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冷情王妃》 第一章 初相识 人生就是一场漫长而又颠簸的梦 生命之末,便是梦醒之时 梦里,我们会遇见很多人,发生很多事 梦里,我们会感受各种快乐与悲伤 幸福亦或是不幸福,我们都来过、走过、路过 在生命殆尽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都似幻觉般一点点消失不见 而唯一真实的就只有那颗曾经爱过、恨过、痛过的心 …… 风和日丽,万里碧空,如此美好的天气自然得发生那么一点非凡的事情才不显得可惜。恰好,今天也正是个特别的日子。 三百年前的今天,夏央始皇一举击灭周边敌国,正式开创了夏央国的辉煌历史。作为夏央国建国三百周年的日子,今日自然算得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这日,当今圣上与他的宠妃蝶贵妃同乘绣金龙辇在图城的大街小巷上缓缓而行。牵引龙辇前行的六匹棕色骏马体型精壮,步伐矫健,马蹄子有节奏地敲打着脚下的石板路,庄严而又神圣。 那一年,几乎街上所有的布衣平民甚至包括街边乞丐都有幸亲眼目睹了圣上的尊容以及有着丹夷第一美人之称的蝶贵妃的倾国之色。 阿姿的娘亲蔓娘就是其中之一。那时候,蔓娘正值二八年华,月貌花容,身姿婀娜,引来四周围众多男子的注目。 当龙辇驶过蔓娘身前之时,她站在人群中,远远望着那华贵车辇中的那对天子佳人,屏着气息将藏在袖子里的匕首慢慢挪了出来。冒着寒光的刀刃一点点从她的衣袖里显露出来,这时有人忽然抓住了她的手,她惊恐地抬头望去,看见一个高大英挺的男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眼神冷厉,叫人发怵。 这就是阿姿的娘亲与她父亲程枫的初次相遇。 话说那时,蔓娘因程枫的阻挠而错失了最好的刺杀时机。她本以为报仇已无望,谁知事情在后来竟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 当龙辇行到前方拐角处时,一支飞箭突然射向龙辇中的人。当时,飞箭迅速地穿过了皇帝和他身旁蝶贵妃的脖子,最后血淋淋地插在了旁边的一堵墙上,整个事件仅用了十秒不到的时间。 这场措手不及的刺杀让现场所有人包括专门负责保护御驾安全的禁卫军们措手不及,他们在看到墙壁上滴着血的箭羽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 难道真的是老天开了眼?蔓娘不信,她不信老天爷会这么好心。当年她家破人亡,流落街头,被人拐卖到青楼,每天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遭遇了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承受能力之外的诸多不幸。 那个时候,蔓娘的袖子里总是藏着一把簪子。日日夜夜、吃饭睡觉簪不离身,为的就是保住自己的清白。那段痛苦的记忆,蔓娘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她人生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候,从头至尾,都没见老天爷大发慈悲制造奇迹让她月兑离苦海。最后,她是靠的自己才逃离了那地狱一般的地方。 所以,蔓娘不相信老天,不相信奇迹,除非她亲眼所见。她逆着人流而上走到事发地前,可惜现场除了一滩血水别无其他。 旁边一个人和他的同伴说道:“我亲眼看见箭穿过皇上和贵妃的脖子,那个惨状,实在恐怖至极。” 蔓娘虚月兑地跌坐在地上,老天这回真的开眼了。她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爹娘在天之灵可以瞑目了。 残留的血水沿着石板缝缓缓而流,像一条血河,不知要流向何方。 那时,程枫一直守在蔓娘的身边。他不知道在这个少女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也不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当时就只想陪伴这个悲伤的少女一会儿。 当夜幕降临,街道上的人都已散光的时候。他向蔓娘伸出一只手,说道:“饿了吧?我带你去吃点东西。” 如此平淡自然的相遇,到最后却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缘。 阿姿很不解,爹娘初次相遇之时,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怎么就这么快地喜欢上对方了呢? 蔓娘笑着模模她的头,说:“等你长大遇到对的人的时候,你自然就会明白。” 所以,阿姿小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早一点长大。 蔓娘给女儿取名为程念姿,小名阿姿。阿姿出生之时,全身冰冷,没有一点温度。蔓娘以为这孩子活不了多久,却没想到她能安安稳稳地长大。而且除了体温,其他都和别的孩子没有差别。 阿姿长到八岁的时候,蔓娘把她送进了书院。蔓娘出生在大户人家,从小受过正规的学堂教育,读过不少书,是一个充满学识有远见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在那个时候很少见,也正是因为稀有才不被其他女人待见。蔓娘送女儿进书院的举动也自然招来了村里人的闲言碎语,尽管如此,蔓娘照旧正大光明地将阿姿送去了书院。 书院坐落在望月村的后山之上,名为莫离书院。书院的创建人叫莫离书,是一个温文儒雅、博学多才的学者。在阿姿记忆中,她似乎曾多次见过这位夫子,而他似乎和自己的娘亲很熟。 作为书院的主人,莫离书将书院打理得有滋有味,花草树木虫鱼鸟兽样样皆有。为了夏日解暑,他还特地在其后院挖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坑,用鹅卵石砌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喷水池,池边种些花花草草。夏日午后,在池边树下喝茶乘凉,乃是人生一大享受。 阿姿的到来,为沉闷的学堂带来了无限乐趣,“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说得正是这个道理。俏丽可人的阿姿被众男生被当成了宝,无论何时总有男生围在她身边转悠,希望她那星星一般的眼眸能看他们一眼。 阿姿为此甚是烦闷,她讨厌那些自以为是、愣头愣脑的男生,尤其当中一个叫刘达的胖子最令她讨厌。刘达是书院年纪最大的男生,他爹是卖矿的,家里非常有钱,全家人都非常地狂妄自大,没人敢招惹。 刘达喜欢阿姿,有一次他冲到夫子讲桌上对所有人大声喊道:“你们都给我听好了!程念姿是我刘达的女人!你们谁也不许喜欢她!谁要是敢喜欢她,我用我家的银子砸死他!” 阿姿当时气急了,抡起桌上的《辞海》就向刘达砸去:“我才不喜欢猪一样的家伙!” 从那以后,阿姿就成为了众男生心目中的女英雄,并得一荣誉称号“程女侠”,阿姿为此乐了好长一段时间。 好景不长,阿姿“独霸天下”的局面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完结。那是在她十岁那年,莫离书院来了一个新学生,他的出现让阿姿的光芒的瞬间黯淡。这个人既骄傲又优秀,每次考试都拿第一名,每次赛跑比赛都跑第一,无论何事,他都是做的最好的那一个。 这个人叫苏陌允,阿姿不喜欢他。 偏偏莫离书又让他坐在阿姿旁边,阿姿虽不情愿,但也只得接受。苏陌允身上有种不怒自威的魄力,阿姿觉得此刻正是展现自己程女侠威信的时候,得在大家面前给这个新人一个下马威。 于是,当夫子让他坐下时,阿姿故意抽走了他的凳子。他摔倒在地,大家哄堂而笑。阿姿以为他会生气,却没想到他并未生气,还对夫子说是他自己不小心摔倒的。阿姿面红耳赤,第一次有了犯罪感和挫败感。 自那之后,阿姿便一直未和苏陌允说过话,一方面是对他心怀愧疚,另一方面自己又拉不下脸和他说对不起。这样过了半月,有一天下课之后,苏陌允突然转过头来对阿姿说:“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 阿姿当时啃着莫离书给她的鸡腿,见苏陌允竟然破天荒地和自己说话,惊异不已。她嘴里包着鸡肉,含糊不清地说道:“我,我为什么要和你说话。” 苏陌允面无表情地说道:“那你上课时干嘛老是看我?” 阿姿手中的鸡腿“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她半张着嘴,心想她那么悄咪咪地偷看竟然都被他发现了。 她强装镇定地说道:“我哪有看你,我是在看你那边窗户外的风景。” 苏陌允道:“你那边不也有一扇窗户吗?” “我就喜欢看你那边的那扇,你管我!”阿姿顽固反驳。 苏陌允叹着气摇着头,对阿姿说道:“下次要看我这张脸时,你得先问问我,待我同意了你才能看。” 这脸皮厚得也忒正儿八经了。阿姿扔过去一个白眼,弯腰捡起地上的鸡腿,看着啃了一半沾满灰尘的鸡腿,既心疼又气愤。 之后,阿姿再也没有偷看过苏陌允。苏陌允却因此变得极不习惯,感觉好像少了什么。以前上课的时候,他每天都感觉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盯着他看,那种感觉其实还挺赞的。他是个敏感的人,只要有一点变化就变得非常不自在。 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就跑去问阿姿:“你现在怎么不看我那边窗外的风景了?” 阿姿坐在秋千上照旧啃着鸡腿。她瞅了一眼苏陌允,不屑地说道:“看多了就腻了,腻了就不爱看了呗。” 苏陌允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变得丰富起来,起先是不解,接着是惊讶,然后是生气,然后……再然后是难以置信。竟然有人说看他看腻了,这臭丫头胆大包天,太放肆了。 看着悠哉悠哉地啃着鸡腿的阿姿,他觉得自己天之骄子的尊贵与威信受到了侮辱。要不给这丫头点颜色瞧瞧,自己颜面何存? 于是乎,一场由鸡腿引发的血案就这样发生了。 苏陌允挥掌将阿姿手中的鸡腿打到了地上,然后施展出他师父之前教给他的旋风腿,一脚把鸡腿踢到了九霄云外不知何处的地方去了。阿姿像根木头似的发着愣,还没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接着她低头一看,手上的鸡腿不见了,她这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你这个大坏蛋!还我鸡腿!我要杀了你!”阿姿怒喊着抓起地上一把沙就向苏陌允撒去。 苏陌允没料到她会来这招,结果不幸中招。他痛苦地揉着眼睛,**道:“我的眼睛,沙子进我眼睛了……” 阿姿哪里理会他,拍拍**正想走人,有人突然从背后反扣住了她的双手。 “好痛,快放开我!你这个大坏蛋,我爹爹会杀了你的!”阿姿呲着牙叫喊道。 阿姿本以为背后的人是苏陌允,回过头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的黑衣人。黑衣人不说话,冷冷地看着她,阿姿那时年纪还小,自然被这场景吓哭了。 苏陌允滴了贴身侍从小钟给他的眼药水之后,眼睛好了许多。一睁眼就看见阿姿正在他的贴身保镖罗松的手中鬼哭狼嚎,对罗松拳打脚踢,还一边哭喊道:“放开我,你们这些坏蛋,我爹爹回来会杀了你们的……” 苏陌允走过去对哭得满脸都是眼泪鼻涕的阿姿说道:“想让罗松放了你,就乖乖向我道歉。” “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拿沙子撒你眼睛,呜呜,放了我吧……” 要是莫离书先生在场的话估计会摇头叹气道:“没骨气的丫头!” 苏陌允满意地点点头,示意罗松放开她。阿姿吃痛地甩了甩被捏红的手腕,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鼻涕和眼泪,抽着鼻子默默地离开。 那柔弱可怜的身影叫苏陌允心中愧疚无比。他向小钟要了锭银子追上去塞到阿姿手中,说:“这锭银子够你买吃不完的鸡腿,算是我对你的赔偿。” 他以为阿姿会感动得泪流满面对他万分感谢,其实阿姿只是在装可怜,目的就是寻得报仇的机会。所以,阿姿抓住了这个机会,抓起他的手臂像啃鸡腿一样狠狠的咬了上去。 隔日,莫离书见苏陌允手臂缠着纱布,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不小心被狗咬了一口,一旁的阿姿立即用杀人于无形的眼神瞪向他,苏陌允不甘示弱地回她一个冷冷的眼神。 两个人就这么你瞪我一眼我瞪你一眼,那情景简直是精彩绝伦、变化莫测,旁人难以参透。 不论阿姿后来如何地爱着苏陌允,但不得否认,那时候她是真的讨厌这个狂妄自大,毫无风度的人。就算有一张让她足够花痴的面容,也抵消不了她对他的讨厌。 阿姿对苏陌允的改观源于一次突发事件。那日,阿姿与好朋友景春在湖边玩耍时,不小心失足掉入了湖中,在好朋友景春的大声呼救中,苏陌允第一个出现在了湖边。 阿姿在湖水中扑通扑通地挣扎着,湖水不断地灌进她的口鼻中。她不想死,不想死得那么早,强烈的求生**让她对突然出现的救命稻草紧抓不放。苏陌允再怎么识水性,也好几次被她按入水中,连呛了好几口水。 人在求生**极为强烈的情况之下爆发的力量远远超乎人的想象。苏陌允吃了几次苦头之后,只得将阿姿打晕,用了吃女乃的劲才把阿姿从湖中拽到岸上。 苏陌允之前在书上看过,对于溺水的人,要嘴对嘴做人工呼吸。于是,他就照做了。 当阿姿睁开眼的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苏陌允那双清亮的眼睛。浓密乌黑的睫毛上凝着细小的水珠,扑闪扑闪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苏陌允原来有一双这么好看的眼睛。 从那以后,阿姿就黏上苏陌允了。 在莫离书院念过书的人都知道苏陌允有个小跟屁虫,成天跟他在**后头叫他允哥哥。苏陌允从来不理会阿姿,被她跟烦了,有时还会厌恶地赶她走。小时候的阿姿,脸皮厚的没天理,就算被他这样嫌弃,也从无退缩之意,每天照样跟着他。 终于有一天,苏陌允实在忍受不了这条烦人的尾巴,转过身去对身后的阿姿说到:“你到底想怎样?” 阿姿背着双手,轻盈地摇晃着身体,笑吟吟地对他说道:“我想嫁给你。” 这个回答全然与苏陌允所料想的回答不挨边,他木然地看着阿姿,一时不知道说什么。阿姿不等他回答,紧接着说:“你不回答我就当你答应了哦,我马上回去告诉娘亲,说你答应娶我了,让她快些准备准备。” 苏陌允还没回过神,阿姿就甩着辫子跑开了。 这什么跟什么,她要嫁给他,她要回去告诉她娘亲,她让她娘亲准备准备,准备什么?在苏陌允还处于一片茫然无知的状态的时候,阿姿早已狂奔回到家中,将这个消息告诉给了她的娘亲。 蔓娘哭笑不得,模了模阿姿的头说:“傻孩子,你还这么小,怎么可以嫁人呢。” 阿姿不满地说道:“你不是说过,喜欢一个人就可以嫁给他吗?我喜欢苏陌允,我要嫁给他。” “你还小,”蔓娘耐心劝解道,“事情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不是你喜欢他就可以嫁给他,要他也喜欢你,就算他也喜欢你,那也要等到你们都张大成人了才可以谈婚姻大事。” 阿姿像泄了气的皮球,焉嗒嗒地坐在小板凳上叹着气:“我都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 蔓娘笑了笑,说:“傻孩子,你问一下他不就知道了。” 阿姿扑通一下从凳子上跳起来,说:“我这就去问他。” 回到书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阿姿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苏陌允,包括课室、睡房、后院,她统统都找过,就是没见着苏陌允半点影子。她跑累了,就坐在石阶上休息,慢慢地就打起盹儿来。 就在盹儿打得正香的时候,阿姿突然感觉有人将她从地上拧了起来,隐隐听到有人说道:“这丫头就是那小子的小情人?”然后另一个人答道:“放心吧,老大,我之前早就调查清楚了,这丫头成天和那小子在一起,绝对没错!” 接着,阿姿感觉自己被装进了一个麻袋里,她这才猛然惊醒过来。她在麻袋里活蹦乱跳,大呼大喊:“放我出去!快放我出去!你们是谁?你们想干嘛?快放我出去……” “这丫头太吵了,敲晕得了。”那人说道。 阿姿正要呼救,后脑勺突然一疼,便失去知觉不省人事了。 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阿姿最怕黑了,本想大声求救,但一回想自己不就是被坏人抓来的吗,这个时候坏人一定在附近看着她,她就算叫破喉咙也没用,说不定还会惹恼坏人害自己吃苦头。 想了一想,她只得乖乖蜷缩在墙脚等待时机。没过多久,突然咔吱一声响,有人推门而进。透过微弱的光线,阿姿看见一个又矮又胖的男人向她走了过来。 “你,你想干嘛?”阿姿吞吞吐吐道。 “呵呵,”胖子阴笑了两声,蹲将一碗饭菜递给阿姿,“快吃,吃了好上路。” “上路”这个词阿姿以前经常听说书的先生说起过,一般都是对即将赴刑场的死刑犯说的。阿姿突然寒毛耸立,惊恐地看着眼前的胖子,口齿不清地说:“我,我不,不饿,还是叔叔你,你自己吃吧。” “吃不吃随你。”胖子不耐烦地把碗放在她面前,拍拍**关门而去。 阿姿急了,她不能这么干等了,再这么等下去简直是等死。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前,透过细窄的门缝看了看外面,外面一片寂静,听不见任何声响,看来她是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段。 阿姿端起地上的碗,抬得高高的,然后使劲砸到地上。那个胖子听到声响立马冲了进来,阿姿大喊大叫地冲过去抱住胖子肥硕的大腿:“有老鼠!有老鼠!” 胖子四周看了看,低头问死死盘在自己大腿上的阿姿,说:“哪有老鼠呢?我怎么没瞧见?” 阿姿虚张声势地指着一处角落,大喊着:“就在那!你快看啊,就在那里,好大一只老鼠,好可怕!” 胖子往她所指的角落看去,依然没看都任何老鼠的影子。他将阿姿从自己大腿上拧了下来,揪着她的后衣领,说:“少给我耍花招,乖乖待着,不然小心我收拾你!” 阿姿撅撅嘴,满脸委屈道:“我没有骗你,是真的。” 胖子挥挥手,不耐烦道:“再废话,我就把你嘴巴缝起来!” “可是……”阿姿捂着肚子,一张粉嘟嘟的脸皱作一团,“可是,我想解手。” “真是麻烦,跟我来!”胖子领着阿姿走到一间斜斜歪歪的破旧茅厕前,“要拉屎赶紧,别给我耍花样。” 阿姿捏着鼻子钻进那臭气熏天的茅厕里,关上门后,她四周望了望,寻找一个能逃出去的地方。可那茅厕就丁点大,除非她能把木板翘掉,否则无处可逃。阿姿泄气地用脚踢了踢后面的木板,谁知那木板竟是松动的。她小心翼翼地将那木板一点一点卸了下来,然后又把旁边同样有些松动的木板一起卸下,眼前便出现一个不大不小的洞。 “好了没有?拉完了就赶紧出来!”胖子在外面喊道。 “马上就好了。”阿姿捏着鼻子一边答道,一边从洞口往外钻了出去。 死胖子,你就慢慢等吧。阿姿不费吹灰之力轻轻松松地爬了出去,瞬间有种逃出生天的感觉,可还没得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迎面就撞上一个硬硬的胸膛。 “臭丫头,还敢跑!”阿姿撞上的是胖子的同伙,一个瘦高瘦高的刀疤脸。 转眼阿姿又回到了魔爪之中。这回他们不是把她关在黑漆漆的屋子里,而是关进了一个木箱子里。 阿姿蜷缩在狭窄的木箱中欲哭无泪。木箱摇摇晃晃着,她微微听到咕噜咕噜的车轮声,他们这是要把她抓到哪里去?难道是把她抓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给卖了? 不不不!我不要被卖掉!阿姿想着自己即将被卖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永远见不到娘亲和苏陌允就害怕,但此刻她除了害怕也只能望着木箱盖叹气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当阿姿昏昏欲睡时,马车突然停了下来,然后传来一阵激烈的打斗声。她一个激灵立马清醒过来,虽不知外面来的是什么人,但这是难得的求救机会。 “救命啊!”阿姿扯着嗓门大喊。刚喊了两声,木箱盖子就被人打开了。阿姿欣喜若狂,猛地扑进她的救命恩人的怀中,满心怀着感激之情地给了对方一个个大大的熊抱。对方显然对她这样热情的举动很不适应,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 阿姿抬头看了看她的救命恩人,突然惊喜叫道:“允哥哥,是你!竟然是你救了我!” 苏陌允眼里流露着担心,嘴上却淡淡道:“你没事就好。” “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的。”阿姿抱着他的手没有要松开的意思。 一旁已经将两个坏人打倒在地的莫离书轻咳了一声,以提醒他俩还有第三者在场。苏陌允尴尬地想要松开阿姿的手,却看见她已在自己怀里呼呼大睡。看着阿姿满是疲倦如花猫一样的脸,他不忍心叫醒她,只得一路将她抱回书院。 那时候的阿姿其实是一个有些微微发胖的小胖妞,虽说苏陌允比她大两岁,也习过武,抱她应该不会很吃力,但当他把阿姿平平稳稳送回书院之后,他的手臂竟然酸痛了好几天。 那年,苏陌允十五岁,阿姿十三岁。对阿姿来说,十五岁的苏陌允绝对是他们书院长得最好看的男生。对苏陌允来说,阿姿也绝对算得上书院的大美女。不过莫离书院好像只有阿姿一个女生。 苏陌允常常捏着阿姿的脸颊说:“你看看你这肉嘟嘟的脸,像只小肥猪,以后谁敢娶你。”阿姿龇牙咧嘴道:“只要你敢就可以了。” 莫离书院有一个很美丽的湖,名叫望月湖,位于书院后山之上。那是阿姿和苏陌允最爱去的地方,那儿的夜景是望月村最美的地方,特别是夏季的夜晚。当月亮冉冉升起,月光透过茂密的树枝洒到安静的湖面上,波光粼粼,犹如一面可以通往神秘异界的镜子。 密密麻麻的萤火虫在树林、草丛间飞来飞去,像撒落在凡间的精灵。湖边傲然挺立着一颗茂密的大榕树,榕树下时常会有阵阵清风拂面而来,伴着湖水和泥土的气息,夏日在那里乘凉简直比神仙还逍遥。 苏陌允翻了翻日历,离回去的日子越来越近。当年,大哥将他送到这里,除了避难便是要他跟莫离书学文习武。当初他觉得三年多么漫长,此时却巴不得再有个三年。 前些日子,大哥派人送来书信说,过些日子便会差人接他回去。他多么想请求大哥再给他些时日,但然后又能怎么样呢,最终还不都得回去,回到那血雨腥风、明争暗斗的地方。这是他的宿命,逃避不得。 阿姿回家拿了换洗的衣服,回到书院,立马就奔向苏陌允的书房。书房里没有人,阿姿四处找了一遍也没见着苏陌允的人影。她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感觉,当初莫离书和她说过,苏陌允有一天会离开,回到他本该待的地方。 莫离书看到阿姿的时候,阿姿就像一只小野兽,怒目圆睁,呲牙咧嘴,不住地喘气。 “允哥哥在哪里?”阿姿问。 莫离书看到她眼中有湿气在翻腾,叹了叹气,说:“他还在。” 阿姿大松一口气,复又问道:“那人呢?我找了好多地方都没见着他。” “阿姿!” 苏陌允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微笑着看着她。 阿姿凝神了片刻,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跑过去,站在苏陌允面前生气地说:“你又跑哪去了!害我到处找你。” 她转身而去,任苏陌允怎么叫她,她都不回应,苏陌允只得着急地追上去。莫离书看着两个孩子远去的背影,沉入回忆,无限深思。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任别人说的再好也不及自己亲身体验半分钟来得真实。 阿姿手里捧着一只闪闪发亮的萤火虫,小心翼翼地走到苏陌允身前:“允哥哥,我抓到了,我抓到萤火虫了,你快看!” 阿姿慢慢松开手,一只闪烁着黄绿色亮光的萤火虫缓缓飞到苏陌允面前,然后又飞进了树林里,回到了它同伴身边。 苏陌允拍拍身旁的空地,说:“阿姿,坐到我身边来。” 阿姿听话地坐下,歪着脑袋把头自然地靠在苏陌允的肩膀上,喃喃自语道:“允哥哥,我嫁给你好不好?” 苏陌允心中一颤,大脑一片空白。他的身份不允许他给予阿姿任何承诺,但心里却有声音在不断反抗,那声音的力量让他抛弃了所有杂念,他终于冲口而出:“好。” 阿姿本是随意一问,却不想是这样的结果,这倒让她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娶我吗?”她问。 苏陌允起身半蹲在阿姿身前,从自己脖子上解下他一直戴着的蓝琉璃坠子,一边给阿姿带上一边说道:“这是我母亲生前最爱的饰物,她说让我送给我最爱的女子。现在我把它送给你。” 阿姿抚模着胸前那颗清澈透明的月牙形坠子,上面还带着苏陌允温热的体温,暖暖的。她突然跪在大榕树前,学着以前在书中看到的场景,五指并拢指着天,正声道:“我程念姿在此发誓,今生非苏陌允不嫁,若有反悔,叫我此生不得幸福!” 苏陌允目光坚定地看着阿姿,同样正声道:“我苏陌允在此发誓,今生非程念姿不娶,若有反悔,叫我此生不得幸福!” 沉沦在爱情里的人们总是喜欢立下美丽而坚贞的誓言,当誓言被现实打破的时候便两败俱伤,留下一生的伤痕。 苏陌允没想到接他的人提早来了。来人带来大哥的口信,叫他务必及时赶回去。大哥是个有计划的人,若不是情势紧急,定不会随意打乱早已定好的计划。 阿姿几天前随蔓娘去了隔壁村的一个亲戚家,要两天之后才回来。苏陌允在大榕树下站了很长一段时间,时至深秋,风不再凉爽,带着些许寒意。天色渐黑,一旁的侍从小心翼翼地提醒他:“公子,天色已晚,是时候出发了。” 临走的时候,他将一封书信交予莫离书,让他转交给阿姿。信上只有一句话:不要哭,不许闹,等我回来娶你。 后来,阿姿在大榕树的身上发现了四个字,我喜欢你。 她曾经对苏陌允说过无数次的“我喜欢你”,但苏陌允却从未说过喜欢她。阿姿好几次问苏陌允喜不喜欢她,他都敲她脑袋教训道:“小小年纪尽想些情情爱爱的事。” 为了这四个字,为了那个承诺,阿姿等了五年。 第二章 思念的滋味 阿姿今年十八岁,已是出阁的年纪。村子里如她这般年纪的姑娘大都已嫁做人妇,或是有了婚约。阿姿算是异类。 十八岁的阿姿俏丽可人、亭亭玉立,村子里许多青年才俊都对她倾心已久。早前,有一些条件不错的男子托媒人来提亲,统统都被阿姿扫地出了门。此后,便再无人敢来提亲。 蔓娘为此甚为焦心。五年前的那天,阿姿与她从亲戚家回来之后,她便迫不及待地跑上书院去找苏陌允。天黑了也不见她回来,蔓娘以为她要留在书院过夜,谁知半夜的时候,莫离书突然跑来告诉她,阿姿一个人守在望月湖边不肯离开,不吃不喝。 苏陌允离开了。莫离书告诉她,那个阿姿喜欢的男孩子走了。上了山,到了望月湖边,蔓娘看见自己的女儿抱着湖边那颗大榕树抽搭搭地哭,因为哭得久了,又没吃东西,人有些虚弱。 莫离书在旁边说:“之前一直哇哇大哭,止也止不住,这会哭累了,就只抱着树嘤嘤地抽泣,一直也没吃东西,你去劝劝她吧。” 蔓娘走过去心疼地模了模她的头:“我们回家吧,娘亲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香辣鸡腿。” 阿姿说不出话来,一头栽进娘亲的怀里再次哇哇大哭起来。莫离书不住地叹气,蔓娘心痛地拍着她的背脊帮她顺气。那天哭过之后,阿姿就再没哭过,只是连续好几天都没说话,一个月之后,阿姿开口说了话。蔓娘记得她那时说得第一句话是,我要等他回来。 这一等就是五年,五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却是一个少女最美丽的年华岁月。这五年来,阿姿没有一天不想过苏陌允。刻在树上的表白,挂在脖子上的承诺,还有深刻在心底的记忆,都是她思念的源头。 可是,最近她发现一个残忍的事实,她已经快要忘记掉苏陌允的样子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记不起他的手长什么样子,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想不起他鼻子的模样,然后是眼睛,接着整个人变得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现在就只剩一个模糊的影子。 纵然如此,她仍然相信自己能够在人群之中认出他。因为,与他在一起,她感到很温暖,胃里暖暖的,心也是温暖的,全身上下,从内到外,都温暖之至。 苏陌允走后,阿姿也离开了书院,偶尔她会去拜访莫离书,然后到望月湖边走一走,在大榕树下坐一坐。 好友景春总是劝她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要记得瞅一瞅身边那些青青小草。阿姿知道她指的是宋尧。 宋尧、景春与她是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关系亲密无间,不分你我。宋尧比她俩都大,是她俩的大哥哥,对她们非常照顾和关爱,尤其是对阿姿。宋尧对阿姿的好已经严重超出了朋友的界限,这阿姿不是没有察觉,但她一直极力与他保持适当的距离。在她眼中,宋尧永远都只是她的大哥。 最近,景春恋爱了。对方是邻村的一个小伙子,长得俊朗,为人正直,家境也不错,景春很喜欢他。热恋中的景春完全忽略了旁人的痛苦,时常和阿姿分享她的恋爱心得,把她和她未来夫君每一次见面约会的详细场景情况都与阿姿说了个清清楚楚,可谓面面俱到、淋漓尽致。 看着景春面若桃花,眸如星灿,嘴角上扬的幸福神情,阿姿表现得虽不咸不淡,但心里早已五味陈杂,恨得牙痒痒。往后,景春只要面带桃花地来找她,她就会找宋尧当挡箭牌。宋尧自然乐意,阿姿却觉得亏欠他良多。感情这事,从来就不公平。 六月盛夏,天气燥热,树上的蝉死命地叫个不停。阿姿在村口大树底下等景春和宋尧他们,三人约好一起去集市。阿姿家离村口比较近,来得早了一点。她无聊地捡地上的石子扔树上的蝉,蝉吱吱呀呀没完没了地叫嚷,好像在对阿姿说:“你扔不着我,你扔不着我……” 宋尧到了的时候,阿姿正坐在树下草地上打瞌睡,看到他,伸了个懒腰,说:“怎么只有你一个人?景春呢?” 宋尧说:“她去不了了,她生病了。” “啊,”阿姿说,“昨天不都好好的吗?怎么就病了呢?我去看看。” “没事,就染了伤寒,她喝了药已经躺下休息了,你别去打扰她了。”宋尧说,“蔓姨不是要你买布匹吗?快走吧,不然天晚了。” 宋尧有些紧张,他说谎了。景春没有生病,是景春让他说的慌,目的就是给他和阿姿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 路上,阿姿一直在讲笑话,他一直默默跟在阿姿身后。心里酝酿了很久的话,不知该如何开口,阿姿不给他机会,总是噼里啪啦说个不停。眼看着就要到市集了,再不说就没机会了。 “阿姿,”他终于开了口,“我有话想对你说。” 心口狂跳,手心冒汗,这种感觉真是不好。 阿姿停下脚步,回过头望着他,“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是请你不要说,我的答案可能会伤害你,我不想伤害你。” 宋尧心痛如刀绞,他知道,他早已知道会如此。眼前这个正担忧地看着他的清丽小人儿,他多想抱抱她,这个**很早以前就已诞生,从未断过。 阿姿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被宋尧紧紧抱在了怀中,她第一反应是挣扎,她越挣扎,宋尧抱她越紧。 “不要动,让我好好抱抱你,一会就好,只要一会儿。”宋尧喃喃道。 阿姿没有再挣扎,就当这是身为大哥的他给她的拥抱。片刻之后,宋尧放开了她。 那天从市集回来之后,阿姿就再没去找过宋尧,宋尧也没有来找过她。再之后,她就听人说,宋尧离开了望月村,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宋尧走后,日子更加平淡。景春整日和情郎约会,把阿姿这个朋友完全抛到了脑后,验证了“重色轻友”这个词的权威性。 没有朋友陪伴的日子,阿姿愈加思念苏陌允,而大榕树便成了她诉说思念的唯一倾听者。望月湖是个僻静之地,很少有人会造访,阿姿是常客。在未经人许可的情况下,阿姿将此地划为私人所有,她把莫离书自己做的那张折叠凉席搬到了大榕树下,每日午后在那上面躺着乘凉简直是人生一大享受。 最近,莫离书送给了阿姿一本书,书的内容讲得是一对深爱着对方的男女越过重重阻碍想要在一起的故事。故事老套,情节一般,阿姿却很喜欢,她总是会把故事中的主人翁换成自己和苏陌允,看着看着,就觉着是在看自己的爱情故事。 这天天气异常炎热,阿姿早早来到湖边,准备把书看完。榕树下,清风徐徐吹来,蝉鸣鸟叫,阳光透过树叶的空隙星星点点地洒落在地上,无比的舒服惬意。 故事中的男女为爱垂死挣扎,经历了无数次的劫难和一次次的错过,竟然还是没能在一起,许多年后,相隔数千里的两人都在对对方的思念当中死去。 阿姿看得火大,气得差点将书甩到了湖里。她一心将自己和苏陌允想做那书中的男女,本期望是个好结局,却不想这样凄惨,心里郁闷之极,一边责怪莫离书给了她一本破书,一边痛骂那写书之人。 阿姿念念叨叨地向大榕树诉说着自己的不满,不一会儿,她就抱着书靠在凉席上睡着了。清风凉爽,空气柔和,阿姿睡得很沉。她梦见了苏陌允,但她只看到了他的背影,远远的,模糊的,她跑过去想看看他的脸,他却越走越远,最后消失不见了。她哭喊着四处寻找,却什么也没找到,她一直哭,一直不停地哭,哭了很久很久,然后她听见有人叫她,“喂,喂,你醒醒。” 一股淡雅冰爽的薄荷香气飘入鼻中,沁人心脾。阿姿从梦中醒来,缓缓睁开眼,一张戴着面具的脸赫然出现在眼前,着实把她吓了个半死。她条件反射地想从凉席上坐起来,却一头撞在那人的下巴上。那人发出一声叫疼的闷哼,往后了两步。 “你谁呀?!”阿姿倏地站起来,模着自己被撞疼的头,瞪着眼前的人。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天竟然黑了,四周围黑呼呼的一片。在这种月黑风高的夜晚,又是在这种人迹稀少的地方,遇上一个戴着诡异面具的男人,一般不会有什么好事。 面具男揉了揉自己的下巴,一双黑瞳穿过面具上的两个孔看向阿姿,不答反问道:“你为何哭得这样伤心?”他的声音温润而磁性,让阿姿心里的警惕减少了几分。 阿姿抹了一把脸,才发觉自己满脸都是泪水。 “我没哭,只是做了噩梦。”阿姿说。 面具男问:“什么噩梦?很可怕吗?” “关你什么事!”阿姿说,“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阿姿将此人视为无礼的闯入者,这里可是她程念姿的宝地。 面具男背着手,仰面深吸一口气,很是沉醉的样子。他说:“我只是一个过路人,路过此地,见这里月光皓洁,湖水清澈,凉风习习,便想洗洗身上的尘土,顺便坐下歇歇脚,只是不想正巧遇上姑娘在此伤情,恕我打扰了。” “谁伤情了?!你哪一只眼睛看我伤情了?我只是做噩梦,被吓哭了而已。”阿姿忒不喜欢“伤情”这个词,把她说得跟怨妇似的。 面具男说:“那不知你刚刚一直呼喊着的‘允哥哥’是哪一位?” “你!你!你竟然偷听!”阿姿恼怒地指着这个偷听者。 面具男摊摊手,“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阿姿愤怒地一跺脚,咬牙切齿道:“朗朗乾坤,光天化日,竟然还有你这种卑鄙无耻下流无节操的人!” “姑娘年纪小小,骂人还挺有水准的嘛。”面具男笑道。 阿姿收拾着东西,说:“本姑娘没时间和你闲扯!” 正要走时,面具男突然向她喊道:“别动!” “你让我别动我就别动,你当我小狗吗?”阿姿哪里肯听他的话,照旧迈着步子走了起来。 “别动!你脚下有……” “蛇”字还没出口,他就听见一声撕心裂肺的狂叫。紧接着,阿姿白眼一翻,便晕了过去。 蛇在阿姿脚上咬了一口便溜之大吉,不见了踪影。他上前扶起阿姿,查看了她脚上的伤口,还好不是毒蛇。他拿出随身携带的药粉给阿姿的伤口撒药,眼睛无意瞟到阿姿脖子上的坠子,心上一颤。 第三章 告别故乡 蓝琉璃,雁云谷曾经最美丽的女人,一个曾经让夏央先帝为之倾情,甚至差一点弃国与之私奔的女人。当年,先帝陆商瞿为了博得佳人欢心,特地命人打造了这条独一无二的琉璃坠。 琉璃坠形如月牙,质地纯净剔透、清新明澈,如清透的湖水,似湛蓝纯净的天空,美丽精致。这琉璃坠虽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物,却意义非凡,是蓝琉璃深爱之物。 庄沛离不知道这琉璃坠对娘亲为何这般重要珍贵,他只知道娘亲从未让坠子离开她身上半刻钟,而且总会对着镜子反复细细查看,眼里的神情乍一看满是幸福,再一看却尽是悲伤失落。他记得有一次,一个丫鬟给娘亲梳头,因为梳齿不小心勾到了链子就被她扇了一个重重的耳光。他一直觉得,在娘亲心里,那条坠子比他还重要。 后来有一天,他发现娘亲一直挂在脖子上的坠子竟然不见了,娘亲也未向任何人提起关于坠子的事情。琉璃坠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没想到今日他竟然还能再见到娘亲当初视作珍宝的琉璃坠。他伸手想拿起坠子仔细瞧瞧,阿姿这时候正好醒了,见他一只手正伸向自己的胸口,急忙捂住胸口大喊道:“你要做什么?” 当时的场景看起来确实有那么一点猥琐,一个妙龄少女晕倒在怀,他一手揽着少女的腰肢,一手伸向少女的胸口处,谁看了都会以为他正欲行不轨之事。 他略显尴尬,清了清嗓子道:“额,我正想查看你的伤口……” 阿姿抓紧自己的衣襟,恶狠狠道:“伤口在我的脚上!” 庄沛离好不尴尬,故作冷淡道:“你别误会,我对你这种没发育完全的小丫头没兴趣,只不过是想看看你胸口上的坠子罢了。” 阿姿更紧张,“你看我坠子干什么?我可警告你哦,休想打我坠子的注意。” “你那坠子从何而来?”庄沛离问,“谁给你的?” “你这人真是奇怪,没事戴个破面具来吓人不说,还缠着人问东问西。”阿姿不耐烦地说,“你是闲着没事做了吗?你不烦我都嫌烦,我告诉你哦,不准再缠着我,我要回家了,懒得和你闲扯。” 庄沛离侧身挡住阿姿去路,说:“告诉我是谁给你的这琉璃坠。”不容抗拒的语气,冰冷的眼神。 阿姿打小就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此刻月黑风高,四周就只得他们两人,她一个弱小女子怎么斗得过眼前这个高大强健的男子,万一惹怒了此人,后果不堪设想。 阿姿开始卖乖,“哥哥,只要我告诉你这坠子哪来的你就会放我走吗?” 庄沛离点头道:“那是自然。” 阿姿早已打好了月复稿,说:“这坠子是我捡的,五年前我来这湖边玩,就在这里捡到了这个坠子,我当时觉得非常漂亮,非常喜欢,于是就拿回家让我娘串上链子给我戴着。” 庄沛离将信将疑道:“捡的?” “是真的,我可以对天发誓。”阿姿义正言辞道。 说谎可是阿姿一大特长,从小到大,她说的谎话一大箩筐,技术已经炉火纯青,脸不红心不跳,眼神还能忒真诚地注视对方,这点谎话自然难不到她。 庄沛离疑信参半地盯着她,两只黑瞳寒气逼人、深不可测,盯得她有些发毛。趁未被发觉,她连忙打哈哈道:“哥哥,我可以走了吗?天这么晚了,要再不回去,我娘该着急了。” 庄沛离对当年琉璃坠无故消失的事一无所知,不好妄下定论,对阿姿的片面之词只得将信将疑。他点点头示意阿姿可以离开。 阿姿生怕他下一秒就会反悔,见他点头,拔腿就跑。 “等一下。”庄沛离突然叫住她。 阿姿大叫不好,心想他果真反悔了,顾不上看路,快马加鞭地狂奔起来,耳边的风呼啦啦地响。好在阿姿对四周环境非常熟悉,黑灯瞎火的照样能模清路。她一路狂奔地回到家,浑身是汗,累得喘不过气来,嘴里还一个劲地咒骂那害她如此狼狈的变态面具男。 她一边骂着一边踉跄地走进屋里,口干舌燥的她直奔向茶壶。她一手拧起茶壶往嘴里大口大口地灌水,正咕噜咕噜喝得起劲,眼睛的余光忽然瞟见桌旁不知什么时候坐着一个人,而且是一个陌生男人。 阿姿嘴里的茶水瞬间喷涌而出,准确无误地洒到了那陌生男子身上。蔓娘端着水果从厨房屋里走出来时就看见自己女儿顶着一头乱糟糟且还汗流不止的头发,衣衫不整,满脚泥土,简直像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一样。 阿姿指着被她喷得满脸茶水的陌生男子愤愤不平道:“娘亲,你是不是又找人给我说对象了,我不是说了我不嫁吗?你干嘛还找人来,就算你再找一百个人来,我也绝不嫁人!” 蔓娘哭笑不得,说:“你胡说些什么,这位是你的堂兄。” “啊,堂兄?”阿姿用衣袖擦了一把脸上的汗,转过头去将陌生男子仔细打量了一番。陌生男子面带微笑地向她点了点头,那笑容叫阿姿的小心肝欢跳了一下,没想到她阿姿竟还有这么一个帅堂兄。 蔓娘放下果盘,递上手帕给程书云擦脸,满怀歉意道:“都怪我平时教导无方,阿姿一向疯癫惯了,让你见笑了。” 程书云说:“伯母哪里的话,堂妹如此率真可爱,在当今女子当中实在少见,书云得此堂妹实在有幸。” 这位堂兄素质极佳,说话实在悦耳,阿姿听着甚是舒服。她露出阳光般灿烂月光般皎洁的笑容,从果盘里掰了一个香蕉走到程书云面前,双手奉上,声如黄莺道:“书云兄,小妹程念姿在此有理了,方才有招待不周之处,还望谅解。” 阿姿全然不知自己的模样有多狼狈,一头散乱的头发已是吓人。蔓娘实在不忍直视,急忙催她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洗完澡出来,蔓娘已准备好饭菜,因为有客人,饭菜非常可口。阿姿月复内早已清汤寡水,奈何有客人在不能狼吞虎咽,只得一口一口细嚼慢咽。 此刻的阿姿与方才全然两个人,清秀可人的脸庞让程书云眼前一亮,心想这位堂妹若是好好打扮一番也是佳人一枚。 阿姿好几次都忍不住要抓起鸡腿狂啃,蔓娘不断用眼神示意她要注意形象。那细嚼慢咽假装斯文的模样让一旁的程书云忍俊不禁,他笑了笑,对阿姿说:“小妹若是饿了,就随意吃吧,不用在意我。” “多谢堂兄!那我就不客气了。” 阿姿说罢,便拿起鸡腿滋滋有味地啃了起来,蔓娘无奈地叹了叹气。 这次,程书云并非专程为探亲而来,他是奉其祖父程无卫之命特地接阿姿回图城程府。 对于程府,阿姿小时候曾听娘亲提及过,那是她父亲出生长大的地方。 当年,蔓娘与程枫自刺杀事件后便对彼此生了情愫,不久便双双坠入爱河,私定了终身。程枫之父程无卫却因蔓娘罪臣之女的身份坚决反对两人在一起,在反抗无效的情况下,程枫不得已与蔓娘选择了私奔。 程无卫得知消息后怒火攻心,气急之下便在程家列祖列宗面前将程枫的名字从族谱上划掉,从此与其断绝了父子关系。从那以后,他们与程家就再无往来。 时隔二十年,他们却突然找上门来要将程家的孙女接回去,蔓娘心里自是有千万个的不愿意。当年,若不是阿姿的突然降临,她也不会活到今日。 阿姿是她的命根子,她只愿她能够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地生活,但阿姿身上的病却是一个极大的隐患。阿姿自出生之时就浑身冰凉,全身上下没有一点温度,大夫看过无数,却无一人能查出病因。好在也平平安安地过了这么年,除了全身冰凉之外倒也没任何异样。蔓娘以为可以不再担心,却不想前些日子,也就是今年初春的时候,阿姿突然晕倒,连续昏睡了三天三夜。那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随时都有可能失去阿姿。 于是,她改变了想法,也重做了决定,她决定同意阿姿回程府。因为,只有程府才有能力才有可能治好阿姿的病。 当蔓娘将这个决定告诉给阿姿之后,阿姿很反常地没有抗议,她只是安静地点点头说:“我去。” 其实,她很早以前就想去图城,那里有一个她思念已久的人。 苏陌允曾经告诉阿姿,他的家乡在图城。 走之前,阿姿提了一壶蔓娘酿的甜酒到书院与莫离书告别。莫离书知道她即将去图城的事之后,无奈地叹了叹气说:“你要好自为之,处处多留点心眼,家里你尽管放心,我会替你照顾好你娘。” “多谢先生提醒,阿姿会照顾好自己,娘亲就劳烦先生了。”阿姿敬了他一杯酒。 走的那天,阿姿去了一趟望月湖。在大榕树下,她轻轻抚模着树上的字,那四个字又被她用小刀刻深了一些,所以模起来依旧清晰可辨。 “允哥哥,我来找你了。”她说。 第四章 初到程府 图城作为夏央的都城,自是繁华异常。阿姿知道,那是很多人做梦都想去的地方,包括她自己。她曾无数个夜晚梦见自己去到了图城,那个繁华的帝都,那个苏陌允生活的地方。 如今,梦已成真。此刻,她正坐在前往图城的马车之上。 程书云在一旁阖眼小憩,阿姿则兴致勃勃地趴在车窗上欣赏沿途的风景。第一次离开家乡,她心里既是兴奋又是忐忑,虽然非常舍不得,但一想到那座城里有苏陌允,就豁然许多。她想,等她找到允哥哥,就和他一起回来,然后和娘亲一起在望月村过着幸福的小日子。 很多时候,幸福生活都是想象出来的。 经过五天五夜的赶路,他们终于到达了图城。 阿姿此时睡得正熟,程书云只得轻轻拍打她肩膀将她唤醒。阿姿睡意朦脓,喃喃道:“天都还没亮呢,让我再睡会儿。” 程书云笑笑道:“这都正午了,你还睡,快醒醒,我们到了。” “到了?”阿姿睡意顿消,睁开眼,掀起帷幔探出脑袋。繁华热闹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这不是图城还能是哪。 程书云说:“我们马上到家了。” 阿姿此时最关心的却不是这个,她问程书云:“书云大哥,在图城找一个人要多久?” “那要看你对这个人知道多少,如果只知道名字,其他一概不知的话怕是大海捞针。”程书云说。 阿姿垂头丧气地趿拉着脑袋,她的确只知道名字。 “怎么了?”程书云问,“你要找人?” 阿姿本不想把事情告诉别人,但现在看来以她一个人的力量怕是很难找到苏陌允。她想,或许她这位堂兄可以帮助她。 “我要找一个叫苏陌允的人,他是我小时候玩的很好的一个朋友。”阿姿说。 “苏陌允,”程书云想了想说,“你确定他人在图城?” 阿姿肯定地点点头。 程书云说:“你放心,回去之后我会安排人查一查,只要是真名,要找到应该不会很难。” “真的吗?”阿姿心情瞬间放晴,嘴巴甜甜道:“书云大哥你人真好,阿姿能有你这样好的一个大哥真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正说着,外面的马夫喊道:“少爷,到了。” 马车缓缓停了下来,程书云掀开帷幔对阿姿说:“我们到了,下车吧。” 刚一下马车,几个锦衣华服的人就迎了出来。 “念姿呢?念姿在哪呢?快让我见见我的乖孙女。”一个身着紫红锦衣的中年妇人在仆人的扶持下快步走了出来。此人便是阿姿的祖母马夫人。 程书云引着阿姿走到马夫人面前,说:“祖母,我把堂妹接来了。” 阿姿看着这个略施粉黛,面带笑容的和蔼妇人,亲切感油然而生。 “祖母好!”阿姿道。 马夫人拉着阿姿的手从上到下将她细细审视了一遍,阿姿的眉眼像极了她的父亲,马夫人仿佛看到了她那逝去儿子的影子,一时间勾起了心中的伤痛,不禁潸然泪下。 一旁的仆人急忙递上手帕叮嘱道:“夫人,小心身体。” 程书云也劝慰道:“祖母注意身体,以后有堂妹陪在您身边,您可以放心了。” 马夫人点点道:“是啊,念姿来了,我可以放心了。” 程家是图城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拥有上百家商铺,家财万贯,程无卫又身为当朝兵部尚书,深得皇上厚爱。 程无卫有二子三女,三女皆已嫁作人妇,二子便是程枫与程治,两子都是马夫人所出。阿姿的堂兄程书云是程治的长子,程书云还有一个妹妹叫程秀秀。这个程秀秀是个标准的千金小姐,娇生惯养,蛮横无理。从阿姿进程府的第一天起,她就没给阿姿好脸色看过。 阿姿住的地方叫琼玉阁,宽敞舒适,环境优美。马夫人对阿姿体贴入微,事无巨细,特地挑了一个乖巧伶俐的丫头做她的贴身丫鬟。阿姿的千金小姐生活就此开始。 要说当小姐最大的好处就是嗑瓜子有人剥壳,下雨有人撑伞,吃饭有人洗碗,一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漂亮衣服穿不完,精致首饰一大堆,每天只管打扮的漂漂亮亮地吃吃喝喝,散散小步,看看花儿,赏赏月,好不安逸。这可是阿姿从来没享受过的生活。 程府宅子很大,阿姿住的琼玉阁只占小小一角,这导致她已经连续好几天没见着程书云了。她一直惦记着找苏陌允的事,也不知道进展如何。心急如焚的她决定亲自去找程书云问一问。 阿姿的贴身侍婢尔冬打小就进了程府,自然对程府非常熟悉,在她的带领下,阿姿找到了程书云住的地方。 可程书云并不在府内,仆人说他有事出门了。阿姿垂头丧气地准备回琼玉阁,却冤家路窄地碰见了程秀秀。程秀秀一向排斥阿姿这个从乡下来的土妞,今日难得碰见,便抓准时机准备好好讥笑她一番。 “咦,这不是我那乡下来的姐姐吗?你不好好待在你那阁楼绣花,跑这里来做什么,难道是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程秀秀比阿姿小一岁,阿姿本不想和她计较,却不想她这般无聊,专找她的茬。 阿姿笑笑道:“妹妹多虑了,阿姿是专程来找书云大哥的。” “你找我哥哥做什么?”程秀秀问道。 阿姿说:“与程大小姐无关。” “哼!”程秀秀讥讽道:“别以为有血缘关系,你就是我程家人了,浑身的乡土气,简直丢我程家人的脸!” 阿姿也不是吃素的,反唇相讥道:“我听闻程家小姐知书达理,温柔可人,是一个有教养识大体的佳人,今日才知传闻不可信,程小姐与传闻中的描述差很远啊,真是可惜,可惜哪。”说着,阿姿做扶额叹息状。 程秀秀性子急躁,被阿姿这么言语一激,哪里咽的下气,扬起手就准备往阿姿脸上扇去,却正巧被刚刚回来的程书云碰见。 “住手!”程书云喝道,“秀秀!你在做什么!” 程秀秀见状急忙放下手跑到程书云面前,恶人先告状道:“哥哥,她欺负我。” 阿姿狂汗不已,心想这个小贱人实在欠收拾。 好在程书云并未被她的片面之词所蒙惑,训斥她道:“不许胡闹,我都看见了,阿姿是你姐姐,以后不许这样无理。” 程秀秀撅着嘴,很是不满,“她才不是我姐姐,我才不要乡下来的姐姐!” “你再胡闹,我去告诉祖母,让她罚你在祠堂面壁思过。”程书云吓唬她。 “你就知道护着外人,你还是不是我哥哥了,我告诉爹爹去,说你合着外人来欺负我。”程秀秀说着,恶狠狠地瞪了阿姿一眼,然后哭着跑开了。 程书云无奈地叹了叹气,对阿姿说:“秀秀从小被惯坏了,总是无理取闹,你别和她一般见识。” “大哥哪里的话,秀秀年纪还小,难免任性了些,我能够理解。”阿姿被自己的虚伪深深折服,其实她心里在想,不就比我小一岁吗,仗着自己是程家大小姐就目中无人、无理取闹,简直蛮横无理。 “对了,”程书云问她,“你到这里来是找我有事吗?” “嗯,”阿姿点点头说,“上次拜托大哥找人的事不知进展如何?有消息吗?” 程书云恍然道:“我正要找你说这事。” “怎么样?找到了吗?”阿姿急忙问道。 “你确定名字没有记错?”程书云说,“我派人将图城所有苏姓人士查了个遍,就是没有叫苏陌允的人,若不是名字记错,就是他人不在图城。” “不可能,”阿姿说,“名字肯定没记错,他也说过他家在图城。” 程书云说:“他家在图城并不代表现在他人就在图城,毕竟过了这么多年,会发生很多变化。” “不会的,不会的,”阿姿喃喃道,“他不会这样的,他不会骗我,他不会丢下我的……” 她记得很清楚,他叫苏陌允。她也很清楚地记得,当年他对她说:“我的家在夏央的都城图城,那里很大很繁华,有漂亮的房子,有热闹的街道,每当夜幕降临,四处一片灯火辉煌,非常好玩。等到有一天,我一定要带你去看看,去看那里精致豪华的房屋建筑,带你到大街小巷吃各种好吃的玩各种好玩的……” 那时候,阿姿对苏陌允口中的图城无限憧憬,她时常幻想自己和苏陌允手牵着手走在图城的大街小巷上,吃各种好吃的,玩各种好玩的,非常开心…… 难道这一切都只是她的幻想?不会的,她不相信苏陌允会骗她。当时,他对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能从他眼里看到最诚挚最纯净的东西,他的真心。没错,她的确看得到,因为她足够相信,她相信她的感觉不会有错,她相信苏陌允对她说得每一句话都是真心话。她一直记得娘亲曾经对她说过一句话,真正爱一个人就要相信他。 第九章 似曾相识 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阿姿坐在桌前津津有味地看书,书是她托庄沛离在市集上淘来的爱情小说。 庄沛离把书拿给她的时候,眼里满是鄙夷,他说:“怎么女孩子都喜欢看这种白痴小说。” 阿姿说:“因为书中的男主角总是比现实中的男人完美帅气。” 庄沛离对此表示不屑。 正看得起劲的时候,明净突然跑来找她。 “哎呀,姐姐你还看什么书啊!”明净进屋对她说,“听说皇上和六王爷现在正在佛堂烧香拜佛呢,你不想去看看?” 故事正精彩,阿姿眼睛都舍不得挪一下,说:“不就是两个男人么,有什么好看的。” 明净见她反应平平,一副毫无兴趣的样子,原先的兴致也失了大半。 他嘀咕道:“据说那六王爷器宇不凡,长得异常俊美,本想来叫姐姐一起去看的……” 他正欲出门离去,阿姿突然叫住他,“等等,你刚刚说什么?” 明净重复刚刚的话,“我说那六王爷器宇不凡,长得俊美,想叫姐姐一起去看,却不知姐姐毫无兴趣,那便算了,我自个去看……” “我去!”阿姿丢下书,说:“有美男子看,当然得去。” 皇上和六王爷此次是微服出巡视察民情,路过青云山时便顺道来云延寺为百姓烧香祈福,阵势并不大,只有随行的几位官员和几个贴身侍卫。 阿姿他们赶去时,皇上和六王爷正与方丈论佛议民事。按照规定,除方丈之外只有得道高僧才能在场参与论事,其他人一律不得靠近,必须回避。阿姿和明净躲在假山后,想一睹皇室风采。 身居上座,气度不凡的那位接近中年的男子应该就是皇上了。这位九五至尊虽气宇不凡,有贵族之气,但缺少王者的霸气,慈眉和目,更像一个和善的有钱大叔。 阿姿的视线很快被皇上对面的男子吸引了过去。该男子背对她而坐,身着黛蓝锦衣,一头墨发用玉冠绾合一起,任其倾泻而下。仅是背影就如此翩翩,不知正面是如何的非凡。 “那个就是六王爷吗?”阿姿问旁边的明净。 明净点点头说:“应该是。” “什么叫应该是?”阿姿说。 明净一板一眼地解释道:“你看在场的除了皇上、方丈和他,都是些老头子,而六王爷年龄只不过二十出头,不是他还能是谁。” 阿姿紧紧盯着六王爷的背影,心里不断地默念,“转过头来,转过头来,转过头来……” 这是她今天在小说里看到的情节,女主在街上偶遇自己暗恋的男主,但男主没有看到她,女主便像念咒语一样,不断在心里默念,“转过头来,转过头来,转过头来……”结果男主真的转过头来看到了她。 阿姿默念了许久也没见他转过头来,心里骂那书的作者胡编乱诌。 明净看完了皇上,便催阿姿走,“我们走吧,待会被发现就不好了。” 夏日夜晚蚊虫多,阿姿已经被叮了好几个红包,她虽极度渴望目睹六王爷的潘安之貌,但也不愿在此遭受蚊虫们给她带来的血的盛宴。 于是,她和明净准备撤离。 谁知脚下一不留意给块石头绊住了,阿姿摔倒在地,手掌被地上的小石子磨出一道道血痕,疼得她直叫。 “谁在那里!” 保护皇上的贴身侍卫听见声响,抽出刀剑大步走到他们面前,用刀剑围住他们,厉声喝道:“你们是谁?!偷偷模模想做什么?” 明净来不及扶起她,急忙跪倒在地,颤声道:“皇上饶命,皇上饶命……” 方丈见是明净,便道:“明净,你不好好抄写经书,为何出现在此?” 明净满头大汗,吞吞吐吐不知该如何回答。 阿姿吃痛地爬起来跪于皇上面前,“小女从小听娘说当今皇上仁厚节俭、爱民如子、至圣至明,是世间难得的明君,所以小女从小就有一个愿望,那便是能够亲眼目睹皇上的圣容,今日听闻皇上到云延寺为百姓祈福,便来此想见皇上一面,但小女一介平民,皇上岂是我想见就能见的,这才斗胆采用了这种错误的方式,惊扰了皇上,还望皇上恕罪。” 皇上并非暴君,阿姿不觉得他会因此等小事而要了她和明净的性命,所以她并不害怕。 “哈哈,”皇上爽朗一笑,对阿姿道:“你到朕跟前来。” 阿姿躬身走到皇上跟前,只听皇上对她说:“把头抬起来。” 她抬起了头。皇上面带微笑,对她道:“现在你可以好好地看朕了。” “啊?”阿姿没反应过来。 皇上重复道:“你现在可以好好地将朕看个清楚了。” 阿姿睁大眼睛仔仔细细地将皇上的眉眼、鼻子、嘴唇以及脸上的痣与毛孔都看了个遍,看完便又低下头,说:“回皇上,小女看完了。” 众官员忍不住偷笑。 皇上问:“如何?” 阿姿回答:“浓眉大眼,鼻梁挺直,嘴唇略薄,地阔方圆,是个好面相,算得上美男子。” 皇上与众人忍不住哈哈大笑。 “小姑娘真是有趣!”皇上喝了口茶,“你叫什么名字?” 阿姿答:“小女叫云谨,云朵的云,谨言的谨。”云谨是阿姿清修期间所用的法号。 “云谨,云谨,是个好名字。”皇上说,“行啦,今日就不算你们的罪了,退下吧。” “多谢皇上!” 阿姿正欲退下,却被另一人叫住,叫她的人正是刚刚她所留恋的背影美男六王爷。 六王爷沉声走到她跟前,拉过她受伤的手,取出一方手帕给她包扎伤口。 阿姿木讷地看着他,像根木桩,呆呆地站着,没有反抗也没有作谢。 六王爷包扎完她的伤口,抬眸望了她一眼,然后定定地看着她,眼神里有一丝惊异。 拉着她手的手一直未松开,良久才开口问道:“我们是不是以前见过?我怎么觉得你好眼熟?” 此话也正是阿姿想说的,她也觉得他非常眼熟,不,不只是眼熟,是非常非常熟悉。虽然,脑海中他的模样已经开始模糊,但若是再次相见,她还是认得出来。 他,眼前的六王爷,和苏陌允实在相像。眉眼间的神情,发自灵魂深处的淡漠和冷峻,全然和当年的苏陌允无异。 但他们不可能是同一人。 他是尊贵的六王爷,天之骄子,从小生活在绿瓦红墙的皇宫。而苏陌允,是那个曾经能与她在乡间小道牵手漫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的普通人。 “云谨自小在乡野长大,也是近日才来的图城,王爷怕是记错了。”阿姿说完便做礼拜别。 六王爷凝视着她远去的背影,神情迷惘。 “承寅,”皇上问,“怎么了?你认识这位姑娘?” 陆承寅摇头,“不认识。” 阿姿一夜未眠,不知怎地,她心绪杂乱,满脑子都是六王爷。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别花痴的人,她也不否认六王爷的确是一个让人心动的男子,但这些理由也不足以让她想他想得彻夜未眠。 最终她把原因归于自己的孤单寂寞,许是那颗搁置了很久的心脏,一见到条件优良的异性就不由自主地躁动起来。 说到异性,阿姿突然想起庄沛离,已经好几天没见到他了,这个人总是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去了哪也不告诉他们一声。 阿姿去问明净,明净也不清楚,他说:“庄大哥一向如此,有时候一消失就是好几个月,以前他也只是偶尔来此与师父下棋聊天,自从姐姐来了之后,他就经常来了。” 明净笑嘻嘻地看着阿姿,“庄大哥他好像喜欢你哦。” 阿姿给了明净一记暴栗,“小小年纪,你懂什么叫喜欢吗?!少胡说八道!” 明净哀怨地叹了叹气,摇头晃脑道:“也罢,也罢,我也只是说说,最终还是得看缘分。” 阿姿无语地白他一眼。 寺庙向来都是清静之地,环境清幽、鸟语花香,是个养心静气的好地方。云延寺香火旺盛,又是皇家寺庙,环境条件自然不必说,但佛家一直讲究勤俭节约,所以云延寺在朴实中又有些许高贵之气。 寺庙的后山之上有一条长长的竹林小道,那是阿姿平日常去的地方。 石板铺地,翠竹环绕,绵延悠长,弯弯曲曲,清风缭绕,淡淡竹香扑入鼻息,沙沙的竹叶摩擦声清脆悦耳。 阿姿踏着石板往前行走,走到一个转弯处时,看见竹林中翩然而立着一个挺拔的男子,正是她无故想了一夜的六王爷陆承寅。 她的小心肝砰砰作响,他怎么还没离开寺庙,她悄悄转身准备离开,一想自己又没做什么亏心事,为什么要躲着他,于是转身继续往前走,走了没几步,又心虚地退了回去。 她望着那傲然挺立的身影,叹了叹气,最终还是选择逃跑。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狂骂自己无能。 “站住。”陆承寅突然转身叫住她。 阿姿怪自己没早点溜,无奈转身下跪行礼,“小女见王爷在此赏竹,不想扰了王爷的雅兴。” 陆承寅道:“你到我跟前来。” 完了……阿姿心里哭喊。她最怕的就是这种近距离的面对面,特别是与他面对面。 她走到陆承寅跟前,埋着头,像个犯了错的小孩站在家长面前等待责罚。 “把头抬起来。” 陆承寅懒散地靠着身后的石桌,双手抱在胸前,一双黑瞳目不转睛地盯着阿姿,盯得她浑身发毛。 他问:“你家住何处?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 这若换做别人,阿姿会说:“关你啥事,哪凉快哪呆着去!” 可他不是别人,是当今的六王爷,她只得乖乖答道:“小女家住图城,名叫云谨,今年十八岁。” 陆承寅沉默半响,眼里流露出一丝失望的神情,“你回去吧。” “小女告退。”阿姿松了一口气,急忙转身逃离了这里。 陆承寅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叹道:“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第十章 相见无欢 自今年入夏开始,西南一带暴雨不断,遭遇了百年一遇的洪灾,许多村庄被洪水冲刷毁尽,村民流离失所,无处安身。 皇帝陆承德得知这一消息之后,立即派专人赶往当地赈灾,并发放了六十万白银作为赈灾之用,灾民得到赈灾款之后,开始重建家园。 表面上西南洪灾事件就此了结,殊不知这其中却隐藏着一个惊天大秘密。 一日,六王爷陆承寅在街上碰到一个乞讨的小女孩,他听小女孩的口音似南方人,于是便问她知不知道家乡遭洪灾的事情,小女孩突然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她告诉陆承寅,他们就是从家那边逃过来的,家里的房屋、农田、家畜所有的东西都被洪水冲走了,他们一无所有,只有一路乞讨来到这里。 陆承寅之前就觉得此次赈灾事件似乎处理得太过轻松快速了,他问小女孩,“难道你们没有领到灾银吗?” 小女孩哭得更凶,抽噎着说:“我们听说皇上给我们发了银子,可是他们一分钱也没有给我们,村里的人就去官府问那些人要,他们非但没有给我们一分钱而且还打了人,我爷爷就是,就是被他们打死的……”小女孩说着呜呜哭了起来。 “你爹娘呢?”他问。 小女孩说:“他们在城外一个破庙里,还有很多人都在那里。” 陆承寅随小女孩来到城外的破庙,在这座破旧残败的土地庙里,全是从西南逃难而来的难民,上有七八十岁的老人,下有尚在襁褓的婴儿,个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不时传来痛苦的**声。 一个浑身污泥的老妇人正在用一口生锈的破旧铁锅煮着从山上采来的不知名的野菜,旁边一个年轻女人正努力地挤着女乃水,她怀里的婴孩该是饿了,正哇哇大哭,另一边的地上躺着一个瘦骨嶙峋的老汉,不知是饿了还是病了,不停地**。 他们看到衣着不凡的陆承寅,便蜂拥到他面前伸出一只只枯瘦如柴的手,“公子,行行好,赏点钱吧,我们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陆承寅将自己身上带的所有银两都给了他们,临走的时候,小女孩拉着他的衣角对他说:“哥哥,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陆承寅模了模她的头,说:“过不了多久,你们就可以回家了。” 回宫之后,他将此事向皇上奏明,皇上知道之后大发雷霆,拍案而起,“他们竟这般大胆,敢私吞灾银。” 此次灾银是由安抚使吴达负责运送,吴达这人生性老实胆小,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粗人一个,若不是有人幕后指使,他断然不会擅自冒险做出这种砍头罪名的事。 为了查清事情的真相,捉出幕后主使,陆承寅决定亲自到西南一趟。 皇上沉默了半响,说:“我随你一同前去。” 西南一带丛山峻岭、道路崎岖,此番路途遥远,需跋山涉水,经过许多险要的地段。陆承德近年来体弱多病、病疾缠身,常年药不离口,这一去一回,得消耗诸多体力和精力,陆承寅颇为担心。他知道他的这位皇兄平日里虽温和,但一旦做了决定便不会轻易改变,内质里是个非常固执的人,他不好再多说什么。 此次西南之行甚是顺利,他们到达当地之后,便开始从官府查起。 因是微服出巡,当地官员未做防范,陆承寅几次暗查潜访,便模出了线索。 当时,安抚使吴达将灾银按时送到了当地官府,并在当地待了将近半月的时间,名义上是协助官府赈灾,实则是在偷偷将灾银运走。他们将灾银藏在竹篮子里,让厨房伙计每日打着买菜的幌子外出将银子偷偷运送到城外码头的一艘船上,待灾银运完之时,便将船开往临近图城的华安城,然后在当地钱庄将银子换成银票,便可轻轻松松、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灾银转移。 这方法虽愚笨,但却能很好地避人耳目,至于灾银最后落入何处,陆承寅与陆承德已心知肚明。 此人为掩人耳目,大费周章派遣不同的人将灾银在华安城的各家钱庄兑换成银票,但他不知华安城的钱庄看似各是各家,实则都是一人在幕后操作,而这人正好是陆承寅他们的人,如此一来,要知道这幕后黑手是谁那便是轻而易举的事。 这幕后黑手不是别人,正是当朝丞相褚文钊。 褚氏祖先是夏央国的开国功臣,褚家世代为官,代代身居要职。褚文钊身为一朝丞相,权势自然不可轻视,再则褚氏作为开国功臣,上百年来的名声并非一天两天就可摧毁,朝廷一半的人都极力拥护褚家,褚文钊自是孤傲自大、目中无人。 回宫之前,陆承德将几位大臣召集到云延寺共同商讨此事的对策。 几位大臣对于此事的看法都是,褚文钊动不得。 陆承德何尝不知褚文钊动不得,若是动了他,他的皇位以后怕是坐不稳当了。可如此放纵其胡作非为,他实在看不过,一回想在西南所看到的那一幕幕凄惨可怖的情景,他就恨不得一刀砍掉褚文钊的脑袋。 陆承寅一直坐在一旁安静地喝着茶,陆承德问他是何看法,他放下茶盏,“我和诸位大臣意见一致,现在还不是动褚文钊的时候,在时机成熟之前,暂且由着他去。”他稍作停顿,接着说道:“但要给他个提醒,提醒他处事得三思而后行,否则后果很严重。” 陆承德问:“如何个提醒法?” 陆承寅淡淡道:“将所有参与此事的人,包括吴达、当地官员还有负责运送灾银的所有人一概砍头示众。” 有人反对道:“如此是否太过狠戾了,参与的人当中或许有被逼无奈的……” 陆承寅冷哼一声,“他们的无奈要了上千条人的性命,毁了上千个家庭的幸福,你说,这无奈是否值得被原谅?” 所有人沉默无语。 深夜时分,陆承寅辗转反侧、夜不能寐,自从今日在寺庙后院见到那名叫云谨的女子之后,他就一直魂不守舍。 当时,皇上正与方丈探讨佛理,他虽身在其中却无心听讲,一个人无聊地把玩着手上的玉指环。 多年前,一位商人朋友赠送给了他一块上等的羊脂白玉,他让人拿到城中最好的玉石匠那里做了两枚玉指环,一枚男子戴,一枚女子戴,男子戴的归他,而女子的那枚,他自有人要送。指环的内壁刻有一行字,内容是:一生挚爱姿。 陆承寅便是阿姿苦苦寻找的当年的苏陌允。 正当众人聊得尽兴时,突然传来一声女子的叫喊声,他们随声而望去,只见一个少女趴在地上痛呼,看样子是摔倒了,身后跟着一个小和尚。 侍卫立即持剑围上去,众人都看着这两个突然冒出来的不速之客。 陆承寅见那少女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一张脸因为疼痛皱在了一起。少女俯身跪于地上,不慌不急地向皇上解释他们为何会出现在这里,她很聪慧,回答让皇上很是满意,皇上叫她过去并让她把头抬起来,他本没有过多注意她,但也还是忍不住看了她两眼。 一身素净的白衫裙,长长的黑发高高束起,一张白净清秀的小小鹅蛋脸让陆承寅心中一颤。这张脸感觉是如此熟悉,若不是皇上问了她名字,他真的以为就是她。她的名字叫云谨,并不叫程念姿。 皇上没有怪罪她,让她退下,他却叫住了她,或许他心里还抱着一丝希冀,希望她就是她,她来此找他,特地为他而来。 他走到她面前,拉过她一直捂着的受伤的手,用手帕给她包好伤口,抬头的时候他仔细看了她一眼,从眉眼到鼻梁再到嘴唇,越看越熟悉,越看越相似,于是他问她,他们是不是见过,她却回答说他记错了。 如果她真的是阿姿,她怎么会认不出他。 陆承寅仰面躺于榻上,若有所思地拨弄着手指上的玉指环。 突然,他翻身跃下床,将外衣往身上一披便推门走了出去。他漫无目的地在寺庙中走着,深夜时分,异常安静,走着走着,不自觉地走到了寺庙供平常香客居士住的寮房前。 他看见其中一间房屋的窗户上挂着一个陶瓷女圭女圭的风铃,这是女孩子喜欢的东西,想必这里住的就是那位云谨姑娘了。 正想着,风铃突然叮叮作响,窗门被人推开了,他迅速地躲在了树后面。他看见她站在窗前,两手托腮,一脸愁思,不住地叹气。她望着月亮发呆,他望着她发呆,就这样过了许久,她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轻轻关上了窗门。 他记得,阿姿睡不着觉的时候也总爱望着天上的月亮发呆,据她说,这样有助于睡眠。 整个夜晚,他都在她的房外徘徊。 翌日清晨,他去竹林散步。在竹林的小道边,他看见了她,而她也看见了他,她却装作没看见他,想要悄悄溜走。他叫住了她,然后问了她一个问题。 他问,“你家住何处?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 她答:“小女家住图城,名叫云谨,今年十八岁。” 第十一章 云延寺一别 阿姿手上的伤口已经结痂,她在云延寺清修的日子也随之结束,明日她就要离开云延寺回到程府了。 明净平日里虽嫌她烦,但知道她即将离开,竟也有些依依不舍。 阿姿久未吃荤,他不知从哪弄来一只烤得金灿灿油滋滋的烤鸡,馋得阿姿口水直流,她好久没见过这么诱人的一整只鸡了,急不可耐地掰了一只腿啃了起来,一边啃一边念叨道:“要是有酒就好了。” 然后,明净又不知从哪弄来了一壶纯正米酒。 阿姿很是满意,模模他的光头,“乖,姐姐以后会常来看你的。” 阿姿啃着鸡肉,喝着酒,感觉无比畅快和满足。明净干巴巴地看着她手中的鸡腿,悄悄地咽口水,阿姿见他明明很想吃却又强忍的模样,感觉很是好笑。 她把另一只鸡腿掰下来递给他,“想吃就吃吧,忍着干嘛?” 明净固执地歪过脑袋,“我不吃,你自己吃。” 阿姿走到他眼前,晃了晃手中肥硕的鸡腿,故意诱惑他,“你不吃我可吃光咯!” 明净歪着脑袋,强装镇定。 “这鸡肉可是人间一大美味,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和尚怎么想的,整天只知道吃那些没滋没味的青菜萝卜。” 阿姿说着就要将剩下的最后一只鸡腿吞噬殆尽,明净突然猝不及防地从她手里夺过了鸡腿,犹如一只饥饿的小狼崽抢到了一只小野鸡,对着鸡腿就狂啃。 阿姿对他的反应很是满意,一边喝着米酒,一边看着他将一整只鸡腿啃得光秃秃。 她鼓掌对明净的勇敢作为以示鼓励,明净却突然嚎啕大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骂自己,“我犯戒了,我犯戒了,我真该死,我不配做佛家弟子,不配做师父的弟子,我对不起庄大哥,庄大哥我对不起你,呜呜呜……” 阿姿急忙安慰他,“没事的,没事的,他会原谅你的,又不是什么大事,就吃了点肉而已,你正在长身体,就应该多吃点肉……” “呜呜,要是师父不要我了怎么办?要是庄大哥再也不理我了怎么办?” 阿姿拍拍他脊背,像安慰不小心犯了错的小孩子,“放心吧,你师父那么喜欢你肯定不会不要你的,你庄大哥要是敢不理你的话,我收拾他,好了,不哭了,来喝点水。” 阿姿喂他喝了几口水,明净擦了一把满是泪水的脸,说:“这水甜甜的,真好喝!” 阿姿突然觉得不对劲,拿起杯子喝了两口刚刚给明净喝的水。 这哪里是水,分明是米酒,她错将自己的酒给明净当水喝了,明净从未喝过米酒,自然不知道什么滋味。 阿姿实在不想告诉他,他又犯戒了,生怕他又伤心难过,所以只得装作不知道。谁知,明净这一喝还喝上瘾了,一杯接着一杯,阿姿无奈只得陪着他喝。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没多久就已醉醺醺,不省人事。 庄沛离出现的时候,房里已乱成一团。经书铺得满地都是,满桌子的鸡骨头和花生壳,酒壶空空荡荡一滴不剩,明净趴在经书上呼呼大睡,而阿姿却还在发酒疯,一个人咿咿呀呀地唱着他从未听过的歌谣。 他叫她,她却只知道呵呵傻笑,他走过去想强行把她扛到床上休息,她却左躲右闪地避开他。 庄沛离威胁她,“你给我乖乖站在那里!” 阿姿却跳上桌子,说:“你来抓我呀,来抓我呀。” 庄沛离又好气又好笑,大步跨过去将她从桌子上拉了下来。 阿姿一倒在他怀里就被他紧紧钳住,他说:“我看你还往哪里跑。” 阿姿没有挣扎着想要挣开他,而是突然用手捧住他的脸,醉眼迷离地盯着他。 醉酒的阿姿有种别样的魅力,迷离魅惑的双眼看得他脸红心跳。 阿姿一改方才的嬉笑疯癫,无比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像是在看一件珍贵的物品。 庄沛离以同样的眼神看着她,她红润的嘴唇近在咫尺,他突然不自主地将自己的嘴唇贴了上去,手上加重了力度,紧紧地缠住阿姿腰肢。 他见阿姿没有抗拒,便认真地吻了起来,喝过米酒的阿姿,嘴唇有淡淡的酒香,庄沛离吻得更加痴迷。有生以来,他吻过很多女人,却从来没有现在这样的感觉,如此痴迷,如此沉醉,似身在一片仙境之中,像做了美梦一般。 他想,他是爱上这个女子了。 当他想要将舌尖伸进阿姿的口中时,他忽然听见阿姿喃喃唤道:“允哥哥……” 犹如一拳狠狠击打在心口,他猛地推开她,将她推开好远。 仍醉着酒的阿姿没有站稳,摔倒在了地上,许是摔疼了,她微微**了一声,然后又趴在地上呼呼睡去。 庄沛离双眼通红,胸口剧烈起伏着,犹如一只强抑怒火的野兽。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她心里竟然想着另一个男人。第一次有女人敢在他面前想着其它男人,这是他绝对不能忍受的,特别是当他将自己的全部心思都放到对方身上的时候。 他一把抓住阿姿的衣襟,将她从地上拧了起来,阿姿浑然未觉,依然呼呼大睡。 他看着她晕红而又安详的脸庞,心中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你是她的谁?你凭什么让她只想着你?你们认识不过短短数日,或许你已将她放在心上,但她却不一定将你放在心上,你对她而言,或许最多算个普通朋友,亦或是朋友都算不上。 庄沛离冷冷地笑了笑,他庄沛离何时缺过女人,这女人只不过万花丛中的一朵小野花,随处可见,他又何必为了这么一个普通女人在此浪费时间。 他把阿姿抱到床上,替她月兑掉鞋子盖上被子,然后挥手一扫,将洒落一地的杂物全部重归原位,杂乱的房间瞬间恢复了原先的模样,他把地上的明净扛到肩上,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房间…… 第二天中午,阿姿头痛欲裂地醒来,昨晚发生了什么,她多半都已不记得,只记得她和明净一起吃鸡肉喝米酒的事。 程书云不知何时来的,他坐在床边,端给阿姿一杯酸梅汤,说:“多喝点,解酒的。” “大哥,我……”阿姿知道自己做错事了。 “放心吧,”程书云笑了笑,“就当做我们之间的小秘密,我不会告诉祖父祖母的。” 阿姿甜甜一笑,“谢谢大哥。”一口将酸酸甜甜的酸梅汤喝了个精光。 临走前,阿姿想和明净告别,却没找着他,心里估模他还在为昨天的事而难过,不知道躲在哪里自我悔过。 云延寺离图城并不远,他们以后有的是机会见面。这么一想,阿姿便不再找他,收拾好东西便随程书云乘着马车回图城了。 回到程府,阿姿的祖母马夫人命下人给她准备了一桌子的美味佳肴,让阿姿很是感动。幸得程府其他人都各有各事,只马夫人和程书云为她接风与她一起用晚饭,她才得以饱餐一顿。 晚上,尔冬给阿姿收拾衣物的时候,突然道:“呀,小姐,你何时添了这么一件好看的红衣裳?” 阿姿正对着镜子认真地挤着一颗刚冒出来的痘痘,她见尔冬手里托着的正是庄沛离送给她的那件红衣。心想这人神出鬼没,没个定性,虽然他们不算很熟,但好歹也相识一场,至少也该来送送她,不送也罢,离别的话也该说两句吧?不说也罢,至少也露露面嘛,他竟然连鬼影都没露一个。 阿姿本想着礼尚往来,人家送她一件衣裳,她也该表示一下,回送他点什么。想了很多点子,最后决定给他绣一个香袋,于是她连续好几天熬夜加班加点,终于在走之前成功地绣好了一个香袋。本想着走的时候送给他,却没想最后也还是没见着他人。 阿姿想来就生气,看到他送的红衣就更加生气,她气呼呼地对尔冬道:“别人送的。你喜欢吗?喜欢就送给你了。” 尔冬当然很喜欢,但她知道什么东西该收,什么东西不该收。 她当阿姿开玩笑,笑了笑便将衣服折好放进了衣柜。 阿姿当然不知道,其实在她临走的前一晚,庄沛离特地从外地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只为给她一个惊喜。只是她当时与明净喝了酒,醉成一团,对一切浑然未知。她当然也不知道,那晚她与庄沛离之间发生了什么。 第十二章 皇后寿宴 从云延寺回来后,阿姿开始了繁忙而又无趣的生活。 过些日子便是敬贤皇后的三十岁寿辰,程无卫决定带阿姿与程秀秀一同进宫参加寿宴。皇后寿宴不比一般场合,除去皇上皇后,到场的都是些皇亲贵戚、达官贵人,稍出差池便会影响整个家族的声誉。 阿姿自小在乡村长大,对宫廷里的那些繁文缛节自是不甚了解,为防止到时出错,马夫人专门给阿姿找了老师给她上礼仪课。 在这之前,阿姿不知道,吃饭、走路、说话这么平常的事都可以变得这么复杂。吃饭需细嚼慢咽,不能发出声音,走路得轻移莲步、步履轻盈,说话要柔声细语,不得高声喧哗。她想,若是叫她永久这么做人,她宁愿做一头吃了就睡,睡饱就吃的猪,虽然活得短一点,但也活得快活自在。 给阿姿上课的老师是马夫人从宫里请来的一个老宫女,名叫玉禾,十四岁进宫,到现在已经在宫里待了近三十年。 玉禾不大爱说话,除去上课,其余时间她从不与阿姿说话。她经常盯着某处发呆,眼神空白一片,看不出她在想什么,但阿姿总感觉,她是个有故事的人。 每次一上完课,玉荷就步履匆匆地赶回宫,从不停留。不知怎地,阿姿对她很有好感。 最后一堂课,玉禾给阿姿讲寿宴的相关细节。 正说着,她突然看着阿姿,说:“此次寿宴名义上是给皇后娘娘庆生,实则是为太子选妃,我不知你是怎么想的,我只想告诉你,皇宫那两扇大门只会锁住你的青春和自由。” 阿姿没想到竟是这么一回事,祖父带她与程秀秀参加寿宴,原是另有目的。若她们两人中有一人被太子看中,那程家便能与皇室结亲,成为皇亲国戚。在利益与权势面前,她们只不过是其中一枚棋子罢了。 如此一想,阿姿便明白为什么祖父会突然将她接回程府。 寿宴在明月殿举行,明月殿是专供皇室举办各种庆典活动的场所。 傍晚时分,明月殿张灯结彩,灯火通明,一派喜庆之象。大殿内,宫人们端着一盘盘美味佳肴鱼贯而入,桌席上美食美酒样样齐全。 待到吉时,人们陆续而来,阿姿与程秀秀跟随着程无卫走进了大殿。大殿之内,座无虚席,衣着华丽的达官贵人们一边谈笑风生,一边敬酒喝茶,一片热闹景象。 程无卫一出现就被他的几位同僚拉去喝酒聊天,程秀秀则投身于一堆打扮得花枝招展,正开着八卦大会的千金小姐群中。阿姿没有认识的人,只得无聊地四处转悠。 似乎大家都已知道今天寿宴暗藏玄机,放眼望去,尽是些穿红戴绿、年轻貌美的小姐,看来很多人还是很期盼能够被太子看中,能够飞上枝头变凤凰,成为太子妃,成为以后的皇后娘娘,为家族增光添彩。 阿姿找了一个靠近大门的位置坐了下来,她时刻谨记玉禾的教导,提醒自己一定要淑女。起先,她只是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坐着,眼前满满一桌的美食却总是转移她的注意力,金灿灿的脆皮乳鸽,金黄亮丽的黄焖鱼翅,软滑柔女敕的马蹄糕……香气扑鼻,色相诱人,叫人难以忍受。 经过一番心理斗争,阿姿终于说服自己,反正坐着也是坐着,反正这些菜最后还是得吃,现在先尝尝也没什么的。 阿姿扫了一眼四周,见没人注意她,便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肥肥的乳鸽肉放进了嘴里。 这宫里的美食就是不一般,做工精细不说,味道更是精妙绝伦,这乳鸽肉肉质细女敕、滋味鲜美,实在可口。阿姿又夹了一块,然后她又将其他菜肴尝了个遍,口渴了便将壶里的茶水倒了喝,几次下来,茶水被她喝得一滴不剩。 阿姿的心情很是愉悦,美食果然是好东西,能使人感到快乐。 阿姿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嗝,一边模着肚子,一边四处张望,然后她的视线停留在对面一个美丽的小姐身上,恰好那位美丽的小姐也正看着她。 美丽小姐身着一件湖蓝锦衣,华美异常。一张瓜子脸明艳动人,肤如凝脂,眸似秋水。 她嘴角弯弯,正含笑看着阿姿,阿姿也礼貌地对她笑了一笑。 等了许久,皇上与皇后终于到了。 众人齐齐下跪行礼,高呼道:“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皇后千岁千岁千千岁!” 皇上道:“大家都起身吧,今日就不必在意那些繁文缛节了。” 众人起身落座。 “今日是皇后的寿辰,大家只管尽情吃喝玩耍,不必多礼了。”皇上对众人说道。 阿姿之前在云延寺见过皇上,与那日比起来,今日皇上的气色要好很多,可谓人逢喜事精神爽。他旁边坐着的便是敬贤皇后,敬贤皇后虽年至三十,看着却只有二十多岁,保养的非常好,面慈目善,虽不甚美丽,却温婉如玉,可亲可敬。 寿宴一开始,众人纷纷向皇后敬献寿礼。 第一位献礼的便是今天众千金翘首以盼的太子爷陆浈宣,这位太子看着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倒是生得俊俏白净,却太过阴柔,缺乏男子的硬朗之气。 皇后和颜悦色地对太子道:“浈宣,你今日为母后准备的什么礼?快拿出来让母后瞧瞧。” 太子道:“再贵重的礼物都无法表达浈宣对母后的敬爱,浈宣知道母后喜歌舞,所以前些日子特地学了一段舞,今日呈现给母后,希望母后能够喜欢。” 皇后笑盈盈地拍着手,“好,好,好,快快跳给母后看看。” 太子一挥手,便有五个美艳绝伦的红衣女子飘然而至。 太子傲然立于舞台中央,被五位红衣舞女团团围住,乐师们开始奏起舞曲。在激昂柔美的舞曲之下,红衣舞女们纵身而起将长长的水袖齐齐甩向空中,瞬间将太子隐于水袖之下,在水袖即将落地之时,太子突然跃身而起,身上的衣服已换作一身异常亮眼的宝蓝华服,墨发披肩,亮眼射人的黑瞳傲视一切,神情孤傲,就像那雪山之上的冰美人,竟比那些美艳舞女还要美丽。 他脚踩舞女们的肩膀在半空中旋转飞舞,舞姿轻盈,衣抉飘飘,犹如一只蓝色的蜻蜓在荷尖轻轻起舞,美不胜收。 众人目不斜视,全然被太子的舞给震慑住了。 舞毕时,空中忽然撒落着片片红色花瓣,太子随着花瓣轻轻旋转着落于地面,现场随即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太子从地上捧起一捧花瓣,一个舞女上去将一面红纱巾覆于花瓣上,太子轻轻向花瓣吹了一口气,突然掀开纱巾,花瓣竟变作一只娇艳的红牡丹。众人甚是惊叹,对太子连连称赞。 太子走到皇后面前,将牡丹花呈献给她,说道:“母后,在儿心里,您就像这支牡丹一样美丽。” 皇后乐得合不拢嘴,接过牡丹放在鼻前闻了闻,“真香,我儿真是甚得我心,母后今天很高兴。” 皇上也道:“浈宣,你这舞和这戏法在哪学得?实在精彩!” “多谢父皇夸赞!”太子道,“这舞是儿臣跟民间一个舞师学的,这戏法是六叔教的儿臣。” 皇上哈哈笑道:“六弟竟然还会戏法,下次得让他给朕表演一个,看看是真是假。” 皇后向四周望了一望,“咦?怎么不见六弟的人?” 太子回答说:“六叔说他一会儿就来。” 接下来便是其他王爷、皇子和大臣们向皇后献礼的环节,献的礼无非是些奇珍异宝、名贵药材或是美容保养品之类的平常礼物,不像太子的那般特别,没什么看点。再接着,便是歌舞欣赏,看点依旧不多,无出彩之处。 与此同时,那些管家千金也在抢尽机会展现自己,希望能够引起皇上皇后和太子的注意,有的借机展现自己的才艺,有的偷偷向坐席上的太子抛媚眼,整个寿宴就好像一场斗艳比赛一般。 阿姿觉得无聊,坐着不住地打瞌睡,旁边的程秀秀用胳膊肘捅了她好几次,她依然昏昏欲睡。 就当她即将进入梦乡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传入耳中…… 第十七章 湖心木屋 太子大婚定于中秋,距离现在只有半月时间,程府上下皆在忙着准备相关事务。 自王府回来过后,阿姿过得相当胆颤,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祈祷陆承寅不要来找她,最好能将那日的事忘得干干净净。可是当你越害怕一件事,这件事就越容易找上你。 平平安安度过了几日,阿姿天真地以为他肯定已经忘了那日的事,于是放轻松下来。刚一松口气,噩耗就传来了。 一日午后,阿姿悠闲地在院子里吹着凉风,尔冬忽然匆匆跑来告诉她,“小姐,王府来人了!” “啥?!”阿姿一惊,手中的瓜子全部撒到地上,“你说什么?” 尔冬喘了口气,“六王爷派人来接你去王府了。” 之前,阿姿已将事情告诉了尔冬,并嘱咐她,若王府有人来找她,就立刻通报于她。 阿姿脚踩瓜子,将瓜子碾了个粉粹,嘴里恶狠狠道:“这个陆承寅,记性也忒好了。” 阿姿走出府门,一辆马车已等在门口等着她。 王府小厮见到她,立马笑脸相迎,“姑娘,请上车。” 阿姿说:“不用,王府这么近,我走着去。” 小厮道:“姑娘,王爷吩咐小的带您去另一个地方,并不是去王府。” “去哪里?!”阿姿警惕道。 “姑娘,请先上车吧!”小厮撩开帷幔,一副不可抗拒的姿态。 阿姿一边暗骂,一边不情愿地上了马车。 马车在图城的街道上飞驰前行,很快便出了城,跑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之后,终于在一座叫“沐风苑”的庭院前停了下来。 阿姿一下马车,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黄衣少女就笑盈盈地迎了上来,“姑娘请随我来。” 她将阿姿带到一间房内,“姑娘先在此稍作等候,我家公子一会就来。” 黄衣少女刚一走,阿姿就坐不住了,她在屋里走来走去,心绪无比杂乱,也不知这陆承寅喉咙里卖的什么样,把她带到这鬼地方来,自己又不见人影。 等了约半盏茶的时间,阿姿实在坐不住,便出门想四处走走。 走着走着,忽闻一阵奇异飘香,也不知是哪一种花香,实在诱人。阿姿循着花香往前走,不知不觉竟走到一片湖泊前,湖边悠然挺立着一排排栀子树,树上朵朵洁白的花儿正肆意绽放,原来这奇异的香气竟是栀子花香。 湖虽只是小小的一个湖,景致却极是不错,背靠青山,鸟语花香,若是白天,景色应该更加迷人。湖心有一间漂浮在湖面上的小木屋,可从木桥通向木屋。阿姿不由自主地沿着木桥走向木屋,微风轻扬,湖面漾起阵阵涟漪,花香四溢,实在舒爽。 木屋的门并未上锁,屋内有烛光闪烁。 “有人吗?”阿姿轻轻问道。 没人回应,看来里面没人,阿姿心想,既然门没锁,她进去看一看也不算私闯民宅吧? 于是,她轻轻推开了房门。 阿姿探着脑袋东望望西看看,确定屋里没人之后,她便胆大起来。木屋分为里外两间,外间没什么特别之处,都是日常家居摆设,阿姿接着走进了里间,里间比外间宽敞许多,像是一个书房,文房四宝、笔墨纸砚样样齐全,不过乍一看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阿姿兴味索然,转身准备回去,身体不小心碰倒了墙角一个装满书画的绢缸,绢缸里面的书画全部滚落了出来。阿姿急忙蹲在地上将书画捡起来装回绢缸里,心想若是被人发现就大事不好了。 正加紧收拾,一幅露出小半截画的画卷突然引起了阿姿的注意。 “咦?”阿姿好奇地将画卷慢慢展开,想看看画里画得是什么。 当她将画卷全部展开之后,一个俏丽可人的红衣少女映入眼帘。阿姿呆呆地看着画中人,这,这画里的人,不就是她自己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的画像怎么会在这里? 画中少女,齿若编贝,嫣然而笑,一身红衣,异常靓眼。阿姿忽然发现,少女脖颈处有一颗黑痣,而她的脖颈处也同样有颗黑痣。 阿姿的心狂跳不止,她发了疯似的将所有画卷铺开在地,每一幅画都画得同一人,同样的笑颜,同样的红衣,同样的黑痣…… 阿姿脖颈上的黑痣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她的娘亲,另一个就是苏陌允。她不敢保证画上女子就是她,但画上少女黑痣的位置和她那颗黑痣的位置相差无几。 阿姿失魂落魄地回到刚刚的房间,黄衣少女已屋里等她多时,“姑娘,你去哪了?我家公子今日怕是来不了了,他让我们先送你回去。” 阿姿像是没听到似的,抬头问黄衣少女,“你知道湖心那间木屋是什么地方吗?” “那是我家公子平日作画的地方,没有他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得擅自进入,我也没去过。”黄衣少女说,“公子有时候在里面一待就是一整天,也不知道到底在画什么。” 黄衣少女见她脸色苍白,问道:“姑娘,你怎么了?” 阿姿摇摇头,“没什么,突然感觉有点不舒服,我先回去了。” 回到程府,阿姿感觉极度疲惫,没洗漱换衣就躺在床上睡着了,半夜突然惊醒,感觉脸上湿漉漉一片,手一抹脸竟全是泪水。 事实正如她所料,苏陌允还活着,离她如此之近,她竟没发觉。当初在云延寺第一次相遇,她觉得他长得与苏陌允很相似,却没想过他们会是同一人。阿姿心如刀割,苏陌允欺骗了她,他对她隐藏了自己的身份,甚至连名字都是假的,她是那么信任他。 阿姿伸手将胸前的琉璃坠扯了下来,这个东西对于她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她将琉璃坠放进一个锦盒中,她想,或许她应该找个时间把这个东西还给他。 太子大婚如期举行,程府里外张灯结彩,一片喜庆。在震耳欲聋的敲锣打鼓声和鞭炮声中,程秀秀着一身华丽绝伦的喜服,披着红盖头,坐着大红花轿,热热闹闹地嫁到了宫中,正式成为尊贵的太子妃。 大婚当日,来自全国各地的宾客前来道贺,程府宾朋满座,好不热闹。 程无卫心情大好,端着酒杯四处敬酒,宾客们嘴里抹蜜,好话说尽,惹得程无卫哈哈大笑。这情境在阿姿眼里却显得无比凄凉,她脑海一直回响着程秀秀昨晚对她说的话。 昨晚午夜时分,程秀秀突然敲响了她的房门。 程秀秀晃着酒壶,笑嘻嘻地对她说:“可以陪我喝酒吗?” 阿姿提醒她,“小姐,明天就是你大婚之日。” “那又如何?”程秀秀不以为意,“明日的事明日再说,现在我只想喝酒。” 阿姿看了看她,拉开门,“进来吧。” 这一晚,阿姿才真正认识程秀秀,她是一个缺爱的人,虽生在大户人家,不愁吃穿,却从小缺乏家庭的关爱,所以她内心其实非常孤独。想想也不觉奇怪,程无卫一心放在他的仕途之上,马夫人一心向佛,很少搭理旁人之事,程家的人似乎都有自己的事要忙。 程秀秀很快喝得不省人事,阿姿无奈只得将她扶回她自己的住所。 半路上,程秀秀突然对她说:“你很有可能会是下一个我,在成为我之前,你还有机会选择,而我无从选择。在这样一个地方,自由是最奢侈的东西……” 自由,曾是阿姿最热爱的东西,而现在她正一点点地失去它。 “发什么呆呢?”程书云问道。 阿姿晃过神,“大哥何时来的?” 她已许久未见程书云,只知他公事繁忙,却不知到底在忙什么。 “刚刚回来,小妹大婚,做大哥的怎么能不在场。”程书云顿了顿,又道:“我看你气色不好,是不是生病了?” “没有,”阿姿摇摇头,“我身体好着呢,只是昨晚没睡好。” “怎么?”程书云笑道,“看到秀秀嫁人,你也想嫁人了?” “才没有呢!”阿姿娇嗔道。 正说着,程书云忽然向阿姿身后招手,“承寅,这边。” 阿姿身子瞬间僵住,她往身后望了望,陆承寅正快步向他们走过来。 “我肚子疼,先回去了。”阿姿说着就急匆匆地往反方向跑去。 她不愿见到他,她生怕一见到他,自己就会不顾一切冲上去问他,为何要骗她?这五年来为何没有去找过她?她害怕听到自己不想听的答案,所以只有一味地躲避。 不想,她程念姿何时也变得如此胆小,如此无能。 阿姿一边跑一边哭,不知不觉竟跑出了程府,来到图城大街上。街道还是如此热闹繁华,她漫无目的在街道上走着,路过卖糖葫芦的商铺时,她停了下来,向老板要了一串糖葫芦,掏钱的时候才发觉自己没带钱包,她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忘了带钱了。” 老板恶狠狠地瞪着她,正欲开骂,一串铜板突然从天而降,哐当一声落在了糖葫芦的货柜上。 一只手臂突然强有力地揽住阿姿的肩,“你还是这么糊里糊涂,出门都不带钱。” 阿姿心中一动,突然想嚎啕大哭。 第十八章 月色朦胧 庄沛离身着一身荼白色衣衫,衣抉飘飘地站在阿姿身侧,嘴角一抹浅笑,“看你一副委屈的模样,是不是谁欺负你了?” 阿姿眼里升起雾气,正如他所说,她心中的确有诸多委屈。此刻见到庄沛离,就像出嫁的女儿见到娘家人一样,心中的委屈瞬间决堤。 纵然如此,阿姿还是嘴硬道:“谁敢欺负我。” 庄沛离认真地看着她,“真的?真的没有人欺负你?” “那是当然!”阿姿屈身从庄沛离手臂下挪了出来,“男女授受不亲,大庭广众之下,注意点形象。” 庄沛离捏了捏阿姿的脸颊,“小丫头一个,规矩还真多。” 阿姿舌忝着糖葫芦慢慢在前走着,庄沛离跟在她身后,不紧不慢,不近不远。 阿姿突然转身对他说:“我饿了,可以请我吃饭吗?” 庄沛离将阿姿带到城边一户人家,“这家老爷爷做的菜你绝对会喜欢。” 他们一进去,就有个白发老翁笑盈盈地迎了出来,“庄公子来了,快屋里坐。” 老翁看到阿姿,问道:“这位姑娘是?” 阿姿自我介绍道:“爷爷你好,我是庄沛离的朋友,爷爷叫我阿姿就可以了。” 老翁道:“不错不错,阿姿姑娘不光人漂亮,嘴巴也甜。” 阿姿笑嘻嘻道:“谢谢爷爷夸奖!” 老翁给他们沏了一壶上等龙井,道:“两位稍作等候,饭菜一会就好。” 阿姿喝了一口茶,觉得无滋无味,对老翁道:“爷爷,有酒吗?” 老翁不一会儿就扛来了两坛女儿红,掀开盖子,诱人的酒香扑鼻而来。阿姿抱起坛子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碗酒,她端起碗正要将酒送入肚中,庄沛离突然按住她的手,“好酒一起分享,你怎可独吞。” 两人碰杯对饮,喝得很是起劲,阿姿酒量不佳,几碗下肚,就已意识混沌,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老翁将做好的饭菜端了上来,见酒坛中滴酒不剩,又见阿姿喝得不省人事,说道:“阿姿姑娘似乎心情不好,庄公子该好好开解她。” 庄沛离似在回答,又似在自言自语,“可惜影响她心情的人并不是我。” 自云延寺那晚离开之后,他本想不再与阿姿相见,他以为自己可以毫不费力地忘记她,女人在他心里从来就不是最重要的。可一月下来,他竟好几次都不由自主地想起阿姿,她的笑脸,她的声音,不断在他脑海和耳边回荡。 他终究是没忍住,来到她生活的地方,躲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看着她。他想,只要看一眼,看完就离开,却不想他看到的,是她为了另一个男子整日伤心难过、忧愁满面,心中滋味只是苦不堪言。 当他看到阿姿独自一人,郁郁寡欢在街上漫无目的走着的时候,他最终还是没忍住,现身与她相见。 此时此刻,她在他面前为了另一个男子借酒消愁,这种滋味正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那般的无奈痛楚之感。 阿姿酒醒之时,已是第二日中午。 睁眼醒来,环境甚是陌生,腾地从床上坐起,脑袋里冒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里是哪里? 见身上衣物完好,顿时松了口气,她走出房间,看见一个四五岁的小丫头在踢毽子,小丫头看到她从房里走出来,便大声喊道:“爷爷,大哥哥,姐姐醒了。” 阿姿走过去,“小妹妹,这里是哪里呀?我怎么会在这里?” 小丫头还没回答,庄沛离走过来说道:“你昨晚喝了两坛女儿红,你不记得了么?” 阿姿一拍脑门,“噢,我记起来了,是你带我到这里来的。”顿了顿,又惊叫道:“哎呀,糟了,我彻夜未归,要是被祖父发现就完了!” 庄沛离不以为意道:“你真当你祖父那么在意你?昨晚他自己都喝高了,哪还能想到你。” 阿姿放下心来,庄沛离说得没错,在程府根本没人会在意她。 这时,小丫头走到阿姿跟前,扯了扯她的衣角,“姐姐,和我一起踢毽子吧。” 阿姿小时候经常和景春踢毽子玩,毛茸茸的毽子是她儿时的回忆。 她弯,问小丫头,“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小丫头甜甜一笑,“我叫花妍。” “真好听!”阿姿拉着花妍的小手,“走,我们踢毽子去!” 庄沛离微微一笑,沐清炀轻声道:“少主,阿姿姑娘是个好姑娘,真要把她牵扯进来?” 庄沛离笑容转瞬即逝,神色淡漠,“她心既无法归顺于我,那于我何用?她与陆承寅是老相好,有她在手,对付陆承寅便容易得多。” 午饭的时候,阿姿突然想起明净,自云延寺一别到现在,他们已有几月未见。 “对了,明净那小子怎么样了?有没有长高?有没有说想我?”阿姿问道。 庄沛离说:“他现在已不在云延寺。那晚你与他喝酒吃肉,触犯了佛家戒律,他深感愧疚,便离开了云延寺。” 阿姿“啊”了一声,颇感惊讶,不想明净竟这般刚烈,心中不禁深深自责,那晚喝酒吃肉,她责任重大。 庄沛离见她自责,便劝慰道:“不怪你,明净这小子本就六根不净,不适合出家为僧,当初我让他削发为僧,也只是想让他锻炼锻炼,练练他的耐力。” 纵然如此,阿姿还是自责。 晚上,庄沛离送她回府,走到程府门口的时候,阿姿正想从正门而入,庄沛离拦住她,道:“你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彻夜未归?” 阿姿一脸茫然地看着他,“那要怎么办?不从正门走难道还翻墙不成?” “当然得翻墙。”庄沛离回答。 他们绕到程府后院的围墙前,阿姿仰望着高高的围墙,一副苦相,“这么高,你叫我怎么爬?而且上面还有尖锐的瓦砾片。” 庄沛离不说话,揽住她的腰,将她腾空带起,双脚蹬着墙面,轻巧地越过围墙,然后轻轻地落到地面。 阿姿惊讶地看着他,“你还会轻功呀?真好玩!能不能教我?” 庄沛离说:“轻功不是那么容易学会的,以你的资质,怕是要个七八年。” 阿姿斜睨他一眼,“小瞧我!” 庄沛离笑了笑,飞身跃到围墙之上,扔给她一个玉制小哨子,“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就吹三声,我会来找你。”说完便踩着墙头飞身离去。 阿姿将玉哨放进随身的小包中,或许哪一日她真的需要他帮忙。 她快步向琼玉阁走去,心想若是不小心被人发现她彻夜未归便麻烦了,在这种大户人家,姑娘家的清白比命还重要。 琼玉阁房门紧闭,一片死寂。阿姿轻轻唤了声尔冬,没人回应,她蹑手蹑脚地推开房门,屋内漆黑一片。她心想,尔冬怎么连灯都不点,这不是明摆着她不在房间里么?待会一定要好好说一说她。 她小心翼翼地走到烛台前,模索着正要点火,突然有人从身后紧紧抱住她,“为何不告诉我?为何不告诉我你就是阿姿?为何要隐瞒身份,装作不认识我?” 阿姿用力想挣开他,她越用力,他抱的越紧。 “是你先骗了我!”阿姿怒吼,“你的名字,你的身份,都是假的,我竟还傻傻地跑来找你,找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 “没告诉你我真实的名字和身份是逼不得已。”陆承寅说。 “逼不得已?”阿姿冷笑,“因为你是尊贵的皇家子孙,是高高在上的王爷?” “程念姿!”陆承寅掰过阿姿的身子,一双黑瞳紧紧盯着她,“我对你说过的一字一句没半点虚假。” 阿姿泪涌而出,“这五年来,我一直等你,等着你来看我,可是五年过去了,你音信全无,信也不曾写一封,你叫我如何信你?” 陆承寅疑惑道:“我每年都有给你写信,每月一封,从不间断,足足写了三年,你却从未回信于我,直到有一天,先生给我写了一封信,说你已经与别家男子定了婚约,叫我忘了你。” 阿姿咬牙切齿,“这个死老头,原来是他搞的鬼!” 陆承寅继续道:“我不信你那么快就忘了我,收到信的当天夜里,我快马加鞭地赶去望月村见你。” 阿姿震惊,“你何时来看过我?” 陆承寅说:“在赶去望月村的路上,我就已想清楚,这次一定要把你带走,可是,当我见到你时,你却正与一个俊秀的男子嬉笑打闹……” 阿姿努力回想,他说的男子该是宋尧。 她已明白,他误会了她和宋尧的关系,并因此负气离去,两人就这么断了联系。 陆承寅揽阿姿入怀,轻声道:“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你能回到我身边,已是万幸。” 阿姿亦轻声问他,“你不问我那个男子是谁?不问我昨日一晚去了哪里?” 陆承寅道:“我相信我的阿姿对我仍然痴迷。” 阿姿做呕吐状,“没想到你还是这么骄傲,老师没告诉你要谦虚么?” 陆承寅但笑不语,忽将手伸到她的脖颈,“我给你的琉璃坠呢?” 阿姿骗他说,“被你伤透了心,然后就给扔到湖里了。” “琉璃坠可是我陆家的传家之宝,价值连城,没了它,你可就做不成我陆家的媳妇了。”陆承寅说着,手掌一挥,琉璃坠忽然出现在他手上。 阿姿惊讶道:“为何在你这里,我分明藏在床底下的。” “你以后藏东西能不能换个地方。”陆承寅笑道。 月色朦胧,今夜很美。 第十九章 真相大白 阿姿与六王爷的事在程府上下传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程无卫为此还特地找她谈话。 “来程府这么久,可都习惯?”程无卫态度亲切许多,这是他第一次慰问阿姿。 阿姿回答:“多谢祖父关心,一切都还习惯。” 简单问候之后,程无卫直接把话题转到重心,“你与六王爷是如何认识的?祖父怎么从没听你提及过?” 阿姿早有预料,这才是他最想问的。 “阿姿与六王爷只是以前见过一面。”阿姿尽量简短回答。 程无卫没有多问,只是说:“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提,别太生分,把这里当做自己家。” 阿姿点点头。 陆承寅差人送来了许多美食茶点,满满的一桌。阿姿望着这些美食茶点不住地摇头,叹道:“这奢侈作风真是不减当年。” 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天热放着又怕变质,阿姿留下自己的那一份,剩下的便让尔冬把东西分发给下面的仆人。仆人们吃了她的嘴软,自然尽说她的好话,夸她人好,说她有王妃相。 阿姿心想,看来金钱真的可以收买人心。 人多嘴杂,她与六王爷的事很快就传到了程秀秀的耳中,她现在贵为太子妃,情势已大不一样。 太子妃的贴身侍婢亲自到程府传话,让阿姿即刻进宫一趟,太子妃要见她。 不用猜,阿姿知道为了什么事。 她随着侍婢到了太子妃的寝宫,“姑娘请在此等候。”侍婢说完便退了出去。 阿姿坐着一边喝茶,一边欣赏这富丽堂皇的宫殿,闪亮剔透的水晶宫灯将殿内照耀得一片通明,红漆大柱顶梁而立,珠帘玉翠,清风吹来,叮铃作响。各式名贵摆件比比皆是,其中任意一件便可够好几个老百姓舒舒服服、安安逸逸地过一辈子。 阿姿摇头叹气,“这得多少老百姓的血汗钱才能建成。” “你不好好担心你自己,却心疼起那些不相干的老百姓来了。”程秀秀着一身华贵盛装,款款而进。 照规矩,阿姿应下跪行礼。 “不必行礼了,麻烦。”程秀秀道。 她优雅地坐下,然后拍拍身边的位置,对阿姿道:“你也坐下,咱姐妹俩好好聊聊。” “你近来可好?”阿姿坐下问她。 程秀秀端起茶盏浅呡一口茶,那姿态和阿姿以前所认识的程秀秀全然两个人。 “你觉得呢?”她放下茶盏缓缓地说,“论物质,自然好的不能再好,论精神,你应是知道的。” 阿姿劝慰,“既来之则安之。” 程秀秀冷冷看她一眼,“你说得轻巧,要不你来试试?” 阿姿淡然道:“轮到我时,我自然不会推月兑。” “阿姿,你当我是妹妹吗?”程秀秀语气放缓,看着阿姿问道。 阿姿回答,“我们既有血缘关系,都是程家子孙,你比我小,我自然当你是妹妹。” “那你老实告诉我,”程秀秀期盼地望着她,“你与子陵王到底是何关系?” 阿姿明白她眼神里的意思,她希望别人的传言都不是真的,或是经过了添油加醋。她希望她与陆承寅没有任何关系,但阿姿不想骗她。 阿姿说:“他是我喜欢的人,我们很早以前就已认识。” “你胡说!”程秀秀将茶具一扫在地,“你从小生活在鸟不拉屎的乡下,你怎么可能认识他?!” 茶盏摔了个粉碎,阿姿看着有些激动的程秀秀道:“你发什么疯!好好的,我骗你干嘛,大不了你可以亲自去问一问他,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话。” 程秀秀突然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边哭边道:“真是给你捡了便宜,你一个乡下妞竟然能被子陵王看上,苍天无眼啊!” 阿姿实在忍不住翻白眼,走过去扶她起来,“好了好了,你现在贵为太子妃,这样子被人看见不好,快起来。” 正在此时,太子陆浈宣突然火急火燎地奔进殿内,“秀秀,秀秀,你看我给带来了什么。”只见他怀里抱着一只毛茸茸的小猫咪,猫咪毛色纯白,小巧可爱。 程秀秀闻声立马站起身,擦干泪,露出璀璨的笑容,“殿下来了。” 她见到陆浈宣怀里的猫咪,眼神大放异彩,兴奋地迎上去,“哇,好可爱的小猫咪,殿下从哪找来的?” 陆浈宣小心翼翼地把猫咪递到她怀里,说:“你不是说想养一只猫吗?刚好母后那只波斯猫近日诞下了小猫,我便为你讨来了一只。” 程秀秀怜爱地抚模着那只小波斯猫,然后充满爱意地看着陆浈宣,“殿下,你真好。” 陆浈宣见她如此喜爱,心中乐开了花,他将程秀秀拥入怀中,“只要你高兴就好。” 两人这么打情骂俏、眉来眼去,完全没顾及到阿姿的存在,阿姿也不好打扰人家恩爱小夫妻秀恩爱,只得一声不吭地站在一边看着。片刻之后,陆浈宣才发现她的存在。 “唉呀妈呀,怎么有人?!”他立刻收回刚才情意绵绵的模样,假装一本正经,“秀秀,你有客人?怎么不说一声,好不尴尬。” 程秀秀这才想起阿姿,“哦,忘了给殿下介绍了,这是我堂姐,特地来宫中看我。” 陆浈宣打量着阿姿,突然道:“咦,你不是六叔的情人么?” 阿姿大汗淋漓,这俩人简直绝配,说话不经大脑。 程秀秀问:“殿下知道此事?” 陆浈宣说:“我当然知道,那天她和六叔还在怡心阁……” “额,时候不早,我该回去了。”阿姿急忙打断他,这话说下去将对她的清白造成重大威胁。 告别太子与太子妃,阿姿匆匆离开了东宫,走了没多久,她再一次在这皇宫中迷了路。 这程秀秀也太不人道了,来的时候有马车接,走的时候怎么就没马车送呢?皇宫如此之大,犹如迷宫,叫她如何走得出去。阿姿念念叨叨地四处转悠,祈求能够遇到可以为她指明前路的人。 不一会儿,她看见一个男子正往这边走来。 “不好意思,”阿姿走上前去,礼貌地问那男子,“请问出宫该往哪里走?” 那男子正是三王爷陆承戬,他见这问路的女子怎地有些眼熟,仔细一想,这不正是皇后寿宴之上,他所倾慕的那女子吗。 他好不兴奋,痴迷地看着阿姿,柔声道:“姑娘从何处来?为何要出宫?” 阿姿见他色眯眯地盯着自己,浑身不自在,心想该不是遇上色魔了吧? 她笑嘻嘻道:“没事没事,您继续走您的,我再找别人问问。”说着便快步开溜。 陆承戬急忙拦住她,心想好不容易叫他给遇上,可不能这么就让她溜了。 “姑娘,别急着走啊!”他堵住阿姿的去路,“现在时候尚早,姑娘急着出宫作甚?要不先随我喝喝茶、吃吃点心再走,到时我派人亲自将你送回去,如何?” 阿姿白他一眼,“哪凉快哪呆着去!”阿姿直接忽略他,边走边寻找新的可靠的问路人。 “站住!”陆承戬在她身后喝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阿姿头也不回,“我管你是谁。” 陆承戬最讨厌别人无视他的存在,他快步上前,抓住阿姿的手臂,亮出自己的令牌,“本王的命令你也敢违背?” 阿姿瞄了瞄令牌,这家伙竟然是陆承寅的三哥,陆承寅从没和她提起过他有一个如此荒诞的哥哥呀。 她正思量着该如何与他周旋,忽然有人喝道:“放开她!” 竟然是陆承寅,阿姿大松一口气,幸好他来得及时。 “允哥哥。”阿姿高兴地唤他。 陆承戬一头雾水,看看阿姿,又看看陆承寅,“你们认识?” 陆承寅走上前,将阿姿拉到自己身后,“三哥,忘了和你介绍,这位姑娘叫程念姿,是六弟未来之妻。” “什么?”陆承戬很是惊异。 陆承寅笑了笑,“三哥没听清吗?那我再说一遍,这位姑娘是程尚书的孙女程念姿,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是三哥你的弟媳。” 陆承戬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讪讪笑道:“原来是弟媳呀,我还以为是新来的宫女。” 他笑呵呵地对阿姿道:“方才我见弟媳在此四处转悠,便想你该是迷了路,想给你指路来着,不想让弟媳误会了。” 阿姿心想,还挺会演的,她也懒得和他计较,便说:“没事没事,大家误会一场。” 陆承戬走后,陆承寅连声责怪阿姿,“你一个人跑来宫里瞎转悠做什么?我那三哥对你垂涎已久,要是我没碰上,会发生什么事,你知道吗?” 阿姿不答反问,“你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流氓哥哥?他若不是王爷,我早就扇他耳光了,敢调戏我们良家妇女,闲着没事做了。” “他是父皇生前与一个侍婢生的,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皇兄也懒得管他。”陆承寅说。 “原来是同父异母啊,怪不得相差那么远。”阿姿嘀咕道。 陆承寅将阿姿送回程府,程无卫亲自招待他。 阿姿没有参与他们的谈话,早早地回房休息了,至于他们到底说了什么,她并不关心。 第二十章 雪球作伴 这日,阿姿正与陆承寅在沐风苑的湖心木屋作画聊天,宫里突然传来消息,说是皇上病情突然加重,让六王爷速速进宫面圣。 陆承寅火速赶到了皇上的寝宫,只见外室之内站满了御医,个个脸色紧绷,神情紧张。 陆承寅问张御医,“皇上状况如何?” 张御医额角冒汗,支支吾吾,“这个,这个……” “说,不然我拧掉你的脑袋。”陆承寅冷冷道。 “皇,皇上怕是挨,挨不了多少时日了。”张御医说。 陆承寅快步走进内室,皇后正掩面哭泣,见到他,仿佛找到了依靠,“六弟,这该如何是好?” 他见皇上面色如土地躺在龙榻之上,双目紧闭,眉头微皱,看似很难受。 “到底怎么回事?之前不都好好的?” 陆承寅没想到短短半年时间,皇上的旧疾又重新发作,而且比之前更严重。 皇后擦干眼角的泪,神情哀伤,“昨夜,皇上从夜华宫泡完温泉回来,半夜时忽高烧不退,身体震颤不止,时有梦呓,御医查看之后不住地摇头,说皇上,说皇上他……”皇后再也说不下去,顾不着一国之母的仪表,忽趴在床沿痛哭起来。 陆承寅把张御医召进内室询问,“皇上的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给我一字一句说清楚!” 张御医俯身跪在地上,“之前微臣给皇上检查身体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可,可今日再一检查,竟发现皇上的五脏六腑都已遭到损坏,各方面机能都已逐渐开始消退,微臣几个医术浅薄,实在不知这究竟是何病引起的症状。” “可有的救?”陆承寅问。 张御医汗流浃背,“恕微臣医术浅薄,实在,实在……” 陆承寅淡淡道:“出去吧。” 皇后闻言,泪流不止。 “皇上!”皇后拭泪之际,忽见皇上的睫毛微微颤动,兴奋唤道。 皇上缓缓睁开眼,见皇后满脸泪水,气若游丝道:“你看你,多大的人了,还学小孩子哭,笑不笑人?” 这样的情况下,皇上还能同她开玩笑,想想这样的日子为时不多,心中的伤痛难以抑制,皇后勉强挤出一丝浅笑,柔声问道:“感觉怎么样?想喝水吗?要不要叫御医来?” 皇上摇摇头,“承寅呢?” 陆承寅急忙走到榻边,“皇兄。” 皇上对皇后道:“在床前守了那么久,你该累了,先去休息吧,我与六弟说会话。” 皇后知道他们有要事要商谈,便应声退出了内室。 “六弟,”皇上将手覆于他的手掌之上,看着他,“我怕是熬不过多少时日了,今后陆氏王朝就得倚靠你了,浈宣心思单纯,我实在放心不下,还望你多多扶持他,褚文钊那帮人已经开始按耐不住,你得多加留意。” 陆承寅紧紧握住他的手,“皇兄尽管放心,我定不会让褚文钊得逞,浈宣虽心思单纯,却非常有想法,我相信他将来定是个好皇帝。” “你且取下你头顶的发簪。”皇上对陆承寅道。 陆承寅将发簪取下放进他的手中,皇上手握发簪,说道:“这发簪是当年你十岁生辰的时候我送你的礼物,我曾嘱咐你要好好看管,千万不能丢失,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陆承寅说:“这支发簪除了是我的生辰礼物之外,应该还有其他用途。” 皇上颔首道:“我留有几样东西给你,这几样东西全部装在一个箱子中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等到时机成熟,自然会有人送来与你,到时你用这簪子打开箱子便能取得箱中之物。” 回到沐风苑,他感觉很是疲倦,想到阿姿可能还在等他,便又急忙向湖心木屋走去。 阿姿已趴在书案上睡着,一只手里还握着笔,旁边铺着一张白纸,上面写满了他的名字。陆承寅轻轻将白纸拿起,发现在密密麻麻的他的名字当中隐藏着一行字:程念姿永远永远喜欢允哥哥。 陆承寅将纸折好放进怀中,他看着沉睡中的阿姿,“我也永远永远永远喜欢你。” 第二天一大早,阿姿醒来发现自己睡在舒适的大床上,便知陆承寅回来了,她顾不着梳洗,兴奋滴跑到陆承寅的房间。 两个丫鬟正在打扫房间,阿姿一脸茫然,“王爷呢?” 其中一个丫鬟回答道:“王爷天还没亮就出去办事了,还特地嘱咐我们好好照顾姑娘。” 阿姿难以掩饰失落的神情,她气鼓鼓道:“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还要人照顾。” 回到程府,程书云第一个找到她,劈头就对她一番责备,“虽然我与承寅是朋友,虽然你与承寅关系不一般,但作为一个女孩子,这样夜不归宿,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你知道这样传出去对你的名声很不好吗?” 阿姿被他严肃的表情和话语逗得哈哈大笑,“大哥,你想哪去了,我们不是孤男寡女,还有很多丫鬟陪着呢,而且我们没有独处一室,他睡他的房间,我睡我的房间,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发生,再说,我也不在乎别人怎么说。” 程书云摇摇头,“罢了罢了,你也不是小女孩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你心里清楚就行,我与承寅也认识十多年了,他这个人我倒是放心,只是人多口杂,你自己注意着点。” 看他一副苦口婆心的模样,简直像极了自己的娘亲,阿姿抱着他手臂晃了晃,“有大哥在,阿姿就不怕别人欺负我了。” 午夜时分,阿姿睡得正熟,模模糊糊感觉床前有人,微微睁眼想看个究竟,一睁眼果然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站在她床前,她本能地想叫喊,却被那人捂住了嘴。 “别叫,是我。” “允哥哥?” 阿姿完全清醒过来,看见站在她床前的人正是陆承寅。 “你怎么来了?这都什么时候了?”阿姿看了看窗外,仍然漆黑一片。 陆承寅捏了捏她的脸,“想你了呗。”说着,他忽地掀开被子爬到阿姿身边躺着。 一切都显得这么名正言顺,仿佛他才是这屋的主人。 阿姿抱着被子缩到床角,用脚蹬他,“你胆子越来越大了,快给我下去!” “不下去,”陆承寅纹丝不动在躺着,“死也不下去。” 阿姿使劲踹他,“你不下去,我可叫人了。” 陆承寅突然一把抓住她的脚,将她拉了过去。 阿姿很是恼火,气呼呼道:“你要是再不放手,我会让你后悔的。” 她忽然伸手在陆承寅的腰间使劲抓挠,陆承寅舒痒难耐,急急求饶。阿姿仍然记得,腰间是陆承寅最敏感的地带。 闹过之后,两人都有些疲惫,陆承寅拍拍身旁的空位,对阿姿说:“就躺在这里陪我说说话,一会就好。” 阿姿见他眉宇间带着浓浓的倦意,想是公务繁忙,休息时间少导致的,心中无比疼惜。 她往他身边挪了挪,用手抚平他微皱的眉头,柔声说道:“累了就早点休息吧。” 陆承寅看着她微微一笑,说:“看到你就不累了。” 阿姿心中滋味自是如灌了蜜一般,她问:“允哥哥,你还记得以前我和你说的一句话吗?” “嗯,记得。”陆承寅说,“你说你长大了要嫁给我。” “不是这一句啦!”阿姿娇嗔道。 “我只记得这一句。”陆承寅忽认真地看着她,“你说话要算数,说说看,你打算什么时候嫁给我?” 阿姿脸色涨红,转过身背对她,“谁说要嫁给你了,我说我要嫁给苏陌允,不是嫁给陆承寅。” 陆承寅久久没有回应,阿姿心想他是不是生气了,正想转身看看,他突然靠近了过来,双手环抱住她,下巴垫在她瘦削的肩上,磕得她生疼。 “哎呀,你磕得我好疼!” 她正要往里靠,他忽然说:“别动。”她便不敢再动。 两人便这样安然入睡,时间仿佛停止,世界仿佛只有他们俩人。夜深人静,白日里吵吵闹闹的蝉似乎也入睡了,偶尔传来树叶的沙沙声,除此之外皆是一片宁静。 不知是什么时候,阿姿隐隐约约听见陆承寅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话,好像是对不起什么的,后面的内容没听清楚,她困得当紧,便没再听下去。 翌日醒来,身边空空如也,没有一点余温,看来陆承寅早已离去多时。 枕边有他留下的一封信,信上只有短短一句话:近期公事繁忙,可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见面,回来任你处置。 刚洗漱完,王府的人就送来一个红漆木箱,并说是王爷送给他的礼物。 阿姿打开木箱,里面竟是一只雪白雪白的小狗,正咕咕地,黑溜溜的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她,似乎不愿被人关在箱子里,正向阿姿倾诉心中的委屈。 阿姿实在喜欢,抱着小狗爱不释手,“你叫什么名字呢?对哦,你还没名字,要不姐姐给你取一个吧,看你雪白雪白的,要不就叫你雪球吧!” 雪球在阿姿怀里蹭着脑袋,乖顺无比,似乎它对这个名字很是满意。 第二十五章 再见图城 不久,太子安然登基,皇上顺利下葬,朝政恢复常态。这一切理所应当、顺其自然。 阿姿得知消息,也放下心来,既然宫中安然无恙,那陆承寅也应该没什么事。阿姿等着陆承寅回来看她,等了半月都没等到,难道宫中事务还未处理完?抱着这样的想法,她又等了半个月,仍然不见陆承寅来看她,心中残存的不安感重新开始开枝散叶,弄得她每日恍恍惚惚。 人没等到,却听到许多传闻。这天,阿姿带着雪球在程府后院玩球,雪球玩得很尽兴,将球踢出去很远,阿姿跑去捡球,刚好碰见几个丫鬟在八卦。 “诶,我听说六王爷要娶褚妤心,是真的吗?” “那不是嘛,人家身子都给了六王爷。” “不是吧!你听谁说的?” “人家褚大小姐亲口说的,还当着她爹褚丞相和众多大臣的面说的呢,而且最重要的是,六王爷并没有否认,不否认不就是默认么?” “啊,那咱们乡下来的程大小姐怎么办?” “不是嘛,人家六王爷当初也说不定只是玩玩而已,如今玩腻了,自然就甩了呗!” “啧啧啧,真是怜!” 阿姿手中的球扑通一声滚落到地上,几个丫鬟看见她,立刻惊慌地跪在地上求饶,“奴婢几个不知小姐在此,胡乱说话,小姐饶命……” “你们刚刚说什么?”阿姿问道。 “都,都是些不靠的传闻,小姐千万别放在心上……” “说!”阿姿冷冷道。语气冷淡,却不抗拒。 带头的一个丫鬟颤声道:“奴,奴婢们听说六王爷即将和褚丞相家的小姐成,成亲,不过都是些传闻,没有依据,小姐不必当真……” 阿姿没有再听下去,跌跌撞撞地跑到程书云面前。程书云见她上气不接下气,脸色苍白,神色恍恍,心中已猜到她应该是听到传闻了,他该如何回答她,告诉她传闻都是真的? “大哥,”阿姿望着他,“允哥哥怎么还不回来看我?他难道忘了我吗?” “阿姿……”程书云不知如何回答她。 虽然这对她非常残忍,但总得告诉她,她早晚都要接受事实。 “阿姿,”程书云极尽柔和,“承寅,他不是为自己一个人活,他肩负重任,他有很多的无奈,人身在世,很多事情都由不得我们自己……” “是,是,”阿姿已经泣不成声,“是我还是那么喜欢他……” 程书云抱住阿姿,“哭吧,想哭就哭吧,哭出来就没那么难受了。” 阿姿真的听他的话,伏在他胸前嚎啕大哭起来,声如雷响,震耳欲聋,鼻涕眼泪糊了他胸前一大片。 “大哥,”阿姿突然停住哭声,“以帮我一个忙吗?我想再见他一面。” 他们约在沐风苑见面。 马车在外等候,阿姿坐在梳妆镜前,让尔冬给她梳一个好看的式。尔冬梳完,拿起一支金簪问她,“小姐,要戴上这个吗?” 阿姿摇摇头说:“不用了,又不是去约会,弄得那么隆重做什么。” 罗松在程府门外静静等候,没多久他看见程家小姐身着一袭红衣走了出来,她对他微笑,“我们走吧!”她说。 马车缓缓前行,阿姿靠着窗棂睡了起来,昨夜她没睡好,今日有些精神不济。沐风苑就在图城外不远的地方,他们很快便到了。 黄衣少女在门口接应她,“王爷在湖心木屋等候姑娘。” 走到湖边,望着木屋,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情境却大不相同。阿姿没想到,这里会是他们最后分离的地方。 推开木门,阿姿看见了陆承寅颀长的背影,他背对着她正站在一幅画像前,画中人正是她,她心微微一颤,呆呆地站在门口没有打扰他。陆承寅察觉到身后有人,转身看见了神情恍惚的阿姿,“你来了。”他说。 阿姿对他咧嘴而笑,笑得很灿烂,太过灿烂反倒显得不真实。她说:“你还好吗?我觉得你好像瘦了。” 陆承寅有些失神,这不像他认识的阿姿。他回答:“最近事情多,忙着忙着自然就瘦了。” “哦。”阿姿淡淡地应了一声。 “阿姿,”陆承寅对她说,“对不起,目前的我给不了你什么,但是我依然爱你。” 阿姿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她不知道自己怎么笑得出来,但是她知道如果她不逼着自己笑,她能就会哭,她不想哭,不想在陆承寅面前哭。她说:“没关系,我知道你身不由己,我来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她拿出之前皇上给她的铜牌,“我用这个铜牌求你第一件事,你能答应我吗?” 陆承寅点点头,“你尽管说。” “让我离开这里,离开程府,离开图城。”阿姿说。 “阿姿……”陆承寅心口隐隐作痛。他害怕的事情终于生,她始终是要离开他,他将再也见不到她。 阿姿淡淡地说:“当初我是为你而来,如今已经见到了你,便没有什么遗憾,程府不适合我,我想离开。” “好,我答应你。”陆承寅说。 “谢谢你。”阿姿取下颈上的琉璃坠,“这个还给你,你送给你未来的妻子吧,祝你们白头偕老。” 阿姿转身走出了木屋,泪水再也挨不住,簌簌地往下掉,像断了线的珍珠。陆承寅紧紧攥着琉璃坠,心痛难耐,他忽地一拳击在书案上,书案即刻分成两半,上面的东西洒落一地,墨水溅到他洁白的衣衫上,星星点点,像极了一幅泼墨画。 回去之后没多久,程无卫找阿姿谈话。他问:“你是否不想留在这里?” 阿姿说:“是的,我始终与这里格格不入。” 程无卫叹了叹气,道:“也罢,你走吧。” 如此简短的对话,实在不像祖孙两人的对话,看来血缘关系并不是万能的。 终于要离开这个地方,没有大喜,也没有大悲,就像离开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反倒是一种解月兑。 阿姿收拾着自己的包袱,带几件合身的衣裳,足够的路费,还有唯一能与她作伴的雪球,除了这些,似乎再没有什么带的了。尔冬抓着她的手,眼里灌满泪水,哀求道:“小姐,带我一起走吧。” 阿姿给她擦干泪水,柔声道:“我只想一个人到外边去流浪一段时间,你跟着我只会受苦。” “我不怕吃苦,”尔冬说,“尔冬从小吃苦吃惯了,那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我只想陪在小姐身边照顾小姐。” 阿姿笑了笑,握着她的手,说:“是你别忘了,你还有家人需要你照顾,你走了,他们怎么办?” 尔冬哑口无言。人总是有很多的无奈。 临走的时候,程书云来送她。他说:“妹子,大哥虽然劝不住你,但是你一定要记住,我永远是你大哥,程府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阿姿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大哥,我不会忘记你的,你永远是我的好大哥。” 程书云取出一柄非常精致的匕首,说:“这个算是大哥送你的离别礼物,世道险恶,你万事小心,将它带在身上防身。” 阿姿接过匕首,欢喜地拿在手中细看,匕首的外壳是纯黄金打造,壳身镶有红、黄、蓝三色宝石,小巧精致,放于袖中及靴桶中。阿姿非常喜欢。 与程书云作别之后,阿姿坐上了专门负责送她的马车。马车疾驰行驶在图城大街之上,街边商贩的叫卖声呼啸而过,还是那么繁华,阿姿没有掀开帷幔做最后的留恋,而是沉静地抱膝而坐,雪球亦安静地趴在她身旁,似在和她一起忧伤。 陆承寅负手而立,看着马车逐渐远去,最终从他视线里消失不见。 程书云问他,“为何不与她见最后一面。” 他说:“见了又如何,只是徒增各自的伤痛,还不如不见。” 程书云沉默片刻,说道:“其实你以留她下来,等事情一解决,你们并非没机会重新在一起,只是时间问题,如今你放她离开,你觉得你们还有机会再见吗?” 陆承寅道:“那样太过自私,等待是一件磨人的事情,她已经等了我五年,我不想再耽搁她的青春让她继续漫漫无期地等下去,而且后面将会有数不尽的艰险,她留在我身边很危险,褚文钊他们绝对会找她下手,我不想她受到伤害,所以放她走是最好的选择,她喜爱自由,她会比在这里快。” 程书云叹气道:“是对她来说,你才是她快的源泉,对于她来说,待在你身边,比待在任何地方都要快。” 陆承寅沉默不语,比起快,他更加愿意她平安无事。 阿姿在匕首上现了一行绳头小字:你是我此生的最爱。 眼泪模糊了视线,心里的脆弱在此刻决堤,如洪水般汹涌而出,挡也挡不住。她抱着匕首痛哭流涕,雪球在她旁边咕咕叫唤,似在安慰她不要难过。她抽泣着抱起雪球,“以后,就你陪在我身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