了眼。 然后两人的嘴唇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靠近,“啊!”突然陈子率大叫了一声。原来刚刚萧雅的手没注意,按到了他受伤的地方,疼得他龇牙咧嘴。 “让你使坏,活该,没有奖励了。”萧雅啐了他一口。陈子率见捞不到便宜,还被她怪罪一番,只能讪讪笑着。 秋华一开始以为郑楠只是为了给陈子率与萧雅两人制造独处机会才出来的,等出来才发现,她大大地吐了一口气,看来,她是真的不喜欢医院。 “啪…啪。”一个小篮球掉在了地上,蹦跳着来到了郑楠的脚边。 第三十三章 我只是,女娇娥 郑楠蹲下捡起了球,前面传来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漂亮大姐姐,这个球是我的,能还给我吗?” 郑楠走过去,将球递给了小男孩,并用手亲昵地摸了摸他的头。小男孩拿到球,开心地向同伴们跑去,又快乐地玩起来。 郑楠开心地看着他们,夕阳的余晖洒在她的脸上,她嘴角扬起令人心动的弧度,这是孩童般的笑容,是真真的。 情绪是会传染的,秋华看着她,也展现了笑容。郑楠似乎意识到了有人正在看她,抬头一看,两人目光接触的那一刻,他赶忙看向别处,少女嘀咕了一声:“看什么看。”然后,也迅速低下了头。 如徐志摩诗中所述:“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这附近有个小公园,由于小孩们嬉戏的地点离那里更近,所以郑楠选择了在那的长椅作为歇脚点。 郑楠看着不远处孩童们的嬉戏,脸上的笑容一直挂着,由于有了刚刚的教训,秋华不敢再盯着她看了。他忽然想起那个被扭断手的高三学生,心里一顿后怕,往旁边挪了挪身子,眼睛也假装盯着远处。 不久,郑楠开口问道:“你们为什么都那么怕我?我就那么讨人厌吗?” 这一刻,很静,静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秋华不知做何回答,只得假装没听到她刚刚说的话。 又过了一会儿,郑楠幽幽地说道:“你知道吗?其实我会扭断那个高三男生的手,不是因为他说我是什么‘娃娃音’,而是他摸了我的脸,我真的非常讨厌男生碰我,为什么?为什么明明是他触碰我的底线,而被人非议的却是我?”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事情,从它一出现开始,若是已有大多数人将它打上某种标签,那么后来人,基本也逃不过这一个范围。 谣言止于智者,可无奈,我们的生活中充满了太多的愚人。即使身处朗朗乾坤之下,谁又能保证曝光于人前的事情就一定真实?不了解一件事的前因后果,就不应该妄下断言,看似人畜无害的“说者无意”,可能连他本人都不知道会酿成多大的风暴。 郑楠顿了顿又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讨厌男的吗?我十岁那年,当时我爸的职位还不高,出差去了外地培训。有一天,母亲突然得了急病,我立马给我爸打电话,可他竟然没接电话。当时我家就住在那种筒子楼里,因为过春节,所以楼里并没有什么人。我就找了邻居的叔叔,可他竟然跟我伸手要钱,称没钱就不帮,我当时把家里的存折都拿给他了,但是我并不知道密码,只能跟他说只要妈妈能活过来,一定好好报答他。可他竟然以钱没到手的原因,把我打发了。你知道吗?我妈临终前一直唤着我爸的名字,她是在绝望中死去的。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母亲早已撒手人寰了。后来在母亲的葬礼上,我质问他那天为什么不接电话,他竟然说那天陪领导聚餐,喝醉了。从母亲死后,我便越来越讨厌接触男的。后来父亲的职位得到提升,我们搬出了筒子楼,临走前的那天,我用喷漆在邻居的门上喷上了四个字‘不得好死’,我真的恨他,恨男人,他们都只会花言巧语,只会关心自己的利益,只会欺骗,只会…” 说着,郑楠把头靠向了秋华的肩膀,慢慢地哭起来。这些话她几乎是一口气说完的,可以看出她憋了很久了。 秋华不知道表面霸道的郑楠,有一段如此悲惨的经历,他想伸手给她擦擦眼泪。郑楠却说道:“我哭会就好,你不准碰我,也不能看我,更不能把今天的事传出去,我对男人过敏。”秋华举到半空的手,又收了回来。 当年褒姒一笑,让幽王倾了整个大周天下。若是郑楠,这一幕梨花带雨,不知要让多少将士折戟沉沙。 等秋华与郑楠回到了病房,桌子上忽然多出了很多水果和花。 秋华得知,原来这些东西是以前陈子率勾搭过的妹子送的,不过只占了少数,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里的东西大部分是冲着萧雅的面子送的,有的小卡片甚至写上了“萧雅收,”搞得跟住院的人是萧雅一样。 病房里还多出了两个人,赵武跟毛献。就在此时,郑楠开口说道:“陈子率,你要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陈子率礼节性点点头道:“嗯,谢谢你啊,郑社长。”得到了陈子率的应允后,郑楠这才离开了病房,临走前,别有深意地看了秋华一眼。郑楠一走,病房又开始热闹起来。 赵武第一个凑过来说道:“你先勾搭小学妹就算了,然后就是田校花,现在又是娃娃音,你说说,你到底想干啥,哥以后不敢叫你小华了,叫你华哥吧,你啥时传我一招半式?” 秋华知道刚刚郑楠的意思是让他保密,秋华不是爱嚼舌根的人,自然不会说出去,只是没想到被他们误会了。 他只能无奈地说道:“没有没有,别误会,就是普通朋友而已。”毛献听了,合时宜地补上一刀“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 赵武一脸怀疑地看着他:“纯友谊的话,她走之前,那样看你是什么意思?”秋华一时语塞,不知如何作答。 毛献此时又咋呼起来:“老四,你一定是把我的桃花运都借光了,我不管,你要对我负责。” 秋华突然感到一阵恶寒,然后缓缓说道:“献总,你别害我啊,我和你之间可是清白的。” 这时候陈子率摇摇头,笑道:“得了吧,献总,你哪来的桃花运啊?顶多就有点菊花运,你就省省吧。”病房里顿时闹作一团。 一阵喧闹过后,病房又恢复了平静。这时候萧雅开口说道:“好了好了,说归说,赵武你可不能辜负我家的陈灵啊,她可是对你一片痴心。” “不会,当然不会,我就开个玩笑。嘿嘿。”赵武憨憨地笑道。看到赵武的表现,萧雅满意地点点头。 然后话锋一转,接着说道:“还有你。毛献,你上次不是豪言壮语的说要追倩雯吗?怎么害怕了?倩雯虽然高傲,可是只要你够耐心,是可以打动她的。”毛献像个被捉住把柄的小孩,然后不知所措地点点头。 然后,萧雅又正色说道:“还有你,秋华。你和田校花的事,我略知一二。你和她的关系,我至今还是有些看不懂。我家静秋可是被你迷得神魂颠倒,天天在宿舍念着你的名字,都快成望夫石了。我认为现在的关系已经够复杂了,没想到,现在又加了个郑楠。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你是有才气,但你成不了唐伯虎,也不能三妻四妾。现在的社会规则你也清楚的,三个女孩,你只能选一个。但我希望你做出选择时,多考虑静秋。” 如果萧雅不说,秋华还真没发觉。可如果真要割舍,应该如何抉择呢?田静茹自己是真正喜欢的,学妹呢?愧疚也有,但是秋华自己想了想:难道自己一点儿也不喜欢她吗?秋华不想欺骗自己的内心。 第三十四章 唱一首,小薇吧 “对了,老四,子率的伤到底怎么样了?”毛献说完,剥了一颗橘子吃掉了。 秋华拿起放在桌上的x光片说道:“医生说子率的腿骨头错位了,一时半会怕是好不了。” 赵武把片子接过来看了看,然后对着桌子就是一拳,恨恨地说道:“这兔崽子,下手也太狠了。老三你等着,我给你报仇去。” 陈子率听了心里不禁十分感动,却理性地说道:“武哥,真的不用了,这次是我技不如人,与人无咎。”见陈子率这么说了,赵武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在一旁生着闷气。 萧雅将削好的苹果递给了陈子率后说道:“我跟你们说,我知道你们感情好,但是千万不要意气用事,现在我们缺少证据。” 几天后,学校的处理结果出来了,李劲刻意伤人,记大过一次。学校规定以后不准再出现武斗的现象,否则严肃处理,这让没看到郑楠与欧阳旭对决的人感到十分惋惜。 陈子率也正式出院了,虽然腿伤还没好,不过他坚持不拄拐,所以走路有些跛脚的姿态,走得十分迟缓。为了庆祝陈子率出院,萧雅的宿舍与他宿舍的成员举行了第二次联谊,地点自然又是上次那家“金色年华”。这一次见面,大家已亲密了不少,没了上次那般拘束。 刘倩雯跟秋华同为文科生,能交流的话题不少。再加上她的数学本是弱项,这阵子在秋华的辅导下,终于考了一次及格,让她禁不住感激涕零,甚至对秋华产生了些许爱慕。 静秋妹子见到秋华,便很自然地跑过去,用甜腻腻的声音说道:“秋华学长,想我没有?”秋华想起中午放学才一起吃的饭,然后干笑几声,敷衍着道:“有想有想。” 很奇怪的是,这一次刘倩雯竟然也不甘示弱,抱住了秋华的另一边手,立威似地说道:“秋华,别理这疯兔子,我们快进去。”听了这话,黄静秋急着道:“啊啊啊,倩雯姐,你走开,不要碰我的秋华学长,他的所有权归我了。”说着,就要来拨开刘倩雯的手。 当静秋的手要碰到她时,她就把手缩回来,静秋的手一收回,她就用手重新抱住秋华的手臂,看来刘倩雯已深得“游击战”的精髓。黄静秋发现怎么也弄不掉刘倩雯的手,这一急,眼泪就要出来了。 最后还是萧雅的一声呵斥,才阻止了这场闹剧。不过两人却都抱着秋华的手不放开,就这样对视着,*味十足。 人生最美如初见,再见亦惊艳。这句话用到陈灵身上,再适合不过。瞧,她还是如当初第一眼见到赵武那样,围在他的身边说个不停,像一只初出山谷的小黄莺。 毛献好像一部没有感情的机器,机械性地举杯,机械性地饮酒,面如死灰地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心里喊道: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很多年后毛献回忆起这天说道:那天好像喝了假酒,难受了好多天。 在包间里面,赵武不可避免地展示了他的歌喉,由于上次几人的放纵,让赵武突然觉得自己在唱歌方面很有天赋,再加上花痴妹子陈灵的一番追捧,他觉得自己的实力都可以与国内的一线歌手比肩了。 这次的赵武挑了首难度较大的流行歌,一开口就把这首伤感歌曲唱出了让人“心碎”的感觉。 再看秋华这边,刘倩雯与黄静秋从进门开始就一直处于拉锯战状态。黄静秋一坐近秋华,刘倩雯也坐近。她用头靠着秋华的肩膀,刘倩雯也要靠近。 黄静秋正无计可施呢,此时刘倩雯忽然靠近秋华,见她有所动作,黄静秋也立马凑过去。 刘倩雯并不理会她,直接问道:“秋华,我们最近学了唯物跟唯心主义,你能讲讲它们的区别吗?我不太理解。” 秋华终于在两人之中找到一个可聊的话题,立马开口答道:“可以啊。虽然我也不太懂,不过我会讲我的理解。唯心主义嘛,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意识,也可以称之为精神…” 不得不说,刘倩雯这招实在是高,竟然跟秋华聊起黄静秋还没学到的东西,这下静秋妹子傻眼了,只能在一旁偷偷地喝着闷酒。 聚会时间到了差不多了,陈子率提了一句:“大家还想玩吗?不玩的话就走吧。”毛献首先说道:“好啊好啊,快走吧。我们作为侨恩高中的好青年,不能夜不归宿啊。”在场的人都知道他的用意,不都没有揭穿,有些扫兴地答应下来。 赵武此时正准备唱新点的歌曲,见大家要走,只能遗憾地放下话筒,恋恋不舍地说道:“怎么时间怎么快,我还有好多歌没唱呢。”听了这话,大家忙加快了收拾东西的进程。 走出ktv的大门,众人觉得空气突然畅顺了不少。刘倩雯有些许醉意,秋华看出来,忙问她道:“倩雯,那个,你自己能走吗?” 刘倩雯怕在秋华面前丢人,忙摇了摇头,这时候萧雅的一番话让她肠子都悔青了。萧雅看了看众人,开口说道:“静秋实在太醉了,秋华这次还是你送吧。” 毛献听了,大义凛然地说道:“老四,这次让我背吧,我知道你也累坏了,这次的重任就交给我。不用谢我,我姓雷。”秋华一阵感动,背起黄静秋头也不回地走了。 大约走了十分钟,静秋妹子忽然开口问道:“秋华学长,我可爱吗?”秋华应声答道:“嗯,可爱,很可爱。”黄静秋似乎很满意这个答案,发出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随后说道:“那,秋华学长,喜欢我吗?” 秋华顿时脑袋一懵,这个在脑子里翻滚多日的问题,即使被人放到台面来,秋华还是找不到回答的勇气,只能装作没听见。 黄静秋似乎也没在意,过了一会儿,笑着道:“秋华学长,你…你能给我唱首‘小薇’吗?”秋华总感觉亏欠了她什么,这一次没有回绝她。 他缓缓开口唱道:“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静秋!”黄静秋立马打断道。秋华笑了笑,也不在意,继续唱道:“她有双温柔的眼睛,她悄悄…” 之后的歌里,黄静秋把“小薇”全都换成了自己的名字,这么清楚的听觉,真不知是真醉还是假醉。 第三十五章 事消磨,归家去 近来人事多消磨,秋华正打算回家换换心情。刚好碰上一个周末,他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出了校门,等待回家的班车。 等车的不远处有一棵参天的梧桐树,广末市十几年前修路时,特意将这棵树保留了下来。 据田静茹说,以前这里有个村子,因为这棵大梧桐树取名为梧桐村。她具体也不知道这棵树存在了多久,只知道从她出生就有了。 小时候,田静茹的八字比较软,她的父母便把名字写在红布,把它绑在树干上,以免去一些灾祸。田静茹对这棵老树有着很深的感情,附近的很多人也是,他们认为,树在的话,那些故去的家人就不会迷路。 可惜前几年道路翻新时,坏了树的部分根基,这几年,已看不到满树繁花的景象了。 秋华正等车的时候,看见不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背影,他正想上去打招呼,旁边却走来一个高高的男生,给她递了一瓶水。女孩似乎看到了秋华,正想说些什么,秋华却看都不看她,上了班车,女孩暗暗地攥紧了手的一大叠纸张。 车上,少年惆怅地看向窗外,那颗梧桐树,正离秋华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妈,我回来了。”秋华一进门就看到母亲正在收拾着桌面,地上放着大包小包的礼品,包装精美奢华,桌上的茶还冒着腾腾热气,看样子,有人刚来过。 章兰见儿子回来,先是一喜,而后说道:“华仔啊,你怎么回来了?肚子饿不饿?” 秋华摇摇头说道:“不饿,妈,刚刚谁来过?”章兰边收拾边说道:“哦,刚刚是你张梅阿姨来了,还有一个姓钱的主编。说要找你签什么合约之类的。”秋华疑惑道:“你答应了?” “没有,我看那什么主编面相不像什么好人,就说等你回来,让他自己当面说。这不,他们前脚刚走,你后脚就到了。”母亲忙否认道。 秋华想起来,上次刚刚怀疑过他是那个怪声音,这一次他却上门送礼来了,秋华不觉十分奇怪,难道那个一直在伺机而动的人,不是他? 今天晚上,章兰又熬了一锅鸡汤。儿子学习累,她是知道的。饭桌上,她拼命地给秋华夹菜,就怕他饿着,很快秋华的碗里,堆起了一个小山包。 秋华看着母亲做的一切,不由觉得十分愧疚,自己这阵子经常陪着黄静秋,成绩下降不少,吃过晚饭,秋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复习起这一周所学习的内容。 到接近八点的时候,外面突然响起了开门声,秋华忙走出房门查看,一出去就看见母亲与秋龙城正在聊天。 “小城啊,你怎么来了?肚子饿不饿?婶子给你把饭热热。”秋龙城点点头,又看见了秋华,忙说道:“好啊,很久没吃到婶子的饭菜了,诶,小华你回来啦,快过来,咱哥俩好好聊聊。” 章兰见自己插不上话题,只得说道:“好,你们哥俩好好聊,我去把饭菜热一下。” “龙哥,你这阵子过得咋样?工作还顺利吧?”秋华以近况为由,打开了话匣子。 “哦,新同事们倒还挺好相处的,我工作的地点在你们学校附近,有事的话可以来找我。”秋龙城说完,拍了拍秋华的肩膀,秋华点了点头。 不一会儿,章兰已端着饭菜出来了,虽谈不上是珍馐美食,这满溢的香味,仍是让人禁不住食指大动。秋龙城接过米饭,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吃了一会儿,秋龙城却突然停了下来,对秋华说道:“小华啊,最近的广末市可不太平,你在校住宿,尽量在晚上少点出去,知道吗?”秋华疑惑道:“龙哥,这阵子是不是出了啥大事?” 秋龙城白了他一眼说道:“放心,你没有危险,龙哥就让你尽量少出去,好好学习,知道吗?”秋华点点头,“哦”了一声。秋龙城看了他的反应,也不再说什么了,低头继续着他的“扫荡”大业,今晚桌上的饭菜,注定难以幸免。 送走了秋龙城,秋华又回到房间学习。他正在解一道比较困难的数学题,还差一点就能解出来了。 突然,手机传来了短信的提示音。秋华下意识地往旁边看了一看,见来信人是静茹,立马点亮了手机屏幕。 上面写着:“秋华,明天中午来我家一趟,我,有话跟你说。”短信的内容并不多,却在秋华的心里掀起了风暴。 他很想这时候就打电话给她,但是又觉得她这阵子对自己太冷漠,决定惩罚惩罚她,最终千言万语,只发出去了一个“哦。” 秋华躺在床上,屋外有小雨沙沙,这是一个思绪漫飞的夜晚。秋华望向了屋外的天空,雨夜竟还有一颗明亮的星,发出耀眼的星辉。 此刻,穹顶之下,有另一个人,静静地凝望被这乌云挡住的月色,许久,她轻轻一叹,今晚的月色似乎并不怎么美好。 早上一起来,秋华就立马洗了个头,换上了身干净的衣服便出了门。在车上无聊,他便开始向网上找帮手,什么“惹喜欢的女生生气怎么办啊?”“女朋友不开心怎么办啊?”之类的话题,他都一一点开,了解了个大概。 其中有的答案,让他不禁面红耳赤,他立马关闭了搜索引擎,转头看着窗外的风景。 车子很快到了,秋华像上一次那样,在脑子中设想了千千万万种场景,才小心翼翼地走到田静茹家。敲了几下门,田静茹就迎了出来,把秋华请了进去。 秋华坐下来,心中万马奔腾,表面却是很平淡地问道:“有什么事吗?”田静茹看了看她的反应,心中终于肯定下来,说了句,你等我一下,转身进了房间。 等她再出来,手中多了一沓钱,她把这钱放在桌上,顿了顿说道:“秋华,很感谢你的照顾,这钱是我欠你的,现在,我们两清了。”秋华设想过千千万万种情景,却从来没想到这一种。 秋华这才想起来,这阵子她那么累,就是为了打工还钱,尽快与自己断了联系。一时间,秋华呆在原地,不知所措,心中的所有措辞,瞬间成了空白,只有脑袋里面传来轰鸣声。 第三十六章 满树花,已不见 秋华此时哪里还会考虑面子,站起来挽留道:“静茹,你不要这样子,好吗?我做错了什么,你要这么对我。以前我们是那么好,我们为什么非要走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田静茹冷笑了一声说道:“秋华,为什么会到这地步,你会不明白吗?我田静茹今后,不需要你泛滥的同情心。你现在就走,离开我的视线,今后在班里,当陌生人就好,免得别人误会。” 秋华是认识她以来,第一次见她如此反应,此时心中已是凉了一半,他想起昨天的事,忙问道:“是不是因为昨天那个男生,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田静茹此时听了他的话,竟然会被他如此的不信任,不觉心里一阵酸楚,平淡着说道:“对,我喜欢他,我们接吻了,你满意了吧?” 年少时,伤人的话,如果在喜欢的人嘴里说出,足以称得上是最大的伤害了。 秋华此时心灰意冷,索性破罐子破摔,冲上去,把她紧紧搂住,然后嘴唇狠狠地贴了上去。 田静茹哪里会料到秋华是如此反应,急得快要大哭,用手拼命捶打他,可他并无动作。 田静茹一生气,用牙狠狠地咬住他的嘴唇,很快,血珠渗出来。秋华也不甘示弱,狠狠地咬回去,场面一时出现了僵局。 只听田静茹先是抽泣,然后大哭起来,秋华听了,忍不住心软下来,急忙松开嘴唇,可田静茹见他松嘴,又狠狠地咬了他一口,秋华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然后,田静茹跑进了房间,大哭起来。此时,秋华不断地自责,自己实在太冲动了,只能站在房间外面,不停地道歉。 田静茹也不回答他,躺在床上,就是哭,她的心里又羞又气,嘴唇是疼,却不及心上。秋华在门口站了许久,见她情绪还是那么激动,只得说一句:“静茹,对不起,今天是我的错,如果你要报警就报吧,我对不起你。” 然后,转身出了房门,走出房门的那一刻,嘴唇上的血滴了下来,在地上,开出一朵花来。 田静茹哭到了傍晚,直到肚子连连发出了警告,她才慢慢打开房门,却发现,房里已经空无一人,桌上,放着一碗牛肉面,是秋华几个小时前,放下的,袋子上满是水雾,一颗牛肉丸,露出个头来。 她用镜子看了看自己的嘴唇,牙印清晰,就像这一口,咬在了她的心上。凝视了久久,她才呆呆地拿起牛肉面,大口地吃起来,嘴唇因为有些裂开,又渗出血来,田静茹麻木地,大口地吃着,内心同这碗面一样,是凉凉的。 然后,她抬头看见了角落里的那一张全家福,那是她瞒着父亲偷偷留下的,不禁鼻头一酸,眼泪又滑落下来。 秋华坐在返程的车上,上车的第一件事,他先把浏览器卸载了。车上,上来过一个老人,秋华看都不看他,呆呆地坐在位子上。然后,同来时一样,静静地看着窗外。 路过了那棵老树,才想起来,因为被毁坏了根基,它已好多年,不开花了。 周一开学的时候,田静茹并没有来,问了班主任才知道,她生病了,请了一天的假。秋华从第一节课开始就给她打电话,打了很多个,她一个都没接,到傍晚的时候,她终于发来一条短信,上面写着:“我没事,你别打了。” 秋华看她回了短信,以为两人的关系已经和缓了些,忙回道:“静茹,我们,还是朋友对吗?”等了半天,也不见她来信,只得把手机放在了一旁,不去看它。 秋华心中明白,自己是伤害她太深了,想到以后田静茹的笑再也不会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秋华的心里,像是下了一场不会停息的雨。 第二天,秋华终于见到了田静茹,她嘴唇的伤本就不会太严重,经过了两天时间,现在也好了个大概,只是她的眼神看起来比以前更加冷漠,更加无法靠近了。 反观秋华,整个嘴唇还透着血红。秋华只得撒了个谎,说自己走路的时候磕到了,母亲信了,同学们也信了,只是眼里多了一丝嘲弄。 上数学课的时候,秋华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件,写了很多的话,还附上了一张纸条。等下课田静茹出去去打水时,秋华偷偷地把写的东西放在田静茹桌上,自己假装睡觉,然后用余光偷偷地看着那纸条。 田静茹回来,注意到了小纸条,打开看了一下,然后丢进了垃圾桶,那封没有开过的信也一样难逃厄运,一同被丢掉的,还有秋华的心。做完这一切,田静茹拿出数学书,静静地看了起来。 遇到不会的题目,转头问了问后面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一开始的时候,有点吓一跳,因为田静茹从来这个班开始,只有前阵子跟秋华聊得来,其他人,基本是“话不投机半句多”的状态。 不过,短暂的惊愕过后,就给她讲了起来,秋华听着旁边两人的对话,字字诛心。班里面的好事者们,见秋华与田静茹疏远了许多,又乐此不疲地猜测起两人的关系来。 其他男生偶然听见了,内心起了些许波澜,随之被喜悦占满。 惠清市的施无邪是个鼎鼎有名的大人物,此刻却对一个少女低声下气着。 “哎,莺莺,你快出来,爷爷托人从‘一品鸭’带了你爱吃的‘蟹粉鸭’来了,你快出来吃饭呀。” 自从十年前唯一的儿子与儿媳妇遭遇了空难后,他就把爱全部倾注在这个孙女身上了,可以说,施莺莺是他生活的全部希望。 “一品鸭”是惠清市的有名的食府,这里的大厨,据说还给非常大的领导做过菜。要想在这吃一顿饭,不只要有钱,还要有关系,普通人就只靠钱的话,怕是也要预约个几天。 一听说孙女爱吃这家店的菜肴,施无邪无话不说,打了几张人情牌,工作人员就快速地把它送到了施家。 可房间里的少女并不领情,她大声地朝门外喊道:“我不要,爷爷,你要是不答应我转学,我就绝食。哼!” 第三十七章 来一场,决斗吧! 施莺莺在上次的比赛中输了之后,心情一直不太好,后来看到三等奖,二等奖的获奖选手实力都不俗,也就渐渐接受了这个答案。 后来看到一等奖获奖的人选时,施莺莺实在不觉得他有这个能力。 她打听到这个叫秋华,好像也是个高中生,就住在广末市。于是便萌发了想亲自去会会秋华的念头,看看自己输给他是否是偶然。 她从小学开始,就对文学产生了喜爱,又加上家里培育得当。初中时,文笔已经是非常了不得了。 这几年下来,施莺莺写过几本书,也都获得了不错的反响,就算参加文学类的比赛,能与她并列获奖的,也从来都是比她年纪大的。 然而,这次秋华的出现,打破了她这个记录,“天才少年”的名头自己确实已经听厌了,但突然把这个称号安给了与她同台竞技的人,她的心里,有满满的不甘愿。 没想到自己刚说出要转学的计划来,就遭到了爷爷的强烈反对。但她不愿妥协,她一定要去找回荣誉。 施无邪见她并不上当,向仆人们使了个眼色,自己则捂住心脏哀嚎道:“哎哟,我的心脏,莺莺啊,你快出来。” 仆人们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附和道:“是啊,是啊,小姐,你快出来啊,老爷的病好像发作了。 这时候房间里传来声音:“爷爷,你别装了,上次你骗我去拔牙的时候用过这招了。还有上上次我发高烧骗我去打针,还有上上上次,…” 施无邪见计谋败露,忙说道:“好了好了,莺莺,我答应你,我答应你还不行吗?” 房门应声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女孩,扎着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由于长期与文字打交道,使得她具有了一股子书卷气,精致的面孔不知是否是造物主别有用心的雕刻。 一切一切,都让人感觉,她仿佛是从画中走出来一般,古色古香。河山锦绣,怎么抵得上这一笑嫣然。 若有骄阳似火,则使人如沐春风,是不一样的清爽,若千里冰封,则又如冬日暖阳,温柔地照耀在这广阔的大地上。令人不禁感叹,究竟是神女下凡,还是我等凡夫俗子误闯了这寂寞的广寒? 施莺莺正在准备着启程的行李,过几天就要出发去广末市了。施无邪仍不死心,挣扎地做着最后的努力。 施无邪试探性地问道:“莺莺啊?在学校,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啊?”施莺莺笑着摇摇头。 他接着又以同样的语气问道:“莺莺啊?要不我们转去帝都好不好?‘天下第一宴’的主厨高师傅和爷爷是老朋友了,如果你转那去,就有口福啦!”施莺莺又是笑着摇摇头。 施无邪想了想,又说道:“莺莺,金陵怎么样?你小姑也在那里,记不记得你小时候,她可喜欢你了。那里的同学又好,老师又友善,吃得东西也不比帝都少。”施无邪连续打出了亲情、环境、食物一套组合拳。 他以为能将施莺莺去广末市读书的想法击垮时,施莺莺还是笑着摇摇头,说道:“我哪都不去,就去广末。” “哎哟,你气死我了,莺莺啊,你说你…”施无邪在一旁大段大段地数落着她。施莺莺充耳不闻,心中却是这样想道:秋华,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有什么能耐! 难得的一个周末,为什么要说难得呢?那是因为,今天212宿舍的成员们竟然破天荒地在一起活动。 赵武由于忙着准备参加新一轮的广末市高中生篮球联赛,这阵子一直在篮球场展开特训。 毛献在看厌了图书馆的妹子之后,也终于将魔爪伸向了运动场。而陈子率则是由于迫切地想要快点恢复好,所以这两天一直拉着萧雅去操场做康复训练。 至于秋华,本来今天早上在班里好好地正刷题呢,刘倩雯与黄静秋突然过来了,随后两人相视一笑,秋华就被不情愿地架着来了。 刘倩雯和黄静秋这两个人今天也不知怎的,非吵着要来一场什么生死大决斗。拼酒?她们喝酒那本事几斤几两,两个人都是互相知道的。 文斗?在秋华出了几道题后,双方都一致认为这么好的天气不应该被学习这东西所污染。武斗?自然也是不可能的。于是,两人一致决定,用她们俩都自以为拿手的羽毛球来决斗。 在羽毛球场上,两人的火。药味已无比浓郁,但双方都深谙着“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都没有轻易动手。 此时风吹起来,落叶满天席卷,明明是春天,却凭空多了一股肃杀的气息。秋华置身于风暴中心,口中默默呢喃道:“要变天了啊!” 秋华怕她们闹得不愉快,忙劝道:“你们俩要不就别打了吧,我这有82年的雪碧,咱们坐下来,一起好好谈谈心,如何啊?”说罢,便拿起一瓶汽水,自斟自饮起来,好不惬意。 黄静秋朝秋华说道:“秋华学长你放心,我不会输的,这次和你一起去看电影的机会,我是不会放过的。” “秋华你放心,这黄毛丫头不是我的对手,根本打不过我的。”刘倩雯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见状,黄静秋忙说道:“倩雯姐,你还是认输吧,实话告诉你,我以前可是校队的,人家可是都叫我‘小飞龙’的哦。” 刘倩雯也不服输道:“小静秋啊,你省省吧,实话告诉你吧,羽毛球冠军刘丹就是我表哥,他还是我的师父,余平生败尽天下好手,可是未尝一败,江湖上看得起的,就给了个‘屠龙勇士’的雅号。” 静秋妹子在言语上吃了瘪,只得恨恨地说道:“哼!有没有真本事试试便知。今天要不把你打下场去,我就愧对了昨天被你折磨的我床上的大兔、二熊、三猫咪。” “求之不得,放兔过来吧。”刘倩雯毫无畏惧,手上已然拉开了架势。 不一会儿,双方就在场上杀得天昏地暗,风云变色。 秋华突然回过神来这样想道:我什么时候答应陪她们去看电影了… 第三十八章 雄赳赳,气昂昂 秋华见黄静秋与刘倩雯两人一开始都自夸得那么厉害,心下想道:这次终于可以看到一次强强对决了。 不一会儿,秋华就已经觉得有些厌烦了,因为她们两个光发球就用了一分多钟。秋华忽然觉得百无聊赖,于是决定到处看看。 黄静秋蹲坐在地上,气喘吁吁地说道:“没想到啊,呼呼…平日里最傻的倩雯姐,呼…竟然只是比我稍逊一筹,真是个强悍的对手啊。” 刘倩雯一听不乐意了,立马反驳道:“我…我怎么就稍逊一筹啦?刚刚的比赛,你有很多个发球,可是连网都没过,小静秋啊,你可别说没有哦。” 一针见血,黄静秋听了,只能气鼓鼓地坐着。良久,才憋出一句:“我那…那不是反面教材嘛,怕…怕你出错,给你,给你做个示范嘛…”黄静秋的声音越来越小,偷偷将目光投向旁边的观众席,希望秋华能给他说说话。 可定睛一看,却发现,观众席上早已空空如也,哪还见得着秋华的踪影。她疑惑地问道:“秋华学长呢?” 秋华逛着逛着就逛到了乒乓球场,远远就发现毛献这家伙正在这里打球,跟他对打的女孩看起来十分青涩,想来应该是高一的小学妹。 毛献这家伙人虽然猥琐,乒乓球打得还是可以的,秋华很久没见他打球了,当下就想去看看,他球技退步了没有。等秋华走到跟前,却看见一丝奇异的画风。 毛献刻意把球发得高高的,学妹打回来,他又打得高高的,学妹找准时机,来了一个扣杀,球在碰了一下板后,快速地飞了出去,落在了秋华脚边。 毛献不禁赞叹道:“哇,学妹好厉害,让让我吧。”对面的女孩子闻言,开心地笑了起来,然后毛献屁颠屁颠地跑去捡球。秋华捡起球,把球递到了毛献手里,小声地说了一句:“渣男。” 毛献抬头一看,见是秋华,说了一声:“学弟,我打不过你的,学长也不太会玩这个。”然后,又跑了回去,继续他的表演。秋华苦笑着摇摇头,决定到别处逛逛。 篮球自从被美国人奈.史密斯发明后,距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自从这项运动出现以来,就一直受到世界上大多数青少年的喜爱。当然这项运动作为一种锻炼效果极佳的运动,运动主体已不再局限于青少年了。 打篮球如果遇到了看似弱小的对手,一定不能轻敌,因为篮球打得好坏,除了打之外,是看不出来的。因此,华夏的网友们总结出篮球场的四大天王:灵活死胖子,矮壮篮板怪,勾手老大爷,高瘦远投王。 赵武见秋华一个人来到篮球场,便迎上来说道:“小华啊,你可是难得来一次球场啊,来,哥教你打球。”秋华平日里在体育课上,由于班里的男生不多,也没怎么碰过篮球,顶多练一练运球罢了。不过,此刻他正觉得无聊呢,所以也没有多推辞。 赵武教了他一些基本规则后,就在一旁自己练球。秋华玩着玩着,忽然觉得,篮球还是挺有意思的,也渐渐地喜欢这项运动。这时候突然小跑过来一个人,跑到赵武跟前说道:“武哥,缺两个人,他们不跟我组队啊,ineedyou.来帮我一起虐他们。” 这个人后来听赵武说起,叫做齐云飞,远投不错,就是内线实在太差了,因此每次他在场上,跟他一队的人的心情是悲喜交加。 赵武无奈地摊摊手,说道:“我实在帮不上什么忙啊,我的哥,我就一个人,还少一个。”齐云飞看了看秋华,试探性地问道:“要不,叫上你的朋友?反正谁都知道你武哥可以一打二,凑个数也行。”秋华听了,也没生气,毕竟,自己对于篮球,确实一窍不通。 秋华婉拒道:“不要吧,我真的不会玩。”齐云飞听了,并没有放弃,继续劝说着,终于在他的软磨硬泡下,秋华答应了下来。 齐云飞领着找来的两个帮手,雄赳赳,气昂昂,这一次,他要让大家刮目相看。 赵武真不愧是队里的核心,一上场,就凭着他强大的内线能力,拿了无数的篮板,配合着齐云飞今天的神准三分,轰下了一队又一队,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原因在于秋华,秋华又不是什么天才,就指点了几下,当然不可能打得好。 运球还可以,可是一遇到会打的人,就啥也不是了,由于秋华防守时经常漏人,导致赵武需要兼顾着秋华这边,这样一心二用之下,不久就分身乏力了。大概打了差不多一小时,秋华三人终于给刷了下来,秋华下场后,骗说自己肚子疼,立马在场边找了一个人替自己,自己则尴尬地走开了。 秋华手里拿着赵武的球,正准备走回宿舍,走到一个空场子,一时技痒,趁四下无人,试着把球投了出去,“唰!”球应声入网。这一下倒是又激起了秋华的兴趣。 于是,他又在这个新场子反复地练习投篮。 不一会儿,由于很少进球的缘故,秋华刚刚燃起的斗志很快又灭了。 于是,又将球拿在手里,打算再运一会儿球,就回宿舍去。据说,每个新手打球都会爱上投篮的感觉,练了一会儿,秋华又忍不住投出了一颗,“咣”,这次的球砸在了篮筐上,发出了一阵不规律的声音。 秋华低语了一声:“哎,看来我真的不是打球的料。”正准备去捡球的时候,秋华却突然篮球被拍打的声音,有个人正离自己越来越近。 秋华转身一看,却发现,正是郑楠,他赶忙后退了一步。郑楠却是直接绕过他,来了一个三步上篮,干脆利落。 郑楠拿着球,直接走过来说道:“秋华,刚刚看你没投进球,很失望啊?”秋华点点头说道:“失望是有的,不过,投篮确实太难了,这力度很难掌握。” 郑楠拍了两下篮球,有些神秘地说道:“这可不一定哦。”说罢,转身一投,篮球在天空中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然后应声入网。 秋华有些惊喜地说道:“哇!郑楠,你好厉害,怎么做到的?”“很简单啊,熟能生巧嘛,这又没啥,我一个女孩子都玩得起来喽。”郑楠一副神态自若的模样,然后又补充道:“你再试试吧。” 秋华拿过球,又深呼吸了几下,投了出去,这一下可算没有让秋华失望。郑楠看了,笑了笑说道:“你看吧,这不就得了。” 不知不觉,时间已过去了将近一个钟。郑楠已经有些见喘了,她连忙坐下来,拧开一瓶矿泉水,大口地喝起来。由于喝得猛了,一直干咳着。 秋华见状,下意识地拍拍她的背,并关切地问道:“你,你没事吧?”郑楠却是一甩手,吼了一声:“别碰我!”然后气冲冲地走了。 秋华知道自己刚刚冒犯了,想追上去道歉,却发现她早已走远了,心中又是十分愧疚。 郑楠走在路上,想起刚刚发生的一幕,心中忽然十分懊悔,又感到十分害羞。 三月的春风正好,树上的桃花锦簇着,发出醉人的红光。那河边梳妆的柳姑娘,你为何要如此精心地打扮?是不是在等候你的萧郎? 第三十九章 昨日友,岂能忘 本市还有一个房产公司,名为超级时代。创始人是被业界称为“点金手”的郭正义,当年他在短短一月之间成交6套房子的记录至今为人津津乐道,那一次他所得的佣金数目之大,令人咋舌。 然而,英雄迟暮,此刻的他正躺在病床上,用药吊着一口气。他的床边有两个人站着,一个是儿子郭扶摇,一个是跟随了他多年的副总危东篱。 郭扶摇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公子哥,国外留学过后,本想学学小年轻出去闯世界的,可父亲的突然病倒,让他不得不挑起大梁。自他走马上任以来,这帮叔伯辈的人摆足了架子,让自己撞了不少南墙,所幸还有这个危叔叔整天帮着自己。 见到危东篱,郭正义勉强地支起身子,缓缓说道:“东篱,你跟着我好多年了吧?”危东篱想了想说道:“义哥,有20年了。” 郭正义咳了几声,又说道:“是啊,20年了,当年紧握在手里的东西。终于,什么都要放下了。”顿了顿,他又开始说道:“东篱,你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可惜啊,我老眼昏花了,招进来太多蛇虫鼠蚁,超级时代,还是要走向没落了。东篱,你答应我,把‘超级时代’坚持做下去,扶摇年轻,能力不足,他若无法驾驭这辆马车,你大可自己掌舵,给扶摇一个饱饭即可,明白吗?” 危东篱一听,跪下来说道:“义哥,你待我亲如兄弟,没有你,我至今还在苏北种田呢,扶摇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一定会把他扶稳的。” 郭正义笑了笑,说道:“东篱啊,你的成果是你自己努力拼回来的,扶摇这人心太软,怕是吃不下那帮老家伙的,你可千万看着他点。” 危东篱说道:“义哥,他们若是要捣乱,我一定不会放过他们的,你放心,就算我自己喝粥,也会让扶摇吃上肉的。” 郭正义哈哈笑道:“你啊,你啊。不说这个了,我们唱唱歌吧,唱一首啥好呢?‘友谊地久天长’会吗?”危东篱激动地点点头。病房里,飘出阵阵歌声“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欢笑,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 在侨恩高中的体育部内,此刻一个身材魁梧的少年正举着一个杠铃,从他身上一直冒着豆大的汗情况可以判断,这杠铃一定不会轻到哪里去。 旁边一个教练打扮的人正拿着计时器,一脸严肃地盯着少年,时不时还要看一下手中的秒表。终于,秒表显示了一个令他满意的数字,他立刻对少年说:“好了,李劲,可以了,这次你做得不错,放下吧,下次不要再走神了。” 而少年人此时心中却是这样想到:为什么!为什么!萧雅,我明明比他优秀得多,你为什么选他而不选我?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李劲终于爆发了出来,他猛得发力,大嚎一声,把杠铃重重地丢在了地上,发出一声巨响,好似平地惊雷。 教练虽然对他扔杠铃的动作很不悦,但还是暂停了秒表,不经意地一瞥,只见那秒表上清晰地显示着一个数字,他惊呼道:“42秒,打破了往届的记录,今年的艺体考试,我们学校肯定可以再创辉煌了!”李劲由于用力过度,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周围一同训练的体育生目睹了一切,此刻他们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他一定是个疯子、变态。 一会儿,体育部的门应声开了。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去,唯李劲一人漠不理睬。来的人中有两个少年,一个长得有些尖嘴猴腮,奴才相十足。另一个则长得人高马大,白白净净,明显是个没吃过苦头的少爷。 还有一个是侨恩高中的主任魏乐前,只见他上前一步说道:“李劲是哪个?”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向李劲,而李劲依旧双眼紧闭,不知是太累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魏乐前有些生气,小小的一个学生竟敢无视他这个主任。白净少年走上前一步拦住就要发脾气的魏乐前,并对他说道:“魏主任,别把气氛搞这么僵嘛,你让他们继续训练,我和方杰单独找他。”魏乐前对萧教练耳语了几声,萧教练点点头,体育部里又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白净少年走上前说道:“你就是李劲吧?我想让你知道点真相,关于萧雅。”李劲眉毛微微一挑,但表面仍是不为所动的样子。 少年顿了顿:“你知道萧雅为什么会喜欢陈子率吗?”说完,他就不说话了,见他没了动静,李劲这才缓缓开口道:“继续说。” 白净少年知道,鱼已经上钩了,于是他又不慌不忙地说道:“这个主意吧,其实是他的宿友秋华出的。上一年,萧雅独自回家的时候,被三个小流氓纠缠,是陈子率救了她。不过,你知道吗?那三个小流氓是他们宿舍的三人假扮的,至于目的,想必我不说你也知道。你若不信,我这还有证人呢。方杰,你说。”说罢,白净少年向方杰使了个颜色。 方杰点点头说道:“方才他讲的句句属实,我能证明,当时我无意中看到了全过程,如有虚假,我猪狗不如。”李劲听完,缓缓开口道:“嗯,滚吧。” 出了体育部,方杰有些担心地问道:“少爷,你说他会上当吗?”白净少年笑道:“放心,他已经上钩了,方杰,你这次做得不错,我不会亏待你的。”方杰听了,点头哈腰道:“是,是。谢谢少爷。”白净少年摆摆手道:“不用客气,谁让你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呢!”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狗,哈士奇,拉布拉多,阿拉斯加等等,他们外表可爱,很能俘获人们的芳心,他们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 但也有些狗,譬如近日溜进了侨恩高中的流浪狗,整天只知道献媚讨食,又爱到处搞破坏,实在让人提不起喜欢,甚至令人感到厌恶! 第四十章 你过得,还好吗? 郑楠一走,秋华很快就又感到挺无趣的,看了看时间,发现午饭时间也快到了。 他估摸着静秋妹子跟刘倩雯应该打完仗了,就打算去跟她们打个招呼,然后找上舍友一起吃饭去。走着走着,忽然有一个声音,叫住了他。 柳婷的家住在城南,这里与城北,从表面上看,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差距,内部环境却是有着天差地别。 其实人穷并不可怕,人穷又没有上进心才是最可怕的,老话有这么一说“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其实这并一定准确,相反地,这可能还是个谬误,只是恰巧被某些人当做了自我安慰的圣药。 生活告诉我们,有钱人可能会更加注重培养自己的孩子,手头也有资本提供给他们更优质的资源,这样长此以往,差距就越来越大了,当然并不是说农村的孩子一定比不上他们,但是大多数都是较弱于的。 博士的三个儿子中可能就会有一个博士,而农民的儿子,可能三代之中才会有一个博士,这是个多么可怕的数据。 在柳婷的印象里,父亲永远是那副醉醺醺的模样,而母亲总是一副怨妇的模样。每次父亲喝酒回来,母亲每次都会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他,丝毫不像有十多年感情基础的伉俪。然后,接下来是可知的大吵大闹,甚至动手打架,摔碎的碗,折断的扫帚,都在低诉这个家庭的不幸。 每次母亲都会被打得见红,然后哭喊着这日子没法过了,第二天又继续默默忍受这一切,嘴里絮叨个不停。柳婷每次放学回来,都能碰上他们吵架。 小时候因为害怕,她就一个人躲起来,等到晚饭时间,被母亲揪着耳朵揪出来。长大后她已经麻木,有时候晚饭时间他们吵架,柳婷就偷偷躲进房间,一边吃饭,一边流泪。 父亲在家里总叫她“赔钱货”,她也基本习惯了,“贫贱夫妻百事哀,”有时候,生活,真的是满满的无奈。每天晚上晚修回来,她的大脑是空的,根本无法静下心学习。后来自己有一天拿回了徐修仁送的礼物,父亲看见了,也很少叫她“赔钱货”了,只是喝醉的时候,仍是那副模样。 柳婷现在想想,初中的那段时光,父亲的打骂依然很凶,可柳婷每天还是充满希望的,因为这世界上,有人真正地深爱着自己,怜惜着自己,柳婷那时候常常想:“以后我一定要嫁给他,嫁给他,生活中一定没有争吵,虽然他没有钱。” 后来柳婷知道,钱就是父母争吵的根本原因,她认为,贫穷与幸福,是不会搭边的,所以她想改变,所以在徐修仁告白的那一天,她立马答应了。 柳婷现在可以说是非常后悔,当初徐修仁追求自己,可谓是好话说尽,献尽殷勤,因为父亲的原因,又见他又帅又有钱,当即就与秋华分手了。 可不曾想,徐修仁只是看中了自己这幅皮囊,两个人在一起后,徐修仁隔三差五地约她出去,话里总透露着那种肮脏的主意,柳婷就推辞说自己有事,他以为她啥也不懂,其实她什么都知道。 徐修仁一开始藏得很好,每次都会说:“没事,小婷,你去忙吧,我会好好等你的。”可是时间久了,他慢慢地有些没耐心了,如今柳婷就如同提线木偶一般,呼之即来,挥之则去。 她又想起了从前,那个少年第一次牵她手时的羞涩,那夜的天空星河璀璨,那夜的明月高悬,那夜的梧桐树下静得没有一丝声音,如今却是感受不到了。这一番小美好,宛若镜花水月,再也无法触碰到了。这几日,她的内心压抑得久了,人也变得消沉了起来。 今天上午看到了朋友在空间上发了一句话:“把心情经常拿出来晒晒,心情才不容易缺钙。”柳婷觉得这句话挺有道理的,于是,趁着周末,她决定去运动场走走。 路过篮球场的时候,柳婷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当她纠结要不要主动打招呼时,那个人却主动走了过来。她有些紧张,虽然表面故作镇定,内心里却是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 根据官方调查显示,国内著名的言情类小说、影视剧的作者大多是女性,大量事实证明,女性的情感思维比男性丰富得多。 此刻柳婷的心里这样想道:待会他走过来,会不会很愤怒,然后打自己一顿?不会的,他是那么温和的一个人。那万一他说他很想我,希望我回心转意的话怎么办呢,我要不要答应他呢? 很快,那人接下来的动作给她泼了一盆冷水,这水冷得彻骨。他看都没看自己一眼,径直往前去了。柳婷的心里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她决定做些什么。 秋华转过身来,发现了柳婷,笑着问候道:“诶,柳婷啊,不好意思啊,刚没看见。”柳婷尴尬地笑了笑,说了句:“没事没事。” 两人都比较尴尬,很久不见,却是一个话题也无法展开。然后,秋华为了缓解尴尬,说道:“哈哈,你可是难得来运动场一次。”柳婷又是笑了笑,说道:“对啊,这里人多一点,热闹。” 又是长久的沉默。秋华没来由地说了一句:“最近过得好吗?” 柳婷有些不知所措,没等她回答,一道急促的声音就传来了。“秋华学长,秋华学长,你跑哪去了?我找了你好久呀,都打算报警了。快走吧,我打赢了比赛,厉害吧?”黄静秋邀功似地说道,笑得露出了个小虎牙。 秋华有些宠溺地摸摸她的头说道:“厉害厉害,小静秋可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由于黄静秋的催促,秋华只得快速离去。 临走前,他朝她说道:“我有事先走了,下次聊。” 柳婷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有些忧伤地自言自语道:“我过得不好,你知道吗?” 说完,她瘫坐在旁边的长椅上,仿佛灵魂被抽空。 第四十一章 我不会,输给她 看赵武打得那么尽兴,秋华又不好意思打扰他。就打算先去找毛献,此刻他正在去往乒乓球台的路上。 由于田径场离他的位置有些远,秋华懒得再去找陈子率,就打了个电话给他,让他直接过来会合。挂了电话,秋华就连打了两个喷嚏,三月份的广末,还是有些寒冷的,秋华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衣服落在球场忘了拿了。 刚准备转身回去拿,却看见黄静秋正在小跑过来,原来她早就发现他的衣服没拿,跑过去帮他拿了。 黄静秋把衣服递给他,用小大人的口吻说道:“都多大人了,也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真是的。”这一瞬间,秋华忽然产生了想抱抱她的冲动。 再看毛献这边,从一开始就使出了他的高超演技,对面的学妹刚玩乒乓球不久,不到一会儿,已经使出了好多个杀球,脸上笑开了花。 更可恶的是,毛献这家伙,每打一球就要说一句:“师妹,你好厉害,让让我呀。”两人打了有接近两小时,毛献虽然一直被打得满地找球,他却是乐此不疲。 秋华有事耽误住了,这会还没到乒乓球场,反倒陈子率与萧雅两人先来了。陈子率大老远就看见一个猥琐的身影,打两球就屁颠屁颠地跑去捡球,他忍不住笑起来。 萧雅正想叫他,陈子率却是摆摆手,让她先不要惊动。于是,两人在原地嘀咕了一会儿,像是在谋划什么,说完就悄无声息地走过去。 毛献这会骗学妹骗得正爽,却听见旁边传来这样的声音:“喂,你看那是不是我们学校的乒乓三大将之一的‘闪电陀螺’吗?” 然后,又有另一个声音这样回应道:“哇,好像真的是他,好棒啊,我超崇拜他的,闪电骆驼很厉害的,可以360度无死角杀球。” 毛献见是他们两人,心里暗骂道:我擦,怎么是他们,什么‘闪电摩托’,你们才是摩托。 对面的学妹见他若有所思,问了一句:“师兄怎么了?你认识他们吗?”毛献闻言,笑了笑说道:“不认识,不认识。”学妹“哦”了一声,两人又继续打起球来。 然后旁边两人又这样说道:“喂喂,我跟你说哦,你知道‘闪电陀螺’有什么恐怖的故事吗?”那人听了,摇摇头,问道:“什么恐怖故事?我好像没听过。” 开头说话的那人将声音提高了几度,说道:“当初高一的时候,乒乓球招进了十多个成员,这其中三个,可是了不起的人物,就是后来的‘侨恩乒坛三大将’。一个叫‘修罗杀神’,据说他的杀球威力巨大,几乎无法被反击,修罗杀神,夺命无双。一个叫‘九阴真人’,这个人的打法很怪,各种诡异的角度球都能打出来,他的球就像有生命一样,九阴真人,变幻莫测。但是!” 那人没说完,刻意地拉了一个长音,然后又继续说道:“他们之中有一个人呼声最高,他就是‘闪电陀螺’,我们都听过一句话,叫做‘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打球没什么优点就是快,有多快呢?就是你的脑子还没反应过来,你就已经输了,闪电陀螺,风掣。。。” 那人还没说完,毛献就已经无奈地说道:“我求求你们了,别搞我了,我真的受不了这个。什么“闪电摩托”啊,放过我吧。” 这时候,对面的学妹疑惑道:“学长,你不是不认识他们吗?”毛献赶忙解释道:“没没,刚刚师兄跟他们快玩笑呢。” 陈子率见时间也差不多了,忙问道:“献总,你吃不吃饭的?”这时,学妹才反应过来,说道:“对哦,午饭时间到了呀。师兄,不打了,你快吃饭去吧,下次约吧。”说完,她收拾了一下,转身走了。 这时毛献才想起来,球还在自己手里,忙叫了一句:“嘿,你的球。”师妹转头甜甜一笑,说道:“不,是你的球。”然后,进去了女生宿舍。毛献把球握在手里,然后示威似地朝陈子率说道:“看到没,看到没,是我的球。” 这时候另一桌有一个小胖子走过来,怯生生地说道:“师兄,这是我的球,我刚借你们的。” 毛献这才想起来,赶忙把球还给小胖子,然后灰溜溜地走了。陈子率在后面大喊:“‘陀螺’大哥,别走得想闪电一样啊。” 待秋华穿好衣服后,刘倩雯也来到了这里。 看到她来,黄静秋先声夺人道:“倩雯姐,你已经输了,秋华学长答应跟我去看电影了,哈哈。” 刘倩雯有些莫名其妙,忙问道:“输了?什么输了?”黄静秋装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说道:“倩雯小同志,你这可不对哦。人生在世,讲得是以诚待人,你刚刚被我打得心服口服的事立马就忘了?” 刘倩雯一听,声音提高了几度:“什么?你颠倒黑白,刚刚的比赛你失误那么多,明显你输了。” “哦,你有证据吗?”黄静秋嘴角一笑,仿佛预料到她会说这话。刘倩雯涨红了脸道:“没有。”“哦,没有。那现在就是说你认为我输了,可是你没证据。我认为你输了,你也没证据反驳我。所以本庭宣判,你输了。” 秋华看了一阵无语,黄静秋方才那段话,只要仔细推敲,就可以发现漏洞百出,令秋华佩服的是,她说这话时的气场,以及她的脸皮真的是够厚啊。 刘倩雯第一次被黄静秋呛得没话说,心里别提多委屈了。这时毛献与陈子率都来了,萧雅也跟着来了,看黄静秋和刘倩雯两人正在争辩着什么,说了句:“你们俩真是什么都能争啊,倩雯,你让让静秋,她年纪小,我们快吃饭去吧。” 萧雅只想着快点结束纷争,而刘倩雯却是认为她护着黄静秋,泪水在眼眶打转,倔强地说道:“为什么要让着她,就凭她会装可爱吗?”说了两句,眼泪也出来了。 秋华见了,忙走上前说道:“倩雯,你别哭哈,静秋不是故意的。”刘倩雯见是秋华,上前一步,将头抵住他的肩膀,抽噎着说道:“秋华,你信我,我没有,没有输,我才不会输…输给她。” 黄静秋这才意识到自己闯祸了,耷拉着脑袋说道:“对不起,倩雯姐,对不起,秋华学长,我说谎了。” 说着说着,她也将头抵在秋华的另一只手,哭了起来。秋华看着两人的表现,不知该做何应答。 反正秋华记得,那天的午饭,吃得十分不愉快,因为那天的他,洗了两件衣服,对于寒冷的天气来说,洗衣服就是与死刑无异了。 第四十二章 恨不得,自由身 广末市的吴家,在广末市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家主吴严堂是成功的企业家,也是市里有名的善长仁翁。 不过,少部分人可知道其中的猫腻,其实吴家的第一桶金来得也不干净。据知情人说,吴家家主吴严堂,早期是靠着jun,huo与du,pin起家的。 靠着这些钱,吴氏集团也逐渐走上了洗白之路。再加上广末市zheng.fu的有力打击,近几年来,吴家的黑色地带的产业确实收敛了不少,表面上老老实实地做起了保全公司,这几年其他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影响力在渐渐扩大,跟黑白两道也都能搭上线了。 表面上呈现出一个光明企业正在蓬勃发展的形象,但是,谁又不知道“静水流深”的道理呢? 在广末市的xing。jing大队里,一群年轻人正在为一件事焦头烂额。一个年轻的男jing,cha汇报道:“赵队,已经确认了,捞上来的,就是小陈,看来我们的内线还是暴露了。” 赵宝钢眼里有些失望,说了句:“嗯,知道了,记得先不要跟他老妈说,家人那边的工作,我来吧。”说完,他又把头沉下来。脑袋里想着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根除掉吴家这个大毒瘤。 接着,一个扎着马尾的女jing.cha又站起来说道:“赵队,前几日你让我们盯住的飞岭路31号,交易的人实在太狡猾了,我们没能抓住他们。”一连串的坏消息,让赵宝钢心里无比失落,看来自己还是小瞧了吴严堂啊。 他的心里也充满着疑惑:为什么?为什么每次的行动都会以失败告终? 在吴家的其中一处房产里,一个贵妇人正眉开眼笑地看着她的儿子。贵妇人叫余莲媛,是吴严堂的老婆。 “青峰啊,告诉妈,看上哪家姑娘了?上次给你看过照片的童姑娘如何啊?”吴青峰此刻穿了一套帅气西装,手捧一大束玫瑰花,从m国回来广末市读书的第一天,他就看见了美丽的田静茹。 几番打听之下,他知道了田静茹并没有男朋友。于是,他决定展开他的追求。 “妈,童姑娘人挺好的,但我真的对她没感觉。我们学校有个女孩子很漂亮,我打算跟她表白。你不会反对我吧?”吴青峰有些羞涩地问道。 “当然不会,我又不是你那个木头老爸,行,你去吧,加油!儿子,你打扮得这么帅,没有女孩子会拒绝你的。”此刻余莲媛开心地说道。在得到母亲的支持后,吴青峰奔着学校去了。 吴青峰一到学校,就立马走到了高二文三班。当他出现在班门口时,班里的女孩子都不约而同地犯起花痴来:这么多年,我的白马王子终于出现了。 而吴青峰却是看都不看其他人一眼,只见他徐徐走向田静茹,然后突然单膝跪地说道:“田静茹小姐,做我女朋友吧!”此语一出,全班哗然。田静茹呆在原地,不知所措… 吴青峰坐在真皮沙发上,有些闷闷不乐。旁边还站着一个佝偻的老头,此人是吴家的管家,名叫柳谋,是个十足的人精。 他前几日听说了吴青峰被拒绝的事,便说道:“没想到啊,一个小小的高中生竟然不买我们吴家的账。少爷,用不用我找几个人把她绑了?” 吴青峰乃是吴家独苗,只要跟他搞好关系,就不愁在吴家没有地位。 吴青峰听了,皱皱眉说道:“柳叔,你不要插手,这个女孩给我的感觉很特别,我不想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感动到她的,时候不早了,柳叔早点睡吧。”说罢,兀自走上楼去。 柳谋知道,这吴家少爷一向讨厌家里的涉黑事务,所以有意与他保持距离。柳谋虽然内心不悦,但仍毕恭毕敬地说道:“是的,少爷你先睡,有事你吩咐老柳一声就行。”楼上传来“嗯”的一声,随后响起了关门声。 柳谋看了看楼上,然后嘲讽地说道:“呸!乌鸦巢里还能飞出白鸽不成?” 吴青峰躺在床上,心中感到异常的苦闷。前一阵子向田静茹表白的事情被父亲知道了,父亲狠狠地训斥了他一顿,并警告他不要再做这样的事,否则后果自负,他当然不认为父亲是在吓唬他。 小的时候,吴青峰就被送去外国读书,当时有一群外国孩子总爱欺负他,他向父亲说了之后,几天后,那帮孩子有的骨折,有的退学,有的对他敬而远之。他一直认为父亲就是超人,只要谁敢欺负自己,那个人就会收到报复,他一直很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 直到长大后,他才渐渐意识到这是家族的势力,他的骨子里遗传着母亲的温柔善良,他开始感到厌恶,即使这些东西,让他生活无忧。 吴青峰喜欢过一个h国姑娘,她美丽端庄,她教他h语,他觉得与她在一起的时刻是最幸福的,即使两人只是坐在一起,一起喝着快餐店里的廉价奶茶。 清晨,他喜欢在寂静的校道上,牵着她的手,偶而用余光瞥见她,看她害羞地别过头,两人的心灵碰撞出火花。 后来,父亲知道了这件事,他多次劝他放手,他从来都是顺从的,但是这一次,他反抗了。后来,女孩三天没来上课,吴青峰满天地找不着她。再见她时,她的双眼已经缠上了绷带,女孩什么都没说,只亲吻了他的额头一下,这是她第一次吻他,没有甜蜜,这个吻里,满是苦涩。 吴青峰质问女孩为什么这几天不出现,女孩的母亲老泪纵横地求他放过她们一家,女孩跪下来的那一刻,他的心跌入谷底。 他有时候会很羡慕街上的乞丐,他甚至想把身上的一切同那些流浪的人交换,包括身份,他不想住豪宅,开好车,然后,活在这富丽堂皇的牢笼里。 这是吴青峰的愿望,即便有一天他会因为没东西吃而死,但他这样想道,他逝去的时候,脸上一定是带着微笑的。 第四十三章 心惊惊 三岔口 田静茹坐在自己的小摊前,由于这阵子天气炎热,所以她就进了一些t恤衫,想着趁换季大赚一笔。 但小商贩们的商机也都抓得准,夏天卖衣服可是明智之举,这条步行街,光卖t恤衫的就有五六家,僧多自然粥少,再加上田静茹不敢吆喝,所以生意可以说是非常惨淡了。 田静茹垂头丧气地坐着,不知如何是好,她看到了其他小摊都是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负责吆喝,女的负责买卖,忙里偷闲时,女的还会跟男的说上些悄悄话,然后少不了一阵嬉笑打闹声。 田静茹小声嘀咕了一句“如果…”一出现这种想法,田静茹马上摇了摇头。心里想道:不就是大声吆喝嘛,怕什么!我也会!加油,田静茹,你行的。 田静茹暗暗地为自己加油鼓劲后,开始吆喝了起来:“来看看啊,帅哥美女,清仓大甩卖了啊,清仓大甩卖了啊,一件15块,两件25,快来看看喽,快来看看喽…” 田静茹的口号不是自己想的,是东一家,西一家凑来的,田静茹就这样,慢慢摸索着。大家一听这姑娘的声音如此甜美,也都被她吸引过去了。 他们认为声音好听,人也一定好看,人好看,东西的质量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这是一种常见的联想法。 网络上常说的,“好的长相是成功的一半,”这点在现实中看来,是很正确的。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高颜值的人销售东西总会容易一些,实乃“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有甚者,出价一百元,希望田静茹能摘下眼镜和口罩,让大家看看庐山真面目,当然田静茹拒绝了,她可不想用自己的长相来赚钱,她总觉得,这样不厚道。 不一会儿,大家的新鲜劲过了,来买衣服的人也少了很多,田静茹估摸了一下有点晚了,又加上今天的赚钱已经不少了,于是就打算收摊了。 虽然甜美的声音招徕了顾客不假,但老话说得好“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黑夜中,一双猥琐的眼睛,正在窥视着田静茹的一举一动,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喘息。 田静茹走在回家的路上,走过这条街就到家了。同往常一样,田静茹放低了戒心,只见她摘下了口罩与眼镜,露出了那双绝美的脸庞。 今天晚上田静茹回家有点晚,这条街似乎比往常更加安静。路灯又坏了一个,田静茹只得拿出手机,借着手机灯光赶路。 据说这阵子不太太平,这条街前几日死了个少女,是跳楼死的。一阵清风袭来,给闷热的晚上增添了一丝凉意。不过这风吹到了田静茹身上,让她有些哆嗦,她的脚步不禁加快了些。 在行到拐角处的时候,忽然一个黑影冲上来,用手帕紧紧地捂住了田静茹的鼻子,田静茹极力地挣扎着,可那个人却是死死地捂住她的嘴,不到一分钟,田静茹只觉得眼皮越来越沉,最后,沉沉睡去… 秋华独自走在街上,又是这条熟悉的步行街,那个熟悉的摊位,她果然不在,秋华失望了好一会儿。 前几天吴青峰的事让他一直心有芥蒂,他害怕了,他不敢想象田静茹以后嫁为人妇,为他人挽起青丝的场景,他暗暗下了个决定。 随后,朝着田静茹家的方向走去。迎面走来一对怪异的小情侣,那男的眼睛有些闪闪躲躲,看到了秋华仿佛很害怕。而他搂着的女孩一动不动,仿佛死了一般,因为天太黑,所以秋华并没有看清女孩子的脸,只觉得很像田静茹。 秋华揉了揉眼睛,应该是自己看错了吧,然后继续向田静茹家的方向走去。走了一会儿,忽然他感觉踢到了什么东西,拿东西被踢到后,贴着地面,发出清脆的金属声。 秋华当下觉得奇怪,忙拿出手机,借着手机微弱的灯光,秋华发现,刚刚踢到的是一部手机。秋华拿起来一看,似乎挺像田静茹平日里拿的。 他的心头升起一阵恐慌,忙又打开的通讯录,他仔细一翻,当翻到“秋华”二字时,一种极度不好的想法在自己的脑子中快速组织着。 猛然间,他想起刚刚看见的那对情侣,他一刻也不敢多想了,快速地奔过去,跑出了那条街,秋华的心头顿时一冷,因为,前方有三个岔口,一个错误的决定绝对会让他后悔终生。 秋华看着眼前的三岔口,不知所措,他必须谨慎。但迟迟不做决断也不代表着危机会自己解决,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也在慢慢增加着,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他备受煎熬。 不久,中间的那条小路迎面走来两个人,走路有些东倒西歪。待他们走近,才知是两个醉汉。 其中一个醉汉说道:“刚刚那男的太拽了,还随身带刀呢,不过他女朋友,可真…真漂亮啊。” 另一个醉汉答道:“可不是嘛!牛哥我平生见到的女孩子何止千八百,但长那样的还真是第一次见,跟什么…电视的明星一样,咱们不就是多看了一眼嘛,这小子竟然拿刀了,嘿,要不是我不想动手,他早就给我打趴下了。” 这时候,先前的那个醉汉又发话了:“就是,那小子,长得那么猥琐,怎么可以有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世道不公啊!嘿嘿,不过,那女的就跟昏死了一样,我看啊,多半是他从地里刨出来的。” 秋华原先听得直皱眉,听到后面,他终于确认了,他们口中所说的,应该就是静茹。 然后,他疯了似地朝两个醉汉来的方向跑去,期间还撞到了一个醉汉,只见他大叫道:“完了完了,老廖,我让卡车给撞了,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另一名醉汉哈哈一笑说道:“走,牛哥,咱们去医院,我认识很多熟人,你不会死的。”说罢,两人互相搀扶着向医院走去。 第二天,一则名为“醉汉自称院长大闹医院,要医院全力拯救他出车祸的朋友”的消息成功占据了广末日报的一席之地, 第四十四章 危机息,表心意 秋华用尽全身力量向前疯跑着,期间还绊到了一块大石头,摔了个大跟头。不过,他的脑子里现在都是田静茹,也顾不得疼痛了,起身又跑了出去,像一头失控的公牛。 刚刚的那一摔,秋华的脸上沾了不少污泥,带着磕破的鲜血一起,组成了不可名状的痕迹。裤子也被擦破了一些,此刻的他,可以说是十分狼狈了。 终于,皇天不负,在下一个三岔口到来之前,秋华追上了那个猥琐男。秋华大喊了一声:“嘿,放开那个女孩。” 猥琐男方才被那两个醉汉一吓,心中已然十分紧张,这下又冷不丁地被秋华一声大喝,顿时脸色大变,心里生出了些许退却之意。 但是,他实在不忍放弃眼前的这个已经到手的猎物,因为她真的太美了,猥琐男只在电视剧见过这样的女孩。 猥琐男已经作案三起了,上一次犯案还是半个月前,被害人是一个女工,从这次以后,警方就加强了布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被抓获只是迟早的事。 今天他本来是想出来偷偷钱包,把这阵子先应付过去再说的,没想到在商业街这边,正好遇到了在吆喝的田静茹,这声音就像具有魔力一样,吸引着他。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一定是一个超美丽的女孩子。 他耐心地等待着,晚饭没吃的他丝毫不觉得饿,他的内心已经被欲望填饱了,他静静地窥视着田静茹。 当田静茹卸下伪装的时候,他丑恶的内心瞬间被释放了出来,脑子不断地给他发出邪恶的指令,他一咬牙,悄悄将身影隐入了黑夜中。 这个女孩,是他平生从来没有见过的那种美人,他真的不想就这样放手。 于是,他心虚地转过身来,却发现,对面只是一个人,而且又还是学生模样,虽然满面的污秽,让他看起来吓人不少。磕破的伤口还在往外渗着血珠,由于刚刚的极速奔跑,血已经满脸都是了,在昏暗灯光的照耀下,显得十分诡异,像是地狱的魔鬼一般,可人心一旦恶起来,是什么魔物也不能比拟的。 害怕归害怕,猥琐男还是拿出了一把小刀,准确来说是个匕首,这把匕首已经让三名花季少女魂断了,黑夜中这把匕首发出冷芒,仿佛在渴望鲜血。 猥琐男恶狠狠地说道:“小子,识相的,你现在就滚,不然,老子的刀今晚可不介意收多一条人命。”他说出这句话时,脸上尽是暴戾之色,人命对于他来说,仿佛是可以任意屠宰的。 秋华此刻昏昏沉沉,猥琐男刚刚说的话,他并没听清。猥琐男见秋华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蓄力了一下就立马冲过来,秋华虽然头晕,但事关生死,自然不敢马虎,求生欲让他快速地集中精神,等对方靠近时,秋华侧了一下肩,匕首几乎是贴着自己的胸膛划过,淡薄的短袖发出了“嘶”的一声,这把匕首的锋利,不言自明,秋华感到胸前一疼。 原来刚刚,还是被划破了一些皮肉,好在出血不多。“打蛇不死必遭蛇咬”,当下,秋华不敢马虎,抓住他的手猛得用劲,猥琐男发出了杀猪似的惨叫。然后秋华一个抬腿,猥琐男就同断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重重地摔了出去。 秋华见危机解除了,立马跑到田静茹身边,喊了几次见她没反应后,立马报了警。秋华抱起田静茹,可他的双脚如同灌了铅一般,没走两步路,“扑通”一声栽倒了… 秋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闻到了空气中的消毒水味道,他终于放下心来,他第一次觉得,医院的味道是这么好闻的。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尽是病态的白色,令人好生不舒服,唯有自己的床边坐着睡着的这个人,总算给这个病房里添了些色彩。 于是,他刚刚想要起身的想法又放弃了。 此刻的田静茹如同一只安详的小猫,眼皮翕动着,秋华一时玩心大起,想着抓她的几根头发玩一下。指尖触碰到这扰扰秀发,带来了令人舒适的触感,加上田静茹身上散发的阵阵幽香,秋华不禁看得痴了。 稍一分神,他的指尖滑下,戳中她吹弹可破的脸颊。田静茹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呢喃,才慢慢揉开惺忪的双眼,看起来,她也累坏了。 见秋华醒来,田静茹忙关切地问道:“秋华,你没事吧?哪里不舒服?”秋华笑着摇摇头,仍是呆呆地望着她。 田静茹不知道该如何去迎接他灼人的目光,只能故意看向窗外。然后,秋华笑着说道:“静茹,你坐这来。”秋华指了指自己的床边,田静茹带着谨慎坐了下来。 “把手伸出来。”秋华还是笑着道。田静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把手伸了出来,秋华接过她的手,一口就咬了上去,重重地咬了一下,然后说道:“你上次咬我,差不多就用了这么大的力。”田静茹白皙的手臂上立马浮现出一排清晰的牙印,她的眼泪也流了出来。 田静茹带着哭腔说道:“秋华,在你眼里,我就那么不堪吗?挥之即来呼之即去,你喜欢就理,不喜欢就弃吗?”她越说声音越大,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小小的病房里,声音撞击到墙壁又跑回来,一阵一阵的,直击秋华的内心。 秋华知道她其实只是表面坚强,内心里的她还是那个爱依赖人的小女孩,他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对她不理不睬,酿成了今日这种两难的局面。 见他面露自责,却不答话,田静茹又是问道:“秋华,你喜欢过我吗?” 秋华回过神来,毫不犹豫地说道:“我爱你!非常爱你!我不是喜欢过你,而是一直爱着你。在梧桐树抽出的嫩芽里,在每个星光璀璨的夜里,在我心脏跳动的音符里,我,秋华,从未停止爱你,我还要恬不知耻地奢求你能爱我。哪怕你给我不多,一个笑,我也便满足了。” 第四十五章 怎么啦?吃醋啦? 田静茹丝毫不怀疑秋华对自己的心意,但爱情这东西从来都是自私的,至少她认为,这是她的自私。 一个人只有一颗心,他的一生需要用半颗心去应对生活,还有半颗用来给予爱人,真正的爱情,付出的真心,不会多也不会少。 路上拍照的人,两个人组成爱心十分简单,且看起来十分和谐,但是三个人要一起构建一个爱心,却是难以做到的,勉强做到,只会令人看起来十分别扭,比之于爱情来说,是真的容不下第三个人的。 田静茹问道:“那,静秋呢?你不喜欢她吗?你能不要老跟她黏在一块吗?”秋华听了,陷入沉默。 想想以前静秋妹子似乎也问过这个问题,虽然问题一样,但从不同的人口中说出,便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那个脑海中曾经困扰多日却无法解答的问题,如今又同梦魇一般,空耗他许多心神。 田静茹看到眼前人难为的表现,刚刚忽现的心中的喜悦也渐渐淡去了,她起身淡淡地说道:“好。你不用说了,我知道的。”说罢,转身就要离开,跟大年夜那天,秋华要离开她一样,如此果断,决绝。 秋华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会轻易远离她的,我把真相说出来,要走或是要留,你自己定夺。反正,在你的感情法庭,我已经宣告死刑。” 秋华顿了顿,开始说起与黄静秋相识的过程,还有她们母女对自己的照顾,当然也包括那个怪异电话的事。田静茹听完,又忽然觉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苦笑着道:“人海茫茫,为什么拯救我的是你?为难我的也是你?” 两人说话的时候,敲门声响起来了。田静茹跑过去开门,门口站着两个制服模样的人,田静茹认得他们其中一个,是昨天救了他们的张jing,guan。 田静茹说了句:“张jing,guan,昨天十分感谢你。”说完,把他们迎了进来。 张jing,guan笑了笑说道:“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你要些,就谢你的小男友吧,昨天是他救了你,他真的太勇敢了。”田静茹听了,脸上浮起一抹绯红,低头说道:“他才不是我的男朋友呢。” 张jing,guan径直走到秋华床边,打量了秋华一下,问道:“你就是秋华吧?你看起来像个学生?”秋华点点头说道:“对的,我是秋华,是侨恩高中高二文三的。” 张jing,guan听了,哈哈笑道:“可以啊你小子,能考上侨恩,看来脑子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还有啊,这一身功夫,谁教你的?” 张jing,guan昨晚赶到的时候,发现猥琐男已经躺在了地上,在押送猥琐男回警局的路上,这家伙在车里直喊疼,吵着要去医院。张警官一开始以为是他的诡计,并没有理会他,后来看他实在难受得紧,便带他去医院验伤。 这一查才发现,他的身体有一处很大的淤伤,让他们不禁感叹制服他的人下手之重。 秋华摇摇头说道:“没有,没有,自家的一些小伎俩而已,不知道今天张jing,guan来,是?” 张jing,guan见他不愿透露过多,也不好意思多问,忙说起了此行的目的。 原来昨天带罪犯去完医院回局子里时,局里的一个老刑警忽然觉得猥琐男很眼熟,按照他以往的感觉来看,这个人得好好审审,一问,这个罪犯就立马说道他叫司马强,老刑警一查,这名字与身份证但是吻合,但是照片与他本人相差实在太大了。 于是再查下去,但这一查不要紧,查出了他的本名叫马思强,再查下去,牵起的信息越来越多,这时才发现,这个马思强原来是恶行累累。八年前他因为口角纷争,持刀伤人后四处逃窜。 并分别在三年前,一年前,jian.sha了一名少女,上次犯罪,还是一个月前,同样的手法,同样的残忍。 张jing,guan笑道:“你小子是个人才,对了,这几天记得来局子一趟录个口供,他可是有好几万悬赏金的,其中一个殒命的少女,她的父母也悬赏十万捉凶,到时候你见见他们吧,老两口非要来谢你。”秋华点点头,没想到这次还有意外收获。 张jing,guan说完走出门去,临走前说了一句:“少年人,还是要以学业为主啊。”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田静茹一眼。田静茹又是害羞地低下头去。 张jing,guan一走,病房又陷入了一片沉寂。久久,秋华才说了一声:“静茹,到时候去警局,你陪我去吧。这阵子你就不要出摊了,多休息,你父亲治病的钱,我先出。” 田静茹身体“激灵”了一下,冷漠地说道:“秋华,你是不是觉得我是贪钱的人。你放心,我父亲的病,我自己能负责,你的钱,我一分都不要。” 秋华急忙解释道:“不不不,静茹,你误会我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让你多休息休息。而且,加上你的供词,这个恶贯满盈的罪犯一定会得到重重惩治的。” 田静茹这才发现是自己太过于敏感了,但还是不服输地说道:“反正,我是不会拿你钱的,你不能…不能冤枉我。” 秋华苦笑着摇摇头,说道:“静茹啊,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这么敏感,到时候,别把真正对你好的人都赶走了。你那个男朋友,估计会受不了你的。”最后一句,他是带着试探性的语气的。 田静茹一听,疑惑道:“什么男朋友?”秋华有些失落地说道:“就那天,我在车站遇见的那个高高瘦瘦的男生。”田静茹听了,狡黠一笑说道:“哦,他啊,对对对,他是我的男朋友,他人又帅,对我又超级好的,整天跟在我身后,茹茹,茹茹地叫我。” 秋华一开始燃起的希望又灭了,像一尊雕像,平静地坐在床上,一言不发,他的心中有汹涌的波涛。 过了好一会儿,田静茹看了他一眼,试探性地问道:“怎么?吃醋啦?” 秋华抬头看了看她,犹豫了一下之后,重重地点点头,说了一声:“对!” 田静茹似乎很满意秋华的表现,拍拍手笑道:“哈哈,我的演技还是可以的。” 第四十六章 孤独感,在呢喃 秋华后来从田静茹的口中得知,原来他那天见到的人,不过是跟田静茹一起发传单的人罢了。 现在想想,自己的脾气也是太差了,当时若是说开了,两人的关系也不至于闹得这么僵。 见矛盾化开,秋华急忙问道:“所以,我们还是朋友关系,对吗?”田静茹白了他一眼,说道:“不然你还想是什么关系?”秋华讪讪地笑了笑,挠挠头问道:“那我,还能不能约你一起去吃牛肉面?”田静茹看了看他,笑着道:“那得看你的表现喽。” 快中午的时候,宿舍的其他人也说要来看秋华。第一个来的是宿舍的大帅哥毛献同志,还没进门,就听见他在门口大喊:“小华华,你救的妹子在哪呢?” 等他进门,没发现田校花竟然在这,暗暗后悔刚刚自己的轻浮表现。于是,他又换上了一副严肃的表情,甩了甩他还没长成的刘海,露出了他自信的笑容,说道:“你好,田校花,鄙人是老四宿舍的舍长兼颜值担当,高一的那帮无知小学妹见到我总是会叫一声献哥哥。” 说完他伸出手来。田静茹见是秋华的舍友,又不好意思驳了他的面子,只能伸手跟他握了一下。然后毛献又开始一本正经地说道:“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深表惋惜,望田校花节哀。”田静茹听了他的话,懵逼地站在原地,毛献这次又充分发挥出他“尬聊王”的实力。 秋华听见他说话的语气,无奈地说道:“献总,要不下次我努力努力死一下,让你节哀?” 毛献这时候才惊讶地叫了一声,然后跑到秋华床边,用一种悲伤的语气说道:“老四,你知道吗?昨天你没回来,我有多担心你吗?我对你的爱,你是知道的,让你受委屈,我是万万不能的。见你没事,我的心宽慰许多。” 话音刚落,门口就传来笑声,循声望去,原来是赵武跟陈子率两人,他们手上各自拿着一些水果。 这时赵武说道:“小华,你别听他的,这小子,昨天在宿舍看了一晚上的电影,睡觉前才想起来你没回来。话说回来,早上要不是田校花打电话来,我们还不知道你出了这么大的事呢。现在,你感觉如何?” 秋华摇摇头道:“没什么事了,昨天的情况确实挺惊险的。”田静茹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忙向秋华说道:“秋华,今天周六,我得回去熬汤给我爸喝,我先走了啊,对不起。” 秋华笑了笑说道:“好,你去吧,我没事的,有他们陪着我呢。”田静茹点点头,跟其他几人打了个招呼,出了病房。 赵武看了看秋华,很不解地说道:“你跟田校花的关系,让我觉得很谜啊。”秋华忙解释道:“没有没有,就是朋友,就是朋友。” 陈子率这时问道:“要不要跟静秋说一声,她知道了,一定会来的。”秋华听了,摆摆手道:“别别别,她周六日回家了,也别让她赶来了,她来的话,恐怕要在这医院吵翻天了。” 这时的毛献站在了窗口,像一个孤芳自赏,怀才不遇的诗人。赵武走过去问道:“献啊,你这是咋了?” 毛献口中念念有词,走近一听,原来他在说:“她碰到我了!她碰到我了!洒家这辈子值了。”此刻的毛献念念叨叨,就跟个神棍似的。 赵武以为他中邪了,推了推他,这时候毛献突然大叫道:“啊!神啊,为什么?为什么所有的女孩子都抵挡不住我的魅力,这难道是一种诅咒,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想来是没有握过田校花的手吧。刚刚她的手,轻轻地贴在我那因为练过钢琴而变得柔软的手指时,我知道,她已成为了我心的囚徒,我问苍天,我这身皮囊,到底还要让多少人牵挂啊。” 赵武看了看,回头说道:“小华,明天就出院吧,看来这医院太邪门了,啊献才来一会儿就中邪了。”陈子率笑了笑说道:“中邪啦?不怕。我知道个偏方,取板蓝根一包,跳跳糖一包,加上苍蝇,蟑螂腿,三碗水组成一碗水,把水倒掉,把碗吃下去就啥都好了,待会回去,我亲自喂他。” 几人一起在医院吃了个午饭之后,由于秋华的医师坚持让他多留一天,所以他还走不了,秋华拒绝了让他们陪床的要求,大好的周末,秋华实在不想占用他们的时间。送走了他们,病房里空了不少,隔壁床的年轻人今天早上被盖上白布推走了,秋华此时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晚餐时分,秋华懒得下去食堂打饭,定了个外卖,秋华看着图片的介绍就没有食欲,好在他看到了自己最爱的糖醋排骨。等饭送上来时,秋华才发现,糖醋排骨被换成了白切鸡,等送餐员发现时,糖醋排骨已经被隔壁病房的大妈吃了,那个送餐员拼命道歉,反倒让秋华不好意思起来,只得自认倒霉。 晚餐,没吃到自己最爱的糖醋排骨,心情就莫名差了一半。 到了睡觉的时候,秋华才发现自己怎么也睡不着,没人可以讲话。大货车经过这附近时,窗子也被震得抖动起来,像是有人在拍打窗户。 走廊是隔一阵子就有走路的声音的,有的是轻轻的,有的是重重的,有的是拖拉的,有的是快速的。月光透进来,跟病床上的棉被交相辉映,形成一堂过分的白。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感,涌上了秋华的心头,并伴随着他的每一次呼吸,一次次加重。 秋华想起上一次有这种感觉,就是父亲去世的那天,伴随着父亲的逝去,整间房子也失去了活力。 后来母亲常陪伴身边,上学了又是住宿,秋华慢慢地以为,自己已经战胜了黑夜。可真正面对黑暗时,他的心中不免发怵,一闭眼,仿佛就能听见哀怨的声音,于是他爬起来,想写点什么,那些深种于内心的话一点一点地被拔出,落在了纸上: “惧怕黑暗,是人类灵智初开时就有的恶疾 普罗米修斯被烧死在昨晚的睡梦中 今夜我无心睡眠 静看夜色对明月的一场捕杀 远处,山林搔首弄姿 是风助长了他的罪恶 儿童的手影在墙上,张牙舞爪 烛火在虚弱地呼唤黎明 闭眼 黑夜铺天盖地,向我砸来 ——《子夜》” 第四十七章 梦很远,还追吗? 出院的第二天,秋华就跟田静茹来了警察局。局里的警察看见了秋华,才知道这个抓住在逃多年的通缉犯的人原来是那么年轻,纷纷对秋华竖起大拇指。 警察局长知道秋华是个学生后,非要把秋华的事说给学校听,让学校好好表扬他,秋华当然没有接受,这次只是一时歪打正着,秋华可不想被大家当做英雄那样崇拜。 秋华录完口供出来,就听见外面有些吵闹。秋华走出去,就看见张警官正在跟两个农民打扮的人说着什么,张警官指了指这边,那两个人就走过来,脸上带着一丝激动。 秋华正疑惑之际,那两人已到了跟前,只见他们“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口中说着:“谢谢你啊,谢谢你啊,小伙子,我家姑娘在天之灵,可以瞑目了。” 秋华这一下反应过来,原来这就是其中一个被害少女的父母,按理说,他们的年纪应该与自己的母亲类似,可是秋华却是发现,他们好像要苍老许多,脸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双手的老茧自不用说。 秋华一时心软,忙说道:“叔叔阿姨,不用这么客气,我应该的,应该的。”边说边去扶他们起来,这时候,局子里的警察都跑过来劝他们,两口子站起来,从包里拿出了一张卡,激动地说道:“这是我们的一点点心意,希望小兄弟你不要嫌少。” 秋华推脱不让,那两口子一着急,又跪了下来。这时候,秋华也跪下来,哭着道:“叔叔阿姨,请你们节哀。我知道,姐姐的离去对你们的打击很大,你们整天风里来雨里去的,赚钱肯定是十分艰辛的,我秋华要是昧着良心收下这钱,不就枉费了那么多年读的书了吗?” 秋华看到他们,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每天起早贪黑地,也是为了可以赚点钱来供子女读书生活,他们同所有华夏的传统父母一样,一辈子为了子女而活,秋华这一次的眼泪,是为所有伟大的父母而流的。 两口子也是哭着道:“不行,不行,你千万要收下,我们庄稼人也是明白人,知恩图报的道理,是打娘胎里就有的教育。” 秋华把他们扶起来,劝慰着道:“人虽然离去了,可是生活还得继续啊,叔叔阿姨若真是想报答我,就答应我好好活着,这笔钱,你们就留着好好建设新生活。姐姐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的。” 两口子一听,说道:“梦儿啊,你放心吧,爹娘会照顾自己的,会好好活着的。” 送走了老两口后,静茹也录完口供了,两人就出了警察局。秋华忽然感慨,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不幸的事,想着想着,他的心情就不自觉地低落了下来。 看看田静茹,她竟然也是一脸不开心的样子,秋华怕自己的坏情绪再传染给她,强装着笑脸问道:“静茹,怎么啦?” 田静茹看了看秋华,小声地说道:“秋华,我有点怕,如果那天你没来救我,我会是什么后果啊?那我的爸爸以后得靠谁来照顾呢?” 秋华看看她,笑着道:“放心,我在呢,你不会有事的。”田静茹抬头,睁着大眼睛问他:“秋华,我能不能在你肩膀上哭一会儿?哭完你还得带我去吃好吃的。”秋华点点头,她主动靠过来,小声地抽泣起来。 早上九点钟的太阳还不算太烈,光辉却从天上,毫不客气地洒下来,洒在了田静茹的脸上,那一瞬间,秋华觉得,春风与阳光都是刚好的。 不久后,猥琐男的案件正式在法院受审。秋华出现在审判庭中,他也不知怎的,这一次突然很想来旁听。 猥琐男静静地站在那里听着对他的一条一条的控诉,对面是神情激动的被害者家属们,其中就有亲自来感谢过秋华的那两口子,他们哭喊道:“还我的女儿,我的宝贝女儿才刚上大学,你怎么那么狠心啊!你这个天杀的!” 猥琐男听完,向受害者的家属们深深鞠了个躬,说道:“对不起。”对面的人们并不领情,大喊道:“我要你偿命。要你偿命。” 法官见场上的气氛有些混乱,忙制止了他们。这时候法官问道:“被告,你有没有什么想说的。”猥琐男看了一眼台下神情低落地说了一声:“没有,法官大人,请判处我死刑吧,我认罪。” 秋华发现,这个动作,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表现出来了,他应该是在等待着什么。最终法院判处了猥琐男死刑,那一刻,他没有任何反应,就静静地让法警押送着,身后,是对他的永世诅咒。 一节的数学课下来,足以杀死文科生的大量脑细胞。此刻,高二文三班的学生们已纷纷处于倒伏状态,时不时还要传出一两句抱怨的声音:“为什么ab会和df垂直啊,那个图明显是平行啊!” 有的人这样说道:“谁来救救我啊,二面角是什么鬼?”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文科生数学都不好,秋华看了一会儿笔记,终于把今天课上的内容搞懂了。 闲着无聊,秋华忽然问道:“静茹,那天,你为什么拒绝啊?我看吴青峰挺帅的啊。”田静茹忽然停掉了手中的笔,冷漠地问道:“怎么?你想让我接受?” 秋华听了,连声否认,田静茹也不再理会他,继续低头看笔记。看了一会儿,她伸了伸懒腰,随意地说道:“没什么,不喜欢当然要拒绝,不是吗?”“是,是。”秋华在一旁讪讪笑道。 “秋华,你的理想是什么?”田静茹忽然问道。 秋华想了一会儿,说道:“我的理想啊?应该说是我的梦想吧。我小时候就特想成为大侠,啊哈,你知道的,就是一个挑十个,到处飞檐走壁、随手匡扶正义的那种。我那时还特爱唱歌,我小时候那会,很喜欢跑到河边唱歌,我在想啊,如果我妈注重培养,我现在是超级偶像也说不定。” 田静茹听他说着,嘴上是止不住的笑意。听罢,她问道:“那现在呢?还坚持吗?” “现在?你看我这身板,能打十个吗?而且,你应该知道吧,有学生主动帮助摔倒的老人家,却反被说成是学生撞的。大街上的那些乞丐,也许一顿的开销就是我们的两三倍。因为救人而溺水的人,被救者却反而说那个人是意外落水。迷信点说吧,可能‘末法时代,真的来了,人们的爱心与正义感被随意地践踏,妖魔没有钻进寺庙穿起僧衣,可能已经隐藏在了某个阴暗的角落,正嘲弄着人们的善良,我不想去指责什么,也不知道要去指责什么,我有时候就想问问,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田静茹听了,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傻瓜,梦想有就好好保护,没准哪一天就实现了呢?是啊,我们的社会病了,但是,维护社会秩序是人人有责的啊,所以我们更要坚持自己的底线,给这个社会开一剂良方嘛。再说了,你匡扶正义的理想确实没有实现,但是另一个实现了啊。” “嗯?”秋华抬起头,眼里有一丝光芒。田静茹笑着说道:“你那次唱歌我有去哦,真的很好听呢!” 第四十八章 皆无独,会有偶 对联,对于中国人来说,一点儿也不陌生。传说对联起源于五代后蜀的孟昶,讲究对仗工整,平仄协调,是一字一音的中华语言独特的艺术形式。 过年时家家户户门口贴的,叫春联;办丧事所需的,叫挽联;办喜事用到的,叫庆联。它是中华文化形式的特色之一,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 这一天的语文课上,林月如耐心地讲起对联的知识。讲到一半,林月如就停下来看看他们的反应,发现他们大多处于云里雾里的状态,这让林月如有些失望。 不过,很快她就又释然了,想来自己那么久以来都是为了让他们好好考试,课外知识的传授实在太少了,而且,毕竟对联这东西真想学好,肯定是不可能速成的。 然后听她缓缓开口说道:“好了,同学们,光说不练假把式,这样吧,等会我来出上联,你们来对下联吧。”此话一出,已经有一些人开始跃跃欲试了,秋华当然也会有这种想法,毕竟他自己从前也略有研究过。 小时候,秋华就特喜欢这些,只是那时的自己,实在太贪玩了,韵律表没背一半,就被秋恬恬拉去钓鱼了。后来,想学的时候,却发现,已经很难背了。 林月如转身开始写起板书来,很快,一行娟秀的字体便出现在众人眼前,上面写的是五个大字“红叶落轻舟。” 众人纷纷搜肠刮肚起来,很快就有答案出来了,角落里坐着的一个女生怯生生地举起手,她站起来缓缓说道:“白雪袭归客。” 林月如露出了赞许的目光,说了句不错,点点头让她坐下来。众人见如此简单,都大大方方举起手来,方才几个只敢把手举到半高的人,也把手伸得直直的。 于是各种答案接踵而至,有文艺的“白马啸西风”,“梨花点暮鸦”,余半月更是奇葩,直接一句“蓝翔出天才”,把大家都逗乐了,余半月也憨笑着坐下来。 林月如并没有训斥他,毕竟一两句玩笑话,实在无伤大雅,而且还可以搞活气氛呢,被他这一闹,班里的气氛轻松不少,同学们的热情也被调动了起来。后来林月如又出了两个类似的,很快就涌现出一堆答案来。 林月如见难不倒他们,转身又开始挥舞手中的粉笔,不一会儿,“三月春来燕回塘”的字眼呈现在众人面前。 因为难度增加了些,所以这次举手的人并不多,班里的气氛已经没了刚才的热闹,大家都在抓耳挠腮地想着,班里坐后排的那几个,在林月如的眼光扫过他们时,他们都迅速地低下了头,都害怕成为“确认过眼神,是会被点起来的人。” 林月如点了班里的语文课代表许毅清来回答问题,这个带着厚厚眼镜的小女生似乎挺有自信,只听她开口说道:“寒衣风至鸦离巢。” 寒衣是民间俗称的“鬼节”之一,而乌鸦在民间又是死亡的象征,如此想来,又不觉趣味许多。班里响起来热烈的掌声,林月如不停地点头赞许,许毅清一向在班里很少讲话,这一下把她弄得怪不好意思的,脸红红地坐下了。 秋华见了,心里有些不平衡,他也举起手来。在得到林月如的应允后,他站起来说道:“腊八夜来凤栖梧。”林月如想了想,说了声不错,让他坐下了,秋华的心里不觉有些堵堵的。 下课的铃声终于响起来,学生们如同快乐的鸟儿,欢呼着冲出了教室,秋华却不是这些鸟儿中的一员,只是坐在他的座位上发呆。 田静茹打完水回来,看到他这样的表情,便疑惑问道:“诶,呆子,看你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到底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刚刚上课的事啊?” 秋华摇摇头,随后又说道:“静茹,你说我是不是一无是处啊?”田静茹先是一笑,然后打趣道:“至少你的判断是正确的啊,呵呵呵…” 秋华见她这样敷衍对待,又突然不想说啥了,低头默默看书去了。 田静茹看了看秋华,发现他是真的不开心,然后她问道:“秋华,你怎么啦?”秋华看看她,有些无奈地说道:“哎,就算我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 “说嘛,说嘛,秋华,你说出来我猜好帮你嘛,快说快说。”田静茹继续纠缠着他。 面对她这样的温言软语,秋华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然后他开口说道:“静茹,其实我初中的时候是以全校第二的成绩考上来的,虽然老师们经常告诫我们要不骄不躁,自己也看过那么些圣贤书,是明白骄兵必败的道理的。但其实自己的内心,还是会因为那些获得的荣耀,而沾沾自喜的。我初中引以为傲的是语文,数学,化学。可是后来我发现,化学竟然成了我拒绝理科的理由。而数学,几次考试下来,也只是在班里排中上水平。现在连我最自豪的语文也…你明白吗?那种感觉。” 田静茹点点头说道:“我明白,我理解。” 然后,她又望着窗外说道:“是啊,老师总说我们要相信自己是最优秀的,独一无二的。而成长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我们不可能是最优秀的,无独有偶,甚至无独有三,有四。就好比置身于梦境或是现实,梦境虽然美好,却容易让人盲目。现实残酷,但却近在咫尺,它连着我们的咽喉,我们的每一个呼吸都离不开它,失去,那也就意味着死亡。” 我们一路走来,不断地因逐梦而开心,又不断地因梦碎而伤心,我们来不及落泪,就要被逼着赶往下一程。在大人编造的美好世界里,住着的房子后有一个水池,每天会有鱼儿飞过来前窗跟你打招呼,屋前有四季都开的梧桐树,屋里的桌子上会摆满吃不完的糖醋排骨,我们之所以不断前进,只是为了能去看一眼,那里的小孩,是否是真的没有烦恼,真的那么幸福。 第四十九章 我叫做,沃书乐 今天是周末,但秋华并没有去玩的打算。早前听老师提起过,学校图书馆里有本书叫《对文散》,是民国时期的一个文坛泰斗级的人物写的,这是一部古代有关对联知识的集大成之作,秋华倒是饶有兴趣的。 当代华夏的高中生,终日沉溺于各类应试教育考试,无暇顾及课外知识的培养,这些曾经在我国文化历史发展中充当重要角色的文化形式,经过了改朝换代却依旧光芒万丈,然而,它们却也熬不过时间,我们正渐渐把它们遗忘。 文学的风气逐渐浮躁,各式网络小说喷涌而出,这其中真正的文化人却是凤毛麟角,文化,成了金钱的唯一代名词。反倒是一些外国人,抱着一种对中华文化的敬仰态度来学习,对中华文化的爱护日益增加。 侨恩高中近日要举办什么语文知识竞赛,秋华隐约觉得会出对联之类的题目。不过就算不出这个题目也行,所谓,技多不压身嘛,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 秋华一大早来到图书馆,发现图书馆的人还是挺多的,秋华想了想,这些应该是高三的学生,他们此刻肯定正在紧张地备战高考呢。 四月份的广末已经是十分炎热了,图书馆的电力设备刚好坏了,学生们却没有因此退缩,只见他们的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模拟卷与历年的真题,没有一个人是闲着发呆的。 为了不吵到他们,所以秋华把走路的声音刻意控制地很轻,但没走几步,就发现发现那帮高三学生们都朝自己看来了,并且他们的面色有些不悦。 原来地上不知为何多出了一滩水,秋华的鞋子踩在这上面,发出了不规则的“啪嗒,啪嗒”的声音。 秋华正打算道歉之际,图书馆的管理员已经不知从哪里飘了出来,轻声说道:“同学,请保持安静。” 最终,在秋华的连声道歉之下,众人这才又继续低头看书,管理员把那滩水清理了,秋华松了一口气。 侨恩高中的图书馆不是很大,但足够人性化,秋华询问了一声管理书籍的老师《对文散》的摆放位置,管理书籍的老师说了一声:“不错啊,这个书可是很少有人会碰的,我们图书馆就有一本,在4号架子的上面那里,你去拿吧,记得走路小声点。” 秋华点点头,然后轻手轻脚地朝4号架子走了过去。 秋华搜索了一番,确认了自己想要的目标后,就伸手去拿。此时秋华发现这本书似乎正在被什么拉着,他正不解时,周围的书就被排开了,露出了一个缝隙,借着光往那边看去,对面站了一个绑着马尾的女孩,看起来十分的青春活泼,那马尾虽然简单,却衬得女孩说不出的好看。 秋华的脑子中忽然记起往日背过的几句话“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 那女孩看了秋华一眼,微微惊讶了一下,然后问道:“同学,这本书能先借我吗?” 声音似乎大了一些,这时候又飘过来一个学生模样的人,他的脖子上挂了一个工作证,只听见他开口说道:“同学!请不要吵!”女孩“嗯”了一声,吐了吐小舌头,那个人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随后飘走了。 那女孩冲秋华眨眨眼睛,作出了“拜托”的手势,秋华呆呆地看着这个女孩,总感觉在哪里见过她,可一时之间就是想不起来。女孩见秋华一直盯着她,轻骂了一声:“喂,你干嘛一直盯着我看啊,变态。” 说罢,她见秋华还是那副呆若木鸡的模样,忙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秋华仍是无动于衷。没办法,她只得“嘿”地娇喝了一声。 女孩子的声音本来是不大的,但此时的图书馆里本就十分安静,又加上她是喝出来的,声音不觉被放大了几个分贝,她的声音让秋华清醒过来的同时,也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女孩拼命地道歉,众人摇摇头,又沉浸在书的世界之中。女孩的眼里有些恐惧,因为这次飘过来的是一个面色并不和善的大叔,他看了看女孩,声音低沉地说道:“这是最后一次了,同学,如果你再次违反图书馆的规定,就要出去了,知道吗?”女孩害怕地点点头,大叔也看了秋华一眼,然后又飘走了。 秋华招招手让她过来,等看到她的全貌时,秋华似曾相识的感觉更浓了几分。秋华上下打量了她一下,她的眉毛是那种柔柔的,自然的,像极了宣笔上的软毫。 这校服穿在她身上,就像酒与月一般,是绝佳的搭配。她看起来就像从古画里走出一般,浑身散发着一股书卷气,是让文人看了,颇为舒服的那种。女孩笑了笑,说道:“哈,刚好尴尬啊,你叫什么名字呢?” 秋华笑了笑说道:“你好,我叫秋华,秋风一至,得见芳华。高二文三的。”“什么!你是秋华!”女孩惊呼了一声,接下来的后果可想而知。 图书馆的外面,女孩一脸愧疚地说道:“对不起啊,秋华,害你看不了书了,实在抱歉。” 秋华不忍心怪她,只能笑笑说道:“没事啦,只是一个星期不允许进入图书馆而已,怕什么。还有啊,你可别误会啊,图书馆的大叔人其实挺好的,只是你也看到了,高三的学长们要高考了,他得为他们负责啊。” 女孩摆摆手道:“不会不会,我明白的。再说了,也是我有错在先。对了,我…我是说我姓沃,叫书乐,你也可以叫我乐乐。” “书乐,这名字真好听,你一定是一个很喜欢跟文字打交道的人,我好像没见过你哦,之前。”秋华的心里有些疑惑,毕竟沃这个姓,以前他在学校可从没听过。 沃书乐转了转眼珠子,笑着道:“哈,对啊,我是转学生来的,文五的,以后还得靠你多多关照啦。” 之后,秋华跟她道了个别,转身走了。沃书乐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脸上浮起一丝阴谋得逞的微笑… 第五十章 施莺莺,是你吗? 比赛的日子很快就来到了,参赛者们看起来却是出乎意料地轻松。 不过仔细一想,倒也觉得这反应并不出奇。学得好的人,自然胸有成竹,考验何惧。学不好的人,当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而且语文这东西要想学得好,肯定少不了当初像苦行僧似的积累,所谓“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古人诚不欺我。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对提高语文能力的作用,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甚至可以说是不值一提。 秋华检查了一下笔,确认无误之后,准备闭目休息一会儿。田静茹拍了拍他的手问道:“秋华,你有把握吗?” 秋华笑道:“呵,我也不知道,我尽力吧,从前也没参加过。能获奖最好,不能获奖就当玩一下喽,反正我觉得这个比赛挺不错的,正好测测我们的语文素养。” “秋华,那你,要加油哦。”田静茹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微笑。秋华点点头,说了声:“我们,一起加油。” 过了一会儿,试卷就发下来了。秋华大致浏览了一下卷子,这套题总共分四个部分,依次是“成语积累”、“名著阅读”、“诗海拾贝”、“驰骋文学”。 题目大多是一些诗人的雅号啊,著名诗词的一两句,这倒难不住秋华。 然而,在看到最后一道题时,却宛如晴天霹雳,因为最后一道题刚好是对对子,而《对文散》自己刚好没看,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行船又遇打头风”啊。大致了解了之后,秋华开始答题。 “第一题,第一问,写出五个带‘如’的成语…”秋华默读了一下题目,想了一会儿,心中就大概有了分寸。 正准备写时,班里面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后排坐着的两个女生竟然吵起来了,对于她们的争吵,班里的人早已是司空见惯了。 秋华知道她们俩,两人崇拜的偶像不同,经常会因为互相诋毁对方的爱豆而掐起来,监考老师各打了五十大板,让她们去办公室找班主任解决。 两个女生一前一后地往办公室走去,互相都不想跟对方走在一块。秋华看看她们,无奈地摇摇头,然后低头开始写题,没想到自己刚刚分心了,看到“如”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在答题栏那里写了个“田”字。醒悟过来以后,他随后一划,又继续投入题海中… 秋华可是从小就积累这些课外知识,所以一下子就做到了最后一题。这道题一共有两个对子,第一个是“庖丁解牛,久练而技进乎道”。 秋华扫了一下班上的人,发现许多人都在抓耳挠腮地,也不知众人的进度如何。秋华想了一会儿,在上面填上了“仲永赋诗,不学则才反于庸”。 到了对最后一个对子的时候,秋华却是苦思冥想仍不得一个满意的结果,他不禁陷入了思考。 他抬头看了看田静茹,她那工整的答题卡与她脸上的浅笑可以看出来,她似乎胜券在握。 秋华看着她的梨涡浅笑,猛然想起一句话:“我心中怀有如堂吉诃德一般的狂热的信仰,我是在走向你的路上的虔诚信徒,路过你的眼,从你的眼里看见灿烂的日出,我的生命即可宣告结束。” 秋华若有所思,接着他在答题卡上写了一些字,答题卡终于完整了。 卷子上的最后一个对子是“君子藏器,敢敌越甲三千”。而秋华的答案是“美人献计,可亡吴将八百。” 学校的公告栏前围满了学生,田静茹是个不爱凑热闹的人,所以选择了直接走去教室。 路过围观的人群时,她隐约听到“施莺莺”三个字,而且出现的频率还不低。 田静茹决定挤进去看看,她心中隐隐觉得里面的内容会让她感兴趣。本来围观的人就多,这时候又有人突然挤进来,众人正想发难,但认出是田校花,都自觉地挪出点位置来,有的人更夸张,竟然故意让她挤开,但求与能与自己仰慕已久的女神有一次接触。 田静茹挤进去一看,原来大家讨论的是语文知识竞赛的获奖名单。她大概扫了一眼,发现自己是优秀奖。总共200分的卷子,秋华得了173分,这分数确实不低了,但只拿了个二等奖。 她的眼里闪过一丝落寞,随即好奇起来,上高中以来,秋华的语文能力向来是年级的佼佼者,她实在想不通到底还有谁这么厉害。再往上一看,却发现一等的分数是183,足足拉开秋华十分。更惊讶的是,上面的名字是“施莺莺。” “天啊,那个语文经常霸占年级前三的变态这次没拿到第一,还被拉开了整整十分。” 人群中有一个惊呼道。一个胖女生疑惑道:“施莺莺是谁啊?高二年级以前可没听说过有这号牛人。”一个戴着厚厚眼镜的男生,颇自信地说道:“哦,文五的,转学生来的,我有一个朋友在那个班,他说老师每次只要有扩展课本知识,她都能秒答出来,有时候,甚至是老师向她请教,现在他们班都管她叫‘才女’呢。” “对了,不是有一个少女作家也叫施莺莺吗?你们说,会不会?”一个男孩发表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很快,就收到了一大波质疑和反对的声音。 胖女孩哈哈笑道:“施莺莺那么牛,用得着来我们这读书吗?真是。”“就是,脑子有泡的人才会觉得有这种可能性吧。”眼镜男也附和道。 这些言论一出来,方才那个大胆猜测的男孩一阵尴尬,没过多久就灰溜溜地走了。而田静茹的心头却有一个问题一直挥之不去:“施莺莺,真的是你吗?” 很多东西具有欺骗性,你身边看似忠良的人,也许心里正在盘算着什么邪恶计划。表面凶神恶煞的人,也许是知名的慈善大亨。 路边你瞧不起的流浪汉,也许他会是下一个哈默。雾里看花,水中望月,谁能分辨这变化莫测的世界?或者说,谁看清了,又敢说出这事件背后挣扎的人性? 第五十一章 你又在,吹牛啊 田静茹平复了一下心情,走进了教室里,远远就看见秋华正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她走到秋华跟前,由于位置靠墙,所以需要秋华挪点位置,自己才好进去。 可秋华却迟迟没有动作,她低头一看,原来秋华看书看得入迷了,并没有意识到她的到来。她佯装生气地说道:“诶,呆子,你到底要不要让我过去啊?” 秋华回过神来,见她眉毛有些微蹙,急忙站起身来,双手摆出欢迎的姿势,并恭敬地说道:“美丽的姑娘,方才是小生愚钝,快请坐,请上座。” 田静茹的眉毛舒缓了些,抿嘴一笑说道:“嗯,你还算识相,本姑娘宽容,放你一马。”一大早的秀恩爱,已经对班里的单身汪们造成了成吨的伤害,班里似乎响起了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听着就让人揪心。 周二的第二节是历史课,高二文三的任课老师是牛老师,同时他也是文五的班主任。 不过文三的人都非常不喜欢他,整天说自己多牛多牛啦,又说自己教出的学生在哪个哪个名校,只要他一说:“行吧,看还有点时间,跟你们随便聊聊。” 每次他这么一说,文三班的同学们此时都会心领神会,“鼓掌大会”就开始了。 这天的历史课上,由于牛老师讲的东西极度无聊,很多人基本都心不在焉的,后排的余半月直接用书本放在前面,安心地睡起大觉来。 备课的内容讲完后,牛老师发现还剩下些时间,一时心痒痒,又想说点啥。长期以来,自己班里的语文一向被文三压着一头,刚好这阵子举办了个语文知识竞赛,一向语文偏弱的文五没想到出了个施莺莺,一出手就拿了个第一名,把第二名还整整压了十分。 这下逮到机会,他可不会放过。只见牛老师扫了一眼台下,眼里带着些许高傲,似笑非笑地说道:“你们班秋华是哪个?”秋华举起手来,说了声:“老师。是我。” 牛老师看看他,点点头说道:“不错,这次拿了个二等奖,挺棒了。”秋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过,你们知道,第一名是谁吗?”牛老师说完,扫了一眼台下。台下的人默不作声地看着他。 牛老师笑了笑说道:“她叫施莺莺,我们文五的才女,想必你们应该听过,这次你知道她考了多少分吗?183分,183分,这可是个了不得的成绩啊。我班的施莺莺,你们应该好好学习学习。” 说完,他又扫了台下一眼,坐下来习惯性地喝了一口水瓶里泡好的浓茶,然后眯上眼慢慢品味。 这时候班级的后排响起了一个声音:“却,又在吹牛。”台下的人一听,都差点笑出声来,这一句话,实在来得太突兀了。同时,他们不禁十分佩服这哥们的勇敢,在心里给他默默地点了一千个赞。 牛老师听了,眉毛拧成了“川”字形,声音低沉地说了一声:“刚才谁说的?”众人纷纷往后排看去,这时大家知道了,原来余半月睡得正香呢,刚刚也许是他的梦话。 “给我站起来。”牛老师咆哮了一声。正在找周公的余胖子一个激灵,迅速地醒来了,却发现牛老师正狠狠地盯着自己。他忙问道周围的人:“刚刚,发生什么事了?” 周围的人此时再也忍不住了,都笑出声来。余胖子此时心里更懵了,难道自己方才睡觉的时候,说了什么话?然后他看了看牛老师,好奇地问了一声:“老师,刚刚怎么了?” 此话一出,全班人再也忍不住了,一起笑了出来,有的人笑得直接趴在了地上。这时下课铃正好响了,牛老师还想说点什么,却又不好意思拖堂,只能恨恨地说了一句:“下课。” 余胖子松了一口气,然后就听见牛老师在上面说了一句:“我下节课上课前,你必须写个检讨给我,不低于1000字,题目就是‘你为什么上课睡觉’。”说完,牛老师拂袖而去,余胖子嘴角抽了抽,瘫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身上的肉仿佛受了主人悲哀情绪的召唤,颤抖了几下。 下课以后,课代表许毅清向秋华这边走了过来。秋华与她交集不多,所以判断她应该是来找田静茹的,他索性不去看她。“秋华。”许毅清的声音跟她的名字一点都不符合,柔柔弱弱的,声音十分小,有时候听起来,甚至是含糊不清。 秋华见有人唤他,便抬起头问道:“毅清,有事吗?”许毅清不知怎么的,脸上有些红晕,她没有去直视秋华的眼睛,柔声说道:“秋…秋华,你拿了二等奖,好厉害啊。你能教教我,你是怎么拿到那么高分的吗?”她说完话,头垂得更低了。 秋华笑了笑说道:“谢谢啊,毅清,你也不差啦,我记得你拿了三等奖呢,你也很棒。”两人再聊了一会儿,许毅清就跑回自己的座位了,想起刚刚秋华夸自己的话,心中十分欣喜。她又怕露出自己的丑态,忙拿了本书出来,强迫自己去看书,脸上的红晕才渐渐消散了些。 秋华正看书呢,田静茹忽然把他的书拿过来,问道:“呆子啊,你去帝都那一次真的看见了施莺莺吗?”“有啊,不过当时就是打了个照面,印象不是很深刻。”听了秋华这么说,田静茹的脸上露出了失望。 见她这样,秋华忙问道:“怎么了吗?静茹。”“没有,今天有人说五班那个可能真的是施莺莺。”田静茹终于忍不住说了出来。 秋华立马否决道:“不可能的,好端端的,她干嘛非要来教育这么落后的广末读书啊?再说了,如果真的是她,别人不是一下认出来了?” 田静茹摇摇头说道:“没那么简单,莺莺是网络作家,也很神秘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网上根本查不到她的照片,所以啊,就算是她本人在我面前,我也认不出她来。” 在惊讶的同时,秋华的心里也在想着这么一个问题:如果真是施莺莺,她来这的目的是什么呢? 这个答案,或许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因为,谁又能想到,答案是思考者本身呢? 第五十二章 你看我,好看吗? 盛夏,街上的梧桐树恣意地生长着,纯白且素雅的花朵磊落地开着,迷醉了无数旅人的脚步。《诗经.大雅》有云:“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 树上的这些精灵们,想来该是从后主的一场梦中就被种下的,那夜他吟唱着“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他把哀愁以梧桐浇灌,浸泡了千年愁思的梧桐,以至于心头敏感的人见到她,就禁不住产生悲哀的共鸣来。 而在浪漫主义诗人的眼里是不同的,那个骑驴出长安的狂人,在树下只停留了不过一晌,就写出了名动千古的情诗,写完,他忽然泪眼朦胧,那个告诉他梧桐花花语的女孩离开,该有十年了吧。他又拿起腰间悬着的酒壶,痛饮一番,然后大笑着往前去了。 秋华行走在街上,满树的梧桐花无比自豪地开着,奇怪的是,这繁花盛开的街上,一个人都没有。 远处的树底下站着一个异常美丽的女孩,再看到秋华后,她笑着跑过来,秋华察觉到身后有人,忙转过身来,那人正与秋华撞了个满怀。 女孩眨巴着眼睛问道:“秋华,你喜欢我吗?”秋华虽然对她突如其来的提问有些疑惑,但仍是毫不犹豫地答道:“当然啦,静茹,我爱你,一辈子。” 女孩的眼里有一丝落寞闪过,转身就要离去,她的口中喃喃自语道:“为什么?我有哪点比不上田静茹。为什么?”秋华看田静茹要走,正要追她。 可是郑楠却忽然拦住了他的去路,往前望了望,却发现田静茹早已看不见踪影了。今天的郑楠与往常非常不同,穿着一身白色波点连衣裙,显得十分俏皮可爱。秋华从来没见她这样的打扮,不禁多看了她两眼,郑楠红着脸问道:“秋华学长,好看吗?” 秋华回过神来,惊讶地问道:“你刚叫我什么?”“我就问你,好不好看吗?”说罢,郑楠又低下了头,完全的一副小女儿姿态,没想到平日里那个精明干练的郑楠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此时,一阵风吹来,摇落了许多的梧桐花,两人置身花瀑中,秋华却觉得人比花更娇。他由衷地叹道:“好看,很好看。“那你,你喜欢吗?喜欢我吗?”郑楠的语气带着期待。 “啊!”秋华的心里充满了惊讶,郑楠怎么会问这种问题。难道真如舍友们调侃得那样,郑楠对自己真有别的意思?坦白来说,郑楠不是不漂亮,相反,她如果褪下那一副武装,她是绝不会输给田静茹的。 见秋华支支吾吾、欲言又止的模样,郑楠一急,竟然哭了起来。 秋华于心不忍,站在一旁拼命地道歉。下一秒,郑楠上前一步抱住了他,哭着道:“秋华学长,你不喜欢我了。难道静秋不可爱吗?呜呜呜…” 秋华一脸迷茫地问道:“郑楠,你说什么?”郑楠边捶他,便骂道:“郑你个大头鬼,我是静秋啊。”“啊!你不是郑楠!”秋华更惊讶了。方才离去的田静茹此刻跑了回来,开心地说道:“秋华,我在这呢。你刚刚是在叫我吗?” 秋华此刻已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看了她们一下,用手依次指了指她们,并说道:“郑楠?静秋?”面前的两人点点头,异口同声地说了句:“对啊。” “那,静茹呢?”秋华问道。“秋华,我…我在这呢。”黄静秋的声音从后边传来,秋华转身,只见她慢慢地从大树后走出来,脸上充满了尴尬。 紧接着,秋风加大了他的威力,树上大片大片的梧桐花开始急速地坠落,花朵摔到地上时,竟然流出了鲜红的液体,似血一般。 很快,梧桐花淹没了整条街。秋华置身于花海之中,感觉自己将要窒息了,他开始猛烈地挣扎。终于,感觉舒缓了些,他急忙睁开眼,才发现原来这只是一场黄粱梦。秋华爬起床来,从窗口看到远处的梧桐树,依旧是光秃秃的枝头,一朵花也见不着。 他不禁好奇,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个梦呢? 第五十三章 心灵美?外貌美? 几天以后,校长朱通义找来了广末的几家报社,说是要让这次的语文知识竞赛上报,以此来鼓励本市学生对国学的关注,让中华文化更好地传承下来。 周日,秋华早早地来到了学校的大礼堂,却发现本市较为有名的几个报社已经来到了现场,秋华环视了一眼,有“广末大事件”啦,“广末日报”,“广末那些事”等,这些都是广末数一数二的大报社,影响力可不小呢。 秋华发现田静茹也已经到了,他眼前一亮,然后小心翼翼地走过去,趁她不注意,拍了她的肩膀一下。 田静茹被冷不丁地偷袭了一下,发出一声不小的惊呼。秋华自顾自地笑了笑,坐到了她的身边,然后说道:“不错,大早上的,声音很洪亮,看来身体没啥大病,你别认为我刚刚是在恶作剧啊,我就是关心关心你。” 田静茹转过头来,微笑地看着他说道:“是吗?那我该怎么谢你呢,秋华?”她每咬重一个字的读音,秋华脸上的表情就多一分痛苦。 原来,在大家看不到的一面,田静茹正用呈钳子状的手掐住了秋华手臂的某处地方,然后慢慢地往某个方向使力,秋华暗暗后悔刚刚的举动,后来在秋华苦苦求饶下,田静茹才放过了他。 离会议开始还有几分钟,大厅里相继有人落座,趁这段时间,秋华也赶紧和田静茹聊聊天,正好了解了解她的现状。 “静茹,你爸爸现在如何?好些了吗?”秋华关切地问道。田静茹没想到秋华一开口就是询问自己父亲的身体状况,不禁感动地说道:“谢谢你啊,秋华,还是这么地关心我,你对我真的太好了。” 随即又神色悲伤地说道:“哎,不过,治疗的效果一直不大,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秋华笑着摸摸她的头说道:“放心哈,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田静茹看了看他,重重地点了点头。田静茹对自己刚刚的行为感到十分自责,突然问道:“秋华,刚才对不起啊,没弄疼你吧?” 秋华听了,佯装痛苦说道:“其实很痛,你看。”秋华把手臂伸出来,刚刚的那个位置确实有些红肿。田静茹见了,马上把他的手拿过来,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田静茹见他没了反应,抬头看了看他,却是看见他正看着自己,目光如炬。 此时,她又意识到这样的动作太亲密,急忙放开他的手,“哼”了他一声。 沉默了一会儿,田静茹忽然问道:“秋华,我问你啊,你觉得一个人心灵美和外貌美哪个更重要?” 秋华想了想说道:“其实吧,我很俗的,我不认为心灵美大于一切。你与人交往时,别人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你的外貌了。王尔德有一句话叫做‘只有浅薄的人才不以貌取人’,很多人听了第一反应是驳斥,我倒认为是一个挺有道理的观点。人类天生就是追求美的,摆在眼前的美与隐在深处的美,我相信人们往往会选择前者。” 田静茹听了他的回答,点点头说道:“秋华,你真的是一个不一样的人,你的说法其实跟大多数正统的思想都不一样。” 秋华看了看台上坐着的校领导们,然后继续说道:“不知该给我安一个‘离经叛道’的罪名,还是‘不忘初心’的美名,从一路风尘走来,我满身尘埃。有人笑我痴绝,有人骂我狂绝。有时我也会因为揪了孔夫子的胡子而害怕,内心告诉我的却是‘尽管走下去,不必逗留着’。虽然我不知道我所做的是少年人的固执冲动,还是个性自我,但我们既到这世上走了一遭,就应该真正地为自己去活一次。” 在他们讲话的时候,大礼堂又进来一个女孩,普通的校服再配上个简单的马尾,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亮点。但这身装扮却是把她的少女气息完完全全地展示了出来。 从进门开始,就惹来了无限关注。她无视其他人的目光,眼睛看到秋华后,眉毛一舒,施施然地走到了秋华旁边,也不询问她的意见,直接坐到了他身边。 人群里有人叹道:“哎!如果上天能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好好读书。”他们都认为秋华能受到青睐,完全是因为成绩。殊不知,这只是原因之一。 还有秋华的善良,真实与温柔,他们通通无视,他们认为输的只是成绩罢了。成绩的差距,他们是知道的。但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与秋华的差距本来只是差距,却不知是他们的怠惰,把差距变成了鸿沟。 他们会在某一天吹牛时说起:“如果我当年成绩好的话,不知道会有多少女孩子追我呢。”一番阙词大放过后,再灌上几杯黄汤,一醉就解了那番愁滋味。或者老气横秋地补充道:“哎!其实也就那么回事。”他们看不起李白的伟大才情,贬低天潢贵胄的丰功伟绩,他们每天做着自欺欺人的梦,在梦里,他们整天幻想着自己拥有那些伟大人物的才能,在梦里他们称霸一方,执掌阴阳,然而只是在梦里。 女孩的突然落座,让田静茹心中多一丝不快,正在秋华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的时候,那个女孩拍了拍秋华的肩膀,问道:“怎么?不打算介绍你旁边这位给我认识吗?” “哦,哦。这是我的同桌田静茹。静茹,她叫沃书乐,前几天认识的。”秋华边说便向田静茹介绍沃书乐。沃书乐见了田静茹,啧啧叹道:“这世间竟有如此标致的女孩儿,如果我是个男孩,这辈子就非她不娶了。”田静茹也终于看清楚了那个女孩的正脸,不知怎的,她对眼前的这个女孩竟生出了一股子熟悉感,不禁感到非常奇怪。 然后,她红着脸说道:“书乐同学可别取笑我了,你说得太夸张了,我哪有这么大魅力啊。” 沃书乐笑道:“千年以前,李延年有诗云;‘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我觉得现在应该改成‘南国有佳人,绝美而出尘’,一个莞尔,就足以倾了秋大公子的一生啊!呵呵呵。” 秋华被她说得不好意思,尴尬得笑了笑,看了看田静茹。此时却看见田静茹也正好望过来,两人的眼神对接了一下,然后又各自迅速地撇过头去。 第五十四章 我可是,正经人 徐修仁这几天做了一个梦,梦中的他,接任他老爸,成为ceo,迎娶田校花,走向人生巅峰。自从上次听说秋华被田静茹甩了之后,他就一直在寻找机会。 从进入大礼堂开始,他就开始查看田静茹坐在哪里,等看到以后,他的眉间一喜,然后眉头又皱了皱。 什么情况?她怎么和秋华坐在一块,他的心里反复地说道:不可能,不可能。哦,没准是秋华死缠烂打,对,一定是这样,不行,我得去拯救她。 于是,徐修仁换上了一副大义凛然的面孔,准备去解救田静茹的时候,他正好看见了秋华正跟田静茹说说笑笑呢,完全不像有矛盾的样子。 那一瞬间,他心中的美好幻想化成了泡影。正当他要离开时,却是意外看见秋华旁边坐了一个女孩,他想了想,高二年级好看的女孩子似乎没有这个人才对啊。但此刻他也顾不得多想,毕竟有妹不撩是混蛋。 这样看来,他的梦想还不至于完全无法实现,他摆出了他自信的笑容,着实,上天赐给了他一副好皮囊,再加上他的迷人笑容,估计能俘获不少外貌协会的妹子。 徐修仁在沃书乐旁边落落大方地坐下来,礼貌地说道:“田小姐你好,还有这位美丽端庄的小姐你好。” 田静茹看了看来人,撇过头去,不想理会他。秋华见徐修仁装作看不见自己,自然也不会自讨没趣。而沃书乐却是笑道:“呵呵呵,你说的‘美丽端庄’指的是我吗?”徐修仁陪笑道:“当然啦,除了你这么好看的女孩子,谁还敢受用这四个字呢?鄙人徐修仁,交个朋友吧?”他边说边将手伸出来。 沃书乐大方地笑了笑,也伸出手跟他握了一下,但只是出于礼节。而徐修仁却是解读出另一层意思,这蜻蜓点水之举,在他的心里泛起了不小的涟漪。 很快,会议正式开始了。朱通义首先上台发言:“感谢诸位在百忙之中抽空参加这次会议。众所周知,语文是我国的国学,增广贤文有云:‘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可现如今,大家却是为了应试教育而忽略了文学素养的养成。大家为了前途,拼了命地去学习番语,却忽视了国学能力的提高。诸位试想一下,如果未来的社会,谁都厌恶国学,谁都没心思学国学,那么,还有谁来继承先民的优秀思想文化呢?这样的情景,你们愿意见到吗?有鉴于此,我们广末市教育局的李副局长开了个会,会上他当场宣布,往后啊,每年局里都会拨出一笔经费来,用来鼓励学生们学国学,下面让我们有请李副局长讲话!” 朱通义率先鼓起掌来,而后,会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李建业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站了起来,会场上的长枪短炮纷纷对准了他,他走上台,义正言辞地说道:“朱校长的话非常有道理。语文这东西学好了,以后的出路不就更广了吗?现在番语虽然大行其道,不过,我们不用害怕,都是纸老虎罢了...” 没想到李建业打官腔的本事这么厉害,秋华听了一会儿就索然无味了。正想跟田静茹说说话呢,却发现她聚精会神地听讲呢,秋华笑了笑,不忍心打扰他。便想着一个人找点乐子去,可现在又不能走动,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作罢了。 秋华又硬着头皮听了一会儿,却发现心中更加的烦躁不安,他又看了一眼田静茹,发现她仍然是中规中矩地坐着,秋华当下觉得无比烦闷。 无意中转了一下头,这时沃书乐也刚好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接触的那一刻,沃书乐抿嘴笑了,阳光忽然有些大了,透过窗户洒进来,照见她有些微红的脸颊,秋华忙回过头去,那一瞬间,心脏跳得有些失去原有的律动。 过了好长一会儿,李建业终于讲到了结尾。“同学们,我知道咱们广末市的经济能力比起其他地方要差上许多,但是我李某人深知再穷不能穷教育的道理,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掌握更多的知识,尤其是语文,将会使你们一生受用无穷!”会场上再次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秋华也是其中的一个,因为李建业有些地方说得确实非常有道理。 话筒又回到了朱通义手中,朱通义说道:“上次我校举办了语文知识竞赛,200分的卷子,高二文五班的施莺莺同学拿到了183分的好成绩,大家掌声欢迎施莺莺同学上台为我们讲述她的学习方法吧!” 在众人的掌声中,一个绑着马尾的姑娘从容不迫地走上台去,秋华惊讶地看着她,怎么会是她?那个女孩察觉到秋华的目光,向他眨了眨眼睛,狡黠地笑了笑。 侨恩高中的校长办公室里,此刻只剩下朱通义跟李建业两个人。方才在会场上一副君子作派的朱通义,此刻正一脸谄媚。 李建业端起面前的茶,抿了一口说道:“茶不错。”朱通义忍住心头滴血的痛苦,笑着道:“李局,这茶我还很多呢,不值什么钱,待会你要不嫌弃,就拿回去试试味道。”李建业笑了笑,喝完杯中的茶,又自顾自倒了一杯,笑着说道:“朱校长,今天上台的女孩子很不错,你要多加培养啊,下个月去帝都开会,让她一起去吧,让她见见世面,以后对她有帮助的。” 朱通义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但这次的情况十分不一样,他面露尴尬之色。李建业见了,有些不悦地说道:“怎么?朱校长不愿意啊?”朱通义见没办法了,只好如实说道:“李局长,那女孩是施老的孙女,动不得啊。”李建业挑眉问道:“哦?哪个施家?”朱通义指了指墙上挂着的书法,说道:“这个施家。” 李建业暗暗惊了惊,但还是故作镇定地说道:“朱校长,你把我李某人当成什么人了。我只是见那女娃娃是可造之材,没其他想法。我可是正经人,不能这么冤枉我啊。不过她既然是施老的孙女就算了,她肯定是见过大场面的,不需要我培养。不过,你记得帮我物色啊,尤其是那些没啥背景的,父母双亡的女孩子最好,这种女孩子最可怜,我们要多加培养才是啊。” 朱通义听了,自责地说道:“是是,李局,是我思想不端正,您作风这么正派,自然是不会的。” 而他的心里却是这么想道:哼!当了*还想立牌坊! 第五十五章 老婆啊,对不起 由于今早的会议开始得比较早,大多数人一起床没吃早餐就来了,有的人饿得受不了了,则是直接在会场上偷偷地吃起早餐来。 会议结束的时候,同学们大多奔食堂去了,大礼堂留下了一地的垃圾,很快大礼堂里空无一人,只有台上写有“弘扬中华文化,走近国学经典”的横幅,依旧高高挂着。 秋华一行三人走在侨恩高中的校道上,对于沃书乐,不,应该是施莺莺,秋华现在终于确认了,她就是自己在帝都见到的那个少女作家。不过,对于她的欺骗行为,秋华有些不解,也带着些许愤怒。 秋华有些不悦地说道:“施莺莺,我与你无冤无仇,也从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你为何要戏耍我?”施莺莺看了他一眼,笑道:“哼,当初你在‘水木’的比赛打败了我,爷爷竟然说我的文采不如你,我不信。我也要打败你,而且至少三次,我施莺莺不会输给你的。还有你记住,你已经输了两次了。” 秋华有些无奈地说道:“原来你还记着呢。你真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不过,我不就是输了你一次吗?哪来两次之说?” 施莺莺狡黠一笑说道:“另一次是你自己认输的。”秋华听了,更加不解。施莺莺解释道道:“你刚认识我,叫我名字的时候。” 秋华沉思了一下,恍然大悟道:“哦,原来如此,施莺莺,你真的好幼稚啊。再说了,你这也不公平啊。你耍赖赢了,算什么本事。”施莺莺往前走了两步,忽然转身说道:“对结果的不公进行申诉,往往是源于自身的无能。我告诉你,我这不是耍赖,这叫智商压制,懂吗?”施莺莺的语气带着些许得意。 秋华摇摇头,语气平淡地说道:“你就算赢了,又能证明什么?”“证明你的胜利,只是一时的运气。”施莺莺讲话的声音提高了些。 田静茹听着他们的对话,慢慢醒悟过来,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自己从初中以来就一直崇拜的偶像。她就知道,文字怎么细腻的人,真人的气质给人的感觉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秋华真的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实在是无可救药,她的嫉妒心也太重了。 这样的人,秋华实在不想与她有过多的交谈,于是说了句:“静茹,我们走。”说完,拉上田静茹转身离开。 没走几步。田静茹忽然拉了拉他的衣角,秋华问道:“怎么啦?静茹。”田静茹看了看施莺莺说道:“秋华,我想跟她说说话,我喜欢她好久了,可以吗?” 秋华这时候才想起来,田静茹之前好像有提起过,施莺莺是她的偶像,她很喜欢她的书。这下偶像就在眼前,她的心情可想而知。秋华看着她的眼神,当然不忍心拒绝,笑着说道:“当然,你是自由的。” 施莺莺谈了个没趣,也不好意思再多说了。见秋华走了,她也不想逗留,准备离开的时候,刚刚秋华身边的女孩追了上来,跑到她面前说道:“莺莺你好啊!我叫田静茹,我好喜欢你的作品啊,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 施莺莺没想到自己在广末还有个小迷妹呢,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她炫耀似地说道:“看到没有,我还有粉丝呢?你看过我的作品对吧,说说,有没有哪句话使你印象深刻?” 田静茹此时完全的一副小迷妹模样,她激动地说道:“有啊有啊,《恬秋》里小静的告白,超美的。你听好喽,我来念念”然后,田静茹清清嗓子朗诵道:“ 一阵风偶然从山谷奔波来 把江楼吹皱 你情深款款,把我藏进眼眸 我是搁浅的舟,你是江流 温柔似天上的星斗, 从天地初开伊始 便从你的眉头,照进我的心头” 施莺莺听了,更加开心地说道:“哈哈哈,真好,你这朋友我交了。我刚刚转来,正缺朋友呢,不过啊,你那位的作品也不差,上次侥幸被他拿了一等。” 秋华心里默默地说道:什么侥幸?这叫实力。田静茹红着脸说道:“莺莺,你不要乱说,我们,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施莺莺听了,哈哈笑道:“哈哈哈,秋华,原来她不是你的女朋友啊,真好真好,我以为你文章写得好,泡妞还那么厉害呢。哈哈,平衡多了。”秋华无奈地说道:“对啦对啦,她不是我女朋友,你开心了吧?” 施莺莺听了这话,脸上的笑意更甚。“开心,开心。”她笑得蹲在了地上,口中还在断断续续地说着。 过了好一会儿,施莺莺才止住笑,秋华虽然不太喜欢这个争强好胜的女孩,但仍不忘提醒道:“喂,我劝你不要跟徐修仁走得太近,他…你以后会发现的。”施莺莺听了,换上了一个厌恶的表情,说道:“当然,我在他眼里看见的,尽是贪婪。” “静茹。静茹。”施莺莺有事离开了,现在终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独处了,秋华本来想和她好好说说话的,却发现从刚刚开始,田静茹就不怎么搭理自己。再三询问之下,田静茹才开口说道:“哼!秋华,你骗我。” 秋华赶忙解释道:“不是啊。我真忘了,我哪里知道沃书乐就是真正的施莺莺啊。”田静茹看了看他,摇摇头说道:“不是这个,你得了一等奖怎么不跟我说,我还怕你难过,那几天老是安慰你。” 秋华摊摊手说道:“不是啊,年前,我们去吃牛肉面那一次,你不是要一等获得者的签名吗?我给你,你自己不要的啊。”田静茹想了想,好像真有这么回事,却还是倔强地说道:“哼!我不管,你骗我,我不要跟你讲话了。” 秋华又叫了她几声,发现她仍然不理会自己,只是自顾自地往前走。当下心里生出一股坏主意,只见秋华跑上前,在她耳边说了句:“老婆啊,对不起啦,原谅我好不好?”田静茹听了,整个人吓了一跳,举起手就要打他,却发现秋华早已躲开了。 她说了一句:“好啊,你这个变态,看我不打死你。”于是,她又举起手追了过去。 校园内,互相追逐打闹的两人,像是林间自由穿行的黄莺。 第五十六章 变有钱,变有钱 经过一路颠簸,秋华终于回到了家里,虽然上次悬赏的那十万没拿,但官方的悬赏也达到了三万元,三万元,对于秋华的家庭来说,是一笔很大的钱了。 在穷苦人的眼里,钱无疑是最能让安心的保障。拿着手里的这张卡,秋华的心中感到无比踏实。 像往常一样,秋华向邻居们打着招呼。进了家门,跟母亲没说几句话,就听见邻居传来了吵闹声,根据声音判断,是赵大娘家,秋华赶忙和母亲跑去隔壁查看状况。 秋华看着眼前的情景,不禁皱了皱眉。只见赵大娘的屋子里,多了几个人,手上描龙画虎的,看样子不是什么善茬。秋华见对方人多势众,自然不敢轻举妄动。 围观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其中一个混子朝一个光头问道:“大哥,人越来越多了,怎么办啊?”语气带着些许紧张。在这群人之中,看来光头就是他们的老大。 那光头轻蔑地扫了一眼围观的人,冷笑一声说道:“怕他娘啊,住在这种地方的,都是一些蝼蚁罢了,我程霸还真没怕过谁,大不了杀几个人,再到里面坐坐。” 围观的人一开始听到了程霸的讽刺之后,都露出了愤怒的眼神,后面听到他威胁的话后,都将眼神敛了敛。胆小的,甚至连热闹也不看了,直接把门都关严实了。 程霸看到所有人都这么怕他,心里乐开了花,他笑骂着道:“哈哈哈,蝼蚁们还挺识相,瞧那怂样。”笑完,他又恶狠狠地踩了米来一脚,并说道:“诶,赌鬼来,你的钱今天不还的话,你就留一条腿给我吧。” 米来听了,哀嚎着道:“妈,救我,妈!”赵大娘见了直心疼,好像这一脚是踢在她身上一样,她爬过去抱着程霸的腿,苦苦哀求道:“各位大哥,我求你们了,求你们高抬贵手放过我儿子一马吧,你们都是大好人,我给你们磕头了。” 说完,赵大娘真的就磕了起来,程霸一脚将她踹倒,嘴里骂道:“妈的。当我死了?给我磕头。老家伙,欠收拾是不?”说完还不过瘾,又想上去补多一脚。 秋华拦住了他,程霸有些惊讶,看了看眼前这个学生模样的人,带着怒气说道:“臭小子。想当出头鸟啊。”秋华淡淡地说道:“他欠了多少钱?我来还。” 程霸听到了“还钱”的字眼,把脚收回来了点,谁会跟钱过不去呢?他想了想,大声地说道:“5000。” 米来听了,讪讪地笑道:“霸哥,不是3200吗?我记得没这么多啊。”程霸一听,恶狠狠地说道:“闭嘴,我说五千就五千。” 秋华丢下一句“等着”之后,回屋取钱去了。不一会儿,手里多出一大叠钞票,程霸数了五遍,才满意地将踩在米来身上的脚挪开了,临走前不忘说一句:“来哥,有空常来玩啊?”米来听了,笑着说道:“霸哥再见,好,有空我一定去。” 秋华这时候叫住了要走的程霸,说道:“那他欠钱的依据呢?现在无效了吧?”程霸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说道:“当然,当然。”然后他一把那张欠条撕毁了,往空中一撒,像纷飞的雪花。 米来冲上去,在那堆纸堆里找着什么,然后他拿出其中的一两张,跑到母亲面前,示威似地说道:“我就说嘛,你看,我只是欠了3200而已,哪来的五千,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的,没输那么多。” 赵大娘上前一步,劝道:“小米啊,你可别再去了。这次多亏你的小华兄弟,不然,你就惨了,你要出事了,让妈妈怎么活下去啊?” 米来一听,横着脸道:“要你管啊,老家伙,有吃的没,去拿来,饿死老子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猪狗不如的东西,秋华心头的怒气骤然上升,一个箭步冲过去揪起他的衣领就要打他。 米来又是哀求道:“妈,救救我啊!”赵大娘忙上前去拉住秋华,并说道:“小华啊,你不要打小米,是我没管好他,是我没管好他。”秋华听了,完全不为所动,他真的有种冲动,打死这个畜生,他的拳头越攥越紧。 赵大娘一急,跪下来道:“小华啊,你放过小米吧,他还小,不懂事。”章兰也赶紧过来劝道:“华仔,快放开小米,这是人家的家事。”秋华最终愤怒地对空气打了一拳,随母亲进屋去了。 到了屋里,母亲忍不住说道:“小华,以后可不能这么冲动了,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知道吗?”秋华点点头,但内心还是无法平静下来。章兰叹了口气,说道:“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秋华渐渐看开以后,索性不去想了。章兰也问起了钱的来源,秋华如实地告诉了母亲,并把一部分钱给了田静茹的事也告诉了母亲,这钱是秋华坚持给的,那阵子田静茹为了钱的事,整个人都憔悴了许多,秋华实在是不忍心。 母亲听了,叹叹气道:“这么久的积累,你上大学的钱也够了,多余的钱拿去帮人也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你跟田家姑娘关系不简单,但我要声明一点,你们现在还是高中生,千万别做出什么冲动的事,知道吗?”秋华点点头。 母亲看看他,说了句:“饿了吧?妈妈给你做饭去,今天做一道糖醋排骨给你,好不好?”秋华开心地说道:“好好好,我要吃十碗。” 晚饭时间,炊烟从自己的楼顶飘出来,秋华在安静地写着作业。隔壁赵大娘家偶尔还会传出几声吵闹声,她家的音响今天放出的歌不同以往的刺耳重金属。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 我的第一选择不是去环游世界 躺在世界上最大最软的沙发里 吃了就睡醒了再吃先过一年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 我就可以把所有人都留在我身边 每天快快乐乐吃吃喝喝聊聊天 不用担心关于明天和离别 ——毛不易《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 第五十七章 见田父,知实情 周日,秋华早早地起床,特意换上了很少穿的白衬衫,因为他今天要去见田静茹的父亲。他自从知道了秋华的帮助之后,心里就一直过意不去,所以一直想找秋华来当面表示感谢。趁着今天有空,秋华也同意了他的要求。 秋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禁有些自恋起来。由于自己很少去看过病人,他问道:“妈,我要去看看静茹的父亲,你觉得我应该带什么好?” 章兰赞叹道:“哈哈,我儿子可是真的帅啊。小田的父亲既然是个病人,就买些水果吧。”章兰又嘱咐了秋华几句,秋华便出了门。 出了巷子,不远处就看见一个卖水果的老爷爷,每当有人经过时,他都会站起来想要说点什么,眼里带着期待,不过很多人大多数不会理会他,有的人会在摊位前挑一挑,然后又转身离开,他的眼里充满了失望。 大夏天的,水果可是很促销的,可是这附近的水果摊就有十几家,有的人已经在这很久了,都具有一定的客源了,而老人家显然是新来的,所以一直没什么生意。 秋华看了看,于心不忍,于是走上前去。还别说,摊位虽然不大,水果的种类还真不少。老人家看到有人在自己的摊位前认真地挑水果,急忙扯了个袋子,说了句:“靓仔,吃什么。” 这招是附近的摊主教的,卖水果的时候,如果看到别人有要的感觉,就急忙把袋子扯下来,这样子,就可以加大他买东西的欲望,或者,有的人看到你袋子都扯了,就不好意思不买了。秋华与母亲之前也出过摊,对于这点,他是很清楚的,不过,他并没有计较什么,都是小本生意,大家都不容易。 秋华觉得他的橘子还真心不错,他拿起来看了看,问道:“这个橘子怎么卖啊?老伯。”老人家一听,急忙招呼道:“哦哦,这个啊,很便宜的,五块一斤,都是家里自己种的,包甜。”“那好,我来一斤,再拿点苹果。多少钱?”秋华拣了一大袋水果问道。 老人家高兴地拿出他的称,最终说了个数字:“15。”秋华毫不犹豫地拿出钱递给他,老人家接过来,开心地把钱放进了小筒里。 秋华走了几步,忽然想起田静茹爱吃猕猴桃,然后他又折回来,拿起猕猴桃问道:“老伯,这个怎么卖?” 老人家说道:“一颗一块五。”秋华想了想,在学校门口摆卖的猕猴桃可是两块一颗呢,当下就觉得,这个老人家实在是很实诚。他立马买了十颗,老人家仔细地给他包好,然后把钱收了进去,还不忘提醒秋华道:“哈,好吃的话,记得再来。” 病房的门被轻轻推开了,应声而入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阳光正好洒在他的脸上,病房里的少女见了,芳心颤了一下。“田叔叔好!静茹。”秋华打了个招呼。 田父问道:“是秋华吧?来,坐,坐。”秋华忙走过去,把水果拿给了田静茹。田静茹说了一声:“你怎么买这么多啊?吃不完的。而且猕猴桃好贵的。” 秋华看看她,笑道:“没事。我知道你吃的完的。”田静茹听了他的话,举起手就想打他。田父笑了笑,说道:“静茹,你去洗个苹果给爸爸吃,快去。”田静茹“哦”了一声,走出病房的时候,又示威性地比了比拳头。 “小华是静茹的同桌?”田父问道。“对对,静茹跟我坐在一块。”秋华如实说道。跟田父独处,秋华多多少少感到了些压力。 田父叹了口气道:“真是委屈你了,静茹这孩子从小眼界就高,有什么怠慢的,还望你多担待。”秋华摇摇头说道:“田叔叔你多虑了,静茹其实是很温柔,很可爱,也很善良的。” 这边,田静茹已经洗好了苹果进来了,刚刚的话多少听了点,又不好意思说什么,只能红着脸在那削苹果。 突然,她发出了一声惊呼,秋华立马看过去,只见她的手划了一道不大不小的口子,正在往外冒着鲜血。秋华见了,立马跑过去说道:“静茹,你没事吧?没事吧?”田静茹将手缩了缩,轻声说道:“没事,没事。” 秋华有些生气地说道:“都流血了,还说没事。”田父看了两眼,说道:“啊茹,你去一楼让护士处理一下,我跟秋华有话说。”田静茹应了一声,走下楼去了,秋华还想说什么,最终还是忍住了。 田父叹了一口气说道:“秋华,你们俩的关系,我早就猜到了。不过,你别担心,叔叔不会阻拦你们的。”看到秋华的脸色和缓了些,他继续说道:“而且,我也阻拦不了你们。”这句话一出,秋华心中充满了疑惑。 “其实刚开始吧,我还是很反对的,虽然我并不歧视穷人,但总不能让静茹跟着受苦吧。后来看你垫付了几次医药费,我又开始担心,如果你是个纨绔子弟的话,那静茹以后不就完了。后来静茹跟我说了你钱的来源,我感觉你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你的家境我也大致了解,你能这么对静茹,我真的很满意。秋华,我想问你,你是真心地喜欢静茹吗?”田父说完,反问了秋华一句。 秋华毫不犹豫地点点头说道:“喜欢,我很喜欢她。” 田父似乎很满意这个答案,他笑了笑之后说道:“秋华,实话告诉你吧,我的日子不长了,医生说我大概还有三个月的命,这个你不要跟静茹讲。我其实是个孤儿,我在想啊。要是我走了,那静茹不就剩她一个了吗?她该怎么办啊?从几年前开始,静茹的脸上就没有再浮现笑容了,可自从你出现了以后,她每次跟我说起你,嘴边都会挂着笑容,像个孩子一样。”秋华想到她的可爱面容,也不可置否地笑了笑。 田父忽然正色道:“秋华,我知道你是个优秀的人,以后你遇到的女孩子会更多,但我请求你,如果实在不合适,尽量别说让她伤心的话,好吗?” 说完田父竟然跪下了,秋华赶忙将他扶起来,口中说道:“叔叔,你这不是折煞我吗?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过了一会儿,静茹终于回来了,忙询问道:“爸,你怎么哭啦?”原来方才田父说道动容处,不觉老泪纵横,竟忘了擦掉。田父拭了拭眼泪,转而笑道:“没事,没事,刚刚跟秋华说起你小时候的糗事,有些怀念罢了。” 田静茹一听,忙问秋华:“说,我爸都跟你说啥了?” “没,没有啊。”田静茹的突然逼问,让秋华有些慌了,支支吾吾了半天,田父看着他们俩,不由得会心一笑。 第五十八章 你的帅,说不完 在广末市二中附近的一家大排档,李劲正在跟一个年纪相仿的少年说着什么。走近一听,原来他们是在讨论后天的篮球比赛,但是,两人的交谈内容却不是战术交流。 “小六啊,后天是你们学校的跟我们学校的篮球赛,你有没有上场?”李劲问道。“怎么?劲哥,你想让我别上场?”蓝六笑道。 李劲摇摇头说道:“哎。你把哥想成哪种人了?我是想找你帮个忙。”蓝六拿起一瓶啤酒,“咕噜咕噜”一口下去就是半瓶,然后他豪爽地说道:“没问题,劲哥你说,我小六这辈子没佩服过多少人,你算一个,有事你说一声就好。” 得到了蓝六的允许后,李劲缓缓开口道:“小六啊,明天你打比赛的时候。给我重点‘关照’一下对面的队长。事成之后,哥哥不会亏待你的。”蓝六摆摆手说道:“劲哥说这话干什么?显得生分了,咱哥俩谁跟谁。不过,那个人怎么得罪劲哥了?” “小六,这个我不想说,但我向你保证,这是在拯救一个花季少女。”李劲为他卑鄙的行径冠上了正义的光环。蓝六听了,拍拍胸脯道:“那行,没问题。劲哥,这事就交给我吧,我从小就喜欢除暴安良了。” 李劲听了说道:“小六啊,你对哥哥太好了,来,咱哥俩走一个。“嘭””的一声,一场阴谋正式敲定,“咕噜咕噜”声中传来李劲的心声:小雅,等着我,我会帮你把你身边的恶魔一个一个地剔除掉的。 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恶魔,一念愚即恶魔生,一念智即恶魔绝。有的人披着人皮,却满行禽兽之事。而魔生来就是为了毁灭世界,这点相较之下,但是魔的行为光明磊落得多。魔喜欢居住在黑暗,而人身处光明,心向黑暗,阿波罗的圣光也无法洞察他们深不见底的内心。 魔比人复杂,从汉字笔画来说,的确如此。而要论构成,人却比魔不知复杂了多少倍。试想一下,香火旺盛的庙宇里,居住着恶魔,他有着弥勒的外表,却监视着你的一举一动。 新一轮的高中篮球联赛又开始了,二中与侨恩高中的篮球队都称得上是本次比赛的种子队伍,所以这场比赛自然也吸引了众多篮球爱好者前来观看。 秋华跟舍友们早早地就来到了篮球场,赵武说了今天会是场硬仗,所以他们当然要来支持他。田静茹对这种赛事一向是不感冒的,秋华也不会去强求她,倒是黄静秋这丫头上心得很,说自从上次的比武之后,学校好久都没有打架了,她很久没来看热闹了,秋华被她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心理彻底打败了。 离开场还有半小时,可观众席上早已人山人海,他们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纯粹看热闹的,一类是支持六中的,不过由于本次的主场在侨恩高中,这样比起来,六中的粉丝就少了很多了。还未开打,两方的阵营就已经弥漫出对抗的气息了。 秋华扫了一眼对方的阵容,却发现其中有一个黄头发甚是扎眼。那黄头发向着观众席某个地方点了一下头,秋华顺着他目光的方向看去,却发现李劲也在之中,他的心里升起一丝不详的预感。 这时一旁的毛献开口惊呼道:“这次老大怕是危险了。”黄静秋疑惑道:“为什么呀?”黄静秋被陈灵拉着看过赵武的几场比赛,虽然没看出什么名堂来,但从赵武每次都能带领队伍拉对面二三十分的情况看来,赵武打球肯定很厉害。 此时听到毛献这样的话,自然心生好奇。 一听静秋妹子发问,毛献感觉到全身的细胞都在亢奋。他立马装出一副渊博的模样,缓缓开口说道:“你看对面是不是有一个黄头发的,还有一个很高很高的人。” 黄静秋朝着毛献所指的方向望去,发现的确有这么两人。黄静秋看了那个大块头,说了一声:“哇,这差不多有三个我了。”毛献转头这阵子的小说可不是白看的,他自信地一笑,对她说道:“静秋要努力长高哦。” 黄静秋听了,惊恐地说道:“毛献学长,你说话的时候能不能不带这种语气啊,我害怕。”此时陈子率搭腔道:“你看你,把人吓着了吧,让你少看点总裁文,暖男文,好好找个男朋友不行吗?”毛献冲他邪魅一笑,说道:“好的呢。”陈子率做了个干呕的表情。 此时黄静秋忽然笑道:“哈哈哈!那个黄头发的跟毛献学长一样丑啊,哈哈哈哈。。。”秋华看到黄静秋的反应,叹道:“静秋,小孩子瞎说什么实话” 毛献见了两人一唱一和的表现,赌气地说道:“哼,你们联手侮辱本帅的形象,我不打算说刚刚的事了。”黄静秋知道听不着八卦了,忙哀求道:“别啊,毛献学长,你就跟我说说嘛,讲八卦讲一半会死的。” 毛献挑眉看看她,说道:“夸我帅我就告诉你。”黄静秋无奈,只能说道:“毛献学长,你超帅的,只是我们不懂得欣赏而已。我跟你说哦,倩雯姐老在我们宿舍夸你呢!说你又是能力出众啦,又是无所不知啦,你别看我倩雯姐表面说讨厌你,其实她是刀子嘴豆腐心,这叫女孩子的矜持。”毛献听完,摇摇头,黄静秋心里一惊,想道:好厉害,这么快就看穿了我的谎言。 接下来毛献的一番话,却是让黄静秋深刻体会到“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话的精髓。毛献笑了两声说道:“哼哼,你倩雯姐说得不对,我的优点绝不止体现在能力和帅气上,还有我博大的胸怀,来,我们继续刚刚的话题。”“嗯,好,好。”此刻的黄静秋像个十足的好奇宝宝。 毛献顿了顿,缓缓开口说道:“这黄头发的叫蓝六,这小子人长得丑,打球的阴损招也多着呢,跟二中队伍打过的人都知道这个人打球的阴险狡诈,但是无奈他犯规的手法也高明这呢,这人在球场上的风评不好,大家都暗地里叫他‘小人’。至于那个高的嘛,叫罗天成,是个全面型人才,再加上他的身高,在同龄人之中,内线可以说是无敌的存在。他们两的一个倒还好对付,两个的话基本没希望。” 说完,毛献又是问道:“静秋啊,你倩雯姐还夸我什么了?”黄静秋一听,说了句:“我想想啊。” 说完,又扯了扯秋华的衣服,向他投去求救的眼神。秋华会意过后,忙向毛献说道:“献总,你看你优点那么多,让静秋讲的话,一天一夜也讲不完啊,你就放过她吧。再说了,我献总的优点岂是人间的词语可以侮辱`亵渎的。我献总的帅,是突破天际的!” 毛献在一旁谦虚地说道:“诶,低调,低调,别被人听到了。”静秋妹子在一旁暗暗惊叹:秋华学长的脑洞都开到宇宙边际去了。。。 第五十九章 篮球赛,暗流涌 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子声响起,比赛正式拉开了序幕。开场的跳球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跳的好了,多少有点提高士气的作用。 侨恩高中这边派出了身高将近一米九的王伟,而六中跳球的就是罗天成。赵武拍了拍王伟的肩膀道:“尽力就好。”王伟点了点头,毕竟人家的实力摆在那里。 双方一起纵身起跳,结果毫无悬念,篮球被罗天成稳稳地拿在手里。 他迅速地传给了蓝六,不过罗天成似乎低估了对手,场上有一个灵活的身影,竟然截走了他的传球,仔细一看,那人正是赵武,所有人都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赵武一个标准的三步上篮,成功地拿下首杀,此举可是大大激励了侨恩高中的士气啊,球迷们都欢呼起来。 罗天成接过裁判递来的球,对蓝六说道:“小六,你去攻,这边我搞定。”这是六中打比赛的专用风格,进攻的时候罗天成一个人站己方篮底,让其余四人去打。 对于输球,他可不担心,这四个人都是自己训练出来的,对于他们的实力,罗天成还是信得过的,而且今天打得又是侨恩高中这样的队伍,这让他感到无比的轻松,而且只要比分落后了,他一个人也可以追回来,这样能凸显自己的作用,也更能羞辱对手了。 蓝六点头会意,把球慢慢地带过去,侨恩高中这边采用的是二三联防战术,这次的比赛,他们都知道,防守的重心就在于罗天成。 但却没想到,一开始罗天成就不抱着要过场来进攻的意思,静静地看着其余四人的进攻,这让侨恩高中的队伍不禁十分诧异。不过他们也不敢掉以轻心,对面竟然这么做,一定是有底气的,赵武可不认为场均二三十分的罗天成是个球场小白。 六中这边的几个人在经过几次尝试都无法突破后,果断把球交给了蓝六。说实话,蓝六的身高并不适合在内线蹦哒,所以他们只能寄希望于他还算准的三分。 可没想到这次蓝六竟然没有果断出手,而是选择了突破,而且更加诡异的是,他选择突破的一环竟然是赵武,这样的后果,似乎大家都已经预见分了,果不其然,只听见一声撞击声,裁判判了蓝六一个进攻犯规,此时场上的球迷们哈哈笑道:“哈哈哈,小人是不是傻啦?竟然想蚍蜉撼大树啊。” 秋华也是十分不解,蓝六这到底有什么意图?此刻却是没人注意到,赵武的胸口一阵一阵酸痛,此时赵武暗暗想道:蓝六刚刚那一下是无心之失吗? 再说到场上,侨恩高中的一名队员成功截到了对面的球,将球传给了王伟,王伟带球成功晃过了防守他的球员,正在他离篮筐越来越近时,罗天成忽然挡住了他的去路,如同一座小山一样。 王伟知道进攻无望,只得把球传给赵武,赵武找到机会,突进了对方的禁区,纵身起跳,“嘭”的一声,球没有进,只是掉到了地上。 原来起跳的时候,蓝六也跟着起跳了,以蓝六的弹跳叫身高,虽然不能拦下他,但也足以对赵武造成干扰了。尖锐的哨声响起,蓝六被判了个阻挡犯规,侨恩高中这边得到了两个罚球机会,“唰,唰”两声,赵武不负众望,球完美地应声入网,全场高呼起来。 赵武虽然进了两球,但并未感到喜悦。刚刚蓝六那一下的手法很高明,赵武也有些分不清,对方这是挑衅还是不小心。可现在自己的身上是火辣辣的疼,赵武只能暗暗告诫自己,后面得小心一点他了。 不知情的静秋妹子却还笑着道:“陈灵姐,赵武学长好厉害啊,有他守着,敌人都突不进来了。”陈灵仰头,骄傲地说道:“那是,你也不看看是谁教的。” 秋华听着她们俩的对话,心中表示出了极度的无奈。她们到现在还搞不清楚状况啊,表面看来是蓝六处处受挫,实则是赵武在默默挨打,秋华是练过武术的,这点观察力还是有的。 此时秋华的心里又想道:蓝六跟武哥好像没什么交集啊,为什么要…难道?秋华朝观众席的某个方向看去,却看见李劲的脸上有一丝阴险的笑意。但是赵武跟李劲似乎也没啥过节吧。 秋华又仔细想了一遍,他们两个可能出现冲突的原因。一个大胆的想法逐渐浮出水面,难道跟子率有关?难道因为他的原因,李劲恨上了宿舍的所有人?秋华不敢再想下去,这一切实在是太疯狂了。 很快,比赛第一节进入了尾声,在赵武的硬撑下,比分还是领先了对面八分,但,赵武知道,只要罗天成动手,这个比分马上就会被改写。 屋漏偏逢连阴雨,此时队伍里的得分后卫也出现了出现了腿抽筋的情况,队里打得分的人不多,有打这个位置的人,准度也不太够,赵武无奈也能让齐云飞上场。 对于这个人,他是又爱又恨,因为他一旦手感好了,是很容易成为本场的大杀器的,可是他的防守技术实在一般,但论准头的话,他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 再说说六中这边,罗天成对着蓝六大骂道:“你是不是神经啊?你说你是不是发神经?白给他们送分,你要不打就趁早滚蛋,你丢的起这个人,老子可丢不起,跟这种队伍打,还能被拉分?” 蓝六在一旁陪笑道:“成哥,对不起,对不起,小六今天不太六,手感实在不好。再加上他们防得死,这才一直丢球。”罗天成又是继续骂道:“什么东西?自己垃圾就承认吧,防得死?呵,下场我来陪他们玩玩,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叫‘万人屠’。” “万人屠”这外号还真不是罗天成自封的,由于他打球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勇,所以球场的人们都这样称呼他。罗天成自然也很喜欢这个外号,因为这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第六十章 陈灵姐,别杀我 很快第二场比赛的哨子也吹响了,赵武疼痛难忍,但一想到自己是队伍的队长,他一怯场,势必会影响整支队伍的士气的。《孙子兵法》有云:“故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此时失了斗志,是万万不可的。 看到赵武再次上场,蓝六不禁暗暗吃惊:没想到还能上场啊。不过,等下你就该下了。 随即,蓝六的眼中闪过一丝阴狠。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经过刚刚的那一场,场上的观众都在讨论着“罗天成这傻逼招了什么猪队友啊?‘万人屠’不如改名叫‘万猪屠’吧。”这导致了罗天成对蓝六失去了信任,这一场,罗天成决定自己来一雪前耻。 看到运球过来的人是罗天成,侨恩高中的队员们都不敢马虎,竟然出动两人去夹他,罗天成只能把球分出来,但接球的不是蓝六,而是队里的一个高瘦男生。 此刻侨恩高中的两个人已经去防守罗天成了,所以防御显得很松懈,那个男生将球带入二分线,一个投篮,没进,赵武接过球,一个快攻,二中的队伍回防不及,让比分变为了“14:4”。 往后的几次,侨恩高中的队员一点都没放松对罗天成的防守,罗天成几次传球,队友都没能把球打进,反而是让对方找到了几个空隙,又拿了十几分。 这下大家被齐云飞惊艳到了,这才上场多久,齐云飞已经连续命中三个三分,虽然他的投篮姿势还是那么别扭。 这时候,六中队伍的缺陷也慢慢地暴露出来了,他们之所以厉害,完全就是靠着蓝六跟罗天成这两个中流砥柱撑起来的,此刻他们俩正闹矛盾呢,罗天成又被死盯,让六中的队员们有些丧气。 罗天成自然是不允许他带领的队伍出现这种丧家之犬的姿态的,他决定做些什么。 球又回到了罗天成手中,侨恩高中的队员们想故技重施。而还没等他们围上来,罗天成已经率先来了一个跳投,“唰!”一记完美的三分球。 然后对着齐云飞说了句:“三分球,我也会。”齐云飞拿过球,此时快攻已然无望,只得将球分给王伟,在靠近对方场地时,他发现突破不太可能,只能寄希望于赵武了。 赵武用眼神示意了一下,王伟跟齐云飞跑去牵制罗天成了,蓝六则被一个高瘦男生牵制住了,以防万一,赵武还让剩下的一个人做好了支援的准备。 赵武带球杀入禁区,来了一个中投,只听见一阵猛烈的声音,赵武整个人有些愣住了,自己还是低估罗天成了,没想到挨了他一记大盖帽。观众们惊呼起来,他们知道,以一当百的“万人屠”回来了。 在这之后,罗天成将他的篮球本领发挥到极致,让场上的观众大呼过瘾,比分也很快赶了上来,分数牌停在了“32:31”的数字上。 刚刚的差距被罗天成一个人逐渐拉小了,这种得分能力,让侨恩高中的队员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一分的微弱劣势,在罗天成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场上的人都在惊叹:“这“万人屠””真不是盖的。 赵武受了蓝六的几次冲击,又要时时兼顾着齐云飞的防守漏人问题,此刻感觉自己真的快要到达极限了,但心中有一股不可名状的信念在支撑着他。 罗天成慢慢地运球过来,他的嘴角挂着满满的自信,他抬头看了一眼计时器,离本节结束还有十秒,罗天成喊了句:“全部拉开。”其他人都或自愿或被迫地让出一条路来,“路”的尽头就是赵武。 罗天成笑着道:“你叫赵武是吧?这次跟你玩点不一样的!”说完他快速地冲了过去,仿佛脚上生风,然后纵身起跳,以一个平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将球扣了进去,篮球架一阵猛烈的摇晃,赵武承受不住这迅猛的攻势,倒了下去,场上的人大呼:“天啊!骑扣,是骑扣!” 这次的篮球比赛准备得当,后勤工作都做得比较充足,对于队员会受伤这事,早就做好应急措施了。 几人扶着赵武来到医务室,那校医是个热心的大妈,看见赵武被送过来脸色苍白,急忙询问他哪里不舒服。赵武一再强调自己没事,只是累了,但是脸上的表情早已将他出卖。 她想到可能他有什么不方便吧,就想着叫个男医生来好好检查检查,最后赵武只能以肚子不舒服为托辞阻止了她。 陈灵在赵武旁边抱怨道:“你,当时为什么不躲开?”赵武被她的天真都笑了,摸摸她的头说道:“你想啊,我是队伍的领队,负责维持我方士气的,刚刚那球如果我没有选择硬接,而是逃跑的话,队员们该怎么看我? ”萧雅也劝道:“是啊,啊灵,如果我是赵武,我也会这么做的,当年的巨鹿之战,霸王正是凭着‘破釜沉舟’的强大士气,才得以战胜强大的秦兵的。” 陈灵自然也知道赵武的做法无可厚非,但还是耍性子说道:“以后不许这样了,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而赵武却是不解风情地答道:“小灵,对不起,我不想欺骗你,下次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会这么做的。” 听了赵武的回答,陈灵有些生气地说道:“哎呀,你要气死我啊,你就不能哄哄我嘛!哼!打你。”她嘴上这么说,其实气已经消了大半。她说完,还用粉拳捶了赵武一阵,没想到,赵武的五官竟然扭成了一团,似乎疼极了,发出了几声闷哼。 黄静秋在一旁调侃道:“哇!灵姐姐,你拳头这么厉害呢,几下就把赵武学长捶疼了。”忽然她又意识到一个可怕的问题,赵武那么健壮,被捶几下就这样了,自己如果被灵姐姐捶一拳的话… 静秋不敢再想,哆嗦着道:“灵姐姐,我…我们可是最好的姐妹,你可不要杀我啊…” 陈灵也是一脸郁闷,自己也没用多大力啊,她随即认为赵武是装的,就伸手去捏捏他,微怒着道:“你再给我装。”赵武强忍着痛苦说道:“呵,被你发现了,我不敢了。”这时候秋华已经带了一个男医生进来了,说道:“武哥,你别逞强了,我都知道。” 第六十一章 暴制暴,牙还牙 原来刚刚秋华见他那么难受,就跑去找医生去了。这下大妈见秋华又带了一个男医生进来,问道:“小穆啊,你怎么跑过来了?这个同学就是有点肚子疼,没啥事的。” 秋华说道:“穆医生,反正来都来了,你给他看看吧。”赵武本能地想拒绝他,陈灵瞪了他一眼说道:“你要是不检查的话,我就不理你了。”赵武只能讪讪地笑了一下,放弃。 穆医生一年到头也接触过很多打球受伤的学生,他走过来问了句:“脚疼不疼?”赵武摇摇头:“没事,我真没啥事,穆医生。”穆医生摇摇头,这学生实在太倔强了,于是他决定自己来检查,赵武想要起身,陈灵又瞪了他一眼,他笑了笑,又坐下了。 穆医生小心地检查他的腿,却发现没任何异常,可是见他脸色还是有些白,当下觉得奇怪无比,他想道:不会是心脏有啥问题吧?这下他可不敢马虎,立马把听诊器伸进去,赵武的表情变了变。 穆医生听了听,心率好像也没啥问题,难道真是肚子,于是他把赵武的上衣掀起来,这时大家都震惊了。 赵武的肚子右侧有一大块淤青,穆医生这下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掀开赵武的上衣一看,却是看见他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大概有四五处。 穆医生惊讶地问道:“同学,你这是不是跟谁打架了?这么那么多淤伤?这个我就没法治了,校外有一间跌打的,待会我给你个地址,你自己过去一趟,这东西最好不要拖。”穆医生拿出纸张,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将它递给了赵武,然后继续工作去了。 赵武接过来,笑着道:“哈,我没事,晚上回宿舍,我自己擦擦药酒就行。”陈灵这时候说道:“不行,你现在就得去,以前我都是听你的,这次你必须听我的。” 赵武摇摇头道:“不行,我还是等比赛结束后去吧。”陈灵见他如此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这下不开心了,一嘴一撅道:“哼,你要是不去,我们就分手吧,我说真的。” 这时候,大家才意识到两人出现了感情裂缝,萧雅忙劝道:“你们不要这样,这是小事来的。”静秋也说道:“是啊,是啊,陈灵姐姐,你别生气了,今天我把大兔借你睡一天。”秋华走上前来:“武哥,你喜欢陈灵吗?”赵武看了看陈灵,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然后秋华继续说道:“要想学会爱上别人,那么,首先请你先爱自己。篮球赛是打不完的,你现在还能打一年,大学还能打四年,但是,美好的爱情就可能只有一次,你错过了,就是真的错过了。” 赵武想了想,主动走到陈灵跟前,挠挠头说了声“小灵”。陈灵没好气地道:“干嘛?”赵武一看她搭话了,心中感觉放松了不少,他又说道:“你陪我去吧?我是个路痴,你是知道的。” 陈灵倔强地说了句:“我不去。”萧雅把陈灵拉到一旁,说道:“啊灵,你就原谅他吧,他不想走,是怕队伍的士气不足啊,这不正好说明他很有责任感嘛?再说了,他对待朋友这么真诚,你应该高兴才是啊。” “可是…”陈灵还想再说什么,萧雅阻止道:“别可是了,你快带他去吧,晚了可就不好了,快去快去。”最终,两人的矛盾终于化开了。 趁着周日,陈子率打算跟萧雅去约会去,看到秋华没有安排,问了句:“老四,你准备去哪?还去看球赛?”秋华点点头说道:“嗯,去。”毛献跳出来说道:“滚啊,情侣狗,我跟老四相依为命去了。” 由于赵武的下场,侨恩高中的队伍没有了主心骨,士气自然低落下来。蓝六与罗天成开启了刷分模式,直接把比分拉到了“35:61”。 整整26分的差距,比赛还剩下最后一节,更不利的是,此时负责牵制蓝六的队员也扭伤了,齐云飞的体力也有些跟不上了,首发阵容各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两个替补的情况也不乐观,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副队长王伟倍感压力。 在看台上看了一会球的秋华,突然往球场走去,毛献问了句:“老四,你干嘛去?”秋华回头说了句:“以牙还牙。” “你真的要上场?不过,这好像不太合规矩啊。”王伟有些为难,一分钟前,秋华提出了要上场的想法。王伟知道他是赵武的舍友,也知道他是来为赵武找场子的,虽然秋华的球技大家还不知道是什么水平,但这是比赛,对方怎么会允许中途又加人进来,王伟摇摇头,表示没办法。 秋华跑到裁判旁边说了一些话,裁判有些为难,但仍是点点头,跑过去跟罗天成说了几句,罗天成有些轻蔑地看了看秋华,点点头,这是表示没问题的意思,看来罗天成对自己的球技还是很自信的,他可不认为叫上这么个文弱书生,对方还能飞上天不成。 王伟见裁判答应了,自然也是无话可说了,只能由着他上场了。但他对胜利已不抱太大希望,方才从赵武下场开始,到现在,他们拼尽全力也才拿了几分。 虽然早早放弃是一种懦弱的表现,但这次的对手实在是太强大了,他们的斗志差不多磨尽了。倒不如让秋华上场玩玩吧,面对这样的对手,秋华作为舍友仍想着为赵武报仇,王伟不禁对他高看了几分。 而罗天成见侨恩高中的人这么消极,也没多少想要上场的意思了,他随意叫了一个人顶替自己的位置。蓝六笑着问道:“成哥,不打了?” 罗天成不屑地说道:“跟这种垃圾队伍打,太无趣了,你们玩吧,我到处逛逛,无聊透了。”说完就直接走了,完全不把这次比赛放在眼里。侨恩高中的队员们见状,虽然愤怒,却是敢怒不敢言,现在的状况真可谓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第六十二章 三分球,全场秀 秋华穿着球服来到场上,观众席中有人认出他来,惊呼道:“那不是文三的书呆子学霸吗?叫什么来着。”此语一出,就如同投入了一记重磅*。 有人笑道:“哈哈哈,侨恩高中是傻了吧,派个书呆子来打球。是要用物理计算出投球的力度,用数学算出抛物线的轨迹吗?”顿时,场下的人议论纷纷。 秋华自然不会理会那些人的说法,他直接向王伟走了过去,说道:“伟哥,待会我来防蓝六吧。”王伟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说道:“自己小心点,这家伙打球很阴的,防不了就算,我们会帮你补防的。” 秋华说了声“好”。队里有的人也知道秋华还算个初学者,但是秋华这份想要为赵武报仇的决心与勇气,让他们很是敬佩。这是一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魄。 况且,他们自认为不是罗天成的对手,此时换一个新手上来,也是不会影响他们失败的局面的,正是在队里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情绪的影响之下,秋华才得以上场。 暂停的时间很快就结束了,离第三节比赛终止还有一半的时间。秋华接过球,慢慢地运了过去,很普通的运球,没有任何花哨,虽然想复仇的欲望强烈,但这些技巧毕竟不是一时半会能学会的。 方才看到秋华上场时,有些知道他与赵武关系的人还是有些热血沸腾的,为舍友复仇,这是一个多么义气的行动,在少年人的眼里,义气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 当看到秋华的运球动作时,场面一度非常尴尬,嘲讽的声音渐渐多了起来。人群中有两个声音特别突兀,“秋华学长加油,加油。”“老四,别怂,干他,你迈出了第一步了。”前者可爱,后者猥琐。 二中的人以为对面上了个什么神人来力挽狂澜的,当看到这样的运球动作时,都有点忍不住想笑了,连防他都不太想防。罗天成在人群之中看了看场上,无趣地叹了一口气,转身去别的地方逛了。 秋华慢慢地运到了对面的三分线,直接投了个三分,球直接砸在了框上,弹到了王伟手上,王伟尝试了一下,发现对面竟然两个人在守自己,完全是对秋华漏防,又尝试了几次突破失败,他只能把球又给回了秋华,秋华又是大力地推了出去。 “唰。”三分球,竟然是三分球。全场沉寂了一会儿,爆发出了一阵掌声,黄静秋大喊道:“秋华学长好棒,秋华学长好棒!”蓝六不屑地笑道:“不过狗屎运罢了。” 轮到二中队伍持球,蓝六拿过球,慢悠悠地走过来,秋华主动站在他的面前,蓝六笑了笑:“小心晃倒哦。”说完,他开始快速地运球,秋华看了看,竟然转身往里边走了走,无视他的进攻。 什么情况,全场的观众已经彻底懵逼了,他们是第一次见这种球赛,怕被晃竟然主动漏防,直接留给对手机会。蓝六趁这个机会,华丽地晃过一个人,此时的秋华就在里面看着他,一脸笑意,蓝六不屑地想道:“新手是吧?篮球梦是吧?给你试试二加一的滋味。” 蓝六冲了进来,直接喊了一声“andone”,对于后面的事情他是完全可以想象的,秋华会跳起来碰到他,但是这并不能阻止球进网的局面。 场上的人也确实预料到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事实也确实按蓝六所设想的进行,但有一些偏差,秋华确实犯规了,防守犯规,但蓝六这个球并没有进,他掉下来时,手上红了一大块。 蓝六心里想道:还跟我玩阴的,你等着。原来,刚刚秋华狠狠地打了他的手一下,蓝六两罚两中,笑着看了看秋华,说道:“你还嫩点。”秋华也是笑道:“那你得小心喽,新手打球可是没轻重的。” 轮到侨恩这边持球,秋华还是慢慢地运过去,走到对面的三分线,又将球推了出去。又是一记完美的三分,这下球场可就沸腾了,这绝对不是狗屎运,这是妥妥的实力。 场上的观众哀嚎道:“看来学习已经不能满足学霸们的渴求了,他们的双手已经开始染指篮球啦!” 自此场上开启了秋华时间,秋华的三分火力全开。等二中的人开始有意识地去防守他了,王伟也开始变得勇猛起来,一个人根本防不住他,这下是前有秋华,后有王伟,二中的人都有些招架不住了。 比分在快速地变化着,从刚刚的“35:61”变成了“55:63”,比分缩小到了个位数。这一切都得感谢秋华,但秋华最想感谢的,就是郑楠。 秋华打球差不多一个月了,这一个月里,郑楠经常找他一起投篮,也告诉了他很多小技巧,奈何秋华的运动能力实在迟钝,基本功学了那么久还是学的很基本,唯有这三分,秋华还是有点心得的。 第三节也终于结束了,两方的比分差距能缩小,虽然很大一部分得益于罗天成的缺席,但秋华也是功不可没的。此时,秋华俨然成了队里的核心人物。 至于蓝六,也确实在暗地里耍过几次阴招,自己的犯规手法高明,被抓到的几率不大,这点他是知道的,不过秋华好似能看清他的套路,每次都被他躲开了。 反观自己,挨了秋华几次,现在自己的肚子可以说是翻江倒海,无奈之下,他只得把罗天成找回来。罗天成回来,看了看计分牌子,皱了皱眉,问了句:“什么情况,我才离开多久,你们就搞成这样?” 然后,队员们把实情讲了出来。罗天成看了看秋华,骂了句:“就这样的都打不过,你们,真给二中丢人,最后一场我上吧,你们,还是太弱了。”说完,他不爽地看了一眼蓝六,心里对他的成见更深了。 此时看到罗天成回来了,秋华知道这最后一场,必定是十分艰难的。他向王伟建议道:“伟哥,上云飞吧,他的三分你是知道的,没人干扰的话,可以说是无敌的,我们就把他当做杀手锏。” 王伟问了句:“神经飞,你行不行?华哥说这一场,你是主角哦。”齐云飞此时也休息够了,点点头说道:“我尽量。”王伟知道罗天成的到来,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此时,他连忙鼓励道:“大家伙,尽你们的全力打,输赢无所谓,打完这一场,我请大家吃关东煮,好不好?”“好!”大家欢快地答应了一声。 此时齐云飞问了一声:“伟哥?你确定?队里7个人,再加上华哥,可就是八个人了哦。”王伟挠挠头笑道:“每人十块以下。”场上响起了一阵喝彩声,不过喝的是倒彩。 此时的比赛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大家都对秋华这个球场新星好奇不已,但他们更好奇的是,罗天成的加入,秋华还能让局面扭转吗? 第六十三章 路遥遥,莫独行 第四节的铃声吹响了,罗天成的上场,直接打破了场上双方实力的平衡,因为有了他的上场,二中的人都自信满满起来,这是罗天成自带的领袖气质。 侨恩高中的队员们知道这会是一场恶战,都严阵以待,如临大敌。 秋华接过球,慢慢地运到对面的场地,又想故技重施,在众人满是期待的眼神中,这一次的球并没有能够进网。 原来是罗天成给了他一记大盖帽,球被大力地拍了出去,罗天成笑着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小子,你还差得远呢。”场上的人都神情激扬,他们熟悉的“万人屠”回来了。 黄静秋看大家都这么不看好秋华,大喊了一句:“秋华学长,狠狠地揍这个杀猪的。”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笑,秋华无奈地想道:静秋啊,你就别给我添乱了 吧。 罗天成凭借自己过硬的球技,在对面的场上表现得如入无人之境,屡屡得分。 不过,侨恩高中这边齐云飞也是火力全开,加上秋华,两个三分投手,也是让对面吃了不少苦头。至于在气势上,二中的队伍在罗天成的带领下,如日中天,气势自然是高涨的。 而侨恩高中这边,也都怀着一种“破釜沉舟”的心情,靠着一口硬气死撑着。双方都在较劲,无论是明面还是暗面,场上一时之间陷入胶着。 由于蓝六在这一场的表现让罗天成太失望了,导致了罗天成对他的信任降到了有史以来的低点,大家一看队长孤立一个人,其他人自然也只能跟风照做,可怜蓝六这个二号人物,充当了全场第六人的角色。 不过,罗天成没有感觉什么不妥,他认为,凭他自己是完完全全可以战胜对面的。等真正打起来了才知道,对面的气势比前几场强了不少,打了五分钟,他发现比刚才乏力不少,这让他不禁怀疑,新上场的秋华真有这么大能量? 罗天成自己带球过人,他出神入化的走位,轻松地突破到了对面的二分线,他没有犹豫,将球轻轻地推了出去,“啪!”他竟然挨了一记大盖帽。 在全场观众还在错愕之际,齐云飞已再次刷得三分,记分牌跳到了“72:76”。秋华看了罗天成一眼说道:“这是还你的。” 这样的分数差距让罗天成惊醒过来,罗天成这下不敢再放松警惕了,脚步放缓了下来,侨恩高中的队员可不敢马虎,三个人上去夹他,罗天成纵然手可通天,也是无法突破三个人的包围圈的,他知道现在可不是闹矛盾的时候,赶忙把球给了蓝六,罗天成是狂,但他不傻。 蓝六被无视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得到了个立功的机会,自然是不会放过的,他接过球,快速地将球运到对面的场地,期间变线过人还把人晃倒了,全场再次沸腾起来,秋华就在禁区内,蓝六一下子突到了秋华面前,纵身起跳,秋华也立马纵身起跳。 李劲的嘴边浮起一丝阴谋得逞的微笑,而罗天成,已经准备好看到下一秒记分牌的变化了。 现实,就是在你头脑过热的时候,狠狠地在你头上倒上一大桶刺骨的冰水。李劲的笑容僵住了,记分牌还是不见动静,场上再次陷入死寂,裁判的一声哨响将众人拉了回来。 秋华阻挡犯规,蓝六得到了两颗罚球的机会。蓝六屏气凝神,可只觉得肚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在翻滚,尽管他一再集中精神,两颗罚球一律丢了,气得罗天成又是一顿破口大骂,没走几步路,竟然呕吐了起来,观众们都调侃道:“哈哈哈,小人也知道自己投球烂啊,把自己都给恶心了。” 罗天成直接把蓝六给换了下去,而秋华也因为五次犯规正式离场了,这时候侨恩高中刚刚打出的优势又开始不明显了。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赵武竟然回来了,他看了看秋华,说了句:“谢啦,兄弟。”对于他的出现,侨恩高中的队员们又再次兴奋起来,赵武拍了拍王伟的肩膀说道:“辛苦了。兄弟们,打球我们是认真的吗?”众人齐声应道:“打球,我们是认真的。” 秋华知道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又回到了观众席里,黄静秋这家伙邀功似地说道:“秋华学长,哈哈,你会这么厉害,全靠我保佑你呢,你快夸我。”秋华摸摸她的头说道:“对对对,谢谢静秋。” 再回到场上,暂停的时间过去了,赵武上场前,陈灵说了句:“好好打,别太拼,输赢都行。” 赵武点点头,走上场去,侨恩高中的首发阵容再次聚集,观众的欢呼声一声高过一声,此刻,离比赛结束还剩三分钟。 二中的队伍由于缺席了蓝六,战斗力下降了许多,罗天成一个人挑着大梁,这时也多多少少出现了疲劳。 反观侨恩这边,赵武是带伤在身,其他四人也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劳损,双方的实力还算均等,但他们占据了主场的优势,给侨恩高中加油的人数越来越多,完全盖过了对面的风头。 赵武指挥着队员的进攻与防守,同时自己又亲力亲为地去阻挡罗天成,而罗天成也使出了自己的浑身解数,比分被拉到了“80:82”。 剩下的时间实在不多了,这最后一次的进攻机会落在了赵武手里,罗天成不敢放松警惕,他看了一眼蓝六,此刻他的脸色缓和了不少,如果自己接下赵武的这颗球,那么对面就会失败,如果自己接不下,那就拖到加时赛,到时候蓝六可以上场了,获胜的机会就打上许多,这是一个可以说是必胜的局面。 赵武把球运过来,做好了进攻的准备,全场的人都知道,赵武刚刚受了罗天成的一记骑扣,此刻的心中一定觉得十分耻辱,这是他一雪前耻的最好时机。 在众人早有预料的眼神中,赵武冲了过去,罗天成此刻做好了准备,只要他敢进来,就给他一个超级大盖帽,打碎他的狗屁篮球梦,场上的观众开始倒数“六,五,四…”等全场观众喊到“二”的时候,赵武跳了起来,罗天成也跳了起来,心里想道:来得好。 而下一刻,赵武突然喊了句:“小飞。”然后他转身把球丢给了齐云飞。齐云飞不敢犹豫,把球接过来,立马出手,“唰!”又是这个三分,今天的传奇由平日队里最不被看好的齐云飞缔造了。 全场沸腾都起来,大喊齐云飞的名字,齐云飞是第一次打比赛,不禁羞红了脸。 罗天成心头一片灰暗,这是他打球以来,人生最阴暗的一天,他砸碎了很多人的“篮球梦”,却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 一个人的肩膀扛不起一座山,也没有人可以离开人。一个人静坐数星星,不如两个人走路看月亮,人间是广大没有边际的,我们也都还有很久要活。篮球,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运动。 第六十四章 大傻瓜,要约吗 高二文三的同学们今早来到教室见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一向早早来学习的大学霸秋华竟然睡得正香呢。等到了田静茹来学校,已经临上课了,可秋华依旧熟睡着。 田静茹皱皱眉,轻轻推了他一下,秋华有些迷糊地抬起头,嘴里还带着呓语:“静茹,别走。”周围的人都哄笑起来,田静茹有些生气地拧了他一下,说道:“呆子,你还不醒醒!” 秋华又是很艰难地睁开眼,表情迷糊地说了句:“静茹,好好睡觉,大半夜的别闹。”说完,又是一连串的呵欠,作势又要睡下。 刚刚秋华说话的声音有些大,这下全班几乎都听到了,教室里爆发出一阵惊呼,教室西北角的一个女孩子神色复杂地看了看两人,又迅速低下头去。 秋华从梦中惊醒,茫然地看着众人,桌上的数学报纸受到他的蹂躏,都皱得不成样子了。 秋华这一下终于有些清醒了,测了测身子,田静茹慢慢地走进来,徐徐地坐了下去。 她的脸还是无比的通红,班里人的目光让她愈发窘迫,田静茹羞得咬咬牙,大力地捏了他一下,秋华吃痛一声,这下真的清醒了不少。似乎又对刚刚的情况有所察觉,忙强作镇定,拿出了准备早读的科目,小声朗读起来。 “秋华,累坏了吧?”田静茹小声问道,语气带着关切。秋华点点头道:“嗯,有点。”秋华没有说实话,昨天的那场对抗,消耗了自己太多的体力了,身体的疲惫可想而知,不然早上也不会写数学题写到睡着了。 田静茹自然知道他说这话的目的,她昨天虽然没有去看那一场赛事,但从同学们的只言片语中仍能够感受到昨天赛场的激动人心。 田静茹打从心底里的高兴,这个男孩子带给人的惊喜实在太多了,学习好、会唱歌、会武术、又会打球,就这四点,在高中就足以俘获一大批少女的芳心了。 还有他的体贴,他的勇敢,他的较真,知浊世而不避世,明恶意而存善意的价值观,一切的一切,都为他加分不少。 秋华昨天那一场的表现实在太出众了,让许多人记住了他,当然秋华并不知道这一切。上厕所的途中,秋华感觉今天每个人都对自己抱着笑意,这让他不禁想起电影里面的情节,大家是准备谋害自己吗? 被看得多了,秋华的脸不禁有些发烫,暗暗地加快了自己的脚步。 走着走着,他忽然发现前路被一个人挡住了,抬头一看,竟然是施莺莺。施莺莺率先开头说道:“秋华,你带给人的惊喜还真不少,不过,你记住了,半个月后的作文比赛,我一定会打败你的。” 说完,施莺莺就甩头走了。秋华刚刚被众人盯得不自在,又被施莺莺莫名其妙地下了战书,心里实在郁闷。 秋华摇摇头,决定还是先去完厕所再说吧。这时施莺莺却又是突然地叫住了他:“秋华。” 秋华一听又是她的声音,转过头没好气地答道:“干嘛?”施莺莺笑着道:“那是女厕。” 秋华抬头一看,飞也似地逃离了。施莺莺见了他的滑稽模样,嘴角止不住的笑意。 在操场的某个角落,有一个模样俊俏的少年,旁边站着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人,神色却是毕恭毕敬。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白净少年的身份不俗。不过,此时他说的话,却是将他内心的低俗暴露无遗。 “妈的,李劲这蠢货搞什么?这么久还不动手,是不是想当忍者神龟啊。老子受不了了,那个捡垃圾的小子这阵子风头出够了啊,昨天打完比赛,竟然怒冲冲地瞪了我一眼,你看看他,现在多狂。”他说完,狠狠地踹了一脚旁边的木棉树,震下来了一些花末。 然后他又继续说道:“不行,我一定要找人收拾他。方杰,你让你爸爸帮我,不要让我爸知道。”其实这件事是真的冤枉秋华了,昨天徐修仁就碰巧地站在了李劲附近,秋华的那个眼神是冲着李劲去的,这是对他作风阴险的鄙视。 不过,就算徐修仁真的知道真相,他还是会用其他理由来促成教训秋华的这件事的,因为这个曾经他视如草芥一般看不起的人,如今却是风头无两,他认为这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羞辱,加上这阵子柳婷的避让。 让他觉得,秋华,就是一切破坏他生活的根源,他是正义的,他没有错,他需要为他“正义”的行动打上正义的旗号。 方杰点点头,立马掏出了了手机,接通电话,跟那边聊了好一会儿。之后,他挂断电话说道:“少爷,我爸答应了,找个下手狠的来。” “嗯,对了,等下你再跟你爸说一声,让那个打手在步行街那附近下手,我想看看他被打时的狗模样,看他以后该怎么跟我狂,哈哈哈…”徐修仁的这场行动策划已久,秋华隔两个星期就会去找田静茹一趟,对于这点,他早就摸清了。 “秋华,请收下,这是我的心意。”“秋华同学,你昨天好帅啊,请接收来自臣妾卑微的供奉…”秋华一辈子也没想过能一次性收到这么多礼物,这才第二节下课,已经有六七个女孩子来送过礼物了。 她们轻轻地来,轻轻地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只留给了秋华满桌的礼物。 秋华打开了其中一份卡片,正面是一个大大的“一箭穿心”,背面写着“happybirthday,loveyoulikealovesong.”秋华见了,有些顿悟,原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啊,不过,这帮人是如何得知的。 同时,他感觉更加不自在了,因为此刻田静茹正趴在桌子上,眯着眼睛,嘴角上扬地看着自己。秋华感觉到置身火山却又是冷风彻骨,又感觉身临冰窟但又有烈日灼心,个中滋味,实难描绘。 秋华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希望田静茹能换一副面容,哪怕生气也好。 终于,他忍不住了说道:“静茹,我…对不起。” 田静茹却是立马低头在书包里寻找着什么,终于,她递过来两张电影票,轻声问道:“傻瓜,约吗?” 第六十五章 马晚晴,大傻瓜 下午一放学,秋华就快速地冲回宿舍洗了个澡。宿舍里的其他人都知道今天田静茹约了他,心里也为他感到高兴,临出门前,陈子率还把自己价值不菲的男士香水给自己喷了喷,味道倒是挺好的,就是有点呛鼻子,弄得秋华好不适应。 匆匆地感到公交车站,才发现自己出门急,好像没有带零钱,等到了自己投币时,摸摸口袋才发现,刚好有两块钱,他放松地坐在座位上,心情说不出的愉悦。 很凑巧地,今天的公交车上正放着自己喜欢的歌,想到这些,秋华的心中的欢喜就莫名地就增添了一分。 四月末的晚风与树上的石榴花一样,都是特别好的。 秋华走在这条熟悉的巷子上,这条巷子走上80步就能到她的家,人的一分钟正常心跳是72下,80,正好是他看见田静茹时一分钟的心跳次数。 沿途走过,巷口有一个小男孩偷偷地躲在墙角吃糖,楼顶的盆栽刚刚撒过水,工人正在将地上的梯子扶起来,一个小女孩在屋子里看着京剧,模仿着大人的身段与模样,天空的燕子盘旋了一圈,飞到了一户寻常人家,与巢中的娇妻亲昵着。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人由衷地感到喜欢。 她从楼上探出头来,告诉秋华需要等等,晚*临,夕阳的余晖轻轻地洒在她的脸上,她嘴角扬起令人心动的弧度,勾勒出人间的虹彩。这一瞬间,夕阳涌起虔诚,有关等待的意义,已经无需再多言语。 他遥望着她从远处走来,不施粉黛,一袭长裙,素雅洁白。她的脚下有清风,身后有明月,她踏着生莲的舞步,如此翩翩而来。 梨涡浅笑,绛唇轻启,真个天赐的光彩!凡人想啊,莫非是神女凡心大动,悄悄地走下神坛来?浣溪里的鱼儿望着发呆,是不是想起了千年前先祖做的那一场大梦。胡天里的大雁,马车早已远去,不要忘记你飞翔的姿态。他默默地思考,她慢慢地走来,抬手间,香风四溢… 路上的时候,秋华就从田静茹的口中得知了今天看的电影叫《巴黎晚晴风》,这一部电影是根据当下最热的一个网络女作家的言情小说改编的,故事的梗概秋华刚刚已经知晓了。 同时,他也发现了这阵子青春电影的主流元素无非就是打架、堕胎、组乐队,对这类电影,秋华实在提不起兴趣欣赏。反倒是田静茹,从刚刚开始就一直说着这个片子的男主角有多帅啦,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有多感人啦。她说话时,脸上充满了羡慕与兴奋,秋华见过她很多次的侧脸,唯有这一次,是他感到最真实,最美丽的。 她简单的时候,同万千少女一样,也喜欢浪漫,也渴望有人可以脚踏七彩云朵来娶她,她在别人的梦里无数次地变成紫霞,然后每次梦醒,又期待地等待下一次的美梦。 秋华是开心的,因为这是她真实的,无保留的内心,是真真的,可以触碰的。 排了个长队,两人终于坐在了影院的座位上。电影一放映,秋华就发现这部电影的画面制作还是挺精良的,看来这个剧组下了不少功夫,又加上这是田静茹第一次约他看电影,秋华只好强行提起兴趣去看看。 看了一会儿,秋华突然觉得自己对这类电影成见太深了。不得不说,这部片子还是有几处地方是可圈可点的,影片里的女主角完全把青春期中的那种少女的形象演活了。 还有男女主角的初次相识这一画面刻画得很自然,以及主线故事的不落俗套,这就是一部简单的致敬青春的电影,有欢笑也有泪水,不张扬,不做作,秋华看完真的想给导演一个大大的赞。 其中有一句话,秋华尤为喜欢,“孤独就是你背书包忘了拉拉链,傻傻地走了一路,没有人提醒,直到包里的东西都掉出来,摔在地上的响声提醒了你。” 电影终于在男女主角的对话中结束了,秋华已经有些乏了,身边的田静茹却早已两行清泪落下。 在回去的路上,田静茹还是入戏太深,她的泪腺仿佛崩坏了一般,泪水一直流个不停。 那些路过的人都不给秋华好脸色,他们的心里都这样想道: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你都忍心弄哭,秋华无力反驳,只能把她扶到街边的长椅坐下。 他的肩膀一侧过去,田静茹立马便靠上,哭了起来。秋华见她哭得如此伤心,摸摸她的头,反复地说道:“傻瓜,都是演的戏而已,哭什么?” 田静茹哽咽着说:“我不知道,我一想到秦风一直默默为她付出这么多年,她就这么心安理得地受着,完全都不知道这是喜欢,我就觉得秦风好可怜。” 秋华摸摸她的头劝道:“每次看青春片时,人们往往会羡慕影片主角的美好年华,但是,我从不羡慕他们,因为,我们正值青春,他们的疯狂也许我们无法复制,但他们的遗憾我们却可以弥补,我们不过是在自己的芳华里羡慕其他人演绎出来的芳华而已。懂吗?” 田静茹抬起头来,眨着大眼睛说道:“我想我有点懂了。”秋华被她的可爱反应逗笑了,忍不住捏捏她的脸说道:“真是个傻茹。”田静茹一听,叉腰说道:“你才傻,傻秋华,傻秋华。” 大雪纷飞,在那条街上,等她消失在那个拐角,秦风终于大声地对着空气喊到:“马晚晴!读书的时候你曾问我最喜欢哪一个伟人。我告诉你是马克思、大仲马、马致远。今天,我想跟你说,我喜欢的并不是他们伟人的光辉,而是他们的名字中都有你!马晚晴,十年了,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不是没长脑子啊?我喜欢了你十年,十年,你知道吗?马晚晴,你个大傻子。” 下一秒,他多想在那个街角,那个扎着马尾的姑娘,能够轻轻地跳出来,笑骂着道:“你混蛋。” 第六十六章 你还是,太弱啦。 “请问我有哪里得罪你了吗?我没见过你吧?”对眼前这个似乎在阻扰自己去路的彪形大汉,秋华感到十分不解。 “没有。有人雇我要你一只手而已。”他说出这句话时,声音冷冷地,不带一丝感情,人命在他眼中似乎如同草芥一般。 秋华能明显感觉到他身上的危险气息,他的手上没准还沾过人命。秋华故作镇定地说道:“既然如此,也罢,你能不能不要伤害这个女孩子?”秋华说完,掌心暗暗地运力,准备先下手为强。 “可以,雇主的目标只是你。”大汉机械般地答道。话音刚落,秋华的一掌就已经袭来,掌中带着劲风,没想到大汉虽然表面平静,内心却早已洞察一切,秋华这一掌确实很有力量,但却被大汉轻轻松松地接住了,再顺势抓住秋华的手腕,不由分说,轻轻一扭,秋华就感到钻心的疼痛。 大汉拿起了手机,揿了几个键后,对着手机那头平静地问道:“老板,搞定了,还有任务吗?”他的手里还抓着秋华,是标准的擒拿手,秋华脸上豆大的汗珠直冒,不见一点血色。原本一直处于呆怔状态的田静茹此时也回过神来,哭着道:“混蛋,你快放开他,秋华,秋华,我不会让他伤害你的。”她边说边用拳头捶打大汉,她已经用上了她的最大力量了,大汉却纹丝未动,抓住秋华的手依旧像一双大钳子一般。 秋华摇摇头,勉强挤出一丝微笑,虚弱地说道:“傻丫头,我没事,你快走吧。” 草丛里躲着的人没想到秋华身边还跟着个田静茹,一条邪恶的计划又在他的脑子里快速生成了,他对着电话那头说道:“嗯,我知道了,你再给我废掉他一只脚,把那女孩弄晕了带过来。” 他的邪恶想法却是有些激怒了大汉,大汉声音低沉地说道:“老板,我的原则你是清楚的,你让我杀人也可以,但掳*女的事,我是一定不会做的。” 听见电话那头语气的不善,草丛里的人忙说道:“好好好,这样吧,你再给我废掉他一条腿就成了,你别忘了,你的死鬼老娘还躺在医院呢!别给我耍花样。”大汉犹豫了一下答道:“嗯,可以。” 大汉刚要进行下一步的动作,背后却忽然受到了一记重击,他向前趔趄了几步,终于勉强站稳了身子,没等他回过神来,连环拳头早已是呼啸而至,每一拳都包含着力量与愤怒,大汉只能仓皇应对,来人的拳速很快,大汉有些招架不力,终于被一拳直中面门,晕了过去。 此时秋华的身子瘫软了下来,田静茹赶快上前想要扶住他,那人却一把抢先,并说道:“他的手已经断了,你的姿势不正确,容易造成二次伤害。”此语一出,吓得田静茹连连缩手。 那人笑着道:“秋华,两次了,我可是救你两次了。”她说起这话时,一脸的得意。 秋华无力地应答道:“谢谢啊,要不是你今天出现,恐怕我就挂了,对了,你这么晚出来干嘛呢?”这时秋华才注意到女孩的脸上有着泪痕,好像刚刚哭过。 她笑着道:“不说这个,可以啊你,田校花都被你骗到手啦。”她笑了笑,拍了秋华一下,秋华吃痛一声,她连忙说道:“对不起哈,秋华,对不起,你没事吧?”秋华摇摇头,叹气道:“你什么时候能温柔点,像个爷们似的。” “你这么做是为什么?”秋华看着眼前被绑在电线杆子上的大汉,心中有种毛毛的感觉。那女孩笑着说道:“你傻啊,待会他跑了怎么办,再说了,他真的正面跟我打的话,我可没把握制服他,还是把他先绑成大粽子吧,怎么样,要不要报警?” 秋华扫了大汉一眼,淡淡地说道:“不理他,这阵子这里巡逻的警察常来,让他们去处理吧,我不想惹上什么官司。”女孩点点头,没再说话,她往草丛的方向看了一眼,刚刚那里似乎有什么异动。 三人向着医院的方向走去,秋华一路上一直在想:究竟谁才是雇主?罗天成?难道就因为一场球赛?还是说是积仇已久的徐修仁?那个怪笑声?抑或是李劲?秋华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四面树敌了。 今天可真是惊险,那个大汉的气息第一次让他感受到死亡的威胁,他完全不带感情,简直就是一部完美的杀人机器。想着想着,身边的田静茹忽然拉了拉自己,秋华以为她还在害怕,劝慰道:“静茹,怎么啦?不要怕啊,他伤害不了我们。”田静茹摇摇头说道:“那个人,刚刚我好想看见他流泪了。” “秋华,我都怀疑你是不是墨子转世啊?‘非攻’的思想你真是发挥到了极致啊,刚刚那个人可是把你的手都弄断了啊,你不打他一顿就算了,还给他钱。要不我揍你一顿,我吃点亏,最多不要你的钱,怎么样?”女孩嬉笑着,举起粉拳挥了挥。 “你别闹了,我觉得他的那份感情流露是真的,你觉得像他那种冷酷无情的人,会做博人同情的事吗?”秋华如实地说了自己的看法。同时,他的心里想道:候鼎,听起来还真是个有意思的名字。 女孩点点头表示同意,“那倒也是,不过你这阵子劳损太多了,这几天还是好好休息吧。还有明天上学了,你还是想好怎么应对同学们的询问吧。”秋华听了,看了看自己的左手,也是不知所措。 “还有啊,你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小心那天你就垮了,话说回来,你还是太弱了。”说完,还不忘损秋华一下。秋华无奈地说道:“对啦对啦,你最强,你才要小心,别那天练成了‘金刚芭比’,到时候恶心人。”女孩听了,气得直跺脚。 两人就像多日不见的老友一般,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田静茹不知怎的,听着兩人的对话,内心有些醋意。 第六十七章 算前言,总轻付 同郑楠料想的一样,第二天,当秋华捧着“机关枪”(缠绷带的手)来到学校时,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反应。 先是余半月,只见他跑到秋华身后,喊了秋华一声,秋华转过身来,余半月立马作出被子弹扫射的姿态,口中念道:“哒哒..哒...为...为什么?”他全身的肉跟着他说话的节奏颤动起来,此举很成功地触动了班里一众女孩子的笑点,秋华像看傻子一样看了他一眼,然后淡淡地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田静茹依旧笑个没完没了,秋华有些无奈地问道:“静茹,有那么好笑吗?”田静茹不假思索地答道:“好笑好笑。”随即又补充道:“秋华,你别误会,我不是笑你。刚刚半月同学身上的肉都在跳舞,你知道吗?哈哈...” 高中时候,流行的东西总是来得快去得快的。前一秒大家可能还沉浸在宋胖子的歌里缅怀过去,下一秒可能就唱着网络神曲展望明天了,自己前几日还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呢,如今出了事,嘘寒问暖的倒是不多了,那种内心的落差感,难免让人感慨。 语文课上,秋华的情绪一直不是很高。终于到了下课时间,这时秋华的手机震动了一下,这个时候会是谁呢?他刚想拿起手机看看的,班主任却是突然问道:“秋华,你的手怎么了?” 还没等秋华开口,余半月不知又从哪里冒了出来,他接过话茬说道:“老师,我来说吧,秋华你瞒不住他们的,我来告诉他们吧,我都看见了。” 听了这话,秋华不免紧张起来,他看见了?那就是说他也看见了他跟田静茹在一起的事,如果他跟老师汇报的话,怎么办呢?秋华眉头升起了一丝愁云,田静茹也有些紧张。 接着余半月声情并茂地说道:“昨天,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你们可能不知道吧?在那条车水马龙的街上,有一个小女孩正在悲伤地哭泣,她眼神悲伤,无助地坐在街上。这是,不知从哪里,突然蹿出了一辆大卡车,以每小时300迈的速度向小女孩冲来,司机拼命地挥手,示意众人躲开,可小女孩早已经呆住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是秋华。只见他一个箭步上前,一手抱住了小女孩,另一只手则顶住了失控的64个轮子的大卡车,可秋华毕竟只是个普通人,大卡车的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秋华的那只手终于不堪重负,折了。围观的群众都被感动了,他们唱歌,他们跳舞,他们把秋华举得高高的,整条街弥漫着爱的气息。。。” 他一说完,就哄堂大笑起来,大家都觉得,半月的表演天赋太强了。64个轮子的大卡车还能开到每小时300迈,秋华真心觉得他不去写小说可惜了。 秋华淡淡地看了余半月一眼,淡淡地说道:“没事,我下楼梯的时候踩空了。”班主任点点头说道:“嗯,自己多注意点。”秋华点点头。 然后班主任笑着对余半月说道:“半月啊,你刚刚讲的故事,老师很感动,这样吧,你把这件事写成作文,明天交上来,不用太多字,1000字就可以了。”教室的后排响起了一声沉重的叹息,而全班的笑声确是比刚刚更大了。 “我喜欢在六如居士梦里的十里长亭,等你打马经过,共赏满地桃花;你却总爱在离人断肠的金秋时节,为我铁鞋踏破,苦寻一株山楂。桃花的一声诗情画意,她生于南国的树梢,落于骚人的眼里,你让无言的青山怎么与她共鸣?” 秋华对着黄静秋的短信反复揣度,不过是无妄之力,感觉有千头万绪,似乎都是能剪不能理。秋华将它誊抄下来,说是小说里看见的一句话,问田静茹是什么意思。 田静茹看了一会儿,轻声对秋华说道:“秋华,我也不太懂。我猜啊,这段文字应该是女孩子写的,你看啊,女孩子都是喜欢浪漫的,她说‘喜欢在十里长亭看桃花’,大概是喜欢浪漫的意思。可男孩子却不懂她的心思,为她倾尽心血,给的却不是她想要的。嗯,我想,应该是这样。” 秋华听了她的解释,仍是感到云里雾里。再想下去,不觉头疼欲裂起来,秋华索性不再想它,晚上在打个电话问问静秋吧。 “秋华学长,你终于打电话给我啦?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接到秋华的电话,黄静秋实在是难掩内心的欣喜。秋华忙解释道:“没有没有,静秋,你误会了,我哪里会忘了你,这阵子比较忙罢了,抱歉啊。” “嘻嘻,没有最好。”黄静秋似乎很开心。“对了,静秋啊,你今天发给我的话是什么意思啊?”秋华说出了打电话来的目的。 黄静秋恍然大悟道:“哦,没有啊。这是我最近在看的一本小说里的一段话,觉得挺有感觉的,但我不太懂,就发给你看看呀。”“哦,这样啊。不好意思啊,静秋,秋华学长也不太懂这句话,你大约给我讲讲这个故事,行吗?”对这段话该如何解读,秋华只能寄希望于原文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黄静秋把这个故事简单地讲了一下,秋华大概听出来,这是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小说的最后,男女主人公以遗憾收场。 故事讲完的时候,秋华就听见电话那头,好几次传来喉咙噎住似的声音,听得出,她很伤心。 她小声地抽泣道:“秋华学长,大人世界里的喜欢怎么那么复杂,我...我...秋华学长,你能...能不能..不要长大。” 我喜欢在五柳先生曾住的南山之下,为你荒废流年,栽得满树山楂。你却总爱在六如居士梦里的十里长亭,等我打马经过,共赏满地桃花。我知你是离尘的鸟,是天上月,不是我的眼前人。毕竟留不住,此情无计可消除。唯掬一瓣心香,愿你种得桃花入骨,从此深情不负。 第六十八章 沙漠雪,华山月 这天的晚修结束,秋华并没有立马回寝室去。由于这阵子准备期中考了,秋华自然得抓紧准备准备。 秋华这阵子学习松懈了许多,在几何这一块吃了不少的亏,今天终于狠下心来,打算好好与之大战三百回合。在做了一道相关的历年的高考真题后,秋华刚燃起的斗志又冷了下来,许久,他得出一个结论:几何,有时候真的要靠天分的。 正当秋华百思不得其解时,刘倩雯竟然跑来问自己一道问题,恰恰就是有关几何的。秋华对这类题其实也不擅长,又不忍拒绝她。因为这阵子刘倩雯常来问问题,都把秋华当成救命稻草了,秋华也只能硬着头皮试试看了。 做了十多分钟后,秋华抬起头来,尴尬地说了声:“倩雯,那个…”刘倩雯眼神一亮,期待地说道:“怎么了吗?有答案了吗?”秋华摇摇头说道:“额…不好意思啊,倩雯,我这种题不太擅长。”刘倩雯笑了笑说道:“没关系呀,你慢慢算嘛,我陪你。”秋华听她这么一说,只得继续研究起来。 又过了十几分钟,秋华脑子中忽然灵感突现,他在脑子中大概设想了一下:要是在这里做条辅助线的话? 说干就干,秋华在画了一条辅助线之后,小心求证起来。约摸过了有半个钟,答案终于渐渐铺开,秋华开心地笑了一声。 却发现声音有些大,忙紧张地看了看周围,却是发现,班里的人已经都走了,只有刘倩雯还在看着他解题,看到他开心的表情,她也跟着笑起来,问道:“是不是解出来啦?” 对于几何,秋华是完全没有把握的。虽然自己费尽千辛万苦才把这道题解出来,但是这个答案他可不敢打包票。 秋华试探性地问道:“我不确定。要不,看看答案?”刘倩雯马上返回去拿了答案过来,秋华翻开一看,却是发现答案解析与自己的解题过程大同小异,心中悬着的大石终于沉了下来。 刘倩雯开心地说道:“哈哈,对了。秋华,你好厉害啊。快教我,快教我。”秋华看看墙上的时钟,有些歉意地说道:“倩雯,要不明天吧,很晚了,我们先走吧。”刘倩雯露出了些许失望,却还是懂事地说道:“那好吧,不过你得答应我,明天给我讲讲,好不好?”秋华点头,答应了一声,然后刘倩雯回自己班收拾东西去了。 秋华收拾好书包,发现已经很晚了,路过刘倩雯的班级,发现陈灵也还在呢,就放心地一个人走了。没走几步路,他听见后面有个人急匆匆地跑过来,秋华回头,却是看见有些微喘的刘倩雯。刘倩雯强忍尴尬,大大方方地说了句:“一起走吧。”秋华“哦”了一声,夜色撩人,少女的脸红得像山上的杜鹃。 “秋华,你想考哪里去啊?”走在路上,刘倩雯忽然问道。秋华想了想,说道:“我一直想去帝都大学的中文系,不过我感觉不太可能。你呢?倩雯?”刘倩雯开心地说道:“是吗?你也想去帝都啊,我也想。我想考五道口学校,离你那很近的,我们真有缘,哈哈。”她说话的声音比刚才大上许多。 秋华看着远方,幽幽地说道:“是啊,同古代士人对皇城的向往一样,我们这一辈的读书人,对帝都这座城市,是天生带着好感的。不过,每年的竞争,太大了。”刘倩雯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哈哈,没事,秋华,我们一起加油。”秋华点点头道:“嗯,一起加油。”今晚的天空星河璀璨,是对少年人梦想的照亮。 刘倩雯这阵子晚修来得很勤快,看得出,她对大学是有着强烈憧憬的。然而,她这种努力的表现,却引来了一些风言风语。大家是能大概猜到秋华与田静茹关系的,现在又看到秋华与刘倩雯互动得这么频繁,有关两人关系的说法,也被捏造出了不同版本。不过,秋华并没有就这样而疏远她,反正自己跟她是清白的就好了。 这一天晚修,刘倩雯像往常一样跑过来问问题,今天的问题也不简单,不出意外地,两人又讲题讲到了11点多。 今晚的月亮似乎特别害羞,躲到了乌云后面,不敢见人。秋华把她送到了宿舍楼下,刘倩雯忽然拉了拉秋华的衣角,秋华正疑惑的时候,刘倩雯递过来一封信,然后飞快地跑进了宿舍。秋华第一个反应是疑惑,然后是惊喜,然后又有愧疚,一时间,脑子一片混乱。 秋华不敢让舍友看见这封信,在还没到宿舍前,秋华拆开看了。展信如示: “秋华,首先,很感谢你这阵子对我学习上的照顾,我很感激你。 近来做梦常梦见你,一直萦绕在我心中的那股谜团也因此有了一些线索。直到最近读了一本青春小说(不准笑我),我才明白,这些线索都指向了一个答案,那就是喜欢,对的,没错,秋华,我喜欢你。 我知道的,我的长相并不出众,可你并没有嫌弃我,反而每天都很耐心地陪我讲题,讲到很晚。我知道的,有时候,其实因为给我讲题,你的题也没写。 嘻嘻,原谅我,有时候是故意找一些题来刁难你的,就想跟你一起结束晚修,一起走回宿舍,一起谈天谈地谈梦想。 写完这封信的时候已是深夜,我反反复复读了好多遍,犹豫了很久,才终于确定下来,要把它交给你。这么多年以来,我是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也是第一次把心交付给别人。哈哈,当然啦,你也可以不接受的,我不希望把爱情变成你的负担。 我知你是沙漠的冷月,你是华山的风雪,你的心中有千万座城阙,有一亩小田,种着你的心头欢喜。但我喜欢你,是无关其他事的,希望,你可以给我一个我想要的答案。但我更希望,这个答案是不囿于心的。” 第六十九章 我问你,何为爱? 说实话,这么多年以来,秋华是第一次主动收到女孩子这么有诚意的情书。 心中的欢喜,自不必说。但说到对刘倩雯,自己确实只是想帮她解决数学这道难关而已,并无其他非分之想。 秋华看得出,刘倩雯其实是一个很高傲的人,这次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告白,如果拒绝的方式不对,势必会对她造成很大的伤害,秋华整晚都躺在床上,思前想后,也没能想出个好方法来。 第二天的时候,秋华早早地来到了教室,却是发现刘倩雯已经早他一步到了,此刻,她正坐在教室门口背单词。 由于秋华没想好如何回应她,现在见了她,也不知道说啥好,无奈之下,他只能跑上二楼,边背单词边注意着她的动向。 约摸过了有十几分钟,刘倩雯终于合上书走回班里去了,秋华再三确认过后,才慢慢地走下楼来,换了个方向回了自己班里面。 今天一整天也没见刘倩雯来问问题,不过想想也是,这时候的她肯定是十分不好意思的,秋华想想这样也好,正好这阵子要考期中考了,等这个考试过后,再找她好好谈谈吧,免得影响她的考试。 日子一晃,很快期中考的日子就结束了,紧张的备考生活一过,高二年级的学风又松懈了些,也是,不同于高三的学子,现在高考对于他们来说,还是个比较陌生的词。秋华本来想趁着考完试把没解决的事情解决的,却是发现刘倩雯已经跑回家去了。 秋华再见到她的时候,是周一早上的班会课后,她眼圈红红的,在五六个男生之中,显得特别地扎眼。对于她们班的班主任,秋华是有所耳闻的,对学习抓得特别严,只要学习上出现一点松懈,立马就会被抓出去“三堂会审”。 看到秋华出现在面前,刘倩雯马上抹了抹眼泪,低下头去,不敢看他。秋华那一刻,真的挺为她心疼的,这个为了学习付出了很多心血的女孩子,却没能得到一个好的回报。 晚修的时候,秋华终于鼓起勇气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倩雯,待会下了晚修,一起去后操场走走吧。”秋华刚发完没多久,那边几乎是秒回了个“嗯,好的”。 晚修一结束,就发现刘倩雯已经背着书包在门口等自己了,秋华见了,也快速地收拾了一下。 两人在后操场逛了两圈,谁都没有说话。这时候秋华忽然开口说道:“累了吧?我们去草地坐坐吧。”刘倩雯有些慌张地点了点头。 今晚的风吹得很轻,摇动月光的裙摆,木棉花在树梢私语,那盏昏暗的路灯也变得很温柔。 秋华看了看刘倩雯,说道:“怎么啦?这阵子是不是觉得学习很累啊?”刘倩雯摇摇头说了句:“没有,不累。”秋华又陆续说道:“我看了一下你们的数学卷子,有很多分都挺简单的,有些我还给你讲过呢,你这次应该是紧张了。”刘倩雯还是摇摇头说道:“没有,我不紧张。” 秋华以为她是在逞强,又笑着说道:“那你这次怎么跟坐了过山车一样呢?你不要有压力,高中嘛,就是起起落落的,我跟你讲哦,我高一的时候…”“秋华,你看完我给你的信件了吧?”刘倩雯终于忍不住打断道。 秋华点点头,笑着说道:“当然看了,不过我要问你一个问题,你真的喜欢我?” 刘倩雯这次没有摇头也没用点头,立马回了他一句“喜欢。”她的眼神,也是真真的,秋华记起来,这种眼神,好像也在郑楠的身上出现过。 秋华问了她一句:“倩雯,我问你?你怎么定义喜欢?”刘倩雯想了想,说道:“我觉得,喜欢就是想让自己变得更优秀,然后让那个人发现自己。就比如,我本来想搭一个篱笆,自从看见那个人后,我想在篱笆上种满鲜花。” 秋华点点头,问了一句:“那你读书的时候,有没有类似的感觉呢?比如,你考砸了,老师对你置之不理的话,你会怎么做?” 刘倩雯想了想说道:“我会更加地努力,证明给他看,我是可以的,我没有堕落。我有点不明白,你这问的,有什么联系吗?” 秋华抬头看了一下天空,依旧是乌云盖月,他叹了一口气说道:“倩雯,我跟你说,其实,你这不是喜欢,更多的,是一种崇拜。”刘倩雯听了,摇了摇头说道:“秋华,我不太明白。” 他耐心地解释道:“我这样说吧,你的数学不擅长,而我刚好擅长数学,我在你的眼中看来,就是一种强者,人类自古以来就有崇拜权威的先例,所以这种喜欢不应该这样定义,应该定义为敬爱,是一种弱者对强者能力的尊敬。 就像我们初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对老师有一些爱慕,其实这更多的。就是一种对他们能力的认可,一种渴望,我们想要成为这样厉害,至少对我们这个阶段来说厉害的人。” 秋华顿了顿,接着说道:“倩雯,其实喜欢是没有朦胧的,喜欢就是喜欢,你此刻认为的心中对我的喜欢,其实是受到了你看的小说的影响了。你看啊,如果真的是喜欢,你的内心就会有答案,完全不用靠外界的东西来提醒,所以,你明白吗?你希望我的答案不欺于心,但你一开始的问题就欺于心了,知道吗?” 刘倩雯想了想,有些沮丧地说道:“你说的其实挺有道理的,秋华,我感觉我好失败啊,长这么大,还分不清爱是什么,恨是什么。” 秋华笑了笑,说道:“其实,我也分不太懂,但我觉得吧,爱情更多的是一种感觉,高深点讲吧,爱情,是一种大于本我的意识,有时是可以超脱生死的存在。简单来说吧,爱是恒久的忍耐,又有慈悲,它让你想要去看见对方的笑容,又害怕这个笑容不是为你而生。” 第七十章 当幸福,来敲门 与漂亮的女孩子一起吃饭是什么感觉?欣喜的?谨慎的?但无论是什么,都不可能是崩溃的。此刻,秋华正面临着这种好事,但心情似乎好不了。 秋华今天中午正跟田静茹吃饭呢,没想到,却是在食堂碰见了黄静秋。见到秋华,黄静秋也不客气,直接开口问道:“秋华学长,我能在这吃饭吗?”秋华看了看田静茹,黄静秋也随着他的目光看去,田静茹心里想道:这呆子,你要问我意见也不用这样子啊,这样不是让我当了黑脸吗? 但她的表面仍是平静地说道:“食堂又不是我们的,你想坐哪,不需要经过秋华的同意。”“那就好。”黄静秋听完了,开心地说了一句,直接走到秋华旁边坐了下来。 田静茹吃了个憋,又不好发作,只能把气撒在了秋华身上,伸出手狠狠地掐了他一下,秋华吃痛一声,看向田静茹。此刻,她正带着柔和的目光看着他,虽然初春已经结束,但秋华却觉得身处冰窟之中。看来,前几日说的广末市迎来初夏的天气预报并不准确。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气氛似乎有些尴尬。为了缓和一下气氛,秋华左右逢源地说道:“静茹,你多吃点肉,你看你,太瘦了。静秋,你也不要挑食,吃多了才能长高。” 田静茹听了,笑了笑说道:“嗯,我知道,你伤还没好,比我更需要营养,你多吃点吧。”说完,田静茹将自己碗里的肉匀了一半给秋华。黄静秋也不示弱地说道:“好的,秋华学长,我要快快长高。跟你一样高,到时候我就不用踮起脚尖来亲你了。”说完,她把秋华碗里的肉夹走了一部分,放到自己碗里。 秋华一阵无语,心想静秋妹子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田静茹瞪了他一眼,然后又笑了笑看着黄静秋说道:“秋华,周末陪我去逛街,有没有空?”秋华想都没想地就答应了。这下轮到静秋妹子不开心了,她有些抓狂地说道:“啊,不可以。秋华学长,你不能跟她去玩,如果你非要跟她去的话,那,我也要去。” 秋华难为地看着黄静秋,黄静秋在他眼中似乎读出了一些不乐意,心里就生出一股委屈,嘟嘴说道:“秋华学长,我知道我又矮,性格不好,任*撒娇,没她漂亮,啥也不会,我…我…”话还没说完,她的眼泪作势就要下来了。秋华最见不得女孩子哭,一哭,他就容易心软。他急忙说道:“别…别。静秋啊,你别哭,静茹在逗你玩呢呢,不要想太多了啊,你也十分优秀的。”他边说边示意田静茹,田静茹却是赌气地不看他。 后来,在秋华说尽好话后,静秋妹子才勉强止住眼泪。周围的人见秋华左一个右一个,当他享尽齐人之福。这个中辛酸滋味,却是不知。 秋华一回到宿舍,屁股还没坐热呢,便听见毛献叹了一口气。秋华以为这是他日常地发牢骚,就索性不去理会他。没想到过了一会儿,他又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秋华不解地问其他两人:“献总咋了?”赵武摇摇头,继续捧着手机在那里呵呵傻笑。 陈子率顿了顿说道:“他啊?八成是肚子疼。”秋华见两人都不知道个中原因,就索性自己上前去问。 毛献看了看秋华,问道:“老四,你最诚实了,你觉得会有女孩子喜欢我吗?”秋华以为他是感情受挫了,又本着“君子成人之美”的宗旨,就决定给他灌一灌“心灵鸡汤”。 秋华开始声情并茂地说道:“献哥,你怎么可以问这种简单的问题,你的长相就是答案啊。有哪个女孩子见了你会不心动,厚厚的眼睛下,隐藏着理性的光芒。”这时候陈子率适当地插了一句嘴:“不是猥琐的目光吗?”毛献做了个“禁声”的动作,小声说道:“听他夸完,我想知道我有多优秀。” 秋华顿了顿,又开始说道:“你的头发短得刚好,无法遮盖你优雅的气质。啊!造物主,为何你要如此不公,将这美丽的面孔与超凡绝伦的才华全都赋予他?” 陈子率无奈地说道:“老四,你这科幻小说写得真不错。你不知道啊?我们献哥的长相生来就是为了避开褒义词的,你夸他好看就是在冤枉他,知道吗?” 以后在于毛献的交谈中,秋华终于得知了毛献今天这么丧的原因。原来前一阵子毛献听说数学部里美女如云,便主动跑去加入了。其中一个女孩子跟他很有缘分,每次部门做事,他们都会分到同一组,这让毛献十分相信,这一切都是命啊。 秋华听他说完,笑了笑说道:“献总,这是好事啊。真的!很多人无法走到一起,大多输在了‘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八个字上。很多时候,我们无时无刻都在渴求幸福,可当幸福来真的敲门,我们却往往会选择逃离,认为这一切来的太简单了,人真的是十分奇怪的动物。人们在工作期间偷懒获得的快乐永远比周末的时间快乐,因为后者较前者容易。” 毛献听完,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说了句:“老四,你这么能讲,我感觉你以后有很大的机会被警察叔叔奖励银手铐一副。”毛献说完,指了指手机屏幕,上面。是一个报道,题目为“本市破获chuan。销大案。”陈子率马上举手说道:“我同意。” 毛献似乎自信了不少,一扫刚刚的疲态,哈哈大笑说道:“刘倩雯,本帅的手掌心你是逃不出的。”秋华惊呼了一句:“什么!你刚刚说的是刘倩雯?静秋宿舍的那个倩雯?”“对啊,怎么了吗?”毛献看他反应这么大,有些不解。 陈子率在一旁,用机械音说道:“对不起,亲爱的玩家毛献大帅哥,你的当前等级不适合挑战‘刘倩雯副本,请升级后再来。” 第七十一章 世间恶,人情薄 秋华三人自从经历了上次的饭堂事件后,居然成了一个三人小团体。只是这个小团体虽然表面没有什么大的冲突,但也绝对说不上和谐,活像一个超级矛盾体。田静茹知道秋华给过黄静秋承诺,又加上那个怪声音的事情,她也知道秋华无可奈何,但她的内心却是怎么也过意不去。黄静秋的态度是不用说,她当然不会轻易退缩。 广末市虽然经济发展的速度远不如其他海边城市,但在市中心的繁华地段,却是不输任何一个时尚大都市。即使前几天爆出了两名重刑犯逃出监狱的消息,这城市也丝毫没受影响。华灯初上的时候,喧闹的气氛早已弥漫开来,街上的行人从白天开始就没少过,仿佛他们是不眠不休一般,有时候秋华十分怀疑,这些人是不是请来的,三班倒制的“逛客”。各种招牌的灯光也亮了起来,灯光是夜晚的最佳搭档,醉人的夜色,自然也是污垢的保护伞。 天桥上,一群人在玩着扑克,每个人脸上似乎都着了魔,地上的钱凌乱地堆放着,偶然有路过的人钻进去看一眼,却是发现庄家灰头土脸的模样。 看了几局,发现周围的人似乎都赚了不少的钱,于是,来看的人也玩心大起,庄家嘟囔了句:“真倒霉!”新加入赌局的人们像看戏似地看着庄家,他不知道的是,参与赌博的人群像看戏似地看着他。 公园里,女人们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她们当中有不少是年轻的,漂亮的,按理说,这个年纪的女孩是最好看的,根本不需要涂抹什么。但她们似乎并不能领会什么是真正的美,于是她们暗暗较劲,看谁化的妆浓,看谁说的话骚。她们并不对此感到羞愧,这是人类从出生开始就具有的原罪,只是她们利用了原罪罢了。 秋华看着身边的两个女孩,她们就像是白莲花一般,那么纯洁,那么可爱。他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将来她们进入到社会的这口大染缸,会变得怎么样?是否也会变成这些浓妆重彩的站街女郎?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她们身边的时候,尽自己所能去保护好她们。 “抓小偷呀!”忽然间,秋华听见了身后传来喊声。紧接着,一个身影以极快的速度从三人中间穿过去,速度之快,把静秋撞得直趔趄,秋华赶忙扶住她。众人还在错愕之间,前方又传来一阵阵痛呼,定睛一看,原来刚刚小偷撞到了个孕妇,秋华急忙上前去。 那孕妇疼得死去活来,马上吸引了不少群众。人群中有人惊呼:“啊!坏了,她的羊水破了,必须马上接生才行啊。”秋华朝人群中大喊:“谁会接生?你们谁会接生?”话语却是如同投入了大海一般,没有一丝回应。 田静茹一脸焦急,却不知该做些什么。黄静秋更是急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孕妇的声音依旧惨烈,可围观的人群都面面相觑,竟是无一人上前去,秋华看着眼前的一切,心头起了一些灰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那孕妇正好倒在了其中一家店门前,此刻,那家店的店主嫌弃地说道:“你们快把她抬走,到别处去,别在我这里,这太影响我做生意了。” 黄静秋哀求道:“叔叔,你救救阿姨吧,阿姨要生小宝宝了,你行行好,你是个大好人。”中年人仍是一脸不耐烦地说道:“不行,不行,到时候弄得一地血,多影响市容啊。你们行行好,把她弄走吧。”那中年人仍是哓哓不休,像极了菜市场里讨价还价的妇女。 秋华再也控制不住了,他大声地对中年人喝了一声:“喂!够了吧?”中年人也没想到这个学生模样的人会突然发难。一时间,哑了喉咙。 秋华义愤填膺地说道:“咱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也许现在我们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你的生意,我们感到十分抱歉。但是,因此会有两个生命得救,难道这不值吗?你扪心自问一下,如果今天躺在地上的是你的老婆,你又会作何感想?我们的社会之所以会变得这么病态,都是你这类自私自利的人导致的。” 从“家属给不起捞尸费,溺亡孩子浸泡水中三天”,再到“老人跌倒无人扶起,最终命丧马路”。一路走来,一则则新闻冲击着人们的三观。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导致了道德滑坡现象的出现? 围观的人们似乎被触动了,纷纷指责店家的无良行为,店主人的脸色青一阵紫一阵,又不敢惹了众怒,急忙躲进了店里面。 此时秋华又喊到:“你们当中,谁会接生?”终于有一个妇女在犹豫了一阵之后,说道:“我…我以前在乡下给人接生过。”其他围观群众也不含糊,许多人自觉地站成一个大圈,背对着孕妇,组成了人墙。不断有人加入,有人递纸巾,有人递工具,附近有好心的商家端来热水,送来毛巾,伴随着孕妇的一声声高呼,众人的心也一次次地高悬起来,全场的人几近屏息,不敢喘一口大气,田静茹与黄静秋两人则向天祷告着。 终于,人墙里面传来几声啼哭声,紧接着,由几声变成不断,这是小家伙初来人间的最好证明,在场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此时120也赶到了。他们合力将新生儿与先前的孕妇一块送上了救护车,秋华有些疲累,靠坐在街边的椅子上,不断有人过来拍拍秋华的肩膀,并说道:“小伙子,好样的。” 很快,一阵风吹来,人群就散去了。不远处,田静茹与黄静秋相拥而泣,不知什么原因。这街道又恢复了之前的热闹景象,刚刚的店家在忙着清理门口的污秽,嘴里喃喃道:“呸!真倒霉!” 街上的霓虹灯发出令人迷醉的光芒,刚刚发生的事情仿佛是偶然吹过的尘埃,只是迷住了少数人的眼睛。 这城市,繁华依旧。 第七十二章 玉公子,崔眉生 作文比赛很快就来临了,四月下旬,正是骄阳似火的季节。再加上不知是不是校领导忘记交电费的原因,在这种时候,学校竟然停电了,各个班级现在就如同一个大蒸笼一般,有甚者,干脆连比赛都放弃了,直接就走了。 秋华坐在教室里等待比赛的开始,此刻他的内心有些焦躁,不知是因为这天气闷热的原因,还是因为这阵子作文练笔分数的不理想。他百无聊赖地看看四周,发现众人都是一脸焦急的样子,秋华有观人的兴趣,今天却是提不起一丝兴趣来。然后,他又看了看墙上挂着的时钟,心中叹道:这青黄不接的季节里,连灵感也会青黄不接啊。 过了一会儿,教室里闪进了一道倩影,终于给这个烦人的夏日带来了一些清凉,众人的心头安定了不少,但没过多久,心里却又起了另一种澎湃。但秋华却不怎么想,她的到来,让秋华的心中更加地烦躁了。 前方一直空着的桌子好不容易有了圆满,秋华心里却是想道:果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自己怎么会跟她一个赛场。 施莺莺转过头来朝着秋华自信地说道:“秋华,你等着吧,我一定会在这次的作文比赛上打败你的。” 秋华听了,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随意地说道:“随你喜欢喽。”施莺莺咬咬牙,似乎不太喜欢秋华讲话的态度,“哼”了一声转过头去了。 很快,监考老师带了考卷来了,拆封,分发,一气呵成,一会儿功夫,秋华就把试卷拿到了手中,定睛一看,这次的考题是一则材料作文,材料上这样写道: “沐十八的《玉扇崔眉生》中,我们领略了崔眉生与魔女解语花的爱情,谁又看见雪天里那个痴痴地等待着眉生的小丫头?我们在情人节那天,手捧鲜花,为了一个人可以在街道上站成永恒。但你永远不会知道,当听到你要回家的消息时,两个风烛残年的身影,伫立街头,也同样是几个小时。一路走来,谁为你思惹情牵,你可曾发现?” 看完,秋华喃喃自语道:“今年的出题人倒是挺会煽情的。”秋华同场上的学生一样,陷入了沉思。 秋华刚进入思考没多久,忽闻周围“沙沙”声起,他抬头看了一下四周,这声音竟是来自施莺莺的,没想到她已经开始起笔了,秋华着实有些佩服她的写作能力。好在秋华的功底也不弱,经过十几分钟的搜肠刮肚,他的笔下也“沙沙”声起。 一场大战过后,他手中的玉扇已无法再挥动。在场的正道人士,有的大喊:“妖女,拿命来。”有的则是叹道:“如此风流好少年,着实可惜了啊。”这些个正人君子平日里最看不惯魔教以多欺少的做派,认为这不是英雄所为,而今天这场剿魔大会,集结了各派的好手,但他们却从来都不觉得这是以多欺少。 这个说终有一日要取她性命的男人,今天却是拼尽全力去护她周全,她大声质问,他只是惨然一笑道:“我以身化蝶入烟火,只是不愿你在我转世的路上着了魔。”渐渐地,他的眼皮垂下。 她终于醒悟,武功再高,不过寂寞越多而已。她抱住他喊道:“不!我若为你着了魔,就罚你倾下一世来渡我。”一点寒芒闪过,雪地里多了几分朱红,煞是动人。 而那个她却依旧向远方眺望,口中呢喃道:“崔大哥,我等你回来,今后你只能为我一个人画眉。” 自新华夏成立以来,社会的风貌着实改善了不少,有了很大的进步。很多东西都在发生着变化,昨日之思也许已成今日之景。 从人力车到地上铁,让你不再“从前车马慢”。从锦书遥寄到qq微信,让你可以“天涯若比邻”。没有一件事物是一成不变的,万事万物都处在运动之中,但改变也是需要时间的,有些东西的改变或许只需三天,“吴下阿蒙”的故事想来并不陌生。如“指腹为婚”这种陋习,很难想象,它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的改变或许要亿万斯年,或许是更久,久到没有时间这个概念。 许佳仪正跟朋友们逛街呢,这时身边的小姐妹忽然笑道:“佳仪啊,恭喜啊,听说吴家少爷回来了,你现在可是不愁嫁了,啥时候去见见他啊?” 许佳仪脸上有些愠色地说道:“你别提这个,一提这个我就来气,都什么年代了,还有指腹为婚这陋习。我爸老跟我说他的老朋友的儿子多帅啦,多好看啦,我整天都听,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这帮小姐妹们看来是被做了不少思想工作,都来劝道:“诶,佳仪,你可别这么说,虽说广末比不上帝都,但这么说吴家也是富甲一方啊,你嫁过去也是吃穿不愁啊。再说了,吴家少爷的照片你不是看了吗?也算小男神一枚吧?” 许佳仪语气有些悲伤地说道:“哎!他很优秀,的确。无论身世,样貌,无可挑剔。但婚姻不是买卖,不是等价就能成交的。‘流水下滩非有意,白云出岫本无心啊。” “行啦行啦,佳仪,我知道你文艺啦。咱不说这个,前面有一家新开的甜品店,我们去试试吧,走。”她们说完,就拉起许佳仪的手往前走。她忽然眉间一喜道:“管他呢,反正我敖龙哥哥才是最帅的。” 怎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才算是正确的?是门当户对,还是两情相悦?“咱俩不适合”五个字里包含着多少谋人计?“你是个好人”这句话,可能是一个家族开会讨论的结果。我们年少时总会许愿,希望能找到一个对的人,于是我们怀着自己内心的小美好,从来都是大胆扬鞭策马,哪怕一路跌跌撞撞,长大以后,等我们撞了足够多的南墙之后,我们又会问自己,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小孩子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 第七十三章 眉宇间,金甲气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这句话可不单单是一句歌词,这可以说是对女孩子的高度概括。这不,前几天还明争暗斗的田静茹跟黄静秋,现在却变成了两姐妹一般。 这天中午放学没多久,黄静秋便又来到了高二文三班,这是她平日里经常做的一件事,不过秋华还是无法适应。 见她进来,正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呢,却没曾想,她压根就跟没看见自己一样,一进来就跟田静茹打得火热。 “静茹姐姐,我来找你了,你快给我说说,上次那本小说的主人公后来怎么样了,我还想听。”黄静秋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让田静茹讲上次没讲完的故事。秋华以为是什么好看的书,也伸着脖子,想探听点什么消息。原来是这阵子比较火的青春小说,秋华一下子就没了兴趣,不过田静茹倒是颇得意地看了自己一眼,那表情仿佛在说:“看吧,我用魅力征服了一个小迷妹。”然后又给静秋妹子讲起故事来。 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冷落了,秋华的笑容在僵住了。过了一会儿,黄静秋才惊呼道:“秋华学长,原来你跟田静茹是同桌啊。” 秋华这时候心里想道:静秋妹子啊,你终于想起我啦。可表面却是很淡定地白了她一眼,然后说道:“静秋啊,你什么时候瞎的啊?”黄静秋尴尬地笑了笑,说道:“对不起,对不起,秋华学长,你长得太不出众了,你在这就好办了,你坐后面去,我跟静茹姐姐聊会儿。” 秋华听了她的话,内心忽然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然后他看了看田静茹,没想到田静茹只是耸耸肩,并没有说其他的。秋华心里想道:不能让,这静秋妹子现在竟然对自己这么不尊重。他决定做些什么,以挽回自己在静秋妹子心中的地位。 接下来的十分钟里,秋华就静秋妹子今天这么拽的态度问题提出了严重交涉。十分钟过后,他就乖乖地坐到了后排,此刻的他只觉得只有手里这张数学试卷才是真爱,不离不弃,不离不弃。 写了一会儿,他忽然觉得有人正在盯着自己,一抬头,黄静秋可爱的脸庞就映入眼帘中。黄静秋直接开口说道:“喂,我跟静茹姐姐商量好了,五一假期决定去你的家乡玩,你当导游,你什么意见?”秋华被她的突兀吓一跳,有些惊慌地答道:“没…没问题。”说完,他的脑子里又是想道:从以前的秋华学长,到现在的喂,天啊,我可爱的静秋妹子不会被外星人绑架了吧? 吃午饭的时候,她们两人牵着手走了,秋华的心里有些黯然。虽然跟她们一起吃饭时,总会引来许多关注,让他浑身不自在,但现在她们突然一走,心里倒有点空落落的,浑身更不自在了。 但饭还是要吃的,这次,秋华难得一个人出来吃饭。刚走出校门,他就注意到一个打扮得很奇怪的人,那人着一身道袍,拿着个幡旗,上书“空空真人,铁嘴神断”八个大字,不过秋华对这种神神鬼鬼的事向来不感兴趣。至于那道士脸上的淤青,是因为说错话被人揍了,还是其他原因,秋华自然不想去了解。 中国的堪舆之术自古以来便充满神秘感,观天象,辨星辰,脚踏北斗之数;寻龙穴,点风水,手握山川之理。其中布衣神相之法更是高深莫测。自上古有易经推万事的传统以来,无数人都想去一探它的魅力。近年来,爆出了数件高官结识江湖术士的新闻,且不论那游方术士有多少斤两,身为人民公仆,却是不信真理信鬼神,还真是贻笑大方喽,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人对权力与术的迷恋,是说不清的。 不过,那个穿道袍的道士虽然不懂这其中的玄妙,但识人看人还是挺准的,凭着的就是那“七分阅历,三分瞎猜”的本事。他见秋华的眼圈有些重,又一番病恹恹的模样,他自然不知道秋华是因为何事而烦闷。 但依照以往的经验看来,这个学生应该是那种不爱上课,熬夜看小说的主,以前他在学校附近倒也见过不少,这类男孩子,基本都爱看玄幻小说,只要跟他们说个什么“你要飞升啦!你有奇遇啦”之类的话,再说上一些神神道道的话,没准他们就相信了。每次虽然油水不多,但成功率还是挺高的。 趁秋华走过身边时,假道士开口便道:“少年,你印堂之中有金甲之气,怕是将要有大奇遇啦!”正当假道士等着眼前的少年来主动咬钩的时候,没想到秋华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就继续向前走去,留下假道士一人在风中凌乱… 第七十四章 舌尖上,饭桌中 地大物博的华夏,不同的山水养育出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人,也信奉不一样的文化。文化的种类各种各样,文化的形式也自然是各不相同。华夏特有的饭桌文化,是商人们达成交易必不可少的一环。 当然,饭桌也是凝聚家人亲情的重要场所。试想一下,一家老小,欢聚一堂,青年人在厨房忙前忙后,老人含饴弄孙,大孙子在院里开心地跑来跑去,此情此景,该是多么和谐。 人们在酒杯里,不止表达了对往昔事的辛酸无奈,也寄托了对明日路的殷切期盼。都说无论有钱没钱,都得回家过年,一到春节,人们就算要经历再多磨难,也挡不住一颗想回家的心。 有关团圆的意义,世间的文字还真不足以比拟。大年三十晚上的那一顿团圆饭,被装满的,不只是因为忙了一天而饥肠辘辘的肚子,也有独自在外打拼而倍感孤独的内心,到了再晚一些,你望着窗外璀璨的灯火,与床边酣然入睡的稚子,那一瞬间,你又仿佛蓄满了动力,好像未来的再多苦难,都不会成为你退缩的根源。 然而,对郑楠来说,却是许久都没有过这种感受了。即使今天难得与父亲坐在一块吃饭,郑楠也丝毫没有喜悦之情。在饭桌上,她从来都不愿与她的父亲分享自己的心事,父女两人在饭桌上所表现的冷漠,让人觉得他们只是碰巧一同聚餐的陌生人罢了。 郑威今天很开心,自己平日里由于公司的事比较忙,与女儿是聚少离多,今天好不容易回趟家,正赶上吃晚饭的点,正巧女儿今天也在。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是这个家很久都没有的活动了。 郑威十分开心,于是立马向女儿宣布了一个好消息:“楠楠,准备一下,今年暑假,你就可以到m国去读书喽,手续都给你办好了,要是在那边生活得满意的话,也可以直接移民过去,那里什么都有,还有你叔叔一家也会照顾你的,想要啥就跟老爸说。” 郑楠听了,却是淡淡地说了句:“我不去,你不用给我打算这么多。”郑威说了这么多,却遭来她的一个冷眼,不禁有些怒了道:“华夏这么多人,争着抢着去m国,不就看中了那里的山好水好吗?我辛辛苦苦,不也是为了你能有个更好的环境吗?你能不能懂点事?” 郑楠听了他的相劝,却是不为所动,依旧冷冷地说道:“你不要用管你手下的那一套来管我。我不管m国是不是人间天堂,反正我不去,这是我的人生,我自己可以做主。” “你不去也得去,还反了你了。”郑威实在是受不了自己的女儿竟如此对待他的一番苦心,她的语气让他觉得,他们根本不是父女,像是剑拔弩张的仇人。 “我说了不去就不去,这么多年,你有真正关心过我吗?你的眼里就只有你的钱和权力,贪婪的权力,你把妈妈害死了,现在又想来祸害我吗?”郑楠边说边流下痛苦的泪水,这么多年的亲情缺失,对一个少女来说,实在是太残酷了,这些年她所受的委屈,此刻都化作了这点点泪滴。 郑威气急了,自己是如此地关心她,给她最好的吃穿,让她上最好的高中,没想到竟换来这种回应,真是拿良心换了狗肺。他的忍耐也到了极限,直接抬手甩给了她一个巴掌,声音清脆,惊动了厨房中的老妈子。 老妈子吴妈忙跑出来,见到郑楠脸上一个明显的红手印,眼泪也跟着掉了下来,忙上前一把抱住她,哭着道:“哎哟,咱家楠楠这是怎么了呀?多好的闺女呀,可不能破了相啦…”郑楠挣开吴妈的怀抱,狠狠地瞪了郑威一眼,拉开门跑了出去,门被重重地带上,仿佛要震裂整幢大楼。 “楠楠,楠楠…”吴妈正打算追出去,郑威此时正在气头上,喝了她一声:“别管她,她肚子饿了,自己会跑回来。” 郑楠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此时城市的夜生活才见些苗头。广末市确实没有多繁华,但郑楠真的喜欢这里,不止是因为她生在这里。在这里住着,她偶尔还能去看看她的母亲,她可怜的母亲,就这么永远深埋在地下了。她害怕,若是她走远了,母亲哪一天想托梦都找不到她了。 晚饭没吃多少,走了不知多久,她的肚子就开始咕咕直叫了。路过一家大排档,看见里面的人正对着一个大鸡腿大快朵颐起来,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平日里,她是从来都不吃路边摊的,今晚来到这里,却是觉得这里的风味比之大酒楼都不逞多让。 在犹豫了几次之后,郑楠还是坐了下来,点了炒粉,烤串,不只是赌气还是什么原因,她还点了几支啤酒。 点的菜一到,怕被别人看出自己的窘况,郑楠却不好意思立马动筷。过了一会儿,方才夹了一口炒粉放进嘴里,那一瞬间,唇齿留香。她又倒了一杯啤酒,喝了几口,不觉苦涩异常。佐以食物,却又别有一番风味,于是,她又自斟自饮起来,很快一瓶啤酒见底。 “喂,社长,有事吗?”秋华对着电话那头问道,按理说,这个点郑楠怎么可能会打电话给自己。“怎么?没事就不能打电话给你吗?初来陪我喝酒,呵呵呵…”电话那头少女的声音俏皮可爱,秋华猜想应该是喝了酒的缘故。 胡乱聊了一会儿,郑楠忽然说道:“啊啊啊,你这个狼心狗肺的,我可是救了你两次啊,你就是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的?”语气里带着些许不满。 秋华急忙向她赔不是,并跟她要了位置。秋华这次出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秋华确实感到不好意思,她帮了自己那么多次,也没有好好感谢她。二是刚刚从电话里似乎听出她已经有了些醉意了,毕竟还是晚上,一个女孩子在外头,秋华也怕她出个什么意外。 第七十五章 给你个,机会吧 随着桌上啤酒瓶数量的减少,郑楠脸上的醉意又加重了几分。大排档里明晃晃的灯光打在她脸上的一抹酡红,两相映衬,恰如其分,如此光彩照人。 今晚她的情绪似乎特别高涨,说不到几句话就哈哈大笑起来,隔一会儿还想着当众唱歌,亏得秋华拦着,不然又要搞出什么大新闻了。秋华从来没有见她这样子过,秋华发誓。 又一瓶啤酒被宣告了终结,空空的啤酒瓶陈列在桌上,在灯光的照射下,发出幽幽的绿光,好像散发着一种神奇的魔力。然而,这一次郑楠却没有立马开启新的一瓶,此刻她正望着喝空的瓶底发呆。 秋华见她心情突然如此低落,刚要出口询问,却听她幽幽地叹道:“我其实很羡慕你们,从小就可以有父母的关心爱护,秋华,不怕你笑话,我其实是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再加上我的父亲常年在外。 所以,我经常要一个人做很多事情。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逛街、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去旅游,一个人…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郑楠说着说着,声音渐渐带上哭腔,后来,就干脆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秋华见了,忽然有种想要抱抱她的冲动,不是非分之想,是一种同病相怜的共鸣。奈何二人身份有别,于是便用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劝慰道:“郑楠,其实我的情况比你好不了多少呢,我的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病死了,是我妈一手把我带大的。 为了我,她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妇变成一个能挑能抗的大妈。她同所有女人一样害怕老去,但为了我,她义无反顾。 这些年来,我从未去过一次网吧,从不把时间花在集体活动上,因为我知道,我如果不争气,我妈妈所受的苦就不值得了,我也知道,目前能好好回报她的,就是我的成绩。” 这些话秋华憋了十多年,从未对任何人谈起过,包括田静茹在内,但今天他借着安慰郑楠的机会,一股脑地将之宣泄了出来。原来,被人倾听的感觉是这样美好。 没想到郑楠听了,反倒更伤心了,她又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也是个可怜人,我们都是上帝的弃儿啊。”今晚的郑楠是一副完全的小女儿姿态,看得出,此刻她的内心正在发生很大波动。 两人的谈话接近两个小时,秋华怕制止她再喝酒,这样喝下去的话,待会可就真的麻烦了。秋华怕她又想喝酒,就马上结了账,送她回家去了。 “秋华,你五一有空吗?”走在路上,郑楠的酒似乎醒了不少,秋华不会知道,这个状态的她,说出刚刚那番话,用了多大的勇气。“嗯?怎么了?”秋华有些疑惑地看着她。 “我想去‘清凉寺祈福,给你一个当护花使者的机会,你要不要?”郑楠努力地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眼角的余光却是留意着秋华的答案。 秋华有些为难地说道:“五一吗?我已经约了人了,实在是抱歉。” 郑楠的眼里浮起一丝失望,但很快就消失了,只见她笑着说道:“没事,没事,我自己去也行,反正我也习惯了。再说了,我一个去也好,免得你影响了祈福的效果。”郑楠找了个毫无说服力的理由用来掩饰自身的尴尬。秋华只能讪讪笑道:“也是,也是。” “不过,你说的清凉寺在哪里?我好像没听过,不是本市的吧?”在秋华的印象中,好像没有这座庙的相关信息。 “哦,这座庙在‘聚龙山’山上,小时候妈妈常带我去的。”郑楠的解释打消了秋华的疑惑,却也引发了他的一声惊呼。因为她口中所说的“聚龙山”的山脚就是“求隆村”,与他这次的目的地刚好一致。 秋华忙向郑楠说明,郑楠听了,似乎开心极了。两人一路说说笑笑,终于来到了郑楠家门口,老远就看见吴妈在门口焦急地等候着。她已经在门口站了很久了,见了郑楠回来,急忙迎上来,仔细检查了一番之后,才松了口气。秋华与她约定好了时间以后,就互相道别了,吴妈临进门前,意味深长地看了秋华一眼。 进了家里,吴妈就迫不及待地问起来:“小姐,那个男孩子是你的同学?人倒是很老实,没有欺负你吧?”郑楠还沉浸在刚刚的喜悦中,听她这么一说,笑着说道:“对啊,同学来的,他还欺负我?他不敢,我跆拳道又不是白学的。” 吴妈点点头道:“那倒是,小姐的功夫我是知道的,不过嘛,人不可貌相,表面老实的男孩子,咱更要提高警惕呢。 老妈子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不敢说慧眼识真吧,奸恶之徒也是见过不少,很多人的面相都不是一眼就可以看穿的,小姐还是小心点吧。” 郑楠长这么大以来也没啥朋友,好不容易交到一个算朋友的人,自然不喜欢被人这么怀疑,于是她随口答了句:“知道了,知道了,吴妈。” 吴妈讨了个没趣,也不好意思再多说啥。正巧这时候家里的电话响了,吴妈急忙跑去接起来,聊了一会儿,就问郑楠:“小姐,老板的电话。” 郑楠刚刚还沉浸在喜悦之中,这会父亲的电话,让她的好心情瞬间没了,她丢下一句:“我不接。”然后,上楼洗澡去了。 郑威也没说啥,知道女儿回来就好了,交代了吴妈一些事情,就挂了电话。放下电话后,吴妈想起刚刚说话的不恰当惹得郑楠有些不开心了,忙警醒自己今后说话要小心,免得又惹得主家不高兴。 一番洗漱过后,郑楠换上了睡衣,今天的她也变得不太一样,站在大镜子前,细细打量着自己的身材与样貌许久。她忽然从镜面中看到了床头边的hellokitty玩偶,她急忙跑到床上抱住了它,喊了声:“呆子。”然后,甜甜地睡去了… 第七十六章 这一娶,就三个 趁着大课的休息时间,秋华拍了拍田静茹的肩膀,并说道:“静茹,我想跟你说件事,但你能不能先保证,不要生气行吗?”秋华此时有些后悔昨天的鲁莽行为,怎么就直接答应了郑楠呢,万一静茹不喜欢呢? 田静茹狐疑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先说吧,什么事?你没说啥事我就答应,感觉会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 “就五一假期的事,我…我能不能再带个人?”秋华犹豫了一阵,还是说了出来。 “可以的啊,静秋是吗?我同意。”田静茹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下来了。田静茹以为秋华看到自己如此大度,应该会很开心才是,可是,当她望向秋华时,却发现他面有难色,难道还有别人?田静茹想了想,说道:“说吧,是谁?”“郑楠。”秋华如实答道。 “理由?”田静茹的语气带着些许冷漠。秋华无奈,只得把情况简单地说明了一下。秋华觉得自己告诉她也不是,不告诉她也不是,忙责怪自己办了个糊涂事。 秋华正为难之际,没想到田静茹却是说了句:“傻瓜,你说清楚不就行了,你要是拒绝她,到时候在那边碰见的话,不是都很尴尬,所以你答应下来倒也是无可厚非。还有啊,你是不是觉得我那么小气啊?哼。”说完,她就直接别过头去,当然眼角的余光还停留在秋华身上。 秋华的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此生有这样的一个可人儿,能将喜怒哀乐都托付,该有多幸福。趁她不备,秋华凑到了她的耳边说了声:“老婆,你真好。”田静茹听了,羞得就要伸手去打他,秋华一个闪躲,手就被紧紧地握在手中。 临上课前,她传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不要脸”三个字,后面是一个眨眼的表情。 在梅子树的花蕊里,在孩童期盼的眼神中,五月迈出了坚实一步。侨恩高中的学生们都有了各自的行程,而此刻秋华正携着三美,坐在归途的公交车上。 秋华的计划是先去接母亲,让她一起到村子去,这样也可以帮着照顾奶奶。自己的居住环境是糟糕的,秋华不想去欺骗她们,忙跟她们说要做好心理准备。 没想到三人听了都觉得并无大碍,静秋甚至可爱地说道:“秋华学长,没事的,这是妈妈的朋友从f国带回来的香水,可香可香啦,我会把秋华学长的家变得香香哒。” 秋华走进了那条熟悉的街,亲切地叫着那些老邻居。这些人虽说与自己并没有沾亲带故,但都是一些淳朴善良的人,秋华愿意用真心去对待他们。那些老人家看到秋华带了三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回家,都乐呵起来,有大胆的,则是直接问起了秋华最喜欢哪一个。秋华一行人羞得没脸,忙加紧了脚步。 章兰知道自己儿子要回来,听到门口的脚步声,高兴地放下了手中的扫把,兴冲冲地跑去开了门。当门打开的一刹那,章兰被眼前的一幕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 章兰把儿子叫进了房间问道:“小华啊,你这是?你跟静茹丫头的事我不反对,人家静茹是个好姑娘,你可别辜负了她。还有那两个虽然也很漂亮,但你要永远记住啊,华仔,法律是最大的,违法的事你可不能做。” 秋华被母亲少有的严肃样子弄得有些哭笑不得,解释道:“妈,你说的都是啥啊,她们跟我没关系。只是放假了,想去我们老家玩玩罢了。” 章兰听了,终于有些释然,却又有些失望地问道:“都没关系吗?那静茹…妈不说了,你自己把握吧。” 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行程,一行人终于到达了此行的目的。黄静秋刚下车,就兴奋地大喊:“啊!大鹅,大鹅。”她连行李都没来得及拿,原来此时的村头正有一支鹅队伍。这群大鹅平日里在村头飞扬跋扈惯了,没事撩撩村里的大黄狗,或者欺负欺负路过的半大孩子。 不过,此刻的它们正被黄静秋这么大喊大叫地赶着,完全丢了作为地头蛇的锐气,狼狈地四处逃窜,口中还夹杂着不要命似的叫喊,仿佛生命受到威胁一般。 郑楠虽然每年放假都有旅游的习惯,这些年来去过的地方也不少,但此处确实别具一般风味。 她一下车,就能清楚地感觉到这里的空气真不是一般的好。久居城市之中的她,忍不住贪婪地多呼吸了几口,顿时觉得神清气爽,近日以来的种种疲惫,忽的被一扫而空了。配上山上隐约可见的桃花林,山下是一片小桥流水人家的做派,真可谓之“桃花源。” “奶奶。”秋华朝屋里喊了一声。半晌,里屋才响起一阵“哒、哒”声,好一会儿,才见到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太太立在檐下。老太太有些老花眼,隔空问道:“哪个啊?”秋华忙迎上去,笑着说道:“我,奶奶,小华。” 老太太定了定睛,恍然大悟道:“哦哦,二孙子啊,你怎么来了,你妈妈呢?” “妈,我在这呢。”这时,章兰拿着一只扫把走过来。“兰儿啊,快放下扫把,放下扫把,这大屋我住着挺舒服的,不用每次都打扫。”老太太心疼地说道。 三美也很懂事地上前给老太太问了个安,老太太看了看眼前的几个女孩子,带着责怪的语气说道:“兰儿啊,怎么我二孙子结婚也不告诉我,这一娶,就娶了三个,这花花心思,比那些个老民国还要大呢。” 章兰忙解释道:“妈,华仔还小呢,这误会可大了。这几个都是华仔的同学,这次放假是过来玩的,会在咱家住几天。”“哦哦,我老糊涂了,我老糊涂了。”老太太有些自责地说道。 秋华松了一口气,心想这误会可不小。但接下来奶奶的一个问题,却让秋华又一次紧张起来。奶奶仔细地看了看三美,口中赞叹道:“都是好看的姑娘,都是天上下来的啊。” 然后她又问了一句:“你们谁以后愿意嫁给我的二孙子啊?” 第七十七章 小桥,流水,人家 秋家的祖屋是典型的砖木结构,正是夏天的时候,风轻轻地从堂中穿过。屋檐下筑着一个燕子巢,偶然会被村中的几声犬吠惊扰,雏鸟会叽喳乱叫。 正是晚饭起灶的时间,村中的炊烟袅袅,奇怪的是,今天的郑楠似乎一时兴起,说要跟秋华的母亲学下厨,秋母拧不过她,只能顺了她的意。 更奇怪的是,静秋妹子今天一点也没粘着秋华,一个人坐在离家不远的那条小溪旁,开心地看着水底的游鱼,两只脚有节奏地晃呀晃,口中唱着欢快的歌。 秋华一个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四周弥漫着泥土的芳香,田里的稻禾配上未尽的晚霞,让人不觉诗意盎然。 秋华的心中忽然有了想写东西的冲动,于是连忙调头回家,在快到家门口时,不经意的一个抬头,却是望见了刚梳洗过后的田静茹,正在楼上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秋华后退一步,用手施了施礼,说道:“小生秋华,长安人氏,路过仙女姐姐宝第,因天色已晚,能否容我借宿一宿?”田静茹嗤笑一声,挥手说道:“哪里来的小童!既知是仙家府邸,还不速速退去。再说,这十里荒烟的,你一个小小的书生怎会到这来,莫不是哪个山精鬼怪,幻化成人,要来害我不成?” 秋华听了,又装出一副受了委屈的模样,戚戚说道:“仙子是仙气逸逸,如天上皓月,我等凡胎肉体生那远观之心,已是思之所极,哪里还敢生出歹心来。” 就在这时,屋里的母亲瞧见了秋华,忙催促道:“华仔啊,可以吃饭啦,嘀嘀咕咕跟谁说话呢?”秋华听了,拱了拱手说道:“得令。” 然后又示威性地望向田静茹,挑眉说道:“仙女姐姐,王母娘娘可是批准我进来了,还让我上楼去找你呢,你可得小心喽。”田静茹咬着嘴唇威胁道:“你敢!”在她说话的时候,秋华已上楼来了。 秋华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惊艳了一把。此刻的田静茹下身是一条热裤,两条大腿就这样暴露在空气中,上身是一条薄薄的粉色上衣,隐约可见的黑色内衣透出神秘,也透露着诱惑,房间里还残留着刚刚她沐浴过后的芳香,她湿漉漉的头发在推高空气中荷尔蒙的味道,到底是少年心气,一时间,秋华有些迷醉。 就在这时,身后忽然传来声音:“秋华学长,你在静茹姐姐房间干嘛呢?”秋华被突如其来的话语吓了一跳,支支吾吾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所幸静秋妹子也没多大在意,在见到田静茹的着装时,也忍不住惊呼起来:“啊!好漂亮,静茹姐姐好漂亮。” 在母亲的再三催促之下,三人终于下楼来了。一到大厅,就被吓了一跳。桌上摆着六七道菜,道道是色香味俱全。静秋最先忍不住了,趁秋母还在厨房忙活,跑到桌上用筷子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进嘴里,然后欢呼一声:“太好吃了。” 然后,又担心被听见,连忙捂住了嘴巴。正当她准备招呼秋华过来吃时,一转头,就发现秋华奶奶正拄着拐看着她。黄静秋吓了一跳,然后又想起来刚刚的失礼,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奶奶,这个太好吃了,静秋错了。” 老太太看了她,然后报以微笑,慈祥地说道:“饿坏了吧?没事,可以开饭了。”说完,又朝厨房喊了一声:“兰儿,楠丫头,快来吃饭喽。”听到那边答应了一声,然后老太太轻声跟静秋说:“好了,待会就开饭啊。”黄静秋点点头,一扫刚刚的悲伤,笑着道:“好。奶奶,你真是天下第一好的奶奶。” 不一会儿,秋母与郑楠都从厨房出来了,众人纷纷就座,秋华给每个人桌前都倒了一杯可乐,而黄静秋则很懂事地给秋华奶奶倒了杯茶。秋母首先说道:“今天这桌菜,小郑真的出了很大力,让我们一起敬她一杯。” 众人纷纷举杯,秋华注意到郑楠发梢还挂着些露珠,感激地说道:“谢谢你啊,郑楠。”郑楠倒是颇随意地说了句:“哈,谢我啥,很多东西都是阿姨做的,我就是打下手而已。”闲话不多说,众人都大快朵颐起来,今天的这桌菜,难逃被消灭的命运。 晚饭过后,静秋妹子又缠着奶奶,让她讲讲村子里的灵异故事。老太太年轻的时候受过教育,是个无神论的人,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事倒也不避讳。秋华几个人闲着没事,也加入了听故事的阵营。 谁曾想,静秋妹子的大胆全是装出来的,第一个发生在解放时期的灵异故事已经让黄静秋坐立不安了。 第二个故事就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这个故事讲到一半,静秋早已忍不住大叫起来,抱着秋华的手死活不松开。秋华一脸尴尬地望向田静茹,田静茹向他投来一个眼神,表示她能理解。 最后是秋母出来紧急叫停了这次活动,说是为了照顾某人的脆弱心灵。老太太见众人无趣,就又给他们讲了一个故事,不过这个故事倒不是灵异,是本村流传的一个据说是上古时期的传说,因缺乏史料,已无可靠性。听完这个故事,众人都觉得扯到没边了。独独静秋一人听得津津有味,缠着老太太再多讲一些。 时间过得很快,秋母看了看时间,夜已经深了,就催促着众人睡觉去。老太太今天很高兴,她好多年都没说活这么多的话了,静秋当然也开心,一次性听到这么多故事,兴奋得睡不着。后来,静秋就到了老太太房里,老太太一直讲,讲到半夜,后来,静秋干脆就在老太太房里睡下了。 至于秋华,当然是趁着半夜灵感来了,写点东西。一小时后,笔搁诗成: 朝中措.寻诗遇春 久居城中画无神。归燕未听闻。 城外寻诗踏破,方知明月娇人。 黑山白水,沙洲微冷,香气氤氲。 旷野麦青一寸,枝头春色三分。 第七十八章 余生,请你,指教 独臂的韦驮像,断头的弥勒佛,庙前庙后堆满丈高的杂草,山风掠过的时候,发出如泣如诉的声音,让人听了,心神黯然。清凉寺的牌匾也不知被拿个分了尸,东墙角一块,西墙角一块。这清凉寺庙到处是破败萧条的景象,与上次郑楠口中所说的香火旺盛相比,显得十分不相符。 “怎么会变成这样了?”郑楠皱着眉头,像是在发问,又像是自我言语,她的眼中尽是失望之色。 秋华见她愁眉不展,颇有些不忍心,忙安慰道:“郑楠,你不要感到伤心。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很多事情真的不是人力可及的,还是不强求的好。”郑楠听了点点头,眉头却仍然皱着。 看她还是闷闷不乐的模样,秋华又是哄道:“那个,郑楠同志啊,你这种思想可就不对啦。我们这一辈,是沐浴在科学的阳光下长大的,你想祈福,也不必找什么诸天神佛佛啊,伟大的马克思不也可以当做你的信仰吗?”郑楠听了,忍不住笑道:“哈哈哈,秋华,你那模样,好像老干部啊。” 过了一会儿,她望着这间破败的寺庙,口中喃喃道:“是啊,很多事情或许真的无法改变呢,有时候,我可真羡慕你啊。”“啊,你说什么?”秋华听了这句无厘头的话,感到非常奇怪。 “没,没,我们快下山吧。”郑楠的语气忽然变得不知所措起来,似乎在掩饰着什么。她不想说,秋华自然不好再追问下去了,只好同她一道下山去了。 “祈福回来啦?怎么样了?山上的寺庙大吗?”见他们下山来了,田静茹赶忙出来迎接。 秋华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山上的寺庙荒废了,佛像也是破烂不堪的。” 田静茹点点头,忙又安慰道:“其实吧,郑楠,你也不用太在意的。很多事情,其实掌握在自己手里,‘祈福’不过是让心里安心一些。”郑楠点点头道:“谢谢你啊,静茹。”说完,两人就去帮手准备午饭去了。秋华看着她们在厨房忙前忙后,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如果…刚浮现出一丝的想法,秋华赶忙摇了摇头,心里责怪道:我在想什么啊! “嗯?秋华学长早上跟楠姐姐跑哪去玩了?怎么不带上我?”黄静秋揉着睡意惺忪的眼睛边走边说道。“你还好意思说,你自己看看,几点了?静秋要变成猪喽,哈哈哈。”秋华见了她的模样,忍不住想逗逗她。 黄静秋在“哼”了一声之后说道:“秋华才是猪,傻猪,我是兔子,可爱的兔子。”秋华敷衍的答道:“是啦是啦,你是可爱的胖兔子。”静秋有些抓狂道:“不是,不是。我是可爱的胖子,不是兔子。”秋华听了,哈哈大笑起来。 黄静秋意识到刚刚的错误,然而秋华并不打算放过她,后面的话题,他始终离不开这个口误。终于,静秋妹子的忍耐也达到了极限。 黄静秋双手一叉,站在那恨恨地说道:“秋华学长,从这一秒开始,你最好跑快点,因为疯兔要开始攻击了,兔子急了可是会咬人的哦,我跟你说。”秋华当然不会坐以待毙,还没等她说完,撒腿就跑了。黄静秋在后面穷追不舍,两人闹成一团。 五一的最后一天假期,按照计划,早上要先去给秋华的父亲扫扫墓。秋华怕三美在家无聊,就询问她们是否一同前去,没想到三人竟异口同声地答应下来。 走过一段不算太坎坷的山路,秋华父亲的墓就出现在众人眼前。简简单单的一块石碑,上面已经堆满杂草,与附近越修越豪华的坟墓相比,显得更加单调、凄凉。 秋华脑子里,慢慢浮现起对父亲的回忆。父亲在秋华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秋华仅有的记忆里,父亲是个高高瘦瘦的文人,会填词,会作画,也会写书,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才子。平日里,还会帮村里人抄抄书信,写写对联啥的,因此,他在村里的口碑也很好。 秋华无法亲自去验证父亲究竟多么有才,但就凭当年能用一篇小文就俘获了母亲芳心的事迹,父亲的才情是绝不低于自己的。 秋华几个人帮着除去了父亲坟头的杂草,章兰在他的墓前摆上了一束花,是一株丁香,与近年来越来越奢侈的祭拜品相比,实在谈不上什么价值。 但章兰并不觉得羞愧,因为这正是他死前要求的。不过章兰仍然不放心,怕他受欺负,又给他烧了纸钱。鲜花加纸钱,两种祭拜方式的奇葩组合,却不会惹来哄笑。章兰跪在那里,喃喃自语,又像是同爱人对话,这些都是平日里,她在人前从不言语的,即使是秋华,她也从来不对他说起。说着说着,秋华就转过身去了。他强忍着猩红的双眼,远处的风合时宜地吹来,已经待泻的泪珠,终究还是滑落下来了。 他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兰,你猜猜,我又给你写什么了?”她疑惑地摇摇头。他看她,眼里有无限宠爱。然后,他缓缓开口道: “春夏秋冬,是人间的四种味道。更替的与交换的,人们早已准备好。唯有这一味情,真叫人摸不着头脑。 我知道,我此生会经历风雨飘飘,山水迢迢。我也知道,会有那么一个人,守在我生命旅途的一侧,幼稚地数着我的到来还剩几个站,然后,她会把时间换成秒,看着快速扇动的符号,节奏能赶上心跳。 她会眉开眼笑,也会着急跺脚。久久,当进站的钟声响起,她会款款而至,她会欣喜,她也会抱怨道:‘你怎么才来?’就如我当初,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捧花,傻笑。 好喜欢,就这样,你披着满袖的山风,嘻嘻哈哈地赶来,只为赴我这一场梦。当然,也要请你把伤心藏好,把耐心备好,因为余生啊,还得请你,多多指教…” 第七十九章 桃花源,逍遥游 吃过了午饭,众人就忙着收拾行李去了,独独黄静秋一人没有到楼上去,看她这样,秋华不解地问她:“静秋啊,怎么不去收拾行李?”黄静秋用带点乞求的语气道:“秋华学长,我想去那片桃林看看,你能陪我去吗?”“那,我叫上她们?”秋华试探性地问道。 黄静秋犹豫了一会儿,点头“嗯”了一声。于是,秋华上楼去叫其他人,没想到她们也欣然前往。离启程还有三个小时,一行人抓紧往山上赶。 “哇!好美啊。”三美异口同声地发出一声赞叹。众人在山下往上面看的时候,只觉得这里的落花阵阵,别样凄惨,一定是个凄神寒骨的地方。却没想到,等真正走进其中,看到此情此景,却是如此美丽而不可方物。 不远处有一条清溪,潺潺可闻,想来应是山下泉水的源头所在。满地的落花再配上个初长成的野花,真可称得上陶潜笔下的清爽宜人。林间还有几只子规鸟在穿梭,许是一场竞速大赛。偶尔还会听到一两声蝉鸣,这是初蝉对世界的呐喊,也可能是形单影只的无助宣泄。 静秋在这里,真真正正地变成了个孩子,她捧起落地的桃花,望天空一扔,落下,口中哼着婚礼进行曲的调调。又像一只刚出笼的兔子,东跑跑,西跳跳,开心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田静茹从一开始就一直挂着一串大大的微笑,这对她来说,应该是从未见过的浪漫景象。她就在那静静地站着,令林木有了开花的意义,也让人找到了树下的大青石无法离去的原因。而郑楠对这些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便想往深处去看看。秋华怕她有什么危险,忙跟了进去。 约摸走了一百来米,眼前就出现了一座小茅屋,门口挂着两个小木牌,再走近些,可以看清上书“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八个大字。 秋华感到十分诧异,如今竟还有如此风雅之人,心中忽地生出一股子想要拜访茅屋主人的冲动。就在众人疑惑之际,茅屋的门被轻轻推开了,带着一声沉重的*。应声走出一个老人家,大约七八十岁,但是目光矍铄,身子骨还算硬朗,没几步便走到了秋华跟前,开口就问道:“多久都没来过这么年轻的小友了。你们要不要去参观参观我的‘陋室’啊?” 黄静秋似乎对眼前出现的人很有兴趣,一股脑地抛出了一大堆问题。比如“山上的桃花是你种的吗?”再比如“山顶的寺庙怎么了?”不过,这些问题还比较正常,还有的问题更加奇葩,也不知道她是如何想出来的。诸如“老先生是叫刘禹锡吗?”“你能帮我抓兔子吗?”“老先生是隐居的绝世高手吗?”这一类问题,把老者弄得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最后还是秋华出手,赏了她一个“板栗开花”,让一切归于平静。 进到屋内去,当真是别有洞天。“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此话不假。茅屋虽小,却是各种生活设施配套齐全,不过这山上没有高架桥,电力设备也就不存在了。无法想象,一个现代人完全脱离电力还能生活几年,秋华愈发佩服起眼前的老者来。 在房子的一角,还有个简易的书桌,秋华走近一看,上面还有着未完成的墨宝:“思君如满月,夜夜逢勾弦。欲问九重阙”,秋华还未来得及思考,又看到旁边放着一张已完成的词作:“蝶恋花——夜静更深深几许?当年明月,卷帘总不及。试问绿珠归来日?满城桃李愁风雨。青山毕竟不言语。庐阳梦断,潇湘东流去。远去余香空一缕,双泪至今无人挽” 秋华反复吟读后问道:“老先生,这首词也是你作的?”老者呵呵一笑,说道:“耄耋之年始学经,有点心得罢了,这篇拙作是无意拈来的,小友可有什么高见?” 秋华拱了拱手,说道:“老先生客气了,活到老,学到老,您才是真正的厉害呢。写诗词的话,我也不是很擅长,写作的时候,常常困于旧格局,因此每次诗成,都颇耗心力。不过嘛,我认为,作诗作词凭心意便可,若非要学那些前人,反倒容易禁锢思想了,当然,我这些言论,放在学术界,是要挨鞭子的,所以,老先生当我在发牢骚即可。” 老者呵呵笑道:“哈哈哈,秋华小友高境界。以后也别叫我老先生了,鄙人姓刘,这点倒有些沾了大诗豪的光,你们以后叫我刘老便可。来来来,我请你们喝我的秘制桃花酒。”一开始听到酒,几人都有些犹豫。等秋华尝了之后,她们才放心喝起来。这时,她们才晓得这桃花酒的美味,酒有些淡淡的甜味,度数也不是很高,一杯下肚,令人不觉浑身通泰,把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刘老说着酿酒的水都是在附近的泉水取来的,这样喝起来是真正的原生态。秋华忽然有了个主意,忙向刘老提起:“刘老,我有一个主意,不知愿意听否。”刘老笑了笑道:“秋华小友客气了,我们既是朋友,又何必隐瞒呢?但说无妨。” 秋华听了,才放心地说道:“我觉得刘老可以把这酒取名‘桃优’。”刘老反复读起来:“‘桃优’,‘桃优’,‘逃忧’...”忽然他眉间一喜,立马答应道:“哈哈哈,好,这酒就叫‘桃优’。”几人相谈甚欢,一坛“桃优”很快就见底了,刘老也不吝惜,想要再开一瓶。秋华却是立马拦住他,一来天色已晚,二是考虑到这酒这么好喝,肯定是倾尽刘老心血的,秋华实在不忍心贪杯。 刘老得知几人要离开的消息,颇有些不舍,临下山前,还告诉几人以后多来找他谈天。一行人匆匆下山来,经过简单的准备,很快就搭上了返程的汽车。 在车上,黄静秋实在困得受不了,就抱着郑楠睡着了。郑楠在挣脱了几次失败后,也就看开了,托着腮,看着窗外的风景,不知在想些什么。至于田静茹,此刻正靠在秋华的肩头,甜甜地睡着了。喝过酒后的小脸红扑扑的,煞是可爱! 第八十章 魂归去,报丧鸟 回到家中,已是晚上七点多钟。离开的时候,奶奶拿了很多自己种的菜,尽管一再推辞,可最终还是收下了一部分。 即使只是一部分,但还是相当多的。章兰想着儿子明天就回校去了,自己一个人也吃不下那么多,就干脆给些给邻居赵大妈。却不曾想,她家的房子漆黑一片,一点都不像有人在家的感觉。 邻屋的张大爷刚好出来倒垃圾,见到章兰正准备敲赵大妈家的门,叹了口气说道:“小章,别费劲了,小米他妈走了,前两天的事了。”章兰听了,先是错愕,然后又是一阵悲伤。在张大爷的口中,事情的经过渐渐还原了。 原来米来在经过了上次的欠债风波之后,还是没能吸取教训。这几日在赌场又把钱输完了之后,又不想回家,就整日跟着陈霸厮混,全然忘记了不久前陈霸对他的欺凌。 这天陈霸出来收保护费,由于考虑到对方也是个硬茬,所以就想找多几个马仔。他见米来这几天对自己唯命是从,又抱着不用白不用的心理,于是就把他也带上了。亏得米来还以为自己的忠诚被陈霸赏识了,与他的小弟们同坐一辆车里,他觉得自己正在靠近这个圈子。他的脑子里这几日不断浮现起香港电影里的帮派情节,每每想到这些,他就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一辆改装过的面包车里,坐着七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坐在副驾驶上的人是个满脸横肉的胖子,脖子上挂着个大金链子,手臂上描龙画虎的,看起来不像善类。车内放着刺耳的重金属音乐,一行人招摇过市,仿佛是来阅兵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这条街的霸主。车里的人却不知,这是多少年前的调调了。 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开车的人却来了个急刹,把正在小憩的陈霸惊醒了。陈霸正要破口大骂,却发现车子前有一个妇女正蹲坐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周围的人很快就围了上来,冲着面包车指指点点,陈霸问了一句:“虎子,你撞她了?”那个叫虎子的混混摇了摇头。 陈霸厌恶地骂了一声:“艹,竟然碰瓷碰到老子头上。鸣笛,大声鸣笛,让她走开。”虎子听了,照他的吩咐按下了喇叭。“滴,滴滴!”一声声长鸣震得车内的人耳朵都要聋了,可车子前的这个妇女却是依旧如此。陈霸厌恶地看着她的拙劣演技,又爆出了一句粗口。 看着时间这么一点一滴地流逝,陈霸的心情越来越烦躁。最后,他吼了一声:“撞过去,撞死她。”虎子虽然怕他,但是杀人的事他是不敢干得,连忙摇了摇头。陈霸看了他的表现,一时怒不可遏,抓着虎子的头就狠狠地往方向盘撞了一下,他的头瞬间见了红。 然后陈霸随后指了一下后排的三个人,说道:“你们三,把那个老瘪三弄开,快点。”三人刚刚目睹了虎子见血的过程,此时心中已是惊弓之鸟,哪里还敢反抗,这其中就有米来。 三人一下车来,一个黄毛混混就一改刚刚车上的懦弱样子,叫骂着道:“喂,老太婆,是你自己走,还是让我们轰你走。”眼前的妇女依旧躲在那,口中痛苦地*着。黄毛冲上去狠狠地给了她一脚,她的*声却更大了,周围的群众也都嚷嚷着要报警。 这时候,米来忽然感觉这声音有些熟悉,仔细一看,才知道正是自己的老娘。然后他立马冲过去,用责怪的语气说道:“妈,你咋跑这来了,你快让开,不然我大哥就要生气了。”赵大妈见是自己的孩子,强忍着痛苦说道:“米小子啊,长大了,不要再那么调皮了啊。” 这时候陈霸看见他们做事这么拖拉,生气地车门拉开,口中骂骂咧咧地说道:“米虫,赶快把你老娘挪开,不然我就开车撞她了啊。” 米来听了,赶忙催促道:“娘,你快起来吧,我大哥真的很凶的。”赵大妈怕米来难堪,就挣扎着靠到了旁边的电线杆子上,围观的群众喊了句:“喂,小伙子,你娘好像很难受啊,要不送她去医院看看吧。”米来听他们这么说,就问了句:“娘,要不要去医院?” 赵大妈听了,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口中喃喃道:“不去医院,不去医院。娘没事,没啥事。”陈霸看了一眼赵大妈,然后嗤笑道:“老家伙,这些都是我十年前玩剩下的。那个米虫,你还去不去了,想不想干大事业了?”米来犹豫了一下,跟母亲说了句:“娘,你在这休息一会儿,待会没事就回去吧,以后走路注意点。” 赵大妈听了,却是拉住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两张百元大钞,颤巍巍地说道:“米小子,出门在外,有个钱,傍傍身也好。”米来接过钱,眉开眼笑道:“谢谢娘,娘,你放心,我保证会干一番大事业出来。”说完,他就坐上了那辆面包车,扬长而去了。围观的群众此时也渐渐散了,事主的儿子都没说啥,他们作为外人,就更没资格说啥了。 赵大妈在电线杆上靠着,她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原来,她的心脏本就有一些问题,而且又有严重的高血压,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此时可以说是什么病都发作了。慢慢地,她的鼻子中,已是进去的气多,呼出的气少了。等路人发现了异常,她已经到了阴曹地府了。 而此时的米来跟着陈霸还在去往收高利贷的途中,虎子刚刚那么一撞,此时已经在后排休息去了,现在开车的人正是米来。陈霸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小子开车不错啊,老司机了吧?以后就来给我开车吧,不会亏待你。” 米来讪讪笑道:“哪里,哪里,难得霸哥看得起我,我一定会鞠躬尽瘁的,哈哈。”陈霸豪爽地笑道:“哈哈哈,你比你死鬼老娘会来事。”说完之后,他满意地闭起眼睛,想着继续刚刚的美梦。米来的心中一阵狂喜,心中想道:哈哈,我就要出人头地了。 车子还在放着刺耳的音乐,路过一片坟场时,林子深处,惊起了好一阵的鸟儿。黄毛说了句:“哇,这么多鸟,找个时间来这抓,卖了钱买装备去。”其中一个混混却嘲笑道:“你没看到黑色羽毛吗?这些应该是山鸡,要我说,找个时间,大家伙来这打野味吃才爽。”其他人纷纷表示同意。 他们不会知道,刚刚惊奇的是一阵乌鸦。群鸦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亮得发出光芒,似乎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般。 第八十一章 妈,我饿了 米来走在路上不断地打着呵欠,这几天的生活真够累的。前几天的那一场收债风波让他真正地体验到了什么叫做大场面。 原来这一次程霸本来带着他们去城南的酒吧收保护费的,却没成想对方也是个硬茬,竟然带了请了多于他们数十个的帮手,程霸一行人还没进到酒吧,双方就直接打起架来了。 一开始由于他们的人数不够多,是落于下风的,没想到程霸加入了战斗后,却是慢慢扭转了战局。最后,他们终于把对面打服了,虽然挂彩比较严重。 酒吧的老板见他们这么狠,把请来的人都被打趴了,就再也不敢造次了,毕恭毕敬地递上好烟,并请他们免费吃了几天。这一次的战斗,米来虽然也受了些伤,但不仅得到了程霸的信任,还得到了别人的尊敬,心中更加笃定了要跟着程霸闯天下的决心。 “嘭!”米来像平常一样,毫不客气地踢开家里的老木门,然后一个屁股坐上去家里的沙发,整个人就瘫在那里,然后朝屋内喊了句:“死没死啊,没死就给我煮个面,饿死老子了。”四周无声,他发出的声音弹到了墙壁,然后又回到了自己的耳朵。 躺在沙发上睡了许久,再醒来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大雨将至,屋外的天空漆黑一片,没有光能从外面透进来,遇上这种阴雨天气,人的心情也烦躁许多。米来走进厨房,锅里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装着热腾腾的面条。于是,他向母亲的房间看去,却是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墙壁上,吊着若干个药品袋子,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罐罐瓶瓶,装着的是折磨与苦痛。 “咚咚咚。”章兰打开房门,却是发现米来正一脸疲惫地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问了句:“那个…我娘呢?”章兰错愕地看着他,问了句:“米小子,你还不知道啊,医院没打电话通知你吗?” 米来疑惑地返回家里,打开手机,这几天顾着吃喝玩乐,好像都没理会来的信息,往上翻查信息,有一条署名为广末市人民医院的短信:“米先生,很遗憾地通知您,您的母亲于今日上午11:03分送入本院,我院医生经过奋力救治,还是没能抢救成功。请您尽快到我院办理相关手续,望节哀!” “我娘呢?我娘呢?”米来进了人民医院,就开始大喊大叫起来。一个护士发现了,急忙上来问道:“先生,冷静点,您的母亲是?”“赵花,赵花。”米来毫不犹豫地答道。“我妈怎么死的?怎么死的?”他几乎是吼出来的,把小护士都快吓哭了。 那些医生也是经历过大大小小各种场面的,对于病人家属大闹医院的情况可以说是司空见惯了。一个自称是当时参与抢救的医生走上前来,先把他请到了病房里,然后开始安抚他的情绪。 过了一会儿,米来才慢慢平静下来。这时候那个医生拿出了一份报告递给米来,说道:“这是你母亲的病例报告,你可以看看。你的母亲,我有些印象。她这几年一直在我这开药,她的身体的问题实在太多了。 她的心脏跟高血压的问题比较大一些,我也劝过她,身体的问题这么大,就应该少点折腾自己了。这几日她来复查,我就劝她应该住院,可她怎么也不答应。” 回到家里,米来喝下一罐又一罐的啤酒,长这么大,他第一次有天塌了的感觉。独自一人喝到半夜,就昏昏地睡去了,他想着这只是个梦,明早母亲就会端着面出现在他眼前。 等他从房间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由于已经很久没进食了,又喝了那么多酒,起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呕吐,吐了好久,他才感觉好一些。然后迷迷糊糊地唤了一声:“喂,有吃的没?”没有应答,也没有人说话。然后他又喊了声:“妈,我饿。”面前不会再出现那个焦急的面容了,那个担心他喝太多酒伤身,担心他不按时吃饭的人,再也见不到了。 房间里空空的,孤独与寂寞,从他的皮肤钻出,充满了整个房间,他终于嚎啕大哭起来。 第八十二章 看,食人蚁 “霸哥,能借我2000不?”米来又来到了赌场,伸手就向程霸借钱。“2000?行啊。米哥又来关照我生意啊,今天打算玩什么。”程霸见是米来,爽快地掏出钱,脸上的肉因为笑而抖动起来。 米来接过钱,说了声:“谢谢霸哥,今天不赌钱。”说完,转身就想往外走。没想到走到门口时,却被黄毛截住了去路,程霸冷笑一声,说了句:“我的钱只借给赌徒,你若是用来做别的,就去向银行借吧。”米来哀求道:“霸哥,你就借我这一次,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你帮帮我。”程霸挑眉问道:“哦?你说说,什么重要的事。”米来犹豫了一会儿,说了句:“我妈心脏病死了,我想处理一下她的后事。” 程霸听了,摊摊手说道:“那就没办法了,把钱借给死人,多晦气。哦,我记起来了,那天那个想碰瓷的老娘们就是你娘吧,那更对不起了,她让我很不爽,不借。”米来又一次哀求道:“霸哥,只要你肯借我,让我做什么都行。”程霸听完,说了句:“有意思。黄毛,你说,想让他做啥?”那黄毛仗着有程霸给自己撑腰,贱笑道:“我知道了,米虫,你来钻我的裤裆吧。”程霸听了,哈哈大笑起来说道:“你小子,真会玩。” 犹豫了许久,米来终于还是钻了过去。于是,他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准备往外走的时候,程霸又忽然叫住了他:“慢着,谁允许你走的。我说过了,钱我不会借你。”黄毛哈哈大笑道:“哈哈哈,你这二傻子,白钻了狗洞。”“霸哥,不要欺人太甚了。”此时的米来声音已经十分低沉,很明显,他在强压着自己的愤怒。 程霸是老江湖了,知道他下一步可能会走极端。于是,他决定先下手为强,提前将一大帮人叫了进来。可怜这米来,钱没有借到,自己也被打得鼻青脸肿的。走在街上,天空依旧是蒙蒙灰,他忽然想哭,天空合时宜地降下雨露。 回到家里,米来就忍不住靠在沙发上。此刻房门被敲响,他也没心情去开门了,淡淡地说了句:“自己进来吧。”推门进来的是章兰,她的手里拿着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上面还放着排骨,火腿肠之类的,又撒着一些葱花,令人不禁食指大动。 章兰说了句:“米小子啊,你妈不在了。以后有啥困难就跟我说,我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一餐饱饭还是有多的,不要客气,知道吗?”米来点点头,想说点什么,却是想起来,自己与这个老邻居,好像从没有讲过话,然后就放弃了。章兰放下面就出去了,米来拿起面条,狠狠地吃了几口,然后眼泪被热气熏得掉了下来。 稍晚的时候,房门又被敲响了,米来打开房门却是发现一个不速之客,这个人正是程霸的手下虎子。米来有些忌惮地问道:“虎哥,有什么吩咐吗?”虎子进来,开门见山地说道:“想不想报仇?” 原来虎子一直在记恨前几天程霸对他的欺辱,但自己一个人又怕掀不起什么风浪。不成想,他目睹了米来被欺负的过程,于是他就想着,看能不能来找个帮手。可不知道的是,米来虽然也恨程霸,但心中更多的是恐惧。 见米来犹豫,虎子又继续说道:“想想,他怎么对你娘的。怎么对你的。变着法欺负你,就是觉得你老实。”多次言语的诱导之后,米来终于有些动摇了。然后,他就直接使出了杀手锏:“两千我出,你拿着这钱先给你娘处理后事了,然后到时候,我们一起行动,干不干?”米来咬咬牙,最终说了句:“干!” 米来料理完母亲的后事,虎子就来电话了,让他到一个酒吧门口去等。按照虎子的计划,就是等程霸从酒吧出来后,给他套上头套,狠狠地打他一顿。 米来在酒吧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见到程霸出来了,此时的他已经醉醺醺了,看样子喝了不少酒。可意外的是,今天的程霸身边还跟着黄毛,要是黄毛看见了,回头等程霸酒醒了,告诉他怎么办? 这时虎子发来个信息:“今晚取消吧,两个人,不好下手。”米来悻悻地收起了棒球棍,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听到程霸大叫道:“哈哈哈,黄毛,前几天打那小子,打得爽吧?”黄毛应道:“爽!打得太爽了。不过他老娘实在不经打,就那么踢一脚,就死掉了,哈哈哈。现在论坛的人都说我们是导致她犯病的诱因,真是一帮傻x”。 米来一开始听到他们说话,只是皱了皱眉。后来听他们说完后面的话,米来渐渐想起那天的情况,那天母亲虽然没有被撞到,但很有可能那天受到了惊吓,导致了她心脏病的发作,又被他们言语侮辱,导致了血压的升高,最终疾病一起发作,夺了母亲的生命。他想着想着,一股子火气就蹿上脑袋,然后,他拿了一条黑布把自己的脸蒙上,提棍冲了出去。 米来从后边冲上来,对着程霸的腿狠狠地打了下去,这一棍,他用了十足的力量,然后只听见程霸惨叫一声,黄毛瞎得待在了原地。 米来想起来,黄毛那天踹了母亲一脚,于是就冲过去还了那一脚,黄毛还没反应过来,棍子就打到了他的手上,他同样发出了惨叫。米来这时候已经接近疯狂了,又狠狠地打了几棍,由于动作幅度太大,他的黑布已经掉了下来。黄毛看见了,激动地喊道:“霸哥,他是米虫,是米虫。” 程霸此时躺在地上,话语含糊地说道:“原来是米虫啊,你死定了。你们这些蝼蚁,还敢跟我叫板。只要我不完,你就完了,哈哈哈。” 此时的米来心里又浮起了深深的恐惧,他一想到程霸打人时的那股子狠劲,手竟然颤抖起来了。此时的黄毛已经挨了很多棍了,口中小声地哀求道:“米哥,米哥,别打了,我不敢了,不敢了。”反观程霸这边,却是继续叫骂着,言语之中,满是威胁。 一边是威胁他的程霸,令他心生恐惧。一边是已经被他打怕了的黄毛,他的哀求,让他领会到了作为强者的自豪。在自卑与自负的冲击之下,他的心灵渐渐扭曲,最终脑子中浮现出一个从未想过的大胆主意。 米来拿着沾了不少血迹的棒球棍走到了程霸面前,程霸平日里欺负他习惯了,自然觉得他没这个胆子,继续口无遮拦地说着那些侮辱的话语。“嘭!”先是一记重击,紧接着是第二棍,第三棍… 米来瘫坐在旁边的草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路上,躺着两个血人。黄毛的口中在小声地呼救着,米来点起了从黄毛口袋中拿出的烟,然后笑着摇摇头:“呵,黑社会。” 一对路过的小情侣吓个半死,报警的时候大喊着:“杀人魔,有杀人魔。”程霸睁着眼睛,鼻子已经没了气息,这是他的眼睛第一次流露出害怕,也是最后一次。他不会想到,他眼中的蝼蚁,把他这头大象咬死了。 据说在南非的热带雨林中,生活着一种羯蚁。他们凶猛无比,所向披靡,纵然是狮狼虎豹也无力与之抗争。 第八十三章 你肯定,嫉妒了 五一过后,基本很少有长假出现,夏天在迈开脚步,树上的花都懒散地开着,给这个夏天添上了一丝疲态。高二文一班也生出了一股子萎靡之风,不得不说,天气有时候真能左右情绪。 秋华当然也察觉到了自己的懒散,这几天写题一直都无法静下心来。班主任林月如看着这帮学生无精打采的样子,不禁十分担心,一个月的暑假结束以后他们就要进入高三了,这样的状态,如何能应付接下来高强度的学习呢? 早上忙碌的学习生活过后,秋华早已觉得疲惫不堪了。回到宿舍,倒头便要睡下。迷迷糊糊间,却察觉到毛献似乎在弄着什么。然后,他慢慢坐起来,定睛一看,却是发现他的周围散落了一堆纸巾。秋华顿时觉得困惑不已,忙问了句:“献总,你在干嘛呢?”没想到,毛献却是没有理睬他,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秋华又叫了他几声,却都没有得到回应。 这种天气下,人的心情也比较浮躁一些,几次没得到回应之后,秋华的心里蹿起一股无名火。然后,他走上去,推了他一把。这时候,毛献仿佛受到了惊吓,匆匆拔下耳机,把手机屏幕按灭了,他的手里还攥着一张邹巴巴的纸巾,不,准确来说,是一团。秋华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是戴了耳机,不是不理自己,不觉十分惭愧。 毛献有些心虚地问了句:“不好意思啊,老四,是不是太大声,吵到你了?”秋华基于他目前的表现,不禁皱了皱眉头,说了句:“二哥,现在还是白天,还是收敛点吧。” 毛献听了,立马辩解道:“你说的啥呀,我是这么猥琐的人吗?你自己看看。”边说着,边将手机屏幕移到秋华面前。秋华定睛一看。只看到手机屏幕上方出现了“折纸艺术——玫瑰花”几个字,秋华顿时奇怪起来,问起毛献看这个的缘由。 毛献无奈地道:“五一放假的时候无意中看到这视频,当时觉得挺好学的,练了一个星期,昨天托人送给刘倩雯了。” “可以啊,献总,你终于伸出你的魔爪啦?她收下了吗?”秋华眼前一亮。 “可以个屁啊。刘倩雯怒火中烧,到处在问是谁把垃圾丢到她课桌里的,我现在打算再练一阵子,不过过说回来,我折得有那么不像吗?”毛献边说,边向秋华展现了他刚刚的成品。 秋华一看,好家伙,他折的玫瑰的上边部分由于太过拥挤了,根本就是一团纸,哪里看得出花的形状来。下边部分的根茎又短又小,实在无法令人相信这团东西是玫瑰花,根本就是塞完鼻孔的一团废纸,难怪刘倩雯会大发雷霆。 秋华的不言语,让毛献看到了一丝希望,他激动地道:“老四,你不要太惊讶,我可以教你。如果你学会的话,很容易追到校花的哦。” 秋华笑了笑说道:“献总,对不起。我请你吃饭吧,花的事,就当没跟我提起过。” 一大早,学校的宣传栏便挤满了人。秋华见状,也凑近前去看了看。原来上面正贴着上次作文比赛的结果,秋华一下子就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这一次他拿了个三等奖。说起来,自己这一次写得确实水平一般,想来这结果也是无可非议。 与此同时,他又看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在自己上头,秋华暗暗叹道:这家伙确实有狂妄的资本啊。秋华摇摇头,正要离开时,迎面就碰上了施莺莺。 施莺莺带着一丝轻蔑地笑道:“秋华,你输了吧,你快向大家宣布,说你的文采不如我。”秋华看她不可一世的表情,没好气地道:“无聊。”说完,转身走了。施莺莺在后面追上来催促道:“你快点,晚些同学们该走了。”秋华真的第一次看到这么好强的女孩子,实在不想跟她再多说话,就自顾自地往前走了。 施莺莺提了提速,跑到秋华面前,指着他道:“喂,秋华,你输了,是不是想不承认?愿赌服输的道理你没听过吗?”秋华看着她说道:“至始至终,我都没想过和你比。我们之间没有输赢的说法。”听了秋华的回答,施莺莺的脑袋有些恍惚,无力地后退了一步,然后哭了起来,往教学楼的方向跑去了。秋华无奈地摇摇头,也走回了教室。 秋华坐下不久,田静茹也来了。她的嘴角带着盈盈笑意,似乎心情不错。一坐下来,她便开心地说道:“看到没?看到没?莺莺真的好厉害啊!实力碾压所有人,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嚣张。”然后,她又清清嗓说道:“那一瞬间,尽是岁月的恩赐,如此不可方物。被你偶然偷见,湖水的波心像一曲狂想,慌慌张张,癫癫狂狂。你转头看我,我藏不住的,不止是未完成的诗稿,还有聒噪不安的左心房与右心房。怎么样?好不好?”静茹的语气像在炫耀自己的宝贝一般。 秋华笑了笑道:“写得不怎么样,你读的好听。” 田静茹嗔了他一句:“油嘴滑舌,想来你是嫉妒我家莺莺了。” “啊,对啦对啦。”秋华无所谓地耸耸肩。 第八十四章 一分钟,敢不敢 “金作家杯”,分为“初中组”与“高中组”,从开办至今已走过了十一个年头。参加这场比赛,意味着你将会与全国各大校园里的写作好手一块同台竞技,难度之大,不言而喻。 同时,比赛设置的奖励也是相当丰厚,因为获奖的高中生会获得各大重点高校的降分录取,对于埋头苦战题海的高三学子来说,这个比赛会是一个不小的助力。同时,获奖的人也极易有可能会被各大文学网站相中,成为约稿作家。 当年的首届“金作家杯”举办时,出现了一个饱受争议的人——沐十八。因为那一年并没有对参赛人员的年龄加以限制,导致了良莠不齐的参赛人员出现,其中更是不乏一些知名作家,大学教授。但沐十八却打败了所有人,成功问鼎,成为了“金作家杯”首届全国冠军。 以往华夏但凡举办文学赛事,前三甲都是上了一定年纪的,其中的第一名更不用说,基本都是花甲老人。那年,年仅十八的沐十八,风头一时无两。从那以后开始,民间开始流传着两句话“莫羡白头翁,十八可封侯。”也就是说,从那以后,文坛上的比赛就不时有新人的出现,领奖台上的血液越来越年轻,文坛对年轻人的包容度以及认可度在逐步扩大。可以这么说,沐十八开创了一个时代,一个令青年作家有出头之日的时代。 侨恩高中这次的作文比赛,挑出了一个一等,两个二等,两个三等,他们这些人正是为了这一届的“金作家杯”做准备的。 上次把施莺莺惹哭以后,秋华在想施莺莺应该不会再来找他了。却没想到,在几天后的一个清晨,她又跑过来说道:“哈哈,我知道了,你是觉得学校的作文比赛太低端了,我赢了算不得数,对吧?这样吧,这次的‘金作家杯就作为我们的决胜场,如果你输了,你就登报声明,你秋华不如我,怎么样?” “施莺莺,你别太在意上次了,只是个意外而已。你早已是名声在外了,何必跟我这个小小的高中生一般见识呢?”秋华叹了一口气。 “怎么?认怂啦?怂了你就登报吧。这种比赛,我还不想参加呢。什么‘作家的摇篮,谁稀罕。”施莺莺笑得十分灿烂。 秋华皱皱眉,有些严肃地说道:“施莺莺,我希望你可以去尊重一下别人,你有资本去狂妄,但也要顾及别人的感受。这场比赛可能是一个寒门学子跃龙门的契机,也很有可能会激发一个少年的文学梦,你可以不喜欢,但请别伤害,请你尊重梦想。” 施莺莺知道自己刚刚话语的不恰当,但仍是不服软地说道:“等你打败我,再来跟我谈梦想吧。”自己已经一再让步,没想到她却是如此咄咄逼人。 秋华冷笑一声,说道:“好!我正式接受你的挑战,我秋华既然能踩你第一次,自然能踩你第二次,第三次。如果我输了,我答应你所有请求。如果你输了,我要亲你一分钟,你敢不敢?”施莺莺见他说出这样的赌注,不自觉后退了一步,咬咬牙道:“好!看我怎么揭穿你这个变态伪君子。” 秋华回到教室,感到十分懊悔,心想自己怎么变得这么变态了。田静茹见他心事重重,便开口询问。秋华正沉浸在自责中,自然没有听到田静茹的询问。 田静茹一连问了好几声,见他都不应答,于是就伸手在他的头上,捏了一下。秋华刺痛一声,忙问道:“怎么了?静茹。”田静茹撇过头去,气鼓鼓道:“哼!让你不理我,我要跟你绝交一小时。”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秋华自然有对付她的方法。 他不慌不忙地拿起数学习题册,然后悠悠说道:“昨天老师让我们回去写数学练习册的新内容,其中有一道题,我昨天花了半个钟才解出来,数学老师说今天课堂会提问,不知道你会不会呢?” 田静茹不为所动,继续看着手中的题目。一会过后,又是服软道:“喂,死人,这道题怎么解?”秋华听了,装傻道:“啊。我刚刚忘了,真不巧。”田静茹听了,气不打一处来,又继续气鼓鼓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过了一会儿,秋华又将自己的答案递了过来,田静茹“哼”了一声,接过来,看了起来。十几分钟后,她终于伸了个懒腰,笑着道:“什么嘛,还需要半个钟,太简单了。”解决了这道题后,她又继续投入题海中。 过了一会儿,秋华忽然严肃道:“静茹,以后少跟施莺莺接触,知道吗?”田静茹感到十分疑惑,不过却是点点头,说了声:“好的。”有这么一个乖巧可人又爱耍小脾气的女朋友,秋华有时候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你有这么乖?我怎么不太相信啊。”秋华忍不住想逗逗她。 “我不乖吗?我一直都乖乖的哩。我那么可爱,你还老是想惹我生气,坏蛋!”说完,田静茹又恢复到刚刚的模样。看她这么可爱,秋华爱怜地摸摸她的头,调笑道:“旺财啊,别气别气哈,待会就帮你把数学这一块硬骨头啃下来。”田静茹有些抓狂,又掐起他的手来,不过力道比刚刚略大一些。 施莺莺坐在教室里,不断咒骂着秋华。忽然,她又想起了刚刚立下的赌注,感到又羞又气。她的脑子里没来由地浮现出一个想法:如果是秋华赢了呢?想到这,施莺莺摇了摇头,想把这种想法驱除出去,不过,脸上的红晕却并没有被摇去,反倒多了几分。 高二的教学楼在高三教学楼对面,学校这么安排,初衷是为了起到激励的作用。不过,在这段日子里,也有着不少的负能量。午休时分,施莺莺往外看去,却是看见一个高三的女孩正蹲坐在草地上抹眼泪,手上紧紧地攥着模拟考的卷子。施莺莺看了一眼班里的人,还有的人在追剧,看漫画,不禁叹道:“世界上本来就没有感同身受。”然后,她又陷入了自责中,自己是不是太好胜了? 土拨鼠 公元不知何年,由于人类的过度捕杀,土拨鼠种群几近灭亡。剩余的土拨鼠躲进了土里,不再回到地面。他们的种群因此得以保留,在地下经过了千百年的休养生息,他们成了一个较之前更为庞大的群体,数量甚至超过了蚂蚁。 这一天,土拨鼠从各个区里选了一名代表到族长家参加大会。他们讨论的议题是“该不该让人类知道土拨鼠的存在”。因为根据人类世界的文献记载,土拨鼠已经在千百年前就已经宣告灭亡了,他们的名字也早就从动物大百科中抹去了。 会上,有老一辈的人拼命摇头,他们认为千百年来,族人在地下生活得自由自在,无所谓人类的认不认可。而年轻一辈也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人类世界会有更多更好的资源,理应回到地面上。 尽管老一辈人始终没有让步,但年轻人的力量毕竟太庞大了。大会的结果没有任何意外,有近八成的代表投了赞成票。根据大会结果,该项计划正式敲定,谓之“出名计划。” 为了更好地实施,智囊团想出了三个主意。第一的计划是派一部分土拨鼠去人类的餐馆,他们视死如归,为了家族荣誉而战,毫不迟疑地跳入滚烫的粥中,用生命熬制了一锅锅土拨鼠粥。一部分则潜入香水加工厂,以血肉混合各种原料,制成了特殊的香水。再有一部分将自己身上的皮毛拔下,连夜赶工,织出了一件件鼠皮大袄,送去了各个卖场。 土拨鼠粥香滑爽嫩,令人唇齿留香。土拨鼠香水则有保持香味的奇效,令那些女人们惊奇不已。而鼠皮大袄则柔软舒适,手感无与伦比,成为了时尚界的新宠儿。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千年前绝迹的物种可能重现了。 土拨鼠们兴高采烈,当晚就举办宴会,庆祝“出名大会”的成功。他们不知道的是,那天晚上,数以万计的猎人也出动了。等他们酩酊大醉时,一大帮猎人潜入,抓走了不计其数的土拨鼠。由于市场的哄抬,人类的狩猎力度日益加大,土拨鼠的灭亡速度竟然比千年前更甚。 族长见不是办法,就带着剩余的族人舱入了更深的地底,并且下令,世世代代不准回到地面。当然,由于他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最终动物大百科还是没有将他们记录下来。 就这样,时间慢慢地,又过去了不知多少年。一个雨后的清晨,一只小土拨鼠偶然破开了松软的土层,用他澄澈的双眼,好奇地注视着这个世界… 第八十五章 红尘笑,多无聊 光阴似箭,此话不假,转眼间,时间已从五月份的前奏步入了五月份的尾巴,这期间发生了大大小小的事。毛献闭关半个月,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练成了折纸花神功。刘倩雯十分感动,差点没拿刀追砍他七条街,理由是他就是之前那个把垃圾扔到她课桌的变态。 秋华上次投稿的两篇文章中的一篇被采纳,一篇被退稿。《把酒祝东风》一文主要描写了退休后的王老汉的自在生活,行文很潇洒,对景物的描写很到位,这是秋华根据刘老为原型创作的,是一篇很不错的散文。至于另一篇《土拨鼠的故事》,周礼文则认为这篇的故事与深层意蕴都不够吸引人,因此周礼文就把这篇否决了。不过,秋华倒也不气馁,他认为这是周主编一丝不苟的表现,由此更加坚定了给周礼文写稿子的决心。 赵武的篮球赛也在五月中旬落下帷幕,侨恩高中获得了亚军,这是侨恩高中历史以来最好的成绩了,而赵武也因为出色的表现,被定为本届联赛的最佳球员,获得了进入市队的机会。这一次的比赛中,齐云飞也是功不可没,多次凭借过人的三分球帮助球队化险为夷。不过齐云飞最感谢的人就是秋华,因为是他帮自己树立了信心。 郑楠也会偶尔去找秋华一起吃夜宵去,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亲近不少,这是秋华乐意见到的,他们的遭遇如此相同,秋华很明白这么多年以来,她内心所承受的巨大苦痛。秋华很愿意和她成为朋友,去开导她。 刘倩雯与自己的接触少了很多,经常一个人坐在班级门口刷题,背单词,只在秋华来的时候,跟他聊上一会儿。 至于黄静秋,秋华不知道这兔子又抽什么疯,某一日突然来了灵感,在qq签名写下了一句“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秋华问起,她就说突然想学佛了,秋华觉得学佛是可以帮助一个人控制心性的,也就没阻止她了。不过在看了几天的金刚经,吃了几天的青菜之后,她又突然发现红尘有奶茶有炸鸡,还是觉得红尘好,那本新买的金刚经没几天就被用来当桌垫了,于是她的签名又改成了“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要问五月的广末,适合什么户外运动,答案当然是什么户外运动也不适合。周五的最后一节体育课,很多人都收拾好行李准备回家去了,再加上这毒辣的太阳,体育老师也没什么心思教学,就拿了球,让他们自由活动去了。对于文科班来说,体育课就是休息课,又加上这种程度的阳光,许多人干脆就躲在树荫底下不出来了,老师怎么劝也没用。 不过,秋华倒是个例外,经过了上次以后,他对篮球更加热爱了,体育课他是自然不会消极对待的。至于怕晒黑的问题,秋华在看了看自己的肤色之后,就已经看开了。他特别喜欢投三分,以前自己作为场外人,对于进球的快感是没那么深刻的。等到真正接触篮球了,他才发现球应声入网的那一刻,真的是太美妙了。 投篮主要依靠腕力臂力,秋华虽说有武术底子,但投篮的姿势也并不是一天两天可以纠正的,于是,他索性就不去理会了。他的投篮姿势是很奇葩的,有跑投,推投,虽说姿势奇怪,但经过勤加练习,他发现了自己的命中率在慢慢提高。 秋华他们班男生本来就少,而且八个男孩子里又有四个是不爱运动的,剩下的三个只有一个是热爱篮球的,并且打得还不错,不过这个男生接触篮球较早,自然是不愿意同他这个球场小白玩的。秋华一个人在场上,重复着投球捡球的动作,不一会儿,汗珠就滴落下来了。由于运动的幅度较大,十分钟之后,他就感到一股疲劳感涌上来,热情也随之冷却了下来。 忽然,他听到后面有一阵拍球的声音,转头一看,却是看见田静茹正在那笨拙地拍着篮球,慢慢向他走过来。 秋华看了她笨拙的模样,忍不住笑道:“傻茹,你会玩吗你?” “不会玩不能学啊?哼!我不管,你要负责教我。”田静茹白了他一眼,示威性地举了举拳头。 “好好好。遵命,我的傻茹大人。”秋华当然不会推辞她的请求。 不得不说,田静茹的运动细胞实在够差,各种三不沾,各种学不会,不过她却是很努力,一次不会就两次,两次不会就三次,她对于篮球的,竟然也有这样的热情,倒是让秋华感到十分惊讶。 田静茹对于篮球,当然是谈不上喜欢了,甚至是有些讨厌。不过,为了不让秋华以后一个人孤独地练球,她就坚持下来了。秋华也知道她这么倔强是为了自己,心下只觉得感动不已,不敢再说任何打击她的话了。 体育课差不多进入尾声,秋华跑去买了两瓶水,将其中一瓶拧开,递给了田静茹。然后自己打开手中的水,“咕噜咕噜”地喝下了半瓶。田静茹用些许责怪的语气道:“哎呀。你喝慢些,真是的。” 两人坐在操场上,时间正是傍晚,日光也敛去了他的狂妄,群鸟归巢。彼时,身后的风就从一处不知名的山谷奔波来的,呼呼吹动了学校里的凤凰花,摇落下来,款款簌簌不知要羁住多少旅人的脚步。恋人的发梢飘飞,香气浮动,迷谁的眼,谁的心? 夕阳的余晖洒在她的脸上,他看她,她只是匆匆一瞥,又将头迅速地看向别处,眉眼有异彩,像流动的云投射在她眼里的波心。脸上的红晕是人间的虹彩,天上的夕阳是天上的脂粉奁。她的手心稍稍出汗,她的心跳微微慌张。 那一瞬低眉,尽是岁月恩赐。钟声响起,他说道:“静茹,我…”她终于抬头看他,眼神坚定地说:“嗯,我也是。” 第八十六章 陶然居,长见识 一只蝉栖在教室外的榕树上,长鸣一阵,叫醒了整个夏天。彼时,城东有一只大黄犬,扑蝶没入了花丛中,露出半个脑袋,脸上挂着憨憨的笑容。城西,有一片大湖,留下了古人的绵绵愁思,又引发了今人无限的遐想,她给了整座城市灵气,一种契合自然的美,巧的是,她也叫西湖。 西湖是广末市的一处胜景,这里水波清漪,鱼肥草丰。有人描绘她“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也有人夸她“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千百年来,不知留下了多少文人墨客的文章,不知羁绊住多少迁客骚人的脚步。 广末市靠海,广末人对水有着很深的感情,六月的时候,安静的西湖会迎来一年之中最热闹的时候,端午节这种与水有关的节日,庆祝的规模是不会小的。 秋华与田静茹坐在湖边的凉亭之中,湖面上有八支龙舟队伍蓄势待发,大战前的气氛,平静得十分诡异。 突然,湖中心处传来一声哨响,清脆异常。八支龙舟队伍如同被上了发条一般,向前疾驰。舟上的健儿们都是各个镇子的精心挑选的好手,多数的龙舟的尾部都坐着一个肌肉线条极其发达的人,这是压船的人,也兼着鼓手的作用。 他的面前放一个上了朱红色油漆的大鼓,颜色十分喜庆,鼓手调动起周身的所有力量,奋力地敲击着,每一鼓都直轰人心,胆小的观众早已远远地躲开了。这些欲要炸裂灵魂的鼓手,同其他健儿一道,口中喊着整齐的口号“嘿!哈!嘿!哈!”,一声高过一声,声震千古,仿佛要把龙宫也给抖上一抖。 经过激烈的角逐,有一支龙舟队脱颖而出。领队的是个壮硕的中年汉子,皮肤黝黑,孔武有力,天生就具有下地的根骨,当然,他也是渔船上弄潮的好手。他腼腆地从主办方手里接过奖金,然后憨憨地说了句:“晚上,我请客。”丝毫没有去理会他妻子投来不情愿的目光,全队都欢呼起来。 秋华在人群中,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于是连忙走了过去,对眼前人拱了拱手说道:“刘老,你终于肯下山来啦?”此人正是那聚龙山上的刘老,秋华心里诧异,他可是个不爱凑热闹的主,怎么会到这来? 刘老也向秋华拱拱手道:“秋华小友,没想到在这碰到你啊,真是有缘。今日就让小老头做东如何?请秋华小友务必得赏脸啊,你的小女友也可以来哦。”秋华询问性地看了静茹一眼,她当然是不会拒绝的。 “要吃好吃的,还得多花些脚力才是。”刘老在前面边领着路,便说道。秋华跟着他穿东巷,走西巷,丝毫不明白他要去哪,就连从小在此处长大的田静茹,经过一些地方,也不免疑惑。两人正奇怪呢,却是发现刘老已经听了下来,在一处居民楼中,隐藏着一间食肆,名为“陶然居”,只是这大门与普通民居无异。 刘老似乎对此处很熟悉,也不说什么,直接就走向二楼来了。到了二楼,秋华才发现,这里竟然又是一片新天地。来这的人大多是一些上了年纪老者,个个都十分惬意。捧着茶喝的人,必定手里还要拿个其他的物件,要么是拿个核桃,要么提个鸟,要把就是拿把纸扇摇啊摇,那一瞬间,秋华真的觉得自己到了清末的帝都,书里描绘的那个年代的茶楼就是这样的景象。秋华是个念旧的人,眼前的景象,让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 秋华看了看菜单,里面的菜都是一些很文雅的名字,不过这些价格倒丝毫也不文雅。秋华仔细看了看,怯懦地道:“刘老,要不,还是换一家吧?”刘老自然知道他的心里在担心什么,哈哈一笑道:“秋华小友不必担心,我常来这,老板会打一个很大的折的,最终也没多少钱。再说了,但有千金买浊酒,这些身外之物,死了也带不走,不如留着买买心头好,你认为对吗?” 秋华点点头,不过还是点不下菜去,刘老又是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摇摇头道:“也罢,也罢,你也第一次来这,让我来点吧。先来一道‘春城无处不飞花。”秋华一顿,问了句:“刘老,这个是?”刘老笑了笑:“就是一些蔬菜的大杂烩,不过这里的师傅雕工十分了得,看着这菜,不吃都很美。”往后,刘老又点了起三道菜,这是一套系列菜,分别对应四时,刘老也一一做了解释。 夏荷才露尖尖角,刘老谈到这道菜时,极度地开心,炫耀似地说道:“你们夏天来就对了,这里有特供的荷花羹,夏天吃起来特别的美味。”秋藕肥过五侯家,就是比较常见的拔丝莲藕,不过刘老说这里的拔丝莲藕,却是比寻常家里做的多了一些不一样的地方,至于有什么不一样,刘老只是卖了个关子。 最后一道菜叫做“冬菇正好配凤凰”,初初看到这道菜时,着实把秋华吓了一跳,这个年代,哪来的凤凰啊?后来听了刘老的解释,秋华才反应过来,原来这道菜就是小鸡炖蘑菇。秋华听了只想笑,心想这店家也太能附庸风雅了吧? 点完以后,刘老瞥见了田静茹脸上有一丝不自然,于是就想到今天这菜可能太素了。于是,大手一挥,把服务员叫来,问了店里有没有什么新菜品。那个面容姣好的少女笑道:“那您就一定得试试咱家的‘西湖冷月了。” 刘老一听,竟然也是十分疑惑起来。那服务员说,这道菜品是选用的是西湖水里最鲜美的鲫鱼,这鱼从捞上来开始,就快速宰杀,吃得就是那股子鲜。秋华注意到这女服务员讲话时,几乎是每三句话就带上了一些形容词,诸如“鲜美,滑嫩”之类的词,不过却是很少有重样的。秋华不禁佩服起来,当下又疑惑这店家究竟是多少钱请了她,竟然能让她这么卖力地夸奖。 刘老说完,不禁鼓掌起来,口中叹道:“极好,极好,妙妙妙!”几人点了菜就坐在一旁等候,秋华闲着无聊,就四处张望起来。有人因为比鸟争得面红耳赤,有人则因为一首词里的一个字争执起来,秋华看着他们,不由得会心一笑。 第八十七章 变成个,小结巴 在等餐的时候,那女服务员前前后后共来了三四趟,反复地说今天客人比较多,可能会久一点,她的言语很有礼貌,反倒让他们这一桌不好意思起来。不过,话说回来,学校因为布置高考考场,放了几天的假,所以秋华的时间是充裕的。于是,几人就只能耐心地等候起来。 在等待的时候,刘老忽然问起:“秋华小友,你没来过这?丫头是本地人,你总该知道这里吧?”秋华跟田静茹听了,双双摇头。刘老看了他两的反应,摇摇头叹道:“其实吧,这陶然居在我年轻的时候,还是很有名气的。 记得还是上个世纪,那会的广末有三绝为人所津津乐道,分别是西湖的水,玄武山的威,以及陶然居的味。这陶然居可是清末就有的,创始人姓王。你别看这里麻雀虽小,这里的大厨可都是高级酒楼里才有的配置。 在我年轻的时候,想来这吃顿饭,有钱你都得排上几天的队。只不过呢,上个世纪的一场大火,把很多东西都烧了,旧时这上面还有个小小的说书台呢。 后来一个老食客重建了此处,不过呢,却是没有王家人当家的那种感觉了,现在的陶然居,大多是一些有钱人炫耀的场所了罢,陶然居,差不多该改名叫‘淘钱居喽。”秋华听了,也是感到十分唏嘘,从刘老的言语之中,不难想象,当初的“陶然居”是多么地辉煌。 “不说这个,不说这个,人老了,就爱回忆。”刘老长出一口气来,又是说道:“你们要好好试试这里的“玉佛陀”,好喝着呢。”后来秋华才知道,“玉佛陀”其实就是“铁观音”,不过“陶然居”的人又不知加了什么,入口的时候,只觉得清香无比。 这边正品茶呢,不经意间,秋华却是瞥见了一个女孩。那少女似乎也发现他了,然后给他回了个鬼脸。秋华立马转过头去,心中念叨着:怎么在这都能碰到她。 越黑越见鬼,那少女似乎发现了秋华的窘状,竟然主动走了过来。她旁边还跟着一位白发老者,目光矍铄,神采奕奕。 秋华正不知道如何应对呢,等他们走到跟前,却是那白发老者首先开口道:“老刘?”刘老抬头一看,有些迟疑地想了想。那老者却是先说道:“我,施无邪,还记得吗?你给我刻的章。” “哦,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还记得这啊?你现在可了不得,人人都想要你的墨宝呢,啥时给我写副,让我也添些‘阿堵物啊?”刘老打趣地说道。 眼前这人竟是施无邪,秋华差点没兴奋得叫出来。自己从小就崇拜的书法名家,今天就出现在自己眼前,而且就隔着不到一米,这种心情,实在是不言自明。然后他又开始猜测起来:难道,施无邪是施莺莺的爷爷? 秋华的想法刚浮现,就被证实了,施无邪将身后的少女往前推了推,说道:“这是我孙女,叫莺莺,莺莺,快叫刘爷爷。”“刘爷爷好。”施莺莺乖巧地喊了一声。不过,却是让秋华不禁感叹:要是一直这么乖多好啊。 “诶,好好。丫头,吃饭了吗?”刘老热情地答应了一声,秋华注意到,他说话的时候,眼里好像闪过了一丝的落寞,这让秋华十分不解。 施莺莺点点头,又是乖巧地说了句:“刘爷爷,我吃了。” “没想到啊,你还记得这,大多数人都不来这了,嫌它门面太小,这帮不识趣的货,当年这可是能跟老北京那家分庭抗礼的呢。”施无邪说话的时候,也是充满了回忆。 “这两位是?”施无邪上下打量了一下秋华,想尝试着回忆起什么来。没想到,施莺莺却是抢先一步介绍道:“爷爷,这两个是我的同学,这个女孩叫田静茹,人也是很文静的呢。”施莺莺在介绍的时候,故意跳过了秋华,只要不是个傻子,都可以明白他们两之间肯定有矛盾。 施无邪一下就猜到了其中的缘由,向秋华拱了拱手说道:“小兄弟别跟莺莺一般见识,多担待,多担待。”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还可以跟施无邪说上话,秋华一下子就紧张起来,结结巴巴地说道:“啊,没…没,莺莺,挺好的…挺好。” 他刚说完,施莺莺就大笑起来:“哈哈哈,秋华,你怎么变成了个小结巴?怎么前阵子说的大话,现在才把舌头闪了?” “别怕,秋华小友,芸芸众生都不过是星尘一粒,哪有什么不同,别太在意身外物,虚名加身,末了还是什么都不剩的,囿于这些,这只会限制了你的眼界。”刘老也是哈哈笑起来,不过他的这番话可不像是挖苦,倒像是在告诉着他什么。 秋华点点头,然后眼神自信起来,也回了个礼说道:“无邪老先生,我从小就特别佩服你,从小家父就让我学习你的字,你算是我的半个老师了。” “是吗?哈哈哈,没想到,来了广末,我还能有个小粉丝。用现在年轻人的话来说,就是收了个‘迷妹是吗?莺莺。”施无邪说完,却见秋华一脸尴尬。 而施莺莺听完,又是哈哈大笑道:“对对对,秋华是您的迷妹,一点没错,哈哈哈哈…” 施无邪又是打量了一番,说了句:“这样吧,小家伙,你去这家店的柜台那,写写字,看他们能给你打几折。”秋华听完,顿时觉得疑惑不已。 随后刘老又向他解释道:“这家店的老板对书法特别喜欢,柜台那里常年会有一些名家坐镇,在这里吃饭的人,如果在这留下墨宝,那人觉得好的话,会给你相应的折扣的,去吧,秋华小友,大可试试。” 秋华走到柜台前,说明来意,那些名家看眼前只是个少年,自然就低看了一眼,柜台小姐给他拿来了文房四宝,秋华端坐在座上,缓缓开始落笔。 第八十八章 秋风词,渔歌曲 秋华把心沉下来,不去理会那几个人的白眼,静静地写着,写出第一个“天”字时,几人的反应还是较为平常的,但第二个“道”字写出来时,施无邪赞许地看了看眼前的少年。 第三个字“酬”还未写完时,那些个名家也是忍不住赞叹道:“笔锋凌厉,到底不像少年心气啊,行笔也够端正,应该是模仿的施体。”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少年,书法就能有如此的成就,虽说现在他的字还算不上什么大师水准,但以他这个年纪来说,广末市怕是少有对手。 “天道酬勤”四个字写完,那几个帮忙掌眼的人都流露出了赞许的目光,一个较为年老的人说了句:“嗯,中品,给打个七折,不错,小小年纪,书法的造诣不浅,看来小娃娃平日里很下功夫了。”在场的书法老人或出于爱才之心,或出于爱财之心,都起了收徒的想法,不过,秋华一一拒绝了。 秋华一下来,施莺莺又忍不住挖苦道:“哈哈哈,才七折,我爷爷上次来,那老板直接打了个全折,全折你懂吗,就是不用钱。” “莺莺,你去写,能打几折啊?”施无邪反问了一句,然后又说道:“小兄弟不要太在意,莺莺这孩子不懂事,你虽然年轻,但可以看出,你对书法是真的有一股子热爱的。小老头我也很感谢,你选择了我自创的书法体,我问一句,小兄弟,可愿意当我的弟子啊?” 刚听到这句话,秋华差点没兴奋地跳起来。刘老立马说道:“那敢情好,秋华小友,还不谢过施老,你要是能要到他的一副墨宝,你可就发了啊,哈哈哈。”他刚说完,秋华就立马鞠了个躬,激动地道:“谢谢施老前辈,谢谢施老前辈。” “小事小事,还有啊,老刘,你就别挖苦我了,我的书法,哪里比得上您的章啊?”施无邪摆了摆手。 几人又寒暄了一阵,施无邪就告退了,施莺莺走的时候又是同刚刚那样,做了个大大的鬼脸。 两人一走,菜就刚好上来了。刘老边吃着饭,边问起:“秋华小友,上次信里我新作的诗词看了吗?有没有进步啊?”原来这一个月以来,秋华与刘老经常用信件讨论诗词。 对于现代人来说,提笔忘字的情况并不少见,所以秋华对这种古代的通信方式是颇为喜欢的。刘老为了寄信,隔几天都要下来一次,不过他也觉得偶尔接触接触社会能让自己的作品更饱满,也就不觉得这些麻烦了。 秋华回想起来,几天前他收到的一份信,上面有两首小诗,一首名为《秋思》:“河里鳜鱼肥,山中花木秀。长安多行雁,对月空自流。西风吹不尽,游子心上秋。人间有岁月,江楼无白头。” 而另一首则为《渔歌曲》:“惶惶终日空自哀,众生不得明镜台。江头尽是风波恶,哪个与我共潮来。”此时秋华觉得,刘老的诗已经具有思想性了。 没想到他才学诗的时间甚短,进步却是如此神速,不禁令他自愧不如,同时,秋华也知道,老爷子是真心的喜欢诗词文化的,这让他与刘老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秋华当着他的面背了出来,并拱拱手道:“刘老,你现在进步很大,我都不好意思点评你了。”刘老哈哈一笑,说道:“但说无妨,我们两人之间,还是不要太拘谨。” “第一首《秋思》,前三句写秋景,尽添萧索之色,十分的引人入胜。这最后一句。我个人认为,最下功夫。前面以渲染出足够的悲凉了,而最后一句,您将这种所谓的更迭放在建筑这种死物中,却又将时间定住了,这是一种十分超脱的思想。” 秋华说完,顿了顿,补充道:“而《渔歌曲》这一首,前两句透露着一股佛性,而后一句却是对自身命运的哀叹,多给人一种厌世之感,从芸芸众生写回个人的自身命运,虽然感情表达到位了,可我总感觉格局太小了。” “哈哈哈,好好好,我自己写的时候倒没那么多感受,给你这么一点评,顿时又生出许多灵感来,哈哈哈,妙妙妙,回去又有东西可以写了。”刘老高兴地鼓起掌来。 其实从这两首诗可以看出来,刘老的内心是十分孤独的,秋华不忍心点破,问了一句:“刘老,你为何不下山来呢,大隐隐于市,你在这里一定会有更多灵感的,肯定能写出更好的作品来的,而且我也可以经常来找您交流。” 刘老听了,摆摆手道:“很感谢秋华小友的关心,这城里啊,空气不好,我实在不愿多待。不说这个了,吃菜吃菜。”刘老大手一挥,招呼着吃起饭来。他不愿意,秋华也不好意思再多说什么,只能跟着吃起来。 午餐吃到了下午两三点,三人才罢休,不得不说,这里的饭菜确实非同寻常,不过秋华仍是觉得,这价格偏高了,刘老付了款,三人走出了“陶然居”。 “到底是不如王家人啊。”刘老长出了一口气说道。“对了,秋华小友,这个给你。”刘老说着,又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物件来,定睛一看,是一个印章。 秋华接过来,仔细端详起来,顿时被刘老的这双巧手惊艳到了,这章虽然用的是某种玉料,因为秋华不懂玉,也就不知它的价值了,只是觉得这块章十分的晶莹,还带着点幽幽的绿。而且这雕刻的技术实在太好了,两相映衬,愈发好看起来。无端受此大礼,秋华连忙说道:“刘老,这章实在太好了,无功不受禄,您还是收回吧。” 刘老听了,取笑道:“你这小友,太过于看重这些浮华了,不可取啊,章你留着吧,走了。”说完,他就径直迈开步子走了,也不等秋华的回应。 田静茹看着刘老的背影,说了句:“秋华,刘老一个人挺可怜的,我刚刚好像发现,他看到施莺莺时,好像十分的悲伤。” 秋华也看了看他的背影,然后转头对她说道:“是啊,刘老的心中有着巨大的痛苦,我猜应该与家人有关。不过,我倒不觉得他可怜,他的心境,我可能一辈子都学不来。” 走了一段路,田静茹忽然停下了脚步,秋华转头问她:“静茹,怎么了?”田静茹却是小嘴一撅,说道:“累了,我不管,你背我。” 秋华看着她,莫名地发了会呆,脑子一抽,然后说了句:“静茹,你几斤啊?”田静茹听了,小脸微怒,一字一句地说道:“秋华,看来你是完全没有求生欲了,好,我满足你。”还没等她说完,秋华早就溜之大吉了,田静茹生气地跺了一下脚,喊道:“你别让我抓到。”然后,追了上去。 彼时,一阵风拂过那棵大榕树,一片叶子幽幽转落,蝉忽然不叫了。 第八十九章 雄鸡鸣,天下白 下午三点,在广末市的“超级时代”房地产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此时,众人是一片噤声。 “你们这些白眼狼,都忘了当时义哥是怎么对你们的吗?啊!”一声咆哮,打破了沉默的气氛。 惟独一人用阴阳怪气的腔调说道:“哟,危总这是在干嘛,讲人情啊?”说完,她捂嘴娇笑起来。 “你算哪根葱?你也配说话,你主子还没发声呢。”危东篱不屑地看了她一眼。 “你...”那女人话没说出口,却有一人制止道:“小张,你别多嘴,危总也是一时心急,不过不管怎样,这股东大会还是要开的,郭总虽然故去了,但他的基业我们不能断送啊。”副总郑威此时胜券在握,脸上挂着笑容。 原来郭正义已经于三天前凌晨三点辞世了,众人假模假样参加完他的追悼会后,这会就召开了股东大会,目的很明确,选出新的当家人,此时,危东篱与郑威两人最具有优势。 不过郑威却是完全不担心眼前这个所谓的对手,因为昨晚,他就已经做好了准备了。 投票开始,危东篱以为这次的投票是五五开,却没曾想,站在他这边的几个人,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举起手来,而反观郑威这一边,一下子就获得了大多数人的通过,这一下,高下立判。危东篱愤愤不平地用手锤了一下桌子,桌上的茶杯抖动了一下,把众人吓了一跳。 郑威注意到他这个动作,却也不生气,缓缓站起来,微微鞠躬说道:“受之有愧,受之有愧。今晚要不嫌弃,就让我郑某人做东,好好招待各位。”众人欢呼起来,唯有危东篱哼出一口冷气,拂袖而去。此时屋外黑云压城,看来今晚的风雨不会小。 “队长,下雨了,还蹲吗?”一名便衣对着秋龙说道。“蹲,我们是猎人,不能比猎物还没耐心。”秋龙下了声命令,此时已是深夜时分,风雨渐大。 凌晨两点半,远处的大路上忽然驶来一辆大货车,大灯透亮,照得这公路一片光明,让车上的人紧绷的神经放松不少,此时他不知道,两边的草丛已有十几双眼睛正盯着他们。秋龙对着对讲机说了声:“大家伙注意,猎物来了。”有了疲态的便衣们,听了这句话,又瞬间打起精神来。 车子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两个獐头鼠目的人紧张地东张西望,这时马路的另一头又开过来一辆小型面包车,秋龙朝众人吩咐了一声:“等他们交易时再抓捕,不要惊动了他们。” 很快,面包车也停下了,从车上下来个穿着雨衣的人,双方交谈了一会儿,那个穿着雨衣的人就准备回车上拿东西,秋龙当即说了声:“收网!” 话音刚落,十几个便衣民警就化身成一道道光,从草丛中冲出来,直奔嫌疑人,大货车上的两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呢,就已经被按在地上了。而面包车上的嫌疑人显然机警很多,听到有风吹草动,就已经跑开了,不过没跑多久,又被抓了回来。 就在秋龙准备放松时,大货车的车厢却忽然打开了,从里面冲出一道黑影,直奔小路去了。“糟了!”秋龙大叫一声,追了出去。 那嫌疑人的脚下仿佛是安了翅膀一般,一路飞驰,渐渐甩开了那些便衣,转眼间,就只有秋龙在后面穷追不舍了。秋龙在后面追逐着,一刻也不敢放松,这一次如果让他跑了,就不能抓到背后的大鱼了,他知道,这么庞大的交易量,绝不是一些小毛贼可以做出来的。 二人的追逐战一直持续着,嫌疑人也是慌不择路,一路跌跌撞撞,山路崎岖,又有一些灌木丛,他们的身上都不可避免地挂了彩。两人不知不觉,却是跑进了一个小山村的村口。秋龙看着不远处的点点灯光,一股不祥的预感升上来,要是让他跑到居民区就糟了。 真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此时的路上正有一个穿着雨衣的身影在雨中穿行,那嫌疑人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心下大喜,脚步又快了些,不一会儿,就把那个穿着雨衣的人抓在手里,然后他掏出一把亮闪的匕首,转过头来,穷凶极恶地威道:“不想这女人死,就滚开。” 没想到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那女人被嫌疑人挟持着,脸上的表情充满了恐惧,她哀求着:“不要杀我,大哥不要杀我。”秋龙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那嫌疑人以为他在想法子,当下又紧张起来,暴跳如雷地说道:“我说了,滚开,滚开。”说完,手中的匕首又往那女人的脖子靠近了些。一只狗被逼到绝境尚且能跳墙,一个人呢?秋龙不敢想象。 当下他只能边后退边说道:“好好,我退,我退,你别冲动,今天这事你最多坐几年牢,出来以后,只要你能洗心革面,又是一条好汉。但如果你杀人,那就不一样了,你要为自己的前途考虑啊,小伙子。” 双方就这样一直僵持不下,后面的民警也已经陆续赶来了,看到这样的情况,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枪。人与野兽是一样的,在受到威胁时,都会习惯性地增大吼叫的音调,或者竖起汗毛,以达到恐吓的目的。看到对面的人渐多起来,嫌疑人近乎歇斯底里地喊道:“退后,退后。” 秋龙此时心生一计,上前一步说道:“这样吧,你放开那女人,我来当你的人质如何,一个警察在你手里,你的筹码不就增加了?”那嫌疑人当然不笨,不过秋龙的话确实打动了他,他大声喊道:“我要那个女警来当我的人质。” 后排中一个较为娇小的女孩犹豫了一下,站出来说道:“好,我答应你。” 那女警渐渐靠近,嫌疑人此刻的神经紧绷着,不敢有丝毫松懈。慢慢地,慢慢地,嫌疑人终于碰到了那女警的肩膀,此时,村头的大树由于大雨被打落了一根粗壮的枝干,掉在地上发出了重重的响声。 嫌疑人乍以为自己中枪了,当下心中涌起了一股恐惧。那女警看他走了神,当机立断,立马使出了一套擒拿手,等嫌疑人反应过来,已经被按在地上了。 “青青,你刚刚真是太威武了。”回到派出所,众人就忍不住夸奖起来。女警柳青青听了这话,不禁羞红了脸。 当班的伙计连夜对嫌疑人进行审问,而这些便衣早已累得睡着了。此刻的柳青青像一只安静的小猫,安详地睡着了,秋龙怕她,马上给她披了件衣服,然后自己也睡下了。半晌,等秋龙的鼾声渐起,柳青青忽然露出了甜甜的笑容。 此时已是早晨六点,一夜的瓢泼大雨终于听了。广末市在小商贩的吆喝声中渐渐苏醒,山村里的雄鸡一鸣而天下白,调皮的孩童朝着窗外大喊了一声:“天亮啦!” 第九十章 黑森林,不甜了 “兔兔,真是委屈你了,跑来这种地方读书,要是我,我会疯的。”许佳仪此刻身处广末的市中心,环顾了一下四周,虽也能勉强称得上是一个商业广场。不过,这样的人流量,却是连帝都三环外的商业街都比不上。然后,她又不无鄙视地说:“到底是不入流的小城市,完全让人没有了想逛街的欲望。” 黄静秋搂住她的手撒娇道:“好啦好啦,委屈我的佳仪啦,就当陪我两天嘛,这两天我真的好无聊啊,美凤又不理我,我只有你了。” “这个小凤子也是,有了男朋友之后就忘了我家兔兔了,该打,没事哈,今天姐姐我带你,想吃啥就吃啥。”许佳仪心疼地摸了摸静秋的头。 两人就携手走进了一家主打轻奢美食的西餐厅,晚餐时分,店内还不是很多人,于是两人挑了西北角的一个桌子坐下了。一个很甜美的女孩子把菜单拿了过来,恭敬地在一旁等待着,许佳仪接过菜单,看了一会儿之后,她不屑地翻了个白眼,说道:“兔兔,你点吧,我没啥想吃的,挑你喜欢的。” 黄静秋对于点菜,自然是充满热爱的。她按照往常一样点了几样常吃的美食,然后给佳仪介绍道:“佳仪啊,你也别太抱怨了,这里毕竟不是帝都,东西当然比不上的。不过嘛,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的好嘛,这里,还是挺可爱的,衡量一个地方的好坏,怎么能单纯地以经济发展程度为标准呢?” 许佳仪惊讶地看着她,好久才说出一句:“兔兔,你好像变了。”“哈哈,有吗?我哪里变了。”黄静秋边说边眨巴眨巴眼睛。 “好像,变得成熟了许多,兔兔,你是不是被外星人调包了啊?”许佳仪想起以前的黄静秋,再看她今天说出这番话时的神情,不禁打了个冷颤。 黄静秋却是不以为然地说道:“我哪里有变,还是一样的俏皮可爱呀。” 等待的过程中,许佳仪忽然看见不远处有一个人,似乎在哪里见过。她想了想,然后问道:“兔兔,你看那边那个,是不是你的那个学长啊?”黄静秋闻言往后望去,发现秋华正坐在那里,不用想也知道,他对面坐的是谁,不过她却是假装揉了揉眼睛,说道:“别瞎看了,你近视多少度我又不是不知道,那个才不是,我的秋华学长才不会喜欢上别人呢。” 听她这么讲,许佳仪有些较真地说道:“兔兔,你才近视那么严重呢,我去上个厕所,顺便看看去,我的认人本领可是很强的。”黄静秋正要去阻止她,却发现她已经朝着厕所的方向去了。 许佳仪从厕所出来,就有意地往秋华这边绕,等靠近他这一桌时,她刻意放缓了脚步,然后看了看座上人的脸。她发现,这个人就是秋华无误,见自己的猜测被验证正确,她心里这样想道:我就说我没看错嘛,这个坏兔子,还好意思说我瞎。 当她看见对面坐着的田静茹时,眼中又是出现了惊讶的表情,她在帝都见过的好看的女孩子着实不少,田静茹这样的,在帝都绝对是能排得上号的。秋华见她逗留的时间这么长,疑惑地问了句:“额,你好,我们认识吗?”许佳仪不屑地撇撇嘴道:“不认识。”说完就直接头也不回地走了。 秋华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想起来了,这人好像叫佳仪,是静秋的好朋友。然后秋华目视着她落座的地方,他知道此时她对面坐着的是谁,田静茹看着他古怪的神情,不禁问道:“秋华,怎么了?你认识她?”秋华摇了摇头否认道:“没有没有,我可能看错了。”话音落下,他欲迈开的脚步也随之停了下来。 许佳仪回到座位上仿佛获胜了一般,一坐下来就炫耀似地说道:“哈哈,我是对的,我就说嘛,我认人的本领可是很强的,不过你那个学长也太厉害了,这么好看的女孩子都追得到。”她说完,开心地扫了黄静秋一眼,却发现黄静秋并没有看她,只是低着头,默默地吃着桌上的黑森林蛋糕,这是她最爱吃的甜品了。 许佳仪感受到她情绪的不正常,连忙问道:“兔兔,兔兔,怎么啦?” 许久,黄静秋才开始慢慢地抬起头来,她的脸上有泪珠滑落下来,委屈地说道:“佳仪,这个蛋糕,我吃不出甜味了,呜呜呜。” 第九十一章 人会老,心易变 吴严堂坐在客厅里一言不发,这阵子以来发生了太多事,他越发感觉到疲惫。 烟是男人最好的疗伤药,吴严堂不自觉地拿出来抽了两口之后,就猛烈咳嗽起来。然后他忽然感慨,自己可能真的老了。 想起自己年轻的时侯,那会为了能进入这个江湖,付出了最大代价,其中就包括了自己的第一任发妻。 吴严堂还未成为一方枭雄的时候,他就知道,江湖会是他如鱼得水的地方。这些年过去了,这江湖为他带来了名,也给他带来了利。也可以这么说,他的骨子就是从江湖里的水打捞出来的,是天生就属于江湖的。 他又是想道,虽然自从自己金盆洗手后,自己的灰色收入确实少了很多,但却也免去了不少烦恼。现在自己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也已然是广末的一方霸主了,可是他知道,人会老去,而江湖永远不会老去。 23岁出道,30岁时就已经成为了让广末黑道的人听了就得害怕的人物,他用了七年,七年以来,他见过太多风雨,太多飘摇。当然,他靠得不只是一双拳头,还有与那些人的结交。 不久前,他背后的那个人就劝过他,现在上头对他手里的那种生意抓得很严,让他尽量别碰。本来按吴严堂的计划,再过个几年就把黑道的生意让出来,以后只做正行。 可偏偏就在这节骨眼上,恰恰就出了事。前几日手下的其中一个马仔在交易的过程中被抓获的消息无异于一记霹雳,让他这颗久未浮动的心又一次高悬了起来。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八字既然写了一撇,也不能差这一捺啊。想了想,他又猛吸了一口,将手中的烟掐灭了。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电话一被接通,他立马就说道“喂,老秦,是我,帮我个忙…” 自从郑威做了“超级时代地产”的总经理之后,前来巴结的人就快把郑家的门槛给踏破了。但在郑楠看来,财富的增加背后,少不了一番权力斗争,她清楚父亲的个性,为了名利,他会去做很多事情。 今晚是郑威的生日,郑家隆重地办了一场生日宴,作为女儿的郑楠不得不出席。今晚来的宾客不少,郑威有意无意地向她介绍着,这些人的身份有多么尊贵,财富有多么巨大,但郑楠确实一点也不感兴趣。今晚来的宾客中,有不少是之前见过的,当然,也有不少是没见过的,大概又是一场谋人计中站对了的墙头草。 其中有一个少女郑楠觉得特别的熟悉,似乎是自己学校里的。对方据说是本市一个矿老板的女儿,不过郑楠却是见那个老板对那个少女的行为表现不像是父女,倒像是…想到这,郑楠不禁感到十分恶心。 郑楠整晚的兴趣都不高,后来未等宴会结束,就索性回到房间睡着了。到半夜的时候,她被冷醒,才意识到自己没有关窗。风正从窗外不客气地灌进来,凄神寒骨。 然后,她又隐隐约约地听见客厅里传来一些奇怪的声音,她就慢慢地走到房间外,却是发现大厅里,有一对男女正在做着不堪入目的事。此时的郑威像一头发狂的野兽,这是人类自出生就带有的原罪,今日他在此重蹈覆辙。 那女人挺直了自己高耸的某处,像一头小猫,可怜地问道:“你什么时候给我买啊?亲爱的。”郑威此时迷乱地答道:“明天就买,明天就买。” 郑楠不敢再多看了,马上跑回房间里去,大口地喘着粗气。过了一会儿,她看到了床边放着的照片,里面是风华正茂的妈妈,她就站在广末的那颗已经不开花的梧桐树前,笑容甜美灿烂,再看了一会儿,郑楠就忍不住哭了起来。夜里的风不怀暖意,吹得人心头慌慌,她不自觉地抱住了自己。 接着,她拿出手机,忽然很想打电话给一个人,犹豫了几下,她还是拨了过去。 秋华想趁着这几天放假,写写稿子给周礼文送去,可白天自己的灵感不多,又加上要陪着静茹,也就自然而然地把写稿的任务堆到了晚上,秋华写完稿子,正是凌晨,他这会正刷着牙准备睡觉呢。 手机却是忽然响了起来。这会儿打电话的,多半就是骚扰电话,秋华不以为然地走过去,正打算关掉它呢。却是发现,来电显示是“郑楠”,秋华没有多想,立马接听了电话。 “哈,秋华,你在啊,真好。”只听电话那头,郑楠用一种奇怪的声音说道。“你怎么还不睡觉呀?熬夜很伤身体的。” “那行,我挂了,拜拜。”秋华的这句话当然是开玩笑的,自己这阵子跟郑楠的关系熟络不少,这点玩笑,还是可以开的。 “别别,我想找你聊聊天啊。”郑楠的语气有些焦急,不过好像带着很重的鼻音。 “行,聊就聊吧,刚好我也写完稿子了,聊吧。不过,你声音怎么了?怎么跟个爷们一样,那么粗?”秋华又调侃了她一句。 “死秋华,你才像个爷们,我可是最最最美丽可爱的小仙女,我跟你讲,你最好给我道歉,我要那种带着扑面而来的诚意的那种。”郑楠带威胁的话里,充满着可爱的气息,这不禁让秋华有些纳闷,她究竟怎么了? 两人聊了将近五十分钟的时候,郑楠听见楼下的喘气声更大了,她不得不用力地把手机跟耳朵贴得更近一些,以逃避那些靡靡之音。然后,她忽然抽泣起来。 秋华你听见她哭,就急忙问道:“怎么啦?郑楠,你没事吧?”对方却是毫无应答,依旧抽泣着。秋华又是紧张地说道:“怎么了吗?如果是我的错我跟你道歉行不行,郑楠,小仙女,仙女姐姐。” 这句话对郑楠似乎很是受用,她忍不住笑了一声,然后带着哭腔说道:“秋华,我想妈妈了。你可以给我唱首歌吗?关于妈妈的。” 秋华想了想,说道:“‘听妈妈的话’,可以吗?”郑楠在那边立马答应道:“嗯,你唱什么都行,我都听。”然后,她忽然意识到这句话的不当,又改口道:“这首歌,我挺喜欢的,你唱吧。” 四下安静,楼下的声音渐渐低了,郑楠也慢慢止住了哭声,只听秋华缓缓唱道: “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问号 为什么别人在那看漫画 我却在学画画对着钢琴说话 别人在玩游戏 我却靠在墙壁背我的abc…” 第九十二章 数不尽,离人泪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一个多月,转眼间就到了七月。古人云,七月流火,意思是七月来了,天气会开始渐渐转凉。但是广末的七月,却正是夏老虎最得意风光之时。 如登山一般,最后到达山顶的那一段过程往往是最累的。此之于学生的暑假,七月初到七月中旬的日子也往往是最难熬的。再看看侨恩高中文三班的学生,学习的劲头较之于开学初,已然所剩无几了。 甚至有个别人,干脆就不来,直接往网吧钻去了。对此,秋华是颇不理解的,十万里路都走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里了,为何不走完剩下的路程,再去享乐呢?到那时候再玩,也可以心安理得一些,不用再为学业烦恼,岂不美哉? 至于秋华,则努力地顶住这最后一点压力,每天保持着刷题,背书的状态。蝉常在榕树下唱歌,不过来树下谈恋爱的少年男女,常常打扰了他们的表演。七月的中旬一到,在树上的蝉就铆足了劲,叫声长长不绝,终于把所有学生都赶出了校园,他们成了这偌大校园的霸主,然后又唱起胜利的凯歌。 暑假的第二天,一大早黄静秋就打了个电话来,一接起来,就听她用那甜死人不偿命的声音说道:“秋华学长,我要回帝都去了,你要不要来送送我啊?”秋华听了,却是忍不住想逗逗她,“不送,你自己又不是不认路。” “我不管,你要来接我,你要不来的话,我就报警抓你。”黄静秋的语气中带了点威胁的味道。秋华当然不怕他的威胁,秋华怕的是她那声音,实在是太甜腻了,无奈之下,他只得答应道:“好好,等会啊,学长这就去接你。” “嗯,你快些来,要是晚了,我也会报警抓你的,哼!”黄静秋以为自己的威胁奏效了,于是又故技重施起来。 挂了电话,秋华就洗漱去了。放好洗脸的水没多久,门就被敲响了。秋华打开门,走进来两个警察,秋华的心顿时紧张了起来,这静秋妹子不会真的报警了吧? 看到秋华不安的模样,那两个警察笑了笑,说道:“别紧张,你叫秋华吧,我们是秋哥叫来的,碰巧路过,他就让我们带点东西给你。”听完解释,秋华松了一口气,他以为又有谁要挑事呢,不过说起来,徐修仁这阵子也没怎么为难他了,还真是奇怪。秋华当然不会知道,这阵子徐修仁可谓是财色兼收。 秋华从他们手中接过来东西后,他们就转身走了。母亲一大早就起床收废品去了,不过饭菜却是做好了放在了桌上。秋华简单地吃了几口,就出门去了。 这是秋华第一次来机场送人,广末由于并不发达,航线较少,不过由于是假期,人也自然是不少的。秋华在这里碰到了一个不想见到的人——徐修仁,此刻他正踏上飞往东京的航班,他的旁边跟着个略为成熟的女性,秋华看不懂她的身份。 那徐修仁似乎也注意到了他,当看到黄静秋时,小小地惊讶了一下,然后又不屑地看了秋华一眼,用口型挤出“垃圾”两个字,然后搂着那女人的腰肢,笑着登上了飞机。 世界上有两种人最怕等,一种是风华正茂的女人,她们等不起。当然还有小孩子,他们不想等。才坐下十多分钟,黄静秋就已经快要抓狂了,非拉着秋华玩捉迷藏,秋华无奈,只能陪她玩起来。这么一来二去,登机的时间很快就来了。 黄静秋此时站在检票口前,一脸伤感地道:“秋华学长,这次真的要再见了,你会不会想我呢?”今天的黄静秋又穿着第一天来学校报道时的小洋装,身后背个小小的书包,手里还拿着个兔子玩偶,可爱极了。她讲出这句话的时候,秋华有一瞬间是想说会的,不过,他却是笑道:“真是的。九月份来不就又看到我了吗,真是个笨兔子。”说完,他又摸了摸她的头。 黄静秋看了他一会儿,忽然双手张开,像是撒娇一般说道:“秋华学长,要抱抱。”秋华听了,不由得后退了一步,不知所措。然后黄静秋主动地走上来,用力地抱了他一下,然后又嘻笑着说道:“哈哈,抱到了,这个是给你的暑假奖励,哈哈。”说完,她将手里紧抱的小兔子递过来,秋华此时还处于呆滞之中,木然地接过了那兔子玩偶。 黄静秋做完这一切,转身过了检票口,一路到登机,她一次回头也没有。 很快,飞机准时启航,黄静秋望着底下渐渐缩小的事物,眼泪模糊了双眼,原来小说里描写的,都是真的,离别是一件令人难以释怀的事。 秋华在底下望着天空飞过的飞机,这是他小时候常做的,每一次当飞机飞过时,他总要开心地跳起来,然而这一次,他忽然觉得,看飞机,其实并没有那么快乐。 12:30分,飞机离开广末境内,天气阴。 第九十三章 爱别离,怨憎会 由于高二升高三的这个暑假不到一个月,秋华也不好意思去找个全职的工作。只能偶尔去找找一些临时工。这阵子,他做了各种工作,收获了不少经验,当然,还有不少的白眼,他的心里,想赚钱的欲望更加强烈了。 今天,秋华去当了一天的交通协管员。众所周知,广末的交通混乱可是出了名的,交通协管员的工作任务是很重的,不过它给的工资够高,秋华也就咬咬牙坚持下来了。 下班后一回到家,秋华就忍不住躺了下来,他实在是太疲惫了。他忽然想到,这个学期锻炼的时间少了些,身体竟然弱了这么多,不禁感叹,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他迷迷糊糊睡了半个钟才发现,自己还没洗澡呢,然后又强忍着睡意,跑外面打水去了。却是发现,原来母亲早就帮他把水打好了。见他出来,母亲就问了句:“累了吧?饿不饿?洗完澡妈给你蒸点包子吃吧,上次在超市买的,真不错呢。”秋华点头答应了一声,母亲就去厨房准备去了。 洗完澡出来,秋华发现自己的房间里多了个盘子,上面放着几个大包子,还腾腾地冒着热气。秋华本来想跟母亲说这包子太多了,等走近母亲房间时,却是听见里面有了些许鼾声,他忽然意识到,这几天母亲有些失眠,难得她能好好睡一次,也就不敢去打扰了。 边吃着包子,他又觉得这时间太浪费了,索性又挑了一本书看起来。书名叫《美学散步》,这本书是历史老师推荐的,他说这本是一部关于美学的,很不错的著作。 看了一会儿,秋华忽然又觉得哈欠连连,因为他觉得这本书实在有些费解,有些语句,不读第二遍是绝不可能懂得。在赞叹起这本书奥义高深的同时,他又摇摇头叹道:“看来我这辈子是跟美学无缘了。”说完,他又合上书,安心地吃起包子来。 书桌上还摆着个兔子玩偶,是黄静秋给他的暑假礼物。他当下玩心大起,拿起那布偶好好把玩了一番。然后,他又忽然发现这兔子的脖子处有个拉链,之前是因为这玩偶的毛绒太长了,所以秋华并没去注意它。他好奇地拉开,就发现里面竟然是一些千纸鹤。秋华又发现了里面似乎还藏着一张纸,秋华拿出来,展开如是: “秋华学长,我也不知道你看到这封信时是几天以后。静秋想跟你说,我这一次是真的走了,不是暂时地回帝都,是有生之年大概都不会回来广末了。 首先,请秋华学长不要担心。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遇见。(这是佳仪,就是那个只比我差一点可爱的女孩教我说的,嘻嘻)而有些人,会在相遇以后,永远地走向离别。 第一次见你是刚入学不久,那时候你上去领了作文比赛的奖,我当时只觉得你是个书呆子罢了,哈哈。圣诞晚会那天,你真的太棒啦,那天唱的歌都快把我感动哭了,然后,元旦出游,又觉得学长好可爱啊,还有对不起啊>人<,那天亲了你一下,嘻嘻,反正我就觉得你对静秋太好了,太温柔了。 后来的日子啊,我们越来越熟悉,我越来越觉得想赖着你了,哈哈,所以那天我就让美凤帮我的忙,去找人打威胁电话,让你能跟我多待在一块,我又得说对不起了,秋华学长,你一定要原谅我啊。 再后来,静茹姐姐走进你的世界了,你很喜欢她,我知道的。她是个很好很善良的女孩子,你要好好对她哦,不能欺负她。还有,我还得说一件事,那天倩雯姐姐回来的时候,眼圈红红的,我大概猜到了什么事。 很谢谢你,没有选择倩雯姐姐。我就说我是不会输给她的(这里要向倩雯姐姐道歉,我只是想说啊,我比她更加地喜欢学长。),虽然我也不知道,秋华学长会不会给我跟她一样的答案,但我想啊,如果我永远不问,那么不就永远不会失望了吗?嘻嘻,我真聪明。 这阵子看了很多部甜甜的小说,里面的桥段都是只要女孩子肯努力,男孩子就一定会被感动的,看多了这种剧情,我虽然觉得很无聊,但却又忍不住看起来。哈哈,我真是个矛盾的人。 然后呢,这里我总共折了99只千纸鹤,我学了很久的,累死我了,呼,不过呢,静秋又要来道歉了,小兔子太小了,我只放了下了97个,还有两个实在放不下了,我就用胶布贴在了兔子的两个耳朵里,嘻嘻。不好意思哦。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哭了,不过想到这臭佳仪就在我旁边,我就不哭了,我可不能让她看扁了,因为我可是无敌青春美少女啊,嘿嘿。 说实话,我是很佩服那些光头叔叔的。因为前阵子我又读了一些书,它说最好的感情是放下,它还让我去读一些佛学呢。不过那些佛学经典我实在看不懂,看了几天也就放弃了,我想啊,我都在人世摸爬滚打十几年了,还怎么能免俗呢?再说了,我实在放不下我的烤鸡翅跟糖醋排骨。不过嘛,有一句话我倒是挺喜欢的,‘爱别离,怨憎会,撒手西归,全无是类。不过满眼空花,一片虚幻。’我也读不太懂,佳仪跟我说,等我再过两年,我就能懂了,哈哈,也许吧。 秋华学长,这是我第一次给男孩子写这么长这么长的信呢,我对你好吧。我要祝你快快乐乐,还要祝阿姨永远年轻,也要祝奶奶身体健康,长命百岁。然后呢,秋华学长也要保佑我,快高长大!到时候,你要叫我静秋大美女,哈哈哈哈…” 秋华读完,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他记得,柳婷离开他时,他是伤心,难过。但是这一次,他是真正地想哭,就像当年告别父亲那样,他知道,这一次的离开,可能是永远了。 什么是永远?飞鸟跟大海隔了个永远,知了与冬天之间也隔了个永远,永远有多远?永远可以用字写出来,却是永远达不到。 第九十四章 向西去,惊飞鸟 自从知道了黄静秋这次离开不会再回来后,秋华这几天可以说是心情十分不好,到现在他才确定,他对黄静秋确实是存在喜欢的。田静茹自然也接到了黄静秋的告别电话,所以也是尽量地去帮助秋华走出阴霾。 因为她知道,黄静秋比她出现的时间早,她多少有点夺人所爱的感觉,她是愧疚的,但她只能把这些歉意给了秋华,希望他能好受一点。而秋华在浑浑噩噩了几天以后,也开始渐渐意识到了田静茹的关心与体贴,他的心中也生出一股子愧疚来,于是就下了决心,以后一定要好好待田静茹。 一段感情中出现了亏欠,往往不是什么好的因素。但他们两人之间的这种相互亏欠,却是反其道而行,反倒促成了他们感情的进一步亲近。 秋华与田静茹又恢复到寒假的那个状态,打打工,谈谈恋爱,日子过得好不潇洒。这样悠闲的日子没过多久,厄运似乎又降临了。这天晚上,秋华下班回到家,就看见母亲正坐在椅子上,一脸哀愁的模样。秋华走进来,刚把包放下,就听见母亲叹了一口气说道:“华仔,今晚早点睡,明天跟妈妈回一趟老家,看你奶奶去。”秋华答应了一声,也没多问,他大概已经猜出了是什么事。 第二天一早,秋华与母亲就赶上了最早的一班公交车来到了“求隆村”。山依旧是那片山,只是少了些翠色。河依旧是那条河,只是减了点生气。村口的那间老屋依旧紧锁,锁上又爬上了点绿,却还是等不来借问酒家的儿郎。天上的云,悠悠地,正向西踱步,没有尽头。 祖屋里此时多了几个人,秋华认出,他们都是奶奶的老邻居了,表哥秋龙也在其中。见了秋华母子,秋龙上前一步说道:“婶子,我也是昨晚才知道的,您请节哀。”章兰点点头,没说出一句话来,径直走进内堂里。老人家就安详地躺在蚊帐里,那些老邻居上前宽慰道:“小兰,你节哀啊,老太太是笑丧。”章兰点点头,朝众人说了句:“辛苦各位,打扰了。” 夜晚到了守灵的时间,按照村里的习俗,三天的时间是免不了的。表哥秋龙觉得秋华是学生,怕熬夜对他身体不好,就一个人守了两天的灵。第三天的夜晚,章兰怕秋龙累垮了身体,就不敢再让秋龙去守灵了,于是秋华只能一个人来守这第三晚的灵。但母亲又怕他一个人接受不了,于是就陪他一起守灵。 说实话,这是秋华第一次通宵,到了凌晨时分,他好几次都差点打起瞌睡了,但又想到这毕竟是自己的奶奶,他是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下来,于是他就喝了几大杯的浓茶,可算是把瞌睡虫赶跑了。 深夜时分的村子,这天地仿佛是被一大块黑布笼罩住一般,唯有这天上的一轮明月,把天地烫出个洞来,把光明灌进这人间,小路上依稀可见些高大的身影,是农人种的香蕉树。为消磨时光,秋华在手机上看起书来,稻田里蛙声阵阵,秋华越读越发觉得沉醉。 三天的守灵过后,按照惯例是要请送丧饭的,这可以起到答谢这些来帮忙的人的目的,也是为了让主人家开始新生活,不要沉浸于旧的情绪中。 村里的人大多是淳朴的,虽然都是不富裕的人家,但谁家有个大事,街坊四邻肯定都会义务来帮忙的,自然也不图那一顿饭。在丧事活动中,唯有小孩子是最快乐的,因为这代表着他们有了一次大吃大喝的机会,送丧饭上,也常常有小孩因为一两道菜品争起来,甚至大打出手,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无论对错与否,是少不了父母的一顿责骂的。 这个年纪的他们,也可以用没心没肺来形容。他们对于离别的定义,仅仅是这个动画片今天做完了,惋惜一阵,然后又有了对明天节目的期待。对于离别,他们尚且没有概念。 章兰也自然是不会吝啬手中的存款的,花钱买了口质地不错的棺材,在出殡的那天,也请了村里专业的八音队,一行人敲敲打打,向着西边的山头走去,一路扬尘,飞鸟四惊。 第九十五章 小魔女,太可怕 近来人事多消磨,这个暑假,静秋走了,奶奶也离开了。虽然,有她们的日子里,秋华还是一样一日三餐,柴米油盐,可她们一离开了,秋华却是忽然觉得茶饭无味了。原来,那些默默在你身边的人,早已在出现那天就已经钉在了你的心上,她们在那,你的心就会莫名安好。她们走了,你才忽然发觉,要剥离心上的羁绊,有多难。 但是,人总是得往前看的,那些过得去的,过不去的,也终究都会过去。也多亏有静茹的开导,秋华的内心又渐渐地回到了正轨。暑期中旬,惠清市那边来了一封信件,原来是施老亲自写的,因为秋华上次给他寄了些作品,希望他可以帮忙掌眼。 来信中,施老对秋华对书法的热情做出了充分肯定,不过也适当批评了他,说他落笔稍显轻浮,实不可取。秋华这时候才知道了,原来书法是真的可以表现出这个人的心境的,当下更加确定了要跟施老学好书法的决心。 收到来信的第二天,秋华的qq忽然莫名地来了个好友验证,上面的验证消息是“死秋华,给你个加我的机会,快加我。”秋华不用问都知道这是谁,点开了同意之后,对面的第一个反应竟然是开视频,秋华犹豫了一下,点了拒绝,于是对面立马来了十几个抖动,连发了好几个“刀子“的表情,发完,又是一个视频请求,秋华怕她又胡乱撒气,只得点了个同意。 镜头里立马出现了一个白发老者的模样,秋华先是吓了一跳,再看清楚那人是施老后,才慢慢镇定下来。施莺莺此刻就站在他的旁边,穿着身红裙子,手里正拿着本《倾城之恋》,这是秋华从没有见过的装扮。她抬头看了秋华一眼,发现秋华正在看他,然后她就躲开了镜头。房间挺大的,他们身后的各种书籍也错落有致地堆放着,看得出房间的主人一定是个非常有文化的人。 只听施老开头道:“小友,是我,施无邪,喂喂,听得到吗?”此刻的施老正对着那个麦说着话,样子有些滑稽。秋华忍住笑意,回了他一句:“听到了。” 然后施无邪开始说道:“小友啊,信上说不清楚,你的落笔有些问题,是可以纠正的,我帮你吧,你拿纸笔来,看着,我写给你看,你自己思考思考。”秋华大喜过望,自己何德何能,竟能得到这个知名书法家的指点,实在太幸运了,然后他立马又冲到房间,准备好了笔纸。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秋华就这么一笔一划地学着,慢慢地有了一些心得,心里别提多开心了。 视频链接断了之后,那边又发过来长长的一串“死秋华”,秋华气不过,也学着她抖了窗口一下。然后那边顿了一下,似乎没想到秋华会反击,然后又恼羞成怒地连抖了十多个,秋华不堪其扰,只能点了屏蔽。接着,对面在发来一段语音之后,就没动静了。 过了一会儿,秋华才重新打开了她的会话窗口,然后像试探死人一样,抖了一下,却见对面没了动静,想来她也累了。然后他打开语音,里面传出她气急败坏的声音:“死秋华,敢抖本小姐,这下知道我的厉害了吧,哼,让你反抗,让你反抗。”从她的语音,秋华已经大致可以想象她刚刚的表情了。 看她没了兴趣,秋华也不想再去招惹她。秋华忽然发现她的头像很有意思,就点开来看,上面是一个吊着烟斗的老人,正看着远方。秋华心想他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用这种头像,不禁感到十分奇怪。作为对比,然后他又看了看静秋的,发现是一个很可爱的少女,应该是某一部动漫的。 又看了看静茹的,发现她的头像却是很普通,是系统默认的青蛙头像,静茹的网名也很怪,竟然叫做“暴力小子”,秋华哑然失笑,哪有女孩子叫这种网名的,他忽然来了兴趣,又看了看其他两人的,发现施莺莺的叫“黛玉公子”,想来应该是她的笔名。而静秋的则叫“元气少女奈奈子”,她的一切,无一不是透着可爱的。 秋华忽然觉得取个网名,好像也挺重要的。于是就改了个“情梦夕阳”,然后又将签名改成了“情梦夕阳下,回首方恨迟”。改完后,他就满意地继续练习书法去了。 刚练习了没多久,就听见自己的手机又震了起来,秋华一打开,发现又是施莺莺的连环轰炸,轰炸过后,她又发过来一些话:“秋华,你好非哦,哈哈哈,情梦夕阳,像个老头一样。”秋华不想跟她多说啥,就回了她一个“鄙视”的表情。 施莺莺再次发来一段差不多的语音,然后又打了一行字:“我给你留了很多言,快去看吧,哈哈哈。”秋华打开一看,发现自己的空间二十几条未读信息,全是一些小孩子式的谩骂。秋华回了她一句:“你真无聊。”然后,却又忍不住想效仿她,去她的空间骂回她。 但他的心思似乎早就被施莺莺看穿了,秋华一进去,就发现她竟然设置了空间限制,然后她又似乎料事如神地回了一句“你是不是想进我空间,哈哈哈,死秋华,让你使坏。”秋华顿时觉得这小魔女太可怕了,当下就把qq退了,专心练起书法来。 意中城 意中城 大江是我相识多年的好友,高中毕业后的某一天,他忽然约我喝酒,那天他喝得烂醉,然后傻笑着跟我说:“我要去杭州。” 大江从来都不是一个行动派,高一的时候他说过要把英语提高60分,冲上及格线,后来高考的时候,他考了29分。高二的时候,他说要交一大堆好兄弟,今晚陪他的,就只有我。当然,还有路边的一条小黄狗。大江与狗结缘,他属狗,他的父母也总是叫他“狗仔”,他玩游戏的时候,人也是“很狗”的。所以今天他的本命英雄——那条小黄狗很荣幸地得到了肉串。 那一天他喝了好多酒,一杯接一杯,机械性地举杯,机械性地灌入喉咙,我怎么劝也劝不住。喝完,他一次次地问我,我有梦想吗?我听了,只想笑,这是高中老师常常问我的一个问题。 同样的是,我回答了:“我想当作家。”不同的是,我的老师听了会摇头说:“不能够一开始就想着当作家的。”而大江只是傻笑看着我,说了句:“你这tm是理想,idle懂吗?”大江其实知道我对文学有多么热爱,他是很相信我的。不过,他不知道的是,idle其实是虚度的意思。 酒差不多喝空了,我们的话题也差不多终了了,于是我也试着问他:“大江,你有梦想吗?”大江听了,打了个长长的嗝,然后不耐烦地说了句:“不跟你说了吗?我要去杭州。”都说酒后吐真言,但是,从他的“前科”看来,他的真言,我是万万不信的。他好像发现了我的不相信,又好像是喝醉了,大力地踹了那黄狗一下,傻笑着说道:“梦想,梦想,你懂吗?”那黄狗受惊地跑开,然后又眼巴巴地看着他手里的肉串, 高考成绩出来后,父母去拜访了很多读过大学的亲戚或者朋友,经他们的激烈讨论过后,晚上我的爸妈把我拉到跟前,对我说道:“我们商量过了,会计跟法律都不错,工商也行,我们想了想,还是让你自己做决定吧,你选一个吧。” 我犹豫了很久,说了句:“我想学中文,当个作家。”我的爸妈听了,只是摇头说道:“哎,你是没出过社会,读中文有什么用,算了,我来帮你选吧,看你也选不出来。”于是,当填报志愿那天,我的志愿单写满了各式各样的专业,法律,护理,师范,会计,独独没有我喜欢的中文。 填报完志愿那天,我如释重负,像往常一样去大江家找他。他的妈妈匆匆丢下一句“他跑浙江去了”,然后,门被重重地关上。很快,里面传来麻将声,比这夏天的鸣蝉还要喧闹。 他的qq也没有再点亮过,签名还是那一条“有朝一日钱在手,杀尽天下负我狗。”我忍不住笑起来,笑他看似可悲的人生,也笑我看似不可悲的人生。 大一的假期里,忙着打工赚钱,我跟大江的联系也少了很多。大二的暑假里,我终于有了些许良心发现,立马给他发了个短信“大江,这几天有空不,我去找你。”很快,我就收到了回信,上面写着“你来,无论多大风,无论多大雨,我都去接你。” 紧接着,他的电话就来了,我接起来,第一句话就是“你还是这么恶心,这么非主流。”对面传来了爽朗的笑声,只是声音好像粗了许多。 几天以后,我出现在杭州的车站,这一天,真的是很大风很大雨。远远就看见他在那等我,他真的守约来了,看见他肩头湿了一大片,我忽然想哭,不是悲伤,不是怀人。他带着我先去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店家是对挺热心的老夫妇,店门外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供应免费云吞50碗”。 吃完,他带我去到他的出租屋,这里的环境十分逼仄,屋角还挂着个蜘蛛网,屋外纵横交错的电线也像蜘蛛网一样,也在等待着捕杀什么。 我去他的店里见过,小店跟他的梦想一样,是很小很小的,简单地经营着一些五金器材。夜晚吃饭的时候,我忽然问起:“大江,你来杭州是为了她吧?”大江立马说道:“哪有,我早把她忘了。”说完,他笑了笑。然而,正是十八九岁的年纪,眼里是藏不住爱与恨的。大江不知道的是,我跟那个女孩子有过接触,算是朋友的朋友,据说,她就在杭州。这附近就有一所大学,但我不敢确定。 有人说过,可能我的骨头就是从江浙的水打捞出来的,来这的第一天,我没来由地喜欢上了这山,这水,仿佛一切皆有灵性。于是,我就缠着大江,让他带我去玩遍杭州。来杭州前,我做了很多的准备,很多地方小吃都已经在计划之中了。 计划赶不上变化,我高估了大江认路的本领,当然,还有我的体力,所以当大江在半路上提出要吃肯德基的时候,我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就答应了。 吃到一半,大江忽然烟瘾犯了,就想跑出去买烟,我制止他,公共场所不能抽烟的。大江嘿嘿笑道:“对哦,老师有说过的,我一直都记不住这个。没事,先买着,踏实。”他的烟瘾极大,就算不抽,口袋里也要放着烟才能安心,索性我也就没管他了。 过了一会儿,我估摸着他快回来了,于是从楼上往下看。大江正在一个路口,等待着信号灯的表演。他忽然抬头看见,从远处的咖啡厅里,走出来两个人,男孩高大帅气,女孩清纯美丽,像一对真正的璧人。 大江不知怎的,赶忙跑进了另一条街道,他几乎用上了所有力气,回头一看,已没有看到那两人时,才大口大口地喘起气来,好像做了什么坏事一般。方才那个路口,有一个小女孩目睹了全程,拉拉她妈妈的手,等她妈妈俯下身子,她怯生生地说道:“妈妈,那个哥哥好奇怪啊,都多大人了,还玩捉迷藏。” 过了好一会儿,大江才从那条街道走出来,脸上有了一些疲态。 等他走上楼来,第一句话就是:“嘿嘿,忘了带钱,差点被当小偷了,幸好有个好心的大哥帮我付了。” 我离开的前一天,大江在一个临江的烧烤摊为我践行,他又像当初一样,把自己喝得烂醉。不同的是,这次他哭了。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看他哭。 接着,他冲到江边,咆哮了一声:“去你的高考,去你的青春。”这声音之大,让我几乎把耳膜贯穿。我看着他,也喝了一大口酒,心里仿佛燃起火焰,热热的,有种想哭的冲动。 第二天是一个大晴天,我坐在车站里,大江真的像那条短信里后半部分的内容一样,没来送我,我猜许是昨晚喝了酒的缘故。 我从来都不会去为了所谓的旅游梦去一次单独旅行,我去一座城,是因为城里有我想见的人,我不是高冷的狂客,只因为我是极严重的路痴罢了。我再看一眼这个城市,然后车匆匆开走了,日光把车影拉的老长。而我亦明白,我跟这座城,可能也越来越远了。 我想我将来也会爱上一座城,然后在我住的地方,要满栽桃花,花开的时候,我就去看看这十里嫣红。等花落了,我就把它酿成酒,取名“逃忧”。一杯赠给萍水相逢的过客,一杯敬给臭味相投的旧友,然后问他们一句:“你有梦想吗?”当然,那里也不能离镇子太远,我这人嘴馋,隔三差五就得吃点零食。 最后,我还要去追一个女孩子,然后跟她说:“我这个年纪里,一共有过两个梦想,一个已经失败了,这个就不谈了。另一个啊,就是你了。”假如我真的如此幸运能追到她,我还想要带她去一次杭州,让她带我去看看杭州我未看完的景点。若是运气不好,我就潇洒地甩甩头发,然后跟她说:“哈哈,愚人节快乐。” 第九十六章 众学子,莫悲切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周礼文给他把这阵子的稿费一并结了,一共有一千多块呢,其中那篇《意中城》收到了许多读者的来信,其中有不少的青年读者,都在信中表明很喜欢这种青春的感觉,也有的人要求看故事结尾。 说实话,这篇文章的灵感,是来自上次跟田静茹一起看的电影,秋华本意就想着编一个小故事抒发一下那种感觉罢了,却没成想无心插柳,受到了读者的追捧,他的心中有着诧异,当然,还有惊喜。 黄梅时节,家家有雨。广末虽不属于长江中下游流域,却也是雨季常关顾的地方。因为台风雨的缘故,今天的秋华没有去做兼职,而是在家中静坐听雨,看看能不能写点什么。母亲今日也没有出门去,给秋华做了些小点心送到房间去,然后到客厅追剧去了。 自从赵大妈去世后,母亲的话也少了许多,好在她也找到了新的消遣方式——追剧。不过让秋华有些无法接受的是,电视上播放的是每到暑假就会重播的琼瑶阿姨的老剧,其实这些剧都是老套路了,但母亲好像就特别爱看这种节目。 这让秋华不禁感叹道,琼瑶阿姨绝对是苦情剧的鼻祖啊。同时他又想到,这些作品虽然文学价值不高,但是却能牢牢抓住一部分受众,好像也是挺了不起的。自己的那篇小故事,可能刚好就戳中了当今的某种高考情怀,才有了这么大的反响,这一瞬间,秋华似乎窥见了市场文学的一些门道了。 同时,他又陷入了迷茫。秋华对文学是喜爱的,但是利用文学去赚钱,好像又违了他的本意,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偶然瞥见桌角的一本《文心》,这是秋华暑假买的第一本书,由于这阵子事情太多,但现在都还没看完。心下想着正好无事,于是秋华又重新翻了起来。 不同于市面上销售的那些书籍,单靠封面就足以令人浮想联翩。这本书反其道而行,将封面设计得十分简约,外表就一份未上色的书皮,书面只有书名跟作者的名字,秋华却是第一眼看见,就爱上了它,他是这么想的,封面如此简单,那就说明作者对内容是足够自信的,他不需要靠那些外表来加分。 秋华又看到这本书是教育家叶圣陶先生写的,心中的好感又是增加了不少。秋华记得小学时有一篇关于爬山虎的课文就是他写的,那篇文章写的非常,他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曾有一次惩罚全班抄这一课三遍,一开始的时候,秋华同其他同学一样,是非常不耐烦的,等耐下心来抄到第二遍的时候,却是发现这篇文章的用词都太好了,那时候的他不知该怎么形容,只单纯地觉得好。直到上中学了,秋华才学到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珊珊可爱。 正看到一半的时候,qq忽然又来了条信息,秋华诧异,这几天怎么qq忽然又多了不少人骚扰了。秋华打开一看,又是一条好友申请,上面的附加消息是:“你的粉丝。”秋华同意之后,对面直接发来了一条消息“秋华?”“对,是我。”秋华回了他一句。 没想到对面竟然开始跟他聊起来了,原来对方是看《意中城》来的,不过秋华有些奇怪,自己好像没有把个人信息公布吧。不过只是qq的话,他又觉得不算啥隐私,也就没去细究了。 秋华也没想到对方原来这么能聊,从午饭过后一直聊,等最后一句发完时,已经是接近黄昏时分了。没人聊天,秋华忽然又无聊起来,方才那本书看了一些,现在又不下去了,不禁有些懊悔。当然,他的肚子也开始抗议起来,于是秋华便出了房间看看晚饭好了没有。 节目已经播映完了,电视上正播映着新闻,母亲就像个小孩,今天竟然赖在电视机前不肯走了,不过晚餐倒是已经热好了,吃的是中午剩的排骨粥。秋华舀了碗粥,坐在椅子上,陪母亲看起电视来。 这时电视上正播映着一条新闻,大致讲的是高考学生因为成绩不理想而跳楼了,紧接着第二条也是同样的,两条新闻播完,主持人感叹道:“多好的孩子啊,正值花季,可惜了。高考也不过是人生的一个小小转折点罢了,何意如此?” 母亲看完,转头就对秋华说道:“华仔啊,等你高考了,考多少分都行,妈分不清什么一本二本的,只要你好好活着就好,知道吗?”秋华点点头,忽然有点想笑,却又在瞬间充满感动。 夜晚时分,天空还是一如既往的,大雨哗啦,未见一点减弱的迹象。此时,秋华的手机也来了一条推送“新科高考状元出炉,来围观学霸们。” 秋华点开,看到了新鲜出炉的各地的高考状元照片,当然还有他们的学习经验,不过大多是一些什么“我从不熬夜”的话,令秋华不禁想笑。当然他们已经是这个阶段的成功者了,秋华没资格笑他们。他想起黄昏时看到的那条新闻,心中却是有些感慨,于是就挥笔写下了一首诗: “星星失窃的夜晚 明月也便不敢再捧出 长夜不尽,握不住那清风一袍 也便哑了浪漫的歌 人人都是失语者 有人丢了大脑,有人丢了喉舌 彼时,一场雨被远山赶过来 天地茫茫,明灯不见 压垮骆驼的是稻草 也有内心的三分之二 尽情吻我以痛,我要报之以歌 我自苦难中来 又何惧他?苦难颜色 ——《吻我以痛》” 第九十七章 万籁合,心猿动 七月末,众学子还沉浸在放暑假的喜悦中,高三学子们已经准备开学了。属于他们的最充实,也最难熬的一年来了。这个暑假实在太短了,不过秋华还是觉得学校有意思,在前几天他就盼着能早点开学了,于是,正式报到的时间一来,上午七点秋华就搭上了返校的公车,准备好好迎接这关键性的一年。 八点二十分,公车经过了那棵梧桐树,秋华望望窗外,这树依旧是秃秃的,不见繁花。八点半,公车准时到达校门口,秋华刚下车,就恰好看见柳婷正从一辆黑色轿车上下来,打扮得很成熟。 她也刚好看到了秋华,眼神闪躲地又坐进了轿车,秋华想了想,自顾自地拉着行李箱进校门去了。前脚刚离开,后脚就有人跟了上来,秋华转头,发现是陈子率。跟他打了个招呼,然后两人说笑着进了住宿区。 一进宿舍,秋华就被吓了一跳。原来毛献正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秋华走过去,用手探了探鼻息,拍拍胸口道:“呼,还有气。”毛献听到了声响,迷迷糊糊地坐起身来,含糊地答了句:“嗯,来啦,随便坐吧,我去冲茶。”陈子率白了一眼,吐槽道:“冲个溜溜球啊,你是不是梦游呢?”秋华也是不解地问道:“献总,每年报道都是你最晚,今年受啥刺激了?” “没没,我开玩笑呢。”毛献尴尬地笑了笑,又继续说道:“哎,别提了,这几天跟我爸闹矛盾,前天晚上大吵了一架,我以为昨天就开学呢,然后昨早上我就来了。我跟你们讲,我昨天真的帅死了。早上起来,我就收拾好了行李,丢下了一句‘我这学期不回来了,学业忙’之后就把门重重地甩上了,那一刻我有种剑客独闯天涯的感觉。我爸估计也被我帅到了,昨天中午跟我道歉,还给了我两百块,哈哈哈。” “等等,我们刚进来的时候,宿管阿伯才开的大门,你昨天怎么可能进来?”秋华抛出了个问题。毛献神秘一笑,说了句:“山人自有妙计!”然后又躺了下去。 “啥妙计啊,不就是一楼那个狗洞嘛,真是...”陈子率直接点破了这个真相。秋华听了,忍不住笑起来。 “啊啊啊,为什么要针对如此帅气的我?哎,刚到手的两百,还想着请你们吃顿饭呢,可惜啊。”毛献叹道,不知是为了掩饰尴尬,还是真有这打算。躺了一会儿,他整个人又弹了起来,兴奋地说道:“哟呵,今天开学,又有小学妹看喽。”说完,他跳下床穿好鞋袜,正准备出门的时候,又大叫一声:“啊,现在是八月,好像只有我们开学,哈哈哈,睡觉。”他自言自语了一番,又把鞋袜脱了,像一堆烂泥一样倒在了床上,口中喊了句:“好舒服呀!” 秋华心里默默想道:完了,献总这学期似乎更傻了。 彼时,大洋西海岸的一所高中也即将迎来开学季。一个少女走进了理发店,三十分钟之后,一头长发变成了俐落的短发,她走出门,恰好天空的一场雨,来得出奇。紫色的长蛇在天空扭动着腰肢,声音震耳欲聋,少女吓得躲进了一间咖啡厅。进了咖啡厅,她又忍不住点了个黑森林,吃了几口,觉得这东西味道变了,再也吃不出之前的那种感觉了,于是她心烦地把蛋糕推在一旁。店里的一处角落,一个络腮胡子的中年人正在用手风琴演奏着世界名曲《秋日的私语》,十分地美妙祥和。人们沉浸在乐声中,都识趣地没有大声叫好,只是安静地看着,有时候,不打扰就是一种温柔。可少女的心猿却是依旧躁动着,仿佛要做些什么才能使她静下来。 两三个小时后,少女走到门口,幽幽地看着这场雨。傍晚的雨渐大,把乌云都打落了下来。 她终于迈开步子,一步两步。口中唱着,欢快的歌。 第九十八章 怀诗心,敬远方 开学第一天,班主任林如月就提醒道这学期一定要把能补的科目补上来,这样的话,到了冲刺阶段就会是一个很大的助力,否则,下学期的成绩就很容易出现滑坡的现象。文三班的同学们听了,大多数人都不敢马虎了,一扫刚开学的轻松,都若有所思起来。 当然,角落里的那几个人依旧我行我素,有的已经开始对社会生活充满期待了,有的人则是被毒鸡汤灌昏了头脑,认为读书无用,脑子里充斥着“将来这帮学霸都来给我打工”的想法。可是,一个学历不高的学生,一没背景,二没财力,单靠机遇就想成为人上人,这完全就是对“读书能力不行,赚钱能力一流”的偶然性的错误解读。读书成功确实不能代表一辈子成功,但是,这也恰恰反映了你在这个阶段的能力水平,从这能看出,同比竞争中,你比同龄人具备的优势。我们讨厌教科书式的犬儒,但是活在理想国里的读书人更让人讨厌。 与以往不同,开学的第一天,各科老师都在用比较严肃的语气告诫大家这学期不要好好努力,否则不知不觉中就会被哪个垫底的人超越的。原本还有部分人还决定这个寒假再努力的,诸位老师大体相同的一席话让他们知道,战争已经打响了。 下课铃一响,秋华也忍不住抱怨道:“静茹,你有没有发觉,今天课堂好闷啊。”田静茹点头道:“是啊,今天老师们好像都不会笑了。不过说起来,时间好快啊,想起来,好像昨天才刚发觉师兄师姐们高三了,转眼间就到我们了。” “静茹,你以后想干啥啊?”秋华抛出了一个问题。田静茹听了,没好气地道:“哼,过年那一次,我跟你讲过的,你竟然忘了?你不在乎我。” 秋华仔细回忆了一下,还是没有印象,只能摇摇头道:“不,我记得我说了,你好像没跟我说。” 田静茹想了想,好像确实没跟他讲过,但是又不肯认输,只能撇撇嘴道:“秋华,你真是个直男,我这么可爱,你都不知道让让我,哼。” “好好,我的错,我的错。”秋华说完,又忍不住小声说道:“本来就没说嘛。” “秋华,我想留在广末,当个老师,好好照顾我爸。你呢?”田静茹转过头来跟着说话,眼神望着他。 “我啊,首先我还是想读中文系,然后去到处走走,写写诗。你喜欢的话,我可以教你。”秋华说出这番话时,心头忽然感觉没那么自在。 “我?小时候倒是也幻想过逐梦星辰,不过长大后,却是连这座小城都走不出,哈哈。”田静茹自嘲了一番,又笑着道:“那些文绉绉的东西,我实在写不来,不过你去哪,我都会支持你的,要记得回来找我就好。”她说话的时候,眼神没有离开过他身上。 有人说,如果在年少的时侯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看看他的眼睛。因为正是十七八岁的年纪,眼里是藏不住爱与恨的。 秋华明显感觉到了她的情意,郑重地说道:“我不会丢了你的,你是我得以吟诗的原因。”“酸。”田静茹啐了他一口,脸颊瞬间红了。 在桌子上涂涂画画是几乎每个人学生时代都会经历的事,田静茹觉得无聊,便慢慢地看起桌子上的涂鸦来。有人在上面留了qq,有人在上面画了个猪头,当然,也有直接在桌上写着“xx是xx”,对于班里人的爱恨情仇,田静茹可不想去参与,她拿出橡皮擦,把字迹搓淡了些。有一行字忽然吸引了她的注意,“君子好逑淑女,佳人偏爱多才”,是用很标准的楷体写就的,十分的清秀,令人眼生春风。田静茹看着这字,又忍不住端详起这其中的意思来。 过了一会儿,田静茹忽然有些自责地说道:“秋华,我是不是很闷啊,好像不能懂你。”“不闷,傻。”秋华学着她的语气回道。田静茹一恼,便狠狠地掐了他一下。 有的时候,有趣的灵魂不是非得找到有趣的灵魂。当你脑袋一热提出要去哪个地方朝圣,她或许永远不懂你心头的那些诗与远方,但她会默默为你准备好行囊。 第九十九章 晚风轻,夏月明 八月份的校园,食堂里还不见拥挤的队伍,篮球场上的位置大多时间是有空余的,也不用担心在操场人挤人了,这些对于早早开学的高三学子来说,也算一种补偿了。 八月的广末,还不见多少凉意,可对于毛献来说,却是透心凉的一个季节。有人说过,你不逼自己一次,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毛献在假期里终于认真地逼了自己一回,不过不是为了学业,而是上个学期被刘倩雯无数次诟病的纸团玫瑰花,皇天不负苦心人,在八月的某一天,伴随着毛献的一声仰天长啸,他的纸玫瑰终于能见人了。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停电的晚修课后,毛献终于鼓起勇气,冲进刘倩雯的教室,把花甩在她桌子上就跑了。可是第二天毛献就后悔了,原来那天刘倩雯跟她的同桌小胖妞换了个位置,毛献一紧张,把花送给了小胖妞。这时候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毛献接近刘倩雯的最终目的是小胖妞,一石激起千层浪,那天过后,毛献在校园里总感觉到处都有两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一双充满敌意,一双充满爱意。 八月的时候,录取工作也基本完成了,今年的侨恩高中的高考成绩并不理想,校长在升旗仪式上多次强调,今年要加大对高三学子的要求,来年把重本率再提高一些。于是,原本一周两节的体育课缩减为一节,有时候甚至一节都没有,同大多数传说一样,这个阶段的体育老师进入了病假、事假期,总之就是,体育课尽量化少,进一步化了。 秋华又看见了那个小胖子,去年他们元旦出游时,挂在窗口且一脸怨毒的那个。此时的他已经历完高考,大有一种“春风得意马蹄疾”的自在,狠狠地把所有高三的教室都逛了个遍,脸上始终挂着微笑,秋华摇摇头,看来,仇恨还是得一代代传承啊。 由于体育课减少了,班主任林如月怕同学们的身体无法应对这一年的繁重任务,于是就在班规那加了一条,以后放学后每个同学,除了身体原因外,都必须去操场跑两圈。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人干脆就装病不去,这条班规实施的初衷是好的,可是后来执行的人越来越少了,也就不了了之了。他们出于各种原因,有的是想早点回家,有的则恨不得把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花在学习上,不想去做多余的体育活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谁都懂,可是不一定谁都会去做。 秋华一开始也是恨不得发狠了去学的,可是八月中旬的一场大病,让他终于明白,身体还是最重要的,于是在八月末,他决定了把放学后去操场跑步的习惯保留下来。当然,田静茹怕他坚持不下来,索性就陪他一块了。 这天跑完步后,秋华与田静茹坐在一旁的观众席上,晚风袭来,吹过田静茹的身上,带起一股香风,令他心醉。田静茹正像个孩子般,呆呆地看着远方。秋华也痴痴地望着她,不过到底是少年心气,运动过后,田静茹的身上已是香汗淋漓,把衣服浸薄了几个度,透出蓝色的亵衣,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子诱惑。由于两人坐的台阶相差一格,从这望下去,一片春光大好。田静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抬头看了看他,急忙捂住胸口,嗔道:“变态秋华。”秋华尴尬地说道:“额,对不起。”说完,他往下坐了一格,田静茹则撇过头去,不搭理他。 “静茹,想不想放风筝?”为了掩饰尴尬,秋华急忙找了个话题。 田静茹顺着他的眼光望去,看见不远处一对小情侣正在放风筝,只见男孩非常熟练地把风筝抛起来,然后快速跑动起来,不一会儿,风筝就在天上高挂了,那女孩在一旁望着,眼里发出炽热的光。 田静茹看了看,摇摇头道:“不要,太幼稚了,我又不是小孩子。”然后又转过头不看他。 过了一会儿,秋华忽然开口道:“静茹,手给我。”田静茹把手递了出来,不解地问道:“干嘛呢?” “没事,让我握着,安心。”秋华把她的手紧攥在手里,没有看她,而是望着远方说道。田静茹嗤笑了一声,说道:“傻样。” 夏至一过,月亮的值班时间便增多了。这时,晚风偷走了所有喧闹,秋华安静地望着天上的明月,她就这样安静地被群星捧出,万籁俱寂。 第一百章 清北美,秋华醉 九月,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正式迎来了开学季,侨恩高中因为有了新生的加入又再次焕发生机。对于才刚享受一个暑假安静的知了来说,这些人的到来是打扰他们领地的表现,于是,他们就不满地大声抗议起来。 毛献趁着为社团招新的机会,一览新生们的风采,当然,只限女生。所谓冤家路窄,跟他一起负责招新的,还有刘倩雯,两人坐在一起一个上午了,刘倩雯一点笑容都没有,吓跑了不少想要加入的人。午饭的时间点一到,有人来交接过后,毛献快速地整理好书包,冲去了食堂,期间还摔了个跟头。一些新生看见了纷纷叹道,有这个男人在,以后抢饭抢不过了。 这天中午到了饭点,秋华正研究着一道数学题呢,因此便顾不上吃饭了。等他解决完题目到了食堂,却是发现田静茹向他招了招手。秋华走过来,没想到静茹已经给他打好饭了,里面有他最爱的糖醋排骨,她知道他的口味。 秋华大为感动,又带着调笑说了声:“老婆,你真好,等了我这么久。”“少贫嘴,我才不是等你呢,我刚刚才打到饭,真是的。”田静茹忍不住白了他一眼,当初觉得他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才子,没想到相处久了,才发现他是个这么爱贫嘴的人。秋华看看了时间,才醒悟过来,原来静茹已经排了半个多小时的队了,于是,他又摇摇头,叹了一句:“一届届的仇恨在传递啊,我终于明白学长们说的那种感觉了。” 九月不止是开学季这么简单,一场全国性的中学生文学赛事也在九月拉开了帷幕,今年的赛事地点在帝都,各省市的高中均派出了文学好手在此一决高下。由于今年的人数众多,主办方决定对各个高中参赛的学子人数加以限制,控制在了两个以内。因此,侨恩高中派了秋华跟施莺莺去。一开始听到人数要减少的时候,秋华因为是第三名,对这个赛事已经不抱有能参加的希望了。可没想到,他竟然得到了年级内语文老师与校长的一致推荐,至于原因,据校长说是因为秋华平时的语文成绩发挥稳定。至于还有没有其他原因,或许只有校长本人才能知道了。 秋华此刻正坐在飞往帝都的飞机上,不同于常坐的公交,这里可没有觉得闷了就开窗透透气的说法。秋华坐在座位上看起书来,不到一会儿,就感觉浑身不对劲,天上,到底不如地面舒服。施莺莺看了他一眼,笑骂了一句:“书呆子。”秋华无意与她斗嘴,只把书放下了,插上耳朵听起歌来。过了一会儿,他的左臂忽然被摇动了起来,秋华摘下耳机,就听施莺莺问道:“喂,呆子,你听什么呢?”秋华下意识地把另一边耳机递给她,施莺莺接过来听了一会儿,然后从嘴里蹦出了个词,“好听。”两人没有说话,飞机升入更高的云层,秋华假寐起来。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左肩膀上突然多了份未知的重量,秋华睁眼一看,又惶恐不安地闭上眼。 中午12点36分,飞机来到帝都境内,天气晴朗。施莺莺已经醒了,安静地看着窗外。在飞机上俯瞰这座帝都时,秋华只想到了“密密麻麻”这个词。再一次来到这,一切还是依旧陌生。这一次他们两是由学校另一个老师带队的,不过施莺莺要去小姨那住,秋华则打算去看看黄静秋,给她个惊喜,于是三人便暂时分开了,比赛是明天,所以他们还有时间去好好逛逛这座城市。 秋华又去第一次来的地方逛了一下,那里有了点小变化,那家“天下第一面”已经换了门面,变成了“天下第一包”。都说“站在风口猪都能上天。”可是,要知道开店的艺术全在手底下,在这个令人神往的都市,“天下第一”的牌子绝对是赚足了噱头,足以为这带来一大波客人,可是如何把这些客人变成回头客,这些可就不是单靠“天下第一”四个字可以解决的。“匠心”这个词可不单是指工匠们的核心素质,只要从事一切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人,都是需要有“匠心”的,为人们细心钻研好菜色的师傅们,我们能做的,就是常来。 秋华像个无头苍蝇似的,逛到哪算哪。这时他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个大大的校门,气势恢宏,上面写着“清北大学”四个大字,他差点没兴奋地叫起来,因为这里是他无比向往的学府,是他梦里无数次遨游的地方,今天终于得见真容,秋华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慢慢走了进去。 不同于普通大学,“清北大学”底蕴深厚,这里竟然有属于这个学校特有的“博物馆”。秋华走进去,在这里看到了许许多多平日里只在书上看到的名字。馆里珍藏着这些大师们的手稿,这些大师治学严谨,连手稿也是不马虎对待的,一个个的字体龙飞凤舞,乱中有序,秋华不禁佩服起来,同时又暗下决心,自己一定要考到清北来。他又不知不觉就转到了文学院,这里的一切更是美不胜收。这里有很多的古建筑,设计者们又为各处都题上了诗句,整个地方都古色古香起来。路边上还有些个假山奇石,有好事者也为其中的一两块作诗写文。好诗佳作,到处可撷。随手一拍,俱是美景。 秋华走累了,便想到不远处的亭子里走走,快要走到时,他又忽然停下了脚步。原来亭子里正端坐着一个姑娘,白衣胜雪,衣袂翩飘,仿佛是从古画里走出来一般,虽是夏日,秋华的心头却觉得无比清凉。面前放着一台琴,她的手指抚上去,乐声就传出来,秋华不知道她弹的是哪朝哪代的曲子,秋华只知道,此刻他的心中有个小人,正伴着乐声,翩翩起舞。 第一百零一章 再回首,人已西 出了清北的校园,便见到了一块指示牌,上面的一个地方直接引起了秋华的注意。“紫禁城”,这座在古代被视为天子卧榻之地,皇权集中的地方。这座城静静地看着人世的变迁,时间对于它而言似乎只是个概念。它看过一个天真少女蜕变成倾世皇妃,看过穷酸秀才一朝登临大殿,当然还有一季一季的宫花,伴随开落的,是多少个少女的花样年华。多少个朝升夕落里,它是经历者,亦是旁观者,但他从不为苍生叹息。人间从来都有岁月,楼宇从来都不会白头。 “叮咚”,城东的某处人家的门铃被按响了,开门的是一个秋华素未谋面的妇女,眼里带着疑惑。秋华以为按错了,急忙说了句:“不好意思认错了”,然后连忙退出来。 他当下觉得十分奇怪,又打开手机看了看静秋当初给他的地址,反复确认之后发现自己并没有找错地方。这时秋华刚准备再次按铃,却是发现了一个熟悉的人正从电梯里出来。 “张阿姨。”秋华朝那人喊了一声。张心慧抬头一看,原来是之前广末的那个小才子,应了一声,然后道:“是秋华呀,快到里面坐坐。”秋华没想到她还能记住自己的名字,当下对她的敬佩又多了几分。 黄静秋的家是简约风格的,没有太多奢侈物品的点缀,墙上正挂着他们一家人的合照,她的爸爸穿着一身军装,身姿挺拔,眉宇间透露着英气,这是秋华第一次看见她爸的样子,脑子里只浮现出了“威严”两个字。在黄静秋家里坐了一会儿,秋华终于得知她那天的告别为什么如此伤心了,原来她远渡重洋留学去了。再之后,秋华硬是拒绝了她妈妈留下他一起吃完饭的邀请,回到了约好的住宿地点。 夜晚,秋华终于鼓起勇气按下了qq的语音通话,他等了很久,那边丝毫没有回应,正当他准备挂断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终于传入了耳朵。 “哈,秋华学长。”她的声音带着昏沉。秋华忽然想逗逗她,就问道:“静秋啊,下个星期学长有点事来帝都,能来找你玩不?”那边像是有什么东西掉了的声音,随后听她慌乱地答道:“不要,秋华学长。那个,我那时候跟爸妈要去旅游,对不起哇。” “真去旅游?真的没空?”秋华忍不住想笑,又继续逗弄着她。“真的...吧..”后面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秋华隔着屏幕,却是一下能知道此时的她嗫嚅害羞的模样。 “好啦,骗你的,学长去你家了,阿姨说你出国了。”秋华如实说道。那边沉默了好久,才小声啜泣道:“对不起,秋华学长,静秋不是故意骗你的,你不要怪静秋。”听见她的哭声,秋华那一瞬间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什么错事一般,心中浮现出了巨大的愧疚感。哄了她好久,她才终于平静了下来。 没想到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秋华学长,我想你了,我还想家附近七里街的那家店的黑森林,可甜可甜了。”“嗯,我知道,那家店我去逛过,点了你爱吃的黑森林,很不错。”秋华点头应道。 两人通了接近一个小时的网络电话,快挂断前,静秋妹子又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秋华学长,你来帝都干嘛呀?”“学长来参加一个比赛的。”秋华如实答道。她听了,忍不住嬉笑起来,说道:“我就知道我的秋华学长是最棒的,秋华学长啊,以后你要做那天下第一流,好不好?到时候我让我所有的朋友都去看你的作品。”“嗯,好,学长争取做第一流。傻静秋。” 第二天秋华正坐车去往参赛的路上,黄静秋又发来了一个通话请求,秋华接起来,那边有些嘈杂,只听她缓缓问道:“秋华,听见雨声了吗?你那下雨了吗?”秋华愣了一会儿,应了声“嗯,在下。” 她又甜甜地说了声“晚安。”秋华回了她一句“晚安”之后,电话便挂断了。 秋华把手机放进口袋,把车窗摇了下来,他痴痴地望着路边的高楼大厦,阳光满泻下来,让人眼睛睁不开。 第一百零二章 篮球场,生尴尬 从帝都归来之后,施莺莺好像没那么大*味了,也不会再经常没来由地挑衅秋华,她似乎已经对这次的比赛十分有把握,心里默默计算着秋华服软的那天。 秋华的表哥秋龙与同事柳青青由于屡建奇功,正式被调往了市里的刑警大队。大队长赵宝钢一边庆幸着有新鲜血液的加入,一边却又对着在城市暗处依旧活跃的贩毒市场苦恼不已。按理说,上次秋龙抓捕的那个犯人,本来是可以成为整个大网的突破口的,可是在押送他的过程中却是出了差错,让他给跑了,后面事情的相关责任人虽然得到了严惩,可是却也打草惊蛇了,线索一度出现了中断,让整个工作走入了困境。 在警局大楼里,赵宝钢面色凝重地看着窗外的这座城市,要把吴家这个势力连根拔起,要历经多少磨难,他无法预知。这个行动策划许久,距离上一任的卸任也已有三四年了,到自己的手里也是一样毫无进展,他不甘心。从警二十余年,这些势力背后的靠山有多硬,他不会不知道,那些参与行动的人也知道。可是他们知道人永远无法预知明天会发生什么,他们能做的,就是在光明未到来之前,成为这城市的光。 于此同时,在城南的某个街道,一股名为“忠义堂”的势力正在迅速崛起。他们的老大完全就是条过江龙,赤手空拳来到广末,却是完全不惧这些个地头蛇。半年前来到这里,凭着一身精湛的武艺,短短的时间之内便带领手下的马仔迅速地扫平了附近的所有势力,“忠义堂”也因此得以跻身广末地下势力的前列。此时,广末市里已是暗流涌动,一不小心,就会有人被吞没。 国庆是这一年里最后的一个长假了,不过秋华并没有做太多打算。母亲跟秋华抽空回了一趟老家,把祖屋的东西整理了一遍,秋华在这里找回了多年前的那些快乐的回忆。不过这次的旅程也有些遗憾,秋华上山去找刘老时,却发现他竟然外出了。于此同时,秋华还注意到他的门檐上挂了些蛛网,看起来他离开有一段时间了。 国庆的第四天,家里忽然出现了个人,差点没把秋华吓死。由于昨天晚上写稿写得有点晚,所以今天稍稍睡了个懒觉,等到了接近九点钟才起床。打开房门,秋华竟然看见郑楠冲自己打招呼,他赶忙揉了揉眼睛,却是发现这并不是梦。母亲也不知道去哪了,见她坐在椅子上看电视,秋华不禁尴尬了起来。 秋华硬着头皮,走过去跟她打了个招呼,郑楠却是一点也不拘谨,拿起桌上的包子扔给他,说道:“快吃,吃完陪我打球,快点。”“哦哦,好。”秋华下意识地应了一句。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两人走出家门,太阳正猛烈地炙烤着大地。不过好在秋华知道这附近有个球场,刚好被一棵大树遮盖着,不然郑楠肯定受不了这么热烈的阳光。 简单地热身过后,两人开始练习投篮,秋华没想到郑楠这人个子不高,弹跳却是好得很,对跳投的出手高度拿捏得十分妥当,进球率也就高了许多。反观秋华这边,由于近来忙于学业,篮球基本不碰了,手感也就差了许多。投了不到一会儿,秋华就失去兴趣了,坐在一旁休息。 郑楠很快就注意到了他情绪的变化,又把他拉了起来,吵着要玩斗牛。在这个打法中,很快秋华很找到了感觉,三分也投得准了,秋华十分开心。 “你还不错嘛,但是这一下,你可防不住我。看招。”郑楠拍着球,用言语挑衅着他。秋华笑了笑。只是做出了防御的姿态。忽然她猛地起步,从左边冲去,不过秋华却是早已发现了她的意图,伸手拦住了她,她迅速地反应过来,打算从右边切入。可是脚步在转换的过程中,却是鬼使神差地被绊了一跤,往前倒去。 秋华从刚刚打球开始,就有意地避免与她有过多的身体接触。这一下倒下来,秋华是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不过此时已容不得他做过多思考,只能往后退了一步,伸手接住她,却是自己也没站稳脚跟,也向后倒去,这下好了,郑楠结结实实地砸在了他身上。他能明显感觉到胸膛那里传来的柔软,郑楠自然也知道,只是羞红了脸,不敢有其他动作。过了一会儿,才听见秋华“咳咳”了两声,郑楠慌张地站起身来,退到了一旁,发生了这么尴尬的事情,两人都不知道该做何应对,最后还是郑楠接了个电话,说她有急事,飞也似地走了。秋华回到家中,心神不宁了一整天,等到了大半夜才睡下。 第一百零三章 病友去,鸣蝉息 周末,田静茹同往常一样来医院照顾父亲。一来就看见住父亲隔壁床的病友被人盖上白布推出去了,整个病房陷入了沉闷之中。那个人姓孙,平日里静茹总叫他孙大爷,是个很活跃的小老头,经常来找自己的父亲下象棋,人也很健谈。 等他离去了,大家伙才知道,原来这老头一直都是一个人,从他住院开始就没见家属来看过他,那时他总说儿女忙,在国外赚大钱呢。人死如灯灭,有关他的一切也被迅速消灭,床套,被褥被一个戴着厚厚口罩的护工的清理下,一律被换成了新的,唯一的留下的,只是那副象棋,还是因为父亲的执意恳求才被留的。 病床经过了简单的消毒,又住进来一个新病友,是个年纪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他一来就给病房里的病友都拿了点水果,然后迅速地跟大家伙打成了一片。也是,这些都是坏了肝的人,可是。他们的心并没有坏,互相鼓励是他们彼此坚持下去的信念。在这个病房里,大家都是同路人,无论富贵贫穷,穿的都是这统一的病号服,没有任何的阶级可分,唯一区别的,就是他们谁命长些,谁短些。 吃过午饭,田父看着这压抑的病房,户外正有人吵着什么,隐约可以听出是一对儿女在推脱责任。田父看着眼前瘦削的女儿,忙把她叫到跟前,开始聊起天来。 “茹茹啊,上高三了,功课难不难啊。还有啊,跟秋华那小子怎么样啦?他没欺负你吧?”田父关切地问道。 “还可以的,爸,你吃个苹果。秋华,对我挺好的,他不敢欺负我。”田静茹边说边给他削了个苹果。 “你妈最爱苹果了,我还是吃不惯,给我个香蕉吧。”田父咬了一口,又将苹果放下来。随后继续补充道:“你要忙的话,就别总来了,总泡在病房里,人也会变得消极的,你现在是需要好好冲刺的阶段了。爸老了,这些东西都看淡了。” 田静茹看着父亲日益消瘦的身躯,不禁红了眼,摇摇头道:“不忙。爸会长命百岁,会活很久很久,以后你还要看着我出嫁,然后亲手抱抱你的外孙呢。” “长命百岁,好好,长命百岁,爸努力努力。”田父眼角泛起泪光,遂又拿起刚放下的苹果,大口地吃起来。 他自己的身体,他当然知道是什么状况,每天他几乎都能感受到癌细胞在撕咬他的每一个细胞。可他仍旧让医生瞒着静茹,他怕他一倒下,她也就垮了。 然后他又突然想起什么,说道:“静茹啊,爸的房间里还有一张银行卡,是留来给你将来上大学用的,你记住了,密码是你生日,别忘了。回南天的时候窗户记得少开,知道吗?等爸走了,随便找个公墓即可,爸一生下来就是个孤儿,也没有根,哪里倒下就在埋在哪里吧。爸恨自己是个孤儿,让你现在没有人可以寄托,爸惭愧啊。” “别说了,别说了,爸,你要好好活着,好好活着,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会的。”田静茹说着便大哭了起来。这哭声是对人脆弱生命的悲悯,亦是对坎坷命运的妥协。华夏的医疗卫生技术在迅速提高,这点毋庸置疑,可是在真正的大病面前,人的生命依旧若风中残蝶,根本无力抵抗走向凋零的命运。 “夏虫不可语冰”,喧闹了一个夏天的鸣蝉,终于在十月退出了四级舞台。如果他有人的思维,那么在秋天来临前的那一刻,他会想什么呢?我们无法预知。 第一百零四章 我不是,直男癌 柳婷站在银行自助柜员机前,精神有些恍惚。没想到在短短的半年之内,自己的银行卡上,随着一笔又一笔账户的汇入,慢慢地出现了一笔惊人的数字,这钱足以抵得上他们家四五年的奋斗了。一开始她是很排斥的,可是渐渐地,随着金钱的增多,她的矜持也早就被击垮了。父亲之前一直责怪自己是个赔钱货,现在稍微给他点钱,他就“乖女儿”地叫个不停,她忽然感觉,原来赚钱也不是什么难事。她再也不用靠着那个表里不一的徐修仁了,心中自然是欢快的。 寝室里的四人之中,赵武脱单算是比较早的。这么久以来与陈灵妹子的感情之路没有什么大的惊喜出现,当然也没有什么坎坷,两人的感情经营得平平淡淡。赵武是属于那种表面大大咧咧,内心却是十分害羞敏感。而陈灵妹子,从跟他在一起那一刻起就已经花光了所有勇气,现在也慢慢变得腼腆起来。 这天寝室另外三人闲着无聊,就起哄着问起了赵武的恋情进展如何了。没想到这五大三粗的家伙,竟然率先红起脸来,惹得大家一顿嘲弄。 等气氛缓和了些,他才扭捏着说道:“我跟她就牵过几次手,没什么的,我们之间是很纯洁的。”这句话一出来时,毛献忽然站起身,走到最角落那里坐了下来,就差没哭出来了。陈子率笑起来,说道:“武哥,不是纯不纯洁的意思。现在是学生,却是不能做太过火的事情。可是我问你啊?你跟她有没有去哪里逛过,就是‘约会’,有吗?” 赵武想了很久,弱弱地说了句:“上次市里的比赛,我带她去了。”话音刚落,大家又笑了起来。毛献则是做出了捶胸顿足的姿势,口中叹气连连。见他这么木讷,陈子率忍不住说道:“武哥啊,这是女朋友啊,不是一起打球的兄弟啊。”赵武呆呆地应了一声:“嗯,我知道啊,所以我平常都叫她灵灵啊,你看我叫谁名字这样?” 他一说完,毛献猛地站起身,大声说道:“就这样,你还骄傲了?我的天啊。我要离开这,为什么这样的你都有女朋友,而优秀又善解人意的我,还是条单身狗,天啊。”说完,他打开门,低着头走了出去。 对于疯疯癫癫的毛献,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不过陈子率也觉得他说的有几分道理,赵武这交女朋友的方式也太简单粗暴了。他又忍不住劝道:“哥啊,这周五考完月考带她去逛逛街,看个电影,吃吃饭啥的,好吗?不够钱兄弟借你,你不能这样啊,这样下去是要出事的。” “哪有这么严重啊,灵灵不是那种物质的女孩子,这点我是知道的。”赵武用怀疑的眼光看了看陈子率。这下秋华也忍不住劝道:“武哥,不能这么说,物质的女孩确实不能要。可是人家跟你在一起,你偶尔也要制造点小惊喜嘛,这不是物质,是可以增进感情的。女孩子都是喜欢浪漫的,即使她们嘴上不说,但如果她们不说,你也能明白她们的心意,不久衬出了你的体贴吗?”赵武挠了挠头,讪讪笑道:“呵呵,说得好像也是哈,行,这周五约她。” 周五考完试,赵武急匆匆地回寝室洗了个澡,然后就约着陈灵出去了,等他回来,已是晚上九点多钟。他一进门,就看见寝室另外三人正一脸坏笑地看着自己。 “武哥,怎么样啊,有没有亲亲啊。”陈子率这骚男率先提出疑问。赵武吓了一跳,连忙否认道:“没有没有,这太大胆了,我就送她回宿舍的那段路上,就牵她的手走了一段。你们说的不错,她今天却是挺开心的。”“当然啦,我说的没错吧,女孩子是不会拒绝浪漫的。”秋华颇有自信地应和道。而毛献则是一脸饥渴地问道:“细节,我要听细节。” 赵武喝了口水,随后神色自豪地说道:“今天出去的时候,我先跟她去吃饭了,吃完饭看了场电影,随后去了趟超市,没了。”赵武就是赵武,作文连800字都需要抄前面的阅读题来凑齐的人,对于说话,也是尽量能省就省。 “不对,你这出去都快五个小时了,做完你说的那些事也就三个多小时啊,有瑕疵,你是不是藏了什么重要细节?”陈子率提出了个问题。 赵武想了想,说道:“哦哦,对了,你们也知道我平时基本不出去的,也不知道去哪吃,然后我就问灵灵,灵灵说随便,可是我这人就怕听到随便,害得我又是打电话问朋友,又是网上找攻略啥的,花了一个多小时。” “啥!”此语一出,众人眼睛都快掉到了地上。毛献则是幽幽说道:“我有预感,他今天肯定又犯直男癌了。” “别,毛献,给他个机会,那你们看了啥电影?”陈子率忍住了想骂人的冲动,又继续问道。 “那还用说,这个月的爱情片就一部‘你的名字’,而且这电影也是很浓的少女风,老大肯定选了这部。”秋华又是有模有样地分析道。 “不是啊,我看的是叫什么‘铁道飞虎’的,成龙大哥第一次演的抗日电影哦。”赵武如实答道。他这句话讲出来时,毛献终于大叫道:“啊!太直啦,我受不了啦。”说完,打开门冲了出去。秋华也是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什么神奇物种。 “武哥,你...我真不知该怎么说你了。你啊,糊涂啊。”陈子率颇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不是啊,我也没办法啊,那个刚好下了。然后灵灵说随便,我就选了这个啊,而且我问了她意见的。”赵武急忙辩解道。秋华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武哥,好好珍惜她,是个好女孩。”赵武对众人的奇怪反应疑惑不解,不过其他人也不好意思说什么,毕竟每个人对待爱情的方式都不同。 凉风习习,校园的小路上,有一对男女并肩走着。女孩忽然抬头问道:“呆子,今天怎么想起来约我看电影啦?”男孩不敢看她,小声地说道:“他们说我不够爱你,我不是这样的。对不起啊,那部好看的电影没让你看着。” 女孩看了眼前的大男孩一会,忽然笑起来。这条路快要走到尽头了,前方就是女生宿舍。女孩突然停住脚步,紧张地拉着他的袖子,男孩好奇地看着她。忽然,她踮起脚尖,在他的脸上飞快地亲了一下,然后跑进了女生宿舍。男孩的脸先是呆滞,然后是震惊,进而狂喜,然后像个孩子般,开心地跑回了宿舍。 有的时候,有趣的灵魂并不是非得找到有趣的灵魂。 第一百零五章 人世间,痴儿多 秋华这人浅睡,稍微有点什么动静他就醒了。凌晨六点,他隐约听见斜对角那有人下床的声音,一开始他以为是毛献起来上厕所呢,却没想到他径直走到了桌上,拿起了洗簌用品。秋华觉得奇怪,小声地问了一句:“献总,干啥呢?你不要告诉我你要偷偷学习啦。”毛献被突如其来的话语吓了一跳,随即平静下来,小声地回了一句:“小孩子别管,睡你的觉去。”秋华以为他发神经呢,也就索性不去管他了。 等秋华睡醒与吃完早餐已是七点多了了,回到宿舍却发现毛献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呢,秋华怕他迟到,就喊了他几声,却是发现他好像没听到一样。这时,赵武从对面床下来了,说道:“这小子睡着了就跟死了一样,小华,你先去吧,待会我来叫他,顺便一块吃早餐去。”秋华听了,点点头出门去了,心中却是诧异道:奇怪,难道他梦游? 不过到了教室之后,秋华很快就不再纠结了,因为繁重的学习让他无暇去思考其他的。可是接下来的几天,秋华却是如同得了梦魇一般,每天都看见毛献早起,吃完早餐后却是发现他正美美地躺在床上。 秋华心里升起一种怪异的感觉,终于在这天中午,忍不住向毛献问道:“献总,你每天起这么早干嘛?”毛献的眼里闪过一丝惊慌,随即否认道:“没有啊,你看错了吧。”“真没有?”秋华还是一脸不信。毛献却是解释道:“老四啊,你肯定是跟田校花在一块把身体搞垮了,或者说学习任务太重了,导致你产生幻觉了,我就是一废柴,哪里会这么早起来,看错啦,看错啦。”秋华虽然不相信,却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只能任他这样过去了,心里同时也怀疑起自己来,难道是自己的幻觉? 问完话的第二天,诡异的事情又发生了。秋华这几天已经习惯了在接近凌晨六点的时候自动醒来,睁开眼那一刻却是发现毛献正从床上爬下来,这次他的动作更轻了。走过来取洗簌用具时,秋华故意闭上了眼,假装没看见他,等毛献走出宿舍门后,秋华马上跑到对面床摇醒了赵武。 赵武揉了揉眼睛,奇怪地问道:“小华,咋了?”“武哥,这几天献总都是六点起床,然后洗簌完就不知跑哪去了,我问他他又说没有,说是我的幻觉,我就想他会不会出什么事了?”赵武看了看隔壁床,却是发现床上空无一人,这下他也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又把陈子率叫醒了,准备好好问问毛献。 众人依稀听见毛献在走廊唱着“你就像蓝天白云晴空万里,突然暴风雨。”赵武若有所思地道:“有蹊跷。”陈子率点点头:“真难听。”毛献快走到宿舍时,刻意放轻了脚步,等他推门进来,却是发现其他三人正坐在椅子上看着他,一脸坏笑,颇有种三堂会审的感觉。 “升堂!”赵武用橡皮擦充当惊堂木排了一下桌子。秋华与陈子率配合道:“威武~”毛献吓了一跳,有些尴尬地打了个招呼,“大家,起得挺早啊。” “嫌疑人毛献,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作为呈堂供词交代吧。交代吧。想干嘛?偷鸡,还是摸狗?”陈子率首先对他进行了审问。毛献听了,急忙辩解道:“不是,我就偶尔起早一点,吃个好点的早餐,这总没罪吧?你也知道校门口的早餐有多抢手。” 秋华这时候配合地说道:“报告大人,他不是偶尔一次,他这几天都是这样,定时定点的,这是有预谋的犯罪。”赵武听了,点点头道:“人证在此,你可有话讲。”“不是,我是这几天都这个点起来,那是因为我觉得她家的豆浆好喝啊,你也知道,食物也会让人上瘾的吗?”毛献不慌不忙地答道。 “有瑕疵,豆浆好喝?我记得那家刚来的时候我就买给你们喝过,你当时可是第一个说不好喝的。而且,那家店也来很久了,你怎么会就这几天频繁去呢?还有啊,你这视睡如命的性格,食物是没法打动你的,能打动你的,只有...”陈子率有条有理地分析起来,随后忽然眼神一亮,精神抖擞地说道:“真相只有一个。” 三人眼神交流了一会儿,发出了长长的一个“哦”字。毛献见没法再掩饰了,只能灰溜溜地说道:“好好,我说,其实我是给刘倩雯送早餐去了。”说实话,十几年来,三人见过的人不少,但是对于这种撞了南墙不回头,还想把南墙撞出个窟窿来的人,真是第一次见。 陈子率点点头,赞赏地说道:“不错啊,你小子够开窍。送早餐这种妙招都想得出,女孩子最怕这种细水长流的关心了。她很开心吧?”毛献却是摇摇头道:“没有,她没收。”脸上挂着失落。 “献总,别灰心,天涯何处无芳草嘛,不急这一时。”秋华宽慰道。他看得出,毛献喜欢刘倩雯已经喜欢到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很卑微的位置了。 “额,献啊,你关心是够了,就是那个呢,可能人家真的没感觉。”陈子率也不好意思再打击他了,只能接着秋华的话茬。 赵武也是同样说道:“是啊,兄弟,别灰心。就是可惜了,几天的早餐都浪费了。”“不浪费,我把它吃了。”毛献说出口时,一脸的得意。见他好像没什么太伤心的表现,众人也就没再理会了。 几天以后,秋华终于能有个好觉了。原因是毛献不再早早起来,恢复到了以前那种“给我一张床,我能睡到世界灭亡”的状态,想来是顿悟了,众人这才放下心来。 执,六画。常见词有“执念”,“执意。”佛学上把耿耿于某件事的人称为“执念太深。”但人因有执,才有了蜕变的机会。玄奘法师有执,继而称圣;赤练仙子有执,愤而成魔。 我们都是生于这俗世的普通人,谁能免俗?我们无法清除所有执念,唯有当执则执,当悟则悟,才不失为人世间的真豪杰! 第一百零六章 后操场,袒心声 “金作家”杯自设立以来,就一直被那些个学子视为对自己文学能力的最高嘉奖,在广末的历史上,还未曾有人获得此项殊荣。 十月快结束的时候,“金作家”杯也决出了赛果。一直自信满满的施莺莺颗粒无收,倒是秋华拿了个三等奖回来,狠狠地给侨恩长了回脸。于是,在朱校长的牵头下,各大报道争相对秋华进行了报道,众人一致认为,秋华将来在文学领域一定会大有建树。本来就只是一个小小的文学赛,经由媒体放大之后,却是变成了什么了不起的壮举,秋华痛恨这种现状,但他亦是个凡人,在无人的时候倒也会沾沾自喜起来。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前颇不看好秋华与田静茹感情的,此时想的却是什么“郎才女貌”之类的词。还有,母亲也打来了电话,说老家那边来了一拨又一拨人,想请他去代言什么产品。这一切的一切,都来源与一场文学赛。他又突然害怕,会不会有人说他学文学是动机不纯呢?秋华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中。 一件事情的改变,往往还会改变许多因素。这几天,施莺莺似乎很不自然,每次看到秋华就转头走,不敢跟他有一丝的眼神接触。她再也不像往常那样了,不会主动凑到他面前与他开玩笑,秋华知道,她介意的,是那个赌注。当初他定这个赌注就是想让她知难而退的,却没成想酿成了今日的尴尬局面。可是,秋华想道,施老爷子还在教自己书法呢,要是让他知道他的学生是个这样的变态,那他不得心寒吗?秋华不想失去这么个良师,于是,他决定做些什么。 “我来了,你想干嘛?”施莺莺按照约定,晚修后来到了后操场。秋华不知道的是,此刻的她正心跳加速。 秋华看着她,尴尬地说道:“那个,赌约的事,其实...”秋华话还没说完,却听见施莺莺紧张地说道:“好好,秋华,我记住你了。要杀要剐要亲要抱都随你了。变态。”说完,她闭上了双眼,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风吹来,空气中她的发香浮动。 这下轮到秋华慌张了,他急忙辩解道:“不不不,施莺莺,你别误会我,我那时的本意是想让你不要老是针对我的,并没有其他非分之想,我是有女朋友的人。”施莺莺慢慢睁开眼,她的眼中闪烁着泪花,然后将信将疑地道:“真的?你不是变态?”“我,我保证!绝不碰你一下。”秋华手指对天,作出了发誓状,这下施莺莺才勉强收住眼泪。 秋华心生愧疚,忙从包里翻出了两块巧克力递到她手里。她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儿,又笑了出来,然后把他手里的巧克力不客气地夺了过去。 “我不明白,我怎么会输给你呢?”施莺莺叹气道。“其实不怪你,今年的比赛题目一出来时,你想到了什么?”秋华问了她一句。 施莺莺回忆了一下,今年的题目可塑性很大,就“红尘多可笑”五个字。她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题目论的是人间疾苦,施莺莺把她当时所想的完整地给说了一遍。 没想到她刚说完,却看见秋华摇摇头说道:“不是,你要这么想,这个比赛的性质你也明白,是具有引领意义的,你写的如此悲观,主办方怎么敢采用?所以我的论题是看淡,对世间的事物看淡,不为心动。这次其实你没输,只是我在考试技巧上稍微优于你,做不得数的。我这么说,你明白吗?”施莺莺想了一会儿,点点头,不情愿地说道:“秋华,你这人,其实具有很强的文学思考力,还懂得一些潜规则,我真的佩服你。” “当然啦,我可是秋华,将来要做天下第一流的人,你嘛,就相当于我成长之路上刷的一个小boss一样,咬咬牙就过了。”这是秋华第一次以这么轻松的姿态与她对话。“夸你胖你还喘上了。哼。”见他这么嚣张,施莺莺忍不住赏了他一个栗子。秋华吃痛了一声,却是见她笑骂了一声“活该。” 入夜,原先还有些人在操场夜跑,现在已不见了踪影。施莺莺突然站起身来,叫秋华站起来。秋华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但仍然站了起来。 却见她缓缓说道:“我改主意了,我这人不能言而无信,我来兑现承诺,你闭上眼。”秋华吓一跳,口中不断说着:“别别,莺莺。我真的是开玩笑的。”施莺莺仿佛没听见一样,把嘴凑了过来,脚步一步步紧逼。秋华见没办法,竟然撒开腿就跑了。 看着他的狼狈模样,施莺莺终于笑了起来,大声说道:“秋华,你个大傻逼。” 第一百零七章 小饼干,你要不 吴严堂这阵子相当疲惫,虽说老秦已经把上次的事情处理了,可他心里总有种心神不宁的感觉。即使在饭桌上,他仍然板着个脸,不给一点好脸色。 吃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对吴青峰说道:“这阵子听说你新交了个女朋友,你是不是又忘了我跟你说的了?”吴青峰之前逆来顺受惯了,然而这次他选择了反抗。他头也不抬地说了句:“你没有权利干涉我跟什么人来往。” “我没权利?你这么多年还不是老子养着,我没权利?”吴严堂对于儿子的反抗有些惊讶,然而,他不会允许在这个家有反对他的声音。“吴先生,你要是不喜欢我,大可把我赶走,你这么做,是专制,是独裁。”吴青峰站起来说道,语气不卑不亢。在他看来,这么多年,父亲对自己的交友限制太严格了。他没有属于自己的友情,也不被允许有属于自己的爱情。他实在无法忍受,因为他是一个人,一个懂冷暖的人,不是父亲养在笼子里的野兽。 “好啦好啦,你们爷俩,一见面就吵架。”余莲媛看着他们,不由得苦笑起来。转头又劝道“峰儿,你爸也是为你好,快坐下吃饭。” “与虎同食,不吃也罢。”吴青峰丢下这句话之后,就走进了房间里,进去前把门重重地甩上了。一进房间,他就把桌上的书狠狠地丢在了地上,然后插上耳机,打开刺耳的重金属音乐放到最大声,他需要音乐来麻醉自我。手机的铃声打断了正在播放的音乐,他接起来,电话那头传来好听的声音。聊了一会儿,那头传来了哭声,他顿时就慌了,立马承诺道:“小镜,你放心,我一定会说服我爸,让他接受你的……” “反了他了,你说我怎么生出了这么个不是东西的东西。”吴严堂生气地咒骂着。“不是东西的东西还不是你生的,真是,你放心,老柳调查过了,这姑娘是苏北的,底子干净得很,就是普通的农家女孩,你别太敏感了,峰儿也老大不小了,你忍心看他一辈子打光棍啊?” “他想交朋友我不反对,可是选女朋友这事,我绝对不能让他自己做主。老许家的女儿哪里差了?要才华有才华,要长相有长相。”吴严堂据理力争,丝毫也不让步。 “老许家的女儿是好,可是你又不是不知,老许前两年升了迁,这两年搭理过我们吗?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是婚姻是孩子一辈子的大事啊,你就忍心用来当你的政治筹码?还有啊,我们家现在会缺钱吗?你尽早把你那生意断了,省得整天提心吊胆的。”余莲媛看着自己的丈夫日渐消瘦,她的心里也是如同针扎一般。 吴严堂叹了口气,说道:“这东西我也想尽早断了,可是你要知道,这东西牵扯的利益链是很巨大的,其中的阻力不会小到哪里去。但是你放心,我这几年已经渐渐缩小规模了,后面会把它彻底断了的。可是越是到这关头,我是越不能放松啊,这阵子任何怪异事情的苗头都要掐灭,包括这小子的。” “你啊,你就闹吧,到时候把你儿子气跑了。你就后悔去吧。”余莲媛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秋华,你出来,我有东西给你。”又是一个周末,秋华正在教室刷题呢,却突然收到了郑楠的短信。 走出门口,一眼就望见了郑楠正站在不远处。今天的她穿了一条热裤,上身套了件无袖的t恤,扎着个丸子头,样子非常清爽。见秋华过来,她眉眼都舒展开了。 “诺,给你。你要是觉得不好吃,就丢了它。”郑楠故作大方地将手中的一个小袋子递了过来。秋华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正放着些饼干,是kitty猫形状的,样子十分得可爱。然后他忍不住笑道:“郑大社长,你自己做的?”“你觉得呢?”郑楠对他的怀疑有些不悦。 “不是,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娘啦?哈哈哈。”秋华还是不忘调侃道。“死秋华,你去死吧,哼。”她说完,对着秋华狠狠地踢了一脚,后者疼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好好好,对不起,我的姐。我收下,这东西还挺可爱的。”秋华这次是真怕了,不敢再调侃她了。“真的?可爱吗?反正你听好,我收回主意了,你要把它吃完,要是知道你浪费的话,我把你手拧断。”郑楠的话里带着警告,不过用她的娃娃音发出,言语之中,还是显得可爱非常。再说了几句话以后,两人就告别了。 秋华坐在教室之中,有道题让他百思不解。正无聊呢,却是瞥见桌子边的饼干,还带着些许热气,于是,他拿起一块来放进口中,黄油的香味充满了整个口腔。 大街上,骑着小电驴招摇过市的少女,口中唱着欢愉的歌,她的眉宇之间,有春风刮过。 第一百零八章 长亭外,古道边 11月份的广末秋高气爽,是个适宜告别的季节。施莺莺准备走了,她当初来这的目的就是来证明自己不比秋华弱,现在结果已经有了,她也不好再有什么理由留在这了。她虽然讨厌当前这种“智育大于德育”教育体制下的学习方式,却也是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获得更好的教育,这是不可避免的。 来到广末这半年,她学到了一个道理,要想改变一件东西,首先要做的是融入它。为了接下来的高考备战,她准备回惠清市了。施莺莺来这也才不到一年,再加上平时心高气傲,也没认识太多好朋友,来送的就只有秋华,以及田静茹这个小迷妹。 “莺莺,回去了记得发信息给我,不要忘了我呀,我会一直支持你的,记得写新书哦。”田静茹对于她的离去,表现出了极大的不舍。施莺莺感动地握住她的手,说道:“谢谢你啊,静茹。我施莺莺在这里,只有你这么个最好的朋友了,我会想你的。还有啊,以后这呆子要欺负你,你就跟你莺莺姐讲,看我不揍死他。”她说着,目光向秋华瞥了一眼,却是发现秋华正看着公车来的那条路,似乎并没有听到她在说什么。 “秋华哥哥。”施莺莺见撞,面向秋华撒了个娇。秋华听了,嫌弃地说道:“死一边去,你怎么也变这么娘了。”“人家好伤心,你竟然这么对待你的朋友,喔~”施莺莺又是装模作样地说道,身体上做出了快要摔倒的动作。 秋华摇摇头,无奈地说道:“你快走吧。一会该赶不上5路汽车了。”据说每一个作家的身体里都藏着一个疯子,秋华不知道自己的身体里有没有,但是他知道,施莺莺身体里绝对是有的。 “别搞啦,快走,我待会还要去宠幸我可爱的数学题呢。”秋华对她的攻势一定都不为所动。施莺莺也不生气,眼珠子转了一转,悄悄凑到他的耳边说了一句:“我欠你的赌注,我还记着,你要的话,随时可以兑现哦,哈哈哈…”这句话一说出来,秋华早就呆立在了原地,不知所措。而施莺莺却是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蹦跳着上了公车。 等车开远些了,秋华才对着空气挥了挥手,呢喃道:“再见啦,莺莺。”田静茹送走了施莺莺,就学着她刚才的语气,转头喊了句:“秋华哥哥。”“诶,爷爷在此。”秋华正在为自己的机智得意呢,却是突然嗅到了空气中有一丝危险的气息在浮动。 然后,他说了句:“再见了,静茹,我家数学题说想我了。”说完,他拔腿就跑。他身后的少女气急败坏地大喊着:“秋华,你死定了。” 5路汽车经过了那棵梧桐树,施莺莺发现,它的枝头真如田静茹说的一般,不见一点生机。然后她拿出了随身的笔记本,写下了一句“喜欢一个少年,就一定要看看他的双眼。那里一定是苍郁明净的,如同你爱的这天。”写完,她插上耳机,里面正放着陈雪凝的“避脸”。 “你真有办法?”赵宝钢狐疑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因为他身上流露出来的自信实在太夸张了。三天前,这个自称可以搞定一切的人找上门来,说可以帮他收集吴家的犯罪证据。吴家,作为钉在广末心脏的一颗烂钉子,赵宝钢虽然也着急拔除它,但是并没有选择轻信,因为警方也曾经派出卧底,不过还是没能如愿。 年轻人似乎对他的怀疑并不在意,他笑了笑说道:“赵队长不信也罢,到时我将证据摆在你面前时,我可要一个大大的奖励。”还没等赵宝钢答话,年轻人就走出了门外,又忽然想起什么,补充道:“您放心,我的方法虽然不道德,但是绝不违法。以暴制暴,我从来不都喜欢。” 年轻人刚走,赵宝钢的电话就响起来了,原来他一早就吩咐手下去调查年轻人的背景了。赵宝钢接起电话直接说道:“喂,我是赵宝钢,怎么说?”电话那头说道:“赵队,我查过了,这个人是苏北一家农户的儿子,没什么来头。”“嗯,我知道了。”挂了电话,赵宝钢依旧心神不宁。一个苏北农民的儿子,千里迢迢跑来广末,竟然是为了帮当地警方收集犯罪证据,这是为何?赵宝钢无论如何也想不透。 第一百零九章 风与云,在涌动 老柳这阵子的生活可谓是非常滋润,家里的那个黄脸婆竟然学会敷面膜了,而且一直被自己认为是赔钱货的女儿,竟然也会赚钱了。现在的他连工地的零工也不打了,整日喝得醉醺醺,时不时地还会去小巷子,给那些个风尘女子捐;捐;款。这种日子真可谓是“神仙不羡”啊。 这日他又与老友撺了个酒局,三巡过后,他又忍不住吹嘘道:“你们啊,人生在世时要知道享受,该玩女人时玩女人,别等死了,才想起来没品尝过女人的滋味。说起来,不知道你们玩过没有,巷子里的那个小翠,骚的跟狐狸一样,可媚死人了”。“柳哥说的是,來来,让我们再敬柳哥一杯。”一个贼眉鼠眼的小老头起哄道。众人举杯,听着他们一口一句“哥”叫的亲热,可把老柳叫的心花怒放。众人倒也并不在意矮人一等。在他们看来,有酒喝有肉吃,叫别人一声爹又何妨呢? 从小酒馆出来,已是黄昏时分。家里的黄脸婆打电话来催他回家吃饭,被他臭骂一顿之后,再也不敢打电话来了。他得意洋洋地唱起歌,看到有豪车经过,他就狠狠地吐一口痰,骂道:“开辆小破车以为自己就是天王老子了,呸,等老子有钱,把你们这帮混蛋通通碾死。” 他边骂着,不知不觉,马路已经过了一半了。由于喝了酒,却是没发现信号灯已经跳红了。他继续慢悠悠地走着,在一个三岔口,一辆公交挡住了后面车的视野,那辆越野车似乎非常不满,连按了好几下喇叭,终于,越野车车主忍无可忍,压线过了公交车,却是反应不及前方有个人。“嘭!”一声巨响,老柳像一道流星,姿态优美地在半空划过。 张兰听见外面有人敲门,下意识地看了看日历,发现今天才是周四啊,儿子不可能回来。她打开门,却是发现了自己的妹妹张梅正一脸堆笑地站在门外,她的身边,是来过家里一两次的那个什么网站的主编,张兰诧异,这两人怎么会凑到一块。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张兰虽然不待见他们,却也是将他们请了进来,泡上一壶茶。 “姐姐啊,我们家华仔现在可出息了,上次的比赛拿了个三等奖,全广末都为他骄傲啊,我早就说过,姐姐教出来的孩子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张兰听了,尴尬地笑了笑:“呵呵,没有没有,孩子自己努力,自己的努力。” “也是也是。华仔这孩子,打小就看他不一般。”张梅又是一句不咸不淡的马屁拍下来,却是发现张兰好像并没有给过多回应。于是,她又笑道:“不过啊,姐姐。你想啊,秋华现在出名了,咱们倒是可以合计合计,把他这名声变成实在的东西。这不是最近流行说什么‘流量经济’吗?现在就有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咱们钱主编啊,就打算把我们家华仔打造成他们网站的文学新星,到时候还有他们产品的代言费啥的,可好啦。” 张兰笑了笑,说了句:“呵呵呵,这个你得问华仔自己,我不好干涉他,你等他回来跟他说吧。”“诶,话可不是这么说的,你想啊,华仔这么孝顺,你要同意了,他一般没啥意见的。”张梅又是殷勤地说道。“这个…”张兰一时之间陷入了为难。 趁她们对话的时候,钱汝杰却是眼尖地发现了电视机旁边放了个小物件,他忽然觉得拿东西很像一块章,于是就假借上厕所的时候,在那上面停留了几眼,这下他确定了,那东西就是个印章,而且做工貌似挺不错。 从厕所走出来后,他又装模作样地拿起那块章端详起来,他平日里也收藏着一些金石玉器,把玩了几下,却是忽然觉得这做工真的不一般,有点像出自一个大人物之手。于是,他假装问起张兰:“秋妈妈,这东西挺好看的,是秋华自己做的吗?”张兰看了看,答道:“哦,不是,秋华的手哪有这么巧,这东西好像是他的一个朋友给的,好像听他提起过,叫什么刘老的。”钱汝杰听了,快速地在脑子中收集些答案“姓刘,与印章有关的。”他的脑子忽然闪现出一个念头,难道是?他惊讶之余,不禁感叹,秋华这人真的是太神秘了,于是更加下定了把他招到自己麾下的决定。不过,眼前他似乎有了一个更大的计划。这个计划的实施,成为了秋华一辈子的痛,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便。 “不是,姐,我这么跟你说…”张梅还想再劝她,却是被钱汝杰一把拦住。只见他欠了欠身说道:“秋妈妈,既然秋华不在,那我们还是改日再谈吧,今天多有打扰。”张兰不禁对他们的表现十分诧异,但是却又不好问,只能笑着将他们送了出去。 “钱主编,你是看到了,我尽力了啊,我这个姐姐就这样,一辈子贪生怕死,做不成大事的,还有啊,那个,你看我也那么远跟你来了,虽然没有成功达到目的,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那个…”张梅有些尴尬地说道。钱汝杰笑道:“这个自然,这是答应给你的幸苦费,都给你了,辛苦梅姐了。我请你吃顿饭吧,好好聊聊。”张梅讪讪笑道:“太多了,太多了。”不过手却是早已伸了过去,将钱收进了袋子中。 为了掩饰尴尬,她大方地说道:“钱主编,那个,今天我请客吧,这附近有家小饭馆,味道不错的。”“不用,我来吧,怎么能让你女士请客,这附近有一家米其林店,他们家的牛排不错,我请你吧,呵呵。”钱汝杰表现得非常儒雅,张梅有钱收,又有人请吃饭,在那一瞬间,她还认为是自己魅力太大呢,却不知道,一张大网正在铺开。 第一百一十章 为什么?又踩我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想起八月高三开学,仿佛还是昨天,现在就已经到了学期末了。期末对于学生的魅力还是很大的,即使是处在高考备考中的高三学子,到了期末,也终于能有一些轻松的日子了。 “茹茹,今年还来我家过年不?”坐在回家的公车上,秋华忍不住问道。“噫,你好肉麻啊,不去。”田静茹捂着笑说道。“去嘛,去嘛。茹茹,茹茹。”秋华竟然对着她一阵撒娇,田静茹忍不住说道:“你好恶哦,你要再这样,我待会就下车了啊。”“好好,不了不了。那茹茹今年去我家过年好不好,我妈可欢迎你了。”秋华又是殷勤地劝道。 “那我得考虑一下,你要表现不好的话,我就不去了。”田静茹说着,用余光暼了瞥他。“你说,怎么样才叫表现好?”秋华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首先是闭嘴,让我好好睡一觉,困死了。”田静茹说完,直接将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秋华不敢再说话,任由她靠着,她的手指轻轻抚过她的秀发,风刚好从窗缝里钻出来,香气浮动。 “抓小偷啊!”临近年末,偷抢的行为也多了起来。大街上,一个中年大妈的一声大叫,吸引了众人的注意。秋龙今天刚好休假,听到有人求助,他二话不说就冲了出去。一个染着黄毛的年轻人快速地在人群中穿梭,期间还不断地将正常行走的行人往后推,以此来阻挡身后人的追捕。秋龙眼看着自己与那小偷的距离被越拉越远,但是却只有干着急的份,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而那黄毛一边跑一边吼着:“滚开,不想死的就滚开。”周围的人听着他的吼叫,都下意识地让出一条道来,由于阻碍少了许多,黄毛的脚步逐渐加快,他的心里也因此充满了喜悦,因为只要跑出这条街,之后就是四通八达的巷子,自己想去哪都行。 然而,现实就是在你头脑发热的时候,在你头上狠狠地泼一桶冷水。正当黄毛要跑到街尾时,却是突然发现此时的街口正站着个短发的女孩,看起来英姿飒爽,威风凛凛。 黄毛用了同样的方式威胁道,谁知道那女孩却一点也不惧怕他,反而一步步向前走来,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被她这么一看,黄毛的心里反倒升起一股子恐惧,可是他手上沉甸甸的包在告诉着他:这一趟如果成了,可能又可以不用干活很久了。此时的他只能强打着精神,这么想道:对方只是个比自己还要矮一个头的女人,我堂堂一个大男人,肯定不会打不过她的。 他还在幻想着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被自己一拳打趴下的情景,转眼之间,就晕了过去,等他醒来,已经被请到派出所喝茶了。 “我,那个,青青,你这也太变态了,一拳超人啊。”秋龙对她刚刚的表现忍不住赞叹道。柳青青红了脸,嗔道:“你才一拳超人,不过刚好打中他的穴道罢了,你不准乱说啊,不然大家还以为我是暴力女呢?” “不,不会的,对待坏人,就是要有你这样杀伐果决的气魄。再说了,青青你也不暴力啊,你还是挺温柔的。”秋龙说着,自己竟然脸红了。 “我不管你刚刚说我是一拳超人,我生气了,哼。”柳青青说完,把头撇向一边。而秋龙哪里见过她这样,于是待在原地不知所措。 柳青青快要给这个木头脑袋气死了,不过又怕他太难堪,只能暗示道:“要是有人能请我吃顿饭的话,我就原谅他。”“青青,你想吃什么,我请。”秋龙大方地答道。柳青青以为自己的计划奏效了,心里美滋滋的。不过,她却是淡淡地说了句:“行吧,本姑娘勉为其难地答应你了,说吧,你要带我吃什么?” “啊,你有什么想吃的?你决定吧。”秋龙对于请客这东西是无所谓的,但是去哪吃饭可就犯了难,因为工作的缘故,他平日里吃的大多是快餐。不过他知道,今天这个场合,快餐是肯定拿不出手的。 “我,都可以啊,随便。”柳青青又将主动权给回了他。秋龙一时之间陷入了为难,待在原地,只能不知所措地挠挠头。“哎,这样吧,你说说看,这附近你吃过的,最好吃的是啥?”柳青青又给了他一个台阶。 秋龙想了想,憨憨地说道:“上次跟大伟一起去吃的肯德基。”“哈哈,这个好,我要吃儿童餐,你请不请?”柳青青问了他一句。“请请请。”秋龙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吃完肯德基出来,柳青青非拉着他去点了个甜品。秋龙这时候问起来:“青青,我们不是刚吃完吗?你怎么又点了个甜点呢?而且你吃就行了,为何拉上我呢?我真的不爱吃甜的。”柳青青指了指甜品站的一行字,说道:“因为,有你我才能半价啊,以后咱们天天半价吃这个,多好呀。”她说着说着,脸突然红了。 这时候秋龙不合时宜地往口袋里掏出了几块硬币,往柳青青手里一塞,豪爽地说道:“没事,不用半价,以后你自己来吃,吃完找我报销就好了。” 柳青青看了他的表现,生气地在他的脚上踩了一脚,然后把他的手里的冰淇淋也抢了过来,气呼呼地走了。秋龙看着她的背影,疑惑地问了一句:“她踩我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抢我的冰淇淋呢…” 走在路上,秋龙忽然醒悟过来刚刚柳青青生气的真正原因。于是,他自责地说道:“哎,秋龙啊,秋龙啊,你怎么能这么傻呢?青青可是不吃嗟来之食的,我竟然把钱塞她手里,这不是侮辱她吗?哎,怪我怪我。” 想通之后,秋龙第二天又单独地找了柳青青谈起昨天自己所犯的错误,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又收获了一脚,而且,这一脚似乎比昨天的还用力。 第一百一十一章 又一年,团圆日 “楠楠,我和你小妈回老家过年去了。卡在桌子上,春节想去哪玩都行,花多少钱都没关系,爸管够。还有啊……”还没等父亲的语音消息播放完,郑楠率先关掉了信息。 “真好啊。真清净。”郑楠痛快地吼了一声,偌大的房子里,唯一陪伴她的,就是自己的声音。她此时特别想打个电话给秋华,可是又想着是大年夜,是全家团圆的日子,她也就不好意思去剥夺别人的时间了。 有人说过,小时候喜欢过年,年就是一秒一秒数着到的,长大了不喜欢过年,年则是一天一天地躲着来的。但是在郑楠的眼里却并没有这种说法,每年的过年对于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一个从游身骇耳,再到刻骨铭心的过程。 “诶,你干嘛去啊,华仔?”张兰看见了正在穿鞋的儿子忍不住问道。“接一个朋友。”还没说完,秋华就冲出了家门。张兰笑着摇了摇头:“这孩子。”然后,又忽然想起什么,大叫一声:“哎哟,酱油,华仔,去给我买瓶酱油。”可是,秋华哪里听得见,早就化成一阵烟溜走了。张兰看着自己弄了一半的年夜饭,缺了酱油这味调味品是万万不行的,于是就决定自己下楼买去了。 等走到了楼下,这下张兰才后悔起来,原来今天是大年夜,许多商户都关门,回家吃年夜饭去了。年夜饭对于华夏人来说,与团圆是有着同等意义的,大家伙自然不会因为这一点蝇头小利而错失了这个宝贵的时间。 唯有之计就只有去附近的一个小超市了,不过她却是觉得小超市的价格太坑人了,一瓶酱油平常就要比大超市里贵五毛钱,如今又是过年的时候,指不定涨了多少钱呢。张兰估摸着秋华还没那么快回来,于是她决定走远一些去大超市买瓶酱油再回来。她想道,去那不仅便宜,说不定还能遇着什么优惠呢。 郑楠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着,不知不觉到了团圆饭的时间了。人可以与天斗,可以与地斗,可是人最终还是得向饥饿屈服的。没办法,郑楠随意找了间超市,走了进去。超市的电子板上用红色字体播放着各类优惠消息,那些师奶们,平常进了这里都会虎视眈眈地盯着这块板上的信息。可郑楠不用,她无须为一点点钱计较,于是她发了狠,在食品区将购物狂的属性发挥到了极致,她东拿一点,西拿一点,很快,东西就堆满了购物车。 “诶,这不是,小郑吗?”正当郑楠为自己的购物行为兴奋不已的时候,一个人忽然认出了她。郑楠听到这声音先是一惊,转头一看,见是秋华母亲,手里的大袋装薯片就这样掉在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阿…阿姨好。”郑楠将小车往旁边推了一下,好像是在宣布她的无辜。张兰走上前,看了一下,问道:“哇,小郑,你怎么买这么多零食,吃坏肚子怎么办?”郑楠此时脸色已是绯红十分,支吾着说不出话来。 “啊…阿姨,你来这干嘛呢?”郑楠终于找了个借口,把尴尬的气氛缓和过去了。“哦哦,这个,酱油没了,我来买,今天有打折呢。”张兰得意地扬了扬手中的酱油,像是在炫耀她的战利品一般。然后她又奇怪地问道:“小郑,这个点不在家吃团圆饭,你跑出来干嘛呢?” 郑楠的眉头一皱,神色黯然地说道:“我爸出差去了,我家里没人。”“那怎么行,没吃年夜饭就是没过年,小郑,你要不嫌弃的话,就来我家吃,反正我们孤儿寡母的,也吃不完。”“不要了吧?阿姨,我吃吃零食就好。”郑楠感到不好意思,连忙推托道。“是不是嫌上次阿姨做的菜不好吃?”张兰试探性地问了一句。郑楠却是连连否认,但又找不到什么好的说辞,只能跟着到秋华家去了。 “阿姨,我来帮你吧,上次五一也是我帮你的,我可以的。”郑楠觉得来这白吃,十分地不好意思,急着想找个事做。而张兰却是说道:“不行,今天你不能进来,这年夜饭还是我自己来,懂吗?”说完,她就自顾自地钻进厨房去了。 郑楠边走动着,边打量这房子。她忽然注意到墙上挂着个相框,墙上有几张照片吸引了她的注意,这是上次秋华与她母亲收拾老屋翻出来的。其中有一张照片上,有三个小孩并肩站着,笑的十分灿烂。但她并不能认出是谁,只能朝厨房里问道:“阿姨,墙上挂着的三个小孩的照片,是谁啊?”只听厨房里传来了声音:“哦,那个稍大一点的是他哥,我大伯的儿子。左边那个是秋华妹妹,这丫头跟老三出国去了,到现在没有音讯。中间那胖小子就是秋华。” 郑楠用手指摸了摸那照片上的胖小子,嘴里笑道:“哈哈哈,傻秋华。” 第一百一十二章 团圆夜,影成双 敲门声响起,张兰知道这会儿应该是秋华回来了,可她此刻正在厨房忙得不可开交呢,于是就吩咐郑楠去开门。听到是秋华回来了,郑楠照片也不看了,开心地跑到门外,她刚要打开门的,却是突然心生一计。 只见她笑了笑,隔着门说道:“来者何人。”在门外的秋华似乎被吓到了,他心想道:今天不是大年夜吗?郑楠怎么跑来了?他又看了看旁边的田静茹,她的脸上好像表现得很平淡,似乎并不在意有别的女孩子在这。秋华有些慌张地答了一声:“额…秋华。”“何事来此?若无要事,定要打你三十大板,打得你屁股开花。”郑楠似乎融入角色了。 秋华又是看了看身边的田静茹,这一次她的眉头皱了,秋华的心里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不敢再说啥了。 而屋里的郑楠见秋华不答话了,以为出了什么事,忙把门打开,口中还抱怨道:“秋华,你该不会吓傻了吧?” 门一打开,郑楠没有像想象中一样看到秋华呆滞的眼神,而是田静茹那张冷冰冰的脸,她顿时错愕起来,气氛就这样僵住了十几秒。此时,屋里的张兰还不知道自己闯了祸,她也没有出来看一眼,就大声说道:“楠楠,待会进来帮我打下手,饭就快好了,让华仔这馋猫在外面等着先。” “哦哦,好。”郑楠的脸上好像划过了一丝得意,然后也不理两人,飞也似地跑进了厨房。田静茹有种被冷落了的感觉,秋华当然看出了她的窘境,抓着她的手走了进来,朝屋里喊道:“妈,静茹来了。”张兰一直以来都叫她“小田”,所以对她的名字并不是很敏感,听到儿子说到这个名字,她当下走了出来,奇怪地问了句:“静茹是?” 田静茹此时的心情已然十分复杂,不过见秋华母亲出来,她仍是将心中的委屈压了下去,甜甜地喊了一声“阿姨好。” “哦哦,小田啊,快坐快坐,这华仔,来人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张兰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原来秋华去接的人就是小田,她刚刚跟郑楠一路走回来,聊着聊着就给忘了。她当然知道田静茹的情况,大概清楚她是个比较敏感的女孩,怕她待会胡思乱想,所以就巧妙地把这个锅甩给了啤酒厂秋华。l 趁两人在厨房里忙活,田静茹有些生气地质问道:“为什么不跟你妈妈说我要来,你看我现在,尴尬死了。”“不是啊,静茹,我说了的啊。”秋华听了,急忙辩解道。这时候郑楠刚好把第一道菜拿了出来,田静茹又立马变成那副冷冰冰的面孔,也不吵不闹了。等她返回拿第二道菜的时候,田静茹又突然伸手掐住了秋华的胳膊,口中威胁道:“这事没完,哼。”经历了老妈的嫁祸与女友的不信任,秋华的心里一边流泪,一边想道:人间其实也没那么美好。 “这是小田的,这是小郑的,然后这是华仔的。好了,年夜饭开始,让我们起筷吧!”张兰把手里的压岁钱一分,宣布了年夜饭的正式开始。团圆之夜的饭桌上,一年到头的所有霉运与坏心情该打住了。 在今年秋家的饭桌上,少了个赵大妈,不过写并不影响这场晚宴的顺利进行。郑楠第一次在这种场合与别人一起吃饭,心中的喜悦自然是不必说的。而田静茹呢?也是许久没有感受到这种家的感觉了,自然也是十分珍惜的。今天几人的兴致都特别地高,郑楠与田静茹更是喝下了一罐啤酒。田静茹的脸因为酒精的作用,变得红扑扑起来,也不再那么冷峻了。几人边聊边吃,一直到了深夜,张兰怕她们这么晚了不安全,就安排她两在秋华房间睡着了,秋华刚想睡下,就听见母亲把他叫到了房里。 “华仔,小田跟你,是男女朋友吧。”张兰率先问了一句。秋华知道,从今天的表现来看,这东西已经是瞒不住母亲了,于是他就如实说了出来。母亲叹了口气,说道:“其实,小田这姑娘是不错,人长得也俊俏,就是这气量,太小了,而且你得想好了,她的家庭情况,以后你的压力不小。”秋华点点头说道:“嗯,我知道,没事,我可以熬,静茹真的是个很好的姑娘。” “那小郑?她怎么样?”母亲问了一句。“她,挺好啊。不过嘛,人家家大业大,看不上咱们的。我也有这个自知之明。”秋华说出这话的时候,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 今天的秋华又不可避免地当了回厅长。半夜两点半,在床上翻来覆去了许久之后,他终于坐了起来,此刻的他,似乎并没有多少睡意。 这时却突然传来门锁转动的声音,在夜晚的时候,人的听觉是特别灵敏的,他一下就听出了这声音来自自己的房间。随后从房间里走出了一个人,根据身型判断,那正是田静茹。 她好像依稀认出沙发上有个黑影,于是试探地问了声:“秋华,还不睡啊?”“嗯。静茹,过来,坐这里。”秋华用近乎命令式地口吻说道,田静茹乖巧地坐了过来。 “怎么啦?睡不着啊?想什么呢?还有啊,你怎么也不给静秋打个电话啊,太绝情了。”田静茹似乎看出了他的心事。“额…我是想打的,怕你不开心,就不打了。”秋华将心事抖了出来,他不知为什么,见了她,就好像什么心事也藏不住了。 “打嘛,我又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她认识你在先,我明白的,不过嘛,明天再打,今晚好好陪我说说话。”田静茹面带轻松地说出了这句话。 秋华看着她,她也正好望过来,四目相对,百媚俱生。然后他问了一句:“静茹,我想亲你一口。”“不要。”田静茹想起了上次互相赌气,把双方的嘴唇都咬破了,从那时开始,她就一直非常排斥这个。 不等她做多反应,她的唇就被迅速封住了。她被他的鲁莽吓了一跳,于是又捶打起来。可是,他就是不放开。然后她又想狠下心去咬,刚一用力,却又立马收了回来,换之以无限的柔情。 第一百一十三章 年初一,有客到 “姐姐好啊,阿姨。”大年初一的早晨,张兰打开门,竟然被这这阵势吓了一跳。按理说,大年初一这一天是不做客,但是此刻门口竟然站着自己的妹妹张梅还有她的儿子李成,就连好多年不见的妹夫李继献也来了,不过他的眼神还是带着那股子嫌弃,从进门开始,就有意无意地捂捂鼻子。秋华看到他们的表现,是既奇怪又愤怒。 鉴于他们以前的种种恶行,秋华一点都不想鸟他们,张兰无奈,只能自己给他们冲了茶。李继献轻轻抿了一口,就马上把茶倒了,然后笑着说:“姐姐啊,别误会啊,我这人不好茶,弄点白开水吧。”大过年的,哪有上人家喝白开水的,张兰一顿尴尬。 “对了,过年,给个红包吧,那秋家小子,过来。”李继献从包里拿出个红包,招呼秋华过来,秋华看了一眼,自顾自地看起电视来,弄得他一顿尴尬。张兰立马圆场道:“我代华仔收下了,客气啦,客气啦,额,阿姨也给小成一个吧。” “姐姐,以后咱两家可得多走动啊,现在咱家小华可出息了,你都不知道,现在公司里的人都知道我是小华的阿姨,不知道多羡慕我呢。”张梅笑了笑说道。“是啊,阿姨,表弟可要好好培养啊,他这前途大好啊。”李成也是附和道。张兰刚想说些什么,李继献却是嗤笑了一声后说道:“对对对,我秘书就是个大学生,整天就爱写这些有的没的,不过有我的提拔,她的待遇也不差啦。等以后小子毕业了,给我当秘书也行吧。”秋华在一旁默默不做声,心中的怒气快要溢出来了。 “秋华,谁啊?”这时候郑楠正从房里走出来,睡眼惺忪地说道。秋华冷冷地回了句:“不认识。”此时的李继献却是如同见了金子一般,快步走上前说道:“郑大小姐好啊。我是向阳的李继献,我们见过的,记得吗?”郑楠左瞧瞧,右看看,然后嬉笑着说了声:“不认识。”李继献此时就如同张大嘴呼吸,吃进了一个大大的苍蝇一般,脸上十分地难看。 “哇,郑小姐,真没想到在这碰到你没想到郑小姐是我秋华侄儿的女朋友啊,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张梅笑着道,心想来拜年的想法是对的。 “别别别,你不要误会,秋华女朋友不是我,哈,你们误会了。” 张兰此时也是忙着解释道:“对对对,小郑只是来我家做客的,不要误会了。”李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个小表弟,这一年里竟然不止有了文学上的成就,连女朋友也是这般地美丽,他的心中恨意更甚,却是为了那个计划不得不忍了下来。 “郑小姐,今天要不嫌弃的话就让我老李做东,带你去吃点好的,大过年的,怎么能委屈了自己呢?”李继献献媚道。而郑楠却是看也不看他,直接走到了饭桌前坐了下来,直接就拿起碗筷对着刚煎好的菜脯蛋吃了一口,然后笑着说道:“山珍海味我就吃不惯啦,这些菜就挺好,只有兰姨这么厉害的人才做得出来。” 李继献讨了个没趣,就不敢再说什么了,郑楠边吃着,边向秋华眨了个眼睛。张梅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讪讪地笑道:“大姐好福气,大姐好福气。” 田静茹昨天晚上太晚睡了,此时听到了众人讲话的声音才醒来。她揉着眼睛走出来那一刻,差点把李继献父子两的魂都给勾出来了。张梅此时也是眼前一亮,看着眼前这姑娘的俊俏模样,又想到今年李成都28了还没娶妻,于是忍不住说道:“哇,这小女娃真俊,哪里人啊?”“本地人。”田静茹不知道发生什么情况,只能如实回答。 “哦哦,这个也是秋华同学,叫静茹。快叫叔叔阿姨好。”张兰互相介绍着。“叔叔阿姨好。”田静茹乖巧地喊了一声。“诶,真乖,有空来我家坐坐,到时候想来阿姨家,随时都可以来,让啊成带路。”张梅听她这一声称呼,就差没听成“妈”了。“对对对,随时都可以来,我很乐意为您服务。”李成也是附和道,心里都快把自己的老妈夸上天了。 “秋家小子真出息啊,两个同学都这么优秀,我就知道这小子不一般。”李继献此时的话锋也没那么尖利了,他知道,秋华这人一定不简单,以后没准能帮到自己呢。秋华对他这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性格早就习惯了,索性不去理他,自顾自刷牙去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李成一家人来拜年,没到一个小时就都走了,更由于秋华的冷淡,留下了一大堆的尴尬。 他们前脚一走,郑楠就忍不住拍了秋华一下肩膀,嬉笑着道:“可以啊你,这么嚣张。” 秋华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黯然说道:“你要是知道他们以前怎么对我们一家的,你就知道我今天的做法有多么解气。” 吃过早餐,郑楠就说自己要回趟家,田静茹也说今天要去看父亲,所以三人就一起出了门。走到公交站,没想到郑楠的车直接就来了,她刚上车挥了挥手,车就一溜烟地跑没影了。秋华本来打算跟着田静茹去看望她父亲的,却是被她以“过年去医院,太晦气”的理由打发了。临上车前,两人紧紧地抱了一下,田静茹看了看远方,良久,说了句:“我不喜欢她。” 第一百一十四章 开学季,成人礼 对于高三学子们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曾经有人说过,你上厕所的十分钟里,学霸可能已经解决了一道数学压轴题了。这话虽然夸张,却是突出了这个阶段的学生,对时间观念的重视。年还没完全过去,侨恩高中就已经迎来开学了。 此时,春天还没到它的全盛时期,只有一两株莫名的花儿钻出了泥土,柳条也将伸未伸,天地间的生机还蓄着力,等待某个不定的季节,一股脑地艳绝人间。 一回到学校,高三学子们就集体进入了刷题状态,每周一次测试,周六日改完,新的一周再进行总结。秋华现在把洗澡的时间都稳定在了五分钟,而且为了避开排队,大热的天,他还坚持中午洗澡,就是为了不浪费时间,更有甚者,把蚊帐都带去学校了。众人都在为了一个还未成型的梦拼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离高考就剩一百天的时候,学校弄了个誓师大会,同时也借此为众位高三学子举行了成人礼仪式。朱校长站在台上,望着台下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抬手压了压,声音顿时静了下来。朱通义清了清嗓子,缓缓说道: “同学们,很高兴看到你们如此富有朝气的面容。人道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高考,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有人说只是一场考试,有人说是一次选择,也有人说,它是分手的*。呵呵,这些都不重要。 我认为呢?高考不应该用什么结果来定义。我们处在高考这个大关,最重要的是,是享受它的过程。享受这其中我们内心的变化,享受拼搏的快乐,享受青春的活力。我觉得,对一个学生来说,没有享受高考,就如同吃门口的蒸饺不加花生酱一样,是没有灵魂的。 高考累吗?当然累。不苦不累,高三无味。可是我们仍然需要砥砺奋进,激流勇进。因为啊,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努力的自己。还有啊,请务必保持一个信念,始终信你心中所信,始终爱你心头所爱。因为造虹的雨都大,往上的坡都难爬。 最后啊,我想说,孩子们,用力去飞吧,只要敢面对高考,你们都是了不起的。无论结果如何,我希望以后,你们都能常回来母校看看,因为你们,都将成为,侨恩的骄傲。” 话音一落,雷鸣般的掌声便毫不犹豫地袭来,大家都被朱校长的话激励到了,有几个感性的女生,早就偷偷地掉眼泪了。因为这些相处了三年同学,经过这次高考,有的,也许往后余生都不会再见面了。他们这帮人,来时像一阵风闯进你的心头,走时,却是连一声招呼也不打,像雪后初晴的大地一般,一片茫茫真干净。 接下来是优秀毕业生的代表,一个去年考上清北的学长恂恂而起,走上台去。只见他用清亮的的嗓音说道:“师弟师妹们好,我是上一届理科一班的学生,我叫杨逍遥,现在就读于清北大学计算机系。 …… 不要害怕分别,分离每时每刻都在世界各地上演。因为啊,人都是恒久寂寞的。如同这天上的星,还将久站,亿万斯年。所以啊,分别的时候,请不要皱眉。带着微笑挥手,让他以后想起来你的时候,是每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师弟师妹们,别怕孤独,成功的路上都是孤独的,永远相信明天,永远相信自己。” 众人听完,刚要鼓掌,却是被杨逍遥制止了下来,他笑着说了句“还没完呢,sorry!”然后继续补充道:“三年以来,我在侨恩看过太多的风雨,很庆幸始终有一个人的陪伴。她总告诉我一句话:‘人海涛涛,尘世也是无尽翻涌的浪潮。不小心遗失美好,不用言语。你唯一要做的,是静静等我走来。’’我记得我高一时成绩并不好,是大家口中所说的‘学渣’,可是有一个女生,她始终没有放弃我,一直为我打气,把我这个重度懒癌病人拉了回来。她想考清北,于是我就与她一起努力。后来啊,通过给她两年的备考,我考上了,她没上。不过,这些都没关系,辛灵儿,今年继续加油,我,还等你。” “哇喔!”众人惊呼起来,看向了理科班的一个女生,那女生的脸红得似冬日里的火苗,头低得不去看众人,嘴角却是止不住的笑意。眼见这阵势愈演愈烈,校领导立马出面制止了这个状况。 这次的演讲带来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它鼓舞了许多人对于高考的决心,当然也有一部分人,从中读出了青春就是要不留遗憾的意思,于是鼓起勇气去向他们心仪的人告白,至于成功率多高,那就不得而知了。 由于下午誓师大会占了时间,而且老师们要制定接下来的冲刺计划,于是就干脆不上课了。宿舍里,毛献首先猥琐地说道:“成年了,要不要干点成年该干的事啊?”“这个可以有,我请客,一起走吧。”陈子率也坏笑起来。秋华却是拒绝道:“额…别搞我,这东西还是别了,静茹知道了,会打死我的,我有她就够了。” “哦?是吗?由不得你拒绝,猥琐献,来,带老四开荤喽。”陈子率一个起哄,秋华就被连拖带拽地带走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大排档,冲突生 “原来你们说的是这个啊?吓我一跳。”秋华有些惊魂未定地说的道。“不然你以为啊,网吧不就是成年人来的吗?你想什么呢?不纯洁哦,老四。”毛献说完,一脸坏笑地看着他。“快来快来,别磨蹭,老大都帮我们开好机子了”陈子率怕赵武等急了,直接催促道。 说真的,这是秋华第一次来网吧,与老妈口中描述的那个场景差的可远了,没有一地垃圾,也没有网线乱缠的情况,不过噪音还是有的。秋华看着眼前的这些年轻人玩着各种花样的游戏,不禁也起了兴趣,旁边的一位大哥正在玩一种五人对战的游戏,秋华还没看够呢,就被拉了回来。 “率啊,你跟猥琐献a区,小华跟我去b,小华,你应该第一次玩,跟紧我点,基本操作刚跟你说了,看到敌人你就打,火力压制他,我来收他,明白了吗?”赵武简单分配了一下路线。“明白!”三人齐声应道。 秋华感到奇怪,明明只是个游戏,却搞得自己如此热血沸腾的,他忽然明白,有些人一辈子都割舍不下电竞的原因了,有时候,也许真的只是为了那幼稚的友情。 第三局的关键时刻,秋华忽然电话响了,秋华暼了一下,发现是田静茹的电话,毫不犹豫地接了起来。 “喂,秋华,干嘛呢?”田静茹听到那边有些吵闹的声音,忽然奇怪起来。秋华支支吾吾一会儿,忽然说道:“额…静茹,我在网吧,你你,你别误会,我是被舍友拉来的,今天他们非说什么成人礼,对不起。”“哈哈哈,你傻哦,对不起啥,网吧又不是什么罪恶场所,傻瓜,不过你别玩太晚哦,明天还早起呢。”田静茹笑了一会,继续补充道:“好啦,去玩吧,别太晚。”“遵命!” 挂了电话,秋华发现三个人的脸上都有些失望,陈子率摇摇头道:“为了女人插兄弟两刀。”秋华再看屏幕时,却是发现这一局已经输了。刚刚那一局,秋华这方还剩两个人,对方剩一个,并且还没放*包,这本是很大的优势。 原本是安排陈子率吸引火力,秋华后面偷袭的,可是秋华绕到敌人身后的时候,却是突然停下了脚步,这导致了陈子率的白白牺牲,顺带着,敌人把秋华也给收了。然后对方得意地发出了两个字“弱鸡”,这一下可把四人惹怒了,在往后的对局里,四人一直针对他,最后更是直接把他逼出了游戏,好不痛快。 玩完游戏,已经是夜晚八点多钟,这时众人的兴致还很高,于是赵武就提议撸串去,几人晃到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大排档,点了啤酒,肉串,大口地吃了起来,却是没注意到,危险正在酝酿之中。 “劲哥,敬你一杯,今年你的体考成绩全广末第一,不出意外的话,今年的帝都体校应该可以录取你了。”众人听完,纷纷举杯,也学着说了些敬词。他们所敬酒的对象,正是侨恩的体育生李劲,今年年初他的体考成绩非常优秀,如果接下来的文化分也过的话,帝都体校就可以录取他了,这是广末市十年以来,不曾有人达到的成就。 今天的李劲十分高兴,也不知喝了多少杯,此刻的他,早已有些神志不清了。但面对众人的敬酒,还是笑呵呵地喝了进去。“劲哥,你看那个,是不是抢嫂子的那家伙?”一个小光头指了指对角桌正在喝酒的陈子率。李劲眯着眼看了看,然后拿起一瓶酒走了过去。眼见他来,其他人也跟了过去。 秋华一行四人喝酒喝得正开心呢,却是不知道有一伙人正在靠近。陈子率的肩膀首先被人搭住了,他转头一看,发现正是上个学期有过节的李劲,他顿时阴沉了脸,将他肩膀上的手拿开了。 李劲也是不在意,然后又笑呵呵地搭了上去。此时,其他三人早已停止了吃食,可是因为对方人多势众,都不敢有什么举动,大排档的老板见势不对,偷偷地走进里面报了警。 “兄弟,很久不见了啊,上次腿伤好了没有啊?哈哈。”李劲说完,自顾自地与他碰了一杯,缺见陈子率脸色冰冷,丝毫没有搭理他的迹象。“呵,不讲话。小雅怎么样,你玩的还开心吧?她的胸我天天看,应该有这么大。”他笑呵呵地说出来,然后做出了个猥琐地动作。 这下陈子率再也沉不下气了,在怒骂一声后,挥了一拳过去,却是被李劲结结实实地接在手里。赵武看自己兄弟被欺负,这下正要站起来,却是被两个身型一样的体育生按了下来,其他两人也分别被控制住了。 “今晚你要带上小雅来多好,我就可以玩她了,没事,反正我总有机会的,呵呵。”李劲又说出了一番令人窝火的话,陈子率的手被被他握在手里,只能用脚狠狠地顶了他一下,不过由于座位的限制,只是顶到了李劲的大腿,虽然这一下打中了,不过因为酒精的缘故,他并没有感到多大的疼痛,反而激起了他的愤怒。 李劲轻松地将陈子率拉到一旁,先是一脸把他踹倒,由于这一下打中了他的肚子,他的脸上汗珠直流。他还觉得不过瘾,又上去踹了好几脚,仿佛要讲平日里所受的屈辱都发泄出来一般。几个半大孩子也都喝了些小酒,此时丝毫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还起哄着让他拿椅子。 李劲闻言走了过去,将一个折叠凳拿了起来,这下砸下去还得了,赵武挣扎起来,对面用了三个人才把他控制住。而秋华却是劝道:“你们快阻止他,这是犯罪,到时候你们就是共犯啊!” 可是这时候的他们,哪里听的下劝,他们都像是野兽一般,没有见到鲜血,是不会罢休的。李劲这时候已经拿了凳子走到了陈子率跟前了,他举起凳子来,用力地向陈子率的腿砸了下去,周围的食客早已吓跑了,陈子率大叫了一声,然后转为哀嚎。他似乎觉得十分兴奋,又狠狠地砸了两下,知道听见警笛声,他的那些朋友才架着他跑了。只留下一地的狼藉,和一个苟延残喘的陈子率。 第一百一十六章 病房中,矛盾起 “怎么样了?怎么样了?”一看到医生出来,萧雅马上凑上去焦急地问道。 “你们这些小年轻,年纪轻轻地也不知道爱惜自己,他这腿之前是不是受过伤?”那医生问道。“有,上个学期,受过一次伤。”萧雅想了一下,如实说道。 “嗯,他没什么大事,就是这腿,以后怕是要落下病根了,可能要终生拄拐。”医生说了两句就走了。萧雅听完,精神恍惚了一下,然后又急忙冲进了病房。 “呜呜呜…”陈子率一醒来,就看见一个女孩正趴在自己的床边哭,然后他强忍着挤出一丝笑容说道:“好啦,雅丫头,你哭什么,我又没死,好啦好啦,快别哭鼻子了。” “你为什么要打架?为什么?你不知道伤了你,同时也是伤了我吗?”萧雅边哭边用拳头捶了捶他的胸口。“我知道,我知道,我保证,不敢了,不敢了。”陈子率说完,给她擦了擦眼泪,心中心中充满自责。 这时病房里走进来两个人,一个是学校的主任魏前进,另一个则是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的妇女。还没等陈子率询问呢,那妇女就先一屁股坐了下来,拿出一叠钱趾高气扬地说道:“我儿子跟你发生了些小摩擦,虽然你受伤住院。不过那个监控我看了,是你先动的手,我儿子是正当防卫。我看我们还是私了吧,惊动了警察,你什么好处都捞不着。这里是两万块,够你养伤了吧?” “阿姨,你这么讲会不会太没良心了?我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大腿也还没好,你就想着为你的儿子开脱,是不是有点不讲理啊?”陈子率一醒来就听到这样的混蛋话,心中自然十分气恼。 “什么叫不讲理?我儿子昨天被警察抓了,关在派出所里呆了一晚,他才18岁,哪里受得了,你的伤也是轻伤,竟然还想赖在医院,你说说看,谁没良心?”那妇女竟然大声地吼了出来。 “阿姨,你这怎么跟泼妇骂街一样啊?”病房又进来三个人,正是赵武他们,原来他们昨天被抓去录口供了。 “你们又是谁?哦,你们是他的舍友对吧?你们都是蛇鼠一窝,联合起来陷害我儿子,你们那点小把戏,在我面前还不够看。说吧?要多少?”那肥胖妇女又从包里拿出一张卡,脸上的倨傲不改。 “阿姨,你不要太过分了,现在人被你儿子打成这样,你竟然一丝歉意也没有。”萧雅在一旁忍不住说道。陈子率却是制止了她,然后冷笑一声说道:“阿姨,你今天若是真心实意来道歉,我还能考虑考虑原谅他,但是你今天这样的表现实在令人寒心啊,我跟你说,我绝不原谅。” “你不原谅也得原谅。他表舅,你快来,有人欺负咱老李家了。”这时候,在门口等候的魏前进直接走了进来。一进来,又是用同样的语气说道:“你们几个,见好就收吧。李劲今年可是高分通过了体考,真要闹大了,你们几个的学籍不保,现在正是最后时刻,你们没必要白白葬送三年的努力吧。”他的话虽然是劝慰性的,却也是藏着许多锐气,其中的深意不言自明。 “哈哈哈,好啊,好一个优秀的年级主任啊。”病房推门进来一个中年人,下半身是一条沙滩裤,脚上则是穿着拖鞋,看起来十分地不修边幅。那妇女瞥了他一眼,然后白眼翻了一下。魏前进认出那是陈子率的父亲,于是劝道:“那个,你是陈子率父亲吧,劝劝你儿子,别为了点小事,毁了前途。” “小事?医生进来一下,你说说看,我儿子是不是小伤?”陈父说完,刚那个医生就走了进来。他拿出一张x光片,指了指说道:“好的,陈先生。那个您儿子的腿之前受过伤,如今又受到重创,怕是以后都得拿拐杖了。” “哪有这么夸张啊?就打几下还就终生拿拐杖了?你们父子两都是见钱眼开的。”李劲的母亲又是气急败坏地叫出来。 “喂,肥婆,够了哦,我忍你很久了。这样吧,我拿折叠凳打你几下,给你十万,要不要?”陈父调笑着说出来,眉宇中却是蕴藏着怒气。 “你敢叫我肥婆,你等着,你等着。”李劲的母亲好像十分在意这句话,威胁了一番之后,打了个电话,然后又狠狠地说道:“你够胆别走,待会你们就知道什么叫‘不要碰你惹不起的人’。” 反观陈父却是一点也不畏惧,坐在椅子上开始吃香蕉,似乎十分悠闲,众人顿时对他的身份迷茫起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 给你个,下马威 “谁啊,谁那么嚣张啊?”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不敲门就走了进来,高声地询问着。“他二叔,就这几个学生,想敲诈我们。”秋华认出来,他正是之前来过学校的李建业李副局长,没想到他原来是李劲的亲戚。看来这下要吃亏了,不过秋华却是见陈子率的父亲依旧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 李建业扫了一眼眼前的学生,又看看那个穿着朴素的男子,嗤笑一声说道:“好了好了,依我看这事就这么算了,小孩打架嘛,受伤在所难免。走吧走吧。”说完,他拉着方才那两人就要往外走。 “忙着,谁允许你们走的。”陈父冷冷地说了一声,眼神却是不去看他们。“怎么?我李某人的面子,你不想给?”李建业转过头来,反问了一声。“叔叔,他是教育局的副局长,之前见过的。”秋华提醒道。 “哦,原来就一个小小的局长啊?还是副的,估计这辈子也就这点成就了,肥婆。你这帮手很一般啊。”陈父说完,又是一声冷笑。这下李建业心生狐疑,他这模样,不像是装出来的,于是他故作镇定地问了句:“没请教?” 陈父也不讲话,直接丢了张名片给他。李建业接过来,定睛一看,上面写着“远宏集团”,他的脑子里在脑子中搜索了一下,确认广末市的著名企业中没有叫“远宏”的,然后笑了出来:“哈哈哈,原来是什么野鸡公司啊。远宏?没听过。”说完就将名片扔了回来。 在一旁吃水果的陈忠辉差点没被噎死,然后气急败坏地说道:“啥?野鸡公司?”陈子率听了,哈哈大笑起来,然后看着陈忠辉说道:“喂,老头,被打脸了吧。”秋华瞥了一眼,那名片上写着“远宏集团陈忠辉”,思考了一番,好像确实没听过这个企业。 在广末市里,远宏并不是什么举足轻重的企业,因为这个集团的主要业务在国外,所以在广末的地位并不高,但是在新材料领域,远宏可是排得上号的,由于他们的产品主打外国市场,也就很少被国人所知了。 “哦,野鸡公司啊,那还是乖乖听话吧,咱老李家工商那也有人,你还是别找苦头吃。”李劲的母亲自鸣得意起来。 “妈,别跟他废话,让我再锤他一顿就老实了。”正谈着话呢,李劲直接冲了进来,脸上带着怒气。“毛头小子,脾气不小啊,行,我记住了。”陈忠辉说完,眼睛眯了一下。 “陈先生,陈先生,实在抱歉,得罪了得罪了。”李建业抽了支烟回来后,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原来刚刚一旁没有说话的魏前进看到陈父这么淡定时,就已经起了疑心了,然后他马上拨打了一个认识的朋友问起“远宏”的情况时,问完之后,他立马告诉了李建业。 李劲母亲看到自己瞬间被打脸,不解地问:“二叔,怎么了,还怕他不成。”“嫂子,你快别说了,快给陈先生道歉。”李建业这下急了,他们一点都没料到,此刻惹到的是一尊大佛。 “肥婆,你今天的表现很不乖啊,你儿子要不吃点苦头,我跟你姓。”陈父又是抛出了个威胁。“行,你等着,你给我等着。”李劲母亲说完,打了几通电话,把家族里在社会上有些能量的人都找来了。 等一行人风风火火地闯进病房时,见了陈父,无一不是讨好的。这下李劲母亲慌了,赶忙道歉起来。而陈父却是笑了笑,并不搭理她。众人见这样没办法,只能把家里的老爷子搬了出来。 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走进病房里,上来先是给陈父施了施手,陈父见方才来的人中都是广末有一定影响力的人,这老爷子的能量,自然不会小到那里去,并且也年老了,也不好意思占他便宜,他立马回了个礼。陈父想的也没错,老爷子当年参加过许多战争,在军部有着不低的职位,在广末的能量可是不小,这次能这么客气,可谓给足了陈家父子的面子。 李老爷子神色低落地说道:“哎,我老李家对不住你们,养了一大帮混吃等死的货,不过小劲这孙子也着实可怜,从小没了老爸,他妈你也知道,把他宠坏了,一直无法无天的,我为他们的鲁莽感到抱歉,这是我李家的歉意,请收下。”他说完,递上一张银行卡。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老爷子都这么客气了,陈父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只能将决定权教给了自己的儿子。陈子率先是说了声“爷爷好”,然后笑了笑说道:“我可以原谅他。”李劲的母亲喜出望外,正要带她的儿子往外走呢。陈子率又是补充道:“不过,他得向我下跪道歉,保证不会有下次。”“我跪你妈…我”李劲话还没说完,一个大嘴巴子便闪了过来,把他打得直趔趄。他的脸上一下就泛起了红血丝,看得出,老爷子用了很大的力道。李劲的母亲见了又是哭喊起来:“啊,我的儿子啊,爸,你下手怎么这么狠啊。” 老爷子瞪了她一眼,厉声说道:“狠,你以前不对他狠,现在也不对他狠,将来你看他变成什么样!你下跪,道歉。”被他一呵斥,李劲的母亲顿时没了声音,在一旁抽泣着,李劲似乎十分害怕他的爷爷,虽然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但还是跪了下去。 送走了李家的一干人等,陈父也起身要走了,陈子率叫住他,说了声:“老头,那银行卡,你拿回去吧,应该有点油水的。”陈父拿起来,笑了笑说道:“就这点小钱,你爸我用这一下午的时间都不知道赚多少了,你自己拿去玩吧。”他走到房门,又转头说了句:“女朋友不错,挺好看的,有空带回来吃吃饭,让你妈看看。” 这下众人才醒悟过来,原来陈子率就是一直隐藏的陈家少爷。后来毛献问过他,当个有钱人是什么感觉,他想了很久,答道:“每天都为怎么花钱而烦恼。” 第一百一十八章 闹剧终,见刘老 等闹剧结束已是中午时分,陈子率拿着老爸拿的银行卡非要请大家伙吃饭,不过众人还算识趣,找了个借口就走了。出了病房,三人正打算去利民路吃关东煮呢,秋华却是看见了个熟悉的人,于是就与另外两人告别了。 “刘老,你怎么在这?”秋华施了施手问道。“哎哟,秋华小友,哈哈,无妨无妨,人老了嘛,总归斗不过岁月的。”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神色充满着哀伤。然后又补充道“对了对了,这几日我尝试做了些现代诗,发现有点心得,待会可要帮我掌掌眼啊,然后再陪我下下棋,这些日子,可闷死我了。” 进了他的病房,秋华差点没被吓到。他竟然把病房改成跟书房一样,那边放着纸笔,桌上还有他未干的墨迹。那边挂几串风铃,这里放几盆鲜花,还有一套茶具呢,实在雅趣得很。秋华不解地问道:“刘老,你改成这样是何意啊?”刘老哈哈一笑道:“这病房你也知道,往左看一片惨白,往右看一片惨白,连天花板都是惨白的,这样的地方住了,没病都变有病了,所以我就想着,把这改造改造,这样我就骗自己啊,我是来度假的,不是来住院的。”秋华注意到,他说话的时候,眼里充满着无奈的味道。对于他在病房搞出这么大工程所花的费用,秋华当然不会问,那次在“陶然居”秋华就已经猜到,刘老的身份不一般。 陪刘老聊天聊到了一点多,秋华才猛然想起来下午还有课,于是就匆匆告辞了。出了医院,他才知道刘老原来这阵子没与他联系,是因为住了院,又想到他没有子女,于是就决定了隔一阵子就找个机会来看看他,毕竟住院的日子是难熬的,这一点,秋华深有感触。 老柳这阵子的生活可谓潇洒极了,自从上次撞车之后,就一直住在了独立病房里。白天有年轻护工照顾自己,晚上又可以调戏调戏小护士,他忽然觉得,住院真是太幸福了,现在这个家对于他来说,只有无限的烦恼。 然而老柳并不知道,他的幸福生活完全就是柳婷撑起的,一开始那个司机给的赔偿早就耗光了,柳婷也劝过他出院,但是被他指着鼻子骂了不孝之后,就再也不敢说什么了,没办法,她只能用她自己的方式去赚多些钱,可是这根本就是个无底洞啊,她的心中苦恼不已。心疲则病生,自上次犯了感冒之后就一直不见好,偶尔还会发次高烧。 这天在病房里,柳婷又是喷嚏不止,她的母亲见了,焦急地说道:“小婷啊,你这感冒都多久啦,怎么还没好呢,实在不行就看看医生去,别落下病根。”老柳听了,却是冷嘲热讽地说道:“嗯,有病就去治,别搞得我也染上了。你自己注意一下身体,以后还得靠你呢。”说完,他又忽然悲伤起来,叹了口气说道:“还是生个儿子好啊,现在你看,出了事没个儿子跟着,还得请护工,让别人来尽孝,多可笑啊,哎!” 柳婷听完,却是默默地走出房门,轻轻地把门带上了,对于父亲的指责,她已经麻木了,完全都没有意识到,她是个人,是个有感情有血肉的人。现在父亲也不做事,母亲开的小店也是随心情的,想到今后家里的压力都在自己身上,她忍不住坐在了医院的一个角落,痛哭起来。可是谁能懂她?谁能帮她? 我们都不知道,往往来说,可怜是天生的,可悲是自找的。 秋华回到学校,班主任也没有问他上午发生了什么事情,想来魏主任已经跟她打过招呼了。倒是田静茹这丫头,从秋华一坐下来开始,就疯狂掐他的手。秋华一开始以为她是因为遇到了什么烦心事烦恼而无处发泄呢,过了一会儿,却是发现他想多了,因为她的手根本就没有停过。 眼见自己的手已经要青紫色了,秋华才果断求饶道:“姑奶奶,你放过我吧。我怎么你了?”“哼,让你不接我电话,让你不接我电话,你知道我早上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嘛,混蛋。”秋华拿出手机,却是发现已经关机了,连忙跟她说明自己昨晚的事情,田静茹听了反倒不好意思起来,又反过来向秋华道歉。 秋华看她服软了,就忍不住想逗逗她。只见他撇过头去,不爽地说道:“昨晚到现在,我连觉都没睡好,今天还被你这么毒打,我感觉很难受。”田静茹听了,又是道歉连连,可是秋华的神色并没有缓和,于是她伸出手,有些怯懦地说道:“要不,我…我让你掐回来好了。”“好啊,我正有此意。”秋华眉开眼笑起来,她忽然感觉,自己上当了,可是话已经说出口了,不能收回了,她只能把手慢慢地伸出来。 秋华笑道:“哈哈,终于让我掐你一次了。”手上正要用力,却是发现她紧闭着眼,神色紧张。他的心一下子就软了,最终他的手还是没掐下去,只捏了一下她的脸蛋,说了声:“下次别这样了,真是。”说完后,秋华拿起一张卷子,默默地做起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合同签,阴谋藏 高三后期,学业渐忙,许多人干脆就不回家了。不过,秋华倒没有这样,他仍然坚持着两周回一趟家的习惯。因为他知道,孩子与父母的相处时间看似还有很长,其实一旦上了大学直到后来工作,每年见面的时间实则少的可怜。儿大则离巢,这是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然而隐藏在其中的艰难心酸,却是要等在其中了,你才能真正地品出个中滋味。 然而等他回到家中,却是发现家里多了两个不速之客。母亲见他回来,忙对坐着的两人说道:“华仔回来了,你们上次说的,自己跟他说吧。”“小华回来啦?”张梅站起身来客气地说道。由于他们的前科,秋华对他们实在没什么好脸色,只简单地“嗯”了一声。她旁边的钱汝杰此时开始说道:“秋华兄弟啊,还认识我不,我们在那次的文学赛见过的。” 秋华当然记得他,不过他可不是个以德报怨的人,就冲他上次的态度,秋华只是装傻道:“哦,我忘了。”“忘了没关系,老弟啊,我们网站现在新出了一个产品,是毛笔的,很希望你能代言啊,只要你答应帮我们,利润好说。”钱汝杰并不气馁,仍旧不要脸地说道。可是任他说得嘴巴都干了,秋华只是简单地回了句:“哦,这个其实挺好的,但是我不想。” 此时的钱汝杰见没了办法,只能偷偷向张梅使了个颜色,张梅会意之后,直接哭喊道:“姐啊,你可一定得帮帮我啊,你就让华仔跟他签了这合同吧,钱主编说,只要我帮他把小华招进来,他就给我一笔钱。我也不瞒你了,我前些日子我赌钱输了几万块钱,现在高利贷逼着我还,他们说再不还就得剁我的手啊,姐姐,你行行好。” 张兰这下蒙了,平日里自己的妹妹多恶语相向都好,她忍一忍也就过了。可是今天的她竟然一反常态,反倒让她没了对付的方法,一时间她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倒是秋华颇为淡定地说了句:“阿姨,姨丈这么有钱,不至于小小的几万块高利贷都还不起吧?” “不是的,你姨丈他这阵子生意周转不来,正急需用钱呢。而且我之前有几次赌博他已经知道了,他说再有下次,绝对不会再理我了,我是没办法了啊。”张梅急忙解释道。 秋华对她的话依旧是充满着怀疑,张梅很聪明,见秋华不上当,便将目标转向了张兰,一直哭哭啼啼的,让张兰也终于服软了。 只见张兰转过头来,语气温和地说道:“华仔,要不你帮帮你阿姨吧。”“妈…你不知道他们之前怎么对你的?”秋华忍不住提醒道。“妈求你,帮帮你阿姨。”张兰又是一声恳求。 最终秋华屈服了,不过但他看见合同上写着的十万块的酬劳时,他一下子就起了疑心,他可不认为自己值这个价。 于是钱汝杰又解释起来,原来秋华前阵子拿的那个奖,在广末市是有很大反响的,现在用他来做代言人,就是对名气的深挖,这是商业广告的常见思维。听他解释完,秋华再三观看了合同,发现并没有什么异样,于是就签了下来。毕竟十万块对自己这个家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最后钱主编还让秋华每个月给他写三篇稿子,酬劳另计,秋华已经占了这么大的便宜了,于是就想都没想地答应了下来。然而秋华不知道,他现在的这个决定,成为了他未来十年内,内心一直过不去的一道槛。 钱汝杰说本来还要给他拍张照片的,不过因为没带专业的摄影师在旁边,也就作罢,只告诉他,下次找他补上。签完以后,钱汝杰爽快地把钱给了他,但是让秋华不好意思起来,他甚至责怪起自己,有时候是不是待人太苛刻了点。 送走了张梅两人,秋华就吵着母亲给弄糖醋排骨吃,母亲知道他回来,早早地便去菜市场买足了材料。听到他的恳求,张兰笑骂一声“小馋猫”,然后就进了厨房,料理起美味来,不一会儿,空气中便充满了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吃过饭,得知田静茹在家,于是他就打算去找找她。两人坐在公车上,田静茹一路上都是眉毛紧锁着。于是,秋华问道:“静茹,怎么了?” 静茹没有回头,眼神依旧盯着窗外,幽幽地说道:“我爸的病情并没有什么起色,医生说,大概就剩这三四个月了。”说完,她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总觉得这样才安心些。 车子路过那棵梧桐树,不远的路灯坏了,还没有得到修复,此刻这老树就像个张牙舞爪的魔鬼,遮住了许多光辉。秋华忽然开头说道:“静茹,以后,少皱眉头。”“嗯?”静茹抬头,不解地看了一下他。 “你眉头不展,我眼中的星河便不亮。” 第一百二十章 吴家灭,广末清 “大家伙注意隐蔽,今天这一仗如果赢了,我们将为广末市彻底铲除吴家这个大毒瘤,请务必小心。”赵宝钢对着对讲机说了一声,“是!”各个小队的负责人传来一致的声音,这说明他们已经准备好了。 “青青,待会你注意躲着点,我走前面。”秋龙对着后头吩咐道。“哼,你别小看我,说好了,这个行动结束了,你得请我再吃一次儿童餐,所以,你要小心啊,我等你呢。”柳青青回了他一句,话中不知掺了多少蜜意。 “行动。”随着赵队长的一声令下,上百个民警冲进了戒备森严的一所工厂,大战一触即发。 与此同时,吴严堂的手机弹出了多条条信息,正是自己的各个地下据点的负责人发来的,这一次的行动之快,让他措手不及。可是为什么自己事先并没有收到风呢?原来这次的清剿行动的总指挥正是之前广末上调到省厅的刑警队长,他深知广末的情况,所以此次行动他与自己的老拍档赵宝钢商量了一下,决定由他亲自挑选他的部下,其余的警力则是从其他市直接抽调来的,并没有提前知会广末的高层。 此次警方一共出动了上千人,一路摧枯拉朽,所到之处,皆成横扫之势,但唯独工厂这个地方,遭到了对方的疯狂反抗。 “青青,你的儿童餐,我可能要失约了。”秋龙低着头说道,他的胸口正往外冒血,情况十分危急。“秋龙,秋龙,你不要睡啊,你睁开眼睛。”柳青青悲哀地说道。秋龙一行五人冲进了工厂里的核心位置,这里他们遇到了更大的阻力,敌人的火力实在强大,三名民警牺牲了,秋龙也严重负伤。此时敌人正在外头疯狂扫射,得知对面没有子弹之后,忽然萌生了想活捉他们的主意,现在的他们,非常需要筹码。 敌人一步步逼近,柳青青知道,若是自己成为俘虏,必将会令整个行动又节外生枝来,于是她举起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准备打破敌人的计划。正在她要扣下扳机时,其他民警也迅速干到,并成功击毙了匪徒。柳青青像是爆发出无穷力量般,抱起秋龙就直往外冲,口中不断念叨着:“滚开,快滚开。” 整个清剿计划谋划了八年,其中一度线索中断,令人庆幸的是,一对来自苏北的兄妹成为了这次计划的突破点。整个抓捕过程历时十多个小时,牺牲了12名干警,终于在黄昏时分,宣布了计划的成功执行。一夜之间,吴家的地下产业被连根拔起,连带着吴严堂本人也被逮捕,没有一条漏网之鱼,在广末市平静生活了一天的人们,回到家中才知道原来公安干警刚刚结束了一场艰难的战斗。此次付出的代价不小,不过收获也是巨大的,这次行动的成功,标志着盘踞在广末几十年之久的黑恶势力被正式拔除,随之陨落的,还有吴家的帝国神话。 “没事,没事,峰儿,只要账本在我们这,你爸会没事的。”余莲媛安慰着身旁泪流满面的儿子,平日里吴青峰与他爸的关系可谓差到了极点,可是父亲出事了,他一样会悲伤心急,父子,那里有隔夜仇的。“妈,不是。小镜昨天说,那本账本有记着他家的欠款记录,让我偷出来给她,我一时糊涂,就拿给她了。”吴青峰刚说完,余莲媛的脑袋忽然“轰”的一下,许久,她呆呆地说道:“峰儿,你爸…彻底完了…” “妹妹,你怎么了?”苏小北看着眼前闷闷不乐的妹妹,不禁十分奇怪。“哥,我是不是做的不好啊,我感觉,我伤害了吴家少爷了。”苏小镜如实说了出来。“不,不会,你想想爸妈是怎么死的?还有,我们帮广末铲除了个大毒瘤,是一件大功德的事,林奶奶说了,我们这是大善。”苏小北安慰着妹妹,怕她的心里有什么压力。苏小镜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道:“他爸坏,不代表他坏啊,我这样利用他,我感觉我也好可恶。不行,我得去跟他道歉。”说完,她撒开腿就跑了。 “本庭宣判,嫌疑人吴严堂。犯非法集资,杀人,贩毒等多项罪名,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足。现判决如下:判处嫌疑人吴严堂死刑立即执行,嫌疑人柳谋死刑立即执行…”法官在庭上进行了*的宣判。吴家特大涉黑犯罪团伙案在本月的十三号进行,由于这一次的判决,是全市公开的,结果一出的时候,许多人拍手称快。同时,广末的高层也出现了动荡。 三月十三,农历二月初九,诸事皆宜。 第一百二十一章 人怕名,猪怕壮 “啊!”秋龙从床上苏醒过来,刚翻了个身就撕扯到了伤口,疼的他龇牙咧嘴起来。正在一旁守着的柳青青被他惊醒,睁开眼痴痴地望着他,秋龙笑了笑说道:“看啥,没见过帅哥啊?”说完,他摆了一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柳青青先是一笑,然后又边用手去轻捶他,边带着哭腔道:“你混蛋。”“好好,对不起,对不起,让你担心了。”秋龙没再说其他的,只将她搂进了怀中。 秋龙出事的第二天,秋华就赶来医院看他,推开房门却是发现这尴尬的一幕,秋华只能把水果放了下来,说了声“打扰了”之后,就退出了房间,搞得两人一顿尴尬。 “刘老,我又来看你了,今天感觉如何啊。”秋华知道表哥暂时是不需要自己照顾了,于是就先来看看刘老。刘老见他这阵子来得这么勤快,感动地说道:“秋华小友真是太有心了啊!对了,那施老头还有没有继续教你书法。”整个华夏,敢叫施无邪一声“施老头”的,秋华还真是第一次见,他越发对刘老的身份奇怪起来 。“有有,这阵子施老先生对我的书法指导一直很上心,真是谢谢刘老了。”秋华说完向他施了施手。虽然刘老表面不说,但是秋华深知,施无邪肯教授他,刘老的作用肯定不小。 “谢啥。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不过对你能有多大作用,那就看你的顿悟了。书法是有灵魂的艺术,师傅教导,只是传你雕刻字体的驱壳,你学的再好,终究是按照别人的意志来的。所以在写的时候,有些东西还得照着自己的意思来,盲目的‘拿来主义’可要不得啊。”刘老听了,只是轻笑,摆了摆手。 “陪我下棋?”刘老问了秋华一声。“让我二子。”秋华上一次被他虐怕了,听他再要下棋,赶忙先占点便宜,免得待会输得太惨。“成交。”听到秋华应允,刘老又像个老小孩一般开心地跑去把象棋拿了出来。 两人一直杀到了午饭时间,秋华想着表哥身体不方便,就想着帮他打份饭什么的,谁知道一进房间,却是看见有个女孩正给他喂汤呢,秋华又说了声“打扰了”,赶忙退了出来。 吃过午饭,秋华想着下午没事就又待了一会儿,并帮着伺候刘老吊针水啥的,搞得他又是一阵感动。 “那个是秋华?”黄昏时分,病房里忽然走进两个年轻人,身后背着摄影设备,应该就是刚刚钱主编说的摄影师啥的,秋华还欠一张照片呢。“哦,我…我是。”秋华被对方的大嗓门吓了一跳,有些怯懦地答道。 “那开始吧。我待会还有的忙呢。”方才那个摄影师吩咐了一声,拍摄正式开始了。连拍了两组照片,那摄影师似乎不太满意病房里的环境效果,于是就又拉着他去天台拍摄。刘老此时已经吊完了针水,见秋华怯懦,怕他吃亏,就跟着上了天台。 “还是不行,冬瓜。你来帮忙烘托一下灯光。”那个较高个子的摄影师有些急恼地说道。“哦哦,好。”矮个子摄影师跑过来,照他的吩咐做起来。 不过由于他的手里拿着其他的东西,因此耽误了拍摄的进度。那高个子摄影师终于恼怒道:“你他妈能不能先把那些鬼东西放下,那是下一场用到的,你这样耽误,今天这组都不一定拍的完。” 秋华此时注意到,原来矮个子手里一直拿着些印章,是给下一组照片准备的。秋华想起钱主编说过,自己是来给他家的毛笔代言的,他的劳务费是十万。 他忽然想知道,代言印章的这个人,劳务费会不会比自己高呢?想了想,他又赶忙摇了摇头,责怪自己实在太功利了。 “哦哦,对不起。老先生,你能先帮我拿一下吗?这是客户的东西,我觉得放地上实在是尊重顾客。”矮个子向刘老发出了请求。刘老被他的敬业打动了,一下子就答应了他的请求。刘老似乎对这些章很有兴趣,从拿在手里开始,就不住地把玩。 秋华照着那摄影师的吩咐,一步步地完成了拍摄。拍了近一个小时,那摄影师终于勉强通过了,这不禁让秋华感叹,有强迫症的摄影师真是一个可怕的物种。 然而,他却不知道,那个高个摄影师,走出房门后,打了一通电话,对着那头说了声:“老板,任务完成。” 几天以后,秋华代言的广告正式在电视台播出了,虽然都是一些比较零散的时间段,但是在电视台的一通狂轰乱炸后,也终于让秋华再次出了个小名。秋华出名了,带来的效应也是不小的。 据老妈说,之前一起拾荒的王大爷开了个废品站,也用了秋华的名头来做招牌,搞得秋华笑也不是,哭也不是。 第一百二十二章 春光好,正当时 吴严堂被举行了枪决,他的势力也被连根拔起,别有用心的人则顺藤摸瓜,拉下了个帝都姓许的高官,一时间人人自危,纷纷与吴家撇清关系,吴青峰现在终于体会到“树倒猢狲散”的滋味了。 “谁啊?”吴青峰现在带着老妈住在了以前的祖屋,这是之前的财产了,所以并没有被冻结。却没想到,一大早房门就被人敲响了。 “是你,你别来害我了。”吴青峰打开房门,却看见那张令他不知该怎么面对的脸。“吴青峰,我知道我骗了你,我是来道歉的。”苏小镜站在门口,一脸歉意地说道。“不必了,我们家已经散了,你还嫌不够吗?”吴青峰大声地质问了她一声。这声音惊动了屋里的余莲媛,她走出来,却是看见了苏小镜,不过并没有多大的恨意,反倒笑道:“小镜啊,快进来吧。” “阿姨,对不起。”苏小镜一进门,又给她道了歉。余莲媛看了看她,叹气道:“没事,不怪你,严堂这些年做的事,我也知道,你大概是哪个仇家的后代,我理解的。” “对不起,阿姨,对不起。”坦白来说,吴严堂确实害死了她的父母,不过他现在得到应有的惩罚了,可是他的家人是无辜的啊,苏小镜的心里产生了深深的内疚感。“没事,没事,小镜,你走吧,阿姨不怪你,这都是严堂的业,现在是报应到了。”余莲媛又是淡淡地回了她一句,显得十分通情达理。 “不行,不行,我一定得补偿你,我来给你们做家务吧。”苏小镜不知该怎么去表达歉意,只能乖乖地拿起扫把,并借此希望能减轻些她的负罪感。余莲媛知道自己无法阻止她,只是坐在一旁看着她,眉眼含笑。晚餐时分,她也尽心准备一通。接下来的几天,苏小镜就这样一直住在吴家,为他们扫地做饭。 她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个扫把一拿起来就没有再放下。苏小镜后来为吴家扫了一辈子的尘埃,扫去了吴青峰心里的阴霾,也给了已经乌云盖顶的吴家一片亮色。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四月是青黄不接的时候,连运气也是青黄不接的。这阵子的测验,秋华不知怎么的,出现了是漏题,或者没看清题意的毛病,他的成绩也因此出现了严重的下滑。班主任林如月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三番五次地督促秋华,可秋华就好像坐了垂直过山车一样,还不见上升的趋势。张兰知道以后,赶忙回老家把所有能拜的神都拜了一遍,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提分。 “怎么啦?秋华。”田静茹发现秋华做卷子做到一半竟然趴了下去,不由得担心地问道。“哦,没事,忽然觉得躺着,真舒服。”秋华有些懒散地答道,他的心里产生了些厌学的主意。然后他又自嘲道:“堕落这个词真的很有意思,读音都是第四声,这是不是意味着一降再降?” “哼!你又开始犯傻啦。”田静茹看他这么丧,就用手拍了他肩膀一下,可秋华依旧是一副懒散的姿态。由于两人坐在最后一排,田静茹就趁着没人发现偷偷亲了他一下,当做是鼓励。可秋华正厮不知在想着什么,被突然其来地袭击了一下,没头没脑地说了句:“亲我干嘛?”这下全班可听见了,大家伙都起哄起来,田静茹赶忙低下头去,手上却一刻也不停地掐着他。 等众人的喧闹平静下来,班里又恢复了之前一般的气息,只有写字的沙沙声。秋华看向窗外,高一高二的学子们正在为他们准备着高考的励志横幅与板报啥的,此时徐修仁恰好路过,那些正在工作的学妹们停下了手头的工作,看着他的帅气面容,窃窃私语起来。秋华忽然摇了摇田静茹,田静茹抬起头看他。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一会儿,然后秋华凑到她耳边说了句:“老婆真好看。”还没等田静茹反应过来呢,他又自言自语地说了声:“好。写题。”田静茹呆呆地望了他一会儿,笑骂了一声:“傻样。” 每一个人都是一棵树,有人尽情开花,有人寂寞凋零。所以你得深知,每一圈年轮其实都是岁月的恩赐。正处于年少的你,有一路的春光照耀,有赶得上时间的白马,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当年。若你足够幸运,还有个愿意陪你的姑娘,那就都别辜负。 第一百二十三章 须用尽,千分力 踏进五月,学校为高三学子们准备了一系列的减压活动,因为这时候是他们情绪最脆弱的时候,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将他们三年的信心打垮。老师们的话也从三四月的豪言壮语,变成了五月的甜言蜜语。现在这个阶段,再冲刺已经不奢求了,求稳才是王道。然而,也总会出现不甘心的人。 秋华今早像往常一样来教室刷题,他放下书包后先奔去食堂小卖部买了个包,在返回的路上,却是发现有个熟悉的身影正坐在不远处,于是他走上前打了个招呼:“嗨,早上好啊,毅清。” 许毅清本能地抬起头来,见是秋华,急忙用手揉了揉眼睛,支支吾吾说道:“哦…哦…好,你好。秋华。”秋华注意到她脸上还有泪痕,于是拿出张纸巾给她。许毅清接过来,小声地说了声:“谢谢。” “遇到什么事了吗?我能不能帮上你?”秋华想着,毕竟也是同个班近三年的同学了,能帮就帮帮她,毕竟大家都处在高考这个关口,指不定明天就是别人来安慰你呢。 “我现在很慌,几次模考,都没有大的进步。”许毅清犹豫了一会儿,说出了她的心事。“啊!你还慌?你这几次都考的比我好啊,你紧张什么?”秋华惊讶地说道,因为从高一起,许毅清就是班里公认的学习积极分子,从高一进入这个班开始,就开启了高三学子的作息模式。不过由于她的领悟力不佳,导致虽然做过很多题,成绩还是不上不下。不过,黄天不负有心人,她调整了自己的学习方式之后,高三开始了她的逆袭,一次次地创造奇迹,一次次地将那些所谓的学霸拉下马来,秋华记得,上一次模考,她是班里不多的过了预测重本线的人之一。 可许毅清却是摇了摇头,说道:“不,其实这不够。你知道吗?我其实小学初中成绩一直挺好的,一直都是家里的骄傲。所以我爷爷很喜欢在放假的时候,向街坊邻居炫耀我的成绩。 可是,上了高中不行了,曾经我视为的拿手科目却成了我的软肋,我从辅导别人,变成了要靠别人辅导,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不是说‘越努力,越幸运’吗?我还是这么努力,可是我的成绩为什么无法提高? 我爸妈常年在外打工,他们很辛苦我也明白,我也很想用成绩去回报他们,可是现实就是如此差强人意。我不敢去想,如果一个月后的高考,我不能上重本线,我真的不知该如何面对我的家人。” “傻,傻到极点。”秋华忍不住吐槽了她一句,然后又补充道:“能到侨恩这来,谁不曾当过佼佼者。我初中三年,连续三年第一,可是到了这,不一样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水准。 中考考得好,算不得什么,高中是一个新的起点,你去看看那些实验班里的人,不也有高一在所谓娱乐班待过的人,他们会差吗?再说到一点,你说你不敢面对家人,那么请你仔细想想,他们为什么让你考好,不就是为了让你有个好工作吗? 他们所希望的,就是你能过得好,你如果考不好,心态积极一点,他们也就少了点担心。鸡汤我们喝的多了,但请不要麻木,这个时候的你请继续相信奇迹,每年都有高考黑马出现,你为什么就断定不是你呢?”秋华说完,将剩下的一口面包塞进嘴里,然后说了句:“好了,别想这样有的没的,现在你的任务是继续学习,减少悲剧出现的可能性。”说完,他就迈开步子往教室走去。许毅清若有所思了一会儿,将手里的大半杯豆浆一口气喝了下去,然后也往教室走去,与刚刚进来食堂时的神情不同,她的眼里多了些坚定。 许毅清在教室写了会题,旁边的秋华递过来一张纸条,她打开一看,上面写着:“‘越努力,越幸运’这句话是没有错的。你现在没有得到回报没关系,上帝都给你把幸运攒着呢,你要准备好,也许下一秒他就把惊喜一股脑都给你了。” 毛献这阵子也是非常勤快,断绝了去网吧的所有念想,每天都早早起来刷题,夜晚就在厕所那背单词,仿佛换了个人一般。宿舍的几人也曾问过他,他都是笑而不语,后来,索性就不理他了,不够这样也好,这个时候,能努力一点就意味着有提高一分的可能。高考所说的“提高一分,干掉千人”,其实有时候确实这么残酷。 说实话,这段时间,是毛献最累的时候,可是当他想要休息时,想到那个赌注,他就仿佛又充满了力量。 说实话,有时候爱情不一定使人盲目。 第一百二十四章 重病生,心魔起 躺在病床上的老柳,完全把自己当成个“甩手掌柜”。每天不用再为生活奔波,每天都是无忧无虑的状态。吃饭有人喂,桌上的水果也是这个季节最当造的,日子过得好不惬意。 这天中午醒来,他习惯性往篮子里伸手,却是忽然发现桌上的水果没有了,喊了几次没有人应答之后,他忍不住大骂起来:“人呢?死哪去了?” 这时候隔壁房间的妇人才跑过来,嘘声道:“老柳,你小点声,女儿这阵子一直在发烧,正休息呢。”谁知道老柳似乎并不在意,他冷笑道:“谁知道她是不是偷懒呢?再说了,她是年轻人,怎么折腾都不怕,你还照顾什么?赶快去给我买点葡萄来,吃光了。” 妇人点点头却是发现自己囊中羞涩,赶忙去摇醒了柳婷。柳婷痛苦地站起身来,然后走到楼下柜员机去取了款,却是发现她的钱已经快要耗光了,再这么下去可不是办法。 回到病房,恰巧遇到医生来查房。走进柳婷的病房,护士在医生耳边耳语了几句之后,那医生的脸上顿时有些凝重。此时妇人正在隔壁照顾老柳,医生让所有护士出去,坐到她的床前问道:“小妹妹,跟姐姐说说,你上个月是否有与人发生过那种事情。”柳婷犹豫了许久,慢慢点了点头。那女医生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现在怀疑你得了hiv,你读过书,应该明白这是什么。不过结果还不确定,你还需要经过进一步检查。”医生说完,就走出了病房,只留下个一脸惊愕的柳婷。 人在最后的结果没出来之前,往往都是乐观的动物。然而检查结果正式出来了,柳婷被确诊患上了艾滋,这个消息彻底击垮了她此前的美好幻想。知道消息的那一天,她顿时万念俱灰,产生了想轻生的念头。 此时老柳又在病房大吼大叫,因为今天的午餐没有牛肉。柳婷走进病房,就听见老柳大骂她不孝。一开始她就像往常一样,默默忍受着,谁知他竟然丝毫没有收敛的苗头,反而越骂越重,说自己是生了个不孝女加赔钱货。 这下她再也忍不住了,大喊道:“是不是我死了你才满意?啊!从小到大,你叫过我多少次女儿,你说我是赔钱货,那我问你,这些年,你为这个家赚了多少钱?你就是条蛀虫。在外面本事没多大,回到家就知道凶我跟我妈,你根本就不是个男人。如果有机会,下辈子投胎,我就是宁愿当条狗,也不要当你的家人,你这个败类。” 说完,她跑出病房,她的眼泪终于涌了出来。这么多年以来,她名义上有父母,实则活得如同孤儿一般。他们从来都不关心她,就算这阵子突然有钱了,他们也从不问她钱的来源,因为他们觉得,只要能赚钱,就是好女儿。 她再这么想下去,眼泪就止不住了,仿佛要把这些年所受的委屈都一股脑地释放出来。可是她又能怪谁?这辈子他们是她的父母,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她的眼泪是对自己遭遇的可怜,也是对命运的妥协。 哭完了之后,她的心里却又浮现出一种想法。为什么自己会得艾滋?一开始要不是徐修仁陷害,她根本不会走上这条路。对,这一切,都怪他。她要报复,要让他知道,被人毁掉是一种什么滋味,然后她忽然不哭了。心里盘算着自己的复仇计划,想着想着,她莫名地大笑起来。 人的内心一旦有了执念,能造成大多的伤害,一切还是未知数。然而,有了执念,却是不去加以修正,任其野蛮生长,等到执念成为一个怪物时,其所蕴含的力量,将是不可估量的。 五月的广末繁花早已开遍,一树树,一山山,是令人迷醉的季节。然而事物的表象之下也蕴含着多少波诡云谲,五月的广末也是风雨都打乱时序的季节,晴时有雨,平地起风,令人难以捉摸。 第一百二十五章 人生苦,请相信 六月三号,在高三文三班的最后一堂课上,班主任林如月作着高考前的最后训话。“同学们,这是最后一堂课了,今天过后,理论上你们将不再是我的学生。但是,老师会一直在的,陪你们度过高考这道关,我才算功成身退。谈到高考,很多人的想法是怕,为什么?有人怕考砸,有人怕离别,有人怕分手。咳咳,这里要重点点名一下我们班的秋华同学啊。”班主任林月如说着,特意提了一下秋华。她话音刚落,班里面的人都起哄起来,少男少女同时低下了头。 林如月将喧闹的场面控制了一下,继续说道:“你们其实应该多想想,高考对于你们来说,到底是什么?如同走一段路,你可以不知道此行所要花费的时间,但你得知道你为什么而出发。对于我来说,高考则更像是一个跳板。老师的家乡你们应该知道,那里像电视上说的一样,真的是很贫困的山区。我有兄弟姐妹四个人,当年我大哥二哥都考上了大学,但是家里穷,实在读不上书,所以他们更加知道知识的可贵。 当知道我被南方的一所师范学校录取时,他们二话不说拿出了那些年打工的积蓄,说就算他们去卖血也要供我读完大学。就这样,我拼命努力地读大学,在大学里拿了大大小小的奖学金,最终分配到这里做了一名神圣的人民教师。这里得说件事情,老师的家搬到了城北,以后有空记得来坐坐。 记得玄学上有一句话常被提到,“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功德五读书。”前面四种多少带点命中注定的意味,是无法改变的。然而读书,却是你真真切切可以改变命运的一种方式。前阵子清北大学校长的那番话刷爆了朋友圈,同样的,我也想将它送给你们。人生实苦,但请足够相信。” 她一说完,掌声雷动。过了一会儿,她走出教室,准备让同学们自习。这时候班长突然喊了一声:“起立!”众人站起身来,鞠了一躬之后齐声说道:“谢谢老师。老师辛苦了!” 真正经历过高考的人都知道,“提高一分,干掉千人”从来都不只是一句励志语。尽管已经到了高中生涯的后期,但众人依旧没有放弃,都憋着一股劲。此时多一分的努力,可能会换取你明日少一分的后悔。时间上有后悔药吗?有。你自己就是解药。 时光如水,任你紧握,依旧也要从你指缝中滑落。如果要问世界上谁最珍惜时间,华夏正处在高三阶段的学子们是绝对可以上榜的。他们从进入高三开始,每天都要与各种题目打交道,有时候为了写题,甚至会从洗澡吃饭上挤时间,然而他们别无选择,从高三开始,一匹匹的黑马出现,不断挑战着众人的心理。今日不努力,有可能明天的高考就是你垫底。高考考学业,也考心理素质,在高强度的训练与高频率的考试之中,但凡脆弱点的,都会被后起之秀所埋葬。于是,众人都发了魔怔,耍了狠,为的是不被这不断向前的人潮所挤走。 然而再不甘愿,事情也终有完结的一日,时光是恒久前进的,哪里会因为某个人的挽留而停留半步。很快地,六月就在某些人的叹息声中悄然而至,高三学子们迎来了得以喘息的机会。暴风雨来临之前的日子,总是宁静得让人害怕。 “静茹,快高考了,时间过得好快啊,说实话,高一开学第一天的事我还历历在目呢。”夜晚漫步在这校园的小路上,秋华忍不住感叹起来。“是啊,真的好快啊,记得去年,你还嘲笑那个小胖子师兄,说他像个怨妇似的呢。没想到啊,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被他一提醒,田静茹也想起了这么一档子事。 “静茹,高一的时候我还不认识你呢?你是怎么样的?”秋华突然问道。“我啊,聪明漂亮可爱,大把人追我啊。”田静茹忍不住炫耀起来,这倒不是她夸大,静茹刚进侨恩读书时,不知惊艳了多少人的时光。“那说起来,我还真幸运啊,打破了多少男生的青春幻想。”秋华又是感叹了一句。 月亮爬到天的最顶上,人间也到了最明亮的时刻。月光照在她的脸上,锦上添花般衬出了她的神采,显得格外好看。他终于大胆牵起她的手,这是他第一次擅作主张。尽管心中已经计划了千万遍,两人手心碰到的一刹那,他依旧紧张不已,身体有些微微颤抖,就像他第一次牵她的手一样。田静茹没有拒绝,忍不住笑起来道:“牵了这么多次手,你还没习惯啊,整天手抖。”被她看出了窘况,他不敢再说话,只拉着她的手慢慢走着,月光把两人的身影拉得老长,像一首情歌的c大调被刻意地修改,变得悠扬婉转。 两人走到了教学楼,却是发现自己班里还有着亮光。因为放假期间教学楼是不供电的,他们不禁怀疑起来,这个时候了,谁还会来学习。悄悄走过去,却是发现班里原来还有四个人在挑灯学习,夏天的夜晚可不止是闷热这一道关卡,还有各种各样的昆虫,蚊子也是成群的,这些平日里看到青蛙都要尖叫的女孩子们,此时却是都免疫了一般,只顾着写着手中的题目。 其实身处绝境之中还不愿放弃,不是我们不愿面对现实,而是,我们的心中依然选择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神话。或者可以说,我们都希望,成为一个神话。 第一百二十六章 毕业季,说分离 六月七日,天有小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今天依旧是为生活日处奔波的一天。然而,对于高三的学子来说,却是一次改变人生轨迹的重要选择。答对与答错,都会有相应的后果。至于那些后果的优劣与否,还都没有定数。 秋华穿上了母亲新买的帆布鞋,以及很少穿的白衬衫,七点准时出了家门。由于与静茹不在一个考场,秋华就没去找她了。今天送考的车很多,公车很慢,不过好在时间充裕,秋华丝毫不感到慌张。考场不准携带手机,所以他身上只带了个机械手表,没有了娱乐工具,但他并不感到无聊。反而坐在车里欣赏着往日被忽略的街景,人民路、玉照公园、迎仙桥,这些三年里走过无数次的路,顿时变得珊珊可爱起来。 人民路常吃的一家早餐店正在出摊,店家看见了秋华,给他道了声祝福。车子继续前进,秋华的心里也慢慢浮现起往日种种。广末市有一条马街,这里称得上是广末的中心了,成片的商户在这里入驻。有老字号也有网红店,有卖情怀也有实力派,几乎每个人都对马街有一种执念,因为这是属于全体广末人的共同记忆。有人这么说过,“我连家乡的路都没认全,就先知道马街了。” 车子经过这时,秋华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了一个弧度。因为这里,也是他第一次与田静茹约会的地方。那晚的牛肉面,每每回忆起来,总是格外香甜。 公车到达梧桐站,这是新开设的一个站点,这棵老梧桐树已经成了广末的新地标了,自然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侨恩高中也是一个站点,不过秋华却是选择在前一个站下车。无他,他就想好好地走一走这段积满了他三年来无数回忆的道路。 八点三十分,考场准时开放。考生依序进入,众人一脸从容,脚步实满。九点一到,考试正式开始,秋华深呼吸了三下,给自己打了打气,正式投入到考试之中。 六月八日,黄昏时分,天已放晴。铃声响起,第一个考生自信地走出考场,随后众人鱼贯而出,谈题目谈女孩谈未来,欢声四处,好不热闹。 212宿舍的毕业聚会选在了利民路的一家普通大排档,几人没有铺张,点了五道小菜,三瓶啤酒,正式来吃起来。即便知道了陈子率有家财万贯,是富家少爷,但他们只当他是舍友,给他点了个最爱的卤猪手。 四人举杯,边吃边谈起三年来发生的趣事。毛献收获了陈子率的道歉,因为高一的时候,陈子率一直都不喜欢他。至于陈子率,则收获了罚酒三杯。三人也收获了秋华的感谢,至于秋华,大家只给他留了句“渣男”。不过也是,谁让他抢了大家伙三年来的第一号女神呢。 聚会结束后,一行人又来到了“金色年华”。众人也不再嫌弃赵武的杀人魔音了,他唱着唱着,其他三人也跟着唱起来。最后的时间,大家伙点了首张震岳的《再见》,朗朗上口的曲调响起,众人齐声唱道: “我怕我没有机会 跟你说一声再见 因为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 明天我要离开 熟悉的地方和你 要分离 我眼泪就掉下去…” 第二天醒来,秋华看着熟睡的舍友,忽然感叹不已。昨天的高考告别,小说中电影中的那些情节一个也没有发生,没有一起放声高歌,没有一起撕书闹事,也没有一起拥抱大哭。两天的高考就如同往常一般,吃饭睡觉。此时他的手机忽然发来几条信息,原来是之前基本不找他聊天的同班同学发来的。那一刻他才知道,离别是真的来了。 高中毕业结束,很多事情也随之结束了,尽管向前,不必纠结于心。因为无论是过得去的还是过不去的,终究都会过去。 第一百二十七章 名与利,由他去 高考后的日子可谓过得非常悠闲,秋华没有去打暑假工,因为母亲觉得,在他的成绩顺利出来并且填报完志愿时,他的高中生涯才叫结束了。一件事情越到后期,出现差错的概率也就越大,张兰要做的,就是防止这种意外的发生。于是,秋华便一直赋闲在家,偶尔还会去陪刘老下下棋什么的。 这天他像往常一样去看望刘老,一个不留神,他坐过了一层电梯,于是他走出来打算沿楼梯往下走一层。到了楼梯口,却是发现有个人正蹲那哭呢。 那人刚好也抬起头,看到秋华忽然眼神慌乱,走也不是,停也不是。 “怎么了?柳婷。”秋华见她哭了,忍不住心软问道。柳婷支吾半天,才说出了家里现在的境遇,不过她说话的时候刻意渲染了一下老柳车祸的严重,并没有说起老柳现在的真实状态。 不过两人现在是很尴尬的关系,柳婷要借钱的话到了嘴边,又给咽了回去。好在秋华倒是善解人意,主动说道:“嗯,这样吧。学费家里是已经攒好了,钱我不是很急。几个月有拿了些稿费,先给你。叔叔好点没有?用不用,我去看看他?”柳婷心里忽然感到万分感动,他还是这么体贴。她心中又不禁后悔起来,当初若是自己不那么虚荣,今天就不用受如此多的苦难了。同时她也感觉到,秋华的无限潜力,于是她便提出了请秋华吃饭的想法,看看能不能缓和缓和两人的关系,就算做不成情人,做朋友也是可以的,他将来会是个很大的助力。 然而秋华的回答却是彻底打破了她的幻想,“不用啦,太客气了,再说了,女朋友管得严,不让我跟其他女孩吃饭。”“田静茹对吧?”柳婷问了一下,似乎要听到他亲口说出才感到安心。“嗯,你应该见过的。”秋华点点头,柳婷的心里涌起了无限失落。 秋华取了钱便交到她手里,钱到手里的这一刻,柳婷真正感受到,自己像是条摇尾乞怜的小狗一般,她的心中,又生出一股子不知如何形容的情绪。 然而这一刻却是被碰巧通宵玩乐的徐修仁看见了,于是被解读出了另一层意思。他的一个小弟忍不住说道:“哇,仁哥。这书呆子,竟然敢动您的女朋友,用不用我来教训他?”“不用,这贱人不知道被多少人玩过呢,这书呆子不嫌脏,我嫌脏。”徐修仁冷笑着说道,丝毫不念及往日的旧情。 秋华走进刘老的病房,却是发现里面多了几个陌生人。其中一个胖大叔生气地说道:“刘铭章,你呀,真是‘老猫烧须’啊,看看你站台的都是什么东西,做工这么粗糙,还好意思开上万的价,我呸。”其他几人也附和起来,嘴里夹杂着许多难听的话。刘老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病房里的几个人却以为他装疯卖傻,依旧咒骂着他。 刘老捡起地上的一张宣传单,上面正写着“广末章神刘铭章老先生所爱的精品,你值得拥有。”没想到自己一生小心,临老却被人摆了一道,于是忍不住激动起来,他的心脏本来就不懒重负,这一下的刺激让他直接晕了过去,那些闹事的人怕搞出大事情来,纷纷离开了。此时,在广末有影响力的贴吧中,有一条名为“广末败类刘铭章”的帖子正在迅速走红。 “刘老,你没事吧。”看到他慢慢地醒过来,秋华急忙关切地问道。秋华大概搞懂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原来那天来拍照的人根本就不是拍秋华的,他们一开始的目标就是刘老。 不过真的假不了,秋华忙安慰道:“刘老,你别担心,我们走法律途径,告他。”刘老不知怎的,坐在床上一言不发。忽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摆摆手道:“算了算了,秋华小友,清者自清,这里太多事情缠身了,我想回桃花源去了。”秋华不理解,为什么他的权益收到侵害,却不去申辩。不过他竟然提出要回山上去,秋华也只能答应他了。 回山前刘老还需要静养几天,所以秋华就在医院陪着他。这几天来了大大小小的记者来拜访,秋华挡住这个,那个又跑了进来。然而刘老面对镜头,就只说一句“清者自清”,没有其他说辞。这样一来,他的说服力就小了,网络上越来越多人加入到咒骂他的行列之中,刘老的身体因此日渐消瘦。 秋华无法理解他不把真相说出来的原因,当然,刘老也不会讲,因为他知道,对方的手段多着呢。这一次只是他的名誉受损,反正他几十年前就放弃名利这东西了,也就由他去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曾记年少追明月 刘老不顾医生的反对与秋华的劝解,坚持要回桃林去。出院那天不知其他人哪来的消息,又堵在医院的大门口,拉上大横幅。有的写着“无耻之尤刘铭章,代言无良劣质品”,有的则写着“刘老狗,赔钱”。秋华一时愤慨,想去向众人说明情况,却被刘老拉住。 秋华不解地看看他,却是发现刘老的脸色有点难看,不过还是强忍着道:“小友,没事,你有事就先回去吧,这是年轻时欠下的债了,他要整我,肯定很多手段呢。算了,我刘铭章是个什么样的人,大家伙自然会明白的。”秋华这一刻明显感觉到,他话里的无奈之感。 秋华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质问钱汝杰,不成想,这笑面虎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换,丝毫不见当时的那种谦卑。“你以为你是谁啊,你的名气能值十万?别搞笑了,老家伙倒差不多,叔告诉你,以后做人才是现实点好。” 秋华听完,生气地挂断了电话,同时也大概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事情一开始就是一个局,钱汝杰用了刘老的名气去向那些收藏届的人推销自己的产品,而自己,不过是棋子之一罢了。说起来,这件事情,自己要负一部分责任。都怪自己看不清现实,其实当初在钱汝杰的糖衣炮弹下,秋华也渐渐相信了自己的能力,想到这,他不禁懊悔起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刘老的事情还没平息的时候,秋华代言的产品又被人举报以次充好,虽然他的名头确实不大,不过也多多少少造成了些影响。 想到自己的儿子被骗了,张兰忍不住给妹妹张梅打了个电话,一开口就说道:“妹妹,你怎么能这样坑害你的侄子啊,搞得华仔现在被人谩骂。”那头的张梅听了,也忍不住叫喊道:“你跟我吼什么?我也被人骗了啊,那该死的,到现在都没把钱给我。要怪就怪你儿子自己不长眼,关我什么事?”挂了电话,张兰叹了一口气,这一幕却刚好被秋华看见,秋华平静地说道:“妈,没事,以后这种亲戚,我们不要也罢。” 柳婷终于鼓起勇气说了自己已经没钱的事实,老柳在一通大骂之后,依旧无法改变要出院的事实。自己住院已经一月有余,他之前想着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下去就行,丝毫没想到后路。这一下出院之后,他直接成了无业游民,更要命的事,他还沾上了赌博这个陋习。赢了还想赢,输了想回本,老柳的资本并不充裕,但是没钱可以赊。这天他又输了个精光,赌场的人都怕了他,不敢再让他赊了。于是,他又想在女儿身上打主意。 老柳偷偷溜进女儿的房间,趁机翻起她的柜子来,经过一番搜刮,但只找到了几百块钱,他正失望呢,却是发现她的柜子底层有一格上了锁。他暗骂了一句“这死丫头,不知道藏了多少私房钱。” 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拿起锤子,几下就把锁破开了。打开一看,里面并没有出现钞票或是存折一类的东西,倒是有一本病历。他好奇地翻开看了一会儿,顿时怒火中烧。 柳婷这天回到家,却是发现父亲正坐在椅子上,一脸阴沉。 她淡淡地喊了声:“爸。”没想到老柳却是跳了起来,怒道:“你还有脸叫我爸,你这个赔钱货,在外面乱搞,老柳家的脸都让你败光了。”柳婷冷笑道:“我丢脸?我在外面胡搞?那我问你,你这阵子用的钱谁给的?”“你他妈的说什么?你还有理了。”老柳输了钱心情本就十分不好,这下又被自己的女儿反驳,一时间怒气上头,冲上前打了柳婷一巴掌。那巴掌印满带着明显的血色,看得出下手之重。 这时候柳婷的母亲刚好从外面回来,看到这样,不禁哀嚎起来:“老柳啊,你打女儿干嘛?她刚生完病啊。”“干嘛打她?你自己看,她在外面跟男人乱搞,染了病了。”老柳说完,扔过来她的病历本。妇人接过来一看,又转身说道:“婷婷,你怎么真的不爱惜自己啊?你告诉妈,这不是真的。” 刚那一下重重的巴掌下去,柳婷并没有哭,母亲的这一声质问,轻轻的,却是让她的眼泪直接掉了下来。 她跑出了家门,并把门重重地甩上,躲在天台上哭起来。她忽然很怀念初中的时候,那时有爱她的少年,有可期的未来。那时的天,湛蓝如碧。 第一百二十九章 一念佛陀一念魔 6月22日,高考放榜的日子。一大早上,秋华就反复登录网站查询成绩,无奈同时登录的人数实在太多,挤了几次发现挤不进后,他就放弃了。反正早晚都会知道的,于是他索性不去想了,用看电视来打发时间。 过了不久,自己的qq便传来一条信息,秋华打开一看,原来是施莺莺来炫耀高考成绩的。她今年考了550分,超过了一本线三十分。说起来,秋华也有一年没见到施莺莺,但是倒却一点也不想她,两人聊了没多久,又开始斗起嘴来,最终两人的对话结束于施莺莺的窗口抖动。 过了没多久,静茹也发来高考成绩了,487分,算是个2a线,在今年侨恩的高考成绩中不算突出,不过却也不错了,因为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回报,静茹别提多开心了。虽然两人约好了上一所大学,但是在成绩没出来前,秋华还是心里没底。 很多高中在一起的情侣都熬不过高考,这是一种定律。我顶着烈日暴晒时,你可能正在千里之外坐雨听风。距离带来的不只是美,还有孤独。有人说,时间是流动的,距离是固定的。但是四年时光,足以将这距离越推越远。也许我们相隔百里,但心灵却有着千里之差。这么想下去,秋华的心里慢慢地出现了恐惧。 下午1点37分,秋华登录网站,却发现第一步成功了。于是他又战战兢兢地填写了考号与密码,网络的一点点刷新将他的心一次次提起来,终于页面跳了出来,秋华赶快用手遮住了。 手掌慢慢移动,首先跳出了语文成绩:103,秋华的心安定了一些,能上一百自己已经很满足了。然后是数学:113,他的心又安定了些。文综:157。看到这个成绩时,秋华的心顿时一凉,自己跟田静茹真的有缘无分吗?接下来要靠英语了,但是这一科他的发挥一直不太稳定,顿时又开始慌张起来。 英语成绩:114。看到这个成绩时,秋华的第一个反应是计算总分。他快速地计算出结果来,心中的欣喜又多了一些。但还是想着先确认一下,于是他直接把手掌移开,最后一行正是总分成绩:487。 看到这个结果,秋华差点没兴奋地跳起来。秋华虽然不信鬼神,此刻却是把满天神佛都感谢了一遍。之后他快速地给田静茹打了个电话,两人都差点激动地哭出来,一路走来,两人经历过太多磨难,所幸最后都坚持了下来。 高考成绩出来有人落榜,有人高中,前者心酸,后者欣喜。不过,也有特例存在。对于徐修仁来说,高考的作用就几乎为0。说起来,这只不过是占用了他6月7号与8号的一场考试罢了,过后他依旧夜夜笙歌,因为自己的外国大学录取书早就到了。 今晚在酒吧玩的时候,他又新交了个女朋友。烟熏妆加超短裙,一身的烟火气,不过他倒也不嫌弃,反正能玩就行了。于是在晚到凌晨两三点的时候,他找了个借口就带她到酒店去了。在洗澡的时候,那个女孩却从袋子里翻出一颗药放进了水里。徐修仁一出来就被哄着喝下了这杯水,不到一会儿,他就感到头晕眼花。 等第二天醒来,他发现有个女孩正披着件衬衫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烈日耀目,在余光里他看见那个女孩的侧脸,神韵照人。不过他却丝毫也开心不起来,疑惑道:“你?这是做什么?又来跟我讨钱吗?真是个贱货。”他骂了一句,从口袋中拿出一张卡,扔到地上。然后又扔下一句“密码我生日”,于是起身来穿衣服,连正眼都没给过她。 “我怀了你的孩子。”柳婷说完,淡定地喝了一杯茶。徐修仁冷冷地说道:“少给我整那些,谁的孩子还不一定呢。要真是我的,就打掉吧,我觉得你太脏。”“哈哈,还真是绝情啊。”柳婷笑道。笑完之后,扔给了徐修仁一张证书。他拿起来一看,脸色不禁绿了。 然后他冲过来质问道:“你这个贱女人到底想干嘛?”“没干嘛?我得了艾滋,这是好消息啊,好东西一起分享嘛。”柳婷依旧笑嘻嘻地说道。“你这个疯子。”他说完之后,直接踹了她一脚,柳婷倒在地上,依旧哈哈大笑,边说着:“要死我们一起死,我们做对苦命鸳鸯吧,哈哈。” 听她说完,徐修仁顿时怒火中烧,狠狠地又打了她一顿。忽然他似乎想起什么,冲上去质问道:“是不是秋华指使你的?说。”柳婷却并不回答他,依旧大笑着。 徐修仁不去与她做过多纠缠,于是就赶快跑到医院,打算先检测一下,他可不想死。在开往医院的路上,他看见路旁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于是猛地把车的方向一转,一声巨响,一个人影在空中旋转了几圈,重重地摔到地上。之后徐修仁加大马力,快速逃离了现场。 第一百三十章 世事无常不可测 高考放榜之后的日子,日子还算悠闲。由于已是六月末了,很多企业都找到了大量的学生工,所以这个时候出来找工作,显然不是个好选择。自从母亲知道他与田静茹考了同分之后,别提多开心了。高三这一年过得不容易,再加上现在家里暂时不用为钱着急,因此张兰也劝秋华不用去打工了,这个暑假就待在家里,快快乐乐地玩就行了。闲下来的日子里,秋华依旧充实着自己,看书写作,还有练习书法。 当然这个暑假也不尽是快乐的事,田静茹的父亲病情危急,下了几次通知书,田静茹怕他突然之间就没了,于是这几日都一直守着他,把小时候的很多事情都讲给他听。 再说刘老,回去桃花源没几天,就又被送往医院了,这时秋华才得知,刘老的病也到了药石无救的地步了。由于田父与他住的是同一家医院,于是秋华就两头奔波着。“是秋华先生吗?请您来一下,刘老找您。”一个电话打来,秋华又急忙赶到刘老的病房。 一进去,却是发现医生护士都在捣弄着什么。此时,秋华看见刘老正坐在床上,看起来面色不错。于是他上去打了个招呼,刘老见了,笑着应道:“辛苦小友近来的照顾啦。”“刘老,今天气色不错啊。等你再好些了,咱们再一起论诗。”秋华也是开心地说道。 “呵呵,有机会,有机会。”刘老说完,又看了一眼旁边站着的年轻人,淡淡地说了一声:“开始吧。”旁边的年轻人会意,拿出了公文包里的文件,开始说道:“秋华先生,刘铭章老先生有一份财产赠与你,我来告知你一下…”随后,在他的宣读之下,刘老的遗嘱渐渐有了脉络。 原来刘老名下有庞大的资产,他租了聚龙山的使用权,现在还剩十几年,不过都转给了秋华。还有他的几千万遗产,分出了三分之一给了秋华,其余的捐给了慈善机构,还有其余的不动产与投资,他用来成立了一个基金,用来奖励广末诗词创作能力优秀的年轻人,以此激励传统文化的发展。 遗嘱宣读结束以后,秋华的心中有难以掩盖的喜悦,当然还有要与挚友诀别时的心酸。刘老仿佛一下就看穿了他的心思,笑着道:“秋华小友,老头我最后赠你的这个礼物,还喜欢吧?不过你可得答应我一件事,等我死后,帮我把尸体火化了,骨灰就撒在我那边桃林就好,我这一生啊,不幸的事太多,希望下辈子,尽量不当人了吧。 小友啊,你还正是朝阳,很多事情不要害怕,大胆去做,这钱给你,你可以做做投资什么的,不过千万注意,不要孤注一掷,我见过太多所谓敢闯的年轻人,押上全副身家去做生意,结果赔得渣都不剩,你还年轻,千万不要这么做,即使这件事有百分之99的希望,你也不要这么做,知道吗?” 没想到最后的日子,刘老却为自己一个不相关的人铺好了路,他不禁感动地哭起来。“哎,怎么哭了,小友,离别是人间常事。笑一下吧,笑一下我也能走得安心一些。”刘老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秋华很想听他的,可他却是笑不出来,刘老为自己做的,真的太多了。秋华还没将情绪调整过来呢,一大批医生却突然冲了进来,简单的检查过后,他们正式宣布了死亡消息。刘铭章,这个曾经名动华夏的刻章大师,死时秘不发丧,没有一大堆的孝子贤孙在床头痛哭,也没有一大批所谓的名流吊唁,只有秋华,一个人将他的骨灰撒遍了整片桃林,有风吹过,带起来沙尘滚滚,却不会迷住,任何人的眼睛。 “秋华,你过来,我有话跟你说。”这是郑楠整个暑假以来,给他打的唯一一个电话,只有这么一句话。秋华赶到见面地点,今天的她却是十分不同,穿了一条蓝色长裙,秋华是第一次见她这样的装扮。“那个…我…”郑楠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有说出来。秋华明白她的窘迫,于是就提出边走边说。 “怎么啦?郑楠。”秋华先是问了一句。郑楠不知所措地应了一句,然后深呼吸了三下,才缓缓说道:“哈哈,没啥事,就我要去m国读书了,来跟你道个别啊。你要好好读书啊,不要搞那些有的没的。你这人,真是个榆木脑袋。”她的话有些没有逻辑,秋华又是疑惑起来。 “那个,你跟田静茹?她考得如何?”郑楠试探性地问了一下。“哦,静茹是我的女朋友。这一次高考跟我同分。”秋华如实答道。“哈哈,真好。那个,大学好好享受啊,不要堕落了,我说不定会回来看你呢。”郑楠说完,又是尴尬地笑了笑。 两人一边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学校附近的一条路,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秋华至今记得那晚的茉莉花香,如此清爽宜人。“郑楠,你还记得吗?”秋华问了她一句。郑楠转过头来,脸色却是突然一变,大叫一声:“危险。”然后用力地推开了秋华。 这时候秋华才察觉到,有一辆车正从自己的身后疾驰而来。由于车速太快,秋华虽然被推开了,但仍有一部分身体被撞到了,他被撞到了路旁晕了过去。临闭眼前,他看见郑楠躺在血泊之中。 第一百三十一章 醉卧香思美人榻 秋华一大早从病床上醒来,一睁眼就发现身边母亲与表哥正站在自己的床边,一脸焦急。但他顾不上疼痛,起身就问道:“妈,妈,郑楠呢,郑楠呢?”张兰昨天听说秋华出了事之后,就火急火燎地往医院赶,一晚上照顾他,都没有停歇过,哪里还会去管别人的死活。于是她叹了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秋华见到母亲这样的表现,心里顿时凉了一截,抱头痛哭起来。 表哥秋龙这时说道:“小华,别担心,昨晚郑姑娘已经抢救过来了,现在在三楼的病房,没啥事的。”秋华听完,早已不顾一切跑出了病房,丝毫不理母亲的呼喊。 “让我进去,让我进去。”秋华刚到了那个病房,就被两个牛高马大的黑衣人拦在外面。这时候有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走过来,他的脸上一脸愁容,看得出是经历了一番奔波。 “你是哪来的野小子?滚开。”那中年人一脸怒气地说道。秋华听了,赶忙哀求道:“叔叔,你能让我进去吧,她是为了我才受伤的,我求你了。”那中年人听了,脸上的怒气丝毫未减,冷笑道:“原来是你。好啊,等我收拾了那个肇事的人,之后会来找你算账的。”“怎么样都好,叔叔,我求你了,我想看看她。”说完,秋华就跪了下去。郑威却是丝毫不领情,直接拂袖而去。 半小时后,他又打了个电话过来,却是听闻秋华仍旧跪在那。他想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让保镖把秋华放进去了。 进了病房,秋华一看见躺在床上,身上插着各种管子的郑楠,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郑威经过了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那天开车撞女儿的人。之后又知道他是徐向阳的儿子,于是一大早他就跑到徐家兴师问罪。 没想到徐向阳似乎对他的到来早有准备,他威胁道:“老郑,我儿子犯了错,我会惩罚他的,不需要要你越俎代庖。你若是硬要这么做,可得想清楚后果了,要知道,这些年我可有你不少的把柄。”之后,他更是说动了两人背后共同的大靠山,让郑威要顾全大局。郑威的心里有恨,可是如今把柄都在别人手里,他很想为女儿讨回公道,可是此刻他却感到深深的无力。 秋华在医院守了三天,没有守来郑楠的苏醒,反倒把田静茹等来了。这一大早,母亲便领着田静茹进了病房,秋华发现,她的脸色好像比之前差多了。还没等他询问,田静茹便冲上来用粉拳去捶他,嘴里骂道:“你这些天去哪了,去哪了…呜呜呜…从今以后,我就是孤身一人了,你知不知道这几天我有多难过?”秋华没有说话,仍由她发泄着,不一会儿,手上的伤口又渗出血来,急得她叫来护士重新包扎了一遍。 发泄过后,她的情绪平复了很多。秋华一把将她搂过来,边用手去轻拍她的背,边说道:“没事了没事了,今后,你还有我,我不会离开你的。你一辈子都会是秋家人。”田静茹听完,眼泪又流了下来。几天之后,秋华陪着她去把父亲火化了,并把骨灰寄在了公墓里。做完这些,静茹也渐渐回复了心情,开始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首先他们面临的第一件事是填志愿的问题,两人共同商量了一下,决定一起报考邻市的一所师范大学,将来也方便回来。两人这么计划着,突然就觉得未来充满了美好。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填志愿前的一个早上,这天秋华像往常一样去照顾郑楠。刚放下东西,却是发现她的手指动了一下,紧接着,传来她口渴想喝水的声音。秋华大喜过望,赶忙拿来一杯水,喝过之后,郑楠渐渐苏醒过来,看到秋华的第一句话就问:“秋华,我睡了多久了?”她的可爱表现一下子就逗乐了秋华,秋华笑道:“哈哈哈,你睡了有十多天了,跟头小猪似的。”“你才像猪,哼。”说完,她用手去打他,由于刚刚醒来,拳头软绵绵的,这样打在他身上,就像是情人间的嬉戏。 打闹过后,病房里陷入了平静。过了一会儿,郑楠忽然说道:“秋华,我想上厕所,很急。”秋华听了,脸顿时红了,说要去找护士。却是发现她又说了一句:“好急。”无奈秋华只能牵着她到了厕所,她骂了一声:“你要是敢偷看,我就挖掉你的眼睛。”秋华听着身后传来的声音,心脏早已跳得失了序。两人刚从厕所出来,就被郑威抓了个正着。 郑威这么多年没看见女儿跟任何男生有稍微亲密一点的举动,撞见这一幕,他也禁不住老脸一红,两人一时间不知该如何解释。 第一百三十二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不得不说,徐向阳这老家伙做事真的十分谨慎。在儿子向自己透露闯祸的那天,他就迅速找上了背后的那个人,最后,在他的晓以利害之下,那个人也站到了自己这边。就这样,在他的威逼利诱之下,郑威吃下了个哑巴亏。 不过他这么做了之后,他并没有觉得万事无忧了。没有人知道郑威这家伙被逼急了会做出什么事来,于是他就给了自己的儿子一笔钱,让他先到外面避避风头。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郑威的服软却是直接破坏了某个人的计划,那个人盘算了这么多年,本来想趁着这次郑徐两人的矛盾直接开始行动的,然而徐向阳的先发制人却是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不过,他可不能就此浪费了这个大好机会。于是,他悄悄制定了一个计划。 这几日秋华一直在照顾郑楠,她心情好了许多,身体也就自然恢复得快了。不出意外的话,过不了两天她就可以出院了。她原先身上有许多的绷带,现在已经拆得七七八八了。这天轮到拆头上的绷带时,她的心情更加开心了起来,之前被包得像个粽子一样,看东西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随着绷带的一圈圈绕出来,郑楠的脸逐渐露了出来,然而她并没有看见秋华的满脸欢喜,在他的眼中,好像读出了多少同情的意味。于是,她慌了,是不是自己的脸出了什么事。她赶忙跑进厕所,却是看见自己的脸多了几道疤痕,有一道尤其显著。她无法接受这样的现状,尖叫了一声,然后痛苦起来。秋华听到了,赶忙冲进去劝她冷静下来,可她却是什么也听不进去,嘶吼着让他出去,然后把自己反锁在卫生间里。 郑威闻言也赶了过来,来到这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保镖撞门,等门撞开,一伙人进了厕所,却是发现郑楠站在窗台上,一脚已经悬空。“楠楠,楠楠,你千万别做傻事啊。”郑威痛苦地哀求道。“我已经毁了,我已经毁了。”郑楠痛哭起来。一个不漂亮的女人突然变漂亮,这足以令她开心一阵子。然而,一个漂亮的女人突然变不漂亮,却是有可能令她难过一生。 众人一顿好言相劝,可郑楠却是一点都听不进去,情绪越发激动起来。 她的口中不断叫喊着自己“被毁掉了”,越说越将自己的身体前倾。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秋华喊了一句:“郑楠,你一点都不难看,我爱你,我将来会娶你,会照顾你一生一世的。”这话一说出来,郑楠的情绪稳定了一些,呆呆地看着他。秋华继续安慰着她,旁边的保镖倒也聪明,悄悄从旁边慢慢靠近了郑楠,之后一把将她拽了下来。被拽下来的郑楠又恢复了刚刚的模样,大吼大叫着,在医生给她打了一只镇定剂过后,她又变成了个小猫一般,安静地躺在床上。 见女儿平静下来,郑威怒气冲冲地回了公司,心里盘算着就算不能让徐家伤筋动骨,也要让他们掉层皮。一进门却是发现自己的情妇正在自己的电脑前捣弄着什么,一般没有他的命令,情妇是不会到这来的,他喊了一声:“你在干嘛?”然后快速地冲过去,却是发现电脑里的部分机密文档已经被发送到另一台电脑了。 他当下愤怒起来,逼问了情妇一会儿,没想到她竟全部招了。原来情妇是他背后的那个人指使的,原因是怕郑威这一环影响了整个大局,于是就决定先把他清算出局。情妇还告诉他,有关他不当竞争的资料已经提交给相关部门了,不日就会出结果。 郑威听完,爆了一句粗口。然后愤愤地道:“首先是毁了我女儿,然后又来毁了我,行,那就一起死吧。”说完,他拨通了一个电话,说道:“喂,我答应帮你,我只有一个条件,你给我狠狠地整徐向阳。”“可以,郑老板,合作愉快啦。”电话那头的人爽快地答应下来。 “秋华,我查过了,那所师范学校今年的分数线应该不会太高,我们有把握上的。接下来的四年,还请你多多指教啊。”田静茹看样子已经走出了阴影,心中又燃起了对生活的期望来。 秋华犹豫了一下,缓缓说道:“好,多指教。”秋华是很喜欢田静茹的,每次与她讲话时,恨不得在每个眉眼都传达出他的银子来。他唯一的两次没有正眼看她,第一次是在两人初识时,第二次是现在。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一朝惊变风云散 七月份,“超级时代”地产公司邀请了业内的所有大家,举行了一次交流会。由于“超级时代”在广末的势力不低,因此有众多的商人政客都参加了此次会议,其中还有不少的媒体记者。 作为“超级时代”老总的郑威走上台去,春风满面,由于上市的成功,他的身家也因此水涨船高,与会的不少人投来羡慕的目光,唯独徐向阳一脸的鄙夷,因为他手里有他的短处,就算郑威再怎么了不起,终究是一颗棋子罢了。 按照以往来说,郑威的讲话内容多限于一些客套话,可今天他的开头就引爆了场内的气氛。郑威走上台去,缓缓说道:“透明的市场规则是经济得以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之前还是个小商人的时候,一直觉得广末的经济市场还是挺自由的。然而,当我的事业逐渐成长时,我慢慢见到了这个城市黑暗的一年。私相授受,非法竞标,恶性竞争…”之后的讲话里,郑威把那个大靠山与徐向阳都给点了,一时间,全场哗然。 徐向阳很想上去直接把他干掉,可是这是在别人的地盘。此刻,他忽然觉得天塌了。郑威这一手先下手为强还没用热乎呢,他自己也被人点了,被经济调查小组长抓捕的那一天,他忽然醒悟过来,原来自己也不过是棋子罢了,同时又感叹道: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他老子一下台,徐修仁的事也被一并爆了出来。很快,警方也发布了通缉令。 徐修仁坐在车里,车子高速飞驰着,他必须在黄昏前赶到海边,到时候有船只供他离开,父亲留给他的这笔钱,足够他安度晚年了,等过了大洋,自己就可以逍遥法外了,什么天网恢恢,他才不屑呢。 不过他临走前还干了一件事,柳婷这臭女人害他染上艾滋,他自然不会吃下这个哑巴亏。于是他又给了那个新势力“忠义堂”一大笔钱,让他们直接把秋华做了。车里的冷气开得很合宜,他昏昏欲睡起来,等过了今晚,他就可以去外国继续过他糜烂的生活了。 晚上八点半,车子渐渐减速,鼻子没有传来海风的腥味,倒是有一股子青草香。他抬起沉重的眼皮,问了声:“方杰,到了吗?”却是并没有得到回应,于是他又喊了声:“我叫你呢,你他妈的听见了吗?”还是无人应答,他仔细地看了看驾驶座,却是发现上面空无一人,于是他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周围的大灯瞬间亮起,一伙人从四处走出来,嘴上带着狞笑。此刻徐修仁的脑袋还是昏沉的,于是他不爽地喊了声:“方杰,少给我装神弄鬼,给我出来。” 方杰从人群后面走出,笑着说道:“哟,还当自己是徐少爷呢?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啊。”这是徐修仁第一次见到方杰这么自信的笑容。“打一顿之后,交给国家吧。”方杰没有再多口舌,直接吩咐道。众人听了,纷纷围了上来… 郑威的那次举报事件,就如同点燃了个*桶一般,直接拉下了个省级高官,以及广末的几个大企业的商人,然而,这盘棋的缔造者,大家一直认为是郑威,然而,却是没人发现,向阳集团由姓徐改成了姓方,当了徐向阳多年狗腿子的方胜正式成为了向阳的新主人。 这其中的猫腻,向阳的几个高层当然知道,方胜这盘棋下了这么多年,终于成功了。不过他的手段虽然不光明,不过却也没人去翻旧账了。徐氏一脉的势力已经得到了清算,而且方胜也用决策力与敏锐的洞察力获得了高层们的认可。 至于郑威,由于犯了经济罪以及贿赂罪,被判了有期徒刑20年。郑楠去看他那一天,流了很多眼泪,许久,他才感叹道:“这么多年了,你从来都不会主动来关心我,但我不怪你,是我对不起你和你妈在先。从那以后,我就发誓,谁想欺负我女儿都不行。用二十年还你一个公道,值了。”说完之后,他就走进了监狱,那一刻郑楠真正体验到什么叫做父爱如山,深沉不语。 失去了父亲的郑楠,此刻也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再加上车祸带来的创伤,秋华实在不忍心再去伤害她了,毕竟这整件事,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自己。于是,在某个雨夜,他给田静茹打了一个电话,宣布了自己以后将守着郑楠,不会再和她一起了。秋华记得那天田静茹骂了他好多句“大骗子”,他也记得那天的雨下得很大。可是电话那头,她的哭声,依旧清晰可闻。 第一百三十四章 春风明月两相和 这天秋华像往常一样到医院照顾郑楠,到了病房里,却是发现她不在。一个护士过来通知他,说郑楠一天一早就自己办了出院手续,只给他留了一封信。秋华展信如是: “秋华,我走了,不过你放心,我没有想不开,我其实想去散散心,你不用来找我,我想你了,自然会出现的。 一年前认识你的时候,那时候只觉得你是个书呆子,当时打死我都不会相信,我后来竟然爱上你这么个书呆子,只能说爱情使人盲目啊。 那一天我知道自己毁容了之后,真的很想就这么死了,亏得我之前还总看不起贪恋皮囊的女人,最后却发现,原来我一样是很低俗的。不过你的那一句‘我娶你’,确实把我从生死边缘中拉了回来,那之后几天,我一直幻想着跟你一起步入婚姻殿堂呢。不过,每当我照镜子时,我又退缩了。我知道的,你说那个话,很大一部分是出于愧疚,可是出现了亏欠的爱情,从一开始就不会有很好的结果,与其最后不欢而散,不如现在微笑离场。 你跟田校花的事我后面也知道了,本来我想着自己并不输给她,很长一段时间,我是很想与她较劲的,可是时间就是这么伤人的东西,我慢慢才发现,你的心里,从来都是装着她的春夏秋冬,所以高考以后,我几乎都不去联系你了。我想忘掉你,彻底那种 这一次离开,我不知归期会是何年,你若要等我就等吧。要是我回来发现你已经令结新欢,那也没关系,反正你还欠我一世婚姻呢,以后还上就行。”秋华看完,发了疯似的跑出了病房,满大街地去找她,却终究是一场徒劳。 今天是8.17,正是农历七月初七,民间称乞巧节,又称七夕。此时少女正登上城外的月眉寺,为自己求了一只姻缘签。将抽中的签给了庙祝,对方只给了八个字,“南有乔木,不可休思。” 秋华在街上浑浑噩噩地游荡着,到了一条巷口,突然冲进来两三个人,用麻袋把他套住之后,装上了车。等他醒来,却是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酒吧之中,正是白天,所以吧里显得很冷清。但是却有一大帮头发花花绿绿的混子在那里站成两排,前面正有一个满脸横肉的光头胖子坐在椅子上,如同看蝼蚁一般地望着他。 那光头胖子见秋华醒了,笑道:“徐少竟然出价这么高废了你,真是看得起你啊。我还以为你有三头六臂呢,原来就是个学生狗啊,哈哈哈。看你年纪小,给你个选择的权利,不要双手还是不要双脚?还是说不要眼睛?” 此时的秋华正满脑子想着郑楠呢,并没有去理会他说什么,那光头胖子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视,于是愤怒道:“先把他打一顿,别打死,然后把他手脚都给我卸了。” 话音刚落,一大帮混子围上来,你一拳我一脚,全都砸在了秋华身上,秋华虽然学过武术,可遇到这种情况,也只能拼命地抱住自己的头,以免受到更大的伤害。众人正对着秋华围攻到一半时,酒吧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看门的小弟及时将情况报告了光头胖子,于是他示意众人停下,亲自出门迎接了门口的人。 从外面进来三个人,中间的那个人全身上下散发着威严,并没有说什么。他旁边的人看到躺在地上的秋华,笑道:“哟,胖子,你还接私活呢?”光头胖子讪讪笑道:“呵呵,酒吧生意不好,搞点创收,搞点创收。”“什么来头啊?”那人又问道。“没什么开头,一个学生而已,对方出价十万。”光头胖子说道,不过其实这次报酬有二十万,他刻意隐瞒了一下数目。 中间的那个人往这看了看,似乎觉得秋华有些熟悉,于是慢慢地向他走过来,然后惊道:“兄弟,你没事吧?” 秋华艰难地睁开眼睛,看清对方的相貌后,在脑子快速地搜索了一下,之后说了声:“侯大哥。”原来此人正是之前被派来攻击秋华的打手之一——侯鼎,秋华不知道地是,此时他已经是“忠义堂”的新任老大了。 侯鼎此时愤怒地喊道:“把胖子给我抓起来,废掉双脚,赶出忠义堂,我告诉你们,今后见了他,要叫他秋老大,老二,跟底下的人都知会一声。”旁边的那人点点头,胖子急忙哀求道:“不要啊。老大,我错了。我错了。”“不要,侯大哥,算了。”秋华有些乏力地说道。这次侯鼎为自己这么个外人出头就算了,还要废掉他的双脚,这样肯定会让他在帮里的声望降低的,秋华可不愿看到这样的局面。 之后的几天,胖子亲自来医院照顾了他几天。出院那天,更是带了一大帮小弟去接秋华,搞得医院差点报警了。 夜晚,秋华坐在房间里。这阵子发生了太多的事,其实很大一部分都在于自己没有自己没权没势。不过现在自己有资本,也有人脉,还有投资的主意。或许是时候组建自己的势力了… 后记 恬静如秋花正好 十年以后,一家名为“秋氏集团”的公司在广末快速崛起。该公司主打文化市场,近年来已成为华夏境内数一数二的纸质图书巨鳄了。该公司还会每半年举办一次“刘铭章杯”,目的是为了奖励学习传统诗词写作的学生,以及纪念广末刻章大师刘铭章老先生。 “秋氏集团”还与“远宏集团”合作,每年都会运送一批物资支援非洲。由此,“秋氏集团”凭借自身浓厚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主义精神在市场中脱颖而出,更是受到了国家的大力扶持。十年时间,能让一间公司从无到有,再成长为行业巨擘,这足以称得上是一个奇迹。更让人惊奇的是,他幕后的老板才28岁。 “恭喜恭喜,好,满月我一定去。”秋华开心地说完,挂掉了电话。与他通电话的人,正是十年前秋华所涉及的马思强案件的受害少女的父母——老赵夫妇。 巧的是,老赵刚好就是“求隆村”的村长,秋华这几年将这里开发成了度假区,吸引了一大批游客在此停留,这里也成为了广末市的一大创收来源,这个主意是自己想的,不过能做成还得感谢三个人。 一个就是孙姐,这正是之前“陶然居”的那个美女经理,她的公关能力可谓非常之强。想当初,秋华可是花了高价才把她挖来的。一个就是侯鼎,这些年他的帮派已转成了安保公司,负责了集团多次的安保活动,并维持着0事故率的好评。 还有一个就是老赵,这些年在他的有效管理之下,“求隆”度假村的收入年年创下新高。由于他们唯一的女儿已经被害,所以这几年秋华一直劝他们去做“试管婴儿”,一开始夫妻两出于各种原因,并没有答应,后来逐渐被说动了,就抱着试一试的目的去做了,没想到在老赵60岁的年纪,还能老来得子,这可把他高兴坏了。 说到自己的两个阿姨,张菊的老公由于站错了队,在方胜清算徐氏一脉势力时,被踢出局了,由此他们家的环境也日益艰难起来。张梅则更不用说,他的老公受到了郑威举报案的影响,生意已经大不如前,如今也只是勉强算个小康。李文成这家伙到现在还在做着他漫无边际的文学梦,总想着成为华夏的文坛泰斗,至今还在乐此不疲地参加着各类大大小小的比赛。虽然秋华早在之前就恨透他们了,可是毕竟亲戚一场,又加上母亲的劝说,最终几人也得以进入旗下的一个子公司任职,当了个中层领导。 赵武与陈灵两个家伙,毕业这么多年了,始终都没有走散,始终都是如胶似漆。上个月刚举办完婚礼的他们,这个月就飞南美探险去了,秋华羡慕死他们自由自在的生活了。陈子率这家伙更不用说,据说他老子的钱,他这辈子都败不光。不过有了萧雅的鞭策,他也渐渐成长起来,逐步在各大场合崭露头角。 最让人称奇的就是毛献大哥了,众人后来才知道,原来当年高三后期他的努力,完全是因为刘倩雯答应他只要高考能跟她一个学校就在一起,当然,由于前面的生活太浪了,毛献最终连本科都没考过。 不过,一年以后,毛献二次高考的时候爆了一次大冷,直接过了一本线几分,成功考去了她的学校。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毛献现在已经是清北大学的教授了,这可是当年秋华梦寐以求的学府。每次想到猥琐毛献在清北骗学妹的样子,秋华就气得牙痒痒。 还有自己的班主任林如月,秋华后来才知道,高二那一次的奖学金根本就没有一千,这钱是她自己垫的,每次想到这个,秋华就忍不住感动起来。当然,投桃报李,他的儿子女儿一毕业就得以进入集团工作,生活无忧。 他的恩师之一施无邪已于几年前去世,秋华去参与了他的葬礼。只是安慰了施莺莺一番,没想到竟然被她缠上了,赖在自己的公司已达五年之久。不过她也不是吃白饭的,她这十年也出版了多部畅销书,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顶尖写手。有很多的同行想挖走她,每次都被她用一个理由回绝了,“我跟秋华的恩怨还没完呢!” “秋氏集团”新找了一个员工,名字叫做“郑好”,每次的员工大会她都会借故请假,秋华当然知道她是谁,只是暂时不说罢了。至于田静茹,她仿佛就从人间蒸发掉了一般,这么多年了,他没有在广末看到他的一丝身影。 秋华悠闲地走在广末的街上,侨恩高中又换了一批新生,依旧是朝气蓬勃的模样。学校附近的那棵梧桐树秋华请了很多的专家,终于把它救活了。正是四月,又重现出繁花满树的样子。 秋华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忽然听见后面传来一个声音:“hello,秋华学长。”秋华往后一看,正是个烫了金色大波浪卷发的美女。然后左右两边同时有了喊了一声:“秋华。” 此时,梧桐花滴落在秋华的肩膀,秋华笑了笑,把它们攥在手里,往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