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参姑娘有个约会》 第1章 返乡1 世间有一些事儿还真不是用正常的思维能够想明白的,就比如说我吧,已经活了快三张的年纪了,还是很多事儿都没有想明白。比如说,为啥有人天生下来就拥有着用不完的财产,有的人出生下来就会背负着一堆的债务?不过这两种人都不是我,我只是替他们纳闷而已,我最最想不明白的事情是为啥那些还不到二十岁的人都当爹当妈了,可是我还是孤家寡人一枚?好歹我也是小老板了啊! 这个小老板可不是吹牛逼的,在我的旗下有一个不错的大买卖:兴旺——食杂店! 好吧,只是一个食杂店而已,但是别看他外表是一个食杂店,可是分上下两层的豪华办公区。嗯,其实上层是一楼,里面自然就是和其他食杂店相同的,陈列着什么柴米油盐之类的。但是下层可是别有洞天。那是一个地下赌场! 别担心,哥不是不守法的人,而且说地下赌场真有点大了,也就是东北人经常说的麻将馆子,一些出租车司机无聊了到这里玩上几圈,或者是住在小区中的大爷大妈们闲的无聊了,到这里来进行点运动而已。我承认,我又吹牛逼了,这个毛病总是改不了。咳咳,上层的食杂店还真的是我租的,但是下层的麻将馆,是别人租下来的,一个老爷子,他才是“地下”的老大。 今年的天气还真是有点反常,这不,还没有进入到六月份,已经热的好像是盛夏三伏了,真是不知道会到了真正的盛夏时节会变成什么样子。晚上到了半夜十二点多,我还在路上晃悠,因为白天的燥热只有在午夜时分才能够彻底的静下心来。可是也不能总是在大街上晃悠啊,这半夜三更的,虽然城市中到处是灯火通明,可是总感觉到一个人这么溜达着,有点不正常,最起码有两辆警车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坐在车中的警察都用审视的目光看了我n次了,估计如果有第三辆警车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一定会有警察下车,主动和我打招呼,比如说询问我身份证啦,家庭住址啦之类的琐事的。我是怕麻烦的人,既然已经预料到了这种麻烦可能会发生,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到自己的租住屋中比较好。 刚刚走到了楼道门口,一阵的凉风吹过身边,让燥热好像在瞬间一扫而空,顿时神清气爽了,不过听到了风中传来的哗啦哗啦声,还是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黑洞洞的楼道门口的旁边挂着一串纸钱,在夜风中来回的晃动,别看这些纸钱看着好像没有什么生命似得,可是怎么瞅着都让人感到有点慎得慌。 我住的这栋房子是一个高层,二十三层的,前两天楼上的一个老太太去世了,据说已经快九十了,这应该算是喜丧了。儿女也算是孝顺,说好了一定要给老娘好好操办一下后世。至于这些儿女是真的孝顺,还是那种活着不孝死了乱叫的家伙就不是非常清楚了,反正还真是热热闹闹的办起来了。现在老人还没有出殡,按照东北的习俗,门上是要挂着纸钱的,而且在楼道的旁边还放着丧盆。 哥是个唯物主义者,不要问我到底是不是纯粹,问了我也拒绝回答,所以对于门上挂着的这些东西还算不上特别的恐惧。因此在振作了一下精神之后,还是大步的走进了楼道中: “大爷的,天气这么热,你们真睡得着,不会和我一样在大街上晃悠一会儿么?” 在心中我暗自的诽谤着,总是感觉到身后好像有动静,可是又不敢回头,快走了两步,过了单元门洞一转弯就是楼梯口。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我就沿着楼梯向上跑,忽然感到好像重重的撞在了什么东西上: “哎呦!” 一声痛呼,整个走廊中只有我一个人的惨叫在回荡,让我硬生生的将后半截惨叫咽回到了肚子里: “真是没有公德心啊,谁又把声控灯弄坏了,物业也真是不负责任,这灯都坏了,怎么也没有及时的修上啊!” 心里边早就将那些十恶不赦的破坏王和尸位素餐的工作人员给埋怨了个痛快了,貌似只有当我撞到了墙壁上的时候,才发现楼道上没有了声控灯的事实。 有哥们可能会奇怪了,我住的是高层,为啥不做电梯去呢?你傻了吧?告诉你,走楼梯可是一种锻炼身体的好办法,貌似有无聊的前辈好像还总结过,好像爬一层楼梯可以增加多长时间的寿命来着,这个我记不住了,但是一定有人说过。根据?别扯淡了,这年头的人说的话,有几句是有根据的。 我之所以走楼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那就是,女乃女乃的高层,从走上电梯开始,五楼是第一站,而且还要用电梯卡才能够乘坐,而哥,住在三楼,除了走楼梯好像没有第二种选择了…… 走过了两个转角,心中的骂声已经转移到了嘴巴上小声的嘟哝了,声控灯坏掉的可不是一个,貌似我住着的整个单元的声控灯都集体阵亡了一般,我的喉咙都快喊破了,只看到在距离我非常非常遥远的上空有隐隐约约的光线传过来。目测那个位置至少也是在五楼以上了。 “大爷的,五楼以上的早就做电梯了,声控灯作用最大的是我们五楼以下的居民啊!” 不管我怎么埋怨,眼前的都已经成为了既定事实了,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感觉身上的汗毛好像都要竖起来了。忽然,我猛的站住了脚步,小心肝忽悠一下子。因为我看到了在前面的楼梯的转角处,有一束白花花的东西放在那里,在这漆黑的走廊中,那一小簇白花花,怎么看着都有点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努力的给自己壮了壮胆子,好像眼前看到的东西是一个定时炸弹一样的走了过去,在我走到了那一小簇白花花的东西面前的时候,我的心脏差点没有直接从嘴里跳出来。一束白色的花放在了楼道转角的位置。 在国人的心目中,白花,咳咳,即使我不说,大家也都懂得。唯物主义?谁这个时候和我说唯物主义我和谁急。 一路小跑我就飞奔到了自己的家门口,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回头想身后看看,昏暗的灯光中什么都没有,一片的安静,只有我跑动时候留下的脚步声还在楼道中回响着。 “切,有什么好怕的,人啊,就是没事的时候自己吓唬自己寻找刺激,不就是一束白花嘛!” 在我用颤抖的手模出了钥匙,并听到了锁芯中发出了喀拉一声响的时候,心中如是想到。猛的推开了房门,用几乎比狸猫还要灵敏的速度冲了进去,然后砰的一声将门重重的关闭上。然后让自己整个人都贴在了铁门上,享受着从铁门上传过来的清凉,一颗心才算是正式放回到了肚子里。 忽然我就感到有一只手好像重重的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啊!” 大喊一声猛的回头,整个人都几乎直接跳起来,已经不是头皮发麻,汗毛起乍的那么简单了,在感受到手放在我肩膀上的时候,说我已经是魂飞天外也丝毫都不过分。 在我猛的转身之后,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站在我的身后,让我差点再一次的喊出声来: “你能不能别喊了,小心左邻右舍报警,说我们扰民!” 随着低沉的说话声,客厅中电灯的开关被人咔嚓一声的打开了,这才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的短裤短袖的家伙就站在我的对面。 “你大爷的,半夜三更你站在客厅里面,穿着一身白也就罢了,还不开灯,你成心玩我是不,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冲着这个比我足足高出了一脑袋的家伙,我破口大骂,别看这家伙有点膀大腰圆虎背熊腰的味道,可是哥还真不怕他,这小子经常都是被我欺负的选手,当然,仅限于是在嘴巴上。动手?哥可是谦谦君子,向来都是动口不动手的。 这个家伙是我的死党,叫做林浩。我们两个从小学就是同学,之后初中,高中都是同学,就是一起光着**长大的。本来上大学还有机会做同学的,因为我们两个报考的也都是同一所大学,可是我们两个都没考上,所以没有大学的缘分。我离开学校之后,就在省城中转悠,几年下来也算是小有点积蓄,所以盘下了一个兴旺食杂店养活自己,而林浩则是老老实实的留在家里跟着他老爹种地为生。 前段时间,我的合伙人,也就是租用了地下室开麻将馆的黎叔说年纪大了,想要找两个踏实稳重的汉子来帮着打理一下,于是我就把我的这个死党介绍过来了。因为他在省城里还没有住的地方,所以非常荣幸的在我的蜗居中下榻了。 受到了我的斥责,林浩满脸的委屈: “我是睡了一觉出来上厕所的,还没来得及开灯啊,正好你回来了,我还有事儿想要和你商量,我想回家!” …… 一 第2章 返乡2 林浩来到城市中可没有多长时间,而且听黎叔和我说,这小子很不错,人勤快,而且没有多余的废话,是个干实事儿的人,还一个劲儿的夸我找的人有眼光,当时我的鼻涕泡都快美出来了,可是没想到这一转眼的时间,这小子竟然就要撂挑子了,这让我可怎么和黎叔交代。 “你毛病了吧,这个时候走什么?黎叔又不会差你工资,而且在城市里住,也用不着花你的吃住钱,在这里好好干,回头不也是城里人儿了么?” “大鹏,俺也不想走啊,可是没办法,俺不得不回去啊,家里出事儿了?” 因为天气燥热,在黎叔的麻将馆子还没有关门的时候,我就早早的把门关上,自己上大街上晃悠去了,麻将馆还有另外的一个出口供人出入。所以还真是不知道林浩发生了什么事儿: “出事了?啥事?” “俺家的一个传家宝贝丢了,而且,俺爹还瞄上了那个小偷的影子,追着那个贼跑进了林子里。这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儿,可是到今天了还是没有消息,晚上的时候,炮哥才给俺打的电话。” 我的心里一下子就提起来了,和林浩生活在一个村子中,对于村子周边的情况还是了解的。我们住的小山村就在茫茫的长白山麓中央,村子很小,只有那么十几户人家。对于山村周围的小树林更是非常的熟悉,里面还真是有一些长虫(蛇)猛兽之类的。既然是昨天晚上追到林子里的,到现在还没有消息,还真是有点不妙。 我的父母本来也是一直生活在这个山村中,可是在两年前,已经被我大哥接到县城中去居住了。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回到老家去看看了,不过在我的脑海中还清晰的盘旋着林浩老爹的样子。老爷子的身子骨非常的硬朗,在整个山村中都算得上是一个能干的人物。起早贪黑的忙活着,我小的时候,可没少受到他的照拂,在我的心中,林老爹就好像是我的老爹差不多。 “你和黎叔说没呢?” “说了,黎叔同意我明天早上,做最早的一趟车回去看看了!” “明天个屁,你还真他妈的心大啊,家里出了这档子事儿,还能够等到明天!” 我的火气立刻就上来了,别的我不敢说,吹牛逼啊,虚荣啊,都是我的缺点,这个我承认,可是对自己的兄弟的事儿,哥们我还是绝对上心的。立刻从口袋中模出了电话,拨打了一个号码,电话中传来了戏谑的笑声: “彭哥,咋了,孤枕难眠了,大半夜的让兄弟开车给你送到一个花姑娘多多的地方?放心,别看这阵子严打,可是兄弟我还是有路子的。” “少墨迹,兔子,赶紧开车到我家这儿来,我要用你的车,连夜开车送我会一趟老家。” 兔子也是我的死党,这家伙是个开出租车的,我知道他最近一段时间都是开夜班车。这半夜三更的,客车是没有了,只能够找这个兄弟帮忙了。 “别急,咋了,彭哥,我马上赶过去,出啥事了?” “甭废话,越快越好!” 很快,车子就疾驰在了奔往长白山的路上,这个距离可不近,估计就是兔子全速前进,等到我们老家的时候也应该是第二天了。在兔子的出租车上,才问了林浩详细的情况。和林浩是一起光**的兄弟,可是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家有过什么传家宝贝。 经过了林浩的讲述,我和兔子才算是明白了一些事儿了,林浩家的传家宝贝是一个金镯子,连林浩自己也不知道是从哪辈子老祖宗的手上传下来的,只是说价值连城。向来林老爹都把那玩意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而且从来没有和人提起过,除了自己的老婆儿子之外,还没有人知道他们家有这样一个金镯子。没想到如此机密的东西竟然还是让贼给盯上了。 “兔子,你给家里人打个电话吧,这次不好意思,找不到其他的车,只能麻烦你了,该多少钱算多少钱。” 虽然都是自己兄弟,可是也不能当人是傻子白使唤。兔子坐在驾驶的位置上,连头都没有回: “彭哥,你说这话就见外了不是,放心,我家里的事儿我都能够安排了,不就是几天的时间嘛,小意思。” 不得不说,虽然我的身上是一堆的臭毛病,但是我认识的这几个哥们还真都是没话说的人。这也和我交朋友的原则有关系,对于那些酒肉朋友,我虽然在表面上是客客气气的,但是心里还是根本就没有把他们当成朋友来看,在我的心中,真正的朋友就应该是雪中送炭那种的,至于锦上添花,是个人都会做。 太详细的事儿,林浩也不是非常清楚,因此在出租车上很快恢复了平静。和兔子打了声招呼,然后用手揉着太阳穴,想着回到老家之后可能会遇到的事情,和应对的办法。听到坐在我身边的林浩也不时的轻轻叹口气,看来经过了这阵子的折腾,我们都是睡意全无,过了好长时间才听到坐在前面的兔子提醒我们两个: “前面是山区了,路不太好走。” 林浩答应了一声,可是几乎是在他的声音刚刚落下的时候,忽然车子猛的一个转弯。急促的刹车声响起,等到车子终于停下来,就听到坐在驾驶室上的兔子一声大骂: “尼玛的,找死啊!” 因为刹车的惯性,我和林浩两个人都差点直接被从后排座位直接扔到前排,我还好,个子不算高,脑袋重重的撞到了前排的座位上,又重新弹回来,林浩的大个子直接射出去,摔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怎么了?” 看到车子停稳了,气呼呼的打开车门的兔子,我连忙问道: “等着我,我下来看看,你们别下车!” 接着车灯的光亮,我看到兔子围着我们的出租车转了两圈,看看路上的情形,我可以断定,差一点点车子就会一头钻进旁边的深沟里。很快,兔子重新钻进了车子里,然后从口袋中模出了香烟,随手扔给我和林浩一人一支。从他用打火机点烟的手上我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这家伙的手在微微的颤抖。 “咋了?” 兔子大口的吸了两口烟,烟头的光亮将他的脸照的忽明忽暗的,可以看出来,这家伙的脸色非常难看。在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后,听到兔子轻声的说道: “刚才我看到了一个人影从我的车前面跑过去,差一点点就撞上了。不过,这深山老林的,而且还是在这个大半夜的时候,会有人么?”能够听得出来,他在说话的时候,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不是人,能是什么东西?” “算了,不管他了,继续上路!” 兔子再次猛吸了两口手上的烟,看烟头的炭火很快就要烧到他的手指了,将烟**从车窗中扔出去之后,出租车再次缓缓的启动。兔子的话让我的心脏再次抽动了一下,我也是在山村中生活了二十来年的人,从我记事儿的时候开始,我老爹哈老妈可没少给我讲一些山精水怪的故事,听到兔子的话,在联想了我之前脑子里储备的故事,更加的感到毛骨悚然,就是坐在车子里,还总是感到有点惴惴的,时不时的向车窗的外面看看,生怕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一个披头散发的脑袋会忽然出现在我们的窗口上。 好在一直到了天亮的时候,都没有什么意外的事情发生,车子渐渐的进入到了盘山道。看着两边陡峭的悬崖,我的心中百感交集。眼前的景色将我脑海中已经破碎了多年的记忆慢慢的重新拼凑到一起,这里毕竟是曾经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使离开几年了,在我的心灵深处,还是无法割舍掉那份尘封的记忆。 “兔哥,要不要我帮你开一会儿,我看你挺累的?” 别看林浩没有在城市中生活,可是人家也是有驾照的,还真模过车,不像我这个名义上的小老板,其实真正的**丝一枚,混到了现在,连个车本本都没有。 “你行么,你行正好替换我一会儿!” 在得到了林浩肯定的回答之后,两个人交换了位置,当兔子坐在了我的身边的时候,我依然可以清楚的看到他的脸色微微有些惨白。事情过了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好像他依旧没有从恐惧中走出来的样子。 反正现在车窗的外面已经是大亮的了,在这个时候说一些让人感到惴惴的话题,应该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兔子,听你的意思是你看到的不是人,那是什么?” “哪儿来那么多的废话,开出租车这么久了,什么没见到过,呵呵,没事!” 兔子是煮熟了的鸭子,嘴巴硬,从他再次向口袋中模烟时候颤抖的手上,我就可以感觉到,这家伙到了现在还依旧是惊魂未定。不过他不想说,我也没有办法,在一阵困倦袭来的时候,我躺在了后座上,微微闭上了眼睛…… 一 第3章 返乡3 朦朦胧胧中有人轻轻的推了我一下,揉揉眼睛,看到出租车已经停靠在了公路边上,林浩已经帮我打开了车门: “彭哥,到了!” 我答应了一声,连忙跳下车子,果然进入到了眼帘的是熟悉的小山村,虽然已经有几年没有回到这里了,可是这样偏远的乡村,经过了这么多年,依旧没有什么太多的变化,和我之前脑海中记忆的并没有什么两样。 “你们赶紧去处理你们的事情吧,我马上回去了。” 兔子已经重新坐在了驾驶的位置上,低声的说道。我看到在他的脸上依旧是写满了疲惫,感到心中有点过意不去,也担心他这样疲劳驾驶会出现什么意外,所以好意的劝他: “兔子,看你现在好像还是很累的样子,先在村子了歇歇再回去吧,毕竟周围山路比较多,别弄出什么事儿来。” “没事儿,呵呵,彭哥,你们快点去吧。” 怎么也没有办法劝住兔子,我想这家伙大概也是为了回去多赚钱,毕竟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挺不容易的,从口袋中掏出了五百块钱,扔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给你,油钱,回去的时候慢点开!” 兔子和我当时就急了,我也没有理会他,拉着林浩就走,一边走还一边大声的说道: “别和我废话,算是放你那里,回去请兄弟们一起吃饭!” 兔子还要客气,但是并没有从车上走下来,我能够感觉到他的情绪并不是很高。但是考虑着他和林浩轮换着已经开了十多个小时的车了,应该是很累了,所以也没有想太多,只是没有想到,在这一次的分手之后,竟然成为了我和兔子的永别。这些都是很远的后话了,暂且不说。 村子里的老乡亲还有很多都是和我比较熟悉的,因此一个个都出来打招呼。因为心里惦记着林老爹的事情,我也没有和太多的人说什么太多的客套,直接来到了林浩的家。进入到了家门的时候,看到林大娘接出来,眼睛中泛着血丝,看来也是在为林老爹的事情忧虑。 一些知道消息的乡亲也都过来了,房间中,我们谈论了一下林老爹的事情,大致上和林浩说的差不多,提到了祖传宝物金镯子,林大娘也只是叹了口气: “真没啥人知道俺家有这个东西。知道金镯子存在的,只有俺们的一家四口人。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而且为了安全起见,还将他放在了一个坛子里,就埋在了屋地里,可是没想到那个天杀的小偷好像对这些都非常熟悉一样,其他的东西连碰都没碰,就直接冲着这个地方来了。” 通过大娘的回忆,事情还真是非常的蹊跷,那个小偷据说林家都没有人见过,而且在林老爹追着小偷跑出村子的时候,还惊动了林浩家的邻居,也就是给林浩打电话的炮哥,远远的炮哥也看到了那个贼的背影,按照他的回忆,也是从来没有在村子里看到过那个人,初步判断应该是外来的。 炮哥是村子里的名人,本名杨德。不过,在村子里他的名声不太好而已,这家伙和我还有林浩几个人都是差不多的年纪,炮哥比我们两个稍微大一点儿。但是就是在我还没有离开村子的时候,我们两个在平时和他接触的也不多,原因很简单,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大家不是一路人。别看林浩长得也是五大三粗的,可是人还是挺老实的,轻易不会惹事。可是这个炮哥真是人如其名,打架斗殴,几乎已经成为了他生活中的爱好之一。 按照炮哥的说法,他是追着林老爹的后面追出去的,眼看着林老爹追着那个小偷的影子跑进了村子旁边的树林里,他也跟着跑了进去,可是到了林子里就没有再看到林老爹和小偷的影子。之前林老爹追着小偷的时候,还是大声的喊着,可是在他们进入到了林子之后,林老爹的喊声也没有了。 “妈的,林子里到处都是雾气,我喊了老爹好几声,也没有听到他回应,后来一些乡亲也赶过来了,大家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什么就回来了,这不现在还没有听到林老爹的消息。” 其他的几个人也都是七嘴八舌的说着,但是从他们的话中,几乎没有听到任何有用的信息。事情非常简单,就是林老爹半夜起床上厕所,就看到有个人影站在他家的屋地,手里还拿着刚刚从地下挖出来的金镯子,所以大声的示警,那家伙扭头就跑,林老爹跟着就追出去,一前一后进了树林,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传出来。 许多村民听到动静出来的时候,就是炮哥都已经跟着进了树林子了,他们当然更加不知道事情的原委了。 “看来问题的关键还是林家的这个传家之宝的消息是怎么被别人知道的。” 我在心里暗自琢磨着,林浩一直在村子中,还是几天前才让我把他带到城市中的,这家伙平时的话就不多,只是知道闷头干活,是典型的那种闷葫芦的人,所以从他走漏消息的可能性不大,至于林老爹夫妇,都是地道的村民,几乎这辈子都没有走出过这个村子。唯一泄漏消息的人就可能是林浩的妹妹了,她在外地正在上大学,没准小女孩的虚荣心做嵩,这妮子一不小心就把家里还有祖传的宝贝的这个事儿给说出去了。 “英子坐中午的车,晚上应该能到家。” 林大娘和我说着,我只是点了点头,而且对于追查小偷的事儿现在还不是当务之急,关键还是先要确定林老爹现在在什么地方。林家的几个人显然是没有什么指望了,而且在白天浓雾散去的时候,很多村民也自发的组织起来,到树林子里找了一圈了,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消息。 “赶明儿到林子深处找找吧,正好明天早上,听说老拐晚上也能回来,还要麻烦他给我们做个向导。” “拐叔?” 说话的是老村长,听到他提起了这个名字,不只是我,就是在屋子里的其他几个人也都感到精神一振。 和炮哥这样的靠着拳头出名的年轻人不同,在拐叔的面前,我们这些小年轻人,不过就是一些哗众取宠的毛头小子,人家可是十里八村真正的大人物。拐叔的大名貌似已经没有人知道了,因为常年手里都拄着一根拐杖而得名拐叔。至于他本来叫啥名儿大家早就都不记得了。如果论见识,就是我这个在城市里混了几年的娃子,都自愧不如。拐叔是村里的挖参人,而且应该算是附近的十里八村硕果仅存的一个挖参人了。 很多人都觉得,生活在长白山深处,应该有很多依靠挖人参来生活的挖参人,其实那都是扯淡。随着大小参厂的出现,人参这玩意早就变得稀松平常了,市场上流通的,都是人工养殖的人参,哪里还能够看到野山参的影子,至于那些标签上写着野山参之类的东西,都是糊弄人的,才没有几个人会当真。这些人工种植出来的人参的大范围出现,还是挖参人这个行业消失的一个次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野山参都快要绝迹了,挖参人这个行当自然就消亡了。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也许很多人又要把我喷个狗血喷头了,长白山向来都被称之为是山参的乐园,应该有很多的人参才怪,咋能说野山参都快要绝迹了呢?其实我这个还真的不是危言耸听,随着近些年旅游产业的开发,长白山也在快速的在世人的面前揭开着神秘的面纱,不说其他的,就是长白山的旅游线路已经开发了北坡、南坡、西坡三条了,东坡因为是在人家朝鲜境内,否则恐怕早就已经被利用起来了。除了旅游的大力发展之外,林林总总很多的矿泉水厂家也都看重了长白山优质的水资源,还有一些绿色食品的大小工厂也纷纷瞄上了这里的自然宝库,于是乎越来越多的人将视线放在了长白山起伏的山峦中,随着对这里的关注越来越多,他曝光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现在在长白山上,甭说是野山参,就是野生的胡萝卜都难得看到一个。 人参这东西,对于生活的环境要求可是非常苛刻的,人迹罕至的地方才能够生长,所以现在寻找起来更加的困难。从前的挖参人几乎纷纷转型了,没有了野山参,他们还挖个屁啊,只不过这些人依旧是围绕的大山生活,开始改变了自己的目标,变成了找山货了。 山参和山货紧紧是一字之差,不过意义可就不一样了,山货更加的广泛,所要了解的东西自然也更多,可是在对于人参的研究上肯定也不会更加的专业了。做个不恰当的比较,屠夫这个行业,大多数人研究的都是什么杀猪宰羊之类的,恐怕没有人会关注屠龙术吧,哈哈,虽然是一个笑话,可是道理都差不多。可是拐叔,却是其中的一个例外。 一 第4章 返乡4 作为硕果仅存的拐叔,为人依旧非常的低调,很多甭管是出名的还是不出名的挖参人纷纷转型的时候,只有他默默无闻的坚持了下来。说来也是奇怪,其他的挖参人之所以转型,都是因为很难找到真正的野山参,加之人工种植的人参充斥了市场,良莠不齐,影响了整个行业。可是拐叔每次进山后,都能够有所收获。而且他有自己的野山参的销售途径,每次的收获都能够换来不错的经济效益,丝毫没有受到那些人工种植的人参的影响。 拐叔每次进山,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小半年的光景,其中最长的一次进山六个多月的时间,而且其中的三个月是在严冬中。去过长白山的人都知道,就是去旅游,在冬天的时候也没有办法,长白山是有封山令的。到了冬天,禁止任何人上去,因为冬季的长白山顶是非常危险的,几乎就是和死神在一起跳舞。所有的村民都以为拐叔一定是死在山里了,可是到了春节的时候,他竟然神奇的顶风冒雪的回来了,只是瘸了一条腿。经过村民的询问才知道他坠入到了山涧中,把腿摔断了。 在无医无药茫茫积雪的大山中,一个摔断腿的人竟然还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生还,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只是自从出了这次事儿之后,拐叔再也无法离开他的手杖了,人也变得更加沉默和低调。 别看拐叔常年在山林中度过,于大山为伴,可是对于大山外面的消息还是非常了解的,很多人都对拐叔的见识感到吃惊,不知道这个终年在大山中进进出出的人为什么会对外面的事情都了如指掌。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感到奇怪,因为拐叔自己的渠道。这个渠道就是负责收购他从山中带回来的那些野山参的人。 人工种植的人参将人参的市场价值变得很低了,可是如果你们认为野山参也同样的因此而贬值,那可就打错特错了。而且恰恰相反,拐叔采集到的野山参的价格,不但没有贬值,反而还大大的提高了。我就曾经听有老村长和我说过,拐叔去年的时候,还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大山中弄了一株将近七两重的棒槌,一株卖了十几万块钱。(棒槌是东北这边对于人参的别称,不过能够称之为棒槌的,一般都是个头比较大的了) 七两为参八两为宝,可是如果你能够找到一株七两重的野山参,都可以换大半辈子的好日子,找到了八两重的,那根本就是有市无价的东西。还是那句话,可不要用人工种植的人参和野山参相比,虽然在名字上都称之为是人参,可是在经济价值上,两种可是有着天差地别的,在种植的人参中,如果运气不错的话,还真的能够找到七八两重的,可是在野山参中,绝对是其中的凤毛麟角。而且在对野山参和种植人参的评定标准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看种植人参的好坏,重量几乎是一个非常不重要的指标,关键要看的还是参叶、芦头、参形之类的,从这些地方可以判断出参的年头和药用价值,不一定年头多的就一定个头大,反而会因为年份的增加使得个头变小。人参的名字尽管是从他的长相上来的,但是一些习性上还真是和人差不多,就像一个人到了中年的时候,往往是身体最魁梧的时候,而步入老年之后,反而有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消瘦下去,种植的人参也有这个特点。或许和他们的寿命并不是无尽长有关系。而野山参,至今还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能够活多久,在很多的传说中,甚至已经发展到了长生不老的程度,关于野山参成精的传说更是屡见不鲜了。 我对人参没有什么太多的研究,但是我明白一个道理,野山参和种植山参,虽然名字上都是一样的,可是根本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听说拐叔就要回来了,我的信心也来了,老村长是个热心肠,安排我到他们家里居住,本来我是坚持要在林浩家的,可是拧不过老村长的热情,只好被他拉着到了村长家。 傍晚时分,林浩的妹妹林英回来了,在第一眼看到英子的时候,我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上次看到英子还是在几年之前,那时候她在我眼中就是一个小孩子,而且还是丑小鸭的那种。没想到过了这几年,这丫头竟然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大姑娘了,而且成功的完成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 当老太太再三询问过英子是否将家里传家宝的事儿和人说过之后,英子是矢口否则,一口咬定了自己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很多人都在场,我自然也不好追问什么,和英子说了点闲话,就在老村长的生拉硬拽之下,到他们家里吃饭去了。 一起吃饭的除了老村长马镇山之外,还喊上了林浩和炮哥,怎么说我们几个都是发小,在一起能够有更多的话题。在经过了一阵子没有营养的闲聊之后,话题还是回到了进入到山林中失踪的林老爹的身上。这个时候,外面的天色也已经暗淡了下来,在长白山的山村中,因为四周都是群山环绕着,而且地处中国的北方,所以天黑的非常早,夏天的时候,其他很多地方就是到了七八点钟还不算黑天,可是在长白山中,七点一过,外面就已经是黑漆漆的了。因为多喝了几杯酒,老村长的脸色也变得非常红润: “浩子,你也不用太担心了,你也知道,这些年不少来这边旅游的,老林子里面的那些野兽啥的啊已经没多少了,我估模着老哥一定是追着小偷进了树林子里,迷路了,所以才没有回来,等到拐叔回来了,有他帮忙,领着大家伙一起去找找,一定可以把人找回来的。” 林浩低着头,摆弄着手里的筷子,只是叹了口气,老村长的话对于他来说,不过就是善意的安慰,虽说现在在山林中的野兽不多了,可是总还是有的。甭说晚上追着人跑进了山林深处,就是大白天也没有几个人敢贸然的闯进林子中。在边缘还好,一旦进入到了老林子深处,经验丰富的老人也会打怵。更何况,炮哥可是已经说的非常清楚了,在林老爹进入到树林中的那个晚上,可是到处都弥漫着浓雾的。 雨不进山雾不进林,这是家里的老话了,虽然没有得到过什么科学的验证,但是却一直被村民们恪守着。雨不进山其实特指的是雷雨的天气,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山上多是树木,而且地势比较高,雷雨天气中,大树会将雷电倒下来的几率会增加很多,所以雷雨天上山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在距离村庄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山头,叫过雷公峰,据说就是砸雷公峰上发生的被雷把人劈死的事情就已经不下十起了。 雾不进林,这可就是泛指的雾气了,只要在树林中有雾气,稍微有点经验的人就都不会选择进入到树林中去。本身在没有雾气的情况下,进入到山林中都非常容易迷路,何况是大雾遮掩呢?简直就是和把自己丢进到迷宫中没有任何的区别。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雾气也是分为很多种的,并不是所有的雾气都是无害的。在大雨过后,空气中的水分会非常高,容易形成雾气。一些树林中蒸发水汽的植被比较多,也容易形成雾气,还有一些植物,他们本身也可以放射出雾气,最可怕的是一些动物,吞吐的气息是有毒的,和植被散发出的雾气混合到一起,那么浓雾中积累的毒气,甚至可以将健硕的老牛毒翻了。如果是这样,在大雾的天气中进入到树林里,那可就不是进入到迷宫中那么的简单了,而是一种**luo的自杀行为。 说着话,几个人的情绪都非常低落,忽然都沉默了,就在这个时候,忽然院子中传来了狗叫声。在山村中,很多家都习惯用狗看家,几乎家家有狗,听到了狗吠,老村长连忙站起来: “一定是拐叔来了。” 说完就快步迎了出去,我还感到奇怪,为什么刚刚听到狗叫,老村长就断定是拐叔,一边向屋子外面走,一边听到炮哥和我说,才算是明白过来。老村长家里经常有人来往,因此他家养的大黄狗几乎和所有的村民都比较熟悉,看到村子里的人不会有什么太多的反应,只不过叫两声示警而已。而在村子中和大黄唯一不熟悉的人,那就是拐叔,只有看到了拐叔的时候,这家伙才会狂吠不停。 借着房门口照明用的灯,就看到了从大门口的位置,老村长带着一个瘦削的人走了进来,那个人的手上拄着一根拐杖,走路也是一瘸一拐的,因为光线非常的昏暗,看不清楚他的样子,可是就是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中,依旧可以看清楚这个老人的双眼中散放出来的矍铄的光芒。 我终于时隔多年之后,再次见到了拐叔这个传说中的人物…… 一 第9章 生命挽歌1 在上个世纪的时候,老百姓曾经有过一段岁月中是在勒紧裤腰带中讨生活的,在那个时候,没几个人有那么大的胆子,月兑离组织去自己单干,可是在这个小山村中,有几个年轻人却心思活络了起来。不过让他们心思活络的不是什么金钱之类的利益,而是长生不老这样的诱惑。 说起来都会让人感到搞笑,谁能够想到还有人会相信长生不老这样的鬼话,但是当时的那十个小伙子,还真的就相信了,在他们的心里,长生并不是没有可能的,只要得到了山林中的一个宝贝——千年的棒槌。 当时还没有多少参厂之类的地方,棒槌这个名字在老百姓的心目中还是非常神圣的。就是在后来的时候,那个时代的老人们也依旧不承认参厂中送出来的是棒槌,称呼他们是人参倒是没有任何的意见。 这十个人中就有拐叔,十个热血沸腾的小伙子,不惜冒着受到生产队严重处分的危险,偷偷的准备的行囊,在一个也是略微带着雾气的早晨,钻进了深山老林中。 雾气中进山,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忌讳,但是没有办法,他们不得不这样做,因为在平时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机会。有时候人的贪婪会超过了想象的,为了获得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就是抛弃了自己的性命都在所不惜。 这十个年轻人都是经验丰富的青壮年,这话并不矛盾,很多的年轻人也都是经常在山峦中模爬滚打的,对大山的了解不是寻常人能够与之相比的。 领头的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叫做杨大山。当时的孩子起名字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随便一个名字能够称呼着就行了。 在他的带领下十个人在崇山峻岭中兜兜转转,沿途也遇到了不少的长虫野兽,都是化险为夷了,在巨大诱惑的驱使下,十个人表现出的战斗**,连他们自己都感到吃惊。整整十天中他们都在默默的搜索着,可是都一无所获,其中的两个年轻人打了退堂鼓了。 “杨哥,好像要白来一趟了,我们还是转吧?” “转?已经都到了这个份上,不找到点儿啥,怎么转,就是转了,也不会有好果子拿。” 杨大山说完,将一个路标插到了身边的大树上。在丛林中,周围的风景都是一模一样的,很容易迷路,就是那些在丛林中有着丰富的生存经验的人,也不敢保证说自己在没有任何标记的情况下能够原路赶回去。两个青年人互相对视了一下,只能是轻轻的叹息了一声,就不言语了。默默的跟在了众人的后面。 挖参人是有着很多的规矩的,在大山上不是什么话都能够乱说,比如回,返这类的话都是不能说的。包括吃东西,也只能称之为是拿东西等等,规矩多的吓人。如果有人一不小心说错了话,面对的惩罚可不小。杨大山就是几个人中的把头(头领的意思)而已经打了退堂鼓的两个人是其中的边杆都是有经验的人,所以对于这两个家伙,杨大山也没有办法太多的斥责。在队伍中的拐叔,当时不过就是一个雏把,根本就没有什么发言权。 忽然,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杨大山站住了脚步,抬头看看头顶上在枝叶掩映中天空,太阳已经挂在了远远的山峦顶部了,很快就会黑天,他们现在应该要做的,首先就是寻找个能够相对安全落脚的地方。 “那边,快,拉竿子!” 听到了把头的一声低喝,其他人都是感到精神一振,无疑把头已经有了新的发现。五个人立刻站成了一排,站在杨大山的身后,人和人之间有着大约手上拿着的索罗棍的距离差不多,两个已经打了退堂鼓的人站在最外面,而把头在几个人的最前面。剩下的四个人半伏在地上,也拉成了一个横排,慢慢的跟着众人的身后向前走。 这里有必要交代一下,在挖参的时候,一般有两种,一种就是后来拐叔的行事作风,独行侠,挖参人中叫做单棍撮。还有就是这次杨大山的带着一群人一起出来的情况,叫做拉帮,只不过这种拉帮一般不会超过七个人,像这次十个人同时出动的情况还是不多见。 拉帮中为首的叫做把头,是经验丰富的人,而剩下的人中至少有两个人也是有一定经验的,叫做边杆。也就是这种横排前进的时候,站在最两段的人。另外其他的人就无所谓了。五个人一个横排,中间就有三个人,习惯上都是称呼为雏把子,都是经验不是特别足,或者是第一次进山打参的人。还有一种人叫做端锅,顾名思义,就是负责做饭的,但是这个人经常会用队伍中的其他人来兼任。对于一些真正的对大山没有什么了解的人,他们是彻头彻尾的雏把子,一般情况下,在最开始的时候,是不会被带着走到深山中的,而是在外围磨练一段时间才会有机会。 为了能够最大范围内的进行搜索,这种拉帮采参的一般都会采用横排前进的,还要用手上拎着的拐杖,挖参人的口中称呼是索罗棍的东西拨弄草丛,仔细的寻找。 传说中上了千年的人参都是有腿的,能够翻山越岭的快速奔跑,因此每个人的动作都不能的太粗野。第一个发现的棒槌踪迹的人要大喊一声棒槌,给人参落魂。然后才能用红绳将人参缚住,免得逃走了。其他还有很多的规矩,我还会在后面和大家说,当然,就是现在知道的这些,也都是拐叔和我讲起来的,否则听着我也是一头雾水。 作为把头的杨大山眉头紧锁,一步步的向前走着,耳朵几乎都要竖起来了,听着周围的动静,也许在其他人的耳朵中听到的,也就是山风呼啸和鸟儿在树枝上鸣叫的声音,可是对于经验丰富的挖参人来说,听到的可不只是这些。在大山中想要有所收获,靠的不只是自己的眼睛,还要依靠他们的鼻子和耳朵。真正是做到了武林高手一样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而且即使这些条件都具备了,也未必能够有所收获,运气成为了左右成败的关键。 “钱串子!” 杨大山再次低声的喊道,接着一直慢慢前行的他好像在瞬间上满了发条,噌的一下冲了上去,同时手上的索罗棍也冲着前面的草丛中猛的抽击下去。草丛一阵剧烈的晃动,一条婴儿手臂粗细的大蛇从草丛中蹿了出来。就是常年在山林中行走的人,看到了这样粗壮家伙的机会也不多。大蛇受到了惊吓一下向前窜出了很远的距离,杨大山的一棍子正好抽在了他的七寸的位置,这让他吃痛跳开了。但是并没有跑远,而是停在了几步远的地方,扬起了三角形的小脑袋,在他的嘴里,红色的芯子吐伸着,让人看了就会产生一股子寒意。 两个边杆也没有片刻的犹豫,连忙从两边合围过来,蛇和一些猛兽向来都会认为是人参的保护神,发现了他们的踪迹,未必就能够找到人参,但是如果看不到他们,是决计找不到人参的。而且传言说这种保护人参的野兽都可以和人参进行沟通,如果让他们逃走了,就会给人参通风报信,因此将之置于死地,是最明智的选择。 发现了钱串子,手上的索罗棍的作用就不大了,这个时候比较有效的工具是斩蛇镰。如果遇到小一些的蛇,柳条的作用都比索罗棍强,最起码就是在不能一击命中蛇的七寸的时候,也会让蛇吃痛。而索罗棍打在蛇身上,如果不是正中几个比较敏感的部位,估计对这种家伙没有任何的影响。 瞬间几个人的手上就都多了几把斩蛇镰,这是一种和砍柴用的镰刀差不多的工具,只不过在挖参人的手中,将他用作专门对付蛇的武器了,才因此而得名。 蛇紧张的看着围拢在他周围的人,显然他也意识到了事情有些不妙,也许从前它也曾经看到过人类的踪迹,可是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多人同时对付他。人和蛇陷入到了一阵的僵持中,吞吐的红芯子好像对所有人都使用了定身法一样,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这个时候,在山林中生活的经验就显得非常的重要了,同时也考验着人的身手敏捷程度,其中的一个边杆第一个发动,手上的柳条猛的挥了出去,发出了“啪”的一声响,柳条在蛇的头顶附近落下,尖端在蛇头上扫了一下,说时迟那时快,大蛇猛的蹿起来,扭身冲向了偷袭他的边杆,在大蛇发动的同时,边杆左右的两个人也动了,一个人的手上是柳条,另外一个人的手上依旧是索罗棍,如同已经提前预判好了一样,快速的出现在了大蛇窜过来的半空中! “啪、啪——” 两声清脆的响声在空寂的山林中回荡…… 一 第10章 生命挽歌2 一道金属的光芒从半空中划过,把头杨大山终于出手了,当边杆成功的吸引了大蛇的注意力的时候,正好转到了旁边,另外两个人及时的出手,延缓了大蛇的攻击,也让杨大山成功的将手中的斩蛇镰丢了出去,一切计算的都非常的精准,大蛇果然受到了重创,但是这样的家伙可不是那么轻易就会挂掉的,蛇尾狠狠的扫了一下,将一个刚刚举起斩蛇镰的雏把子重重的向后摔了出去。 其他几个人手上的武器可不能完全丢出去,而是疯狂的倾泻下来,趁着大蛇受伤的时候,将他合力制服。在经过了一阵的挣扎之后,十个人都已经是满头大汗了。但是大蛇也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看样子是死的非常的彻底了。在大蛇的身上检查了一下,真正让他致命的还是把头的第一刀,而其他人的攻击虽然在大蛇的身上留下了伤痕累累,可是没有一个攻击是可以让他致命的。这也让众人对于杨大山的本领更加的钦佩了: “取近,拿房子,落仓了!” 挖参人的切口很多,如果不了解他们的人,听到他们在大山中的说话,很有可能直接会把他们当成了是满口黑话的土匪。但是实际上对于他们来说,这些切口不过都是为了讨彩头而已,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和土匪的黑话不同,那些土匪之所以用黑话,完全是为了能够不会被其他人发现。或者是让外行人听不明白到底他们要干嘛,可是挖参人面对的是无尽的大山,更多的切口不过就是要一个吉利而已。杨大山的意思就是说就近休息,暂时落脚,就在这个周围寻找野山参的足迹。 人参的周围一定有野兽巡视,现在他们发现了这样一条大蛇,相信一定会有所重要的发现,就连两个之前已经有了退堂鼓的想法的家伙也都变得兴高采烈了。很快搭上了简易帐篷,端锅也忙着埋火做饭,被他们合力斩杀的大蛇已经掩埋掉了,在山林中蛇肉是不能轻易烤着吃掉的,尤其是这样的庞然大物,烧烤或者烹饪蛇肉的味道会把周围的其他蛇给吸引过来。 吃过了晚饭,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在山林中因为有枝叶的遮挡,根本就看不到任何的光线,完全是黑漆漆的一片,拐叔睡不着和另外两个和他同样的家伙坐在帐篷的外面闲聊。 “啥时候了,还在这里海吹?”两个边杆走了过来,笑呵呵的看着拐叔三个人。 “想到附近有大棒槌,兴奋的睡不着!” 拐叔倒是实话实话,说完了不好意思的闹闹脑袋,另外两个人也和拐叔一样,露出了憨笑。 “是啊,想想长生,就让人睡不着啊。” 边杆丝毫没有责备的意思,也坐在了拐叔等人的身边,其中的一个装作不经意的说道: “听说这个棒槌虽然个头不小,可是也不能供我们这么多人一起使用。” 真正了解大棒槌了,除了把头之外,就是这两个边杆了,其他的拐叔等七个人都是听到消息就偷偷的跟着跑来的。现在冷不丁听到这个把头这样说,一下子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了。 “我们之前怎么不知道这个事儿,那可怎么办,不会有的人……” 后面的话,拐叔没有说,但是他不说其他人也都明白了,就是有的人真的会一无所获。当时还是集体经济,在人们的意识中没有说把人参卖钱然后大家分了的想法,而且即使卖了估计也没有人敢买,私下里做买卖,那可是资本主义思想,是要被割小尾巴的。 “估模着这里距离大棒槌的地方已经不远了,要不我们连夜去找找?” 一个雏把子不知死活的轻声说道,大晚上的在山林中转悠,这可不是什么好想法。可是在长生不老的巨大利益面前,几个人的眼睛中都放着不知死活的光芒。其实这家伙也没有把话说的特别明白,现在是五个人,成功的摔掉了其他几个人,没准真的就能够成功找到棒槌,十个人分不了,五个人分应该没问题吧。 两个边杆把脑袋摇的好像拨浪鼓一样: “不行,不行,太危险了。” “怕球,都说雾不进林,可是在我们离开的时候不也是在大雾中进来的,现在不还是好好的?哪怕我们将大棒槌拿到了,回来再和大家伙商量,找把头一起研究分配也好嘛,棒槌是我们找到的,把头也不会亏待了我们不是?” “对对对,说的对!” 另外一个雏把子也跟着符合,只有拐叔没有做声。两个边杆的视线落在了拐叔的身上: “拐子,说说你的想法呗。” “我觉得,还是等天亮吧,太冒失了!” “胆小不可将军做!你不去,我们四个走!” 一个年轻的汉子从地上跳起来,两个边杆也顺势从地上站起,好像也打算尝试一下,拐叔连忙拦住几个人: “别介,还是找把头研究一下吧!” 可是就在他刚刚说话的时候,忽然感到后脑海上好像被什么东西砸中了一样,一阵的眩晕,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只是在他昏迷之前,好像听到其中的一个把头轻声的说道: “惊动了把头,还走的了嘛!” 拐叔醒来的时候,感觉浑身上下已经被露水打湿了。脑袋还是昏沉沉的,抬头向周围看看,发现自己的四周都是浓雾,根本就看不到任何人的影子。伸手在后脑勺上抹了一把,火辣辣的疼,而且手上清晰的模到了一处结痂的地方,看来昨天晚上的重击,已经让他受到了重伤。茫然站起身来,发现根本就没有帐篷的影子,他立刻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两个边杆为了担心他找把头报信,所以将他直接打晕了,然后将他扔到了荒山中。也许按照边杆的意思是直接将拐叔杀了算了,可是估计是两个负责动手的家伙在最后的时候还是念及大家乡亲一场,所以只是把他丢在了山谷中就一走了之了。 暂时没死,可不等于以后死不了,在这茫茫的大山中,孤身一人的他生还的可能性几乎为,更重要的是这个时候他就算是找到把头,估计也来不及了,边杆会众口一词,就说他是跟着边杆们一起冒险夜入深山的。报复?你一个人对付人家四个? 想到了这些,拐叔感到一阵的绝望,入眼的到处都是雾气,提鼻子轻轻的闻了闻,在雾气中不是清新的草木气息,而是带着一股子的腐臭味儿,这让他更加的感到不妙。在长白山中的这种瘴气是有毒的,如果吸入到身体中的雾气多了,能够有致命的危险。可是到处都是雾气,想要逃避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完了!” 拐叔叹了口气,一下躺在了地上,后脑勺上的伤口碰到了地上,一阵火辣辣的疼。可是他已经想不了那么多了,好像等在他面前的,只有死神的魔爪。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在他的脑海中再次回荡起了每天晚上都如同是做恶梦一样听到了女子悠长叹息声: “何时,你才能回到我的身边……” 拐叔猛的从地上坐起来,在深山中,人和人之间联系的方式都是尽量不用大声的呼喊的,都是用一种特制的梆子,来互相交流信息。因为呼喊的声音在山峦中四处回荡,根本无法判断出方向。这个女子的喊声已经是在拐叔的脑海中回荡了很长时间了,几乎每个晚上都会听到这个声音响起,不管他是在田地中耕作,还是在大山深处忙碌,又或者是躺在炕上睡觉,都会听到这个声音响起。其他和他一起的人,都没有任何的反应,他也询问过其他人,可是得到的回答都是: “你有毛病吧,哪有人鬼哭狼嚎的。” 久而久之,他就已经将自己当作了患上了一种精神上的疾病。但是现在,他清清楚楚的再次听到了这个女子的喊声,而且不是在静寂的夜晚,而是在一个黎明时分。同样让拐叔感到差异的是,这个声音没有在他的周围盘旋,能够清晰的听到这个声音传来的方向,这不由得让他喜出望外。没准就是冥冥中有人再给他指点着方向,想到了这些,拐叔发疯一样的向喊声传来的方向跑去。 在朦朦胧胧中忽然看到了一个恐怖的场景,一个女子的身影仿佛是悬浮在雾气中一样,在慢慢的向前漂浮着。因为山雾实在是太浓了,所以拐叔也不能够断定自己看到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几次都停下脚步,可是那个女子竟然也停下来,好像是专门等着他。 “留在原地也是死,不如赌一下!” 拐叔暗自在心中想着,再次追了下去,同时因为吸入到身体中有毒的雾气越来越多,从而也让他的脑袋感到越发的昏沉了。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长的时间,忽然听到了一声大喊: “你疯了,瞎跑什么呢!” …… 一 第11章 生命挽歌3 喊声把拐叔吓了一跳,而且距离不远,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把头杨大山就站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这个时候山林中的浓雾已经消失了,可以依稀的看清楚那几个人的影子了。能够在绝望中看到熟人,拐叔感动的差点哭出来,可是他还是没有忘记自己一直在追逐的那个女子,连忙再次转过头,向前看了看。刚才雾气浓重的时候,还能够朦朦胧胧的看到那个女子的影子在半空中漂浮,可是现在,雾气变淡了,竟然什么都看不到了。 “你傻啦,快点过来!” 拐叔点了点头,连忙跑到了把头的身边,杨大山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这样浓雾的天气还到处乱跑,你真是有病啊你,不过你小子运气还真是不错,能够和我们撞上算是捡了条小命儿了。” 杨大山非常的气愤,大声的冲着拐叔喊着,口水都溅了拐叔一鼻子,可是他依旧站在杨大山的面前,一动不动。但是心里还是颇为开心的,人多了,底气足了,心中那种死亡的恐惧也终于消失了。 在杨大山的身后,四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笑呵呵的看着拐叔。只是脸色不是非常的好看,不是愤怒,而是带着一点点的哀伤。拐叔感到有些奇怪,这些人的眼神好像有点不对劲,而且很多人在看到他之后,只是冲着他点了点头,然后将视线放到了其他的地方。顺着这些人的视线看过去,不由得一阵的后怕。 一具尸体躺在草丛中,脑袋已经破裂开了,看不清楚了他的样子,可是从他的衣服上依旧可以认出来,正是之前和两个边杆一起进入到山林中的一个人。在尸体的旁边,一块沾满了血迹和脑浆的大石头丢弃在旁边。不用说也知道,它就是让这个同伴丧命的凶器。 “哼,以后谁也不准单独出来!” 杨大山气呼呼的喊道,在那个尸体的衣服兜里模出了一个小册子。当时的很多人都要背诵一些语录的,几乎每个人的身上都有这样的语录小册子。把头把这个小册子拿出来,完全就是为了回去和死者的家属能够有一个交代。 指挥着众人就地挖坑,将尸体埋葬了,并且做上了记号。无论什么时候,人都是讲究入土为安的,这样曝尸荒野可是对死者的大不敬。包括拐叔在内的六个人都一声不吭的低头干活。拐叔的心里一直感到奇怪。按说自己已经回到队伍中了,对于两个边杆私自带着几个人离开队伍的行为自己多少一定会知情,杨大山应该追问到底才是,可是现在看来,杨大山好像并没有询问一下的意思。 几次拐叔走到了杨大山的身边,张了张嘴,都没有说出话来,当尸体掩埋好了,拐叔终于忍不住了: “把头!” 可是他刚刚发出声音,杨大山猛的举起了手掌,制止他继续说下去: “不要说了,我都知道。放山了!” 放山就是搜寻人参的工作要开始了,那几个人虽然经验上没有两个边杆丰富,可是他们也不是第一次进山的菜鸟,听到了杨大山的吩咐,四个人排成了一个横排。只是在这几个人的眼神中都带着好奇,不知道为什么杨大山没有好好的审问一下拐叔,就算是询问一下事情的经过也应该啊。可是毕竟杨大山才是把头,在挖参人的队伍中,把头是有着绝对的权威的,在把头没有命令的情况下,其他人连多余的话都不应该说。拐叔刚要也加入到其中,杨大山推了他一下: “拐子刚回来,你端锅吧!” 杨大山的意思是让他负责给大家伙做饭,端锅用不着和大家一起放山,只要守住仓(帐篷)就行了,当然也不是仅仅做饭就可以的,他还要随时用耳朵听着山林中的动静。 在山林中瞬息万变,就是经常行走其中的人都很容易迷路,因此端锅的,很多时候还负责给放山的人定位的作用。在仓中如果听到了同伴的梆子响,端锅也要做出相应的回应。当然梆子不同的韵律代表着不同的意思,这些作为端锅的都应该清楚。 拐叔的脑袋真的是昏沉沉的,杨大山的这个决定他也没有什么意见,于是点了点头,眼睁睁的看着五个人拉成了一个横排向大山的深处走去。 在发现了尸体的地方,距离他们的帐篷并不是很远,杨大山已经给拐叔指了下方向,没用多久就回到了帐篷中。斜倚在一棵大树的下面,拐叔就一直琢磨着杨大山为什么没有追究自己,可是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中午的时候,拐叔吃了一口干粮,同时还给其他人也预备了一些,一般放山的人在中午都不会回到仓里,来来往往白耽误时间,就是在树林中吃一口干粮喝点水就算了。一天也颇为平静,没有听到任何的梆子响,看来杨大山对于山林中还是比较熟悉的,用不着太多端锅的帮助,就可以断定出自己的方位。傍晚的时候,拐叔刚刚把晚饭准备好,忽然隐约中听到了在树林中传来了梆子响,他急忙抄起了地上的梆子,快步的爬到了一棵大树上,四处张望。没过多久,第二次梆子的响声传了过来,拐叔也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只是重重的敲击了两下,同时心中更加的吃惊。 传过来的梆子响是三声空音,两声实音,这个意思是说,有同伴丧生了。拐叔回应的就是知道了,同时也让同伴们知道仓的位置。从树上爬下来,拐叔的心里始终无法平静,不知道是哪个同伴再次永远葬身在这片山林中,更不知道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直到了天几乎要全黑下来的时候,杨大山才带着情绪低落的几个人回来。让拐叔奇怪的是,之前跟着杨大山出去的四个人,竟然一个不少,那之前听到的梆子声是怎么回事。 看到冷着一张脸,几乎要吃人一样的杨大山,拐叔也不敢出声询问,在他们一行人中,拐叔的年纪是最小的,胆子相对来说也最小。大家默不作声的低头吃饭,然后一个个的回仓子里睡觉。 “三子,你和拐子换一下,今天晚上我和拐子住一个仓。” 被称为三子的家伙点了点头。一如黑,仓子的外面就没有人了,在深山中的挖参人很少使用照明工具,身上是带着手电筒的,但是也只是为了防止晚上发生什么突发事件的时候才用的,至于其他时间几乎都舍不得用。当时可没有探照灯、电瓶之类的东西可以维持长时间的照明,电池中的电量也是用一点少一点,如果不知道节制,很快就会用光。 “今天在林子里有看到了一个尸首,和两个边杆一起出去的几个人,只有你活着跑回来了!” 在黑暗中,杨大山的声音显得有些沉重。本来杨大山已经躺在草席子上了,听到了杨大山的话,惊得他一下就坐起来: “把头,您都知道?” “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可是猜也能够猜到,是不是两个把头怂恿你们一起连夜进山,想要提前一步拿到棒槌?” “是!” “是不是你没有同意,所以才把你给打昏了,扔到了荒山野岭里了?” 全中! 拐叔惊诧的看着杨大山说话的方向,虽然在漆黑的仓子里什么都看不到,可是他还是忍不住盯着说话的方向,因为杨大山真是神了,就好像是他都亲眼看到了一样。 “把头,原来您都知道了,我说你怎么不审问我呢。” “不问你,是因为怕你把当时的情况说出来,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不管怎么样,回去了还要一起生活在一个村子里,传扬开了大家都会不好看,而且很多人之间还会结仇。” 拐叔嗯了一声,然后重新躺在了草席上,听到黑暗中杨大山接着说道: “明天有人问起你来,你就说,两个边杆是急性子,知道有了棒槌的消息,恨不得马上就拿出来,所以才会不辞而别。本来说好了要在晚上赶回仓子的,可是一直没赶回来,八成是出了什么意外了。” “要不,我还是端锅吧,我怕我管不住这张嘴,把话说漏了。” “明天不用你端锅,我们起仓,今天在这个方向上我们看到了两个人的尸首,说明边杆他们就是向这个方向走的。可能走的比较远了,我们起仓,看看能不能找到两个边杆。” “找他们?可是在这个仓子的周围我们还有两个方向一直没有找过啊?” 拐叔感到非常的不解,两个同伴都已经让他们干掉了,他真想不明白,杨大山还要找他们两个人干嘛。何况,一般情况下,当发现了巨大的猛兽毒蛇的时候,棒槌就在附近的可能性非常大。挖参人都会认真的将三个方向都找过了,才会选择起仓换个地方,来的路上已经搜寻过了,所以就用不着搜索了。可是没想到现在只是找了一个方向,杨大山就要起仓了…… 一 第12章 生命挽歌4 第二天天刚亮,大家就开始起仓了,分装好了各自的物品,开始上路,因为昨天已经搜索过这个方向了,所以他们都比较放松,虽然依旧是拉成了一个横排前进,但是明显都没有特别的认真搜寻。拐叔始终有点魂不守舍的样子,就是因为把头晚上的一句话: “不找了,人命关天。棒槌和乡亲的性命比起来真的算不了什么,找到了两个边杆,我们就回,我现在给自己的任务是把你们都安全的带回村子里去,已经有两个兄弟葬身在大山中了,不能再有人因此而送命了。” 看不到把头的连,可是从他的口气中,拐叔也可以听出浓重的哀伤的味道,心中已经感动的稀里哗啦了。边杆为了自己的私欲背叛了把头,可是把头依旧将把他们安全的带回到村子里放在心上,甚至放弃了继续寻找棒槌的打算。这种境界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果然有同伴偷偷的问起了关于死去的两个人的事情,拐叔当然也按照之前把头交代的说了,其他人尽管是半信半疑,可是还是没有说什么。 一行人前行的速度很快,只是到了中午的时候,拐叔就远远的看到了一个新的小坟包,从上面新鲜的土壤就能够判断出来,这个坟竖起来的时间不长,听身边的老乡和自己说,他知道这个就是另外一个同伴葬身的地方。众人在坟前都站了一下,摘下头上的草帽,算是和这个长眠在大山中的兄弟打了个招呼,然后继续上路。在长白山的深处,中午的时候是赶路的好时间,清亮的山风吹着,完全没有外面的燥热。 还真是向拐叔说的,他好像完全放弃了寻找棒槌的打算,就是在之前没有搜索过的地方,前行的速度也非常快,几次拐叔都根本没有来得及认真的看看身边的草丛,就已经被众人甩在了后面,接下来就是杨大山的催促声准时传来。不只是拐叔,只要有任何人落后了,杨大山都会大声的催促。他急急忙忙的样子根本就不是来放山的,就是旅游都不会像他这个样子。 期间那个和拐叔换仓子的三子终于忍不住了: “把头,我们还没来得及认真看呢!” 可是他的声音刚刚落下,就听到杨大山愤怒的喊声响彻山林: “你是把头还是我是把头,快点!” 看到杨大山大发脾气,三子也安静了,只是不满意的小声嘟哝着继续赶路。 耳边传来了哗啦啦的流水的声音,众人的精神再次一阵,在山林里,溪水还是比较常见的,在大山中行走的人路过溪水的时候,都不会轻易的放过,一则可以喝点水补给一下。这些溪水大部分都是山泉水,真正的绿色无污染,可要比一般的水好喝多了。二则溪水是流动的,很多时候都可以从流动的溪水中得到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在杨大山的命令下,众人偏移了方向,快速的向流水声传来的方向走过去。可是在他们刚刚来到溪水边的时候,不由得都愣住了。清凌凌的溪水缓缓的向前流动,因为水中石头的阻挡还泛起了一层层的波纹,看起来非常好看。但是一股血腥的气息彻底将眼前的美景破坏了。 在溪水旁边的**的石头上,两个尸体躺在那里,其中一个仰面朝天,胸口上还插着一把匕首。而另外一个人趴在地上,手紧紧的就抓着刺入另一个人胸口的匕首上。而在这个人的额头上,有一个巨大的血洞。 两个边杆身上的血液还没有凝固干涸,证明着他们死去的时间并不长。从他们死时候的样子上可以判断出来,他们应该是死于自相残杀。 看到了这个场面,所以人都张大了嘴巴,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这两个边杆在村子里是堂兄弟,关系非常好,从前他们两个也经常偷偷模模的进山弄点山货解馋。所以在经验上仅次于杨大山,因此才被选作了边杆这个重要的任务的。怎么会让他们自相残杀,同归于尽的死在山林中呢? 杨大山慢慢的走到了两个人尸体的旁边,轻轻的将趴在地上的尸体翻转过来,看到他的另外一只手塞进了自己的衣服里。好像是捏着什么东西。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将他的手拿出来,一个红色的布包裹漏出来,所有人的心都猛的颤抖了一下,连呼吸都忘记了,紧张的看着已经从死人手上拿下了包裹的杨大山。看到了这个红色的包裹他们就隐隐约约的猜到了什么。 果然杨大山小心翼翼的将包裹一层层的打开,所有人的视线都目不转睛的盯着,在最后一层包裹打开之后,一株硕大的棒槌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三子忍不住啊的一声大喊了出来,其他人也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生活在山村中的人,对于野山参这玩意也算是有一些见识的,但是他们还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这么大个头的山参。 七两为参八两为宝,就是看着这株野山参的个头他们都可以断定,这株人参很有可能早就已经超过了八两了,那是什么?如果是在后来可以称之为是有市无价的东西,但是在当时众人的心中都断定,长生不老肯定没有问题。 “神了,天啊,他们真的找到了!” 还是三子这个家伙忍不住,再次大声的喊出来,他的喊声才让其他人都想起了找到这株巨大的棒槌的功臣,已经自相残杀而丧命两个边杆兄弟。 杨大山的脸上很平静,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表现出更多的激动,轻轻的拿下了包裹人参的红绸子,然后将红绸子丢在溪水中,换了一个布包裹重新把人参收好。死人用过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吉利的。 将重新包裹好的人参放在大家的面前展示了一圈,然后低声的说道: “这东西暂时放在我这里保存,将两个兄弟的尸体埋葬了,然后就在这附近下仓。明天在研究如何分配棒槌的事儿。” 看看西边,太阳果然已经西坠了,真是到了下仓的时候,再晚一些还真的比较危险。因为这里是发现了两个尸体的地方,估计边杆发现棒槌的地方距离这里并不是很远。难免不会跳出什么凶猛的野兽。 有了收获,所有人也都干劲十足,很快就搭好了仓子,弄好了晚饭。 “这周围八成不会太平,今天晚上大家轮流守夜,两个人一组,林子和膀子一组,头半夜,三子和老彪一组半夜接着,我和拐子一组,后半夜。吃完饭,都睡觉去,发现动静不要蛮干,招呼大家一声!” “行,知道了!” “嗯哪!” 几个人都答应着回到了各自的仓子,每个人的脑海中都是那个硕大的人参在晃悠,所以即使回到了仓子中也都久久不能入睡。拐叔几次兴奋的躺下又坐起来,坐起来又躺下,弄的杨大山没好气的对他说道: “你折腾什么,后半夜还要守夜呢,小心到时候打瞌睡。” 虽然受到了斥责,可是拐叔的心里依旧是美滋滋的,不过他可不敢反驳什么,老老实实的重新躺下,逼着自己闭上眼睛,杨大山说的对。如果不能够在头半夜好好睡一觉,后半夜守夜的时候还真的扛不住。可是瞌睡虫这东西可不是说来就来的,越是逼着自己睡觉越是睡不着,隐隐约约的听到在外面有在夜晚出来活动的野兽的叫声,让人听着感到有点毛骨悚然的。最让拐叔感到无法入睡的是,在他的脑海中再次飘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 “何时,你才能够回到我的身边……” 他猛的从床上坐起来,能够听到这个女子的低诉声已经很久了,只是他害怕被人说成是精神病,所以一直没有和任何人提起。现在杨大山就在他的身边,在拐叔的心中杨大山已经成为了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人物了,他打算和他好好的请教一下。 “把头,睡了么?” 可是拐叔喊了两声都没有听到杨大山的回应,只是均匀的呼吸冲杨大山睡觉的地方传过来,看来经过了一天的劳累,杨大山已经彻底的睡熟了。拐叔只好重新躺在床上,轻轻的叹了口气: “唉,等明天吧,一定要好好问问他!” 外面野兽的嚎叫声依旧此起彼伏,弄的拐叔怎么也无法像杨大山一样的进入到熟睡状态,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在他们睡觉的帐篷外面传来了轻手轻脚的脚步声,接着三儿轻声的召唤声从门口响起: “把头,拐子,睡了么?” 那个时候手表可是一个奢侈的东西,可不是所有人都有的,至少在他们一行几个人中,只有杨大山和三子才有。至于手机就更不用说了,当时在全国还都没有这样高科技的东西普及出来,拐叔一下从草席上坐起来。他估计是换岗的时间到了,可是时间好像有点不对劲儿…… 一 第17章 进山4 长白山中白天的景色已经让我沉醉了,没想到到了晚上依旧如此的迷人,尤其是不远处的这条小河,在夜晚中更加的富有诗意。遗憾的是我不是诗人,否则面对如此的美景,一定会弄出几首像样的诗篇来,不过现在我还是小心点好,脚下就是清凌凌的溪水,一个不小心踩空了,估计诗人当不成,湿人是一定的了。 拐叔在临近帐篷的时候,终于想起了我们,不过和没想起来也差不多: “今天累了,也不用端锅了,反正在这里就住一个晚上,明天就起仓了,你们拿点干粮就行了。” 说完这家伙一脑袋钻进了帐篷中,也没影了。 “我勒个去!” 我大喊了一声,伸手就抓我身边的林浩,可是这家伙的力气比牛还大,一头就蹿了出去,几乎在我喊声落下的同时,已经钻进了帐篷中,我除了徒呼奈何,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 可怜巴巴的来到了帐篷的门口,不向里面看我还能够抱有希望,可是在看过了之后,就只剩下了绝望了。果不其然,大块头已经占了好大的空间,给我剩下的地方,唉,不说也罢,全是眼泪啊。 与其和这样一个肉山挤在一起,还不如享受一下月光欲。一个人跑到了河边坐了一会儿就感到无聊了。白练一样的小溪在山间流淌,乍一看还真是美景,可是看的时间长了,心里也就腻了。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在我的身后传来了丰华非常突兀的声音: “你在这里蹦达什么呢?” 我可以对天发誓,之前我真的是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虽然在耳边有鸟人的鸣叫,身边有溪流的流动,远处还有我也分不清是什么野兽的哀嚎声,但是一个大活人走到了我的旁边,我不会一点儿都没有察觉,忽然的说话声,吓得我嗷的一声,本来是站在小溪边儿上,脚下一滑,哧溜一下就踩到了水里,一阵刺骨的寒意从我的腿上开始蔓延,直接就延伸到了我的头顶。脚下一阵打滑,直接就坐在了水里面。 看到我慌慌张张的从溪水中爬上来的样子,丰华笑的前仰后合的,林浩在帐篷中也听到了笑声,从里面探出脑袋来看了一眼,之后用比老鼠进洞还快的速度重新钻了回去。我可以清晰的听到他嘴里发出的哧哧的笑声: “鄙视你,我靠!” 对于这个不仗义的兄弟我实在是没话说了,可是这家伙身大力不亏,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还真没有办法把他弄出来。任凭我的毒蛇在他的周围萦绕,这家伙干脆就来个置之不理。还真是好涵养。 因为小溪岸边让我一阵扑腾,变得非常的湿滑,加上河边的石头也都是圆滚滚的,我几次上来又重新滑下去。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银铃般的笑声戛然而止,一只白皙的小手伸到了我的面前: “快点把手伸过来!” 在听到了丰华的一声喊之后我再也没有犹豫,一把抓住了冰凉的小手,柔若无骨,抓着怎么就那么舒服。我还真不敢使劲儿,生怕一不小心把这个精致的工艺品给弄破了。可是丰华看上去是娇滴滴的,手上的力道着实让我吃惊,用不着我用力气,就感到一股大力直接拉住了我的手臂,几乎是双脚腾空将我从溪水中拉出来的。还没有等到我的双脚站稳,那双精致的小手一抖,直接就月兑离了我的魔爪,我哎呦一声,重重的坐在了地上,正还一块圆溜溜的石头垫在了**下面,疼得我再次哎呦一声。 在美女面前可谓是洋相百出了,空旷的山林中只剩下了丰华爽朗的笑声在回荡。 “至于嘛,我又不是老虎,说句话能够把你吓成这个样子?” 终于丰华笑够了,我的**也没有那么疼了,才听到丰华轻声的说道,一声明眸如同天空中的星星一样的夺目。 “我怎么会怕你,只是我没有听到你是什么时候来到我身边的,猝不及防,所以才被吓到了,呵呵,多谢帮忙啊!” 打了个哈哈,我就琢磨着会帐篷里去,不是不想和美女在一起多谈一会儿,而是经过了刚才在水中的折腾,浑身上下都已经湿透了,这个样子站在美女的面前,还真是影响我的形象。何况,在山里过过夜的人都知道,晚上的山风还真是冷,之前我在城市中享受的是初夏的火炉,让人心中烦躁,可是现在阴冷的山风,早就已经让我的牙齿上下打架了。 “你这人也真是,大半夜的不回帐篷里睡觉,跑到外面来喝冷风,呵呵,吃到苦头了吧。” 大美女对我没有丝毫的同情,我在心中暗自诽谤:我勒个去,还不是因为你突然在我的身后来一嗓子,所以才让我掉到溪水中的,现在竟然说风凉话。可是嘴巴上当然不能这样说了,虽然我老人家至今还是孤家寡人一枚,但是对于“女人的话总是对的”这句话还是深有感触的: “没办法啊,谁让那个大块头太占地方了呢,他睡在帐篷中,我就没地方了,只好跑到溪水边去欣赏长白山这美丽的黑乎乎的夜景啦!” “谁让你和他挤一个帐篷了,那边的不才是你的帐篷么?” 丰华用手指了指之前她曾经呆过的帐篷,我也眼珠子都差点掉到地上,难道这就是飞来艳福?难道这就是美女主动投怀送抱?不可能啊?理智还是让我保持着头脑的清醒,从哪个角度上看,能够让美女主动投怀送抱的也不可能是我。虽然平时喜欢吹吹牛,可是我还是有着自知之明的,就是我和林浩两个人站在一起,从卖相上看,我就没有任何的优势。 “那你?” “废话,我又不在帐篷中睡觉,茫茫大山就是我的家,哈哈,只不过看你在那个帐篷里竟然还放了一个好玩的东西,所以进去玩了一会儿!” “好玩的东西?” 我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是我在搭建好了帐篷之后,随手扔进去了一个公仔小熊。我可是纯粹的老爷们,对于这些女孩子喜欢的公仔什么的可没有什么特殊的嗜好。只是这个只有比巴掌大一点儿的小熊对于我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他是我的前女友留下的,这个公仔小熊是她当初最喜欢的小东西,可是一场车祸夺走了她的生命,这个小东西我一直带在身边,当成是自己的一个纪念。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年,伤痕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的变得淡了,可是将小东西一个随身携带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他就好像是一个护身符一样。之前搭建好了帐篷,我也是随手将这个小东西扔进去的,没想到竟然吸引了美女的注意。可是,随即我又想到了她话里的另外一层意思: “不住在这里,深山老林的,你不住在这里住在什么地方?” “呵呵,在大山中有我的家啊,我当然是住在家里了!” 我吃惊的张大了嘴巴,现在我们已经是进入到了长白山月复地,还没有听说过在这里会有常住居民,何况现在已经到了半夜了,这个小女子竟然还要在树林中穿梭?别说是一个小女子,恐怕就是经验丰富的在山林中行走的人,都不会有这个胆量吧。 “算了,和你说不清楚。不过你放在帐篷中的那个小东西真的挺好玩的,之前没有看到其他人带过,哈哈,能不能送给我一个?” 我更加的疑惑了,这个丰华简直是让我无语。如果夸奖公仔熊好看也就罢了,可是我怎么感觉着她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类的东西。难道这么多年她就是一直生活在大山深处,从来都没有出去过? 看到我迟迟没有回答,丰华撅起了小嘴: “喂喂,愿意不愿意啊,好歹给个话儿啊?” 说完还重重的在我的肩膀上打了一拳头,将我从思绪中惊醒: “你之前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小东西?” “没有啊,从来没有看到进山的人身上还带着这个,呵呵,爷爷也从来都没有给我拿过这样的小东西,真漂亮。” “等以后有机会的时候,我再给你带一个来可以么?这个,呵呵,这个是我之前的女友送给我作为纪念的。” “哦?” 丰华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失望,看到美女这个样子,我也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再次强调说: “放心,我说话算话,以后我一定送给你一个,就算是以后我没有了重新来到长白山的机会,我也一定会让拐叔给你带一个,不对,是几个过来,各种颜色的,呵呵。” 听到了我的解释,丰华的脸上终于再次露出了笑容,点了点头,明亮的眼睛在黑夜中烁烁放光: “一言为定,可不许反悔啊!” 看到她终于开心了,我的心里也好受了一点儿,忽然丰华眼神中的光芒又黯淡了一些,轻声的说道: “能和我说说你的女友么……” …… 一 第18章 血影1 本来已经要回到帐篷中去睡觉了,可是没想到丰华竟然提起了这个话题,无异于撕开了我心头上隐藏很久的伤疤。本来也没有什么太多的睡意,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的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好像也减轻了很多。 干脆也不回到帐篷中换衣服了,就让山风将自己的衣服吹干了就是了。 “好吧!” 听到我同意了她的要求,丰华好像非常的高兴,蹦蹦跳跳的坐在了白天他坐着的大石头上,用手拖着香腮,眨巴着明亮的大眼睛。看到她现在的样子,分明就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 我和他讲述了我和女友的相识、相知、相恋。女友是我刚刚来到城市中打拼的时候认识的女孩,人很好,没有因为我的落魄而离开我,一直默默的帮助我奋斗。我们之间的感情也不曾出现过什么裂痕。虽然偶尔也会有一些小碰撞和摩擦,发生过争吵,但是在每一次争吵之后,我们的感情不但没有变淡,反而变得更加的融洽,和谐。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她除了车祸之后,我还是一直无法割舍那段感情。 丰华听得很认真,对自己的口才我也知道,不是特别擅长,可是我是在用心讲我们的故事。 还从来没有和人这样细致的说过我的感情经历,可是丰华的身上就好像带着什么魔力一样,让我想要对他进行彻底的倾吐。等我将经历讲完之后,周围恢复了安静,侧过头看去,只见在丰华的眼神中带着些许的泪花。 我也没有打断她的思绪,只是透过树林看着远处黑黝黝的山峦,脑海中也回忆起了当初的点点滴滴。 忽然身边的丰华嘴里发出了一声疑惑的声音: “咦?” 我注意到她已经从大石头上站了起来,慢慢的走向了河边,河水的冰冷我是亲身体验过的,为了防止美女也和我一样变成一个落汤鸡,我也小心翼翼的跟在了他的身后。 在小溪的旁边蹲下,然后丰华将白皙的小手放进溪水中模了一下,把湿漉漉的手放到了鼻子的旁边,闻了闻,眉头紧紧的皱起来: “溪水中有血腥气息?” 我连忙也在水中看了看,可是清清亮亮的,根本看不到一点儿不对的地方。还没有等到我出声询问,丰华已经站起身来: “我去那边看看,你在这里等着啊!” “我去喊拐叔。” “喊他干嘛,黑灯瞎火的,他腿脚不方便。” 丰华说完,已经开始快步的沿着溪水向前走了,我想想她说的也对,年老不以筋骨为能,虽然拐叔在山林中的经验非常的丰富,可是岁月不饶人。在这漆黑的夜晚难免会磕磕碰碰的。犹豫的片刻,发现丰华已经和我拉开了距离,我也连忙追上去,这个小女子的胆量实在是让我吃惊。问道了血腥的气息,竟然还敢上前去探个究竟。何况在我的心中也觉得她有点小题大做了。在山林中,发生了一些野兽争夺,同时有血迹什么的进入到溪水里,好像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也总不能让她一个弱女子孤身一人的前去巡视啊,所以我也只好快步的追了上去。 “你跟着我干嘛?” 回头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我用手挠了挠脑袋: “这周围一团漆黑的,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去,万一发生了什么意外可怎么办,还是我跟着你一起过去看看吧,搜寻一段距离,如果没有什么事儿,就尽快回来,也许只是野兽受伤了经过小溪,或者就是两个野兽之间在小溪的旁边发生了搏斗呢。” 其实在我的心里,这种可能性是最大的,毕竟这里是野山丛林。就是想要看到个人的踪迹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所以血腥味是动物身上的,这应该是最合理的解释了。对于我坚决要和她一起到前面巡视的建议提出之后,我发现在丰华的眼神中带着一丝的异样,不过也没有说什么,只是低着头,一直向前走。 星光照耀中,溪水的表面泛着粼粼微光,这也让我们用不着担心会出现迷路的情况。没走多远的距离,我已经是气喘吁吁了,走了一下午的山路两条腿就已经迈不动了,好不容易在帐篷附近休息了一会儿,现在又要陪着丰华在崎岖的鹅卵石上做运动,心里已经是苦不堪言了。丰华也发现了我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 “呵呵,明明已经走不动了,还要逞强。” 话虽然这样说,可是她也不由自主的放慢了脚步,让我们两个几乎可以并肩而行。忽然,在我的脑海中那个已经萦绕了两天晚上的声音再次响起,而且更让我感到吃惊的是,通过这个声音我可以准确的判断出这个女子所在的方位,应该就是在我的正前方: “何时,你才能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之前在拐叔的家里听到了这个声音的时候,我只是能够听到这个声音遍布了我的左左右右,可是没想到在这样空旷的山林中竟然没有什么回音对我造成骚扰。 本来已经和丰华并肩走了,我忽然停下,马上就落在了丰华的身后,她疑惑的转过身: “你,你能听到喊声?” 我点了点头,随即瞪大了眼睛看着丰华,任何人都能够从她的话里听出来,她也是可以听到声音的。按照拐叔的说法,那就是她也是一个没有被大山抛弃的孩子。 “难怪爷爷说没准你能够帮上忙,现在看来,你真的和其他人有点不一样啊,好了,没事儿的,快走吧,应该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我们就可以发现点儿什么。” 答应了一声,连忙重新跟上去,只是丰华的话让我的心中更加的无法平静,丰华对于回荡在我的脑海中的喊声,知道的明显要比拐叔还要多,恐怕之前拐叔说的能够听到这个喊声就是没有被大山抛弃的孩子明显是不对的。 勉强压制着自己心中的疑惑,快步的重新追上了丰华,但是看着丰华的眼神更加的奇怪了,这个女子的身份更加的让人感到神秘。 溪水在前方忽然出现了一个转弯,即使是在光线如此暗淡之下,我也看到了在溪水旁边的石头上的场景。果然好像是一个人趴在那里,山风吹过,那个人的衣衫还在随风飘动。还没有等到我发出声音,丰华已经疾步的跑了过去,她的速度快的让我吃惊,看来即使我体力充沛的时候,想要和这个小女子比脚力也是一个笑话,亏得我还不自量力的说要陪着人家过来查看,如果不是我这个拖后腿的,大概丰华早就已经来到了事发地了。 也由不得我做太多的感慨,快步追上去,也和丰华一起蹲在了溪水的旁边,果然是一个人趴在地上,伸手轻轻的将之翻转过来,发现是一个中年男子。因为失血过多已经面色惨白了,模了模鼻息,当然是一点儿生机都没有了。说句有点丢人的话,我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死人,更别说是这种一看就知道是非正常死亡的人了。我的心里还真是有点紧张,本来已经快要被山风吹干的衣服,再次变得湿漉漉了,这次可是冷汗。但是看看丰华的表情,不由得让我感到了一阵的惭愧。这个小丫头除了眉头紧锁之外,没有任何异常的表情。这胆量,就足够让我难以望其项背了。 控制住心中的恐惧,重新把视线落在了那个尸体上面,发现致命的伤口是在胸口的位置,一把匕首没入到了其中,时间应该也不是很长,因为虽然血迹已经有了凝固的迹象,可是还是没有完全干涸。 “报警吧,发生了事关人命的事情,可不是小事儿。” 我轻声的对丰华说道,可是没想到这丫头根本就不理会我说的是什么,甚至还伸出手去要拿插在死者胸口上的匕首。我连忙一把拉住她,发现了尸体报了警了,也就没有我们什么事儿了,顶多就是给警察叔叔录个口供之类的,可是一旦匕首上沾染了其他的人的指纹,那事情可就有点大条了,对于这个丫头的莽撞,我感到一阵的无语,气呼呼的对着她喊道: “你要干嘛,如果在这个匕首上沾了你的手指印,到时候你就说不清楚了!” 这还是见到丰华之后,我第一次冲着她大吼,可是我是真的为她感到着急,这丫头看上去也有着二十多岁的年纪了,怎么做事儿好像不用脑子一样。 我的喊声把丰华吓得一哆嗦,手停了一下: “报警?怎么报警,跑出去,然后到警察局,气喘吁吁的说这里发生了一具尸体?别逗了,就是警察来到这里,也根本差不多这个没头没脑的案子。” “怎么会,这里留下了好多证据啊,比如说这必说,比如说……”我在周围巡视了一圈,还真是看不到其他任何的痕迹,抖了抖手,“比如说,匕首……对了,还有在他的身上也许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没有被发现呢?” …… 一 第19章 血影2 对于我的辩驳,丰华只是笑了笑,轻轻的摇了摇头: “在这个尸体上除了这个匕首之外,只有一件有用的东西,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呵呵,之前在丛林中也多次发现过尸体,也有向你这样急匆匆的跑出去报警的,可是结果呢,最后都是不了了之,而且这唯一的一件有价值的东西拿出来,恐怕对你们也不利哟。” 说着也不顾我的阻拦,从死者的口袋中模出了半个金光闪闪的东西。我虽然没有见识过林浩家中的传家宝,但是从这个东西上我还是可以看出来,这应该就是半个金镯子。 “不会,不会是林老爹干的吧?” 虽然已经在心里猜到了这个结果,但是还是疑惑的问出来,想想林老爹因为痛恨小偷偷了自己的传家宝,出手重了失手杀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至于从家里跑出来追小偷,身上带着匕首,好像也不是说不通的事情。而且大家都清楚,现在林老爹就是在这个树林中。杀人动机有,杀人时间也有,恐怕林老爹的这个嫌疑算是洗不清了。 我的心里同样开始矛盾了,虽然不算是法盲,但是也多少知道一些,失手将小偷弄死了,虽然不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是也不是可以拍拍**就走人的,何况从这里的情况上看,林老爹可不像是失手把人杀了的。 “如果警察来了,一定会说,林老爹的嫌疑最大,呵呵,不过如果在我的眼中看来呢,可不是他干的,他还没有这个本事。” 我奇怪的抬头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样的肯定说就不是林老爹干的,别说是在警察的眼中,就是在我这个和林老爹有关系的人的眼中,恐怕都无法不承认林老爹是凶手的可能性最大。 丰华明显懂了我的眼神,在我还没有来得及阻止的时候,她已经一把将原本是插在死者胸口上的匕首拔了出来: “你!” 我再想要阻止她已经来不及了,一脸的苦涩,现在是什么都说不清楚了,在匕首上沾着的就是这个丫头的指纹,在警察的眼中,貌似最有怀疑的已经不是林老爹,而是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了。 丰华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在手中把玩着沾着血迹的匕首: “这个匕首可不是寻常的匕首,他不是林老爹这样的人能够有的!” 我差点哭出来,这个时候追究匕首是哪里的还有什么意义?林老爹家里祖传的宝物都弄出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够拥有的? “拜托,美女,现在这个匕首上沾着的是你的指纹啊,且不说是不是林老爹干的,你的嫌疑恐怕是要好好的解释一下了。” “有什么好解释的,一声没吭,埋葬在这个大山中的人多了去了,难道每次死一个人都给解释了?” 对于他的冷静,我感到了一头冷汗,怎么听着这样的话也不应该是从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嘴里说出来的,如果说是一个刽子手手里拿着匕首这样淡定的说着和人命有关的事情,我不会感到任何的意外。可是说话的明明就是一个妙龄少女。 “走啦,回啦,一会儿天都亮了,就你的这个体力,明天能不能走得动都不一定。” 说完,丰华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就要向回走,想到了她的这只手刚才还拿过匕首,我不由得再次打了一个哆嗦。可是丰华的力气很大,几乎是拖着我在鹅卵石上,一边被他拉着,一边用手指着已经越来越远的尸体: “这个,这个怎么办?” “管他干嘛!大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他很快就会消散在大自然的腐蚀中,和那些枯死的树叶没有任何的区别。” 已经由不得我震惊了,被丰华拉着我几乎有了腾云驾雾的感觉,重新回到了仓子的时候,天光已经蒙蒙亮了,我不由得一阵的叫苦,本来就是疲惫的身子,现在更加的狼狈,拐叔和林浩两个人正好刚刚从他们的帐篷中出来。看到我和丰华竟然手拉着手从小溪的旁边跑回来都愣了一下,我们两个的样子现在还真是容易引起误会。我连忙冲着他们两个说道: “没事,没事,你们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们啊,不就是在小溪的旁边散了一宿的步嘛!” 越解释越黑,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到河边去散步,貌似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今天……” 拐叔还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连忙打算转移话题,这种场合实在是感到有点尴尬。可是他刚刚开口,就听到丰华摆了摆手: “今天休息,明天开始上路,反正现在也有了线索了,用不着那么着急了。” 说着,丰华从口袋中掏出了半个金镯子,丢给了林浩: “这个是不是你家的?” 林浩连忙接过来,当借着晨曦的光芒看去的时候,眼睛立刻就瞪圆了。他可是亲眼看到过自己的家的祖传宝物的,从林浩的这个眼神中就已经可以看出来答案了。 “这个,这个,就是被偷走的金镯子,可是怎么只剩下半个了,另一半在什么地方?你们是在什么地方找到的?” 连珠炮一样的问题从林浩的嘴里迸发出来,丰华只是笑了笑: “是就好,找到了半个,另一个应该也就不远了。算了,今天休息,有空的时候再说。” 说完丰华也不理会拐叔和林浩诧异的目光,信步沿着溪水继续向前走去。因为在昨天晚上,我就听丰华说过,她根本就不需要在帐篷中居住,而是居住在大山中的某个地方,根据这个我就猜想到可能是在前面的哪个地方就是他的家。犹豫了一下,我还是快步的跑上去: “用不用我送你一段?” 其实我自己心里也明白,从昨天晚上在溪水旁边行走的速度上,我干脆就是一个拖油瓶,可是几个大老爷们,看着一个“弱女子”自己在树林中行走,还是有点不忍心,何况,从现在的情况上来看,拐叔把丰华找过来,明显是要让她帮忙的。都说拐叔是长白山中的独行侠,可是看到了丰华才明白,其实他也不是独行侠,与其说他手中带着的那个索罗棍是拐杖,还不如说这个女子才是他的拐杖。 我的举动,不只是让丰华愣了一下,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我,就是拐叔好像也感到奇怪,清咳了一声: “咳咳,大鸟,这个不用了,就让丰华自己回去吧,既然丰华说了,今天要休息一天,那我们就原地休息,同时也正好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有关挖参人的事儿!” 人都有猎奇的心理,我早就对神秘的挖参人的生活非常的感兴趣了,现在拐叔的话明显是把我心中的那点猎奇都勾了上来。不过我总是隐约的感觉到拐叔不希望我去送丰华,甚至对于我和丰华走的太过近一些了,他都会感到不舒服。所以才抛出了这么诱人的东西来留下我。 “送我?” 丰华笑呵呵的瞪着眼睛看着我,让我感到了一阵的不好意思,在她的眼神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绵羊一样,而她就是一个疯狂的小老虎,自由自在的生活在丛林中。给我的感觉大山就是他的家,而我们不过是来到大山中的过客而已。 无论是客人送主人前行,还是小绵羊送一只小老虎回家,怎么都感到有点好笑: “呵呵,得得,算我没说啊,哈哈,我知道我是有点自不量力,你一路顺风吧!” 尴尬的笑了笑,然后故意将视线放到其他的地方,丰华凌厉的目光和带着玩味的笑容,总是让我感到好像做贼了一样,但是我真的没有什么其他的心思。在我的视线挪开的时候,无意中正好看到了拐叔的脸,我发现在他的脸上好像露出了一丝释然。 “能够和我说说你为什么说要送我么,呵呵……” 丰华的笑容更加让我发毛,说话也变得支支吾吾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的是没有任何不良企图啊: “没什么原因,没什么愿意,只是我琢磨着你是孤身一个女子,我送一送你很正常,几个大老爷们躺在帐篷中睡觉,让你一个女孩子辛辛苦苦的走山路,那个,心里有点怪怪的,好吧,好吧,一路顺风,一路顺风。” 几个人的眼神中都让我感觉到有审问的意思,弄得更加的尴尬了,开什么玩笑,怎么弄的我好像是多么危险的人物一样。 “正好,我一个人走路也无聊,你就送我一段距离吧,呵呵!” 丰华笑呵呵的说道,在她的脸上带着一丝快慰,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会如是说。可是拐叔的反应比我还要激烈得多,几乎一下从地上跳起来,把瞪着眼睛看热闹的林浩都吓了一跳: “你说什么,你竟然同意他送你一程?!” 看着拐叔的样子,好像要咬人一样,吓得林浩拿着半个金镯子后退了半步…… 一 第20章 血影3 溪水潺潺,我和丰华并肩走在溪水旁边,在拐叔和林浩诧异的目光中,我总是感觉着如芒在背一样。但是话一出口,总不能收回去,于是老老实实的跟在了丰华的身后。 “喂,本来你说送我,我就是感觉着可以用不着太无聊了,你现在一声不吭的,和我一个人回家有什么区别?” “哦,是,是!” 我连忙点头,可是张了张嘴还是感到不知道说什么,拐叔那种诧异的几乎是看到怪物一样的眼神始终在我的脑海中回荡,让我总是平静不下来。不过丰华那种明显是带着戏谑的眼神,也同样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那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在长白山的深处还有人长期的居住啊,你一直就生活在这里么?” 这个问题其实从见到丰华的时候就有了,反正现在也有这个机会,不如好好问问。 “按照正常的情况下,这里是没有人长期居住,但是,我是不正常的情况,咯咯。而且我不但就住在长白山的深处,而且我还在这里生活了很长的时间,时间长的足以让你无法相信。” “哈哈,你可真会开玩笑,,看你年纪也就二十左右岁,即使你出生就在长白山的深处,也不过就是二十多年而已嘛,还不至于到让我吃惊的程度。” 丰华也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用手向前面指了指: “那边就到了我的家了,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进去坐一坐?” “呃?”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只见到前面小溪已经分开了两股,向两个方向流淌,而这两股水流的中间真有一个精致的小房子耸立在那里。看上去这个房子非常的小巧,就像是大一点的孩子的玩具一样。几十只小鸟在房子的周围盘旋,靠近房子的外面,花草丛生,看上去生机勃勃的。 “那个,有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如果有什么不方便的就算了!” 我轻声的说道,其实心里巴不得进去看看的,首先美女的邀请就带有这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不过哥可不是龌龊的人,至少我自己从来不承认自己非常的龌龊。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对常年生活在长白山中的人生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的,更加感到好奇。丰华对于公仔熊这样普通的女孩子的玩具都会感到新奇,真是不知道在她的家中能够有什么样的东西。 说完我转身就要走,即使有再多的小心思在作怪,我和不至于连人家随口的一句客套都会当真的。 “没什么不放心的啊,呵呵,你送我回来,邀请你到家里坐坐也没什么啊,请吧,呵呵!” 丰华笑靥如花,这样的盛情邀请,我还真的没有什么理由拒绝,已经离开了几步,但是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其实从离开帐篷之后,转了两个弯儿,我也没有感觉到走了有多远的距离,如果早知道丰华的家距离我们住的地方是这样近,恐怕我也用不着主动提出来送她了。 看到了我同意了,丰华很高兴的样子,快步的向房子的方向走去,因为是在两股小溪的中央,所以我还要踩着石头才能到小溪的对面,看到我晃晃悠悠的站在石头上的时候,丰华已经轻盈的跳到了小溪的对面,回头大声的对我喊道: “喂,你可小心点,别掉到水里去,否则很麻烦哟。” “哦,哦!” 我连忙点头答应,昨天晚上已经是感受到了溪水的清亮了,谁说长白山上到处都是温泉的,扯淡,那股子刺骨的寒意,让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何况现在是去一个美女家做客,浑身上下弄的湿漉漉的,还真是不怎么好看。 这样想着,对于脚下的石头我更加的在意了,可是我也奇怪的看到了这一片的溪水非常的清亮,在水中还有成群的小鱼儿在游来游去。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鱼,应该算是在长白山中的一个特产,否则在外面的时候怎么从来没有看到过呢,难怪人们都说长白山中就是一个天然的大宝库,就是随便的一个溪水中都能够看到这样奇特的小东西。 和普通的鱼的形状都差不多,但是小脑袋都是红色的,鱼鳍也是粉红色,看着就像是人们在鱼缸中养着的小金鱼一样,其中几尾小鱼大概是看到了我在水中投下的影子,一点也没有怕人的样子,反而还凑过来,张开了小嘴巴,好像是等着人们给他喂食一样。但是当看到了他们嘴巴中锋利的牙齿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从这些看着可爱的小家伙牙齿的形状上,就能够判断出这些小东西可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可爱,一定是水中的小霸王,标准的肉食性动物。 想到这里,我还是快步的从石头上走了过去,无论外面如何可爱,一旦和凶残挂上了边儿,都会让他们的可爱大打折扣。 看到我慌乱的跑过来,丰华咯咯的笑个不停: “喂喂喂,你这么狼狈的跑过来干什么,呵呵,不是在水里看到了什么怪物吧。” “呵呵,看到了,看到了!” 我也尴尬的笑了笑,一个大老爷们竟然让比拇指大不了多少的鱼给吓成了这个样子,还真的是有点丢人,丰华当然也能够听出我的玩笑话,笑得更加的厉害了。然后信步转身向那个精致的小房子走了过去。 我也连忙快步走过去,希望能够距离那些在水中的小家伙远一点儿,可是刚走出几步,我就吓得嗷的一声喊出来,这次看到的可不是拥有着锋利牙齿的小鱼儿了,分明是一只大老虎就趴在精致的小房子门口,看到丰华和我两个人走过来,大老虎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警惕的看着我。 从前没事儿的时候去动物园转悠,经常会看到老虎被关在笼子里,或者是假山中,一个个慵懒的样子根本就没有丛林之王的霸气,可是现在看到了真正生活在野外的大老虎,立刻让我毛骨悚然了: 我的喊声再次惊动了丰华,她回过头,脸上依旧是挂着淡淡的笑意: “不用怕,大王是在他刚刚出生的时候就被我抱过来的,已经跟随我好多年了,不会伤害到你的。呵呵,在我眼中,他就是和爷爷的那个唤山差不多。” 丰华的话让我感到震惊的同时也有些羡慕,大概只有长期生活在大山中的人才能够有这个荣幸吧,普通人都是小猫小狗作为宠物,可是丰华却能够让一头大老虎给自己看家护院,想想都觉得威风,假如我也是能够有这么一个威风凛凛的家伙壮胆儿……呃,算了吧,估计带着一头老虎回到城市里,第一时间引来的,可能就是荷枪实弹的警察,还要遭到那些所谓的动物保护协会的口诛笔伐。 不过,丰华将她的老虎和拐叔的唤山比较起来,还真是给我提了个醒儿,听说从前拐叔进山的时候,和唤山都是形影不离的,怎么这一次唤山没有跟着一起过来。不只是没有一起过来,就是在我住在拐叔的第二天,就一直也没有看到唤山的影子。 这些疑问恐怕都要回去找拐叔询问了,既然现在美女已经说了,这个名字叫做大王的家伙对我无害,心里也踏实了很多,果然在经过了大王身边的时候,大王没有任何的举动,只是在鼻子中发出了一声鼻音,然后重新趴在了地上,大脑袋放在了他的两个前爪上,微微的闭上了眼睛好像要睡觉一样。 “这家伙看来也是一个懒家伙!” 我在心里说道,不过还是轻手轻脚的从大王的身边走过去,即使再惫懒,人家也是一个大老虎啊。在品种上也改变不了他的性情。何况,就是看着它这个庞大的体格,用不着上来咬我一口,就是扑在我的身上,也能够一下将我压死。 进去到了清幽的小院子,看上去古色古香的,一株梅花已经凋谢,只剩下枯树枝也几片叶子无精打采的挂在上面,头顶上一些小鸟在不停的盘旋,有的还轻轻的落在我的身边,啾啾的叫着,如果不是亲身感受到了,我还真的无法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和动物和平相处的地方。 “我也算是在长白山麓出生的人了,可是还从来没有想到过大家真的可以这样和平相处。” 当一只小鸟落在了我的前面,让我都不得不给它让路,绕着走开的时候,我才终于忍不住感叹出声。丰华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只是淡淡的说道: “弱肉强食,哪里都是这个道理,这里你看到的不过就是非常片面的一面而已,假如我再弄一只兔子过来,相信大王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吃掉,因为它也要填饱肚子和活命嘛。” 我点了点头,对于丰华的话深以为然,物竞天择的丛林法则是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的,当你看到老虎为了吃掉兔子羚羊时候的残忍的时候,任何人在第一时间的想法都是对强者的谴责,但是没有几个人会想到,强者其实也需要生存…… 一 第25章 神女峰迷踪3 山上朦朦胧胧的,雾气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可以让我们两个距离拉开了五步远之内完全可以看的清楚。 “那边!” 忽然在朦胧的雾气中,我发现了一个黑黝黝的东西,为了不让两个人走散,我大声的冲着走在我前面的林浩喊道。 等到跑到了那个黑黝黝的东西面前,终于可以看清楚了,那是一块石碑。在石碑上刻着一大两小的三行字迹。大字写着三个字:“神女峰。”这让我终于知道了自己身处的位置,不过心中也升起了疑惑。在长白山十六峰中,我虽然不能够尽数出来,可是在印象中还是没有神女峰的这个名字,和他名字比较相似的应该就是仙女峰。因为我们已经在山里转的晕头转向了,根本不知道现在是在什么位置,因此在我们看到了这三个字的时候,第一时间也把这里当成了仙女峰了,心中还是一阵的高兴,因为如果是这样,仙女峰的位置很多人都知道,我们可以从仙女峰的位置进行对回家的路的模索了。 可是,当认真的看了两行小字之后,才彻底的绝望了,但是在心中却增加了一些新的憧憬: “此峰只在梦中现,千年苦等有缘人!” 看着这两行小字,我们两个人都低声的念叨着,从字面上看好像很容易理解,但是怎么也想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进入到只有在梦境中才能够登陆上的山峰。 举起了巴掌,狠狠的在林浩的脸上抽了一把,大概是力气太大了,也有可能这家伙正在认真的思索,猝不及防,打得林浩嗷的一声就从地上跳起来,脸上瞬间就升起了五个大手印: “彭哥,你要干嘛?” 一边说着,还一边用手模着自己的脸,这一巴掌真是够他受的。 “疼么?” “废话,当然疼了。” “那就证明我们不是在梦里,可是不是在梦里,我们怎么能够到了这个只有在梦里才会出现的山峰上了?” 林浩的脸上非常的郁闷,看来他心中带着无限的委屈,自己挨了一巴掌,原来就是为了验证是不是在梦中。林浩的话不多,但是从他的郁闷的表情中,我还是能够明白他的意思,分明就是说: “干嘛不抽你自己?” 现在已经不是理论应该扇谁一个大嘴巴的问题了,而且林浩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无缘无故的挨了一个大嘴巴,相信不会记恨我的(心中正在偷笑中)。 “彭哥,那我们还上不上去?” 林浩果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做太多的纠缠,在他的眼神中已经露出了胆怯的味道。无论是行走在什么人的梦中,这都是一个令人感到心中没底的事情。梦这个东西好像是不受任何人支配的,只要睡觉,梦境随时都有可能会出现,可不是说想要做美梦就做美梦,想要做噩梦,噩梦就会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如果人有那么大的本领,估计谁都愿意做美梦了,一直把美梦做到死都愿意。 我心里也感到有点没底,但是既然是自己不能够决定的事情,我也就想开了: “算了,上去,已经来到这里了,不好好上去看看,心里也不踏实,甭管这是一个噩梦还是一个美梦了!” 说完,迈开大步向山峰的上面走去,事情一旦想开了,也就用不着纠结了。就像是一个人在睡在床上,无论正在做恶梦还是在做美梦,都要等到梦境自己散去才能够有一个结果。别管是开心的笑醒,还是被吓出一身冷汗醒来,都要承受着。我们现在就是这种情形,不管前面面对我们的将会是什么,除了一直向前走之外,已经没有退路,假如我们转回身回头走了,结果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何况能够在自己的梦里走一遭,貌似这还是很多人都想要尝试一下的事情,现在这个机会就放在我们的面前,我们没有任何的理由拒绝。 陡峭的山坡正在向上面延伸,周围依旧笼罩着朦胧的雾气,幸运的是,雾气只是白茫茫的颜色,其中没有参杂什么特殊的气味,而且我们浸yin在雾气中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身体上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不适应。这让我们心里多少还是踏实了一些。 道路的两旁是稀稀落落的树木,并没有什么异常,只是在雾气中看着这些树木就好像是一些张牙舞爪的妖怪。对于在长白山麓长大的我们来说,只是在视觉上有点感到恐惧而已,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冲击。没有进入山峰中的时候,看着树木也是和现在的样子差不多,已经形成了视觉疲劳了。 足足向上攀登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沿途我们又吃了点那种不知名的水果。既然之前吃了都没有什么问题,相信现在多吃点也不会什么不良反应。走走停停的,累是累了点,但是慢慢的适应了也就不感到有多么的痛苦了。 身边的树木好像忽然变得稀薄了,之前没走几步就能够看到有大树擦肩而过,这也方便我们在大树上留下记号,免得走丢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树木竟然变得非常的稀少,有时候走出了很远的距离都看不到一株大树。 “女乃女乃的,这么远没有大树,做记号也不太方便啊。” 我低声的嘟哝着,寻了一段枯树枝,用钢钉在上面刻了一些花纹,然后戳在了地上。在树林中生活,做标记的办法多的是,未必一定要拘泥在自己的手中是不是有什么工具上。就在我刚刚把木头桩子插进地里面的时候,忽然,林浩一把将我拉住,舌头开始在嘴里打转: “彭哥,你,你快看!” 顺着林浩手指的方向看去,眼睛也瞪得大大的,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有了什么惊人的发现,以至于激动成了这个样子。我弄着记号,林浩就在旁边左右巡视着,他的视线正好就落在了我们不远的地方。在我眼中,林浩的手指的方向,不过就是有一些杂草而已,在任何一个山头,貌似杂草这玩意是最常见的,真不知道为什么会将林浩弄成这个样子: “耗子,你玩我么?那里不就是好像有一些杂草么?别告诉我你见鬼了!” 说道这里我自己都感到在脖子后面冒凉风。每天晚上,是我听到了林浩听不到的喊声,而现在竟然出现了林浩可以看到,而在我眼中却只是空空荡荡的地方,想想都让人感到从心底发起的那股子寒意。好在林浩并没有看到不应该看到的东西: “不是啊,不是啊。我们过去看看!” 说完,这家伙三步并两步的冲了过去,我可真是郁闷了,本来我们两个都没有什么力气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家伙忽然充满了体力。只好勉强的跟着他跑过去。 也没有走出两步远的距离,林浩就伏在了地上,认真的审视着眼前了一个小草模样的东西,猛的回过头冲着我喊道: “彭哥,你看这是什么?” 在林浩的眼睛中灼灼放光,就好像是一个财迷见到了金山一样。看着他手指的那株小草,我也愣了一下,随即一股狂喜涌上了心头。 “棒槌?” 我也惊呼出声,对于人参的这种东西,我并没有太多的研究,但是对于人参的参叶参花什么的,还是可以辨别出来的。林浩生长在大山中,而且这些年一直也在山村中生活,对于人参显然要比我熟悉得多。所以在众多杂草中竟然能够一眼就把人参认出来。而我还是要在他的帮助下才能够辨别出来埋藏在土地中的人参。 五片心形的小叶子,随着山风正在轻轻的晃动,怎么看着都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正仰着小脑袋看着我们。之前没少听过一些关于挖参人的传闻,知道在看到人参的时候有很多的讲究和技巧,包括什么大喊落魂了,什么用红绳缠绕住了,等等等等,说道很多。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现在我们两个家伙竟然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也能够和人参撞上。 “嗯,而且不止一个!” 林浩说完,还用手在旁边指了指,果然,另外的一株只有三片叶子的小家伙也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有了前两株人参的震撼,我也更加的仔细了。将视线在其他的地方搜寻,结果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只要隔几步远,就会出现一株棒槌。之前我们都没有注意到树木变得稀少的原因,现在总算是明白过来了,大地的精华已经大部分都被人参攫取走了,除了一些生命力超级顽强的家伙,貌似很难有其他的东西在生存下去。 “我靠,这是什么情况,我们不是不小心闯进了那个参厂的人参养殖园了吧?而且不是说看到了棒槌被给他落魂,不用红绳缠绕住他们,他们就会自己逃走么,怎么现在我们看到了这么多的棒槌,竟然没有像传说中的那样,一哄而散,难道他们是在睡觉么?” …… 一 第26章 神女峰迷踪4 对于我的这个问题,林浩当然也无法给出一个答案了,他之前看到野山参的机会比较多,可是挖人参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看着满地的人参,我们两个犯难了。不知道这到底应该怎么办,总不能用两只手如同拔萝卜一样的把他们从泥土中拔出来吧。那简直就是在暴殄天物。 “咋整,我们总不能假装没看见吧?” 林浩是个没注意的人,当忽然看到了这么多的东西放在了我们的面前,立刻麻爪了,除了站在那里发呆之外,无计可施。我也不比他好多些。就在我们两个沉默的站在这里的时候,忽然在我们的身后传来了轻声的说话声: “你们最好假装没看见。” 本来一直以为置身在这个山峰中的,只有我们两个大老爷们,可是忽然传来了女子的声音,把我们两个人都吓得不轻,惊恐的回过头,看到一个女子正慢慢的从浓雾中走了过来。 在女子的身边,到处都萦绕着淡淡的雾气,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仙子从天空中飘落一样。而且这个女子的美丽也丝毫不会亵渎仙子的这个称呼。吹弹可破的皮肤,乌黑的头发,一双明亮的眼睛,宛如浩瀚星空中两颗璀璨的明星。鼻梁高耸,显出了几分的倔强。眉头微微皱起,我能够在她的眉宇之间感觉出几许哀愁。 “天啊!” 发出梦呓一样声音的,是站在我身边的林浩。在我之前的感知中,这个家伙就是一个不解风情的蛮牛,让他干活肯定没有问题,也有一把子力气,可是如果说其他的智商情商之类的东西来,他真的就和白痴没有什么两样,但是现在看到了这个美丽的女子,竟然也会彻底的为她的美貌沉沦。 “咳咳!” 我清咳了两声,因为林浩的眼神让我都感到有点丢人,看他张着的嘴巴里,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 “姑娘,你怎么在这里?不是说这里是梦境一样的世界么?” “我在这里等人。” 女子的声音非常的轻柔,随着她的说话声,慢慢的走到了我们的跟前。就好像是一个美女从仙境中回归到了现实一样,如果说之前她的美丽是一种出尘的美,那么现在就是完全真实的美。非常荣幸的是,这样的美女就站在我们的对面。我真想好好的表扬自己一下,对于当初是否要继续上山的这个决定,做的实在是太正确了。从现在的迹象上看,这么多的人参,还有这样美丽的女子,谁能够说我们不是正在做美梦呢? “这些人参,你们最好就当作没有看到。” 女子重复着她之前的话,我们连忙点头。虽然谁的嘴巴上都没有说出来,但是在心里都明白,这里一定就是这个女子的人参种植园。至于山脚发现的那个石碑,应该就是一个恶作剧吧。 “这位姑娘,正好我们在这里遇到了你,呵呵,放心,我们不会动你种植园中的任何一株人参,只是我们进入到这个大山中迷路了,所以希望你能够帮助我们指引一下出山的道路,哪怕不出山,能够找到我们的同伴也好啊。” 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别管这个女子是什么人,还是早一点和拐叔汇合是真格的。这一天多的时间中,我们两个菜鸟在树林中跋涉,已经吃够了苦头。 “这里是神女峰,我已经很久没有离开过这里了,所以也没有办法指引你们出去。” 听到了女子的话,我和林浩都感到有一丝的失落,看来这个女子和丰华一样,不过就是常年隐藏在长白山的深山老林中的一个人而已。想到了丰华,我的眼前一亮,他们都是生活在山林中的,没准彼此之间经常会有一些往来,如果能够找到丰华的住所,我们也就可以重新回到我们宿营的地方了,毕竟从丰华的房屋到宿营的地方,有一条小溪作为最好的标志,而且我还在这之间走过了一个来回: “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和你同样生活在树林中的姑娘,她的家中看家的是一头叫做大王的大老虎,在门前的溪水中还养着一些带着尖利牙齿的小鱼儿,还有……” 我正要将丰华的样子和眼前的女子说一说,那个女子忽然打断了我的话,同时歪着脑袋疑惑的看着我: “你说的是丰华么?” 狂喜,当时对于我来说真的可以称得上是狂喜。就好像是在沙漠中已经陷入到了绝地中的人,忽然遇到了一个向导一样。 “对,对,就是丰华。”我真是觉得自己太笨了,还用得着废那么多的口舌么,原来只要说出了丰华的名字,人家就知道了,“你知道丰华的住所怎么走么?如果你能够告诉我丰华的住所也可以,哈哈,我们就可以找到我们宿营的地方了。” 女子的眼神中疑惑的神色更浓,看了我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弄的我的心里也有点发毛,不自觉的在自己的脸上模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在我的脸上沾着什么奇怪的东西,以至于让这个美女的眼神变得这样的奇怪: “你去过丰华的家?” “是啊,是啊!” 我连忙点头,眼神中满是希翼,毕竟这是我们重新找到拐叔的最后一个希望。看到我诚恳的样子,女子大概也真正相信了我的话,然后轻轻的点点头,视线飘向了远方。我和林浩两个人连大气儿都不敢出,生怕把这个女子惹得不高兴了。 过了好一会儿,女子才微微的点了点头: “我和丰华也是熟人,她家里所在的位置我还真的知道,不过你们也用不着费尽心力的去找她的住所了,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找到你们了。” 这话怎么听着都像是安慰人的话,显然无法让我们两个感到满意,可是女子在答复了我们之后,脸色立刻变得比从前缓和很多。态度更加的温柔了,虽然之前也不是严厉的谴责,也不是非常的友好,可是自从我说出了认识丰华之后的话后,女子的口气中明显将仅有的那一点点责问也都烟消云散了: “神女峰已经很久都没有人来到过这里了,既然难得的有客人到来,我这个做东道主的,也应该好好招待一下,正好带着你们转一转,免得回头丰华那个丫头还要责备我待客不周,慢待了她的朋友。” 眼前的这个姑娘态度上的巨大转变,还真是让我十分的不适应。我也不禁摇头苦笑,本来还希望着能够在山林中遇到一个向导,领着我们走出森林,可是没想到还真的遇到了向导。只是这个向导只能够带领着我们在神女峰上参观游玩,根本无法帮助我们月兑离险境。看到她笑盈盈的正要转身离开,我连忙招呼住她: “请等一下!” 女子站住脚步,转过头看着我,一双明眸眨呀眨的,这双灵动的眼睛让的心跳速度猛然加快,不得不说,这个眼神和丰华实在是太像了,如果一定要从中找出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在丰华的眼神中,我看到的是一种彻彻底底的快乐,而在这个女子的眼神中却带着淡淡的哀愁。同样让人心动,同样让人心醉。 “有什么事儿么?难道你不愿意在神女峰参观一下?” 听到了女子的疑惑,我感到身边好像有一双饿狼一样的眼睛正在看着我,侧头一看,林浩的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看来他是巴不得要留在神女峰上游览一番了。我对这个家伙还是比较了解的,按照他的性子不大可能是因为这漫山遍野的人参,十之**是因为眼前的这个女子,拨动了他心中最柔软的那根弦了。 “不是,这样的神仙府第,我当然巴不得好好的欣赏一下呢,只是还没有请教姑娘的芳名,假如我们能够有机会重新看到丰华,到时候连姑娘的名字都不知道,没准那个小丫头也会责备我们。” 听到了我的回答,释然可不只是眼前的这个女子,脸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 “一个寻常的山村女子,哪里能够有什么名字,之前有朋友见到我的时候,称呼我是姑娘,呵呵,过了这么多年了,还没有人对我有其他的称呼,除了丰华之外。你们不如也就叫我姑娘吧。等你们见到了丰华的时候,也只是告诉她,见到了姑娘她就知道是谁了。” 天下的名字好多种,为了弄个富贵的名字请八字先生帮着算算的有之,秉承着赖名好养活的原则,随便起个阿猫阿狗的名字的也大有人在,可是直接以姑娘作为名字,我倒还真是第一次听到。不过想想,名字其实也就是一个人的代号而已,叫做姑娘也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因此笑呵呵的点了点头。 看到我没有继续提问,姑娘慢悠悠的向前走去,我和林浩紧紧的跟在姑娘的身后。虽然这个向导不能够带领我们离开长白山麓,但是至少她能够保证我们在神女峰上的安全,现下也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 一 第27章 神女峰迷踪5 在神女峰上的旅游也许是我这一生中最奇妙的一次游历,人参看到的我几乎已经麻木了,在这里人参的数量之多,简直就像是在外面的萝卜白菜一样,这也让我更加相信了,神女峰就是姑娘自己的人参种植园。 “不要小看了这些人参,和外面的山林中的野山参可有着明显的不同,在他们的身体中都蕴藏着很多的灵性。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中的很多要被移植出去,因为他们在激烈的竞争中,已经落败。身体中的灵性大大减弱了,不具备继续生活在这里的条件了,五叶和八两重以上,就成为了一个分水岭。” 对于姑娘的解说,我并没有特别在意,因为在我的心中已经把这里定性为了人参种植园,可是林浩的眼睛中却闪过了一丝吃惊的神色,但是他并没有多说什么。 行走在霭霭雾气中,我们两个大饱眼福,将神女峰上秀美的风光尽收眼中,更让我们感到奇怪的是,在行走的过程中,好像身上的疲惫正在逐渐的消失。在见到姑娘之前,我们已经快成为是强弩之末了,这种在山林中的旅游同样是耗费着体力,可是和姑娘一起走了这样长的时间,我们不但没有感觉到疲乏感增加,反而是完全放松了下来,就好像是在精力充沛的早晨一样。真是没想到陪着一个美女导游在山林中行走竟然还有着这样的功效。 周围到处都是雾气,我们根本感觉不到时间的流淌,当雾气的颜色逐渐的从白色变成了灰蒙蒙的,我们知道,夜幕已经开始降临了。只是在神女峰上兜兜转转了一小天的时间,竟然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饿,这是我们都没有想到的,这个美女导游更是奇怪,既然说要好好招待我们了,可是竟然没有提出来给我们准备伙食的事情,弄的我们自己也不好意思张口。 “天色不早了,前面就到了山脚下了,呵呵,我们后会有期吧!” 姑娘笑盈盈的冲着我们点了点头,这让我和林浩两个人几乎同时都愣住了,在我们的记忆中,好像一直在神女峰上走的都是上坡路,也就是在向山峰的上面攀登着,可是现在怎么说我们来到了神女峰的山脚下了呢。 “彭哥,你看!” 林浩忽然吃惊的喊着,我连忙转身在灰蒙蒙的雾气中看着,一个黑黝黝的东西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不用走到近处我就知道我们看到的是什么了,一个石碑。 我的心中顿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快步的走到了石碑的旁边,眼前的这个石碑实在是太熟悉了,正是我们刚刚要向神女峰上攀登的时候遇到的那个石碑,上面的字迹都没有丝毫的变化: “姑娘,这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没有感觉到……” 我将石碑看了几次之后,不得不和姑娘询问,可是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只有我和林浩两个人在打量着石碑,而刚才还陪着我们站在山脚下的姑娘早就已经不见了踪影。周围的雾气非常的浓重,能见度非常低,两个人如果相隔两三步远,都别想看清楚对方。 “姑娘,姑娘?” 我大声的招呼着,在这种大雾的天气中,一旦人落单了,将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林浩也是刚刚发现那个一直陪着我们的姑娘不见了,也茫然四顾,在周围寻找。只是在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了一种难掩的失落。 “我勒个去,耗子,还真是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这样招待客人的,带着我们在神女峰上转了一圈,然后糊里糊涂的就走到山下来了,连个招呼都没有说,主人竟然就失踪了。” “彭哥,你说我们会不会是……会不会是遇到了神仙?” 林浩犹豫了好久,终于还是忍不住说道。神仙鬼怪这样的事情,我不能说完全不信,可是在心里总是觉得有点荒诞,撞上神仙还真是有点让我感到匪夷所思。可是,假如这个姑娘真的是神仙,那心中一切的疑虑就都能够解释了。不过,在茫茫的大森林中撞上了神仙?你相信么? 就在我们两个人无厘头的猜测着姑娘的身份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喊声从远处传来: “大鸟,耗子,你们在什么地方?” 这个声音实在是太熟悉了,正是拐叔的。听到了这个喊声我们两个几乎都喜极而泣,真是在绝境中遇到了亲人了。 可是拐叔的喊声就好像是在我们的四面八方一同响起,根本就不知道他所在的方位。 “我们在这里,我们在这里,拐叔,你在什么地方,我们看不到你,也听不到你的声音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 我们只能用声音来大声的回应,我们的喊声在大山的回音中忽然变得乱乱糟糟的,别说是拐叔,就是我们自己都觉得闹得慌,难怪有经验的挖参人,都不会选择利用大声的呼喊的办法在山林中互相传递信息,还真是没有办法听清楚彼此说的是什么,是从什么地方发出的喊声的。尤其是在这种浓雾的天气中,同伴就是从身边走过,可能只有一两步的距离,都会擦肩而过。 可是对于我们这两个菜鸟来说,还真是没有任何应对的办法,只能够相视苦笑。拐叔好像也安静了下来,好一会儿没有声音,弄的我们都感到疑惑,这个老爷子不会是也对这崇山峻岭和漫天的浓雾没有任何办法了吧。 片刻,忽然在我们的正前方传来了邦邦邦邦的响声,好像是被掏空的树木发出来的沉闷的响声一样。 “咦,是这边!” 我和林浩几乎同时听出来了声音传来的方向,连忙舍弃了石碑,快步的顺着响声跑了过去。 敲打树木的声音断断续续,但是始终没有停下来,这也正好给我们时时刻刻校正着自己的方位。果然大约走了十几米的距离,在浓雾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瘦削的身影,就站在一个树桩子上,手里拿着一根索罗棍正在使劲儿的在树桩上敲着。 “拐叔!” 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激动了,我和林浩两个大老爷们几乎同时大声的喊道,说完快步的走了过来。到了跟前才发现果然是拐叔,老爷子的脸色非常的难看,看到我们来到了他的身边,瞪着眼睛看着我们,那眼神,就好像是要把我们吃了一样: “拐叔,您老终于来了,我们还以为没有机会和你说永别了呢!” 我冲着撅胡子瞪眼睛的老头呵呵一笑,知道一顿责骂算是在所难免了,不过相比保住了自己的小命儿来说,被老头子训一顿,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们两个是活腻了么,如果想要死,不要拉上我这个糟老头子!” 果然拐叔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了这句话,林浩不好意思的用他的大手挠挠脑袋: “拐叔,这个不怪彭哥,是我看到了我父亲的影子,所以没有来得及和您打招呼就追了出去,彭哥是为了追我,所以才和我一起迷路的。” “你看到了小林子?” 拐叔疑惑的看着林浩,我也能够看出来,拐叔不是特别喜欢林浩,不过从说话的实惠劲儿上,这个林浩还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将之前发生的看到浑身血污的人影的事儿和拐叔说了一遍,拐叔认真的听着。并没有插话。等到林浩把经过说了一遍,拐叔的脸色也好了很多: “走,去仓子去!” 本来是要三个人才能够搬动的行礼,现在只剩下了拐叔一个人,我们两个已经做好了住露天地的打算,计划着等到天明的时候,按照拐叔的记忆原路返回去拿回帐篷,至于帐篷是不是已经让野兽给破坏,那就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了。 可是当我们和拐叔没有走多远的距离的之后,就愣住了,因为在我们面前出现的是四顶帐篷伫立在雾气中,吃惊的看着气呼呼的在前面带路的拐叔,不知道凭着这一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老爷子,是怎么能够带着这么多的行礼赶过来的。通过了周围的场景,我们都已经断定了,仓子真的不是在原来的那个小溪旁边,而是搬迁过了的。 大概是老头听到了我们停下了脚步,也站住了身子,我们眼神中的疑惑丝毫不落的进入到了老头子的眼神中: “是丰华帮助我带着你们的行礼过来的,否则凭着我一个孤老头子,可没有这个力气。唉,带你们两个进山,我还真是……唉……” 拐叔没有说完,就叹了口气,然后径自走向了自己的帐篷,看到老爷子的样子,我几乎笑出声来。之前听老头讲过他的一些经历,对于挖参人多少了解的还要比林浩多一些。挖参人可是有着很多忌讳的,老头子本来的意思是想说,带着我们两个人进山可真倒霉。可是没办法,挖参人最忌讳的就是说出一些不吉利的话儿来,拐叔在最后的关键时刻竟然硬生生的忍住,还真是有点滑稽…… 一 第28章 血影再现1 拐叔想要说的话,我们自然心里都清楚,在有一些自责的同时,也感到有点好笑。不过心中也只能是感叹侥幸,这一次真的是捡了一条命,如果不是运气足够好,大概早就已经葬身在这茫茫的大山中了。 看到拐叔已经进入到了自己的帐篷中去了,好像没心思和我们说话,我们两个也不敢去主动惹他。只是心里还带着一点奇怪,就算是加上了丰华,四个人的行李也不少,他们两个人是怎么弄过来的? 毕竟我曾经送丰华回过家,因此和林浩比较起来,更加的熟悉一些,当看到拐叔已经一头钻进自己的帐篷的时候,我的视线才转移到了丰华的身上。她悠闲的靠在一个树桩子上坐着,正笑盈盈的看着我们。 “这里都是你帮助拐叔弄过来的?” “是啊,呵呵,有什么问题么?” 丰华眨巴着大眼睛对我说道,眼神中满是骄傲的样子,能够把这么多东西都带到这里来,也的确是值得他骄傲的事情。 “呵呵,谢谢你啊,这次真是不好意思,因为我们两个的不小心,结果还让你跟着受累。” 本来在大山中行走就已经是很累人的事情了,现在我和林浩不但帮不上什么忙,还一直跟着添乱,心里还真有点不是滋味。丰华倒是满不在乎的摇了摇头,随即她用奇怪的眼神在我的身上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然后回头又看了看,同样因为尴尬,一言不发的坐在帐篷门口的林浩。 “咦,有点奇怪哟,哈哈,看来你们两个一定是遇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儿或者人了吧!” 在神女峰的经历还真是有点迷幻的色彩,虽然我不知道丰华是从什么地方看出来的,可是这样传奇的经历还是希望能够和人说一说的。听到了丰华的话,我也忽然想起了自己后背上还背着的用衣服做成的布包裹。这可是一个难得的学习的好机会,尤其是在美女面前,这样求知的**还是不能不表现出来的: “你看看这个,哈哈,我认识的山货野果也不算少了,可是怎么就没有认识这个东西呢,正好让你这个行家帮我科普一下,哈哈。” 在不知不觉中,还小小的奉承了一下美女,连忙将背上的包裹放在了丰华的面前,可是当布包裹打开之后,我忽然愣住了,因为这个包裹中的果子都已经严重腐烂了,只能够依稀的看到一些果核,空气中飘散的也是腐臭的气息。 “不会吧,好像才过了一天的时间,怎么就烂成了这个样子了?” 林浩也注意着我们两个的说话,连忙也打开了他手里的包着野果子的包袱,和我的一样,里面也只有一些果核,和烂泥巴一样的东西,也腐烂的干干净净。 我们记得清清楚楚,在攀登神女峰的时候,还曾经吃过这些果子,依旧是带着山里红的那种酸味,而且非常的新鲜,可是没想到这么快竟然就变成了这个模样。 “咯咯……”丰华看到了我和林浩大眼对小眼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的,“喂喂,你们给我看的只是参杂着一些果核的烂泥巴啊,虽然对于在大山中的很多野果山货我都很熟悉,不过只是从这些果核和泥巴上就让我判断出这是什么东西,我还真是说不出来。” 勉强忍住了钻进到鼻孔中的腐臭气息,找了一根树枝,在那些烂泥巴中找寻了一下,按照正常果实的腐烂,应该总能够有一两枚果子残留下来,可是没想到现在我的衣服中的这些果子腐烂的还真是彻底,一个哪怕是能够保持原来形状的果子都看不到了。 “我靠,我的衣服!” 当彻底放弃了寻找果子的想法之后,我才想到了另外的一个问题,也顾不上美女还笑盈盈的注视着自己,爆出了粗口。这个衣服虽然算不上多么名贵,可是也是我为数不多的一些家当之一。现在整个衣服上沾染的都是这种腐臭的气息,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穿了。 “那边有小溪,呵呵,去洗洗吧,应该不会耽误你穿的!” 苦着一张脸将衣服捡起来,看到林浩和我做出了同样的动作,拎着衣服,低着头向丰华指着的方向走过去。隐约中可以听到溪水流动的声音,我知道那里应该也是一条小河。 果然没走出多远的距离,就看到了一条白练一样的小河正在山林中蜿蜒流淌。相比从前我们宿营的小河,已经宽敞了很多。林浩也不言语,低着头闷声在河水中洗涤着自己的衣服。那些如同烂泥巴一样的果汁,粘到了衣服上,不用水将之冲洗走,还真的没有办法清洗。 看到他已经冲的差不多了,开始用手搓洗了,我才在林浩的下游找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开始冲洗我的衣服。丰华一直跟在我们两个人的身后,看到我已经停住了步子,慢悠悠的走到了我的后面: “你见到姑娘了?” 我愣了一下,连忙点点头: “还幸亏她的指点呢,而且还领略到了神女峰美丽的风光,哈哈,对了,这里距离神女峰的位置不远,你不想去和老朋友聊聊么?” 丰华愣了一下,但是并没有说话,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她正在心里想着什么事情,忽然从不远处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拐叔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他的拐棍敲击在地上的岩石上,发出了刺耳的响声: “你们看到神女峰了,在什么地方?” 看着他焦急的样子,就好像是听说了宝藏的位置似的。长白山十六峰中根本就没有神女峰的这个名字,我之前还一直认为那里就是姑娘私人的人参种植园,所以不出名是很正常的,可是没想到拐叔竟然真的知道这个名字。 看到我茫然的点头,不知道这个老头为什么会这么激动,拐叔的视线放在了同样注视着这边的林浩身上,看到林浩也点头证实,拐叔的眼神中立刻绽放出了异样的光彩: “快,快带着我到那里去看看!” “我衣服还没有洗完呢!” “不用洗了,直接扔了,回头我给你几件。” “拐叔,那可不行,进山里早晚都比较凉,我就带着这一个外套,扔掉了就惨了,就是你想给我也要等到我们出山的时候,远水解不了近渴啊!” 在拐叔急促的催促中,还是耐着性子忍受我们两个将衣服都清洗干净,期间几次都是急促的催促着我们。 “丰华和姑娘是好朋友,你直接让丰华带着你去不就可以了嘛!” “废话,丰华要是能够找到,我早就和他一起去了!” 拐叔用幽怨的眼神看着我,这种眼神竟然会从一个老头子的眼睛中绽放出来,弄的我浑身上下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 “我留下看着仓子,免得野兽来把东西都拖走了,你们去吧!” 丰华对去神女峰兴致缺缺,慵懒的伸了个懒腰,然后转身走向了一个粉红色的帐篷。之前刚刚进山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是准备了三顶小帐篷,看来这个粉色的小帐篷,是丰华后来从她的家中带出来的。无论是在姑娘的口中还是在丰华的嘴里,都没有否认他们是好朋友,可是这两个朋友实在是有点奇葩,竟然不知道彼此住着的位置,真是不知道她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以后有机会一定好好问问丰华,没准还有什么传奇的经历,而且还能够再增加一次和美女聊天的机会。 自从离开了神女峰的石碑,我和林浩两个人为了防止之前的错误重演,还是沿途留下了一些记号的,因此想要原路找回去,并不是非常的困难,只是因为山林中总是有着淡淡的雾气,而且我们两个路痴个人的原因,找寻的速度慢了一些而已,正好借着这个机会问问拐叔是如何找到我们的。拐叔一声不吭的进入帐篷中,我们不敢打扰他,可是现在一起并肩走路,聊聊天,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大状况。 听到了我的问题,拐叔的眉头依旧紧紧的皱着: “幸亏你们两个没有傻的彻底,还知道在经过的地方留下记号,我和丰华就是看到了你们留下的标记,才一路跟着过来的。” “哦,那么多东西,可真是麻烦你和丰华两个人了。” “在山林中,只要用心,你就是主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利用的,我们用树枝做成了爬犁,把东西放在上面,拉着走就可以了,也不算什么难事儿。” 爬犁是东北常用的一种工具,在冰雪的地面上使用的比较多一些。像个小车子一样,可以在雪地上拉动。因为冰雪的地面比较光滑,很多地方用狗就可以拉着爬犁载着人快速的在雪地上行进。只是现在是在山林中,当然不会那么轻松了,不过对于拐叔和丰华两个人来说,想要做到还真的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说起了爬犁,我就想到了狗,因此忍不住奇怪的问拐叔: “唤山呢?” 没想到拐叔的脸色立刻变得不好看了…… 一 第33章 另一半金镯子3 没有理会我这一次的无礼,丰华的视线始终在周围巡视着,我也向前方看去,在黑乎乎的夜晚,距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的一堆白色的骨头看起来非常的乍眼,再次吓得我出了一身的白毛汗。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也不能够躲在一个女人的身后做缩头乌龟啊,还是勉强的镇定了一下,清咳了一声,掩饰着自己的胆怯: “那个,没搞错啊,这里不就有野兽的尸骸嘛!” 说完,壮着胆子向那堆骨头走去,判断没有错误,真是是一个野兽的尸体,看样子应该是狍子之类的动物,肉已经被撕扯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了森森的白骨。从肉被撕扯的情况上看,应该就是一些食肉动物干的,而且在骨头上也残留着一些齿痕。 “我说的不是这个!” 丰华轻声的说道,视线依旧在周围寻找,并没有特别注意我面前的这堆骨头。忽然她的视线落在了更远的一个大树上,也不理会正在野兽的尸体面前,装作胆儿大的我摆造型,快步的走了过去。 “喂,你干嘛去,等等我!” 我可不想陪着这样的一个尸体呆着,鬼知道让这个狍子变成了尸骨的家伙还有没有在附近,让我徒手斗狼?呃,我还没有那个本事。 丰华在一棵已经枯死的大树面前站住了脚步,在原始丛林中,枯死的树木经常可以看到,但是这样大的个头的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心里也不由得一阵的好奇。看样子大树已经枯死有一段时间了,叶子都落光了,树干也变得非常酥脆,就好像晒干的柴火一样。我用手轻轻的在树干上模了模,咔嚓一声脆响,干裂的树皮应声而落。被虫子蛀过的粉末在空中飘散,一下钻进了我的眼睛里: “我靠!” 低骂一声,用手揉着自己的眼睛,没想到看上去健硕无比的大树,在死后变得这样的弱不禁风,就是这些小虫子都可以随便的欺负他。 我自己在这边忙活,丰华根本就没有理会,而是转到了大树的另一边。这个大树的粗壮足足要十几个成年男子围拢起来才能够合抱,如果丰华转到了树后面,我还真看不到他,因此也不顾依旧是在流着眼泪的眼睛,快步追过去,就听到丰华的喊声从枯树的后面响起: “这里,果然在这里!” 等我来到了她的身边才发现,在枯树的根部,有一个巨大的树洞,丰华正在费力的从树洞中向外面拖曳着什么,光线非常昏暗,但是我还是可以借着这一点点的月光和星光判断出来,那是一个人。 这个小女子的胆子已经让我没话说了,别管这是一个死人还是一个活人,这深更半夜的,从树洞里看到一个人,别说是往出拖曳了,就是看一眼,恐怕都会被吓个好歹的。 有了我的帮忙,很快那个人就从树洞中拖了出来,当我在月光上看到了这个人的脸的时候,不由得惊呼出声: “林老爹!他怎么会在这里?” 我们进入到山林中,就是为了找到林老爹的,本来没有抱着太大的希望,可是没想到竟然能够在这样短的时间中,就把人找到。可是林老爹怎么会掉进了这个树洞中,还真是让我感到匪夷所思。将手指放在了林老爹的鼻子下面,发现还有呼吸。估计只是昏迷过去了。 “嗯,你能够确定出他就是你们要找的人,那就可以了,他应该只是昏倒了,赶紧背着,回帐篷。” 几天在深山老林中跋涉,已经让林老爹骨瘦如柴了,我背起他并不是非常的吃力,为了防止我走错了路,丰华在前面走着,没过多长时间,帐篷的影子就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 “快,来人啊,耗子,你快点给我出来!” 距离帐篷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我就扯着嗓子大喊,惊起了林中飞鸟无数,就是正在远处嚎叫着的野兽也都闭上了嘴巴。看来我的嚎叫声比野兽的更加的恐怖。 第一个从帐篷中走出来的是拎着拐杖的拐叔,当看清楚了远远跑过来的我们的时候,他连忙迎了上来。林浩紧随其后,将林老爹平放在了草地上之后,林浩惊呼出声,不由得喜极而泣。拐叔鼻子中哼了一声: “鬼哭狼嚎什么,没看到人还在昏迷中呢么,还不快点弄水去?” 林浩答应了一声,连忙拎着水盆向小河边跑去,他刚刚离开,林老爹也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经过了在我背上的一路颠簸,他终于醒过来了,睁开眼看到了我和拐叔,眼神中立刻露出了激动的样子,他知道自己得救了。 我已经有几年的光景没有回到村子中了,人的变化不可谓不大,所以大概林老爹对我的印象不是特别深刻,但是拐叔他还是认得的,这可是在小村庄中的传奇式人物: “拐叔,没想到还是惊动了您老人家。” 拐叔的声望还是非常大的,不管大人小孩,看到了他都要客客气气的称呼他拐叔,这已经成为了他身份的象征了。能够找到林老爹,拐叔看样子也非常的高兴,脸上难得的露出了笑容,冲着他摆了摆手: “没事儿,没事儿,你身子弱,先躺着。” 其实林老爹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在腿上有一些擦伤,等到林浩把水取来了,我们又给他准备了一些食物,看着他吃下去,精神头明显好了很多。 “爹,到底咋回事啊?” 看到林老爹的精神好了,林浩才忍不住问道,看着我们忙活,丰华好像对这些根本就不感兴趣,径自走到了小河边,看着河水发呆。可是这个时候的焦点是林老爹,林浩拐叔都没有注意到她。我可明白如果没有丰华我们根本就没办法找到林老爹,因此连忙站起身,走到了丰华的身后: “这次,真的要谢谢你啊。” 丰华微微的转过头,冲着我嫣然一笑,只是在她的笑容中我能够看到一抹失落。 “没事儿,你还是去问问林老爹的情况吧。哦,对了,你们进山就是来找人的,现在人找到了,是不是明天就会离开了?” 我点了点头: “我和耗子明天就会带着林老爹出去,毕竟全村人都在担心着呢,可是拐叔他因为之前就有着进山不空手而归的誓言,大概还要在山林中转悠。” “哦,呵呵,你……”丰华笑的很勉强,低头犹豫了一下,然后猛的抬起头,眼中绽放出了异样的光亮,重新恢复了之前的明快,“你没有忘记答应过我的什么事儿吧?” “我,答应你的事儿?” 皱着眉头想了想,好像没有什么印象了,丰华脸上露出了无所谓的样子,只不过我能够感到在她无所谓的样子下面还隐藏着些许失落: “算了,呵呵,想不起来就算了,等想起来再说吧。” “你总要给我提个醒啊!” 可是任凭我追问,她也不说,只是催促我去看看林老爹的情况,万般无奈下,我也只好折回身,来到了林老爹的身边。 其实事情的经过和之前了解到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出入,林老爹晚上上厕所,发现在房间中间站着一个人,手上就拿着自己家的祖传宝贝,他立刻就急了,一边喊着抓贼,一边追了上去。那个小偷也慌了,冲出房门就向树林中跑,情急之下,林老爹也顾不上太多,追着小偷就进了林子,等到闯入了树林中之后,才明白了过来,但是已经迷路了。 林老爹一个人在树林中转悠了好几天的时间,也没有找到回村的路。还真是冤家路窄,回家的路没找到,竟然在一片树林中看到了那个小偷,正坐在大树下乘凉,手上还把玩着从林老爹家中偷出来的金镯子。这下林老爹可彻底火了,如果不是这个该死的小偷,怎么会让自己陷入到这个绝地中,于是冲了上去,两个人扭打在了一起。 别看那个小偷正直壮年,可是林老爹常年做庄稼活,手上的力气可比小偷大了不少,没用多长时间,小偷就吃了亏,撒腿就跑。林老爹刚刚发现祖传金镯子的影子,如何能够轻易的放手,两个人各自扯着金镯子的一边,咔嚓一声就把金镯子扯断了。小偷带着半个金镯子就跑进了树林中。 废了好大劲儿,最后只抢到了半个金镯子,这让林老爹失望不已。而且最头疼的还是如何回到村子中。今天白天的时候,林老爹在小河边不慎摔倒,把腿擦伤了,用河水清理了一下伤口之后,就进入到树林中打算找个地方过夜,枯树正好是作为生火的好东西,他就打算到枯树旁边弄点树枝,结果没有注意到脚下竟然是一个巨大的树洞,一下摔了进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您确定那个小偷当时是带着半个镯子跑了?” 我和林浩几乎同时大声的问出来,当得到了林老爹肯定的回答的时候,林浩从口袋中模出了半个金镯子…… 一 第34章 老爷庙1 看到了在林浩手中的半个金镯子,林老爹显得非常的激动,颤颤巍巍的从自己的衣服兜里也拿出了半截金镯子,金镯子的断裂的地方有很长的一段拉扯的痕迹,看样子和林老爹之前说的还真的是比较吻合,只是河边发现的尸体是怎么回事? 可是谁也无法给出一个答案,我隐约觉得丰华应该知道点什么,可是现在她正在河边沉思着什么,我也不好意思上去和她询问。给林老爹安排在了林浩的帐篷里,我也钻进帐篷,打算眯一会,一眼就看到了放在帐篷中的公仔熊,眼前一亮,终于想到了我曾经答应丰华什么事儿了,连忙从帐篷里跑出来,可是河边已经是空空荡荡了。 挪动到了丰华的帐篷旁边,犹豫了好一会儿,我也不知道应不应该打扰。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帐篷里传来了扑哧的一声轻笑声。丰华一挑帐篷的帘子,从里面探出头来: “你在我的帐篷口转了好一会儿了,小心我要喊非礼了,咯咯!” 我也憨厚的笑了笑,这个小丫头是越来越喜欢开玩笑了: “我想要告诉你的是,我想起来我答应过你什么了。”说着举了举在手里的公仔熊,“等我回去了,我一定会找到很多的公仔熊给你送过来。” “我不要很多,只要一个,和你手中的那个一模一样的。” “好,没问题!” 我爽快的答应,不用说在城市中,就是随便找几个大一点儿的乡镇,找到这样的一个公仔熊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丰华听到我答应了,显得非常开心,也没有从帐篷中出来,只是用手抓这帐篷帘子,眯起了眼睛: “说话要算话哟,呵呵,这个可是你给我的承诺。” “当然算话了,哈哈,如果以后我还有机会亲自到这里来,我一定亲手给你送过来,假如三个月之内,我没有机会再次过来,我也一定托付拐叔或者其他人到长白山里,给你送过来。” 等到了丰华痛快的答应下来,我感到心里好像也有一块大石头落地了,高高兴兴的回到了我的帐篷中。 这一觉就睡到了天亮,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在这个晚上,我竟然没有听到那个幽怨的女子的喊声在我的耳边回荡,或者是我没有了心事,睡的非常香甜,即使喊声在我的耳边回荡了,我也没有听到。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拐叔将大家都召集在了一起,林老爹已经找到了,我和林浩的任务也就算是完成了。至于林老爹和小偷到底只是发生了争斗,还是真的就是他失手将小偷打成了重伤致死,这就不是我们要追究的问题了。现在研究的是怎么离开长白山。 在我们力道山上的时候,已经沿途做了记号,如果只是我和林浩两个毛头小子,也许还没有办法让拐叔放心,但是现在多了林老爹这个在山林中颇有生存经验的人,按说应该可以放心了。但是拐叔仍旧不同意我们几个人走,一定要让丰华送我们出了林子才行。 拐叔也是一个犟脾气,谁拿他也没有办法,最后只好同意了,而且我也希望能够和丰华多在一起一段时间。这个单纯的姑娘在我的心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兵分两路,拐叔这次可是真的做了一次独行侠,不过他依旧是信心满满的,冲着我们点了点头。拄着拐杖,蹒跚着步子,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中。 “丰华,之前都是你或者你爹陪着拐叔在长白山中寻找人参么?他没有一个人在山林中走过吧?” 对于拐叔我还是有点不放心,丰华倒是满不在乎: “呵呵,你怎么把那个老头也当成小孩子一样了,他经常在山林中行走,一般的事情他都应付得来的,用不着为他担心了。从前也有几次都是我或者我爹给他指引了一个方向,他就自己上路的,事实上,我真正陪着他一起在山林中走的时候不多,哈哈,他的腿脚太慢,哈哈!” 丰华笑的很开心,如同一个欢快的小白兔一样的在树林中蹦蹦跳跳的向前走着。林老爹也询问了一下我们的情况,大家都是实话实说,只要人回来了,什么事儿都不是个事儿。我心里暗自还琢磨着回到了村子里一定要先给兔子打个电话,狠狠的臭骂他一顿。然后和黎叔也联系一下,林浩该去上班还是要上班啊。 林老爹心情看起来也非常不错,传家的宝物找到了,而且所有人也都平平安安的,没有什么大事儿。这就是最好的消息。 忽然一直蹦蹦跳跳的走在最前面的丰华猛的停住了脚步,弄的我们几个的神经都紧张的崩起来,这个小丫头的身上虽然是透漏着神秘,可是她的感知还真是没话说,就像这次找到林老爹,如果不是她恐怕我们谁也发现不了。 “怎么了?” 走到了丰华的身后,我轻声的问道。丰华紧锁着眉头,半天才说话: “我们改变一下方向,不要沿着来的路走了!” “为什么?” 对于经常在山林中行走的人来说,最不希望的就是在陌生的地方闯来闯去的,看着在树上已经明明白白的标记着留下的记号,放弃了熟悉的路径去冒着迷路的危险走不熟悉的路,还真是得不偿失的事情。 “不为了什么,我说改换一条道路,就要改换一条道路!”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小丫头露出这样郑重的神情来,可是放着坦途不走,一定要走险路,如果他不说出个理由来,还真的没有办法说服我们。 “姑娘,你总要给个理由啊,这条路是你们走过来的时候的路,应该算是最安全的了。如果有发生了什么事儿,你说清楚,我们换一条路也不是不行。” “这条路上不干净。” 丰华看了看我和林浩,从我们两个人的眼神中也透露出了同样的意思,只好老老实实的说道。不干净可不是很多人理解中的那种衣服不干净,路上都是垃圾这样的不干净,指的是在路上有鬼魅这样的东西在做嵩。 几次撞上麻罗鬼,已经快让我和林浩成了惊弓之鸟了,现在听到了丰华这样说,我们两个都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 “走,换一条路!” 也不等丰华做更进一步的解释,我和林浩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说道,其默契的程度,让林老爹都感到吃惊。 “在这条路上的东西很凶残,可不是麻罗鬼那样的小角色,我们几个人恐怕应付不了。我们走这边吧,这边有一个老爷庙,躲在老爷庙中,也许能够躲过去。” 听丰华话里的意思,是我们好像已经被什么厉害的东西给盯住了一样,想想都感到头皮发麻,催促着丰华在前面快点带路。一个麻罗鬼凭借着他的一副尊容都快要让我吓得屁滚尿流了,现在还蹦出来了一个更加厉害的东西,那简直是要我的命嘛。 丰华在前面带路,林浩干脆把林老爹背在背上,加快了行进的速度。天空中几片乌云飘过来,把整个树林都遮掩的黑漆漆的,天空好像在瞬间矮了很多。 或许是心理作用的原因,我好像觉得在我们周围的气温都下降了很多,因此嘴里不断的催促着大家快一点。 在我们的眼中,大山中的每一个方向都是一个样子的,可是对于丰华来说,却好像是在自己家一样,轻车熟路的。没有任何的停滞,果然没走多远的距离,就看到在树林掩映中间露出了小庙的一角。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个原始森林中竟然还会有人类留下的痕迹。 几个水滴滴落在了我的脸上,吓得我一哆嗦,但是用手模过了才知道,只不过是掉雨点了,我的表情正好让丰华看到,再次惹得他笑出声来。这样丢人的事儿反正不是第一次在丰华面前出现了,我也有点习惯了,并没有感到特别的尴尬,快步的跟着丰华的身后走进了破败的小庙中。一股浓重的尘土的气息扑面而来,看来这个小庙已经荒废了很久了。 几乎是在我们前脚刚刚踏进到小庙中的时候,忽然听到天空中一声炸雷响,接着瓢泼的大雨从天而降。 “呵呵,别管路上是不是有不干净的东西,能够在第一时间跑到这个小庙中来躲雨,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看着身后庙门外面瞬间就变成了雨帘,让我心中一阵的畅快,这样的大雨,就凭着我们简单的帐篷,是根本没有办法抵挡的,免去了被变成落汤鸡的可能,还真是让我从心眼里感到庆幸。 从前一直是带着一脸不在乎的笑容的丰华,自从进入到老爷庙中之后,脸色就始终带着郑重,丝毫没有了之前的那种轻松。听到了我的话,她点了点头: “不错,也算是我们幸运吧,不过,到了这里,要注意自己的说话,这里可是有神明在呢!” 想到之前拐叔在拜祭山神的时候,丰华还显得非常不屑,没想到进入到了这个老爷庙中,她竟然如此的虔诚了,不由得让我对这个老爷庙认真的打量起来…… 一 第35章 老爷庙2 老爷庙很小,没有在电视中看到的那些庙宇中的左一进院子,右一进院子的,只有一个厅堂。一个香炉香案,上面落满了尘土,就是苍蝇落在上面估计都会陷进去。看得出已经很久没有人来到过这里了。在这茫茫的大山深处,一年几乎都看不到两个人影,能够有人来到这里就怪了。 一个泥做的雕像就站立在那里,上面已经满是蜘蛛网了,根本看不清楚雕像本来的样子,其他的厅堂中什么都没有。在心中我不禁开始怀疑当初建立了这个老爷庙的那个人的眼光了,如果是在北坡、西坡、南坡的旅游线路上,估计这个小庙一定也是人声鼎沸,不至于破败到这个程度。不过更多的还是对曾经守候在这个小庙中的出家人的同情,运气真是不怎么样,怎么就没有开发到这边来呢?其他的出家人都可以轻松的享受香火,可是这里,冷清的恐怕老鼠都不愿意来安家了,亏得丰华对这里还如此的恭敬。 视线再次回到了那个雕像上,既不是道家的哪位圣人,也不是佛家的哪个大贤,完全是一个生面孔。虽然蜘蛛网已经挂满了他的身上,把他本来的样子几乎都掩盖住了,可是从漏出来的那星星点点,我还是可以认出来,这是一个将军模样的人。 从前没少听过一些神话故事和传说,在里面的土地爷、山神什么的都是所有神仙中最基层的管理者。用现在的话说,都是一些基层干部。其中山神往往都是以一身盔甲的将军的形象出现,眼前的这个雕像,到真是和传说中有几分相似的地方。只是一个山神沦落到了现在这样一身尘土的样子,还真是让我感到唏嘘不已,假如这个山神真的能够显灵的话,看到自己头上的一脑袋蜘蛛网,和浑身上下铺满的尘土,不知道要做何感想。 “这是谁啊?” 我还真想要知道这个山神的名字,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在传说中的山神有上千个,鬼才知道他们一个个都叫什么名字,因此用手指着雕像问道,不过口气中更多的是玩笑的意思。 没想到丰华一巴掌将我的手打下来,冷着脸非常郑重其事的对我说道: “不许无礼!” 看到丰华如同要吃人一样的瞪大的眼睛,我不由得愣了一下,在阻止我之后,丰华规规矩矩的走到了神像的面前,跪在了香案前面的一个蒲团上,恭恭敬敬的施礼。林老爹父子都是少言寡语的人,他们不会向我这样多嘴,而且林老爹一辈子都生活在大山中,靠土地和大山吃饭,在他的心中对于山神土地,也都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站在了丰华的身后,林老爹也恭恭敬敬的施礼,有样学样,老爹都这样客气,林浩当然也不例外了,小庙中只剩下了我还傻愣愣的站在了门口的位置,看着三个人对着一个泥胎木偶大礼参拜。 终于等到几个人都站起来了,各自找地方坐下,我才小心翼翼的走到了丰华的旁边,外面的雨越下越大,雨点落在庙宇上面的房顶上,发出了噼噼啪啪的响声: “丫头,之前你看到拐叔在下仓的时候,祭拜山神,好像对此表现的出的是不屑一顾,怎么到了这个老爷庙中,你却如此的虔诚了,难道此山神非彼山神?” 大概感到我口气比较缓和,丰华这一次没有大声的阻止我,找了一块草垫子并轻轻的掸去上面的尘土,然后坐下。我也连忙坐在了他的旁边。只听丰华幽幽的说道: “当然不是一个山神了。拐叔是挖参人,他祭拜的是山神孙良。据说孙良是最早一辈的挖参人,可以称之为是所有挖参人的老祖宗。现在的很多挖参人的经验和禁忌都是从他那个时候传下来的。后来孙良消失在了长白山中,于是大家给他树碑立传,他也被封为了山神。只不过他的作用是保佑着挖参人能够有一个丰厚的收成,挖到大的棒槌。可是这个山神要比孙良早的多,也是自从有了长白山之后,他就一直在这里作为山神存在的,他保佑的是所有长白山上的生灵,不只是挖参人和住在大山中的人类,就是一些动物植物都在他保护的范围之内。” 听到了丰华的解释,我终于明白了两者的具体关系,感情老爷庙中的这个山神,就是负责整个长白山麓的总体工作的官员。相当于是一把手,而且资格也老的不能再老了。而之前拐叔祭拜的那个山神,不过是负责某一项具体工作的分管官员而已。 看到我嘴巴老实了很多,没有对山神有不敬的意思了丰华的心情也恢复了正常,斜着眼睛看着我,轻声的说道: “哼,小心你对山神不敬,连老天爷都会惩罚你!” 也是巧了,在丰华的话音刚刚落下之后,忽然咔嚓一声惊雷炸响,吓得我一缩脖子。鬼魅什么的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就是人参变成的精灵我也见到了。貌似真的出现什么山神之类的,应该也不是不能够接受吧? 想到了这些,我连忙噌的一下跳起来,快步的向山神的雕像走过去。老爷庙中的三个人都瞪着眼睛看着我,不知道我要抽什么疯。 恭恭敬敬的跪倒在刚才丰华跪着的蒲团上,冲山神磕了三个头: “山神大人您老恕罪,不知者不怪嘛,真是不知道您如此的德高望重,刚才小子我失礼了。为补偿刚才的言语之失,我现在要对您的金身进行整理,希望您勿怪!” 说完再次磕了三个头,然后从地上站起来,走到了神龛的面前。丰华猛的从地上站起来,冲着我大声的斥责道: “你要干嘛?” 转身冲着愣愣的看着我的三个人呵呵一笑: “山神的金身上已经布满了灰尘,不如现在帮助他清理一下。这里估计是很久都没有人来了,所以才会是现在的这个样子。如果我们不知道也就罢了,既然知道了,当然不能袖手旁观了啊。何况……”我低着头模了模鼻子,抬眼看看门外瓢泼的大雨,“本来现在外面就是大雨倾盆的,我也没有什么事儿做。” 丰华像是第一次认识我一样,奇怪的看着我慢慢的爬上了神龛,从山神雕像的下面找出了一个笤帚,轻轻的在清理雕像上的蜘蛛网和灰尘。 大概是我刚刚进入到老爷庙时候的不屑,发展到现在的对山神恭恭敬敬,这样的转变实在是太大了,一时之间竟然让她感到无法接受。 林浩向来是跟着我混的,对我的话还是非常相信的,听到了我说的话之后,他也连忙和老爹打了声招呼,然后帮着一起过来清理了。林老爹因为身上有伤,腿脚不是很方便。只是冲着我们点了点头。丰华是最后一个加入到清扫中的,期间她偷偷的冲着我眨了眨眼睛,嘻嘻一笑: “你这算不算是拍山神的马屁?” 听到她重新开始和我开玩笑了,我知道她已经不生气了,因此呵呵一笑: “我可是实际行动者,不像你,只是在口头上说说而已。” 惹得丰华冲着我翻了翻白眼,对我的解释表示非常的不屑一顾。刚刚把老爷庙中的灰尘打扫过,房间中的灰尘还没有完全落下去,忽然一个人影从外面冲了进来,在瓢泼大雨中冲出来的人,形象自然可以想象得出来,和落汤鸡没有什么两样。 这里常年都看不到一个人,现在忽然蹦出个大活人来,这不由得引起了我们所有人的注意,都打量着这个闯进来的不速之客:瘦削的身子,看上去好像就剩下一层肉皮包着骨头了。在他的脸上,因为没有了肉,所以显得两个颧骨非常高,最惹人注意的就是他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而且滴溜溜圆,看到他的眼睛让我首先想到的就是猴子。两撇狗油胡被外面的雨水冲的已经耷拉了下来,紧紧的帖子嘴唇,看上去颇为滑稽。脑袋上几根稀疏的头发被雨水淋过之后,看着更加的稀少了,已经露出了头皮。一身灰色的衣服上沾满了泥浆。最搞笑的是他的脚上,一只脚上还有黄胶鞋,另外一只脚干脆就是光着一个脚丫子。从这个哥们的尊容上,也能看出来,他在大雨中可跑了有一段时间了,否则怎么会把鞋都跑丢了呢? 忽然在破败的小庙中看到了我们,显然把他也吓了一跳,愣了一下: “我不会倒霉到了这个程度吧!”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弄的我们几个人都感到一头雾水,正好我也清理好了神龛上的灰尘,气呼呼的迎了过去: “喂喂,怎么说话呢,怎么看到我们你就倒霉了?” 那个家伙抹了一把头上的雨水,伸出手靠近我的脸晃悠了一下,众人都不知道他的这个举动是要干嘛,因此都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片刻,那个家伙终于咧嘴一笑…… 一 第36章 老爷庙3 “我还以为我又见鬼了呢,而且是一下子遇到了一群,原来也是人啊!” 狗油胡开口说的一句话就差点把我们的鼻子气歪了,明明就是几个大活人,在他的眼中竟然变成了鬼,还真是不知道让人说什么。 “我们要是鬼,才懒得和你说话,直接把你吃掉了算了!” 我没好气的冲着他说道,然后转身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既然是我们先到达这个小庙的,应该说我们就算是这里的主人了,总不能等着他来询问我们: “你怎么这大雨天的在长白山中乱跑?” “废话,你以为我愿意啊,等等啊,我先朝拜一下这里的主人。” 这家伙规规矩矩的跑到了神像的面前,跪在地上冲着上面磕头,嘴里还嘟嘟嘟的念叨个不停: “这位山神爷,对不住了,打扰了你的清修了,哈哈,可是没办法啊,外面下了这么大的雨,我是实在没有地方跑了,所以才不得不来到你这里,有什么得罪的地方,您老不要见怪,哈哈,给你磕个头,就算是先给你道歉了!” 这家伙跪在那里,如同一个神棍一样的念叨着,怎么看着他都招人烦,在他忙活过了一阵子之后,从蒲团上站起来,左右看了看,林老爹父子两个人都倚在墙壁上,面无表情。本来活泼好动的丰华也安静的坐在我的旁边。只有他一个人好像是在演猴戏一样。他也不感到尴尬,一个箭步跑到了我的身边: “长白山里常年没有人的踪迹,你们几个是怎么回事?” “这也是我想问你的问题。” 抱着自己的肩膀,看着这个滑稽的家伙,我的心里有点不爽,这个中年汉子貌似直接将我的问题给忽视了,现在反倒问起我来。不过把话都说开了,矛盾自然也就没了。我说了我们来到长白山是为了找人的这个目的,现在已经找到人了,正要回去。他也讲了自己的经历。 此人真名卜卓超,但是因为做事总是有点不靠谱,所以得了一个外号不着调,他自己对他的外号丝毫没有隐瞒,而且还告诉我们就称呼他不着调吧,自己听习惯了。不得不说,这样的人还真是奇葩。 不过更奇葩的是,这个不着调来到长白山中的目的。说起来都会让人感到好笑,这家伙的目的竟然是到长白山中,来看看精怪是什么样子的! 不着调是一个相师,也就是帮助人们看看风水,或者调治一些奇奇怪怪的病的,在东北习惯称呼他们是阴阳先生。巧合的是,也是住在省城中,距离我的兴旺食杂店还不是很远。不过从前在我的眼中,这样的人通常都是和神棍划等号,因为在我的心目中,这些家伙就是骗人的,只不过现在进入到了大山中,还亲眼看到了麻罗鬼和参姑娘,所以心中的想法多少已经有了一些改变。 本来也没什么事儿,可是这家伙在给一个病人看病的时候,遭到了病人家属的严重质疑,说他根本就不知道鬼魅是什么样子的,纯粹是骗人的。他就不愿意了,和人吵了起来,结果被人家家属给他一顿胖揍。等到他的伤痕养好了,他就动起了心思,按照他的说法,鬼魅这些东西他经常可以看到,因为他天生就有阴阳眼。所以能够看到,只是其他人无法见到而已。他的心思又开始琢磨起来了,自己能够见到鬼魅还让人怀疑,挨了一顿胖揍。如果有人提起精怪之类的东西,他自己也没有看到过,估计挨揍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想到了这些,他还真是富有职业精神,屁颠屁颠的就跑到长白山来了。 听到了这个家伙的讲述,我们四个人都点了点头,包括少言寡语的林家父子都是同样的表情和动作,大家可不是对这个不着调的实践精神表示赞许,而是觉得不着调这个名字和他这个人实在是太般配了。 “你看到精怪了么?” 丰华嘻嘻一笑,明显是带着调侃的语调问道。不着调可丝毫没有觉得丰华是在逗他,非常认真的叹了口气: “别提了,精怪一个没看到,可是倒是见到了好几个麻罗鬼。还好我有经验,没有跟着那几个麻罗鬼乱跑,否则一定会走丢了。我压根就没想到在这原始森林中还有人,所以在看到你们第一眼的时候,还以为你们是什么修为高深的鬼魅呢。” “靠!” 我低骂了一句,真想告诉他,你的那双阴阳眼还是抠下来算了,长不长没什么用处。貌似在他的眼中好像无论是人还是鬼,都会被他当成是鬼魅。不过听到了之后他的遭遇,我决定还是甭骂他了,他已经够可怜了。 见到了几个麻罗鬼,他都没有上当,可是当他在路上发现了一些相同的标记之后,知道曾经是有人经过的地方,他也算是有经验的,沿着那些记号的方向走,正常情况下,这应该是最保险的。可是就是在这个最保险的路上竟然还是出了毛病,走了几天的时间忽然发现自己就是在原地打转。当他和我们说了那些标记的样子的时候,我知道,那正是不久之前我们曾经走过的路,而且也是丰华说过的那条不干净的路。不由得将视线落在了丰华的身上,看来这个小妮子还真不是一般人物,至少这个专业的阴阳先生都没有看出来那个路上有问题,而丰华就提前发现了。 “那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呢,在长白山中,如果陷入到了这样的鬼打墙中,想要月兑身是很困难的。” 丰华也收起了玩笑的神情,郑重的问道。看来她知道的事情要比我们多很多。就连不着调对对她刮目相看: “哎呦,原来你也是行家啊。哈哈,真是不容易,来握个手!” 说完这家伙热情的走过来,我一把将丰华拉在了自己的身后,在我眼中,这家伙可不是来握手的,分明就是想要占美女的便宜: “少套近乎,接着说。再说了,谁和你是同行,这位姑娘只不过是经常在长白山中行走,所以比较有经验而已。” 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如果他要再敢继续靠近,我一定会狠狠的一脚将他踹回去。不着调也不在意: “哦,是这样啊,我还以为是同行呢。”说完,一**坐在我的旁边,还真是不见外,“我运气还没有差到极点,哈哈,就在我郁闷的时候,忽然天空中一声炸雷想,接着瓢泼的大雨从天而降。在这声炸雷之后,我周围的景色都发生了变化,我知道鬼打墙已经被破出了,于是撒腿就跑。看到了一颗大树,就躲在下面躲雨。喂,可别说我没有科学常识啊,我也知道雷雨天在大树下躲雨很危险,可是没办法啊,我总不能继续慢悠悠的雨中漫步吧,可没有听说过这个原始森林中有什么人为的建筑。” 从一个神棍的口中竟然蹦出了科学常识的这个词,让我们都感到苦笑不已,貌似科学这东西和他们的行业正好是冲突的吧。不过,我们还是忍住了笑容,接着听他忽悠。 “妈的,我刚躲在大树下,又一个雷下来,我身后的大树直接冒烟了,把我的魂儿都吓飞了,当然就不要命的跑了,如果下次雷落下来,没准就不是落在大树上,而是直接落在我的脑袋上了。你们看看,我的鞋都跑丢了!” 说完他还伸出了自己的脚丫子,弄的我们几个人都哭笑不得,他还真是一个活宝。 “吃了这么多苦,可是依旧没有见到你想要看到的精怪,对此我对你深表同情,呵呵,不过我更加担心的是,如果你见到了精怪,恐怕现在也没有机会和我们说话了,没准早就让精怪给吃掉了。” 我拍了拍不着调的肩膀,对他表示了深深的问候,不过,这样的人如果让我在平时遇到了,十之**会把他当成是精神病。 “得了,少奚落我了,唉,我也知道自己有时候真他妈的范二,不过现在遇到了你们,正好,我也陪着你们一起离开长白山吧。女乃女乃的,空手而归。” “不找你的精怪了?” “找个屁啊,在我被困在鬼打墙中的时候,我都已经想明白了,我的阴阳眼可以帮助我看到鬼魅这类的东西,但是却没有办法让我看明白精怪的这些东西,因此就算是我和精怪这类的东西擦肩而过,我也未必能够认出来。” “我靠!” 这次我再也忍不住了,丰华和林浩都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从这个家伙的身上我明白了一句话,叫做只有更不着调,没有最不着调。这家伙已经屡次突破我对不着调这个词汇认知的底限了。到了长白山中,陷入到了绝地的时候才明白过来自己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成果,还真是后知后觉的可以。而且我也不禁为这个家伙感到幸运,就他的这个性格,能够活到现在,也真的算是一个奇迹了…… 一 第41章 暴雨迷途3 一声清脆的响声在山林中响起,丰华一下子没有拦住我,让我从她的身边冲了过去,冲着正在原地打转的不着调的**狠狠的一棍子打下去。 这一下力道十足,抽的不着调嗷的惨叫一声,人就摔了出去,手上的铃铛也抓不住了,一下丢在了旁边。丰华一个箭步冲到了我的身边,我这辈子都没有看到过有人会有这样快的速度,尤其是冲过来的还是一个女子。可是当丰华站在了我的身边的时候,竟然没有了任何的动作,在她的眼神中我可以感觉到升起了一丝疑惑。 不着调从地上爬起来,也顾不上满身的泥水,连滚带爬的把铃铛抓到了手中,然后气呼呼的冲到了我的身边: “我靠,你干嘛,我刚才在驱鬼!” “驱鬼?我看到你刚才的样子,还以为你撞邪了呢。” 郁闷的模了模自己的鼻子,之前无论是在老家还是在城市中,都曾经看到过有人做法事。比如什么摆祭坛,什么跳大神之类的了,都见到过,可是还从来没有看到过有人拿着一个破铃铛在原地转圈玩,然后驱鬼的。对于我这个门外汉,不着调是一肚子的怨气可是没有办法说,气呼呼的哼了一声: “你才撞邪了呢,本公一身本领百鬼不侵,咦,哪儿去了?” 他左右看了看,然后嘴里发出了疑惑的声音,丰华本来脸上的表情非常的凝重,但是看到不着调现在的样子,也惹不住扑哧一声的笑出声来: “走了,呵呵,没事了!” “奇怪了!” 不着调好像有什么事情没有办法想通一样,用力的挠了挠脑袋,即使是在蒙蒙细雨中,折腾了这么长的时间,他的头发也早就湿了,脑瓜皮也在雨水的浇灌中漏出来了,看上去颇有几分滑稽。我当然知道什么没了,应该就是不着调和丰华口中的鬼魅,不过心里可没有想明白,貌似我只是在不着调的**上打了一下,怎么那个鬼魅就没影了,难不成不着调的**还有这个功效? “我怎么没看到有什么鬼魅的影子啊?” 一边向帐篷中走,我一边轻声的问丰华,丰华看都没有看我一眼,显然是有着什么心事: “你以为所有的鬼魅都是麻罗鬼那样上不了台面的家伙啊,大部分鬼魅都是肉眼无法看到的,只有开通了阴阳眼的人才能够看到他们的样子。” “这样说,你也和不着调一样,拥有着阴阳眼了?” 我猛的站住脚步,其实在之前我就已经有了这样的怀疑,正好现在身边没有其他人,可以让我将心中的疑问问出来。丰华也愣了一下,然后站住了脚步: “即使没有阴阳眼我也能够看到,因为我自幼就生活在大山中,所以可以通过很多东西得到信息。” 丰华的答案可没有办法让我感到满意,常年生活在大山中的人多了去了,难不成每个生活在大山中的人在出了大山之后,都可以去做阴阳先生了。不过看到丰华说话的口气非常的犹豫,我也就没有继续追问,郑板桥曾经用一辈子的时间总结出了四个字——难得糊涂。有时候有些事情真的没有必要特别的较真。因此我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可是丰华显然心事重重,刚刚掀开了帐篷的帘子,又重新放了下来: “我有点事儿,要离开一下,你先在帐篷中等着我,记住,在我没有回来之前,你们千万不要离开。” 丰华说的郑重其事,让我感到非常疑惑,何况在这茫茫的大山中,能够有什么事情要做的? “你不用我帮忙……” 还没有等到我把话说完,丰华已经不耐烦的说道: “别说没用的了,按照我说的,老老实实呆在帐篷中,否则你会越帮越忙!” 说完也不再理会我,转身走进了雨幕中,看着佳人婀娜的背影,我感到她的身影越来越朦胧,丰华的神秘依旧不是我能够了解的。和参姑娘是好朋友,在大山中常年生活,自己也不是挖参人,在她的家中大老虎看家,门口的小溪中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鱼,现在竟然还发现她也能够驱鬼辟邪。丰华的形象在我的心中更加的神秘了。 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有了特殊的感觉的时候,会对她的一举一动都会特别的关注,现在我就是这样。但是当我越来越把自从遇到丰华一直到现在的所有事情都整理一下之后,忽然觉得她要比我之前想象的更加的神秘,更加看不懂。 可是就是心里有着再多的疑惑,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要丰华不一点点的和我剖析开好好的说说,恐怕这些永远都只能是一些疑惑而已。对于现在丰华去山林中孤身犯险,而我却帮不上什么忙,还是让我感到有几分内疚的。 “妈的,回去以后去健身房,一定要好好的锻炼锻炼身体,如果我能够有一个强劲的体魄,没准发挥的作用会更大。” 信誓旦旦的在心中下定了决心,可是回到帐篷中之后,我的**还没有坐稳,就听到在帐篷门口传来了脚步声,接着是不着调低声的召唤: “彭城兄弟,你在里面没?” 这家伙明明就是看着我走进了帐篷的,现在分明就是在说废话,因此我没好气的哼了一声: “不在,出去抓兔子去了!” 不着调嘻嘻一笑,挑开了帐篷的门帘,从外面走了进来,因为刚才在雨中他折腾的时间最长,因此浑身上下都是湿漉漉的。 “你可离我远一点,现在找到点干爽的地方可不容易,你别把帐篷里都弄湿了。” 对于这个家伙我是一肚子的不满意,倒不是说我看不起他,任何一个人,只要靠自己的本事自食其力,都是值得尊敬的,可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这个不着调真是看着不顺眼。大概是因为在我的心中依旧将他和神棍划着等号,又或者是因为这家伙真的有本事,和鬼魅接触的比较多了,所以在他的身上也多了一点鬼魅的阴气,所以才会让我感到非常的不舒服。 对我的不友好,不着调还真是脸皮厚,根本就没有在意,呵呵一笑,然后自顾自的坐下来,看着他坐下来的地方立刻聚集了一滩雨水,让我忍不住再次冲着他翻了一个白眼: “兄弟,不是我在背后嚼舌根子,呵呵,那个女娃可有点神秘,你自己可要小心点儿。” “你这还不叫嚼舌根子呐?丰华的确是有点神秘,可是她可是帮了我们很多忙的,再说了,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你搀和进来干嘛,如果看着不顺眼,你可以自己走嘛!” 一股无名火起,如果不着调说的是其他人的是非,我还真懒得和他计较,可是现在说的可是丰华。看到我反应颇为激烈,不着调愣了一下,随即苦笑着摇了摇头: “真是情人眼中出西施啊,看来你需要自己冷静冷静才行,我也言尽于此。不多说废话了,刚才我在外面看了看,鬼打墙好像已经消失了,我还真的打算马上上路了。” “那可不行,丰华走的时候和我说了,一定要等她回来。” “那是告诉你,不包括我,呵呵。”轻笑着,不着调从他的衣服中模出来一张纸片,看上去应该是一个名片之类的,只是已经被雨水完全打湿了,“这个是我的电话和联系方式,如果回到了省城中,有了什么问题,需要我帮忙的,可以联系我。都是老熟人了,哈哈,我给你优惠!” 说完将名片塞到了我的手里,从不着调的口气中我听出来了,貌似他还真的要率先一步离开: “喂,老兄,现在可还没有走出长白山,你一个没有什么经验的人在大山中乱闯,可是很麻烦的?” “没事,我刚才已经注意到了我之前留下的标记了,哈哈,应该是可以回到我进山时候的那个路径了,走出大山应该还没有什么问题,回见了啊!” 不着调说完,大步走出了帐篷,看着他消失在我视线中的背影,我愣了一下,心中也在暗自责备自己的态度不好。人家跑到了我的帐篷中,其实也是好意,可是我偏偏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还把不着调给奚落了一顿。可是现在人都已经走了,我自然也不好说什么,快步的走到外面,还打算有机会劝一劝,可是看到不着调已经准备好了,只是收起了帐篷,头也没有回的冲着我们几个人摆了摆手,就消失在了雨幕中。 林家父子显然也已经知道了,他们都来到了各自的帐篷外面,一起看着不着调走远,林浩奇怪的摇了摇头: “怎么看着这家伙也神神秘秘的?大家一起走不是更好一些?” 我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是轻轻的叹了口气,转身走回了帐篷中,低着头看了看手中的名片,心里还在琢磨着: “我勒个去,人家一个阴阳先生都有片子了,看来回去之后我这个小老板也应该弄一个……” 一 第42章 暴雨迷途4 不得不说,不着调做其他的事情不着调,可是这个名片还是花费了一些心思的,整个名片上非常的素气,既没有其他很多人名片的那么花哨,也没有像我之前看到的一些自诩为阴阳大师的人的名片上弄一个八卦图案什么的。只是在名片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铃铛。就和不着调手中拿着自称可以驱鬼辟邪的铃铛一样。在铃铛图案的中央写着一行小字“信就找我,不信就算了!” 这家伙的广告语还真是别出心裁,如果是我,当知道了他的名字之后,还真不会选择相信他。 将名片转过来,看到了名片的背面,就是不着调的住址和联系电话,当视线落在了他的名字上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家伙还真是老老实实的写上了他的外号,作为了自己的名字——不着调! “这分明就是担心自己生意好嘛!看到了这些,估计有人能够找他做生意才怪。” 将名片塞进了口袋中,然后躺在了帐篷里,眼睛看着帐篷的顶部,想着不着调临走时候和我说过的话。在我自己的心中早就已经有了怀疑,因此冷静下来想一想,不着调说的还是在理的,可是丰华到底是什么人,这和我有关系么?从现在的种种迹象上看来,丰华对我充其量也是有好感,仅此而已,而我对于她,现在也只是一种冲动而已。 我可不是不谙世事的菜鸟,毕竟从前的时候还有着一段感情经历,因此对于男女之事还是想的明白的,都说一见钟情,可是这种几率应该说少之又少。 两个情趣相投的男女刚刚开始认识的时候,无非就是一种异性相吸的冲动而已,发展顺利也许会变成一种激情。彼此牵挂,彼此关怀。当激情渐渐消退的时候,才有可能会慢慢的发展成为所谓的爱情。在一起的日子久了,两个人会如同左手模右手一样,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了谈情说爱的力气了,而且当面对面的时候,谈恋爱时候的甜言蜜语也说不出口了,这个时候已经不能称之为是爱情,而是上升到了更高的一种境界——亲情。只是随着现在人们的思想越来越浮躁,当爱情消退,亲情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很多青年男女就已经不能够踏踏实实的在一起了,而是劳燕分飞,另寻新欢去了,这也是这些年离婚的比率越来越高的原因。 我虽然是在爱情满满的时候就让我的另一半夭折了,可是对于这些事情还是想的明白的,这也使得对我和丰华现在的这种感觉有着清晰的认识。我们两个现在不过就是刚刚对眼而已,用不着侮辱爱情这个词汇了。 “唉,算了,也许过上两个月,我们就会变成两个不相干的路人了!” 如是想着,我又拿起了身边的公仔熊,轻轻的用手在湿漉漉的绒毛上摩挲,脑海中重新浮现出了当初和斐丽在一起的时光。 等了一天的时间,也没有等到丰华回来,期间几次林家父子都过来询问,我都把他们打发走了,让他们继续等。天空中依旧飘着蒙蒙细雨,而且时不时的还会加大一些雨点,让我在心中不由得更加为丰华担心。一直到了半夜,雨骤然再次变大,我们三个人都躲在各自的帐篷中不敢出去,丰华离开的时间可不短了。我再也躺不住了,一会儿坐起来,一会儿又重新躺下,心里七上八下的。 雨水落在帐篷上发出了很响亮的声音,但是就是这个声音也没有办法掩盖住在帐篷门口出来了两声脚步声响,我再次跃身而起,一下扯开了帐篷的帘子: “你回……” 本来还以为是丰华回来了,可是等到帐篷帘儿掀开了,我才发现站在帐篷口的不是丰华。虽然在暴雨的夜晚,周围的一切都是黑漆漆的,可是从身材上我就能够看出来,根本不可能是丰华,分明就是一个小孩子。猛的将手电打开,借着手电微弱的光芒,我看到站在门口的竟然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在他的脑袋上还梳着两个可爱的鬼见愁的头型。手里还举着一把红色的小伞。 深山老林中,大半夜的蹦出来这么一个小孩子,还真是让我在瞬间感到手脚冰凉,手电差点一哆嗦掉到地上: “你……” 小男孩也不客气,收起了小伞低着头就冲进了我的帐篷中。别看我是一个大男人,可是面对着这个忽然出现的小家伙,我还真是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傻愣愣的看着这个小家伙,不知道他干嘛跑到我的帐篷中来。 “你们遇到麻烦了,姑姑让我来告诉你们,马上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姑姑?你姑姑是谁?丰华么?” “丰华?丰华是谁?我姑姑住在神女峰,她的名字不叫做丰华。” 小男孩转着灵动的眼睛,眨呀眨的,看着非常的可爱。听到了他的话,我再次吃了一惊。神女峰是参姑娘的地盘,现在参姑娘派这个小家伙来给我送信,那这个小家伙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人参女圭女圭! 在很多美丽传说中,都有过人参女圭女圭的身影,可是在我从前的记忆中,他们也不过就是生活在传说中而已,可是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亲眼看到了,而且还是人参女圭女圭来给我送信。 看着我张大了嘴巴不说话,小家伙有点着急: “喂喂喂,你不会是傻了吧,快点收拾东西跑路啊,等到麻烦真的已经到了你的身上,估计想跑都来不及了!你想要葬身在这个茫茫的长白山中么,告诉你,除了给大山增加点儿肥料,你和其他的人啊,虎豹豺狼啊什么的,不会有任何的区别。” 小家伙人不大,可是说话着实让人感到不舒服。听他的口气好像也丝毫没有隐瞒他是一个人参女圭女圭的这个事实,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到的信心和勇气这样直接的面对我,真不怕我直接将他抓住了换钱花。 能够成为人参女圭女圭的人参,这个品级用不着我详细解释大家也都清楚。别看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可是这样的人参如果弄出去绝对是有市无价的东西,就是那些买彩票中了头奖一夜暴富的土豪,我也可以凭借着这一株人参就秒杀他们。 但是我现在根本就没有这个想法,只是对于小男孩的举动有些奇怪而已: “我有一个同伴告诉我在这里等着她,她没有回来,我不能走。” 虽然我不怀疑参姑娘给我送来的消息的准确性,可是我还是无法将丰华丢弃掉,一个人离开。看到我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小家伙立刻着急了,在原地跺着他的小脚丫: “你脑子有毛病了吧,告诉你,现在你们惹上的麻烦足以要了你的命儿,你的那个朋友是什么来路我不知道,不过你现在如果不马上离开,你的小命儿恐怕真的要没了。” 小男孩清澈的大眼睛死死的盯着我,因为着急,让他的小脸变得通红通红的,看上去更加的可爱。 “这黑灯瞎火的,而且天上还下着瓢泼大雨,即使马上赶路,岂不是也非常的危险么?” “非常危险也有一线生机,可是要留在这里恐怕你真的是在劫难逃了。你自己选择吧,姑姑只是让我来给你送个信,至于你相不相信,那就是你自己的事儿了,懒得管你!” 说完小男孩好像真的生气了一样,低着头,重新撑起了雨伞,走出了帐篷,进入到了雨幕中。哗啦啦的大雨在瞬间就将他的小身影完全淹没了。 我心里也紧张了起来,参姑娘不会无缘无故的让一个小人参女圭女圭来给我送信,一定是我真的遇到了什么大麻烦了。想想白天刚刚发生的鬼魅的事件,我的心里就更加的感到忐忑。自从和拐叔分手之后,貌似总有鬼魅之类的东西在偷偷的跟着我们,让我们寝食难安,在老爷庙的时候山神已经很明确的告诉我了,就是鬼魅偷走了金镯子,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验证了我们真的是衰神附体,已经让鬼魅给盯上了,只是这些家伙到底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为什么偏偏找到了我们,就让我无法理解了。 也来不及拿过雨伞,我快步的从帐篷中走出来,冰冷的雨点落在我的身上,让我的脑子在瞬间清醒了很多: “林老爹,耗子,快起来!” 大雨磅礴中,只有我的喊声在和雨水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听到了我的喊声,林家父子俩个都从帐篷中探出头来。当他们看到我连雨伞都没有打,就站在暴雨中的时候,都愣了一下: “怎么了?你要干嘛?丰华姑娘回来了么?” “没有,你们马上收拾东西离开这里。前面的路上,有之前不着调留下的记号,沿着这些记号你们应该可以离开。” 我急促的催促着,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既然答应丰华等着她回来,我就不会提前离开,但是有了危险,总不能将林家父子也搭在这里…… 一 第43章 参灵部落1 虽然说服林家父子也要费一番口舌,不过说服他们我还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我亲眼看着他们收拾好了东西,也追着白天不着调走的方向消失在视线中,才轻轻的舒了口气。 白天这里还有四顶帐篷,现在只剩下了丰华孤的一个帐篷还挺立在暴风雨中了。我钻回到了帐篷中,根本就没有办法躺下,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等着可怕的事情发生。 在等待中,时间过的总是很慢,低头几次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刚刚过去了半个多小时,可是在我的感觉中,这半个小时的等待却好像是过了半个世纪一样的漫长。忽然在外面漫天的风雨中传来了鬼哭狼嚎的喊叫声,这种尖细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让我浑身上下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 接着如同打夯一样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的传了过来。 “该死的,这是什么玩意,就是大象走路也不会发出这样大的动静吧!” 几次我都有冲出去看个究竟的冲动,可是还是硬生生的将自己的好奇心压下来,就躲在帐篷里,紧紧的抓着手上的索罗棍,心里还在默默的念叨着山神保佑。山神可是我亲眼看到的,虽然是在梦中,而且山神还亲口和我说的,貌似我们两个人之间还有一些交情,冲着这份交情上,他也应该会保护我吧。 砸夯一样的脚步声最终在我所在的帐篷门口停下,在我的耳中我听到了一声好像是野兽一样的嚎叫声,吓得我差点三魂出窍。就是没有勇气冲出去。 嚎叫声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距离,大概是那个家伙觉得就自己这样嘶喊着没有什么意思,竟然继续迈着砸夯一样的步子走远了。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远,我的心也慢慢的踏实了下来。 “不会这就是人参女圭女圭嘴里说的灭顶之灾吧,这也没有什么的吧!” 典型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听到脚步声已经完全消失在了我的耳朵中了,心中彻底的安静了下来,轻声的说道。随着脚步声消失的,还有哗啦啦的雨声: “难道我听到的这个脚步声就是雨神么,哈哈,随着他的离开,连暴风雨也一起离开了!” 没心没肺的这样想着,我拎着索罗棍从帐篷中走了出来,这天气的变化还真是快,刚才还是大雨倾盆,只是转眼之间,就变成了现在的星斗满天了。 “我靠,都说是三月的天小孩的脸,说变就变。可是现在已经是六月份了,怎么这天气还是变化的这么快啊。啊?不对!” 当我看过了漫天的星斗,重新将注意力放到了地面上的时候,忽然察觉到了不对的地方,因为周遭的景物和我进入到帐篷之前看到的,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 虽然在长白山中,很多地方的样子都差不多,所以才很容易就迷失了方向,但是从一些山峦的起伏和植被的品种上,还是可以分辨出一些不同。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在进入到帐篷的时候,我看到的道路的两旁都是松树林,可是只是这一转眼的时间,如同钢针一样的松树叶子看不到了,而是一片的白茫茫,现在置身的地方分明就是一片白桦林。 恐怕任何一个魔术大师,都不能把长在地上的松树变成了白桦树吧,当发现了这个变化之后,我感到如同坠入到了无底深渊中。难道又是鬼打墙? 在我的心中蹦出了这样的一个疑问,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如果真的是鬼打墙的话,我也用不着担心了,因为丰华之前告诉过我,鬼打墙其实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老老实实的呆在一个地方,等到鬼打墙结束了,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 “哈哈,真是一个不知道死活的家伙!” 朗笑声从我身边的树林中响起,我猛的转过身,顺着声音看了过去,只见之前给我送信的那个人参女圭女圭大摇大摆的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在传说中,人参女圭女圭见到了人向来都是有多远跑多远的,只有遇到了不谙世事,心地单纯的小孩子才会陪他们一起玩耍,可是今天我倒是真的遇到了这样的一个奇葩,这个人参女圭女圭竟然一点儿都不怕我,反而两次优哉游哉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你不是说我有灭顶之灾么,可是我现在还是好好的活着呢?” 为了方便和这个人参女圭女圭说话,我蹲下了身子,笑呵呵的看着他。鬼魅精灵都见识过了,因此看到了这个小家伙,根本就没有什么可让我紧张的。 “你的灾难还没有过去,呵呵,只是姑姑看到你这个家伙可怜,加上姑姑说你不是寻常人,不应该就这样夭折在山林中,所以才不惜耗费了她不少的精力,帮助你换了个地方,带到了我们参灵部落了。如果你现在依旧在你们扎营的地方,估计早就已经被踩成了肉酱了。” “参灵部落?” 这个名词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不过从名字就可以猜到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所在。顾名思义,既然是称之为是参灵部落,这里一定就是那些已经化成了人形的人参集中生活的地方。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这里所代表的财富,绝对是一般的国家都无法比拟的。说是掉进了金山中,也丝毫不为过。 “说起来,你还是第一个来到这里的人,哈哈,真是看不出来你有什么特别的,竟然能够让我姑姑为了你花费这么多的力气。” 知道自己竟然被瞬移了,我慢慢的从地上站起来,一眼就看到了距离我不远的那个粉色的小帐篷,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了: “不好,如果丰华回到了我们扎营的地方,她会不会撞上危险,而且我没有等到她回来,就被你们弄到了这个地方了,她一定会着急的!” 想到了丰华,我立刻无法镇定了,天底下的事儿就怕一个万一,如果丰华正好是在我离开的时候到达了宿营的地方,还真是非常不妙。 “呵呵,左一个丰华,右一个丰华的,丰华到底是你什么人啊,弄得你紧张兮兮的,连自己的小命儿都顾不上了?” 小家伙的脸上露出了坏坏的笑容,不屑的说道。 “丰华是……呃……”话说到了这里,我也卡壳了,丰华是我什么人,貌似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女朋友?不算吧。同伴?好像还不足以说明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实在是想不到什么合适的词汇,我只好哼了一声,“你一个小屁孩懂什么!” 可是没想到小家伙哈哈的笑的更欢了,用手指着我的鼻子: “没羞,没羞,就你还说我是小屁孩?哈哈,懒得和你比年纪,否则吓死你!” 人参女圭女圭的话顿时让我感到无语,还真是,据说一株资质上乘的人参,化成了人形可以自由行走也要上千年的时间。这还是指的品质非常好的,事实上大部分的人参根本就活不到这么长的时间就枯死了。我满打满算也就活了三十来年,还和他比年纪?说是自不量力都是抬举我了。 “好吧,小老前辈,你能不能告诉我现在丰华怎么样了?” 在这个鬼精灵的小家伙面前,我不得不低头,怎么说我终究不过就是一个正常的人,和这些精怪们比较起来,还真是实实在在的弱者。现在丰华的安危对于我来说才是头等的大事儿。 被一个长得比自己要成熟好几倍的人称之为小老前辈,小家伙非常的开心,围着我跳来跳去: “哈哈,太有意思了,我是小老前辈,小老前辈,哈哈,好玩,好玩!” 看着眼前蹦蹦跳跳的顽皮的孩子,我只能苦笑,怎么看着他现在的样子也没有一个前辈的风范,可是没有办法和他争执: “喂,你还没有告诉我丰华到底怎么样了呢?” “没事儿,在你离开的时候,她还没有回来。” 小家伙大概是蹦达累了,终于找了一个机会回答了我的问题,然后郑重其事的板起了小脸: “这里是什么地方,也不消我和你详细的解释了,等到你扎营的地方安全了,自然会送你回去。不过你最好在一个地方老老实实的呆着,免得惹出了什么麻烦来!” 说完,小家伙摇头晃脑的就走开了,我在他的身后喊了他好几声,可是他都理都不理我一下,慢慢的消失在了树林中。在人参女圭女圭消失的同事,我清晰的听到在树林中传来了几个孩子顽皮的笑声。用不着看到人影我也能够猜到发出笑声的这些小家伙,绝对不是我在省城的时候经过幼儿园时候看到的那样的小朋友,十之**都是一些人参女圭女圭。 “让我老老实实的呆在一个地方,呵呵,看来这小东西也知道人心险恶啊,对于把我弄到了他们参灵部落还是不放心。”随即看了看自己的周围,“到了这样新奇的地方不走一走,还真是对不起自己,放心我不会对人参女圭女圭怎么样的。” …… 一 第44章 参灵部落2 与其说我是自言自语,还不如说我就是给暗中正在观察我的人说的。人类,这种自称是万物之灵长的家伙,现在已经是和天底下的各种动物和植物都形成了一种天敌的姿态了。很多物种的灭绝都和人类的贪婪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相信人参女圭女圭临走时候对我说的话,就是给我的一个警告。 我根本无意攫取人参来给自己换取什么财富,这么多的天材地宝放在自己的眼前,说一点儿都不动心那是扯淡,但是至少在我心中,那最后的一点点人性还是存在的。无论是参姑娘也好,参女圭女圭也罢,对于我来说,都是有着救命之恩的,我还做不出恩将仇报的事情来。 靠自己的本事赚钱吃饭,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靠这种恩将仇报得到的财富,我还是宁可不要,之所以还是想要在这个参灵部落中走一走,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我对这个地方的好奇和陌生。就像旅游一样,没有几个人是为了寻宝而去某些地方旅游的,大多都是为了放松自己的心态,离开自己呆腻了的地方,到其他人呆腻了的地方去转一转。我现在完全就是抱着一种出来旅游的心态。 林老爹成功找到了,虽然他的传家宝得而复失,不过结局也算是圆满,毕竟有人在,就有一切,传家宝之类的,也不过就是身外之物而已。在宿营的地方发生变故之前,他们也成功的离开了,相信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林老爹也不是第一次进山的菜鸟,而且在他们的前面还有一个不着调在晃悠着。 该我做的事情我已经都做了,现在唯一放不下的大概也就是丰华了,可是对于她的安危也是我无能为力的事情。现在也是到了应该好好放松一下的时候了。 夜晚的空气非常的清新,树木和泥土的清香混合在一起钻入到我的鼻孔里,让我本来烦躁的心情也在瞬间舒展了很多,而且身上之前被雨水淋过的不舒服和长途跋涉的疲惫,也在这清新的空气中,被一扫而光。 满眼看到的都是芳草萋萋,枝繁叶茂的景象,这里是一个生机勃勃的世界。漫步在白桦林中,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和惬意。 忽然在清新的空气中好像掺杂进来了一股腥臭的味道,几乎是这种味道传来的同时,我感到自己的头发和汗毛好像都竖了起来。连忙站住了脚步,紧张的看着自己的周围,在枝叶掩映的丛林中,一个一身花纹的身影真慢慢的显露出他的真容。 丛林之王的老虎! 看到了忽然出现在我面前的不速之客,我立刻吓得手脚酸软,连转身逃跑的勇气都没有了,手上虽然是紧紧的抓着索罗棍,可是和眼前的这个庞大的身躯比较起来,索罗棍更像是一个笑话。 一个硕大的王字在这个丛林霸主的脑袋上,显出了它无限的威严,一双眼睛带着狂热而好战的目光注视着我,让我心中曾经憧憬着的在晚上的时候老虎会看不到我的想法彻底破灭,从他炯炯的眼神中我就知道,我已经成为了它狩猎的目标。 “我靠,你他妈的贱,大半夜的出来瞎转悠什么啊!” 在心中暗自的责备着自己,几次都想着转身就跑,可是两条腿却不听使唤了,杵在原地一动不动。 在我的印象中,老虎可不是夜晚才出来的动物,但是现在真的撞上了,也只能认命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夜晚的原因,这个丛林之王的反应也比较木讷,竟然就瞪着眼睛看着我,并没有马上冲上来享受一餐美味。可是就是这眼神也足以把我吓得快要尿裤子了。 “嗷……” 一声低吼从老虎的口中发出,声音并不是很大,我再次被吓得一哆嗦,一个趔趄差点坐在地上,可是那个老虎在一声低吼之后,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反而是晃荡着尾巴,慢悠悠的走开了。 看着那个庞大的带着花纹的身影从我的视线中消失,我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心中一个又一个古怪的想法冒出来,不由得低声的自言自语: “老虎竟然没有吃我?难道我遇到的是一个吃素的老虎?” 估计山神知道了我的想法一定都会被气的昏死过去,物竞天择,天底下还从来没有吃素的老虎这个品种。不过知道我想法的不是山神,而是一个小女圭女圭,在我的身后传来了人参女圭女圭开心的笑声: “哈哈,你可笑死我了,吃素的老虎,亏得你想得出来。” 不用看我也知道是谁了,没想到自己的糗样竟然被这个精灵古怪的小东西看到了,不好意思的挠着脑袋,转过身: “那你能给我解释解释,这个老虎为什么没有吃我么?” “因为你的肉太臭了,哈哈,连老虎对你都没有兴趣,哈哈!” “嘿,你个小……” 我刚想要骂人参女圭女圭是一个小崽子,可是想想他的年纪,再想想我自己,他是小崽子,我恐怕就更小了。算了吧,这小东西说话能够把死人气活了,和他斗嘴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只好低头认输: “成成,是我肉太臭了,看来我可以在长白山中自由行走,因为所有凶猛的野兽闻到了我身上腐臭的**都会避而远之,我刚知道,原来在大山中,我是这样的安全啊!” “得了吧,因为你运气好,在老虎看到你的同时,它也看到我了,否则你以为你现在还能够完完整整的站在这里?” 小家伙听到我把自己的肉臭都变成了优点,显然有点不爽,只好实话实话。 “老虎会怕你?”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小东西的嘴巴讨人厌,我一定会好好的奚落他一下,看他小胳膊小腿儿的,估计还不够给老虎塞牙缝的。 “切,老虎算什么,他们在我们的面前都要老老实实的。”小家伙也不做太多的解释,随即瞪起了眼睛,好像很生气的看着我,努力的摆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不过他稚女敕的小脸加上他清脆的童音,丝毫也感觉不出严肃,反而有几分滑稽,“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么,老老实实的在你的帐篷中呆着,可是你怎么还是出来了?” 面对他的质问,我也只能苦笑着点头,人家还真的告诉我了,如果我真的被老虎吃了,估计也怨不着别人,都是我自找的: “是,可是我当时只是以为你是警告我不要打参灵部落的主意,不知道这里还有这么多的危险啊。” “切,你有什么警告的。我姑姑既然能够把你送到我们参灵部落来,说明你还不至于觊觎这里的一草一木,我之所以警告你,就是怕你一不小心成为了那些大家伙肚子里的大便而已,行了,早点回吧,下次遇到什么野兽,你可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 说完小家伙又蹦蹦跳跳的跑开了。看着那个小背影,我再次一阵的苦笑,虽然明白眼前看到的是一个人参女圭女圭,可是我怎么也没有办法把他和精怪联系到一起,本能的觉得他就是一个小孩子。人家一个小孩子都可以自由自在的在丛林中穿梭,可是我这个大老爷们竟然举步维艰。 不服也是心里藏着的那一点点儿不服,我还不至于为了一个旅游拿自己的小命儿开玩笑,如同霜打的茄子一样耷拉着脑袋走向了自己的帐篷。天空中的那一轮残月已经开始向西边倾斜,看来距离天亮也不远了。经过了大半天和一个晚上,不知道丰华现在怎么样了。 在我还没有来到帐篷跟前的时候,忽然愣住了,一个婀娜的女子就站在我帐篷口的位置,背对着我,好像是正在沉思。虽然和参姑娘只有一面之缘,可是我还是能够从这个俏丽的背影中一下就将他认出来,连忙紧走几步,来到了伊人身后。 “多谢你对我的救命之恩!” 参姑娘慢慢的转过身来,静静的看着我,我知道凭借着她的神通,估计早就已经看到了我的行踪了。 “不用谢我,举手之劳而已。” “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能和我说说么,而且丰华现在怎么样了?” 之前的人参女圭女圭总是和我顾左右而言其他,对那个小家伙说的话,始终是要打个折扣的。现在真正的法力高深的人就在自己的面前,我赶紧低声的询问。 “丰华还没有回到你们原来宿营的地方,暂时她还没有什么危险,你不用担心!” 参姑娘都这样说,我的心里总算是踏实了,长长的吁了口气: “哎呦,那就好,那就好,希望她也没什么事儿。也不知道这小丫头没事乱跑什么……” 随即想到了参姑娘可是亲口说过的,她和丰华是好朋友,假如丰华真的是遇到了什么危险,参姑娘绝对不会袖手旁观,不由得暗自的责备自己,之前的担心真是多余,难道这就是关心则乱…… 一 第49章 参灵部落7 冷静了一下,我试图从地上站起来,活动一下自己的筋骨,因为刺骨的严寒已经让我的手脚都像是冻僵了一样,真担心自己如果多昏迷一会儿,很有可能会直接在这个冰天雪地中冻死。这一点都不夸张,北方的严寒身处南方的人是没有办法理解的,就如同生活在北方的人无法切身的感受到南方火炉中的酷热一样。而在长白山中的严寒更加的恐怖,别说是人,就是披毛戴角的野兽,都有在长白山中冻死过的先例。尤其是在我的身上现在穿着的,还是刚刚进山时候的单衣。 可是刚刚动了一下我就感觉到了不对,怀里趴着一个毛茸茸的家伙,这个发现让我吓得一哆嗦,那个毛茸茸的大家伙就从我的怀里滚落到了地上,从他的鼻子中只是发出了哼的一声,然后并没有醒来。 是唤山?! 搞不明白刚才还和我是一副抢骨头的敌人一般的家伙,怎么会躺在我怀里睡大觉,而且我们两个相互依偎着还能够取暖,现在这家伙离开了怀抱,一股冷风直接钻进到了我的怀里,本来就已经冷的发抖的我,更加的好像坠入到了冰窖中一般。 身边的积雪并不是很厚,但是地面非常的光滑,我慢慢的从地上站起来,然后试图将唤山唤醒。虽然这家伙之前对我表现的并不是十分的友好,可是在这诡异的环境中,让他和我做伴,至少不会让我感到孤单。可是在我的手还没有碰到唤山身上光滑的皮毛的时候,忽然听到在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老者低沉的声音: “最好不要唤醒他,否则麻烦的还是你自己。” 空荡荡的空间中忽然传出来了说话声,这让我吓得一哆嗦,猛的转过身,就看到了一个老者站在距离我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在他的手中拿着一根和我手中的一模一样的索罗棍,背上还背着一个箩筐,怎么看着都是一挖参人的样子。在昏倒之前的一幕幕场景如同过电影一样的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不由得月兑口喊了出来: “你是孙良前辈。” 老爷子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轻笑了一下,然后用手指了指我手中的索罗棍,轻声的问道: “你是一个挖参人?” “不不不!” 我的脑袋摇的好像是一个拨浪鼓一样,现在能够纯粹的说自己是挖参人的,恐怕在我已知的人中,只有拐叔算是一个。我可不敢把这样的名头加到自己的身上。对于我这样一个没有什么大山中生活经验的人来说,称呼自己是挖参人,都是对这个职业的一种侮辱。在我心中挖参人已经被彻底的神话了,而且神话的根源就是从孙良老前辈这里开始的。 “我只是陪着一个挖参人来到山里找人的,没想到遇到了意外,才来到了参灵部落。” “呵呵,不是挖参人的人竟然知道了参灵部落,而真正的挖参人竟然还在苦苦的寻找着这样的所在,真是有趣啊。” 老爷子微微的摇了摇头,轻声的叹息着,虽然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可是我从他的笑意中感受到的却是一丝难以理解的苦涩。良久,他才重新抬起头,目光灼灼的看着我: “你手里的索罗棍是你刚才口中的那个挖参人给你做的吧。” 我连忙点了点头,这个索罗棍还真是出自拐叔之手,不过对于我来说,这玩意的纪念意义远远要比他的实际作用大得多。让我上山挖棒槌更像是开玩笑,可是如果说我曾经也和挖参人有过一段这样的经历,倒是可以给我提供很多与其他人吹牛逼的资本。 “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挖参人依旧是延续着这样的索罗棍。唉,真是不知道现在的挖参人都怎么样了。” 虽然老者没有明示,但是我的心中还是断定他就是孙良,正在为自己传承下来的职业没有能够发扬光大而感到扼腕叹息,我连忙和他说了说外面的情况,什么人参种植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人参并不是一种奢侈品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就是普通的老百姓也都可以在日常中使用人参,还有什么自然环境遭到了很严重的破坏,所以野山参难觅,之前的挖参人纷纷转型了之类的话,试图让这个老爷子能够明白目前的形势。而且也说明了拐叔,也就是唤山的主人,就是目前我知道的唯一的一个挖参人这样的一个事实。 或许是因为身边有了其他人的存在,让我感觉到山中的严寒好像也并不是那么刺骨了。而且随着自己说的话越来越多,之前心中的那种紧张和惊恐的感觉也消退了很多。 老爷子静静的听着我的话,并没有打断我的意思,直到我把能够想起来的话都说完了,也口干舌燥,嗓子眼都要冒烟了,才闭上了嘴巴,愣愣的看着老头,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因为听到了现在的巨变,直接变傻了。过了良久,老头才点了点头,轻声的说道: “谢谢你和我说了这么多,看来封闭在这个空间中,对外面的很多事情都不了解了。唉!” 看到老爷子的神色有些暗淡,我刚刚想要安慰他几句,忽然看到他冲着我摆了摆手: “你不是一个一般人,呵呵,在以后要么会好运连连,要么会霉运透顶,前途路上多加小心了,如果有机会真的希望你也能够传承挖参人的衣钵,挖参人这个行当已经逐渐被淘汰了,但是没办法,物竞天择,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事情,只是老百姓的生活能够越来越好就是一个不错的结果。总不会像我当初一样,为了给母亲看病还要翻山郭寒的来到长白山中来。” 听了老者的话,我不禁心中升起了一阵的疑团,如果这个老头真的是孙良的话,那他的说法和不久之前参姑娘和我说的事情可是有着很大的不同。貌似在参姑娘的口中,孙良挖参是为了钱,同时也是将换到手的钱用来资助清苦百姓,可是在眼前的这个老者的口中说道的竟然是为了给母亲看病。难道这个老爷子不是孙良,是我弄错了? 在我心中充满了疑窦的时候,忽然感到周围再次亮起了刺眼的光芒,因为有了之前的经历,我大叫了一声不好: “老前辈,快点救我!” 可是没有我想象中的有人会对我伸出援手,只是再次感受到了一阵的天旋地转。等到我的眼睛重新恢复了视线,发觉自己深处的冰天雪地不见了,消失的不只是冰天雪地,甚至在我之前曾经呆过的山岭上的景色好像都消失不见了。 我茫然的左右四顾,在距离我只有几步远的地方是一顶粉色的帐篷,大雨早就已经停止了,在帐篷的四角,还在有水滴在滴滴答答的落下,证明着在不久之前,这顶帐篷曾经刚刚经历过暴雨的肆虐。 “我怎么回到我的帐篷旁边了,而且……” 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现在我所在的地方已经不是之前的参灵部落了,而是在我下山途中留下暂时避雨的那条山路。丰华就是告诫我要在这里等着她的。 抬头看看天空,满眼都是星斗,时间是在夜晚中。我真的怀疑自己刚才经历的是一个漫长的梦境,只是这个梦境实在是太真实了。脑子中想着丰华临走时候和我说的话,让我一定要等着她回来,我低着头走向粉红色的帐篷,心里琢磨着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帐篷中睡觉吧,免得在出现什么幺蛾子。 就在我刚刚来到帐篷口的时候,忽然听到从远处传来了丰华的喊声: “彭哥,快,收拾东西,我们离开这里!” 之前丰华一直都称呼我“喂”这一个字,还是第一次听到他称呼我是彭哥,不知道她是不是和耗子学到的。 “丫头,你干嘛去了,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别说那么多了,赶紧收拾东西,我们离开,过一阵子还会有暴雨,到时候想要离开就困难了。” 丰华好像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林家父子已经离开了,只是焦急的催促着我,说完,她已经自己开始动手整理着帐篷,我连忙上去帮忙。好吧,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一个菜鸟,尤其是在大山中生存,真的帮不上丰华什么忙。可是出一点儿力气总还是没有问题的。 帐篷上残留的雨水很快就把我的衣服弄湿了,但是现在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迅速的将帐篷撞进了口袋中,然后连丰华的行礼一起都背在了自己的背上,尽管真的很重,可是我依旧咬着牙挺着,丰华看到我逞能,并没有说什么,只是从她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到一丝的欣慰。 “快点下山,然后离开长白山,回到你的城市中去,我听说你的朋友出了事儿了,也许你回去能够帮上忙!” 听到了丰华在我身后说的话,我一下子愣住了。在我的感觉中长白山的深山老林中,几乎就是一个完全与世隔绝的地方,连手机都没有信号,可是她竟然能够得到省城中的消息…… 一 第50章 归途 丰华没有给我太多的解释,只是和我两个人一起快速的向山下的方向走,偶尔我还要看一看路边上曾经留下的标记,是不是代表着我们走的方向是正确的,可是丰华好像是轻车熟路一般的向前快走,这就导致着我几次都落在后面,还要一路小跑的重新追上来。 看着我满头大汗的样子,丰华轻笑了一下,用手捋了捋额头上的刘海,不由分说的接过了我扛在肩头的大包裹。 “我能行,不用!” 大男子主义的思想依旧在我的身体中流淌,虽然已经是两条腿和两个胳膊都已经酸软的不听使唤了,可是还是倔强的要求替丰华承担着另外一份。 丰华咯咯的笑了起来,之前笼罩在她的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饶有兴致的看着我,我还是懂了她的眼神不由得感到一阵的脸红,暗自笑话自己有点自不量力,明明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还是咬着牙硬挺着。 不由分说,丰华一把从我的肩头上抢下了她自己的行李: “彭哥,你要把我的行李带到什么地方啊,你看看啊,这里已经快要到我的家了,咯咯……” “呃?” 我愣了一下,左右看看,可不是嘛,耳边听到的是潺潺的流水声,距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就是我们再进入到大山之后曾经扎营的地方。因为暴雨刚刚洗礼过的原因,所以小溪中的水流明显比从前大了很多,而且也冲刷掉了我们之前扎营的时候留下的痕迹。但是我还是可以辨认出当初我们曾经休息过的石头。 我终于明白过来,现在我已经到达了我们如山时候的位置,只是不知道拐叔和林家父子以及不着调怎么样了,在我心中丰华简直成为了一个无所不知的神仙了,因此只好向她请教。丰华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林家父子和不着调他们应该已经汇合了,没准你还能够遇到他们,至于拐叔你用不着担心,他在大山中生活的经验可比你丰富得多,想要让他在山林中发生什么大的意外都很难,哈哈,倒是你哟,最好早点找到林老爹和不着调他们,否则这一段的路程也不短,当心在这一段路程中你都会走丢了,咯咯!” 丰华依旧带着她招牌一样的笑容,我也尴尬的陪着笑了笑,只是笑容中有些失落。不错,别说和拐叔,就是和林家父子比较起来,我都可以称之为是一个菜鸟,如果不算这次在长白山中的经历,大概我对野外生存的这些事情依旧是一无所知。其实就是这一次在大山中的经历,也依旧是奇遇连连,如果以后还能够遇到类似的情况,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平安的从这深山老林和起伏的山峦中活着走出来。 不过最让我失落的,不是我在长白山中行走经验的欠缺,而是从丰华的话中我已经听出来了,我和她已经到了将要分手的时候,心中升起了一抹的不舍。但是我心里也明白,也许在丰华的记忆中,我不过就是一个过客,也许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彻底的将我从她的记忆中抹去。可是临到分手,还是感到有很多话挤在自己喉咙的位置就是说不出来。 丰华脸上的笑容慢慢的也消失了,随即换上了一丝的落寞,在沉默了片刻后,她故作轻松的摆了摆手: “沿着这条河走,我就可以回家了,呵呵,希望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不过你可不要忘记哟,你可是曾经答应过我什么事情的。” 我连忙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从背上的行李包中拿出了公仔熊,在丰华的面前挥了挥: “等我回去之后,一定找到一个一模一样的公仔熊,然后亲手给你送过来!” 我甚至有了把手中的公仔熊直接送给丰华的冲动,可是最后还是忍住了。 “记得就好,哈哈!” 丰华背起了自己的行李,看她将行李放到后背上的样子,好像丝毫也不觉得吃力,依旧是如同一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的向前走,是不是的还回过头来,冲着我大声的喊道: “下次来的时候可要把路记清楚了,免得最后把自己弄丢了,哈哈……” 银铃般的笑声在山林中回荡,随着她的身影远去,直到消失在我的视线中,那个声音依旧回荡在我的耳边,而且好像是从四面八方传过来的,如果不是亲身陪着丰华去过他的家中,我真的不知道她现在是在什么方向。 “难怪山林中寻找自己的同伴,都不是用嘴巴喊着说的,还真是没有办法判断出一个准确的方向来。” 我低声的自言自语着,然后紧了紧背上的包裹,沿着记忆中下山的道路快步的走过去。 没走多远的距离,就看到有三个人正坐在路边休息,正是林家父子和不着调他们几个,他们比我要先出发很久,没想到才刚刚来到这里,还是让我这个后来者追上了,我的心中不由得一阵的自豪: “哈哈,你们竟然才刚刚走到这里啊,怎么样,没把我丢下吧。” 林浩一下从地上跳起来,兴奋的冲到了我的近前: “这么快你就追上来了,我们刚才还研究着要回到村里等着你呢!” “我是谁啊,这点路算不了什么!” 这年月反正吹牛逼不用上税,而且我追上了他们先行的三个人,这是铁一样的事实,他们无可否认,放过了这个吹牛皮的机会岂不是一个很大的罪过。不着调呵呵一笑,没说什么,难得这个嘴巴极其讨厌的家伙没有反唇相讥,告诉我说他们是故意在这里等着我的。事后证明,他们还真是没有等着我的意思,除了累了坐下休息之外,其他的时间几乎都是在赶路。这也就只能说明我的脚力要比他们几个人强悍很多。 简单了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四个人重新上路,接下来的一段旅程,非常的平静,就是连一条小蛇什么的都没有遇到。只是天空中阴沉的厉害,就好像新的一场大风雨就要来临,我的心中不由得感叹丰华的感知真是准确,貌似比电视台的天气预报还要靠谱。 其他几个人显然也知道暴风雨中在山林里休憩,会比在外面更加的危险,因此大家的步子都很快。在我们脚下的路停止了向下蔓延之后,我的心中算是踏实了下来。不向上走,就说明着我们已经进入到了平坦的地方了,应该走出了危机重重的深山老林。我拿出手机,想要看看自己手机上的信号是不是恢复了,也好给城市中的几个朋友打个电话,毕竟丰华曾经非常认真的告诉过我,她得到消息,我在城市中的朋友有人发生了意外。至于她是从什么地方得到消息,我已经懒得追究了,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谁发生了意外,该不会是在我进山之前一直联系不上的兔子吧。 可是把手机拿到手中的时候才发现,手机早就已经没电了,宣布罢工,模出充电宝来,里面的电量也已经完全告罄。轻轻的叹了口气,看来只能是等到回到村子里,给手机充上电才可以了。 林浩看到了我的样子,也能够猜到我心中的想法,低着头轻声的说道: “彭哥,我手机和充电宝的电量也都用完了,快了,这里距离山村已经不远了,你不要着急啊!”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还能说什么,只好点了点头。几个人脚下的步子更快了。终于在西边的太阳即将要落山的时候,我们看到了熟悉的村庄,落日的余晖洒在小村庄的房舍上,给那些房屋也都染成了金黄色,看上去好像是一个又一个的小城堡一般。在我们刚刚来到村口的时候,忽然一阵急促的狗叫声传了过来: “汪汪汪!” 顺着正在冲着我们狂吠的大狗看去,我一下子愣住了,那个大狗怎么好像是唤山?因为有了之前在参灵部落中的经历,我已经不能够断定眼前看到的这个家伙到底是不是唤山的,只是外表看起来的样子和唤山实在是太像了。 “唤山怎么在这里,拐叔不是说他有其他的事情要办么?” 还是林浩瓮声瓮气的话,让我最后确定下来,这条狗就是唤山,那我在参灵部落中遇到的是谁?或许那一段经历根本就是一个梦境?我的心里不由得一阵的怀疑,不过随即也就释然了。人都已经平安的回来了,还纠结在大山中的那些经历干嘛。 唤山的叫声惹得村子里其他的狗也跟着叫唤了起来,在山村中很多人家都是用狗这种最传统的工具来看家护院的,尤其是在山村中竟然还可以看到狼这一类野兽的踪迹。因此狗的数量也非常多。 整个村子的狗吠声也惊动了村子里的村民,第一个发现我的还是村子中德高望重的老村长: “别叫,别叫!” 一边把冲着我们狂吠的狗赶走,他一边笑呵呵的迎了上来,当他看到了林老爹之后,脸上的表情显得非常的激动: “老林,哎呦,你真的回来了……” 一 第51章 噩耗传来 林老爹能够死中得活,这让全村人都陷入到了欢腾中,虽然传说中的传家宝没有跟着人一起回来,可是只要有人在,貌似就没有任何的问题,这也足以让所有人都为之庆祝了。 村民们都是非常朴实的,从他们这些人高兴的已经乐开花的脸上,我能够感觉到他们是为了林老爹由衷的高兴。看到了这个场景,不由得让我唏嘘不已。可是因为之前从丰华那里得到的消息,让我实在是有些心神不宁,所以进入到村子中的第一件事,就是到老村长家里,给手机插上了充电器。 在欢庆的人群中,不着调更像是一个外人,百无聊赖的四处闲逛,也跟着我的身后来到了老村长的家中: “喂,彭城,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省城去?” “可是现在是晚上啊?” 我指了指外面已经黑下来的天气,而且空中看不到星斗和月光,阴沉的令人感到不安。长白山距离省城可不是一段很短的路程,夜晚中赶路,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没事儿,我是开着车来的,车子就停在村子的一个老乡家里,如果你也着急回省城,正好顺路。” 我不知道省城中的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但是从心里讲,我还是不愿意在这样的夜晚冒险赶路的: “能不能稍等我一下,我打两个电话之后再说?” 现在是有求于人,客客气气的对不着调说道。人家愿不愿意等那可是要看人家的心情了。不着调哈哈一笑: “没问题!” 说完他一**坐在炕沿上吧嗒吧嗒的开始抽烟了。当手机中的电量能够支撑着可以开机之后,我马上就打开了手机,刚刚显示已经接受到了信号的时候,接连十几条短信都涌了出来,我浏览了一下,不由得吓了一跳。信息都是黎叔和兔子的老婆发过来的,几乎所有的内容都是: “兔子发生意外,速归!” 不用等我回电话就知道了,发生意外的果然是兔子,因此我急不可待的拨通了兔子爱人的电话,电话的另一端中传来了轻轻的抽泣声: “兔子怎么了?” “彭哥,兔子他出了车祸,已经……” 接着就被悲恸的哭声所取代,我的脑子轰的一声。在省城中,我也有几个不错的朋友,但是其中兔子是我最忠实的死党之一,这没有谁会否认这一点,而且在平时的时候,兔子为人仗义,在所有朋友中的口碑都非常的好,惊闻噩耗,让我在瞬间出现了一阵的失神: “我明天早上就能够赶回去!” 我急急忙忙的说道,然后一把扯起了依旧坐在炕沿上悠闲的抽着烟的不着调: “哥们,快,开车带我回省城,我有急事儿!” 刚才还是好整以暇,可是现在立刻就变得火急火燎了,这让不着调有点猝不及防,在我的拉扯下,他差点直接摔了一个狗啃泥。 “我靠,你干嘛,慢一点,胳膊要被你扯掉了!” 在不着调的嘴里发出了杀猪一样的惨叫声,不过我知道他根本就是装的,对他的抗议不予理会。兔子可是我的好兄弟,而且虽然我没有详细的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我也能够感觉出来,一定就是在送我们来长白山的时候,在回去的路上兔子才发生了意外的。当时看着他的脸色就十分的不好看,我还曾经善意的提醒他,但是没想到他一意孤行,最终还是导致了这场悲剧。 拉着不着调,我们刚刚从村长的院子中冲出来,迎面正好撞上了过来找我们到家里吃饭的林浩,看到我们慌慌张张的样子,林浩非常的不解: “彭哥,怎么了,这天都要黑了,你们要干嘛去,马上要吃饭了!” “不吃了,刚才我得到消息,兔子出车祸了,我要连夜赶回去!” 说完一再催促着不着调赶紧去找他的车子: “摆月兑,我也没吃饭呢,能不能让我吃了饭再走啊,皇帝还不差饿兵呢。” 不着调哭丧着脸,可是我依旧只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兔子在所有兄弟中可是和我最合得来的,这个时候我还哪里有心思吃饭啊。连带着不着调也只能一起奔波了。虽然这事儿和不着调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在当时的我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了,根本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不着调也没有办法,低着头跑开了,看来他心中现在一定是琢磨着一句话,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林浩听到了我得到的消息,也大吃了一惊,然后扭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冲着我大喊: “稍微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到!” 没用多长时间,不着调已经开着车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看到了不着调开着的这辆车,我的心里一阵的没底,真担心这个车子会在半路上抛锚罢工,真是佩服不着调的胆量,同时也对他的没有同情心表示一下深深的谴责。这车子已经破成了这个样子了,这家伙竟然还没有让他早早退休,依旧奔波在这片山路上。 “上车啊,看什么呢?” 不着调啃了一口手里的面包,冲着我大声的喊道,貌似这家伙身上的怨气可不小。我连忙和几个过来送我的乡亲打了声招呼,然后跳进了车子中,不管怎么样,这辆破车也比我两条腿走路要快上无数倍,至于在路上抛锚,那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了,我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在我们刚刚到达村口的时候,看到林浩已经站在那里等着我们了。在犹豫了一下,他还是跳上了车子的后座。 车子发出了沉闷的响声之后,再次发动,感觉到**下面一阵的震颤,让我真的怀疑这个车子跑不了多远就会彻底散架。不过还好,疾驰了半个多小时,竟然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更让我感到吃惊的是,这样的一辆破车,跑出来的速度就是和当初兔子开车时候的速度相比,都丝毫不落下风。 “真是老当益壮啊!” 我不由得低声的念叨着,嘴里对这辆看上去已经老掉牙的车子刮目相看。可是不着调竟然误会了我的意思,不满的甩甩脑袋: “说什么呢,我今年还不到四十岁,老当益壮的这个词怎么也没有办法和我挂钩吧!不过说我英武非凡,我倒是可以欣然接受的!” 对于他的厚脸皮,我真是感到一阵的无语: “少来胡说八道了,我根本就没有说你,而是说你的车子,他能够坚持都省城而不散架,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奇迹!” 我可是一点都没有给他留面子,不屑的说道,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看到前面的车灯忽明忽暗的,我感到心里一阵的没底,即使车子不散架,车灯熄火了,貌似也是一件大麻烦事儿,这里可仍旧是在长白山麓的山地上,任何的闪失对于车上我们几个人的生命来说都是很严重的威胁。 我的手在不着调的肩膀上刚刚拍了一下,想要提醒他小心一点儿,可是还没有等到我张开嘴说话,不着调已经发出了一声愤怒的大吼: “别拍我的肩膀!” 这一声大喊吓得我一哆嗦,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一边开着车,不着调一边转过头瞪了我一眼: “有话说话,别拍我的肩膀!”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的愤怒,好像在老村长家的时候,我几乎把他整个人都提起来了,也没有看到他这样敌视的样子,反而嘴巴里嘻嘻哈哈的和我开着玩笑。 就在我错愕的同时,忽然车子猛的一个转弯,一阵车轮和地面尖锐的摩擦声之后,整个车子好像横在了狭窄的路上,我和林浩差点被直接冲车窗中甩出去。 “不着调,你干嘛?” 我们两个人几乎同时喊出声来,可是脑子里随即轰的一声,这个场景怎么和当初兔子送我们来到长白山的时候那样的相似,接下来应该就是不着调下车审视,然后回到车中抽烟了。 但是事情还是没有按照我们想象中的那样重复发展,不着调只是摇下了车窗,冲着黑洞洞的外面大声的喊道: “你干嘛,吓死我了,我靠!” 在车窗外面传来了一声苍老的声音: “吓死你了,是你吓死我了好不好,这半夜三更的,你竟然开飞车?” 随着说话的声音落下,副驾驶的车门被人一下从外面拉开,我和林浩都是坐在后座上,只是看到一个人影一瘸一拐的走过来,但是因为夜色昏暗,根本就看不到那个人的样子。现在看到这家伙毫不犹豫的打开了车门,真是让我们两个都出了一身的冷汗。 等到那个人影大大咧咧的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下,我们两个才看清楚这个人的模样,竟然是拐叔。后脑勺看不出来,可是一直和他形影不离的那根拐杖已经成为了他最好的标志了。 “拐叔?你怎么在这里?” “刚下山,正好走到这里,就看到这辆破车了,开车吧,我也去省城……” 一 第52章 金铃后人1 对于拐叔忽然出现在了这里,让我们都感到非常的意外,不过心里面对他还是充满了佩服。自从在长白山的深山老林中分手,我们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暴雨的侵袭。还一直担心着这个在大山深处的老爷子的安危,没想到他竟然会在远离山村的这个小路上出现了。只不过现在看看这个老爷子,可比分手的时候狼狈了很多。 在车子再次启动之后,我们才有机会借着车中的光亮认真的打量着这个老头,本来已经洗褪色的衣服上出现了一个个的裂口,看上去活月兑月兑就是一个乞丐。准确的说,就是在城市中沿街乞讨的乞丐的衣服都要比此刻的他华丽得多。在破烂的衣服上还沾满了泥巴,一些褶皱处,还能够看到有细小的沙砾,看来他也没有能够逃过长白山中的那场暴雨。没有将车窗关闭严,车外的风从窗户缝中吹进来,让他洁白的头发在风中摇曳,看上去是那么的孤独、无助。 拐叔无力的靠在车的后背上,一言不发,看上去应该是在想着什么心事。平时多嘴的不着调现在竟然装起了哑巴,也一声不吭的开着他的车子,最后只有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忍不住低声的和拐叔说话: “拐叔,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里距离村子可不近啊!” “即使离村子远,也总比在大山中再次接受暴雨的肆虐强!” 拐叔连头都没有回,轻声的说道,靠在椅背上的身体一动不动的,看来这段时间的奔波,还真把他累坏了。好像是为了验证拐叔的话一样,在他的声音刚刚落下之后,一道闪电劈开了夜幕的黑暗。隆隆的雷声在我们的耳边响起,一阵瓢泼的大雨从天而降,雨点砸在车窗上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响声,仔细看看就知道,这场大雨和我们之前所经历的有着明显的不同,因为在从天空中落下的大雨中,竟然还夹杂着手指甲大小的冰雹。 “哈哈,老爷子,你运气真的不错啊,遇到我们了,否则这场雹子能够可真是够你喝一壶了。咦,对了,你怎么知道我们是要回省城的?” 拐叔和不着调之前并没有见过,我还一直为了不着调竟然没有反对拐叔上车而感到疑惑呢,现在终于听到了他的说话声,心里也算是踏实了,总算是给了我和他解释的机会。但是事实证明,根本就用不着我废话,拐叔说的比我们还要明白: “本来只是想要到你车上随便你去什么地方都行呢,就当是找个地方躲雨,躲冰雹了,可是当打开车门看到了这两个家伙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们是要回省城了,正好顺路。” 这样搭顺风车的,还真是让我开了眼界,连句客气话都没有,一切都好像理所当然一样,而开车的不着调竟然也没有生气和意外的样子,只是哦了一声,然后继续专心致志的开车。 “顺路?拐叔,你也要去省城?” 在我的印象中,拐叔好像每次从山林中采参回来之后,都会回到村子中,还没有听说过他主动去省城中。当然我是知道他金山绝不空手而归的誓言的,相比在长白山中,他一定有着什么收获,可是毕竟事关人家的私人的机密,我也不好继续开口询问。拐叔也没有直接回答我的话,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变化了一下姿势,轻声的说道: “可累死我了,我先睡一会儿。不要和我说话!” 说完他真的从脚下拿出来一个破凉帽,然后扣在了自己的脸上。好像真的不理会我们了一样。我心里带着很多的疑问,可是看拐叔的这个样子,也没有办法问了,只能苦笑一下,然后重新在后座上坐好。车子中陷入到了一阵的安静中。不像我一点儿帮不上忙,林浩也有驾驶证,而且开车的技术还真的不错,在和兔子一起来到长白山中的小山村的时候,我就已经见识过了。因此在车子安静的时候,林浩还是主动请缨。听到了林浩的话,不着调痛痛快快的答应了一声: “好啊,你能帮我开车,那太好了,正好我要吃点东西呢。不过你可小心点啊,这可是我的宝贝座驾,别给我弄散架了!” 说完他停下了车子,从驾驶的位置上走了下来。我感到一阵的好笑,看着如此破烂的一个老爷车,我还真担心他无法禁受住林浩这个大体格的蹂躏,而直接寿终正寝。我不由得对林浩能够如此大胆的主动请缨,感到十分的钦佩。 来到驾驶位置之后,我明显感到林浩还有些拘谨,小心翼翼的将车子重新启动,看他模着方向盘的时候都非常谨慎的样子,我真怀疑他面对的不是一辆钢铁构成的车辆,而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生怕自己的动作幅度太大,直接把这个婴儿给弄坏了。不着调没好气的看着坐在他前面的林浩,不满的喊道: “喂喂喂,我的车子又不是纸扎的,你用不着这么小心翼翼吧。” “哦,哦,好的,好的!” 林浩慌忙不迭的答应了一声,车速明显比刚才快了一点儿,不过我还是听到在林浩的嘴里低声的嘟哝着: “我怎么感觉这家伙比纸扎的还要不结实啊……” 再也忍不住了,我终于笑出声来,不着调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笑什么笑,最起码人家还敢动一动,有本事你也去上去比划两下?” “算了,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我还是做一个乘客比较好!” 我笑着耸了耸肩膀,这玩意可不是开玩笑的,如果一个不小心把车子直接弄进了旁边的山涧中,大概我们四个人没有一个人可以幸免的。不着调鼻子里发出了冷哼声,本来他说到后座上吃点东西,我以为还可以把他的嘴巴堵上,可是没想到他根本就没有吃东西的意思,反而摆出了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你说,刚才你为什么拍我的肩膀。” “大哥,不会吧,事儿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你竟然还揪出不放啊,就是拍了你一下肩膀嘛,不要这么不依不饶的,我给你道歉,行不?” 和这样的疯子,我决定还是果断选择退却比较好,没必要和他一定要争出个对错来。虽然我自信在斗嘴上我未必会输给他,可是现在还坐在人家的车子上,人家也是饿着肚子再帮我我们,我也不是不知道好歹的人,决定不招惹他了,老老实实认错。 看不着调的架势分明就是要找我大吵一架的样子,可是我忽然偃旗息鼓了,而且竟然毫不犹豫的张口道歉,这可怜巴巴的样子还真的让他感到了一种一拳头砸在了棉花上的感觉。 最后只好叹了口气,摆出了一副老师的样子: “告诉你啊,任何人的身上都有三把火,两个肩头一把,脑门上一把,当这三把火都在熊熊燃烧的时候,对于鬼魅们来说有着很大的震慑作用,可是在不经意间拍人的肩膀,很有可能会把肩膀上的火焰熄灭了。我们现在是在走夜路,所以要保证自己肩头的火焰始终燃烧着,才能够给我们提供更好的一个帮助。” 这个说法我早就听说过,只不过自己没有特别当回事儿而已,看到不着调郑重的样子,我连忙点头,毕竟人家的身份是阴阳先生,专门研究这玩意的。术业有专攻,在人家的领域中,还是要听听人家的说法,就像在长白山的山林中,拐叔和丰华就是两个专家,我们总要听听他们的意见不是,否则,恐怕能不能活着从这个深山老林中走出来都是一个问题。 忽然变成了乖乖小学生,这让不着调在心里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感的同时,也感到了一点的失落,貌似他还希望我能够抗争一下,然后被他举出更多有力的例子将我打败,才能够更显出成就感,可是我偏偏不给他这个机会,明知不是对手,我就干脆早早缴枪投降。 “算了,和你说多了你也不懂!” 甚感无趣的不着调终于没词儿了,把视线放到了车窗的外面,看着他的手上还抓着面包,我真想提醒他一句,你的晚饭还没有吃呢,可是看着他眉头紧锁,我理智的决定还是不招惹他了。 拐叔忽然从副驾驶的作为上摘下了凉帽,回头看了看不着调: “阴阳先生?” “算是吧!” 不着调从车窗的外面收回了自己的目光,然后从自己的口袋中拿出了他的名片,两个人共同坐在一辆车里已经这么长的时间了,到了现在才算是真正彼此认识了一下: “不着调!有什么事儿可以找我帮忙,你和这两个家伙是熟人,我也可以给你优惠!” 不着调对于自己的这个外号丝毫没有避讳的意思,在一边递上名片的时候一边介绍着自己。拐叔默默的结果了名片,目光在名片上扫了一眼,忽然定格住了。我可是听说过拐叔并没有多高的文化,虽然在这段时间的接触中感觉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但是我在心里还是为他担心,不知道他能不能把名片上的字迹认全了…… 一 第57章 阴阳相逢2 林浩当然不能够给我什么答案,不着调和拐叔两个人对于金铃都是闭口不谈,我们也没有办法知道。金铃也不是什么全国重点的企业,貌似在网上也查不到什么太多的信息。不过我还真是尝试着用手机查询了一下,看到的是一堆叫这个名字的人,不过比对了一下,貌似没有一个人能够和神棍扯上关系的,最后自己扛不住了,呼呼的睡去。而在我旁边床铺上的林浩,早就已经是鼾声如雷了。 刚刚闭上了眼睛,一双有力的大手就在我的身上晃来晃去,同时耳边响起了比打雷还要有震撼力的声音: “彭哥,快醒醒,马上要出发了,都快十点了!” 睁开眼睛就看到林浩正在拼命的晃荡着我的胳膊,幸亏我长得还算是结实,否则就他的这个晃悠劲儿,都能直接给我弄散架了。 看到我已经醒过来了,林浩撒腿就往外面跑,我迷迷糊糊的跟在后面,发现不着调和拐叔都已经站在客厅中了。拐叔换上了一身的新衣服,看着精神抖擞的,一点都没有因为熬夜而萎靡的迹象。老当益壮的这个词用在他的身上,还真是一点儿都没有错,当然了不着调的那个车子也当得起这个称号,至少在回到了家里之前,还没有半路抛锚。 不着调的精神也很好,也不是他在长白山中的那个邋遢的模样了,一身的西装革履,怎么看着都像是一个职业经理人,呃,不过说他是一个卖保险的,我倒是更容易相信。林浩的精神头虽然也不太好,可是和我比较起来明显好多了。几个人中,只有我最没有精神,真是不知道他们怎么都有着那么好的兴致。 看到我迷迷瞪瞪的从房间中走了出来,不着调连忙催促着: “走吧,快点上路,时间已经不早了。” 现在事情涉及到了灵异事件,这家伙俨然已经成为了众人的头领,怎么在长白山中的时候,没有看到过他如此的趾高气昂。不过没办法,对于这些“不干净”的东西,我们还真的都是外行,倒是拐叔信心满满,不知道这老爷子是真的明白还是装出来的。 依旧是破的让人有点惨不忍睹的车子,这次负责指点方向的是我,没办法,因为几个人中,只有我知道兔子的家。在敲开了兔子的家门的时候,兔子的爱人明显愣了一下,大概是他也没有想到我们竟然会这么快就赶过来。 进入到了房间中,这是一个典型的平民家庭,可是整理的非常的干净素雅,看上去很温馨。我真的不知道拐叔面对这样的一个房间会有什么评价,或许是因为在参茸大厦的时候,他对于不着调的住所的评价对我实在是太震撼了,所以才会一直在我心里留下了阴影。 可是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品评人家住所的,而是有正事儿要办,详细的和兔子的爱人了解了一下当时发生的情况,事情说起来,其实一点儿都不复杂。就是在进城的公路上发生了重大的车祸,无论是货车司机还是出租车司机都在这次的事故中丧命。同样丧生的,据说还有在出租车上的一位乘客。 货车忽然失灵,导致发生了事故,出租车司机没有什么责任。按说货车的驾驶室比较高,和出租车相撞,对司机的危险要小很多,可是这个货车司机偏偏就丧命了。 蹊跷的是这个大货车是拉着一车钢材的,其中一根钢管没有捆绑的非常结实,在发生车祸的时候车子猛的停下来,正好大货车司机惊慌失措的从车上下来,试图看看现场,可是就在他打开车门的时候,那根没有捆绑好的钢管从车厢上滑落下来,穿透了他的脑袋。准确的说那个司机不是死于交通事故,而应该算是死于一场意外。 不过那个司机如何不是我们关心的问题,让我痛心疾首的是,我的好兄弟兔子可是实实在在的在这场事故中罹难的。从兔子爱人的口中,我们也得知,事情已经有了处理结果,不得不说,无论是相关的交警还是保险公司的人,又或者是对方有责任的货车所属的公司,在这起交通事故的处理上还真是不能够用迅速来评价,效率高的,让我简直以为自己是穿越了。 该有的赔偿,该有的善后,都已经结束或者是接近了尾声。事情过去好几天了,兔子的尸体现在也进行完了火化,总之,等我们到来的时候,貌似这场交通事故已经彻底的画上了句号。兔子的爱人也没有了什么最终的异议。 在对兔子的爱人表示了慰问之后,我们几个人告辞出来,眼看着已经十二点了,总不能在人家吃午饭再走吧。 在一个小饭店中,我们几个人都沉默不语,兔子的死显然无法让我的心里好受,林浩更是一样,虽然得知在兔子的车上还有其他的乘客,可是从时间上,我们都可以判断出来,正是在送我们去了长白山之后,兔子才发生了这样的意外的。一种内疚在我们的心中蔓延,如果当初兔子不是为了帮助我们,没准就不会走那条道路了,不走那里,这样的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该得的赔偿倒是都有了,可是,人没了! “这个事情绝对有蹊跷!” 忽然不着调猛的一拍桌子,看到他不甘的样子,我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笑容。眼看着这笔买卖他就要到手了,可是现在煮熟的鸭子飞了,他能够甘心才怪。不过因为心里还没有从悲伤的阴影中走出来,我也懒得和这样的神棍加财迷计较,把脸扭到了旁边。 拐叔对他的信任倒是丝毫没有减弱,微微的皱着眉头,手里还端着一个小酒杯: “哪里蹊跷了,说说看?” “那个大货车司机死的就有问题,怎么可能那么巧?就一根钢材掉下来,就把他脑袋砸了,而且还直接穿进了脑袋当场死亡了,天底下怎么就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大哥,那是人家货车司机所在的公司的事儿,我们关心的是我的好哥们——兔子!如果你想要调查那个司机的死,你可以和他们的公司联系一下,相信在交警那里有备案,你可以很容易就查到。” 闷着头,我抿了一口酒杯里的酒,低声的说道。我们都在为自己的兄弟感到惋惜,貌似这个不着调一直还在寻找着发财的机会,这让我们对他除了感到深深的鄙视之外,还真是没有其他的任何话想说。 “双方都有蹊跷,我一定要追查到底!” “尽管查,钱我照付!” 拐叔一口将杯子中的酒水喝干,非常坚定的将酒杯重重的砸在桌面上,惹得旁边的两桌子的食客都吃惊的看着我们这边,不知道我们四个人在发什么疯。我和林浩的眼珠子都快要落到地上了,都在严重的怀疑拐叔钱多的把脑子都烧糊涂了。 可是不用我们劝阻,不着调已经自己抱起了肩膀,眉头拧成了一个大疙瘩: “不用,为了把这个事儿弄明白,我这次是义务劳动。我一定要弄他个水落石出,不冲着别的,就冲着那个小兄弟肯仗义帮忙的这一点上,也应该查个水落石出才行!” 这下让我更加是大跌眼镜了,这个财迷神棍竟然也要进行义务劳动,我真是不明白他还有什么后手要做。只是不相信他会忽然这么的好心。 “这和金铃的规矩不合适!” 拐叔低声的说道,然后从口袋中模出了一打钞票,直接放在了不着调的面前: “这个算是定金!” 事情的发展已经严重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了,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我们此刻的心情:土豪的世界我们不懂! 虽然之前看着拐叔就是常年生活在长白山中的挖参人,一个没有任何见识的老爷子,但是现在我们算是真正可以断定了,这老爷子分明就是一个隐形的土豪。看着放在不着调面前的那一打钞票,就是我的兴旺食杂店这么大的一个买卖,恐怕没有一个月的时间都别想赚到这么多,而且拐叔说的明白,这个只是——定金! 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从我的心头升起,林浩已经低下头,不知道他是为了自己无法帮助兔子感到羞愧,还是被两个人今天的表现给震撼到了。 “拐叔,兔子是我的朋友,这事儿让您老破费不合适吧?” 虽然我看着钱有点肉疼,反正我是没有那么大的手笔,可是场面话总要说一说,就算是老爷子真的顺势把钱收回去,让我来承担,我也只能打碎了牙往自己肚子里咽了。不过我担心的事儿并没有发生,不着调难得的露出了一次豪爽的样子,从眼前的一打钞票中抽出了一张,然后大声的说道: “说过了我是义务劳动,为了不破坏我师傅的规矩,这一张算是定金。其他的,您老收起来。今天休息,明天,我们一起出发!” 说完,不着调转身走了出去…… 一 第58章 阴阳相逢3 回到我自己的店里,简单的和黎叔打了一声招呼,毕竟这么多天没有回来,都要麻烦黎叔帮着照看着店里的声音,回来了,不打声招呼,不对劲儿。食杂店是在小区中,客流基本上都是固定的,即使我没有在的这几天,生意的变化也不是很大,只不过有些商品缺货了而已,我连忙打了几个电话给送货的经销商。毕竟我还要继续生活下去啊,总不能自己饿肚子才行。因为送货过来还需要一段时间,我也不能甩手就走,于是让林浩带着拐叔去我们的住所里暂时休息。 林浩有些犹豫,不过最后还是心不甘情不愿的领着老爷子离开了,其实我心里也打鼓。这个老爷子的品味可不是一般的高,之前我们都小看他了,我还真不想听到从他的嘴里蹦出来一句: “我暂时就在狗窝中呆两天!” 估计这样的打击对我会相当的严重,最重要的是,就是这样的狗窝貌似还是我租住的,根本就不属于我,没准哪一天房东大人不高兴了,我就会被扫地出门。 心中有点忐忑,同时和黎叔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麻将馆的声音也不怎么样,省城里刚刚结束了一场暴雨,现在的天气不冷不热的,正好出去逛街,那些老头老太太们都去街道上逛游了,根本就没有撑起什么局子。那些出租车司机们最近大概也是活儿不错,所以也没有什么人过来。 没用多长的时间,林浩就从楼上走了回来,只是没有我想象中的灰头土脸(废话,他也是暂时住在我家的,就说这里是狗窝,好像对他的刺激也不会特别大)。我可是紧张的不行,连忙问道: “拐叔呢?” “老爷子累了,他已经睡觉去了。” “他没说什么?比如,咳咳,我们住的地方像狗窝之类的?” “没有,呵呵,老爷子说,不错,没想到大鸟这小子租住的还是一个朝阳的房子,眼光不错啊!” 从林浩的眼神中,我看不出安慰我的意思,应该那个老头真的是实话实说了: “我靠,这老爷子还真是可以随遇而安啊,那么奢华的地方他竟然只是评价了个还行,到我的这里竟然也没有挖苦奚落,高人啊!” 我的口气中,可是带着奚落的成分,倒是黎叔笑呵呵的说出了其中的真谛: “那老爷子是从大山中来的,随遇而安本来就是他的性格,可不像现在城市中的那些老头老太太,就知道挑三拣四的,说这个不好,说那个不好的。只要靠自己的手艺和努力吃饭的,就是真的住在狗窝里,也不丢人!” 听了黎叔的话,我感激涕,能够这样理解我的人,还真是不多了,不能说没有,我从前的女朋友斐丽应该也算上一个。想到了斐丽,我又接连想起了几件事情。一个是应该到斐丽父亲的住所去看看了,本来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本身就是一个令人悲伤的事情。何况一直是他们父女相依为命,现在只剩下了他孤身一人,这就更是人世间的一个莫大的悲剧了。另外一件事情就是我答应了丰华,要帮助她买一个公仔熊的。看来应该尽快把事情办了,免得拖到了最后忘记了。 别看食杂店这真的不是什么大买卖,可是琐事多,烦人着呢,每天都有一些柴米油盐这样的事情绕着自己转,忙忙活活就是一小天,这也就导致了我的记性让狗吃了,忘性倒是十足。 楼下也有人开始喊了,黎叔哈哈一笑: “这几天的生意都不怎么样,你们刚刚回来,我那边竟然也开张了,哈哈,你们两个小家伙真的是我的福星啊!” 老头说着笑呵呵的冲着楼下答应了一声,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向楼下走去,林浩也和我打了一声招呼,下去帮忙了。 看着黎叔走到地下室去的背影,我心中升起了一丝的羡慕。这个老爷子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可是每天都是笑呵呵的。无论遇到了多大的难事儿,只要听他开导开导,都会减轻很多。就像他刚才说的关于兔子的事儿一样,他说兔子为人仗义,是个好人,在这个世界上他还要拼死拼活的忙活着,没准到了那边会享福了呢,用不着这样的奔波了。 虽然只是安慰人的一些客套话,可是我怎么听着都感觉着舒服,甚至让这个老爷子给我渲染的,是不是我干脆也死了算了,到另外的一个世界上去享享福。我也是一个劳碌命,这不,说着话的时候,送货车一个接一个的就过来了。轻轻的叹了口气,没办法,起来干活吧,好死不抵赖活着。 一直忙活到了深夜,我才哈欠连天的和林浩一起回家,期间也给拐叔送了一点儿吃的。早已经是困的不行了,躺在床上就沉沉的睡去,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天光大亮了。 穿着大裤头从房间里走出来,正好看到了林浩一边刷牙一边从洗簌间中走出来。 “拐叔呢,让他起来吃饭了!” “拐叔大清早就出门了,说不用等他了,他直接就去参茸大厦了。” 林浩含糊不清的说着,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当初我的父母也曾经有一段时间被我接过来。和拐叔差不多,大清早的就起床出去遛弯了,在农村生活的人和在城市中的懒鬼们还真是有着巨大的区别,从起早的能力这方面来看,就可见一班了。 因为昨天已经和不着调说好了,今天要再次去兔子发生意外的地方看看,然后还要到安息堂去看看。兔子的尸体已经火化了,他的骨灰就放在安息堂里,没有能够看到好兄弟的最后一面,现在不去祭奠一下也有点说不过去。 没办法,生意只能交给林浩帮着照看一下了,和黎叔已经说好了,林浩的工资我可以负责一半,让他帮助照看楼上楼下的生意就行。黎叔只是一个劲儿的说没问题。能够有这样的一个好邻居好合作伙伴,我可是在心中大呼侥幸的。 吃罢早餐,和林浩打了声招呼,我就走下了楼,临走的时候,林浩还一个劲儿的嘱咐我,到了安息堂一定帮他多给兔子烧两柱香,如果能够烧纸钱,也一定要多给他烧点纸钱。说话的时候,在他的眼神中带着浓浓的愧疚。我也只好点头答应,他的心情我还是可以理解的。 咱可不是什么大牌,还要让不着调亲自开车来接我,还是自己老老实实的打车去参茸大厦比较好一点儿。虽然我对于不着调狗尾续貂这样的事情感觉到有些不以为然,但是兔子是我的朋友,即使觉得没必要也要这样做,没看着拐叔那样不相干的人都甩出了大把的钞票来支持么? 刚刚走出楼道,我就看到一辆让我记忆非常深刻的车停靠在门口,这不正是不着调的那部随时都有可能散架的车么?只是开车的人变了,是一个陌生的小伙子。 我连忙走到了车子的面前,疑惑的敲了敲车窗: “这不是不着调的车么,怎么停在这里了?” 那个小伙子坐在驾驶座上已经昏昏欲睡了,敲窗子的声音一下把他惊醒,连忙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 “哦,哦,你是彭城吧,上车吧,是卜总说让我来接你的!” “卜总?” 我是一头雾水的坐上了车子,等到车子已经发动了才明白过来这个小伙子嘴里说的卜总是什么人: “你说的是不着调?” “对啊,除了他之外,还有哪个人能称呼是卜总啊?” 我一阵的无语,不着调给我的惊喜是越来越多了,一个算命的阴阳先生竟然都已经混到了老总的这个位置上。真想不明白这家伙的名片上怎么没有把ce的身份也印上去。 天大地大无奇不有,我想不明白和不知道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还是乖乖的闭上嘴巴比较好。拐叔当初说的对,少说两句话也没有人会把我当成是哑巴。 那个小伙子也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一路上都没有说什么话,到了参茸大厦的停车场之后将车子停稳,我们两个人从车上走下来。看着停车场上随处可见的豪华车辆,不着调的这个老爷车还真是乍眼。我真怀疑这家伙就是用他的这个破车来吸引人的眼球的。 来到了熟悉的八楼,还真是让我打开眼界,在我的理解中,阴阳先生这种职业的人都是躲在民宅里,然后自己弄一个小房间,到处都是挂满了纸人纸马,或者八卦图桃木剑之类的东西。可是现在亲眼看到的场景彻底的颠覆了我的这些想法,宽敞的一个个办公区,往来行走的办公员工。我靠,这哪里是阴阳先生在办公啊,分明就是一个小白领集散地嘛。真想不明白,一个算命的,要雇佣这么多人干嘛。看他们一个个走路都是夹着小跑的,业务还真是繁忙。 “这些人在忙什么?” 终于忍不住了,轻声的问道,那个小伙子如同看着白痴一样的看着我,然后从嘴里蹦出来三个字: “工作啊……” …… 一 第59章 阴阳相逢4 一个宽敞的办公室中,不着调悠闲的坐在一张老板椅上,正在和什么人打着电话,从他现在的样子上,丝毫也想不到当初在长白山的时候,他有多么的狼狈。 在不着调对面的一个沙发上坐下,我环视着这个办公室,和一般老板的办公室都差不多,书柜、办公桌椅,包括绿色的盆栽等等,丝毫看不出有任何风水先生办公的地方的迹象。如果一定要找出和不着调比较搭配的东西,那就应该是在他身后的墙上,挂着一个巨大的图案,不是八卦,也不是什么符录,画上单纯的就画着一个大大的铃铛。 电话中,不着调好像是在委托别人帮助他做什么事情,最后他留下了一句: “这事儿就拜托你帮忙了!” 然后挂断了电话,笑呵呵的看着我。有一个美女从外面走进来,客客气气的将一杯水放在了我面前的茶几上,还笑靥如花的和我说: “请喝水!” 颠覆,彻底的巅峰。 这哪里有一点儿是一个阴阳先生的样子,我真想一把将不着调从椅子后面揪出来,然后大声的责问他: “你大爷的,一个阴阳先生,用这么漂亮的工作人员干嘛!” 可是理智还是让我老老实实的坐在椅子上,只是心灵上巨大的打击让我看上去瞬间就没有了精神,如同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 “拐叔刚才说他有点儿事儿,要晚来一会儿,正好我和你说说我这次的打算。” 难得看到不着调有正经说话的时候,弄的我一愣一愣的。除了点头之外,没有办法做出其他的任何表情,我自己都知道,这个时候的我和一个傻子没有什么区别。 “兔子的死到底有没有蹊跷,和我们在路上遇到的那个冤魂有没有关系,首先就是要问问兔子的想法,毕竟他才是亲历者,也许能够把当时的情形说明白……” “等等,不着调,呃,不对,应该称呼您卜总……” “算了吧。”不着调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我手下的员工都是这样称呼我的,你又不是我的员工,我听着别扭,你还是叫我不着调吧。” 好人啊,有这么大的一摊子买卖,竟然还能够如此的低调。我已经对他开始升起了佩服,甚至是崇拜的心态了: “兔子已经死了,怎么问他。” “你们看不到他,我有办法可以找到他。昨天一下午的时间,我都在忙着调查兔子生前的情况和为人,通过了解我知道他是一个对兄弟非常重感情的人。所以通过你,我可以将兔子的魂魄找回来。不过在做这件事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到事发的地方看一看,有没有我们遗漏的线索,虽然兔子死了,可是他的鬼魂也未必能够知道所有的事情。” 我的心中升起了一阵莫名的感慨,通过和不着调的谈话,我好像对这个职业才刚刚有了认识。阴阳先生并不是都掐着手指头,翻着白眼,然后装模作样的念叨几句什么地上一个猴树上七个猴之类的咒语的,也是需要经过周密的调查和研究,难怪在不着调的手下有那么多的人,而且一个个忙的脚不沾地的样子。 没见到好兄弟的最后一面,这肯定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现在听说了不着调竟然可以把兄弟的魂魄召唤回来,不由得让我感到激动莫名: “你真的可以把兔子的魂魄召唤回来?” “天下没有绝对的事情,我不敢说一定成功,今天晚上让我试试吧。” “行行行!” 我慌忙不迭的点头,别说能不能查到兔子的车祸是不是有什么蹊跷,就是能够重新见到兔子的魂魄,能够和他说上两句话,这个钱花的就不冤枉了。至于不着调后面说的那些什么计划,我根本就没有听到,脑海中已经完全是见到兔子的魂魄将是怎么样的一个场景,和我能够说些什么的想法了。 知道走廊里传来了格达格达的响声,然后拐叔拄着他的拐杖从外面走了进来的时候,我才从这种激动的心情中平复了过来。 不着调对拐叔非常的尊敬,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 “拐叔,我把计划和大彭都说了,就和我们爷俩早上的时候说的一样,你看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在这个事儿上你是行家,一切都听你的安排吧!” “好,我们马上就出发,大勇,走,开工了!” 不着调冲着走廊里喊了一声,之前开车接我的那个小伙子坐在走廊的一个长椅子上已经快要睡着了,听到了不着调的喊声,吓得他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 看到这个小伙子?*??难?樱?以谛睦锩俺隼匆桓鱿敕ǎ?飧霾纷艽竺?蛔诺鳎??恼飧鲂「?嗍遣皇怯Ω媒凶霾豢科装。课以趺纯醋耪飧黾一锒疾皇悄侵痔鼗?榈娜耍?妓狄话懔斓颊宜净?家?腋鲇醒哿???厦髁胬?模?墒钦庋?挠诺悖?沂且坏愣?裁挥写诱飧鲂』镒拥纳砩峡吹健Ⅻbr /> 城市中的车流量非常大,显得很拥挤,因此大勇开车的速度并不是很快,给我的感觉就是我骑着自行车貌似也要比现在的速度快一些。但是没办法,事实就是这样,现在在很多城市中开车的司机,都是名副其实的赌王。早就已经堵习惯了。每次看到路边上有交警的时候,我都有点胆战心惊的,总怕交警同志忽然走到我们的车子旁边,然后立正敬礼,说因为我们的车子实在太破影响市容,然后让我们乖乖的回到家里不许出门。不过,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警察对我们的车辆甚至连看一眼都懒得看,大概是车子实在是太惨了,担心看到了会忍不住同情心泛滥。 不着调和大勇也正在谈着他们工作上的事情。在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大勇只是这个司机的小名儿,他的大名叫做望金川,和大勇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还是在后来我和大勇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才知道他的大勇这个名字的由来的。因为他在一次被黑社会的围攻中表现出了不要命的一面,从而才得到了这个光荣的称号,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进入到了不着调的视线。 从两个人的谈话中,我听得是一头雾水,不着调经营的是一个类似于阴阳先生的公司,可是现在从他们的谈话中,我根本就没有听到任何有关风水、鬼魅之类的事情,反而更像是一个黑社会的组织。什么某某的钱还没有到达账面上,已经带着十几个兄弟过去找他们了。什么某某公司还钱的日子已经到了,不过现在老板已经不知所踪了之类的事情。更像是一个放高利贷的地下组织一样。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从事这样行业的人,因此本来还有很多关于兔子的问题想要咨询,可是在听到了他们说的话之后,我还是乖乖的闭上了嘴巴。现在扫黄打黑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可是眼前的这二位明显让我感觉着好像黑社会一样。拐叔坐在我的身边一言不发,微微的眯着眼睛好像是在睡觉。从他淡定的表情上我可以看得出,他根本就没有将大勇和不着调两个人的谈话放在心上,而是抓紧了每一点星的时间在进行休息。 虽然车子挪动的速度很慢,但是在中午的时候,还是来到了进城公路的事发地点。我们几个人都下了车,因为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边缘,所以来往的车辆并不是很多,能够在这样地广人稀的地方发生那么严重的车祸,我还真是有点不理解。不过后来想想,也非常正常,只有在这样的地段中,才能够把大货车也开出法拉利的速度,在拥堵的城市中?开什么玩笑,大家都是骑着蜗牛走路了,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顶多也就是擦碰而已。 这次过来勘察现场,我根本就没有抱有什么希望,心中对于这个做法也是不屑一顾,事情已经过去几天了,警察同时早就已经把现场清理干净了。而且之后的这几天中,每天都有勤劳的环卫工人在这附近清扫,有什么线索也破坏了。更重要的是,前几天的暴雨可不只是在长白山中肆虐,整个省城也被暴风雨蹂躏了一下,多种因素结合到一起,这就导致了想要在这里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可能性无限的接近为。可是我也不能多说些什么,做出提议的是不着调这个风水大师,而掏钱的是拐叔这个财大气粗的隐形土豪,我好像只要跟着走路就可以了。 大勇和拐叔两个人低着头在路边寻找,不过看他们的样子也知道,对于发现什么线索根本就没有抱有什么希望,而不着调想要寻找的却不像是正常人能够看到的东西,更多的时候,他都是在虚无的空气中寻找。虽然心中有很多的不解,但是,我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和拐叔大勇一起假如到了在地面上搜索的行列,我本凡人,可没有大师的那种神秘莫测…… 一 第60章 阴阳相逢5 找寻了好一会儿,和我之前想象中的一样,其实大家做的就是无用功,而表现出高深莫测样子的不着调的脸色也变得非常的凝重,看来他也比我们好不了多少。本来么,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还想要有所发现,真是有点痴人说梦的味道。拐叔和大勇已经没有了兴致,回到了车子中闲聊。看样子他们已经放弃了。 我也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试图转身回到车子中,已经是六月份的天气,中午的太阳还是非常的毒辣,在这样灼热的太阳下面,晒伤那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抬头看看不着调,他也同样是满头大汗,但是视线依旧在虚无的空中寻找着什么。不管他是真的有本事,还是在故弄玄虚,现在他的表现都足以让我钦佩,这种敬业的精神还真是我辈之楷模。不过,我也不想继续坚持无用功了,也打算转身回到车中,可是就在我刚刚转身的时候,忽然感到背上一阵的奇痒,这种痒和蚊虫叮咬有着很大的不同,就好像在肉里面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一样。 “哎呦!” 我低声的惊呼了一声,然后拼命的将手向后背上抓,可是痒痒的位置还真是尴尬,弄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抓到,我的身体也不由自主的转了过来。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感到眼睛中一阵的灼热,好像被针扎了一样的刺痛。这让我的注意力瞬间就转移了,连忙重新寻找着刚才眼睛有刺痛感的方向,路边的草丛中,一抹明亮的光芒一闪即逝。虽然时间非常的短暂,但是我还是清晰的感觉到了,连忙快步的走了过去。 在草丛中,一个小玻璃片一样的东西静静的躺在草丛中,就是他刚才反射了太阳的光芒刺激到了我的眼睛,这个玻璃片也就只有指甲的大小,如果不是恰好光芒刺入到了我的眼睛中,我也根本不会注意到他。随着我的身体转过来,背上痒痒的感觉也消失了,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奇怪了,这是什么东西?” 将小玻璃片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也没有看出来有什么不同的,这是一种类似于女孩子照镜子时候用的单面的玻璃片,只不过在背面涂着的不是灰色的水银,而是黑乎乎的东西。看样子应该是从什么东西上破碎下来的。在马路上这样的碎玻璃随处可见,因此在看了几眼之后,我也就对他失去了兴致,这个时候耳边传来了不着调的喊声: “大彭兄弟,你发现了什么么?” 如果说这个碎玻璃片也算是一个发现的话,我估计会让其他的几个人把大牙都笑掉了。 “没有,什么也没有找到!” 说话之间,我就想要将碎玻璃片扔掉,可是不着调一个箭步就冲了过来,跑到了我的身边: “等等,你手上拿着什么?” 我嘻嘻一笑,把碎玻璃片在在不着调的面前晃了一下: “没啥,一个碎玻璃片而已……” 还没有等到我把话说完,不着调已经一把从我的手里把玻璃片抢了过去,仔细看了看,满是汗水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哈哈,我就说嘛,就感觉着这里有不对劲儿的地方,可是就是没有发现问题出在什么地方,现在总算是有了发现了。大兄弟,你也用不着这么谦虚嘛,有了发现就是有了发现,放心,这次行动你居功至伟,可以给你更进一步的优惠,哈哈!” 说完他洋洋得意的向车子的方向走去,把我弄得丈二和尚模不着头脑的站在公路的旁边,这家伙在看到了碎玻璃片之后一脸的嬉皮笑脸,让我想到了和他在长白山中相遇时候的场景,好像转眼之间又回到了在长白山中的那段日子。只是这个怎么看着都是平平无奇的碎玻璃能够是什么重大的发现,这让我实在没有办法理解。 尤其是不着调的话让我更加的感到郁闷,之前他不是已经说了么,这次是义务帮忙,怎么又扯上了进一步的优惠了?难不成是打算倒找给我一点钱不成? “来啊,上车啊,发现的已经够多了,难道你喜欢日光浴?” 不着调从副驾驶的位置上探出头来,冲着仍旧傻乎乎的站在马路边上的我大声的喊着。答应了一声,我连忙快步的跑了回来,当车子发动之后,车子中清凉的空调让我感到浑身上下都舒爽了很多。 不着调的兴致看上去非常好,他开心的和大勇开着玩笑,可惜,大勇这个家伙明显是那种不苟言笑的人,他的顶头上司和他说三句话,他顶多会回答一句。有时候还对不着调的玩笑根本置之不理。让我真的为这个小伙子在不着调公司的未来担心,见过不会来事儿的,可是还真是没见过这么不会来事儿的。如果不了解他的人,还会以为他对老板的谈话不屑一顾呢。可是不着调的兴致依旧丝毫不减,依旧是自顾自的说着一点儿都不好笑的笑话,最后,还是我忍不住插嘴了。 “那个,不着调老兄,那个碎玻璃片到底有什么用啊,看你好像很重视一样?” “天机不可泄露,哈哈,以后你就知道了!” 不着调连头都没有回,只是哈哈一笑,冲着坐在后座上的我摆了摆手。 “我们去哪里吃饭?” 开车的大勇闷声说道,看来这家伙对于吃饭的问题明显比不着调的笑话更加的感兴趣。 “随便找个地方吃一口,然后我们回公司处理点儿事情,大彭和拐叔也到我们那里休息一下,等晚上了安排一下召唤兔子的事儿就行了。” 大勇点了点头,看来这家伙对于吃的还真是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只要能够吃饱就满足了,不过我虽然在不着调的办公室中,听不着调讲解今天的计划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处在失神的状况中,可是也知道他好像说了好多,怎么弄了半天只是来到事发地点勘察了一下,然后好像就没我什么事儿了呢: “不着调,下午不用我们帮忙在做些什么么?我记得你好像说过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的啊?” “嗯,是有不少的事情,不过大部分你们都帮不上什么忙啊,还不如早早的休息一下。” “那我可不可以在这里下车,自己打车去一趟安息堂?” 之前已经和兔子的爱人询问过了兔子骨灰放置的安息堂的位置,因此我倒是真的希望能够去那里拜祭一下。不着调愣了一下: “你要去拜祭兔子?”他低着头想了想,这也是人之常情,也不等我回答,点了点头,然后对大勇说道,“那就顺路将大彭放到安息堂门口吧,我们回去。” 省城也算是一个不小的城市,可是给死去的人安置骨灰的地方可非常的少,只有三个安息堂。开办这种地方,如果没有点后台还真是没有办法拿到手续,这也就导致着价格不菲。至于土葬,那就更不是我等**民所能够想象的事情了。难怪有人会说,在现代的这个社会中,生不起也死不起了。 意外的是拐叔竟然也和我一起在安息堂的门口下车,我们两个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迈步走进了安息堂中。在任何时候,死者为大这都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对于死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会比活人要多付出一些尊敬。 外面是骄阳似火,可是进入到了安息堂中,一股阴冷的气息还是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经过了对工作人员的询问,我们两个穿过了前面的院子,来到了后面。终于找到了存放兔子骨灰的地方。兔子昔日的音容笑貌再次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之前在长白山的小村庄分手的时候,还是一个生龙活虎的家伙,可是等到我重新回到省城中,他已经被收敛在了一个小盒子中,这不由得让我感到了世事无常。拐叔的表情也非常的肃穆,静静的站在我的旁边,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从旁边走过来一个老人,一脸的松树皮一样的褶子,看上去应该是和拐叔的年纪差不多。 本来我们祭拜了兔子之后就打算离开,可是那个老者正好拦在了我们的去路上,在老者佝偻着身子前行的时候,我还没有注意到他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当他抬起头来,和我四目相对的时候,不由得吓了我一跳。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中,绽放着异样的光芒。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这个老者的眼睛中我就可以感到这老爷子的精气神可不是一般的旺盛。 在老者看到了我的时候,眼神中闪过了一丝异彩,然后慢悠悠的走到了我的身边。我连忙侧过身子,把路让开。可是老者并没有马上走过去,只是轻轻的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然后笑呵呵的说道: “小伙子不错啊,精气神挺足的!” 说完他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就走开了。看着老爷子消失在视线中,我的眉头紧紧的皱起,不知道这个老爷子是从什么地方看到我精气神足的,反倒是觉得他的精气神要比我都强…… 一 第65章 亡事悲风1 兔子的离开没有让我感到太多的怅然若失,毕竟之前已经接受了他已经死去的这个事实,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一次暂时的分别,现在真正让我关心的是,到底不着调和兔子在秘密的房间中都谈了些什么。可是我几次追问,不着调都没有能够给我一个正面的回答。最后他扔掉了手里的烟头,然后猛的从椅子上站起来: “时间也不早了,你们都回去睡觉吧,这事儿就这样结束吧!” 之前不着调还义正言辞的说要查清楚兔子的死中隐藏着什么引擎,可是忽然之间他好像已经决定偃旗息鼓了,这让我感到有些奇怪,难道他之前真的是信口胡说,可是想想他之前言之凿凿的样子却有不像。 我也没有办法,只好点了点头,在兔子的这次车祸上,几乎所有人都已经认可了他是因为车祸而丧生的这个事实,如果不是不着调横生枝节,大概事情早就已经结束了。可是,我站起来了,拐叔却依旧稳稳当当的坐在椅子上,好像根本就没有离开的意思: “呃,拐叔,你不回去睡觉么?” “我在等金铃的后人给我一个答案!” 我们几个人都愣了一下,奇怪的看着这个老爷子,只见他微微的抬起头,眯着眼睛看着不着调,那眼神中带着严厉、责问和质询。我们这才想起来,貌似当初付定金的是拐叔,现在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他有些不甘心也是正常的。想想不着调曾经帮助过我,不管是真是假,有关我中邪的这件事情还是有很多人亲眼看到了的,因此也想要打个圆场: “拐叔,算了吧,兔子是因为车祸丧生的,你让不着调能做什么啊,呵呵。” 说完,我和林浩一左一右就想要把拐叔搀扶起来,然而在我们还没有将拐叔扶起来的时候,忽然听到不着调轻声的说道: “等等!” 我们回头看着不着调,不知道他有什么话要说的,只是在他的脸上明显的可以看出来有几分颓然。 “拐叔,你拿出了金铃后人的这个身份,唉,让我不得不说啊。” 不着调慢慢的站起身,从口袋里模出了烟盒,发现里面的烟已经空了,我连忙把自己的烟分给房间中的四个人。不着调慢慢的抽着烟,然后来到了窗户前,打开窗子。之前为了方便做事,已经将窗户关闭上了,经过了这段时间,房间中早就已经是烟雾缭绕。 窗户打开的刹那,一阵冷风从外面吹了进来,让本来房间中沉闷的空气一扫而空。不着调用手扶着窗台看着虚无缥缈的夜空,听着街道上不时传来的汽车的鸣笛声,轻轻的叹了口气: “其实,你们的那个好兄弟兔子,他,他死有余辜!” 我愣了一下,随即一团怒火从心头升起来,迈步就要闯上去好好的教训他一下: “你说什么?” 林浩的脸上也出现了怒色,拐叔依旧淡然的坐在椅子上,一手一个将我们两个人拉住,在他的嘴里发出了一声大吼: “都给我站住,让不着调把话说的明白一些。” 我们勉强压制住心中的怒火,之前想要打圆场的想法已经彻底被怒火取代了,别说死者为大,人已经死了,就没有必要在对他妄加指责了。何况这个死者还是我们两个人的好朋友。 不着调并没有因为我们两个的怒火而有任何的反应,只是依旧站在窗户的位置,在空旷的房间中,他的声音听起来显得有些飘渺: “你们还记得我们从长白山回来的时候看到的那个广告牌么?” 现在的商家为了给自己的产品和公司做宣传,几乎所有的大马路上都树立着广告牌,从长白山回来沿途的公路上见到的广告牌非常多,可是当不着调说起来的时候,我还是一下子就想到了在发现鬼魅的那个急转弯的巨大广告牌子上的美女: “就是那个美女拍广告的那个?” 我疑惑的问道,其实这话如果被其他人听到,估计依旧是一头雾水,现在的广告,美女已经成为了主题,没有几个广告中不会加入美女元素,就是宠物医院打广告,都要选择两个养眼的女子作为陪衬。但是拐叔和林浩都没有提出任何的疑问,看来他们也明白了我说的是什么。 “对,就是那个。” 不着调说着,慢慢的转过身,人依旧靠在窗台上,看着他身后已经打开的黑洞洞的窗口,就好像是一个可是吞噬一切的魔鬼的血盆大口一样,我真担心这个家伙还没有把自己的话说完,就被这个魔鬼吃掉。不着调的脸色看上去有些凝重: “那个广告是实地拍摄的,拍摄地点,距离我们发现那个广告牌的地方不远,也就是我们发现女鬼的地方。” 我心中感到有些不解,现在我们说的是兔子的车祸的事情,可是听着不着调竟然说起了美女和拍广告的事情,这让我们一头雾水,不过知道他先说这些肯定是有原因的,强忍着自己的性子继续听下去: “别看那个女子人长得不错,叫做朱芳。因为她是刚刚出道不久,根本算不上什么红星,在整个行业中就是一个跑龙套的小角色。在实时拍摄的时候,因为其中一个负责接送这些演员和工作人员的司机临时有事,所以剧组只好找其他人帮忙。兔子很幸运的被他们看到了,而且被委以重任,就是负责接送那个女演员朱芳,不知道这是兔子的不幸还是幸运。” 找一个出租车司机做剧组临时的司机,这样的事情还真是不多见,至少我是第一次听说,只是我知道兔子对于省城到长白山之间的这段山路非常的熟悉,而且开车的技术真的是没得说。他的朋友不少,如果通过朋友介绍,从而进入到剧组中,好像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广告拍摄完成之后,剧组开了个庆功宴,兔子喝多了,呵呵,本来朱芳的模样就非常撩人,接着酒劲儿,兔子竟然在其他人都不注意的时候,做出了不应该做的事儿。他把那个女子拉到草丛中,把他给奸污了。完事儿之后,朱芳大怒,威胁兔子说她要报警,兔子当时也是酒精的趋势,竟然将朱芳杀死了,而且还将尸体推入了悬崖峭壁中。而他自己驾车逃走了。” 我和林浩都是脸色惨白,怎么也没有想到事情竟然会是这个样子,兔子的毛病我是清楚的,还真是有点儿,可是怎么我也无法想象到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而且在不着调的口中,现在那个叫做朱芳的小演员和兔子都已经死了,属于典型的死无对证,这更加让我无法相信这样的事实: “你是在胡说八道,兔子已经死了,你竟然还向他的身上破脏水!” 我再也无法忍受,甩开拐叔正在抓着我衣服的手,快步冲了上去,一把揪出了不着调的脖领子。不着调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我,并没有因为我的无礼而又任何情绪上的波动,只是斜着眼睛看着我。 拐叔长长的吁了口气: “你说的没有道理,而且按照你的这个说法,事情根本不可能就这样轻松的结束,人命关天,朱芳就这样神秘失踪了,不会没有任何的动静。” “唉,事情巧合就巧合在了这里。”不着调任凭我抓着他的衣服,声音依旧非常的平淡,根本没有一点儿反抗的意思,“就在兔子离开现场不久,剧组的另外一个车子也经过了那里,而且,司机大概也是酒后驾驶,然后开着车也落入到了悬崖中,车毁人亡。办案警察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了两具尸体,最后竟然断定这两个人都是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丧生的,兔子逃过了一劫!” 虽然在不着调的口中出现了这种匪夷所思的巧合,可是依旧让我无法相信这样的事实,一切都是他的一面之词。在我心中,他这样说无非就是为了证明他之前说的那个女鬼和兔子的死有关系,从而证明自己是一个世外高人而已。 “你这个胡说八道的神棍!” 这一次发火的是林浩,他平时少言寡语,但是不等于他没有脑子,在任何人的思维中,不着调的这个言论都是猜测大于事实,林浩可不会如同我一样只是抓住了不着调的衣服而已,大拳头已经带着风声冲了上来: “住手!” 拐叔一声大喊,但是林浩可不是那些虚拟中的武林高手,没有那种收放自如的本事,拳头已经狠狠的砸在了不着调的眼睛上,不着调的嘴里发出了一声的痛呼,人就摔了出去。他本来是想要试图躲避的,但是没办法,我的手还紧紧的抓着他呢。在我们两个人的合作下,不着调这一拳头结结实实的挨上了。 哗啦一声响,不着调的身体撞在了椅子上,等他重新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在一只眼睛的周围已经泛起了一块淤青,成了标准的熊猫眼…… 一 第66章 亡事悲风2 林浩这一拳命中,丝毫没有收手的意思,脖子上的青筋暴起,迈步还要向上冲,趁着这个时间拐叔已经站在了不着调的面前。 “有什么话用嘴巴说,用不着动手。” 拐叔的话,让我们两个冷静了不少,不过还是气呼呼的看着不着调。这家伙在兔子死后竟然还如此诽谤他,这让我们两个非常的不爽。不着调也没有从地上重新站起来,大概是他担心即使从地上站起来了,我们两个人仍旧会让他再次躺下。索性盘膝坐在那里,只不过看着他一只眼睛如同熊猫一样,有点滑稽而已。看到我和林浩两个人没有继续冲上来,拐叔才轻轻的叹了口气: “其实是非曲直很容易查清楚,兔子虽然已经死了,可是那个剧组的人还在,而且这样的公众人物,想要知道他们的消息也不难,你们可以调查一下再说嘛。如果不着调说的是假话,反正他也跑不掉,你们可以在找他算账,但是如果他说的是真的,被你们两个揍一顿岂不是冤枉?” 看到我们两个眼神中虽然仍旧是非常不甘,但是在嘴巴上并没有说什么,拐叔又转过身看着坐在地上,形同一个无赖一样的不着调说道: “按照你的说法,兔子的死也许真的和那个冤魂有关系,可是那个大货车的司机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也得罪了冤魂?” “呵呵!”不着调没说话之前先笑了,用手挠了挠自己的脑袋,难得这家伙也会知道不好意思,“其实这也是即使你们不给我报酬,我也要追究这个事儿的原因,因为我要调查这场车祸,本身也不是为了兔子。而是想要了解另外的一个死者,也就是那个大货车司机。” 几道疑惑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不着调的身上,不着调也不从地上站起来,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有一瓶只剩下了半瓶子的矿泉水,他一把抓起来,一阵的狂饮: “这起车祸中,死的最诡异的就是那个大货车司机,所以我才觉得那家伙有问题,或者是那家伙后面的公司有问题。在兔子从长白山回来的路上,他还是遇到了朱芳,当时把他吓坏里,就拼命的往回赶。不过鬼魅怎么是他能够抛得掉的,朱芳的鬼魂竟然偷偷的留在了他的出租车上。在快要进城的时候,正好有人打车,兔子就载上另外一个人上车了。最后就出了这样的事儿,在他车上的那个乘客才是最倒霉的,呵呵,不过想必也不会是没有任何原因。这年月有因果报应这一说,你们还真别不相信。” 房间中只剩下了不着调一个人的声音在回荡,我们几个人都重新拉了椅子坐下,当不着调说到了因果报应的时候,正好一阵清凉的风从窗户中吹了进来,拐叔在冷风中猛的打了一个冷战,抬头向黑乎乎的窗外看了一眼,从拐叔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出他心中带着的一股子惧意。不着调慢悠悠的从地上爬起来,伸手从桌子上拿起了之前我在车祸现场捡起来的碎玻璃片: “而大彭竟然发现了这玩意就更说明有问题了。呵呵,你们觉得这是什么东西?” 这家伙已经变成熊猫眼了,在这个时候竟然还有心思卖关子,真是让我感到苦笑不得,只不过对他的不爽丝毫没有减退,鼻子中发出了一声冷哼,没有说话。对于我们的奚落,不着调也丝毫不以为意: “你们都以为这是一个碎玻璃片,其实也没错,说起来他也就是一个碎玻璃片,不过呢,这个碎玻璃片在没有破碎之前,他的作用可就大了去了,在完整的时候,这玩意叫做八卦盘。哈哈,是很多精通雌黄之术的人最喜欢用的东西,他的作用就是拘禁魂魄。而我在这个破碎的八卦盘中发现了曾经收捕过兔子魂魄的痕迹,这也就说明,在发生了车祸的时候,是有精通雌黄之术的人在附近的,而且将车祸中丧生的三个人的魂魄拘禁了过去,只是不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儿,导致了八卦盘破碎,所以三个魂魄都逃走了。一个人想要收集冤魂,正好就在车祸发生的地点,而且也是有多人丧命的地方出现,你们觉得这真是巧合么?” 对于这些神棍一样的东西,我们并不是非常了解,只是惊讶的看着在不着调手中的那个碎玻璃片,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东西,竟然还有如此神奇的作用。在我的视线中,房间中明亮的灯光照在了那个碎玻璃片上,在碎玻璃片上泛动了一层黑色的光芒,看上去更加的诡异。 “经过了我的分析,事情大体上就是这样。兔子干了天怒人怨的事儿,所以让冤魂缠上了,最终他的丧命是不是和朱芳有着直接关系不知道,反正他是丧命了。而车上坐着的那个乘客,肯定也有该死的地方,这个还需要调查一下,虽然现在我已经查到了一些眉目,可是还是有很多地方没有完全弄明白。至于那个大货车司机所在的公司,我白天已经让手下的兄弟们调查了,果然最近在他们的公司中诡异的事情不断,已经是被厉鬼缠上了。明天我就会去那个公司中,呵呵,这才是我真正要做的大买卖。至于你们要调查清楚我说的话是不是真的,正好可以到当初拍摄广告的那个剧组了解一下,如果我说的属实,可以让那个剧组的人找我,我帮助他们超度一下朱芳的鬼魂,免得她一直流连在那个路段上,平白无故的抓一些枉死的人。估计也能够帮助他们剧组减少很多的麻烦。朱芳不明不白的就丧命了,呵呵,而他们的剧组竟然没有任何的表示,不没事找他们剧组的麻烦才怪,何况朱芳本来就是水性杨花的人,所以在剧组中和她有过特殊关系的人,可不是一个两个。” 这个不着调如意算盘打的还真是响,我们调查兔子的时候,正好还可以帮助他另外招揽一个声音过来,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这家伙在赚钱上,绝对不是不着调,而是疯狂的可以。 不着调把事情一条条分析出来,我忽然感到这起看着很普通的车祸中好像还隐藏着很多看不到的东西。只是不知道他的话究竟含有多少水分。房间中再次陷入到了安静中,不着调从一个抽屉中模出了香烟,慢悠悠的抽着。看样子对于我们是不是配合去找剧组,他并不非常的关心,可是他不关心,我们可一直关心着,毕竟这事关兔子的清白。最后还是拐叔打破了房间中的沉寂: “好吧,那事情就这样吧,大鸟有空可以和那个剧组联系一下,看看朱芳当初的死是不是有什么引擎。如果不是像不着调你说的那样,我会第一时间来你的公司,把你挂着的那些金铃的图画都撕下来,你的所作所为不但不会让金铃重新崛起,反而有损金铃的名声!” 话里话外可以听出来,拐叔对于金铃这个名字的维护,即使不着调说的是假话,他也不会因为兔子找不着调的麻烦,只是为了维护金铃的名声而已。这不由得让我对拐叔当年和金铃的八卦产生了更加浓厚的兴趣。 拐叔说完,拄着拐杖慢慢的走出了房间,很快在走廊中就传出了拐杖和地面撞击的时候,发出的不协调的咔咔声。 和不着调的心中已经有了芥蒂,而且他脸上的乌黑还是我和林浩两个人联手的杰作,在这种情况下,三个人在同一个房间中,肯定都会觉得别扭,因此我和林浩看到拐叔走到了外面,连忙也追着他的背影跑了出去。 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拐叔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一声不吭,林浩就坐在我的旁边: “彭哥,明天你真的要去那个剧组调查一下?” “明天不行,我首要的任务是赶紧找个服务员帮着我看着食杂店,女乃女乃的,如果琐事都缠在我的身上,估计以后我也用不着吃饭了,食杂店的生意也需要有人帮着弄一下。” 我还是比较冷静的,义气这玩意是好,可是也不能当饭吃,我已经好长时间没有真正管理着自己的食杂店了,在这样下去,估计收入都会成为一个大问题。现在可是市场经济,这几天不再,在我的兴旺食杂店附近的其他两个竞争对手可抢走了我的不少客源。再这样持续下去,我迟早要关门大吉。 “我可以帮着照看的,你也用不着多花这份儿钱嘛。” 林浩轻声的说道,我摆了摆手,毕竟林浩是给黎叔打工的,虽然黎叔在嘴巴上没有说什么,而且平时对我的食杂店也非常的照顾,可是做人不能太过份了。我决定还是找个专门管理食杂店的服务员来帮着照应好一些。兴旺食杂店的固定客源不少,养活两个服务员还是没有问题的,这样也就可以更好的将我解放出来。 看着街道两旁快速的向身后闪过的灯光,我心中一阵的感慨: “很多农村人羡慕生活在这灯火辉煌的城市中的人,可是他们可曾知道,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忙碌的还不如一条狗……” 一 第67章 亡事悲风3 第二天的早晨,我将招聘一个服务员的小黑板放在了门口,就进入到店里整理货架上的货物了。毕竟是自己的买卖,对于哪些位置上摆放什么东西,还真是只有我最熟悉,这两天黎叔和林浩帮忙应该说心思没少花,这我是领情的,可是对于食杂店里现在货物的摆放,还真是感到一阵的无语。别看我的食杂店不大,可是也相当于是一个小超市的规模,就是在附近的几个同行业中,兴旺食杂店也绝对是其中的翘楚。无论是产品种类的丰富性上,还是在各种惠民政策的实施上,我都不会落后任何一个小型的超市。加上在没有开这个食杂店之前,我一直是做销售行业的,对于消费者心理的把控,绝对算得上是个内行人。 一段时间没有在食杂店中,从销售额上看,好像变化并不是非常大,但是自己心里也清楚,还是会留下一些隐患。为了调查兔子的真正死因,我恐怕还是要耽误一段时间,必须要找一个帮手来帮助我一下。当然想要找一个在销售上和我同样有丰富经验的人的可能性几乎为,但是只要人够聪明,给他一些时间,慢慢培养起来,还是可行的。 事实在一次证明,现在在城市中的失业率还真的不是一般的高,将小黑板放在外面还不到一个小时,门口竟然就来了应征者,我还正在低着头整理着货架上的货物,就听到了一个女子清脆的声音: “老板,你这里需要招工么?” 我顺着声音抬起头,一下子愣住了。对于眼前的这个女子我还是有印象的,正是昨天在玩具店中,购买公仔熊的时候,给我做介绍的那个小虎牙。 大概是因为在昨天,我精神病一样的神级发挥也给小虎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他看清楚了我的脸的时候,也吃惊了咦了一声: “怎么是你?这个食杂店的老板在么?” 我将手上的抹布扔到了旁边的啤酒箱子上,冲着小虎牙呵呵一笑: “我就是啊,你不是开玩具店的么,怎么也要找地方上班?” 小虎牙歪着脑袋看了我好一会儿,从她疑惑的眼神中我还是看出了他心中的想法,大概她还是无法相信我就是这个兴旺食杂店的老板,也许在她的记忆中,我还是停留在神经病的那个层面上。看到她的眼神让我非常的不爽,我真想提醒她:我不是神经病,只是昨天撞邪了而已。再说了,就算我真的是神经病,难道就不能自己创业了?这也应该算是身残志坚吧。 “喂,这位女士,我问你话呢,难道你没有听到。” 看到小虎牙只是奇怪的打量着我,没有说话,我连忙再次提醒她,终于小虎牙也明白了过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呵呵,抱歉,抱歉,我走神了!” 因为当初在玩具店的时候,小虎牙的热情和敬业给了我很好的印象,所以我对她的走神也并没有特别在意,何况,我就是一个小食杂店的招工而已,还不至于像那些大公司的招聘一样,有那么多的暗坑和规矩。将我刚才的问题重新重复了一遍,小虎牙咯咯一笑,再次露出她最惹眼的招牌: “那个玩具店可不是我开的,哈哈,我也只是在那里打工的,昨天下午,老板来过了,说家里出了点儿事情。所以玩具店打算兑出去,让我自己再到其他的地方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工作,这不,我一大早上就四处转悠着过来了,呵呵,没想到你竟然也是一个小老板啊。” 美女对我小老板的称呼让我心中暗爽,只是嘴巴上难得的谦虚了一下: “什么小老板,只是混口饭而已,最近的事儿比较多,所以打算雇个人来帮忙料理这边,你真的打算试一试么?” 我的心里还真是希望这个小虎牙能够来到我的食杂店中干活,想歪了,认为我有什么不轨的企图的,可以自己去面壁了。我真正看中她的,是因为他是一个人才。当前这个社会什么最值钱?回答当然是——人才。 也许很多人会说,一个服务员而已,算什么人才啊,抱有这样想法的人,可以找个茅坑自己去反省了。什么是人才?就是在自己的工作中做到了尽善尽美。一个厨师,能够花样翻新,同时即使是做同样一道菜,也能够比其他厨师的技艺高超,这就是人才。一个清洁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的将自己管理的地段清理的非常干净,这也是人才。同样的,一个服务员,能够保持一种乐观热情,同时可以将自己的情绪也感染给顾客,那她也是一个人才。虽然小虎牙当初是在玩具店上班的,但是和我的食杂店同样都属于服务行业,都是做销售这一行的,因此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呵呵,我当然是想要找个地方上班啊,可是我还没有了解这里的工作和薪资待遇呢?” 我自己也有点尴尬的笑了笑,貌似我还没有和人说任何有关我的食杂店的问题,就着急着问人家是不是要试试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求贤若渴。 将日常的一些工作简单的说明了一下,同时也说出了我能够给予的待遇。这些是我早就已经计算好的,所以并没有什么问题。正好是在能够让求职者接受,同时也能够让我接受的待遇。通过交谈我也知道了这个女孩的名字——曹慧。不过我还是习惯叫她虎牙妹,对于我给她安上的这个绰号,她也没有任何不高兴和反对的意思。 虎牙妹低头考虑了一下,然后轻声的说道: “没问题,我可以接受。不过今天和明天我要去玩具店那边将那边的工作交代一下。虽然老板不想继续做了,可是毕竟还有一些库存需要处理。我要后天才能够正式来上班,可以么?” “当然可以。”反正我也不在乎这一两天的时间,虽然我也着急着要帮助兔子洗个清白,可是这恐怕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解决的事情,“就这样说定了吧,后天你来上班,工资从明天开始计算。” 多给虎牙妹一天工资,并不算什么,但是给员工的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有时候一个抠门的老板和一个大方的老板,并不是真的要求老板每个月都给员工加薪,或者是每天都要请员工出去吃饭之类的,有时候在一些小事儿上就可以表现出来。有的老板其实也不小气,可是给员工的感觉就是非常抠门。有的老板很小气,但是给员工的感觉就是很大度。当老板其实也是有着很多学问在里面的。 果然虎牙妹听到了我的话有点错愕,随即可能想到了我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脑子应该还没有清醒,说错话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的: “老板,你不是说错了吧,呵呵,应该是我后天上班,从后天开始发工资吧,明天我还要继续帮助玩具店的老板清理库存啊?” “用不着后天了,就从明天吧,毕竟你和那边的老板进行工作交接,也是为了到我这边来的,所以工资就从明天算吧,其实就是从今天算也没有问题。” “不用了,不用了,那我现在就回去,看看明天是不是能早一点处理完!” 虎牙妹连忙摆手,我也只是笑了笑,然后继续整理货架上的货物去了,我可不能表现出太多的热情来,否则让人家小姑娘觉得我另有什么企图,那就不妙了。事实上我也真的没有任何企图,就是单纯的想要找一个人来帮忙而已。 接下来的几天都非常的平静,虎牙妹果然提前来到了我的兴旺食杂店来上班,只是看上去她的情绪比较的失落。我考虑着她有可能刚刚更换了工作环境,所以还有点儿不适应,所以也没有多想什么。 首先帮助虎牙妹熟悉周围的环境和楼下的邻居,然后开始告诉他食杂店里的一些东西的陈列和价格,以及每周进行的对消费者的让利的活动等等。总之我真是把虎牙妹当成是自己的徒弟了,耐心的告诉她应该如何做。虎牙妹也够聪明,基本上用不着我太多的废话,甚至在很多时候还能够提出来自己独到的一些想法,让我眼前一亮,心里更是乐开了花,自忖是捡到宝贝了。 等到了虎牙妹对于工作比较熟悉了,我们两个也彼此了解了一些,我终于开始琢磨着我自己的事情了。要解决的事情其实不多,但是难度都不小,其中一个是在安息堂的时候那个暗算我的老头。我不知道他暗算我的动因,但是有仇不报非君子,就算我不算是一个君子,也不能平白无故的就吃了这个哑巴亏。 不着调已经提醒我了,那个人不是一般人,恐怕我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但是如果什么都不做,也不是我的风格。另外一件事就是兔子的事儿,不查个水落石出,我这辈子都不会安生…… 一 第68章 亡事悲风4 虎牙妹熟悉了食杂店中的情况,我和她交代了一声,打算再次去一趟安息堂,会会那个老爷子,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只是心里暗自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和他有任何的身体接触。上次拍了一下肩膀,差点要了我的小命儿,如果这次还犯同样的错误,估计我直接找块豆腐撞死了算了。 在我刚刚要出门的时候,感觉到虎牙妹几次张口,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但是最后还是硬生生的忍住了。 “怎么了,你有什么事儿么?” 走到食杂店门口的时候,我转身问道,虎牙妹的脸憋得通红,最后还是低声的说道: “老板,你有没有钱?” 刚刚上两天班,就想提前把工资领出来,我心里多少有点不高兴,但是还是尽量让自己的表情变得平静,没有在脸上露出任何的不快: “怎么,急用钱啊,需要多少?” 虎牙妹这几天的表现真的不错,人勤快,而且聪明,对于她能够来我店里上班,我还是感到高兴的。 “不是的,不是的。”虎牙妹连忙摆手,非常着急的意思,我也知道我自己是误会她了,连忙用问询的眼光看着她,虎牙妹接着说道,“是这样的,我们原来的老板之所以不继续开他的玩具店了,是因为他老婆得了重病,急需要钱来给老婆看病,所以才要低价将玩具店兑出去的。这两天问者寥寥,而且好多人都把价格压得很低。所以我想要问问你,看看你能不能把他的玩具店兑下来……” 虎牙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对于这件事儿上,看来她感觉着有些不好意思。我也愣了一下,原来还只是以为这丫头就是缺钱了,所以才需要个千八百块钱的而已,没想到竟然是让我把玩具店兑下来,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那个玩具店的位置我非常的清楚,很不错,如果经营得当一定是可以赚钱的。开店这东西,如果选对了位置,基本上就已经成功了一大半儿了,之所以问者寥寥,很有可能是时间比较短,熟悉的人都是那个小老板的朋友圈子的人。这年月靠谱的朋友可不多,不趁着这个机会占便宜才怪呢。 对于这种人我向来都是非常鄙视的,可是鄙视归鄙视,我也没有任何办法,别看我也是一个小老板,可是兑下一个玩具店的花费,也可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最重要的是没时间啊,兴旺食杂店就是因为没有时间管理,所以才要找虎牙妹来帮忙呢,现在还要加上玩具店? “恐怕我无能为力啊!”向虎牙妹送去了一个抱歉的眼神,“我真的是分身乏术,不过,我在我的朋友圈子里问一问吧,看看其他人有没有有这个想法的。” “哦,谢谢你!我去忙了。” 虽然明明知道我的话不过就是搪塞,但是虎牙妹还是报以理解的点点头,然后转身走进了店里。就在我在食杂店门口打算找一个出租车离开的时候,拐叔忽然拄着他的拐杖慢悠悠的走了过来。 在我的想法中,拐叔这次来到省城本身就有点儿不可思议,从长白山出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一定是在山上有所收获,来到省城中可能是为了卖掉他的人参的,但是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么简单。除了刚开始的几天中,他和我一起忙碌着关于兔子的事情之外,其他的时间中,老爷子经常表现的神神秘秘的,早出晚归,还经常的说有事儿夜不归宿。看着他对省城的熟悉程度,好像并不比我差多少,我真的怀疑从前他常年生活在深山中挖参的传闻是错误的,每次再进入到了深山之后,他都会很快就有所收获,然后回到城市中来生活。 不管怎么样,那都是人家的事情,我没有必要跟着操心,既然拐叔没有说要离开,我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你要干嘛去?” 拐叔看了我一眼,脸色不太好看。无论是拐叔还是林浩都是反对我去安息堂的,他们都劝我就算是吃了个哑巴亏吧,毕竟那个老头太神秘,神秘的有点儿让人感到恐怖。最重要的是,那些精灵鬼魅的领域不是我们所了解的,对于未知的事情,总是会让人在心中莫名的多一些恐惧。 “出去走走,呵呵!” 冲着拐叔笑了笑,没好意思和他说实话,好在拐叔也没有在这个事情上纠缠,而是转移了话题: “刚才你和那女娃子说的话我听到了,你不会只是敷衍人家一下吧?” 没想到拐叔竟然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了,我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了苦笑: “没办法啊,我可没有能力继续兑下来一个玩具店,无论是在金钱上,还是在时间上,我都没有办法帮到他。” “这几天我也帮你看着那个丫头了,觉得她人还是比较靠得住的,他说的应该是实话,你也去过他们的玩具店,觉得能赚钱么?” 看着拐叔认真的样子,我不由得笑出声来,心里琢磨着这个老爷子是不是也动了做生意的想法了,不过别看店子小,可是也是有门道的,我接手那个玩具店也许能够保持赚钱的态势,甚至更好,可是拐叔就不一定了: “拐叔,我也知道只要经营得当,那个店肯定赚钱。不过您老如果想要把她的店盘下来,估计您在思想上还应该多转变一下……” 正想要给这个精力旺盛的老爷子上一堂课,好好开导他一下,没想到拐叔一只手拄着他的拐杖,另外一只手在我的面前挥了挥: “我不想了解那么多,我也没那个心思想要将什么玩具店盘下来,如果合适,我倒是希望你可以兑下来。你可以和那个老板谈谈嘛,呵呵,至于钱上,我可以帮助你一些,算是我借给你的,等你缓过来了,是要连本带利的还给我的,怎么样,你琢磨琢磨?” 这年月居然主动有人借钱给我,这让我感到有点儿不可思议。在我的想象中,拐叔这些年一直从事着挖参人的工作,手上的积蓄一定是有一些的,可是这样热衷于用自己的钱来帮助我创业,还真是有点儿匪夷所思,看着老爷子认真的样子,我忽然感觉这里面好像有什么阴谋一样: “有时间我去和那个老板谈谈再说吧,我还有事儿,先走了!” 将敷衍进行到底,我也只能这样说了。天上掉馅饼自然是好事情,可是天底下这样的好事儿貌似还真是不多见,我决定还是慎重一些比较好。现在经营着一个小食杂店已经够我的吃喝用住了,想要扩张,也要有那个本事和能力才行。目前最主要的事情是,先把手上要解决的事情解决好了。争取在拐叔回长白山之前把这边的事情都弄完了,我在心里还一直惦记着给丰华送公仔熊的事情呢。和拐叔闲聊的时候我知道,每年的**月份拐叔都会进山,那是一年中的红头市,对于拐叔来说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时间。也就是野山参成熟和收获的季节。正好我也可以借着红头市的机会让拐叔帮助我把公仔熊送到丰华的手中,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也打算着亲自去一趟长白山,毕竟当初我答应了丰华,争取能够亲手给她送去。 直到我上了出租车,拐叔都站在原地目送着我,他的眉头微微皱起,好像是想着什么心事一样。出租车司机是个老司机,非常有经验,成功的躲避过了几个红灯,没用多长时间车子就平稳的停靠在了安息堂的门口。在我还没有下车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在安息堂门口一个熟悉的影子,心里咯噔一下子。那个身影正是之前暗算我的老头。 “我靠,不会太神了吧,他知道我今天要来,所以在这里守株待兔?” 付了车资之后,我连忙躲到了安息堂对面的一个卖报亭子旁边,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安息堂门口的老头的行动。不过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观察,我的心才踏实了一点儿,这个老头看来不是专门为了我来的,而是在等什么人。因为我已经守在卖报亭子旁边有十几分钟的时间了,老头依旧没有注意到我,还低着头慢悠悠的在安息堂的门口走着,时不时的看一眼进入到安息堂中的人。但是没有和任何人说话。 怎么办?笑呵呵的上去打招呼么? 我在心中纠结了一会儿,最后还是下定决心要上去看一看,在我迈步离开报亭的时候,才发现报亭的老板已经冲着我翻起了白眼,大概是把我当成了不掏钱,就是到报亭中白看的人了。懒得和他说什么,我昂首挺胸的如同是一个战士一样的走向了安息堂的门口。心里如同有几只小鹿在不停的蹦跳着,但是眼神尽量不和那个老头正视,只是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终于,在我刚刚踏上了安息堂的台阶的时候,老头的目光转移到了我的身上…… 一 第73章 亡事悲风9 本来我以为着不着调已经把钱收了,应该马上就会做法事之类的,帮助我祛邪避灾了,因此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的举动,心里就琢磨着就当是花了两万块钱,看一场戏算了。人生难得有几次做土豪的机会,就让我当一次彻头彻尾的土豪又如何。不过我怎么都感觉着自己的土豪当着的更像是冤大头。 没想到不着调干的更绝,在收好了已经属于他的钞票之后,立刻换上了一副笑容可掬的表情: “你先出去一下,我处理点儿事情,呵呵。” “什么,我?要出去?” 就连让我看戏的机会都没有,两万块钱,扔到水里最起码还要听到一个动静吧,可是这家伙愣是让我连动静都听不到。 “对啊,怎么你还想要继续留在这里么,我是为你好啊,免得看到什么血腥的东西,你会害怕!” 不着调的态度非常的好,我知道这一定是两万块钱发生的效果,所以才会让我享受了贵宾一样的待遇。但是当听说只是会看到一幕血腥的场面的时候,我立刻把胸脯挺得高高的: “老兄,没问题,我的胆子比较大,我就在旁边看着!” 看到我脸上露出来的大无畏的样子,这家伙还真是充分理解大陆雇主的心思,只好无奈的点了点头。 “既然是这样,那好吧,就让你更刺激一点儿,免得说我最后拿了两万块钱,结果什么都没有做,呵呵!” 说完,在他的手上忽然拿出来两片绿色的树叶子。我当然认识这玩意是什么东西,就是长在树上的柳树叶子而已。他从皮包里拿出了一个白色的瓷瓶,然后在柳树叶上沾上了一点儿水。 “我把柳树叶粘在你的眼皮上,你就可以看到你用肉眼看不到的东西。我和他谈话的结果不知道会是怎么样,如果谈崩了,你注意着躲着他点儿,免得最后被他冲进了你的身体中,丧命也许倒是不至于,不过大病一场是在所难免的。” 看着距离我越来越近的柳树叶子,我心里一阵的打鼓,这玩意我还真的听说过,都说用柳树叶子可以打开阴阳眼,但是年少无知的我也曾经在农村老家的时候尝试过,结果和其他人看到的东西没什么两样的,根本就不曾看到过那些虚幻的东西。可是今天不着调竟然故技重施,而且看他言之凿凿的样子,好像说的和真事儿一样,我不由得产生了一点儿的退意。如果说柳树叶子真的有这样的功效,应该也不是随随便便的柳树叶子就可以,应该是和他在小瓷瓶中的液体有关系。 “那个,你和我这样说话,不怕他听到,你不会是提醒他主动攻击我吧?” 我战战兢兢的说道,不着调不屑的撇了撇嘴: “我是那样的人么,放心,我是一个有职业操守的人,不会害你的。而且现在他没有在这里,到了正午的时候,他会躲在这个玩具店中。我是那个时候才要和他谈谈的。” 一股凉意从后背上升起来,这家伙说的越来越真了,我回头向窗户的外面看了看,发现外面艳阳高照,还真是马上就到了正午时分了。 “他呢,是不是也要回避一下?” 我用手指了指依旧坐在门口的大勇,这家伙看上去傻傻的,应该和我一样,在这里也只能够成为累赘吧。可是不着调的回答再次让我彻底颠覆了这个世界太疯狂的想法: “他不用,在这里可以帮上我的忙。我和那个家伙谈判的结果就只有两个,一个是谈成了,她自己离开,以后也不会在骚扰你。另外就是谈崩了,她恼羞成怒最后大打出手。如果是前者,什么事儿都没有,如果是后者恐怕就要废一些手脚了。我不能让他留在这个世界上继续害人了,只好把他消灭掉,大勇正好可以在门口帮助我守着,防止她逃走了,回头对我们展开报复。” “大勇也能够看到那个东西?” 等到我问出了这个问题,都感到自己的智商出现了问题,既然不着调说了,能够帮助我打开阴阳眼,当然也可以帮助大勇打开了,只是不知道这家伙如何能够拦住那个“他”从我们的房间中离开而已。 “他能看到,因为他本身就有阴阳眼!” “……” 无语,真是无语了,我再次用审视的眼光看着不起眼的大勇,人如其名,这家伙长的也是平平无奇的样子,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扔到人堆儿里就找不到了。可是真是应了那样一句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瓢崴,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凡的外表和名字下面,竟然隐藏着一个神奇的灵魂。 “好吧,女乃女乃的,我也见识见识,不过,你能不能和我讲讲呆在这里的那个‘他’到底是什么东西啊,有什么来头啊?” 不着调忽然转过头,在房间中扫视了一下,我忽然感到房间中的温度好像在瞬间降低了很多,心里一阵的发毛。战战兢兢的左右看了看。别的没有发现,倒是看到大勇脸上的表情凝重了很多,看他的样子好像随时做好了戒备。 “怎、怎么了?” 我感到自己的舌头都在嘴巴里打转,虽然什么都没有看到,可是紧张的情绪还是在瞬间就布满了我的全身。 “好吧,我就和你说说这里的那个人的故事,如果说的不对,或者有什么疑问,你可以随时问我!” 不着调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找了一把椅子,坐在了我的对面,而大勇稍微挪动了一下他的位置,让他整个人的身体都挡在了门口的地方。 而且不着调的话,让我更加的毛骨悚然,什么叫我有什么疑问可以随便问他啊,自始至终我对这个“他”曾经发生的事情都是一无所知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不着调表面上是和我说话,但是实际上那个“他”已经来了。这让我更加的紧张,一把将不着调的手抓住: “给我把阴阳眼打开啊!” 可是不着调甩开了我的手臂,没有答应的我的要求,慢悠悠的说着话,不过我听到他的声音好像是从天空中传来的一样,明明不着调就坐在我的面前,可是我感觉声音传来的好像很远很远。 “曾经有一对儿年轻的情侣,正是在热恋中,两个人堪称是金童玉女,男子英俊潇洒,女子美丽大方。女子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收集玩具。男子答应那个女子要给他开一个专门的玩具店。事实上,男子也真的做到了。女孩很高兴,和其他爱恋中的男女一样,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可是在他们结婚之后,女子才忽然发现,男子其实在之前就已经有老婆了,虽然名义上已经离婚了,可是依旧是藕断丝连。面对着欺骗,这个女孩她选择了忍受。然而,事情并没有因为他的退让而向好的方向发展。男子的事业并不是非常的顺利,慢慢的脾气也变得暴躁,女孩承受了很多的痛苦。可是男子非但没有想过对女孩的宽容,竟然提出想要和她离婚,想要和原来的老婆复婚。” 不着调的声音有些沉重,就和他讲述的故事一样,让我紧张的情绪也随着这个故事慢慢的消散。 “那个女孩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是那样的脆弱,热恋中的甜言蜜语果然是人生中最大的欺骗,可是她深深的爱着这个男子,即使发现了这个男子一直都是在欺骗着自己,她也始终没有动摇过自己的感情。她还要试图挽救他们的婚姻,但是当她从朋友那里了解了真相的时候,也彻底绝望了。那个男子之所以要和原来的老婆复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原来的老婆家里有钱有势,那个女人可以帮助这个男子东山再起。” “无奈中,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他们当初建立的玩具店也划归到了女孩的名下,除了这个玩具店,她一无所有。女孩的心路比较窄,将自己关闭在玩具店中,几天都没有出门,后来当有人感觉到蹊跷,砸开了玩具店的门之后,才发现女孩已经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死在了房间中,因为时至省下,身体已经完全腐烂了。在她腐烂的身体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毛绒玩具。” “她死的太不值了吧!” 我不禁月兑口而出,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傻子才会有的行为,何况还为此付出了自己的生命,那就更加的不值了。对于那个女孩的这种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的问题,我真是不知道应该是同情还是应该为她感到惋惜。 “是啊,死的不值啊,可是这个女孩在死去之后才认识到了这一点,什么都已经晚了,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孤魂野鬼了。因为心中带着不甘,她一直停留在这个玩具店中。” 虽然我的心里早就已经断定当初的那一对儿情侣开办的玩具店就是现在已经变更到了我的名下的这个玩具店,但是现在听到不着调这样直接的说出来,我还是再次感到了害怕,紧张的向周围看了看…… 一 第74章 亡事悲风10 就在我紧张的向房间周围巡视的时候,忽然感到眼皮上一阵的清凉,原来不着调已经在这个时候,准确无误的将两片已经沾满了不明液体的柳树叶子贴在了我的眼皮上,假如奥运会上有扔柳树叶子的比赛项目,我非常坚定的相信,不着调肯定可以给我国再增加一面金牌回来。 然而,我已经没有心思震惊于不着调扔柳树叶的准确了,一眼就看到了一个身影站在距离我们不远的地方,一个人影站在那里,身上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连衣裙,看身材亭亭玉立的。我发誓在我们说话的时间中,绝对没有其他人进来,何况,虽然大勇的身板不算是特别的魁梧,可是玩具店的门也不是非常的宽敞,想要进入到玩具店中,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大勇推开。可是现在大勇还是稳稳当当的坐在门中间的位置。看来这个女子应该是之前就已经进入到了房间中了。 这样魔鬼的身材也同样对这个女子的脸蛋儿会有所期盼,可是当我的视线落在了这个女子的脸上的时候,不由得吓得魂飞魄散,脸上的肌肉已经严重的腐烂变型,根本看不出来是一个人的模样,嘴唇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了两排洁白的牙齿,看上去让人感觉着更加的阴气森森的。两个眼睛中只剩下了两个大窟窿,眼珠子在什么地方早就已经不知道了。 幸亏在之前长白山中见到过麻罗鬼,我也不算是没有任何的经验,否则恐怕在看到了这幅尊容之后,我早就已经被吓得直接昏倒在地上了。已经变得稍微粗大的神经支撑着我,勉强能够坐在椅子上,只是全身上下已经开始忍不住发抖了: “她,她,他……” 只能用手指着那个站在我们不远处的身影,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身边的不着调已经直接无视了我的窝囊样儿了,悠远的声音再次在我的耳边回响: “我说的有错误么?” 显然这句话不是问我的,而是问那个在玩具店中的不速之客,或者更准确的说,应该是这个隆昌玩具店原来的主人。房间中传来了女子的抽泣声,我紧张的看着那个身影,真担心她会抬起手臂用手擦拭脸上的泪水,本来脸上的肌肉已经完全腐烂,在擦拭一下,我的那个神啊,还让不让我活了! 不过在房间中只有女子低声的抽泣声传来,并没有看到那个身影有任何的举动,依旧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从她腐烂的肌肉上,也看不出她有什么异常的表情。让我不禁的开始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一个看上去比较阴森恐怖的玩偶了。不过我也断定,如果这样的玩偶放在市场上,销量肯定是没有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这些事情?” 终于抽泣声停止了,传来的是一个女子的说话声,这一次我看清楚了,那张只剩下了两排牙齿的嘴巴动了动,应该就是这个恐怖的玩偶在说话,只是随着她说话的时候,脸上已经溃烂的肌肉依旧在不停的落下来,看上去除了恐怖之外,还让人有些作呕。 “因为那个负心的男子曾经找我帮他处理过其他的事情,在对他进行了解的时候,我知道了发生在隆昌玩具店中的事情。” “这样的人渣你竟然帮助他解决麻烦了?” “嗯,那是我的生意啊。何况帮助他解决麻烦,和伤天害理没有关系。” “尼玛,你这是助纣为虐,这样的垃圾,人渣就应该让他冤魂缠身,死了算了!” 我一把将不着调的衣服抓住,同时口水也喷到了这个家伙的脸上,我真的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这样垃圾的家伙竟然靠着自己有两个闲钱,还能够有人愿意帮助他。难道这就是好人不长寿,坏人活百年? 对于我的怒火,不着调直接选择了无视,而坐在门口的大勇也没有上来帮忙的意思,自己的老大被人喷了一脸的口水,他依旧坐在门口无动于衷,这样的小弟不得不说,不合格。 “那个负心的男子也没有好报,只是时候未到罢了。” 不着调依旧看着那个女孩的身影,轻声的说道,不过我从他的话中怎么听着都像是安慰人的话,就好像是有些人气急了,冲着自己的冤家大声的喊: “你迟早要天打雷劈!” 可是这个迟早就让人有些听不明白了,也许是明天,也许是一百年之后,谁知道呢。 可是这样安慰人的话,竟然让那个女子的情绪平静了很多,站在那里一言不发。一个腐烂的快要只剩下骷髅头的脑袋微微的低垂了下来,好像在想着什么事情。鬼也会想事情?这还真的让我感到有点匪夷所思。 “唉,看来我真的应该放下了,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了。我就安静的栖息在这个曾经我最喜欢的玩具店吧!” 终于这个女子抬起了头,轻声的说道,听到了他的话,我是一阵的着急,虽然知道她不会有什么恶意,可是每天守着这样的一个鬼魂,恐怕谁也不会舒服,估计别说开门做生意,就是让我再次踏入这个玩具店的房门我都没有这个勇气。 “呵呵,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鬼魂,难道你还是这样的单纯么?” 不着调忽然轻声的说道,我眼角的余光不由得看到了在门口的大勇,忽然发现大勇已经从椅子上站起来,之前脸上的表情完全是紧张,但是现在明显的已经加强了戒备。心中不由得一阵的高兴,看来自己的这两万块钱没有白花,不着调和大勇两个人应该已经打算彻底帮我解决这个麻烦了。 对于女子的遭遇,我十分的同情,但是同情心的泛滥不会影响我自己也要养家糊口的理念,我也要吃饭啊,有这样一个鬼魅在自己的店里,恐怕我怎么也不会有心思经营这里吧。 女子歪着脑袋,看着不着调,虽然脸上眼睛的位置只是两个黑窟窿,但是我还是可以感觉到她的疑惑,不知道自己如何单纯了。 “人鬼殊途,你留在这个玩具店中,还怎么让人继续做买卖?也许你不会心怀什么恶意,但是你滞留在这里,会让同样生活在这里的人,霉运连连。之前的那个王老板就已经是够倒霉的了,你还打算让其他人也倒霉么?” 说完,不着调一把甩开了我抓着他衣服的手,然后慢慢的从椅子上站起来,在玩具店中行走,对于这个女子的存在他就好像根本没有看到一样,我眼睁睁的看着不着调竟然慢慢的直接从那个女子的身体中穿了过去,不由得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原来看上去非常恐怖的一个玩偶,实际上只是一个虚幻的存在而已。只是我怎么也无法把这样一个真实存在的家伙当成是一个幻影。 不着调一边走着,一边环视着摆放在货架上的玩具: “这里曾经是你最喜欢的地方,你不会忍心看着他凋下去吧?因为你的存在,让管理这里的人都倒霉,生意也就无法维持下去,难道你希望看到你钟爱的这个玩具店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么?” 女子低头不语,我心里已经给不着调点了三十二个赞了,且不说她是不是会让我霉运连连,就是看到了他本来的样子,我就已经没有心思继续经营这个玩具店了。真想要冲着已经走远的不着调竖起大拇指来,赞叹他谈判的技巧不错,可是当看到随着不着调慢慢的在玩具店中踱着步子,那个女子的身影已经站在了我和不着调的中间了,本来我是和不着调并肩面对着这个鬼魂的,可是现在变成了我一个人面对着她。这让我的小心脏再次提到了嗓子眼,如果这个家伙不甘心就这样离开,贸然对我出手的话,恐怕我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 房间中陷入到了一阵诡异的安静中,显然不着调也在等着这个女孩最后的回答,只要她点点头,一切都将是风平浪静,如果她依旧不甘心,恐怕第一个倒霉的就会是我吧! 想清楚了这些,我不由得后退了两步,虽然也明白多出来的这一点儿距离对我不会有任何的帮助,可是还是忍不住这样做。没注意在我的身后还放着一个汽车模型的玩具,我差点踩在上面,脚下一个不稳定,差点摔倒在地上。就是这一个趔趄,原本粘贴在我眼皮上的柳树叶子一下掉了下来,如果是一片叶子落下来也就罢了,依靠一只眼睛我也能够看到那个女子的方位,可是两片叶子竟然同时飘落下来。随着叶子的月兑落,女子的身影也在瞬间从我的眼前消失。我一阵的手忙脚乱,赶紧从地上抓起了树叶,也不管上面还沾着尘土了,直接粘在了眼皮上,可是就是树叶粘好了,在我的眼前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只有不着调表情凝重的站在房间中的另一端…… 一 第75章 亡事悲风11 我承认我很丢人,虽然在事情过后,不着调一再的对我的勇敢表示了赞叹,而且还强调一般人如果见到了那个鬼魂的样子,恐怕直接就被吓晕了,而不会是向我这样依旧有心思冲着他发脾气。 重新将柳树叶子站在眼皮上,也没有了效果,在我的眼前再也没有看到那个恐怖的身影,我只能够看到站在房间的另一端的不着调的嘴巴一张一合的好像在说着什么话,但是在我的耳朵中,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我真的怀疑自己是因为惊吓过度,耳朵已经失聪了。 在我正要开口询问的时候,忽然看到原来死死的挡住了门口的大勇忽然侧过了身子,好像给什么人让开了去路一样。随着他的这个动作,我感到在房间中的温度好像也不再是那么的阴冷了。 “呃,怎么回事?刚才,树叶掉了,我什么都没看到……” 就像是正在欣赏着一个恐怖大片,但是没有看到最后的结尾一样,我心里感到有点儿失落,不着调的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感觉,慢悠悠的走到了我的跟前: “没事儿了,她还真是比较通事理的,已经离开了,我会帮助她重新投胎去,免得她作为孤魂野鬼在不知不觉中会害了更多人,呵呵,你花了两万块钱,对你一点儿都不冤,无形中你也算是为社会做了一件好事儿了!” 不着调说完就大步的向门外走,大勇紧紧的跟在他的身后: “站住,我靠,我可不想做这样的好事儿,问题是,那可是花的是我的钱啊!” 大声的冲着不着调的背影喊道,但是不着调根本就没有理会我的意思,只是低着头走向了他的那辆破车里,然后和大勇两个人开着随时都有可能会散架子的破车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 “尼玛,果然还是做技术工种有前途,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人家两万块钱就到手了,我他妈的一个兴旺食杂店忙活两个月,都未必有两万块钱的收入!” 想到这样轻松的两万块钱就易主了,我还是忍不住一阵的肉疼,随即目光落在了刚才那个女鬼站立的地方,发现地面上什么都没有。刚才开通了阴阳眼的时候,我明明看到了她脸上的腐肉都落在了地上了,怎么现在能够一点儿痕迹都没有呢? 想到了刚才的场景,我心里还是一阵的不舒服,一路小跑的就跑到了玩具店后面的厨房中,然后在拖布上沾好了水,拼命的在刚才女鬼站立的地上擦拭着,没多大一会儿,我就已经忙活的一身的臭汗了。 “呵呵,老板你和地面有仇啊?” 门口传来了银铃般的笑声,我连忙回头看去,发现虎牙妹已经站在了门口的位置,愣了一下,不知道她不在食杂店中好好呆着,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呃,你怎么来了,正好,过来帮我把这里好好擦擦!” “老板,你就是再喜欢这个店,也用不着这个样子吧,那里的地板都快要被你擦漏了!” 虎牙妹没有伸手过来帮我,只是歪着脑袋看着我,从她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出来,这丫头一定会是认为我一定是发生了诸如旧病复发之类的情况,谁让我在她的心目中早就是一个已经有了前科的人呢? 低头看看地面,的确还是什么都没有,我将拖布直接扔到了地上,气喘吁吁的一**坐在了旁边的一把椅子上: “不再食杂店中呆着,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看到我现在的样子,虎牙妹黯然的低下头,我猜测在他心中应该是已经认定我恢复正常了: “老板,对不起,我没有提前给你打电话,是耗子哥让我先过来的,他说他给你打电话,帮助我说一声。他,他没有打电话么?” 虎牙妹疑惑的抬起头,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我愣了一下,还没有等到开口说话,手机铃声已经响了,正是林浩打过来的,看来称呼这家伙是迟来大师一定不过分: “彭哥,刚才事儿多,我忘记给你打电话了,我勒个去,那个虎牙妹原来的老板给她打电话说有急事儿,我看她挺着急的,就私自作主,让他先走了,我帮助照看食杂店这边,放心,一毛钱都不会少买的!” “得了,别废话了,我看到虎牙妹了!” 气呼呼的挂断了电话,这个耗子做事儿也是越来越不靠谱了,随即疑惑的看着虎牙妹: “你不是要去找王老板么,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正好经过玩具店的门口,在外面看到你在忙活,所以才进来打声招呼的!” “好了,没事儿了,王老板不是有急事儿找你么,快去吧!看到王老板了,到时候告诉他,有什么事儿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 “哦,老板,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好人!” 我是个好人,真的,在听到了虎牙妹的评价之后,我也在心里重复着这句话,我也真的再次断定了我对我自己的这个评价。按说我和王老板之间的交易已经结束,从此以后大家可以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了。可是还是忍不住交代了虎牙妹一句。 可是,都说好人有好报,可是我的好报是在什么时候呢,不会也要等到一百年之后吧! 看着虎牙妹的身影消失在了不远处的医院的门口,我也只能是轻轻的叹了口气,和地面较劲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拿出了之前王老板留给我的清单,我开始熟悉店中的那些商品的价格。毕竟现在已经接手了隆昌玩具店了,对这里的一些事情还是要多了解一些的。虽然在我的心里已经决定要重新招工来专门管理这边了,但是作为老板的我还是多了解一些比较好。 中间还来过几个顾客,我当然不会错过了生意开张的机会,很快就让这个玩具店中有了收入,虽然这些收入和十二万块钱比起来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但是十二万不也是由一个又一个的一块钱两块钱积累起来的嘛。 在天气有些转凉的时候,忽然看到虎牙妹从外面走了进来,脸上显出了几分悲痛的神情,同时她的两个眼睛红肿的好像桃子一样,明显是刚刚哭过: “怎么了,谁欺负你了么?” 我立刻感到火大,现在虎牙妹可是我的员工,而且还是我唯一的员工,丫的,谁居然如此大胆的敢欺负她? “嫂子她还没有来得及动手术,就,就走了!” 虎牙妹说完,蹲在了地上,放声痛哭起来,我也愣了一下: “呃,不是霉运已经被解决了么,怎么还是……” 我低声的嘟哝着,随即想起来,虎牙妹根本不会听懂我说的是什么,何况她现在完全是陷入在无比的悲痛中,也不会听到我说的是什么。脑海中想到了那对被折磨的已经没有了人形的夫妻,我轻轻的叹了口气,也许死亡能够让嫂子减轻很多痛苦,让那个王老板也减少一些负担吧,福兮祸兮?这个问题有时候真的是让人说不清楚。 “王老板在哪儿呢,我去看看他!” 慢慢的走到了虎牙妹的旁边,轻轻的在她的肩膀上拍了拍,虎牙妹红肿着眼睛抬起头,回身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医院: “还在医院中。” 我点点头,然后从虎牙妹的身边走了过去,受伤的男人也同样需要人们的安慰。有时候男人受伤了,因为没有地方倾诉,会更加的痛苦,男人,其实很多时候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当我重新进入到医院的时候,发现空空荡荡病房中,王老板孤寂的身影坐在椅子上,表情有些木讷,看不出是痛苦还是释然。一言不发的坐在了他的对面,终于让王老板的眼睛动了一下,好像在视线中多了一些神采: “逝者已矣,节哀吧!” 原来准备的很多的话,到了嘴边也只剩下了这一句: “有空么,陪我喝点酒去怎么样?” 胡子拉碴的男人,嘴里轻轻的吐出了这样的一句话,我愣了一下,他想要喝酒,显然不是说心情好了的那种喝酒,而是要解酒浇愁。犹豫了一下,最后我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很快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酒馆中就出现了两个酒鬼的身影。 至于在酒桌上后来都发生了什么事儿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清楚的记得,在刚刚开始的时候,两个大男人在互相讲述着自己的感情经历,他重复着他和他的爱人的温馨生活,我嘟哝着我和斐丽曾经拥有的那段甜蜜岁月,最后两个人都是醉的一塌糊涂,哭了笑,笑了哭,就如同两个疯魔聚集到了一起一般。 还是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躺在我的家中了,脑子好像要炸开一样的疼痛,猛喝了几口冷水才算是清醒了一些。客厅中只看到拐叔依旧在朦胧的光线中斜坐在椅子上,正在笑呵呵的看着我: “酒醒了?呵呵,幸亏你还能够醒过来,我还以为你们两个大男人将从此一醉不醒呢,呵呵……” 一 第76章 陷阱1 解决掉了在隆昌玩具店中的麻烦,我重新开始了忙碌,现在要管理的可不只是一个食杂店,还要加上一个玩具店。都不是什么大买卖,可是问题是比较琐碎麻烦。只有我和虎牙妹两个人显然是不够的。于是不得不在店外又竖起了招工的牌子,看着小黑板上歪歪扭扭的招工的字样,我忽然产生了一种成就感——唉,这算不算是买卖越做越大了呢? 可是兔子的死在我的心中始终是一个过不去的坎,一直琢磨着早点把这个事情弄的水落石出。可是偏偏让这两摊子小买卖给牵挂住了,让我无暇分身。好在在这个时候,曾经有机会成为我的老丈人的斐愿及时的给我伸出了援手,在他的店中,有一个女业务怀孕了,虽然还没有到身孕,可是也不敢让她做太重的体力劳动,可是偏偏他的商贸公司中,清闲的活儿就那么点。正好把他打发过来,帮助我来解决这边的问题。 在我的两个店中,大部分都是售的业务,也没有什么大宗的商品。虎牙妹对于食杂店和玩具店两边都比较熟悉,我让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玩具店那边,而因为怀孕无法在斐愿的公司中上班的韩丽正好在食杂店中照看。那边还有黎叔和林浩帮着我照顾着,这样也终于可以将我解放出来。 对于斐愿给我介绍过来的这个韩丽,我还是了解的。在没有怀孕之前,人勤快,而且是个热心肠,在斐丽商贸中的人缘就非常好。这也是斐愿挖空心思帮助她找合适的岗位的原因。 用人这种事情,向来都是用熟不用生,既然是对韩丽比较熟悉一些,我就更加不会再费尽心思的从外面去找了,不过招工的告示一直没有撤下了,如果有应聘的,我已经和林浩打过招呼了,让他帮助介绍到隆昌玩具店中,这样即使是从来没有做过这个行业的人,也可以让虎牙妹帮助着带一带,顺便让虎牙妹帮我把把关,看看人怎么样。相比在识人这方面,我觉得虎牙妹要比林浩强多了。无形中,虎牙妹已经成为了我的心月复了。 终于重新恢复了自由身,我开始琢磨着去找当初朱芳所在的那个剧组了。这样的小剧组在现在的这个社会中,生活也是比较艰难的。不要以为在娱乐圈里晃悠的,都是那么风光的,很多在娱乐圈中打拼了一辈子的人,也依旧是停留在温饱的水平线上。朱芳所在的剧组也一样,他们也就是平时能够找到一些广告拍摄之类的事儿,来勉强维持着。而且为了能够达到客户的要求,经常要在全国的地方跑,采风,取景。 我已经打听清楚了,他们现在一行人刚刚接了一个活儿,就在隔壁的城市中拍摄,大概要半个多月的时间。就在我即将要出发的时候,还是打算和拐叔谈谈,顺便让他帮忙把公仔熊帮助我送到长白山中的丰华的手上。 可是拐叔看了我手上的公仔熊,只是轻笑了一下: “还是你自己送过去吧,你去隔壁的城市不也就是半个多月的时间嘛,没问题。我这段时间也没有什么事儿,正好可以住在你这里。等着你回来,然后我们一起去进山。” 拐叔的这个回答出乎了我的意料。上一次进山是因为要寻找林老爹,所以才会带上了我和林浩,可是这一次拐叔可以为了挖参去长白山中的,难道他还要带上我这个拖油瓶? 平时吹牛皮的时候我把自己差点没有吹上天去,可是在我的心里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就我的这两下子,进入到长白山中,忙应该帮不上,就是到现在让我看到叶子就能够辨认出来是人参我都做不到。可是没想到听到拐叔的意思好像还是要带着我一起走。 “拐叔,为了等我,这个不太好吧,不要耽误了你挖参的日子了。” 拐叔低着头想了想,然后从我的手中接过了公仔熊: “这样,你先把公仔熊放在我的这里,我在你家里等着你半个月的时间,如果你没有在半个月之内赶回来,我就带着公仔熊离开,如果你回来了,就和我一起进山。” 看来拐叔好像依旧是决定要带着我一起走,这真是让我始终感到不解。心里琢磨着难道是因为曾经带着我和林浩两个人进过长白山,所以他已经习惯了我们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在身边捣乱了: “林浩那边用不用提前和黎叔大声招呼啊,他和我不一样,总是请假不太好……” “不,这次就不用耗子去了,就你一个人跟着我去吧,反正他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听到了拐叔的话我苦笑了出来,何止是林浩帮不上什么忙,恐怕我去了即使能够帮上忙也是倒忙。 不过毕竟我还有着一股子的虚荣心,人家向我的脸上贴金,我也没有说什么,告别了拐叔,走出了租住房,来到了街道上。刚刚想要叫一辆出租车去车站,找那个四处漂泊的剧组了解一下情况,忽然放在口袋中的手机响了,看看号码,竟然是不着调打过来的。我的心里忽悠一下子,生怕这家伙要告诉我在玩具店中的事情没有处理干净。曾经亲眼看到过的场景已经在我的心里形成了阴影,即使那个可怜的女鬼已经离开了,我进入到玩具店中的时候,也总是感到心里有点发毛: “老兄,啥事?” 战战兢兢的接通了电话,电话的另一端出现了片刻的沉默,我的心都快要提到嗓子眼了,不知道这家伙究竟再搞什么名堂。就在我即将失去了耐心,猜测着是不是这家伙不小心自己把手机号拨出来,弄得我虚惊一场的时候,忽然在电话中传来了 “大鹏鸟,快点到北山来一趟,我遇到麻烦了!” 明明应该是紧急的事情,可是这个不着调还是拖了这么长时间才说出来,这让我对他感到了一阵的郁闷。正好一辆出租车停靠在了我的身边,我答应了不着调一声,然后跳上了出租车,向北山的方向疾驰而去。 北山就是省城中的一个小公园,因为在公园里有几个假山颇为高大而得名。不过更多的说法是,因为在这个公园原来建立起来的时候,公园的中间是一个大土山。和长白山这样的大山比较起来,当然无法称之为是山了,顶多算是一个大土堆。因为是在城市的北部,所以被人戏称为是北山,公园也就是因为这个明明的。我不是什么文学家,更没有编写城市发展和写县志之类的想法,所以对于北山公园这个名字的由来没有什么兴致。只是不知道在这个给市民健身用的小公园中,不着调这个家伙会遇到什么麻烦。难不成是走路不小心把脚扭了?那也应该找医生才对。 不管怎么说,毕竟不着调曾经帮过我的大忙,虽然人家当初也是有偿劳动,可是换上其他的人能不能帮上忙都不一定,现在他遇到了麻烦,我也不能置之不理。因此还是让出租车将车开到了北山公园的地方。 天气比较炎热,而在公园中有很多高大的树木。公园刚刚建立的时候存在的那个土山已经成为了传说,现在这里早就已经是一马平川了。到处都竖立着一些健身器材。虽然说在公路上的行人稀稀落落几乎都是躲在车里,可是在北山公园中,还有不少的人在这里健身乘凉。一些悠闲的老爷子老太太,聚拢在一起或者聊天,或者下棋,看上去颇为惬意。 北山公园的范围说大不算大,可是也绝对不算小,我站在公园的门口,左右看了看,根本没有看到有不着调的影子。而且这里一片的静谧祥和,怎么看着也不像是发生过什么意外的事情。因此从口袋中模出了手机,打算质问一下到底他搞什么名堂。 可是,在我拨打了不着调的号码的时候,很快从电话里面就传出来一个甜美的女孩子的声音: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不再服务区,请稍后再拨!” “你大爷的!” 气呼呼的把手机扔到了兜里,眼睛再次在周围搜索了一下,终于断定自己被耍了。这里根本就看不到不着调的影子,今天又不是愚人节,也不知道这家伙吃错了什么药了,竟然会想起来拿我开心。 为了防止万一,我还是在北山公园中走了一圈,当然最后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正在我气呼呼的要迈步离开北山公园的时候,忽然一个小女孩和一个老头的谈话吸引了我的注意。小女孩应该也就是三四岁的样子,也不知道今天不是周六周日的,这小家伙怎么没有去上学,而是陪着爷爷来到北山公园下棋来了: “爷爷,刚才我真的听到有人再喊了,他就说彭城彭城!” “一边儿去,别闹!” 老爷子下棋大概正是到了关键时候,根本不理会小家伙的吵闹,可是小家伙的话倒是把我吓了一跳…… 一 第81章 浮尸3 大勇的话让我嗷的一声就从椅子上跳起来,开什么玩笑,竟然还有小伙伴陪我喝酒,我勒个去,不带这么玩儿的。大勇倒是醉眼乜斜的看着我笑了笑: “坐下,用不着这个样子,在我身边也有,人鬼殊途,大家各自都有各自的生活,所以你用不着特别大惊小怪的。看不到他也是你的幸运,现在你应该就能够知道我小的时候就能够看到这些,那是一种多么大的折磨。” 侧过头看看身边空荡荡的座位,我战战兢兢的重新坐下,也算是我的胆子是比较大的了,换个人估计不立马起身,夺路而逃才怪。 “坐吧,你就当身边什么人都没有不就可以了。” 我心中已经对大勇萌生了无数的怨念,开什么玩笑,如果你不说出来,我当然会觉得自己的身边就是什么都没有,可是现在说出来了,我怎么也无法装作什么都没有的样子,时不时的都要向旁边看一眼。本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我们都可以正常的生活着,可是一旦将这个事情说出来,那就什么都完了,彻底宣告着单纯的生活的破产。弄不好在以后都会做下神经质的病根,虽然我本来也有,但是恐怕现在将会变得更加的严重,总是疑神疑鬼的以为着在自己的身边还有其他人在偷偷的看着我。 “算了吧,呵呵,你用不着紧张兮兮的,他们有他们的生活,我们也有我们的生活。” 大勇一边说着,一边再次喝了一口杯中酒,现在我开始在心中埋怨那个老板了,怎么一定要把这家伙的酒瘾勾出来来啊,弄的我坐在这里心里都不踏实。 “父母都是这样的人,呵呵,我也没有办法,所以我的童年几乎是在战战兢兢的中度过的。这也就使得我和其他的小朋友不同,更加的沉默寡言。在所有人的心中,我都是一个怪物和异类,呵呵,很多的乡亲都觉得我是一个不吉利的人,就是别的孩子和我一起玩,都会被霉运沾染上。其实我也是够倒霉的,在我十几岁的时候,父母双亡,我成了孤儿,就我的这个情况,即使村民再善良也没有办法收养我。” 我点了点头,对大勇的童年真是感到同情,而且在我的心中也理解他的乡亲们的想法,谁也不会让这样一个恐怖的家伙放在家里,就比如说我,现在都有点后悔和这家伙聊天了,我真的担心这家伙在晚上睡觉之前会告诉我在我们房间中有几个小伙伴在和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那估计以后我都别想睡觉了。 侧过头看看身边的确没有什么动静之后,我再次将视线放回到了大勇的身上,听着他的讲述: “好在我的老家距离火车道不远,呵呵,我就趁着一个晚上,偷偷的爬上了过路的一辆火车,偷偷的进入到了城市中,十几岁的小孩子,在城市中开始流浪。受到了很多的白眼,因为饥饿经常偷东西吃,被人打的遍体鳞伤更是常有的事情,知道后来,我偷了一个家伙的钱包,找到没人的地方正想要看看自己钱包中的收获,可是在我把钱包打开之后,发现里面除了一张小纸条之外,什么都没有,纸条上写的是,今天晚上,到参茸大厦来……” 我几乎将身边的小伙伴彻底忘记了,听了大勇的讲述我就知道他偷的这个钱包的主人是谁了——不着调。万万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会神到这个程度,简直是未卜先知了。 “说实话,我也害怕,呵呵,偷东西被人揍一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如果因为偷东西把小命儿弄没了,可就有点儿不值了。不过犹豫再三,我还是在晚上的时候去了参茸大厦。在门口就看到了现在的老板卜总坐在门口的一个马扎上等着我。他二话不说,直接领着我就上楼了。还给了我吃的,和换洗的衣服。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一直跟着老板,一转眼已经快十年了。” 愣愣的看着大勇,曾经在我的心目中,这个大勇只不过是不着调的司机而已,在公司中应该没有什么特别的地位。看看其他的员工,都有自己的办公室,宽敞的办公区,只有这个大勇没有自己的地方。大部分时候,我看到他的要么是在不着调已经破的几乎可以卖废品的车子里,要么是在走廊中四处转悠,怎么看着都像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家伙,可是到了今天我才算明白,这家伙才是不着调的忠实拥趸。而且按照他所说的,可不是不着调不重视他,相反在不着调的公司中,他想做什么几乎就可以做什么,完全不受任何人的管束,甚至有员工已经戏称大勇是公司中的二老板了。 “你的大名叫做望金川,怎么着也和大勇扯不上关系啊,难道也是不着调的杰作?” “呵呵,还是在跟着卜总干活的第二年,卜总遇到了麻烦,那个人你也见到过,就是山大王。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当初那个山大王领着一伙人,挥舞着片刀要将卜总置于死地,当时我正在学开车,恰好遇到,于是就拎着扳子和山大王那伙人干起来了。结果我一个人硬是将他们十几个人都打趴下了,当然,最后所有人都是先进了医院,后进了公安局。还是老板把我弄出来了,也就是在那次事情之后,山大王和卜总两个人糊里糊涂的成了好朋友。卜总和我说,看我那天的虎劲儿,给我望金川这个富贵的名字白瞎了,干脆就称呼我是大勇了,哈哈,为啥这么叫,我也不知道。” 陪着大勇我也苦笑了一下,不着调正是因为他的不着调,所以才让人更加的模不透他,这家伙好像总是不会按照常理出牌,让人模不到头脑,从给好好的望金川改名字叫大勇这个俗的不能再俗的名字上就可见一斑了。 说着话的时候,大勇的已经有快要一斤的白酒下肚了,看着他微醺的样子我真不知道这家伙要喝到什么时候才算是到量了。不过看他说话还颇为有条理,这让我多少不是那么为他担心,不害怕他会耍酒疯控制不住他。接着他醉意阑珊的时候,我又问起了这次的行动,希望能够从他的嘴里得到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他和不着调两个人也是上下级的关系,也是师徒一样的关系,都是神神秘秘的。没准还真的能够有未卜先知的本领: “来这里之前,你说我此行非常危险,不知道话从何来?难道不着调曾经和你说了,我这次会遇到很多的危险了?” “卜总说过这样的话,而且他现在手上还有一些事情,也就是暗算他的那个家伙他要处理一下,等到那边的事情都处理完了,他也会亲自赶过来,因为他知道,我一个人摆不平这边的事儿!” 大勇说起我此行来,有一些语焉不详,看着他醉眼乜斜的样子,我也知道他不是不想说,而是功力不够之类的原因,还看不到我此行的危机。不过,说大勇这个阴阳眼都没有办法摆平,还要让不着调这个家伙亲自来一趟,这事情就有点儿大条了。我的心里不由得一阵没底。 忽然听到了在大厅里的饭馆老板冲着他们的服务员喊了一声: “你先看着点儿啊,还有一桌没结账呢,河边出了事儿,我去瞧瞧。” 接着就听到一个女服务员答应了一声,大勇站起身来,看着他有点晃晃悠悠的,顺手还模起了放在酒桌上的不到半瓶子的白酒: “算了,我们也结账去吧,出去看看热闹!” 已经喝成了这个模样了,还有心思看热闹,我对这家伙的表现实在是无语了。大勇还真是自来熟,也不和我客气,没有像有些朋友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那样,假模假样的出去买单,而是直接信步走向了外面。我还是比较欣赏这种风格的。两个人一共吃了九十多块钱,我给了服务员一百元就快步的跑出来,因为害怕大勇这家伙借着酒劲儿会干出什么出格儿的事儿来。这家伙的脾气还没有完全模透,如果是那种喝完了酒不只是拉着人说话的那种,还打打杀杀的,那可就麻烦了。毕竟他说过他可是曾经有一个人放翻了对手十几个人的辉煌经历,如果真的耍起疯来,我还真未必能够制服得了。 河边距离小镇子很近,用不了走上多远就可以来到河边,等我们到了河边的时候,发现这里密密麻麻的已经聚集了好多人了,挤过了人群,一眼就看到了那个饭馆的老板站在靠近河床的位置。而距离他不远的地上,躺着一具尸体。 看样子尸体已经在河水中泡了有一段时间了,明显的已经出现了浮肿的样子,因为是平趴在河床上的,因此看不到他的脸是什么样儿的,只是能够看清楚他身上穿着的衣服,这身衣服就好像是在电影电视中看到的人一样,只是能够确定是古代的某个朝代的…… 一 第82章 浮尸4 在长白山中,我也是见到过尸体的,而且当时那个小偷的死状之惨,比现在看到的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只是在开始的时候被吓了一跳,但是很快我就镇定了下来: “怎么回事儿?” 我低声的询问着身边的那个饭馆的老板,直到我说话的时候,他才发现我站在他的身后,吓得他一哆嗦: “哦,不知道只是听说发现了这个尸体。” 看来这家伙也只是看客而已,知道的并不比我多多少,这个时候警察和法医正在清理着现场,包括判定这个人的死亡原因和时间之类的。等到法医将那具尸体翻过来的时候,人群中引起了一阵子的骚动,很多人都在低声的窃窃私语。那个酒馆的小老板的嘴里也发出了一声疑惑声: “咦,怎么是他啊?” “难道你认识这个人?” 大勇连忙问道。那个酒馆的小老板点了点头,眼神可是一直没有离开过那具尸体,轻声的说道: “最近附近的一个村子里来了一伙儿拍电影还是拍广告的,这家伙就是那伙儿人中的一个,而且好像还是非常有地位的一个家伙。” 听到了小老板的提示,我更加集中的注意力,因为我们此行就是为了这伙儿人来的。一共拍广告片的也就他们这一波,不用说也可以猜到,这个死者就是当初朱芳所在的那个剧组的人了。 我再次打量着这个尸体,虽然因为在水中泡了很长时间,这个尸体已经是面目全非了,但是从他的脸上依稀可以看出来他也就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他身上穿着的如同戏文中的衣服,看上去就好像是在拍戏的时候,还没有来得及换下自己的一身衣服就丧命了。更让我感到有些不解的是,这家伙脸上已经严重变型了,不知道小酒馆的老板如何能够一眼就将他认了出来。耳边就听到小老板接着轻声的说道: “这伙儿人曾经在我的饭馆中吃饭,这小子当时好像是负责买单的,不过最后因为我们家的服务员没有给他们打折,所以他还和我们的服务员吵了一架,还是我出来打圆场的。这家伙当时特牛气,呵呵,所以我对他的印象还非常的深刻。” 这个时候,现场的清理工作也做的差不多了,警察按照惯例,当然是要对周围围观的群众进行例行的调查,别管有没有用,反正这是必须要走的一个程序而已。我在大勇耳边轻声的询问着: “你看出这家伙是怎么死的了么?” 大勇奇怪的看着我,他奇怪的眼神让我感觉到心里发毛,不知道是不是他又在我的身边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了。 “我又不是警察,这些事儿,我怎么会知道。” 大勇说完,将视线再次放到了人群中的尸体上了,我被他噎的感到一阵的无语,可不是,人家顶多是跟着不着调学了一点儿阴阳先生的本领而已,可不是神仙,什么事儿都能够掐掐手指头就可以算出来,有那个本事的不是阴阳先生,而是一个神仙。 不知道这个剧组在这个村镇上有没有拍到什么美丽的风景,可是他们自己俨然已经成为了一道风景了。看来他们在这个镇子上的活动还比较高调,很多人都认识他。我们亲眼看到至少有五六个人都证实了这个尸体的身份,和饭馆的老板说的一样,正是那个剧组的人。甚至还有人知道这个人就是剧组的会计,手中掌握着财政大权的人,只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他拍戏,不知道怎么穿着戏服就挂了。 警察维持了当时的秩序,很快尸体就被带走了,而围拢在河床周围还在低声的窃窃私语的众人也都被那些警察安抚走了。本来我是想要了解更多的关于剧组的事情的,可是大勇看上去酒劲儿好像全上来了,站在原地都摇摇晃晃的,真担心他会随时摔倒,只好搀扶着他走回到了我们的旅馆中。 到了酒馆,大勇一下将自己的身体摔倒在了床上,房间中的鼾声就开始回荡起来了。本来我还打算着在天黑的时候去一趟剧组,了解一下情况,可是看到大勇现在的样子,我知道是没有办法了去村庄上了。 从城镇上打车去村庄容易,可是想要从村庄中打车回来可就没有那么简单了,我可不想被困在村庄中,用两条腿走回来。 乡镇中的夜晚和在城市中有着明显的不同,早早的就没有了白天中的喧嚣。这种宁静让我感到心里惴惴的,尤其是在不久之前刚刚听到了大勇和我说的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总是感觉着在房间的那些角落中,总有一些奇怪的小家伙正在瞪着眼睛看着我。在会旅馆之前,还在河边上看到了那个死尸,让我心里更加的不踏实。 心里越是有事儿,就越是睡不着,耳边大勇震天的呼噜声更加的让我感到烦躁,索性拎着外套从房间中走出来。旅馆的前台一个服务员正坐在那里打盹儿,我没有吵醒他,只是笑了笑,就悄悄的从大门走了出来,街道上冷冷清清的。虽然已经是进入到了夏天,可是在北方夏天的夜晚中,小冷风一吹,依旧让人觉得凉凉的。迈步刚刚要向街道上走,忽然一个人从我的身后冲了过来,在我的肩膀上重重的拍了一下,把我吓得差点魂飞天外: “哎呦,你在这里啊,我还想呢,不知道你住在什么地方!” 我猛的回头,看到忽然跑过来的正是白天吃饭时候的那个酒馆老板,他的手上还拿着几块钱,递到了我的面前: “等我回去的时候,才听服务员说你们结账的时候,多了几块钱没来得及找给你们。我一直琢磨着不知道你们住在什么地方,没想到在这里看到你了!” “不用了吧,几块钱而已,算了,就算我暂时存在你们那里的。” 我的心跳的速度依旧非常快,心里暗自的埋怨这个家伙,在旁边看了看,街道两边都是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 “这大半夜的,你就是为了找我们在大街上晃悠?” 我恐怕真的要对于这个酒馆老板的拾金不昧而感激涕了,不过这家伙倒也诚实,哈哈一笑: “哪儿能呢,哈哈,我还没高尚到这个程度,这不刚刚去朋友家回来,正好经过这里看到你罢了。咦,对了,倒是你啊,这半夜三更的,可别在大街上晃悠,早点会旅馆里去睡觉,最近镇子上可不太平。” 看着他神神秘秘的样子,我的心里忽悠一下,现在可是我心里最脆弱的时候,被大勇弄的我有点草木皆兵的味道了。 “不太平,怎么个不太平法了?” “白天在河边发现了死尸,这你是亲眼看到的,刚才我去朋友家办事儿,结果你猜怎么着,正吃着饭呢,我的一个朋友竟然发疯了一样的四处咬人,嗨,那家伙从前可都没有这个毛病的,请了个神婆过来说是鬼上身了,这不,忙活到了现在才算是消停下来。在我回来的路上,还看到了警察正在镇子的另一头办案能,听说在大马路上竟然也发现了一具尸体,瞧瞧,这一天的时间中发生了多少事儿。真是不太平啊!” 镇子不是很大,平时的时候就是谁家死了一条狗都是一件大事儿,何况在一天时间中,竟然连续发现了两具尸体,加上这个小老板说的他的朋友的事儿,听着就更加的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了,相信现在是晚上,等到了明天消息传开了,估计整个小镇子不引起一个不小的轰动才怪,就在我和大勇回到旅馆的时候,几乎在旅馆中谈论的都是河边尸体的话题。 这几件事情如果单独发生,也许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一旦要是结合在一起,然后加上人们的渲染,还真的就会产生一些奇异的联想。看到了那个小老板紧张兮兮的样子,我也郑重的点了点头,谢过了他的好意,转身就向旅馆中走。既然是在多事之秋,还是少出来瞎转悠的好,早点去剧组把事情调查清楚,也好早点离开这里。 可是在我刚刚要转身的时候,忽然从旁边的一栋楼房中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喊声: “不好了,杀人了,救命啊!” 寂静的夜晚中,这声大喊显得非常的突兀,听到了让人感觉着更加的渗人,几乎是在喊声传出来的同时,一个小伙子发疯一样的从楼道里跑了出来,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男子,在这个男子的手上还举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因为是在夜晚,镇子上的路灯十个能坏了八个,因此光线非常的昏暗,看不清楚那个举着菜刀的人的模样。但是那个在前面跑的小伙子我还是能够看出来他衣衫不整,应该是刚刚从被窝里跑出来的。 总不能眼看着人行凶啊,正好那个小伙子从我的身边跑过去,而那个举着菜刀的家伙也向我冲过来,饭店小老板看到了那个凶神恶煞的家伙,连忙侧身躲开,而我顺势伸腿,正好踢在了那个行凶者的脚踝上…… 一 第83章 警局风云1 首先声明,我可不是什么武林高手,可没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可是那个家伙看上去明显神志已经不轻了,在他经过我的身边的时候,我就可以感觉得出来,这家伙目光中虽然表现出的是足够的疯狂,可是总是有点呆滞的意思,好像在他的眼中,只有那一个被他追杀着的衣衫不整的家伙而已,对于身边的路人已经直接无视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给了我一击得手的机会,抬腿之间准确的命中了这个家伙的脚踝,借着他前冲的势头,让他整个人的身体都飞了起来。 手上抓着的菜刀也拿不住了,直接扔了出去,这下摔得他狼狈不堪,脸也贴在了地上,真是名副其实的嘴啃泥了。从前在街头上也曾经和人动过手,因此还懂得趁你病,要你命的道理。当然我的目的可不是真的要人命,只是想要彻底将他制服了,否则一旦等到这个疯狂的家伙开始反击,估计倒霉的就是我了,从他魁梧的身躯上,我就能够判断出来,面对面的动手,估计我不是人家的对手。 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伸手就想要将这个家伙的胳膊制住,只要把他的手别在背后,他即使反抗也不容易了。可是我还是把事情想的简单了,几乎是在我刚刚冲到了那个男子的身边的时候,那家伙猛的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同时在他的手上一道白光发出来,在他的腰中,竟然还掖着一把匕首。 “你大爷的,明明看你是神智不清啊!” 我大骂了一声,快速的向后退,可是还是慢了一点儿,就感到自己的胳膊上一阵凉洼洼的感觉,伸出手在白光划过的地方捂了一下,顿时感到粘乎乎的,等到我和那个男子已经有了几步的距离的时候,我才感到在自己的胳膊上火辣辣的疼。 看来见义勇为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的,就比如说现在的我,没有彻底把人救下来,还让自己的胳膊上也挂了彩。也幸亏是躲避的足够快,否则估计这一下就不是在我的胳膊上留下一个记号那么简单了,看着他疯狂的挥舞着匕首的样子,分明就是想要要了我的命! 就在我退后的同时,那个饭店的小老板已经被彻底吓傻了,根本就没有冲上来帮忙的样子,衣衫不整的家伙一溜烟的跑远了,一边跑一边还继续的大喊着: “救命啊,救命啊,杀人了,杀人了!” 我就郁闷了,现在面对着这个凶徒的刀子的是我好不好,你也是一个大老爷们怎么不赶紧回来帮忙啊。而且这速度,简直可以去参加奥运会了,有你这个速度,至于国家短炮在奥运会上还没有什么建树么? 可是不管我在心里怎么诽谤,也没有能够阻止那个家伙在街道上转了个弯儿,消失了身影的结果,凶徒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瞪着血红的两眼,这下可真的就剩下我一个人要面对着穷凶极恶的歹徒了。早知道是这样的一个结果,我还逞的哪门子的英雄啊! 说时迟,那时快,从我们住宿的那个旅馆中,一个人影一下冲了出来,大概是因为他的速度太快,把旅馆的门撞的砰的一声响,接着大门上的两块大玻璃直接在冲击中变成了碎片,一个瘦削的人影根本就无视了那还在飞舞的玻璃碎片,如同一阵风一样的冲到了那个凶徒的背后。借着微弱的光线,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刚刚冲出来的,正是大勇。这家伙能够在醉成了那个熊样的情况下还能够听到喊声冲出来,真是让我感激涕,至少比他清醒很多的人,都没有人来到外面帮忙的迹象。 虽然我总是感觉着这个凶徒的眼神有点儿不对劲儿,不过这家伙反应的速度还真是没话说,几乎是在大勇刚刚来到了他的背后的时候,他猛的一个转身,手上带血的匕首直接斜劈了回去。看这家伙的身手,绝对是个练家子。 “小心!” 一边捂着依旧是血流不止的胳膊,我一边大声的冲着大勇喊道,毕竟这个歹徒手中的匕首可不是玩具,而且这家伙现在的样子分明就是抱着玩命儿的心态。 可是大勇可不是我,人家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街头打架经验丰富的人士,几乎是在匕首劈向了他的面门的同时,他也轻轻的一个转身,匕首擦着大勇的鼻梁子划过去,连我都感到了在脸上有一股寒意流过,吓得打了一个哆嗦。可是大勇面不改色,在让过了匕首之后,一把将那个凶徒抓着匕首的手腕子抓住,然后脚下一个干净利落的扫堂腿。那个凶徒惨叫了一声,身体再次摔倒,只是大勇可没有让他真正摔倒在地上月兑离了自己的掌控,而是漂亮的一个屈膝,正好顶在了那家伙的胸口上。也不理会凶徒的惨叫声,手上用力,直接将凶徒的一直胳膊别在了身后,同时手上用力,凶徒吃痛,再次惨叫一声,匕首就落在了地上。 说起来话长,可是在当时只是眨眼之间,等我看清楚的时候,那个凶徒已经单膝跪在地上了,嘴里嗷嗷的发出如同野兽一样的嚎叫声。而大勇死死的抓着那个人多手腕,眉头微微皱起,看准了凶徒的脑门,一巴掌拍了下去。 大勇的巴掌到底有多大的威力我不清楚,自己也没有亲身感受过,不过看样子威力应该是不小,至少那个刚才还状如疯癫一般的凶徒在大勇的一巴掌之下,翻了一个白眼,昏倒在了地上。 当发现手上的凶徒已经彻底的昏迷过去,没有了反抗的力量,大勇才放开了手,任凭那个家伙瘫软在了地上。只是短短的一个汇合就让一个已经陷入到了疯狂的家伙一动不动的趴在那里,这让我和饭店小老板真的算是开了眼界了,相比人家的干脆利落,我还真是标准的业余选手,大勇的这个身手才能够算是一个练家子。 几乎是在这边的战斗刚刚结束的时候,忽然从旁边的几栋房子中很多人涌了出来,看来这些家伙都已经听到了喊声,只不过不想惹事儿,所以都躲在自己的家里看热闹,等到事情解决了,才都施施然的跑出来,装作关心的样子。 我也是在农村中长大的,在我的印象中,农村人相对都是非常的朴实的,而且在长白山的山村中也真是这个样子,一家有难,数家支援,可不像现在的这个样子。看来随着城市的思潮进入到了一些大一些的城镇中,城镇里人的物质水平上升了,可是他们在思想上,也同样受到了不正常的思潮的影响,也多了一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 相对来说,饭店的小老板还算是比较有正义感的,他小心翼翼的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凶徒: “这家伙是不是就这样挂了?放心,我会给你们作证的,你们这是正当防卫,哦,对了,你受伤了,快点包扎一下!” 这家伙到了现在才看到了我流血不止的手臂,大惊小怪的喊道。因为我躲得及时,匕首只是划破了皮肤,并没有伤到骨头和筋之类的,因此虽然看上去流血不少,但是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碍,我只是摆了摆手,大勇走过来,一下子将自己的衣服撕下了一条,给我的胳膊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一声不吭的拉着我就要走,不远处就有一个诊所的绿色的十字号,正好可以过去处理一下伤口。看到他沉默的样子,我就知道这家伙的酒算是彻底醒了。 可是两个围观的群众一下子站在我们的面前,然后用手指着躺在地上的凶徒: “你们不能走,你们走了他算怎么回事?” 我见义勇为被歹徒割伤了,竟然还不让我去处理伤口,天底下哪有这样不讲理的事情。我刚刚要和这两个家伙理论,忽然大勇一把把我拉了回去,然后大步的走向了那两个拦住了道路的男子。因为他是背对着我的,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我从那两个拦路家伙的眼神中明显的看到了恐惧,连嘴唇都哆嗦了,一步步的后退。 大勇也不说话,拉着我就从两个人的身边走了过去,那两个家伙眼睁睁的看着我们两个人进入到了诊所中,到最后连屁也没敢放一个。看来这年月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大勇刚才的身手已经将这些看热闹的家伙给镇住了。 诊所中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中医,虽然诊所里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器材,不过我自己也知道自己胳膊上的伤也没有什么大碍,简单的清洗一下,然后将伤口包扎上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刚才那个家伙怎么回事,拎着菜刀砍人,真是一个疯子。” “他不是疯了,只不过是中邪了而已!” 大勇斜靠在诊所的门上,轻声的说道,那个老中医正在给我包扎伤口,听到了大勇的话,吓得他的手上一哆嗦…… 一 第84章 警局风云2 之前我已经见识过了鬼魅的存在,因此现在听到撞邪了,也并没有感到特别的奇怪。只是最近这段时间好像在这个镇子上发生的诡异事情好像有点多。自从白天在河边上发现了浮尸之后,好像这一天中发生的怪事儿就够写一本悬疑小说的了,当然大部分都是从那个饭店的小老板的嘴里听到的。 “该不会这个镇子真的是不太平吧,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当然有解决办法,可是卜总说过,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不做,所以这不是我们要管的事情,明天还是赶紧找到那个剧组,把你要了解的事情了解清楚了,我们好早点回到省城去。” 还真是守着什么人学什么人,不着调这家伙在遇到生意的时候,每次张口就是给多少钱,现在这个大勇和他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一样,没好处的事儿不做,还真是有了不着调的几分风范。 大勇说完,点燃了手里的一根烟,然后快步走了出去,任凭我在后面大声的招呼他,就是不理会我: “你干嘛去。” 可是闷葫芦一转眼就已经从门口的这个角度看不到影子了。我也只能叹了口气,由他去了。 这个时候,老中医也已经给我的手臂包扎好了,我尝试着活动了一下手臂,没有什么不自然的,从口袋里掏出了钱包,笑呵呵的询问老中医多少钱。 “就是一点消毒水,一点儿纱布,没事,不用给钱了,我倒是想问问,你们刚才说的中邪是真的?” 总算是在这个老中医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点儿农村人身上的那种朴实,还是从口袋中拿出了十块钱,放在了桌子上: “你老从事着医疗工作还相信这样的事儿啊?” “信,当然信了。”老中医一边洗着手,一边一本正经的和我说,“我活了这一把子年纪了,见过的稀奇古怪的病人有的是,而且我还有一个老朋友就是从事这一行的,还别说,真有很多我束手无策的病人,在他的手上成功救治的。见得多了,也就由不得我不相信了。” 老中医说完,用毛巾把手擦干净,然后扔到了栏杆上,重新回到了之前的话题上: “你们之前说的这个镇子不太平了是真的?” “我可不是阴阳先生,刚才那小子倒是懂一些,哈哈,你可以问问你的那个朋友嘛。听起来他倒是神通广大的。” 老中医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我也快步的从诊所中走出来,因为之前的那个凶徒还躺在地上呢,很多看热闹的人都围在那里指指点点,而且隐约中还能够听到从人群中传出来的女子的哭声。看来是这个凶徒的家属来了。同时也有很多的人正在向我所在的这个诊所张望,好像是监督着我,防止我逃跑一样,心中不由得感叹,这年月见义勇为的事情不好做啊。 为了不让更多人都担心着,我大步的走过来,也是试图找到那个被我从男子手中的菜刀下救下来的那个人,如果他能够站出来说句话,我应该少不少的麻烦。可是就在我刚刚走到了人群外围的时候,忽然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一下推开了人群,朝着我冲了过来,一把就将我的衣服抓住了。 “你是凶手,不要走,你把我当家的给打成这样了!你不能走!” 眼看这个女子在我的面前撒泼,让我一阵的无语,同时举起了自己还包着纱布的手臂,在女子的面前晃动了一下: “喂喂,这位大嫂,是你当家的把我砍伤了,索要赔偿的应该是我吧?” 女人一旦发起疯来,还真是没有理智,不管我怎么说,那个女子就是死死的抓着我的衣服: “我不管,我不管,是你把我的当家的弄成这个样子的,你不能走,不能走!” 周围看热闹的人还真是不少,尤其是在这个静寂的夜晚中,女子的喊声传出去很远的距离,也不知道这些家伙怎么这么清闲,大晚上的跑到街道上看人家的热闹。好在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冷眼旁观的,至少那个小饭店的老板和其他的几个人还是有那么一些正义感的,连忙上来,其中几个女的把正在撒泼的女子拉开: “你先别闹,先别闹啊,他跑不了的,何况刚才我们看到了,把彪子打昏的不是他!” 看来那几个拉架的还认识这一对儿夫妻。不过他们认识就更加的让我头大了,他们哑口不提是彪子挥刀砍我的事实。饭馆老板刚替我说了两句话,立刻就淹没在了众人的口水中: “你不用说了,你和他们是一伙儿的,我们刚才看到你和他说话了!” 弄的饭店老板也只好无奈的耸了耸肩膀。听着这些人的鼓噪,我的心里一阵的烦躁,这些家伙还真是帮亲不帮理,既然已经看到了我和饭店老板说话的过程了,应该也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看清楚了吧,愣是没有人站在我这个同样是被害者的一边。没办法,人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我毕竟只是一个外人。 “没事儿,已经报警了,一会儿警察就能够来解决。” 人群中有人大声的喊道,我的心里也算是舒服了一点儿,对于警察叔叔我还是有信心的,至少他是国家机关,还不至于和这些人一起欺负我这个良善百姓。这个时候躺在地上的彪子嘴里哼了一声,然后身体慢慢的动了动。 “醒了,醒了,彪子醒了!” 那些看热闹的呼啦一下的就围拢了过来,立刻将注意力都放在了彪子的身上。那家伙揉了揉太阳穴,从地上坐起来,那个发疯的女子也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彪子,你怎么样了?没事儿了吧?” 彪子左右看了看,眼中露出了懵懂的样子,奇怪的看着围拢在周围的人,又看了看自己的老婆,忽然骂骂咧咧的喊出来: “女乃女乃的,怎么回事,我怎么跑到大街上坐着来了,你这个臭娘们,是不是你给我弄过来了!” 这次感到无语的可不只是我一个人了,连周围的这些看客都感到不知道说什么了。刚才事情发生的经过可不是没有人看到,只是因为碍着都是乡亲的面子上,所以不好明着说帮助我的话而已。 “呵呵,可不是别人把你弄过来的,是你自己拎着菜刀跑出来的,不信你看看那边的菜刀,如果我说的没错,上面一定只有你一个人的指纹。” 挤过了人群,我笑呵呵的对那个彪子说道,这家伙既然没有什么事儿,也就轮到我找他算账了,这一刀子挨的还真是有点冤枉,我倒不是想要从这个家伙身上讹诈什么钱财,不过要把事情说清楚而已,见义勇为成了当街行凶,我比窦娥都冤枉了。 听到了我说的那个证据,那些看客们连忙都让开了一点儿,生怕碰到了地上放着的匕首和菜刀,如果不小心也沾染上了他们的指纹,弄不好也会给自己惹祸上身。帮乡亲是帮乡亲,和少给自己找麻烦一点儿也不不矛盾。 “我靠,我有病啊,大半夜的不睡觉,拎着菜刀出来砍人玩儿?”彪子气呼呼的说道,“女乃女乃的,这脑袋生疼,刚才谁把我揍了?” “是他,就是他干的!” 那个女子依旧用手指着我的鼻子,对于女人,我向来懒得发什么脾气,反正事情现在已经是这样了,我也不想和他解释,只是抱着肩膀站在那里,既然已经有人报警了,就让警察来解决吧。 那个彪子看了我一眼,然后不屑的撇了撇嘴巴: “他?瘦胳膊瘦腿儿的,能够把我放倒了?不信。咦,那个菜刀真是咱们家的,还有这个匕首,女乃女乃的,这不也是咱们家的水果刀嘛!” 彪子看着人是挺混蛋的,可是眼神还可以,而且也不算是不讲理,他还真的一眼就认出了这两个东西是他们自己家的物事。不过对于他说的不相信是我把他放倒的,我还真是深表赞同,我不但没有能够把他放倒了,反而让这个家伙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把我给弄伤了。到这个时候我才想起了大勇,貌似这个家伙没有等到我包扎完伤口从就诊所中出来了,怎么现在看不到他的影子了,不会是这家伙胆小如鼠,畏罪潜逃了吧。 不过想想这家伙从前的经历,说他胆小如鼠,我还真的没有办法相信。就在我的视线寻找着大勇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阵警笛的响声,接着传来了警察的粗吼声: “让开,让开,怎么回事?” 接着两个身穿着制服的人走了过来,看客们呼啦一下的让开了通道,向来老百姓对于警察都是从心里有着一种敬畏,所以看到警察出现,立刻都主动让开了通道,胆子小的干脆走远了几步,以表明这个事情和我们没有任何的关系。 “打架斗殴?哼,跟我们走一趟……” 警察的喊声刚刚落下,就听到在远处传来了喊声: “等会儿,把我也带上……” 一 第89章 人心惶惶3 门口的一桌子吃早餐的人已经吃完了,连着喊了两声老板结账,饭馆老板张琦才明白过来,慌忙的摆了摆手,说道: “不要了!” 大概是这家伙已经被吓坏了,连生意都顾不上做了,那几个食客互相对视了一下,最后其中的一个还算是厚道,从口袋中模出了十块钱放在桌子上,然后拉着同伴扭头就走,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还听到他们几个人在嘴里小声的嘟哝着: “这都是什么毛病,吃饭了都不要钱了。” “呵呵,大概是这个饭馆提前到了**!” “……” 有了这几个人中间的捣乱,我们也算是从震惊中清醒了过来,赵老板浑身都开始哆嗦了: “马队,救我!我撞鬼了!” 这一声喊把饭馆中剩下的几个人也都吓了一跳,战战兢兢的看了看我们这边,眼神还不时的在他们各自的周围寻找着,只不过那眼神都和做贼了差不多。 我当然知道在这个饭馆中绝对是有其他的鬼魅存在的,只不过除了大勇之外,大概房间中没有谁能够看得见而已。同时也对老赵的表现感到好笑,真的是撞到鬼了,貌似找警察也没有用吧。 还是马队比较淡定,毕竟是活了一大把年纪的人了,主见还是有的,他狠狠的瞪了一眼赵老板,没好气的说道: “你瞎嚷嚷什么,还嫌不够乱的啊?” 随即将视线放在了大勇的身上,昨天晚上在公安局中发生的事情他已经听同事和他说了,所以他已经可以断定大勇才是一个高人,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还是找这个高人请教比较有用: “大兄弟,你看看这事儿到底是怎么办?” 大勇拍了拍双手,把手上的纸灰都弄掉,捧起了桌子上的粥碗,喝了一口: “不用看我,我也没有什么办法,看情形王大夫也没有什么恶意,算了,他过他的生活,我们过我们的生活就行了,用不着大惊小怪的,就当这个事儿没有发生过就可以了!” 他倒是表现的足够的淡定,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貌似没有人会当成什么都没有发生吧。 可是任凭其他几个人怎么哀求大勇,大勇依旧是无动于衷,开始还解释说没有办法,后来干脆低着头和桌子上的包子较劲儿,不理会其他几个人了。 一顿早饭就在这种忐忑不安中进行,我和大勇两个人并肩从饭馆中走出来。看到已经把其他的几个人都甩开了,我才凑到了大勇的跟前,轻声的说道: “你真的不管啊?” “有什么可管的,我又不是阴阳先生,就是卜总要管,那也是卜总的事情,讨价还价什么的也是他去做,我可没有什么都管的本事,走,上车,我们去剧组瞧瞧。” 我愣了一下,随即想到,还真是因为大勇有一双阴阳眼,可以看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所以我们都本能的把他当成了阴阳先生,其实真正做这一行的应该是不着调,大勇不过就是一个打下手的。不过想到了纸条上的话,我心里有点不踏实,连忙拉住了他: “王大夫不是告诉我们不要去我们要去的地方么?我们今天就去剧组不合适吧。” 大勇看了看我,憨厚的露出了笑容: “呵呵,鬼的话你也信?不去就不去,反正着急的是你不是我,什么时候去调查兔子的事儿,你自己来决定。” 大勇的一句话把我噎的没话说了,还真是这样,大勇不过是受到了不着调的命令来帮我罢了,说白了,就是他的老板交给他的一个工作而已,我才是最后的决定者,而且拐叔也不可能一直在省城里等着我,假如他真的提前出发了,估计我也就失去了再次去长白山走一趟的机会。 上次去长白山,我的目的就是帮助林浩找人的,根本没有参与到任何挖参的行动中,其实在我的心里,还是一直对挖参这个行业充满了好奇的。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长长见识。这样想着,我快步的走到了不着调的破车门前,能够早一天把事情弄的水落石出就不要晚一天了。何况我只是了解一下当年的事情,应该不会惹出什么大麻烦来。 车子很快就进入到了一个小村子,剧组在这里拍广告——当然在更多乡亲的口里是拍电影——已经有几天的时间了,他们可是这里的名人,因此用不着太费力气,我们就找到了他们暂时休息的摄影棚。 为了方便拍摄和节省时间,剧组在村庄旁边的一片空地上搭建了几顶帐篷,就休息在这里,并没有住在乡镇中,至于为什么这么安排,那是人家的事儿,我还没心思问。 因为昨天发现了剧组中的一个工作人员的尸体,所以今天剧组也没有出去拍摄。一个个都围拢在一起侃大山,导演看来已经是回到城市中去处理善后的事情了。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作为负责人的他早就已经焦头烂额了,反倒是让他手下的这些小弟小妹们,变得清闲无比。 在我们靠近了帐篷的时候,听到了围坐在空地上的几个人传来的笑声,看来一个同事的死对他们的影响并不是很大,依旧是有说有笑的。看到我和大勇走过来,其中的一个男子站起身,迎着我们走过来: “老乡,有什么事儿么?” “你好,是这样,我是从省城来的,想要和你们打听一个人。原来也曾经是你们组的演员,叫做朱芳。” 听到了我嘴里蹦出的朱芳两个字,那个男子的脸色变了几变,本来热情的带着笑容的脸立刻阴沉了下来: “朱芳?已经死了两年了,你打听她干嘛?” 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询问,因此在出发之前我就已经想好了对策。 “是这样,我有个远房亲戚也叫朱芳,很多年都没有联系了,通过一些渠道我也打听过,没都没有听到他的消息,有一次去长白山,在路上的一个广告牌上我看到了朱芳的海报,和我的那个亲戚非常的像,所以打算来询问一下。” 那个男子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我,然后没好气的转过身: “老杨,过来,你给他们解答吧,我不舒服,睡觉去了!” 被大家围拢着的一个老爷子正开心的说些什么,听到了男子的喊声,答应一声跑了过来,留下其他几个人接着聊天,根本就没有在意我的存在。 我看了一下在空地上一共只有六个人,还要算上刚刚离开的男子和走过来的老杨,看来这个摄制组真的很小,可不像之前在电视中看到的,那些摄制组一个个长枪短炮的庞大阵容。 “什么事儿啊?” 老杨看上去还是比较热情的,笑呵呵的和我说道。我连忙给老爷子递过去一支烟,烟说话,酒办事,把烟递上去,会在无形中把两个人的距离拉近一些。 “我想向您老打听个人,她叫朱芳。” 听到了我的话,老爷子的正在抽烟的手停顿了一下,随即呵呵一笑: “哈哈,关于朱芳的事儿啊,孙旺那小子怎么不和你们好好说说,还要把我喊过来,对于那个小狐狸精,呵呵他比我可要熟悉得多。” 我向刚才那个男子走过去的方向看了一眼,已经看不到他的人影了,心中不由得升起了一股疑团。那个男子应该就是老杨口中的孙旺了,他明明知道朱芳,为什么不和我们说呢。 看看周围,不远处有一个小食杂店,门口支着凉棚,应该就是为了方便过往的人在这里歇脚和喝水的,也算是招揽生意的一种手段。我连忙拉着老杨的胳膊: “走到那边弄点水,我们慢慢说!” 看来这个朱芳还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为了不漏下什么重要的信息,我决定还是要和老杨详细的谈一谈。 老杨也没有拒绝,我们三个人一起向凉棚走去,路上我装作若无其事的轻声问道: “你们怎么今天这么清闲。” “会计小叶子出事儿了,这不,导演和其他几个人都去省城中处理小叶子的事儿去了。可是临走的时候还告诉我们原地待命。唉,如果小叶子不出事,呵呵,让他和你们说说当年的朱芳,一定别有一番韵味,哈哈,他和朱芳可是多次坦诚相见的人!” 老杨的脸上露出了猥琐的笑容,看老杨的年纪应该快要五十了,没想到这样一个半百的家伙竟然还如此的猥琐和八卦,让我感到了一阵的不舒服。不过,也正是从这个老杨的话中,我已经给朱芳下了一个定义,她就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子,貌似按照她的这个性格和兔子搞到一起,还真的不是没有可能。 其实经过了后来的很多事情之后,我对不着调和我说的关于兔子死的说法,我已经相信了,只不过想要最后来确定一下而已。仔细想想,不着调没有骗我的必要,无论是对他,还是对我,都没有任何的好处。但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因为我的调查,而把我自己也陷入到了一场风波中…… 一 第90章 生命的陨落1 别看食杂店很小,而且还是在村子里,可是所销售的东西还真是不少,甚至还有一些熟食之类的。想要从人家嘴里知道重要的信息,我自然不会在花费上吝啬。而且这个剧组虽然是在乡村中拍摄广告片,可是实际上,人家也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可不是一般的东西就能够打动的。 坐在食杂店门口的凉棚里,叫上了点熟食,而且我还直接叫过来一提冰镇的啤酒,加上花生米黄豆之类的下酒菜。现在老杨也是闲得无聊,几口冰镇的啤酒下肚,这家伙的精神头也上来了。同时其他四个人看到了在凉棚中的我们,没有经过邀请也主动过来打招呼。我也不客气,喊上大家一起喝酒,虽然知道这几个人对朱芳的事情都是一无所知,不过也不差他们几个人。何况,花生米油酥豆这样物美价廉的下酒菜也用不着几个钱。 在老杨的讲述中,我不由得苦笑出来,这个朱芳还真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女子,在当初的剧组中,貌似很多男人都和她有过不清不楚的关系。包括刚刚发生了意外的会计小叶,还有刚才对朱芳避而不谈的孙旺,甚至是连和正在去省城中解决事情的导演也是这个剧组的老板都有着暧昧的关系,曾经有一段时间传闻,朱芳甚至有机会成功完成小三儿的逆袭,成为导演的正室。 别看老杨一大把的年纪了,可是说起这些风花雪月的八卦来,依旧是眉飞色舞的,尽管几次确定老杨在剧组中的责任是剧务,可是我始终觉得这家伙有编剧的潜质。加之情节中特有的桃色气息,让我们几个听众都深深的投入其中。其他两个没有和朱芳做过同事的男子的眼神中都带着深深的遗憾,看他们的眼神,好像颇有一点生不逢时的味道。 另外两个女演员都是嘴角撇了撇,露出了鄙夷的神色,不过我还是从她们鄙夷的神色中,捕捉到了些许羡慕。 我对人家的这些桃色新闻可没有什么兴趣,何况根本不是什么新闻,都是一些陈年往事,而且现在朱芳人已经死了,对于一个已经死去几年的人说三道四,心里也有点儿过意不去,还是把话题引到了兔子的身上。提起兔子这个给他们剧组的临时司机,刚才老杨眼神中兴奋的神色退去了不少: “你说的那个司机,我还有那么一点儿印象,当初他和朱芳真的走的很近,不过两个人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可就不知道的。朱芳能看上的人,她都是有目的的,那个小司机,估计朱芳怎么也看不上他,呵呵,还是说其他人吧!” 这家伙真的当成我真的完全是了解朱芳的,所以对于兔子这样的龙套角色超级没有兴趣。不过从他的这个描述中,我还是在脑海中形成了一个想法,按照这个老头的说法,也许正是因为当初朱芳人尽可夫,可是偏偏看不上兔子,把兔子心里的那种不甘给激发出来,以至于借着酒后做出了什么过份的事儿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其他几个人显然也对兔子这样的路人没有什么兴致,一个劲儿的怂恿着老杨和他们说说关于朱芳的其他风流韵事。听着他们叽叽喳喳的吵闹声,我低头看着放在自己眼前的啤酒食物,自己还真的感到有点郁闷,我怎么感觉到是我请客,然后让这几位对八卦超级有兴趣的家伙来满足自己的疑惑的意思啊。 老杨对这些问题还真是来者不拒,竟然真的继续讲那些风流韵事,我是没有兴致听下去了,只是皱着眉头想着兔子是否真的会是一个逃之法外的凶手的可能了。 忽然在不远处帐篷耸立的地方,忽然传来了一声惊慌失措的尖叫声: “快来人啊!” 接着就看到了一个女子,疯狂的从一个帐篷中跑了出来,老杨他们五个人都被忽然传来了喊声吓了一跳,纷纷从椅子上站起来,向那个发出了喊声的女子看过去。 那个女子身上的衣服穿着非常的帅气,就好像是一个男孩子一样,白皙的皮肤上也流露出了一股英姿,只是现在脸色惨白,嘴唇也有些发紫,看样子好像受到了什么重大的惊吓一般。 “娟子,你怎么了?” “不,不好了,快去看看孙旺,快!” 跑到了距离凉棚不远的地方,女子就惊慌失措的喊道,我和剧组中的其他几个人都愣了一下,不知道她慌慌张张的跑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个叫做娟子的女子也来不及和我们详细的解释,拉着老杨就向帐篷的方向走。看来这个老杨已经是剧组中的老人了,在导演兼老板不在场的时候,一般的事情都是由他来决定,而且在其他的几个人的心中,也已经将他当成是他们的主心骨了。 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凉棚,在瞬间就变得安静了,我奇怪的看看身边的大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 “应该是有意外了,快点结账,我们也过去看看。” 大勇的眉头紧锁,好像是遇到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一般。我也不再耽搁,和食杂店的老板算过了花销之后,急急忙忙的重新向帐篷的方向走去。 等到我们到了帐篷的门口,发现包括之前送信的那个娟子在内的几个人都站在帐篷的门口,老杨也刚刚打完了电话,面如死灰的站在那里。其他几个人的脸色,也都非常的难看。 “老杨,怎么了?” “孙旺自杀了!” “什么?!” 我吃惊的瞪大了眼睛,怎么都觉得不可能,刚才还和孙旺说过话,看到他虽然在提到了朱芳之后,表现的兴致不高,可是也总不至于因此而自杀吧。快步的撩开帐篷的门帘我就要进入到孙旺的帐篷中,老杨一把将我拉住了: “你干嘛?” “进去看看啊,人怎么这么快就自杀了,刚才我们见到他的时候还好好的。” “不要破坏现场,免得一会儿警察来了,说不清楚。” 我点了点头,也不是小孩子了,这些道理还是懂得。当我进入到了帐篷中的时候,一股浓重的血腥的气息扑鼻而来,看到了帐篷里面的场景,我也被吓了一跳。 这种简易临时的帐篷当然不大,只是能够容许一个人躺下来睡觉的样子,孙旺直挺挺的躺在地上,眼睛瞪得大大的,失神的看着帐篷的上面。在手腕上,有一条血痕流过,已经在地上蜿蜒的汇集成了一条小溪,因为时间还比较短,血液还没有干涸。在另一只手上,还拿着一个匕首在匕首上还带着斑斑血迹,看上去应该就是导致他送命的凶器。 在帐篷中看了一圈,除了孙旺的尸体之外,没有看到任何其他有价值的东西,我只好低着头走了出来。鼻子里不再是充斥着的血腥气息,清新的空气钻入到了鼻孔中,虽然依旧非常的燥热,但是总比在帐篷中舒服了很多,远处已经有了警车和救护车呼啸而来的声音。 人命关天,看来不只是在这个小村子中,就是在整个镇子上,也都会成为一个大事件,本来在镇子上已经是人心惶惶了,从旅馆的那个赵老板的表现上就可以看出来,老百姓几乎都快要变成惊弓之鸟了,现在忽然又出现了这档子的事情,更是会雪上加霜了。 冲过来的有两辆警车,其中一辆警车上跳下来的竟然还是老熟人马队马宇田,老马也看到了站在剧组中的我了,非常疑惑的咦了一声: “咦,这里也能够碰到你啊!” 搞的老杨等人都奇怪的看着我,不知道我和警察能够有什么渊源,如果凡是我出现的地方都能够和命案这样的大事儿扯上关系的话,没准这些家伙一定会把我列为是不祥之兆。 不过我心里也是够郁闷了,刚刚来到这个镇子一天的时间,两个人自杀,一个人在河中死亡,死因不明,另外还亲眼见证了一个叫做彪子的家伙发疯,用菜刀砍人。这时间不长,还真是够丰富多彩的,连我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是什么灾星转世之类的了。 可是在这个时候,和警察表现出活络来,还真的不是什么好事儿,就是我啥也不说,貌似老杨他们几个人也已经和我拉开了一点儿距离,看着我的眼神也是怪怪的。我也只好和老警察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经过了初步的现场勘察,法医得出来的结论和我们眼睛看到的差不多,孙旺就是割腕自杀的,至于为什么,那恐怕就需要警察同志们进行调查了。于是一个个找着谈话是必不可少的,我和大勇也被规定暂时不得离开,也用不着直接将我们带到公安局去询问了,正好不远处我们刚刚喝啤酒吃东西的凉棚可以作为临时询问的场所,于是我和大勇就被勒令在那里等着。 一边向凉棚中走,我一边低声的对大勇说道: “难怪老中医不让我们进来来,呵呵,真是没事找事儿,又要接受审问了。” “如果只是接受审问,事情好好办了呢,恐怕,呵呵……” 一 第91章 生命的陨落2 听到了大勇的话,我心里一阵的不踏实,他当然是话里有话,只是被审问一下貌似还真的是比较幸运的事情,就怕这里面真的有什么蹊跷的事情在里面。 可是因为周围有不少人,所以我也不好直接向他询问,正好在我们刚刚到了凉棚边上的时候,看到老马和老杨等人也向这个方向走了过来,警车作为临时的审讯场所,剧组中的人需要一个一个的进行审问。需要进一步进行调查的人才会被警车带走,我们自然也要在后面慢慢的等着了。在帐篷中,法医正在进行紧张的检查工作。 在凉棚的旁边,我找了一块儿大石头坐下,大勇好像变成了我的一个保镖一样紧张的向周围看着,我可知道这家伙的眼睛能够看到一些正常人无法看到的东西,因此他越是弄成这个样子,让我的心中越是感到紧张。 老马毕竟年纪大了,很多案子即使他出警,也是为了利用他的经验而已,其实没有什么太多需要他动手的事情,因此也跟着我们几个来到了凉棚的旁边,慢悠悠的走到了我的身边: “刚回到局子里没多久,就接到了这边的报警电话,没想到在这里还能够遇到你,你们可真是够倒霉的。” 另外几个还没有轮到问询的剧组成员,听到了老警察的话,脸色也好看了一些,毕竟在老警察的话里,对我表示了同情,这就说明,我应该还不算是一个坏人。 “王大夫的结果出来了么?” “出来了,因为是人命关天,所以不敢马虎,是专人进行负责的,不过经过了这一个上午的调查,还是确定下来了,王大夫应该就是自杀。而且经过在诊所的调查,最后还找到了王大夫当初留下的一个疑似遗书的东西,应该明天就可以结案了。” “遗书?”这可是一个重大的发现,我和大勇两个人对视了一眼,不由得对遗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遗书上写什么?方便和我们透露一下不?” 看到我们两个两眼放光的样子,老警察呵呵一笑: “这可是警局里的东西,你们甭想知道了,总之经过王大夫家人的辨认,这个遗书就是王大夫自己的笔迹,在遗书上写的都是一些自责的话,也可以说明了他自杀的原因了。” 老马没有把遗书上的内容都说出来,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我也不好太过深究,何况,在当时看来,这个事儿本来和我们要调查和了解的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因此也就没有特别当回事。后来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之后,也唏嘘不已。 “马叔,在河边发现的那个剧组的叶会计的尸体调查清楚了么?” 一直如同哑巴一样站在我的旁边的大勇忽然说话了,而且口气非常客气,直接称呼老警察是马叔。这让我愣了一下,能够让哑巴张口,看来这个问题一定是让他非常感兴趣的。 老警察当然也知道这个大勇才是真正有本事的人,而我不过就是一个摆设,所以并没有拒绝大勇的问题,只是显出了非常疑惑的样子: “你也知道那个尸体是叶会计的?看来你们和剧组的人很熟悉啊?” 说完他的视线看了看周围的几个剧组的人,我连忙清咳了一声,帮助解释,看来这个大勇不善言辞,还经常会弄的有些歧义。我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只是听到路人说是剧组的人,之后来到了剧组了解其他的事情的时候,进一步得到了确定而已。老警察才点了点头: “那个人复杂一点儿,不过事发的地点也已经查明了,就在河上游不远的地方,他是开着车掉进河水里淹死的。可是究竟是自杀,是意外,还是被人陷害,目前还没有定论,正在调查中呢。” 听了老警察的话,大勇点了点头,但是我能够看到他的眉毛已经拧成了“川”字型,看来是遇到了让他非常头疼的问题。 不过,无论是叶会计,还是老中医,包括现在的孙旺,我和大勇两个人扮演的角色不过都是看客而已,也没有说什么太多的问题。问询也一个接一个的进行着,当时大部分人都是在凉棚里聊天,自然不会牵扯到这些人什么事情,警察了解最多的,还是关于孙旺从前的一些事情。毕竟从现场的情况上看,几乎就可以断定孙旺是割腕自杀了,根本没有任何被其他人陷害的痕迹可以发现。 这个时候,老杨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来了,他走到旁边刚刚接听了电话的时候,我忽然听到了在他的口中发出了一声惊呼声: “什么?!” 这不由得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等到他慢慢的转过身,面对着大家错愕的表情的时候,我们也才发现,在他的脸上写着的也同样是难以置信的样子。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老马办案经验丰富,从老杨的这个表情中,他就能够感觉到也许刚才的电话会和孙旺自杀的案件扯上一些关系。 “刚才的电话是老板的老婆打过来的,她说,老板在刚才从省城回这里的路上出车祸了,现在在医院中还没有月兑离生命危险!” 现场的几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震惊,真是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心中都觉得这个剧组也实在是太倒霉了吧,前后两个人送命,其中一个初步判定是自杀,另外一个到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现在连老板都出了车祸生死不知了,那不成他们才是霉星照顶,衰神附体了? 我能够感觉出来,其他人的心中都是这样的想法,所有的倒霉的事情都集中在了一个剧组中,除了说他们实在是太倒霉了之外,还真的没有什么其他可说的。可是当我想到了霉星照顶和衰神附体的话的时候,瞬间在身上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会无缘无故的同样在一个剧组中这么多人都发生意外么? 在我小的时候,在距离村庄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水库,几乎每一年都会有人在这个小水库中淹死。当时我的母亲告诉我说: “那个水库是吃馋了,过上一段时间不吃人就难受,以后离那里远点儿就没事了!” 后来我遇到了一些风水先生看过那里,他们的结论就是说,在这个水库中已经积累的太多的淹死鬼了,所以才会经常发生淹死鬼找替身的情况,导致了经常会有人在那里淹死。后来村子里还专门请人在水库附近做了法事,当时弄的很隆重的,乡亲们日子过的还比较的拮据,但是对于解决这里的大隐患,还是不惜再次勒紧了裤腰带,从自己的肚子节省出一些钱。因为年纪小,我也不会对这样的事情特别的在意。只是知道在做法事的那段时间中,我连着喝了几天的稀粥。不过自从做过了那场法事之后,水库那里还真的太平了,再也没有因为有人到那里去抓鱼或者小孩子去那里洗澡而淹死的事情发生。 这件事虽然和今天在剧组中发生的事情没有什么关系,表面上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相似性,可是仔细想想,很多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放在阴阳先生的理论中还是说得通的。尤其是在这段时间的经历中,我也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一些超自然的东西。 我的眼神正好落在了大勇的身上,果然看到在他的眼神中滑过了一抹亮光,眉头在瞬间舒展开了很多。 负责人已经躺在医院中了,这里也简单的都问询完了,救护车拉着尸体离开了剧组。只剩下了窃窃私语的村民。而剧组和我在被问询了一顿之后,也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只好暂时封闭的现场,等候着进一步的调查。我和大勇也被通知,暂时可以回到旅馆中去,事实上已经很清楚了,这事儿和我们两个没关系,哪儿凉快可以上哪里呆着去了。不过就在老马等人开着警车离开之后,大勇忽然一个箭步冲到了老杨的身边: “现在你们的那个老板在哪家医院?” “出车祸的地方还没有离开省城,所以就在省城里的医院进行急救呢,是和平医院。” 大勇道了声谢,然后拉着我快速的跑上了车,看到他火急火燎的样子,弄的我是一头雾水,当车子开动之后,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当然说话也就方便多了: “大勇,你发现了什么了?” 这家伙依旧如同哑巴一样的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和这样的一个闷葫芦说话还真是累得慌,可是没办法,谁让我很多事情都想不明白呢,只好向他请教,何况,现在他可是开车的司机,我总不能把他灌醉了再问他吧,那好像是酒后驾驶,貌似事情更加的严重: “哥们,你能不能说句话啊?” 可怜巴巴的眼神落在了大勇的身上,可是这家伙压根就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当我想要继续追问下去的时候,忽然他的电话铃声响起…… 一 第92章 生命的陨落3 得到了大勇的噤声的示意,我也只好老老实实的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还以为他会接到什么重要的电话,可是没想到在他接起电话之后,只是回应了一句: “知道了!” 就将电话挂掉了,然后不等我的询问,就轻声的说道: “卜总来了,现在就在和平医院中,在那里等着我们呢!” “和平医院?!” 吃惊的我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这不着调难不成真的是未卜先知,知道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 “你着急忙慌的开车走,该不是也要去和平医院吧,你们到底发现了什么?” “我说不清楚,见了卜总,你问他吧。” “我靠!” 小声的低骂了一句,我也不和这个哑巴浪费口舌了,简直就是对牛弹琴,不着调又没有和我们亲身经历这边的事情,怎么可能知道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亲历现场的人都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如果距离在上百公里之外的不着调能够把事情的经过都说出来,那他可真的是老神仙了。 就在我们的破车疾驰在公路上的时候,忽然听到在我们的身后传来了扩音器的喊声: “前面的车停一下!” 等到喊声刚刚落下,一辆警车已经快速的从我们的后面追了上来,正好拦在了我们前进的路上。用不着仔细看,我们就可以知道拦住我们的是谁了,因此在刚刚停下的警车上,老马已经身穿制服走了下来。 我心里感到奇怪,在村庄的时候,老马他们已经说了,这个事儿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怎么现在又追上来了,而且还警车拦阻,弄的兴师动众的,幸亏我们心里没鬼,用不着跑,否则估计可以在公路上上演一幕警匪飚车的大片。呃,说远了,他们虽然是警,我们可不是匪。 总之,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我从车子上走了下来,大勇打开了车窗子,连下车的意思都没有,只是饶有兴致的看着站在路中间的老马。 “老马,怎么了,有什么事儿么?” 老马站在那里,瞪着眼睛看着我,就是一声不吭。我心里这个郁闷劲儿就别提了,明明飚车一样的把我们拦住了,现在竟然连话都不说一句,就这样瞪着我看,幸亏我不是大姑娘,否则估计要大喊警察非礼了。 “有啥事说话啊,穿着这身衣服,然后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让我的心里有些发毛?” 虽然说我的心理素质却是不错,可是被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这样看着,还是感觉着心里不舒服,总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似的。可是挖空了心思想破了脑袋,也没有弄想到自己究竟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终于,老马猛的转身,快步的走到了警车的旁边,和一个正在开车的年轻的警察说了些什么,然后大步的走回来,从我的身边走过的时候,连停都没有停一下,直接走进了我们的车子,毫不客气的打开副驾驶的门,跳了上去。 这下把我可弄迷糊了,一声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崭新的警车快速的消失在我的视线中。连忙快走了两步,副驾驶的位置已经让老马鸠占鹊巢,我也只好跑到了后座上。车子再次开动。 “老马,你搞什么名堂,放着崭新的警车不坐,跑到了我们的这个破车上来?” 老马连头都没有回,从口袋中模出了烟盒,对正在开车的大勇客气的询问道: “车上可以吸烟么?” 这个问题可真是够雷人的,就不着调的这个破车,估计就是把他砸吧砸吧拆了,然后丢到废品收购站,估计都不会让人觉得过分,他竟然还询问在这个车上可不可以吸烟,怎么听着都感到有点儿滑稽。 得到了大勇肯定的回答的之后,老马才慢悠悠的给自己点燃了一支烟,随即想到了还有我和大勇两个人,又每个人给我们扔过了一支。 “你们为什么也急急忙忙的离开了现场?” 老马依旧是一副警察的做派,开头的第一句话就带着审讯的味道。弄的我的神经立刻紧张了起来。都说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鬼不惊,可是让警察审讯,怎么也不是一件可以让人快乐起来的事情。 “咳咳,那边没有我们什么事儿了,我们当然要离开了。” “那为什么没有去镇子,而是直接去省城?” “拜托,老马,我的警察叔叔的,你这是职业病犯了吧?我们本来就是住在省城中的啊,没什么事情当然是要会省城了,而且,呵呵,我们的运气实在是够衰,在镇子上两天的时间,竟然遇到了好几起的人命官司,虽然都被定义为了是自杀的,可是我们也怕把霉运沾染到自己的身上,还是早点离开安全点儿,哈哈。” 我可没有和老警察说要去和平医院的事情,不是我故意的要刻意隐瞒什么,而是因为,就是到了现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去和平医院,不着调为什么跑到那里等着我们。也许是为了那个剧组的老板的事儿,也许是什么其他的事情,只是凑巧而已。 “呵呵,我不相信你们说的话,呵呵,可是我又没有证据,只好搭乘你们的车子一起走了!” 老马轻笑了一声,然后惬意的吐出了一个烟圈,轻声的说道。和老马只是吃过一次早餐而已,当时给我的感觉是,这个老警察是比较亲民的,和老百姓可以打成一团,但是,毕竟因为他职业的原因,在他每一次说话的时候,都感觉到一股说不清楚的威严流露出来。可是现在听到他说话的口气,简直就好像是一个无赖一样: “我靠,老马,你有没有搞错,你是警察呀,教训犯人的时候,都是一再强调说话都是要讲究证据的,怎么到了你自己的身上就不能够以身作则了呢?” 如果不是因为坐在车子上,大概我一定会跳起来冲着老马喊。可是在我的话音刚刚落下之后,大勇却忽然说话了: “你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到了我们要去的地方,有人会给你解惑的。” 我重重的靠在了椅背上,这个大勇还真是坦白从宽,貌似人家只是怀疑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还啥也没有问,这家伙就老实交代了。 车子里陷入到了一阵的沉默中,大勇到底心里怎么想的我是不知道,不过从倒车镜上看到他的眉头始终纠集在一起就说明,他的心里也有很多事情想不明白,至于老马,我可以想象,其实和我一样,都是一头雾水,只不过是故作淡定而已。 道路两旁的车流开始慢慢的多了起来,预示着我们已经进入了省城的范围了,不远处已经看到了和平医院的牌子高高的耸立着。当我们看到了这个大牌子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老马的神情变得有些紧张: “兄弟,我问问你,这次去和平医院,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竟然会在关键的时刻也害怕成这个样子,还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不由得扑哧一声的笑出声来: “喂,老马,你是警察啊,怎么这个时候喊出来害怕了?” “废话,警察也是人,何况,发生在镇子上的事情真是诡异,如果我猜的不错,这次我们面对的恐怕不是那些所谓的什么犯罪分子,而是,唉……” 老马说话吞吞吐吐的,可是我还是明白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他是认为两天之中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一定是有什么超自然的力量在做琮,匪徒再凶残毕竟还是看得见,模得着的,可是现在要面对的对手很有可能是看不见也模不到的,这样未知的东西才是最可怕的。有了他的这个提醒,我的心里也一阵的发毛,不过又感到有点儿奇怪,其实在我们刚刚上路的时候,我也隐隐约约的猜到了可能遇到的情况了,毕竟不着调亲自出马,肯定是和这个稀奇古怪的东西有关系。可是我好像并没有老马那么的紧张,难道说我的胆子比警察还大? “有没有危险,我也不知道,不过有我们卜总在,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吧。” 大勇对于不着调还真是有着一种近乎盲目的崇拜,不过不着调虽然名字是不着调,可是之前帮助我处理事情的时候显示出来的本领,还是让我不得不心服口服的,因此也没有辨别什么。 车子转过了一个拐角,眼前就是和平医院的大门,在我们的车子还没有停稳的时候,就看到在医院的门口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看到了这个身影,让我差点再一次的笑出声来,因为那个家伙正是不着调,只是他现在的样子,怎么也看不出是一个老总。就像是一个刚刚从农村进城的中年汉子一样。佝偻着背,坐在台阶上,身上的衣服也已经洗的褪色了。如果在他们的面前再放上一个缺了口的破碗,估计收入一定不错,怎么也能够有几个人给扔个五毛一块的…… 一 第977章 鬼叔叔3 受到了方党的感染,我的心情也变得有些凝重,不知道是怎么样一个消息能够让他如此的低迷。 “我是他们收养的孩子,而我的亲生父母就生活在农村。人不能忘本,他们让我去生身父母的那里看看。我按照他们说的话做了,然而,我看到的只是一片坟茔。打听了乡亲才知道,亲生父母早就在很多年之前就去世了。当我重新从农村回到了城市中之后,听到了一个噩耗,就在我离开的时候,他们在一场车祸中双双丧命。” 我彻底的被震惊住了,以至于把茶杯端在手中,都忘记了喝,且不说方党的幸与不幸,就是这事情本身透露出的蹊跷都让我感到无以言表。 当方党抬起头重新看着我的时候,我发现在他的眼中已经噙满了泪花。 “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但是经过了调查,车祸没有什么异常,而且同时丧命的,还不只是我的父母两个人。悲恸中,处理的养父养母的后事,在一切的事情都处理完之后,我惊愕的发现了养父养母提前写好的遗书就放在他们的卧室中。” 看他的年纪我也能够猜到他的养父母的年纪应该不是很大,提前写好了遗书的这个事情还真是让我感到无法相信。当初王大夫留下遗书,是因为他是要自杀,可是方党的养父母是死于意外的车祸啊,他们怎么提前知道将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的。 “遗书中写了,他们将会在这几天中发生意外,让我继承他们的所有财产,然后把我的亲生父母接到城市中来,安享晚年,算是他对我亲生父母的补偿。我一直无法想清楚他们到底为什么能够提前知道要发生意外,他们到底又有什么对我的亲生父母感到愧疚的。可是在遗书上没有其他的任何线索。我觉得事情诡异,因此寻找了很多所谓的世外高人来帮助调查,但是都没有结果,从他们的话中,我可以听出来,大部分都是骗子,无非是想要弄点钱花而已,其中只有一个人讳莫如深,他就是卜总!” “不着调?!” 我不由得惊呼出声,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也会找到不着调的头上,而且好像他并没有将不着调和其他人一样划入到骗子的头上。对于不着调的本事我是知道的。把之前他说的拜师的事情早就已经抛到脑后去了: “不着调说什么?” “他说,事情的确是诡异,可是没有任何办法。这里面没有什么所谓的阴谋,让我安心的生活下去,虽然生父母和养父母都已经不在了,我也应该正常的生活下去。我想想也是,事情已经这个样子了。但是我也不能就这样荒废下去啊,从前养父养母在的时候,我好吃懒做,几乎没有什么技能。卜总告诉我说,我和阴阳一途有些缘分,可是在这方面尝试一下。” 我的心中不由得将不着调鄙视了一番,他话里的意思分明就是想要把方党变成一个小阴阳先生嘛,还没见过这样拉人入伙儿的。倒是在电影中经常看到这样的镜头:小伙子,我一看你骨骼清奇,是个练武的奇才…… 在现实中我才不会相信这样的鬼话,可是方党偏偏就相信了,也不知道不着调到底给他灌了什么**汤。 “当时我就说想要拜卜总为师,学习他的本领,可是卜总告诉我,我的身份不适合做金铃的门人,如果真的想要在这方面发展,可以找你,这不,我就跑到您的这里来了,看到你这里正在招工,所以我也就学着那些大学生的样子,给您弄了一份儿简历,呵呵。” 悲痛的情绪已经消散了很多,可是我更加感到一头雾水了,不着调竟然给我介绍给徒弟过来,看来这家伙不着调的名字还真是实至名归,这不是骗人嘛: “得了吧,你一定是被不着调那个家伙骗了,从前看他不着调,现在这事儿感觉他更加不着调。我可没有什么本事交给你,何况我更加不是什么阴阳先生,普通良民一枚,和我估计没什么东西是你能够学到的!” 说完我就站起身,打算离开房间去前台结账,假如他早说出来是不着调介绍过来的,大概我根本不会和他在这里喝茶聊天,简直就是浪费工夫。茶楼里的座位是按照时间收费的,我可不想多花这个冤枉钱。 方党快步的来到了我的面前,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笑容: “卜总说了,你一定会拒绝的,哈哈,看来他说的真准。反正我已经是下定了决心了,即使你不给我一分钱的工资,我也会在你的店里做下去。直到你同意收我做徒弟为止。” 如果是其他人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大概不会拒绝,一些心思邪恶的家伙,可能还会惊喜莫名。没准还会来个狮子大开口,找师傅么?没问题,先孝敬点儿钞票再说。方党就是那种典型的富二代,而且还是没长脑子的那种。可是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坑蒙拐骗这样的事情还是做不出来的。不会为了欺骗他的钱而做出让自己昧良心的事情。 “我给不着调打电话,让他亲口和你说,我不是阴阳先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帮助你的。我们年纪也差不多,如果做个好朋友,好兄弟什么的,倒是没有任何的问题。” 方党笑呵呵的看着我,并没有阻止我拨通了不着调的电话,直接将电话切换到了免提,免得这个家伙再说我找什么理由不肯收他做徒弟: “吆喝,有什么好生意来关照我么?” 电话铃声刚刚响起,里面就传来了不着调的声音,从说话的口气上看,这个家伙的心情非常的不错。 “生意你个头,你凭什么给我介绍了一个徒弟过来,我有几斤几两你也不是不知道,想要拒绝人家明说,还把人介绍到我这里来,你这是耍人,你知道么,不只是把方党这个小兄弟耍了,也把我给耍了!让我收徒弟,你这不是让我误人子弟么?” 直接就是一阵的大发脾气,让这个混蛋没有插话的机会,方党站在旁边依旧是笑呵呵的看着我,也不说话。等到我的连珠炮终于发射完了,才听到电话里传来了不着调慢悠悠的声音: “你说完没有,下一个频道可以切换到我这边了吧?” 我心里是一肚子的火儿,没好气的回答: “说累了,到你了!” “方党是个有故事的人……” “他已经和我说过了,我知道,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你这个室外高人活神仙,耍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有意思么?” 电话中又是一阵的沉默,良久才听到不着调再次慢悠悠的声音响起: “到底这个频道是不是我的,如果你还有话说,你继续,如果你没有了,那就是轮到我了,你可以选择闭嘴!” 不只是方党,就是我的脸上也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也不知道这个家伙到底再玩什么花样,可是他不温不火的声音,让我还真是没有什么办法: “你说!” “方党是个有故事的人,不过他的身上阴气太重,无法学习我这里的本领。可是对于我们这一行来说,如果不能够让他有所成就,那简直就是浪费,浪费的可不是一般的人才啊,人才的道理你应该懂得的吧。而你,恰好可以给他发挥的空间,跟着你他也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到本领……” 我刚要张嘴反驳他,忽然他好像能够猜到我要说什么一样,声音立刻提高了八度: “闭嘴,听我说完!” 弄的我到了嘴边的话重新咽回到了肚子里,要多难受有多难受,方党已经笑呵呵的从我的身前走过,重新回到了他的椅子上坐下,轻轻的品着茶。 “我知道你想说,你又不是阴阳先生,在我们这一行中的人才关你屁事,是不是?不错,我也和他说过了,你就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但是在你的周围可不凡像我这样的人,和你在一起,他可以接触到很多这方面的高人,学习到本领的机会很多。也许他的本事不是从你这里直接学到的,但是,却可以通过你间接的学到本领,他称呼你是师傅,这并不过分。” 我被他说的立刻哑口无言,脑子里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在我的周围有哪些这方面的高人,貌似只有不着调和大勇两个人而已。可是也不等我把话说完,那边不着调已经着急挂电话了: “算了,事情已经是这个样子了,就让他跟着你吧,就算是你欠我一个人情,我帮助你介绍一个助理好了,放心,有帮助的!有生意别忘记给我介绍啊!” 不着调说完,咔嚓一声的挂断了电话,那动作真叫一个干脆: “我靠,你搞什么!” 我连忙再次回拨过去,可是忽然听到电话中一个女子甜美的声音提示我: “您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请稍后再拨!” …… 一 第98章 鬼叔 叔4 对于方党,其实我没有什么不好的印象,虽然他算是一个富二代,可是从他的身上,看不到丝毫的骄横,反而还非常的彬彬有礼。只是我觉得让他在我这样的一个小地方工作有点可惜了人才了,没想到在不着调的眼中,让他到其他的地方去工作,才是人才的流失,偏偏方党对于不着调还有着近乎于盲目的崇拜,让我没有任何办法。 既然和不着调说不清楚,方党又铁了心的想要在我这里上班,我当然也不会拒绝了,可是给他安排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却让我感到头疼了,放在食杂店里,有点儿别扭,放在玩具店,我勒个去,更别扭了。最后还是黎叔帮我解围了: “先让他在你的食杂店做一段时间看看吧,如何真的没有什么问题,让他到我的这里来也不错!” 黎叔已经发话了,我也不能拒绝了,当初林浩在黎叔的麻将馆上班的时候,我还经常把人家拉到我的食杂店帮忙,现在黎叔让我帮助他培养人才,我也不好说什么。 刚刚把这个头疼的人安排好,忽然我的手机响起来,竟然是大勇打过来的,电话中的声音非常急促: “彭哥,快来和平医院,卜总出事了,快来帮忙!” 说完他就急急忙忙的挂断了电话。我一下子蒙了,和平医院,不就是那个魏导住的医院么?朱芳四处寻仇,貌似已经很多曾经和她有过肌肤之亲的人都已经走上了奈何桥了,魏导当然也是其中之一,可是不着调不是说他不是活雷锋,不管了么,怎么现在反而又搅合到里面去了。而且,也就是在一个多小时之前,我还刚刚给不着调打了电话,这家伙好像心情很好的样子。 不过大勇说话非常的急促,应该真的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儿,我也不敢耽搁,快步的冲了出去,打算喊上一辆出租车就去和平医院的方向,方党紧紧的跟在我的身后。 “老板,不用打车,我这儿有车!” 很快一辆崭新的跑车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看着车身上泛着的光华,让我感到一阵的无语。看我这个老板当的,好像我的小弟都比我阔绰得多,没事儿可以到茶楼中品茗聊天,出门开着的是高档的跑车。亏得我这个当老板的还要每天打车四处乱窜呢!不行,有空儿我也要考个驾驶证,哪怕是买一辆二手车也能充充门面啊。可是当我的视线放到了方党跑车的标记上的时候,这个想法还是打消了。 算了吧,买别说买二手车,就是按照我的经济能力买一辆新车,貌似在这小子的面前,也别想充起什么门面来。雪佛兰小跑,算了,我买不起! 跳上了跑车,一阵清爽的风从我的身边吹过去,我的心里就纳闷了,这里可是北方,一年中最长的季节是冬天,春秋两季也不短,风沙能把人当成风筝放到天上去,你弄个跑车算是怎么回事? 可是车是人家买的,我能说什么,方党大概也知道事情紧急,因此连续闯过了两个红灯。害的我心惊胆战的,看看路边,虽然没有警察,可是还有监控器在啊,而且我更加为我的生命安全担心啊,如果一不小心就这样挂了,找谁说理去? “红灯你也闯,我真服了你了!” “没事儿,这是为了帮卜总的忙,回头卜总会帮助我摆平的!” 从这家伙的口气中,我忽然觉得他和不着调两个人认识的时间可不短,而且彼此还颇为熟悉。不着调把方党介绍到了我的身边,该不会是一个卧底吧。 想想自己寒酸的,勉强可以称之为“产业”的现实,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到我这里卧底,怎么都感觉着像是开玩笑。 车子很快就在和平医院的门口停下,医院里一切正常,我也不知道不着调和大勇在什么地方。和方党两个人把车子停好,打算给大勇打个电话问一下。忽然,方党用手指了指后面的一进院子: “老板,那边好像有事儿!”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在医院后面的一个小院子中站了很多人,正在冲着楼上指指点点的,就是不进去。就好像是医院发生了火灾,一大群有事儿没事儿的人在这里观摩一样。我们快步的走进了这个院子,这里是一个独立的院落,应该是医院为一些特殊的病人准备的休息场所。在院子的对面,只有一栋三层楼耸立着,看上去非常的幽静。可是看看这栋三层小楼,静悄悄的,没有任何有硝烟的迹象。院子中的警车救护车都停靠在边缘,看来发生事情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刚刚要冲上去抓个人问一问,大勇已经快步的走了过来。 “彭哥你来了,卜总就在这栋楼里。” “发生什么事儿了,他跑到这里面去干嘛?” 大勇左右看了看,然后压低了声音,在我的耳边轻声的说道: “抓鬼!” “抓鬼?这大白天的抓什么鬼啊?” 抬头看看天空中的太阳,虽然过了中午,太阳已经开始西坠了,但是距离黑天还有一段距离呢,大白天抓鬼,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是抓朱芳,她的鬼魂就在这栋小楼里,幸亏发现的及时,把医院中的其他人疏散出来了,否则估计会出更大的事儿。” 我是彻底的被这个大勇给说迷糊了,忽然从一辆救护车上,一个身影跳了下来,冲着院子中的众人喊道: “没事了,没事儿了,都散了,都散了!” 顺着声音看过去,这个喊话的人我也认识,正是之前在小镇子上退休的老警察老马。我还以为他已经回到小镇子上去了呢,没想到竟然还在省城里,而且跑到这个医院来帮助维持秩序了。只是他现在的样子看上去有些狼狈,满头大汗,而且一只胳膊上还吊着个绷带,仔细瞧瞧,花白的胡子上好像还沾着点点的血迹。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老兵刚刚从战场上下来一样。 在老马的指挥下,原本在院子中的那些人终于渐渐的散开了,但是没有人进入到院子对面的三层楼中,等到人群散去,我才看到在三层楼的门口,已经拉起了一道警戒线了。而且在大门旁边还有两个警察荷枪实弹的,看来这里已经完全被封闭住了。抓鬼弄出了这么大的一个阵势来,还真是让我开了眼界。 等到院子里没有其他人了,我才迈步走到了老马的旁边: “老马,咋了?” 后面的话到了嘴边我又咽回去了,因为说出来实在是有点影响和谐——抓鬼怎么也发展到警民合作上去了?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老马的胡子颤抖了几下,轻声的说道,我可没有感到什么可怕的,看看周围,没有传说中的阴气森森,天空中的太阳依旧是火辣辣的。因为周围没有其他人,只有我和方党是刚刚过来的,所以大勇才和我讲述了经过。 不着调本来是不想理会魏导的,毕竟事情和他没有什么关系,按照不着调的性格,有人付钱,他可以出工,绝对不会做义务劳动。 经过了紧急的抢救,魏导再一次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意识稍微清醒了一些,他就让人到不着调的公司中,请不着调帮忙,而且付了大笔的佣金。看在钱的面子上,刚刚从医院中回到了自己公司的不着调又折身返了回来。老马正好在不着调的公司中打算讨教一下自己的事儿,见到不着调回来了,他也跟着过来了。 经过了不着调的认真观察,他得出了一个让魏导感到毛骨悚然的结论,那就是朱芳的鬼魂就在这个医院的附近,随时都有可能会对魏导进行致命的一击。魏导这些年可没少搂钱,虽然现在他做的很多违法的事情都已经东窗事发,可是还有保命的可能,但是如果让鬼魅将自己的小命儿带走了,估计再多的钱也都没有意义了,于是直接丢给了不着调一张数额不菲的银行卡,让他帮助化解。 不着调提出要将魏导放在后面独立的小院子中进行治疗的要求,因为钱的原因,医院方面当然不会拒绝。可是那些正在看护着魏导的警察不同意了,在他们心目中,不着调就是个江湖骗子,说的都是一些无稽之谈。 经过了多方斡旋,终于各自退让,魏导被安排在了这栋三层小楼中,警察也时刻不离的守候在旁边看守。老马陪着不着调一起进入到了三层小楼里,他还有着警察的身份,所以来回行动也方便很多。 魏导被安排在了一个独立的病房,一则是方便他养病,二则也是方便警察同志看守,魏导现在已经月兑离了生命危险,他的家人也被警察客客气气的劝离了病房,房间中只剩下了两个警察,老马和不着调了,就在这个时候,不着调大喊了一声: “不好,快走!” 说完,一个箭步冲到了老马的旁边…… 一 第999章 鬼叔叔5 不着调在一声大喊之后,猛的推了老马一下,老马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就在不着调推开他的时候,老马就感到一股阴冷的气息抓向了他,幸亏不着调的速度够快,老马只是感到在胳膊上火辣辣的疼,低头一看,在他的胳膊上已经多了三条手指抓过留下的血痕,吓得魂飞天外! “别管我,其他人快走!” 不着调再次推了老马一把,将他推出了病房的门口,同时自己用身体堵住了门口的位置! 站在门口的老马,回头看了一眼,只看到不着调的背影将门口拦住同时在他的手上出现了一个小铃铛,在叮铃铃的响个不停。透过不着调身体旁边的空隙,他看到了两个在依旧没有来得及离开的警察,瞬间变得目光呆滞的站在那里,好像中了邪一样。而在病床上的魏导,已经哆嗦着身子,蜷缩在了墙角的位置,好像看到了非常恐怖的东西一样,脸色惨白。 豆大的汗珠从不着调的额头上落下,铃声也更加的急促,一个闪身,不着调冲进了房间中拉住了其中一个警察的胳膊,一把将他扯到了门外,正好和向里面张望的老马撞了个满怀。老马清晰的看到在这个警察的脖子上,留下了五个鲜红的手指印。在那个警察摔倒在地上的时候,还在剧烈的咳嗽,好像刚才已经窒息了,现在才缓过来。同时房间中发出了一声噗通的响声,老马连忙再次把视线放到房间中,看到另外一个警察已经躺在了地上。而不着调的身影重新拦在了门口的位置: “你们两个快点把这栋楼的所有人都疏散,我要扛不住了!” 刚才被莫名其妙的捏住了脖子,那个警察早就已经不淡定了,现在看到自己的同事已经躺在了房间中,他更加的魂飞天外。顾不上脖子上的不舒服,和老马两个人一起赶紧将楼里的人都进行了疏散。在指挥众人离开这栋小楼的时候,老马因为年纪不小了,加上慌乱,不小心从楼梯上跌了下来,胳膊摔伤了,所以才在救护车上进行了简单的处置。 大勇本来是陪着不着调来到这个医院中的,他就坐在车子里等着,并没有到楼上去。知道发生了事情,他毫不犹豫的冲上楼,闯进了病房,但是立刻被不着调骂了回去: “滚,你不是他的对手,上来就是送命的!让大鹏鸟来帮忙!” 不由分说,直接一脚把他踢了出去。大勇就是一边再向外面跑的时候,一边给我拨打的电话。 听到了大勇和老马说过了事情的经过,我的脸都白了,不着调这是什么毛病,大勇这个有着阴阳眼的家伙进去了都是去送命的,那我进去算什么?恐怕送命的速度比大勇还要快吧,估计是连人家的影子都没看到,就跑到奈何桥上去喝汤了。 “已经过去有一会儿了,彭哥,你快点进去吧!还不知道卜总怎么样了呢!” “我进去顶个屁用啊!” 我大声的冲着大勇喊道,真是不明白不着调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家伙上辈子和我有仇,到了他死的时候也要把我拉上做垫背的。就在我的话音刚刚落下的时候,安静的三层小楼中再次传来了急促的铃铛声。 “老板,快,晚了就来不及了!” 在我身后的方党大喊了一声,撸胳膊挽袖子的拉着我就要往里面闯,我真想在这个家伙的**上踹两脚,这家伙分明是要去找死嘛。还没有等到我有任何的动作,在小楼中忽然发出了砰砰的两声枪响。 “鬼还会开枪?” 我立刻就傻眼了,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青面獠牙的鬼魅手里拎着一个三八大盖的诡异场景。老马连忙解释,刚才有两个持枪的警察进去了,枪声应该是他们发出的。 “有警察唉里面啊,没事儿!” 方党立刻大声的喊道,说完一个箭步冲向了三层小楼,看到这家伙的背影,我真有冲着他的脸上吐口唾沫的冲动,没知识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你没知识还出来炫耀,啥时候听说过鬼魅这样的东西会怕子弹的。 眼看着方党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门口了,两个守卫的警察也看到我们说话了,所以没有做任何的阻拦。 “妈的,不着调,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在几个人的注视中,我也硬着头皮冲进了小楼中,到了后来我也不明白当初是怎么想的,为了不着调貌似我没有必要如此的冲动,何况,不着调都不能够摆平的事情,我也不会有什么用。 都说冲动是魔鬼,我可是结结实实的为了魔鬼冲动了一把,在我进入到了三层小楼中的时候,心里还在暗自后悔呢。空荡荡的小楼中,只能够听到方党的脚步声快速的向三楼楼顶的方向跑了过去。我也只好跟在后面跑上了楼梯。 笼罩在我的周围的是一片的死寂,别说看到什么,就是什么都没有看到,这种诡异的气氛也会让人感到窒息。 方党的脚步声在三楼的一个房间门口停下,我知道他已经到达了目的地,接着就听到了方党的一声大骂声: “你个贱人,滚开!” 接着一声重物撞击的声音响起,我不由得愣了一下,听方党的喊声好像他竟然可以看到女鬼的影子,金铃的响声非常的急促,没有任何的停顿,只是在铃声急促的响声中夹杂着不着调的大喊,嗓音已经有些嘶哑了: “快出去,你不行,大鹏鸟呢?” 我心中不由得一阵的哀叹,这个不着调还真是看得起我,到了这个时候还对我念念不忘的,看来他不把我抓去给他垫背,估计他做鬼都不会闭眼。 “不知道,老板他,应该也进来了吧!” 方党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中,还伴随着他倒吸冷气的声音,应该是在刚才的碰撞中受了伤。我也不能继续犹豫下去了,反正已经进来了,死活也总要尝试一下,何况不着调这个人虽然非常的不靠谱,应该不会拿我的小命儿开玩笑吧,我和他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的,相反,对他还有救命之恩,应该不会真的害我。 这样想着,我也快步的冲到了房间的门口,本来已经做好了看到一个青面獠牙的女鬼的心理准备,可是当我的视线放到了房间中的时候,却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女鬼的影子。 一个警察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生死不知,应该是最早被女鬼制服的那个兄弟。在房间的角落中还有两个警察倚在墙上,脸色惨白,不过这两个人分别靠在墙壁的两端,每个人的胸口上都有一个血洞,鲜血正在从血洞中汩汩而出。从他们的伤口上可以看出来,应该是枪伤。刚才在小楼外面的枪响声原来不是两个警察冲着女鬼打出去的,而是他们自相残杀! 不着调单薄的身影挡在门口的位置,应该是为了防止朱芳的鬼魂冲到外面去,对更多的人造成伤害,而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方党刚刚从一堆碎木屑中爬出来,应该是朱芳的鬼魂将床铺作为武器,准确的把他命中了。幸亏床是木质的,假如是铁质的床铺,估计现在的方党已经不只是被木屑埋在下面这么简单了,轻则挂彩骨折,重则小命没准儿都已经交代了。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身上缠绕着很多的绷带,包的好像是粽子一样的趴在地上,不用给我介绍我也能够知道这个看上去就是一身**的肥肉的家伙是谁,应该就是在车祸中没有送掉性命的那个魏导了。 在我视线中的,别管是活着的,还是不知道是不是活着的,反正都是人,还真是没有看到女鬼的半点儿影子: “不着调,你丫的倒是真的惦记我,要死了还拉我上来给你垫背!” 冲着不着调的后背我大声的喊道,不着调听到了我的声音,手上的铃铛停顿了一下,随即连头都没有回,接着晃动着铃铛,不过从他的语气中,我听出了一种叫做兴奋的味道。看来他用我做垫背的这个想法已经成功实现了。我在心中暗自揣测。 “你大爷的,快过来,再晚一会儿就来不及了。方党,快点儿给我滚出去,听到我的命令,让医生护士警察们马上进来救人!” 不着调的语速非常快,忽然我好像感受到了一阵的阴气向门口的地方冲了过来,接着方党的嘴里发出了一声惨叫声,这小子虽然是富家公子哥,可是身手还真是不错,猛的一个侧身,不过还是稍微慢了一点儿,当他的脸重新面对着我的时候,我已经可以清晰的看到在他英俊的脸上,出现了三条血痕,半边脸看上去都是血肉模糊了。 看到了方党现在的样子,我终于确信在这个房间中,还真的有我眼睛看不到的东西,两条腿不由得又开始打颤了。 “不好!” 不着调再次大喊一声一把将我从他的身后扯了过来,他的这个动作让我的心拔凉拔凉的,傻子都明白他这个举动的意思:将我做挡箭牌了! 一 第100章 鬼叔 叔6 任何人遭受了这样的待遇恐怕都会心里不爽,几乎是在我被不着调拉到了身前的同时,我就感到一股凉意在我的脸上拂过,想想方党的样子,我心中不由得哀叹,小命儿是不是没了不知道,反正破相是在所难免了。 “你大爷的不着调,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我几乎是拼尽了力气大声的喊道,同时用力的挣扎了一下,从不着调的魔爪中逃出来。可是当我挣月兑了不着调的手掌的时候,一下被自己的处境吓坏了。挣扎之中,我已经进入到了房间里,而方党接着这个机会已经成功从房间中逃了出去,连滚带爬的向楼梯的方向跑去,应该是按照不着调的吩咐,准备让大家进来救人了。 救人? 不屑的看了一眼不着调,这个混蛋在他自己遇到了危险的时候,都要用我的血肉之躯来做挡箭牌,他还能够有本事救人?恐怕是拉更多的人进来给他垫背才是真的。只是从不着调的脸上,我看到的不是焦虑,反而重新恢复了之前看到他时候的淡定,好像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你那么大火气干嘛,放心,有我在,你暂时还做不了鬼!” 不着调笑嘻嘻的看着我说道,我在鼻子中发出了一声冷哼: “去你大爷的,就是因为有你在,才加快了我变成鬼的进程!” 没好气的冲着不着调喊道,口水都已经喷到这个家伙的脸上了,亏得这家伙的脾气还真是好,竟然都不用手擦一擦,还真是有一种让它风干了的从容: “你现在不是还好好的活着么,哈哈,过来,给你打开阴阳眼,让你也见识见识一下天底下的美女!” 一只手保持着铃铛的晃动,始终发出清脆的响声,不着调用另外一只手冲着我招了招。我愣了一下,想到刚才这个家伙竟然用我做挡箭牌的不地道的行为,还是没有按照他的话走过去。 “你丫的,不想饱眼福可不怪我啊,靠!狗咬吕洞宾!” 这家伙陷害我,还竟然说我是狗咬吕洞宾,听的我火气呼的一下就窜上来了,大步的走到了他的身边: “你要干嘛?” 不着调伸手递给我两片柳树叶子,对于这玩意我熟悉,当初在玩具店的时候,我就曾经使用过,只不过最后因为我的不小心,所以才导致柳树叶子从眉头上掉下去,没有看到故事的结局。看来这家伙帮助我打开阴阳眼是真的。 长长的吁了口气,将柳树叶子粘在了眼皮上,然后瞪大了眼睛向房间中看了看,心里一直默念着自创的清心咒: “无论看到什么我都不害怕,无论看到什么我都不害怕!” 眼前一阵的清明,好像房间中的光线都比刚才更加的清澈了,一个满面怒容的女子就站在了魏导的旁边。如果不是因为我之前根本就没有看到房间中有这个女子的存在,我一定不会认为这个就是刚才差点要了我的小命儿的女鬼。的确是太漂亮了,和电影中的演员一样——咳咳,人家本来就是演员,貌似我的这个形容有点多余。不过,这个女子的美丽还是我生平少见的。 尤其是他白皙的皮肤泛着晶莹的光泽,浓眉大眼嘤口胆鼻,无论是脸上的五官,还是曼妙的身姿,都堪称是极品。 “她,她,他真的是鬼?” 猛的看到了这个美女,我感到自己的脑子一阵的眩晕,不由得问出了一个超级白痴的问题,不着调和那个女子都没有在意我的白痴。而是自顾自的交谈: “朱芳,醒醒吧,你害的人已经够多了,是时候放下心中的仇恨了。你看看,我把这个家伙拉来了,就应该知道,你今天已经没有胜算了!人世间不是你停留的地方,早点离开,我还能够帮助你早日投胎做人,免得做一个孤魂野鬼四处飘荡。” 那个女子杏眼圆睁,等着不着调就是不说话,房间中的气氛显得非常的凝重,只是听到那两个靠在墙壁上的警察的嘴里,偶尔发出的一声申吟,看来这两个哥们暂时还活着。 我心中奇怪,小心翼翼的走到了不着调的身边,拉了拉他的胳膊: “喂,不着调,你确定这个真的是女鬼?她怎么不说话啊,是他哑巴,还是我的耳朵有问题,对了,你只是给我开了阴阳眼,没有给我打开阴阳耳,是不是这个原因。” “靠,有病!”不着调没好气的冲着我翻了一个白眼,“当初在玩具店的时候,我只是给你开了阴阳眼了,你不是也能够听到我和那个女鬼的说话,五官相通,哪里有什么阴阳耳啊,是她本来就没有说话!” 对于自己的白痴,我一点儿也不感到脸红,连忙点头,然后老老实实的站在不着调的身边,对于他说的把我拉来了,他就可以稳操胜券的话,我还是一头雾水,不过显然现在不是解释这个的机会,还是等到事情结束了,我再好好请教吧。只是不知道请教这样的问题,需不需要付钱。 忽然一直木然站立在我们面前的女子蹲在了地上,嘴里发出了嘤嘤的哭泣声。虽然女鬼的漂亮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可是鬼魅阴森的哭声还是让我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明明房间中到处弥漫着的都是阴冷的气息,可是我在听到了哭声之后,还是出了一身的冷汗。 “喂,别光哭啊,行不行,你倒是说个话啊!” 我看了一眼靠在墙上的两个警察,发现在他们的伤口依旧有鲜血不停的冒出来,如果时间耽误久了,估计也用不着下面的人上来救治了,直接上来收尸就可以了,失血过多也能够要了他们两个的命。 在我说完之后,不由得又在心里暗叫了自己一声白痴,转过脸对不着调说道: “我说话她能听到么?” “能!” 不着调轻声的说了一声,本来举在手里的金铃也慢慢的垂了下来,轻声的叹了口气。悦耳的铃声忽然停止了,这让我还真的有点儿不太习惯,刚刚想要提醒不着调不要大意的时候,忽然那个女鬼猛的从地上蹿起来,如同一阵冷风一样,冲向了不着调身体另外一边因为放下了铃铛而留下的空隙。 “哎呦不好!” 就在我刚刚大喊出声的时候,忽然不着调猛的一翻手腕,铃铛的口立刻朝上了,猛的撞击在了那个女鬼的身上,只听到在空空荡荡的房间中传来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啊!” 因为医院的走廊很长,这声惨叫声传出了很远,当女子的身影消失的时候,惨叫声依旧在走廊中回荡。我根本没有看到朱芳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只是在她撞到了铃铛上之后就一下子不见了。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不着调一**坐在了地上,整个人好像都垮了一样。 “不着调,朱芳呢?她跑了?” “怎么,让她的美貌把魂勾走了,想她了,哈哈,我可以帮助你把她叫过来!” 虽然在不着调的脸上写满了疲惫,可是依旧带着淡淡的笑容,斜着眼睛冲着我开玩笑。感觉到了他的放松,我的心里也踏实了很多: “你大爷的,少来,我又不是没见过女人!” 不着调哈哈一笑,一口口水正好呛到了他的嗓子上,惹得他一阵剧烈的咳嗽: “咳咳,我没力气了,快点喊外面的人进来救人!” 不着调的脸色惨白,还真是非常虚弱的样子,因为不知道朱芳的行踪,所以我还是犹豫了一下,不过最后还是选择了再次相信不着调,跑到了走廊窗口的位置,冲着在下面严阵以待的几个警察和医生护士大声的喊道: “快点上来救人,有人受伤了!” 那些医生护士明显都愣了一下,竟然没有人敢上前,还是大勇和方党两个人冲着那些发呆的家伙喊道: “看什么,快啊!” 说完,两个人率先冲进了三层小楼。有了这两个家伙的带头,其他的警察医生护士之类的人才跟着冲了进来,不过他们明显心里还是非常的害怕,好几个家伙在跑路的时候,都不小心摔倒在了地上,看上去狼狈不堪,就好像一群刚刚打了败仗的逃兵一样。 “切,这些胆小鬼!” 我不屑的撇了撇嘴,浑然忘记了之前我的表现好像还不如他们呢。重新蹲在了不着调的跟前,然后用手指了指房间中的人: “这些人怎么样?” “魏导肯定是完蛋了,其他人,应该还有救!” 我愣了一下,不由得哈哈的笑出声来: “老家伙,让你玩我,怎么样,这单买卖亏了吧,金主都挂了,你还到哪里要钱去啊?哈哈……” 不着调的身体真的是非常的虚弱,如果不是让身体靠在了门框上,估计他只剩下躺在地上的力气了,可是他依旧轻蔑的瞥了我一眼: “说你是白痴,你还别不服气,难道你不知道么,我做声音向来都是先收定金的。这笔买卖我不但没亏,反而大赚……” 一 第话105章 大山情话2 远处层峦叠嶂的群山已经进入了眼帘,在我的印象中,车子依旧会沿着我们之前上山的地方去行走,可是没想到在山道上的一个岔路口上,不着调的车子猛的一个急转弯,向另外的一个方向驶去。 其他人是到长白山中来寻找棒槌的,我可不是,我的目的非常的单纯,就是为了亲手将公仔熊交给丰华。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那个活泼而又神通广大的小丫头的,我的心里还真是隐约的有一种惦记,我也说不清楚这是不是爱情,在我的潜意识中觉得不像,我和丰华之间只能够算是两个比较要好的朋友而已。 哥也曾经是经历过爱情的人,和斐丽在一起时候的心潮澎湃激情四射,那才是真正的爱情。而对于丰华虽然牵挂,但也仅仅是好朋友之间的那种惦记而已,并没有什么更特殊的感觉。如果不是当初在和丰华分开的时候,是丰华千叮咛万嘱咐的希望我能够亲自将公仔熊交到她的手中,没准我根本就不会来到长白山中,只是让拐叔帮助我把礼物送到这里就是了。亲身第二次进入到长白山中,我为的,只是一个男人的承诺。 现在车子忽然改变了方向,这让我一阵的着急: “喂喂,不着调,走错了路了!不是这边!” 不着调一边开着车子,一边回过头瞥了我一眼: “你开车还是我开车?既然是我开车,你就给我老老实实的在后面坐着就是了,哪儿来那么多的废话!” 我真有一种把不着调从驾驶的座位上揪起来,狠狠的揍一顿的冲动,不过考虑到他现在是司机,为了自己的安全起见,还是忍住了。不过心里非常的不舒服,怎么听着这家伙的话,都好像是把我给绑架了一样呢?到什么地方,到底要做什么,好像都是他说了算,我只要服从命令,带上自己的两条腿就可以了一样: “靠,你知道我是来干嘛的?” 大声的冲着不着调表达着我的抗议,但是眼神却是落在了拐叔的身上,拐叔是知道我来到这里的目的的。他应该帮着我说句话,从这段时间的接触中我看出来了,对于拐叔的话,不着调还是非常的重视的,只要拐叔发话,这家伙还真的不敢说个不字。 可是拐叔对于我的抗议丝毫没有当回事,本来是将草帽扣在自己的脸上的,现在听到了我和不着调的争论,将脸上的草帽摘下来,把视线放到了车窗的外面,看了几眼: “没错,就是这条路,你张牙舞爪的干什么!” 拐叔的口气云淡风轻,不着调得到了拐叔的承认,就差没有把鼻涕泡笑出来了。 “拐叔,实话和您老说吧,我对于挖参什么的,没有兴趣,我之所以这次来到长白山就是为了把公仔熊放到丰华的手上的,之后我可以自己离开。进山挖参的事儿还是交给你们三个吧,我即使上山了,也帮不上什么忙,只是能够添乱而已。” 看得出拐叔依旧没有完全的清醒,依旧是在眼神中显出了几分的迷离: “我当然知道你的事儿,而且你还曾经说要让我帮忙把公仔熊送到丰华的手中呢,不过没关系,我们先处理点儿事情,然后再回到我从前和丰华相聚的地方,不会耽误了你的事儿的,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 说完,老爷子真的再次将草帽放到了自己的脸上,看样子对于我将他从梦中吵醒,老爷子依旧非常的不爽。 可是,还没有等到老爷子把身子坐稳,不着调猛的一个急刹车,老爷子猝不及防,差点一脑袋撞到了车子前面的挡风玻璃上,一个没留神,草帽也顺着敞开的车窗飞了出去。 “你……” 拐叔刚要冲着不着调大发雷霆,可是当他看到了不着调呆滞的眼神,也顺着车子的挡风玻璃看了过去,之间在车子的前面站着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如果不是不着调的反应速度极快,恐怕现在车子和这个美女已经来一次亲密接触了。那个美女大家也都比较熟悉,正是我一直要找的丰华。 山路并不是之前我想好的山路,可是在这里依然可以遇到我想要找的人,这不由得让我感到一阵的意外,脑海中一直回荡着范大厨师曾经说过的一句非常经典的话: “缘分啊!” 反正车子也已经挺稳了,我一个箭步从车上跳下来,手里还拎着公仔熊的毛绒玩具,能够提前完成自己的使命,让我的心情非常好,只是坐在车子中的拐叔和不着调两个人的脸色有点儿不自然。可是这个时候的我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丰华,没想到在这里还能够遇到你,哈哈,公仔熊亲手送上,你看看和之前你看到的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丰华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不过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么从她的笑容中,我感觉到的是一种阴冷,尤其是当她的视线落在了车子里呆若木鸡的拐叔和不着调的身上的时候。 “喂,你看看啊!” 发觉到丰华没有任何的反应,我连忙催促着说,丰华点了点头,顺手从我的手中接过了公仔熊,在她脸上的表情中,我看不出是高兴,还是生气,只是冷冷的。 一团火一样的来到长白山,结果换来的只是美女冷冰冰的样子,我的心里也有点儿不舒服。虽然对于丰华我没有什么特殊的企图,可是被人如此的无视,还真是有点儿不好接受。 “这个公仔熊和我曾经看到的不一样,你没有遵守你的诺言!” 听到了丰华的话,我愣了一下,山林中因为有山风的吹动,所以非常的凉爽,不过还没有凉爽到让人打冷颤的程度,可是当丰华的话传入到了我的耳朵中的时候,我真的感到了一股彻骨的寒意。重新从丰华的手上把公仔熊拿过来。现在玩具店本身就是我自己开的,我还找时间在玩具店中好好的斟酌了一阵子,直到断定了这个公仔熊和当初我送给斐丽的真的是一模一样的公仔熊,方才带上山来。没想到现在丰华只是用眼角瞥了一眼,就发现了这个小东西和之前的公仔熊不一样的地方: “不会啊,是我精挑细选的,应该是和当初我带过来的那个一模一样的,我认真看了,这两个公仔熊上标准的批号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她们两个是姐妹,哈哈,是同一天从生产线上出生的。” 没有刻意的观察丰华的脸色,我依旧非常执着的坚持着自己的观点,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不着调和拐叔两个人也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马宇田还真像是一个小跟班一样,老老实实的跟在了两个人的身后。 “丰华丫头,没想到你也在这边啊!” 不着调呵呵一笑,不过从他的笑容中,我还是发现了一丝不自然,心中还是一阵的郁闷。和丰华的熟悉程度,不着调也许还真的不如我,可是大家毕竟曾经同时在长白山的古山老林中转悠过一个来回儿,应该不至于非常的生分,可是从不着调的话中,我能够感觉到在他们两个中间就好像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一样,显得非常的陌生。尤其是不着调的表情,笑容中可以清晰的看到一些斧凿的痕迹,说他是硬挤着笑容出来的,我绝对不会怀疑。 “红榔头市就要到了,所以我才来山里拿棒槌的。” 拐叔嘶哑着嗓音,在不着调身后轻声的说道,我能够感觉出来,这个见多识广的老爷子,好像是在刻意的隐瞒着什么。 “是这样啊,呵呵,拐叔,以后拿棒槌不用我帮忙了么?” 丰华轻笑了一下,很快脸上原本停留着的乌云消失了,重新换上了一副没事人的样子。我使劲儿的揉了揉自己眼睛,还以为是自己的眼睛出了什么毛病,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同一个人的身上,气息的变化竟然如此的快。刚才我能够感受到的是怒火和压抑,而现在感觉到的就好像是拨开云雾见日出一样。原来还显出了几分老成和深邃的丰华,竟然在一瞬间就重新恢复了当初无所谓的样子。拐叔哈哈一笑,嘴巴上的胡子随着他的笑声一颤一颤的: “哈哈,丫头,你真是想多了,我老爷子拿棒槌,可离不开你的帮忙。之所以我们走到这边来,而没有到每次和你见面的地方,是因为我想要尝试着走一走这一条从来没有尝试过的路,不知道能不能在沿途有什么意外的发现,哈哈……” 空旷的树林中,只有拐叔略显沙哑的笑声在回荡。连我自己都为没有人给拐叔捧场感到了一些尴尬。只好清咳了一声,再一次将公仔熊放入到了丰华的手中: “我还真看不出来这个小家伙和你之前看到的那个有什么不同的,要不你好好检验一下,哈哈,如果这个不满意,下一次我多带过来几个,任由你挑选,如何?” …… 一 第106章 大0山情话3 “不用了,这个也挺好!” 丰华笑盈盈的说道,她喜怒无常的样子还真是弄的我一头雾水,一时之间竟然忘记了自己想要说什么。拐叔清咳了一声: “红榔头市到了,既然在这里遇到了丰华,那我们就一起上路吧,正好这段路程车子还能够开过去,前面有一个山居旅馆,到时候我们把车子停在那里,然后我们步行上山!” 很快老爷子就做出了安排,对于我来说,这条山路完全是陌生的,当然只能够听凭拐叔的吩咐,点了点头,可是没想到丰华忽然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山居旅馆我知道,你们先去吧,估计等你们到了山居旅馆之后,太阳也就下山了,就在山居旅馆休息一个晚上,然后再继续上路,我想要和彭哥聊聊天,随后就到!” 拐叔和不着调两个人都愣了一下,互相对视了一眼,拐叔张了张嘴,没有说什么,还是不着调开口说道: “山居旅馆和这里可有一段距离呢,你们能够走过去?” “没事儿,你们开着车子,只能够走盘山道,而我知道去山居旅馆的近路,呵呵,其实不久之前我才刚刚从山居旅馆中离开!” 听到了丰华的话,拐叔和不着调两个人的脸上都变得非常的难看,我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丰华说自己是从山居旅馆中走过来的,让他们两个会有如此的表情。直觉告诉我,这里面一定是隐藏着什么隐情。不过,在事情没有明朗之前,我还是装聋作哑比较稳妥一点儿。反正我进山的目的就是把公仔熊送过来,现在任务已经完成了。至于明天是跟着他们一起上山,还是自己寻车回到省城中,都是我自己可以作主的事情。 现在我们所站着的位置,虽然已经是进入到了长白山麓的范围,可是还经常有客车之类的车辆经过,想要搭个便车,或者拦截到一个客车返回省城,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 看着车子远去的背影,我转过头,冲着丰华呵呵一笑: “丫头,我怎么感觉着这次看到你,你有点儿不对劲儿啊,呵呵,说吧,有什么事想要和我聊聊?” “难道你不喜欢和我一起说话?” 丰华歪着脑袋,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眨呀眨的,一副很期待的样子。我被他的问题问的一愣: “和美女聊天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情,怎么会不喜欢呢,哈哈!” “我感觉你是在敷衍我!” 丰华的神色显出了几分黯然,我再次被她的话弄的愣了一下,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我说的是实话,哪个男人不希望和一个美女并肩走在山间的小路上,热热闹闹的聊会天呢,可是现在这话从我的嘴里说出来,连我自己都感觉着有点敷衍的成分在里面。 “你感觉错了,哈哈,对了,你说我给你的公仔熊和你之前看到的不一样,我怎么没有发现啊?和我说说,哪儿不一样了?” 为了不继续在这个尴尬的话题上纠缠,我果断的将视线转移到了还在丰华手中的公仔熊上。想到丰华第一次看到公仔熊的时候,眼睛中绽放出的希翼的目光,我就知道她对这类的毛绒玩具非常的感兴趣。没想到这一次,丰华只是神色黯然的看了看手中的公仔熊,和之前表现出来的狂热判若两人: “不是外表不同,而是这两个公仔熊的内心不同!在公仔熊的身上流淌着的情感不同……” 她的声音很轻,听起来更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愣了一下,随即哈哈一笑: “你可真会开玩笑,这就是一个毛绒玩具,还说他有什么内心,还有什么情感的,如果是让不着调听到了,他一定会认为这个公仔熊成精了呢,哈哈!回头你和我一起去一趟省城吧,我自己盘下了一个玩具店,里面有很多的毛绒玩具,不只是有公仔熊,还有其他很多有意思的东西,到时候你可以自己去挑选一个你认为和之前的公仔熊情感一样的东西,怎么样?” 空旷的树林中回荡着我的笑声,我尽量让自己的话说的非常的轻松。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如同有十五个吊桶打水一般,七上八下。我不敢确定我自己的判断是不是准确的,总之,在我的感觉中,这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好像对于我产生了什么其他的情感。否则不会借着公仔熊的身上流淌着的什么情感来说事儿。 丰华歪过脑袋看着我,随即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好啊,一言为定,这也是你答应我的了,如果我到了你的玩具店中,挑选到了合适的毛绒玩具,你可不要舍不得啊。呵呵,和我说说你这段时间的经历吧,我觉得一定非常的精彩!”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就连歌里都唱了:女孩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你也猜不明白。还真是这个样子,见到丰华仅仅是几分钟的时间,可是这个小丫头的表现已经如同是过山车一样了,瞬间飙升到了顶峰,瞬间又会快速的跌到谷底,还真是让我琢磨不透。不过现在她已经主动将话题扯到了其他的地方,讲故事可是我的专长之一。虽然当初曾经有给十几个人讲笑话,结果只有我一个人被自己逗笑了的传奇经历,可是对于眼前的这个小丫头,我还是有信心可以引起她的兴趣的。 在空空荡荡的山路上,只留下了我们两个人并肩行走的身影,树林中鸟儿婉转的歌唱,好像是在给我讲述的故事进行着最美妙的伴奏一样。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看到我们两个人慢慢前行的样子,一定会把我们当成是一对儿来长白山旅游的小情侣。只是大山可以作证,我们两个人说的,可是和一点的情情爱爱都没有关系,只是我在添油加醋的把省城中的一些故事添油加醋的说了一下。尽量做到了声情并茂,而丰华听着我的经历,脸上也是异彩连连。 不知不觉中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以至于最后丰华忽然打断了我的讲述,然后低声的说道: “我有点儿累了,借你的肩膀用一下!” 说完也不等我同意——事实上这样的好事儿我也绝对不会拒绝——就轻轻的靠在了我的肩膀上,上次来到长白山的时候,在雨中也曾经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她的举动让我瞬间一阵的热血上头,以至于把自己想要说什么都忘记了,耳边传来了丰华轻声的催促: “别动什么歪心思,接着讲啊!” 看到佳人就靠在自己的肩膀上,我早就已经是心猿意马了,别说能够添油加醋的把之前的经历说出来,就是流畅的组织起自己的语言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尤其是小女子忽然冷着脸提醒我不要动什么歪心思,让我更加的一头雾水,都这个样子了,还要让我不要动什么歪心思? 总之在之后的这一段时间中,我感觉我的灵魂已经不再是属于我了,而是游离在了我的身体之外,就漂浮在虚无缥缈的空中一样,不知道自己是活在现实中,还是活在梦里面。我也没有感到和丰华一起走过了什么崎岖山路,就是一直沿着宽敞的公路向前走,不知道丰华之前所说的去山居客栈的捷径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只是在转过了两个弯角之后,一个客栈的招牌出现在了我的眼中——山居客栈! 细想刚才走过的那段山路,貌似汽车开在上面也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我们乘坐着不着调的车子来到这里,是不是应该更加的节省时间呢? 不过这个疑问只能埋藏在心里,在上次进入到长白山中的时候,就有许许多多的不解在我的心头萦绕,但是到了最后我也没有问出口来。有时候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还是要遵循的,适当的装装糊涂也不是什么坏事。 几乎是在山居客栈出现的同时,丰华好像从梦中惊醒一般,一下离开了我的肩膀,轻轻的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好像刚刚完成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一般: “走吧,他们应该也是刚刚到这里!”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但是还是点点头,如果我们走的是同一条道路,相信我们的两条腿是绝对不会跑过不着调的四个车轮子的。除非是这样的一条大路,是不着调他们几个人都不知道的,才会和我们脚前脚后的来到这个客栈中。 客栈的门并没有禁闭,而是留出了一个不小的空隙,看到这个场景我还真是心中感到了一阵子的疑惑,难道这里真的已经到了夜不闭户的程度了?可是这里可是在深山老林中,即使不用防备小偷什么的,如果有什么野兽通过了门上的这个缝隙进入到客栈中,好像也不太合适啊。 不过,防贼还是防野兽,这就不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了,反正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能够有这样的一个小旅馆,总能够让我摆月兑露天休息的厄运…… 一 第魂107章 午夜惊魂1 进入到了山居客栈中,我才感到这里的气氛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儿。按照正常的情况,这里也是一个客栈,标准的服务行业,应该有个热乎劲儿吧,虽然是在大山之中,也是开门做生意的,可是当我和丰华两个人走进了旅馆中之后,竟然连一个过来接待的人都没有。院子中也非常的冷清,只是看到不着调的那辆快要散架的破车停靠在了院子的当中。 “呃,这个客栈难道也是自助的,什么事儿都由每个人自己来做?” 我低声的说道,丰华眼角露出了笑容,但是嘴巴上没有说什么,转身向一个房间中走过去,看她的样子,好像对这里非常的熟悉一样。就在丰华还没有走进房间中的时候,马宇田慌慌张张的跑过来,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 “兄弟,我们走吧!” 看着他慌张的样子,弄的我一愣,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听到了老马的话,丰华也停住了脚步,饶有兴致的回过头看着站在院子中的我们两个。 “走,刚来这里就要走么?再说,现在太阳已经落山了,山里面黑天早,这个时候出去,根本就拦截不到大客车,难不成你要走着回去,哈哈!” “这个地方有古怪!” 老马的脸色非常难看,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这家伙有过这个模样的表情。 “古怪?有什么古怪的?” “你有没有发现这里虽然名义上是一个旅馆,可是实际上一个人都没有?” “呵呵,这还用你说,我早就已经看到了啊,这有什么古怪的,没准原来这里开旅馆的人觉得不赚钱,所有举家搬走了呢,房子当然搬不走了,只好扔在这里了。而且这深山老林的,这个房子估计也不会有人买,所以原来的主人也就不要了,没什么说不通的啊,哈哈!老马,你是当警察时间长了,有职业病了吧?” 在说服老马的同时,我也在试图着说服自己,同时也在心里暗骂开了这个山居客栈的老板,真是脑子进水了,在这样的深山老林中,能够有人过来居住才怪。虽然也有一条大路是通到这里的,可是估计进山的人,没有几个会舍弃主干道,而跑到这个小路上来,除非对这里非常的熟悉,专门为了到这里歇脚才会到达。 “不是的,我看了这里的东西和摆设,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来,最多是在一天之前,这里还有人居住。桌椅什么的清扫的非常的干净,甚至在厨房中,还能够看到一些人留下的,还没有完全变质的残羹冷炙!” 我的眼睛越瞪越大,良久才冒出了一句废话: “那现在人呢?” 说完之后真想抽自己两个大嘴巴,老马和我一样,他只不过是比我早来了一会儿而已,我不知道的事情,估计他知道的也不会比我多。老马的脸上也露出了苦笑,这样的废话他当然不会给出任何的答案。就在老马张口想要继续说什么,忽然从另外的一个房间中,拐叔和不着调两个人走了出来,看样子他们好像是在房间中正在商量着什么事情。 “哟,你们可够快的,我们**还没坐热乎,你们就到了,和我们说说那条近路在什么地方,免得还要绕远路,浪费我的油!” “道路窄的地方你可以自己扛着车走么?如果可以,我可以带着你们走一趟,呵呵!” 站在房间门口的丰华轻笑着说道,然后转身进入到了房间中,她将老马和我的话全程都听了一个明白,可是对老马说的古怪,丝毫不以为意的样子。 不着调也是哈哈一笑: “我可不是大力士,就算我是大力士,也没有力气扛着车子在山路中走,哈哈,还是宁可浪费点汽油钱吧。大鹏鸟,过来,商量一下明天上山的事情,这可是你成为一个挖参人学习的好机会啊!” “一起过去吧!” 我冲着老马点了点头,老马微微的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跟在了我的身后: 房间中果然非常干净,桌椅板凳都擦拭的干干净净的,看看不着调和拐叔两个人,怎么看着也不像是一个干净利索的人,想要他们亲自动手将这里清扫到现在的这个程度,还真的有点不敢相信,而且,无论是按照不着调的说法,还是之前老马的说法,在算算时间,他们也根本没有机会把整个客栈都清理到现在的这个程度。 想到了这些,我的心里也不由得忐忑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坐在了一张椅子上,老马表情更加的难看,战战兢兢的坐在了旁边。看他现在的样子,怎么看着也不像是一个当了一辈子警察的人。我们两个人奇怪的表情落入到了拐叔的眼中,拐叔哼了一声: “怎么了,神神叨叨的。小马,你是不是又把你的猜想说给大彭了,在大山中的很多事情你不懂,就不要胡乱的猜测了!” “不是啊,这里真的是有古怪!” 老马据理力争,看来他对自己的判断非常的坚定。 “不就是没有人嘛,很正常,房间也清扫过了,那又如何呢,长白山中污染非常低,即使是在几天前清理过的,也会保持的很好,你以为这里是在污染严重的城市中呐,就是走在大街上,都快要到了戴上防毒面具的程度了。” 拐叔倒是满不在乎,从口袋中模出了一包烟,给房间中的每个人都丢了一支: “我们只是在这里住上一宿,明天天明的时候,只要山中的雾气散去,我们就马上上路,就是这里有什么说不清楚的地方,也只不过是一夜而已,把心放在肚子里吧。常年在大山中行走,如果连这点儿胆量都没有,可怎么成啊?” 不着调的嘴角微微上扬: “一个是年富力强的大小伙子,一个是当了一辈子警察的人,没想到胆子最小的竟然是你们两个,哈哈!” 不着调哈哈一笑,然后优哉游哉的坐在椅子上,翘起了二郎腿,视线落在了拐叔的身上: “拐叔,这里只有你的经验最丰富,我们几个和你比起来,那就是菜鸟,你还是安排一下做一个挖参人到了山上要预备些什么吧,还需要哪些禁忌?” “你们还不算是挖参人,尤其是你,成为挖参人的可能性也不大,至于从前的那些规矩,都是老一辈的人留下的。现在对于你们来说,用不着特别的在意,只是不要错过了好参!” 拐叔说完,如同变戏法一样的从随身带着的一个包裹中模出了方盒子,将盒子打开,露出了一株完整的人参,五片精致的参叶子,在芦头的位置还有一朵红色的参花。之前这段时间拐叔可是一直和我住在一起的,我就从来没有看到过他随身还带着这样的东西。 低头看着放在桌子上的人参,个头不小,而且参形非常漂亮,包括一些细小的参须子都保留在上面。虽然对于人参并不是非常的了解,可是一些基本的知识我还是知道的。拐叔随手拿出来的这株人参已经有五片叶子了,这在人参中可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参龄至少应该在三十年以上了。而且看芦头的形状,长长的参颈,都能够判断出这个人参价值不菲。 按照正常的想法这样的好东西,早就应该已经被换成了真金白银了,可是拐叔竟然将他随身携带着来到了山上,而且看他的样子,好像还是要把这样价值连城的东西作为授课的工具,用这玩意来告诉我们如何辨认人参。这样的手笔,无异于用金子打耗子一样,根本就是一种浪费。可是看拐叔淡定的样子,就好像他拿出来的就是一根不值钱的胡萝卜一样,大手笔也不带这么玩儿的吧! 接下来拐叔和我们介绍的就是辨别人参的好坏,我也没有注意,但是拐叔尤其强调了一句: “你们不是挖参人,所以在进入到大山之后,不要说自己是挖参人。如果你们自己承认自己是挖参人了,那就要接受挖参人很多繁琐的规矩,明白么?” 对于他的训示我们当然不管明白不明白都要跟着点头了,何况我压根就没有成为一个挖参人的想法,对于那些繁琐的规矩也不感冒。就在我们在房间中说话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丰华来到了院子里,在她的口中发出了一声惊呼: “这是什么?” 大家的心里都明白,别看丰华的年纪比较小,可是无论是在大山中生活的经验,还是仅仅从挖参的这个角度讲,恐怕拐叔都会逊色一筹,她竟然能够有这样惊诧的喊声,还真是从来没有见到过。因此在听到了丰华的喊声之后,众人都从房间中冲了出来,只见丰华站在院子的中央,在她的手上拿着一个晶莹的匕首,匕首上插着一条血淋淋的东西,那个东西的形状看上去是一个长条,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了这玩意的第一眼的时候,我就感觉着,这是好像是一个人的手臂…… 一 第108章 午0夜惊魂2 夜晚,一片的静寂,也不知道当初建立这个客栈的人是怎么想的,客栈的所有房间竟然都是单人间,在这个人迹罕至的鬼地方,一个人住在房间中,心里总是感到有点儿发毛,尤其是在天刚黑的时候,大家都仔细的辨认了一下丰华用匕首挑着的东西,心里就更加的没底了。 事实证明我的第一感觉是对了,经过了几个人的辨认,丰华发现的还真是一个人的手臂,只不过是手掌的位置被切割下去了,只有胳膊中间的一小截。但是就是只是这一小截,貌似也不是不容易辨认。当大家都得出了结论之后,都沉默了。丰华的胆子还真是让人吃惊,匕首在半空中划了一条完美的曲线之后,就顺着山居客栈的矮墙飞了出去,然后从口袋中模出了一个手绢,轻轻的擦拭着她的匕首,在她擦拭匕首的时候,我猛然注意到,她手中拿着的这个匕首,就是之前发现了偷林浩祖传金镯子的那个小偷身上的。丰华一边转身向自己的房间中走,一边笑声的嘀咕: “还真是啊,我说怎么看着像呢,真是晦气!” 不管是老是少,站在院子中的我们四个人都集体石化,这丫头的强悍还真是没有办法用语言来形容。如果说看到的只是什么野兽的残肢断臂,能够如此的淡定,我们只能说这个人的胆子大,但是现在发现了一个人的手臂还能够有这样的表现,我也只能用疯狂来形容了。不知道天底下能够有什么事情能够让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女子害怕的。 这时候天色也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大家也失去了讨论任何事情的兴致,一个个灰溜溜的回到了各自的房间。顺着黑洞洞的窗户看着窗外,耳边还能够听到旅馆外面的山林中发出的呜呜的风声,夹杂着不知名的野兽的嚎叫声,怎么听着都更加的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我几次从床上坐起来,又重新躺下,想要找拐叔他们,和他们说一声,马上离开这里,宁可在露天地上猫一宿,我也不想继续在这个诡异的客栈中多停留片刻。但是想想在外面丛林中也未必有多安全,我又重新躺下了。这样折腾了几次,忽然听到在门口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接着是轻轻的敲门声响。 如同弹簧一样的跳起来,一个箭步冲到了房门的旁边,我敢说,这是我这辈子动作最迅速的一次,就是用动如月兑兔来形容我的动作都一点儿都不过分。快速的打开了电灯的开关,让房间中重新变得明亮了起来,然后身体紧紧的靠在了墙壁上: “谁?” 我用手捂着自己的嘴巴,真担心自己的心脏因为跳动的太快直接从最里面飞出来。门口传来了老马的声音: “是我,快点开门!” 长长的吁了口气,心里早就已经把老马臭骂了几次了,深更半夜的,又是在这样的一个客栈里,这家伙竟然还鬼鬼祟祟的,这不是生孩子不叫生孩子,简直是吓人么! 没好气的扯开了房门,一把将站在门口的老马拉进来: “你有病啊,吓死我了,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老马的脸色铁青,也是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没比我好到哪里去,我在心中对他还是一阵的鄙视: “我们连夜离开这里吧,住在这样的地方,心里一点儿也踏实不下来。” 老马神神秘秘的在我的耳边说道。我这个人也是贱皮子,到了这个时候还有心思装大胆,看来吹牛皮也要选准时候才行,挺直了腰板: “老马啊,你这胆子怎么比老鼠还要小啊,不过看你现在吓成的这个样子,我还是陪着你一起去把拐叔他们几个人都喊上,然后看看大家的意思吧!” 几乎就在我的话音刚落的时候,忽然天空中咔嚓一声的巨雷响动,一道闪电划过了天空,吓得我一缩脖子,老马也是噌的一下就跑到了房间的中央,连我都为他这个当了一辈子警察的家伙感到脸红,一个雷就能把他吓成这个样子。还没有等到我嘲笑的话说出来,外面瓢泼的大雨从天而降。 “我靠,白天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怎么到现在又大雨倾盆了。” 看着门口的雨帘,我撇了撇嘴,现在外面下着大雨,属于那种标准的留客天了,我冲着老马笑了笑: “怎么样,老马,这个天还能走么?” 老马更加的面如死灰,就差没有以手锤地了,急的在我房间的中间一个劲儿的转圈: “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老马的表现还是让我感觉着有点儿夸张,就是胆子再小,他毕竟也曾经是一个警察,不至于看到了一个血淋淋的手臂就被吓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吧。至于旅馆中的那些诡异的地方,大部分也不过就是一些猜测而已。因此我皱着眉头,冷声的问道: “老马,你是不是还发现了什么别的东西,否则你用不着这么夸张吧!” “我当然是发现了其他一些不对劲儿的地方了……” 老马的话音刚刚落下,就听到在瓢泼大雨的院子中间传来了一声高声的喊声: “这个旅馆有人么?” 连忙来到了门口,透过雨幕,我可以看到在朦朦胧胧的光线中,一个人影站在院子的中间,手里还拿着一把雨伞,只是在大山中的大雨可不只是下雨的那么简单,其中还带着劲风。在这种风雨中,雨伞根本就没有什么作用,那个人的衣服早就已经都湿透了。 整个山居客栈中,只有我住着的这个房间中是亮着灯的,因此站在雨中的那个家伙视线明显是看着我这边。 “这大晚上的,还真有人找到这样的一个偏僻的客栈,哈哈,难得啊。”小声的对老马眨了眨眼睛,然后高声的对院子中的人喊道,“有人,过来吧!” 那个人听到了我的喊声,快步的走了进来。来到了灯光下,我们终于可以看到这个人的样子了,暴风雨可不只是将他的衣服都打湿了,就是他的脸上也都是雨水,几缕头发贴在了脑门的位置,看上去比较滑稽。已经被浇成了这个模样了,不知道他还打着个雨伞干嘛。往他的脸上看,不过就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或许是在雨水中被淋得时间不短了,脸色微微有些发白。 “能找到这个地儿,不容易啊!” “运气好,运气好。”小伙子把手上的雨伞收起来,然后扔到门口,露出了憨憨的笑容,“本来我是来长白山中探险的,都说长白山中非常的神奇,呵呵,结果迷路了,我就试着看看能不能找到进出的公路,如果能够找到,应该就可以顺利回家了,唉,结果公路也找到了,大雨也下来了,正好看到这边有房子,我就跑过来了,你是这里的老板?怎么在这么一个偏僻的地儿开店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山里遇到了神仙就难呢!” 我不由得笑出声来,这个小兄弟已经混到了现在的这幅田地了,竟然还有心思开玩笑,看起来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不由得让我想到了当初在大雨中遇到了不着调的时候的情形,和现在还真是有几分相似。只是不着调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或者是美其名曰长见识的,才来到了长白山中,而眼前的这个小伙子,竟然只是为了游玩,如果他不幸在山林中发生什么意外,还真是应该说这才是把自己玩死的典范。 看到小伙子身上的衣服,虽然我不是很懂,但是也能够看出来,都是品牌,一定是价值不菲,土豪的生活不是我等**丝能够说清楚的。因此只是笑了笑: “我不是这里的老板,也是暂时在这里住一晚上的,明天就会离开。这个旅馆中,我压根就没看到人,除了我们一伙五个人临时借宿在这里之外,其他的都是空房,你随便找一间住下吧。不过,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啊,这里面给人感觉着有点阴气森森的,而且都是单人间,你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才行!” 小伙子对我的话不以为然,反而笑呵呵的说道: “没事儿,我这个人胆子大,再说了,不是那些传说中都是书生遇难,会有美女妖精显形相救嘛,没准我还能够遇到一个漂亮的妖精呢!” “漂亮的妖精也是妖精,小心一口吃了你!” 在男子的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吓得这家伙嗷的一声从地上跳起来,一个箭步冲到了我和老马的身后。我们也被忽然传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抬头看去,才发现丰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门口,在她手中的雨伞还在滴滴答答的向下流水呢。 “不会,不会这么准吧,说妖精妖精到!” 小伙子早就没有了刚才的洒月兑,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看来天底下到处都是叶公好龙之辈,我不由得再次轻笑出声……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