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如风之无路可退》 第1章 追忆年华(1) 只为等你出现 一个人静静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没有思绪,偶尔的会抬头看看沿途人行道边上的高楼大厦。 穿梭在马路中间的车辆,来来往往的人群。没有任何人知道我是孤单的,是寂寞的。 很早以前我就明白,就算走在人群,我也觉得很孤单。 朋友很多,可我就是不喜欢和他们花天酒地,整天游走在不同的地方。 有人说过,如果女孩子二十岁还是x的话,证明她活得很失败。 二十三岁了,还是x,悲哀! 我不是见光死,也不是恐龙。更没有西施的沉鱼,昭君的落雁,只有平凡的容颜。 男人不是没有,只是自己不愿意罢了。 自愿做窝家宅女,放假的时候买好一星期的零食。早上起床后,洗完脸,刷好牙,还是穿着睡衣,打开电脑,抱着零食,看着显视器不转眼。 我是个真正的窝家宅女,每天的时间除了上班是在外面时,剩下的时间都在家里。偶尔会和几个很要好的朋友去逛逛街,去商场里转转。 二十三岁了,还是x,只为等他出现。 时时刻刻,总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还是x,将来一定是个剩女,不好的词语全让我给背上了。没有理会任何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冲咖啡喝。 偶尔会有同事对我说:“是该交个男朋友了。”可我对他们的却说一笑置之不理。 又是一个无聊的双休日,起床后,还是一样的抱着零食对着电脑。中午十二点钟,起身去煮泡面吃,看着空空的塑料带,傻了眼。转身走向冰箱,拉开冰箱门,拿起最后的一个苹果转身走人。 洗苹果时,瞄了一眼从来没有用过而生了锈的厨具,也许是该学会自己做饭吃了。 今天一定得出门,不然等不到明天,我就已经饿晕了。没有打扮,没有梳妆,就像个中老年妇女一样的出门了。 电话的铃声回响在紧紧关闭的电梯里,掏出手机,看着来电显示。 “喂!妈妈,是我”妈妈怎么会突然给我打电话呢? “若若啊!你最近过得好吗?你不要在吃泡面了,不会做就出去吃,对自己好一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妈妈的声音了。 “是,妈妈,你也要多注意身体,没事就挂吧!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走出电梯我还是习惯性的回头看看电梯。 “若若,你先别挂,我有事要告诉你。” “哦!那你说,我听着呢!”沿着小区的小路我慢慢的行走着。 “你程阿姨给你介绍的一个对相,叫你明天到亦佳咖啡厅见见面。若若啊!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如果可以的话就定下来吧!我挂了,你要多注意身体。” “是,妈妈,你也一样。” 把电话随手丢在包里后,低着头走出了小区。来到吵闹的大街上,站在中心广场上啃着冰激淋看着那些小朋友高兴的溜着旱冰。 突如其来的一阵风,又胳膊的疼痛,掉在地上的冰激淋。我看向离自己只有五十厘米的青年,帅气迷人的外表,这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我虽然喜欢帅哥,可我也总不能一直盯着人家看。收回目光,看向掉在地上正在一点点融化的冰激淋。 “对不起,这是什么味的?我给你从新买一个。”超级好听的声音,巴不得他下一句说的就是“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可以留给我吗?” “芒果加香焦的,在对面买的。”我用又右手指向我刚才买冰激淋的店子。 “你等一下,我马上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和他说话,以前的自己是从来不和陌生的男生说话的。 不管了,傻傻的站在原地等他给我买冰激淋回来。很快,一个冒着冷气的冰激淋出现在我的眼前。接过冰激淋,还是习惯性的吹了口气。吐出舌尖,就在大厅广众若无旁人的吃起来了。 在回头看看他消失在广场的人群里,真想冲着他喊“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啊?”算了,先买东西回家才是正确的。 第一次相亲,站在亦佳咖啡厅门口,不知道先迈那条腿。 “是你?冰激淋女孩,怎么不进去啊?等人吗?”好熟悉的有陌生的声音。 抬头看向说话的主人,不会吧?昨天那个英俊帅气的男孩。我在心里暗叫,脸上没有表情的和他握手叫“缘分”。 走进去后,找了个不是很显眼的位置坐下了。拿出了相亲要求带的杂志翻阅,等带另一个人的出现。 “你叫林若若?冰激淋女孩?”带着疑问的声音飘进里我的耳蒙。 抬头看向说话的人,我更加的傻了眼,是他?给我买过冰激淋且刚才在门口见过面的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点点头。 他坐下后,我们开始聊了起来,从自己的工作聊到家人,从人生聊到了谈婚论嫁。 心里想,就嫁他吧!反正二十三年要等的人应该是他,不然怎么会俩天巧遇俩次呢?反正嫁他不用愁每天要做饭,他家的佣人比我的岁数还多。 婚礼在一个月后举行,密月归来,我问他为什么取我,他的回答让我吃惊。 “因为你是个蛋白质女孩,我妈妈说了,取个蛋白质女孩总比取个有心计的女人要强得多。” “你说什么?你妈妈还说了什么?”我揪着他的耳朵大叫 “老婆大人饶命啊!” “快说” “蛋白质女孩不是败金女” “看你以后是听我的话还是听妈妈的话” “听你的” “我不管你听谁的,反正我是嫁出去了,而且嫁得还不错” 嫁出去了以后,我就不是剩女了。 取暖 我的浩然一直是很温和,很阳光的男孩子,我珍惜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喜欢他,从他出现在我视线里的那刻起,我总是偷偷地关注着他,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他像冬天里的阳光,那股温暖从身上融入心底,我像是一条快要冻僵的蚕,没有办法拒绝这种温暖,所以习惯近距离的靠近他,取暖,我从来没有奢求他会用同样的目光回应我,我只想把这种感觉永远的藏在自己心里。 可有一天,他突然走到我面前,在我来不及躲藏的视线里,用清楚的让人不能产生错觉的语言问我:“小小,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那一刻,我的脑海一片空白,我不敢相信自己耳朵所听到的话语,怕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幻听,可他目光里透出的那抹真挚情感,将我飘离的思绪唤了回来。 我傻傻地看着他,傻傻地说:“你说的是真的吗?可不可以再说一次。” “林小小,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他很认真地问。 这一次,我很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眼前的人那么真实,耳朵所听到的话语那么真切,我怎么再能有丝毫的质疑呢!我像个傻瓜似的点了点头。 浩然,你知道吗?我从来不相信奇迹这个词语,因为我总感觉这个词语所发生的概率太过微小,与梦相同,人在梦中所经历的一切,在梦醒后总会换来无尽的失落,可从你向我表白的那一刻起,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个词语的存在,你让我相信了梦与现实相融的甜蜜,我不知道自身条件如此卑微的我,如何吸引了你的青睐,但我宁肯忽略这个难解的原因,因为,我真实的拥有了你,可以真实的靠在你怀里倾听你平稳的心跳,那对我来说,胜过去追寻世界上任何的疑问。 浩然,你说,你喜欢我单纯的性格,你还说,最先吸引你的是我穿着的那条白色裙子,然后,顺着裙子往上,你看见了这个世界上最清澈的眼睛,纯洁、干净的不含一丝世俗的杂质,你爱上了那样的一双眼睛,也爱上了那双眼睛的主人,那个喜欢穿白色裙子的林小小。 浩然,你是因为色彩而喜欢我吗?白色代表纯洁,而你又怎能确定身着白色裙子的林小小也如她所穿的裙子一般纯洁呢? 于是在某一天,有了那样的一次交谈。 “你喜欢什么颜色。”我问浩然。 他皱了皱眉头,然后很肯定的回答我:“什么颜色都好,只要不是蓝色。” “为什么不喜欢蓝色呢?”我问他。 “因为……因为我不能喜欢蓝色。” “为什么不能……” “你今天很奇怪,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你不觉得这个问题很无聊吗?”他有点情绪反常地打断了我的话题。 “哦,没什么,因为,我喜欢你,只是想知道你的一切喜好嘛。”我伸手捏了一把他僵硬的脸,然后转身就跑。 “嘿,林小小,你给我站住!” 我会老实站住才怪,知道他最讨厌别人动他的脸,我还虎嘴上拔毛,只是见不得他突然严肃起来的脸,这样的他会令我有一种陌生的感觉,不知道如何去面对。然而,更令我感觉不安的是他口中所说的不喜欢的蓝色,他在说不喜欢的时候我看见他眼中涌现的那抹忧伤,是什么令他如此忧伤呢?仅仅是因为蓝色吗? 浩然,也许我该忘了这个话题,忘了曾经出现在你眼中的那抹忧伤,可是,浩然,因为太爱你,所以不想看见你那样忧伤,我想抹去令你忧伤的原因,可你并不给我机会,爱有时候会让人的思维变的敏感、多疑、脆弱。而那颗多疑的种子在那天起其实就已经种在了我的心里,浩然,那天起,我们之间突然有了距离,我发现你的心有一处上了锁,钥匙其实就在你手中,可你不肯把它交给我。 浩然,有一天我看见了一个女人,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裙子,裙子不是很合体,腰身处稍微有点宽松,可这样微小的缺陷并不能遮挡她窈窕动人的曲线,反倒为她增添了飘逸的美感,风起时,裙子随风飘动,似是一只蓝色的蝴蝶在一碧如洗的蓝天下翩翩起舞,同样的蓝色,浅蓝与深蓝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道令人视线难以转移的风景。 她就在我们常一起走过的巷口,来回的徘徊,然后,我看见你走向她,眼中还有熊熊燃烧的怒火,你很大声地对她吼:“你来这里做什么?谁让你来这里的?” “我来这里看看你,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她的声音温柔、婉转,如水。 “我过得很好,不劳你费心,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你越过她身边,狠狠地丢了一句话。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一颗眼泪从她眼角滚了下来。 浩然,我看见你回头了,然后你冲了回去,把她紧紧地抱在了怀里:“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伤害你。”你喃喃地说着,你的眼泪和着她的眼泪我已经分不清,它们全融化在那片该死的蓝色里了。 浩然,我不该来这个巷口等你的,更不该躲在一边看你们上演的悲喜剧,天空为什么要那么蓝,蓝的让人心都碎了,我终于知道了你忧伤的原因,你不是讨厌蓝色,而是深爱着那抹蓝色,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你们不能在一起,是什么令你选择了我。此刻的我,已经被那抹铺天盖地的忧伤吞噬了。 浩然,原来,我始终没有走进你心里,你用那抹浅蓝色的忧伤筑了一座城,你在城内缅怀,我在城外苦笑。我们始终不能在一起,无关纯洁与忧伤,心与心如果不能相通,所谓的爱就只是一个摆在台面上的装饰品。而我,不需要那样的装饰品来点缀自己的人生。 最冷的冬天 同窗三载,他俩深深相恋。从一见钟情到相互默契。 入学的第一天,他俩相遇了,从此眼里有了彼此。她,寂静孤单,有着淡淡的伤感和忧郁。从来没有经过阳光和风雨的抚摩,皮肤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他,快乐健康,与生俱来和一季季月兑离不了土地的黝黑,快乐爽快而合群,有使不完的精力,在课堂外的操场上奔跑挥洒。他惊讶于她的茔弱、精致与飘然;她留意到他眼睛里的坚毅、快乐和不服输的执着。 她,一位纯情的少女,美好而纯洁,似仙女般不食人间烟火,活在自己美丽忧伤的内心世界里,脚步是云,眼神是诗。他,似乎永远的快乐大男孩儿,人群中总能出众。在一个班级里,学习外,他们彼此关注。她用三年,给他奉出了一本厚厚的诗词薄,而他,也留下了三本记录风雨的日记。两颗心灵在互读,三年里,他俩只偶尔牵过有限的几次手,这种感觉是朦胧的、持久的好感,也许因了这种距离,才更感觉美好,不沾染任何一点世间的尘烟。 校外,有一片小小的白桦树林。在学习任务不太繁重的时候,似乎有暗号,他俩会不约而同来到这里,话很少。度过春的欣喜、夏的繁华、秋的伤感、冬的萧瑟。在冬天,他握了她的手,她的手娇小冰凉,令人心痛。她的眼睛纯净单纯,他在心底发誓,要用一生来温暖她。她是他的仙女,每次约会过后,他都更加勤奋,一个农家的儿子,除了发奋还有什么别的方式才能改变命运呢?她似黛玉般弱柔,惟有用爱和呵护来滋润。他欣赏着她不沾尘埃的美与才情,那也许是他今后的生命永远追求的梦。 她从来没有上过体育课,因为太瘦了,一缕小风儿兴许就能吹倒她。老师照顾她,特别关照她体育课可以不上。而他是天生的体育健将,球场上最活跃的身影一定是他!她总是一袭白衣,静静地在操场边,看喧闹的一切,看他。而他因了她的存在,表现的会更加出色。 日子总是这样,完美的像是虚幻。但时间没有停留脚步,三年过去了,他考上了大学,而她,自然地到另外一个学校去补习。他会在一个不事前通知的时刻,悄悄来看她,带她到附近的郊外。还是那样,他怜惜地看着她,那是属于他的珍宝。他在等待她,不管她上了上不了大学,他相信自己能对她好一辈子。 他俩的感情是无声的,默默地凝望,手心相握的拥有。那是世间最纯粹的爱情,他喜欢这种感觉。他喜欢看她,喜欢她的眼神,她的文字,喜欢她默默地看着他,希望这一切能够天长地久。她也喜欢这种感觉,珍惜这份幸福。一切按着正常的轨迹进行着,安详、平和、简单而快乐。 当他的几个铁哥们儿,也是她的同学,提出让她去他家的时候,他俩才回到现实。作为淳朴的农民的儿子,在这一点上,还是很害羞的。过年正月的时候,借着同学聚会的理由,他邀请她来自己的家里。 怀着忐忑和莫名的滋味,她犹豫再三,还是架不住那几个同学的百般耐心和磨功,去了。当他看到她来了,欣喜欲狂。把菜准备的满满一桌子还盛不下,还多喝了酒,不过看得出来,他才学喝酒,很兴奋。不知道他是不是和自己的母亲说了什么,只要她在,他的母亲就不住地打量,不停地寒暄询问。她有点应付不了。 餐桌上很是热闹,她还是静静的看着这一切,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而这也许是自己以后将要面对的生活。由于她的到来,他实在兴奋,他以为她也很高兴。因为从来都是这样,她的欣喜和忧伤并不强烈的表现出来,总是淡淡的,再说,她喜欢自己,想到这儿,他就放心了。或许爱一个人就该爱他的一切吧,她也努力这样安慰自己。 餐后,开始收拾桌上的残局。因了大都是男同学,她自然帮着拾掇起来。他并没有坚持让她别插手。而是微笑着忙来跑去,客气了几番后,他的母亲也没有坚持不让她帮忙。一切很正常,直到桌子基本收拾干净。 突然,她的母亲说,看那个苍蝇!让她:快,把它踩死!那是多么硕大的一只苍蝇啊!她从来没有见过,在地上蠕动着,发出嗡嗡的声音,像是在示威。她突然想吐,想把刚才所有的一切吐出来。而旁边,他的母亲还着不断地催促,她的眼泪几乎掉下来!僵持了一会儿后,有别人过来了,熙熙攘攘的,闹腾了好阵子。 那种生活她怎么可以忍受!污浊的猪圈,需要驱赶苍蝇的饭桌,她实在不敢再往下想象!她喜欢干净,自己所有的衣服都是以白色为主的浅色调,夏天的衣服是天天洗洗了,不能接受任何不洁净的东西和气味。她无法把自己和现实中的农村生活联想到一起,笔下的田园生活是浪漫的,而真正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呢? 第2章 追忆年华(2) 怎么处理了那只苍蝇她不记得了,怎么回的家她也不记得了。她再不和他联络,也不再见他。她把自己的本子锁了起来,再也不去翻看。他永远不会知道,一只苍蝇竟能击溃一段多么弥足珍贵的爱情。而那个正月,也许成为他俩生命中最冷的冬天,再不愿被记忆掀开。 花开时为了结果 花儿开,是为了结果 花开是为了结果,爱要在适当的时候绽开。 丽娟十六岁的时候,从湖北咸宁来到了深圳打工。丽娟是和她的姨父罗长征一起来的,姨父在火红厂里做电工。因为年龄太小,又没经验,罗长征只好将丽娟弄进了火红厂的注塑部。 注塑部占地两千多平米,三十六台机器沿着通道两旁一字儿排开,很是齐整。左边是原料仓和色粉房。右边则是公司的写字楼,藏在后面,就象见不得阳光。 丽娟一来,就给分了19号机台。丽娟皮肤白晰,一道俏丽的辫子,衬上她苗条的身材,立即成了注塑部的一道风景线。丽娟不偷懒,眼神灵活,什么活儿一看就知道,嘴儿又甜,“主管主管”、“师傅师傅”叫得沁甜,很是讨人喜欢。 阿伟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丽娟的。 阿伟是配色房的师傅,说是师傅,其实那时也才二十岁。他是广东人,身高一米六二,话不多,一口普通话还说得特别难懂。但阿伟也有他的优点,注塑部三十多个机台,丽娟来了后,其他的机台他看都不看一眼。 一下班,阿伟就换上新衣服,打上领带,还真有几分帅气呢,丽娟呢,清水出芙蓉,从不涂脂抹粉,一袭长裙,怎么也掩不住她的俊俏。他们一起逛街,看碟子,唱歌,溜冰,日子过得潇洒而又滋润。南方那葳蕤的木棉树下,烂漫的红花从中,丽娟第一次将自己的纤手给阿伟牵着。丽娟不管阿伟叫“师傅”,而叫他“小师傅”。虽然就只多了一个“小”字,但听起来却亲切百倍。 丽娟十七岁生日的时候,阿伟就送了玫瑰花,很大一簇,红艳艳的,深情地说:“丽娟,你愿意和我拍拖吗?”丽娟羞怯却欣喜的点了下头。 阿伟就买了十斤糖果,在整个注塑部发开了“拖糖”。 拖糖一发,阿伟和丽娟的拍拖就算公开了。 罗长征听说丽娟拍拖后生气了,说:“花开是为了结果,你和阿伟谈恋爱,有结果吗?你会讲广东话吗?你了解他吗?如果你再和他谈下去,我就将你送回老家。”丽娟知道自己家里还有弟弟妹妹,都指望她挣钱,长姐如母,她怎么也不能回家啊。 罗长征也去找了阿伟,话不投机半句多,阿伟当时就和他大吵了一架。 她意外地欠了他一个人情 接下来的日子,丽娟和阿伟断绝了交往。 阿伟工作忙完了,就坐在配色房休息,从配色房往左一眼望去,第五台机,就是19号机,丽娟正在那里忙碌,堆起来了,忙完了;忙完了,又堆起来了,总是没完没了。 丽娟的机台几年都没人去帮忙。新来的刚子在19号机坐了半响,结果第二天上班,他就给派去做最难做的pet机台,而且还给他多分了一台机。 这时,关于罗长征的传言却多起来了。 一天,丽娟对阿伟说:“阿伟,我想请你帮个忙,你答应吗?你答应我再告诉你。”女孩有时就是这样刁蛮。 丽娟就对他说:“我想请你帮我调查一下我姨父,我听说我姨父找了个情妇。” 这可不是个好活,但阿伟还是答应了。阿伟果然厉害,没半天时间就将这一切打探得清清楚楚。丽娟姨父确实在厂里找了一个情妇,是纺织车间的。贵州人,说是家里也有老公。 丽娟听了,就说:是不是我姨父不准我们在一起,你对他有意见!阿伟就开始发誓,丽娟忙止住他:无风不起浪,我信你还不行。 丽娟去找姨父,姨父生气了:“你别听他们瞎说,有很多事你不懂。”说完再也不搭理她。 丽娟决定跟踪姨父。 下班的时候,姨父和一个女人一前一后地出了厂门,朝着集瑞楼的方向走。那女人四十多岁,肤色有些黑,脸上也有了皱纹,一口牙齿,暴暴突突的,丑得要命。走到僻静处的时候,姨父和那女人越挨越近,最后姨父竟牵了那女人的手,两个人搂抱着进了楼。 第二天,丽娟就请假回家了,姨父知道了,不露声色地说:“有班上就上嘛,请什么假呢?”其实他心里却巴不得丽娟早点回去,回去的时间越长越好,最好是不要回来上班了。 罗长征去车站接丽娟的时候看到了妻子雪珍,他那时才有一些慌乱。他让妻子和丽娟先在他厂门口找个地方吃饭,他就先拾掇了租房。 老婆来了,罗长征只好将她也弄进了火红厂,和贵州女人一个车间。 没几天,贵州女人就辞工走了。 丽娟发现自己欠下了阿伟一个人情。 爱,就不要放弃 爱,就不要放弃。在这个爱情速食的时代,有一种爱情叫做等待。 一晃就是三年。 火红厂的人来了一拔,又走了一拔。 有人又给阿伟介绍女朋友了。那女孩儿长得不错,河南人,一米六八,比阿伟还高了几公分。丽娟一看,就知道他们一定不会长。阿伟喜欢带着河南女孩经常到丽娟的宿舍楼下来,气得丽娟鼻子冒烟。 没几天,丽娟也找了个男朋友,故意拽着他在厂门口招摇。 才几天,丽娟就和男友分手了。 阿伟和女朋友几乎也在同时分手了。 这是一场比赛,没有有赢家也没有输家。有人在撮合他们了。当着阿伟的面就说:丽娟这女孩不错!当着丽娟就说:阿伟这样的男孩子很难找了。说久了,他们心里竟然都有一些涌动。这三年,那么多的男孩子追丽娟,她竟然不为所动;阿伟也有人给他介绍了一打以上的女朋友,他都没有动心。 2003年元旦的那天晚上,阿伟和公司的一些人聚会,又去喝了咖啡,回来时已经是深夜十二多点钟,有人撺掇他:“阿伟,你今天晚上要是不敢去叫李丽娟,你就没种!” 丽娟那时还没睡觉,躺在被窝里看书,一听到外面有声音,她就熄了灯。接着一阵阵的敲门声响起,“丽娟,李丽娟!” 最后终于激起了公愤,宿舍里的人都吼起来了:“你有完没完,我们还要不要睡觉。”阿伟的声音这才消失。 第二天,丽娟看到了阿伟,先是大喝:“你这个癫子,深更半夜地叫什么叫,以后要找别人,要先和别人约好。”话说到后面,她的声音降了八倍,甚至渗进了一些温柔。 阿伟和丽娟又开始了热恋。这次,他们又一次发了拖糖。 有人跟丽娟开玩笑说什么时候吃喜糖,丽娟一脸的笑:“想得美,他还没过我父母那一关呢。”阿伟于是趁年底丽娟回家,买了很多礼物,将她送回了咸宁老家。下了火车,又转汽车,后来又走了很多的路,很累,但阿伟很兴奋。 从咸宁回家后,阿伟就马不停蹄地将丽娟带去见了父母。丽娟是眼里有活的人,她看到阿伟父母忙不过来,她也不闲着,还招呼阿伟帮忙。这么好的媳妇打着灯笼都难找,阿伟一家都喜欢上了她。 回厂后,丽娟和阿伟租了房间,就和罗长征他们住在一起。雪珍把她当亲女儿一样对待,好吃的都给她留着。阿伟待丽娟也更好了,每次丽娟上夜班,他都炖好鸡汤带到食堂。 几个月后,丽娟就辞了职。有经验的女人却说:丽娟有了。 2005年的春天,火红厂门口多了一个花店。正在店里忙碌的正在丽娟,她的脸,掩映着玫瑰。店里飘荡着轻音乐,摇篮里一个小胖子正在手舞足蹈。花店生意不错,阿伟下了班就来店里帮忙。罗长征夫妇有空也常来坐坐,不熟悉的人都对丽娟说:你爸妈真好! 你深深喜欢的女生 明月是你深深喜欢的女生。 你清楚的记得明月第一次跟你邂逅的情景,那是深秋的一个晴朗下午,在喧闹的操场边,你漠然的看着拼命向前冲刺的选手们的痛苦表情,心里为他们感到难过。明月就是在那时看到你的,微笑着跟你招了招手,你红着脸对她笑了笑。 你开始不喜欢明月,你喜欢漂亮的女生,她不是。 你真的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明月的。 当你第一次早上睁开眼就想到明月时,你并没有怎么在意,但当你连续五天睁开眼都想到她时你觉得有点不对。 你知道自己对明月有好感。 那次寝室的老三冒险坐你的自行车,那时已经上课了,你们怀着尚未泯灭的求知欲急着往教室赶去,老三在一个拐弯处竟然意外的从车上掉下来,把脸摔破了,当医生给老三包扎好后,你才清楚老三跟自己都没带钱,只有一张饭卡在口袋里孤单的躺着,你急急忙忙的走出学校的健康中心,明月就如救人苦难的观世音菩萨一样及时出现在你的视线。 那次之后,你就觉得明月是一个性情中人,对朋友尤其仗义,但那种好感只限于朋友的界限。好像是那场舞会吗,你原本不打算去的,你不会跳舞,也没兴趣学,但寝室的老二非拉着你去,你知道老二的用意,他是想拉个垫背的,但你还是去了,可能是因为好奇吧。你想就算去了也绝对不学不跳,谁拉也不行,但最后当明月拉你时,你推却了一下还是去了,你不知道为什么不忍心拒绝她,是朋友之间的义气吗,好像是,又不完全是。那次舞会过后,你对明月似乎有些留意了。 明月白白净净,微胖,算不上漂亮,有种雍容华贵的气质,这是你对她外在的印象;大度,仗义,快人快语,这是你对她内在的评价。你对明月有好感,但你否认喜欢她。 那天你看到班上的李军骑车载着明月从你身边经过,你的心突然沉了一下,你说自己不喜欢明月的,但你不知道心为什么沉了一下,你记得那天你的情绪很低落,一直安慰自己说他们只是一般朋友。但当你第三次看到李军载着明月从微风的林荫道上穿过时,你心里突然酸酸的,你终于承认喜欢明月了。 你不知道明月是否已经跟李军在一起,尽管你看到他们一起从食堂出来,一起在雨伞下穿越校园,但他们上课时还是相隔万里,看不出任何的痕迹。你试着用手机给明月传递一些暧昧的信息,明月也很乐意回应你,但你为啥还遮遮掩掩,是怕得罪李军吗?但爱情是自私的,你很清楚这一点。 还是感谢那次聚会吧,你终于勇敢的表白了。那天你的运气奇差,跟同学划拳做游戏屡屡失败,只能任同学们宰割,除了喝酒,还有意想不到的“惊喜”。你清晰的记得跟周霞猜拳输掉,她的要求竟然是让你跟明月拥抱,你后来很怀疑,自己暗中喜欢明月的秘密难道已被众人知晓。但你当时没多想,跑到另一个饭桌旁把明月叫过来,当着众人面跟明月狠狠的拥抱了一下。后来你发现李军喝高了,吐得满地都是。 散场之后,大家都到二楼k歌,你本来不喜欢喧闹的,但你想听听明月天籁般的歌声,刚才拥抱之后,你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明月已经是你的人了。然而你在楼上瞅来瞅去都看不到明月的踪影,你看着放浪形骸的人群感到很陌生,然后你就一声不吭的走掉了。出来后你跟明月发了一条短信问她在哪,她说在操场。 最后你在看台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落寞的明月,一个人孤单的呆坐着,你感觉今天的明月有些异样。你走过去,坐在她身旁,俩人一起沉默着。你不知道明月在想什么,你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后来你大着胆子把手放在她肩膀上,她轻微的抖了抖,你有些心虚,但还是颤着嗓音说出了隐瞒在心中很久的秘密。明月回过头看着你,眼睛里闪烁着捉模不定的光,你则诚恳坚定的看着她,也许你的目光在那一刻你打消了她的疑虑吧,你们相拥在一起。 你说你跟明月在一起的日子是你平生乐的时光。以前你总是呆在宿舍或图书馆看书,现在你都是跟明月在一起,你们在晴朗的下午翘课,在学校的情人坑边晒太阳,你们在饭后会绕着湖边散步,晚上你们会去后山谈心,会和其他情侣一样接吻,你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如果没有明月你该怎么办。 但是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你竟有一种疲倦感,你不相信别人所说的恋爱保质期只有三个月,你当初说会喜欢明月一辈子的,你责问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月好像没有以前听话了,当初她是多么的顺从你,现在是越来越“独立”了;明月好像没有以前可爱了,以前她生气的时候嘟着小嘴,你都想上去亲一口,现在怎么冷冰冰的,你都不敢看她的眼。你们好像把话都说完了,在一起时沉默的时间越来越长,你说这是怎么了,以前怎么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呢。 第3章 追忆年华(3) 有一天晚上,你送明月回宿舍,告别前照常的拥抱,你抱着明月竟有一种莫名的孤单感,好像抱着一个要分别的陌生人,你说这是怎么了,最熟悉最喜欢的人怎么会有一种陌生感呢。你以前感觉明月不漂亮,现在还是认为她不漂亮,情人眼里出西施难道不是真的吗,你想到了爱情末日,但你还是喜欢明月的,对不对,你不忍心,你说让女生哭泣的男生都是孬种。 明月渐渐的感受到了你们之间微妙的变化,她原本是大大咧咧的,跟你在一块后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你。但你们之间越来越冷漠的空气周围的人群都感受得到,你说你还是喜欢明月的,但你的心里怎么有些难受。 周末,你们到郊外兜风,春天已经来了,遍地是金黄的油菜花,耀眼的色彩晃疼了你的眼,风轻轻的吹过,你闭上眼睛,躺在洁净的草地上,真想让时间停留在这幸福的时刻。你睁开眼睛,看着蓝蓝的天空,无边的蓝色突然让你感觉很孤单。明月在你身旁静静的坐着,你感觉在自己认为幸福的时刻并没有想到明月,是你的疏忽吗,还是…… 我们分手吧,好像是天边传来的声音,我们还是好朋友。你有些不解的看着冷静异常的明月,你猛然觉得她此刻的表情很熟悉,跟那次在操场上相见的画面很吻合,你闭上眼睛说好,但你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你在路上看着成双入对的情人们,心里有种酸酸的感觉,你心想自己也经历过这种甜甜的时光,只是昔日的恋人已是陌生的路人,那句还是好朋友的最后安慰早已随风飘散。 维系爱情 小翠有个习惯,不管做啥事,都喜欢把手机带在身边,吃饭如此,洗衣如此,甚至去卫生间也是如此,好像她的手机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好像她的手机价值连城般贵重。 事实上,小翠的手机只是一部功能极其普通的手机,收发短信,接打电话而已。女友不明白,常常取笑她,你这丫头,整天把那破手机当宝。别哪天不小心把手机掉进下水道了。小翠听后,只是轻骂一句,就你乌鸦嘴,却并不生气。 谁知一语成谶,那天卫生间传来小翠一声尖叫,啊,不好,手机真滑下去了。 女友听后,以为小翠谎报险情,以为小翠故意吓她,一脸无谓的说,小翠,别人的谎话我信,你说出来的,我不信。说罢,背过身去,继续玩电脑游戏,根本不容小翠半句解释。 半晌,小翠无话,只是表情很焦躁,不时发出哀叹声。这一下子让沉浸在游戏生活中的女友警醒,回过头,丫头,不会真掉下去了吧? 小翠黯然点头,算是回答,眼睛却失神的盯着墙壁上一对交头接耳的苍蝇。女友这才意识到,自己这乌鸦嘴,确实很晦气,一时心生愧疚,似乎手机就是她弄丢了般,关掉游戏,故作轻松的拍打着自己的脸颊,左手指着自己的嘴说,该打,你瞧我这乌鸦嘴。小翠,你别生我气,我买部新的赔你。不要为一部手机和姐妹怄气哦。 小翠笑道,你这是干嘛,手机又不是你弄丢的,你何必那么自责呢?我只是舍不得手机上保留的那些短信,你知道吗?那些短信全是伟发给我的,我一直舍不得删,悉心珍藏着。这下全部消失了,无法挽回了。 伟是小翠青梅竹马般的男友,他们一直异地相恋,虽然恋得辛苦,恋得憔悴,倒也别有一番滋味。每天一有空闲时间,就和伟互发绵绵情意的短信,嬉笑怒骂着,似乎感觉伟就在身边,一刻未曾离开她,永远守护在她身旁。 女友恍然大悟,哦,原来这样。那你每天片刻不离的把手机带在身上干嘛?怕我偷看你那些暧昧短信啊? 小翠假装嗔怒的白了女友一眼,辩解道,这不是最重要的原因。你真要看了,也没什么,爱情,无非就是些甜言蜜语,无非就是喋喋不休,那些柔情短信,我只是想给自己留下一丝回忆。想念一个人时,而这个人又不在身旁,只能借助阅读他的文字,寻找几丝慰藉。 女友听后,双手鼓掌道,高见,不愧为痴情女子小翠。然后长叹一声,什么时候才出现我的白马王子呢?说罢,一脸苦瓜相,唉声叹气不止。 小翠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黯然的说,更多的时候,我把手机带在身边,只是害怕他想着我的时候,却联系不到我。我不想让他失望,更不想让我们的爱情变淡。 女友听了,久久不语,收拾起嬉笑的脸庞,动情的说,你时刻把爱系在身边,真的为你感到幸福,感到光荣。 是的,一个普通的手机,维系的不仅仅是一份温馨的感情,更是彼此心中最美的回忆,更是悠悠岁月中至诚不变的纯真。无需山盟海誓,无需地老天荒,只是夜静如水时,当缕缕相思之情荡漾心海,当心中装满温柔时,轻轻的动起拇指,敲击着那份属于自己的纯真,谱写那份平淡却真实的爱恋。 你爱我吗 一 日光如潮。悄然而至,轰然而退。月光如水。缓缓拉动所有暗夜里沉浮的记忆。 你爱我吗?他问身上喘着粗气,面目干净的男子。 男子摄于x中的脸尽显沉溺。爱。爱。我爱你。 随着一声爱字,男子在他身体里一泻千里。攀上巅峰的脸有满足的扭曲。他轻轻将脸扭向一旁。不去看男子的嘴脸。记起那个如袭岸的海水一样退却。沙滩是被平整之后的干净寂静。他学着记忆中那个人的样子,亲吻男子的左肩。 男子再次对他左肩上的残蝶纹身发出由衷的赞叹。保护膜早已撕下。男子爱怜的表情。想去亲吻那只蓝紫色的蝴蝶。他制止男子。你爱我吗?他问。 男子脸现尴尬。我已经结婚了。 他笑了。起身。赤身倚在窗台。点燃一根烟。男子走过去,抱住他腰,说道,别抽。对身体不好。温情。并非伪装。 他回过身来,说,你已结婚。除了妻儿,你无权这样管制任何人。说完,悠然吐出烟圈。 男子有些沮丧。结过婚我一样可以好好照顾你。我们可以不让他们知道。 我不可以。他截断男子的话。我不需要照顾。也不要活在谁的阴影里。如果我爱你,就不能容忍别的人与我共享一个男人。不管是男是女。如果我不爱你,我们没有在一起的必要。他说着,抚模自己的左肩。那里隐隐作痛。 男子眼神恻然看着他。他踮起脚亲吻男子的鬓角。忘记我,亲爱的。他说。 男子留下一定数额的钞票,带着祈求的看他一眼。他别过脸去。男子离开。 他别过脸去。满脸是泪。他把男子温情干净的眉眼以及他在x中说的那句我爱你,揉成一颗坚硬满是尖刺的石子,投进记忆的湖底。 有人说,他是一株盛开在沼泽的曼荼罗。把玩之后若想靠近,势必会被枝叶繁花下的泥潭吞噬。那个男人说,你是一个只能x不能爱的人。 他们大约是不明白,这朵曼荼罗若是为那些观望他的人不顾一切,一旦挣月兑枝头,放弃内心的坚守,就会掉落泥沼,满身脏污。他只是在等那个可以踏入泥沼折走它的人。有人可以,他就可以义无反顾的随他去。哪怕一起沦陷。 他懒懒的招呼一声。寒蝉。雪白的猫跳上他的腿。爪子在他白皙的皮肤上留下抓痕。他丝毫不以为意。把手里的猫粮送到寒蝉嘴边。耐心和宽恕。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 打电话给母亲,说工作很好很轻松。薪水也不少。上司待自己很好。嘿嘿笑着抱歉说女朋友的事情还没有着落。最后问了父亲外公外婆好。说攒了一些钱,春天完了就回家去。夏天热,给外公外婆屋子里放个空调。 挂了电话,他收起桌子上的钱,穿了一件袖子长长的外衣,遮住手背上被寒蝉抓伤的痕迹,出门。 街灯璀璨。行人神色各异的出入各种消费场所。或匆匆而过。有几秒钟他驻足观看。有多少人在纸醉金迷中走上不归路。 二 纹身店铺还没有关门。店中垂了布帘。店主男子在里面工作。他坐在布帘外面,听见帘内一个女孩儿的咬牙申吟声。很长时间之后,男子和一个漂亮女孩儿,一前一后的从布帘后出来。女孩儿付了钱,很满意的离开。 她把花纹纹在了哪里?他问。 x。店主男子回答。他从一次纹身之后,闲暇无事,总会来男子店里。熟识之后,就是朋友。 看见漂亮女孩子躺在你面前,可曾动心。他问。 有时候也会。但是大部分精力在工作上。男子嘿嘿笑,憨厚淳朴。她们又不是我的,动心又如何。望镜花水月,空怅然而已。 这话是谁告诉你的。他心里一动。 普照寺的慧空禅师。男子答道。 店主男子要求他月兑下上衣,想看看他纹的那只残蝶。他依言照做。男子发出惊叹。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我可以做出如此美的图案。男子的手指触到他的左肩纹身。指尖冰凉。他全身震颤。 我是它的载体。它是我的延伸……莫动!他实在受不了男子指尖的轻抚,笑道,我是同性恋啊。不怕我对你别有不轨?还敢乱模? 不怕。男子再次嘿嘿而笑。但手指在他左肩一顿,放了下来。莫名的失落之后,他穿上衣服。 晚上。男子请他吃饭。今天一桩生意,又赚了不少。他欣然应允。席间,男子问他为何孤身一人跑到这个异地来。他说道是为情所扰。男子便笑。两个年纪轻轻的男人喝了一些酒。男子大醉。他送男子回家。 单身男子的租房。凌乱而肮脏。他服侍男子睡下。收拾了屋子。转身欲走。看见男子眉目舒展的甜美睡相,忍不住在男子眉间一吻。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嘴唇紧抿的醇厚男子。他又不是自己的,动心又如何。望镜花水月,空怅然而已。 三 普照寺在市东郊。并不庞大兴盛。却是黄墙碧瓦青石板路佛像庄严。前后两进。佛堂在前。后面是住持和两个小沙弥的住所。前院有东西厢房。并不见有多少人来进香。慧空禅师是这里的住持,六十多岁的一个老僧。慈眉善目,缁衣袈裟破旧却干净。是真正的有德高僧。 他跪在佛像前,双手合什,满心悲凉。他欲与禅师交谈,却不知从何说起。脑中不断浮现那些过往。甜蜜成煎熬,丑恶愈丑恶,肮脏已根植。所有的所有如同搅浑的潭水,枯枝落叶死虾腐鱼,一齐翻了出来。生命中的坚守和执着面目全非,变得可憎可厌。 他为自己的怯弱,哭泣起来。 一直站在一旁答谢香客的慧空禅师这时突然开口。什么事情使小施主如此悲伤,可否说与老僧知道? 他站起,擦去腮边泪水。弟子为俗世尘缘所扰,内心悲苦,故而哭泣。 人间五蠹,贪嗔痴满;繁华一瞬,执着何用。禅师垂目说道。 弟子是俗人。看不透世情迷眼,割不断恩爱牵连,也不奇怪。他微微哂笑。 老僧亦微微笑。施主为情所困,岂不知多情反为多情累。假若施主三餐不济,有志难伸,落得如他们一般,就不会再为情所扰了吧? 禅师的手指向厢房,他才发现,寺中进进出出许多衣衫褴褛的乞丐。从老年到小孩儿。他有点不明白。老僧道,敝寺收养照顾这些乞讨之人,经佛祖点化,许多已经放弃行乞,自去谋生。可有些年轻力壮之人,贪图行乞闲逸,丝毫不念及自身手足完好,可自力更生,仍然行乞。高尚与卑微,是自我的选择。同样。罪孽的背负与否,也只是自身的取舍。 他惶然许久,才呆呆说出六个字。悟道易,明道难。 老僧叹了口气。佛家讲求明心为正。施主,万物唯识,只在一念之间。我有几句话,愿送施主参详。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得失从缘,心无增减。心静则国土净,息心既是息灾。若能做到缘来缘去,不萦我怀,方能无嗔无怒,无悲无喜。若真的做不到。但凭一己之喜好,为之不悔便好。说完,老僧径直去了。 他站在庭院中,若有所得,又若有所失。 回去的路上,蓦然想起那些人。爱过,恨过,笑过,哭过。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个人的悲欢却相通。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人之得与失,不过如失马的赛翁一般。 亲吻左肩的。眉眼干净的。在我身体上纹上残蝶的。统统死于大脑皮层的某处细微。凭一己之喜好,为之不悔。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他想着,脸上徐徐绽放出笑容来。 四 从十七岁那年开始,他就不曾想过,自己还能以纯白的面目和心境立于人前。他内心的阴影附骨的跟了他数年。终于有一天,拈起心上的那块皮肉,可以不再疼痛。 记忆因人而生。披肝沥胆,不过是去模仿靠近内心的一个影像。殚精竭虑,不过是为了寻找可以替代这个影像的对象。他终于明白,信仰,只是给自己一个忏悔的机会,让自己去救赎自己。 他去找店主男子喝酒。店主男子指着身边的漂亮姑娘说,我有女朋友了。他为男子庆贺。杯盏之间,时光哗哗溜走。他的记忆之河,雪释冰融。不用再困于冰窟,动弹不得。他和男子一起,站起深夜寂静的大街上,哈哈大笑。 他作别男子,笑着前行。凭一己之喜好,为之不悔。凭一己之喜好,为之不悔。不悔。不悔。不悔。 醉酒。脚步踉跄。然而脚下有力。他脑中所想,不过是他所做。踏破所有的黑暗,笑穿了光年。走到暗夜的尽头,穿过虚无。看见破晓,看见黎明,看见新生。 第4章 花季少年(1) 十六岁花季 花样的年龄,她和他相遇,杨柳是个比较阳光的女孩。在初中生活的时候她在班里就很出名,不是那种淑女类型的人,叛逆的年龄,在家里还显得比较淑女,但是在学校却还原了自己的性格,落落大方的她和同学们打成一片,在?*??薪崾?俗约旱某踔猩?睢Ⅻbr /> 初中这个假期好漫长,在等待中觉得时间像停止了一样,终于盼来开学了,她好好的打扮了一下自己,在心里盘算着自己会有怎样的新生活。 新的环境,都是陌生人,不过天生不怕陌生环境的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适应,只有两个月她就和新的同学打成了一片,恢复了自己的阳光灿烂,恢复了自己的个性。 元旦,学校里举行联欢会,她积极报名唱歌,同学们都知道她有一副好的歌喉,也知道她有女孩子特有的敏感,是个很快可以哭,又很快可以笑的人。该她表演节目的时候,同学们开始发糖果水果,乱糟糟的氛围,没有人再认真的听她唱歌,站在台上的她觉得自己很委屈,停止了自己的演唱,傻傻的站在那里。看着同学们你争我抢,她没有了热情的情绪,委屈的眼泪流下来,她真想大喊一声,还有没有一丝的尊重,可是她不能,她不想破坏同学们高兴的情绪,默默的走回自己的座位,偷偷的擦着自己的眼泪。此时的她不知道有一双眼睛一直在关注着她,一直在为她鸣不平,一直想安慰她,可是他不敢。 半个月后的一天,女友给她一封信,她觉得莫名其妙,问女友是什么,女友神秘的笑笑:“自己打开看看,看完后给我个回话,人家还在等着。” 打开信,原来是一封情书,生平第一次收到这样的信,看的她好脸红,心扑通扑通的跳。此时的她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是应该答应还是应该不答应,女友适时的拿出一条项链,虽然是很便宜的那种饰物,但是却是她很喜欢的那种,原来他很用心,知道自己的喜好。 柳儿对女友说:“让我想想再说吧,我现在回答不了你”,女友说:“好吧,你好好想想,他说真的很喜欢你,把你当成小妹妹,一生一世的照顾你”。 柳儿失眠了,为了他,她知道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说话的声音尤其吸引人,充满了磁性。每当同学们一起玩的时候,他对她都很照顾,柳儿只是觉得彼此之间有一种吸引,但是真要恋爱,好像和自己的年龄有些不相符。答应吧,总觉得不应该,不答应吧,又有一种好感在心头,犹犹豫豫,在心里反复比较,这时的她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 两天后,同学们又相约一起去玩,她由于生理原因在一边看着同学们玩。这时的他走过来:“我还以为你生气了不同意我要求,没想到你答应了,柳儿,放心吧,虽然我们很年轻,但是我会对你好的,相信我”,此刻还有什么样的语言比恋人的语言更动听,她的一颗心就这样的被他俘虏了。 接下来的日子除了甜蜜就是甜蜜,十六岁的花季情窦初开,一种真,一种纯,一种幸福的牵手,一种儿时的游戏夹杂着成人的情感,天真的感情。 为了避免被家长发现,他们成了地下工作者,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自己的一份真情。公园里,影院里,小河边,流水旁都留下他们幸福的足迹,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感情也在一点点的加深,他的柔情让她知道了什么叫思念,她的温柔让他知道什么叫纯纯的初恋。 毕业后,两个人分在了同一个单位,随着年龄的成熟,情感也在一天天的成熟。他的父母还是知道了此事,并不看好这段感情,他们觉得自己的儿子太老实,找一个很厉害的女朋友将来受气。每个人的父母都看好自己的子女,都不愿意自己的子女受委屈,她很理解,但是也不愿放弃,毕竟三年的感情,风风雨雨走到今天也不容易,她努力的去争取,谈判很不容易,最终的胜利还是属于他们。当她流着泪和他相拥在一起,心里的滋味真的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能形容。 半年后,柳儿的父母也听说了此事,他们觉得不到20的年龄,能有什么真正的爱情,不成熟的年龄不可能有正确的判断,他们也是坚决反对。父母语重心长的说:“柳儿,你们还小,还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爱情不是单纯的浪漫,爱情也不是你好我好,爱情涉及的东西很多,不是你这样的年龄能考虑的了的。如果你们真的相爱,那可以再等两年,趁着年轻深造一下,也是对你们感情的一种考验”。 这时的柳儿什么也听不进去了,满心满脑子的都是他,不愿离开,更不愿考虑以后。父母怎知道他们已经相恋三年,又怎知他们经历了多少的风雨,虽然年龄很轻,可是他们也是经历了成人之痛。柳儿此时的心声就是永不分离,她又开始和父母的谈判,据理力争,明知道父母的话也很有道理,可是意乱情迷的两个人怎忍心分离,柳儿又怎能告诉父母自己和他相恋了很多年,难!难!难! 二十岁生日过后,两个人偷偷的领了结婚证,无奈的父母只好同意了这份亲事,准备着他们的婚事。柳儿幸福的憧憬着婚后的生活,他也时不时的对柳儿说:“柳儿,谢谢你的信任,谢谢你的忠贞不渝,谢谢你的坚持,谢谢你给我的自信。柳儿,相信我,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两个人紧紧的拥抱,深深的亲吻,这爱情来之不易,尽管当时的物质生活不是很富裕,但是两个年轻人没有感觉到生活的艰辛,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再苦再累也心甘。 一年后,他们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听着亲朋好友一声声的祝福,他们心情很复杂,有兴奋,有激动,也深感不易,两个人那一天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夜晚,洞房花烛,柳儿流下了幸福的眼泪,她觉得很委屈,也觉得很幸福。回想着以前的点点滴滴,守护着自己来之不易的情感,柳儿说:“今天,我终于成为了你的新娘,今天我们终于携手走到了一起,今天是我们努力的结果,今天是我一生难以忘怀的日子,不管以后的路会怎样,我希望我们还是能一如既往”。 他拥着自己的爱人:“柳儿,放心吧,今天你成为了我的新娘,我就会照顾你一生一世,不论狂风暴雨,我就是你坚实的臂膀,今后无论多大的困难,记住,有我,我就是你最大的依靠”。 带着泪的吻,既苦涩又甜蜜,终于拥有了自己幸福的小家,终于有了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终于可以开始一段新的生活,终于开始一段幸福的人生! 吵架未必不相爱 她和他又吵架了。 这次吵得不可开交,她骂他是个窝囊废;他骂她是个难缠婆。两个人越吵越激烈,就像吃了枪药似的,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两个人吵着吵着,她拿起了扫帚要打他,他抡起拳头说你敢你敢?她追赶着他,他在院子里躲避着。院子里的人把他们拉开了,劝说他们在外打工不容易,两口子没有过不去的坎,好好做生意才是正经事,吵什么吵啊,越吵不是伤夫妻的和气么?有什么事两口子商量总比吵好吧,让院子里的人看笑话不是么?…… 最后,她丢下一句“老娘不想干了,明天就回老家,让你个臭男人一个人干去吧!”就回屋里了。嘟囔着她不懂事、难缠,他就去准备明天做早餐的东西了。 这两口子也真是太能吵了,说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绝对不算过,吵架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了。两口子哪里有那么好吵架的啊,院子里的人也见怪不怪了。 他和她老家是河南,男人忠厚老实;女人泼辣快言快语。他们有两个儿子都在农村老家上学: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学。 在这座城市卖早餐,她和他通常是夜里三四点钟就起床忙活:做豆浆,熬糊辣汤,做豆腐脑,做好这些基本上都六点了。然后他们就开始炸油条。一直忙到中午十一点,劳累了那么长时间,只要不缺做早餐的东西,他们吃过午饭就睡个觉休息一下。下午四五点钟又要忙活:洗碗、刷锅、洗豆子、切菜、活面等等。吃过晚饭才算忙活得差不多了。他们也想过找个帮忙的,想到还要给别人付工资就想自己辛苦点就辛苦点吧。 这次吵架是因为她让他去向一个老乡要回借他们的600元钱,他没有要回。她唠叨起来没完没了。他听得烦了,就顶了她几句。就这样两口子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且吵得是历次以来最凶的。他想要回钱也不是一次了,再说这个老乡是常在他们早餐点吃饭时认识的,还好知道这个老乡在何处租房住。这个老乡总是说手头紧张。他和她都后悔借给这个老乡钱了,辛辛苦苦挣点钱,老乡真跑了找谁去啊。 那天下午,这个老乡来想借点钱,她在外面忙活,他在屋里睡觉。他说她,你说我不在家不就完了吗?她说他,你不把钱借给人家不就完了吗?他说她,你说没钱不就完了吗?她说他,你不认识这人不就完了吗?……院子里的人也不知道到底怨谁,都说这年头还是不要轻易借钱为好。 她说不干了要回家不想跟他过了;他说不过就不过我还怕你啊。院子里的人知道他们说的都是气头上的话,他们吵架说离婚的话不知都说过多少次了,没有人认为他们会当真。 果然,夜里三四点钟两口子又做早餐去了,各干各的,一句话不说,显然两个人的气还没有完全消完,但配合得还很默契。 晚上,她有时去邻居家看看电视。看一部爱情片时,电视里夫妻相爱的故事感动得她流泪了。邻居说,你还真是个易感动的人哩,你看你家男人那么好,你们怎么经常吵得不可开交。她说,我啊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管不住自己的脾气三句话说不到一起就吵。有时怨他有时怨我,想想也是,他对我还是很说得过去的,我好懒很多活都是他干的。没错,院子里的人也都能看出来,一般都是他下午忙活,她在休息。 他们以前也有电视,但是让他卖了。他说她太爱看电视,一看就看到深夜,夜里还要早起睡眠不足会影响她身体的。 那个周末,一个院子里的人和他说话声音有点高,突然,他说:“哎,我们说话小声点吧,我老婆正在屋里休息呢,别惊醒她了。”那个人知趣地放小了声音。 听了那个人说起这事的时候,她笑:“唉,人家说不是冤家不碰头,看来俺和他就是一对一辈子的冤家了。” 飞鸟爱上鱼 飞鸟爱上鱼,是一种缘份,正如与丁榕的相识,也是一种缘分。 那时的我,还是一颗脆生生的土豆,生长在中南的一座色彩斑斓的大城市,我读的专业是会计,原因是我从小就会数指头,数学成绩特好。寝室、学校、食堂,睡梦、上课、做梦,和着会计师的美梦,将每一个简单的日子珠子一样串起来,水波不兴,了无波澜。 女生宿舍楼是一个四合院,我住在二楼,顺数第九个房间,209。除了我,还有其他五个女孩,青霞、玫丽、凤萍、朝晖、春梅。入校的时候,她们都和我一样,象一颗颗脆生生的土豆。穿着简单、纯朴,每天循规蹈矩,过着一样水波不兴,无风无雨的日子。两个月过去,青霞开始早出晚归,不久就在外租了房子,宿舍倒成了她的一个驿站。只是偶尔回来和我们聚聚。 有了青霞的榜样,玫丽、凤萍、朝晖、春梅都相继恋爱了。 第9章 爱要等待(2) 不曾想他连杀几盘,盘盘皆输,内心思忖着这女人不但文章写的优美棋艺也高,每盘败下阵来她都会传递一杯咖啡给他,温婉的对他说:“再来,你比我初学时强多了。”一丝柔软、温润漫过他的心,不由的滋生起好想与她天天在一起,内心暗暗地想这个如水的女子就是他今生命中的一个劫数,在劫那么注定难逃了。当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一阵风吹动了沉沉的帘,浸过丝丝凉意,吹乱了他的头发,也吹散了缤纷的思绪,他才发觉夜已经很深了,第二天还要上班只能无奈的与她互道晚安,躺在床上情绪高涨的他依旧没有丝毫的睡意。夜,静悄悄的,一颗心就在这样的缠绕里翻腾、燃烧,那一晚,他失眠了…… 认识她的第三个夜晚,依旧这样呆坐着静静地等待她的出现,在桌前默默地守一盏孤灯,伴随着幽忧的音乐,思绪早已飞向有她的地方,他愿意在幽深的夜里就这样痴痴地想着她,傻傻的可以想很久。很晚了,依旧不见她的踪影,让他感觉到有一丝牵扯在内心折腾,难以平静,直到她一声声的呼唤才惊扰了他缤纷的思绪…… “哥哥……哥哥我回来了。”她连续不停的叫着。 他抱怨的对她说:“臭崽子,你让我担心透了知道吗?以为你丢了呢。” 她心存歉意又半开玩笑说:“下班前有一台很急的手术,来不及告诉你,好哥哥,害你担心了,是不是一刻都不准离开你的视线?否则就要胡思乱想?我又不是小孩子。” 他应声道:“毫发无伤的回来就好,在我眼里,你就是惹人担心受怕的小孩子。” 她含着一丝微笑娇嗔的说:“臭哥哥,咬你。” 这一夜,他睡的很香甜、很安稳。第二天一早,他出差去了另一个城市,刚下车,心中顿时涌起一阵莫名的激动,下雨了!北方的雨下得淋漓畅快,永远不像南方细雨纷飞、缠绵悱恻。带着万般的情思行走在潇潇暮雨中,张开双臂,任雨滴沿着头发,滑落脸庞,缓缓淌进心灵深处…… 夜,凄清而悠长,人在异地,听到雨声难免伤感,搅动着凌乱的思绪辗转难眠,起身拉开帘,倚窗遥望,阵阵冷风袭来,让人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紧紧裹住单薄的衣裳,依然是瑟瑟发抖,抬头仰望清冷漆黑的夜空,无语沉默,脑际浮现出与她那些长长短短的片段撒满一地,揉碎心谰,融成满眼的清愁。 或许是情思太浓,才体会到这种无法诉说的忧伤,昏黄的灯光下投射的一切显得格外的孤单和清冷,那一刻流淌的情愫无人能知,只有把丝丝缕缕的牵挂和惦念变成美丽的诗行,在幽忧的旋律中聆听着心跳,在残语断章中品味着婉约,在温情的短信里寻找着慰籍,那无法掩饰的柔情,染了尘世,也醉了风月,也许,只有这些才能温暖他此刻的冰凉…… 这次美丽的邂逅,她彻底俘虏了他的心,占有了他的梦,改变了他狂放桀骜的性格,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被女人降服,心里再也没有一丝空隙去装载别人,让他那么心甘情愿地为她独守这片温情的港湾…… 当叶片上悄悄的染上了几分浅浅的黄,那个秋天,他们执手相约。 江南的秋天,水缦缦,风清清,在款款的风里,他拥着心爱的女子漫步于林间小路,静看叶儿的身姿款款旋舞而落,那份成熟与妩媚,迷离与静默,一切似乎散漫的无形无迹,是北方永远也感受不到的异域风情。 一路上牵着她柔软纤细的小手,幸福如缕缕清风,舒爽甜润,飘荡在眉宇间。一阵风吹过,她把头埋进他宽厚的胸口,轻轻仰起清秀的脸庞,于莹莹眼眸里,看到了彼此的一份默契,撩拨着他蠢蠢欲动的心…… 他低下头轻声的问她:“妹妹你喜欢哪个季节?” 她思忖了一下说:“春天。” 他随后说:“我喜欢秋天。” 他问:“为什么?” 她微笑着说:“春天气候湿润温暖,万物生长,充满希望。秋天有种萧瑟的感觉,而且太干燥。” 他接着说:“秋天是成熟的季节,天高气爽,空幽明净,充满诗意,不过每个季节都有它独特的韵味。” 在这样一个枭绕的季节,与她在一起相拥着到处弥漫着温热的气息,一起淡看云卷云舒的怡然,静观花开花落的极致,只想就这样相偎着度过每一天,日日缠绵细语,夜夜耳鬓厮磨,任凭生活怎样的风雨飘摇,那宽阔的肩膀会为他心爱的女人撑起一个永远没有委屈的天空…… 逝去的初恋 初恋总是最难忘的。在记忆的长河里,永远是最璀灿,也是最让人惆怅的一颗星。在漫漫人生路上,总以为会忘记一些人,一些事。可是,在某一个不知觉的时候,那个人又跳跃了出来。 ——题记 那年,她二十出头。美丽、青春、家境优越。她家在镇上是首富。老天好象一切都那么的眷顾她。从学校毕业后,因为她一直喜欢文学的缘故,执意要开一家书店。父母就拿出资金让她如愿于偿的开了一个清新雅致的书店。 而他的家,就在书店的对面。比她大两岁。他的专业是学的国画。但是平时也喜欢涉略一些文学领域的书籍。家境清寒。他常去对面的书店淘书。有时会买上一两本,有时又什么都不买,只是静静的在那翻阅一些书。 在常去的日子里,他注意到一直安静的坐在店堂里的她。长发披肩、眉目清秀、恬静、安逸,静的如一副画。在这样浮躁的尘世里,还有这样温柔宁静的女子。让他的目光一再收不回来。后来,也不知道是真的去看书,还是去看她。反正,他是天天去书店,流连忘返。 就这样,她也慢慢注意到他了。一个略为清瘦的,有着细软的发质,带点艺术涵养的男骇。约一米七五的个子。目光触到她时脸上总带着羞涩笑容。她的心底,也暗暗的荡起了一层涟漪。这样一个喜欢书的男孩,应该是一个懂得生活,比较有内涵的吧。她也悄悄的注视着他,默默地关注着他。 在那个长长的夏天,因为相互间有了这样的一份注视而更加美好。两个人都比较含蓄。虽然从对方的眼神中读出了爱慕的情素,但也都不去捅破那张纸。经常交谈的都是一些文学艺术方面的。在相处的时日里是愉快而舒心的。 一段时间过去了,相互熟稔了。也不知道是谁约的谁。在那个夏末秋初的夜晚,在她打佯之后,他与她相携着去吃夜宵。 吃完夜宵出来,已经很晚了。黑黑的夜,间或有几点琐碎的星点缀着夜空。月亮在云层里时隐时现。欲言又止。街角的落叶唯美的飘舞着。微凉的秋风袭来,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双手拢住瘦削的肩头,说了声好冷。他闻言目睹她那柔弱萧冷的模样,怜惜地揽过她,用他那大大的外套把她包裹在里面。她还是冷。索性,他月兑下他的外套,整件批在她那冰凉的身躯上。很自然的,把她揽在了胸前。而她,也柔柔的把她的头靠在了他的肩头。他满怀喜悦的轻抚她的长发。两个人,默默的,温暖的走着。体验着那微妙的爱情之美。 送她快到家门口时,她也依依不舍的任他还揽着。如水的月色,此刻倾泻在她那姣好的容颜上,眸子被洗得清亮纯澈。他看得出神了。禁不住,弯下腰,微微颤抖,而又笨拙着,小心翼翼的把他的唇覆盖在她那粉红柔软,有点香甜的小唇上。她在他的怀里微微挣扎了一下,转而安静柔顺了。腼腆着,又有点陶醉的溶入了,踮起脚尖,小嘴迎合着他…… 这一刻,时光停伫。这样的初吻铭心刻骨,一辈子都难以忘怀。原以为这样纯洁的初恋会永恒的。可是,两人的恋情被她的父母知晓后,极力反对。在父母的眼里,门当户对的对象才可以匹配上她。自己的掌上明珠怎么可以与这样家境清寒的人来往呢。想尽一切办法阻止着她与他的来往。 她处于这样的施压下,心情很是压抑。面对亲人与爱人,真的是难于取舍。而母亲,甚至以死相逼。她迷惘着,困惑着,痛苦着……但是还是忍不住的与他偷偷约会。 在一个黑黑的夜晚,风儿有点大。她打佯后与他到常去的那家夜宵店去,却被她的爸爸开车路过瞥见了。她爸爸也没有当面去质问她,只是告诉了她妈妈。她妈妈立马打电话她,他目睹着她接电话时那痛苦的表情,觉得自己的心也生生的轧得好痛!无声的吃完了这顿夜宵。 从夜宵店里出来,走在空旷的马路上,两人各想着心事。快到她家门口时,他故作潇洒的说,我们还是分手吧,看你这么痛苦,我也于心不忍,你父母也永远不同意我们在一起的。与其这样,还不如早点分了。她仰起头,眼角噙着泪说,你真这么忍心分手?他侧过头,眼光远远的望着黑夜的某一处,凄然的说,跟着我,只会让你贫穷,我热爱画画,可能一辈子默默无名。要等到我出名那一天,可能很遥远。也许,你离开我之后,能找到一个可以给你安逸幸福生活的人。 不,不,我只要你。她呜咽着。他把她再一次的抱在胸前,用唇吻去她的眼角的泪痕。轻抚着她的长发,用头抵着她的头,很是不舍她的伤心。可又能怎样呢?继续下去,也只会让彼此更痛苦。 紧紧相拥在这样一个黑夜中,疼痛的感觉迷漫在酷冷的夜色中。他拥着她,絮絮着说,如果你真的爱我,那么,我们约定四年之后我再回来找你。为了你,我要出去闯荡,干出一番成就才回来。 她紧紧地抱着他脖子,哭泣已让她无法开口说话。只是无可奈何的在他怀里点头。好了,快回去吧,你爸妈在等着你呢。爱你!我会想你的!她整理了一下情绪,用痛楚的目光凝视着他说,这四年,我会等你的!你一定要回来找我!两人依依不舍的分手了。他转过身,头也不回的大步流星的往前走着。只听到心儿破碎掉地的声音。相爱了一年。在秋夜中相吻,又在秋夜中吻别分手。没有眼泪,没有回头。她在秋风中目送着他离去的背影,伤心跳跃在瑟瑟的秋夜里。从此,相恋的俩人,咫尺天涯。 分手的第二天早上,他望着渐亮的天色,突然,泪水汹涌而至。昨晚在她面前伪装的坚强全部卸下来。只有疯狂肆流的伤心泪。痛,真痛。第一次付出真情却是这样。爱,真的是无可奈何花落去啊。拼命的抽烟,想抽掉所有的痛苦。但是,只觉得更是噎的难受。无法做任何事情,只沉浸在痛苦的深渊中。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个月,他望着镜中胡子拉渣的自己,有点痛恨自己的软弱。他整理了一下自己所有的作品,还有一些收藏的一些画作,托朋友送给了她。自己没有留下一幅。只想离开这伤心之地,重新开辟他的新生活。 而她,也是日渐消瘦。无心打理书店了。听到他已经离开家乡的消息,才真的发现,往日旖旎甜蜜的温柔已不复再来了。常常凝视着他送给她的画出神。父母想尽一切办法让她开心,可能,时间会冲淡一切吧。 过了两年,父母为她物色了一个对象。家世,相貌,学历,人品都相当的不错。对她也是万般的体贴呵护。她从原来的无动于衷到后来慢慢的接纳他。虽然她很清楚,那不是爱,是一种婚姻的选择。毕竟,自己美好的年华在逝去,而心中的他虽然说好四年之后会再找她,但那是遥远而飘渺的事情。以后的事谁知道呢?不如怜取眼前人。这个人还是那么的爱她疼她。这样想后,相处变得很融洽了。偶尔,她也以为自己忘了原来的他,偶尔,那个人也会在记忆的夹缝里钻出来戳痛她。过了一年,她结婚了。婚姻平淡而琐碎。她常常会发呆,想起往事。只到后来有了孩子,她才有了感情的寄托。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的向前滑着。 而四年的时间,他也的确做的不错。在一个大城市里立足,在艺术圈里混得小有名气。思念的啃蚀无处不在他的生活里。眼见四年约定的时间到了,他拨通了她家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她妈妈。一听他的声音,告诉他以后不要再骚扰她了,她已经结婚了,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挂下电话。惆怅与无尽的失落满满在心。可又能怎样呢?只有深深的祈求她幸福安康。这么长的时间,谁还会在原地等着呢!何况,根本就没有承诺。他不怪她。要怪,就怪命运的颠沛捉弄。可是啊,那怎么能忘掉的初恋! 很多年后,他还是一个人过着。虽然,又经历了一场感情。寻寻觅觅,还是没有找到一个相爱的人。在城市的穿梭中,爱情,真的可遇不可求。在往事的沉积中,常常,想起这样一份纯洁美好的初恋。逝去的爱,逝去的初恋,永远是让人缅怀的。 幸福的泪 人是一种有七情六欲的高级动物,所以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当然也就有着自己的爱和恨。枫儿也不例外,她曾爱过,但最终的结果是自欺欺人,恨的更多。 人生的路是多彩的,更是变幻无穷的。少年时代,你过的无忧无虑,有着纯洁美好的思想;青年时代,是人生的转折点,是决定一个人命运得时候,你心事重重,思想复杂;中年,你背负着一个作女儿,妻子,母亲的重任,艰难的走着你的历程。 在枫儿生活的三十多年里经历了同龄人没有经历的痛苦和折磨。她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荆棘和坎坷。也正是这种坎坷的磨难锤炼了她今天坚忍的性格。 童年,她生活在一个时尔就要骤发狂风暴雨的家庭。使她幼小的心灵对人生有着一种蒙胧的感觉;上中学,正当她和同学们一起畅想未来的时候,一声霹雳般的恶嚎无情的传到了学校。父亲因赌博欠了赌债,人家上门来要他无法偿还,更没脸跟妈妈要。自己羞愧之及,喝了农药。 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这一下更是雪上加霜。 看着坐在角落里泪水满面泣不成声的妈妈,枫儿的心一阵阵作痛,可怜的妈妈…… 妈妈二十岁就嫁给了一贫如洗的爸爸,但她却从没有过一句怨言,总是那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她以一个农村妇女的勤劳朴实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支撑着这个家。 爸爸年轻的时候就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如今他犯下了错又想一走了之,让妈妈一个人去承担。想到这里枫儿抱住妈妈哭着说:妈,我不上学了,我去挣钱,替爸爸还债,供弟弟上学。 就这样枫儿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无奈丢下了背了八年的书包,当上了农民。爱情的失败更使她对人生有些怀疑,甚至有些绝望,为什么人生对我这样不公平? 二十二岁枫儿结婚了。她努力地去做一个好妻子;儿媳;嫂子;弟妹。在这个复杂的大家庭里,她极力的去宽容,忍让。可是没有人理解她,甚至瞧不起她。对这一切她只有沉默,有一位朋友说过“沉默是金”。丈夫的不理解使她失去了对新生活的憧憬。 第10章 爱要等待(3) 一年以后她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她爱他,她把全部都倾注给了他。为了不让儿子复折自己的童年,她把一切委屈都压在了心底最深处。她也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枫儿对孩子的奢望很高,她要把儿子培养成最优秀的,要让所有得人对他刮目相看。 这些年来枫儿也一直没有放弃书本,她的文章曾发表于杂志;还有农村报。这使她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 知识就象一扇窗户使她看到了现实生活的光明和美好,在生活中不做弱者,要做闯将!”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社会不仅侵入了浊流,它还闪耀着阳光照射的清泉粼粼的波光。不要在逆境中沉沦,应该在困境中奋进,振作起来。这不由使她想起了一句老歌:人生贵在有追求,哪怕脚下路悠悠! 枫儿的心胸豁然开朗,对,应该振作起精神来,不能消沉。忘掉过去面对现实,用知识来武装自己,充实自己。它就象一片波澜壮阔的大海,任自遨游。 成功是属于强者的,甩开痛苦的缠绕,做一个新时代的开拓者。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吧!人生有许多东西是值得我们去留恋的。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付出总会有回报。就在今年她的儿子考上了重点高中。她激动,她兴奋,甚至有些欣喜若狂。这就是老天对她最满意的回报。她不再在乎别人的狭意;也不再在乎别人的鄙视,这一切她都视若旁然。因为她有一个让自己感觉是世上最幸福的人的儿子。她是成功的。 在享受幸福与喜悦的同时她的眼睛模糊了…… 春眠不觉晓 一 时令过了清明便进入了阳春,午后沐浴着春三月的阳光有些昏昏欲睡。院子外面的桃花已经开始凋零,花心花蕊没有了花瓣的遮掩,尽情的宣泄着x。看着蜜蜂在残花上盘绕着、吸允着像个发情的少妇,完全没有一点羞涩,让人产生很多联想。 青烟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玉兰树下听着花开的声音,感觉空气中都洋溢着芳香的激情,挑逗的春风拨弄琴弦,院子里弥漫着冲动的味道。 青烟突然感觉身体账账的有些发烫,似乎渴望着什么?青烟已经想不起自己的身体有多少年没有人触碰了,她于是放纵着身体伴随着春风与春阳一起燃烧,懒懒地闭着眼幻想着蔓延多姿的飘逸…… 二 18岁的青烟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校园里男生的眼前总是晃动着青烟那对一米多长大辫子,四处回荡的“达坂城的姑娘”并没有让青烟停止眺望远方。西北的颜色是丰富的,西北的风是强劲的,青烟在他白马王子笔下的大漠与草原、戈壁与绿洲,奔突的河与剿悍的山、炎热的盆地与积雪的冰川之间流连忘返。青烟知道自己已经无法摆月兑这蛊惑人心的诱惑,也就想着属性从了他吧。 初为人妻的疼痛让她泪盈满眶,丈夫怜惜地把她抱在怀里小心地呵护着不再行动。蜜月就在相安无事中过去,半年后的寒假青烟终于真正地成为了人家的妻子。丈夫的才情与幽默、呵护与温情让青烟感觉幸福无比,整日脸上都荡漾着笑意。初为人妻时遗留的恐惧伴随着青烟,青烟一直惧怕夜晚的来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拒着……温柔的丈夫每每在这个时刻就会变得烦躁不堪,随着时间的流逝,青烟的丈夫也慢慢地适应了这种无奈的状态。 当三十岁到来的时候,青烟的身体依然没有被唤醒,青烟的丈夫厌倦了这种相敬如宾的生活而远走他乡。在没有丈夫陪伴的日子里,青烟的身体依然死死地沉睡着,麻木得像原始森林里一方朽木。 这样日子的生活越来越平淡,青烟发现没有了夫妻间的欢愉,生活似乎缺少了什么,甚至青烟闹不清她和丈夫的关系是夫妻还是兄妹。青烟现在已经不好意思在丈夫面前更衣,早晨起床总是抱着衣服走进卫生间去梳洗穿戴完整后才会走出房间,青烟的丈夫也不再拥青烟入怀,甚至不会靠近她。 生活平静地像一潭死水,让青烟有些窒息。 三 不知何时起,青烟感觉自己的身体渐渐地起了变化,时常渴望着有个温暖的怀抱依靠着,有个有力的臂膀环拥着。这个时候她开始悄悄地靠近丈夫的身边,丈夫总是诧异地说:“你一直很淑女,这不是你的风格!”听着丈夫的话语,青烟羞红了脸,跑到一边自己骂自己下贱! 青烟的身体长期得不到回应让青烟的性情也变得异常暴躁起来,熊熊燃烧的火焰似乎要把体内细胞里奔腾欲出的岩浆融化。 青烟习惯了自幼扮演的淑女的角色,生活里她无法释放这种情绪,她开始在网络里漫步。青烟时常在寂静的夜里用指尖敲击着冰冷的键盘,在虚拟的世界里天马行空,不着边际地放飞自己的思绪、宣泄自己的情绪,在那些自己编写的或喜或悲的故事里放松自己、麻木自己、消遣自己。虚拟世界的慰藉是短暂而飘渺的,thisstoryiing,thatstoryhasgone。 四 春天的阳光温暖而短暂,当夕阳西下的时候气温下降了很多,青烟及不情愿地睁开眼睛撑了撑懒腰向室内走去。 青烟在闭目遐想的时候已经决定了今天一定要给自己一个机会,要让自己的身体快乐起来,于是她开始营造那弥漫着春的气息的氛围。 青烟拿着自己做的鱼舀子,走到院子里的鱼池边舀起了两条鲫鱼,又在院子里那个被丈夫称为湿地的地方摘了几根小葱,走进厨房开始做晚餐。打开冰箱拿出两个鸡蛋、两个西红柿、两根苦瓜。青烟一边做饭一边想着晚上的计划浑身充满了活力,不一会厨房里开始弥漫着葱烧鲫鱼味道,当她听见丈夫汽车开进车库的时候,青烟做的干煸苦瓜、西红柿煎蛋汤已经放在餐桌上了。青烟去酒柜里拿出那瓶储存多年的法国红酒,取出两只奥地利水晶酒杯放在餐桌上。 “哇,好香啊!今天是什么日子?还有红酒?”丈夫一脸诧异 “不是什么日子,只是想着你喜欢红酒我就做了你喜欢吃的葱烧鲫鱼!”青烟依然笑盈盈地接过丈夫的电脑包 “你那么财迷的人,居然今天舍得把你的珍藏多年的法国红拿出来,看你今天就觉得有些神经兮兮的”丈夫已经坐下 青烟没有再说话,在酒杯里斟上了少许法国红酒,青烟把酒杯拿在手上轻轻地摇晃着,红酒在酒杯里荡漾,青烟把酒杯放在唇边一边用鼻子闻着一边用舌头品着,餐厅上方悬挂的橘红的水晶灯与餐桌上红红的葡萄酒交相辉映,晚餐的气氛变得朦胧而暧昧。 晚餐完毕丈夫一如既往走进书房地玩着他的游戏,青烟刻意酝酿的情调顿时消失殆尽,青烟心里的火苗开始突突地往上窜。青烟定了定神,恢复了往日的矜持,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收拾着碗筷,依然像平时一样洗完碗开始上网。鼠标漫无目的地点击着一个又一个的收藏夹,最后居然发现了一篇描写女人因为丈夫的冷落而红杏出墙的x小说。小说里弥漫的x让青烟的身体再度发胀起来,她挣扎着抵抗着那种渴望揉搓的x,最后身体战胜了理性,青烟决定低下高傲的头向丈夫投降:“小康,睡觉了!”也不知她如痴如醉的地呼唤了多少遍,丈夫终于上床钻进了自己的被窝。青烟今天刻意穿了一件黑色丝绸的低胸睡衣,穿着薄薄睡衣青烟让自己的身体向丈夫的后背靠去,“我困了”丈夫挪动了一体平躺了下来,青烟转身把身体依偎进丈夫怀里,手自然地往下放在那里:“痒!”丈夫拿开青烟的手并侧身用被子把自己裹了一个严严实实。青烟感觉从没有过的羞辱像刀子一样在心尖上划过,青烟的眼泪像泉水一样奔涌而出,她把自己埋在枕头里,全身震颤般的抽搐。丈夫回身不断地安慰着青烟,青烟笼罩在自己营造的悲愤里根本不知道丈夫在说着什么。 青烟的身体慢慢地变冷变硬,她知道她的身体从今天起将永远死去,无声无息。 五 春日又来,粉色桃花妖冶地尽情地绽放,金色油菜花弥漫着春的气息,踏春的人们血脉涌动。 心如止水的青烟躺在玉兰树下的摇椅上读着《庄子浅注》,淡定而从容。 滚滚红尘,情何堪 清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决心放下一切,一下子感觉好轻松。抬头望望天,迷人的阳光懒懒的照着,春的气息在空中飘荡。好久没有这样子欣赏风景了,突然发现街上的人们,脸上都是幸福的笑容,商场里流淌的都是快乐的乐曲,真好啊! 电话响了起来,哦!是密友磊啊!好久没一起玩了,她知道自己的伤,磊怕触碰,怕自己走不出来,只是偶尔发个信息关心一下。其实,沉寂的日子,清也不想被人打扰的。 “磊,你在哪儿呢?来陪我到处转转,好吗?” “哦!你想出去走走啊,没问题,美女相伴,何乐而不为呢?你说,在哪儿会合,本姑娘马上到。” 清听得出来,磊见自己走出来了,很开心。一种感动涌上心头。晦暗的日子,都是她守在自己的身边啊,人生有一这样的朋友,还有什么悲伤呢?尽管磊有了家,有了孩子,可对她的关心没有减少过。 她们结伴来到一处幽静的地方,清不喜欢热闹,再说两姐妹很久没见了,也想一起聊聊,安静的地方更好。 “你家伙,你可知道这些日子我好闷吗?想找你玩又怕你,只能被动的等待,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等太久的。怎么样?你看,春天来了!” 清笑笑:“不好意思,让你担心了,我没事。是啊,春天来了,真美!” “能看到你重出江湖,我好高兴哦!”磊,属于那种敢爱敢恨的女子,说话有一种豪放。整天嘻嘻哈哈的,跟她在一起,再坏的情绪也会被感染而乐的。 “其实,你大可不必这样子折磨自己啊,当时见你好那样,恨不能操起家伙帮你杀了他,可这样的男人不值得这样子做,什么东西?哦,对不起,不要又让你不开心了。” “没事,我没事了。随便说,就当为我解气,看你说话的样子我开心。” “啊?就只是觉得我说话的样子好玩啊?我偏不说了,因他别累了本姑娘的嘴。我们家清是谁啊?还瞧不上他呢!是吧?追你的人从这里排到大平洋去了,要他做什么?没骨气的男人。” 清扬扬眉,这个磊,嘴就是不饶人。其实,想想,自己不是没有爱情,也不少人爱,只是沉在自己的痛中,独自己疗着伤,忽视了别人的情感,也伤着别人。这她明白,可她也没有办法,爱情真的无法言说。 “你在想什么?其实,我听说他没有和那个她结婚,自与你离别后,他完成了学业,也在痛苦中挣扎,他忘不了你,也爱不上她,更不想就此在那女人的阴护下生活。如果真这样做了,他感觉会对不起你,也对不起自己。后来他绝然离开了她,独自去了国际一个援助机构。他的音乐梦也只是梦,放下了。他多方打听着你的消息,只是不敢来扰你。我刚狠狠说他,只是想让你好受呢!看他的表现也不坏哦!至少在恋着你,就证明他的情真他的抱负,你的眼光不该错的,是吧?” 她听到磊的话语,心中的滋味说不出来,搅动着手中的咖啡,思绪飞扬。他现在过得好吗?如果他真的是绝然而去,冷酷到底,那样她会好受些,会有着离开的理由,也许现在的她真的走出来,再也不要想不要念。可这又算什么?为何他就不能朝着自己的方向走下去,不要再给彼此机会呢?可她知道,他们不可能有未来了。自他离开的那一瞬,她的心已碎了,裂后的心让他来补上也不完整的。她需要的是纯纯的真真的爱恋,毕竟他背负了她,把爱给过别人了,这是她不能原谅的,也不能忍受的。她心中的爱情是不能被亵渎的,犹如花的展放,一旦有了风霜的浸蚀,再也回不到最初的美丽。尽管忘记很难,心会痛,可她相信,时光是最厉害的武器,又仿佛是参透世事的神灵,那些暗自忍耐,伪装决绝的日子,在它面前,终会纷成细碎,归于无声。 她一直记得他曾说过的那个纯美的传说:“在人世间的每一个人,在来到世间以前都是一个完整的灵魂,是上帝和人类开了个玩笑,在我们降生的时候,他把我们的灵魂分成了两半,一个是你,一个是我,当我们渐渐长大后,丢失了另一个自己的那种心痛与孤寂会让我们隐隐作痛,于是我们会在千千万万的人海里去寻找另外一个自己。”一切的过往都证明,他并不是另一个自己,只是一朵云,偶然的在自己的上空停留,风一吹,毅然远去。爱一旦结冰,一切都会好平静;泪水它一旦流尽,就只剩决心。或者,是时光使得我们终于了解,那亦步亦趋所到来的,不一定就是最渴望的幸福与怀抱,也是时光使得我们终于了解,原来曾经那样看重的东西,放下的一刻也未必就是痛苦。繁华总会谢,落花终消逝。尘缘旧梦,谁又能挽留那最后的一抹红? 见清沉默着,磊只能静静的看着她。咖啡已渐凉,微苦的感觉从舌尖直抵心里。可这种味道却不让人讨厌,甚至有点喜爱,是否一如自己的这段恋情呢?清苦笑一下,一滴泪从眼中滑落,与咖啡相溶,涩涩的。”爱上你是不是永远的伤,不断重复着相同的信仰,而我却不能将你遗忘……“飘荡的音乐和着忧伤的心绪再次袭击了清的心扉。这时的她才发现,曾经伪装的坚强是这么的不堪一击。以为不在乎了,无数次了,真的想把他从熙熙攘攘、纷乱复杂的故事情节中删去时,却发现,自己内心的痛,来自于他,来自于那些永远也抹不去的过去。记忆,是个奇怪的东西,不完整,不完美,零碎,还有裂痕,却让人欲罢不能。 人散曲不终,是一个悲忧落寂的舞会还是场奢华的开幕?清的心悠然痛了一下,说好来散心的,也说好忘记的,怎么依然会伤心?甚至更增忧郁。既已看清,何必执着?”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滚滚红尘,爱恋依然有着很深的禅学,要渗透,待何时? “清,我们走吧!不要想了,好吗?都怪我,又让你难过了,如果你们真的还爱着,何不原谅彼此呢?真爱,有什么可阻碍的呢?虽然他曾对不起你,可也看出他痴心一片啊!一时的糊涂就当是小孩子迷了路,走回来不就没事了吗?你说走出来了,只不过是一种逃避。如果真的淡然何来伤心?要想快乐就得学会真正的面对,用心去遗忘,而不只是口上说的没事了。” 清无语,伴着磊的肩朝外走去,身后飘来那首让她痛了无数次的歌: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第11章 呼吸的痛(1) 会呼吸的痛 打开窗户,柔柔的春风迎面而来,像母亲的那双灵巧的手在轻轻地抚模一般,让我感觉到安逸。抬头望去,头顶上的夜空虽然漆黑,却有满天的星光在陪伴着,好温馨!窗外的街道车水马龙,霓虹闪烁,好热闹! 霓虹蓝色的灯光,幽幽地跳跃且照射着。它的光亮不让眼睛有灼热的感觉,只有眼花缭乱的错觉。 以为自己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与寂寞。 可是,在我见到他那天以后,他便闯进了我平静的生活,让我的一切都一下子变了样,变得让我有些措手不及。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总会像现在这般关掉家里所有的电灯,独自靠着窗户,在漆黑的氛围里仰望夜空中的星光,或看着街上的霓虹闪烁。也许是在遇见他的那天起,也许是在喜欢上他时,也许是在想他时,也许…… 我相信,每个女孩子在小时候看童话书时,都会羡慕里面的故事,也都会在自己心里为自己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童话。 在童话里,她也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城堡,她会是住在里面的耐心等待自己的王子的公主,等着他去找她,和她一起住在城堡里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样的童话和城堡我也有,只是不论经过多少时间都不会有王子来我的城堡,和我过幸福快乐的生活。因为,我住在城堡里却不是公主,而王子也是属于别人的。 一杯不小心打翻的咖啡,就这一次小小的意外,让我邂逅了他。 他没有别人帅气的脸庞,没有别人那样的油腔滑调。有的只是憨憨地样子,傻傻地笑脸。可是,就在我和他眼神交汇的那一秒钟,我有种很强烈的感觉——眼前的他将会是我这一生的“克星”。 和他成了很好的朋友,和他无话不谈,却没有告诉他我喜欢她。但在知道他已经结婚,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时,我的心在那一刻跌到了谷底,自己的世界仿佛也在那一刻顷刻崩塌。 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控制着心里那份感情,不让它暴露出来,却没想到他会在同一个咖啡厅,同一张咖啡桌,认真地对我说:“小倩,怎么办?我想我已经喜欢上了你。” “我也喜欢你,在第一次看见你就喜欢你了。”既然他已经说了,我也不想再继续隐藏自己的感情。 “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愿意为你放弃自己现在的一切。” 听了这些话,心里很感动,很想哭。我很了解他,知道他不是一个随随便便就给别人承诺的人。他是那种一旦说了,不论多困难都会想办法去完成承诺的人。 很想点头答应他,也相信自己能给他幸福。可是,我也清楚他是有妻子,有女儿,有自己的家庭。他有自己应该要承担起的责任。我喜欢他,但不想也不能让他因我变成一个抛妻弃女的男人,不想因自己的喜欢就去拆散一个原本和睦的家庭,更不想让自己变成人人唾骂的第三者。这样的事情,我做不到。 所以,我必须忍住心里的痛苦和眼里的眼泪,理智地去拒绝掉他的承诺。 “华,有你说的那些话我就已经足够了,可是我不能答应和你在一起。”我说,“我们不能够变得自私,不能去伤害别人。不然就算我们在一起也是不会幸福的……”喝一口咖啡,好苦。 他没有再说话,看看我,起身无言地离开…… 他不会知道在我拒绝他,看见他离去的背影,我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好想跑上去抱着他,让他别走。好想大声呼喊他的名字,让他回头再看一次我。最后还是理智战胜了私心,死死地咬住嘴唇,都咬得都出血了。 我们变成了住在同一城市里,却不会再不会有任何交集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如果说,与他的相遇是缘份的安排,与他相爱是老天的恩赐,那么,失去他就是自己留给自己的遗憾…… “想念是会呼吸的痛,它活在我身上所有角落,哼你爱的歌会痛,看你的信会痛,连沉默也痛。遗憾是会呼吸的痛,它流在血液中来回滚动,后悔不贴心会痛,恨不懂你会痛,想见不能见最痛。”一直都很喜欢听梁静茹的《会呼吸的痛》,听了好多次,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的体会到这几句歌词的意思,和他分开后现在的我也正在经历着这样的痛。 他离我好近,却又是那样的遥远。想他时心真的好痛,想他的每个夜晚也只能在泪水中慢慢地煎熬,好想走出这样的生活回到曾经洒月兑的自己,无奈我却怎样也走不出这纠缠的牢。 只是,这一切的一切他都不会知道…… “华,你知道吗?我又在想你,你能感觉得到吗?”我自言自语地说,“今晚的星星好多,星光也那么美好。我的身边却没有你的陪伴。” “此刻的你有没有在仰望着星空?在仰望星空时有没有想起了我,哪怕只是想起我一秒钟也没关系。因为我真的不希望你会有一天把我遗忘。” 遇见他、喜欢他、放弃他、失去他……一切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样的刻骨铭心,而这一切的一切也让我感觉到,寂寞和孤单,它们依然存在。 青果 在一个小镇有一个初三班,在班上有一位貌美如花似玉的姑娘,她虽然漂亮但是内心受着痛苦的煎熬,因为她有一个很吵的家,她的父亲天天喝酒,母亲天天和父亲吵架,为了躲开她的父母,他住到了学校的宿舍,她的家虽然离学校很近,但她只是把那里当成了一个饭馆,她连每次回去吃饭也急匆匆的,因为她不想看到她的不喜欢她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她可能需要找一个感情的依靠者,她终于早恋了。 男孩是她的同班同学,男孩长的太帅了,喜欢他的人太多了,他们俩的认识也充满了传奇色彩,有一个很爱他的长的又黑又低名叫仙芝的女孩在一个下午叫住了她,让她看了仙芝的一张纸,那上面写着仙芝想当一束光,照亮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一看就说她也想做一束这样的光,她们两个女孩相视一笑,仙芝问她觉得雨龙这个男生怎么样,她说不知道,仙芝说你应该认识他,她说她不想认识,仙芝说那你更应该了解他,他听了不以为然。 有一天,上了晚自习,那天的晚自习是想来就来的,因此班上人不是很多,就在这一天,仙芝对她说有个男孩找她,她说谁,仙芝告诉她是雨龙想约她晚上出去走走,她说什么也不去,仙芝说仙芝自己也去,就硬把她拉出了教室,教室外面雨龙正等着,那天,天空下着蒙蒙细雨,她有点发烧,虽是秋天却穿着一件厚厚的棉袄,他们三个见了面,雨龙就在前面,她和仙芝就在后面,一前两后的出了学校往乡间的小路上走去,在小路上,雨龙一会儿和仙芝说说笑笑,一会儿和她说说笑笑,他们谈了很多,最后在同一个屋檐下躲雨,又说了很多知心话,他问她喜欢看什么样的书,她说喜欢看薄书,厚书太长了不喜欢看,雨龙也说不喜欢看厚书,她觉得她渐渐爱上了这个男孩,时间不知不觉过的很快,已经深夜两点了,于是他们三个决定回去,到了学校的大门外,大门已经上了锁,雨龙让他们翻过去,但是她胆小,不敢翻,一方面怕被学校领导逮住,一方面怕从门上摔下来,正在两难之际,仙芝已经顺利爬了上去并被雨龙托住脚翻进去了,仙芝在门里让她翻,她不敢,她天生的胆小,再加上她觉得现在像是偷偷模模违犯校规,她从小到大受妈妈的教导要她做一个守规矩,遵守各种制度人,可是现在给她的感觉像是在做贼,却还夹杂着一种新奇而刺激的感觉在里面,她是想翻又不敢翻,这时,雨龙在门外,仙芝在门里看着她的样子就一个劲的嘲笑她,她心里酸酸的,看到他鄙夷的眼神后有种受到侮辱的感觉,最后,她还是没能战胜自己,万不得已还是在他们两个一再劝说下,并且雨龙托住了她的脚,她才上到了门上,在雨龙抓住她的脚的一瞬间,她有一种触电的感觉,她一个机灵用力的骑在门上,却不敢动了,仙芝这时鼓励她,让她不要怕,她慢慢调整心情,觉得自己老在门上也不行,她就慢慢的把头爬在门上然后从空中把脚一只一只的挪到门里,最后好不容易踩着门上的横道道下去了,只见雨龙这时却噌噌几下就翻过去,然后看了她一眼,扭头大步的走在她们的前面……这个时候,宿舍的门已经关了,他们只好去别班的忘锁的教室在那里坐到天亮,雨龙把自己的棉衣留给了他们两个,他自己走了。看到雨龙自己冻着自己,却照顾着她们,她深深的被他的做法吸引了,她想他简直在她的眼里帅呆了。 第二天,他们三个商量以后传纸条联系,就在这一天,她收到了雨龙让仙芝传给她的纸条,上面写着ivery,very,verylikeyou。她给他也回了纸条上面写你必需喜欢所有的你喜欢的朋友,他又给她回了纸条上面写我会的,我会喜欢所有的朋友的,就这样他们传了很多纸条在以后的岁月里直到分手。 分手也有点传奇,是这样的:有一天,又是上晚自习,她先来,然后雨龙来了,教室里人不多,他和教室里的仅有的几个在复习的男生一个一个的商量,直到把他们一个一个的都赶了出去,最后只剩下他们俩,这时雨龙对她说让她和他出去走走,按她的性格她想一个女生晚上和一个男孩在一起要是发生他x自己的事自己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她就没有去,她当时很佩服雨龙,也不知道他怎么能做到这一点,真是感动,又觉得和雨龙在一起真是浪漫。他们在一起说了很多。最后仙芝进来了,她是知道仙芝喜欢雨龙的所以就有点不自在,这时,雨龙让她把她最好的朋友小玲叫来,她就吃醋了,她想雨龙是不是又看上小玲了,就很不高兴,她没去叫小玲。这时,雨龙和仙芝谈的高兴,随便找了一个本子,雨龙在本子上写下宝贝两个字,她知道这个本子是小玲的,就不高兴,还说自己要走,雨龙就潇洒的走在她前面,彬彬有礼的替她开了门,她失望的走了。后来听仙芝说雨龙说她走了不够意思。第二天,小玲看到本子上的字就问她知不知道本子上的“宝贝”两个字是怎么回事,她就把昨晚的事告诉了小玲,小玲认为她和雨龙不合适就让她和雨龙绝交,她不知可否就没答应。又过了很久,雨龙不知为什么很久没有和她联系,加上小玲催促他们分手,她就写了绝交信让仙芝传给了雨龙,雨龙也写了挽留信亲自给了她,雨龙的挽留信写了厚厚的5大张纸,交给她后,连着几天没来上学,仙芝告诉她说,雨龙没来上学就是因为她,她不相信。过了些时候,雨龙真的没再来学了,听说是退学了,她和仙芝也不知道原因,所以显得都有些失落有些着急,仙芝还认为都是因为她的原因,不理了她好一阵子呢。 虽然是她自己写了绝交信,但是她还是忘不掉他,在上高中的时候过元旦,她和仙芝都收到了雨龙的没写地址的信,信里是两张贺年卡,一张是送给仙芝的,还有一张是送给她的,上面写新年快乐,万事如意,落款上写了朋友雨龙,写后又把朋友两个字涂满了油彩。她因为这又伤心了起来。 在以后的十几年里,她一直没能忘掉雨龙,悄悄的打听着雨龙的一切消息,直到结婚以后老公对他也不好,她精神受不了就疯了,最后住院治好了病,有时想起往事,还忍不住打听雨龙的消息,知道雨龙也结婚了,就常常想,她什么时候能再见雨龙一面呢,问问他当初到底是怎么回事就不来上学了。她也并不想怎样,只是为求一个答案,也许是诚心感动了上天,在十五年后的一天他们巧遇了,雨龙兴奋的叫住了她,亲切的和她聊了些家常话,好像他们之间以前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可是到了她就显得有点很不自在,她表面上风平浪静其实内心里正进行着痛苦的挣扎,她想告诉雨龙她是精神病康复者,可怎么也说不出口,并且也没敢问年轻的时候她和那么多的女生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想着自己已经结婚了,不能问,问了会显得自己变可恶和变没以前单纯了,她知道以前她在学校是以可爱出名的,她不想破坏自己在他心中那一点点好的形象。最后雨龙热情的问她要了她的电话号码,她想有了电话以后可以在电话里有很多时间聊天,就没再说什么,就让雨龙走了。自从见过雨龙后她想有些话见面了说不出口,在电话里可能能说出口,就等着雨龙的电话,谁知雨龙竟没再给她打电话,她后悔没要雨龙的电话,以后也不知还能不能再见面,她曾经以为到老了死了也不可能再见雨龙一面了,可老天却让他们十五年后重逢了,可重逢了又怎么样,一切都变了,也许感情已经完蛋了才明明相见却什么也开不了口。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什么机会见面说话了。 几年后的一天,她碰到了当年同样喜欢雨龙的泥雪,她把自己碰到雨龙的事告诉了泥雪,泥雪明显的也是一激动,然后跟她说了一个秘密,根据泥雪的描述,她知道了当年雨龙突然退学前找过泥雪,并且向泥雪征求他是否应该退学的意见,泥雪的意见是雨龙学习很差上了也是白上,应该退学,所以雨龙才退学了,可是泥雪和她是很好的朋友,曾跟她说过是雨龙要她和她做朋友的,她曾经在和雨龙分手后相信了泥雪说的话,就和泥雪好到现在,可是泥雪竟然却做了那样一件事,让雨龙在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劝他退学了,害的她和仙芝因为他的突然离去伤心欲绝,却是没有告诉她和仙芝,雨龙退学的原因。害她被冤枉了,当时在班里成了一群喜欢雨龙的女生记恨的对象,好像当时很孤立,连平时和她最好的朋友小玲都为了不得罪大家好长时间没和她说话。想想自己又天真又冤屈,白白的失去了自己当年在失去他后的一段本该是快乐的生活的时间。 以后的日子她改变了自己的性格,变得开朗了许多,她觉得连自己背叛过的雨龙都能不记恨自己和自己随便聊天,说明世上还是好人多一些,他老公因为她的改变也对她很好了,在情人节的那天,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了老公送她的玫瑰花…… 不怕不曾爱,就怕曾爱错 张黎那年28岁,在这样一个平凡的年龄,她却成了父母眼中的问题女儿。23岁的妹妹已出嫁,而她却单身至今。而她一直坚守的完美爱情却迟迟不出现,而且身旁的朋友也投来怀疑的目光,面对这些困扰,引起了她的一度质疑。 原本,她只想着婚姻大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趁现在还年轻,且精力充沛,不如边等她的白马王子,边努力开创自己的事业。她不在乎上辈人的思想,就算今生清苦,也要走自己的路,为一个梦想,甘愿此时孤独。可浑然不觉一晃,她已是近30岁的人了,所谓三十而立,可事业却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的境界,一直守身如玉的她开始尝试爱情。 热心的同事帮她介绍了一个长相英俊帅气的男孩,而且性格也算忠厚沉稳,又是同乡。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原来生活就是这么回事,当初理想的爱情太天真了,过日子踏踏实实才是真。岁月不饶人,大家觉得她们两人各方面都相配,父母也没过高要求,在他们还没有买房的情况下就催两人结婚,用妈妈的话:“中国的女人过了30就惹人闲话了,感觉不错就结婚吧!”于是,结婚也就排上了日程。 第12章 呼吸的痛(2) 婚后的生活如大多数夫妻一样,过得顺顺当当。现在她才知道家里有个好男人,特别是有个会烧饭的男人,日子过得这么温馨。前些年一个人什么都凑和:吃饭,要么在餐馆里随便吃点,要么就在家吃泡面;遇到事也没个人商量,就一个人想破脑壳地琢磨。现在在家有热腾腾的可口饭菜,衣服也买的多了,而且打扮的也漂亮更具女性魅力了。什么事也有老公参与,给些意见。唯一的不足就是压力更大了,生活不再是一个人,虽然中国的男人都得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可一向事业好强的张黎可不想在家做个家庭主妇,老公兄弟两个哥哥已娶妻,只剩下一个老娘在家种那一亩三分地。张黎想趁年轻买套房子吧,就在工作的县城买了套120平方米的三居室,实行分期付款。 本想过两年再要孩子,可不小心就怀上了。第二年儿子出生了,这无疑给平静、温馨的家庭添了一丝热闹。家里人多了,经济负担也就更重了。老公是邮政局开车的司机,也就那点死工资,而张黎是在一个服装公司做业务的。为了这个家,她不得不加倍努力。在外面受的委屈,她也不能一五一十地向老公讲,这是他的性格所定的,老公除了多帮她做点家务,和婆婆一起照顾孩子,别的老公也帮不上忙。张黎也习惯了一个人承受工作中的压力,用好朋友的话总结这种感受就是:张黎像个男人一样,在大众面前永远得撑着。张黎业绩真不错,可也有自己的烦恼。在公司里头人多嘴杂,人心难测,没有友谊只有同谋,明哲保身谨言慎行,真是太难了,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你张扬,别人枪打出头鸟;你忍着吧,别人把你当抹布;你上进呢,别人说你月兑离群众;你落后呢,别人觉得你无足轻重。 日子长了,她难免受不了这种压抑的气氛,想跳槽,现在金融危机,工作难找,一家老小也折腾不起。可一个人承受久了,就像一个气球,总有一天会爆炸的。于是,家庭也就出现了小的摩擦,日积月累矛盾自然加深了,由小吵小闹到大打出手,这是她们结婚前从来没有想到过的。夫妻二人从相爱到组建家庭,再从彼此漠不关心到有了离婚的念头,这让她们彼此怀疑当初结婚的举措。 现在的离婚比结婚还容易,两人一次激烈地争吵之后,立马到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法,红本换绿本一瞬间就完成了。孩子就判给了丈夫,她又恢复了单身。 下半年公司总体呈好转趋势,张黎的稳居第一,单多客户也多了。经常带着客户出入风月场所,像她这样风韵犹存美少妇,难免会招来那些臭男人的想入非非。经历的多了,也就习惯了,为了满足男人的虚荣心,张黎也学会了同他们x,像个交际花一样,受客户争宠。不过她对此也有分寸,用自己圆滑的处世方法,尽量回避他们的过分要求。 可是,钱挣得多了,人的精神就更孤单了,眼看已近40岁了,儿子也给了前夫,每天回到宽大的房子里只能听到自己的回声。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她情感最脆弱的时候,发疯的想儿子。可碍于面子,她又不去前夫家,为了掩饰内心的痛苦,她经常去酒吧酗酒。 一次,在酒吧里,张黎喝醉了。在迷蒙中她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走进他的视线,她们聊了好多好多她从来不向人说起的烦恼,好像还吐了。第二天醒来,张黎一惊,她睡在了宾馆里,身上已换成了一套做工精细的丝绸睡衣。床头留了一张纸条:很高兴认识你,昨天你喝醉了,我不知你家在哪,就将你送到这里将就一宿,你吐了,我让服务生给你换上了睡衣,脏衣服洗了。我昨晚有事没来得急打招呼就不告而别了,请原谅。电话1594638x 张黎看后才回过神来,松了一口气,幸亏没遇上坏人。中午,张黎离开宾馆,上班后就发了个信息过去道谢。谁知对方刚刚开完会,为了还房费和衣服钱,张黎约对方晚上在红日酒店见。 张黎到时,对方也定好了位置,这让张黎更怀歉意,大家一见如故,彼此寒暄一番就点菜了。这样大家还谈得来,一来二往就熟悉了,关系也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男的叫李晨,在南天桥区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两人常约在晚上一起共进晚餐,有时李晨出差也会给张黎买些昂贵的礼物。这不,前天出差去云南,又帮她带回一些当地的特产。张黎看着李晨一副乐颠颠的样子,心想男人真是有意思,一下子为女人花了那么多钱,还满心欢喜,难道男人辛辛苦苦地挣钱,就是为了让女人来享受,这样他们才有成就感?不可思议,女同事们成天在办公室里喊累,说做得好不如嫁得好,如果有个好男人肯娶她们就好了,就不必天天朝九晚五,辛辛苦苦地挤公交车上班了。不过这个好男人必须要有钱,否则算不上好男人。可这男人却不是自己的。 其实,离婚后这几年,张黎一直在经济上富着,感情却空虚着。能遇上李晨这样对自己好的男人,她很开心,只是李晨只是一个过渡。因为李晨有老婆孩子,虽说感情不好,但那也是一个家啊!对未来的爱情,她很迷茫。记得她曾在夜总会陪客户时,一个陪歌女说的话:“这种地方,最好别太认真,也许你对我认真了,我以为你在说笑话,我认真了,你却以为我在开玩笑,这世上的事有多少是真的,有多少是假的,假作真时真亦假。你们男人可能见了漂亮女人都这样,是真是假只有你们自己清楚,你不要拿我开心了,我早过了做梦的年龄,那些超越世俗的爱只会在preryman中出现,只有那些天天梦见白马王子的灰姑娘们才会信。”对李晨投入越多,就越想起这句话,伤感的愁绪又涌上心头。 张爱玲说,生活是一个华美的袍子,揭开后会发现底下爬满虱子。也许自己就是身着那件华美的袍子的傻女人。 一个人的夜晚,张黎常会放一些轻快的曲子,这也成为生活的一部分。音乐是温暖的春风,会驱散人心中的惆怅,有人说:“音乐是女人的手,会为你抚平创伤。”张黎对这句话半信半疑,也许只能短暂时忘记创伤吧,抚平?这并不属实。孤独创造了音乐,它融入了人们的生存信念,人们借音乐来驱赶孤独,也借音乐感悟孤独,孤独并非都是苦闷,也并不都是悲哀。我有时喜欢一个人独处,就那么自己安安静静地待着,因为群体聚会太嘈杂,时间久了,我会寻求一种解月兑,就像孤独久了要寻求一种群聚的欢乐一样。 对音乐,张黎只抱着欣赏的态度,从不给予评价。在这个年龄,爱情是一道难解的题,怕说错,更怕错过,只能留心地等待。佛说:“万事随缘,莫执着。” 卑微的婚姻 张家湾里有几百户质朴的农民,听传说中所讲,在早期这个湾里只住着搬迁过来的5户人家。后来,有2户香火不旺,另外2户直接断了香火,香火最旺的张家就在这个湾里成了大户。解放后,又实行分产到户。子孙分家单过,村里又划分许多个小组,其中一个组因张家人多,就命名为张家湾。 张家湾里有一户人家姓李,繁衍至今,只剩下兄弟两人,两家都是一儿一女。李老大已有60岁好几了,女儿早已出嫁,只剩下一个都奔30的儿子李春明,由于长相逊了点,再加上家境一般,在父母看来,可不能让儿子打了光棍,目前没娶到媳妇是老两口的心头大患。于是,他们做梦都想有人给说门亲事,四处找人帮忙。对女方没什么要求,只要脑子正常,没病没灾,年龄相当,能生儿育女就行,他们也就完成了最后一张心愿。 所谓,无巧不成书。这天邻居在一个远房表舅家无意中提起,表舅妈的妯娌梁家婶子正好听到,说正好她娘家村里有户人家的女儿也快三十了,至今未嫁。女方的父母也急了,曾向她提起帮女儿找个婆家。可就是女方家里的人是出了名的不讲理,谁也不敢给他们家说媒,怕到时害了男家。梁家婶子想,既然男家想娶媳妇,女家想嫁闺女,而且双方都很急切,也没什么要求,不如给两家牵线搭桥,至于能不能结婚,那是两个年轻人的事。 邻居回来一说,李老大就放在心上了,当即请邻居帮忙让双方见面。相亲,看家,经过当地的繁文缛节,最终发展到谈婚论嫁的程序上。一说到结婚,就要谈到彩礼,李老大想,儿子都这么大了,好不容易说了门亲事,可不能黄了,可女方要的是8万元啊!理由是李春明家没有新楼。李老大实在也没那么多钱,婚事就此陷入两难境地,停止不前了。村里人也正为李老大发愁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原因是那女孩最近竟偷偷跑来找李春明且小住了下来。 这下可把李老大老两口乐坏了,现在的年轻思想开放,再说都是单身且在谈婚论嫁,两人一处就像x爱情的火焰燃烧起来了。老李大两口可不管,他们家的是儿子,这不时间一长,一不小心人家姑娘就有了李家的种。女方父母也不敢厉害了,放下一向强硬的态度。自己的女儿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们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李老大这时放慢了筹钱的节拍,可时间一长,女方的父母急了,再说现在的女儿大了,不但不听他们的话,而且动不动就偷偷跑到李春明家来长住。 这样谈判也就有了商量的余地,双方讨价还价,最终以5万成交。为此,李老大四处借钱,女方父母催着收钱。这张买卖被左邻右舍笑称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联姻。 不管怎么说这婚还是结了,婚后,李老大两口心想“千年的媳妇熬成婆”,心头大事已了,这下总该安享晚年了吧。谁知,事事难料,正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女”这媳妇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刚过门就和他们干上了。从此,家里是争吵不断,原因也大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锁事。比如:李老大的女儿总在他们家又吃又住的,女儿一听也不愿意了,这一闹就成一锅粥了。儿子可惨了,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最终,新婚100天,这两辈人就分了家。 虽然吵吵闹闹的,但日子总还得过吧。大人过日子可不同于小孩过家家,柴米油盐的样样要钱,李春明的媳妇还又有了身孕,他也不敢向以往一样去南方继续漂,决定在附近挣点钱养家糊口。眼前,年轻的村民都外乡打工去了,只剩下这些有事月兑不开身的年轻人和留守老人及孩子。像他这样的年轻人也只能在家乡找活干,可当地一没工厂,二没公司。这不,正好听说老丈人家旁边有人要盖个大猪厂,正缺人手,李春明就打算前往。可猪厂离自己村有好几十里路呢,工地上只包中餐,不包住。大家一商量说:“不如去你老丈人家吃住一段时间,这样也免了来回舟车劳顿。”李春明一想也是,这是重体力活,每天干完活也疲惫不堪,若再骑摩托车回来难免有点酒后驾车的危险呀! 还好岳父勉强先答应了,在他们家搭个火,粮食也运去了,只是不没吃上几顿饭,李春明就不远千里天天往回赶了,原因是一见面就得受岳父大人不厌其烦的训斥。很简单李春明没钱,没工作,打个小工,让他女儿跟着受穷了。这可是乡下,谁家能有多少钱,谁又不想一夜暴富呢?这环境条件也不允许啊!再说这家境在没结婚前大家都知道的。 左邻右舍都在忙着各自家里的一亩三分地,李春明的家事,朴实无华的村民即使知道并可怜李春明一个年轻小伙子过得这么窝囊,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更可况清官难断家务事。秋后了,粮食也已入仓,大家终于可以闲置几天,大家在一起聊天,在乡邻的关心问候下,李春明突然哭了。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看来这其中的痛苦只有李春明个人清楚。 深秋的天气一天天转凉,一天,李春明干了一天的活,下班时已经是下午6点钟了。夜幕降临,附近村落已炊烟四起,李春明骑上摩托车就直奔家中。在离家还有2里路的途中遭遇了车祸。由于当时夜已深了,公路上除了来往的车辆,没什么人路过。所以,造事司机已逃离车祸现场。后来,邻村人发现了,于是拨了110,可看到满地的血,已看不清不醒人事的李春明的脸,大家围着议论纷纷,直等办事人员来到现场将其送往镇上医院。 后来,警察还是从李春明身上的手机里找到了李老大。当晚李老大的老伴一听如五雷轰顶,当场晕厥。李老大一家人及亲家人都赶往医院,可守了一整夜,李春明也未醒来。亲家一看,这下完了,看来指定是活不过来了,天一亮就拉着怀着几个月身孕的女儿回家了。李老大什么也顾不上了,现在儿子还在重度昏迷中,这沉重的医药费从哪出呢?医院可是看钱下药的,这生死关头,医院可是得罪不起的。第二天回家拿了所有的积蓄来,可院方已要求李老大将儿子转往更高级的市医院想办法,这预示着什么,谁都知道。可这一天一夜的医疗费已花光了家里的所有钱,没办法救人要紧,只要豁出去这张老脸了。李老大看亲家带着媳妇走了就没来过,他只好带着写好的欠条去亲家那里求他们把彩礼钱先挪用一下。可刚张嘴就被当场喝住,不仅没有拿到钱,还挨了一顿臭骂。 李老大不敢半点怠慢,这里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可儿子在医院里生死未卜。回到家里,到处找人凑钱,你1000他500总算凑了一些。马上将儿子转院,住了两天,医生不得不向李老大透露,眼看木已成舟,恐无回天乏术。亲家这时赶来了,眼看女婿小命没了,转身就拉着李老大去替儿子签离婚书。李老大哪有这份心,亲家见威逼也不见效,就又拉着女儿回去了。第四天,李春明奇迹般的起死回生,还真是从鬼门关里捡回了一条小命。 李春明大病初愈已无法支付住院费,选择回家休养。可能受到多方的舆论压力,媳妇还是回来了,不久后为李家生了一个儿子。待李春明痊愈后,矛盾又开始延续并不断升级,婆媳战争的硝烟,危机到李春明的正常生活,李春明年纪轻轻就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李老太太说儿子怕媳妇不向着她这个为其操劳大半辈子的亲妈,在岳父家,李春明成了没本领,不心疼媳妇的窝囊丈夫。 五年后,长期的精神压力已堆积如山,已超过瘦小的李春明的心理承受能力,他先失语,发展到痴呆,不治而疯,最终不知所向何处,留给活着的亲人的是无限的悔恨。 在渐渐开明的时代,这种积怨成疾的婚姻还会上演,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悲哀,用两代人的一生换来的也许只是延续香火的火种,因为幸福从未向婚姻靠近过。在这场大彻大悲的婚姻生活中,我们已不能为其做些什么,只愿天下的夫妻好好珍惜此生相伴到老的人,上下辈之间的互敬互爱,互不干涉,和睦友好的生活。 昙花 刹那间的美丽,一瞬即永远。 她不应该陪他看昙花的,那是一种别离的征兆。 那年她不过十六、七岁吧,正置情窦初开的豆蔻年华。 乡下的房子大都有宽敞的院子。只记得时置盛夏,隔着矮矮的篱笆围墙,她看到隔壁住进了一个男孩子。他大概二十岁左右吧,黝黑的皮肤,个子高高的,很帅气的模样。 就那么一刹那,她的目光紧紧地黏在了他的身上,接着身体里仿佛也有东西被吸引过去,整个人就神情恍惚起来。 第17章 爱也放手(3) 那时的我们都太贪心,却忘了一切都会有尽头。 没有一起考上的大学。从此,各安天涯。窗外的青藤一天天在无声滋长。关于你的流言,我装作置若罔闻。期盼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却让它断了线。一次又一次。无法告诉你我心中的悲伤。 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眼泪。一遍又一遍地读着它。 小美人鱼把她的声音献给了巫婆,换来的却不是王子的爱情。可她,却无法告诉他。 等待是一场漫长的无声电影。费尽气力。依旧无法出声。无法告诉你我在这里。 蝴蝶已去。如何为你尘埃落定。 那个温室的花房,那些因没有爱而死去的生命,即使是再美的世界,也无可留恋。因为没有适宜的邂逅,可以让它们绽放。总是在保持着一种固定的姿势。总是在渐渐走向死亡的过程。不再有季节。那辆已锈迹斑斑的单车,不知在哪一角落哭泣着爱的苍老还是别离的长久。 有只蝴蝶停在梦里,幽蓝的翅膀。一如那个不再回来的春光明媚的午后,它停在我的手心。让它自由吧,你说。我呆呆地望着你若即若离的眼神。赤道下起了雪。 人群中的你还是能轻易举就攻陷我的城地。却不再有相认的理由。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单车已不是原来的那辆,属于我的位置也已退休在某个角落。似乎是清减了不少。想要过去跟你走。等不到尽头的红灯和呼啸而过的车,眼睁睁看着你消失。茫茫人海。握着的另一只手不是我的。背过脸搭上反方向的车。你已在世界的另一头。我没回头。 有沙子进了眼睛。 她惨白的脸已足够我自欺欺人的理由。你湿透的背影有如我湿透的脸颊。只看到你破碎的脸庞。 谁在为谁受着伤。 迟迟等不到你的声音。二十三点五十九分。心在悬崖边缘徘徊。轻声唤你的名字,那边传来的却是她的声音。黑暗席卷而来。在十九岁的最后一秒。泪水断了线。 有烟花在空中绽放,美丽辉煌。 风在吹动谁的青丝,又有谁的心事在湖面破碎。随波飘摇。 做点什么解释吧,我希望你能骗我一次也好。 穿越如柱的人群,出现在你面前的我却被你淡淡的眼神无情地挡在六月之外。 你说,没什么好解释的。就只是这样。如你想的那样。 我守着关于我们的曾经,倔强着不肯承认那已是过去。 你的面孔在繁华背后失了真。 谁都不是谁的未来。 蝴蝶四散而去。消失了。 不知道你有多远,有五年那么远吗? 我路过那条无人的小巷。禁止通行。一条条x的管道反着银光。突然我想,如果血管断裂后会怎样,愈合吗?禁止通行,是现在还是永远。星光若隐若现。 经过街角的那棵枯树时,彩灯突然亮了。我哭了。没有你的情人节。我要开始习惯。 花了整整一年的时光才敢告诉自己真相。蝴蝶很美,可是它会飞。 樱花以每秒五厘米的速度下坠。甜而迷离的樟脑香透过衣柜的缝隙流泻出来。无法抗拒。 三十八度。发烧了。 六年了。结束了。剧终。人散。 蝴蝶,终究没有破茧而出。 爱你,所以放手 她和他是在她好友静的生日宴会中认识的。 她一直都很自卑,1.5米的个子,一张不好看的脸,一份最普通的工作,让她始终觉得自己到哪里都是一个衬景,是为了配合别人的审美需要的,就像一只孤独的丑小鸭。所以她很少参加什么聚会之类的,但这次例外。她如以往的一样不怎么说话,只静静的待在一个角落。静走过来介绍了他给她认识,她腼腆的站了起来。他是静老公的同学,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他好高,有一米八吧,她仰了头才能看到他的脸,一张英俊的脸。他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和她握手,轻轻握了一下就松开了,她感觉到他掌心的温暖。唱歌的时候,静力邀她也唱一首,她推辞不过只得红了脸站起来唱了一首。她的嗓子很好,每个人都说唱的动听。放麦克风的时候她无意间瞥到了他正望着自己笑,她一慌,麦克风险些掉落到地上。 聚会结束的时候已经很晚。静不放心,请他送她一程。他爽快的答应了,她本想推辞的,还没开口就看到他递过来的头盔,便没好意思再说。坐在他的身后,车速不快,她和他都没有说话。晚风吹来槐花的淡香,她心里突然有种很安全很安全的感觉。到了家门口,她下来摘头盔的时候不小心让上面的绊子绞住了一束头发,她手忙脚乱也没能弄开。他笑了,伸手把她拉到面前,轻轻的为她顺好头发。她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香。 这之后他便会在每个周末的时候约她一起喝茶,或者看一些搞笑的电影。她觉得这样的时刻总是很快乐,不再有丑小鸭的孤独感,感觉自己好象一不小心被一辆幸福的金马车撞到了。她的心里有颗种子在慢慢的破土牵蔓,想要攀到一棵阳光的树上。那天他握着她的手让她做他的女朋友时,她幸福的流下眼泪,有些恍惚。她只是个丑小鸭,而他却像一个王子。难道那把爱的金钥匙真的已经掉落到她的掌心了吗?她小心翼翼的捧着爱的小心脏,在他的阳光里轻轻的飞。 她是在去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不小心听到的。他的那个朋友痛心疾首的问他究竟喜欢她什么,他实在想不通他看上了她哪里,一个又黑又瘦小又丑的女人。她没有听到他回答了什么,她只是突然有种被铅弹击中了的感觉,哪里都有了痛。爱,原来真的在意相配,而自己究竟哪里和他相配呢?她刹那间泪流满面。她也曾问过他究竟喜欢自己什么,他笑着捏了下她的塌鼻子一件件数,喜欢她的安静,喜欢她的温柔,喜欢听她唱歌,喜欢她黑黑的长长的发,反正就是喜欢了,哪里哪里都喜欢。可是那么多的喜欢为什么还是显得那么单薄呢?让她禁不起别人的疑问。她的眼睛从此添了一些淡淡的哀愁。 如果不是他执意要带她去见他寡居的母亲,那伤害就不会来的那么突然。当他的母亲看到他身后的丑小鸭时,竟然心脏病复发险些昏迷了过去。她看到了他眼睛里深深的自责。老太太固执的赶她走说不想再见到她。她心里很慌很慌,无助的看着他。他安慰了母亲以后拉着她的手跑了出来。她的眼泪一直没停,他抱着她安慰着她,让她给他些时间做母亲的工作。他说没想到母亲会这么激动,得慢慢想办法,让她一定要坚持,千万不要松手。她只是流泪,眉尖有了深深的痛。 下晚班,大雨如倾。她看到他正倚着摩托车在路口的路灯下等她,没穿雨衣也没有任何避雨的东西,大雨已湿透了他的全身。她一阵心疼,举着的伞尽力的向他那边倾斜一边嗔怪他。他一把抱住她,紧紧的,象要把她挤进他的身体里。他告诉她他又和母亲争执了,母亲仍不肯退让,他已经三天没回家了。望着他的憔悴和疲惫她的心针刺刺的疼,真的很爱他啊,所以一直舍不得放手。以为爱终能守得云开。她没有告诉他他的母亲已经找过了她两次,每一次的指责都象一把剑,直插入她的心脏。她不能让他知道,她怕他为她难过,为爱难过。她一直以为只要两个人相爱就能永远,却原来,爱并不是两个人的事,爱的身后还有一双双眼睛带着审判的尺子,随时审判着爱是不是相配。她不知道还将会有多少双眼睛等着要来解剖她和他的爱情,她不知道究竟自己什么地方错了,一副皮囊也需要世人的认同吗? 又是槐花飘香的季节。她把他约了出来,向他提出分手。他愕然,刹那泪流满面。他死死的握着她的手,请她再给他些时间说母亲已经有些松口了,再给他些时间就会同意的。她冷冷告诉他,她受够了这样的爱,不想再做他的陪衬了,太累了,也不愿意再被别人解剖了。两个人不合适,况且他还有个心脏病母亲够让人受的,如果哪天她出了什么事,别人一定以为是她克的,她可承担不起。这场爱情没一个人看好,那它一定就是不应该的,分手吧。他直直的看了她半天,然后狠狠的给了她一巴掌痛苦的说他一直都在努力,一直在想尽办法要让母亲接纳她,另一边还要担心她可怜的自尊怕被别人伤害,他一直在努力,而她却轻易的松手。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抹了一下眼睛,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望着他一步步的走远,她泪雨滂沱,心一寸一寸的死掉。她一直紧紧的抓着他的,紧紧的,未曾想过要松开,如果,不是他母亲的第三次到来。她威胁她,不要再抓住他不放,她是不会同意她进她家的门的,如果儿子一定要坚持,那么,他们婚礼的那天也将是他母亲的葬礼。她问她不被祝福的爱情会不会幸福,告诉她有一种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无法改变,就如她看她怎么也不顺眼。 她整整哭了三夜,给自己无数个放弃的理由,每列出一条心就被撕去一片,一片片流着生疼的血。 爱,所以放手,有谁能明白? 第18章 转瞬之间(1) 马不停蹄的忧伤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 1. 就像多年前的雨,如今还在周而复始。 徐烟柳下了电梯走出门口,寒风带着飘洒的劲雨迎面扑来。昏黄灯光下行人寥寥,她看到那些雨纷繁的乱点在光晕的周围斑驳交错。她望着那些雨,伸出手接触它们,凉丝丝的感觉。春雨像一滴滴灰色的血,灌洗眼前的水泥丛林,高楼大厦一片灰朴朴,无言地对着这些下夜班的人。 许多事情她不愿去厘清。她觉得许多事情如果去理会,必像眼前的灰雨,杂乱无章,带着旁若无人的姿态,让人感到不可名状的绝望。但又说不出口。所有的绝望都是说不出口的,那是一团黑,一个布满尘丝的大红叉封条。如果一个绝望可以说出口,那肯定像铁树开花,枯木又发新芽。看着眼前的雨她突然有一种想笑的意图,往往在她觉得走投无路在黑暗里沉沦时,她就想笑。在一个硕大无朋的大圆烟囱底,她站在黑暗中央,往上一直看上去,天空被有规则地裁得圆圆的。阳光像纷纷坠落的碎玻璃,雨像死掉的流萤,不带光,往下掉。那时她年纪尚小,看着窗外的雨,在静寂的房间里突然孤立,无助,忧伤不止竟流下泪水。 她站在公司门口,看到一个个人被人接走或坐的士钻入雨帘,她无动于衷。 她习惯于独来独往,像一只丛林中单只穿行的猫。她不是一个怪人,和同事的合作亦很愉快。但她不喜欢喧哗。她只喜欢喧哗中的安静。比方她喜欢一个人开着电视和灯光,躺在床上,其实她无意于电视和灯光。有时,她会一个人在一个超市绕一下午,只缘于里面物质的触目可及,大片客户盲目的脚步和面目模糊的具壳。她喜欢坐在真实的人群中,谁也不认识谁。她看到无可抗拒的衰老和被x写满的青春拥挤在一起。街两侧的高大建筑群在阳光的流转中,以不同的阴影角度转身,悄然无声淹没人群。她听到了建筑在阳光下飘扬,轴转,扑在大地上的声音。花纷纷落,草叶在阴影里由绿变灰,风里压成一片喑哑。 她看看手机,知道再等下去,雨也不会停歇。她走进雨里。按着平时走路的速度和心情。清冷的水顺着她的头滑过脸面,迷糊了双眼。她只是觉得有点冷。揣着怀满的雨,街上忽有跌跌撞撞的车子飞过。她依然走她的。 2. 我找一位姓李的先生。徐烟柳俨然一个水人站在一家叫食府的饭店门前。她没有在乎迎宾小姐对她的打量。迎宾小姐将她引进了一个包间。淡蓝色的光里坐着李凌。 你就是徐烟柳了?李凌伸出修长而白净的手,没有笑。 难道非要握手吗?徐烟柳反问他。她说,我从来不和陌生的男子握手。当然包括你。 李凌这时反到有丝笑意潜入眉间,但还是很淡然。他说,你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女子。 有烟吗?她问。我想抽支烟。她点上烟,水一绺绺从发上不断往下滴。脸色苍白,在蓝光下暗紫。双唇显得皱而泛着淡淡的光。 李凌递过桌上的纸,说,擦擦你手里的水。 徐烟柳只顾抽自己的烟,歪着头看李凌。一张英俊的脸,高高的,瘦瘦的。眼眉间有些不可言说的淡漠。她淡淡在他的脸上吹一口烟,不言不语地看着他,摇摇头。我喜欢淋雨,她说。你愿意陪我淋雨吗? 这样你会病的。李凌说。 无所谓,只要不死就好。况且,我也死不了。徐烟柳继续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她又说,你从来不会笑吗? 李凌依然淡淡地道,我为什么要笑呢?李凌说,难道你约我出来,就是要陪你淋雨?我很久没淋雨了,既然出来了我们就去淋雨吧。 于是这顿饭便没有吃,两人走进了雨中。 李凌没有丝毫奇怪的感觉,在网上碰到的人,都是那么不可复制,有着独特的性情。他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去点开论坛。他像一个打扫战场的兵卒,看到那些人走场散的情景。一个个像点人成石,保持着最后的姿态。或横或躺或喘着气挣扎,胸口插着刀,还没断气,流着撕打过的血。而有些故作幽默的人,唾沫星子还挂在嘴边,四方围观的人张着空洞的嘴不断配合露出白森森的牙齿。这片热闹的天地现在残星几点,在荒芜的时间中不断下沉。一目十行中,看到了徐烟柳。她也独行在这沉夜的残垣断壁中。 他们通过qq聊了几分钟。 李凌问,你怎么不睡? 徐烟柳说,我想一劳永逸睡下去,可有时我十指之间又想抓住什么。我习惯了静和寂寞。徐烟柳也问,那你为什么不睡? 李凌回道,我也爱静和寂寞。我一般喜欢看热闹过后泥沙俱沉,任我端详不必搭理一切的从容。 原来他们在同一座城市,只需坐几路公交的路程。 3. 夜雨很大,带着阴郁和冷森在黑暗中往下逃循。偌大的街道几乎见不着人踪。只有偶尔惶惶奔蹿的小车。世界就是这样,天地很大,有风有雨,城市很大,人很多,房子一层层摞起来很高挑,有时竟容不下人的心灵栖息。 李凌拉着徐烟柳的手。俩个陌生人走在雨中,感受着陌生人的温暖。陌生人的温暖是最真切的,最透明的。不需要探询,没有索取也不必担心偿还。徐烟柳觉得,这个夜晚到来的陌生男子简直是短暂断电后的一根蜡烛。没有太多的温暖可以获取,可是可以有火苗跳跃的信心,有光似乎有了暖意。从不知源头的地方悠悠流放。 在一盏路灯下,徐烟柳说,你停一停,你站着不要动。 李凌立着不动,雨水流过他英气扑鼻的脸,一直沿着脖子流进他的身体。他看到徐烟柳用手不停地抹去脸上的水,苍白的脸像一只浮在水上的栀子花。纤纤的手戴着雪白的金属制作的镯子。水走过的线路,将她的身姿勾勒出来。含苞待放,在雨中有一股颓败后蒸发出的沉郁味。 李凌不知道这个女孩现在要做什么。她叫他闭上眼睛。他依话而行,合上眼睛的时候,感觉到雨水从他的睛帘间带着冷淡进入感官。如果此时,在一个荒雨连连的人行路灯下,这个素昧平生的女子拿着刀捅他,他是没有任何防备的。 但他感觉到女子的手在一遍又一遍地揩他脸上的水。他闻到丝丝的女子指尖的香。她的手指轻轻在他的厚唇间划过,沿着脖子下来。她用手抱住他,将水淋淋的头放在他的胸口。 她对着他的耳朵说,你不能睁开睛睛,除非我叫你睁开。她又将他的双手放到腰间,示意他抱紧。又将头埋到他胸口,贴着一侧的耳朵和脸。雨很有耐心地从天上往下掉,带着风。 她听到李凌的心跳,绷绷绷,膨膨膨。她突然哭出来,她觉得再不和着雨哭,就会被什么活活捂死。 李凌说,要紧吗?他感受到了这个女子周身颤抖的气息和雨一样没有形状流放的心。他不知道女人是否都这样,愿意和一个陌生男子相拥而泣,在雨中仅乎歇斯底里的抽泣。他渴望过爱情,但他知道现在不是爱情。而且他感知这个受伤的女子,不相信爱情。至少那种缠绵和浓烈,对于沉郁和冷静的她是望而却步的。 终于女子放开了他,也解开了他环绕在她身上的手。 他感受到她潮热的气息。她的唇像一朵炸开的栀子花,在他的脸上柔柔咬了一下。徐烟柳说,我知道你是个淡漠而纯粹的男人。可是我还不相信爱情。我心里陈年的旧伤还没愈合。 随后,李凌听到啪啪水被走踏过的声音。然后声音淹没在潺潺的雨帘里。他睁开眼睛,一片昏昏荡荡,他知道,那女子走远了。 4. 李凌还是常常夜半点开网络,点开那论坛,除了往常一样的沉寂,鲜有人活动。像一切鲜活的形象在一场大灾里瞬间毁灭。没有留迹,无法探询事情的发生归于何因,就像亿万年前恐龙们莫名其妙在大地间蒸发。 他再也没有发现徐烟柳这个id,也许这本是一个未发生的幻想。所以,他上班下班有时加班很晚,一个人走在长长的路灯下,偶尔想起,也不过是电光火石的事情。他相信爱情,但依旧很淡漠。 雨还是如此,年年这个季节在这个城市周而复始。就像多年前的雨。 爱情,只需转念一想 芬子今年三十三岁,一个女人走向凋落的年纪。有着一个不痛不痒的老公,一个不痛不痒的家庭。婚姻到了最后无非就是两件事:赚钱和吃饭。日子流水一样地过着,昨天和今天没有区别,今天和明天没有区别。 大多数的女人都是爱幻想的,把爱情和婚姻用幻想涂上多种多样的颜色。无论多么纷繁的颜色都会在生活的一次次洗涤中褪色。芬子也一样,柴、米、油、盐、老公、孩子,有时候总是搞不清自己到底是妻子还是保姆?老公是个“垃圾制造机”——脏衣服、臭袜子、烟头、烟灰,芬凡像个小勤务员一样跟在老公后面一边打扫一边像个老太婆一样唠叨。为什么自己变得这样唠叨呢?难道所有女人最后的结局都是变成这个样子吗?芬子讨厌这样的自己,每一次唠唠叨叨之后,都想找个黑匣子把自己关起来惩罚一下。人,变成了自己都不喜欢的样子,是一种悲哀。曾经那么洒月兑的自己,那个清高、自信、豁达的女子不知去向,生活的油烟里只剩下一个怨妇。怨妇,一想到这个名词,芬子就觉得不寒而栗。她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和这个名词产生瓜葛,芬子有些灰心。自己的爱情在婚姻中昏迷了,彼此的怨怼中还哪里会有幸福存在?双方不过是在家庭的牵绊中彼此忍耐着。 女儿刚放暑假,芬子就请了一个月的假,依然决定带着女儿去上海旅行。老公爽快地答应了。芬子心里咬牙,老公一定是表面上装出不放心娘俩出远门,心里却像自己一样轻松。 列车开动,芬子躺在卧铺上,想着家里将是杯碗朝天,一地狼藉,心里有一点解恨。不过缺了自己,也只能有这么一点点体现,就像富豪人家的阿姨告假回了家。她又愤愤地想象自己离开后,老公疯狂找朋友喝酒,疯狂打麻将,随他去吧!总不能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让他宠爱自己吧!自己是野草的命就不能祈求同鲜花一样的待遇。总之,自己此刻是轻松的。对于自己那鸡肋一样的婚姻,她此刻是自由的。 窗外陌生的景致吸引着她,第一次长途旅行,一切都是新奇的。一些烂熟于心的城市名字真切地经历在眼前的时候,有点兴奋。 车上的第二天,就不断接到老公的信息。 “芬子,我的袜子在哪里?” “芬子,我的牛仔裤在哪里?” “芬子,茶叶在哪里?” 芬子轻按键钮,抛回去几个字——“今天保姆放假!” 屏幕上那只小小的信封飞出去的时候,芬子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上海真大,大到一下子就把芬子淹没了,连同她的烦恼和她的失望。芬子住在妹妹家里,每天到各种各样的地方游玩。如果不是老公越来越多的短信和电话,芬子还真是有点记不起从前的生活了。 “芬子,我三天没吃早饭了。” “芬子,我今天自己洗的衣服。” “芬子,家里已经乱得不成样子了!” “芬子,你们娘俩在做什么呢?” “芬子,我终于知道没有你在,我都不知道怎么正常生活了!” “芬子,我想咱家宝贝儿了!” “芬子,我不愿意承认却也不得不承认:我想你了!——打住,你一定在得意洋洋的嘲笑我是吧?” 老公的短信越来越频繁,越来越腻腻歪歪的。芬子不屑一顾,“哼!狡猾的男人,想骗我早点回去给你当牛作马,没门!”男人是势力的动物,一旦被他的好话套住就没有挣扎的余地了,芬子有前车之鉴。 又去了杭州两天,回到上海时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地铁里格外拥挤,芬子的手机铃声不停地叫着,像此刻她空空如也的肚子。芬子没有理会,人多的时候要带好女儿,提防小偷。老公这两天由信息变成了电话,每天两三通,长途啊!讲电话的时候芬子有点心疼,仿佛看见口袋里的钱“噼里啪啦”地往出蹦,总是匆匆说两句就挂断电话。 身边的男子在聊电话,抄着上海本地的口音。面前座位上的一名女子下了车,芬子和女儿急忙坐了过去。真是太累了!还好,四十分钟的车程总算有了座位。可是未待坐定,打电话的上海男子就叫了起来,“你这个人不好这个样子的,明明座位是在我的面前,你怎么好趁人家打电话的时候坐过去?” “可是,座位在你的面前也不等于是你的?”芬子争辩。 男子毫不示弱,叽里呱啦不停地说,芬子一句没听懂。他不骂娘,不急眼,就像在教育一年级的小朋友1+1应该等于几?芬子本打算后着脸皮,充耳不闻地坐下去,走了两天,女儿一定累了。可是,男子锲而不舍,像《大话西游》里的唐僧一直在耳边嗡嗡,芬子站起来把座位让给他。多大的事啊,不就是个座位吗?芬子豁出去把腿站抽筋也买回自己耳边的清净。男子见芬子妥协了,毫不客气地坐了过去,还接着对她说:“本来座位就是在我面前的嘛!” 芬子肺子里的火“呼啦啦”地着起来,喝下一大口矿泉水浇灭。南方人管东北人叫“东北虎”,看来东北的虎群里也有像芬子这样的“三脚猫”。 手机铃声又响起来,翻开盖,老公的信息“稀里哗啦”地跳出来。 “你们娘俩从杭州回来了吗?玩得怎么样?累不累?” “照顾好咱家宝贝儿!” “别舍不得钱!” “为什么不接电话?我很担心!” 芬子忽然间很想念老公。平时和老公坐车,老公总是把座位让给老人或孩子,不论多远的路就站在我们娘俩身边和邻座的人天南地北的瞎侃。老公有北方男人的粗糙,却也有北方男人的侠义和细腻之处。芬子忽然想起妹妹的话:“我姐夫视你们娘俩为生命,你这个近视眼看不到!”是啊,别人都看得清,为什么自己只看到老公的邋遢,老公的懒惰?整天拿着放大镜跟着老公的缺点纠缠,为什么看不到自己的狭隘呢? 夫妻之间,在日复一日的耳鬓厮磨和琐碎纠缠中,彼此的光芒褪尽颜色,只感受到性格摩擦时的疼痛。殊不知卿卿我我是爱情的形式,磕磕绊绊也是一种爱情。芬子忽然间明白:自己整天叫着自己不幸福,其实幸福活生生地就在眼前,只需自己转念一想。 芬子翻开手机,打上几个字:老公,我俩都很好,勿念!明日去买票,排到票就回家,保重! 花雨缤纷 双休日,睡了个懒觉,起床时窗外已是阳光灿烂了。四月正是草长茑飞的季节,明媚的阳光、温暖的春风拂面而来,清新的空气中夹杂着淡淡的花香。这是什么花香味儿呢?该不是桃花岛上的桃花开了吧 在江西省吉水县墨潭的赣江中心,有一座美丽的岛,岛上种有千亩桃树。桃花岛上环境幽雅,空气清新,是情侣们谈恋爱的好去处。每当桃花盛开的季节,便会吸引游人如织般前来赏花。我也经不住那满岛美丽桃花的诱惑,每年都要去好几次桃花岛赏花。 说不清楚为什么会突然想起桃花岛上的那片美丽的桃花,但却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在心中盼望桃花花开已经很久了。又有一年没去桃花岛了,心中总想着那片美丽的桃花林。 已经是四月中旬,桃花的花期也已经接近尾声,再不去看桃花的话今年将会错过花期了。花期真的不等人,正如总在错过中的我已经失去了明媚的青春容颜。 我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登上了开往桃花岛的游船。虽然花期已接近尾声了,但因为是双休日,前来赏花的人还是很多。挤在喧哗的游船一角,听着人们的欢声笑语,心绪已经飘到那年的桃花盛开的季节…… 第19章 转瞬之间(2) 那年的桃花盛开时节,我随着前来赏花的游人们一起挤在一条开往桃花岛的小船上。小船儿在船家小伙的竹竿轻点下便顺水飘往桃花岛,小船上载了不少游人,船身有些摇晃。我一时没站稳,身子倾向站在我身边的一个大男孩,他扶我站稳后对我微微一笑:“你也是一个人来的吗?”我低下头,轻轻地“嗯。”了一声。 “那你是本地人吗?对桃花岛熟悉吗?” “我每年都要来几次,应该算是很熟悉了吧。” “我是xx报社的记者,慕名而来赏花和拍一些桃花图片。可以请你做我的导游吗?” “行,没问题。” 上了桃花岛,带着他一路游桃花林。他举着相机拍了一张又一张,并不时地用笔在纸上记着什么。嘴里还在感叹:“桃花岛上的桃花真是太美了。如果没有来过这里赏花就不能算是真正走进春天,或者说没有读懂真正的春天。以后每年桃花开时,我都要来赏花。如果能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就好了。” “桃花固然美丽,但花期却很短暂的,就像青春转眼就会消逝……” “你小小年纪,哪来这么多的伤感?好像历尽了沧海桑田的老人家似的。不会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吧?”说完他看着我笑,我也想跟着他笑,但却始终笑不出来。 “怎么了,生气了吗?是不是我刚才说重了?那我收回刚才说过的话,好吗?”没等我开口,他就抓住我身边的桃树树枝摇晃起来,那满树的桃花便纷纷扬扬地飘落在我们的头顶、肩膀上。我伸出双手去接,桃花花瓣却调皮的滑过我的手飘在了我们身旁的地上。我被眼前的美丽花瓣雨惊呆了,禁不住说:“好美的花瓣雨,真是太美了!我的双手接不住它们飘零的诗意……” 他用相机将我如醉如痴的神情拍了下来,我也学着他的样子用力摇着桃树,那片片花瓣便飘落了我们一身,地上已是一地的美丽花瓣。 看他愣在花雨中,我拔腿便朝前面的桃林深处跑去。”你想丢下我呀?你、你、你好坏呀!”他笑着来追我,我们尽情地跑着,笑着,笑声在桃花林中传出很远、很远…… 夕阳西下,我们带着一天的喜悦与不舍下岛了。分别时,他问我要我的电话号码,我摇了摇头:“对不起,我没有电话。” “今天玩得很开心,认识你我感到很高兴!请问你叫什么名字?以后我怎么才能找到你呢?”看着他一脸真诚,又一脸的孩子气,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认识你我也很开心。” “给,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以后多联系,记得一定要打我的电话。” “好的,我会的。”接过他递来的名片,我随手放进了上衣的口袋里。 “明年桃花开时我希望还能与你同游,不,是每年桃花开时,我们都要同游,好吗?”金色的夕阳映照着他灿烂的笑容。他把手放到耳朵边给我做了个打电话的姿势:“记得一定要给我打电话哟,你可别失约啊!”我看着他的眼睛,一脸真诚的对他说:“不会失约的,我回去一定给你打,好吗?” 他冲我扮了个鬼脸:“你不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叫你桃花吧。你的笑就像桃花一样美。”在他的温柔的眼神注视下,我的脸羞成了岛上的红桃花…… 他将我的手放在他手心,掏出一枝笔在我手心画了一朵桃花的图案。”待到来年桃花盛开时,我们再相会!可爱的桃花,再见了,咱们后会有期!”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人流中…… 回到家里,早早就睡了。一觉醒来已是凌晨,我突然就很想他,不知他现在到家了吗?他在做什么呢,他有没有想我?我赶紧起床去找他的那张名片,但把衣服的口袋翻遍了也没有找到。阳台上正晾着妈妈帮我洗好的晚上换下的衣服,口袋中空空如也。迫不及待地去问睡梦中的妈妈,妈妈说洗衣服时把我口袋中的几张纸弄湿了,妈妈以为那些纸片没有用,就扔进了废纸篓,而晚上妈妈下楼时顺便把废纸篓中的垃圾倒掉了。我心中突然被一种难以解释得清楚的感觉将我包围,心情就这样暗淡了下来。我喃喃地说:“我真的不想失约,我真的不想失约……” 上班,下班。生活过得忙碌而平淡,只是我时常会在深夜做梦,每个梦中都有一片美丽的桃花林。林中桃花开得好美,桃林深处有一个身穿运动服的大男孩,他一直朝着我笑。我喜欢看他温暖而真诚的笑容。在缤纷的花雨中,他对我说:“桃花,咱们后会有期!”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被惊醒,梦醒之后心中是很深的后悔与失落。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做着同样内容的梦。所以我每年都要去看几次桃花,我在期待着与他能有重逢的一天。但花开花落几春秋,我与他却没有再相逢。每次我站在桃树下时,我都问自己,我和他还会有重逢的那一天吗? 多年后的今天,我再次来到了桃花岛。桃花林美丽一如当年,只是同游的人已经不再。不知那个有着阳光般笑容的他是不是也会想起这片美丽的桃花林?是不是他已经淡忘了这缤纷的花雨?我走到桃树下,用力一摇,那树美丽的桃花花瓣便纷纷扬扬地在我的眼前飘落成雨…… 一生一次的暗恋 1 一个人的一生,有很多和恋有关的爱。譬如青梅竹马相知如镜的恋,暗暗喜欢着却埋藏在心里让其成为陈年酒的暗恋,十指紧扣开在阳光下的明恋——这才是真正的恋爱关系,当然,还有失恋。 我人生的第一场恋,是暗恋,对我而言,有着轰轰烈烈的味道――每个人的恋爱都是轰轰烈烈,对个人而言。我相信。 2 发生在高二时期,那时学校新来一老师,非常年轻,刚刚大学毕业的那种,教我们美术和音乐。毫无疑问,在这个美好的青春期里,有人和你谈毕加索,凡高,巴赫,海顿,是多让人兴奋的事,而且,这人还长得很帅。 于是,和很多女同学一样,天天都谈论着他,希望一周能多上几节美术音乐课,这样就能看到他修长灵活的手指认真地画画,弹钢琴。一个男人聚精会神地做着事情时,是最有魅力的。我最喜欢看他那种陶醉的样子。 慢慢地,有很多女同学直接去他的宿舍找他,问他要画,让他捉着她的手指教弹琴。每个被他碰触过的女孩都兴奋得不能自己,不停地抚模被碰过的手指,仿佛余温犹在,恨不得永远不要洗手,让这种感觉永远存在。他是个非常有耐心的老师,有求必应,所以,越来越多的同学都有他亲手画的画,连平时最不起眼的女同学,都脸涨得红红的拿着他的画开心地谈论。那种神情,比中了500万彩票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属于中等姿色成绩还算优秀的那种平常女孩,我没有像所有的女同学一样,一有时间就去接近他,而是默默地站在最远的地方看着他满头汗依然忙不过来样子。不是不想去要一幅画,而是,不想那么庸俗那时的我,有着非常清高的心。看着赶集一样的女同学,虽然会羡慕,因为可以近距离接近自己喜欢的人,但心里哼哼的。所以,我从来没有主动去要过一幅画,有时躺在床上想,如果我有一幅他亲笔画,我一定会珍之重之,永远永远――那时真是年轻啊,不知道永远是世间最不靠谱的两个字。 3 每天,我总是很早很早就到学校,可以安静地看着我的老师操场上运动,他喜欢篮球,慢跑,每天都是先是慢跑三五圈,然后和另外几个老师打篮球。看着他在操场上像风一样矫健驰骋的样子,我都非常感动,仿佛这些都是为我一个人而做的。 时间久了,总会有感觉。他看到我远远地坐在草地上看,总会给我一个明朗的微笑。 日子过得飞快,很快就要高考,我心里有些焦急起来,我这么喜欢他,却没有他的片言只字,哪怕拥有一个字的书法,也是好的。 那是一个周末,不用上课,大学同学不是回家就是去逛街,学校静悄悄的。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直到下午,我才下了决心,去他的宿舍问他要一幅画。 每近他的宿舍一步,我的心跳就急一点,当我站在他的宿舍门前时,已经紧张得几乎没法呼吸,怎么开口呢?虽然连最不起眼的女同学都能要到他的画,我心里还是有些不安,万一他不给我画怎么办?那岂不是很丢脸? 还在门口思潮起伏,忽然听见里面传出女子的申吟声。我屏住呼吸,申吟声越来越重,男女夹集。我的脸蓦地红了,明白了怎么回事。心里想走开,但脚却走近了那扇门。我找到了一条门缝,心惊胆颤地向里面看去。 一个长得十分漂亮的女子在他的身下微微扭动,她有着一头黑色长发,头发恣意铺在床上,十分性感。 我是颤栗着身体离开的,头脑一片空白,只有无数嗡嗡的声音在耳朵边烦燥地叫着。 天啊,没有想到会让我看到如此香艳而绝望的一幕,难道是上帝看见我对他的痴迷,所以故意安排了这一出戏吗? 4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我疲惫而无力的流下了眼泪。 第20章 转瞬之间(3) 从此,真的真的,这个我暗恋了两年的老师在我心里远去了,好像那天他们的激情,是和我作最后的告别。我进入了最佳的状态,以最饱满的心情进了考场,然后,考进了我所期望的大学。 高考后,老师主动找到了我,说是祝贺我考上了大学,他递上一幅画。画布上画着几株荷花,洁白而骄傲地开着。捧着画,我心里有万千句话想要说,可是说出口的,却是两个字:“谢谢!” 画拿回家,就压进了箱底。两三年后,不知翻什么把它翻了出来,已被不知名虫子蛀了好多洞洞,上面还残留几粒黑色的虫子排泄物。看着这幅破了旧了的画,那段青葱岁月又回到眼前,但一切都过去了。我有点伤感的把它扔进了垃圾筒,就像当年一夜之间,我把对他的那份热切冀期扔掉了一样。 5 五年后,也就是走上工作岗位的那一年,我们办了一个高中同学聚会,他也来了。仍然很帅,还多了成熟的味道,隐约听说,他未婚。曾经有过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但不能忍受他只做一个平凡教师,不能提供她宽裕的富贵生活,离开了。 聚会要结束的时候,他悄悄问了我一句:“有时间喝杯茶吗?” 我看着他,这个我爱了两年的男人,为什么现在没有了当年那种感觉了呢?是那次我无意中偷窥到的画面,还是时光偷走了,那种他只看我一眼便能幸福几天的感觉? 于是,我十分坦然地回答:“那杯茶,早已经凉了。” 当爱已成往事 子旭和晓雪在深圳相遇时,晓雪已经离婚一年了,他俩本是一座城市的高中同学,在高中时,子旭追求过晓雪,只是晓雪当时已经心有所属。高中毕业后,晓雪和同是高中同学的志成一起去了另一座城市上了大学,在那令人难忘的大学时代,晓雪渡过了人生中最美妙的时光,短暂的大学恋爱时光转眼即逝,伴随着毕业、实习、工作,同时也迎来了晓雪和志成的新婚日子,这一切让同学们羡煞不已。 结婚七八年后,两人还是没有孩子,于是他们找时间一起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两个人都很健康,两人很高兴地回了家。平时,两人也经常因为琐碎之事争吵,之后两人又互相道歉、相拥而泣直到握手言和。在那期间,两人还曾偷偷模模去医院了解试管婴儿的各种介绍及试验,结果也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医生也没查出到底是谁的原因,两人泄气了…… 由于志成在家中是独生子,家里的老人非常渴望能有个孙子或者孙女的,这些志成心中自是明了。他也曾想过和晓雪就这样一辈子丁克下去,将来有一天领养一个也不错,可是当他把自己的想法讲给父母时,还是遭到了两位老人的强烈反对,老母亲声泪俱下地说道:“辛辛苦苦把你养大并供上大学,我们图的是什么啊?还不是等你老了有所养、有所盼啊?你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我们才可以安心地闭目啊……” 志成冲出了父母的房间,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抽着闷烟,思绪纷乱——他的内心很痛苦,真的很痛苦,一面是生养自己的父母,一面是自己深爱的妻子,他既不想做不孝之子,也不想做负心之人,他宁愿自己折寿十年,来换得大家的和诣,可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事了。想着这些烦心事儿,不知不觉走到一个小菜馆前,他扔掉手里未吸完的烟,心情沮丧地走进去,要了两个菜和几瓶啤酒,自个儿喝起闷酒来…… 人生,人生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不如意啊?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未到伤心处,现在志成的眼睛真的湿润了,伴随着酒精的作用,还有汗水,眼睛处竟然滚落了两行热泪,但他不易被别人察觉地抹去了似乎是汗水又是泪水的东西……那纠缠在心里的困惑,他真的很想逃避,即使是男人,再坚强的男人恐怕到这一步也真的很难做出决定吧!然而这一切仿佛命中注定,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即使在工作中自己是那么出色,在单位领导的眼里是名不虚传的设计师、策划部主任,而在家庭生活中自己却面临着如此的不尽如人意,让他如何去处理这棘手的家庭矛盾? 回到家时,晓雪看到志成醉熏熏的样子,志成眯着眼睛看着晓雪,心里有说不出的感觉在涌动着,瞬间将她拥入怀中,眼泪却流了出来……志成只有在晓雪面前才如此暴露自己脆弱的心理,包括自己颓废的意志。此刻他无语,因为他觉得任何语言都代替不了自己的心情,心疼、不舍、愧疚……容纳了好多好多男人不能说出口的话啊。她是懂他的,他们是那样了解对方,哪怕一个眼神都能知道彼此的意境,她“看到”了他心中隐藏的无耐,她的心碎了,碎的一踏湖涂,但是她知道自己不能失去理智,不能在他面前像以前那样任性了,她要做个让他放心的人,让他没有顾虑的人,善良的她恢复了她以往刚和他谈恋爱时的纯真,她要给他自由,让他重新去生活,让他找个能给他生个小孩子的女人。当她有了这个想法,她感到自己真的成熟了,她为自己做出的这个决定而感到欣慰,尽管心中有太多的不舍,但她想,她已经得到了他许多的爱,这已经足够了吧。她以前是那样的柔弱,没想到真的遇到生命中如此不堪一击的感情困惑时,自己竟然心变得如此之狠、如此之凉了,她想或者他和她之间的缘分就到此了…… 于是晓雪把志成安顿好,帮他换好衣服,将醉熏熏的志成整理好上床,她失眠了——想想从结婚到现在,老公对自己的宠爱及宽容,点点滴滴地像演电影一样一一在脑海里掠过,她还记得在大学时他们多么恩爱,那么多同学羡慕他们,如今又有谁知道他们的苦衷呢?他们的感情基础很深很牢,在一起过了将近十年,这么轻易就要分开了吗?可是因为没有孩子,会影响他和家里人的关系,或许是上天对自己的恩赐太多了吧,才让自己遭受这种打击。晓雪是个信命的女人,生活的磨砺让自己对周围的一切已经很淡然了,自己应该做出这个决定了,每每看到志成矛盾及痛苦的样子,晓雪的心里也不好受啊,可是……她知道自己应该放手了,以前也有过这种念头,只是最近这种念头越来越强烈了,最近半年志成也总喝酒来麻醉自己,善解人意的晓雪怎能不晓得呢?其实晓雪也经历着心灵的折磨、痛苦的决择以及常人无法想到的心灵哭泣。 终于,她开始彻夜不回家了,下班后的晓雪去酒吧、舞厅,有两次志成质问她为什么这样,刚开始她都以工作为由而搪塞着,可后来慢慢地晓雪告诉志成说单位里有个男同事和自己很有共同语言,自己有外遇了。志成如当头一棒,在意志上被晓雪擂倒了,再后来,志成开始像往常那样原谅着晓雪,说慢慢会有孩子的,要晓雪有耐心,可晓雪在一次喝酒后对志成说:“有人约我去看电影,你想要孩子,你和别的女人要去吧。”扔下这句话就走了…… 就这样,两个月之后,两人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那天,他们像一对朋友,去领离婚证书,分开的时候,志成对晓雪说,以后如果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晓雪的心已经死了,她知道自己将要面临着什么,这一切都是自己应该得到的,她不后悔,这一段婚姻这样结束对自己来说也许意味着重新开始,“志成,祝你幸福!”晓雪对着志成的背影心里说道,很奇怪的是,她没有流泪。 …… 在和子旭说这些的时候,晓雪还是流下了眼泪,这一年来因为工作,自己过得很充实,她把大部分的时间都扑在了工作上,只有在忙碌过后,她才感到原来自己是那样的孤单与无措,现在遇到了同是老乡却也是在深圳的子旭,心中有莫名的亲近。子旭自从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去了远在加拿大的姑姑家,由于姑姑在加拿大享有房地产公司,子旭自然帮了姑姑做事,三年后回到国内在深圳开办了属于自己的电子公司,没想到的是无意间遇到了离婚的晓雪,子旭百感交集,想到了自己在高中时暗恋着晓雪,或许这就是老天的捉弄,安排他们十年后才相聚的…… 子旭说:“在爱情面前,你表面虽然柔弱,但骨子里却很坚强,你这一点是最打动我的地方,可以给我机会吗?我们年龄都不小了。”单身的子旭因为眼光挑剔,至今还没有结婚,在生命中也曾有过几个女人,但他认为都不是他心中的妻子。可是让子旭意想不到的是,晓雪居然一反常态地说:“对不起,我不打算结婚了,我想一个人过……” 晓雪或许已经心灰意冷了,或许离婚时间太短,她还不能忘记志成,但也许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会慢慢地淡忘以前的岁月,但是晓雪深深地知道,那十年婚姻,不是轻易就忘掉的,那十年里有太多的回忆,太多的志成的好。或许女人就是这样,越是远离自己的越是最完美的,越是触及不到的,却越是最好的,越是曾经有过的,越是最忘不掉的,越是爱的太深的,越是最抹不去的…… 第25章 静静的爱(2) 然而后来,我为这句话付出了巨大代价。那一声晴天的霹雳,粉碎的不止是一个完整的家庭,亦是一个心中有爱的人动摇了继续生存的决心。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想起你的脸,可是最痛的那一夜梦里竟然都是你与他。我很害怕,我突然介意起在我们都曾涉足过的那个繁华动感都市那年闻及的那个“棒打鸳鸯”传说,它的骤然浮上心头使我迅捷毛骨悚然,尽管咱们情节压根不靠边。不要那样的假设,不要那样的演变,有一些残缺,多一个人来承担决不是件快乐的事。 你遇见了行尸走肉的我,远远望你,表情很识时务地严肃下来,有那一度是我最为喜爱的冷酷。我不愿去看你的脸,远远地就把头狠狠别向一边。就如那一次,你曾感激我的他为你做了那么多事儿却未曾索要过一丝报酬,而想跟我热情搭讪,我却没来由回应了的冷漠般。再也不要遇见,再也不要……心底有个声音无止境地回旋。 我一天天地好起来,这之中偶尔遇见。说真的,我喜欢你这样的男生。干脆利落,外冷内热,承担你所必须承担的,我一天天感受着你对那个家庭的贡献与努力,尽管磨合阶段你也曾对你的好友表露了你的怨言,可是终究你包容了她,我很高兴。你们小日子越来越好,走过的痕迹烙下汗水约会成就的印记。安居的场所与严实的交通工具是给家人最直接的疼爱,想起世风每况愈下的当地,忽然喜上心头,你们从此再也无需为了白天或黑夜的行走而深陷时光的水深火热了。 这是一封不会寄出的信。它见证了我的希冀与排斥,它成熟了我的矛盾与落定,它让我了解到自己终归不是圣人,祝福没有达成与自己的协议而自始至终,然而线条越修越笔直。只愿你越来越好,方方面面。 记得曾经说过,始终走不出你的视线。其实,纳取你的美好作借鉴,知足常乐,珍惜身边拥有,亦未尝不是件温馨之事。如今我们也很幸福,你看得到,不是吗? 背叛 自从月盈发觉秀君和公司里的那个部门经理李杰开始幽会,甚至彻夜不归,她开始为秀君担忧,也为秀君的男朋友明浩焦急。 月盈和秀君是表姐妹,自小两人亲密无间,情同亲姐妹。此时两人同在一个单位上班,同住一间宿舍。 “姐,听说那个李杰和董事长的女儿关系不一般,你了解吗?”月盈探询。 “我知道,杰说了,董事长和他女儿都很喜欢他,可是他的心里只有我。”秀君在镜子前晃悠,她美丽动人,是大家公认的“名花”。此时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芒。 “可是,你怎么样跟明浩哥交代?你和他可是相爱了近三年的恋人!” “唉……”秀君叹了口气:“三年又能说明什么呢?单凭一个爱字就能过日子吗?小丫头,别太天真了,我可比你多吃了几年饭!” 秀君的变化让月盈不满,明浩是一个警察,父母都在乡下,没有工作,一切的生活都凭着他自己这份收入。而李杰的父母都有一份不错的收入,城里有现成的房屋,更重要的是李杰本人年轻有为,前途无量,难怪懂事长的女儿对他心仪已久。月盈明白,这些都是秀君背叛爱情的原因。月盈也知道自己根本无力去更改她的心思。 终于有一天,明浩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怒气冲冲地来到月盈和秀君的宿舍,让秀君跟他出去一会。看着秀君没有动身的意思,月盈很自觉地跟他们说去买点吃的,就走出了宿舍。 去楼下的小吃店买了点零食,刚走出店门,月盈就看见明浩阴沉着脸下楼来了,他看了一眼月盈埋头就急匆匆地走了。月盈赶忙回到宿舍,只见秀君趴在床上哭泣。 “姐,怎么啦?” “他竟然打我!呜……” “啊?”秀君雪白的脸蛋上分明印下了几道红色的手印,让月盈心痛。她却不知道该不该指责明,毕竟是秀君对不起他。 几天后周末,月盈独自去附近的公园闲诳。秀君跟李杰出去了。自从明浩那次来过以后,秀君彻底放弃了他。为此,月盈打心里同情起了明浩。 “盈盈!”有人在喊。 “明浩哥,是你呀!”月盈看到了明浩,在公园的凉亭里。 “嗯,闷得发慌,出来走走。” 月盈走进凉亭,在明浩的对面坐了下来。明浩一脸的憔悴让月盈心酸,秀君和明浩相恋的这三年时间里,明浩一直把月盈当成自己的小妹,月盈也喜欢这个英挺俊朗、机敏深沉的哥哥。 “你知道,我的家人不在身边,这三年来,我一直习惯与秀君相伴。她的绝情让我心碎。现在在我的心里除了伤痛就是仇恨,我恨她!”提到秀君,明浩的情绪开始激动,他眼里充盈的泪水让月盈震惊、伤感。在月盈的印象中,明始终是一个坚强的男子汉,特别是他穿警服时的那份威武曾经让月盈钦佩。可是他此刻的颓废让月盈心痛。月盈明白,秀君给他的伤害太深了。 “明浩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你比我懂事,你会处理好自己的心情的。你是坚强的。姐有她的难处,你宽容她吧。” 望着月盈的一脸真诚与怜惜,明浩点了点头。而后,明浩对月盈讲了很多,讲了他的家庭,他从警校毕业后初来这座城市的经历,讲了他和秀君认识、相爱的过程…… 其实好多故事月盈都已经听秀君讲过了,但是她还是静静地听着,感受着他的命运,感受着他对秀君的那一份深情。 “盈盈,谢谢你做我耐心的听众,我的话一直闷在心里,无人可说。现在我的心情好多了。” “这没什么呀,是我姐对不起你,我只能替你伤心。可是她有她的选择方式,你宽恕她吧,这样你自己的心情也会轻松了。” 此时,明浩发现眼前这个清秀可人的妹妹竟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月盈虽然没有秀君那样明艳动人,却美得清纯。特别是她那眼神如此善良、清澈,好象在无形之中安抚了明浩那颗躁动不安的心。 时间过的很快,半年一晃而过。随着明浩和月盈的交往,月盈对明浩的同情渐渐转化成一股深深的依恋之情。在月盈那份柔柔的怜惜爱恋之中,明浩对秀君的那份怨责好像也慢慢淡化了,他发现自己开始爱上了这个善良、单纯的女孩。 一年后,李杰和董事长的女儿结婚了…… “盈盈,你是对的,在爱情上,你比我懂事!好好珍惜吧!姐祝福你!”此时的秀君才清醒过来,伤心欲绝的她决定离开了这座城市,远走他乡。 除了同情,月盈想不起更多的言语来宽慰秀君,她心中暗暗为秀君感到悲伤,心里想着要引以为戒,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爱情,好好珍惜明浩。 听月盈说了秀君的遭遇后,明浩皱起了眉头,说了句:“她那是自作自受!” “姐是被骗了,她也是受害者啊!”月盈为秀君辩护着。 “不说她了。”明浩叹了口气,然后握了握月盈的手说:“你是个好女孩!” 秀君出远门了,月盈送她到了火车站,上车前秀君带着复杂的神情交给了月盈一封信,然后匆匆走向了座位。与秀君挥别之后,月盈满月复狐疑地打开那封信……那是明浩写给秀君的!日期是当天。那信的内容让月盈看得浑身发抖。信中明浩对秀君作了无数肉麻的表白,并且提到了月盈,他说月盈是如何如何的爱他,但是他的心中只有一个秀君,他一直在等秀君的回心转意…… 失魂落魄的月盈离开火车站,来到明浩的面前,将那封信丢到了明浩的面前。明浩看清后,脸色“唰”地一下白了,他忙不迭地向月盈解释说他只是记恨着秀君,想趁机挽回秀君的心,然后将她抛弃,让她也尝尝被背叛的滋味。 “秀君已经被背叛了、受伤害了,你还不放过她吗?”月盈眼含泪水怒视着明浩,眼前的这个男人让她感到异常的陌生:“还有,你想过我的感受吗?” “我知道错了,以后咱俩不再提秀,好吗?”明浩抓过月盈的手,将她往怀里拉:“相爱的人应该相互体谅,是吗?” 月盈一下子甩开了明浩的手:“相爱的人?谁和谁?” “你和我啊!”明浩急切地说。 “不!昨天我以为是,但是今天发现不是,以后再也不是!” 月盈毅然转身,快步走出门去,留下明浩一个人在身后发呆。 妖梦 冷眼看着这个世界,太多的繁华,太多的杂色,有些不堪入目。 吧台里的人们在不停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疯狂的做着让人有些不解的行为,或许在这个场合就该得到发泄。在这个每个人都为之迷醉的梦幻天堂里。有的人痛苦,有的人快乐,有的人失望,有的人后悔。 走进吧台里,黑暗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冷漠到极点的女子,她冷眼看着这里发生的一切,悲欢离合,似乎都与她无关,更不为所动。独自想着自己的事情,周围似乎一切都不存在。 他走到她的面前,有些心疼,似乎是第一次看见如此冷漠的女子,有些为之倾倒。或许在这繁华的世界,能找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才能寻回一丝丝的慰藉吧。 他坐下,女子,竟一丝表情也没有。旁若无人的想着自己的事情。 几十分钟过去了…… “你好像和其他人不同?”他终于忍不住的问了一句。 “是吗?”她的回答让他有些惊讶。竟不知从何说起。有些无奈。 “到底你受到过什么样的伤害,才让你如此的冷漠,竟无人可以走进你的世界吗?”他无奈的问着。 女子有些呆了,他竟看穿自己了,看出自己的疼痛了。”怎么可能,我天生就是一个冷漠的人。没有原因。”她有些不怀好意的回答着。是试探他,也是想为自己找一个慰藉自己的灵魂的人吧。 “那为我们的相遇干一杯怎么样?”他无奈。只能如此说着。心疼于这个女子。一个陌生的女子,以前的他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这一刻,他明了,这个女子,是他一生的疼。也是他一生中无法去改变的,只能为此飞蛾扑火。 “好啊。”女子冷笑,自顾自的竟一瓶一瓶的喝了不知有多少瓶。直到有些醉意。 他有些惊讶于她的旁若无人,没有一个人在她的世界里存在,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存在着。活在自己的悲伤,自己的冷漠中。看着她那样毫无顾忌的喝着,他心疼她,这样的女子,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温暖她一颗冰冷的心呢? 突然,她喝醉了,有些醉意,却还是在那里坚守着自己,一直喝着,直到吧台里没有人,直到……直到服务生来说:“不好意思,先生小姐,我们这里打洋了。请结帐。” 女子有些愣了,就打洋了,才找到一丝安慰自己的地方,却又要回到那个让自己有些无法吸引的地方去了。她有些倔强的说着,我不要回家,我不回去…… 他再也不忍心看着她这样自己折磨自己了,道:“我带你回家,一个温暖的家。” 他的这句话,竟让她安静下来。默默地看着他结帐,然后带着她走出吧台。走出那个黑暗的角落。有些让人疼痛的角落。只有她这样的人才会去坐着的角落。 然后,她乖乖地跟着他回家。回他的家。一个男人的家。一个有些温暖的家。天空灰暗,却有一丝暖意留在心间。 她不是一个坏女人,但也不是一个甘寂寞的人。却又倔强的坚守着自己的梦想。直到他的出现。打破了她原有的梦想。原有的坚守。或许只为些一次的飞蛾扑火,必须用千年的寂寞换得。 她有些无助的想着,跟着一个陌生的男人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家。温暖却无奈。 有些醉意的来到他家,不记得怎么来的,也不记得到了哪里。只知道是跟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到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 他把车子开到停车场,很温柔的扶起身边的她,扶着她下车,她似乎还酒还未醒,一直昏昏沉沉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想,这个女子,如妖一般,很迷人,却不能碰,一碰就碎。 脚有些不听使唤,她奋力的想要自己走着,不想要有个人扶着,这样的感觉,对于她来说,不是很好的。她不喜欢别人碰她,更不喜欢这样暧昧的方式来碰她。她把他推开,努力的想要表示自己能走,却一个踉跄一头栽到地上去了。 他无措的看着她的这些举动,心疼再次缠上心头,她如此好强,或许她真的是习惯一个人,还是她是太寂寞了呢?会如此让他疼痛不已。 好不容易把她扶回家,他也累得有些不行了,毕竟这样挣扎地走了那么长的路。停车场离家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不过他并没有躺下,而是把她安顿在床上,帮她盖好被子,月兑掉鞋子。 他有些不可思意,曾经的自己是多么不懈于这样的举动,只知道男人应该大方,绅士,却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帮一个陌生的女子盖被子,月兑鞋子。 做好这一切,他没有一丝睡意,一直看着这个沉睡的女子。越看越觉得像妖,或许只有妖才会与这个世界不同,才会与众不同。或许只有妖才会有如此的寂寞,才会有如此心疼的脸。 他不禁的点燃起一根烟,抽着,看着烟圈的冉冉升起,他没有丝毫的动容。是习惯吗?还是沉浸于这个意境无法动容呢?他有些不知所措。他想这一生,他都将为这个女子疼了。习惯性的抽着烟,没有丝毫的陌生,这一刻他却有些感觉陌生了,是,在这个家里,已经有好些年是他一个人,没有任何时候有过第二个人,更不用说这个有些暧昧的时间里。 突然,她开始哭泣,有些抽搐,泪流满面。嘴角倔强的咬紧着。看得他心都有些碎了。 到底她在做什么梦,做着如此悲伤的梦呢?让她如此难过。悲伤到这样,却还要倔强的不肯出声呢? 就这样,一根一根,他有些对自己这一刻的心无望了。这一刻,他的心只为这个陌生的女子疼痛。或许,从这一刻起,只为她疼痛一生。 不知不觉,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温暖的阳光照射着她沉睡的脸,显得格外的安静,除去昨晚哭泣的脸。这一秒的安静看起来,她更加妖媚了。心跳再次加快。有些害怕,他这一生已经不再是属于他的了。 我挣开眼睛,看着四周的一切,似乎从未有过的,这个陌生的地方,我不知道我在哪里。到底干了什么。或许又一次放荡的离去了。或许又一次颓废的决绝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昨晚梦里又一次悲壮的疼痛再次缠绕着我。我想走出这样的悲痛,却怎么也走不出来。我挣扎着。却无济于事,最后我竟然很没有出息的哭了。泪流满面。这一秒,我什么也不想说了,我知道,我永远也无法摆月兑那个噩梦了。永远也走出这样的悲伤了。 忽然眼前一个陌生的男人,走过来,温柔的对我说:“你醒了?”这时,我的心沉默了,这样的温柔,不会属于我,永远也不会。我是一只妖,一个无法走进人界的妖,像这样温暖只属于人类。他们的爱情,很甜美,却也不属于我。我只是一个千年寂寞的妖。 “是的,我醒了,我要走了。”我很残忍的没有对他说一句感谢的话,只是说了这一句。然后决绝的离去。 没有再说一句。 他亦没有追上来。只是我看到他痛苦的表情,那是我一生见过最心疼的表情,我知道,他爱上我了。他亦心疼我。但我告诉自己,我不能贪恋这一刻的温暖,亦不能因此把他带入万丈深渊。 于是我很决绝的离去。他无数次的去那个吧台找我,无数次的问别人,有没有见过一个像妖的女子,但都没有找到,其实他每次去找我,我都知道,只是我没有让他找到我,只是擦肩而过,却不让他认出我。 我想这样,对他都好。不用再如此疼痛。或许过些时候,他会好的,会忘记我这个妖。 宁愿一个人再寂寞一千年,也不愿意去让一个人偿还我这一千年的寂寞。 第26章 记(1) 衣襟上的半朵烟花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 ——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 1 三月的天空飘着蒙蒙细雨,在夜里悄悄地下来。在床上,对着灯光,楼房在清冷中飘荡,人的身体亦感觉在雨中洗濯。我可以看清灯光下妖妖的脸,苍白地没有一丝血色。睛眼青亮,怔怔望着空茫。 妖妖说,我要放干这一生的泪。 妖妖的眼睛一分一秒地睁着,好像不放走今晚一丝一毫的雨。 2 谁说过女人只分两种,可爱和不可爱。妖妖绝不能说是美丽的女子,但不可否认是可爱的女子。她笑的时候就无声无息地笑,左边的脸上有一个小小的酒涡浅露。当身边的女子们为着肥胖发愁时,她饭来嘴张,食来细品,从来不见着去刻意减肥。她身上有钱,身边如人有难伸手,她是舍得全部奉上,再想方设法去借钱度日的人。她唯一特别钟爱的是一头长发,从头顶一直流泻到小腿。漆黑,闪光,繁密而悠远绵长。 那年枫初识妖妖时,妖妖就那么明媚。 妖妖对着枫说:你知道我为什么第一眼看上你吗? 枫看着她无语地笑,温存地说:当然是我帅了。 妖妖说,没有见过三条腿的猪八戒,两条腿的男人我见多了。 那是为什么呢?枫故意翻着白眼,眨着疑惑的眼神,说,是不是帅哥见多了,看到我时换个口味啊? 妖妖说,你臭美吧,我是因为你一句话才怦然动心的。你说,你很喜欢看烟花。 枫一脸茫然,有这事吗?嗯,好像有这事。 3 枫是我的朋友,以同类苛刻的眼光说,他只能算上是个帅哥。帅哥在这个社会不能当饭吞,可在荷尔蒙分泌旺盛时期,是千金买不来的抢手货。枫的身边的女人很多,但是,能让枫真正拿回来对我说,哥们,你看看我女朋友怎么样啊,这样的话的人就只有妖妖了。 枫说,现在我考你两个题,如果你回答正确了,我请你喝马尿。 好吧,看在你那两口马尿的分上本少今天答答你这些无聊的题,不过,这次要换牌子了。 枫问:妖妖最喜欢看什么?a电影b风景c烟花 烟花。我说。 枫又问:妖妖最喜欢到什么地方看烟花?a楼顶b旷野c海边 我说,海边。 枫听我答案,连连点头,说道,孺子可教也。你怎么都知道? 我奸笑两声说,去喝酒吧,天机不可泄露。 4 我的朋友枫在那一段时间,拥有了妖妖可谓春风得意。冬天一袭风衣,时常挽着妖妖的手游走在各个大街小巷。有一次我顺手推门匆忙中进房,看到房中的两个人。妖妖被枫抱到桌上横阵,像一块他最爱吃的女乃油巧克力。枫那家伙背对着门,正如痴如醉品着妖妖的脸。妖妖搂着枫的脖子,也许是微微闭着眼,但她毕竟看见了我。一脸的潮红又无法言语一词。这种血腥的场面我看着恍惚,很快就一闪退出了房间。 外边没有风但又有一点儿干冷。 相爱的人儿总是恨相见时间太短,总是无所顾忌地享受爱的滋润和甜蜜。 5 瑶瑶和妖妖不同,是一个短发。在面对我第一次拥她的时候,她说她的心都要炸了。因为我的确听到她呼呼的喘气声,胸脯起伏得很厉害。她的脸像妖妖一样,烧得潮红。她的手握在我手心里,感觉到丝丝的颤抖。突然,她说,算了算了,我今天太紧张。弄得我大笑起来。 瑶瑶见我笑了,干脆挣月兑了我的手,像一只逃之夭夭的小动物,将门大开。故意大声地说,有什么好笑的,没见过世面啊? 喝了一杯水忽而又一本正经面对我说,李凌,你的眼睛对准我。 我依话办事,眨巴眨巴着睛晴看着她。 瑶瑶说,李凌,我现在问你的话都是很正式的,不准瞒上欺下,阳奉阴违。 瑶瑶像审犯人一样盯着我眼睛,说,帅哥,老实交代,你刚才的手脚看起来很老到呀,以前是不是有过实践经验? 我一脸无辜诚恳地说,没有啊,我看电影看电视,耳濡目染,上天作证,全靠无师自通。 6 我叫李凌,算不上极品帅哥,但也是个风度翩翩的青年男子。在外面有屋不能归享受着寒冷的**,想起瑶瑶的时候,心里还是觉得这个很有骨感的女子很有味道。不过,那已是明日黄花,化着无数的水中涟漪。 那一天,承认我撒了谎。我曾经不止吻过一个女子。在日复一日和女子的周旋中,有一天我突然特别厌恶自己。看着镜中自己的一副皮囊,我深深感到自己在过一种无聊透顶的生活。于是我认真地结识了瑶瑶,认真地享受这个骨感女子带给我的细致感,温和感。 瑶瑶有一次对我说,李凌,你要再长胖一点儿,我天天带汤给你喝。因此那时我喝了好多种汤。排骨汤,牛骨汤,莲子汤,鸽子汤,王八汤。我简直成了一个汤人,有时看到汤就发晕。 衣服就更不能逃月兑她的挑剔。只要她看着不顺眼的穿着,她一律扔到垃圾桶或送人。她依她的眼光给我配衣着,包括我的内裤。她曾经在哪家大商场看到有红色的男人内裤,她说喜欢那个色调,拉着我坐了三路车,买了过来。一共买了三件。 我问,你不累吗? 瑶瑶说,我乐意,怎么了? 7 有了女人,男人就会走散。我和枫在一起住了两年,这哥们终于现在拥有了自己的小屋。在他租好屋间布置妥当之后,我去他那温馨的小屋喝了两回酒。后来我就慢慢没有再去打扰了,两个人在一起的气氛,第三者在场,总有多余之感。最后是枫去香港之前我们相约在酒吧喝了一次酒,他是随公司的总部而去。妖妖坐在他身边很幸福。这是个容易知足的女子。 枫说,去那边,一切稳定之后,妖妖就过来。 我说,妖妖不怕外面的花花绿绿世界将枫迷惑了? 妖妖说,他今天去,我明天就去找一个。 我们都笑了。 8 我也以为枫很快会接妖妖过去的,但妖妖在今晚却找到了我。她说自己已经无处可去。枫已经在香港那边和一个知性美女好上,一时相见恨晚。枫说,妖妖我们就此分手吧。以后再也没有任何信息。 我打枫的手机也不通。应该是换号了。 妖妖的泪像水一样放,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妖妖说,我银行里的钱都让枫卷走了。泪水仍然像水一样快速滴打在清冷的地板上。 妖妖说,我肚子里的孩子还能要吗?我现在觉得它是如此可恶,它是如此肮脏。每一个在原地不动的人才是笨蛋。 妖妖的脸是苍白的。没有一丝丝的血色。这是一个悲伤而美丽的女人。在三月的潇潇雨声中躺在原属于枫的那个铺位上。 我点了一支烟看着她。她让我想起了瑶瑶。 妖妖在下半夜的时候突然问,李凌,听说你从前有个女朋友叫瑶瑶,真的吗? 妖妖百般无聊继续问,是不是你也将她甩了?你们这些像屎一样的男人。 我是个不好的男人。我说,你是否记得前年一则不大不小的新闻,因为国庆看烟花表演死了一个人。 妖妖说,我知道,因为我爱看一年一度的海边烟花表演也去了现场。一个疯子开着一辆摩托嘴里狂喊着冲啊,沿着海滩一路冲向行人。据说撞死了一个刚出的士的女人。此次烟花表演最终在一片哄乱中被迫取消。 那个人就是瑶瑶。我吸一口烟说:那一次是我开的门。拉开车门让她下车,她却惊恐万分中推开了我。 9 我吐一口烟,烟圈缠绕不散,我用嘴吹吹气。 你们都是喜爱烟花的女子,一样纯净,一样青春美丽。 你们在男人的怀里时都说过,今世要做男人衣襟上的半朵烟花。 为什么是半朵烟花呢?我低沉地问了一句。 妖妖说,还有半朵要留给人世观看。在夜空绽放,带着冲劲和热能炸开,美丽的色彩在天空照耀一次后,就熄落成烟。短暂,热烈,惊艳,不留痕迹。 我默默抽着烟听着这个失意的女子如此表述。在三月的江南,雨声如此细密拂过沉沉楼顶。瑶瑶,亲爱的,你是我心底完整的烟花。两年后的今夜,我才发觉疼痛复苏,淅淅沥沥。 情殇 一、如烟 深夜一个人无聊的时候,烟儿常常会想,如果当初没有和千里认识,或者是后来没和他分开,一切会是什么样子。想久了,头和心脏都会有些微微的疼。这时候烟儿就会站到窗口,深深吸一口夜里凉凉的空气,然后给自己一个微笑。这些日子来,烟儿早已懂得,在没有人可以给你拥抱,给你温暖的时候,自己的双手,其实也是可以互相取暖的。 网是早就不再上了,其实,当初坚持的天天在线,无非也只是为了等待千里。每天看着熟悉的名字亮起来,然后信息闪动,“老婆,我来了。”虽说天天如此,可心里还是会有一些小小的激动。然后,就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直到倦了,再数123一起下线。天天如此,但怎么一直都不会厌呢? 其实,一开始在网上结婚调侃,应该还是玩笑的成分居多吧。两个人离得那么远,都知道永远在一起,是一件太遥远的事。”那么,就在网上,让我们世世轮回,永不分离。”千里经常这么对烟儿说。三年的时间,就这么过来了,一起在群里聊天,一起玩斗地主的游戏,烟儿一直是千里呵护下的宝贝。那么无微不至的照顾,真的在一起,想来也不过如此。 隔一段时间,千里就会从遥远的广东,坐上很长时间的火车,来看烟儿。以前看视频的时候,烟儿就喜欢用手指轻轻抚过屏幕上千里的脸,即使那只是冷冰冰的坚硬,没有温度。真在一起的几天,就这么相互依偎着走在马路上,也觉得心里的幸福满得承载不住,忍不住的笑容满面。这样美丽的时光。 可是幸福的日子总是只有那么短短几天,剩下的,是烟儿一个人大把大把打发不掉的冰冷时间。每天,只能隔着千山万水,凭着一根数据线在一起,看到的也只是虚幻的话语。烟儿总喜欢说,“老公,抱抱。”可是,屏幕上的人影,怎样才能给出温暖的怀抱。实在闷极了,烟儿总是把以前的死党钰喊出来,然后坐在咖啡馆明亮的玻璃窗后面,做梦一样的对钰说她和千里的事。钰总是笑,“丫头,又要说梦话啦。”然后好脾气地坐在那听。每次说完后,烟儿会觉得心里好过很多,只是有点担心钰回去后会嚷头疼,不管啦,好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有时也要一起疼。 第27章 记(2) 从一开始,烟儿就知道千里是有家室的人,他从来就没有隐瞒什么,对自己生活的坦白,就象对烟儿的好,那样直接,势不可挡。也不是没有想过离开,第三者,多么可怕的字眼,烟儿想起来就心里发冷。也不是没有过怀疑,千里,不会象众多故事中的男人们那样,只是把烟儿当成寂寞时的玩具了吧。可是千里一遍遍的解释,他和妻子珍之间,如何早已没有爱情,如何的争吵不断,如何的冷战。珍是一个有些偏执的人,在激动的时候,有可能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比如,自杀。所以,一切要慢慢的来。 渐渐的,烟儿相信了,千里那样的无奈,对自己那样的疼惜,都是真实的。 寂寞的日子一天天延长。虽然知道千里的心在自己这,可仍旧还是,寂寞。甚至在他回家的时候,不敢打电话,发信,怕他为难。 终于有一天,烟儿病了。身上烧得火烫,身边却没有一个人。迷迷糊糊拿着手机,拨了最熟悉的号码。听着电话里他的声音,烟儿止不住的咽声哭泣,泪流满面,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电话不知道什么时候断了,再次响起的时候,已不知过了多久。烟儿接起电话,听见千里温和的声音,“我在你门口。” 烟儿第一次和千里一起上医院,简直比出去旅游还要开心。烧得昏昏沉沉的,可是手可以握着他的手啊,脑袋可以靠在他怀里啊,想他了,抬起眼,他就在眼前。真是幸福。烟儿偷偷的笑,生病真好。小时候,生病可以不去学校,理直气壮的逃一天学,现在,生病了,千里会在身边。一直这样病着多好。 可是,病好得真快。 从医院里回来,烟儿看着千里,一字一句的说,“我跟你一起回去,好不好。” 飞机上,烟儿一直觉得心跳得太快,那样的兴奋和紧张。想到从此可以一直和千里在一起了,幸福感就象晕眩一样的不真实。偷偷看千里的脸,似乎很平静,可双手却泄露了他的不安,不停的握紧,放开,再握紧,放开。 “下了飞机先去见见我父母,把我们的情况说一说。”千里告诉烟儿。烟儿点点头,心里不是不慌张的。他父母会是怎么样的人呢,会对我深恶痛绝吗,烟儿悲哀的想。 二、如梦 在烟儿的记忆中,和他家人见面的那段仍有点象梦魇,他的父母,姐姐,姐夫,围在旁边,言辞激烈。虽然烟儿早知道会这样,可那些言语还是一点一点毁掉了心里的堤岸。 烟儿瑟缩着,自己也不清楚自己说了些什么,渐渐的,就只看到周围的嘴唇在不停地开合。只记得后来,千里一把拉住烟儿冲出了家门。到了楼下,烟儿再也忍不住,伏在他肩头哭泣,而千里只是说,“别难受,我们自己走自己的路。” 那时候,烟儿天真的想,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烟儿知道千里很忙,压力也很大,忙着说服家里人,忙着和珍摊牌。 烟儿一个人呆在宾馆里,只是守着电话,等着千里的消息。零零碎碎的知道了,家里人怎么对他轮番轰炸,如何和珍谈判。千里只是叫烟儿别担心,一切都会过去的。烟儿相信千里的话,他是这样温和可靠的男人。 直到有一天,烟儿接到了珍的电话。听起来挺平静的声音。珍说,我们出来谈谈吧。 烟儿去见珍的时候,有些忐忑,但更多的是兴奋。也许,自己可以说服珍呢,烟儿想。 现在回想起来,烟儿都有点奇怪自己当时的天真,以为凭着勇气和爱情,一切都可以解决。 珍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第一眼看到她,烟儿恍惚觉得珍有些象一把出鞘的钢刀,在太阳下微微闪着锋芒。珍很平静,听着烟儿说她和千里之间的过往,不置一辞。只是在烟儿恳求她放开千里的时候,说,那是没有可能的。烟儿激动了起来,奋力解释着你们在一起也不会幸福,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诸如此类的话。 珍笑了,“是吗?我永远不会同意离婚的。你们要在一起,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就是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 烟儿不清楚自己是如何回到宾馆的,然后,就一直呆呆坐在床上,直到天黑透,周围的一切陷入暗中。渐渐的,烟儿感觉到自己在发抖,如果两个人的感情,必须以另一个人的生命为代价,那这感情,无论如何也有了一辈子洗不去的阴影,还能那样幸福地存在下去吗? 烟儿突然的痛哭失声,因为她心里明白,自己和千里,不会有将来了。 千里送烟儿去机场。在登机前,烟儿一直一直看着千里的脸,只是那样看着,心如刀割。如果不能在一起,那么,就把他深刻在记忆里吧。烟儿想笑,因为千里以前一直说,最喜欢看他的宝贝笑了。可是,笑怎么就这么难呢? 那天,机场里的人,都看见了那两个泪流满面,紧紧拥抱着的身影。 回到自己的城市后,时间都过去好久了。烟儿还是会想千里,想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样子。有时候还会下意识拨那个熟悉的号码,然后明白过来,轻轻删去。还是写一些永远不会寄出的信给他。除夕夜去庙里烧香的时候,还是会祈求菩萨保佑他平安快乐。 但是,毕竟,一切渐渐过去了。 现在,和钰出去喝茶逛街的时候,烟儿终于可以轻轻笑着开自己玩笑,“我觉得我自己还真是善良啊,那么会成全别人。”看到一本书上说,三个人的战争,最先退出的是最爱的那个。是这样吗?烟儿不知道。 只是常常想,如果真有下辈子的话,那么,还是想和千里在一起。 那个清晨 芸是个秀气的女孩子,内向,拘谨,同学们都认为她有点古怪,不太合群。大三了,同学们都在谈恋爱,芸仍独来独往,不是没有男孩子追求,只是人家看到她那冷冷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眼神都知难而退了。 或许是父母长期分居两地工作,她一直随母亲一起生活的缘故吧,使她的个性安静而固执,心里认为谈恋爱是个很没意思的游戏而已。只是在学习之余,每天沉浸在武打小说中,江湖恩怨,侠骨柔情,刀光剑影…… 芸就读的是本市的一所大学,所以她没有住校,是走读生,而芸自己的家距离学校比较远,正好姨妈举家移民美国了,留下了这所国内的房子,这房子离芸就读的学校非常近,为方便上学,芸就一个人住在了姨妈家的房子里。 那是一所漂亮的白色二层建筑,紧邻市体育场的西侧,优美而幽静,每天芸都会去体育场晨练,风雨无阻。 这天,天刚蒙蒙亮,芸就来到体育场,空旷的操场上了无人迹,草坪上挂着层层露珠。芸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体育锻炼。 忽然在微明的晨曦中,一个人影从远处摇晃着走来,在不远处慢慢倒了下去,芸赶快跑过去,是个20多岁的男孩子,微闭着双眼,芸摇了摇他,慌张的要去马路上拦出租车送他去医院,不料却被那人拽住了衣服,“我不要去医院,我只是口渴,想喝点水而已。” 望着那双极度疲倦的眼睛,年轻的脸上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沧桑,芸的心中没来由的动了一下,也没再细考虑,就搀起他走进了自己居住的房子。 青年很戒备的走进那所房子,当他确定房子里除芸外没有其他人时,才放松的坐在沙发上。可能是太渴了吧,他竟连喝了2杯水 “我太疲乏了,你看我的腿上还有伤,能在你这的沙发上休息一会吗?” “不可以,附近有旅馆,你应该住到那里去,我是因为你刚才晕倒才让你进来喝水的。”芸面无表情的说。 那人低下头,用几乎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不能去旅馆,你放心,我不会久留,休息一会我会走的,如果实在还不行,我付给你钱。” 芸看着他的样子,忽然动了恻隐之心,“你也很饿吧,我给你泡包方便面吧。” “多谢!” 芸端来碗面放在茶几上,那人随手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现在播报通缉令,李庆飞,男,24岁,持枪抢劫邻省h市z银行,他的两个同伙已抓捕归案,此人枪法极准,警方已追捕7天,今晨潜入我市,望广大市民发现线索及时举报,举报电话是xxxxxx。” 屏幕上赫然是青年的照片,芸和青年几乎同时一愣,接着他不动声色的关掉电视,然后手放到了腰间的手枪上。空气瞬间凝滞了,静的连针掉到地上仿佛都能听到声音。 芸只是坐在那里发愣,事情真是太突然,变化太大了,她不否认体育场中的一幕,唤醒了她心中的某种感觉,或许那是一见钟情吧,可她这可怜而短暂的初恋,对象竟是个在逃犯,是谁说过爱情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可遇而不可求,是对每个生命的尊重。难道爱情只配所谓的正人君子才能有,犯了错误的人就不能有吗?想到这里,芸说:“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害你。” 青年低下头开始吃茶几上的方便面。 芸站起身来说,“我要去上学了,这房子除了我不会有人来,你可以休息。” 说完芸就去上学了。 中午,芸回来,带来了包扎伤口的纱布和各种消炎药,还从学校买了盒饭。 吃完午饭,芸开始给青年处理和包扎伤口。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青年问。 “不知道。”芸边认真包扎伤口边回答。 “这世界上除了我妈,你大概是对我最好的人了,只可惜我们相识在这种时候,要是我们早点相识该多好。” “别多说话了,休息吧,我要去上学了。”说完芸匆忙往学校赶。 晚上芸回来时,又从学校带回了盒饭。 青年没有接芸递过来的盒饭,而是攥住了她的手,问:“为什麽对我这么好?” 灯光下芸无法躲避那咄咄逼人的直视的眼睛,羞红了脸,“不知道”三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唇就被青年含在嘴里,他仿佛要把一切都融化在这个吻里,芸感到窒息,心跳加快,眩晕…… 等芸睁开眼睛,仿佛已经越过了千年,青年拥着她,轻声的嘟囔:“我只是相信你,从一开始看见你时,你让我感到安全而宁静,该死的,我竟是这么迷恋这种感觉。”芸分明看到了他眼里的痛苦和无助。 “我逃不出去了,绝对逃不出去了,我两个兄弟都进去了,我又负了伤。遇到你,我也不想再逃。” 他轻轻地扳正芸的身体,扶着芸的肩膀郑重地说:“茶几抽屉里我放了一张银行卡,户名是别人的名字,密码是xxxxxx,里面有2000万,那就是所有的钱了,我在家是独子,家里只有父母亲,他们的电话是……如果以后他们需要照顾,请帮忙照顾他们。” 他爱怜而不舍的擦掉芸脸上的泪,站起身缓缓向门口走去,同时掏出手机拨通了公安局的举报电话,“喂,我是李庆飞,我现在在市体育场,我自首。”挂掉电话,头也不回的向体育场走去。 大量的警车呼啸而来,不一会,又呼啸而去。 芸静静地坐在房间里,只是感到世界都虚空了,心脏开始往下沉,往下沉…… 第二天,芸来到公安局,自称是李庆飞的朋友,把银行卡和密码一并交给了办案的警官,经核实银行卡里的那笔钱正是邻省h市z银行丢失的那笔钱。 芸走出公安局的大门,春天的阳光和煦而温暖,她希望法庭能轻判他,她愿意去等,对于自己做过的事,她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