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 第一章 潮塘观海有魔西来 贞观十六年,有昆仑狐儿下了山,有东海蛟龙滚浪花,有雪山顶开出的娇媚雪莲,有两个魔道高手潮塘看着海。浪花已不是浪花,或是浪涛,巨浪拍打堤岸,二人蔚然不惧。 之所以是两个,不是一双,是因为他们是两个男人,不是一男一女,也因为他们是仇人。 看着浪涛,他们心中波澜不惊。但是,他们眼神中却开始流露出恐惧。 堤岸边,一个穿着麻衣短袖的少年,挽着裤腿,打着赤脚,缓缓走着,手里一根竹竿,摇摇晃晃。走的不是很稳,仿佛要掉进海里一般。 这里没有别人,能让两个魔道高手惊恐的,唯有这个少年郎了。 若是有人看到这一幕,估摸着会很惊讶。当然,也许轮不到他们惊讶,就会不自觉的转身飞逃。因为那两个魔道高手,手里沾满了各种鲜血。不只是阿猫阿狗,不只是刀客剑侠,更有老弱妇孺,还未学会人声的孩提。 少年郎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却没有看向两个魔道高手,只是风轻云淡道:“你跟着我干嘛?” 两个魔道高手诧异,还有人跟着这少年郎?那人得是有何等本领,竟然连他们也未察觉。 少年郎摇了摇头不再理会身后,而是紧盯两个魔道高手:“你,还有那谁谁,你们两个是魔道中人?” 两个魔道高手,一人气宇轩昂体格壮硕,一人枯瘦苍老两鬓白发。 而此时,却是气宇轩昂的中年魔人尽量小心的畏缩身躯,骗着自己,以为这样就不会被少年郎看到。那枯瘦苍老的魔叟却尽量挺直着腰杆,挺着胸膛。仿佛要死的有骨气一点儿。保存最后的一点儿脸面。 看着两人滑稽的动作,少年郎咧嘴一笑:“那就是了?那我送你们去见海龙王吧。” 话音未落,少年郎手中竹竿已一去十丈,穿过中年魔人胸膛,随后爆开,将魔叟身上的衣物撕裂,停留在他的胸膛上,一片不落。 中年魔人似乎有什么话想说,却在喉头间滚动,怎么也说不出口,最后黯然闭眼,直挺挺的倒下。倒的直挺挺,倒下去后却还是死前保持的畏缩形态,好不窝囊。 苍老魔叟,却还瞪着眼睛,还能说出话来:“断他心脉,立刻便死。却断我七经,若是这伤换了他当然不用死。但我却死定了。好狠的少年郎!” 当然死定了,魔叟苍老的本就随时都可能死去,遭受如此重创,在劫难逃。 少年郎好奇的询问:“你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 魔叟哈哈大笑,嘴角流出鲜血:“我苍魔与他炎魔一生为敌,我早生三十载,却晚死半柱香。想来我的福寿,最后还是打败了这个小崽子。哈哈哈哈!” 少年郎嘴角带笑:“你是不是还想说,你一生了得现在死了也会有无数人痛哭你死了。让你感觉此生没有白白度日?” 当然不会有人惋惜苍魔,只是昔日仇家的亲朋,听闻他的死讯,定当哭天戗地喜极而泣。 苍魔愕然,随后哈哈大笑:“想不到一个少年郎也有这么恶毒的心,与此恶趣味。我辈后继有人!” 少年郎搞不懂这个行将就木的家伙到底怎么想的,既然搞不懂,就不去想了。哼着小调,少年郎摇摇晃晃的又走了。 海风吹,浪涛擂。一个糟老头子出现在岸边,竟然和少年郎差不多打扮,看都没看,直接一袖子扇飞两具尸首。又消失不见了。 海中,一声闷哼。 没人知道,这海岸处,海水到底有多深,从来没有哪一片海岸有这么深的海。仿佛是千刃绝壁外灌满了海水。 深潮下,一根硕大的石柱矗立海中,一道恐怖的黑影疯狂搅动,海水却不动如山。 那仿佛未知名怪物的触手,又像是舞娘衣袖的黑影不停挣扎。两具魔躯落入海中后,朝着深海沉去,与黑影的距离越来越近。 少年郎重新选了个位子,坐在堤岸上,双手撑着下巴,看着远处。 糟老头子突然出现,盘坐在他身旁:“你这娃子,到底在看什么,老头儿咋就看不懂呢?” 少年郎莫名询问:“你说这海是平的吗?” 糟老头子挠了挠头:“一岸浪涛涌,四海余波平。海当然是平的。” 少年郎举目远眺:“你看那儿!” 顺着少年郎的手,糟老头子看到了一艘船,不,应该说是一艘船的船帆的尖儿。 少年郎起身:“如果海是平的,为什么我们先看到船帆,再看到船?难道不应该是一起看到吗?” 糟老头子仿佛没听到少年郎的疑惑,只是出着神,许久才感叹:“我教不了你,天人,不愧是生而天人。没人能教的了你。” 少年郎似乎松了一口气:“那你不跟着我了?” 糟老头子哈哈大笑:“不跟了,我走你前面,哈哈。” 自从少年郎西出阳关,这老头子就一直跟着,硬是要当他师傅。少年郎可不想要个便宜师傅,所以一直不喜欢他跟着。这下好了,这老头子还走到前面去了,变成他跟着老头子走了。 老头子当然不怕他跟丢,因为他早就知道少年郎要去哪儿了。 这一段时间,坊间已经不再讨论昆仑山的于馥尔,也不讨论天山的薛红莲了,都在传一个大魔的消息。 传闻那个魔头才十多岁,所过之处,哀鸿遍野。走到哪儿德高望重的江湖前辈与封疆重臣就死到哪儿。 虽然这些人都是隐藏的很深的大恶之徒,但是毕竟隐藏的很深,他们死后,别人只当是被魔头诛杀了。 可曾想,那十多岁的魔头,可就真的是个魔头? 少年游。层波潋滟远山横。一笑一倾城。酒容红嫩,歌喉清丽,百媚坐中生。堤头马上初相见,不准拟、恁多情。昨夜杯阑,洞房深处,特地快逢迎。 红波绿柳,堤岸边,一骑轻骑踏潮而行,却不是英雄纵马,而是红妆粉黛,游水迎风。轻缓的歌儿飘得老远,与它的音调分贝不成比例。 光怪陆离的世界,或是五彩缤纷,或是妖风血雨。但愿是前者不是后者。 那姑娘,因该说那仙子,那仙子豆蔻年华,面带桃花,让眼睛一直明亮的少年郎,眼中爆发出了更亮的东西。 老头子回头一笑:“老子都说不当你师傅了,你还学我,想当年我年少轻狂,在洛阳城遇到了那……哎,你丫怎么走到我前面去了。这样我老头子不就食言了么。”说着,糟老头子脚下生风,走到了少年前面。 迎面而来的马儿欢腾跳跃,马上的仙子看到岸边一对渔家爷孙儿,笑面相问:“老人家,龙王庙怎么走?” 糟老头子露着大黄牙嘿呲一笑:“前去十里。” 仙子得到答复报以微笑,看了看少年郎,错身而过,前去十里。 目送仙子远去,少年郎眼睛咕噜一转:“这种感觉就是喜欢?” 糟老头子嗤之以鼻:“喜欢个屁,这叫爱。” 少年郎似乎心灵赤诚,却不是傻子,明知道糟老头子这是戏弄,自顾自往前继续走。 糟老头子嘿嘿一笑:“你不是要去金陵么,前方是苏州,我看着女子美得惊人,而且轻装轻骑,又是一身大家闺秀富贵小姐装扮,不像是赶远路来的,你还要直奔金陵么?我看你留在苏州倒插门算了。” 少年郎微笑:“路上听人说苏州酒酿饼很好吃,我要去吃饼。” 马上仙子一行十里,正是少年郎诛魔之地,岸边有一树林,树林间有一小庙隐隐约约还能看得到屋檐。仙子拿出包袱中的一些糕点,投入水中:“龙王龙王,父王归来,求保平安。等父王回来后,再来祭祀。” 话间,远海那船正好进了。船帆尖儿,成了整艘船。 糟老头子脚程很快,少年郎也不慢,二人先后进了苏州城。 十丈高的城墙,三丈厚,墙上有不知名黑色的痕迹,是血,千百年来,时有战乱,攻城者,守城人,都在这里抛洒血泪。 城门前是百丈沙土,城门内,却如此繁华。 西出阳关后,少年郎在没有进过如此大城,此时表现的也和他的穿着一样。土包子,四处张望,仿佛没见过世面。 刚入城,毕竟是走在苏州城的主道上,便听见有人议论:“吴王回来了,没想到吴王竟然还能回来,可惜了,居然没有来夹道欢迎。哎……”议论者带着悔恨,仿佛错过了什么盛事。 “别说你没欢迎,就算是吴王的独女,也错过了。早间,青莛郡主出城去了,估摸是去祈福,结果吴王早到了一天,就此错过咯。” “我听说吴王和宁王有大矛盾,没想到这次居然回来了,真是苏州城的幸运啊。” “嘘,噤声。这些事情别乱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我们可管不了这些亲王的事情。” 糟老头子看着少年郎:“看我没猜错吧。你小子眼光还挺高的,想要倒插门,还专门选最富贵的人家。” 少年郎进城来,也没重提酒酿饼,两人心照不宣,少年郎明明就是喜欢上那妙人儿了。 糟老头子神秘一笑:“亲王府你可闯不进去,要不要我帮你?” —————————————————————————————— 暂定反一号吴王方尚出场。一生铁马金戈,从懵懂少年,到阴谋家,一步一步,敬请期待。 注:本故事可以先养肥了再看,也可以当做另外一个故事和第二卷分开看。之前那一卷写的一卷,想了很久之后,决定把这一卷作为第一卷,那一卷作为第二卷,虽然,第二卷讲的是全书主角。 第二章 假作青衣缘做王储 明儿,两章都是第一卷方尚的故事。 ———————————————————————— 吴王府,以大明朝标准建筑。王府的周长是三里三百零九步五分。城高二丈九尺,下宽六丈,上宽二丈。东西阔一百五十丈二寸二分,南北长一百九十七丈二寸五分。约有皇宫一半大小。 其建筑规模宏大,气势雄伟,金碧辉煌,四周同样围绕高大的城垣和四个城门,城楼上覆以青色琉璃瓦,大门饰以丹漆金涂铜钉,俨然是皇都天禁城的缩影。王府四城的正门,南曰端礼,北曰广智,东曰体仁,西曰遵义。 此时西门,正有一位渔夫带着年若十三的小姑娘等候在门口。 大明建立已有二百余载,如今正值盛世,当然没有卖儿当女一说。很多贫苦人都将女儿送到富贵人家做青衣丫鬟,希望能够一朝富贵,恩及自家。 奴隶制已经被开朝太祖赢重八废除,所以就算当了丫鬟,依旧是自由人。逢年过节也能有机会回家省亲,若是平日表现得好,得到了赏赐,那可是这些贫苦人家一年中最高兴的时候。 不久,一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女子带着八名丫鬟四名护卫来到了门口,远远看到那小丫头,这中年女子不知为何就打心底的喜欢。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中年女子对着渔夫道:“决定了?” 渔夫半躬身:“求富贵求富贵,贵人安。” 听着渔夫的话,中年女子似乎见得多了,随即微笑:“月俸五两钱银,年关十五两,每月都会直接发到你家,你留一下地址。有时间来看看这小丫头。”说着捏了捏小丫头的脸:“好可爱的小丫头,以后你就住在这儿了。春香,秋月你们给这小丫头安排一下住宿,这三个月不用安排做事,让她学习学习礼仪。” “是,王后。”两个年纪稍微大一点的丫鬟弓腰应声。 渔夫脸上堆满了笑容:“王后,我能和我闺女再交待两句么?” 王后摆了摆手:“说吧。” 渔夫拉着小丫头走到旁边:“怎么样,丈母娘就是二十年后的老婆,你看你丈母娘都这么年轻漂亮,那老婆还不是一样。你就好好在王府呆着吧,老头子有事去做,来年同一天,再来看你。” 小丫头翻白眼:“终于不跟着我了。”声音虽然清脆,却带着两分中气,不像长得那么清秀。 老头子走了,小丫头跟着王后走进院子,嘎吱深响,门庭关上,留下十六个侍卫,继续如同雕塑般站在门外。 王后牵着小丫头的手:“啧啧,这手,又柔软又白嫩,和莛儿小时候一样。”若是青莛郡主在,绝对一嘟嘴,难道我现在就不柔软不白嫩了? 当然不会,只是女儿大了,为娘的也没有这种机会天天拉着女儿小手在院子里畅游了。 王府正门,一个姑娘翻身下马:“父王竟然提前回来了?我得找个机会去龙王庙还愿。”说着,提着两边裙子,嗒嗒嗒踩上石阶,不用说,侍卫早就自觉开门了。 不等正门完全打开,青莛郡主就走进门了,侍卫苦笑,关上了门。 吴王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所以格外宠爱,什么礼数都不加,哪怕是万里外京城来了圣旨,吴王也不让女儿来跪迎。估计也是大明帝国独一份了。 知女莫若父,听闻女儿去请愿拜神,吴王回来后就一直呆在他最喜欢呆的小院子,等着女儿回来,好找到自己。 果不其然,青莛郡主也直奔这个小院,远远地就是一声:“父王!” 吴王听的这一声呼唤,连日夜赶路的疲劳尽数消除,精神抖擞迎了上去:“乖女儿!” 青莛郡主跳起来抱住了吴王的脖子:“爹爹给我带礼物没有?” 的确要跳,十五六岁的青莛郡主已经亭亭玉立六尺有余,吴王却身高九尺,宛若铁塔。 “当然带了。”说着,吴王变戏法一般的拿出一柄小刀:“这把小刀,是北方云拓帝国公主才能带的,为父可是拿了半座城从镇北王手里换下来的。” 吴王出兵,与镇北王一道驰骋云拓千里,拿下了草原上最著名的边关特托姆,吴王不要这城三年税收,而是要镇北王拿出了这把小刀。 青莛郡主满心欢喜:“父王最好了,咦,母后呢?” 吴王哈哈大笑抹了抹胡子:“你母后听说来了个精灵可爱的小姑娘做青衣,专门去西门看去了,估计快来了。” 说曹操曹操到,吴王妃牵着一个小姑娘,带着侍卫丫鬟们就过来了,侍卫丫鬟们停在院子外面。只有小丫头懵懵懂懂的就跟进来了。 青莛郡主心情格外高兴,看到了那白白嫩嫩可爱的小丫头也上去捏了捏“她”的脸:“好可爱,以后你就跟着我了。” 小丫头翻白眼,心道:“你俩果然是娘俩儿,怎么都喜欢捏人脸……” 吴王夫妇还有青莛郡主看着小丫头一言不发,只当是她还不适应,有些拘谨,也就没说什么。晚饭后,青莛郡主拉着小丫头就走向了自己的院落。 青莛郡主忽然问道:“你干嘛一直捏我的手?” 青莛郡主拉着小丫头,小丫头的手却一直捏她的手,还时不时磨蹭。 小丫头嘴角带笑:“好软。” 青莛郡主反过来捏小丫头的手:“哈哈,你手也软。” 一路上青莛郡主像是上了手瘾,一会儿捏捏小丫头的耳朵,一会儿捏捏小丫头的肩膀。最后,居然对她胸口下手了。 一捏,啥都没有,青莛郡主诧异:“好瘦啊,吃的太差了吧。等姐姐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小丫头翻白眼:“再胖,胸口也不能和你比丫!” 青莛郡主低头一看,脸庞微红:“丫,小丫头,你还敢调戏我,看姐姐不教育你。” 打打跳跳两人就到了青莛郡主的院落“青莛居”,小丫头坐在石凳上看着青莛郡主晚课,一段剑舞后,青莛郡主拉着小丫头进了闺房。 青莛郡主硬要拉着小丫头一起洗浴,小丫头打死不干,青莛郡主只当小丫头是拘谨,也就没说什么,自顾自的在屏风后洗浴了。 洗浴时青莛郡主不喜欢别人服侍,所以整个屋子就小丫头在屋里,端坐在桌前,听着哗哗水声,小丫头脸通红,如果让糟老头子知道了,恐怕又是一阵嗤笑。 许久后,青莛郡主,穿着白色睡袍走出屏风,拉着小丫头:“睡觉觉咯。” 青莛郡主似乎把小丫头当成洋娃娃了,拉上床脱掉了小丫头的外衣,抱着小丫头就睡了。 一夜无言,开始还是青莛郡主抱着小丫头,后面就变成了小丫头抱着青莛郡主了。 青莛郡主面庞贴着小丫头扁平的胸膛,睡得很深。 半夜后,小丫头就不老实了,睡着睡着,腿就搭在了青莛郡主腰上。 清晨,一缕晨光照进青莛郡主的寝卧,刚好投射在枕头间。 青莛郡主微微皱眉,然后转醒,看着睡相不老实的小丫头,却微微一笑。下一刻,她却笑不出来了,她将小丫头腿搬下去的时候,似乎摸到了什么东西。 纳闷了好久,青莛郡主才想起平日闺中密友所说的那活儿。 这个时候小丫头也转醒了,看着面庞红扑扑的青莛郡主,小丫头也不明白什么情况。许久之后,他才发现了自己身上,只有男人才会在早上出现的现象,也弄了个大红脸。 青莛郡主小声尝试:“你说句话试试。” 睡了一夜,小丫头早就忘了昨天装女娃娃说话那种感觉,张口就是清脆的少年声音。 尴尬之下,两人还抱着呢。 昨日堤岸见面时,可曾想今天就同床共枕,一起醒来了。 少年郎尴尬道:“早,早上好。” 青莛郡主再也淡定不了了:“丫,你个死淫贼!” 说着,青莛郡主一把掐住了少年郎的脖子。 少年郎喘不过气来,手脚乱动,双腿夹住了青莛郡主的大腿,双手乱舞,右手摸着青莛郡主的脸,左手捏在了青莛郡主胸口某个柔软的东西上。 被抓住要害,青莛郡主手中力道瞬间没了,少年郎能出气了,也就没动了。 两人保持这个造型,半晌,少年郎发问:“咱们,一直躺在床上?” 青莛郡主一听,面庞更红,却开口道:“你个还在吃奶的小毛孩儿还占姐姐便宜。” 想了许久,青莛郡主才想起,身旁这货不过是个小屁娃罢了。 半个时辰后,少年郎出现在了吴王书房。 吴王喝了一口茶:“说,怎么办吧?” 少年郎翻白眼:“给你当女婿?” 作为战王,吴王是帝国中,为数不多的大高手,早已洞玄,却依旧没在初见时看出少年郎是个高手。因为少年郎是比他更高一境界的天人境。 可是再见面,吴王却手搭手的用玄功试探了少年郎,才知道少年郎境界之高,惊世骇俗。虽然少年郎没有学过什么玄功,也没有深厚的内力,但是境界在哪儿,花些功夫学习下基本的东西,分分钟就是一尊大高手,不说人世间顶尖,起码也得是明面上一百以内的大高手。 吴王板着脸:“你才十三岁,我把女儿嫁给你?” 少年郎想了半天,泄气道:“那我给你当儿子呗……” 吴王哈哈大笑:“好,想不到我方申屠也有儿子了!” 第三章 桃花一顾十面花香 八点发今天第二章。这一卷每一章字数都多不少,写起来比第二卷顺很多啊。 —————————————————————————————— 吴王是异姓亲王,权势滔天,也许是一生征战造了太多孽,所以一直没有儿子。但是此刻,他却有儿子了。 但是少年郎脑子里想的却不是这回事儿,少年郎只是在想:“谁敢接近青莛,我就打他……” 有什么事情,比有一个好儿子更喜庆的?吴王即刻大笔一挥,三月三十,宴请宾客,为儿子正名。 直到此刻,吴王才诧异的知道,自己的新儿子连个名字都没有。而少年郎也诧异的知道,居然还有名字这玩意儿,都不知道是拿来干嘛的。 城池需要名字,人要名字干嘛? 少年郎是一个很奇特的人,甚至可以说是现象级的。仿佛对什么都不懂。却又懂得许许多多。 就好比吴王一撅屁股,他就知道吴王想收他做儿子。 天下间,礼法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什么男子可以和吴王的女儿同床共枕?要么是女婿,要么是儿子。亲人,自然不受约束。 莫说苏州城地界各大家族势力的耳目,就是吴王府正式的宣告,也在极短时间传遍了苏州城。 甚至,不出意料的话,不过三天,就会从万里之外,传来圣旨,封少年郎为王储。 吴王功高盖世,早在上一个大明大帝在位时,就曾说过,若吴王封爵,世世代代传承之。 不巧,当今圣上以为吴王无子嗣,所以封了吴王天大的爵位,异姓亲王。 皇室最重脸面,封他为王储也没有关系,只是,到了这个爵位,就不可能在升官进爵了,再进一步,上面就只有大帝宝座了。 宾客未至,礼数先行,兀术珍奇异宝金银财气被送进吴王府。 苏州城地界八百里地界,三百里海域都是吴王治下,他们可以不听皇帝的,却必须把吴王奉上天。 吴王这也算老来得子了。 不过,这些俗事,都和少年郎没关系,少年郎反正就腆着脸,跟着青莛郡主了。 青莛郡主一个人在院子里舞剑,少年郎百无聊赖,一直都坐在石凳上看。 青莛郡主舞剑间开口道:“我的好弟弟,你都十三岁了,是不是该学一学剑法。父王一生绝学正好没人能学,你该把咱们方家的绝学继承下去。” 少年郎听的青莛郡主话语,愣了一愣:“绝学?和这个剑法差不多?” 青莛郡主没好气:“父王绝学霸王枪,举世闻名,若单打独斗不算什么,若是军中杀敌,比天上飞的大能都厉害。我这剑法却是我师父终南山九宫剑神传给我的终南山功夫。没法放在一起比。我这功夫自在圆润,一切都为了自保,可不是杀敌的路数。” 少年郎一听,这玩意儿剑法还是个剑神传下来的本事,就来了兴趣:“自保?那万一防不住呢?” 青莛郡主垭口:“我防不住,自然是敌手功力比我高深的多,既然防不住,学什么剑法都是防不住。” 青莛郡主话音未落,却呆住了。因为说话间,少年郎已经欺身而至,站在了她的面前。她怕伤了这个便宜弟弟,也就不敢再舞剑了。 少年郎满不在乎:“你看我,什么招数都没用,就站在你面前了,我也没用内力啊。” 青莛郡主刚刚说功力比她高她才防不住,转眼间少年郎就信手沾花般出现在了她面前,这不等于打脸?如果是江湖中,那恐怕就是不死不休的后果。 当然,青莛郡主又不是江湖中的粗人,断然不会为了这么点儿小事生气。不过青莛郡主也会任性。一任性,就舞起了剑,你说简单,我偏要让你见识见识。 青莛郡主剑花却是舞的漂亮,不说泼墨不进,起码也是略有小成。只可惜不管她如何变招,剑势如何挥洒,少年郎依旧伸着脖子,脸贴着她的脸,眼睛看着她的眼睛。 看着少年郎的神态,青莛郡主气不打一处来,身体稍微前倾,一口咬在了少年郎耳朵上。 “哎哟,你怎么还咬人。” “怎么的!这叫以攻为守。” 也不知谁先脸红的,反正又是两个大红脸。 少年郎摸着滚烫的脸颊,心道:“每天看水里,我的脸都是一成不变的白,没想到见到她之后,老是面颊发热,是不是得了什么病?” 青莛郡主则是如同看到了一个人形布偶,只道好玩儿,还可以边玩儿边练剑。 少年郎也闲的很,所以也就陪着青莛郡主练剑咯。 第二天,少年郎蹲在青莛郡主屋门外醒了过来。本来吴王是给他发了一套院落,正是东宫别院,可是他就是没法在那儿睡,估计是认床,半夜静悄悄的就摸到了青莛居来,坐在石坎上睡了一宿。 青莛郡主每天早晚课必修,大清早的开门,刚好看到了迎着朝阳发呆的傻弟弟:“你是我弟弟,又不是向我效忠的骑士,干嘛守在这儿?” “骑士?”少年郎不知所以然:“骑士是什么玩意儿?” 青莛郡主废了好大的劲儿,才让少年郎明白了什么是骑士,然后又废了好大的劲儿才让少年郎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信仰——荣耀——勇气。又讲了骑士的历史,骑士的效忠。 少年郎才明白,原来骑士就是这玩意儿。 青莛郡主见说明白了,高高兴兴的抽出剑,走到了院中,末了,回眸一笑:“来吧。” 此笑间庭院中,含苞的花骨朵被朝露沁染,被初阳抚摸,弹开了花瓣,飘出花香。刹那间八面花开。 青莛郡主粉红面颊,回眸一笑,如桃花初绽,少年郎心花怒放,面若梨花,迎风踏香。 两人练剑之间,一名侍卫进入院落,手指剑柄拱手弓腰:“郡主,少……殿下,王上在书房等你们。” 吴王召见,青莛郡主拉着少年郎便朝着书房去了。 吴王高若铁塔,身着蟒袍,手中卷着一本书卷,在书房间踱步。 两人一进书房,吴王就放下了书卷:“知道我叫你们来做什么吗?” “麻烦事。”少年郎一语中的。 吴王哈哈大笑:“以前,我没有子嗣,皇帝不用管我方家。但是如今我有了儿子。皇帝就要插手我家家务事了。皇帝的信使已经上路了。今天典礼就会到场。到时候你就必须皇都去了。在你成年前,都不能回来。至于青莛,你得陪你弟弟去京城读书。” 所谓读书,就是当质子,当然不是炼金学问中原子分子上面转悠那个质子。是人质之子。 大明帝国的规定很奇葩,王储未成年前,必须呆在京城或者呆在皇家的掌控下,成年后又必须回去封地,不准随便靠近京畿。 这其中是有政治及哲学道理的,并不是真的奇葩,在这段时间,京城天禁城中的皇子皇孙要结交各种王侯子弟,这些人,将会可能是他们掌朝后的帝国中心力量。 也当然,数年十数年呆在凤阳,想要隐藏什么,也是很麻烦的。 少年郎无所谓,反正有青莛郡主陪着,什么地方也是呆着,也是生活。都一样。 青莛郡主眼咕噜一转:“你以后就不管我了?” 这个管,不是说不负担,而是说不管教。 “有人帮我管你,以后你得听你弟弟的?”吴王哈哈大笑。本来,公主郡主,都该在皇家书院成长。但是他方申屠只有一个女儿,当然没道理让她去受那份苦。所以青莛郡主人生的前十五年,就像一只自由自在的青莛,想要飞到哪儿,就飞到哪儿。 少年郎眼睛一亮:“听我的?那以后姐姐得和我睡一架床。” 吴王嘿嘿一笑,然后脸一板:“你试试,我把你小丁丁给切了。” 青莛郡主听到前一句,面色微红,听到后一句,却哈哈大笑,笑的直不起腰。 少年郎腹诽,丫的,不是听我的么,说话不算话。 吴王看了看屋里的水漏:“时间不早了,准备出门迎接宾客吧。别人前来道喜,我们不能失了礼数。” 水漏是一种计时工具,是一个铜壶,里面刻上了刻度,水面有一根木条,水不停的漏下去,木条指着什么时间,就是什么时辰。 少年郎与青莛郡主,跟在吴王后面,一路到了前庭。 前庭有匾,镌刻忠孝报国。乃先皇所赐。本来亲王府前庭应该叫做正德殿,唯有少数拥有皇帝题字的亲王府,才会有不同的匾额。这也侧面的说明了吴王府,权势滔天。 若是现在才送礼,那真的是来不及梳理清点了。所以上门宾客昨日就送了礼物,今日也就带着名刺,空手上门了。 “李家主到!” “长春道长到!” “欧冶子宗师到!” 八百里内,有头有脸,或者说有资格来见礼的人都陆续到了。 吴王却带着少年郎与青莛郡主迎出了殿门。 下一刻,一名身着唐狮铠的将军走进大门:“圣旨到!吴王接旨!” 吴王微微躬身:“接旨!” 院中宾客也皆数跪地迎旨。 那将军皱眉:“吴王拥有先皇旨意不用跪迎圣旨,但郡主与这少年……” 吴王抬头:“青莛已满十六。” 十六,青莛郡主已满十六,便要受封公主,这是先皇曾说过的。所以不用跪迎。 没等将军开口,吴王续道:“这少年,便是犬子,午时前,他是方外之人,不用跪。接旨后,他更不用跪了。” 那将军哈哈大笑:“听宣,封青莛郡主为曌穆公主,赐吴王独子姓方,封吴王王储,典礼后即刻启程,赶赴皇家书院,进修文武,以资报国!” 吴王双手接旨,官家上前一步,躬身迎着圣旨迎向屋里供奉。圣旨走后,跪的一地的大人物们才起身。 虽然接旨,吴王却心中不悦,老子的儿子当然姓方,还用你赐姓。不过心里怎么想,脸上却不会表达,吴王脸上堆满了笑容。一个屠夫的笑容,当然是骇人的很:“龙雀将军,怎么是你来了。” 明明早就知道是龙雀前来,吴王却要疑惑一下。 龙雀将军哈哈大笑:“消息紧迫,万里之遥,唯有我脚程最快。我还要回到殿前听宣。吴王恭喜!”说着,龙雀拿出了一颗水晶一般,却很圆滑的东西放在吴王手中,拱手退出了吴王府。 屋外,一头怪异的东西仰头长鸣,展开五彩斑斓的翅膀,龙雀将军翻身而上,刹那间,消失在天际。 那兽凤头蛇尾,满身鳞甲,双刺却是五彩神羽,正是龙雀。 第四章 门罗智者惑问天地 龙雀一走,满堂宾客皆是恭贺:“恭贺吴王,恭贺世子殿下。” 吴王哈哈大笑:“各位随我入庭,要好好的庆祝一番。” 众人随着吴王进入会客厅,厅中只十余酒席而已,来的却尽是本地豪强士族。若是这儿来个房屋突然倒塌。苏州八百里范围内,瞬间就会规则崩坏。 刹那间,礼乐响起,满庭儒风,清洗心灵。在这种气氛下,那些人也不好再溜须拍马,只好作罢。 吴王已经在庭中上座,吴王妃也坐了下来。青莛公主用手肘捅了捅少年郎。少年郎才会意几步上前,每一步都如同算好了尺寸,一共七步,停在了吴王身前两尺,右手掀起长衫前裙摆左角,双膝跪下:“爸爸妈妈。” 吴王愣了:“爸爸妈妈什么意思?” 一位宾客拂袖:“吴王常在西域北疆,不知南疆风俗,当年我随商队游历南疆,见苗人称父母为阿爸阿妈,当时也甚是惊奇。” 吴王妃一听,才知道少年郎是在喊自己母亲。随即笑容堆满了精细的面庞:“孩儿乖。” 吴王哈哈大笑:“我们家乃是王族,得行中原礼数。你以后在人前称我为父王,人后,便称呼爸爸吧。” 少年郎心中对这对男女成为自己的父母,没有什么抵触,反而心中通透,十分亲近。故当即磕头,三次磕头,次次触地,毫无走过场的意思。 吴王虽然欢喜,却不得不收起笑容,庄严之意,从周身散发:“我方姓,乃是上古舜帝之后。传至周朝,姜氏祖先受封平国以作申屠姓,随后始祖封地齐地,国名方。当年你爷爷给我取名方申屠,是让我记住我方氏为国为王的过去。四十年过去,如今我已封王,算是不愧于你爷爷的期盼。如今,我要给你起名方尚,你可懂其意?” 是意,更是义。不只是有意,更有意义。怀顾先祖,思勉前线,严于律己。乃是大明世家大族对自己最严苛的要求。听起来简单,但是这个名字,与其深意,将会伴随其一生。 方尚摆头:“不知,父王明示,谨听教诲。” 吴王方申屠捋了捋胡须:“方出于姜,姜姓先祖最为德高便是姜尚。先修身修性修德修力,再立功立言,以相师身份平定天下,随后得到成神。从今往后,你便是方尚,三年后及冠,再看你是否对得起这个名字。” 方尚若有所思,再三叩。 吴王妃拿出一块玉佩,起身扶起方尚,亲自将玉佩挂在方尚腰间。 吴王看了看庭外:“日以中天,我们入席吧!” 吴王发话,等在一旁的众人皆三五成群各自选桌坐下。 庭中首座,当然是吴王一家四人与吴王手下四大战将。可第二席却有人不悦了。 “这小子是什么人,竟然坐在第二席,李家主竟然被你挤到三席去了。”一名身材中等,体貌不惊,眉宇间却带着三分富贵五分威严的中年男子竟然在入座后即刻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李家主,是太湖李家家主,一家独据太湖八分山水,在苏州八百里,甚至是整个吴地(江水以南,越丘以东)都是巨头般的人物。但是此刻,却坐到了第三席去。 被提及的李家主却微笑:“噤声,吴王家宴,莫生事端,这青年,大有来头。” 第二席的青年未语,他身旁的一名老叟却出言:“这少年是门罗智者。赵家主,你可走眼了。” 那被唤作赵家主的中年才恍然:“原来如此,多谢项老告知。”随即转头对着那青年拱手:“恕我眼拙,还请勿怪。” 吴王端起酒杯:“来者皆是客,一杯水酒,聊表心意,诸位前来观礼,是我方申屠之幸。敬各位。” 吴王家宴可是数年难得一见的大场合,在做许多人在上位后还没经过如此场合,皆激动万分。次席项老举杯:“吴王为我苏州千里平安富贵做保,千里之中,皆是吴王子弟,老朽回敬。” 这项老乃是项家前家主族叔,项家家主逝后一直是项家魁首。至于项家,上推千年,有八百年项家都是苏州的主人。吴王受封苏州,也是在项家帮助下,才稳定了民心,坐稳了吴王之位。当然,吴王也不是吃素的,若是当年没有项家调解,恐怕苏州附近的大家族都会被吴王兴兵清剿,这是谁都心知肚明的事情。只是不能拿到场面上来说罢了。 以项老身份,代表十余席宾客当然是理所当然。 一杯之后,满庭众人皆是跟随而饮。先干为敬,吴王给足了在场众人面子。受吴王一敬可得拿出些动作,做些成绩,才能回礼,不再是酒桌上的事情。 众人各有各的心事,随后开始相互敬酒闲聊。作为大家族的掌权者,他们当然不会没事聚在一起谈论,毕竟已经不是世家子弟声色犬马的年纪了。有此机会,当然要聊一聊,乐一乐。 而此时,那个被称作门罗智者的青年却起身走到了首席,一时间,整个大厅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为了不显尴尬,大家都聊着有的没的,但是注意力都放在了门罗智者身上。 不知道门罗智者是什么的人,都是惊奇这个少年为什么有资格坐在次席。知道门罗智者的人却感叹,也唯有吴王这样的英雄人物,敢让门罗智者坐在次席而非首席。 门罗智者举杯示意,随后一饮而尽:“吴王千岁,王妃万户,在下梦拓,出生越地,父亲却是苏州人,在下也算是苏州子弟。今天见世子殿下眉宇清秀,天庭饱满,额角充实,定然是智慧之人,一时兴起,想与世子殿下交谈,冒犯之处,还请见谅。” 吴王生性豪爽,摆手:“酒席之上,无论贵贱,有话说话,有酒便喝,你说就是。” 梦拓略微低头行礼,随后询问:“在下游历天下,刚好回到了苏州,却遇见一老先生,老先生告诉我,大地不是方的,是圆的。我询问之下,他告诉我是吴王府少年郎之言,敢问可是世子殿下有此高见?” 方尚点头:“是。”那老头子,梦拓竟然称呼他老先生?看来梦拓对其很尊重。 梦拓大喜:“我平日有很多疑惑,这地非方的说法,解决了我很多疑惑,在下还有几个问题,世子殿下能否解答?” 方尚奇了怪了,这人怎么一见面就要自己解惑,自己又不是私塾老师:“你说。” 梦拓仰头:“白日间,漫天可有星斗。” 方尚略微思索:“白日间,星斗依旧如黑夜,只不过看不见罢了。” 梦拓追问:“何解?” “白日星斗如同泪水滴入河中,星斗烈日,都有光芒,但萤火之光,如何与日月争辉。你观天象,初一至初九漫天星斗只有略微变化,到了十五,却尽数消失,都是被月光掩盖了。白日也一样。两月前,我在白天有幸看到天狗食日,太阳被太阴遮蔽,太阳边荧惑太白两颗星星便在白日显现。你若想要看到,便在南岭东西行走,年内便有天狗食日的景象。” 梦拓皱眉:“为何中原没有?” 方尚,拿起酒席间的两个橘子,一大一小,两个相距一尺,叠在梦拓眼前:“你所在的位置,后面的橘子被遮住了,我所在的位置却能同时看到两者,这就是原因。” 梦拓能成为门罗智者,自然很有智慧,一比喻,便听懂了其中奥妙:“如此说来,日不在中天,也于此有关?” 方尚沉思:“越往南走,太阳得位置在午时越正,至于再之后,我也不知。我猜想如同月满盈亏一样,到了正中,便会偏离。” 梦拓眼冒金光:“如此说来,中原其实不是中原。” 方尚摇头:“中原之所以是中原,不是因为太阳在头顶,而是因为历代先贤。” 梦拓拱手:“受教了,那敢问,天上有多少星星?” 方尚略感头疼:“你是说你看得到的,还是说,本就有的。” “有何差异?” “星斗无数,若是你看得见的,你永远看不见全部,只能看到一部分,如同你能数清一棵树上的橘子,却数不清苏州城一共有多少橘子一样。天空中,星斗有多少,就如同水有多少一样,杯中有一杯水,湖中有一湖水,江水中便是一江水。东海中便是一海的水。天上,姑且就算是有满天的星斗。” 梦拓先是思索,然后才面带笑容:“是我无知了,还想弄清楚人力不可及的事情。我在会中,见过数位前辈,却没有一个如世子殿下一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若是世子殿下不反对,我便申请引世子殿下入门罗。” 方尚被这家伙搞得头痛的很,立刻接话:“门罗?没兴趣,我还要去京城读书来着。这事儿就此作罢。” 梦拓一听当时就愣了,而在场的某些宾客,也是不住惋惜。 竟然有人会拒绝门罗智者的邀请,天下间难得一见啊。这世子殿下,恐怕比吴王殿下更雄才大略,不可言表啊。 吴王虽然是个粗人,但是也知道门罗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见新儿子,让门罗智者都受教且拜服,心中充满了喜悦,脸都快笑烂了。 随即呵呵:“来,诸位,再饮一杯!” ———————————————————————————— 反一号方尚到底是什么来历,诸位可以猜一猜。 第五章 知北千里少年远游 晚上九点多更新今天第二章,是主角常空的故事。 ———————————————————————————————————— 一辆车队缓缓走在江宁道官道上,车队将近百人,五十名侍卫,四十多侍女,两辆马车在整个队伍中间。 微风吹起厚重的马车窗帘角,里面却空空如也。 另外一辆,车辙印与着一辆差不多深浅,显然也是无人乘坐。那队伍最前方的将军却不住摇头。 这世子殿下,哪儿还用得着去皇家书院读书。文能教诲门罗智者,武更是惊为天人。 方尚要带着青莛公主离开车队,作为吴王手下四大战将,又是这次护送队伍的护卫统领,冯将军当然要阻止他。但是一次触手之后,方尚便说:“你跑的没我快,又打不过我。所以我只好先走了。过了金陵,再会合。” 如果是别人知道有人对吴王风雨雷电四大战将中号称最快的风将军说你追不上我,那肯定会被人说是吹牛皮,只是,冯将军自己知道,世子殿下,深不可测。 金陵城外,青莛公主张开双臂欢快的跳着:“父王从来不让我来金陵,这还是我第一次到金陵呢。” 吴王与金陵王有仇,每次北上京城都是跳过金陵,从自己驻地出发之后在镇海停留补给一日,然后绕过金陵在野外安营扎寨,直到到达孔庄。 方尚看了看山下的城:“人说金陵乃江水龙头,怀抱东海,北玄武西白虎。东海又是太阳初升之地,东海便是青龙,至于南面,有无朱雀已经不重要了四相占据其三,若是再多,就有违天数了。” 青莛公主看了看周围,道:“这山脚下的湖是玄武,对面的山是白虎?” 方尚点头:“乍看之下,万年福地,深究之下,其实是一块凶地。在此建立王朝,年不过五十之数必定亡国。唯有四相中的三相才能震住凶煞,独缺朱雀,说明这块地主火,说不定这城下,就是烈火地狱,九幽冥炎。” 青莛公主听后感叹:“难怪成祖永帝要迁都北上。我以为是对付北方云拓帝国呢,原来是为了逃离凶地。” 方尚叹气:“玄武湖前有块碑,我们去看看。” 玄武驼碑,说的就是这块碑文,两人下山,不多时便在玄武湖前找到了那块碑文。 方尚面无表情,紧紧的顶着碑文。 碑上镌刻: 三十载金风玉露,七十年再盼相逢。花展一春,叶藏一秋。举目远眺,江水恒流。前三百不知何起,后五百莫明滩头。这一世缘分已尽,再相聚,或是来生。行不意,停更难,且思且珍惜。 这一段像是诗词,却不押韵脚,像是佛偈,又是写的思情。 青莛公主读后,询问:“这是谁留下的,看这个干吗?” 方尚叹息:“五百年前有一女子独坐湖边,以泪洗面,她消失后周围的村民发现了这石碑。五百多年,风吹雨打没有在石碑上留下任何印记,觉得石碑神奇想要带走它的人都遭到了不测。” 青莛公主听闻,后退两步:“这么邪乎的东西,看它干嘛!” 方尚抚摸碑文:“有人告诉我,这是我的身世。不过,我却看不懂它。”方尚触及,石碑轰然碎裂,留下一地枯朽的石头。 五百年风吹雨淋,玄武湖水涨水落,石碑本来早就该被潮水蛀空,却一直如初,方尚触及,不知是那股力量散去,还是那碑文再没有了存在的意义,便是碎了。 碎了,便是碎了,没法还原。 方尚叹息:“走吧,回车队,入皇都凤阳。” 西出阳关,一路向东,走走停停,做了些事儿,杀了些人儿。这旅途终于是告一段落了。 少年志远游,问其欲何方。心事既已旧,向北。 夜中扎营,荒野中,官道旁,还在江宁道,只有丘没有山,冯将军便让营地扎在官道旁树林下的小山丘上。做惯了军事,哪怕是没有危险,没有敌人,甚至没什么好选的地形,冯将军也要在扎营的时候假想一下,对假设的敌人占据点儿地利。 正是三月十五,桃花落尽,林间树叶初生,月光明亮而柔美,银光层流,树叶枝芽抽出的声响,便是林中唯一的声音。 冯将军突兀的惊醒,掀开帐篷门帘,看着远处两个本该有人,却一直空着的帐篷的门帘摇晃,才松了一口气。 虽然这个地界貌似没人能把那尊贵且优越的姐弟怎样,但他们依然只是孩子。 两姐弟回归,车队的沉闷才被打破,一路上欢且快的前行着。 过了金陵,车队拜会孔庄,孔庄曾有一得道圣人,十年前孔庄又帮助方申屠逃过了某场劫难,所以孔庄是中原为数不多的吴王盟友,死盟,一荣俱荣。 方尚在一路上都在修行方申屠教给他的九转玄功,与霸王枪法。 冯将军比方尚境界低很多,他回来本来不该惊动冯将军。但是冯将军依然发现了他。 方尚知道,问题不是出在青莛公主身上,是他自己的原因。但是他自己也没想明白到底是什么地方有错。于是只能修炼。 不管怎样,实力才是王道。早知道日后要去京城那种藏龙卧虎的地方,方尚就答应糟老头子,勉为其难的学两招了。 青莛公主是吴王千金,却依旧要习得一身武艺,方尚便知道,吴王的敌人多得是。 之前,糟老头子为了勾引方尚拜他为师,编了很多很二的理由。 其中有两条不二,一条他说,男人就该强大。第二条他说,男人强大了才能保护他心爱的人。 方尚当时问:“你强大吗?” “强大。” “你心爱的人呢?” 糟老头子默不作声,消失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方尚才想通,糟老头子心爱的人,可能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不然他这样的人,也不会成为一个糟老头子。 那一段日子,糟老头子,穿着麻衣短袖,卷着裤腿,打着赤脚。方尚也穿着麻衣短袖,卷着裤腿,打着赤脚。 老头子手里总是要拿个酒壶、鸡腿或是偷来的半截萝卜,而方尚却拿着狗尾巴草,竹竿或是随便哪儿捉到的野兔山鸡。 想来,糟老头子曾经肯定有过风光的日子,不然也对不起他大高手的身份。 而如今,为了青莛公主,方尚脱下了麻衣短袖与烂裤头,穿起了白色长袍,踏上了金丝云履。 为了心爱的人,你必须得活的体面点,毕竟不再是一个人的日子。 固然很远,却也不是太远,不过万里罢了,传闻中的大鹏,翻个身,便是一万里。 车队靠近京畿,远隔五十里,便有朝中官员来迎接。 这些人,分成两种。 一种是皇帝派来的,一种属于亲近吴王的。 这些人等着,车队当然不能不管不顾。 冯将军策马到队中,叫出了方尚,而方青莛却是掀开门帘,示意还礼,也就没下去。反正这些人也不是迎接她的,而且她最讨厌礼数。 方尚,下车,按照冯将军教的拱手道:“各位大人,有劳远迎,小王有礼了。” 大明帝国,亲王被称呼为大王,所以王的继承者们就叫做小王了。当时听到这个说法,方尚莫名其妙的冒出一句,一对鬼。但是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 一位老者上前,拱手道:“下官礼部尚书,奉命迎世子殿下与公主入皇家书院。” 听到礼部尚书,方尚便知道,这就是冯将军说的,要特别尊重的一个人。当朝内阁副首,梁国公海拓。 方尚上前一步:“国公多礼,折煞小王了。按功绩,于国于民,小王都受不起国公这礼数啊。” 方尚不是官员,与海拓自然以爵位相称。作为王储,方尚地位与国公持平,受同样的俸禄,但是方尚此时却未封爵,比起国公,爵位还差得老远。海拓这礼数,是给方申屠的,而不是给方尚的。 虽然对这些东西一无所知,但是方尚却不是傻子。客气一点,总是没有什么的。 冯将军则是一一与其他大人交谈,梁国公硬是要走路带着车队走向皇城外的皇家书院,方尚也只能倒霉的陪着他走。 作为在场爵位最高,管制最大的梁国公都步行,其他来迎接的人,也只能倒霉的跟着走。 五十里不远,也不近,对于习武修玄的官员没什么,但是有些纯粹的文人可就走的吐血了。还好是晚春,若是盛夏,估计走不出二十里,就有人要倒在官道上。 海瑞倒不是敷衍了事,一边说着皇城的某些规矩,一边说着一些皇家书院的事情。 当然,吴王曾经交代过,让方尚不要在皇城守什么规矩,这些规矩一来不是给王储定的,二来也是表态。 吴王的说法是,咬人的狮子不会叫,吼得震天响的,都是吃饱了的。 方尚也就极快的参悟了某些为官的道理,知道越是小心谨慎,没有架子遵守礼数,就越不会被皇帝启用,甚至会被忌惮。 整片大地上,无数的国家,不时就有改朝换代。说白了,不喜欢叫的都是恶犬。 只有对外人作威作福,对主人摇尾乞怜的,才是皇帝需要的忠犬。 听了海瑞的介绍,方尚才知道,皇家书院不同于孔家书院等,而是仿照西大陆的那些学院建造的特殊机构。为大明帝国提供文臣武将,朝中能够走得深的,大部分都是这书院的学生。 对于这么有意思的地方,方尚少有的提起了些许兴趣。 第六章 一院宿双悠然自得 足足一个时辰,以众人习武之身,才走到了皇家书院,至于没习武的,早就跟丢了。 到了学院,有另外一拨人迎接,海瑞与方尚道别,甩袖便走了。看来是与书院迎接的人不合。 书院门口,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笑呵呵的站着,后面跟了两个比他还老的老头子。 那中年男人,身着一种奇异的服装,衣摆没有裙长,却又不是民间干苦力那些人穿的麻衣的样式,上面满是珍珠宝石,那紧身的裤子下,竟然还是一双皮制的靴子,而且还是长靴,几乎包掉了他的小腿肚。 奇怪的装扮。 那中年男子哈哈一笑:“这就是老方的儿子?” 老方?直呼吴王老方? 这人就是父亲口中的那个奇葩亲王?方尚上前一步,疑惑道:“鲁王?” 国姓便是鲁,此人受封齐鲁大地,称鲁王,在大明帝国这么多年的历史中,也实属罕见。因为,此人乃是当朝陛下的亲叔叔,是先帝的幼弟。 受封之后,鲁王游历天下,甚至踏遍了这广袤大地上所有有文明的地方,就连当世大儒方鸿儒也赞叹他。读书人讲究行万里路,齐王所至何止百万里。 回国后,齐王没有回到封国,而是直入京城,停在京畿,接任了皇家书院的院长。时年太皇太后依然在世,先皇只能听从母亲的旨意,封了他这个同母同父的幼弟做皇家书院院长。 院长不悦:“你以后就是皇家书院的学生了,你要称呼我为院长。” 帝国有三大院长,督察院探子头头督察院长,上国库院守财奴院长,还有一个就是皇家书院院长。若是别人,当然喜欢人称自己的爵位,偏偏这皇家书院齐王大人,喜欢别人称呼自己院长。 方尚拱手弓腰:“学生见过院长。” 院长看着礼部尚书走了,但是其他百官还在,随即冷笑:“你们这些书院败类,还呆在这儿干什么,不怕上任院长扒开坟头带走你们吗?” 百官戚戚,皆退走。 方尚若有所思转头道:“你们打道回府吧,我和姐姐不需要人服侍。” 冯将军上前一步道:“卑职接到调令,进京入职督卫府,任皇城守卫将军,主管东城治安,这些人便安置在我府上吧。他们都是吴王精心挑选,大多是无亲属家眷,不用每年回苏州。呆在我哪儿,有时候用个人也不用现去找。” 青莛公主倒是对学院提起了些许兴趣,或许是因为正门口远远看得到那座雕塑,或许是因为这个身着打扮奇异的院长:“这个随你们。有事我知道找你们,那我们就进去了。” 冯将军对着院长行了一礼:“院长,吴王有信。” 院长昂首:“那家伙,我就知道他有信,不过不用看,我也知道他要说什么。” 冯将军微笑:“吴王就知道院长明白他的意思,所以写好信之后就烧掉了。” 院长愕然:“被这家伙摆了一道,下回见面定要换回来。” 冯将军转头当着院长面便说:“吴王交代,院长是他少时在书院的同学,有什么事情找院长就行,不用客气。”说完,对着院长再一礼,便退后交代车队转道往入城的方向了。 方尚一听就明白吴王的意思了,随即上前抱住院长手臂:“院长,你看我们姐弟两个在京城举目无亲,以后逢年过节,就麻烦院长了。” 作为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做这事儿还是很有优势的,院长微微一笑:“那是当然。今天先入校,我给你们留了一栋好房子。明儿就要插班上课了。” 那房子,院长打成为院长开始,就一直留着,每日清扫,就是给青莛公主准备的。可是青莛公主一直没来。 院长带着两兄妹走在主道上,后面的两个老头子离得稍微远了些,青莛公主才道:“母后让我代她向院长问好。” 院长一愣,嘀咕了一句什么,才抬头道:“这是皇家书院的创始人,第一代院长当年的战神唐。快拜祖师爷。” 后面两个老头子听到这句话都是微微一笑。 两兄妹也不迟疑,都是拱手躬身,毕竟是作古的先辈,不好失了礼数。但是两人对圣旨都没有下跪,更不要说对一块雕成人形的大石头了。 院长满意的一笑,才带着他们从石像右侧的道路走完书院深处。 这时,才看到石像前立了一座碑,上面写字,来者不拜。 方尚顿时感觉身上什么器官有些疼。这丫院长得是有多无聊,居然和一个死了的古人作对。当然,因该是死人吧,毕竟建校已经好几百年了。 皇家书院,没有一点儿皇家的氛围,什么高大上的动植物都没有,还是不是的看到两只小鸡仔或是脏兮兮的猪仔儿跑到大路上。 这些传闻青莛公主早就听说过了。传闻整个书院最不好惹的就是这些家禽家畜,传闻全是书院里的老师养的。指不定某一只你不小心或者故意弄死了,结果就牵扯出一尊振国大将军都比不上的武道宗师或是一个老学究。那以后可是仕途堪忧。 方尚一边走一边咽东西,当然不是在剥瓜子儿吃花生,而是吞口水。 青莛公主疑惑:“干嘛呢?” 方尚挠了挠后脑勺:“今天还没吃饭呢,习惯了,看见小动物就想一巴掌拍死上烤架子。”由于海拓的迎接,众人都是走了一个时辰,活生生的走过了中午的饭点儿。方尚一路东来,都是饿了就钻进树林子或者河里,分分钟提出肥硕的野图肥美的鲢鱼,现在简直饿得不行了。 院长呵呵一笑:“这附近住的少,貌似上上任的镇北大将军,三十年前横扫云拓的那位住在这儿,你吃一个试试。” 方尚嘿嘿一笑:“我们现在可没动它,以后少不少,就不知道了。” 走到了书院深处,按照方尚的估计,已经走进后山区域了。书院在皇城东南角到东北面的一条线上,独霸京城附近唯有的两座山。一座叫景山一座叫王丘。景山是当年前朝建立京城基础时将整个京城黑硬且多石块的地面掘地三丈厚累积出来的一座山,反而京城里全部运来了万里外巴蜀之地紫色的贵气土壤填充。 而王丘则是京师通往杭州的大运河挖掘时,整个京畿河道掘出来的土石方堆砌而成。按照风水说法,这两座山,锁住了京城气运。一座王丘三千多年,一座景山一千五百年,都是人力能够形成的最夸张的普通工程。 当然,直道,长城,运河,帝王台等就是那些不普通的工程。 而此时,众人已经走过了王丘,走到了景山东侧,便是所谓的书院后山区域。 住在这儿的,都是书院德高望重或是家室夸张的人。比如各个有资格封亲王的皇子,比如退隐下来的某些文武巨头。 那一处院落在山脚,旁边有一处水塘,后面的山上是盛开的桃花林。水塘边,风吹杨柳。后山上,桃花沉香。 院落很普通,但是,能够在书院里围起院子。已经是很牛一十三的事情了。 竟然是竹楼? 院长带着两人进入院中,青莛公主看了一转十分开心:“我要在这儿养一群很肥很肥那种白色的鸭子。” 方尚额头滴汗:“那玩意儿叫鹅。” 院长不知道在想什么,许久没说话,末了,才说道:“你父王比我厉害,不但有个女儿,还有个儿子。这个院子我和你父王先后住过。以后几年,就是你们的了。” 方尚还有三年多的时间要呆在这儿。所以,青莛公主得陪他,那时,青莛公主已经二十岁了? “明天早上,会有人带你们去上课。我就先走了。屋里什么东西都有,都是新的。有什么问题就来找我。”院长说了这番话便走了,也不留个地址。当然,院长住哪儿,书院里的人,该是都知道才对。 方尚身上啥都没带,就放了几张金票,还是吴王让他一定要带着的,不然青莛公主日子该怎么过,吴王实在没法想象。 青莛公主一直在到处看,似乎实在寻找,哪儿适合养鹅。 入夜,院子里生起了一堆火,架着一根树枝,上面穿着一只剥皮的乳猪。火堆旁插着几根剥皮的木棍,穿着几尾鱼还穿了一个橙子。 青莛公主一边教育方尚不要老想着吃肉,一边关注自己的烤橙子…… 最后,青莛公主丢下了黑乎乎裂开的球,开开心心的吃起了烤乳猪。 不知道哪儿传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我的小猪。” 不多时,又是一声:“我的北海冥鱼,谁干的!” 听到这么凄厉的惨叫,一向只管杀不管埋的方尚第一次吃了东西还要挖坑埋骨头。 偌大京城,山中书院。 景山东瓯,竹居小楼。 夜色深沉,两人也睡了。 毕竟是山中,哪怕住了很多人,也有很多鸟雀。更不要说那么多养鸡大户。 四更一过,便有不安分的鸡开始渣渣渣。天蒙蒙亮,便是一阵又一阵的鸡鸣。 鸡鸣后,便是犬吠。犬吠未息,炊烟已袅袅升起。 院落门外不时有人经过,都是高来高去,踏草而行,甚至是御空而行。生怕清晨的泥巴露水,粘在鞋上。 方尚刚刚洗漱过,边有人敲开了院落的门。 第七章 三言两语一拳撂倒 九点第二章。 —————————————————————— 方尚青莛公主先后走出小楼,院落中的草也是有露水的,两人小心翼翼的走到门边。 门本就没有关上,来者却没有入内,而是等在门口。 两人走到门后,那人才微微一笑:“世子殿下,青莛公主。我叫李穆,是领你们上课去的。” 方尚开口:“那就麻烦了,走吧。” 李穆显得很有礼数,再问青莛:“公主现在便走?” 青莛点了点头,李穆退后一步伸出左手做请。两人便跟着李穆走了。 李穆一边走一边道:“世子殿下加入的是贡生班。公主加入的是高年级的武技班。” 方尚一听,便停下了脚步:“谁,安排的?” 方尚一停,青莛也就停了下来,不得已,李穆只能也停下来解释:“书院新入学员,大多是长老会决定的。长老会是一个学员间的组织,凡是表现突出,且得到之前成员推荐的学员可以加入。长老会要管理很多学员间的事情。” 方尚点头:“哦,那我去武技班,那个高年级那个班。” 李穆皱眉:“这恐怕不妥,世子殿下年龄不够。” 方尚一听:“那我姐姐和我一起去贡生班。” 李穆笑道:“青莛郡主已满十六,成年了,便不能去贡生班了。” 方尚来皇家书院干嘛的?来陪青莛郡主的。虽然说名义上是青莛郡主来陪她,其实是有青莛郡主的地方就有方尚。一听这长老会屁事这么多,便问道:“长老会的人都在那儿?” 李穆笑道:“现在是晨课时间,世子殿下问这个干嘛?” 方尚微笑:“我去杀了他们。” 李穆只当是没见过世面的富贵子弟摆谱,也没当回事儿:“既然世子殿下反对,那么可以先去武技班,等长老会再行商讨。” 青莛郡主学的武技独一无二,别人教不了,对这个所谓武技班也没多大兴趣。一路上,方尚和青莛郡主亲近,以和亲兄妹没什么区别。自然要照顾这个弟弟的想法。但是青莛郡主却也不受礼数限制,根本没觉得自己一定要在书院听谁的话,只是对着李穆说道:“那个什么长老会,说了也不算数。” 李穆乐呵呵的摇头,才进书院就摆谱的王公子弟他见多了,而且他曾经就是其中一个。现在再看到两个,还不是那回事儿。普通王公子弟五六岁,最迟八岁就要进入书院,从此呆在这儿很多年。真的能和长老会作对的,不多。 王丘有很多院落,院落成片,便是书舍。李穆的任务便是带两人进入武技班,其他的可就跟他没什么关系了。到了武技班,指了指院门儿,也就走了。 方尚与方青莛走进院落,院中人也差不多在进行或者将要进行晨练,当然,他们自然不认得新来的两姐弟。 一人上前:“你们是哪个班的学生?” 方尚开口:“这里是高年级武技班?” 那人微笑:“武技班就是武技班,我们可不这么称呼自己,只有外人这么叫我们。看来你们不是我们的同学了?” 方尚点头:“以前不是,今后可能就是了。” 青莛郡主觉得这么练武不妥,自己练什么招式,别人岂不都知道了。但是仔细一看,才发现众人练习的招式大同小异。估计都是书院中某些固定的课程。 两人没在院里停留,朝着书舍去了。 刚到门口,一座铁塔一样的大汉走了出来,仔细一看,也是一青年,但是体格却格外夸张,也是八尺有余。 那人皱眉:“小屁孩儿,来这儿干嘛?” 方尚一听面前的人出言不逊,抬腿就是一脚。 轰隆的声音惊动了院子里晨练的众人。一名青年急速奔来,便看到与门相对那面墙上那个洞。地上的砖块上,躺着铁塔似的那个青年。 那人眼角阴郁:“小小年纪,出手狠毒。”说着便是要出手。 方尚还没有先给人出手的习惯抬手就是一巴掌,那青年便要躲开,但是却惊讶的发现自己勿论如何变换身形,巴掌还是越来越近。 “啪!”一巴掌实打实的抽在脸上。五个血红的印子,与飞出的一颗座牙,显示了这一巴掌用的力道有多大。 当然,两人都不是作恶之人,方尚没有下死手,但是躺一段时间时间那是肯定的。 院落中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这个神秘的少年为何大打出手。 一个舞剑的青年见同学受辱,持剑刺来。 方尚一见,便决定下死手。那剑刺过来,还跟他客气? 当此之时一道黑影从院外冲来,一脚踢开舞剑的青年,随后抬手格挡方尚的拳头。 见拳头如此迅速猛烈,那人手臂上闪起金色毫光。 方尚一拳击中那人叠成十字的双手,“轰!”毫光如同琉璃落地般碎裂,那人连退三步。方尚见来人被自己一拳轰开,便提步冲向最初举剑刺他的青年。 院落外又是一身爆响,一道红色身影跃了过来,一掌错开方尚,堵住方尚去处。 方尚正要再次出手,才看清眼前之人,竟然是院长。于是便停了下来:“院长。” 院长使劲儿的甩手:“丫的,你一来就殴打同学,殴打老师,还准备杀人,难怪方申屠同意你来我这儿。哎呀好痛。”一边说话,一边夸张的甩手。 方尚却一点儿不觉得尴尬:“一个出言不逊,一个主动要对我动手。一个竟然敢拿剑刺我。还有个一个……”说着,方尚看了看靠在墙上,抱着微微变形的左臂那个中年人:“这个是替别人挨拳头。都不是我惹事儿。这个那剑刺我的,我还没教训他,院长你让一让,万一打错了我就罪过了。” 院长一看他还准备动手,马上接话:“误会误会,你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凡事要先讲道理,讲完了实在不行才动手,哪儿有先动手这个说法。” 方尚疑惑的问道:“哦?那为什么我杀的那些人都没和我讲道理。” 院长顿时头疼,杀了人这样的事情能够拿到台面上来说么?“你丫的不准主动对别人动手,不然的话我绝对不允许你和青莛公主一个班。” 青莛郡主?在书院的有一半都是家室很深,家里手眼通天的人,听到青莛公主,就明白了这少年是吴王独子。 吴王是有多强势多厉害。唯一的女儿受封一等公主,等若于封国不封疆的亲王,要知道皇帝自己的女儿都没两个受封一等公主的。至于他的独子,尼玛他不故意找自己这些人的事儿就万事大吉了,谁敢去惹他? 院长间方尚没说话,才道:“跟几个人把同学都抬到医馆去。赵武你跟我走。那个,赢鸣你给青莛郡主和方世子讲一讲书院的那些规……咳咳,忌讳和比较重要的事情。”说着,一把拉着赵武就走出了院门。几个青年便跑去抬两个受伤的同学去了。 出了书舍院落,那个叫做赵武的老师才问道:“院长你和吴王不是不对眼么,为什么就这么算了。这吴王世子一来就犯禁,难道不处罚?” 院长解开右手腕的釦钉,撸起袖子。白净的手臂上,一个深红的拳印触目惊心:“处罚?你去?” 赵武才明白。院长不是给吴王面子。而是怕这个刺头继续闹事。能一拳在院长手臂上留下这么夸张的拳印的人,除非是书院几个隐世的高手,其他人谁敢说处罚他? 那叫作死。 赵武深感恐怖:“吴王这儿子,估计他自己都打不过吧!” 院长扣上袖扣:“吴王很恐怖,不是你能想象的,哪怕你境界只比他低两个小境界也不是他一合之敌。甚至是和他同境界的人,也可能被他秒杀。刚刚那小子那一拳,就是用的吴王绝学霸王枪中的第二式霸王捅天。但是很奇怪他并没有用九转玄功,不然你的手渣都剩不下。” 赵武曾经在军中历练,也是混到了将军职位,后来却选择了归隐,呆在书院中十多年。只有院长知道他的境界越来越高,已经到了洞玄下境,丢到某些小国去,就是一国宗师的层次。但是这点儿武力,对抗纵横沙场多年的方申屠,无异于螳臂当车。 赵武疑惑:“那方尚的境界?”吴王儿子叫方尚,估计在贵圈儿没人不知道。 院长沉思,才道:“昨天晚上,我去拜见我师父,他说昨日有个天人和我一起进入了书院。” 天人?赵武艰难的吞了一口口水:“不……不可能。除非……” “没错,生而八阶,出生就是凡尘极限的境界,还没满月,就能下意识的搏杀虎豹。这种人遭天妒。所以无父无母。吴王不可能是他亲生父亲,这方尚也不是传闻中的吴王私生子。他的来路,恐怕没人挖的出来。” 不止没人挖的出来,就连方尚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如果有人查出来,估计方尚还得谢谢他。 恐怖的吴王,加上这么恐怖的一个儿子。南方,又是乱世。 院长却乐呵:“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宁王到大霉了。”宁王,江宁道之王,金陵王,赢潭。 第八章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 新的一周,先更新一章,第二章在今晚八点。如果收藏和红票到了说的数,加更。 ———————————————————————————————————————————————— 赢鸣,一鸣惊人的鸣。古有楚庄王一鸣惊人,后世多用鸣字警示子孙努力学习,以期有朝一日展翅高飞。 赢姓,是皇族姓氏。赢鸣本身不是太祖后裔。但是却来自太祖族地凤阳。凤阳赢家皆是皇亲国戚,只不过未封爵(赢鸣一族作为特殊的皇室,不用遵守太祖的非帝位继承人名字需带五行的规定)。赢鸣的父亲苦读史书,最后成为朝廷三品大员,却不料在与云拓帝国的争斗中,捐躯为国了。 那之后,当朝皇帝便封赢鸣之父为守国公,封地贵河畔的知州。虽然是追封,但是却是世袭。所以当时尚未懂事的孩提赢鸣,便成了帝国最小的公爵。 当然,成年才继承爵位是开朝祖训,所以赢鸣依旧是十六岁才受封守国公。 赢鸣去年便满十六,本该回到封地或者入朝为官。但是院长却说赢鸣是块璞玉,需要长时间雕琢。决不允许他三十岁前为官,否则以赢鸣的学识和不成比例的磨砺,定然夭折。 事实上,院长的话在帝国三大院长中,是最有力量的。就算是内阁,也只能听从,不能左右。如果说帝国还有内阁不敢惹得人,那就是历代皇家书院院长与前辈。 大明帝国官场很奇葩,官员一抓住朝廷和皇帝的错误,就会上书甚至死鉴。如果谁被皇帝打了屁股,就会被天下士大夫尊敬其人品刚正。 如果皇帝动手杀人,那更好,史官立刻写下,皇帝昏庸,知错不改,反戮忠臣。一笔下去,光耀门楣。连带着子孙后代都会被尊敬。 有这么奇葩的风俗和内阁制度在,他们甚至敢和皇帝当堂对峙,甚至破口大骂。 但是皇家书院却不同。天下士大夫党派林立,但却本是一家,都是读书人。无非平时口角一下你是寒门我是书香门第。但是士大夫中,或者说有影响力的士大夫中,大部分人都在皇家学院当过学生或者进修过。 如果顶撞院长,基本等于欺师灭祖。 前朝定下的五敬,天地君亲师,到了大明帝国,完全变了个样儿。变成了师亲君地天。天道何方?子不语怪力乱神。地又何德?祭以五社,不出食粮。君如何威?内苛外踉。 读书人没有信仰,只相信自己的学识。前朝道家玄门定下来的规矩,对于读书人来说都是屁话。 奈何玄门高手移山倒海,也是山野村夫。真正把持社稷的,还是读书人。 不过还好,前朝文人及其看不起武将,但是本朝文人却和武将一家亲。云拓等国国力强盛,不靠武人,文人能说的敌人退降?纵横家的战国早已过去不计其数的年代了。 有院长发话,他想把什么人雪藏起来,不放入官场,便能做到。 赢鸣学完诸子百论,便继续学习武技。留在了高级武技班。 整个武技班,有那么两三个天才,能和科任老师在武力上旗鼓相当。赢鸣便是其中之一。 院长发话,赢鸣便开始在方尚耳边唠叨,诉说着书院的建立,书院的规矩。 方尚本来还听的津津有味,但是听到一句尊师重道,便发问了:“何以为师?” 赢鸣一愣:“传道,授业,解惑。长者为师。” 方尚却是摇头:“传道授业解惑,的确没错。但是不是长者为师,而是达者为师。” “达者?”赢鸣疑惑:“你说。” “所谓达者,便是知识丰富的人。师不在乎年岁,不在乎身份地位,不在乎于名分。凡是比我知识丰富的人都可以做我老师。比如说,如果说武技,刚刚那位,就不足以做我的师傅。” “年不长,如何为师?” “这就错了,沃野上生活了百岁的老人,比荒野中的十岁孩提更懂得如何放羊吗?” “你也说了,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所以,道之所存,便是师之所存也。比武道,他们不足以做我的师傅。” 听了方尚的话,赢鸣微微一笑:“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你可曾想过,赵老师身上,是否有你不懂的武道认识?” 方尚点头:“绝对会有,但是我不需要学。我并不想成为什么绝世高手。如果我想,我就是了。” 赢鸣才看出来,方尚如同很多王公子弟一样,是来混时间的。只不过,方尚比他们厉害罢了。 “既然你不喜欢听这些,那我给你讲一讲大陆的情况。”赢鸣思索了一番:“从东讲起,东面过海,是大越国,千百年前便是中原属国,却时不时的叛乱。北面云拓,在前朝将我们宋人逼入了南岭以南,差一点灭掉我们。南疆之外还有百蛮,西南边陲洛桑王国,西域有白胡赤胡。西域过去,有草原民族三千国,草原以北,有冥族帝国。再往西,有西大陆数百国。天下之大,更有我不知道却存在的众多国度。天下万国,如我大明帝国一般强大的,还有五个。” 方尚从阳关苏醒后,便一路东游,却一直在大明帝国之内。方尚对于地域的概念还是有的,时而感叹大明帝国的广袤。但是如此说来,大明不过是天下一瓯罢了。 “天下六大帝国,大明帝国,云拓帝国,北冥帝国,神圣帝国,迦太基帝国,云端帝国六国合起来,也不过是这块大地的十分之一罢了。而海域更是广大。除非是大能飞天遁地一日十万里,否则绝不可能看到天下全貌。” 听到这里,方尚却想起了糟老头子,不知道糟老头子是不是那些可以一日十万里的大能之一。 “我也可以飞天。”方尚坚定道。 赢鸣微笑:“离地七八丈,一跃百十步,算不得飞天遁地腾云驾雾。顶多算得上跳得远一点。” 方尚微微一笑:“如果我能一直不触地飞腾一天呢?” 赢鸣哈哈大笑:“除非你是天人。天人合一后,有此本领,这样的人,整个世界不出一手之数。”一手之数,也就是五个。 青莛公主拉了拉方尚衣袖:“飞一个给我看看。” 方尚往地下一看,赢鸣与青莛公主都随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青莛郡主还未注意,赢鸣却是一惊:“你没有踩在地上,离地有三分之一寸。” 话说方尚自从见到青莛郡主,眼见自己才青莛郡主肩膀高,于是每天都是般飞在空中的,离地三分之一寸,增加了那么一点儿身高。 只是其他人都不知道罢了。 赢鸣沉默,看着周围没人注意,右手放在方尚肩上,重重的一压:“原来如此,我懂了。院长是要我给你说这个。你的境界,决不能让他人知道。哪怕是皇家书院中,也有很多别国细作奸细。如果你的境界被人知晓,恐怕活不到明年开春。” 那重重的一压,已经让方尚落到了地上,方尚不是傻子,一想便明白了其中利害关系。 其他国家得知大明帝国有这么一个少年天才,定然全力抹杀。绝不可能让大明再多一个潜力无穷的通玄高手。 就如同方尚自己说的,他要想成为大能,刻苦修行,十数年甚至数年苦修,绝不是没有可能。其他国家绝对不能容忍这种潜力无限的高手存活下去。 赢鸣知道,对方尚讲国的概念已经没用了,修为达到天人境界都是不受世俗约束的。便提起了自己所知不多的修行世界:“大路上有无数人修行,我们的玄门,草原的魔,北冥的鬼,西大陆的神。都是绝世高手的代名词。千年前,世上曾经爆发过一次大战,无关国家。各种力拔大山,举手填海的大修行者之间的战争撕裂了大地,打的苍穹破裂。那一战之后,武道凋零。但是世上还是有很多不出世的高手。而大明继承的便是玄门守护的疆域。我们与其他势力关系不像凡人感受的那么和睦,也没有凡人想象的那么遥远。” “就如同你,如果你一路修行下去,说不定会左右整个东大陆的格局,甚至剿灭草原上的魔。魔门溃散,云拓必定灭亡。其他势力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历史证明,如果有一个帝国能够在消耗不大的情况下吞并另外一个帝国,便有可能席卷天下。” 能不能成为帝国,是背后的势力决定的。但是能不能争霸,却要看帝国本身的军队与资源。远的不说,千年前,大战后修士凋零,云拓乘势占领了大半宋帝国领土,随后携裹半个宋国的积累远击草原各国,直直打到了西大陆神圣帝国门前。 虽然大战后,由于资源限制,云拓只占领了大草原不足三十年。但是这三十年云拓却占据着这片大地将近五分之一的辽阔疆域。八百年前玄门复兴,趁着魔门在大战中元气大伤,反击云拓,却也只是把本来该有的土地抢了回来,却没能进入云拓。 大地五分之一的疆域,三十年的产出太夸张了。云拓那一次远征所带来的利益,足足保持了这个帝国八百年的长盛不衰。 正如经济决定上层建筑,而哲学则是构建了整个建筑的框架。 帝国决定了大陆兴衰,而绝对的顶尖武力便是整个世界格局构成的基础。 方尚听的一愣一愣的:“大不了找片山野过一辈子。” 青莛公主却打破了他的幻想:“别人可以,你不可以。” “为什么?” “方家,没有懦夫。” 第九章 人无理想等若咸鱼 我还以为开书第一周会有加更,结果到现在收藏不足一百,红票不足五百…… —————————————————————————————————————— 对啊,方尚要继承吴王的王位,要继承吴地的军队统率权,能躲到哪儿去。方青莛断然不会躲,固然方尚也就没了躲避的机会。 把赵武丢在医馆,院长急冲冲的朝着后山深处去了。 后山深处,虽然没有云雾碧山,却也是炊烟袅袅,青草萋萋。 院落里一群草鸡悠闲的晃摇,唯一没有青草的,便是一块巨石下。 而巨石上,坐着一个花甲之龄的老者,老人披头散发,身着洗的发白的青衫。像是个不羁的文人老翁,可是他的脚上却穿着一双黑白条的布鞋,明显是道家道士才会穿的阴阳履,这么打扮显得很是不修边幅。 与之对应,院长则是花花绿绿珠光宝气的西大陆礼服,显得很是怪异。 院长毕恭毕敬,站着等待巨石上盘坐的老翁收功。 老翁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剑,才将抱朴手势收起,道:“有事?” 院长点头:“小师叔,那个先天,是个孩子。” 老翁默不作声,点了点头,许久才道:“我已知晓,生而八阶。却不知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院长小心翼翼:“小师叔的意思是?” 这小师叔,可不想外形那么无为无虑。而是一个暴脾气的火爆老头子。多年前一名魔门子弟杀了他座下小弟子。老头子便消失了。后来传回消息,赤连赫特城往北整个云吞帝国千里之内的魔修,被老头子杀得干干净净。 魔门三大通玄高手追出,想要把这书院小师叔留下,却没想到被反杀一名通玄巨擘。书院小师叔却脱身而出,功成身退。 那一战杀出了书院小师叔的赫赫威名。自那之后,小师叔已然多年不出手了。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书院还有个年岁不过百的‘年轻高手’。 小师叔跃下巨石:“带他来找我。” 院长自己觉得方尚这个天人,是书院的一个不定因素,所以急着把这事儿推给书院的前辈。听到小师叔的话,正合自己心意。随即一溜烟的下了山。 赢鸣看着院长再次来到,即刻起身:“院长。” 院长笑了笑:“你去上课吧。方尚交给我了。” 方尚本来听的挺高兴,结果院长不让说了,于是有些蛋疼,问道:“干啥?” 院长微微一笑:“有人想见你,不过得我们两个走去见他。” 方尚挑眉:“后山?” 此后山非彼后山。第二个后山,是书院的后方,而第一个后山,则是传闻中书院前辈隐居之地。 “没错,后山!” “那走吧。” 来之前,方尚便听吴王说过吴王当年在书院的故事。吴王的父亲,并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而是蜀地望族之后。吴王年少时已经武力冠绝州译更是聪明绝顶,吴王之父废了大力气将吴王弄到了皇家书院里面。 当年那些人中,如今在朝为官的,最为风光的,恐怕就是吴王了。征北大元帅,一等异姓亲王,战功卓著,足以在史书中留下本记的绝代人物。 这样的人物提到后山时,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或是敬仰,或是畏惧,或是憧憬? 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战斗,而吴王更甚,他生来就是为了杀人。所以才会被人改了名字叫做方屠夫。屠夫出关,草原千里无牛羊。 而传闻,吴王的某些性格特征,就是在这后山中,被激发,或者说被灌输的。 西出阳关已经快半年了。方尚只遇到了两个他打不过的人。一个是糟老头子,分分钟就能提起他丢到河里,一个是吴王。虽然都没有动过手,但是方尚知道,哪怕自己比父王高半个境界,也太嫩了,根本不是敌手。 那后山中,可能会出现第三个,第四个,甚至第五六七八个。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高手遇到高手的心情,是常人没法理解的。就好像你常年在河边,你愿意身边也是一群懂水性的人,还是喜欢和旱鸭子泛舟、出海? 两人走得很快,院长几乎是飞奔。 而听了赢鸣的话,方尚很注意的没有一直御空,而是数十丈点一次地。就算如此,院长也没有方尚快。 方尚玩儿似的,便能紧紧的跟着速度大爆炸的院长。 不到半盏茶时间,院长已经重新到了巨石下。方尚自然也到了。 巨石上,书院小师叔依旧盘坐。 见来人,书院小师叔便问:“方申屠有没有告诉你,我是他师傅。” 方尚摇头:“没有。” 书院小师叔看了看院长:“你去忙你的。” 院长腹诽:“我有个蛋忙的。”但是嘴上却毕恭毕敬:“是的,小师叔。”说完,三两步消失在了山间。 书院小师叔翻身下了巨石,笑道:“你们这些老家伙给我闪远一点,这是我徒孙。” 不知道哪儿传来一句:“放屁,这也是我徒孙。” 书院小师叔淡然:“你有本事教他?” 那声音便沉寂了。 方尚小心翼翼:“父王没有告诉我,我在书院需要做什么。” 小师叔面庞冷峻:“他想让我教你,但是他担心你不想学,也担心我不想教。” 方尚点头:“这个担心是有道理的。”此话的意思就是,我还真不想学。 书院小师叔呵呵一笑:“很久没上课了,我今天要上一课。你,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方尚老实回答:“我叫方尚,从苏州来,哪儿去都可以。” “你有理想么?” “没有。” “人没有理想,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人没有理想,和咸鱼有什么分别。这句话是对的。大明帝国,人人都有理想,只不过方尚最先遇到了的,是一个没了理想的老头子。那糟老头子,心都死了,有什么理想?或许有,却没人知道。 书院小师叔毫不客气的抨击:“商户想赚钱,酒徒想喝酒,书生求功名,武者欲封侯。皇帝爱江山,百姓爱美人。这就是理想,你想干什么?” 方尚依旧老实交代:“早上打了一架,没吃早饭,想吃饭。” 小师叔哈哈大笑:“没错,这就是理想。只不过,这理想太小,随时都能实现。当然,这理想也能变得大变得长远。比如我不想让你吃早饭,你就吃不成,就变成了长远的理想。要是你不够聪明,想吃饭就变成了妄想。你信不信?” 方尚非常认真的说道:“我不想吃早饭了,我想打你。” 泛白的青衫在微风中舞动,书院小师叔披散的头发乱糟糟的颤动:“你试试看。” “试试就试试!”方尚一个抖肩,力道传到脚底,传入大地,大地馈赠了一股更为博大的力道。力道至时,方尚已经出现在了书院小师叔的面前。 柑子大小却比战锤更有威势的拳头雨点般的砸下,没有一拳是假的,都是实打实的发力。 小师叔动都没动,方尚每一拳都捶空了。渐渐地,力道消失,那勃发的拳劲也慢了下来。方尚转念,围着小师叔转圈,以期找到破绽。 可惜没有。 “你满身都是破绽,还想找出我的破绽。可笑。” “是吗,有本事你别动。” 说完,方尚御空而起,一脚踏向了书院小师叔的脸面。 这一脚下去,依旧不会对小师叔有什么损伤,但是这却是脸面。山里那些个老怪物都看着这儿呢,被后辈踩一脚,以后还怎么混? 刹那间,小师叔消失在了那儿,转而出现在了半空中。 方尚穷追猛打:“力有尽时,等你力道没了,我们再慢慢肉搏。” “愚蠢,亏你还是先天境界。天人合一,生生不息。先天境如果能被耗死,还是什么先天。看来你还没遇到过敌手,不知道怎么打架。” 若是吴王被一万士兵围住,吴王可能能杀死五千,甚至八千,却终究会举不动枪,抬不起手臂。凄惨的被消耗而死。但是天人境的高手不会。任何先天境,都不会是军队的目标,哪怕是十万大军花上一个月慢慢消耗,最后也会被杀的一个不理你。 这无关技巧,武技,武道领悟程度。只和境界有关。 方尚皱眉:“我的元气,会用尽。” 方尚没有学过什么玄功,哪怕是九转玄功,练了将近半个月,也没有一点儿成就。 小师叔也感觉到了这一点,随即摇头:“奇了,怪了。你这辈子只能先天境以下无敌。天人境界之上,就不要妄想了。百漏之躯,除了一股精纯的先天元气,其他天地元气入体,都会流逝,容纳不住半点。” 不知多远之外,响起数声叹息:“上天是公平的,生而天人,却一生天人。再无寸进。” “不一定,可以学神术。” 书院小师叔听后一喜,却又转而面色铁青:“你的意思是他还要去信奉光明之神,获得匹敌其他通玄的能力?” “那跟我没关系。”那人说罢,再不出声。 方尚实在不明白他们在争论什么:“谁规定,先天境界的人就不能打败比他境界高的人?” 小师叔愕然:“没人规定。” 方尚微微一笑:“原来这世上还有这么有趣的事情。好吧,我想我找到我的理想了。” “什么?” “打败比我境界高的所有人。” 第十章 覆水沐雨迟暮归乡 收藏快到加更数了,各位支持下啊。到数字就加更。 ———————————————————————————————————— 书院的日子,很悠闲自在。 方尚似乎忘记了陪着青莛公主的初衷。每日上山,或云间转斗,或顽裂山石。 似乎只有云间雾绕,才能隐藏住这个生而天人的少年。 学着书院小师叔或者说太师傅的习惯,盘坐在巨石之上养气。 方尚睁开双眼,清晨柔和却鲜艳的山间翠绿如此动人。 房舍上,渺渺炊烟,从屋顶瓦缝间透出,打着卷儿徐徐升起。 草鸡成群,黄狗憩息。似乎又回到了往日不停赶路的日子。山间,总是那么清净。 后山却不那么清净,一名老者回山,带回了消息:“萧翁回来了。” 方尚用了小半天才打听清楚。萧翁,是三十年前朝中第一元帅,二十年前突破先天极尽,化为通玄大能。从此后便遁入他国,寻找当年对大明军队暗下黑手的大能。 二十年间,总有消息传出,某某大能被屠戮,某某大能陨落。或是某某大能被追杀万里。其中很多,都是那位萧翁做的。 萧翁幼年落草为寇,少年时代在山贼中摸爬滚打成为了不大不小的头领。十五岁被帝国招安,参加征西大军,一去就是二十载。镇西中,军队虽然高歌猛进,却敌不过高手不守信用。 天人之上的高手都禁止参加敌对战争。天人境界的高手若无军中职务亦不可参加战争。 但是西域更西的地方,很多高手都以血为道,经常以杀证道。所以某些接近打破先天极尽的高手甚至初成的大能都对着大明军队暗中下手。 那么长的参军生涯,后来更是成为朗将将军元帅。军中整整七十年的经历。不可想象,萧翁遇到过多少次敌对国家高手的袭杀,又损失了多少弟兄。 所以,一成大能,萧翁便踏风而走,人世间再没有萧翁真切的消息。 萧翁回归的消息不知道哪儿来的。但是年岁长者都知道有这么个值得敬仰的人。不只是杀敌。更是保卫边疆数十年不入中原,甚至未曾娶妻,不曾有过子嗣。 如果这样的人,不值得尊敬,那么庙里的菩萨天神,如何当得起百姓跪祭。 天公有感,泣而成雨。清澈的路上水涡随着马蹄踏过而浑浊,暴雨击打侍卫铁甲,铿锵作响。如同刀钺抨击。 漫长的队伍,整整八百人的御林军护卫,彰显了这个国度对年逾百年萧翁的萧翁的尊敬。虽然,他可能不太需要护卫。 八匹青葱骏骑拉着沉重的铁皮马车,更是让人有些看不懂。 曾几何时,萧翁用过这样的防护?三十年前?五十年前? 哪怕是大雨滂沱,也阻拦不了对着曾经位高权重,如今德高望重的老元帅拥护的百姓出城远迎。 百里庭亭,便有众多百姓夹道欢迎。 行进在最前端的护卫,高声呐喊:“最高等级戒备!无关人等速速撤离。最高等级戒备,军情紧急,速速让道!” 炸雷般的呐喊竟然在刹那间掩盖了轰隆的雨声,掩盖了百姓的欢呼。 愕然的百姓们不知所措。 整个队伍丝毫没有减速。全军配备最好的御林军,所乘龙马,夜行三千,日行愈五千。 不足半柱香,车队已经到了五十里亭。 依旧没有停留,依旧是疾驰而过。再次留下了夹道欢迎的百姓。 某个愕然的老嬬弓着背,提着一个被最好的蓝花布盖着的篮子,微微掀起的布角下,隐隐约可以看到的一篮子鸡蛋都显得那么具足无措。 三十里亭,依旧疾驰而过。 二十里亭,不做丝毫停留。 十里亭!皇帝领左路朝中群臣,右路归隐故贤,等在滂沱的大雨中。 皇帝撤开了遮雨的大伞,背负双手站立雨中。 皇帝冒雨出城相迎,文武百官,甚至是已经归隐,或是居住在书院,或是闲居家中的老臣给了这个数十万里回归的老翁最高的敬意。 看着远处庞大的队伍,以及,最正中,那显眼的皇袍,侍卫不能再疾驰通过了,转而高喝:“最高等级戒备!全体准备战斗。御林军挺好号令,扇形散开,戒备!” 扇形散开? 一个多麽陌生的词汇。唯有深知御林军历史的人知道,百多年前,有一位御林军统领,借着这个阵型调度,以及自己的牺牲,强行杀死了一个先天八阶高手! 如今,迎接的队伍中,不乏天人,这个御林军统领竟然下达了这样的命令。那只有一种可能。就算是在场所有的力量集合起来,对上那未知的敌人,也将会凶多吉少。 甚至,到了这个时候,御林军都不能再将皇帝放在首位。 皇帝听道御林军统领的爆喝,与身旁的小皇叔院长大人对视,两人看懂了对方眼中的暗语,随即开始下令。 左路群臣固然以皇帝为首,右路退隐的高手皆以院长马首是瞻。其余不懂武功的文臣,自己便退的远远地。 这就是大明,明知自己留下绝对不会产生正面的效果,便绝对不会迂腐的留下添乱。 阵势拉开,暗中的敌人却不会让这种阵势成为车队的依仗。一声雷音,大地轰然打开,千百丈下的熔岩喷涌而出,漫过三丈的裂缝,树立成三十丈高的火幕,然后便急速冷却,化作了一道隔绝两边阵型的高墙。 哪怕是大能,也不敢无视超过十个的天人虎视眈眈。 书院小师叔一声冷哼,拔剑而出,巨大的剑影直直洞穿高墙。 “叮!”剑影毫无阻隔的穿过了高墙,铁剑却硬生生的击在了高墙上,除了挑飞一块西瓜大的石块,根本毫无作为。 数位天人御空而上,一道巨大的掌印从天而降,将数位天人打落凡尘。 皇帝手中一道金黄的气旋涌动,一条黄金龙,从皇帝手中飞出,神龙甩尾,硬生生的将高墙划开一道一丈深,三丈长,一尺宽的痕迹。 天空中,一道苍老的声音响起:“大明皇帝的真龙玄功果然名不虚传,老夫今日是来杀萧远天的,小家伙你不要自误。” 皇帝一声冷喝:“这个世界上,能威胁大明皇族的人还没有生下来。你不怕来日众多玄门高手,杀上你们神山?” 那声音停顿了片刻,明显有些忌惮,最后却再次出声:“别以为天下其他国度的人便会怕了你的威胁。你大明有一个不怕死的萧远天,我真主之下,不怕死的高手,也多得很!” 那老人说的也是大明语言,只不过有些口音偏差。 数万年来,大路上唯有华夏一支文明未曾断绝。 哪怕是不可一世的北欧众神,也遭遇过诸神的黄昏这样惨烈的落幕,哪怕是云拓万里魔疆,也曾经磊出过万魔坟墓。 所以,大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势的国度之一,大明的语言,也是唯一大陆上唯一的通用语言。 “咳咳,穆罕默德,就你一个人,也敢阻我道路?”铁皮马车中的声音,穿透铁壁,穿透石墙,穿透云层,震响整片天地。 空中之人震开一片云雾,消瘦的身躯盘坐在一张飞毯之上,山羊胡须的斑白诉说着这人的年岁。 已不再年轻的大能,终究不是鼎盛之时。 穆罕默德冷眼注视马车:“你在我神国鼠窜多年,袭击神国众多高手,如今身受重伤,难道你以为我们会允许你活着走进大明国都?” 大明国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深的水,远比北欧神山都危险,一入都城,再没有人敢于追击。 马车门缓缓打开,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躬身走出,大雨中,老翁胸前的一朵血花依旧显眼。 很显然,那是咳血留下的印记。一个大能,寿元未尽,便生机盎然,能够口吐鲜血,其受伤之重,恐怕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 萧翁看着天上的飞毯,瞟了瞟便转开了目光,朝着虚空中某些地方看了看。 虚空中又多了三个人,一名看上去依旧是中年男子,其实不只年龄几何的人出言:“萧远天不愧是萧远天,哪怕重伤将死,也能看出我等行踪。” 萧翁沉默了片刻,淡然道:“谁言我将死?” 默罕穆德哈哈大笑:“大祭司亲自下诅咒,你裹挟游历神国的东土三人逃走,以为走出了神国逃生了?大祭司语言,今日要死四个人。一个不少。” 萧翁微笑:“哈哈,咳咳……”笑着笑着便咳嗽了起来,溅出些许血水:“你们也是四个人。他没说死很多人,只说死四个,当然是你们四个。一个不少。” 天空中,中年男子面色阴沉:“动手!” 天空四个角落,四个方向,四道不同的光彩点亮了遮天蔽日的乌云,那一刹那,雷霆也没有那样的光彩。 风雷地火裹挟暴雨,瞬间而至。 萧翁大袖一挥,防御状的御林军尽数飞起,抛落在不知名的地方。一道血色的气劲冲天而起,十里之内,乌云散尽。 萧翁血色的玄功是千百敌人的血气累积出来的恐怖内息。 一道玄功气劲,便挡下了四面喷涌的风雷地火天地元气。 “兵不在多,而在精,兵以天地为上,克敌制胜,便是杀人之道。”纵横大地近百年的大明前大元帅,以杀道对上了以杀道著称的伊贺兰圣徒。 哪怕是隔着土墙,大明众人也能感觉到那磅礴的杀意,哪怕是北方最出名的魔头,也没有这样强大的杀意。 默罕穆德大惊:“老东西,诈伤!” 未曾受伤的萧远天,在伊贺兰圣徒眼中,便是真主最大的敌人,最恐怖的敌人。 踏大地覆水,携天空暴雨,暮时,暮年,归乡。 是归乡,更是最后一次,最磅礴的出击。 第十一章 阴差阳错无奈出手 天空中五位世间难得一见的大能齐齐出手,各种玄功道法的光彩似乎要分掉天地的色彩。 碰撞之下,爆烈霸道,却有着一股萧瑟的意味。 一位年过百岁的老人,还在为了这个国家无休止的折磨劳累自己,征战四方。四大高手苦心修炼,却被摆了一道深入敌营,才发现自己面对的不是受伤的蛟龙,而是身披血色铠甲的巨龙。 但是,这是四大高手,伊贺兰圣山中,最为隐秘之地走出的绝世强者。虽然萧翁不曾有伤,但他真的能以一敌四? 五位大能的速度已经突破了凡人眼力的极限,在普通凡人眼里,天上只有五色光华,没有人影。 方尚却不是凡人,身为天人,他真切的看到了五个高手激烈对撞的每一个细节。五人每一次挥洒真力内息都是那样的让人费解,但是却又浑然天成,不让人觉得突兀。 数个起落间,默罕默德再也坚持不住,直落大地。默罕默德一生的修为,都在一个地字之上,叫他在天空与人对敌。那无异于鲨鱼在雪山之巅与雪豹厮杀。 萧翁哈哈大笑:“北欧高手称自己为神,而你们圣山强者却称自己做神使,想来你们在气度上不如他们,没知道,功夫上你们都是一样的弱小。” 北欧之中,凡是地之一脉,全部是泰坦巨神。一旦离开大地,他们便不能作威作福施展淫威。只能任由同级高手宰割。 与默罕默德相对,那中年男子却是天空神使,一手风能力独步圣山。伊斯兰讲究唯心唯德,凡是一丝不苟,虔诚敬仰,所以与大地交织的神使多,敢于直面天空的少。所以中年男子本身就有得天独厚的能力。 以天地为道,和以雷火为道,差距以里记已然不够,该以道记。雷火两神使,是四人中的弱者。 最初默罕默德一手翻天覆地,将千丈下的熔岩召唤出地面,让整个战场充满了炎热的气息,火神使受益良多,而此时正是雷雨天气,雷神使也本该不弱。 不过萧翁一出手便震碎十里乌云,雷神使的威胁便弱了很多。 默罕默德回归大地,攻势骤然如狂风急雨,提升了不止一筹。 四人本不敌萧翁,这一转变,却反而压制住了庞大的血气,冲天的杀意。 大明帝国满朝文武暗叫不好之时,一声箫鸣,洞彻天空。 华夏万年,文有琴棋书画,武当属萧剑射御。 懂武者,不一定是乐理行家,但懂箫者,绝对是玄功通天之辈。 一声华夏独有的五律之音,让默罕默德保持了不到三息的喜悦化为愁云。 不知从什么方向,跑出来一个胖头陀,一个肉嘟嘟的大和尚。 那和尚手中拿的不是禅杖,而是一管南箫,或者说是一管八尺。 世间长剑,大多七尺,一寸长一寸强,八尺南箫理该强过七尺长剑。 默罕默德愁云半散,疑问:“云端上的和尚?” 和尚有三种,山上的和尚,云端的和尚,洞窟的和尚。山上的和尚叫大乘,洞窟的和尚叫小乘,云端的和尚叫密宗。 洛桑云端的和尚虽然在大明帝国边疆,却反而不如山上的大乘佛教与大明关系好。 大和尚微微笑着,双手合十,却把萧夹在了手掌中:“非也,和尚入密宗前,乃是胎藏界的小沙弥。你也叫我和尚,而不是叫喇嘛。你该知道,密宗不属我佛只是外佛。” 天下间,有宗门传承的地方不多,道属其一,魔属其二,佛便是其三。有宗门传承,便最忌讳改换门庭,此罪不亚于欺师灭祖。 默罕默德不明白:“既然如此,为何你要表明身份。” 大和尚笑眯眯的眼睛盯着默罕默德:“你也明白,喇嘛帮萧翁,那实属不正常,既然要帮,倒不如正大光明的表明身份。我大和尚这个秘密换一个不出世高手的性命,值了。” 默罕默德不甘心:“你是和尚,先犯嗔戒说谎,再言杀人,犯杀戒。你不怕佛祖降罪?” 大和尚继续微笑:“你傻呀!你见过真主么?没有吧?佛祖会为了这点儿破事爬出佛塔收了大和尚么?既然佛祖不出来,他怎么降罪。” 默罕默德:“自有其他和尚代佛祖降罪。” 大和尚微笑变大笑:“哈哈哈哈,看来你不是装傻,是真傻,修为到了我这个境界,我还怕什么和尚,我明儿还俗也干不得他人什么事儿吧?” 严肃的战斗中,和尚的调笑没有让气氛变轻松,唯有方尚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大和尚虽然站在墙的另一边,却透过墙看着方尚:“你看,这个小施主明白了,默罕默德,你明白了吗?” 默罕默德见和尚以铁了心要与自己等人为敌,也不多说,一道地刺,从和尚脚下刺了出来。 大和尚一边躲避,一边挥洒佛光,口中还念念有词:“大和尚虽然是和尚不能犯色戒,但是这男人的本分还是要留着的,你出手这么歹毒,看和尚我超度你。” 默罕默德胸口透出一阵光:“你念经便罢了,念了就能超度人?别太自信!” 那阵光,不是别的,是一盏神灯,神灯的外形与中原茶壶无异,只是茶壶嘴吊着一根灯芯,闪着神火。 萧翁不由的谨慎起来:“真主真主,其实便是天地元气,那灯里的土元气巨精灵,不比默罕默德本人弱,放出来就等于是一尊泰坦巨人,你要小心。” 一对四,变成了二对五,起码在比例上,有了些许回转。 风助火势,火借风生。天空神使不在主攻,而是助火神使展露神通。雷神使一道道雷霆汇入火中,让火焰更炽热宛如黑夜中的明灯。 萧翁不以为然:“若是你们四人能融汇风雷地火四大元气,恐怕东欧神山上的众神之王来了也得避退。可惜你们还差得远。” 话音未落,一道悠扬的乐声响起,仔细一听,却是两种乐器合奏。一柄二胡,一台箜篌,交织出了云拓帝国特有的悲凉。 胡,便是北人,二胡,便是北人的琵琶。箜篌,类似于北欧竖琴,却是两排琴弦,交织之下,催人泪下。 既然声音到了,那么人也到了。 一件仙衣飘然,丝袍之下,是位美人,空中飞舞,如佛国壁画中的飞仙。 只不过,这女子却不是仙,虽然美得令人窒息,可叹佳人却是魔。 云拓出魔,有一尊魔,便是个女人。 默罕默德与巨精灵一边夹击大和尚,一边高呼:“云拓高贵的魔罗,请出手相助,日后结百年友谊,倾圣山之力报答。” 云拓的女魔没有理会他,而是对着天空神使笑道:“伊古利特,看来你还是那么没用啊,居然以三对一,还被那老头儿压着打。” 天空神使见女魔之面略微一颤随即高和:“大敌前来,诸位不要在做保留,出全力吧!” 每个人,特别是高手,都会有一些不为人知,只被死人见过的手段。这些手段不在对方将死或是自己将死之时,是不会拿出来的。 这个时候便是将死之时。多年前天空神使进入过云拓,杀了一个老者,那个老者,便是女魔的师傅。 这一刻,天空神使才知道萧翁为这个局准备了多久,准备的多麽严密,甚至不惜找到了世仇云拓帝国的大修行者。 想来那欢喜大和尚也不是什么路过前来的。 大和尚见女魔,似乎动了凡心:“都说佛国壁画上的仙女最为欢喜,施主和仙女一样欢喜,要是和和尚一起,想来是打遍世间无敌手了。” 别人不知道欢喜什么意思,女魔可是知道的,密宗欢喜,便是男女交,合之意。大和尚赤裸裸的调戏,女魔却狐媚一笑:“那要看你和尚的本事了。” 和尚,你真当他是个肉嘟嘟的大和尚?谁见过大和尚那个南箫到处吹的。 高手之间,若是爆出底牌,身负就在一两手之间,萧翁一掌拍开雷神使,一柄长刀凭空出现,横劈在了火神使颈项之上。 火神使汇聚火元气抵挡长刀之时,莫名其妙的听到萧翁说了句:“武道对敌,最忌讳四种人,和尚、道士、女人、小孩儿。我就是那个道士,想来今天这四种人都给你遇上了。” 诧异间,长刀斩碎元气盾,火神使抛飞出去,撞破隔离战场的高墙,直直撞向大明锦衣卫保护着的左右两路大臣。 火神使颈项淌血,伤势虽然重,却不足以致命。 大明众人撤开阵型,火神使跌落地上,周围被腾出了三丈空地。 看着周围的人,火神使大手一挥,随意的扫向了一个方位,便要重回战场。 哪个方位,好死不死便是方尚所在,方尚所在,便是方青莛所在。 方尚重压下,聚集全身先天真元,疯狂涌出,裹挟那道声势浩大的火元气。 不知为何,火元气一接触方尚真元,本来夹杂的火神使神念便溃散消失。 这股火元气排列出的火流星,反而成了方尚控制的火流星。 感觉到火元气的异样,火神使停下了脚步,方尚毫不犹豫,火流星猛然扑向火神使。 和尚道士,女人小孩儿。这背时娃子就是那个萧远天口中的小孩儿? 火神使急忙召唤元气抵挡袭来的火流星,那道本来属于自己的火流星。 那诡异的一幕又发生了,火神使所祭出的新招式,那道新的火元气,再次被方尚缴械了。 合二为一,冲向火神使。 在场所有不知方尚者,皆在自问:“这少年是谁?” 第十二章 里子千百面子取一 收藏终于过百,加更一章。下一次是红票五百或者收藏五百。 ———————————————————————————————————————————————————————————— 如果有人说丝毫不畏惧这样一道火焰,那么他肯定是疯了,至少现场没人能做到。哪怕是萧翁,也不会无视这样一道火焰。 这可是火神使两次攻击合二为一后形成的,虽然火神使两次都没有使出全力。 就像巴山很长,南岭也很长,但是合起来也没人会觉得他们比得上昆仑山一样。哪怕其实他们合起来已经超越了昆仑。 两次攻击分开,都只是火神使一击而已,但是合力之后,却不再是火神使本人能够驾驭得了的力量数级。 那团火并不大,甚至还比不上冬夜里山林里猎人点燃的篝火,但是那火却如此明亮,炽热的火焰甚至点燃了空间,扭曲了人们的视线。 火神使再快,也比不上元气的速度,何况他擅长的并不是速度。 炽热的火焰甚至让火神使的眼眸发干。 一道红色的气息自火神使右手迸发,将他结成了一颗茧子,火焰至时,茧子破裂,全身完好并无灼烧痕迹的火神使喷出了一口鲜血,鲜血触地,便被火焰灼烧的炙热的地面烫干,成为焦黄且带着暗色的印记。 火神使眼中有些疑惑:“你只是先天而已。” 而已?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竟然是先天,这种人什么时候是能用而已来形容的了? 只是,比起利用大能的攻击反伤大能这种事,先天境界,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方尚并不畏惧,因为他根本没有大能这种概念:“嗯?” 萧翁说了,习武之人最怕遇到四种人,和尚道士女人小孩儿。 那个所谓的小孩儿,便是方尚。这个对武道,对玄法一无所知的少年郎。 萧翁根本没有担心方尚是否能真的对付火神使,因为火神使性格暴戾不知变通。 以大能之能,稍微转变一下,不借用天地元气,单单以一股气便能压死方尚。 但是火神使根本没有想过方尚为什么能够压制他。而且,方尚自己也不知道。 火神使举起右手,一杆法杖凭空出现,法杖是一根细长的脊梁,似乎取自于某种蛇类,最起码是爬行类。法杖顶端是一颗暗红的宝石,里面火系能量涌动,似乎要撕裂虚空,破空而去。 “安拉之能,借于吾,以火焰燃尽眼前之敌,爆炎之术!”并不难懂的咒语,甚至提前告诉了敌人他准备干什么。 方尚似乎对自己能够控制别人从天地借来的能量很感兴趣,随手一道先天真元喷发,竟然在火神使发出爆炎之术之前接触到了那颗红色的宝石。 先天真元无孔不入,竟然在看似完整毫无缺陷的暗红色宝石穿行。 火神使神情诡异,猛然将法杖抛向高空。 一道赤红的轨迹,法杖穿破无云的蓝天,化为一个黑点,直至再也看不见。 就在众人以为火神使抛弃了法杖,法杖也再无作用之时,一道光波无声的穿破天际。 紧接着,才是那恐怖的爆裂声。 暗红的能量将天空燃烧了起来,一道黑色的螺纹至暗红能量中心产生,随后如同吃了大补的神药,瞬间吞噬漫天火焰,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空洞,或者说通道。 无数元气,云团甚至地面的碎石被强大的吸力拉扯,疯狂涌向天际。 不过三息,螺纹产生的黑色通道消失不见,但是那片天空却让人觉得不那么完整了。 一杆不知名的法杖,捅破了天!一如通玄高手划开天门、羽化超脱九阶之时的场景。 火神使暴戾的面孔略显阴沉,那是他少有的表情,以至于显得那么不自然。 当四对一变成了四对四。伊贺兰四位无上大能显得十分慌乱,甚至狼狈。 若是天地二使还能在萧翁手中坚持半响,只可惜,剩下的只是雷神使。萧翁头顶透出的杀气不再分散,而是凝实成了一股结界包裹雷神使。 重压之下,雷神使如同被巨石压着的黄狗,翻不出半分风浪。 萧翁知道,雷神使如果拼命一搏,自己依旧有些危险,所以萧翁步步为营压的雷神使连狗急跳墙的机会都没有。 大地之上,精通佛陀金身的大和尚对上了以厚德大地加持己身的默罕默德。不过大和尚却不老实,只是游斗而已,根本不愿意出大力气。 北方天空却不一样,北来之魔想要杀死天空神使,天空神使不愿被杀,只能想着抢先杀死对手。于是乎,反而是北方天空打得最为激烈。 但是,要论引人注目,还是只有火神使与方尚的战斗。 火神使出尽绝招,却被方尚一次又一次的反制。 一个是暴戾的火系神使,一个是借用火神使的攻击,你来我往仿佛要撕裂世界一般。 萧翁却看出了一些问题,手中不由重了三分,一柄长刀虚影在雷神使额头流下一道刀痕。 雷神使周身雷元气被压成了紫色的薄壳,吃力的防守着。 雷神使与火神使一样都善于攻击,防御不是强项,越是防御越是劣势。 其他三处你来我往时,雷神使以作茧自缚。疯狂的杀气包裹雷茧。再加一层血色厚茧。 “封印你一百年,百年之内,谁都救不了你。”说完此话,还略微涌动闪着毫光的血色渐渐暗了下去,如同冷凝的岩浆,那厚厚的壳,血红的色,像极了北欧神话中的末日恶魔的卵。 萧翁身上,不再有一分杀气,一丝都不再有,清澈的没有是好属性,如同泉水的真元涌向火神使。 火神使对敌方尚,用尽浑身解数,元气爆散,魔力枯竭,精神更是差到了极点。号称拥有无限持续战斗能力的通玄大能竟然被逼的油尽灯枯。 这一刻,书院小师叔默然,原来,这个少年并不只是自己等人想的那样,终其一生天人之下无敌。此时此刻的少年,已有对敌大能的某些资本。 萧翁出手,对上油尽灯枯,信心败破,近乎癫狂的火神使,不由无力。不是不能打,而是没必要。 “居然疯了?他是怎么修到这一步的?这样的心性?恐怕还比不上武林中随意找出的一个三流高手吧。”萧翁当然知道魔法对于心性心境的要求很低,但是这火神使似乎剑走偏锋,根本毫无心性磨练。 这样癫狂的状态,不是装的,而这种状态下,不用多久火神使自己便灵魂枯竭了。魔力强大,精神宽广又如何,精神之本不再广阔,在于厚度,在于坚韧。 天空神使在天空的确厉害,却远远比不上北来之魔。女魔似乎精通魔门各种恐怖的手段。天空神使如同秋后的蚂蚱,跳得欢,却跳不了多久了。 局势似乎已经很明朗了。伊贺兰所来四大高手即将尽数败亡。 当此之时,一道青色光辉至西面远空而来,漫过群山,漫过河谷,漫过老林,漫过沙荒,直入大明之都! 萧翁看着那道光辉,略微失神,不过,这却不是他能对付的。他不能对付,自然有人会站出来。 一道惊天剑意,穿透云霄,无声的将光幕切开。 “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否则我会到你们山上坐一坐。” 虚无缥缈的声音,只有到了天人境的人才能听到。 小师叔低语:“剑仙还是剑神?” 如此浩荡的剑意,天下仅有那么几人能做到,神州之上,唯有三人。 旁边的青衣老妪摇头:“不是剑神,也不是剑仙,如今世上出世之人,没有谁能让他们出手。这一道剑意来自青城。” 青城,有一座道场,叫做无为道场,那里有一位用剑的高手坐关,世人尊称剑圣,然而,青城剑圣却始终得不到封号,无他,稳坐剑圣的那位,比其他更年轻。 剑中之圣。自然,来自青城的剑意,当然属于剑圣,总不能另外一个剑道高手在青城做客,还忍不住在剑圣面前出了此剑吧? 方尚瞩目:“剑圣?好牛气的名字。” 萧翁笑言:“你若用剑,学剑之后,当如何自称?” 方尚想了想:“我不学剑,学不来,不会耍。” “哈哈哈哈!”萧翁身上杀气散尽,进如同一位常年研究学问的老学究,老儒一般,没有丝毫武道气息。 似乎,从这以后,萧翁真的要试着去当一个食素者,当一个道士了。 大和尚不再出招,因为默罕默德已经不在了。青城之剑,带走了默罕默德。 众人不敢相信今日所见,一日之间,天下少了四尊绝世高手?晃神之间,萧翁也不见了,顺便方尚也消失了。 学院后山,山顶上,萧翁负手而立:“你今天看到了什么?” 方尚:“好强,每一个都能用一根手指碾死我。” 萧翁:“我们都是不知年岁几何的老怪物了,如果是同辈中人呢?” 方尚毫不客气:“那,应该没人能打得过我。” 萧翁摇头:“没有那股先天真元呢?” 方尚微笑:“也没人打得过我。” “既然如此不要也罢。” “有为什不要?” “有这元气,你如何战胜比你更强的人?” 萧翁笑谈:“天下间,每一国都在争面子。每一国都有千百个里子里子做的,便是不管如何败最后都要杀死敌人。面子做的,便是不管如何狼狈,都不能败。大明缺一个面子。” 方尚似乎懂了:“你是说,我可以成为这一代大明子弟的面子?” “这一代?总有一天你会遇到老怪物的,大明能保你一时,却需要你去保大明一世,不是这一代,而是永远不能败。你敢?” “这有什么?我一路走来,没有哪条我想吃的鱼能逃得了。” 鱼比之于人,人比之于鱼。 方尚似乎明白了,没有理想的人如同咸鱼,这个天下无敌的想法,是不是就是理想? 亦或是说,没人有理想,理想都是他人的希冀? 第十三章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 今天加更过,晚上还有一章 ———————————————————————————————————— 第二日,课照样依旧。只是后山上,少了个少年郎。 有个地方少了个少年郎,有个地方就会多一个少年郎。 方尚呆在一群蒙学的孩提中,却丝毫不尴尬。 他不尴尬,蒙学的武学老师却很尴尬。 武学老师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某些想法,尽可能通顺的叙述着自己当说的一切:“天下,有神术,有神能,有魔法,有魔功,有道法,有武道。所有一切,尽在一个玄字。东玄玄于道,西玄玄于技。” “所以,东方玄功以道计,西方玄术以门计。大道三千,玄门各不相同。阴阳两仪,合而太极,消是无极。化为四相。三千大道最核心的便是六组大道,天地,阴阳,生死,盈亏,开合,消长。” “天地开合,阴阳生死,消长盈亏(长:出现)。天地合,便不再是天地,复而开,还是天地。阴阳交织便是生,阴阳消散便是死。长后盈亏,盈而更长,亏而消。三千大道逃不出这六道。” “术以载道。武术承载武道,玄术载玄道。所以,华夏修行,以道术为尊。北方的魔道,南欧神术,北欧神道,西荒真道,西北冥土冥道,都逃不出道术二字。” 方尚打断:“那,其他几方高手也这么认为?” 老师更加尴尬:“这些是华夏先辈总结的。其他几种修行之辈当然不会这么想。” 那就是屁话,方尚道:“那讲点儿有用的。” 老师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是能够和传说中的人物对敌的,能让他教,已经是莫大,荣幸了,哪敢反驳:“东方不管是武道还是玄道,最初都要寄托于器的修行。不会修行的两个人对敌,有武器的,总比没武器的厉害。所以修行之处,得找到适合自己的器。” 华夏有个习惯,叫做抓周,周岁的时候父母会放很多东西在婴儿面前,让婴儿自己选择,传闻青城剑圣孩提时,还流着鼻涕便坚定的选择了一柄木剑不放手。后来他成了通玄。 但是方尚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婴儿时的事情,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当年选没有选过。 方尚问:“一般人都用什么?” 老师道:“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挝、镋、棍、槊、棒、拐、流星。十八般武器最常见。” “哦。原来没有法杖这种东西。” “咳咳,魔法师和神使用的法杖属于真道和神道,我们的道术中没有这种东西,不过和尚会用禅杖。学院也有魔法老师,但是只能学到很浅显的东西,再复杂的可能就要自己游历大陆才能学到,院长便是神道高手。” 方尚也知道了大概,刀枪剑戟斧钺勾叉,排列顺序其实不是常见程度来排的,而是以军中使用的数量为基准排列的。军中步兵多用刀,骑兵多用枪,剑和戟是将军用的比较多的。像萧翁这样少年入伍的,便习惯于用刀。 方尚从来没想过自己要学玄道还是武道,但是想想自己的情况,还是学武道比较好。 老师小心翼翼的推荐:“如果是你,建议选择剑或者戟。” 剑?太轻。方尚询问:“能给我看看戟长什么样儿么?” 老师无语:“那大家先到外面的院子吧。” 一群七八岁的孩提欢呼雀跃的冲出书舍,武道启蒙老师才拿出一杆类似枪的东西,只不过其中一面刃上有月牙。 方尚接手戟,随即便舞了起来。 一开始舞,便用上了霸王枪法,重戟在方尚手中翻飞,扫动风声。 片刻后,方尚停了下来:“戟和枪有区别?” “这戟叫做青龙戟,是矛和戈的集合体,用起来矛和枪区别不太大,所以枪法也能套用青龙戟。不过戟还有另外一种。” 说着,老师便拿出了另外一杆戟,这戟不只是单边有月牙刃,而是双边都有:“这是方天戟。并不是简简单单的矛与戈的集合体,而是能套用刀枪剑斧钺钩叉等多种武器的用法和武技。所以学起来最难,必须精通各种武器才能用得好,每学会一种兵器,用戟的威力便能大上一分。但是这东西很重,同样的材质上除了锤,没有什么武器比它重了,但它又是最需要武技配合的兵器,所以最难。” 最难,才配得上最强?理论上是这样。但是事实上专精才能达到巅峰。见过了萧翁的刀,剑圣的剑,方尚却很难决断什么武器适合自己。 他只知道,一股先天元气滋养他的身躯多年,所以他的身体早已经比任何人都坚韧,哪怕是同为先天境界的人,也因为是后天修成,肉体难免受到外界的影响。 萧翁给他说了很多东西,为的只是一件事情,封印他的先天元气。如果问其他任何人,没人会同意。但是方尚不一样,那不是他修炼出来的,他不知道那一股先天元气的难得,所以他同意了。 但是他的身体,依旧不是那些武道初学者甚至小成者可比的。 听到那老师的描述,方尚大概给自己规划了一个蓝图,先跟着萧翁学刀,然后赢了他,然后跟着剑圣还是剑仙谁学剑,然后赢了他。顺便学个斧钺钩叉,起码在术这一层面上就能无敌了。 反正自己先天真元被封印,道之一途走不动了,那就只能学术了,既然萧翁和自己聊了那么久,都觉得自己可以无敌,那学个无敌的兵器也算不得什么。 那这事去问随意一个武学大家,别人都会觉得搞笑,管你术在强别人以高于你的道,裹挟天地元气,一小下就能把你轰杀成渣滓,可是,现在方尚学武的前提是,只有术,没有道。这么想,当然是常事。 殊不知,天下间,有见识的老一辈都在谈论一个古老的传闻。 传闻每一个不同的修炼体系或多或少都出过生而先天,先天近道的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学什么都快,所以都学成了全才。 只有萧翁记得,不知多少年前,华夏那个人出世时,学的便是方天戟,那人手中戟,叫做方天画戟。 方尚当然不知道,这老师说的某些话,是萧翁授意让院长教他说的,说的很隐晦,以方尚的脾性,或者说,以萧翁知道的方尚那尿性,绝对和正常人不一样。稍微引导,让他学戟,多简单,根本不用强迫。 里子和面子真的如萧翁说的那么重要? 澜沧剑仙一辈子败过无数次,如今也举世无敌,真的需要一生不败? 有的人吃软不吃硬,有的人吃硬不吃软。有的人软硬不吃。 方尚就是那个软硬不吃的,因为他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没有顾忌。 所谓赤子之心,可以说是学习武道的最好基础,但也可以说是缺心眼。 历史上不是有个傻子修成了大高手,炼化了反骨,成了天下间最聪明的人么? 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一杆方天戟,老师自己舞了一遍,方尚看了,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最后又点了点头。 第一次点头,意思是,方天戟却是和其他武器不一样,摇头的意思是老师武道修为太差,最后那次点头,意思是以后就学戟了,方天戟的戟。 在武道蒙学班学了半天,方尚拿起那杆属于公用教学物资的方天戟,扛在肩上就走了。 一个天生就对数字敏感的人,你教他数字的定义就行了,还要留着打一打加减法的基础? 扛着方天戟,方尚找了个武学基础班就进去了,在满堂惊愕的师生瞩目下,方尚找了个空座位坐下,看着惊呆了的老师,方尚说了句:“你接着讲。” 武道老师哑然,只得继续讲:“我们刚刚,咳咳,我们刚刚讲到哪儿了?” 学生提醒:“剑技第三种,挑。” 武道老师点了点头,故作平静:“立剑,由下向上为挑,力达剑尖,臂与剑成一直线。发力之时,肘部腕部皆不受力,力导于臂,传于腰,力从地起。是剑技中为数不多的以实力对击的方式。与刺扫等剑技结合又可演化出不同招数。但用刺之时,须记住这一招不同于其他剑技,这一招一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能留力。是作为剑技中第二种拼命的方式。之前讲了刺,天下刺客刺之时都是一往无前,但是挑略微不同,只求重敌,不求忘我。故而可以用来作为绝地反击时的起手式。挑开敌人攻击再出招制敌。” 刺,一往无前,去了就别想着要回,一剑贯穿敌人,便能得胜,如果被人闪开,便会将整个侧身甚至背后的空门暴露,对上比自己厉害或是与自己差不多实力的敌手,一失误便是死。 挑,刺时遭遇敌手抵抗,不能进全功,退而求其次演化出的剑招,先弹开敌手,在进下一步。或是被敌手压制,找准机会反制对手。 如果某本剑技秘籍上,莫名其妙的出现以挑或者刺贯穿前后的剑招,恐怕那本书不是惊世剑典洞悉对手路数逼迫敌人就范,就只能是假冒伪劣了。 习武之人,讲究知己知彼,讲究广设路数,明白敌人要做什么,才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除非,你能快的不需要在乎敌人如何动作。 传闻,剑道三大高手,每逢对敌,只有一招刺,便能战无不胜,那是因为,本就最强,何须掩饰。 第十四章 刺客学徒北欧奥丁 没人能想象,有哪一个名满天下的武道高手是文盲。 读秘籍需要认字,写秘籍,更需要认字。哪怕是看到敌人,你也得知道对面敌人身上,武器上,那些符号文字都是些什么意思。 莽夫,终究难得成为一流高手。 最让人诧异的就是,方尚这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 本来想便听理论,边看典籍,边找人对练进行武学修行的第一步。 第一步的后脚还没踏出去,就发现自己不认得字。武学典籍可不是小人书画册,不认字你说个什么学武道? 夜已深,后山两个老头子坐在石桌边上嚼花生米,花生米不是重点,酒才是。 其中一个老头子边喝边含糊不清的说:“我说,你肯定输了这次,你看那小子简直成了武痴了?” “我看是白痴吧,字都不认得。怎么学武。” “不认得字可以学啊。你是要把那瓶西域陈酿输给我了不高兴了?恼羞成怒了?哈哈哈,你看那小子睡觉都抱着方天戟睡,有人要倒大霉了。”老头子所说的有人,自然不是与他对饮的某个人,而是说的某个少年。 后山山脚,一道黑影蹿过,本已歇息的路边黄狗抬头疑惑的左右望了望,然后缩紧了脖子,脑袋沉重的趴在前腿上,继续睡了。 微不可闻的声响后,小院竹门打开了。然后又关上,整个过程却看不到有人进出,似乎那竹门从来就没有打开过一般。 院里鸡鹅早在天黑时就入笼睡了,整个院子显得很空荡,只有一处还略微飘着青烟的火堆,几根不知道谁家乳猪留下的骨头。 月色透过窗纸,在方尚脸上流淌,月光下的方尚,面色冷且白。如同玉面,完全不似当时短袖挽裤腿的摸样。似乎是梦到了什么,方尚的面色有些不自然,然后又归于平静。 那脸上的月光,消失了片刻,然后复归。一道黑影却来到了床前。 黑影没有动作,整个身影慢慢的和黑色的夜融在了一起。 足足半个时辰,那人没有丝毫动作,连呼吸都和整个屋子连成了一体,每一次风动,便逆着风吸,顺着风呼。 月光慢慢的移动,从方尚脸上完全转开,一道墨色的长剑无声的刺向被褥下。 那个位置正是方尚心脏所在。 一把方天戟绞开被褥,挑开墨色长剑,方尚依旧躺着,只是握戟的手换成了外侧的右手。 “什么时候醒的?”来人疑惑的问。问的很生硬,似乎不太习惯以华夏语言与人交流。 “醒?”方尚坐起身来:“今天心情不好,一直没睡着。” 来人才知道,从他一进来,便被发现了。甚至还没进来时,已经就被人看在眼里了。 方尚没有防备来人,而是起身倒了一杯茶:“你来我这儿,是找吃的,找银子,还是要带走我的命?”说着,似乎什么也没发生一样,自顾自的喝茶。 “远来是客,不给我倒一杯茶水?”来人在房中移动,声音却定格在一处,仿佛完全没动过一般。 方尚微笑:“别人进来都要敲门,从窗户进来的,都是野猫,野猫也懂喝茶?” 来人潜伏了整整半个时辰,才在自己觉得最适合的时候出了那一剑,却无功而返,也不焦急,只是出口询问:“你闭着眼睛,怎么知道我出剑的?” “如果你在月光照着我眼睛的时候动手,我也看不到你出剑,但是当月光移到我额头之时,我就睁开了眼睛,你的剑是黑色的,很适合夜晚行刺,但是不巧,剑刃割破空气的声响,哪怕再小,我也能听得出,最近三天,我用刺这一招,不下万次。” 很无厘头的话,不过却是真的,当月光照到方尚额头时,他就睁开了双眼,那就是所谓的灯下黑。月光在旁,周边反而是最黑暗的。 来人不觉得是自己倒霉,刚好遇到了他没睡觉。被刺客潜伏在床榻之侧,却能无所顾忌的继续躺着,一趟就是半小时,这份定力,很少有人有。 方尚倒是很想知道某些事情:“你不知道身材高大不适合做刺客么?”来人未成年,已然身高七尺有余,按刺客国度的计量,便是五尺四寸(欧罗巴一尺等于三十厘米多一点,华夏尺等于二十四厘米。) 试想,一个还没成年便有不低于成年人的身高的人,学得一身刺客之道,等他成年了,如何行刺?背刺者家里的床榻下面能藏得了这种大汉么? 那人微笑:“我的老师,有六尺六寸。”六尺六寸,整整一米九九。刺客? 这些日子方尚学习文字,恶补大陆上的文化以及各种高手的资料,欧罗巴六尺六寸的刺客,只有一个,血色刺客德罗赞。那个号称刺客之神的人。 方尚拍了拍额头:“还好来的是刺客之神一个蹩足的学生,不然今天我就归西了。” 那刺客被奚落也不生气:“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的,但是你知道我老师为什么叫做血色刺客么?” 血色刺客这个名号,甚至比德罗赞刺客之神的名号更响亮,这人出道之时,败过无数次,但是却如跗骨之蛆,如牛皮糖一般,紧跟目标,直到杀死为止。 德罗赞最值得炫耀的战绩便是紧跟屠龙勇者通玄神使巴林特,跟了七年,直到一次巴林特遇到强敌大战正酣之时,一道鲜艳的血色短剑刺穿了他的背脊。一击之后,德罗赞再出现已经是三年后,但是他的名字却成为了某些强者的噩梦,没人愿意这样一个人跟着自己。 方尚当然知道,当时听了这个故事,方尚只是感叹,既然都没道德无下限了,机会不多的是,等哪天巴林特蹲坑擦屁股的时候,冲上去一顿爆砍不就完了。 说笑归说笑,刺客之神的学生,绝对不是什么善茬。 那人慢慢退后:“你用着半个时辰教育了我,我会用一年两年甚至三年报答你。也许,就在今晚后半夜,我的长剑就会再次来临。” 方尚二话不说右脚踢起方天戟杆尾直刺退走的黑色身影:“你当我是你的陪练么?没空陪你玩儿。” 黑色长剑如同方尚最初那一下一般,也是一个简单的挑剑,便挑开了戟尾。 “不但笨手笨脚,脑袋也不好使!”戟尾被挑向了上,那么方天戟的刃自然拖在了地上,漆黑的屋里划出一道火花,方尚手中方天戟使出了一招拖刀,戟刃给地面多大的力,地面边返回了多大的力。当戟刃离开地面那一刻,并不快的戟刃已经裹挟了强大的力道,加上划空的速度越来越快,宛如重锤,轰击门口的刺客。 黑色长剑如同蛇一样,诡异的消失在空中,转而出现的,是一面手盾。 用剑接锤,想来不是什么聪明的办法,但是用盾接锤,就勉强可以接受了。 借着方天戟的巨大力道,刺客撞开竹门,飞身屋外。 迎着他身体的,是一道剑光。来人正是青莛公主。 身在空中,无法借力,自己撞上剑光等于自杀。更可恨的是,还是背对长剑的。伟大的刺客之神的学生断然不是傻子,一道绳镖从袖口飞出,扎在院外一棵树上,绳索飞动,刺客身躯被拉向了屋外。 方尚高呼:“留下名字!” “奥丁!” 奥丁?真是个不敬的名字。北欧神山上的主神,主宰天空与大地,兼并智慧和勇猛的主神便叫做奥丁。当然,欧罗巴并无华夏那种对名字的忌讳,叫奥丁也无可厚非。 青莛公主正要越过竹墙追击,方尚轻轻跃起,拉着青莛公主的左腕:“那个人很危险,他的目标不是你,别去追。” “我们上报书院?”青莛公主不甘心。 方尚一笑:“上报书院?若不是书院默许,这个蹩足的刺客能走进后山?他甚至走不进书院的大门。这是后山那些高手们给我找的对手。” “对手?” “对,对手,为了让我不敢有丝毫懈怠。想来,这算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战斗吧。”方尚是这样觉得的,事实上也就是这样。 一挑一刺,只出了两招,来人也是一挑一刺,不曾多一招。没人赢没人输。但是换个角度,来人是刺客,没被刺杀,就是赢了。 一个金发碧眼的人,在苏州游荡,当然容易暴露,但是这里是大明都城,金发碧眼的欧罗巴人,没有一百万,也有五十万,根本无从寻找,方尚甚至不知道这人是谁,只是记住了那双略显深沉的眼睛。 青莛公主听了,既然没法子,那就不去想他:“听说于馥尔下山了。” “于馥尔?玉狐儿,昆仑山来的那个小狐狸?”这人还是挺让人期待的。 方尚只问:“她来干嘛?” “听说是为了找你,争夺年轻一代第一的宝座。” “谁说我是年轻一代第一高手了?”方尚也不明白。 这话不是什么武学泰斗,玄道高人说的,而是大家传出来的。 方青莛看着方尚的得瑟样儿,笑语:“呸,我只说了第一,又没说是第一高手。想来说的是第一脸厚吧。脸太厚,都成了公认第一了。” 方尚扛着方天戟:“脸厚第一也是第一,我就不信还有老一辈的好意思和我争脸厚这个第一,想来年轻一代的第一脸厚,就是天下第一脸厚了。睡觉去了,明儿早起。” 青莛公主哈哈一笑:“明儿陪我练剑,然后再走。” 学戟后,方尚已经不再呆在高等武技班了。虽然是个天才,起码得学了走,才能学跑。 姑且,就先认为是天才。 林外,某处,一个黑衣人撕下面巾,一口暗红的血喷出:“好大的力道。” 第十五章 大明帝国讲武之堂 sorry,不好意思这两天有事情出去了。所以停了两天,后面慢慢补上。 第二日清晨,方尚到了院长的院子。作为院长的院子,当然是独具代表性。很大,很西范儿。 不过这院子这么大,却不是为了显得气派,而是为了遮掩某些东西。 奥丁依旧在书院内的某个地方潜伏着,作为刺客,是没有个人存在感这种东西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跟随着目标。有些时候,在某些日子里,刺客要过着目标的生活,甚至感觉到自己不再是自己,而是成了那个目标。 有些事情,不能让奥丁看到,所以方尚想起了院长给他说过的某些事情。 不过到了之后,方尚还是傻眼了。院长家有个水池子,是用来泡澡的,隔壁房间则是给泡澡池子下面加柴火的地方。 如果有人得知,院长家有密道,那么这个池子定然是重点怀疑对象。却不知,隔壁添柴火的炉口,钻进去在第三尺的地方左手和右膝盖一起用力顶墙炉口通道会偏移四十五度,再往后退,推进去便不再是院长家的炉火室了。 进入密道,方尚才明白,为什么院长给他换了一身黑袍子。要是白衣服进去,那得花衣服出来,黑白花的花。 这种密道的设计,对于高手来说是很无厘头的,但是这个密道却不同,院长的院子地面的这些石材是南欧出名的附魔石,任其什么属性的能量深入其中都会被刮走,深入数尺,便丝毫不剩了。 而通道的石材却是北欧稀少的抗魔石,就算有少许的能量接触到了通道,都会被排斥,给探测的人一种能量被附魔石耗尽已经不能在继续探测的错觉。 这条通道,时间已经五百年了。只有被书院和大明皇室认可的人,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机会接触到。 说的这么好听,其实由于节省材料的缘故,通道非常小,给爬的人一种狗洞的感觉。 不过方尚没这个考虑,没在北方呆多久的他根本不知道狗洞是什么东西。 过了将近三百丈,方尚感觉自己的位置已经在地面之下很远的地方了,洞穴豁然开朗,方尚抖了抖长袍,在膝盖位置拍了两下,继续走了下去。 整个过程,方尚一直在慢悠悠的走。才清晨,走太快进城太显眼。 真的是走了将近八里路,才遇到了一个台阶。 如果不是先天真元无时无刻的完善着方尚的身体,包括眼睛。恐怕洞穴里他什么都看不见。虽然满洞穴都是萤石。 那些时刻合起来还没有草根燃烧的火星光亮大的萤石,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本没什么用处。 整整九百九十九步,从干燥到略有潮气,再到干燥的一个过程,台阶顶,有一个石盖,费力的推开,爬了出去,才发现,自己在一口树的树干里。树干中空,有个洞,在一丈左右的位置。 方尚跃上洞口附近,看到周围没人,一下窜了出去。 左右望了望,方尚拉低了黑袍帽子,提起了黑色面巾。看上去,像是一个不想表露身份的北欧元素法师。 左走又走,走出了比较偏僻的位置,才走进了大街,汇入人潮。 顺着大街走了两条街,方尚才找了个人小心翼翼的询问:“请问赏金工会怎么走?” 那人哈哈一笑:“你这个外国人真奇怪,居然来问我这个大明人赏金公会的位置。” 方尚压低声音:“不好意思初来乍到。” “哦。”那人指着前方“你朝着这个方向走出头,会走上朱雀大道,往右拐,一直走,走个三四个口子就到了。” 方尚点头感谢,然后就朝着那个方向走了。走了很远,方尚竟然发现自己走到了城墙边! 在找了个人一问,才发现第一个人给他指了反方向…… 费尽力气,方尚到了赏金公会。 一进去,便看到有一个柜台,一个白发秃顶的老人从挂在鼻头上的眼镜上方找了个角度看了看方尚:“有事?” 看着外貌特征明显和大明人不一样的这个老人,方尚清了清嗓子:“咳咳,注册。” “赏金猎人,还是赏金团。”老头看了方尚一眼,便继续低头透过老花镜看着手里的书籍。 “赏金团。全大陆通用的。”方尚补充。 “废话。”老人放下手里的硬壳厚书:“大明赏金团有生意做么?不是大陆通用的注册着好玩儿?” 老人拿出一本书:“名字,职业,团名字,几个人,大概活动范围。” 老人简洁明了。方尚也不含糊:“名字方尚,职业法师,团名天行者,大概二三四五六个人,全大陆都是活动范围。” 老人呵呵一笑:“刚进行的年轻人,都喜欢搞些虚头巴脑的幌子,到后面吃不上饭就知道老实了。”说着在书上写着什么:“好了。” 方尚也提前做过功课,那本登记书很奇特,全大陆一共有很多本,被南欧某个通玄法师赋予了传奇的能力,不管有多少本上面的消息都是互通的。作为消耗,书上面会有一颗魔晶石,魔力是通过何种方式交换信息的,外人不得而知。 老人拿出一个小徽章,是个盾牌形状的,写了个天行者。也不知道是啥时候写的。 方尚拿了徽章,丢下半两金子:“手艺不错。”说着转身走向门口,走到门口时,又回头说了句:“大明语言说的比我好。” 老人似乎没听到,又拿着那本书,陷入了沉思。 走出门,方尚掂了掂银色的徽章,小心的收了起来,左右看了看,似乎是在看大街上有没有马车经过,其实确是用余光扫视这附近街口有没有形迹可疑的人。 走到一个小巷子,通过的时候前后没人,方尚一把撕开黑袍,丢尽了旁边院子。 “谁啊,谁这么缺德,丢的什么玩意儿?”一声叫骂,方尚额角滴汗,光注意前后去了,院子里有个普通人的心跳,都没有注意到。三两步窜出了小巷子,留下了打开院门一脸疑惑的汉子。 之所以注册赏金团,是为了以后行走游历大陆,但是目前还用不着。这一次进城,其实是为了进讲武堂。 京城有个很奇特的地方,是让世家子弟们修炼和考核的地方,叫做讲武堂。 院长叫他到这儿拿一把兵器。 据说是说好了的,但是要收钱。 从赏金公会到讲武堂,很远,远的走了一半方尚就叫了个马车。 反正不认路,坐马车就不存在问路的问题了,也不会被人乱指路。 足足半个时辰,马车才停下来,半个时辰,依旧还是在城南,只是从朱雀大街变成了御史台街。 丢给马车夫点儿银子,方尚走到讲武堂院落门外,看着注视自己的守卫,方尚才大摇大摆的走上前。 “止步!”守卫右手扶着刀柄发出警告。 “本世子方尚,吴王世子。”说着拿出了自己的名刺。 拜访他人时,名刺便是自己身份的代表,王公子弟喜欢用贵重的玉佩金牌代替名刺,但是吴王没给方尚那玩意儿。 守卫看了看名刺,低头拱手:“多有冒犯,世子到访敢问何事。” 方尚照着院长说的,丢给守卫一锭金子:“带某去找武官,本世子来拿东西。” 按照院长说的,为了表现出世子挥金如土的风气,最好丢玉佩,骨珠什么的,但是不巧,这些玩意儿吴王也没有给他。 守卫不做痕迹的将金子揣进怀里,一边做请:“世子随我来。” 里三层,外三层,走过几个院子,方尚才进入武官所在的院落。 作为讲武堂的最高长官,武官似乎很忙碌,院落里时不时的有人进出。一个侍卫带着一个公子哥儿等在门口。 方尚却被侍卫直接带进院子。 那公子哥儿皱眉:“为什么我要等,他不用等?” 给方尚领路的侍卫回头:“你父亲能和吴王相比吗?” 不能,天下亲王一共才多少个。 那公子哥儿也是明白事理的人儿,一听便悻悻的退后继续等着不再多说。 方尚走进院子,侍卫才大声禀报:“禀李大人,吴王世子到!” 院子正对的,是武官办公所在,听到侍卫的声音,屋中人丢下手里的书卷,走出了门,一边拱手:“下官恭迎世子。” “受之有愧,受之有愧。”武官李巢是院长同届的书院弟子,方尚也是知道的:“我还得喊您一声师叔,哪儿受得起这样的大礼。” 李巢摇头:“达者为先,以你的武力当我师祖都有多余的。” 方尚大囧,达者为先这句话,貌似是他不久前给书院师兄说的,没想到这么快就传出去了。 李巢哈哈大笑:“院长知道我这儿有一杆好方天戟,硬是要让我匀给你,没办法。”说着领方尚进屋。 方尚看了看周围,除了一套座椅这个衙门什么东西都没有,唯独墙上挂了些东西。不过都用黑布裹着。 李巢从墙上取下一件器物:“方天戟,三百年前大宋最后一位锻器大师司徒明打造,本是无价,不过听说给你,我就忍痛一百两金子让给你了。” 方尚滴汗,一两金子等于一百两银子,等于一千贯大钱,一万文永乐通宝,给平常人家,几乎就是几辈子的开销了。要知道大明极其富裕,物价极低,目前的贞观元宝大钱,十枚只能换一枚永乐通宝。三个包子才一文贞观大钱。这个李巢也是脸厚的人,好意思说便宜了。 方尚点头:“我没带银子,后面有人送钱来给你。” 李巢点了点头:“凶兵不适合暴露在天光下,平时都裹着比较好。” 方尚会意,原来这方天戟,来路不正。 第十六章 西凉金城秦王赢錾 今天第二章,到了。 ———————————————————————————— 回到书院,奥丁也诧异的不知道方尚的去处。 方尚开始学习十八般武器。就如同别人所预测的一般,他学的很快,这一呆,就是半年。半年中,奥丁刺杀过方尚七次,每次都无功而返。 就像奥丁说的,没人知道他的下一次刺杀是什么时候。 第三次时,方尚练完枪回小筑的路上,奥丁破土而出。不料方尚从腰带下扯出一柄软剑,奥丁无功而返。 奥丁刚刚退去,方尚整理了衣物准备回小筑,第四次刺杀接踵而至。小筑外,方尚推开院门的那一刻,寒光炸起方尚的汗毛。 哪怕是这样,奥丁依旧无功而返。 半年匆匆过去,十二岁少年成了十三岁的少年。 方尚身形已经将近七尺。 这半年,方尚每一样武器都修炼到了很深的地步,随意考核任意兵器,都是高过六阶,直第七阶巅峰的实力。 莫奈何,却不能突破到宗师水平。 八阶,先天境界,更重要的是武技的能力,不止是要修为高深,更要融会贯通。 方尚却融汇不了,贯通不了。 是时候出发了。 半年中,方尚从院长的房屋消失过,从学堂消失过,从后山消失过,每一次奥丁都懊悔不已。 但是这一次,方尚带着方箐葶从皇家书院的正门离开了。 两人骑着龙驹,什么都没带,朝着西北而去。 奥丁本以为两人是进京城办事,也就直接跟着,当他发现两人要离开京城时,奥丁才懊悔不已回到书院收拾自己藏在书院的那些东西。 没这些东西,他难以对方尚造成威胁。 当他再回去的时候,已然失去了方尚的踪迹。 追寻龙驹的痕迹,追了五百里,却只看到带着龙驹到处晃悠的一个士兵。 其实他太急了,他早该从龙驹蹄印的深浅看出其中有一匹是空的。但是他没能看出来。因为他心乱了。 而此时,方尚早已穿过京畿,越过荆楚,朝着河套而去了。 书院的老师很惶恐,因为吴王世子与公主消失了。这件事惹得皇帝陛下大发雷霆。 以是岁末,翻年便是贞观十七年。 方尚到达了他要去的地方。 凉州,金城。 金城,秦王治下。秦王,是当朝二皇子,赢錾。 两人都穿着黑袍,让人以为他们是西方来人,现在是要离开大明,回归西方。 腊月初八,方尚到秦王府,递上名刺。 秦王随后,亲自出门迎接。 三人进入会客厅,秦王驱走所有仆人,才开口:“你是方尚?” 方尚拉下斗篷的大帽子:“是我。” 秦王犹豫片刻,道:“赢鸣说你可信,既然如此,我就告诉你。此刻我很危险。” 方尚犹豫:“满朝上下应该没人敢对你下手吧?” 秦王摇头:“你有所不知,我的祖父,四十岁时还正值壮年,却莫名其妙的开始衰老,不过四十三岁便魂归天地。如今父王,已经四十岁了。就在反春之时,父王将会重蹈覆辙,大明国每一朝的皇帝,都逃脱不了这样的厄运。” 方尚看了看四周,并无异样,低声询问:“你怀疑太子将对你下手?” 太子,赢戈,一个有些传奇的名字。赢戈聪明时,让人怀疑是孔夫子下凡,然而愚笨时却让人鄙夷不如屠夫。 此年,赢錾十四岁,而太子已经成年。当大帝二十三岁继位之时,赢戈已经出生了。 如今,赢錾甚至还不到入伍的年龄,太子已经战功赫赫了。 但是,赢錾的母亲是关中豪族,赢錾,背后有整个北方豪族的支持。赢戈想要继位,不是一点儿军功就能达成目的的。 赢戈唯一的办法,似乎只有,出掉赢錾。 关东豪族,势力非凡,却是文官居多,能够摆得上台面的绝顶高手根本没有几个洛阳李家家主,长安贾家家主两人是其中佼佼者,武道宗师,先天境界,八阶。已经是最厉害的人了。 但是,他们能够跟在赢錾身边保护么。不能。 情况未明朗之前,颍川,关中,燕山这些地方的士族断然不会对赢錾投入太多。赢錾赢了,他们不过得到一朝富贵,若是赢錾输了,就倒大霉了。这是赔本买卖。所以,赢錾此时,只能信关东几大家族。 “赢戈素有军功,网罗人心的能力很强,朝中数位大将军乃至元帅都和他有来往。孤不能以自己的身家性命做赌注。我准备离开一段时间。” “离开?” 赢錾点头:“观星子替我算过,父王还有七年气运,如今气运虽然开始溃散,却不是一般人能撼动的,我有最少五年的时间去弥补不足。最后两年,就是决战的时刻。” 方尚摇头:“五年,你能做什么?” “八阶不够,我要通玄!” 超越八阶成就通玄,就能成为天下间最厉害的人物之一,加之关东豪族不断的布置,到时候,必定有实力一搏。 方尚听闻,叹气:“两条路,跟我走,五年后归来,第二条路,认输,削爵。” 赢錾猛然站了起来:“我能做的汉武,他却只能是唐明皇,孤绝对不会把江山交给他这个短视之人!” 方尚点头:“我怀疑你这儿不安全,即刻准备,直接离开。你这儿有无密道?” “密道倒是有,不过却是我拿来迷惑他们的,我有其他的途经可以离开。” 一夜过去,第二日清晨,秦王出行。抬轿的轿夫感受着肩上沉甸甸的重量,却也没多想。 金城东,一处夷人聚集地,秦王行帐直接进入其中。 这里,是来自德黑兰的教宗,他们东行宣教,却不料效果不大即日就将离开。秦王前来送别,合情合理。 进入院落,秦王下轿:“听说德黑兰民风华贵,食物不错,你们去见识见识。”秦王吩咐下来,轿夫和守卫们都离开了。 一个轿夫边走还在边说:“秦王对下属真好,能在秦王府当差,是我们的幸运啊!” “那当然。” 一个时辰后,轿夫们回到原地等待。 又是半个时辰后,天色正是晌午,天上却开始飘雪。 秦王护卫牙将司徒长明走出院落:“咦,你们怎么还没走?秦王早就坐在轿子上了。” 轿夫惶恐,下跪:“属下不知,请罪。”半个时辰,秦王也没发话啊。 司徒长明摆手:“算了,秦王昨夜没有休息好,可能在轿子里睡觉。对了秦王吩咐,你们在大街上绕行两个时辰,轿子抖动时,最适合睡觉。” “诺!” 随后,司徒长明唤来护卫:“秦王命我护送德黑兰的客人离开,你们先走。”说着,暗中,将一个纸团塞到了一个护卫手中。做这个动作时,司徒长明面露不忍之色,却又压了下去。 那护卫道:“哥,今晚能赶回来么,姐夫说今晚宴客。” “能。” 秦王轿起驾,随后这个消息就传了出去。 随后,德黑兰众启程。司徒长明骑着骆驼护送。 秦王轿子所过之处,都有一些鬼鬼祟祟的人跟随。他们却不知道秦王何时才会回府。 一阵怪风吹过,掀起了厚重的门帘,一个侍卫瞟了一眼,随即大惊:“秦王殿下不见了!” 轿夫们惊恐的放下轿子:“不会啊,秦王两个时辰了从来没有下来过啊?” 侍卫掀开轿子门帘,只见诺大的轿子里,只有一块铁:“秦王,根本就不在轿子里,你们抬得是一块铁。” 纷纷小雪,变大了。 第十七章 司徒长明泪弃幼弟 大雪之中,德黑兰的人离开已经很久了。三名穿着红袍的教主掀开帽子,脱下长袍,露出了黑色袍子。 司徒长明也取下盔甲,穿上了黑袍。四人辞别这队人马,朝西面去了。 金城,一处宅院,一名中年男子端坐主位,面色铁青:“秦王最近做过什么,见过什么人,都给我查出来!” 随后,不断有情报报来。 “报,秦王今日一早就去送别德黑兰基督教宗离开,相谈甚欢,谈了一个上午。” “报,昨夜秦王面见两个手持赢鸣名刺的黑袍人,谈到深夜。” “报,德黑兰教宗离开的路上发现了司徒长明的盔甲。” …… 中年男子无法在端坐下去,下令:“给我追!” 人马刚要开拨,一名探子飞速奔来:“报!司徒长明离开时,曾接触过他的幼弟。” 中年男子皱眉:“现在何处?” “司徒长明的姐夫金城太守今日宴客,司徒长青就在金城太守府!” 中年男子挥鞭:“给我杀,一个都不要放过,我只要司徒长青。” 中年男子脑海里迅速整理着消息。 大雪天,追出去也很难追到赢錾,唯一的机会就是看赢錾离开前吩咐过谁什么事情,是否留下痕迹。 司徒长明是赢錾一起长大的护卫,司徒长青也是跟随两人长大的。司徒家更是为了秦王,将司徒长静嫁给了金城太守。 司徒长明恐怕是赢錾最相信的人。所以,唯有司徒长青可能知道消息。 金城太守正在太守府门口迎接客人。金城虽然小,却有许多豪族,甚至不乏从高位上告老还乡的高士。一队人马冲向太守府。 金城太守赵童看着手持刀兵而来的未知人马,随即厉喝:“尔等何人,为何手持刀兵在金城跑马?” 来人挥起长刀:“杀你的人!” 不到一炷香,这个汇聚着金城大人物的宴会,血流成河。 所有人都死了,唯有司徒长青还活着。 司徒长青一边挣扎一边大喝:“你们是谁?你们完了,我哥哥回来后,会把你们杀的干干净净为我姐姐报仇的。” “闭嘴!” “你们杀了我吧!”司徒长青不是傻子,很快,他就想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秦王要逃离太子魔爪,所以安排离开了。 司徒长明经常给司徒长青一些捏成一团的纸条让他帮忙做事,所以司徒长青也没在意,准备明日在看。但是此刻,他被五花大绑,甚至连毁去纸条都做不到。 那个中年男子来了。 站在血流满地的太守府中,男子俯视司徒长青:“说。” 司徒长青硬着脖子:“杀了我吧!” 男子狞笑:“越是不说,就越是有料。砍他一腿!” “划!”长刀抽出刀鞘,司徒长青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急速怞气,两颚皮面都挤到颧骨上去了。牙口直接紧咬的蹦出了血。 男子看着紧咬牙关的司徒长青,不由嗤笑:“你以为你能守得住什么秘密?” 随后,司徒长青抬起头,吐了男子一脸血痰:“呸,你去死吧。” 男子大怒,随后突然平静下来:“你在求死,如果是你知道情况,你应该咬断舌头保守秘密才对。恩,你知道,不,你不知道,但是消息就在你身上对么?” 眼神示意下,两名男子低头附身在司徒长青身上摸索。 就在那一刻,司徒长青看到了别在那男子身上的令牌,金色,方形,锦衣卫令牌? 终于,纸团不可避免的被掏了出来。 司徒长青哈哈大笑,那搜身的锦衣卫一愣。 司徒长青到:“锦衣卫,哈哈哈。大明国,哈哈哈!这个该是的国家,这个招天谴的国家,谁他妈做皇帝谁短命。原来不是他们可怜,是他们可恨。” 那手拿纸团的锦衣卫左手反手一耳光,刮在司徒长青脸上。 司徒长青,狞笑挣扎了一下,突然用断腿撑着身躯,单腿后蹬,窜了上来。 一口,要掉了那锦衣卫拿着纸团的两个手指。和着纸团手指,一同吞下肚。 锦衣卫头子冲了上来一招扭断了司徒长青的脖子。随后丢下司徒长青尸体:“给我花开喉咙取出来。”随后一脚踹开了断了二指得手下:“你个废物,滚,锦衣卫不要废物!” 若是只是被偷袭,可能他还能留下,但是他右手断了两指,从此拿不稳刀,要来何用。 随后,纸团被拿了出来。锦衣卫头子拿着沾满各种液体的纸团,打开来看:“同室操戈,兄去皇城,月余便归,弟牢记马羌之事。” 马羌倒底是什么事情,根本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同室操戈和皇城两个词。 锦衣卫头子大喊:“不好调虎离山,龙鸠将消息传回去,启程回京!” 秦王被逼的狗急跳墙,想要先下手为强? 当三天后,锦衣卫头子走到河套时,收到了赢戈来信:“蠢货,你上当了。” 秦王那什么去刺赢戈?如果他真有这样的实力,和不摆上台面和赢戈争斗。如果在巅峰宗师这一块上赢錾能和赢戈一争,反而是赢戈要落下风,毕竟整个北国都想要押注在赢錾身上。 想通这件事,锦衣卫头子满头大汗,被耍了。 锦衣卫头子断然不能想到,司徒长明舍弃幼弟和姐姐一家人,只为了迷惑他。 但是,为了前程,为了整系人马的首领秦王,这种牺牲又算得什么。司徒长明从来就不是个心软的人。哪怕对自己。 整整三日,方尚一行人,已经从金城,到了吐鲁番。 再出去,就是西域各国了。 虽然此时这些城池依附大明国,大明国却不能完全掌控这个区域。 四人没在这里多做停留,一路朝着西面去了。 赢戈想了很久,最后竟然把方尚和赢錾联系到了一起。 方尚在书院只有一个朋友,赢鸣。而赢鸣从来没表明过自己支持谁,但是这一次,那两个人手持赢鸣名刺见到了赢戈。 而方尚却在之前刚好脱离凤阳。从时间上看,刚好够最快的龙驹到达金城。 好你个赢鸣,赢戈也知道,自己在武将中颇有威望,在文官中却很不受待见。只因为自己的母亲是个将门之后。 脱离大明的四人来不及高兴。 因为他们进入了这个世界上最荒凉,却又最人才辈出的地方。火桑。 千年前唐帝国,诗仙李白出生在火桑,随后回到中原,若不是出生不好,恐有溃压诗圣杜甫之能。 千年后,这片荒漠中,依旧人才济济。 第十八章 橡树旅馆方天画戟 进入火桑,已经能看到一些中西亚甚至欧罗巴的人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早在汉朝,就有学者定义了动物植物。而蛇虫鼠蚁个代表一种兽类,分别是爬行动物软体动物走兽甲壳类动物,这四种,是大地上生活的主要生物,然而,却定义了猴子猿类为灵长,而人,他没说人也是动物的一种。却说了人是生灵。生物的生,灵长的灵。 人类,不管从欲望还是从深藏的兽性两个角度都可以很明确的定义,人也是动物的一种。 然而,在那个甚至没有出现宗教的年代。不管是战国时代编著周礼的人,还是西汉确定周礼书名的刘韵亦或是为周礼注解的东汉末期的高士郑玄,都不敢提出这个概念。 原因很简单,因为人的兽性。 然而,不管是东方,西方,还是中亚细亚匈奴分散出来的各个草原国度,在本民族文化中,都讲究自己的种族高人一等这个概念。 荣誉感,是人类区分动物的唯一特点。说爱,说团结,说自我意识,说帮助其他个体,这些都是假的。人类还没产生时,这些早就有了。 火桑人,也有自己的荣誉感。 在云拓和大明国留下的夹缝中,火桑国从西域五十二城脱颖而出,强大的火桑,扫平回鹘,大月氏,楼兰等国,开始建国。而不是城。 然而,正是因为荣誉感作祟,地位,是每个人都想要的。火桑,战乱已有十数年之久了。 战争,代表着摧毁。也代表创造。 哪怕是欧罗巴最东端的蛮人,也知道四万里之外,有这样一个战乱的国度。 这个国度,有着培养野心家的沃土,有着疯狂的刀兵需求,有着恐怖的红宝石出产。 这一切都令人心驰神往。 这里,是罪犯的天堂。 直到到达此处,四人才觉得安全了。 虽然,方尚和赢錾都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也被混乱的火桑惊呆了。 四个人,都穿着黑色的斗篷。方尚和司徒长明背着黑色的布套,比整个人还高,像极了西极之地的奥林匹斯魔法师。 而且是最神秘的那种。 四个人找到一家旅店,随即住了进去。 这里充满了西域风情,而旅店更是特色各异,有江南婉约,漠北豪放,蛮族的橡树旅馆,甚至西极之地的建筑风格。 这一家店,是一家哥特风格的橡树旅馆。橡树旅馆并不是说用橡树造出来的旅馆。而是说旅馆门前要种一颗橡树,表示有酒卖,有房间出租。 哥特式建筑,圆顶,巨大洁白的柱子,随处可见的浮雕,看上去比奥林匹斯的金碧辉煌更为神圣。然而,这仅仅是旅馆而已。 但是,冒险者们很受用。数万里之外,这种建筑,都是贵族和教宗住的,能够住进这样的房子,他们很高兴。 为了这样挥霍,他们需要更多的钱财,他们需要火桑更乱。 四人进入酒店的一刻,大厅所有人都沉寂了下来。 司徒长明和赢錾身形魁梧,看上去很显眼,而方尚背后貌似法杖的东西,都给这些冒险者佣兵传递着不好惹的信号。 随后,一名魁梧的战士站起身来:“四位,你们都是魔法师么?四个魔法师没有战士的保护,很不安全啊,不如加入我的小队吧?” 另外一名看上去很消瘦阴沉的战士站了起来阴笑:“泰勒,你觉得魔法师会和北欧骑士为伍吗?” 泰勒懊恼:“该死的崔克你不说,他能知道我是北欧骑士吗?” 崔克拿起酒碗,向着大厅众多战士道:“好新鲜啊,泰勒这个说大明语都夹带奥丁词汇的家伙认为别人认不出他是奥丁人?” 众多战士哄堂大笑。 赢錾略微抬起头:“不用了,我们是一个冒险者小队成员。不会加入其它队伍。” 四人找了一处桌子坐下。 遑论什么风格的旅馆,火桑的旅馆还是追寻着大明国酒楼的经营方式。一名店小二走上前:“四位,吃些什么?” 方尚询问:“有什么吃的?” 店小二道:“什么都有。”似乎说的很自豪。 赢錾打趣:“哦?北欧的龙肉,有吗?” 店小二尴尬:“那真没有。不过普通的食物,不管是大陆哪个角落的,我们店都有。” 赢錾哈哈一笑:“一壶杏花村,十斤牛肉,十张囊饼。” “好嘞!” 那边,坐下还在对喷的泰勒崔克两人抽出空搭话:“虽然没龙肉,我北欧的其他事物也是很好吃的。” 四人还未回话,旅馆门,再次被推开。 大厅战士低声交流:“蛮族人。” 崔克再次道:“多新鲜,橡树旅馆来蛮族人,很奇怪么。” 所谓蛮族人,就是斯拉夫人和日耳曼人。欧罗巴只有两个国度。一个是奥丁神国,一个是雅典城邦。蛮族人,都依附在两个国度中。 但是,蛮族人出了名的好战,勇猛。哪怕是北欧奥丁骑士,也不敢小窥任何蛮族战士。 蛮族战士不像两个神国的人喜欢穿红袍和白袍。而是穿着兽皮或麻布短衣。 为首的蛮族头领坐在方尚他们旁边的一桌。 蛮族首领还特别看了四人一眼,才喊道:“店家,来一头烤全羊。” 自律的蛮族人,最喜欢饮酒,但是出门在外,绝对不喝。 赢錾不理会有些剑拔弩张的大厅局势,开口道:“在这里休整几天,我们朝着德黑兰去。” 方尚点头:“我有一种感觉,奥丁快追上我了。” 赢錾听方尚说过奥丁的事情,也是点头:“早走为妙,奥丁很难缠,这种时候,不能被他缠上。” 旁边桌,蛮族首领爱德华拿出一只小老鼠喂食。小老鼠却始终盯着方尚。 爱德华眼露异色,张口道:“魔法师兄弟,你背负宝物招摇,不怕被盯上么?” 大厅众人听到宝物二字,都停下了动作,目光朝着方尚四人投来。 方尚侧过身:“你是说给他们听的么?” 蛮族人,并不像表现的那么愚笨。相反,他们比奥丁人雅典人都聪明。爱德华想挑起大厅里这些人的争斗。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厅中奥丁人和少数雅典人都和他有过矛盾。 爱德华一愣拍了拍脑子:“你看我这脑瓜子,说错话了,不该说这么大声儿。” 方尚站起身来,取下布袋,换换解着绳套:“给你看看?” 大厅中,所有人都盯着方尚。 方尚解开绳套,丢下牵着的布袋,黑布缓缓落下。一道寒光闪到众人的眼睛。 方尚一抬手,随后收回,倒挑布袋,再次系上绳套,缓缓坐下:“自作聪明。” 所有人都没看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时候,爱德华手中的老鼠从他手中跳下,胖嘟嘟的身体,跳跳跳的,跳上了方尚裤腿,落在他的膝盖上。 旁边,轰的一声。身高近九明尺的爱德华轰然倒地,碎成三块儿! 泰勒忍不住喉结抖动,吞下一口口水,原来,这人不是法师,而是一名厉害到极致的顶尖战士。 傍边的崔克阴沉的眼睛微微瞳孔放大,随后会心一笑:“爱德华装了一辈子蠢,终于真的蠢了一回。”开什么玩笑,哪怕不知道对方这么强大,四个同路的魔法师,也不是一般的冒险者小队惹得起的。 大厅其他战士可没有他们两个那么淡定,活人被劈成三段,肠子流了一地。这样的场景。端是可怕且恶心。 许多人夺门而出,恐怕是去吐了。 门口,响起一声呵斥:“你们搞什么,草,再撞我嫩死你们,卧槽还撞!” 第十九章 风云际会刹那如年 这几章写的很纠结很慢,估计今晚只有一章。 ———————————————————————————————————— 终于,那人挤了进来。 看着那人,方尚有些奇怪,方箐葶和方尚交汇目光。第一次,两人在火桑抬起了头。 泰勒才看到,原来,不是魔法师,甚至不是雅典人,是明人。 赢錾一顿,目光投向此人。而那人,也略过了所有人,与赢錾对视。 方箐葶轻声道:“气运,好强。和秦……赢錾比,不弱。” 那人走进店里,店小二殷勤的走上前点头哈腰的招呼着:“尹少爷,您大驾光临,蓬荜生辉啊,这边请!” 被称作尹少爷的人走了一步,便看到了爱德华的尸首,不由拍手称庆:“好!好刀法,一刀之间用上了剑法白虹贯日,枪法小翻天,取回刃的部分,一气呵成。是哪位高手?” 店小二无奈:“尹少爷,让您碍眼了。来人啊,给我抬走。”爱德华的伙伴,早就惊退了,作为首领,死后没人收尸。这也是蛮族人性格的缺失。 尹少爷看了一眼在场众人,随即把目光放到了方尚四人身上:“在下尹道德,敢问,四位高手来自何方,若无要事,小可便斗胆请四位府上一叙。” 淫道的?好名字。 赢錾摇头:“不用了,我四人择日就要启程。” 尹道德没有多说话,摇头:“可惜鸟。小二,来一桌张俊宴正宴。对了,这四位的帐算在我身上。” 张俊,宋朝中兴四将之一,传世最出名的却不是某次战争,而是其宴请皇帝时的那份菜单。包罗万象,只是果脯甜点就有酸甜苦辣一百余道菜,而正餐更是极其五十二道热菜,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一个不放过。那份菜单,虽然不包含珍奇异兽,却是极其考究。 司徒长明在赢錾的示意下回头表示感谢。随即无言。 方尚四人在有人的地方,都不多话。一是身份尴尬特殊,二是方箐葶是女子,行走天下多有不便。 不过方尚却明白了尹道德的身份。两千年前,玄道领袖,当年唯一的九阶天人,骑牛西行。路过函谷关,太守尹抬出百余竹简,希望老子能够填满竹简在走,免得玄道凋零。于是乎,老子拿起刻刀,一字一笔镌刻出玄道最出名的典籍《道德经》后世玄道皆以道德经为玄道修行总纲。不管任何法门最终都会归于道,道德经的道。 尹家后来在汉末乱象中,脱离中原,入西域。 如今,西域少有中原而去的士族。尹家是其中最大的一支。 以道德经为名,取名尹道德。此人,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是了不得的天才。认定了会带领尹家中兴,否则,断无取此名的可能。 但是观其行径,像富家子浪荡子的多。像一族未来领袖?看不出。 店小二的杏花村终于上来了。 三人吃着酒,而方箐葶喝着茶。 正当尹道德也拉开架势准备享用一道接一道被端上来的菜品时,一个身材岣嵝的老人急匆匆的小跑进店,低着头对着尹道德说着什么。 赢錾耳朵动了几下。 下一刻尹道德起身,领着家将尽数离开。 赢錾低声道:“我们离开吧,这火桑,要大乱了。” 尹道德的父亲,尹天德在与其他几家家主讨论火桑局势时,被偷袭致死。 十有八,九是云拓做的。 至于深意,不用赢錾说,方尚三人也能猜得出来。 三人带上未吃完的吃食上马将出城。 可惜晚了,尹道德下令封锁火桑城。 不允许任何人离开。 一时之间,怨声载道。 不为其他,城里无数冒险者都要在补给后出城执行任务。如果不准出城,岂不是耽误好大事! 就在冒险者聚集在城门闹事时,一队骑兵,过千人,滚滚而来。 火桑不同于中原,中原建筑紧密,街道方正。 而火桑,城里建筑稀少,到处是黄沙,断壁残垣。 千骑滚滚而来,携带黄沙,如同沙爆一般,遮天蔽日。 方尚四人就在路边,看着千骑冲向城门。 冒险者正要反应,千骑之首已然大喝:“抬枪!” “冲锋!” “杀!” 对着城墙冲锋?不,对着冒险者冲锋。 冒险者都是很强的人,若是放在大明江湖,那得是少说二流一流高手。就算有很多愣头青,也起码是入了流的勉强算得上高手的人。 然而,这一切在有组织的骑兵面前,都薄弱的如同折断的蝉翼。 鲜血飞洒,同黄沙裹挟,滴落,亦或是溅射在人身上。 黄沙被鲜血裹着,形成了最特殊的血迹。 冒险者刀斧为主,骑兵都是骑枪。比大明骑枪长一尺,比西欧骑枪短两尺。 骑兵之首的骑将,冰冷的头盔缝隙下,是更冰冷的眼神。 血肉横飞,不过片刻,血流成河。 在没有冒险者敢于闹事。 城门早已封锁,行凶之人再也没法混出去。 除非他们强冲城墙,飞出去。 要么,坐以待毙,等待大军一一搜查,最后死在某个藏身的角落。 方尚四人只能策马准备回橡树旅馆。 就在此时,城北,三人结伴,冲向城墙。 尹道德第一时间出现在他们的去路上。 “云拓人?魔道?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为首之人拿出长剑:“你奈我何?” 一剑刺出,竟然是通玄! 方尚策马到了队列之前:“小心,别被波及。” 因为,四人所在,便是云拓三人冲城的方向,避无可避。 就在那一剑将要刺到尹道德之时,尹道德依旧没动。 “哐!”剑,没有刺中尹道德。 一把菜刀,架住了这必中一剑。 云拓人皱眉:“你不是火桑人。” 的确不是,拿着菜刀的青年微笑着:“我只是个屠夫而已。” 屠夫而已,屠夫能挡住通玄一剑? 尹道德阴沉的脸庞似乎夹杂着什么。望着自称屠夫的人,尹道德低声:“杨小小,你负责那个通玄,这两个先天,交给我。” 通玄紧握长剑,似乎有些投鼠忌器:“我是魔宗剑魔,你是何人?” 杨小小哈哈一笑:“天下之大,你剑魔算得什么?好大的名头,拿你开刀。” 剑魔,云拓成名已久的通玄,云拓,能打得过他的人,不超过五个。 然而,杨小小却是个无名之辈。 不止是杨小小,另外一名年轻人,站到了尹道德身前。 云拓两人对视,一人道:“你又是谁,难道不怕我魔宗日后找你们清算?” 那年轻人微微一笑:“黄庭芝,三年前,于青城,剑败青城剑圣,从此,剑圣成了我的封号。” 天下剑者,有那么四人惊世骇俗。十年前,大越剑神和青城剑圣分庭抗礼。三年前,黄庭芝出世,剑败青城剑圣夺下剑圣封号,成为天下用剑最厉害的人。 两年前,东海剑仙出世,与黄庭芝旗鼓相当,却不得封号,世人称之为剑仙。 然而,大越剑神说过,他幼弟将会出世,出世之时,必躲剑圣称号,到时候,还请剑圣黄庭芝让一位,改称剑神。当然,大越剑神也知道自己不是黄庭芝的对手。也就是说,一旦他弟弟出世,他自己就要放弃封号。让与黄庭芝,黄庭芝才能将剑圣封号,让与他幼弟。 然而,两年过去了,大越剑神的幼弟始终没有出世。 换成另外一句话说,黄庭芝还是这个世界上,用剑最厉害的人。 第二十章 刀圣屠夫剑圣异位 黄庭芝之所以现身,是因为杨小小。 杨小小之所以现身,是因为尹道德。 然而,不管是谁出现,都不是剑魔三人所希望的。 一个月前,数位云拓高手进入火桑境内。他们不知道的是,同一时间,中原数位高手,也进了火桑。 然而,最莫名的是尹道德。 抱着必死决心站了出来,却不料出现了两尊陆地神仙,没想到,却很开心。 黄庭芝说的话,剑魔也听得到,剑魔更多的是咬牙切齿:“你们两人,辱我三人。两位通玄对付我一人,算什么本事。” 杨小小嗤笑:“通玄偷袭先天,本事更大。”尹天德等四位家主皆是刚到先天的实力,遇到陆地神仙剑魔,那是十死无生。然而,剑魔还用了偷袭的手段。 剑魔哈哈大笑:“不要脸的中原人,什么道理都被你们占了。若不是你们故意来火桑找我的麻烦,我还用得着躲躲藏藏?火桑那什么阻挡我?” 杨小小微微一笑:“火桑不是没有高手,懒得理你而已。” 黄庭芝回头对着尹道德道:“你小心,他们该还有一位通玄,却如鼠辈,藏头露尾。你躲一躲,恩,他们那儿是个不错的地方。” 黄庭芝遥指方尚四人。 方尚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腾。但是他却没敢说出来。这黄庭芝三年前打败青城剑圣。青城剑圣也就是前一代剑圣的本事他可是见过的。将近万里之外,一剑而来,击溃那道圣光。 黄庭芝,比青城剑圣更牛逼。方尚不傻,惹不得。 尹道德掂量了一下形式,点了点头,朝着方尚四人走来。 剑魔先沉不住气动手了,长剑破空,转瞬即至。 杨小小一刀剁在剑尖上,剑魔手一抖,无功而返。 这一刀,如同屠夫剁蹄髈时的动作,然而,却破了剑魔第一剑。 剑魔有七剑,一剑比一剑强。当年,剑魔偷袭中原易家剑冢,学去剑冢七剑,最后悟出自己的七剑,从而通玄。 杨小小第一刀,平凡无奇。 剑魔侧手,又是一剑,看上去一模一样,却在行走中,给人一种毒蛇的感觉。 杨小小砍出了平凡无奇的第二刀,斩在剑身第七寸。 剑魔急忙撤力,回剑退后:“你是谁,为何每一刀都能针对我的剑法。” 杨小小嗤笑:“云拓第五,不过尔尔,用得着针对?” 这一次,杨小小率先出刀,剑魔第三剑! 这一剑,如同奔腾大河,不可阻挡。 然而,杨小小一刀逆挑,倒卷天河。 当此之时,一道阴冷的气息向方尚袭来。 方尚毫不犹豫反手拿出方天画戟。虚空虚斩。 “叮!”一枚丧门钉落在地上。 方尚皱眉:“云拓鼠辈,出来一见。” 丧门钉,只有棺材上才会有这种东西。 白雪皑皑中,这枚钉子没有颜色,没有反光,穿过虚空,直到被方尚一戟斩落。才露出原型。 那人,始终不出现。方尚第二戟扫出半圆之势。 “叮!”又一枚丧门钉。 方尚目光扫过,却看不出是从什么方向飞来的。 尹道德暗中吃惊,虽然自己已入先天,却绝对挡不住这枚丧门钉。 旁边,剑魔出到了第五剑,这一剑,如同大日般闪耀。杨小小眼睛微眯,这一刀直取剑魔头颅。 旁边,两名云拓人相视点头,两人同时出招,冲向黄庭芝。 同时,一枚肉眼看得到的丧门钉飞向黄庭芝。 不是一枚,而是八枚。本来,不应该有人看得到的,但是八枚丧门钉从同一个方向飞来,短时间在同一个位置反射出光芒,所以再能看到一枚漆黑如墨的丧门钉。 黄庭芝身上气息暴涨,一剑刺向丧门钉。一道剑气凝练到了极致,如同一根飞针,直穿八枚丧门钉。 云拓二人的刀剑,也贴近了。 将此之时,东面传来一声缥缈的叹息:“找到你了。” 这声音,如同就在跟前,却又像是有万里之遥。 下一刻,一道剑影从天外飞来。 云拓二人还未做出反应,便被那一剑撕裂。 那是一柄大越国样式的铁剑,铁剑落地,插在黄庭芝身前。 黄庭芝看着铁剑,似乎想起了什么。单手拔出长剑,扔向东面:“做你的剑圣去吧。” 这一刻起,黄庭芝不再是剑圣,而是剑神。 大越剑神幼弟,出世了。 一声叹息,一柄铁剑,斩断了黄庭芝对剑道的所有期望。 三年前,黄庭芝以弱冠之龄剑败青城剑圣。 青城剑圣:“从此你就是剑圣了,剑道魁首。” 黄庭芝只说:“我只想找一把比我更强的剑。” 三年来,黄庭芝的名声不显。然而,所有通玄高手,都知道此人以是天下前五。除了三大教派魁首,没人比他更强了。 就在这一天,还未显露名声的剑圣,退居剑神。 而青城剑圣大越剑神,已然作古。 这一刻,其他人都在想东来的那把剑是什么意思,然而方尚却腾空跳出,奔向了某道残垣断壁。 隐藏的最后一人,就在这里。 黄庭芝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 下一刻,方尚方天画戟斩断墙壁。土墙分崩离析。 然而黄庭芝却虚空一刺。收剑,拖出一道血花。 一道人影,凭空出现。 那人,双手捂着喉咙,换换的,如同一滩烂泥,倒在地上。 这厢结束,那厢,剑魔出到了最后一剑,第七剑。 “这就是你最强一剑?什么云拓第五,你去死吧!”杨小小身形暴涨,霎时间,几乎从一个七尺凡人,变成了丈二天神。那把菜刀,斩出了如同势要斩破天地的一刀。 六年前,剑魔西来,一剑杀死了中原刀圣,从此刀圣之位空缺。 江湖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谁用刀杀死剑魔,才能被承认是刀圣。 哪怕江湖上用刀通玄的人已经三人,却都只在争夺刀神称号。 刀圣,二十四圣中,主杀戮第一。 这一天,剑圣脱去称号,自领剑神。 这一天,杨小小一刀将剑魔剖成两半。 成为刀圣。 刀圣没有那一把大环刀,没有拿一把环首刀,没有拿一把重刀,长刀,唐刀明刀,甚至拿的不是一把杀人的刀。 他拿着一把杀猪的刀,右手一把刀,左手一把锉子。如同要去杀猪的屠夫。 然而,他却可能是天下最会杀人的那个人。一个杀猪的屠夫。 第二十一章 一戟之下地龙分尸 今天发一章,写的纠结……新书期过了,才二百收藏,好惨。 —————————————————————————————————————————————————————— 一颗骷髅草下,几颗石子儿微微颤动了几下,随后,一只蜥蜴从骷髅草中钻了出来。 蜥蜴用舌头舔了舔右眼,然后开始转头扫视四周。 或许是因为眼睛长在脑袋的两侧,蜥蜴的视角达到了惊人的三面六方,唯独后方和下方看不见。 然而,危险总是来自你看不到的地方。 一头足足比这蜥蜴高大百倍的蜥蜴仅仅舌头一卷,这只蜥蜴便成为了果脯的食物。 吃掉小蜥蜴的黑色蜥蜴是克拉多巨蜥,巨蜥在骷髅草上蹭了蹭爪子缝,随后开始往前走走。 仅仅走出五步,一直庞然大物迎面而来。克拉多巨蜥被生生踩死在脚下。 仅仅克拉多,就有成年土狗大小,那庞然大物却只用一直前爪,就把克拉多完全踩成了肉泥。 更奇怪的是,这庞然大物身上坐着一个人。 那人身披铁甲,手持重剑,双腿夹在庞然大物第二节背甲后的凹陷上。 方尚目送着庞然大物所在的队伍朝着前面走去。 赢錾若有所思:“这就是传闻之中的地行龙?” 方箐葶瘪嘴:“这玩意儿也敢号称是龙?大蜥蜴罢了。” 正在擦拭长枪的司徒长明接茬儿:“听说西方龙性淫,产生了很多杂类龙兽,地行龙是其中比较厉害的一种。” “龙马也是龙兽,这地行龙比起龙马差异里记。” 几人的调侃被地龙骑士听了个正着,地龙骑士远远便道:“没见识的小丫头,如果地龙不是龙,你又是不是人?” 赢錾一听,心道不好。 比他心里声音更快的,是方尚的方天画戟。 摇隔数十米,方尚催马而动,途中翻身取下方天画戟的布袋,银色光芒划破烈日烤灼的空气。 “哗啦!” 没有方天画戟披在地龙身上的声音,只有冲天血柱的声响。 地龙有一颗很强壮的心脏。所以,死的也很快。方天画戟直接将一丈余高,六丈余的地龙从第二节背刺处斩断! 当然,地龙是无辜的,方尚只是为了杀那出言不逊的骑士罢了。 赢錾摇头:“这一刀砍出事了,这地龙,就像我朝龙雀一样,有龙血统,这样的异兽必定把持在权贵手中,这骑士说不得就是德黑兰某个大势力的人。” 西方龙性淫,喜欢和兽,交,欢。产下地龙,青背铁冀龙,双足飞龙等兽。 东方龙性欢,喜欢和鸟,交,欢。产下龙鸢,龙雀,龙鹰等天空的强者。 如果硬要对比,那么地龙和龙鸢相近,都是五阶兽类。只不过龙鸢有着八阶兽类的速度,而地龙有着八阶兽类的力量。 这些都是龙兽特有的特性。 方尚是不惧怕地龙的,但是不代表四人就可以抗衡德黑兰的庞大势力。 赢錾思索半天,无奈下只得道:“我们即刻进城,寻找基督庇护。” 一路上在很多地方耽搁了时间,自金城出发的基督教宗应该先一步到达了德黑兰才对。以基督教宗在德黑兰的势力,庇护他们,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四人匆匆进城,询问了几个会明语的旅馆老板后,几人朝着城中心去了。 千年前,德黑兰是犹太人的天堂,然而,以千年来,犹太教反而没落了。自犹太教以及摩西教中脱胎而出的天主教开始以耶路撒冷为中心,朝着四周扩散。 也正应为基督教的冲击,罗马帝国覆灭。土耳其帝国覆灭。 而政教合一的奥林匹斯天神山以及奥丁神国却避免了这一切。 直到一千年后的现在,两大蛮族人摩西人犹太人阿拉伯人中,基督教大肆流行。 后世人一直在争论,当年那个提出基督教义,随后几百年中被教徒教宗强行举为创始人的圣人,可能不是蛮族,而是犹太人。 甚至,这人可能是摩西人,黑人。 有人推测,这圣人可能活了三百余年,在天竺聆听了佛祖佛法,然后在摩西学习了摩西教义。最后综合其中教义,想要给犹太人蛮族人以精神解脱,于是开始传教。 而后世人,不在乎他是谁,他活了多久,他有多传奇。后世人只在乎,基督教义适合帝国统治。 政教合一的模式下,皇权被削弱,如果是基督教,情况又不一样。基督宣传隐忍,深得佛法精髓。受统治者吹鼓。 四人走入这异域风情的城池。 没有城墙。 是沙漠中的绿洲。 街道上全是白色穹顶的小白洋葱头房屋。人们带着白头巾黑头纱或是穿着黑斗篷到处走动。 这里是中亚细亚,文化融合达到了极致,却又拥有自己的文化。 一千年前,西域五十二城的文化不断在匈奴威胁下西迁。与当地白色方形房屋融合,形成了如今风格的德黑兰。 而街道上的人,用头巾就能看出信仰。白头巾是真主的信徒。而黑斗篷是天神山的信徒。至于没头巾或是红色小毡帽的,就是基督教众。 四人在黑斗篷的掩护下很轻易就到了基督教的区域。因为一路上他们刚好经过了天神山的势力范围。 刚刚进入基督教区域,他们的装扮就变得奇怪起来。 在河水不犯井水的德黑兰,天神山神使很少进入基督教区域。 所以,他们吸引了很多目光。 直到到达德黑兰大教堂,赢錾才拿下黑色斗篷,对着守门人嘀咕着什么。 在这个欲望腐蚀人心的年代,苦行人不再以大教堂为归宿。甚至清道夫都不再以驻守教堂为荣。 教堂中也充斥着权力争斗。 每一名红衣大教宗,都是所有门徒崇敬,并且巴结的对象。 很容易,四人就被领到了教堂后。 基督教堂,前后层次颇多,和中原寺庙很像。 绕过不知多少个弯儿之后。 四人见到了等候多时的教宗。 “沙兰科?” 教宗挥手斥退左右。 看着四人,沙兰科皱眉:“你们惹上大事了。” 赢錾知道惹麻烦了,但是能让沙兰科这么郑重的说惹上大事了,恐怕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沙兰科低头道:“耶路撒冷白揦子莫国王子,是不是你们杀的?” 赢錾面色一柄,果然。真的是惹上大事了! 这里的国度,不向中原,国王哪怕婚娶也顶多一两个妻子。按理说白揦子莫的王位继承人应该只有三四个而已。这还是加上国王兄弟侄子等人才能得出的数字。 换句话说,方尚那一刀,得罪了整个耶路撒冷。 如果被人知晓,在中亚细亚,方尚将寸步难行。 赢錾低声确认:“是一个骑着地龙的年轻骑士么?” “是!” 第二十二章 分离去罢追杀来袭 德黑兰城外,方尚一个人默默的走着。 由于白揦子莫王子之死,沙兰科教宗也无法保证四人周全。 沙兰科教宗建议方尚独自西去,离开中亚细亚,进入小亚细亚,甚至进入欧罗巴。等到数年之后再回归。 方尚也想过。他的目的是保护赢錾进入德黑兰,如今任务已经完成了。 他杀白揦子莫王子时,是当着一整队商队出手的,根本不可能避免被发现。一个背着比人还高的布袋的目标,实在是态明显了。 方尚当然不会放弃自己的武器。所谓剑在人在不是说着玩儿的。 虽然方尚还没有这个觉悟,却不代表会放弃好不容易得来的这件神兵。 更何况,就算不拿方天画戟,他的目标也太明显了。 方尚明白自己如今才先天,断然不可能跟一个国家对抗。 所以,他选择独自离开,方箐葶和赢錾在一起应该是很安全的。更何况方箐葶自己也算得上一流高手,只不过实战经验太少而已。 方箐葶三人一行,除非是中亚细亚的绝顶高手故意针对,否则绝无生命危险。 趁着夜色,方尚出德黑兰,朝着西面走去,意图避过耶路撒冷直接北上。然后转道欧罗巴。 沙兰科的势力也只能在德黑兰给予一些庇护。 出了德黑兰,方尚一路狂奔,将白揦子莫的视线拉出了德黑兰城。 清晨,天色灰暗,昼行的蜥蜴蛇类还没出现,鼠蚁虫类已经休息,沙漠中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只有呼啸的寒风。 这里是大路中间,沿海气流进不来,北面寒流也无法侵袭,比起西域,此地要温暖的多。不过,由于是沙漠,夜晚也冷的可怕,白天或许是炎炎烈日,晚上就要白雪皑皑。 沙漠降雨的确很少,却不是那种纯粹的沙漠,只是荒漠。 方尚的马匹已经很累了。这匹马是在西域才换的,之前的骆驼不适合快速转移,然而,凡马始终是凡马不可能没日没夜驱驰。 马儿走着走着,跌倒在地,方尚翻身落地,看着劳累的马儿,解开了马缰,卸下马鞍,随后,独自步行。 以方尚的脚程,步行甚至快过马奔数倍。 直到天刚刚亮,方尚看到了绿洲。 这是一个小绿洲,没人懂明语,哪怕明语是大陆通用语言。 方尚走到一处店家门口,拉低了帽檐,随后丢下一两银子,拿起一个饼,一块肉干儿便走。 店家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银子,欣喜的擦着银子,随后把银子放进了腰带里。 走不久,方尚看到了一匹好马,随后,掏出一两金子,指了指马。 大明,一两金子能置换十六两白银或更多,在金银稀缺的中亚细亚,黄金甚至是宗教专用的东西,只有少数大贵族才会使用金子。牧马人略微考虑后,将马缰递给了方尚。 吃着饼和肉干,方尚打了两壶水。翻身上马,继续前进。 如果方尚知道,中亚细亚的水壶不是羊皮做的,而是骆驼的阴,囊,不知道是否喝得下去这些水。 又是一夜,方尚已经走出将近千里,这距离,已经脱离白揦子莫王国的范围了。 然而,该来的还是来了。 大军不来,一队高手到了。 方尚正有些疲乏时,一道轻微的破空声给他提神了。 那是一道箭矢! 方尚瞬间做出反应,方天画戟布袋收拢,方天画戟斜挑,从天而降的箭矢从正中间被破开。 那是天空之上来的攻击,方尚抬头,三头狮鹫,在头顶盘旋。 天神山在某个古老的时代,走出过某位天神,那位天神使遇到了狮鹫之王,那头狮鹫,狮身鹰翼长出了人的半身。 拥有绝美女性上半身的狮鹫之王斗智中被天神斩杀。随后一千多年,狮鹫群体从传说生物下降成为了普通魔兽。 然而,中亚的天空上,狮鹫依旧是绝对霸主。 哪怕是刚成年的狮鹫也能达到五阶巅峰。 随着成熟期到来,狮鹫一般会成为七阶魔兽。而一群狮鹫,哪怕是人养的,也会产生一两个八阶超级魔兽。 还好,天上三头,只是一头六阶两头七阶。 方尚耳门一动,将周围声音全部收入耳蜗。 背后不到三百米,沙地有声响,类似沙蝎拱沙,却大不少。左右两侧有轻微沙流声,像是某种有肉垫的兽类脚爪踩踏沙地的声音。 三面合围! 加上天空,四面。 方尚仔细一想,敌人一定希望自己从放开的缺口突破过去。哪儿,一定等着什么恐怖的东西。 方尚随即决定,左面突围。 反手将方天画戟的布袋蒙在马匹的眼睛上。随后驱使马匹像左狂奔。 这匹马是一匹上好的西域马,两步一丈,半个时辰狂奔,百里不是问题。瞬间冲刺速度更快。远比幽州马厉害。 正当方尚驱马狂奔时,马却突然减速刹脚了。 方尚定睛一看,一个白袍人,骑乘白色巨狼等在这方。 方尚方天画戟倒钩刺破马股,棕红骏马嘶鸣再次狂奔。 白色巨狼一跃三丈,白袍人挥动手中弯刀。 方尚方天画戟斜挑,刀戟交错,火花四溅。 漆黑的沙漠中,两人视力极好,交错之间,方尚看到了那人惊愕的表情。 方尚嘴角微翘,来了还想跑? 没想到竟然是七阶高手,不过,算你倒霉。 那人乘骑巨狼如同一心,落地后,巨狼转身狂奔,那人起伏间狂呼:“快逃,八阶!” 方尚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是却能猜到他们说的是什么。 天上狮鹫三支箭射来,延缓方尚动作。 其中一头狮鹫发出长鸣。 鹰特有的高亢,狮子特有的低沉浑厚,加上秃鹫的死亡气息,狮鹫的声音如同来自地狱的寐语。 方尚丢下棕红马,三两步追上巨狼,一戟劈落! 当此之时,地面黄沙疯狂涌动,一道如同长鞭的东西破土而出。 方天画戟被这东西挡了下来! 方尚一看,竟然是一头巨大的蝎子。这头蝎子的毒刺,竟然挡下了方天画戟,只是微微有些白痕而已,并未折断。 又是七阶魔兽。加上巨狼狮鹫,这已经是第四头七阶魔兽了,不排除左边也是七阶白狼。 如此说来,等在前方的,必定是八阶骑士,或战士。 方尚三两步腾跃,再次落到马上,擒贼先擒王。 等你在最关键时刻刺我一刀,不如我先找你! 策马奔腾。 这一刻,曙光微起。 一道紫气东来,划过天际,点亮天空,随后,天空再次黑暗。被紫气闪过之后,眼睛适应了亮光,再去看黑暗,几乎失明。 这是日出之时特有的一幕。 方尚也有优势,他是背光,等着他的人,正对亮光和黑暗。 转瞬之间,黑暗消失,日光,终于降临大地。 方尚长吸一口冷气。 数百丈外,一头青色毒龙窝在沙地上! 第二十三章 基督兴起沙漠刺杀 四头甚至五头七阶魔兽,加上一头八阶毒龙,这似乎是必死之局。 毒龙,还有一个令人胆颤的名字,冥界亚龙。 上古时候,一头巨龙与蝮蛇产下后代,也就是毒龙。那时候,毒龙还是普通的六阶魔兽,比地龙还第一个层次。 众神山上有一名叛逃的魔法师投靠了冥国,成为了一名邪恶巫师。这名叫做莱恩的邪恶巫师在耶路撒冷附近捕获了一头天赋极强通人性的毒龙。没有自己冥宠的巫师想要让毒龙成为他的冥宠。 于是,莱恩将毒龙带到了冥国的万龙巢穴。无数巨龙和亚龙去世后被埋葬在这里,在冥国的滋润下,化作了骨龙和魔龙。 弱小的毒龙听从莱恩的吩咐,想要在万龙巢穴学到真正的巨龙本事,然而,这一切都行不通。毒龙,根本没法使用龙语。 毒龙在怨恨中度过了很多年,却偶然发现,自己与生俱来的剧毒,甚至比普通骨龙的龙语魔法更强! 隐藏在莱恩的庇护下,毒龙不停的在龙穴学习着如何使用自己的剧毒。 而莱恩,却决定放弃毒龙,因为,数十年,毒龙都没有学会龙语。 觉得被龙族抛弃的毒龙再次感觉到了背叛,毒龙阴狠的将毒液吐向莱恩的眼睛,杀死了莱恩。随后,已经不再弱小的毒龙在万龙巢穴降服了每一头骨龙和魔龙。 当冥国的人发现这头毒龙时,他已然突破八阶,成为了通玄魔兽。或许,突破到通玄,他已经不再是魔兽了。 脱离冥国,这头毒龙说着人语纵横在耶路撒冷附近,统一了毒龙一族。将自己领悟到的每一点,都传授给了自己的族群。直到,一头更强大的毒龙杀死了他。 他的确死了,但是,毒龙一族,却成为了亚龙,只弱于红蚍蜉一族的亚龙,甚至比精灵龙仙女龙都更强大。冥界亚龙这个名字开始传送。 当人类发现毒龙一族竟然全部从六阶魔兽变成八阶魔兽时,只是惊讶于神的造物,却不知道毒龙一族经历了什么。直到,耶路撒冷基督教掌握了毒龙一族,才明白,毒龙一族为何会突然进阶。 这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千年之内,毒龙成为了基督教的倚重。 那头毒龙,和普通毒龙没有区别,他们和红蚍蜉一样,没有四肢,看着方尚的到来。 毒龙慢慢的悬空,旁边,基督教神使缓缓拿起了法杖。不同于众神山魔法师的元素魔法,不同于德黑兰奥术法师,基督教神使使用的是名为光明的魔法。强烈的腐蚀性不弱于冥国巫师的巫术,却又拥有如同众神山水元素法师的恢复能力,光明本就耀眼,又拥有如同火与雷的炙热。 光明依托毒龙的黑暗,令人胆寒,但是,这或许不包括,方尚。 方尚不在乎那个光明法师,他更怕的是几头魔兽。 魔兽都拥有强悍的体魄,他作为一个天生八阶的武者,害怕的是体力流失。 毒龙率先发动,一口淡绿色的毒球穿过百丈虚空而来。 方尚看着毒球飞向自己的眼睛,心中一禀,方天画戟撕裂身前虚空,毒球溃散在空中。 神使一愣:“好强!肉身力量竟然能撕裂虚空,威力不下于一阶宝石!”能量宝石不同于人的境界。宝石只有五阶,五阶最弱,一阶最强。在凤阳城外,众神山的火神使者爆开一阶宝石,撕裂过虚空。 不得不说方尚学习能力很强,运用肉体能力,模拟出了宝石爆炸的威力。 天空中,狮鹫飞舞而下,巨爪抓向方尚,方尚方天画戟横劈,格挡巨爪。 就在此时,巨狼也奔袭而来。 方尚放弃马匹,向前翻滚,躲过巨狼。当方尚翻滚之时,沙地中巨蝎蝎尾破沙而出,差一点洞穿方尚的大腿。 当方尚躲避之时,巨狼口吐风刃,脚踩风系力量,生生踏了过来。 方尚恼怒抬起手臂扇翻巨狼方天画戟竖劈! “刺啦!”疯狂而恐怖的撕裂声后,沙地之中喷涌出淡黄色的液体,方天画戟在沙地之中连续搅动,整个沙地都开始震动,巨狼之上的骑士跌落在地上。 “沙奎死了!小心!”神使愤怒,一道光芒,在黑夜中刺破云霄,当光芒远去再回来之时,带来了如同陨石般的光雨。 方天画戟疯狂转动,格挡光雨,光雨之中,两头狮鹫穿插在光雨中,生生将方尚之前骑乘的汗血马撕裂,随后冲向方尚。 整个包围圈越来越紧,靠的越来越进。 方尚抬手抵抗两头巨狼,一戟捅穿一头狮鹫! 两头巨狼与毒龙已经贴近到了方尚身前。 方尚看着手臂上巨狼的抓印,随即使出霸王三甩。这是方家枪法的精髓。虽然每一个用枪的人都会霸王三甩,却用不出方家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便是由于功法的原因。 方尚依旧不会这功法,但是方尚会模拟。模拟看到过的一切。霸王三甩将两头巨狼砸翻在地。 一名巨狼骑士被巨狼翻滚时从身上压过,顿时筋骨断裂。 神使一道光芒激射而出,随后变色:“救不了,格里芬,不要在隐藏了,动手吧!” 格里芬?方尚不是之前的方尚了,他懂得很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格里芬是众神山对狮鹫的称呼。在众神山,格里芬是邪恶的象征。众神山屠戮格里芬的功绩不下于屠龙。 然而,不是所有狮鹫都能号称格里芬。因为,格里芬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个传奇。 毒龙是基督教最强的力量,却不是基督的象征。基督的象征是狮鹫。 《福音》描述:“基督是一只狮子,因为他有着统御的才能和巨大的力量;基督也是一只老鹰,因为他在复活后可以升入天堂。” 然而,当那头超越八阶的格里芬死去后,狮鹫失去了荣光,成为了普通魔兽。格里芬再现了? 方尚,回头观察死去的狮鹫,和还活着的狮鹫,瞬间发现了不同。死去的狮鹫翅膀是羽翼。然而,活着的那头狮鹫是肉翼! 肉翼,是力量的象征,巨龙便拥有肉翼,而不是亚龙那般是爪翼。 “糟糕!” 那头活着的狮鹫全身散发白色的光芒,如同彗星一样,冲向方尚。 方尚再也没法留手,方天画戟不停震动,一瞬之间刺死一头巨狼,撕裂冥界亚龙,将神使钉死在沙地上。 彗星般的格里芬已经冲到身前,方尚丢下方天画戟,冲向格里芬。 一瞬间,方尚的双臂便血肉模糊,格里芬疯狂煽动肉翼,黄沙被搅起,方尚右手成抓生生从格里芬身上撕下一条肉! 格里芬身上的骑士惊恐:“格里芬,逃!” 与杀死百拉孜嫫的敌人来说,保存基督的象征更为重要。基督教是凌驾于百拉孜嫫王国之上的教派。 方尚抬起方天画戟,右腿猛然登地,冲向格里芬。 就在此时,一道阴冷的寒光贴近,方尚猛的在空中扭曲身体,“叮!”方天画戟击在那长剑上。 “奥丁?” “想不到,过了这么久,你还在防备我,哪怕是生死之间,你更强了。”留下这句话,奥丁消失在沙漠中。方尚更强了,奥丁也更强了。 看着远去的格里芬,方尚十分不甘。看了看被撕裂成两半的马匹。方尚盯着地上匍匐不敢有动作的巨狼。 “臣服,或者,死亡。” 第一章 湖岸乱兵 大明国,历经九世不衰,第九任皇帝赢战继承大统第三年改年号平齐以来,天下安定,百姓富裕,已有十六年。 西南边陲,向外是云端之国,洛桑。 边陲,有一小镇,叫回龙。有一河,叫回龙河。有一湖,叫龙眼。 传闻上古年间,一条龙肆虐中原,最后远游西南,在这个地方回头看了一眼中原,随后卧倒,化为一条长河。 而回龙的位置,正是龙的心脏。再往西南走,便是回龙河的源头,而龙眼湖,正在此处。 每年八月底,都有小股洛桑骑兵偷入大明国,劫掠边境百姓。平齐六年,大明国五十万大军途经河洛、清水郡佯攻回桑国,随后突然转道北蜀,兵伐洛桑。 大明国威武大将军,司徒长明,帅五十万大军用火攻计大败洛桑。从此洛桑不敢明犯边境。 但是每年秋末,还是会有洛桑骑兵犯界。 因为冬天,高原上天寒地冻,很难生存,没有存够粮草,只能冻死。所以他们不得不考虑犯边。 正是深秋,一支大明国军队停在龙眼湖休息。 一名探子从山林中钻出,直入大帐。 随后,北蜀中郎将赵谦走出大帐,勃然大怒:“聚集人马,准备战斗!” 是的,洛桑犯边。 但不知为何,这一次,对手是一支超过千人的骑兵队伍,而大明国军,只有七百。 赵谦面色阴沉,一边擦拭长剑,一边暗道:“有诈。王都出事了。” 此王都,不是皇城,大明国皇城是凤阳。而王都是指齐王都也就是华阳国都。 赢炎十六岁时被封王离开都城在蜀中华阳国开庭,成为大明国十八路藩王之一的齐王。 当大明国军刚刚准备好之时,洛桑骑兵至,洛桑马不高,短腿,但是耐寒,而且适合穿越山林,是洛桑一大依仗。 战火莫名开启,三个小时血战后,大明国龙旗倒地。 十年,这是十年来,大明国倒地的第一杆龙旗。 平静了十年的边疆再次烽烟四起。 而十年前,正是大明国打的洛桑王都西移,才震慑了四面番邦。而此时,又是洛桑,重新点燃了战火。 一名高大的洛桑人肩扛巨斧,骑着一匹稍微大一点的洛桑马进入正在打扫战场的洛桑军中。 那汉子穿着长袍,右手却褪下了衣袖,卡在腰带上。正是洛桑人最标准的打扮。 这个人就是洛桑特蓝部族土司,长野呙及。 长野呙及驱马缓步,走到了队伍最前方,而这里,一群洛桑人,正在拷问战俘。 十数个战俘站在一起,只穿着里衣,没有穿着盔甲,更不要说兵器。整整七百人的大明国军,只有他们活了下来。 长野呙及扫视众人:“说出道路者,可不死。” 人群中,一名清秀少年仰起头:“此话当真?” 战俘顿时有人怒骂:“常空你个王八蛋,我大明国没有叛变的士兵!” 原来这个清秀少年,有一个很像和尚的名字,常空。常空回头:“夜前,我都还是个普通农民,犯不着跟你们一起去死。” 长野呙及微笑:“你是佛教信徒?” 常空点头。 长野呙及哈哈一笑:“那我们是自己人,只要你带我军走小道进入蜀北平原,我就放你一条生路。” 常空背负双手:“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 “好!” “是的,很好!” 既然有人答应带路,剩下的大明国军,便没有了价值。在咒骂声中,十多人被原地杀死,都丢掉了耳朵,变成了战利品。 洛桑骑兵,平时很散乱,但是极为听话,等级深严。长野呙及发话之后,洛桑骑兵在两刻钟内进食完毕,随后出发。 长野呙及想要给常空一匹马,但是常空拒绝,说不会骑马。 天至正午,长野呙及一边拍打虫蝇,一边询问:“为什么这条路这么歪歪扭扭的。” 常空头也不回:“一条直路,那叫康庄大道。” 长野呙及无奈,只能跟着他继续走。 这一走,就是数个时辰,路上连一点儿水坑都没有,与西南边陲潮湿的环境极不相符。 终于,洛桑马开始打着鼻息,长野呙及击节:“有水源!” 常空点头:“是的,前方有个大湖,我们喝水之后,沿着湖向东,就到了。” 山林中,树叶遮蔽了天空,根本看不清日头的方向,能够在入夜前到达湖边,也是一件好事。 当众人刚刚走到湖边时,天完全黑了。只能看清,的确是湖边。深秋,冬天前只有一个月,正是月缺之时,漫天星斗,独,不见月光。 常空警告洛桑骑兵:“这里是北蜀,有很多猛兽,这里是山林,又是湖边,哪怕入夜,也会有猛兽给水,你们取水时,最好不要动作过大。这湖,有灵。” 长野呙及想了想,严令手下不得离开一里范围,取水时尽量小心,营中士兵不得喧哗。 巨大的白帐篷搭了起来,常空被长野呙及留在了大帐。 吃着洛桑的上等风干牛肉,常空显得很惬意。 而营帐外,普通洛桑战士正在安葬战死的洛桑人。 洛桑人,信奉自然,高位者死后,予以天葬。低位者死后,石葬。与中原地区土葬类似。只是土换做了石头。 清晨,日照生烟,林中瘴气和湖中烟气结合,变成了大雾。 长野呙及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询问常空,常空答:“昨日无雾,今日有雾,因该时间不长,最多一个时辰就会消散。” 洛桑人开始进食,然后列队,果然,不足一个时辰,大雾消散。 当大雾散尽时,正好能看到对岸。 一名洛桑骑兵大喊:“不对劲,这里是昨天那个湖的对岸!” 众洛桑骑兵大惊,随后望向对岸,果然,就是昨天那个湖,湖对岸,葬着七百大明国军。 长野呙及,抓紧巨斧,四处张望,在湖边,看到了常空。 常空面对众人背对龙眼湖,面带笑容:“各位,之所以带你们到这儿,是为了用你们的人头,祭祀我哪些只做了一天兄弟的,兄弟。” 随后,长野呙及巨斧扔出,常空却倒向了湖水。 当常空后背拍在水面之时,湖中,猛然卷起漩涡,随后,漩涡倒转,一条水漩涡冲出湖面。大水冲向洛桑骑兵,水扑腾落地之时,一颗巨兽的头颅冲出水漩涡。 那是一颗,龙头? 长野呙及看着巨兽如同灯笼一般的血色双眼,只来得及大喊:“我!”然后便被巨兽吸入口中。 不到片刻。六百多洛桑骑兵全军覆没。 常空一个扑腾,爬上水面。 巨兽伏倒,震得周围树木猛晃。 常空笑道:“谢谢。” 巨兽开口:“记得你的承诺。” 常空点头:“记得。有缘再见。” 巨兽两根硕大的胡须抖动:“还是别见了。小书生。”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巨兽慢慢的钻入湖中,湖水震动,传出声音:“果然是个书生,而且是个王八蛋书生。抄袭前人,有本事自己写。” 常空放声大笑:“哈哈,哈哈!前朝刘禹锡的神作,我如何做的出此种文章。” 第二章 赢战 由于我是放假前发布的新书,但是今天才让编辑过得审核,所以白白废了十二天新书期。也导致先是两周没更新了。各位,我只想说,我又回来了 ——————————————————————————————————————————————————— 天子不上朝,世事如烟。 岷江旁,一座不起眼的小山下,两位老人矗立江边。 这座山,在高山多如牛毛的蜀州,根本算不得什么,但是这座山却有一个御赐的名字,游龙。本来,岷江水会被改作流水的,不知为何,作罢。 一位老人穿着明黄色的衣服,一脸胡须,脸型有些消瘦,眼神却明亮如火。 另外一个老人穿着白色长袍身体挺直,头却略微低垂:“这水,很清澈。这里山清水秀,比起中原,好太多。” “是吗?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还没改掉拍马屁的习惯。”黄衣老人不屑一顾。 “哈哈,那是我的荣幸。” 玩笑之后,白袍老人正色:“你的儿子,真不消停。” 黄衣老人看着绵绵江水:“大儿子一心信道,躲在龙虎山上。却去错了地方,龙虎山的老道,争强好胜,学不到天道。二儿子,居然又信佛,是要我赢家绝后么?三儿子,在北蜀立国,还好,做的不错。四儿子,声色犬马,不过全是装得,以为多几分城府,就能让我高看几眼,却不知,我知他,城府如同声色犬马都是装得。五子,有一点出息,却只懂征战。若是他继承家业,那就十世而亡了。” 白袍老人,撤步:“你有六个儿子。” 黄衣老人回头一巴掌挥过去,却不料白袍老人早就躲了:“你这个……哎,算了,罢了。” 忽然,天空色变,太阳被太阴盖住。一道明星从天空中忽然出现,照亮了小半边天。 白袍老人微眯双眼:“你看,太白星出现了,但是没有紫微星。你老儿这个皇帝做到头了。你几个儿子。恩,既然是这个星象,你几个儿子都有难了。” 原来,这个面庞消瘦的黄衣老人,竟然是上位十年血屠四境,然后裹挟血腥气息,稳坐凤阳皇城皇宫大宝二十载的当今大明国皇帝,赢战。 凤阳离北蜀,有千里之遥,不知为何,他会出现在这里。 而,白袍老人,三番两次得罪这个数十代内最血腥的皇帝,又不知是何人。 赢战背负双手:“儿孙自有儿孙福,当我的儿子,就得有这个打算。你看这天,拿我没办法,要找他们撒气,我也没辙。” “说的轻巧,你的三儿子,就在百十里外,华阳城,怎么,不去看看?”白袍老人笑嘻嘻的,似乎这些在凡夫俗子眼中如同太阳般的人物的生死,只是个笑话一般。 赢战看了一眼水,看了一眼山,最后才看了一眼天空:“我不去,他有三成可能活,我去,他必死无疑,而我也有三成可能会死。” 白袍老人哈哈大笑:“天算不如人皇算,果然。天都算计不了你这老……恩。”本来是想说老不死,还是老东西,不清楚,反正不会是好话。 赢战轻轻一指,岷江水倒流,一段十八丈宽,五丈长的水面化作了陆地。 河水去,淤泥在。 然而,顷刻间,淤泥竟然变成了干涸的河床,更是张开了裂口,如同百年大旱一般。 赢战慢慢走下河床,那身影,真就是应了四海升平帝王步七个字。 在白袍老人的注视下,赢战慢慢弯腰,然后从干涸的河床上捡起了一个物件。一只手镯,看不清原来的颜色,只能看出,是个手镯。 白袍老人掐了几下手指:“赢炎倒了血霉了。” 赢战侧目:“我就是要加这一把火,活不下去就别活了。” 天谴降,而此时,赢战还动用大神通,为的是捡起一个不起眼的沉寂在河底的手镯。然而,这大神通在上天的眼里,却是挑衅。 百里外,华阳城,齐王都。 一名女子迎风而立,脚下,正是齐王都西门城墙。 十丈城墙,如此高。 然而,女子丝毫不在意脚下是什么。 齐王,赢炎,站在她的身后。 女子开口,如同天籁:“知道吗,你是我最喜欢的弟弟。” 齐王呵呵一笑:“你只有我一个弟弟,其他人,不是同一个母亲。” 女子回头:“是吗?但终归是同一个父亲。” 齐王指着城外:“你看,十万,十万洛桑骑兵在城外。你却陪我在城内。还不能说明问题吗?我的姐姐,赢桑?” 赢桑笑着,然后笑弯了腰:“知道吗,我的师傅,沧浪棋圣,用了半身修为,和一个符道宗师的肉皮囊,加上那枚可以点穿云天的黑子粉末,为我做了一道符。” 齐王的笑慢慢流逝,转而面无表情:“为你?” 赢桑转过身来,对着齐王挥了挥手:“再见了我的弟弟。”然后往后退了一步,跌落城墙。 齐王扑上去,却没看到空中有任何人。 千里之外,一道倩影一步跨出,撞到了一个男子。 男子身上是一件奇怪的长袍。只有贵族和士族才穿长袍。但是绝对不会有贵族和士族用麻布做长袍,也不会有贵族或士族的衣服上有补丁。 女子撞在男子身上。男子回头:“姑娘,你太色急。” 女子怦然心动:“你是谁,为什么我不认得你?”那种心跳,是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似乎只有最熟悉的人,才会带来这种跳动。 男子哈哈一笑:“我叫常空。你这个问题问的真奇怪,为什么你会认得我。对了,别打扰大爷看戏。” 这个脸上没长胡子的大爷转过头去,看着什么。 女子四顾,才发现周围全都是人,但是他们却没发现突然出现的自己。因为他们都在看着前面楼顶的两个人。 女子捂嘴:“东海剑神黄庭芝,刀圣杨小小?” 常空回头:“什么?杨小小?这玩意儿高手的名字这么寒碜?”也不知道刀圣对于这个打趣作何感想。 女子却没理会他,只是紧盯刀圣剑神:“天下技艺,无非士农工商琴棋书画儒释道刀剑皇十四道。十四道十四神十四圣,缺九圣。一共十九位上得天下得地的陆地神仙,这两位的架势,是要决一生死?” 常空笑骂:“就这两位的行头,还神圣?笑死我了,你看,站了一刻钟了放不出一个屁。” 旁边一个人呵斥:“你懂个屁,剑神刀圣约战是十年前的事情了。从上个月开始,天下人都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目睹这绝世一战。” 看了看周围,常空蔑视:“绝世一战?呵呵,天下人真少,才二千个。”常空瘪嘴。 楼顶,不知是不是众人的肆意调侃让两位百十年来都少有人可匹敌的大人物再也忍不下去了。 刀圣先出一刀,刀罡一去十丈,然后猛然回收,那一刻,刀,璀璨,难以直视。 剑神后出一剑,剑没有带罡气,然后还是没罡气,接着,剑,直刺,平淡无奇。 常空笑骂:“剑神装逼,死定了。” 刀圣丢掉了刀,剑神却紧握着剑。 然而,剑神没有刺中什么,因为刀圣站在他的背后。 “你,恩,十年没长进,走吧。” 剑神哈哈一笑:“为什么要长进。我活着是为了吃,不是为了剑。” 刀圣一个踉跄:“你这个剑道的耻辱。” 剑神无语:“要么比喝酒吧。剩下十七个全部喊来,也喝不过我。” 随后,在众目睽睽下。两人都消失了。 常空点了点头:“恩,不错,我的眼界又提高了。你看我都看出了剑神要输。” 女子鄙夷:“看出来有个屁用,你看剑神刀圣鸟你么。” 话音未落,一个人出现在常空面前:“少年,我看你骨骼惊奇,做我徒弟吧。”不是别人,正是刀圣。 女子张大了嘴,这丫的,打脸太迅速啊。 刀圣有意无意的看了女子一眼,似乎知道这女子的身份。 常空让开一步:“喂,妹子,刀圣要收你当徒弟。” 刀圣也让一步:“别,天下缺了九圣,还有才被补位的工神,都是她师傅。做她的师傅,活不过三个月。” 女子哈哈大笑,再次笑弯了腰。 刀圣看着常空:“你看他爹多聪明,自己就是二十八圣之首,唯一有可能超脱陆地,入得天门的神仙人物。非要让其他人当她师傅,结果不费吹飞之力,荡平江湖。” 长空回头:“你就是那个,人见人倒霉的公主?你离我远一点。” 女子,就是赢桑,前后克死十大陆地神圣级人物的妖孽。 男子,就是和巨兽聊天打屁,然后进入中原的常空。 刀圣殷勤的看着常空。 常空道:“滚,不要师傅。” 话音落,刀圣消失了。 女子戳了戳常空的肩膀:“你这文弱书生,傻啊,刀圣可能是天下最厉害的三个人之一啊。而且家财万贯,没有儿子,没有徒弟。” 常空点了点头:“我有些后悔了。毕竟我很穷。” 刚一说完,刀圣殷勤且欠揍的脸又出现了。常空吓得退后一步:“滚,老子是读书人,打打杀杀的不适合我。走开。” 刀圣透露着诡异的笑容,看了看赢桑,又看了看常空,笑道:“这次真走了。我想让你当我徒弟,不是为了教你刀,而是为了那一头,你知道的,很少见。” 赢桑微笑着道:“他不当你徒弟,你可以考虑我。” 这话说完,刀圣真的消失了。 第三章 天下英豪 人群意犹未尽,虽然他们什么都没看到,却感受到了来自内心的那份激动。 天下神圣,不多。一刀一剑,更是杀伐巅峰的存在。能够看到他们对峙,也够自己给子孙后人吹嘘了。 他们也可以自己臆测,是否刀圣剑神动作已经快的他们看不清了,然后分出胜负的时候,他们才看到了什么。 当然,江湖这么大,不是什么都是真的,随他们去说吧。 常空双手抱怀,低头走出镇子,后面跟着个小尾巴。 常空时不时回头:“公主大人,你跟着我这要饭的干嘛。” “好奇。”赢桑如是说。 走出镇子,常空找了棵树,躺在树根上,睡觉。那树根,比一般的树干还粗。也不知常空是不是故意找到此处的。 赢桑在一边蹲着,双手撑着下巴,看着常空:“那刀圣为什么要找你做徒弟。” 常空翻了个身:“我认识他,见过他,不止一次。” 赢桑继续问:“什么时候,哪儿?” 常空回头看了一眼她:“你烦不烦,他是我们镇上杀猪的,我能不认识他么。虽然我买不起肉,但我还不能看了怎么地?” 杀猪?赢桑对于这个答案很满意:“如此说来,这十年,刀圣都在北蜀当屠夫。一旦天下发生什么大事件,你们镇子所有人就都没肉吃了?” 常空脑袋蹭了蹭,找到了一个比较舒服的位置:“惨吧?” “惨!” 刀圣当屠夫,这倒可以当做谈资,回京之后,又有了聊的话题。 赢桑继续问:“常空,你的这个空字,没有五行偏旁吧。我是指字,部首,你懂的。” 常空翻身而起:“你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赢桑点了点头:“恩,我决定跟着你了,你要去哪儿?” 常空反正都没法睡,干脆站了起来:“我立志要当淫贼,纵横千里。如何?” 赢桑鄙视:“就你这小身板,淫贼?遇到个不讲理的大妈,就能给你拆成五块儿肉。恩,骨头。” 常空嘿嘿一笑:“我要上京城,考状元。我大明国,比我有文化的人,太少了。我去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聪明。” 赢桑微微一笑:“当状元顶多做个五品官,混到七老八十可能能做个二品大员。不如给我当护卫吧,我封你做四品官。” 常空鄙夷:“你老子都不能随便封四品官,你当内阁八大臣是吃屎的啊。张灵甫和赵居正一把大权握手里。你当我是没见识的小瘪三?” 赢桑摇头:“五眼鸡,岐山鸣凤;两头蛇,南阳卧龙;三脚猫,渭水非熊。你那点儿小见识,顶多就是个三脚猫。” “非熊,飞熊。万一我是飞熊不是非熊呢?”常空如是说。 渭水飞熊,就是三脚猫,比喻只能干一件事情,而且还做的不好。但是飞熊呢,就是大周朝的开国丞相,姜尚。 “你做梦吧,大明朝没有丞相这个职务。” “呸,大爷天赋异禀,代替张灵甫,那是顺其自然理所应当。” “做梦。” 两人吵吵闹闹,过不久,当赢桑饿的没办法时,常空睡着了。 夜,十月初八,弯月,星明。 当赢桑睡醒的时候,恩,闻到香味醒的时候,常空正在吃烤野鸡。 赢桑毫不客气:“给本公主一只鸡腿。” 常空捡起地上的鸡腿骨头丢了过去,赢桑扑上去抢走了常空手里半只鸡,扭下鸡腿,吧没肉的鸡背脊丢给了常空。 常空怒视赢桑,然后从火灰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 赢桑好奇的看着,常空开始显摆:“啦,这东西,叫番薯,先是从西域传到了洛桑,然后传到了北蜀。一般只有有本事的人种的出来。我就带了几个,这是最后一个。” 赢桑看着番薯,又看了看鸡腿,然后道:“我用这个玉镯子换你的番薯。” 常空看了看番薯,又看了看玉镯子。然后拿走玉镯子,从火灰堆里又掏出一个番薯:“这真的是最后一个了。” 赢桑鄙夷:“奸商,小格局,一辈子小人物。” 常空遥指北蜀方向:“大人物都死了。” 赢桑面色微变,然后恢复如常,开始剥番薯。 常空拿起自己那一个番薯,然后把手里的镯子在衣服上蹭了蹭,丢进了怀里,然后道:“往东一里,有人被群殴。去看看。” 林间,一名男子匍匐在草丛中,周围,都是尸体,男子一动不动,如同死了一般。周围林中传出各种奇怪的声音。以及,惨叫。 片刻后,许多人围了过来,其中一个首领摸样的人看着灌木:“起来吧,世子,皇室怎么会有你这样没出息的子弟。” 那男子惨叫:“不起来,起来你们要杀了我。我什么都没做,放过我吧。” 然后,男子看到了一双脚,那脚的主人正在用左脚大拇指,扣右脚背。抬头看去,正是常空。 常空一边剥番薯,一边道:“各位,杀人犯法的。” 那群凶神恶煞的黑衣人围了过来:“你是谁,多管闲事?” “我是书生。听说这货是皇族的?那不是救了有赏钱。最近缺钱。”常空嘿嘿一笑,随后,往前走了一步,然后低头:“不好意思,踩你手了,你说你真能忍,就不像个世子,你堂姐在我后面,你起来吧,哎我说,你能不能起来,哦,你这废物,一只脚你都搬不开。”说着,侧开一步。 那世子一站起来,瞬间飙泪:“姐!他们杀人啦!” 赢桑一把推开扑过来的脑袋:“赢棵,你这货怎么会姓赢。” 为首的黑衣人想要重新把黑丝巾带上,已经来不及了。那黑衣人,满头大汗:“升平公主。这事是……” 赢桑皱眉:“闭嘴,滚!” 话音一落,十数名黑衣人消失的干干净净。 常空若有所思,对着赢棵道:“你说你叔叔杀你这个废物干嘛。” 赢桑大怒:“闭嘴。没人拿你当哑巴。” 常空害怕赢棵没理解到,补了一句:“你皇帝叔叔要杀你。” 赢棵不为所动,扑倒在地,一把抱住赢桑的腿:“姐!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糖葫芦,只有两串我都要去再抢一串给你三串,你一定要救我!” 常空继续吃番薯:“你呢,恩,好吃。你呢,救你的办法,你姐,没有。我有。” 赢棵回头:“姐夫,救我!” 赢桑一脚踹在赢棵屁股上:“喊哥。” 赢棵扑了回来:“哥,救我!” 常空点了点头:“恩,世子喊我做哥,听着挺舒服的。回去告诉你爹。就说你侮辱了楚州太守的女儿,不适合当藩王世子了,改个姓。” 赢棵抬头:“亏了!我得真去侮辱一下楚州太守的女儿。”说完,大哭:“樊太守女儿好丑,换成他侄女可以不。” 常空呵呵一笑:“我管你们这些皇族做的龌龊事。自己去想。” 废物不代表笨,也不代表没心机。同样,懦弱不代表没手段。 宣称侮辱就是侮辱了?假戏得真做。皇城那位手眼通天,错,生了天眼,长了天手。不好骗。 这一下,楚王得欠樊铁老头子一个大人情。 半日后,赢棵和两人分道扬镳。 赢桑盯着常空:“你是故意的,我在华阳见过你。” 常空不理会。 赢桑继续道:“你为什么要寻找各地的皇室子弟。我相信,你有目的。” 常空不耐烦:“你,猜错了。” “错了就错了,我会知道答案的。” 常空继续道:“不如你一刀捅死我,反正我不会武功。” 赢桑突然泼妇变淑女,然后含羞抛媚眼:“可以用美人计吗?” 常空似乎看到了很恶心的东西:“你给我滚开,变态。” 赢桑哈哈大笑,似乎知道了什么。 过了楚州,到了淮南。 两人分道扬镳。 这里已经是天子脚下。一朝公主,当然不能在抛头露面。 而常空,也终于能松一口气了。赢桑一路上无数次想要探他虚实,几乎就快被赢桑看破了。 淮南,涿县,山神庙。 正在啃野鸡腿的常空被山神庙门压了个正着。 门后,一位仁兄走了出来,掀开门板:“兄台,你也上京科考?恩?这鸡腿不错。” 那位仁兄伸着手,背后,是没了门板的山神庙门,门外是刺目的阳光。阳光让这位仁兄的身影显得很高大。太阳正巧在这位仁兄头顶化作了光圈。 天下,有英豪。 英是英雄,杨小小常年杀猪。 豪是文豪,仁兄伸手要鸡腿? 第四章 以文会友 常空回过头,自顾自吃鸡腿。 那位仁兄走到常空正面:“我叫完颜守仁。” 常空扯下鸡腿给他:“呸,还完颜,不要脸。完全不要脸。” 完颜守仁正色:“我饿了。”说完掏出一壶酒。 恩,一个酒壶,半壶酒。 酒壶里的酒晃得叮当响。不多,也不少。多了不响,少了响声不大。 常空看着天空:“似乎,要下雪了。” “是啊,过一个年,然后参加春闱,怎么的,也得三甲吧?哈哈!”完颜守仁看了看天空,今年的第一场雪要来了,也预示着,离年关实在不远了,顶多半旬。出门在外,他们已然都不知道天光百日了,只知道用气候对应节气判断大概的日子。 常空吃完鸡肉,在庙里的缸里洗了洗手。 完颜守仁把剩下的鸡骨头放在山神庙的作案上,一边放一边道:“老兄,快年关了。你也吃一点吧。” 看着完颜守仁的举动,常空抖了抖手上的水:“你请山神吃鸡骨头,不怕三清显灵弄死你?” 完颜守仁白了他一眼:“这是个庙,不是道观,归佛管。” “哦呵!那你更完了,让佛吃肉,罪过。” “放屁,小小山神,顶多算个外围佛门子。我完颜守仁,站在徽州城,一眼望去都没有比我更精通佛法的了。说谁更虔诚?”完颜守仁也洗了洗手,然后从不知道哪儿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 常空奸笑:“徽州城?徽州城那个地方除了种田的,还有信佛的人?”所谓种田的,指的是大空寺,南朝以来,佛家以种田为耻,唯独大空寺僧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完颜守仁偏头坐下,拿出一本大学,然后丢到一边,从行囊里拿出一个盒子:“来,下棋。” 常空看了一眼地上的那本《大学》不由觉得可惜,捡了起来:“这本书哪儿得罪你了?” 完颜守仁吹了吹棋盒:“注解,是唐时大儒,王指节,德行不错,学问上不了台面。” “啧啧啧!王指节都上不了台面,那我期待你成为儒圣。” “上天下地,千古以来,号称,或被称作儒圣的人,不下百人。只有三个,算得上不辱这个圣字。” “那三个?” “孔,孟,我。”完颜守仁非常不要脸的指了指自己。 常空把《大学》揣进怀里:“不吹你能死啊。什么棋?象棋?玩玩儿。” “小时候,我下象棋,我爹给我车马炮五个卒五个兵全扔进了河里。好不容易出来,买下了这盒棋,跟了我三年了。” “出门三年?你考上秀才那一年,几岁?” “十七。” “哈哈,不巧,哥们儿今年十六,去年考上秀才的。” 完颜守仁提起马:“十四岁那年,我成为了贡监,礼部推举我去汝阳当知府,我没去。” 听到这儿,常空识趣的闭上了嘴。 这年头,当世大儒要做官,都得去国子监座一年椅子翻一年课本才能当个七品小官。可知十四岁的知府,如何比不得两千年前的九岁宰相? 雪,铺满了大地,视野之中,一片雪白。 两个人,一步一步走进了皇城大门。 这一天,京城之中,皆在盛传,完颜守仁。 十五岁,完颜守仁辞官不做,一天都没去那个府衙。但是他却写下了代汝阳十策上书当今圣上。 第一条,写着。藩王不削,大明十世而亡。 春闱还有一月余,满城士子,天南海北而来。 完颜守仁和常空,选择了一家不怎么大的客栈。 不到半天,这家客栈客满。完颜守仁和常空坐在大堂喝酒,周围的桌子上,坐着满屋士子,盯着完颜守仁,每个桌子上,都没有东西,甚至茶杯都没有。 完颜守仁抬手:“小二,听说你们大肉包子不错,来两屉。” 霎时间,满屋士子皆要小二上两屉包子。 惊呆了掌柜的。 风雪之中,一袭白衣度入店门,那人拿下斗笠,环视屋里众人。 一座士子突然起身,为首的公子哥儿打扮的士子拱手:“李好兄,想不到你也要参加此次春闱。如今城里一屋难求,一座难得,我将我的桌子,房间让与你。” 常空回头,那个被称作李好的人,面容俊朗,身形俊逸,一袭白衣。正如那个成语,玉树临风。 李好回礼:“客气客气,那我就不客气了。” 旁边一座一名士子起身:“海公子,敢问让出房间,你睡哪儿?” 海公子回头:“这次春闱,有李兄。”说着回头盯着完颜守仁:“有,完颜兄。我就回家去了。再读一年。” “就算有了他们,以海兄实力,进士那也是必然的。” “哈,我海瑞。非状元不考。” 常空回头:“我说你这捞比被这么多人推崇就算了。那李好又是有什么本事?” 完颜守仁微笑:“十年前,李好十岁,参加国子监考试,第三名。九年前,李好参加乡试,第三名。八年前李好参加武举,第三名。七年前,李好接替其父成为新武榜兵器谱第三名。五年前,天下贤士排贤士榜,李好第三名。三年前,金刚寺排俗家佛法大师,李好第三名。两年前,老刀神与棋圣战于北漠,李好以一敌二。去年新武榜,天下十大高手排名。李好,天下第三。” 常空一听,笑着回头拱手:“李好兄?听说你来当探花的,久仰久仰。” 一屋士子都想说,你丫脸厚,刚刚听说这个人,无知不要紧,还久仰。太不要脸。 常空回头:“哎,完颜,你这次春闱要第几?” “前三。” 常空捏着下巴:“恩,他第三,你第二好了。那状元岂不是我囊中之物。哈哈哈哈哈哈。” 李好听言,微笑回头:“这位仁兄好有趣。完颜兄,多年不见,兄弟能否见识你的王家刀法?”说着,转过头去:“小二,这桌,两屉大肉包子。” 小二哭诉:“大爷,咱包子,做到明天也蒸不出这么多啊。” 李好不理会,完颜笑答:“李兄说笑了,弟读书去了,不曾练刀。” 这一屋的怪物。一个样样天下第三,二十岁的玄通高手。一个二十岁的玄通高手都推崇的完颜守仁。似乎只有常空,普通一点儿? 常空用筷子敲击酒杯:“大家都是文人,提什么刀法不刀法的。不如大家来做点儿有意思的事情吧。” 李好点头:“以文会友,行酒令如何?” “行酒令?不好玩儿。不如唱歌吧。”常空扯开嗓子:“昨夜风中,船红雨细。柳枝摇曳,不如酒柔。车流人走小窗口,凤回头,钗离首……” 李好哈哈大笑:“凤回头,钗离首。如月玉环脆叮咚。盘中果脯,桌上粉酒。如银小齿,君莫留。” 完颜守仁抚掌称庆:“好曲子。哪儿听来的,怎么我没听过?” 李好提着凳子坐到了这一桌:“完颜兄,你不上花楼么。” “花楼?”完颜守仁会意:“养气养气。” 常空鄙视:“养气?你这样子,像是练童子功的么?” 第五章 三王之乱 当常空李好完颜守仁,带着大堆士子走出花楼巷之时,一匹快马差点儿掀翻完颜守仁。 李好当即清醒:“快马加鞭,边疆急报。” 完颜守仁打了个酒嗝:“呵呵,边疆。藩王乱吧。圣上比我们都清楚。” 常空呼出一口酒气:“你这天下第三,不去给天下第二帮忙?”新武榜当今大明帝王赢战,以皇圣之位,坐拥第二。天下第一,是西面道家魁首。 完颜守仁摆了摆手:“回去睡觉吧,明儿出来听消息。” 常空醉意又上了头,如同烂泥一样贴在墙头:“你看日头,现在就是明天了。此时,朝会也快,完了。” 这一天,赢战与内阁八大臣,加上大将军司徒长明十个人朝会后在御书房谈了一上午,直到正午。 西南洛桑入侵之事还未有个结论。北面三大藩王。清河王北凉王河洛王举兵南下,已至长安。 大明国之中,皇城以南,尽是朝廷势力之下,几大藩王一点儿全力势力都没有。但是北面十大藩王,各个兵强马壮。三大藩王,集结三十万骑兵,五十万步兵,整整八十万大军南下。 一路势如破竹,大明国地方军队在这些边疆常年征战的战士面前,不堪一击。 对于江湖人来说,只有一个江湖。 对于朝堂人来说,却有六个天下。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北方鞑靼王庭攻入中原之时,朝堂之上传来消息。三王之乱。 朝堂上争论不休,然而皇城百姓却毫不关心。 已经有两百多年了,战火不入皇城。 哪怕是二十年前的大乱,皇城依然不动如山。 大明帝国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不怕战乱,不管是内,还是外。 洛桑人攻入西南边陲,没有引起中原丝毫关注。他们谈论的,无非是齐王死了之类的话题,却丝毫不关心洛桑人的动静。 常空三人回到客栈,吃大肉包子。一名士子带回了消息,清河王北凉王河洛王集结兵力,围攻长安。 李好用手指沾着茶水在桌面上比划,摇头道:“这三王为何叛乱我搞不清楚,但是攻打长安却是个昏招。如果是攻打洛阳,顺着虎牢关南下,还有两成成功的可能性。但是从潼关进长安,就被围困关中了。几乎等于送死。” 常空用茶水在李好画的图上点了一点:“别忘了,长安城守是赵牧。关中赵家是两朝之前的皇室分出的一支。” 完颜守仁也在地图上点了一个点:“可是关中大将军却是鄱阳湖陈家子弟。太祖皇帝对他们可是恩如东海。” “是吗,太宗对他们的仇,亦如东海涛涛。”常空微笑。 “既然三王叛乱,当然不会打没有准备的仗,是否陈家赵家都会临阵倒戈?”一旁士子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完颜守仁哈哈大笑:“古来叛乱者,不下千余,成事者,独三十三朝。”三十个人才有一个成功。又岂能说这余下二十九人是打的没有准备的仗? 常空嗤笑:“被逼无奈而已。”说这,对着完颜守仁道:“可以说是你逼得。” 士子们恍然大悟,完颜守仁曾经提议削藩,而这三王都是远离当今圣上三代以上的皇族。只能算远亲。当年他们祖辈强势,或为枭雄。但是当世,若削藩,他们定然是最早被祭刀的倒霉鬼。 李好推了推条凳,双手运气,长吁一口酒气:“我若是三王之一,先宰了完颜兄再说。” 完颜守仁没有说话,到是常空接茬:“我很好奇,天下之大,有几个人有能力杀死完颜兄?” 李好皱眉:“三教魁首杀完颜兄不成问题。刀圣棋圣可用兵刃换完颜兄性命。其他人,恩,我可以用我的性命换完颜兄的项上人头。” “三教魁首?”常空大笑:“三王请得动远在西域的道家魁首么?还是能说动儒圣对完颜兄下手?亦或是孤龙老和尚放弃三十二年的执念重回中原?刀圣不用想了,他的刀就是他的命。棋圣我不认得。不过我倒是希望李兄和完颜兄打一场。让我见识见识高手风范。” 完颜守仁翻白眼:“我不会武功。” 李好嘴角微翘:“你是儒子,当然不会武功。浩然气呢?” 天下,高手并不是纸面上那么多。李好十六岁无敌河洛之时,就曾经遇到过完颜守仁,那一天,完颜守仁一个纵跃平步青云踩上了洛水高天。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高手都像李好这样年少成名。有得高手甚至到死也不为世人所知。甚至有些人,在绝顶高手中都不曾有耳闻,而是被后世人发现。 十多年前引的江湖再次掀起血雨腥风的九阴真经,竟然是出自两朝之前朝堂一名大臣黄裳之手。然而,数百年来,没人知道黄裳是一名道家高手。 完颜守仁,如同某些苦行的僧侣一般,哪怕拥有掌开荆棘的能力,却也要低着头慢慢走过去,留下一身血痕。 李好要逼完颜守仁出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却从来没成功过。哪怕他的飞刀,飞到了完颜守仁眉心一寸。也不曾见完颜守仁出手。 完颜守仁不接招,李好将目光转向了常空:“常空兄,你呢?如果和完颜兄动手,谁赢谁输?” 常空戏谑道:“如果比力气,我一巴掌能拍死你们两个,如果飞天遁地的打,那还是算了,我家穷,没学过武功。” 士子们惊为奇谈,他们没想过有人能在号称兵器谱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好面前夸夸其谈。 不过半日,朝堂之上再次传出消息,圣上懿旨调令让龙虎山上的大皇子,当今太子殿下急速回皇城。 和李好呆久了,常空知道了一些常人不了解的事情。 天下武人,分为八品。一品持刀能与饿狼作战,而八品则能千人敌。 八品之上,各走各路。有无数境界。不管是道家无为,佛门无畏,还是儒家大德,都不见得能超脱八品入得九品。 所以,凡尘间,八品就是最强的高手了。像李好这样,二十余岁就挣脱八品天关以无惧入得绝世高手行列的人,都已经是超脱江湖这潭浑水的天人了。 八品之上,少之又少,新武榜上,不过记录了三十多人。而三十多人中,却有半数根本不会打架。 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十四道二十八神圣只说。而李好也说了。刀圣不死,他一生都算不得入圣。然而却曾经刀败数道圣人。真是倒霉催的。 第六章 年关 年前,最后一日,腊月二十九。下龙虎山的太子,跑死三匹龙骑,直入皇城。 皇城无数人在西门白虎大街撒花迎接。 撒的都是腊梅。 传闻太子独爱腊梅。正是春来之前,百花未开,独有腊梅。 聚集皇城,准备参加春闱的士子们,也都围聚白虎大街。一睹太子之貌。 不出意外,数年或是数十年之后,太子赢统就是新皇。 此一年,下龙虎山的赢统,已然是八品绝顶高手。 很多人都曾经研究过三十三朝皇室。至汉之后,再无大士族成为皇族。每一朝皇室都可以算作江湖人士。他们都有一个特点,家族子弟,武学天赋异于常人。 唐李氏留下朔与鞭。宋留下棍与拳。抛开元帝国是鞑靼人不说。大明皇族赢氏刀斧双绝。两百年之前太祖以刀,杀的鞑靼溃退万里,就此离开中原。 而赢战的几个儿子,都是武学奇才。最小的五子赢横,不过十七岁,却也已经是军中稍有的勇武将军了。 五子之中,赢统最为厉害,龙虎山掌教曾说过,不出数年,天下将多一皇。当然,除非道门魁首所在的伏国皇神驾崩,赢统就算超脱八品,也得不到一个神字。更不要说继承赢战的皇圣之名。 其实常空很想知道,李好见到赢战是什么场景,是跪还是不跪。 开春,春节第一天,才过了十二个时辰,皇城百姓从哪儿迎来了太子,就要从哪儿送走太子。 太子领圣上调动的三路府兵,北上长安。 这些事情,都没有士子去关注了。 正月十五,一旦过完大年,春闱便要开始了。 许多士子开始闭门苦读。 更多的士子则是呼朋唤友,开始了每年一度的南北对峙。 宋以前,北方士族完全压倒南方士族。宋时,北方士族全部南迁。而大明开国,北方士族再次北归。但是这一次,南方士族却开始呈现出和北方士族划江鼎立的态势。 从此之后,每一次春闱,南北士子都会争得头破血流。 其中,争斗方式千奇百怪。从古诗,乐府诗,汉赋,晋赋,到唐诗,宋词,元曲,有人开上阕等对方挑战。甚至有人搬出桌椅,在大街上,大聊小说。一天就是十数个章回。 凤阳城大小街道,不止是士子争雄,还有许多皇城百姓也是不睹不快。 各处风雅之地,烟花船红柳巷,棋局诗局无数。 将军街,常空三人走在街上,常空到处张望,看到一联对子,上书:“东鸟西飞,遍地凤凰难下足。”(两句对子是谁写的不可考,出自明朝民间传说) 南,就是东南,东与南统一,而西就是北。哪怕是辽东士族,也会以西北士族自称。哪怕辽东比江南更靠东。 这对子上阕就是说,东南士子,到了北面,看到北面士子都如同凤凰一般。不敢与之为伍。 就在常空觉得有意思的时候,一根竹竿挑了一来,一柄折扇打在竹竿顶上的木轴上,一张布帘落下。 一字一句,写的是:“南麟北走,满山禽兽尽低头。” 完颜守仁微笑:“南方士子胜了。只有粗鄙之人对骂才说对方是鸟。文化人都说对方是禽兽。” 常空瘪嘴:“老子无缘无故就被骂了。”说完,走上前去,放倒东鸟西飞的,帘子笔走龙蛇。 霎时间,帘子被举了起来,却是背面朝外。上书:“南麟西凤,当空龙腾不入目。” 看着这几个大字,常空满意的拍了拍手。管你哪儿来的麒麟,你也趴在石头上。管你哪儿的凤凰,只能栖息树巢。龙翔九天,地上的所有,都不屑去看。 李好砸吧嘴:“这大嘴巴。真能惹事,把天下士子都得罪了。我不认识他,一会儿被乱刀丢过来,我都挡不住。” 完颜守仁同意的点了点头:“瓜娃子,龙字能乱用么。我们散。一会儿大理寺的人就来了。” 见到李好完颜守仁溜走,常空毫不顾忌的大呼:“李兄,完颜兄,看我写的字如何?是不是有赶超前朝书圣的气势,哈哈哈,哎,别走啊。等等我!” 三人鼠窜,留下惊呆了的一众士子。 果不其然,不到片刻,执金吾就到了,在过了一会儿,大理寺卿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随后,这件事情上书,折子放在了御书房作案上。 三人继续在街上无所事事的溜达,完颜守仁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全是白纸,一边走一边写。常空惊呼:“你要做史官么?小心绝后。” 李好大笑:“对,完颜兄的文采,做史官,空前绝后。” “史记是标杆。不管是三国志资治通鉴亦或是汉书唐书,都差得远。就算我写,也只有贻笑大方。”完颜守仁到是很洒脱:“我是在记录所见所闻。” 常空继续调侃:“我懂了,你要做徐霞客第二。” 李好却很郑重的道:“有人写得山海经,有人作出水经注。为何不能写人文志?” “人文志?”完颜守仁点了点头:“这名字不错。”说着,翻开了书的左边第一页,写下人文志三个字,以正楷的宋体写下。 “你们说,瘦金体和宋体哪一个更漂亮?”常空左右瞟着街景。一边发问。 完颜守仁低头不语,李好道:“宋体更漂亮,可惜魏侩名声不好。不然书圣名头也落不到王羲之头上。” 三人继续走着,终于发现了要找的东西。 常空一个跨步,跨进大门大喊:“找到了!” 完颜守仁停笔,收起书:“看上去不错?” 李好在店主的惊愕目光下,将手伸进竹簺:“的确不错!” 常空大喊:“老板,来三碗,热腾腾的,得足料!” 完颜守仁也把手放进了竹簺:“冷的也好吃,不过有点硬。” 老板直接给哭了:“三位公子,这是老朽家自己吃的,不买。” 常空用手捅了捅李好,至于完颜守仁,对于这个吃鸡腿都要吃打劫的货,可以无视。 李好拿出一片金叶子:“三碗,如何?” 老板感激涕零:“没问题,三十碗都可以!” 完颜守仁道:“恩,这,糍粑。比元宵好吃。果真是蜀地美食。” 常空得意:“没见过世面。老板,撒上芝麻,让这两个无知的人见识见识!” 第七章 西番入城 稍后还有两章 ———————————————————————— 年初三,洛桑使者入城,皇城的城。 百姓夹道,手里尽是西红柿和鸡蛋。稍有不满,那就是一顿西红柿飞蛋打。 洛桑使者还觉得很高兴。以为大明国的百姓拿着产自洛桑的番茄向自己示好。 带着这种错误的想法,使者队伍的人对夹道的百姓很客气。免受了无妄之灾。 就在这天下午,百官跪在朱雀门外,要求圣上严惩西番,要求司徒大将军重整兵马再次杀入洛桑,让他们亡国。 而赢战却不为所动。 帝王心,最难懂。 张灵甫赵居正领内阁八大臣全部到齐,一边斥退百官,一边入御书房。 大明国,没有金銮殿。 金銮殿本来是有的。太祖继位第二日,天降雷暴,大雄宝殿烧的一干二净。 太祖即刻召集能工巧匠,十数日就调集四十九根金丝楠木,一月余就恢复了大雄宝殿的雄伟外观。 哪成想,龙椅都还没搬进去,又是一道磨盘粗的雷霆再次烧掉了大雄宝殿。第二次修复,更是修到一半,就再降雷霆。 太祖即刻放弃了重修大雄宝殿的想法。 不是太祖放弃了与天斗。而是天下怀抱粗的金丝楠木已经绝迹了。不要说找出四十九根。 木分三种,硬木,软木,灌木。其中能长得怀抱粗细的,只有硬木和软木。 软木之中,红杉最为常见,但是做顶梁柱,要不了三年,就会腐朽。硬木中槐树最为常见。但是槐树带个鬼字。阴冷的很。天下之大,最阳刚的是皇宫的前庭,最阴柔的是皇宫后宫。大雄宝殿当然不能用槐木。 适合作为皇宫顶梁柱的树只有几种。其中以金丝楠木最能体现皇族贵气。 所以,没了楠木,就没了大雄宝殿。 大明国数百年来,不管刮风下雨,甚至雷霆冰雹,哪怕是下刀子,都是在御书房外朝会的。 每天二更天,太监就会抬着御书房桌案与龙椅放在御书房外的阶梯最上层。三更,群臣百官就会到御书房外的玉石御道两旁站立等候。而皇帝就坐在屋檐下,主持朝会。 西番使者前来,当然不能带进御书房训话。只能在外面摆开朝会的架势。 而这个朝会,没有百官。只有西番使者和内阁大臣。 玉石御道是皇族专用,只有皇帝和太子可以走。所以,这条御道把每一座大殿都分成了左右。 进去是左,就绝无跨到右边的可能。 于是,左边的西番使者,右边的八位大臣,便隔着御道怒目对视。 张灵甫躬身,手持玉牌:“陛下,洛桑如同草原野狼,喂食只能让他们胆子更大。臣请求陛下派遣司徒大将军震慑西番!” 赵居正也走上前一步,手拿象征兵部尚书身份的玉牌:“陛下,张尚书所言极是。” 西番使者也是听得懂大明语言的,到是洛桑人本来就不喜欢绕弯弯,所以不知道赵居正张灵甫这样的谏言意味着什么。 赢战摆手:“洛桑使者,你们怎么说?” 使者头目上前一步,右手抚胸:“伟大的大明帝国皇帝陛下,我洛桑无意侵犯贵国领土。实在是寒冬难度。请陛下慈悲,赐予来年洛桑过冬所需。” 张灵甫丹凤眼倒提:“洛桑人,贪得无厌,没有洛桑人,我国土就能大上两分!” 洛桑使者不懂中原风情,但是却不是傻子,对着张灵甫道:“这位大人,若是大明国国土扩大两分,大明国百姓就得少上两分!” 赵居正皱眉,洛桑人所言不假。但是他却不敢肯定这些高山上的疯子敢不敢真的开战。或者说,这些洛桑人,是否真的准备要开战。 八大臣向来以吏部尚书(天官)张灵甫,与户部尚书(地官)为首。但是老一任户部尚书告老还乡。此时吏部只有侍郎,没有尚书。所以此时内阁之首是张灵甫与兵部尚书(夏官)赵居正为首。 其他六个人,根本不敢说任何话,内阁的制度也不允许他们越制谏言。 张灵甫沉思之时,赵居正终于接话:“兵部愿一战!” 赢战不悦:“兵部愿战,大将军愿战么?七路大将军,哪一个现在想要开战?又有多少士兵愿意开战。又有多少百姓愿意开战?” 赵居正头更低三分:“陛下继位以来,勤政爱民,削减税赋。如今大明国百姓,比之二十年前富足三倍有余。若是开战。能得到普天之下万万百姓支持,但若允许洛桑作祟。数年后,万万百姓,之能余八千万百姓。西南向来富庶。蜀中平原沃野千里,决不能允许洛桑人染指!” 洛桑使者阴沉道:“这位大人,我洛桑无意犯境,更不想在蜀地扎根。” 赢战挥手:“够了,你回去告诉颂赞可汗,退兵,我将不予追究。如若再犯境,血屠三千里!” 洛桑使者闻言,心中不免得意:“颂赞可汗说的果然没错,赢战老了,不像年轻时那么勇武了。” 捞够了好处的洛桑本意就是停战。所谓来年度日所需,只是给赢战一个面子。或者说是给一个问题。看看赢战是否选择征战。 此次回去,颂赞定然会重新部署整个洛桑的兵力,寻找机会,东进! 脑袋里过了这么多东西,时间不过眨眼,洛桑使者点头,再次抚胸:“感谢陛下恩赐。” 赢战摆手:“可有其他事情?朕还有一局棋没有下完。” 洛桑使者低头:“来时,阐教王菩萨脱墨朵活佛命我带来一串九眼天珠,奉给陛下。” “哦?脱墨朵的九眼天珠?”赢战点头:“呈上来。” 天珠,是玛瑙制成。而九眼天珠,是其中极品。就如同血丝暖玉之与玉的地位。而活佛开光并且带过的九眼天珠,就好像道家一派掌教传世玉簪一样,极其珍贵。 洛桑信佛,却不是中原之佛。 八百年前,石潭罗格可汗一统洛桑,那时还叫吐蕃。石潭罗格将吐蕃两教合一。共同辅政。其中阐教也就是禅宗佛教吐蕃分支占据其中三分之二的权利。设立辅教王与阐教王,而黄教则设立护教王。分别驻扎在思达藏、列武栋、昌都。其中黄教护教王驻地在昌都,而昌都甚至已经脱离了云端高原,直接与中原帝朝接壤。被排除在权力中心之外。 密宗两王,以阐教王为首。而脱墨朵就是整个密宗佛教洛桑分支的最高首领。在地位上,和小乘佛教那位游历漠北三十二年不归的佛教魁首等若。 这串天珠,让赢战看到了诚意。 颂赞可汗想要开战,但是脱墨朵所代表的洛桑国教不想打仗。 第八章 天子试题 大半个小时后还有一章,应该能出来。 —————————————————————————————————— 花灯上了街头,唐时重阳,宋时中秋,而明最喜元宵。 元宵月夜,虽然是国有危难,但是大明皇帝依然站在皇城城楼,看着一年中唯一一次朱雀大街有百姓聚集的盛况。 平日,百姓不允许接近皇城宫门一百步,但是元宵夜,朱雀大街是灯会最热闹的地方。 赢战陪着刘皇后站在皇城最高的城墙上,看着江山,与浮华。 赢战五年前,在李皇后去世后,立未有子嗣的刘皇后为后,也让朝堂一阵大浪翻腾。不过赢战时年正直壮年,挥一挥袖,就压下了所有的声音。 灯会上,常空三人也在朱雀大街上。 李好遥指皇城头,完颜守仁鄙夷:“你不怕被皇帝陛下看到,砍你脑袋?” 李好嘿嘿一笑:“皇上德高望重,才不会和我一般见识。”话音未落,赢战却刚好将目光转到了三人所在之处。 李好尴尬的把手放在头上挠了挠,然后放了下去。 刘皇后遥看三人:“我大明俊杰迭出,是盛世之景啊。” 赢战,并未说话。 同样并未说话的还有常空。 赢战低头,俯瞰朱雀大街。 常空抬头,看着皇城高墙。 完颜守仁捅了捅常空:“直视皇上,是杀头大罪。” 常空不为所动。 到是刘皇后表情里带着掩饰不住的惊讶。母仪天下的风范,丝毫不存。 赢战转身,背负双手:“摆驾回宫。” 刘皇后怒视魏公公,这句话,该是魏公公抢先喊出来才符合礼制。 然而,魏公公也是呆立原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片刻之后魏公公才想起自己干了什么,满头大汗三两步走到前面:“回宫!摆驾!”公鸭嗓,拖长了尾音。却止不住的颤抖。 灯会,直到凌晨。散去后,没有丝毫狼藉。 常空拿着灯会猜灯谜得到的狼毫毛笔,若有所思。北海岸,黄鼠狼狼毫与紫檀木制作的毛笔,难得。 大明国,春闱,开科。 不同于唐宋的考堂科考,大明国在京城划出了一片区域作为考区。遍布长宽高各不足两米的小格子作为考室。每个格子一人,每一个小格子茅屋间,相距一仗。 为了防止夹带,所有考生,单衣参与考试,天寒地冻,穿着单衣,有得考生甚至不能握紧毛笔,更不要说答题。 七天,一共四题。 第一日,论兵马,第二日休整。第三日,论民生,第四日休整。 第五日,论朝堂,第六日休整。第七日,科考主题,二更天结束。 直到第六日,已经有三分之一的考生经受不住难题的鞭策,冷风的鞭笞,退出了考室。 他们之中,有走出去的,有趴着出去的。有双目呆滞被卫兵架出去的,还有狂啸不止,被强行赶出去的。 甚至,有冻死在小茅屋内,被席子裹着抬出去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够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考时,士族子弟,还有书童煮饭烤碳取火,寒门子弟只能蜷缩在木椅子上,眨巴着带着冰渣子的眉毛,不停地颤抖。 第七日清早,试题统一分发。 上面写着,御笔亲题,问治国。 霎时间,整个考区沸腾了。 一般而言,每次考时的主考官,就是考生的恩师,所以同年进士之间一般都会联系紧密甚至结党。因为他们是同学。 然后也有例外。如果皇帝亲自出题,那一届考生就是天子门生。 大明朝整整九代帝王,一共亲自出题二十九次。而他们,成为了大明国第三十届天子门生! 要知道赢战继位二十年,一共只出过两题,远比以往的皇帝少。这一次,是第三题! 而题目,更是大明开国以来,最聚焦,也是最广泛的一题。治国,而且用了问字! 问,有两种,一种是上问,问长辈以解惑。一种是下问,问晚辈,以考验。而其中更是带有关怀的味道。 平辈之人大多用论字,哪怕是一个人完全在问一个人完全在答也是论,就如同前三题。 一个问字,让全考区的考生们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 兴奋之后,最易疲劳,所以,不到办个时辰不足一千的考生,再次被抬出了三百多个。这个数字,在历年科考中,都不曾有过。 完颜守仁虽然着单衣白袍,却落笔生花,更是边答边笑,大有快意。 身着青衣(黑衣)的李好,笔锋如刀锋,铁画银钩,入木三分。 身着麻衣的常空,笔走龙蛇,墨触及纸面,如水银泻地,游走不停。 三人的题目,就很有意思。 完颜守仁答《朝堂之上,以争论治国》 李好答《江湖之远,思君忧国》 常空的题目《平天下》 三种不同的切入,李好显得最无趣,思维就在江湖中,科考又有什么意义? 三个人的答题比题目更有意思。 常空不到一炷香,写满三页纸,洋洋洒洒万字。万字满,停笔。 李好落笔思维更迅捷,但是一笔一划,刚正,端庄。字写得很慢,半个时辰,停笔。 完颜守仁在试卷上,打了无数墨团,修改了上百处。直到两更巡夜,最后一刻,才停笔。然后还不满意,停下来把题目改了,《朝堂中,论国论》。 随后,不到五百张完成的试卷被封装,然后送到了内阁封存。 内阁七位大臣亲自审题。 每每有佳作,便相互传阅。当然,有写的极其烂的,也要相互传阅。 这就避免了因为个人主观因素导致好试卷被埋没的可能。 科考之后,士子们走出考场,如同再世为人。 常空不及完颜守仁洒脱,不如李好富有。吃了七天的白面馍馍。 连个馒头都吃不到。 完颜守仁端坐之后未进食一口,以清水及干果度日。 李好就不同了,这厮零时雇了一个大厨当书童,带了三块老腊肉进入考场。如果他周遭的士子发挥不佳,一定是受到腊肉香味的影响。 总之,三人都完成了考试。 审题,需要三天。考试一完,就有考生沐浴睡觉,然后坐在皇城外等着。 渐渐地,朱雀大街上坐了很多士子。大多数人,一等就是两天。 当然,也有士族子弟,雇人等信儿。其中更有京城大士族大官宦子弟,根本就不去看。 而考完之后,整个士子群体的关注点,就到了那家不知名的小客栈。 客栈老板哪能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激动万分,好酒好菜上给常空三人。 作为京城百姓。他知道,士子的态度就是风向标。这屋里,聚集的人如此之多,很可能是因为士子们都觉得状元会出在这三人中某一人身上,所以才有这样的情况。 这样的场景,每年一度,都会在京城各个客栈上演。 老板一辈子也没想过,能轮到他这家小客栈一次。 想一想。如果状元及第,前来迎接的队伍停在他的屋外,那是多么光耀门楣的事情。哪怕只是沾光。 从此以后,他就有资格改名叫状元客栈了。 第九章朝堂之上的一幕幕 明国,没有殿试,但是却有钦点。 如果内阁大臣排出的前三名皇帝有异议,可以直接钦点名次。甚至取消前三名的资格,由后来者补位。 三天一过。一道信纸从皇城大内被高手掷出。 盘坐的士子一拥而上,在空中就展开了争夺。 最后一位士子得到信纸,打开纸卷。 这是前榜,只有前三名,进士榜,将会随后张贴。 但是所有人最关注的都是前榜,甚至没人去忧虑自己是否在进士榜榜上有名否。 士子先是面色变白,然后变紫,随后将信纸给了旁边的一位中年士子。 那士子张开纸卷,大喊:“第一名,完颜守仁!第二名,常空?第三名,李好!果然是李好!” 霎时间数十匹快马离开此地,朝着皇城各大权贵家中而去。 这消息,也很快传到了小旅馆。随即,老板兴奋的拿出鞭炮,挂在外面开始燃放。 前三!前三全在这里! 完颜守仁有些诧异:“第一?你才第二?” 这话,是说给常空听的。 常空微笑摇头:“我横诧异我能在第二。如果不是赵居正主审的话,我可能进不了前十。” 完颜守仁微笑:“题是天子出的,谁是状元,皇上说了算。” 随后,进士榜放出。前十名进士,后九十名同赐进士名号被一一标出。 这一天,又是一个不眠夜,却不知,能不能再出一个张续,在落榜后谱写出月落乌啼霜满天这样的传世佳句。 这一切,都不是重头戏,所有权贵士族,都在等待第二日四更的早朝。 那时候,才能判定,这一次科考,到底是士族胜了,还是寒门更胜一筹。 一天之间,凤阳令找到了所有榜上有名的士子,除去一人考后便大病无法到场,其余九十九人皆要在二更在凤阳府集合,参与早朝! 或许,这次早朝是其中很多人这一生唯一一次入宫面圣。 二更天刚过,更夫敲锣提醒,所有士子已然齐聚凤阳府衙。 三更,所有人到达朱雀大街,地安门。 三更两刻,凤阳令领士子等在天德门外,看着朝会大臣们陆续进宫。 今日,大臣们进宫除去与同僚闲聊,还多了一件事,就是道贺。 不管怎么说,这群士子是朝廷的新血液。 四更一刻,魏公公高呼:“宣众士子上殿!” 随后,十名太监一路高呼,声音终于传出了天德门。 凤阳令拍了拍衣袖笑道:“诸位,今后的同僚,随我上殿吧!” 众人上殿,走的是右边。 左边是武将,文科进士们,只能走右边。 凤阳令归位,士子们都掀开长袍前瑾,依次跪地。 跪完之后,有两个人还站着。众大臣哗然。 两个人,正是李好,常空。 这可是杀头大罪。 但是赢战并未生气,反而笑问:“李好,以你准圣人的身份,拜我,是否尴尬?哈哈,允许不跪。” 李好低头拱手:“谢圣上!” 圣上,是一个很少用的词汇,只有江湖人,才会如此称呼大明国皇帝。因为圣上是二十八神圣之首的人皇。 赢战摆手:“你这个探花,七年前我点你做武探花,你就辞官不做,想来做了文探花也不会做官,懒得给你任命。你且退到一边。” 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李好背负双手,直接站到了赵居正的前面。惹得赵居正咳嗽好几声。 这时,常空抬起头,看着赢战。 下一刻,众大臣哗然。 随后,如潮水来的声音,如潮水般退去,一点不剩。 赢战微笑:“你可知道,这朝堂上,有多少是你的敌人?” 常空不作答。 魏公公焦急:“常……常进士,皇上问你话呢!” 常空依旧不作答。 场面冷到了冰点。 赢战笑问:“是否参加武举?” 常空依旧不作答。 赢战哈哈大笑:“好!赵居正把你排在第二。但是所有士子的答卷,只有你的合格。你就是状元了。滚去北平给我牧边!” 赵居正拉了拉李好,拉出一个身位,走出群臣队列,跪地道:“皇上,与礼不符啊!” 以为武将走出队列,正是骠骑大将军司徒长明! 司徒长明单膝跪地:“陛下,此人目无天庭,请给予这狂生罪责!” 常空,终于动了,转头盯着司徒长明,然后高傲的抬头,用鼻孔对着司徒长明。 这个动作简直就是再说,我站着,你跪着,你说个屁! 赢战不悦:“你们给我退下,我做的决定,还轮不到你们来左右!” 说完,赢战不再理会常空,而是看着完颜守仁道:“完颜守仁,你早年的上书,我看过,这么多年了,你又借着这次科考,再次上书。成熟不少,不过还不够。我让你在做府尹,可愿意?” 完颜守仁低头:“谢皇上恩赐!” 赢战微微一笑:“我要夺你第一,你可愿意。” 完颜守仁低着头:“本就是第二。” 赢战满意的点了点头:“封完颜守仁为杭州府尹。把李涛给我调到中枢来,做户部尚书。” 户部尚书?完颜守仁直接做了从四品的杭州府尹没人有意见,毕竟这人年少之时就被礼部推举过成为过知府。 但是李涛是什么人,凭什么从从四品的杭州府尹连升五级成为地官之首,户部尚书? 张灵甫一直没发话,但是此刻,却再也不能淡然,随即跪地:“皇上,不妥啊。李涛未有半点功绩,不能担此重任啊!如果皇上不收回从命,微臣便跪地不起!” 数十年之内,大明国都没有出过此种任命,直接提地方官员做二品大员!要知道一品大员全是闲赋在家的闲职,二品已经做到位极人臣了。 赢战并未说话,而是看了看天色,莫名的说了句:“今天下朝真早。”说完,竟然起身直接走了? 赢战继位二十年,出去微服私访,其余时候从未提前退朝,群臣见到了第一次。 然而,张灵甫刚刚才说了如果赢战不收回任命,他就跪地不起。 更惶恐的是剩余的进士。他们没有得到半点任命。历次科考后,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啊? 唯有司徒长明知道,这一次,士族败了,没有败给寒门,败给了高高在上的陛下。 李涛是寒门士子,多年前科考后,就被一直压制,但是赢战才是最了解大明国的人,他知道他手底下每一个有才能的人,怎么可能放过如此人才。等了十多年,就为了这一刻? 李涛入主户部,张灵甫不可能再在内阁一手遮天了。这一次的士子,吏部任命时,张灵甫敢对抗皇上,再次重用士族子弟么? 这一次,陛下让他跪地就是要给他个教训。 或许,赵居正是礼部尚书,就会死命对抗皇帝陛下的偏向。但是从一开始,陛下就把他丢到了兵部。为的就是这一天? 那个常空! 想到这里,司徒长明带着阴沉的面色,退出朝会。 隔着白玉御道,常空转身盯着司徒长明,发出三声大笑:“哈!哈哈!” 司徒长明痛惜,为何自己没有主动请缨镇压三王之乱,错让太子出了城? 这一天后,全京城的人都知道,新科状元,常空,和当今圣上、人皇赢战年轻时,长得一摸一样。 对,一模一样。 包括,赢战当年不跪他的父亲那一样。 新科状元,被任命北平城守,兼幽州戍边将军一文一武,皆是从四品封疆大吏,却是同一人? 哪怕是藩王,也没有这种权柄。 第十章 血红雪白 晚上到家发第二章,如果回的早有第三章。第二章大概八点。 ———————————————————————————— 正月已然末了,天空却飘起了雪白的花朵。 不是梨花,更不是海棠,只是雪而已。 一骑,白呢大袍在马上翻飞。 楚王未受召见,私入皇城。 而楚王得腋下,夹着的不是刀。而是楚王世子,赢棵。 大理寺霎时间炸开惊雷,皇族里正挟大理寺卿直入宫门。 不过片刻,这件事传遍皇城大街小巷。 不知从哪儿传出的消息,楚王世子在汨罗江畔,路遇樊家樊木之女,遂淫{性}大发,将其掳走。翻下滔天大祸。 楚王亲自绑了赢棵,不远千里,亲自带赢棵上京请罪。 此消息一出,全京城士族哗然。 樊家是楚州最大的士族,是宋之后南国十三大士族之首。而樊木,正是这一代樊家家族的幼弟。 如果此事处理不好,朝廷将会对楚州完全失去控制。 天下五十六州最大一州,楚州。樊家最大,皇家老二。 随后,宫中传出消息,皇帝陛下削去楚王世子继承楚王得资格。随后皇族里正决定将赢棵逐出赢氏。 接下来,赢战再次下旨,赐赢棵荆姓。让赢棵到樊家悔过,永不准踏出楚州一步。 三百年前,大宋之时,楚州还不叫楚州,叫做荆州。所以这个名字,就代表了赢战的想法与做法。 赢棵从此改名,荆轲。说来就巧,一千五百年前,刺秦的,便是荆轲。 作为皇族,出去太子,其他人没有资格拥有五行之外的名字。每个人名字都必须带有金木水火土的偏旁。褪去赢姓,反而脱去了荆轲的枷锁。 如果说,天下皇族排名继承大宝的资格,赢棵还在十名左右,但荆轲,却没有资格了。 随后,赢战再次下旨,荆轲三日内,必须离开皇城。 而此时,正是常空与完颜守仁准备上任的日子。 那一日,状元榜眼探花,三人骑乘骏马,在雪中巡游皇城,好不热闹。 李好乘坐白驹,白驹黑衣,头发披散,喜笑颜开。 完颜守仁乘骑红马,大宛良驹,稳重端正。 独常空,牵着一匹龙马,走在两人前面。一身麻衣长袍。不像是状元,更像是马前卒。 恩,一个像马前卒的四品牧边将军。 也不知皇城商户哪儿来的本事,大雪天硬是从千里外的岭南拉来无数鲜花。这一日,花瓣沿街飞舞,前路雪白。走过之后,却如同步步生莲。 得到旨意,楚王寻来一头驴子,让荆轲跟着自己出城了。 白虎大街,两队人马不期而遇。 一边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边是永贬荆楚落难时。 荆轲看见牵着马的常空,哈哈大笑:“哥,你这状元郎,不敢骑马?” 常空大嘴巴一开:“你这皇族世子,骑了头驴。” 完颜守仁固执的说道:“他不是世子了,从早上起就不是了。” 楚王拱手:“状元郎,探花郎,未来的小刀神,孤就不送了。” 常空为首三人拱手:“恕不能远送,楚王一路安康。” 荆轲脸上看不到丝毫悔意:“爹,咱们走吧。”走时,还露出大白牙咧嘴一笑。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淫{性}大发,触怒荆楚贵族? 百姓私下骂骂咧咧:“状元郎得意时,多好的日子,怎么得碰上这样的无赖?”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目送荆轲出城的大理寺卿疑惑。荆轲不能再称楚王做父王了。所以叫楚王爹。那么,如果他还是那个世子,不叫常空哥,是否应该尊称一声,皇兄? 两队人马交错而过,一队是红花戴胸口的兵卒,一队是手握寒铁的悍勇兵卒。 交错而过,李好恭手:“两位兄弟,额,状元郎,榜眼君,今日一别,江湖再见。” 说完,不等回话,李好独自牵引马缰,转头西去,正是荆轲出城的方向。 常空二人无言,不多时,到了北玄武大街。常空拱手:“我该出城了。” 完颜守仁拱手:“那鸡腿,好吃。” 常空哈哈大笑:“本来该我送你,你却送了我,要是我再走半圈到了朱雀大街,就有违礼制了,你这家伙肯定要话多。我就先走了。李好这货,不想当官还占朝廷的便宜,牵走了青葱白,我也不能亏,这龙马牵到北平帮我背银子。下次见面,你还这穷酸样,就白当官了。” 完颜守仁拱手,微笑。 常空自讨没趣,转身,不回头。 完颜守仁翻身下马:“各位,我要去吃一碗正月阳春面,囊中羞涩,不能宴请各位了。散了吧!” 随后,完颜守仁也走了。 就在常空踏出北门之时,京城中,无数飞鸽,甚至鹰隼脚上绑着信,飞出了京城。 只是后来有传闻,那一日,张灵甫还跪在御书房外,膝盖上渗出了鲜红的血。 那一日,司徒长明枪挑红楼门帘,赶走所有嫖客,独自一人,躺在木椅上,双腿搭在上好八百里上,独自斟酒。 那一日,赵居正怒砸兵部十二道令箭,一道一道全部发往北疆。 常空,牵着龙马,左手莂在裤腰带上,潇洒的走出了玄武门。 赢桑笑看白雪中,略显狼狈,却故作潇洒的常空,笑的扶着腰,笑落了金钗。 走出皇城,摸了摸兜。从胸口掏出一个小袋子,常空后悔了,仰头大骂:“妈蛋,忘了问李好借点儿银子了。老子堂堂四品大员,揣着两个大印一片虎符,沿途讨口去北平?” 随后,常空悻悻,丢下两个大印的袋子,挂在马鞍角上,端详手中的虎符,随后得意的唱着歌。走了出去。 二月二,三王突破虎牢关,进入河洛。 太子兵马刚到洛水便和三王军队展开了厮杀。 入夜,月光不在,照不出明晃晃的银色银子,星光下,只能依稀看到,渗人的暗红,与残破的浮冰。 二月二,龙抬头,太子跪在洛水岸,单膝单刀支撑身体。 身前,龙虎山掌教张倚山一柄雕花玄铁剑,剑退三王骑兵千甲。 二月二夜,太子抬起头颅,阴森惨白的面孔,两丝乱发从鬓角垂落,额头上的血,一直滴落到下巴,却滴不下去了,干涸在胡子的河床上。 从来笑面如春风和煦的太子提起单刀,领着等待着他的大明铁骑,反冲入虎牢关。 没有援兵,没有挑夫,砸掉锅碗,进入了虎牢关。虎都能关的大山里,厮杀声,震碎天际的云朵。露出灿烂的星夜。 第十一章 千里狼骑 接下来的一章将会揭露本书的一个大秘密,不同于其他书的秘密。那一章的末尾将会解释其中的缘由。大概九点多发那一章。 —————————————————————————————————————————————————— 常空,蹲在城墙外的角上,背后是吃着枯草的龙马。略带金色的龙马在北平城外,显得格外亮眼。 而此时,鞑靼大兵压境。 数千骑鞑靼骑兵,站在北平城北的大地上。 “数千骑?鞑靼人想要攻城?” 如果是野战,数千骑的鞑靼骑兵甚至拼不过一千骑大明铁骑。 但是如果是攻城的话,同样数量的大明步兵,不一定挡得住这些鞑靼骑兵。 但是,这里是北平城,鞑靼人疯了? 疯了?有可能,一个称自己做鞑靼的部族,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蒙语中,鞑靼是英雄的意思。唐时,李世民打的鞑靼远退千里,从此鞑靼领土被李世民赏给了回鹘。从此之后,再无草原部族敢号称鞑靼。 直到蒙古国崛起,成吉思汗攻打花拉子模去世。托雷与四大王室闹翻,随后忽必烈执掌蒙古国精锐,以席卷天下的气势,从东海岸,打到了莱茵河。 时年,整整三十六年。当忽必烈死后第三年,消息传到莱茵河畔时,蒙古骑兵已经渡河,踩踏在普鲁士的领土上了。 一路屠杀,整整过去三百年,西域各国各部族也没有恢复到三百年前的繁荣。 大明太祖从淮河马场出发,一统江山,将蒙古逐出中原。 随后,蒙古王室图图也和特尔宣布自立部族号称鞑靼。 随后二百年间,大明国九世繁荣,鞑靼也修养了二百年。 二百年间,鞑靼部族一统北部草原。甚至让蒙古金帐俯首称臣。 这二百年,只有成吉思汗铁木真的嫡系后代,才有资格建立金帐。但是,图图也和特尔的后人,成为了金帐王的主人。王中之王。 二百年过去。老鞑靼大汉,王拓拓,依然掌控着金帐。 但是很奇怪。这一次,金帐王庭骑兵几乎出动了三分之一,来到北平? 此时正值深春初夏,已经度过一年中最难度过的寒冬。金帐王为何要冒着族人大量死亡的风险扣边? 要知道,草原上,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生命。先是青草的生命,再是牛羊的生命,然后是战马的生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人的生命。只有大部族,才能在草原上活下去。才有资格活下去。 虽然刚到,但是常空依然看了出来,这一仗已经到了最后关头。满地尸骸就是证据。 不多时,常空牵着马,走近了攻城所在的城门。 而鞑靼骑兵,刚好远去。大明铁骑也没有追击的意思。对冲,当然是铁甲覆盖的大明铁骑厉害。追击,扛着一百多斤铁甲的骑兵去追击只穿着皮甲甚至光膀子裹着兽皮的鞑靼骑兵? 城上士兵紧绷的玄刚刚松开,却被一人一骑激的紧绷。谁敢在大战之后立刻进入双方战场?江湖上,能力敌百人的高手大有人在,如果城下是这样的人,他们的紧张就是有道理的。 城上刚一喊话,常空就掏出一封信,举起来:“我是朝堂任命的北平城守,幽州牧边将军!” 不多时,城门后传来邦邦邦石头滚动的声音。半个时辰后,城门大开。 一骑出来,接过信函,快速翻阅后,那人翻身下马,解下头盔抱在左胸:“幽州大明府兵游骑先锋赵晗拜见大人!” 常空瞥了他一眼,狗日的还下马威?随即呵斥:“称呼我做将军!你是文官吗?你的笔杆子呢?” 赵晗脏兮兮还带着血痂的脸上留下一行汗:“拜见牧边将军,常将军!” 常空点头:“起来,这些金帐骑兵怎么回事。原原本本的告诉我!” 赵晗一秉,此人刚到北平,应该不久,就看出了这是金帐骑兵,有一定的来头:“报告常将军,末将本来也摸不着头脑。但是今日早晨,草原上的探子入城,带来了一个消息。金帐王妥帖归天,王拓拓派兵意图收纳金帐,金帐小王爷木刺图鲁思带领金帐精锐逃出包围圈。随后北平就遭到了攻击。差一点,北平就抵挡不住了。” “抵挡不住?”常空大怒:“几千个金帐骑兵就能打下北平,那是不是几万骑金帐骑兵就能长驱直入直下凤阳?把城里军事主官和府令给我叫过来!” 赵晗一愣:“将军,北平府已经在一年前转为军镇,并未设立府令,之前将军职位一直空缺,我就是最高军事主官。” 常空点了点头:“地图拿来。” 赵晗随即吆喝一声,甚至没有说话,城内就跑出一个抬着尸首的士兵,从怀里掏出一卷地图。 常空夺过地图,铺在地上,拿出一只笔,在地图上点了点,又画了画:“这里是金帐王庭。白帐王庭在这里。王拓拓从这里进兵,恩,木刺图鲁思从这里逃脱,这里,打北平?对了,这里,该死的木刺图鲁思,驱虎吞狼。给我做好准备,王拓拓大军一天之内就能到达西峰口,木刺图鲁思要从东面绕行。北海?” 常空一边点地图,一边询问:“北平城兵卒情况。” 赵晗低头:“还有老弱残兵三千,精壮步兵一万二,游骑兵四千,铁骑六千,弓骑兵三千。有七百斥候,还有,恩,还有士族私兵三千。” 常空一脚踹开地图:“你手握将近三万大军,给几千鞑靼人打的差点破城?你个先锋官手里大军三万?司徒长明手里的兵也才五万。老子!” 一句老子出口,常空憋了半晌,大喝:“给我集齐所有朝廷兵马,给我把北平城内士族之首叫过来,立刻,马上!” 刚来北平,常空就觉得自己小看了北平。北平城,比华阳国都还要大许多。要知道华阳国都是整个大明国第三富裕的地方。只是落后于凤阳与扬州而已。 偌大北平城,才成为军镇一年,也就是说城内依旧还是普通城池的结构。以华阳国都推算。北平城加上百里郊外总共至少有五十万人口,如果这里的士族隐瞒的人丁够多,这个数字起码翻倍。 这样一座巨城,被鞑靼人打的差点破城?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赵晗是个只会冲锋,不会部署的勇先锋。更不要说熟读兵书熟用兵书这些操蛋的将军该有的素质了。 不到半个时辰,一名杵着拐杖的老头子坐着马车到了北门,而此时,常空用笔杆子的反面在地上勾勒出了一副大型的漠北地图。 老头在赵晗的说明下,知道了眼前青年就是当今状元,北平城守,牧边将军,常空。但是,老头子显然知道更多的事情。以他德高望重曾经为官的资历依旧毫不犹豫的双膝跪地:“老朽荀哲见过大将军。” 常空头也不回:“我倒希望有个大字。”依旧刻画,一刻钟后,常空画完地图,却见荀哲依旧跪着,脑门儿还贴在地上。常空赶紧上前:“不好意思,入迷了,忘了您了。请起请起,使不得。” 荀哲目光颤抖,就好像看到了什么神仙人物一样,当然,是装得。 但就是装,也给了常空一个讯号。 常空点头:“荀老,我准备将北平托付于你一月,我驱兵漠北。如何?” 荀哲眼神一亮:“大好官啊,我代表北平士族富商,支持王师五十万石粮草,两万挑夫,一万骡车。” 常空馒头黑线:“荀老,你对我王师的支持,朝廷会永远记住的。” 一石等于十斗。一斗米大概十升米。一升米大约两斤(明计量,与历史不同)。也就是说一石就是二十斤。五十万石,整整一千万斤。精壮士兵战时一天足量也才食米两斤,马食草十二斤。三万全部是骑兵,一天也才食粮草共计四十万斤。 看起来,五十万石很多,多的难以计量。其实其中八成是草,粮食只能分配到十万石。而战时也没有分配足量一说。更不要说这两万多兵马其实有一万二步兵。五十万石粮食足够常空在草原上驰骋两月了。 当然,挑夫的食量,六个人才能有一个精壮士兵的食量。因为士兵吃白饭,挑夫食粥。 五十万石粮草,加上挑夫与骡车。荀哲花费在十七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上下。 而荀哲的想法更简单,三万人,十七万两银子,给京城来的这位富贵人,玩儿个痛快。 ———————————————————————— 科普,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的计量和书里都不能对等,也不可能对等。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秦朝以来,房子的造价和卖价基本恒定不变。那么两千年来,小麦最贵时,大约是现在的九十七倍。大米大约是三十二倍。衣服平均在七倍左右。而某些东西,比如税率陶瓷等等,一路飙升突破天际,比如水价,凭空翻了不计其数倍。所以,不要用现代的眼光看任何一个朝代的人和事。你在鄙夷宋时二两银子太少才能买一担子烧饼时,你不知道的是二两银子足够同时代欧洲某些国家王室成员一年开销。你在羡慕富商丢金元宝玩儿时,你不知道的是金元宝其实不能当做钱用。就等于你在街上丢股票期权证明书。你捡到,你知道值钱,你却没法用,因为金元宝是每个朝廷制式的,和实际购买物品的铜钱不能置换。珊瑚值钱吗?那玩意儿在唐代,一座两米的珊瑚价值连城。而如今呢? 第十二章 虎狼之师 大约八点左右,更新今天的第二章。求收藏,红票,感谢。 ———————————————————————— 大明军队,哪怕是府兵,战斗素养都是很不错的,自从中原脱离农兵之后,就再次出现了大量职业军人。 府兵,便是其中之一。他们入伍后,会得到减免赋税的权利。哪怕大明国现在的赋税,只是二十税一。 常空和荀哲说话时,三万兵卒在各自百人长的调动下有次序的出城。在北门外列队。 常空看见这个场景,觉得意外,他还以为,起码要半日时间休整,但是看到这样的场景,当即决定,先出发,不等粮草了。 随后,常空对着荀哲拱手:“荀老,我带领兵卒饭后直奔西峰,请尽快集齐粮草,跟随过来。三日后,我将会驱兵漠北。” 三天?荀哲是个人精,做官很长时间,自然能猜测到现今局势一二,虽然他不知道西峰位置会遭遇什么,但是哪儿绝对是草原人过来的必经之处。如果在西峰停留三天,必有战事。 荀哲点头:“我会组织乡老会尽快集齐粮草。”所谓乡老会,就是类似商会的民间组织,皆由本地富商士族头领组成。 待到荀哲离去,常空用大的惊人的声音大喝:“你们还好意思喧哗?” 步兵一仗间距,骑兵一仗八间距。最远的骑兵离常空还有一里地,但是这一声呵斥,让所有人都听得真真切切。 并且,所有人都听得出,那声音的源头离自己有多远。 一刹那,整个队伍安静了。 常空才继续道:“我听说北地都是彪悍的汉子,但是闻名不如见面,这一见,还不如不见。你们三万人守城,被几千鞑靼人打的差点破城。你们他妈的依仗着高达三丈的城墙,差点被打的破城。你们长了蛋的吗?” 以幽州民风,若是平时有人这么吼他们,早就撸起袖子准备干了。但是此时,所有人都低下了头颅。 民风彪悍,伴随的是民风朴实。众人知道此时这一仗打的丑陋,更憋屈。别人不管说什么都是无法反驳的。 常空看着所有人的表现,十分不满:“给我把头都抬起来!你们是大明帝国的兵卒,吃着大明百姓供给的饭。难道保家卫国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到吗?” “老子是新上任的幽州牧边将军,是你们的统领。但是,就你们现在这样儿,走出去千万别说是我手下的兵,别说是幽州兵!” 顿时就有一个百人长站了出来:“将军,我们的确战败了,但是你这么说,我不服。不就是一颗脑袋么。我还怕它掉了怎么地?我现在就带着我的人去追鞑靼人,不是他们死,就是我死!” 一时间,这百人长的话,激起了不少同感者,顿时再次哗然。 常空怒斥:“我让你们说话了吗?老子刚刚,丢下脸面,在荀哲荀老那儿求了三个月的粮草。卫青五千人就敢杀进漠北。霍去病三万人把匈奴追到了北海边上。你们也是三万人,要是觉得丢得起这个脸,就滚回去该做什么做什么。要是觉得丢不起这个脸,就跟着老子一起去杀鞑靼人。他们敢打我们,难道我不敢打他们不成?” 赵晗直到此时才劝阻:“将军,私自调兵,是杀头大罪啊。” 常空瞥了他一眼:“老子被皇帝封为牧边将军,不是戍边将军。老子要在大草原上牧幽州马。就算是兵部尚书站在这儿也没有权利说道。从今天开始,除了我,哪怕是皇帝亲自到了,也不能命令你们。” 说着,常空拿出了最后一件,也是能左右局势的一件东西,虎符。 “这是虎符,从此之后,你们改名幽州牧边军,不再是府兵,幽州牧也无权过问你们,唯独一点。老子喊你们杀敌,你们就得跑快咯去砍!” 说到这里,常空突然大喊:“列队!” “轰”,整齐的右脚踏地声,震得尘土飞扬,三万人,一万五千匹马,站在其中,你甚至看不到队列的边界在何处。 齐步之后,步兵刀击盾牌,骑兵长枪顿地,三声齐响:“杀,杀,杀!” “好!这样看起来像是男人了。但是是不是男人,还得战场上说了算。我不管你们打了多久,守的多累,有没有休整,有没有吃饭,一个时辰,只有一个时辰,必须整整齐齐的到达西峰!” “诺!” 常空法令,赵晗指挥三竿大旗,大军开拔。 此时的三万兵卒,还是幽州府兵和北平守兵两股兵卒,所以除了大明龙旗,还有两杆大旗。而此时,所有人都更随着大明龙骑,朝着西峰方向前进着。 或许此仗过后,带领他们的就不再是幽州旗北平旗,而是常字旗了。 此时,太阳已经西陲。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要落山了。 而常空还带着兵卒赶赴西峰,赵晗十分不解。 哪怕知道对手将要过来,也是以逸待劳,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啊。 未经休整,冲过去和敌人对碰,有什么好处? 到达西峰之时,天色渐晚。 赵晗忧虑:“一更天,入夜了。” 常空看着赵晗,低头小声问:“你知道我为什么急匆匆的带他们到这儿来么?” 赵晗第一次听到常空这样的交流方式,有些诧异:“不明白。”不是不知道,是不明白。因为赵晗对这个举动持着反对意见。 常空得意道:“古语有云,骄兵必败,哀兵必胜。其一,王拓拓以为等在这儿的是金帐王庭,所以十分散漫随意,甚至斥候都没有,但是我们的斥候已经发现他们了。其二,我们刚刚吃了败仗,他们被一顿臭骂,都憋着一股劲儿。其三,如果明天再来,他们将离开战场一夜,到时愤怒散尽,只能留下恐惧。这一战,我要帮他们重树信心。多少年了,大明国各地府兵都没有经历过大战,这个多事之秋,只能有些过激的手段了。我为了掌控军队,委屈你了。” 赵晗惶恐:“末将愿效死命,更何况刚吃败仗,难辞其咎,末将戴罪之身容将军看重,是我的福分。” 常空低头看着隘口西的大漠,又看了看隘口东的大军,低头自语:“人饿了一夜,会变成废物,狼饿了一夜,会变成饿狼。我需要狼,一群狼。” —————————— 科普。古时候时间计量方式很多,有十二时辰,有二十四时辰(把十二个时辰分解,每一个时辰分作初与正,比如子时分成子初子正,这样分时间就完全和现代二十四小时制度一致。所以,不要认为二十四小时制是西方发明的,老祖宗远比大家想象的更聪明),也有五更。白天是昼五更,晚上是夜五更。夜五更下午六点多开始,凌晨十二点是三更。电视剧里面打仗喜欢四更造饭,五更开拔。你们就当那是放狗屁。没有紧急任务,没人会傻逼兮兮的两点半做饭吃,然后蛋疼的等到早上五点钟出发。 第十三章 大明万骑 一夜,西风中,所有战士人困马乏。 但是,有一种莫名的力量让他们坚持着。 五更过后,营中聚集的五十多个懂得鞑靼语的暗哨都已经撒了出去。 一夜,顶多一夜,王拓拓就该到了。 地图上,常空分析了很久,此时,王拓拓未曾携带任何辎重,更不要说粮草。所以,常空断定,王拓拓绝对会追击金帐小王爷木刺图鲁思,而且,王拓拓会一路劫掠沿途小部族,以补给。 而昨夜,王拓拓的身影果然被暗哨在常空指定的区域发现了。 夜晚,草原空无一物,视野开阔,很远就能分别普通部族和骑兵聚集的部族的区别。 清早,常空还倚靠着一块岩石休息时,探子回来了。 老远,就听得到探子马匹狂奔的声响。 常空翻身坐了起来。 探子们都知道常空是牧边将军,所以,探子也直接对常空负责。 过了碍口,探子翻身下马,枣红马停步后随意的溜达了几步,低头吃草。探子跪在常空面前低头道:“报告将军,回路遭遇一骑鞑靼哨兵,追击处理后即刻回报。” 常空闻言起身:“多久之前的事情。” “半个时辰。” 得到消息常空极力回忆地形,随即大喝:“赵晗,组织兵马,鞑靼人半个时辰后到达这里!” 二十里外,贴托尔朝着身旁狂奔的王拓拓:“大汗,哨兵没有回来,恐遭不测。” 王拓拓不以为意:“明人不敢出城,探子应该到了北平外围,不用担心,继续前进!” 得到王拓拓的指示,贴托尔大声吆喝:“唔赫赫哦!” 这声吆喝的意思是加快行程步伐。 一声吆喝后,王拓拓手下各部随即加速。 王拓拓一万多游骑分成七股相距三里多,朝着同一个方向,加快脚步。 天上,数只老鹰振翅高飞。 王拓拓本部,白狼骑兵凶恶的奔腾,蹬踏草原,扬起草屑,不善长途奔袭的狼群,在白狼骑兵的驱使下,大步奔腾。 常空一直望着天,突然,天上一个黑点飞过峰头,在随后,第二个黑点出现在天空中。 常空大喝:“重骑兵,准备冲击!游骑兵保护步兵两翼绕行。冲!” 西峰,如同驼峰,南北各一座,峰头很高,却留有一道数十丈宽的碍口,也就是鞍部地形。 组织好队形列队的骑兵门蜂拥而出。 第一步,齐齐踏地,第二步,前两排骑兵如同离玄之箭,冲向隘口。 重骑兵不善远袭,但是短距离突袭中,并不比游骑兵慢多少。元国一统中原,不止让世人见识了蒙古兵的悍勇,也让世人见识了蒙古马的优良。 随后一百年间,蒙古马与三河马幽州马甚至和太原马杂交,诞生出了天下最优良的战马。哪怕是异兽,也不见得能比这些马更凶恶。 霎时间,骑兵中部开始加速,随后整体速度轰然加快。本来慢慢移步的后军也开始冲锋。不到半刻,重骑兵全军冲出,六千重骑兵,踏的大地颤抖。 随后,游骑兵弓骑兵利用速度优势快速通过碍口,朝着重骑兵两翼扩散。 步兵也开始冲锋。 大军通过隘口时还是三两匹,但是随后,却如同银色浪潮蜂拥而下。 贴托尔看着高天,大喝:“鹰啸,敌袭!” 王拓拓阴沉的看着西峰碍口,大喊:“逃不掉,迎敌!” 两人话音一落,山上绿草上,银色洪水奔腾。 贴托尔皱眉:“中央突破,大明骑兵的拿手好戏!” 王拓拓也知道情势不对,但是却不能弱了气势,大喝:“奔跑的牛羊尔!狼群迎战!” 这个狼群,不是白狼骑兵的意思。而是狼群战术的意思。忽必烈用狼群战术差一点征服整个天下,这种战术依旧让全世界各处的军队谈之色变。 王拓拓也想用中央突破战术,但是敌人在山上,自己在山下,由不得他选择。 重骑兵,出去防御高之外,还有个特点,一旦冲锋,就停不下来。 不像普通骑兵,还能缠绕在一起相互砍杀。重骑兵一旦冲锋,就要执行凿穿战术,并且直到整个凿穿敌群。 进入西峰范围之前,七股鞑靼骑兵已经有汇合的趋势。 但是狼骑战术一开始,七股人马迅速展开。 常空就是要逼他们分开,但是王拓拓却不得不分开,如果这种情况下游骑兵聚集在一起抵抗大明铁骑,那是找死。 就在整个大明军中军,赵晗发现了一件让他惊呆了的事情,常空依旧没有骑上龙马,而是手持铁弓跟在骑兵后狂奔! 赵晗也顾不得许多,指挥着自己直属的重骑兵加快速度,借着下山的优势,再次加快速度。 速度,就是冲击力,速度越快,冲击力越高。一颗高天降落的石子儿,足以把地上的最坚硬的花岗岩快击成碎块。 两军交锋前一刻,游骑兵群彻底从两翼展开,如同雄鹰展翅包向鞑靼骑兵。 鞑靼骑兵,如同分散的饿狼,亦如同尖锐的狼牙分成数十股三角阵型,反向冲击。 重骑兵的箭头部队,如同雄鹰坚硬的喙,生生挤开数股鞑靼骑兵。 游骑兵后,弓骑兵三轮奔射。鞑靼骑兵阵型霎时间被大乱。 身负皮甲与铁甲混合的刀盾步兵在骑兵的护卫下反而前冲,开始护卫弓骑兵。 重骑兵最前端的百人长李铁,斜握长枪,右臂禁夹,强大的冲击力冲的他身形僵直。但是他的枪头刺穿一名鞑靼骑兵,然后挑着鞑靼骑兵撞向另外一名骑兵。 这个时间,李铁终于调整了身形,身躯前倾。 枪头鞑靼骑兵撞向第二个鞑靼骑兵的马头,将鞑靼骑兵连人带马,撞翻在地。 顷刻间,数十重骑兵呼啸而过,将其踏成肉泥。 灰色的马蹄翻飞,扬起碎肉末,弹的肉末飞了后面跟随的骑兵一身。 银色的铁甲,背着阳光,只能看到漆黑的身躯和银色的头盔。暗红的血肉,点亮了每一骑骑兵。 鞑靼人严重,大明铁骑如同恶魔在冲锋。 常空看了看一面倒的局势,再次加快脚步,奔跑中,扬起左臂,一只羽林箭激射而出。 我大明铁骑十年没有出动了,什么玩意儿都敢来中原撒野? 第十四章 草原 第二章在九点 —————————————————————————————————————————— 啸响的飞失激的空气都随之扭曲。银色的箭头,白色的羽尾,在阳光的遮掩下,如同消失了一般。 当他再出现时,插在地上,羽尾上挂着一块碎肉,一道红色的血线向后延伸。前面是一个倒在地上,额头被洞穿的鞑靼骑兵。 赵晗不由大喊:“好箭法!” 常空开始指挥:“左路游骑兵穿插战术,步兵常规战法接触战,弓骑兵脱离队伍,包抄!” 随着命令,战场上旗帜翻飞。随后不久,阵型开始变动。这个执行力,常空勉强可以接受。 王拓拓瞬间就观察到了大明军的动向,不由愤怒:“居然想包饺子?大祭司。血咒!” 信仰,是一件很莫名的事情。所谓的神,应该是保护世人的,但是无数的信仰中,神都需要祭祀。 如同大祭司的信仰。鞑靼人信仰长生天,但是大祭司却信仰一头黑龙。一头数百年都没有露面过的黑龙。传闻中从地狱中,挣脱长生天窒浩的黑龙。 听到王拓拓的话,大祭司身体颤抖,但是眼神却充满着一个无聊的词,坚毅。 大祭司手中带有月牙刃的法杖刺穿了自己的左手臂。 一道不能看清的血色波动,如同潮水般散开。 随后,所有鞑靼骑兵都带着血红的眼睛,如同饿狼一样龇牙咧嘴,继续拼杀。 一道血咒,没有传闻中的什么提升战斗力。血咒能让刀更锋利吗?不能,能让马更快吗?不能。 但是他能屏蔽恐惧。因为鞑靼人都疯了。 最可怕的敌人不是强大的敌人,而是不怕死的敌人。 本就悍勇的鞑靼人,失去了最后的顾忌,如同把自己的一身肉,放在了砧板上,任你砍,但是你砍他一刀,他会狞笑着砍回你一刀。 常空双眉拧在一起,随后再次下令:“弓骑兵退出战圈,全力放箭!重骑兵反向凿穿!” 此时,重骑兵已经突破了大部分鞑靼骑兵。从鞑靼人的东面,到达了鞑靼人的西面。 战术指令随着大旗挥动,开始执行。 王拓拓狂吼:“给我冲击敌军中军,砍倒大明旗帜!” 双方杀的天昏地暗。 这可以算是一次遭遇战。给常空反应的时间不多,给王拓拓的反应时间更是没有。 一般,万人级别的较量,都是各方面综合实力的对比。 比双方谁装备更精良,比双方谁国力更强,比双方统帅谁更能持续高水平的指挥。 但是遭遇战中,这些都是不成立的。 唯独比的或许是那一句,狭路相逢勇者胜。 比的是谁更勇。 一方是遭遇新败的哀兵,一边是在大祭司的血咒影响下彻底疯狂的鞑靼兵。 有东方,有好几个天下,却只有一个江湖。 这个江湖中,大祭司声名显赫。他倒是不能如同剑圣一般独坐南海大越国,以一人之力独抗大明攻势。但是他有着自己的传说。 血咒,为了保全一万多士兵,为了逃脱的契机,大祭司祭献了自己的手臂。 月牙刃下,不过半个时辰,大祭司的手臂彻底枯萎。如同一根干柴一般,再无生机。 正是因为,这样的强者,这样的舍弃,王拓拓带走了九千骑。 游骑兵脱离战场的淤泥,就再也不是明军能够追击的了。 常空遗憾的坐在原地,命令士兵原地休息。 城中余留的士族私兵按照常空之前的命令,运来了一天的口粮。 牧边军原地生火造饭。 常空开始重新估计鞑靼人的战斗力。 整整两日,荀哲果然如同约定一般,运来了五十万石粮草。 常空命令弓骑兵与三千步兵,保护粮队,放弃所有的辎重,一路朝着西北面前进。 当挑夫们在牧边军的保护下到达主力部队驻地时,不知道多少挑夫,把清晨吃的粥,全都吐在了草原上。 一万骡子,没有一匹敢走近营地。 一个鞑靼部族,被全部屠杀。 一千七百多顶白色大帐篷的部族,超过六千人口,被杀的干干净净。整个营地的草,全部是血红色的。 整个营地,只留下了不到车轮高度的小孩儿。 这是草原上的规矩。一个部落如果血屠另外一个部落。会留下不到车轮高矮的小孩儿,这些小孩儿十年后会成为帮他们挥动屠刀的战士。 但是赵晗却对这群孩子感觉犯了难。但是常空有自己的想法。 过了许久,都没有挑夫愿意靠近。火头军取粮草还让常空专门调动了三个百人队才开始生火做午饭。 荀哲的这批粮草,是优等粮草。这出乎了常空意料。 常空以为,荀哲会用高粱小麦和黄草作为粮草。但实际上得到的却是纯粹的大米和产自幽州的优质马草。 这些粮草,足以支持常空的人马在草原上驰骋四月有余。 常空也很明白,一个牧边将军,不足以让荀哲支持这么多粮草。 而荀哲的小算盘,常空也乐得接受,从小到大,这层身份没有给他带来过半点好处。此时扯虎皮,也算是有点儿作用。 吃大米的战士发挥的战斗力,那可比吃高粱饼的战士发挥的战斗力不可同日而语。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士兵,如果足量,一天需要消耗两斤多小麦。但是稻米八两足以带给战士同样的满足感。如果换成野菜,对不起,没个五六斤根本吃不饱。 如果在营地,甚至三两米一两肉,就能让战士解除一天训练的疲劳。 食物,是人之所以是人的关键所在。 这里还是冀北范围,战士们都很适应,加上天气回暖,也没有水土不服的表现。 但是接下来,常空准备往东北面走,扫平这一区域的所有草原部族。 草原上,此时大部分人口都聚集在赫连浩特附近,也就是河西走廊,关中往西北面的方向。离此地还有万里之遥。 就算是常空把这一区域搅的天翻地覆,王拓拓也不敢再带人前来。 更何况,王拓拓新败,如同丧家之犬一样的逃走,而常空根本没去追击他。 这件事情让这位年过半百的鞑靼大汗声望降到了冰点。 如果说此前,王拓拓是个勇猛的壮年强者。振翅高天的青色雄鹰。那么此时,草原上各个部族的统领,都觉得王拓拓是个风烛残年的孤狼。 不是因为败了,而是因为败了之后逃了,如同草原上受伤的牧羊犬遇到凶狼一样逃了。 牧羊犬就算逃,也是受伤后逃的。王拓拓的伤呢? 当然,他们想象不到王拓拓为了保住他的亲属骑兵不受重创,他到底遭受了些什么。 第十五章 莫非王土 我一直以为更新了,直到刚刚看到没更新,而且刚刚那章还发错卷了。今儿精神状态不好。。 —————————————————————————————————————————————— 午后,常空决定停止步伐,第一,这是这群没怎么打过硬仗的兵卒有生以来第一次屠杀性进攻,得给他们时间适应。 第二,常空的目的是磨砺宝剑,不是把宝剑打造成匕首。分量,必须留住。 整个午后,所有人都在参与尸体清理的工作。天气逐渐热起来了,哪怕是草原上,也容易爆发瘟疫。 在经历了砍杀与搬运尸体后,大部分的士兵将会更坚毅,如果坚持不下去,那么天生不是当战士的材料。 事实上,也不可能所有人都能坚持,如果是所有人都坚持了下去,那么这个种族就不再是人类了。 于是,这天晚上,常空扩充了火头军,将火头军扩成了勤务军。 至于成员,就是那些不适合作为铁血战士的人。 入夜,月光毫无遮掩的悬挂高天。常空在营地正中,点燃了一团巨大的篝火,让牧边军所有的战士全部围聚。 常空开场很简单:“这几天,觉得胸中恶气还在吗?” 周围战士都笑开了花。 常空看着盘坐着的战士们,心有感慨:“多少年前,我们的先祖,纵横天下,如今,我们的领土越来越多,却遭受了越来越多的入侵。你们说,我们入军队是来干嘛的?” 不等人回答,常空自己给出了答案:“杀死敌人,保全自己,这就是我们的目的!” 周围士兵开始有人挥舞手中的东西一边吆喝。 常空抬起手:“以前,每个大明国士兵都要遵守军戒。但是我,今天要宣布牧边军最重要的三条规矩,如有违反,那人就不配再做牧边军。不配作为你们的战友。” 说着,常空停下了来回踱步的脚步,钉在篝火旁:“第一,牧边军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司的命令!执行命令,是战士的要务!” “第二,在与完成命令不冲突的情况下,在战友遇到危险时,必须救援!” “第三,在战场上,保全自己的性命。如果你都活不下来,那你也就自然不再是牧边军了!” 三条,似乎都是很简单的,以前就是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常空就是要把他说出来,这样,才能让所有人时时刻刻的记住。 多少年,都没有人再为大明国开疆扩土了。特别是幽州部分,每年都要遭受草原部族的侵扰,却没有人想过要反击。因为,朝廷这数十年都没有再主动进攻过四境邻国了,唯一一次反击后的入侵,还发生在洛桑。和北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攻入草原,可能是很多幽州战士的心愿。戍边,入伍,都是一般人很难感受到的事情。 这个年代,天下太平了很久了,不会出现两百年前只要是人,就是兵的情况了。 然而,很多家庭都是有传统的,父亲入伍,儿子孙子会跟着入伍。不管在哪个国家,当兵都是一件荣耀的事情。 不要以为每个人入伍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有些人是有热血的,更有少数人,有着自己的野心。天下人千千万,有财力读书的,都是有一定钱帛的,哪怕是所谓寒士,也起码有钱入学堂,有钱买书。但是杀敌建功,却不需要认识字。大明朝开国两百年,不认识字的猛将多了去了。 在军中,他们能收获很多,可以学到拳法刀法枪法,可以学到兵法,甚至能学会梦寐以求的认字。 整个五代十国,几乎所有的野心家都是手握大权的将军,可见一斑。 然而,常空却想的更远。在一国之内,反复折腾,有何意义。开疆扩土,更加荣耀。 汉武帝之前,天下就是中原和南荒。到汉武帝后,幽州冀州扩大数倍,建立西域都户,北驱匈奴,开疆扩土何止万里。 或许,大明帝国前三代君主太过强大,把天下富饶的土地全部抢到了明国手中,剩下的都是贫瘠的土地,后世帝王都在想如何守业,而不是创业。 但是,常空是个有理想的人。 军队之中,幽州来的监军正在记录常空说的一切。 四天以来,这个监军有幸见证了十年来大明国第一次挥军北上。 给了牧边军所有战士一段时间消化这三条命令,常空再次开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明月照耀的地方,就是我大明疆域,太阳照耀的地方,就是我大明百姓可以耕种的地方!” 在不懂太多,只知道自己现在是士兵的牧边军战士心中,这句话极具感染力。 常空大喝:“霍去病带领他手下士兵用了三年,打到了北海边上。我只有三个月,但是你们比一千多年前的先烈强太多,你们说我们三个月后应该去哪儿?” “去王庭,白帐王庭!”一个百人长腾的站起来,兴奋的喊出口。 霎时间所有战士都跟着如同喊口号一样高喊:“去王庭,去王庭!” 常空滴汗,你这王八蛋真敢喊,常遇春都没能把鞑靼王庭怎么样。但是这种时候已经激起了战士们对胜利的渴望,常空当然不能泼冷水,只能高喊:“对,去王庭。” 脑海里,常空还在嘀咕:“王八蛋,三个月你们能走到王庭去么。” 第二日,常空毫不犹豫的带领士兵继续北上,而不是西进。什么去王庭,吼一吼就好了,千万别当真。常空可不想做个傻子。 第二日,大军就赶到了东北面另外一个部落,又是血腥的屠杀。 整整二十天,大军不断北上,草原更深处,几乎所有的部族都知道大明军攻过来了。 打到这个地方,这是他们,甚至他们的祖辈都没有感受过的事情,所有的部族开始往北面迁移。 夏季还没到,所有的部族都开始提前进行夏季迁移。游牧民族,在夏天会往北迁移,因为北面水草丰盛。 一封封战报如同说书先生的故事一样,每天都在发往凤阳的路上。 朝堂之上,赵居正跪伏:“皇上,常空做法有伤我大明天家威严啊,而且又是内忧外患之时,劳民伤财,毫无意义。” 赢战看都没看他:“开疆扩土有伤威严?内忧外患,朕驾崩了么?劳民伤财?常将军问你兵部调动兵马了?问你要了一柄长刀?还是问你要了粮草?” 赵居正是支持二皇子的,哪怕他没有摆明过立场,赢战也是知道的。 就如同完颜守仁那篇科考文章所说,治国就是朝廷上的争斗。听上去不对劲,但是千百年来,这句话都是对的。 赵居正所处的位置应该这么做,但是赢战作为皇帝,也没有听从下官的话语的习惯。 到时司徒长明走出群臣队列,在星光与火光中,微笑道:“陛下,开疆扩土,当赏。” 赵居正的表情如同吞了臭鸡蛋一样难看,张灵甫甚至差点儿吐出一口血。 司徒长明是太子的舅舅,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唯有司徒长明看出了很重要的一点。整整十七封战报,都没有提到过常空本人表现如何,也没有提到他手刃敌将之类的话语。那么,他是一个儒将。 儒将,或许很能打仗,但是打仗太多的儒将,容易早夭,这样的事情,亘古有之,喜欢打,那就去打吧。 赢战一想,微笑道:“封牧边将军为赤山伯,赏牧边军白银万两。” 赤山伯?赤山还在常空前进的道路上。 赢战铁了心的要支持常空,甚至不惜让北地百姓北移到草原上去? 第十六章 天下舆论 稍后第二章。 —————————————快乐的分割线——————————————— 常空在北面的事情很快传遍了中原。甚至从这时开始,没人再理会太子在三王之乱中的功绩。 先是大量寒门儒士清流站出来摇旗呐喊,甚至还有人迫不及待的以魏晋遗风华丽的辞藻为常空作赋。 不过,先后不到一天,就有士族名流站出来讽刺常空行径野蛮。 以现在的情况看,世人都以为常空是来自西南边陲蜀地的寒门士子。 刚刚赴任,就做出这种十年不见的大事迹,是寒门崛起的信号。 寒门众多清流都在等待,等常空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后,十年一个台阶,先立功,后立德,成为寒门士子领袖。 许多士族也要发挥力量,镇压这种涌动的激流。 一时间,德高望重的儒士们,争的头破血流青筋暴起。 天下虽然大,却打不过十万里,鹰隼,神雀甚至龙鸠等传播信息的速度,不比日升日落慢多少。 大士族或者大官宦手里的消息,散播的比天下最神骏的龙马还快。 刚过了三日,就有杭州的儒士赶到凤阳,在白虎大街上摆起了摊子。不卖吃食,不卖茶水,只卖故事。 一段一段的章回制评书开始广为流传,甚至其他说书人也开始效仿。不久之后,有民间出版商开始私印小说,甚至还传到了宫里。 这等盛事,在一百多年前吴承恩罗贯中去世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如今,常空那是导致凤阳纸贵了。 而最生气的是司徒长明。司徒长明身位骠骑大将军,是当朝除去继位归田的老元帅之外的将党魁首。他朝堂上给常空说好话,直接就导致许多军士甚至将军,都开始支持常空了。 大街上说书人前,随时都能看到军士身影。 而百姓看到这些战士,也很热情。让这些军士更加坚定了自己支持常空的想法。 哪怕常空是文状元,但是此时,他是个将军。 更有无聊的人在猜测,数年甚至十数年后常空回京述职时,该站在左侧还是右侧。 按道理,右比左尊贵。但是宁为鸡头,不做凤尾嘛。 这一切,都是常空没有预料到的,而赢战不但不管不问,甚至暗中推波助澜,让这种争论冲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常空此时,正在南归的路上。 二十日的血屠,却聚集了超过两万的鞑靼少年,这些少年严重拖了牧边军的后腿。 用赵晗的原话说,就算是刀盾兵,背着一带粮食,趴在地上爬着走,也比他们快。 杀过去,用了二十天,前进了将近一千里,但是回来,却用了一个月。 而粮草的消耗也大了三成之多。 去时晚春,回来时,已然盛夏。五月初五,庞大的队伍才回到了出发时所在的第一个部族。 草原就是这样,五十天前,还是个热闹的部落,现在几乎残破的认不出来了。 索性,这一区域鞑靼人都被清空了。常空提前传了消息到北平。荀哲带着人马等在这儿。 不是什么援军或是新兵,而是一大帮北平士族手底下的农户或是仆人。他们在这里,只有一件事情。蒸粽子。 五月初五,是端午节。 而这一天,也是常空开启他计划的第一天。 两万鞑靼少年,三万兵卒,一万挑夫,动用了荀哲手底下三千多民夫,才完成了看上去是常空零时起意的蒸粽子的任务。 午后,常空聚集起了所有军中年长一点儿的兵卒。 下午,这些人就散布到了那群被长途跋涉折磨的忘记了伤痛仇恨的鞑靼少年中。 他们每人聚集一部分鞑靼少年。宣扬一件事情。归化。 说辞很简单,你们的部族长期遭受白帐王庭的压迫,现在,大明愿意容纳你们,保护你们,从此,都能生活的像南面的人一样富足。 唯一需要他们做的,就是愿意入汉籍,登记在北平府名下。 莫名其妙,北平就多了两万户人口。 作为军镇,一切都是常空说了算。这种事情,甚至不需要上报中枢。 而常空开始和荀哲商量事情。 荀哲开始也没想到常空会真的打进大漠深处,更没有想到他的手段如此铁血。 但是随后,已经不再是官,而是商人的荀哲看到了天大的商机。 天下最贵的是什么?白银,黄金?错了,是土地! 千金买房契,万金购置地契这些事情是商人们最喜欢做的事情。稳赚不赔。 更不要说,手底下拥有大量农户,仆人和隐瞒的人口的士族。 荀哲是北平城唯一一个和常空见过面的士族。所以,这种事情又落到了他的头上。 常空心里比荀哲还急,一个劲儿想要荀哲早点说出口,但是他变现的不太关心。因为他要谋取更多的利益。 终于,巴郎巴郎了一大堆的荀哲试探性的说出了那句话:“常将军,如此多的土地,从此就是大明国的领土了,归于北平府治理。您说,这些土地准备拿来干嘛?” 常空似乎无心的应口:“土当然用来耕作。” 荀哲眼神一亮,有门儿:“朝廷耕种?” 常空哈哈一笑:“荀老啊,朝廷不管耕种,只收赋税。” 荀哲大胆的说出了想说的话:“那我们是否可以在官府,恩,在您的手中购置田地。我家里人口众多,田地本就不够。这么好的机会,不能错过。” 常空道:“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如何?”荀哲期待。 常空抿嘴:“不过,作为军镇,一切都有中枢支持,你也是知道的,我北平府不缺钱帛。但是北地荒芜,却的是粮草。” 荀哲大喜:“将军您看,北平府地价大约是十五两一亩。这里适合耕种的田地,何止十万亩。如果将军能保证此地耕种安全。我们愿意用粮草折价银两购买这些耕地如何。如果是十万亩,也就是一百五十万两。那就是三千四百万石粮草。虽然数量巨大,但是我们北平本地士族富商,三年内定然能付清这笔费用!” 哪怕只有十万亩,也几乎等于此时北平城耕地的两成。何况,不止。 三年,三千万石粮草,好大的气魄! 北地士族富得流油,但是比起江南还是有不足。传闻中开国时第一富豪沈万三,家财三亿贯,大明国库都没有他有钱。如此比较,三千万石粮草的确算不得什么。 但是这不是常空的目的。 常空提及:“三千多万石粮草,余粮不能久存,我留下也没用,只能归还朝廷。三年一过,我又得为粮草发愁了。” 荀哲以为常空要狮子大开口,不由犹豫:“这……” 常空微笑:“我有个想法。” 常空一边说,还在一边想,大明帝国富庶啊,荀哲甚至没想过鞑靼人会在打过来。 第十七章 粮仓 十万亩地,北地水稻一季参出大约一亩七百五十斤。而小麦高粱综合起来大约是二百八十斤亩产。以这样的方式计算,不遇到天灾。不出十五年,荀哲就能回本,当然愿意买。 但是常空不愿意卖:“荀老,你可知道大明帝国开国前七十年,屯有大量官田。” 荀哲点头:“这我是知道的,但是,官田种植,我无利可图。使不得。” 常空跟着点头:“你说的没错,但是我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荀哲急迫询问:“如何?” 为官多年,一旦成为商人,扯上利益关系,不管你养了多少年的心气,存了多少年的城府,都会一朝散尽。急迫,效率,是商人的天性。 常空道:“这些土地,都作为北平府土地,由官府丈量。然后售与你们。如果是十万亩,只需要你们前三年每年提供百万石粮草,然后接下来的按照每年定额的税率,恩,目前是二十税一。然后,再提交十分之二的收成作为北平军镇维持军队的补给,如何。” 荀哲脑瓜子飞快转动。十万亩良田,大约一年能产出三百万石大米,四百万石小麦和高粱。需要交纳六十万石大米,八十万石小麦和高粱。重点是前期拿到这些土地,根本不需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能赚!(论斤算,高粱产量远不及稻米,但是论石算,稻米拍马也赶不上高粱。原因只有一个,一石只能装两斤高粱。高粱很蓬松,和水稻比体积,就如同铁块和棉花比体积,哪怕是铁块一半重的棉花,也比铁块大不知道多少) 经过两百年的发展,大明国人口已经过了万万,远超大宋。什么都不缺,最不缺的就是人。北平人不够,不还有辽东和冀州么。 荀哲点头:“如果将军您说了算,那就这样。老朽到时候为将军在这草原上,修出三个小城池!” 有人,就需要交易,交易需要聚集。一千年前华阳国一月成集,一年成邑,三年成都,就是这么来的。 常空哈哈大笑:“我这就上书朝廷。” 这件事,很快就被写成奏折,放到了内阁。 张灵甫当时就一个火大,直接画了叉。新上任的户部尚书大为火光,因为这事儿不该兵部管。 第二天,李涛就将奏折呈给了赢战。 赢战瞟了几眼,询问群臣意见。士族党高呼不可,寒士党大呼赞成。大有皇帝你不同意我们就去死的架势。 最后赢战喝止骂战,抛出轻飘飘的两个字:“准了。”压得士族如同泰山临顶。 这件事,瞬间传遍了大江南北。朝堂上的人被赢战喝止了,江湖上的人可就没这个压力了。 不管是文人的江湖,还是武人的江湖,如今最热的,都是盛传常空二字。 躺在大马上游历荆楚的李好,坐在桌案上批阅公,文的完颜守仁,都笑了。 随后,幽州牧亲自命辽东府令带领户部官员到北平军镇丈量土地。 为了镇压高丽,帮助朝,鲜王朝,幽州的治所一直都设在辽东府。 常空跑马估计了四天都没估计出来的数字,户部来的专业人士用了一天,就初步确认,适合耕种的土地大约二十九万亩。在常空的极力要求下,除去了树林部分。这个数字缩减到了二十二万亩。 常空大方的和荀哲带领的乡老会签订契约。拿出了十万亩地。 因为,京城传来消息,皇帝陛下欲调动青州冀州人口填充这一区域。 在荀哲的极力要求下,常空只说了两件事。第一,我常空一辈子只打一次仗么。第二,皇上的决定,谁能左右? 荀哲高高兴兴的接受了。 户部官员盯着荀哲不爽了很久。荀哲本人曾经做到了户部侍郎的高位。 但是荀哲一家隐藏的人丁大约在五万人左右,这个数字在中原,难以想象。 但是,常空才不理会这些呢。哪怕荀哲有五十万人又怎么样。 在荀哲与常空的规划下,分别在西峰,哈尔特,巫奇里三处建立小城池。荀哲负责人力,财力由中央调动。 半年内,开垦田地。 而这半年,陆续会有青州冀州的平民百姓到达此处,没有田地的百姓高高兴兴的接受了高达十分之三的赋税。因为,他们给之前的地主种田,收成有七成会被收走。 当然,一切都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由于人口调动等原因,户部急派三名官员到北平处理,却被常空当做了手下用。有他们处理各种事情,常空终于从这个畸形的,以耕种和贸易为主的奇葩军镇的政务中脱离了出来。 而此时,依然是盛夏结尾了。 朝廷调动人口,青州冀州支援了人口调动所涉及的粮食。 北平西北部,形成了三个小城,户部初步人口统计,新添丁三万人。 而胜于十二万亩田地根本不足以他们耕种。一方面,常空开始鼓励这些人放弃耕种成为牧民,往东北部迁移。另一方面,常空对往西的草原虎视眈眈。 王拓拓经过半年时间,铁血镇压了心思不稳的部族,准备在年前劫掠中原。这一次,他没有选择河洛地区。而是选择驱兵万里劫掠冀州。 为的,就是出一口恶气。 金帐王木刺图鲁思到达北海附近,顺便接受了十多个被常空逼过去的部族,实力恢复不少,王拓拓大为火光。 而这也是常空计划好的,驱虎吞狼。先要养虎。 当然,这属于玩儿火,可能会养虎为患。 但是常空不在意,因为捅了天大的篓子,背后的大明帝国两百万兵卒每年吃粮饷也不是白吃的。 经过半年的发展,京城的人已经适应了这个状元郎的优良事迹每天传到京城。而且还觉得这些消息太多,听到没意思了。一个勤政懂政的文官,哪儿有一个勤兵懂战的将军有意思。 半年中,太子镇压三王,朝廷重新收回河洛。洛桑人退出西蜀,朝廷不费一兵一卒重掌西南。 此时此刻,所有忧虑的士族才发现,赢战还在壮年,并没有看上去那么老。 中秋前夕,常空重整添丁到四万人的牧边军,一路西进。 每五十里留下一千人,保证这个苍茫的没有城池的草原上的粮道。 直入北漠五百里。 非常不巧,此地正是冀州以北。 王拓拓大军三万挥师南下,这一次,王拓拓携带牛羊成群,携带攻城利器,并且带来了自己真正的亲兵,白帐部族。 大祭司已是独臂,但是这半年当时一战的详情传开,大祭司在军中和各部族中的威望再一次提高。这一次大祭司携带三百多祭祀,以及七百巴图德更随王拓拓南下。 巴图德,是由巴特尔组成的特殊群体。巴特尔就是蒙语勇者的意思。鞑靼人相信每一个得到巴特尔称号的人都是得到了长生天赐福的。 用这种理念来理解。巴图德就是鞑靼人的江湖。巴特尔,就是鞑靼人的剑客刀客。 当然,大明可没有组织剑客成军的习惯。那是大越国剑圣喜欢干的事情。 但是,王拓拓会带几个超越八阶的通玄高手前来么?如果有这样的消息,那大明这座江湖中的各路剑神刀圣什么的早就磨刀霍霍了。 不过,这一次,王拓拓真的有一个超越八阶的通玄高手在身边。 那人就是大祭司。大祭司血祭后损失了左臂,却得到了所谓黑龙的某些赐福。在王拓拓这个长生天的信仰者面前,生生的突破了八阶。 如果说大明有人能对抗他,非书圣不可。可惜,书圣死了二十年了,新书圣迟迟没有出现。 第十八章 无惧 一会儿还有一章。 —————————————————————————————————————————— 王拓拓的斥候,与常空的探子,在草原上厮杀,谁都没有占到便宜。 早先一步,鞑靼的鹰隼,大明的龙鸠都将消息带回了自己的部队。 以它们的通灵程度,不用说话,也能表达一切。 常空决定,原地驻军,扎营休息。 王拓拓反应一模一样,搭起帐篷,杀牛宰羊。为了这次的劫掠,王拓拓带来了三个中等部族足以过冬的牛羊数量。 筹划了半年,用了两个月时间在河洛以北千里的地方汇聚。才会师南下。 而第一个对手,就是大半年前给了自己深深的耻辱和伤疤的常空。 此时的牧边军,立起了常字大旗。 所有牧边军,都想让百姓对常空的称呼从常将军变成常胜将军。 半年的时间,长空才完全收服了这支军队。 为将者恩威并施,一味的侮辱,是蠢材的做法,常空用了半年,用一点一滴的德行,才树立起了威望。 古有五福。德高望重排五福第三,可见德字,在明人眼中的重要性。 入夜,斥候分散,暗哨在草原上显得极其无力,哪怕是挖了深坑盖着草甸,也没办法逃过狼的鼻子。 大祭司带着二十巴特尔五名祭祀一路暗中步行,穿插过了牧边军所有暗哨。 到了大营,大祭司虚空抖手,发挥着作为超越八阶高手该有的实力。一群人竟然原地消失。 一路前行,大祭司很快找到了牧边军中军大帐。 隐藏在暗中的大祭司开始用单手结印,这一招,是他成为超越八阶的高手后,从小乘佛教高手哪儿偷学到的。 作为祭司,大祭司的玄通是方天,和书圣一样。以手,就能禁锢一片空间。用无形的结界隔绝一片区域,而这片区域,是他自己的世界。长生天都无法插手。 小乘佛教的手印是无畏狮子印,祭司用方天借助手印模拟佛家无畏的玄通。 其威能,虽然不及真正的无畏,却比八阶的佛家绝顶高手使用无畏狮子印更大。 虚空再也掩盖不了金色的光芒。无畏的能力与祭司使用的虚空能力都是伪玄通,自然不能互溶。 就在无畏狮子印将要脱手而出之时,中军大帐的上面传出一句懒洋洋的声响:“从哪儿来,滚回哪儿去。” 大祭司猛然抬头,白色的中军大帐上,躺着一个活生生的人,他竟然没有发现! 那人一声黑衣,手里把玩着一柄小刀。 大祭司眼神飘忽,突然狠厉道:“你这个通玄高手竟然撕破盟约,帮助明军?” 那人抬起头,正是李好:“你不是通玄高手?臭不要脸。” 大祭司低头:“我本就是白帐王庭的大祭司。” 李好拍手:“说得好,我还是大明国文武探花郎呢!” 大祭司完全显出身形:“哼!都说李好是大明武人中最强的人之一,我却不这么看,沽名钓誉而已。乳臭未干,杀死你,再杀常空,以报断臂之仇!” 李好哈哈大笑:“诺大江湖,没有通玄高手能给我随便杀。今天遇到一个,你先动手,免得手都抬不起来就回归你的恶龙怀抱了。” 大祭司不在话多,手里无畏狮子印直接拍出。 李好挥了挥袖:“这玩意儿也算出招?”简单一挥袖,却是道家袖里乾坤绝学。风声一过,金光尽数被收入袖口,只闪动了三下,便熄灭了。 李好手一划,手中小刀不见踪影,空手结印:“让你见识见识真正的无畏狮子印!” 三年前,天下第三的俗家佛学宗师,能不懂佛门武学? 一道无畏狮子印,不是金光,而是一只真正的狮子从拳印里飞出。 佛门无畏狮子印,取无畏二字,无所畏惧。与李好无惧通玄相互印证,远不是大祭司的憋足手段可比的。 大祭司神色凝重,单手抽出月牙刃法杖,一顿地,一道黑气涌动。无畏狮子印居然放弃了冲向大祭司,转而冲进了黑气之中。 下一刻,黑气和狮子一同消散。 如此大的动静,转瞬之间,数千牧边军整装围了过来。 李好调笑:“这就是所谓恶龙的虚空玄通?的确有些手段。”李好的出无畏狮子印时明明锁定了大祭司,但是却突然失去目标,被黑气吸引。 大祭司狞笑:“让你见识更多的能力。”说话间,月牙刃突然变得黯淡无光,墨色刀罡飞出。 李好连续三道飞草为飞剑,才化解墨刃。 大祭司显然没想到李好不出玄通就能抵挡这一刀,随即顿步,下一刻,三个大祭司莫名的出现在李好周遭。同样的装束,同样的动作。都是以月牙刃直取李好要害部位。 李好周身散发佛光,竟然完全使用出佛家无畏大神通。 因为肉身金刚,所以无畏。 三个大祭司短时间疯狂攻击李好,李好却一动不动。 世人只知道李好无惧,却不知李好无畏。 那个将李好列入俗家佛门宗师行列的高手,对李好深有了解。 李好大笑:“听说大越国剑圣七尺之内无敌,我李好也不畏他手中的剑,你能赖我何?” 虽然如此说,但是李好还是感受到了压力,大祭司自始至终没有使用方天的玄通。而是以他信仰的黑龙的玄通在攻击自己。 大祭司头悬黑气,黑气迸发,一道龙影直冲中军大帐。 他的目的是杀常空,而不是和李好拼死拼活。 李好大笑三声,一道浩然气对冲黑气。黑气瞬间溃散。 直到此时大祭司才知道李好为什么会被新武榜定位天下第三。除去东海大越国剑圣,西域道教神庭掌教,恐怕真的很少有人能打败他。 但是,但是,我是草原上三百年第一个通玄大祭司! “轰!”一声听不见,但是能感受到耳膜受压迫的声响后。李好感觉周围的空气如同巨石一般,溃压己身。 方天!你终于用了。 李好抬头微笑:“你,死了。”一道银光,激射而出。竟然是一柄飞刀。 大祭司疯狂使用方天玄通,空间无限的叠加,却不能阻止,哪怕是拖延飞刀半点速度。 无惧! 因为金身,所以无畏。永往无前,所以无惧! 大祭司忽然消失,下一刻出现在另外一个方位。但是飞刀却即刻转向,直冲大祭司。 无前,没有方向,不管你使用如何手段,不见血,永不回头。 大祭司疯狂闪动,每一次,都出现在离原地数十丈的地方。但是飞刀,离他越来越近。 哪怕,每一次动用虚空后,飞刀只近了一丝一毫。 大祭司认准一个方向。疯狂虚空。 飞刀消失在茫茫大漠。 第二天,有人传闻,在南海之滨看到了鞑靼大祭司的尸体。胸口,插着一柄飞刀,小李飞刀。 大祭司很聪明,想到了大越国剑圣。如果他真的能赶到大越国王城,或许大越剑圣真的会救他,可惜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勇往无前,所以无惧。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第十九章 迷梦 这一章改了好几次,最后只留下了一千多字。由于后面章节分好了的,就只能委屈这一章了。 —————————————————————————————————————————————————————— 当大祭司自草原上消失之时,中军大帐的门帘掀了起来。 常空走出:“李兄,若不是你,我恐怕凶多吉少。” 李好微笑:“闲来无事,四处走走,刚好到了草原。” 常空将李好迎进了帐篷。 帐中只有一张临时搭好的木床,以及一张作案。两人盘膝对坐。 “进来,中原可好?”此时常空,离开江湖久矣。 李好微笑:“风平浪静,到是前些日子,剑冢易家家主五十大寿,江湖上的人汇聚一堂。似乎在谈论西来之魔的问题。” 有魔西来? 费了好长时间,常空才想起西来之魔这个名头。 似乎,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李好微笑:“你可知西来之魔是谁?” 常空疑惑:“何人?按理来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不应该有人再提起此人才对。更徨论,此人对江湖也不见得有多大危害。” 李好斟酒:“若是朝廷之人呢?” 常空愕然:“朝堂?西来之魔当年就应该有八阶巅峰甚至通玄的能力,怎么会是朝堂之人?” 李好哈哈大笑:“消息闭塞,你又没有龙鸠,所以不知道消息也属于正常。前日,江湖上八大德高望重的宗师,一同出发,上京面圣,希望圣上能够处罚与他。按时间看,今日刚到京城。” 常空闻言,眉毛都拧到了一起:“谁?” 李好正色:“当今唯一的异性王,吴王方尚!想想也对,当年,方尚如何能力挽狂澜助圣上登基?当年圣道枯萎,道家独尊,方尚如何能驱赶尽大明国外道?” 常空摇头:“哪怕方尚坐实西来之魔的称谓,圣上也不会动他。于国,他可比所谓八大宗师更重要。” 当年,不止是东方六国之争。那时候,与大明国争斗的,是大陆上最大的几个国度。其中就包括西极之地两大教国,奥林匹斯山众神和北欧奥丁神国让东土谈之色变。 方尚曾经在游历西土,最后大军越过西方道国,与奥丁神国旷世一战。逼得四大帝国重新划分边疆,才形成了东西分隔的局面。 那时,方尚尚且才二十不足。而此时的方尚,年三十八,正值壮年,如果他真的是个玄道或魔道通玄高手,恐怕赢战也拿他没办法。 这件事,恐怕是十年之内,江湖上最大的事件了。若是不慎,血雨腥风恐怕再染江湖。 常空最后淡然,这事儿,暂时与他无关,不过有一件事情他倒是很关注。 “李兄,最近,我经常做一个梦,你是佛门大家,能解梦否?” “梦?”李好来了兴趣:“讲来听听。” 常空顿了顿,道:“梦开始的时候,我一个人在一条江水边走,看不清是什么江水,我也看不清自己的样子。但是我能确定那是我。走到后来,黑暗的四周突然亮起一道光。细看之下,是一杆黄色的枪,那杆枪挽着枪花,在虚空中时隐时现,最后不止从何方暴起,刺向我。声音越来越大时,我举剑格挡,但是每当梦到这个时候,我就醒了。” 李好皱眉:“如果你一直做这个梦,恐怕有蹊跷。难道是对未来的臆测或是预知?我听说佛家宗师或者儒道圣人,都有梦中卜算未来的能力。” 常空翻白眼:“别那么看得起我,书我还看过几本,经我是真的没念过。我只是觉得这个梦,和我有很大的关系。” 李好无奈:“这梦也没个结果,也不知道是正是反,你自己小心一点吧。” “接下来去哪儿?” “解决了大祭司,我要去京城看热闹。顺便去找完颜。要知道苏杭可是吴王的辖地,完颜倒了大霉了。” 听到李好的话,常空才记起,完颜现在去了杭州做府尹。正是江湖人士找吴王麻烦的时候,可不是倒了大霉了。一个不足以,还要连累自己。 第二十章 苍茫天地一声笑 五百红票满了,加更如约而至。 ———————————————————————————————————— 李好离开了,大祭司不知所踪。 常空睡了个安稳觉,而王拓拓,半夜起身下令撤退。 此时的白帐王庭,不复当年云拓帝国的强盛,一旦有风吹草动,王拓拓只得仓皇逃窜。 回头看了一眼背后丰沃的草水,王拓拓狠狠的击打马股:“可恨,若不是当年卓尔木作孽,我定能从复天可汗的荣光!”随后,纵马消失在夜色里。 近二十年前,大明国玄道与云拓帝国魔道一战。魔道远迁北面黑水冰洋。而大明国则是玄道凋零。玄道尽数搬到了西域火桑,成就了道国,也成就了如今,更为强盛的大明国。 本来,草原之大,鞑靼退路无数,但是十八年前一场东西大战,让鞑靼失去了踏足丝路各国的机会。大明与西方开始各自封闭。 耶路撒冷的东西契约,阻隔了东西,也成就了大明国的一方独大。 睡梦中,听到守卫呼唤,常空翻身而起。 守卫单膝跪地:“鞑靼人撤走了,是否追击?” “追击?夜里在草原上追击鞑靼游骑兵?算了,明日清晨开拨赤峰!” “诺!” 随后,常空躺下,继续沉睡。 云拓帝国强盛时,城池遍布草原。如今依旧是白帐王庭掌权,却不复帝国景象,开始了游牧时代。 而赤峰,是这片土地上千里之内唯一的城池。 清晨,做饭果脯,大军正要开拨,一名斥候策马而来,翻身跪地:“报,将军,五十里外出现了一个车队,身份不明,看样貌和装束,是江南人士。” 常空点了点头:“下令全军,暂停开拨,等探明情况不迟。” 传令官随即带领小队走马营地。 不足半个时辰斥候再报:“报,这个车队的首领求见将军!” 常空皱眉,随即眉头舒展:“让他们过来。” 此时车队在十里外,这是一个足够反应的距离,对方人不多,所以也不用太小心,但是大军开拨之时,不得不小心一点。 随后车队行驶而来,速度不慢,似乎是空车。十辆车马,三十多个人骑马在车队左右。 这队人,似乎是镖师打扮,不过没有举旗帜,为首者是一名青年,年不过二十五,这人未留胡须,常日跋涉,风尘扑扑,不过难掩其眼神中的刚毅。 常空看到来人翻身下马,点头称赞:“身形矫健,长发飘飞,剑眉星目,高鼻白齿,翩翩公子哥儿啊。” 来人听力不弱,当然听到了这番话,随即单膝跪地:“在下苏州人士,家父是苏威镖局萧翀,在下萧剑,特来投奔将军。” 常空憋笑:“我们又不认得,投奔我?” 萧剑微笑:“完颜守仁是我远房表亲,他说提他就行。” 完颜表亲?常空点头:“赵晗,试试身手。” 赵晗拔枪策马而来,随即翻身下马,和江湖人士马战那是占便宜的举动,赵晗不屑于如此。 陆战,拿着马战的长枪,固然有些不便,赵晗左腰撇着一柄短刀,双手持枪道:“赵晗,特请教。” 萧剑人如其名,手持一柄软剑,手持剑柄拱手做辑:“请!” 赵晗腕枪抖出一朵枪花,在初升朝阳下绽放银光,萧剑不急着上前,而是游走数步意图找出赵晗的破绽。 但是,在江湖人士身份的萧剑眼里,赵晗满身都是破绽。 江湖人士,最忌讳就是让敌方看出罩门,但是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将领都习惯故意露出破绽,以伤换命。 赵晗率先发动,卧枪横扫,萧剑铁板桥躲过枪尖,赵晗就要回枪轮砸,萧剑抬剑。 赵晗枪势被破,随即用枪尾直刺萧剑胸口。 萧剑右手持剑,左手剑指抵在剑尖,格挡枪尾。 软件往里一缩,然后弹了出去。 赵晗身形一顿,萧剑欺身而上。短对长,当然欺身而上。 赵晗枪甩游龙,随后左手持枪,右手猛然拔刀,一道刀气勃发。 看到这里常空眼睛微眯,赵晗六阶顶尖的实力算不得什么,但是这一刀,却深得大越国拔剑术的精髓。 萧剑哈哈大笑:“看剑!” 随后软剑凭空勃发剑气撞散刀气直逼赵晗面门,赵晗微微一笑,再次一刀刀气,短刀随着刀气一道飞向萧剑。随后轮枪三甩。 吴王方家传世绝学,霸王三甩? 萧剑眼神一亮,棋逢对手,最是快意。身形变化,三次闪身,每一次都将将躲过霸王三甩的气劲。 常空拍手:“好身法!” 赵晗枪尾逼出萧剑身形最后的变化,随后转身回枪,似乎是脱胎于拖刀计的回枪,刺杀。 萧剑一口气刚刚卸下,不能提气闪躲,只能智取赵晗,眼看就是两败俱伤之势。 常空眼看赵晗转身要回枪,随即大喝:“停!” 两人停是停不下来了,却可以偏离方向,两人错身而过,赵晗之枪脱手而出直刺旁边地面没入到枪尾。萧剑一道剑气刺出,在地上留下一个三尺有余的土坑。 若是两人对上,萧剑说不得肩膀被洞穿,而赵晗,少说交代一条胳膊或大腿。倒是萧剑胜了半筹。 萧剑拱手:“果然高手,若是战场上,我不如你。” 赵晗听到萧剑恭维自然回礼:“是我输了,结果是我丢下武器无法动弹,你却还有左臂能动,死的是我。想不到旧力已去新力未生之时,你还能强提一口元气挥出剑气。” 萧剑苦笑:“本来该是无往不利的剑气却溃散开来,算不得本事。” 常空大笑:“就算在武林中,你也算得上初入一流的高手,为何要投奔于我?” 萧剑苦笑:“二十三年前,我祖父萧综在追寻盗镖大盗时为西来之魔所杀。”说着,萧剑递上了一封书信。 常空打开,是完颜的笔迹,只有四个字:“萧剑可信。” 常空点头:“军中不似江湖,讲究军功,若是做一小卒又白费你的身手,你可愿意做我的护卫?” 萧剑点头:“固所愿也,不敢请尔。” 常空大笑:“好!至于你手下的人?” 萧剑微笑:“他们有二十多个是我家臣,有几个是慕名而来的江湖人士,也都是江湖上素有名气的高手。但,既然参军,自当遵守军中规矩。” 意思很明显了,都是江湖人士,无根无蒂,用不着特殊照顾。 常空点头:“此次,就有一大军功,各位可愿取之?” “愿!”众人回应。 常空知道,萧剑看重的恐怕不是他这个人,而是看重北地有仗打,如果他能成为一员大将,恐怕吴王也没机会动他。至于为何一个被杀祖辈的人会害怕行凶之人。那得看吴王的作风。殊不知,十六年前吴王对奥丁神国的人都做了些什么。 安排好一切,常空才腾出空问萧剑:“看得出来,你的家传一定不是剑。”萧剑压制赵晗很费劲,赵晗是六阶巅峰,而萧剑是七阶,而且是刀口上过日子的镖师不是江湖雏儿,按道理不该只有这些点儿实力。 萧剑滴汗:“属下家传武术,是锤,南瓜锤……” 常空哈哈大笑,翩翩公子哥儿,用一手大锤,那是什么画面,太美不敢想啊。 苍茫天地,常空心情格外好,放声一笑。 第二十一章 兵临赤峰江南江湖 一会儿还有一章。 ———————————————————————————————————————— 不管是遇到王拓拓还是遇到其他什么人,常空都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那就是攻下赤峰。 这一次,如果攻下赤峰,那么将会有天大的收获。 赤峰附近虽然没有适合耕种的土地,但是赤峰后方的大片牧场就不用担心鞑靼人的大规模袭击,便能安心的开阔耕地。这可就比半年前那一次那点儿土地要多得多。 半年前,北平等着常空的还是一群没打过仗的府兵,和少数打过仗的边军。但是现在,常空手底下将近三万牧边军,绝对不是说着玩儿的。 自从荀老提供粮草后,先是一个月连番征战,随后半年修养和操练,这支军队已经不是当日军队可比的了。 更何况,得到大片草原,喂养战马的饲草档次上升不少,幽州马本就健硕。饮食更好后,马匹格外魁梧。 用一个词形容,叫兵强马壮。 王拓拓在失去大祭司后立刻选择撤退是对的。如果他选择硬攻,对上以铁骑为主的牧边军,恐怕不折损一半人马,根本达不到任何效果。 然而,王拓拓走则走矣,却在赤峰留下一部人马。 此时此刻的赤峰,拥有将近一万战士。对上三万骑兵为主的牧边军,还说不得谁胜谁败。 以是秋日,草原上微风和煦,不见夏日炎阳,也没有冬日刺骨冷风,正是骑兵选择进攻的好日子。 但是常空就没有想过要在这里折损一兵一卒。 围而不攻。 消息传到凤阳,朝堂之上,又有大臣跳出来说常空劳民伤财。 赢战只说了一句:“我当年打奥丁国才是劳民伤财。起码常空为大明国开疆扩土了。如果打下赤峰,封侯。” 赢战是大明国最特殊的皇帝。 这一朝,大臣们的势力达到了顶峰。被迫组织了内阁。赢战也同意了。 但是军事上,没有任何大臣能左右赢战的想法。 因为,历史早已证明,赢战是除了开朝太祖赢重八之外大明国最会打仗的皇帝。 云拓威胁了大明国两百年,却在赢战手中毁于一旦,只留下了对草原控制力弱的可怜的白帐王庭。 其实,赢战早就想对草原动手了。毕竟草原各部族现在处于半分裂状态,这些土地不收白不收。但是大军打过去,得到的牧区中原百姓没人放牧要来根本没用。 但是常空出手就不同了,赢空出手,用的是幽州军,不是朝廷兵马,不用兵部下拨兵器,也不用粮草。能打下的土地虽然不大,却也很有价值。经过十六年的休养生息。中原人口暴增。 达到十五岁的新成年人口众多,需要的耕地也更多了。 每一寸土地悉心照料百年,都是以后的持国之本。 大明东西万里疆域,南北也将近万里,如果在扩,就要占据天下六分之一了。 千里外,苏州,城里聚集的江湖人士越来越多。 苏州官府不得不派出大量兵卒上街巡逻。 苏州府尹脑袋都爆了。他若是早知道这一幕,恐怕年前就申请降半级调到杭州去了。 苏杭江南,一共有三个一等州,州府行政上同级,但是主政官员各不同。一级州设府尹,二等州设府令,三等州设县令。 莫说降级城府令,降级城县令都比这阵仗好。 方尚却根本不理会这些,每天在家里呆着,也不知道在干吗。 不过江湖人士这样,导致方尚家人根本不敢出门,方尚的儿子每天躲在家里,憋得不行。 终于,耐不住寂寞的江湖儿有动作了! 一夜之间,十多名剑客翻过吴王府高墙。 不过,半刻之后,他们的尸首就被扔出了吴王府大门,是大门。 自然而然,便有人去收尸。 此夜之后,苏州府尹陶兰下令宵禁。到了二更天,不允许任何人走上苏州大街。 更是从苏州南大营调遣将近一千名骑兵入城。 江湖人或武艺高强,却抵不过骑兵冲击,在原野上,千名骑兵,足以绞杀八阶先天境界的大宗师了。 在城中,不利于骑兵冲锋,却也对八阶一下的武人是绝对的威慑。 况且,就算没有这些骑兵,这些江湖人士也不敢违反府尹的宵禁命令。 吴王,或许位高权重,或许武艺高强,或许手握重兵。但是他代表的,始终是吴国治下小府衙。然而正四品的陶兰,却是代表朝廷的一方封疆大吏。 十八藩王,恩,现在是十四藩王,各自可以开府仪同三司(三司不是三公制度,三公制度早在大堂就被取缔了。这里的三司是三大院长)。但是始终只是小府衙,小朝廷。而真正的朝廷号天朝,又不相同。 然而,吴王的举动终究再次惹怒江湖人士。哪怕是大白天也有各路高手冲进吴王府,甚至,还有刚刚栖身先天境界的青年才俊一怒之下冲府杀人。 这一次,可不比前夜。 八阶的高手入府,击杀吴王府将近六十名守卫,然后在吴王府三大八阶高手围攻下,将将逃生。 这一事件,大大鼓舞了江湖人士入吴王府的兴趣。 本来,吴王就像是一个神,无人敢惹,但是这名高手让吴王府吃瘪,打破了神话,打破了金身。 两千年前,能人异士显得很低调,各路练气士从不在江湖上走动。倒是文人百家诸子做着如今江湖人士做的事情。 一千五百年前,游侠儿横空出世,各路游侠在自己的小区域内搅动风云。或成为豪族,或建立起江湖上最早的门派。那时江湖还不叫江湖。 一千年来,先是武人把政,随后瓦岗聚义,再然后大唐给与了镖师最大的成长空间。 五百年前,七侠五义,四百五十年前梁山聚义,侠客越来越重要,似乎成为了天下最重要的群体之一,隐隐与儒生武将比肩。 就在两百年前,大明国太祖赢重八,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先是做和尚沙弥,又是做乞丐,后来加入江湖上最大的门派白莲教,与同门陈友谅争夺天下。 这五百年来,道士,和尚剑客刀客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小,似乎混成了一个群体,形成了如今,这偌大江湖。 范仲淹不是说处江湖之远么,江湖人同样忧国忧民,如何就比不得士族门阀将门书香? 直到此一年,江湖人已经开始和吴王这种超级门阀叫板了。若是江湖上最负盛名的剑圣等人出手,怕是吴王也夜不能寐吧。 江南江湖不提,漠北赤峰,鞑靼人撑不住了。 第二十二章 三大院长之朝堂震荡 一切,都要开始了。 ———————————————————————————————————————— 齐平十七年年关,都察院院长赢鸣回京,与上国库院(兼皇家书院)院长皇叔赢宗老,翰林院院长方鸿儒联名上殿。 所谈之事,罢内阁! 大明开国,洪武十六年,太祖罢御史台,改都察院监管天下官员,洪武十九年,分离户部与国库。国库在六部之上,六部用度皆国库院调用。国库分为上国库下国库。上国库为大明国库,下国库为皇帝私人宝库。洪武三十一年,赢重八驾崩前,有感自己愧对士人,随即,设立翰林院,总管天下读书人。 本来,大明前一百年,九个部门不分高下,似乎恢复了千年前九卿制度。然而,随后,三院先后与六部脱离,更高一筹。如今,六部借内阁之利,与都察院合成七卿,低于国库院翰林院。 至于三人对于如何解决都察院与六部齐平的问题,给出的答案更简单。 改都察院,作督察院。 都察,察天下官员。督察院,天下无可不管! 赢战坐在朝堂上,望着还有星星的夜空,也不知在想什么,想了许久。赢鸣点头:“锦衣卫重归都察院,改都察院为督察院。设御林军,同三营,拱卫皇城。” 赢鸣抬头,这事儿算是成了。为何能成,还得说他去做的那件大事。 随后,早朝时间到了。 满朝文武陆陆续续进入皇宫。 当他们到达朝会时,却意外的发现,三大院长与皇帝陛下已经等在哪儿了。 平日,应该是他们站在这儿等皇帝两刻钟才对啊。 众人急忙走到自己的位置,直接跪下。 赢战也未说平身,自顾自翻阅奏章。直到一盏茶时间后,群臣才到齐。 野战抬头,看着跪伏的群臣:“来人!赏三院院长座位,三位院长年高,从此不用朝跪。” 闻言,兵部尚书赵居正诧异的抬头,随后又低了下去。跪伏时直视皇帝是不敬大罪。 三位院长起身,坐在文臣之首。 赢战高呼:“吏部尚书!” 张灵甫起身上前一步,再次跪下:“臣在!” 赢战从阶梯之上丢下一封奏折,奏折在空中散开,黄底白纸,摊开,落在张灵甫身前。 赢战才不悦道:“做的好大事!” 张灵甫拾起奏折,急速翻阅,随即满头大汗,连续磕头:“臣有罪,臣求陛下赐死罪!” 赢战冷哼,真龙玄功到了通玄,威势骇人,直接压得张灵甫无法再磕头。 赵居正越过兵部尚书李涛,接过张灵甫手中奏折,随后赵居正也磕头:“臣同罪!” 赢战大手一挥:“好了!朝堂之上,你们有完没完?朕欲改都察院监督天下,为督察院。重设三司。诸位爱卿有何意见?” 兵部尚书李涛闻言,即刻挺直身躯,拱手:“臣复意!” 赢鸣对着张灵甫冷笑:“同意。” 赢宗老点头:“老臣同意。” 方鸿儒最后才表态:“同意。” 方鸿儒一点头,群臣复意声一片。作为文官真正的首领的翰林院院长方鸿儒发话后,文官几乎都同意了这件事。无他,七成文官都是翰林院陪读或翰林院院士出身。 就在此时,司徒长明起身,走到御道旁单膝跪地:“臣觉得不妥。” 赢战低头:“哦,你说说?” 司徒长明抱着头盔,挺胸道:“前朝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已经证明了,三司制度臃肿,且不利于国之调度。如果战时,我应该听兵部的,亦或是都察院的命令?还是说应该听发放粮草的上国库院的命令?更何况翰林院已执掌天下文官,若再改督察院,岂不是又统领了天下武官?加之国库院手握钱帛,实在危险,比宰相制度权柄更大!” 赢战盯着司徒长明:“打仗时,你会听谁的?你不是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么?给我退下去!” 凡是,讲究道理,如果有把柄,那就不用讲道理了。 赢战等了二十年,这个冬天一过,整整二十一年了。全朝官员,被换了一遍又一遍。士族与他一直在角力。但是赢战却从来没有像对待外敌那样强硬的对待群臣。 这一刻,这些把柄,都是群臣失败的根本。 司徒长明咬牙退去,张灵甫赵居正也只得伏地:“臣领命!” 他们倒是心知肚明这是因为什么。 群臣却蒙了。都不知道皇帝陛下甩出来的奏折写着什么,能让张灵甫赵居正一反常态。 当然,不用问就知道是个秘密,张赵二人,断然不可能告诉众人。 “诸位,还有事情启奏么,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一名大臣即刻高呼:“臣有事起奏!” 赢战抬头:“恩,谁?” 那名大臣平日都不多见,甚至一时之间赢战都想不起他是谁。 大臣走出,跪伏:“臣江浙巡抚钱良!” 巡抚,天下还有我不认识的三品官?随后,赢战想起来起来,这人就是当年以一篇“巡游江浙,民事繁多,恐无时间赴京面圣”的都察。 后来赢鸣建议让他脱离都察院。随后赢战亲自提拔他为江浙巡抚。 赢战恍然大悟:“是钱爱卿?爱卿为了我大明江山社稷百姓衣食操劳,辛苦了。爱卿你怎么有时间来京城了?” 群臣知道钱良这个人的,都在憋笑。钱良就是个老腐儒,结果硬是被鲁国公赢鸣征发去做都察。这可把江浙两道的官员们给害惨了。平日过寿都不敢办酒,生怕钱良找他们麻烦。 但是也正应为钱良,江浙所出的官,就是清廉的代名词,入中枢后,大多平步青云。朝中感谢钱良的人,大有人在。 钱良抬头:“皇上,江浙,甚至湖越的江湖人士聚集苏州城。如今苏州城人满为患,且多有江湖人士寻事,颇不平静。微臣实在无力解决,只能求助皇上。” 赢战哈哈大笑:“无力解决,不是无法解决,说明你有办法,但是做不到?说来朕听听?”赢战私底下是很赞赏这个钱良的。将朝廷事,当成分内事,公正不阿,哪怕有些古板,也是好官的代表嘛。 钱良点头:“办法到是有三,下策,吴王请罪,吴王请罪陛下带江湖人罚吴王,江湖人自然感恩戴德,不敢在闹事。” “哦?下策?说明还有更高明的两策?”赢战询问:“继续说。” “中策,陛下可征伐江湖人士去干点儿于国于民有益的事情,免得他们无所事事,他们有事做,就不会惹事了。” “上策呢?” “恕微臣愚钝,想不出上策,只想出了下下策。”钱良一开口,众臣哄笑。 钱良面色端正,神情肃穆:“下下策,掉吴王上北凉,征伐火桑!” 调藩王出境,你想得出来,果然是下下策。众臣不乏有人这么想。 但是赢战一听,稍微思索,就对钱良高更是高看一眼。不止刚正不阿,还很聪明。算无遗策! 一般藩王,当然不准离开封地。但是吴王是外姓藩王,这一手简直就是绝户计。如果吴王去打火桑,回来时,恐怕就发现自己成了无根浮萍,好不容易积累的人脉枯萎,设下的局面变得一塌糊涂。 这几年,道国休养生息,大明国不如主动攻击,更是大好事一件。 更何况,方尚本来就是最适合打道国的人。 西域中亚细亚万里,闻方尚之名,小儿止夜啼! 之所以说是下下策,恐怕是钱良自己本身不同意方尚伐火桑吧。 赢战沉思片刻,道:“齐国公,兵部尚书,你二人立刻安排。曹公公,替我拟奏折,封方尚为征西大元帅。不日启程,征伐火桑!” 一时间,天下哗然。 其一,十六年后,六部再次被溃压,内阁名存实亡。 其二,十六年后,再出兵马大元帅,西来之魔征西? 第二十三章 一夜筑城 今天第一更,昨天的加更发过了。 —————————————————————————————————————— 大雪,今年已经是第三次了雪暴了。 在幽州,这叫白毛风,在草原,这叫暴风雪。 连夜大雪如膝盖高矮,狂风卷起地上的雪,吹得遮天蔽日。 站在赤峰城头,赤峰部族首领与白帐王庭护卫族群特塔特部族首领望着暴雪中看不清的地方。 赤峰首领巴图姆有些忧虑:“已经到了明人的年关,为何他们还不撤走,难道准备在风雪中度过这个冬天?” 离围城,已经过去四个月之久,若不是今年闰东月,寒潮将会来的更早。 温暖消磨人的意志,寒冷铸造钢铁的意志。 牧边军丝毫没有半点要撤走的意思。 特塔特首领赤木斯特丝毫不在意:“虽然明人来的很早,但是却丝毫威胁不到我们,他们是重骑兵为主的军队,攻城能力匮乏。你我之坐等最冷的十天到来,他们若不退走,将会活生生冻死在城外。直到开春,我们就赢了。” 巴图姆点头:“明人狡诈,不要生什么岔子,但愿吧。若是坚持过年关,我愿意率部族效忠可汗王。” 王是明人语言中首领的意思,草原上,甚至中亚细亚大多游牧部族的区域首领都冠以王姓。王拓拓在草原上,便是大可汗,而草原人习惯称其可汗王。 赤木斯特点头:“我王需要草原上每一个部族。” 话是这么说,巴图姆却在想,若是金帐王庭小王爷找到冰洋魔道,得到他们的支持,白帐王庭末日就不远了。 魔道,最初亦然是以白帐王庭的高手为主,二十年前,魔道中白帐王庭的势力大损,魔道毫不犹豫的离开。如果这一代魔主认为金帐才是草原正统,那么白帐两百年统治,毁于一旦。 将近一年前,金帐被王拓拓逼得远遁将近万里,到达幽州,激出幽州军挡住白帐大军,随后北去。所有人都以为金帐去了北海。只有巴图姆知道,他们一定是去寻找魔道去了。 风雪中,牧边军赵晗焦急的找到常空:“将军,户部一位大臣从北平传来书信,说今年酷寒将会持续很长时间,现在才刚刚开始,我担心将士们撑不下去了!” 常空一边看兵书,一边道:“急什么,我们固守这里,我们攻不了,他们也逃不掉。草原人不种粮食,牛羊耗尽,他们就输了。至于酷寒,我自有办法解决。” 赵晗无奈,只得退走。 风渐渐小了,雪依旧下着。常空看了看天空,出大帐撒尿。看着地上的冰柱,常空微笑:“时机到了!” 随后,黑暗中亮起数十处篝火。 城头,得到消息的巴图姆赤木斯特两人闻讯而来。 巴图姆疑惑:“明人怎么了?” 赤木斯特哈哈大笑:“明人坚持不住了,他们在焚烧携带的最后一点儿柴火取暖。不出三日必定退走。” 雪中,只能看到一些星星点点的火光。让巴图姆想起了夏日草原上的萤火虫。 赤木斯特回去睡大觉去了。巴图姆一直看着。 后半夜,全无星光,根本看不清城外发生了什么。巴图姆只得退走。 清晨,巴图姆睡着翻了个身醒了过来,然后看了看微弱的亮光,又继续睡下。 “大事不好!首领,出大事了!” 巴图姆翻身而起,看着窗外,雪停了?“难道明人进攻了?” 巴图姆急忙起身,开门,丢下熟睡的娇妻,走出了门外。 一名壮硕的鞑靼战士单膝跪地,膝盖沉到了雪下:“首领,城外。城外……城外出现了一座城池。和赤峰一样大的城池!” 巴图姆挥舞衣袖:“说什么胡话。”两百年的云拓帝国中,很多占据城池的部族都开始过着明人般的生活。华丽的衣服,精美的食物,定居后,住和行不在重要,衣服食物才是重要的地方。 而巴图姆也养成了明人般的习性,喜欢挥袖,背负双手这样的动作。 那战士吞了吞口水:“首领,我说的是真的,兄弟们都在城墙上看着呢。他们都说明人找来了他们的神明,意图和长生天开战。” 巴图姆打了个冷颤,竟然有人开始怀疑长生天了?“随我去!” 随后,巴图姆登上城墙。入眼,不过一里外,一座如同赤峰大小的冰城一夜之间拔地而出。 比起土城,冰城看上去雄壮巍峨,似乎真的像是神仙手段。 不比普通战士的无知,巴图姆知道所谓神仙,不过是打架厉害的人而已,并不能做到这一切。除非是来自六万里外的奥林匹斯神主亲自使用冰系魔法,才能有这样的壮举。但是,神主若是造出这样的城池,也必然能力大损,从此废掉。 那可是比肩魔主的人物,怎么可能为了造一座城废掉自己。难道真的是中原神仙下凡,要和长生天开战? 一里,听上去好远,却不过尔尔。两城夹对,看上去似乎都要接在一起了。 视力过人的战士,甚至能看到对面冰城城墙上大明战士戏谑的表情,甚至看得清对方胡子抖动。 这样的事情,谁也没有遇到过。 大清早,赵晗起床喂马,一走出帐篷,就感觉有些不对劲。周围踩得土地是实地,甚至有些地方看得到生机盎然的草! 雪哪儿去了? 赵晗抬头四处眺望,却发现,自己置身于诺大城池中!如同置身于北平城中的感觉一样。 但是,这座城池更通透,没有木楼遮蔽视线,四面都看得见城墙!白色的城墙。冰? 赵晗挥手,一名卫兵纵马而来翻身下马,跪地道:“将军,有何吩咐?” 赵晗急问:“这是怎么回事?常将军在何处?” 卫兵拱手:“昨夜,大将军命令我们烧水筑城,只一夜,就筑成了这四方城墙。大将军说,有这些城墙遮蔽风雪,我们就能坚守此处,困死鞑靼人。大将军此时应该在巡视城墙。” 赵晗,看了看,便找到了赤峰方向。随即走了过去,远远地,赵晗就找到了跑马道,这座冰城,和北平一模一样,甚至跑马道的位置都一样! 跑马道上,散布劣质稻草,用来防滑。赵晗纵马上城墙。 城墙上,三步一卫,与赤峰对持,剩下的兵卒都忙活着,继续用木桶提着还在生烟的热水,从城上往某些还有缝隙的地方浇灌。 热水顺着缝隙泄地,转瞬之间,竟然把缝隙处冻结,整个城墙看上去越来越像整体,如同一整块冰矗立在这里。 赵晗远远地就看到了萧剑,随即纵马而去:“萧兄,大将军在何处?” 萧剑拱手:“赵将军,大将军在和监军聊天儿。你看。” 顺着萧剑手指的方向,赵晗看到常空正在和监军聊着什么,监军显得很激动,手舞足蹈。 赵晗下马,卫兵接过马缰,赵晗才走近常空。 远远地,便听到监军再说:“常将军,您是说,这座冰城能一直坚持到来年开春?” 常空哈哈大笑:“今年,格外冷,哪怕明年四月,将要入夏之时,河中浮冰也不见得全部消散。这冰城,起码能坚持到二月底。到时候,天气不再这么寒冷,我们也无需城池之利了。” 监军哈哈大笑:“将军不愧是当朝状元,我要将此时呈报陛下,相信陛下也会欣喜。来年,这赤峰,就是我大明疆土了!” 常空哈哈大笑:“不急,不急。等鞑靼人坚持不住了,等我们马踏赤峰,再呈报不迟。” 监军点头:“吴王征伐火桑,还未动身,将军就先拔头筹。经此一役,将军日后平步青云!” 常空微笑:“明月之下,尽是大明疆土。哈哈!” 赵晗才走了上去:“大将军,罗监军。” 常空看到赵晗过来,不由得意:“赵将军,昨日我说有办法,今日这办法,你看如何?” “善!大善!” 罗监军收起纸笔:“这漠北,墨汁都能冻僵,哈哈,我回大帐点火继续记录,常将军赵将军,期待你们的战果。” 辞别之后,罗监军书写完全,已朝廷圈养的龙雀绑着战报,飞向万里之外。 第二十四章 来自北海的信 晚上有事,白天先把今天的都更新了,求收藏红票。谢谢。 —————————————————————————————————————————————— 草原上,消息不通,很多部族根本不知道赤峰的战事,然而,战报早已传回中原。 正是元宵,朝会张灯结彩,喜气洋洋。魏晋时代世人最重端午,因为端午代表着文人气节。唐时,唐人最重重阳。因为重阳代表着孝道。宋时,宋人最喜欢中秋。似乎只有中秋,才能想起秦时明月汉时关。似乎只有明月,才能让宋人回忆起唐时荣耀。 而明人,最重元宵。元宵代表着团聚。 入明,天下商道大开,甚至有商人,东起江南,远去中亚细亚,甚至小亚细亚经商。而也不同于千年前只有屯兵府兵,更多地是边军等,一从戎便是十数年。元宵的团聚,代表着明人每一年的期盼。 所以,元宵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甚至比除夕夜更热闹。 朝会上,齐国公站在一旁,看着各种报喜的大臣,最后才站出来道:“陛下,臣又事禀报。” 赢战来了兴趣:“哦?齐国公报喜还是报忧?” 赢鸣笑着道:“年关,元宵,当然是报喜。幽州牧边军兵困赤峰四月有余,随军监军罗通传来战报,牧边将军常空一夜之间,筑起冰城,与赤峰对持,还在城头写了白峰二字。哈哈,相信开年,我大明又将扩土千里。” 赢战点头:“果然喜事。吏部尚书。” 张灵甫走出队列,仅此半年,张灵甫似乎老了很多,不复壮年,头花也花白的厉害。 赢战道:“你记录。封幽州牧边将军常空为幽州大将军,统幽州兵马。调幽州大将军谭雅为江浙大将军。” 张灵甫颤抖,要开始动吴王势力了吗? 半年来,赢战在朝廷说一不二,越来越强势,直到事发,六部已被削弱到了极致。 “诺!” 赢战再宣:“户部尚书!” 张灵甫退回队列,李涛走出群臣:“臣在!” “调河套十二万户,延安府六万户,河洛十万户,迁赤峰。工部户部,协作在赤峰北,赤峰东建立两座城池拱卫赤峰。皇叔,你主办此事,特调动粮草六百万石白银一百七十万两筑城。两城取名齐城平城。两城县令由户部抽调。减免赤峰平城齐城税赋六年。” 涉事官员皆出列领旨。 若是调谭雅是为了削弱吴王,那么调动河洛山地二十八万户的旨意就值得考量了。 太子镇压三王之乱,此时三地是太子治下。岂不是削弱太子在北地的力量? 但是,没一个人敢于进谏说不妥。 二十年了,赢战的声威终于达到了顶峰。 这件事涉及三司六部每一个中枢机构。 翰林院和皇家书院将会调动基层官员若干充填县尉等职务。户部调派两地县令,必定是寒门子弟。然而,却无赤峰令的安排。也就是说,赤峰会作为军镇。幽州大将军常空以十七岁之龄领两座军镇,封从三品州大将军,这是一个信号。 标志着,寒门开始反攻了。在天下最大的门阀,皇族的带领下。反攻士族! 群臣各提意见,给足赤峰好处。 赢战才道:“今夜元宵,众爱卿,随我观景。也不知今年科考,能否有,去年那样多的俊杰。”去年,士族进士依旧占据绝对地位。今年户部尚书李涛翰林院方鸿儒,绝对不会再坐视这样的情况。 这是一种交换。吏部尚书张灵甫做错了事,需要用几年的无作为,来洗刷余波。 几年,足以让寒门士子将寒门地位推高一个层次。 常空坐在自己的大帐里鼓捣着一些小玩意儿。 萧剑站在门外用抹布擦拭软剑。 探子报门:“报,抓到一个形迹可疑的鞑靼人。” 常空在帐篷内喊道:“进来。” 探子挥手,另外几人从其他地方拖着一个鞑靼人进入了帐篷。 探子跟了进去,跪地道:“将军,我们在北面发现此人,此人应该是骑着马匹从北面来的,但是马匹已死,想要朝着北平方向去。被我们逮住了。” 常空丢下手里的木活儿,看了看那鞑靼人,不过二十余岁。手上尽是冻破的地方,面颊生红,有破损淤青。常空询问:“你是何人。” 那鞑靼人一边哆嗦一边道:“我是金帐王庭木刺图鲁思手下巴特尔,有要事禀告。”说完,还侧目看了看两边的探子。 常空挥手:“你们下去。” 探子拱手退出大帐,常空道:“说吧。” 巴特尔颤抖着忍着疼痛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这是王爷给您的信。” 常空站起身来,拿过信,拆开阅读。 巴特尔低头:“王爷说您将会是他最友好的盟友。王爷日后将会同您,共同剿灭王拓拓。” 常空很快就浏览了一边信件。木刺图鲁思想要和自己合作,日后重夺草原。条件是日后东部草原归大明所有,鞑靼人永不犯境。 但是,要换取的是,常空对于他的支持,不止是战争上的,更是物资上的。 北海,极其难过。一队使者前来,最后只活下来了一个,并且还是被常空的人找到的,而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 常空点头,又摇头,最后道:“我都知道了,你在此处修养,等到开春,我派人护送你回去。” 来信是他带来的,去信,断然不可能再让他过手。 常空已经想好了,如果说联手,是可以的,但是物资,断然不可能支持。常空可以准许金帐王庭脱离北海南下两千里,在稍微温暖的地方生活。 一来,白帐王庭进攻金帐,他可以出以援手。二来,如此白帐王庭断然不可能越过金帐直接攻击到他新收下的土地上。 木刺图鲁思需要时间,需要时间生存下去直到找到魔道所在。 常空也乐于不与白帐直接接触。 幽州大将军的命令下达了。但是常空不能保证自己能否接手整个幽州的兵马。手里只有三万多人,就算加上北平哪些士族的兵马,也才不过四万。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他这点兵马败不起。而白帐王庭不同。草原纵横万里,王拓拓每败一次,经过一年休养足以兵强马壮。 常空知道,大明骑兵确实强过鞑靼骑兵,却只是人数相对的情况下。若有朝一日鞑靼十数万大军压境,恐怕在中原做出反应前,北平就完了。 望着外面,不知何时,城墙流水了。 第一章 璞玉生烟 从这里开始本书第三卷,一二卷都没写完。我想了一下,发出来的顺序到时候刚好是第一卷内容接上第二三卷甚至四五六卷,拉通形成整书主线。由于架构能力不强,如果有什么比较烂的地方,还请各位提出来,谢谢。稍后会有本卷第二章。 ———————————————————————————————————————— 大德三年,赢战继位第三年。三年中,溃云拓,逐魔门,迁玄道。每一件事情,都称得上是大明国开朝以来的盛事。 然而,这些事情,都汇聚一朝,只是三年而已。 昔年贞观二十三年,赢氏皇帝慢慢衰老,哪怕他是天下闻名的通玄高手,也抵不过天道的呼唤。 修行界,不乏百岁老人,甚至有大明开国活到现在的两百岁老鳌,然而,皇帝向来活不过老年,甚至壮年夭折不在少数。 大明开国,现在已经是第九朝皇帝了。不过二百年而已。 赢战继位第一年,却是年关,随沿用贞观二十三年的年号。直到第二年,才改元大德。 德,是五福之一。大德年间,百姓却算不得福。 年年征战,掏空了中原千里百姓的腰包,压弯了百姓脊梁。 然而,大战依旧未曾熄灭。 奥丁神国十字东征军踏足草原,此处草原,不是西域以北的草原。而是西域以西的草原。 奥丁神国一路碾压日耳曼人斯拉夫人两大蛮族,脱离他们口中的欧罗巴,踏足小亚细亚。 犹太人,殊死抵抗。 就在大明国击溃草原帝国云拓之时,奥丁神国力压冥国与奥林匹斯山,疆域发展到了极致。 当南北两面寸步难行之时,奥丁人选择了东征。 而当大明国南北亦然无法前进时,大明国的选择是西征。 三百年前,云拓帝国前身大蒙古国差一点征服世界,每一位雄主都想效仿忽必烈壮举。 奥丁神国东征军踏足安卡拉,对耶路撒冷磨刀霍霍。 大明帝国西征军阿斯哈巴德,刀锋所指便是德黑兰。 耶路撒冷离德黑兰不过三千里。以两军的前进速度,半年内就能刀兵相接。 但是两国远征军默契的停止了脚步。 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莫过于强盗明明能抢走你的一切,但是他却拿着刀坐在你的门前冷笑。 德黑兰和耶路撒冷的正中心,就是巴格达。两千年前横扫中亚细亚的雄主城民,此刻却如栖身烈火地狱般煎熬。 不管是奥丁神国大明帝国,亦或是耶路撒冷和德黑兰,都在扩充军队。 旷世之战,似乎不可避免。 大明国凉州,接壤西域,显得颇不平静。 凉州生产骑兵与大将。然而这几百年却一直沉寂,反而是江南猛将迭出。 凉州酒泉,一名少年驱赶羊群,蹦蹦跳跳,似乎玩儿的很高兴。 就在山脚下,就是著名的酒泉。千年前,霍去病兵驱匈奴,以酒倒入湖中供大军饮用,大肆庆祝。酒香数十年不散,酒泉因此得名。 黄昏,少年驱赶牛羊回家,这些牛羊都是他们家帮当地豪族放养的,每一年,都能靠着放羊获得吃食以度日。 这一年,少年的母亲病重,少年只能独自放羊。 快到村庄,一个与少年年纪相若的少年嘲笑:“蓝玉儿,你放羊回家了?你这样拥有的娇贵名字的人怎放得羊?你不该在大宅子里面享福吗?你的土豪乡绅爹爹呢?” 蓝玉不曾理会他,这一次依旧不搭话,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走到了熟悉的羊圈边。蓝玉拉开木栅栏。将羊都赶了进去,然后牵着两头牛,系在牛棚下。 一扫阴霾,蓝玉蹦蹦跳跳推开了家门:“娘,我回来了!” 屋里,唯一算得上家具的桌子旁,翻落着几个碗,地上还有一团面,一些汤水。 飞奔过去,掀开搭在条凳上的布褡裢,一个女人蜷缩在地上,条凳角上,尽是鲜血。 蓝玉一手抬起女人,放在桌旁床上:“娘!你怎么了!娘!” “噗!”女人几经折腾,吐出一口污血,缓缓转醒,看着蓝玉,温柔道:“玉儿,娘没用,本来今天是玉儿的生日,娘煮了一晚小葱面,却打翻了。那还是李大婶好不容易买到的葱,娘……” “娘,别说了,你躺下,躺下!”蓝玉打断女人的话,将其放平在床上。 躺下之后,肺中淤血堵塞,女人面色苍白,虚弱道:“一定要找到你爹,他会给你,你该有的生……生活……” 蓝玉看着女人缓缓闭眼,颤抖着将手指放在女人颊下颈上,颤抖的手紧握拳头,蓝玉跪在地上,将头深埋在女人身上。 酒泉,李庄,蓝玉跪在一户大门外,李老爷挺着肚子站在他面前。 蓝玉低声嘟囔:“求求你,李老爷,我不要今年的吃食了,求你给我二两银子,我要安葬我娘……” 李老爷面色不快:“哼,今年的羊,消瘦的根本卖不出去,你还想要二两银子,老爷我像是开善堂的么?吃食没有,银子也没有!李大李二给我去把牛羊驱赶回来!” “不,不,不,今年的牛羊吃的都是最好的草,每天放羊我都走的很远,走到水草最丰盛的地方放羊,羊长得很好的!”蓝玉似乎在做最后的挣扎。 李老爷不悦:“李大李二没听到么!” 李大低头:“老爷,我俩走不出去……” 李老爷才发现自己肥硕的身躯把门挡住了,李老爷回头走了进去:“他娘的,赶明儿花五两银子,把门扩宽,做成最好的黄花梨木门……” 声音渐渐远去,蓝玉无力的瘫软在地。 李大一把提起蓝玉瘦弱的身躯,夹在腋下:“小兔崽子,还要老子抗你,草。” 李二恭维:“老大,回来咱们去县里喝酒。” “哈哈,酒是好东西,带钱了么?” “带了带了,二两银子,喝最好的月坛酒。”月牙泉酿造的水,拿到中原倒是算不得什么,但是在酒泉,却是上好的酒水。 他二人没发现,那瘦弱的小子眼睛里绽放的光彩。 不久,到了庄子上,李大丢下蓝玉,自顾自走向羊圈。 蓝玉爬起来走向屋里,每一步都显得很沉重。二人以为他去看他娘,不曾理会。 羊圈打开,以是下午,李大急着去喝酒,显得很暴躁。庄里的人几乎都是牧民,有些人是自己放羊,有些人是替地主土豪放羊,但是都没回来,只有蓝玉因为他娘病重,回的最早。 庄里格外清冷,只有羊羔绵绵叫。 蓝玉走到李大身后,李二不悦:“小子滚开,别打扰大爷做事。” 蓝玉不语,站着不动。 李大看见一头羊没跟着头羊走,而是朝着圈门另外一面走着,随即上前一步,想要阻拦。 蓝玉伸出左手:“我帮你!” 随即上前:“过去过去。”羊儿果然听话的走回了羊群。李大见羊儿听话,随即抬起头看了看四周,不再看着羊。 当他双手将要叉腰之时,一道尖锐的东西,从他的肚子里穿了出来。另一头,被他身后的蓝玉握着。 那是一柄牛骨,打磨的锋利。蓝玉没钱买刀,但是酒泉民风彪悍,所以他自己用牛腿骨磨出了一柄双叉骨刀。 而此刻,骨刀穿破了李大的肚子,蓝玉微笑着将骨刀上下搅动了两下。二两银子。 李二大惊,一把上前扶住李大,一脚踹向蓝玉。蓝玉眼疾手快,一把搂住李二的腿,虽然被踹在肚子上,疼的绞心,却不曾放手。 蓝玉扯出骨刀,李大肚子上喷出一道血,随即腿软倒下,李二一把拉着李大,被拉了一个踉跄。 蓝玉一刀划断李二左脚脚筋。 “啊!”李二疼的放开了李大,但是自己却也爬不起来了,只能惊恐的看着蓝玉手脚并用往后蹭。 蓝玉微笑的看着李二,慢慢走近。 李二看着瞪大眼倒在地上的李大,回过头来,一柄骨刀已在眼前,那骨刀随着他因惊恐而张大的嘴中,洞穿喉咙后颈。二两银子。 蓝玉看着断气的两人,从李二身上摸出,二两银子。 至于李大腰间钱袋,他看都不曾看一眼。 蓝玉抬头,却看到刚刚辱没他名字的少年惊恐的站在他屋外羊圈旁。蓝玉微微一笑,右手在脸上一摸,满脸鲜血,殷红,诡异。 白牙,血面。 羊圈旁的少年,瘫倒在地,黄白之物流出裤子,口中喃喃道:“恶魔,恶魔,恶魔,恶魔,恶魔,恶魔……” 蓝玉进入里屋,背起他娘,走出村庄。 ———————————————————————— 蓝玉,有着悲凉的一生。 第二章 恐怖少年 今天的更新,就到这儿啦。蓝玉,上观很喜欢的一个角色。 ———————————————————————————————— 背着娘亲的尸首,蓝玉步行了整整一夜。 直到清晨,他才将他娘的尸首放在草陇里,一路上,不曾让他娘跌落一次,甚至不让他娘的腿脚拖在地上。 以他十三岁的身高,不比一剑划开天门简单多少。 看着周围看不出痕迹,蓝玉反穿衣服,走进县城。 一夜了,身上的血迹变得暗黑,却也有了味道,身体略有臭味的蓝玉走在县城上。所有人看着这个不知哪儿来的如同乞丐一样的少年都躲着走。 到了棺材铺,蓝玉拿出二两银子。 棺材铺六十多岁的老人叹了一口气,收下一两,拿出两床草席:“我也想给你棺材,但是二两银子远远不够。我收你一两银子,给你两床草席一柄木锹,你再去东头秀才哪儿,写一块木碑把。” 不用蓝玉说话,棺材铺的老板都知道他要做什么。 棺材,官财,不像这个名字,棺材铺的老板也很穷困,做不得多了善事。 蓝玉不曾说话,拿着草席走向东头。 半晌后,蓝玉红着额头,抱着草席木碑走向城外。甚至不曾理会因磕头而扎进血肉的沙子。 走到草陇,满眼狼藉。 蓝玉丢下草席木碑,扑入草丛中,尸首,不见了。 明明藏得很好,可惜蓝玉忘了,他娘沾了他身上的血迹。 草原上,狼对血的敏感,不比李老爷对银子的敏感低。 抬起头,一条还未曾被风沙掩盖的痕迹出现在蓝玉眼前。 蓝玉抱着草席木牌,一步一步,跟着痕迹而去。 十里地,草原上某个小山丘下,一个洞口,是痕迹的终点。 一具残缺的尸首,已经看不到衣物皮肤了。一条手臂和大腿不见了。尸体背部,血肉模糊。 蓝玉蹲在草丛里,满身淤泥。更过来时,蓝玉跳进小水泉里,裹了一身泥。 犯过的错误,不会犯第二次。狼,闻不到蓝玉了。 是夜,饿了两天的蓝玉依旧蹲在草丛里一动不动。 满身稀泥已经干了,结成泥壳。 终于,一头狼爬出洞口,低矮的草原狼如同消瘦的土狗,却长着凶横的脸,和随时露着獠牙的短吻。 狼晃晃悠悠到处走着。 直到一个时辰后,狼走近了那个奇怪的大泥块儿。 蓝玉暴起,一刀刺进狼的颈项,整个身躯压在狼身上。左手扣着狼的下颚,死死的捏住了狼吻,不让它发出声音,片刻后,狼不动了。 蓝玉换换站了起来,看着没有分吹草动的狼穴,咬牙抱着狼退走。 还是那个小泉水边。蓝玉狠狠的划开狼的背脊,咬下一块肉生咬吞下,用稀泥裹住狼的两处伤口,然后再次裹了一身泥朝着狼穴而去。 两天后,一队军队经过小溪取水,士兵发现了狼尸体。 将军过来一看,四条狼尸体,一字摆开。每一条狼都有两处伤口,一处是致命伤,一处是划开吃肉的伤口。 将军蹲下,用手扒开泥土,皱眉:“人做的?生咬?是一个少年,或是矮子?”撕咬留下的伤口,没什么规律,但是在久经杀戮的将军眼中,却是那么明显。 将军带着两个士兵,沿着稀泥留下的痕迹走向草原深处。 远远地,将军看到了狼穴。 狼穴旁,头狼站在一具尸首旁。 它的对面,站着一个泥人。该是个少年。 蓝玉狞笑:“只有你了,只有你了,你们都要死!” 头狼,要报仇,不曾走。 蓝玉,要报仇,就在那儿。 将军抬手让手下噤声。 一人一狼对持,整整半个时辰。 突然,狼咧开下颚的皮肉,露出锋利的犬齿,狠狠的咬在尸体上。 蓝玉瞬间冲了上去。 将军摇头:“完了。” 狼,是奸诈的,它知道,这个尸体和眼前奇怪的泥人有莫大的关系。它的两个配偶,两个幼崽,都死在了他手里。 所以,狼咬了尸体,逼他动手。 蓝玉冲向头狼。头狼恶狠狠的一个纵跃躲过了骨刀。随后扭头往回蹬。 看着半空中的狼,蓝玉笑了。低身,滚地。爬起,抬脚,踹。 狼腰被踹中。 将军面露异色,眼冒精光,漂亮的一脚! 铜头铁尾,豆腐腰。虎以腰为强,狼以腰为弱。 头狼悲鸣。蓝玉冲上前,将臂膀升入狼吻。五指紧紧的抓住狼的舌头。 一名士兵惊呼:“他疯了?明明已经赢了,何必送一条臂膀!” 将军摇头:“闭嘴,你懂什么!” 头狼吃痛,根本合不拢嘴,蓝玉右手持刀,一刀捅进狼胸,拔出,一刀捅进脊柱,拔出,一刀捅进狼下阴,拔出。一刀又一刀,唯独不桶肚子。 将军疑惑:“为什么不一刀划开肚子,简单省事儿?” 另外一个士兵搭话:“因为他是疯子。” 最壮硕的头狼,死了。蓝玉扯出左手。狼牙在他左手上划出一道口子。狼血,人血交织。 走到草丛里,拿出席子木碑。蓝玉用席子裹着了他娘的身躯。反手扛在背后。嘴咬木碑,左手拖着狼腿。摇摇晃晃的走向来路。 蓝玉与那将军三人,错身而过,不曾看三人一眼。 三人跟着蓝玉,本来,他们也要回去了。 走了一刻钟,才走完这一里多地。 在饮水造饭的大队士兵诧异的目光下,蓝玉扛着娘亲的尸体,拖着一头比他小不了多少的狼,走到了狼尸前。 丢下头狼,蓝玉轻轻的将娘亲的尸体放下,然后将木碑放在一旁。从腰带上扯出,暗黑与白交织的骨刀。 一刀划开头狼腹部,扯出肠胃。然后破开肠胃,脱下衣服,将其中的东西都倒在衣服上。 小水泉对面的士兵们面色不好,似乎被这场景给恶心到了,还是吓到了。 五头狼,依次划开,越是到后面,肚里挖出的东西越是原模原样。 狼习惯吞食整块肉而不咀嚼, 最后一头,也就是最早杀死的狼腹里,蓝玉拿出了半截手掌。终于,有士兵忍不住吐了。 蓝玉不曾理会他们,衣服里拿出所有属于狼的部分,然后将衣服换换包好,掀开席子。将衣服放在尸首的左边。正是缺了手臂的一边。 看着残缺的尸体,又有许多士兵忍不住吐了。 将军冷眼看着一切。 蓝玉跳进小泉中,摸索了半天,拿出了木楸,众目睽睽下,开始挖土。 将军开口:“溪流边,尸体白骨容易腐朽。” 蓝玉放弃了这个坑,另外找了一处,日上三竿,失去了清晨的冷清,来的是炎炎烈日。 蓝玉满身泥水大汗,坑越来越深。 终于,一人长宽,一尺深的坑挖了出来。 将军抬手:“拿一具马革来!” 蓝玉接过马革,小心翼翼的包裹尸体,将马革包裹的尸首放了进去。铲土,埋坟。 立碑。 做完一切,蓝玉瘫软在地。将军提起蓝玉左臂,在泉水中晃了晃,洗去蓝玉身上的泥土,只留下了洗不清的血迹在裤子上。 看着木碑,将军读道:“蓝李氏,蓝玉之母。”将军沉默半晌:“你儿子,我会照顾的。” 看着那个叫蓝玉的少年,将军不知想起了什么沉痛的过去。 一校士兵,噤若寒蝉。 恐怖的少年。 第三章 醉凉州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苍凉的曲子在凉州大地上回响。 那是一个夏天,凉州乱。 凉州王也就是皇帝的亲弟弟,赢燃造反。 整个凉州,变成了两部分。 一部分是凉州王的直系属下统领区域,这些区域被连成一片。 而剩下的,不管是文官武将,边军州兵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属于谁。 让他们跟随凉州王造反?谁会愿意。 但是,名义上凉州王不应该辖制他们么。 而此时,耶路撒冷与德黑兰之间的战争已经进行到了最为关键的时期。 然而,大明乱了。 一骑孤马在荒野上驰骋。上面背负的是,一名大明骑兵。 骑兵过后,风沙掩盖了马蹄的痕迹。 这匹马一直狂奔,直到到达大漠深处。 大漠深处,石潭带领部下驻军。先前,一直有传闻云拓余孽,在大漠深处扎根,想要动乱明国。 凉州大将石潭奉命进入大漠深处,绞杀一切云拓后裔。 这样的命令当然不可能是明令。石潭接到的是皇帝的口谕。 然而,石潭毫不犹豫的从酒泉开拔,进入大漠半年有余。半年中,剿灭无数云拓搬迁而来的部族。 深沉的大漠中,消息闭塞。哪怕是大部分同胞遭殃,剩下的人也没有得到警示。 再次剿灭一个部族后,石潭感觉自己的心很累。 自己是一个将军,从做小兵的时候,就梦想有一天能够保家卫国,然而,自己经历的战争却是对武林人士,甚至对普通豪族的战争。根本就是屠杀。终于,对上外人了,却依旧是屠杀。 满脸血迹,石潭面色冰冷。走在大漠深处,一切都是那么,毫无生气。 已经是晚夏了,从酒泉出发时,还是阳春三月,虽然是酷热与严寒诡异交替的阳春。 正当石潭再次下令开拔之时,不速之客到了。 石潭看着圣旨,有些犹豫。终于,迎来了保家卫国的机会。但是,敌人却是…… 那名使者冷着脸:“石将军,凉州王叛乱毫无被赦免的可能,哪怕石将军念及旧情,也救不了他,反而会搭上您自己的性命。” 石潭抹了抹脸上被汗水模糊的血迹:“我石潭堂堂正正,断然不可能背叛大明,我只是于心不忍而已,凉州王,当是受了蛊惑。” 是蛊惑吗?不是,是威胁,当年太子一党,已经只剩下赢燃一个人了。虽然赢燃和赢战是一母同胞,但是,赢燃选择了赢戈。 这些,石潭又想不到么? 石潭早就知道,赢戈一死,赢燃也不远了。然而,赢燃终究出乎意料的活到了今天。直到,今年初春,太后驾崩(大明国制度,皇太后太上皇与皇帝政治等级相同,所以用驾崩。但是大明国还没出过太上皇)。 太后死后,赢燃急了,甚至,疯了。 他开始疯狂谋划。直到遇到了那个人,尹道德,火桑皇帝。 随后,赢燃开始谋划,整个谋划还不足半月,便匆匆发动了叛乱。 石潭心一横,点头:“使者放心,石潭必定拿下楼兰。” “楼兰?楼兰只是小事,这里还有一封信。乃是陛下亲笔。” 石潭手颤巍巍的伸向信封。果然是陛下亲笔。上面只有一个字“薨。”诸侯死谓之薨。诸侯,不正是凉州王? 石潭点了点头,痛苦道:“石潭遵命。” 使者低语:“你可真的懂了?” 石潭再次看向那封信,是个薨字,而不是杀字。皇帝希望凉州王死,但是不希望是被杀死的。那要如何办? 或许,只有凉州王自己能办到吧。 石潭点头:“懂。” 使者看了看石潭:“还有一事,你这帐中……” 石潭愕然,随即道:“那是犬子。更何况,我们又没有谈过什么。” 使者哈哈大笑:“对,我们什么都没谈过。” 石潭招来属下:“来人啊!” “将军!”来人拱手,正是守卫。 石潭道:“给这位大人备一匹快马。”说着,不作痕迹的眨了眨眼。 守卫会意:“遵命。” 使者拱手告辞,帐后屏风才走出一名正在擦拭短刀的少年。 石潭微笑:“此人需死,却不能由你动手。”皇帝的信上面有一个褶皱的印子,丝毫不起眼,却是石潭与皇帝的一个约定,出得我口入得你耳,不得与第三人知。 掀开大帐帘子,石潭笑道:“蓝玉,这一战如何。” “不如何,太弱。” 半年,只是半年,一个没有丝毫底子的少年,成为了六阶高手,并在行动中多次亲手格杀云拓七阶高手。 或许是因为年龄的原因,永远没人把他当做是一个重要的敌人,然而,那么想的人,都死了。 “是吗?现在有机会,让你见识真正的敌人了。” 真正的敌人?军队吗?对于军队来说,哪怕对手再强,也是一盘散沙而已,通玄毕竟不多见。然而,一个军人的宿命就是,杀死另外的军人,或者,被另外的军人杀死。 半年,一个已经疯了的少年,挥舞屠刀,杀死一个又一个云拓人,按道理,这样的战功足以晋升为先锋将。但是,这次行动秘而不宣,没有监军跟随。蓝玉还是个普通小兵。 看着大帐,石潭微笑:“这一次,我去楼兰,你,去武威。” 武威?凉州州府。 石潭转过头来,看着蓝玉:“你亲领一军,可否?” 这半年,开始时,石潭亲力亲为,而后来,每到一处,石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搭起大帐,然后自己作为一个小兵一样去亲手杀死某些极难对付的人。整个军队被交由蓝玉手中。 蓝玉是个天生的将才,带领石潭所部无往不利。 而这一次,石潭真的要离开了,蓝玉第一次,真正的一个人,带领大军去征战。 然而,蓝玉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了句:“告诉我,我的任务是什么。” 任务? 石潭一天一天的看着蓝玉改变,从一个少年,变成一个屠夫,如同方尚那样的屠夫。石潭很高兴,他有预感,他手下这个少年,会是大明国未来数十年间最伟大的将军。 但是,石潭还很纠结,他还只是个少年。 终于,石潭说出了那句及其不想说的话:“凉州王。” 第一章 贵妃有喜 时间线,越来越错乱,故事主线,却越来越清晰。以后可以几卷对照着看咯。第四卷,属于一个女孩,一个女人的故事。 —————————————————————————————————————— 大德三年,一封书信从西北,入京城。 大明赢了。 奥丁神国于耶路撒冷惨败。 奥丁使者前往西域,等在金城,准备勤见大明帝王,赢战。 然而,赢战却没空理会他。 这一年已是夏末,将要入秋。 常贵妃身怀六甲,已有皇室血脉。 这是赢战的第七个孩子。如果是男孩儿,将会是大明国第五个皇子。 常贵妃住在殷德宫中,由太医院照看。 皇帝怕常贵妃寂寞,让大明数位一品夫人作陪。 其中有一人,便是国公蓝田的发妻,秦歌。 这一日,赢战刚刚离去,情歌带着两个女儿入了殷德宫。 两个女孩儿是双胞胎,一个叫蓝青瓷,一个叫蓝彩蝶。 李公公眼尖,老远就透过门帘看到了秦歌的身影。随道:“娘娘,赵国公夫人到了。”赵国公,就是蓝田,蓝田世代忠烈,二蓝田是这一代蓝家唯一男丁,而下一代,更是没有男丁。所以,赢战在封赏中,作为补偿,封蓝田为赵国公,食邑赵国,也就是长宁郡。 常贵妃听闻,随即放下狼毫笔,站起身来。 秦歌得特许,可不报门,所以秦歌带着两个女儿直入宫门。 常贵妃走上前,捏了捏蓝青瓷的面庞:“小丫头,越来越可爱了,如果我生了儿子,你就是王妃了。” 秦歌微微一笑:“娘娘金口玉言。” 才十岁大的蓝青瓷知道什么,只是觉得这位娘娘对她很好,随即和彩蝶打闹:“你也做王妃吧?” 蓝田一表人才,秦歌芳华艳丽,想来蓝青瓷蓝彩蝶两姐妹未来也是美人儿,而现在,就看得出,两人都是美人胚子。 常贵妃坐在书案旁:“来,本宫给你们姐妹画一幅画像。” 两姐妹乖巧的点了点头。 秦歌看着起笔的常贵妃,问道:“已经六个月了吧。到开春,就能看到小皇子了。” 常贵妃左手摸了摸肚子,笑着提起右手袖口,开始作画。 “听说方尚在耶路撒冷打败了奥丁神将托尔,奥丁准备认输了。”常贵妃一边作画,一边笑道:“想来最近皇上肯定很高兴的。” 秦歌微笑:“皇上高兴,恐怕也是因为小皇子。奥丁里大明五万里,就算打赢了又如何,只不过增加一些威望罢了。又不像打败云拓得到千里疆土。” 蓝青瓷乖巧的捏着袖口站着,嘟着小嘴儿:“娘娘要生个小弟弟,到时候就可以和青瓷一起玩儿了。” 彩蝶性格更开朗,点头道:“对啊对啊,我们家都没有小男孩儿呢。” 秦歌很尴尬,自从生下两姐妹后,她先后怀孕三次,却一次都没有保住。后来就再也没有怀上过了。 而蓝田是个古板的人,只有一妻一妾,不像一般士族都是三妻四妾,外妾一堆。 蓝田那个妾,更是不争气,连个女儿都没怀过。 不过,蓝田却有个儿子。就在不久前,一封密信从西北而来。一个叫做蓝玉的孩子,十二岁,长的和蓝田的父亲及其相似。隔代遗传,甚至几代人都长得差不多,是蓝家特有的,血缘很强大。 蓝田自然回忆起了年少轻狂时,在西北做过什么。那是十三年前。那个孩子正是西北之人,又是少有的蓝姓,且十二岁,蓝田甚至不用去看他,就知道那是自己的儿子。但是蓝田没有告诉秦歌这件事。 因为蓝田和唐朝四大名相之一的房玄龄一样,是个妻管严。虽然,那是他俩成婚前的事情了。 常贵妃笔墨已然接近尾声,却留着最后几笔没有做:“怀孕后,精神不好,这几笔落不下去了。” 秦歌点了点头:“若是强行收尾,可惜了一幅好画,就让它留着吧。” 天将将要黑了,秦歌带着两个女儿回到了赵国公府,手里拿着那副未完成的画儿。 赢战来了。 殷德宫,在得知常贵妃怀孕后,赢战便不再临幸常贵妃了,却经常抽出时间陪她。 斥退太监宫女,赢战才悄咪咪的和常贵妃说起了情话。 “妮儿啊,这是你入宫的第二年了,我也没有好好陪过你。”赢战有些内疚。 常贵妃微笑:“皇上,您日理万机,不用常在后宫走动,多于群臣在一起商论国事是对的。” “哎!”赢战叹息:“那时,朕只是觉得你像她,但是此时,朕却觉得,朕更爱的是你。” 是感情的替代品么?不是,常贵妃经常听赢战提起那个她,赢战是个怀旧的人,常常与常贵妃说起当年他们四人一起去中亚西亚的事情。 好像是因为什么事情,四人分道扬镳,赢战和那位姑娘在一起了。 但是,那姑娘却喜爱的是如今大败奥丁的方尚,吴王。 也不知后来发生了什么,总之,为了救方尚和皇上,姑娘香消玉殒。 这是赢战永远的痛,也是方尚永远的痛。 一个姑娘,能让当世最有权柄,最厉害的两位伟男子痛惜一生,却不知是如何的人物? 常贵妃靠在赢战肩膀上,听着赢战说着过去的事情。 赢战快三十岁了,已是壮年,而常贵妃才十八。两年前,豆蔻年华的常贵妃被召入宫,哭的稀里哗啦。以为从此深闺高墙,与小一号的天空永远作伴了。 却没想到,赢战对她出奇的好,比对皇后都好。皇后有一子一女,都深得赢战喜爱,但是皇后本人却不讨喜。因为赢战不喜欢任何给他压力的人。而皇后,来自关中。 躺在卧榻上,常贵妃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侧头对赢战道:“我想认一门亲。” 赢战来了兴趣:“是,孩儿?” 常贵妃恩了一声,道:“是蓝青瓷那个小丫头。我觉得如果我生下的是儿子,青瓷可以陪他一生。” 赢战皱眉:“你也不知道生下的孩儿是男是女啊?” 常贵妃微笑:“我想好了,我认已经故去的蓝将军为义父,那赵国公就是我的义兄了,蓝家就是我的亲门。如果我生下是个男孩儿,在和青瓷订婚,亲上加亲。” 赢战哈哈一笑:“好啊,可以。” 真的是为了这个婚姻么?是为了给未出世的孩子找一个在外的靠山吧。 长子太子的母亲,是北方士族名门,嫡子又是出自皇后,皇后是出自送赢战为帝的关中士族。都有着很强的靠山。 蓝家,不强,不适合争位,却可以自保。蓝家桃李满天下,在军中说的上话。 对此,赢战不反对,爱屋及乌。这个孩子,这个女人。 第二章 皇帝出巡 中秋,前朝人最喜欢的节日,月有盈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若是做次比较,那么中秋,当是有福之时。 的确,对于赢战来说,他是有福的。因为,他是继忽必烈之后,三百年间天下第二位横跨亚细亚和欧罗巴的帝皇。 不过,这一次,是大明赢了。说以不该说是横跨亚细亚和欧罗巴。而是横跨东盛神州,西牛贺州。 佛家有个很有趣的传说。传闻,须弥山是佛教的根源。上古之时,须弥山所在,也就是天竺以北的那座高山,曾经被咸海所环绕。 须弥山姑且就算做是释迦摩尼悟道所在。那么,咸海退去,四面四大部洲便连在了一起。其中西牛贺州最大,北俱芦洲最小。 但是在奥丁神国人的眼里,欧罗巴和其他部分的西牛贺州土壤是分开的,他们一基督所在,作为划分大洲的依据,所以在他们眼中,天下只有两大洲。欧罗巴和亚细亚。而亚细亚又分做了基督的小亚细亚,真主的中亚细亚,道家统领的东亚西亚。 先不论谁的划分最正确,单单说横扫天下这件事,那是在天下都能留名的事情。古有巴比伦大帝,亚历山大大帝,汉武帝,唐太宗等人成功过,近数百年,只有忽必烈。如今大明算是走上了这一条道路。 虽然实质上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但是这确实是天大的武德。赢战的战字,便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既然如此,他就很关心战这一事。 所以,在中秋这一天,百官护卫,赢战前往金城,接受奥丁神国神使的投降商议。 八匹白色龙马,牵引车帐。三百匹中亚西亚特有的汗血宝马组成了御林军护卫骑兵。一路风尘仆仆。 离金城还有百里。 赢战从瞌睡中醒来,目光微眯,轻声道:“长明,有人来了。” 大将军司徒长明冷笑:“儿郎们,护驾。”说着,抬起长枪:“左路百人,跟我冲锋。” 有赢战的提醒,司徒长明很快就发现了敌人的踪迹。随即,百匹汗血宝马,踏的大地如同要翻过来了一般。 沙尘不亚于沙尘暴吹过。毕竟,汗血宝马很快。快的他们甩过了沙尘,古有一匹汗血宝马一骑绝尘。如今,赢战一扫宇内,百匹汗血宝马亦然绝尘。 司徒长明冲锋了,敌人也现身了。 那是云拓人。不甘心做鞑靼人的云拓人。 云拓瓦解,很多人都想要找赢战报仇,而赢战整日呆在皇宫大内,他们未能得逞。 其中,魔师庞龙,便是这些人的首领。魔师在大明国内纵横,发展教众,搜罗一切对大明不满或是有仇的亡命之徒。培养他们成为高手。为的就是有一日,能够刺杀赢战。 司徒长明,一眼就看到了庞龙,随即举枪迎了过去。 庞龙冷笑:“手下败将。还敢前来?” 司徒长明反噎:“败军之将,何以言勇?” 庞龙听闻,面红耳赤,手里重剑一道剑罡,破空而出。 司徒长明的确败给庞龙过,却不是惨败。庞龙还不足矣压制他,所以,司徒长明举枪一捅,势要捅破天。 青色光芒对上黑色剑罡,微微摇晃几下,竟然消散在空中。 司徒长明瞪大双眼:“你又有突破?” 两人战之间,庞龙手下数十位高手已经和御林军交锋了。这数十位高手,大多是六阶七阶的江湖一流高手,个人武力很占优势。但是御林军有个军字,在整体性上胜是不言而喻。 大漠之中,双方便打开了。 望着滚滚黄沙,赢战摇头,司徒长明永远只是个冲锋将,不能做元帅。赢战站起身来,掀开马车门帘,在御林军的注视下,走出车帐。 “鬼鬼祟祟,出来吧。”这是真正的高手。 通玄。 虚空之中,万鬼哭嚎,一道道黑影飞沙走石。 赢战大手一挥,皇族特有的玄功,霸道刚烈,对付阴沉的魔道功法,正是有利。 来人却不是个真正的魔道高手。虽然魔道功法练到了极致,却掩盖不住那股锋芒。魔道之人,不该有的锋芒。 黑影飞沙走石,却不是御林军能对付的,赢战一手皇道罡气,震散了所有黑影。 “桀桀,伪善。你这些无用的手下,救之何用。” 来人拿两个御林军动手,两个骑兵还没见到敌人,便身首分离。 大漠中,血液显得更殷红,阳光下,黑云铺天盖地而出。 赢战皱眉,这人却是真的魔道之人,但是那股锋芒,又来自何处,暗中还有人? 站在黑云下,赢战突然动了,一步就是百丈,一拳打在虚空中。 “噗!”魔道高手喷出一口鲜血。却依旧不现身。 又是远遁而去。 这时,庞龙与司徒长明之战已经进入了白炽化。司徒长明枪挑重剑,贴身而进,抽出短刀横劈。 这是军中之人常用的手段。 庞龙微笑着急退。然后微笑:“已经够远了。” 司徒长明一禀:“调虎离山?” 庞龙笑道:“知道吗,我通玄了。我的玄,很奇特,我有三根头发,扯一根,就能变成一个我。”说完,竟然直接扯下两根头发:“我知道,你一直有后手从来没对我使用过,但是,你能打得过两个我么?我很好奇。” 两根发丝在空中被风吹向司徒长明。将要近身时,突然化作两道人影,竟然和庞龙一摸一样,不只是服饰和重剑,甚至连面庞每一道纹络都一样。 扯下两根头发,庞龙奔向赢战所在。 而此刻,魔道通玄已经被赢战打得吐血不止了。 二十四神圣之首的圣皇,的确配得上这个称号。 庞龙行动中,扯下一根发丝,飞向赢战。 赢战霎时间便感觉到了诡异,随即罡气护体。抬手金色光芒飞出。 空中发丝化作第三个庞龙身影,重剑力压而下。 魔道之人的气息突然变得凌厉起来,庞龙疾呼:“还不到时候!” 那道气息突然又消失了。 赢战皱眉:“这气息,好熟悉。” 庞龙真身也是上前,魔道通玄亦显出真身,三人围攻赢战。 而御林军,被数人恐怖的气息压的无法喘息。根本没有丝毫作用。 这是,通玄之战。旁人,插不得手。 第一章 潮塘观海有魔西来 贞观十六年,有昆仑狐儿下了山,有东海蛟龙滚浪花,有雪山顶开出的娇媚雪莲,有两个魔道高手潮塘看着海。浪花已不是浪花,或是浪涛,巨浪拍打堤岸,二人蔚然不惧。 之所以是两个,不是一双,是因为他们是两个男人,不是一男一女,也因为他们是仇人。 看着浪涛,他们心中波澜不惊。但是,他们眼神中却开始流露出恐惧。 堤岸边,一个穿着麻衣短袖的少年,挽着裤腿,打着赤脚,缓缓走着,手里一根竹竿,摇摇晃晃。走的不是很稳,仿佛要掉进海里一般。 这里没有别人,能让两个魔道高手惊恐的,唯有这个少年郎了。 若是有人看到这一幕,估摸着会很惊讶。当然,也许轮不到他们惊讶,就会不自觉的转身飞逃。因为那两个魔道高手,手里沾满了各种鲜血。不只是阿猫阿狗,不只是刀客剑侠,更有老弱妇孺,还未学会人声的孩提。 少年郎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却没有看向两个魔道高手,只是风轻云淡道:“你跟着我干嘛?” 两个魔道高手诧异,还有人跟着这少年郎?那人得是有何等本领,竟然连他们也未察觉。 少年郎摇了摇头不再理会身后,而是紧盯两个魔道高手:“你,还有那谁谁,你们两个是魔道中人?” 两个魔道高手,一人气宇轩昂体格壮硕,一人枯瘦苍老两鬓白发。 而此时,却是气宇轩昂的中年魔人尽量小心的畏缩身躯,骗着自己,以为这样就不会被少年郎看到。那枯瘦苍老的魔叟却尽量挺直着腰杆,挺着胸膛。仿佛要死的有骨气一点儿。保存最后的一点儿脸面。 看着两人滑稽的动作,少年郎咧嘴一笑:“那就是了?那我送你们去见海龙王吧。” 话音未落,少年郎手中竹竿已一去十丈,穿过中年魔人胸膛,随后爆开,将魔叟身上的衣物撕裂,停留在他的胸膛上,一片不落。 中年魔人似乎有什么话想说,却在喉头间滚动,怎么也说不出口,最后黯然闭眼,直挺挺的倒下。倒的直挺挺,倒下去后却还是死前保持的畏缩形态,好不窝囊。 苍老魔叟,却还瞪着眼睛,还能说出话来:“断他心脉,立刻便死。却断我七经,若是这伤换了他当然不用死。但我却死定了。好狠的少年郎!” 当然死定了,魔叟苍老的本就随时都可能死去,遭受如此重创,在劫难逃。 少年郎好奇的询问:“你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 魔叟哈哈大笑,嘴角流出鲜血:“我苍魔与他炎魔一生为敌,我早生三十载,却晚死半柱香。想来我的福寿,最后还是打败了这个小崽子。哈哈哈哈!” 少年郎嘴角带笑:“你是不是还想说,你一生了得现在死了也会有无数人痛哭你死了。让你感觉此生没有白白度日?” 当然不会有人惋惜苍魔,只是昔日仇家的亲朋,听闻他的死讯,定当哭天戗地喜极而泣。 苍魔愕然,随后哈哈大笑:“想不到一个少年郎也有这么恶毒的心,与此恶趣味。我辈后继有人!” 少年郎搞不懂这个行将就木的家伙到底怎么想的,既然搞不懂,就不去想了。哼着小调,少年郎摇摇晃晃的又走了。 海风吹,浪涛擂。一个糟老头子出现在岸边,竟然和少年郎差不多打扮,看都没看,直接一袖子扇飞两具尸首。又消失不见了。 海中,一声闷哼。 没人知道,这海岸处,海水到底有多深,从来没有哪一片海岸有这么深的海。仿佛是千刃绝壁外灌满了海水。 深潮下,一根硕大的石柱矗立海中,一道恐怖的黑影疯狂搅动,海水却不动如山。 那仿佛未知名怪物的触手,又像是舞娘衣袖的黑影不停挣扎。两具魔躯落入海中后,朝着深海沉去,与黑影的距离越来越近。 少年郎重新选了个位子,坐在堤岸上,双手撑着下巴,看着远处。 糟老头子突然出现,盘坐在他身旁:“你这娃子,到底在看什么,老头儿咋就看不懂呢?” 少年郎莫名询问:“你说这海是平的吗?” 糟老头子挠了挠头:“一岸浪涛涌,四海余波平。海当然是平的。” 少年郎举目远眺:“你看那儿!” 顺着少年郎的手,糟老头子看到了一艘船,不,应该说是一艘船的船帆的尖儿。 少年郎起身:“如果海是平的,为什么我们先看到船帆,再看到船?难道不应该是一起看到吗?” 糟老头子仿佛没听到少年郎的疑惑,只是出着神,许久才感叹:“我教不了你,天人,不愧是生而天人。没人能教的了你。” 少年郎似乎松了一口气:“那你不跟着我了?” 糟老头子哈哈大笑:“不跟了,我走你前面,哈哈。” 自从少年郎西出阳关,这老头子就一直跟着,硬是要当他师傅。少年郎可不想要个便宜师傅,所以一直不喜欢他跟着。这下好了,这老头子还走到前面去了,变成他跟着老头子走了。 老头子当然不怕他跟丢,因为他早就知道少年郎要去哪儿了。 这一段时间,坊间已经不再讨论昆仑山的于馥尔,也不讨论天山的薛红莲了,都在传一个大魔的消息。 传闻那个魔头才十多岁,所过之处,哀鸿遍野。走到哪儿德高望重的江湖前辈与封疆重臣就死到哪儿。 虽然这些人都是隐藏的很深的大恶之徒,但是毕竟隐藏的很深,他们死后,别人只当是被魔头诛杀了。 可曾想,那十多岁的魔头,可就真的是个魔头? 少年游。层波潋滟远山横。一笑一倾城。酒容红嫩,歌喉清丽,百媚坐中生。堤头马上初相见,不准拟、恁多情。昨夜杯阑,洞房深处,特地快逢迎。 红波绿柳,堤岸边,一骑轻骑踏潮而行,却不是英雄纵马,而是红妆粉黛,游水迎风。轻缓的歌儿飘得老远,与它的音调分贝不成比例。 光怪陆离的世界,或是五彩缤纷,或是妖风血雨。但愿是前者不是后者。 那姑娘,因该说那仙子,那仙子豆蔻年华,面带桃花,让眼睛一直明亮的少年郎,眼中爆发出了更亮的东西。 老头子回头一笑:“老子都说不当你师傅了,你还学我,想当年我年少轻狂,在洛阳城遇到了那……哎,你丫怎么走到我前面去了。这样我老头子不就食言了么。”说着,糟老头子脚下生风,走到了少年前面。 迎面而来的马儿欢腾跳跃,马上的仙子看到岸边一对渔家爷孙儿,笑面相问:“老人家,龙王庙怎么走?” 糟老头子露着大黄牙嘿呲一笑:“前去十里。” 仙子得到答复报以微笑,看了看少年郎,错身而过,前去十里。 目送仙子远去,少年郎眼睛咕噜一转:“这种感觉就是喜欢?” 糟老头子嗤之以鼻:“喜欢个屁,这叫爱。” 少年郎似乎心灵赤诚,却不是傻子,明知道糟老头子这是戏弄,自顾自往前继续走。 糟老头子嘿嘿一笑:“你不是要去金陵么,前方是苏州,我看着女子美得惊人,而且轻装轻骑,又是一身大家闺秀富贵小姐装扮,不像是赶远路来的,你还要直奔金陵么?我看你留在苏州倒插门算了。” 少年郎微笑:“路上听人说苏州酒酿饼很好吃,我要去吃饼。” 马上仙子一行十里,正是少年郎诛魔之地,岸边有一树林,树林间有一小庙隐隐约约还能看得到屋檐。仙子拿出包袱中的一些糕点,投入水中:“龙王龙王,父王归来,求保平安。等父王回来后,再来祭祀。” 话间,远海那船正好进了。船帆尖儿,成了整艘船。 糟老头子脚程很快,少年郎也不慢,二人先后进了苏州城。 十丈高的城墙,三丈厚,墙上有不知名黑色的痕迹,是血,千百年来,时有战乱,攻城者,守城人,都在这里抛洒血泪。 城门前是百丈沙土,城门内,却如此繁华。 西出阳关后,少年郎在没有进过如此大城,此时表现的也和他的穿着一样。土包子,四处张望,仿佛没见过世面。 刚入城,毕竟是走在苏州城的主道上,便听见有人议论:“吴王回来了,没想到吴王竟然还能回来,可惜了,居然没有来夹道欢迎。哎……”议论者带着悔恨,仿佛错过了什么盛事。 “别说你没欢迎,就算是吴王的独女,也错过了。早间,青莛郡主出城去了,估摸是去祈福,结果吴王早到了一天,就此错过咯。” “我听说吴王和宁王有大矛盾,没想到这次居然回来了,真是苏州城的幸运啊。” “嘘,噤声。这些事情别乱说,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我们可管不了这些亲王的事情。” 糟老头子看着少年郎:“看我没猜错吧。你小子眼光还挺高的,想要倒插门,还专门选最富贵的人家。” 少年郎进城来,也没重提酒酿饼,两人心照不宣,少年郎明明就是喜欢上那妙人儿了。 糟老头子神秘一笑:“亲王府你可闯不进去,要不要我帮你?” —————————————————————————————— 暂定反一号吴王方尚出场。一生铁马金戈,从懵懂少年,到阴谋家,一步一步,敬请期待。 注:本故事可以先养肥了再看,也可以当做另外一个故事和第二卷分开看。之前那一卷写的一卷,想了很久之后,决定把这一卷作为第一卷,那一卷作为第二卷,虽然,第二卷讲的是全书主角。 第二章 假作青衣缘做王储 明儿,两章都是第一卷方尚的故事。 ———————————————————————— 吴王府,以大明朝标准建筑。王府的周长是三里三百零九步五分。城高二丈九尺,下宽六丈,上宽二丈。东西阔一百五十丈二寸二分,南北长一百九十七丈二寸五分。约有皇宫一半大小。 其建筑规模宏大,气势雄伟,金碧辉煌,四周同样围绕高大的城垣和四个城门,城楼上覆以青色琉璃瓦,大门饰以丹漆金涂铜钉,俨然是皇都天禁城的缩影。王府四城的正门,南曰端礼,北曰广智,东曰体仁,西曰遵义。 此时西门,正有一位渔夫带着年若十三的小姑娘等候在门口。 大明建立已有二百余载,如今正值盛世,当然没有卖儿当女一说。很多贫苦人都将女儿送到富贵人家做青衣丫鬟,希望能够一朝富贵,恩及自家。 奴隶制已经被开朝太祖赢重八废除,所以就算当了丫鬟,依旧是自由人。逢年过节也能有机会回家省亲,若是平日表现得好,得到了赏赐,那可是这些贫苦人家一年中最高兴的时候。 不久,一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女子带着八名丫鬟四名护卫来到了门口,远远看到那小丫头,这中年女子不知为何就打心底的喜欢。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中年女子对着渔夫道:“决定了?” 渔夫半躬身:“求富贵求富贵,贵人安。” 听着渔夫的话,中年女子似乎见得多了,随即微笑:“月俸五两钱银,年关十五两,每月都会直接发到你家,你留一下地址。有时间来看看这小丫头。”说着捏了捏小丫头的脸:“好可爱的小丫头,以后你就住在这儿了。春香,秋月你们给这小丫头安排一下住宿,这三个月不用安排做事,让她学习学习礼仪。” “是,王后。”两个年纪稍微大一点的丫鬟弓腰应声。 渔夫脸上堆满了笑容:“王后,我能和我闺女再交待两句么?” 王后摆了摆手:“说吧。” 渔夫拉着小丫头走到旁边:“怎么样,丈母娘就是二十年后的老婆,你看你丈母娘都这么年轻漂亮,那老婆还不是一样。你就好好在王府呆着吧,老头子有事去做,来年同一天,再来看你。” 小丫头翻白眼:“终于不跟着我了。”声音虽然清脆,却带着两分中气,不像长得那么清秀。 老头子走了,小丫头跟着王后走进院子,嘎吱深响,门庭关上,留下十六个侍卫,继续如同雕塑般站在门外。 王后牵着小丫头的手:“啧啧,这手,又柔软又白嫩,和莛儿小时候一样。”若是青莛郡主在,绝对一嘟嘴,难道我现在就不柔软不白嫩了? 当然不会,只是女儿大了,为娘的也没有这种机会天天拉着女儿小手在院子里畅游了。 王府正门,一个姑娘翻身下马:“父王竟然提前回来了?我得找个机会去龙王庙还愿。”说着,提着两边裙子,嗒嗒嗒踩上石阶,不用说,侍卫早就自觉开门了。 不等正门完全打开,青莛郡主就走进门了,侍卫苦笑,关上了门。 吴王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所以格外宠爱,什么礼数都不加,哪怕是万里外京城来了圣旨,吴王也不让女儿来跪迎。估计也是大明帝国独一份了。 知女莫若父,听闻女儿去请愿拜神,吴王回来后就一直呆在他最喜欢呆的小院子,等着女儿回来,好找到自己。 果不其然,青莛郡主也直奔这个小院,远远地就是一声:“父王!” 吴王听的这一声呼唤,连日夜赶路的疲劳尽数消除,精神抖擞迎了上去:“乖女儿!” 青莛郡主跳起来抱住了吴王的脖子:“爹爹给我带礼物没有?” 的确要跳,十五六岁的青莛郡主已经亭亭玉立六尺有余,吴王却身高九尺,宛若铁塔。 “当然带了。”说着,吴王变戏法一般的拿出一柄小刀:“这把小刀,是北方云拓帝国公主才能带的,为父可是拿了半座城从镇北王手里换下来的。” 吴王出兵,与镇北王一道驰骋云拓千里,拿下了草原上最著名的边关特托姆,吴王不要这城三年税收,而是要镇北王拿出了这把小刀。 青莛郡主满心欢喜:“父王最好了,咦,母后呢?” 吴王哈哈大笑抹了抹胡子:“你母后听说来了个精灵可爱的小姑娘做青衣,专门去西门看去了,估计快来了。” 说曹操曹操到,吴王妃牵着一个小姑娘,带着侍卫丫鬟们就过来了,侍卫丫鬟们停在院子外面。只有小丫头懵懵懂懂的就跟进来了。 青莛郡主心情格外高兴,看到了那白白嫩嫩可爱的小丫头也上去捏了捏“她”的脸:“好可爱,以后你就跟着我了。” 小丫头翻白眼,心道:“你俩果然是娘俩儿,怎么都喜欢捏人脸……” 吴王夫妇还有青莛郡主看着小丫头一言不发,只当是她还不适应,有些拘谨,也就没说什么。晚饭后,青莛郡主拉着小丫头就走向了自己的院落。 青莛郡主忽然问道:“你干嘛一直捏我的手?” 青莛郡主拉着小丫头,小丫头的手却一直捏她的手,还时不时磨蹭。 小丫头嘴角带笑:“好软。” 青莛郡主反过来捏小丫头的手:“哈哈,你手也软。” 一路上青莛郡主像是上了手瘾,一会儿捏捏小丫头的耳朵,一会儿捏捏小丫头的肩膀。最后,居然对她胸口下手了。 一捏,啥都没有,青莛郡主诧异:“好瘦啊,吃的太差了吧。等姐姐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小丫头翻白眼:“再胖,胸口也不能和你比丫!” 青莛郡主低头一看,脸庞微红:“丫,小丫头,你还敢调戏我,看姐姐不教育你。” 打打跳跳两人就到了青莛郡主的院落“青莛居”,小丫头坐在石凳上看着青莛郡主晚课,一段剑舞后,青莛郡主拉着小丫头进了闺房。 青莛郡主硬要拉着小丫头一起洗浴,小丫头打死不干,青莛郡主只当小丫头是拘谨,也就没说什么,自顾自的在屏风后洗浴了。 洗浴时青莛郡主不喜欢别人服侍,所以整个屋子就小丫头在屋里,端坐在桌前,听着哗哗水声,小丫头脸通红,如果让糟老头子知道了,恐怕又是一阵嗤笑。 许久后,青莛郡主,穿着白色睡袍走出屏风,拉着小丫头:“睡觉觉咯。” 青莛郡主似乎把小丫头当成洋娃娃了,拉上床脱掉了小丫头的外衣,抱着小丫头就睡了。 一夜无言,开始还是青莛郡主抱着小丫头,后面就变成了小丫头抱着青莛郡主了。 青莛郡主面庞贴着小丫头扁平的胸膛,睡得很深。 半夜后,小丫头就不老实了,睡着睡着,腿就搭在了青莛郡主腰上。 清晨,一缕晨光照进青莛郡主的寝卧,刚好投射在枕头间。 青莛郡主微微皱眉,然后转醒,看着睡相不老实的小丫头,却微微一笑。下一刻,她却笑不出来了,她将小丫头腿搬下去的时候,似乎摸到了什么东西。 纳闷了好久,青莛郡主才想起平日闺中密友所说的那活儿。 这个时候小丫头也转醒了,看着面庞红扑扑的青莛郡主,小丫头也不明白什么情况。许久之后,他才发现了自己身上,只有男人才会在早上出现的现象,也弄了个大红脸。 青莛郡主小声尝试:“你说句话试试。” 睡了一夜,小丫头早就忘了昨天装女娃娃说话那种感觉,张口就是清脆的少年声音。 尴尬之下,两人还抱着呢。 昨日堤岸见面时,可曾想今天就同床共枕,一起醒来了。 少年郎尴尬道:“早,早上好。” 青莛郡主再也淡定不了了:“丫,你个死淫贼!” 说着,青莛郡主一把掐住了少年郎的脖子。 少年郎喘不过气来,手脚乱动,双腿夹住了青莛郡主的大腿,双手乱舞,右手摸着青莛郡主的脸,左手捏在了青莛郡主胸口某个柔软的东西上。 被抓住要害,青莛郡主手中力道瞬间没了,少年郎能出气了,也就没动了。 两人保持这个造型,半晌,少年郎发问:“咱们,一直躺在床上?” 青莛郡主一听,面庞更红,却开口道:“你个还在吃奶的小毛孩儿还占姐姐便宜。” 想了许久,青莛郡主才想起,身旁这货不过是个小屁娃罢了。 半个时辰后,少年郎出现在了吴王书房。 吴王喝了一口茶:“说,怎么办吧?” 少年郎翻白眼:“给你当女婿?” 作为战王,吴王是帝国中,为数不多的大高手,早已洞玄,却依旧没在初见时看出少年郎是个高手。因为少年郎是比他更高一境界的天人境。 可是再见面,吴王却手搭手的用玄功试探了少年郎,才知道少年郎境界之高,惊世骇俗。虽然少年郎没有学过什么玄功,也没有深厚的内力,但是境界在哪儿,花些功夫学习下基本的东西,分分钟就是一尊大高手,不说人世间顶尖,起码也得是明面上一百以内的大高手。 吴王板着脸:“你才十三岁,我把女儿嫁给你?” 少年郎想了半天,泄气道:“那我给你当儿子呗……” 吴王哈哈大笑:“好,想不到我方申屠也有儿子了!” 第三章 桃花一顾十面花香 八点发今天第二章。这一卷每一章字数都多不少,写起来比第二卷顺很多啊。 —————————————————————————————— 吴王是异姓亲王,权势滔天,也许是一生征战造了太多孽,所以一直没有儿子。但是此刻,他却有儿子了。 但是少年郎脑子里想的却不是这回事儿,少年郎只是在想:“谁敢接近青莛,我就打他……” 有什么事情,比有一个好儿子更喜庆的?吴王即刻大笔一挥,三月三十,宴请宾客,为儿子正名。 直到此刻,吴王才诧异的知道,自己的新儿子连个名字都没有。而少年郎也诧异的知道,居然还有名字这玩意儿,都不知道是拿来干嘛的。 城池需要名字,人要名字干嘛? 少年郎是一个很奇特的人,甚至可以说是现象级的。仿佛对什么都不懂。却又懂得许许多多。 就好比吴王一撅屁股,他就知道吴王想收他做儿子。 天下间,礼法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什么男子可以和吴王的女儿同床共枕?要么是女婿,要么是儿子。亲人,自然不受约束。 莫说苏州城地界各大家族势力的耳目,就是吴王府正式的宣告,也在极短时间传遍了苏州城。 甚至,不出意料的话,不过三天,就会从万里之外,传来圣旨,封少年郎为王储。 吴王功高盖世,早在上一个大明大帝在位时,就曾说过,若吴王封爵,世世代代传承之。 不巧,当今圣上以为吴王无子嗣,所以封了吴王天大的爵位,异姓亲王。 皇室最重脸面,封他为王储也没有关系,只是,到了这个爵位,就不可能在升官进爵了,再进一步,上面就只有大帝宝座了。 宾客未至,礼数先行,兀术珍奇异宝金银财气被送进吴王府。 苏州城地界八百里地界,三百里海域都是吴王治下,他们可以不听皇帝的,却必须把吴王奉上天。 吴王这也算老来得子了。 不过,这些俗事,都和少年郎没关系,少年郎反正就腆着脸,跟着青莛郡主了。 青莛郡主一个人在院子里舞剑,少年郎百无聊赖,一直都坐在石凳上看。 青莛郡主舞剑间开口道:“我的好弟弟,你都十三岁了,是不是该学一学剑法。父王一生绝学正好没人能学,你该把咱们方家的绝学继承下去。” 少年郎听的青莛郡主话语,愣了一愣:“绝学?和这个剑法差不多?” 青莛郡主没好气:“父王绝学霸王枪,举世闻名,若单打独斗不算什么,若是军中杀敌,比天上飞的大能都厉害。我这剑法却是我师父终南山九宫剑神传给我的终南山功夫。没法放在一起比。我这功夫自在圆润,一切都为了自保,可不是杀敌的路数。” 少年郎一听,这玩意儿剑法还是个剑神传下来的本事,就来了兴趣:“自保?那万一防不住呢?” 青莛郡主垭口:“我防不住,自然是敌手功力比我高深的多,既然防不住,学什么剑法都是防不住。” 青莛郡主话音未落,却呆住了。因为说话间,少年郎已经欺身而至,站在了她的面前。她怕伤了这个便宜弟弟,也就不敢再舞剑了。 少年郎满不在乎:“你看我,什么招数都没用,就站在你面前了,我也没用内力啊。” 青莛郡主刚刚说功力比她高她才防不住,转眼间少年郎就信手沾花般出现在了她面前,这不等于打脸?如果是江湖中,那恐怕就是不死不休的后果。 当然,青莛郡主又不是江湖中的粗人,断然不会为了这么点儿小事生气。不过青莛郡主也会任性。一任性,就舞起了剑,你说简单,我偏要让你见识见识。 青莛郡主剑花却是舞的漂亮,不说泼墨不进,起码也是略有小成。只可惜不管她如何变招,剑势如何挥洒,少年郎依旧伸着脖子,脸贴着她的脸,眼睛看着她的眼睛。 看着少年郎的神态,青莛郡主气不打一处来,身体稍微前倾,一口咬在了少年郎耳朵上。 “哎哟,你怎么还咬人。” “怎么的!这叫以攻为守。” 也不知谁先脸红的,反正又是两个大红脸。 少年郎摸着滚烫的脸颊,心道:“每天看水里,我的脸都是一成不变的白,没想到见到她之后,老是面颊发热,是不是得了什么病?” 青莛郡主则是如同看到了一个人形布偶,只道好玩儿,还可以边玩儿边练剑。 少年郎也闲的很,所以也就陪着青莛郡主练剑咯。 第二天,少年郎蹲在青莛郡主屋门外醒了过来。本来吴王是给他发了一套院落,正是东宫别院,可是他就是没法在那儿睡,估计是认床,半夜静悄悄的就摸到了青莛居来,坐在石坎上睡了一宿。 青莛郡主每天早晚课必修,大清早的开门,刚好看到了迎着朝阳发呆的傻弟弟:“你是我弟弟,又不是向我效忠的骑士,干嘛守在这儿?” “骑士?”少年郎不知所以然:“骑士是什么玩意儿?” 青莛郡主废了好大的劲儿,才让少年郎明白了什么是骑士,然后又废了好大的劲儿才让少年郎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信仰——荣耀——勇气。又讲了骑士的历史,骑士的效忠。 少年郎才明白,原来骑士就是这玩意儿。 青莛郡主见说明白了,高高兴兴的抽出剑,走到了院中,末了,回眸一笑:“来吧。” 此笑间庭院中,含苞的花骨朵被朝露沁染,被初阳抚摸,弹开了花瓣,飘出花香。刹那间八面花开。 青莛郡主粉红面颊,回眸一笑,如桃花初绽,少年郎心花怒放,面若梨花,迎风踏香。 两人练剑之间,一名侍卫进入院落,手指剑柄拱手弓腰:“郡主,少……殿下,王上在书房等你们。” 吴王召见,青莛郡主拉着少年郎便朝着书房去了。 吴王高若铁塔,身着蟒袍,手中卷着一本书卷,在书房间踱步。 两人一进书房,吴王就放下了书卷:“知道我叫你们来做什么吗?” “麻烦事。”少年郎一语中的。 吴王哈哈大笑:“以前,我没有子嗣,皇帝不用管我方家。但是如今我有了儿子。皇帝就要插手我家家务事了。皇帝的信使已经上路了。今天典礼就会到场。到时候你就必须皇都去了。在你成年前,都不能回来。至于青莛,你得陪你弟弟去京城读书。” 所谓读书,就是当质子,当然不是炼金学问中原子分子上面转悠那个质子。是人质之子。 大明帝国的规定很奇葩,王储未成年前,必须呆在京城或者呆在皇家的掌控下,成年后又必须回去封地,不准随便靠近京畿。 这其中是有政治及哲学道理的,并不是真的奇葩,在这段时间,京城天禁城中的皇子皇孙要结交各种王侯子弟,这些人,将会可能是他们掌朝后的帝国中心力量。 也当然,数年十数年呆在凤阳,想要隐藏什么,也是很麻烦的。 少年郎无所谓,反正有青莛郡主陪着,什么地方也是呆着,也是生活。都一样。 青莛郡主眼咕噜一转:“你以后就不管我了?” 这个管,不是说不负担,而是说不管教。 “有人帮我管你,以后你得听你弟弟的?”吴王哈哈大笑。本来,公主郡主,都该在皇家书院成长。但是他方申屠只有一个女儿,当然没道理让她去受那份苦。所以青莛郡主人生的前十五年,就像一只自由自在的青莛,想要飞到哪儿,就飞到哪儿。 少年郎眼睛一亮:“听我的?那以后姐姐得和我睡一架床。” 吴王嘿嘿一笑,然后脸一板:“你试试,我把你小丁丁给切了。” 青莛郡主听到前一句,面色微红,听到后一句,却哈哈大笑,笑的直不起腰。 少年郎腹诽,丫的,不是听我的么,说话不算话。 吴王看了看屋里的水漏:“时间不早了,准备出门迎接宾客吧。别人前来道喜,我们不能失了礼数。” 水漏是一种计时工具,是一个铜壶,里面刻上了刻度,水面有一根木条,水不停的漏下去,木条指着什么时间,就是什么时辰。 少年郎与青莛郡主,跟在吴王后面,一路到了前庭。 前庭有匾,镌刻忠孝报国。乃先皇所赐。本来亲王府前庭应该叫做正德殿,唯有少数拥有皇帝题字的亲王府,才会有不同的匾额。这也侧面的说明了吴王府,权势滔天。 若是现在才送礼,那真的是来不及梳理清点了。所以上门宾客昨日就送了礼物,今日也就带着名刺,空手上门了。 “李家主到!” “长春道长到!” “欧冶子宗师到!” 八百里内,有头有脸,或者说有资格来见礼的人都陆续到了。 吴王却带着少年郎与青莛郡主迎出了殿门。 下一刻,一名身着唐狮铠的将军走进大门:“圣旨到!吴王接旨!” 吴王微微躬身:“接旨!” 院中宾客也皆数跪地迎旨。 那将军皱眉:“吴王拥有先皇旨意不用跪迎圣旨,但郡主与这少年……” 吴王抬头:“青莛已满十六。” 十六,青莛郡主已满十六,便要受封公主,这是先皇曾说过的。所以不用跪迎。 没等将军开口,吴王续道:“这少年,便是犬子,午时前,他是方外之人,不用跪。接旨后,他更不用跪了。” 那将军哈哈大笑:“听宣,封青莛郡主为曌穆公主,赐吴王独子姓方,封吴王王储,典礼后即刻启程,赶赴皇家书院,进修文武,以资报国!” 吴王双手接旨,官家上前一步,躬身迎着圣旨迎向屋里供奉。圣旨走后,跪的一地的大人物们才起身。 虽然接旨,吴王却心中不悦,老子的儿子当然姓方,还用你赐姓。不过心里怎么想,脸上却不会表达,吴王脸上堆满了笑容。一个屠夫的笑容,当然是骇人的很:“龙雀将军,怎么是你来了。” 明明早就知道是龙雀前来,吴王却要疑惑一下。 龙雀将军哈哈大笑:“消息紧迫,万里之遥,唯有我脚程最快。我还要回到殿前听宣。吴王恭喜!”说着,龙雀拿出了一颗水晶一般,却很圆滑的东西放在吴王手中,拱手退出了吴王府。 屋外,一头怪异的东西仰头长鸣,展开五彩斑斓的翅膀,龙雀将军翻身而上,刹那间,消失在天际。 那兽凤头蛇尾,满身鳞甲,双刺却是五彩神羽,正是龙雀。 第四章 门罗智者惑问天地 龙雀一走,满堂宾客皆是恭贺:“恭贺吴王,恭贺世子殿下。” 吴王哈哈大笑:“各位随我入庭,要好好的庆祝一番。” 众人随着吴王进入会客厅,厅中只十余酒席而已,来的却尽是本地豪强士族。若是这儿来个房屋突然倒塌。苏州八百里范围内,瞬间就会规则崩坏。 刹那间,礼乐响起,满庭儒风,清洗心灵。在这种气氛下,那些人也不好再溜须拍马,只好作罢。 吴王已经在庭中上座,吴王妃也坐了下来。青莛公主用手肘捅了捅少年郎。少年郎才会意几步上前,每一步都如同算好了尺寸,一共七步,停在了吴王身前两尺,右手掀起长衫前裙摆左角,双膝跪下:“爸爸妈妈。” 吴王愣了:“爸爸妈妈什么意思?” 一位宾客拂袖:“吴王常在西域北疆,不知南疆风俗,当年我随商队游历南疆,见苗人称父母为阿爸阿妈,当时也甚是惊奇。” 吴王妃一听,才知道少年郎是在喊自己母亲。随即笑容堆满了精细的面庞:“孩儿乖。” 吴王哈哈大笑:“我们家乃是王族,得行中原礼数。你以后在人前称我为父王,人后,便称呼爸爸吧。” 少年郎心中对这对男女成为自己的父母,没有什么抵触,反而心中通透,十分亲近。故当即磕头,三次磕头,次次触地,毫无走过场的意思。 吴王虽然欢喜,却不得不收起笑容,庄严之意,从周身散发:“我方姓,乃是上古舜帝之后。传至周朝,姜氏祖先受封平国以作申屠姓,随后始祖封地齐地,国名方。当年你爷爷给我取名方申屠,是让我记住我方氏为国为王的过去。四十年过去,如今我已封王,算是不愧于你爷爷的期盼。如今,我要给你起名方尚,你可懂其意?” 是意,更是义。不只是有意,更有意义。怀顾先祖,思勉前线,严于律己。乃是大明世家大族对自己最严苛的要求。听起来简单,但是这个名字,与其深意,将会伴随其一生。 方尚摆头:“不知,父王明示,谨听教诲。” 吴王方申屠捋了捋胡须:“方出于姜,姜姓先祖最为德高便是姜尚。先修身修性修德修力,再立功立言,以相师身份平定天下,随后得到成神。从今往后,你便是方尚,三年后及冠,再看你是否对得起这个名字。” 方尚若有所思,再三叩。 吴王妃拿出一块玉佩,起身扶起方尚,亲自将玉佩挂在方尚腰间。 吴王看了看庭外:“日以中天,我们入席吧!” 吴王发话,等在一旁的众人皆三五成群各自选桌坐下。 庭中首座,当然是吴王一家四人与吴王手下四大战将。可第二席却有人不悦了。 “这小子是什么人,竟然坐在第二席,李家主竟然被你挤到三席去了。”一名身材中等,体貌不惊,眉宇间却带着三分富贵五分威严的中年男子竟然在入座后即刻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李家主,是太湖李家家主,一家独据太湖八分山水,在苏州八百里,甚至是整个吴地(江水以南,越丘以东)都是巨头般的人物。但是此刻,却坐到了第三席去。 被提及的李家主却微笑:“噤声,吴王家宴,莫生事端,这青年,大有来头。” 第二席的青年未语,他身旁的一名老叟却出言:“这少年是门罗智者。赵家主,你可走眼了。” 那被唤作赵家主的中年才恍然:“原来如此,多谢项老告知。”随即转头对着那青年拱手:“恕我眼拙,还请勿怪。” 吴王端起酒杯:“来者皆是客,一杯水酒,聊表心意,诸位前来观礼,是我方申屠之幸。敬各位。” 吴王家宴可是数年难得一见的大场合,在做许多人在上位后还没经过如此场合,皆激动万分。次席项老举杯:“吴王为我苏州千里平安富贵做保,千里之中,皆是吴王子弟,老朽回敬。” 这项老乃是项家前家主族叔,项家家主逝后一直是项家魁首。至于项家,上推千年,有八百年项家都是苏州的主人。吴王受封苏州,也是在项家帮助下,才稳定了民心,坐稳了吴王之位。当然,吴王也不是吃素的,若是当年没有项家调解,恐怕苏州附近的大家族都会被吴王兴兵清剿,这是谁都心知肚明的事情。只是不能拿到场面上来说罢了。 以项老身份,代表十余席宾客当然是理所当然。 一杯之后,满庭众人皆是跟随而饮。先干为敬,吴王给足了在场众人面子。受吴王一敬可得拿出些动作,做些成绩,才能回礼,不再是酒桌上的事情。 众人各有各的心事,随后开始相互敬酒闲聊。作为大家族的掌权者,他们当然不会没事聚在一起谈论,毕竟已经不是世家子弟声色犬马的年纪了。有此机会,当然要聊一聊,乐一乐。 而此时,那个被称作门罗智者的青年却起身走到了首席,一时间,整个大厅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为了不显尴尬,大家都聊着有的没的,但是注意力都放在了门罗智者身上。 不知道门罗智者是什么的人,都是惊奇这个少年为什么有资格坐在次席。知道门罗智者的人却感叹,也唯有吴王这样的英雄人物,敢让门罗智者坐在次席而非首席。 门罗智者举杯示意,随后一饮而尽:“吴王千岁,王妃万户,在下梦拓,出生越地,父亲却是苏州人,在下也算是苏州子弟。今天见世子殿下眉宇清秀,天庭饱满,额角充实,定然是智慧之人,一时兴起,想与世子殿下交谈,冒犯之处,还请见谅。” 吴王生性豪爽,摆手:“酒席之上,无论贵贱,有话说话,有酒便喝,你说就是。” 梦拓略微低头行礼,随后询问:“在下游历天下,刚好回到了苏州,却遇见一老先生,老先生告诉我,大地不是方的,是圆的。我询问之下,他告诉我是吴王府少年郎之言,敢问可是世子殿下有此高见?” 方尚点头:“是。”那老头子,梦拓竟然称呼他老先生?看来梦拓对其很尊重。 梦拓大喜:“我平日有很多疑惑,这地非方的说法,解决了我很多疑惑,在下还有几个问题,世子殿下能否解答?” 方尚奇了怪了,这人怎么一见面就要自己解惑,自己又不是私塾老师:“你说。” 梦拓仰头:“白日间,漫天可有星斗。” 方尚略微思索:“白日间,星斗依旧如黑夜,只不过看不见罢了。” 梦拓追问:“何解?” “白日星斗如同泪水滴入河中,星斗烈日,都有光芒,但萤火之光,如何与日月争辉。你观天象,初一至初九漫天星斗只有略微变化,到了十五,却尽数消失,都是被月光掩盖了。白日也一样。两月前,我在白天有幸看到天狗食日,太阳被太阴遮蔽,太阳边荧惑太白两颗星星便在白日显现。你若想要看到,便在南岭东西行走,年内便有天狗食日的景象。” 梦拓皱眉:“为何中原没有?” 方尚,拿起酒席间的两个橘子,一大一小,两个相距一尺,叠在梦拓眼前:“你所在的位置,后面的橘子被遮住了,我所在的位置却能同时看到两者,这就是原因。” 梦拓能成为门罗智者,自然很有智慧,一比喻,便听懂了其中奥妙:“如此说来,日不在中天,也于此有关?” 方尚沉思:“越往南走,太阳得位置在午时越正,至于再之后,我也不知。我猜想如同月满盈亏一样,到了正中,便会偏离。” 梦拓眼冒金光:“如此说来,中原其实不是中原。” 方尚摇头:“中原之所以是中原,不是因为太阳在头顶,而是因为历代先贤。” 梦拓拱手:“受教了,那敢问,天上有多少星星?” 方尚略感头疼:“你是说你看得到的,还是说,本就有的。” “有何差异?” “星斗无数,若是你看得见的,你永远看不见全部,只能看到一部分,如同你能数清一棵树上的橘子,却数不清苏州城一共有多少橘子一样。天空中,星斗有多少,就如同水有多少一样,杯中有一杯水,湖中有一湖水,江水中便是一江水。东海中便是一海的水。天上,姑且就算是有满天的星斗。” 梦拓先是思索,然后才面带笑容:“是我无知了,还想弄清楚人力不可及的事情。我在会中,见过数位前辈,却没有一个如世子殿下一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若是世子殿下不反对,我便申请引世子殿下入门罗。” 方尚被这家伙搞得头痛的很,立刻接话:“门罗?没兴趣,我还要去京城读书来着。这事儿就此作罢。” 梦拓一听当时就愣了,而在场的某些宾客,也是不住惋惜。 竟然有人会拒绝门罗智者的邀请,天下间难得一见啊。这世子殿下,恐怕比吴王殿下更雄才大略,不可言表啊。 吴王虽然是个粗人,但是也知道门罗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见新儿子,让门罗智者都受教且拜服,心中充满了喜悦,脸都快笑烂了。 随即呵呵:“来,诸位,再饮一杯!” ———————————————————————————— 反一号方尚到底是什么来历,诸位可以猜一猜。 第五章 知北千里少年远游 晚上九点多更新今天第二章,是主角常空的故事。 ———————————————————————————————————— 一辆车队缓缓走在江宁道官道上,车队将近百人,五十名侍卫,四十多侍女,两辆马车在整个队伍中间。 微风吹起厚重的马车窗帘角,里面却空空如也。 另外一辆,车辙印与着一辆差不多深浅,显然也是无人乘坐。那队伍最前方的将军却不住摇头。 这世子殿下,哪儿还用得着去皇家书院读书。文能教诲门罗智者,武更是惊为天人。 方尚要带着青莛公主离开车队,作为吴王手下四大战将,又是这次护送队伍的护卫统领,冯将军当然要阻止他。但是一次触手之后,方尚便说:“你跑的没我快,又打不过我。所以我只好先走了。过了金陵,再会合。” 如果是别人知道有人对吴王风雨雷电四大战将中号称最快的风将军说你追不上我,那肯定会被人说是吹牛皮,只是,冯将军自己知道,世子殿下,深不可测。 金陵城外,青莛公主张开双臂欢快的跳着:“父王从来不让我来金陵,这还是我第一次到金陵呢。” 吴王与金陵王有仇,每次北上京城都是跳过金陵,从自己驻地出发之后在镇海停留补给一日,然后绕过金陵在野外安营扎寨,直到到达孔庄。 方尚看了看山下的城:“人说金陵乃江水龙头,怀抱东海,北玄武西白虎。东海又是太阳初升之地,东海便是青龙,至于南面,有无朱雀已经不重要了四相占据其三,若是再多,就有违天数了。” 青莛公主看了看周围,道:“这山脚下的湖是玄武,对面的山是白虎?” 方尚点头:“乍看之下,万年福地,深究之下,其实是一块凶地。在此建立王朝,年不过五十之数必定亡国。唯有四相中的三相才能震住凶煞,独缺朱雀,说明这块地主火,说不定这城下,就是烈火地狱,九幽冥炎。” 青莛公主听后感叹:“难怪成祖永帝要迁都北上。我以为是对付北方云拓帝国呢,原来是为了逃离凶地。” 方尚叹气:“玄武湖前有块碑,我们去看看。” 玄武驼碑,说的就是这块碑文,两人下山,不多时便在玄武湖前找到了那块碑文。 方尚面无表情,紧紧的顶着碑文。 碑上镌刻: 三十载金风玉露,七十年再盼相逢。花展一春,叶藏一秋。举目远眺,江水恒流。前三百不知何起,后五百莫明滩头。这一世缘分已尽,再相聚,或是来生。行不意,停更难,且思且珍惜。 这一段像是诗词,却不押韵脚,像是佛偈,又是写的思情。 青莛公主读后,询问:“这是谁留下的,看这个干吗?” 方尚叹息:“五百年前有一女子独坐湖边,以泪洗面,她消失后周围的村民发现了这石碑。五百多年,风吹雨打没有在石碑上留下任何印记,觉得石碑神奇想要带走它的人都遭到了不测。” 青莛公主听闻,后退两步:“这么邪乎的东西,看它干嘛!” 方尚抚摸碑文:“有人告诉我,这是我的身世。不过,我却看不懂它。”方尚触及,石碑轰然碎裂,留下一地枯朽的石头。 五百年风吹雨淋,玄武湖水涨水落,石碑本来早就该被潮水蛀空,却一直如初,方尚触及,不知是那股力量散去,还是那碑文再没有了存在的意义,便是碎了。 碎了,便是碎了,没法还原。 方尚叹息:“走吧,回车队,入皇都凤阳。” 西出阳关,一路向东,走走停停,做了些事儿,杀了些人儿。这旅途终于是告一段落了。 少年志远游,问其欲何方。心事既已旧,向北。 夜中扎营,荒野中,官道旁,还在江宁道,只有丘没有山,冯将军便让营地扎在官道旁树林下的小山丘上。做惯了军事,哪怕是没有危险,没有敌人,甚至没什么好选的地形,冯将军也要在扎营的时候假想一下,对假设的敌人占据点儿地利。 正是三月十五,桃花落尽,林间树叶初生,月光明亮而柔美,银光层流,树叶枝芽抽出的声响,便是林中唯一的声音。 冯将军突兀的惊醒,掀开帐篷门帘,看着远处两个本该有人,却一直空着的帐篷的门帘摇晃,才松了一口气。 虽然这个地界貌似没人能把那尊贵且优越的姐弟怎样,但他们依然只是孩子。 两姐弟回归,车队的沉闷才被打破,一路上欢且快的前行着。 过了金陵,车队拜会孔庄,孔庄曾有一得道圣人,十年前孔庄又帮助方申屠逃过了某场劫难,所以孔庄是中原为数不多的吴王盟友,死盟,一荣俱荣。 方尚在一路上都在修行方申屠教给他的九转玄功,与霸王枪法。 冯将军比方尚境界低很多,他回来本来不该惊动冯将军。但是冯将军依然发现了他。 方尚知道,问题不是出在青莛公主身上,是他自己的原因。但是他自己也没想明白到底是什么地方有错。于是只能修炼。 不管怎样,实力才是王道。早知道日后要去京城那种藏龙卧虎的地方,方尚就答应糟老头子,勉为其难的学两招了。 青莛公主是吴王千金,却依旧要习得一身武艺,方尚便知道,吴王的敌人多得是。 之前,糟老头子为了勾引方尚拜他为师,编了很多很二的理由。 其中有两条不二,一条他说,男人就该强大。第二条他说,男人强大了才能保护他心爱的人。 方尚当时问:“你强大吗?” “强大。” “你心爱的人呢?” 糟老头子默不作声,消失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方尚才想通,糟老头子心爱的人,可能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不然他这样的人,也不会成为一个糟老头子。 那一段日子,糟老头子,穿着麻衣短袖,卷着裤腿,打着赤脚。方尚也穿着麻衣短袖,卷着裤腿,打着赤脚。 老头子手里总是要拿个酒壶、鸡腿或是偷来的半截萝卜,而方尚却拿着狗尾巴草,竹竿或是随便哪儿捉到的野兔山鸡。 想来,糟老头子曾经肯定有过风光的日子,不然也对不起他大高手的身份。 而如今,为了青莛公主,方尚脱下了麻衣短袖与烂裤头,穿起了白色长袍,踏上了金丝云履。 为了心爱的人,你必须得活的体面点,毕竟不再是一个人的日子。 固然很远,却也不是太远,不过万里罢了,传闻中的大鹏,翻个身,便是一万里。 车队靠近京畿,远隔五十里,便有朝中官员来迎接。 这些人,分成两种。 一种是皇帝派来的,一种属于亲近吴王的。 这些人等着,车队当然不能不管不顾。 冯将军策马到队中,叫出了方尚,而方青莛却是掀开门帘,示意还礼,也就没下去。反正这些人也不是迎接她的,而且她最讨厌礼数。 方尚,下车,按照冯将军教的拱手道:“各位大人,有劳远迎,小王有礼了。” 大明帝国,亲王被称呼为大王,所以王的继承者们就叫做小王了。当时听到这个说法,方尚莫名其妙的冒出一句,一对鬼。但是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 一位老者上前,拱手道:“下官礼部尚书,奉命迎世子殿下与公主入皇家书院。” 听到礼部尚书,方尚便知道,这就是冯将军说的,要特别尊重的一个人。当朝内阁副首,梁国公海拓。 方尚上前一步:“国公多礼,折煞小王了。按功绩,于国于民,小王都受不起国公这礼数啊。” 方尚不是官员,与海拓自然以爵位相称。作为王储,方尚地位与国公持平,受同样的俸禄,但是方尚此时却未封爵,比起国公,爵位还差得老远。海拓这礼数,是给方申屠的,而不是给方尚的。 虽然对这些东西一无所知,但是方尚却不是傻子。客气一点,总是没有什么的。 冯将军则是一一与其他大人交谈,梁国公硬是要走路带着车队走向皇城外的皇家书院,方尚也只能倒霉的陪着他走。 作为在场爵位最高,管制最大的梁国公都步行,其他来迎接的人,也只能倒霉的跟着走。 五十里不远,也不近,对于习武修玄的官员没什么,但是有些纯粹的文人可就走的吐血了。还好是晚春,若是盛夏,估计走不出二十里,就有人要倒在官道上。 海瑞倒不是敷衍了事,一边说着皇城的某些规矩,一边说着一些皇家书院的事情。 当然,吴王曾经交代过,让方尚不要在皇城守什么规矩,这些规矩一来不是给王储定的,二来也是表态。 吴王的说法是,咬人的狮子不会叫,吼得震天响的,都是吃饱了的。 方尚也就极快的参悟了某些为官的道理,知道越是小心谨慎,没有架子遵守礼数,就越不会被皇帝启用,甚至会被忌惮。 整片大地上,无数的国家,不时就有改朝换代。说白了,不喜欢叫的都是恶犬。 只有对外人作威作福,对主人摇尾乞怜的,才是皇帝需要的忠犬。 听了海瑞的介绍,方尚才知道,皇家书院不同于孔家书院等,而是仿照西大陆的那些学院建造的特殊机构。为大明帝国提供文臣武将,朝中能够走得深的,大部分都是这书院的学生。 对于这么有意思的地方,方尚少有的提起了些许兴趣。 第六章 一院宿双悠然自得 足足一个时辰,以众人习武之身,才走到了皇家书院,至于没习武的,早就跟丢了。 到了学院,有另外一拨人迎接,海瑞与方尚道别,甩袖便走了。看来是与书院迎接的人不合。 书院门口,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笑呵呵的站着,后面跟了两个比他还老的老头子。 那中年男人,身着一种奇异的服装,衣摆没有裙长,却又不是民间干苦力那些人穿的麻衣的样式,上面满是珍珠宝石,那紧身的裤子下,竟然还是一双皮制的靴子,而且还是长靴,几乎包掉了他的小腿肚。 奇怪的装扮。 那中年男子哈哈一笑:“这就是老方的儿子?” 老方?直呼吴王老方? 这人就是父亲口中的那个奇葩亲王?方尚上前一步,疑惑道:“鲁王?” 国姓便是鲁,此人受封齐鲁大地,称鲁王,在大明帝国这么多年的历史中,也实属罕见。因为,此人乃是当朝陛下的亲叔叔,是先帝的幼弟。 受封之后,鲁王游历天下,甚至踏遍了这广袤大地上所有有文明的地方,就连当世大儒方鸿儒也赞叹他。读书人讲究行万里路,齐王所至何止百万里。 回国后,齐王没有回到封国,而是直入京城,停在京畿,接任了皇家书院的院长。时年太皇太后依然在世,先皇只能听从母亲的旨意,封了他这个同母同父的幼弟做皇家书院院长。 院长不悦:“你以后就是皇家书院的学生了,你要称呼我为院长。” 帝国有三大院长,督察院探子头头督察院长,上国库院守财奴院长,还有一个就是皇家书院院长。若是别人,当然喜欢人称自己的爵位,偏偏这皇家书院齐王大人,喜欢别人称呼自己院长。 方尚拱手弓腰:“学生见过院长。” 院长看着礼部尚书走了,但是其他百官还在,随即冷笑:“你们这些书院败类,还呆在这儿干什么,不怕上任院长扒开坟头带走你们吗?” 百官戚戚,皆退走。 方尚若有所思转头道:“你们打道回府吧,我和姐姐不需要人服侍。” 冯将军上前一步道:“卑职接到调令,进京入职督卫府,任皇城守卫将军,主管东城治安,这些人便安置在我府上吧。他们都是吴王精心挑选,大多是无亲属家眷,不用每年回苏州。呆在我哪儿,有时候用个人也不用现去找。” 青莛公主倒是对学院提起了些许兴趣,或许是因为正门口远远看得到那座雕塑,或许是因为这个身着打扮奇异的院长:“这个随你们。有事我知道找你们,那我们就进去了。” 冯将军对着院长行了一礼:“院长,吴王有信。” 院长昂首:“那家伙,我就知道他有信,不过不用看,我也知道他要说什么。” 冯将军微笑:“吴王就知道院长明白他的意思,所以写好信之后就烧掉了。” 院长愕然:“被这家伙摆了一道,下回见面定要换回来。” 冯将军转头当着院长面便说:“吴王交代,院长是他少时在书院的同学,有什么事情找院长就行,不用客气。”说完,对着院长再一礼,便退后交代车队转道往入城的方向了。 方尚一听就明白吴王的意思了,随即上前抱住院长手臂:“院长,你看我们姐弟两个在京城举目无亲,以后逢年过节,就麻烦院长了。” 作为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做这事儿还是很有优势的,院长微微一笑:“那是当然。今天先入校,我给你们留了一栋好房子。明儿就要插班上课了。” 那房子,院长打成为院长开始,就一直留着,每日清扫,就是给青莛公主准备的。可是青莛公主一直没来。 院长带着两兄妹走在主道上,后面的两个老头子离得稍微远了些,青莛公主才道:“母后让我代她向院长问好。” 院长一愣,嘀咕了一句什么,才抬头道:“这是皇家书院的创始人,第一代院长当年的战神唐。快拜祖师爷。” 后面两个老头子听到这句话都是微微一笑。 两兄妹也不迟疑,都是拱手躬身,毕竟是作古的先辈,不好失了礼数。但是两人对圣旨都没有下跪,更不要说对一块雕成人形的大石头了。 院长满意的一笑,才带着他们从石像右侧的道路走完书院深处。 这时,才看到石像前立了一座碑,上面写字,来者不拜。 方尚顿时感觉身上什么器官有些疼。这丫院长得是有多无聊,居然和一个死了的古人作对。当然,因该是死人吧,毕竟建校已经好几百年了。 皇家书院,没有一点儿皇家的氛围,什么高大上的动植物都没有,还是不是的看到两只小鸡仔或是脏兮兮的猪仔儿跑到大路上。 这些传闻青莛公主早就听说过了。传闻整个书院最不好惹的就是这些家禽家畜,传闻全是书院里的老师养的。指不定某一只你不小心或者故意弄死了,结果就牵扯出一尊振国大将军都比不上的武道宗师或是一个老学究。那以后可是仕途堪忧。 方尚一边走一边咽东西,当然不是在剥瓜子儿吃花生,而是吞口水。 青莛公主疑惑:“干嘛呢?” 方尚挠了挠后脑勺:“今天还没吃饭呢,习惯了,看见小动物就想一巴掌拍死上烤架子。”由于海拓的迎接,众人都是走了一个时辰,活生生的走过了中午的饭点儿。方尚一路东来,都是饿了就钻进树林子或者河里,分分钟提出肥硕的野图肥美的鲢鱼,现在简直饿得不行了。 院长呵呵一笑:“这附近住的少,貌似上上任的镇北大将军,三十年前横扫云拓的那位住在这儿,你吃一个试试。” 方尚嘿嘿一笑:“我们现在可没动它,以后少不少,就不知道了。” 走到了书院深处,按照方尚的估计,已经走进后山区域了。书院在皇城东南角到东北面的一条线上,独霸京城附近唯有的两座山。一座叫景山一座叫王丘。景山是当年前朝建立京城基础时将整个京城黑硬且多石块的地面掘地三丈厚累积出来的一座山,反而京城里全部运来了万里外巴蜀之地紫色的贵气土壤填充。 而王丘则是京师通往杭州的大运河挖掘时,整个京畿河道掘出来的土石方堆砌而成。按照风水说法,这两座山,锁住了京城气运。一座王丘三千多年,一座景山一千五百年,都是人力能够形成的最夸张的普通工程。 当然,直道,长城,运河,帝王台等就是那些不普通的工程。 而此时,众人已经走过了王丘,走到了景山东侧,便是所谓的书院后山区域。 住在这儿的,都是书院德高望重或是家室夸张的人。比如各个有资格封亲王的皇子,比如退隐下来的某些文武巨头。 那一处院落在山脚,旁边有一处水塘,后面的山上是盛开的桃花林。水塘边,风吹杨柳。后山上,桃花沉香。 院落很普通,但是,能够在书院里围起院子。已经是很牛一十三的事情了。 竟然是竹楼? 院长带着两人进入院中,青莛公主看了一转十分开心:“我要在这儿养一群很肥很肥那种白色的鸭子。” 方尚额头滴汗:“那玩意儿叫鹅。” 院长不知道在想什么,许久没说话,末了,才说道:“你父王比我厉害,不但有个女儿,还有个儿子。这个院子我和你父王先后住过。以后几年,就是你们的了。” 方尚还有三年多的时间要呆在这儿。所以,青莛公主得陪他,那时,青莛公主已经二十岁了? “明天早上,会有人带你们去上课。我就先走了。屋里什么东西都有,都是新的。有什么问题就来找我。”院长说了这番话便走了,也不留个地址。当然,院长住哪儿,书院里的人,该是都知道才对。 方尚身上啥都没带,就放了几张金票,还是吴王让他一定要带着的,不然青莛公主日子该怎么过,吴王实在没法想象。 青莛公主一直在到处看,似乎实在寻找,哪儿适合养鹅。 入夜,院子里生起了一堆火,架着一根树枝,上面穿着一只剥皮的乳猪。火堆旁插着几根剥皮的木棍,穿着几尾鱼还穿了一个橙子。 青莛公主一边教育方尚不要老想着吃肉,一边关注自己的烤橙子…… 最后,青莛公主丢下了黑乎乎裂开的球,开开心心的吃起了烤乳猪。 不知道哪儿传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我的小猪。” 不多时,又是一声:“我的北海冥鱼,谁干的!” 听到这么凄厉的惨叫,一向只管杀不管埋的方尚第一次吃了东西还要挖坑埋骨头。 偌大京城,山中书院。 景山东瓯,竹居小楼。 夜色深沉,两人也睡了。 毕竟是山中,哪怕住了很多人,也有很多鸟雀。更不要说那么多养鸡大户。 四更一过,便有不安分的鸡开始渣渣渣。天蒙蒙亮,便是一阵又一阵的鸡鸣。 鸡鸣后,便是犬吠。犬吠未息,炊烟已袅袅升起。 院落门外不时有人经过,都是高来高去,踏草而行,甚至是御空而行。生怕清晨的泥巴露水,粘在鞋上。 方尚刚刚洗漱过,边有人敲开了院落的门。 第七章 三言两语一拳撂倒 九点第二章。 —————————————————————— 方尚青莛公主先后走出小楼,院落中的草也是有露水的,两人小心翼翼的走到门边。 门本就没有关上,来者却没有入内,而是等在门口。 两人走到门后,那人才微微一笑:“世子殿下,青莛公主。我叫李穆,是领你们上课去的。” 方尚开口:“那就麻烦了,走吧。” 李穆显得很有礼数,再问青莛:“公主现在便走?” 青莛点了点头,李穆退后一步伸出左手做请。两人便跟着李穆走了。 李穆一边走一边道:“世子殿下加入的是贡生班。公主加入的是高年级的武技班。” 方尚一听,便停下了脚步:“谁,安排的?” 方尚一停,青莛也就停了下来,不得已,李穆只能也停下来解释:“书院新入学员,大多是长老会决定的。长老会是一个学员间的组织,凡是表现突出,且得到之前成员推荐的学员可以加入。长老会要管理很多学员间的事情。” 方尚点头:“哦,那我去武技班,那个高年级那个班。” 李穆皱眉:“这恐怕不妥,世子殿下年龄不够。” 方尚一听:“那我姐姐和我一起去贡生班。” 李穆笑道:“青莛郡主已满十六,成年了,便不能去贡生班了。” 方尚来皇家书院干嘛的?来陪青莛郡主的。虽然说名义上是青莛郡主来陪她,其实是有青莛郡主的地方就有方尚。一听这长老会屁事这么多,便问道:“长老会的人都在那儿?” 李穆笑道:“现在是晨课时间,世子殿下问这个干嘛?” 方尚微笑:“我去杀了他们。” 李穆只当是没见过世面的富贵子弟摆谱,也没当回事儿:“既然世子殿下反对,那么可以先去武技班,等长老会再行商讨。” 青莛郡主学的武技独一无二,别人教不了,对这个所谓武技班也没多大兴趣。一路上,方尚和青莛郡主亲近,以和亲兄妹没什么区别。自然要照顾这个弟弟的想法。但是青莛郡主却也不受礼数限制,根本没觉得自己一定要在书院听谁的话,只是对着李穆说道:“那个什么长老会,说了也不算数。” 李穆乐呵呵的摇头,才进书院就摆谱的王公子弟他见多了,而且他曾经就是其中一个。现在再看到两个,还不是那回事儿。普通王公子弟五六岁,最迟八岁就要进入书院,从此呆在这儿很多年。真的能和长老会作对的,不多。 王丘有很多院落,院落成片,便是书舍。李穆的任务便是带两人进入武技班,其他的可就跟他没什么关系了。到了武技班,指了指院门儿,也就走了。 方尚与方青莛走进院落,院中人也差不多在进行或者将要进行晨练,当然,他们自然不认得新来的两姐弟。 一人上前:“你们是哪个班的学生?” 方尚开口:“这里是高年级武技班?” 那人微笑:“武技班就是武技班,我们可不这么称呼自己,只有外人这么叫我们。看来你们不是我们的同学了?” 方尚点头:“以前不是,今后可能就是了。” 青莛郡主觉得这么练武不妥,自己练什么招式,别人岂不都知道了。但是仔细一看,才发现众人练习的招式大同小异。估计都是书院中某些固定的课程。 两人没在院里停留,朝着书舍去了。 刚到门口,一座铁塔一样的大汉走了出来,仔细一看,也是一青年,但是体格却格外夸张,也是八尺有余。 那人皱眉:“小屁孩儿,来这儿干嘛?” 方尚一听面前的人出言不逊,抬腿就是一脚。 轰隆的声音惊动了院子里晨练的众人。一名青年急速奔来,便看到与门相对那面墙上那个洞。地上的砖块上,躺着铁塔似的那个青年。 那人眼角阴郁:“小小年纪,出手狠毒。”说着便是要出手。 方尚还没有先给人出手的习惯抬手就是一巴掌,那青年便要躲开,但是却惊讶的发现自己勿论如何变换身形,巴掌还是越来越近。 “啪!”一巴掌实打实的抽在脸上。五个血红的印子,与飞出的一颗座牙,显示了这一巴掌用的力道有多大。 当然,两人都不是作恶之人,方尚没有下死手,但是躺一段时间时间那是肯定的。 院落中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这个神秘的少年为何大打出手。 一个舞剑的青年见同学受辱,持剑刺来。 方尚一见,便决定下死手。那剑刺过来,还跟他客气? 当此之时一道黑影从院外冲来,一脚踢开舞剑的青年,随后抬手格挡方尚的拳头。 见拳头如此迅速猛烈,那人手臂上闪起金色毫光。 方尚一拳击中那人叠成十字的双手,“轰!”毫光如同琉璃落地般碎裂,那人连退三步。方尚见来人被自己一拳轰开,便提步冲向最初举剑刺他的青年。 院落外又是一身爆响,一道红色身影跃了过来,一掌错开方尚,堵住方尚去处。 方尚正要再次出手,才看清眼前之人,竟然是院长。于是便停了下来:“院长。” 院长使劲儿的甩手:“丫的,你一来就殴打同学,殴打老师,还准备杀人,难怪方申屠同意你来我这儿。哎呀好痛。”一边说话,一边夸张的甩手。 方尚却一点儿不觉得尴尬:“一个出言不逊,一个主动要对我动手。一个竟然敢拿剑刺我。还有个一个……”说着,方尚看了看靠在墙上,抱着微微变形的左臂那个中年人:“这个是替别人挨拳头。都不是我惹事儿。这个那剑刺我的,我还没教训他,院长你让一让,万一打错了我就罪过了。” 院长一看他还准备动手,马上接话:“误会误会,你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凡事要先讲道理,讲完了实在不行才动手,哪儿有先动手这个说法。” 方尚疑惑的问道:“哦?那为什么我杀的那些人都没和我讲道理。” 院长顿时头疼,杀了人这样的事情能够拿到台面上来说么?“你丫的不准主动对别人动手,不然的话我绝对不允许你和青莛公主一个班。” 青莛郡主?在书院的有一半都是家室很深,家里手眼通天的人,听到青莛公主,就明白了这少年是吴王独子。 吴王是有多强势多厉害。唯一的女儿受封一等公主,等若于封国不封疆的亲王,要知道皇帝自己的女儿都没两个受封一等公主的。至于他的独子,尼玛他不故意找自己这些人的事儿就万事大吉了,谁敢去惹他? 院长间方尚没说话,才道:“跟几个人把同学都抬到医馆去。赵武你跟我走。那个,赢鸣你给青莛郡主和方世子讲一讲书院的那些规……咳咳,忌讳和比较重要的事情。”说着,一把拉着赵武就走出了院门。几个青年便跑去抬两个受伤的同学去了。 出了书舍院落,那个叫做赵武的老师才问道:“院长你和吴王不是不对眼么,为什么就这么算了。这吴王世子一来就犯禁,难道不处罚?” 院长解开右手腕的釦钉,撸起袖子。白净的手臂上,一个深红的拳印触目惊心:“处罚?你去?” 赵武才明白。院长不是给吴王面子。而是怕这个刺头继续闹事。能一拳在院长手臂上留下这么夸张的拳印的人,除非是书院几个隐世的高手,其他人谁敢说处罚他? 那叫作死。 赵武深感恐怖:“吴王这儿子,估计他自己都打不过吧!” 院长扣上袖扣:“吴王很恐怖,不是你能想象的,哪怕你境界只比他低两个小境界也不是他一合之敌。甚至是和他同境界的人,也可能被他秒杀。刚刚那小子那一拳,就是用的吴王绝学霸王枪中的第二式霸王捅天。但是很奇怪他并没有用九转玄功,不然你的手渣都剩不下。” 赵武曾经在军中历练,也是混到了将军职位,后来却选择了归隐,呆在书院中十多年。只有院长知道他的境界越来越高,已经到了洞玄下境,丢到某些小国去,就是一国宗师的层次。但是这点儿武力,对抗纵横沙场多年的方申屠,无异于螳臂当车。 赵武疑惑:“那方尚的境界?”吴王儿子叫方尚,估计在贵圈儿没人不知道。 院长沉思,才道:“昨天晚上,我去拜见我师父,他说昨日有个天人和我一起进入了书院。” 天人?赵武艰难的吞了一口口水:“不……不可能。除非……” “没错,生而八阶,出生就是凡尘极限的境界,还没满月,就能下意识的搏杀虎豹。这种人遭天妒。所以无父无母。吴王不可能是他亲生父亲,这方尚也不是传闻中的吴王私生子。他的来路,恐怕没人挖的出来。” 不止没人挖的出来,就连方尚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如果有人查出来,估计方尚还得谢谢他。 恐怖的吴王,加上这么恐怖的一个儿子。南方,又是乱世。 院长却乐呵:“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宁王到大霉了。”宁王,江宁道之王,金陵王,赢潭。 第八章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 新的一周,先更新一章,第二章在今晚八点。如果收藏和红票到了说的数,加更。 ———————————————————————————————————————————————— 赢鸣,一鸣惊人的鸣。古有楚庄王一鸣惊人,后世多用鸣字警示子孙努力学习,以期有朝一日展翅高飞。 赢姓,是皇族姓氏。赢鸣本身不是太祖后裔。但是却来自太祖族地凤阳。凤阳赢家皆是皇亲国戚,只不过未封爵(赢鸣一族作为特殊的皇室,不用遵守太祖的非帝位继承人名字需带五行的规定)。赢鸣的父亲苦读史书,最后成为朝廷三品大员,却不料在与云拓帝国的争斗中,捐躯为国了。 那之后,当朝皇帝便封赢鸣之父为守国公,封地贵河畔的知州。虽然是追封,但是却是世袭。所以当时尚未懂事的孩提赢鸣,便成了帝国最小的公爵。 当然,成年才继承爵位是开朝祖训,所以赢鸣依旧是十六岁才受封守国公。 赢鸣去年便满十六,本该回到封地或者入朝为官。但是院长却说赢鸣是块璞玉,需要长时间雕琢。决不允许他三十岁前为官,否则以赢鸣的学识和不成比例的磨砺,定然夭折。 事实上,院长的话在帝国三大院长中,是最有力量的。就算是内阁,也只能听从,不能左右。如果说帝国还有内阁不敢惹得人,那就是历代皇家书院院长与前辈。 大明帝国官场很奇葩,官员一抓住朝廷和皇帝的错误,就会上书甚至死鉴。如果谁被皇帝打了屁股,就会被天下士大夫尊敬其人品刚正。 如果皇帝动手杀人,那更好,史官立刻写下,皇帝昏庸,知错不改,反戮忠臣。一笔下去,光耀门楣。连带着子孙后代都会被尊敬。 有这么奇葩的风俗和内阁制度在,他们甚至敢和皇帝当堂对峙,甚至破口大骂。 但是皇家书院却不同。天下士大夫党派林立,但却本是一家,都是读书人。无非平时口角一下你是寒门我是书香门第。但是士大夫中,或者说有影响力的士大夫中,大部分人都在皇家学院当过学生或者进修过。 如果顶撞院长,基本等于欺师灭祖。 前朝定下的五敬,天地君亲师,到了大明帝国,完全变了个样儿。变成了师亲君地天。天道何方?子不语怪力乱神。地又何德?祭以五社,不出食粮。君如何威?内苛外踉。 读书人没有信仰,只相信自己的学识。前朝道家玄门定下来的规矩,对于读书人来说都是屁话。 奈何玄门高手移山倒海,也是山野村夫。真正把持社稷的,还是读书人。 不过还好,前朝文人及其看不起武将,但是本朝文人却和武将一家亲。云拓等国国力强盛,不靠武人,文人能说的敌人退降?纵横家的战国早已过去不计其数的年代了。 有院长发话,他想把什么人雪藏起来,不放入官场,便能做到。 赢鸣学完诸子百论,便继续学习武技。留在了高级武技班。 整个武技班,有那么两三个天才,能和科任老师在武力上旗鼓相当。赢鸣便是其中之一。 院长发话,赢鸣便开始在方尚耳边唠叨,诉说着书院的建立,书院的规矩。 方尚本来还听的津津有味,但是听到一句尊师重道,便发问了:“何以为师?” 赢鸣一愣:“传道,授业,解惑。长者为师。” 方尚却是摇头:“传道授业解惑,的确没错。但是不是长者为师,而是达者为师。” “达者?”赢鸣疑惑:“你说。” “所谓达者,便是知识丰富的人。师不在乎年岁,不在乎身份地位,不在乎于名分。凡是比我知识丰富的人都可以做我老师。比如说,如果说武技,刚刚那位,就不足以做我的师傅。” “年不长,如何为师?” “这就错了,沃野上生活了百岁的老人,比荒野中的十岁孩提更懂得如何放羊吗?” “你也说了,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所以,道之所存,便是师之所存也。比武道,他们不足以做我的师傅。” 听了方尚的话,赢鸣微微一笑:“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你可曾想过,赵老师身上,是否有你不懂的武道认识?” 方尚点头:“绝对会有,但是我不需要学。我并不想成为什么绝世高手。如果我想,我就是了。” 赢鸣才看出来,方尚如同很多王公子弟一样,是来混时间的。只不过,方尚比他们厉害罢了。 “既然你不喜欢听这些,那我给你讲一讲大陆的情况。”赢鸣思索了一番:“从东讲起,东面过海,是大越国,千百年前便是中原属国,却时不时的叛乱。北面云拓,在前朝将我们宋人逼入了南岭以南,差一点灭掉我们。南疆之外还有百蛮,西南边陲洛桑王国,西域有白胡赤胡。西域过去,有草原民族三千国,草原以北,有冥族帝国。再往西,有西大陆数百国。天下之大,更有我不知道却存在的众多国度。天下万国,如我大明帝国一般强大的,还有五个。” 方尚从阳关苏醒后,便一路东游,却一直在大明帝国之内。方尚对于地域的概念还是有的,时而感叹大明帝国的广袤。但是如此说来,大明不过是天下一瓯罢了。 “天下六大帝国,大明帝国,云拓帝国,北冥帝国,神圣帝国,迦太基帝国,云端帝国六国合起来,也不过是这块大地的十分之一罢了。而海域更是广大。除非是大能飞天遁地一日十万里,否则绝不可能看到天下全貌。” 听到这里,方尚却想起了糟老头子,不知道糟老头子是不是那些可以一日十万里的大能之一。 “我也可以飞天。”方尚坚定道。 赢鸣微笑:“离地七八丈,一跃百十步,算不得飞天遁地腾云驾雾。顶多算得上跳得远一点。” 方尚微微一笑:“如果我能一直不触地飞腾一天呢?” 赢鸣哈哈大笑:“除非你是天人。天人合一后,有此本领,这样的人,整个世界不出一手之数。”一手之数,也就是五个。 青莛公主拉了拉方尚衣袖:“飞一个给我看看。” 方尚往地下一看,赢鸣与青莛公主都随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青莛郡主还未注意,赢鸣却是一惊:“你没有踩在地上,离地有三分之一寸。” 话说方尚自从见到青莛郡主,眼见自己才青莛郡主肩膀高,于是每天都是般飞在空中的,离地三分之一寸,增加了那么一点儿身高。 只是其他人都不知道罢了。 赢鸣沉默,看着周围没人注意,右手放在方尚肩上,重重的一压:“原来如此,我懂了。院长是要我给你说这个。你的境界,决不能让他人知道。哪怕是皇家书院中,也有很多别国细作奸细。如果你的境界被人知晓,恐怕活不到明年开春。” 那重重的一压,已经让方尚落到了地上,方尚不是傻子,一想便明白了其中利害关系。 其他国家得知大明帝国有这么一个少年天才,定然全力抹杀。绝不可能让大明再多一个潜力无穷的通玄高手。 就如同方尚自己说的,他要想成为大能,刻苦修行,十数年甚至数年苦修,绝不是没有可能。其他国家绝对不能容忍这种潜力无限的高手存活下去。 赢鸣知道,对方尚讲国的概念已经没用了,修为达到天人境界都是不受世俗约束的。便提起了自己所知不多的修行世界:“大路上有无数人修行,我们的玄门,草原的魔,北冥的鬼,西大陆的神。都是绝世高手的代名词。千年前,世上曾经爆发过一次大战,无关国家。各种力拔大山,举手填海的大修行者之间的战争撕裂了大地,打的苍穹破裂。那一战之后,武道凋零。但是世上还是有很多不出世的高手。而大明继承的便是玄门守护的疆域。我们与其他势力关系不像凡人感受的那么和睦,也没有凡人想象的那么遥远。” “就如同你,如果你一路修行下去,说不定会左右整个东大陆的格局,甚至剿灭草原上的魔。魔门溃散,云拓必定灭亡。其他势力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历史证明,如果有一个帝国能够在消耗不大的情况下吞并另外一个帝国,便有可能席卷天下。” 能不能成为帝国,是背后的势力决定的。但是能不能争霸,却要看帝国本身的军队与资源。远的不说,千年前,大战后修士凋零,云拓乘势占领了大半宋帝国领土,随后携裹半个宋国的积累远击草原各国,直直打到了西大陆神圣帝国门前。 虽然大战后,由于资源限制,云拓只占领了大草原不足三十年。但是这三十年云拓却占据着这片大地将近五分之一的辽阔疆域。八百年前玄门复兴,趁着魔门在大战中元气大伤,反击云拓,却也只是把本来该有的土地抢了回来,却没能进入云拓。 大地五分之一的疆域,三十年的产出太夸张了。云拓那一次远征所带来的利益,足足保持了这个帝国八百年的长盛不衰。 正如经济决定上层建筑,而哲学则是构建了整个建筑的框架。 帝国决定了大陆兴衰,而绝对的顶尖武力便是整个世界格局构成的基础。 方尚听的一愣一愣的:“大不了找片山野过一辈子。” 青莛公主却打破了他的幻想:“别人可以,你不可以。” “为什么?” “方家,没有懦夫。” 第九章 人无理想等若咸鱼 我还以为开书第一周会有加更,结果到现在收藏不足一百,红票不足五百…… —————————————————————————————————————— 对啊,方尚要继承吴王的王位,要继承吴地的军队统率权,能躲到哪儿去。方青莛断然不会躲,固然方尚也就没了躲避的机会。 把赵武丢在医馆,院长急冲冲的朝着后山深处去了。 后山深处,虽然没有云雾碧山,却也是炊烟袅袅,青草萋萋。 院落里一群草鸡悠闲的晃摇,唯一没有青草的,便是一块巨石下。 而巨石上,坐着一个花甲之龄的老者,老人披头散发,身着洗的发白的青衫。像是个不羁的文人老翁,可是他的脚上却穿着一双黑白条的布鞋,明显是道家道士才会穿的阴阳履,这么打扮显得很是不修边幅。 与之对应,院长则是花花绿绿珠光宝气的西大陆礼服,显得很是怪异。 院长毕恭毕敬,站着等待巨石上盘坐的老翁收功。 老翁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剑,才将抱朴手势收起,道:“有事?” 院长点头:“小师叔,那个先天,是个孩子。” 老翁默不作声,点了点头,许久才道:“我已知晓,生而八阶。却不知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院长小心翼翼:“小师叔的意思是?” 这小师叔,可不想外形那么无为无虑。而是一个暴脾气的火爆老头子。多年前一名魔门子弟杀了他座下小弟子。老头子便消失了。后来传回消息,赤连赫特城往北整个云吞帝国千里之内的魔修,被老头子杀得干干净净。 魔门三大通玄高手追出,想要把这书院小师叔留下,却没想到被反杀一名通玄巨擘。书院小师叔却脱身而出,功成身退。 那一战杀出了书院小师叔的赫赫威名。自那之后,小师叔已然多年不出手了。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书院还有个年岁不过百的‘年轻高手’。 小师叔跃下巨石:“带他来找我。” 院长自己觉得方尚这个天人,是书院的一个不定因素,所以急着把这事儿推给书院的前辈。听到小师叔的话,正合自己心意。随即一溜烟的下了山。 赢鸣看着院长再次来到,即刻起身:“院长。” 院长笑了笑:“你去上课吧。方尚交给我了。” 方尚本来听的挺高兴,结果院长不让说了,于是有些蛋疼,问道:“干啥?” 院长微微一笑:“有人想见你,不过得我们两个走去见他。” 方尚挑眉:“后山?” 此后山非彼后山。第二个后山,是书院的后方,而第一个后山,则是传闻中书院前辈隐居之地。 “没错,后山!” “那走吧。” 来之前,方尚便听吴王说过吴王当年在书院的故事。吴王的父亲,并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而是蜀地望族之后。吴王年少时已经武力冠绝州译更是聪明绝顶,吴王之父废了大力气将吴王弄到了皇家书院里面。 当年那些人中,如今在朝为官的,最为风光的,恐怕就是吴王了。征北大元帅,一等异姓亲王,战功卓著,足以在史书中留下本记的绝代人物。 这样的人物提到后山时,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或是敬仰,或是畏惧,或是憧憬? 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战斗,而吴王更甚,他生来就是为了杀人。所以才会被人改了名字叫做方屠夫。屠夫出关,草原千里无牛羊。 而传闻,吴王的某些性格特征,就是在这后山中,被激发,或者说被灌输的。 西出阳关已经快半年了。方尚只遇到了两个他打不过的人。一个是糟老头子,分分钟就能提起他丢到河里,一个是吴王。虽然都没有动过手,但是方尚知道,哪怕自己比父王高半个境界,也太嫩了,根本不是敌手。 那后山中,可能会出现第三个,第四个,甚至第五六七八个。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高手遇到高手的心情,是常人没法理解的。就好像你常年在河边,你愿意身边也是一群懂水性的人,还是喜欢和旱鸭子泛舟、出海? 两人走得很快,院长几乎是飞奔。 而听了赢鸣的话,方尚很注意的没有一直御空,而是数十丈点一次地。就算如此,院长也没有方尚快。 方尚玩儿似的,便能紧紧的跟着速度大爆炸的院长。 不到半盏茶时间,院长已经重新到了巨石下。方尚自然也到了。 巨石上,书院小师叔依旧盘坐。 见来人,书院小师叔便问:“方申屠有没有告诉你,我是他师傅。” 方尚摇头:“没有。” 书院小师叔看了看院长:“你去忙你的。” 院长腹诽:“我有个蛋忙的。”但是嘴上却毕恭毕敬:“是的,小师叔。”说完,三两步消失在了山间。 书院小师叔翻身下了巨石,笑道:“你们这些老家伙给我闪远一点,这是我徒孙。” 不知道哪儿传来一句:“放屁,这也是我徒孙。” 书院小师叔淡然:“你有本事教他?” 那声音便沉寂了。 方尚小心翼翼:“父王没有告诉我,我在书院需要做什么。” 小师叔面庞冷峻:“他想让我教你,但是他担心你不想学,也担心我不想教。” 方尚点头:“这个担心是有道理的。”此话的意思就是,我还真不想学。 书院小师叔呵呵一笑:“很久没上课了,我今天要上一课。你,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方尚老实回答:“我叫方尚,从苏州来,哪儿去都可以。” “你有理想么?” “没有。” “人没有理想,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人没有理想,和咸鱼有什么分别。这句话是对的。大明帝国,人人都有理想,只不过方尚最先遇到了的,是一个没了理想的老头子。那糟老头子,心都死了,有什么理想?或许有,却没人知道。 书院小师叔毫不客气的抨击:“商户想赚钱,酒徒想喝酒,书生求功名,武者欲封侯。皇帝爱江山,百姓爱美人。这就是理想,你想干什么?” 方尚依旧老实交代:“早上打了一架,没吃早饭,想吃饭。” 小师叔哈哈大笑:“没错,这就是理想。只不过,这理想太小,随时都能实现。当然,这理想也能变得大变得长远。比如我不想让你吃早饭,你就吃不成,就变成了长远的理想。要是你不够聪明,想吃饭就变成了妄想。你信不信?” 方尚非常认真的说道:“我不想吃早饭了,我想打你。” 泛白的青衫在微风中舞动,书院小师叔披散的头发乱糟糟的颤动:“你试试看。” “试试就试试!”方尚一个抖肩,力道传到脚底,传入大地,大地馈赠了一股更为博大的力道。力道至时,方尚已经出现在了书院小师叔的面前。 柑子大小却比战锤更有威势的拳头雨点般的砸下,没有一拳是假的,都是实打实的发力。 小师叔动都没动,方尚每一拳都捶空了。渐渐地,力道消失,那勃发的拳劲也慢了下来。方尚转念,围着小师叔转圈,以期找到破绽。 可惜没有。 “你满身都是破绽,还想找出我的破绽。可笑。” “是吗,有本事你别动。” 说完,方尚御空而起,一脚踏向了书院小师叔的脸面。 这一脚下去,依旧不会对小师叔有什么损伤,但是这却是脸面。山里那些个老怪物都看着这儿呢,被后辈踩一脚,以后还怎么混? 刹那间,小师叔消失在了那儿,转而出现在了半空中。 方尚穷追猛打:“力有尽时,等你力道没了,我们再慢慢肉搏。” “愚蠢,亏你还是先天境界。天人合一,生生不息。先天境如果能被耗死,还是什么先天。看来你还没遇到过敌手,不知道怎么打架。” 若是吴王被一万士兵围住,吴王可能能杀死五千,甚至八千,却终究会举不动枪,抬不起手臂。凄惨的被消耗而死。但是天人境的高手不会。任何先天境,都不会是军队的目标,哪怕是十万大军花上一个月慢慢消耗,最后也会被杀的一个不理你。 这无关技巧,武技,武道领悟程度。只和境界有关。 方尚皱眉:“我的元气,会用尽。” 方尚没有学过什么玄功,哪怕是九转玄功,练了将近半个月,也没有一点儿成就。 小师叔也感觉到了这一点,随即摇头:“奇了,怪了。你这辈子只能先天境以下无敌。天人境界之上,就不要妄想了。百漏之躯,除了一股精纯的先天元气,其他天地元气入体,都会流逝,容纳不住半点。” 不知多远之外,响起数声叹息:“上天是公平的,生而天人,却一生天人。再无寸进。” “不一定,可以学神术。” 书院小师叔听后一喜,却又转而面色铁青:“你的意思是他还要去信奉光明之神,获得匹敌其他通玄的能力?” “那跟我没关系。”那人说罢,再不出声。 方尚实在不明白他们在争论什么:“谁规定,先天境界的人就不能打败比他境界高的人?” 小师叔愕然:“没人规定。” 方尚微微一笑:“原来这世上还有这么有趣的事情。好吧,我想我找到我的理想了。” “什么?” “打败比我境界高的所有人。” 第十章 覆水沐雨迟暮归乡 收藏快到加更数了,各位支持下啊。到数字就加更。 ———————————————————————————————————— 书院的日子,很悠闲自在。 方尚似乎忘记了陪着青莛公主的初衷。每日上山,或云间转斗,或顽裂山石。 似乎只有云间雾绕,才能隐藏住这个生而天人的少年。 学着书院小师叔或者说太师傅的习惯,盘坐在巨石之上养气。 方尚睁开双眼,清晨柔和却鲜艳的山间翠绿如此动人。 房舍上,渺渺炊烟,从屋顶瓦缝间透出,打着卷儿徐徐升起。 草鸡成群,黄狗憩息。似乎又回到了往日不停赶路的日子。山间,总是那么清净。 后山却不那么清净,一名老者回山,带回了消息:“萧翁回来了。” 方尚用了小半天才打听清楚。萧翁,是三十年前朝中第一元帅,二十年前突破先天极尽,化为通玄大能。从此后便遁入他国,寻找当年对大明军队暗下黑手的大能。 二十年间,总有消息传出,某某大能被屠戮,某某大能陨落。或是某某大能被追杀万里。其中很多,都是那位萧翁做的。 萧翁幼年落草为寇,少年时代在山贼中摸爬滚打成为了不大不小的头领。十五岁被帝国招安,参加征西大军,一去就是二十载。镇西中,军队虽然高歌猛进,却敌不过高手不守信用。 天人之上的高手都禁止参加敌对战争。天人境界的高手若无军中职务亦不可参加战争。 但是西域更西的地方,很多高手都以血为道,经常以杀证道。所以某些接近打破先天极尽的高手甚至初成的大能都对着大明军队暗中下手。 那么长的参军生涯,后来更是成为朗将将军元帅。军中整整七十年的经历。不可想象,萧翁遇到过多少次敌对国家高手的袭杀,又损失了多少弟兄。 所以,一成大能,萧翁便踏风而走,人世间再没有萧翁真切的消息。 萧翁回归的消息不知道哪儿来的。但是年岁长者都知道有这么个值得敬仰的人。不只是杀敌。更是保卫边疆数十年不入中原,甚至未曾娶妻,不曾有过子嗣。 如果这样的人,不值得尊敬,那么庙里的菩萨天神,如何当得起百姓跪祭。 天公有感,泣而成雨。清澈的路上水涡随着马蹄踏过而浑浊,暴雨击打侍卫铁甲,铿锵作响。如同刀钺抨击。 漫长的队伍,整整八百人的御林军护卫,彰显了这个国度对年逾百年萧翁的萧翁的尊敬。虽然,他可能不太需要护卫。 八匹青葱骏骑拉着沉重的铁皮马车,更是让人有些看不懂。 曾几何时,萧翁用过这样的防护?三十年前?五十年前? 哪怕是大雨滂沱,也阻拦不了对着曾经位高权重,如今德高望重的老元帅拥护的百姓出城远迎。 百里庭亭,便有众多百姓夹道欢迎。 行进在最前端的护卫,高声呐喊:“最高等级戒备!无关人等速速撤离。最高等级戒备,军情紧急,速速让道!” 炸雷般的呐喊竟然在刹那间掩盖了轰隆的雨声,掩盖了百姓的欢呼。 愕然的百姓们不知所措。 整个队伍丝毫没有减速。全军配备最好的御林军,所乘龙马,夜行三千,日行愈五千。 不足半柱香,车队已经到了五十里亭。 依旧没有停留,依旧是疾驰而过。再次留下了夹道欢迎的百姓。 某个愕然的老嬬弓着背,提着一个被最好的蓝花布盖着的篮子,微微掀起的布角下,隐隐约可以看到的一篮子鸡蛋都显得那么具足无措。 三十里亭,依旧疾驰而过。 二十里亭,不做丝毫停留。 十里亭!皇帝领左路朝中群臣,右路归隐故贤,等在滂沱的大雨中。 皇帝撤开了遮雨的大伞,背负双手站立雨中。 皇帝冒雨出城相迎,文武百官,甚至是已经归隐,或是居住在书院,或是闲居家中的老臣给了这个数十万里回归的老翁最高的敬意。 看着远处庞大的队伍,以及,最正中,那显眼的皇袍,侍卫不能再疾驰通过了,转而高喝:“最高等级戒备!全体准备战斗。御林军挺好号令,扇形散开,戒备!” 扇形散开? 一个多麽陌生的词汇。唯有深知御林军历史的人知道,百多年前,有一位御林军统领,借着这个阵型调度,以及自己的牺牲,强行杀死了一个先天八阶高手! 如今,迎接的队伍中,不乏天人,这个御林军统领竟然下达了这样的命令。那只有一种可能。就算是在场所有的力量集合起来,对上那未知的敌人,也将会凶多吉少。 甚至,到了这个时候,御林军都不能再将皇帝放在首位。 皇帝听道御林军统领的爆喝,与身旁的小皇叔院长大人对视,两人看懂了对方眼中的暗语,随即开始下令。 左路群臣固然以皇帝为首,右路退隐的高手皆以院长马首是瞻。其余不懂武功的文臣,自己便退的远远地。 这就是大明,明知自己留下绝对不会产生正面的效果,便绝对不会迂腐的留下添乱。 阵势拉开,暗中的敌人却不会让这种阵势成为车队的依仗。一声雷音,大地轰然打开,千百丈下的熔岩喷涌而出,漫过三丈的裂缝,树立成三十丈高的火幕,然后便急速冷却,化作了一道隔绝两边阵型的高墙。 哪怕是大能,也不敢无视超过十个的天人虎视眈眈。 书院小师叔一声冷哼,拔剑而出,巨大的剑影直直洞穿高墙。 “叮!”剑影毫无阻隔的穿过了高墙,铁剑却硬生生的击在了高墙上,除了挑飞一块西瓜大的石块,根本毫无作为。 数位天人御空而上,一道巨大的掌印从天而降,将数位天人打落凡尘。 皇帝手中一道金黄的气旋涌动,一条黄金龙,从皇帝手中飞出,神龙甩尾,硬生生的将高墙划开一道一丈深,三丈长,一尺宽的痕迹。 天空中,一道苍老的声音响起:“大明皇帝的真龙玄功果然名不虚传,老夫今日是来杀萧远天的,小家伙你不要自误。” 皇帝一声冷喝:“这个世界上,能威胁大明皇族的人还没有生下来。你不怕来日众多玄门高手,杀上你们神山?” 那声音停顿了片刻,明显有些忌惮,最后却再次出声:“别以为天下其他国度的人便会怕了你的威胁。你大明有一个不怕死的萧远天,我真主之下,不怕死的高手,也多得很!” 那老人说的也是大明语言,只不过有些口音偏差。 数万年来,大路上唯有华夏一支文明未曾断绝。 哪怕是不可一世的北欧众神,也遭遇过诸神的黄昏这样惨烈的落幕,哪怕是云拓万里魔疆,也曾经磊出过万魔坟墓。 所以,大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势的国度之一,大明的语言,也是唯一大陆上唯一的通用语言。 “咳咳,穆罕默德,就你一个人,也敢阻我道路?”铁皮马车中的声音,穿透铁壁,穿透石墙,穿透云层,震响整片天地。 空中之人震开一片云雾,消瘦的身躯盘坐在一张飞毯之上,山羊胡须的斑白诉说着这人的年岁。 已不再年轻的大能,终究不是鼎盛之时。 穆罕默德冷眼注视马车:“你在我神国鼠窜多年,袭击神国众多高手,如今身受重伤,难道你以为我们会允许你活着走进大明国都?” 大明国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深的水,远比北欧神山都危险,一入都城,再没有人敢于追击。 马车门缓缓打开,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躬身走出,大雨中,老翁胸前的一朵血花依旧显眼。 很显然,那是咳血留下的印记。一个大能,寿元未尽,便生机盎然,能够口吐鲜血,其受伤之重,恐怕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 萧翁看着天上的飞毯,瞟了瞟便转开了目光,朝着虚空中某些地方看了看。 虚空中又多了三个人,一名看上去依旧是中年男子,其实不只年龄几何的人出言:“萧远天不愧是萧远天,哪怕重伤将死,也能看出我等行踪。” 萧翁沉默了片刻,淡然道:“谁言我将死?” 默罕穆德哈哈大笑:“大祭司亲自下诅咒,你裹挟游历神国的东土三人逃走,以为走出了神国逃生了?大祭司语言,今日要死四个人。一个不少。” 萧翁微笑:“哈哈,咳咳……”笑着笑着便咳嗽了起来,溅出些许血水:“你们也是四个人。他没说死很多人,只说死四个,当然是你们四个。一个不少。” 天空中,中年男子面色阴沉:“动手!” 天空四个角落,四个方向,四道不同的光彩点亮了遮天蔽日的乌云,那一刹那,雷霆也没有那样的光彩。 风雷地火裹挟暴雨,瞬间而至。 萧翁大袖一挥,防御状的御林军尽数飞起,抛落在不知名的地方。一道血色的气劲冲天而起,十里之内,乌云散尽。 萧翁血色的玄功是千百敌人的血气累积出来的恐怖内息。 一道玄功气劲,便挡下了四面喷涌的风雷地火天地元气。 “兵不在多,而在精,兵以天地为上,克敌制胜,便是杀人之道。”纵横大地近百年的大明前大元帅,以杀道对上了以杀道著称的伊贺兰圣徒。 哪怕是隔着土墙,大明众人也能感觉到那磅礴的杀意,哪怕是北方最出名的魔头,也没有这样强大的杀意。 默罕穆德大惊:“老东西,诈伤!” 未曾受伤的萧远天,在伊贺兰圣徒眼中,便是真主最大的敌人,最恐怖的敌人。 踏大地覆水,携天空暴雨,暮时,暮年,归乡。 是归乡,更是最后一次,最磅礴的出击。 第十一章 阴差阳错无奈出手 天空中五位世间难得一见的大能齐齐出手,各种玄功道法的光彩似乎要分掉天地的色彩。 碰撞之下,爆烈霸道,却有着一股萧瑟的意味。 一位年过百岁的老人,还在为了这个国家无休止的折磨劳累自己,征战四方。四大高手苦心修炼,却被摆了一道深入敌营,才发现自己面对的不是受伤的蛟龙,而是身披血色铠甲的巨龙。 但是,这是四大高手,伊贺兰圣山中,最为隐秘之地走出的绝世强者。虽然萧翁不曾有伤,但他真的能以一敌四? 五位大能的速度已经突破了凡人眼力的极限,在普通凡人眼里,天上只有五色光华,没有人影。 方尚却不是凡人,身为天人,他真切的看到了五个高手激烈对撞的每一个细节。五人每一次挥洒真力内息都是那样的让人费解,但是却又浑然天成,不让人觉得突兀。 数个起落间,默罕默德再也坚持不住,直落大地。默罕默德一生的修为,都在一个地字之上,叫他在天空与人对敌。那无异于鲨鱼在雪山之巅与雪豹厮杀。 萧翁哈哈大笑:“北欧高手称自己为神,而你们圣山强者却称自己做神使,想来你们在气度上不如他们,没知道,功夫上你们都是一样的弱小。” 北欧之中,凡是地之一脉,全部是泰坦巨神。一旦离开大地,他们便不能作威作福施展淫威。只能任由同级高手宰割。 与默罕默德相对,那中年男子却是天空神使,一手风能力独步圣山。伊斯兰讲究唯心唯德,凡是一丝不苟,虔诚敬仰,所以与大地交织的神使多,敢于直面天空的少。所以中年男子本身就有得天独厚的能力。 以天地为道,和以雷火为道,差距以里记已然不够,该以道记。雷火两神使,是四人中的弱者。 最初默罕默德一手翻天覆地,将千丈下的熔岩召唤出地面,让整个战场充满了炎热的气息,火神使受益良多,而此时正是雷雨天气,雷神使也本该不弱。 不过萧翁一出手便震碎十里乌云,雷神使的威胁便弱了很多。 默罕默德回归大地,攻势骤然如狂风急雨,提升了不止一筹。 四人本不敌萧翁,这一转变,却反而压制住了庞大的血气,冲天的杀意。 大明帝国满朝文武暗叫不好之时,一声箫鸣,洞彻天空。 华夏万年,文有琴棋书画,武当属萧剑射御。 懂武者,不一定是乐理行家,但懂箫者,绝对是玄功通天之辈。 一声华夏独有的五律之音,让默罕默德保持了不到三息的喜悦化为愁云。 不知从什么方向,跑出来一个胖头陀,一个肉嘟嘟的大和尚。 那和尚手中拿的不是禅杖,而是一管南箫,或者说是一管八尺。 世间长剑,大多七尺,一寸长一寸强,八尺南箫理该强过七尺长剑。 默罕默德愁云半散,疑问:“云端上的和尚?” 和尚有三种,山上的和尚,云端的和尚,洞窟的和尚。山上的和尚叫大乘,洞窟的和尚叫小乘,云端的和尚叫密宗。 洛桑云端的和尚虽然在大明帝国边疆,却反而不如山上的大乘佛教与大明关系好。 大和尚微微笑着,双手合十,却把萧夹在了手掌中:“非也,和尚入密宗前,乃是胎藏界的小沙弥。你也叫我和尚,而不是叫喇嘛。你该知道,密宗不属我佛只是外佛。” 天下间,有宗门传承的地方不多,道属其一,魔属其二,佛便是其三。有宗门传承,便最忌讳改换门庭,此罪不亚于欺师灭祖。 默罕默德不明白:“既然如此,为何你要表明身份。” 大和尚笑眯眯的眼睛盯着默罕默德:“你也明白,喇嘛帮萧翁,那实属不正常,既然要帮,倒不如正大光明的表明身份。我大和尚这个秘密换一个不出世高手的性命,值了。” 默罕默德不甘心:“你是和尚,先犯嗔戒说谎,再言杀人,犯杀戒。你不怕佛祖降罪?” 大和尚继续微笑:“你傻呀!你见过真主么?没有吧?佛祖会为了这点儿破事爬出佛塔收了大和尚么?既然佛祖不出来,他怎么降罪。” 默罕默德:“自有其他和尚代佛祖降罪。” 大和尚微笑变大笑:“哈哈哈哈,看来你不是装傻,是真傻,修为到了我这个境界,我还怕什么和尚,我明儿还俗也干不得他人什么事儿吧?” 严肃的战斗中,和尚的调笑没有让气氛变轻松,唯有方尚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大和尚虽然站在墙的另一边,却透过墙看着方尚:“你看,这个小施主明白了,默罕默德,你明白了吗?” 默罕默德见和尚以铁了心要与自己等人为敌,也不多说,一道地刺,从和尚脚下刺了出来。 大和尚一边躲避,一边挥洒佛光,口中还念念有词:“大和尚虽然是和尚不能犯色戒,但是这男人的本分还是要留着的,你出手这么歹毒,看和尚我超度你。” 默罕默德胸口透出一阵光:“你念经便罢了,念了就能超度人?别太自信!” 那阵光,不是别的,是一盏神灯,神灯的外形与中原茶壶无异,只是茶壶嘴吊着一根灯芯,闪着神火。 萧翁不由的谨慎起来:“真主真主,其实便是天地元气,那灯里的土元气巨精灵,不比默罕默德本人弱,放出来就等于是一尊泰坦巨人,你要小心。” 一对四,变成了二对五,起码在比例上,有了些许回转。 风助火势,火借风生。天空神使不在主攻,而是助火神使展露神通。雷神使一道道雷霆汇入火中,让火焰更炽热宛如黑夜中的明灯。 萧翁不以为然:“若是你们四人能融汇风雷地火四大元气,恐怕东欧神山上的众神之王来了也得避退。可惜你们还差得远。” 话音未落,一道悠扬的乐声响起,仔细一听,却是两种乐器合奏。一柄二胡,一台箜篌,交织出了云拓帝国特有的悲凉。 胡,便是北人,二胡,便是北人的琵琶。箜篌,类似于北欧竖琴,却是两排琴弦,交织之下,催人泪下。 既然声音到了,那么人也到了。 一件仙衣飘然,丝袍之下,是位美人,空中飞舞,如佛国壁画中的飞仙。 只不过,这女子却不是仙,虽然美得令人窒息,可叹佳人却是魔。 云拓出魔,有一尊魔,便是个女人。 默罕默德与巨精灵一边夹击大和尚,一边高呼:“云拓高贵的魔罗,请出手相助,日后结百年友谊,倾圣山之力报答。” 云拓的女魔没有理会他,而是对着天空神使笑道:“伊古利特,看来你还是那么没用啊,居然以三对一,还被那老头儿压着打。” 天空神使见女魔之面略微一颤随即高和:“大敌前来,诸位不要在做保留,出全力吧!” 每个人,特别是高手,都会有一些不为人知,只被死人见过的手段。这些手段不在对方将死或是自己将死之时,是不会拿出来的。 这个时候便是将死之时。多年前天空神使进入过云拓,杀了一个老者,那个老者,便是女魔的师傅。 这一刻,天空神使才知道萧翁为这个局准备了多久,准备的多麽严密,甚至不惜找到了世仇云拓帝国的大修行者。 想来那欢喜大和尚也不是什么路过前来的。 大和尚见女魔,似乎动了凡心:“都说佛国壁画上的仙女最为欢喜,施主和仙女一样欢喜,要是和和尚一起,想来是打遍世间无敌手了。” 别人不知道欢喜什么意思,女魔可是知道的,密宗欢喜,便是男女交,合之意。大和尚赤裸裸的调戏,女魔却狐媚一笑:“那要看你和尚的本事了。” 和尚,你真当他是个肉嘟嘟的大和尚?谁见过大和尚那个南箫到处吹的。 高手之间,若是爆出底牌,身负就在一两手之间,萧翁一掌拍开雷神使,一柄长刀凭空出现,横劈在了火神使颈项之上。 火神使汇聚火元气抵挡长刀之时,莫名其妙的听到萧翁说了句:“武道对敌,最忌讳四种人,和尚、道士、女人、小孩儿。我就是那个道士,想来今天这四种人都给你遇上了。” 诧异间,长刀斩碎元气盾,火神使抛飞出去,撞破隔离战场的高墙,直直撞向大明锦衣卫保护着的左右两路大臣。 火神使颈项淌血,伤势虽然重,却不足以致命。 大明众人撤开阵型,火神使跌落地上,周围被腾出了三丈空地。 看着周围的人,火神使大手一挥,随意的扫向了一个方位,便要重回战场。 哪个方位,好死不死便是方尚所在,方尚所在,便是方青莛所在。 方尚重压下,聚集全身先天真元,疯狂涌出,裹挟那道声势浩大的火元气。 不知为何,火元气一接触方尚真元,本来夹杂的火神使神念便溃散消失。 这股火元气排列出的火流星,反而成了方尚控制的火流星。 感觉到火元气的异样,火神使停下了脚步,方尚毫不犹豫,火流星猛然扑向火神使。 和尚道士,女人小孩儿。这背时娃子就是那个萧远天口中的小孩儿? 火神使急忙召唤元气抵挡袭来的火流星,那道本来属于自己的火流星。 那诡异的一幕又发生了,火神使所祭出的新招式,那道新的火元气,再次被方尚缴械了。 合二为一,冲向火神使。 在场所有不知方尚者,皆在自问:“这少年是谁?” 第十二章 里子千百面子取一 收藏终于过百,加更一章。下一次是红票五百或者收藏五百。 ———————————————————————————————————————————————————————————— 如果有人说丝毫不畏惧这样一道火焰,那么他肯定是疯了,至少现场没人能做到。哪怕是萧翁,也不会无视这样一道火焰。 这可是火神使两次攻击合二为一后形成的,虽然火神使两次都没有使出全力。 就像巴山很长,南岭也很长,但是合起来也没人会觉得他们比得上昆仑山一样。哪怕其实他们合起来已经超越了昆仑。 两次攻击分开,都只是火神使一击而已,但是合力之后,却不再是火神使本人能够驾驭得了的力量数级。 那团火并不大,甚至还比不上冬夜里山林里猎人点燃的篝火,但是那火却如此明亮,炽热的火焰甚至点燃了空间,扭曲了人们的视线。 火神使再快,也比不上元气的速度,何况他擅长的并不是速度。 炽热的火焰甚至让火神使的眼眸发干。 一道红色的气息自火神使右手迸发,将他结成了一颗茧子,火焰至时,茧子破裂,全身完好并无灼烧痕迹的火神使喷出了一口鲜血,鲜血触地,便被火焰灼烧的炙热的地面烫干,成为焦黄且带着暗色的印记。 火神使眼中有些疑惑:“你只是先天而已。” 而已?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竟然是先天,这种人什么时候是能用而已来形容的了? 只是,比起利用大能的攻击反伤大能这种事,先天境界,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方尚并不畏惧,因为他根本没有大能这种概念:“嗯?” 萧翁说了,习武之人最怕遇到四种人,和尚道士女人小孩儿。 那个所谓的小孩儿,便是方尚。这个对武道,对玄法一无所知的少年郎。 萧翁根本没有担心方尚是否能真的对付火神使,因为火神使性格暴戾不知变通。 以大能之能,稍微转变一下,不借用天地元气,单单以一股气便能压死方尚。 但是火神使根本没有想过方尚为什么能够压制他。而且,方尚自己也不知道。 火神使举起右手,一杆法杖凭空出现,法杖是一根细长的脊梁,似乎取自于某种蛇类,最起码是爬行类。法杖顶端是一颗暗红的宝石,里面火系能量涌动,似乎要撕裂虚空,破空而去。 “安拉之能,借于吾,以火焰燃尽眼前之敌,爆炎之术!”并不难懂的咒语,甚至提前告诉了敌人他准备干什么。 方尚似乎对自己能够控制别人从天地借来的能量很感兴趣,随手一道先天真元喷发,竟然在火神使发出爆炎之术之前接触到了那颗红色的宝石。 先天真元无孔不入,竟然在看似完整毫无缺陷的暗红色宝石穿行。 火神使神情诡异,猛然将法杖抛向高空。 一道赤红的轨迹,法杖穿破无云的蓝天,化为一个黑点,直至再也看不见。 就在众人以为火神使抛弃了法杖,法杖也再无作用之时,一道光波无声的穿破天际。 紧接着,才是那恐怖的爆裂声。 暗红的能量将天空燃烧了起来,一道黑色的螺纹至暗红能量中心产生,随后如同吃了大补的神药,瞬间吞噬漫天火焰,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空洞,或者说通道。 无数元气,云团甚至地面的碎石被强大的吸力拉扯,疯狂涌向天际。 不过三息,螺纹产生的黑色通道消失不见,但是那片天空却让人觉得不那么完整了。 一杆不知名的法杖,捅破了天!一如通玄高手划开天门、羽化超脱九阶之时的场景。 火神使暴戾的面孔略显阴沉,那是他少有的表情,以至于显得那么不自然。 当四对一变成了四对四。伊贺兰四位无上大能显得十分慌乱,甚至狼狈。 若是天地二使还能在萧翁手中坚持半响,只可惜,剩下的只是雷神使。萧翁头顶透出的杀气不再分散,而是凝实成了一股结界包裹雷神使。 重压之下,雷神使如同被巨石压着的黄狗,翻不出半分风浪。 萧翁知道,雷神使如果拼命一搏,自己依旧有些危险,所以萧翁步步为营压的雷神使连狗急跳墙的机会都没有。 大地之上,精通佛陀金身的大和尚对上了以厚德大地加持己身的默罕默德。不过大和尚却不老实,只是游斗而已,根本不愿意出大力气。 北方天空却不一样,北来之魔想要杀死天空神使,天空神使不愿被杀,只能想着抢先杀死对手。于是乎,反而是北方天空打得最为激烈。 但是,要论引人注目,还是只有火神使与方尚的战斗。 火神使出尽绝招,却被方尚一次又一次的反制。 一个是暴戾的火系神使,一个是借用火神使的攻击,你来我往仿佛要撕裂世界一般。 萧翁却看出了一些问题,手中不由重了三分,一柄长刀虚影在雷神使额头流下一道刀痕。 雷神使周身雷元气被压成了紫色的薄壳,吃力的防守着。 雷神使与火神使一样都善于攻击,防御不是强项,越是防御越是劣势。 其他三处你来我往时,雷神使以作茧自缚。疯狂的杀气包裹雷茧。再加一层血色厚茧。 “封印你一百年,百年之内,谁都救不了你。”说完此话,还略微涌动闪着毫光的血色渐渐暗了下去,如同冷凝的岩浆,那厚厚的壳,血红的色,像极了北欧神话中的末日恶魔的卵。 萧翁身上,不再有一分杀气,一丝都不再有,清澈的没有是好属性,如同泉水的真元涌向火神使。 火神使对敌方尚,用尽浑身解数,元气爆散,魔力枯竭,精神更是差到了极点。号称拥有无限持续战斗能力的通玄大能竟然被逼的油尽灯枯。 这一刻,书院小师叔默然,原来,这个少年并不只是自己等人想的那样,终其一生天人之下无敌。此时此刻的少年,已有对敌大能的某些资本。 萧翁出手,对上油尽灯枯,信心败破,近乎癫狂的火神使,不由无力。不是不能打,而是没必要。 “居然疯了?他是怎么修到这一步的?这样的心性?恐怕还比不上武林中随意找出的一个三流高手吧。”萧翁当然知道魔法对于心性心境的要求很低,但是这火神使似乎剑走偏锋,根本毫无心性磨练。 这样癫狂的状态,不是装的,而这种状态下,不用多久火神使自己便灵魂枯竭了。魔力强大,精神宽广又如何,精神之本不再广阔,在于厚度,在于坚韧。 天空神使在天空的确厉害,却远远比不上北来之魔。女魔似乎精通魔门各种恐怖的手段。天空神使如同秋后的蚂蚱,跳得欢,却跳不了多久了。 局势似乎已经很明朗了。伊贺兰所来四大高手即将尽数败亡。 当此之时,一道青色光辉至西面远空而来,漫过群山,漫过河谷,漫过老林,漫过沙荒,直入大明之都! 萧翁看着那道光辉,略微失神,不过,这却不是他能对付的。他不能对付,自然有人会站出来。 一道惊天剑意,穿透云霄,无声的将光幕切开。 “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否则我会到你们山上坐一坐。” 虚无缥缈的声音,只有到了天人境的人才能听到。 小师叔低语:“剑仙还是剑神?” 如此浩荡的剑意,天下仅有那么几人能做到,神州之上,唯有三人。 旁边的青衣老妪摇头:“不是剑神,也不是剑仙,如今世上出世之人,没有谁能让他们出手。这一道剑意来自青城。” 青城,有一座道场,叫做无为道场,那里有一位用剑的高手坐关,世人尊称剑圣,然而,青城剑圣却始终得不到封号,无他,稳坐剑圣的那位,比其他更年轻。 剑中之圣。自然,来自青城的剑意,当然属于剑圣,总不能另外一个剑道高手在青城做客,还忍不住在剑圣面前出了此剑吧? 方尚瞩目:“剑圣?好牛气的名字。” 萧翁笑言:“你若用剑,学剑之后,当如何自称?” 方尚想了想:“我不学剑,学不来,不会耍。” “哈哈哈哈!”萧翁身上杀气散尽,进如同一位常年研究学问的老学究,老儒一般,没有丝毫武道气息。 似乎,从这以后,萧翁真的要试着去当一个食素者,当一个道士了。 大和尚不再出招,因为默罕默德已经不在了。青城之剑,带走了默罕默德。 众人不敢相信今日所见,一日之间,天下少了四尊绝世高手?晃神之间,萧翁也不见了,顺便方尚也消失了。 学院后山,山顶上,萧翁负手而立:“你今天看到了什么?” 方尚:“好强,每一个都能用一根手指碾死我。” 萧翁:“我们都是不知年岁几何的老怪物了,如果是同辈中人呢?” 方尚毫不客气:“那,应该没人能打得过我。” 萧翁摇头:“没有那股先天真元呢?” 方尚微笑:“也没人打得过我。” “既然如此不要也罢。” “有为什不要?” “有这元气,你如何战胜比你更强的人?” 萧翁笑谈:“天下间,每一国都在争面子。每一国都有千百个里子里子做的,便是不管如何败最后都要杀死敌人。面子做的,便是不管如何狼狈,都不能败。大明缺一个面子。” 方尚似乎懂了:“你是说,我可以成为这一代大明子弟的面子?” “这一代?总有一天你会遇到老怪物的,大明能保你一时,却需要你去保大明一世,不是这一代,而是永远不能败。你敢?” “这有什么?我一路走来,没有哪条我想吃的鱼能逃得了。” 鱼比之于人,人比之于鱼。 方尚似乎明白了,没有理想的人如同咸鱼,这个天下无敌的想法,是不是就是理想? 亦或是说,没人有理想,理想都是他人的希冀? 第十三章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 今天加更过,晚上还有一章 ———————————————————————————————————— 第二日,课照样依旧。只是后山上,少了个少年郎。 有个地方少了个少年郎,有个地方就会多一个少年郎。 方尚呆在一群蒙学的孩提中,却丝毫不尴尬。 他不尴尬,蒙学的武学老师却很尴尬。 武学老师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某些想法,尽可能通顺的叙述着自己当说的一切:“天下,有神术,有神能,有魔法,有魔功,有道法,有武道。所有一切,尽在一个玄字。东玄玄于道,西玄玄于技。” “所以,东方玄功以道计,西方玄术以门计。大道三千,玄门各不相同。阴阳两仪,合而太极,消是无极。化为四相。三千大道最核心的便是六组大道,天地,阴阳,生死,盈亏,开合,消长。” “天地开合,阴阳生死,消长盈亏(长:出现)。天地合,便不再是天地,复而开,还是天地。阴阳交织便是生,阴阳消散便是死。长后盈亏,盈而更长,亏而消。三千大道逃不出这六道。” “术以载道。武术承载武道,玄术载玄道。所以,华夏修行,以道术为尊。北方的魔道,南欧神术,北欧神道,西荒真道,西北冥土冥道,都逃不出道术二字。” 方尚打断:“那,其他几方高手也这么认为?” 老师更加尴尬:“这些是华夏先辈总结的。其他几种修行之辈当然不会这么想。” 那就是屁话,方尚道:“那讲点儿有用的。” 老师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是能够和传说中的人物对敌的,能让他教,已经是莫大,荣幸了,哪敢反驳:“东方不管是武道还是玄道,最初都要寄托于器的修行。不会修行的两个人对敌,有武器的,总比没武器的厉害。所以修行之处,得找到适合自己的器。” 华夏有个习惯,叫做抓周,周岁的时候父母会放很多东西在婴儿面前,让婴儿自己选择,传闻青城剑圣孩提时,还流着鼻涕便坚定的选择了一柄木剑不放手。后来他成了通玄。 但是方尚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婴儿时的事情,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当年选没有选过。 方尚问:“一般人都用什么?” 老师道:“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挝、镋、棍、槊、棒、拐、流星。十八般武器最常见。” “哦。原来没有法杖这种东西。” “咳咳,魔法师和神使用的法杖属于真道和神道,我们的道术中没有这种东西,不过和尚会用禅杖。学院也有魔法老师,但是只能学到很浅显的东西,再复杂的可能就要自己游历大陆才能学到,院长便是神道高手。” 方尚也知道了大概,刀枪剑戟斧钺勾叉,排列顺序其实不是常见程度来排的,而是以军中使用的数量为基准排列的。军中步兵多用刀,骑兵多用枪,剑和戟是将军用的比较多的。像萧翁这样少年入伍的,便习惯于用刀。 方尚从来没想过自己要学玄道还是武道,但是想想自己的情况,还是学武道比较好。 老师小心翼翼的推荐:“如果是你,建议选择剑或者戟。” 剑?太轻。方尚询问:“能给我看看戟长什么样儿么?” 老师无语:“那大家先到外面的院子吧。” 一群七八岁的孩提欢呼雀跃的冲出书舍,武道启蒙老师才拿出一杆类似枪的东西,只不过其中一面刃上有月牙。 方尚接手戟,随即便舞了起来。 一开始舞,便用上了霸王枪法,重戟在方尚手中翻飞,扫动风声。 片刻后,方尚停了下来:“戟和枪有区别?” “这戟叫做青龙戟,是矛和戈的集合体,用起来矛和枪区别不太大,所以枪法也能套用青龙戟。不过戟还有另外一种。” 说着,老师便拿出了另外一杆戟,这戟不只是单边有月牙刃,而是双边都有:“这是方天戟。并不是简简单单的矛与戈的集合体,而是能套用刀枪剑斧钺钩叉等多种武器的用法和武技。所以学起来最难,必须精通各种武器才能用得好,每学会一种兵器,用戟的威力便能大上一分。但是这东西很重,同样的材质上除了锤,没有什么武器比它重了,但它又是最需要武技配合的兵器,所以最难。” 最难,才配得上最强?理论上是这样。但是事实上专精才能达到巅峰。见过了萧翁的刀,剑圣的剑,方尚却很难决断什么武器适合自己。 他只知道,一股先天元气滋养他的身躯多年,所以他的身体早已经比任何人都坚韧,哪怕是同为先天境界的人,也因为是后天修成,肉体难免受到外界的影响。 萧翁给他说了很多东西,为的只是一件事情,封印他的先天元气。如果问其他任何人,没人会同意。但是方尚不一样,那不是他修炼出来的,他不知道那一股先天元气的难得,所以他同意了。 但是他的身体,依旧不是那些武道初学者甚至小成者可比的。 听到那老师的描述,方尚大概给自己规划了一个蓝图,先跟着萧翁学刀,然后赢了他,然后跟着剑圣还是剑仙谁学剑,然后赢了他。顺便学个斧钺钩叉,起码在术这一层面上就能无敌了。 反正自己先天真元被封印,道之一途走不动了,那就只能学术了,既然萧翁和自己聊了那么久,都觉得自己可以无敌,那学个无敌的兵器也算不得什么。 那这事去问随意一个武学大家,别人都会觉得搞笑,管你术在强别人以高于你的道,裹挟天地元气,一小下就能把你轰杀成渣滓,可是,现在方尚学武的前提是,只有术,没有道。这么想,当然是常事。 殊不知,天下间,有见识的老一辈都在谈论一个古老的传闻。 传闻每一个不同的修炼体系或多或少都出过生而先天,先天近道的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学什么都快,所以都学成了全才。 只有萧翁记得,不知多少年前,华夏那个人出世时,学的便是方天戟,那人手中戟,叫做方天画戟。 方尚当然不知道,这老师说的某些话,是萧翁授意让院长教他说的,说的很隐晦,以方尚的脾性,或者说,以萧翁知道的方尚那尿性,绝对和正常人不一样。稍微引导,让他学戟,多简单,根本不用强迫。 里子和面子真的如萧翁说的那么重要? 澜沧剑仙一辈子败过无数次,如今也举世无敌,真的需要一生不败? 有的人吃软不吃硬,有的人吃硬不吃软。有的人软硬不吃。 方尚就是那个软硬不吃的,因为他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没有顾忌。 所谓赤子之心,可以说是学习武道的最好基础,但也可以说是缺心眼。 历史上不是有个傻子修成了大高手,炼化了反骨,成了天下间最聪明的人么? 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一杆方天戟,老师自己舞了一遍,方尚看了,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最后又点了点头。 第一次点头,意思是,方天戟却是和其他武器不一样,摇头的意思是老师武道修为太差,最后那次点头,意思是以后就学戟了,方天戟的戟。 在武道蒙学班学了半天,方尚拿起那杆属于公用教学物资的方天戟,扛在肩上就走了。 一个天生就对数字敏感的人,你教他数字的定义就行了,还要留着打一打加减法的基础? 扛着方天戟,方尚找了个武学基础班就进去了,在满堂惊愕的师生瞩目下,方尚找了个空座位坐下,看着惊呆了的老师,方尚说了句:“你接着讲。” 武道老师哑然,只得继续讲:“我们刚刚,咳咳,我们刚刚讲到哪儿了?” 学生提醒:“剑技第三种,挑。” 武道老师点了点头,故作平静:“立剑,由下向上为挑,力达剑尖,臂与剑成一直线。发力之时,肘部腕部皆不受力,力导于臂,传于腰,力从地起。是剑技中为数不多的以实力对击的方式。与刺扫等剑技结合又可演化出不同招数。但用刺之时,须记住这一招不同于其他剑技,这一招一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能留力。是作为剑技中第二种拼命的方式。之前讲了刺,天下刺客刺之时都是一往无前,但是挑略微不同,只求重敌,不求忘我。故而可以用来作为绝地反击时的起手式。挑开敌人攻击再出招制敌。” 刺,一往无前,去了就别想着要回,一剑贯穿敌人,便能得胜,如果被人闪开,便会将整个侧身甚至背后的空门暴露,对上比自己厉害或是与自己差不多实力的敌手,一失误便是死。 挑,刺时遭遇敌手抵抗,不能进全功,退而求其次演化出的剑招,先弹开敌手,在进下一步。或是被敌手压制,找准机会反制对手。 如果某本剑技秘籍上,莫名其妙的出现以挑或者刺贯穿前后的剑招,恐怕那本书不是惊世剑典洞悉对手路数逼迫敌人就范,就只能是假冒伪劣了。 习武之人,讲究知己知彼,讲究广设路数,明白敌人要做什么,才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除非,你能快的不需要在乎敌人如何动作。 传闻,剑道三大高手,每逢对敌,只有一招刺,便能战无不胜,那是因为,本就最强,何须掩饰。 第十四章 刺客学徒北欧奥丁 没人能想象,有哪一个名满天下的武道高手是文盲。 读秘籍需要认字,写秘籍,更需要认字。哪怕是看到敌人,你也得知道对面敌人身上,武器上,那些符号文字都是些什么意思。 莽夫,终究难得成为一流高手。 最让人诧异的就是,方尚这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 本来想便听理论,边看典籍,边找人对练进行武学修行的第一步。 第一步的后脚还没踏出去,就发现自己不认得字。武学典籍可不是小人书画册,不认字你说个什么学武道? 夜已深,后山两个老头子坐在石桌边上嚼花生米,花生米不是重点,酒才是。 其中一个老头子边喝边含糊不清的说:“我说,你肯定输了这次,你看那小子简直成了武痴了?” “我看是白痴吧,字都不认得。怎么学武。” “不认得字可以学啊。你是要把那瓶西域陈酿输给我了不高兴了?恼羞成怒了?哈哈哈,你看那小子睡觉都抱着方天戟睡,有人要倒大霉了。”老头子所说的有人,自然不是与他对饮的某个人,而是说的某个少年。 后山山脚,一道黑影蹿过,本已歇息的路边黄狗抬头疑惑的左右望了望,然后缩紧了脖子,脑袋沉重的趴在前腿上,继续睡了。 微不可闻的声响后,小院竹门打开了。然后又关上,整个过程却看不到有人进出,似乎那竹门从来就没有打开过一般。 院里鸡鹅早在天黑时就入笼睡了,整个院子显得很空荡,只有一处还略微飘着青烟的火堆,几根不知道谁家乳猪留下的骨头。 月色透过窗纸,在方尚脸上流淌,月光下的方尚,面色冷且白。如同玉面,完全不似当时短袖挽裤腿的摸样。似乎是梦到了什么,方尚的面色有些不自然,然后又归于平静。 那脸上的月光,消失了片刻,然后复归。一道黑影却来到了床前。 黑影没有动作,整个身影慢慢的和黑色的夜融在了一起。 足足半个时辰,那人没有丝毫动作,连呼吸都和整个屋子连成了一体,每一次风动,便逆着风吸,顺着风呼。 月光慢慢的移动,从方尚脸上完全转开,一道墨色的长剑无声的刺向被褥下。 那个位置正是方尚心脏所在。 一把方天戟绞开被褥,挑开墨色长剑,方尚依旧躺着,只是握戟的手换成了外侧的右手。 “什么时候醒的?”来人疑惑的问。问的很生硬,似乎不太习惯以华夏语言与人交流。 “醒?”方尚坐起身来:“今天心情不好,一直没睡着。” 来人才知道,从他一进来,便被发现了。甚至还没进来时,已经就被人看在眼里了。 方尚没有防备来人,而是起身倒了一杯茶:“你来我这儿,是找吃的,找银子,还是要带走我的命?”说着,似乎什么也没发生一样,自顾自的喝茶。 “远来是客,不给我倒一杯茶水?”来人在房中移动,声音却定格在一处,仿佛完全没动过一般。 方尚微笑:“别人进来都要敲门,从窗户进来的,都是野猫,野猫也懂喝茶?” 来人潜伏了整整半个时辰,才在自己觉得最适合的时候出了那一剑,却无功而返,也不焦急,只是出口询问:“你闭着眼睛,怎么知道我出剑的?” “如果你在月光照着我眼睛的时候动手,我也看不到你出剑,但是当月光移到我额头之时,我就睁开了眼睛,你的剑是黑色的,很适合夜晚行刺,但是不巧,剑刃割破空气的声响,哪怕再小,我也能听得出,最近三天,我用刺这一招,不下万次。” 很无厘头的话,不过却是真的,当月光照到方尚额头时,他就睁开了双眼,那就是所谓的灯下黑。月光在旁,周边反而是最黑暗的。 来人不觉得是自己倒霉,刚好遇到了他没睡觉。被刺客潜伏在床榻之侧,却能无所顾忌的继续躺着,一趟就是半小时,这份定力,很少有人有。 方尚倒是很想知道某些事情:“你不知道身材高大不适合做刺客么?”来人未成年,已然身高七尺有余,按刺客国度的计量,便是五尺四寸(欧罗巴一尺等于三十厘米多一点,华夏尺等于二十四厘米。) 试想,一个还没成年便有不低于成年人的身高的人,学得一身刺客之道,等他成年了,如何行刺?背刺者家里的床榻下面能藏得了这种大汉么? 那人微笑:“我的老师,有六尺六寸。”六尺六寸,整整一米九九。刺客? 这些日子方尚学习文字,恶补大陆上的文化以及各种高手的资料,欧罗巴六尺六寸的刺客,只有一个,血色刺客德罗赞。那个号称刺客之神的人。 方尚拍了拍额头:“还好来的是刺客之神一个蹩足的学生,不然今天我就归西了。” 那刺客被奚落也不生气:“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的,但是你知道我老师为什么叫做血色刺客么?” 血色刺客这个名号,甚至比德罗赞刺客之神的名号更响亮,这人出道之时,败过无数次,但是却如跗骨之蛆,如牛皮糖一般,紧跟目标,直到杀死为止。 德罗赞最值得炫耀的战绩便是紧跟屠龙勇者通玄神使巴林特,跟了七年,直到一次巴林特遇到强敌大战正酣之时,一道鲜艳的血色短剑刺穿了他的背脊。一击之后,德罗赞再出现已经是三年后,但是他的名字却成为了某些强者的噩梦,没人愿意这样一个人跟着自己。 方尚当然知道,当时听了这个故事,方尚只是感叹,既然都没道德无下限了,机会不多的是,等哪天巴林特蹲坑擦屁股的时候,冲上去一顿爆砍不就完了。 说笑归说笑,刺客之神的学生,绝对不是什么善茬。 那人慢慢退后:“你用着半个时辰教育了我,我会用一年两年甚至三年报答你。也许,就在今晚后半夜,我的长剑就会再次来临。” 方尚二话不说右脚踢起方天戟杆尾直刺退走的黑色身影:“你当我是你的陪练么?没空陪你玩儿。” 黑色长剑如同方尚最初那一下一般,也是一个简单的挑剑,便挑开了戟尾。 “不但笨手笨脚,脑袋也不好使!”戟尾被挑向了上,那么方天戟的刃自然拖在了地上,漆黑的屋里划出一道火花,方尚手中方天戟使出了一招拖刀,戟刃给地面多大的力,地面边返回了多大的力。当戟刃离开地面那一刻,并不快的戟刃已经裹挟了强大的力道,加上划空的速度越来越快,宛如重锤,轰击门口的刺客。 黑色长剑如同蛇一样,诡异的消失在空中,转而出现的,是一面手盾。 用剑接锤,想来不是什么聪明的办法,但是用盾接锤,就勉强可以接受了。 借着方天戟的巨大力道,刺客撞开竹门,飞身屋外。 迎着他身体的,是一道剑光。来人正是青莛公主。 身在空中,无法借力,自己撞上剑光等于自杀。更可恨的是,还是背对长剑的。伟大的刺客之神的学生断然不是傻子,一道绳镖从袖口飞出,扎在院外一棵树上,绳索飞动,刺客身躯被拉向了屋外。 方尚高呼:“留下名字!” “奥丁!” 奥丁?真是个不敬的名字。北欧神山上的主神,主宰天空与大地,兼并智慧和勇猛的主神便叫做奥丁。当然,欧罗巴并无华夏那种对名字的忌讳,叫奥丁也无可厚非。 青莛公主正要越过竹墙追击,方尚轻轻跃起,拉着青莛公主的左腕:“那个人很危险,他的目标不是你,别去追。” “我们上报书院?”青莛公主不甘心。 方尚一笑:“上报书院?若不是书院默许,这个蹩足的刺客能走进后山?他甚至走不进书院的大门。这是后山那些高手们给我找的对手。” “对手?” “对,对手,为了让我不敢有丝毫懈怠。想来,这算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战斗吧。”方尚是这样觉得的,事实上也就是这样。 一挑一刺,只出了两招,来人也是一挑一刺,不曾多一招。没人赢没人输。但是换个角度,来人是刺客,没被刺杀,就是赢了。 一个金发碧眼的人,在苏州游荡,当然容易暴露,但是这里是大明都城,金发碧眼的欧罗巴人,没有一百万,也有五十万,根本无从寻找,方尚甚至不知道这人是谁,只是记住了那双略显深沉的眼睛。 青莛公主听了,既然没法子,那就不去想他:“听说于馥尔下山了。” “于馥尔?玉狐儿,昆仑山来的那个小狐狸?”这人还是挺让人期待的。 方尚只问:“她来干嘛?” “听说是为了找你,争夺年轻一代第一的宝座。” “谁说我是年轻一代第一高手了?”方尚也不明白。 这话不是什么武学泰斗,玄道高人说的,而是大家传出来的。 方青莛看着方尚的得瑟样儿,笑语:“呸,我只说了第一,又没说是第一高手。想来说的是第一脸厚吧。脸太厚,都成了公认第一了。” 方尚扛着方天戟:“脸厚第一也是第一,我就不信还有老一辈的好意思和我争脸厚这个第一,想来年轻一代的第一脸厚,就是天下第一脸厚了。睡觉去了,明儿早起。” 青莛公主哈哈一笑:“明儿陪我练剑,然后再走。” 学戟后,方尚已经不再呆在高等武技班了。虽然是个天才,起码得学了走,才能学跑。 姑且,就先认为是天才。 林外,某处,一个黑衣人撕下面巾,一口暗红的血喷出:“好大的力道。” 第十五章 大明帝国讲武之堂 sorry,不好意思这两天有事情出去了。所以停了两天,后面慢慢补上。 第二日清晨,方尚到了院长的院子。作为院长的院子,当然是独具代表性。很大,很西范儿。 不过这院子这么大,却不是为了显得气派,而是为了遮掩某些东西。 奥丁依旧在书院内的某个地方潜伏着,作为刺客,是没有个人存在感这种东西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跟随着目标。有些时候,在某些日子里,刺客要过着目标的生活,甚至感觉到自己不再是自己,而是成了那个目标。 有些事情,不能让奥丁看到,所以方尚想起了院长给他说过的某些事情。 不过到了之后,方尚还是傻眼了。院长家有个水池子,是用来泡澡的,隔壁房间则是给泡澡池子下面加柴火的地方。 如果有人得知,院长家有密道,那么这个池子定然是重点怀疑对象。却不知,隔壁添柴火的炉口,钻进去在第三尺的地方左手和右膝盖一起用力顶墙炉口通道会偏移四十五度,再往后退,推进去便不再是院长家的炉火室了。 进入密道,方尚才明白,为什么院长给他换了一身黑袍子。要是白衣服进去,那得花衣服出来,黑白花的花。 这种密道的设计,对于高手来说是很无厘头的,但是这个密道却不同,院长的院子地面的这些石材是南欧出名的附魔石,任其什么属性的能量深入其中都会被刮走,深入数尺,便丝毫不剩了。 而通道的石材却是北欧稀少的抗魔石,就算有少许的能量接触到了通道,都会被排斥,给探测的人一种能量被附魔石耗尽已经不能在继续探测的错觉。 这条通道,时间已经五百年了。只有被书院和大明皇室认可的人,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机会接触到。 说的这么好听,其实由于节省材料的缘故,通道非常小,给爬的人一种狗洞的感觉。 不过方尚没这个考虑,没在北方呆多久的他根本不知道狗洞是什么东西。 过了将近三百丈,方尚感觉自己的位置已经在地面之下很远的地方了,洞穴豁然开朗,方尚抖了抖长袍,在膝盖位置拍了两下,继续走了下去。 整个过程,方尚一直在慢悠悠的走。才清晨,走太快进城太显眼。 真的是走了将近八里路,才遇到了一个台阶。 如果不是先天真元无时无刻的完善着方尚的身体,包括眼睛。恐怕洞穴里他什么都看不见。虽然满洞穴都是萤石。 那些时刻合起来还没有草根燃烧的火星光亮大的萤石,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本没什么用处。 整整九百九十九步,从干燥到略有潮气,再到干燥的一个过程,台阶顶,有一个石盖,费力的推开,爬了出去,才发现,自己在一口树的树干里。树干中空,有个洞,在一丈左右的位置。 方尚跃上洞口附近,看到周围没人,一下窜了出去。 左右望了望,方尚拉低了黑袍帽子,提起了黑色面巾。看上去,像是一个不想表露身份的北欧元素法师。 左走又走,走出了比较偏僻的位置,才走进了大街,汇入人潮。 顺着大街走了两条街,方尚才找了个人小心翼翼的询问:“请问赏金工会怎么走?” 那人哈哈一笑:“你这个外国人真奇怪,居然来问我这个大明人赏金公会的位置。” 方尚压低声音:“不好意思初来乍到。” “哦。”那人指着前方“你朝着这个方向走出头,会走上朱雀大道,往右拐,一直走,走个三四个口子就到了。” 方尚点头感谢,然后就朝着那个方向走了。走了很远,方尚竟然发现自己走到了城墙边! 在找了个人一问,才发现第一个人给他指了反方向…… 费尽力气,方尚到了赏金公会。 一进去,便看到有一个柜台,一个白发秃顶的老人从挂在鼻头上的眼镜上方找了个角度看了看方尚:“有事?” 看着外貌特征明显和大明人不一样的这个老人,方尚清了清嗓子:“咳咳,注册。” “赏金猎人,还是赏金团。”老头看了方尚一眼,便继续低头透过老花镜看着手里的书籍。 “赏金团。全大陆通用的。”方尚补充。 “废话。”老人放下手里的硬壳厚书:“大明赏金团有生意做么?不是大陆通用的注册着好玩儿?” 老人拿出一本书:“名字,职业,团名字,几个人,大概活动范围。” 老人简洁明了。方尚也不含糊:“名字方尚,职业法师,团名天行者,大概二三四五六个人,全大陆都是活动范围。” 老人呵呵一笑:“刚进行的年轻人,都喜欢搞些虚头巴脑的幌子,到后面吃不上饭就知道老实了。”说着在书上写着什么:“好了。” 方尚也提前做过功课,那本登记书很奇特,全大陆一共有很多本,被南欧某个通玄法师赋予了传奇的能力,不管有多少本上面的消息都是互通的。作为消耗,书上面会有一颗魔晶石,魔力是通过何种方式交换信息的,外人不得而知。 老人拿出一个小徽章,是个盾牌形状的,写了个天行者。也不知道是啥时候写的。 方尚拿了徽章,丢下半两金子:“手艺不错。”说着转身走向门口,走到门口时,又回头说了句:“大明语言说的比我好。” 老人似乎没听到,又拿着那本书,陷入了沉思。 走出门,方尚掂了掂银色的徽章,小心的收了起来,左右看了看,似乎是在看大街上有没有马车经过,其实确是用余光扫视这附近街口有没有形迹可疑的人。 走到一个小巷子,通过的时候前后没人,方尚一把撕开黑袍,丢尽了旁边院子。 “谁啊,谁这么缺德,丢的什么玩意儿?”一声叫骂,方尚额角滴汗,光注意前后去了,院子里有个普通人的心跳,都没有注意到。三两步窜出了小巷子,留下了打开院门一脸疑惑的汉子。 之所以注册赏金团,是为了以后行走游历大陆,但是目前还用不着。这一次进城,其实是为了进讲武堂。 京城有个很奇特的地方,是让世家子弟们修炼和考核的地方,叫做讲武堂。 院长叫他到这儿拿一把兵器。 据说是说好了的,但是要收钱。 从赏金公会到讲武堂,很远,远的走了一半方尚就叫了个马车。 反正不认路,坐马车就不存在问路的问题了,也不会被人乱指路。 足足半个时辰,马车才停下来,半个时辰,依旧还是在城南,只是从朱雀大街变成了御史台街。 丢给马车夫点儿银子,方尚走到讲武堂院落门外,看着注视自己的守卫,方尚才大摇大摆的走上前。 “止步!”守卫右手扶着刀柄发出警告。 “本世子方尚,吴王世子。”说着拿出了自己的名刺。 拜访他人时,名刺便是自己身份的代表,王公子弟喜欢用贵重的玉佩金牌代替名刺,但是吴王没给方尚那玩意儿。 守卫看了看名刺,低头拱手:“多有冒犯,世子到访敢问何事。” 方尚照着院长说的,丢给守卫一锭金子:“带某去找武官,本世子来拿东西。” 按照院长说的,为了表现出世子挥金如土的风气,最好丢玉佩,骨珠什么的,但是不巧,这些玩意儿吴王也没有给他。 守卫不做痕迹的将金子揣进怀里,一边做请:“世子随我来。” 里三层,外三层,走过几个院子,方尚才进入武官所在的院落。 作为讲武堂的最高长官,武官似乎很忙碌,院落里时不时的有人进出。一个侍卫带着一个公子哥儿等在门口。 方尚却被侍卫直接带进院子。 那公子哥儿皱眉:“为什么我要等,他不用等?” 给方尚领路的侍卫回头:“你父亲能和吴王相比吗?” 不能,天下亲王一共才多少个。 那公子哥儿也是明白事理的人儿,一听便悻悻的退后继续等着不再多说。 方尚走进院子,侍卫才大声禀报:“禀李大人,吴王世子到!” 院子正对的,是武官办公所在,听到侍卫的声音,屋中人丢下手里的书卷,走出了门,一边拱手:“下官恭迎世子。” “受之有愧,受之有愧。”武官李巢是院长同届的书院弟子,方尚也是知道的:“我还得喊您一声师叔,哪儿受得起这样的大礼。” 李巢摇头:“达者为先,以你的武力当我师祖都有多余的。” 方尚大囧,达者为先这句话,貌似是他不久前给书院师兄说的,没想到这么快就传出去了。 李巢哈哈大笑:“院长知道我这儿有一杆好方天戟,硬是要让我匀给你,没办法。”说着领方尚进屋。 方尚看了看周围,除了一套座椅这个衙门什么东西都没有,唯独墙上挂了些东西。不过都用黑布裹着。 李巢从墙上取下一件器物:“方天戟,三百年前大宋最后一位锻器大师司徒明打造,本是无价,不过听说给你,我就忍痛一百两金子让给你了。” 方尚滴汗,一两金子等于一百两银子,等于一千贯大钱,一万文永乐通宝,给平常人家,几乎就是几辈子的开销了。要知道大明极其富裕,物价极低,目前的贞观元宝大钱,十枚只能换一枚永乐通宝。三个包子才一文贞观大钱。这个李巢也是脸厚的人,好意思说便宜了。 方尚点头:“我没带银子,后面有人送钱来给你。” 李巢点了点头:“凶兵不适合暴露在天光下,平时都裹着比较好。” 方尚会意,原来这方天戟,来路不正。 第十六章 西凉金城秦王赢錾 今天第二章,到了。 ———————————————————————————— 回到书院,奥丁也诧异的不知道方尚的去处。 方尚开始学习十八般武器。就如同别人所预测的一般,他学的很快,这一呆,就是半年。半年中,奥丁刺杀过方尚七次,每次都无功而返。 就像奥丁说的,没人知道他的下一次刺杀是什么时候。 第三次时,方尚练完枪回小筑的路上,奥丁破土而出。不料方尚从腰带下扯出一柄软剑,奥丁无功而返。 奥丁刚刚退去,方尚整理了衣物准备回小筑,第四次刺杀接踵而至。小筑外,方尚推开院门的那一刻,寒光炸起方尚的汗毛。 哪怕是这样,奥丁依旧无功而返。 半年匆匆过去,十二岁少年成了十三岁的少年。 方尚身形已经将近七尺。 这半年,方尚每一样武器都修炼到了很深的地步,随意考核任意兵器,都是高过六阶,直第七阶巅峰的实力。 莫奈何,却不能突破到宗师水平。 八阶,先天境界,更重要的是武技的能力,不止是要修为高深,更要融会贯通。 方尚却融汇不了,贯通不了。 是时候出发了。 半年中,方尚从院长的房屋消失过,从学堂消失过,从后山消失过,每一次奥丁都懊悔不已。 但是这一次,方尚带着方箐葶从皇家书院的正门离开了。 两人骑着龙驹,什么都没带,朝着西北而去。 奥丁本以为两人是进京城办事,也就直接跟着,当他发现两人要离开京城时,奥丁才懊悔不已回到书院收拾自己藏在书院的那些东西。 没这些东西,他难以对方尚造成威胁。 当他再回去的时候,已然失去了方尚的踪迹。 追寻龙驹的痕迹,追了五百里,却只看到带着龙驹到处晃悠的一个士兵。 其实他太急了,他早该从龙驹蹄印的深浅看出其中有一匹是空的。但是他没能看出来。因为他心乱了。 而此时,方尚早已穿过京畿,越过荆楚,朝着河套而去了。 书院的老师很惶恐,因为吴王世子与公主消失了。这件事惹得皇帝陛下大发雷霆。 以是岁末,翻年便是贞观十七年。 方尚到达了他要去的地方。 凉州,金城。 金城,秦王治下。秦王,是当朝二皇子,赢錾。 两人都穿着黑袍,让人以为他们是西方来人,现在是要离开大明,回归西方。 腊月初八,方尚到秦王府,递上名刺。 秦王随后,亲自出门迎接。 三人进入会客厅,秦王驱走所有仆人,才开口:“你是方尚?” 方尚拉下斗篷的大帽子:“是我。” 秦王犹豫片刻,道:“赢鸣说你可信,既然如此,我就告诉你。此刻我很危险。” 方尚犹豫:“满朝上下应该没人敢对你下手吧?” 秦王摇头:“你有所不知,我的祖父,四十岁时还正值壮年,却莫名其妙的开始衰老,不过四十三岁便魂归天地。如今父王,已经四十岁了。就在反春之时,父王将会重蹈覆辙,大明国每一朝的皇帝,都逃脱不了这样的厄运。” 方尚看了看四周,并无异样,低声询问:“你怀疑太子将对你下手?” 太子,赢戈,一个有些传奇的名字。赢戈聪明时,让人怀疑是孔夫子下凡,然而愚笨时却让人鄙夷不如屠夫。 此年,赢錾十四岁,而太子已经成年。当大帝二十三岁继位之时,赢戈已经出生了。 如今,赢錾甚至还不到入伍的年龄,太子已经战功赫赫了。 但是,赢錾的母亲是关中豪族,赢錾,背后有整个北方豪族的支持。赢戈想要继位,不是一点儿军功就能达成目的的。 赢戈唯一的办法,似乎只有,出掉赢錾。 关东豪族,势力非凡,却是文官居多,能够摆得上台面的绝顶高手根本没有几个洛阳李家家主,长安贾家家主两人是其中佼佼者,武道宗师,先天境界,八阶。已经是最厉害的人了。 但是,他们能够跟在赢錾身边保护么。不能。 情况未明朗之前,颍川,关中,燕山这些地方的士族断然不会对赢錾投入太多。赢錾赢了,他们不过得到一朝富贵,若是赢錾输了,就倒大霉了。这是赔本买卖。所以,赢錾此时,只能信关东几大家族。 “赢戈素有军功,网罗人心的能力很强,朝中数位大将军乃至元帅都和他有来往。孤不能以自己的身家性命做赌注。我准备离开一段时间。” “离开?” 赢錾点头:“观星子替我算过,父王还有七年气运,如今气运虽然开始溃散,却不是一般人能撼动的,我有最少五年的时间去弥补不足。最后两年,就是决战的时刻。” 方尚摇头:“五年,你能做什么?” “八阶不够,我要通玄!” 超越八阶成就通玄,就能成为天下间最厉害的人物之一,加之关东豪族不断的布置,到时候,必定有实力一搏。 方尚听闻,叹气:“两条路,跟我走,五年后归来,第二条路,认输,削爵。” 赢錾猛然站了起来:“我能做的汉武,他却只能是唐明皇,孤绝对不会把江山交给他这个短视之人!” 方尚点头:“我怀疑你这儿不安全,即刻准备,直接离开。你这儿有无密道?” “密道倒是有,不过却是我拿来迷惑他们的,我有其他的途经可以离开。” 一夜过去,第二日清晨,秦王出行。抬轿的轿夫感受着肩上沉甸甸的重量,却也没多想。 金城东,一处夷人聚集地,秦王行帐直接进入其中。 这里,是来自德黑兰的教宗,他们东行宣教,却不料效果不大即日就将离开。秦王前来送别,合情合理。 进入院落,秦王下轿:“听说德黑兰民风华贵,食物不错,你们去见识见识。”秦王吩咐下来,轿夫和守卫们都离开了。 一个轿夫边走还在边说:“秦王对下属真好,能在秦王府当差,是我们的幸运啊!” “那当然。” 一个时辰后,轿夫们回到原地等待。 又是半个时辰后,天色正是晌午,天上却开始飘雪。 秦王护卫牙将司徒长明走出院落:“咦,你们怎么还没走?秦王早就坐在轿子上了。” 轿夫惶恐,下跪:“属下不知,请罪。”半个时辰,秦王也没发话啊。 司徒长明摆手:“算了,秦王昨夜没有休息好,可能在轿子里睡觉。对了秦王吩咐,你们在大街上绕行两个时辰,轿子抖动时,最适合睡觉。” “诺!” 随后,司徒长明唤来护卫:“秦王命我护送德黑兰的客人离开,你们先走。”说着,暗中,将一个纸团塞到了一个护卫手中。做这个动作时,司徒长明面露不忍之色,却又压了下去。 那护卫道:“哥,今晚能赶回来么,姐夫说今晚宴客。” “能。” 秦王轿起驾,随后这个消息就传了出去。 随后,德黑兰众启程。司徒长明骑着骆驼护送。 秦王轿子所过之处,都有一些鬼鬼祟祟的人跟随。他们却不知道秦王何时才会回府。 一阵怪风吹过,掀起了厚重的门帘,一个侍卫瞟了一眼,随即大惊:“秦王殿下不见了!” 轿夫们惊恐的放下轿子:“不会啊,秦王两个时辰了从来没有下来过啊?” 侍卫掀开轿子门帘,只见诺大的轿子里,只有一块铁:“秦王,根本就不在轿子里,你们抬得是一块铁。” 纷纷小雪,变大了。 第十七章 司徒长明泪弃幼弟 大雪之中,德黑兰的人离开已经很久了。三名穿着红袍的教主掀开帽子,脱下长袍,露出了黑色袍子。 司徒长明也取下盔甲,穿上了黑袍。四人辞别这队人马,朝西面去了。 金城,一处宅院,一名中年男子端坐主位,面色铁青:“秦王最近做过什么,见过什么人,都给我查出来!” 随后,不断有情报报来。 “报,秦王今日一早就去送别德黑兰基督教宗离开,相谈甚欢,谈了一个上午。” “报,昨夜秦王面见两个手持赢鸣名刺的黑袍人,谈到深夜。” “报,德黑兰教宗离开的路上发现了司徒长明的盔甲。” …… 中年男子无法在端坐下去,下令:“给我追!” 人马刚要开拨,一名探子飞速奔来:“报!司徒长明离开时,曾接触过他的幼弟。” 中年男子皱眉:“现在何处?” “司徒长明的姐夫金城太守今日宴客,司徒长青就在金城太守府!” 中年男子挥鞭:“给我杀,一个都不要放过,我只要司徒长青。” 中年男子脑海里迅速整理着消息。 大雪天,追出去也很难追到赢錾,唯一的机会就是看赢錾离开前吩咐过谁什么事情,是否留下痕迹。 司徒长明是赢錾一起长大的护卫,司徒长青也是跟随两人长大的。司徒家更是为了秦王,将司徒长静嫁给了金城太守。 司徒长明恐怕是赢錾最相信的人。所以,唯有司徒长青可能知道消息。 金城太守正在太守府门口迎接客人。金城虽然小,却有许多豪族,甚至不乏从高位上告老还乡的高士。一队人马冲向太守府。 金城太守赵童看着手持刀兵而来的未知人马,随即厉喝:“尔等何人,为何手持刀兵在金城跑马?” 来人挥起长刀:“杀你的人!” 不到一炷香,这个汇聚着金城大人物的宴会,血流成河。 所有人都死了,唯有司徒长青还活着。 司徒长青一边挣扎一边大喝:“你们是谁?你们完了,我哥哥回来后,会把你们杀的干干净净为我姐姐报仇的。” “闭嘴!” “你们杀了我吧!”司徒长青不是傻子,很快,他就想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秦王要逃离太子魔爪,所以安排离开了。 司徒长明经常给司徒长青一些捏成一团的纸条让他帮忙做事,所以司徒长青也没在意,准备明日在看。但是此刻,他被五花大绑,甚至连毁去纸条都做不到。 那个中年男子来了。 站在血流满地的太守府中,男子俯视司徒长青:“说。” 司徒长青硬着脖子:“杀了我吧!” 男子狞笑:“越是不说,就越是有料。砍他一腿!” “划!”长刀抽出刀鞘,司徒长青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急速怞气,两颚皮面都挤到颧骨上去了。牙口直接紧咬的蹦出了血。 男子看着紧咬牙关的司徒长青,不由嗤笑:“你以为你能守得住什么秘密?” 随后,司徒长青抬起头,吐了男子一脸血痰:“呸,你去死吧。” 男子大怒,随后突然平静下来:“你在求死,如果是你知道情况,你应该咬断舌头保守秘密才对。恩,你知道,不,你不知道,但是消息就在你身上对么?” 眼神示意下,两名男子低头附身在司徒长青身上摸索。 就在那一刻,司徒长青看到了别在那男子身上的令牌,金色,方形,锦衣卫令牌? 终于,纸团不可避免的被掏了出来。 司徒长青哈哈大笑,那搜身的锦衣卫一愣。 司徒长青到:“锦衣卫,哈哈哈。大明国,哈哈哈!这个该是的国家,这个招天谴的国家,谁他妈做皇帝谁短命。原来不是他们可怜,是他们可恨。” 那手拿纸团的锦衣卫左手反手一耳光,刮在司徒长青脸上。 司徒长青,狞笑挣扎了一下,突然用断腿撑着身躯,单腿后蹬,窜了上来。 一口,要掉了那锦衣卫拿着纸团的两个手指。和着纸团手指,一同吞下肚。 锦衣卫头子冲了上来一招扭断了司徒长青的脖子。随后丢下司徒长青尸体:“给我花开喉咙取出来。”随后一脚踹开了断了二指得手下:“你个废物,滚,锦衣卫不要废物!” 若是只是被偷袭,可能他还能留下,但是他右手断了两指,从此拿不稳刀,要来何用。 随后,纸团被拿了出来。锦衣卫头子拿着沾满各种液体的纸团,打开来看:“同室操戈,兄去皇城,月余便归,弟牢记马羌之事。” 马羌倒底是什么事情,根本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同室操戈和皇城两个词。 锦衣卫头子大喊:“不好调虎离山,龙鸠将消息传回去,启程回京!” 秦王被逼的狗急跳墙,想要先下手为强? 当三天后,锦衣卫头子走到河套时,收到了赢戈来信:“蠢货,你上当了。” 秦王那什么去刺赢戈?如果他真有这样的实力,和不摆上台面和赢戈争斗。如果在巅峰宗师这一块上赢錾能和赢戈一争,反而是赢戈要落下风,毕竟整个北国都想要押注在赢錾身上。 想通这件事,锦衣卫头子满头大汗,被耍了。 锦衣卫头子断然不能想到,司徒长明舍弃幼弟和姐姐一家人,只为了迷惑他。 但是,为了前程,为了整系人马的首领秦王,这种牺牲又算得什么。司徒长明从来就不是个心软的人。哪怕对自己。 整整三日,方尚一行人,已经从金城,到了吐鲁番。 再出去,就是西域各国了。 虽然此时这些城池依附大明国,大明国却不能完全掌控这个区域。 四人没在这里多做停留,一路朝着西面去了。 赢戈想了很久,最后竟然把方尚和赢錾联系到了一起。 方尚在书院只有一个朋友,赢鸣。而赢鸣从来没表明过自己支持谁,但是这一次,那两个人手持赢鸣名刺见到了赢戈。 而方尚却在之前刚好脱离凤阳。从时间上看,刚好够最快的龙驹到达金城。 好你个赢鸣,赢戈也知道,自己在武将中颇有威望,在文官中却很不受待见。只因为自己的母亲是个将门之后。 脱离大明的四人来不及高兴。 因为他们进入了这个世界上最荒凉,却又最人才辈出的地方。火桑。 千年前唐帝国,诗仙李白出生在火桑,随后回到中原,若不是出生不好,恐有溃压诗圣杜甫之能。 千年后,这片荒漠中,依旧人才济济。 第十八章 橡树旅馆方天画戟 进入火桑,已经能看到一些中西亚甚至欧罗巴的人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早在汉朝,就有学者定义了动物植物。而蛇虫鼠蚁个代表一种兽类,分别是爬行动物软体动物走兽甲壳类动物,这四种,是大地上生活的主要生物,然而,却定义了猴子猿类为灵长,而人,他没说人也是动物的一种。却说了人是生灵。生物的生,灵长的灵。 人类,不管从欲望还是从深藏的兽性两个角度都可以很明确的定义,人也是动物的一种。 然而,在那个甚至没有出现宗教的年代。不管是战国时代编著周礼的人,还是西汉确定周礼书名的刘韵亦或是为周礼注解的东汉末期的高士郑玄,都不敢提出这个概念。 原因很简单,因为人的兽性。 然而,不管是东方,西方,还是中亚细亚匈奴分散出来的各个草原国度,在本民族文化中,都讲究自己的种族高人一等这个概念。 荣誉感,是人类区分动物的唯一特点。说爱,说团结,说自我意识,说帮助其他个体,这些都是假的。人类还没产生时,这些早就有了。 火桑人,也有自己的荣誉感。 在云拓和大明国留下的夹缝中,火桑国从西域五十二城脱颖而出,强大的火桑,扫平回鹘,大月氏,楼兰等国,开始建国。而不是城。 然而,正是因为荣誉感作祟,地位,是每个人都想要的。火桑,战乱已有十数年之久了。 战争,代表着摧毁。也代表创造。 哪怕是欧罗巴最东端的蛮人,也知道四万里之外,有这样一个战乱的国度。 这个国度,有着培养野心家的沃土,有着疯狂的刀兵需求,有着恐怖的红宝石出产。 这一切都令人心驰神往。 这里,是罪犯的天堂。 直到到达此处,四人才觉得安全了。 虽然,方尚和赢錾都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也被混乱的火桑惊呆了。 四个人,都穿着黑色的斗篷。方尚和司徒长明背着黑色的布套,比整个人还高,像极了西极之地的奥林匹斯魔法师。 而且是最神秘的那种。 四个人找到一家旅店,随即住了进去。 这里充满了西域风情,而旅店更是特色各异,有江南婉约,漠北豪放,蛮族的橡树旅馆,甚至西极之地的建筑风格。 这一家店,是一家哥特风格的橡树旅馆。橡树旅馆并不是说用橡树造出来的旅馆。而是说旅馆门前要种一颗橡树,表示有酒卖,有房间出租。 哥特式建筑,圆顶,巨大洁白的柱子,随处可见的浮雕,看上去比奥林匹斯的金碧辉煌更为神圣。然而,这仅仅是旅馆而已。 但是,冒险者们很受用。数万里之外,这种建筑,都是贵族和教宗住的,能够住进这样的房子,他们很高兴。 为了这样挥霍,他们需要更多的钱财,他们需要火桑更乱。 四人进入酒店的一刻,大厅所有人都沉寂了下来。 司徒长明和赢錾身形魁梧,看上去很显眼,而方尚背后貌似法杖的东西,都给这些冒险者佣兵传递着不好惹的信号。 随后,一名魁梧的战士站起身来:“四位,你们都是魔法师么?四个魔法师没有战士的保护,很不安全啊,不如加入我的小队吧?” 另外一名看上去很消瘦阴沉的战士站了起来阴笑:“泰勒,你觉得魔法师会和北欧骑士为伍吗?” 泰勒懊恼:“该死的崔克你不说,他能知道我是北欧骑士吗?” 崔克拿起酒碗,向着大厅众多战士道:“好新鲜啊,泰勒这个说大明语都夹带奥丁词汇的家伙认为别人认不出他是奥丁人?” 众多战士哄堂大笑。 赢錾略微抬起头:“不用了,我们是一个冒险者小队成员。不会加入其它队伍。” 四人找了一处桌子坐下。 遑论什么风格的旅馆,火桑的旅馆还是追寻着大明国酒楼的经营方式。一名店小二走上前:“四位,吃些什么?” 方尚询问:“有什么吃的?” 店小二道:“什么都有。”似乎说的很自豪。 赢錾打趣:“哦?北欧的龙肉,有吗?” 店小二尴尬:“那真没有。不过普通的食物,不管是大陆哪个角落的,我们店都有。” 赢錾哈哈一笑:“一壶杏花村,十斤牛肉,十张囊饼。” “好嘞!” 那边,坐下还在对喷的泰勒崔克两人抽出空搭话:“虽然没龙肉,我北欧的其他事物也是很好吃的。” 四人还未回话,旅馆门,再次被推开。 大厅战士低声交流:“蛮族人。” 崔克再次道:“多新鲜,橡树旅馆来蛮族人,很奇怪么。” 所谓蛮族人,就是斯拉夫人和日耳曼人。欧罗巴只有两个国度。一个是奥丁神国,一个是雅典城邦。蛮族人,都依附在两个国度中。 但是,蛮族人出了名的好战,勇猛。哪怕是北欧奥丁骑士,也不敢小窥任何蛮族战士。 蛮族战士不像两个神国的人喜欢穿红袍和白袍。而是穿着兽皮或麻布短衣。 为首的蛮族头领坐在方尚他们旁边的一桌。 蛮族首领还特别看了四人一眼,才喊道:“店家,来一头烤全羊。” 自律的蛮族人,最喜欢饮酒,但是出门在外,绝对不喝。 赢錾不理会有些剑拔弩张的大厅局势,开口道:“在这里休整几天,我们朝着德黑兰去。” 方尚点头:“我有一种感觉,奥丁快追上我了。” 赢錾听方尚说过奥丁的事情,也是点头:“早走为妙,奥丁很难缠,这种时候,不能被他缠上。” 旁边桌,蛮族首领爱德华拿出一只小老鼠喂食。小老鼠却始终盯着方尚。 爱德华眼露异色,张口道:“魔法师兄弟,你背负宝物招摇,不怕被盯上么?” 大厅众人听到宝物二字,都停下了动作,目光朝着方尚四人投来。 方尚侧过身:“你是说给他们听的么?” 蛮族人,并不像表现的那么愚笨。相反,他们比奥丁人雅典人都聪明。爱德华想挑起大厅里这些人的争斗。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厅中奥丁人和少数雅典人都和他有过矛盾。 爱德华一愣拍了拍脑子:“你看我这脑瓜子,说错话了,不该说这么大声儿。” 方尚站起身来,取下布袋,换换解着绳套:“给你看看?” 大厅中,所有人都盯着方尚。 方尚解开绳套,丢下牵着的布袋,黑布缓缓落下。一道寒光闪到众人的眼睛。 方尚一抬手,随后收回,倒挑布袋,再次系上绳套,缓缓坐下:“自作聪明。” 所有人都没看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时候,爱德华手中的老鼠从他手中跳下,胖嘟嘟的身体,跳跳跳的,跳上了方尚裤腿,落在他的膝盖上。 旁边,轰的一声。身高近九明尺的爱德华轰然倒地,碎成三块儿! 泰勒忍不住喉结抖动,吞下一口口水,原来,这人不是法师,而是一名厉害到极致的顶尖战士。 傍边的崔克阴沉的眼睛微微瞳孔放大,随后会心一笑:“爱德华装了一辈子蠢,终于真的蠢了一回。”开什么玩笑,哪怕不知道对方这么强大,四个同路的魔法师,也不是一般的冒险者小队惹得起的。 大厅其他战士可没有他们两个那么淡定,活人被劈成三段,肠子流了一地。这样的场景。端是可怕且恶心。 许多人夺门而出,恐怕是去吐了。 门口,响起一声呵斥:“你们搞什么,草,再撞我嫩死你们,卧槽还撞!” 第十九章 风云际会刹那如年 这几章写的很纠结很慢,估计今晚只有一章。 ———————————————————————————————————— 终于,那人挤了进来。 看着那人,方尚有些奇怪,方箐葶和方尚交汇目光。第一次,两人在火桑抬起了头。 泰勒才看到,原来,不是魔法师,甚至不是雅典人,是明人。 赢錾一顿,目光投向此人。而那人,也略过了所有人,与赢錾对视。 方箐葶轻声道:“气运,好强。和秦……赢錾比,不弱。” 那人走进店里,店小二殷勤的走上前点头哈腰的招呼着:“尹少爷,您大驾光临,蓬荜生辉啊,这边请!” 被称作尹少爷的人走了一步,便看到了爱德华的尸首,不由拍手称庆:“好!好刀法,一刀之间用上了剑法白虹贯日,枪法小翻天,取回刃的部分,一气呵成。是哪位高手?” 店小二无奈:“尹少爷,让您碍眼了。来人啊,给我抬走。”爱德华的伙伴,早就惊退了,作为首领,死后没人收尸。这也是蛮族人性格的缺失。 尹少爷看了一眼在场众人,随即把目光放到了方尚四人身上:“在下尹道德,敢问,四位高手来自何方,若无要事,小可便斗胆请四位府上一叙。” 淫道的?好名字。 赢錾摇头:“不用了,我四人择日就要启程。” 尹道德没有多说话,摇头:“可惜鸟。小二,来一桌张俊宴正宴。对了,这四位的帐算在我身上。” 张俊,宋朝中兴四将之一,传世最出名的却不是某次战争,而是其宴请皇帝时的那份菜单。包罗万象,只是果脯甜点就有酸甜苦辣一百余道菜,而正餐更是极其五十二道热菜,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一个不放过。那份菜单,虽然不包含珍奇异兽,却是极其考究。 司徒长明在赢錾的示意下回头表示感谢。随即无言。 方尚四人在有人的地方,都不多话。一是身份尴尬特殊,二是方箐葶是女子,行走天下多有不便。 不过方尚却明白了尹道德的身份。两千年前,玄道领袖,当年唯一的九阶天人,骑牛西行。路过函谷关,太守尹抬出百余竹简,希望老子能够填满竹简在走,免得玄道凋零。于是乎,老子拿起刻刀,一字一笔镌刻出玄道最出名的典籍《道德经》后世玄道皆以道德经为玄道修行总纲。不管任何法门最终都会归于道,道德经的道。 尹家后来在汉末乱象中,脱离中原,入西域。 如今,西域少有中原而去的士族。尹家是其中最大的一支。 以道德经为名,取名尹道德。此人,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是了不得的天才。认定了会带领尹家中兴,否则,断无取此名的可能。 但是观其行径,像富家子浪荡子的多。像一族未来领袖?看不出。 店小二的杏花村终于上来了。 三人吃着酒,而方箐葶喝着茶。 正当尹道德也拉开架势准备享用一道接一道被端上来的菜品时,一个身材岣嵝的老人急匆匆的小跑进店,低着头对着尹道德说着什么。 赢錾耳朵动了几下。 下一刻尹道德起身,领着家将尽数离开。 赢錾低声道:“我们离开吧,这火桑,要大乱了。” 尹道德的父亲,尹天德在与其他几家家主讨论火桑局势时,被偷袭致死。 十有八,九是云拓做的。 至于深意,不用赢錾说,方尚三人也能猜得出来。 三人带上未吃完的吃食上马将出城。 可惜晚了,尹道德下令封锁火桑城。 不允许任何人离开。 一时之间,怨声载道。 不为其他,城里无数冒险者都要在补给后出城执行任务。如果不准出城,岂不是耽误好大事! 就在冒险者聚集在城门闹事时,一队骑兵,过千人,滚滚而来。 火桑不同于中原,中原建筑紧密,街道方正。 而火桑,城里建筑稀少,到处是黄沙,断壁残垣。 千骑滚滚而来,携带黄沙,如同沙爆一般,遮天蔽日。 方尚四人就在路边,看着千骑冲向城门。 冒险者正要反应,千骑之首已然大喝:“抬枪!” “冲锋!” “杀!” 对着城墙冲锋?不,对着冒险者冲锋。 冒险者都是很强的人,若是放在大明江湖,那得是少说二流一流高手。就算有很多愣头青,也起码是入了流的勉强算得上高手的人。 然而,这一切在有组织的骑兵面前,都薄弱的如同折断的蝉翼。 鲜血飞洒,同黄沙裹挟,滴落,亦或是溅射在人身上。 黄沙被鲜血裹着,形成了最特殊的血迹。 冒险者刀斧为主,骑兵都是骑枪。比大明骑枪长一尺,比西欧骑枪短两尺。 骑兵之首的骑将,冰冷的头盔缝隙下,是更冰冷的眼神。 血肉横飞,不过片刻,血流成河。 在没有冒险者敢于闹事。 城门早已封锁,行凶之人再也没法混出去。 除非他们强冲城墙,飞出去。 要么,坐以待毙,等待大军一一搜查,最后死在某个藏身的角落。 方尚四人只能策马准备回橡树旅馆。 就在此时,城北,三人结伴,冲向城墙。 尹道德第一时间出现在他们的去路上。 “云拓人?魔道?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为首之人拿出长剑:“你奈我何?” 一剑刺出,竟然是通玄! 方尚策马到了队列之前:“小心,别被波及。” 因为,四人所在,便是云拓三人冲城的方向,避无可避。 就在那一剑将要刺到尹道德之时,尹道德依旧没动。 “哐!”剑,没有刺中尹道德。 一把菜刀,架住了这必中一剑。 云拓人皱眉:“你不是火桑人。” 的确不是,拿着菜刀的青年微笑着:“我只是个屠夫而已。” 屠夫而已,屠夫能挡住通玄一剑? 尹道德阴沉的脸庞似乎夹杂着什么。望着自称屠夫的人,尹道德低声:“杨小小,你负责那个通玄,这两个先天,交给我。” 通玄紧握长剑,似乎有些投鼠忌器:“我是魔宗剑魔,你是何人?” 杨小小哈哈一笑:“天下之大,你剑魔算得什么?好大的名头,拿你开刀。” 剑魔,云拓成名已久的通玄,云拓,能打得过他的人,不超过五个。 然而,杨小小却是个无名之辈。 不止是杨小小,另外一名年轻人,站到了尹道德身前。 云拓两人对视,一人道:“你又是谁,难道不怕我魔宗日后找你们清算?” 那年轻人微微一笑:“黄庭芝,三年前,于青城,剑败青城剑圣,从此,剑圣成了我的封号。” 天下剑者,有那么四人惊世骇俗。十年前,大越剑神和青城剑圣分庭抗礼。三年前,黄庭芝出世,剑败青城剑圣夺下剑圣封号,成为天下用剑最厉害的人。 两年前,东海剑仙出世,与黄庭芝旗鼓相当,却不得封号,世人称之为剑仙。 然而,大越剑神说过,他幼弟将会出世,出世之时,必躲剑圣称号,到时候,还请剑圣黄庭芝让一位,改称剑神。当然,大越剑神也知道自己不是黄庭芝的对手。也就是说,一旦他弟弟出世,他自己就要放弃封号。让与黄庭芝,黄庭芝才能将剑圣封号,让与他幼弟。 然而,两年过去了,大越剑神的幼弟始终没有出世。 换成另外一句话说,黄庭芝还是这个世界上,用剑最厉害的人。 第二十章 刀圣屠夫剑圣异位 黄庭芝之所以现身,是因为杨小小。 杨小小之所以现身,是因为尹道德。 然而,不管是谁出现,都不是剑魔三人所希望的。 一个月前,数位云拓高手进入火桑境内。他们不知道的是,同一时间,中原数位高手,也进了火桑。 然而,最莫名的是尹道德。 抱着必死决心站了出来,却不料出现了两尊陆地神仙,没想到,却很开心。 黄庭芝说的话,剑魔也听得到,剑魔更多的是咬牙切齿:“你们两人,辱我三人。两位通玄对付我一人,算什么本事。” 杨小小嗤笑:“通玄偷袭先天,本事更大。”尹天德等四位家主皆是刚到先天的实力,遇到陆地神仙剑魔,那是十死无生。然而,剑魔还用了偷袭的手段。 剑魔哈哈大笑:“不要脸的中原人,什么道理都被你们占了。若不是你们故意来火桑找我的麻烦,我还用得着躲躲藏藏?火桑那什么阻挡我?” 杨小小微微一笑:“火桑不是没有高手,懒得理你而已。” 黄庭芝回头对着尹道德道:“你小心,他们该还有一位通玄,却如鼠辈,藏头露尾。你躲一躲,恩,他们那儿是个不错的地方。” 黄庭芝遥指方尚四人。 方尚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腾。但是他却没敢说出来。这黄庭芝三年前打败青城剑圣。青城剑圣也就是前一代剑圣的本事他可是见过的。将近万里之外,一剑而来,击溃那道圣光。 黄庭芝,比青城剑圣更牛逼。方尚不傻,惹不得。 尹道德掂量了一下形式,点了点头,朝着方尚四人走来。 剑魔先沉不住气动手了,长剑破空,转瞬即至。 杨小小一刀剁在剑尖上,剑魔手一抖,无功而返。 这一刀,如同屠夫剁蹄髈时的动作,然而,却破了剑魔第一剑。 剑魔有七剑,一剑比一剑强。当年,剑魔偷袭中原易家剑冢,学去剑冢七剑,最后悟出自己的七剑,从而通玄。 杨小小第一刀,平凡无奇。 剑魔侧手,又是一剑,看上去一模一样,却在行走中,给人一种毒蛇的感觉。 杨小小砍出了平凡无奇的第二刀,斩在剑身第七寸。 剑魔急忙撤力,回剑退后:“你是谁,为何每一刀都能针对我的剑法。” 杨小小嗤笑:“云拓第五,不过尔尔,用得着针对?” 这一次,杨小小率先出刀,剑魔第三剑! 这一剑,如同奔腾大河,不可阻挡。 然而,杨小小一刀逆挑,倒卷天河。 当此之时,一道阴冷的气息向方尚袭来。 方尚毫不犹豫反手拿出方天画戟。虚空虚斩。 “叮!”一枚丧门钉落在地上。 方尚皱眉:“云拓鼠辈,出来一见。” 丧门钉,只有棺材上才会有这种东西。 白雪皑皑中,这枚钉子没有颜色,没有反光,穿过虚空,直到被方尚一戟斩落。才露出原型。 那人,始终不出现。方尚第二戟扫出半圆之势。 “叮!”又一枚丧门钉。 方尚目光扫过,却看不出是从什么方向飞来的。 尹道德暗中吃惊,虽然自己已入先天,却绝对挡不住这枚丧门钉。 旁边,剑魔出到了第五剑,这一剑,如同大日般闪耀。杨小小眼睛微眯,这一刀直取剑魔头颅。 旁边,两名云拓人相视点头,两人同时出招,冲向黄庭芝。 同时,一枚肉眼看得到的丧门钉飞向黄庭芝。 不是一枚,而是八枚。本来,不应该有人看得到的,但是八枚丧门钉从同一个方向飞来,短时间在同一个位置反射出光芒,所以再能看到一枚漆黑如墨的丧门钉。 黄庭芝身上气息暴涨,一剑刺向丧门钉。一道剑气凝练到了极致,如同一根飞针,直穿八枚丧门钉。 云拓二人的刀剑,也贴近了。 将此之时,东面传来一声缥缈的叹息:“找到你了。” 这声音,如同就在跟前,却又像是有万里之遥。 下一刻,一道剑影从天外飞来。 云拓二人还未做出反应,便被那一剑撕裂。 那是一柄大越国样式的铁剑,铁剑落地,插在黄庭芝身前。 黄庭芝看着铁剑,似乎想起了什么。单手拔出长剑,扔向东面:“做你的剑圣去吧。” 这一刻起,黄庭芝不再是剑圣,而是剑神。 大越剑神幼弟,出世了。 一声叹息,一柄铁剑,斩断了黄庭芝对剑道的所有期望。 三年前,黄庭芝以弱冠之龄剑败青城剑圣。 青城剑圣:“从此你就是剑圣了,剑道魁首。” 黄庭芝只说:“我只想找一把比我更强的剑。” 三年来,黄庭芝的名声不显。然而,所有通玄高手,都知道此人以是天下前五。除了三大教派魁首,没人比他更强了。 就在这一天,还未显露名声的剑圣,退居剑神。 而青城剑圣大越剑神,已然作古。 这一刻,其他人都在想东来的那把剑是什么意思,然而方尚却腾空跳出,奔向了某道残垣断壁。 隐藏的最后一人,就在这里。 黄庭芝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 下一刻,方尚方天画戟斩断墙壁。土墙分崩离析。 然而黄庭芝却虚空一刺。收剑,拖出一道血花。 一道人影,凭空出现。 那人,双手捂着喉咙,换换的,如同一滩烂泥,倒在地上。 这厢结束,那厢,剑魔出到了最后一剑,第七剑。 “这就是你最强一剑?什么云拓第五,你去死吧!”杨小小身形暴涨,霎时间,几乎从一个七尺凡人,变成了丈二天神。那把菜刀,斩出了如同势要斩破天地的一刀。 六年前,剑魔西来,一剑杀死了中原刀圣,从此刀圣之位空缺。 江湖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谁用刀杀死剑魔,才能被承认是刀圣。 哪怕江湖上用刀通玄的人已经三人,却都只在争夺刀神称号。 刀圣,二十四圣中,主杀戮第一。 这一天,剑圣脱去称号,自领剑神。 这一天,杨小小一刀将剑魔剖成两半。 成为刀圣。 刀圣没有那一把大环刀,没有拿一把环首刀,没有拿一把重刀,长刀,唐刀明刀,甚至拿的不是一把杀人的刀。 他拿着一把杀猪的刀,右手一把刀,左手一把锉子。如同要去杀猪的屠夫。 然而,他却可能是天下最会杀人的那个人。一个杀猪的屠夫。 第二十一章 一戟之下地龙分尸 今天发一章,写的纠结……新书期过了,才二百收藏,好惨。 —————————————————————————————————————————————————————— 一颗骷髅草下,几颗石子儿微微颤动了几下,随后,一只蜥蜴从骷髅草中钻了出来。 蜥蜴用舌头舔了舔右眼,然后开始转头扫视四周。 或许是因为眼睛长在脑袋的两侧,蜥蜴的视角达到了惊人的三面六方,唯独后方和下方看不见。 然而,危险总是来自你看不到的地方。 一头足足比这蜥蜴高大百倍的蜥蜴仅仅舌头一卷,这只蜥蜴便成为了果脯的食物。 吃掉小蜥蜴的黑色蜥蜴是克拉多巨蜥,巨蜥在骷髅草上蹭了蹭爪子缝,随后开始往前走走。 仅仅走出五步,一直庞然大物迎面而来。克拉多巨蜥被生生踩死在脚下。 仅仅克拉多,就有成年土狗大小,那庞然大物却只用一直前爪,就把克拉多完全踩成了肉泥。 更奇怪的是,这庞然大物身上坐着一个人。 那人身披铁甲,手持重剑,双腿夹在庞然大物第二节背甲后的凹陷上。 方尚目送着庞然大物所在的队伍朝着前面走去。 赢錾若有所思:“这就是传闻之中的地行龙?” 方箐葶瘪嘴:“这玩意儿也敢号称是龙?大蜥蜴罢了。” 正在擦拭长枪的司徒长明接茬儿:“听说西方龙性淫,产生了很多杂类龙兽,地行龙是其中比较厉害的一种。” “龙马也是龙兽,这地行龙比起龙马差异里记。” 几人的调侃被地龙骑士听了个正着,地龙骑士远远便道:“没见识的小丫头,如果地龙不是龙,你又是不是人?” 赢錾一听,心道不好。 比他心里声音更快的,是方尚的方天画戟。 摇隔数十米,方尚催马而动,途中翻身取下方天画戟的布袋,银色光芒划破烈日烤灼的空气。 “哗啦!” 没有方天画戟披在地龙身上的声音,只有冲天血柱的声响。 地龙有一颗很强壮的心脏。所以,死的也很快。方天画戟直接将一丈余高,六丈余的地龙从第二节背刺处斩断! 当然,地龙是无辜的,方尚只是为了杀那出言不逊的骑士罢了。 赢錾摇头:“这一刀砍出事了,这地龙,就像我朝龙雀一样,有龙血统,这样的异兽必定把持在权贵手中,这骑士说不得就是德黑兰某个大势力的人。” 西方龙性淫,喜欢和兽,交,欢。产下地龙,青背铁冀龙,双足飞龙等兽。 东方龙性欢,喜欢和鸟,交,欢。产下龙鸢,龙雀,龙鹰等天空的强者。 如果硬要对比,那么地龙和龙鸢相近,都是五阶兽类。只不过龙鸢有着八阶兽类的速度,而地龙有着八阶兽类的力量。 这些都是龙兽特有的特性。 方尚是不惧怕地龙的,但是不代表四人就可以抗衡德黑兰的庞大势力。 赢錾思索半天,无奈下只得道:“我们即刻进城,寻找基督庇护。” 一路上在很多地方耽搁了时间,自金城出发的基督教宗应该先一步到达了德黑兰才对。以基督教宗在德黑兰的势力,庇护他们,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四人匆匆进城,询问了几个会明语的旅馆老板后,几人朝着城中心去了。 千年前,德黑兰是犹太人的天堂,然而,以千年来,犹太教反而没落了。自犹太教以及摩西教中脱胎而出的天主教开始以耶路撒冷为中心,朝着四周扩散。 也正应为基督教的冲击,罗马帝国覆灭。土耳其帝国覆灭。 而政教合一的奥林匹斯天神山以及奥丁神国却避免了这一切。 直到一千年后的现在,两大蛮族人摩西人犹太人阿拉伯人中,基督教大肆流行。 后世人一直在争论,当年那个提出基督教义,随后几百年中被教徒教宗强行举为创始人的圣人,可能不是蛮族,而是犹太人。 甚至,这人可能是摩西人,黑人。 有人推测,这圣人可能活了三百余年,在天竺聆听了佛祖佛法,然后在摩西学习了摩西教义。最后综合其中教义,想要给犹太人蛮族人以精神解脱,于是开始传教。 而后世人,不在乎他是谁,他活了多久,他有多传奇。后世人只在乎,基督教义适合帝国统治。 政教合一的模式下,皇权被削弱,如果是基督教,情况又不一样。基督宣传隐忍,深得佛法精髓。受统治者吹鼓。 四人走入这异域风情的城池。 没有城墙。 是沙漠中的绿洲。 街道上全是白色穹顶的小白洋葱头房屋。人们带着白头巾黑头纱或是穿着黑斗篷到处走动。 这里是中亚细亚,文化融合达到了极致,却又拥有自己的文化。 一千年前,西域五十二城的文化不断在匈奴威胁下西迁。与当地白色方形房屋融合,形成了如今风格的德黑兰。 而街道上的人,用头巾就能看出信仰。白头巾是真主的信徒。而黑斗篷是天神山的信徒。至于没头巾或是红色小毡帽的,就是基督教众。 四人在黑斗篷的掩护下很轻易就到了基督教的区域。因为一路上他们刚好经过了天神山的势力范围。 刚刚进入基督教区域,他们的装扮就变得奇怪起来。 在河水不犯井水的德黑兰,天神山神使很少进入基督教区域。 所以,他们吸引了很多目光。 直到到达德黑兰大教堂,赢錾才拿下黑色斗篷,对着守门人嘀咕着什么。 在这个欲望腐蚀人心的年代,苦行人不再以大教堂为归宿。甚至清道夫都不再以驻守教堂为荣。 教堂中也充斥着权力争斗。 每一名红衣大教宗,都是所有门徒崇敬,并且巴结的对象。 很容易,四人就被领到了教堂后。 基督教堂,前后层次颇多,和中原寺庙很像。 绕过不知多少个弯儿之后。 四人见到了等候多时的教宗。 “沙兰科?” 教宗挥手斥退左右。 看着四人,沙兰科皱眉:“你们惹上大事了。” 赢錾知道惹麻烦了,但是能让沙兰科这么郑重的说惹上大事了,恐怕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沙兰科低头道:“耶路撒冷白揦子莫国王子,是不是你们杀的?” 赢錾面色一柄,果然。真的是惹上大事了! 这里的国度,不向中原,国王哪怕婚娶也顶多一两个妻子。按理说白揦子莫的王位继承人应该只有三四个而已。这还是加上国王兄弟侄子等人才能得出的数字。 换句话说,方尚那一刀,得罪了整个耶路撒冷。 如果被人知晓,在中亚细亚,方尚将寸步难行。 赢錾低声确认:“是一个骑着地龙的年轻骑士么?” “是!” 第二十二章 分离去罢追杀来袭 德黑兰城外,方尚一个人默默的走着。 由于白揦子莫王子之死,沙兰科教宗也无法保证四人周全。 沙兰科教宗建议方尚独自西去,离开中亚细亚,进入小亚细亚,甚至进入欧罗巴。等到数年之后再回归。 方尚也想过。他的目的是保护赢錾进入德黑兰,如今任务已经完成了。 他杀白揦子莫王子时,是当着一整队商队出手的,根本不可能避免被发现。一个背着比人还高的布袋的目标,实在是态明显了。 方尚当然不会放弃自己的武器。所谓剑在人在不是说着玩儿的。 虽然方尚还没有这个觉悟,却不代表会放弃好不容易得来的这件神兵。 更何况,就算不拿方天画戟,他的目标也太明显了。 方尚明白自己如今才先天,断然不可能跟一个国家对抗。 所以,他选择独自离开,方箐葶和赢錾在一起应该是很安全的。更何况方箐葶自己也算得上一流高手,只不过实战经验太少而已。 方箐葶三人一行,除非是中亚细亚的绝顶高手故意针对,否则绝无生命危险。 趁着夜色,方尚出德黑兰,朝着西面走去,意图避过耶路撒冷直接北上。然后转道欧罗巴。 沙兰科的势力也只能在德黑兰给予一些庇护。 出了德黑兰,方尚一路狂奔,将白揦子莫的视线拉出了德黑兰城。 清晨,天色灰暗,昼行的蜥蜴蛇类还没出现,鼠蚁虫类已经休息,沙漠中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只有呼啸的寒风。 这里是大路中间,沿海气流进不来,北面寒流也无法侵袭,比起西域,此地要温暖的多。不过,由于是沙漠,夜晚也冷的可怕,白天或许是炎炎烈日,晚上就要白雪皑皑。 沙漠降雨的确很少,却不是那种纯粹的沙漠,只是荒漠。 方尚的马匹已经很累了。这匹马是在西域才换的,之前的骆驼不适合快速转移,然而,凡马始终是凡马不可能没日没夜驱驰。 马儿走着走着,跌倒在地,方尚翻身落地,看着劳累的马儿,解开了马缰,卸下马鞍,随后,独自步行。 以方尚的脚程,步行甚至快过马奔数倍。 直到天刚刚亮,方尚看到了绿洲。 这是一个小绿洲,没人懂明语,哪怕明语是大陆通用语言。 方尚走到一处店家门口,拉低了帽檐,随后丢下一两银子,拿起一个饼,一块肉干儿便走。 店家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银子,欣喜的擦着银子,随后把银子放进了腰带里。 走不久,方尚看到了一匹好马,随后,掏出一两金子,指了指马。 大明,一两金子能置换十六两白银或更多,在金银稀缺的中亚细亚,黄金甚至是宗教专用的东西,只有少数大贵族才会使用金子。牧马人略微考虑后,将马缰递给了方尚。 吃着饼和肉干,方尚打了两壶水。翻身上马,继续前进。 如果方尚知道,中亚细亚的水壶不是羊皮做的,而是骆驼的阴,囊,不知道是否喝得下去这些水。 又是一夜,方尚已经走出将近千里,这距离,已经脱离白揦子莫王国的范围了。 然而,该来的还是来了。 大军不来,一队高手到了。 方尚正有些疲乏时,一道轻微的破空声给他提神了。 那是一道箭矢! 方尚瞬间做出反应,方天画戟布袋收拢,方天画戟斜挑,从天而降的箭矢从正中间被破开。 那是天空之上来的攻击,方尚抬头,三头狮鹫,在头顶盘旋。 天神山在某个古老的时代,走出过某位天神,那位天神使遇到了狮鹫之王,那头狮鹫,狮身鹰翼长出了人的半身。 拥有绝美女性上半身的狮鹫之王斗智中被天神斩杀。随后一千多年,狮鹫群体从传说生物下降成为了普通魔兽。 然而,中亚的天空上,狮鹫依旧是绝对霸主。 哪怕是刚成年的狮鹫也能达到五阶巅峰。 随着成熟期到来,狮鹫一般会成为七阶魔兽。而一群狮鹫,哪怕是人养的,也会产生一两个八阶超级魔兽。 还好,天上三头,只是一头六阶两头七阶。 方尚耳门一动,将周围声音全部收入耳蜗。 背后不到三百米,沙地有声响,类似沙蝎拱沙,却大不少。左右两侧有轻微沙流声,像是某种有肉垫的兽类脚爪踩踏沙地的声音。 三面合围! 加上天空,四面。 方尚仔细一想,敌人一定希望自己从放开的缺口突破过去。哪儿,一定等着什么恐怖的东西。 方尚随即决定,左面突围。 反手将方天画戟的布袋蒙在马匹的眼睛上。随后驱使马匹像左狂奔。 这匹马是一匹上好的西域马,两步一丈,半个时辰狂奔,百里不是问题。瞬间冲刺速度更快。远比幽州马厉害。 正当方尚驱马狂奔时,马却突然减速刹脚了。 方尚定睛一看,一个白袍人,骑乘白色巨狼等在这方。 方尚方天画戟倒钩刺破马股,棕红骏马嘶鸣再次狂奔。 白色巨狼一跃三丈,白袍人挥动手中弯刀。 方尚方天画戟斜挑,刀戟交错,火花四溅。 漆黑的沙漠中,两人视力极好,交错之间,方尚看到了那人惊愕的表情。 方尚嘴角微翘,来了还想跑? 没想到竟然是七阶高手,不过,算你倒霉。 那人乘骑巨狼如同一心,落地后,巨狼转身狂奔,那人起伏间狂呼:“快逃,八阶!” 方尚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是却能猜到他们说的是什么。 天上狮鹫三支箭射来,延缓方尚动作。 其中一头狮鹫发出长鸣。 鹰特有的高亢,狮子特有的低沉浑厚,加上秃鹫的死亡气息,狮鹫的声音如同来自地狱的寐语。 方尚丢下棕红马,三两步追上巨狼,一戟劈落! 当此之时,地面黄沙疯狂涌动,一道如同长鞭的东西破土而出。 方天画戟被这东西挡了下来! 方尚一看,竟然是一头巨大的蝎子。这头蝎子的毒刺,竟然挡下了方天画戟,只是微微有些白痕而已,并未折断。 又是七阶魔兽。加上巨狼狮鹫,这已经是第四头七阶魔兽了,不排除左边也是七阶白狼。 如此说来,等在前方的,必定是八阶骑士,或战士。 方尚三两步腾跃,再次落到马上,擒贼先擒王。 等你在最关键时刻刺我一刀,不如我先找你! 策马奔腾。 这一刻,曙光微起。 一道紫气东来,划过天际,点亮天空,随后,天空再次黑暗。被紫气闪过之后,眼睛适应了亮光,再去看黑暗,几乎失明。 这是日出之时特有的一幕。 方尚也有优势,他是背光,等着他的人,正对亮光和黑暗。 转瞬之间,黑暗消失,日光,终于降临大地。 方尚长吸一口冷气。 数百丈外,一头青色毒龙窝在沙地上! 第二十三章 基督兴起沙漠刺杀 四头甚至五头七阶魔兽,加上一头八阶毒龙,这似乎是必死之局。 毒龙,还有一个令人胆颤的名字,冥界亚龙。 上古时候,一头巨龙与蝮蛇产下后代,也就是毒龙。那时候,毒龙还是普通的六阶魔兽,比地龙还第一个层次。 众神山上有一名叛逃的魔法师投靠了冥国,成为了一名邪恶巫师。这名叫做莱恩的邪恶巫师在耶路撒冷附近捕获了一头天赋极强通人性的毒龙。没有自己冥宠的巫师想要让毒龙成为他的冥宠。 于是,莱恩将毒龙带到了冥国的万龙巢穴。无数巨龙和亚龙去世后被埋葬在这里,在冥国的滋润下,化作了骨龙和魔龙。 弱小的毒龙听从莱恩的吩咐,想要在万龙巢穴学到真正的巨龙本事,然而,这一切都行不通。毒龙,根本没法使用龙语。 毒龙在怨恨中度过了很多年,却偶然发现,自己与生俱来的剧毒,甚至比普通骨龙的龙语魔法更强! 隐藏在莱恩的庇护下,毒龙不停的在龙穴学习着如何使用自己的剧毒。 而莱恩,却决定放弃毒龙,因为,数十年,毒龙都没有学会龙语。 觉得被龙族抛弃的毒龙再次感觉到了背叛,毒龙阴狠的将毒液吐向莱恩的眼睛,杀死了莱恩。随后,已经不再弱小的毒龙在万龙巢穴降服了每一头骨龙和魔龙。 当冥国的人发现这头毒龙时,他已然突破八阶,成为了通玄魔兽。或许,突破到通玄,他已经不再是魔兽了。 脱离冥国,这头毒龙说着人语纵横在耶路撒冷附近,统一了毒龙一族。将自己领悟到的每一点,都传授给了自己的族群。直到,一头更强大的毒龙杀死了他。 他的确死了,但是,毒龙一族,却成为了亚龙,只弱于红蚍蜉一族的亚龙,甚至比精灵龙仙女龙都更强大。冥界亚龙这个名字开始传送。 当人类发现毒龙一族竟然全部从六阶魔兽变成八阶魔兽时,只是惊讶于神的造物,却不知道毒龙一族经历了什么。直到,耶路撒冷基督教掌握了毒龙一族,才明白,毒龙一族为何会突然进阶。 这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千年之内,毒龙成为了基督教的倚重。 那头毒龙,和普通毒龙没有区别,他们和红蚍蜉一样,没有四肢,看着方尚的到来。 毒龙慢慢的悬空,旁边,基督教神使缓缓拿起了法杖。不同于众神山魔法师的元素魔法,不同于德黑兰奥术法师,基督教神使使用的是名为光明的魔法。强烈的腐蚀性不弱于冥国巫师的巫术,却又拥有如同众神山水元素法师的恢复能力,光明本就耀眼,又拥有如同火与雷的炙热。 光明依托毒龙的黑暗,令人胆寒,但是,这或许不包括,方尚。 方尚不在乎那个光明法师,他更怕的是几头魔兽。 魔兽都拥有强悍的体魄,他作为一个天生八阶的武者,害怕的是体力流失。 毒龙率先发动,一口淡绿色的毒球穿过百丈虚空而来。 方尚看着毒球飞向自己的眼睛,心中一禀,方天画戟撕裂身前虚空,毒球溃散在空中。 神使一愣:“好强!肉身力量竟然能撕裂虚空,威力不下于一阶宝石!”能量宝石不同于人的境界。宝石只有五阶,五阶最弱,一阶最强。在凤阳城外,众神山的火神使者爆开一阶宝石,撕裂过虚空。 不得不说方尚学习能力很强,运用肉体能力,模拟出了宝石爆炸的威力。 天空中,狮鹫飞舞而下,巨爪抓向方尚,方尚方天画戟横劈,格挡巨爪。 就在此时,巨狼也奔袭而来。 方尚放弃马匹,向前翻滚,躲过巨狼。当方尚翻滚之时,沙地中巨蝎蝎尾破沙而出,差一点洞穿方尚的大腿。 当方尚躲避之时,巨狼口吐风刃,脚踩风系力量,生生踏了过来。 方尚恼怒抬起手臂扇翻巨狼方天画戟竖劈! “刺啦!”疯狂而恐怖的撕裂声后,沙地之中喷涌出淡黄色的液体,方天画戟在沙地之中连续搅动,整个沙地都开始震动,巨狼之上的骑士跌落在地上。 “沙奎死了!小心!”神使愤怒,一道光芒,在黑夜中刺破云霄,当光芒远去再回来之时,带来了如同陨石般的光雨。 方天画戟疯狂转动,格挡光雨,光雨之中,两头狮鹫穿插在光雨中,生生将方尚之前骑乘的汗血马撕裂,随后冲向方尚。 整个包围圈越来越紧,靠的越来越进。 方尚抬手抵抗两头巨狼,一戟捅穿一头狮鹫! 两头巨狼与毒龙已经贴近到了方尚身前。 方尚看着手臂上巨狼的抓印,随即使出霸王三甩。这是方家枪法的精髓。虽然每一个用枪的人都会霸王三甩,却用不出方家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便是由于功法的原因。 方尚依旧不会这功法,但是方尚会模拟。模拟看到过的一切。霸王三甩将两头巨狼砸翻在地。 一名巨狼骑士被巨狼翻滚时从身上压过,顿时筋骨断裂。 神使一道光芒激射而出,随后变色:“救不了,格里芬,不要在隐藏了,动手吧!” 格里芬?方尚不是之前的方尚了,他懂得很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格里芬是众神山对狮鹫的称呼。在众神山,格里芬是邪恶的象征。众神山屠戮格里芬的功绩不下于屠龙。 然而,不是所有狮鹫都能号称格里芬。因为,格里芬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个传奇。 毒龙是基督教最强的力量,却不是基督的象征。基督的象征是狮鹫。 《福音》描述:“基督是一只狮子,因为他有着统御的才能和巨大的力量;基督也是一只老鹰,因为他在复活后可以升入天堂。” 然而,当那头超越八阶的格里芬死去后,狮鹫失去了荣光,成为了普通魔兽。格里芬再现了? 方尚,回头观察死去的狮鹫,和还活着的狮鹫,瞬间发现了不同。死去的狮鹫翅膀是羽翼。然而,活着的那头狮鹫是肉翼! 肉翼,是力量的象征,巨龙便拥有肉翼,而不是亚龙那般是爪翼。 “糟糕!” 那头活着的狮鹫全身散发白色的光芒,如同彗星一样,冲向方尚。 方尚再也没法留手,方天画戟不停震动,一瞬之间刺死一头巨狼,撕裂冥界亚龙,将神使钉死在沙地上。 彗星般的格里芬已经冲到身前,方尚丢下方天画戟,冲向格里芬。 一瞬间,方尚的双臂便血肉模糊,格里芬疯狂煽动肉翼,黄沙被搅起,方尚右手成抓生生从格里芬身上撕下一条肉! 格里芬身上的骑士惊恐:“格里芬,逃!” 与杀死百拉孜嫫的敌人来说,保存基督的象征更为重要。基督教是凌驾于百拉孜嫫王国之上的教派。 方尚抬起方天画戟,右腿猛然登地,冲向格里芬。 就在此时,一道阴冷的寒光贴近,方尚猛的在空中扭曲身体,“叮!”方天画戟击在那长剑上。 “奥丁?” “想不到,过了这么久,你还在防备我,哪怕是生死之间,你更强了。”留下这句话,奥丁消失在沙漠中。方尚更强了,奥丁也更强了。 看着远去的格里芬,方尚十分不甘。看了看被撕裂成两半的马匹。方尚盯着地上匍匐不敢有动作的巨狼。 “臣服,或者,死亡。” 第一章 湖岸乱兵 大明国,历经九世不衰,第九任皇帝赢战继承大统第三年改年号平齐以来,天下安定,百姓富裕,已有十六年。 西南边陲,向外是云端之国,洛桑。 边陲,有一小镇,叫回龙。有一河,叫回龙河。有一湖,叫龙眼。 传闻上古年间,一条龙肆虐中原,最后远游西南,在这个地方回头看了一眼中原,随后卧倒,化为一条长河。 而回龙的位置,正是龙的心脏。再往西南走,便是回龙河的源头,而龙眼湖,正在此处。 每年八月底,都有小股洛桑骑兵偷入大明国,劫掠边境百姓。平齐六年,大明国五十万大军途经河洛、清水郡佯攻回桑国,随后突然转道北蜀,兵伐洛桑。 大明国威武大将军,司徒长明,帅五十万大军用火攻计大败洛桑。从此洛桑不敢明犯边境。 但是每年秋末,还是会有洛桑骑兵犯界。 因为冬天,高原上天寒地冻,很难生存,没有存够粮草,只能冻死。所以他们不得不考虑犯边。 正是深秋,一支大明国军队停在龙眼湖休息。 一名探子从山林中钻出,直入大帐。 随后,北蜀中郎将赵谦走出大帐,勃然大怒:“聚集人马,准备战斗!” 是的,洛桑犯边。 但不知为何,这一次,对手是一支超过千人的骑兵队伍,而大明国军,只有七百。 赵谦面色阴沉,一边擦拭长剑,一边暗道:“有诈。王都出事了。” 此王都,不是皇城,大明国皇城是凤阳。而王都是指齐王都也就是华阳国都。 赢炎十六岁时被封王离开都城在蜀中华阳国开庭,成为大明国十八路藩王之一的齐王。 当大明国军刚刚准备好之时,洛桑骑兵至,洛桑马不高,短腿,但是耐寒,而且适合穿越山林,是洛桑一大依仗。 战火莫名开启,三个小时血战后,大明国龙旗倒地。 十年,这是十年来,大明国倒地的第一杆龙旗。 平静了十年的边疆再次烽烟四起。 而十年前,正是大明国打的洛桑王都西移,才震慑了四面番邦。而此时,又是洛桑,重新点燃了战火。 一名高大的洛桑人肩扛巨斧,骑着一匹稍微大一点的洛桑马进入正在打扫战场的洛桑军中。 那汉子穿着长袍,右手却褪下了衣袖,卡在腰带上。正是洛桑人最标准的打扮。 这个人就是洛桑特蓝部族土司,长野呙及。 长野呙及驱马缓步,走到了队伍最前方,而这里,一群洛桑人,正在拷问战俘。 十数个战俘站在一起,只穿着里衣,没有穿着盔甲,更不要说兵器。整整七百人的大明国军,只有他们活了下来。 长野呙及扫视众人:“说出道路者,可不死。” 人群中,一名清秀少年仰起头:“此话当真?” 战俘顿时有人怒骂:“常空你个王八蛋,我大明国没有叛变的士兵!” 原来这个清秀少年,有一个很像和尚的名字,常空。常空回头:“夜前,我都还是个普通农民,犯不着跟你们一起去死。” 长野呙及微笑:“你是佛教信徒?” 常空点头。 长野呙及哈哈一笑:“那我们是自己人,只要你带我军走小道进入蜀北平原,我就放你一条生路。” 常空背负双手:“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 “好!” “是的,很好!” 既然有人答应带路,剩下的大明国军,便没有了价值。在咒骂声中,十多人被原地杀死,都丢掉了耳朵,变成了战利品。 洛桑骑兵,平时很散乱,但是极为听话,等级深严。长野呙及发话之后,洛桑骑兵在两刻钟内进食完毕,随后出发。 长野呙及想要给常空一匹马,但是常空拒绝,说不会骑马。 天至正午,长野呙及一边拍打虫蝇,一边询问:“为什么这条路这么歪歪扭扭的。” 常空头也不回:“一条直路,那叫康庄大道。” 长野呙及无奈,只能跟着他继续走。 这一走,就是数个时辰,路上连一点儿水坑都没有,与西南边陲潮湿的环境极不相符。 终于,洛桑马开始打着鼻息,长野呙及击节:“有水源!” 常空点头:“是的,前方有个大湖,我们喝水之后,沿着湖向东,就到了。” 山林中,树叶遮蔽了天空,根本看不清日头的方向,能够在入夜前到达湖边,也是一件好事。 当众人刚刚走到湖边时,天完全黑了。只能看清,的确是湖边。深秋,冬天前只有一个月,正是月缺之时,漫天星斗,独,不见月光。 常空警告洛桑骑兵:“这里是北蜀,有很多猛兽,这里是山林,又是湖边,哪怕入夜,也会有猛兽给水,你们取水时,最好不要动作过大。这湖,有灵。” 长野呙及想了想,严令手下不得离开一里范围,取水时尽量小心,营中士兵不得喧哗。 巨大的白帐篷搭了起来,常空被长野呙及留在了大帐。 吃着洛桑的上等风干牛肉,常空显得很惬意。 而营帐外,普通洛桑战士正在安葬战死的洛桑人。 洛桑人,信奉自然,高位者死后,予以天葬。低位者死后,石葬。与中原地区土葬类似。只是土换做了石头。 清晨,日照生烟,林中瘴气和湖中烟气结合,变成了大雾。 长野呙及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询问常空,常空答:“昨日无雾,今日有雾,因该时间不长,最多一个时辰就会消散。” 洛桑人开始进食,然后列队,果然,不足一个时辰,大雾消散。 当大雾散尽时,正好能看到对岸。 一名洛桑骑兵大喊:“不对劲,这里是昨天那个湖的对岸!” 众洛桑骑兵大惊,随后望向对岸,果然,就是昨天那个湖,湖对岸,葬着七百大明国军。 长野呙及,抓紧巨斧,四处张望,在湖边,看到了常空。 常空面对众人背对龙眼湖,面带笑容:“各位,之所以带你们到这儿,是为了用你们的人头,祭祀我哪些只做了一天兄弟的,兄弟。” 随后,长野呙及巨斧扔出,常空却倒向了湖水。 当常空后背拍在水面之时,湖中,猛然卷起漩涡,随后,漩涡倒转,一条水漩涡冲出湖面。大水冲向洛桑骑兵,水扑腾落地之时,一颗巨兽的头颅冲出水漩涡。 那是一颗,龙头? 长野呙及看着巨兽如同灯笼一般的血色双眼,只来得及大喊:“我!”然后便被巨兽吸入口中。 不到片刻。六百多洛桑骑兵全军覆没。 常空一个扑腾,爬上水面。 巨兽伏倒,震得周围树木猛晃。 常空笑道:“谢谢。” 巨兽开口:“记得你的承诺。” 常空点头:“记得。有缘再见。” 巨兽两根硕大的胡须抖动:“还是别见了。小书生。”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巨兽慢慢的钻入湖中,湖水震动,传出声音:“果然是个书生,而且是个王八蛋书生。抄袭前人,有本事自己写。” 常空放声大笑:“哈哈,哈哈!前朝刘禹锡的神作,我如何做的出此种文章。” 第二章 赢战 由于我是放假前发布的新书,但是今天才让编辑过得审核,所以白白废了十二天新书期。也导致先是两周没更新了。各位,我只想说,我又回来了 ——————————————————————————————————————————————————— 天子不上朝,世事如烟。 岷江旁,一座不起眼的小山下,两位老人矗立江边。 这座山,在高山多如牛毛的蜀州,根本算不得什么,但是这座山却有一个御赐的名字,游龙。本来,岷江水会被改作流水的,不知为何,作罢。 一位老人穿着明黄色的衣服,一脸胡须,脸型有些消瘦,眼神却明亮如火。 另外一个老人穿着白色长袍身体挺直,头却略微低垂:“这水,很清澈。这里山清水秀,比起中原,好太多。” “是吗?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还没改掉拍马屁的习惯。”黄衣老人不屑一顾。 “哈哈,那是我的荣幸。” 玩笑之后,白袍老人正色:“你的儿子,真不消停。” 黄衣老人看着绵绵江水:“大儿子一心信道,躲在龙虎山上。却去错了地方,龙虎山的老道,争强好胜,学不到天道。二儿子,居然又信佛,是要我赢家绝后么?三儿子,在北蜀立国,还好,做的不错。四儿子,声色犬马,不过全是装得,以为多几分城府,就能让我高看几眼,却不知,我知他,城府如同声色犬马都是装得。五子,有一点出息,却只懂征战。若是他继承家业,那就十世而亡了。” 白袍老人,撤步:“你有六个儿子。” 黄衣老人回头一巴掌挥过去,却不料白袍老人早就躲了:“你这个……哎,算了,罢了。” 忽然,天空色变,太阳被太阴盖住。一道明星从天空中忽然出现,照亮了小半边天。 白袍老人微眯双眼:“你看,太白星出现了,但是没有紫微星。你老儿这个皇帝做到头了。你几个儿子。恩,既然是这个星象,你几个儿子都有难了。” 原来,这个面庞消瘦的黄衣老人,竟然是上位十年血屠四境,然后裹挟血腥气息,稳坐凤阳皇城皇宫大宝二十载的当今大明国皇帝,赢战。 凤阳离北蜀,有千里之遥,不知为何,他会出现在这里。 而,白袍老人,三番两次得罪这个数十代内最血腥的皇帝,又不知是何人。 赢战背负双手:“儿孙自有儿孙福,当我的儿子,就得有这个打算。你看这天,拿我没办法,要找他们撒气,我也没辙。” “说的轻巧,你的三儿子,就在百十里外,华阳城,怎么,不去看看?”白袍老人笑嘻嘻的,似乎这些在凡夫俗子眼中如同太阳般的人物的生死,只是个笑话一般。 赢战看了一眼水,看了一眼山,最后才看了一眼天空:“我不去,他有三成可能活,我去,他必死无疑,而我也有三成可能会死。” 白袍老人哈哈大笑:“天算不如人皇算,果然。天都算计不了你这老……恩。”本来是想说老不死,还是老东西,不清楚,反正不会是好话。 赢战轻轻一指,岷江水倒流,一段十八丈宽,五丈长的水面化作了陆地。 河水去,淤泥在。 然而,顷刻间,淤泥竟然变成了干涸的河床,更是张开了裂口,如同百年大旱一般。 赢战慢慢走下河床,那身影,真就是应了四海升平帝王步七个字。 在白袍老人的注视下,赢战慢慢弯腰,然后从干涸的河床上捡起了一个物件。一只手镯,看不清原来的颜色,只能看出,是个手镯。 白袍老人掐了几下手指:“赢炎倒了血霉了。” 赢战侧目:“我就是要加这一把火,活不下去就别活了。” 天谴降,而此时,赢战还动用大神通,为的是捡起一个不起眼的沉寂在河底的手镯。然而,这大神通在上天的眼里,却是挑衅。 百里外,华阳城,齐王都。 一名女子迎风而立,脚下,正是齐王都西门城墙。 十丈城墙,如此高。 然而,女子丝毫不在意脚下是什么。 齐王,赢炎,站在她的身后。 女子开口,如同天籁:“知道吗,你是我最喜欢的弟弟。” 齐王呵呵一笑:“你只有我一个弟弟,其他人,不是同一个母亲。” 女子回头:“是吗?但终归是同一个父亲。” 齐王指着城外:“你看,十万,十万洛桑骑兵在城外。你却陪我在城内。还不能说明问题吗?我的姐姐,赢桑?” 赢桑笑着,然后笑弯了腰:“知道吗,我的师傅,沧浪棋圣,用了半身修为,和一个符道宗师的肉皮囊,加上那枚可以点穿云天的黑子粉末,为我做了一道符。” 齐王的笑慢慢流逝,转而面无表情:“为你?” 赢桑转过身来,对着齐王挥了挥手:“再见了我的弟弟。”然后往后退了一步,跌落城墙。 齐王扑上去,却没看到空中有任何人。 千里之外,一道倩影一步跨出,撞到了一个男子。 男子身上是一件奇怪的长袍。只有贵族和士族才穿长袍。但是绝对不会有贵族和士族用麻布做长袍,也不会有贵族或士族的衣服上有补丁。 女子撞在男子身上。男子回头:“姑娘,你太色急。” 女子怦然心动:“你是谁,为什么我不认得你?”那种心跳,是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似乎只有最熟悉的人,才会带来这种跳动。 男子哈哈一笑:“我叫常空。你这个问题问的真奇怪,为什么你会认得我。对了,别打扰大爷看戏。” 这个脸上没长胡子的大爷转过头去,看着什么。 女子四顾,才发现周围全都是人,但是他们却没发现突然出现的自己。因为他们都在看着前面楼顶的两个人。 女子捂嘴:“东海剑神黄庭芝,刀圣杨小小?” 常空回头:“什么?杨小小?这玩意儿高手的名字这么寒碜?”也不知道刀圣对于这个打趣作何感想。 女子却没理会他,只是紧盯刀圣剑神:“天下技艺,无非士农工商琴棋书画儒释道刀剑皇十四道。十四道十四神十四圣,缺九圣。一共十九位上得天下得地的陆地神仙,这两位的架势,是要决一生死?” 常空笑骂:“就这两位的行头,还神圣?笑死我了,你看,站了一刻钟了放不出一个屁。” 旁边一个人呵斥:“你懂个屁,剑神刀圣约战是十年前的事情了。从上个月开始,天下人都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目睹这绝世一战。” 看了看周围,常空蔑视:“绝世一战?呵呵,天下人真少,才二千个。”常空瘪嘴。 楼顶,不知是不是众人的肆意调侃让两位百十年来都少有人可匹敌的大人物再也忍不下去了。 刀圣先出一刀,刀罡一去十丈,然后猛然回收,那一刻,刀,璀璨,难以直视。 剑神后出一剑,剑没有带罡气,然后还是没罡气,接着,剑,直刺,平淡无奇。 常空笑骂:“剑神装逼,死定了。” 刀圣丢掉了刀,剑神却紧握着剑。 然而,剑神没有刺中什么,因为刀圣站在他的背后。 “你,恩,十年没长进,走吧。” 剑神哈哈一笑:“为什么要长进。我活着是为了吃,不是为了剑。” 刀圣一个踉跄:“你这个剑道的耻辱。” 剑神无语:“要么比喝酒吧。剩下十七个全部喊来,也喝不过我。” 随后,在众目睽睽下。两人都消失了。 常空点了点头:“恩,不错,我的眼界又提高了。你看我都看出了剑神要输。” 女子鄙夷:“看出来有个屁用,你看剑神刀圣鸟你么。” 话音未落,一个人出现在常空面前:“少年,我看你骨骼惊奇,做我徒弟吧。”不是别人,正是刀圣。 女子张大了嘴,这丫的,打脸太迅速啊。 刀圣有意无意的看了女子一眼,似乎知道这女子的身份。 常空让开一步:“喂,妹子,刀圣要收你当徒弟。” 刀圣也让一步:“别,天下缺了九圣,还有才被补位的工神,都是她师傅。做她的师傅,活不过三个月。” 女子哈哈大笑,再次笑弯了腰。 刀圣看着常空:“你看他爹多聪明,自己就是二十八圣之首,唯一有可能超脱陆地,入得天门的神仙人物。非要让其他人当她师傅,结果不费吹飞之力,荡平江湖。” 长空回头:“你就是那个,人见人倒霉的公主?你离我远一点。” 女子,就是赢桑,前后克死十大陆地神圣级人物的妖孽。 男子,就是和巨兽聊天打屁,然后进入中原的常空。 刀圣殷勤的看着常空。 常空道:“滚,不要师傅。” 话音落,刀圣消失了。 女子戳了戳常空的肩膀:“你这文弱书生,傻啊,刀圣可能是天下最厉害的三个人之一啊。而且家财万贯,没有儿子,没有徒弟。” 常空点了点头:“我有些后悔了。毕竟我很穷。” 刚一说完,刀圣殷勤且欠揍的脸又出现了。常空吓得退后一步:“滚,老子是读书人,打打杀杀的不适合我。走开。” 刀圣透露着诡异的笑容,看了看赢桑,又看了看常空,笑道:“这次真走了。我想让你当我徒弟,不是为了教你刀,而是为了那一头,你知道的,很少见。” 赢桑微笑着道:“他不当你徒弟,你可以考虑我。” 这话说完,刀圣真的消失了。 第三章 天下英豪 人群意犹未尽,虽然他们什么都没看到,却感受到了来自内心的那份激动。 天下神圣,不多。一刀一剑,更是杀伐巅峰的存在。能够看到他们对峙,也够自己给子孙后人吹嘘了。 他们也可以自己臆测,是否刀圣剑神动作已经快的他们看不清了,然后分出胜负的时候,他们才看到了什么。 当然,江湖这么大,不是什么都是真的,随他们去说吧。 常空双手抱怀,低头走出镇子,后面跟着个小尾巴。 常空时不时回头:“公主大人,你跟着我这要饭的干嘛。” “好奇。”赢桑如是说。 走出镇子,常空找了棵树,躺在树根上,睡觉。那树根,比一般的树干还粗。也不知常空是不是故意找到此处的。 赢桑在一边蹲着,双手撑着下巴,看着常空:“那刀圣为什么要找你做徒弟。” 常空翻了个身:“我认识他,见过他,不止一次。” 赢桑继续问:“什么时候,哪儿?” 常空回头看了一眼她:“你烦不烦,他是我们镇上杀猪的,我能不认识他么。虽然我买不起肉,但我还不能看了怎么地?” 杀猪?赢桑对于这个答案很满意:“如此说来,这十年,刀圣都在北蜀当屠夫。一旦天下发生什么大事件,你们镇子所有人就都没肉吃了?” 常空脑袋蹭了蹭,找到了一个比较舒服的位置:“惨吧?” “惨!” 刀圣当屠夫,这倒可以当做谈资,回京之后,又有了聊的话题。 赢桑继续问:“常空,你的这个空字,没有五行偏旁吧。我是指字,部首,你懂的。” 常空翻身而起:“你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赢桑点了点头:“恩,我决定跟着你了,你要去哪儿?” 常空反正都没法睡,干脆站了起来:“我立志要当淫贼,纵横千里。如何?” 赢桑鄙视:“就你这小身板,淫贼?遇到个不讲理的大妈,就能给你拆成五块儿肉。恩,骨头。” 常空嘿嘿一笑:“我要上京城,考状元。我大明国,比我有文化的人,太少了。我去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聪明。” 赢桑微微一笑:“当状元顶多做个五品官,混到七老八十可能能做个二品大员。不如给我当护卫吧,我封你做四品官。” 常空鄙夷:“你老子都不能随便封四品官,你当内阁八大臣是吃屎的啊。张灵甫和赵居正一把大权握手里。你当我是没见识的小瘪三?” 赢桑摇头:“五眼鸡,岐山鸣凤;两头蛇,南阳卧龙;三脚猫,渭水非熊。你那点儿小见识,顶多就是个三脚猫。” “非熊,飞熊。万一我是飞熊不是非熊呢?”常空如是说。 渭水飞熊,就是三脚猫,比喻只能干一件事情,而且还做的不好。但是飞熊呢,就是大周朝的开国丞相,姜尚。 “你做梦吧,大明朝没有丞相这个职务。” “呸,大爷天赋异禀,代替张灵甫,那是顺其自然理所应当。” “做梦。” 两人吵吵闹闹,过不久,当赢桑饿的没办法时,常空睡着了。 夜,十月初八,弯月,星明。 当赢桑睡醒的时候,恩,闻到香味醒的时候,常空正在吃烤野鸡。 赢桑毫不客气:“给本公主一只鸡腿。” 常空捡起地上的鸡腿骨头丢了过去,赢桑扑上去抢走了常空手里半只鸡,扭下鸡腿,吧没肉的鸡背脊丢给了常空。 常空怒视赢桑,然后从火灰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 赢桑好奇的看着,常空开始显摆:“啦,这东西,叫番薯,先是从西域传到了洛桑,然后传到了北蜀。一般只有有本事的人种的出来。我就带了几个,这是最后一个。” 赢桑看着番薯,又看了看鸡腿,然后道:“我用这个玉镯子换你的番薯。” 常空看了看番薯,又看了看玉镯子。然后拿走玉镯子,从火灰堆里又掏出一个番薯:“这真的是最后一个了。” 赢桑鄙夷:“奸商,小格局,一辈子小人物。” 常空遥指北蜀方向:“大人物都死了。” 赢桑面色微变,然后恢复如常,开始剥番薯。 常空拿起自己那一个番薯,然后把手里的镯子在衣服上蹭了蹭,丢进了怀里,然后道:“往东一里,有人被群殴。去看看。” 林间,一名男子匍匐在草丛中,周围,都是尸体,男子一动不动,如同死了一般。周围林中传出各种奇怪的声音。以及,惨叫。 片刻后,许多人围了过来,其中一个首领摸样的人看着灌木:“起来吧,世子,皇室怎么会有你这样没出息的子弟。” 那男子惨叫:“不起来,起来你们要杀了我。我什么都没做,放过我吧。” 然后,男子看到了一双脚,那脚的主人正在用左脚大拇指,扣右脚背。抬头看去,正是常空。 常空一边剥番薯,一边道:“各位,杀人犯法的。” 那群凶神恶煞的黑衣人围了过来:“你是谁,多管闲事?” “我是书生。听说这货是皇族的?那不是救了有赏钱。最近缺钱。”常空嘿嘿一笑,随后,往前走了一步,然后低头:“不好意思,踩你手了,你说你真能忍,就不像个世子,你堂姐在我后面,你起来吧,哎我说,你能不能起来,哦,你这废物,一只脚你都搬不开。”说着,侧开一步。 那世子一站起来,瞬间飙泪:“姐!他们杀人啦!” 赢桑一把推开扑过来的脑袋:“赢棵,你这货怎么会姓赢。” 为首的黑衣人想要重新把黑丝巾带上,已经来不及了。那黑衣人,满头大汗:“升平公主。这事是……” 赢桑皱眉:“闭嘴,滚!” 话音一落,十数名黑衣人消失的干干净净。 常空若有所思,对着赢棵道:“你说你叔叔杀你这个废物干嘛。” 赢桑大怒:“闭嘴。没人拿你当哑巴。” 常空害怕赢棵没理解到,补了一句:“你皇帝叔叔要杀你。” 赢棵不为所动,扑倒在地,一把抱住赢桑的腿:“姐!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糖葫芦,只有两串我都要去再抢一串给你三串,你一定要救我!” 常空继续吃番薯:“你呢,恩,好吃。你呢,救你的办法,你姐,没有。我有。” 赢棵回头:“姐夫,救我!” 赢桑一脚踹在赢棵屁股上:“喊哥。” 赢棵扑了回来:“哥,救我!” 常空点了点头:“恩,世子喊我做哥,听着挺舒服的。回去告诉你爹。就说你侮辱了楚州太守的女儿,不适合当藩王世子了,改个姓。” 赢棵抬头:“亏了!我得真去侮辱一下楚州太守的女儿。”说完,大哭:“樊太守女儿好丑,换成他侄女可以不。” 常空呵呵一笑:“我管你们这些皇族做的龌龊事。自己去想。” 废物不代表笨,也不代表没心机。同样,懦弱不代表没手段。 宣称侮辱就是侮辱了?假戏得真做。皇城那位手眼通天,错,生了天眼,长了天手。不好骗。 这一下,楚王得欠樊铁老头子一个大人情。 半日后,赢棵和两人分道扬镳。 赢桑盯着常空:“你是故意的,我在华阳见过你。” 常空不理会。 赢桑继续道:“你为什么要寻找各地的皇室子弟。我相信,你有目的。” 常空不耐烦:“你,猜错了。” “错了就错了,我会知道答案的。” 常空继续道:“不如你一刀捅死我,反正我不会武功。” 赢桑突然泼妇变淑女,然后含羞抛媚眼:“可以用美人计吗?” 常空似乎看到了很恶心的东西:“你给我滚开,变态。” 赢桑哈哈大笑,似乎知道了什么。 过了楚州,到了淮南。 两人分道扬镳。 这里已经是天子脚下。一朝公主,当然不能在抛头露面。 而常空,也终于能松一口气了。赢桑一路上无数次想要探他虚实,几乎就快被赢桑看破了。 淮南,涿县,山神庙。 正在啃野鸡腿的常空被山神庙门压了个正着。 门后,一位仁兄走了出来,掀开门板:“兄台,你也上京科考?恩?这鸡腿不错。” 那位仁兄伸着手,背后,是没了门板的山神庙门,门外是刺目的阳光。阳光让这位仁兄的身影显得很高大。太阳正巧在这位仁兄头顶化作了光圈。 天下,有英豪。 英是英雄,杨小小常年杀猪。 豪是文豪,仁兄伸手要鸡腿? 第四章 以文会友 常空回过头,自顾自吃鸡腿。 那位仁兄走到常空正面:“我叫完颜守仁。” 常空扯下鸡腿给他:“呸,还完颜,不要脸。完全不要脸。” 完颜守仁正色:“我饿了。”说完掏出一壶酒。 恩,一个酒壶,半壶酒。 酒壶里的酒晃得叮当响。不多,也不少。多了不响,少了响声不大。 常空看着天空:“似乎,要下雪了。” “是啊,过一个年,然后参加春闱,怎么的,也得三甲吧?哈哈!”完颜守仁看了看天空,今年的第一场雪要来了,也预示着,离年关实在不远了,顶多半旬。出门在外,他们已然都不知道天光百日了,只知道用气候对应节气判断大概的日子。 常空吃完鸡肉,在庙里的缸里洗了洗手。 完颜守仁把剩下的鸡骨头放在山神庙的作案上,一边放一边道:“老兄,快年关了。你也吃一点吧。” 看着完颜守仁的举动,常空抖了抖手上的水:“你请山神吃鸡骨头,不怕三清显灵弄死你?” 完颜守仁白了他一眼:“这是个庙,不是道观,归佛管。” “哦呵!那你更完了,让佛吃肉,罪过。” “放屁,小小山神,顶多算个外围佛门子。我完颜守仁,站在徽州城,一眼望去都没有比我更精通佛法的了。说谁更虔诚?”完颜守仁也洗了洗手,然后从不知道哪儿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 常空奸笑:“徽州城?徽州城那个地方除了种田的,还有信佛的人?”所谓种田的,指的是大空寺,南朝以来,佛家以种田为耻,唯独大空寺僧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完颜守仁偏头坐下,拿出一本大学,然后丢到一边,从行囊里拿出一个盒子:“来,下棋。” 常空看了一眼地上的那本《大学》不由觉得可惜,捡了起来:“这本书哪儿得罪你了?” 完颜守仁吹了吹棋盒:“注解,是唐时大儒,王指节,德行不错,学问上不了台面。” “啧啧啧!王指节都上不了台面,那我期待你成为儒圣。” “上天下地,千古以来,号称,或被称作儒圣的人,不下百人。只有三个,算得上不辱这个圣字。” “那三个?” “孔,孟,我。”完颜守仁非常不要脸的指了指自己。 常空把《大学》揣进怀里:“不吹你能死啊。什么棋?象棋?玩玩儿。” “小时候,我下象棋,我爹给我车马炮五个卒五个兵全扔进了河里。好不容易出来,买下了这盒棋,跟了我三年了。” “出门三年?你考上秀才那一年,几岁?” “十七。” “哈哈,不巧,哥们儿今年十六,去年考上秀才的。” 完颜守仁提起马:“十四岁那年,我成为了贡监,礼部推举我去汝阳当知府,我没去。” 听到这儿,常空识趣的闭上了嘴。 这年头,当世大儒要做官,都得去国子监座一年椅子翻一年课本才能当个七品小官。可知十四岁的知府,如何比不得两千年前的九岁宰相? 雪,铺满了大地,视野之中,一片雪白。 两个人,一步一步走进了皇城大门。 这一天,京城之中,皆在盛传,完颜守仁。 十五岁,完颜守仁辞官不做,一天都没去那个府衙。但是他却写下了代汝阳十策上书当今圣上。 第一条,写着。藩王不削,大明十世而亡。 春闱还有一月余,满城士子,天南海北而来。 完颜守仁和常空,选择了一家不怎么大的客栈。 不到半天,这家客栈客满。完颜守仁和常空坐在大堂喝酒,周围的桌子上,坐着满屋士子,盯着完颜守仁,每个桌子上,都没有东西,甚至茶杯都没有。 完颜守仁抬手:“小二,听说你们大肉包子不错,来两屉。” 霎时间,满屋士子皆要小二上两屉包子。 惊呆了掌柜的。 风雪之中,一袭白衣度入店门,那人拿下斗笠,环视屋里众人。 一座士子突然起身,为首的公子哥儿打扮的士子拱手:“李好兄,想不到你也要参加此次春闱。如今城里一屋难求,一座难得,我将我的桌子,房间让与你。” 常空回头,那个被称作李好的人,面容俊朗,身形俊逸,一袭白衣。正如那个成语,玉树临风。 李好回礼:“客气客气,那我就不客气了。” 旁边一座一名士子起身:“海公子,敢问让出房间,你睡哪儿?” 海公子回头:“这次春闱,有李兄。”说着回头盯着完颜守仁:“有,完颜兄。我就回家去了。再读一年。” “就算有了他们,以海兄实力,进士那也是必然的。” “哈,我海瑞。非状元不考。” 常空回头:“我说你这捞比被这么多人推崇就算了。那李好又是有什么本事?” 完颜守仁微笑:“十年前,李好十岁,参加国子监考试,第三名。九年前,李好参加乡试,第三名。八年前李好参加武举,第三名。七年前,李好接替其父成为新武榜兵器谱第三名。五年前,天下贤士排贤士榜,李好第三名。三年前,金刚寺排俗家佛法大师,李好第三名。两年前,老刀神与棋圣战于北漠,李好以一敌二。去年新武榜,天下十大高手排名。李好,天下第三。” 常空一听,笑着回头拱手:“李好兄?听说你来当探花的,久仰久仰。” 一屋士子都想说,你丫脸厚,刚刚听说这个人,无知不要紧,还久仰。太不要脸。 常空回头:“哎,完颜,你这次春闱要第几?” “前三。” 常空捏着下巴:“恩,他第三,你第二好了。那状元岂不是我囊中之物。哈哈哈哈哈哈。” 李好听言,微笑回头:“这位仁兄好有趣。完颜兄,多年不见,兄弟能否见识你的王家刀法?”说着,转过头去:“小二,这桌,两屉大肉包子。” 小二哭诉:“大爷,咱包子,做到明天也蒸不出这么多啊。” 李好不理会,完颜笑答:“李兄说笑了,弟读书去了,不曾练刀。” 这一屋的怪物。一个样样天下第三,二十岁的玄通高手。一个二十岁的玄通高手都推崇的完颜守仁。似乎只有常空,普通一点儿? 常空用筷子敲击酒杯:“大家都是文人,提什么刀法不刀法的。不如大家来做点儿有意思的事情吧。” 李好点头:“以文会友,行酒令如何?” “行酒令?不好玩儿。不如唱歌吧。”常空扯开嗓子:“昨夜风中,船红雨细。柳枝摇曳,不如酒柔。车流人走小窗口,凤回头,钗离首……” 李好哈哈大笑:“凤回头,钗离首。如月玉环脆叮咚。盘中果脯,桌上粉酒。如银小齿,君莫留。” 完颜守仁抚掌称庆:“好曲子。哪儿听来的,怎么我没听过?” 李好提着凳子坐到了这一桌:“完颜兄,你不上花楼么。” “花楼?”完颜守仁会意:“养气养气。” 常空鄙视:“养气?你这样子,像是练童子功的么?” 第五章 三王之乱 当常空李好完颜守仁,带着大堆士子走出花楼巷之时,一匹快马差点儿掀翻完颜守仁。 李好当即清醒:“快马加鞭,边疆急报。” 完颜守仁打了个酒嗝:“呵呵,边疆。藩王乱吧。圣上比我们都清楚。” 常空呼出一口酒气:“你这天下第三,不去给天下第二帮忙?”新武榜当今大明帝王赢战,以皇圣之位,坐拥第二。天下第一,是西面道家魁首。 完颜守仁摆了摆手:“回去睡觉吧,明儿出来听消息。” 常空醉意又上了头,如同烂泥一样贴在墙头:“你看日头,现在就是明天了。此时,朝会也快,完了。” 这一天,赢战与内阁八大臣,加上大将军司徒长明十个人朝会后在御书房谈了一上午,直到正午。 西南洛桑入侵之事还未有个结论。北面三大藩王。清河王北凉王河洛王举兵南下,已至长安。 大明国之中,皇城以南,尽是朝廷势力之下,几大藩王一点儿全力势力都没有。但是北面十大藩王,各个兵强马壮。三大藩王,集结三十万骑兵,五十万步兵,整整八十万大军南下。 一路势如破竹,大明国地方军队在这些边疆常年征战的战士面前,不堪一击。 对于江湖人来说,只有一个江湖。 对于朝堂人来说,却有六个天下。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北方鞑靼王庭攻入中原之时,朝堂之上传来消息。三王之乱。 朝堂上争论不休,然而皇城百姓却毫不关心。 已经有两百多年了,战火不入皇城。 哪怕是二十年前的大乱,皇城依然不动如山。 大明帝国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不怕战乱,不管是内,还是外。 洛桑人攻入西南边陲,没有引起中原丝毫关注。他们谈论的,无非是齐王死了之类的话题,却丝毫不关心洛桑人的动静。 常空三人回到客栈,吃大肉包子。一名士子带回了消息,清河王北凉王河洛王集结兵力,围攻长安。 李好用手指沾着茶水在桌面上比划,摇头道:“这三王为何叛乱我搞不清楚,但是攻打长安却是个昏招。如果是攻打洛阳,顺着虎牢关南下,还有两成成功的可能性。但是从潼关进长安,就被围困关中了。几乎等于送死。” 常空用茶水在李好画的图上点了一点:“别忘了,长安城守是赵牧。关中赵家是两朝之前的皇室分出的一支。” 完颜守仁也在地图上点了一个点:“可是关中大将军却是鄱阳湖陈家子弟。太祖皇帝对他们可是恩如东海。” “是吗,太宗对他们的仇,亦如东海涛涛。”常空微笑。 “既然三王叛乱,当然不会打没有准备的仗,是否陈家赵家都会临阵倒戈?”一旁士子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完颜守仁哈哈大笑:“古来叛乱者,不下千余,成事者,独三十三朝。”三十个人才有一个成功。又岂能说这余下二十九人是打的没有准备的仗? 常空嗤笑:“被逼无奈而已。”说这,对着完颜守仁道:“可以说是你逼得。” 士子们恍然大悟,完颜守仁曾经提议削藩,而这三王都是远离当今圣上三代以上的皇族。只能算远亲。当年他们祖辈强势,或为枭雄。但是当世,若削藩,他们定然是最早被祭刀的倒霉鬼。 李好推了推条凳,双手运气,长吁一口酒气:“我若是三王之一,先宰了完颜兄再说。” 完颜守仁没有说话,到是常空接茬:“我很好奇,天下之大,有几个人有能力杀死完颜兄?” 李好皱眉:“三教魁首杀完颜兄不成问题。刀圣棋圣可用兵刃换完颜兄性命。其他人,恩,我可以用我的性命换完颜兄的项上人头。” “三教魁首?”常空大笑:“三王请得动远在西域的道家魁首么?还是能说动儒圣对完颜兄下手?亦或是孤龙老和尚放弃三十二年的执念重回中原?刀圣不用想了,他的刀就是他的命。棋圣我不认得。不过我倒是希望李兄和完颜兄打一场。让我见识见识高手风范。” 完颜守仁翻白眼:“我不会武功。” 李好嘴角微翘:“你是儒子,当然不会武功。浩然气呢?” 天下,高手并不是纸面上那么多。李好十六岁无敌河洛之时,就曾经遇到过完颜守仁,那一天,完颜守仁一个纵跃平步青云踩上了洛水高天。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高手都像李好这样年少成名。有得高手甚至到死也不为世人所知。甚至有些人,在绝顶高手中都不曾有耳闻,而是被后世人发现。 十多年前引的江湖再次掀起血雨腥风的九阴真经,竟然是出自两朝之前朝堂一名大臣黄裳之手。然而,数百年来,没人知道黄裳是一名道家高手。 完颜守仁,如同某些苦行的僧侣一般,哪怕拥有掌开荆棘的能力,却也要低着头慢慢走过去,留下一身血痕。 李好要逼完颜守仁出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却从来没成功过。哪怕他的飞刀,飞到了完颜守仁眉心一寸。也不曾见完颜守仁出手。 完颜守仁不接招,李好将目光转向了常空:“常空兄,你呢?如果和完颜兄动手,谁赢谁输?” 常空戏谑道:“如果比力气,我一巴掌能拍死你们两个,如果飞天遁地的打,那还是算了,我家穷,没学过武功。” 士子们惊为奇谈,他们没想过有人能在号称兵器谱第三的小李飞刀李好面前夸夸其谈。 不过半日,朝堂之上再次传出消息,圣上懿旨调令让龙虎山上的大皇子,当今太子殿下急速回皇城。 和李好呆久了,常空知道了一些常人不了解的事情。 天下武人,分为八品。一品持刀能与饿狼作战,而八品则能千人敌。 八品之上,各走各路。有无数境界。不管是道家无为,佛门无畏,还是儒家大德,都不见得能超脱八品入得九品。 所以,凡尘间,八品就是最强的高手了。像李好这样,二十余岁就挣脱八品天关以无惧入得绝世高手行列的人,都已经是超脱江湖这潭浑水的天人了。 八品之上,少之又少,新武榜上,不过记录了三十多人。而三十多人中,却有半数根本不会打架。 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十四道二十八神圣只说。而李好也说了。刀圣不死,他一生都算不得入圣。然而却曾经刀败数道圣人。真是倒霉催的。 第六章 年关 年前,最后一日,腊月二十九。下龙虎山的太子,跑死三匹龙骑,直入皇城。 皇城无数人在西门白虎大街撒花迎接。 撒的都是腊梅。 传闻太子独爱腊梅。正是春来之前,百花未开,独有腊梅。 聚集皇城,准备参加春闱的士子们,也都围聚白虎大街。一睹太子之貌。 不出意外,数年或是数十年之后,太子赢统就是新皇。 此一年,下龙虎山的赢统,已然是八品绝顶高手。 很多人都曾经研究过三十三朝皇室。至汉之后,再无大士族成为皇族。每一朝皇室都可以算作江湖人士。他们都有一个特点,家族子弟,武学天赋异于常人。 唐李氏留下朔与鞭。宋留下棍与拳。抛开元帝国是鞑靼人不说。大明皇族赢氏刀斧双绝。两百年之前太祖以刀,杀的鞑靼溃退万里,就此离开中原。 而赢战的几个儿子,都是武学奇才。最小的五子赢横,不过十七岁,却也已经是军中稍有的勇武将军了。 五子之中,赢统最为厉害,龙虎山掌教曾说过,不出数年,天下将多一皇。当然,除非道门魁首所在的伏国皇神驾崩,赢统就算超脱八品,也得不到一个神字。更不要说继承赢战的皇圣之名。 其实常空很想知道,李好见到赢战是什么场景,是跪还是不跪。 开春,春节第一天,才过了十二个时辰,皇城百姓从哪儿迎来了太子,就要从哪儿送走太子。 太子领圣上调动的三路府兵,北上长安。 这些事情,都没有士子去关注了。 正月十五,一旦过完大年,春闱便要开始了。 许多士子开始闭门苦读。 更多的士子则是呼朋唤友,开始了每年一度的南北对峙。 宋以前,北方士族完全压倒南方士族。宋时,北方士族全部南迁。而大明开国,北方士族再次北归。但是这一次,南方士族却开始呈现出和北方士族划江鼎立的态势。 从此之后,每一次春闱,南北士子都会争得头破血流。 其中,争斗方式千奇百怪。从古诗,乐府诗,汉赋,晋赋,到唐诗,宋词,元曲,有人开上阕等对方挑战。甚至有人搬出桌椅,在大街上,大聊小说。一天就是十数个章回。 凤阳城大小街道,不止是士子争雄,还有许多皇城百姓也是不睹不快。 各处风雅之地,烟花船红柳巷,棋局诗局无数。 将军街,常空三人走在街上,常空到处张望,看到一联对子,上书:“东鸟西飞,遍地凤凰难下足。”(两句对子是谁写的不可考,出自明朝民间传说) 南,就是东南,东与南统一,而西就是北。哪怕是辽东士族,也会以西北士族自称。哪怕辽东比江南更靠东。 这对子上阕就是说,东南士子,到了北面,看到北面士子都如同凤凰一般。不敢与之为伍。 就在常空觉得有意思的时候,一根竹竿挑了一来,一柄折扇打在竹竿顶上的木轴上,一张布帘落下。 一字一句,写的是:“南麟北走,满山禽兽尽低头。” 完颜守仁微笑:“南方士子胜了。只有粗鄙之人对骂才说对方是鸟。文化人都说对方是禽兽。” 常空瘪嘴:“老子无缘无故就被骂了。”说完,走上前去,放倒东鸟西飞的,帘子笔走龙蛇。 霎时间,帘子被举了起来,却是背面朝外。上书:“南麟西凤,当空龙腾不入目。” 看着这几个大字,常空满意的拍了拍手。管你哪儿来的麒麟,你也趴在石头上。管你哪儿的凤凰,只能栖息树巢。龙翔九天,地上的所有,都不屑去看。 李好砸吧嘴:“这大嘴巴。真能惹事,把天下士子都得罪了。我不认识他,一会儿被乱刀丢过来,我都挡不住。” 完颜守仁同意的点了点头:“瓜娃子,龙字能乱用么。我们散。一会儿大理寺的人就来了。” 见到李好完颜守仁溜走,常空毫不顾忌的大呼:“李兄,完颜兄,看我写的字如何?是不是有赶超前朝书圣的气势,哈哈哈,哎,别走啊。等等我!” 三人鼠窜,留下惊呆了的一众士子。 果不其然,不到片刻,执金吾就到了,在过了一会儿,大理寺卿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随后,这件事情上书,折子放在了御书房作案上。 三人继续在街上无所事事的溜达,完颜守仁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全是白纸,一边走一边写。常空惊呼:“你要做史官么?小心绝后。” 李好大笑:“对,完颜兄的文采,做史官,空前绝后。” “史记是标杆。不管是三国志资治通鉴亦或是汉书唐书,都差得远。就算我写,也只有贻笑大方。”完颜守仁到是很洒脱:“我是在记录所见所闻。” 常空继续调侃:“我懂了,你要做徐霞客第二。” 李好却很郑重的道:“有人写得山海经,有人作出水经注。为何不能写人文志?” “人文志?”完颜守仁点了点头:“这名字不错。”说着,翻开了书的左边第一页,写下人文志三个字,以正楷的宋体写下。 “你们说,瘦金体和宋体哪一个更漂亮?”常空左右瞟着街景。一边发问。 完颜守仁低头不语,李好道:“宋体更漂亮,可惜魏侩名声不好。不然书圣名头也落不到王羲之头上。” 三人继续走着,终于发现了要找的东西。 常空一个跨步,跨进大门大喊:“找到了!” 完颜守仁停笔,收起书:“看上去不错?” 李好在店主的惊愕目光下,将手伸进竹簺:“的确不错!” 常空大喊:“老板,来三碗,热腾腾的,得足料!” 完颜守仁也把手放进了竹簺:“冷的也好吃,不过有点硬。” 老板直接给哭了:“三位公子,这是老朽家自己吃的,不买。” 常空用手捅了捅李好,至于完颜守仁,对于这个吃鸡腿都要吃打劫的货,可以无视。 李好拿出一片金叶子:“三碗,如何?” 老板感激涕零:“没问题,三十碗都可以!” 完颜守仁道:“恩,这,糍粑。比元宵好吃。果真是蜀地美食。” 常空得意:“没见过世面。老板,撒上芝麻,让这两个无知的人见识见识!” 第七章 西番入城 稍后还有两章 ———————————————————————— 年初三,洛桑使者入城,皇城的城。 百姓夹道,手里尽是西红柿和鸡蛋。稍有不满,那就是一顿西红柿飞蛋打。 洛桑使者还觉得很高兴。以为大明国的百姓拿着产自洛桑的番茄向自己示好。 带着这种错误的想法,使者队伍的人对夹道的百姓很客气。免受了无妄之灾。 就在这天下午,百官跪在朱雀门外,要求圣上严惩西番,要求司徒大将军重整兵马再次杀入洛桑,让他们亡国。 而赢战却不为所动。 帝王心,最难懂。 张灵甫赵居正领内阁八大臣全部到齐,一边斥退百官,一边入御书房。 大明国,没有金銮殿。 金銮殿本来是有的。太祖继位第二日,天降雷暴,大雄宝殿烧的一干二净。 太祖即刻召集能工巧匠,十数日就调集四十九根金丝楠木,一月余就恢复了大雄宝殿的雄伟外观。 哪成想,龙椅都还没搬进去,又是一道磨盘粗的雷霆再次烧掉了大雄宝殿。第二次修复,更是修到一半,就再降雷霆。 太祖即刻放弃了重修大雄宝殿的想法。 不是太祖放弃了与天斗。而是天下怀抱粗的金丝楠木已经绝迹了。不要说找出四十九根。 木分三种,硬木,软木,灌木。其中能长得怀抱粗细的,只有硬木和软木。 软木之中,红杉最为常见,但是做顶梁柱,要不了三年,就会腐朽。硬木中槐树最为常见。但是槐树带个鬼字。阴冷的很。天下之大,最阳刚的是皇宫的前庭,最阴柔的是皇宫后宫。大雄宝殿当然不能用槐木。 适合作为皇宫顶梁柱的树只有几种。其中以金丝楠木最能体现皇族贵气。 所以,没了楠木,就没了大雄宝殿。 大明国数百年来,不管刮风下雨,甚至雷霆冰雹,哪怕是下刀子,都是在御书房外朝会的。 每天二更天,太监就会抬着御书房桌案与龙椅放在御书房外的阶梯最上层。三更,群臣百官就会到御书房外的玉石御道两旁站立等候。而皇帝就坐在屋檐下,主持朝会。 西番使者前来,当然不能带进御书房训话。只能在外面摆开朝会的架势。 而这个朝会,没有百官。只有西番使者和内阁大臣。 玉石御道是皇族专用,只有皇帝和太子可以走。所以,这条御道把每一座大殿都分成了左右。 进去是左,就绝无跨到右边的可能。 于是,左边的西番使者,右边的八位大臣,便隔着御道怒目对视。 张灵甫躬身,手持玉牌:“陛下,洛桑如同草原野狼,喂食只能让他们胆子更大。臣请求陛下派遣司徒大将军震慑西番!” 赵居正也走上前一步,手拿象征兵部尚书身份的玉牌:“陛下,张尚书所言极是。” 西番使者也是听得懂大明语言的,到是洛桑人本来就不喜欢绕弯弯,所以不知道赵居正张灵甫这样的谏言意味着什么。 赢战摆手:“洛桑使者,你们怎么说?” 使者头目上前一步,右手抚胸:“伟大的大明帝国皇帝陛下,我洛桑无意侵犯贵国领土。实在是寒冬难度。请陛下慈悲,赐予来年洛桑过冬所需。” 张灵甫丹凤眼倒提:“洛桑人,贪得无厌,没有洛桑人,我国土就能大上两分!” 洛桑使者不懂中原风情,但是却不是傻子,对着张灵甫道:“这位大人,若是大明国国土扩大两分,大明国百姓就得少上两分!” 赵居正皱眉,洛桑人所言不假。但是他却不敢肯定这些高山上的疯子敢不敢真的开战。或者说,这些洛桑人,是否真的准备要开战。 八大臣向来以吏部尚书(天官)张灵甫,与户部尚书(地官)为首。但是老一任户部尚书告老还乡。此时吏部只有侍郎,没有尚书。所以此时内阁之首是张灵甫与兵部尚书(夏官)赵居正为首。 其他六个人,根本不敢说任何话,内阁的制度也不允许他们越制谏言。 张灵甫沉思之时,赵居正终于接话:“兵部愿一战!” 赢战不悦:“兵部愿战,大将军愿战么?七路大将军,哪一个现在想要开战?又有多少士兵愿意开战。又有多少百姓愿意开战?” 赵居正头更低三分:“陛下继位以来,勤政爱民,削减税赋。如今大明国百姓,比之二十年前富足三倍有余。若是开战。能得到普天之下万万百姓支持,但若允许洛桑作祟。数年后,万万百姓,之能余八千万百姓。西南向来富庶。蜀中平原沃野千里,决不能允许洛桑人染指!” 洛桑使者阴沉道:“这位大人,我洛桑无意犯境,更不想在蜀地扎根。” 赢战挥手:“够了,你回去告诉颂赞可汗,退兵,我将不予追究。如若再犯境,血屠三千里!” 洛桑使者闻言,心中不免得意:“颂赞可汗说的果然没错,赢战老了,不像年轻时那么勇武了。” 捞够了好处的洛桑本意就是停战。所谓来年度日所需,只是给赢战一个面子。或者说是给一个问题。看看赢战是否选择征战。 此次回去,颂赞定然会重新部署整个洛桑的兵力,寻找机会,东进! 脑袋里过了这么多东西,时间不过眨眼,洛桑使者点头,再次抚胸:“感谢陛下恩赐。” 赢战摆手:“可有其他事情?朕还有一局棋没有下完。” 洛桑使者低头:“来时,阐教王菩萨脱墨朵活佛命我带来一串九眼天珠,奉给陛下。” “哦?脱墨朵的九眼天珠?”赢战点头:“呈上来。” 天珠,是玛瑙制成。而九眼天珠,是其中极品。就如同血丝暖玉之与玉的地位。而活佛开光并且带过的九眼天珠,就好像道家一派掌教传世玉簪一样,极其珍贵。 洛桑信佛,却不是中原之佛。 八百年前,石潭罗格可汗一统洛桑,那时还叫吐蕃。石潭罗格将吐蕃两教合一。共同辅政。其中阐教也就是禅宗佛教吐蕃分支占据其中三分之二的权利。设立辅教王与阐教王,而黄教则设立护教王。分别驻扎在思达藏、列武栋、昌都。其中黄教护教王驻地在昌都,而昌都甚至已经脱离了云端高原,直接与中原帝朝接壤。被排除在权力中心之外。 密宗两王,以阐教王为首。而脱墨朵就是整个密宗佛教洛桑分支的最高首领。在地位上,和小乘佛教那位游历漠北三十二年不归的佛教魁首等若。 这串天珠,让赢战看到了诚意。 颂赞可汗想要开战,但是脱墨朵所代表的洛桑国教不想打仗。 第八章 天子试题 大半个小时后还有一章,应该能出来。 —————————————————————————————————— 花灯上了街头,唐时重阳,宋时中秋,而明最喜元宵。 元宵月夜,虽然是国有危难,但是大明皇帝依然站在皇城城楼,看着一年中唯一一次朱雀大街有百姓聚集的盛况。 平日,百姓不允许接近皇城宫门一百步,但是元宵夜,朱雀大街是灯会最热闹的地方。 赢战陪着刘皇后站在皇城最高的城墙上,看着江山,与浮华。 赢战五年前,在李皇后去世后,立未有子嗣的刘皇后为后,也让朝堂一阵大浪翻腾。不过赢战时年正直壮年,挥一挥袖,就压下了所有的声音。 灯会上,常空三人也在朱雀大街上。 李好遥指皇城头,完颜守仁鄙夷:“你不怕被皇帝陛下看到,砍你脑袋?” 李好嘿嘿一笑:“皇上德高望重,才不会和我一般见识。”话音未落,赢战却刚好将目光转到了三人所在之处。 李好尴尬的把手放在头上挠了挠,然后放了下去。 刘皇后遥看三人:“我大明俊杰迭出,是盛世之景啊。” 赢战,并未说话。 同样并未说话的还有常空。 赢战低头,俯瞰朱雀大街。 常空抬头,看着皇城高墙。 完颜守仁捅了捅常空:“直视皇上,是杀头大罪。” 常空不为所动。 到是刘皇后表情里带着掩饰不住的惊讶。母仪天下的风范,丝毫不存。 赢战转身,背负双手:“摆驾回宫。” 刘皇后怒视魏公公,这句话,该是魏公公抢先喊出来才符合礼制。 然而,魏公公也是呆立原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片刻之后魏公公才想起自己干了什么,满头大汗三两步走到前面:“回宫!摆驾!”公鸭嗓,拖长了尾音。却止不住的颤抖。 灯会,直到凌晨。散去后,没有丝毫狼藉。 常空拿着灯会猜灯谜得到的狼毫毛笔,若有所思。北海岸,黄鼠狼狼毫与紫檀木制作的毛笔,难得。 大明国,春闱,开科。 不同于唐宋的考堂科考,大明国在京城划出了一片区域作为考区。遍布长宽高各不足两米的小格子作为考室。每个格子一人,每一个小格子茅屋间,相距一仗。 为了防止夹带,所有考生,单衣参与考试,天寒地冻,穿着单衣,有得考生甚至不能握紧毛笔,更不要说答题。 七天,一共四题。 第一日,论兵马,第二日休整。第三日,论民生,第四日休整。 第五日,论朝堂,第六日休整。第七日,科考主题,二更天结束。 直到第六日,已经有三分之一的考生经受不住难题的鞭策,冷风的鞭笞,退出了考室。 他们之中,有走出去的,有趴着出去的。有双目呆滞被卫兵架出去的,还有狂啸不止,被强行赶出去的。 甚至,有冻死在小茅屋内,被席子裹着抬出去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够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考时,士族子弟,还有书童煮饭烤碳取火,寒门子弟只能蜷缩在木椅子上,眨巴着带着冰渣子的眉毛,不停地颤抖。 第七日清早,试题统一分发。 上面写着,御笔亲题,问治国。 霎时间,整个考区沸腾了。 一般而言,每次考时的主考官,就是考生的恩师,所以同年进士之间一般都会联系紧密甚至结党。因为他们是同学。 然后也有例外。如果皇帝亲自出题,那一届考生就是天子门生。 大明朝整整九代帝王,一共亲自出题二十九次。而他们,成为了大明国第三十届天子门生! 要知道赢战继位二十年,一共只出过两题,远比以往的皇帝少。这一次,是第三题! 而题目,更是大明开国以来,最聚焦,也是最广泛的一题。治国,而且用了问字! 问,有两种,一种是上问,问长辈以解惑。一种是下问,问晚辈,以考验。而其中更是带有关怀的味道。 平辈之人大多用论字,哪怕是一个人完全在问一个人完全在答也是论,就如同前三题。 一个问字,让全考区的考生们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 兴奋之后,最易疲劳,所以,不到办个时辰不足一千的考生,再次被抬出了三百多个。这个数字,在历年科考中,都不曾有过。 完颜守仁虽然着单衣白袍,却落笔生花,更是边答边笑,大有快意。 身着青衣(黑衣)的李好,笔锋如刀锋,铁画银钩,入木三分。 身着麻衣的常空,笔走龙蛇,墨触及纸面,如水银泻地,游走不停。 三人的题目,就很有意思。 完颜守仁答《朝堂之上,以争论治国》 李好答《江湖之远,思君忧国》 常空的题目《平天下》 三种不同的切入,李好显得最无趣,思维就在江湖中,科考又有什么意义? 三个人的答题比题目更有意思。 常空不到一炷香,写满三页纸,洋洋洒洒万字。万字满,停笔。 李好落笔思维更迅捷,但是一笔一划,刚正,端庄。字写得很慢,半个时辰,停笔。 完颜守仁在试卷上,打了无数墨团,修改了上百处。直到两更巡夜,最后一刻,才停笔。然后还不满意,停下来把题目改了,《朝堂中,论国论》。 随后,不到五百张完成的试卷被封装,然后送到了内阁封存。 内阁七位大臣亲自审题。 每每有佳作,便相互传阅。当然,有写的极其烂的,也要相互传阅。 这就避免了因为个人主观因素导致好试卷被埋没的可能。 科考之后,士子们走出考场,如同再世为人。 常空不及完颜守仁洒脱,不如李好富有。吃了七天的白面馍馍。 连个馒头都吃不到。 完颜守仁端坐之后未进食一口,以清水及干果度日。 李好就不同了,这厮零时雇了一个大厨当书童,带了三块老腊肉进入考场。如果他周遭的士子发挥不佳,一定是受到腊肉香味的影响。 总之,三人都完成了考试。 审题,需要三天。考试一完,就有考生沐浴睡觉,然后坐在皇城外等着。 渐渐地,朱雀大街上坐了很多士子。大多数人,一等就是两天。 当然,也有士族子弟,雇人等信儿。其中更有京城大士族大官宦子弟,根本就不去看。 而考完之后,整个士子群体的关注点,就到了那家不知名的小客栈。 客栈老板哪能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激动万分,好酒好菜上给常空三人。 作为京城百姓。他知道,士子的态度就是风向标。这屋里,聚集的人如此之多,很可能是因为士子们都觉得状元会出在这三人中某一人身上,所以才有这样的情况。 这样的场景,每年一度,都会在京城各个客栈上演。 老板一辈子也没想过,能轮到他这家小客栈一次。 想一想。如果状元及第,前来迎接的队伍停在他的屋外,那是多么光耀门楣的事情。哪怕只是沾光。 从此以后,他就有资格改名叫状元客栈了。 第九章朝堂之上的一幕幕 明国,没有殿试,但是却有钦点。 如果内阁大臣排出的前三名皇帝有异议,可以直接钦点名次。甚至取消前三名的资格,由后来者补位。 三天一过。一道信纸从皇城大内被高手掷出。 盘坐的士子一拥而上,在空中就展开了争夺。 最后一位士子得到信纸,打开纸卷。 这是前榜,只有前三名,进士榜,将会随后张贴。 但是所有人最关注的都是前榜,甚至没人去忧虑自己是否在进士榜榜上有名否。 士子先是面色变白,然后变紫,随后将信纸给了旁边的一位中年士子。 那士子张开纸卷,大喊:“第一名,完颜守仁!第二名,常空?第三名,李好!果然是李好!” 霎时间数十匹快马离开此地,朝着皇城各大权贵家中而去。 这消息,也很快传到了小旅馆。随即,老板兴奋的拿出鞭炮,挂在外面开始燃放。 前三!前三全在这里! 完颜守仁有些诧异:“第一?你才第二?” 这话,是说给常空听的。 常空微笑摇头:“我横诧异我能在第二。如果不是赵居正主审的话,我可能进不了前十。” 完颜守仁微笑:“题是天子出的,谁是状元,皇上说了算。” 随后,进士榜放出。前十名进士,后九十名同赐进士名号被一一标出。 这一天,又是一个不眠夜,却不知,能不能再出一个张续,在落榜后谱写出月落乌啼霜满天这样的传世佳句。 这一切,都不是重头戏,所有权贵士族,都在等待第二日四更的早朝。 那时候,才能判定,这一次科考,到底是士族胜了,还是寒门更胜一筹。 一天之间,凤阳令找到了所有榜上有名的士子,除去一人考后便大病无法到场,其余九十九人皆要在二更在凤阳府集合,参与早朝! 或许,这次早朝是其中很多人这一生唯一一次入宫面圣。 二更天刚过,更夫敲锣提醒,所有士子已然齐聚凤阳府衙。 三更,所有人到达朱雀大街,地安门。 三更两刻,凤阳令领士子等在天德门外,看着朝会大臣们陆续进宫。 今日,大臣们进宫除去与同僚闲聊,还多了一件事,就是道贺。 不管怎么说,这群士子是朝廷的新血液。 四更一刻,魏公公高呼:“宣众士子上殿!” 随后,十名太监一路高呼,声音终于传出了天德门。 凤阳令拍了拍衣袖笑道:“诸位,今后的同僚,随我上殿吧!” 众人上殿,走的是右边。 左边是武将,文科进士们,只能走右边。 凤阳令归位,士子们都掀开长袍前瑾,依次跪地。 跪完之后,有两个人还站着。众大臣哗然。 两个人,正是李好,常空。 这可是杀头大罪。 但是赢战并未生气,反而笑问:“李好,以你准圣人的身份,拜我,是否尴尬?哈哈,允许不跪。” 李好低头拱手:“谢圣上!” 圣上,是一个很少用的词汇,只有江湖人,才会如此称呼大明国皇帝。因为圣上是二十八神圣之首的人皇。 赢战摆手:“你这个探花,七年前我点你做武探花,你就辞官不做,想来做了文探花也不会做官,懒得给你任命。你且退到一边。” 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李好背负双手,直接站到了赵居正的前面。惹得赵居正咳嗽好几声。 这时,常空抬起头,看着赢战。 下一刻,众大臣哗然。 随后,如潮水来的声音,如潮水般退去,一点不剩。 赢战微笑:“你可知道,这朝堂上,有多少是你的敌人?” 常空不作答。 魏公公焦急:“常……常进士,皇上问你话呢!” 常空依旧不作答。 场面冷到了冰点。 赢战笑问:“是否参加武举?” 常空依旧不作答。 赢战哈哈大笑:“好!赵居正把你排在第二。但是所有士子的答卷,只有你的合格。你就是状元了。滚去北平给我牧边!” 赵居正拉了拉李好,拉出一个身位,走出群臣队列,跪地道:“皇上,与礼不符啊!” 以为武将走出队列,正是骠骑大将军司徒长明! 司徒长明单膝跪地:“陛下,此人目无天庭,请给予这狂生罪责!” 常空,终于动了,转头盯着司徒长明,然后高傲的抬头,用鼻孔对着司徒长明。 这个动作简直就是再说,我站着,你跪着,你说个屁! 赢战不悦:“你们给我退下,我做的决定,还轮不到你们来左右!” 说完,赢战不再理会常空,而是看着完颜守仁道:“完颜守仁,你早年的上书,我看过,这么多年了,你又借着这次科考,再次上书。成熟不少,不过还不够。我让你在做府尹,可愿意?” 完颜守仁低头:“谢皇上恩赐!” 赢战微微一笑:“我要夺你第一,你可愿意。” 完颜守仁低着头:“本就是第二。” 赢战满意的点了点头:“封完颜守仁为杭州府尹。把李涛给我调到中枢来,做户部尚书。” 户部尚书?完颜守仁直接做了从四品的杭州府尹没人有意见,毕竟这人年少之时就被礼部推举过成为过知府。 但是李涛是什么人,凭什么从从四品的杭州府尹连升五级成为地官之首,户部尚书? 张灵甫一直没发话,但是此刻,却再也不能淡然,随即跪地:“皇上,不妥啊。李涛未有半点功绩,不能担此重任啊!如果皇上不收回从命,微臣便跪地不起!” 数十年之内,大明国都没有出过此种任命,直接提地方官员做二品大员!要知道一品大员全是闲赋在家的闲职,二品已经做到位极人臣了。 赢战并未说话,而是看了看天色,莫名的说了句:“今天下朝真早。”说完,竟然起身直接走了? 赢战继位二十年,出去微服私访,其余时候从未提前退朝,群臣见到了第一次。 然而,张灵甫刚刚才说了如果赢战不收回任命,他就跪地不起。 更惶恐的是剩余的进士。他们没有得到半点任命。历次科考后,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啊? 唯有司徒长明知道,这一次,士族败了,没有败给寒门,败给了高高在上的陛下。 李涛是寒门士子,多年前科考后,就被一直压制,但是赢战才是最了解大明国的人,他知道他手底下每一个有才能的人,怎么可能放过如此人才。等了十多年,就为了这一刻? 李涛入主户部,张灵甫不可能再在内阁一手遮天了。这一次的士子,吏部任命时,张灵甫敢对抗皇上,再次重用士族子弟么? 这一次,陛下让他跪地就是要给他个教训。 或许,赵居正是礼部尚书,就会死命对抗皇帝陛下的偏向。但是从一开始,陛下就把他丢到了兵部。为的就是这一天? 那个常空! 想到这里,司徒长明带着阴沉的面色,退出朝会。 隔着白玉御道,常空转身盯着司徒长明,发出三声大笑:“哈!哈哈!” 司徒长明痛惜,为何自己没有主动请缨镇压三王之乱,错让太子出了城? 这一天后,全京城的人都知道,新科状元,常空,和当今圣上、人皇赢战年轻时,长得一摸一样。 对,一模一样。 包括,赢战当年不跪他的父亲那一样。 新科状元,被任命北平城守,兼幽州戍边将军一文一武,皆是从四品封疆大吏,却是同一人? 哪怕是藩王,也没有这种权柄。 第十章 血红雪白 晚上到家发第二章,如果回的早有第三章。第二章大概八点。 ———————————————————————————— 正月已然末了,天空却飘起了雪白的花朵。 不是梨花,更不是海棠,只是雪而已。 一骑,白呢大袍在马上翻飞。 楚王未受召见,私入皇城。 而楚王得腋下,夹着的不是刀。而是楚王世子,赢棵。 大理寺霎时间炸开惊雷,皇族里正挟大理寺卿直入宫门。 不过片刻,这件事传遍皇城大街小巷。 不知从哪儿传出的消息,楚王世子在汨罗江畔,路遇樊家樊木之女,遂淫{性}大发,将其掳走。翻下滔天大祸。 楚王亲自绑了赢棵,不远千里,亲自带赢棵上京请罪。 此消息一出,全京城士族哗然。 樊家是楚州最大的士族,是宋之后南国十三大士族之首。而樊木,正是这一代樊家家族的幼弟。 如果此事处理不好,朝廷将会对楚州完全失去控制。 天下五十六州最大一州,楚州。樊家最大,皇家老二。 随后,宫中传出消息,皇帝陛下削去楚王世子继承楚王得资格。随后皇族里正决定将赢棵逐出赢氏。 接下来,赢战再次下旨,赐赢棵荆姓。让赢棵到樊家悔过,永不准踏出楚州一步。 三百年前,大宋之时,楚州还不叫楚州,叫做荆州。所以这个名字,就代表了赢战的想法与做法。 赢棵从此改名,荆轲。说来就巧,一千五百年前,刺秦的,便是荆轲。 作为皇族,出去太子,其他人没有资格拥有五行之外的名字。每个人名字都必须带有金木水火土的偏旁。褪去赢姓,反而脱去了荆轲的枷锁。 如果说,天下皇族排名继承大宝的资格,赢棵还在十名左右,但荆轲,却没有资格了。 随后,赢战再次下旨,荆轲三日内,必须离开皇城。 而此时,正是常空与完颜守仁准备上任的日子。 那一日,状元榜眼探花,三人骑乘骏马,在雪中巡游皇城,好不热闹。 李好乘坐白驹,白驹黑衣,头发披散,喜笑颜开。 完颜守仁乘骑红马,大宛良驹,稳重端正。 独常空,牵着一匹龙马,走在两人前面。一身麻衣长袍。不像是状元,更像是马前卒。 恩,一个像马前卒的四品牧边将军。 也不知皇城商户哪儿来的本事,大雪天硬是从千里外的岭南拉来无数鲜花。这一日,花瓣沿街飞舞,前路雪白。走过之后,却如同步步生莲。 得到旨意,楚王寻来一头驴子,让荆轲跟着自己出城了。 白虎大街,两队人马不期而遇。 一边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边是永贬荆楚落难时。 荆轲看见牵着马的常空,哈哈大笑:“哥,你这状元郎,不敢骑马?” 常空大嘴巴一开:“你这皇族世子,骑了头驴。” 完颜守仁固执的说道:“他不是世子了,从早上起就不是了。” 楚王拱手:“状元郎,探花郎,未来的小刀神,孤就不送了。” 常空为首三人拱手:“恕不能远送,楚王一路安康。” 荆轲脸上看不到丝毫悔意:“爹,咱们走吧。”走时,还露出大白牙咧嘴一笑。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淫{性}大发,触怒荆楚贵族? 百姓私下骂骂咧咧:“状元郎得意时,多好的日子,怎么得碰上这样的无赖?”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目送荆轲出城的大理寺卿疑惑。荆轲不能再称楚王做父王了。所以叫楚王爹。那么,如果他还是那个世子,不叫常空哥,是否应该尊称一声,皇兄? 两队人马交错而过,一队是红花戴胸口的兵卒,一队是手握寒铁的悍勇兵卒。 交错而过,李好恭手:“两位兄弟,额,状元郎,榜眼君,今日一别,江湖再见。” 说完,不等回话,李好独自牵引马缰,转头西去,正是荆轲出城的方向。 常空二人无言,不多时,到了北玄武大街。常空拱手:“我该出城了。” 完颜守仁拱手:“那鸡腿,好吃。” 常空哈哈大笑:“本来该我送你,你却送了我,要是我再走半圈到了朱雀大街,就有违礼制了,你这家伙肯定要话多。我就先走了。李好这货,不想当官还占朝廷的便宜,牵走了青葱白,我也不能亏,这龙马牵到北平帮我背银子。下次见面,你还这穷酸样,就白当官了。” 完颜守仁拱手,微笑。 常空自讨没趣,转身,不回头。 完颜守仁翻身下马:“各位,我要去吃一碗正月阳春面,囊中羞涩,不能宴请各位了。散了吧!” 随后,完颜守仁也走了。 就在常空踏出北门之时,京城中,无数飞鸽,甚至鹰隼脚上绑着信,飞出了京城。 只是后来有传闻,那一日,张灵甫还跪在御书房外,膝盖上渗出了鲜红的血。 那一日,司徒长明枪挑红楼门帘,赶走所有嫖客,独自一人,躺在木椅上,双腿搭在上好八百里上,独自斟酒。 那一日,赵居正怒砸兵部十二道令箭,一道一道全部发往北疆。 常空,牵着龙马,左手莂在裤腰带上,潇洒的走出了玄武门。 赢桑笑看白雪中,略显狼狈,却故作潇洒的常空,笑的扶着腰,笑落了金钗。 走出皇城,摸了摸兜。从胸口掏出一个小袋子,常空后悔了,仰头大骂:“妈蛋,忘了问李好借点儿银子了。老子堂堂四品大员,揣着两个大印一片虎符,沿途讨口去北平?” 随后,常空悻悻,丢下两个大印的袋子,挂在马鞍角上,端详手中的虎符,随后得意的唱着歌。走了出去。 二月二,三王突破虎牢关,进入河洛。 太子兵马刚到洛水便和三王军队展开了厮杀。 入夜,月光不在,照不出明晃晃的银色银子,星光下,只能依稀看到,渗人的暗红,与残破的浮冰。 二月二,龙抬头,太子跪在洛水岸,单膝单刀支撑身体。 身前,龙虎山掌教张倚山一柄雕花玄铁剑,剑退三王骑兵千甲。 二月二夜,太子抬起头颅,阴森惨白的面孔,两丝乱发从鬓角垂落,额头上的血,一直滴落到下巴,却滴不下去了,干涸在胡子的河床上。 从来笑面如春风和煦的太子提起单刀,领着等待着他的大明铁骑,反冲入虎牢关。 没有援兵,没有挑夫,砸掉锅碗,进入了虎牢关。虎都能关的大山里,厮杀声,震碎天际的云朵。露出灿烂的星夜。 第十一章 千里狼骑 接下来的一章将会揭露本书的一个大秘密,不同于其他书的秘密。那一章的末尾将会解释其中的缘由。大概九点多发那一章。 —————————————————————————————————————————————————— 常空,蹲在城墙外的角上,背后是吃着枯草的龙马。略带金色的龙马在北平城外,显得格外亮眼。 而此时,鞑靼大兵压境。 数千骑鞑靼骑兵,站在北平城北的大地上。 “数千骑?鞑靼人想要攻城?” 如果是野战,数千骑的鞑靼骑兵甚至拼不过一千骑大明铁骑。 但是如果是攻城的话,同样数量的大明步兵,不一定挡得住这些鞑靼骑兵。 但是,这里是北平城,鞑靼人疯了? 疯了?有可能,一个称自己做鞑靼的部族,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蒙语中,鞑靼是英雄的意思。唐时,李世民打的鞑靼远退千里,从此鞑靼领土被李世民赏给了回鹘。从此之后,再无草原部族敢号称鞑靼。 直到蒙古国崛起,成吉思汗攻打花拉子模去世。托雷与四大王室闹翻,随后忽必烈执掌蒙古国精锐,以席卷天下的气势,从东海岸,打到了莱茵河。 时年,整整三十六年。当忽必烈死后第三年,消息传到莱茵河畔时,蒙古骑兵已经渡河,踩踏在普鲁士的领土上了。 一路屠杀,整整过去三百年,西域各国各部族也没有恢复到三百年前的繁荣。 大明太祖从淮河马场出发,一统江山,将蒙古逐出中原。 随后,蒙古王室图图也和特尔宣布自立部族号称鞑靼。 随后二百年间,大明国九世繁荣,鞑靼也修养了二百年。 二百年间,鞑靼部族一统北部草原。甚至让蒙古金帐俯首称臣。 这二百年,只有成吉思汗铁木真的嫡系后代,才有资格建立金帐。但是,图图也和特尔的后人,成为了金帐王的主人。王中之王。 二百年过去。老鞑靼大汉,王拓拓,依然掌控着金帐。 但是很奇怪。这一次,金帐王庭骑兵几乎出动了三分之一,来到北平? 此时正值深春初夏,已经度过一年中最难度过的寒冬。金帐王为何要冒着族人大量死亡的风险扣边? 要知道,草原上,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生命。先是青草的生命,再是牛羊的生命,然后是战马的生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人的生命。只有大部族,才能在草原上活下去。才有资格活下去。 虽然刚到,但是常空依然看了出来,这一仗已经到了最后关头。满地尸骸就是证据。 不多时,常空牵着马,走近了攻城所在的城门。 而鞑靼骑兵,刚好远去。大明铁骑也没有追击的意思。对冲,当然是铁甲覆盖的大明铁骑厉害。追击,扛着一百多斤铁甲的骑兵去追击只穿着皮甲甚至光膀子裹着兽皮的鞑靼骑兵? 城上士兵紧绷的玄刚刚松开,却被一人一骑激的紧绷。谁敢在大战之后立刻进入双方战场?江湖上,能力敌百人的高手大有人在,如果城下是这样的人,他们的紧张就是有道理的。 城上刚一喊话,常空就掏出一封信,举起来:“我是朝堂任命的北平城守,幽州牧边将军!” 不多时,城门后传来邦邦邦石头滚动的声音。半个时辰后,城门大开。 一骑出来,接过信函,快速翻阅后,那人翻身下马,解下头盔抱在左胸:“幽州大明府兵游骑先锋赵晗拜见大人!” 常空瞥了他一眼,狗日的还下马威?随即呵斥:“称呼我做将军!你是文官吗?你的笔杆子呢?” 赵晗脏兮兮还带着血痂的脸上留下一行汗:“拜见牧边将军,常将军!” 常空点头:“起来,这些金帐骑兵怎么回事。原原本本的告诉我!” 赵晗一秉,此人刚到北平,应该不久,就看出了这是金帐骑兵,有一定的来头:“报告常将军,末将本来也摸不着头脑。但是今日早晨,草原上的探子入城,带来了一个消息。金帐王妥帖归天,王拓拓派兵意图收纳金帐,金帐小王爷木刺图鲁思带领金帐精锐逃出包围圈。随后北平就遭到了攻击。差一点,北平就抵挡不住了。” “抵挡不住?”常空大怒:“几千个金帐骑兵就能打下北平,那是不是几万骑金帐骑兵就能长驱直入直下凤阳?把城里军事主官和府令给我叫过来!” 赵晗一愣:“将军,北平府已经在一年前转为军镇,并未设立府令,之前将军职位一直空缺,我就是最高军事主官。” 常空点了点头:“地图拿来。” 赵晗随即吆喝一声,甚至没有说话,城内就跑出一个抬着尸首的士兵,从怀里掏出一卷地图。 常空夺过地图,铺在地上,拿出一只笔,在地图上点了点,又画了画:“这里是金帐王庭。白帐王庭在这里。王拓拓从这里进兵,恩,木刺图鲁思从这里逃脱,这里,打北平?对了,这里,该死的木刺图鲁思,驱虎吞狼。给我做好准备,王拓拓大军一天之内就能到达西峰口,木刺图鲁思要从东面绕行。北海?” 常空一边点地图,一边询问:“北平城兵卒情况。” 赵晗低头:“还有老弱残兵三千,精壮步兵一万二,游骑兵四千,铁骑六千,弓骑兵三千。有七百斥候,还有,恩,还有士族私兵三千。” 常空一脚踹开地图:“你手握将近三万大军,给几千鞑靼人打的差点破城?你个先锋官手里大军三万?司徒长明手里的兵也才五万。老子!” 一句老子出口,常空憋了半晌,大喝:“给我集齐所有朝廷兵马,给我把北平城内士族之首叫过来,立刻,马上!” 刚来北平,常空就觉得自己小看了北平。北平城,比华阳国都还要大许多。要知道华阳国都是整个大明国第三富裕的地方。只是落后于凤阳与扬州而已。 偌大北平城,才成为军镇一年,也就是说城内依旧还是普通城池的结构。以华阳国都推算。北平城加上百里郊外总共至少有五十万人口,如果这里的士族隐瞒的人丁够多,这个数字起码翻倍。 这样一座巨城,被鞑靼人打的差点破城?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赵晗是个只会冲锋,不会部署的勇先锋。更不要说熟读兵书熟用兵书这些操蛋的将军该有的素质了。 不到半个时辰,一名杵着拐杖的老头子坐着马车到了北门,而此时,常空用笔杆子的反面在地上勾勒出了一副大型的漠北地图。 老头在赵晗的说明下,知道了眼前青年就是当今状元,北平城守,牧边将军,常空。但是,老头子显然知道更多的事情。以他德高望重曾经为官的资历依旧毫不犹豫的双膝跪地:“老朽荀哲见过大将军。” 常空头也不回:“我倒希望有个大字。”依旧刻画,一刻钟后,常空画完地图,却见荀哲依旧跪着,脑门儿还贴在地上。常空赶紧上前:“不好意思,入迷了,忘了您了。请起请起,使不得。” 荀哲目光颤抖,就好像看到了什么神仙人物一样,当然,是装得。 但就是装,也给了常空一个讯号。 常空点头:“荀老,我准备将北平托付于你一月,我驱兵漠北。如何?” 荀哲眼神一亮:“大好官啊,我代表北平士族富商,支持王师五十万石粮草,两万挑夫,一万骡车。” 常空馒头黑线:“荀老,你对我王师的支持,朝廷会永远记住的。” 一石等于十斗。一斗米大概十升米。一升米大约两斤(明计量,与历史不同)。也就是说一石就是二十斤。五十万石,整整一千万斤。精壮士兵战时一天足量也才食米两斤,马食草十二斤。三万全部是骑兵,一天也才食粮草共计四十万斤。 看起来,五十万石很多,多的难以计量。其实其中八成是草,粮食只能分配到十万石。而战时也没有分配足量一说。更不要说这两万多兵马其实有一万二步兵。五十万石粮食足够常空在草原上驰骋两月了。 当然,挑夫的食量,六个人才能有一个精壮士兵的食量。因为士兵吃白饭,挑夫食粥。 五十万石粮草,加上挑夫与骡车。荀哲花费在十七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上下。 而荀哲的想法更简单,三万人,十七万两银子,给京城来的这位富贵人,玩儿个痛快。 ———————————————————————— 科普,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的计量和书里都不能对等,也不可能对等。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秦朝以来,房子的造价和卖价基本恒定不变。那么两千年来,小麦最贵时,大约是现在的九十七倍。大米大约是三十二倍。衣服平均在七倍左右。而某些东西,比如税率陶瓷等等,一路飙升突破天际,比如水价,凭空翻了不计其数倍。所以,不要用现代的眼光看任何一个朝代的人和事。你在鄙夷宋时二两银子太少才能买一担子烧饼时,你不知道的是二两银子足够同时代欧洲某些国家王室成员一年开销。你在羡慕富商丢金元宝玩儿时,你不知道的是金元宝其实不能当做钱用。就等于你在街上丢股票期权证明书。你捡到,你知道值钱,你却没法用,因为金元宝是每个朝廷制式的,和实际购买物品的铜钱不能置换。珊瑚值钱吗?那玩意儿在唐代,一座两米的珊瑚价值连城。而如今呢? 第十二章 虎狼之师 大约八点左右,更新今天的第二章。求收藏,红票,感谢。 ———————————————————————— 大明军队,哪怕是府兵,战斗素养都是很不错的,自从中原脱离农兵之后,就再次出现了大量职业军人。 府兵,便是其中之一。他们入伍后,会得到减免赋税的权利。哪怕大明国现在的赋税,只是二十税一。 常空和荀哲说话时,三万兵卒在各自百人长的调动下有次序的出城。在北门外列队。 常空看见这个场景,觉得意外,他还以为,起码要半日时间休整,但是看到这样的场景,当即决定,先出发,不等粮草了。 随后,常空对着荀哲拱手:“荀老,我带领兵卒饭后直奔西峰,请尽快集齐粮草,跟随过来。三日后,我将会驱兵漠北。” 三天?荀哲是个人精,做官很长时间,自然能猜测到现今局势一二,虽然他不知道西峰位置会遭遇什么,但是哪儿绝对是草原人过来的必经之处。如果在西峰停留三天,必有战事。 荀哲点头:“我会组织乡老会尽快集齐粮草。”所谓乡老会,就是类似商会的民间组织,皆由本地富商士族头领组成。 待到荀哲离去,常空用大的惊人的声音大喝:“你们还好意思喧哗?” 步兵一仗间距,骑兵一仗八间距。最远的骑兵离常空还有一里地,但是这一声呵斥,让所有人都听得真真切切。 并且,所有人都听得出,那声音的源头离自己有多远。 一刹那,整个队伍安静了。 常空才继续道:“我听说北地都是彪悍的汉子,但是闻名不如见面,这一见,还不如不见。你们三万人守城,被几千鞑靼人打的差点破城。你们他妈的依仗着高达三丈的城墙,差点被打的破城。你们长了蛋的吗?” 以幽州民风,若是平时有人这么吼他们,早就撸起袖子准备干了。但是此时,所有人都低下了头颅。 民风彪悍,伴随的是民风朴实。众人知道此时这一仗打的丑陋,更憋屈。别人不管说什么都是无法反驳的。 常空看着所有人的表现,十分不满:“给我把头都抬起来!你们是大明帝国的兵卒,吃着大明百姓供给的饭。难道保家卫国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到吗?” “老子是新上任的幽州牧边将军,是你们的统领。但是,就你们现在这样儿,走出去千万别说是我手下的兵,别说是幽州兵!” 顿时就有一个百人长站了出来:“将军,我们的确战败了,但是你这么说,我不服。不就是一颗脑袋么。我还怕它掉了怎么地?我现在就带着我的人去追鞑靼人,不是他们死,就是我死!” 一时间,这百人长的话,激起了不少同感者,顿时再次哗然。 常空怒斥:“我让你们说话了吗?老子刚刚,丢下脸面,在荀哲荀老那儿求了三个月的粮草。卫青五千人就敢杀进漠北。霍去病三万人把匈奴追到了北海边上。你们也是三万人,要是觉得丢得起这个脸,就滚回去该做什么做什么。要是觉得丢不起这个脸,就跟着老子一起去杀鞑靼人。他们敢打我们,难道我不敢打他们不成?” 赵晗直到此时才劝阻:“将军,私自调兵,是杀头大罪啊。” 常空瞥了他一眼:“老子被皇帝封为牧边将军,不是戍边将军。老子要在大草原上牧幽州马。就算是兵部尚书站在这儿也没有权利说道。从今天开始,除了我,哪怕是皇帝亲自到了,也不能命令你们。” 说着,常空拿出了最后一件,也是能左右局势的一件东西,虎符。 “这是虎符,从此之后,你们改名幽州牧边军,不再是府兵,幽州牧也无权过问你们,唯独一点。老子喊你们杀敌,你们就得跑快咯去砍!” 说到这里,常空突然大喊:“列队!” “轰”,整齐的右脚踏地声,震得尘土飞扬,三万人,一万五千匹马,站在其中,你甚至看不到队列的边界在何处。 齐步之后,步兵刀击盾牌,骑兵长枪顿地,三声齐响:“杀,杀,杀!” “好!这样看起来像是男人了。但是是不是男人,还得战场上说了算。我不管你们打了多久,守的多累,有没有休整,有没有吃饭,一个时辰,只有一个时辰,必须整整齐齐的到达西峰!” “诺!” 常空法令,赵晗指挥三竿大旗,大军开拔。 此时的三万兵卒,还是幽州府兵和北平守兵两股兵卒,所以除了大明龙旗,还有两杆大旗。而此时,所有人都更随着大明龙骑,朝着西峰方向前进着。 或许此仗过后,带领他们的就不再是幽州旗北平旗,而是常字旗了。 此时,太阳已经西陲。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要落山了。 而常空还带着兵卒赶赴西峰,赵晗十分不解。 哪怕知道对手将要过来,也是以逸待劳,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啊。 未经休整,冲过去和敌人对碰,有什么好处? 到达西峰之时,天色渐晚。 赵晗忧虑:“一更天,入夜了。” 常空看着赵晗,低头小声问:“你知道我为什么急匆匆的带他们到这儿来么?” 赵晗第一次听到常空这样的交流方式,有些诧异:“不明白。”不是不知道,是不明白。因为赵晗对这个举动持着反对意见。 常空得意道:“古语有云,骄兵必败,哀兵必胜。其一,王拓拓以为等在这儿的是金帐王庭,所以十分散漫随意,甚至斥候都没有,但是我们的斥候已经发现他们了。其二,我们刚刚吃了败仗,他们被一顿臭骂,都憋着一股劲儿。其三,如果明天再来,他们将离开战场一夜,到时愤怒散尽,只能留下恐惧。这一战,我要帮他们重树信心。多少年了,大明国各地府兵都没有经历过大战,这个多事之秋,只能有些过激的手段了。我为了掌控军队,委屈你了。” 赵晗惶恐:“末将愿效死命,更何况刚吃败仗,难辞其咎,末将戴罪之身容将军看重,是我的福分。” 常空低头看着隘口西的大漠,又看了看隘口东的大军,低头自语:“人饿了一夜,会变成废物,狼饿了一夜,会变成饿狼。我需要狼,一群狼。” —————————— 科普。古时候时间计量方式很多,有十二时辰,有二十四时辰(把十二个时辰分解,每一个时辰分作初与正,比如子时分成子初子正,这样分时间就完全和现代二十四小时制度一致。所以,不要认为二十四小时制是西方发明的,老祖宗远比大家想象的更聪明),也有五更。白天是昼五更,晚上是夜五更。夜五更下午六点多开始,凌晨十二点是三更。电视剧里面打仗喜欢四更造饭,五更开拔。你们就当那是放狗屁。没有紧急任务,没人会傻逼兮兮的两点半做饭吃,然后蛋疼的等到早上五点钟出发。 第十三章 大明万骑 一夜,西风中,所有战士人困马乏。 但是,有一种莫名的力量让他们坚持着。 五更过后,营中聚集的五十多个懂得鞑靼语的暗哨都已经撒了出去。 一夜,顶多一夜,王拓拓就该到了。 地图上,常空分析了很久,此时,王拓拓未曾携带任何辎重,更不要说粮草。所以,常空断定,王拓拓绝对会追击金帐小王爷木刺图鲁思,而且,王拓拓会一路劫掠沿途小部族,以补给。 而昨夜,王拓拓的身影果然被暗哨在常空指定的区域发现了。 夜晚,草原空无一物,视野开阔,很远就能分别普通部族和骑兵聚集的部族的区别。 清早,常空还倚靠着一块岩石休息时,探子回来了。 老远,就听得到探子马匹狂奔的声响。 常空翻身坐了起来。 探子们都知道常空是牧边将军,所以,探子也直接对常空负责。 过了碍口,探子翻身下马,枣红马停步后随意的溜达了几步,低头吃草。探子跪在常空面前低头道:“报告将军,回路遭遇一骑鞑靼哨兵,追击处理后即刻回报。” 常空闻言起身:“多久之前的事情。” “半个时辰。” 得到消息常空极力回忆地形,随即大喝:“赵晗,组织兵马,鞑靼人半个时辰后到达这里!” 二十里外,贴托尔朝着身旁狂奔的王拓拓:“大汗,哨兵没有回来,恐遭不测。” 王拓拓不以为意:“明人不敢出城,探子应该到了北平外围,不用担心,继续前进!” 得到王拓拓的指示,贴托尔大声吆喝:“唔赫赫哦!” 这声吆喝的意思是加快行程步伐。 一声吆喝后,王拓拓手下各部随即加速。 王拓拓一万多游骑分成七股相距三里多,朝着同一个方向,加快脚步。 天上,数只老鹰振翅高飞。 王拓拓本部,白狼骑兵凶恶的奔腾,蹬踏草原,扬起草屑,不善长途奔袭的狼群,在白狼骑兵的驱使下,大步奔腾。 常空一直望着天,突然,天上一个黑点飞过峰头,在随后,第二个黑点出现在天空中。 常空大喝:“重骑兵,准备冲击!游骑兵保护步兵两翼绕行。冲!” 西峰,如同驼峰,南北各一座,峰头很高,却留有一道数十丈宽的碍口,也就是鞍部地形。 组织好队形列队的骑兵门蜂拥而出。 第一步,齐齐踏地,第二步,前两排骑兵如同离玄之箭,冲向隘口。 重骑兵不善远袭,但是短距离突袭中,并不比游骑兵慢多少。元国一统中原,不止让世人见识了蒙古兵的悍勇,也让世人见识了蒙古马的优良。 随后一百年间,蒙古马与三河马幽州马甚至和太原马杂交,诞生出了天下最优良的战马。哪怕是异兽,也不见得能比这些马更凶恶。 霎时间,骑兵中部开始加速,随后整体速度轰然加快。本来慢慢移步的后军也开始冲锋。不到半刻,重骑兵全军冲出,六千重骑兵,踏的大地颤抖。 随后,游骑兵弓骑兵利用速度优势快速通过碍口,朝着重骑兵两翼扩散。 步兵也开始冲锋。 大军通过隘口时还是三两匹,但是随后,却如同银色浪潮蜂拥而下。 贴托尔看着高天,大喝:“鹰啸,敌袭!” 王拓拓阴沉的看着西峰碍口,大喊:“逃不掉,迎敌!” 两人话音一落,山上绿草上,银色洪水奔腾。 贴托尔皱眉:“中央突破,大明骑兵的拿手好戏!” 王拓拓也知道情势不对,但是却不能弱了气势,大喝:“奔跑的牛羊尔!狼群迎战!” 这个狼群,不是白狼骑兵的意思。而是狼群战术的意思。忽必烈用狼群战术差一点征服整个天下,这种战术依旧让全世界各处的军队谈之色变。 王拓拓也想用中央突破战术,但是敌人在山上,自己在山下,由不得他选择。 重骑兵,出去防御高之外,还有个特点,一旦冲锋,就停不下来。 不像普通骑兵,还能缠绕在一起相互砍杀。重骑兵一旦冲锋,就要执行凿穿战术,并且直到整个凿穿敌群。 进入西峰范围之前,七股鞑靼骑兵已经有汇合的趋势。 但是狼骑战术一开始,七股人马迅速展开。 常空就是要逼他们分开,但是王拓拓却不得不分开,如果这种情况下游骑兵聚集在一起抵抗大明铁骑,那是找死。 就在整个大明军中军,赵晗发现了一件让他惊呆了的事情,常空依旧没有骑上龙马,而是手持铁弓跟在骑兵后狂奔! 赵晗也顾不得许多,指挥着自己直属的重骑兵加快速度,借着下山的优势,再次加快速度。 速度,就是冲击力,速度越快,冲击力越高。一颗高天降落的石子儿,足以把地上的最坚硬的花岗岩快击成碎块。 两军交锋前一刻,游骑兵群彻底从两翼展开,如同雄鹰展翅包向鞑靼骑兵。 鞑靼骑兵,如同分散的饿狼,亦如同尖锐的狼牙分成数十股三角阵型,反向冲击。 重骑兵的箭头部队,如同雄鹰坚硬的喙,生生挤开数股鞑靼骑兵。 游骑兵后,弓骑兵三轮奔射。鞑靼骑兵阵型霎时间被大乱。 身负皮甲与铁甲混合的刀盾步兵在骑兵的护卫下反而前冲,开始护卫弓骑兵。 重骑兵最前端的百人长李铁,斜握长枪,右臂禁夹,强大的冲击力冲的他身形僵直。但是他的枪头刺穿一名鞑靼骑兵,然后挑着鞑靼骑兵撞向另外一名骑兵。 这个时间,李铁终于调整了身形,身躯前倾。 枪头鞑靼骑兵撞向第二个鞑靼骑兵的马头,将鞑靼骑兵连人带马,撞翻在地。 顷刻间,数十重骑兵呼啸而过,将其踏成肉泥。 灰色的马蹄翻飞,扬起碎肉末,弹的肉末飞了后面跟随的骑兵一身。 银色的铁甲,背着阳光,只能看到漆黑的身躯和银色的头盔。暗红的血肉,点亮了每一骑骑兵。 鞑靼人严重,大明铁骑如同恶魔在冲锋。 常空看了看一面倒的局势,再次加快脚步,奔跑中,扬起左臂,一只羽林箭激射而出。 我大明铁骑十年没有出动了,什么玩意儿都敢来中原撒野? 第十四章 草原 第二章在九点 —————————————————————————————————————————— 啸响的飞失激的空气都随之扭曲。银色的箭头,白色的羽尾,在阳光的遮掩下,如同消失了一般。 当他再出现时,插在地上,羽尾上挂着一块碎肉,一道红色的血线向后延伸。前面是一个倒在地上,额头被洞穿的鞑靼骑兵。 赵晗不由大喊:“好箭法!” 常空开始指挥:“左路游骑兵穿插战术,步兵常规战法接触战,弓骑兵脱离队伍,包抄!” 随着命令,战场上旗帜翻飞。随后不久,阵型开始变动。这个执行力,常空勉强可以接受。 王拓拓瞬间就观察到了大明军的动向,不由愤怒:“居然想包饺子?大祭司。血咒!” 信仰,是一件很莫名的事情。所谓的神,应该是保护世人的,但是无数的信仰中,神都需要祭祀。 如同大祭司的信仰。鞑靼人信仰长生天,但是大祭司却信仰一头黑龙。一头数百年都没有露面过的黑龙。传闻中从地狱中,挣脱长生天窒浩的黑龙。 听到王拓拓的话,大祭司身体颤抖,但是眼神却充满着一个无聊的词,坚毅。 大祭司手中带有月牙刃的法杖刺穿了自己的左手臂。 一道不能看清的血色波动,如同潮水般散开。 随后,所有鞑靼骑兵都带着血红的眼睛,如同饿狼一样龇牙咧嘴,继续拼杀。 一道血咒,没有传闻中的什么提升战斗力。血咒能让刀更锋利吗?不能,能让马更快吗?不能。 但是他能屏蔽恐惧。因为鞑靼人都疯了。 最可怕的敌人不是强大的敌人,而是不怕死的敌人。 本就悍勇的鞑靼人,失去了最后的顾忌,如同把自己的一身肉,放在了砧板上,任你砍,但是你砍他一刀,他会狞笑着砍回你一刀。 常空双眉拧在一起,随后再次下令:“弓骑兵退出战圈,全力放箭!重骑兵反向凿穿!” 此时,重骑兵已经突破了大部分鞑靼骑兵。从鞑靼人的东面,到达了鞑靼人的西面。 战术指令随着大旗挥动,开始执行。 王拓拓狂吼:“给我冲击敌军中军,砍倒大明旗帜!” 双方杀的天昏地暗。 这可以算是一次遭遇战。给常空反应的时间不多,给王拓拓的反应时间更是没有。 一般,万人级别的较量,都是各方面综合实力的对比。 比双方谁装备更精良,比双方谁国力更强,比双方统帅谁更能持续高水平的指挥。 但是遭遇战中,这些都是不成立的。 唯独比的或许是那一句,狭路相逢勇者胜。 比的是谁更勇。 一方是遭遇新败的哀兵,一边是在大祭司的血咒影响下彻底疯狂的鞑靼兵。 有东方,有好几个天下,却只有一个江湖。 这个江湖中,大祭司声名显赫。他倒是不能如同剑圣一般独坐南海大越国,以一人之力独抗大明攻势。但是他有着自己的传说。 血咒,为了保全一万多士兵,为了逃脱的契机,大祭司祭献了自己的手臂。 月牙刃下,不过半个时辰,大祭司的手臂彻底枯萎。如同一根干柴一般,再无生机。 正是因为,这样的强者,这样的舍弃,王拓拓带走了九千骑。 游骑兵脱离战场的淤泥,就再也不是明军能够追击的了。 常空遗憾的坐在原地,命令士兵原地休息。 城中余留的士族私兵按照常空之前的命令,运来了一天的口粮。 牧边军原地生火造饭。 常空开始重新估计鞑靼人的战斗力。 整整两日,荀哲果然如同约定一般,运来了五十万石粮草。 常空命令弓骑兵与三千步兵,保护粮队,放弃所有的辎重,一路朝着西北面前进。 当挑夫们在牧边军的保护下到达主力部队驻地时,不知道多少挑夫,把清晨吃的粥,全都吐在了草原上。 一万骡子,没有一匹敢走近营地。 一个鞑靼部族,被全部屠杀。 一千七百多顶白色大帐篷的部族,超过六千人口,被杀的干干净净。整个营地的草,全部是血红色的。 整个营地,只留下了不到车轮高度的小孩儿。 这是草原上的规矩。一个部落如果血屠另外一个部落。会留下不到车轮高矮的小孩儿,这些小孩儿十年后会成为帮他们挥动屠刀的战士。 但是赵晗却对这群孩子感觉犯了难。但是常空有自己的想法。 过了许久,都没有挑夫愿意靠近。火头军取粮草还让常空专门调动了三个百人队才开始生火做午饭。 荀哲的这批粮草,是优等粮草。这出乎了常空意料。 常空以为,荀哲会用高粱小麦和黄草作为粮草。但实际上得到的却是纯粹的大米和产自幽州的优质马草。 这些粮草,足以支持常空的人马在草原上驰骋四月有余。 常空也很明白,一个牧边将军,不足以让荀哲支持这么多粮草。 而荀哲的小算盘,常空也乐得接受,从小到大,这层身份没有给他带来过半点好处。此时扯虎皮,也算是有点儿作用。 吃大米的战士发挥的战斗力,那可比吃高粱饼的战士发挥的战斗力不可同日而语。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士兵,如果足量,一天需要消耗两斤多小麦。但是稻米八两足以带给战士同样的满足感。如果换成野菜,对不起,没个五六斤根本吃不饱。 如果在营地,甚至三两米一两肉,就能让战士解除一天训练的疲劳。 食物,是人之所以是人的关键所在。 这里还是冀北范围,战士们都很适应,加上天气回暖,也没有水土不服的表现。 但是接下来,常空准备往东北面走,扫平这一区域的所有草原部族。 草原上,此时大部分人口都聚集在赫连浩特附近,也就是河西走廊,关中往西北面的方向。离此地还有万里之遥。 就算是常空把这一区域搅的天翻地覆,王拓拓也不敢再带人前来。 更何况,王拓拓新败,如同丧家之犬一样的逃走,而常空根本没去追击他。 这件事情让这位年过半百的鞑靼大汗声望降到了冰点。 如果说此前,王拓拓是个勇猛的壮年强者。振翅高天的青色雄鹰。那么此时,草原上各个部族的统领,都觉得王拓拓是个风烛残年的孤狼。 不是因为败了,而是因为败了之后逃了,如同草原上受伤的牧羊犬遇到凶狼一样逃了。 牧羊犬就算逃,也是受伤后逃的。王拓拓的伤呢? 当然,他们想象不到王拓拓为了保住他的亲属骑兵不受重创,他到底遭受了些什么。 第十五章 莫非王土 我一直以为更新了,直到刚刚看到没更新,而且刚刚那章还发错卷了。今儿精神状态不好。。 —————————————————————————————————————————————— 午后,常空决定停止步伐,第一,这是这群没怎么打过硬仗的兵卒有生以来第一次屠杀性进攻,得给他们时间适应。 第二,常空的目的是磨砺宝剑,不是把宝剑打造成匕首。分量,必须留住。 整个午后,所有人都在参与尸体清理的工作。天气逐渐热起来了,哪怕是草原上,也容易爆发瘟疫。 在经历了砍杀与搬运尸体后,大部分的士兵将会更坚毅,如果坚持不下去,那么天生不是当战士的材料。 事实上,也不可能所有人都能坚持,如果是所有人都坚持了下去,那么这个种族就不再是人类了。 于是,这天晚上,常空扩充了火头军,将火头军扩成了勤务军。 至于成员,就是那些不适合作为铁血战士的人。 入夜,月光毫无遮掩的悬挂高天。常空在营地正中,点燃了一团巨大的篝火,让牧边军所有的战士全部围聚。 常空开场很简单:“这几天,觉得胸中恶气还在吗?” 周围战士都笑开了花。 常空看着盘坐着的战士们,心有感慨:“多少年前,我们的先祖,纵横天下,如今,我们的领土越来越多,却遭受了越来越多的入侵。你们说,我们入军队是来干嘛的?” 不等人回答,常空自己给出了答案:“杀死敌人,保全自己,这就是我们的目的!” 周围士兵开始有人挥舞手中的东西一边吆喝。 常空抬起手:“以前,每个大明国士兵都要遵守军戒。但是我,今天要宣布牧边军最重要的三条规矩,如有违反,那人就不配再做牧边军。不配作为你们的战友。” 说着,常空停下了来回踱步的脚步,钉在篝火旁:“第一,牧边军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司的命令!执行命令,是战士的要务!” “第二,在与完成命令不冲突的情况下,在战友遇到危险时,必须救援!” “第三,在战场上,保全自己的性命。如果你都活不下来,那你也就自然不再是牧边军了!” 三条,似乎都是很简单的,以前就是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常空就是要把他说出来,这样,才能让所有人时时刻刻的记住。 多少年,都没有人再为大明国开疆扩土了。特别是幽州部分,每年都要遭受草原部族的侵扰,却没有人想过要反击。因为,朝廷这数十年都没有再主动进攻过四境邻国了,唯一一次反击后的入侵,还发生在洛桑。和北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攻入草原,可能是很多幽州战士的心愿。戍边,入伍,都是一般人很难感受到的事情。 这个年代,天下太平了很久了,不会出现两百年前只要是人,就是兵的情况了。 然而,很多家庭都是有传统的,父亲入伍,儿子孙子会跟着入伍。不管在哪个国家,当兵都是一件荣耀的事情。 不要以为每个人入伍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有些人是有热血的,更有少数人,有着自己的野心。天下人千千万,有财力读书的,都是有一定钱帛的,哪怕是所谓寒士,也起码有钱入学堂,有钱买书。但是杀敌建功,却不需要认识字。大明朝开国两百年,不认识字的猛将多了去了。 在军中,他们能收获很多,可以学到拳法刀法枪法,可以学到兵法,甚至能学会梦寐以求的认字。 整个五代十国,几乎所有的野心家都是手握大权的将军,可见一斑。 然而,常空却想的更远。在一国之内,反复折腾,有何意义。开疆扩土,更加荣耀。 汉武帝之前,天下就是中原和南荒。到汉武帝后,幽州冀州扩大数倍,建立西域都户,北驱匈奴,开疆扩土何止万里。 或许,大明帝国前三代君主太过强大,把天下富饶的土地全部抢到了明国手中,剩下的都是贫瘠的土地,后世帝王都在想如何守业,而不是创业。 但是,常空是个有理想的人。 军队之中,幽州来的监军正在记录常空说的一切。 四天以来,这个监军有幸见证了十年来大明国第一次挥军北上。 给了牧边军所有战士一段时间消化这三条命令,常空再次开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明月照耀的地方,就是我大明疆域,太阳照耀的地方,就是我大明百姓可以耕种的地方!” 在不懂太多,只知道自己现在是士兵的牧边军战士心中,这句话极具感染力。 常空大喝:“霍去病带领他手下士兵用了三年,打到了北海边上。我只有三个月,但是你们比一千多年前的先烈强太多,你们说我们三个月后应该去哪儿?” “去王庭,白帐王庭!”一个百人长腾的站起来,兴奋的喊出口。 霎时间所有战士都跟着如同喊口号一样高喊:“去王庭,去王庭!” 常空滴汗,你这王八蛋真敢喊,常遇春都没能把鞑靼王庭怎么样。但是这种时候已经激起了战士们对胜利的渴望,常空当然不能泼冷水,只能高喊:“对,去王庭。” 脑海里,常空还在嘀咕:“王八蛋,三个月你们能走到王庭去么。” 第二日,常空毫不犹豫的带领士兵继续北上,而不是西进。什么去王庭,吼一吼就好了,千万别当真。常空可不想做个傻子。 第二日,大军就赶到了东北面另外一个部落,又是血腥的屠杀。 整整二十天,大军不断北上,草原更深处,几乎所有的部族都知道大明军攻过来了。 打到这个地方,这是他们,甚至他们的祖辈都没有感受过的事情,所有的部族开始往北面迁移。 夏季还没到,所有的部族都开始提前进行夏季迁移。游牧民族,在夏天会往北迁移,因为北面水草丰盛。 一封封战报如同说书先生的故事一样,每天都在发往凤阳的路上。 朝堂之上,赵居正跪伏:“皇上,常空做法有伤我大明天家威严啊,而且又是内忧外患之时,劳民伤财,毫无意义。” 赢战看都没看他:“开疆扩土有伤威严?内忧外患,朕驾崩了么?劳民伤财?常将军问你兵部调动兵马了?问你要了一柄长刀?还是问你要了粮草?” 赵居正是支持二皇子的,哪怕他没有摆明过立场,赢战也是知道的。 就如同完颜守仁那篇科考文章所说,治国就是朝廷上的争斗。听上去不对劲,但是千百年来,这句话都是对的。 赵居正所处的位置应该这么做,但是赢战作为皇帝,也没有听从下官的话语的习惯。 到时司徒长明走出群臣队列,在星光与火光中,微笑道:“陛下,开疆扩土,当赏。” 赵居正的表情如同吞了臭鸡蛋一样难看,张灵甫甚至差点儿吐出一口血。 司徒长明是太子的舅舅,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唯有司徒长明看出了很重要的一点。整整十七封战报,都没有提到过常空本人表现如何,也没有提到他手刃敌将之类的话语。那么,他是一个儒将。 儒将,或许很能打仗,但是打仗太多的儒将,容易早夭,这样的事情,亘古有之,喜欢打,那就去打吧。 赢战一想,微笑道:“封牧边将军为赤山伯,赏牧边军白银万两。” 赤山伯?赤山还在常空前进的道路上。 赢战铁了心的要支持常空,甚至不惜让北地百姓北移到草原上去? 第十六章 天下舆论 稍后第二章。 —————————————快乐的分割线——————————————— 常空在北面的事情很快传遍了中原。甚至从这时开始,没人再理会太子在三王之乱中的功绩。 先是大量寒门儒士清流站出来摇旗呐喊,甚至还有人迫不及待的以魏晋遗风华丽的辞藻为常空作赋。 不过,先后不到一天,就有士族名流站出来讽刺常空行径野蛮。 以现在的情况看,世人都以为常空是来自西南边陲蜀地的寒门士子。 刚刚赴任,就做出这种十年不见的大事迹,是寒门崛起的信号。 寒门众多清流都在等待,等常空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后,十年一个台阶,先立功,后立德,成为寒门士子领袖。 许多士族也要发挥力量,镇压这种涌动的激流。 一时间,德高望重的儒士们,争的头破血流青筋暴起。 天下虽然大,却打不过十万里,鹰隼,神雀甚至龙鸠等传播信息的速度,不比日升日落慢多少。 大士族或者大官宦手里的消息,散播的比天下最神骏的龙马还快。 刚过了三日,就有杭州的儒士赶到凤阳,在白虎大街上摆起了摊子。不卖吃食,不卖茶水,只卖故事。 一段一段的章回制评书开始广为流传,甚至其他说书人也开始效仿。不久之后,有民间出版商开始私印小说,甚至还传到了宫里。 这等盛事,在一百多年前吴承恩罗贯中去世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如今,常空那是导致凤阳纸贵了。 而最生气的是司徒长明。司徒长明身位骠骑大将军,是当朝除去继位归田的老元帅之外的将党魁首。他朝堂上给常空说好话,直接就导致许多军士甚至将军,都开始支持常空了。 大街上说书人前,随时都能看到军士身影。 而百姓看到这些战士,也很热情。让这些军士更加坚定了自己支持常空的想法。 哪怕常空是文状元,但是此时,他是个将军。 更有无聊的人在猜测,数年甚至十数年后常空回京述职时,该站在左侧还是右侧。 按道理,右比左尊贵。但是宁为鸡头,不做凤尾嘛。 这一切,都是常空没有预料到的,而赢战不但不管不问,甚至暗中推波助澜,让这种争论冲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常空此时,正在南归的路上。 二十日的血屠,却聚集了超过两万的鞑靼少年,这些少年严重拖了牧边军的后腿。 用赵晗的原话说,就算是刀盾兵,背着一带粮食,趴在地上爬着走,也比他们快。 杀过去,用了二十天,前进了将近一千里,但是回来,却用了一个月。 而粮草的消耗也大了三成之多。 去时晚春,回来时,已然盛夏。五月初五,庞大的队伍才回到了出发时所在的第一个部族。 草原就是这样,五十天前,还是个热闹的部落,现在几乎残破的认不出来了。 索性,这一区域鞑靼人都被清空了。常空提前传了消息到北平。荀哲带着人马等在这儿。 不是什么援军或是新兵,而是一大帮北平士族手底下的农户或是仆人。他们在这里,只有一件事情。蒸粽子。 五月初五,是端午节。 而这一天,也是常空开启他计划的第一天。 两万鞑靼少年,三万兵卒,一万挑夫,动用了荀哲手底下三千多民夫,才完成了看上去是常空零时起意的蒸粽子的任务。 午后,常空聚集起了所有军中年长一点儿的兵卒。 下午,这些人就散布到了那群被长途跋涉折磨的忘记了伤痛仇恨的鞑靼少年中。 他们每人聚集一部分鞑靼少年。宣扬一件事情。归化。 说辞很简单,你们的部族长期遭受白帐王庭的压迫,现在,大明愿意容纳你们,保护你们,从此,都能生活的像南面的人一样富足。 唯一需要他们做的,就是愿意入汉籍,登记在北平府名下。 莫名其妙,北平就多了两万户人口。 作为军镇,一切都是常空说了算。这种事情,甚至不需要上报中枢。 而常空开始和荀哲商量事情。 荀哲开始也没想到常空会真的打进大漠深处,更没有想到他的手段如此铁血。 但是随后,已经不再是官,而是商人的荀哲看到了天大的商机。 天下最贵的是什么?白银,黄金?错了,是土地! 千金买房契,万金购置地契这些事情是商人们最喜欢做的事情。稳赚不赔。 更不要说,手底下拥有大量农户,仆人和隐瞒的人口的士族。 荀哲是北平城唯一一个和常空见过面的士族。所以,这种事情又落到了他的头上。 常空心里比荀哲还急,一个劲儿想要荀哲早点说出口,但是他变现的不太关心。因为他要谋取更多的利益。 终于,巴郎巴郎了一大堆的荀哲试探性的说出了那句话:“常将军,如此多的土地,从此就是大明国的领土了,归于北平府治理。您说,这些土地准备拿来干嘛?” 常空似乎无心的应口:“土当然用来耕作。” 荀哲眼神一亮,有门儿:“朝廷耕种?” 常空哈哈一笑:“荀老啊,朝廷不管耕种,只收赋税。” 荀哲大胆的说出了想说的话:“那我们是否可以在官府,恩,在您的手中购置田地。我家里人口众多,田地本就不够。这么好的机会,不能错过。” 常空道:“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如何?”荀哲期待。 常空抿嘴:“不过,作为军镇,一切都有中枢支持,你也是知道的,我北平府不缺钱帛。但是北地荒芜,却的是粮草。” 荀哲大喜:“将军您看,北平府地价大约是十五两一亩。这里适合耕种的田地,何止十万亩。如果将军能保证此地耕种安全。我们愿意用粮草折价银两购买这些耕地如何。如果是十万亩,也就是一百五十万两。那就是三千四百万石粮草。虽然数量巨大,但是我们北平本地士族富商,三年内定然能付清这笔费用!” 哪怕只有十万亩,也几乎等于此时北平城耕地的两成。何况,不止。 三年,三千万石粮草,好大的气魄! 北地士族富得流油,但是比起江南还是有不足。传闻中开国时第一富豪沈万三,家财三亿贯,大明国库都没有他有钱。如此比较,三千万石粮草的确算不得什么。 但是这不是常空的目的。 常空提及:“三千多万石粮草,余粮不能久存,我留下也没用,只能归还朝廷。三年一过,我又得为粮草发愁了。” 荀哲以为常空要狮子大开口,不由犹豫:“这……” 常空微笑:“我有个想法。” 常空一边说,还在一边想,大明帝国富庶啊,荀哲甚至没想过鞑靼人会在打过来。 第十七章 粮仓 十万亩地,北地水稻一季参出大约一亩七百五十斤。而小麦高粱综合起来大约是二百八十斤亩产。以这样的方式计算,不遇到天灾。不出十五年,荀哲就能回本,当然愿意买。 但是常空不愿意卖:“荀老,你可知道大明帝国开国前七十年,屯有大量官田。” 荀哲点头:“这我是知道的,但是,官田种植,我无利可图。使不得。” 常空跟着点头:“你说的没错,但是我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荀哲急迫询问:“如何?” 为官多年,一旦成为商人,扯上利益关系,不管你养了多少年的心气,存了多少年的城府,都会一朝散尽。急迫,效率,是商人的天性。 常空道:“这些土地,都作为北平府土地,由官府丈量。然后售与你们。如果是十万亩,只需要你们前三年每年提供百万石粮草,然后接下来的按照每年定额的税率,恩,目前是二十税一。然后,再提交十分之二的收成作为北平军镇维持军队的补给,如何。” 荀哲脑瓜子飞快转动。十万亩良田,大约一年能产出三百万石大米,四百万石小麦和高粱。需要交纳六十万石大米,八十万石小麦和高粱。重点是前期拿到这些土地,根本不需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能赚!(论斤算,高粱产量远不及稻米,但是论石算,稻米拍马也赶不上高粱。原因只有一个,一石只能装两斤高粱。高粱很蓬松,和水稻比体积,就如同铁块和棉花比体积,哪怕是铁块一半重的棉花,也比铁块大不知道多少) 经过两百年的发展,大明国人口已经过了万万,远超大宋。什么都不缺,最不缺的就是人。北平人不够,不还有辽东和冀州么。 荀哲点头:“如果将军您说了算,那就这样。老朽到时候为将军在这草原上,修出三个小城池!” 有人,就需要交易,交易需要聚集。一千年前华阳国一月成集,一年成邑,三年成都,就是这么来的。 常空哈哈大笑:“我这就上书朝廷。” 这件事,很快就被写成奏折,放到了内阁。 张灵甫当时就一个火大,直接画了叉。新上任的户部尚书大为火光,因为这事儿不该兵部管。 第二天,李涛就将奏折呈给了赢战。 赢战瞟了几眼,询问群臣意见。士族党高呼不可,寒士党大呼赞成。大有皇帝你不同意我们就去死的架势。 最后赢战喝止骂战,抛出轻飘飘的两个字:“准了。”压得士族如同泰山临顶。 这件事,瞬间传遍了大江南北。朝堂上的人被赢战喝止了,江湖上的人可就没这个压力了。 不管是文人的江湖,还是武人的江湖,如今最热的,都是盛传常空二字。 躺在大马上游历荆楚的李好,坐在桌案上批阅公,文的完颜守仁,都笑了。 随后,幽州牧亲自命辽东府令带领户部官员到北平军镇丈量土地。 为了镇压高丽,帮助朝,鲜王朝,幽州的治所一直都设在辽东府。 常空跑马估计了四天都没估计出来的数字,户部来的专业人士用了一天,就初步确认,适合耕种的土地大约二十九万亩。在常空的极力要求下,除去了树林部分。这个数字缩减到了二十二万亩。 常空大方的和荀哲带领的乡老会签订契约。拿出了十万亩地。 因为,京城传来消息,皇帝陛下欲调动青州冀州人口填充这一区域。 在荀哲的极力要求下,常空只说了两件事。第一,我常空一辈子只打一次仗么。第二,皇上的决定,谁能左右? 荀哲高高兴兴的接受了。 户部官员盯着荀哲不爽了很久。荀哲本人曾经做到了户部侍郎的高位。 但是荀哲一家隐藏的人丁大约在五万人左右,这个数字在中原,难以想象。 但是,常空才不理会这些呢。哪怕荀哲有五十万人又怎么样。 在荀哲与常空的规划下,分别在西峰,哈尔特,巫奇里三处建立小城池。荀哲负责人力,财力由中央调动。 半年内,开垦田地。 而这半年,陆续会有青州冀州的平民百姓到达此处,没有田地的百姓高高兴兴的接受了高达十分之三的赋税。因为,他们给之前的地主种田,收成有七成会被收走。 当然,一切都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由于人口调动等原因,户部急派三名官员到北平处理,却被常空当做了手下用。有他们处理各种事情,常空终于从这个畸形的,以耕种和贸易为主的奇葩军镇的政务中脱离了出来。 而此时,依然是盛夏结尾了。 朝廷调动人口,青州冀州支援了人口调动所涉及的粮食。 北平西北部,形成了三个小城,户部初步人口统计,新添丁三万人。 而胜于十二万亩田地根本不足以他们耕种。一方面,常空开始鼓励这些人放弃耕种成为牧民,往东北部迁移。另一方面,常空对往西的草原虎视眈眈。 王拓拓经过半年时间,铁血镇压了心思不稳的部族,准备在年前劫掠中原。这一次,他没有选择河洛地区。而是选择驱兵万里劫掠冀州。 为的,就是出一口恶气。 金帐王木刺图鲁思到达北海附近,顺便接受了十多个被常空逼过去的部族,实力恢复不少,王拓拓大为火光。 而这也是常空计划好的,驱虎吞狼。先要养虎。 当然,这属于玩儿火,可能会养虎为患。 但是常空不在意,因为捅了天大的篓子,背后的大明帝国两百万兵卒每年吃粮饷也不是白吃的。 经过半年的发展,京城的人已经适应了这个状元郎的优良事迹每天传到京城。而且还觉得这些消息太多,听到没意思了。一个勤政懂政的文官,哪儿有一个勤兵懂战的将军有意思。 半年中,太子镇压三王,朝廷重新收回河洛。洛桑人退出西蜀,朝廷不费一兵一卒重掌西南。 此时此刻,所有忧虑的士族才发现,赢战还在壮年,并没有看上去那么老。 中秋前夕,常空重整添丁到四万人的牧边军,一路西进。 每五十里留下一千人,保证这个苍茫的没有城池的草原上的粮道。 直入北漠五百里。 非常不巧,此地正是冀州以北。 王拓拓大军三万挥师南下,这一次,王拓拓携带牛羊成群,携带攻城利器,并且带来了自己真正的亲兵,白帐部族。 大祭司已是独臂,但是这半年当时一战的详情传开,大祭司在军中和各部族中的威望再一次提高。这一次大祭司携带三百多祭祀,以及七百巴图德更随王拓拓南下。 巴图德,是由巴特尔组成的特殊群体。巴特尔就是蒙语勇者的意思。鞑靼人相信每一个得到巴特尔称号的人都是得到了长生天赐福的。 用这种理念来理解。巴图德就是鞑靼人的江湖。巴特尔,就是鞑靼人的剑客刀客。 当然,大明可没有组织剑客成军的习惯。那是大越国剑圣喜欢干的事情。 但是,王拓拓会带几个超越八阶的通玄高手前来么?如果有这样的消息,那大明这座江湖中的各路剑神刀圣什么的早就磨刀霍霍了。 不过,这一次,王拓拓真的有一个超越八阶的通玄高手在身边。 那人就是大祭司。大祭司血祭后损失了左臂,却得到了所谓黑龙的某些赐福。在王拓拓这个长生天的信仰者面前,生生的突破了八阶。 如果说大明有人能对抗他,非书圣不可。可惜,书圣死了二十年了,新书圣迟迟没有出现。 第十八章 无惧 一会儿还有一章。 —————————————————————————————————————————— 王拓拓的斥候,与常空的探子,在草原上厮杀,谁都没有占到便宜。 早先一步,鞑靼的鹰隼,大明的龙鸠都将消息带回了自己的部队。 以它们的通灵程度,不用说话,也能表达一切。 常空决定,原地驻军,扎营休息。 王拓拓反应一模一样,搭起帐篷,杀牛宰羊。为了这次的劫掠,王拓拓带来了三个中等部族足以过冬的牛羊数量。 筹划了半年,用了两个月时间在河洛以北千里的地方汇聚。才会师南下。 而第一个对手,就是大半年前给了自己深深的耻辱和伤疤的常空。 此时的牧边军,立起了常字大旗。 所有牧边军,都想让百姓对常空的称呼从常将军变成常胜将军。 半年的时间,长空才完全收服了这支军队。 为将者恩威并施,一味的侮辱,是蠢材的做法,常空用了半年,用一点一滴的德行,才树立起了威望。 古有五福。德高望重排五福第三,可见德字,在明人眼中的重要性。 入夜,斥候分散,暗哨在草原上显得极其无力,哪怕是挖了深坑盖着草甸,也没办法逃过狼的鼻子。 大祭司带着二十巴特尔五名祭祀一路暗中步行,穿插过了牧边军所有暗哨。 到了大营,大祭司虚空抖手,发挥着作为超越八阶高手该有的实力。一群人竟然原地消失。 一路前行,大祭司很快找到了牧边军中军大帐。 隐藏在暗中的大祭司开始用单手结印,这一招,是他成为超越八阶的高手后,从小乘佛教高手哪儿偷学到的。 作为祭司,大祭司的玄通是方天,和书圣一样。以手,就能禁锢一片空间。用无形的结界隔绝一片区域,而这片区域,是他自己的世界。长生天都无法插手。 小乘佛教的手印是无畏狮子印,祭司用方天借助手印模拟佛家无畏的玄通。 其威能,虽然不及真正的无畏,却比八阶的佛家绝顶高手使用无畏狮子印更大。 虚空再也掩盖不了金色的光芒。无畏的能力与祭司使用的虚空能力都是伪玄通,自然不能互溶。 就在无畏狮子印将要脱手而出之时,中军大帐的上面传出一句懒洋洋的声响:“从哪儿来,滚回哪儿去。” 大祭司猛然抬头,白色的中军大帐上,躺着一个活生生的人,他竟然没有发现! 那人一声黑衣,手里把玩着一柄小刀。 大祭司眼神飘忽,突然狠厉道:“你这个通玄高手竟然撕破盟约,帮助明军?” 那人抬起头,正是李好:“你不是通玄高手?臭不要脸。” 大祭司低头:“我本就是白帐王庭的大祭司。” 李好拍手:“说得好,我还是大明国文武探花郎呢!” 大祭司完全显出身形:“哼!都说李好是大明武人中最强的人之一,我却不这么看,沽名钓誉而已。乳臭未干,杀死你,再杀常空,以报断臂之仇!” 李好哈哈大笑:“诺大江湖,没有通玄高手能给我随便杀。今天遇到一个,你先动手,免得手都抬不起来就回归你的恶龙怀抱了。” 大祭司不在话多,手里无畏狮子印直接拍出。 李好挥了挥袖:“这玩意儿也算出招?”简单一挥袖,却是道家袖里乾坤绝学。风声一过,金光尽数被收入袖口,只闪动了三下,便熄灭了。 李好手一划,手中小刀不见踪影,空手结印:“让你见识见识真正的无畏狮子印!” 三年前,天下第三的俗家佛学宗师,能不懂佛门武学? 一道无畏狮子印,不是金光,而是一只真正的狮子从拳印里飞出。 佛门无畏狮子印,取无畏二字,无所畏惧。与李好无惧通玄相互印证,远不是大祭司的憋足手段可比的。 大祭司神色凝重,单手抽出月牙刃法杖,一顿地,一道黑气涌动。无畏狮子印居然放弃了冲向大祭司,转而冲进了黑气之中。 下一刻,黑气和狮子一同消散。 如此大的动静,转瞬之间,数千牧边军整装围了过来。 李好调笑:“这就是所谓恶龙的虚空玄通?的确有些手段。”李好的出无畏狮子印时明明锁定了大祭司,但是却突然失去目标,被黑气吸引。 大祭司狞笑:“让你见识更多的能力。”说话间,月牙刃突然变得黯淡无光,墨色刀罡飞出。 李好连续三道飞草为飞剑,才化解墨刃。 大祭司显然没想到李好不出玄通就能抵挡这一刀,随即顿步,下一刻,三个大祭司莫名的出现在李好周遭。同样的装束,同样的动作。都是以月牙刃直取李好要害部位。 李好周身散发佛光,竟然完全使用出佛家无畏大神通。 因为肉身金刚,所以无畏。 三个大祭司短时间疯狂攻击李好,李好却一动不动。 世人只知道李好无惧,却不知李好无畏。 那个将李好列入俗家佛门宗师行列的高手,对李好深有了解。 李好大笑:“听说大越国剑圣七尺之内无敌,我李好也不畏他手中的剑,你能赖我何?” 虽然如此说,但是李好还是感受到了压力,大祭司自始至终没有使用方天的玄通。而是以他信仰的黑龙的玄通在攻击自己。 大祭司头悬黑气,黑气迸发,一道龙影直冲中军大帐。 他的目的是杀常空,而不是和李好拼死拼活。 李好大笑三声,一道浩然气对冲黑气。黑气瞬间溃散。 直到此时大祭司才知道李好为什么会被新武榜定位天下第三。除去东海大越国剑圣,西域道教神庭掌教,恐怕真的很少有人能打败他。 但是,但是,我是草原上三百年第一个通玄大祭司! “轰!”一声听不见,但是能感受到耳膜受压迫的声响后。李好感觉周围的空气如同巨石一般,溃压己身。 方天!你终于用了。 李好抬头微笑:“你,死了。”一道银光,激射而出。竟然是一柄飞刀。 大祭司疯狂使用方天玄通,空间无限的叠加,却不能阻止,哪怕是拖延飞刀半点速度。 无惧! 因为金身,所以无畏。永往无前,所以无惧! 大祭司忽然消失,下一刻出现在另外一个方位。但是飞刀却即刻转向,直冲大祭司。 无前,没有方向,不管你使用如何手段,不见血,永不回头。 大祭司疯狂闪动,每一次,都出现在离原地数十丈的地方。但是飞刀,离他越来越近。 哪怕,每一次动用虚空后,飞刀只近了一丝一毫。 大祭司认准一个方向。疯狂虚空。 飞刀消失在茫茫大漠。 第二天,有人传闻,在南海之滨看到了鞑靼大祭司的尸体。胸口,插着一柄飞刀,小李飞刀。 大祭司很聪明,想到了大越国剑圣。如果他真的能赶到大越国王城,或许大越剑圣真的会救他,可惜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勇往无前,所以无惧。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第十九章 迷梦 这一章改了好几次,最后只留下了一千多字。由于后面章节分好了的,就只能委屈这一章了。 —————————————————————————————————————————————————————— 当大祭司自草原上消失之时,中军大帐的门帘掀了起来。 常空走出:“李兄,若不是你,我恐怕凶多吉少。” 李好微笑:“闲来无事,四处走走,刚好到了草原。” 常空将李好迎进了帐篷。 帐中只有一张临时搭好的木床,以及一张作案。两人盘膝对坐。 “进来,中原可好?”此时常空,离开江湖久矣。 李好微笑:“风平浪静,到是前些日子,剑冢易家家主五十大寿,江湖上的人汇聚一堂。似乎在谈论西来之魔的问题。” 有魔西来? 费了好长时间,常空才想起西来之魔这个名头。 似乎,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李好微笑:“你可知西来之魔是谁?” 常空疑惑:“何人?按理来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不应该有人再提起此人才对。更徨论,此人对江湖也不见得有多大危害。” 李好斟酒:“若是朝廷之人呢?” 常空愕然:“朝堂?西来之魔当年就应该有八阶巅峰甚至通玄的能力,怎么会是朝堂之人?” 李好哈哈大笑:“消息闭塞,你又没有龙鸠,所以不知道消息也属于正常。前日,江湖上八大德高望重的宗师,一同出发,上京面圣,希望圣上能够处罚与他。按时间看,今日刚到京城。” 常空闻言,眉毛都拧到了一起:“谁?” 李好正色:“当今唯一的异性王,吴王方尚!想想也对,当年,方尚如何能力挽狂澜助圣上登基?当年圣道枯萎,道家独尊,方尚如何能驱赶尽大明国外道?” 常空摇头:“哪怕方尚坐实西来之魔的称谓,圣上也不会动他。于国,他可比所谓八大宗师更重要。” 当年,不止是东方六国之争。那时候,与大明国争斗的,是大陆上最大的几个国度。其中就包括西极之地两大教国,奥林匹斯山众神和北欧奥丁神国让东土谈之色变。 方尚曾经在游历西土,最后大军越过西方道国,与奥丁神国旷世一战。逼得四大帝国重新划分边疆,才形成了东西分隔的局面。 那时,方尚尚且才二十不足。而此时的方尚,年三十八,正值壮年,如果他真的是个玄道或魔道通玄高手,恐怕赢战也拿他没办法。 这件事,恐怕是十年之内,江湖上最大的事件了。若是不慎,血雨腥风恐怕再染江湖。 常空最后淡然,这事儿,暂时与他无关,不过有一件事情他倒是很关注。 “李兄,最近,我经常做一个梦,你是佛门大家,能解梦否?” “梦?”李好来了兴趣:“讲来听听。” 常空顿了顿,道:“梦开始的时候,我一个人在一条江水边走,看不清是什么江水,我也看不清自己的样子。但是我能确定那是我。走到后来,黑暗的四周突然亮起一道光。细看之下,是一杆黄色的枪,那杆枪挽着枪花,在虚空中时隐时现,最后不止从何方暴起,刺向我。声音越来越大时,我举剑格挡,但是每当梦到这个时候,我就醒了。” 李好皱眉:“如果你一直做这个梦,恐怕有蹊跷。难道是对未来的臆测或是预知?我听说佛家宗师或者儒道圣人,都有梦中卜算未来的能力。” 常空翻白眼:“别那么看得起我,书我还看过几本,经我是真的没念过。我只是觉得这个梦,和我有很大的关系。” 李好无奈:“这梦也没个结果,也不知道是正是反,你自己小心一点吧。” “接下来去哪儿?” “解决了大祭司,我要去京城看热闹。顺便去找完颜。要知道苏杭可是吴王的辖地,完颜倒了大霉了。” 听到李好的话,常空才记起,完颜现在去了杭州做府尹。正是江湖人士找吴王麻烦的时候,可不是倒了大霉了。一个不足以,还要连累自己。 第二十章 苍茫天地一声笑 五百红票满了,加更如约而至。 ———————————————————————————————————— 李好离开了,大祭司不知所踪。 常空睡了个安稳觉,而王拓拓,半夜起身下令撤退。 此时的白帐王庭,不复当年云拓帝国的强盛,一旦有风吹草动,王拓拓只得仓皇逃窜。 回头看了一眼背后丰沃的草水,王拓拓狠狠的击打马股:“可恨,若不是当年卓尔木作孽,我定能从复天可汗的荣光!”随后,纵马消失在夜色里。 近二十年前,大明国玄道与云拓帝国魔道一战。魔道远迁北面黑水冰洋。而大明国则是玄道凋零。玄道尽数搬到了西域火桑,成就了道国,也成就了如今,更为强盛的大明国。 本来,草原之大,鞑靼退路无数,但是十八年前一场东西大战,让鞑靼失去了踏足丝路各国的机会。大明与西方开始各自封闭。 耶路撒冷的东西契约,阻隔了东西,也成就了大明国的一方独大。 睡梦中,听到守卫呼唤,常空翻身而起。 守卫单膝跪地:“鞑靼人撤走了,是否追击?” “追击?夜里在草原上追击鞑靼游骑兵?算了,明日清晨开拨赤峰!” “诺!” 随后,常空躺下,继续沉睡。 云拓帝国强盛时,城池遍布草原。如今依旧是白帐王庭掌权,却不复帝国景象,开始了游牧时代。 而赤峰,是这片土地上千里之内唯一的城池。 清晨,做饭果脯,大军正要开拨,一名斥候策马而来,翻身跪地:“报,将军,五十里外出现了一个车队,身份不明,看样貌和装束,是江南人士。” 常空点了点头:“下令全军,暂停开拨,等探明情况不迟。” 传令官随即带领小队走马营地。 不足半个时辰斥候再报:“报,这个车队的首领求见将军!” 常空皱眉,随即眉头舒展:“让他们过来。” 此时车队在十里外,这是一个足够反应的距离,对方人不多,所以也不用太小心,但是大军开拨之时,不得不小心一点。 随后车队行驶而来,速度不慢,似乎是空车。十辆车马,三十多个人骑马在车队左右。 这队人,似乎是镖师打扮,不过没有举旗帜,为首者是一名青年,年不过二十五,这人未留胡须,常日跋涉,风尘扑扑,不过难掩其眼神中的刚毅。 常空看到来人翻身下马,点头称赞:“身形矫健,长发飘飞,剑眉星目,高鼻白齿,翩翩公子哥儿啊。” 来人听力不弱,当然听到了这番话,随即单膝跪地:“在下苏州人士,家父是苏威镖局萧翀,在下萧剑,特来投奔将军。” 常空憋笑:“我们又不认得,投奔我?” 萧剑微笑:“完颜守仁是我远房表亲,他说提他就行。” 完颜表亲?常空点头:“赵晗,试试身手。” 赵晗拔枪策马而来,随即翻身下马,和江湖人士马战那是占便宜的举动,赵晗不屑于如此。 陆战,拿着马战的长枪,固然有些不便,赵晗左腰撇着一柄短刀,双手持枪道:“赵晗,特请教。” 萧剑人如其名,手持一柄软剑,手持剑柄拱手做辑:“请!” 赵晗腕枪抖出一朵枪花,在初升朝阳下绽放银光,萧剑不急着上前,而是游走数步意图找出赵晗的破绽。 但是,在江湖人士身份的萧剑眼里,赵晗满身都是破绽。 江湖人士,最忌讳就是让敌方看出罩门,但是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将领都习惯故意露出破绽,以伤换命。 赵晗率先发动,卧枪横扫,萧剑铁板桥躲过枪尖,赵晗就要回枪轮砸,萧剑抬剑。 赵晗枪势被破,随即用枪尾直刺萧剑胸口。 萧剑右手持剑,左手剑指抵在剑尖,格挡枪尾。 软件往里一缩,然后弹了出去。 赵晗身形一顿,萧剑欺身而上。短对长,当然欺身而上。 赵晗枪甩游龙,随后左手持枪,右手猛然拔刀,一道刀气勃发。 看到这里常空眼睛微眯,赵晗六阶顶尖的实力算不得什么,但是这一刀,却深得大越国拔剑术的精髓。 萧剑哈哈大笑:“看剑!” 随后软剑凭空勃发剑气撞散刀气直逼赵晗面门,赵晗微微一笑,再次一刀刀气,短刀随着刀气一道飞向萧剑。随后轮枪三甩。 吴王方家传世绝学,霸王三甩? 萧剑眼神一亮,棋逢对手,最是快意。身形变化,三次闪身,每一次都将将躲过霸王三甩的气劲。 常空拍手:“好身法!” 赵晗枪尾逼出萧剑身形最后的变化,随后转身回枪,似乎是脱胎于拖刀计的回枪,刺杀。 萧剑一口气刚刚卸下,不能提气闪躲,只能智取赵晗,眼看就是两败俱伤之势。 常空眼看赵晗转身要回枪,随即大喝:“停!” 两人停是停不下来了,却可以偏离方向,两人错身而过,赵晗之枪脱手而出直刺旁边地面没入到枪尾。萧剑一道剑气刺出,在地上留下一个三尺有余的土坑。 若是两人对上,萧剑说不得肩膀被洞穿,而赵晗,少说交代一条胳膊或大腿。倒是萧剑胜了半筹。 萧剑拱手:“果然高手,若是战场上,我不如你。” 赵晗听到萧剑恭维自然回礼:“是我输了,结果是我丢下武器无法动弹,你却还有左臂能动,死的是我。想不到旧力已去新力未生之时,你还能强提一口元气挥出剑气。” 萧剑苦笑:“本来该是无往不利的剑气却溃散开来,算不得本事。” 常空大笑:“就算在武林中,你也算得上初入一流的高手,为何要投奔于我?” 萧剑苦笑:“二十三年前,我祖父萧综在追寻盗镖大盗时为西来之魔所杀。”说着,萧剑递上了一封书信。 常空打开,是完颜的笔迹,只有四个字:“萧剑可信。” 常空点头:“军中不似江湖,讲究军功,若是做一小卒又白费你的身手,你可愿意做我的护卫?” 萧剑点头:“固所愿也,不敢请尔。” 常空大笑:“好!至于你手下的人?” 萧剑微笑:“他们有二十多个是我家臣,有几个是慕名而来的江湖人士,也都是江湖上素有名气的高手。但,既然参军,自当遵守军中规矩。” 意思很明显了,都是江湖人士,无根无蒂,用不着特殊照顾。 常空点头:“此次,就有一大军功,各位可愿取之?” “愿!”众人回应。 常空知道,萧剑看重的恐怕不是他这个人,而是看重北地有仗打,如果他能成为一员大将,恐怕吴王也没机会动他。至于为何一个被杀祖辈的人会害怕行凶之人。那得看吴王的作风。殊不知,十六年前吴王对奥丁神国的人都做了些什么。 安排好一切,常空才腾出空问萧剑:“看得出来,你的家传一定不是剑。”萧剑压制赵晗很费劲,赵晗是六阶巅峰,而萧剑是七阶,而且是刀口上过日子的镖师不是江湖雏儿,按道理不该只有这些点儿实力。 萧剑滴汗:“属下家传武术,是锤,南瓜锤……” 常空哈哈大笑,翩翩公子哥儿,用一手大锤,那是什么画面,太美不敢想啊。 苍茫天地,常空心情格外好,放声一笑。 第二十一章 兵临赤峰江南江湖 一会儿还有一章。 ———————————————————————————————————————— 不管是遇到王拓拓还是遇到其他什么人,常空都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那就是攻下赤峰。 这一次,如果攻下赤峰,那么将会有天大的收获。 赤峰附近虽然没有适合耕种的土地,但是赤峰后方的大片牧场就不用担心鞑靼人的大规模袭击,便能安心的开阔耕地。这可就比半年前那一次那点儿土地要多得多。 半年前,北平等着常空的还是一群没打过仗的府兵,和少数打过仗的边军。但是现在,常空手底下将近三万牧边军,绝对不是说着玩儿的。 自从荀老提供粮草后,先是一个月连番征战,随后半年修养和操练,这支军队已经不是当日军队可比的了。 更何况,得到大片草原,喂养战马的饲草档次上升不少,幽州马本就健硕。饮食更好后,马匹格外魁梧。 用一个词形容,叫兵强马壮。 王拓拓在失去大祭司后立刻选择撤退是对的。如果他选择硬攻,对上以铁骑为主的牧边军,恐怕不折损一半人马,根本达不到任何效果。 然而,王拓拓走则走矣,却在赤峰留下一部人马。 此时此刻的赤峰,拥有将近一万战士。对上三万骑兵为主的牧边军,还说不得谁胜谁败。 以是秋日,草原上微风和煦,不见夏日炎阳,也没有冬日刺骨冷风,正是骑兵选择进攻的好日子。 但是常空就没有想过要在这里折损一兵一卒。 围而不攻。 消息传到凤阳,朝堂之上,又有大臣跳出来说常空劳民伤财。 赢战只说了一句:“我当年打奥丁国才是劳民伤财。起码常空为大明国开疆扩土了。如果打下赤峰,封侯。” 赢战是大明国最特殊的皇帝。 这一朝,大臣们的势力达到了顶峰。被迫组织了内阁。赢战也同意了。 但是军事上,没有任何大臣能左右赢战的想法。 因为,历史早已证明,赢战是除了开朝太祖赢重八之外大明国最会打仗的皇帝。 云拓威胁了大明国两百年,却在赢战手中毁于一旦,只留下了对草原控制力弱的可怜的白帐王庭。 其实,赢战早就想对草原动手了。毕竟草原各部族现在处于半分裂状态,这些土地不收白不收。但是大军打过去,得到的牧区中原百姓没人放牧要来根本没用。 但是常空出手就不同了,赢空出手,用的是幽州军,不是朝廷兵马,不用兵部下拨兵器,也不用粮草。能打下的土地虽然不大,却也很有价值。经过十六年的休养生息。中原人口暴增。 达到十五岁的新成年人口众多,需要的耕地也更多了。 每一寸土地悉心照料百年,都是以后的持国之本。 大明东西万里疆域,南北也将近万里,如果在扩,就要占据天下六分之一了。 千里外,苏州,城里聚集的江湖人士越来越多。 苏州官府不得不派出大量兵卒上街巡逻。 苏州府尹脑袋都爆了。他若是早知道这一幕,恐怕年前就申请降半级调到杭州去了。 苏杭江南,一共有三个一等州,州府行政上同级,但是主政官员各不同。一级州设府尹,二等州设府令,三等州设县令。 莫说降级城府令,降级城县令都比这阵仗好。 方尚却根本不理会这些,每天在家里呆着,也不知道在干吗。 不过江湖人士这样,导致方尚家人根本不敢出门,方尚的儿子每天躲在家里,憋得不行。 终于,耐不住寂寞的江湖儿有动作了! 一夜之间,十多名剑客翻过吴王府高墙。 不过,半刻之后,他们的尸首就被扔出了吴王府大门,是大门。 自然而然,便有人去收尸。 此夜之后,苏州府尹陶兰下令宵禁。到了二更天,不允许任何人走上苏州大街。 更是从苏州南大营调遣将近一千名骑兵入城。 江湖人或武艺高强,却抵不过骑兵冲击,在原野上,千名骑兵,足以绞杀八阶先天境界的大宗师了。 在城中,不利于骑兵冲锋,却也对八阶一下的武人是绝对的威慑。 况且,就算没有这些骑兵,这些江湖人士也不敢违反府尹的宵禁命令。 吴王,或许位高权重,或许武艺高强,或许手握重兵。但是他代表的,始终是吴国治下小府衙。然而正四品的陶兰,却是代表朝廷的一方封疆大吏。 十八藩王,恩,现在是十四藩王,各自可以开府仪同三司(三司不是三公制度,三公制度早在大堂就被取缔了。这里的三司是三大院长)。但是始终只是小府衙,小朝廷。而真正的朝廷号天朝,又不相同。 然而,吴王的举动终究再次惹怒江湖人士。哪怕是大白天也有各路高手冲进吴王府,甚至,还有刚刚栖身先天境界的青年才俊一怒之下冲府杀人。 这一次,可不比前夜。 八阶的高手入府,击杀吴王府将近六十名守卫,然后在吴王府三大八阶高手围攻下,将将逃生。 这一事件,大大鼓舞了江湖人士入吴王府的兴趣。 本来,吴王就像是一个神,无人敢惹,但是这名高手让吴王府吃瘪,打破了神话,打破了金身。 两千年前,能人异士显得很低调,各路练气士从不在江湖上走动。倒是文人百家诸子做着如今江湖人士做的事情。 一千五百年前,游侠儿横空出世,各路游侠在自己的小区域内搅动风云。或成为豪族,或建立起江湖上最早的门派。那时江湖还不叫江湖。 一千年来,先是武人把政,随后瓦岗聚义,再然后大唐给与了镖师最大的成长空间。 五百年前,七侠五义,四百五十年前梁山聚义,侠客越来越重要,似乎成为了天下最重要的群体之一,隐隐与儒生武将比肩。 就在两百年前,大明国太祖赢重八,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先是做和尚沙弥,又是做乞丐,后来加入江湖上最大的门派白莲教,与同门陈友谅争夺天下。 这五百年来,道士,和尚剑客刀客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小,似乎混成了一个群体,形成了如今,这偌大江湖。 范仲淹不是说处江湖之远么,江湖人同样忧国忧民,如何就比不得士族门阀将门书香? 直到此一年,江湖人已经开始和吴王这种超级门阀叫板了。若是江湖上最负盛名的剑圣等人出手,怕是吴王也夜不能寐吧。 江南江湖不提,漠北赤峰,鞑靼人撑不住了。 第二十二章 三大院长之朝堂震荡 一切,都要开始了。 ———————————————————————————————————————— 齐平十七年年关,都察院院长赢鸣回京,与上国库院(兼皇家书院)院长皇叔赢宗老,翰林院院长方鸿儒联名上殿。 所谈之事,罢内阁! 大明开国,洪武十六年,太祖罢御史台,改都察院监管天下官员,洪武十九年,分离户部与国库。国库在六部之上,六部用度皆国库院调用。国库分为上国库下国库。上国库为大明国库,下国库为皇帝私人宝库。洪武三十一年,赢重八驾崩前,有感自己愧对士人,随即,设立翰林院,总管天下读书人。 本来,大明前一百年,九个部门不分高下,似乎恢复了千年前九卿制度。然而,随后,三院先后与六部脱离,更高一筹。如今,六部借内阁之利,与都察院合成七卿,低于国库院翰林院。 至于三人对于如何解决都察院与六部齐平的问题,给出的答案更简单。 改都察院,作督察院。 都察,察天下官员。督察院,天下无可不管! 赢战坐在朝堂上,望着还有星星的夜空,也不知在想什么,想了许久。赢鸣点头:“锦衣卫重归都察院,改都察院为督察院。设御林军,同三营,拱卫皇城。” 赢鸣抬头,这事儿算是成了。为何能成,还得说他去做的那件大事。 随后,早朝时间到了。 满朝文武陆陆续续进入皇宫。 当他们到达朝会时,却意外的发现,三大院长与皇帝陛下已经等在哪儿了。 平日,应该是他们站在这儿等皇帝两刻钟才对啊。 众人急忙走到自己的位置,直接跪下。 赢战也未说平身,自顾自翻阅奏章。直到一盏茶时间后,群臣才到齐。 野战抬头,看着跪伏的群臣:“来人!赏三院院长座位,三位院长年高,从此不用朝跪。” 闻言,兵部尚书赵居正诧异的抬头,随后又低了下去。跪伏时直视皇帝是不敬大罪。 三位院长起身,坐在文臣之首。 赢战高呼:“吏部尚书!” 张灵甫起身上前一步,再次跪下:“臣在!” 赢战从阶梯之上丢下一封奏折,奏折在空中散开,黄底白纸,摊开,落在张灵甫身前。 赢战才不悦道:“做的好大事!” 张灵甫拾起奏折,急速翻阅,随即满头大汗,连续磕头:“臣有罪,臣求陛下赐死罪!” 赢战冷哼,真龙玄功到了通玄,威势骇人,直接压得张灵甫无法再磕头。 赵居正越过兵部尚书李涛,接过张灵甫手中奏折,随后赵居正也磕头:“臣同罪!” 赢战大手一挥:“好了!朝堂之上,你们有完没完?朕欲改都察院监督天下,为督察院。重设三司。诸位爱卿有何意见?” 兵部尚书李涛闻言,即刻挺直身躯,拱手:“臣复意!” 赢鸣对着张灵甫冷笑:“同意。” 赢宗老点头:“老臣同意。” 方鸿儒最后才表态:“同意。” 方鸿儒一点头,群臣复意声一片。作为文官真正的首领的翰林院院长方鸿儒发话后,文官几乎都同意了这件事。无他,七成文官都是翰林院陪读或翰林院院士出身。 就在此时,司徒长明起身,走到御道旁单膝跪地:“臣觉得不妥。” 赢战低头:“哦,你说说?” 司徒长明抱着头盔,挺胸道:“前朝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已经证明了,三司制度臃肿,且不利于国之调度。如果战时,我应该听兵部的,亦或是都察院的命令?还是说应该听发放粮草的上国库院的命令?更何况翰林院已执掌天下文官,若再改督察院,岂不是又统领了天下武官?加之国库院手握钱帛,实在危险,比宰相制度权柄更大!” 赢战盯着司徒长明:“打仗时,你会听谁的?你不是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么?给我退下去!” 凡是,讲究道理,如果有把柄,那就不用讲道理了。 赢战等了二十年,这个冬天一过,整整二十一年了。全朝官员,被换了一遍又一遍。士族与他一直在角力。但是赢战却从来没有像对待外敌那样强硬的对待群臣。 这一刻,这些把柄,都是群臣失败的根本。 司徒长明咬牙退去,张灵甫赵居正也只得伏地:“臣领命!” 他们倒是心知肚明这是因为什么。 群臣却蒙了。都不知道皇帝陛下甩出来的奏折写着什么,能让张灵甫赵居正一反常态。 当然,不用问就知道是个秘密,张赵二人,断然不可能告诉众人。 “诸位,还有事情启奏么,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一名大臣即刻高呼:“臣有事起奏!” 赢战抬头:“恩,谁?” 那名大臣平日都不多见,甚至一时之间赢战都想不起他是谁。 大臣走出,跪伏:“臣江浙巡抚钱良!” 巡抚,天下还有我不认识的三品官?随后,赢战想起来起来,这人就是当年以一篇“巡游江浙,民事繁多,恐无时间赴京面圣”的都察。 后来赢鸣建议让他脱离都察院。随后赢战亲自提拔他为江浙巡抚。 赢战恍然大悟:“是钱爱卿?爱卿为了我大明江山社稷百姓衣食操劳,辛苦了。爱卿你怎么有时间来京城了?” 群臣知道钱良这个人的,都在憋笑。钱良就是个老腐儒,结果硬是被鲁国公赢鸣征发去做都察。这可把江浙两道的官员们给害惨了。平日过寿都不敢办酒,生怕钱良找他们麻烦。 但是也正应为钱良,江浙所出的官,就是清廉的代名词,入中枢后,大多平步青云。朝中感谢钱良的人,大有人在。 钱良抬头:“皇上,江浙,甚至湖越的江湖人士聚集苏州城。如今苏州城人满为患,且多有江湖人士寻事,颇不平静。微臣实在无力解决,只能求助皇上。” 赢战哈哈大笑:“无力解决,不是无法解决,说明你有办法,但是做不到?说来朕听听?”赢战私底下是很赞赏这个钱良的。将朝廷事,当成分内事,公正不阿,哪怕有些古板,也是好官的代表嘛。 钱良点头:“办法到是有三,下策,吴王请罪,吴王请罪陛下带江湖人罚吴王,江湖人自然感恩戴德,不敢在闹事。” “哦?下策?说明还有更高明的两策?”赢战询问:“继续说。” “中策,陛下可征伐江湖人士去干点儿于国于民有益的事情,免得他们无所事事,他们有事做,就不会惹事了。” “上策呢?” “恕微臣愚钝,想不出上策,只想出了下下策。”钱良一开口,众臣哄笑。 钱良面色端正,神情肃穆:“下下策,掉吴王上北凉,征伐火桑!” 调藩王出境,你想得出来,果然是下下策。众臣不乏有人这么想。 但是赢战一听,稍微思索,就对钱良高更是高看一眼。不止刚正不阿,还很聪明。算无遗策! 一般藩王,当然不准离开封地。但是吴王是外姓藩王,这一手简直就是绝户计。如果吴王去打火桑,回来时,恐怕就发现自己成了无根浮萍,好不容易积累的人脉枯萎,设下的局面变得一塌糊涂。 这几年,道国休养生息,大明国不如主动攻击,更是大好事一件。 更何况,方尚本来就是最适合打道国的人。 西域中亚细亚万里,闻方尚之名,小儿止夜啼! 之所以说是下下策,恐怕是钱良自己本身不同意方尚伐火桑吧。 赢战沉思片刻,道:“齐国公,兵部尚书,你二人立刻安排。曹公公,替我拟奏折,封方尚为征西大元帅。不日启程,征伐火桑!” 一时间,天下哗然。 其一,十六年后,六部再次被溃压,内阁名存实亡。 其二,十六年后,再出兵马大元帅,西来之魔征西? 第二十三章 一夜筑城 今天第一更,昨天的加更发过了。 —————————————————————————————————————— 大雪,今年已经是第三次了雪暴了。 在幽州,这叫白毛风,在草原,这叫暴风雪。 连夜大雪如膝盖高矮,狂风卷起地上的雪,吹得遮天蔽日。 站在赤峰城头,赤峰部族首领与白帐王庭护卫族群特塔特部族首领望着暴雪中看不清的地方。 赤峰首领巴图姆有些忧虑:“已经到了明人的年关,为何他们还不撤走,难道准备在风雪中度过这个冬天?” 离围城,已经过去四个月之久,若不是今年闰东月,寒潮将会来的更早。 温暖消磨人的意志,寒冷铸造钢铁的意志。 牧边军丝毫没有半点要撤走的意思。 特塔特首领赤木斯特丝毫不在意:“虽然明人来的很早,但是却丝毫威胁不到我们,他们是重骑兵为主的军队,攻城能力匮乏。你我之坐等最冷的十天到来,他们若不退走,将会活生生冻死在城外。直到开春,我们就赢了。” 巴图姆点头:“明人狡诈,不要生什么岔子,但愿吧。若是坚持过年关,我愿意率部族效忠可汗王。” 王是明人语言中首领的意思,草原上,甚至中亚细亚大多游牧部族的区域首领都冠以王姓。王拓拓在草原上,便是大可汗,而草原人习惯称其可汗王。 赤木斯特点头:“我王需要草原上每一个部族。” 话是这么说,巴图姆却在想,若是金帐王庭小王爷找到冰洋魔道,得到他们的支持,白帐王庭末日就不远了。 魔道,最初亦然是以白帐王庭的高手为主,二十年前,魔道中白帐王庭的势力大损,魔道毫不犹豫的离开。如果这一代魔主认为金帐才是草原正统,那么白帐两百年统治,毁于一旦。 将近一年前,金帐被王拓拓逼得远遁将近万里,到达幽州,激出幽州军挡住白帐大军,随后北去。所有人都以为金帐去了北海。只有巴图姆知道,他们一定是去寻找魔道去了。 风雪中,牧边军赵晗焦急的找到常空:“将军,户部一位大臣从北平传来书信,说今年酷寒将会持续很长时间,现在才刚刚开始,我担心将士们撑不下去了!” 常空一边看兵书,一边道:“急什么,我们固守这里,我们攻不了,他们也逃不掉。草原人不种粮食,牛羊耗尽,他们就输了。至于酷寒,我自有办法解决。” 赵晗无奈,只得退走。 风渐渐小了,雪依旧下着。常空看了看天空,出大帐撒尿。看着地上的冰柱,常空微笑:“时机到了!” 随后,黑暗中亮起数十处篝火。 城头,得到消息的巴图姆赤木斯特两人闻讯而来。 巴图姆疑惑:“明人怎么了?” 赤木斯特哈哈大笑:“明人坚持不住了,他们在焚烧携带的最后一点儿柴火取暖。不出三日必定退走。” 雪中,只能看到一些星星点点的火光。让巴图姆想起了夏日草原上的萤火虫。 赤木斯特回去睡大觉去了。巴图姆一直看着。 后半夜,全无星光,根本看不清城外发生了什么。巴图姆只得退走。 清晨,巴图姆睡着翻了个身醒了过来,然后看了看微弱的亮光,又继续睡下。 “大事不好!首领,出大事了!” 巴图姆翻身而起,看着窗外,雪停了?“难道明人进攻了?” 巴图姆急忙起身,开门,丢下熟睡的娇妻,走出了门外。 一名壮硕的鞑靼战士单膝跪地,膝盖沉到了雪下:“首领,城外。城外……城外出现了一座城池。和赤峰一样大的城池!” 巴图姆挥舞衣袖:“说什么胡话。”两百年的云拓帝国中,很多占据城池的部族都开始过着明人般的生活。华丽的衣服,精美的食物,定居后,住和行不在重要,衣服食物才是重要的地方。 而巴图姆也养成了明人般的习性,喜欢挥袖,背负双手这样的动作。 那战士吞了吞口水:“首领,我说的是真的,兄弟们都在城墙上看着呢。他们都说明人找来了他们的神明,意图和长生天开战。” 巴图姆打了个冷颤,竟然有人开始怀疑长生天了?“随我去!” 随后,巴图姆登上城墙。入眼,不过一里外,一座如同赤峰大小的冰城一夜之间拔地而出。 比起土城,冰城看上去雄壮巍峨,似乎真的像是神仙手段。 不比普通战士的无知,巴图姆知道所谓神仙,不过是打架厉害的人而已,并不能做到这一切。除非是来自六万里外的奥林匹斯神主亲自使用冰系魔法,才能有这样的壮举。但是,神主若是造出这样的城池,也必然能力大损,从此废掉。 那可是比肩魔主的人物,怎么可能为了造一座城废掉自己。难道真的是中原神仙下凡,要和长生天开战? 一里,听上去好远,却不过尔尔。两城夹对,看上去似乎都要接在一起了。 视力过人的战士,甚至能看到对面冰城城墙上大明战士戏谑的表情,甚至看得清对方胡子抖动。 这样的事情,谁也没有遇到过。 大清早,赵晗起床喂马,一走出帐篷,就感觉有些不对劲。周围踩得土地是实地,甚至有些地方看得到生机盎然的草! 雪哪儿去了? 赵晗抬头四处眺望,却发现,自己置身于诺大城池中!如同置身于北平城中的感觉一样。 但是,这座城池更通透,没有木楼遮蔽视线,四面都看得见城墙!白色的城墙。冰? 赵晗挥手,一名卫兵纵马而来翻身下马,跪地道:“将军,有何吩咐?” 赵晗急问:“这是怎么回事?常将军在何处?” 卫兵拱手:“昨夜,大将军命令我们烧水筑城,只一夜,就筑成了这四方城墙。大将军说,有这些城墙遮蔽风雪,我们就能坚守此处,困死鞑靼人。大将军此时应该在巡视城墙。” 赵晗,看了看,便找到了赤峰方向。随即走了过去,远远地,赵晗就找到了跑马道,这座冰城,和北平一模一样,甚至跑马道的位置都一样! 跑马道上,散布劣质稻草,用来防滑。赵晗纵马上城墙。 城墙上,三步一卫,与赤峰对持,剩下的兵卒都忙活着,继续用木桶提着还在生烟的热水,从城上往某些还有缝隙的地方浇灌。 热水顺着缝隙泄地,转瞬之间,竟然把缝隙处冻结,整个城墙看上去越来越像整体,如同一整块冰矗立在这里。 赵晗远远地就看到了萧剑,随即纵马而去:“萧兄,大将军在何处?” 萧剑拱手:“赵将军,大将军在和监军聊天儿。你看。” 顺着萧剑手指的方向,赵晗看到常空正在和监军聊着什么,监军显得很激动,手舞足蹈。 赵晗下马,卫兵接过马缰,赵晗才走近常空。 远远地,便听到监军再说:“常将军,您是说,这座冰城能一直坚持到来年开春?” 常空哈哈大笑:“今年,格外冷,哪怕明年四月,将要入夏之时,河中浮冰也不见得全部消散。这冰城,起码能坚持到二月底。到时候,天气不再这么寒冷,我们也无需城池之利了。” 监军哈哈大笑:“将军不愧是当朝状元,我要将此时呈报陛下,相信陛下也会欣喜。来年,这赤峰,就是我大明疆土了!” 常空哈哈大笑:“不急,不急。等鞑靼人坚持不住了,等我们马踏赤峰,再呈报不迟。” 监军点头:“吴王征伐火桑,还未动身,将军就先拔头筹。经此一役,将军日后平步青云!” 常空微笑:“明月之下,尽是大明疆土。哈哈!” 赵晗才走了上去:“大将军,罗监军。” 常空看到赵晗过来,不由得意:“赵将军,昨日我说有办法,今日这办法,你看如何?” “善!大善!” 罗监军收起纸笔:“这漠北,墨汁都能冻僵,哈哈,我回大帐点火继续记录,常将军赵将军,期待你们的战果。” 辞别之后,罗监军书写完全,已朝廷圈养的龙雀绑着战报,飞向万里之外。 第二十四章 来自北海的信 晚上有事,白天先把今天的都更新了,求收藏红票。谢谢。 —————————————————————————————————————————————— 草原上,消息不通,很多部族根本不知道赤峰的战事,然而,战报早已传回中原。 正是元宵,朝会张灯结彩,喜气洋洋。魏晋时代世人最重端午,因为端午代表着文人气节。唐时,唐人最重重阳。因为重阳代表着孝道。宋时,宋人最喜欢中秋。似乎只有中秋,才能想起秦时明月汉时关。似乎只有明月,才能让宋人回忆起唐时荣耀。 而明人,最重元宵。元宵代表着团聚。 入明,天下商道大开,甚至有商人,东起江南,远去中亚细亚,甚至小亚细亚经商。而也不同于千年前只有屯兵府兵,更多地是边军等,一从戎便是十数年。元宵的团聚,代表着明人每一年的期盼。 所以,元宵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甚至比除夕夜更热闹。 朝会上,齐国公站在一旁,看着各种报喜的大臣,最后才站出来道:“陛下,臣又事禀报。” 赢战来了兴趣:“哦?齐国公报喜还是报忧?” 赢鸣笑着道:“年关,元宵,当然是报喜。幽州牧边军兵困赤峰四月有余,随军监军罗通传来战报,牧边将军常空一夜之间,筑起冰城,与赤峰对持,还在城头写了白峰二字。哈哈,相信开年,我大明又将扩土千里。” 赢战点头:“果然喜事。吏部尚书。” 张灵甫走出队列,仅此半年,张灵甫似乎老了很多,不复壮年,头花也花白的厉害。 赢战道:“你记录。封幽州牧边将军常空为幽州大将军,统幽州兵马。调幽州大将军谭雅为江浙大将军。” 张灵甫颤抖,要开始动吴王势力了吗? 半年来,赢战在朝廷说一不二,越来越强势,直到事发,六部已被削弱到了极致。 “诺!” 赢战再宣:“户部尚书!” 张灵甫退回队列,李涛走出群臣:“臣在!” “调河套十二万户,延安府六万户,河洛十万户,迁赤峰。工部户部,协作在赤峰北,赤峰东建立两座城池拱卫赤峰。皇叔,你主办此事,特调动粮草六百万石白银一百七十万两筑城。两城取名齐城平城。两城县令由户部抽调。减免赤峰平城齐城税赋六年。” 涉事官员皆出列领旨。 若是调谭雅是为了削弱吴王,那么调动河洛山地二十八万户的旨意就值得考量了。 太子镇压三王之乱,此时三地是太子治下。岂不是削弱太子在北地的力量? 但是,没一个人敢于进谏说不妥。 二十年了,赢战的声威终于达到了顶峰。 这件事涉及三司六部每一个中枢机构。 翰林院和皇家书院将会调动基层官员若干充填县尉等职务。户部调派两地县令,必定是寒门子弟。然而,却无赤峰令的安排。也就是说,赤峰会作为军镇。幽州大将军常空以十七岁之龄领两座军镇,封从三品州大将军,这是一个信号。 标志着,寒门开始反攻了。在天下最大的门阀,皇族的带领下。反攻士族! 群臣各提意见,给足赤峰好处。 赢战才道:“今夜元宵,众爱卿,随我观景。也不知今年科考,能否有,去年那样多的俊杰。”去年,士族进士依旧占据绝对地位。今年户部尚书李涛翰林院方鸿儒,绝对不会再坐视这样的情况。 这是一种交换。吏部尚书张灵甫做错了事,需要用几年的无作为,来洗刷余波。 几年,足以让寒门士子将寒门地位推高一个层次。 常空坐在自己的大帐里鼓捣着一些小玩意儿。 萧剑站在门外用抹布擦拭软剑。 探子报门:“报,抓到一个形迹可疑的鞑靼人。” 常空在帐篷内喊道:“进来。” 探子挥手,另外几人从其他地方拖着一个鞑靼人进入了帐篷。 探子跟了进去,跪地道:“将军,我们在北面发现此人,此人应该是骑着马匹从北面来的,但是马匹已死,想要朝着北平方向去。被我们逮住了。” 常空丢下手里的木活儿,看了看那鞑靼人,不过二十余岁。手上尽是冻破的地方,面颊生红,有破损淤青。常空询问:“你是何人。” 那鞑靼人一边哆嗦一边道:“我是金帐王庭木刺图鲁思手下巴特尔,有要事禀告。”说完,还侧目看了看两边的探子。 常空挥手:“你们下去。” 探子拱手退出大帐,常空道:“说吧。” 巴特尔颤抖着忍着疼痛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这是王爷给您的信。” 常空站起身来,拿过信,拆开阅读。 巴特尔低头:“王爷说您将会是他最友好的盟友。王爷日后将会同您,共同剿灭王拓拓。” 常空很快就浏览了一边信件。木刺图鲁思想要和自己合作,日后重夺草原。条件是日后东部草原归大明所有,鞑靼人永不犯境。 但是,要换取的是,常空对于他的支持,不止是战争上的,更是物资上的。 北海,极其难过。一队使者前来,最后只活下来了一个,并且还是被常空的人找到的,而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 常空点头,又摇头,最后道:“我都知道了,你在此处修养,等到开春,我派人护送你回去。” 来信是他带来的,去信,断然不可能再让他过手。 常空已经想好了,如果说联手,是可以的,但是物资,断然不可能支持。常空可以准许金帐王庭脱离北海南下两千里,在稍微温暖的地方生活。 一来,白帐王庭进攻金帐,他可以出以援手。二来,如此白帐王庭断然不可能越过金帐直接攻击到他新收下的土地上。 木刺图鲁思需要时间,需要时间生存下去直到找到魔道所在。 常空也乐于不与白帐直接接触。 幽州大将军的命令下达了。但是常空不能保证自己能否接手整个幽州的兵马。手里只有三万多人,就算加上北平哪些士族的兵马,也才不过四万。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他这点兵马败不起。而白帐王庭不同。草原纵横万里,王拓拓每败一次,经过一年休养足以兵强马壮。 常空知道,大明骑兵确实强过鞑靼骑兵,却只是人数相对的情况下。若有朝一日鞑靼十数万大军压境,恐怕在中原做出反应前,北平就完了。 望着外面,不知何时,城墙流水了。 第二十五章 入京述职 看着手里的圣旨,常空疑惑了。他看不懂这个安排。 赤峰刚刚拿下,常空准备回北平着手接手幽州兵马事宜。却不料,半路上,拿到了这圣旨。 赢战欲征伐长空为钦差,出使大越国。 四月初六,大越国剑圣四十寿诞。 赢战此举到底是何意,常空看不懂。 赢战派遣他到幽州,不就是为了让他发展自己的势力么,然而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又将他支开,这件事常空不解。 不过,常空还是领旨了。 帝王心术,没到帝王的位置,你永远不懂。 离出发还有月余,常空遣人远赴苏杭,向完颜守仁借人。 大越国民风尚武。作为使者,常空带着上万兵马去肯定不现实,所以,需要找一些能上得了台面的一流高手。只有萧剑一人,多有不便。 在出发之前,常空需要到京城述职。 使者,当然应该是从一国国都到另外一国国都,断然不会是从随意的地方出发。 常空安排好一切,便带着一千兵马上京去了。 这也是大明法制,若是代表皇帝出使,需带兵一千,三百御林军随行。 三百御林军自然是皇帝调派了,作为幽州大将军,一千普通士兵,当然又常空自己选拔。 一千兵马,先后过冀州,涂州,青州,豫州,徐州,直到京畿。 凤阳皇城,北,百里亭,一千幽州铁骑陈列。 作为幽州大将军,从三品高官,常空到来规格很高,兵部侍郎亲自迎接。由于是进京述职加上新开疆扩土,所以,户部侍郎也亲自到来(注:此大明国,六部尚书为从二品,六部侍郎正四品)。 两部侍郎本来就是不同派系相互看不顺眼,所以在百里亭相互争夺右位,站的很混乱。 常空到来,两部侍郎共同上前:“拜见幽州大将军。” 常空微微皱眉:“为何兵部户部人马混杂站立?我幽州大将军就这么不堪?” 见常空发难,兵部侍郎徐文龙还有些倨傲:“回大将军,大家都是为朝廷做事,不用分的太过清明吧?” 常空上前一步盯着徐文龙:“周侍郎,此言差矣。我大明来礼仪之邦,礼仪不可轻视。户部乃地官,兵部是人官。户部应居右。难道周侍郎在朝堂之上也如此随意么?” 徐文龙被顶了面子,及其不高兴:“哼,大将军一介良家子武夫,何谈礼仪?”良家子可不是好人的意思,而是对寒门的轻蔑称呼。 常空哈哈大笑:“我乃皇上钦点状元,徐文龙,你这是欺君罔上!来呀左右,给我拿下这个狂徒,交由大理寺发落!” 幽州铁骑可不认得徐文龙是谁,当即出动,兵部侍卫意图反抗,却被轻易架开,徐文龙被捆成粽子一般被一名伍长悬于马上。 看到这里户部侍郎朝晖才低声道:“大将军,兵部侍郎固然不算什么,但是此人是徐祯卿的弟弟,大将军要和徐祯卿撕破脸么?” 徐祯卿?常空低语:“吴中诗绝徐祯卿?” 朝晖苦笑:“不只是吴中诗绝,更是太子少师啊。” 常空咧嘴一笑:“太子得罪我我都得抽他,别说什么太子少师的弟弟。此事不提。你回去禀告户部尚书,就说我不日将去拜访。” 朝晖点头:“下官先给大将军安排住所。” 常空挥手:“不用,我在十里亭驻扎,与兵卒同住,明日早朝直接入城。” 朝晖点头:“既然如此,下官便回衙门禀告尚书大人,有关明日早朝事宜会有人前来详解。” “善!” 第二日,天还是黑的,月儿西陲,常空带着几个卫兵,进入了京城。 绕行到朱雀大街,几人下马牵着马儿前行。 一群侍卫上前:“来者何人,止步!” “幽州大将军,前来朝会。” 侍卫高喊:“幽州大将军不在幽州在此处?你是何人,为何假冒幽州大将军!” “聒噪!”常空不悦:“萧剑,给我杀了他。” 常空放下手中的马缰,低笑:“有人要给我下马威?试试看!” 萧剑可不管其他,手中剑已经去了,当他站回来时,那侍卫已经倒在血泊中了。 剩余侍卫大喝:“敌袭,敌袭!戒备!” 常空站在原地未动,等待能说得上话的人前来。 不多时,一名御林军千户站在城头:“来者何人,为何在皇城行凶?” “好一顶大帽子,皇城行凶,我进皇城了么?”常空大喝:“休要话多,呼御林军守备前来。否则,休怪我一路杀进去。” 御林军千户脸色阴沉,随后才道:“你等着。” 常空微笑:“耍花样?要是耽误本官朝会。你第一个人头落地。” 谁安排的这一出不要紧,常空也不需要理会。只需要以力破巧。御林军参与此事的人不敢闹大,只能草草收场。 御林军守备将军很快就到了,常空见过此人,此人也人的常空。 “幽州大将军,呼属下前来是为何?” “你们御林军还有人认得我是御林军大将军?”常空冷笑:“幸好你认得,不然我准备一路杀进去了。” 御林军守备将军满头大汗,一巴掌扇翻身边的千户。随即高呼:“迎大将军还朝!” 看着被一巴掌打掉几颗牙的千户,守备将军恶狠狠道:“我不管你在给谁做事,你要是连累老子,被这祖宗盯上了,老子活寡了你。” 越是接触不到核心的人,越觉得一个幽州大将军没什么,越是接触核心的人,越知道此人得罪不得。 常空进入御书房所在大殿,才看到满朝文武几乎到齐。 此时常空,一声戎装,自然是站在武将行列。自顾自走上前,站在司徒长明旁边。 司徒长明微笑:“北平战事可安好?” “好。好得很。” 两顾无言,边听曹公公高呼:“陛下驾到!” 众臣跪迎。 而常空,装作没看见,四处张望。 又不跪,上一次,就没跪。这一次,依旧不跪。 “众卿平身。” 众人起身,还有刚进中枢,不认得常空的大臣在讨论此人为何不跪。 赢战心情似乎很好,笑问:“我来的路上听说,有人迟到了?” 常空侧目司徒长明:“有人不像我走的太顺畅。” 一语双关。 赢战哈哈一笑:“你还颇有怨言啊。打了几次胜仗尾巴翘上天了?” 常空看着赢战:“不敢,比起吴王和司徒大将军,我就是个良家子,哪儿敢有怨言。” 第二十六章 定远侯 赢战笑了,带着戏谑的微笑问道:“朕听说你昨天把兵部侍郎给绑了。是何原因?” 常空抬起头:“皇上,我绑了徐文龙,完全是出于维护您啊皇上。我这忠心耿耿天地可鉴啊。” “呸,什么毛病。”赢战道:“说人话。” “是的。”常空就描绘上了:“当时情况是这样的,徐文龙张口说我良家子,闭口说我莽夫武夫。微臣状元身份这状元身份可是皇上您钦点的。他这不是看不起皇上么。所以微臣当机立断,把他绑了。正等着交给大理寺呢。” 群臣百官冷汗直流,好不要脸,别人骂你你从皇帝身上找突破口,这不是狐假虎威么。 赢战哈哈一笑:“你还想起你是微臣了,朕以为你要一直自称我呢。他说你是良家子,我纳闷儿了,你不是吗?” 常空嘿嘿一笑:“我是不是良家子,这事儿得看陛下您。” 不知道的人,以为常空在携功自傲,和皇帝邀爵位。 知道的人冷汗直流,如果说常空是良家子,这事儿当然看皇帝的了。岂不是皇帝也是良家子。 赢战点头:“这事儿的确看我,众爱卿,常空在北疆战事屡立奇功,朕欲要封常空为定远侯,诸位爱卿有何意见?” 一名五十多岁的老头子走出群臣行列:“陛下,不妥啊,常将军虽然屡立奇功,但是年龄尚小,我中华三千年,已此龄封侯者不过大汉冠军侯,周瑜卧龙寥寥数人。我朝还未有此先例啊。” 赢战定睛一看,道:“徐祯卿,听说那徐文龙是你弟弟?” 徐祯卿正色:“朝堂之上,只谈公务,微臣的确是徐文龙的兄长,但这与此事无关。” 当然无关,徐文龙是个傻帽,要不是他是徐祯卿的亲弟弟,徐祯卿的老母亲亲自交待要徐祯卿维护与他,可能徐祯卿自己早就把这败家子弟弟给砍了。 徐祯卿作为太子少师,能不知道常空是个什么人?常空封侯,能不阻止? 更何况,定远侯此封,是有典故的。 赢战出生只是,便被先皇分为定远侯,后来赢战长大,又被封为关中王,再改为秦王,最后赢战游历天下归来,携大势挫败太子赢戈继承大宝。 所谓定远侯,就是边关侯。 当年先皇是希望赢战能够协助太子征伐天下,所以封了此号。后来赢战长大,先皇觉得不妥,随封他为关中王,封地在秦,也就是关中。到后来赢战展现出了野心,想要与赢戈争夺储位,皇帝才让赢战远赴凉州,以秦王封号,坐镇西凉,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今,常空要继承定远侯的职位,当然不可。 刚刚徐祯卿提到周瑜诸葛,何不是给满朝太子党提醒,孙权接过孙策吴侯封号之后发生了什么,满朝文武恐怕无人不知吧。 皇帝可不管这一套,看着满朝文武:“可有人反对?” 此处,赢战说的是,可有人反对,而不是可有人有异议。也就是说,要反对,就走到了赢战的反面。 太子少傅黄钟拉了拉徐祯卿的袖口:“何必呢,太子始终是太子,庶子不过封侯尔。” 黄钟在儒林饶有学问德行,只是弱于方鸿儒,他开口,徐祯卿不得不考虑一二。 赢战看着众人,道:“既然没有人反对,那此事就这么定了。皇叔,您记录一下。另外,赐常空朱雀大街侯府一座,由国库院出资。” “诺!”皇族宗老国库院小皇叔上前领命。 赢战点头:“四月初六,大越国剑圣不惑寿诞,朕欲遣常空为正使,出使大越,至于副使遣谁,还未有决定,诸位可有合适人选。” 一名将军上前:“陛下,出使一事关乎我大明国威,副使一职需一虽不再高位却足以表现陛下的重视之人前往。此人需是军中之人,在军中有威信才可。” 赢战笑道:“哦?龙雀将军,如此说来你有合适人选?” 龙雀将军点头:“陛下,末将听闻,蓝玉大将军之子蓝山出仕,在京城做副执金吾兼任凤阳北都尉,此次正好与其一个考验。” 赢战挥手,曹公公随即拿出一个册子,赢战一边翻阅,一边道:“哦?蓝将军的儿子不过十岁,怎么就出仕了?” 龙雀将军低头:“是蓝将军义子,蓝将军的嫡子还在皇家书院入学。” 赢战也刚好翻到了蓝山的履历,随即点头:“恩,不错,可行。” 赢战吩咐了曹公公几句,才回头:“常将军,朕听闻你带来一千幽州兵马,就跟着出使吧。” 常空道:“回禀陛下,一路上总有宵小与我不对付,没这一千兵马我可能走不到凤阳了。这一千兵马随我大漠驰骋年余,出使大越,不堕天家威严。” 赢战听出了常空的意思,点头:“你不说,朕倒是差点儿忘了,赤峰新胜,与战者皆封赏,此事交由吏部与礼部侍郎操办。” 常空抚胸:“跪谢皇恩。” 旁边数位将军冷汗,你丫跪谢倒是跪啊,谁特么站着跪谢。 朝会接下来就无趣了,南来北往的琐事一堆,各地前来面圣的官员不少,赢战也乐得听他们说说各地情况。 朝会结束,众臣俯背,赢战慢悠悠的进了御书房。今日无人收到召见,也就都散了。 常空回头看了一眼李涛,随即拱手。 李涛也是隔着御带回礼。 应付了前来道贺的各位不认识的官员,常空也走向宫外。 走出皇城,萧剑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常空,随即牵马而来:“朝会结束了?我滴个乖乖,怎么只有这么几个人?” 常空翻白眼:“你懂个屁,只有几位大将军才会走这个门,其他群臣有自己的门走。现在又不逢年过节的,朝里有几个大将军?”大明五十多州其中有十四州有大将军,另外有八位从二品大将军,一共也才二十二位,平日朝会了不起能来三四个。 萧剑点头:“将军,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常空看了看天色,才蒙蒙亮,随即道:“跟我去北都尉衙门,我去见一个人。” 萧剑不舍的看了看皇城:“也不知有朝一日,我是否能够跨进此门参与朝会。” “有机会的。” 第二十七章 祖上三代都是高僧 天蒙蒙亮,常空遣回了几个侍卫,然后和萧剑到了北都尉衙门外。此时,衙门还没开,所以常空拉着萧剑在外面吃驴肉火烧。 就在常空吃的兴起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和尚走了过来:“阿弥陀佛,施主请行善。” 常空愣了一下,看着手里的烧卖:“大师,这可是肉做的。” “哦米拖佛。”年轻的和尚笑道:“和尚喜欢吃咸味的。” 萧剑微眯双眼:“大和尚不说老实话,话说回来,你是和尚吗?” 年轻的和尚哈哈大笑:“出家人不打妄语,大和尚祖上三代都是得道高僧。” 常空一口驴肉火烧喷了出来:“和尚不吃肉你知道吗。” 年轻的和尚道:“对,和尚不吃肉,大和尚可以吃肉。” 萧剑暗示常空,常空才正色:“你是谁?” 大和尚单手做礼:“阿弥陀佛,大和尚法号戒空。” 常空猜到了大和尚的来路询问萧剑:“你不认得他?” 萧剑摆头,常空才道:“完颜好本事,竟然有这样的得力人物噎在怀里。” 戒空哈哈大笑:“完颜师兄命我前来,说将军需要人马。” 常空侧目:“你姑且算人吧,你背后那不是小毛驴吗?也能算马?” 戒空毫不客气的拿过了常空手里的唯一一个火烧:“阿弥陀佛,大和尚算了一卦,这个火烧是咸味的。” 萧剑腹诽:“小心毛驴踢死你个秃驴。” 戒空回头:“施主,要骂就骂出来,憋在心里难受,容易憋出病。” 常空倒是没说什么只是看了看东方,略有深意问道:“完颜觉得你一个人,就够了?” 戒空吃着火烧:“阿弥陀佛,比不得一千兵马,但是比的一千兵。” 好大的口气! 常空也没表达什么,只是问道:“完颜有没有什么让你给我说的。” “不可说,不可说。”大和尚作揖:“佛曰不可说。” 不可说?常空点了点头:“懂了。” 说着起身:“你们随我进北都尉衙门吧。” 大和尚拍了拍手,把油渍擦在桌上,三人起身走了。 一边走着,萧剑一边从腰带里摸出一锭散银子,丢在桌上。 常空还在感叹:“本来以为本将军回京会有很多人夹道欢迎,结果什么都没有,真是可惜了。” 说话时,三人刚好到了北都尉衙门门口,侍卫看见有人身着戎装而来,随即单膝跪地:“将军,请问有何事?” 常空道:“起来吧,你去通知北都尉,就说常空前来拜访。” 那名侍卫起身:“您请稍等,属下这就去禀告。” 北都尉的侍卫也算是京城守备之一,那么这些侍卫便不是衙役,而是士兵,此人腰挂腰牌,有官职,自称属下,也没有问题。 常空对戒空道:“把你毛驴给他们吧,你们几个,帮我把马儿栓一下。” 几名侍卫过来,把两匹马和戒空的小毛驴领到了拴马石前。 凤阳城虽然大,却衙门众多,北都尉衙门不算大,一会儿那通告的侍卫就和一名官员前来了。 来人也是身着戎装,年纪和常空相仿。 侍卫站在一旁,来人迎上来便喊:“叔,家父让我带他向您问好。” 常空点头:“你父亲和老爷子还在闹矛盾?” “没闹了,闹了多少年了。如今老爷子身体不好。” 老爷子,便是赵国公,蓝田。 常空跟随蓝山入衙门:“我和你父亲还未谋面呢,我找个机会需要去拜访一番。” 蓝山回头:“此次出使,回京之时,家父应该就回京了。” 旁边的戒空和萧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也没多嘴询问,他们只是跟着做事的。有些事常空不说,他们便不问。 常空一边走一边问:“你说龙雀将军推荐你作为副使是何意?” 蓝山微笑:“这倒不是龙雀将军的意思,是家父的意思。” 两人走进堂内,两个下人便端来一个礼盒。 蓝山道:“听闻常叔刚刚封侯,侄儿一点儿心意,请笑纳。” 常空哈哈一笑:“太客气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着,萧剑接过盒子。 蓝山斥退手下,常空也给萧剑戒空使了个眼色,然后常空蓝山两人走入了后堂。 片刻之后,两人笑着走了出来,常空朗声:“那此次出使,还要多多麻烦蓝将军了。” 蓝山高声:“哪里哪里,此次出使,还请大将军多多关照。” 说罢常空道:“那本官就告辞了。” 蓝山微笑:“今天事务繁多,就不远送了。” 片刻之后这个消息传到了凤阳城各处。司徒长明盘膝闭眼打坐,旁边一名文官低声询问:“大将军,他们谈崩了?” 司徒长明睁开眼,盯了他一眼。 文官若有所思:“那就是假的。” 司徒长明气恼:“朽木。” 文官没了脾气:“大将军,属下实在不懂这是何意义。” 司徒长明起身,拿起了长枪,擦拭枪头:“没有意义,就是给你们这样的闲人猜的。蓝山哪怕想和常空闹翻,都不敢,他不过是个蓝家假子,哪怕是蓝玉当面,也不敢对常空怎么样。” 文官若有所思:“也对,满朝没人敢对其如何,除了大将军您。” 司徒长明恼怒,一枪扫在文官背后:“我怎么养了你们这么群废物。去拿纸笔来,我要给吴王递书信。” 文官畏畏缩缩的擦掉嘴角血迹,起身去拿纸笔了。 半个时辰后,常空到了兵部。 所有的侍卫都退了下去。只能听到常空与李涛在大堂上谈话,听不真切,却能时不时的听到两人的笑声。 凤阳城的闲人又开始猜测了。 其实,真正的情况是这样的。 李涛问道:“你说这好玩儿的事情是什么?” 常空说道:“一壶好酒我就给你讲。” 李涛笑骂:“好好好,正好您封侯,我不得表示表示么。” 常空道:“我今早收了个属下。是个和尚。” 李涛:“和尚?哈哈哈哈!” 常空有道:“他说他喜欢吃咸味的驴肉火烧。” 李涛:“哈哈哈哈哈哈!” 常空道:“对,他说他是和尚。我说和尚不吃肉,他说出家人不打妄语,和尚祖上三代都是得道高僧。” 李涛:“噗!”随丢下茶盏:“哈哈哈哈哈哈!” 祖上三代都是高僧。的确很有趣不是吗? 第二十八章 出海 从凤阳,到镇江,不过两日路程。 出海的大船,已经等在镇江了。 三艘艨艟巨舰停在深水港。 一千骑兵陆陆续续进入两艘小一点的艨艟巨舰。而三百御林军则跟随常空三人进入主舰。 三艘艨艟巨舰加上十艘牙舰需要四千水手才能运转。其中干货淡水等,堆积如山。 更是在上面养了不少可以食用的鸡。 最关键的是,三艘艨艟巨舰都有随队的海兽。 其中,常空所在的艨艟巨舰,海兽是一头巨大的蚩尾,也就是离龙。 蚩尾是海兽,也是海兽中的一霸,山海经记载,上古时期的蚩尾可以搅动风云,呼风唤雨,几乎就是风伯雨师的兽化。 然而,时过境迁,蚩尾只不过是拥有某些能力的普通异兽罢了。 但是,主艨艟巨舰的蚩尾是一头八阶异兽,称之为离龙不过分。作为龙兽中比较弱的一种,却是少有能在海上展现全部实力的异兽,是大明国皇家气象的标志。 而离龙更是凤阳皇城曾经的大雄宝殿上的十二檐兽之一,站在东南角。 看着船头的离龙,常空笑道:“我听说西方大陆上的船只都会有首象,一般都是龙,鲛,或者女神。哪有我大明如此豪迈,直接站着一头八阶异兽。” 话间,离龙回头看了常空一眼,然后用鼻头嗅了嗅常空,用巨大的脑袋在常空身上蹭了蹭,才回头船头,继续遥望东方。 负责离龙吃食的人十分惊讶,上前道:“将军果然异于常人,离龙从来不与人亲近,哪怕是我喂养了它十多年,也经常被其恐吓,而将军却能让离龙主动亲近降服,果真天人降世啊。” “哦?”常空没有管他拍马屁的举动,而是询问:“你负责喂养离龙?它一顿能吃多少?” 那人低头回话:“离龙在海上时,以鲛为食,会自己捕食。在岸边时,一日需食黄牛九头或者水牛五头。” “我滴个乖乖。”常空擦汗:“我还说自己养一头,结果竟然这么能吃,养不起。” 那人勉强一笑:“将军说笑了,哪怕是镇江府,也只养了八头蚩尾而已,离龙更是只有一头。而这九头也是大明所有了,其他州府并没有圈养此等异兽。” 常空才嘟囔:“吴王不是养了头房子那么大的八阶巨狼么。我就不能养一头八阶的龙?” 那人才知道常空是个什么样的人物,随即不再说话,这都什么人啊,年纪轻轻不知天高地厚,敢和吴王比较。 艨艟巨舰前进很快,乘风破浪不是虚谈。哪怕是无风,哪怕是不顺流,也比大江上的船舶更快。 要知道大江之上船舶快是出了名的,诗仙就曾经写过,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的诗句。 大越国在东南沿海以外千里之地。艨艟巨舰可一昼夜到达,然而,牙舰却没有那么快。所以整个过程得持续五日余。 很快,长在山区的常空就不觉得这是个愉快的旅程了。艨艟巨舰虽然稳,却无奈海上风浪实在太大,艨艟巨舰还是会左右颠簸。弄得常空头昏脑胀,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下,更加不适。 最后,常空到了艨艟巨舰的边上。海上出行,常空穿着长袍,没有身着戎装。 闻着咸咸的海风,常空感觉好多了,海上不时跳出几只鱼儿,有的大有的小,艨艟巨舰高如山岳,哪怕是鲸鱼出水,看起来也不是太大。 就在常空欣赏沉沉浮浮的大鱼只是,船头离龙猛然间窜入海里。三丈长的离龙在海中翻腾,搅动海水,不多时,离龙叼着一头比较大却长得很圆滑的海兽上船。 看着常空惊异的表情,喂食离龙的人说道:“这头是豚,也就是海猪,是最小的鲛。” 常空看了半天摇头:“这玩意儿哪儿像猪了。不过这玩意儿真大,居然是最小的鲛,不知道最大的鲛有多大。” 喂食离龙的人道:“有一年我们出海,那时候我还刚刚开始喂食离龙,在南洋,离龙跳入海中,引出了一头巨鲛。那头鲛,比之艨艟不逞多让。” 常空咂舌,那不是比那玩意儿还大? 接下来几日,常空就不在少见多怪了。离龙的食物一头比一头大,有的甚至比离龙本身都大。 这还只是离龙,如果是传闻中以离龙喂食的犼呢?(犼和吼是两种生物。犼食龙形如马,龙首。吼形如兔食风。) 航行到第四天,西北面传来巨响,一道如同飞剑般的东西,破浪而来。 仔细一看,还真是个飞剑。 只不过,飞剑上踏着一个人。 戒空微眯双眼:“这是个魔宗之人。” 声音传来时,戒空就从船舱中来到了甲板上。 至于常空,还在甲板上研究完颜写给他的信,见众人围上来,常空神色如常的收起了信件。 来人也看到了艨艟巨舰,随即转动方向,逼近懵懂。 离龙一声巨啸,四肢紧绷,匍匐在船头,准备情况不对立马冲过去。 常空安抚着离龙,盯着来人。 来人三十有余,常空能感觉到,此人是通玄。 来人恶狠狠的盯着艨艟。 常空朗声:“来者何人!” “哈哈哈哈!”来人一阵长啸,惊起水花不少,随即离去。一边走,还一边高呼:“恭贺剑圣寿诞为重,归来时,你们洗干净脖子等着吧。” 常空哈哈大笑:“没种,有种过来打一架啊!” 那人身形一顿,然后头也不回的踏剑飞遁了。 戒空才道:“这人,好像刚刚通玄。” 常空点头:“和我们打,他占不到便宜,这里是海上,打起来死的是他。” 萧剑紧抱长剑:“魔宗又出了一个剑道高手?” 二十多年前,刀圣亲手杀了当年魔宗第一剑道高手。 这么多年之后,魔宗终于又有以剑入道通玄的人了。 更重要的是,此人貌似很年轻。 常空看着还在回拥的浪花:“不管他了,明日我们就要到大越国了,准备自己的事情去。” 甲板上的人都散了。 此次,常空带兵一千,有戒空和萧剑在左右,三百御林军几乎全是五阶高手,其中头领更是两个七阶高手,对上通玄,虽然不能说是绝对安全,却说的上是旗鼓相当。 第二十九章 东舸 艨艟,离岸还有三里,便被一群小船截住了。表明身份后,小船开道,艨艟缓缓向前行驶。 本来依照对等国礼,这船是不该直接停到大越国国都的。无奈何大越国虽然是海上之国,却无一处能容艨艟停靠,唯有大越国国都,东舸。 正值三月的尾巴,海岸上花香四溢。 常空站在艨艟之上,深深的嗅了一口。 戒空也是上前,细细嗅闻。末了,道:“我闻到了少女的味道,此处该死大和尚的福地。” 萧剑:“第一,和尚心中不该有男女,第二,道门才说福地。” 戒空不屑:“大和尚说过,大和尚祖上三代都是得道高僧,你以为是说着玩儿的?” 常空微微一笑,戒空出生奇特,老子苦老寺,寺如其名,这个寺庙让所有的和尚都为之苦恼。寺中,主持一脉,皆是血脉相承,且没有五戒。 戒空之所以叫戒空,那是应为他是戒字辈,实在没得什么可以戒,所以戒空。而不是五戒戒空的意思。 常空整理盔甲,带上花翎头盔,道:“走吧,大越国人等急了。” 才缓缓下去。 在港口,一千三百兵马迅速结成仪仗队。戒空萧剑领御林军当头,常空中军压阵。 大越国国王峒亲自迎接大明使者。 常空翻身下马,拱手:“参见大越王。” 大越大明早早互通了使者身份,峒微笑:“早就听闻常侯年少俊杰,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请!” 常空微笑回礼跟着峒前行。 一边走,峒一边道:“此次主宰易寿诞,各国青年才俊皆会到场,到时候真是常侯一展威名之时啊,哈哈。” 常空笑道:“本侯不愿出风头。”说着,询问道:“为何大越王您称呼剑圣易为主宰呢?” 峒微笑:“剑圣剑神是大明的称呼,而大越有自己的封号。易的哥哥尤涅若封号用大明的语言说,叫做剑道大宗师。而易的封号用大明语言说叫最强一剑,意思贴近主宰。” “原来如此。”常空点头:“大越自古就以剑道文明,此次出使,本侯正好长长见识。” 大越国人的确尚武,且只爱剑,一路上路边人佩戴的都是剑。 不过,用前朝大学士黄裳的话说,这就是大越国衰败的原因。 刀,打造起来比剑方便,战场上也不需要用剑击毙敌人,用刀反而造成杀伤,让敌人忙于救治伤员,最后被拖得崩溃。 而大明之所以强盛,是因为历代兵家大师制造的各种适合战场上使用的重武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 就拿唐来说,一柄朔的发明,提升了唐军三成实力,打得周围国度尽皆溃败。 能想象一只全部用剑的军队是什么样子么?春秋战国早就远去了。更不要说战国时期,主要武器也是戟而不是剑。 然而,剑圣和他哥哥,的确是很厉害的人物。 如今这二十年,上代剑神很少再露面,剑圣独当一面,可以说以一己之力隔绝周围所有国家的虎视眈眈。 城外,一千三百兵马安营扎寨,峒也离开了,常空才带着二人入城。 东舸,朝着太阳启程,最东面的船舶。 黄河边上,最东方的城市叫做日照,当地人取这个名字,意思是向往阳光。 而大越人,更向往的是太阳,而不是阳光。 换句话说,大明人更实际,大越人更追求虚幻。 三人走在城里,迎面一行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些人断然不是大越国人。大越国人大多低颧骨。然而这些人,高颧骨高鼻梁,典型西域人相貌。 而此时常空三人虽然没有穿着戎装,却也看得出不是大越国人,大明人眼睛比大越国人大,且皮肤更好。 对面一行人,最奇特的地方是,由一个女人为主。 那群人也注意到了常空三人,两帮人都走在路中央,相互堵住,互不相让。 戒空微笑:“阿弥陀佛,女施主,我觉得你适合做大和尚的媳妇儿。” 萧剑一个踉跄,这货太能搞事儿了。 对方一行人中一名男子怒目而视上前一步:“和尚你找死?” 戒空盯着那女人:“和尚找死好几年了,至今没能完成愿望。” 那人见戒空连看都不看他正要发作,却听那女子道:“阿尔德,回来。” 阿尔德听到这句话,躬身退后:“是的,公主。” 公主?常空来了兴趣:“火桑人?” 那公主饶有兴趣的看着常空:“你是大明皇族人?” 常空冷着脸:“不是!” 那公主冷哼:“少骗人,你们大明人就是狡猾。” “狡猾?”常空对噎:“能狡猾的过尹道德?” 尹家公主身后数人都把手放在腰间武器上,就要发作。 尹家公主道:“呵!赢战一点儿也不比谁老实。” 尹家和赢家,不只是有国仇,还有家恨。这件事还牵连了方尚。 当年方尚一个人进入欧罗巴历练,归来时却发现方青葶香消玉殒。 而始作俑者,就是尹道德。 尹道德不远万里想要坑害赢战,不料赢战还是活了下去,并且顺利回国,拿下皇位。 如果让尹道德选,他情愿赢戈做大明皇帝。那样的话,他也不会向今日这么痛苦。 萧剑在旁边不阴不阳的说了句:“二十四圣,圣皇第一,神皇第十三。” 尹家公主皱眉:“有你说话的份儿?”说着,道:“聊了这么久,不说你的名字么。” “问者先答。” “尹天雪。” “常空。” “咦?”尹天雪惊奇道:“你真的不是赢家人?为什么你和他长的一摸一样。哈哈哈我知道了。” “你知道个屁。”常空可是习惯了,毫无风度。 两人谈话间,街角出现了一个人。常空抬头望去:“呵呵,魔宗。” 尹天雪也抬头看去:“魔宗,呵呵。” 魔宗和大明有仇,但是大明和他们没仇,因为大明不屑于。 然而道国却和魔宗有深仇大恨。大明和云拓的仇恨。八成都转到了道国和魔宗身上。 “多少年没见过魔宗的人了。” “是么?”常空接话:“这人还是魔宗一个人才,你说他要是死了,魔宗宗主会不会气的跳脚。” “恩,这想法不错。” 话间,常空又抬头望向另外一边。道国通玄?别人出门,都是通玄,自己怎么这么穷? 早知道,应该拖上刀圣的。 不过,刀圣愿意来大越么? 第一章 璞玉生烟 从这里开始本书第三卷,一二卷都没写完。我想了一下,发出来的顺序到时候刚好是第一卷内容接上第二三卷甚至四五六卷,拉通形成整书主线。由于架构能力不强,如果有什么比较烂的地方,还请各位提出来,谢谢。稍后会有本卷第二章。 ———————————————————————————————————————— 大德三年,赢战继位第三年。三年中,溃云拓,逐魔门,迁玄道。每一件事情,都称得上是大明国开朝以来的盛事。 然而,这些事情,都汇聚一朝,只是三年而已。 昔年贞观二十三年,赢氏皇帝慢慢衰老,哪怕他是天下闻名的通玄高手,也抵不过天道的呼唤。 修行界,不乏百岁老人,甚至有大明开国活到现在的两百岁老鳌,然而,皇帝向来活不过老年,甚至壮年夭折不在少数。 大明开国,现在已经是第九朝皇帝了。不过二百年而已。 赢战继位第一年,却是年关,随沿用贞观二十三年的年号。直到第二年,才改元大德。 德,是五福之一。大德年间,百姓却算不得福。 年年征战,掏空了中原千里百姓的腰包,压弯了百姓脊梁。 然而,大战依旧未曾熄灭。 奥丁神国十字东征军踏足草原,此处草原,不是西域以北的草原。而是西域以西的草原。 奥丁神国一路碾压日耳曼人斯拉夫人两大蛮族,脱离他们口中的欧罗巴,踏足小亚细亚。 犹太人,殊死抵抗。 就在大明国击溃草原帝国云拓之时,奥丁神国力压冥国与奥林匹斯山,疆域发展到了极致。 当南北两面寸步难行之时,奥丁人选择了东征。 而当大明国南北亦然无法前进时,大明国的选择是西征。 三百年前,云拓帝国前身大蒙古国差一点征服世界,每一位雄主都想效仿忽必烈壮举。 奥丁神国东征军踏足安卡拉,对耶路撒冷磨刀霍霍。 大明帝国西征军阿斯哈巴德,刀锋所指便是德黑兰。 耶路撒冷离德黑兰不过三千里。以两军的前进速度,半年内就能刀兵相接。 但是两国远征军默契的停止了脚步。 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莫过于强盗明明能抢走你的一切,但是他却拿着刀坐在你的门前冷笑。 德黑兰和耶路撒冷的正中心,就是巴格达。两千年前横扫中亚细亚的雄主城民,此刻却如栖身烈火地狱般煎熬。 不管是奥丁神国大明帝国,亦或是耶路撒冷和德黑兰,都在扩充军队。 旷世之战,似乎不可避免。 大明国凉州,接壤西域,显得颇不平静。 凉州生产骑兵与大将。然而这几百年却一直沉寂,反而是江南猛将迭出。 凉州酒泉,一名少年驱赶羊群,蹦蹦跳跳,似乎玩儿的很高兴。 就在山脚下,就是著名的酒泉。千年前,霍去病兵驱匈奴,以酒倒入湖中供大军饮用,大肆庆祝。酒香数十年不散,酒泉因此得名。 黄昏,少年驱赶牛羊回家,这些牛羊都是他们家帮当地豪族放养的,每一年,都能靠着放羊获得吃食以度日。 这一年,少年的母亲病重,少年只能独自放羊。 快到村庄,一个与少年年纪相若的少年嘲笑:“蓝玉儿,你放羊回家了?你这样拥有的娇贵名字的人怎放得羊?你不该在大宅子里面享福吗?你的土豪乡绅爹爹呢?” 蓝玉不曾理会他,这一次依旧不搭话,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走到了熟悉的羊圈边。蓝玉拉开木栅栏。将羊都赶了进去,然后牵着两头牛,系在牛棚下。 一扫阴霾,蓝玉蹦蹦跳跳推开了家门:“娘,我回来了!” 屋里,唯一算得上家具的桌子旁,翻落着几个碗,地上还有一团面,一些汤水。 飞奔过去,掀开搭在条凳上的布褡裢,一个女人蜷缩在地上,条凳角上,尽是鲜血。 蓝玉一手抬起女人,放在桌旁床上:“娘!你怎么了!娘!” “噗!”女人几经折腾,吐出一口污血,缓缓转醒,看着蓝玉,温柔道:“玉儿,娘没用,本来今天是玉儿的生日,娘煮了一晚小葱面,却打翻了。那还是李大婶好不容易买到的葱,娘……” “娘,别说了,你躺下,躺下!”蓝玉打断女人的话,将其放平在床上。 躺下之后,肺中淤血堵塞,女人面色苍白,虚弱道:“一定要找到你爹,他会给你,你该有的生……生活……” 蓝玉看着女人缓缓闭眼,颤抖着将手指放在女人颊下颈上,颤抖的手紧握拳头,蓝玉跪在地上,将头深埋在女人身上。 酒泉,李庄,蓝玉跪在一户大门外,李老爷挺着肚子站在他面前。 蓝玉低声嘟囔:“求求你,李老爷,我不要今年的吃食了,求你给我二两银子,我要安葬我娘……” 李老爷面色不快:“哼,今年的羊,消瘦的根本卖不出去,你还想要二两银子,老爷我像是开善堂的么?吃食没有,银子也没有!李大李二给我去把牛羊驱赶回来!” “不,不,不,今年的牛羊吃的都是最好的草,每天放羊我都走的很远,走到水草最丰盛的地方放羊,羊长得很好的!”蓝玉似乎在做最后的挣扎。 李老爷不悦:“李大李二没听到么!” 李大低头:“老爷,我俩走不出去……” 李老爷才发现自己肥硕的身躯把门挡住了,李老爷回头走了进去:“他娘的,赶明儿花五两银子,把门扩宽,做成最好的黄花梨木门……” 声音渐渐远去,蓝玉无力的瘫软在地。 李大一把提起蓝玉瘦弱的身躯,夹在腋下:“小兔崽子,还要老子抗你,草。” 李二恭维:“老大,回来咱们去县里喝酒。” “哈哈,酒是好东西,带钱了么?” “带了带了,二两银子,喝最好的月坛酒。”月牙泉酿造的水,拿到中原倒是算不得什么,但是在酒泉,却是上好的酒水。 他二人没发现,那瘦弱的小子眼睛里绽放的光彩。 不久,到了庄子上,李大丢下蓝玉,自顾自走向羊圈。 蓝玉爬起来走向屋里,每一步都显得很沉重。二人以为他去看他娘,不曾理会。 羊圈打开,以是下午,李大急着去喝酒,显得很暴躁。庄里的人几乎都是牧民,有些人是自己放羊,有些人是替地主土豪放羊,但是都没回来,只有蓝玉因为他娘病重,回的最早。 庄里格外清冷,只有羊羔绵绵叫。 蓝玉走到李大身后,李二不悦:“小子滚开,别打扰大爷做事。” 蓝玉不语,站着不动。 李大看见一头羊没跟着头羊走,而是朝着圈门另外一面走着,随即上前一步,想要阻拦。 蓝玉伸出左手:“我帮你!” 随即上前:“过去过去。”羊儿果然听话的走回了羊群。李大见羊儿听话,随即抬起头看了看四周,不再看着羊。 当他双手将要叉腰之时,一道尖锐的东西,从他的肚子里穿了出来。另一头,被他身后的蓝玉握着。 那是一柄牛骨,打磨的锋利。蓝玉没钱买刀,但是酒泉民风彪悍,所以他自己用牛腿骨磨出了一柄双叉骨刀。 而此刻,骨刀穿破了李大的肚子,蓝玉微笑着将骨刀上下搅动了两下。二两银子。 李二大惊,一把上前扶住李大,一脚踹向蓝玉。蓝玉眼疾手快,一把搂住李二的腿,虽然被踹在肚子上,疼的绞心,却不曾放手。 蓝玉扯出骨刀,李大肚子上喷出一道血,随即腿软倒下,李二一把拉着李大,被拉了一个踉跄。 蓝玉一刀划断李二左脚脚筋。 “啊!”李二疼的放开了李大,但是自己却也爬不起来了,只能惊恐的看着蓝玉手脚并用往后蹭。 蓝玉微笑的看着李二,慢慢走近。 李二看着瞪大眼倒在地上的李大,回过头来,一柄骨刀已在眼前,那骨刀随着他因惊恐而张大的嘴中,洞穿喉咙后颈。二两银子。 蓝玉看着断气的两人,从李二身上摸出,二两银子。 至于李大腰间钱袋,他看都不曾看一眼。 蓝玉抬头,却看到刚刚辱没他名字的少年惊恐的站在他屋外羊圈旁。蓝玉微微一笑,右手在脸上一摸,满脸鲜血,殷红,诡异。 白牙,血面。 羊圈旁的少年,瘫倒在地,黄白之物流出裤子,口中喃喃道:“恶魔,恶魔,恶魔,恶魔,恶魔,恶魔……” 蓝玉进入里屋,背起他娘,走出村庄。 ———————————————————————— 蓝玉,有着悲凉的一生。 第二章 恐怖少年 今天的更新,就到这儿啦。蓝玉,上观很喜欢的一个角色。 ———————————————————————————————— 背着娘亲的尸首,蓝玉步行了整整一夜。 直到清晨,他才将他娘的尸首放在草陇里,一路上,不曾让他娘跌落一次,甚至不让他娘的腿脚拖在地上。 以他十三岁的身高,不比一剑划开天门简单多少。 看着周围看不出痕迹,蓝玉反穿衣服,走进县城。 一夜了,身上的血迹变得暗黑,却也有了味道,身体略有臭味的蓝玉走在县城上。所有人看着这个不知哪儿来的如同乞丐一样的少年都躲着走。 到了棺材铺,蓝玉拿出二两银子。 棺材铺六十多岁的老人叹了一口气,收下一两,拿出两床草席:“我也想给你棺材,但是二两银子远远不够。我收你一两银子,给你两床草席一柄木锹,你再去东头秀才哪儿,写一块木碑把。” 不用蓝玉说话,棺材铺的老板都知道他要做什么。 棺材,官财,不像这个名字,棺材铺的老板也很穷困,做不得多了善事。 蓝玉不曾说话,拿着草席走向东头。 半晌后,蓝玉红着额头,抱着草席木碑走向城外。甚至不曾理会因磕头而扎进血肉的沙子。 走到草陇,满眼狼藉。 蓝玉丢下草席木碑,扑入草丛中,尸首,不见了。 明明藏得很好,可惜蓝玉忘了,他娘沾了他身上的血迹。 草原上,狼对血的敏感,不比李老爷对银子的敏感低。 抬起头,一条还未曾被风沙掩盖的痕迹出现在蓝玉眼前。 蓝玉抱着草席木牌,一步一步,跟着痕迹而去。 十里地,草原上某个小山丘下,一个洞口,是痕迹的终点。 一具残缺的尸首,已经看不到衣物皮肤了。一条手臂和大腿不见了。尸体背部,血肉模糊。 蓝玉蹲在草丛里,满身淤泥。更过来时,蓝玉跳进小水泉里,裹了一身泥。 犯过的错误,不会犯第二次。狼,闻不到蓝玉了。 是夜,饿了两天的蓝玉依旧蹲在草丛里一动不动。 满身稀泥已经干了,结成泥壳。 终于,一头狼爬出洞口,低矮的草原狼如同消瘦的土狗,却长着凶横的脸,和随时露着獠牙的短吻。 狼晃晃悠悠到处走着。 直到一个时辰后,狼走近了那个奇怪的大泥块儿。 蓝玉暴起,一刀刺进狼的颈项,整个身躯压在狼身上。左手扣着狼的下颚,死死的捏住了狼吻,不让它发出声音,片刻后,狼不动了。 蓝玉换换站了起来,看着没有分吹草动的狼穴,咬牙抱着狼退走。 还是那个小泉水边。蓝玉狠狠的划开狼的背脊,咬下一块肉生咬吞下,用稀泥裹住狼的两处伤口,然后再次裹了一身泥朝着狼穴而去。 两天后,一队军队经过小溪取水,士兵发现了狼尸体。 将军过来一看,四条狼尸体,一字摆开。每一条狼都有两处伤口,一处是致命伤,一处是划开吃肉的伤口。 将军蹲下,用手扒开泥土,皱眉:“人做的?生咬?是一个少年,或是矮子?”撕咬留下的伤口,没什么规律,但是在久经杀戮的将军眼中,却是那么明显。 将军带着两个士兵,沿着稀泥留下的痕迹走向草原深处。 远远地,将军看到了狼穴。 狼穴旁,头狼站在一具尸首旁。 它的对面,站着一个泥人。该是个少年。 蓝玉狞笑:“只有你了,只有你了,你们都要死!” 头狼,要报仇,不曾走。 蓝玉,要报仇,就在那儿。 将军抬手让手下噤声。 一人一狼对持,整整半个时辰。 突然,狼咧开下颚的皮肉,露出锋利的犬齿,狠狠的咬在尸体上。 蓝玉瞬间冲了上去。 将军摇头:“完了。” 狼,是奸诈的,它知道,这个尸体和眼前奇怪的泥人有莫大的关系。它的两个配偶,两个幼崽,都死在了他手里。 所以,狼咬了尸体,逼他动手。 蓝玉冲向头狼。头狼恶狠狠的一个纵跃躲过了骨刀。随后扭头往回蹬。 看着半空中的狼,蓝玉笑了。低身,滚地。爬起,抬脚,踹。 狼腰被踹中。 将军面露异色,眼冒精光,漂亮的一脚! 铜头铁尾,豆腐腰。虎以腰为强,狼以腰为弱。 头狼悲鸣。蓝玉冲上前,将臂膀升入狼吻。五指紧紧的抓住狼的舌头。 一名士兵惊呼:“他疯了?明明已经赢了,何必送一条臂膀!” 将军摇头:“闭嘴,你懂什么!” 头狼吃痛,根本合不拢嘴,蓝玉右手持刀,一刀捅进狼胸,拔出,一刀捅进脊柱,拔出,一刀捅进狼下阴,拔出。一刀又一刀,唯独不桶肚子。 将军疑惑:“为什么不一刀划开肚子,简单省事儿?” 另外一个士兵搭话:“因为他是疯子。” 最壮硕的头狼,死了。蓝玉扯出左手。狼牙在他左手上划出一道口子。狼血,人血交织。 走到草丛里,拿出席子木碑。蓝玉用席子裹着了他娘的身躯。反手扛在背后。嘴咬木碑,左手拖着狼腿。摇摇晃晃的走向来路。 蓝玉与那将军三人,错身而过,不曾看三人一眼。 三人跟着蓝玉,本来,他们也要回去了。 走了一刻钟,才走完这一里多地。 在饮水造饭的大队士兵诧异的目光下,蓝玉扛着娘亲的尸体,拖着一头比他小不了多少的狼,走到了狼尸前。 丢下头狼,蓝玉轻轻的将娘亲的尸体放下,然后将木碑放在一旁。从腰带上扯出,暗黑与白交织的骨刀。 一刀划开头狼腹部,扯出肠胃。然后破开肠胃,脱下衣服,将其中的东西都倒在衣服上。 小水泉对面的士兵们面色不好,似乎被这场景给恶心到了,还是吓到了。 五头狼,依次划开,越是到后面,肚里挖出的东西越是原模原样。 狼习惯吞食整块肉而不咀嚼, 最后一头,也就是最早杀死的狼腹里,蓝玉拿出了半截手掌。终于,有士兵忍不住吐了。 蓝玉不曾理会他们,衣服里拿出所有属于狼的部分,然后将衣服换换包好,掀开席子。将衣服放在尸首的左边。正是缺了手臂的一边。 看着残缺的尸体,又有许多士兵忍不住吐了。 将军冷眼看着一切。 蓝玉跳进小泉中,摸索了半天,拿出了木楸,众目睽睽下,开始挖土。 将军开口:“溪流边,尸体白骨容易腐朽。” 蓝玉放弃了这个坑,另外找了一处,日上三竿,失去了清晨的冷清,来的是炎炎烈日。 蓝玉满身泥水大汗,坑越来越深。 终于,一人长宽,一尺深的坑挖了出来。 将军抬手:“拿一具马革来!” 蓝玉接过马革,小心翼翼的包裹尸体,将马革包裹的尸首放了进去。铲土,埋坟。 立碑。 做完一切,蓝玉瘫软在地。将军提起蓝玉左臂,在泉水中晃了晃,洗去蓝玉身上的泥土,只留下了洗不清的血迹在裤子上。 看着木碑,将军读道:“蓝李氏,蓝玉之母。”将军沉默半晌:“你儿子,我会照顾的。” 看着那个叫蓝玉的少年,将军不知想起了什么沉痛的过去。 一校士兵,噤若寒蝉。 恐怖的少年。 第三章 醉凉州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苍凉的曲子在凉州大地上回响。 那是一个夏天,凉州乱。 凉州王也就是皇帝的亲弟弟,赢燃造反。 整个凉州,变成了两部分。 一部分是凉州王的直系属下统领区域,这些区域被连成一片。 而剩下的,不管是文官武将,边军州兵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属于谁。 让他们跟随凉州王造反?谁会愿意。 但是,名义上凉州王不应该辖制他们么。 而此时,耶路撒冷与德黑兰之间的战争已经进行到了最为关键的时期。 然而,大明乱了。 一骑孤马在荒野上驰骋。上面背负的是,一名大明骑兵。 骑兵过后,风沙掩盖了马蹄的痕迹。 这匹马一直狂奔,直到到达大漠深处。 大漠深处,石潭带领部下驻军。先前,一直有传闻云拓余孽,在大漠深处扎根,想要动乱明国。 凉州大将石潭奉命进入大漠深处,绞杀一切云拓后裔。 这样的命令当然不可能是明令。石潭接到的是皇帝的口谕。 然而,石潭毫不犹豫的从酒泉开拔,进入大漠半年有余。半年中,剿灭无数云拓搬迁而来的部族。 深沉的大漠中,消息闭塞。哪怕是大部分同胞遭殃,剩下的人也没有得到警示。 再次剿灭一个部族后,石潭感觉自己的心很累。 自己是一个将军,从做小兵的时候,就梦想有一天能够保家卫国,然而,自己经历的战争却是对武林人士,甚至对普通豪族的战争。根本就是屠杀。终于,对上外人了,却依旧是屠杀。 满脸血迹,石潭面色冰冷。走在大漠深处,一切都是那么,毫无生气。 已经是晚夏了,从酒泉出发时,还是阳春三月,虽然是酷热与严寒诡异交替的阳春。 正当石潭再次下令开拔之时,不速之客到了。 石潭看着圣旨,有些犹豫。终于,迎来了保家卫国的机会。但是,敌人却是…… 那名使者冷着脸:“石将军,凉州王叛乱毫无被赦免的可能,哪怕石将军念及旧情,也救不了他,反而会搭上您自己的性命。” 石潭抹了抹脸上被汗水模糊的血迹:“我石潭堂堂正正,断然不可能背叛大明,我只是于心不忍而已,凉州王,当是受了蛊惑。” 是蛊惑吗?不是,是威胁,当年太子一党,已经只剩下赢燃一个人了。虽然赢燃和赢战是一母同胞,但是,赢燃选择了赢戈。 这些,石潭又想不到么? 石潭早就知道,赢戈一死,赢燃也不远了。然而,赢燃终究出乎意料的活到了今天。直到,今年初春,太后驾崩(大明国制度,皇太后太上皇与皇帝政治等级相同,所以用驾崩。但是大明国还没出过太上皇)。 太后死后,赢燃急了,甚至,疯了。 他开始疯狂谋划。直到遇到了那个人,尹道德,火桑皇帝。 随后,赢燃开始谋划,整个谋划还不足半月,便匆匆发动了叛乱。 石潭心一横,点头:“使者放心,石潭必定拿下楼兰。” “楼兰?楼兰只是小事,这里还有一封信。乃是陛下亲笔。” 石潭手颤巍巍的伸向信封。果然是陛下亲笔。上面只有一个字“薨。”诸侯死谓之薨。诸侯,不正是凉州王? 石潭点了点头,痛苦道:“石潭遵命。” 使者低语:“你可真的懂了?” 石潭再次看向那封信,是个薨字,而不是杀字。皇帝希望凉州王死,但是不希望是被杀死的。那要如何办? 或许,只有凉州王自己能办到吧。 石潭点头:“懂。” 使者看了看石潭:“还有一事,你这帐中……” 石潭愕然,随即道:“那是犬子。更何况,我们又没有谈过什么。” 使者哈哈大笑:“对,我们什么都没谈过。” 石潭招来属下:“来人啊!” “将军!”来人拱手,正是守卫。 石潭道:“给这位大人备一匹快马。”说着,不作痕迹的眨了眨眼。 守卫会意:“遵命。” 使者拱手告辞,帐后屏风才走出一名正在擦拭短刀的少年。 石潭微笑:“此人需死,却不能由你动手。”皇帝的信上面有一个褶皱的印子,丝毫不起眼,却是石潭与皇帝的一个约定,出得我口入得你耳,不得与第三人知。 掀开大帐帘子,石潭笑道:“蓝玉,这一战如何。” “不如何,太弱。” 半年,只是半年,一个没有丝毫底子的少年,成为了六阶高手,并在行动中多次亲手格杀云拓七阶高手。 或许是因为年龄的原因,永远没人把他当做是一个重要的敌人,然而,那么想的人,都死了。 “是吗?现在有机会,让你见识真正的敌人了。” 真正的敌人?军队吗?对于军队来说,哪怕对手再强,也是一盘散沙而已,通玄毕竟不多见。然而,一个军人的宿命就是,杀死另外的军人,或者,被另外的军人杀死。 半年,一个已经疯了的少年,挥舞屠刀,杀死一个又一个云拓人,按道理,这样的战功足以晋升为先锋将。但是,这次行动秘而不宣,没有监军跟随。蓝玉还是个普通小兵。 看着大帐,石潭微笑:“这一次,我去楼兰,你,去武威。” 武威?凉州州府。 石潭转过头来,看着蓝玉:“你亲领一军,可否?” 这半年,开始时,石潭亲力亲为,而后来,每到一处,石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搭起大帐,然后自己作为一个小兵一样去亲手杀死某些极难对付的人。整个军队被交由蓝玉手中。 蓝玉是个天生的将才,带领石潭所部无往不利。 而这一次,石潭真的要离开了,蓝玉第一次,真正的一个人,带领大军去征战。 然而,蓝玉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了句:“告诉我,我的任务是什么。” 任务? 石潭一天一天的看着蓝玉改变,从一个少年,变成一个屠夫,如同方尚那样的屠夫。石潭很高兴,他有预感,他手下这个少年,会是大明国未来数十年间最伟大的将军。 但是,石潭还很纠结,他还只是个少年。 终于,石潭说出了那句及其不想说的话:“凉州王。” 第一章 贵妃有喜 时间线,越来越错乱,故事主线,却越来越清晰。以后可以几卷对照着看咯。第四卷,属于一个女孩,一个女人的故事。 —————————————————————————————————————— 大德三年,一封书信从西北,入京城。 大明赢了。 奥丁神国于耶路撒冷惨败。 奥丁使者前往西域,等在金城,准备勤见大明帝王,赢战。 然而,赢战却没空理会他。 这一年已是夏末,将要入秋。 常贵妃身怀六甲,已有皇室血脉。 这是赢战的第七个孩子。如果是男孩儿,将会是大明国第五个皇子。 常贵妃住在殷德宫中,由太医院照看。 皇帝怕常贵妃寂寞,让大明数位一品夫人作陪。 其中有一人,便是国公蓝田的发妻,秦歌。 这一日,赢战刚刚离去,情歌带着两个女儿入了殷德宫。 两个女孩儿是双胞胎,一个叫蓝青瓷,一个叫蓝彩蝶。 李公公眼尖,老远就透过门帘看到了秦歌的身影。随道:“娘娘,赵国公夫人到了。”赵国公,就是蓝田,蓝田世代忠烈,二蓝田是这一代蓝家唯一男丁,而下一代,更是没有男丁。所以,赢战在封赏中,作为补偿,封蓝田为赵国公,食邑赵国,也就是长宁郡。 常贵妃听闻,随即放下狼毫笔,站起身来。 秦歌得特许,可不报门,所以秦歌带着两个女儿直入宫门。 常贵妃走上前,捏了捏蓝青瓷的面庞:“小丫头,越来越可爱了,如果我生了儿子,你就是王妃了。” 秦歌微微一笑:“娘娘金口玉言。” 才十岁大的蓝青瓷知道什么,只是觉得这位娘娘对她很好,随即和彩蝶打闹:“你也做王妃吧?” 蓝田一表人才,秦歌芳华艳丽,想来蓝青瓷蓝彩蝶两姐妹未来也是美人儿,而现在,就看得出,两人都是美人胚子。 常贵妃坐在书案旁:“来,本宫给你们姐妹画一幅画像。” 两姐妹乖巧的点了点头。 秦歌看着起笔的常贵妃,问道:“已经六个月了吧。到开春,就能看到小皇子了。” 常贵妃左手摸了摸肚子,笑着提起右手袖口,开始作画。 “听说方尚在耶路撒冷打败了奥丁神将托尔,奥丁准备认输了。”常贵妃一边作画,一边笑道:“想来最近皇上肯定很高兴的。” 秦歌微笑:“皇上高兴,恐怕也是因为小皇子。奥丁里大明五万里,就算打赢了又如何,只不过增加一些威望罢了。又不像打败云拓得到千里疆土。” 蓝青瓷乖巧的捏着袖口站着,嘟着小嘴儿:“娘娘要生个小弟弟,到时候就可以和青瓷一起玩儿了。” 彩蝶性格更开朗,点头道:“对啊对啊,我们家都没有小男孩儿呢。” 秦歌很尴尬,自从生下两姐妹后,她先后怀孕三次,却一次都没有保住。后来就再也没有怀上过了。 而蓝田是个古板的人,只有一妻一妾,不像一般士族都是三妻四妾,外妾一堆。 蓝田那个妾,更是不争气,连个女儿都没怀过。 不过,蓝田却有个儿子。就在不久前,一封密信从西北而来。一个叫做蓝玉的孩子,十二岁,长的和蓝田的父亲及其相似。隔代遗传,甚至几代人都长得差不多,是蓝家特有的,血缘很强大。 蓝田自然回忆起了年少轻狂时,在西北做过什么。那是十三年前。那个孩子正是西北之人,又是少有的蓝姓,且十二岁,蓝田甚至不用去看他,就知道那是自己的儿子。但是蓝田没有告诉秦歌这件事。 因为蓝田和唐朝四大名相之一的房玄龄一样,是个妻管严。虽然,那是他俩成婚前的事情了。 常贵妃笔墨已然接近尾声,却留着最后几笔没有做:“怀孕后,精神不好,这几笔落不下去了。” 秦歌点了点头:“若是强行收尾,可惜了一幅好画,就让它留着吧。” 天将将要黑了,秦歌带着两个女儿回到了赵国公府,手里拿着那副未完成的画儿。 赢战来了。 殷德宫,在得知常贵妃怀孕后,赢战便不再临幸常贵妃了,却经常抽出时间陪她。 斥退太监宫女,赢战才悄咪咪的和常贵妃说起了情话。 “妮儿啊,这是你入宫的第二年了,我也没有好好陪过你。”赢战有些内疚。 常贵妃微笑:“皇上,您日理万机,不用常在后宫走动,多于群臣在一起商论国事是对的。” “哎!”赢战叹息:“那时,朕只是觉得你像她,但是此时,朕却觉得,朕更爱的是你。” 是感情的替代品么?不是,常贵妃经常听赢战提起那个她,赢战是个怀旧的人,常常与常贵妃说起当年他们四人一起去中亚西亚的事情。 好像是因为什么事情,四人分道扬镳,赢战和那位姑娘在一起了。 但是,那姑娘却喜爱的是如今大败奥丁的方尚,吴王。 也不知后来发生了什么,总之,为了救方尚和皇上,姑娘香消玉殒。 这是赢战永远的痛,也是方尚永远的痛。 一个姑娘,能让当世最有权柄,最厉害的两位伟男子痛惜一生,却不知是如何的人物? 常贵妃靠在赢战肩膀上,听着赢战说着过去的事情。 赢战快三十岁了,已是壮年,而常贵妃才十八。两年前,豆蔻年华的常贵妃被召入宫,哭的稀里哗啦。以为从此深闺高墙,与小一号的天空永远作伴了。 却没想到,赢战对她出奇的好,比对皇后都好。皇后有一子一女,都深得赢战喜爱,但是皇后本人却不讨喜。因为赢战不喜欢任何给他压力的人。而皇后,来自关中。 躺在卧榻上,常贵妃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侧头对赢战道:“我想认一门亲。” 赢战来了兴趣:“是,孩儿?” 常贵妃恩了一声,道:“是蓝青瓷那个小丫头。我觉得如果我生下的是儿子,青瓷可以陪他一生。” 赢战皱眉:“你也不知道生下的孩儿是男是女啊?” 常贵妃微笑:“我想好了,我认已经故去的蓝将军为义父,那赵国公就是我的义兄了,蓝家就是我的亲门。如果我生下是个男孩儿,在和青瓷订婚,亲上加亲。” 赢战哈哈一笑:“好啊,可以。” 真的是为了这个婚姻么?是为了给未出世的孩子找一个在外的靠山吧。 长子太子的母亲,是北方士族名门,嫡子又是出自皇后,皇后是出自送赢战为帝的关中士族。都有着很强的靠山。 蓝家,不强,不适合争位,却可以自保。蓝家桃李满天下,在军中说的上话。 对此,赢战不反对,爱屋及乌。这个孩子,这个女人。 第二章 皇帝出巡 中秋,前朝人最喜欢的节日,月有盈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若是做次比较,那么中秋,当是有福之时。 的确,对于赢战来说,他是有福的。因为,他是继忽必烈之后,三百年间天下第二位横跨亚细亚和欧罗巴的帝皇。 不过,这一次,是大明赢了。说以不该说是横跨亚细亚和欧罗巴。而是横跨东盛神州,西牛贺州。 佛家有个很有趣的传说。传闻,须弥山是佛教的根源。上古之时,须弥山所在,也就是天竺以北的那座高山,曾经被咸海所环绕。 须弥山姑且就算做是释迦摩尼悟道所在。那么,咸海退去,四面四大部洲便连在了一起。其中西牛贺州最大,北俱芦洲最小。 但是在奥丁神国人的眼里,欧罗巴和其他部分的西牛贺州土壤是分开的,他们一基督所在,作为划分大洲的依据,所以在他们眼中,天下只有两大洲。欧罗巴和亚细亚。而亚细亚又分做了基督的小亚细亚,真主的中亚细亚,道家统领的东亚西亚。 先不论谁的划分最正确,单单说横扫天下这件事,那是在天下都能留名的事情。古有巴比伦大帝,亚历山大大帝,汉武帝,唐太宗等人成功过,近数百年,只有忽必烈。如今大明算是走上了这一条道路。 虽然实质上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但是这确实是天大的武德。赢战的战字,便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既然如此,他就很关心战这一事。 所以,在中秋这一天,百官护卫,赢战前往金城,接受奥丁神国神使的投降商议。 八匹白色龙马,牵引车帐。三百匹中亚西亚特有的汗血宝马组成了御林军护卫骑兵。一路风尘仆仆。 离金城还有百里。 赢战从瞌睡中醒来,目光微眯,轻声道:“长明,有人来了。” 大将军司徒长明冷笑:“儿郎们,护驾。”说着,抬起长枪:“左路百人,跟我冲锋。” 有赢战的提醒,司徒长明很快就发现了敌人的踪迹。随即,百匹汗血宝马,踏的大地如同要翻过来了一般。 沙尘不亚于沙尘暴吹过。毕竟,汗血宝马很快。快的他们甩过了沙尘,古有一匹汗血宝马一骑绝尘。如今,赢战一扫宇内,百匹汗血宝马亦然绝尘。 司徒长明冲锋了,敌人也现身了。 那是云拓人。不甘心做鞑靼人的云拓人。 云拓瓦解,很多人都想要找赢战报仇,而赢战整日呆在皇宫大内,他们未能得逞。 其中,魔师庞龙,便是这些人的首领。魔师在大明国内纵横,发展教众,搜罗一切对大明不满或是有仇的亡命之徒。培养他们成为高手。为的就是有一日,能够刺杀赢战。 司徒长明,一眼就看到了庞龙,随即举枪迎了过去。 庞龙冷笑:“手下败将。还敢前来?” 司徒长明反噎:“败军之将,何以言勇?” 庞龙听闻,面红耳赤,手里重剑一道剑罡,破空而出。 司徒长明的确败给庞龙过,却不是惨败。庞龙还不足矣压制他,所以,司徒长明举枪一捅,势要捅破天。 青色光芒对上黑色剑罡,微微摇晃几下,竟然消散在空中。 司徒长明瞪大双眼:“你又有突破?” 两人战之间,庞龙手下数十位高手已经和御林军交锋了。这数十位高手,大多是六阶七阶的江湖一流高手,个人武力很占优势。但是御林军有个军字,在整体性上胜是不言而喻。 大漠之中,双方便打开了。 望着滚滚黄沙,赢战摇头,司徒长明永远只是个冲锋将,不能做元帅。赢战站起身来,掀开马车门帘,在御林军的注视下,走出车帐。 “鬼鬼祟祟,出来吧。”这是真正的高手。 通玄。 虚空之中,万鬼哭嚎,一道道黑影飞沙走石。 赢战大手一挥,皇族特有的玄功,霸道刚烈,对付阴沉的魔道功法,正是有利。 来人却不是个真正的魔道高手。虽然魔道功法练到了极致,却掩盖不住那股锋芒。魔道之人,不该有的锋芒。 黑影飞沙走石,却不是御林军能对付的,赢战一手皇道罡气,震散了所有黑影。 “桀桀,伪善。你这些无用的手下,救之何用。” 来人拿两个御林军动手,两个骑兵还没见到敌人,便身首分离。 大漠中,血液显得更殷红,阳光下,黑云铺天盖地而出。 赢战皱眉,这人却是真的魔道之人,但是那股锋芒,又来自何处,暗中还有人? 站在黑云下,赢战突然动了,一步就是百丈,一拳打在虚空中。 “噗!”魔道高手喷出一口鲜血。却依旧不现身。 又是远遁而去。 这时,庞龙与司徒长明之战已经进入了白炽化。司徒长明枪挑重剑,贴身而进,抽出短刀横劈。 这是军中之人常用的手段。 庞龙微笑着急退。然后微笑:“已经够远了。” 司徒长明一禀:“调虎离山?” 庞龙笑道:“知道吗,我通玄了。我的玄,很奇特,我有三根头发,扯一根,就能变成一个我。”说完,竟然直接扯下两根头发:“我知道,你一直有后手从来没对我使用过,但是,你能打得过两个我么?我很好奇。” 两根发丝在空中被风吹向司徒长明。将要近身时,突然化作两道人影,竟然和庞龙一摸一样,不只是服饰和重剑,甚至连面庞每一道纹络都一样。 扯下两根头发,庞龙奔向赢战所在。 而此刻,魔道通玄已经被赢战打得吐血不止了。 二十四神圣之首的圣皇,的确配得上这个称号。 庞龙行动中,扯下一根发丝,飞向赢战。 赢战霎时间便感觉到了诡异,随即罡气护体。抬手金色光芒飞出。 空中发丝化作第三个庞龙身影,重剑力压而下。 魔道之人的气息突然变得凌厉起来,庞龙疾呼:“还不到时候!” 那道气息突然又消失了。 赢战皱眉:“这气息,好熟悉。” 庞龙真身也是上前,魔道通玄亦显出真身,三人围攻赢战。 而御林军,被数人恐怖的气息压的无法喘息。根本没有丝毫作用。 这是,通玄之战。旁人,插不得手。 第三章 京城惊变 每天都在更新,不过可能是更新的前面几卷。 “娘娘,赵国公求见。”一名侍女弯腰传话。 常贵妃点头,道:“请他进来吧。” “是,娘娘。”说完,侍女缓步退出,随后,领着一名英气勃发的男子走入殿内。 那男子单膝跪地:“贵妃娘娘万福金安。” 常贵妃挺着肚子:“义兄,您在我这儿不必拘礼。” 说起赵国公此人,的确难得,蓝氏一族,百年门阀,不过却少有这样少年封侯的人物。作为二品军猴,赵国公在军方也是一方封疆大吏。 蓝田看了看左右,拱手不言。 常贵妃点了点头:“你们都下去吧。”说完挥了挥手。 四众皆退下,蓝田才道:“最近我收到消息,有人要对您不利,但是我没有查到是谁。” 常贵妃也是楞了一下,然后低声:“可是宫里人。” 蓝田压低声音:“能对您不利,除非是江湖上的绝顶高手,不然必定是宫中主事之人,如今陛下不在京城,还请您小心一些为好。” 常贵妃点了点头:“好吧。” 蓝田又道:“禁军副统领卓越乃是我的人,最近,我会让他加强在您这边的戒备。其他的,我再去探查。” 常贵妃点了点头:“好的,不过您得小心一些,让老将军也出京去吧。” 蓝田离开宫城,到了府上,随后便拜见了老父。老将军正在读书,灯影灼灼,摇头晃脑。 见蓝田到来,老将军才道:“田儿回来了。有什么事情吗?” 每日间,蓝田公务繁忙,少有时间拜见,一旦来,必定有事询问。 蓝田低头:“孩儿查到有人要对常贵妃不利,孩儿刚刚入宫知会常贵妃此时,后来还是觉得不妥,一出宫,便回来了。父亲,此事,您看是真是假。” 老将军听到这句话,合上书页,右手磨了磨腰间玉牌:“空穴不来风。此事应当是真的。你去贵妃哪儿禀报,恐怕已经落到了有心人眼里。他们行事之时,恐怕会多插一手,堤防你我父子二人。甚至,可能会连累蓝氏。” 蓝田一听,转瞬便明白了其中的厉害关系,随即道:“我也没多想,不过父亲一言,让孩儿茅塞顿开。我入宫之事禁军恐怕早就禀报上去了。不过,对蓝氏动手,恐怕他们还缺点儿斤两吧?” “哎。”老将军叹气:“你是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对蓝氏动手需要动蓝氏根基吗?如果是这样,陛下回宫之时,他们如何交代。更何况,动蓝氏根基,没有大军在手,是不可能的。他们只需要拔除我蓝氏在京城的根基,我们就束手无策了。” 蓝田目光一转,看着摇曳的烛火:“您是说,他们会对与我们亲近的官员下手?” “对,他们不会动蓝氏一根毫毛,却能让蓝氏羽翼尽毁。” 蓝田低吟:“但是,他们如何才能有行事之机呢。我不相信他们敢明目张胆的对众位大臣下手。” 老将军叹气:“你我都是武人,那些勾心斗角的事情想不明白也就罢了,但是不可不防。最近小心行事,万勿与人把柄。” 蓝田点了点头,退出了老将军的书房。 老将军手掌扶在书页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二日一早,一骑车马自南门入京。门帘吹动,一名儒士现出身影。各方消息皆是传开,儒圣黄钟入京! 黄钟入京,便去了皇家书院,也不知道是去找哪一位老怪物去了。 正午,督察院突然下令全城戒严,随后大队骑兵在街上游曳,在随后凤阳令下令抓捕犯官十八人。一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满京城百姓惶惶度日。 随后,凤阳令上书督察院,东山圈地一案,涉案朝中官员十八人,由于其中三人品阶高于凤阳令,凤阳令请求督察院查办,并将罪状,口供,证物,人贩,全部交由督察院。 下午,宫中传出消息,常贵妃临盆在即。蓝府家将蓝山送赵国公夫人秦歌与两位小姐入宫。 一夜电闪雷鸣,皇子出世,由于皇帝陛下不在京师,皇子暂时未有取名。由皇族宗老赢宗老将皇子登入集册,并确定皇族身份。 第二日清晨。督察院拟出案宗圈地一案,十八名官员皆判有罪。户部尚书谭磊收押督察院监牢,其余案犯十七人全部处死,其中,国舅常月,户部侍郎赵克忠,刑部刑司司马谈依大明律除以抄家之罪,男丁流放一万里,女眷全部收押。 消息传到皇宫,刚刚生产的常贵妃请旨皇后,请求出宫。 秦歌站在卧榻旁:“贵妃娘娘,您的身体,不适合出行,国舅爷的事情,我已经派人知会老爷了。” 常贵妃面色苍白:“这些人恐怕是冲着我来的。兄长遭受莫名之冤。如果蓝兄长明里插手,恐怕也会遭遇不测。请在遣人知会兄长,暗中行事。我有一事相求。” 秦歌脸色一变:“这恐怕没有必要吧。谁人敢在宫中动手。” 常贵妃吸了一口气:“动手恐怕没人敢动,如果是动手脚呢?” 暗中阴谋诡计,不正是后宫所一贯擅长的么? 这一次,恐怕不只是军队就能解决的了。 常贵妃拿出一封书信:“请兄长派人将此信,送往城西上林街猪肉铺。” 信?秦歌一直在旁,未见常贵妃写信,不过也没多想,一并答应。 随后,秦歌的人在禁军副统领卓越手下的护送下,出了宫城。 蓝田拿到书信,立刻亲自前往上林街。蓝府上下,能出府不被跟踪的少之又少。他自己乔装打扮,才最是保险。 督察院连续有动作,却都是针对朝中大员,而凤阳令更是无所顾忌,大肆追捕京中江湖人士,神机营与虎豹骑先后插手京城事务,一时间,血雨纷飞。 直到中午,初晴,艳阳高照,竟然无多少百姓敢于在街上走。 一切便看这一夜,谁的动作更快了。 第二十七章 暗流涌动沧龙匐巢 2015年10月24日第一更。 —————————————————————————————— 托尔其实根本不关心自己跟随的是谁,只关心他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哪怕让他跟随着深入冥国,他都愿意。 就像方尚所知道的,托尔是奥丁前武神的传承者,又是奥丁大将的敌人。如果此生没有什么大机遇,基本不可能再翻起风浪了。 然而,有些人,面对仇恨,不是那么容易平息的,哪怕只有一丝机会,失败的代价就是死亡,他们也会去尝试。总比自暴自弃或者冲入奥丁将军城堡自杀式偷袭好吧? 方尚两次露出水面后,终于观察到了一些端倪。他的左手方向,一只海怪都没有。本来途径的几百丈都没什么大一点的魔兽。这里肯定有问题。 希望是八阶而不是七阶。 海上很大,有时候如同森林最深处,野兽众多,有时候却如同荒漠,寸草不生。 潜入海底,方尚,手中方天画戟开头,方尚身体并拢,方天画戟的重量拖着他急速下潜。 海底,巨大的黑影,与四周不同,方尚一眼就辨别出了那是一头魔兽,而不是山石。 不过,这黑影顶多四丈长,可能不是什么八阶魔兽,甚至可能只是个六阶魔兽。 要知道海兽比陆地魔兽体型都要大。 没有玄功内息,方尚只能凭借肉眼去判断那究竟是什么。 临近,那团黑影突然动了一下。方尚依稀看见了鱼的形状:“倒霉,难道是一头普通鲸鱼?” 黑影也向前来,方尚仔细辨认,才看清了那怪鱼头侧巨大的腮。思索急转,方尚会心一笑:“沧龙!” 据书院中一些西方图志记载,沧龙是地中海域特有的魔兽,成年到达八阶,其中有不小的几率出现通玄。是一种强大的魔兽。 传闻这种龙,是巨龙与黄金座头鲸的后裔,巨龙和黄金座头鲸都是强大的魔兽。继承两种兽类血统,沧龙也不弱。这一头明显是成年母兽。公沧龙会更小一些。 看沧龙的反应,竟然对毫不起眼的自己起了反应,绝对是兽性大发,最有可能的便是,她在守护兽卵! 思绪急转,沧龙已经到了跟前。沧龙长吸一口,海水涌动。周围水流变得湍急。方尚虽然肉身强大,不过没有借力之处,显得有些狼狈。 不过很快,方尚就适应了在海水中的行动。方天画戟猛然露出头尖。哪怕是在将近百丈深得海底,方天画戟也反射出了一道寒光。 这里明显是一座海底山脉的某个山头,沧龙搅动身形,山石崩塌。 方尚一个侧身,在沧龙腮上,划出丈长的口子,直达项背。 沧龙开始撕裂周边的海水,一道水系混杂风系的魔法快速形成,哪怕是在海中,这道水浪也十分明显,倒卷而来。 方尚方天画戟猛然挥动,海水就如同书页一般,竟然开始破碎。 沧龙明显感觉到了空间撕裂的波动,突然想要转身逃窜。 “想要逃?晚了!”方尚如是想,方尚的身躯更小,力量更强,速度更快,一个摆腿踢水,直接贴上了沧龙。 一拳下去,撕裂沧龙皮肉,抓住一块皮肉,方尚翻身而上,到了沧龙头顶。 沧龙急速翻身想要甩开方尚,可是此时,方尚一拳陷进了她的头顶,她再厉害,也甩不下自己身上的一块肉。 挥动方天画戟,一戟挥出。由于同一个地方不能太多次使用撕裂空间的能力,方尚只能纯粹的凭借力气。沧龙依旧在反抗。 一戟一戟的不停挥动,沧龙的生命力逐渐流失。 最后,缓缓的下沉,停在海底山脉的顶上。方尚沉到山上,强行提了,一口气终于,一枚黑色的兽卵,散发着水系风系的魔法力量。不过方尚之恩看到蓝色白色的光华,看到兽卵,方尚微微一笑。运气真好,可能要好几天才能做得事情,没想到这么短时间就做完了。 双腿踢水,方尚身形向着海面猛串,几个腾跃间,便出了海水。 望着有些遥不可及的船,方尚摇了摇手臂。 远处,托尔看到了方尚,随即让船长将船行驶了过去。 等托尔到达方尚最初露头的地方时,海面上什么都没有。 不过片刻,方尚再次露出水面。随手扔出一大块儿东西。 “喷咚!”沉闷的声响响起,一颗巨大的牙齿被方尚扔到了船上。那颗牙齿起码八尺长。是沧龙身上最大的一颗牙齿。沧龙身上本来还有一颗和这一颗一样大的牙齿,可惜被方天画戟猛击头部时震断了。 方尚道:“丢个坛子给我。” 托尔随即掀开一个木箱,拿出一个坛子:“这个可以吗?” 方尚一看,大小还不错,随即点头:“可以。” 托尔将坛子扔了下去。接到坛子,方尚再次沉了下去。不多时,又浮了上来,随口喊道:“风遁。” 银狼左右看了看,确定喊得是自己,随即口吐一团魔法球。魔法球飞到水面上时,化作了一块盾的形状。 方尚一脚点在风遁上,跃上了船只。 身披黑袍,却全身湿透,再加上布裹着的方天画戟,右手又提着坛子,看上去就跟来自地狱的死神一样。看热闹的船员尽皆打了个冷战。 抖了抖身上的水,方尚道:“百丈深得海,你下得去吗?” 托尔点头:“我和克莱,都下得去。”克莱就是这船的船长。 方尚点头:“正下方百丈深得海山上,有一头沧龙尸体,你们下去把贵重的材料取下来。” 说着,方尚便,抱着罐子走进了自己的房间。银狼也跟了上去。 方尚看了看银狼,哈哈一笑:“给我把袍子吹干。” 银狼无奈,只得动用微弱的风系魔法围着方尚旋转。 外面,托尔和克莱相继跃下了海中。 等衣服全部干了,方尚才走了出来,此时,托尔刚好上船,丢下了一根龙骨,又准备跳下去,方尚喊道:“还下去干嘛。该取得都取出来了。” 托尔一愣:“还有二十多片龙鳞,起码可以打造十副六阶铠甲……” “不重要。咦这次运气不错,有一颗魔核。”说着,方尚弯下腰,拾起了地上的魔核。 托尔笑道:“是运气不错,这颗魔核的价值不低于那颗兽卵。毕竟兽卵也不是绝对可以养大,如果到达八阶之前死亡,也是一场空。” 方尚笑了笑,随手将魔核丢给了托尔:“这些东西都交给你支配,用得上就用,用不上还钱。等克莱上来便出发魔兽岛。” 托尔愣了,随后才有些小心翼翼的将魔核放在了贴身的地方,七八十万一颗而且有价无市的宝贝,他可不敢像方尚那么随意。 第三十三章 传奇巨兽芥子版本 2015年10月27日第二更。 ———————————————————————————————————————————————————— 众人缓缓靠近,远远的,的确听到了打斗声。 方尚点了点头:“八阶魔兽在对战,听声音,实力不错。” 众人走了不多时,克莱,雷兽就不敢动了。 克莱明显感觉到了龙威,红龙和这股龙威比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至于雷兽,就只有崔莉公主知道原因了。 方尚皱眉:“这样,克莱,你留在这儿,阿基托德你留下保护公主。我和赫尔托尔去看看。” 阿基托德点了点头:“各位小心一些。” 红龙受伤,暂时没法飞起来,也跟着在地上走着。 终于,走上一个山巅,众人看到了惊人的一幕。 一头身长三十丈左右的巨龙和一头身长十多丈的魔狼正在缠斗。 巨龙口吐冰霜气息,而巨狼丝毫不惧,在冰霜中穿梭。两头巨兽已经把这一片森林搅成了空地。 两个大家伙似乎也注意到了来人,皆望了过来。 红龙和银狼相伴而立,正在比较自己和他们之间的差距。 而方尚几人,体型更是小的毫不起眼。 赫尔远远望去,被两个大家伙吓了一大跳:“我靠,他们真的只是八阶魔兽吗。为什么体型这么大。” 塔尔斯米德在旁边嘟囔了两句,赫尔才点了点头:“也对,你父亲可是身长百丈。” 那头巨龙,头顶长了六个龙角。面庞也不同于塔尔斯米德那种倒三角,而是方方正正的,他的身躯不算肥大,反而算的上时苗条,但是整个身躯盘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尖刺鳞甲搅在一起,让人觉得他的身躯很庞大。 而魔狼就比较平凡了。长着普通狼类的外貌。然而,却有着血红色的瞳孔。 魔狼在冰霜气息下,丝毫不惧,穿梭不停,血盆大口数次咬到巨龙。每一次都火星四溅。 方尚疑惑:“这头巨龙是冰霜巨龙吗?” 赫尔没回话,托尔倒是先开口了:“队长,冰霜巨龙是蓝色的,而且整个身体如同钻石切割而成一般,又叫做钻石龙,除了冰霜之外,并无魔法能力,以肉体力量著称,传闻八阶的冰霜巨龙,力量可以与九阶黄金巨龙相比拟。当然,大路上好几百年没有出现过九阶强者了,这些传闻是不是真的,也没人知道。” 赫尔点了点头:“这头龙不是冰霜巨龙,倒像是黑暗魔龙。难怪塔尔斯米德会认为他是哈姆巴特。它年纪小,加上黑暗魔龙又是龙族禁忌,他没听过也是有可能的。”说到这里,赫尔突然顿了顿:“这头龙不会就是百年前劫掠大陆横霸一方的哈斯卡吧?” 方尚点了点头:“拥有冰霜气息,却不是冰霜巨龙,全身长满倒刺和古怪的鳞甲,的确可能是黑暗魔龙,不过却不见得是纯血的黑暗魔龙。” 托尔摇头:“队长,这您就不知道了。以目前先知留下的书典以及不断由探险者考察出来的秘密来说。这个世界,本来不是人族的世界。甚至不是精灵和矮人的世界。本来,这个世界是龙族的。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龙族没落了,才轮到精灵统治世界。最后,人族又从精灵手中接过权杖。统治者号称……”说道这里,托尔看着赫尔尴尬的咳了声:“号称,神族。而在此之前,龙族的形象,并不是现在这般摸样的。越是强大的龙族,越可能恢复远古龙族的模样。据传,塔尔斯米德的父亲,模样完全与上古传说中一龙统治世界的红龙赫尼图斯长的一摸一样。” 方尚恍然大悟:“如此说来,这头龙长的更远古黑龙中的某一位长的一样咯?” 赫尔摇头:“不,这头龙的形象,真的和哈姆巴特长的很向,但是它一定是黑暗魔龙。因为哈姆巴特可是传说中可以吞掉世界的巨龙,但却没有任何典籍提过哈姆巴特使用的是什么样的能力。想来,身躯比世界还大的巨龙,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能力吧。” 几人谈话间,那头黑暗巨龙和魔狼再次开打了。 方尚缓缓的解开了长袍上的系扣,解下方天画戟上的布袋:“你们自己小心一点。” 说完,方尚几个起跃奔向战场所在。托尔显得很担心,但是旁边的银狼却丝毫没反应。开什么玩笑,毒龙可是沙漠中最强大的魔兽之一。被秒杀了好吗。眼前两个魔兽虽然看起来庞然大物,但是银狼能感觉的出来,他们并不比毒龙强多少。 说时迟,那时快。方尚已经到了两头巨兽身前。 黑暗魔龙的冰霜气息可不会分辨你是不是魔狼,冰霜围着方尚,如同跗骨之蛆,怎么都不消散。 然而方尚根本不在乎这些。随后突然加快速度闪身到了黑暗魔龙之前,方天画戟重重的砸在黑暗魔龙身上,身长三十丈的黑暗魔龙被砸翻在地。 再回头,魔狼刚好冲上来,眼见黑暗魔龙被砸到,想要退后,但是方尚一步顿在地上,一个起落间,就到了魔狼身前,方天画戟将魔狼右侧身躯,划拉出一个将近三丈长的大口子。 看着这一幕,赫尔惊呆了:“我靠,方兄弟不是个魔法师么。怎么?” 托尔哈哈大笑:“队长什么时候说过他是魔法师了。” 黑暗魔龙腾身而起,一道黑色的光球飞向方尚。这是法球?还是吐息。方尚对着并没有兴趣,方天画戟当空一划,空气被挤压的如同利剑一样飞了出去,将光球撕裂。背后魔狼也阴狠的发出了一道冰箭,原来,是冰系魔兽,难怪不怕冰霜龙息。 方尚回头,一拳猛轰冰箭,将冰箭击成粉末。 黑暗魔龙一看不对,随即四爪蹬地,腾空而起。 方尚方天画戟猛然一挥,天空之上,被划拉出一道将近五十丈长的空间裂痕。黑暗魔龙被空间裂痕吸得身形慌张,猛然间收起翅膀,依靠重量,直接落到了地上。 方尚看着黑暗魔龙和魔狼,微笑道:“臣服,或者死亡。” 黑暗魔龙和魔狼断然没有想到,自己两个在这儿战斗,结果一个人类出来,对着他们两人一番,攻击,然后问出一句,臣服,或者死亡? 这算什么问题? 臣服?死亡? 第四章 大德爆炸 大明朝,天启年间,恭王厂爆炸,半个京城被炸。死伤十万众。死者死状千奇百怪,其中,有不少活人身上的衣服都被吹落到西山上。爆炸之后,京城下了两个时辰的人兽木石尸体雨。数千人赤身裸体倒在地上。这件事被列为历史三大自然之谜。还有两个分别是通古斯大爆炸千倍核弹威能(传闻是传奇科学家特斯拉进行无线远距离能量传输造成的。特斯拉此人,作为如今世界众多科学家的偶像,是一个比爱迪生还了不起的发明家。他发明的两样技术一件是远距离无线电力传输,一件是雷电储存器。不过已经失传。而如今科技如此发达,人类也只做到了无线短距离电力传输和雷电消弱百万倍引流。)第三个是印度死丘,四千年前的核爆炸。 ———————————————————————————————————————————————————————————————————— 大德三年,八月二十。通古斯大爆炸 京城大街小巷上各种京城驻防军队横亘,入夜,更多的军队开始在街上巡游,全城宵禁。 皇宫侧门一道太监组成的巡礼队走出宫门。按照礼制,中秋第五天,皇宫需派出礼队到皇室宗庙敬礼。然而,一天以来,皇后各种动作频发,把这件事情搞忘了。 不过,半晚时分,皇后还是想起了这件事情,随即派出礼队出宫。在皇后眼中,这件事只是一件小事情,并未太多上心。 太监队伍走出正阳宫后,绕道普何宫后门,另外一队人静悄悄的融入了队伍。一位娘娘站在普何宫后门,忧心忡忡的望着门外的一切。两名宫女站在旁边,神色不一。 不多时一队禁军到达,禁军队长单膝跪地:“娘娘呼唤微臣何事?” 这位娘娘,似乎下定了决心一般,咬牙:“这两名宫女,为奴不尊,给拖出去我杖责五十。” 禁军队长听到这个命令,讶异了一下,然后低头:“遵命。”说完站起身来,“来人啊,给我将这两个贱女封口拖走!” 宫城之中,刑法不同于城外,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宫城中讲究察言观色。一个杖责,如果说的是拖出去,那么主子的意思就很明显了,我不想要此人活命。如果说拉下去,那么意思就是要真的惩罚,但是不伤及性命,如果不说拖也不说拉,只说杖责,那么主子的意思就是根本不能让及毫毛。 所谓的杖责五十,杖责一百,这些数字,只是个给外人听的数儿,别说是人,哪怕是龙马,被杖责一百,也死的透透的了。而皇宫中,不乏犯了重错,被杖责二百,几乎等于处以极刑的人却好好的活着的先例。 这位娘娘,平日呆在自己宫中,出了早安与晚安会去正宫和养生殿请安之外,一般不外出。不过,皇宫之中,越是老实的人,你就越惹不起。这件事情禁军队长也没放在心中,直接将两名宫女乱棍打死了。 正阳宫,皇后躺在卧榻之上,一名外臣低着头:“皇后娘娘,儒圣到了。” 皇后瞬间坐直身躯:“有请!” 想了想,皇后便觉得不对,又站起身来:“我去迎接。” 刚到门口,一名年过半百的男子走入殿门口。皇后瞬间看了出来,随即道:“儒圣驾临,有失远迎。” 黄钟拱手行了一个儒礼,双手合抱。左手在前右手在后,两个大拇指对立:“皇后万安。” 皇后随即道:“宫内叙话。” 儒圣黄钟点头。 两人正要开聊,地面突然剧烈的抖动,一阵不正常的光华自东面闪耀,随后,剧烈的声响呼啸而至。皇宫金碧辉煌,十分稳固,正因如此,横梁之上,灰尘极厚,此时,四面灰尘如雨下。随后,放置在地上的大花瓶,屏风甚至是门窗,开始东倒西歪。 皇后十分诧异:“地动?” 儒圣大手一挥,这座宫殿安静了下来:“不是地震,倒像是什么人再出手搅动风云,不过,这样的威能,起码十位通玄一道出手,才能有这样的破坏力。不过,京城境地,不可能有十位高手齐至。” 当此之时,禁军统领司马南进入宫内,拱手:“娘娘,您今日是否派出过一队太监礼队去太庙敬礼?” 皇后娘娘点头:“没错,有此事。” 司马南想了想,道:“我当时也觉得,这件事合乎礼制又有皇后您的懿旨,就放他们通过了。但是刚刚有禁军回报,说这队太监是从安列宫方向前来的。安列宫在东,如果是从正阳宫出发,不应该经过安列宫才对。” 皇后腾的起身:“安列宫?遭了。你立刻派人去追击。不,黄老师,您跟随司马南一道去。我去看看新皇子!” 黄钟闻言,站起身来,看了看正在玩儿积木的大皇子微笑道:“天性仁善,很好。”说完,便出宫去了。 随后,皇后起驾,直去殷德宫。 赵国公府,蓝田站立一旁,蓝老将军背负双手,沉思:“这次爆炸,正是我们的好机会,送皇子出京!” 蓝田吃惊:“父亲,如果送皇子出京,便不再得正统了啊!” 老将军阴沉着脸:“别忘了,当今圣上是如何夺得皇位的。此时不送皇子出京,那我们就失败了。如今蓝氏与空皇子已经捆绑在同一条船上。只要空皇子不死,一切都还有的争。我们隐忍数十载,还有机会。如果被皇后得逞,那么我蓝氏,必将遭受灭顶之灾!” 到了此时,如果老将军还猜不到是皇后发难,那么这个将军也白当了。 蓝田点头:“那么,此时,我们还能做什么?” 老将军望着北方:“就看哪位的了。” 皇宫门口,大门打开,一列禁军飞奔出城。儒圣车驾由黄牛拉着,奔驰起来,速度不比骑兵慢。 刚刚出宫的太监很快就被追上了。 刚刚爆炸,全京城天摇地动,这队太监也停在当场,没有了动作。所以才会这么快被追了上来。 此时,司马南策马上前:“越公公?做的好大事!” 越公公神色不变:“什么好大事。将军可不要妨碍杂家去太庙敬礼。此事哪怕是天上出了个窟窿,都阻碍不得。” 牛车架中,一道深沉的声音传了出来:“说!” 一个大字击在越公公胸口,越公公冷汗直流,血脉扩张。咬着牙道:“常皇后带着空皇子已经离开队伍朝南面去了。”说完口吐鲜血,身子佝偻了几分。 司马南面色不变,一刀斩下越公公的头颅。随后驱马南去了。 走的不远。一个人横亘街道上,挡住了禁军去路。 司马南开口:“此时宵禁,你是何人竟敢上街,还阻拦禁军前路,找死不成?” 那人双手抱怀:“你以为你带着个黄狗,我就怕了你?恐怕找死的是你吧!” 话音刚落,牛车上的门帘被手掀开,儒圣黄钟一步一步的走下车。 那人开口:“此时,京城遭受大难,你们还急着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黄狗,你就不怕养生殿那位回来后,把你五马分尸?” 黄钟开口:“哼,他敢杀我吗?” 那人微笑:“他敢不敢杀我不知道,不过他一定会杀了你。可惜他没那个机会了。” 黄钟诡异一笑:“哦?” 那人也微笑:“这是我第二次出手。非要拿下天下第二圣之位。” 天下第一,道家魁首,天下第一圣大明国圣皇赢錾。 天下第三,也是天下第二圣,真是儒圣黄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