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探长》 第一章:闪光灯眼 这是夏天最猛烈的一场雨。 一辆黑色的轿车冒着雨,行驶在崇山峻岭之间。公路的一侧,是泛着泥浆与白沫的河流。 两只雨刷拼命的摇摆着。雨点不断的打在车玻璃上,打出一个个圆形的水印,然后立即被雨刷扫平,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任秋玲紧张的看着前方的公路,一边观察着前方的路况一边打着方向。这时,几块大小不等的石头从左侧悬崖上坠下来,像一起上学的小朋友一般蹦蹦跳跳的横穿公路,然后跳进浑浊的河水里——这一段碎石泥土组成的山体吸足了水分,已经承受不住自身的重量,就要坍塌了! 任秋玲抿紧嘴唇,将油门轰到底,轿车喷出一阵青烟,冲过了这段路。车后传来“哗哗”的石块撞击声。任秋玲回头看时,只见车后不远处已经堆起了一座土石的小山,而且还在增高增宽——公路已经被完全堵断了。 这样的险情,已经是任秋玲今天遇到的第四次了。她涌起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微笑着拧开了音乐。就在这时,一个男人披着长发,甩手走上公路!在“唰唰”的雨声中,他没有听见轿车的声音。 任秋玲本能的按了声喇叭——此时她的车已经非常接近那个长发的男人了——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 那个男人回过头来,看着撞来的车竟然不动了。 “冻结反应!”任秋玲当然知道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其实并不会在第一时间选择战斗或者逃跑,而是有个一动不动的时间,这就是冻结反应。现在连她也陷入了冻结反应中,全身僵直,肌肉绷紧。等她想到要踩煞车的时候,先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眼看着那个男人倒飞了出去……然后,车才发出难听的煞车声,停了下来。 “我撞死人了!”这个声音在任秋玲的脑海里响了一声,然后另一个声音响起:“赶快逃吧,反正也没有人看见!”她摇了摇头,把逃跑的想法驱逐出脑海,然后从旁边的座位上拿起一个皮包,打开皮包,可以看到这里面分成好多层。她的指尖拔开一个夹层,可以看到里面放着口红,润肤霜等东西。她又拔开另一个夹层,这里面放着姨妈巾……她终于找到放钱的那一层,钱不多,约有千把块。她抓起钱,想了想然后放了一半回皮包,再想想只留了两张百元钞在手里,其它的都放回皮包。 这个时候,她突然看到那个被撞飞了的男人紧握着两个拳头,眼里闪着愤怒的火花向轿车走来。 任秋玲倒吸一口冷气,“这是什么怪物?这么撞都没有死?”她从皮包里抓出一只手枪别在腰后,这才打开车门,向那个男人走去。 “先生,”任秋玲说:“你有没有受伤啊!我身上只有这点钱了,你拿着去检查一下吧!”只要人没有死,那么就是赔偿的问题了。任秋玲知道自己是穷人,没办法拿出几十万甩在那个男人的脸上叫人家滚蛋,所以只好跟人家谈,只好跟人家装可怜。 那个男人看了一眼任秋玲,然后低下头,让长发遮住了自己的眼睛。 “闪光灯眼!他认识我,而且非常喜欢我!”任秋玲在心里惊叫。 所谓的闪光灯眼,就是当你看到一个喜欢的人时,不但眼睛会放大,而且连瞳孔也一起放大的那种眼神。这种眼神出现的时间大约为八分之一秒,如果不是任秋玲在这方面经过特殊的训练,可能就错过了这个细节。这是无法做假的眼神,哪怕再天才的演员也无法伪装出这个眼神。 但是,任秋玲却对那个男人的脸完全陌生。 那个男人光着上身,露着坚实的肌肉,单凭这身肉他就可以上杂志封面。但是现在他浑身是泥,像上去像一个正在溶化的沙雕,所以给人的感觉不是那么的具有威胁性。他的长发完全没有经过任何的打理,上面粘着泥,粘着草,非常脏乱——任秋玲的直觉就是:这是一个流浪汉。 不管这个男人为什么没有撞死吧,任秋玲也没有兴趣和一个流浪汉有任何的交集——那怕对方喜欢自己。“这点钱,请你拿着吧!”她向车后缩了缩,把拿着钱的手再次扬了扬。 “见鬼!老娘浑身都叫雨浇透了!”她想,“快点拿钱滚吧,我想回车上暖和暖和!” 那个男人又看一眼钱,然后慢慢的转身向河流走去。 “他有神经病!”任秋玲判断。虽然这是一个有神经方面疾病的流浪汉,可是也是一条生命啊,任秋玲叫道:“喂,不要下河,危险!”当然她的好心也到此为止,你叫她上前拉那个流浪汉一把,她是怎么也不肯的。 那个流浪汉像是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一般,依然一步一步的走进浑浊的河水中。河水咆哮着扑向他,他似乎也没有怎么害怕,依然一步一步的向河心走去。先是他的双脚没入水中,然后是腰,然后是胸,然后是脖子,然后是头。 任秋玲呆呆的看着眼前的景像,一个生命就这么在她眼前被河水吞噬了! 她看着河水,希望着奇迹可以发生,那个人可以在某处冒出头来,拉着树枝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慢慢爬上来。然而,河水依然浑黄一片,还泛着白沫儿。 任秋玲突然打个冷颤——她真的叫雨水湿透了,真的必须回到车上吹下暖气了,不然会感冒的。当她拉住车把手的时候,还是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又让她呆住。 河中间,那个男人的头发像水草一般的飘摇不定,然后一颗头从头发中间冒出来——那个男人步伐坚定,向着河中间的沙丘走去。他的头露出水面,然后是胸,然后是腰,然后是腿,然后是双脚。 男人走上沙丘,转身面对任秋玲盘膝坐好,突然抬头看着任秋玲,说了一个字:“滚!” 隔着咆哮的河水,隔着连天的雨幕,那个字依然清晰的传到任秋玲的耳中,让她没有来由的一怒,拉开车门,跳上车就是一脚油门。 轿车越开越远,任秋玲还是回头看了眼那个古怪的男人。那家伙坐在沙丘上,像一块岩石一般一动不动,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经常开车的人知道一个真相,就是下雨天并不是什么地方都下雨的。当任秋玲的车开到金水镇时,那里正是一片晴天。镇警署的人接待了她,称她为“上级派来的专家”,给她换了身干燥的制服,请她吃了一顿。不是她强烈要求立即展开工作,估计晚上还有其它节目。 总之任秋玲这次前来是要调查一桩非常奇怪的小案子。就在三天之前,当地草帽沟村的村民听见小女孩的哭泣声,然后附近的一位村民前去一看,只见另一个村子的小贩牛朝树趴在地上,而他的女儿则蹲在公路一边哭一边说:“一个大的,三个小的。” 牛朝树在当地的名声非常坏,经常惹事生非,喜欢打人。他是做山货药材生意的,但是基本上就是强行收购,吃过他亏的人不少。那位村民以为牛朝树只是喝多了,不想管这事。但是那小姑娘哭得太伤心了,村民最后忍不下心,扶了把牛朝树,这才发现牛朝树已经死了。 报警之后,当地警署的人很快赶到那里。那个小姑娘当然是第一目击证人,不过她已经被吓傻了,只会说一句话:“一个大的,三个小的。”从她的话来判断,袭击牛朝树的人应该有四个,可能其中一个非常高大,另外三个则相对矮小。 另外,牛朝树是骑着摩托来到这个村子的,从现场的车轮印看,他发现了袭击者,然后停下车,与那些家伙打起来。他的摩托车一直停在公路一边,车后不远是他七岁的女儿。 事情到这里都算不得奇怪,但是法医的检查却让警方非常惊奇:牛朝树的死因,不是受伤,而是心肌梗死——通俗的说,就是被吓死的。 他的身上发现了两种伤痕,一种是鞭痕。但是他的鞭痕有新有旧,有的已经愈合——这种伤很难见到。 另一种伤是咬痕,而且是人的咬痕,非常新。通过齿痕鉴定,咬他的有四个人,而且三个都在换牙——也就是说,这四个人是小孩,年龄大约为六到八岁。这些咬痕集中在脖子,肩头,手臂、大腿上,居然有几十处之多。结合那个小女孩的话,有四个小孩子袭击了牛朝树,而且成功的吓死了他。这就是事情的诡异之处,他是常年打架的,会被四个小孩子吓死? 虽然死了一个人,但是这样的案子其实也算小案子,原因就是牛朝树的死因:急性心肌梗死。这样的案子往深了挖,可能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如果随便一放,也就是一个普通的死亡案例。 任秋玲看着卷宗,越看越觉得背心发麻。她有种强烈的直觉:这不是一般的谋杀案! 第二章:透视眼 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男士走进警署,值班的警员看了一眼他的工作证,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点点头示意知道了。 那个男士问了声:“任秋玲探员在吗?”值班的警员随手指了指。男士说声“谢谢!”然后随意的向任秋玲所在的办公室走来。 任秋玲依然看着卷宗,不时在本子上记下什么东西。 男士走进办公室,坐到任秋玲对面的椅子上。 “你是警员。”任秋玲抬头说了一句,然后又看起卷宗来。 “哈!你猜错了,我是滨江市三中的物理老师,叫李明博。”男士靠在椅子上,嘴角浮起一个讥讽的微笑。 任秋玲再次抬头扫了眼李明博,说:“你是警员,而且刚刚升职不久——时间应该在两个月之内,现在你的级别比我高。”她的眼睛再次回到卷宗上。 李明博猛地跳起来,声音颤抖的说:“你怎么知道的?” 任秋玲说:“很简单。”她放下卷宗与手里的笔,准备好好的跟这位李明博先生解释一番。“我这种能力,叫做透视眼。它很像是异能力,却是任何普通人都可以训练出来的。简单的说,它就是透过肢体语言来了解一个人。” 李明博连连点头,说道:“我是怎么露出破绽的——我的身份有些特殊,所以,这个可能关系到我的生死。” 任秋玲叹息一声:“如果你是卧底,那么刚才的几秒钟你已经死了至少两次。第一次,是你走到我的门前,两手叉腰看了我一眼。两手叉腰,并且大拇指向后这个动作,在肢体语言里面叫做领地宣言,它的意思是:这是我的领地。多少个卧底就死在这个动作上了啊!可惜可惜。”说完她真的叹了一口气,为那些生命感到婉惜。 李明博有些不信,说道:“我做了那个动作了吗?” 任秋玲说:“第二次,你坐到我的对面,靠向椅背,同时双手在脑后抱头。这也是领地宣言,它同时包含两层意思:这是我的地盘,我的身份比你高。” 李明博确实记得自己做了这个动作,不过只是这样比较舒服罢了。没想到这个动作居然会透露出这么重要的信息。“抱歉,打断一下你自以为是的推断。这个动作经常有人做,难道你也可以判断他们是警员,他们的身份比你高?” 任秋玲扶了下眼镜,说道:“如果你认真观察就会发现,如果队长在场,那么队员不会做这个动作。如果科长在场,那么队长不会做这个动作。如果处长在场,那么科长不会做这个动作——这些是科学,不是自以为是的推断。” 李明博问道:“你还没有回答我,为什么你觉得我是警员呢?” 任秋玲说:“很简单,你在警署做了两次代表领地宣言的动作。领地宣言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答,对于警员来说,意思是:‘这是我的案子!’卧底的警员来到酒吧做出这个动作,当然想的不会是:这是我的地盘——他们因此丧命却不知道人家怎么发现的。这些动作完全不经过大脑,很难伪装。” 李明博有些信了,问道:“那么,你是怎么知道我刚刚升了职,而且时间在两个月之内呢?” 任秋玲说:“通过声音——你想说出比较果断的话来,因为你的地位要求你必须如此说话。但是这种语调你并不熟悉,中间的停顿非常明显,这些都说明你刚升了职,而且时间不会太久。” 李明博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你能不能猜到我的来意?” 任秋玲说:“我已经说过了,你想要取代我,接手这个案子。对吧?” 李明博说:“你的意思呢?” 任秋玲起身说:“我不管你是哪一级派来的,我告诉你,这是我的案子。你从哪儿来的,就回哪儿去吧!”她目光炯炯的盯着李明博。 李明博垂下眼睛,起身说:“我再问一个问题:比如说有人用中指扶了下眼镜,意思是什么?” 任秋玲思考着说:“这个动作表示轻蔑,翻译成简单的语言就是‘我草!’” 李明博不由苦笑起来,“你刚才就做了这个动作。” 任秋玲强调说:“嗯,那意思就是我草!”她点了点头,表示非常肯定。 李明博愣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来,从随身的工事包里取出一张照片,“女巫探长,我出一个题目,如果你能算出来,这个案子就是你的。如果你不能算出来,那么这个案子是我的,你协助我行不行?” 任秋玲看了眼那张照片,是一帮四五十岁的男士的合影,没有什么特别的。 李明博说道:“我有个表叔是编剧,一直在熬,最近终于写了个大戏卖出去了。这是他们参加一个编剧聚会的合影,你能从中找出我表叔吗?” 照片上有三十个男人,在台阶上站成三排,从中找出李明博表叔的概率为三十分之一。如果从概率上来讲,这个题目的难度非常大。信息量很少,远房的表叔,代表着外貌可能与李明博差别很大——这是无用的信息;是个编剧——这照片上全部都是编剧,算是无用的信息;一直在熬,刚刚卖出一部大戏算是个有用的信息。这么点儿信息,真的能够帮助任秋玲找出那个人吗? “第一排左起第三个人是你表叔。”任秋玲补充说道:“右起第一人,是此次聚会的发起人。” 李明博默默的收起照片,说了声:“我服了。”然后走出办公室。 任秋玲轻叹一口气,看着李明博的背影说:“还是嫩啊!”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题目当然是非常有难度,但是对于掌握了透视眼技巧的她来说,这只是小菜一碟。 参加聚会的明显可以分为三类人:成功人士,算是编剧界的腕儿;小有成就的;还在熬的。其实只要看表情和衣着,就可以很清楚的把三类人分析出来。李明博的表叔情况特殊,应该是脸有喜气,但是衣着却普通。 走出警署的李明博知道任秋玲猜对了,因为那一张照片是他拍的。人家不但猜出了正确答案,还免费送了个正确答案,这个任秋玲是人才啊! 李明博打开手机,拔通之后激动的说:“发现了一个人才啊!处长!实在是太神奇了……不说了,这次你一定要帮我,嗯,联系罗局长,让他安排我成为任秋玲的助手,拜托拜托,一定要搞定。” 手机里传来处长的声音:“胡闹!灵异案件通常是由我们特事处办理的——我明白了,你是说把事后把任秋玲调到我们处来?她的能力真的那么出众吗?” 李明博激动的把刚才的经历汇报了一遍。 处长说道:“那好吧,她以后就是你的人了!” 关上手机,李明博在警署门前激动的走来走去,不时向里面望一眼。 值班警员早就发现这个家伙可疑了,瞪了李明博好几眼。这个警员记得李明博的工作证上写的是“市警署技术顾问”,怕他和头头脑脑有关系,不然早就让他滚蛋了。 大约五分钟后,任秋玲结束了卷宗的调阅,正走到警署的大厅里时,她的手机响起了。任秋玲嘴里说:“是的,局长!”却狐疑的看了眼李明博。 李明博知道事情已经搞定了,一个箭步冲进警署,叫道:“女巫探长好!” 任秋玲叹息了一声,知道这个李明博看上去没什么本事,来头却很大,不是自己得罪得起的人。“走吧,我们路上交换情报。” 警署门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银灰色的轿车,李明博跳到那辆车前,说道:“坐我的车吧,我送你。” 任秋玲走到自己的黑色轿车前面,说道:“不用了,多谢。”打开车门才发动车子,车后门已经被拉开,李明博跳上车说:“好啊好啊!我来坐你的车。”任秋玲又叹息了一声,“唉!”看起来这李明博不是那么好摆脱的。 “我们目前已经知道了,牛朝树是赫拉热的感染者。”李博明说:“他身上的鞭痕,就是赫拉热的典型症状。” 任秋玲点点头,发动了车子,一边倒车一边说:“其它的呢?” 李博明说道:“其它的还一无所知。对了,你看了这么久的卷宗,有什么收获吗?” 任秋玲把车倒出来,说道:“没什么有用的——地方警署做了他们该做的,而且只做了他们该做的。” 车内陷入了沉默中。 黑色轿车来到当地一家名为“某某宾馆”的旅店里。金水镇其实很贫穷,三层楼的旅店已经是这里最豪华的地方。住宿的问题早已经被安排好了——说真的,这家什么宾馆的入住率低得可怜,至少在今夜只有他们两个旅客住。 李明博到底脸皮薄,没那胆子缠任秋玲缠到床上。任秋玲得到安静之后,一边洗澡一边把这个案子整理了一遍,她突然发现,也许“牛朝树患有赫拉热”是这个案子的重点。 在希腊神话中,赫拉是婚姻的守护神。有些搞笑的是,她连自己的婚姻也守护不了。她的丈夫众神之神宙斯是个出了名的坏男人,见到美女就丢了魂,弄出一大堆神子来(包括大力神赫拉克利斯、还有特洛伊的英雄麦克托尔这些神子都是这么来的。) 传说中,赫拉因为婚姻的不幸,恨极了不忠的人,于是降下一种瘟疫,叫做“赫拉之鞭”,也叫做“赫拉的惩罚”、“赫拉热”。这是一种严格接触的传染病,得病者因为血小板降低,会在皮肤上出现鞭挞状的疤痕。当血小板降低到一定程度之后,患者会因为大出血而死。这个病的潜伏期因男女不同而不同,男人患病一般会在一到三个月之内发病,女人患病则可以潜伏一个月到十年不等。 目前在世界上还没有什么药物可以治疗赫拉热,只要表现出症状,患者通常只有等死。 任秋玲之所以这么肯定赫拉热是这宗案子的重点,原因是一个很不引人注意的细节:在一年之前,金水镇的公立医院突然间一反常态,变得生意兴隆。 这个情况非常特殊,在别的地方都是公立医院干不过私人诊所,但是这里一下子倒过来,公立医院一下子生意极好,甚至很多私人诊所都开不下去了。一个人口大约为二万五千的乡镇,现在只有两家私人诊所在苦苦坚持,这在其它地方是不可想象的。 但是说穿了,其实也有些好笑,公立医院并不是通过正规的竞争才获得胜利的。当时公立医院的院长悄悄告诉病人说:“你们还在看小诊所啊,他们消毒不严格的,一颗针都可以打好几个病人的。我跟你们说,镇上有一个赫拉热的患者!小心染上脏病哦!” 这不是一个谣言,而是一句恶毒的真话,但是一句真话就瓦解了私人诊所辛苦经营得来的所有信誉。 金水镇地方偏僻,百姓的思想非常保守,都怕得上脏病。如果有人查出了牛朝树患有赫拉热,会不会杀了他保证自己的安全呢? 为了保证病人不受歧视,赫拉热的病人名单是对公众保密的,只有医疗机构的某些人知道这个名单。 “小贞吗?睡了没有?你帮我联系一下孤儿院,让他们给牛朝玉的女儿做个全面的体检——非常重要,拜托你了。而且体检的结果一定要让我知道。谢谢谢谢!”任秋玲打了个电话,然后把自己扔到床上。 现在她要面对的,已经不止是谋杀案了,还有一种可怕的传染病。 第三章:深夜里的袭击 半梦半醒的任秋玲突然感觉害怕,她发现房间里多了一个人,而且是个陌生男人。 她本能的将手伸向枕头底下——那里压着她的手枪。她的手指尖触碰到冰冷的枪身,这时手腕突然一紧,一只大手抓住她的手腕用力向后掰。任秋玲吃疼,只能转身趴在被子里,右手被反扭到背后。 任秋玲左手在枕头下乱抓,好几下才抓到手枪。这时一个男人在她耳边说:“不要乱动,不要叫。不然……”任秋玲用力把手枪当板砖向那男人的头砸去,“啪”的一声,那男人伸手抓住她的左手,顺手将枪夺去。紧接着,那男人单膝压住任秋玲的后腰,制止了她腿上的攻击。 窗帘随风轻飘,窗外的路灯光透进来,照在任秋玲光洁的肩膀上,正是引人犯罪的场景——她的睡袍比较宽松,这时节已经挡不住春光了。任秋玲眼泪滚滚的淌下,一半是因为羞,一半是因为手真的好痛。 那个男人见到她的眼泪,竟然松开双手,连连后退好几步,一跤跌坐在沙发里,伤心的说:“我真的不想伤害你,真的……但是我突然变笨了,变得非常笨了。”说话的语调,像是与任秋玲熟识很久的一样。 任秋玲旋亮床头灯,叫了一声:“是你!” 坐在沙发里的男人似乎害怕光线一般用手挡住眼睛,他一头的长发垂到茶几上,像瀑布一般——正是那个车也撞不死,河水也淹不死的古怪男人。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找到这儿来了。 任秋玲死死的盯住自己的手枪——现在那只枪挂在男人左手的大拇指上。“他大脑有问题,”任秋玲思考着,“我不要刺激他。”她用力把睡袍拉了拉,好遮住自己肩膀和其它部位,柔声说:“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男人痛苦的抬起头,说道:“你告诉我这是什么——”他指了指电视机,“这是什么——”又指了指沙发,“这又是什么——”他举起挂着手枪的大拇指。“还有,你告诉我,现在是什么朝代?当朝的天子又是哪一家?”他拼命压抑着语调,不让自己高喊起来。 任秋玲看这个家伙有些激动,生怕他真的疯起来,柔声说:“别想这些了,快点把那个黑色的铁块还给我,乖——”对方明显思维混乱,任秋玲不想告诉他这是手枪,怕他想起什么来。只要枪回到手里,那么主动权当然就回到她的手里。 “啊——”男人悲痛的仰头叹息一声,“不要想骗我了,这是你的法宝。我不是呆子。” 任秋玲呆了一呆,完全跟不上长发男子的思路——正常人想要跟上疯子的思路确实很困难。 男人把手枪反握在手中,枪尖正对着自己的下巴,他盯着任秋玲的眼睛,目光渐渐变得冰冷,“我饿了,你去给我弄吃的,快点!”他命令道。 任秋玲怒冲冲的跳起来,心想:“如果我就这么冲过去,说不定他会给自己的脑袋一枪……”但是她又一想:“这个人其实没有害我的心,可能是刚才我说了什么话刺激到他了——说到底,他也是一条生命。如果他在我面前脑袋开花,我可能一生都会内疚的。” 想了又想,最后终于叹口气,跑到床头柜那边泡了两碗方便面。就是背对着长发男人,任秋玲也能感觉到那家伙的目光没有离开过自己。 “你叫什么名字啊!”任秋玲问。 那个男人说:“我还是叫邹衍。” “你从哪里来啊?” “我从土里来。” 泡方便面还要一点儿时间,任秋玲用唠家常的语气跟那个男人聊了起来。现在枪在对方手上,任秋玲想要多争取一点儿活命的机会,就必须让对方觉得自己是人——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很多人都不懂。对于连环杀手、神经病人之类的敌人,他们会分辨不清人与玩具之间的区别。但是这一点对人质而言则至关重要:对方把你当玩具,你会死得很惨;对方把你当人,那么你还有活命的机会。 所以尽管邹衍的话有些难以理解,任秋玲依然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跟他聊。“你多大了啊?” 邹衍想了想:“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埋进土里的时候,好象岳将军刚刚被十二道金牌召回京都——岳将军怎么了?” 任秋玲想到十二道金牌召回的,那肯定是岳飞了。岳飞惨死在风波亭这样的事情对这个男人可能有负面的影响,绝对不能说。 “哈哈,刚刚好。”任秋玲装作轻松的说,同时捧着方便面转身——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她,邹衍左手握着手枪,瞄准了她的心脏。 “不要慌,不要慌。”任秋玲心里想,“也许他并不知道怎么用枪,只是手枪的形状刚好这么握最舒服。”她一手捧一碗方便面,战战兢兢的向男人走去。 邹衍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她,同时手枪也随着目光转向她。 任秋玲围着茶几绕了一圈,邹衍依然用枪指着她,“你怎么了?” “把它给我!”任秋玲严肃的说。 邹衍疑惑的看着任秋玲,任秋玲毫不相让的与他对视。虽然她的手抖得厉害,两碗方便面随时可能会掉下来,但是她依然坚持着。 最后,邹衍主动避开她的目光,将手枪递给任秋玲。 任秋玲慢慢放下方便面,然后小心的接过手枪,枪一到手,任秋玲几乎要瘫软了——枪没有拉开保险栓,邹衍果然不会用枪。“果然,我还是用脑子的多,用枪的少。”任秋玲一边想着,一边用枪尖把一碗方便面顶到邹衍的面前。 “这个是什么?”邹衍问。 任秋玲没有说话,她悄悄拉开枪的保险栓,然后打开方便面吃了起来——之所以泡两碗方便面,是因为在所有文化中一起分享食物都是友好的表示。任秋玲本来就有与这个不正常的邹衍一起吃方便面的打算,当时是为了保命,现在是因为她真的觉得自己饿了。 邹衍也没有再问,而是学着任秋玲的样子吃起方便面来——他吃面声音“呼噜呼噜”的,非常响。 任秋玲可以判断这个邹衍的精神疾病是属于妄想症一类的,可能他幻想自己是某个历史上的名人,才会说出这么古怪的话来。对方有精神方面的问题,也没有真心的要害自己,任秋玲也就不打算趁着对方吃面,给那颗毛茸茸的脑袋一枪。 听到邹衍吃面的声音停止了,任秋玲这才抬起头来,抹了把嘴上的油说:“男女共处一室,还是有些不方便。要不……”对方既然妄想是宋朝名人,宋时的男女关防极严,正好用来做送客的借口。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嫂溺叔不可援之手”这些古怪的东西全是宋时兴起的。 邹衍急了,说道:“你得帮我!这个王朝太奇怪了,好多东西都是我不认识的。你得教我。” 任秋玲起身说:“你来,我给你找个好老师。”礼貌的作了个“请”的动作。 邹衍果然没有再争,起身老实的跟在任秋玲的身后。 来到门边时,任秋玲再次一愣——门上的插销没有破坏,锁也没有打开,那么这个邹衍是怎么进来的?唯一的可能就是窗,可是自己住的是三楼啊! 不过任秋玲想到一些疯子会拥有特别好的体力,平时弱不禁风的人犯起病来马上力大如牛,也就释然了。 打开门,领着邹衍在三楼一间一间的试门锁——当然没有试住着李明博的那间。 好一会儿后,才找到一间刚好没有锁好的房间。带着邹衍进去之后,任秋玲打开电视,调到儿童频道,指着电视说:“这就是你的老师,它会教给你很多东西。”天线宝宝确实是很好的老师——对于四五岁的儿童来说的确如此。 邹衍眼睛里闪着电视的光芒,满眼都是迷醉。 任秋玲一笑,离开房间后带上了门。 也许把这个疯子赶出旅店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如此一来有个男人半夜闯进自己房间的事情就会闹得天下皆知——对女生来说这可不是好事。而且这个邹衍似乎不是坏人,应该不会害自己。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任秋玲听到远处传来的“丁丁”的铃铛声,那声音清脆悦耳,而且有种熟悉的感觉,似乎是在某个清晨的寺庙前听到过……任秋玲想不起来了,因为她很快就入睡了。 她是被敲门声惊醒的,开门一看,却是李明博站在门前,“女巫探长,开始今天的行动吧!”李明博敬礼说。 任秋玲一乐,说道:“今天进行走访,看能不能查到什么线索?” 牛朝树一案证据非常少,疑点非常多。很有必要对附近的村民进行走访调查,看能不能查出什么新的东西来。 案发时间是黄昏,通常这个时候山里的人都回家吃晚饭了。如果任秋玲的推断不出问题的话,那么凶手很可能就是草帽村的人。 第四章:另一个案子 “三零七室那个人,是昨天晚上找到的一个知情人。”任秋玲对前台交待说:“你们不要打扰他——如果他要离开,也不要劝阻。毕竟有些事情,还是要人家自愿才行。” 最好是他自己离开,任秋玲可不想一直与这些有问题的人搅在一起。 从金水镇开车约四十分钟,就到了草帽村。凶案发生在村外不远处的公路上,就算是现在,也很少看到车辆往来。 计算车流量很难,当地人说:“有时候几个小时也看不到一架车,有时候十几架车一起从这里经过。不过说起来,少的时候一天也有十几架车经过。” 问了下为什么要说多少架车,原来他们说的是摩托车。看起来这条路的车流量非常少。 最先发现案件的村民叫冯保柱,是一个四十来岁的老光棍儿。他交待的事情与之前的没有什么出入,是先听到小女孩的哭泣声,然后到了案发现场。问他牛朝树与哪些人有仇?他说那可就多了,牛朝树这家伙为非作歹不是一天两天了,老实说谁杀了他我都感觉感谢。 冯保柱提供了一个线索,牛朝树死的那天晚上,最少有十户人家放了鞭炮。“我家也放了。嘿嘿,反正我就是要在那天祭门神,谁也管不着。” 任秋玲灵光一闪,专门找门前还有鞭炮花儿的人家走访。遇到的第一户有鞭炮纸的人家只有个女人在家,当地警署的人称她为“延庆嫂”,不知道是不是天龙八部里那个段延庆的老婆。 延庆嫂好象很喜欢人到家里来的样子,任秋玲他们才坐定,她就拉开了讲八卦的样子,说道:“哎哟,你们不知道啊!”瞧那架势,应该是有很多话要讲,“就说那一天吧,我刚好在地里干活儿。我那块地离死人那里不远,只隔着一片树林。当时我就听到啊,公路上有小孩子打架的声音。好几个小孩子,叫啊叫的,那声音可凶了。我给你们学学啊。”她深吸一口气,突然“呜哇呜哇”的大叫起来,吓得在座的几个警员都是一愣。 任秋玲皱眉说:“你确定是牛朝树死的那会儿?” 延庆嫂得意的说:“那有什么不确定的?牛朝树不是六点过死的吗?那时候我还在地里呢。” 任秋玲还在思索呢,延庆嫂说:“这事儿本来我不说的,不过呢。”她故作神秘的左右看了看,弄得大家都紧张起来,气氛营造充足之后,她才压低声音说:“这事情就是小鬼索命!这些小鬼啊,都是那些坏女人生下来扔了的,全扔在公路边的山沟里。如果你夜里到山沟边一听,就可以听到他们的说话声,细声细气的……” 门外不知道谁吼了一嗓子:“胡说八道!” 屋里的众人正紧张呢,吃这声音一吓,倒把当地警署的小张吓得跳起来了。只见一个黑脸膛的汉子从外边走进来,一边走一边说:“这个讲话要负责任,亲眼看到的你讲,那是帮助人家破案;没有亲眼看到的你讲,法律也不允许嘛!” 延庆嫂立即跳起来,叫道:“罗村长,我可什么都没说啊!”她转头对任秋玲他们使了个眼色,说:“我什么也没说,对吧?” 地方警署的小张迎上去叫:“罗村长来了?快坐快坐。”把自己的位置让给罗村长。 这罗村长非常壮实,挺着大油肚,不客气的坐下说:“牛朝树的案件发生后,我们非常重视,组织村民学习了法律法规,杜绝这类事件的再发生……”原来他是来汇报的。 这人口才极好,不打草稿也能把官话讲得非常顺。足足讲了五分钟他们在这个案件发生之后采取的措施,做的工作,拟的文件之类的东西。 不过在任秋玲看来,这种官样文章对破案完全没有一点用。好不容易等到这位村长做了总结性的陈词:“总之,此次案件虽然是一个意外,但是也说明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与缺点……” 任秋玲打断说:“抱歉,请问一下,罗村长来这儿的目的是?” 罗村长说:“我主动来协助你们破案。我情况熟,家底清,来给各位领导带路!” 还没等黄秋玲说话呢,小张说:“好啊好啊!欢迎欢迎!” 此后的调查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找到谁都是:“不知道。”“不清楚。”总之完全没有一个村民愿意透露一点点案情。 任秋玲猜测到今天不可能有什么收获了,准备收工另做打算。 罗村长热情的说:“各位领导今天查案辛苦了,我在家里准备了一点便饭,请大家务必赏光。” 任秋玲推辞说:“好意心领了,不过我们有纪律……” 小张哀求说:“探长……你是查完案子就走人了,我今后还得在这里工作的。去吃一顿饭吧,不要让我难做人。” 罗村长的突然出现,任秋玲判断他就是来搅局的。那么这个村长为什么要搅局呢?牛朝树的死,难道跟他也有些关系? 罗村长不好来拉任秋玲,只好拉住李博明一口一个领导的叫:“领导你发句话,让兄弟们都去我家嘛。” 李博明也觉得盛情难却,问任秋玲说:“探长,你看。” 任秋玲说:“好吧!那我们就去吃一顿。”她注意到路边地里一个老农重重的吐了口唾沫到地里。 任秋玲有些明白了,这个罗村长非常不得人心。 罗村长的家前面是店,后面是院,修得很大,跟四周村民低矮的房屋完全不同。 席间任秋玲一言不发,只是默默的吃着饭。 罗村长谈笑风生,一会儿劝这个多吃肉,一会儿劝那个多吃菜。因为纪律的原因,警员都没有喝酒。 李博明看任秋玲的样子,也猜不出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小张倒是主动跟罗村长示好,嘻嘻哈哈的像是没有什么顾忌。 “唉!你们都说我这村长好当呢?其实真是说不出的苦啊!”罗村长突然叹息起来。 任秋玲坐直了些,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明面上,这是在吃饭,但是任秋玲却把它当成了与罗村长的一次交锋。 罗村长口才好,而且见过一些世面。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他想要掌控警方调查的方向。但是这正好说明他心中有鬼。 从罗村长的坐姿上,任秋玲推断此人有当过兵的经历。从他惯于讲空话套话上来看,此人开过一些会,见过一些领导。不过,就他那点水平想和任秋玲打心理战的话,还是太嫩了。 这一行警员,当然是以任秋玲为中心的。任秋玲一直不说话,也不笑,就是在给罗村长施加心理压力,让他自己乱了阵脚。沉默带给人的压力,往往大于怒吼带给人的压力。 罗村长叹息一声之后说道:“比如说前次草帽沟小学的那座桥,上级确实拔了五万元的修建费,我也确实给了宋一言老师。可是他家里穷,母亲又有病,可能把钱拿去给母亲治病了,我们都理解他。但是他非说我没有把钱给他,我有收条为证,白纸黑字,如果真的打起官司来,他也是个输。但是事不能这么做,他有困难,我们要理解。我就忍了那口气,自己出了点资,然后叫群众集了些钱,把桥建起来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事情,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嘛!” 任秋玲不由苦笑起来,原来是这么点事儿。就是有一笔建桥的费用经过了罗村长的手,然后又经过了宋一言的手,结果双方各执一词,一方说已经拿了,另一方说没有得到。 经济上的案子,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罗村长怕任秋玲是来查这个案子的,所以才会有这番举动。不过看这个地方经济不发达,可能五万元也算一笔很大的钱吧,罗村长才会这么紧张。 任秋玲不想听下去了,开口问道:“我看你家房屋的布局很大气,应该有高人指点过吧!”老实说听下风水局也比听罗村长的套话有意思。 罗村长得意起来,“哈哈,还是任领导有眼光。这个风水局确实是有高人指点过的,他说叫什么锁龙阵,弄好了能够升官发财。”顿了一顿,又补充说:“我是不指望升官发财的,不过我老婆信这些,没办法。” 吃过饭上车后,李博明问:“关于罗村长说的那个五万元,你觉得那钱是在他手里,还是真的被宋一言吞了?” 任秋玲叹息着说:“打官司,一定是宋一言输;但是,钱确实是被罗村长吃了——一个人讲真话时的手部动作,与讲假话时的手部动作明显不同,如果你真要学透视眼,可以注意观察一下。” 李明博说:“你简单说一下原理吧?为什么两者会不同呢?” 任秋玲说:“嗯,没有什么原理,只有猜测。心理学家猜测:讲假话要消耗更多的能量,所以手部的动作会减少。讲真话消耗的能量较少,所以手部动作会比较多。” 李博明说:“假如一个人本来手部动作就较少,比如说非常拘谨的人,那么怎么判断他是否讲了真话呢?” 任秋玲赞叹说:“果然是个聪明人,这个问题非常关键,不过我不准备回答,你自己思考也能弄懂。” 第五章:女鬼 任秋玲本来以为邹衍找不到自己,应该自行离开了。没想到回到旅店的时候,前台小妹神秘兮兮的说:“你们那个‘知情人’好怪好凶哦!保洁阿姨去扫地,刚打开门,他就吼:‘滚出去!’吓得保洁阿姨连拖把都掉了。” 任秋玲埋怨说:“你们怎么这么不懂事?都说了他站出来是有风险的,叫你们别去打扰他……唉!”事实上,她担心的是邹衍疯病发作,会伤害到其他人。昨天晚上,自己不知道说了什么刺激到他了,他突然就变得沮丧起来。如果换一种刺激,说不定他真的会杀人。 仔细想想,自己还真是好心过了头。这样的人还是赶走为上,不然还不知道会惹出什么大乱子来。 想到邹衍中午没有吃东西,任秋玲还是有些难过。她想着自己请他吃一顿,然后骗他离开好了——这个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太多了,她也无能为力,只能帮一点算一点吧。 “什么知情人?”身后传来李明博的声音:“我们是搭档,你居然有事瞒着我?” 任秋玲拉走他,一边上楼一边把事情经过告诉他。“这个人车也撞不死,河也淹不死,而且自称是从宋朝来的。哈!你信吗?” 李明博点头说:“我信啊!”他就认识至少五个从宋朝来的人,至今还活得好好的。 “去!”任秋玲没好气的说:“他疯你也疯。我跟你说,一会儿你跟我一起带他出去吃点东西,然后骗他滚蛋,明白吗?” “让他跟我住,让他跟我吃!我要跟他当好朋友!”李明博激动的说。他想:“天啦,又一个不死的老怪物出现了!这就是一个宝藏啊!我怎么可能赶他走,我求都求不来呢!” 任秋玲翻了个白眼儿,懒得再跟李明博说话。这时已经来到邹衍的房间前面,任秋玲敲门说:“邹衍,是我!” 门无声的开了。一眼就可以看到,邹衍坐在窗台上,正看着远方——这里可是三楼。 任秋玲吓得呆住,轻声说:“邹衍,快下来,不要急,慢慢的下来。” 邹衍一跳而下,激动的跑到任秋玲面前说:“你是探长,昨天你拿的那个叫手枪,这是电视,那是沙发,还有你开着撞我的那个,是车子!” 任秋玲欢喜得眼泪哗哗的,“天啦,你终于正常了!你快点告诉我,你是什么时代的人?” 邹衍疑惑的说:“我还是宋朝人啊?好了,我一直很正常。” 任秋玲脸色变差,对身后的李明博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按原计划进行。” “你好,我叫李明博!”李明博从任秋玲的身后伸出手来。 邹衍视而不见,对任秋玲说:“我说过我会帮助你,会保护你的。你在查一个案子,我可以帮你——尽管放心,我很有手段的。” 任秋玲回头用嘴型对李明博说:“他没有好,赶他走!”然后瞪了下眼睛。可惜李明博跟任秋玲之间的默契等于零,直接视而不见,反而高兴的对邹衍说:“好啊好啊!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 邹衍眼睛一瞪李明博,“你是谁啊?杵在这里干什么?” 任秋玲高叫一声:“停——”两个围在她身边的男人同时住嘴。任秋玲一指邹衍,“你,给我坐回去看电视!”回头一瞪李明博,“你,过来给我说清楚!”她用力关房门,揪着李明博来到楼梯间,用力一推,把李明博这个书生抵到墙上,“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明博没想到任秋玲凶起来也蛮吓人的,举着双手无力的说:“我的身份是保密的……总之你现在跟的案子,其实在你离开市警署之后约半小时,就已经转给我了。” 任秋玲皱眉说:“当时雨非常大,我确实关机了……你接到案子后,从宾江市通往金水镇的最近的一条路已经断了,你绕路过来,所以比我晚到了几小时。这也说得过去。然后呢?” 李明博说道:“有些东西是保密的,不过我非常肯定的是:牛朝树的案子是一个灵异案件,不是你能够解决的。不然,你无法解释那些小孩子的牙印!” 任秋玲松开了李明博的衣领,内心有些动摇了。 作为警探,她知道得比一般人多一些。通常人们认为:枪有煞气,带枪的人更有煞气,所以警探比其他人更少遇到那些东西。但是实际情况却是,警探有一套规避那些东西的技巧,所以哪怕是面对凶案,也可以坦然面对。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公事公办的态度,绝不参杂个人情感。 在这样的原则薰陶下,我们看到的警探大多是公式脸或者是恶脸,很难看到如弥勒佛一般的笑脸。在凶案现场说出“好可怜啊,好悲惨啊”之类的话更是大忌,会让一些心存执念的鬼魂跟着,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任秋玲问:“那么这个邹衍?” 李博明说道:“他说的可能是真的。你认识的人里面,就有活了至少五百岁的,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任秋玲回忆自己认识的人,却一点也想不出来到底哪个家伙能够活过乌龟,“谁?”她问了句,然后补充说:“也是保密的?” 李明博点点头。 晚上出发之前,邹衍跟李明博为了争任副驾驶位起了点摩擦。邹衍显然没有学习过什么文明礼貌,直接冲李明博吼道:“你给我滚到后边去!” 李明博没有跟邹衍对吼,而是拿出手机说:“你看好啊,一会儿我表演个法术,如果你也会,那么这个位置就是你的。” 他装模作样的发了会儿功,同时悄悄给任秋玲使了个眼色。任秋玲无奈之下拔了他的号码,然后他的手机亮起来,同时发出彩铃声。 可怜邹衍才从宋朝穿越过来,恶补了一夜的少儿频道才对现代社会有所认识,哪里猜得到这就是人人都会的小骗术?还把手一拱说:“原来有点本事,我倒小看你了。行,我服了!”主动坐到后面去。 任秋玲一路开车一路笑。 按照原来的计划,邹衍说的是到牛朝树死的地点去看看,随便抓个鬼来问问也就清楚是谁害了牛朝树了。没想到车到中途,任秋玲突然猛地一打方向盘,把车差点别到路边的沟里。 车一下子停住,邹衍的脑袋撞到前面的靠背上,晕晕乎乎的说:“怎么了?” 任秋玲声音颤抖:“前面……有东西!” 车灯照着的前方,一颗女人的头摆在路中央,长发委地。两只柔若无骨的手从女人的头后面伸出来,用一把白色的梳子轻轻梳着那头颅上的头发。 邹衍没好气的说:“跟着我!有我在,不要怕。”推了推车门,却打不开。四处摸,也没有找到什么机关——他还没有真正的适应现代社会。 李明博打开车门,叫道:“邹哥,从我这边下。” 邹衍笨拙的从后排爬到前排,然后爬出车门,回头就换了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嘴脸,吼道:“都给我下来!躲到我后面看我的手段。” 李明博与任秋玲战战兢兢的下了车,躲在邹衍身后三步远。两人都不知道前面是什么东西,挤在一起还是觉得冷。 邹衍大步走向女人的头,原来人头后面两尺远是女人无头的身体。那女人穿着红色的小袄,下套红色的长裙。衣裙上都有金线绣的花纹,非常精美。 邹衍直接走到女人头前面,叫道:“喂,你起来!” 那女人一手捧着头,一手撑地站起来,将手里的头伸到邹衍的脸前,头上的嘴开合吐出声音:“你看我美吗?” 这女人不知道死了多久,一张脸蓝汪汪的,有几块皮烂得垂到了脸颊下,非常吓人。 邹衍直接说:“一点也不美,难看得要死!” 女人眼睛瞪得突出眼眶,一头长发飘舞起来,像是一头的黑蛇这一瞬间全部活了一般。 “其实……其实你的头发很美的。”邹衍的身后传来任秋玲的声音,“还有,你的眼睛也很大啊,很好看的。”如果一个女人整体难看,你就夸她局部;实在没有可夸的,也可以夸她气质——反正谁也看不到气质。 女鬼的头发本来已经快要立起来变扫把头的,听了这话一下子软下来,依然如瀑布一般的垂着。女鬼轻轻一笑,把头放回颈上,转了转——估计拧紧了丝口,这才说:“小妹妹真会说好听的话儿,我喜欢听!哪像这个笨蛋,就会凶人家。” 邹衍吼道:“谁是笨蛋,你给我说清楚!” 女鬼并不答话,转身就走。她行走时如戏台上一般,左手拖在身后有如弱风扶柳,脚下莲步轻移,踢得长裙如波浪翻飞,真是优雅美丽到了极点。 邹衍一边追一边叫:“不要跑!居然不听我的话,你找死啊!” 李博明对任秋玲说:“追上去!好不容易遇到女鬼了,我们弄点dna回去研究一下!” 任秋玲翻了好几个白眼儿,心说:“这都什么人啊?”不过也不能不追,真留她一个人在这儿,她还是有些怕的。 第六章:第五个 女鬼在前面跑,三人在后面追,他们很快就来到了一条山沟里。 正追着呢,突然旁边的山崖上“哗啦”一声,开了一道门,无数光闪闪的金元宝从山上流淌下来,像塌方一样扑向三人。数以百计的金元宝直接滚到三人脚边,映得三人眼睛都花了。 邹简回头叫:“不要捡!天地无情,三界自有规则。那个女鬼已经起了杀心,如果捡了这些鬼骨金,她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杀我们了!” 李明博讨好的叫:“邹哥我没有捡!” 邹简皱眉说:“我才懒得管你的死活!任秋玲,快点过来。” 任秋玲目瞪口呆的看着邹简的身后。 那个红衣女鬼瞪着邹简,气得两只眼睛都要喷出火来,“你这个白痴!”女鬼骂道。 邹简毫不示弱的回敬道:“你这个女白痴!” “你这个混蛋!” “你这个女混蛋!” “你这个臭鸭蛋!” “你这个女臭鸭蛋!” 任秋玲听出来了,这邹简虽然吼啊吼的,但是口才一点也不好。不过他找到一个简单的句式,不管女鬼骂他什么,他就加一个“女”字回敬,这才不落下风。 山沟深处,响起一个稚嫩的童音,竟然是“一个大的,三个小的,呜呜呜!” 任秋玲只觉得头皮一炸,“牛虹彩,是你吗?”那个声音她听过,正是牛朝树的女儿牛虹彩的声音。不过牛虹彩应该在孤儿院啊?怎么跑到山沟里来了。 看邹简跟女鬼吵得起劲,李明博则悄悄取出试管想要提取女鬼的dna,任秋玲强忍害怕,绕过女鬼向山沟深处跑去。在一个水塘旁边,任秋玲看到了牛虹彩,不过这个牛虹彩身影虚浮,不像是真实的。 “乖孩子!”任秋玲伸手去抱小女孩,没想到手却从牛虹彩的身体中间穿过去了,一愣神间,几滴泪掉到任秋玲的手上,感觉就像被冰水点了几下一般。提手一看,手上又没有任何的水滴。 “我没有身体了!”牛虹彩悲伤的说。 任秋玲虽然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问道:“到底是谁害你的?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牛虹彩声音细细的,不过可以听清楚,她说:“一个大的,三个小的,还有一个最小的,被拦住了,过不来!” 任秋玲问道:“被什么拦住了?” 牛虹彩边说边用手比划:“刺。”两只小手并在一起,表示形状是尖尖的。 任秋玲心疼起来,说道:“跟我走吧!这里不是人呆的地方。” 牛虹彩摇了摇头,坚决的说:“不!我不跟你走!爸爸死了,我没有家了,只有鬼阿姨对我好,我要跟鬼阿姨在一起!”说完起身,向阴影之中走去,只两步就消失在阴影中了。 这时,只听女鬼骂道:“你这个没有丁丁的鬼!” 邹简回敬道:“你这个没有丁丁的女鬼!” 女鬼哈哈大笑:“哈哈哈!我就是没有丁丁的女鬼啊!哈哈哈!” 邹简中了对方的计,急得说:“你……”却再也说不出什么来,只听他呼吸粗重,像是气得不行的样子。 任秋玲走过去说:“走了走了!”心想你还真够无聊的,跟个女鬼也可以吵半天。 重新回到车上,邹简坐在后排呼呼的喘气,一句话也没有说。李明博似乎没有提取到女鬼的dna,一脸的失望。 任秋玲倒车说:“总算有点收获,害死牛朝树的一共是五个小鬼,其中一个被什么东西拦住了,没有冲到牛朝树的身边。” 邹简轻蔑“哼”一声,说:“原来是养小鬼!也就那点能耐,如果天气晴一点都不能害人的。不过养到五只鬼,可以有新的法术使用,威力也会大一些。” 任秋玲问道:“为什么牛虹彩人在孤儿院,同时又可以出现在这条山沟里呢?” 邹简说:“那个也简单啊,她被吓得魂魄分裂了,一部分的魂在身体里,一部分的魂却被这个可恶的鬼仙收留了。说起来这个鬼仙也真有本事,残魂都能被她修复到这种程度。啧啧,至少修炼了三百年了,确实厉害。” 李明博说:“鬼仙?不是女鬼吗?” 不晓得是不是被女鬼骂得没有脾气了,邹简难得不跟李明博吵:“是鬼仙。仙分五种,天地人神鬼。鬼也可以修成仙的。” 任秋玲问:“那么,她为什么会趴在路上梳头?老实说真的非常吓人。” 邹简叹息说:“因为寂寞!她只是想做个恶作剧,如果吓死了人,也只能怪遇到她的人胆子小。鬼仙通常心肠都很好的,不会轻易害人的。” 任秋玲不由好笑,“那她法力又高,心肠又好,你怎么要跟人家吵啊?” 邹简不再说话,只是呼呼的喘气。 任秋玲不打算去抓什么鬼了,直接回到旅店。走进旅店的时候她问邹简:“如果我们把牛虹彩的魂要回去,跟她的身体合在一起,那么她不是就清醒了吗?” 邹简说:“是啊!不过这样一来,她就只能悲惨的在孤儿院长大。现在的她虽然一部分是悲惨的,但是另一部分却有鬼疼,有鬼爱,是幸福的。到底哪一种选择对她更好呢?只有天知道了。” 这时刚好小贞的电话打来:牛虹彩的体检结果出来了,身体健康。 任秋玲不由心里一疼:虽然牛朝树是个坏人,但是他却是一个好爸爸。他知道自己患了病,所以拼命的挣钱——用的手段当然不光彩,他却只能做到这些,只能尽力了。他想给女儿一个美好的未来。 也许在生活中,他甚至不敢亲女儿一口,不敢给女儿一个大力的拥抱。如此小心翼翼又冷漠的呵护着,他的女儿才没有患上赫拉热。 “我要抓出凶手!”深夜里,任秋玲敲开了李明博的房门,对只穿着一条大裤衩的他宣布说。 李明博抓过枕头挡住重要部位,害羞的说:“好好好,工作狂加女巫探长大人,这事明天再说行不?” 任秋玲瞄了眼李明博的重要部位,说:“你能调动多少人马?明天一早,我就要这支人马。” 李明博愣了,“你要干什么?” 任秋玲直接走进来,坐到床上分析说:“这个地方环境闭塞,老百姓还不太分得清楚哪个单位是管什么的?林业、法院、森林公安、司法……所有有正式制服的人员,都召集起来。我要组织一支上百人的破案队伍。嘿嘿嘿,到时候看罗村长还怎么捣乱!” 男人光着身子说话就没有了气势,李明博说:“你到底要干什么?” 任秋玲说:“明天,我就要破案!” 李明博念念不忘邹简,问道:“邹哥呢?” 任秋玲说:“走了!他说什么养小鬼的不值得一战,养小鬼的也挡不了子弹……然后走了。” 第七章:打草惊蛇 正是清晨时分,草帽村的人都从睡梦中被惊醒,他们都在感觉到大地在震动。汽车的轰鸣声远远的传来,大家都扶老携幼来到公路旁,感觉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可能过兵车吧!不晓得哪里要打仗了!”一个年老的村民推测说。 村民们很快认同了这种说法,大家都猜测到底是哪里要打仗了,一个个说得有鼻子有眼睛的,好象国家大事尽在他们掌握之中一样。 好一会儿功夫,从村东头开来了十多辆车,为首的是两辆轿车,一辆纯黑色,另一辆银灰色。两辆轿车之后跟着大小十多辆车,隔着车玻璃大家看到很多熟悉的脸孔。 那些是在镇上工作的人员,有林业部门的,有工商部门的,有卫生部门的,全都穿着制服。奇怪的是这些人都板着脸,没有一丝微笑。 罗村长说:“嗨!原来是上级领导来视察啊!” 村民又猜测是不是有什么项目要投资了,这可是关系到身家利益的事情。 罗村长赶紧从自家店里取了几条好烟,叫个村民抱着,跟在车队后面就跑。 车队离开了草帽村,向前开出百多米远,在公路的一个转弯处停了下来——这里正是凶案现场,也就是牛朝树死的地方。车上的人全部跳下车,开始对周边的草丛进行地毯式搜索。 直到这个时候,李明博还是不知道任秋玲到底要干什么。说是收集证据吧,这么干完全不合法律程序,哪怕真找到什么证据也多半不会为法院认可;说是查案吧,弄那么些不专业的人来,还能破什么案子? 李明博现在的职责是现场指挥,他站在原地挥手说:“小张,你带人到附近的地里看看。小李,你带人负责这一片区域……”他本身就是高级知识份子,这么一指挥还真有些专业的样子。 任秋玲坐在车里,手里举着一架摄影机,冷静的对着车队后面。 果然,罗村长出现了,先是挨个的敬烟,大声的叫着镇上工作人员的名字,嘻嘻哈哈的开着玩笑。接着,好奇的村民涌了出来,他们远远的看着这些平时非常牛气的工作人员低头寻找着什么,一边有说有笑。 李明博的功能立即体现出来,他让村民站到公路两边,不要靠近现场。 在最开始的二十来分钟里,那些非专业的工作人员还能保持着精神,但是之后他们就逐渐的散乱起来。有些年老的跑去跟村民聊天去了,有的老油条则坐到地上抱怨起来,女人们开始说起了笑话。不过一些新晋人员依然坚持着,寻找得十分卖力。 任秋玲的目光始终放在村民身上。 假定凶手就是草帽村的人,现在他应该藏身于村民之中。这个推测本身有一定的科学性,根据外国对连环杀手的调查,发现大约百分之九十的连环杀手都会返回现场,看一看警方是如何破案的。 任秋玲透过车窗,给李明博一个暗号。 李明博点了点头,说了声:“大家加把劲儿啊!” 一直在路边荆棘丛那里装样子搜寻的小张大叫一声:“哎呀!我找到点东西!” 任秋玲猛地打开门,跳出车外,叫道:“不要跑!” 一切都是虚张声势,她从来都没有准备用不专业的工作人员查出点什么东西,这次行动的目的就是让犯罪嫌疑人自己跳出来。 这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特点非常明显:他不敢与牛朝树正面对决,表示他的体力不是很好;他控制小鬼伤人或者说暗箭伤人,表示他的胆子其实不大。用句通俗的话来说,那个家伙有些娘炮。 这样的人,如果真在现场的话,是吃不住这一吓的。 村民都被任秋玲吓了一跳,但是任秋玲后面的人群后,有人哎呀叫了一声。 任秋玲转头看去时,那边的村民乱做一团。 当地警署的警员、其他工作人员都争先恐后的向那个方向跑去,都想在第一时间逮住罪犯。 任秋玲没能看到那个惊叫出声的家伙,似乎村民们有意的挤在一起挡住了她的视线。 警员冲在前头,已经冲到那帮村民的前面。 有个村民分开人群,大步走到警员面前,双手一伸,说:“不要查了,人是我杀的!” 任秋玲与李明博对视一眼,对这个结果都非常意外——那个站出来的人,就是第一个到达案发现场的人,名字叫做冯保柱。他的外型到性格,都与任秋玲推断的凶手样子大相庭径。 “原来是你!”一个村民跳起来,一拳打倒了冯保柱——可能在这人的心里,打罪犯是正义之举吧! 当地警署的人又是拉又是劝的,好不容易才让那个家伙消停下来,场面非常混乱。 有些女人挡着小孩子的眼睛,更多的人离开了案发现场。 冯保柱很快被戴上手铐,押了过来。和很多刚被抓到的罪犯一样,他的神中满是不屑,嘴角甚至还挂着微笑,走路的样子也大大咧咧的。也许,他感觉自己是个英雄吧! 任秋玲没有多说什么?直接下令:“带回警署!” 罗村长笑嘻嘻的跑过来,对任秋玲说:“领导真是好英明,这么轻易的就把案子破了!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 任秋玲看了眼罗村长手里拿着支烟,想敬又不敢的样子,冷哼一声,上车关上车门,调头就走。 回到警署后,当地警署的署长也对任秋玲深表佩服,“专家就是专家啊!没想到这个案子到了您手里,竟然不到四十八小时就破了!” 任秋玲摇了摇头,说:“谁说案子破了?” 署长奇怪的说:“凶手都抓到了,案子还没有破吗?” 任秋玲叹息一声,把头埋进手里,思考了一会儿之后,她才抬起头来,“准备一间审讯室,我要审讯这个嫌疑人。” 李明博亲自把摄影机架在审讯室里,出来时他问说:“这摄影机很高级啊!警司配的?” 任秋玲摇头说:“这是自己配的,我家原来有钱过……”多的她也不肯讲了。 冯保柱被带进审讯室,任秋玲亲自审讯。 在另外一边的单向玻璃后面,李明博,警署的陈署长他们都想学两招,隔着玻璃观察着任秋玲的一举一动。 摄影机正对着冯保柱,机器无声的录着影。 任秋玲问道:“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吧!”态度居然非常和蔼,不像审讯,倒像在闲聊。 冯保柱的基本情况,警署方面已经基本掌握了。他四十来岁,无妻无子,家里也很穷。有时为了增加点收入,会到山里找药材。这样与牛朝玉有了接触——肯定不是愉快的接触。 果然,冯保柱说的也就是那些东西,没有什么新鲜的。 任秋玲翻开一份文件,问道:“那么,你跟冯拥军的关系怎么样?” 冯拥军也是草帽村人,而且是警署方面原来拟定的犯罪嫌疑人。这一份犯罪嫌疑人的名单现在就在任秋玲的手里面。 冯保柱显然愣了一下,然后老实的讲起自己与冯拥军的关系来。 任秋玲不置可否,然后又问了一个村民——也是警署原来怀疑的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这场审讯完全无波无浪,两个小时里面,任秋玲一直在问着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提到一些人名,但是又不深入了问是否与犯罪有什么关系。 李明博、陈署长他们完全看不懂任秋玲在做什么。 终于,任秋玲结束了这场奇怪的审讯,拿着摄影机走了出来。摄影机里的影像连接到电脑上,通过电脑播放出来。可以看到冯保柱在画面里歪来扭去的,好象很不自在。 任秋玲认真的看着电脑上的画面,有时快进,有时重播。李明博趁机问:“女巫探长,这次审讯的重点是什么?” 任秋玲回答说:“啊,我问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冯保柱的反应。第一个问题是他的基本情况,这个我们很轻易就能察到,他也没有必要撒谎。所以,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建立他反应的基准线。” 李明博点头说:“原来是这样!” 任秋玲接着说:“之后的审讯,我是在找真正的罪犯!冯保柱没有犯罪,他是来替别人顶罪的。”不管那人是谁,只要任秋玲提到那人的名字,冯保柱一定会有不一样的反应。摄影机真实的记录下这些反应,哪怕任秋玲看漏了冯保柱的一两个反应,多看几次也能发现。 大家都希望任秋玲能够创造奇迹,一直守在她的身边。 任秋玲也非常努力,不敢放过一丝可疑的迹象。午饭她只随便的吃了几口,然后又观察起录像来。 最后她终于伸个懒腰站了起来,说:“完全没有。这份名单里面,绝对没有把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包括进去。” 案件再一次回到原点,那个犯罪嫌疑人依然躲在迷雾之中偷笑。 李明博建议说:“要不,我们再来一次打草惊蛇?” 任秋玲摇了摇头,说道:“那个人不傻,哪里会上第二次当。” 小张有些胆怯的说:“我有个发现,不知道该不该讲。” 任秋玲没好气的说:“讲!” 小张紧张的说:“上午,我按照计划应该在李领导发出暗号后叫出‘哎呀,我找到点东西!’” 任秋玲点头说:“你做得很好,演得很像。” 小张低下头,“其实,我是真的找到点东西,不知道对破案有没有帮助。” 第八章:破案 上午小李真的找到点特别的东西,每个人看这东西时都觉得怪怪的。 那是一块小木牌,上面涂着朱红的木漆,木漆上写着几个黑字:盛浩浩之位。 一块形状奇特的灵牌,看不出它与这次案子之间有什么联系。不过联系邹衍讲的养小鬼,那么它可能是养小鬼的一个道具。 任秋玲想到自己与牛虹彩之间的对话: 牛虹彩:“三个大的,一个小的,有一个最小的被拦住了。” 任秋玲:“被什么拦住了?” 牛虹彩:“刺。”她的两个小手合在一起,指尖相抵,表示是尖尖的刺。 在小孩子的话里,可能会把局部当成整体:比如一个大鼻子的人,他们会讲成一个大鼻子;比如说一个弯角的水牛,他们会讲一个弯弯角儿。所以,牛虹彩说的刺,就是指路边的荆棘,有着尖尖的刺的荆棘。 任秋玲大胆猜想:养小鬼也并不能让小鬼随意的走动,可能小鬼必须附身在灵牌上,才能现形吓死牛朝树。当时凶手指挥着五只小鬼一起冲向牛朝玉,一只最小的,却笨手笨脚的把灵牌卡在荆棘下方,一直没能冲过去。那只最小的鬼,就是盛浩浩。 案件又有了一点眉目,不过距离破案依然遥远。但是,它也证明了邹衍的话:养小鬼限制很多,根本就不足畏。 任秋玲整理了一下思路,当务之急,是尽快破案。打草惊蛇,是真的惊到了蛇。犯罪嫌疑人已经暴露了——他那声“哎呀”,已经让很多村民都知道了他是谁。破案是早晚的事情,所以,他可能会逃跑。当然冯保住站出来帮他顶罪,他可能没有那么快逃,这是目前唯一的希望了。 “现在大家都来说一说,”任秋玲说:“草帽村里,有什么人体型偏瘦,体力不好,胆子较小的?” 任秋玲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特点推断出他的大体形象,这已经不是透视眼,而是侧写学的技巧了。对于侧写学,任秋玲并没有太大的把握,所以她框定的范围非常大。 可是陈署长他们根据这个线索,也只能提出十来人的名单,这大大出乎任秋玲的意料。原来草帽村的村民基本都是种地的,成年干活,体力不好的极少。 任秋玲又开始了第二次的审讯,这一次冯保柱也烦了,干脆来个不理不睬,一言不发。 再一次把摄影机上的影像资料传到电脑上,任秋玲盯着屏幕上冯保柱的脸看了很久,直看得眼睛都红了,才长叹一声:“还是没有嫌疑人。” 失败的情绪感染了大家。 晚饭时,陈署长说:“其实案子已经破了!” “哦?”大家都看着陈署长。 陈署长说:“很简单,罪犯已经抓捕归案,他自己也承认杀了人。对上级,我们有个交待了吧?对群众,我们有个交待了吧?‘女巫探长!’你还要审什么审?说真的,警署也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哪里有那么多精力陪你玩啊?” 任秋玲冷冰冰的说:“你能保证冯保柱永远不翻供?你能保证犯罪嫌疑人永远不犯案?” 陈署长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那又怎么样?总之我们尽力了,对吧?上级也不会说什么的。” 任秋玲还要说什么,李明博转移话题说:“其实大家思路都太局限了吧?假定冯保柱真的是为某人顶罪,他为什么要这么干?草帽村里,他最怕谁?” “罗村长。”同为地方警员的小李说:“事实上罗村长就是村里的一霸!出于害怕,或者平时叫罗村长给揍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来了,冯保柱就帮他顶罪了。” 任秋玲说:“不可能是罗村长,他是退伍军人,身体素质绝对不会弱于牛朝树。如果他真的跟牛朝树有仇,会直接动手的。” 陈署长也说:“是啊,罗村长与牛朝树关系非常好,他们和其他几个好打架的人经常在一起,可以说是一丘之貉。” 小张说:“事实上,我想到一个人,非常符合秋玲姐的人物侧写。” 任秋玲来了精神,“谁?” 小张说:“就是草帽小学的宋一言老师!” 陈署长来气了,“胡说八道!他还用你说吗?任专家一讲,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可是你用脑子想一想,他是老师,怎么可能杀人的?我看你脑子进水了!” “砰!”任秋玲把手里的碗重重的砸在饭桌上,在大家惊讶的目光中,她说:“立即审讯冯保柱!” 冯保柱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虽然铐着手铐,但是他却跷着二朗腿,一晃一晃的,摇得脚镣“哗哗”的响。 任秋玲拿着第一份犯罪嫌疑人的名单,走进审讯室。 “请问你跟冯拥军的关系,到底怎么样?”她问了个以前问过的问题。 冯保柱说:“没说的,他是我小叔嘛!” 任秋玲问道:“冯拥军的儿子,在宋一言的班上学习吧。” 冯保柱愣了一下,说:“是啊!” 任秋玲又问了另一个嫌疑人的情况,等冯保柱回答完时,她说:“宋一言好象特别喜欢他家的小孩子啊。” 冯保柱沉默了一下,说道:“这我哪儿知道啊!” 审讯继续进行了几分钟,任秋玲问了下冯保柱杀人的动机啊什么的,然后兴奋的走出审讯室,对等在外面的陈署长他们说:“立即传讯宋一言!他很可能就是凶手!” 陈署长主动请缨,亲自带队传讯宋一言。 任秋玲如释重负的把影像再次传到电脑上,看着屏幕。 李明博也跟着看了两遍审讯的视频,但是没有看出什么特别的来,向任秋玲请教说:“女巫探长殿下,请教一下,你怎么可以这么肯定宋一言就是凶手呢?” 任秋玲说:“冯保柱为什么要替人顶罪?原因不是害怕,而是出于敬爱。在山村里什么样的人比较容易获得敬爱?答案是老师。” 李明博想了想,确实如此,山村还保持着很多传统的观念,所以比较尊师重教也是正常的。 “你看这里。”任秋玲指着电脑屏幕说:“我第一次提到宋一言名字时,冯保柱的反应。” 画面是慢放的,可以看到冯保柱的眼皮垂下,同时他跷着的那条腿从左右摇摆突然变成了正踢,之后很快动作复位。 “这是我第二次提到宋一言时,冯保柱的反应。”任秋玲将画面快进。同样的动作再次出现,冯保柱依然是垂了下眼睑,同时左右摇摆的右腿变成向前踢了下。 李明博说:“这能说明什么?” 任秋玲说:“很经典的动作啊!非常难看到两个如此经典的动作同时出现。他垂下眼睑,这个是阻断反应。当人们听到自己不愿意听的信息时,就会出现阻断反应,比如说用手遮眼,闭上眼睛。冯保柱是顶罪来的,他最怕听见的,当然是那个真正的罪犯的名字。” 画面下移,“他腿上的动作,叫做逃跑反应。当一个人觉得紧张了,就会出现战斗或者逃跑的反应。最容易表现出逃跑反应的,是腿部。” 李明博似懂非懂的点着头,说:“所以,阻断反应和逃跑反应都不能明确的指出宋一言是凶手吧?只是这个名字让冯保柱很紧张,对吧?” 任秋玲点头说:“不错。不过我可以证明一下……” 冯保柱还在审讯室里,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些慌乱。 任秋玲走进审讯室,坐到冯保柱的对面,说道:“其实我知道你是帮人顶罪。” 冯保柱紧张的看着任秋玲,嘴唇抿得很紧。 任秋玲说:“我还知道那个人是宋一言。实在太明显了,如果不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师,草帽村的人也不会在第一时间主动的保护他,你也不会站出来为他顶罪,不是吗?” 冯保柱“扑通”一声跪到地上:“不,不要抓他!他是个好人啊!”这个老实巴交的人痛哭起来,不断的哀求任秋玲,好象这事任秋玲可以做主一样。 两个警员拉开了冯保柱。 凶手已经现形了,只等他一到案,这场凶杀案就会水落石出。 第九章:从老师到董事长 宋一言跑了。 陈署长他们扑了个空。据附近的村民介绍,宋一言是在下午的五点多才离开的。他背着个帆布的大包,朝着村子西边走了。 任秋玲听到这个消息,只有苦笑:如果陈署长当时听到自己的侧写之后,不自作聪明的加上一点判断,直接说出宋一言的名字,那么宋一言就已经落网了。 虽然李明博已经联系上级,在宋一言可能逃走的几条大路上布控,但是任秋玲有一个感觉,这个人可能抓不到了。因为宋一言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 宋一言与牛朝树结仇的经过,目前还是个迷。两个人认识,但是最多也就是见了面点个头的交情。两个人一个是小贩,收些山货药材;另一个是老师,领工资吃饭。很难说有什么得益纠葛。从人际关系上看,两人也没有什么共同的朋友。事实上宋一言个性很内向,基本没有朋友。 当天晚上,从远处一个公路的排查点上传来一个诡异的消息:宋一言露了面。 当时几个警员正在对一辆夜间行驶的车辆进行检查,这时候一个体貌特征非常符合宋一言的人背着个帆布包,沿公路走来,经过排查点时并没有东张西望,而是抬头挺胸的大步走过去。 这几个警员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其中一个叫了声:“宋一言!” 那人答应一声:“哎!” 几个警员立即向那人扑了过去,结果宋一言就在他们的眼前一飘,然后消失了。 更让人惊奇的是:那个排查点距离金水镇足有一百多公里,宋一言步行的话,怎么可能几小时之间走了那么远的距离? 任秋玲回想了下邹简对于养小鬼术的介绍,得出这么个结论:养小鬼术在白天会受限制,但是在夜晚则可以施展更多的法术。 现在案件基本告破,但是说到证据,其实一点也没有。甚至那块怀疑用来养小鬼的木牌,其实都不能做为证据使用。 第二天,任秋玲与李明博再次对草帽村小学和宋一言家进行了走访。 宋一言的口碑极佳,当地没有人相信他会杀人。 “他是个很有爱心的老师,看到这条沟没有?”草帽小学的校长,一个胖胖的中年女教师指着学校附近的一条山沟说,“别看平时没有什么,一到下雨天,这条山沟灌满了水,还是非常危险的——我指的是对小学生非常危险。宋一言老师每到山沟涨水的时候,一定亲自站到水中,一个一个的把那些孩子抱过河去。” 任秋玲想起了罗村长关心的案子,那五万块的建桥费。不过山沟上可看不到什么桥,只有一块水泥板架在两堆乱石头上。如果五万元只能买这么块水泥板,那么也就可以解释房子为什么那么贵了。 “对了,”任秋玲说:“那五万块的建桥费,后来到底怎么样了?” 校长冷笑一声:“还能怎么样?说真的,人家连骨头渣都没有给我们剩一点,全吃了!” 任秋玲虽然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但是没有想到罗村长胆子这么大,良心这么黑。 李明博说:“但是,罗村长手里有收条啊!” 小学校长说:“我知道那是怎么来的?当初那笔钱通过罗村长的手,宋老师找了他几次他都推说忙。有一天在路边遇到了罗村长,宋老师又问起这笔钱来。罗村长说这事得有个证明啊,你给打个收条。” 李明博点头:“也对,现金往来,必须有凭有证。” 小学校长说:“是啊,宋老师也没有想其它的,当时打了个收条。罗村长得到收条后,一拍包说:‘我现在身上的钱不够,晚点给把钱送来。’宋老师一直在教书,哪里想得到人心到底有多坏,也就答应了。” 任秋玲已经猜到故事的结局了,后来罗村长当然不认帐,并且拿着收条为凭据,说已经把钱给了宋老师了。这事情一方面是因为宋一言一直在教书育人,相信人性本善;二来山村的社会是一个人相信人的社会,人都比较单纯。 “出了这样的事情,也没有人来查一查?”任秋玲问道。 小学校长说:“查什么啊?真打官司,一定是宋老师输。最后宋老师没办法了,把给母亲治病的钱省了些出来,打了这么块水泥板。有水泥板总比没有好啊,这条山沟你别看不大,前年还淹死过三个小学生呢。当时宋老师带他母亲出去治病去了,不然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啊!” 任秋玲想起那块可能是养鬼术用的灵牌来,问道:“淹死的小学生中,有一个叫盛浩浩的小朋友吗?” 校长说:“盛浩浩?你从哪儿听来的?那孩子淘气,跑到柜子里玩,结果那个老式的衣柜翻过来,把他给闷死了——也是山村经济不好,做不起新式家具,如果是现在的衣柜,绝对不会出这样的事情!” 宋一言养了五只小鬼,现在已经知道四个的来历了。任秋玲问道:“前年到今年,还有没有小孩子出意外死的?” 校长说:“怎么说呢,还有一个,读三年级吧,得急病死的,不算出意外。哪有那么多意外啊?” 对学校方面的查访只得到这些信息,任秋玲打算去查访一下宋一言的母亲,结果被告知宋一言的母亲在三个月前就已经死了——她死之前精神就已经不正常了,似乎看到了什么东西,经常大吼:“两个贼,滚出去,滚出去!”一吼就是一下午。幸亏宋一言家住得比较偏僻,没有影响到其他人。 “她可能看到的就是牛头马面。”小学校长说:“村里人都这么说。” 宋一言家里,基本没有找到有用的证据,甚至他家里都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任秋玲没有想到一个老师家里会清贫到如此地步,连一个沙发都没有。 走出宋一言的家,所有人都沉默了,没有人想过,贫穷居然可以如此的震撼人心。 牛朝树被杀的案子,随着宋一言失踪告一段落。李明博告诉任秋玲说:“灵异类的案子,很少有证据充分的。事实上,你做得非常棒,只用了不到四十八小时,就破了这桩奇案。” 任秋玲苦恼的说:“真相没有大白,怎么算破案了?你不知道,面对这个案子的时候,我常常涌起一种无力感。我一直在追求的东西,不是说破案后的成就感啊这些,而是真相。但是,我从来没有感觉我距离真相这么遥远过。” 事情出现转机,已经是两个多月之后的事情了。 当时东浮市有几个高官相继落马,轰动了全国。据称是同一个举报人掌握了相当充足的资料,让纪检部门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那几人送进了监狱。那个举报人自称为“山村教师”,着实很让一些家伙心惊胆颤。 任秋玲此时已经正式加入了特事处,成为一个行动组的组长了。他们怀疑那个举报人,可能就是一个异能者——因为一些照片可以说就是贴着高官的鼻子拍的,普通人可做不到这一点。 对这个举报人的监视过程中,任秋玲突然从一个商店的监视器里看到这样的画面,那个举报人举起一块手绢,捂住了鼻子,然后吞了下一粒药丸。 当手绢放下的时候,上面已经染上了鲜血。 那个举报人穿着老派而又昂贵的衣服,而且留了胡须,与宋一言的形象相差很大。但是,当他发现监视器胆怯的看了一眼,立即溜走时,任秋玲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叫道:“宋一言!” 第十章:美丽的舞蹈老师 在东浮市可能没有人认识宋一言这个名字,但是提起“言哥”那可是几乎无人不知。 东浮市靠近大海,经济非常发达。当然,这里也有自己的特事处。 特事处其实是各省易学研究院的下属机构,而各省的易学研究院之间实际上是竞争关系。所以,对宋一言的抓捕工作,只能秘密的进行。 “言哥”在东浮市是一个风云人物,他到达这里只有一个半月,但是在这一个半月之间,他积累了非常惊人的财富,和各种头头脑脑也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很多到东浮市打拼的人,都以言哥为理想。 言哥行踪不定,但是他有个公开的情人,却比较容易找到。他的情人,是东浮市艺术学院的舞蹈老师,姓轩。这位轩老师也是位名人,她的舞蹈曾经得过几次国际的大奖。而且她的前任情人,正是东浮市非常有名的“辉哥”。那也是一个能量很大的人物,拥有建筑、采沙、海洋捕捞等多家企业。 当时行动组的任务,只是查出言哥的落脚处,并且适时抓捕。 任秋玲的手下,有老马,黑皮和温小玉(一个名字像女生的肌肉男),当然还有邹衍。他们的故事在其它地方会有交待。 此次行动没有什么危险的,所以邹衍没有参加——他其实很懒,也没有人能够指挥他。 为了不引人注意,行动组住进城郊的一家酒店里面。 当晚,老马、黑皮和温小玉三人行动,从艺术学院“请”来了轩老师。过程可能不那么温文尔雅,轩老师来到酒店之后,浑身还在颤抖。 任秋玲挥手让黑皮和温小玉出去,房间里只留下老马持枪保证安全。然后,任秋玲亲手冲了杯咖啡给轩老师。 轩老师确实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就那么随意的一坐,也有种楚楚动人的风韵。接到咖啡后,轩老师轻抿了几口,突然抬起头来问:“你们是上边来的人吧?” 任秋玲没有说话——现在她的身份是保密的,对外自称是警局的探长。 轩老师一下跪在地上,“求你们了,帮我弄死诸耀辉那个王八蛋!”诸耀辉正是东浮市的“辉哥”。 任秋玲慢条斯理的说:“不要着急,慢慢说。” 轩老师一边流泪一边讲出了一个让人愤怒的故事: “我是艺术学院的老师,家庭美满幸福,在艺术上也有一些成就。总之我的人生一直都很顺利,虽然很辛苦,但是我非常满足。” “直到三年前的一天,有几个矿业方面的小老板来到学校,讨论对学校进行投资的事情。我负责了接待工作,当天他们酒足饭饱之后,提议打一点小牌——我不懂的嘛,当然就拒绝了。他们说人少了打起来不好玩,而且赌得很小,完全没有什么风险。劝了我好一阵儿,我也不好真的告罪他们,就坐下来陪他们玩了一个小时左右。那一个小时,我赢了大约三千块钱。” “老实说,我家里虽然不是很富有,三千块钱也不是什么大数目。不过赢钱的感觉非常爽,所以当天晚上,他们再次约我打牌时,我没有拒绝。” “那一夜赌得大了些,我手气却一直很好,一晚上下来,我居然赢了约三万五千块钱。” “投资的事情谈下来了,那几个老板也离开了。可是我却喜欢上了打牌,真的,打牌太刺激了。你想想,你辛苦工作一个月,得到的报酬还没有打一晚上牌来得容易,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会这样了。” “后来,那几个人也来找过我,我的手气没那么好了,有时输,有时赢,不过总的来说,赢的时候多。我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直到最后……” “我参加了一次非常大的赌博,辉哥来了。那是一个相貌丑到爆的男人,说真的,扔大街上我都不会多看一眼的那一种。那一晚上,我的手气很背,输了很多钱。辉哥说他信任我,愿意借给我钱。我输得越多,越想翻本,结果越输越惨。等我发现不对想收手的时候,我欠了辉哥五百万!” “我怎么也还不出那笔钱,只好同辉哥商量说:我愿意陪他一晚,让他免了这笔帐。辉哥把我带到一个地方,在那里,早已经等着一帮小弟了。” 轩老师闭上眼睛,任由泪水流淌,“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愿意经历那一切,我甚至都不敢回想我经历了什么。羞辱、欺凌……总之不到十分钟,我就屈服了。我同意做辉哥的女人,对他言听计从。” 任秋玲同情的拍了拍轩老师的手臂,以示安慰。 轩老师说:“辉哥根本就没有把我当成人,只是当成他的一件工具。我不但得服侍他,还得服侍他的那些大老板朋友。我的家当然也散了……我的一切,都完了。” 任秋玲猛然想到:“邹衍说过:天地无情,三界自有规则。当初我们不捡鬼骨金,鬼仙也就不能害我们。轩老师也一样,如果她不打牌……但是那个诸耀辉一定有其它法子吧,人没有鬼那么守规矩。” 轩老师说:“我以为自己的苦难没有到头的时候,死的心都有,真的,我真的想过自杀,而且不止一次。不过,后来我遇到了言哥。” 任秋玲精神一振,说道:“嗯,详细说一说。” 轩老师说:“那一次,诸耀辉打电话来,说要接待一个尊贵的朋友,让我穿露一点过去。我虽然想死,却害怕诸耀辉害怕得要死,只能打扮一下,前往他说的那家酒店。” “进去之后,辉哥劈头就给我一个耳光,让我把衣服脱了。” “我甚至都不敢哭出声来,跪在地上脱衣服。身边那些坏蛋一起尖叫,吹口哨。这时一个人搂住我,对诸耀辉说:‘这个女人不错,送给我吧!’诸耀辉高兴极了,急着说:‘只要言哥喜欢就好!’然后那个男人把我带进房间,我以为会发生什么事情,蜷在床上不敢动弹。结果言哥说:‘你也累了,先休息一下吧!’他的声音很疲惫,但是却有种让人安心的魔力。我躺在床上,居然安稳的睡着了。” “之后我就一直跟着言哥,他从不对我动手动脚,而且有时我主动了,他也会推开我。但是无论我问他要什么,他一定会买给我。我以为我不会再恋爱,但是跟他在一起,我又有了恋爱的感觉。我真的很想做他的妻子,真的,他是一个好男人。” 任秋玲听出了事情的诡异之处,宋一言面对轩老师这样的美女,居然可以坐怀不乱。联想到监视画面上宋一言擦鼻血的镜头,她突然有了个大胆的猜想。 现在的任务,是查出宋一言的下落。但是眼前的这个女子显然深爱着宋一言,让她主动说出宋一言的下落,不用点手段是不行的。 任秋玲说:“好吧,你很坦率,我也不瞒你。我的身份是保密的,这次来,也是想帮宋一言一把。他患有赫拉热,可能生命没有多久了。之所以他不碰你,是因为他要保护你,明白吗?” 轩老师猛地捂住嘴,震惊的看着任秋玲。但是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渐渐相信了任秋玲的话。 任秋玲说:“这么说你可能不相信,但是我说的绝对是事实。我认识一个非常好的医生,几乎有起死回生的能力。赫拉热在一般人眼里是不治之症,不过在他手里则未必。如果你真的爱宋一言,那么告诉我,我能够在什么地方抓到他,不错,是抓到!他可能会失去自由一段时间,但是,他可能会活下来。” 房间里一片安静。 老马看了好几次手表,但是轩老师也好,任秋玲也好,都没有再说话。 最后轩老师站起来,冷静的说:“你们会把我关起来吧,牢房在哪儿,我自己去。”她拒绝合作,因为她要保护她心爱的人。 任秋玲叹息说:“事实上两个月之前,宋一言只是个山村的老师。我从来没有想到他能够与你这么美丽的女人有什么爪葛。我想,他生命中曾经有你陪伴,他应该非常满足吧!” 任秋玲站起身来,准备送轩老师离开这个房间。 轩老师的眼泪哗哗流淌,“他会去辛庄公寓,那里有他的一间办公室,他每个周三都会去那里休息一天。” 任秋玲说:“谢谢,这个事情结束之后,我会让你们俩见上一面的。” 老马客气的带走了轩老师。 另一边的李明博得到报告后,觉得事不宜迟,对宋一言的抓捕必须尽快进行。从宾江市赶来已经晚了,正好明天是周三,他命令任秋玲立即组织抓捕行动。 宋一言是一只机警的狐狸,对轩老师的行动可能会让他嗅出味儿来,再次抓捕难度会更大。 第二天是个晴朗的天气,任秋玲带着三个手下,穿着制服驱车前往辛庄公寓。记得邹衍说过:小鬼非常惧怕阳光,养鬼术在这样的天气估计也没有什么作为。 在进入公寓之前,任秋玲做了一番布置,把温小玉留在一个路口,把黑皮留在了另一个路口。如果宋一言真要逃,一定会经过这两个路口中的一个。这时候她的布置就会起作用了。 辛庄公寓修得豪华气派,里面的人非常多。 任秋玲带着老马直扑董事长的办公室——宋一言给任秋玲的惊喜非常多,才两个月不见,这个山村老师已经当上董事长了。 推开办公室的门,就可以看到宋一言好整以暇的坐在办公椅里面,一双脚随意的架在办公桌上。桌上还放着一杯冒热气的咖啡。 “宋一言,你可真会享福啊!”任秋玲一边走一边说。 宋一言看到任秋玲,也没有什么吃惊的表情,笑着收回脚起身说:“任秋玲探长,绰号‘女巫探长’,我对你可是非常佩服啊!没想到我躲到这儿,你也能查得到。对了,我的轩轩没事吧?” 任秋玲说:“她当然没事,不过你有事了!”拔出枪指着宋一言说:“举起手来!” 第十一章:下水道 任秋玲用枪指着宋一言的头,吼道:“举起手来!” 宋一言笑了笑,把两只手抬起来,戏谑的问:“这个样子吗?” 老马吼道:“老实点!”一边从侧面冲到宋一言身边,伸手向宋一言抓去。老马在特种部队呆过,一套擒敌拳非常厉害,只要被他稍微碰到点衣服,敌人也就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 就在这时,宋一言猛地一踹办公桌,身体向窗户弹去。辛庄公寓是一个豪华的办公区,这座写字楼足有三十五层高,宋一言的办公室正好位于第二十二楼层上,谁会想到他竟然会选择跳窗逃跑? 老马一呆间,宋一言已经跳出窗户。 任秋玲几步冲过来,越过办公桌来到窗台后伸头一看,只见窗外一条粗大的管子直通到地面之下,管子外装饰成金龙的样子,管子里空空荡荡,漆黑一片。如果身材瘦削的人跳进这根管道,却也刚好能够通过。 任秋玲知道宋一言有些异能,这次抓捕失败可能再也不会有机会了,来不及多想,一脚踩上窗台,跳进管道之中。老马伸头看着管道,试了几次要把脚踩上窗台,最后叹息一声,拔出枪来转身出办公室。他一边跑一边冲对讲机说:“黑皮!小玉!任务失败了,快到辛庄来!” 任秋玲跳进管道,出乎意料的下降速度没有她想象中的快。如果从二十二楼跳入管道中,以自由落体的速度滑下楼,就算不摔死,摩擦产生的热量也让人受不了,最少也是重伤。 现在的情况很特殊,最大的可能是:这管道的内壁与人体之间形成一个闭合的空间,人体非常像是管道里的活塞,当人体要下降,管道下方的气压就会变得非常大,反过来把人体向上推。不过人体与管道内壁当然不可能百分之百吻合,当管道下部的空气渐渐排出,人还是会往下滑。 虽然空气倒灌进鼻子的滋味让任秋玲非常难受,但是她也不得不佩服,真是天才的设计。而且她也知道:这是宋一言为了逃跑特别设计的。假定宋一言确实患了赫拉热,他体内的血小板数量一定会少于常人,也就是说他的血液很难凝结。一旦受伤,他就会大出血。所以,他选择了这样的方式逃跑。 任秋玲还是小看了宋一言,她的内心深处还是把宋一言当成了那个小学老师。宋一言的表现已经远远超出了任秋玲的预计,抓捕会失败也很正常。 顺着这根特殊的管道下滑了很久,任秋玲估计自己现在应该在地表之下几十米深的地方。管道渐渐弯曲,变得非常宽大。任秋玲已经可以站起来了。 抚摸四壁,触手冰凉坚硬,应该是水泥制成的洞穴。 突然,从洞穴深处传来一声小孩的怒吼声:“啊——”那一声吼叫混合着悲伤与愤怒,听得任秋玲后背的寒毛都竖了起来。她伸手摸出一支钢笔式手电筒,拧亮手架到手枪后面,照着前方问道:“谁!” 再也没有声音传来,洞穴里只有回声:“谁……谁……谁……” 任秋玲深吸一口气,手电筒光线划出“z”字形,脚下的高跟鞋“嗒嗒”的响着,她向洞穴深处跑去。 一路上,没有见到什么奇怪的东西。这条水泥的通道不知道有多长,任秋玲跑了约五分钟,依然没有见到尽头。突然头顶风响,任秋玲本能的就地一滚,身后传来“轰”的一声巨响,一道闸门从通道上方坠下,将身后的通道堵死了。 “哈哈哈哈!女巫探长,”宋一言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这次你死定了!” 任秋玲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手电筒的光线四处晃——这里是通道的尽头,是一个正方形的房间样子,只是没有门,没有窗。唯一的出口,就是身后的闸门。 在手电筒的照耀下,那道闸门闪着钢蓝的光芒——竟然是一道纯钢的闸门。从刚才的声响推断,这道门重量至少在十吨以上,以任秋玲手里那只小巧的手枪是无法破坏的。 “从现在开始,”宋一言宣布,“你要节约的东西,是空气。这个房间里的空气与外界并不相联,你每呼吸一口,它的氧气含量都会减少一点。如果我是你,就会乖乖的坐在原地不动,等着你那三个笨蛋手下来救你。” 任秋玲依然保持着冷静,一路上她经过的是一条独道,手电筒的光线一直晃着,并没有发现有人从她身边跑过,那么,宋一言是怎么到了她身后做了手脚呢?“你是怎么跑到我身后的?”任秋玲问道。 宋一言说:“嗯,很简单。普通人的视野——哪怕是你这样的探长的视野其实非常狭窄,很难发现头顶上方的东西。我用了五鬼搬运术,把自己从你的头顶搬到你后面,就是这么简单。” 任秋玲点头说:“原来如此。”确实,普通人的视线通常是左右扫,极少会上下看的——除非势利的丈母娘看女婿,或者是城里人看乡下人。“宋一言,”任秋玲并不放弃抓捕,“投降吧!我知道你患有严重的赫拉热,现在的你只要受一点伤都会流血不止吧?听我的,我认识一个非常高明的医生,他可以治好你。” 宋一言沉默了一阵,然后他叹息说:“可惜啊可惜!现在的我对人间失望透了。老实说,我原来的愿望就是当一个好老师,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可是我得到了什么?啊?”他怒吼起来。 似乎是助威一般,随着宋一言的吼声,几个小孩子的怒吼声也接着响起。那种声音不太像人类,也不像野兽,非常骇人。 “我尽心尽力的教书,草帽村没有人不说我是个好老师吧?说真的,这些年我甚至连一张狗屁奖状都没有得到过!”宋一言愤怒的吼道。 确实,在草帽村查访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不说宋一言是个好老师。但是任秋玲没有想到,这么样的一个好老师,竟然会连个荣誉都没有。哪怕那个荣誉不值钱,也不应该那么难得啊?“为什么会这样?”她问。 宋一言嘿嘿的冷笑起来,“因为评选优秀教师的人,不是学生家长啊!哈哈哈!”他狂笑起来。那笑声听不出什么快乐,只能听出悲怆。也许在这个曾经的山村老师心里,“狗屁奖状”还是很重要的。 任秋玲叹息着说:“宋一言,回头吧!你原来是个好人,做过很多好事。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宋一言大笑:“哈哈哈!真是好笑之极!我原来确实是个好人,可是我得到什么了?我穷得连老娘的病都治不起,也没有一个女人看得起我,愿意嫁给我。可是我想通了,当个好人有个屁的好。你看看我如今,拥有了财富和名声了吧?说真的都不用我怎么动手,只消举报几个高官,自然会有成群的高官把钱给我送到面前,推都推不掉。我现在拥有的财富,是一个山村老师辛苦二十辈子也挣不来的!我现在拥有爱情了吧?轩轩这样美丽的女人,以前我想都不敢想的。如果我还是一个好人,一个山村里的普通老师,她能跟我吗?甚至她会正眼看我一下吗?” 任秋玲沉默了。 宋一言叹息道:“其实我还是挺佩服你的。养鬼术杀人完全不会留下一点证据,但是你只用了一天多的时间就破了案。我来到东浮市,隐藏得非常好,但是你依然找到了我。你是个很有本事的人,也是这一生中我唯一佩服的女人。可是我时间不多了,不能让你坏了我的大事。抱歉,你慢慢等死吧!” 任秋玲叫道:“宋一言,宋一言!”声音多少有些慌乱。但是宋一言的声音没有再出现。 任秋玲背靠着墙壁,绝望的坐下,然后取出手机玩起了极品飞车。 当老黑他们带着挖掘机挖开这间密室的时候,再次见识到任秋玲的强大。她一点也没有被孤独和黑暗击倒,才被救出来,她就怒吼一声:“我靠!我的十二万积分!”精神非常可嘉。 由于营救过于张扬,这一次的行动不再是秘密。东浮市的特事处紧急出动,从诸耀辉有可能接触异能者这个角度出发,把那个风光无限的大老板的势力连根拔起,据说收获颇丰。通过诸耀辉的交待,东浮特事处一共掌握了三个算命先生有异能,可以铁口直断。 宋一言从东浮市场消失,下落不明。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他离开前说的一句话:“不能让你坏了我的大事!” 宋一言要干一件大事,会是什么呢? 一个异能者要干的大事,该会有多么的惊天动地? 还在直升飞机上,任秋玲就通过电话向李明博做了请示:“这一次,我要赶在宋一言的前面,制止他再次犯罪。” 宋一言的行为特点说明,他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虽然他非常聪明,但是他的格局不大。所以他要干的大事,对他来说非常重要,但是对其他人来说,可能什么也不算,没有那么难猜。 第十二章:枪与鬼 宋一言逃生的那条通道,其实东浮市下水道的一部分。他利用原有的工程进行了改建,大大缩短了工期,节约了成本。而连到他办公室的那根管子,里面中空,外形却是一条龙的样子。他骗人说这是风水的需要,做成“龙抬头”可以保证自己财源滚滚。东浮市风水之说盛行,经常有老板嫌弃门前“风水石”不好,或者什么东西“挡了风水”而进行改建的事情,所以他这么大的行动,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老马、黑皮和温小玉三人查到那个“龙抬头”连接着下水道,然后带着挖掘机救出任秋玲。这个过程说起来简单,其中艰辛也是外人不知道的。 任秋玲在直升机上好好的睡了一觉,当她醒来后立即带队直扑金水镇。但是通往金水镇最近的那条公路已经断了,她的车不得不多绕了几个小时。 老马、黑皮与温小玉都非常疲倦,虽然他们都是服从纪律的好战士,但是也有些怨言。老马说:“组长,你确定宋一言会重回金水镇?老实说我觉得他在东浮市有钱有势的,何必再回这个穷山村?” 任秋玲说:“宋一言的行为特点表明,他一定会回到金水镇。他对自己没有得到一张奖状非常在意,说明他重视荣誉。这样的人突然有钱了,会做什么事情?” 老马说:“炫耀?在乡亲们面前炫耀?” 任秋玲说:“不错!他一定会回来让那些原来看不起他的人看看,老子有钱了!还有更重要的原因,他一定要回来:他要报仇!” 老马来了精神,“他已经杀死了牛朝树还不够?还要杀人?” 任秋玲说道:“他非常重视荣誉,那么,谁败坏了他的名誉呢?是罗村长。罗村长吞了五万块建桥费,却冤枉是他吞的,这对于宋一言来说绝对是奇耻大辱!” “哈哈!”温小玉打个哈哈说:“假定罗村长与牛朝树都是他的仇人吧,那么罗村长与他是一个村的,最容易报复的对象是罗村长啊。为什么他先找上了牛朝树呢?” 任秋玲说:“具体原因我不清楚,不过罗村长家的房子布下了风水局,可能有防止小鬼进房的功能。宋一言如今有钱了,可能买了枪才去报复——风水局可挡不住子弹。” 温小玉叹息说:“原来一切都是推测啊!呼……” 车到金水镇的时候,天刚刚亮。天空阴云密布,镇上非常平静,完全看不出发生了什么事情。任秋玲觉得如果可以赶在宋一言前面的话,说不定可以救下罗村长,所以没有叫地方警署的人,而是直接驱车前往草帽村。 罗村长家早被围得水泄不通。当地的村民为了看到罗村长家里发生的事情,不但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了村长家,甚至还有些年青的爬到附近的行道树上伸着脖子看。 “出事了!宋一言还是抢先我们一步!”任秋玲说。 老马说:“组长,这次我们上!你负责殿后就可以。” 任秋玲停下车就要往人群里冲,老马按住她的手说:“你动脑子的时候多,论身手,论枪法可就不行了。黑皮、温小玉,我们上!”三人跳下车,任秋玲说道:“他手里可能有枪,小心些!” 老马点一点头,抢先拔出枪来,向人群中挤去。 围观的村民中有人欢叫道:“探员来了!有好戏看了!”也有热心的说:“杀人了,里面杀人了!你们快点去吧!”让出一条路来。 本来老马他们的意图就是杀宋一言一个措手不及,但是群众不懂配合,也只好无奈的鸣枪叫道:“宋一言,放下武器走出来!” 听到枪响,围观的村民才有些怕了,悄悄的散开了些。不过他们还是舍不得这场百年难得一见的大戏,只是走远些,并没有躲起来。 任秋玲举枪向罗村长家跑去,一路上的村民主动闪开。 罗村长家的店里,趴着三具尸体。任秋玲认得这三人分别是罗村长的妻子以及双亲。 店后面非常安静,老马他们进去之后居然像泥牛入海一般,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 任秋玲靠在侧门上,深呼吸了几口气,这时从院子深处传来一声枪响。听声音,却不是手枪的枪声,而是像步枪声音。 任秋玲闭上眼睛数:“一、二、三!”数到三时睁眼转身,义无反顾的冲进了院落。 院子里非常干净,像刚被扫过一样。老马、黑皮和温小玉三人倒在地上,看不到一点伤痕,却一动不动,生死不明。从三人倒地的位置看来,敌人应该在正对院门的小楼上。温小玉冲在前面,当了排头兵;然后是老马,他从侧翼掩护;黑皮在队伍的最后,他枪法好,能够一枪毙敌,在队伍中起到狙击手的作用,自然会排到最后。 三人都训练有素,各有专精。但是在这个诡异的小院中,三人好象一枪没发就被敌人解决了。刚才听到的那声枪响,应该是敌人发出的。如何才能一枪干翻三个人,任秋玲也想不明白。 任秋玲靠在一株桂花树的后面,拿出手机拔通了李明博的号码,只说了一句:“科长,我还是小看宋一言了。这次的行动……我负全责!” 手机里传来李明博的吼声:“撤退,不要冲动!你给我撤退!” 任秋玲将手机用力砸到地上,转身举着枪就要冲向小楼。 “扑!”眼前一黑,似乎有什么东西从树上掉下来。任秋玲低头一看,却是一只死乌鸦。那乌鸦向上的眼睛泛着腐烂的蓝光,像是死去已经很久了。仔细看,还可以看到一些蛆虫从它的羽毛间钻来钻去的。 身前的桂花树杆上冒出丝丝鲜血,一些血块从大的树洞中冒出,黑中泛红,腥气逼人。 刚才还完好无损的老马他们,现在已经全身是深可见骨的伤口——三具尸体都躺在血泊中。院子里四处是血,还有鲜血不断的从对面的楼上滴下来。 任秋玲呆了呆,看见一个小孩子蹲在老马的头旁,手里捧着一把冒热气的白色的东西——老马的脑袋不见了半边,脑袋里的脑浆流了出来,很像小孩子手里捧着的东西。 另外四个小孩子分别蹲在另外两具尸体旁边,每个人嘴上脸上都涂满了血,眼睛冷冷的看着任秋玲。 任秋玲头皮发麻,一阵凉风悠悠的从后背吹来,让她寒毛直竖。“你们,闪、闪开!”她把手枪指向五个小孩子,但是她不确定自己是否狠得下心来向小孩子开枪。 任秋玲挥着枪,那些小孩子一声不发的站起来,目光里满是愤怒与憎恨。 突然任秋玲觉得衣角不停的动,低头一看,只见一个最小的孩子拉着自己的衣襟,仰起沾满鲜血的脸,看着自己的手枪说:“阿姨,我要那个!” “盛浩浩!”任秋玲想起了这个小鬼的名字,“快滚!”她再次挥了下手枪。 盛浩浩张开嘴,那嘴越张越大,最后他脸两侧的皮肉撕裂,那嘴直开到耳根处,“哇!”盛浩浩大哭起来,声音尖利刺耳。 其他四个小孩子一起冲过来,像恶犬一般张大嘴,一个跳起来咬中任秋玲握枪的手,另外三个抱住任秋玲的腿张嘴就咬。 “啪!”手枪掉到地上,任秋玲腿上、手上剧疼,眼睁睁的看着那四个小鬼同时头一甩,嘴里都带着一块血肉。 任秋玲脚一软,跪倒在地。那个叫盛浩浩的小鬼张开口,一嘴咬在任秋玲的脖子上。任秋玲拼命的挣扎,惊恐万分的想甩开这五只小鬼,但是她感觉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小,身体越来越冷,手脚越来越软,眼前越来越黑——她慢慢的倒在地上,眼前晃过一个院外树上的青年。 那是一个村民,因为想看院中发生了什么事情,爬到了行道树上伸长了脖子观看。 明明知道自己要死了,明明已经恐惧到了极点,任秋玲还是突然灵光一闪,“这个行道树上的人表情不对。他能够看到院中的情况,应该是恐惧万分才对!人在恐惧的时候,应该表现出防御的动作,四肢应该是收缩的。但是他的四肢伸展,脸上更是没有一点恐惧的表情,为什么?” 当然最可能的原因是这个人就是个群众演员,因为报酬不高,没必要做出很到位的表情。 不过现在不是演戏,这个可能立即被任秋玲排除了。 “他没有表现出一丁点恐惧,可能是因为他眼里看到的世界,跟我眼里看到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任秋玲想。 生死之间,很多细节一起涌现在任秋玲的脑海中:邹衍对自己说:“养鬼术不值得一战。”那时他脸上的表情是非常轻蔑的。 牛朝树死了,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他的身上有几十个牙印,但是皮肤却完好无损。 李明博趁着鬼仙与邹衍吵架的功夫,悄悄拔下了她一根头发,放到自己的试管里。不过鬼仙一消失,那根头发也消失了。试管里的空气没有其它成分,就是空气——只是比城里的空气质量好一些。李明博没能提取到鬼仙的dna。 “原来是这样!”任秋玲的脖子都要被小鬼啃断了,却叫出声来——声音有些沙哑,但是她确实发出了声音:“宋一言,滚出来,我已经知道养鬼术的秘密了!”她伸出被小鬼啃得只剩几根筋连着骨头的手,手指颤抖着抓住了手枪,“鬼是灵魂体,没办法对**造成伤害,所谓养鬼术害人,完全是靠着幻觉,让受害者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心脏负担过重,最后造成心肌梗死!你的养鬼术已经对我没有效了。” 五只小鬼依然在对任秋玲怒吼着,但是那声音越来越无力。他们的身影也越来越淡。 “所谓的鬼显形,其实跟打手机的道理是一样的。假定手机有意识,那么它无法感知另外一部手机的存在,除非另外一部手机拔了它的号码。鬼显形,也就是通过特殊的电磁手段,接通了人的电磁场,人才能感知它的存在,也就是说,鬼拔打了人的特殊号码,才能让人看见。但是,一些人的信号非常强,所以常常见鬼,而另一些人则信号不好,可能终生也见不到一个鬼。如果不承认鬼的存在,养鬼术其实与幻术差不多,只是凭着幻觉害人,我说得对吧?”她一边说,一边不看那五只小鬼,举着枪一步步的逼近小洋楼。 随着她的脚步越来越坚定,那些被鬼撕咬出来的伤口也渐渐愈合,院中的血液渐渐退开,甚至连天空都明亮了许多。 第十三章:特事处的梦魇 任秋玲微笑起来,信心更足了。她说:“宋一言,滚出来!我看你还有什么花招。” “哗啦”一声响,小洋楼的一扇窗户破了,罗村长那张油光水滑的脸出现在窗口附近。宋一言躲在罗村长身后,只从罗村长的身体旁边露出半张脸来。 宋一言说:“好样的,女巫探长!有胆子就上楼来。”他晃了一下手里的枪,那是一支新式的步枪。任秋玲记得这种枪是瑞士产的,可以单发,可以连射,射速极快,但是射程不远,非常适于巷战。不过她不是枪械专家,记不起这枪的名字了。 现在看来,罗村长被宋一言控制了。任秋玲没有多想,猫着腰跑向小洋楼。 才进入小洋楼,她就看到楼梯口处有鲜血。这可不像是幻觉——事实上,幻觉里的世界不心疼血浆,弄得到处都是。而楼梯口的鲜血则量不多,并且有拖擦的痕迹。 任秋玲分析:宋一言就是在这里弄伤了罗村长,然后威胁他跑到楼上去。宋一言胆子不大,紧张时会跑到高处也是正常的现象。而且呆在封闭的空间可能让他感觉安全,所以他没有选择在院里跟任秋玲对决。 没有队友掩护,任秋玲的战术课又没有过关,只能模仿着枪战片里的动作,这里靠一靠,那里避一避的跑向二楼。楼梯里依然有一条血痕,不过流血量不多。沿着血痕,任秋玲来到二楼正对楼梯的那个房间,喊道:“宋一言,我来了!” 宋一言说道:“进来吧!”声音里无悲无喜,非常镇定。 任秋玲举枪闪进房间,只见宋一言用步枪顶着罗村长的后背,冷冷的盯着自己。 “放下武器!”任秋玲举枪吼道。她看清罗村长的大腿上中了一枪,罗村长用手捂着,血还是流个不停。 宋一言说:“你才放下枪,不然我杀了他!” 任秋玲冷笑起来:“这不是拍电影,我不会放下枪的。如果你要跟我比子弹快,你尽可以试一试。” 宋一言愣了一下,果然他也没有实战经验,但是他使劲的用枪管捅了下罗村长,然后说:“好吧,我们都举着枪。罗村长,告诉任探长实情吧!”他枪管一捅,顶着罗村长转身。 罗村长举手做投降的姿势,慢慢转身,挡在任秋玲的身前,开口说:“那五万块钱,的确是我吞了的……我是一时鬼迷心窍了,觉得我工作了这么多年,也该享福了。唉,我很后悔!” 任秋玲叹息说:“其实真相大家都知道了,没有人怀疑过宋老师。宋一言,为了这么点事你就要杀人,你还真爷们啊!” 宋一言躲在罗村长身后,不住的摇头说:“为了五万块钱就杀人?你错了!罗村长和牛朝玉两个人商量好了,要让我闭嘴。他们在夜里找到我家,就在我重病母亲的面前,把我给……我的赫拉热,就是那么患上的。” 任秋玲目光愤怒的看向罗村长。罗村长用手理了下额前头发——这是典型的阻断动作,代表着羞愧。 罗村长说:“宋老师,当时我觉得你不给我面子,又怕你告上去,上边一查我,我就完了!宋老师,对不起。” “哼!”宋一言冷笑一声:“我母亲瘫痪了好几年了,那一天夜里因为想保护我,起身要打你们!你们打翻了她——之后她就不吃不喝,只活了两天就咽气了。这样的事情,又怎么是一句对不起就能完事的?” 任秋玲看向罗村长的目光更加冰冷了——事实上,她的枪口也没有瞄准宋一言,而是对准了罗村长。 罗村长自知必死,居然挺直了腰,咳了两声说:“那又怎么样?我是玩了你的菊花,我是气死了你娘,除了杀了我,你还能把我怎么样?” 宋一言沉默了。 任秋玲的枪不住的颤抖着,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因为手抖的关系,给罗村长来上一枪。 宋一言突然说:“罗村长,最近你是不是感觉身上发热,而且后背上出现了条纹状的血痂?” 罗村长愣了:“你怎么知道的?” 宋一言说道:“很简单,牛朝树患有赫拉热,他传染了我。而你呢,跟他又那么熟,会患上同一种病也正常。就算我不杀你,你也只有三年的活头。想一想你都把病传染给了谁吧?你儿子?你侄子?你的哪些亲人跟你有过接触的?” 罗村长脸唰的一下白了:“赫拉……赫……热?” 宋一言点头说:“是啊!那是脏病,你已经得了脏病了!你的血液,你身上的每一块皮肤,都已经脏了,没有一点干净的地方了。” 罗村长的眼神涣散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转身一肘打向宋一言:“我杀了你!”他吼道。 “砰!”宋一言的枪响了。 随着枪响,罗村长的身体直直的倒在地上。 任秋玲清醒过来,再次举枪对着宋一言。 宋一言伸手入怀,掏出一张卡,说道:“任探长,帮我一个忙,这张卡上是我存的一点钱,密码是轩轩的生日。这些钱里面,你用五万块给草帽小学建一座水泥桥,其它的就给牛朝树的女儿和罗村长的儿子治病吧!”他手一扬,卡片飞向任秋玲。 任秋玲接住卡片,说:“不要做傻事!”她知道宋一言想自杀,不过却没有信心可以一枪打掉宋一言的枪——而且宋一言病得很重,只要有点擦伤他都会流血而死。 宋一言叹息说:“做一个单纯的好人,怎么那么难呢?”举起枪,对着自己的胸口就是一枪。 “唉!”任秋玲叹息一声,软软的坐到地上。 窗外,邹衍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他在老马、黑皮和温小玉的身上踢了几脚,那三个人仿佛从梦中被惊醒一般,迷迷糊糊的站了起来。 回到宾江之后,任秋玲查了一下,宋一言留下的钱竟然有二千零五万!他做坏人的时候比做好人有钱多了。 任秋玲自己也是穷人,生怕受不住这笔钱的诱惑,所以把钱委托给一个爱心组织,按照宋一言的遗言进行了处理。 老马、黑皮和温小玉都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不过吓得够呛。他们休整了一段时间。 当老马他们出院的时候,电视上正放着国际舞蹈比赛的实况转播。来自中国的选手轩轩跳着一支自编的舞蹈,名字叫做《雀灵》。舞台上的轩轩那么自由,那么灵动,像一只飞翔在空中的麻雀一样。 李明博没有看电视,他喝着咖啡对任秋玲说:“真是巨大的损失啊!养鬼术虽然对邹衍这样的高手不值一提,但是在军事上它的作用太大了。我们可以用小鬼进行侦察,这样可以少损失多少士兵的生命啊?” 任秋玲也喝了口咖啡说:“可惜你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养鬼术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我问过邹衍了,他说基本上养鬼术只能在黑夜里使用。而且有很多东西可以克制小鬼,比如说杀气非常重的士兵,杀过人的武器等等。当做商业间谍呢,也得看对方懂不懂风水。而且养小鬼会让人的幸运值降低,得不偿失。” 李明博不满的打了个响指,“你被邹衍骗了。别忘了你是科学家,幸运这种看不见的东西你也信?” 任秋玲不服的打了个响指:“拜托你也是科学家,而且有两个博士学位,你居然会信世间有小鬼?还想用它来打仗?这要让牛顿知道了,不骂死你啊?” 李明博叹息道:“其实很多伟大的科学家、艺术家,如牛顿、爱因思坦、弗洛伊德、达芬奇还有中国的王维、李白等等,他们都信神秘主义。相反的,一些智商不是那么高,也没有什么成就的人反而会批评神秘论。我们笑古代人见识少才发展出来神秘论,但是,今天的我们真的就看清了世界吗?” 任秋玲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说:“领导,你一谈哲学,我就犯困。事实上轩轩给了我一封信,那是宋一言留给我的。” 李明博激动起来,“信呢?给我?” 任秋玲取出一封信,取出一张信纸说:“这上面只有一句话:‘教我养鬼术的人,长这个样子。’”她又从信封里取出一张白纸说:“查一下这个人。” 白纸上是一个人的肖像素描,那人看上去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相貌威严,肤色很白,在左边脸颊上有一颗黑痣。 她把素描递给李明博。 李明博认真的看了那张素描一会儿,然后叹息一声,把素描扔到桌子上。 任秋玲奇怪了,“你不是想知道养鬼术的秘密吗?找到这个人就知道了啊?” 李明博苦恼的摇着头,说:“你知道什么啊?这个人比养鬼术神秘一千倍!” 他一口喝尽咖啡,然后说:“这么说吧,全国各地最少有四百万人在梦中见到过这个人。通过我们的调查,梦到过这个人的人,可能远远不止这个数。大约在一九五六年,他曾经被上海警方逮捕过,而且给他做过当时比较全面的身体检查——x光扫描显示,他没有大脑,没有内脏……我们至今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任秋玲说:“一九五六年逮到过他?那么后来呢?” 李明博叹息说:“被他逃掉了!我告诉你,在一些野史中有他的名字出现,他叫蒙克虏,应该是秦将蒙恬的侄子,算到如今,他活了两千多年了。不过在特事处,他的绰号叫梦魇——他就是特事处的噩梦,一个永远也看不清的谜。” 任秋玲不信的抓过纸,起身告辞说:“我去查一下。” 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在电脑前搜索了一阵子,果然在一个网上查到被最多人梦到过的那张脸——和她手里的素描如出一辙。 除了这个人叫做蒙克虏,是秦将蒙恬的侄子,活了约两千多岁,经常在各个朝代的野史中出现之外,任秋玲对这个人一无所知。 当年上海警方为什么要抓他?为什么x光检查会认为他没有大脑,也没有任何内脏?他是人,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任秋玲打个呵欠,起身给自己倒杯咖啡。在她身后的电脑桌上,那张素描自己卷起来,然后冒出火苗,烧成了一块巴掌大的黑灰。 第一章:五十斤黄金 在一家舞厅里,任秋玲喝着珍珠奶茶。今天她打扮得很艳,贴身的衣服完美的勾勒出她玲珑的身材。在炫目的彩灯中,在震耳的音乐声中,一个衣着得体的男士微笑着走向任秋玲。他绅士般的弯了下腰,询问道:“女士,可以请你跳个舞吗?” 任秋玲娇嗔的横了眼男士,然后伸手搭在男士的右手上,随即站起身,跟着男士到了舞池里。 任秋玲的舞技很棒,只是几个旋转就让她成为了众人目光的焦点。男士迷醉的看着她,扶在她腰肢上的手掌渐渐下滑,捧住了她的臀部。 任秋玲扬起巴掌,一个耳光打到男士的脸上,随着舞池里的尖叫声,那个男士捂着脸惊讶的看着任秋玲。任秋玲转身走出舞池,大步向门外走去。 她走到舞厅外的大街上,夜风吹拂着她的长发,让她的衣裙荡起波纹。她仰头看着城市的夜景,目光迷离而又哀伤。 男士追了出来,远远的叫了声:“秋玲!你怎么了?” 任秋玲没有动。 男士跑到她的身边,说道:“你没事吧?刚才真是对不起。” 任秋玲抱住自己的双肩,说道:“应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其实你也知道的,我再也不是任家大小姐了,我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玩了。”不知不觉间,她的眼泪流到脸上,在灯光下亮晶晶的。 男士取出手帕递给她,说:“是不是因为伯父?你放心好了,我还和以前一样爱你。” 任秋玲没有接那块手帕,依然看着远方说:“唉!有人出了很多钱买下了我,我已经不是自由的人了。” 男士脸上露出讥讽的微笑,却保持着关心的语气,“多少钱?只要你说个数,我一定还给他!” 任秋玲叹息一声,说道:“五十斤黄金——他用的是宋朝时的重量,换算成今天的重量应该是三十一斤左右。” 男士终于惊叫起来:“啊!你值那么多吗?” 任秋玲声音冰冷的扔下一句话:“可能他眼睛瞎了吧!”转身走进夜色。 时间回到两周前。那时任秋玲还在查草帽村的案子,虽然追查出真相,但是凶手宋一言却逃走了。 她驾车离开了金水镇,身后是李明博的那辆银灰色的轿车。 车在公路上疾驰着,这时她的手机响起。她按下通话键,问道:“你谁啊?怎么有我的号码?” 手机里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响起:“如果你想让你爹活命,就在三天内凑齐一百万!不然的话,你就再也见不到你爹了!” 任秋玲愣了一下,对方挂断了电话。 任秋玲擅长的是肢体语言解读,对语言分析并不擅长。但是事情关系到她父亲的生命,她也只有猜上一猜了。 首先,对方并不是穷凶极恶的人。他说的话的状态称为被动语态,也就是以任秋玲的举动为前提:如果你怎么样,我就怎么样。如果你不怎么样,我就怎么样。被动语态基本就是这个样子。一个人用被动语态,表示他的控制欲不强,对自己的信心不足。 其次,在语音中,有多次短暂的停顿——这是缺乏自信心的表现。虽然对方的声音装得很凶,但是他说这些狠话时一定是颤抖的。当然,专业的语音分析师可以分析出更多东西,但是任秋玲目前只能做到这个样子。 但是,这些分析综合起来,却可以得出一个严重的推论,就是任秋玲的父亲确实已经落入了这个人的手中。一个控制欲不强、自信心不足的人打电话给探长索要赎金,说明他确实控制了任秋玲的父亲。同时也说明事态已经非常严重了,对方确实被逼到一个程度,如果不按他说的做,他可能会撕票。 任秋玲把车开得飞快,很快就甩开了李明博。在夜色初临时,她的车回到了宾江。 车缓缓的开进一条街道,可以看到街道两旁都是车市,很多车辆摆在冷冷清清的交易大厅里,一动不动。 在一个停车场边,任秋玲停下了车,打了个电话。没多久,一个中年人开着车来了。 中年人把车停到任秋玲的车前,下车欢叫道:“任大小姐,你有空来看我了?” 任秋玲下车,抚摸着自己的车说:“嗯,我急需要现金。乾叔你帮我一把,你看这辆车值多少钱?” 叫乾叔的中年人看了一眼车,声音低沉的说:“你真的要卖它?它可是你父亲送你的生日礼物啊!” 任秋玲叹息说:“我已经不是任大小姐了……总之事情你都知道,你说它值多少吧?” 乾叔走过来,用专业的眼光打量着黑色轿车,说:“嗯,其实你也知道二手车市场并不景气。它很新,但是超过五万,就很难卖出去。这样,我出五万!” 任秋玲点点头,轻声说:“好吧。我知道你已经帮了我了——别人可能还出不了五万呢!” 乾叔很干脆,从自己的车上取下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交给任秋玲说:“你父亲照顾过我,可是现在……我也没有能力帮到他什么。你自己小心一些。” 任秋玲点点头,小心的打开牛皮纸袋看了看,挥手说:“乾叔,再见!” 回到宿舍之后,任秋玲看着墙上的照片——有她在比萨斜塔照的,有她在迪斯尼乐园照的……照片上的女孩那么开心,那么幸福,仿佛就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 第二天一早,任秋玲的电话响了,她问了句“在哪里?”对方说了地点后她关上手机出了门,打车来到一个废弃的工厂前,下车信步走进工厂大门。 对面的厂房已经空无一人,很多窗户的玻璃都消失了。她大步走进楼房,踩着高跟鞋来到二楼的一间大厅里。那里有大约三十来个男人,一个个肤皮黝黑、粗手大脚的。他们的衣服都破破烂烂的,一些人还穿着工作服。可以看出,这些人是工人,应该是建筑工。 “钱呢?”有个年青人高声叫。 任秋玲举了举牛皮纸袋,说道:“我只筹到五万——实在抱歉!”有个年老的工人把牛皮纸袋接了过去,拿出里面的钱数了起来。 一个小年青在人群后指着任秋玲高声叫:“抱歉有个屁用!我老婆病得要死掉了,我要拿工钱给她治病,你能用抱歉给交了住院费吗?”那个小年青越说越气,举起手就要冲过来。 任秋玲闭上眼睛。 “算了!”数钱的老人拉住小年青说:“债是她父亲欠的,你骂她也没有用。”回头对任秋玲说:“任大小姐,我们也不想这样的。真的,我们是被逼得没有办法了!” 任秋玲睁眼说:“我爹呢?” 老工人指了指里面,“他还在那儿跪着呢。” 任秋玲走进人群里面,看到自己的父亲跪在水泥地面上。才几天没有见,父亲比以前更加颓废了,头发也花白了好多。 任秋玲走到父亲身边,低声问:“他们没有把你怎么样吧?” 任父抬头说:“走开!不关你的事!你滚!” 任秋玲没有走,她跪到父亲的身边:“爸,我陪你跪一会儿。” “任志豪!你这是什么意思?”那个小青年叫道:“你给我跪,我还给你跪呢!任大老板,我求你了,把工钱发给我们吧!我等着这笔给老婆治病的,你可怜可怜我吧!”这个工人说到做到,立即跪到任父的前面。 任志豪羞愧的低着头,“我家已经没有钱了!没有钱了!如果你们想要,把我的命拿去吧!” 那些工人一个个的吼起来,声音太吵,也听不清在吼些什么。 “不如我们把他女儿给卖掉!”有个工人说:“她长得还可以,应该值不少钱。” 任秋玲低垂着头。 任志豪吼道:“这不关她的事!你们让她走——你走啊,你滚啊!我没有你这样的女儿!”他用力的想推开任秋玲。 任秋玲任凭父亲推搡,依然坚定的跪在父亲身边。 这时候,工人们的声音突然间静下来,一个个都扭头看着外面,有人问:“你谁啊?” 外面来的人没有说话,似乎推开了一个人,有工人叫道:“怎么要动手啊!” 一个声音吼道:“动手?谁要动手?闪开!” 工人们纷纷让出一条路,然后任秋玲看到一个男人敞着胸前衣襟,露出坚如岩石的胸肌,脚步沉重的走向自己。 任秋玲点了下头,让额头前的头发挡往自己的脸。 但是那个男人不管任秋玲是不是羞愧得要死,走到她的面前,伸手拔开自己的头发,说道:“咦!这姑娘不错啊!这位老伯,你愿意卖她吗?”他问了任志豪一声。 这个男人将手提箱重重的放到地上,箱子撞到水泥地面竟然发出“轰”的一声响,可见那箱子里装着的东西很沉重。 任秋玲目光恶毒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 任志豪看了看任秋玲,又看了看面前的这个男人,脸色一沉,说道:“我任志豪虽然没落了,但是也不会出卖自己的女儿!你滚吧!” 那个男人不屑的说:“你先看看我出的价钱,再做决定吧!”不等任志豪有什么反应,那个男人打开了手提箱。 箱里铺着红绸,红绸上全是亮闪闪的金条。 任秋玲冷笑起来:“哈,邹衍!你再不滚,我就爆了你的头!”她伸手从后腰处拔出手枪,顶着那个男人的头。 第二章:可以折叠的帅哥 任秋玲拔枪顶着邹衍的头,叫他快滚。 邹衍却不理任秋玲,转头对任志豪说:“这里有五十斤黄金,怎么样?把你女儿卖给我吧!” 任志豪似乎没有听见邹衍在说什么,他的手伸向金条,嘴唇颤抖着说:“大黄鱼啊!” 大黄鱼是对十两一根的金条的称呼。任秋玲家有钱时,也玩过这种东西。 “爸!”任秋玲叫了一声,希望任志豪能够理智一点,不要把自己真的给卖了。 任志豪捧起几根金条,眼睛里满是泪水。 在场的工人全都安静下来,每个人的眼睛都闪着金光。 任志豪脸上阴晴不定,有时迷茫,有时又目光清澈。突然,他放下金条笑了笑,伸手抓住任秋玲的手。 任秋玲松了口气,暗想:“爸爸果然还是爱我的。” 任志豪把任秋玲的手抓起来,放到自己心窝的位置,然后将那只手拉着,递给了邹衍!“先生,我女儿以后就拜托你了!哈哈,我任志豪有又钱了!”任志豪双手抱着手提箱站了起来,哈哈大笑,声音里满满的全是自豪。 任秋玲难过的低下头,手枪也垂到地上,“果然,父亲爱的还是钱!”她想。 邹衍拉着任秋玲的手,起身说:“这边的事情已经与我无关了,我们走吧!” 任秋玲挣脱争衍的手,叫道:“你要干什么?啊?我告诉你,买卖人口是犯法的!买卖女探长,罪加一等!” 另一边,任志豪大笑着叫:“老黄!你安排人手,立即跟我去海丰路!这些黄金一变成钱,我就把你们的工钱给结了!”工人们团团围住任志豪,欢喜之情溢于言表。他们只是想要自己的工钱,对于那些黄金并没有什么非份之想。 邹衍说:“我不管,我花钱买的你!跟我走!” 任秋玲紧张得手脚冰冷,她吃力的举起枪,说道:“现在的我非常激动,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要开枪!你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邹衍眼睛一翻,用头顶在了任秋玲的枪口上。 另一边,任志豪已经在工人们的簇拥下离开了大厅,即使隔得老远,任秋玲依然可以听到他的笑声。“唉!还是我妈说得对,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邹衍像是知道她不会开枪一般,伸手按下她的枪说:“现在你是我的人了,这样,你帮我去买些菜,下午我要招待两个朋友。” 任秋玲还不放弃她的普法工作:“拜托,人不是商品,不能买卖!就是在宋朝,买卖人口也是犯法的。” 邹衍伸手说:“宋朝时我买人都十个十个的买!算了,我不跟你扯那些没用的,你欠我五十斤黄金,还钱,还钱,还钱!” 任秋玲给气得没有了力气,弱弱的说:“就是给你买菜,对吧?” 邹衍点头说:“先买菜,再做菜!其它的我还没有想起来,到时候再说。” 任秋玲想了一会儿,实在不想跟这个古代人**律了,伸手说:“拿钱来!” 邹衍伸手取出一锭马蹄银,“没钱,银子可以不?” 任秋玲翻了个白眼儿,“起开!我帮你买菜,然后帮你做菜,我们之间的事情就一笔勾销好不好?” 邹衍说:“先买了菜再说。” 任秋玲收了枪,突然对着邹衍磕了个头,说:“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今天算是给我解了围,是好心要帮助我。我很感谢你。” 邹衍摇头说:“不,其实我是一个坏人。买好菜后,乖乖的送到城西铁牛岭任园来!”说完这些话,他逃也似的走了。 任秋玲看出邹衍在撒谎,再次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那眼睛一亮的瞬间。“他很可能爱着我。”任秋玲想:“那个眼神,我绝不会看错……” 从废弃的工厂出来,她步行了一会儿,才终于找到一个停车牌。她站到停车牌下等了一会儿,看到一辆公共汽车驰了过来。挥手上车后,她才发现车上居然没有一个乘客。 任秋玲没有多想,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来。 公共汽车的车门刚要关,有个穿红色皮衣的女士叫着:“师傅,等等我!”那个女士的身后跟着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帅哥,帅到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瑕疵,任秋玲不由多看了两眼。 车门再次打开,那个女士与帅哥一起上了车。 女士紧张的瞄了一眼任秋玲,然后选择了一个比较靠前的位置坐下。黑西装并没有坐,而是像个保镖一样站在女士的身边。 任秋玲心里格噔一下,暗想:“这个女人有故事。”红衣女士瞄向任秋玲的那一眼,目光警惕,充满了恐惧。而且让任秋玲感觉奇怪的是:这个红衣女士非常面熟,却想不起来到底在哪儿见到过这个人了。 车门还没有关,司机叫了声:“上车的快上啊,位置多得是!” 红衣女士从手提包里取出香烟,颤抖着含到嘴里。黑西装的帅哥掏出一个打火机,恭敬的给红衣女士点上烟。 就在这时,公共汽车突然开动了。 黑西装的手抖了一下,打火机的火苗舔到他的手指上,他的右手一下子燃烧起来——非常夸张,真的是他的手一下子就燃了! 黑西装脸上没有丝毫疼苦的神色,茫然不觉的把手伸到红衣女士的脸面前。 “哎呀!”红衣女士一下子跳起来,伸手拍打着帅哥手上的火焰。只拍几下,就把火扑灭了。但是那个帅哥的手上冒着青烟,被烧焦的右手变成纸灰,飘散开来。他脸上的笑容依然亲切——任秋玲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人可以在手被烧成灰的情况下还可以笑得这么自然。 红衣女士站着,把手伸到帅哥的脖子处,用力向后一掰。帅哥的头倒过来,下巴朝上,眼睛朝下的折到后颈处——这时他的脸上依然在笑,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任秋玲,目光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邪恶味道。 红衣女士一手扶住帅哥的后背,一手用力住帅哥的颈上一按。帅哥的胸膛翻了过来,把他的脸完全盖住了。 只听到悉悉索索有如折报纸一般的声音响个不停,红衣女子双手极快,很快将帅哥折成一四四方方的一叠纸,然后打开包,将那叠纸放进了手提包里。 任秋玲看得目瞪口呆,一个大活人竟然可以像纸一般的被折起来,放到女士的手提包里,自己到底遇到了什么东西? 红衣女士靠在车窗上,安静的看着车窗外的风景。从车窗反射的影子上观察,任秋玲觉得红衣女士的目光闪烁,似乎很焦虑。 这时,车停在了另外一块站牌旁。满头白发的司机按开车门,声音洪亮的说:“殡仪馆到了,各位老少爷们儿,该上的上,该下的下啊!” 任秋玲只觉得遍体生寒,车上只有两个乘客,都是女的,站牌下也是空无一人?为什么司机会说“各位老少爷们儿”呢? 红衣女士的感觉估计也和任秋玲差不多,她回头胆怯的看了眼任秋玲,两人目光相遇,她突然咬住下嘴唇,抓起手提包逃也似的跑下车。 车门再次关上,车缓缓启动。 任秋玲忍不住了,问道:“老伯,刚才是怎么回事?” 司机回头一笑,说道:“哈,你也能看见他们啊?不用害怕,这些都是往生者,搭顺风车的。他们不会害人的。” 任秋玲暗想:“果然人老了就会变得迷信。”随口敷衍两句。 车到菜市场,任秋玲下了车。这时,迎面的一个广告牌让她心里一惊,她想起那个红衣女士是谁了。 那个红衣女士名字叫徐美娇,是一个女星的经纪人。徐美娇旗下的女星名字叫姚小桃,相貌清秀,歌声甜美,已经出道三年,在歌唱界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专家称她是位有灵魂的表演者。对面的广告牌上,画的正是姚小桃举瓶矿泉水,欢乐的大笑着。 按照任秋玲的经验,如果喝瓶矿泉水就可以笑成这样,多半是水里被人下药了。 就算知道了徐美娇的身份,任秋玲依然猜不透她到宾江来干嘛。宾江发展很快,却依然是“老少边穷”的地区,像姚小桃那样的明星,当然应该呆在一线城市才比较有机会啊。就算她想捞金,在二三线城市也比在宾江好啊? “番茄便宜了啊,三块五一斤了啊!”叫卖声把任秋玲从神探状态直接拉回到家庭主妇状态。她走进菜市场,挤到一群买菜的妇女中间挑起菜来。 和小贩讲了半天价,最后每斤番茄便宜了两毛钱,可是她却像赚到很多钱一样的开心起来。 提着番茄从人群里挤出来,突然一只大手抓住她的手腕用力一拉。任秋玲差点跌到抓她的年青男人的怀里,抬头一看,不认识。这男人穿着花衬衫,皮肤很白,偏偏露着胸前一团黑黝黝的胸毛,脖子上挂着一块红绳系着的玉观音。 任秋玲眼睛一瞪,“你谁啊?想找死是不是?快点给我撒手!” 一帮买菜的妇女“呼啦”一声,把两人围了起来,附近的摊贩也悄悄抄起家伙,走了过来。 那个花衬衫“扑通”一声跪到地上,痛苦的说:“老婆,你原谅我吧!跟我回家吧!”拉着任秋玲的手摇啊摇的,做出可怜状。 任秋玲踢了花衬衫一脚,“松手!我不认识你!”花衬衫也不松手,也不还手,低头做悔恨交加状。 “算了算了,跟他回家吧!”有个妇女好心的劝道。 “是啊,小两口床头吵架床尾和,回去吧!”另一个妇女好的心劝。 任秋玲都给气糊涂了,没想到这样狗血的事情居然会被自己遇到。她的枪一直别在后腰上,不过这时掏出枪来,估计会吓到不少人吧?她想了想,叹了一口气,突然转身一脚,踢翻了卖番茄的摊子! 红通通的番茄滚得一地都是。那小贩不干了,走过来对花衬衫说:“爷们,你老婆确实该打,不过你先赔我钱!” 花衬衫有些招架不住,拉着任秋玲就要走。几个围观的看不过去了,“别走啊,别走啊!先赔钱啊!”趁花衬衫不注意,任秋玲用力一脚踩到花衬衫的脚背上。花衬衫一声惨叫,手上劲松了。任秋玲挣脱了花衬衫的手,转身就跑,还踢翻了一个卖调料的摊,一个卖水果的摊,指着后头叫:“后面那花衬衫是我男朋友,你们找他要钱!” 两个摊主怒气冲天,去找花衬衫理论去了,任秋玲赶紧逃。 从菜市场逃走有两条路,一条是大路,可以到花鸟市场,另一条是小巷,可以到小吃街。 任秋玲害怕对方报复,又急于逃脱,选择了小巷。 空空的小巷深处开着家面馆,把餐桌摆到巷子里了。两个男人坐在靠路的位置吃着面条,看到任秋玲来了,都打量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的吃起面条来。 任秋玲快步跑过餐桌时,那两个男人突然起身,老些的那个伸手抓住任秋玲,动作快如闪电。黑皮肤的那个慢了一拍,等任秋玲开始挣扎时才跑来抓住她,并且低声说:“跟我们走!”同时,一个硬物顶住了任秋玲的后腰! 任秋玲听出对方声音里压抑着的威胁意味,同时也猜到对方用了一支枪顶住了自己,放弃了反抗。 老些的男人拍了张百元钞到餐桌上,拉着任秋玲就走。 出小巷,任秋玲看到自己的黑色轿车就停在路边,对这些人的来历产生了怀疑。 年纪大些的男人拉开车门,坐到的驾驶位。黑皮肤的青年依然用枪顶着任秋玲,小心的拉开后车门,扶任秋玲先上了车,自己才跟着上车。 车门关上了,两个绑架者都一言不发。 任秋玲胳膊上还挎着装番茄的塑料袋,思考着对方的来历。 这两个绑架者都有着当兵的经历——可以坐他们的坐姿上看出来,一般当过兵的人,坐姿较直而且正。 前面那个年纪大些的人,目光很敏锐,而且脸颊上的肌肉会不时颤抖,嘴唇很薄,应该是个非常谨慎的人。 身边坐的黑皮肤的青年,看人时喜欢眯起眼睛。而且他用的手枪非常有名,是德国造的usp手枪,这种枪的射击精度高,质量可靠。 两人都穿着便装,从穿着上看不出什么来。不过那个年纪大些的家伙每隔几秒就会瞄一眼后视镜,可能他们在等花衬衫吧。 “你们为什么要抓我?”任秋玲问。 她看着驾驶座上的那个人——这两人中,老一些的那个地位较高。所以他的反应才更重要。 半大老头眼睛周围的肌肉猛烈的颤抖了一下,然后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耳朵。 这时,从后视镜中可以看到花衬衫跑来了——他有些狼狈,衬衫被撕破了,脸上也有抓痕。 中年男人长吐一口气,打开车门,让花衬衫上车。 这辆黑色的奥迪开进市区,一直开到一个广场上。停在一个穿风衣的男子身后。 三人簇拥着任秋玲下了车,向那个风衣男人走去。 第三章:断头案 任秋玲没有伸手掏枪,而是伸手从塑料袋里掏出了番茄。她举起番茄就朝风衣男子砸了过去,嘴里骂道:“李明博你这个王八蛋!装什么老大?快点说这是怎么回事!” 风衣男子躲避不及,被砸得风衣开了花。 “还有你!”任秋玲再抓一个番茄,用力砸向花衬衫,“居然敢装我老公!你倒是装啊!你倒是装啊!” 花衬衫身手极好,连接两个番茄,满脸是笑,却不还手。 李明博除去眼镜,苦笑说:“好了,任大小姐。老马想知道你是不是真有本事,所以考验了一下你。”他对年纪大些的男人说:“老马,你觉得呢?” 年纪大些的男人点头说:“不错,才上车她就看出了我们的来历。她问我‘你们为什么抓我’时,我就知道这戏演砸了!” 其实任秋玲的分析挺简单,只从几点就知道老马他们来自公门。首先,老马他们虽然强拉任秋玲上车,但是却没有丝毫的伤害。如果她遭遇的是罪犯的绑架,估计还没上车就捱打了。其次,花衬衫是练家子,这可以从他肩胛处的一块肌肉看出来——练健美的和练拳的,在体型上非常不同。本来花衬衫一人就可以控制住任秋玲,却手下留情,才让她有机会逃脱。第三,黑脸青年在上车时扶了自己一把,脸就涨得通红,坐在自己身边时紧张得也绷紧了身体——这么单纯的人怎么可能是坏人嘛? 李明博拉住抓狂的任秋玲,说道:“好了好了!这三个人,以后都是你的部下,你想怎么欺负他们都可以。” 任秋玲愣了,问道:“你说什么?” 李明博严肃起来,“任秋玲,你现在已经是特事处的行动组组长了!这三个人,老马、黑皮和温小玉,以后都是你的战友。” 任秋玲傻了,“特事处?我记得警署里面有个特事处啊,就一老头天天看报,也没看他干些什么啊?” 李明博说道:“特事处,其实是专门负责超自然现象调查工作的一个部门。对外称是警局的下属单位,那是为了保密的需要——那个老头就是一幌子。” 任秋玲竖起右手,摆了个“停止”的动作,说:“打住!你们弄来了我的车,再把我抓来,就是为了让我进什么特事处,对吧?” 李明博觉得这事干得漂亮。 从金水回宾江的路上,任秋玲突然加速,离开了李明博。他就知道出事了,然后他动用关系查了下,才知道她居然把车卖了。他一面让人监视任秋玲,一面买回了这辆车,就是想打动任秋玲。 他觉得任秋玲是人才,想让她当行动组的组长,结果老马不服气,想试试任秋玲到底有没有那么厉害,这才上演了绑架的一出戏。 “不管你答应还是不答应,我都要把这辆车还你。总之我特别重视你的能力,希望你可以在更重要的岗位上工作。”李明博说。 任秋玲回头看看那辆车,再看看老马他们,然后断然拒绝,“抱歉,我不答应!” 非常明显,老马资历很深,也许想当这个组长很久了。他和黑皮、温小玉之间的默契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形成的。虽然李明博说得很动听,但是自己毕竟还年青,没有必要去踩这滩混水。 “先看看资料,你再决定吧!”老马说。 温小玉转身从车里取了个文件袋,交给任秋玲。 任秋玲直接说:“不看!” 老马说:“其实目前我负责侦办这个案子,你就算不进特事处,也可以给我一点建议啊!”他把文件袋再递了一次。 任秋玲何偿不明白,老马这是以退为进,自己一看这案子,他就可以一有案子就向自己“咨询”——这还是跟进了特事处一样。但是,老马已经表明了态度,可以跟自己共事,自己总不能一点友好的表示都没有吧! 她接过文件袋,从里面抽出几张照片来。 非常恐怖的照片。 从照片来分析,案发地应该在某个简陋的出租屋里。两个打工的人——应该是父子,一老一小惨死在出租屋内。尤其恐怖的是:这两人的头都与身体分离,而且是被硬生生拉断的:他们颈部皮肉上的伤口非常复杂,看不出用刀切割的痕迹。 出租屋的水泥墙皮上,有三道深深的爪痕,里面没有灰尘,是凶案后发现的。爪痕之间间距超过十一厘米,深度超过三厘米,长度约有九十厘米。而且在案发当晚,附近有人听到过一种压抑的咆哮声——很像是猛兽的声音。 地面上采集到半枚巨大的灵长类动物足迹,可以看到三个脚趾与半边脚掌留下的痕迹——复原后的灵长类动物足迹长度约为三十厘米,远比正常人的足迹要大。 根据足迹、爪痕,推断出的人形生物高度足有二点五米高,重量大约为五百到八百公斤。 但是,出租屋的房门却非常狭小,高度只有一点八米,宽度仅为一点二米。案发后门窗紧锁,没有从门窗找到破坏的痕迹。同时屋外的泥地里也没有找到相似的足迹。也就是说,那个巨人,是从出租屋里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 案发后,有人曾经见过一个长相非常像僵尸的女孩出现在附近的公路边呆了会儿,被一辆越野车接走。 公路边的监视器拍下了僵尸女孩的影像——从照片上来看,她确实长得非常奇怪,穿一身黑色的衣裙,有着浓重的黑眼圈,一张脸惨白得不像人脸,嘴唇是黑色的。发型也非常古怪,高高的蓬蓬的。但是身上的衣裙看上去很高级——这是她区别于僵尸片里的女鬼的唯一特征。 任秋玲只是粗略的看了几张照片和几份调查笔录,然后她把文件放回袋里,交给老马说:“我只提供参考意见。” “哦?”李明博、老马、黑皮和温小玉他们都来了精神。老马说:“只看几张照片,你就可以提供意见了?”显然这个案子老马花了很多心思,但是没有什么突破。 任秋玲说:“首先,这个女孩的身份。她是外来人口,或者是本地在外的人员,才从一、二线城市返乡的。其次,她住在比较高级的酒店里,你们安排人去查,应该可以查到。” 老马说:“她不是僵尸?” 任秋玲笑了笑,“不是。准确的说,她是吸血鬼。” 老马他们都认真的听着,不敢打岔。 任秋玲说:“吸血鬼文化,主要流行于欧洲。不过一些大城市里现在也有吸血鬼崇拜者了。她的样子其实叫做哥特式装扮,以肤白衣黑体瘦为美。大城市的小资女生喜欢特别的文化——我也曾经是小资,所以知道这些。她不是鬼,而是一个喜欢哥特文化的小资女生。” 家道中落前,任秋玲确实是一个小资。 “第二点:你们找一个经纪人名字叫徐美娇,她旗下的歌星名字叫做姚小桃。她就算不是本案的罪犯,也一定知道一些情况。她目前在本市。” “姚小桃?”温小玉说:“她不是失踪了吗?” 任秋玲并不知道姚小桃失踪的事情,问道:“怎么回事?” 温小玉说:“她名字里面也有个‘小’字嘛,我比较关注她——她失踪了快一个月了吧!为什么她失踪后,她的经纪人会跑到宾江来呢?” 任秋玲叹息一声:“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事实上,我还要回家做饭呢!各位,再见!” 她坚决的转身就走。“专门侦办超自然现象?拜托,我就是个普通人,还是个女生,胆子可没有那么大!”她想。 “任秋玲!”李明博扔了把车钥匙给她:“开你的车回去吧!还有,后备箱里已经买好了菜,前座上的那台笔记本也是配给你的。” 任秋玲打开后备箱一看,满满的一箱蔬菜,里面真空包装的猪蹄暴露了这些菜的来历——都是超市买的。“唉!男人买菜就是不靠谱啊!多花了多少冤枉钱?” 再一想,自己买两斤番茄讲价的时间,人家通过了监控锁定了自己,然后制订计划,再到市场设下埋伏。其实她讲半天价也就便宜了几毛钱,跟花的时间完全不成比例,不晓得谁才不会买菜呢。 第四章:封目怪 任秋玲上车,果然在前座上找到一个笔记本电脑,拎了下挺重——这是特事处专用的电脑,市面上买不到。只能形容它的外观一点也不美,厚重而且坚硬。颜色也为黑色,可能李明博以为任秋玲喜欢黑色,所以电脑也给配成了黑色的。 “好东西啊!”任秋玲想,“不要白不要!” 她伸头出窗外,说道:“我不参加你们那个特事处,还能得到这些东西吗?”其实这些话里面她打了小九九,知道李明博是书生脾气,一定会赌气把这些送给她的。 果然,李明博表现得很失望,但是依然大度的说:“拿去吧!” 任秋玲一乐,开车就走。 走了几步,心里突然一软,又把车开回来,下车说:“喂,我跟你们说,这是个特别危险的案子!” 她伸手从老马手里抢过文件袋,取出照片说:“看这两个工友的死状,想要拉断人的脖子,至少也得用到一千斤以上的力量。这还不是最恐怖的……”她翻着照片,指着僵尸女孩的脸说:“看她的眼睛,正对着监控,眼神非常的不屑。这表示她知道这里有监控,但是她一点也不害怕。再看她放在裤兜里的手,那个白白亮亮的是什么?” 几个人的脑袋凑在一起,观察着那张照片。照片非常模糊,但是看上去那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 “核武器?”老马开玩笑说。 任秋玲说道:“不是,是大拇指!大拇指代表的是一个人的信心,你看她高高翘起的大拇指,表示她信心十足。” 李明博迷糊了,“因为她翘起了大拇指,所以她就非常危险了?” 任秋玲只觉得自己是在跟幼稚园的小朋友解释微积分,没好气的说:“拜托!这里是凶案附近的街道。她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而且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羞愧与害怕,这说明了什么?” 老马、李明博他们都对视了一眼,然后发现自己确实是一脸呆相。老马问:“说明了什么?” 任秋玲有种想撞墙的冲动,不过她终于控制住了,耐心的解释说:“如果这个姑娘是凶手,她缺少羞愧这种情感,也就是极端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这种极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一般都是最危险的罪犯。我们知道的连环杀手,大多就是种人。” 老马长呼一口气,说道:“多谢提醒!不过话说回来,她也许是刚好出现在哪里呢?现在调查才刚刚开始,什么可能都不能轻易的排除。” 任秋玲也同意这个观点。当她开车向城北任园出发时,在脑海里思考着这个女孩出现在那里的可能性。 从照片上看,那一片地区开发的程度不高,很像是城东大菜园子那一带。那里住的大多是较困难的人家,整体上生活的水平不是很高。一个喜欢哥特文化的女孩出现在哪里,表面上看有些奇怪。但是城东区出现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那是一个龙蛇混杂的地方,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但是,有什么东西让她非常警惕。她仔细的回忆着那个女孩的照片,突然间明白是什么让自己感觉害怕了。 是轻蔑。 在所有情绪中,最能代表暴力冲突的不是愤怒,而是轻蔑。 现在一切都已经明朗了,那个女孩子不屑的表情,漠然的眼神,上翘的大拇指都代表着一种强烈的攻击**。如果她真的能够召唤怪兽,对于这座城市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任秋玲的车出了城,驰到一条荒芜的路上。 她之所以不用邹衍讲就能自己找到任园,是因为那座任园原来就是她家避暑的一座山庄,任秋玲在那里渡过了好多个夏天。不过任志豪生意失败之后,她家没落了,这座庄园印象中是卖给了知守观。 当然任秋玲也知道,这座任园本身就是个失败的投资。当年任志豪以为铁牛岭真的有铁矿,买下了整座山。他带领工人在哪里挖了很多矿洞,结果那地方确实有铁,而且品位很高。但是却没有什么开采价值,主要就是储量太少。后来任志豪干脆在那里修了避暑山庄,其实就是为了挣回点面子。 以前这条私人专用的道路有人打理,任秋玲每次来的时候每过几分钟都可以看到路边鞠躬的护路工人。今天开过时,却只见到萋萋荒草,亭亭小树。 正感伤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声震天的巨响,一道火光带着黑色的浓烟直冲上天,似乎有什么东西爆炸了。天空一暗,一道车门凌空落下,险险的坠在任秋玲的车头前。 任秋玲紧张的停住车,向前方的树林看去。却什么也看不到,只听到阵阵猛兽般的咆哮传来。枝叶摇晃间,一株大树轰然倒地。 任秋玲从后腰取出手枪,打开了保险,突然间觉得有些不对——这支枪的重量减轻了些。她立即取出弹匣一看,里面竟然没有一粒子弹。 近些天来她一直把枪别在后腰上,弹匣保持着六粒子弹满仓状态。枪不离身,竟然会被人偷去了子弹! 在外人看来,这事情没有什么。但是实际上由于我国的枪支管理条例非常严格,哪怕是一粒子弹不见了,都是大事。 前方传来惨叫声,那声音不像是人的声音,但是也不像是动物的声音,非常凄惨可怕。任秋玲觉得那声音里满含着不甘与愤怒,还有痛苦。如此浓烈的情绪让她也觉得毛骨悚然。是的,那不是人的声音,但是那种情绪却能感染人,让人理解。 她踩住刹车思考了两件事情: 第一,子弹的失踪,最有可能的是黑皮干的。黑皮的右手食指第二指节有厚厚的老茧,这是神枪手经常抠扳机形成的。他在用枪指着自己后腰的时候,用的可能就自己的枪。后来他扶自己上车时,顺手把枪放回枪袋里。取枪、还枪,自己都没有丝毫察觉,这人果然是个玩枪的高手。 这事情其实要怪自己太大意了。通常佩枪都不会别在后腰,除非有特别的战术要求。像其他人佩枪,都会别在腰侧,别人夺枪时可以用手臂阻挡。哪怕是零点几秒的差异,也许就是生与死之间的距离。 第二,前方肯定有危险,而自己没有子弹,冲过去危险太大。但是,现在自己躲在车里,只要车的速度够快,那么危险自然可以降低很多。 任秋玲看了下仪表盘,发现油量足够。她打定主意,打一档轻踩油门,黑色奥迪无声的向树林滑去。路旁边的深谷里,一辆轿车侧躺着,仍旧在燃烧。 大地在不安的颤抖着,有种压抑的咆哮声从树林深处传来——听不出那是什么猛兽发出的,但是可以感觉到那吼声里有强行压抑着的愤怒。 树林里一道火光一闪,一个穿着红皮衣的女人手持火把,躲到一株树后。那火把是一截树枝缠了条紫色的内裤做成的,火焰下还可以看到精巧的蕾丝边。 “徐美娇?”任秋玲认出那个背影。 只见徐美娇拍了拍手,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帅哥出现在她身旁——上一秒她的身边只有空气,下一秒她的身边已经出现了那个帅哥。 这人与早上见到的那位没有丝毫区别,发型脸蛋衣服都一模一样,同样是没有丝毫瑕疵的帅。 徐美娇将手里的火把伸向帅哥,那帅哥伸手在火焰上一晃,整只手都燃烧起来。他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举着燃烧的右手向前方的树林里冲去。 前方,一只绿皮的怪物正撞断大树,迈开大步向徐美娇冲来。那怪物高达二米五,膀大腰圆,每走一步让大地为之一震。黑西装帅哥在它面前显得又干又瘦,但是帅哥无惧的冲了上去,抱住怪物的腰使劲向后推。 怪物仰头大叫,一爪子从帅哥的胸口刺入,从他后背穿出——但是帅哥却没有流一滴血。怪物爪子一挥,帅哥带着火焰直飞上天,在天空就燃烧成小小的一片黑灰。 怪物腰间却已经被点燃,痛得怪物发了疯似的乱打乱跳,又几株碗口粗细的树被拦腰击断。任秋玲看清了,前面这个外形恐怖的怪物,眼睛的位置戴着一个铁箍。铁箍前方正对眼的位置露着两枚铜钉的钉帽,钉子穿透了整个脑袋,从后脑透出两个生锈的钉尖。不知道会有什么样恐怖的存在,竟然可以把这怪物钉瞎!而且还专门用了个铁箍防止铁钉脱落。那幕后的主使者才是更可怕的存在。 绿皮怪身上的火越烧越旺,它终于被一株自己打断的树压倒,很快在树干下燃烧成一团小小的黑灰。 “曾师兄!”徐美娇看绿皮怪已经消灭了,喘着气娇声说:“封目怪是用来考验我的吧?我真的很害怕,你放过我好不好?”她竟然在求饶。 任秋玲轻点煞车,眼睛转向树林另一边。 那里没有人回答,但是却传来“喔喔”的声音。那声音空洞无力,听了让人浑身无力,直想睡觉。 任秋玲看得真切,徐美娇取了个小纸片儿一晃,又一个黑西装帅哥出现了。这帅哥与之前的没有丝毫区别,一出现就将手伸到火把前面。 徐美娇将火把移开些,求情说:“不管你拘禁什么鬼魂,纸人术还是怕火。师兄,我们不要斗了!” 树林里还是没有人回答,只见五只张着嘴的怪物迈着缓慢的步伐,出现在树林不远处。 徐美娇的脸一下变白了,颤抖着说:“竟然是拔舌怪!” 也难怪会叫这么古怪的名字,这怪物形象非常像人,只是衣服破烂生霉,一张污渍遍布的脸上,是永远张着的黑漆漆的大嘴,嘴里却只有一个黑色的洞。没有舌头,也看不到牙齿,好象它的舌头被拔去了一样。 话音刚落,五只怪物突然加速冲向徐美娇。黑西装帅哥还没来得及点燃右手,就冲过去挡住一只拔舌怪。只眨眼间,被挡住的拔舌怪一双黑漆漆的爪子交叉一抓,立即将黑西装帅哥抓碎成一些小纸片儿。 此时徐美娇已经倒在地上,拼命挥舞着手里的火把抵挡着四只拔舌怪的攻击。那些怪物似乎非常怕火,稍微退开,然后缓慢的逼近。看起来这拔舌怪有非常惊人的短程攻击力,平时慢悠悠的,真正进入到攻击距离却可以用极快速度进行一次冲刺。 第五章:满脸桃花开 却说徐美娇倒在地上,拼命的挥舞着火把,那几只拔舌怪一时无法逼近。 任秋玲换档、猛踩油门一气呵成,轿车尖利的嘶吼起来,冲向那几只拔舌怪。“通通通”轿车撞到怪物身上,将那几只还在缓慢状态的怪物撞飞。它们飞行的轨迹非常奇怪,不是直线,而是飘飘悠悠的曲线。 现在不是思考这个的时候,任秋玲踩下刹车猛地推开车门,叫道:“徐美娇,上车!” 徐美娇愣了大约三秒钟——这是任何生物在遇到突然发生的状况时会陷入的冻结状态。 任秋玲再次大叫:“上车啊!” 徐美娇这才清醒过来,连滚带爬的上了车,手里还死死的握着燃烧的火把。 任秋玲来不及关上车门,因为她听到了铁链拖地的声音,可能还有新的怪物前来。她用力一踩油门,奥迪弹射出去。在惯性作用下,徐美娇那侧的车门关上了。 “扔掉火把!”任秋玲大叫。 徐美娇连忙按下车窗,将火把扔了出去。然后她全身蜷缩在座位上,抱着膝盖不住的颤抖。 车后面传来清晰的铁链声。从倒视镜里看去,只见几只骨瘦如柴的怪物用铁面具蒙住整张脸,面具上没有留下眼孔,也没有留下呼吸用的鼻子处的孔和嘴巴处的孔,只是白铁片一块,用根铁链绑在脑上,铁链如清朝人的辫子一般拖在脑后。 这种怪物速度极快,竟然比全速行驶的奥迪还要快一些,铁链被那怪物拖在身后,拉成直直的一条线,发出蛇一般的“嘶嘶”破空声。 “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恐怖?”任秋玲看着后视镜问道。 “五封怪,我们完了!”徐美娇瞄了眼后视镜,绝望的说。 任秋玲冷笑一声:“哼!”说道:“系紧安全带!我要——”方向盘一转,轿车猛地向左方蹿去。徐美娇“啊——”的一声尖叫,滚到任秋玲身边。虽然任秋玲也练过,但是徐美娇虽然美,却不娇,体重比较大,这一撞让任秋玲觉得自己的臂骨都差点断了。但是那四只五封怪也扑了个空,滚在一起。 任秋玲来不及埋怨,她敢突然转弯就是记得这一片原来是块草地,她曾经在这草地上练习过开车。现在这里依然是草地,但是草却比她记忆里的深多了,足有半人高,完全看不到一点路。她谨慎的寻找着路,车也向右面开去——毕竟要回到公路上,在这样的路面上根本就没有可能甩脱五封怪。 轿车像收割机一样压倒车前面的草,很快,前方出现了土黄色的公路。 车里,徐美娇已经系好安全带,看到公路也松了一口气。车右边草地里,似乎有什么野兽跳了一下,不过仅看到一点褐色的脊梁一闪而逝。徐美娇松了口气,觉得现在安全了。 轿车就要开上公路,突然一只五封怪从公路后方蹿了出来。这东西手长脚短,奔跑时四足着地,速度却快得惊人。 转眼怪物已经蹿到车前,任秋玲眼里闪过坚决的光,猛地加速,轿车一头撞向五封怪!“砰!”车像撞到铁柱子一般,发出巨大的撞击声。虽然轿车的四个轮子都在全力旋转,甚至在草地上磨出了青烟,但是车竟然无法前进一寸。 五封怪埋头在车前,看不到有什么动作,但是车头却慢慢的升了起来。紧接着,车左方出现一只五封怪,将头靠到任秋玲的车窗前,弯下腰抓住车底部,用力向上抬——这种怪物没有眼口耳鼻舌,全凭震动感知一切,所以没有看到任秋玲。 车慢慢的向右方偏去。 又一只五封怪出现在车的右方,脸贴到窗玻璃上晃了晃。徐美娇与任秋玲都用手捂住嘴,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绝望。 右方的那只怪物也不懂得轿车这种高科技,估计以为这是什么大型的龟类生物,同样弯腰抓住轿车底盘,想把它翻过来,用力向上举。 车尾也同样在慢慢的升高。 四只骨瘦如柴的怪物,将轿车举了起来,将头伸到车底盘下,似乎想研究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轿车这时熄了火,更让四只怪物大惑不解。它们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好象在交流的样子。 轿车车身的铁皮吃不住力,慢慢的变形,发出“嚓嚓”的声音。这声音本来非常轻微,但是在车内两女的耳中,它就如丧钟一样惊心动魄。 突然车顶“咚”的一声巨响,两只毛茸茸的黑脚从挡风玻璃上垂下来。那脚本来也是人脚的样子,但是长满了弯曲的黑毛,看上去非常吓人。车内两女本来已经是惊弓之雁,这时一起尖叫起来。 “轰!”似乎那四只五封怪受不住新来怪物的重量,一下将车放了下来。车里两女都被震得弹起来,尖叫声更加嘹亮悠长。 车上响起骂声:“带着你的地狱怪物滚!不然我给你几个大耳光,教教你怎么做人!还不滚!”竟然是邹衍的声音。 这邹衍骂起了开头,就没有个结尾的时候,声音又响,骂的话又难听。不过在骂声中,那几只五封怪竟然悄悄的溜进草丛消失了。 徐美娇已经满眼是泪,转过头询问的看了眼任秋玲,说:“纸人术怕火,没听过怕人骂的,这是怎么回事?” 任秋玲眼睛从两只大毛腿中看出去,生气的说:“这就是一个土鳖!整天神气活现的,非常讨人厌!”车顶上传来“砰砰”的拍打声,邹衍没有丝毫风度的吼道:“任秋玲!快点开车快点开车!” 任秋玲翻了个白眼儿,缓慢的发动了车,慢慢的开到公路上。车开出百十米,任秋玲越想越气,突然一脚刹车,把车头上的邹衍给扔了出去。 邹衍在空中一个翻身,稳稳的落地,转身握着拳头向车冲来,嘴里骂道:“好啊!你要杀我!你还欠我钱,把钱还来,我让你杀!” 徐美娇看出邹衍有些本事,但是也觉得这人实在是品行太差,加上任秋玲舍命救自己,她想帮这个忙,于是问道:“你欠他多少钱?” 任秋玲无力的说:“大约三十斤黄金。”徐美娇发出“呃”的一声,低头不语。 任秋玲转念一想,这事也不能怪自己啊!抬头说:“这事你别管,我跟他讲道理!”开车门吼道:“啊!你凭什么坐在我脑袋上?啊?就算我欠你的钱,你就可以把两条腿放在我脸前边?我问问你,我凭什么要忍受这些?” 邹衍吼道:“我救了你的命,坐在你脑袋上又怎么了?还有啊,我问你,叫你买个菜,你给我捡个人回来是什么意思啊?” 任秋玲吼道:“我就捡了怎么的吧?我的事要你管过没有?请你管过没有?你是谁啊?” 邹衍张嘴说:“我……我……”晓得吵不过任秋玲,把火发在徐美娇的身上,“那个谁,你练习的叫什么纸人术啊?丢人现眼!不会练就不要练,知道了吗?连个纸人术都弄不好,你还活着干什么啊?” 任秋玲气得糊涂了,扑过去就是两记九阴白骨爪,幸亏邹衍身手好,及时抓住她的两个手腕,不然脸上准得出现对称的猫胡子。 徐美娇本来是北派纸人术的高手,但是在邹衍嘴里什么都不算。不过她见识过不少大风大浪,自然不会因为邹衍骂了几句就伤心痛哭,她灵机一动,说道:“那个谁,我会做菜!” 那边打架的两个人都停了下来。邹衍问任秋玲说:“你会做菜吗?” 任秋玲赌气说:“没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啊!跟你说,我见过……”邹衍已经把她推到一边,笑嘻嘻的走到徐美娇车窗前,说道:“会坐菜好啊!这可比纸人术强得多了。今天我要招待两个朋友,一个僧一个道,你帮我做菜好不好?” 徐美娇小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遍邹衍,实在找不出一点高手的样子。但是对方可以把厉害的五封怪给吓跑了,也是亲眼看到的事实。眼下自己惹到了非常厉害的对手,这个人虽然极不可靠而且品行不佳,但是也可以挡住一时啊?思前想后,徐美娇说:“我会做菜,而且会好多种菜色。别说招待两个人,就是几百人的宴席,我一个人就可以办得了。”这倒不是大话,她确实有这样的能力。 邹衍眉开眼笑,“好啊好啊!那就交给你了。”拉开后车门,坐上车伸头说:“任秋玲,开车!” 任秋玲气乎乎的说:“不开!” 邹衍叫道:“还钱还钱还钱!这都算我饶你的,其实你是我花钱买的!就得听我的。” 任秋玲气得伸手拔出枪来,又想起没有子弹,情急之下什么也没有想,捡起块石头就冲向邹衍。 邹衍及时关上车门,嘿嘿一笑缩在后座上。 任秋玲想了又想,叹息一声,扔掉石头自己上车开起车来。 远远的看见任园的大门了。 邹衍咳了一声。任秋玲立即停车回头吼道:“你敢再说半个字,我就打得你满脸桃花开!”她想说这话很久了,一口气全吼出来,立即全身舒坦。 邹衍两手捂嘴,一声不吭。 徐美娇看这两人古怪,不由笑出声来。 第六章:僧道俗 任园的厨房比较大,原来的锅碗瓢盆居然都还在,只是蒙着厚厚的灰。 任秋玲气馁的说:“这样怎么做饭嘛!不如叫他们去饭店里吃。”徐美娇轻轻一笑,说:“你看好吧,包在我身上了。”随手从墙上撕下一张旧挂历,折了几下折成一叠,然后从皮包里取出一把样式古老的铁剪,将那纸剪成人形。把铁剪放包里,然后从上面取了个人形的纸,其余的递给任秋玲。 徐美娇双手小心的捏着人形的小纸片儿,嘴里喃喃的念着“临兵斗者,皆陈列在前。”她两手手指也在随着咒语声伸缩,结出不同的手印。她突然叫声:“来了!”将那纸片向地上扔去,纸还没有落地,就化为一个人,从半蹲状态慢慢站起来。 那人一身白衣,头上戴着高高的帽子,确实是厨师的打扮。 徐美娇说:“你是厨师吧?帮我们弄桌饭菜好不好?” 那厨师翻个白眼儿,骂道:“格老子的,老子是大厨,只负责配菜。整几个小工给我,不然我转回克罗!”一口川话,居然是四川人。 徐美娇连声说:“有小工,有小工。”又拿人形纸片如法炮制,一个个的年青人出现在厨房里。 那厨师神气活现的招呼工人搬运菜蔬,打扫厨房,清洁碗筷。任秋玲好生羡慕,暗想:“如果我会这个,开个饭馆不赚翻了?” 厨师抬头看着徐美娇和任秋玲,不屑的说:“厨房重地!女娃儿给我出克!”川话里“出去”讲的是“出克”,这两个女生也听得懂,又乐得清闲,连忙走出厨房。 两人来到厨房外的榕树下,并肩坐了。 任秋玲想着东城区张氏父子被杀案,还得从徐美娇身上找到突破口,问道:“你怎么到这荒山野岭里来了?” 徐美娇满心委屈,正想找个人倾诉呢,说道:“唉!别提了。”通常女生感叹“别提了”就是想要讲很多话的意思,如果你真的按她说的“别提了”,她还不高兴呢。果然,徐美娇说道:“我一直在天都一带发展,后来遇到点儿事情,被一个门里的高手一直追杀。” 任秋玲想:“她说的发展,就是跟着歌星姚小桃四处演出,争取出名赚大钱吧?她遇到的事情,可能就是一个月之前,姚小桃突然失踪吧?”虽然知道了大致的情况,但是聪明的女人最会装傻了,她装出惊讶的样子,说道:“谁会杀你?” 徐美娇突然转身拉住任秋玲的双手——这个动作只有在女人之间才会出现,通常的意思是安慰或者是要对方做出承诺。“我说的话,你当故事听就可以了。修真界的事情,你知道得越少越安全。”徐美娇郑重的说。 任秋玲明白重点来了,赶紧点头,“嗯!你说吧!” 徐美娇叹息一声,说道:“我用的道术叫做纸人术,算是旁门左道中的伶丁门的法术。伶,指的是戏子;丁,指的是兵将。我学的是北派的伶术,可以拘使阴魂唱戏,学成后可以一个人办场联欢晚会。” “而想杀我的那个人,学的是南派的丁术,也就是裁纸为兵。他可以拘鬼魂战斗,威力极大。今天看到的那些怪物,其实都是拔舌地狱里的鬼魂,怨气非常大,如果不是在白天,估计我已经死了。” “阴魂其实是死了四十九天以上而不足一年的人的灵魂,它们还可以承受阳气;鬼魂则是死了年以上的灵魂,当然法力更强,不过对阳气更没有抵抗力。” “伶丁门名字取得不吉利,传承上面有些问题,一直人丁不旺。有丁派高手杀我,我也查了下,查到宾江城里就有个纸人术高手,名字叫做曾福安,开着一家纸扎店。如果真有人要杀我,必定是他无疑。” “我还查到宾江城外有一座道观,叫做知守观,观里的丹崖子是个高人。所以我来到宾江,一来想亲自看看曾福安,看他到底为什么要杀我。另外我还想到知守观拜见丹崖子,让他为我作主。” “我买了车开车向知守观行进的途中,就遇到了封目怪。幸亏那怪物没有眼睛,它以为要对付的只是车子。在它把车子扔到山崖下之前,我滚了出来,后面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任秋玲默默的记忆着这些话,却对徐美娇的推断不以为然。假定有那么一个高手,一路从天都追杀徐美娇到宾江,那么一定有所图谋。可能那个高手与姚小桃的失踪也不无关系。 徐美娇的推断有个问题,就是假设性太多。她先假设伶丁门的传人非常少,会裁纸为兵的人只有曾福安一个人,然后假设曾福安会为了什么利益,远赴天都杀她。然后她就断定,想杀她的人一定是曾福安。 徐美娇不懂破案,会有这些想法也很正常。 如果徐美娇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个案子倒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首先,追杀徐美娇的是个高手,一路从天都追杀她到宾江,其间奔波千里,却一直没能得手。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对方就是想逼迫徐美娇到知守观去;二是对方的心智不高,没有什么深谋远虑。这不是预谋杀人,而是激情杀人。可能是徐美娇得罪过那人,那人气不过就想杀她。不然那人法力又高,心智也强,徐美娇哪里还有活命的机会? 其二,从徐美娇的话中可以看出,对方虽然修为远高于徐美娇,却一直没有和徐美娇见过面,永远躲在暗处偷袭。这说明这个“高手”高得也有限,自信心严重不足,不敢面对徐美娇。 如果抓到这个人的话,可以发现这人身材不高,力量不大,而且可能有社交方面的问题。从行为特点来看,他的年纪可能不大,应该在十五岁到二十五岁之间——这主要是因为激情犯罪的,大多是年青人。 再联系宾江城东区张氏父子的案子,可以推断也是激情犯罪。可以想象那个罪犯杀了人之后,大摇大摆的像个获胜的将军一样的离开——然后到了监控下面,对着摄像头做出轻蔑的表情。 那个僵尸脸的女孩嫌疑增大了! 再反观曾福安,能够打理一家纸扎店说明他心智成熟,如果他出手一定是谋定而后动,他一定目标明确,行动果断,一击必杀,哪里会给徐美娇那么多逃脱的机会? 不过,任秋玲也知道,自己的推断也是以假设为前提的。一共有几个假设:一、张氏父子一定是死于纸人术之手;二、僵尸脸女孩会纸人术;三;张氏父子被害与徐美娇被追杀都是一人所为。 从时间上看,这些案子可以由一人所为;从性质上看,这些案子似乎都是激情犯罪,特征上比较接近;从手段上看,如果纸人术就是把纸变成人或者怪物,那么一张纸穿过房门或者窗户,变形后杀了人再消失,就可以解释张氏父子被杀案的现场了。非常肯定的是:今天看到的封目怪确实有把人头拉断的力量,而且身高体重也符合现场留下的痕迹。 “喂喂!”徐美娇喊了几声,才把任秋玲从沉思中叫醒,“你怎么了?”徐美娇担心的问。 任秋玲说:“没事,我就是想到一点事情。” 现在案子有了眉目,任秋玲想立即汇报给李明博。人家送她车,送她电脑,她当然要投挑报李,帮他一把。 “皋——”一声清越的鸟鸣从天空中传来,紧接着大地一黑。一团黑云疾速的向任园逼来。 任秋玲本能的抓住徐美娇的手,说道:“跟我来!”她拉着徐美娇大步向任园前院跑去。才跑得几步,狂风大作,吹得树叶横飞,沙尘漫天。 任秋玲拉着比自己高出一大截的徐美娇贴着院墙跑,这里风要小一些。两人跌跌撞撞的跑到前院,只见邹衍还在太师椅中打瞌睡呢。 “邹衍!快跑!”任秋玲在他耳边大叫,“不知道什么怪物来了!” 邹衍吓得一激灵,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被任秋玲一把揪着,向房间的侧门跑去。她对任园非常熟悉,知道这道门通往一处安全的所在。 “哎哎哎!”邹衍不满的说:“男女授受不亲,你干什么?”一边说一边用力挣脱任秋玲的手。 任秋玲叫道:“我是要救你,不是要亲你,什么兽兽不亲!”跺着脚再去抓邹衍。 邹衍侧耳听了下,不满的说:“大惊小怪,梅老道来了,不用害怕。”说完满不在乎的向正门。 这时大地“咚”的一声响,屋里的桌子椅子都震得跳了下。 “邹前辈,”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你终于出现了,哈哈哈!”第一声“邹前辈”声音在远处,到三声大笑时,声音已经在门外了。 邹衍抱拳说:“多谢兄弟记得我,这前辈两个字再也不要叫了。老实说我和张道陵有些交情,真论辈份显得多生份啊?以后你叫我哥就得了!” 一个老道甩着两条长长的宽大的袖子出现在门前,那人骨瘦如柴,面容清瘦,双目有如童子一般的清澈。道人身后跟着一只黄色的仙鹤,足有人高,侧着头打量着任秋玲,显得非常调皮可爱。 第七章:挂名弟子 梅老道的目光越过邹衍,看了眼徐美娇,最后落在任秋玲身上。他似乎用眼神传递给任秋玲一些信息,但是任秋玲完全不懂那个眼神是什么含义。 行为科学已经证实,两人目光相遇一定交换了一些信息——这种交换机制可以通过高速摄影机证实它的存在,但是到底交换了什么,则非常神秘,一般认为只有当事者才知道。 目前仅仅知道几个眼神的含义,如垂下眼睑代表着“我实力不如你,让着你啦!”轻眨一下眼睛代表“我懂了”这些简单的信息。 任秋玲完全不懂梅老道那个眼神的含义,只能无辜的睁大双眼。 梅老道的目光一转,回头对黄鹤说:“鹤兄,回知守观吃鱼去吧!记得来载我哟!”声音无比亲昵。 黄鹤“皋皋”的欢叫两声,竟似听懂了老道的话,欢喜地跳着复杂的舞蹈,转身拍打着翅膀飞上高空。 徐美娇听到“知守观”三个字,眼睛一亮,殷勤的招呼说:“仙师快请进,我这就命人给您沏茶!”份外热情的把桌前的椅子擦了几下。 梅老道欣喜进屋,却坐在八仙桌侧面的位置上。原来待客礼仪中以正对门的那个位置为主位,一般都由德高望重的人坐。邹衍坐到梅老道对面的位置上,那个主位就空了下来。 任秋玲家里曾经阔绰过,也知道这些礼仪,猜想说:“难道还有比梅老道更厉害的人要来?”梅老道出场前的大风确实惊人,不知道将要来的那位,又会怎么样的惊天动地呢? 徐美娇本来就想到知守观寻求庇护,这时刻意奉承,卖弄的裁纸为人,召唤出十几个黑西装帅哥,有的站在院里道路的两侧迎客,有的侍奉茶水。任园似乎恢复了往日的热闹气氛。 梅老道说:“咦?竟然是伶丁门的纸人术?练到这个层次,实在是难得啊!” 徐美娇刚一喜,就听邹衍说:“哈,梅老弟,你就会拣好话说。你也看过纸人术的,这个样子也叫‘难得’,难得这么稀松平常才是真的!” 梅老道微笑着说:“邹哥有所不知,自从八百年前辛门主死后,伶丁门一分为二,一派专门练习伶术,一派专门练习丁术,那是大不如从前了!” 邹衍叹息一声,似乎触动了心事,低头不语。 任秋玲端了两杯热茶也帮着一个黑西装帅哥弄茶水。徐美娇召唤的厨师、小工都各有模样,脾气不同,但是她召唤的黑西装帅哥则永远是一副模样。任秋玲已经审美疲劳了,完全没有一点动心的感觉。 “这位姑娘,你也是同道中人,快来坐下吧!”突然梅老道叫了声。 徐美娇一喜,以为梅老道招呼的是自己,回头一看,却见梅老道微笑着看着任秋玲。这事奇怪了,任秋玲明明什么法术也不会,为什么她反而是“同道中人”? 任秋玲本来也不会做什么,虽然装作帮忙的样子,那也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傻站着显得智商有问题。听到这话,如释重负赶紧坐到下位——也就是背对着大门的位置——笑嘻嘻的说:“老人家真是体谅人。” 邹衍叹息一声,目光悲伤的看着任秋玲,估计在为她的情商默哀吧! 梅老道轻轻一笑,对邹衍说道:“当初你托付给我的那件东西,现在可以物归原主了!”说话间从腰间一拍,拉出一个皮毛的包来。 那包以动物皮毛制成,样式古老,包口处以皮绳扎紧。底色为明黄色,上面有黑色的艾叶花纹。看上去,那花纹不是染的,也不是印的,倒像是天然生成的。一块黑斑就像一片艾草的叶子一般,十分奇特。任秋玲想不起有哪种现实中的动物会长出这么奇特的花纹来。 梅老道一伸手,却将包递给了任秋玲。 任秋玲大惑不解,明明梅老道说的是“物归原主”,那么应该把包递给邹衍啊?为什么会递给自己呢? 邹衍用命令的口气说:“接着吧!”似乎也不觉得梅老道做错了。 任秋玲疑惑的接过包,掂了掂,觉得也不重。皮毛的触感很好,就是有一股子动物的臭味。她试着将包斜挎在肩上,确实给自己增添了不少的野性美。任大小姐只要有礼物收就开心了,笑嘻嘻的对任老道说:“多谢多谢,改天我请你吃饭!” 梅老道笑而不语。 这时外边传来车喇叭的声音,只见一辆银灰色的轿车缓缓驰入任园。 趁着老道、邹衍转头的工夫,任秋玲赶紧把那包取下来放到旁边的茶几上——那包的臭味很浓,她表现出喜欢那是出于礼貌! 邹衍与梅老道同时起身,向轿车迎去。 车门打开,一个身材魁梧,面如满月的老和尚走下车来,“两位施主好久不见!”车里又下来一个年青人,正是李明博! 邹衍脸色一沉,问道:“智果长老,你是什么意思?怎么带他来?” 老和尚面不改色,笑呵呵的说:“这孩子叫李明博,是我的记名弟子。我带他来,也是有事相请。” 邹衍看着李明博说:“记名弟子,不准你坐!你就给我站着,不然就滚出去!”不知道为什么,邹衍从第一次见到李明博开始就讨厌这个人。 任秋玲站在邹衍身后,看到李明博涨红了脸,不由好生紧张。生怕两人又吵起来。 李明博闭上眼睛深吸口气,睁眼说:“好啊,我就喜欢站着。” 邹衍愣了下,气呼呼的转身一跤坐到原来的位置上去。智果长老哈哈一笑,说道:“果然果然,邹前辈还是那个小孩子脾气,一点都没有变。”走到邹衍身边,叫道:“让开!给我滚到上位去!” 邹衍睁眼怒视着智果长老,“你什么意思?坐哪儿不是坐?你给我坐上位去!” 智果长老吼道:“你好意思跟我们这些小辈争不?还不滚回上位?快去,我都要死的人了,没力气跟你吵架!” 邹衍出手抓住智果的手腕,看样子是要打起来了!任秋玲忍无可忍,尖叫道:“别吵了!”一指邹衍,吼道:“你给我坐过去!” 梅老道、智果长老和邹衍都愣了,三人相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邹衍顺从的坐到上位——今天他是主人,虽然看起来年纪比梅老道、智果小几十岁,但这个位置他也坐得。 任秋玲对李明博说道:“你,坐我旁边,这姓邹的敢吼你,我就揍他,我说到做到!”说最后几个字时,任秋玲对邹衍瞪大了眼睛。 邹衍低头的同时抿紧了嘴唇——这是典型的羞愧表情,他为什么会感到羞愧?任秋玲不懂,不过她现在在气头上,也不打算弄懂。 李明博站在智果长老身后,一副想坐又不敢的样子。智果微笑着说:“坐我旁边吧!” 邹衍也没有表示反对。 徐美娇在远处看着,只觉得这几人的关系非常奇怪,却又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地方奇怪。 “小娃儿,”梅老道对徐美娇说:“你去厨房看看菜好了没有?” 徐美娇知道这几人要谈正事,以自己的修为,这样的事情知道得越少越好,当然一口答应。 徐美娇离开后,梅老道说:“邹哥,兄弟有一事相求,还请哥哥答应。” 邹衍说:“请讲。” 梅老道说道:“这位李明博,其实是负责着与异能者、修真者接触的官员。我们跟他一直保持着合作的关系。我想请你也答应他,总之就是维护一方的和平与安定。” 邹衍不屑的说:“哼!我一觉醒来,你们原来已经当上了朝庭的鹰犬!我说你怎么这么好心,借个地方给我住,原来是有这样的图谋。我送你四个大字:恕难从命!” 梅老道羞愧难当,只是叹气。 智果说:“不然不然!你与那个人一战之后,时间已经过去了八百年。你是一梦初醒,天下却已经是一翻新模样了。再者说,我们修真者为了保护百姓,与邪修者之间的战斗从来没有停止,当年你也带领我们一起战斗过。如今我寿命将尽,只是舍不得这一方家园,才迟迟没有圆寂。你难道不肯帮我一把,让我安心的去吗?” 这一翻话说得声情并茂,话未说完,智果长老眼里已经含满了泪水。 邹衍迟疑的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用特别的方式让你多活几十年……刚才我测了你的脉像,确实是大限已近,但是佛道两家哪里会少了偷生延死的法术?你到底为什么非死不可呢?” 智果叹息着说:“我已经推算过了,这一次真的是非死不可。邹施主,还请答应小僧的请求。” 邹衍沉呤不决。 李明博突然开口说:“我有个计划,如果邹哥答应的话,我们就把外勤组放到任园的前院,后院还是留给邹哥。不然呢,任秋玲就只好跟我去城里上班——她更喜欢这里,这里以前是她的家。” 任秋玲叫了声“啊?”这李明博分明就是在用美人计啊,想用自己套住邹衍。 邹衍第一次见到自己,确实表现出喜欢的眼神。但是肢体语言推断的结论,只能有百分之七十的准确率。后来这家伙一直非常讨厌自己,一见到自己就吼啊吼的,还总是没品的提自己欠他钱。他真的会因为自己上当吗? 任秋玲的心跳得好快,哪个女孩子不希望有人喜欢啊,哪怕那个人确实没品到极点?她希望邹衍答应,又怕邹衍答应。“我……我去看看厨房的菜好了没有?”任秋玲低声说,然后起身就想逃。 邹衍一把将任秋玲拉得跌到座位里,然后他说:“李明博,我确实小看了你。好吧!我答应!” 任秋玲只觉得脑袋一阵眩晕,快乐得想要大叫:“老天,终于有一个人喜欢我了!虽然他很没有品!”想到邹衍那可恶的德行,任秋玲又有些清醒了,听到李明博在介绍说:“人员有老马、黑皮和温小玉,他们主要负责任秋玲的安全。” 第八章:被爱恋妄想症 梅老道道号叫做梅望鹤,他看时机成熟,向后叫了声:“菜好了没有?” 徐美娇应声答道:“好了!” 不多时酒肉上桌,还特别的给智果长老备了素菜。徐美娇生怕招待不周,得罪了梅望鹤,亲自前来镇守着。 桌上五人也不再谈正事,只说闲话。邹衍因为两次中了李明博的算计,对这书生也刮目相看。大家有说有笑,任秋玲最是开心,笑得脸都僵了。 不多时,大家吃饱喝足。 徐美娇看时机差不多了,上前问道:“今天的饭菜还合口味不?” 梅老道乐呵呵的说:“好吃好吃!辛苦你了,还没有吃饭吧,快坐下吃一点。” 这句话一说,徐美娇突然一下跪在梅老道面前,放声痛哭。把个梅老道吓得跳起来,连忙去扶徐美娇,问道:“我怎么得罪你了?怎么一下就哭了?” 梅老道一生不曾娶妻,主要就是觉得搞不懂女人。这时看到徐美娇莫明其妙的大哭,更是觉得自己做得对,省了多少烦恼啊。 徐美娇坚持跪着,说道:“小女子徐美娇,是伶丁门北派的。我用个纸人经营了三年,终于让那纸人变成了歌星,可是不知道怎么得罪了同门的高人,不但杀死了我的金主,还一路追杀我。从天都到宾江,我躲过了五次追杀。求丹崖子前辈给我做主啊!”她心里认定梅望鹤就是丹崖子,所以有此一说。 梅望鹤说道:“原来是求丹崖子的,他是我徒弟,这个倒好说。同门追杀这事,也算到我头上。你可有怀疑的对象?” 徐美娇说:“当然有,我打听过了,宾江城里就有伶丁门南派的高手,名字叫做曾福安,就是他要杀我?” 梅望鹤奇道:“这就怪了,曾福安经营着纸扎店,专心挣钱供他女儿上大学。他确实投靠知守观,我也不是帮他说话,他真的没有离开过宾江啊?你只怕弄错了吧?” 徐美娇听到曾福安投靠在知守观门下,浑身颤抖起来,说道:“原来如此,哼哼!”一边冷笑一边起身,说道:“他跟你们熟,你们就人帮他不帮我。天底下哪里还有讲道理的地方?算了,我自己惹的事,我自己解决吧!”说着就要走。 梅望鹤不由苦笑起来,说:“这个小娃儿,莫要乱说话。伶丁门高手多了去了,主要集中在伶丁洋那边。既然我答应你要帮你,当然要帮到底。这样吧,你随我去,明天就是知守观祖师诞辰,到时候曾福安一定会来的。我让你跟他对质,是他的错,我亲手废了他!” 徐美娇拿不定主意,看看在场众人,想了又想,说道:“好!我就跟你去!” 李明博听到城里有什么伶丁门的传人,也是喜出望外,叫道:“等一下!这事情正是我们特事处要查的事情,这位大姐的事情也算我们一笔——明天我带人到知守观瞻仰贵派祖师,顺便看一下这桩公案!” 梅望鹤点头说:“在座诸位,如果不嫌弃的话,还请明天到观里一叙!” 智果起身说:“梅施主,老衲身体不便,只怕来不了,还请多多谅解。” 梅望鹤点头,对智果长老说声:“我省得!”带着徐美娇出了门。 那只黄鹤破空而来,落在门前。看到要搭乘两人,黄鹤伸脖子叫了一声,身体变得更加巨大。梅、徐二人乘上黄鹤,凌空而去。 李明博要送智果回去,也起身告辞。 任秋玲送二人出了门,悄悄对李明博说:“哎,我问你个事儿,是不是邹衍喜欢我啊?” 李明博说:“他喜不喜欢你,我倒不知道。不过你记得查宋一言的案子时,我们深夜出去了一趟,后来遇到鬼仙吧?” 任秋玲当然记得。 李明博说:“当时邹衍跟我都争着坐副驾驶位。我争,是为了以后不受邹衍的控制,是为了权术。邹衍争,只是为了坐在你的身边。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他最在乎的人,其实是你。” 任秋玲喜滋滋的,“那他还经常吼我?” 李明博说:“拜托,我不懂爱情啊!告辞。”坐上车带智果长老离开了任园。 任秋玲高兴了一会儿,才突然醒悟过来,“哎呀!上了李明博的当了!” 李明博以任秋玲为饵,让邹衍乖乖答应加入特事处;同时又以邹衍为饵,让任秋玲答应加入特事处。不但如此,他居然还把任园一分为二,前院变成了特事处行动组的公家财产,后院才是邹衍私人的。如此手段,确实当得起“高明”两个字。 任秋玲喜笑颜开的走回客厅,就听邹衍大吼道:“笑什么笑?还不快点把碗洗了,把地扫了?” 任秋玲这时心情大好,看邹衍也顺眼了,听他吼声也觉得中听了,“吃”的一笑,乖乖的去收碗。倒把邹衍吓着了,问道:“你吃错什么药了?怎么不跟我吵?” 任秋玲眼睛一横,抛了个半生不熟的媚眼儿过去,说道:“要你管。”抱着一撂碗就要走。 邹衍拦住她说:“快点放下来!我想起来了,你根本就不会洗碗,都洗不干净!” 任秋玲也不跟他争,就笑着把碗放下。 邹衍自己抱了碗,朝后院走去了。 任秋玲越想越觉得这邹衍是喜欢自己的,不然哪里会抢着洗碗啊?先乐了一会儿,才悄悄的走到后院厨房里,只见邹衍正蹲地上洗碗呢。 任秋玲鬼鬼祟祟的走过去,腆着脸说:“哎!我问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邹衍生气的把碗扔到水里,回头说:“你啊,患了被爱恋妄想症了!” 任秋玲好笑的说:“我怎么没有听说过这个病呢?只听说有个被迫害妄想症。” 邹衍回头一边洗碗一边说:“被爱恋妄想症呢,症状就是觉得天底下的人都喜欢自己,其实全是痴心妄想。还有啊,以后外出,你一定要带上那只皮包,它可以救你一命的。明白了吗?” 任秋玲听到邹衍自相矛盾的话,不由心里一暖,说道:“晓得了。” 两人一时无话,任秋玲觉得非常尴尬,跑出去找皮包了。那包味道不好,刚才吃饭时任秋玲就把它扔到一边了,想来还在客厅里。 过了一会儿,邹衍又抢着把地扫了,理由是任秋玲扫不干净。任秋玲心里直乐。 到傍晚时分,老马、黑皮、温小玉他们三人来了。 任秋玲把自己的发现跟推理告诉了这三人,老马说:“不错,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僵尸脸女孩的嫌疑确实加重了。但是,这些全是推理,完全没有一点证据支持。” 任秋玲也明白老马说得对,行为科学做出的推理问题就在于:非常难找到证据支持。像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行为科学家给出了相当多的推理,而且都言之凿凿。但是这些推理往大了说好象已经破了案了,往小了说,它只是可能性之一。不然一个案子被专家破出好多个结果来,那也说不过去。 客厅上方二楼那那间大屋子,现在已经被当成了办公室。黑皮和温小玉在搬东西——黑皮把子弹还给了任秋玲,他好象非常沉默,也没有说声对不起。 老马和任秋玲讨论着案情。 老马说道:“我的看法,徐美娇被袭击案疑点很多。首先,她被袭击的整体过程,只有一次可以被证实的,也就是你看到的这一次。其次,据她说袭击她的人法术比她高明,却不敢见她,而且次次都手下留情,让她次次都逃出生天。一次逃走,可以说是运气,但是连续五次,只能说太假了。” 任秋玲问道:“你的看法呢?” 老马说:“很简单,把她被袭击案和姚小桃失踪案一合并,真相立即出来了。徐美娇手下的歌星姚小桃,根本就不是纸人,而是一个正常人。因为合约到期,或者利益分配的问题,两人闹了矛盾,于是徐美娇杀死了姚小桃,然后伪装出一系列的被袭击案。她的目的就是让人误以为姚小桃是纸人,逃避法律的制裁!” 任秋玲觉得这推理实在弱爆了,但是没有点破,又问道:“那么,她为什么要到知守观去呢?” 老马嘿嘿冷笑,“知守观原来名为道圣宫,里面留有吴道子的真迹。徐美娇到那里去,意思非常明了……为了唐代吴道子留下的绘画。她是一个生意人,当然明白吴道子真迹的价值。但是她也知道,知守观防范严密,平常人根本就进不去。现在她以一个受害者的身份进入知守观,人家当然对她就放松了警惕。” 任秋玲说:“老马,我还真小看你了,你这些推理,简直可以当专家了!” 老马得意起来,“那是当然,李明博就是看中我脑袋聪明,才让我进行动组的。” 老马的推理问题在哪儿?问题就在于他只抓住了一点点事实,进行了合理的想象。老马抓住姚小桃失踪,与徐美娇被袭击五次均得以生还两个事实,得出了一个大胆的推论。 但是,案件没有侦破之前是有很多可能性的。任秋玲根据行为特征得出的推论,与老马根据部分事实得出的推论本质上都是案件的可能性之一。 只不过老马的推论不太靠谱一点。 第九章:夜审僵尸脸 任秋玲说:“老马,你的推理不符合徐美娇的行为特点。在树林遇袭时,她向对手求饶;在梅老道的黄鹤掀起狂风时,她一直躲在我身后,不知道该怎么办?虽然她个子比我高,但是那时候她却需要我的保护。她是一个被动的人,胆子不大,性格懦弱。她没有办法完成你说的那些罪行,至少一个人无法完成。” 她打开手提电脑,果然在桌面上看到张氏父子被杀案的文件。点开僵尸女孩的图片,任秋玲指着屏幕说:“再看看这个女孩,她有着强烈的攻击性,信心十足——她这样的人,才有可能犯下杀人的案子。” 老马厌恶的倒在沙发里,连看都没有看一眼电脑屏幕,“你凭什么置疑我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你是靠什么当上组长的我不想管,但是请你不要把自己当成专家,你见过的案子可能还没有我破过的多呢!” 黑皮与温小玉抬着一张办公桌愣在门旁边。 任秋玲听出老马话里侮辱的意思,猛地站起来指着老马的鼻子说:“我凭什么当上的组长,你说啊!”她的左手本能的摸着枪套。 “哼!”老马翻了个白眼儿,向后一靠,无所谓的说:“李明博把你夸得像朵花儿一样,这还不明显吗?论资历,论经验,你有什么资格当这个组长啊?” 任秋玲的左手摸住枪套上的扣子,愤怒让她脑袋一晕,手指轻动,打开了枪套。当她的左手触到手枪的瞬间,突然惊醒过来,心里想:“毕竟是队友,有争吵未必就要动枪!”她的左手从枪套上滑下来。 “好,我就让你知道,你推理中最大的漏洞是什么。”任秋玲的语气渐渐趋于平静,“你推论中的徐美娇,必须同时具有出色的谋划能力,还有超凡的伪装能力。不然她不能设计出这么精彩的计谋,也不能骗倒梅望鹤。对吧?” 老马靠在沙发后背上,两手抱头,手肘向外张开——这是典型的领地宣言——“不错,很多外表柔弱的人,其实是最大的阴谋家。” 任秋玲在心里嘲笑一句,“这家伙电视剧看多了。”她说:“如果她有出色的谋划能力,在与旗下的艺人出现纠纷之后,怎么会选择杀了艺人,让自己陷入到麻烦当中?” 老马轻笑道:“哈,你刚才说过的词儿,叫做‘激情杀人’。她一时冲动就杀了姚小桃,也有这种可能啊?” 任秋玲微笑起来,“好,就算徐美娇真的激情杀人好了。杀人之后,如果她有出色的谋划能力,完全可以装出一副可怜像,博取大家的同情。甚至可以嫁祸给他人,何必弄什么千里大逃亡呢?如果她杀了人,她一定希望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何必用自己擅长的纸人术袭击自己呢?那不是把大家的注意力全引到她的身上了吗?” 老马的表情凝固了。在电视剧里面,这种引人注目然后用计洗脱罪名的桥段很多,但是现实中哪有这样又聪明又愚蠢的罪犯啊? 任秋玲说:“假定徐美娇有出色的伪装能力,她完全可以改头换面一样生活,何必四处抛头露面,还大老远的跑到宾江来?再说,她图谋吴道子的真迹吧?哪里不能偷,偏偏到梅望鹤的道观里偷?那不是老虎嘴上拔毛吗?” 老马垂下眼睑,身体收缩——这是典型的防御动作,嘴里说:“你口才好,我说不过你。但是不代表你有能力破案。” 任秋玲问道:“现在你说,我是凭什么当上组长的?什么破组长,你把它当个宝,我还看不上呢,想当明天我就让给你!” 老马涨红了脸,一声不吭。 温小玉和黑皮放下办公桌,走过来劝道:“算了算了,都少说两句。” 任秋玲心里郁闷,走到窗前吹着夜风,一言不发。 窗外夜色如墨。 事实上,任秋玲工作以来就以大小姐脾气,说话冲闻名。每个与她一起工作过的同事都说她难以相处,而领导也是这么看她的。但是她也有自己的苦衷,在刑侦这一块儿,一直都是男生的天下。每一个她的同事都不相信她的能力,觉得她就是一个花瓶,一定是靠着见不得人的手段才爬上来的。 “算了吧!不要这么拼了!”她的好友小贞的话又一次在她耳边响起,“没有人相信女人能够破案的,你再努力也没有用。不如早些嫁人,图个安稳。” 任秋玲咬紧了牙齿,默然屹立在窗口前,不动如山。 任园外突然传来骂声,“丫的,涂成这个样子吓你爹啊!给我老实点,信不信我揍你?”却是邹衍的声音。 然后一个恶毒的声音响起:“呜呜,我杀了你,我一定会杀了你!” 随着声音,邹衍只手拎着一个瘦小女孩的脖子走进任园。那女孩相貌恐怖,黑眼圈、黑嘴唇,一张脸上毫无血色,倒像是国宝大熊猫似的。 任秋玲惊叫道:“僵尸脸女孩?” 老马闻声跳起,温小玉、黑皮都涌到窗前向外望。 没想到这个案子的嫌疑人这么快就出现在大家的眼前。四人赶紧跑下楼,防止邹衍真把那女孩给杀了。 邹衍推着僵尸脸女孩来到院中,对跑过来的四人叫道:“打水给她洗个脸!我看她这样子就想揍,已经忍了很久了!” 来这之前,李明博就已经交待过,邹衍是修真者,而且脾气挺大的,叫老马他们让着这恶人一点。所以邹衍话音刚落,温小玉就跑去打水,任秋玲就跑去找毛巾。 僵尸脸女孩眼睛通红,嘴里依然发出诅咒般的声音:“我要杀了你,我会让你们全都死无葬身之地。我发誓!” 邹衍厌恶的说:“不劳您操心!先洗把脸,再考虑怎么杀我们,不然我先把你打个半死!”这时温小玉已经端了一盆水来。邹衍毫无怜香惜玉之心,硬把那女孩的头按到水中。女孩的诅咒从水里咕嘟咕嘟的冒出来,把水染得漆黑——其实是她的化妆品溶化了。 连洗了两盆水,那女孩的脸依然惨不忍睹。第三盆水端来后,邹衍不耐烦的说:“自己洗!不然我亲自侍候你!”那个女孩这时已经沉默了,表现得很沮丧,接过毛巾自己洗了把脸。这下效果出来了,原来是个很清秀的女孩,一双眼睛尤其漂亮,是杏眼——而且估计是甜杏,含糖量满高的。 “我封了她灵力,让她使不出一点法术——交给你们了。”邹衍打着呵欠,向后院走去。 任秋玲找了间空房间作为审讯室,其实里面就三把椅子一张长桌,其它什么都没有。不过她擅长的是肢体语言分析,审讯室的情况反而更利于观察女孩的反应。 任秋玲叫温小玉和黑皮站在女孩身后保证安全,让老马坐在自己旁边搞记录——她的摄影机还在原单位的宿舍里,没有取来,只好将就用笔记本上的摄像头暂时将就一下。 “姓名?” “……” “年龄?” “……” 僵尸脸女孩无动于衷的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斜着眼睛不屑的看着任秋玲。不管问那姑娘什么,她都一言不发。 老马说:“组长,这样问不行。我来试试吧!”任秋玲点头。 “孩子,你家在哪里啊?” “……” “孩子,我们是好人,你跟我们说,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 “……” 任秋玲轻声说,“老马,我们出去一下。”两人走到审讯室外面的走道里,任秋玲说了三个字,正是这三个字改变了审讯的状况。任秋玲说:“红黑脸。” 红黑脸是审讯技巧中比较常用的,而且非常有效的一种技巧。它需要两个审讯员配合使用,其中一个扮黑脸,恐吓、威胁、羞辱嫌疑人。这样造成一个间离效果,让嫌疑人对这个审讯员产生厌恶的情绪。这时候,另一个扮红脸的审讯员上场,他的角色是同情嫌疑人的,他安慰、鼓励嫌疑人,造成嫌疑人对他比较信任,觉得他是站在自己一边的感觉。然后,由红脸引导嫌疑人说出事情的真相。 之所以一定要一个扮黑脸,一个扮红脸,就是为了有个对比,造成嫌疑人强烈的情绪波动。他对黑脸越是厌恶,就越想通过红脸摆脱黑脸,红脸成功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老马当然懂得红黑脸技巧,他看了一眼对面门上玻璃里自己的影子,觉得果然黑脸由自己来扮更适合。 “老马,你什么意思啊?怎么对这怪物这么好?你不要审讯了,帮我冲杯咖啡去!”任秋玲吼道——她已经开始扮黑脸了。 老马默默的走开——这是让黑脸充分发挥的必要条件。 任秋玲回到审讯室里,嘴里发出轻蔑的“啧啧啧”声——女性通常用这样的声音表示不屑,“看你穿的鞋子,都脱了漆了(其实那只是个泥点儿)。” 那姑娘弯腿想把自己的鞋子藏起来——有反应了。 任秋玲趁热打铁,“再看你穿的这身衣服,这叫什么东西啊?我告诉你,吸血鬼都是一帮懂艺术的贵族,怎么会穿这种廉价的地摊货?你是花十块钱淘的旧衣服吧?玩不起就不要玩知道吗?” 姑娘突然紧握双拳,眼睛瞪大,再次发出那种低吼声:“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她想冲过来,不过被黑皮和温小玉按在椅子里动弹不得。 任秋玲轻笑着说:“哈?还想杀人?你杀过人吗?” 那姑娘气得浑身颤抖,“如果不是那个野蛮的混蛋封住我的灵力,你们都死了上百次了!我一定会杀了你的,我保证!” 野蛮的混蛋,指的是邹衍。 第十章:好心的老马 任秋玲的计划,就是激怒这个姑娘。人一愤怒,往往会失去理智,会主动吐出更多东西。 “城东区张氏父子,是你杀的不?”任秋玲问。 姑娘叫道:“是我杀的,就是我!” 任秋玲脸上表情有些紧张了,说道:“我不信!你怎么杀得了两个人,而且是两个男人?” 姑娘轻蔑的说:“哼!我现在才知道他们姓张。得罪我的下场只有死!那个老乌龟居然敢跑来问我,包夜多少钱?我骂他,那个小乌龟竟然想打我!是他们自己找死!” 任秋玲嘲讽似的说:“吹牛吧?人不是你杀的,你编个故事来吓唬我的吧?” 姑娘尖叫道:“就是我杀的。我告诉你,我会纸人术!我师父是蒙克虏!我找到那两只乌龟的房间外面,从窗户扔了个封目怪进去,把他们的头全部拉断了!其实他们看见封目怪的时候就吓得半死了,真是窝囊!” 蒙克虏,那个特事处的梦魇居然又出现了。 任秋玲脸上的表情凝重起来——这是故意要给嫌疑人一个错误的信息,让她以为她真的吓到审讯员了。 “那么,徐美娇是怎么回事?”任秋玲问。 姑娘说:“我就是要杀她,才找到这里来的。如果不是那个狂妄的野人,你们都被我杀了!” “狂妄的野人”指的还是邹衍。 “姚小桃呢?她在哪里?”任秋玲问道。 姑娘哈哈大笑起来,“那个不要脸的东西,留在世上只让人恶心,我早就把她给杀了!” 任秋玲正要问这些案子的细节,这时审讯室的门突然开了,老马端着一杯咖啡走了进来——按照红黑脸的计策,这是交换审讯的暗号。 任秋玲向老马使了个眼色——但是眼色这种神秘的讯号只能用在相互间非常默契的朋友身上,显然老马跟任秋玲目前没有这样的默契。他端着咖啡走过来,说道:“组长,刚好有个人找你,要不……”意思是他要接手审讯了。 如果现在不换班,那个姑娘肯定会察觉这个计策,审讯就会变得很难。任秋玲只能端着咖啡走出审讯室,来到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品尝咖啡的苦涩了。 这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任秋玲接起电话,“喂,你是谁。” “阿玲,”手机里传来任志豪的声音,“我要离开宾江了,走之前,想跟你说一声……我要到南方去,我一定会东山再起,一定会让你重新变成任大小姐的。”年近五旬的任志豪,依然选择了打拼。 任秋玲说道:“爹,你有没有想过,我们是一个家庭,不是任志豪的附属物。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妈离开你是对的。你真的从来就不考虑我们的感受,你喜欢一个人扛所有的事情。真的,你想过没有,我们是人,不是你的宠物?” 任志豪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悲凉,“阿玲,连你也这么说我……我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上大学,得到的就是这几句话?算了,那个男人对你好不好?如果他欺负你,我带你一起逃。” 任秋玲知道父亲嘴里的“那个男人”指邹衍,在父亲心里,依然觉得自己已经卖给邹衍了。“爸,你还真自信啊。你真的觉得你的女儿值三十斤黄金吗?他是我的朋友,特意来帮我的。” 手机那头沉默了很久,最后任志豪叹息说:“你还是长大了……”然后手机中传来“嘟嘟”声,他挂断了电话。 任秋玲走到窗前,看着灯光照耀下的院子。院子里,年幼的任秋玲一边跑一边叫:“坏爸爸,坏爸爸!妈妈快救我!”身后,任志豪发出“呜呜”的怪叫声,扮着鬼脸追着任秋玲。 两人追逐着穿过院子,消失在墙角的阴影下。笑声在院子中回荡,穿过了十多年的光阴,依然听得真切无比。 任秋玲潸然泪下,拿起手机拔通了刚才的那个号码,里面刚有人声她就叫“爸爸,爸爸!” 手机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您拔打的用户已经关机,请稍候再拔!”原来叫移动通信占了便宜,白叫了两声爸爸。 任秋玲两手捧着手机,无力的坐在沙发上。窗帘飘拂不定,院中白炽灯的光透过窗帘照在她脸上。光影变幻不定,她的思绪也变幻不定。 任志豪生意失败之前,母亲就坚定的与他离了婚。当时母亲问:“你要跟你爹过,还是要跟我过?”任秋玲将心比心,知道如果自己也离开了爸爸,估计他会马上垮掉的。于是她说:“我跟爸爸!” 母亲离开后,父亲发了疯一般的要把自己的生意做大,他就是想让那个离开他的女人后悔,然后向他认错。最后,他疯狂的投资行为没有给他带来成功,他欠下了一亿三千万的高额债务,比穷光蛋还穷很多倍。 事实上,任秋玲认为,在父母的婚姻中真正犯错的那个人,恰恰是父亲。母亲是一个成功的商人,而自己也是一个探长。但是这些成就在任志豪的眼里一文不值,他只知道这两个女人分别是:任志豪的老婆和任自豪的女儿。 父亲还要打拼,想给她幸福的生活。在父亲的想象中,那种幸福是握在他手心里的幸福,任秋玲不会要的。 她孤独的坐在办公室里,想了很久,眼泪也流了很久。夜已经很深了,外面传来脚步声——审讯结束了。 她赶紧擦干净眼泪,挺直了腰,做出一副坚强的样子。 “组长,把车钥匙给我下,我送曾梦书去城里——你也不想把她关在任园吧?”老马油滑的说。 任秋玲注意到那个僵尸脸女孩娇怯怯的躲在老马身后,看上去就像女儿依恋父亲一样。“她叫曾梦书吗?还真是个好听的名字。”任秋玲想:“可惜可惜!她的父亲希望她好好读书,她却犯下如此的重罪。”一边想着,任秋玲把车钥匙扔给老马。 老马接过钥匙,并没有多说,带着曾梦书、黑皮和温小玉离开了办公室。 任秋玲回到了任园中自己的卧室,幸好这里一切都保持着原样——床头柜上摆着还有维尼小熊,墙上贴着动画的美少女图片。她躺在暖和的床上,很快入睡。 天还没有亮,任秋玲突然惊醒,她突然发现昨天夜里自己可能犯下了大错。当老马走进办公室的时候,他站在曾梦秋的前面,无意识的挡住了自己的视线——这非常像是保护者的姿态。同时,温小玉和黑皮都避开了自己的视线——这是羞愧的表现。这三人以曾梦书为中心,分别站在她的前、左、右方,三人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的憎恶,反而非常的温和。 押解犯人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很明显,问题出在老马之后的审讯过程中。不知道曾梦书用了什么手段,居然骗得老马、黑皮和温小玉三人都对她产生了同情,并且决定保护她不受自己的伤害……实在是不可思议。 任秋玲跑去审讯室一看,那台笔记本还好好的摆在桌上。任秋玲试着开机,笔记本好象电力不足的样子,无法开机。 她心急火燎的跑下楼,从车上的翻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充电的插头——李明博把它放在车的工具箱里了,男人收拾的东西啊! 插上电源,任秋玲跺着脚等了十多分钟,这才重新开机。昨天的审讯记录果然没有删除——这已经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 任秋玲快进到老马审讯的记录查看起来。 老马:“孩子,别怕,有什么委屈就跟我说吧!” 曾梦书愣了一会儿,眼里流出泪来,“叔,你放了我吧!我不敢了,求求你放了我吧!”她软软的向地上跪去。 黑皮与温小玉两人拼命把她拉起来。 老马按照审讯的套路来,“你要跟我说实话,你不说实话我怎么帮你?” 曾梦秋说:“叔啊,我没有杀人。我只是看到一个红衣女人杀人。我想吓唬那个组长,才乱说的。你饶了我吧!” 老马声音柔和的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曾梦秋回答:“我叫曾梦秋,是宾江城青石街的人。去年考上的大学……呜呜……我不敢回家,怕爸爸骂我。” 老马问她看到了什么?据曾梦秋的形容,她看到的那个人很像徐美娇。她也不知道什么姚小桃,只是张氏父子被杀那天,她确实看到一个长得很像徐美娇的人出现在出租屋附近,杀了人之后离开了。 而本该在大学上课的她,却因为另一桩案件不敢去学校了。她说自己在天都遭到了小混混的绑架,而且受到了侵犯。她不敢得罪那个人,只好逃回宾江来。可是,她觉得自己丢了父亲的脸,不敢再去见父亲了,所以化了很浓的妆,整天东游西逛的,晚上就借住在朋友家里。 她的故事打动了老马,而且她不停的流眼泪也像一个真正害怕的、羞愧的姑娘。老马正义凛然的教育了曾梦书一顿,最后软了语气说:“别怕,我送你回家!” 任秋玲不由火大,高声叫道:“老马!” 她还第一次见到演红脸的审讯员,最后被犯人给说服了的。不过她也挺佩服,曾梦书还真不简单,如果不是自己懂得肢体语言,多半也给她骗了。 第十一章:你放跑了凶手 “那个姑娘我放了,”老马没有丝毫的羞愧,“我知道你对我有意见,如果是我提出放人,你一定不会放。所以就没有请示。” 任秋玲耐着性子说:“她说的一切都是假的。被侵犯也是假的,看到徐美娇杀人也是假的。” 老马翻了个白眼儿,“请出去,我要洗个脸!哇——”他吐出嘴里的牙膏沫儿。 稍候,老马才坐下来看昨天的审讯视频。 “看这里,她的脚尖开始指向门的方向了——这是逃跑动作,脚尖所指的方向,就是她下意识里想去的地方。”任秋玲指着屏幕说。这时老马才开始审讯。 “看这里,她说她不认识姚小桃之后,嘴角有个微抿的动作——撒谎成功之后,她的心情很愉悦,所以有这大约五分之一秒的微笑。” 老马睁着无辜的眼睛,茫然的看着电脑屏幕。 在曾梦书说到自己被侵犯时,任秋玲让画面一直播放,“看到了没有?她在撒谎。” 老马强忍着一个呵欠,说:“她就一直说,手都没有动一下,你从哪个肢体语言上看出她在撒谎的?” 任秋玲叹息一声,像是在为老马的智商感到悲哀,“就是没有动作才不对啊!对于一个姑娘来说,被侵犯这样的事情是非常严重的。一般情况下,一个被侵犯的姑娘会加强手部的动作,让别人相信她。同时她还应该有安慰动作——比如说抚摸颈部,搓手等等动作,让自己的情绪不那么激动。可是她呢,虽然声音听上去很悲伤,却没有这些动作。她从头至尾都在撒谎。” 老马浮皮潦草的看了眼电脑屏幕,像是他看的就是小孩子作业一样,“我不信你那套歪门斜道!我没有见过有人像你这样破案的:坐办公室里头,舒舒服服的喝着咖啡,看看电脑,手指头在电脑上比划两下,然后就破案了!哈,你当破案是过家家啊?真是胡扯!”他恼怒的起身走出办室,还把跟他无冤无仇的门摔得山响。 任秋玲无力的趴在电脑面前,觉得老马不应该叫老马,应该叫老牛,一个字:犟! 早上,她带着老马他们来到徐美娇遇袭的地方,采集几种怪物的足迹,还有现场遗留的一些东西。 触目惊心的场面让温小玉不时发出惊叹声:“哦哟,乖乖,这么厉害呢,连树都给搞断了!” 老马是刑侦好手,很快就把足迹凝成了石膏脚板。 通过足迹比对,封目怪的足迹跟张氏父子被杀案中留下的半个脚印吻合——两个案子可以并案了。 在老马他们搜索现场遗留的证据时,任秋玲回忆着怪物出来的方向,信步向前走去。 她相信自己能够找到一些证据,因为两个现场都有同一个特征:粗糙。明明是灵异类案件,可是在张氏父子被杀案现场,却留下了怪物的爪痕和脚印,在这个现场也留下了不少的足迹。 作案者没有经验,也没有精心的策划。 从徐美娇遇袭时的经历看来,罪犯可能很享受被害人的惊叫,恐惧,慌乱。所以,第一次派出的怪物是体型巨大的封目怪,后面派出的是有短程攻击能力的拔舌怪,最后派出的才是速度与力量都非常惊人的五封怪。 所以,张氏父子被杀时的情境可能是这样的:父子两人因为贫穷,同住一屋。这时怪物出现,用利爪挠着墙皮发出刺耳的声音。父子俩人同时惊醒,然后怪物扑向了儿子——虽然罪犯没有进行策划,但是却很容易的把第一个目标锁定在了儿子身上,干翻年青力壮的青年,剩下的那个老头就很容易对付了。 但是现场看到的情况却是:儿子的尸体压在了父亲尸体的身上。 张父面对如此凶恶的封目怪,依然扑了过去,同时叫儿子快走! 怪物一把拉断了张父的头,并且压断了老人的锁骨和部分胸骨。 儿子并没有逃跑,看到父亲死去的他气愤得失去了理智,也扑过去和怪物拼命。怪物很容易的解决了他。 按照罪犯的心理,他应该折磨一下两人,听到两人痛苦的哀嚎会他让更加开心。但是张父舍身救子的场面刺激了他,让他匆匆杀了人,就离开了现场。 这个罪犯,可能跟父亲的关系很好,父亲很爱他。 任秋玲沿着林中怪物踏出来的小径向前走,很快就来到一株茂盛的雀不踏前面——这株灌木足有一米二三,用来隐藏罪犯最好不过。 在灌木的后方,任秋玲找到一双黑色的皮手套,看上去是小女生会喜欢的那种,手套口还装饰着绒毛。她用摄子夹起手套,放入到透明的物证袋中,然后提着物证袋回到现场。 “请问一下,曾梦书的父亲是不是开着一家纸扎店?”任秋玲说。 老马愣了一下,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任秋玲冷冷的问:“她父亲是不是叫曾福安?” 老马本来在检查着落叶间的一块蓝色塑料,听到这话迟疑的站起来,说:“怎么了?” 任秋玲说:“她就是凶手!曾福安是纸人术南派传人,所以,曾梦书也会纸人术——你放跑的,就是凶手!” 老马像是被惊呆了一样,手中的摄子掉到地上,眼神空洞的看着天空,然后他抬起手,用力甩了自己一耳光。“我放跑的,我把她抓回来!”老马叫道:“走!”他对黑皮和温小玉挥了下手。 任秋玲知道老马的感受,自己是新手时也犯过类似的错。“我开车!”她跳上车。 奥迪车驰向宾江城。 他们当然扑了个空,纸扎店早就关门上锁,空无一人了。 当然还有条线索,就是今天是知守观祖师的诞辰,根据梅望鹤的说法,曾福安会到观里参拜祖师——其实是别人的祖师。所以,有可能会在那里见到曾福安,找到一些线索。 任秋玲拿起手机,拔通了李明博的号码,当手机里传来李明博的声音时,她把手机递给了老马,“你向领导汇报。” 老马表情狰狞的对任秋玲竖起了大拇指,表示“你狠!”然后把抓到罪犯,因为自己的失误又放跑了罪犯一事向李明博说了一遍,最后他说:“请求领导给我一个将功抓罪的机会,我一定会亲手抓到罪犯,让某些人看看。”他把眼睛横着瞄了眼任秋玲。 任秋玲面无表情。 手机中,李明博说:“你们在哪里,等我会儿,我立即带人支援你们!” 李明博开着他的车,还带了两辆伪装成客车的防弹车前来。 这些人马浩浩荡荡的开到曾经发生打斗的树林那里,然后第一辆车上的“乘客”下了车,分别是七八位专家和二十多个负责保护专家的特勤队员。专家们对曾经发生过超自然打斗的现场非常感兴趣,立即命令特战队把封锁线布起来,他们好进行研究。可能他们是想通过研究超自然打斗的痕迹,寻找术法应用的一些规律吧? 第二辆客车继续跟着任秋玲前进,当他们来到知守观时,时间已经是中午一点过了。 看到来了这么多人,知守观的道士们也慌了神,有的跑进道观大叫,有的呆在原地像木头人。 “你们是什么人?”一声大吼从道观里传来,声音中气十足,带着上位者的镇定与自信。然后一个脸微黑,身材微胖的中年道人手持拂尘从道观中走出。 李明博他们下了车,然后向这道人走去,“丹崖子前辈,好久不见了。”李明博微笑着说。 这道人正是当今知守观的掌教丹崖子,据说他的道号来自知守观附近的一座奇峰,那峰上岩石含铁量高,颜色朱红,得名丹崖峰。 看到李明博,丹崖子的表情才温和了些,问道:“李科长,这么兴师动众的,到底是为什么啊?” 李明博把他拉到一边,轻声的把情况跟他讲了一下,然后问:“曾福安在观里没有?”丹崖子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的眨了下眼睛,“他的纸人术非常厉害,如果太上长老不在的话,我没有绝对把握拿下他。万一他爱女心切,动用术法伤到人就不好办了。” 李明博点了点头,抱着丹崖子的肩膀说:“也不急,我们哥儿俩先喝两杯!” 任秋玲看丹崖子头尽量远离李明博,身体也尽量避免着与李明博太过亲热——这是对一个人厌恶的表现,不懂肢体语言的人都能看得明白。但是丹崖子却不敢挣开李明博,苦笑着说:“请请请!”任秋玲猜测,这是李明博的一种权术,只是她对权术没有什么兴趣,看不出李明博这么做有什么目的。 一行人进了知守观,才知道这家道观别有洞天。道观依山而建,沿山都有建筑,什么烹茶亭啊,紫宵娘娘殿啊,一路走来都是风景,看到最后只觉得审美疲劳,感觉人都要睡着了。 其实道观为了方便游客观光,也建了通往山顶的公路,搞不懂李明博在弄什么,硬是要任秋玲他们步行上山。不过看他装出对丹崖子介绍的景观很感兴趣的样子,任秋玲觉得他可能是想和知守观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十二章:伶丁门 沿山路而行,一路上见到的景色越发高雅古朴,路边的弟子也越发的温文有礼。不时可以看到有弟子在树林间举着画笔,对着山色写生,看到丹崖子等人也只是点头行礼。任秋玲暗暗称奇,觉得山上山下就像两个世界一般,山下是俗世,而山上是仙界。 前面是一座大殿,殿前两座石狮子,一座呈黄铜色,光可鉴人,另一座则长满苔藓,有露珠闪闪发光。丹崖子笑着说:“各位辛苦,请就在这里休息吧,我叫人给你们送膳食来。”李明博用手向山上一指,“也不多几步路,我们为什么不上山顶看看呢?” 丹崖子低眉说:“山上镇着恶魔,其实看看也没有什么事,不过只怕妨碍到各位的运程。”任秋玲看丹崖子下巴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然后摸了摸鼻子,暗想:“这是羞愧的表情,表示他撒了谎了。到底是出家人,撒谎就是没有底气。” 李明博哈哈一笑,带着众人进殿参观。 这殿名字叫做当风殿,里面供的又是雨师风伯、雷公电母等雨部众神。 丹崖子命人给这行人送吃的来之后,就想开溜,李明博拉住他说:“前辈,我们这次来,不仅仅是为了追查曾梦书,同时也是想保护知守观众人。任秋玲,把事情给掌教说清楚。” 任秋玲靠在柱子上虚弱的说道:“是这样的,罪犯的行为特点很像科莫多龙,对于猎物绝对不会轻易放弃。徐美娇被她袭击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我亲眼所见的。就在昨天夜里,她来到任园——应该是追踪徐美娇来的,而且很可能想再发动一次袭击。她应该在徐美娇身上做了什么标记,让她便于追踪。所以,现在知守观已经不安全了。” 丹崖子突然爆发了,“知守观有足够的实力保护自己,任何人要犯知守观也得掂量掂量。李科长,你带的这点人可能不够看,到时候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他伸手阻止李明博讲话,说:“意思我明白了,你们也是好心,好吧,除了山顶的道圣宫之外,随你们怎么布置,但是,”他强调说:“希望你们不要乱跑乱撞,特别是不要乱进门,知道吗?”说完一甩袖子,扭头就走。可能他被李明博缠得烦了。 李明博叫了两声:“掌教、掌教!”丹崖子装个没听见,连头都没有回。李明博苦笑一下,说:“好了,大家开始布置埋伏——调一支长家伙给黑皮,其他特战队员安排防线,狙击手自己寻找伏击点。如果敌人来了,我们就狠狠的干一仗,如果没有来,我们就当成是一次特别的演习。” 任秋玲立即听出李明博的言外之意,他其实并不太相信曾梦书会来。 特战队长沙哑着嗓子布置战场,这时有个戴眼镜的年青道士率道童给大家送来饮食。任秋玲靠在柱子上,对眼镜道士说:“法师,我想找个地方补补妆?” 眼镜道士“啊”的叫了声,好象没有怎么和女生打过交道的样子,脸一下红了,愣愣的问:“补妆?” 温小玉说:“就是想上厕所!” 任秋玲瞪了温小玉一眼。 眼镜道士恍然大悟,用手指着:“那边有厕所,就在公路附近,男左女右,非常好找的。”热情得好象要亲自带任秋玲去一样。 任秋玲向道士指的方向转身要走,温小玉说:“组长你的包。”走过来弯腰从柱子下捡起一个皮毛做的包,伸手递给任秋玲。正是那个有艾叶花纹的皮包,样式古老。任秋玲伸手去接包时,温小玉说:“这包好臭!” 任秋玲不情不愿的把包斜挎到肩上——她身上本来就挎着一个皮包,里面有些化妆品啊,卫生棉啊这些东西,这个老式包一背,倒让她有些像老片子里的双枪女将一样。 弗洛伊德说过:“没有人会忘记任何一件物品,除非你的潜意识想抛弃它。”任秋玲现在非常能够体会这句话的意思,那个艾叶花的动物皮毛做的包真的有股动物的体味,薰得她都不能呼吸了。她取了瓶香水,连带子和包一起喷了个遍,感觉好了些。 “嘻嘻!”几个特战队员讪笑着望着任秋玲,眉目之间满是好奇与暧昧。任秋玲骄傲的挺起胸,下巴抬起老高,向厕所的方向走去。 除了骄傲,她不知道用什么态度来面对男生那种笑声与目光。根据教科书的说法,当男生看到好看的女生时,体内的荷尔蒙会像火山一样喷发,让他们的行为变得怪异甚至疯狂,有时会做出不可想象的事情来。 任秋玲知道自己就算走开了,也会有不知道多少道目光盯着自己的腰,自己的屁股看——她只有表现出骄傲来,因为面对这样的事情,骄傲是女生的武器。不然呢,回头跟人家吵架吗?真的投诉他们骚扰吗?只有表现出骄傲来,让那些男生知难而退才是没办法的办法。 知守观为了方便游客,厕所也建得有些现代,甚至在洗手台后的墙上镶了镜子。 任秋玲解决了私人问题之后就走到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感觉到阵阵的悲哀,她看起来又憔悴又疲倦。她和李明博他们一起上山,但是没有任何一个男生考虑到她的体力不如大家,只是照着自己的速度来。任秋玲拼了命才跟得上这些家伙的脚步,现在没有累趴下,就算是奇迹了。 她洗了下手,水流在皮肤上的感觉让她振奋了些,然后她洗了脸,重新化妆。她想起妈妈给自己说过的话:“女人就是她看起来的样子。”真的,化妆对女人太重要了。哪怕你穷,哪怕你丑,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你会化妆,你就可以让自己看起来非常有地位——而且人家也会因此尊重你。 当她涂上口红之后,镜中的自己已经看起来非常的精神了。她对着自己的影子笑了笑,然后就惊骇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 镜中,自己的身后出现了一张脸,一张恐怖的脸,黑眼圈跟墨镜似的,黑嘴唇跟啃了蜂窝煤似的,一张脸白得跟粉刷过似的——僵尸脸女孩曾梦书! 任秋玲只希望这是梦,她眨了几下眼睛,希望幻像快点消失。僵尸脸女孩的脸并没有消失,反而咧开嘴笑了起来。哥特文化确实崇尚黑色,但是曾梦书哥特得不彻底,她的口腔舌头都保持着原来的颜色,在黑嘴唇的衬托下显得更红,像是刚喝过血似的。 任秋玲慢慢的转身,两只手撑到洗手池的台边。曾梦书确实就站在自己身后不足三米远,这个女孩的右手牵着两条铁链,拉着两只五封怪,像是拉着两条狗一般。 五封怪不安的移动着,不时伸出干瘦的爪子遥遥对任秋玲虚抓一把。 “知道吗?”任秋玲的声音在颤抖,“老马一直不相信你是凶手。” 曾梦书轻蔑的笑了声,低骂一句:“那个猪!” 任秋玲的右手悄悄的伸向枪套,手指颤抖得连枪套都抠不开——因为紧张时人体的血液会从四肢涌往身体的重要器官,所以人会觉得手脚冰冷,肌肉不受控制。任秋玲有些明白了,为什么曾梦书在袭击徐美娇时会用到一双手套,因为她是新手,她也会紧张。 任秋玲的情绪平复了些,“跟我说一说,你是怎么下得去手的。” 曾梦书牵扯着两只五封怪走到门口,松开链子叫声:“在门外守着!”两只五封怪出去了,她才回头说:“女巫探长,真的很巧,知道我在天都科技大学学的是什么吗?也是心理学。”她似乎对自己就学于名牌大学很骄傲,说到“科技大学”几个字时,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曾梦书慢慢走向任秋玲,“其实女生表面温柔善良,甜美可爱,但是每个女生心里都住着一个魔鬼。历史上的女性掌权之后,惨毒都要过于男性,如吕雉、武则天和慈禧。当你坐公交时被猥琐男贴身时,当你在酒桌上被人调笑时,当你无论怎么努力也得不到别人承认,只因为你是女生时,你有没有想过——杀人?你的心里,就没有住着魔鬼吗?” 任秋玲终于控制住了右手,掏出了手枪。她猛地拔枪对着曾梦书,但是枪抖得太厉害,她不得不用两只手托住枪,吼道:“我很愿意跟你探讨心理学——在监狱里!举起手来,你被捕了!” 曾梦书根本就无视那只手枪,信步从任秋玲面前走过,向深处走去,“你开枪打死过人吗?看到过脑浆和血液一起喷出的场面吗?喷出的血溅出无数红点,像夜空里的流星一样;人倒下了,血还在流,在人的头上流出一朵鲜艳的玫瑰。真是美啊!”她满怀向往的叹息着。 恐惧如冰水一般的包围了任秋玲,让她觉得自己手脚都木了,“你这个魔鬼!”她骂道。事实上,她这声吼非常干涩,但是她必须吼出声来,给自己壮胆。 曾梦书说:“魔鬼?哈哈哈!多谢夸奖。好了,我现在来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我为什么可以下得了手杀人。你是女生,所以你也知道女生成长的过程有多么的艰难。我们表面的温柔善良甜美可爱,都是被生存逼的,如果不那么样,我们就不可能活下去。但是,我们的心里都有着恶毒的怨恨,幻想着如果我拥有神的力量,一定把这个污七糟八的世界给灭了!所以,假定有一个女生突然间拥有了神的力量,你会怀疑她不敢杀人吗?” 任秋玲说:“你觉得自己拥有了神的力量,就是指纸人术吧?” 曾梦书像在舞台上演讲一般挥舞着宽大的黑袖,“纸人术,是西汉年间由齐三娘子发明的。她是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子,嫁给了一个没品的男人叫做邹衍。结果婚后十年,邹衍嫌她年老色衰把她给休了。齐三娘子四处乞讨为生,最后有几天时间粒米未进,她在生死之间剪了一对蝴蝶,没想到那对蝴蝶竟然双双飞出窗外。于是她发明了纸人术,并且一生都在教妇女们剪纸,也没有再嫁。” 看得出,曾梦书的情绪非常激动,她走来走去的,声音也高亢很多。任秋玲的枪随着曾梦书转来转去,心里却又悲又惊。悲的是从古代起,女人的命运就是悲惨的;惊的是没想到齐三娘子的故事里也有个邹衍,不知道和自己认识的邹衍有什么关系。 曾梦书说:“到了宋朝,纸人术经过数百年传承,已经有了自己的门派,称做伶丁门。但是,当时的门主辛八妹却和一个男子进行了一场战斗,结果辛八妹再也没有回来。此时岳飞惨死在风波亭,宋朝的天下被外族入侵,纸人术由此一分为二。位于北边的广大地方,那里的外族疯狂镇压反抗运动,纸人术迫于生存需要,只能发展伶术,于是形成了北派只懂得召唤戏子的现象。而位于南方的纸人术传人,因为要抵抗外族入侵,非常重视丁术,于是形成了南派只会召唤兵将的局面。” 任秋玲的举枪的手非常累,她放下枪说:“然后呢?你的故事很精彩,但是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曾梦书回头说:“纸人术的传承故事,本身就是一部女人的血泪史!齐三娘子也好,辛八妹也好,结局都那么的悲惨。我们为什么不反抗,我们为什么不释放心中的魔鬼?” 任秋玲再次举起枪,现在她非常肯定自己敢开枪:“举起手来,如果你不投降,我就毙了你!” 人世间最恐怖的罪犯,往往不是那些武功多高力量多大的人,而是那些善于煽动善于诱惑的家伙,像希特勒、黑索涅尼这些人,他们杀的人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连环杀手。任秋玲相信眼前的这个僵尸脸女孩也有这种特质。她之所以跟自己讲这么多,就是想把自己也绑上她的战车,跟她一起反抗所谓的女人的命运! 第十三章:艾叶花 “举起手来!”任秋玲色厉内荏的大叫。 曾梦书微笑着慢慢举起手,黑色的衣袖缓缓滑下,露出她瘦骨嶙峋的手臂。 “趴到墙上!我真的会开墙,双手趴到墙上!”任秋玲大叫。 天花板上的灯发出“滋滋”的电流声,灯光一明一灭间,曾梦书偏着头看着自己,脸上的笑容非常天真,非常好奇,又非常诡异。那张笑脸,许久以后都还出现在任秋玲的恶梦里。 身后传来铁链拖动的声音,一只五封怪拖着铁链,从厕所的门口慢慢爬进来。 曾梦书脸上的笑意更浓,任秋玲看出对方的嘲讽之意。“砰!”枪声响的时候正好遇到灯灭,子弹爆炸产生的火花照亮了曾梦书的脸。她脸上的笑容依旧,只是额头正中多了一个弹孔。 任秋玲脑中嗡嗡的响着,“我杀死她了!”她想,却没有感觉到一丝胜利的欢乐,只觉得自己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灯一下亮了,曾梦书倒在地上,墙上溅满了血点,像满天的流星,一汪血流淌向洗手池下的污水槽,像一朵美人蕉的花朵。 任秋玲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尸体旁边的,她站着,明明不敢看却又不得不看那张年青的脸,曾经多么朝气蓬勃的一张脸啊,现在却一点生气也没有了。脸上还保持着那种嘲讽的微笑,两只眼睛里的神采却已经涣散了。 任秋玲用手捂住眼睛,痛哭道:“对不起,对不起!呜呜呜!”她已经虚弱得连枪都握不住了,手枪啪嗒一声掉到地上,她自己也蹲下来痛哭失声。 听老刑侦说过,干这一行必须面对杀人关。第一次杀死罪犯面对的心理压力之大,远远超出人们的想像。 任秋玲现在只想痛哭,把情绪都发泄出来,连身后的铁链声也顾不得了。 “嘻!”身后传来女孩的一声嘲讽似的轻笑,“你哭了?你还真没有用啊!”却是曾梦书的声音。 任秋玲只觉得后背发麻,伸手要去摸枪,却摸了个空。扭头看见曾梦书手里依然牵着两只五封怪——这一次五封怪用力的绷紧铁链,她必须身体后仰才能拉得住。 “嗬嗬!”五封怪的铁面具后面传来沉闷的吼声。 任秋玲心头火起,握着拳头慢慢站起来,直面曾梦书。 “只是一个纸人,你不必那么伤心。”曾梦书似乎非常享受任秋玲的反应,笑嘻嘻的说。 “你这个魔鬼!”任秋玲大吼一声,向曾梦书扑了过去! 曾梦书体格瘦小,力气不大,如果是突然袭击,自己多少练过两天,可能还有一丝活下去的希望。 曾梦书的眼里寒光一闪,她松开了五封怪的铁链。 五封怪,来自拔舌地狱的怪物,失去了眼口耳鼻舌之后,它们的怨气非常重,所以这种怪物非常厉害,速度、力量都是超一流的。 五封怪化成两团褐色的光团,向任秋玲扑去。四只前爪挥出尖利的破空声,向任秋玲身上抓去。 “这个愚蠢的女人!”曾梦书冷笑起来。但是零点几秒后,她的笑容凝固了。 “吼!”一声威猛的咆哮从任秋玲那个老式的皮包里发出,一团动物皮毛飞出来挡住了两只五封怪,五封怪四只前爪在那团动物皮毛上划出十六道伤口,每道伤口都在流血,绒毛乱飞。但是两只五封怪受动物皮毛一撞,分别从左右弹出,一只撞碎了抽水马桶,一只撞在洗手池上方的镜子上,撞出一个蛛网形裂痕。那怪物从墙下弹下来,在地面滚了好几圈才用爪子稳住身形,抬起铁面具,四个爪子着地,似乎在感应出现了什么新的怪物。 一只豹子出现在任秋玲面前,不停的摇着脑袋喷着鼻子,表现得并不那么威风。 曾梦书说道:“艾叶花纹豹?辛八妹的坐骑?” 任秋玲死里逃生,一边后退一边擦眼泪,她不知道这豹子是怎么来的。 曾梦书吸了一下鼻子,嘲笑着说:“可惜啊可惜,这艾叶花纹豹确实很厉害,不过嘛你并不会应用,你往它身上喷香水了吧?啧啧啧,还真是无知得可怜啊!” 任秋玲并不知道艾叶花纹豹的来历,也不知道喷了香水有什么影响。但是她发现曾梦书脸上微笑着,脚尖却悄悄的移动,手也摆出了防御姿势——她想逃跑!任秋玲大吼一声:“杀了她!”用手向曾梦书一指。 曾梦书转身就跑。 艾叶花纹豹并没有听任秋玲的去杀人。那两只五封怪已经集合在一起,并肩挡在花豹的前面。双方还没有进攻,似乎在衡量着对手的力量。 历史古籍中出现过艾叶花纹豹,这种动物曾经数量很多,民间传说称“三豹一艾叶”,说明这种生物曾经比较常见。现在看起来,这种豹的个头比金钱豹要大得多,体型只比老虎小一点,浑身皮毛也是黄底黑点,不过那黑点形状像蒿草的叶片。 对面的五封怪是人形生物,只是非常瘦,皮肤很脏呈现褐色,而且非常松驰,出现了大量的皱褶。 “嗒嗒嗒嗒”一只五封怪用指甲撞击着地面。另一只同样用指甲撞击地面做出回应。五封怪的交流听上去很像是用摩尔斯密码,但是这种只靠震动认知世界的生物能够理解指甲的撞击声。似乎两只怪物商量好了战术,忽然分开了。 艾叶花纹豹这时也动了,咆哮一声冲向左边的一只五封怪,那怪物立即转身就逃。右边的一只五封怪却跳上了洗手池的台子,在墙上猛蹬一脚,凌空扑向任秋玲。 好毒辣的计策!五封怪速度极快,一只引敌,引开艾叶花纹豹,另一只趁机干掉任秋玲完全没有任何的困难。 任秋玲后退两步,突然脚上一紧——地上“曾梦书的尸体”突然伸手抓住了她的脚踝,让她立足不稳,一跤坐倒! “嘎嘎嘎!”一阵干涩得有如木块摩擦的笑声从尸体嘴里发出,似乎非常得意的样子。这时五封怪已经扑到任秋玲的面前,漆黑的指甲划出风声,当胸向她抓来。 任秋玲百忙中本能的伸手臂一挡——这是本能的防御动作。五封怪的指甲擦着她的衣袖掠过,然后五封怪后退了一点。 艾叶花纹豹咬着五封怪的一只后腿向后拉。豹类生物本身速度就极快,这只艾叶花更是仙家的坐骑,速度不是更快?五封怪的一只爪子本来就在任秋玲大腿旁边,但是它不甘心被拖走,五个指甲都深深的抓入水泥地里,已经拖出了五道沟槽。 艾叶花再次一拖,五封怪临死反扑,举着的右爪蜷曲成钩,狠狠的向任秋玲的小腹抓来。 任秋玲用力蹬开死尸的手,坐着猛地向后一退,同时两腿一张,那一爪刚好落在两膝之间的空地上,只抓出五个深深的洞来。 艾叶花另一只前腿按住五封怪的脚,突然松口,扑到五封怪的后背上,张大嘴“啊唔”一声咬到五封怪的后脑上——豹类生物的必杀技,咬脑袋。五封怪手脚在地上如游泳一般的划拉着,艾叶花坚持着不动。 现在任秋玲面对着的就是那个伪装成曾梦书的怪物了。怪物现在头发雪白,满脸皱纹,老气横秋。任秋玲与怪物面面相觑,两人都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出惊恐来。 这怪物不知道是什么名字,只是一头白发极长,与她的身体等长,多少有些“白发三千丈”的味道。 一人一怪安静的对视很久,任秋玲才想起一个刚学到的咒语:“临兵斗者,皆陈列在前!”她不会做那些复杂的手势,就学着动画片里的样子,伸右掌正对着怪物。 白发怪物眼神中闪过一丝迷惑,然后叹息一声,自己起身向厕所的墙角走去,她直接走进墙中,留下一句话来,“反正我也杀不了你,你也杀不了我。何必浪费时间呢?”丝丝白发像墙上逆生长的白色苔藓,慢慢消失了。 艾叶花脚下的那只五封怪也变得虚幻,随着艾叶花甩一下脖子,那怪物也化成烟雾消失了。艾叶花回头给了任秋玲一个鄙视的眼神,垂着头向门外走去。 任秋玲只觉得好没意思,居然叫只豹子给鄙视了。艾叶花走到门口处,回头又望了眼任秋玲,非常人性化的呼出口气,摇了摇头,尾巴甩两下,示意“快跟上!” 第十四章:地狱鬼童子 找到手枪从厕所出来,任秋玲立即感觉不对劲儿。山风悠悠,四周寂然无声。“太安静了!”任秋玲觉得不对,因为自己确实打了一枪,距离厕所不远就是特勤队,应该有人听到枪声啊!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前来,这真的太不对劲儿了。 艾叶花慢悠悠的走在她前面,在一个路口处向上面走了几步——它想带着任秋玲走到山顶去。任秋玲说:“不对,这边!”说着自己向当风殿走去。艾叶花懒洋洋的跟在她的身后,似乎非常不情愿的样子。 当风殿前,两只石狮子依然如旧,任秋玲没有看到什么打斗的痕迹。殿内飘来食物的香味,引得任秋玲肚子都叫了起来,记得离开时,特勤队员们正准备吃东西呢。 走进殿里,就看到东倒西歪的特勤队员,其中有老马,温小玉,就是不见黑皮。 任秋玲用手探了下老马的鼻子,有呼吸,但是他倒在一盆鸡肉旁边,一动不动。任秋玲踢了他两脚,这个老刑侦却没有什么反应。 “姑娘别怕!”一声大吼从殿里神像后传来,紧接着“滋滋”一声响,一个道士从神像后跳出,手心里电光闪闪,无畏的扑向艾叶花。 “轰!”那一掌打在艾叶花的脑袋上,发出强烈的爆炸声。艾叶花的眼皮抬了抬,打起一点精神来,用头一拱,立即将那个打算英雄救美的道士拱得坐到地上。 道士连滚带爬,退开几步之后背靠柱子大声说:“姑娘快跑,我帮你挡住它!” 任秋玲不由一笑,说道:“不用怕,它是我们这边的。”看着满地的特勤队员,又不由起疑说:“这些人怎么全倒了?是不是你们下了蒙汗药?” 真是怀疑谁是贼,越看那人越像贼。任秋玲想起来了,丹崖子说过这样的话:“你这点人还真不够看的,到时候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如果知守观设了一个局让李明博钻,在食物里做点手脚就可以解释得通了。 那个眼镜道士,正是先前送食物的那一位。他扶了下眼镜,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观里修为不深的弟子也全睡着了,怎么也叫不醒。如果姑娘不介意的话,我倒有个想法。” 任秋玲以为这道士有什么主意,着急的说:“快讲快讲。” 眼镜道士说:“我想请姑娘当我的模特儿,不知道姑娘愿意不?唉!你都不知道你有多美!” 任秋玲哪有心情谈这个,气恼的叫道:“你在想些什么啊?现在的重点是救人!丹崖子呢?李明博呢?” 眼镜道士向身后一指,说:“他们在道圣宫。虽然道圣宫是本门禁地,不过姑娘仙子一般的人物,当然去得,我给姑娘带路。”说完一提道袍下摆,特意绕了个大圈绕过艾叶花,领着任秋玲出了殿向山上走去。 山顶是好大一块平地,四周建筑低矮——应该是弟子们的居室,当中一个大的穹顶建筑,就是道圣宫了。 在门外看,就可以看到道圣宫里并没有神像,却摆了很多矮几,上面陈列着画轴,墙上也满是水墨画儿。正当中一张画,颜色浅黄,纸质粗糙,却高高的挂着。远远一看,就见几团墨,也看不出什么好来。 任秋玲还在探头探脑的看呢,就听“啪”的一声,一粒子弹擦着自己的耳朵边飞过去。身后艾叶花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回头一看,艾叶花的鼻子上吃了一枪,两个前爪抱着鼻子不住的搓,似乎很疼的样子。 李明博从道圣宫里伸头叫:“任秋玲,快跑!这怪物交给黑皮!”宫里传来拉枪拴的声音。 任秋玲挡在艾叶花前面,“它是好的,它是好的,你们怎么分不清好坏?” 其实也怪不得李明博和黑皮,仙家坐骑他们只有在游戏里见过,在生活中哪里见过?艾叶花纹豹这种生物早已经灭绝,谁认得它是益虫还是害虫?先给它两下解决了再说,这才符合正常的逻辑。 李明博与黑皮半信半疑的从道圣宫外栅栏后站起,却只看到艾叶花郁闷的走向山下——豹子也有暴脾气的,当好人还捱打这可伤了它的心了,它可没有那个耐心听谁的解释,自己找地儿生闷气去了。 任秋玲看那只豹子走三步就回一下头,觉得可能它还有些舍不得自己,叫道:“艾叶花,回来吧,我会对你好的!” 艾叶花看了任秋玲一眼,立即想起这个女士给自己喷香水的事情,弄得自己闻起来像一朵花而不像一只豹子。对于它来说,这事儿不仅仅是味道的问题,甚至还涉及到尊严和爱情——有哪只母豹子会喜欢闻起来像朵花的公豹子?它加快了速度冲向那座红色的小山,很快就被绿色的树海淹没了。 丹崖子摆着高人的派头,双袖飘飘的从道圣宫门走出,居高临下的看着眼镜道士和任秋玲,不满的说:“不是说外人不准上山吗?真把我知守的规矩当成摆设了?” 任秋玲看着丹崖子的眼睛说:“曾梦书来了!当风殿的特勤队员和其他知守观弟子,全都趴下了!” 一旁眼镜道士痴痴的看着任秋玲,嘴里说:“是啊,这位仙子姐姐说得对!” 丹崖子皱起眉头看着任秋玲,似乎想看出任秋玲有没有撒谎。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丹崖子冷笑起来,“哼!知守观弟子哪里会像特勤队员那么没用?你撒谎也不看看对象!”他抬起头:“知守观弟子听令——都来道圣宫前面集合!”这一声叫显然用了术法,声音洪亮得有如用了高音喇叭。群山响应,叫声有如潮水一般一波接着一波,倒像有几十个人此起彼伏的大叫一般。 随着群山回声的渐弱,风声更响了,却没有人回应。 丹崖子面色凝重起来,“知守观弟子听令,无论是谁——全部赶来道圣宫——共同迎敌——” 随着这声叫喊,终于有人回应:“来了来了!”只见人影在山间树丛里跳跃不止,像是袋鼠在逃避敌人一般。不多时,约有二十来个弟子赶来,人人的服饰都青中泛白——在知守观,这样的弟子身份较高,平时负责的事务也比较重要。 李明博沉声叫道:“不行,我必须去当风殿去看一看。那些队员是我带来的,我想带他们一起回家。”说到这里,李明博的眼圈儿红了。听他的语气,他只以为那些队员已经死了。 丹崖子拦住李明博说:“不要轻举妄动,免得中了敌人的计策。” 任秋玲说道:“曾梦书擅长纸人术,纸人术怕火!也许可以利用这点打败她!”眼镜道士连连点头,“仙子不但漂亮,而且聪明伶俐,真是让我好生佩服!”说着话儿连连给任秋玲发射秋波。 任秋玲只能翻白眼。 眼镜道士想在美人面前表现一把,大声叫道:“胖师兄,借你后背一用!曲师侄,铺纸!容师弟,借你笔一用!” 小道士当中有人长得牛高马大,身体宽大,这时弯下腰,把后背给了眼镜道士;另一人在胖道士后背上铺上纸,又一人递了支毛笔给眼镜道士。旁边有人打开了墨盒,也捧到眼镜道士旁边。 眼镜道士挽好衣袖,用毛笔舔饱了墨,挥毫画下一支火把,伸手朝画中一捞,竟然从纸里面取出火把来。他随手递给旁边的道士,说:“把它插在四周,尽量保卫道圣宫。” 随画随取随插,不多时道圣宫四周全是火把,刚好围成一个圈。 任秋玲、李明博和黑皮看得张口结舌,没想到知守观竟然有这样的术法。 丹崖子点头以示嘉奖,转身从道圣宫里取出一支巨大的毛笔,盘膝坐在宫门前,闭目养神。 眼镜道士叫道:“各位同门,为了知守观的兴亡,不才斗胆调遣于各位!容师弟、王师兄,你去库房中取硫磺、焰硝等易燃之物,各位同门与我一道守住道圣宫。只消守到月上中天,祖师自然会出现帮助我们消灭来犯的敌人!” 这道士在知守观中身份可能比较高,并没有任何一个人置疑他的处置。 趁两个道士去库房的工夫,眼镜道士在画中画下一把剑,也是随画随取,随手递全身边的道士。只几分钟,每个道士手里都握了一把寒钢剑。眼镜道士说声:“胖师兄辛苦了!” 胖道士直起腰来,呵呵傻笑。眼镜道士也递给胖道士一把剑,自己竖剑念道:“邓朴王昌,助我毫光,魑魅魍魉,无处可藏。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道家咒语会直呼神名,显示自己能够命令神灵的不凡之处。“邓朴王昌”应该都是神名,但是道家的神灵众多,任秋玲也不知道这两个神是管什么的。 随着咒语声结束,任秋玲只觉得眼前的世界变化了——说不太清那种感觉,如果硬要形容的话,就是她觉得自己看到的任何东西都更“真实”了。好比以前看东西是标清,现在看东西是超清一样。 “咯咯咯,咯咯咯!”一连串小孩子的笑声响起,这笑声十分欢愉,却十分的干涩。只见火把之外,十来个笑容可掬的孩子欢欣玩耍着。他们路都走不稳,却非常开心,一直在笑。 眼镜道士叫道:“地狱鬼童子!这不是纸人术啊?” 地狱鬼童子可以分到吵闹鬼那一类中去,都是三岁左右就夭折的孩子。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亡,依然任性玩耍,却又害怕大人吼骂他们,所以他们的笑声对人有催眠的作用,而且对精神有一定的伤害——他们也是无心的,只是觉得这样好玩罢了。 看清了是地狱鬼童子为害,知守观众弟子都松了口气,一个个恶狠狠的仗剑走向鬼童子。 任秋玲叫道:“喂!不要伤害他们啊!” 眼镜道士回头说:“谨遵仙子法谕!”回头吩咐说:“吓吓他们就好!”那些道士把剑撞得“丁当”乱响,鬼童子果然受到惊吓,尖叫着逃走了。 此时山下传来嘈杂的音乐声,听上去像是有支乐队在开演唱会一般。 李明博、任秋玲面面相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第十五章:贞元封 众人之中,以李明博、任秋玲两人对音乐的鉴赏能力最高,听出来山下传来的是摇滚乐。在这大山深处,在道家观门之中,突然听到摇滚乐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随着音乐声,一辆暗金色的翼虎缓缓上山。在经销商的眼里,这种暗金色就是:“永恒的经典,贵族的奢华,精致的高雅。”在外行眼里,这种颜色就是大便色。 车型与城东区案发地附近出现的越野车一致,但是当时在探头里出现的越野车为黑色——可能是因为光线不足,或者是探头的质量问题,导致了误判。李明博他们排查了整个宾江城,也没有找到那辆黑色的翼虎。 那辆越野车慢慢开到距离道圣宫约五十米远的地方,一个黄头发的青年手提猎枪,忧伤的下了车,靠在车门上抽尽最后一口香烟,一口吐出烟蒂,然后非常臭屁的对天开了一枪。 “哈哈哈!”越野车里响起女孩子狂妄的笑声,然后一张僵尸般的脸探出车外,“大家好啊,我叫曾梦书!”她像歌星登场一般挥手致意,然后拉开车门走向黄毛青年。两人热情拥吻,看得知守观众弟子好生羡慕。 “这个姑娘,她渴望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渴望出名。”任秋玲对李明博说,“黄道十二宫杀手,btk杀手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滥杀无辜的。”李明博眨眼表示:“我懂了。”扭头对黑皮说:“有把握吗?”黑皮沉默的点点头。李明博低声下令,“必要时可以击毙嫌疑犯!”黑皮转身寻找狙击点去了。 眼镜青年走近任秋玲,“仙子姐姐,你有什么主意?” 任秋玲说:“曾梦书与黄毛那一吻,曾梦书是主动的,黄毛则是被动的,我猜测这两人的恋爱关系也是如此。同时,黄毛手里拿枪,可能不会术法或者术法很弱。曾梦书又这么的在意这个青年,在危急时刻,可以攻敌必救!”正说得高兴,却见眼镜道士正迷醉的嗅着自己的发香。 任秋玲心里恼怒,却知道战势很快开始,眼镜道士又极有本事,现在自己一方全仗这个道士指挥,不好破坏他的心情。于是她冷冰冰的说:“借剑一用!”眼镜道士如梦初醒,嗲着声音叫道:“什么借啊!你喜欢我送一把给你。”说话间双手递过宝剑。 任秋玲仗剑在手,突然眼睛圆睁,挥手一剑,将自己的头发割下一大缕,递给眼镜道士说:“喜欢闻,就拿去天天闻!” 眼镜道士满脸羞惭,低头接过头发,绑了个结塞入衣襟里面,这才接剑说:“得罪了。”转身指挥其他道士:“大家站到火把旁边,有怪物敢进来,我们就给它点颜色看看!” 道士们一手握剑,一手握小包的硫磺焰硝,分散到各个火把附近。 越野车旁边,曾梦书松开黄毛,突然转身看向众道士。 “来吧来吧!小美女,有什么招儿就使出来吧!”一个道士叫起来,其他道士哄堂大笑。 任秋玲皱眉,知道这帮道士只顾着说得高兴,却不知这样的嘲笑是曾梦书最忌讳的。现在曾梦书如果动手,绝对不会手下留情了。 曾梦书双手戏剧性的张开,像是要跳芭蕾舞一样。随着她手的挥动,越野车窗纷纷扬扬的飘出了无数纸片——好像是很多蝴蝶一起飞离花朵一般。 道士们安静了。 山风劲急。 丹崖子依然沉默的坐着,衣袍飘飞,他却有如磐石一般巍然不动。 曾梦书右手向前一挥,那些纸片有如归巢的鸟儿一般飞向众道士。还没有飞到一半,突然化做巨大的人形怪物。 这些人形怪物比封目怪还要高大,身体足有两层楼那么高,又肥又胖,行走缓慢。它们的外形和人差不多,只是没有鼻子——在鼻子的位置只有一个丑陋的黑洞。 后来知道,这种怪物同样是来自拔舌地狱,名字叫做剜鼻怪,力量在各种怪物中排第一,传说中就连地府夜叉每次制作剜鼻怪都会非常谨慎,几只夜叉按住受罚的恶鬼,用刀割去恶鬼鼻子后会一起松手,四散逃开。被它抓住的话,地府夜叉也难逃一死。 这种怪物速度极慢,如果对付单个的敌人,这种怪物可能没有什么用处,只要你会跑,一定可以摆脱它们。但是对付防御单位,这种怪物却极有用,它们就是怪物版的坦克,可以碾碎任何阻挡在它们前面的东西。 数以百计的剜鼻怪堵塞了道路,像缓慢流动的胶质潮水一般涌向道圣宫外的火把阵。 “呛啷”一声,有个道士手里的剑掉到地上,人也吓得晕倒了。眼镜道士立即命令拖开那个胆小鬼,防御阵形又松散了些。 剜鼻怪浩浩荡荡的涌到火把前面,道士们剑背身后,一把一把的硫磺焰硝扔到火把上,那火焰“轰”的一声瞬间伸长,燎然了前面的剜鼻怪。 剜鼻怪似乎不但是速度慢,而且好象反应也极慢,竟然不知道疼,一边燃烧一边走进火把阵中。 知守观的道士们拔剑对着怪物的膝盖乱砍,终于在剜鼻怪突破防线后几米处就把它们砍倒在地。那些倒地的剜鼻怪很快烧尽,依然变成一块饼干大小的纸灰。 那个胖大道士杀得性起,冲向跨过火把的一只剜鼻怪,举剑向怪物的膝盖砍去。“砰!”枪声响了!却是黄毛首先开枪,一枪击中胖道士的大腿,胖道士脚下一软,合身扑倒在火把上。那只剜鼻怪已经叫火把点燃,悬在空中的那只脚已经被烧光了,身体一软,扑在胖道士身上,却死死的抱住了胖道士。 胖道士被火烧得大声惨叫,仰起的脸上汗水与泪水一起横流。知守观众道士都在与剜鼻怪战斗,一时分身不得,光着急没有一点办法。 任秋玲与李明博一起扭开头,听着胖道士的惨叫声渐渐微弱,最后消失,两人却没有一点办法。 第一支火把熄灭后,冲进来的剜鼻怪多了一些。 知守观众道士苦战不退。 紧接着,第二支火把叫个剜鼻怪一脚踩熄。虽然那只剜鼻怪自己也被点燃,但是防线却已经岌岌可危。 知守观众道士节节败退,期间有个瘦弱道士被一只半边身体都在燃烧的剜鼻怪一把抓住脖子,硬生生捏死了。 李明博、任秋玲抬枪便打,帮着众道士守住防线。 第三支火把被一个剜鼻怪压熄了。 知守观众道士退到了李明博、任秋玲他们前面。眼镜道士满脸是汗,回头叫:“仙子,快走!我……”与他战斗的剜鼻怪举起燃烧的拳头,向他头上砸来。这时任秋玲子弹已经打完却不自知,连扣扳机。李明博抬手一枪,正打中剜鼻怪的左眼。剜鼻怪头向后一仰,眼镜道士已经举剑砍下了它的拳头。 这只剜鼻怪痛苦的嘶吼着连连后退,终于倒在地上,被火烧成一团纸灰。 眼镜道士回头冲李明博竖起大拇指,“好枪法,一枪命中眼部!”李明博却没有一点欣喜,认真的说:“相信我,我瞄准的是他的胸部!” 这时更多怪物冲了进来,眼镜道士举剑冲了两步,突然“哇”的喷出口鲜血,用剑拄地,不让自己摔倒——他伤得也很重,已经是强弩之末。其他道士也疲倦不堪,却仍然顽强的举起剑来。 丹崖子猛的睁眼,伸手向后一抓,道圣宫里的一幅画卷凌空飞到他的手心里。丹崖子依然坐在地上,将画卷用两手提了,张开那幅《山居图》对着怪物,嘴里叫道:“贞元封!” 《山居图》突然生出无尽的吸力来,数以百计的剜鼻怪像是突然被龙卷风卷起一般,一边吼吼一边旋转,最后全数被卷入画中。 丹崖子以双手虎口托着画轴,急速的将《山居图》卷起,用画轴上的红绳儿绑死,放到身体左侧。然后回头又凌空一抓,一张空白的画卷飞到他手中,他提笔在纸上画了几笔,然后将画一转,正对曾梦书,叫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画中却有一条河流,河上几朵火焰,被他咒语催动,火焰飞出,依然沿着火把所在的那个圆旋转一周,从火把之下升起十米多高的火焰来。火焰渐消,却有一条熔浆的河出现在原地。那河整个把道圣宫围了一圈,道圣宫现在就像是大地上的孤岛一般。 一株垂柳太接近熔浆河流,很快就燃烧成一支巨大的火把。道圣宫附近温度急速升高,火光映照之处,灼肤生痛。 说来慢,其实快,丹崖子用了两个术法,时间却只花了十几秒。战局形势又变,现在有一条熔浆的河流横亘在道圣宫与曾梦秋之间,如果纸人术真的那么怕火,可以说知守观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丹崖子起身对着曾梦书说:“曾姑娘,你能把纸人术练到这个地步,也非常的不容易。上天有好生之德,你走吧,我今天不想杀你。” 曾梦秋隔着熔浆的河流,偏着头看向丹崖子,似乎想看这人有没有撒谎。 丹崖子闭眼叹息说:“唉!你如果还是执迷不悟,我也只好开了杀戒了。”说着话时摸了下鼻子。 任秋玲心里也在叹息:“这丹崖子不太会撒谎,他闭眼的动作明显是阻断反应,摸鼻子明显是安慰反应——他完全没有信心。只盼曾梦书心理学考试不及格,不然怎么能够骗得倒她?” 曾梦书“嘻嘻”一笑,说道:“哦?老牛鼻子起了好心,要放我一马?好啊好啊!等我烧死两个小牛鼻子,再走不迟。”伸手一挥,两只五封怪抓住个道士飞奔到溶浆河边。那道士本来还在熟睡,一路颠簸把他弄醒了,这时大叫救命。 丹崖子怒塞胸膛,提着画笔走到熔浆河边,与曾梦秋隔河相望。 “掌教!救命!”那小道士一边挣扎一边向丹崖子求救。 丹崖子认得那个小道士,这孩子没有半点修为,平时下棋老是耍赖,输了棋就会哭泣,喜欢撒谎,喜欢吹牛,喜欢看着天空的云彩发呆。 小道士被举到熔浆河边,头发被火气一薰立即枯黄,他骇得叫声都变了,“掌教,救我啊!” 丹崖子心如刀割,伸手对曾梦书叫道:“放了他吧!” 曾梦书弯了下手指头,两只五封怪抬手将小道士扔到熔浆之中,那个小道士的惨叫声一直萦绕在众人心头——其实他早已经死了。 “砰!”道圣宫外的围栏某处吐出火舌,黑皮的枪响了。 子弹迎着曾梦书的眉心飞去。 第十六章:飞颅 黑皮躲在道圣宫外左侧的围栏后,内心非常煎熬。他是部队出来的,是狙击手里的标兵,无论固定靶还是移动靶,统统都难不倒他。可是,他从来没有用枪打过人。而且对面的敌人还是一个小姑娘——哪怕曾梦书的脸画得跟鬼似的,他也知道这是一个姑娘。在内心里,黑皮一直在为曾梦书辩护,一会儿想她可能是被逼着做坏事的,一会儿想她也许是年轻不懂事,总有一天她会后悔的。 直到曾梦书把小道士扔进熔浆的河流中,他抹了下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然后他终于下定决心,瞄准曾梦书开了一枪。 正义的子弹直直的朝曾梦书的额头飞去。 黑皮计算过距离和风速,他知道这一枪必中! “砰!”子弹击中曾梦书的额头,她的头在巨大的冲击力下散成一团雾气,然后她的身体也四散成雾气。 “嘎嘎嘎!”已经散成雾气的曾梦书发出嘲讽一般的冷笑,声音苍老而又冰冷。然后,那团雾气重新聚拢,变成一个佝偻着腰身,白发垂地的老婆婆! “花夜叉!不是真身!”丹崖子叫了一声。 花夜叉是夜叉中的女性,本身战斗力不强,但是却可以随意变幻形态,而且这种怪物可以在人间行走,不受阳气的影响。 “轰!”黄毛的猎枪响了,子弹击向丹崖子。铜皮的子弹在丹崖子的身前散开成一朵美丽的金花,然后“当当”的坠到地上。 丹崖子自己也受到冲击,后退了好几步。 “开花弹!”李明博怒吼道。开花弹是专用的暗杀弹,击中人体后弹头会自动的张开,给人体带来致命的伤害。通常只要一粒子弹击中身体的躯干,就可以立即要了人的命。哪怕是那些最毒辣的凶犯,也不会使用开花弹,因为这种子弹实在太缺德了。 越野车的门开了一条缝,曾梦书在车后座上坐直了,轻轻的挥了下手,更多的纸人飞出越野车外。 丹崖子退到弟子们身边,向后一招手,道圣宫里的那些画轴像受到什么吸引一般,纷纷的飘舞起来,十几张离他最近的画飞出宫外,一一掉落在他的脚边。 任秋玲叫道:“不要愣着了,快帮丹崖子前辈抱画!”看得出丹崖子使用的道术要有画才行,虽然他可以用手招画,不过如果有弟子们相帮,他的施法速度会更快。 丹崖子赞赏的看了眼任秋玲,说道:“只有山水画可用。”道士们来不及回答,纷纷跑进道圣宫。 曾梦书与丹崖子之间隔着熔浆的河流,纸人术怕火,按理说丹崖子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但是任秋玲却感觉不对劲,曾梦书一定有破熔浆河流的方法——因为丹崖子的脸上没有一丝轻松,反而非常紧张。而且他同意弟子们帮助说明了他没有信心。难道,曾梦书还有破熔浆河流的术法? 丹崖子悲伤的看着眼镜道士说:“你带受伤的师兄弟远离此地吧,你们也算尽了力了……” 眼镜道士坐在地上,喘息着叫:“誓与师门共存亡。”其他几个受伤倒地的弟子状若疯狂,一起怒吼道:“誓与师门共存亡。” “嘎嘎嘎!”熔浆河边,重新聚集人形的花夜叉尖声笑起来,慢慢的没入土中。召唤物的行动代表着控制者的心意,可以想见,此刻在越野车后座的曾梦书一定是一脸的冷笑。 “蓬!”“蓬!”“蓬!”如气球爆裂的声音中,那些飞在越野车外的纸人纷纷变形,成为了一具具白骨。这些白骨只有头骨脊椎和胁骨,飘浮在空中,像一只只由骨头组成的蝌蚪一般。一些白骨怪物甚至在体外附着多余的脊椎和胁骨,变成像长了翅膀的骨头蝌蚪。 “飞颅,这是大风地狱的怪物,可以御风飞行。”眼镜道士虽然伤重,却依然想和任秋玲讲话,他指着白骨怪物介绍着。 任秋玲正抱着一堆古画放到丹崖子身边,听了这话微笑着点点头。眼镜道士立即开心的笑了起来,浑然忘了伤痛。 曾梦书的声音传来:“疾!”飞颅“呼呼”的飞向丹崖子,像一颗颗的炮弹一般。 丹崖子早已经张开一副山水画,嘴里叫道:“贞元封!”画里生出吸力来,将那些飞颅全部吸入画里。 “疾!”曾梦书再次大叫。又有数十只飞颅呼啸着扑向丹崖子。 “贞元封!”丹崖子大叫,再次封印了这些飞颅。 局势变得胶着。曾梦书没有办法破了熔浆河流,丹崖子也没有办法攻击曾梦书。两人一个攻,一个守,最后的胜败就是看是曾梦书的纸人先用完,还是丹崖子的山水画先用完。 丹崖子的左侧,是已经封印了怪物的画卷,他的右侧则放着没有封印的画卷。 任秋玲与李明博都用光了子弹,这时只能帮着抱画。 黑皮瞄准了越野车的车窗,但曾梦书连头都没有抬一下,完全没有射击的机会。 这时知守观的道士们已经恢复了秩序,排成队伍源源不断的抱出画卷,然后由一个矮胖的年青道士将画打开递给丹崖子。 天色渐暗,沉闷的战局一直在持续,丹崖子左边的画卷已经堆成小山一般,他却没有移动一步,冷静的叫道:“贞元封!” 画卷居然没有生出吸力来!丹崖子疑惑的转过画一看,只见画面上一个的仕女拈花而笑,温柔而又美丽。那个负责递画的弟子已经十分疲惫,终于忙中出错,把一张仕女图递给了丹崖子! “嗷!”最前面的那只飞颅尖叫着一头将画撞碎,泛着白光的头颅正撞在丹崖子的胸前。 “掌教!”递画的弟子惨叫一声,伸手拉住飞颅白森森的尾巴——其实是尾椎骨。那只飞颅用力向前一挣,尖锐的骨头茬儿将那弟子双手划得鲜血淋漓!那弟子依然不放手,用力向后一拉,终于把张着大嘴想交丹崖子的飞颅拉得退了回来,飞颅张开嘴,像是笑了笑,一条骨蛇从他嘴里激射而出,一口咬中丹崖子。 丹崖子痛极惨呼,连连后退,脚后跟磕在道圣宫外的台阶上,一跤坐倒,手心中凝出电光,一掌拍得骨蛇碎成粉末!显然他恨到极点也怒到极点。 那名矮胖弟子奋力拉回手里飞颅,那飞颅扭头就咬。另外十来只飞颅狂叫着,把那弟子围在当中张嘴乱咬。 鲜血飞溅中,那个弟子惨叫着倒地。 “砰!砰!砰!”黑皮猛地站起来,狙击步枪连连开火,枪枪命中飞颅的头骨。几只中枪的飞颅掉到地上,头骨像皮球一般的弹跳,发出“空空”的声音。 “杀!”眼镜道士怒吼一声,再次举剑摇摇晃晃的冲向怪物群。“杀!”知守观的道士全都红了眼睛,舍命举剑冲向那倒地的同门兄弟。 任秋玲叹息一声,将手枪放回枪套,然后抄起一根画轴,像举着根烧火棍儿一般冲向怪物群。李明博已经吓得傻了,死死的靠在围栏上,两只手死死的抱住围栏。 丹崖子打开台阶上的一张山水画,正是《春山图》。这画采用的是铺天盖地式布景,画中三段留白,最远的山头画着一角屋檐,象征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纠葛。他虚弱的叫了声:“贞元……噗……”一口鲜血喷到画上,像是开了满山的映山红。 “轰!”越野车边的黄毛开了一枪,跑在前头的那个魁梧道士软软的倒下了。黄毛举枪大笑,声音被山风送出去老远,回声阵阵:“哈哈哈!哈哈哈!” 知守观的道士们没有退却,勇敢的扑到怪物群中,举剑乱砍。更多的骷髅头从众人的脚边滚了出来,一条脊椎骨倒跳到空中,又被一剑砍断。 任秋玲穿着高跟鞋跑不快,才到众道士身边,那些道士突然一起惊叫:“师弟(兄)!”然后一起闪开。只见那个被怪物围攻的道士用两条仅剩白骨的腿站了起来,摇晃着走向任秋玲。 任秋玲大惊,连忙闪开。 那个道士似乎已经没了神智,脚步蹒跚的向丹崖子走去。一边走,一边从他的身上掉下烂肉来。 丹崖子双手捂住胸口,微微睁眼看了下那个弟子,叹息一声,又再次闭上眼睛。 那弟子走出五六步,然后浑身剧烈的颤抖起来,身上的血肉一块一块的掉在地上,而他似乎已经不觉得疼痛,反而觉得这样更舒服一般,抖得更厉害了。众目睽睽之下,那个弟子抖光了一身的血肉,然后两只腿,两只手一起掉地,他仅用尾椎着地,像一条蜈蚣一般的摇摆着,游向丹崖子。 他变成了一只飞颅,与其它飞颅不同的是:它是血红色的。 黑皮冷冷的拉动枪栓,退出弹皮,然后填了一粒子弹,瞄准了飞颅的第五节颈椎。飞颅之后就是目瞪口呆的知守观众道士,还有任秋玲,这一枪如果打偏一点,后果不堪设想。 丹崖子盘膝坐在地上,双手掌心向上,像在运功疗伤。他的面色有如死灰一般,任秋玲猜他的心也如死灰一般。 已经游到丹崖子身前的飞颅张开大嘴,体侧的胁骨也完全张开,像是要抱住丹崖子一般。它扑向丹崖子。 “砰!”黑皮的枪响了,正打中飞颅的第五节颈椎。飞颅的头掉到丹崖子的怀里,脊椎和胁骨散得丹崖子一身都是。 丹崖子伸手抱住那个还有余温的头颅,慈爱的抚摸着,两滴老泪涌出眼眶,缓缓的流过面颊。 熔浆的河流变暗变窄,最后消失了,像是大地的伤口渐渐愈合了一样。 曾梦书大笑的声音从越野车里传来,然后上百只飞颅铺天盖地的飞向知守观众人——她一直都有实力召唤更多飞颅,之所以一次只召唤十来只,是为了消耗丹崖子的山水画。 任秋玲举着画轴,微笑着对知守观众道士说:“这一次,我终于跑得过你们了!”她没有退,举着画轴向前冲去。 “仙子……仙子……”眼镜道士伸手想拉住任秋玲,却脚下一软,扑倒在地上。在他半眼半闭的眼里,好多双穿着清风鞋的脚正越过自己,与任秋玲并肩战斗。知守观众弟子天青色的道袍在风中发出猎猎的声音。 “杀啊!”喊杀声离眼镜道士非常遥远,非常遥远,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一样。 第十七章:岳父大人 李明博看到任秋玲都冲到前面去了,不由感到羞愧,也抄起一根画轴骂道:“去它母亲的!不就是地狱生物吗?我死了跟你们一样!”也冲向怪物。 黑皮连连开枪,“砰砰砰!”正义的子弹击碎了一只只的飞颅。 一只飞颅扑向任秋玲,她双手握着画轴,像打棒球一般抡圆了用力砸去,将那只飞颅的头击出老远,还撞偏了另一只飞颅。这时,一只飞颅趁机扑上来向她的右肩咬去。但是一把剑带着风声直直的劈中飞颅,将它的头劈得砸到地上,然后一只穿着布鞋的脚用力的把那枯骨踩得粉碎——知守观的弟子冲上来了。 这个弟子用力过猛,肩膀轻轻的撞到了任秋玲。即使隔着衣服,任秋玲也能感觉到那个弟子的肌肉猛地一抖,像是被烫到了一般。更多的弟子冲了过来,挡在任秋玲前面,组成一道剑阵。 任秋玲多么想参加战斗啊,可是任凭她怎么拔拉,那些弟子就是不让她上前。她只有在后面跳着叫:“杀啊!打啊!”吼得嗓子疼,却一个敌人也打不到。 “砰!”黑皮开了一枪,又消灭一只飞颅之后,伸手一摸子弹袋——确实没有子弹了。他倒握枪管,一言不发的大步走向知守观道士组成的防御圈。 知守观众道士挥舞着宝剑,剑光组成一道光的网,没有一只飞颅可以突破这道防线。 “轰!”黄毛再开了一枪,一个知守观的道士倒下了——就是刚才救过任秋玲的那个道士,任秋玲记得他长着一张憨厚的脸。两边的道士向中间一挤,立即将防线再次堵死。 那个老实道士肚子中枪,肠子都流了出来,却还有口气,嘴里叫着:“妈,我痛,妈,妈!”声音焦急而又无助。 任秋玲蹲下用手摸着那个道士的脸,温柔地安慰说:“不要怕,会好的,会好的。”那个道士安静的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动了。 李明博跑了过来,蹲在道士身边只是叹气。 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音,像有很多只鸽子一起飞过。任秋玲抬头看时,只见天空中一片黑压压的云彩正以惊人的速度向众人压来,黑云中翻涌着头骨——数不清多少只飞颅正凌空扑向众人。 李明博站起来,看着天空的飞颅云说:“这一战之后,你可以跟我约会吗?” 任秋玲惊讶的叫了声:“啊?” 李明博弱弱的说:“你别误会啊,我只是,只是没有跟女生交往过……如果可以,你……你……帮我克服一下心理障碍。” 任秋玲很想答应他,可是飞颅已经扑来了。她的眼里全是大张着的黑嘴,还有空洞的眼窝。 她退了一步,肩膀靠在李明博的肘弯处。李明博温柔的一笑,然后就听到她怒吼道:“啊!”画轴立斩,打落了一只飞颅。这时黑皮已经赶到,他手里的步枪舞得“呜呜”生风,精确打落三只飞颅。 李明博、黑皮把任秋玲围在中间,全力的保护她不受一点伤害,就像她是个陶瓷娃娃一样。 任秋玲在心里骂了很多次“大男子主义!”终于逮住机会又打落了一只飞颅。 而天空中的飞颅依然无穷无尽的扑下来,像是永不停歇的冰雹一样。 越野车边,一些剜鼻怪、拔舌怪和封目怪已经蠢蠢欲动,随时准备扑过来。 知守观的道士又倒下了两个。 突然有个浑厚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咦?也是纸人术?”随着声音,无数只飞箭组成箭雨,将空中的飞颅尽数射下。 知守观众弟子欢叫起来:“曾师叔来了!我们有救了!” 丹崖子也满心欢喜,叫道:“曾福安,你终于来了!” 那个发出声音的胖胖的中年男人走到丹崖子身边,关心的问,“没事吧?” 越野车的车门开了,曾梦书走出车门,疑惑的看向道圣宫这边。 黑皮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他有两只枪,一支小口径狙击枪,另一支是手枪。他让曾梦书误以为自己的子弹用光了,其实他用光的只是步枪子弹,手枪里还有六粒子弹没有用呢。他想都没有想,抬手就是一枪。 这时,曾梦书前面的那只封目怪刚好一动,子弹打在封目怪结实的胸肌上,打出一个孔,却没有对那怪物造成实质的伤害。 “曾福安!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一个女人叫骂着,冲向刚走到丹崖子身边的那个胖胖的中年人,抬手就是一耳光! 曾福安居然没有反应过来,“啪!”耳光准确无误的打在他的脸上。 那个突然冲出来的女人正是徐美娇。徐美娇还要再打,却被曾福安握住了手腕,急得她大叫起来,“掌教,他就是要杀我的恶人,你要为我作主啊!” 曾福安争辩着说:“我都不认识你,杀你干什么?”徐美娇手被抓住了,拼命的用脚去踹曾福安。曾福安脾气甚好,也不动怒,凭由她踹。 丹崖子笑道:“我跟曾福安认识了十来年了,他心地很好,怎么会杀人?女士只怕是误会了。” 徐美娇急怒攻心,叫道:“果然你们是一伙的,梅老道骗我,我不活了!”一头撞向曾福安的胸口。曾福安伸手按住徐美娇的头,温和的说:“不急不急,今天事情很奇怪啊,怎么会有人用纸人术来攻打知守观?对面的道友是哪位师兄?”说话间他扭头向越野车这边看来。 怪物层层叠叠的围住了曾梦书,挡住了曾福安的视线。 任秋玲大声说:“徐大姐,要杀你的不是曾福安,而是这位高人。”她向越野车这边一指。 徐美娇本来呆在道圣宫后的一处隐秘地点,一直在安心的等待着丹崖子为自己作主,后来几个负责招待她的弟子突然离去,也没有说去做什么。她耐心极好,一直等到这时才出来,之前的战局她却一点也不知道。这时她向越野车旁一看,立即明白了,“高人”用的怪物正是攻击自己的那些,这事情可能与曾福安无关。 “对不起啊!”徐美娇柔声说:“有没有踢疼你啊!曾师兄……那什么,医药费算我的。” 曾福安淡淡的说:“好说好说。”松开徐美娇,扭头对越野车这边叫道:“知守观众弟子回来为掌教护法。我来会会这位高人!”伸手一抬,大约百多个穿着古装的战士从道圣宫的围栏后面站了起来,个个手里张弓搭箭,箭尖直指越野车这边的怪物。 知守观众弟子、任秋玲他们一起退回到丹崖子身边。 “啊哈哈哈!”怪物群中,黄毛放声大笑,“岳父大人,你真的对你的女婿下得了手吗?” 曾福安怒吼道:“闭嘴,敢占我女儿的便宜,你死定了!”一拍腰间皮袋,取出了一叠纸人来。 黄毛大笑着说:“哈哈,我岳父很多,每个都是这个德性。老婆,你出来吧!” 曾福安愣了一下,疑惑的看着怪物群。 怪物群分开,曾梦书低头走出,弱弱的叫了声;“爹!” 曾福安仰头叹息一声,怒目看着曾梦书,吼道:“我叫你去天都读书,你就给我去谈恋爱?还找了这么个东西来气我?” 曾梦书怒吼道:“读书读书,你就晓得要我读书!读出书来有个屁用啊!你不要管我了,我已经决定跟他过一辈子了!” 曾福安气得不行,连连深呼吸了好几口,才叹息着说:“女儿,你长大了!” 这一声叹息听在任秋玲耳里,却像惊雷一般。她的父亲在离开宾江之前,也对她说了一声:“女儿,你终于长大了。”当时她没有听出什么来,如今才明白,这句话里有多少的不舍与不甘。 眼下正是射击的好机会,但是黑皮却垂下枪,默立在任秋玲身后。打死了曾梦书,曾福安又怎么会善罢干休?黑皮只是嘴笨,心却不笨,不会做那样的傻事的。 曾福安向场中一看,只见好几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知道女儿这次的祸闯得太大了。他沉痛的说:“书儿,你快走吧!这次你杀了知守观这么多人,父亲也保不了你。” 曾梦书不由一笑,说道:“爹,你也太胆小了,我看知守观也就这点本事了。不如我们一起占了知守观,到时候谁敢不听我们的?爹,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个样子,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只要你有名,钱就会追着你跑,推都推不开!” 曾福安摇头说:“你就是看过贼吃肉,没看到贼捱打啊!快走吧!离开这里以后你改头换面的过日子,不要再这么没脑子了。” 曾梦书冷声说:“爹!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个弱小的门派,这可能是我扬名立万的唯一机会!你要敢坏我的事,别怪我翻脸无情!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懦弱无能的爹?” 曾福安双目圆睁,吼道:“滚!滚得远远的,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 怪物群中,黄毛狂妄的叫嚣道:“动手动手!这老头儿脑子坏掉了,不给他点教训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曾梦书脸色一寒,伸手叫道:“疾!” 众多地狱怪物一涌而上。 第十八章:歌星姚小桃 地狱怪物冲了过来。 曾福安冷笑一声,身后穿着古代军装的弓箭手一阵箭雨射去,当先的怪物中箭倒地。怪物的攻势缓了一缓,曾福安随手扔出一叠纸人,那些纸人化为百十个古代士兵,个个手中举着环首刀,齐声呐喊,向怪物群冲了过去。 曾福安连续从腰间皮袋里取出三叠纸人,纸人全都化为古代士兵,冲向怪物群,双方激战不休,僵持不下。 曾福安伸手向皮袋再取纸人,却摸了个空。 一旁徐美娇赶紧掏出一叠纸人,叫道:“师兄,用我的吧!” 曾福安恨这个女人打自己耳光,冷哼一声,并不去接。眼睛乱转,伸手从丹崖子怀里拾起那张染血的《春山图》。 任秋玲看徐美娇难堪到极点,伸手接过那叠纸人,说道:“曾叔叔,用这些吧!” 曾福安这才扔掉《春山图》,接过纸人,想了想,这才庄重的念道:“连天战鼓动边塞,孔明登上点将台,乱臣贼子当伏诛,五虎大将到前来!”突然吼道:“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现身!”伸手从纸人上面揭起五个纸人,随手撒出。 五个纸人变身为五个骑马的将军,正是忠义无双关云长、燕人张翼德、常山赵子龙、锦马超、老将黄忠! 五虎大将在马上一抱拳,齐声吼道:“军师请下令!” 曾福安挥手叫道:“敌兵犯阵,劳烦五位将军一战!” 五虎大将齐声回答:“得令!”调转马头,向地狱怪物冲去。 在三国历史上,五虎大将一起出战的机会少之又少,如此豪华的阵容当年刘备也没有见过几次。众古代士兵听到五虎将到,士气大振,杀声震天。五虎将马快,冲到阵前,杀得地狱怪物节节败退。 那常山赵子龙杀得性起,突然提马冲进怪物群中,有如一道白色闪电一般,直扑曾梦书。无论五封怪、剜鼻怪、封目怪还是拔舌怪,全都不是赵子龙一合之敌,纷纷败散。 赵子龙提马跃起,亮银枪斜斜向下,枪尖微颤,直指曾梦书。 曾梦书只是一个年青姑娘家,只吓得惊叫道:“妈啊!” 曾福安听到这声“妈啊!”心里一软,挥手叫道:“散!” 赵子龙的亮根枪已经狠狠的扎向曾梦书心窝,曾梦书吓得呆了,一动不动。突然赵子龙及战场中的众将、众兵一起化为纸人,被山风吹得四下飘散。赵子龙化作的纸人飘落到曾梦书脚下,她吓得倒退一步,以为自己在做梦。 黄毛狂笑起来,“哈哈!老婆,你爹也就这点本事!快,杀过去!” 丹崖子无比失望,声音颤抖着问:“曾福安,你是什么意思?” 曾福安叹息一声,盘膝坐在丹崖子前面,闭上眼睛不说一个字。看他的样子,是想死在丹崖子前面,好给知守观一个交待。 任秋玲看地狱怪物失去对手后,依然如痴如醉,并没有进攻,猜想召唤生物的行动代表着召唤者的心意,这时曾梦书估计还没有清醒,低声说:“我去争取点时间,你们赶紧逃吧!” 抬头叫道:“曾梦书,你自称是天都科技大学心理系的学生,不如我们来较量一下心理学吧!我输了,就把命给你,你输了,只要告诉我几件事情就好。” 曾梦书抬眼冷冷的看着任秋玲,也不答应,也不反对。 任秋玲伸从枪套里取出手枪,扔到地上,嘴里说道:“你是天都科技大学的学生,而我是上海刑侦大学的学生。我们赌一下两所大学哪个更厉害,怎么样?” 曾梦书对自己就读于天都科技大学很是自豪,曾经向任秋玲夸口过;而且她的年纪不大,可能对集体荣誉感非常重视;同时,她这样的年青人,会非常看重游戏输赢的结果。如果任秋玲的心理分析结果正确,曾梦书会同意这个挑战。 任秋玲之所以会提到两所大学的名字,就是让曾梦书把注意力转向集体荣誉感上面来,而忘了趁着曾福安放弃抵抗追杀众人。 曾梦书嘴角扬起不屑的微笑,“就凭你?”她说。 任秋玲微笑点头,“怎么样,敢不敢?” 黄毛说:“赌个屁啊,杀了他们!” 曾梦书皱鼻子厌恶的说:“我讨厌她那自以为得意的样子,先跟她玩玩,再杀人也不迟。反正都是杀着玩儿,早杀晚杀还不是一样?”扬头说:“你过来吧!” 李明博拉住任秋玲说:“你告诉我怎么做?我去,你逃!” 任秋玲摇头说:“你不是学心理的,只有我去。”挣脱李明博的手,大步上前。 黑皮从后面拉住任秋玲,说道:“别去!她会杀你!” 任秋玲没想到黑皮竟然会说出六个字来,有些感动,但是眼前形势已经别无选择,叹息说:“松手吧!好好活下去!”推开黑皮,大步走向曾梦书。 一路上的怪物都呆呆不动。 任秋玲绕过巨大的剜鼻怪,强壮的封目怪,“咻咻”喘个不停的五封怪,还有永远张着黑嘴的拔舌怪,来到曾梦书的对面。 曾梦书不屑的说:“怎么玩儿啊?” 任秋玲说道:“我猜你的一件事情,说对了,你就回答我一个问题,如果我猜错了,你就杀了我,怎么样?” 曾梦书本来只学了一年心理学,自问没那本事猜中任秋玲心里所想,听到这样的比赛规则,似乎只对自己有利,点头说:“好,这可是你自己找死的!哈,开始吧!” 任秋玲说道:“你纸人术的水平高过徐美娇,但是却追杀她好几次都没有杀掉她。这是因为你没有信心,同时你想磨练一下实战的技巧。与她对战的时候,你其实很紧张,手上的血液涌往身体内的重要器官,你的手会感觉非常冷——我在小树林深处的荆棘林里捡到一双手套,证明你在战斗中需要手部的保暖,我没有说错吧?” 曾梦书认真的听完,点头说:“一半对一半错!我没杀她固然是想磨练实战技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觉得她有用。对于她,我非常有信心。你输了一半,赢了一半,算你便宜点,打你个耳光吧!” 任秋玲闭上眼睛,算是默认了这个条件。 曾梦书上前用力的打了任秋玲一个耳光,任秋玲脸上立即浮现出五个手指印。 “哈哈!好爽!”曾梦书笑道,“还要继续吗?”这场比赛她不可能输,哪怕任秋玲说对了,只要她不承认任秋玲也没有办法。 任秋玲睁眼说:“杀死张氏父子时,你本来想折磨他们一下,让他们慢慢的死。但是,那个父亲舍身救儿子,这一点触动了你,让你差点下不了手。你狠心杀了他们,最后却流着泪离开,你流泪了,对吧?” 曾梦书张口结舌。那一夜月光极好,张氏父子被惊醒后,父亲不顾死活扑上来抱住封目怪,嘴里叫:“儿子,快逃!”那个儿子也跳过来抱住封怪的一只手臂,叫道:“爹,爹!不要管我!你快走!”窗外,曾梦秋泪湿双眼。她暗恨自己心软,怕做不成大事,狠心杀了父子二人,却没有欣赏那二人的死状,转身就离开了。 想到当时的情景,曾梦书依然有些感动,但是她眼睛一转,说道:“猜对了一半,我当时确实很快的杀死他们,不过不是什么感动,也没有流泪。你真的懂什么心理学吗?不会心理学就不要乱猜嘛!” 任秋玲冷冷的说:“你的眼睛现在都有些湿,要不要擦一擦?好了,告诉我,蒙克虏是怎么教你纸人术的?” 曾梦书说道:“哼!让你赢一次!我没有见过蒙克虏,他是在梦里教我的。其实在他本来想教的,是另一个女生,结果她受不了,吓死了。你查一下去年的新闻,可以查到《大学女生惊叫而死》这一条。过程我不想多说,总之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说完这些,她目光中寒意一闪,决定不让任秋玲再猜下去了,下次不管任秋玲猜什么,她都说猜错了,然后杀了任秋玲——这游戏好象没什么意思,她不想再玩了。 任秋玲默默回忆,似乎真有那么一条新闻。她说:“我再猜一件事情,你想出名,而且你召唤的花夜叉似乎非常喜欢表演,所以,姚小桃依然还活着,她一直在你的手上!你一直在向姚小桃学习表演,因为你有明星梦!对吧?” 曾梦秋哈哈大笑,“你猜错了!姚小桃死于两千零二年!无论她现在的状况如何,都不能说‘她还活着’。你错了!哈哈哈!” 任秋玲突然转身,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掏出一把手枪,扑上前两步,枪尖抵到黄毛的脸上。 黑皮是玩枪的高手,他拉住任秋玲的时候,就把手枪别到她的后腰上。这把枪满仓是六粒子弹,黑皮只用去一粒子弹,还剩五粒子弹,足可以轰死黄毛五次。 任秋玲脸色一寒,瞪着黄毛叫道:“张嘴,给我含着它!”她生怕事情有变,如果有怪物给她强力的一击,把自己拍飞,也许就打不中黄毛了。所以她命令黄毛含着手枪枪管。 黄毛脸色如灰,乖乖的张嘴,枪管滑到他的嘴里。 任秋玲吼道:“曾梦书,带着你的地狱怪物滚,不然我就轰烂他的脑袋!” 黄毛“呜呜”的哀叫着,像是小狗在求饶。 曾梦秋瞪着任秋玲,嘴里温柔的说:“老公,你不是教我做人要心狠手辣吗?放心,这个贱人杀了你,我就杀了满山的人给你陪葬。女巫探长,你不是想知道姚小桃的下落吗?她确实没有‘死’,她在我手上呢!”招个纸人,那纸人化为歌星姚小桃。 姚小桃看着道圣宫那方的徐美娇,叫道:“大姐,求我!” 徐美娇再次看到姚小桃,悲欣交集,上前几步,又怕怪物厉害,哀求道:“曾小妹妹,放了她吧!她很可怜的,自己患了白血病死掉,家里还欠着不少治病的钱。她一直努力的挣钱帮父母还帐,你不能杀她啊!要不,你放了她,杀了我吧!” 曾梦书连看都没有看徐美娇一眼,她盯着任秋玲说:“你放下枪,不然呢,我就先弄瞎她的双眼。你敢轰我老公,我就让你们全玩完。”随手招个封目怪,伸手用力拔出封目怪眼中铜钉,高高的举起,作势要向姚小桃眼里扎去。 第十九章:包办婚姻 曾梦书一手握着姚小桃的手颈,另一手高举铜钉,恶狠狠的向姚小桃眼中扎去。 姚小桃挣扎不动,失声叫道:“大姐,救我啊!” 徐美娇尖叫:“不要啊!” 任秋玲心乱如麻:如果自己开枪打死黄毛,那么山上众人必死无疑;如果不开枪,这一钉下去,姚小桃一定会瞎! 突然“砰”的一声响,曾梦书像被火车撞了一般,横飞向越野车。她急忙中单手一撑,越野车“吱吱”的横向移动了约一米远,这才卸去了这一撞之力。她手掌所按的位置在车前灯附近,移开手时,铁质的车头多了一个深达一厘米的掌印。 曾梦书脖子被打歪,她发出机械一般的“喀喀”声,偏着头向场中看去。只见一个狂野的男生站在原地,一手搂住姚小桃,无尽厌恶的看着自己。 任秋玲欢喜的叫道:“邹衍!邹衍!你来了!” 曾梦书用力的扶正自己的头,她的颈骨发出“嚓”的一声脆响,然后她愤怒的叫道:“你敢找死?” 邹衍狂傲的一笑,“就凭你?丑成这样你就该躲在屋里哭泣,纸人术用成这样你就该上吊自杀,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就你这点道行,还想行走江湖?自杀还比较快一点好不好?” 曾梦书气塞胸膛,嘴里叫道:“你、你、你……”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邹衍一拉任秋玲:“走了,我看到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死丫头就来气,我们离她远远的,免得败了我的胃口!”他力大,任秋玲叫他一拉入怀,他左拥歌星姚小桃,右抱女巫探长任秋玲,大步向道圣宫走去。 “杀了他,杀了他!”曾梦书气得尖叫起来。 地狱怪物却捉对厮杀起来。在任秋玲前面的路上,一只五封怪对上了一只剜鼻怪,五封怪速度快,给了剜鼻怪几爪子,却叫剜鼻怪一把捏住五封怪的脖子,硬生生给捏死了。路的另一边,是拔舌怪对战封目怪。 身后黄毛尖叫道:“快帮我!我不成了!”一只拔舌怪冲到黄毛身边,伸爪就抓。黄毛用猎枪挡了几下,手臂震得发麻,动作略慢,叫拔舌怪给他手上抓了一下。 曾梦书叫道:“住手,住手,敌人在那边!”怪物突然间全都不听她的了,一只剜鼻怪向她扑来,她机灵的躲到车下。 邹衍不回头,说道:“这些地狱怪物都中了我的幻蛊,短时间内分不清敌我了。你召唤得越多,死得就越快!” 剜鼻怪慢慢抬起越野车,将头伸到车底下,对着曾梦书大吼:“嗷——”曾林书闭眼叫道:“解!”场中怪物纷纷化为纸人,飘得一地都是。越野车重重落下,其实没有碰到她的身体,却也震得她胸口隐隐生疼。 黄毛软软的坐到车胎旁边。 曾梦书看今天的形势已经不利于自己了,气冲冲的从车底滚出来,上车叫道:“我们走!”黄毛上车后,曾梦书开车就走。这一次她再也没有放什么音乐了,默默离开才是她最好的选择。 丹崖子强要挣起,却无力的坐下,只能坐着行礼说:“前辈好!” 邹衍松开姚小桃与任秋玲,伸手掏出一只红色的软软虫子,放到丹崖子身边说:“吃下去!” 任秋玲看那虫子长得非常恶心,叫道:“邹衍,你不要欺负人!” 丹崖子却满脸欢笑,一口吞下虫子,嘴里说:“请前辈给门下伤者治下伤。” 邹衍再次伸手入怀,抓出十几条虫子来,颜色有青有白有黑,说道:“谁的伤都可以治,就是那个死眼镜的伤我不给治!谁叫他对我家阿玲有非份之想的!” 任秋玲怒叫道:“我不是你家阿玲!你这个没品的家伙,不要胡说八道!” 眼镜道士还有一口气,这时强坐起来,不冷不热的说:“我这点伤不劳前辈费心,还有仙子姐姐我是一定要追的!有本事现在你就杀了我!”瞪着邹衍,竟然没有丝毫的惧色。 任秋玲心里砰砰的跳着,看一下邹衍,又看一下眼镜道士,生怕他们打起来。 邹衍突然几步冲到眼镜道士面前,一把捏住眼镜道士的嗓子,迫他张大了嘴,另一手放条虫子到他嘴里,狂笑道:“你不要我救,我偏要救你!哈哈哈!”用手在眼镜道士喉咙向下抹了几下,听到眼镜道士“咕噜”的吞下虫子,这才放手。 眼镜道士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伸剑指入喉,搅得两搅,“哇”吐出一口血来,一条青色虫子在血中蠕蠕而动。他并指沾血一画,随手从地上取出自己画的血色拐杖,拄着吃力的站起来,冷冰冰的说:“我这条贱命不劳前辈来救!前辈对我无恩,我自然可以追求仙子姐姐!告辞!”拄着拐杖,颤抖着向山后走去。两个无伤的道士赶紧上前扶他。 任秋玲只觉得头皮发麻,这个眼镜道士只是看了自己几眼,居然会如此用心,宁愿不要性命,也要一个追求自己的机会,至于吗? 邹衍也不由惊叹:“真是条汉子!”随手叫个弟子,说:“把这些蛊虫分给大家吃了吧,不害人的。” 曾福安眼见女儿安全离去,思量着自己今天实在对不起丹崖子,起身说:“各位,我向大家说声抱歉,今天小女犯下的罪,都算在曾某头上就好。是杀是剐,大家给句话!” 徐美娇正在竭力的安慰姚小桃,听了这话说:“其实也不怪师兄啊!知守观是讲道理的,又不是暴君,不会搞诛连九族这一套的。” 丹崖子闭眼不语,知守观众人看向曾福安的眼神怪怪的。说不恨,知守观死了好几个弟子,怎么能不恨?说恨,曾福安跟这事儿确实关系不大。就算他最后放弃保卫知守观,也是出于父女之情,又怎么能恨他? 邹衍笑起来,“好好好!徐女士没有丈夫,曾福安也没有老婆,我看你两个满般配的,不如就结成夫妻,怎么样?” “啊?”任秋玲惊叫。 “啊?”知守观剩下没走的道士也惊叫起来。 徐美娇紧张的盯着曾福安,不知道是怕他答应了,还是怕他不答应。 曾福安没好气的说:“小女今天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我心里乱得很,前辈不要开玩笑了。”徐美娇赶紧附和说:“是啊是啊,曾师兄心里乱得很,不好开玩笑的哦。”原来她是个没有什么主见的人。 邹衍说:“不对啊?你心里乱得很,结了婚可能就不乱了。伶丁门掌门令牌在此,你们两个都给我听令,今天月亮好,你们两个就在这里结婚,马上给我进洞房!”他掏出一块古色古香的牌子,对着曾福安、徐美娇晃了两晃。 徐美娇认得这块牌子正是本门掌门令牌,当先跪下。姚小桃看徐美娇跪了,也跟着跪下。曾福安心乱如麻,也不看牌子,也没有跪,冷冷的说:“本派掌门令牌,自宋朝起就失落了,前辈这块令牌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邹衍神色一动,竟然哑口无言。 丹崖子说:“我倒听师父说过,当年辛门主和邹前辈……与那个人一战之后,辛门主身殒,邹前辈被埋进大山里。不过辛门主与邹前辈本来已经有婚约,伶丁门的掌门令牌会在邹前辈手里也很正常。” 邹衍沉默不语,抬眼看着远山。远山处,月亮冒出一丝来,银辉照得天空一片银白。他的眼中,竟然有着无尽的落寞与悲伤。 任秋玲打圆场说:“哈哈,他是开玩笑的。包办婚姻是不合法了,何况包办两个成年人的婚姻。他肯定是在开玩笑。” 邹衍垂下头,大步走到曾福安面前,低声说:“你女儿,我想不到任何理由不杀她……我胡搅蛮缠,也是希望她能够逃得更远些,没想到,她还要回来送死……可惜可惜!” 山下马路上,越野车去而复回。 曾福安终于明白了邹衍的苦心,叹息着说:“自作孳,不可活啊!” 越野车呼啸着开回来,曾梦书下车对邹衍吼道:“我老公怎么了?啊?是不是中了你的毒?”一边说,一边召出个封目怪,从车里抱出团红色的肉块来。 那肉块极其恶心,浑身发红,还长满了水泡。如果强行辨认,勉强可以看出个人形来。 肉块的黄毛下,仅可以看到一张嘴,眼睛、耳朵、鼻子全都肿胀变形,看不出原样了。 邹衍冷冷的说:“哼!地狱拔舌怪的攻击带毒,普通人被擦破一丝皮就必死无疑,修道之人中了毒也得大病三个月。你不是擅长召唤地狱怪物吗,怎么不懂这些?” 曾梦书看着邹衍命令说:“你给他治伤,过去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不然的话,我不会放过你的!” 曾福安怒极,吼道:“那个混蛋死了更好!少来烦邹前辈!” 曾梦书只是冷冷的看着邹衍,并不看她爹一眼。 任秋玲看着这个糊涂的姑娘,急得叫:“曾梦书,你爹放过你一次,邹衍放过你一次!你还有脸回来?” 邹衍冷笑着说:“我就不给这家伙治伤,你能怎么样?” 曾福安急得叫:“走啊!我求你走啊!” 第二十章:吴道子 曾梦书突然恶毒的笑了起来,“哈哈哈!姓邹的,你真的以为我师父只教了我这点术法?你等着受死吧!”笑声中,她伸手取出一把样式古老的剪刀,用力扎进自己的左手里。“呛”的一声,利剪穿透手掌,她神色一肃,“我以我血,及腹中胎儿之血为祭,肯请地狱神将为我复仇!”她眼里闪着疯狂的光芒,脸上肌肉扭曲得十分可怕。她手掌之中,鲜血如注一般涌到前面一张纸人上,那个纸人只比饼干大一些,却不断的吸收着她的鲜血。 纸人渐渐立起,曾梦书的皮肤渐渐变得苍白而又松驰。现在纸人已经浑身是血,慢慢变大,却是头有双角,身材魁梧。 邹衍脸色一变,说道:“她怎么会这么疯狂?” 任秋玲暗想:“这就是激情犯罪啊,她这个年纪一旦情绪失控,就会不顾后果的做下一些疯狂的事情来。可惜这些心理学上的知识,跟邹衍也解释不通。” 曾福安惨叫一声:“女儿!”抢过去要抱住曾梦书。丹崖子右手掌心凝出电火,飞身扑过去想击散血人。两人还在空中,突然听到“嗡——”的一声响,两人浑身力量一下消失,一前一后掉在地上,惊骇的看着那个血人。 远山的月亮之前,一对角正刺在月亮上,看那角的模样,与眼前血人的角的形状一模一样。 邹衍抢上前几步,冷冷的注视着血人。 血人渐渐现形,却是牛头人身,手持钢叉。血人身后,曾梦书软倒在地上,一双失去光彩的眼睛死死的盯住邹衍,脸上还挂着恶毒的笑容。 邹衍问牛头人:“你莫非是地狱的勾魂使者牛头尊者?” 牛头人打个哈哈,笑着说:“不是不是,我是牛头的好兄弟,名字叫牛二。他对我跟亲兄弟一样——对了——”牛二用鼻子深深的吸一口气,无数黄色光芒从丹崖子封印的画卷中涌出来,飘到他的鼻子里。牛二很享受的叹息一声,说道:“这些地狱生物总不好留在人间,它们对我来说是大补,对你们一点用都没有。邹衍先生怎么也到这里了?哈哈哈,真是幸会啊!” 邹衍也打着哈哈,说道:“牛二兄弟真是客气啊,贱名不足挂齿,兄弟真是抬爱了。” 两人说着客套话儿,任秋玲冷眼旁观。牛二的手紧紧的握着钢叉,显然一直保持着警惕;邹衍双手合抱在胸前,也是防御动作。这两人嘴上说得客气,但是却互相敌视,早晚会有一战。 牛二谨慎的说:“邹先生,我来这里倒有些公干,先生不会想插手我的事吧?” 邹衍说:“哦?是什么公务啊,说来听听?” 牛二依然笑容可掬的说:“天下各派,都有些偷生延死的招儿,我们这些阴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我要抓的这位呢,实在太有名了,天底下不知道他大名的没有几个。我们这些做差的,也有苦难言啊!” 邹衍冷笑着说:“是啊是啊!到底谁这么有名啊?莫非是兄弟我?” 牛二突然怒睁双眼,吼道:“吴道子,你给我滚出来!” 随着这一声吼,道圣宫里正对着门的那张中堂画突然簌簌的抖起来,一个长袍老人从画中缓步走出。 任秋玲看着这位老人,不由暗想:“原来他就是吴道子!” 吴道子是唐时著名画家,世人称为“画圣”。如果他活到现在,应该有一千三百多岁了。 吴道子晚年不知所终,没想到竟然到宾江这个小地方创立了知守观,成为一派祖师。而他自己则躲进画里,一直活到现代。 吴道子缓步走出道圣宫,丹崖子及众位知守观道士无不躬身行礼,口中叫:“祖师。” 吴道子慈祥的笑着说:“今天看来躲不过去了,各位退下吧!” 丹崖子等人躬身说:“诺!”却没有一个人后退。 突然云中一人叫道:“祖师不要慌!我来也!”随着话声,一人驾鹤飞来,手在空中虚画几笔,一把长达十五六米的长剑现在空中,那人抓着剑柄,一剑向牛二斩去。 牛二随手挥叉,“当”的一声响,剑叉相撞,火花四溅中,那人手中剑直射天空。 来人正是梅望鹤。 丹崖本来也想舍身护住师祖的,可是一看梅望鹤跟牛二交手一招就失了兵器,心都冷了,暗想自己冲过去,不过多一具死尸,于事何益? 梅望鹤剑一脱手,突然高声叫道:“鹤千羽箭!”座下黄鹤双翅一挥,无数黄色羽毛倒射出来,激射向牛二。这箭好急,也没有人数一数,是不是刚好是一千支箭。不过梅老道为人狡猾,估计数量上有些不大对头,只是没有人关心这个。 虽然梅望鹤与牛二实力悬殊,牛二也不敢硬接这一招,突然身体一躬,右手用力抓入地面一拉,好大一块地皮被他掀起来,挡住千支羽箭。箭射在地皮之上,“夺夺”连声,每一支箭都直至没羽。连射在石砖上的羽箭都全部嵌进去,可想而知这一招威力有如何的强大。 牛二拉起地皮时,邹衍已经拉着任秋玲急速后退,直达道圣宫大门处才停下。 地皮落下,梅望鹤却已经抢到牛二左手边,驾鹤直撞向牛二。 牛手左手持叉,右手握着地中一个铁环,手上用力一拉,拔出埋在地里的一条铁链。他手一抖,铁链像蛟龙一般的缠向梅望鹤。梅望鹤驾着鹤,左冲右突,那铁链紧追不舍,先是一条,然后变成两条,再变成四条,最后四面八方尽是铁链,无穷无尽的铁链如网一般的扑过来,将梅望鹤缠在空中,绑得像个棕子一样。黄鹤变成苍蝇大小,从铁链孔里钻出来逃跑了,完全不讲义气。 牛二点头夸奖说:“能够抢攻我三招,已经算不错了。今天就饶你一命!” 邹衍大步上前,站到牛二的对面说:“轮到我了!” 牛二点一点头,眼里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有些兴奋的样子。 邹衍、牛二两人一起转着圈,同声念道:“天地无情,三界自有规则,离经叛道者,杀无赦!” 丹崖子、任秋玲及场中众人,都同时听到“嗡”的一声响。只见远处山边那对弯牛角幻化出无数虚影,直直的扑到牛二身上。 与此同时,邹衍的气势也强了许多倍,整个人都显得高大了不少,眼睛里的光芒更是有如实质一般,尖锐得可怕。 吴道子叹息说:“借用天地规则强化自己,没想到真的有这样的道术。我活到现在终于亲眼得见,死也无憾了。” 牛二、邹衍都知道对面的人是平生未遇的强敌,都同时借用了一部分天地规则,要替天行道。 任秋玲举起拳头尖声叫:“邹衍加油!” 邹衍回头一笑,挥了挥左手,表示自己没事。 牛二趁机一挥钢叉,当胸向邹衍刺来。邹衍抬手一掌,击在钢叉叉头与柄之间。电光闪起,“轰隆隆”响声不绝,就像一个惊雷闪过一般。邹衍倒飞出三十来米,正落在道圣宫顶上。道圣宫吃不住这股大力,石制的穹顶裂出无数龟纹,石块纷纷坠落。 任秋玲抱住头蹲在地上,以为这一次自己必死无疑。吴道子伸食指画了几笔,两块厚重的石板出现在任秋玲身边,正好夹成一个三角形,把她护在中间。 任秋玲奇道:“你也懂得三角形的稳定性。”这是小学数学会教的东西,不过吴道子是唐朝人,居然也懂这个,倒让任秋玲对他好感大增。 那石制的三角形区域保护了任秋玲,道圣宫塌下,她却没有受一点伤。 远处传来“轰”的一声炸响,那座铁矿组成的红色山峰峰顶坍塌。这座山峰本来形似毛笔,丹崖子非常自豪,才以山为名。现在笔头断落,这山也就直通通的像个火腿肠,不晓得丹崖子会不会改名字,叫个什么火腿肠子,倒也味美可口,通俗好记。 李明博、黑皮以及道圣宫中众弟子,看到只是一招威力就已经如此巨大,知道将来的大战不是他们能够承受的,只能远离道圣宫,却舍不得离得太远。 牛二站在断了的丹崖山上,高声笑着说:“哈哈哈!痛快啊痛快!” 邹衍怒吼道:“痛快就再给你来一下!”飞身扑过去。 丹崖山再次坍塌一半,估计丹崖子现在只能叫半截火腿肠子了。牛二与邹衍从地上斗到空中,只听到“轰轰”炸雷一般的声音不停,再也没有人看清他们二人的战斗状况如何。 “打雷了,只怕要下雨,大家记得收衣服啊!”被绑在空中的梅望鹤实在无聊至极,突然开口叫了一声。梅老道在众人心中的形象立即大打折扣,而且不是五折,可能是三折两折。 突然邹衍与牛二同时落地,邹衍落在坍塌的道圣宫前面,不住喘气。牛二落在山下三四百米处,也是不住的喘气。 吴道子悄悄举起《春山图》,嘴里叫道:“两位高人,不要再打了!为了我,不值得!”突然将画一举。牛二心里一紧,看向吴道子,突然头顶风响,一座云遮雾绕的高山当头压下来。牛二闪避不及,被压个正着。 邹衍摇头叹息,冷冷的说:“这个牛二倒是个直率人,没想到画圣居然会下暗手,真是让人敬佩啊!” 吴道子老脸一红,说:“我也是想多活几年……”实在是羞愧,倒也没有多解释。那春山高达数百米,压住牛二后居然还在不住的动。吴道子取出画笔,凌空画了几笔,一座佛塔飞到春山上。 这画中取山是道家的术法,又结合了佛门高塔,牛二也承受不起,春山“喀喀”的压下去,陷进地里十几米。如果牛二真的是血肉之躯,现在应该变成牛肉馅饼了。 邹衍叹息不止,也不看吴道子一眼,召个杏黄色的三角旗儿,对着绑在铁链中的梅望鹤晃了晃,无数黑虫扑到铁链上,啃咬铁链发出让人牙酸的“吱吱嚓嚓”声。 梅望鹤又哭又笑:“咦?这滋味,啊哈哈,这酸爽,哎呀,杀了我,这感觉,啊哈哈,呜呜……”估计他是又痒又麻,十分难受。 吴道子向邹衍拱手说:“多谢前辈搭手,如果前辈可以教我两招,我非常感谢。” 邹衍也不还礼,也不搭话,只是看着梅望鹤。 突然一双青色大手从地里伸出,握住吴道子的两只脚踝向下一拉,吴道子猝不及防,被拉进地面去。再看吴道子消失的地面,却留下一个碗口大小的洞穴,如果是只老鼠当然钻得进去,是只猫咪就很难钻进去。 丹崖子连忙问道:“邹前辈,这是怎么回事?” 邹衍说:“牛二就是地狱来的,当然会土遁的法术了。什么山能够压住他?他是正牌的神将,估计就是牛头尊者,人家亲自来接吴道子,也算给足你们师门的面子了。” 那个碗口大小的洞中传来牛二的大笑声,“哈哈哈!我可不是牛头啊!邹先生不要乱讲话……”笑声不断,却渐行渐远。 第二十一章:要有光 事情告一段落。 曾福安心疼女儿与外孙同时死于非命,十分伤心的抱着曾梦书的尸体准备寻地安葬。徐美娇带着姚小桃追过去叫:“曾师兄,我来搭一把手。”曾福安也没有拒绝。当时邹衍不想杀曾梦书,这才胡说八道让徐、曾两人结婚,没想到徐美娇却真动了心。这一点任秋玲看出来了。 当风殿里的特战队员包括老马他们,虽然被救醒,但是精神极差,可能要休养一段时间才会好。 知守观前面突然出现一座高山——春山,这是宾江特事处乃至全国特事处成立以来,能够找到的超自然现象存在的最大证据——确实很大,至少有六千万立方米那么大。全国的超自然现象专家都涌来了,知守观单是提供食宿就狠赚了一大笔。梅望鹤感叹说:“虽然祖师没了,不过我们发了一笔财,算起来没有亏!嘿嘿!”这些是后话了。 当夜任秋玲本来想跟邹衍一起坐车回去的,不料邹衍这家伙不懂风情,自己飞回了任园。 任秋玲开车回到任园后,还在生气呢,就看到行动组办公室的灯一亮一灭的,而其它的灯则亮着,完全不会闪。她悄悄的在园外停下车,拔出枪轻手轻脚的上了楼,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敢吓自己。 办公室正对楼梯,她闪身进了办公室,只见一条黑影正趴在墙边,背对着自己,一边“嘿嘿”的笑着,一边发出“嗒嗒”的声音。 任秋玲怒吼道:“邹衍,你在干什么?人吓人会吓死人的!”墙边黑影正是邹衍。 邹衍回头一笑,指着电灯开关说:“这个好玩,就跟道术一样,我一按,灯就会亮!” 任秋玲不由头晕,这才想起邹衍虽然威风八面,到底是宋朝来的人,看过几天的少儿节目也不能让他彻底熟悉现代社会。她连哄带骗的让邹衍滚去看少儿节目了,自己坐在沙发上回想这两天的遭遇,真的是越想越怕。有些事情就是不能细想,比如一粒子弹擦过耳边,当时觉得没什么,可是过后一想:那子弹稍微偏一点儿自己就没命了啊!越想就越害怕。 真到了拼命的时候,她也敢直面曾梦书这样的道术高手,那是完全凭着一股热血,脑袋发热就冲过去了。事后一想,还真挺害怕的——那些修道的人,好象已经完全不是人类了。 自己这么拼命到底图个什么?如果没了命,图什么都等于零啊! 她想起自己是任大小姐时的好姐妹们,一个个都嫁了人,过着休闲奢侈的生活,喝着高级的咖啡,坐着高级的轿车,拎着高级的皮包,养着高级的狗狗……总之除了那个人之外,其它的一切都显得挺高级的。 “女人啊,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她耳边又响起姐妹们的话来。 她设想了一下嫁给邹衍之后的生活,估计可以养着高级的虫虫,玩着高级的古董兵器,坐着高级的鸟儿或者是高级的怪兽,都不能像姐妹们炫耀啊!特别可恨的就是那只装过艾叶花的皮袋,造型也不美观式样也不新潮,而且还有股子怪味道!想起来就恨得慌——她又忘了那袋子掉在哪儿了,总之没在她身上,真是谢天谢地谢满天神佛啊! “不行!”她暗想:“我得想办法!” 数天之后,终于她等来了个好机会,原来跟她一起玩的有个好姐妹给她介绍了陈大公子,这家伙可是个有钱人,也就是俗称的金龟婿。任秋玲打扮一新,跟那人约了个会,跳了支舞,然后给了那家伙一耳光。 离开陈大公子之后,任秋玲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游走着,她感觉自己离任大小姐的生活越来越远了。 这时,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她面前,车门打开,车上那个年约五十的男士叫道:“上车!” 任秋玲坐上车,无力的说:“老马,你跟踪我?” 老马摇头说:“没那个兴趣——我在做一些相关调查……是关于其它案子的。”他说这话时不自觉的抬起握方向盘的手臂——防御反应;眼睛转向前方——不典型的阻断反应;下巴上的肌肉收紧——羞愧反应。 任秋玲知道他在撒谎,叹息说:“你就是不相信曾梦书会杀人,对吧?你就是不服我,对吧?” 老马一边开车一边说,“是啊!她是多么年青的姑娘啊,怎么会那么狠心?说真的,我干这一行几十年了,女性罪犯通常占到整体罪犯的十二分之一到八分之一,女性杀人犯更少。像这么残忍的女性杀人犯,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都少见。统计的数字不会撒谎吧?你真的可能弄错了。” 任秋玲承认老马说得对,但是她想到一个解释,说道:“当天在知守观里,曾福安召唤出了五虎将,关羽也出现了。” 老马说:“然后呢?” 任秋玲说:“我们都看到了,关圣帝君手里握着的是青龙偃月刀。事实上呢?青龙偃月刀是宋朝才出现的,中间隔着几百年呢,关圣帝君不可能会拿着几百年后出现的武器战斗。” 老马还是不明白,说:“这个跟案子有关系吗?” 任秋玲肯定的说:“有!纸人术的秘密就在这个破绽中可以看出来!徐美娇召唤的通常是黑西装帅哥,因为她的心里装着的就是帅哥;曾福安召唤的是三国名将,因为他的心里装着的是一部《三国》;曾梦书召唤的是地狱怪物,因为她的心里装着的是一座地狱。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么一个心里装着地狱的姑娘,什么残忍的事情干不出来?” 老马还是不相信:“心里装着什么,就能召唤什么对吧?你心里装着什么?召唤来看看啊?这些全部是猜测,作不得准的,统计的数字才是真的!” 轿车刚好行驶到“烙印咖啡厅”,这里也是特事处干员们交流的一个隐秘场所。任秋玲说:“停车,我证明给你看!” 车停下了,任秋玲下车走到咖啡厅门前,高声叫道:“要有光!” 阴暗的咖啡厅门前突然变得明亮如白昼! 老马惊得目瞪口呆,喃喃的说:“我的天!把声控灯叫亮这算哪门子的召唤术?我也能呢!”他按响了车喇叭! 附近街道两旁的楼房上突然有好多窗户同时亮了,一个花盆从天而降:“要死呢,夜半三更的按个屁的喇叭?你不睡觉别人还睡呢!” 第一章:深夜撞邪 苏师父把车停在十字路口,掏出空气清新剂对着车后座狂喷。车后座上空无一人,但是那股酒味儿却浓得化不开。 开出租十个年头了,苏师父也觉得累了,但是生活逼人啊,还有儿子要供呢,还有家要养呢,哪能说不开就不开了。他开的是夜班,刚才拉了一个欢场女子。那姑娘上车就哭个不停,吵吵着说她不想活了。 作为老出租,苏师父什么没有见过?当时苏师父想的就是这姑娘千万不要吐在自己车上,下车后死不死的就跟自己无关了。 在俗世里泡得够久了,人心都给泡麻木了。 就在苏师父觉得车里的酒味儿已经淡了,回头准备重新发动车子时,眼前的景象让他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十字路口的左方,一个中年男子蹦蹦跳跳的跑出来,他回头对身后叫着什么。男子的身后,跟着大约三四百个小孩子。孩子们排着队,有说有笑的跟着男子奔跑。 苏师父揉了揉眼睛,确实没有看错。在深夜的街头,有三四百个孩子跟着一个中年的男子欢乐的奔跑着。孩子们快乐的笑声远远的传来,叽叽喳喳的像一群出笼的鸟儿。 苏师父只觉得头皮发麻,背心的冷汗顺着脊梁沟子淌。他死死的抵住驾驶位的靠背,一动也不敢动。他活了几十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特的事情。 像一阵风刮过一般,那群孩子跑远了,笑声也渐渐的散了,十字路口依然空空荡荡,好象刚才看到的一切都是幻觉。 苏师父摇下车窗,冲车外狠吐了一口唾沫——这是他用来避邪的招术。“该去求个平安符了。”他想:“开夜班老是会遇到些不干净的东西,有个符心里也踏实些。” 第二天清晨,春田小学一年级的王老师踏着上课铃声走进教室,心里不禁得意:“我时间卡得真准!”他抬头一看,教室里一个人都没有。“难道我进错教室了?”他退到教室外向门框上的门牌疑惑的看了一眼,“没错啊!确实是一年级七班啊?今天第一节课应该是我教语文啊?” 每次上第一节课,总会有两个迟到的学生。但是像这样一个班的学生集体迟到的情况,王老师还是第一次遇到。朗朗的读书声从楼上传来,可是王老师却觉得学校里有些不对劲儿。 看着空荡荡的操场,王老师不禁幻想:“难道是我弄错了?今天不是周一,而是周日?这些读书声,其实是我出现幻听了?” “啊——”一声女子的惨叫打断了王老师的猜想。他想都没有想,本能的向着这排教室的最后一间跑去。 他跑进一年级五班的教室,看到年约四十多岁的陈老师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扶着讲桌,一副随时会倒下去的样子。陈老师的脸色白得像纸,嘴唇却红得像血,眼睛大睁,死死的盯着教室的某个角落,一动不动。 “陈老师!”王老师冲过去,叫道:“你怎么了?” 陈老师颤抖着伸手向教室里指了指,还是说不出话来。 教室里一样空无一人。 此时春田警署的报案电话都要叫人打爆了,接案的探员忙得焦头烂额的。又一个电话打来,“喂,你好!” “我家小勇不见了!呜呜呜,你们一定要帮我。”电话里又一个伤心的母亲痛哭着。 “好的好的,请说说你的住址、姓名、职业……”他不满的抬头向门外瞪了一眼。 警署门外,吵成一团。上百个学生家长堵在门外,像是要冲进警署一般。方远处,更多的学生家长向警署涌来…… 这一天是七月二十三日,星期一,春田小学一到三年级的学生全部在一夜之间失踪,共计失踪学生三百五十三名。这个案子,也就是春田七二三大案。所有失踪的学生,在案发前都没有异常表现,而且案发现场也没有找到破门撬锁的痕迹。 通过调监控,可以清晰的看到至少一部分失踪学生是自己打着呵欠,从家里走出来的。然后这些学生汇在一起,在一个中年男子的带领下,向县城西方走去。 那个中年男子穿着黄色格子的西装,中等体型,宽脸,看上去有些壮实。他的表现有些异常,像是磕了药一样,一路上都蹦蹦跳跳的。可以大致判断在出事的时候,他的精神是不正常的。 从监控画面看来,好象只有他一个成年人出现在孩子们周围,所以他可能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这个男子的身份也很快被查出来了,他是县城里一个比较有钱的“老板”,名字叫吴家鑫。他拥有两套房产,基本都租出去了,靠着租金也可以过得很好。同时,他的妻子在春田小学门口摆了个小摊,卖点小吃,生意也不错。 吴家鑫胸无大志,平时就喜欢打牌,买彩票,不过妻子管钱管得很紧,他赌得也不大,不太可能犯下如此罪行。 对孩子们的追踪目前仅查出这些孩子全都向西南方向出了城,然后再也没有人见过这些孩子了。春田紧靠着江,其实很多探员都相信,这些孩子都掉进江里,再也找不到了。 不过这些话可没人敢讲。 春田当局首先想到的,就是向省里求助。省里的技侦专家顾同理听了这个案子的大致介绍说:“很简单的案子,没有人可以在一夜之间诱拐或者绑架三百多个孩子,所以,这肯定是一个团伙做案。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无外乎求财求名两者。相信我,很快就会有绑匪的电话打来,向你们提出要求的。” 另一方面,嗅觉灵敏的宾江特事处也闻出这个案子不一样的味道了。李明博坦言:“如果这个案子只有一个人能破,那人一定是女巫探长任秋玲!” 与此同时,同样的话从某个老刑侦的嘴里吐出来:“如果只有一个人能破这件案子,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任大小姐任秋玲。” 受到召唤的任秋玲驱车前往春田县,与她同行的有老马、黑皮和温小玉。 在车上,老马看过案子之后说道:“这个案子,一定就是目前已经锁定的嫌疑人吴家鑫干的。他的爱好是打牌,买彩票,这说明了他有不劳而获的思想。有了这种思想之后呢?他想到一个发大财的好计划:绑架!” 任秋玲问道:“那么,为什么案件发生时,他的表现好象有些失常呢?事实上春田县城不大,他这样的一个有钱人,应该说当地探员基本认识他。但是探员们看到他走在孩子们前面时,都觉得这个人一定是出现了神经症状。所以,他平时应该是一个比较严肃的、比较稳重的男性才对。” 老马自信的说:“很简单:这个案件中出现了我们不知道的药物,总之那失踪的三百个孩子都有机会吃到这种药物。而吴家鑫的妻子是做什么的?她是在春田小学门口卖小吃的。这两条线索一联系起来,立即可以得出答案:吴家鑫的妻子就是他的同谋!吴家鑫的妻子在自己的小吃里放下了某种药物,这种药物的特点就是能够让小孩子的意志力完全丧失,听从于某人的安排。但是,因为疏忽大意,吴家鑫自己也吃了这种药物。他是成年人,那种药物对他有影响,但是他依然可以保持着一定的意志,完成了这个绑架计划。” 任秋玲赞叹说:“啊!老马,你的破案思路简直跟专家一样嘛!” 老马听出任秋玲的言不由衷,说:“这一次我不会再错了!相信我,只要一查吴家鑫的妻子,案件就真相大白了!” 为了侦破七二三案件,特事处给任秋玲他们一个特聘侦讯专家的身份。不过当这一行人到达地方警署的时候才发现,当地警署根本就不买帐。“你们不是冒牌货吧?”一个当地的探员说:“刚来了一拔专家,现在又冒出一拔专家。” 气得任秋玲掉头就走。那探员叫起来:“控制住他们!不要让他们跑了!”警署里的探员都围了上来。 任秋玲大叫道:“谁敢拦我?”这时她已经冲到了门边。一个穿着绿色西装的男子正好从门外走进来,一看任秋玲,不由叫道:“任大小姐任秋玲?” 任秋玲也愣了,“顾同理,居然是你?”身后已经有探员围过来了,任秋玲只是冷冷的盯着顾同理。 有地方探员讨好的问:“顾专家,请问这位姑娘是?” 顾同理先转开眼睛说:“她是任大小姐任秋玲,也是侦讯界的好手。不过奇怪的是——”他再次盯着任秋玲,“就在前一段时间,她的一切档案突然消失了,连我也查不到她现在的身份。”他目光锐利的盯着任秋玲,“你现在的身份是什么?” 任秋玲的档案消失,当然是因为加入特事处的原因。如果认真的查,还是可以查到一些线索:她目前的居住地址在某个边远地区的山沟里。 任秋玲冷笑起来:“哈,顾专家!几年时间不见,你居然已经变成专家了。在学校时,我记得你的成绩不是很好啊?平时基本不上课,考试只能靠作弊,这样的人,居然也能当专家?” 顾同理用受伤的目光看着任秋玲:“秋玲,我告诉过你,书本上的东西没有用!要想成事你就得混圈子!跟一帮百万富翁混在一起,你就是百万富翁;跟一帮难民混在一起,你就是难民!” 任秋玲厌恶的说:“住嘴!别说了!顾专家,有何公干啊?”她身体后仰,努力的保持与顾同理的距离。 顾同理闭眼叹息一声,说道:“我是来破案的——你也是吧?这样,跟我们一起开会讨论一下案情。” 任秋玲挥手说:“免了!我破案是用脚的!”说着就要往外冲。 顾同理拦着她说:“别耍小孩子脾气了,有谁会用脚破案的?破案得用脑子!一起讨论吧!” 任秋玲猛地推开顾同理,跑到门外。 第二章:大屠杀型凶犯 从警署出来后,任秋玲觉得自己的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痛。她走到车前发了会儿呆,这才有气无力的打电话给李明博,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现在的情况,随后问:“领导啊,这个地方不需要我嘛!干脆我回来算了!” 李明博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这是好事啊!这件案子很可能是灵异类案件,省上来的技侦专家又缠住了警方,那不是给我们一个不受干扰的查案环境吗?我派一支特战队支持你!总之一定要抢在那帮专家的前面破案!” 任秋玲眼睛一亮,“对啊!领导英明,我查案去了!” 她笑嘻嘻的上了车,挥手对还在发呆的老马他们说:“上车,我们查案去!”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她掌握的资料实在有限得很,靠手里的这点资料破案可能性实在不大。 “组长,我们从哪儿查起?”老马问。 任秋玲说:“先去春田小学,查一下吴家鑫的妻子。”吴家鑫可能是嫌犯,也可能是受害者。通过他的妻子了解一下他的信息很重要。 老马得意的点头说:“早就该听我的了。我的经验告诉我,这个案子绝对没有看起来那么复杂。” 春田小学门外,吴家鑫的妻子摆的小摊一片狼籍,一些塑料的碗啊杯子啊摔得一地都是。任秋玲下车问了下围观的群众,结果被告知:吴家鑫的老婆被学生家长打得住院了。已经送到了重症监护室,还没有脱离危险。 “敢绑架我家明明,下场就是这样!”有个气愤不平的中年男人扬着拳头叫。“好啊!”其他群众拍手叫好。 任秋玲笑着说:“英雄,你被逮捕了!” 温小玉上前一个擒拿,把那家伙的手反扭起来,拷上手铐。围观群众不乐意了,“你们是谁啊?怎么乱抓人?”向任秋玲挤了过来。 任秋玲掏出枪,冷冰冰的说:“打人是犯法的。今天你们当中还有谁参与了打人的?过来吧!”人群散开了些。 任秋玲对老马说:“你带温小玉把这个家伙送到局子里,我跟黑皮去一趟吴家鑫住的地方,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可能那边也有动静了。” 老马驾车离开后,任秋玲与黑皮打了辆车,驱车前往吴家鑫的家。 吴家鑫有两套房产,都是当街的楼房,但是基本都租出去了。只有靠近街尾的那座楼房的二楼,才是他现在住的地方。 出租车还没有到街尾呢,就可以听到不太整齐的口号声:“还我儿子,还我女儿!”一大群人堵在楼房前面,挥着手臂在那里叫嚣。 任秋玲下车,带着黑皮拔开众人,然后听到二楼有姑娘的哭喊声:“救命啊,救命啊!呜呜……”资料上显示,吴家鑫有个女儿,名字叫吴三彩——当时生这个孩子的时候,吴家鑫的彩票中了三注末等奖,于是取了这么个有纪念意义的名字。 好不容易,才来到楼前。任秋玲却不说什么话,只是两只手抱在胸前,冷冷的注视着这些激动的家长们。 黑皮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跟在任秋玲身后问:“我该怎么做?” 任秋玲说:“什么也不要做,就这么看着他们就行了!” 那些学生家长弄不清这两人的身份,开始时还在叫骂着,后来渐渐的安静下来。 其实双臂环抱在胸前,是强烈的防御动作,通常的表达的含义为“拒绝交流”。美国有一任总统叫杰弗逊,他就用这个动作让围攻白宫的上千暴民自行退去。同样的,里根总统也做出过这样的动作,当时他宣布了“我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挣的。”然后他后退一步,双臂环抱,像愤怒的公牛一样梗着头。这里表达的意思依然是拒绝交流。 也许这些学生家长不知道这个肢体语言的具体含义,但是这个动作却让他们感觉到了压力。最后安静下来了。 楼上的某扇窗户里,吴三彩悄悄的探出头,打量了外边一眼。 “这两个人是吴家养的狗,打死他们!”有个青年在人群后面高声叫。 楼上,吴三彩缩回了头。 任秋玲眼中冒出火焰,冷冷的盯着那个青年。 学生家长们再次冲动起来,可以明显的看到人群中涌出某种波形的东西,像是蜜蜂的巢被攻击时蜂群的反应一样。这种波浪的涌动越来越急,这表示群体已经失控了,攻击就要开始了。 人群后,那个高个子的青年得意的狠笑起来。 任秋玲目光冰冷,不动如山。她的手已经碰到了枪套上。 黑皮不安的用手擦着大腿,因为紧张,他的两只手全是汗——他是狙击手,不习惯面对这样的场面。而且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可以向这些家长开枪——哪怕这些人会打死他。 这时,从大街上传来整齐划一的跑步声:李明博带着特战队赶来了! 任秋玲终于松了口气,大声说:“所有失踪孩子的家长,一会儿都跟我到警局登记!你们也希望孩子早些回来吧?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学生家长们有些心动了。 人群中,有几个青年扭头就要走。但是特战队已经封锁了两边街道,那些形迹可疑的青年观察了一下,然后回头装出无辜的样子,跟着学生家长们一起叫,“好啊!我们配合工作!” 李明博分开众人,进来问:“这是怎么回事?” 任秋玲叹息说:“有人泄露了侦办信息给学生家长。然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从中挑拔,就形成了现在的局面。这些人,一个都不能放走,里面应该有人知道些什么。” 李明博已经沟通好关系了,地方警署探员的态度现在好得多了,还主动的要求承担登记工作。 任秋玲对现场的人员进行了甄别,很快找出八个人,他们没有孩子失踪,但是却混在人群里面叫得最凶。让任秋玲失望的是:这八个人完全没有什么反侦查的技巧,他们虽然装出伤心的样子,但是一支脚尖却永远对着警署的大门——逃跑动作,脚尖所指的方向一定是他们要逃的方向。 也就是说,这是八个智商不高的人,可能有些小偷小摸,但是成不了什么大事。 审讯的过程也出人意料的顺利,他们承认自己想浑水摸鱼,因为晓得吴家有钱,所以混在人群中,想对吴家进行打砸抢——对吴家摆的摊子,他们就那么干了,结果也没有捞到什么油水。 打砸抢是重罪,他们居然就那么承认了。任秋玲还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这里面可能有什么线索。结果一查之下,让她大失所望,原来这八个人文化程度不高,根本就是法盲。他们义正辞严的说:“反正吴家鑫是坏蛋,抢他的钱是替天行道。我们不抢,别人也会抢的!” 现在距离那些孩子失踪,已经过去了十五个小时了。 国际罪案的统计资料表明,大约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孩子,会在被绑架的第一天失去生命。当然了,除开任秋玲接到案子赶来的时间,被这几个法盲浪费的几个小时才是最不可饶恕的。 目击证人已经找到了,是开出租的苏师父。他说他在县城中心的十字路口看到孩子们,时间是三点过二十七分,因为事情太奇特,他特意看了手机。 “这样,我们兵分三路:老马带着温小玉,沿着孩子们失踪的路线查一下,三百多孩子一路欢声笑语,肯定不止一个目击证人。看看这些孩子们行动的路线,特别要注意的是他们肢体语言的变化。我跟黑皮去找吴三彩,了解一下吴家鑫这个人。李明博(她直呼其名)带着特战队镇守后方,不排除这个案子是团伙做案的可能,将来特战队可能会派上大用场。”任秋玲安排说。 老马他们的路线远,所以开着车去了。任秋玲与黑皮坐李明博的车来到吴三彩家。 询问很顺利,因为吴三彩觉得任秋玲救了自己一命,所以非常配合。 “你妈妈好些了吧?”任秋玲问。吴三彩说:“嗯!医生说会活下来,不过也可能成植物人。”她有些气恼的说:“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生了这种事情!真是……”她没有说下去。 任秋玲问:“你父亲,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吴三彩不屑的说:“他啊!什么本事都没有,全靠爷爷脑袋好,给他留了两套房子,不然怎么可能娶到妈妈这么好的女人?平时也不怎么顾家里,也不帮妈妈做生意,就晓得玩。” 任秋玲又问了下吴家鑫的具体情况,这个人文化程度不怎么高,初中都没有毕业。可能有想发财的念头,但是却没有发财的本事。平时的生活很单一,早上出门,上茶楼喝一杯茶,然后就找朋友打牌,一直玩到下午,就开始研究彩票。然后买了彩票回家,等着中奖的消息——当然等来的肯定是坏消息。和妻子吵两句嘴,之后结束一天的生活。他差不多每天都是这样过的。 任秋玲注意到,吴三彩在提到自己的妈妈时,会用褒义词,而提到自己的父亲时,多用贬义词。总之在吴三彩的眼里,父亲就是一个没什么用,但是也不那么可恶的人。 可以想象,吴家鑫在家里的地位是比较低的,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假定这个男人一直压抑着怒火,一直拼命的想让家人尊重自己,但是所有的努力换来的只有失望。他压抑着的怒火一旦暴发出来,就会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他可能成为大屠杀型凶手,尽情的摧毁他能够杀死的目标——通常是小孩子。这种袭击通常是自杀性质的:攻击只能以他生命的结束而结束。 比如说美国大学生枪击案,比如说国内的幼儿园惨案。 但是,吴家鑫又不完全符合通常的大屠杀型凶犯的侧写。通常的大屠杀型凶犯,社会地位低下、生活不如意、长期没有自尊而又自视甚高。吴家鑫的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他是大家公认的有钱人嘛。说到生活不如意,他过得比百分之八十的人还要好呢,有什么不如意的?而且别人还是比较尊重他的,至少看在他有钱的份儿上,表面上还是尊重他的。 这样的人,怎么会变成大屠杀型凶犯? 第三章:侧写术 侧写术发明于美国,有些东西不是非常符合我们的情况。比如说,中国人都比较重视“家”这个概念,所以有时候家庭地位的高低,远比社会地位的高低来得重要。吴家鑫在家里的地位不高,这个可能是导致他做出惊人举动的原因。 其次,他是有钱,但是钱都被妻子管着呢。他过得如意吗?不一定。 第三,他有自尊吗?在外面再风光,回到家里却一样要面对冷言冷语。事实上,妻子与女儿对他的态度,是精神上的虐待,一直说他没有用,一直说他没有本事——这些情况在美国可能不会出现吧? 任秋玲现在的分析,好象是硬把吴家鑫往大屠杀型凶犯身上靠。也就是有个现成的嫌疑犯,然后找理由把他钉死。这么做符合科学吗? 但是,关键的问题是:侧写一直不是一门科学。包括侧写专家也不承认侧写是科学的东西,它更像是一门艺术。 所以,侧写得出来的东西,是一类人的特征,这种推理过程称为归纳法,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归纳法得出的结论,通常是某种可能性而非必然性。 也就是说,任秋玲经过推理得出的结论是:吴家鑫可能会变成大屠杀凶犯。 如果家里地位不高,妻子女儿都看不起的人“必然”会变成大屠杀型凶犯,那么世界就不可能有和平了。推导出必然结论的推理过程,称为演绎法——福尔摩斯做的推理,就是演绎法。 任秋玲觉得自己有必要把自己侦破所得报告给地方警署。她来到警署一看,却看到一个顾同理及一些书生模样的人正打着饱嗝,聚在一起聊天,隔得老远都能闻到酒味儿。那些人就是省里来的专家们吧?估计在酒桌上把案子研究了一通,天晓得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来。 “顾大师,”任秋玲嘲讽着说:“你们研究的案情到底怎么样了啊?” 顾同理认真的说:“任大小姐,这件事不要传出去,以免引起群众恐慌。但是,经过我们认真的梳理案情,基本可以确定:春田县遭到了恐怖袭击!” “啊?”任秋玲还真是惊呆了,不过是被顾同理他们这帮专家的想象力惊呆了。估计这帮人喝多了酒,看了部大片,然后就得出这么个结论来了。 顾同理可怜的看着任秋玲,应该在心里为任秋玲的智商默哀,“很简单啊!没有一个人可以绑架三百多个小孩子,所以这次的案件一定是团伙做案。绑匪没有打电话来索要赎金,或者提出他们的要求,说明了什么?说明这不是一般的绑匪做的案子。那么什么人要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大案呢?恐怖组织!我们已经通过内部渠道,锁定了一个境外的恐怖组织ke,目前案件已经上报给反恐组了。” 任秋玲突然失去了把事件上报给当地警署的兴趣,当地的探员被这帮家伙忽悠着,不晓得会不会把李明博当成恐怖分子抓起来。毕竟李明博所在的特事处是保密单位,一般的探员是不知道这个单位存在的。 她出了警署,打电话给李明博报告了这个情况。李明博让她放心,说自己是以打拐办的名义下来的,早就把关系处理好了。任秋玲又问道:“对了,你可不可以查一下老马的社会关系,看他还有什么血亲在春田的?” 李明博奇怪的说:“老马就是春田人啊?他夫人跟着他大女儿就在春田过呢。对了,其实他的外孙女在这一次的案件中也失踪了。” 任秋玲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老马果然是老刑侦,居然可以装得跟没事人一样。但是,这一通电话也让任秋玲明白了,泄露侦办信息的人,就是老马。 这时老马的电话打来,“组长,大事不好了……”他的声音有些颤抖,甚至还有些哽咽,“所有失踪的儿童,全部……全部死了!” 任秋玲心里“咯噔”一下,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老马,你在哪儿,我马上过来。还有,请注意一下保密条例!” 手机里的老马的声音都变了,“任秋玲!你什么意思?你怀疑我泄了秘?我干这个几十年了,还不知道保密条例?” 任秋玲等老马吼完了,这才说:“吼完了没有?你一直把吴家鑫当成犯罪嫌疑人,当地的警署其实是把他当成受害者的。你说一说,那些学生家长可能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消息?是从你那儿,还是从当地警署那儿?” 老马没有说话,但是隔着手机也可以听到他粗重的呼吸声。任秋玲问清了地点,然后让李明博派车载她。 老马确实是老刑侦,通过寻访,他找到了失踪儿童最后出现的地点:距离春田县城约十一公里,宾江下游的撒鱼滩头。这里江面宽达五公里,江风嘶吼着,但是水面却平静得像面镜子。 沙滩上可以见到很多脚印,还有小孩子扔掉的作业本。很难想象,昨天夜里那群小孩子居然可以走这么远的路,然后从这里跳下江——脚印确实延伸到水边。 老马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疯狂的抽着烟,温小玉一言不发的收集着小孩子们留下的证据——作业本的纸、一些弹珠、皮筋…… 任秋玲坐到老马的身边,安慰说:“老马,现在的证据只是显示小孩子们在这里呆过,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就跳下江了啊?你不要伤心了。” 老马摇头说:“我找过了,四周都看遍了……”他扭开头,用力抹了一把眼泪:“没有其它的脚印,我都不敢跟家里讲……”他双手抱头大哭起来。 “也许嫌疑人用船把他们都接走了,”任秋玲柔声说,“对吧!黑皮!” 黑皮本来话少,这时赶紧点头,“是船是船,肯定是船,千真万确的是船!” 老马叹息一声,说:“我知道你们在安慰我,不过我感觉好多了,唉——” 四人都抬头看向江面,希望这时候漂来一条船,船上正好有那三百多个孩子。 江边伫立着一截树干,样子像人,鱼网在树干上飘舞着。但是奇怪的是:任秋玲他们刚才观察小孩子脚印的时候,那截树干并不存在啊。 四个探员都训练有素,轻轻的取出手枪,无声的接近那截矗立在江边的树干——天色已经暗了,但是靠近一些之后还是可以看清,那是一个瘦小的男子,像古时候的人一样穿着长袍,长发在夜风中飘舞不定,在江面水光的映照下像一面渔网。 任秋玲觉得这家伙有些眼熟,仔细一看,不由失声叫道:“云中岳!”来人正是知守观的眼镜道士云中岳。 那个道人转头嗲着声音说:“哎呀,仙子姐姐还记得我,人家心里好高兴哦!”原来是知守观的那个眼镜道士。 任秋玲虎着脸说:“你来干什么?” 云中岳有些不开心的说:“我来帮你啊,你居然不领情,哼!”扭头看着江面一动不动。 任秋玲知道这人是修士,多少也有点本事的,不好得罪,陪着笑说:“好啦啦好啦别生气了,你对我最好,我心里知道。”说得两句软话儿,倒把自己恶心得半死。 云中岳也不回头,向任秋玲招一招手说:“你快来听那些孩子的声音!” 任秋玲他们赶紧跑到江边,也学云中岳的样子侧耳倾听。江风呜咽,一声过一声,哪里有什么孩子的声音。 老马的外孙女也在这次案件中失了踪,关心则乱,听了一会儿突然流泪说:“我听到了,是我家倩儿的声音,她在叫外公哩!” 任秋玲判断老马出现了幻听,却不点破。 云中岳看看四人的表情,点头说,“明白了,仙子姐姐还不是修真者,还听不到那些声音。”低头念了一段咒语,然后一弹指说:“现在应该可以了!” 任秋玲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变化,但是侧耳听去,就像有个水泡炸开后,冒出“嘻”的一声笑,然后是一句“别抓我,哈哈哈!”全是小孩子的声音。两声突出其来,倒吓了任秋玲一跳。侧脸看去,只见其他三个探员都一脸惊奇的看向自己——原来他们都听到了。 老马神情激动,突然哭叫道:“倩儿,倩儿,你在哪里,外公来救你了!”扑到江水里。任秋玲、黑皮、温小玉赶紧跳到江水中,温小玉出手极快,几个擒拿手就搞定了老马,把他硬生生的拉了上岸。 老马上岸后低着头不说话,只是流眼泪。 任秋玲安慰老马说:“别哭别哭,能听到声音,可能孩子们没有事。” 老马摇头痛苦的说:“都淹到江水里这么久了,还能够活命吗?唉……我可怜的倩儿。” 云中岳突然说:“说不一定哦!仙子姐姐,我告诉你,这些孩子应该是在一个梦境里面。虽然我对梦境之术不是那么的有把握,但是也略知一二。” 任秋玲看有了希望,问道:“什么梦境之术,你说详细点儿。”说完生怕云中岳不讲,还挤了个笑脸。 云中岳一心要在心爱的姑娘面前露一手,侃侃而谈:“梦境之术,也是道术之一,源远流长。但是把梦境术发扬光大的,却是华山派陈抟老祖。” 对于陈抟老祖,因为名气实在是太大,所以任秋玲也略知一二。陈抟老祖一生行事不多,比较让后人记住的是他一梦百年的神迹,还有就是和宋太祖下棋赌华山的豪情了。 云中岳说:“梦境术境界很多,第一层境界叫做夜来术,可以让人和心爱的人在梦中相会。”他向任秋玲抛了个秋波,任秋玲为了多知道一点案件真相只有强忍恶寒。云中岳说:“第二层境界叫做大梦术,可以让一个施术者同时进入很多人的梦境之中——实际上,是施术者控制了很多人的梦境。” 任秋玲心里一惊,暗想:“原来如此!蒙克虏可以让很多人梦见,原来用的是大梦术。”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这是刘备三顾茅庐时孔明先生唱的诗句。如果用心理学的观点来分析孔明先生,那么当时的孔明最想的事情就是出名,他可能通过大梦术控制了很多人的梦境,借以扬自己的美名。 从后来孔明的一些事迹中可以看出,他是有一定道术的修真者。比如说他能掐会算,比如说他在五丈原借七星灯为自己延寿等等事迹,都说明他会道术,而且水平不低。所以,他可能会大梦术也是一个不算太离谱的推理。 任秋玲胡思乱想着,就没有认真的听云中岳的话,只听他咳了一声说:“梦境术的最高境界,就是借着自己的虚幻的梦境,再造一个真实的空间。那个空间的一切规则,都是由造梦者自己定下的。” 任秋玲脱口而出:“怎么可能?” 云中岳叹息说:“怎么不可能?我们知守观的道术,本身就是从虚幻的画中取出真实的物品,也可以把真实世界中的生物封印到虚幻的画中。在普通人眼里,真实与虚幻之间本身有着严格的分界线,两边的事物完全不可能越界存在。但是,如果悟到现实即虚妄,实现真幻之间的转换却也不是什么难事。” 任秋玲终于明白了,原来知守观的道术与梦境术有相通之处,所以云中岳才多少明白一点梦境术。 第四章:冤案 老马听云中岳说得在理,满怀希望的看着云中岳说:“求求你,救救我家的倩儿吧!” 云中岳似乎等这句话很久了,装出为难的样子说:“唉呀,很难的。毕竟我对梦境术不是那么的熟悉了——如果仙子姐姐高兴,我倒可以试着夜夜与仙子在梦中相会,但是梦境术更高的境界,我也没有办法做到呢。” 任秋玲听云中岳的话越来越放肆,正要怒吼两声,不料老马却拉了拉她的胳膊,可怜巴巴的低声说:“牺牲一下,牺牲一下。” 任秋玲气得太阳穴“突突”的跳着疼,但是想到那么多孩子,也只能强忍怒气,说道:“这样,你有没有办法把我送到罪犯的梦境当中去?”看云中岳迟疑的点点头,她又说:“有什么条件,你尽管说!” 云中岳嘻嘻一笑,“我敢有什么条件?帮助仙子姐姐是我最大的荣幸呢!”看任秋玲一脸的不耐烦,赶紧提出条件:“事成之后,请仙子姐姐答应我,当我的模特儿,让我画一张画。” 任秋玲愣了。老马赶紧劝她:“牺牲一下嘛!” “好吧!”任秋玲说:“我答应你。现在就送我去!” 云中岳再次一笑,“今天不行呢,天色已经晚了,光线不好,不利于我布阵,要是有点闪失,我可是会心疼一辈子呢!明天一早,到这里来找我吧!”说完话,竟然直接向江中走去。只见他足底点着水面,轻盈得像只蝴蝶一般,踏着水面翩翩的走到江中,回头一笑说:“不要忘了答应我的事哦!” 任秋玲气得捡个石头朝他扔去,“扑通”一声,石头距离云中岳还有十好几米远就掉进水面,激起圈圈的涟漪。 云中岳自嘲一般的“哈哈”大笑,扭头大步跑开。他的笑声异常悲伤,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 任秋玲心里一软,暗想:“虽然这个家伙十分可恶,但对我倒是真心的。”从行为分析的角度来看,江中岳应该生长在单亲家庭里,是父亲带大的。因为童年的生命历程中没有母亲出现,所以不知道怎么跟女性相处。他喜欢自己,却不知道应该怎么表达。 老马在搓着手卑贱的问任秋玲:“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可以看出他又紧张又激动,同时也没了主意。 任秋玲说:“我们回去,再调查一下吴家鑫的资料。这个案子疑点太多了……”本来她通过吴家鑫的性格分析,猜测这个人是大屠杀型凶手。但是现在案子却出现了新情况——按云中岳的说法,孩子们没有事,只是被困在某人的梦境之中了。这个现象完全不符合大屠杀型凶手的犯罪特征:通常的大屠杀型凶手,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杀死尽可能多的人,然后自杀。而现在的情况则很像是一桩绑架案,凶手只是把三百多个孩子控制起来了,没有伤害他们。 侧写会错的——哪怕最高明的侧写师也必须承认这一点。 现在案件中出现的疑点很多:首先,控制三百多个孩子并非易事,哪怕是修真者也应该会头疼吧?罪犯做下这样的事情,却没有向任何机构或者部门提出自己的要求,为什么?第二,吴家鑫在案件中的作用到底是什么?如果说他是受害者的话,那么他一个四十来岁的人,为什么会和一帮小学生一起被绑架?如果说他是凶手,那么他到底想干什么? 假定云中岳出于对自己的爱慕,没有撒谎,那么任秋玲可以大体猜出孩子们到底遇到了什么:可能是某个神秘人士(比如说蒙克虏)运用大梦术,影响了孩子们的梦境,让孩子们跟着他离开了家,然后被带到江边。在江边,可能存在着一个云中岳说的什么“阵”之类的东西,可以影响到时空的平衡。借着那个阵,孩子们被送到了那个神秘人士的梦境之中。 这个推理可以得到一部分的证实:失踪的孩子都是小学一到三年级的学生,说明那个术应该只对一定年龄的孩子有影响。太小的孩子,可能理解不了梦中的信息,太大的孩子,可能已经有足够意志力抵抗梦的诱惑——如果这个推理正确的话,那么,稍大一些的孩子和稍小一些的孩子,可能也做过相似的梦。只要找几个四年级的学生来问一问,就可以查出这个梦是什么了! 想到这儿,任秋玲心里好生激动。侧写错了没有什么,侧写本身是会犯错的。侦查的过程,其实无非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过程。 任秋玲一边开车一边对老马说:“老马,回头你找几个春田小学四年级的学生问一下,昨天夜里,他们都做了什么样的梦?梦到什么样的人?” 老马惊讶的叫了声:“啊?” 轿车猛地停住了——路的前方,一辆货车斜斜的停在路中央,把路堵断了。一个看似货车司机的人站在车头前挥手说:“车坏了,对不起对不起啊!” 黑皮他们也停了车。 任秋玲不屑的皱了皱鼻子,伸头出车窗外,左手在上双手抱拳说:“我是懂修车的人,要帮忙吗?”老马见状也警觉起来,同样的从车窗伸头出去,左手在上双手抱拳,“我会修大梁,要帮忙吗?” 原来老马、任秋玲都是从刑侦出身,一看这架势就知道这是侦缉队在抓危险的、重要的犯人呢。不然哪有货车刚好烂在路中间,还刚好摆成跟公路四十五度夹角的? 为了对付罪犯,刑侦内部也有些暗语,刚才任秋玲的手势就是说:“内部人”,语言则表示自己是一般职员,可以帮忙吗?老马的手势跟任秋玲相同,语言的意思则是“我是管事儿的,要帮忙吗?” 那个司机一边擦汗一边说:“估计是输油管出了问题,我不懂这个啊,你们几位受累给看看?”这话一说,任秋玲与老马立即明白了,对方在办的案子沾毒,非常危险。但是两人义无反顾的下车,向货车走去。温小玉、黑皮二人不懂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只以为要帮着修车呢,多一个人多份力量,也跟着下了车。 就在四人走到距离货车不足五米远时,突然从货车里伸出二十来条枪管对着四人,二十多个人齐声吼:“不许动!你们被捕了!”与此同时,大约二十来人个个举枪,从路两边的苞米地里钻出来,一边叫“不许动!”一边向四人包围过来。 任秋玲气得给自己脑门子上一巴掌,要不是天色太暗,她看不清货车司机的表情,怎么会中这样的圈套?老马他们几个都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个目瞪口呆。 那些人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吼道:“放下枪,慢慢放下枪!”车上的人也举枪跳下车,一起用枪指着这四人。 任秋玲慢慢的扔掉枪,抬头愤怒的问道:“为什么抓我们!”黑皮他们也扔了自己的枪。 “滋!”货车之后突然亮起了车灯,晃得任秋玲眼睛都睁不开。然后一个油腔滑调的声音响起:“任秋玲!我们又见面了!” 任秋玲狼狈的举手挡在脸前,疑惑的问道:“顾同理?你为什么要抓我们?” 顾同理潇洒的从货车后走出来,“很简单,因为你是恐怖份子!” 任秋玲不由好笑:“有证据吗?你这么随便冤枉好人,是会吃官司的!我会靠你诽谤!” 顾同理哈哈大笑,“任秋玲,春田发生了小孩子的失踪案,然后你‘刚好’就出现在这里。而且非常‘刚好’的,你们四个人都不存在于人口档案中。你们就是恐怖份子!就是你们绑架了那些小孩子!” 任秋玲气得笑起来,“哈!多么精彩的推理啊!我们全是刑侦局的特聘专家,这个身份很容易查的,只消打个电话给市局的罗局长,立即可以证明我们的清白!到时候,你又要怎么收场呢?” 顾同理“啧啧”连声:“好啊好啊!原来你们连市局的领导也给收买了——曹队长,这个女人原来当过刑侦,我建议审讯时用点手段。还有,千万不要打那个电话,真查出点什么来,再向更高一级汇报,懂吗?” 就听货车司机瓮声瓮气的说:“省上的专家就是不同啊,这些我就想不到。好!我听你的!”顾同理大笑着离开。 曹队长是春田侦缉队的队长,他和另一个队员亲自把任秋玲押解到审讯室,将任秋玲按到特制的椅子上——这椅子是木制的,嫌疑人坐下手只消把挡板一锁,嫌疑人就不能站起来了,只能保持坐姿。 曹队长居高临下的看着任秋玲,“你也当过刑侦,居然也会走上这条路!你真丢刑侦人员的脸啊!” 任秋玲冷冷的说:“不知道是谁在丢刑侦的脸呢!刑侦这碗饭不是这么好吃的,我建议你改行吧!” 曹队长猛地一拍桌子,指着任秋玲的鼻子吼道:“你说!你们的同伙是谁,是怎么接头的?” 任秋玲轻蔑的笑了,“拜托你用点脑子!案件的定性是侦查的第一步,至少也应该有点证据吧?啊,某位专家说是恐怖袭击,那就是恐怖袭击啦?某位专家说我们是恐怖份子,我们就是恐怖份子啦?证据呢?证据呢?” 曹队长大吼道:“老子不用证据!你们连七八岁的小孩子都下得去手,老子毙了你们都是替天行道!” 任秋玲也来脾气了,“那掏枪啊!还等什么?” 曹队长掏出枪来,直直的顶在任秋玲头上。任秋玲瞪大了眼睛,不屑的看着曹队长。另一个审讯员连忙拉住曹队长,劝道:“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曹队长忍住气,骂道:“真是厕所里的石头,又臭又硬!”猛地把枪砸到审讯桌上。 任秋玲嘲笑说:“我好怕哦!”曹队长突然站起来,甩圆了手一个耳光打在任秋玲脸上。 “啪!” 任秋玲愣了,突然间明白了顾同理说的:“最好在审讯时上点手段。”原来曹队长的手段就是这个。 第五章:破案为重 就听“波”的一声响,邹衍男人闪现在审讯室中,一把抓起曹队长,一把揪住另一个审讯员,像提小鸡仔一样,把两人头对头猛地一撞,“咚!”两人一起晕去。 “波!”又一声响,却是云中岳闪现在审讯室中,抓起曹队长随手朝着审讯室的玻璃砸了过去,“哗啦”,曹队长穿过玻璃,飞了几米才落地。“仙子姐姐,我来晚一步。”云中岳嗲声说。 邹衍压抑着愤怒,抓着锁住任秋玲的铁条一用力,“嚓嚓”声中,铁条被他硬生生的拔出。 这时,外面传来侦缉队员们怒吼的声音:“什么人!你们敢!”整齐的脚步声传来,差不多有上百人一齐怒吼:“放下枪!放下枪!”然后是李明博的吼声:“有种你们就开枪,我拼着乌纱不要,也要救我们的战友!我们的人呢?” 邹衍默不作声的拉着任秋玲来到侦缉队的大厅里。在这里,李明博带领的特勤队与侦缉队拔枪互指着,李明博站在两队人中间,用胸口顶着一个侦缉队员的枪口。 云中岳低头跟在任秋玲身后,贪婪的呼吸着,像是在闻任秋玲的味道。 邹衍吼道:“李明博,你没有保护好她!下次再出现这样的情况,老子就给你下蛊,让你生不如死!明白吗?” 李明博眼睛一下子红了,深呼吸几口,却忍住气说:“是我的错!是我没有保护好她……回头我一定给您一个交待。” 邹衍回头看了一眼任秋玲,颤抖的伸手,似乎想要抚摸她脸上的手指印儿。任秋玲紧张的看着他。邹衍的手举了又举,最后无力的垂下,同时松开任秋玲,甩开两条长腿,向大门走去。 侦缉队员、特勤队员都不认识邹衍,凭直觉认为这个人非常危险,全都呆呆的看着他,而且在不自觉的情况下,都把枪口对准了邹衍。 邹衍脚步沉重,却没有管两边的枪口,大步出门,扬长而去。 云中岳满足的叹息一声,叫道:“前辈,等一等!”向邹衍追去。 李明博抛下一句话:“如果你们有胆子,明天到宾馆来抓人吧!”这时老马、黑皮、温小玉分别被特勤队员救出。李明博带队离开。 天已经完全黑了,距离小孩子失踪足足有二十一个小时了。任秋玲非常气恼,时间被担误得太多了,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些什么事情。 现在已经是夜里十二点过,原来计划的询问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已经不可能执行了。加上老马、黑皮、温小玉都在侦缉队受了点轻伤,只能让他们先休息。 任秋玲点开手提电脑,粗略的阅览了一遍卷宗之后,她没有发现什么新的东西。但是,电脑上保存的监控视频引起了她的注意:视频上,吴家鑫的动作表情都非常奇怪。 吴家鑫的表情非常开心,他的手和脚高高的抬起,蹦蹦跳跳的奔跑着。他的身后,小孩子们也非常开心,跟他一样蹦蹦跳跳的奔跑着。奇怪之处就在于吴家的表情不是伪装出来的,他是真的非常高兴;他的动作如果放在小孩子身上很正常,但是放在一个成年人身上就非常的不正常。 像这种手和脚都高高抬起的动作,在肢体语言中称做“背离引力动作”,也就是说,动作发起人好象感觉不到地心引力的存在一样,手脚都向着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运动。这样的动作通常代表着开心,好比球队获胜后队员都会举手庆祝一样。 但是,这样的动作在小孩子身上很常见,在成年人身上却非常少见,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样的动作也越来越少。成年人会做出代表沮丧和失落的“引力动作”,身体弯曲,两臂下垂,像是不堪重负的样子。 吴家鑫的年龄为四十六岁,他不应该开心得像个小孩一样。当然,如果他磕了药或者受到催眠,那又另当别论了。 没有找到新的线索,疑点反而更多了。任秋玲打了水给自己捱耳光的脸做了冰敷,只希望明天能够消肿吧。 李明博终于查到陷害任秋玲的家伙就是省上的专家顾同理,也觉得奇怪,这是一个非常有名的破案专家,为什么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呢? 据可查的资料表明,顾同理擅长的是侧写术。曾经有一次,某地发生了一件少年杀死祖父的案件,当地的探员打电话给顾同理,只说了一句:“我们这里发生了一件案件,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杀死了他的祖父……” 顾同理立即打断探员的话,说:“那个少年是不是跟祖父同住啊?他的父母是不是外出务工,长期不在家啊?” 探员惊呆了,连连说是。 顾同理又说:“那个少年是不是长着一张圆脸?相貌非常像他的父亲?” 探员又赶紧说是。 顾同理再推断说:“这个少年喜欢上网玩游戏,因为钱的事情跟祖父起了争执,所以用木棒打死了祖父,对吧!” 探员惊得都说不出话来了,只凭着两句话,顾同理推断出这么多东西,而且没有一件事情说错。 老实说,单凭这一件案子,就可以断定顾同理胜过任秋玲太多。但是李明博却觉得事情有诈,顾同理这么牛,却没有破过几件真实的案子,说明他那次的推理一定做了假。事实上如果今天有人打同样的电话给李明博,他用点手段照样可以做出这样的效果: 刑侦是一个圈子,在这个圈子中有一种叫做《内部明传》的文件。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案子,作案的大致经过,罪犯的大体情况,这些细节都是通过这种文件的形式在圈子内传播的。假定那个探员打电话前,顾同理刚好看到那个案子的《内部明传》,那么他确实可以只凭两句话,就可以“推理”出非常多东西,甚至连作案时间、受害者的出生年月都能“推理”出来。 相反的,任秋玲常常讲的是“侧写会错,”“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些才是真破案的人会讲的。 李明博从一家三温暖的温泉里抓到顾同理,也没让他穿衣服,就让他裹着浴巾。然后把他带到了宾馆楼下的围墙边,派了几个完全不会审讯,就是脾气暴躁的特勤队员,让他们审讯顾同理,要这个省上来的专家交待“诽谤罪”和“阻挠公务罪”。这也不算是陷害顾同理,他的所作所为确实已经构成了这两样罪行。 任秋玲早上下楼时,就听到顾同理哭叫道:“任秋玲,救我!”转头一看,哈,那个专家可怜兮兮的拉着浴巾,冻得浑身鸡皮疙瘩,挂着两个大黑眼圈看着自己求救呢。 一看到顾同理,任秋玲就想起昨天抓自己时那家伙得意的嘴脸,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嘴里骂道:“什么狗屁专家,破案靠猜,证据靠打!就你这样也好意思冒充专家?”一个回旋踢,把顾同理踹得撞到围墙上。 顾同理捱了打,反而高兴了——原来他是任秋玲的同学,知道任大小姐的脾气,这么一打,她也就消气儿了。顾同理嘻嘻笑着:“放了我吧!我知道错了!” 任秋玲本来有些心软的,只是她这运动一大,就扯得被打的那半张脸生疼。她怒吼道:“不放!我什么时候脸好了,什么时候才放你!” 顾同理看着任秋玲脸上清晰的一二三四五个手指印儿,多少也有点羞愧,低下头不敢再求情了。 宾馆临路的那一边,早已经有约二十个特勤队员站好岗了。 昨天不可一世的曹队长、还有那个审讯员,都用纱布包了脸,低头站在岗哨外面,其他看热闹的还有侦缉队员、与顾同理同行的专家,群众等人。 看到任秋玲来了,曹队长赶紧大声叫:“哎哟哎哟!任探长,小人有眼不识泰山,请你放小人一马吧!”旁边那个审讯员赶紧解释:“曹队长的孩子也在这案子中失踪了,所以他急躁了点……任探长,您看……” 任秋玲一听这话心就软了,说道:“那什么,把你们装在我们车上的定位仪下了,这事就这么算了。” 侦缉队员们又惊又佩,真的过来一个人,从车上取下两个磁性定位仪。还有个侦缉队员讨好的问:“探长真是好本事,怎么就猜到是定位仪呢?” 任秋玲不由好笑,“就你们那点手段,没有定位仪怎么可能查到我们的位置?”从侦缉队员手中接过两个耳机大小的定位仪,回头走到顾同理的面前,掂着定位仪说:“想必这也是专家大人的高招了?” 顾同理满脸羞愧,不敢说话。 任秋玲把两个定位仪扔到顾同理的脸上,见顾同理又想伸手挡,又怕浴巾滑落,好生狼狈,不由灵机一动,取出手机,“咔嚓咔嚓”的给顾同理拍了好几张照片。 似乎受到提醒一般,省上来的专家们纷纷掏出手机,给顾同理拍起照来。 任秋玲心情大好,装好手机高声叫道:“老马、黑皮、温小玉,我们出发喽!” 老马嘴唇破裂,温小玉有只眼睛肿起好高,黑皮脸上没有伤,但是左手一直挎在腰骨上。三人下楼来,都冷冷的看了眼顾同理。 顾同理身上的鸡皮疙瘩一层一层的,脸如死灰。 任秋玲心里好疼,但是现在不是安慰战友的时候。距离孩子们被绑架已经足有二十八小时了,越早展开救援,孩子们生还的可能性越大。她装做没有看到队员们受伤的样子,转身取车,却在打开车门时悄悄抹了下眼泪。 第六节:同步率 任秋玲正取车呢,突然远处传来:“还我孩子!滚出春田!还我孩子,滚出春田”的口号声。宾馆左边的路上,先升起来两根竹竿张着的白布,上面用不太美观的字儿写着:“还我孩子,滚出春田!”八个大字。然后是大约四百来位男女稀稀拉拉的走来,一边喊口号,一边挥拳头。 那群人来到宾馆外面,团团围住宾馆,大声喊口号。 李明博昨夜辛苦,现在还在补觉,被口号声惊醒,伸着光膀子在窗口一看,惊叫一声,赶紧披衣跑下楼来。 任秋玲一看,来的全是学生家长,锁了车门大步走过去,问道:“你们干嘛呢?” 学生家长中领头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一见到任秋玲,就跟见了仇人一样,向后一挥手,让大家安静,然后大声说:“我们不管你们是哪家单位的,总之我们的孩子不用你们救——”提高声音吼道:“滚出春田!”身后的学生家长们齐声叫:“滚出春田!” 老婆婆吼了几声口号,又挥手说:“这就是我们的呼声!这就是我们的心愿!如果你们这帮官老爷心里还有草民的生死安危,就滚吧!滚得越远越好!”身后家长们齐声吼:“滚!滚!滚!” 李明博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他本来就是个书生,现在也没有辙了! 任秋玲倒不气不急,大声说:“大家听我说两句!”等家长们的声音静一些了,她说:“首先,关心你们的孩子的单位,不只是一家两家!其次,我是真心的想帮忙,而且我也有能力帮到你们……”话音示落,那个老婆婆冷笑起来,“真是不知羞耻,谅你一个女娃娃,有个屁的本事?等你长出丁丁来,再像男人一样吹牛吧!” 任秋玲本来一直耐着性子,听到这话突然炸了,“你说什么?” 那个老太太惨叫一声:“官太太打人了,哎呀哎呀!我不行了!”话没说完,竟然软软的倒在地上,嘴里还吐出白沫儿来。 任秋玲也惊呆了,嘴里只是说:“我没有打人啊,我没有打人啊?”却不料那些学生家长情绪也不激动,有的还说:“又来了,她演得还真像!”又有人说:“几十年就会这一套,她不嫌烦我还嫌烦呢。” 老太太在地上吐着白沫儿,手脚还抽搐着。虽然演技饱受置疑,但是她却极具专业精神,依然一板一眼的表演着。 李明博问道:“任秋玲,要把这老婆婆抓起来不?”本来他一向极具魄力,但是? 第六章:同步率 任秋玲正取车呢,突然远处传来:“还我孩子!滚出春田!还我孩子,滚出春田”的口号声。宾馆左边的路上,先升起来两根竹竿张着的白布,上面用不太美观的字儿写着:“还我孩子,滚出春田!”八个大字。然后是大约四百来位男女稀稀拉拉的走来,一边喊口号,一边挥拳头。 那群人来到宾馆外面,团团围住宾馆,大声喊口号。 李明博昨夜辛苦,现在还在补觉,被口号声惊醒,伸着光膀子在窗口一看,惊叫一声,赶紧披衣跑下楼来。 任秋玲一看,来的全是学生家长,锁了车门大步走过去,问道:“你们干嘛呢?” 学生家长中领头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一见到任秋玲,就跟见了仇人一样,向后一挥手,让大家安静,然后大声说:“我们不管你们是哪家单位的,总之我们的孩子不用你们救——”提高声音吼道:“滚出春田!”身后的学生家长们齐声叫:“滚出春田!” 老婆婆吼了几声口号,又挥手说:“这就是我们的呼声!这就是我们的心愿!如果你们这帮官老爷心里还有草民的生死安危,就滚吧!滚得越远越好!”身后家长们齐声吼:“滚!滚!滚!” 李明博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他本来就是个书生,现在也没有辙了! 任秋玲倒不气不急,大声说:“大家听我说两句!”等家长们的声音静一些了,她说:“首先,关心你们的孩子的单位,不只是一家两家!其次,我是真心的想帮忙,而且我也有能力帮到你们……”话音示落,那个老婆婆冷笑起来,“真是不知羞耻,谅你一个女娃娃,有个屁的本事?等你长出丁丁来,再像男人一样吹牛吧!” 任秋玲本来一直耐着性子,听到这话突然炸了,“你说什么?” 那个老太太惨叫一声:“官太太打人了,哎呀哎呀!我不行了!”话没说完,竟然软软的倒在地上,嘴里还吐出白沫儿来。 任秋玲也惊呆了,嘴里只是说:“我没有打人啊,我没有打人啊?”却不料那些学生家长情绪也不激动,有的还说:“又来了,她演得还真像!”又有人说:“几十年就会这一套,她不嫌烦我还嫌烦呢。” 老太太在地上吐着白沫儿,手脚还抽搐着。虽然演技饱受置疑,但是她却极具专业精神,依然一板一眼的表演着。 李明博问道:“任秋玲,要把这老婆婆抓起来不?”本来他一向极具魄力,但是面对这样的老婆婆,也有些下不去手。 只听人群中一个年青妈妈高声叫:“任秋玲?是女巫探长任秋玲吗?” 任秋玲向李明博摇摇头,也高声回答:“就是我!” 那年青妈妈大声笑起来,“哈哈,我们的孩子有救了!”一边笑一边向任秋玲挤来,“知道女巫探长吗?她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啊!她一个人破的案子,就比一支侦缉队多!哎呀我没有说谎啊,都怪你们不看报纸!”说话间她挤到学生家长的前面,还直接跨过了一直在表演的老太太,隔着岗哨把手向任秋玲。 “原来在春田,还有我的一位粉丝!”任秋玲握着那年青妈妈的手,感动得差点掉泪。突然间她脑中灵光一闪,借着那股子想哭的冲动,叹息一声说:“唉……不晓得你们的孩子现在饿不饿。” 这些学生家长之所以会跑来阻挡任秋玲他们查案,其实还是出自对自家孩子的关心,加上有人从中挑拔。认真的分析起来,可能这些家长觉得有打拐办参与了办案,而且跟当地的侦缉队起了冲突——从心理上,学生家长当然觉得侦缉队是专业的,而打拐办是业余的。出于尽早救出自己家孩子的好心,他们才干下了这样的湖涂事儿。 任秋玲一句话,引得在场众家长纷纷落泪。孩子失踪已经有二十八个小时了,每一分每一秒对每位家长都是无法忍受的煎熬。那位家长不关心自己孩子的冷暖啊? 任秋玲趁热打铁,“我们不会滚出春田,不救出孩子我也不想离开春田!你们要配合我们的工作啊,不能给我们添乱啊!在这里浪费的每一秒钟,遭罪的可不仅仅是我,还有你们的孩子啊!” 人群自动散开,那个倒地的老太太也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像个武林高手一般身手矫健的钻到人群外了。 任秋玲面前的年青妈妈放声大哭,嚎着说:“都是曹队长他妈不服气儿子捱了打,是她带的头……我们错了,我们真的错了!” 任秋玲向木立在一边的曹队长看去,那人还知道羞愧,用手挡了脸——其实他包得跟个宇航员似的,就是不用手挡,也没人看得出他在害臊。 任秋玲说道:“大家散了吧!”学生家长们纷纷让出路来。 这时,家长们身后突然有人高声叫:“任探长!且慢!”只见一个穿着棕色皮衣的中年男子带着约二十个黑西装男子,大步走向任秋玲。这些人个个腰间鼓鼓囊囊,像是全部带着武器的样子。 哨兵们紧张起来,一个个拉开枪栓,紧张的看着那个中年男子。 任秋玲、李明博、老马三人一起叫道:“罗局长,您怎么来了?” 罗局长摆手说:“没功夫讲客套话——咦,任秋玲,你被打了,谁动的手?你说,我把他的皮给剥掉!” 曹队长赶紧向人群里钻去。 任秋玲不想在这些细枝末节上担误时间,说:“这事以后再说!罗局长前来一定有所指示,请讲!” 罗局长骂道:“指示个屁,不晓得哪个孙子给上边报告了恐怖袭击,害得老子被领导骂得狗血淋头!妈的,什么规矩也不懂,恐怖袭击也是乱报告得的?”顾同理臊得把脸贴在墙上装成壁虎,还是只粉红色带浴巾的壁虎。 任秋玲说:“您亲自出马,这案子还有破不了的吗?消消气儿,我们还是以案子为重。” 罗局长大声说:“嗯,还是你有脑子!我都给气糊涂了!现在,这个案子的指挥权在你手上,省上的专家,地方侦缉队,包括我从市局带来的人——也包括我——全都归你指挥!李明博这小子我指挥不动,拿句话来说!” 李明博对任秋玲一向佩服,当即对任秋玲一点头:“绝对服从指挥!” 省上专家中也有人表态:“我们也服从指挥!” 所有人都好办,只有省上的专家难办。这些人不归地方管,而且鱼龙混杂,有混事的也有办事的。 任秋玲抬眼一看,随手一指:“你、你、你、还有你,还有你。你们五个跟罗局长他们一起行动,其他专家从哪儿来的就回哪儿去吧!” “咦?”专家中有个没被挑中的女士惊叫一声,说道:“女巫探长,实不相瞒,你挑的这五个我们也服气,他们都是业务上的领军人物。我也是心理学家,跟他们相处了两年多才了解得这么仔细,你是怎么挑出他们的?” 任秋玲说:“很简单,一群人在一起,如果关系较好的,举止会越来越趋同,比如说走路的步伐,说话的节奏等等——这个叫做‘同步率’。反之,如果是一个群体中受冷落的人,他们的举止也会跟这个群体不同步。这五个人,事先我并不了解他们的业务能力,但是刚才给顾‘专家’拍照时,他们举起相机的动作要比你们慢大约一两秒。所以,他们在专家群体中也是受排挤的——在很多群体中,专心搞业务的人,就是受到排挤的那一类人!但是在本案中,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人!” 被挑出的五位专家眼中泛泪,任秋玲说出了他们心底的感受。 那位心理学家一挑大拇指,“我服了!”其他专家赶紧拍马屁:“不愧是女巫探长啊!”“厉害厉害,佩服佩服啊!”“难怪能破那么多案子啊!”“我又学到了一招,多谢多谢!” 李明博赶紧记下任秋玲挑出的五位专家的容貌——特事处正在吸收人才的关键阶段,这五个人业务又强,又受到同事的排挤,说不定自己有机会可以争取到一个两个呢,那可真是睡着了都会让人笑醒啊! 罗局长说:“任探长,给我们下达任务吧!” 任秋玲也没有矫情,大声下达命令:“第一队,罗局长带着省上的五位专家一起,到青石街调查吴家鑫的日常生活行为,事无巨细,都要查明。” 罗局长也大声回答:“是!” “第二队!地方侦缉队曹队长一行,到春田小学查一下四年级学生七月二十二日夜里一到三点都做了什么梦,回头向罗局长汇报!”虽然曹队长打了她,而且曹队长的母亲又给任秋玲制造了那么大的麻烦,但是出发点是想趁早救出孩子们,任秋玲就给了他一个立功的机会。 曹队长感激涕零,包着纱布大声说:“坚决完成任务!” “第三队!李明博带我们的人跟我走!” 李明博大声说:“是!” 任秋玲大声下令:“第四队!” 众人大惑不解,现场所有能派的人都派了,还有第四队? 第七章:气势如虹 任秋玲大声下令:“第四队!” 学生家长们都激动了,一个个暗自猜测:“要我们上场了!我们一定比任何人都积极,都认真啊!” 任秋玲不是没有考虑过学生家长人数多,又非常关心自己的孩子,如果真的一声令下,他们确实可以赴汤蹈火。但是查案不是开玩笑,要的是专业,不是人多。 现场能派的人都派了,第四队是谁呢? 只听任秋玲说:“第四队!老马、温小玉送黑皮去医院治疗!注意保护好他,避免他受到第二次伤害。”原来她的三个队员都有伤在身,之所以要借黑皮来说事儿,是因为黑皮话非常少。 黑皮果然没有反应过来,问道:“队长,您的伤呢?” 任秋玲抚摸了下脸上的五个手指印儿,说道:“我坚持一下。”如此努力的办案,却被冤枉为恐怖份子,不但被抓,而且还被人打耳光,任秋玲心里没有一点委屈那是说假话。但是这点儿伤跟三百多个孩子的生死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任秋玲忍着想哭的冲动,一挥手,厉声叫道:“出发!” 特战队员、侦缉队员、市局探员、被挑出的五位省上专家一起回答“是!”气势如虹! 学生家长们纷纷鼓掌,激动得热泪盈眶。他们看到了希望! 任秋玲开车领路,再次来到撒渔滩头。她的车后,是三辆伪装成公共汽车的防弹车,车里坐满了特战队员。 撒渔滩头人迹稀少,只见云中岳与邹衍两个人互相指着对方,大声叫骂!任秋玲下车向两人走去,只听邹衍吼道:“你到底在干什么?啊?不相信我就不要找我嘛,如果不是怕任秋玲被你那半吊子的道术弄死,我才懒得跟你讲什么大梦术!”云中岳也不甘示弱,大声骂道:“屁的前辈,不懂还要装懂!你也就是玩玩小虫子,阵法、符咒还得听我的,知道不?” 邹衍怒极:“你懂个屁,明明不能用天王阵,你偏偏要用!” 云中岳也怒极:“那你呢,你摆的这些是什么东西?你是布阵呢还是下棋呢?你怎么不干脆画个棋盘算了?” 邹衍气得跳起来:“我这是在弥补你阵法里的错误,按照你的那一套,任秋玲必死无疑!” 两人吵得高兴,全然不管有没有人来。 李明博看到自己心目中的两大高手竟然会像两个顽童一样吵个不休,惊得好久说不出话来。 任秋玲吼道:“你们两个给我闭嘴!” 邹衍、云中岳一起回头看着她,两人都委屈的指着对方说:“都是他不好,你给评评理。” 任秋玲急着要救孩子们,没想到这两个修真者竟然完全不能配合,不晓得又要担误多少时间。不过眼下要进入梦境,只能靠这二位了,任秋玲有气没力的说:“好,邹衍先说——他年纪大点,云中岳你让着他一点。” 邹衍得意洋洋的横一眼云中岳,说道:“本来我跟这个小小小辈都不怎么懂大梦术,不过呢,这个小小小——小到极点的家伙想出个主意,说是我们两人配合,也许能成功呢。注意哦,是他提出的合作哦。结果,这个小到极点的小辈呢,完全不听老人言,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嘴脸,把我的意见当成狗屁!你说错的是不是他?” 邹衍说话的时候,云中岳一直在“嘿嘿”冷笑,显然一点也不服气。 任秋玲揉揉太阳穴,转头对云中岳说:“嗯,他的意思我听懂了,现在换你说。” 云中岳委屈得不行,眼里含着泪:“本来嘛,我找他来就是给点建议什么的,他倒好,一来就摆足了前辈的派头,这儿也不对了,那儿又错了!他说的是对的我也会接受啊,问题是他就是一玩虫子的,什么也不懂嘛。阵法、符咒两者配合,才有可能把你送入到梦境中去啊。现在倒好,连阵法内部都乱了套了,这全都怪他!”说着说着,云中岳就要掉下泪来。 任秋玲赶紧挥手说:“打住!我听明白了!”总之两个人都承认,如果要送任秋玲进梦境,那么必须阵法、符咒配合。问题是现在两个修真者自己的意见都无法统一,照他们现在的吵法,什么时候才能进得去梦境,什么时候才能救出困在梦境中的小孩子啊? 任秋玲说:“你们两个,哪个的阵法厉害些?” 邹衍、云中岳一起说:“当然是我!”但是邹衍说这话时挺胸抬头,显得非常骄傲的样子;云中岳说这话时则向后闪了下,显然是信心不足,想和自己的话保持距离。 任秋玲又问:“你们两个,谁的符咒熟练些?” 那两个修真者又一起说:“当然是我。” 任秋玲察颜观色,心里有了主张,说道:“这样,邹衍的阵法厉害些,专门负责阵法;云中岳的符咒强一些,专门负责符咒——如果你们犯了错,冒险的是我,明白吗?” 那两人相视一眼,一起说:“如果你出了事,我就杀了他!哼!”这是他们仅有的一次意见相同。 邹衍先去布阵了,云中岳抓紧机会跟任秋玲套近乎,说道:“梦境空间,是术者制造的空间。在那片空间里,术者就是唯一的神。哪怕再强大的人进入他的梦境之后,也得受到他的制约——就算邹衍也不敢闯入别人的梦境空间,因为对方完全可以在一念之间,让他随着空间一起消失。如果可以,我劝你不要冒险了。” 任秋玲虽然讨厌云中岳那猥琐的样子,但是也听出这个家伙是真的关心自己,有些感动。 那边邹衍叫道:“好了!” 原来在沙滩上乱布一气的石子,现在形成以三道圆形为中心,由六道扭曲的放射线组成的大阵。 不过十几秒时间,邹衍已经布好大阵,说明了任秋玲的判断没有错,确实邹衍在阵法上的造诣更深。 云中岳去布符咒的时间里,邹衍也抓紧机会说明:“听我说,一会儿你进梦境空间之后,我也没有办法救你。不过梦境空间,到底还是虚的,我教你以实化虚的法门,你看情形不对,就赶紧逃。你记住了,如果你想离开梦境,就用全身力气吼一声‘大相希形’!总之打不过就跑,活命最重要,记住了吗?” 任秋玲点头记忆,这时手机震动,打开手机一看,原来是罗局长他们调查的一部分情况已经传来了: “据邻居讲,吴家鑫这个人说话没有逻辑的,想到什么说什么。有可能正讲着三国,他突然嘿嘿一笑,扯到了怎么制皮衣上——正常人跟不上他的逻辑。他做事好象也完全没有逻辑,兴趣来了,可以连续几个月研究怎么打牌,但是一没有兴趣,本来打得好好的牌他也可以说走就走,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总之虽然他有钱,但是他的邻居们却觉得这个人神经有问题。” 后面罗局长还给出了自己的结论:“我觉得这个人可能就是神经病,只是病得轻,表现比较正常。” 任秋玲当然不会相信罗局长的推断,因为罗局长完全不懂心理学。但是吴家鑫的表现确实不正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任秋玲还没有想明白呢,又一条消息传来:“对春田小学四年级学生做的梦的调查结果:那一天夜里,这些学生都做了同一个梦。总之一个长得跟吴家鑫一样的人告诉他们,找到一个非常好玩的地方,在那里所有人的梦想都会实现。当时小学生们还见到一些景象,都说非常美,但是却很难用语言描述。” 任秋玲微感失望:她本来以为那些学生梦到的会是蒙克虏。 失踪者都是小孩子,除了吴家鑫。这个吴家鑫的行为特点,表明他没有什么谋划能力,控制欲也不强。这样的人很不可能变成绑架了三百多个儿童的罪犯,有可能他就是一个受害者。 现在可以假设这个大梦术的接受者必须意志力低下才会受到控制,好比一台电脑向很多电脑发送病毒,只有那些没有安装杀毒软件的电脑才会中招。 虽然任秋玲想了很久,依然弄不清楚吴家鑫在本次案件中的角色和地位。这时,云中岳扭头说:“仙子姐姐,已经好了哦,现在你可以进入梦境空间了。” 任秋玲犹豫了,她不知道自己将会进入的是谁的梦境,无法预测自己将要面对什么。 李明博说:“任秋玲,要不我们放弃任务吧?这个梦境空间连邹衍也不敢闯,何况你还不会一点法术?你查清过很多案子,失败一次也不会有人说什么。谁没有失败过呢?” 邹衍不敢看任秋玲的眼睛,沉痛的说:“都是我宠坏了你啊!一直都由着你的性子来……其实我应该把你弄晕,扛着就跑的。这样虽然你会恨我一辈子,但是你还活着啊!” 任秋玲强迫自己走向那个传送阵,她的脸色非常差,吓得云中岳站起来呆呆的看着她。 “任秋玲!”李明博、邹衍一起叫。 “好了啦好了啦!”任秋玲发火说:“你们喊魂呢,弄得这么伤感兮兮的。”她走到传送阵边缘,回头说:“我知道梦境空间很凶险,但是,我实在放不下那些小孩子。你要我连试都不试一下,就放弃救他们——我宁愿去死!” 第八章:梦境空间 邹衍不再劝任秋玲,他走到法阵边缘,站到云中岳对面。两人都盘膝坐好,手放在膝上,手心向天,目不斜视。 任秋玲走到法阵中心,那里是一个空心圆形。 邹衍说:“你也坐下吧,然后闭上眼睛——我们要开始了!” 任秋玲学着那两个修真者的样子盘膝坐好,闭上眼睛,脑子里却静不下来。此时李明博及众特勤队员都感受到了某种庄严的气氛,没有一个人讲话,连一声咳嗽都没有。 江风横吹,任秋玲的长发飘舞不定。 突然邹衍吼声:“开始!”云中岳回答一声:“好!”然后风声一下子消失了,任秋玲只感觉自己身上一轻,一股舒服而又温暖的感觉瞬间包围了全身。她睁眼一看,自己来到一个花园里——已经进入梦境空间了。 任秋玲身边的花说不出名字,每一片花瓣都是圆圆的,亮晶晶的,而且花朵都有人脸那么大,叶片却小得跟豆荚儿似的。 花丛中,一只兔子似的生物好奇的看着她,那兔子头占了整体的二分之一,身体只占整体的二分之一,非常奇怪。 任秋玲暗想:“这个梦境世界果然跟现实不一样,如果是在现实世界中,这样畸形的兔子连走路都困难,更别说生存了。”似乎要证明她的想法一般,那兔子“噌”的一声跑了,跑得跟正常的兔子似的,非常快。 这时,天空突然有声音传来:“笨,笨死啦!” 任秋玲抬头向天上看去,只见一只乌鸦扇着小翅膀飞过。那乌鸦同样的头非常大,身体却非常小,翅膀的长度与宽度其实跟头差不多大小,按照空气动力学,它根本就不可能飞起来。但是,这只古怪的乌鸦不但会飞,而且口吐人言:“笨,笨死啦!” 任秋玲正觉得奇怪呢,只见两个小孩子穿着学生服,骑着扫帚飞过来。那个女孩子细声细气的说:“报告队长,发现一个特务。”男孩子说:“好,我们把她抓起来吧!”两人骑着扫帚飞向任秋玲。 终于发现两个失踪者了——虽然现在他们会飞,任秋玲激动极了,挥手压抑着声音叫道:“嘘——其他的学生呢?你们不要怕,我是来救你们的。” 那个小女孩伸手握住任秋玲的手,似乎毫不费力的就把她提了起来。“我抓到她了!”小女孩欢呼起来。 小男孩似乎不太高兴:“嗯,听她说话,好象是间谍,我们要带他去见国王吗?” 小女孩说:“好啊!”依然骑着扫帚飞到空中,直接扑向一片阴云。 眼前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超乎想象,任秋玲没忍住向下一看,只见地面上有城堡,有河流,有村庄……总之这个梦境非常像是一个童话的世界,而且非常宽广。 眼前的两个小孩,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神奇的本领,骑个扫帚就能飞,伸手就能抓起大人。但是他们可能是失踪的小孩子,任秋玲说:“你们是春田小学的学生吧?告诉我,其他的孩子被关在什么地方?我是来救你们的。” 小女孩说:“哈,这个大人还以为我们被关起来了呢!”小男孩心情不好,说道:“我觉得她一点都不好玩,我们扔了她吧!”小女孩说声:“好啊!”随手将任秋玲扔了出去,轻松得像扔一块橡皮擦一样。 任秋玲尖叫着旋转着,像秋风中的一片树叶儿一样,飘票摇摇的落到地上。她掉进一条街道,不过街道里空无一人。 “哎!别走!”任秋玲仰头向天空大叫,“帮帮我,我要怎么才能找到国王?” “哼!”小男孩的声音从身后房顶处传来,他依然骑着扫帚飘在空中,脸上是一副酷酷的表情,“笨死了!要见国王,你得会飞。”说完这些话,小男孩骑着扫帚飞走了。 确实,这个梦境空间比想象中的要大,如果孩子们口中的国王呆在空间的一头,任秋玲走过去见他是不太可能的,如果会飞就简单得多了。但是,怎么学会飞呢? 任秋玲告诉自己不要慌,既然这个空间是一个梦境,那么可以通过细节来推测这个人的心智,然后理解这个空间里面独特的规则。掌握了这些,可能距离会飞也就不远了。 任秋玲打量起街道两边的房子,这些房子全部是尖顶的,而且全部都是茅草屋。窗户足有半堵墙大,房门开在距离地面一米多的位置上,门的轮廓非常柔和,看不到一个直角。在房子前面的地上生长着一些草,每一株草都有三片叶子,而且无论是泥土上还是石板上,都能长出草来。 “原来如此。”任秋玲笑了。她俯身在地上,用一个手指头抵着地面,然后慢慢的抬起右腿,之后是左腿——如果在现实世界里,她的手指肯定无法支撑全身的重量。但是在这个梦境里,她居然可以完成传说中的“一指禅”。 这还没有完,当她凭着一根手指把自己顶离地面之后,她慢慢的将那只手指松开。她并没有掉到地上,而是悬浮在空中。 她已经猜出了这个梦境空间的世界规则,如果需要,她随时可以飞。 事实上,一切都很简单:头跟身体一样大的兔子、同样大头的乌鸦、占了半堵墙的窗户——这些东西经常会出现的地方,就是小孩子的画里。 小孩子看东西跟大人不一样,他们看头花的时间比较多,因此在他们的心里,会觉得一切东西都是头大脚小——这就是他们眼中的世界的样子。 所以,这个梦境空间,来源于一个小孩子的梦。只要知道这一点,那么想在这个梦境中飞起来实在太容易了。根据心理学的统计,大多数小孩子都做过飞在天空的梦。事实上,这个飞行的梦境是源于小孩子在妈妈肚子里的记忆,又杂合了游泳的部分记忆——他们以为的飞,如果认真的研究,会发现那其实是游。 小孩子会飞的秘密破解了,这个梦境空间的一些规则也就更清晰了:身边的空气,其实是又可以游泳又可以呼吸的空气,它永远温暖,跟自己的体温差不多——这些都是源于胚胎时期的记忆。 然后,一个新的假设出现了:如果这个梦境空间就是一个小孩子的梦境,那么,实施这次绑架的人就应该是个小孩子,也许就是失踪的三百四十一个孩子之一。不知道为什么,吴家鑫也会和其他小孩子一样遭到绑架。 任秋玲身体一曲,脚尖在地上一点,人像箭一般的飞到房顶上。她把手搭在眉弓上向远处一看,发现有三个地点可能是国王隐居的地方。这三个地方分别是:城堡、村庄和森林。 如果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国王当然应该住在城堡里。但是,这个梦境是小孩子创造的,所以得按小孩子的思维来想问题。在很多童话中,城堡是一个苦难的地方,代表着儿童不喜欢的权力、阴谋和战争。村庄的可能性也不大,通常在儿童的心里,村庄代表着世俗的世界,是交易的地方。而森林则代表着神秘,代表着一切皆有可能。 任秋玲向着森林飞去。 在森林的中央,任秋玲看到一个半圆形的湖泊,湖里蓄满了牛奶。失踪的小孩子们大多在湖边的草地上玩耍。 湖边半截枯树干之下,一个成年人坐在草地上,身边环绕着很多小孩——他可能就是那个国王。 任秋玲飞到草地上,向国王走去。似乎没有想过居然会有外人来,那个国王也抬头看了一眼任秋玲。 任秋玲一下子就认出那个人了,惊叫一声:“是你!” 国王疑惑的说:“怎么你认识我?你是谁啊?” 那个国王,赫然正是吴家鑫,这起失踪案中唯一失踪的成年人。 “我是探长任秋玲。”任秋玲自我介绍说,“你为什么要绑架这么多孩子,你到底想干什么?”说到后面,她的语气严厉起来。 吴家鑫舒服的坐在草地上,背靠着枯树,柔和的说:“什么绑架?我没有绑架任何一个人,只是把他们带到这个好玩的地方。特别的日子到了,我还会带他们到另外一个更美丽的地方。”说到“更美丽的地方”几个字时,他不自然的微笑了一下,手虚握一下。 微表情提示他在掩饰悲伤,手部动作提示他已经下定决心——他要自杀。 “这些孩子是无辜的……”任秋玲耐着性子说:“你放了他们吧!” 吴家鑫脸上的笑意更明显,“哦?他们是无辜的,我就是活该,对吗?任秋玲,这个世界不欢迎你,你走吧!” “走吧走吧!”那些围在吴家鑫身边的孩子们全然不知道死神已经降临,而任秋玲是来拯救他们的,他们一个个仇恨的瞪着任秋玲,吼着:“离开这里,我们不想看到你!” 任秋玲气急,“你们……”江风呼啸,她再次回到传送阵上。 “怎么样?”邹衍、云中岳两人一起问。 李明博问道:“孩子们还活着吗?” 任秋玲本来想点头,后来想摇头,最后只好说:“我很好,孩子们很好。我遇到了一点麻烦,唉!” 她走出传送阵,来到李明博面前说:“唉!没想到吴家鑫真的是罪犯,那个梦境是他创造的,但是又符合小孩子的梦境……小孩子们也不理解我,还吼我让我离开呢!真伤心啊!” 李明博听得一头雾水,“你到底想讲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 原来女生心情不好就要找人倾诉,至于对方听得懂听不懂倒不重要。任秋玲大吐苦水之后,心情好了些,立即打电话给罗局长:“喂!罗局长吗?吴家鑫就是罪犯,他是大屠杀型罪犯——听不懂啊,总之他会先杀了这些孩子,然后自杀。目前他没有这么做,就是在等一个特别的日子!你帮我查两件事:一、吴家鑫的压力源——没有压力源他就是一好人,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儿,让他受刺激了,他才狠下杀心,你帮我查一下他最近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要压力源查到了,我就有可能救出孩子们。二、他提到‘特别的日子’,你帮我查一下,最近有什么日子对他特别重要。拜托拜托。” 放下电话,任秋玲又开始长吁短叹。 李明博也不懂心理学,不过他想安慰一下任秋玲,说道:“特别的日子,节日算不算?” 任秋玲眼前一亮,“算啊!” 李明博说:“你糊涂了!今天是七月二十三号,九天后就是八一建军节啊!” 任秋珍一跳而起,赶紧打电话给罗局长:“罗局长,帮我查一下吴家鑫家里有谁参过军?跟他走得近的人里面,哪个当过兵。原来特别的日子指的可能就是八一建军节!他的压力源,可能跟军队有关,哈哈哈,原来这么简单!” 罗局长慢悠悠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不要疯,不要疯!你现在说话跟冲锋枪子弹一样快,我怎么记得住,再说一遍。” 任秋玲举着电话在沙滩上焦急的走来走去,把刚才发现的线索再汇报了一遍。挂断电话,她颓然的坐倒在沙滩上——这是她最无法忍受的时刻,明明真相就在眼前,自己却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干等着。 不过罗局长也不是吃素的,大约过了十五分钟之后,他就已经查出结果了,“秋玲啊,吴家鑫的人际关系非常单纯,因为他的大脑有问题,所以没有什么知心朋友,跟其他的亲戚走得也不是很近。他的家里只有三个人,他,他老婆和他女儿,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参过军。” 任秋玲已经猜出吴家鑫没有服兵役的记录,但是还是抱着万一的希望问:“他的女儿呢?是不是要参军了?”如果吴家鑫的女儿要参军,也勉强可以和八一建军节扯上丁点关系啊。 罗局长说:“她完全不可能参军,不过……”说到这里,老头故意卖起了关子,停住不说。 任秋玲对天空挥了下拳头,嘴里轻轻的欢呼一声:“耶!”到了这个时候,她反而不慌了,手机贴在耳上,就是不开口问“不过什么?” 看她脸上的表情,连邹衍这种门外汉都猜到案子有转机了,不由替任秋玲高兴起来。 云中岳看任秋玲容光焕发,只觉得她美得夺目,让人都不敢直视了,嘴里不由赞道:“女神啊,我的女神啊!” 罗局长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说:“不过,吴家鑫的女儿要变成军嫂了,她结婚的日子,就是八一建军节!” 任秋玲茫然失神,这跟压力源完全扯不上关系啊! 大屠杀型犯罪,通常都是激情犯罪。人受到外界事情的刺激,接受不了,然后在激情下报复社会。通常说的压力源,都是负面的,比如说被人揍了,输了钱了,被公司炒了,失恋了……女儿结婚是好事啊,怎么可能导致吴家鑫变成一个大屠杀型的凶手呢? “任秋玲,任秋玲!”电话里罗局长呼叫了两声,似乎隔着电话也能感觉到任秋玲的失望一般,抱歉的说:“唉,我不懂心理学,是不是拖你的后腿了?” 任秋玲说:“没有没有,请你暂时把他女儿保护起来,我要理一理案件的思路,回头可能要他女儿帮忙一下。” 罗局长答应了。 虽然查清了一些事实,但是案件却更加迷雾重重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把所有已知的情况汇集起来,从案件的起点开始,是一种比较好的思维方法——这种方法的名称叫做“回到原点。” 吴家鑫是个有钱人,他的钱来源于他父亲留给他的两套房产——在经济上,他没有什么压力。 他这个人虽然有钱,但是家庭地位低下,女儿和妻子都不太看得起他。周围邻居对他的评价也不高,最多也就是心好,神经有点不正常。但是说他跟人有仇也不太可能,至少目前的侦查还没有找到可以支持这种猜测的线索。 他的爱好就是打点牌,买点彩,都是小打小闹,谈不上重大的失败,也不会影响到他的生存。 但是,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让这么一个人突然决定要杀死三百多个孩子,最后自杀——这就是压力源,这个压力源是把正常变成凶手的催化剂。它一定是非常重大的事情。 但是,这个压力源会是什么呢? 第九章:彼得·潘综合症 任秋玲差一点就想春田去查一下吴家鑫的行为特征了。尽管她相信以罗局长的专业能力,如果他都没有查出什么来,自己也不可能查出什么来。 不过,当她把所有细节都组织起来后,事情渐渐明朗了。 吴家鑫办事说话没有逻辑可循,邻居都认为他的脑子有毛病;在带领小孩子离开春田时,他的手脚高高抬起,完全不像一个成年人;他创造的梦境空间跟一个小孩子的梦境一模一样…… 通过这些行为特征,完全可以知道吴家鑫这个人的心理状态——他不是一个正常人,但是他也不是一个神经病。 真相其实很简单,只是任秋玲一直以一个成年人的思维来理解吴家鑫,所以才不明白案件的关键之处到底在哪里。 任秋玲再次打电话给罗局长:“我已经知道真相了!原来吴家鑫患有彼得?潘综合症!” 罗局长笑出声来:“哈!他患了外国人的病?这跟案子有什么关系?” 任秋玲没有解释,她说:“这个案子,吴家鑫的女儿是一个关键。我会派人来接她,您提前做做工作,让她尽量配合我们。” 不用任秋玲下令,李明博就叫特勤组长沙勇去接吴家鑫的女儿了。 任秋玲挂断电话,长呼一口气:案子终于水落石出了。 吴家鑫患有彼得?潘综合症,有这种心理疾病的人,会拒绝长大——也就是说,吴家鑫虽然有着成年人的身体,但是他的心理却是一个儿童。在这样的状态下,他很难理解女儿出嫁是一件好事情。他只是本能的觉得,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要离开了,而他对此根本就无能为力。 于是,他选择了报复社会之后再自杀。 吴家鑫的女儿已经定好了婚期。他的计划再明显也不过:他要在女儿结婚的那一天,离开这个世界,离开这个让他失望的世界。 这个长不大的孩子,对于亲人有一种儿童一般的依恋。但是世界已经让他失去得太多了,最开始是爱他的父母,然后可能是小学同学,现在是女儿……他要报复,他要让很多人体会他的伤痛。 虽然他的女儿如此的鄙视他,称他为“没有用的男人。”但是在他的心里,却是如此的深爱着自己的女儿——这份爱可能不是正常的父女之情,可能是弟弟对姐姐的爱,但是这份爱却如此的浓烈,浓烈得可以让整个世界毁灭! 任秋玲自己都被自己的推断感动了。 吴家鑫的女儿吴三彩到了。任秋玲告诉她:“你得哄着你爹,告诉他婚礼取消了!你要让他高兴,把他哄出梦境!” 吴三彩战战兢兢的答应着:“嗯嗯嗯!” 任秋玲对吴三彩交待了一些说话中要注意的事项,可能罗局长的前期工作做得很好,吴三彩没有表示出一点不合作的态度。 李明博悄悄对任秋玲说:“你真的要带她进梦境空间吗?她不是专业人士,万一有一丁点失误,这个案子可能就失败了!” 任秋玲说:“你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我们一点也不了解这个姑娘,除了她要结婚了。但是现在不是没有办法吗?如果有替代的方案,我是不会这么选择的。” 从犯罪统计学上来看,带罪犯想见的家属去见绑架着人质的罪犯,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家属可能会暗示罪犯自杀,可能会给罪犯一些鼓励……总之家属本身就是一个很难控制的因素。 但是在没有替代方案的前提下,任秋玲只能选择相信吴三彩会配合自己的工作,会以大局为重,会劝说吴家鑫放走孩子们。 再次强调了此行关系到三百多个孩子的生死之后,任秋玲带着吴三彩来到传送阵上。两人闭上眼睛,邹衍与云中岳一起发功,两人再次来到花园中。 吴三彩睁眼就说:“哈,果然是他!他就喜欢这些俗气的东西!” 任秋玲说:“他是你父亲啊!不管你对他多么的鄙视,也请你看在孩子们的份上多少尊重他一点好吗?” 吴三彩不高兴的说:“知道了知道了!” 任秋玲带吴三彩飞向森林,在森林的中央看到了吴家鑫。 “记住我的话!”任秋玲又强调一遍,“如果你乱来,我们会一起死!”然后她笑嘻嘻的向吴家鑫说:“国王陛下,你看我把谁带来了?” 吴家鑫紧张的盯着吴三彩,他的嘴唇抿得很紧,他的头低着,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任秋玲给了吴三彩一个眼色。 吴三彩咳嗽一声,亲热的叫道:“爸!我不结婚了,我们回家吧!” 吴家鑫眼里泛出泪水,“三彩,你别骗我。我只是……我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的问题是什么,但是他说:“我一点也不笨!” 是的,患彼得?潘综合症的人只是心理有问题,拒绝成长为大人,但是他们的智商没有问题。 吴三彩脸色一寒:“你敢不听我的!” 任秋玲脑中“嗡”的一声炸响,这句台词可不是自己教的啊! “哈!”吴家鑫悲伤的说:“我在这里是国王,出去之后呢,我是什么?你走吧!不要你来管我。” 吴三彩悖然大怒,骂道:“你这个没有用的东西!这么多年了,你到底做对过几件事情?你知道吗?从小学开始,班里的同学就嘲笑我有这么一个爹!我受够了!你要死就死快点!” “轰!”森林里突然一声炸响,小孩子们都吓得尖叫起来。 任秋玲知道任务已经失败了,一把抱住吴三彩,高声叫道:“大相希形!”一瞬间,两人再次回到传送阵上。气急了的任秋玲一把将吴三彩推倒在地上,厉声质问道:“你到底在干什么?如果那三百个孩子有一点闪失,那样的责任你担当得起吗?” 吴三彩掩面痛哭,“我受够了!有这么一个爹,我真的受够了!让他死,他死了对谁都好!” 任秋玲怒吼道:“把她带下去!”两个特勤队员把吴三彩拖离了传送阵。 事实上,任秋玲也能理解吴三彩的痛苦。患有彼得?潘综合症的人,只希望像个儿童一样依赖别人,完全不愿意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作为这样一个病人的女儿,吴三彩确实活得很痛苦。 但是,现在所有的路都堵死了,那三百多个孩子要怎么救? 任秋玲想了很久,走过去对吴三彩说:“知道吗?你爹不是神经病,他只是心理有问题,他需要帮助。” 吴三彩只顾着自己抽泣,完全不理任秋玲。 李明博走过来问道:“现在我们怎么办?” 任秋玲苦恼的说:“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儿童心理学家。我主攻的是犯罪心理学,对儿童心理学不是那么擅长。” 看到任秋玲居然说出这么软弱的话来,李明博也知道案子进行到一个关键时刻了。这时候,最需要的不是什么儿童心理学家,而是要建立起任秋玲的信心,让她下定决心跟这案子死磕到底。 李明博说:“任秋玲,我对你有信心。你想一下,你破过多少大案要案啊?多少案子比这个案子复杂啊?你面对过多少凶残的罪犯啊,那些家伙可比这个吴家鑫难缠多了。” 任秋玲就吃这一套,一下子精气神就回来了,得意的说:“那是,我跟西北枪王胡崇山照过面,一样没有给他吓死!这吴家鑫就是一个长得像成年人的儿童,我怕他干什么?” 李明博悄悄拍了下手,暗自高兴:“案子有救了!” 邹衍、云中岳本来不太看得起李明博,这时也悄悄对他竖了下大拇哥——然后又立即把大拇哥朝下。 任秋玲重新整理思路,然后说:“李明博,你立即弄一张逮捕证,要看上去非常正式。” 李明博叫了声:“啊?”但是晓得任秋玲不会乱下命令,答应说:“好!” “沙勇!”任秋玲下令说:“一会儿孩子们出来后,你们要派一部分人把他们保护起来,迅速带离此地!” 特勤组长沙勇用京戏的口吻说:“得——啊令!” “邹衍!”任秋玲下令说:“你想办法把吴家鑫的老婆弄来,我知道你有治伤的本事,尽量让她的伤势好转,能够看着吴家鑫被逮捕!” 邹衍说:“治伤倒不难,关键是那女的在哪儿啊?”自有特勤组员带他去接吴家鑫的老婆。 “沙勇!”任秋玲再次下令:“一会儿吴家鑫出来后,你们剩下的人员要全部围上去,用枪指着他的头,嘴里大声的命令‘跪下!’然后逮捕他!记住,给他准备一副手铐!” 沙勇接到第二个命令,虽然一点也不明白,但是依然大声回答:“是!” 吴三彩在一边看任秋玲大声的命令那帮男生,都看得呆了。她心里暗想:“这个女生好威风啊!如果我能像她一样,那该多好啊!”她哪里知道,现在这个案子的指挥权在任秋玲手上,任秋玲可以指挥的人多了去了。 第十章:梦醒之吻 吴家鑫的老婆被殴打致伤,本来躺在重症监护病房里。不过邹衍那是活了多少年的老怪物,居然可以让她坐着轮椅出现在沙滩上,也算是创造了生命的奇迹了。 一切准备就绪,任秋玲第三次来到传送阵上。邹衍、云中岳一起发功,任秋玲再次消失——她又进入梦境空间了。 从邹衍的角度来看,这个吴家鑫的梦境空间还不够厉害:他的梦境空间其实借助了江水的势才能建立起来,所以虽然四周江风很大,但是这里的江水却非常平静。 大梦术到了高级的境界之后,完全可以随心所欲的创造梦境空间——当然,世间能够把大梦术练习到如此境界的,千年来也只有陈抟老祖一人而已。 大梦术在初期非常弱,既没有进攻能力,也没有防御能力。很多练习此术的人,只是把它当成骗术来应用——给别人创造一恶梦,然后在梦中救下那人,第二天再上门骗点钱,骗点米。唐朝苏东坡就遇到过这样的骗子,结果苏东坡自己对道术的研究也很深,一语道破骗子的伎俩,那骗子只能落荒而逃。 但是大梦术练习到高深的境界就很厉害了,哪怕强如邹衍也不敢轻易的闯入别人的梦境空间。邹衍有个敌人就擅长此术,所以他一直不能杀死那人。 任秋玲进去后没有多久,就看到几十个孩子闪现在传送阵上。特勤队员们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是还是按照原来的命令,立即带这帮孩子们远离了沙滩。 接下来,又是几十个孩子一起闪现在传送阵上——任秋玲成功了!三百四十一个孩子分为七次被传送出来,一个都没有少。 李明博、沙勇他们赶紧把孩子带离此地。 最后,任秋玲出来了,她的身边跟着的,正是吴家鑫。 就像是奇迹一般,这个案子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最后居然被任秋玲完美的解决了。 根据任秋玲原来的指示,所有在场的特战队员一起举枪瞄准吴家鑫的脑袋,一起大吼:“跪下,你被捕了!” 吴家鑫看了一眼老婆和女儿,脸上浮现的却是得意的表情。他慢慢跪在地上,双手抱着头。 沙勇冲过去,亲手给吴家鑫戴上了手铐。 此时此刻,吴家鑫的老婆与女儿都觉得有些难过,她们俩一起流着眼泪叫道“爹!”“老公!” 吴家鑫得意的举起戴手铐的双手,像是在展示自己的新手表一样。 任秋玲在一旁打电话给罗局长:“局长!孩子们救出来了!一个都不少,快来人,把小孩子带回城里!”电话里响起欢呼声。 李明博把任秋玲拉到一旁,问道:“你怎么做到的?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任秋玲并没有觉得有多兴奋,她疲倦的说:“唉!其实很简单的事情,叫我给想复杂了。吴家鑫的心理跟个小孩子一样,他应该会觉得扮演一个重刑犯很有意思——小孩子不都喜欢角色扮演吗?一会儿演妈妈,一会儿演爸爸。另外,他在家庭里的地位不高,他一直打牌啊买彩啊,多少还是想让家里人对自己另眼相看的。所以呢,我告诉他,如果他就这么死了,家里人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他有多危险,有多恐怖。我还告诉他,我们出动了一支军队来抓他。他听了这些,当然愿意合作了——他就是个小孩子,只要记得这一点,案子就简单了。” 李明博暗自记忆——对于特事处来说,任何一个修真者和异能者,都是一份深不可测的资源,李明博觉得这个吴家鑫可以控制,而且他的能力很有用,他想把这人收到旗下。他指示沙勇带吴家鑫立即赶赴宾江,不要与罗局长他们碰面。 等罗局长他们来的时候,顺便也把老马、黑皮他们带来了。这三人身上有伤,不过都经过了简单的处理,应该没有大碍。 孩子们找到了,任秋玲让罗局长带人回城,那就是不想争这个功了。罗局长当然知道这一点,也要送个顺水人情给任秋玲。 罗局长亲自开车,载着任秋玲回城,车后是几辆满载失踪儿童的客车。 “秋玲,”罗局长说:“你还是没有过对人开枪那一关吧?” 老马、黑皮、温小玉都听任秋玲说过,她确实没有对人开过枪。“做刑侦一定要过对人开枪这一关,早晚都得面对。”这句话她也经常说,这是她的师父告诉她的。 任秋玲想了想,叹息说:“还是没有。” 罗局长眼眶红了,“秋玲啊,我告诉你很多次了,干我们这一行,早晚得开第一枪。你一天打不出这一枪,你就一天不能算一个合格的刑侦。” 老马喉咙不舒服,“呃”的一声响。没有想到,任秋玲刑侦上的师父,竟然是罗局长。 任秋玲说:“我……我总是想起,如果当初面对胡崇山的时候,我能够勇敢一点,也许……也许……” “西北枪王胡崇山!”老马心里惊叫一声,“那可是一个恐怖的存在啊!那个人枪法如神,杀人如麻。极度凶残加上良好的枪法,可以说是非常完美的罪犯……任秋玲跟他过过招儿?” 罗局长说:“怎么说呢?你心理学上确实有一套。当初我们就是靠着你的侧写,找到了胡崇山的老巢。但是那家伙实在是太难对付了,我们一组十二名探员,居然被他打得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 任秋玲双手捧脸,“你们照顾我是个女生,让我走在最后——结果我却看到战友一个个的倒下去……十二个探员,最后死得只剩下我跟你了。西北枪王向我走来,他的枪指着我。我举着枪,但是,却根本不知道扣扳机,当时我整个人都吓木了!就听到他说:‘不值得为你这样的货浪费子弹!’我居然连嘴都不敢还。” 老马不由暗暗惊奇,看上去如此勇敢的任秋玲,原来也有如此懦弱的时候。也许就是那次的羞辱,才造成今天她的勇敢和冲动吧! 罗局长说:“其实我也害怕,我也躲在石头后面不敢出来。但是看到他用枪指着你,走到你面前了,我一下子火了,冲出来对着他就开枪!” 任秋玲说:“是啊!你就跟大片里的英雄一样,完全不要什么掩护,一边走一边开枪。胡崇山抢了我的枪就开始还击——原来他不杀我,是因为他的子弹打完了!” 罗局长说:“当时我也有想死的心,十个战友倒下了啊,我真的想跟他们一起去!结果呢,胡崇山那小子先中了一枪,虽然也给了我几下,但是都没有命中要害——不然以他的枪法,估计只用一粒子弹就可以送我上西天。” 任秋玲争辩说:“不是这样的!其实胡崇山是典型的狙击手性格,他无法直视对手的眼睛开枪。当他看到你越走越近,他就无法把你非人化,所以他的枪打歪了!” 同是狙击手的黑皮暗暗点头,自己开枪的时候确实无法直视对手的眼睛。要知道,躲在远处开枪和冲到对手身前用刀捅,带给人的心理压力完全不一样。 罗局长微笑起来,“你就是这样的,涉及到你的专业你就要跟人争!对了,抓捕草上飞那次,你出糗了吧?” 老马暗叫:“大盗草上飞?这家伙可是一个传奇人物啊,据说会轻功,做案很多起,我们花了十年也没有抓到他。难道他是倒在任秋玲手上的?” 任秋玲也笑起来:“还说呢,那时候我才参加工作嘛,没有经验。不过我的侧写倒是没有错。” 罗局长说:“你的推理是不错,当时我们把他堵在新门村了,你说那家伙是个兔子胆儿,这三更半夜的他不敢乱跑,肯定躲在某个地方,只要认真的搜一遍一定可以找到。结果呢?那家伙就躲在你等我们的地方,在你身后不足三米远的柴垛子里。我们搜了一夜啊!要不是那家伙早晨没忍住拉了泡屎,让你闻着味儿了,那家伙肯定就逃掉了。” 老马不由想着一个新参加刑侦工作的小姑娘,队里人员都照顾着她,怕她受到伤害,让她等在某个屋角。她一直规规矩矩的等着,完全不知道罪犯就在自己身后三米远的柴垛子里。 任秋玲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完全是幸运,而是她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才做到的。 不过老马也弄明白了一件事儿:罗局长就是当初任秋玲做刑侦时的师父。人家师徒俩看似闲聊,其实呢罗局长是在给自己的弟子长脸儿,告诉老马等人:我这徒弟有多么厉害多么神气,你们都给我恭敬着点儿。 老马暗想:“那是我运气不好,没有那么多大案要案犯到我手上。如果我运气好一点,什么任秋玲,还有她那套见鬼的心理学,我都让他们滚蛋!” 这时车已经开进春田县城,罗局长压着车速,把头伸到车窗外大吼:“通知失踪儿童的家长,叫他们来小学领孩子!” 为什么选择春田小学领失踪儿童呢?因为那里有老师,可以把一下关,避免出现冒领的情况——虽然不太可能,但是小心无大错。 县城里多少人家都燃放起鞭炮,气氛就跟过年似的。 对于每一个领走孩子的家长,任秋玲都要交待一句:“孩子离开父母有一天多了,注意心理辅导!” 那些家长嘴里说“谢谢谢谢,一定注意!”抱过自己的孩子叫几声“宝啊肉啊!”然后就走了。估计在他们心里,这几声“宝啊肉啊”就算心理辅导了。 正发着孩子呢,每个家长都是千恩万谢的。突然人群里有个老婆婆高声说:“你们还谢她?我还怪她呢?她有本事,早点把我家孙子救出来啊!”正是当地侦缉队曹队长的母亲。 任秋玲笑了笑,正好也发到曹家的孩子了。看那老太太前来,任秋玲轻轻点头,微笑着说:“请注意心理辅导!” 那个老婆婆愣了一下,像中了魔一般的冲任秋玲微笑点头,一把拉过孩子才惊觉,尖声叫道:“咦?我中了你的邪了?我怎么会对你笑?” 任秋玲笑着说:“你不懂礼貌,是因为你一生中没有人对你礼貌过,你不知道可以这么对人,是吧?” 老婆婆一只手死死的抓着自己的孙子,眼睛茫然的看着任秋玲身后某处,好象呆了。 任秋玲说:“你的先生,你的儿子,平时都不大看起你吧?这是虐待,精神虐待。” 老婆婆低下头,喃喃的说:“不是,他们是对的,主要还是我没有本事。” 任秋玲再次笑了,“如果没有一个人尊重你,那都不是事儿。但是,如果你自己都不知道尊重自己了,那事情就严重了。” 老婆婆好象不太听得懂,但是知道任秋玲是为自己好,喃喃的说了两句:“谢谢,谢谢!”转身走了几步,突然放声大哭。 曹家老太太一向横蛮不讲理的,没想到被任秋玲几句话说得大哭起来,周围的学生家长、老师都觉得十分神奇。 任秋玲看着曹老太太的背影,也是好一阵心酸:这个女人其实过得很苦,但是能救她的,却只有她自己。 这时,有个孩子拉了拉任秋玲的衣袖,任秋玲低头一看,却是一个刚救出的失踪女孩。 那个女孩指着任秋玲脸上的手指印儿说:“姐姐,疼不疼啊,我给你吹吹,你就会好了。” 任秋玲蹲下说:“给我吹吹吧!” 小女孩眼睛一转,轻轻的吹口气,突然趁任秋玲不注意,用力的吻了她一下,“波”的一声。 任秋玲脸上一麻,心里一软,只觉得有了这个吻,一切的辛苦,一切的委屈都是值得的。 第一章:蛊毒 云中岳有一间自己的画室,非常正规的画室。现在他已经支好画架,拿起画笔,准备开始作画。 任秋玲站在距离画布约两米远的地方,咬牙切齿的脱着衣服——因为上一个案子答应过云中岳,所以她必须当一次云中岳的绘画模特儿。 云中岳两眼直勾勾的看着任秋玲,鼻血长淌,手里的画笔“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任秋玲生气的叫道:“你倒是画啊!别浪费时间啊!” 云中岳自知失态,说道:“抱歉!其实我是画国画的,模特儿不用脱衣服的!” 任秋玲火冒三丈,“喂,你现在才说?刚才怎么不阻止我?” 云中岳眼睛粘在正套衣服的任秋玲身上,弯腰捡起画笔,争辩说:“可是我也没有叫你脱啊!” 任秋玲气得半死,却也拿云中岳没有办法,只能穿好衣服看着窗外,并且衷心的问候云中岳家的祖宗十八代。 “好!好!”云中岳不住的夸赞,“这神态好!含羞带怒,真是动人之极!”手里的画笔“唰唰”的画着。 任秋玲按捺住怒火,只是希望这个家伙快点画完,自己好收工回任园。没想到,这一站就是两个半钟头,期间还得忍着云中岳满嘴的废话:“这身材,这腿,啧啧啧!真是美极了!” 好不容易等到云中岳发话说:“今天就到这儿吧!你累了没有?”起身从冰箱里拿出罐牛奶,递给任秋玲。 任秋玲手持牛奶,就跟举着个炸弹似的,高高的举起牛奶吼道:“老娘再也受不了了!总之我已经兑现了诺言,我当过你的模特儿了。我现在就要走,你敢拦我,我就砸了你这破画室!” 云中岳用身体护住还没画完的画儿,陪笑说:“好啊好啊!这事儿我们以后再说。” 任秋玲看他宁肯自己被牛奶砸,也要护住画儿,心里一软,转身跑出门去。 云中岳不由叹息说:“唉!女魔头啊!”话没说完,任秋玲去而复返,对着云中岳说:“那个,刚才对不起了。”不等云中岳有什么反应呢,她又跑了。 云中岳的画室正在宾江市的碗底街,这里是城中村,以前的老住户大多发了财搬到更好的地段去了,留下一些老弱病残幼。人烟少,租金便宜,不过随时可以听到鸡鸣犬吠之声,倒别有一番田园的韵味。 从画室出来后,任秋玲也不急着回去。她是研究心理学的,像碗底街这样的生存状态也在她研究之例。 在一家铁器铺外面,有个衣服穿得较厚的孩子在抱着手玩耍——从衣着和动作上,可以猜出这小孩子应该是奶奶或者外婆带的,特别是小孩子拢着手的动作,一定是学自某个老太太。 有两个年青人快步的从街的一头走过来,走得很急——这两人明显不是碗底街的人,衣服很新潮前卫,走路的动作也非常的张扬。一不注意,这两个青年撞了小孩子一下,小孩子一下子哭叫起来。 “你瞎了眼了,自己玩都不带眼睛的!”店铺里一个老太太高声骂起来,“臭小鬼,还不跟两个叔叔道歉!说自己没长眼睛撞到人了?” 让任秋玲感兴趣的是:那个老太太骂人的方式非常特别。表面上,她骂的是自家的孙子,实际上骂的却是那两个青年。这也是生活在底层的人特有的生存策略吧! 那两个青年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竟然没办法还嘴。其中宽脸的一个说:“这是什么意思?”另一个瘦削青年说:“走!”声音很急,带着下命令的语气。 两个青年快步走开,那老太太对着两人的背影高声叫:“没眼睛的臭小鬼!赶着去投胎啊,不准哭!”假意打了正哭的小孩子两下。依然是指桑骂槐,依然骂人不着痕迹。两个青年头也不回的钻进小巷,消失了。 任秋玲觉得有些奇怪,这两个青年的口音不是本地人,而且从两人性格来看,宽脸的一个是跟随型性格,瘦脸的一个是主导型性格——他们不是普通的朋友,而是一对搭档。两人的神态举止不像是学生,也不像是有工作的人,所以很可能是无业人员。 任秋玲慢慢走进那条小巷,如果可以远远的看到两人与什么人交谈,她大致可以猜出对方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小巷狭窄幽长,光线很暗,路面铺着的青石早已经磨得光光的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走过这条小巷。小巷两面的房屋低矮,木制窗棂已经腐朽发霉了,门框两边红纸书写的春联在风里飘摇着,似乎拼命的要为小巷增加一点喜气。 小巷里没有看到那两个青年,只有一个穿着紫色衣裙的姑娘好奇的举着相机拍着照。看到任秋玲,那姑娘笑着跑过来,甜甜的笑着说道:“请帮我拍张照片好吗?这么有历史味道的地方可不好找呢。”这姑娘口音也不是本地人。话刚说完,她已经把相机硬塞到任秋玲手里。相机就是一般的傻瓜相机,按下快门就会照的那种,跟这姑娘的穿戴完全不搭。 任秋玲还拿着相机发呆呢,那姑娘已经跑到一间紧闭的房门前摆好了姿势。古老而又残存的小巷、青春靓丽的少女,两者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确实是一副好构图。 任秋玲举起相机,对着姑娘“咔嚓”的照了一张。这时,任秋玲的身后传来“滋滋”有如喷雾的声音。她心里一紧,回头一看,只见先前追踪的两个青年微笑着从小巷的某道门里走出来,不怀好意的盯着自己。 任秋玲头皮一麻,然后又听到“滋滋”有如喷雾一般的声音从身后的地下传来,她眼睛一晃,却看不到什么东西在喷雾。 这时,那个请任秋玲拍照的姑娘大笑着走过来,嘴里说:“什么女巫探长,也不过如此嘛!” 任秋玲伸手摸枪,手刚触及枪套,突然眼前一黑,身体一软倒在地上。她知道自己被人暗算了,却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办到的。 那个姑娘伸手到任秋玲的腰间,掏出了枪,得意的对两个青年说:“我弄到她的枪了!” 瘦削青年说:“小心些!别走了火!” 宽脸膛青年走过来,从任秋玲口袋里取出钱包,打开看了看,把里面的钱全部拿走,随手用力的将钱包砸到任秋玲脸上,“浪费你大爷的时间!”他骂道。 钱包砸在任秋玲脸上,她没有觉得怎么疼,但是鼻子发酸,一股热流涌了出来。“我怎么了?怎么动不了?”她想,“我会不会流血而亡?”。 “我们快跑!”她听到瘦削脸青年叫:“如果邹衍来了,我们都活不成!”那姑娘笑骂:“胆子那么小,现在我有枪了,怕他干什么?” “啪!”耳光声响起,瘦削脸青年怒吼道:“你他妈的就是有枪,老子也能弄死你一百次!快跑!” 凌乱的脚步声远去,任秋玲也失去了意识。 任秋玲第一次睁眼,看到的是李明博。她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是世界非常白,非常干净。李明博低头看着自己,急切的呼唤着,声音却非常遥远。 任秋玲第二次睁眼,却已经趴到一个男生的背上。那个男生非常结实,肌肉硬得像铁一样。任秋玲叫声:“邹衍!”声音微弱得像蚊子叫一般。 邹衍背着任秋玲,说道:“你争气一点好不好?不就是叫两只蛊咬了口吗,弄得跟要死一样,装什么蒜啊!”虽然他语带责备,但是任秋玲也听出他声音中的焦虑,不由心里一暖,嗔怪的说:“哦?是蛊啊?玩蛊谁能玩得过你啊?怎么的,这蛊你解不了?” 邹衍语气软了,“这蛊偏门啊,含沙射影蛊玩的人非常少——它确实不厉害,但是变种特别多。我带你去一趟贵州织金洞,那边肯定有人能够解这蛊。” 任秋玲听出邹衍话里不自信的成分,心里一痛,暗想:“难道我会死在这个男人的背上吗?”身后传来李明博的声音:“含沙射影蛊?是不是含沙射影的那个蜮啊?”任秋玲一扭头,就看李明博拿着笔记本在记着什么。 空中一暗,梅老道乘着黄鹤翩翩飞来,降落在邹衍的前面。梅老道着急的叫道:“哎呀哎呀,邹前辈真是折杀我也!您要我送你一程,打个招呼就成了——对了,我记得你有那个本事啊,可以瞬息千里的。” 邹衍叹息着说:“唉,我已经有八百年没有出来了,这个世界我太不熟悉了。瞬息千里,那也得熟悉要去的地方才行啊!”声音听起来非常的悲伤。 梅老道不敢多说话,急忙让黄鹤变大。邹衍背着任秋玲登上黄鹤,拉些羽毛盖住她。任秋玲感觉自己像睡在棉花堆里一样,又温暖又柔软,非常舒服,不由对邹衍另眼相看,没想到这个家伙也有细心的一面。 “梅前辈,不要丢下我啊!”李明博叫。 梅望鹤拉了一把李明博,也让他登上黄鹤,微笑着说:“李科长抓紧羽毛,小心别掉下去了。” 任秋玲与邹衍所在的位置在黄鹤的双翅之间,梅望鹤自己站在黄鹤的脖子后面,李明博紧随其后。黄鹤仰着鸣叫一声,一蹬腿一拍翅冲上云天。 李明博尖叫道:“救——命——啊——”原来乘鹤飞行,靠后的位置比较稳定,靠前的位置最是颠簸。李明博一个书生,哪里有梅老道的功力,吓得他抱紧梅老道,紧紧的贴住了,死也不松手。 梅望鹤老脸通红,“科长,科长,老夫不好这一口啊!”李明博闭着眼睛流着泪,“救我,救我——” 梅老道一皱眉,就看他身体一振,李明博尖叫着从他身边飞开,直接坠向大地。梅老道凌空一抓,李明博就像一个提线木偶一般又尖叫着从半空升起,落到黄鹤尾部。在修真者手里,李明博就像玩具一般毫无挣扎的余地。 任秋玲想到李明博平时的威风八面,和今天的惨状一对比,立即“嘻嘻”一笑。 梅老道回头对李明博说:“抱歉抱歉,为了博小友一笑,得罪科长了。” 李明博还要装英雄,抑头说:“哼!如果是为了让任秋玲一笑,就是把我这条命玩没了那又有什么!”黄鹤突然急速爬升,他“哎呀”的叫了声,赶紧收回英雄的姿态,蹲下抱住几根粗大的羽毛做出恭状。 任秋玲心里感动,说了声:“你们不要太过分……”眼泪却流了出来。 邹衍守在任秋玲身边,眼里满是焦急与爱怜。 梅望鹤没话找话的说:“这事情怪了啊!邹衍前辈就是玩蛊的高手,居然也会有解不开的蛊?难道对手比前辈更厉害?” 邹衍没好气的说:“厉害个屁!含沙射影蛊是最容易取得的蛊,在樟树丛生的溪流边就可以找到。我轻轻伸个小指头,就把这蛊给解了。” 梅望鹤说:“那就怪了……既然蛊解了,为什么任秋玲会还没有好呢?” 邹衍叹息着说:“唉!蛊毒蛊毒,蛊与毒不分家,我解了蛊,却解不开她身上的毒——她又失血过多……”他重重的叹息一声,一时间没有掩饰担忧的神色。任秋玲看得心里“咯噔”一下,她还是第一次看到邹衍如此没有信心。 李明博嘴里念着:“原来蛊与毒不分家。”想松开一只手去摸笔记本,试了两次,还是不敢松开羽毛,最后只能眼睛看天默记下来,准备以后再记。 第二章:护身蛊 一路上,梅老道不停的说着笑话儿。邹衍偶尔笑一下,更多时候,他则拧着眉毛,像是跟谁有仇一样。 大约花了两个半小时,黄鹤载着四人来到织金洞地区,这里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瀑布众多,溶洞也非常多。黄鹤载着众人从三条瀑布交汇的悬崖间掠过,就算任秋玲有伤在身,也不得不惊叹大自然的神奇和伟大。 邹衍手搭凉棚,极目远望,嘴里说:“不对啊!宋朝时这里不是这样的啊?” 梅望鹤说:“我们道教正宗,很少跟巫门蛊门有什么往来,如果邹前辈不清楚织金洞的具体位置,我也没有办法了。” 邹衍骂道:“狗屁的道门正宗!我们蛊术兴盛了三千年,张道陵才出生呢。”一般认为道家始祖是天师道的张道陵,老子在的时候并没有道教,只称为道家。邹衍自己急了,口不择言,连道教的创始人也给骂了。 梅望鹤也不生气,呵呵一笑,将黄鹤停在一座山头,对众人说:“现在只好问路了。” 四人一起下了黄鹤,梅老道挥手命令黄鹤飞去,这才驾云腾空,四处张望,然后指着南边山腰说:“那里就有个人!” 邹衍背起任秋玲就向山腰飞去,只见一个十多岁的苗家小姑娘背着背篓,在挖药草。邹衍性子急,飞过去落在苗女前面,开口就问:“小姑娘,织金洞怎么走?” 那个小姑娘抬眼一看,嘴里叽里咕鲁的说了一串话,两手连摇,看起来好象不懂汉语。这时一条黄狗从树林里冲出来,站在小姑娘前面,对着邹衍一阵狂叫。邹衍本来就在气头上,脚尖一挑,一块碗大的石头跳到手里,背着任秋玲,举着石头就冲向黄狗。 那狗也机灵,看到邹衍凶神恶煞的样子,夹着尾巴就往树林里钻。邹衍急忙一石头打去,倒没打中狗,把棵大树打得枝皮绽开,露出白色的树干来。那条狗非常可恶,这时躲在树林里装出惨叫声,博取主人的同情。 苗家小姑娘举着药锄,恶狠狠的瞪着邹衍,像是随时会上来拼命的样子。 邹衍回头看一眼小姑娘,突然叹一口气,说道:“对不起啊,我这是心里着急呢!”话一说完,突然放声大哭。 任秋玲从来没有见过邹衍如此失态,知道如果找不到织金洞,只怕自己性命堪忧。她心里一软,把下巴搁在邹衍肩头上说:“就这样死在你的背上,也很好啊!” 那苗家小姑娘歪着头看着两人,突然开口说:“咦?原来是情深义重的人,不是骗子。这个姐姐中的蛊解了一半,还找仙师做啥子?” 邹衍急道:“你会说汉话?” 任秋玲喜道:“你也懂蛊?” 苗家小姑娘噘着嘴,把脸转开,好象很不高兴的样子。 邹衍“嘿嘿”一笑,抹去眼泪,低声下气的说:“小妹妹,求你了,救救她嘛!” 苗家小姑娘转怒为喜,大大咧咧的说:“这就对了嘛!你们先说,为啥子这个姐姐中的蛊解了一半?只解了蛊,没有解毒呢?” 邹衍吱吱唔唔的说不出话来。任秋玲故意说:“哎呀,给我解蛊的那个人没什么本事,就会解蛊,不会解毒。”邹衍气得浑身发抖,脖子根儿都红了,却忍住气说:“就是就是,那个人没本事。” 任秋玲知道邹衍是急性子,这么服软的话儿他从来说不出口的,都是为了救自己。她心里一甜,附在邹衍耳边轻语“傻瓜!” 邹衍怒道:“老实点!吹得我耳朵痒!”任秋玲不由一愣,给了邹衍一拳,心里说:“还真是个傻瓜!” 苗家小姑娘转身说:“我可以带你们去织金洞,不过救不救的,我也说不上话,得仙师说了算。” 邹衍点头哈腰的说:“多谢多谢!见了仙师再说。” 小姑娘背了背篓,扛了药锄,蹦蹦跳跳的领头在前面走。邹衍背着任秋玲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这时梅望鹤带着李明博来了,邹衍回头小声告诫:“不要说我会用蛊!同行多忌妒!” 梅望鹤眨眨眼睛,轻声说:“我省得。” 沿山路盘旋而下,没走多久,就看前面一片金灿灿的野花,一只蓝汪汪的蝴蝶停在花间,轻轻的开合着翅膀。小姑娘也没转身,就“嘘”的一声,示意不要说话,然后拄着锄头看起蝴蝶来。 邹衍心里着急,屈指向那蝴蝶栖身的花朵弹去,一道指风正中花梗,花朵应指破碎。蝴蝶受惊,扑着美丽的大翅膀仓皇飞远。 小姑娘生气的转身瞪着邹衍。 邹衍抬眼看看天,说:“好怪的风!我们快点走吧!”任秋玲没忍住,“卟哧”的笑了起来。 小姑娘脸上一红,只以为任秋玲笑的是自己,连为什么身后多了两个人也没有问,一跳一跳的向山下走去。 一行人来到山下,小姑娘领头沿着一条小溪前进。溪水碧蓝,其间游鱼纷纷;两边悬崖满是花,色彩缤纷。任秋玲虽然到过不少地方,但也没有见过这样的美景,只觉得心旷神怡。 沿着小溪走了三百来步,就看到花树掩映间现出一个洞口来,想必就是织金洞了。 小姑娘喃喃的说:“奇怪了,怎么没有点灯?”原来织金洞是当地的一个旅游景点,早就装上了彩灯,当然也免不了给洞里的钟乳石取上俗气的名字。小姑娘进到洞口,在洞壁上检查了下,拍着胸脯说:“哎呀!哪个讨厌鬼把闸刀关了嘛!”拉下电闸,洞里彩灯亮了起来,映得织金洞有如廉价的薄荷糖一般。 小姑娘带头要走,任秋玲叫道:“小妹妹,不要忙!这里平时游人多不?”小姑娘生气的说:“我才不是你妹妹呢,我叫韩八斤,你可以叫我小斤——这里春天的时候客人很多的,现在是少了点儿。” 任秋玲皱眉说:“不对啊!一个旅游景点,怎么会关灯呢?而且我们一路上也没有看到游客,这不对啊?” 邹衍心疼的说:“你啊,身体还没有好,就不要动脑筋了。如果那几个小毛贼敢在这里弄什么埋伏,叫我遇到了,嘿嘿!我让他们生不如死!”来这里之前,任秋玲已经讲了遇到袭击的经过,所以邹衍会骂“小毛贼”。 韩八斤听邹衍话说得狠毒,不由打个寒颤,呆呆的看着邹衍,眼神里满是恐惧。 邹衍背着任秋玲抢先进了洞,大步向前。 梅望鹤、李明博都对韩八斤致歉说:“抱歉抱歉,我们那朋友脾气怪,你不要生他的气啊!”也跟着进洞。 韩八斤呆了呆,把背篓靠在洞壁旁,也跟着进了洞。 织金洞是一个美丽的大溶洞,钟乳石在洞顶倒悬,一些阴暗的角落里石英闪闪发光。洞里十分宽敞,如果通路的话,可以开进一辆卡车。 邹衍脚步很急,任秋玲伏在他背上,可以感觉得到他背心的衣服已经叫汗水湿透了。正走着,突然邹衍叫道:“咦?蜥蜴蛊?”脚步一停,站在原地不动了。 一只桔黄色的蜥蜴躺在邹衍脚前两米远的石头间,肚皮向上,一动不动,显然已经死去好一会儿了。这蜥蜴颜色极为艳丽,美得慑人心魄。 身后韩八斤惊叫:“哎呀!这是仙师的护身蛊,仙师不死,护身蛊不会离开他的。仙师……仙师可能出了事了!”说到后面,已经带着哭腔了。 邹衍连连冷笑,说:“果然,那帮小家伙来这里了!真是好歹毒!我要出手了,韩小妹妹,请你帮我照顾一下任大小姐。”说话间,将任秋玲放下。韩八斤莫明其妙的扶着任秋玲。 梅老道也叹息说:“老道也要活动一下手脚了。”伸手在空中画上几笔,一把铁剑出现在他手中。李明博默不作声的拔出手枪,站到梅老道的身后。 “你们……等一下!”任秋玲着急的说:“事情只怕有诈!”本来她很虚弱,说了这两句话,也是浑身汗出。 邹衍他们三个都扭头看着任秋玲。 任秋玲说:“那个瘦小的青年在袭击我的时候,说过‘邹衍很可怕!’以他的年纪,他是怎么知道邹衍的?” 邹衍得意的说:“我当年也曾经纵横天下,有几个老人听说过我的大名也很正常。”梅老道附和说:“是啊是啊!邹前辈子确实曾经闻名天下。” 任秋玲有种很不好的预感,可是现在她虚弱得无法清晰的思考,着急的说:“不是,你们难道没有感觉出来吗?袭击我只是敌人的计划的一部分!对方非常了解邹衍,知道他一定会带我来织金洞求救,然后提前到洞里杀了仙师,做下布置。前面一定有陷阱!” 邹衍傲然说:“真是女子的见识!如果一个人强大到一定地步,陷阱对他是没有用的!我还怕什么陷阱?真是笑话!” 梅老道在邹衍身边就失去了思考能力,连连点头,“不错啊不错,有邹前辈在,我们还怕什么?” 李明博这时也不像个书生,倒像个战士,“走,管他们是什么人,我们去会会他们!” 三人大步向溶洞深处走去,脚步生风,像是赶赴战场的战士一般。 韩八斤看起来年龄不大,手上力气却很吓人,她轻松的扶着任秋玲,也向溶洞深处走去。这时韩八斤表情悲伤,目光焦急的盯着溶洞深处,完全没有一点想聊天的意思。任秋玲猜想这小姑娘和仙师的关系很亲密,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第三章:羊毛蛊 邹衍他们行走如风,很快就消失在溶洞的石笋之间。 韩八斤扶着任秋玲一步一步的挪着,眼看两边彩灯渐渐向后,世界越来越静,任秋玲感觉自己距离现代世界越来越远了——这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耳朵因为听不到任何杂声而变得非常敏感;身体感觉到世界的变化,而自己绷紧了肌肉……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山洞的体验是从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某些人会觉得山洞很安全,而另外一些人则会在类似山洞的空间里发疯。 任秋玲现在眼睛不自主的搜索着山洞深处,总感觉什么地方会跳出一只猛兽——这就是古老人类遗留给现代人的记忆,陌生的山洞可能隐藏着猛兽。这些记忆曾经帮助过原始人活下来,所以即使知道作为景点的织金洞不可能还有野兽,但是类似的反应依然不是理智可以控制的。 绕过一个巨大的钟乳石的柱子,突然看到邹衍、梅老道和李明博三人被类似于肥皂泡似的东西困住了,那泡泡带着三人,漂浮在半空中。 在三人前方是一个半圆形的石台,台上一个苗家的老人侧躺在石台上,一双泛着死光的眼睛直直的瞪着任秋玲,眼里毫无生气。老人的嘴角,一丝漆黑的血还在流淌,“沙沙”的声音从老人身下传来,像是有一千只蚕在吃桑叶一般。 扶着任秋玲的韩八斤全身一抖,张嘴要叫,任秋玲赶紧捂住她的嘴。两滴热泪滴落到任秋玲的手上,韩八斤默默的哭了,她身体抖得非常厉害。任秋玲用力拉她到石笋后面藏好,这小姑娘并没有抗拒。 “恩师!”一个声音从石台后方传来,“你还好吗?” 邹衍厉声说:“原来是你!狗贼!你真是丢尽了修道人的脸!除了会偷袭,你还会干什么?” 一个高大的人影从石台后走出来,一只脚踩着苗家仙师的尸体,对邹衍说:“哼哼!我只会偷袭?要不是你教我的时候留了一手,我至于偷袭吗?”那人鼻直口方,容貌威严,脸白得像纸,左边脸颊有老大一粒黑痣。 李明博惊叫道:“特事处的梦魇——蒙克虏!”任秋玲心里的惊讶不亚于李明博,那个容貌威严的人,正是传说中的蒙克虏! 蒙克虏得意的笑起来,“看来我还有点小名声!” 邹衍愤怒的叫起来:“屁的名声!老子的脸都叫你丢尽了,居然会教出你这样不中用的东西!” 蒙克虏目光恶毒的看向邹衍,抬手打出一道黑光击在困住邹衍的泡泡上,那层薄薄的膜波动着,黑光钻入泡泡,团团围住邹衍。邹衍怒骂两句“贼子!豺狼!”声音渐渐微弱,突然那泡泡剧烈的震动两下,邹衍终于痛叫出声:“老子……会杀了你……老子……”显然因为痛苦,他没能再骂下去。 蒙克虏脸上笑容更加灿烂,把全身重量都放在踩在仙师身上的那只脚上,弯腰去看邹衍痛苦的样子。 韩八斤牙齿咬得“格格”的响,一只手握住了药锄,几次想要冲出去。任秋玲死死抓住她,用眼神向她示意:“不要冲动!” 突然,蒙克虏脚下的仙师眼睛向任秋玲这个方向一眨。任秋玲只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认真看去,只见一只蜘蛛爬上仙师的眼皮。仙师眼睛不动,双手突然一伸,衣袖滑下,露出一双有如枯骨一般的手臂来——手臂上纹着漆黑的毒蝎。 蒙克虏冷笑一声,骂道:“居然没有断气?”踩着仙师的脚用力一踩!就听“喀喀喀”骨头碎裂声不断响起,这一脚不知道踩断了仙师多少根胸骨。 仙师嘴里喷出一团漆黑血雾,双手一合,十个手指如钩一般深深的插入蒙克虏的小腿中,将他的脚牢牢的抓住。 蒙克虏大声惨叫,用力从仙师胸膛中拔出脚。仙师铁钩般的手指头在蒙克虏的小腿上抓出深深的血槽。 “哈哈哈!”邹衍开心的大笑两声,然后大声的咳嗽起来。 蒙克虏咬牙弹腿,将仙师踢飞出去。仙师的身体接连撞断三根粗如树干的石笋,然后撞到洞壁上,这才软软的滑下。蒙克虏惊骇不定,倒退两步,突然惊叫道:“你给我下了蛊!”飞身到仙师面前,怒吼道:“给我解蛊,我饶你一命!” 仙师吃力的睁开一只眼睛,望着蒙克虏轻轻一笑,张嘴一口黑血喷出!蒙克虏早有防备,倒着飘飞到任秋玲她们藏身的石笋前,那口血雾喷了个空,却让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腥臭味。 仙师眼里的愤怒渐渐散去,头一歪,倒在地上不动了。 蒙克虏惊疑不定的看着仙师,突然放声大笑,“哈哈,我道术已经通玄,你这点蛊术是伤不了我的,伤不了!” 韩八斤将任秋玲靠在石笋上,双手握紧药锄,轻轻举过头顶,突然双手用力,一锄向蒙克虏头上挖去! 蒙克虏仿佛脑后长着眼睛一般,突然将头一歪,身体向后一退,刚好让过锄头,那全力的一锄只有锄把打在他肩膀上,“嚓”的一声响,药锄应声而断。 蒙克虏也不回头,手一抖,一条黄色布带如蛇一般的从他袖中蹿出,爬到韩八斤身上,几下盘旋,就将她手足捆成一团。 韩八斤倒在地上,用力挣扎,那绳子如活的一般,越捆越紧,渐渐勒进肉里去。韩八斤不敢再动,那绳子也就停下不动。 蒙克虏微笑着蹲下,居高临下的看着韩八斤,“倒是个勇敢的小姑娘呢!真想收了你……”韩八斤叹息一声,满脸都是倔强之色,却不敢再看蒙克虏,闭上眼睛默默流泪。 任秋玲此时藏身在石笋的另一边,把身体紧紧的靠着石笋,悄悄伸头看着。心里跳得厉害,汗水止不住的涌,她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突然“波”的一声轻响,云中岳现身在仙师的身边。蒙克虏这时背对着云中岳,好象完全没有查觉云中岳的到来。 云中岳观察了一下洞里的战况,抬头向任秋玲看来。 任秋玲不敢出声,用嘴形对云中岳说:“偷袭!偷袭!” 梅望鹤也用手示意:“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云中岳已经看清了敌友的区别,脸上腾地涨得通红,他将左手搭在右手手腕上,五指箕张,一团雷火出现在他的掌心。“嘿嘿,坏蛋,我的名字叫做云中岳!受死吧!”他狂笑着大声说。 任秋玲和梅望鹤一起用手捂着眼睛,不敢看下去。如果云中岳偷袭,那还有一丝战胜蒙克虏的机会,现在他这一声叫,哪里还有半点机会? 云中岳推着掌心里的雷火,大步冲向蒙克虏。 电光火石间,蒙克虏转身准确无比的捉住云中岳的右手手腕,用力一拉!云中岳的右手推着电光,直直的插入石笋之中,整条小臂全部没入石笋!云中岳脸上狠厉之色一闪,左手一伸,揪住蒙克虏的衣领,大声叫:“仙子姐姐,快逃,我缠住他!” 蒙克虏出手如闪电一般,伸食指在云中岳手腕间一点,云中岳手一弯,蒙克虏食指中指并成剑指,轻轻在云中岳肩头一斩,就听“嚓”的骨头断裂声。云中岳疼到极点,张嘴要叫,蒙克虏左手大拇指一伸,在他喉头上一按,云中岳那声惨叫就闷在胸中,人软软的跪下去,右手依然陷在石笋中,拖着他的身体,没让他躺下。 任秋玲又急又疼,突然气得骂道:“这个大笨蛋!”本来她藏身于石笋之后,还有活命的机会,被这个云中岳一叫,再也藏不下去了。她从石笋后走出来,两眼直视着蒙克虏。 蒙克虏似乎是那种暗杀型的罪犯,被人直视着双眼会感觉很不舒服,他低头避开了任秋玲的视线。 邹衍似乎非常痛苦,他嘶吼着:“蒙克虏,如果你敢伤她一根寒毛,我就……我就……” 蒙克虏冷笑一声,手臂轻抬。 任秋玲扭头没好气的对邹衍吼道:“你这个猪脑子,给我闭嘴!”回头对蒙克虏一笑,张开双手说:“你看,我没有武器!” 蒙克虏似乎有些不自在,抬眼看了任秋玲一眼,又赶紧把视线转向她的双手。 任秋玲扶着石笋,站在距离蒙克虏约一米远的距离,柔声说:“你努力了很久,但是,很多人都对你有误会,对吧?” 蒙克虏吃了一惊,后退一步说:“是啊!你怎么知道?难道说,你已经觉醒了?” 任秋玲弄不懂“觉醒”的含义,不过想来是他们修真的人用的词儿。她摇头说:“我没有觉醒——你有着远大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你才做下了伤害他人的事情。没有人知道,其实你也不得已的苦衷。对吧?” 蒙克虏眼里泛泪,身体也微微弯曲,扶住额头说:“是啊!天下的人都可恨!没有人理解我,没有人,没有人!” 李明博他们看得呆了,完全没有想到,不会一点道术,而且身上带伤的任秋玲,竟然可以逼得蒙克虏眼里泛泪。此时在众人的眼中,道术高手蒙克虏的身体正渐渐变小,而任秋玲的身影却越变越高大。 任秋玲说道:“其实,你喜欢站在众人目光的焦点上,希望成为大家都喜欢的人——你想过没有,也许只要一点小小的改变,你就可以做到跟现在完全不同?” 蒙克虏茫然的抬头,眼里闪着光,“我、我该怎么做?” 任秋玲温柔的说:“为什么不放下呢?放下之后,你至少可以过得更快乐啊?” 蒙克虏浑身巨震,抬眼看着洞顶,嘴里喃喃的念道:“放下,放下,放下……” 任秋玲柔声说:“其实,你一直都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是你不相信自己的心。唉……”叹息声中,透着无尽的遗憾。 蒙克虏伸手不顾形象的挠着手臂,说道:“我心里想的是正确的吗”他的手背上、脖子上、脸上的汗毛越来越粗重,渐渐长到寸把长,已经可以看出那毛是黑白相间的。蒙克虏丝毫未觉,似乎只觉得有些痒,伸手到后背里抓了几下。 任秋玲眼睁睁的看着眼前的蒙克虏从一个相貌威严的中年人,渐渐变成一个浑身长毛的怪物,心里的惊怖可想而知。她强忍着害怕,说道:“你应该知道你的心是怎么说的了:你不该过这样的生活,只要你愿意,你完全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对吧?” 蒙克虏从背心里掂出几根白毛,扔到地上,说道:“奇怪,这里怎么突然热起来了!” 任秋玲突然脸色一变,惊恐的指着他的脸说:“你的脸,啊,你怎么了?” 蒙克虏伸手在脸上一摸,惊叫道:“羊毛蛊!那个仙师给我下了羊毛蛊!”不知道这羊毛蛊是什么东西,但是一定非常可怕,蒙克虏的声音都颤抖了。 任秋玲似乎看到可怕的东西一样,指着蒙克虏惊叫道:“你、你、你怎么变得这么丑了?” 蒙克虏双手捂住脸,“你是唯一理解我的人,不要看,不要看!啊——”一声大叫,化道金光射向织金洞外。 第四章:瞬息千里 蒙克虏化为金光,向织金洞外射去。 “可惜可惜!”邹衍连叫可惜,突然一声大吼,震得困住他的泡泡片片粉碎,“让他逃了!再晚上几分钟,我就可以亲手宰了他!”他屈指连弹,将梅老道、李明博一一救出。虽然他看上去有些虚弱,但是精神头儿却比平时足——蒙克虏到底也没能伤害到他。 任秋玲身体一软,跪倒在韩八斤身边。趁着邹衍救治云中岳的时间,任秋玲也解开了韩八斤。 李明博无比崇拜的对任秋玲说:“你只见了蒙克虏一面,为什么就能看出这么多来?心理学真的这么厉害吗?” 任秋玲没好气的说:“我对蒙克虏一无所知,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李明博不敢相信的说:“怎么可能?你明明就说得他掉泪,还大叫着逃了!” 任秋玲正好解开了韩八斤,抬眼看着李明博说:“这些年,你一直在努力,但是,很多人对你有误会,对吧?” 李明博说:“啊,对啊?” 任秋玲说:“你之所以会做一些伤害人的事情,其实有不得已的苦衷的。” 李明博说:“这个嘛,我们有纪律的……”似乎猜到一些了。 任秋玲说:“其实,你心里知道怎么做,只是你不敢相信自己,没有听从心的方向……你需要一些肯定……唉!” 李明博大叫起来:“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任秋玲对他说的话,就跟对蒙克虏说的话一样。但是在李明博听来,这些话又正确之极。 任秋玲叹息着说:“蒙克虏虽然道术厉害之极,可是他不懂一点心理学。我说的这些话,对任何人说都是正确的。秘决就是,你要看着对方的眼睛说这些话,让他以为你就是专门为他说的。” 李明博似乎学到了什么绝招一样,兴奋的说:“我要学这个,太有用了!你快教我吧!” 任秋玲没好气的说:“这哪是什么不得了的本事了?我告诉你,你翻开任何一本算命的书,这样的话想要多少就可以抄多少!这个在心理学上,叫做‘把共性当成特性’,其实就是把大家都有的问题给某人说一遍,获取信任的技巧。” 李明博赶紧掏出笔记本来,把这些话全都给写下来。 一旁梅老道用了个什么道术,把云中岳传送走了——估计是送回知守观养伤去了。 邹衍走过来,一把揪开李明博,叹息着对任秋玲说:“唉,苗家的仙师已经死了,目前能够救你的,可能只有下蛊的人了。” 韩八妹挺身说:“我……”邹衍直接把她拔到一边,对她说:“抱歉,我们没能救得了仙师。秋玲她……她的伤必须抓紧时间救治,我们这就告辞!”抱拳行礼,再次背起任秋玲,就要向织金洞外走。 韩八斤生气的叫道:“哎!我……” 梅老道为难的对她说:“我也很伤心,你节哀顺变吧!”微一稽首,大步走向洞外。 韩八斤着急的两手握拳,跺着脚说:“我……” 李明博从裤兜里掏出一叠钱塞到她的手里,“这点钱,可能帮不上什么大的忙,也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你收下吧!”说完生怕人家不要自己的钱,把钱塞到韩八斤的手上就赶紧跑开。 韩八斤气得不得了,抓着钱一把撒在李明博的脑袋上,大叫道:“我能治蛊毒!这位姐姐的蛊毒我可以解!你们这帮混蛋!为什么不肯听我讲话!” 邹衍、梅老道、李明博愣住。三个家伙呆了会儿,转过脸来已经满脸是笑。 原来含沙射影蛊是一种可以在自然界找到的蛊,外型是拇指大小的甲虫,头上长角,背后长翅。在古书上,它的名字确实是“蜮”,攻击方式确实就是“含沙射影”。这种蛊可以通过虫卵和毒沙两种方式伤害人,任秋玲中的虫卵已经被邹衍解了,但是毒沙却没有解。 韩八斤拿一个新鲜的竹筒,封了些草药,在火上烤热,从任秋玲肩头,腹部都滚了一遍。青色的竹筒渐渐变成灰色,就像放置了数十年的枯竹一样。如此滚了三个竹筒,任秋玲只觉得浑身发热,精力恢复了不少。 韩八斤说:“任姐姐的毒已经解得差不多了,还有些余毒,只消静养就会好。我师父需要安葬,各位,你们请离开吧!”这一行人出了织金洞,就听洞里传来如泣如诉的笛声。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这一行人依然乘鹤离开。一路上想起韩八斤先救任秋玲,后葬师父,显然心地善良。梅老道和邹衍都说,什么时候一定要还这个人情。李明博则盘算着怎么把这姑娘拉进特事处。 正想着呢,突然听到任秋玲的肚子“咕咕”的叫起来。梅望鹤转头问:“任大小姐,是不是觉得饿了?” 任秋玲点头说:“是啊!真的好饿!” 邹衍欢喜之极,叫道:“知道饿,那就是好了!韩八斤还真有本事!” 梅望鹤低头一看,下面正好有个小镇子,乘鹤飞到镇外,一行人下了鹤,步行到镇子里——这时任秋玲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 这四人来到一家饭店里,找位子坐下,点了些菜,等着要吃。 正好前面是一对母子,那母亲很年青,跟儿子抢电视看。她哄儿子说:“要听话哦,不然妈妈不喜欢你了,就把你买给那位阿姨!”说着伸手一指任秋玲。 那小孩子胆怯的看一眼任秋玲,把电视遥控器递给妈妈说:“我最听话了哦,妈妈不要卖我哦。”那年青妈妈得意的把电视调成爱情剧。小孩子看了会儿电视,只觉得实在无聊,悄悄的看了任秋玲几眼,突然抢过遥控器说:“阿姨长得好看,一定是好人,不会买小孩的!”一下子电视调成动画片。 任秋玲乐呵呵的看着那对母子抢电视,只觉得满心温暖。没料到邹衍两只眼睛瞪得像牛眼睛一眼,鼻子也像牛一样“呼呼”的喷着气,叫道:“任秋玲!你什么意思啊?” 任秋玲吃了一惊,问道:“怎么了?你要吃人啊?” 邹衍怒道:“电视可以调台,你为什么不教我?啊?让我看了这么久的儿童台?” 任秋玲哑然失笑,没想到邹衍会为了这事儿生气。不过看邹衍的样子,确实气得不行,就耐心的解释说:“我是为你好。其它台都是情情爱爱的,我是怕你学坏!” 邹衍气到没力,“拜托啊!我多大年纪的人了,什么样的情情爱爱我没有见过?至于看个电视就学坏了吗?” 任秋玲傻笑起来,不想跟邹衍争辩,说道:“好了好了,回去我教你给电视调台,好了吧?” 邹衍点头说:“这还差不多!对了,以后你不要查案了,多危险啊!我现在能挣钱了,以后我养你,行不?” 任秋玲脸色一变,“你怎么这样?工作是……工作是我的事业,我不要做谁手掌心里的宝贝,我想要……我想要……”她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是,她也很明确自己不想当一个被人养着的宠物。 邹衍气呼呼的沉着脸,把脸别开,不再讲话。 梅老道、李明博看邹衍在气头上,也不敢讲话。饭菜送来后,大家沉默着吃了这顿饭。 任秋玲没有理邹衍,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思考着。突然她“啪”的把筷子砸在桌子上,吓得梅老道、李明博都呆呆看着她,嘴边挂着的菜叶子晃啊晃的。“从蒙克虏采取偷袭手段攻击来看,他没有多少信心——至少他不敢跟邹衍正面交手。” 邹衍听任秋玲夸自己,得意的哈哈一笑,想起自己正在生气呢,赶紧把笑容一收,再次绷紧了脸。 任秋玲说:“既然蒙克虏没有信心,为什么还要安排织金洞里的偷袭?从他的行为特点来看,他和攻击我的那帮青年是有联系的。他是条理性的罪犯,一切事情,都应该在他的计划之中才对。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 梅老道、邹衍他们虽然是道术高手,可是查案方面他们甚至都不如老马,这时候只能呆呆听着。李明博赶紧接话儿:“是啊,他的目的是什么?” 任秋玲给了李明博一个白眼儿,“唉!很明显啊!那帮小毛贼之所以知道邹衍,就是蒙克虏告诉他们的。在我遇袭之后,织金洞的仙师也受到攻击,这两件事情也是一体的。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个计划的大部分,那么剩下的那部分不是很好猜了吗?”她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李明博。 可怜李明博有生物工程学的博士学位,还有生物遗传学的博士学位,但是对查案却一窍不通。他只能睁着无辜的两只眼睛,说道:“嗯嗯嗯,说得有道理啊!” 任秋玲气得捶着桌子说:“多简单啊!这明显就是调虎离山之计!小毛贼怕的是邹衍,攻击我的目的就是让邹衍带我离开任园;蒙克虏攻击并且杀害了苗家仙师,目标也是拖住邹衍,好让小毛贼做某件事情!” 李明博听了后哈哈大笑:“哈哈,原来是调虎离山,我怎么就这么有先见之明呢?哈哈!” 任秋玲奇怪的问:“你怎么会有先见之明了?” 李明博说:“这个你不知道啊,我不知道怎么灵机一动,就想到派十来个特勤队员去任园守着了,任园的战斗力直线提升,不怕那些小毛贼的。”其实呢,是刚好有十来个特勤队员因为伤病要退役,但是李明博觉得这些人经验老到,又不好安排他们的工作,就给扔到任园养着了——只是时间上恰好跟这个案子重合罢了。 任秋玲只以为李明博真有先见之明,暗骂自己说:“果然是领导英明啊!我还以为他什么也不懂呢,真是惭愧啊!”她想了想,说道:“从以前的经验来看,特勤队员面对修真者,真的有点悬。邹衍,你的‘瞬息千里’能够带几个人一起移动?” 大事为重,邹衍拍着胸脯说:“我不是吹牛啊!总之带个十来个人没问题。”任秋玲知道从心理学上来说,男生要撒谎之前会采取强调的措施。比如当男生说“我不是损你啊!”那就是要损人了;比如男生说:“我不是撒谎啊!”那就是要撒谎了;男生说:“我不是吹牛啊!”那就是要吹牛了。这就跟很多男生撒谎时会故意说得很大声一个道理。 梅老道机灵的说:“啊,我门派里还有些事情,对付小毛贼嘛,邹前辈一个人出手就够了!我先走一步!”起身告辞。 李明博没有心理学知识,崇拜的看着邹衍说:“邹哥,带我一趟呗!我真的很好奇,能够瞬间移动千里的道术我太想尝试了!” 邹衍感觉有些为难,但是大话已经说出去了,又不好拒绝,只噎得直翻白眼儿。 第五章:休假 邹衍的瞬息千里是空间类道术。如果他自己使用,真的可以做到身随念动,一念千里;如果带着梅老道使用,也不会太费力;但是如果带普通人——如任秋玲,就有些吃力了;带两个普通人,他应该会累得半死。原来修真的人,身体有股清气,可以感应道术,所以带着轻松;普通人呢,身体浊气很重,无法感应道术,带着空间转移会非常消耗灵力。 任秋玲哪里知道这些,着急的说道:“邹衍!情况紧急,你快带我们回任园!” 邹衍本来就不想带李明博,听了这话生气的吼道:“哎!我是你的手下吗?你叫我带我就带啊?我怎么着也是修真界的前辈,是高人。你不给我面子,我不带!一个都不带!你们自己想法子吧!” 李明博就怕邹衍生气,赶紧打圆场说:“算了算了,任探长算了,我打电话叫车来接我们!” 任秋玲对李明博一眨眼睛,笑着说:“不用,你坐一会儿,邹衍我来对付!” 邹衍冷笑一声,“哼!说破了天我也不带!看你能拿我怎么办!”说完坐那儿嘿嘿冷笑起来。 任秋玲不管邹衍,对李明博说声,“稍安勿躁!”眨个眼睛,转身出了门。顺着街道走出不多远,就看到一家卖手机的店子。 任秋玲从贴身的口袋里取出一张百元钞,买了个最便宜的手机,弄个礼品纸包装好,上面折朵花儿。她两手捧了手机,向饭店走去。还没走到呢,就看见邹衍伸长了脖子在那儿看呢,看到自己,又生气的走进店里坐好,还故意背对着自己。 任秋玲想起邹衍那么关心自己,自己还想用个破手机骗他,满心羞愧,红着脸把手机递到邹衍面前,“这个手机……不怎么好,我被偷了嘛,身上的钱不够。改天我送你个更好的。” 邹衍把脸别开,还是忍不住看了两眼手机,突然伸手抢过手机,几把将那包装纸扯了,捧着手机笑着说:“这个,怎么用的?” 任秋玲心里叹息:“哎,到底是个古代人啊!这破手机就能把他哄得这么开心了!”嘴里说:“回头我慢慢教你。” 邹衍揣好手机后突然起身,大步向门外走去。走到门边,回头看着任秋玲和李明博说:“你们两个还愣着干什么?跟我来啊!” 三人找了个没人的地儿,邹衍一手拉了李明博,一手拉了任秋玲,嘴里叫声“瞬息千里!”三人面前的空间像水面一样荡起波纹,波纹散去后,却来到了距离任园约两百米远的草丛里。 邹衍解释说:“我怕有埋伏,故意传送得远一点儿。” 任秋玲赶紧夸他:“真是聪明!”邹衍得意洋洋的笑起来。其实任秋玲也知道,邹衍刚在织金洞里吃了点儿亏,这才会变得谨慎些。 三人伸头向任园的方向看去,任园房屋依旧,非常安静,看不出什么不对来。正在这时,远处传来轿车的声音,三人躲在草丛里一看,来的是却是辆富康车。李明博认得那辆车,大声说道:“是处里的车!没事!”说完他跳出草丛,向来车挥起手来。 任秋玲、邹衍一起从草丛中出来,站到李明博身后。 来车“吱”的一声,停在李明博身前,从车里下来一个领导模样的中年人,还有四个特勤队员。 李明博高兴的叫道:“蒋科长,你怎么来了?” 那个蒋科长从鼻子里“嗯”了一声,表示回答,抬头看着任秋玲,说道:“任大小姐,身为行动组的组长,居然连支枪都保不住!女人还真是靠不住!你被行政性休假了,自己找个地方反思一下吧!” 邹衍一怒,突然想到这么一来,任秋玲就不用查案子了啊,天天跟在自己身边,那不是合了自己的意吗?这念头一动,开口笑道:“是啊是啊!早就该让她休假了。”他也分不清“行政性休假”和“休假”有什么区别,总之能让任秋玲休息他就很高兴。 任秋玲丢了枪,这可是件大事。她本来想争辩两句,但是自己有错在先,张了几次嘴,竟然说不出话来。 李明博当然是维护任秋玲的,吼道:“姓蒋的!你别欺人太甚了!枪是什么东西?花钱能够买到的东西。这个案子涉及到什么你知道吗?涉及到特事处的梦魇!除了任秋玲,谁能查清这样的案子?谁能?” 蒋科长冷冷一笑,说道:“这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我负责着处里的纪律这一块儿,犯了错,就得罚!老实说行政性休假那还是轻的,如果那支枪找不回来,哼!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李明博怒吼道:“你……” 任秋玲叹息一声,低声说:“李科长,别说了。”扭头对邹衍说:“我们走吧!” 邹衍开心死了,笑着说:“哈哈,走吧走吧!我带你游遍名山大川!” 任秋玲愁眉不展,一言不发。 邹衍安慰说:“好了,别不开心了。你送我个礼物,我也送你一个。”把手在任秋玲眼前一晃,任秋玲不由眼前一亮,“这是哪儿来的?” 邹衍手中,赫然正是一支手枪! 邹衍说:“我听那官儿说什么枪很重要,又看不惯他,就把他的枪给变来了!”他是千年老怪物,弄支枪真是轻而易举。 任秋玲不由喜笑颜开,对邹衍说:“你对我真好!快点,你看那边树上有个老鸦窝,你能把这枪放到乌鸦窝里吗?” 邹衍说声:“小事一桩!”也不用什么道术,直接一扔,那枪轻轻落入老鸦窝里,惊得两只正谈恋爱的老鸦飞到空中,“哇哇”怪叫。 任秋玲一拉邹衍,说:“我们回去!” 车边,李明博还握着两个拳头,跟蒋科长讲道理呢。任秋玲走过去说:“蒋科长是吧?听说枪很重要?” 蒋科长冷笑一声:“当然了!我们的枪支管理条例非常严格,别说是枪了,你就是掉一粒子弹,那都是大事!我也很为难啊,谁叫我管着纪律呢?” 任秋玲忍着笑,点头说:“是啊是啊!蒋科长管纪律嘛,严格一些是应该的。如果我找不回枪,按照纪律,我该得个什么处分啊?” 蒋科长说:“嗯,如果那支枪一直找不到,那就说明你的能力不行啊!我们特事处,要的是人才,没有能力只好送回原单位。当然,前提是你得签下保密协议。” 任秋玲再次点头说:“哦!原来如此啊!不晓得蒋科长对什么保密协议是不是很熟悉啊?估计你自己签起来的话,一定是顺风顺水。” 蒋科长脸色一变,摆足了官架子说:“你什么意思?我告诉你,我已经给足你面子了,你再胡说八道,别怪我不客气了!” 任科玲含笑着:“蒋科长管着纪律嘛,不客气是应该的。你应该像包龙图一样长成黑脸,这样才显得你公正严明,大公无私嘛!” 蒋科长脸色一变,他再没有学过心理学,也看出任秋玲是在嘲笑自己了。他心里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伸手往自己的枪套上一摸,瞬间额头上冒出豆粒大小的汗珠来。 李明博回头安慰任秋玲说:“不要怕,他敢停你的职,我拼着这个科长不当,也要跟他斗到底!” 任秋玲冲李明博眨了下眼睛。不晓得李明博把这个眼神解读成什么意思了,总之他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 蒋科长默不作声的把手从枪套上放下来,走到李明博身边,亲热的说:“兄弟,借一步说话!” 李明博不懂蒋科长为什么前倨后恭,不过人家来套交情,说明事情还有转机,迟疑着跟蒋科长走到草地里。顺风飘来几句前后不搭的话儿,蒋科长:“兄弟,我晓得你手下能人多……高抬贵手……”李明博:“我真不知道啊……这事儿……”眼看蒋科长对着李明博点头哈腰的,李明博好象一脸的迷糊,任秋玲看得直乐。 过了阵儿,李明博似乎给了蒋科长什么建议,那家伙一边擦着脸上的汗一边向任秋玲跑来。 任秋玲看戏已经演足了,转身对邹衍说:“好了,戏已经看够了,我们走吧!”两人并肩要走。蒋科长急得开口叫道:“任……任……任姐姐,你等等!”估计是真急了,连“姐姐”都叫出来了。 那四个特勤队员全绷着脸,想笑,又不敢笑,非常辛苦的样子。 任秋玲站住说:“怎么了?我是女人家,没什么本事,又在‘行政性休假’期间。有事,您找有本事靠得住的人去说啊!” 蒋科长吼那四个特勤队员,“去!赶紧到路口看看情况,可能会有战斗!”那四个特勤队员哪知道真假,真的跑去路口拔枪警戒了。 蒋科长跑到任秋玲面前一边擦汗一边说:“哎呀!都是处里那些老头子没长脑筋,乱嚼舌根的。任大小姐上任以来,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查办了几起灵异类大案,震惊全国,能力那是一流的!” 任秋玲看这蒋科长这么脸皮厚,倒也没招儿了,说:“有什么事吧?” 蒋科长为难的搓着手,说:“这个这个,我的枪不见了!” 任秋玲也为难的说:“哎呀,真是不巧啊,我刚被处里‘休假’了。不然的话,我还真可以帮你查一查。” 蒋科长义愤填膺的说:“都是那帮老家伙不好!你尽管查案,出了什么事情,我拼着头上这顶乌纱不要了,也帮你顶着。” 任秋玲目的达到,这才说:“嗯,那边有株老槐树,树上有个老鸦窝。听说老鸦喜欢收集金属物品,没准儿……” 蒋科长喜出望外,欢叫道:“一定准,一定准的!”其实他也不相信老鸦会收集他的枪,也猜出是邹衍捣的鬼了。这时候也不敢得罪任秋玲,自己老老实实的爬树去了。 这蒋科长看上去壮,但是爬树的水平却让人大跌眼镜,哼哧哼哧的爬了半天,才爬到树的中间部分。他累得满脸是汗,但是他眼睛依然火热的盯着老鸦窝,没有丝毫放弃的意思。 李明博、特勤队员看蒋科长跑去爬树了,只惊得下巴都差点掉下来。要知道这个蒋科长平时就喜欢装腔作势,非常注意个人形象,走路一定要走方步,坐下一定要挺直腰装出大人物样子的。谁会想到,他居然会像顽童一样跑去爬树? 李明博低声问邹衍,“你给他下了什么蛊?”邹衍说:“这个叫官瘾蛊,是天底下最能改变人的蛊。我可炼不出这样恶毒的蛊来。” 任秋玲看蒋科长辛苦,心又软了,轻声求邹衍说:“帮他一下吧!” 邹衍屈指一弹,那老鸦窝从中炸开,一支手枪掉到树下。 蒋科长哼哧哼哧的爬到树下,把枪装到枪套里,顿时神气活现起来,一挥手说:“各位!我拔打了任园的电话,但是无人接听!大家跟……”看一眼任秋玲,说道:“跟任探长一起去任园!” 任秋玲气得差点跳起来:“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为什么现在才说?” 第六章:入室盗窃 听说任园可能出事了,任秋玲急得脸都白了,转身就向任园跑去。蒋科长叫道:“小心埋伏!” 任秋玲回头冷冷的看着蒋科长,声音冰冷的说:“你们这些蹲办公室的官儿永远也不会明白的,看到自己的队友死在眼前,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老马他们可能有危险,我们必须快点去救人。有胆子的跟我上!”吼完这些话,她的眼里泛起泪光——可能她又想到那些死去的队友了。 蒋科长红着脸低头不说话。 李明博取了自己的枪塞给任秋玲说:“用我的枪,我跟你去!”那四个特勤队员主动的站到任秋玲身后,反而把蒋科长挤到后边去了。 任秋玲举枪向任园跑去,李明博、邹衍及四个特勤队员紧紧跟在她的身后。蒋科长叫道:“等等我啊……”也拔枪跟了上来。 才跑到任园门口,就看到两个担任岗哨的特勤队员扑倒在距离大门约六七米远的地方:他们的头冲前,似乎是发现了什么跑出来阻止,然后被人放倒了。他们的枪都别在腰间,没有拔枪,可以推测他们发现的东西看上去不那么危险。在他们的身上看不到明显的外伤,至少凭目测无法知道他们晕倒的原因。任秋玲蹲下去准备摸其中一个的脉博时,闻到一股浓郁的花香味。那香味让人头晕脑涨,她眼前一黑,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 邹衍及时拉起她,说道:“是**香——下三滥的手段。”用手一招,路边几株植物的叶片自行断裂,飞到他的手心里。他随手将那些叶片揉成一团,将汁液涂在任秋玲的鼻子下,说道:“这样就可以了。”任秋玲只觉得上唇火辣辣的,一股怪味儿直冲鼻子,忍不住打个喷嚏,脑袋一下子就清醒了。 李明博冷眼旁观,只认得其中一种植物是紫苏,另外几种也应该是常见的草药,并不稀奇。 任秋玲再次蹲下,伸手一摸倒地特勤队员的颈动脉,感觉那脉博跳动得非常有力,不由大喜,轻声叫道:“没死,他们没有死!” 此时两个特勤队员已经紧靠在大门两侧,拔枪警戒着。另外两个帮着把地上的特勤队员翻过身来,让他们的脸冲上。邹衍将那团植物往两个昏迷的队员鼻子下一抹,那两人都打个喷嚏立即醒来。 醒来的两人立即被带到后面,李明博问道:“敌人呢?” 那两人摸不着头脑,说:“什么敌人?没敌人啊?” 李明博怒道:“没敌人?没敌人你们就爱睡地上?” 那两人对望一眼,其中一个说道:“只来了一个穿紫色衣裙的年青姑娘,模样挺清秀的。她好象神智不清的样子,一边走路一边唱着歌跳着舞。我们看得眼睛都直了,后来发现她向任园走来了,就过去赶她。她取出几个摔炮扔到地上,我就闻到一阵香味,后面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摔炮是一种只要摔到地上就会爆炸的鞭炮,估计那个姑娘是借着摔炮爆炸的力量散布**香的。 地上还有摔炮爆炸后留下的碎纸片儿,李明博赶紧捡了好几张,准备拿去化验一下——如果能够测出纸片上残留的**香的成分,就可以复制这种古老的药物。 任秋玲站到大门一侧,用个镜片观察了一下任园。任园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动静。“这样,”她安排说:“所有的战斗人员分成两队,一队掩护,另一队前进——如此交替前进,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撤离!”这是美国陆战队的正规战术,可以有效的掩近敌方工事,减少伤亡。在目前情况下,它无疑是一个非常高明的战术。 除了邹衍外,其他人都自动分成两队,一队由任秋玲领队,另一队由李明博领队。任秋玲带着三个特勤队员跑进任园,沿着任园左边的围墙前进。跑到中途,她藏身于一株树后面,这才挥枪示意李明博跟进。 李明博有样学样,沿着右侧的围墙前进。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前方办公楼的窗户,那些窗户冷冰冰的,不知道敌人藏身于哪一扇窗户后面。他也前进了一半,然后靠在围墙上喘气——虽然这段路不长,但是实在是太紧张了,现在他已经浑身是汗。 任秋玲对李明博打了一串手势,在刑侦上这串手势的意思是:“上去两个,其他人注意观察!”李明博瞪着无辜的眼睛,开口问道:“什么意思?”只见邹衍摇着双手,像螃蟹挥舞着两只大螯,身体一摇一晃,差不多横着走到办公楼门口——什么事儿也没有。他回头对任秋玲挥手说:“过来吧!敌人早跑了,不要躲猫猫了!” 李明博看到任秋玲带着三个特勤队员猫着腰,目瞪口呆的看着邹衍,好象呆了一样。邹衍又叫了一声,任秋玲这才慢慢直起腰来,跑向办公楼。 李明博这下明白了,带着特勤队员和蒋科长一起,大摇大摆的走进办公楼——确实没有遇到什么意外,可能敌人早就离开了。 在一楼的健身房中,他们找到了其余的人员——温小玉一直想弄一个健身房,李明博同意了他的申请,器材什么的早就运来了。看房里的情形,估计其他人员都帮着组装器材呢,然后就被迷晕了。 邹衍把手里的生药团交给李明博,说:“救人去吧!让他们闻闻味儿就成了。” 老马他们很快就醒来了,没有一个伤亡的。 任秋玲绷着的神经一放松,立即软倒在健身房一侧的沙发上。 蒋科长打着哈哈说:“哈,任探长身体还没有恢复嘛,但是调查必须继续。这个这个,我觉得老马同志很有经验,就由老马负责调查这次袭击。” 老马精神一振,大声说:“保证完成任务!”把情况一收集,立即得出了自己的推理:“首先,那个姑娘的精神没有一点问题。刚才岗哨汇报时说她‘模样清秀’,这说明了她是有过收拾打扮的。她不疯,哪里有生活自理能力那么强的疯子啊?” 蒋科长默默点头。 老马觉得自己想要的机会终于来了,他继续推理说:“其次,对方用了‘**香’这种东西,这说明了对方的目的不是杀人。对方的动机是什么呢?”他卖了个关子,得意地扫了眼任秋玲才说:“其实非常简单,对方是根据犯罪动机选择武器的,罪犯用到了**香,正好说明了这次案件的性质是入室盗窃。” 蒋科长竖起大拇指:“专业啊!这才叫专业啊!” 李明博默不作声。 老马下令:“黑皮、温小玉你们各带一队特勤队员,好好的检查一下,我相信一定有重要的东西失窃了!” 黑皮、温小玉各带一队特勤队员,分头搜索去了。不多时,两人回来,都摇了摇头。温小玉说:“一楼,二楼的房间基本没有被翻动的痕迹,没有发现有什么东西不见的。” 黑皮重重的“嗯”了一声,表示情况就是这个样子。 老马脸上挂不住了,“你们有没有仔细的检查啊?一定有东西不见的……” 任秋玲叫声:“老马!”这声一出,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了。任秋玲说:“你分析得挺好的,只是漏了一个关键的环节。这桩案子,确实如你所说,是入室盗窃案。但是,策划这个案件的人,却是特事处的梦魇蒙克虏。蒙克虏是修真者,一般的东西他是看不上眼的。” 老马生气的眯起眼睛,“哦?” 任秋玲说道:“我再说清楚一点:攻击我,让邹衍带我去治伤是蒙克虏计划的一部分,然后小偷来到任园偷东西是他的计划的另一部分——就是一个调虎离山计。能够让蒙克虏这样的修行者看得上眼的东西,只有邹衍才有。任园分为两个部分,前院是我们的,后院是邹衍的。你刚才检查了前院,并没有检查后院。我相信失窃的东西,一定在后院。” 邹衍本来乐呵呵的,听到任秋玲的分析之后,脸色越来越难看。他朝额头上拍了一巴掌,叫声:“哎呀!”赶紧跑出健身房,风风火火的朝后院跑去。 健身房里的众人赶紧出来伸长了脖子向后院看。出于对修真者的敬畏,大家都不敢擅自闯进后院,生怕惹得邹衍不高兴。 邹衍早就跑得没影了。后院空空荡荡的,但是非常干净——传说凡是养蛊的人家,不扫地地也会非常干净,没想到是真的。 突然,从后院深处传来邹衍的一声怒吼:“啊——”震得窗户玻璃“哗哗”作响。 老马不无忌妒的对任秋玲说:“恭喜恭喜,你又蒙对了。”任秋玲谦虚的说:“你的推理也很精彩。” 蒋科长深深的看了眼任秋玲,抠着下巴思考着什么。 不多时,只见后院厨房的门开了,一男一女两个年青人迈着机械的步伐,摇摇晃晃的向前院走来。 “就是她——”一个岗哨指着那个年青女子说:“我们见到的就是她!只是,她好象脸色不太对啊?”那个清秀的女子任秋玲也见过,正是在碗底街借口请自己照相的那个姑娘。只是她现在一脸死灰,目光涣散,皮肤上油腻腻的。那个男生正是碗底街用钱包砸自己的宽脸膛青年,他的皮肤也是油汪汪的,而且他的头顶开了老大一个血洞——应该是被人当头打了一枪。 第八章:血战令 任秋玲带着特勤队员们立即组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 那两个“人”走进前院,突然脚下一绊,双双扑倒在地,再也不动弹了——原来这两个青年男女已经死去多时,之所以会走出来,说不得又是邹衍卖弄神通了。 邹衍臭着脸走出来,骂道:“真不要脸,把老子的蛊后偷了!老子逮到那个贼,一定让他生不如死!” 李明博好奇的问:“蛊后?那是什么东西?” 邹衍没好气的说:“蛊后不是东西,是宝!高级的蛊是由蛊后产的,可以说只要是养蛊的,得到蛊后就可以立即提升一大段的实力——那个天杀的贼,我绝对饶不了他!” 任秋玲蹲下去检查那具女尸,伸手在尸体的脸上一抹,说道:“她应该抹了某种油质,可能具有防蛊的功效。”她已经猜到邹衍把蛊后养在某个废弃的矿洞里了,洞中当然密布蛊虫,如果没有这种油,这个女的根本就不可能进入养蛊的地方。 邹衍说:“哈!她恰好是被蛊咬死的!她的油涂得不均匀,左边的膝弯没有涂油,才进洞没几步,就叫我的蜈蚣蛊咬了一口。” 任秋玲拉起女尸的裙角,果然在她的左边膝弯处找到虫咬的痕迹——那条腿已经肿大一倍有余,被蜈蚣蛊咬中的地方已经腐烂,成为一个深可见骨的黑色血洞。 任秋玲闻到一阵腐臭味儿,觉得头有些晕,赶紧站起来。 老马胸有成竹的说:“依我看,案情已经明朗了。来的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杀死了同伙,并且偷走了蛊后。他应该是团伙的头脑,非常聪明,而且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不然他不可能策划出这么精密的犯罪行为。我认为,他的年龄在四十岁开外,毕竟人生阅历不是天赋可以替代的。” 任秋玲摇头说:“其实逃走的那个人,只有二十来岁,跟躺在地上的这两个人年纪相当。他们在进入养蛊的洞之前,必须互相涂沫那种油质才可能涂到全身每一个位置。所以,这些人彼此间其实是非常信任的,可以推测他们的年龄并不会太过悬殊。同时,这次的犯罪行动完全可以用粗糙来形容,给我们留下了一地的证据,也间接的说明了罪犯年纪不会太大。” 老马冷笑起来,“哈哈!你是说一帮年青人凭着胆子大,就敢攻击有十几个特勤队员把守的任园?而且他们还成功了?这可真是让人不敢相信啊!” 任秋玲说道:“很简单,策划这起犯罪的人确实年龄很大,就是蒙克虏。但是他没有参加这次行动,而是远在贵州的织金洞里拖着邹衍。而参与这次行动的确实是一帮年青人,那个逃走的人我见过,确实只有二十来岁,长得非常的瘦。” 老马不服气的说:“原来你见过他,那就当我没有说吧!” 任秋玲用手指着那具女尸的皮鞋说:“你们看,她的鞋上有什么?”女尸的皮鞋半旧,有些皱,但是保养得非常好,擦得很亮,看不出上面有什么。 李明博、蒋科长都蹲下仔细的看了半天,蒋科长还取了个放大镜来观察了下——鞋底上沾了少量的黄泥,这种泥土在任园到处都是,没什么特别的。两人站起来时还是一脸的疑惑,似乎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细节。 老马没好气的说:“她的鞋上什么也没有吧?我觉得这是浪费时间。” 任秋玲说:“不!她的鞋与这具男尸的鞋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比较干净。” 李明博、蒋科长都松了口气,“原来如此!” 老马翻了个白眼儿,“很干净就是没有证据了,这能说明什么?” 任秋玲像大学生给小学生讲课,而对方又听不懂似的叹了口气,说道:“宾江城距离任园大约为十七公里。其中有大约十二公里的路是黄泥路面。如果他们是步行来的,没有理由鞋子这么干净啊!所以,这伙罪犯有车!” “专业!专业!”蒋科长连声夸奖。李明博瞪了蒋科长一眼,似乎怪他现在才知道任秋玲专业。 老马脸色变成跟地上的尸体一样的死灰色,一言不发的低下了头。 任秋玲正在兴头上,继续推理说:“假定逃走的那个人,就是我在碗底街见过的那个瘦削青年。他的身材很瘦,却喜欢装出强硬的样子。所以,他比较崇拜力量,也许会选择象征力量与秩序的蓝色车辆,也许会选择象征个性的红色车辆。” 蒋科长惊叫一声:“哎呀!”老马只觉得眼前一黑,不管蒋科长级别比自己高了,大声对蒋科长叫道:“不要说——”转头对任秋玲说:“好吧!我承认你再一次蒙对了!你能猜中车型吗?猜中车型,我就服你!” 蒋科长毕竟是长期蹲办公室的人,底气不足,被老马镇住了,当真两手捂嘴,不敢说一个字。 任秋玲也是气糊涂了,怒道:“这多简单啊!看这个女尸的穿着,她虽然外衣很新,但是内衣却跟她的鞋子一样半新不旧,都起皱了!这具男尸也一样,外衣很光鲜,里面的衣服却一样是半旧的。这说明了他们的经济能力不怎么样,能够买得起的车辆可能就是面包车或者是厢式货车!这样的车型也方便他们进行犯罪活动。” 老马疑惑的看着蒋科长——看蒋科长的反应,分明他在来的路上遇到了犯罪分子的那辆车,任秋玲推测得对不对,只消蒋科长一句话就能判断了。老马身在一线战斗多年,眼神中的煞气极重。蒋科长噤若寒蝉,却默默的点头。 “唉——”老马长叹一声,低头不语。 任秋玲看老马突然这么颓废,不由呆呆的注视着他,触目所及,却是绝望的表情。他斑白的两鬓如针一般的刺痛了任秋玲的心。“唉!老马在一线工作了这么多年,也许再过几年就退休了。他也没有别的梦想,就是想当一回组长,风风光光的从这个位置上退下来。今天蒋科长的到来,他一定以为是一个机会,想要好好的表现一下,结果却叫我搅黄了!我怎么这么糊涂啊!”任秋玲暗暗自责。 “我可以说话了吗?”蒋科长放下掩嘴的双手说。 任秋玲柔声说,“请讲。”老马一言不发。 蒋科长说道:“其实呢,我打电话到任园来,是要宣布处里的一个决定:任探长受伤,调查不能停止。所以处里那帮老家伙决定:让老马担任行动组组长,继续调查!” 老马猛地睁开眼睛,抑制住想要欢呼的冲动,但是两手却不由自主的举向空中,“苍天呐,你终于开眼了!”他的眼里真的含着泪了——其实人在开心的时候,手会做出背离地心引力的动作,这是本能决定的。 蒋科长不懂肢体语言,继续说:“但是,这是个错误的决定!我亲眼看到任探长破案,确实她更专业!我们特事处离不开她!不论如何,我就算受处分也要让任探长负责此案!那帮老头子老年痴呆了,原来决定做废!” 人生大起大落,原来如此的戏剧化。老马举手向天,“苍天呐,你到底干了些什么啊?”为了掩饰,他装做伸了个懒腰。 任秋玲心里一点也不好过,轻声说:“老马,你来,我们商量一下案情。”带着老马钻进健身室,低声道歉说:“老马,我以前是任大小姐嘛,真的不太能够体谅人!今天的事情真是对不住了,本来你的推理非常棒的。我只是、只是……” 老马赶紧装出一点也不介意的样子来,“只是你的表现更棒,这没有什么,你比我更了解案情嘛!放心,我几十年的经验不是白混的,总有一天我会轻松的胜过你。你要努力哦!” 任秋玲听出老马的言不由衷,说道:“老马,别跟我装了,我是学心理的。这个案子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立功的!现在打起精神来,我们按照正常程序查下去!” 老马不由暗骂:“果然是任大小姐!凭什么要你给我机会我才能立功啊?”当然这些话他可不能说出来,只能“呵呵”的干笑两声。 任秋玲说出了心里的话,觉得很疼快,大步走出健身室。 才出健身室,邹衍就拦住了她,“秋玲,这件事情你不要管了。哼,这些小毛贼竟敢偷我的东西,真当我那么好欺负吗?” 任秋玲叫道:“可是……” 邹衍吼道:“没什么可是的!我一定要给这些家伙一点颜色看看!”他一跺脚,在众人面前直飞入天。 任秋玲手搭凉棚,只见邹衍越飞越高,最后在两朵白云之间化为一个小点。 蒋科长叫道:“快点快点!望远镜!”也是手搭在眉毛上向天空中的邹衍看去。突然之间,一个血红色的“战”字从邹衍的后背涌出来——没错,就是涌出一个汉字来。 就算在地面上,任秋玲、李明博他们一样听到天空中传来“豁”的一声响。那个“战”字越变越大,最后足有上千平方米大小,可能方圆百里的人都可以看到那个字。 李明博叫道:“瞄准镜!”原来特勤队员当中也有狙击手,他们的枪上就有可以远视的瞄准镜。 一个特勤队员取下瞄准镜,递给李明博。透过瞄准镜,李明博清晰的看到邹衍骄傲的悬浮于那个战字前方,身体笔挺,像一支长枪。 这时,天空西方一点金星像闪电一般划破长空,直飞向邹衍。金光之中,有人朗声说:“邹衍前辈,血战令出,我方寸寺不敢不来!家师有病在身,特命慧嗔效命!” 邹衍好象特意要让位于地面的人知道他有多么牛一样,也是朗声说:“甚好甚好,你就守在我左方吧!”那黄光定在邹衍左手方,化为一个威猛的和尚。 天空东方几声鹤鸣传来,一只巨大的仙鹤驮了梅老道飘然而至。梅老道开口说道:“血战令出,修真界难道又有大劫到来?邹衍前辈但有吩咐,我知守观无不遵命!” 邹衍突然长叹一声:“唉!你不知道啊——”原来他辈份虽然高,却把梅望鹤当成朋友看待,所以会在他面前吐苦水,“我的蛊后被人偷了!如果蛊后落到蒙克虏手里面,估计天下就要大乱了!” 梅望鹤极为聪明,思前想后,也是一声长叹,默默乘鹤飘散在邹衍的右手边。 这时天空中陆续有修真者飞来,有的踏剑,有的骑乘着怪兽,还有个女真人盘膝坐在张毯子上,非常独特。看人数,这些修真者竟然有约七十来人——李明博眼睛都要掉出来了,宾江地区竟然有这么多修真者,他真是做梦也想不到。 第七章:血战令 任秋玲带着特勤队员们立即组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 那两个“人”走进前院,突然脚下一绊,双双扑倒在地,再也不动弹了——原来这两个青年男女已经死去多时,之所以会走出来,说不得又是邹衍卖弄神通了。 邹衍臭着脸走出来,骂道:“真不要脸,把老子的蛊后偷了!老子逮到那个贼,一定让他生不如死!” 李明博好奇的问:“蛊后?那是什么东西?” 邹衍没好气的说:“蛊后不是东西,是宝!高级的蛊是由蛊后产的,可以说只要是养蛊的,得到蛊后就可以立即提升一大段的实力——那个天杀的贼,我绝对饶不了他!” 任秋玲蹲下去检查那具女尸,伸手在尸体的脸上一抹,说道:“她应该抹了某种油质,可能具有防蛊的功效。”她已经猜到邹衍把蛊后养在某个废弃的矿洞里了,洞中当然密布蛊虫,如果没有这种油,这个女的根本就不可能进入养蛊的地方。 邹衍说:“哈!她恰好是被蛊咬死的!她的油涂得不均匀,左边的膝弯没有涂油,才进洞没几步,就叫我的蜈蚣蛊咬了一口。” 任秋玲拉起女尸的裙角,果然在她的左边膝弯处找到虫咬的痕迹——那条腿已经肿大一倍有余,被蜈蚣蛊咬中的地方已经腐烂,成为一个深可见骨的黑色血洞。 任秋玲闻到一阵腐臭味儿,觉得头有些晕,赶紧站起来。 老马胸有成竹的说:“依我看,案情已经明朗了。来的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杀死了同伙,并且偷走了蛊后。他应该是团伙的头脑,非常聪明,而且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不然他不可能策划出这么精密的犯罪行为。我认为,他的年龄在四十岁开外,毕竟人生阅历不是天赋可以替代的。” 任秋玲摇头说:“其实逃走的那个人,只有二十来岁,跟躺在地上的这两个人年纪相当。他们在进入养蛊的洞之前,必须互相涂沫那种油质才可能涂到全身每一个位置。所以,这些人彼此间其实是非常信任的,可以推测他们的年龄并不会太过悬殊。同时,这次的犯罪行动完全可以用粗糙来形容,给我们留下了一地的证据,也间接的说明了罪犯年纪不会太大。” 老马冷笑起来,“哈哈!你是说一帮年青人凭着胆子大,就敢攻击有十几个特勤队员把守的任园?而且他们还成功了?这可真是让人不敢相信啊!” 任秋玲说道:“很简单,策划这起犯罪的人确实年龄很大,就是蒙克虏。但是他没有参加这次行动,而是远在贵州的织金洞里拖着邹衍。而参与这次行动的确实是一帮年青人,那个逃走的人我见过,确实只有二十来岁,长得非常的瘦。” 老马不服气的说:“原来你见过他,那就当我没有说吧!” 任秋玲用手指着那具女尸的皮鞋说:“你们看,她的鞋上有什么?”女尸的皮鞋半旧,有些皱,但是保养得非常好,擦得很亮,看不出上面有什么。 李明博、蒋科长都蹲下仔细的看了半天,蒋科长还取了个放大镜来观察了下——鞋底上沾了少量的黄泥,这种泥土在任园到处都是,没什么特别的。两人站起来时还是一脸的疑惑,似乎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细节。 老马没好气的说:“她的鞋上什么也没有吧?我觉得这是浪费时间。” 任秋玲说:“不!她的鞋与这具男尸的鞋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比较干净。” 李明博、蒋科长都松了口气,“原来如此!” 老马翻了个白眼儿,“很干净就是没有证据了,这能说明什么?” 任秋玲像大学生给小学生讲课,而对方又听不懂似的叹了口气,说道:“宾江城距离任园大约为十七公里。其中有大约十二公里的路是黄泥路面。如果他们是步行来的,没有理由鞋子这么干净啊!所以,这伙罪犯有车!” “专业!专业!”蒋科长连声夸奖。李明博瞪了蒋科长一眼,似乎怪他现在才知道任秋玲专业。 老马脸色变成跟地上的尸体一样的死灰色,一言不发的低下了头。 任秋玲正在兴头上,继续推理说:“假定逃走的那个人,就是我在碗底街见过的那个瘦削青年。他的身材很瘦,却喜欢装出强硬的样子。所以,他比较崇拜力量,也许会选择象征力量与秩序的蓝色车辆,也许会选择象征个性的红色车辆。” 蒋科长惊叫一声:“哎呀!”老马只觉得眼前一黑,不管蒋科长级别比自己高了,大声对蒋科长叫道:“不要说——”转头对任秋玲说:“好吧!我承认你再一次蒙对了!你能猜中车型吗?猜中车型,我就服你!” 蒋科长毕竟是长期蹲办公室的人,底气不足,被老马镇住了,当真两手捂嘴,不敢说一个字。 任秋玲也是气糊涂了,怒道:“这多简单啊!看这个女尸的穿着,她虽然外衣很新,但是内衣却跟她的鞋子一样半新不旧,都起皱了!这具男尸也一样,外衣很光鲜,里面的衣服却一样是半旧的。这说明了他们的经济能力不怎么样,能够买得起的车辆可能就是面包车或者是厢式货车!这样的车型也方便他们进行犯罪活动。” 老马疑惑的看着蒋科长——看蒋科长的反应,分明他在来的路上遇到了犯罪分子的那辆车,任秋玲推测得对不对,只消蒋科长一句话就能判断了。老马身在一线战斗多年,眼神中的煞气极重。蒋科长噤若寒蝉,却默默的点头。 “唉——”老马长叹一声,低头不语。 任秋玲看老马突然这么颓废,不由呆呆的注视着他,触目所及,却是绝望的表情。他斑白的两鬓如针一般的刺痛了任秋玲的心。“唉!老马在一线工作了这么多年,也许再过几年就退休了。他也没有别的梦想,就是想当一回组长,风风光光的从这个位置上退下来。今天蒋科长的到来,他一定以为是一个机会,想要好好的表现一下,结果却叫我搅黄了!我怎么这么糊涂啊!”任秋玲暗暗自责。 “我可以说话了吗?”蒋科长放下掩嘴的双手说。 任秋玲柔声说,“请讲。”老马一言不发。 蒋科长说道:“其实呢,我打电话到任园来,是要宣布处里的一个决定:任探长受伤,调查不能停止。所以处里那帮老家伙决定:让老马担任行动组组长,继续调查!” 老马猛地睁开眼睛,抑制住想要欢呼的冲动,但是两手却不由自主的举向空中,“苍天呐,你终于开眼了!”他的眼里真的含着泪了——其实人在开心的时候,手会做出背离地心引力的动作,这是本能决定的。 蒋科长不懂肢体语言,继续说:“但是,这是个错误的决定!我亲眼看到任探长破案,确实她更专业!我们特事处离不开她!不论如何,我就算受处分也要让任探长负责此案!那帮老头子老年痴呆了,原来决定做废!” 人生大起大落,原来如此的戏剧化。老马举手向天,“苍天呐,你到底干了些什么啊?”为了掩饰,他装做伸了个懒腰。 任秋玲心里一点也不好过,轻声说:“老马,你来,我们商量一下案情。”带着老马钻进健身室,低声道歉说:“老马,我以前是任大小姐嘛,真的不太能够体谅人!今天的事情真是对不住了,本来你的推理非常棒的。我只是、只是……” 老马赶紧装出一点也不介意的样子来,“只是你的表现更棒,这没有什么,你比我更了解案情嘛!放心,我几十年的经验不是白混的,总有一天我会轻松的胜过你。你要努力哦!” 任秋玲听出老马的言不由衷,说道:“老马,别跟我装了,我是学心理的。这个案子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立功的!现在打起精神来,我们按照正常程序查下去!” 老马不由暗骂:“果然是任大小姐!凭什么要你给我机会我才能立功啊?”当然这些话他可不能说出来,只能“呵呵”的干笑两声。 任秋玲说出了心里的话,觉得很疼快,大步走出健身室。 才出健身室,邹衍就拦住了她,“秋玲,这件事情你不要管了。哼,这些小毛贼竟敢偷我的东西,真当我那么好欺负吗?” 任秋玲叫道:“可是……” 邹衍吼道:“没什么可是的!我一定要给这些家伙一点颜色看看!”他一跺脚,在众人面前直飞入天。 任秋玲手搭凉棚,只见邹衍越飞越高,最后在两朵白云之间化为一个小点。 蒋科长叫道:“快点快点!望远镜!”也是手搭在眉毛上向天空中的邹衍看去。突然之间,一个血红色的“战”字从邹衍的后背涌出来——没错,就是涌出一个汉字来。 就算在地面上,任秋玲、李明博他们一样听到天空中传来“豁”的一声响。那个“战”字越变越大,最后足有上千平方米大小,可能方圆百里的人都可以看到那个字。 李明博叫道:“瞄准镜!”原来特勤队员当中也有狙击手,他们的枪上就有可以远视的瞄准镜。 一个特勤队员取下瞄准镜,递给李明博。透过瞄准镜,李明博清晰的看到邹衍骄傲的悬浮于那个战字前方,身体笔挺,像一支长枪。 这时,天空西方一点金星像闪电一般划破长空,直飞向邹衍。金光之中,有人朗声说:“邹衍前辈,血战令出,我方寸寺不敢不来!家师有病在身,特命慧嗔效命!” 邹衍好象特意要让位于地面的人知道他有多么牛一样,也是朗声说:“甚好甚好,你就守在我左方吧!”那黄光定在邹衍左手方,化为一个威猛的和尚。 天空东方几声鹤鸣传来,一只巨大的仙鹤驮了梅老道飘然而至。梅老道开口说道:“血战令出,修真界难道又有大劫到来?邹衍前辈但有吩咐,我知守观无不遵命!” 邹衍突然长叹一声:“唉!你不知道啊——”原来他辈份虽然高,却把梅望鹤当成朋友看待,所以会在他面前吐苦水,“我的蛊后被人偷了!如果蛊后落到蒙克虏手里面,估计天下就要大乱了!” 梅望鹤极为聪明,思前想后,也是一声长叹,默默乘鹤立在邹衍的右手边。 这时天空中陆续有修真者飞来,有的踏剑,有的骑乘着怪兽,还有个女真人盘膝坐在张毯子上,非常独特。看人数,这些修真者竟然有约七十来人——李明博眼睛都要掉出来了,宾江地区竟然有这么多修真者,他真是做梦也想不到。 第八章:救护车 那七十来个修真者陆续飞来,聚在巨大的血色战字之前。其中一个看上去年约五十的老者开口说:“对面可是邹衍前辈?” 邹衍傲然说:“除了我,还有谁会敢发出血战令?” 那个老者说道:“血战令出,修真界必定面临浩劫!邹衍前辈可否明示?”言语之中,似乎并不相信会有什么浩劫到来。 邹衍怒道:“连老子都不信,你想找死啊!最见不惯你这种自作聪明的家伙,给老子滚!” 众修真者一阵混乱,然后一个同样年约五十的修真者打着哈哈,飘到邹衍前面,“前辈!我兄弟他只是好奇罢了,犯不上跟他一般见识。不过现在是末法时代,天地灵气不足,各种灵丹妙药少之又少,修真者的数量已经大不如前。如果说现在还有什么修真界的浩劫,那确实让人难以相信啊!” 邹衍怒道:“什么狗屁的灵丹妙药?都是修真界的懒汉不想下苦功搞出来的。当初的修真界——唉!”长叹一声,改口说:“我的蛊后被人偷去了,我相信是蒙克虏搞的鬼。如果让蒙克虏弄到蛊后,天底下只怕没有人可以制住他了。” “蛊后!”“蛊后!”修真界众人好一阵惊讶。有人问:“真正有蛊后这种东西吗?”有人问:“谁偷的?” 邹衍气得用手捶着额头,梅望鹤、慧嗔两人也好生无奈。 过了好一会儿,修真界众人才安静下来。 邹衍说:“谁能帮我杀了那个偷蛊的小贼,我赏黄金十斤!谁能帮我找回蛊后,我赏黄金五十斤。” 以地面上众普通人而言,邹衍已经够大手笔了。但是空中的修真界众人却十分安静,好象并没有把这点黄金放在眼里。那个位置最前的老者说:“邹前辈,你对现代社会好象不太了解。我们缺的是灵药和功法,最不缺的就是钱。如果我能找回蛊后,倒不想要黄金,只想请邹衍前辈指点两招。”其他修真者七嘴八舌的说:“是啊!是啊!” 邹衍愣了好几秒,突然哈哈大笑,“哈哈,不用花钱啊,太好了!只要你们做到我说的,什么都好说啊!” “前辈!”一直位于众修真者外围的那个女修真者坐在毯子上厉声叫道:“我用文王先天八卦推演了一番,已经知道蛊后现在何人手上,前辈愿意听不?” 邹衍更加欢喜,说道:“仙子请讲!” 那个女修真者说道:“偷蛊之人,名字叫江如彬,本是云贵交界处安溪镇人。他现在宾江城内!” 此话一出,众修真者“轰”的一声向西边宾江城飞去。邹衍愣得几秒,也如闪电一般飞向宾江城。梅望鹤、守嗔也紧随邹衍飞去。 血色战字渐渐消散。天空中仅剩女修真者一人,她喃喃的说:“咦?说好的奖励呢?”看看西边,郁闷的驾毯子飘走。 李明博叫道:“快!我们要抢在修真者前面抓到江如彬!” 蒋科长立即拿起手机,叫道:“封锁宾江各大交通要道!犯罪嫌疑人名字叫江如彬,人长得很瘦,开着一辆蓝色的厢式货车,抓到他之后,秘密押解到特事处!” 任秋玲一边走向那两具尸体一边说:“那辆车挂着外地牌照!” 蒋科长对着手机吼道:“对!那辆车挂着外地牌照!”突然吃惊的抬起头来看着任秋玲,“你怎么知道?” 任秋玲笑而不答,蹲在尸体旁边提取指纹。 老马已经从健身房里出来了,他走到任秋玲身边,说道:“你的伤才好,这样的事情还是我来吧!”黑皮和温小玉走到另一具尸体旁边,默默的提取指纹。 任秋珍有些疲倦的站起身来,李明博问道:“你觉得邹衍会抓到江如彬吗?”任秋玲哑然失笑:“那帮修真的家伙没有一点纪律,又不懂破案,他们会成功才怪呢!” 两位死者的指纹和犯罪数据库的指纹进行了对比——当时还没有进行全民指纹登记,犯罪数据库里只记录了有前科的人的指纹。不过这两人都有前科,分别叫铁某和石某,他们的犯罪记录有很长的一串,但都是盗窃案。江如彬的名字也常出现在这两人的犯罪记录中,看起来是这个小团伙的头领。 那个女修真者算得真准,江如彬确实是安溪人。江如彬家境贫寒,父母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他从小就是那种读书非常努力,但是成绩却并不理想的学生。在小学毕业时突然发挥出色,竟然考进了安溪镇重点中学。当时他的父母非常高兴,觉得祖坟冒烟了,还破例杀了一头猪,搞了次庆祝。 江如彬到了初中读书非常用功,加上营养不良,患上了胃病。有一次在体育课上他突然晕倒,然后老师发现了他身上的伤痕——原来他饱受校园暴力的困扰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他默默的挺着,不敢告诉任何人,直到挺不住了。 那次晕倒改变了江如彬的人生。他先是住了一个月的院,然后老实巴交的父亲让他退了学。他在家乡干了几年的农活,然后就开始小偷小摸,渐渐坠落成一个盗窃犯。 如果没有校园暴力,可以预见他的人生将会完全不一样。他将会磕磕碰碰的读完高中,多少有点生存的技能,不至于只能靠偷窃谋生。那些欺负他的孩子当然不必为他的人生负责,虽然他们确实改变了江如彬的人生。他们打他,命令他跪着唱歌,只是图个好玩。 江如彬非常想发大财,让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对他刮目相看。这一点可以从他的爱好看出来:他有着不属于他那个阶层的爱好,喜欢看轿车杂志和看古董鉴赏节目。 此时在宾江城外一条高速上,一辆蓝色的厢式货车静静的停在路边。江如彬坐在驾驶座上,拿起一本轿车杂志,用笔在某页写下一个电话号码,小心的撕下那页杂志,折好揣在上衣口袋里。然后他抓起副驾驶位上的一个旅行背包,起身打开车门,下了车。 他穿着一身蓝色的牛仔装,加上旅行背包,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徒步旅行者。他才离开货车不到十来米远,就有辆公共汽车呼啸而来,从车上下来二十多个特勤队员,他们呼啦啦的包围了江如彬。 特勤队长沙勇对江如彬问道:“这车的司机去哪儿了?”江如彬好象很疲倦的样子,用手指了下路边的灌木丛。 沙勇立即指挥留一半的人守着货车,自己带其他人向江如彬指的方向追去。 江如彬呆了呆,默默的离开。 行走了约数百米之后,他取出手机,拔打了刚才写下的那个号码,手机接通后他说:“我在宾江城外!想要蛊后,就快点来接我!”然后挂断了手机,离开了高速路面。 两小时后,高速路上一个临时的检查站,十来辆车将路面堵得只能通过一辆大货车。一队特勤队员从长途客车上下来,对坐镇检查站的李明博摇了摇头。 这时,一辆救护车“呜哇呜哇”的鸣叫着驶来。特勤队员一涌而上,只见车里有三个护士,正给一个伤员挂血浆。那伤员头脸都被纱布包裹着,身边放着一只旅行背包。 “你们查快点!”一个年纪稍大的护士回头对特勤队员说,“这个工友伤得很重,必须尽快转院!”她看起来很焦急的样子,说这些话时眼里还含着泪水。另外一个护士取针筒抽着某种药水,她的手也抖得厉害。还有一个按着伤员的胳膊——那胳膊真的很瘦,上面青筋鼓起。 特勤队员看了看,觉得没什么可疑的,于是下了车,对李明博再次摇了摇头。 救护车开走了。离开检查站几分钟后,救护车来到某处隧道中。伤员坐起来解开头上的纱布,三名护士也脱下身上的白大褂。那个伤员打开旅行背包,从里面取出一只平常养小型宠物会用到的那种塑料盒子,盒子中是一只粗大的肥胖的蚕样虫子。隧道的灯光照到伤员的脸上,他瘦削的脸庞涌起不屑的笑容——这人正是江如彬。 “这就是蛊后啊?”一个年青护士指着塑料盒子问道。 江如彬眼睛冷冷的看了眼那个护士,“闭嘴!追踪我们的可不止是特事处!”他从背包里取了个颜料袋,可以看到袋里装着面包虫。抓了两只面包虫扔给蛊后,他叹息着说:“我可没有那么多蛊喂你,你将就一点吧!”此时一个五十来岁的老者突然从后面飞来,紧紧贴在车窗上,目光灼灼的往车内看。 车里三个护士都齐声尖叫起来。 江如彬两手抱住塑料盒子,努力克制自己不看车窗外的老者。 救护车尖叫着驶出了隧道。那名老者被三个女护士的叫声吵得不胜其烦,掉头直飞入云天。 江如彬把装蛊后的塑料盒子放入旅行背包,倒在担架上双手枕在头后,轻松的吹起了口哨。 此时江如彬的那辆蓝色厢式货车开进了任园,车灯照着几个穿防化服的专家正用白布盖住地面的两具尸体。 任秋玲指着小货车说:“我猜这辆车上也满是证据——江如彬做事很粗心。”小货车停在了院子中,老马、黑皮和温小玉上货厢检查了一下,老马对任秋玲摇头说:“这次你没有蒙对,这车很干净。” 黑皮跟温小玉也从货厢里出来,对任秋玲摇头。 任秋玲拉开驾驶室的车门,从车座上拿起本轿车杂志扬了扬,“真是奇怪!这完全不符合江如彬的行为习惯啊!”驾驶室里也很干净,可以从闪光的车把手上看出,这车在最近两天之内彻底清洗过。 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不会无缘无故的改变,比如一个特别懒的人,突然之间变勤快了,一定有它的原因。江如彬和他的同伙都是小偷,经济能力不怎么样,生活方面也不怎么讲究。他在任园留下了满地的证据,但是他的车却非常的干净,只留下了一本轿车杂志,这是为什么呢? 第九章:处决式枪击 在任园的办公室里,任秋玲戴着手套,仔细的检查着那本杂志——现在杂志封面已经被指纹粉染黑了。 老马、温小玉两人站在任秋玲身后,眼睛盯着那本杂志。杂志“哗哗”的翻着,突然之间,杂志被翻到了撕掉的那一页。任秋玲将杂志凑到灯光下,转动杂志仔细的观察着,然后她拿起一支铅笔,在纸上涂起来。一串电话号码出现在铅笔涂写的纸页上。 “嗬!”老马惊喜的叫道。 另一张办公桌上玩电脑的黑皮也转头看了眼。 “老马你查一下这个号码!”任秋玲随口命令,然后念出了那个号码。老马应声说:“好!” 任秋玲突然醒悟,“咦,我是忙晕头了!老马你都不懂电脑,怎么查啊?” 老马冷笑一声,“哼!看我的吧!”取出手机,拔打了那个号码。 手机里传来一个男人斯文的声音:“喂!谁啊?” 老马爽朗的笑了,“哎,老张啊,你怎么不认识我了啊?” 手机里头那个男人冷冰冰的说:“你打错了。”然后挂断了手机。 老马冲温小玉挤了下眼睛,把手机递给了温小玉。 温小玉按下了重拔,手机那头怒吼道:“都说了打错了!你到底想干什么?”温小玉嘿嘿一笑,“孙子,我的乘孙子!爷爷想你了。” “噗!”黑皮忍不住笑起来,老马也哈哈大笑。 手机那头的男子气急败坏,“你他妈的去打听一下上海杨建业的大名!信不信我分分钟灭了你?”然后挂断了电话。 任秋玲冲老马和温小玉竖了下大拇指,回头在电脑上输入“上海杨建业。”很多资料涌了出来,可能在上海杨建业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有两百多个同名同姓的人出现。 任秋玲喃喃自语:“从这个人的声音判断,他年龄大约为二十五到四十五岁之间。”手指“噼噼啪啪”的在键盘上敲击着。那一长串“杨建业”立即大幅缩水,只剩下百多位。 “他受过良好的教育。”任秋玲说:“虽然他骂了粗话,但是语音非常生硬。”电脑上那串名字再次缩水。还剩下四十来位。 “嗯——”任秋玲向后靠,回忆着杨建业的声音。老马、温小玉和黑皮都紧张的盯着任秋玲。不知不觉间,连老马也将任秋玲当成了破案的关键——虽然他表面上从不承认这一点,但是这时他却非常依赖任秋玲。可以猜测,哪怕老马当了组长,也会很倚重任秋玲的能力。 任秋玲咂着嘴,似乎在回味杨建业的话的味道,“嗯——他的声音略带鼻音,没有顿点,没有明显的颤音,非常自信!中气很足——他应该身居高位,不然就是一个成功的演员。” 她再次敲打键盘,很快,那串人名浓缩到只剩一份资料。“呼——”任秋玲全神贯注,打开了那份资料。 “杨建业,阿克夏公司上海分公司董事长,年龄四十二岁……”一个男人的头像静静的显示在屏幕的左上方,那是一张白净的脸儿,保养得非常好,头发向后梳,而且打了发蜡,油光光的。 “阿克夏公司——”老马神色凝重的说:“这是特事处特别关注的一股神秘势力,可以说它是特事处的假想敌。” 任秋玲皱眉说:“怎么又出来一股神秘势力?” 老马叹息说:“具体的我也不明白,真实的情况只有高层才知道——不过我相信你看看这家公司的具体信息,可能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 任秋玲在点电脑上点了几下,然后阿克夏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介绍出现在屏幕上。“这家公司注册资金为一千五百万,而员工只有七个,也就是说:它是一家空壳公司。”任秋玲盯着屏幕疑惑的说,“有什么人愿意花一千五百万注册这种公司呢?” 任秋玲起身,在办公室一侧的白板上写下:“江如彬。”然后在这个名字的斜上方写下:“蒙克虏”。又在“江如彬”三个字的下方写下“杨建业(阿克夏上海分公司董事长)”。用线把江如彬的名字与蒙克虏、杨建业连了起来,然后在杨建业与蒙克虏之间打了个问号。 现在看起来,白板上的图形像一个三角形。 老马叹息说:“蒙克虏本身就是个谜,他与阿克夏公司之间的关系可能只有高层知道。不如打电话请李明博查一查。” 任秋玲摇头说:“老马,你的思路出现了偏差。在目前这个案子中,江如彬才是关键!”她在江如彬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突然震惊得连手里的笔也掉到了地上,后退几步呆呆的看着白板。 老马问道:“你发现了什么?” 任秋玲摇头叹息:“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哈哈!”她高兴的转过身来,对老马说:“你记得铁某的枪伤吗?” 老马说:“记得啊!那个枪伤在他的头顶!据判断是江如彬用你的枪打的。” 任秋玲笑容一滞,丢失了枪支确实给她很大的压力,老马还真会在伤口上撒盐。不过她很快把这事放在一边,说道:“江如彬的身高跟铁某差不多,假定他要对着铁某的头顶开枪——”她的手比了个枪的样子,高高举起手,对着老马的头。 老马说:“我明白了!铁某中枪时,很可能是弯着腰的,甚至可能是跪着的!”他们没有能够到邹衍养蛊的矿洞里查看,所以这些信息只能推测了。 任秋玲笑着说:“处决式枪击!铁某当时是跪着的!江如彬大声的宣读了铁某的罪状,然后‘砰’!” 老马经验老道,眼睛一亮:“铁某背叛了江如彬,为什么?” 任秋玲笑道:“江如彬的梦想是发大财,那么阿克夏公司和蒙克虏比较,谁更有钱些?江如彬更愿意和谁合作?” 老马叫道:“怎么会这样?你的意思是说:蒙克虏让铁某监视着江如彬,却叫江如彬杀了?江如彬背叛了蒙克虏?他一定会死的!” 任秋玲叹息说:“利令智昏啊!假定江如彬背叛了蒙克虏,那么他行为的变化就可以解释了。他的车辆很干净——因为那辆车是蒙克虏计划的一部分,可能蒙克虏交待了所有的细节。” 老马点头说:“不错,很有可能,因为江如彬一直都不怎么不聪明。” 任秋玲说道:“但是在矿洞里面,江如彬已经决定背叛蒙克虏了,他当然不会完全按照蒙克虏的计划行事——于是他留下了满地的证据。他根本就没有清理现场的习惯,因为他以前犯的都是小案子,就是被抓了,也不会关多久的。” 老马双手一拍,说道:“我们去上海!” 此时夜色已深。 任秋玲打电话向李明博请示之后,李明博在检查站大声指示说:“对方是修真者,如果不能抓活的,就当场击毙!你们的安全是第一位的!还有,各省的易学研究院事实上是竞争关系,上海易学院成立得最早,算是老大哥了,但是我们也只能秘密抓捕——如果江如彬落到了上海易学院的手里,我们连点渣也捞不到。”这时正好一辆轿车开来,见到检查站也不停车,还加足油门想冲过去。李明博挂掉电话举起枪吼道:“都跟我上!”然后他们就抓获了一个酒驾的司机,给交通部门做出了贡献。那司机下车时被几十支枪指着,差点吓尿了,“我是犯了多大事啊?我真的不记得了!” 第二天上午九时许,上海浦东机场的候机大厅人来人往。任秋玲带着老马他们离开舷梯,走进候机大厅。早有个打扮得像白领的中年人举着牌子迎上来,问道:“是任秋玲任探长吗?我是李明博的朋友。” 任秋玲礼貌的说:“我是任秋玲,谢谢你的支持!” 那个中年人非常绅士的伸手说:“这边请!”这时任秋玲突然看见大厅某根柱子后面,有个脸庞瘦削的青年探头探脑的正朝这边看——那人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看上去有如某个老板身边的小弟。但是任秋玲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了,“江如彬!”任秋玲大叫一声,向江如彬追了过去。江如彬转头就跑。谁会想到,江如彬与任秋玲竟然同时乘飞机抵达上海,而且刚好就遇上了? 老马、黑皮、温小玉他们三人也跟着任秋玲追——人太多,他们都没有拔枪。江如彬有如泥鳅一样在人群中钻来钻去,等三人追出候机大厅,只看到一辆出租车冒着青烟越开越远。 温小玉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路边停着的一辆越野车上,那车的警报立即响了起来,吵得人心烦。 李明博的朋友喘着粗气从候机大厅里跑出来,指着温小玉面前的越野车说:“就是它……它现在……是你们的了!”那带着巴掌印儿的越野车离开了飞机场,开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停了下来。任秋玲从车窗探出头来,望着人来人往的几条街道,也没了主意:“现在我们朝哪儿开?” 老马说:“先去杨建业的公司看看吧!江如彬要完成交易,必须跟杨建业碰头啊。”越野车驶向玉佛禅寺附近的一座写字楼。阿克夏公司上海分公司本身是一个壳公司,它位于这座写字楼第六层的一家咨询公司和一家律师事务所之间。 刚进楼,任秋玲他们就检查了自己的证件,而且摆出一副谁都欠了自己帐的神情——这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进入电梯后,他们检查了枪和子弹,还整理了衣服。任秋玲眼睛看着电梯顶,默默的思考见到杨建业后要说些什么。电梯在六楼开了门,任秋玲安排说:“这样,一会儿老马出面跟杨建业谈,给他一点暗示,让他知道我们来头不小。” 老马重重的点头,然后问:“嗯嗯,很有道理——怎么暗示?” 第十章:私人飞机 任秋玲叹息一声,“算了,时间紧迫,大家跟我来吧!”她脚下生风,快步走到阿克夏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门前,迎接她的是一把大铁锁。旁边律师事务所里有个青年说:“你们来晚了,这家公司已经破产了。” 任秋玲惊讶的问道:“什么时候破产的?我们怎么不知道?” 那个青年说:“就在今天早上吧,这家公司宣布破产——所有的法律事务都是我办理的,其实只要熟悉相关法律,公司破产是非常简单的。以后你们要办理相关的业务,找我就对了。” 任秋玲他们都是便装,可能这位律师把她当成公司老板了。 任秋玲表示:“多谢!不过我的公司还想多开两年,暂时不需要你的服务。” 那律师叹息一声,很惋惜任秋玲的公司还能继续开下去。 下一个目标,就是位于上海南边的三家村——杨建业的家庭住址就在这里。越野车沿新卫高速前进,一路上车来车往,十分繁忙。 正行驶间,一辆公共汽车从左方超车。任秋玲让它超前,那车超车后车身一摆,把个车屁股对着任秋玲的车头。任秋玲压着性子把车速放慢,然后说:“好象我们遇上事儿了!” 又两辆公共汽车一左一右的将越野车夹在当中,任秋玲把车速再一次放慢,结果后面又来一辆公共汽车,把退路也堵死了。 越野车在四辆车挤出的狭小的空间里开着,只有不时闪过的白线提醒任秋玲,这车依然在前进。 老马、黑皮和温小玉都火冒三丈,却也无计可施。这时,越野车前方的路面变得泛黄——可以猜测,车队已经驶离了高速公路。不过视野非常小,也不好判断这四辆车把任秋玲他们挟持到什么地方了。 那四辆车渐渐放缓速度,最后停了下来——现在它们之间的距离变得宽了些,任秋玲可以打开车门,带着老马他们下了车。 两侧公共汽车的车窗打开,大约有五十来支枪一起对着他们四人。 任秋玲用力关上车门,对两边的枪不看不问,大步走过两车之间的巷道,前方涌出十几个穿黑西装、戴墨镜的青年,持着手枪直指任秋玲。 任秋玲愤怒的推开一个黑西装青年,大步向前——老马他们可没有这样的胆量,只好举手投降。 在第一辆公共汽车前面,有个同样穿着黑西装的女士背对着任秋玲。“你到底在搞什么?啊?”任秋玲咆哮起来。 那个女士转头,冷冰冰的看着任秋玲。 “常月!你这是报复!”任秋玲怒吼道:“就是当初上学的时候,我怪你用了我半瓶洗发水,你就记恨在心!你在公报私仇!” 老马他们不由苦笑:“原来如此啊!都是洗发水惹的祸啊!”那些黑西装男士一听原来是这么回事,好象也没有必要为了半瓶洗发水拔枪相向啊,不由都垂下枪口。 那个叫常月的女子气得大叫:“不是这样的!完全不是!” 任秋玲怒吼道:“就是就是!你就是个小心眼儿!” 常月吼道:“那洗发水不是我用的!” 任秋玲说道:“还不承认!我们做过心理画像的!” 常月突然悲伤的说:“原来你们瞒着我做过心理画像!从上大学开始,你们就开始排挤我了吧?”说着眼圈儿就红了。 任秋玲乱了阵脚,弱弱的说:“我们哪有排挤你?” “还说没有!”常月尖叫起来:“毕业纪念册上,你给我写的是什么?就两个字:‘努力’!你给其他人写的是什么,啊?” 老马他们和一干黑西装男士默默点头,任秋玲做得确实过份了。 任秋玲挥舞着手加重语气说:“你根本就不知道,你不知道——其实班上同学里面,我最佩服的人是你。你成绩最好,又最用功,我一直都想……一直都想赢你一次。如果没有你,我还是任大小姐。”说着说着,她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常月动情的叫道:“玲儿!”任秋玲叫道:“月儿!”然后她们俩就跟狗血电视剧里的主角一样抱头痛哭。 温小玉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这就合好了?刚才还跟仇人似的呢?果然女生的世界我不懂啊!” 任秋玲她们两个哭了一会儿,这才互相扶着手臂,找了路边一块石头坐下来——可以看到远处玉米地之间有几间民房,推测她们所在的位置在某个村子的入口处。 “知道你在上海特事处,我真的很高兴。”任秋玲对常月说。 常月说道:“唉,我没有你那样的天赋,所以只能建立更庞大的情报网——你们刚到上海,我就知道了。” 任秋玲接口说:“我们来交换情报吧!你告诉我你知道的,我告诉你我知道的。” 常月点头说:“好啊!阿克夏意为储存在宇宙中的一个神秘资料库,神秘学者认为所有的知识都可以从阿克夏找到。据神秘学者的研究者调查,埃及、希腊、印度、巴比伦等国家都有很多人接触过那个资料库。而人类要接触那个资料库,就必须进行‘调试’——很像是道家的天人合一。阿克夏公司据说就是一个专门研究阿克夏的科技公司,但是它的总部却在芬兰的某个小岛上,非常神秘。各地的分公司,基本全是皮包公司,没有实际的员工和场地。我们还不知道它们到底想干什么,也不知道是怎么干的。” 任秋玲摇头说:“你说的这些,全部都是公开的资料吧——别撒谎,你知道我擅长的是肢体语言分析。”她盯着常月的眼睛。 常月叹息一声:“唉!好吧!就在昨天,有个爱尔兰人叫做帕迪?里德、有个阿拉伯人叫做本?贝拉,还有一个身份不明的人一起与杨建业碰了面。然后杨建业就开始遣散了员工,他的公司也就消失了。” 任秋玲说道:“他是大老板,见到几个外国人也不奇怪啊?” 常月说:“问题是:帕迪?里德很可能恐怖份子,国际反恐组怀疑他是ke的成员。”看任秋玲一脸疑惑,常月解释说:“通常把ke翻译成死亡凝视,或者死亡之眼,这个组织是收罗了很多异能者,而且跟美国cia也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非常棘手。我们这次来,主要警告你不要坏了我们的事——我们正在秘密关注杨建业。” 任秋玲说道:“好吧!我的情报可比你的具体多了,算我吃点亏,杨建业可能搞到了蛊后——”她停顿一下,看到常月惊讶的表情不是伪装的,这才说:“我们这次来,就是要逮捕偷走蛊后的那个小偷,他的名字叫做江如彬,是个修真者。” 常月立即用两只手握住任秋玲的手——这个动作在女生之间表示哀求,她说:“把抓捕江如彬的机会给我吧!你也知道的,现在职场的竞争非常大,我太需要一个立功的机会了。” 任秋玲怎么不明白,但是她想到了老马——这个队员也需要一个机会呢,“不行!”她断然说:“上海特事处成立得早,是老大哥,怎么好意思跟我们这种小弟抢饭吃?” 常月张口结舌,一时说不出话来。 任秋玲起身拔脚要走。常月这才反应过来,“哎!我又不是特事处处长的女儿,上海特事处是不是老大哥跟我有什么关系?把江如彬的资料给我——” 任秋玲一脸严肃,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对着天空一指。 常月惊讶的把手搭在眉头仰头一看,只见前方的天空中浮着一个巨大的血色“战”字! “出事了!”任秋玲叫道:“还是叫邹衍抢了先!”她拔脚跑向自己的车! 常月叫道:“谁是邹衍!哎,等等,我们一起行动。” 当然了,一起行动抓到江如彬算谁的她可没有说过。 任秋玲带领着四辆公共汽车浩浩荡荡的驶进了三家村。同他的公司比起来,杨建业的家修得非常大。据资料显示,杨建业喜欢骑马,他的家包含着马厩和跑马场。隔着院墙就看到一架私人飞机轰鸣着飞上天空——他们来晚了一步,谁也没有想到杨建业拥有私人飞机。 众人下车,目送那架飞机直飞入云天,变得像一只小鸟那么大,然后一头扎向那个血色的“战”字! 人群之外,常月打电话呼叫总部,请求空军支援。 正在此时,那飞入高空的飞机突然从机腹部冒出黑烟,一头扎向大地。 “上车上车!”任秋玲知道是邹衍搞的鬼,呼叫自己的队员上车,立即向飞机坠落的方向赶去。常月他们手忙脚乱的再次上车,四辆客车紧紧的跟着任秋玲的越野车。 当任秋玲赶到失事地点时,飞机斜斜的掠过六里塘大桥,坠落到旁边的庄稼地里。 常月带领着近两百特勤队员呼啦啦的跑向失事的飞机——那架飞机大头朝下,但是并没有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发生什么爆炸。她一边驱散人群一边回头冲任秋玲笑:“多谢多谢,今天这事儿就交给我吧,回头请你吃阳春面!” 老马知道那飞机上可能有ke成员,还可能有蛊后,这么大的功劳被抢走了,人家居然还有脸用阳春面来感谢呢,不由佩服常月脸皮厚。 任秋玲默默的站在车旁,说道:“上车吧!我们的目标不是这个!” 邹衍笑嘻嘻的闪现在任秋玲身旁,说道:“嘿嘿!我的蛊后谁也抢不走!” 任秋玲喜道:“怎么?你把它抢回来了?” 邹衍有些伤感的说:“没有抢回来,但是蛊后是好样儿的!它自爆了!” 任秋玲猜测李明博对这样的信息可能会比较感兴趣,特意问道:“它为什么会自爆?” 邹衍叹息说:“也许是它是饿了,蛊后产蛊,也非蛊不吃。也许它就是愤怒了,小家伙的脾气其实挺急的。真是好样的,男儿本来就该这样!” 任秋玲不由暗暗为邹衍的智商默哀,“拜托,蛊后会产蛊,它应该是女生啊?” 邹衍说:“不争这个!总之我的小家伙谁也没有抢走,它自爆了!哈哈,真是好样的!”说话间他身前的空间荡起涟漪,只一瞬间,他就消失无踪了。 任秋玲骂了声:“真是个头脑简单的家伙!”打开车门,对老马他们招呼说:“走!我们抓江如彬去!” 假定江如彬为了钱背叛了杨建业,而杨建业架机离开的行为可以理解成交易已经完成,他要把蛊后护送到某个地方去——当然这个任务他无法完成了。那么,江如彬现在应该很有钱了,他会干的事情是什么呢? 他有两个爱好,一是看轿车杂志,另一个是看古董节目。他的智力不高,玩古董那是找死,最大的可能是去买一辆高档车。 第十一章:命中注定 整整一天,任秋玲他们流连在上海的各大车行,除了知道哪些车撞不起之外,一无所获。 任秋玲的脸色很疲倦,用凹下去的眼睛看看上海的夜空,叹息说:“侧写可能出错了,人类的行为很难预测——我们可能抓不到江如彬了。”主要还是有上海特事处在竞争呢,无论硬件软件,任秋玲他们可都没法跟人家争,更何况现在江如彬在人家地盘上呢? 老马看任秋玲有些失落,安慰说:“不要怕,只要人类还存在,就有破不完的案子。” 任秋玲打起精神来,说:“走吧,我们去好好的吃一顿!” 他们来到一家名字叫聚仙楼的酒庄,看上去那里非常热闹。在服务员的引领下,他们登上二楼,才到二楼,就听到邹衍哈哈大笑:“哪里哪里,都是各位兄弟抬爱啊!不过老实说,我一看到那飞机朝我来了,心里也是‘咯噔’一下,这玩意儿宋朝可没有啊,我不知道它没有没心脏啊——这该怎么打?” 其他人纷纷大笑,笑声响亮之极。任秋玲抬眼看去,就见邹衍手里端杯红酒,满脸红光,得意洋洋的跟大约三百来号修真者吹着牛。其实他的笑话也不是特别的好笑,不过那些修真者都买他面子,不好笑也要硬笑。 任秋玲不由轻声骂句:“男人就喜欢有人捧着,真是头脑简单!”隔空损了邹衍两句,心情也好了,回头对老马说:“我们换家吃吧,我可不喜欢听他吹牛!” 聚仙楼的对面有一家正宗川菜馆,任秋玲笑着走进川菜馆,就听到有人在骂服务员:“你怎么搞的?把你家经理叫出来!啊,爷是不是吃味精的,你们怎么搞的?”那个年轻的服务员脸涨得通红,想回嘴又不敢,看上去非常可怜。再一看那骂人的,哈!正是江如彬。 据任秋玲分析,江如彬有钱后应该去买辆车找找面子,结果呢,人家确实找面子来了,不过不是车行,而是在饭馆跟服务员置气——根据心理学统计,会互相找茬儿的百分之九十是同一阶层的人,也就是说,跟服务员置气的通常身份都跟服务员差不多。江如彬不知道现在有多少钱,但是对一般人来说,他已经是个富翁了。不过在他的心里,依然觉得自己是底层人士。 “老马!”任秋玲压着声音说:“抓捕江如彬就靠你了!你拿出专家的派头来,表现得很有身份的样子——他这样的就吃这一套,真见到有身份的人,他就会自己矮一头!” 老马缩在温小玉身后:“他可是修真者啊!说真的,你有邹衍、云中岳做后盾,随便叫哪个来就把他抓了。我有什么?他真给我下了蛊,邹衍绝对不会为了救我背我去贵州的!” 任秋玲把老马带到角落处:“听着!这是你立功的机会啊!你难道不想在退休前当上组长吗?” 老马嘴唇抿紧——消失的嘴唇,通常代表着压力;他的一侧肩膀轻耸了一下——这是典型的没有信心的表现;最后他的手抱住耳朵——隔离反应,想阻断任秋玲的话。“唉!叫邹衍吧!他就在对面,只消你喊他一声他就来了!”他说。 任秋玲急道:“不能叫邹衍——”看了一眼江如彬,还跟小服务员喋喋不休呢,这才说:“我们不能依赖修真者!” 老马低声吼道:“为什么不能?” 任秋玲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想依赖邹衍他们,只说:“算了,我亲自去抓他!黑皮!你找个狙击位置,如果江如彬拒捕,你不要让他伤到餐馆里的其他人。温小玉,这次抓捕,全靠你了!” 她把抓捕的计策跟温小玉交待了一遍,然后双手插在口袋里,大步走向江如彬,“江如彬,现在邹衍要杀你,蒙克虏也要杀你。如果我是你,就不要反抗,乖乖的让我抓了!” 江如彬两条眉毛压低——愤怒的反应;一侧嘴角扬起——轻蔑的表情,他微笑着看着任秋玲,显得非常轻松。那个小服务员赶紧逃开,其他食客都吃惊的看着江如彬,一时间餐馆里静得落根针都能听到。 任秋玲取出手铐晃了晃,“怎么样?” 江如彬气得笑了,“女巫探长,你还真是幼稚啊!想凭两句话就吓倒我?” “他就是江如彬!”温小玉怒吼一声,一边捞袖子一边冲向江如彬。任秋玲尖叫道:“邹衍!不要冲动!邹衍,你不是挺在乎我吗?听话,站一边去!”她用力推开温小玉。 温小玉——假的邹衍气呼呼的对着江如彬怒吼!“快点过来给她抓,不然我有几十种方法让你生不如死,我会让你全部都尝一遍!敢偷我的东西,你找死啊!”老实说温小玉耍起狠来,比邹衍有过之而无不及。 江如彬面如死灰,直通通的走到任秋玲面前,“扑通”一声跪下,伸出双手说:“求你了,快抓我吧!” 任秋玲分析过,在碗底街袭击自己时,江如彬表现得很害怕邹衍,但是他应该没有见过邹衍,所以让温小玉假扮邹衍才会成功。 温小玉好象很生气的样子,还在骂骂咧咧。任秋玲给江如彬戴上手铐,然后扶他起来,“起来,这像什么样子?” 把江如彬带离餐馆时,还听到身后那小服务员对顾客说:“看吧看吧,跟服务员找茬儿被抓了吧?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吓得那帮顾客一愣一愣的。黑皮也收了枪,从二楼下来,跟大家一起上了车。 老马坐在副驾驶位,黑皮、温小玉两人夹着江如彬坐在后座。黑皮非常紧张,他的右手一直放在枪套上。 越野车滑行了一段距离之后,任秋玲把车停在街边,说:“真的饿了,老马,你给我们都来份盒饭吧——记住,江如彬不吃味精!还有给他买件风衣,我觉得这天有些冷了——”回头问江如彬说:“你喜欢什么颜色的风衣啊?” 江如彬愣了下,回答说:“无所谓!” 任秋玲想了想说:“那就藏青色,你穿藏青色会显得皮肤白!”老马一一记下,本来以他的资历不该做这些的,可是现在任秋玲能派的只有他了。 不多时老马提了两大包东西回来,先把风衣扔给了江如彬,然后才分盒饭。任秋玲起身把风衣给江如彬披上,说道:“我眼光不错,其实你长得挺帅,就是不会打扮!”江如彬如痴如呆,并不答话。吃饭的时候,江如彬好象得了感冒的样子,不时吸下鼻子。 吃过盒饭后,任秋玲这才驱车离开这条街。才出街口,就看到几辆公共汽车堵在路上,许多特勤队员一涌而上,把任秋玲的车给围了起来。 常月带着笑容大步走来,大声叫道:“任秋玲、老马、黑皮、温小玉,你们都给我下车来!” 任秋玲脸色一寒,就听身后沙沙作响,从后视镜中看去,只见江如彬张大了嘴,无数毒虫从他嘴中爬出,黑皮、温小玉两人都是一脸惊骇,却一动不动——可能已经中了蛊了!车上除了江如彬之外只有四个人,常月把所有人的名字都叫了一遍,他当然猜得到车上并没有邹衍,于是动了手。 常月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惹了大祸,笑着走来敲敲车窗,“蛊后我没有见到,飞机里的四个人全都中毒死了,我什么都没有捞到。你是不是抓了江如彬啊?把他交给我,我请你吃阳春面!”街灯照耀下,几只细小如沙的毒蛊已经蠕蠕的爬上了她的衣襟,她却一点也不知道。 任秋玲动了动手指头,非常奇怪的是自己还能动——可能经历了上次中蛊之后,自己对蛊毒有了抵抗力吧!她摇下车窗,苦笑着对常月说:“知道吗?你把我们都害死了!” 常月突然瞳孔猛缩,似乎察觉了什么,但是太晚了。她后退一步,木然弯腰站在车窗旁边,一动不动,像一个精美的雕塑——其他特勤队员还没有发现事情不对,却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大吼着向越野车冲来,只跑得两三步,一个个叫声“哎哟!”立即定在原地,一动不动了。 任秋玲猛地拔枪,回身指着江如彬吼道:“你到底干了什么?给我住手,不然我……”江如彬微笑着用两只手捧着枪管,将枪抵在自己的心脏的位置,“我只想告诉你,我是自愿做你的俘虏的——因为,你是第一个关心我不吃味精,第一个给我买衣服的女生。还有,这件衣服真的很暖和,谢谢你!” 任秋玲低头咬紧下嘴唇,低声说:“你吃了很多苦,可是我希望你能够有机会变成一个好人——”她猛地抽回枪倒车。江如彬轻声说:“我也想做个好人——这些人只是被我定住了,我没有伤害他们。解!”随着这个“解”字出口,黑皮赶紧掏枪,温小玉怒吼道:“我灭了你!”老马扑到车门上,用力的晃着车门想下车。任秋玲一边倒车一边说:“好了好了,都过去了——”温小玉已经双手掐住江如彬的脖子,黑皮的枪已经顶到江如彬的太阳穴上,而老马还没有打开车门。“全都给我住手!”任秋玲大声怒叫,“你们就不能听话一点?”车里众人都觉得耳朵“嗡嗡”作响,这才安静的坐好——温小玉还不忘给江如彬头顶上一巴掌:“老实点!” 车开到郊区的时候,任秋玲才打电话给李明博,让他通知上海特事处去救常月他们,而且特别告诉李明博,一定要等五分钟之后才通知。 越野车在夜色里狂奔。 江如彬放松的倒在车后座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跟任秋玲闲聊。他说:“我胆子小,当时听到邹衍来了,真的怕得发抖。其实只要认真看,修真者跟普通人的区别非常明显——我怎么那么傻呢?” 任秋玲说:“你不适合当坏人,因为你比较笨。” 江如彬哈哈一笑:“也对!从小我的成绩就比较的差。可是我不甘心啊,不甘心啊!” 任秋玲说:“你以前从来没有杀过人,为什么会杀了跟你多年的兄弟铁某?”话一出口,立即觉得不对,生怕勾起江如彬的杀心。不过从后视镜中看到黑皮把手枪顶着江如彬,这才放心一些。 江如彬说:“我们三个结拜过,但是从他杀了三妹起,我就能够狠得下心杀他了。事实上,是他跟杨建业联系的,他也鼓动我把蛊后卖给场建业,说是得的钱可以平分。但是这样的兄弟,难免以后不会为了钱杀了我。我只有先动手!杀了他之后,我也不好过,把你的枪扔到邹衍的养蛊洞里了。” 任秋玲叹息一声,问道:“对了,蛊后卖了多少钱?” 江如彬说:“在有钱人看来可能不值一提,杨建业给了我五百万的高价。我一生没有富过,刚刚成了百万富翁,却又面临牢狱之灾。难道我这辈子注定只能当穷人?” 第十二章:梦境监狱 三周之后的一天,李明博提着一个蓝色的手提箱,孤独的行走在一条空荡荡的走廊里。他皮鞋的声音在走廊间回响,“啪嗒啪嗒!” 走廊的两边全是门,没有窗户。照明全靠安装在走廊上方的无影灯,如果细听,可以听到空气交换机嗡鸣的声音——这条走廊好象是建在地下的。 他走到走廊尽头左边的一间房门处停了下来,然后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磁卡,将卡插进门旁边的一个凹槽里,“嘀零零”的一声电子音乐响起,门开了。李明博走进房间。 房间里只有一面人多高的镜子,镜框是鎏金的,上面雕刻了复杂的花纹,样式与风格都像是西欧的。 李明博走到镜子前,也没有念什么咒语,就单膝跪下,打开手提箱,从箱子上面取了面小小的镜子出来。这面小镜子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一块长方形的玻璃镜子,只是镜面的颜色呈蓝色。 这时“嗒”的一声响,门合上了。 李明博目光闪闪的看了眼门,缓缓的将手里的小镜片贴到额头上。当两面镜子平行的时候,一条光与影的巷子出现在大镜子的镜面里。李明博取下小镜片,依旧放回到手提箱里,然后提着手提箱走进了镜子中。 他的口中喃喃的数着:“一、二、三、四……”每数一下,他就跨过一个鎏金的门槛。当数到十三的时候,他毫无畏惧的转身,向巷子蓝色的墙壁撞去,“豁”的一声,他来到一处空间里。 任秋玲曾经帮他抓到一个会造梦境的修真者,那个人只帮他建造了一座梦境监狱,之后就被省易学院接走了,目前连李明博也不知道他的下落。 李明博进入梦境监狱之后,来到一间单独的牢房前面。一个瘦削的青年扑到牢房的防弹玻璃窗上,高声吼道:“任秋玲呢?她怎么没有来?” 李明博冷笑了一声,拉把椅子坐到防弹玻璃窗前,说道:“江如彬,你好象不太愿意跟我们合作啊?如果你不改变态度,我保证你见不到任秋玲。” 江如彬失望的坐回牢房里的床上,念道:“她难道忘了我?不可能啊?她应该不会忘了我啊!” 李明博嘴角扬起一个讥讽的微笑,说道:“你给我们的**香的配方是假的吧?我们已经测试过了,那怕用五十克的**香,也只能迷晕一只老鼠——你的态度真的很让我失望呢。” 江如彬也冷笑起来,“那是你们的专家全是垃圾!他们难道完全不懂相生相克的道理吗?比如说绿金甲虫配曼陀罗,你得把活虫子放到曼陀罗花上去。当虫子啃食花瓣的时候,曼陀罗植株会释放出一种信息素,这样附近的曼陀罗的毒性可以提高五十倍——你们的专家都是有大学毕业证的,难道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 李明博微笑起来,打开了手提箱,取出一副橡胶手套戴上,这才捧出一本书,通过玻璃窗下方的一个活动的铁槽,把书放了进去,说道:“这是任秋玲送你的,她希望你可以完成高中学业!” 江如彬一跳而起,双手把书捧到心窝处——可以看到书的封面上写着《中级英语》的书名,还有一行手写的字儿:“好好读书”,笔迹绢秀,像是女生写的。江如彬大声叫道:“是她是她,这是任秋玲的风格!她还真是……她还真是……唠叨!”说话间眼里已经含着泪了。 李明博又问了其它几种药物的处理方式,然后话锋一转,问道:“为什么天然的含沙射影蛊毒性不强?我们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抓住的含沙射影蛊,基本就是一种珍稀但是无害的昆虫。”他从手提箱里取出几支试管,试管中的透明液体泡着一种模样奇特的甲虫。试管从左至右排列,可以看到一只甲虫的生命史,幼虫,若虫、成虫。 江如彬抬头冷冷的盯着李明博,“你在利用我!利用完了呢?” 李明博叹息起来,“唉!你想太多了。如果你交出炼制含沙射影蛊的方法,我会安排任秋玲跟你见一面。到时候,你可以穿上那件藏青色的风衣跟她合影,你看怎么样?” 江如彬有些欢喜的说:“一言为定?” 李明博压抑着内心的狂喜,冷冰冰的说:“一言为定!” 江如彬说:“其实含沙射影蛊的炼制,一定要用到人血,而且是养蛊者自己的血,因为天然的毒虫缺少某种基因,而这种基因,可以通过吸食人血获得。” 李明博吃惊的看着江如彬的身后,似乎被江如彬的话吓住了。 江如彬笑着说:“当然了,炼蛊的人都传说有个蛊盅叫做神木王鼎,拥有那件宝贝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不过这样的宝贝,全世界只有一件,目前可能在邹衍手里。如果你能找到那件宝贝——”一双毛茸茸的手坐他身后伸出来,轻轻的按住了他的两边太阳穴,微一用力,江如彬的眼睛就迸出眼眶,丝丝鲜血从他口鼻中流了出来。 李明博跳了起来。那双毛手松开江如彬的头,江如彬倒在地上再也不动弹了。 这个突然出现在江如彬牢房里的怪物浑身长毛,看上去有些像苏格兰牧羊犬,又有些像传说中的大足怪。他浑身的发毛足有尺多长,而且黑白相间——这一点又像是荷兰奶牛。 怪物拔开盖住双眼的长长眉毛,冷冷的看着李明博。 李明博惊叫道:“你是谁?” 怪物松手,任长毛覆盖住双眼,冷冷的说道:“告诉任秋玲,她是世间唯一理解我的人,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包括邹衍!”从眉毛下看了李明博一眼,然后他怒吼道:“还不滚?” 李明博转身就跑。他跑出梦境监狱,跑出光影长廊,离开镜框时还绊了一下,差点跌倒。但是他不敢停,一直跑出房间,跑出空荡荡的走廊……当他来到办公室的时候,这才一边喘气一边拔通了手机,“任秋玲!蒙克虏来过了,他杀了江如彬!他现在长得非常奇怪,很像是喜马拉雅山上的雪怪——真的真的,你相信我!” 蒙克虏中的羊毛蛊没有解,虽然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活了下来,但是他现在的模样可说不上英俊迷人。而且他精通大梦术,进入梦境监狱可以说是轻而易举。这些都很好解释,可是为什么他会说任秋玲是世界上唯一理解他的人呢? 李明博想不明白。 第一章:爱情的杯子测验 “我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任秋玲对着电话说:“闪光灯眼可以测试对方是不是爱自己,但是这个测试对男生无效。”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是啊,闪光灯眼的标志就是瞳孔放大。可是男生看到漂亮的女生瞳孔也会放大,看到衣着暴露的女生,瞳孔会放得更大。” 任秋玲哀求说:“蓝老师,现在我该怎么办?” 电话那头的女声叫道:“不要叫我蓝老师啊!你们宾江地区的方言‘蓝’‘男’不分的,我好好的一个柔弱女子,总被你叫成男老师,心里也不是滋味儿啊?” 任秋玲点点头,老实的叫了声:“锦老师!” 蓝锦,上海侦讯大学犯罪心理系的老师,翻译过十几本相关的专著,也破过很多要案。她现在致力于建立属于中国的犯罪数据库。 蓝锦说:“我们是学心理的嘛,想知道男生是不是爱自己,那多简单啊?你可能还没有对他进行杯子测试吧?” 任秋玲眼睛一亮,“对啊,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蓝锦笑着说道:“回头你来上海参加犯罪心理的专题研讨会吧!我太需要你在一线工作的经验了。” 任秋玲问了下研讨会的时间,却是在十天之后。放下手机,她大叫道:“邹衍!我请你喝咖啡!” 话音刚落,就听温小玉说:“探长,我也想喝咖啡。”任秋玲瞪了他一眼,“没你的份儿!”喝咖啡是假,对邹衍进行杯子测试是真,这样的事儿,怎么好让其他人参与? 叫上邹衍从任园出来时,正好看到一辆红色的小轿车停在任园门前。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举着手机正拍照——她穿着绿底白花的衣裙,手机举得高高的,看上去非常擅长自拍。原来女生自拍的角度非常重要,当手机举得高时,会显得下巴尖尖的,让整个脸型都变得很好看。 老马早就冲出去了,“不准拍照!私人的地方,不准拍照!”任园不好说是私人地方,但是确实不能拍照。 老马挡在那个姑娘前面,并且伸手去抢姑娘的手机。这时,罗局长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嗨!老马!” 老马愣了下,从后面也能看出他的脖子通红,“领导好!”老马点头哈腰的说。 罗局长说:“这是你们的新同事,名字叫罗红玉——李明博说任园缺一个电脑高手,她也是学电脑的,我就把她派来了。” 老马一听是新同事,态度又强硬起来,“注意保密条例!刚才拍的给我删了!” 罗红玉不知道按了手机上的什么键,吐一下舌头说:“哎呀!不好意思,给发出去了!” 老马愣了,问道:“发哪儿了?” 罗红玉红着脸说:“按错键了,发微博了。” 老马不懂电脑,问道:“微博是谁?让他赶紧删喽!我们是保密单位,你回头把保密条例给我抄十遍!” 罗红玉回头对罗局长撒娇似的叫:“爸!你看他!” 罗局长板着脸,“任园确实是保密单位,我不能像以前那么宠着你了,照老马的话做!” 罗红玉跺一下脚,说声:“坏爸爸!不理你了!”跑进任园,还与任秋玲擦肩而过。 老马听说是罗局长的千金,自己就矮了一头,一边擦着汗一边说:“原来是局长的千金啊!刚才我太严格了。” 罗局长叹息说:“严格是对的,她就是叫我宠坏了。老马,任探长,你们以后多看着她一点儿!”说话间早有特勤队员打开了任园的大铁门,罗局长将车开进任园,苦笑着说:“这是我给她的礼物,希望她以后进城看我方便一点儿——她的心可野了,哪里还会想到看我这个老头子?唉!” 任秋玲正好要带邹衍去宾江,就搭了罗局长一起进城。 从罗局长的角度分析,女儿能够进任园,那是最佳的选择了。保密单位的工资高,福利好,虽然任园是特事处的行动组所在地,但是罗红玉根本就不用查案,就面对一台电脑,能够有什么危险? 在任秋玲看来,罗红玉的到来也是一桩好事,能够有个电脑高手坐镇,自己的活儿将会少很多。比如说需要什么资料啊,请她查一查就行了。现在特事处在招兵买马,准备大干一场,任园的实力也急需扩充。 只说任秋玲将邹衍带到了烙印咖啡厅——这里是特事处的一个联络站,当然在明面上它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咖啡厅了。她准备在这里进行杯子测试。如果测试成功的话,她就能够了解自己与邹衍之间的爱情,到底进行到哪一步了——在邹衍的心里。 这是一个简单的测试,但是因为关系到任秋玲的爱情,她可不想随便找个地方进行。 她找了个偏僻的角落,然后两杯咖啡端了上桌——测试马上可以开始了! 邹衍紧张的盯着咖啡,鼻子皱起——通常这是厌恶的表情。在任秋玲付钱的时候,眼角瞟到邹衍取了支银针插进咖啡杯里——“它是没有毒的!”任秋玲气急败坏的叫道。 “当然,它当然没有毒。”邹衍擦干净银针,一本正经的说。 “噗!”待者笑了。 任秋玲赶紧对侍者说声“对不起。”再回头时,邹衍的杯子里已经空空如已。“咖啡呢?”她问。 邹衍说:“我已经吃了啊,嗯,味道不错,又香又甜,我真的没有忍住——”他身后那株发财树冒着腾腾的热气,说不得他把咖啡倒了。 任秋玲忍住气,暗想:“跟这个古代人也说不清楚——测试的重点不在杯子里装的是什么。”让侍者送杯茶来。 茶送来后,邹衍果然放心了很多。他小口的抿着茶,很享受的样子。 任秋玲心里十分紧张,悄悄的把自己的咖啡杯移进邹衍的茶杯。邹衍浑无所觉,依然放心的抿着茶,还大声的叹着气,好象很满足的样子。四周的客人都侧目而视,邹衍却依然故我。 “好!”任秋玲暗想,“现在的距离,已经是朋友间距离了的极限了!”她把自己的杯子再次向邹衍的茶杯推进。邹衍突然两手护着茶杯,“怎么了?你想跟我换啊?自己叫一杯嘛!” “测试失败!”任秋玲垂头丧气的想。 原来杯子测试的关键,正在于两只杯子的距离。它的原理是:其实任何人都有一个心理上的领地,如果关系足够亲密,那么别人是可以进入对方的心理领地的。如果任秋玲的咖啡杯一直可以推进,甚至与邹衍的茶杯放到一起而不引起邹衍的反感,那么说明在邹衍的心中,对任秋玲是没有防备的,他们的关系已经亲密无间了。在恋爱上,这说明两人的关系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了。 但是任秋玲的杯子刚好推进到代表朋友关系的距离的极限,立即引起了邹衍的注意,说明在邹衍心中,两人的关系最好是保持目前的状态,不要再进一步。 当然,如果邹衍知道这个测试的话,他会告诉任任秋玲说:“喂,人与人不同啊!我就是一个喜欢护食的人,平生最恨的是别人抢我碗里的食物。” 看任秋玲神色沮丧,邹衍关心的问:“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唉,你中的蛊毒还有些余毒,需要静养。可是你呢,一天就晓得忙,一点也不爱惜自己。” 任秋玲像表白被拒绝了一般的思绪纷乱,此时邹衍的话在她耳里听来好象也有嘲笑的味道,她说:“蓝锦老师请我去上海参加一个犯罪心理的学术研讨会,我顺便散散心,也静养一下。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让我们都静一静。” 邹衍听说不是去查案子,是参加什么会,觉得这是好事儿啊,喜道:“你真的不查案子?那太好了!去吧去吧!我们马上就走!” 任秋玲生气的叫起来:“只有我,没有们!那是学术研讨会,你去干什么?你懂什么叫破窗效应吗?懂什么叫精神分裂吗,什么又叫双重人格吗?” 邹衍两只手臂都放到桌上——壁垒动作,他想要保护自己,隔断任秋玲的话儿;他低着头,一言不发,一副很难过的样子。 任秋玲心里一软,又想起他的好来,暗想:“因为爱,我们才会互相伤害。”声音一柔,说:“我们回去吧!” 开车回任园的路上,邹衍好几次都想找话儿说,任秋玲就绷着脸,不给他好脸色看。车到任园,她风风火火的下了车,跑进办公室给李明博打电话说:“李科长!我要请假去上海!” 李明博问清了是去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说:“去吧去吧,工作固然重要,但是学习充电也很重要。” 任秋玲一跳而起,向全世界宣布:“我要去上海了!” 当她站在自己的衣柜前面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实在太天真了。看着琳琅满目的衣裙,她犯了愁:“我该穿什么呢?这一件老土了,那一件粉红的太嫩,那件露背的会不会让人误会?去参加研讨会时应该穿得比较精明一点,但是如果有晚宴呢?”男生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女生会面对整整五大衣橱的衣服会觉得没有一件衣服可以穿的? 任秋玲想象着自己到了上海,原来的同学们在背后指着自己窃窃私语,“看,她穿得像个交际花一样。”这么一想,她去上海的热情立即消失了。 第二章:催眠 第二天一早,任秋玲就把去上海的事情给忘光了。她挎了个大的皮包,里面装着自己的摄影机,准备到宾江去拍摄一些素材。刚走到办公室外,就听邹衍说:“喂,等一等。” 邹衍手里拿着个扁扁的黄色布包,塞到任秋玲的皮包里说:“这个是神木王鼎,有吸收毒质的作用,你带在身上可以清除你体内的余毒的。”这时从办公室里传来“咔嚓”一声响,原来是新来的罗红玉又拍了照了。 老马叫道:“删了删了!快给我删了!” 罗红玉在手机上按了几下,伸给老马看:“看吧,已经删了!” 任秋玲只觉得那神木王鼎很沉重,似乎不是木质的,倒像是铁做的,压得皮包带儿都勒到肩膀里了,很不舒服。这时她也没有功夫理罗红玉,赶紧下楼去。 邹衍追到楼下,说:“到了上海,不要让别人看到神木王鼎,想打它主意的人多着呢!” 任秋玲没好气的说:“正好我还不想带它呢,拿回去吧!”伸手打开皮包。 邹衍压住她的手说:“别耍小孩子脾气了!听话,带着它!谁会想到我会把神木王鼎放在你的身上?” 任秋玲夸了一声:“聪明!” 邹衍又小心交待说:“记住了,神木王鼎不能见光。这宝贝在阴暗的环境中能够吸取毒素,一被阳光照到就会释放毒素。” 任秋玲不知道神木王鼎有多么的宝贝,但是也听出邹衍话中对这东西有多么的在意,心里感动,按住包说:“知道了!” 邹衍唠唠叨叨的念:“遇到事儿呢,你不要逞强。我不是每次都可以赶去救你的,我自己也有事情要忙嘛。” 任秋玲听他话里这么关心自己,暗想:“可能测试出了问题,他到底还是爱我的——我还走什么啊?”看邹衍转身要走,拉住他说:“其实我不想去上海,我还没有找到穿得出去的衣服呢!邹衍,你老实跟我说,你对我……”门外车喇叭响,特勤队员开了铁门,李明博的车驶了进来。他把头伸出车窗外叫道:“任秋玲,我帮你买好了火车票!你今天就可以出发去上海了!”他的手里摇着一张车票。 任秋玲没好气的说:“领导,你还真是会帮忙啊!” 李明博没有听出任秋玲的言外之意,乐呵呵的说:“没什么,没什么!我就想到你不会提前买车票,顺便就帮你买了。”车一停下,李明博跑着把车票送到任秋玲的面前。 “领导,可是我突然不想去上海了。”任秋玲说。 李明博的眼睛一下子充了血,像是要哭的样子,“你知道昨天晚上,我打了多少个电话吗?你知道这张车票我要欠下多少人情吗?你怎么可以……这么任性?” 他没有说一句重话,可是任秋玲觉得这比骂自己一顿更让人受不了,“好了好了!我去!我去还不成吗?” 李明博看了下手表,“十点钟我还有节课,这样,我送你去车站,时间还来得及。”李明博明面上是初中的物理老师,偶尔也要去上一两节课的。 “可是我还没有化妆!”任秋玲抗议。 “不行!立即出发!”李明博听说女生化妆可以化一两个小时的,他哪里有时间等? “可是可是,我还没有挑好衣服!”任秋玲抗议。 李明博立即反对:“不行!立即出发!”女生挑衣服更花时间。看任秋玲嘟起了嘴,李明博赶紧哄着:“到了上海买新的,那不是又新潮又好看?”好说歹说,终于把任秋玲骗上车,一溜烟的送到了车站,“对了,”李明博说:“你是去参加研讨会,又不是查案,把我的枪还来!”上一件案子中,任秋玲的枪被罪犯扔到了养蛊洞里,邹衍说会找,不过一直没有找到。任秋玲把枪摘下来,砸到李明博手里骂了声:“小气巴拉!” 看着任秋玲上了车,李明博这才驱车赶往宾江市中学。车行到中途,有个电话打来,李明博一看是陌生号码,就按下了没有接——估计又是推销的。在上课铃声响起来之前,李明博赶到了校园。停好车刚好听到上课铃声,他下车走向教室。 “滴铃铃!”手机再次响起,依然是那个陌生的号码。 李明博看着手机想了想,终于按下了接听键。手机里响起生硬的汉语声:“李明博先生是吗?”好象这人没有睡醒,说话声还有些含糊。 李明博耐住性子,说道:“是我。有什么事吗?” 那个声音说:“探长任秋玲在火车吗?” 李明博一愣,对方的语序有问题,用词也不是那么的准确,这样的情况他原来遇到过:一些长期说外语的人,在突然改变说中文时会发生语序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个打来电话的人很可能长期生活在国外。 李明博警惕的说:“你是谁?” 手机里那个声音不耐烦的说:“不管我是谁!任秋玲上火车有还是没有?” 李明博下意识的看看手表,十点过两分了。十点的火车,当然也可能晚点,所以任秋玲很可能在火车上。“应该上车了吧!”他说。 “唉!完了,她死了一定!”那个声音说。 李明博一下子火大起来,“你到底是谁?你想干什么?”他冲手机吼道。三楼的教室里,一个老师冲出来对李明博示意:“正上课呢,小声些!” 手机对面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声音说:“ke来了,他们将抓任秋玲。”那个人挂断了手机。 李明博赶紧打回去,结果对方的手机已经关机了。这个警告当然很可能是假的,ke是一个境外的恐怖组织,他们怎么知道任秋玲的?如果他们秘密的潜到国内,一定有更重要的图谋,不会针对某个小小的探长吧?难道任秋玲脾气大,曾经得罪过他们? 但是这个电话又有一定的可信度:这不是一个恶作剧的电话,对方的语序问题、发音的生硬都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一个长期生活在国外的人才会出现的问题。同时,查到李明博的电话号码本身就很难——别忘了李明博身在保密单位。第三,对方不但知道李明博与任秋玲的关系,而且知道任秋玲将要乘火车离开宾江,这进一步增加了警告的可信度——对方是一个知情人。 不管怎么说,李明博决定先警告任秋玲,让她离开火车。任秋玲的手机一拔就通,“喂,领导还有什么指示啊?”她有气无力的问。 李明博对着手机吼道:“你立即离开火车!现在就离开!”手机里传来火车的汽笛声,震得李明博耳朵生疼。这是一声长笛,表示火车将要过桥或者是进隧道了。 火车出宾江市,将会驶过宾江大桥,然后进入钻山隧道。也就是说,今天的火车没有晚点,而是少见的按时出发——李明博没有为火车站的准时而感到欣慰,反而有些心急如焚。 “啊?你说什么?”任秋玲在手机里说:“不讲了,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观察对象,是个阿拉伯人!哈!你说一阿拉伯人跑宾江来干什么?观察外国友人很有意思的!” 任秋玲挂断手机——这时火车减速驶上宾江大桥。在她的前面,一个阿拉伯人穿着长袍,径直走向她,“肖姐,尼好!”阿拉伯人的汉语实在差劲,直接给任秋玲认成了“肖姐”。 “呵呵!你好!”任秋玲赶紧起身鞠了一躬,这可是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千万要表现得很礼貌。阿拉伯人递给任秋玲几张纸儿,说不定是宣传他们的羊毛毯呢? “谢谢谢谢!”任秋玲礼貌的接过那几张纸,准备等这外国人不注意就扔到车窗外。 阿拉伯人坐到了任秋玲前面的位置上,一双神秘的大眼睛盯着任秋玲——他的眼像夜空一样,闪着星光,“先在,吱有我能九你。”阿拉伯人说。 任秋玲有些疑惑的看一眼阿拉伯人,再看一眼自己手里的那几张纸——出乎意料之外的,纸上并没有推销什么商品,而是一幅素描,画面上正是一个阿拉伯人把画递给一个中国姑娘,看上去就像刚才的情形。 任秋玲翻开第二幅画,这幅画面好象是从车窗向前望的样子,火车的车体占据了大部分的画面,但是在火车前方,一个高而瘦的年青人站在铁轨上。 任秋玲把头伸出车窗,然后她看到宾江大桥的尽头,那个隧道的入口处站着一个高而瘦的黑人青年,头戴圆顶礼帽,身着长长的黑色风衣,手里提着一只白色的手提箱。他将手里的白色手提箱放到铁轨上,镇定的看着火车。 此时火车车头里,司机与乘务员乱成了一团,“前面有人自杀!”“快煞车!”司机打开了紧急制动装置,火车的车轮停止转动,与铁轨摩擦出刺耳的声音和一串串的火花。 “一个外国人,不远万里来中国自杀,这是什么精神啊?”火车司机看着那个黑人青年喃喃的说。 火车车厢里,乘客乱成一团,纷纷问:“这是怎么了?”“出什么事儿?”“怎么车慢下来了?” 任秋玲缩回车厢,翻开最后一页纸,纸上画着宾江大桥从隧道入口处断裂,火车一头栽向江面的情形。 阿拉伯人自信的微笑着:“跟我奶!”他伸手说。 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火车呼啸着撞向那个黑人青年。 黑人青年的表情变得愤怒,怒视着火车突然张口大叫——事实上,他只是张大了口,但是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火车前方的大桥水泥大块大块的坠落到江水里,失去支撑的铁轨在火车的压力下弯曲变形。就在此时,火车终于停住了。 黑人青年还在继续他无声的怒吼,大桥依然在坍塌,在大桥塌到火车头下时,那个黑人才冷漠的合上嘴。火车头在自身的重量压迫下已经脱离铁轨,挂在大桥上。 车厢里死一般的寂静,并不像电影上演的那么惊慌——遇到巨大的危险时,人类的第一反应是冻结,而不是大喊大叫。人们紧锁自己的双手,好象要把自己固定在座位上一般。 这时车厢里非常安静,火车发出让人心寒的“吱吱”的摩擦声,势无可免的向江里坠去。 任秋玲奋力把手里的三页纸扔到阿拉伯人脸上,纸片纷飞间,那个阿拉伯人幻影一般的消失了,变成一个抱孩子的年青妇女吃惊的回过头看着任秋玲。 第三章:艾草坡 在火车头的拖动下,火车缓缓的向江心坠去。这时车厢开始倾斜,人群终于哭叫起来,许多人扑向车窗,敲打着车窗玻璃。 任秋玲自己同样陷入冻结反应之中,手脚都麻木了,但是一个声音在她脑海里叫道:“快跳车,不然只有死!”此时车厢正向她一边倒来,她用力抓住车窗,努力的站起来——尽管她的脚颤抖得都无法站直,但是她毕竟站起来了!就在这时,她身后一个人用力拉住她的胳膊,似乎不让她跳车。 任秋玲用力甩脱抓自己的那只手,但是那人非常用力,死也不肯松开,然后一人低声叫道:“仙子,是我!快跟我来!”正是云中岳传送来了。 任秋玲松了一口气,看着前面那个婴儿缩在母亲的怀里,正睁大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自己。她心里一软,把手伸向那个年青的母亲,“快把他给我!”任秋玲叫道。 身后,云中岳急得叫:“快!要来不及了!” 任秋玲把手伸向小孩子,就要抓住孩子的衣服了,“快,把他给我!” 年青的母亲把孩子抱得更紧,甚至用手臂挡开了任秋玲抓孩子的手。 “快走!”云中岳怒吼。 “嗨!”任秋玲眼看自己没法子救那个孩子,懊恼的叫了声,然后她身体一松,立即被云中岳拖得飞出车窗。火车在任秋玲的身边掠过,带着呼啸的风声。无数车窗里,无数的人在惊声尖叫,那情景就跟地狱一样。 突然间任秋玲脚下一震,云中岳已经带着她飞到了车尾之后,在那里,四个外国人正望着将要坠江的火车哈哈大笑。他们中有一个人,正是任秋玲在火车上看过的那个阿拉伯人。 这时,云中岳用力一推任秋玲,声音冰冷的说道:“你自己注意安全,我会会这些败类。” 铁轨边,那几个外国人脸色一寒,然后一个膀大腰圆、肌肉发达的壮汉,和一个身材瘦削、手长脚长的年青人走了出来。 任秋玲被云中岳一把推得坐倒在铁轨上,心里知道云中岳在气头上,也不怪他。抬眼看时,只见云中岳右手缠着绷带,吊在脖子上——在上一桩案子里他受了伤,现在还没有完全好。 那个外国壮汉戴了拳套的双手互撞,“砰砰”撞击声中,点点火花从他双拳中迸出——原来他的拳套是铁质的。那个身材修长的年青人双手有如表演魔术一般划着圆弧,任秋玲认得这是博抓型格斗家的开场动作。这两人,一个力大,攻击威力大,另一个则敏捷,擅长缠斗。 云中岳左手五指怒张,喝声:“去死!”一团雷火从他掌心中冒出。他单手举着雷火,无畏的冲向左方的那个修长年青人。雷火一划之间,年青人上半身向后一倒,让开一招,脚下一点,已经踩中云中岳的右膝。 此时那壮汉一拳击向云中岳的后脑。云中岳头一低,让开一拳,嘴里发出有如野兽一般的怒吼声,左掌雷火一划,向壮汉的面门烧去。 修长年青人身体一弹,左手如蛇一般伸出,从云中岳腋下伸出,竟然贴身缠住了云中岳的左臂。 云中岳左掌划到壮汉脸前,吓得壮汉额头汗水滚滚而下,偏偏云中岳被身后青年锁住了,再也无法前进一丝一毫。 修长年青人如蛇一般的揉身前进,紧紧贴住云中岳的身体,右手在云中岳受伤的右臂上猛击一掌,云中岳失声惨叫。这时壮汉已经挥拳击向云中岳的左脸,“砰!”的一声巨响中,云中岳的颈骨发出“嚓”的一声脆响,头偏向右侧,掌心里的雷火顿时熄了。 壮汉抡圆了粗如大腿的手臂,一个上勾拳击中云中岳的下巴——那青年时机掌握得恰好,正在这时松开了云中岳。云中岳像风筝一般被击得飞起,斜斜的飘过任秋玲的头顶,然后坠落江中。 任秋玲叫声:“云中岳!”趴到铁轨边向江里看,只见云中岳像块石头一样坠到江里,溅起一个小小水花。然后那列火车像条被抽了筋的蛇一般,斜斜的拍到水花上,“轰!”一面水墙涌了上来,带出的烈风吹得任秋玲头发乱飘。 “哈哈哈!哈哈哈!”那帮坏蛋一起放声大笑,笑声在江面上回荡。 “法克油!”任秋玲骂了声,回头怒视着这帮恐怖份子。她的心里现在被仇恨充满了,只想着冲上去跟这帮人拼个你死我活。 “中国的媒人,不要生气,”那个汉语不过关的阿拉伯人走向任秋玲,“看我的眼睛,我能九你。” 任秋玲咬牙站起来,握着拳头直视阿拉伯人的眼睛。 阿拉伯人说:“对!放松,放松!尼先在站在一片草爹上,阳光哼媒,尼感觉很温暖!” 任秋玲的眼神变得迷茫,她的拳头渐渐松开。 “先在,”阿拉伯人说:“交出什么王鼎,并且说出它的咪咪!” 任秋玲突然握拳冲向阿拉伯人,一拳将那个大胡子打得满脸桃花开。阿拉伯人立脚不稳,倒退几步,一脚踩空,跌下桥面。 那帮坏蛋都慌了手脚,那个身材修长的年青人立即像猴子一样跃下桥面,估计去救阿拉伯人去了,其他人也冲到桥边,大呼小叫起来。 任秋玲抓住机会,拔脚就跑,“真是的,连汉语都说不清楚,还学人家玩什么催眠!”她一边跑一边骂那阿拉伯人。不过现在她清楚了,这些人的目标是自己皮包里的神木王鼎——但是,自己得到神木王鼎不过一个小时左右,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此时宾江大桥已经断了一半,任秋玲跑向的路口处,一个扳道工模样的年青人举着手机拍着照,任秋玲还听到他说:“啧啧,这要发到微博上,得增加多少粉丝啊?”任秋玲挥手叫道:“快跑,快跑!危险!”那个青年人却举着手机对任秋玲连连按下快门。 看到年青人的摩托车就停在他的身旁,任秋玲跳上车回头叫:“快跟我跑!”就看一根枕木凌空击向扳道工的头颅,“梆”的一声响,年青人倒在了血泊中,他的手机染了血,静静的躺在他身旁——可能还没有来得及发微博呢。远处大桥上,一个红衣老和尚肃然站在那帮坏人后面,他身高只有正常人的一半,极度干瘦,但是脸上的表情却非常庄严。只见他嘴皮微动,两手轻轻抬起,更多铁轨下的枕木飞起,向任秋玲飞来。 任秋玲连蹬几下车,摩托车终于发动起来,刚刚驶离路口,就听身后“梆梆梆”的一阵响,枕木落了一地,横七竖八。 “对方是有组织的犯罪,”任秋玲一边开车一边分析,“有两个格斗家,一个会意念动物的家伙,还有个能够通过叫声震断大桥的人,一个催眠师。”老实说这样的人平时看到一个都难,没想到今天竟然能够一下子见到这么多。 那个阿拉伯人是催眠师,他可能对任秋玲的记忆进行了修改,所以任秋玲才会把抱小孩的妇女看成是他。 对方是心狠手辣之辈,杀死那么多人连眼皮也没有眨一下。可想而知,自己落到那些人手里会是什么下场。 这个犯罪团伙的目标非常清楚,就是想要获得任秋玲皮包里的神木王鼎,但案子中的疑点反而更多了。首先,他们是怎么知道神木王鼎在任秋玲手里的?邹衍把神木王鼎交给任秋玲,是一个偶然的事件。 其次,离开宾江的选择也是极为偶然的。宾江是通公路、水路、航空和铁路的城市,所以任秋玲可以选择的路线有四条,之所以坐火车也是一个偶然的事件。对方怎么可能提前知道? 第三、催眠师给自己看的几幅素描,到底是什么意思?从表面上看,那几幅素描似乎是一个预言,刚好预言了接下来会发生的情况。 “预言!”任秋玲突然抓到了案件中的关键。对方的团伙中有异能者,而且不止一个,那么会不会有在所有传说中都存在的预言师?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自己的逃跑路线也一定提前被敌人掌握了。 这个想法让任秋玲浑身一震,现在摩托车已经驶到一个非常荒芜的山坡上。如果对方真的有预言师,那么这个选择可没有那么难猜:山羊在遇到危险时会本能的选择向山上跑,人在遇到危险时也会选择向山坡上跑——这看似随机的选择,其实却是出自本能。 任秋玲在宾江长大,自然认得这片山坡叫做艾草坡,平时山上人迹稀少。只有每年春天,小学生们才会到这里野炊。 正在这时,腰间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任秋玲一边开车接起了手机:“喂,多谢领导关心,我还没有死!”电话是李明博打来的。 山风悠悠的从她身后吹来,她摇了下头,让挡住脸的头发分开:“已经和敌人遭遇了……”突然之间,她愣了下,骂声:“切!”她已经意识到不对了,如果摩托车向前开,那么风应该从前方吹来,现在身前没有风,而身后却有风,这是什么意思? 她猛地回头,只见一个巨大的阴影悬浮在在自己的身后的天空上,“这是什么东西?”她问。 李明博焦急的对着手机吼道:“你到底遇到什么了?啊?”为了保护任秋玲,他派了一队特勤队员赶到宾江大桥,结果却得到大桥断裂,火车坠江,没有发现生还者的信息。好在任秋玲的手机能够打通。 “你在哪儿?快点说话!”李明博冲着手机大声吼。手机里传来尖锐刺耳的煞车声,然后是一声爆炸,之后再无声息。 第四章:破手机 李明博对着手机吼:“喂,喂,喂!”但是手机里只传来阵阵“滋滋”的噪声。李明博神经质的挂断电话,手指快速的拔了几个键,最后他放下手机,抬起头来时,眼里闪着坚定的光,“我要自己去救任秋玲!”说出这句话,他感觉好了很多,一头扎进车里。 车嘶吼着驶出校园。三楼上的那位老师冲出教室,对着李明博的车扔出一个黑板擦。 李明博驱车来到宾江大桥,这里的现场非常混乱,记者、官员、防暴部队都来了。一个防暴部队的官员正对沙勇大声吼:“你们是哪个单位的?不管你们是谁,你们都必须无条件的配合我们的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特勤队依然保持着良好的纪律,并没有和防暴部队起什么冲突。 李明博分开众人挤了过去,对沙勇叫道:“全部跟我走!” 那个防暴部队的官员转身扭住李明博,吼道:“你是谁?现场没有查清楚,谁都不准走!” 李明博推开那位官员,冷冰冰的说:“我是谁你无权知道!我要去哪儿也轮不到你来管!担误了我的事情,不是你能负得起责的!”防暴部队的士兵全都冲了过来,一个个挺起胸膛瞪着李明博。特勤队员也全都冲了过来,与防暴部队的士兵对峙。 李明博冷冰冰的注视着那个防暴部队的官员,旁边闪光灯卯足了劲儿的闪个不停。 那个官员毫不示弱,同样瞪着李明博。 两个人互相瞪视了十几秒之后,李明博突然叹了口气,说道:“我们走!”特勤队员都像打了败仗一样垂头丧气的跟着李明博就走,防暴队员齐声欢呼。 走出人群之后,李明博才说:“没功夫争闲气!我本来就要走的,现在也没有人拦我了!达到目的最重要。” 特勤队长沙勇问道:“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李明博斩钉截铁的说:“我们要救回任秋玲!她暂时没有落入敌手,但是情况非常危急!我们追!” 任秋玲没有回宾江,大桥又断了,李明博只能推测任秋玲顺路而逃。他率领特勤队员驾车追赶。 车队行驶到第一个分岔路口,李明博停下车来。沙勇从公共汽车上探头说:“科长,朝哪条路追啊?这两条路一条通往山顶,翻过艾草坡到达新门村,路况不好;另一条路沿江直上,通往花田镇,路况较好。” 李明博拍了拍脑袋,“任秋玲非常聪明,在这种情况下,她会选择哪条路呢?山路方便隐藏,但是大路会有更多的目击者……她当时一定是心慌意乱,哪条路好走走哪条!我们沿大路前进,大家准备战斗!” 任秋玲的手机摔坏了。她当时正与李明博通着电话,突然感觉身后山风吹来,回头一看,只见一架黑色的直升机正悬浮在身后的空中,机上一挺狙击枪已经瞄准了自己。 螺旋浆飞快的旋转着,但是这架直升机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听上去很科幻,但是任秋玲却早就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种无声的直升机:在美国西部农场牛被外星人采血事件的目击报告中,不止一次的出现了这种直升机。但是根据内部资料,它是cia下属的超自然现象调查组的专用配备。它无声飞行的秘密,是美军最高的军事机密。 任秋玲当机立断,一脚刹车把摩托停住,自己就势往路旁的草丛里一滚,正好滚进一条浅浅山沟里。身后传来摩托爆炸的声音,她也不敢看,手脚并用的在山沟中飞快的爬行。手机在山石、泥土上撞了无数次,虽然没有散架,但势必已经弄坏了,她也顾不上心疼。 山沟两旁茂密的蒿草成功的挡住了狙击手的视线。任秋玲爬行了百多米远,然后天空一暗,黑色直升机斜斜的从她上方的天空飞过去。 任秋玲松了口气,但是这时,一只羊突然从她面前的草丛里钻了出来,“咩咩”的叫了两声。她抬头一看,只见前方山梁上一个穿着破烂衣服的少年正抱着鞭子立在十来只山羊中,手还搭在眉毛上冲山顶的方向看着。 任秋玲不敢起身大叫,只能捡块小石头扔了过去,牧羊少年吃了一惊,这才转头看向她。“快跑啊!”任秋玲焦急的低声叫。 少年脸上涌起羞涩的笑容,像是见到陌生人又想打招呼又有些害羞的样子。任秋玲再次叫道:“快跑!”少年脸上的表情这才变成惊讶,然后转身。 “砰!”一粒子弹击中少年的后心,他立即栽倒在地上,温热的血流到草根上、泥土里。羊群并没有立即逃散,而是在少年的尸体边围成一个圈——这是它们对付天敌的本能,遇到猛兽就围成一个圈,用两只可怜的尖角对着圈外那看不见的危险。可惜的是,现在它们遇到的是狙击手。随着“砰砰砰”的几声枪响,几只山羊栽倒在地,洁白羊毛被血染红,羊群这才慌了,四散奔逃。 “人渣!”任秋玲悲愤交加,这个牧羊少年完全跟神木王鼎无关,狙击手杀他只是为了好玩。山顶上传来狙击手嚣张的狂笑声:“哈哈哈,哈哈哈!” 任秋玲将背靠在山沟坚硬的岩石上,背上传来的疼感让她清醒了一些,“狙击步枪可以达到八百米的有效射程,对方的狙击手虽然邪恶但却非常专业。也就是说,这片山坡全都在狙击枪的有效射程之内,只要我一离开草坡,等待我的只有死路一条。” “这些人没有看到我,接下来的行动应该是对这片山坡进行拉网式搜索。” 她转念一想:“对方的目标是神木王鼎。想在山坡上发现一个人很容易,但是想要找到特意被隐藏的一个物品则非常困难。只要我跟神木王鼎不在一起,他们就算抓到了我,我也能争取一点活下去的机会。” “李明博可能已经带特勤队赶来了,如果我能够支撑得久一点,到时候谁胜谁败还不一定呢。”她打定主意立即行动,用已经半废的手机在地上挖了个坑,然后从皮包里取出神木王鼎,将它埋在了土里。 一串含混不清的外语从身后山坡上随风传来,任秋玲侧耳细听,谈话声中还夹杂着“唰唰”的脚步声——敌人开始搜索了。她弯着腰低头向山下跑。 五个罪犯排成一排,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大约为五米,一起向山下搜来。 任秋玲不要命的逃跑,两手不断的拔开身边的蒿草,青蒿叶子那微辣的气味随着喘息钻入肺里,让她胸口疼得有如刀割一般。但是她不敢稍做停留,一心只是往下跑。透过蒿草的叶子,前方隐约有黄光闪过——那是呈“之”字形上山的公路,只要再过十来秒,她就可以跑到公路上。 公路下方是丛生的灌木丛,如果能够逃到灌木丛中,任秋玲感觉自己活下来的机会将要多得多。 就在这时,身后“吱吱喳喳”一阵鸟叫,无数小鸟从草丛中逃向天空。一股毫无来由的危险感觉猛然袭来,任秋玲惊慌的回头一看,只见身后的青蒿像被一道无形巨浪碾过一般,朝自己的方向倒下。眼睛一抬,就看到远处那黑人青年站在原地张嘴大叫——依然是无声的咆哮。山坡上的草以黑人青年为顶点,呈扇形倒伏下来。其他四人则站在一旁拍手叫好,很高兴的样子。 那道无形的巨浪来得好快,眼看距离任秋玲不足三米的样子。任秋玲头皮发麻,回头看左前方有个山里人挖黄泥留下的浅坑,那坑直径不足一米,约有半人高的样子。任秋玲跳进坑中抱头蹲下,刚好坑上的草倒伏下来,遮住了她。 任秋玲捂住嘴,不敢大口呼吸,她把耳朵贴到冰冷湿润的洞壁上,认真的听着敌人的脚步声,“沙沙,沙沙……”那脚步声由远及近,最后走到土坑上方。 李明博率队沿江边公路一直追,一路上看到行人车辆都没有什么异常,忍不住停车一问:“请问看到一个如此穿着,如此长相的女生没有?”把任秋玲描述一番。连问几人,都说没有见到。 “好象追错方向了,”沙勇说,“任秋玲离开火车之后,只能步行,能够跑多远?” 李明博急得头上直冒汗,“任秋玲!任秋玲!”他抬头大叫,只希望能听到任秋玲能够凶巴巴的回答:“喊魂呢?” 路上行人都侧目而视。沙勇轻声建议说:“要不?你再打她电话试试?” 任秋玲伏在坑里,听得那人的脚步声到了头顶上方,她屏住呼吸,只希望那人可以一步跨过土坑。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 掏出那个沾满了泥土的手机,任秋玲无语了,“这什么破手机啊,烂成这样,居然还能响!”当时的手机以机壳坚硬、耐摔耐用为优,据说好的手机可以当铁锤砸核桃,那是现在不敢想象的事情。 “中国媒人,不姐电话?”那个阿拉伯的催眠师笑嘻嘻的把几页素描穿过草茎,递给任秋玲。 第五章:鼎无足 任秋玲关掉手机,接过那几页素描:第一张画的,是阿拉伯人站在坑边,而坑里任秋玲却瞪着手机——跟刚才的情形非常相似。第二页素描,画的是阿拉伯人、黑人青年和矮小和尚三人合力倒拖着任秋玲,把她拉向直升机。第三幅画面,是空气像波浪一样波动,一个中国的男士正从波浪里走出——画得不错,可以认出那个男士正是邹衍。第四幅画面,直升机已经起飞,任秋玲从飞机上悲伤绝望的俯视着地上邹衍的尸体。 “不要反抗了,命运已经猪定了。跟我走,我能九你。”催眠师温和的说。 任秋玲一把扔掉素描,像握着匕首一样握着手机,怒吼着“啊——”转身跳出土坑,扑向阿拉伯人。 阿拉伯人吓得掉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叫:“九命!九命!塔疯了!塔疯了!” 正在附近搜索的黑人青年、矮小和尚一起向任秋玲冲来,那两个格斗家则在两旁拍手大笑,并不参战。 黑人青年怒不可遏,扔掉手里的白色手提箱向任秋玲冲来,他手长脚长,几大步就冲到任秋玲前面,一把向任秋玲抓来。任秋玲甩开胳膊,用手机当武器向黑人青年砸去,却只砸中他的肘弯。黑人青年一把抓住任秋玲的手,将她拖倒在地上。 任秋玲拼命的挣扎,突然另一只手也被抓住了,却是阿拉伯人返回来帮助黑人青年来了。阿拉伯人、黑人青年一人抓住任秋玲的一只手,将她拖倒在地上,拉着就往山上跑。任秋玲用力的摇头,用力的踢着脚,这时头发一紧,又被人拉住了头发——那个矮小的和尚也赶来帮忙了,他抓住任秋玲的头发死命向上拉。任秋玲头上吃疼,放弃了反抗。 “神木王鼎呢?”那个矮小的老和尚用标准的普通话问。任秋玲似乎完全绝望了,说道:“在左上方那块白色的石头下面,刨开点儿土就能找到了。”身边三人都一愣,本来还以为要用些手段才能让任秋玲说出神木王鼎的下落,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失去了斗志。 矮小和尚跑到那块岩石下,蹲下身子挖了起来,很快他欢呼一声,像举着奖杯一样举起那个黄布包裹。格斗家、黑人青年与阿拉伯人都一起欢呼起来。 “塔来了!”催眠师突然出声警告,同时倒拖着任秋玲向飞机跑去。 这时任秋玲面朝下,看得很清楚,山下的景色像是水里的倒影一般波动起来。两个格斗家齐声叫到:“来了!来了!”两人一起跑到那波动的光影前,用尽全身力量挥拳击向那处波动,“轰!”那片波动的空间扭曲起来,远处笔直的山峰看起来弯弯曲曲,像是抽象画一般。 黑人青年叫声:“狙击手!”也冲到那片波动的空间前面,张嘴大叫起来——依然没有声音,但是那片波动现在呈现出更加光怪陆离的影像,山峰如烟一般的扭动起来。 “砰砰砰!”山顶黑色直升机里,狙击枪的子弹连连击在那片波动的光影上,那片光影像雨天的水面一般变得灰蒙蒙的,再也看不清什么东西了。 “邹衍——”任秋玲绝望的大叫。这时只有矮小和尚和阿拉伯的催眠师两人拖着她,但是绝望和恐惧紧紧的摄住了她的心,让她差点晕了过去。 邹衍脸色惨白的从那片凌乱的光影中走了出来,脚才沾地,“噗”地喷出一口鲜血,身体一软,栽倒在地上——正和画面中男尸的情形一样。 “砰!”狙击枪再次响起…… 邹衍突然抬头,眼里射出仇恨的目光。飞行中的狙击枪子弹撞到目光上,“当”的撞出火花,顿时射偏,在草地上击出一个小孔。 别说任秋玲了,在场众人谁曾经看过目光能够把子弹撞飞的?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了。 邹衍慢慢的起身。那个力量型的格斗家扬起拳头,对邹衍的太阳穴打去。邹衍也不看,随便一伸手就抓住了格斗家的拳头一握。格斗家大声的惨叫着,脸上的肌肉拧到一块儿,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了出来,显然非常痛苦。 另一个搏抓型格斗家看到这样的情形,吓得转身跑向直升机,一路上跌了几跤,他也不敢停留。 黑人青年猛地张嘴,对着邹衍就是无声的怒吼。 被邹衍握着右手的格斗家浑身震颤,眼睛、耳朵、鼻子、嘴里都慢慢渗出血来,渐渐软倒在地上,抽搐几下,立即死去。 邹衍身体也颤抖得厉害,长发无风自扬,本来苍白的脸上涌出潮红色。突然他张嘴长声吼起来,声震云宵。邹衍发出的声音带着金属的质感,不太像人声。 黑人青年像被人在腹部狙击了一拳般痛苦的弯下腰,随着邹衍的吼声,他的腰也越来越弯,最后像只鸵鸟一般趴在了地上。 正在发呆的狙击手再次抠动扳机,邹衍眼睛一瞪,那粒子弹也被撞飞——但是邹衍的吼声也中断了。 黑人青年跌跌撞撞的往山上跑,边跑边叫:“开枪!开枪!” “砰砰砰砰!”狙击手动作熟练的向邹衍开枪。邹衍目光冰冷,子弹纷纷击偏,打得他身边泥土乱溅。 这时,阿拉伯人一掌打在任秋玲头上,任秋玲惊叫道:“啊!” 邹衍紧张的向任秋玲看了一眼,这时狙击手的枪响了,子弹顺利的击中邹衍的大腿。邹衍腿一软,歪倒在地上。 “我们快走,太邪了!”阿拉伯人大声说,同时用力把任秋玲向山顶的飞机拖去。 黑人青年、矮小和尚三个罪犯连拉带扯,将要拉任秋玲上飞机。 任秋玲拼命的挣扎,拼命叫着:“邹衍,邹衍!” 邹衍慢慢的起身,阴沉着脸一瘸一拐的向直升机走来。狙击手连连开枪,每一粒子弹到了邹衍面前就会自动掉到地上。邹衍脚步沉重,表情痛苦,依然一步步的向直升机走来。 任秋玲到底是女士,力气没有那几个人大,被拉上了直升机,扔到机舱中。 无声直升机螺旋桨掀起大风,慢慢的飞离了地面。 邹衍依然疲惫而顽强的向山顶走来。 任秋玲脑中灵光一闪,“预言师的预言错了!邹衍没有死!”这个神秘的预言师,是通过看到画面的方式进行预言的,他的工作方式就是把自己看到的画面画下来。但是,也许连他本人也不知道,自己看到的画面到底是什么意思。所以,尽管预言师做出了预言,但是任秋玲依然在这些犯罪分子的手里逃脱了一次。 狙击手依然对邹衍不停的射击,一枪接着一一枪。直升机越升越高。 邹衍脚一软,跪倒在山顶上看着直升机。任秋玲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一下子从几人的手里挣脱了,她扑到机舱门前大叫:“邹衍——”眼泪涌了出来。不是那些罪犯拉住她,她就跳下飞机了。 预言师的画再次浮现在脑海里,但是任秋玲不相信邹衍已经死了。她抹了把眼泪,突然回头一笑。 “唉,这个中国媒人疯了!”阿拉伯人不无遗憾的说。 任秋玲微笑起来,“几位都是外国人,可能不太懂中国的文化。庄子死妻,且歌且笑——这些你们不会懂的。” 黑人青年皱着眉头问那个矮小的和尚:“她说什么?”其他人也望着矮小和尚,似乎在这些人心里,这个和尚比较懂得中国文化。 “别管她!中国人都是骗子。英语里面有个词,发音是‘上海’,意思就是骗子。”矮小和尚没好气的说。 任秋玲在心里暗暗给这位体如幼儿,脸如老人的古怪和尚三百个赞,笑着说:“原来这位大师懂中国文化啊!请教一下,鼎的形状是什么样子?” 矮小和尚骄傲的扬着头,说:“鼎是中国古代的锅,下面有三支脚。” 任秋玲一指放在和尚盘坐的膝盖上的黄色布包,“您觉得这包里放着的东西会是什么鼎吗?难道它的样子不像一个盘子吗?” 几个外国人的目光一下子集中到那个黄布包上,脸上的表情都非常古怪。矮小和尚忍耐不住,一把撕开黄布,把神木王鼎举起来认真的看着——确实,这玩意儿的样子一点也不像鼎,倒像是个小盆儿。没有鼎足,没有鼎耳,世界上任何一只鼎也不该长这副样子。 这时,一线阳光刚好从机舱外照进来,照到神木王鼎上。 “你要记住,神木王鼎在阴暗的环境下可以吸收毒素,但是在光线的照射下会释放毒素。”邹衍的话在任秋玲的耳中响起,她掩住口鼻。 “啊——”矮小和尚尖叫一声,双手如被烫一般的扔掉神木王鼎。他高举两只通红的手,那手上皮肉翻卷,像刚伸进油锅一样。 “怎么了?啊——”紧接着,那个催眠师也大声惨叫起来。格斗家在原地跳起来,“啊啊啊!”声音又痛苦又恐惧。黑人青年也紧接着惨叫起来,向机舱跑去,想都没想就一跃而下。 任秋玲只觉得机舱里的温度一下子升高了上百度,浑身有如火烧一般又热又痛,但是却看不到一丝火焰。她尖叫着跑到机舱门口,也是一跳而下。 这时直升机距离地面足有三百米,任秋玲跳出机舱,世界一下子静了,大地旋转着向她扑来。 第六章:老瓦盆 利用心理学,任秋玲成功的消灭了恐怖份子。她主动交待了神木王鼎的下落,在这些罪犯的心里埋下了怀疑的种子;然后她利用语言,引诱这些罪犯主动的揭开神木王鼎上的黄布。神木王鼎见光会释放毒素,这个特性是任秋玲消灭罪犯的唯一依靠。她成功了,但是代价依然非常惨重。 任秋玲从直升机上跳下来,直直的往地上掉。 这时,天空中传来一声鹤鸣——梅望鹤赶到了。梅老道将右手远远的对着任秋玲一抓,任秋玲就像被绳子拉着的一般,凌空飞到梅老道枯瘦的胳膊弯里。 梅老道看了她一眼,叹息一声,轻轻将她横放在鹤背上,拉了几片羽毛盖住她。梅老道的宽大衣袖上还粘着任秋玲的一片皮肤——她的烧伤非常严重。 任秋玲轻声问:“我现在是不是很丑?” 邹衍的声音传来:“确实很丑。”说到最后一个字时,他已经飞到了任秋玲的身边。 任秋玲想笑,又想哭。 这时大地上远远的传来飞机坠毁的声音,梅老道驾鹤飞得更高了,任秋玲还是闻到一股油烟味直冲鼻子。 “你的神木王鼎没有了,抱歉。”任秋玲说。 邹衍柔声说:“不过是个物件,什么东西也没有你重要。”任秋玲听他声音倒不像是装的。 想到神木王鼎那古怪的样子,任秋玲不由问道:“对了,怎么那个鼎的样子倒像个盘子?” 邹衍说:“神木王鼎本来就是只普通的养蛊盅,只是传承的时间足够久,经过几千年的温养之后有了灵气。它附近的树叶会长出蛇皮样的花纹,所以原来它叫‘蛇木鼎’。后来修真者觉得这个名字不够霸气,就叫它神木王鼎了——它原本是一只老瓦盆!” 任秋玲曾经听玩虫子的朋友说过:真正的养蟋蟀的好器皿,事实上不是什么高科技的东西,也不是多么金贵的材质,就是老瓦盆。特别是有着几百年历史的老瓦盆,养蟋蟀最好。这么一想,倒也明白了神木王鼎古怪样子的来历。 不过她转念想到自己的遭遇,不由气道:“如果我的枪在手里,就不会受那些坏人欺负了。邹衍,帮我找到枪。” 邹衍看她的惨状,心里一软,说:“好!”突然听到梅望鹤失声叫道:“不能给她枪!” 任秋玲两只眼睛肿得厉害,仅有右眼可以掀开一条缝,她眯着右眼看邹衍看去,只见自己的枪在他的手中。任秋玲也猜到邹衍不喜欢自己查案冒险,所以找到了枪也不给自己。再一想梅望鹤会那么紧张自己得到枪,肯定是以为自己会自杀,“我真的那么丑吗?”她这么一想,立即觉得万分悲伤,泪水滚滚而下。 邹衍骂道:“哭个屁啊!听我的,把这蛊吃了!那个老外身体素质真好,硬是撑到我炼成了赤血蚕才死,让你捡了个便宜,嘿嘿!”听到邹衍的骂声,任秋玲突然之间觉得自己非常软弱,就需要一个那么强硬的男人依靠一下。 如果是平时让她吃蛊,打死她她也不愿意,但是现在心情一变,她竟然顺从的张开嘴,让邹衍将赤血蚕喂到嘴里。 这赤血蚕想来是一条红色的蛊——邹衍的蛊后被盗之后,炼蛊好象比以前困难多了。如果任秋玲没有猜错,那么这只蛊就是邹衍与那个力量型格斗家战斗时炼成的。 虽然说现在她正柔弱,比较听话,但是对于吃“虫子”依然十分反胃,也不敢嚼,硬吞了下去。她也看过小说,知道这些道家的治伤灵药吃到肚子里,应该是“立即有一道暖流沿丹田涌起,迅速的传遍全身,主角浑身舒服,如同淋浴在三月的阳光里一样。”可惜得很,她什么感觉也没有。想来这赤血蚕吃到肚子里还是要经过消化,并不像小说里讲的那样可以立即见效。 不过按专家们的意见呢,这样的虫子经过消化也就能产生一点点可怜的蛋白质、氨基酸和矿物盐,那些东西工厂都能够生产,估计对于治伤的效果也是微乎其微。 任秋玲思虑纷飞间,晕了过去。 醒来时,她听到心电仪的电子声在吵,然后一个女声惊喜的叫:“她有心跳了,简直是奇迹!”接着是嘈杂的脚步声,很多双眼睛一起出现在她的上方——这些人是医院的护士,她们的眼神里都闪着喜悦的目光。可能在她们看来,这个伤者的病情如此严重,能够活下来就已经是奇迹了。 “她醒了,她醒了!”病房外响起欢呼声,李明博带着老马、黑皮、温小玉他们几个冲进来,挤开护士们,围在任秋玲的病床旁边一起欢笑。 李明博拉着任秋玲被纱布包裹着的右手说:“知道吗?你立了大功了!这次案件,我们缴获了一架无声直升机——它采用了极度机密、极度高科技的设计,可以无声飞行,可以对雷达隐形,而且它的核心技术一直是美国的最高机密。它从来没有被人击落过,能够缴获它在全世界都是首开先例!” 任秋玲被包裹得像个木乃伊一样,但是她的眼睛在笑。 “当然了,这样的肉骨头还轮不到我们啃呢!”李明博脸色一黯,这么抱怨了一句,然后又冲任秋玲挤了下眼睛,“当然我们也有收获了!这都托你的福啊!” 他不肯说有什么收获,但是任秋玲看出来了,肯定是不小的收获,而且估计也是说出来就会被上层没收的东西。她也眨了下眼睛,表示“知道了!” 李明博如此器重她,她也要投桃报李不是? 老马他们几个笑着笑着眼睛一下子红了,温小玉伤感的说:“组长,这次案子怎么没有带着我们啊?我们连点汤都没有喝到呢!” 黑皮猛然转头,捂着嘴就蹲到了地上——这个沉默的汉子,即使哭泣也没有声音。 老马闭上眼睛,眼眶泛泪。任秋玲确实立了大功,可是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她一人杀死ke成员七人,已经大致知道他们的分别是:催眠师一个、咆哮者一个、格斗家两人、狙击手一个、控物师一人,还有飞机驾驶员一人。但是,任秋玲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她全身百分之八十的皮肤被重度烧伤,送到军区医院之后已经深度昏迷。医生说,乐观的估计,她今后可以依靠轮椅行动,但是会变得奇丑无比。 事实上,医院已经采集了她的一些皮肤细胞进行培养,希望将来为她做整形手术时能够用得上。 特别奇怪一点是:虽然她被重度烧伤,但是全身的衣服却一点也没有被烧坏。这是化学性烧伤,跟普通的烧伤完全不同的。 任秋玲看队员们的表情,已经猜到了自己的情况不容乐观,她强迫自己笑着,不去想自己的身体。“听我说,”她说:“还有一个ke成员没有落网。那个人是预言师,他的素描线条,用笔都是从左至右的——他是一个左撇子,有着在国外上学的经历。” 老马习惯性的顶嘴,“从用笔习惯看出是左撇子,这个我能够理解,但是左撇子多了,你怎么判断他在国外上过学啊?” 任秋玲笑了,“很简单,国内的学校不会允许左手用笔,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老师一定会让学生‘改正错误’,变成用右手的。所以,他保留了用左手绘画的习惯,一定是在国外上的学。” 老马沉默了。 任秋玲继续说:“这个预言师没有跟其他人一起行动,因为他是非战斗人员。他绘画用的纸张,是标准的a4纸,应该是就近在商店买的——他呆的地方是城市,乡下因为a4纸的用量少,很少有店家会卖这种纸。” 李明博连连点头,“有道理,有道理!” 任秋玲分析说:“这个人的构图,人物通常占的面积很小,而周边环境占的比例偏大——他是中国人。”为了避免老马打岔,她解释说:“只有中国人拍照,会把周围的山水拍得比较多,而人物只占极小的一部分,这在全世界都是少见的。预言师应该在中国渡过了童年时期,然后才到的外国,所以他很可能在外型上与中国人没有什么差别。” 老马点头记忆。 任秋玲一边回忆着自己看到的素描,一边分析着:“他画中的阴暗部分比较大,可能这个人长期从事秘密工作,很擅长隐匿行踪。他的画风格成熟,而且绘制极快,说明这个人的年龄至少在四十岁以上了。” 老马终于忍不住插话说:“组长,宾江城里有多少人口你知道吗?四十万!凭着你开的这些条件去寻找一个人,跟大海捞针没有什么区别。” 任秋玲这时也忘记了自己躺在病床上,是一个伤者,笑着说:“别急啊!我们想象一下,他有国外求学、工作的经历,回到国内,会以普通劳工的面貌出现吗?他明面上的身份,至少是白领阶级。同时,他工作的方式是画素描,长期握笔会导致他的左手——注意是左手——食指变得扁平,左手中指第二指关节处会起老茧。我相信他的身高至少在一米七以上,走路的样子比较自信,举止斯文有礼……凭着这些,我们可以很快的锁定目标。” 老马翻了个白眼儿,对任秋玲把破案当儿戏不以为然,“虽然我会按照你提供的推理去追查,但是我要提醒你:你只是看到了那个人的素描,你没有看到他本人——这些都是你的猜想。不错,宾江是个比较传统的城市,如果真有你说的那么一个人在这样的城市,估计会成为大家目光的焦点,很容易就把他挖出来了。” 老马故意停顿一下,然后才说出任秋玲推理中最大的漏洞,“你的推理中有一条,是这个人长期从事秘密工作,很擅长隐蔽。只要这一条成立,你的关于他走路动作啊什么的推理就完全不成立!” 任秋玲的目光变得冰冷。 那些听得入迷的护士醒悟过来,赶紧把李明博他们往外赶,“出去出去!病人才脱离危险,需要休息,都给我出去!” 看到李明博、老马他们离开了,任秋玲叹息一声——她感觉自己被遗弃了。 病房外传来一声响亮的耳光声,然后老马说:“嗨!我都干了什么啊?” 第七章:在画中 接下来的一周之内,老马他们来探望过任秋玲几次,带来的消息无非是预言师好象已经融进这座城市,没有抓到——之所以会判断预言师应该在宾江,这个推理过程并不复杂:阿拉伯的催眠师手里拿的是预言师的原始画稿,并非复制品,也没有经过打印,预言师应该是与战斗人员一起行动的。他好比是ke战斗人员的辅助,不会离开战斗人员太远。只是到了真正战斗之前,他才离开队伍,避免受到战斗的伤害。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ke应该也做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那个预言师是否还在宾江就很难确定了。对于这样有价值的人员,ke应该不会轻易的放弃才对。 宾江是否会遭到第二次的恐怖袭击?虽然随便说可能或者说不可能都有些武断,但是经过特事处的努力,恐怖袭击的消息已经被封锁了。站在ke高层的角度来思考,派出了一队战斗人员,结果无声无息的消失了,这样的损失应该让他们更加谨慎才对。 这一天早上,任秋玲醒来时看到几乎所有医院的护士都站到自己的床边,一个个惊奇的盯着自己,好象自己已经变成了外星生物一般。 “她醒了,她醒了!”那些参观的护士惊喜的说,“你们看她睁眼的动作,好美好娇哦!”“呼……”另一个年青的护士立即表演任秋玲醒来的样子。 任秋玲感觉不对,一摸身上,那些缠了她一个星期的纱布不见了,现在她就光着让这么多人参观——这叫什么事儿啊?她赶紧抓住被子,把自己裹起来,“喂!你们在干什么啊?” “哎!”那个年青护士笑嘻嘻的迫近任秋玲,坏笑着说:“你是怎么保养的啊?怎么你的皮肤跟新生婴儿一样啊?”另一个说:“我觉得是奇迹!全身烧伤面积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居然一个疤都没有留,而且新长出的皮肤这么白,这么嫩……”那个护士流着口水讲不下去了,看那样子好象要一口吞了任秋玲一样。 任秋玲眉毛一横,“出去出去,我要穿衣服!” “咦?我们都是女的,而且早就看过了,你就让我们再看看嘛!”有个护士抱怨说。 任秋玲发狂了,“出去,出去!”她挥手指着病房的大门。 “哇,这么看好象她的手臂更美了!”护士们叫起来。 一个年纪老些的护士说:“好了好了,都出去吧!”把那些家伙全都赶出了门,然后神秘兮兮的说:“我知道你来自秘密部门,有些事情我不该打听的。不过,如果你真的有什么能够让人变美的方子,跟我说,我保证绝不传给第二个人。” 任秋玲摸了摸自己的脸,真的有如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细腻顺滑,她猜到这是邹衍给自己吃了那条虫子的功效,不禁喜出望外。但是这样的事情,怎么好跟外人讲,她说道:“嗯,我也不知道什么方法,不过我吃葡萄时不吐皮的。” 老护士连连点头,“对啊!葡萄皮富含硒和维生素e,这两种物质都可以有效的对抗衰老——原来是这样啊!”一边说着,一边把衣服递给任秋玲。 任秋玲穿着衣服的同时说:“您的见识真的跟专家一样!” 老护士没听出任秋玲话里的讽刺味道,喜出望外,说:“你男朋友来接你了——虽然医院不准你出院,想要把你留院研究一阵子。但是你已经完全好了啊,跟你男朋友走吧!” 任秋玲不由郁闷,原来医院也觉得自己的恢复是个医学奇迹,想把自己当小白鼠一样养起来呢。不过转念一想,这次院住得真值得,不但伤好了,皮肤还变白了,而且还凭空多出个男朋友来——这样的事情通常只出现在梦里,她掐了自己一下,疼! 穿好衣服之后,任秋玲大步走出军区医院,她看到一个西装笔挺的男子抱着花站在医院前,一见到自己就满脸是笑的迎上来,“你好了!真是太好了!” 任秋玲奇怪的问:“云中岳,你怎么也没有死?还穿得这么人模狗样的,这不是你的风格啊?” 来者正是云中岳。 原来云中岳与ke成员一战,重伤之余还坠到江里,本来是非死不可的。但是他本来是修真者,在生死之际突然悟到生命无常,境界一下子突破了。火车掉下来后,他硬是在水中凝出雷火将火车烧穿了一个大洞,自己从洞中钻了出来。到了岸上后他也累得不行,加上伤没有好。只能向知守观发出一个求救信号,然后就躺在岸边等着救援。 事后梅望鹤请邹衍给他治伤,他也没有拒绝,所以比任秋玲还早三天恢复健康。 两个人都是劫后余生,在医院门口讲着别后的经历,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经过医院的人看到这两人,无不赞叹:“真是天生的一对儿!” “对了,”云中岳说:“今天我在宾江最豪华的帝凡酒楼举行我的作品发布会,到时会有很多社会名流到场,我特别来这里,就是邀请你做我的特邀佳宾——你,”他紧张的说:“一定要捧我的场啊!” 看云中岳紧张的样子,任秋玲猜想他所谓的个人画展应该没有几个人参加才对。云中岳虽然有些猥琐,但是经历了这么多以后,任秋玲对他已经有了些好感。每一次任秋玲出事,云中岳都是舍命相救,这份恩情不得不还!她立即答应:“好!我一定来!” 这时,李明博也开车到了医院,他伸头叫:“任秋玲!” 云中岳突然脸涨得通红,嘻嘻的傻笑着,“李科长,我的作品发布会你也要来哦!”然后害羞的跑了。 看到云中岳笨拙的离开,任秋玲突然之间猜到一件事情:自己竟然是云中岳第一个爱上的女子! 人的生命中可能有多次恋爱,但是只有初恋最是刻骨铭心,最是激情与惊险。 顺着这条思路推理下去,今天晚上的什么作品发布会,很可能是云中岳的恋爱小招术——他可能想要一次约会! 事实上通过一个现象进行一次推理,称为逻辑短链。经过一次推理之后,得出一个结果,然后以果为因进行第二次推理,这就可以称为逻辑长链。在技侦这一块上,最重要的是逻辑短链,而逻辑长链得出的结果通常不可靠。视链条的长短而言,逻辑链越长,推理的结果越不可信。 想到云中岳面对强敌时也要冲过去的勇气,想到他一看到自己就会失神的蠢样子,任秋玲砰然心动。“我何德何能,竟然能够成为他的初恋?哪怕我们今生没有结果,我也要给他留下一份最美的记忆。”任秋玲暗暗下定决心。 回到任园之后,任秋玲再次来到衣橱前。经过长时间的挑选,她最后把目光集中在两条长裙上:一条是象征着纯洁的白色衣裙,穿上它可以让任秋玲变身童话中的白雪公主;另一条是象征神秘的黑色衣裙,穿上它可以让任秋玲变成暗夜里的精灵。 最后会选择黑色的衣裙,一方面是因为白色的衣服都很难清洗;另一方面是因为任秋玲喜欢黑色。这条长裙露着肩背,正好可以展示任秋玲近几年来最好状态的皮肤。如果搭配丝巾的话,它可以变幻出无数的风情。 黄昏时分,云中岳开着宾利车来接任秋玲,着实让任秋玲吃了一惊,当然任秋玲的美丽还是让云中岳失态了。 坐到车上后,任秋玲问道:“你怎么有车?” 云中岳叹息说:“知守观的道术,基本都建立在画上,从观中走出的画家很多——这车,就是全国知名的画家黄维扬借我的。一个年青的画家想要出名,怎么出场很重要,说穿了就是尽量装,往死了装!” 从他的语气里,任秋玲听出了云中岳对这件事情的反感,她不禁问道:“你是因为我,才做这些改变的吗?”毕竟大多数修真者都宁愿隐居深山,对尘世抱持着疏离的态度。 云中岳认真的看着车前方,目光忧郁,却并没有回答。 车来到宾江最豪华的帝凡酒楼,云中岳下车为任秋玲打开车门,像个绅士一般的扶她下车。 任秋玲才从车里探出头来,连连亮起的相机闪光灯就吓得她骂道:“我呸!吓死老娘了!” 有知名画家撑腰,云中岳个人画展的声势确实很惊人,多家媒体到场声援,规模比得上一场小型演唱会。 好在任秋玲也见识过不少场面,很快就面带微笑的挎着云中岳的肘弯,像个优雅的贵族一般对着记者们点头微笑——而且是标准的只露八颗牙齿的微笑。 记者们没有听到她骂人的声音,对她的表现很满意,闪光灯频频亮起差点把任秋玲晃出白内障来。 好不容易进到酒楼,这才看到楼里上下都挂满了自己的画像。那些像有踩在云头上飞的,有拿剑骑在豹子身上的,有戴花环在森林里奔跑的——总之就没有一个正常的。但是每一幅画像都有着一股飘逸出尘的味道,给人一种美不胜收而又神圣庄严的感觉。 这时有电视台的记者把话筒递到了任秋玲的嘴边,“原来您就是画家的模特儿,请问一下,您对这些画有什么样的评价?” 任秋玲说:“我可没有画中美丽!老实说我还有些忌妒她们呢!”记者们都笑了。又一个记者问:“请问除了模特儿之外,您是否参加了什么节目的演出呢?” 云中岳暂时离开了任秋玲,去招呼一些重要的客人了。 跟记者们过了数招,任秋玲多少也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云中岳的师兄——知名画家黄维扬到场了,记者们立即冷落了任秋玲,团团围住了黄维扬。 松了一口气的任秋玲感觉有些饿了,仔细一看,原来云中岳订的居然是西餐。她随手拿起一块起司一吃,立即眼睛一亮:“这绝对是五星级大厨做的食品!”因为那块起司其实并不好吃。 第八章:我不是预言师 如果是一个不懂行的人吃到这块起司,觉得不好吃,可能就会认定厨师没有水平。但是任秋玲见识过繁华,知道其中的分别。 并不是把食品做得越好就越显水平,相反的,在某些场合大厨会故意的把食品做得不好吃,比如说商务餐,比如说像作品的发布会!在这样的场合下,食物太好吃会导致参加宴会的人员放错重点。所以,这个大厨相当有经验,绝对不是普通的厨师——在宾江出现了一个如此熟悉西餐规则的厨师,多么的不同寻常啊? 任秋玲眼神变得锐利,她默默的品尝着那块起司。 “预言师有在国外求学的经历,甚至有在国外工作的经验;身高在一米七以上;身份应该是白领或者是与白领相当的职业;左手食指扁平,中指第二关节处有老茧;年龄至少在四十开外……”这些是任秋玲对预言师的侧写。 如果预言师还在宾江,当个大厨不是很能隐藏身份吗? 任秋玲端起一杯红酒,抿了一小口,然后喷气到手掌上闻了闻。在保证自己的呼吸有酒味儿之后,她叫过一个侍者,装出微醺的样子,说道:“你们的糕点太难吃了!给我介绍一下你们的大厨吧?” 那侍者是个年青小伙子,偷笑着说:“好的!我们的大厨可不得了,他在香江干过,那可是正宗五星级的酒店。不过他年纪可不小了!” 任秋玲眼睛一瞪,怒道:“带我去见他!我要教教他怎么做起司!” 侍者微笑着说:“请!”把任秋玲带到了厨房里。任秋玲看到了那个大厨,那是个身材高瘦的老者,年龄约在五十开外,往那一站就有一种上位者的威严。 “彼得陈,有美女找您!”侍者挤眉弄眼的对老者说。 彼得陈叹息一声,径直走向任秋玲。 任秋玲放下红酒,轻声说:“站住!我不想在你众多同事的面前逮捕你,跟我走吧!”侍者任秋玲最近,听了这话脸色都变了。 彼得陈慢慢的把手伸进厨师装的口袋里——那口袋扁扁的,可能装不下什么武器。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素描,说:“我一直在等你。” 任秋玲接过那两张纸,打开一看,又是两幅素描:第一幅看不出什么,只是晚宴的场景;第二幅却是自己站在彼得陈面前,而他则将画递给自己。这个预言师,早就预言了自己的命运,却不躲不藏,难道有什么阴谋? “走吧!”任秋玲虚张声势的扬了扬自己的女士皮包——说真的那么小的一个包,能装什么武器啊? 彼得陈低下头,任秋玲抓住他的胳膊将他带离了厨房。 来到客厅,任秋玲刚好看到李明博正开心的舔着冰淇淋,开心得像小孩一样。任秋玲没好气的叫了声:“李明博!”等他跑过来才说:“快点载我离开这里!” 李明博看任秋玲脸色不善,身边还跟了个老头,也没有多问,立即跟任秋玲出了门。 李明博开车时,云中岳才追了出来,“仙子姐姐,你怎么就要走了啊?”他委屈的说。 对于云中岳,任秋玲只能说声“抱歉!我有工事在身!改天我请你吃阳春面!”生怕云中岳纠缠,低声对李明博说:“快开车!” 车驶上了街头。 彼得陈哀求说:“拜托,请开慢一些,我想多看看街景。” 李明博并不明白彼得陈的身份,用询问的目光看了眼任秋玲,看到她点了一下头,这才降低了车速。 彼得陈贪婪的看着街景,眼里有泪水流了下来。他擦了擦眼泪,说道:“对不起!也许对国内的人来说,对祖国没有太深的感情,可是对于我们这些漂流在外的人来说,祖国是家乡,是梦想,是一切希望寄托的地方——这是我一个作家朋友说的。”这些话他可能想说很久了,居然非常流利。 任秋玲也叹息一声,说:“原来你预言出了自己的命运,但是却没有躲着我,就是因为对祖国的深厚感情!” 李明博身躯一震,他想起来了,这个老头的声音他听过,正是那个打电话给他警告的人。他不时的瞄一眼后视镜,防止这个老头突然暴起伤人。 远处的网吧依然在闪烁着霓虹,几个刚离开网吧的少年骂骂咧咧的;街边的垃圾桶处,有个流浪汉在翻捡着垃圾,希望找到一点食物;路灯下,一个醉酒的男子当街小解…… 任秋玲伤感的说:“抱歉,让你看这些。” 彼得陈说:“没关系的,事实上我离开祖国时还小,根本就对祖国没有什么印象。在我心里,祖国是一个很美好的地方,只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我不能回国。在我的眼里,祖国一切都非常好,非常好!” 李明博暗暗诧异,没想到彼得陈的语序问题居然被他克服了。不过细想一下,彼得陈很擅长伪装,可能之前的语序问题正是他伪装出来的特点也不定。 车直接开进了特事处,李明博特意让任秋玲参加了这次审讯——事实上这已经不合规定了。但是任秋玲给他的惊喜太多,他决定破例一次。 “自我介绍一下,”彼得陈说:“我叫彼得陈,我的职业是接收者,不是预言师。”他是那种非常合作的罪犯,并不需要怎么审讯就会一一道来,所以任秋玲只是点点头。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进入了冷战时期。当时的国际形势以美苏对立为主。苏联的克格勃搞了个计划,名字叫做‘超感人计划’,目标是用异能者盗取美国的情报,甚至发动异能战争。苏联在这个方面做得很出色,他们培训发掘的超感人,大约为一万人到一万五千人。”彼得陈说。 李明博为这个数字感到吃惊。 “美国奋起直追,以cia的超自然现象研究院为首,执行了代号为‘深潜者’的计划。不过当时对异能者的研究美国非常落后,cia曾经爆出致幻剂丑闻、用退伍老兵试验新型药物丑闻,在海湾战争后大量的军人出现海湾战争综合征等等丑闻,这些都与深潜者计划有关。”彼得陈说。 “cia试验用新型的药物,激发人体潜能,打算成批量的生产异能者。比如说在海湾战争期间,他们给士兵注射一种含有角鲨烯的疫苗,表面上说这种疫苗可以对抗生物武器,实际的目的却是想通过大量的人体实验,积累异能出现的数据——我,就是他们实验的成功产品。” “我可以接收到宇宙某处传来的图像——这些图像都是对未来的描绘。我的工作就是把这些图像画出来,送给专门的情报分析专家。在911事件之后,我的一个同事画出了本?拉登藏身的地点,甚至连门牌号都能清晰的看到,这才击毙了拉登。” “当然了,大多数时候我们接收到的图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虽然事后证明它们都是正确的,但是在当时却无法解读。而且,目前的科技也无法解释到底是谁向我们传输那些图像,只有个猜测,就是阿克夏可能是这些图像的传输者。” “阿克夏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谜,它远超人类想象。它可能是一切生物的智慧之源,比如说粘菌会走迷宫,但是粘菌本身连大脑都没有——它的知识来自哪儿?” “好吧,我离题太远了。在cia供职很久之后,我因为患病提前办了病休——哈哈,不像某些阴谋电影里说的那样,我这样的人没有利用的价值就会被杀掉。然后我被ke招募,成为了他们的一员。” “ke在科技上完全不可能跟cia相提并论,捡点异能者和装备他们就很满足了。但是他们的野心却很大,比如说这次攻击,就是一个代号‘食人蜂’的行动。那帮沙漠里的石油大亨玩骆驼不过瘾,想玩玩蛊,他们的原计划是成批量大规模的生产蛊,就跟养蚕差不多。后来发现此路不通,不过前期的工作中他们查到一件宝贝,就是神木王鼎,拥有者名字叫邹衍。” “神木王鼎,是一件可以让蛊再次进化成为蛊母的宝贝!而蛊母,正是高级养蛊术的必备的条件。如果计划成功,他们准备对多个国家投放蛊毒——这是无形的战争,任何人都只会说那个国家遭受了虫灾和瘟疫,绝对不会想到这是一场战争!想象一下,不用背负任何战争的后果,就可以达到战争的目的,这对任何野心家都有致命的吸引力吧?” “而神木王鼎在任秋玲手中的秘密,并不是我接收到的,而是你们自己泄密的。”陈彼得大段的发言之后,微笑着看向任秋玲,他知道这个消息一定可以让任秋玲感到震惊。 任秋玲深思着,想象着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在这个案子中,最奇特的地方就在于明明存在着很多偶然性,时间也非常短,但是敌人就是知道神木王鼎在自己的手上,特别针对自己发动了袭击! 到底是谁泄的密? 第九章:吻别 当然,像接收者彼得陈这样知道大量秘密、同时又拥有极佳能力的异能者,完全轮不到特事处来决定他的命运。天亮时分,就有一支省易学院的车队来接他了。 在彼得陈上车时,李明博远远的看到五号首长跟彼得陈握了下手——这案子涉及的机密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李明博的想象,他告诉自己,要把昨天听到的一切全都忘记,那些东西哪怕只泄露一丁点,也不是他这个小人物能够承受的。 也许不止一个人认出了五号首长,特事处的其他科长全都屏住呼吸,紧张得脸色熬白。 五号首长弯腰上车时,突然愣了一下,然后往宾江特事处成员的方向看来。李明博分明看到首长冲自己赞许的笑了笑——当然,其他科长的感受可能跟李明博一样,特事处长带头鼓起掌来。 省易学院的车队缓缓离开,所有人都停止了鼓掌,只有李明博一个人还在卖力的拍着双手。 特事处长惊讶的问,“李科长,你怎么了?” 李明博这才停了下来,但是他的眼中含着泪水,心里涌动着热血,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他大约猜到了,ke袭击事件已经惊动了最高层,他的名字、任秋玲的名字已经传到了最高层。 他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遇到了任秋玲! “我觉得浑身充满了干劲啊!”管纪律的蒋科长说,“这次的泄密事件必须立即处理,这种得罪人的事情由我来干最适合了!” 特事处长慢悠悠的说:“我们还是通知罗局长一声吧!” 任园里,罗红玉今天起得特别的早,她默不作声的把院子打扫了一遍,然后立即坐到电脑前。当她的手指按到开机键时,她像烫到了一般缩回手来。 自从宾江遭到ke袭击之后,她的工作都非常卖力,整天缩在电脑前,像疯了一般的工作。 身边的工作人员对她的表现都非常满意,都夸她懂事。可是她却只是笑一笑,却不说什么。而且她的健康状况也每况愈下,两只眼睛都深深的凹了下去,脸上永远挂着黑眼圈,同事们都劝她不要那么卖命的工作了,她也不听。 事实上,她患上了神经衰弱症,夜里根本就睡不着觉。每晚她都支着耳朵,任园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让她心惊胆颤。 天色刚刚见亮,她就听见任园外面有车响,她披件衣服爬起来,看到李明博的车返回了任园。值班的特勤队员打开了铁门,车进到院子停下后,任秋玲从车上下来——她身上披的是李明博的外衣。 罗红玉小跑着迎接任秋玲,“组长好!我给你泡杯拿铁吧?” 任秋玲还是和平常一样,挥挥手说,“不用了,我累得连咖啡也不想喝了。”然后大步走进办公楼的大门。 罗红玉紧紧的跟在任秋玲身后,“任姐,今天的晚宴怎么样?” 任秋玲随口说:“嗯,还蛮好玩的。哎呀对不起,我忘了带你去玩。” 罗红玉赶紧说:“没关系的,其实我很喜欢工作,不喜欢交际。”这时她们已经走上了二楼。 任秋玲突然转身,用布满血丝的双眼看着罗红玉,柔声说:“你还是回去睡一觉吧!” 罗红玉浑身一震,尖声问:“为什么?” 任秋玲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过了一会儿才说:“回去睡吧,真的!” 罗红玉像被抽离了灵魂一般,眼神空洞的站在走廊里,一动也不动。 任秋玲不忍心再看一眼罗红玉,转身走向自己的卧室。 进入到卧室之后,任秋玲倒在床上抱住枕头,却怎么也睡不着,她也支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声音。 时钟滴答滴答的走着,脚步迟疑得让人怀疑它没有上紧发条。 终于,在九点半时,任院外响起了车的轰鸣。 任秋玲用枕头盖住自己的脸,强迫自己睡着。但是五分钟之后,她一把扔掉枕头,起身跑向办公室。 办公室内,蒋科长带着两个特勤队员站在罗红玉的身后。罗红玉不停的在电脑上打字,好象非常忙的样子。 蒋科长说:“罗红玉,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罗红玉尖着嗓子说:“不去!没看到我在忙吗?” 蒋科长厉声说:“罗红玉,你以为你泄密的事情我们查不出来吗?你跟我们走,不要逼我们动手,保留一点尊严!” 罗红玉猛地在键盘上拍了一巴掌——电脑屏幕上出现了无数的斜杠——她站起来,对着蒋科长说:“你说我泄密!完全没有的事情!你冤枉我的,我没有做过!” 蒋科长也愤怒了,“没错,你确实在任秋玲出事后就删掉了微博,但是在这之前,你的微博已经被转发了无数次!想看证据吗?”他手向后面一伸,一个物勤队员将笔记本电脑递到他的手上,“看,这是你发的第一条微博:‘终于进入秘密部门了,好开心哦!’你发的照片,暴露了神木王鼎就在任园的信息。因为神木王鼎有个特性,就是可以让附近的树木产生定向的变异——它可以让树木的叶片长出蛇皮样的花纹!” “第二条微博:‘哇草!神木王鼎重现江湖!’就是这条微博让ke锁定了任探长,让一千四百多个火车上的乘客命丧宾江!你不遵守保密条例,擅自泄露机密,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还想狡辩?” 罗红玉低下头,伸出双手。 蒋科长不客气的将手铐戴到了罗红玉的手上。 任秋玲闭上眼睛,等蒋科长带罗红玉上了车后,她才跑下楼去。 蒋科长的车刚出任园,罗局长的车就来了,他下车挡在蒋科长的车前。 蒋科长伸头说:“姓罗的,你想保你女儿没有门,趁早死了这条心!” 罗局长哀求说:“我就想跟她说几句话儿,蒋科长,看在以前的交情上,请帮帮我这个做父亲的吧!” 蒋科长缩回车里,使劲的按着喇叭——事实上特勤队员们早就醒了,但是大家都站在院子里,没有一个上前帮忙的。最后,蒋科长打开车门,把罗红玉带到罗局长面前,说:“好吧,我给老哥一个面子!”然后回头瞪了任秋玲他们一眼,分明在说:“你们这帮没有良心的,别落到我手里!” 任秋玲赶紧转开眼睛,装出在看风景的样子。 “爸!”罗红玉委屈的叫了一声。 罗局长用手指当梳子,轻轻的给罗红玉梳理下头发,突然把罗红玉抱在怀里,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紧紧的抱着。 “爸!你弄疼我了!”罗红玉叫道。 罗局长这才松开罗红玉,自责的说:“都是我宠坏了你啊!唉!” 罗红玉问道:“爸,你说我会被判多少年?” 罗局长看着远处的山峦,说:“我不知道。从犯罪情节上看,你只是发了两条微博,最多判写个处分;从犯罪后果上看呢,你连累一千四百多条无辜的生命消失,应该枪毙三十次。我不知道啊!” 罗红玉轻声说:“哦,我知道了。爸,我再吻你一次吧!” 罗局长个子较高,半蹲下来说:“亲吧!好象你成年后,就没有亲过我呢。” 罗红玉轻踮脚尖,在罗局长的脸上用力的亲了一口,然后走向蒋科长说:“我们走吧!” 罗局长转身,把脸别开,不敢看女儿被带走的画面。 蒋科长一言不发,开车离开了任园。 任秋玲、老马他们跑过去,扶住罗局长。罗局长像个面袋一样软瘫在老马怀里——这个曾经跟西北枪王胡崇山对战的勇士,这个破案无数的老刑侦,如今软弱得像个婴儿一样,晕倒在老马的怀里一动不动。任秋玲他们怎么喊,他也没有反应。 “罗局长!罗局长!罗局长……” 第一章:江湖骗子 难得有个休息天,李明博坐在宾江市三中的教师办公室里,认真的批改着学生的物理作业。对很多老师来说改作业是一件烦人的工作,但是对他而言这是一种休闲的方式——他有着更隐秘的身份,经常要处理一些重大事件。每当心情烦躁的时候,他就借着改作业来让自己变得平静。 看着一份份作业,李明博好象看到一条条的人生之路——那些学生从来不会觉得,自己的人生之路其实已经开始,而且被一个读了很多年书的人看得清清楚楚。作业本非常整洁、字迹很清秀的学生,他们会被读书这件事情束缚住,在学校可以称霸,离开学校则很难适应;字迹潦草、答案却很正确的学生,这种人是天才,却注定要过一种颠沛流离的生活——不是他们的身体,就是他们的心…… 就像有经验的猎人看到几只刚出生的小豹,从它们对于妈妈叨来的肉块的反应,就可以确定哪只小豹注定夭折,哪只小豹可以活到成年,哪只将来会成为一方霸主一样。 李明博想拜方寸寺智果大师为师,认真的开始修行——修行,是生命科学中的另外一个奇迹。智果大师告诉他说:“行走坐卧,皆是修行。”却不教他修行的方法,也不正式收他为徒,只让他当个记名弟子。 李明博当然知道,智果大师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官,应付一下。 但是“行走坐卧,皆是修行”这八个字,对李明博的影响却很大。他现在就把改作业当成一种修行。 李明博改到一份作业,那个学生的字迹非常刚硬,每一笔都写得极为用力。而且字迹的转角处都有明显的转折,好比一笔可以写好的横竖折,他非要停顿一下,然后转出一个钝角,再转折向下写出一竖。 以初中生而言,这人表现得少年老成,应该是班干部。棱角分明的性格应该会让他将来很吃亏吧? 正在李明博沉思的时候,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响起,然后李明博闻到一股高级香水的味道。这种香水让李明博想起了夏天的蔷薇,还有某个夏日午后的的邂逅。 一个美丽得像梦一般的女子出现在门口,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盯着李明博。 “诸月芙诸大记者?”李明博放下手里的钢笔,起身惊喜的叫道:“你怎么会到三中?” 诸月芙是宾江电视台的新闻记者,人长得美,又口齿伶俐,她主持的社会类节目在宾江很受欢迎,可以说是个宾江人就认识诸月芙。 “你就是李明博?”诸月芙没有说话,但是她的身后却传出来一个女声,然后一个娇小些的姑娘从诸月芙的身后钻了出来,挑衅的看着李明博。 “麻烦来了!”李明博察颜观色,发现这两个姑娘面色不善,但是他想不出自己什么地方得罪过诸月芙了。“我就是李明博,两位有什么事情?”李明博打着哈哈。 诸月芙走进办公室。这时下课铃声响起,外面传来学生们欢呼的声音——每次下课,学校都会响起这种欢呼声。 诸月芙与那位年青的、穿着牛仔装的姑娘一起走进来。诸月芙的眼睛一直好奇的打量着李明博,而那个年青的姑娘相貌跟诸月芙很像,但是个子要小一些,肤色要黑一些,她的眼神直直的盯着李明博,显得非常没有礼貌。 李明博多少有些紧张——主要是因为诸月芙的相貌非常美丽,让他坐立不安。他强作镇定的问道:“两位大美女有什么事,还请直说。”说话间他往身后椅子的靠背上一倒,两手枕在后脑勺上——如果任秋玲在场,就会指出这是典型的领地宣言动作,代表着身份地位。 诸月芙还没有开口,可爱的鼻子头一红,眼泪就朴簌簌的掉下来。那牛仔服的少女也是眼睛一红,强忍着不落泪,但是眼圈儿全红了。 这时,一个老师自顾着走了进来,看到这样的场景,先是把嘴成一个完美的圆形,然后说:“哦——你们忙,抱歉抱歉!”扭头就往外走。 “里面在谈判!”那个老师好象对其他几个老师小声说:“是李明博跟诸月芙!”“哦——”一声惊叹之后,好几张嘻笑着的脸从办公室的门框边探出头来。每张脸上都洋溢着惊奇,每双眼睛都闪着“八卦”两个字。 “这里不是谈事情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话,请两位跟我来!”李明博不失绅士风度的说。他起身带着两位大美女离开了办公室,对那些好奇的脸完全无视。 那两位姑娘紧紧跟上,一副生怕李明博跑了的样子。 来到操场上,没想到全校学生都跑来围观这三人——李明博他们倒不太认识,只知道是老师,但是诸月芙太有名了,好多女生都尖叫起来,死死的围住三人。李明博只好大声叫:“都让开都让开!大家注意纪律!”突然一个胆大的小女生挤到前面,大声问:“李老师,你谈恋爱了吗?” 李明博气得翻了个白眼儿。 这时李明博脸色铁青、诸月芙羞羞答答、那个牛仔服一脸的愤怒,活生生一幅早恋被家长发现的画面。 三人好不容易来到李明博的车上,李明博开车离开了校园,身后是学生们的欢呼声,还有男生叫“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李明博气得笑起来!“哈,这帮坏小子!” “你想得美!”身后那个牛仔服姑娘尖声叫道。 李明博笑容一冷,说道:“两位一定有事求我,什么事请直说吧!” “唉!”那个牛仔服姑娘叹息一声,说:“我姐姐诸月芙突然哑了——”她故意停顿一下,观察李明博的反应。李明博身在特事处,见过的奇人异事非常多,闻言只是轻轻的“哦”了一声,并没有感觉太惊奇。 牛仔服与诸月芙对视一眼,似乎都有些欢喜。 牛仔服继续讲述这桩在她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件:大约在半个月前,诸月芙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提高收视率的点子,就是揭露江湖骗子的伎俩。比如说有个气功大师会发气功,让患者的穴位产生灼热的感觉。事实上呢,这就是化学物质与水反应,产生了高温——当然在化学物质与人体之间隔了一张锡铂纸,不然人会中毒的。再比如说摸骨神相,那算命的确实是盲人,他一摸顾客的手,就能猜出很多顾客的事情。事实上呢,关键之处是那个给相师端茶的人,那人递茶给相师的时候,用手指给了相师一些暗号。 节目播出之后,反响非常强烈,电视台的收视率大幅度上升。台里领导对诸月芙大加夸奖,让她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这时一个举报电话打进节目组的热线,据观众反应,有人无照行医,自称可以活死人肉白骨。而且每次给人看病一定要收三十万。 诸月芙当时就觉得这个新闻要火!没有想到,这个节目却没办法播出,而且她也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为了揭露这个大骗子,诸月芙定下了一个让骗子当场现行的计策:她派一个身体非常健康的工作人员,经过巧妙的化妆之后装成病人,卧在病床上。然后自己带微型拍摄装置,前去找那个骗子。只要骗子贪心,来看到装病的工作人员,肯定会胡说八道一通,然后用什么神功给工作人员治病。这时候,早已经埋伏好的记者和医学顾问一涌而上,拿出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指责那个骗子。骗子在骗术暴露之后一定会气急败坏,面对无数的指责声肯定会手足无措——那绝对是一个精彩的画面。 一切都按计策行事,装病的被化妆师化得全身焦黄,眼眶深陷,满脸病容,只比死人多口气儿;医学顾问通过监控画面直接可以看到病房里的一切;其他记者埋伏好,从外观上根本就发现不了什么;诸月芙来到烙印咖啡厅,找到那个传说中的江湖骗子——那人是在咖啡厅里唯一喝茶的中年男子,非常好辨认。 诸月芙有几分演戏的才华,装做楚楚可怜的样子,求江湖骗子出手救自己的哥哥。她声称自己的哥哥患了肝癌,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说只能活一个月了。 那江湖骗子果然上当,拍胸脯保证只要价钱没问题,诸月芙的哥哥就一定能救回来。 只说两人赶往早已经布置好的病房,装病的工作人员躺在床上一动不动。那个江湖骗子一看病床上的工作人员,立即说:“这人确实有病——但是,他的病不在肝上,而是在肺上。而且现在他什么症状都没有,一般的医生根本就看不出来。你们背后有高人啊!”说完这句话,他冷笑着问诸月芙:“说吧,是谁派你来的?” 诸月芙当时傻了眼,吓得后退了一步——其他埋伏好的人一涌而上,七嘴八舌的质问那个骗子。 骗子冷笑着并不说什么,只是轻轻推了下诸月芙,然后甩手而去。 为了节目效果,那些记者当然要追出去想拦住骗子了。但是他们追出病房时,骗子已经消失了。这时,随后跑来的医学顾问叫了起来,“诸月芙,你怎么了?” 第二章:沉睡的天使 当时诸月芙在病房里弯着腰、张大了嘴、脸涨得通红——看上去非常痛苦。众人立即把她送到医院,过了好一会儿,大家才明白了她的意思,给了她纸和笔。她在纸下写下了几个字:“我说不出话来了!” 无论她怎么努力,她就是发不出一点声音,医院也检查不出一点毛病。 一个记者不能讲话,可以说也就失去了价值。电视台的领导装模作样的来探望过她,告诉她安心养病,如果她真的不能恢复,电视台会给她安排一个保洁员的工作。 她的同事则多少有些幸灾乐祸,社会新闻这一块也没有因为她的离开而停止——早就有人瞄着她的位置呢,人人都想上位,工作反而更加努力。 到最后,真正陪着她四处奔波的,只有家人。她的父母到处求医问药,最后通过一些关系,有人说只有李明博能够帮助她。于是,诸月芙带了妹妹来找李明博。 “还有一件事儿,”诸月芙的妹妹说:“装病的工作人员因为这件事,特意花大钱去做了次彻底的检查,医生在他的肺里发现一个淋巴肿瘤,没有癌变——医生说发现得早,如果再晚上半年,就不太好说了。” 李明博把前因后果听了一遍,大致猜到发生了什么,说:“这事儿可以说除了我能帮你们,也没几个人能帮得了。” 两女相视一笑。 李明博把车停到一家酒吧门前,说:“但是,我有条件!” “先听他的条件!”牛仔服美女对诸月芙说:“看他停车这地儿,肯定没有打什么好主意!” 李明博气上心头,说:“第一个条件,就是要你离开!这事儿只能我跟你姐去处理!”一指牛仔服,他开出了第一个条件。 “我不走!”牛仔服说:“我姐吃亏了怎么办?” 李明博冷冷的盯着后视镜。 诸月芙下车,把自己的妹妹拖离了车,打手势让她离开。牛仔服到底年纪小力气小,犟不过诸月芙,扔下一句话:“我回去告给爹听!”气呼呼的跑了。诸月芙拉开李明博的车门,无畏的看着李明博,那架势好象在说:“真吃亏我也认了!” 李明博将诸月芙带进酒吧,要了两杯酒,找了个僻静的地儿坐下,然后说:“这件事关系到一些机密,我不希望你妹妹牵涉进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诸月芙低头把玩酒杯,轻轻点了下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相信李明博所说的话。 李明博说:“我要你保证,所有那次节目录制的影像,都必须全部销毁,一点也不留存在世上——有些事情,是不能让普通人知道的。” 诸月芙吃惊的抬头看着李明博,见他态度坚决,最后再点重重点头。 李明博说:“第三,事情结束后,你得跟我签一个保密协议。以后你如果乱说话,我会根据这份协议的条款对你进行惩罚。” 诸月芙再次惊讶的盯着李明博,看李明博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只好点点头表示同意——现在她完全蒙了,不知道面前的这个初中老师为什么会提出如此古怪的要求来。 李明博这才问道:“你们要曝光的那个江湖骗子,名字叫邹衍吧?”很少有人知道,烙印咖啡厅其实是特事处的秘密联络点。一个身具异能的人,在烙印咖啡厅里挂牌行医又没有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只能是邹衍了。 诸月芙惊喜交加的看着李明博,然后她点头,一口饮尽杯中酒——她知道,自己真的遇到救星了。 李明博打了个电话给任秋玲,把事情的大致经过给她说了一遍。“啊?无证行医的罪很大的,邹衍要干什么?你等着,我帮你收拾他!”任秋玲吼道。 李明博无奈的放下手机,跟诸月芙喝着饮料等了大约半小时。 “来了来了!”李明博放下杯子,站起来说。诸月芙就看到一辆黑色轿车飞快的驶到酒吧门口,“吱”的一声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位个子不高,一头短发的女子。那个女子“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风风火火的冲进了酒吧,看一眼诸月芙,对李明博说:“我认识她,邹衍真的那么害她?” 邹衍苦笑起来,为两人介绍说:“这位是诸月芙诸记者,这位是任秋玲任探长。”任秋玲把手伸向诸月芙,诸月芙赶紧跟任秋玲握了下手。没想到任秋玲脸色一冷,手上加劲儿,直把诸月芙的五个手指头握得“咔咔”作响。诸月芙痛苦得张大了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任秋玲一松手,说:“诸家妹子你别在意啊,刚才我小小的测试了一下,你果然没有骗我们——她确实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后面一句话,是对李明博说的。 李明博暗叫惭愧,自己就没想到测试一下诸月芙。 诸月芙疼得眼里含泪,但是对任秋玲更加高看了一眼——这个女子通过握手检验自己有没有撒谎,虽然是小计策,但也足以看出她的精明了。 李明博问道:“我们怎么办?”诸月芙感觉李明博的气场也变了,好象任秋玲在场,他就没了主见。 任秋玲说:“嗨!来的时候我就想好了计策。邹衍本领高,脾气臭!但是他也是有弱点的——我们车上说。” 三人都上了任秋玲的车,任秋玲一边开车一边说:“邹衍好面子!我们抓住他的这个弱点,不怕他不听我们的。到时候呢,我就扮黑脸,骂他一顿,损他的面子;诸大记者你呢就哭哭啼啼的,让人家看看邹衍欺负的是多么可怜的一姑娘,同样是损他的面子;李科长呢,你就出来劝,说点好话,给足邹衍面子。他就是一只坏脾气的猫,顺着毛来就听话,逆着毛来他就会抓人!” 李明博连连点头:“好计啊好计!” 诸月芙暗暗心惊,不知道这个任秋玲有什么异能,在自己心里已经是厉害得不得了的邹衍,到了任秋玲的嘴里就是一只猫。 她当然不知道了,任秋玲其实没有什么异能,就是对心理学比较熟悉。人人都有弱点,只要抓住了这个弱点,暴脾气也只能乖乖低头——这就叫青丝绵软捆猛虎,莲足娇柔踏骄龙。 任秋玲又交待了一些细节,到时候要说的话儿,这时车到了烙印咖啡厅门口了。 诸月芙随两人进了咖啡厅,只见邹衍还如那天一样坐在角落里喝着绿茶。他的身边靠着一面幡——就是一根竹竿上绑了块长方形的布条,布条上写:“救死扶伤”四个大字,下面写着“治病救人,三十万一次,恕不讲价”几行小字。 “邹衍!”任秋玲大叫一声。 邹衍拿了张报纸挡住自己的脸,好象很害怕任秋玲的样子。 任秋玲拖着诸月芙上前,“你给我说说,为什么要害诸记者?”她大声质问邹衍的同时,用力握了下诸月芙的手——这是暗号。诸月芙本来有几分演戏的天赋,这时一挤眼睛,眼泪滚滚而下。 邹衍小声解释:“她背后有高人,我不是对付她,是防着她背后的高人。” 任秋玲叫道:“高人?”往诸月芙的身后看了一眼,“有多高啊?我怎么看不到?” “别说了别说了,”李明博出场了,按照原来商量好的话说:“我们邹哥那是什么样的人啊?就没听说过他怕过谁!我说,这小姑娘现在也不能说话了,真有什么高人,邹哥你让她带个话儿回去,我倒想看看,哪个不长眼睛,敢来试探邹哥!” 邹衍哈哈大笑,“倒也是!小姑娘你回去告诉那个高人,我邹衍随时候着他!”对诸月芙屈指一弹,两人之间隔着大约两米多的距离呢,诸月芙觉得锁骨下突然像被针刺般一疼,“啊”的一声叫出声来。 李明博、任秋玲相视一笑,计策成功了。 诸月芙叫了一声,发觉自己能出声了,这些天来受的委屈一下子涌上心头——这些全都拜眼前这个怪人所赐。她怒不可遏的抓起桌上的茶杯,一盏热茶当头泼到邹衍脸上。“你这个该死的怪物!”诸月芙骂道。 谁能想到诸月芙竟然会有如此反应? 邹衍头发上、脸上热气腾腾,鼻子尖儿还挂着两片茶叶,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他想揍人,又怕打了个小女生坏了自己的名头,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 任秋玲赶紧拉住邹衍,回头对李明博吼道:“快把这个疯女人拉出去!” 李明博也回过神来,拖着诸月芙就往咖啡厅外跑——诸月芙状若疯狂的冲邹衍怒骂:“怪物!怪物!你不是人,你是怪物!”李明博不敢回头,一直把她拉出咖啡厅,拉到车上,开车走了一段路才埋怨道:“你到底在干什么?啊?” 诸月芙轻蔑的说:“你干嘛护着那个怪物?我告诉你,那样的东西我可以分分钟叫人灭了。你信不信?”她身为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社会关系复杂也是一定的。但是她会愚蠢到以为凭自己认识的那些货色就可以灭了邹衍,这就出乎人的意料之外了。 李明博微笑起来,“我有很多种办法让你听话,也有很多种办法让你消失而且绝对不会惹祸上身——老实说我觉得你不能说话时的样子要可爱得多。” “啊啊啊!救命啊!”诸月芙发疯似把头伸出车窗的大叫起来:“绑架啊!”她回过头来,得意的横了眼李明博,像是在说:“你能把我怎么样?” 李明博直接给了她一拳,把她打晕在副驾驶位上。瞄了一眼昏迷的诸月芙,李明博赞叹道:“你睡着的样子真像天使。” 第三章:表白 烙印咖啡厅里,任秋玲正安慰着愤怒的邹衍:“不要冲动,不要冲动,你是人,不是怪物——我还想过嫁给你呢。” 最后一句话没有经过大脑说出来后,连任秋玲自己都愣了。 邹衍坐了下去,不安的将手边的布条旗横放在咖啡桌上——这是心理壁垒,他在自己和任秋玲之间建立起了一座无形的长城,用来抵御任秋玲的一切进攻。 现在轮到任秋玲伤心了,“你……你……”她嘴唇颤抖着,质问道:“你什么意思?”任何一个姑娘主动表白被拒绝,反应也大致如此。 第一次见到自己时他露出了闪光灯眼、每次自己遇到危险时他都舍命相救——他明明是爱自己的,可是,为什么听到自己的表白时,他竟然做出防御姿态? 邹衍用手挡住脸,“那个那个,你听我解释啊!” 任秋玲坐了下来。 其实哪个女生都知道,男生会拒绝表白唯一的理由就是不爱自己啊,可是她们偏偏就是要听男生编出来的那些无聊的理由。可能是女生太需要自我安慰了吧? 邹衍小声说:“我看电视上说得挺好的,男人要以事业为重嘛,我想先挣点钱,那样才能养活家人啊?” 任秋玲心里想:“这又是哪个无聊的专家乱嚼舌根啊?女人养家有什么不好的?当初就不应该教邹衍给电视换台……”嘴里却含糊的符合说:“是啊是啊,男人嘛——咦?不对!你有钱啊?”邹衍动不动就要送人三十斤黄金,哪里会需要挣钱养家?胡扯得没有水平。 邹衍苦恼的说:“唉,我确实有些黄金,可是你算算啊。我想买个小房子,房子最好带花园的。而且呢将来我有车了,车也要找地方放吧,所以呢那房子应该有个车库……”他数着手指头,慢慢的把小房子变成了一座豪宅! 任秋玲看他在认真的计划着未来,尽管这个计划荒唐可笑,但也觉得他很可爱,笑着说:“好了好了,这就是你无证行医的理由?”邹衍的医疗水平,比得过任何一个世界级的大师,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你真叫他去考什么医师资格认证,估计他连高中生都考不过。所以只能无证行医。 邹衍说道:“我想有个家——那些黄金我要留着,现在房价多贵啊!” 任秋玲一下子就有种要保护邹衍黄金的冲动。按照道理说,李明博雇邹衍,不至于小气到连工资都不开。但是邹衍可能不会去银行取钱——毕竟是宋朝来的人。“要不,我教你怎么取工资吧?”任秋玲说。 此时任秋玲心里满是柔情蜜意,暗想着:“他自己会飞,哪里用得到什么车库?还不是替我着想的——这个人原来他不是不爱我,而是想挣钱。他可能也不会求婚,最多就找个媒婆来说媒;结婚呢也不会到民政局领什么证儿,估计就是八抬大轿把我抬他家去;我也不盼着结婚戒指了,到时候给我一块红布遮了头……算了,我忍了吧!谁叫他是古代人呢?” 邹衍听到“工资”两个字,眼睛都亮了,“哎呀,原来我还有工资啊?在哪里?快带我去拿!” 任秋玲一边好笑一边带邹衍向外就走,“你得先拿存折——就是银票;然后要到银行——也就是钱庄里,这样才能取到工资。” 这时,突然有两个生面孔走进咖啡厅。前面那人是个二十七八的女生,身材娇好,衣着得体,偏偏戴个过时的宽边眼镜——宽边眼镜流行过,在上个世纪它还是知识分子的象征呢,但是现在流行的是无框眼镜或者隐形眼镜。后面一人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相貌斯文,举止间自有一种风度,像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那女生进了咖啡厅来,四下一望,突然对着邹衍微笑起来,倒像是早就认识的,“请问你是邹先生吗?太好了,我终于找到你了。”她口音绵软,不像是本地人。 邹衍一愣,问道:“你谁啊?” 那女生也不生气,带着身后的青年走过来说,“我叫余凝烟,听说有位神医,特地来求你出手的。”一边说,一边主动的伸手要和邹衍握手。 邹衍这宋朝来的吓得躲到任秋玲身后,说:“有事说事,不要动手动脚的!”原来宋朝时规矩非常多,男生别说和女生握手了,就是看到女生的手腕都是犯罪。 任秋玲一乐,大度的说:“坐下说——他就是这个样,别见怪!”说着话儿,还好心的从邹衍肩头捡开两片茶叶。任秋玲这动作,是特属于女生的领地宣言,表示“这男生已经有主儿了,别打歪主意!”原来余凝烟身材相貌有如模特儿,是个女生都会感觉到威胁,任秋玲才会如此动作。 余凝烟坐到邹衍的对面,低头做悲伤状,似乎有很多话不知道从何说起一样。虽然她抿紧嘴唇,眼里含泪,但是任秋玲还是看出她的表情是假的。真正的悲伤的表情,是两眉头向上抬起,而眉梢不动。而余凝烟的表情,则完全看不到眉头的抬起,只是低头垂泪,像演员在表演悲伤。 更奇怪的是余凝烟身后那个青年的反应,他好奇的四下张望。这种游移的目光,通常仅见于职场新人——也就是说这个人可能大学刚毕业,刚找到份工作。而且这种好奇的目光,通常是最为主管痛恨的,很容易给管理者留下“这个人什么都不懂”的坏印象。 “这两人是骗子!”任秋玲在心里判断,“而且水平太差。”她遇到过那种连微表情、肢体语言都可以做到以假乱真的骗子,差一点连她都给骗过去了。 为了让这两人的表演可以继续下去,任秋玲好心的叫了两杯咖啡。那个青年根本就不敢坐,一直端着咖啡站在余凝烟的身后,进一步印证了任秋玲的推断——他是新人,所以地位不高。 余凝烟取了纸巾,细细的把咖啡杯擦了一遍,然后叹息说:“唉,我很少求人,不知道怎么开口。但是,我哥哥患了肝癌,医院已经下达了病危通知书了!” 任秋玲差点笑了,“哈,这不是诸月芙刚玩过的骗局吗?这也能骗人。” 邹衍却呆呆的说了声:“哦。” 余凝烟说:“总之,请邹先生跟我去一趟。我知道你的规矩,只要能治好我哥,什么条件我都答应。”说完这话,她害羞的低下头,把玩着纸巾——她竟然单手将纸巾系了个一结。 “事情更奇怪了!”任秋玲虽然表面不动声色,但是内心却非常震惊,“余凝烟很可能是医生。她把咖啡杯仔细的擦了一遍,这是出于洁癖——医生比较容易患上洁癖,算是职业病吧。她单手将纸巾系成一个结,那就不是什么人都能办到的了。只有医生在做手术时,会要求单手给手术线打结,这是专业技能。”一个正规的医生会求邹衍这样的江湖游医治病,这事情连任秋玲也猜不透。 邹衍的反应也有些奇怪,他面无表情,声音呆滞的说:“好!” 任秋玲同样看不透邹衍的反应。他平时大大咧咧的,又凶又横,怎么见了个外地美女就失魂落魄成智障了? 余凝烟闻言一喜,说:“邹先生答应了?那现在就跟我走吧!我哥哥就在你们这儿。” 邹衍依然呆呆的说:“好啊!”然后像机械一样站了起来。 任秋玲不由多打量了余凝烟几眼,越看越觉得这个女生魅力非凡,难怪邹衍会失态,假如自己是个男生,多半也抵挡不住她的美貌。不过邹衍会如此失态,真让任秋玲又妒又恨。借着桌子的遮掩,她悄悄用高跟鞋使劲踩了邹衍的一脚。邹衍漠无所感,只是微笑的看着余凝烟。似乎面前的这个美丽女生有麻醉的效果,让他连疼痛都不能感知了。 “男生就是一种简单的动物,看到美丽的女生就一副傻样。”任秋玲愤愤的想。但同时心里也有些委屈,“我哪里不如她了嘛?” 余凝烟起身向咖啡厅外走去,邹衍如痴如醉的站着不动。 走了几步,余凝烟回头说:“邹先生,您这是?” 任秋玲强挤笑容,主动挽起邹衍的胳膊,“他就是这么傻的。”一拉邹衍,他这才晓得走路。 虽然任秋玲放下身段,主动挽着邹衍,但是她能够感觉得出来,邹衍的心还是放在余凝烟身上的。他的胳膊非常僵硬,没有一丝的温度,任秋玲感觉自己挽着的就是一根木头。 出了咖啡厅,就看到门外停了辆颜色鲜红的轿车。如果单纯从色彩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喜欢鲜红色的多半是小女生。但是我国的情况非常特殊,在我国,越是高级的女知识分子,越是喜欢鲜红色。心理学家很难解释这个现象,只能推测说我国不重视个性,认为人是构成集体的细胞,没必要有什么性格。只有高级知识分子才重视个性,也就会更喜欢突出个性的鲜艳的颜色。 任秋玲更加肯定余凝烟是医生,而且不是一般小诊所的医生,而是有着非常大的来头。 那个青年跑前跑后的打开后车门,余凝烟坐到车后排招手说:“都上车吧,大家挤一挤!”原来这车上早有个粗壮的司机,副驾位上还有个衣着光鲜的矮小老人。 车后排看上去要挤四个人,只能超载了。任秋玲将手一划,“我有车,要不我们开车去。”面对余凝烟,她总是想炫耀一把。 女生之间的战争多种多样,有时候是新衣服,有时候是新车子,有时候是男朋友……总之她们就是要争。 邹衍挣开任秋玲的手,直接走到红色轿车旁边,一低头上了车。 这场战争已经一败涂地!任秋玲只想挽回一点面子,追着邹衍上了车,佯怒说:“你真不听话儿。”但是心里已经悲伤得有些麻木了。 那个青年也挤上车。 余凝烟对副驾驶一指,“这是我爸!” 副驾驶位的那个矮小老人回过头来,礼貌的哈了下腰。任秋玲赶紧还礼,心里却叫道:“余凝烟的爸爸,居然是岛国人!” 侧写术中有一个名词,叫做地理特写。一个地方的人,通常会带着一个地方的特质。我国重视“聪明”,讲究的是“眼珠一转,计上心来。”所以眼神比较灵活。而岛国与韩国人,重视繁文缛节,所以眼神比较呆板。当然知道原理未必就能够分辨,但是只要多看电视剧,谁是岛国人,谁是韩国人还是一眼就能认出的。 同时岛国人鞠躬的幅度世界闻名,据说腰肌劳损得很厉害,所以现在好得多了。但是一些老人还保持着传统,这也是一眼能够认出的。 余凝烟的眼神明显是我国的,而她爸爸明显来自岛国——这事儿也够奇怪了。 第四章:兔子蹬鹰 余凝烟的车从海丰路烙印咖啡厅向东开,车窗外的房屋渐渐变得低矮破败,行道树上也蒙了厚厚的一层灰,给人一种颓废的感觉——看这景色,正是城东区大菜园子一带。 从风水学的角度来看,西方属金,东方属木,所以一个城市通常偏西方经济发展会好得多,而偏东方的生态环境会好得多。当然这是鬼扯了,事实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通常一个城市都会有水源,我国大部分的河水是由西流向东的。一条穿过城市的河水在上游水质较好,下游就会变得臭不可闻。于是有钱人当然会选择河水上游居住,这就造成了城市西边经济比较发达的现象;同时没有钱的人只能留在下游,也就造成了城市东部经济落后的现象。 余凝烟有洁癖,如果她真有个什么样的哥哥要来宾江治疗,绝对不会选择城东大菜园子居住——哪怕是暂时居住。任秋玲冷眼看着余凝烟,看她的把戏到底要演到什么时候。 车停在一道低矮的院墙外,那墙墙皮多半脱落了,露出里面的石料,石料缝隙间又点缀着苔藓,墙头长着几株野草,倒也别有一番风味。和鲜红色的轿车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这院子估计还没这车值钱呢。 “到了,”余凝烟掏出口红给自己补了下妆,说:“我哥还不知道他的病情呢,大家呆会儿不要说露嘴了。”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把病情瞒着重症患者确实有必要,很多患者并不是死于绝症,而是死于绝望。 余凝烟下了车,邹衍呆呆的跟在她身后也下了车。这时余凝烟好象腿麻了的样子,脚一软靠在邹衍怀里。惊慌间她的口红不偏不倚的点在邹衍的颈侧正中,正对着颈动脉的位置。 “你干什么!”任秋玲愤怒,是因为余凝烟对邹衍太过亲近了!这个女子对邹衍抛媚眼递秋波,如今还投怀送抱,完全当自己不存在嘛! 任秋玲正要跳下车,突然右手一紧,已经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手腕。正是那个余凝烟的青年助手抓住了任秋玲的手腕,他的手法非常专业,食指与拇指捏住的地方正在任秋玲腕关节上。他用力一扭,将任秋玲的手反扭到背后,低声威胁说:“你应该懂搏击,我这一招用到了杠杆原理,如果你敢反抗,在你的力量的我的力量的叠加下,会造成两种后果:要么你的臂骨螺旋形骨折,要么你的肘关节脱臼。” 任秋玲眼睛只盯在邹衍的脖子上,在那团鲜红的口红印下方,一条黑线沿他的颈动脉向延伸,很快伸进发际线。 邹衍呆呆的立着,一动不动。余凝烟轻轻一推,邹衍倒在了地上。 “你对他做了什么?”任秋玲声音低沉,饱含着愤怒与悲伤。 “抱歉,”余凝烟晃了晃手里的口红,现在口红顶上露出一根足有一厘米长的尖针,针上泛着蓝光。“这是专门对付修真者的毒针,针上的毒药只要几毫克就可以杀死人。”她耐心的解释。 “为什么?为什么要杀死他?”任秋玲狂怒的问。余凝烟刚要答话时,任秋玲突然发难,整个身体一偏,将重心移到左腿上,同时右腿向后蹬去,正是传统武学里的“兔子蹬鹰”。 老鹰的食物是兔子,兔子没有尖牙利爪,很容易对付。但是一些兔子会在临死前反扑,它们将身体翻转过来,用柔软的腹部正对老鹰光锐的爪子,趁着老鹰抓住自己的那一刹那,用一双有力的后腿蹬中老鹰的腹部——这临死的反击蕴含了兔子毕生的力量,但是最多也就落个两败俱伤的下场,兔子死,老鹰亡。但是,这是兔子唯一能做的反抗。 青年助手没有防到任秋玲在被自己制住的时候还敢发力,扭住任秋玲的手猛然用力,希望任秋玲因为疼痛放弃反抗。剧烈的疼痛往往会让生物失去思考的能力,牛是庞然大物,但是只要小小一根牛鼻绳就可以让它听话了——其实就是因为疼痛,让它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任秋玲的情况很出乎青年助手的意料,她好象没有感觉到一点疼痛,用力的一腿蹬出,在踹中青年的同时她的手臂在她自己的力量与青年的力量相互作用下“嚓”的一声脆响——脱臼了! 但是青年也被这一脚踹得后脑勺倒撞到车玻璃上,“当”的一声响,车窗玻璃以他的后脑勺为中心,裂出蛛网形的裂纹——可见任秋玲这一腿力量多么大。 青年差点晕了过去,手也松了。 任秋玲右手像条纱巾一样垂着,她怒吼着扑向余凝烟。 “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邹衍会死在自己的面前。他是那么的强悍,他是那么威风!他怎么可能死?”任秋玲的脑中闪现出无数的画面,有邹衍骂她的,有邹衍救她的。 任秋玲的眼中一片朦胧,只是朝着余凝烟的大致方向一头撞去。这一刻,一切的搏击技巧她都给忘光了,她要撞死余凝烟,她要咬死余凝烟,她要跟余凝烟同归于尽! 余凝烟将毒针倒背在身后,轻轻摇头。在搏击中,失去理智的人是可怜的,他们完全忘记了搏击不仅拼力量,同时也要拼智慧。 任秋玲像一头愤怒的公牛般直直的顶了过来,余凝烟像斗牛士一般轻轻一闪,同时在任秋玲的左肩上推了一掌,正是传统武学里面的“四两拔千斤”,一掌就击偏了任秋玲的攻击路线。 任秋玲身体一歪,余凝烟已经抓住任秋玲的左臂轻轻一扭,同时用膝盖顶住任秋玲的后腿轻轻一压,任秋玲立即倒在地上。 “啊啊啊!”任秋玲大声尖叫着。 余凝烟左右一看,附近没有人——这一片街区很偏僻,少有人来——这才放下心来,不由叹息着说:“你爱着他吧?” 任秋玲呆了一呆,眼睛看着同样倒在地上生气全无的邹衍,默默的流起泪来。 余凝烟不由火大:“拜托!你也是心理学专家,应该知道所谓的爱情,其实就是激素的骗局,给你一针迷幻天堂,你就会对猪手次郎先生产生爱情的感觉。同样的,给猪手次郎先生一针后叶压素,他也会爱上离他最近的女生。” 任秋玲冷笑起来,“你用的香水里面,添加了多巴胺这种物质吧?它能够让男生对你产生依恋的感觉,你其实就是一个丑八怪!完全靠见不得人的手段吸引男生!” 余凝烟的脸瞬间变得狰狞:任秋玲说对了,为了接近修真者,她确实在自己的香水里加了多巴胺——这是一种能够产生爱情的激素。 那个青年助手抱着肚子走到任秋玲的头前,突然跳起来一脚跺向任秋玲的头——这一下如果跺实了,任秋玲不死也是重伤。 余凝烟用手挡住青年的脚,说:“这个人还有用,上面要我们尽量争取她。” 那个矮小老人——当然没有人相信他是余凝烟的爸爸了——走过来,摸出一条塑料制的束缚带,将任秋玲的双手反绑在身后。 束缚带是凌虐文化中的一种用品,有着皮带一样的暗扣,可以轻松的拉紧,但是无法松开。 “请交给我吧!”老人冲余凝烟深深的鞠躬说:“再烈性的女子,只要我拿绳子一绑,保证她会变得乖乖的。” 任秋玲虽然受制于人,却依然不肯服输,冷笑说:“你尽可以试试。” 那个老人脸上闪现出怒色,但是他的国语不过关,只是“哼”的一声,并没有说什么。 余凝烟说:“凌虐文化中的绳缚是有科学依据的: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在原始社会时打仗,会把男的杀掉,把女的绑起来。当时的女生如果反抗得很激烈,一样会被杀掉,只有那些顺从的女生才能够活下来。所以女生的身体里面是缺少反抗的基因的,只要稍加束缚,她们就会屈服。” 任秋玲冷笑着不语。 余凝烟进一步说:“猪手次郎先生以前确实从业于岛国的红灯区,那些被山口组控制的女生也有反抗的,不过每次只要他出手,那些女生也就会变得非常驯服。他的手艺是从岛国战国时期传下来的,非常独特而且有效。” 任秋玲暗暗心惊,余凝烟懂得的东西非常多,这是她吃惊的一个方面。确实余凝烟说得不错,进化心理学也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枝,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解释一些心理学现象,比如说女生为什么喜欢逛街,而男生视逛街为受罪。另一方面,猪手次郎这么有来头,自己真的可以在他的束缚下保持着反抗的意志吗? 三人把任秋玲拉进院中——这真的是一个破败的院子,院子里停着一辆救护车。 看到救护车大家一定想到了医院,但是实际的情况是有些医院的救护车业务是承包给私人做的,还出现过几家救护车抢生意打架的事情。 进入到一间类似手术室的地方后,余凝烟和那个青年助手配合着猪手次郎,将任秋玲吊了起来——这是剥夺人类对地面的依赖感,增加被束缚者的无助感。在奴隶时代,通过吊缚往往可以让被束缚的奴隶变得听话。 这时那个司机将邹衍扛了进来。 任秋玲忍不住问,“邹衍跟你们无冤无仇的,你们为什么要杀他?” 余凝烟叹息说:“为了科学研究。修真者能够活上几百年,活上千年,他们的身体里一定有某种物质,可以延缓衰老。你看到我杀人,一定会恨我,但是我的研究如果成功,就可以让无数的人受益。为了整个人类,个体应该做出一些牺牲,甚至包括性命——在人类的整体利益面前,个人是微不足道的。” 任秋玲不由叫道:“可是他是人,不是实验室的小白鼠!” 猪手次郎趁机将一个口塞塞进任秋玲嘴里——在凌虐文化里,口塞的作用是让被束缚者无法说话,也无法闭口而造成口水横流的现象,算是尊严的轻微剥夺。 “修真者、异能者的身体里面,一定有跟普通人不一样的东西。”余凝烟说,“我会证明给你看,他不是人,而是怪物。” 邹衍的尸体被放到简陋的手术台上,而余凝烟与她的助力都换上了专业的手术衣服,助手举起手术刀开始解剖尸体。“沿两肩下做‘y’形切口,”余凝烟说,“道家的修真者把心的位置叫做‘中丹田’,小腹部叫做‘下丹田’。如果这个姓邹衍是道家的修真者,可能在这两个位置上会发生变异。” 年青的助手用刀切开邹衍的皮肤,丝丝鲜血顺着刀冒了出来。助手的额头冒出汗来,“死人还会流血?”他询问式的看向余凝烟。 “采集血样,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化验,看看修真者的血跟普通人在微量元素的含量上有什么差别。”余凝烟拿了试管采集了血样,那个司机接过血样去化验去了。 解剖继续进行,助手用电动的小锯子锯开邹衍的胸骨,“可以看到这个修真者患有骨质疏松症,他的骨密度很差,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蜂窝组织——”余凝烟用摄影机记录着解剖过程。 助手打开了邹衍的腹腔,然后呆住了,“他没有内脏器官!” 被吊在空中,不敢看解剖的任秋玲这时也吃惊的抬起头来,看向邹衍的尸体——不错,那具尸体里确实是空的,没有心肝胆肺肾大肠小肠胃脾等等作为人生存必须的器官。 第五章:绳缚 绳缚师猪手次郎搬条凳子坐在任秋玲的下方——他必须时刻观察任秋玲的表现。 通常情况下,一个女子被绑缚开始会表现出愤怒的情绪,大喊大叫、乱扭乱动。但是绳缚师的束缚是有技巧的,女子越是挣扎,绳子就会收得越紧,甚至可以因为绳子收得过紧而导致女子残废。第一个阶段过了之后,女子会陷入沮丧的情绪中,对自己失去信心——在持续的痛苦之下,她们会渐渐明白,能够让自己摆脱痛苦的人,就是绳缚师。她们内心里对外界的要求会渐渐降低,到最后只剩下一条:离开束缚。为了这个目标,她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到这个时候,绳缚师的目的就达到了。 任秋玲额头的汗水滚滚落下,猪手次郎当然知道她右手落臼,比一般的女子承受的痛苦更大,也更容易致残。但是猪手次郎绑过太多女子了,早已经心如铁石,完全不会引起一点同情。事实上,在他手里致残的女子也有那么十来人,他还不是没有一点事情? 任秋玲的表现微微让他有些诧异,这个女生表情痛苦,却很平静,似乎没有经历愤怒的阶段,直接来到了第二阶段的沮丧期。这主要是从眼神看出来的:通常两只猛兽相遇时,会互相打量一下对方,评判一下双方实力。弱者会避开对方的眼睛。这一条标准也适用于人类,当两人相遇时,先转开目光的人就是心理上的弱者。而任秋玲,现在根本就不敢跟他的目光相遇。 此时余凝烟的注意力全部放到了邹衍那没有内脏的尸体上,她的表情非常紧张,“你快打开他的颅骨,看看他有没有大脑!” 年青助手的电动手术锯“滋滋”的锯开了邹衍的颅骨,一汪血顺着电动手术锯旋转的叶片呈喷射状溅得助手一脸都是。 从任秋玲的角度是看不到邹衍大脑里的情况的,但是那两个解剖者脸上的表情都相当精彩。 “怎么会这样?”助手问。 这时那个粗壮的司机快步跑了过来,他激动的叫道:“惊人的发现,这个姓邹的身体里缺少蛋氨酸!通常动物和人体里面各种氨基酸是比较平衡的,只有植物体内才会缺少蛋氨酸!修真者可能有一半是植物,所以才能够活上几百上千年!”他的声音非常高亢,像是真的有什么收获一样。 “闭嘴!”余凝烟说道:“我们遇到麻烦了!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姓邹的没有内脏和大脑,甚至缺少蛋氨酸。但是以前我遇到过相似的情况,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公司都会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我们怎么办?”助手的电动手术锯发出不甘的“嗡嗡”声,停止了转动。 “赶快转移!不然我们会死得很惨!”余凝烟叫道。 猪手次郎起身说:“这个女的差不多已经驱服了!她的表现很让我失望,我还以为女巫探长有什么了不起的呢!”一边说一边摇头。当然,在他的内心里也在猜测,可能是任秋玲的伤加快了她的驱服过程。 余凝烟叫道:“带上她!她应该知道一些情况!” 猪手次郎猛地抽出一把小刀,用挑衅的眼光看着任秋玲。 任秋玲依然不敢看他的眼睛,把头别开了。 猪手次郎捉住绳子,一刀割开了绑住任秋玲右腿的绳索。 “啊——”任秋玲猛然怒吼一声,右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划过一个大圆,高跟鞋尖尖的后跟猛地蹬中猪手次郎的小腹。 猪手次郎捂住肚子后退几步,脸上满是震惊之色,“你怎么跟岛国女子不一样?那个屈服的眼神,不可能是伪装的。” “抱歉抱歉!”任秋玲一边解着绑住自己手脚的绳子,一边说:“你忘了我是学心理的,所谓的束缚其实可以用斯德歌尔摩综合症来解释,也可以用路西法效应来解释……至于眼神嘛,哼哼!我避开你的目光,不是出于害怕,而是出于厌恶!” 猪手次郎腹疼如刀搅,自知难逃一死,脸如死灰的盘膝坐好,喃喃呤道:“生如夏花,短而美丽。”倒把自己当成剖腹的武士了。只是武士剖腹用的是刀,他用的是高跟鞋,倒也是千古一大创举! “我杀了她!”年青助手叫嚣着,就要扑向任秋玲。 这时,一个冷冷的声音说道:“你尽可以试试。”随着声音,一个有艺术家气质的长发青年闪现在任秋玲身边,他的眼镜片儿闪着钢蓝的光,右手五指一张,一团电火花出现在他的掌心——来者正是云中岳! “他是修真者,我们走!”余凝烟大叫! 那几个人都慌了手脚,纷纷向门外跑去。 任秋玲叫道:“抓住他们!他们杀了邹衍!” 云中岳只想保护任秋玲,对抓犯人没有什么兴趣。他说:“不要激动,我这就放你下来!”电火花一晃烧向任秋玲的绳子。 这时余凝烟他们已经跑到了手术室的门口,任秋玲情急之下右腿猛地一踢,脚上的高跟鞋飞了出去,划出一条弧线,正打在余凝烟的后脑勺上。 余凝烟被打得向前蹿了一步,脸上的宽边眼镜掉到地上。 等电火花烧断绳子,那几个人早跑得没有影儿了。任秋玲大叫:“我们追!” 云中岳叫道:“哎哎哎!你的伤!”任秋玲已经抱着右手跑出房间,向院外追去。 看任秋玲如此坚决,云中岳摇一摇头,说:“这才是我喜欢的姑娘!”跟着任秋玲追了出来。 那三人不及上车,分头向三条小巷中钻去。 任秋玲知道这些人是以余凝烟为首的,大步跟着余凝烟就追。 余凝烟听得身后脚步声,扭头惊慌的看了一眼,转头拼命的逃。就在她逃跑的过程中,诡异的一幕出现了,任秋玲看到余凝烟的头一下子消失了,但是她的身体还在逃跑。 “这到底是什么?”任秋玲第一次看到没有头的身体还会跑的,但是她抓人心切,依然不管不顾的追着。 跑着跑着,余凝烟的双肩也消失了,接着是上半身,光剩两条腿,依然在拼命的逃。 任秋玲心里惊疑不定,回头看云中岳跑了过来,这才放心些,依然跟着那两条腿追。 转过一个拐角,任秋玲追到了小巷的尽头——原来这是一条死胡同。但是余凝烟完全消失了,根本就看不到她。 空气中还残留着余凝烟身上香水的味道,任秋玲“呼呼”的吸着鼻子,“她一定在这附近!” “案子又不是你的命!”一个男子的声音响起,“你还欠我的钱呢,怎么那么不听话?” 那个男子的话本来极普通,但是听在任秋玲的耳中却像惊雷一般,她呆呆的转头看了一眼那个男子。本来她凭着胸中一口怒气誓要抓住余凝烟,但是看到这个男子后,胸中那口恶气一下子消失了。她眼前一黑,幸福的晕倒在那个男子怀里。 第六章:黑暗属性 云中岳看到任秋玲倒在那个男子怀里,忍不住怒吼一声:“你给我放开她!”右手一张,电火花闪现。 那个男子看一眼怀里的任秋玲,再看一眼云中岳,叹息一声,说:“我要对抗我的宿命,确实不适合带着女人。好好照顾她!”说着话,将怀里的任秋玲推给云中岳。 云中岳脸色一凝,赶紧收了电火花,似乎觉得双手太脏,在裤子上搓了搓手,这才接过任秋玲,将她横倚在自己的膝盖上。 “唉!”那个男子重重的叹息一声,一跺脚飞上云天。 去中岳怀抱任秋玲,只觉得满心温暖,现在天地间的一切他都不在乎了,只希望任秋玲不要醒,自己就这样抱着她,一动不动,直到永远。 耳听得几声偷偷摸摸的高跟鞋声响起,似乎有个女生想要从他身边绕过去。云中岳猜到这就是任秋玲想要追捕的女罪犯,只是现在他心里满是温柔,也不怎么恨这个罪犯,开口说:“你走吧!以后离她远一点。” “滋——”那个看不到的女罪犯倒一口气,显出形来,却只有上半身飘在空中,两腿却看不到。她小心的绕过云中岳,看云中岳没有什么反应,胆子大了些,脸上浮现出讨好的笑容,说道:“那个,请教一下,我怎么突然有隐形的能力了?” 云中岳现在只愿天地间只有他与任秋玲两人,再也容不得第三人,听到这句问话气得抬头怒目而视。 “我马上走,我自己滚!”余凝烟叫着一溜烟的逃了,随着她跑到远处,两条腿终于显出形来。 云中岳深深的凝视着任秋玲,想吻她一下又不敢。突然发现她双眉紧锁,似乎很痛苦的样子,想起什么来,拉开任秋玲的右手衣袖一看,只见任秋玲的右臂肿得发紫了。云中岳忍不住给了自己一个耳光,立即用术法将自己和任秋玲送到医院里。 医生检查说伤得比较严重,有挫伤有肌腱撕裂伤,关节脱臼后还剧烈运动过,伤上加伤,恢复起来非常困难。一切处理妥当后,云中岳守在任秋玲的病床前,只希望任秋玲早些好。 时间很快来到夜间。 此时的李明博已经获得了任秋玲遇到袭击的报告,他组织人手沿路设卡,同时对宾江大大小小的旅店宾馆进行了排查——当然收获甚微。 不过停在小院中的救护车倒引出另外一个案子来,原来邹衍的蛊后被盗后,李明博也同样沿路设卡,但是没有抓到罪犯,蛊后也顺利的被运出了宾江。李明博一看那辆救护车就想起来了,当时这车就在自己的眼前开出了宾江。 救护车主是宾江本地人,称为孙某。略微一吓,他就交待了:他的救护车业务是从医院承包过来的,但是只要给钱,他什么都运。车上的护士有他老婆还有三个临时工,医生的制服也不那么难找,主要是给病人家属一种专业的感觉嘛。 至于这次的案子,他所知甚少,只是有个美丽的女人给了他一大笔钱,让他把小院租给自己十来天。他正好因为和别的救护车抢业务被揍了,发笔小财也挺好的,就答应了。 那个女人的来历他并不关心,总之人家付的钱全是真钞。但是那个女人跟自己的手下交谈中,提到过一个外国人的名字,叫阿克夏。 对红色跑车车牌号的追查很快有了结果:这辆车落户于贵州某个边远山区的青年名下,但是这个青年的记录只到五岁为止——在五岁上,他死于脑膜炎。 余凝烟遗落在现场的宽边眼镜经过鉴证科的检验,发现这是一种高科技的产品,它拥有一种神奇的功能:它可以看到人体辉光。每个人都拥有人体辉光,而且每个人的辉光都不相同。科学家通过特殊的手段,证明了普通人也能像天使一样发出光来,当然必须借助特别的器材才能看到。 尽管人体辉光早在一九一一年就由英国医生华尔德?基尔纳发现了,但是目前对人体辉光的产生机制、它的作用等等依然不清楚。 在发达国家早就开始了人体辉光的研究,发现它可以诊断某些疾病如癌症,也可以发现吸烟者、酗酒者等等。而在我国,这方面的研究还是一片空白。 余凝烟为什么要戴着一副可以看到人体辉光的眼镜?这个谜题其实并不难猜,她要追踪的是修真者,所以很可能修真者的辉光跟普通人完全不一样。根据记录,普通人的人体辉光厚度约为十五毫米,呈云雾状;而一些气功大师的辉光可达二十毫米,可以呈现出光柱状。那么修真者的辉光呢? 李明博没有机会验证,因为这副眼镜很快就被省易学院收走了!随便值得一提的是余凝烟带来的那些化验器材,当中的便携式血液化验机远超目前的科技水平,真的是把血液放进去,那机器就可以吐出一长串结果——跟科幻片里演的一样。其它几件器材大多也达到了世界顶极的水准。 从审讯的结果上来看,孙某提到的那个外国人阿克夏,很明显指的是阿克夏公司。作为一家跨国公司,阿克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分部,经营的范围也非常广泛,有食品、医药、建筑、酿酒、首饰加工……当然一些阿克夏公司什么也不经营,就挂个牌子。 如果余凝烟来自阿克夏公司,想追查她也非常困难——她可能有外国身份。 再说医院那一边,此时正是深夜,任秋玲睁开眼睛,看着云中岳。 云中岳惊喜的叫道:“你醒了?” 任秋玲问道:“邹衍呢?” 云中岳心里一疼,强忍伤心说:“你提他干什么?” 先前让任秋玲一看到就晕过去的那个男子,正是她亲眼看着被解剖的邹衍! “他来过了!”任秋玲伸出右手灵活的转动了一下,说:“医生可没有这样的手段!” 虽然忌妒,云中岳也不得不承认邹衍手段确实高超。但是作为情敌他还是不得不损邹衍几句:“如果是我,才不舍得让你受伤呢!他算什么男人!” 任秋玲却想到别的事情上去了:“在余凝烟解剖他的时候,他没有内脏,也没有大脑。这样的情况我听说过!”当年上海警方抓住蒙克虏时,也对他进行过x光扫描,扫描的结果是这个人没有内脏,也没有大脑。蒙克虏曾经管邹衍叫恩师,两人有师徒关系,所以邹衍肯定用了同样的手段脱困。 云中岳伤心的说:“你就知道邹衍邹衍!这是一个简单之极的法术,也值得你花脑筋分析?”当然这个法术未必就简单了,只是他不愿意任秋玲提起邹衍! 任秋玲似乎没有听到云中岳的话,自顾自的说:“当时我就觉得奇怪了,邹衍突然就变呆了。我挽着他的手臂,感觉他完全没有一点反应……” 云中岳气得跳起来吼道,“那就是一根竹子变的邹衍,当然没有内脏也没有大脑!三国时孙坚杀于吉,于吉就是用了同样的法术骗过了孙坚!”病房里还有位老奶奶,被他的大吼吓得一下子醒了,责怪的看着他。 这间病房云中岳再也呆不下去了。他大步逃出病房,来到医院的花园里。夜风吹拂下,他终于清醒了一些,心却疼得要命。不管自己怎么样努力,任秋玲的眼里只看到邹衍!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云中岳拿起手机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请问你是?”他现在的身份是画家,经常有不认识的经纪人打电话来介绍活儿,所以他必须客气。 “青年画家云中岳先生——”手机里响起余凝烟的声音:“你是不是想俘获任秋玲的心?” 云中岳四处张望,但是也没有看到余凝烟。 “我告诉你,爱情其实很简单。”余凝烟说:“俗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生通常会喜欢黑暗属性比较重的男生。” 云中岳不是心理学家,对方又一下子抓住了他内心的弱点,所以忍不住问道:“黑暗属性?那是什么?” 余凝烟说道:“比如说自恋、自大、暴躁……这些负面的性格,就是黑暗属性!” 余凝烟每说一个词,云中岳都觉得人家说得太对了!这就是在形容邹衍啊!难怪任秋玲不喜欢自己,原来是因为自己不够坏! 余凝烟继续诱惑说:“你想得到任秋玲吗?很简单,只要你帮我们抓到邹衍,她就是你的!”在医院空荡荡的病房角落,余凝烟举着手机看透过窗帘看着院子里的云中岳,她的嘴角浮现出一个邪恶的微笑——这对云中岳是一个多么诱人的提议啊,既能解决情敌,也能得到心上人。换成了谁,也无法抗拒这样的诱惑吧? 云中岳果然沉默了很久,隔着手机也能听到他的呼吸变得非常粗重,想必他的内心一定在挣扎吧! “你给我闭嘴!”几秒之后云中岳才吼道,“这场爱情我赢要赢得光明正大,输要输得正大光明!” 他的吼声太大,余凝烟不得不把手机举远些,免得被云中岳震破了耳膜。 “还有,你给我记住,离任秋玲远一点!你敢对她不利,我一定会杀了你!”云中岳冷冰冰的说。 余凝烟挂断了手机,回头看着病房中自己的两个手下。她相信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很精彩,那两个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 “唉!”她叹息一声,“行动取消!” “等一下,不要动!”青年助手叫道:“余老师生,你刚才隐身了?你会隐身?” 余凝烟心里一惊,她看到青年助手的眼里有一丝贪婪的目光一闪而逝。“没有吧?”她说:“我怎么可能会隐身?”她努力的笑了笑,“病房里没有灯光,你可能看错了!” “哦!”青年助手含混的说:“那可能是我看错了!” 但是粗壮的司机说:“就在刚才,云中岳吼你的时候,你的头消失了!” 余凝烟惊疑不定的看着自己的两个手下——组织对于修真者和异能者是同样重视的,她自己就解剖过一些异能者。自己莫明其妙的获得了隐身的能力,难道这两个手下也想要解剖自己? “蒋苇!你是我从医科大学挑出来的,跟我学习了三年左右;杜石虎,你当我的司机有六年了吧?我侍你如何?你们两个——”她强笑了一下,“真的想解剖我?” 第七章:万事不求人 余凝烟问两个手下:“你们真的想解剖我?” 那两人都一起摇头,“当然不想。”蒋苇含泪说:“说真的,我的同学很多都没有找到工作,有些已经误入歧途了。我在他们中间算混得好的,这都得益于您的教导!只是您以后一定要小心,不要让公司的同仁发现你的异能——要知道哪怕有辉光眼镜,发现修真者和异能者的机会也跟中彩票差不多。” 杜石虎说:“我是站在你这边的。” 余凝烟放下心来。 李明博在全城搜捕余凝烟,余凝烟却躲在医院里。虽然在国内很少有人认识她,但是也有些医学专家听说过她的大名——在医学界,余凝烟确实是一个风云人物。她证实了道家传说的灵气的存在,发现了奇迹疗法作用机制,她甚至还证实了冥想可以改变人的大脑结构——通过冥想锻炼一个月以上的人,他的脑细胞突触跟常人就会有明显的不同。 这样的人当然会在医学界有一定的号召力,要找一间病房藏身简直是易如反掌。 任秋玲当然不知道,云中岳的那一阵大吼救了自己的命——事实上,当夜余凝烟带了人就是要对任秋玲下手的。但是云中岳表态之后,余凝烟退缩了。一方面是考虑到任秋玲本身不会任何异能,也没有什么修行,是完完全全的普通人,对余凝烟而言价值不大;另一方面,余凝烟也没有信心同时面对两个修真者的怒火。 清晨时分,任秋玲举着活动自如的右手对医院的老专家说:“你看你看,我完全好了!没有一点问题了!” 已经七十多岁的骨科专家慈爱的说:“你们年青人就是喜欢逞强!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这才一天!哪有好得那么快的?就算你的手能活动了,也要上夹板打石膏固定,年青就是不懂事,到老了你一定会感谢我!”好说歹说,任秋玲只有服三个疗程的药,他才放任秋玲出院。 回到任园的任秋玲快乐的享受着伤员待遇,连一向看她不顺眼的老马,看在她受伤刚好的份儿上也让她三分。 现在任秋玲快乐的喝着拿铁,吃着蛋糕,两腿架在办公桌上,享受着正午时光。 突然任园外响起一声破锣似的大吼:“邹前辈!邹前辈!” 任秋玲一呆,探头向院外一看,只见一个威猛和尚站在铁门外大声叫喊。 后院静悄悄的,任秋玲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邹衍可能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了。昨天自己对邹衍表白,他找了合适的借口说服了自己;当他发现危险时,用了根竹子代自己死,却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中;自己明明倒在邹衍的怀里,醒来时看到的却是云中岳。这些现象都说明一个问题,邹衍在逃避自己的感情。 那和尚叫了几声,突然用光头撞起铁门来。镂空的铁门当然没有那么坚固,但毕竟是铁,那和尚光头“咣咣”的撞上去,铁门上火花连闪,部分油漆脱落,门轴也“嚓嚓”响起来,似乎随时会断裂的样子。 任秋玲不由心惊,“这和尚好硬的头!” 老马带着十几个特勤队员围了上去,认得这个疯和尚原来是方寸寺智果大师座下的慧嗔,也不敢吼人,光站在一边七嘴八舌的劝说:“哎呀,不要撞啊,公家的财产损坏了要赔偿的!”“有什么事儿说一下嘛,撞门不解决问题啊!哎,你不疼啊!” 那和尚像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一样,梗着脖子偏着头,一下一下的撞在铁门上。 这时,突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响起:“你再撞一下试试?” 任秋玲大喜! 慧嗔和尚大喜! 来者正是邹衍。 慧嗔和尚解释说:“我这是没办法了!请邹前辈给拿个主意!” 邹衍跟智果大师交情不错,也不好真的把慧嗔怎么样,说:“到底什么事儿啊?急得你都要用头撞门了?” 慧嗔认真的说:“唉,我师父死了!” 邹衍好一阵沉默,人死不能复生,这是天地间的规矩,哪怕他这样程度的修真者也不敢违抗。想了一会儿,才醒悟说:“哦,原来智果大师仙逝了!我跟大师朋友一场,自然要去观礼的!”回头一望,老马他们都附和说:“应该去应该去,他老人家是好人啊,真是可惜!我们一定去观礼!” 慧嗔着急的说:“哎呀!没有观礼!我急得话都不会说了——让我想想啊!我师父的遗体不见了!” 任园里好一阵沉默。方寸寺、知守观是宾江两大门派,大家都见识过知守观的手段,想来方寸寺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能够从方寸寺里盗走智果大师遗体的,说不得又是修真者,而且本事十分高强。 邹衍说:“原来是找我们破案的,我修为虽然不错,但是不会破案。你为什么不找春田的巫大娘算算?” 慧嗔说:“找过了!她正闹离婚呢,要我杀了小三才给我算——这杀人越货的勾当,我们佛门中人还不屑做!” 邹衍听慧嗔语带冲撞,也是一阵气恼。但是转念一想,人家师父死了,说话有些不对有什么啊?把头一扭:“我们这儿倒有个会破案的,只是还在伤着呢,就不要逞强了!”目光冷冷的掠过二楼办公室的窗户。 任秋玲把头一缩,心里一喜,“原来他还记得我!” “说起破案来,”老马说:“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弄了几十年了,破的大案小案无数。唉!我平时都不说,怕人家以为我骄傲。为了智果大师,我就破个例吧!” 在场的特勤队员、黑皮温小玉任秋玲他们,无不为老马感到羞愧,这牛吹得太大了。 慧嗔和尚眼睛一亮,“好,就你了!求你帮我找到师父的遗体吧!” 老马强压喜悦的心情,暗道:“苍天啊大地啊各位神佛啊,机会终于落到我头上了。”当即说:“好!我们马上出发!” “等一下!”突然任秋玲在办公室里高声叫,“那个那个,我想去参观一下方寸寺——绝对不担误专家破案!”说最后一句时,她扫了一眼老马。 老马真是愁啊,“这个组长运气好,每次都猜中。到时候我这老脸往哪儿搁?”想了想,拉住慧嗔说:“借一步说话。”回头看时,任秋玲已经在窗口处消失了,估计正下楼呢。 老马把慧嗔拉到一边,说:“我们这个组长本事是有的,就是喜欢争功。她是领导嘛,你知道的!我有些烦她!” 慧嗔双眉一竖,当时就要发火,老马扯了他一把,说:“领导嘛都这个样子的,我以后还要在人家手底下做事呢,不好撕破脸皮。” 慧嗔强压怒火,说道:“放心吧,我让她进不了寺院,绝对不能让她干扰你破案!” 这时任秋玲跑到院子里,双手合什对慧嗔和尚说:“法师请节哀,智果大师修为精湛,必定往生极乐!” 慧嗔和尚还了一礼,本来智果死后他就觉得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疼,脑袋迷糊得很,听了任秋玲的话倒如一桶凉水当头浇下,顿时清醒了许多,心里也不由佩服,“果然是当官的,会说场面话儿。”再一看任秋玲手里提个微型摄影机,更增反感,不冷不热的说:“佛门把生死看得轻,谢过领导吉言。” 这时空中一声鹤鸣,却是梅望鹤骑鹤而来。他停在空中说:“哎呀!要不是看山大师通知我,我都不知道智果大师已经圆寂了!师侄莫怕,一切有我!” 慧嗔大师脖子一梗,冷冷的说:“我们方寸寺虽然穷困潦倒,倒也万事不求人。方寸寺的事情,还不劳外人操心!多谢了——”长长的道声谢,扭头对老马说:“我们走吧!” 梅望鹤被晾在空中,好半晌没有回过神来,“哎!我与智果大师数百年的交情,怎么就变外人了?”再一看,任秋玲、老马已经发动车子,慧嗔和尚坐进老马的车子里了。 “——有事叫我声啊!”梅望鹤眼巴巴的看着慧嗔。慧嗔“砰”的关上车门,算是回答。 任秋玲看慧嗔如此不通人情,倒也好笑。冲梅望鹤挥了挥手,发动车子朝东方开去。 车穿过宾江城,来到一座高山下。这山就是一座独峰,巍然耸立,气势不凡。山上林木青翠,鸟鸣婉转,清水潺潺,凉风习习。只是却没有车路通往山上,众人只能从山脚下车,步行上山。 上山的路掩在树林荒草之间,极为隐蔽。众人踩着数年没有打扫的枯枝败叶,沿路上山。不时脚下踩断一根枯枝,发出极清脆的“咔嚓”声,在幽静的山林间传得老远。 “这方寸寺看起来香火不旺啊?”任秋玲说。 慧嗔和尚解释道:“方寸寺虽然属于佛门净土宗,不过重视清修,香火什么的,我们是不求的。” 想到慧嗔和尚说的“万事不求人。”任秋玲忍不住挖苦说:“你们不求的东西多了!” 慧嗔和尚哈哈一笑,并不生气,反而非常自豪的样子。 第八节:半山亭 智果大师一直有预感,自己行将就木。但是他的预感说了太多次了,以至于方寸寺的弟子们都没把它当回事。昨天上午时分,数十年不进寺的看山大师突然跑到寺门前,说来看智果大师最后一面。慧嗔和尚率众弟子把他轰下山去,但是大家不放心,回到方丈室一看,智果大师已经倒下了。 大家都有感觉,这次师父是真的挺不住了。众弟子慌了,跪了一地,哭哭啼啼。这时四师弟慧慢和尚说:“师父,您圆寂之后,谁能继承您的衣钵?” 慧嗔和尚一下子怒了,吼道:“你这个没有良心的!师父侍我们如父亲一样,他病成这样子,你还惦记着寺庙主持的位子!你是人不?”骂得慧慢抬不起头来。 智果大师叹息一声,说道:“唉!莫要嗔,莫要嗔!前世也非假,今日也非真!人生诸般苦,须往根上寻!”这是佛门的偈子,一般认为它包含着深厚的人生哲理,也带着些预言的性质。 智果大师说了这段佛偈,双目一闭,就此圆寂。智果大师一死,方寸寺就乱了套了,连号称弟子中神通第一的慧嗔和尚也没了主意。 对智果大师遗体怎么处理,有两派意见:一是火化,身体本来就是副臭皮囊,浇了倒也干净,说不定还可以得些舍利什么的惠及后人;二是缸葬,有些佛门高僧死后,把尸体盘膝放在两口对扣的大缸中。经过三年后开缸,如果肉身不毁,那就可以做成肉身金佛。 慧嗔和尚说到这里,任秋玲插了句话儿,“怎么?方寸寺就没有死过人吗?按照惯例处理就行了嘛。” 慧嗔和尚得意的一笑,“方寸寺弟子极少,不过几百年来倒还真没有死过人,也就没有先例。” 只说两派争了许久,最后三师弟慧痴一语定乾坤:“师父死了那么久了,肉身都僵了,真要坐缸,一定得用力把他的关节掰弯,对肉身也是一种伤害,你们忍心吗?” 当夜无话,今天早上,众弟子集体了柴火,去方丈室里搬师父的法体准备火化。这才发现智果大师的遗体不见了。寺里僧人大哗,再次乱做一团。慧嗔怒了,强行用神通把所有的僧人镇住,然后派慧痴和尚通知李明博,让李明博通过特事处的关系查找遗体。 然后他自己就跑到任园来找邹衍了。 慧嗔口才不好,这么点案情就介绍了大半天。这时大家已经来到半山腰,众人除慧嗔、邹衍两人之外的都累得半死。 任秋玲抬眼看着前面山峰上、绿树掩映间有一方金黄色的房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惊喜的叫道:“咦?我们到了?” 慧嗔说:“那是半山亭,要到山上还早呢。不过大家可以到半山亭里喝些茶——那亭子就是看山和尚开的,他是富贵场中来的人,喜欢钱!哼!”语气之中,对看山和尚多有不敬之意。 众人又累又渴,听到有茶喝无不精神一振,加快脚步跑向半山亭。 还没到亭里,就看大红色亭柱上用墨写了副对联,“一碗茶兼济天下;半炉香独善其身。”这时正渴得利害,也不深思其中的哲理了,一个个的喊,“有茶没有?来一碗!” 看山和尚长得瘦小干巴,看到生意上门,喜笑颜开,“有茶有茶,今年的新茶!好着咧!”一边热情的招呼,一边忙着给众人倒茶,倒真是一副生意人的样子。 众人大口大口的喝着茶,连呼“好舒服!好茶!” 任秋玲到底是女生,细细的抿一口茶,这才叹道:“真是好茶啊!”那茶入口苦中带甜,香透脾胃,只一口就让人疲劳顿消,神清气爽。只是装茶的碗却不那么讲究,就是山民盛饭用的粗瓷碗。 慧嗔和尚讨厌看山和尚,顺带着连他的茶也讨厌起来,远远的站在一边,似乎连味儿都不愿闻到的样子。 喝过茶之后,老马问道:“这茶多少钱?” 看山和尚说:“就看你诚不诚心了!诚心要给,给个五十一百的也行!不诚心给,一分不拿也行!”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指敲着身边的功德箱。 任秋玲微微一愣,这看山和尚不简单啊!他虽然只是随便那么一说,就用到了心理学的双重束缚技巧——这个技巧其实是语言应用方便的,就是你讲的任何一句话,都不能用简单的“是”或者“否”来回答。比如说:“你到底还不还我的钱?”就不如:“你打算什么时候还我的钱?” 还有,看山和尚说话时轻敲功德箱的动作,是更高级的心理学技巧,称为“强制选择”。很少有人会记住到别人讲话时的动作,但是那些动作却可以直接作用于潜意识,替别人做出选择,而且别人还以为那是自己的选择——如果不懂心理学,就完全不会察觉。 老马他们都面露难色,就这么几碗茶,要收个十把块钱还比较符合他们的心理价位,真收个五十一百的,那就有些过分了。 任秋玲再抿一口茶,说道:“这样的茶,一百块钱一碗都算便宜了。”老马他们都觉得组长肯定犯傻了,哪有一百块钱一碗的茶啊? 邹衍看任秋玲在掏钱包,立即大男子主义上身,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团邹巴巴的百元钞,“我来吧!” 看山大师看向任秋玲,眼中精光一闪,说:“要不,我再给你算个命?” “走了走了!”慧嗔和尚不耐烦的叫道:“太阳好毒啊!” 看山大师只是一笑,也不生气。 一行人再向山上行去。 邹衍本来会飞,今天也跟着大家步行,任秋玲猜想邹衍对智果大师是很尊重的,所以才会如此。 好不容易上得山来,只见一座小庙,寺门上连漆都掉光了,露出灰色的木质来。光用看的,就知道这门也腐朽了,估计用指甲都能抠下木头。寺门半掩,院里阴沉沉的,倒也看不到什么。 “男施主请进小庙,女施主请留步,本庙规矩,不许女客进庙!”慧嗔和尚拖长声音说。 任秋玲前后左右一看,哈,只有自己一个女施主,“哎!你们怎么还搞男尊女卑那一套啊,好封建!” 邹衍回头说:“算了,智果刚死,尊重一下他的规矩吧!” 任秋玲低声说:“谁稀罕进这个破庙啊!外面阳光好得很,我就喜欢呆在外面。”人人都听出她有些委屈,却因为邹衍的关系没有翻脸,真是难得。 邹衍不好说什么,带着大家向庙门走去。 任秋玲眼巴巴的看着大伙进了庙门,心里想说:“邹衍,我就是要你明白,在心爱的男生面前,我也可以是个听话的乖乖女。”看黑皮落在后头,又想起什么来,叫道:“黑皮,把这摄影机拿去,我要看老马破案的过程。” 老马要拒绝呢,黑皮已经接过摄影机,一言不发的进了庙。 跟知守观不同,方寸寺极小而且穷,很多房屋都破破烂烂的。合寺僧人加起来也不过二十来人,如果不是见识过慧嗔的本事,老马只会以为这就是一间破庙。 第一案发现场当然是方丈室,这里没有一般现场的凌乱,相反的整洁得有些过分:被褥整整齐齐的叠在床上,床头柜上摆着一本打开的经书,墙上还挂着一串洁白的念珠——智果大师也就这些家当了,看不出什么来。 “这个被子叠得有些特别啊!”老马问道。 全寺的僧人都挤在方丈室门前,来看老马破案呢。听老马一问,立即有僧人回答说:“把被子叠三折,是师父生前的习惯。” 老马又问了下,当时大家发现智果大师的遗体不见时,方丈室里就是现在看到的样子。 “智果大师可能没死。”这个念头确实在老马的脑子里转了一圈。以智果大师的修为,要装死也很简单。 但是很快老马自己就把这个猜测给否定了:如果智果出于某种特别的原因要装死,他肯定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是装死的,不会在假死后把方丈室布置成自己平常的样子。 “这个犯罪现场经过了伪装,”老马说出自己的推理结论,“犯罪的目的就是想让我们误以为智果大师没有死。” 方寸寺的众多高僧一时间都愣了,半信半疑的看着老马。 老马再次说出他的另一个推理结论:“那个罪犯,其实就在我们中间。” 僧人们一时间鸦雀无声,看得出他们被老马镇住了。 第八章:半山亭 智果大师一直有预感,自己行将就木。但是他的预感说了太多次了,以至于方寸寺的弟子们都没把它当回事。昨天上午时分,数十年不进寺的看山大师突然跑到寺门前,说来看智果大师最后一面。慧嗔和尚率众弟子把他轰下山去,但是大家不放心,回到方丈室一看,智果大师已经倒下了。 大家都有感觉,这次师父是真的挺不住了。众弟子慌了,跪了一地,哭哭啼啼。这时四师弟慧慢和尚说:“师父,您圆寂之后,谁能继承您的衣钵?” 慧嗔和尚一下子怒了,吼道:“你这个没有良心的!师父侍我们如父亲一样,他病成这样子,你还惦记着寺庙主持的位子!你是人不?”骂得慧慢抬不起头来。 智果大师叹息一声,说道:“唉!莫要嗔,莫要嗔!前世也非假,今日也非真!人生诸般苦,须往根上寻!”这是佛门的偈子,一般认为它包含着深厚的人生哲理,也带着些预言的性质。 智果大师说了这段佛偈,双目一闭,就此圆寂。智果大师一死,方寸寺就乱了套了,连号称弟子中神通第一的慧嗔和尚也没了主意。 对智果大师遗体怎么处理,有两派意见:一是火化,身体本来就是副臭皮囊,浇了倒也干净,说不定还可以得些舍利什么的惠及后人;二是缸葬,有些佛门高僧死后,把尸体盘膝放在两口对扣的大缸中。经过三年后开缸,如果肉身不毁,那就可以做成肉身金佛。 慧嗔和尚说到这里,任秋玲插了句话儿,“怎么?方寸寺就没有死过人吗?按照惯例处理就行了嘛。” 慧嗔和尚得意的一笑,“方寸寺弟子极少,不过几百年来倒还真没有死过人,也就没有先例。” 只说两派争了许久,最后三师弟慧痴一语定乾坤:“师父死了那么久了,肉身都僵了,真要坐缸,一定得用力把他的关节掰弯,对肉身也是一种伤害,你们忍心吗?” 当夜无话,今天早上,众弟子集体了柴火,去方丈室里搬师父的法体准备火化。这才发现智果大师的遗体不见了。寺里僧人大哗,再次乱做一团。慧嗔怒了,强行用神通把所有的僧人镇住,然后派慧痴和尚通知李明博,让李明博通过特事处的关系查找遗体。 然后他自己就跑到任园来找邹衍了。 慧嗔口才不好,这么点案情就介绍了大半天。这时大家已经来到半山腰,众人除慧嗔、邹衍两人之外的都累得半死。 任秋玲抬眼看着前面山峰上、绿树掩映间有一方金黄色的房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惊喜的叫道:“咦?我们到了?” 慧嗔说:“那是半山亭,要到山上还早呢。不过大家可以到半山亭里喝些茶——那亭子就是看山和尚开的,他是富贵场中来的人,喜欢钱!哼!”语气之中,对看山和尚多有不敬之意。 众人又累又渴,听到有茶喝无不精神一振,加快脚步跑向半山亭。 还没到亭里,就看大红色亭柱上用墨写了副对联,“一碗茶兼济天下;半炉香独善其身。”这时正渴得利害,也不深思其中的哲理了,一个个的喊,“有茶没有?来一碗!” 看山和尚长得瘦小干巴,看到生意上门,喜笑颜开,“有茶有茶,今年的新茶!好着咧!”一边热情的招呼,一边忙着给众人倒茶,倒真是一副生意人的样子。 众人大口大口的喝着茶,连呼“好舒服!好茶!” 任秋玲到底是女生,细细的抿一口茶,这才叹道:“真是好茶啊!”那茶入口苦中带甜,香透脾胃,只一口就让人疲劳顿消,神清气爽。只是装茶的碗却不那么讲究,就是山民盛饭用的粗瓷碗。 慧嗔和尚讨厌看山和尚,顺带着连他的茶也讨厌起来,远远的站在一边,似乎连味儿都不愿闻到的样子。 喝过茶之后,老马问道:“这茶多少钱?” 看山和尚说:“就看你诚不诚心了!诚心要给,给个五十一百的也行!不诚心给,一分不拿也行!”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指敲着身边的功德箱。 任秋玲微微一愣,这看山和尚不简单啊!他虽然只是随便那么一说,就用到了心理学的双重束缚技巧——这个技巧其实是语言应用方便的,就是你讲的任何一句话,都不能用简单的“是”或者“否”来回答。比如说:“你到底还不还我的钱?”就不如:“你打算什么时候还我的钱?” 还有,看山和尚说话时轻敲功德箱的动作,是更高级的心理学技巧,称为“强制选择”。很少有人会记住到别人讲话时的动作,但是那些动作却可以直接作用于潜意识,替别人做出选择,而且别人还以为那是自己的选择——如果不懂心理学,就完全不会察觉。 老马他们都面露难色,就这么几碗茶,要收个十把块钱还比较符合他们的心理价位,真收个五十一百的,那就有些过分了。 任秋玲再抿一口茶,说道:“这样的茶,一百块钱一碗都算便宜了。”老马他们都觉得组长肯定犯傻了,哪有一百块钱一碗的茶啊? 邹衍看任秋玲在掏钱包,立即大男子主义上身,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团邹巴巴的百元钞,“我来吧!” 看山大师看向任秋玲,眼中精光一闪,说:“要不,我再给你算个命?” “走了走了!”慧嗔和尚不耐烦的叫道:“太阳好毒啊!” 看山大师只是一笑,也不生气。 一行人再向山上行去。 邹衍本来会飞,今天也跟着大家步行,任秋玲猜想邹衍对智果大师是很尊重的,所以才会如此。 好不容易上得山来,只见一座小庙,寺门上连漆都掉光了,露出灰色的木质来。光用看的,就知道这门也腐朽了,估计用指甲都能抠下木头。寺门半掩,院里阴沉沉的,倒也看不到什么。 “男施主请进小庙,女施主请留步,本庙规矩,不许女客进庙!”慧嗔和尚拖长声音说。 任秋玲前后左右一看,哈,只有自己一个女施主,“哎!你们怎么还搞男尊女卑那一套啊,好封建!” 邹衍回头说:“算了,智果刚死,尊重一下他的规矩吧!” 任秋玲低声说:“谁稀罕进这个破庙啊!外面阳光好得很,我就喜欢呆在外面。”人人都听出她有些委屈,却因为邹衍的关系没有翻脸,真是难得。 邹衍不好说什么,带着大家向庙门走去。 任秋玲眼巴巴的看着大伙进了庙门,心里想说:“邹衍,我就是要你明白,在心爱的男生面前,我也可以是个听话的乖乖女。”看黑皮落在后头,又想起什么来,叫道:“黑皮,把这摄影机拿去,我要看老马破案的过程。” 老马要拒绝呢,黑皮已经接过摄影机,一言不发的进了庙。 跟知守观不同,方寸寺极小而且穷,很多房屋都破破烂烂的。合寺僧人加起来也不过二十来人,如果不是见识过慧嗔的本事,老马只会以为这就是一间破庙。 第一案发现场当然是方丈室,这里没有一般现场的凌乱,相反的整洁得有些过分:被褥整整齐齐的叠在床上,床头柜上摆着一本打开的经书,墙上还挂着一串洁白的念珠——智果大师也就这些家当了,看不出什么来。 “这个被子叠得有些特别啊!”老马问道。 全寺的僧人都挤在方丈室门前,来看老马破案呢。听老马一问,立即有僧人回答说:“把被子叠三折,是师父生前的习惯。” 老马又问了下,当时大家发现智果大师的遗体不见时,方丈室里就是现在看到的样子。 “智果大师可能没死。”这个念头确实在老马的脑子里转了一圈。以智果大师的修为,要装死也很简单。 但是很快老马自己就把这个猜测给否定了:如果智果出于某种特别的原因要装死,他肯定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是装死的,不会在假死后把方丈室布置成自己平常的样子。 “这个犯罪现场经过了伪装,”老马说出自己的推理结论,“犯罪的目的就是想让我们误以为智果大师没有死。” 方寸寺的众多高僧一时间都愣了,半信半疑的看着老马。 老马再次说出他的另一个推理结论:“那个罪犯,其实就在我们中间。” 僧人们一时间鸦雀无声,看得出他们被老马镇住了。 第九章:人生五迷 老马的推理过程很简单:方寸寺所在的位置很偏僻,平时少有人来,谁会爬半天的山偷一具尸体?寺里的僧人有神通,哪个敢在方寸寺偷东西——更别说偷具尸体了。罪犯在偷走智果大师的尸体之后,把房间布置成大师生前的样子,说明他很熟悉大师的起居习惯。这些都可以说明,是内贼做的案。 这一番分析有理有据,听得慧嗔和尚连连点头,“那你看看我们当中,哪个才是那个贼?” 老马摇头说:“刑侦是个技术活儿,我们不搞拍脑袋破案那一套。小玉、黑皮,开工!” 老马他们对现场进行了指纹的采集,不过方丈室里的指纹比较乱,只一会儿功夫就采集到至少十个人的指纹。老马表面上装做很镇定的样子,但是内心有些慌了。 慧嗔和尚他们几十双眼睛饶有兴趣的盯着老马破案,更让老马紧张。 任秋玲坐在庙门外的大树下,看了会儿阳光,只觉得昏昏欲睡。突然听到身后脚步声响,扭头一看,却是看山和尚慢慢的踱上山来。 任秋玲起身行礼说:“看山大师好!” 看山和尚微笑着问:“你也进不去?” 任秋玲叹息一声。 看山和尚望着庙门,摇头说:“一个笨师父,教出帮蠢徒弟——方寸寺被弄到今天这个地步,都是智果大师的错!”言语之中,对智果大师没有丝毫的敬意。 任秋玲虽然对佛门的恩怨没什么兴趣,但是有人陪着说话儿,总比自己一个人研究阳光要好得多,问道:“怎么您对智果大师很有意见啊?” 看山和尚盘膝坐到树荫里,说:“当年我跟智果大师是修行上面的朋友,为了有个修行的地方,一起创建了方寸寺。但是后来我发现了问题:智果大师修的是出世法,我修的是入世法。他喜欢清修,而我喜欢从人生百态中领悟佛法。” 任秋玲也不懂什么“出世法”“入世法”,只能“嗯嗯哦哦”的答应着。 看山和尚说:“我跟他吵了很多次,也打过几架。他险胜一招,把我赶出寺来。于是我就在半山亭卖茶为生,冷眼看着方寸寺渐渐衰落。” 任秋玲肃然起敬,看山大师居然有和智果大师相当的神通,真是让人想不到。 看山和尚数着手指头,“智果大师的五大弟子,慧嗔、慧慢、慧疑——全都不中用,其余两个倒有些本事,可惜可惜——”长叹一声,突然呤道:“慧眼看去如明镜,因缘早有天注定;万般辛苦都是空,且修且行且长呤。” 任秋玲听不懂这诗的含义,但是觉得看山和尚说着说着话儿突然呤起诗来,倒和现代人非常不一样,可能也是从宋朝带来的习惯吧! 却说庙里,老马他们把指纹采集得差不多了,想了个招儿,说:“这些指纹我们要带回去检验,现在不好说结论。” 慧嗔和尚挡在门口,说:“别走啊!我不管你装神弄鬼的搞什么,我只要那个贼!你把他指出来,我就放你走!” 老马也有些生气:“哎!我这个是鉴证科学,不是装神弄鬼!破案哪有那么快的?你当我是任秋玲啊?”任秋玲破案倒是非常快,好象没有什么案子能够难得倒她。 慧嗔和尚说:“任秋玲,就是你们那个领导?她原来有真本事,那我就找她。” 老马最不服气的就是任秋玲,不由说:“她那套我也懂!有什么啊!我这就给你找出罪犯来!” 众和尚静了。 真是人急智生,老马暗想:“这寺里只有二十来号和尚,罪犯就藏身在其中。真要找出他来,也未必有多么的困难。”开口问道:“庙里有慧慢和尚吧?” 一个僧人越过众人,傲然开口说:“然也!正是山人!” 老马点点头,说:“庙里有慧痴和尚吧?” 又一个肥大僧人手拿本经书,口称:“阿弥托佛!”走到慧慢身边,点头说:“我就是!” 老马点点头,说:“可以肯定谁是罪犯了!” 寺里众僧都望向慧慢慧痴,猜想哪个会偷走智果大师的遗体。他两个也同样疑惑的互相看着,似乎都在怀疑对方。 老马猛吼道:“慧贪和尚!就是你偷了智果大师的遗体!出来吧!” 佛门讲人生五迷,分别是贪嗔痴慢疑,方寸寺里既然有慧嗔慧痴慧慢慧疑,那么一定有慧贪。慧嗔脾气大,那么慧贪应该比较贪心。老马自认为这番推理天衣无缝,不禁得意的看向众僧。 寺里众僧静了,一个个脸上都有些嘲讽的神色。 慧痴和尚说:“探长,大师兄他绝对不会偷走师父的遗体,寺里僧人都可以保证这一点。” 老马冷笑一声,“这可说不准!” 慧嗔和尚伸手拉着老马,“我让你见见大师兄!”老马被这威猛和尚一握住手腕,竟然半边身体都麻了,暗暗心惊:“这和尚好大的力气!”要知道老马是特种部队出来,也练过,但是在慧嗔和尚的手中,竟然如婴儿一般没有半点反抗之力。 慧嗔和尚将老马拖到佛堂旁边的一间小屋子前,叫声:“大师兄!我带人来看你了。”推门进去,屋里空空荡荡,并没有半个人影。 慧嗔和尚并不言语,直接拉着老马走向屋角的铁皮柜子,那柜子只有五十公分大小,藏个人那是不可能,藏个人头倒刚刚好。 慧嗔和尚将老马拖到铁皮柜子前,又说:“大师兄,得罪了!”伸手要拉开铁皮柜子,老马说:“不用看了,原来慧贪大师早已经圆寂了,得罪得罪!” 慧嗔怒道:“胡说八道!我大师兄活得好好的,没有死!”拉开柜门。 老马暗想:“什么样的和尚可以住在这么小的铁皮柜子里?”好奇心驱使下,低头向柜中一看,只见那里面另有天地。 铁皮柜子中,却也有廊柱,也有香炉,也有佛像,像是个佛堂的样子。一只金毛的黄鼠狼跪在佛像前,做着礼拜的样子,听到人来,回头叫了声:“吱!” “这就是慧贪和尚?”老马问。 慧嗔双手合什说:“我大师兄怕猫,不得不如此!”对着黄鼠狼大师兄鞠了一躬,关上铁皮柜子说:“大师兄才真正是方外之人,对人世间的繁华富贵根本不会动心,他不会偷师父的遗体的!就真想偷,他也扛不动不是?” 老马点头说:“原来如此!偷盗尸体的案子,最常发生的国家是埃及,大多这类案子都是为了钱财。不过慧贪大师当然不喜欢钱财,可以排除他了。”慧贪大师不爱财,可能爱鸡肉。 慧嗔想了想,突然说:“原来是为了财!我知道是谁干的了!”大步向外走去。 老马他们跟着就追。 慧嗔和尚大步出了庙门,见看山大师正和任秋玲说话呢,不怒反喜:“哈哈,原来你在这里,倒省了我不少功夫!”右手怒张,身形如电一般一掌当胸拍向看山大师。 看山大师微一低头,不闪不避,任由慧嗔一掌拍来。轰然巨响中,两个和尚的身形胶着在一起,慧嗔和尚右手印在看山大师前胸。 光听那声响,倒像是十几分手炸药爆炸似的,再看两个和尚一动不动,又像是雷声大雨点小的样子,好象都没有什么事儿。 就听“格格格”声响不断,无数条蛛网似的裂纹从看山大师的脚下呈辐射状向四周延伸,直伸到庙门前那株大树根下。大树剧烈的摇晃起来,技叶纷纷掉落。 任秋玲哪会想到慧嗔是个暴脾气,什么也不说就动手了,吓得傻了,竟然不知道闪避! 邹衍急忙飞来抱她离开,将她带到庙门前。 枝叶纷飞间,慧嗔和尚吼道:“原来你还有些神通!再吃我一掌!吼!”暴吼声中,左手金光一闪,又是一掌拍向看山大师。 看山大师轻拂僧袖,慧嗔和尚有如柳絮一般被袖风吹得倒退三米,还稳不住身形,在原地如陀螺一般滴溜溜转了十来圈,这才化去了看山大师一袖之力,惊得呆了,说:“原来你这么有本事!” 看山大师摇头叹息,好象慧嗔的表现很让他失望的样子,说:“先说清楚了再打!你说,为什么打我?” 慧嗔想了想,说:“老马探长说了,偷尸体就是为了钱财!这山上除了你,还有谁更爱钱?哼!” 看山大师仰头看天,“哦,爱钱就会偷尸体?天底下爱钱的人多了去了,怎么不见那些人都去偷尸体啊?” “格格”声连响不断间,那株庙门前的大树寸寸断裂,木屑飘到看山大师身边,好象撞到一个无形的罩子一样自动弹开。只一会儿功夫,那树就散落成一地的木屑!慧嗔一掌之力固然惊人,看山大师的护体神功更胜一筹! 慧嗔和尚没有话说,怒视老马。 老马当真下不来台了,对任秋玲说:“组长!我把前期工作都做了,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慧嗔无语,弄半天老马就是做做前期工作,真破案还得看任秋玲的。那他先前还吹得那么厉害! 第十章:车渠念珠 黑皮将摄影机递给任秋玲,任秋玲坐认真的看着老马破案的影像——这一瞬间,整个方寸寺都静了。 其时阳光正好,山风徐来。邹衍站在任秋玲的左手两步远,痴痴的看着任秋玲。任秋玲脸蛋红朴朴的,一缕卷发因汗粘在额头上。她的眼中闪着一地的阳光,长发在微风里轻轻飘扬。 邹衍伸出手,想帮她理顺额头的卷发,手还没有触及她的头,就硬生生的刹住。邹衍收回手,眼里的悲伤更加浓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宿命里挣扎,哪怕修真者也不例外——我不能爱上她,绝对不能。因为,她就是我的宿命。”他这么想着,扭头走进阴沉沉的方寸寺里。 任秋玲装作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当邹衍伸手过来时,她感受到了他手上的温度,还有他略显紧张的呼吸——她故意装出什么也没有感觉的样子,好让他可以触及自己的长发。 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任秋玲期待的那一刻没有来临。邹衍猛地缩手,逃也似的飞进了寺院。任秋玲只觉得自己的心空落落的,隐隐透着一丝疼痛。 “用心理学破案其实很简单,”她把注意力转移到案子上来,分散注意力是对抗悲伤的好方法,“从现场遗留的痕迹,走进罪犯的心中,明白他的所思所想,你就能知道他大致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说得倒简单!”老马习惯性的顶嘴,“你倒是走走看啊!”慧嗔和尚瞪了老马一眼,后者立即闭嘴。 老马暗叹:“这和尚也是势利眼,刚才还对我万分尊敬呢,现在就变成这付嘴脸!”话说回来了,如果老马能破案,估计慧嗔对他也恭敬有加。 任秋玲不想老马太难堪,提示说:“我们看看相似的案例:某个冬天,在公园的避风处发现一具孩子的尸体,被包裹在保暖的毯子里,用树叶仔细的掩盖着,请问凶手是?” 老马脱口答道:“是孩子的妈!这个案例我们培训时讲过,发生在美国。那孩子的母亲离婚后找了个男朋友,但是她的男朋友明确表示,他不喜欢那个小孩。单身的母亲想要幸福,只能杀了孩子——除了母亲,谁会关心一具孩子的尸体冷不冷,会不会被风吹到?所以警方很快就破了案。” 任秋玲有些失望,老马背得出案例的许多细节,却没法子把它和现在的案子联系起来,就跟那些考试很厉害的学生在生活中很低能一样,虽然很不合情理,却又是人生的常态。 她再次启发说:“在某个菜地里发现了一具女尸,身上未着寸缕,但是在私密部位却放着一块菜叶,请问凶手是?” 老马脱口便答:“是那妇女的公公,她作风不正派,公公杀了她,但是却想为她保留一丝尊严——这案子就发生在宾江。不过,它跟今天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任秋玲万分郁闷,如果明白简单的道理,老马竟然会想不到。正想着再举个什么案例时,突然温小玉说话了:“有一个案子,也发生在宾江:一个孩子过马路时被车撞死了,父母接受不了孩子死亡的事实,把房间布置成孩子生前的样子。他们幻想着,这是一个梦。某天自己睁开眼,一打开孩子的房门,孩子就会出现在房里吃惊的回头看着他们——” 老马万分震惊,他抬起头来盯着温小玉。温小玉却看着天空发起呆来——老马猜出来了,温小玉说的那个案例,一定与他的亲人有关。 “阿弥托佛!”慧疑和尚长宣佛号,说道:“虽然贫僧不懂破案,但是你们举的三件案子,件件关乎亲情。贫僧猜想,方丈室里的布置,表示了这个案子与亲情有关,是否如此?” 任秋玲赞许的说:“法师好聪明,一下就明白了此案最关键的环节。” 慧疑和尚摇头说:“非也非也,看似明白,其实糊涂,这中间的分别天差地远。”说完摇摇头,似乎为自己的智商感到惋惜。 “既然这位女士是个明白人,我们不如就请女士为我们解开这个谜题,到底是谁布置了方丈室,他又为什么会偷走师父的遗体?”慧慢和尚说。 慧疑再次大摇其头,“非也非也,偷走遗体的未必会布置方丈室,两者的分别还是挺大的。” 慧痴和尚手捧佛经,说:“看不破时,一个谜题化万千;看得破时,万千谜题归于一。不是题迷,而是心迷——还请女士为我们解惑!”说着合什鞠躬。 任秋玲听不太懂这些和尚们讲话,只觉得面对的就是一帮老学究!只有慧嗔和尚最可爱,不搞这些弯弯绕。她把慧嗔和尚请到一边,说:“要想破案,必须如此如此,还望大师同意!” 慧嗔和尚面露难色,仔细想了好一会儿,这才说:“中!一切有我,你尽管去做!”原来慧嗔和尚虽然在方寸寺中是二师兄,但是大师兄慧贪是个小黄仙,这个主慧嗔做得。 慧疑和尚远远看着任秋玲与二师兄商量,叹息一声说:“这案子涉及亲情,要说师父最亲近的人,无非是贪嗔痴慢疑五大弟子。慧贪的嫌疑已经被排除了,看女探长的表现,明显也没有把慧嗔当成嫌疑人——不知道是我们痴慢疑中的哪一个做下了这等行径,真是让人想不到啊!” 慧慢傲然说:“哼,那样的事情我还不屑做!难道是——”看向慧痴。 慧痴笑道:“休得胡思乱想!师父对深字辈的弟子也是爱护有加,未必就是五大弟子。” 另一个年青些的弟子赶紧说:“就是就是,师祖对年青弟子也是很爱护的。”他正是深字辈的弟子。 任秋玲与慧嗔商量好,却向庙门走来。刚到庙门口呢,她却突然停住了,说道:“哎呀,我差点忘了,方寸寺不准女施主进庙的——规矩可不能坏了,这可怎么破案啊?” 慧慢和尚大声骂起来,“这是哪个不懂事的乱嚼舌根呢?方寸寺从来没有这样的规矩!”他哪里晓得,那个乱嚼舌根的就是二师兄慧嗔? 慧嗔和尚一下涨红了脸,讷讷的说:“就是就是,别听人胡说,探长请进!”弯腰做了个“请”的动作。 其实任秋玲早就知道慧嗔在撒谎,这会儿如此说,就是想逗逗老实和尚。看慧嗔红着脸不敢承认,心里觉得有趣,一边笑一边向庙里走去。 才到方丈室门口,任秋玲突然说道:“哎呀!刚才晒太阳晒得浑身都软了!”两手拉住方丈室的门口,身体弯成“s”型。严肃古朴的方丈室一下子透出无限妩媚,无限风情。 众和尚目瞪口呆,一个年青弟子叹息说,“佛经说得对!红粉骷髅,威力无穷。阿弥托佛!”借着佛号声抵抗住诱惑。 “咚!”的一声响,从院里的大树上传来。邹衍在大树上打坐呢,看到任秋玲在寺院里做出这样的动作,只觉得丢脸死了,气得给了自己脑袋一拳——修真者也会疼,这一拳当然没有用尽全力,不然他准会把自己揍晕喽。 任秋玲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她在心里一笑,一边走进方丈室一边戴上手套,随手拿起床头柜上那本摆放得很正式的佛经,说:“我相信那个布置方丈室的人,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佛经摆放到智果大师随手能拿到的位置。” 慧嗔和尚脸色一变,似乎明白了什么。其他和尚面色凝重,似乎猜到任秋玲一举一动都是为了破案了。 “我知道是谁干的了!”老马叹息说:“细节就摆在眼前,当时我只要多想一点,就马上可以破案!可惜可惜!” 任秋玲也在心里为老马叹息,如果老马少花点心思在权术上,多用点心思梳理一下现场的细节,这案子也轮不到自己来破。 “是谁?”温小玉问老马。老马只是叹息,却不说话——他在心里依然打了个小九九,想看任秋玲怎么揪出这个嫌犯。 任秋玲接下来做的事情,又让现场的每一个人大跌眼镜:她解开衣领上的纽扣,叫着:“热得我这身汗啊!”把那本《无量寿经》对着自己的颈窝轻扇。方丈室里香风四溢,慧嗔不自在的轻咳了声。 其他和尚也受不了这股香风,全都咳起来。“咳!”“咳!”“咳哼!”好象方寸寺的和尚集体得了感冒一样。 在中国文化里,轻咳声有“提醒某人注意”的意思。任秋玲当然明白这一点,但她想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向众人扫了一眼,这才放下佛经,走向墙上挂着的那串车渠的念珠。 任秋玲伸手取下念珠,说道:“想必这串念珠极为重要,因为我推测那个嫌犯进到方丈室后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恭恭敬敬的把佛珠挂到了墙上。” 方寸寺众僧齐宣佛号,“阿弥托佛!”本来大家对那个嫌犯盗走智果大师遗体,还布置了疑阵迷惑众人非常愤恨。但是任秋玲一一讲来,他们竟然有些理解那个嫌犯了——他对智果大师是尊重的,会那么干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 任秋玲接下来做的事情又让方寸寺众僧大惑不解,她一边把玩念珠一边赞叹着:“车渠是佛门七宝之一,钻石的硬度为十,车渠的白度为十。这天然的车渠,自然生有金丝纹理,如今已经非常少见了!”一边说着,一边就要把念珠往自己的头上套。 “住手!”一声大吼,震得方丈室里房顶的尘土纷纷掉落。 众僧心里一震,纷纷看向那个大吼的人——正是慧嗔大师。 任秋玲也非常惊讶,自己和慧嗔大师商量过,“如果要破案,必须如此行!”他也答应了,怎么突然就翻脸了? 第十一章:大力金刚掌 任秋玲正要把念珠往自己的脖子上套,慧嗔和尚突然大吼一声:“住手!”任秋玲疑惑的看着慧嗔和尚,后者也想起自己答应过任秋玲,不由一下子脸涨得通红,说:“这串念珠非常重要,我们见到念珠,有如见到师尊一般。你要引出嫌犯,会做些出格的事情,我也同意了!就是你要在方丈室里拉屎我都同意。只有这串念珠例外——它代表着方寸寺的传承!”一边说着,一边强行从任秋玲手里抢过念珠,把它依然挂到墙上。 “阿弥托佛!”众僧齐宣佛号,一起对着念珠合什鞠躬——正是睹物思人,这一礼是行给智果大师的。但是同时他们也明白了,原来任秋玲做了这么多出格的事情,就是为了让那个嫌犯自己暴露而做的表演。慧嗔和尚是老实人,一下子说了出来,自己都明白了,那个嫌犯岂有不明白的道理?不知道任秋玲还有什么手段,可以让那个嫌犯自己跳出来。 老马嘴角含笑。他也明白了任秋玲古怪的作为是一种叫做“犯罪前置”的手段,利用嫌犯做贼心虚的心理,用夸张的方式展现证物,引起嫌犯不一样的表现。嫌犯越想着“怎么才能不让人怀疑我?”他就越容易暴露。 不过慧嗔和尚一语道破任秋玲的计策,想来任秋玲也黔驴技穷了,还能有什么作为? 任秋玲也在心里埋怨慧嗔和尚,但是案子还得破,不能因为和尚不懂配合就不破案了。她走向那张被子叠了三折的床,说道:“嫌犯做的第三件事情,就是把床重新铺平,并且按照智果大师生前的习惯,将被子叠成三折的长条形。”她坐在床上再次伸个懒腰,“爬了这么久的山,天气又这么好,我也累了。慧嗔大师答应过我可以做些出格的事情,现在我就想在这床上睡一觉。大家都出去,我要睡了!”说着话就往床上躺。 按慧嗔的说法,任秋玲可以在方丈室里拉屎。现在人家只是要休息,也算是正常的要求。众和尚以为戏已经看完了,任秋玲要便点小性子,借机思考下一步的行动,那还有什么戏看?众僧准备散去。 慧嗔被任秋玲拿话堵死了嘴,只得说:“那个倒也行,女施主请休息吧!”他的语气很勉强,但是人还是往室外退去。其实他还想交待几句,比如说不能动念珠什么的。只是这和尚平时很少跟女生打交道,看任秋玲坐在床上的样子就脸热心跳,什么话儿也说不出来,赶紧往外逃。 “好了好了!”突然一僧高声说:“女施主不要再演戏了!”那和尚合上手中的佛经,说:“是我干的!女施主请起来吧!” 众僧纷纷从那和尚身边退开——这是出于厌恶,想和自己厌恶的东西保持距离。 任秋玲微笑说:“早就猜到是你了!慧痴和尚。” 那自己站出来的和尚正是慧痴。 老马也默默点头,从任秋玲点明了嫌犯进入方丈室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把佛经放到床头柜上开始,他就知道嫌犯是慧痴了。 嫌犯做的几件事情,件件都有自己的含义:第一件,是摆放佛经。说明了这个和尚自己非常喜欢读书,觉得读书是最重要的事情。通常人们会以为天底下与自己相似的人非常多,这叫投射心理。这个嫌犯自己喜欢看书,所以以为智果大师也最喜欢看书,才会第一件事情就是摆放佛经。 第二件,是挂念珠。这串念珠代表着方寸寺的传承,对那个和尚来说,也就代表着师门。他把念珠好好的挂到墙上,肯定有合什鞠躬的动作,表达了他对师门的尊重。 第三件,是为智果大师铺床叠加被,这是一种私人感情的体现。 如果当时老马不误判作案动机是贪婪,那么破案的人应该是他!同时,老马也为自己叹息,他一生清贫,哪里认得车渠这种宝贝,只晓得是一串洁白的念珠。如果他稍微有一点奢侈品的概念,这个案子也轮不到任秋玲来破。 再反观任秋玲,她虽然现在也是工薪族,但是毕竟曾经富贵过,会认得车渠也很正常。 “原来是你!”一声怒吼打断了老马的思维,慧嗔和尚大吼声中,右手金光大炽,手上皮肤瞬间变得金光灿然,右手好象是纯金铸成的一般——事实上不用神通,涂点金漆也能达到相似的效果。 “大力金刚掌!”方寸寺众僧虽然知道慧嗔在五大弟子中号称神通第一,但是亲眼见到他施展神通的人却少之又少,能够认得他的神通的,那也只是五大弟子了。慧疑喊出慧嗔的神通,少不得瞭了众僧一眼,一种优越感油然而生。 只是慧疑只是认得,人家慧嗔却是用得。 方寸寺的僧人,大多修持《无量寿经》。只有慧嗔例外,他的神通,大多习自《金刚经》。这大力金刚掌,也是从《金刚经》里化出来的神通,使用者无坚不摧,力大无穷。嵩山少林寺里面也有叫同样名字的功夫,却只是普通武学,算不得神通。 慧嗔一声怒吼,邹衍就知道要坏事,这个和尚脾气急,只怕一掌就把慧痴拍死了。当下叫声:“使不得!”飞身扑向慧嗔。 慧嗔果然身形一晃,扑向慧痴,一掌当胸拍向慧痴。 慧痴将佛经护在身后,平静的看着怒目飞扑来的慧嗔。 “当!”双掌相撞,发出铁锤击石的声音,却是邹衍接下了慧嗔的一掌。 这一掌,慧嗔是在盛怒之下全力击出的,目标是杀了欺师灭祖的慧痴;而邹衍的一掌留有余地,目标是救人。两掌相交,邹衍被震退三步,胸中气血翻涌,胡闷欲呕,不免暗暗涌起英雄年迈的悲伤。其实真论修为,邹衍高过慧嗔许多,只是其中的细节他没有细想罢了。 慧嗔这时也没想其它的,右掌被挡住了,再攻无力,左手立即金光一闪,同样变成金属手掌,一掌拍向慧痴。 慧痴身上白雾缭绕,一瞬间整个人变得有如古玉一般通透,阳光从他背后照过来,透过他的身体,照得他的身体好象在发光一样——这也叫做半透明状态,你拿一块好的玉对着太阳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样子的了。 “无相神功!”慧疑叫道,“佛经有云:‘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这也是从《金刚经》里化出来的神通。”说完这一句,又暗想在场众僧大多是些蠢和尚,哪里能够明白自己说的“化”,与一般人说的“化”完全不是一个意思,不由暗暗惋惜。 那一边,慧嗔和尚的大力金刚掌已经拍上了慧痴和尚的无相神功,只听得“蓬”的一声响,慧痴和尚那肥大的身躯像个皮球一般被拍得飞了出去,将本来已经破败的黄土院墙撞出一个“v”字形缺口。沙石纷飞,死硬的黄土一下子被撞散,让风一吹,变成漫天的黄烟。慧痴和尚的身影消失在弥漫的黄烟中。 “果然如此,慧嗔师兄果然是神通第一。”慧疑叹服说。其他众僧见慧痴被一掌拍飞,也都如此想。 “不要杀他!”邹衍与任秋玲急得同时叫。说来话多,其实从邹衍被慧嗔击退,慧痴被一掌拍飞也不过几秒钟时间。这两人情急之下同时叫出声来,之后互相对视一眼,竟然有种心意相通的感觉。任秋玲心里喜滋滋的,邹衍翻了个白眼儿,表示:“要你多事!” 慧嗔和尚长叹一声,说:“我没有能力杀得了他!唉!”重重的叹息一声,盘膝跌坐,两手交叠于裆前,掌心向天,右手在上,左手在下,双手拇指相对——这个手势,正是佛门净宗的定印,一般是修炼或者是疗伤时用的。现在的情况当然不适合修炼,那么慧嗔和尚就是在疗伤了。 邹衍及在场众人无不心惊。邹衍与慧嗔对接了一掌,虽然当时情况特殊,但是邹衍被击退三步是不争的事实,由此可以得出慧嗔修为大致与邹衍相当;而慧痴用胸膛受了慧嗔一掌,虽然自己被拍飞,却也有能力让慧嗔受伤,如此可以得出慧痴的修为还远在慧嗔之上。 如果慧痴真是那个罪犯,那么在场众人,没有一人可以制得住他! “阿弥托佛!师兄好大的力气!”一声佛号声从黄烟后面响起,随着话声,慧痴和尚缓缓走出,虽然灰头土脸的十分狼狈,却气定神闲,好象没事人一样。 方寸寺中静得落根针都可以听见。包括邹衍、任秋玲、老马他们及众僧一时都像呆了一般,完全没有动弹。 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原始人一家人正躲在山洞里啃兽骨呢,其乐融融。这时,突然山洞外有了响动:胆大些的起身招呼客人,结果来的是只剑齿虎,于是这家原始人就玩完了,基因就没有遗传下来;胆小些的立即保持不动,给了山洞外的剑齿虎一个假象,觉得这山洞没人。于是这家人就活了下来,基因得到遗传。所以现代人的很多行为特征,其实是基因决定的,完全不经过大脑思考,只是本能的就吓得不动了。 当人们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多数人的反应并不是立即逃跑,而是像现在一样全身僵硬,无法动弹。这就是冻结反应,它帮助原始人活了下来,也帮助美国大学枪击案中的很多学生活了下来。在美国大学枪击案中,很多枪手身边的大学生就是吓得不能动弹,结果枪手好象没有看到他们一样,放过了他们。 方寸寺里被吓住的众人无不在想:“这个人就是罪犯,但是谁能奈他何?” 慧痴和尚用袍袖扫干净院中那方石桌上的灰尘,小心的将手里的佛经放到石桌上。 此时邹衍想:“这个人如此了得,我最好不要出手,真把他逼急了,只怕任秋玲有危险!”换做只有他在,他肯定已经冲上去了,但是刚才他与任秋玲有了心意相通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些顾忌了。一般未婚的男子更勇于冒险,已婚的男子会比较胆小——因为他们心中已经有了牵挂,遇事得多想想家人。他们失去了冒险的勇气,换得一个懦弱的名声,因为爱是一种柔软的东西,令他们变得软弱。 慧疑和尚刚才连连吼破两位师兄的神通,当时得意非凡,这时想来,如果慧痴要杀人,只怕慧嗔是第一个,自己就是第二个——按照漫画书的风格,慧痴和尚杀了自己后,会补上一句:“你知道得太多了”。 智果大师的五大弟子;慧贪原是小黄仙,未修行时喜欢偷鸡吃;慧嗔原是屠夫,因为杀了恶霸而遁入山门,脾气暴躁;慧痴是个书生,平生最喜欢看书;慧慢原是县丞,行事有傲气;慧疑原是知府幕僚,最是多心。 这慧疑和尚越想越怕,汗水滚滚而下。 第十二章:下丹田 慧痴和尚将院中石桌用衣袖扫净,这才将佛经正正规规的放在石桌上。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他摆佛经的方式与方丈室里那本佛经的摆放方式是一致的,都是书的四边与桌子的四边平行,经书与最近的那条桌子边保持着约三厘米的间隙。 这一边,慧疑和尚越想越怕,怕到极点,反而生出勇气来,他决定冒一次险。“反正都是死,不如放手一搏,也许还有条生路。”他这么一想,突然胆子变大了,高声叫道:“大家一起上,我就不信他能杀光方寸寺的所有人!” 这时的情景,本来也容不得那些和尚多想,好象被慧疑和尚一语点醒了一般,和尚们振奋起来,一个个大声叫:“对!一起上!杀了这个欺师灭祖的贼子!”正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猛虎难敌群狼,以多胜少以十敌一。总之这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笔划算的买卖,慧痴再厉害,也没办法同时对付这么多人。 方寸寺和尚们在慧疑的高声鼓励下,同仇敌忾的冲向慧痴。而此时慧疑和尚却一边大呼口号:“欺师灭祖,天地不容!”一边悄悄的向寺院的侧门溜去。原来他的放手一搏,是让别人放手一搏,好给自己留条活路。 慧痴和尚抬起头来,看着这些往日的师弟们师侄们,今日却想要置自己于死地,眼神有一瞬间的迷茫。但是他很快就镇定下来,将手笼在僧袍袖子里,高声呤道:“莫要嗔,莫要嗔,前世也非假,今世也非真。人生诸般苦,须往根上寻。” 这似诗非诗、似词非词的作品,正是佛门特有的佛谒,也是智果大师死前留下的遗言。但是同样的话从慧痴的嘴里说出来,效果完全不同。连邹衍也觉得心头巨震,好象受到重锤撞击一般,其他和尚纷纷坐倒,功力浅些的就此晕了过去,功力深些的还能运功疗伤。 邹衍担心的看了眼任秋玲,却发现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的看着身边坐着的倒着的和尚们。更奇怪的是:连老马、黑皮和温小玉都没有一点事情,也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慧疑和尚本来已经跑到侧门边,但是听到慧痴和尚的佛谒突然心口巨疼,只得一跤坐倒,再也挣不动身。他细细一思量,立即明白了其中道理:原来在场的众人,除了作任秋玲他们几人之外,都是修行的人。每个人感觉到慧痴和尚的佛谒中有问题,身体本能的就运功相抗。哪能料到这个佛谒却一点攻击力都没有,众人发出的功力落到空处,立即受伤。好比你一掌拍向沙包,结果那沙包却是幻影,你也会受到自己掌力的伤害一样。 任秋玲他们几人,本来就没有一点修为,就是想运功相抗也无功可运,反而没有事。 功力浅些的,本来对自己的真气应用就不纯熟,所以受伤反而重些。而功力深些的,对真气的应用比较熟练,可以收放自如,所以发现不对,立即收了功,也就没有受什么伤。只是他明白得太迟了,中招之后才想通这些。 邹衍对佛门的神通一点也不知道,今天在方寸寺中连连受挫,不由雄心顿失,心里只想:“拼死也要保护任秋玲。”将身体挡在任秋玲前面,不言不发的看着慧痴。 慧痴和尚看着邹衍身后的任秋玲,无悲无喜的说:“我修行数百年了,自问定力还可以。为什么你到方丈室中做了那些事情,我就忍不住跳出来要制止你?” 任秋玲真的是怕了,躲在邹衍身后说:“你在方丈室里的布置,每一件都代表着你对师父的深厚感情。这种牵挂正是你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容不得他人触碰。人人心里都有软胁,心理学上称为阿喀留斯之踝,修行的人也不例外。” 慧痴和尚眼睛看天,好长时间都没有动弹。方寸寺众僧当然知道这是他的思考习惯,每当想事情的时候,他就会做这个动作。 但是在邹衍看来,这样的动作却极不礼貌,怎么说自己也是前辈,这个小和尚怎么可以在自己面前白眼看天?邹衍忍不住骂道:“你这傻和尚!看什么天?是不是看不起老子?”说着话儿,就撸起袖管,好象要打架的样子。他极好面子,这小和尚这么不礼貌,他也顾不得任秋玲了,先把面子挣回来再说。 哪知慧痴和尚竟然无动于衷,依然出神的看着天空——方寸寺众僧当然知道,这慧痴发起痴来,可以看着天空一动不动好几个时辰的。邹衍见自己骂了对方人家也不敢还嘴,觉得自己赢了,笑骂说:“哈,原来是个傻和尚!懒得跟你生气!” 慧痴突然收回看天空的眼神,笑嘻嘻的对任秋玲鞠躬说:“原来如此,多谢指点!” 任秋玲沉呤说:“我也想请你指点一下:智果大师的遗体,到底是不是你所盗?” 慧痴点头说:“是我是我!哈哈,正是我!”声音欢喜之极。方寸寺众僧当然知道这慧痴想明白一个道理,可以高兴好几天。但是在外人看来,这和尚承认偷了师父的遗体,没有一丝羞愧,反而兴高采烈,真是莫明其妙到极点了。 任秋玲说:“还请慧痴法师指点:这个案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老实说你对智果大师尊敬之极,为什么会做出盗他遗体的事情来呢?” 老马心头一震,他侦破失败的原因就是对犯罪动机的误判。没想到任秋玲也不知道这件案子的犯罪动机。 事实上犯罪动机只是案件的突破口之一,其它的案件突破口还有犯罪惯技、犯罪签名、犯罪证据等等,不一定每件案子都需要集齐所有的元素才能破案。 慧痴笑着说道:“我不会说的——不过你这么聪明,肯定已经猜到了,这件案子与余凝烟有关。她应该已经离开宾江了,你再也抓不到她了!” 任秋玲也是一惊,没想到智果大师遗体失踪的案子也涉及到余凝烟。不过细想一下,也是很有可能的:余凝烟研究修真的方式,就是通过对尸体的解剖,寻找普通人与修行者之间的解剖学差异。智果大师的遗体,对她来说是非常好的研究材料。 “你被捕了!”任秋玲沉痛的说。不管怎么样,她还是得逮捕慧痴和尚,不管这和尚是真的痴,还是假的痴。 “不要!”邹衍大惊失色。这慧痴如此厉害,任秋玲这么上去抓人,那不是送死啊。却不料他一声吼出,心里立即巨疼——原来刚才慧痴的神通发动,他也受了伤,只是他的心放在任秋玲身上,没有察觉而已。这一下疼得他只能坐倒在地,召出一只紫色的蛊放到嘴里,也来不及嚼,就此咽了下去,然后开始运功疗伤。 任秋玲从老马手里接过手铐,小心的走到慧痴和尚身前。慧痴笑嘻嘻的伸出手,让她把自己铐上——过程顺利得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先不提任秋玲把慧痴和尚押回宾江特事处。只说李明博是智果大师的挂名弟子,虽然没有师徒之实,但是这层关系对他的工作很有帮助。智果大师的遗体失踪之后,他一方面在查余凝烟的下落,另一方面也协调多个部门一起加强了对过往车辆的排查。宾江附近的公路上,可以说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弄得像大人物要来视察一般。 汲取了上次邹衍蛊后被盗案中的教训,李明博明确指示:对救护车、救火车等公用车辆更要加强注意。他就不信了,这余凝烟带着两个活人一个死人,还能插上翅膀飞了不成? 宾江环城路上,过于细致的排查导致了堵车现象。车流中,一辆白色的油罐车停在一辆货车与一辆客车之间。油罐车司机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汉子,他好象很热的样子,不停的擦着汗。 油罐车后面大铁罐上的盖子并没有封死,透着一丝缝儿,一些微光透过铁盖子照进铁罐里。余凝烟与她的两个手下都穿得像潜水员一样,每个人都戴着氧气面罩,身后都背着潜水用的氧气筒。 余凝烟的助手蒋苇说:“我担心这个司机会受不住压力出卖我们。他说话时喜欢叹气,不像个有担当的男人。” 余凝烟说:“放心吧!我在医院时就选中了他,他母亲的病如果没有我的关系,以他的能力不可能治好。以他家的经济条件,根本就病不起!我答应给他联系专家,帮他出手术费,如果他还有一点孝心,就不会出卖我们。” 蒋苇听出余凝烟在说“有一点孝心”时故意加重了语气,联想到自己确实与这个女人有师承关系,也就明白她意在提醒自己,不要解剖她。 但是现在的情况非常微妙,余凝烟的很多研究结论正受到置疑,比如说她证实了灵气的存在,而且靠着灵气确实治好了一些人——但是事实证明那不过是安慰剂效应罢了。安慰剂效应可以用没有药效的淀粉治好病痛,有效率达百分之三十五到四十之间,而且治愈率与药价呈正比关系。余凝烟发明的灵气疗法,跟安慰剂在统计学上没有显著差异。 在这次的行动中,余凝烟莫明其妙的获得了隐身的异能力,这使得她从一个科学工作者降格成为一个绝佳的研究对象。说真的,她的科学工作者的身份也很值得怀疑,上层正对她展开调查。 余凝烟的研究课题,是找到下丹田的解剖学定义。那么她最好的研究材料,是道士的尸体,而非和尚的尸体,因为佛家没有丹田这么一说。道家的上丹田,已经可以大致肯定为脑中的松果体;中丹田有德国科学家在心脏中找到了记忆神经;下丹田的位置只有小肠,除非余凝烟故技重施,把没有用的盲肠找出新的身体功能来。 这次行动,他们本来的目的就是找一具道士的尸体进行解剖,但是阴差阳错,他们找到的却是一具和尚的尸体——现在这具尸体就躺在他们面前,正是失踪的智果大师的尸体。 蒋苇在思考:余凝烟完全没有科学精神,做出了学术造假这样的事情来,在学术界早迟会名誉扫地。而做为她长期的助手,自己的人生又将何去何从? 第十三章:山人自有妙计 前面的货车缓缓的开走,油罐车上前几米,接受检查。 负责这个临时检查点的,是老刑侦罗局长。才一段时间没见,他的头发已经是白的多黑的少了。罗局长面无表情的把手伸向车窗,说:“驾照。” 油罐车司机把自己的驾照递给罗局长。 罗局长看着驾照,说道:“赵大勇,开了五年的车了?” 油罐车司机回答说:“是啊!”同时好象很热的样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你这车上没有毒品、在国引擎盖里没有死尸、车的后备箱里没有藏着大活人吧?”罗局长面无表情的说。 这是警方的语言技巧,非常有效的语言技巧。心里没鬼的人,一听这样的话就会认为是在开玩笑,一笑置之;但是车上真的藏着违法的东西的人,则会百般解释。 油罐车司机赵大勇再次擦一把头上的冷汗,强笑着说:“怎么会呢?我这是油罐车,能藏什么东西啊?” 罗局长冷冷的抬起头注视着赵大勇——给赵大勇足够的心理压力,说:“天气很热吗?” 赵大勇紧张得几近崩溃,“拜托!”他叫嚷起来,“我家里有急事,没功夫跟你们这些穿制服的人耗!我不像你们,每月有固定的工资可以领。我必须没日没夜的跑,才能挣到给我妈透析的钱!” 听到他的叫嚷声,一些本来就心怀不满的司机纷纷下车,朝检查点涌来——他们已经在路上堵了很久,怨气冲天。同时,警员与特勤队员也朝这里涌来。双方各自在公路的两头聚集,气氛变得非常的紧张。 “罗局长,这辆车放行吧!没有人可以藏在油罐车里面——那个大铁罐子里的空气中,至少含有两千多种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正常人呆在里面会闷死的。”李明博笑着说。李明博担心的是:如果因为检查引发了**,会影响到自己的仕途。而且他的专业知识告诉他,油罐车里确实没法藏人。 一些司机趁机起哄,“就是就是,这老头儿就一傻冒!”“没有点常识,还当什么警员?” 罗局长一时间脸色变得极难看,暗想:“说白了我是迫于上级的压力来协助你们特事处,何苦弄得里外不是人?”把驾照还给赵大勇,说:“走吧!” 那些司机像得胜了一般的大声起哄。 李明博没能堵到余凝烟,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余凝烟凭着专业的潜水设备居然可以藏到油罐车里——别说油罐车了,有那套设备她可以藏到汽油里。 方寸寺里,任秋玲查明了真相,抓到了嫌疑人。这时天空中传来鹤鸣声,梅老道骑着黄鹤来了。 梅老道是一派宗师,被慧嗔和尚得罪之后也气得不得了,本来打定主意再也不踏进方寸寺的。但是后来一想,自己与智果大师有数百年的交情,不至于为了一个小辈就翻脸不认人,于是骑鹤赶来。 当得知偷走智果大师遗体的人居然是慧痴时,他也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当年智果大师为了光大门派,捡了一个婴儿带大,却不教他佛法,只让他看孔孟之道。 少年非常聪明,什么书都看一遍就能记住。成年之后,智果大师让少年考取了功名。就在少年乡试夺魁之后,他命令少年剃度出家。这件事引得宋朝全国哗然,许多学子纷纷涌到方寸寺,抗议此举。方寸寺之名一夜之间响彻天下! 智果于慧痴,不但有教导之情,更有养育之恩。慧痴居然会做出盗走智果遗体、送给余凝烟解剖的举动来,真是让人感叹“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因为方寸寺不通公路,所以邹衍提议用梅老道的黄鹤送慧痴到特事处。梅老道当然没有异议。只说邹衍、任秋玲、慧痴登上黄鹤,飞上青天之后,任秋玲坐在黄鹤背上,闷闷不乐。 清风徐来,任秋玲长发乱舞,满脸悲伤。邹衍看得心里好疼,埋怨说:“你这个小丫头,这又是怎么了?案子也破了,人也抓到了,你应该高兴啊?” 任秋玲叹息一声,说道:“我进刑侦这一行时,师父告诉我说:‘总有一天,你会为了破案利用人们心中的美好的情感。那就是你沉伦的开始——好刑侦不会利用人们内心的善良,这是我们的底线!’今天破案,我利用的正是慧痴心里的美好的情感——唉!为了破案不择手段,这样真的好吗?” 她利用慧痴对师父的深厚感情,故意打乱慧痴和尚寄托哀思的方丈室布置,这才引得慧痴主动现身。 邹衍一愣,这样的道理他想不明白,想安慰任秋玲,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其实你没有做错啊?”身后慧痴举起被铐住的双手挠着光头说:“你只是做好自己的份内事嘛,就算手段不那么好也没有什么的!原来有个皇帝,叫做梁武帝,不好好当皇帝,一心想当和尚。结果呢,他那么信佛,最后却饿死了!‘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历史上想当和尚的皇帝,通常就是害人害己。和尚也好,皇帝也好,探长也好,只是分工的不同。大家做好自己的份内事,就会有福报的。” 任秋玲听到慧痴居然来安慰自己,只觉得这和尚又心好又痴,更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盗走智果大师的遗体了。 到特事处后,任秋玲再次发现慧痴和尚的厉害之处。经过长时间的审讯,自己竟然一无所获:慧痴和尚就像真的痴了一般,任你怎么审,他就眼睛看着右上方,一动不动。肢体语言、微表情解读对他一点用都没有! 时近夜里,带着深深的挫败感的任秋玲破例请大家吃夜宵。老马就喜欢看任秋玲倒霉,幸灾乐祸的说:“这个案子那是已经查到头了。西方有句话说:‘不是每一次骑士都能获得胜利,有时候获胜的是魔龙。’我看这一次,余凝烟赢了!” 任秋玲双眉一挑,声音都变得有些尖利了,“哈!我看不见得!任何一件案子,都可以看成是个环形的工事。只要找到其中一个特别弱的点,任何案子都不那么复杂!” 李明博没有查到余凝烟的下落,有些颓废的说:“这个案子不同!不但涉及到修真者,还涉及到科学家。余凝烟在医学界很有名望,她是个非常高明的罪犯!” 任秋玲哈哈一笑,说:“我看这个案子的突破口就在余凝烟身上!‘山人自有妙计,使君何须担心?’”她借用了戏曲里面孔明的口吻,表达了对这个案子乐观的态度。 李明博眼前一亮,问道:“是什么妙计?” 任秋玲说道:“哈哈,喝酒喝酒!” 事实上,当时的任秋玲确实已经没有一点办法了,只是看老马得意的表情来气,故意吹牛说自己有妙计,先吓他一吓再说。 这一招虚张声势果然奏效,老马还真以为任秋玲有什么招儿没使出来呢,也不嘲笑了。 李明博动用了一些资源,查出余凝烟现在的国籍是洪都拉斯——这条线索到这儿基本就算到头了。死去的猪手次郎,他的人生轨迹基本不离花街柳巷,这条线索基本也没有什么用。至于余凝烟的助手,可以确信这人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程度应该在大学以上。但是说真的,每年毕业的大学生约五百万,想从这些人当中查出一个来,可能性也很低。那个司机更不用说了,就知道他身体壮,会开车,其它的情况一无所知,完全无从查起。 任秋玲喝得微醺,当夜睡得极不踏实。第二天一早,她念叨着:“爱情就是多巴胺的骗局,爱情就是多巴胺的骗局”在院里走来走去的。 老马悄悄把手里的《犯罪心理学》锁到抽屉里,叹息说:“我们的组长这是要疯了啊?哈哈!”多巴胺是大脑中分泌的一种化学物质,可以让人感觉到兴奋,这个老马知道。他不知道的是:任秋玲嘴里念的那句话,正是余凝烟说过的原话。 余凝烟的普通话不标准,带着地方口音。只要找到什么地方的人说普通话会有这种口音,就可以查出她的来历了! 原理很简单,但是真正做起来也很麻烦。李明博动用了许多资源,让全国每个大城市的特事处都派一个普通话不标准的女性,对着录音机说:“爱情就是多巴胺的骗局”这句话。 任秋玲连续听了一天各种版本的“爱情就是多巴胺的骗局”,差一点被洗脑到连爱情都不相信了。不过最后她锁定了一个地区:东浮市! 这个案子涉及到阿克夏公司,在网上一查,东浮市也有阿克夏公司的分号,而且是家正规的公司,经营着蘑菇种植。 这家公司明面上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仔细一看,问题就来了:公司的地址在距离东浮市十几公里的锣鼓岛上,种植的蘑菇通过海运销往东浮市。“这得多少斤蘑菇才能值回船票钱啊?”任秋玲说。 第十四章:是恩是仇 正是清晨时分,草叶儿上湿漉漉的滚着露珠。一双竹麻的草鞋踏落露珠,补丁连补丁的僧衣下摆在晨风里轻轻飘摇。慧嗔和尚头戴斗笠,披着蓑衣,静静的站在方寸寺的山门前。他右手持着一枝竹杖,右手捧着一个陶钵,看样子是要出远门。 寺院里众僧合什说:“师兄,保重。” 慧嗔和尚叹息一声,说:“师父的遗体已经有下落了,在东浮市锣鼓岛的阿克夏公司里。我这一去,少则三五月,多则十来年,你们可要看好山门,勤做功课。” 众僧心里悲伤,一起点头应是。 突然有一人厉声叫:“呆和尚!要去东浮你跟我借钱啊?何至于打扮得跟个叫花子一样,你要讨饭啊?”众僧抬头一看,只见半山亭卖茶的看山大师徐徐走来。 智果大师死时,看山大师也“恰好”在山门外;慧嗔和尚要离山,他也“恰好”赶来。众僧心里暗暗猜测:“莫非看山大师已经修成慧眼通,可以看透因果?”只是这些僧人一向鄙视看山大师,虽然知道他神通非凡,也只是微微颔首——这已经算是客气的了。 慧嗔和尚怪眼一翻:“化缘是和尚的本份!我这番下山,一者是找师父的遗体,二者是借着化缘修行。外人何必多嘴!”总算他跟看山大师交过手,知道打不过人家,言语虽然冲了些,到底多解释了两句。 看山大师叫慧嗔的言语堵住了嘴,只是嘿嘿冷笑,不再说什么。 慧嗔和尚合什向师弟师侄们行了一礼,转身大步走开。方寸寺僧众一起还礼,齐声说:“师兄走好!” 慧嗔和尚走得几步,突然回头说:“我想起来一件顶重要的事情:三师弟慧痴这次入狱,罪名只是偷盗遗体,可能关上半把年就会放出来。到时大家不可向他寻仇,要好好照顾他。” 方寸寺僧众、看山大师都一愣。一个方寸寺深字辈的小和尚说:“为什么?那贼人欺师灭祖,万死不能赎其罪!我恨不得生食其肉方才解恨。要我照顾他,万万办不到!” 慧嗔叹息一声,说:“唉!当年我师父智果大师曾经逼死过慧痴的妻子,数百年了,我以为慧痴心里的怨恨早就化解了!没想到他依然恨着师父,这才做偷盗遗体的举动来!” 方寸寺慧字辈的和尚,大多是那件事的亲历者,全都默然无语。深字辈的和尚则不敢想象,德高望重的智果大师居然会犯下那样的罪恶。那些年青和尚一起惊叫出声:“啊?” 慧嗔和尚说:“当年师父一心光大本门,收养了慧痴,却不教他佛法,只让他看四书五经。慧痴当年极为风光,乡试考了第一名,学使让戴着大红花骑着大白马绕城三圈,真是无限的荣耀!师父看时机成熟,立即命令他剃度出家!” 众僧想着慧痴当年的风采,一时都痴了。听到智果大师命令慧痴出家,都隐隐觉得这事情不妥。 慧嗔说:“本来嘛,慧痴就是师父养大的,就该听师父的话。哪晓得他从小看的就是孔夫子的文章,把个心看花了,就想当官儿做有钱人!是我强行把他绑了,硬是给他剃了光头,烫了戒疤!师父这么做,在宋朝引起了很大的响动,当时方寸寺的名声可以说连奶娃娃都晓得!” 方寸寺僧众齐声念:“阿弥陀佛!” 慧嗔和尚叹息着说:“当时好多学子上山来跟师父讲道理,师父就两句话把他们打发了:‘这孩子是我养大的,他是当和尚还是当官儿得我说了算!’事情越闹越大,方寸寺的名声也越来越响。后来,这事情传到了宾江退隐的林知府耳朵里。他拿慧痴师弟的诗文一看,啪啪啪!他照着自己的大腿就是三巴掌,把大腿都拍肿了,说:‘好文章啊!好文章啊!这样的人,可以做我女婿啊!’” 这慧嗔和尚当然不可能看到当时林知府的反应,多半是听别人说的。想来人家一个知府,自然不会看到好文章就打自己的大腿,只有乡下老农高兴了才会有这样的动作。不然那知府看一遍《唐诗三百首》,大腿就捱九百巴掌,估计也能练出什么武功来。 众僧听到林知府出场,暗想五大弟子中的五师弟慧疑未出家前是知府幕僚,再看他暗暗摇头,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立即明白了这事情与他也有关系。 慧嗔继续说:“林知府到了方寸寺,半句也不提慧痴的事情,就跟师父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师父看到知府上门,只觉得脸上有光,也没起半点怀疑之心。哪里晓得,这事情是知府幕僚出的计策,这边知府绊住了师父与我,那边知府的亲兵就在寺里找到慧痴师弟,啥话都没有说,一件书生青衫扔他头上,几个兵抱起慧痴就往寺外跑。” 慧疑连连叹息,数百年前的往事又涌上心头,他也不禁眼里含着泪水。当时他就是林知府的幕僚,还觉得那个主意高明之极呢! 慧嗔说道:“大师兄慧贪一心想要修成人形,对于别的事情是完全不理的。我又在师父身边奉茶,寺里其他和尚想告诉师父发生了事情,又被知府的亲兵挡了。直到知府离开前,师父都不知道寺里发生了大事。后来师父知道慧痴被知府劫走,也是他命里该有这一劫,就动了肝火,让我带了屠牛刀,前去知府家要人。” 方寸寺众僧听到智果大师居然让慧嗔带了屠牛刀去要人,都没想到智果大师当年脾气竟然这么火爆——这是动了杀心啊!仔细一想,谁不曾年青过,谁不曾干下几件荒唐的事儿? 慧嗔想到当年的事情,胸膛起伏不定:“我们到知府家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知府家的大院里里外外都张灯结彩——原来那个知府做事也绝,竟然把慧痴抓来后,立即命令他还俗与自家姑娘结了婚!现在慧痴师弟是知府的女婿,有无边无岸的富贵等着他享受,想叫他再出家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了。” 方寸寺众僧一起“啊”的一声,那个林知府真有魄力,行事果断之极,当真当少见。不过人家能够当大官儿,没点魄力怎么成? “师父听到这个消息,气得浑身都抖了起来。一声不吭,带着我从知府家的大门打了进去,一直打到洞房里面——那些亲兵怎么是我们的对手?轻轻一碰就倒了,我也没有用刀子。”慧嗔轻描淡写的说。 众僧想着当年智果与慧嗔两人闯知府大院,那样的胆色与豪气也不由人不服——不过回想起来,和尚要胆色与豪气干什么? 慧嗔继续说:“师父跟我进到洞房之中,掀开被子光溜溜的就把慧痴提了回来!没想到这就惹了大祸了!我们掀被子时,难免看到知府姑娘的身子——其实在我们看来,那跟婴儿身子也没有什么区别!但林家小姐就不那么认为了,她当夜就上了吊!师父大错铸成,一心赎罪,坐了好几年的牢!我佛门讲因果,师父种下了恶因,只求快点消了这恶果,因此狱卒对他越坏,他反而越是高兴。” 众僧无不点头,觉得这样消罪真是再好也不过了。 慧嗔说:“慧痴回到方寸寺后,整个人就不对了,有时对着烛台流泪,有时梦醒后大哭大叫,时时站在佛像前发呆。以前我跟他关系很好,但是这事之后他却有整整五十年没有跟我讲一句话!” 众僧将心比心,慧痴从天堂跌入地狱,独坐孤灯之前、午夜梦回之时想必也不好过。 慧嗔再次叮嘱:“说起来,是我跟师父对不起慧痴。这几百年来师父也在反思,多次跟我说自己只是师父,本来就不该决定慧痴的人生。只是事情过去了几百年,我没想到慧痴居然还恨着师父!唉!你们以后见到他,对他好一点。” 众僧没想到智果与慧痴之间竟然还有这么一段因果,智果对慧痴也有恩,也有仇。这样的事情放到自己身上,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这件事情本来是方寸寺极大的秘密,五大弟子甚至智果大师都不愿提及的。只是如今两个当事者一个死,一个被抓了,慧嗔为了让大家理解慧痴,这才说了出来。 慧嗔说出了当年的秘密,胸中一阵舒坦,不由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你们当中有谁知道东浮市在哪个方向?” 众僧互相看看,都是一脸茫然。原来方寸寺是个清修门派,寺里僧众极少关注世事;东浮市在古代时就是一个小海滩,只是在八十年代经济腾飞,这才建的市——这些和尚怎么会知道? 慧嗔叹息一声,说道:“算了,我问着去吧!”迈步向山下走去。原来他也不知道东浮市在什么地方,不然以他的神通飞着去就可以了。 慧嗔和尚这次下山,打扮得像个苦行僧一样,而且行为也像个苦行僧,也不腾云驾雾,就寻找着山林间的小路大步而行。佛经中有指示:“不可说,不可说。”连着两个不可说,不过指的东西却非常多:感应不可说、境界不可说、神通更不可说。也不是佛家故意要弄得这么神秘,而是你一说,别人就羡慕了,就给别人留下执念了。 对于修行的人来说,神通只是修行的副产品,哪怕晓得别人有什么样的神通,也不至于那么羡慕。但是普通人就不一样了,听说别人有神通,那还不羡慕得要死?所以真修行的人是不会在普通人前展露自己的神通的,至于江湖骗子嘛,一分本事都没有,也要吹自己有十分本事,自然不一样。 慧嗔和尚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脚踏芒鞋,正走到半山腰呢,突然天空中一个女的厉声问:“慧嗔!是不是你用了法术害的我?” 慧嗔手扶斗笠——阻断反应,转身就走——逃跑反应,一声也不敢吭——这个是做了亏心事的反应。虽然他不愿用神通,但是他身体的力量非常强大,每跨一步都达三米多,虽然在山林间穿行,他却快得像风一样。 哪知道就算如此,他也不能摆脱那个女子,女子的声音依然就在他身后上方的天空中传来:“哎!别跑啊!你给我说清楚!” 第十五章:人体解剖 慧嗔和尚对那位女士有愧,听到身后的叫声,反而跑得更快了。 “哼!”那位女士不满的叫道:“方寸寺的和尚做了错事,就只会逃避吗?”慧嗔和尚如遭雷击,猛地站住,慢慢的转过头去,勇敢的看向了那位女士。 数百年前,智果大师为了方寸寺能够兴盛起来,害死了慧痴的妻子。虽然事后他也坐了好几年的牢,受尽了狱卒和罪犯的欺凌。但是对已经死去的慧痴的妻子而言,这有什么意义? 今天,慧嗔和尚伤害了某位女士,他决定不再逃避。他抬起眼睛,直望着半空中的那位女士,嘴唇颤抖着说:“对……对不起!”他号称方寸寺弟子中神通第一,多少有些骄傲,可想而知,要说出“对不起”这三个字,对他而言有多么困难。 那个女士毫不领情:“对不起有个屁用啊!没想到你竟然用鬼物来偷取情报!害得我现在骨头还冷得疼!”鬼物近身,通常人们会感觉到一阵寒气袭来,背心发麻。慧嗔和尚神通非凡,用的鬼物也就更厉害些,那位女士当然会感觉更冷。 慧嗔觉得这女士有些过分了,“就是冷了会儿嘛!我已经说过对不起了,如果没有其它事,我先告辞了!”说完转身就要走。 那个女士叫起来:“就是冷了会儿?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女生每个月都有几天是不能受寒的?” 慧嗔和尚暗想:“女生属阴,可能更易受寒气侵袭。”老实的说:“这我倒不知道,是不是农历十五前后啊?这段时间阴气较重。” “哈哈!”“哈!”两个男人的笑声响起。 “我跟你说不清楚!派个鬼来只问我查案的结果,我一猜就知道是你。换个人也不可能那么关心智果大师遗体的下落啊!”那位女士自然就是女巫探长任秋玲了,她坐在黄鹤之上,身边站着梅望鹤与邹衍。 慧嗔和尚佛学精湛,但是对生理卫生一窍不通,还在那儿猜测女生哪几天不能受寒呢:“不是月半,那一定是奎木狼、角木蛟当值的日子。”奎木狼、角木蛟都是二十八宿之一,煞气极重。说不定女生这种奇特的生物在两星当值的日子更容易受伤呢?慧嗔暗暗觉得这次自己一定猜对了! 任秋玲差点抓狂:“不是不是!不要乱猜了!你不是要找师父的遗体吗?快点上来,我们一起去!” 慧嗔后退一步,认真的说:“是你请我一起去的哦,不是我求你们的哦!”方寸寺自慧痴妻子死后,就开始紧锁山门,少与俗世往来。寺中弟子也养成了“万事不求人”的态度。所以慧嗔才有这么一说。 任秋玲说:“请请请!别磨叽了,快点飞上来!” 慧嗔飞身上了黄鹤,坐在鹤尾部对邹衍点头行礼,然后就眼观鼻鼻观心的打起坐来,完全无视梅老道的存在。 梅老道心里有气,指桑骂槐的说:“没想到方寸寺这样的名门正派,居然也会驱使鬼物这种偷偷摸摸的招术。真是让人开了眼了。” 慧嗔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说:“我方寸寺的神通博大精深,外人当然不知道。某些门派就会个画中取物,跟变戏法似的,倒光明正大得很。” 原来方寸寺与知守观同在宾江,一为佛教一为道教,一富一贫,虽然两派掌门关系极好,但门下弟子却暗中较着劲儿。是以慧嗔会有这样的态度。 梅望鹤张了几次嘴,却无言以对,吃了个哑巴亏,转头默默的驾着黄鹤向锣鼓岛飞去。 锣鼓岛位于东浮市旁的大海中,距离最近的海岸约二十公里。在清朝时这里是海盗的老巢,据老人传说,每当涨潮时还能听到古代海盗行军的锣鼓声。 时近中午,一架直升机在锣鼓岛上空盘旋了好一会儿,这才缓缓降落。舱门打开,余凝烟、蒋伟等人一一走下直升机。 飞机场上早有几十人等在那里,看到余凝烟来了,这些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有个清瘦的老人分开人群,微笑着对余凝烟说:“你终于回来了!辛苦了!” 余凝烟看看老人的笑脸,再看看那群年青人冷冰冰的脸,心里涌起不好的预感。她装出感动的样子,说:“真是……真是太让人感动了,我只是做了我份内的事情,怎么敢劳动沈教授您亲自来接我?” 老人脸上的笑容依然十分亲切,他说:“不要客气了!余博士对东浮阿克夏公司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自从你加入公司以来,科研成果不断,公司同仁都以你为荣;特别是你为科学献身的精神,更是鼓励着年青一代努力奋斗……” 他轻声细语的说话声,听在余凝烟的耳里却像丧钟一样惊心动魄——这些话,非常像是追悼会上的话。余凝烟转身就向飞机跑去,跟了她几年的蒋苇低头装出滑了一下,正好将她绊倒在地上。 几个魁梧的男士从老人身后跑过来,把余凝烟死死的按住。 余凝烟的脸贴着地,她拼命的挣扎,那张美丽的脸在地上摇来晃去,抹得一脸都是灰。虽然她练习过柔道,而且水平不错,但是被几个人死死的扭住了胳膊压住了腿,她也无计可施,只能尖声大叫:“我对公司是忠诚的,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 沈教授脸上的笑容不减,但是目光变得尖利起来,“因为修真者、异能者太难抓了!哪怕我们有能够看到人体辉光的眼镜,也很难发现他们,更别说抓倒他们了。这次行动中,你突然有了隐身的异能,我相信你的基因一定发生了突变!只要找到那个突变基因,我们就可以成批量的生产隐形人。这对公司,对世界都太重要了!” 余凝烟哀求说:“我可以配合你们,我可以让你们做人体实验,求求你了,不要杀我,不要拿我做**解剖。求你了!”这时她已经被几个男士提得两脚离地,一头沾着灰的长发垂在她脸前,让她看上去非常狼狈。 沈教授狂妄的大笑起来,“哈哈!余博士,我不是傻瓜!你知道公司这么多秘密,你觉得我会给你机会逃出去吗?把她抬到解剖室!”沈教授一挥手,那几个打手模样的男人举起余凝烟,把她抬向飞机场旁边的高楼。 余凝烟已经猜到是蒋苇背叛了自己,她没有挣扎,只是死死的盯着蒋苇。蒋苇点头哈腰的走到沈教授身边,激动的搓着双手。沈教授鼓励似的拍了拍蒋苇的肩,蒋苇兴奋得脸都红了。 “普通人对身怀异能的人是非常恐惧的,这种恐惧源于对未知的恐惧”,恍惚间,余凝烟想起了自己导师的话,“欧洲中世纪时,基督教对女巫展开了屠杀。普通大众站在一边欣赏着女巫被杀的惨状,没有一个人觉得这事情不对!事实上,当初耶稣基督之所以被杀,原因之一同样是他身具异能。普通人——甚至包括国王、大臣对他都相当的恐惧。” 余凝烟记得当时的自己轻蔑的笑了,举手说:“女巫的异能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难道不是从魔鬼那儿得到的吗?根据基督教的记载,那些女巫用身体侍奉魔鬼,以求获得异能。我不觉得烧死她们有什么错!” 织田香惠老师的脸都气红了,“不!你错了!基督教不仅仅烧死了女巫,还烧死了布鲁诺,还有很多科学家!原因仅仅是他们不理解!他们害怕未知,你也一样!” 余凝烟的手脚被绑在解剖室里的手术台上,回想起来,**解剖的意义还是她提出来的:尸体没有反应。当修真者、异能者被活着解剖时,他的身体会出现反应。可以通过磁核共振了解他大脑的活动,可以通过红外摄影观察他体温的变化,可以用摄影机观察他器官的运作……借着这些先进的科技,有可能了解这些人是怎么发出招术的。 余凝烟的脸偏向左侧,她觉得有些好笑,又觉得有些悲哀。她看到智果大师的尸体被放在旁边的手术台上,几个男护士正给智果大师宽衣。那些人手脚熟练,非常职业,不带一丝情感。 “我会被脱光吗?”余凝烟想,突然感觉后背冰凉。 “这些只是人体器官,”她当初就是这么教蒋苇的,“我在医学院都看厌了。说真的,今天看到这些,我感觉跟看到肉摊上的猪肉一样。”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变成“肉摊上的猪肉。”她对自己的身体很骄傲,大学时她曾经胖过,后来因为受到男生的嘲笑,她一天花两个小时运动,后来在岛国留学时更自学了柔道。她的身材堪比模特儿,别人只知道她美,哪里知道她美得何等艰辛? 而如今,这份美有什么意义?不过手术台上一堆肉! 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在这次的行动中,自己莫明其妙的拥有了隐身的异能!“我为什么要有异能!我恨异能!”她喃喃的念!她是真的恨,痛恨! 这时,智果大师的手术台边已经开始了解剖,手术刀划过皮肤,发出“唰——唰”的轻响。 余凝烟只觉得头皮发麻,想不听那手术刀的声音,那声音却无可抗拒的钻到她耳朵里来。她闭上眼睛,但是这样的解剖她熟悉了,光听声音她就知道解剖进行到了哪一步。 “快看快看!”一个男声说:“她隐身了!她的手不见了。”声音里有种莫名的兴奋。 “按住她的手!”蒋苇的的声音传来,“抓牢了,我们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异能!”然后余凝烟的手被牢牢的按在了手术台上,那些人压得好用力,她的手好痛! “蒋苇!”余凝烟的声音里有种撒娇的味道,“你弄疼我了!”她知道这很无耻,向背叛了自己的蒋苇求情非常的无耻。可是现在她只想活下去,为了活下去,她愿意付出一个女生能够付出的最大代价。 蒋苇举起手术刀。手术刀其实很小,但是在余凝烟的眼里它大到占据了所有的视野,“求你了,我不是实验室的小白鼠啊!”余凝烟在做最后的努力,她的目光变得柔媚如丝,她的呼吸变得急促,胸部也跟着呼吸起伏;她的腰扭来扭去的,衬托得她的身材更加的曲线玲珑。 蒋苇冷冷的笑了,“你这个骗子!你不是说为了人类的进步,个人的牺牲是微不足道的吗?你不是教导我要为科学献身吗?怎么了,轮到解剖你自己,你就做出这副丑样子?你这个骗子!” 余凝烟自己都能感觉出来,自己的脸垮下来了。她真的笑不出来了。 蒋苇的手术刀放到了她的脖子上,冰寒的刀锋轻轻的贴着她年青的肌肤,让她浑身都冒出了鸡皮疙瘩。 第十六节:三字明 冰冷的手术刀贴在余凝烟柔美的脖子上,看着余凝烟害怕得发抖的样子,蒋苇笑了。曾经高高在上的女神,如今在他的刀下瑟瑟发抖,这让蒋苇有了一种虐待小动物的快感。这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就是神,余凝烟的生命就握在他的手中。只要他轻轻一捏,这条生命就消失了。 从孩提时起,蒋苇就喜欢在池塘里抓蝌蚪玩。他把小小的蝌蚪装进注射器里,然后推动活塞,看着那些小生命从小小的针眼里挤出来,变成黑色的汁液,这让他非常开心。别人报考医学院是为了救死扶伤,而他,则是想要掌握别人的生命。 他故意把刀停在余凝烟的脖子上,他太喜欢看余凝烟害怕的表情了!一种满足感、成就感油然而生,让他忍不住幸福的叹息起来。 余凝烟此时心乱如麻,不知怎么的,她想起自己带着蒋苇解剖的第一个异能者。直到现在,她依然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原来的她以为,那就是一个科研的对象,有名字跟没名字有什么区别?那个异能者只有一个绰号,叫做“寒冰流浪者”。很形象的绰号,他的异能是冰冻,他的身份是流浪汉。 当余凝烟他们抓到这个异能者时,发现他虽然有异能,却丧失了语言的能力。他能听懂人们说什么,但是他却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当时余凝烟没有思考这是为什么,只以为这是先天的残疾。如今想来,寒冰流浪者丧失语言能力,是因为孤独。他可能太长时间没有跟人交流了,所以已经不会说话了。 她指导蒋苇解剖了寒冰流浪者,在那个可怜的人还活着的时候。甚至,没有用一点麻醉剂。 “你看,”余凝烟指着被冰包裹着的手术刀说:“他不是人。没有人能够仅凭意念就冻住手术刀,他能!从心窝下刀,然后导入针孔摄像机——你做得很好,看到他内脏的运动了吗?” 泪水从余凝烟精美的脸庞流下,淌到手术台上——现在她明白了,寒冰流浪者是人,是一个可怜的人。跟自己一样的可怜。 看到余凝烟流泪,蒋苇幸福得要爆炸了。他把头俯在余凝烟的耳边,轻声说:“你知道的,**解剖跟尸体解剖完全不同,这些是你教我的,我不会做y字形切口,会做半月形切口,对不对?” “哈哈哈哈!”余凝烟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她的笑声有些疯狂,有些放肆,但是,她笑得很开心。 “你?”蒋苇脸色一沉,生气的吼道:“你什么意思?” 余凝烟笑着说:“哈哈,织田香惠老师错了。普通人杀异能者,不仅仅是因为恐惧,还因为忌妒!异能者比普通人有能力,比普通人更接近于神,这就是他们的罪!我们一方面杀死异能者,另一方面却千方百计的想获得他们异能的秘密,这还不够说明问题吗?你想杀我,也是因为我比你优秀!对吧!” 蒋苇猛地站直身体,脸色阴沉得像暴风雨前的天空。他恶狠狠的移动手术刀,灵活的刀锋探入余凝烟的衣襟,割掉了她胸前的第一颗纽扣。 余凝烟紧咬下嘴唇,一声不吭。她自知必死,只求能够死得有一丝尊严。 蒋苇经过严格的训练,他的双手极其灵活。刀锋慢慢下移,又割掉余凝烟的一颗纽扣,然后又是一颗……最后,他从心窝处挑起余凝烟内衣的带子,一刀割断。 “无耻!”余凝烟终于忍不住骂出声来。 蒋苇举起手术刀,不无悲伤的说:“事实上,你多虑了。我们学医的人看过太多人体,老的少的,肥的瘦的,已经无法欣赏人体的美了——接下来我会做一个试验,用生物电刺激你,看你在什么样的电荷下会隐身——这是沈教授设计的实验方案。你没有那么快死的,‘每一个异能者都是一块肥肉,能够熬出多少油来,就看我们的手段了。’这是沈教授的原话。” 一台“滴滴”响着的电子仪器被助手推到手术台边,蒋苇把几十块由电线连到仪器上的铜片粘到余凝烟的头上、颈上和身上。他的手指触到余凝烟的皮肤时,余凝烟感觉他的手冷得像手术刀一样。 “好冷!”任秋玲拉片黄鹤的羽毛盖住双膝——黄鹤载了四个人,变得非常大,它身上的羽毛大的像婴儿被,小的像芦花。 邹衍坐在任秋玲前面给她挡着风,听到她说冷,身体不动,右手却向后伸,在身后的鹤羽间摸索着。 任秋玲疑惑的说:“咦?你给黄鹤找虱子呢?” 邹衍伸在背后的右手猛地抓住黄鹤的一片羽毛用力一扯,疼得黄鹤惨叫一声,卖力的扇起翅膀来。 任秋玲突然猜到了邹衍的意思,小心翼翼的左右一看——梅老道在鹤颈处掌握着飞行的方向,慧嗔坐在鹤尾处闭目养神。任秋玲看没有什么危险,悄悄的把自己的右手伸过去,果然没有猜错,邹衍一把抓住她的右手,用力的握着。一道热流从邹衍的掌心里涌来,任秋玲顿时觉得像掉到夏日的羊毛堆里一样,浑身都温暖起来。 任秋玲心里觉得很幸福,却故意东张西望的说:“哎呀,今天天气真好啊。啊哈哈哈哈!”想分散那两个本来就没有注意他们的家伙的注意力。 天空一色青,黄鹤下的片片白云分外柔软,确实是个好天气。 邹衍与任秋玲两人身体僵直,两只右手却紧紧的握着。不知道为什么,任秋玲就觉得身体好软,睡意好浓。她看看确实没有人注意到自己,紧张兮兮的向邹衍的后背靠去。 邹衍的身体绷得很紧,想必也和任秋玲一样紧张。 任秋玲将发烫的脸靠到邹衍的后背上,邹衍背上肌肉震颤了下,像是要逃的样子。任秋玲赶紧用下巴钩住邹衍的肩头…… “咳咳!”突然鹤尾处的慧嗔猛烈的咳嗽起来,任秋玲吓得赶紧推开邹衍,嗔怪的骂道:“哎!慧嗔!病了就该去看医生!这么乱咳,想吓死人啊?”慧嗔把身体转向黄鹤后方,装出大梦初醒的样子,伸着懒腰问道:“飞了多久了,我睡得真沉啊!” 梅老道专心驾鹤,以为慧嗔问的是真的,说:“还早呢!”掏出一个gps定位仪看看,说:“这才飞了一小半,再有两小时就到了吧!” 邹衍的手松开了,他想缩回手。任秋玲赶紧抓住他的一个手指头,紧紧的握着。邹衍挣了两挣,任秋玲死也不松手,他也就放弃了。过了一小会儿,他的其它四个手指头缠了上来,握住了任秋玲的手。 任秋玲回头看看,慧嗔正在鹤尾处摇摇晃晃的装做打瞌睡呢。她想再次靠到邹衍的背上,试了几次,终究不敢。两人就这么握着手,一动不动。 邹衍突然说:“我想了很久……”任秋玲说:“嗯……”声音才出,立即发现不像自己,太娇太柔了。怕慧嗔看到自己与邹衍的手握着,她装出调整坐姿的样子,横过大腿,挡住了慧嗔的视线。 邹衍说:“其实慧痴的神通,我能破!我只要用道家的长啸,一定能破他那吼两句就让人心里疼的神通。” 慧嗔转过身来,正色说:“不错!真论神通,慧痴跟我合起来也不是邹前辈的对手。慧痴用的那个神通,是从佛门狮子吼里化出来的,叫做舌绽春雷!只是这招练成的人太少,我也着了他的道儿。” 任秋玲听邹衍声音有些尖利,知道他心里也很紧张,立即猜到邹衍把话题扯到神通上,正是要掩饰他与自己拉着手这件事情,不由羞得低下头去。 邹衍也不转身,轻描谈写的说:“佛门狮子吼?听说是很厉害的神通,如果以后遇到了,这个要怎么破?”每个门派都有自己的秘密,通常不会对外人说的。邹衍故意这么问,就是要让慧嗔把注意力分散到怎么推脱上来。 慧嗔却说:“其实很简单,佛门狮子吼发动时,我能听到咒声,别人却听不到——这个叫金刚持。破这一招也很简单,就是你与他同时念同一个咒。他是无声的,你是有声的,以有相破无相。” 梅老道不由暗暗称奇,这个慧嗔对自己那么的无礼,对邹衍却十分尊重,连这么重要的秘密也肯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其实慧嗔看不上梅老道,主要原因还是门派之争。邹衍散人一个,无门无派,慧嗔自然对他没有敌意了。 邹衍打个呵欠说:“我是无所谓了,只是任探长经常查案,可能会遇到用佛门狮子吼的人,你教教她具体怎么防这招。” 任秋玲听邹衍把慧嗔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来,在心里暗骂了声“猪脑子!”用大拇指在邹衍手背上使劲掐了一下。邹衍吃疼,反过来握着她四根手指头轻轻一捏! “啊!”任秋玲失声疼叫,吓得慧嗔一愣。“我这么叫,可以解狮子吼不?”她用手将长发别到耳后——这是特属于女生的羞愧动作。 慧嗔摇头说:“当然不行!你听着:嗡——啊——轰!嗡——啊——轰!”原来佛门咒语,基本都是从“嗡啊轰”三个音上发展出来的。这个咒本来是密宗的三字明,不过方寸寺没有门户之见,不管什么宗什么派的本事,只要合用就可以学,所以慧嗔教任秋玲的,就是这个极短的咒。 任秋玲又气又恨,暗暗发誓有机会一定要收拾邹衍。又不得不学这三字明,也跟着念“嗡——啊——轰!嗡——啊——轰!” 慧嗔听得大摇其头,“错了错了!你这字儿念对了,但是发声的部位完全错了!”一一详解三字明的的念法。唐僧译经,译到咒时就只做音译,不做意译。他说咒重音不重意,所以不译咒的意思。到了慧嗔这儿,音发错了都不是事儿,但是发声的部位却丝毫不能错。 任秋玲握着邹衍的手,哪里有那心情学什么咒语?遇到慧嗔这个老实和尚却不厌其烦,一遍一遍的讲,一遍一遍的教。任秋玲虽然很厌其烦,也只好装个样子学。 “嗡——啊——轰!嗡——啊——轰!”任秋玲念了几百遍三字明,念得舌头都麻了。慧嗔终于欢喜的双手合什,“任探长真是聪明,这次念对了!” 任秋玲心里惭愧,赶紧抽出手来合什说:“多谢大师夸奖!” 这时梅老道欢呼一声:“下面就是锣鼓岛了!”原来任秋玲学三字明就花了两个小时,她自己也知道,这不叫聪明,叫笨得要死! 第十七章:树皮人 从天空望下去,整个锣鼓岛尽收眼底。道路纵横交错,街道整齐规范,整个岛被布置得有如一个巨大的棋盘。岛东南部应该是生活区,商店医院公园等等设施应有尽有;岛西北部应该是生产区,一条水渠环绕着小型机场,机场后一个半圆形工事样建筑,建筑后方是一片闪着银光的区域,在天空看来它像一粒嵌在岛上的明珠,想来应该是岛上的蘑菇种植园区了。 蘑菇种植不需要太多阳光,用反光材料做大棚也可以理解。 任秋玲暗暗心惊,岛上的布置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她恍然觉得下面就是一个军营。街道上还可以看到两支巡逻的队伍,虽然没有穿军装,但是队列整齐,井然有序。 “对方可能有枪!”任秋玲紧张的说:“这个岛的布置像军营,但又似是而非。所以岛上的负责人是一个军事迷。军事迷会迷军事,主要的原因是对力量的崇拜:军队对他们来说是国家公权力的象征,而枪械对他们来说就是个人力量的象征。曾经有军事迷通过不法的渠道收藏了可以武装一个连的新型枪支,而且到我们抓到他时,他从来没有开过一枪!” 邹衍、慧嗔与梅老道都对任秋玲的话嗤之以鼻,他们都修为精深,都不怕枪弹。 梅老道驾着黄鹤在天空盘旋,对着下方指指点点:“这么大一个岛,智果大师的法体会藏到哪儿呢?” 邹衍不怕惹祸,大声说:“抓个把人来问问,我有很多手段让他讲真话。”他不屑的笑了笑,普通人的忍耐力在他眼就是个笑话。 突听“蓬”的一声响,黄鹤左翅上突然炸开,羽毛和着血肉炸开,在空中混合成一团粉红的烟雾——敌人已经发现了他们,而且开了枪! 邹衍轻车熟路的拉着任秋玲的手,带着她向大地飞去。慧嗔一声怒吼,双掌上金光一闪,那金光映到他身上,把他整个人映得像黄金铸成的一般,他从鹤尾处一跳而下。 梅望鹤与黄鹤相依为命数百年,感情极深,这时依然不舍黄鹤,抱着鹤颈与黄鹤一起飘向大地——黄鹤一只翅膀吃不住力,像落叶一般在风中飘飘摇摇的做着不规则运动,倒躲开了无数射向它的子弹。 任秋玲被邹衍拉住手,只觉得浑身都变得极轻,有如一片飞絮——这可能是邹衍的法术,也可能就是她被心上人拉着手的心理作用。还没掉到小型机场上呢,一道金光后发先致,抢先落到小型机场上,机场像被炮弹击中一般,“轰”的一声炸响,无数黄沙石块飞起。 邹衍挡在前面,竖掌砍飞了十几块由下至上击向自己的石块水泥块,这才落到被金光击出的深坑边。前面“咚”一声巨响,却是黄鹤载着梅望鹤落了下来。黄鹤此时变得非常巨大,哪怕有黄沙遮掩也极容易被子弹击中,幸亏它的落脚点正好在直升机后面,子弹够不着。 对面的枪声一下子静了,几个修真者弄出的动静确实非常大,普通人确实会吓一跳。 梅望鹤跳下鹤背,抱着黄鹤的脖子默默流泪。 深坑中一道金光慢慢升起,却是慧嗔和尚伸出只手出来,像个泥染的金佛像一般慢慢爬出深坑。“各位千里奔波,都是为了我师父!”慧嗔和尚说,“梅前辈的坐骑还因此受伤,这笔帐都由我来向敌人讨要吧!”他身上金光更加炽盛,像漫漫黄沙中的一个小太阳一般,向前走了两步,突然回头对任秋玲一笑,轻声说:“我要用佛门狮子吼了!记得三字明!” 任秋玲虽然被邹衍拉着手,这样生死攸关的事情也不敢怠慢,当下大声念道:“嗡啊轰!嗡啊轰!” 慧嗔回头深吸一口气,猛然双膝一弯,势如骑马;双拳紧握,手臂上肌肉块块鼓起;身体前倾,光头上条条青筋如蛇一般的跳动——他用尽了全身力气,对着高楼张大了嘴,但是在外人看来,他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金刚持! 佛门狮子吼,在多少小说里都是震耳欲聋的。但是,它却是无声的! 任秋玲紧张的给佛门狮子吼配着音:“嗡啊轰!嗡啊轰!”她声音颤抖,完全没有狮子怒吼的威风,倒像是狮子爪下的黄鹂鸟儿一样紧张害怕。 自从慧嗔身上金光大盛时起,无数的子弹就向他倾泻而来,打在他身上“叮叮”作响,就像是打中一个金属块一样,没有一粒子弹可以穿透他的皮肤,对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这是慧嗔的神通金刚身,是从金刚掌里化出来的。 到他狮子吼发动时,枪声顿止,机场对面的高楼里响起无数的惨叫声,不时有人撞破玻璃,跳出窗外。 约三十秒后,慧嗔收了神通,直起身子凝神观察。对面六层高楼里一片死寂,几具尸体半截挂在窗户上,双手软软的垂着,随风摇晃,像是晾在窗台上的衣服。 正抱着鹤翅悲伤的梅老道也不由心惊,长叹说:“佛门狮子吼果然名不虚传!这一声吼至少杀死了二百人,对面楼里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慧嗔叹息一声,“唉!贫僧杀死你们,实在是情非得已!愿你们早生极乐,脱离苦海!贫僧这就超渡于你等!”双手合什,对着高楼连连鞠躬,嘴里喃喃的念着咒,却一个字也听不懂了。 他这倒好,杀人超渡一体化服务。 邹衍看危险解除,松开任秋玲的手,扔条蛊虫给梅望鹤,说:“刚才忘了,给它治伤吧!” 梅望鹤还没反应过来,黄鹤闪电一般的伸嘴叼住蛊虫吞了下去,对着邹衍欢叫两声以示感谢。 “这个地方保护得如此周密,说不定有什么重大的秘密。也许智果大师的遗体就在其中呢?”任秋玲说着话儿,大步高楼走去。 邹衍紧跟在任秋玲身后,眼睛警惕的转着,活像一个保镖。梅望鹤将黄鹤变得小如银杏,装在衣襟里贴心窝的地方,这才跟上。慧嗔念念叨叨的,也跟了上来。 高楼之下是一条宽大的过道,可容两辆卡车并行通过。穿过过道,就看到种植园里竖着一顶顶银光闪闪的帐篷。这些帐篷高约三米,宽约八米,长约十二米。每顶帐篷外面都张着一层特殊的布料,虽然风吹日晒,却没有丝毫的褪色染灰,洁净得像刚洗过一样。 慧嗔看到帐篷,心急如焚,匆匆收了超渡的咒语,念了声佛号“南无阿弥陀佛”就上前掀开帐篷的布帘儿,朝里一看,立即惊叫一声,放了布帘儿倒退三步,一脸的惊惧之色。 慧嗔的神通大家刚才都见识过了,只怕天下也没有多少事儿能够吓到他。不知道那顶帐篷里究竟藏着怎么凶猛的东西,竟然可以吓得他面无人色! 邹衍自认见多识广,不会像慧嗔那么没用,哪怕帐篷中真的藏着上古凶兽也吓不到自己,自信的上前几步,掀开了布帘儿朝里一看,立即跟个木雕似不动弹了,喉咙里还有出声:“呃——” 任秋玲好奇心大起,从邹衍手臂下伸过头朝帐篷里一看,吓得叫了声:“我的妈呀!” 只见帐篷里面无数的树根纠缠在一起,点点蘑菇从树根之上冒出头来——这本来是一幅极美的图画,但是,那些树根却是从一个个被反绑在铁柱之上的人身上生长出来的。 “树皮人!”任秋玲原来只是从电脑中得知有那么一种奇特的真菌感染患者,叫做树皮人。被感染的患者皮肤会生长出树根一样的毒瘤,但是这种病却不会致人于死地,只是慢慢的折磨患者。世界上现存的树皮人少之又少,发现一例都非常难,但是在这顶帐蓬里面,竟然有约四十个树皮人——说不得这是人工感染的结果。 那四十来个树皮人听到人声,慢慢把脸转向任秋玲。他们的脸上覆盖着毒瘤,有些呈点状,像蛤蟆皮,有些呈片状,整张结满痂的脸上只有几个小孔。看到邹衍他们,这些树皮人都愣了会儿,然后有个女树皮人说:“救我!”接着其他人都叫起来:“救我!救我!”声音非常响亮 他们在铁柱上摇晃起来,晃得身上的蘑菇掉了一地。 现在才看清,他们的手脚被铁丝绞在铁柱上,那些铁丝深深的勒进肉里,外面又盖着形如树根的毒瘤,不仔细看根本就不会发现。 任秋玲询问式的看了眼邹衍,邹衍叹息着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他生活的时代没有树皮人这种病例,真让他救这些人他也无从下手。 那些树皮人眼里希望渐渐变成失望,突然有人发疯似的用后脑勺撞起身后的铁柱来,只撞得鲜血四溅,染红了一地的蘑菇。其他树皮人也发了疯,拼命的撞起固定他们的铁柱来。 两个默默的放下帐篷的布帘,帐篷里的声音一下子消失了——原来这帐篷里面是水泥的墙体,外面蒙的这层布料却非常特殊,有隔绝声音的作用。 任秋玲眼里含泪,只是摇头叹气。这个世间竟然有如此恶毒的人,把人抓来做这样的实验。 第十八章:毒瘤也是肉 整个种植园区至少有五十顶同样的帐篷,智果大师的法体很可能在某个帐篷之中。但是,其余的帐篷中却肯定是同样的生长蘑菇的树皮人——想一想东浮市有多少人每天就吃这种人体上种出来的蘑菇,这多少有些让人反胃。 一个探长,三个修真者对着整齐排列的帐篷一时都犯了难:救不了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树皮人痛苦这很让他们难过。与其这样,不如不看。 但是,智果大师的遗体又必须找到,邹衍想到一个办法,说:“慧嗔,你不是会佛门蒙山宗的驱鬼术吗?用鬼物找找智果大师的遗体嘛!”慧嗔大摇其头,说:“不可不可!师父最讨厌鬼了,如果他知道我用鬼来找他,一定会骂死我的!” 慧嗔心中一直不愿承认智果大师已经死亡的事实,虽说有些愚蠢可笑,但是那份感情却非常感人。邹衍低下头,不再说这事儿。 梅望鹤从怀里掏出几枚一元硬币,往地上一抛,嘴里念念有词,“水雷屯,雷声动,雨水淋,万物初生,其初险,终必成。顺水推舟,大利东方……”邹衍不由问道:“梅望鹤,你这金钱课准不准?”梅望鹤说:“没试过,不过书上说挺准的——”看邹衍生气,他叫道:“这不是没有办法吗?” 任秋玲蹲在帐篷之间的水泥路上,仔细的检查路面的细微痕迹:“余凝烟的工作时间至少有五年以上,假定这五年来有那么一顶帐篷一直在解剖尸体,那么他们会用什么运送尸体呢?不会很复杂,就是手术推车。”三个修真者都没跟西医打过交道,一起问道:“手术推车?” 任秋玲解释说:“就是一张床的样子,下面安了四个小轮子——它车辙印比自行车的轮胎印还要窄。假定几年来一直有手术推车将尸体推到某个帐篷里,再坚硬的路面也会压出痕迹——”她用手扫开路面上的浮尘,说:“找到了,大家跟我来!” “再来一次吗?”蒋苇笑着对余凝烟说:“你要配合我的工作,快点隐身啊!你不是会隐身吗?你倒是给我隐身啊!”他狞笑着将调压器的旋钮拧到最大。 “呜呜呜……”余凝烟再一次抽搐起来,更多的白沫从她的嘴角流出。但是蒋苇控制得非常好,眼看她要晕过去,立即关了调压器。 “求我!”蒋苇说:“你应该求我!”因为虐待余凝烟让他感觉到一种操控别人生死的优越感,他兴奋得有些晕晕乎乎的。“知道吗?”他贴在余凝烟的耳朵边轻声说:“你是一个优秀的科学家,是我在数据上做了假,让高层怀疑你的……因为我讨厌你指手画脚的样子!更因为我很羡慕你的位置。哈哈!”他得意洋洋的直起身,对着身边的助手说:“看起来她还不能自如的控制隐身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帮她一把……” 他把手伸向了调压器的旋钮。 余凝烟把脸别到一边,她看到另一台解剖床上智果大师已经被解剖得差不多了,大脑、内脏都被取了出来,放到解剖床边桌子上的一个方形盘子里。 她控制不了自己身体的抽搐,但是她却紧紧的抿着嘴唇,不说一个字。 她又想起了寒冰流浪者,那个一个字都不说的异能者。他为什么不说话呢?她曾经猜想过这人先天有残疾,后来又猜想这人是后天与人交流少,但是直到此刻她才明白: 沉默也是一种态度,一种决绝的态度。 “莫以今时宠,忘却旧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余凝烟的脑海里浮现出一首唐诗。 这是一首怀念息妫的诗,讲的是春秋时期一个美丽的女子名字叫息妫,楚王为了她灭了两个国家。楚王得到她之后,她为楚王生养了儿女,却三年不和楚王说一个字。 沉默是弱者的反抗,虽然它无力,却是弱者唯一能做的反抗——就像今天的余凝烟对蒋苇一样,也像当初寒冰流浪者对余凝烟一样。 蒋苇的手已经摸到调压器的旋钮上,却又缩了回来,“给点反应!”他恶狠狠的对余凝烟说,“别摆出一副死猪样,我就要失去耐心了。”他举起手术刀,“我会在你的心窝处做一个切口,从切口处塞入内窥镜。我不会用一点麻醉剂,也会避开一切重要的器官。你将在痛苦中挣扎两个小时以上才会死去,而在这之前,我们将收集你的一切生命数据——正如这些年你教我的一样。” 余凝烟被汗水湿透的皮肤上涌现出一层鸡皮疙瘩,但是,她依然不说一个字。 蒋苇将手术刀再次放在余凝烟的胸窝处——这里距离心脏很近,而且肌肉很少,方便做切口。 这时,一束光射了进来,一个闪着金光的魁梧僧人撩开了解剖室的布帘儿,探头向里望。阳光从他身后映出来,把他照得有如天神一般。正在解剖智果大师遗体的那位科学家大怒:“什么人?一点规矩都不懂,滚出去!” 那僧人正是慧嗔和尚,他看一眼解剖床上的智果大师,突然一声怒吼,冲过来冲着愤怒的科学家头上就是一巴掌。那科学家怎么禁得起一掌,应掌倒地,五窍流血,显然已经死了。 其他助手有跑的,有冲上去跟慧嗔和尚打的。慧嗔和尚极其厉害,拳打脚踢,三下五除二将解剖室里众人杀了个精光。 任秋玲、邹衍和一个老道也钻了进门,三人也不管解剖室里助手们的死活,围到余凝烟的解剖床边。 任秋玲叫道:“快救她啊!傻站着干什么?” 邹衍满有兴趣的盯着余凝烟,说:“我在等她身上那两片布滑下来呢!”原来余凝烟虽然被蒋苇割掉了衣服扣子,但是衣服却叫汗水粘在了身上,没有完全曝光。 任秋玲气得跳起来给邹衍脑袋上就是一巴掌,邹衍缩了下头,嘿嘿傻笑,却并不生气。任秋玲不理邹衍,自己跑来解开余凝烟手脚上的皮绳。 邹衍说:“当初我听她说得漂亮,为了科学为了人类异能者必须贡献生命,我就给她下了个隐蛊。我还以为她那么伟大的人会对着穿衣镜把自己解剖了呢,没想到她居然差点被别人给解剖了!” 余凝烟去了宾江之后就莫明其妙的获得了隐身的能力,这事她一直想不通,今天终于明白了,原来是邹衍给她下了蛊。只是这种蛊好象对人有益无害,反而能够让人获得隐身的能力。 “师父,师父啊!”慧嗔和尚杀了解剖室中众人,推开装着一具年青人尸体的手术推车,跪到智果大师的床前大声痛哭。 智果大师的身体基本被掏空了,现在才真的像个臭皮囊,要不是慧嗔与智果大师相处数百年,也断然认不出眼前这具空空的尸体就是智果大师。 “唉!”一声叹息,从智果大师空空的尸体中发出。 虽然慧嗔心里一直不相信师父真的死去了,但是听到空的尸体会发出叹息声也吓得坐到地上。 智果大师的尸体伸出瘦骨嶙峋的手,往解剖床边的桌子上摸索着,指甲在搪瓷的方形盘儿里抓得“吱嘎”作响。摸到大脑,尸体轻轻握起,另一只手扒开脑袋上的切口,把大脑按进脑袋里。 解剖室里寂然无声,尸体再次伸出手,在搪瓷的盘子里摸索着…… 尸体一一将心脏、气管等器官放入胸腔,然后伸出沾血的右手对慧嗔说:“外衣给我!” 慧嗔坐着退了一步,惊骇得无以复加。但是智果大师的余威还在,慧嗔脱下外衣,伸直手臂递给尸体。 尸体坐起来披上衣服,抓起方形盘子里的肾、大肠小肠、脾等器官,一一塞进腹腔里。 这事太过奇怪,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会动的尸体吸引了。 余凝烟早就认出,那具脸冲下趴在手术推车上的年青人的尸体是蒋苇装的,但是她不相信任秋玲,也就没有说。这时看没人注意到自己,悄悄抓起掉落在床边的手术刀,倒扣在手心里。 尸体把外衣带子一扎,起身向解剖室一头的洗手台走去——这本来是用来洗涤解剖器械的。任秋玲心里好奇,跟着尸体想看看它到底要干什么,却被邹衍一把揪到身后。邹衍、梅老道他们挡在前头,跟着尸体走向洗手台,任秋玲、慧嗔也紧跟其后。 在慧嗔冲进解剖室大开杀戒时,蒋苇就知道这次真的惨了。趁着混乱,他脱下身上的白大褂扔到地上,趴到手术推车上装尸体。本来邹衍梅老道他们没那么好骗,但是这些人的目光先是被余凝烟吸引了——她身材真的不错,后来又被智果大师吸引了——他露得更多。 现在蒋苇看邹衍他们都聚到洗手台边,此时不逃更待何时?他一跳而起,一声不敢吭,向着解剖室的布帘门跑去。 才跑到布帘门后,突然一双柔若无骨的手从身后伸出,死死的环住了蒋苇的脖子。 余凝烟箍住蒋苇的脖子,右手中的手术刀直直的顶住蒋苇的后背。“知道吗?公司高层曾经想换掉你,因为你不是无可替代的,其他年青人的价钱又比你便宜。”随着话声,她手里的手术刀捅破了蒋苇的后背,直抵胸膜。“是我,跟高层力争,这才保住了你的饭碗!”余凝烟说 因为疼痛,蒋苇一下子失去了反抗能力,软倒在余凝烟的怀里。 余凝烟轻声说:“这些年来,我把我所有的技术都教给你,就是为了培养接班人。做完这件案子,我就会到加拿大当个大学讲师。到时候,我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你的,名誉、地位,你想要的一切。” 她手里的手术刀猛地往前一送,精通解剖的她知道,刀尖已经抵在了蒋苇的心包膜上——这是心脏抵御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 蒋苇的眼睛涨得通红,因为胸腔被刺破导致胸压过低,他的呼吸变得非常困难。他痛苦的发出类似将死野兽的喘息声,“嗬嗬嗬……” “你有很多缺点,但是你是我唯一的弟子啊!”余凝烟把蒋苇的头抱在怀中,“我多么希望你能够有所作为,唉!”她右手中的手术刀再次往前一推,刺入蒋苇的心脏。 蒋苇的生命在余凝烟的怀中渐渐消失。 余凝烟合上美丽的眼睛,两滴泪滚了下来。 她一直醉心科研,没来得及谈上一场恋爱,没有自己的小孩,也没有功夫养宠物。不知不觉间,她将人类最伟大的母爱全部倾注到蒋苇的身上——在心理学上,这叫移情。可是蒋苇真的伤透了她的心,杀死蒋苇是她唯一的选择。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一丝丝的快乐,只觉得心被生生的割出道伤口,痛得她几乎不能呼吸。 哪怕是颗毒瘤,它也是身体里的一块肉,割掉它也会让人痛彻心扉。 第十九章:黄鹤之痛 洗手台的水龙头哗哗的流着水,智果大师伸手到水龙头下洗了又洗,把手上的鲜血洗得干干净净。他竖起双手,满意的看着洁净如玉的双手。 慧嗔带着哭腔问:“师父,是你吗?” 智果大师叹息一声,回头慈爱的说:“我的傻弟子啊!” 慧嗔听到师父那熟悉的声音,又悲又喜,跪行上前抱住智果大师的腿放声大哭。 智果大师也有些感动,抚摸着慧嗔和尚的光头说:“你怎么就不肯听我的话呢?当初我留下佛谒,叫你‘莫要嗔,莫要嗔’,你怎么就听不进去呢?” 智果大师圆寂时,确实留下了一段佛谒,“莫要嗔,莫要嗔,前世也非假,今日也非真。人生诸般苦,须往根上寻。”没想到前面两句竟然是告诫之言。 慧嗔思前想后,还是不太明白师父佛谒的含义。 智果大师说:“当年我因为一时贪念,想要把方寸寺建成一等一的大寺,害死了慧痴的妻子,害了慧嗔一生。虽然我骗自己说这是为了宏扬佛法,但是仔细想想,我又何尝没有名利心?一时念起,就种下了因。‘前世也非假’,讲的就是这件事情。” “看山大师修成慧眼通,看透了这场因果,知道我如果要往生极乐,必须再历一次轮回,堕入畜牲道中受开膛破肚之苦。他与慧痴定下计来,把我的尸体交给余凝烟解剖,这样才能了却因果债。”智果大师说到事情的起因,连连摇头,很为当年的胡作非为后悔。 “看山大师把因果推演了数次,知道如果计策实施,你会因为太敬爱我而犯下杀戒,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次轮回才能洗清罪孳。这样的因果又不能说破,于是我只能留下佛谒,要你克制自己的脾气——没想到,你还是铸成大错了!”智果大师惋惜的说。 “今日你杀了多少人?虽然这些人里面有不少死有余辜,但是你几时听说过和尚还兼任判官的?”智果大师严厉起来,“我的傻徒弟啊!为师已经了断了因果,不时就得以超生。你却因我不知道要受多少世的罪呢!” 慧嗔想到自己不得超生,吓得面无人色,死死的抱住师父的腿,仰面叫道:“师父,救我!师父,救我!” 原来佛门净宗修行的目的就是往生极乐,逃脱轮回之苦。所以“不得超生”对他们来说是很严重的惩罚。不过这里的“超生”跟生了几胎没什么关系,完全不违背国家政策,也不用扒房牵牛,做什么手术。 听到心爱弟子的哀求声,智果大师面色一凝,吼道:“自己种的因,自己受那果!即便亲如父子,也有帮不到的时候!” 这一声吼不知道用上了什么神通,慧嗔一脸茫然的放开了智果大师的腿,邹衍、梅老道等人也是好一阵迷茫。 智果大师突然化为彩虹,在慧嗔头顶盘旋三圈,向解剖室的房顶飞去。“轰”的一声响,把那水泥的房顶撞开了一个大洞,飞入蓝天。 梅老道与邹衍一起合什对天,“恭喜恭喜,智果大师终于修成正果了。” 任秋玲看智果大师化虹飞去之后,空气中还有不少的彩色光点,如灰尘一般的悬浮着,一时童心大起,跳起来抓那些光点。 邹衍屈指往任秋玲头顶一弹,叫道:“不要玩了!我们走吧!” 任秋玲揉着额头瞪了邹衍一眼,突然嘻嘻一笑,听话的走到邹衍身后。 梅老道看两人表现,就知道两人关系又更进了一层,冷言冷语的说:“智果大师逃出了自己的宿命,真让人羡慕啊!” 这句话好象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邹衍听了突然神情一冷,看向任秋玲的眼神中已经没有了半分的柔情密意。 “我又做错什么了?”任秋玲委屈的想:“为什么梅老道一提‘宿命’邹衍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但是这事情她又怎么想得明白? 慧嗔跪在地上想了又想,突然哈哈一笑,说:“我这就回寺去,面壁十年,念它百万遍大悲咒,总能把这罪给消了!”虽然说百万遍大悲咒未必能够消罪,但是佛门重发心,所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他有了这个念头,很是欢喜,从地上一跳而起,大步跑向解剖室的布帘门。 余凝烟看慧嗔风风火火的跑来,还是不舍蒋苇的尸体,抱着蒋苇滚到一边,让出一条路来。 慧嗔掀开布帘门,跑到室外“哈哈”一笑,突然“砰”的一声响,他像被巨锤击中一般倒飞进室来,撞向邹衍。 邹衍正向外走,突然慧嗔像枚炮弹一样撞过来,百忙之中右腿一退左腿一屈,摆了个弓箭步,双手各画一个圆,卸去慧嗔来势,将他抱在怀中。 慧嗔胸口多了个血洞,心脏碎裂,早就死了。他两手上金光正渐渐散去。原来慧嗔才到室外,见阳光很明媚,大笑两声立即觉得不对,刚要发动金刚身神通,就被敌人一枪命中心脏。 他的金刚身神通是从金刚掌里化出的,每次发动,必然是两掌上金光先出,没想到敌人瞄准的是他的心脏,只一枪就被打死了。 邹衍说:“敌人的援军到了!梅望鹤你带两个女的先走,我去会会他们!”说话间担心的看了眼任秋玲——他到底还是关心任秋玲的。 任秋玲也不矫情,脱口说:“好!” 梅望鹤不禁仔细的看了眼任秋玲,心里暗想:“好干脆利落的女子!如果有妻如此,也不枉此一生了!”他一生不曾娶妻,主要就是受不了女人话多。在生死时刻,任秋玲表现得如此干脆,让梅老道也不由有些佩服。 虽然梅老道答应带两女离开,但是敌人的位置、数量全不清楚。他揪着胡子犯起愁来。 任秋玲一笑,说道:“鹤千羽箭!上面那个洞!”两句话完全不相干,但是梅望鹤眼睛一亮,拍手说:“好主意!” 鹤千羽箭是梅老道与黄鹤的合体法术,任秋玲曾经看梅老道施展过一次,印象极深。用在这个场合,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梅老道召出黄鹤,先检查下鹤翅上的伤口,见伤口已经长好,也不得不佩服邹衍的蛊术神奇。梅老道跳上黄鹤,抱着鹤颈亲昵的说:“鹤兄,今天全靠你了!”黄鹤似乎也感到紧张,眼睛盯着解剖室的那个破洞不动。 梅老道也不管礼貌了,双手凌空一抓,手上自然生出吸力,将任秋玲、余凝烟吸得飞起来落到鹤背上。“鹤千羽箭!”梅老大吼。 黄鹤双翅护头,猛然展开双翅,翅上的羽毛倒射出去,把解剖室的水泥墙体射得千疮百孔。邹衍头发上插着两根鹤羽,嘴里吐一根鹤羽,气愤的看着梅老道。他本来修为比梅老道高,只是一心放在任秋玲身上,这才吃了个小亏。 梅老道看邹衍发火,心里也害怕,一指解剖室房顶的那个破洞,“冲!” 任秋玲的估算有问题,智果大师化虹时撞出的洞并没有那么大,不能容三人人一只鹤钻出,好在梅老道本事也不小,及时的掌心中涌出雷电,轰在那个破洞之上,“嚓嚓”电流声中,破洞更大。黄鹤载着三人,从破洞中伸出上半身,然后就卡在那里。 鹤腿在解剖室里悬空乱蹬,用不上力;鹤翅被死死的卡在洞口,完全张不开。任秋玲与梅老道面面相觑,完全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都说不出话来。 这本来是极好的计策:借着鹤千羽箭分散敌人的注意力,然后从破洞中冲出——肯定没有人注意到那个破洞。 但是没想到破洞竟然刚好卡住鹤身,三人一鹤现在就是活靶子! 对面高楼上,几支重狙调转枪身,慢慢瞄向任秋玲他们。 当时国内的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重狙,那是一种可以在一千米距离上轻松击穿装甲车护甲的武器,慧嗔神通广大依然被一枪毙命,可想而知这枪威力到底有多大。 邹衍看黄鹤被卡住了,好心帮它一把,走到黄鹤屁股底下,瞅准了它菊花上的毛,跳起来用力一揪。 “嗷——”给黄鹤痛得发出狗的叫声来,浑身一抖像箭一样的射向高空,蹿得比火箭还快。几粒子弹擦着它的脚底掠过。 黄鹤一边飞一边飙泪,真的伤了心了! 梅望鹤完全不知道邹衍干的坏事儿,对黄鹤的表现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鹤兄!没想到你如此神勇!关键时候竟然这么卖力!我以前真的小看你了!” 黄鹤给了梅老道一个含泪的白眼儿,骄傲的一仰脖子,展开双翅滑翔起来——当然,它还得强忍着某处的剧痛。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我载着你们往前飞。 飞行平稳后,任秋玲与余凝烟都盘腿坐好。 任秋玲担心着邹衍,没有心情讲话。 余凝烟像个精美的雕塑一样一动不动,脸上无悲无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从鹤背上看,现在黄鹤变得非常巨大,翼展超过十米,非常神奇;但是从大地上看来,它不过是碧蓝天空中的一颗黑点,丝毫不足为奇。 第二十章:王国覆灭 任秋玲走了,邹衍心无挂碍,准备大打一场。他的身前荡起波纹,然后他从解剖室中消失了。 他发动了瞬息千里的道法,把自己传送到包围着种植园的那座高楼顶上。 楼顶上有一个小型的花园。东浮市阿克夏公司当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这并不妨碍年青人把这里当成自己燃烧青春与梦想的地方,他们如此的热爱公司,甚至自发的在楼顶上种上花草。地上是一串红,墙上挂着绿丝萝,实木的花架上爬满了紫藤。 种过花草的人才知道,在楼顶种花很困难。这些花草生长良好,表示他们的主人非常精心的照顾着它们。只是如今花草依然在,它们的主人却已经死了。 邹衍传送到楼顶,本来只是想站到高处观察一下敌情,没想到敌人就在楼顶。在前面的矮墙边,有个肥硕的狙击手像狗熊一样趴着,把个大屁股对着邹衍,枪口瞄准了楼下的种植园。因为紧张,胖狙击手不时用手擦擦额头的汗水。 邹衍轻手轻脚的从实木花架边走到胖狙击手的身后,抬起右腿,准备照着他的屁股给他个飞毛腿。刚抬起脚,他发现角度不好,又放下脚调整下位置。再次抬起脚,他又想:“这人只怕有三四百斤重,我还没有做准备活动,别没踢动他倒崴了自己的脚。” 邹衍轻轻的歪歪脖子,活动手脚。 胖狙击手老实的趴着,全神贯注的瞄准解剖室的大门。 准备工作做得差不多了,邹衍这才甩圆了右脚,照着胖狙击手的大屁股就是一脚。胖狙击手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呢,就怪叫着像只超级肥的大青蛙一样飞出矮墙,划出一条斜线重重的砸在了种植园里,震得楼顶的花盆都跳了一下。 这么大的动静,一下子就引起其他两个狙击手的注意了,两人一起站起来,抬起重狙对着邹衍。 “别开枪!”邹衍叫道:“我自己跳!”猛跑两步,飞身从楼顶矮墙上越过,跳出楼外。 两个狙击手知道厉害,赶紧把枪架到矮墙上,透过瞄准镜一看,只见邹衍脚踩半圆形高楼的内墙,身体与地面平行,像表演摩托杂技一样沿着高楼弧形内墙跑得飞快,身后还拖着一股浓浓的黑烟。 两个狙击手都是外国人,见状不禁大摇其头,暗想:“果然中国不重视环保,连个修真者都尾气含量超标!” 这座高楼与锣鼓岛上的悬崖连成一体,邹衍速度极快,几秒功夫已经跑到悬崖上。那悬崖上本来有一处缝隙,刚好容一人侧身钻进。邹衍闪身进到岩洞中,两个狙击手如梦初醒,对着岩洞连连开火。 你别说,重狙的威力就是大,一枪过去岩石上就多个深深的坑,多打得几枪,悬崖都叫狙击手揭下一层皮来。 反正子弹有公司报销,狙击手也不心疼子弹钱,瞄准了悬崖上的缝隙连连开枪。正打得开心呢,一片阴影爬上来,狙击手面前的矮墙变黑了。那阴影好象有生命一般,向两个狙击手包围过来。 两个狙击手可不像胖狙击手那么笨,很快发现不对,举着枪撤离矮墙。那片阴影如影随形,像墨水一样从矮墙上淌下来,流到地上,依然步步紧逼狙击手。 这时,远处传来“隆隆”的机械声,一辆坦克驰来。坦克后面跟着沈教授和近五百个岛上的员工,这些人排着整齐的队列,斗志昂扬的向高楼走来。 本来种植园区的枪声一响,沈教授就知道遇到敌情了。可是岛上虽然实行军事化管理,毕竟不是正规的部队。别看平时训练个正步走齐步走还像模像样的,真遇到事儿这帮人也乱成一锅粥。 好在岛上有外聘的三位狙击手,都是美军退役军人,他们建议沈教授说:由他们先行一步抢占制高点,沈教授再带部队过来增援。 沈教授吼得嗓子都哑了,甚至出动了岛上唯一的坦克,底下那帮人才集合起来。坦克开到高楼下的过道里,对着悬崖上的缝隙就是一炮,“轰”的一声,那片悬崖一下子坍下半边来,把个种植园全给埋了。 石块乱飞,打在坦克上“当当”乱响。沈教授吓得叫声“妈呀!”赶紧躲到坦克后面。一想那种植园花费自己十几年的心血,一下子就叫坦克给埋了,气得他用力拍着坦克屁股,手都打红了,那坦克神经大条,不知道痛痒,还在调整着炮管呢。 高楼顶上,两个狙击手终于看清面前的阴影是什么了,原来是些小虫子如潮水一样涌来,把个楼顶都染黑了。这些虫子只有芝麻大小,数量却极其庞大。爬过花草,花草立即枯萎,可想而知它们的毒性有多么的可怕。 两个狙击手举着枪威胁不知名的小虫子们,不过那些虫子智力低下之极,完全不知道枪的厉害,依然无畏的围上来。 现在狙击手明白了,当时邹衍在高楼内跑时,身后带着黑烟——其实就是这些小虫子,他那时就在布蛊了! 如果慧痴和尚遇到这样的情形,一定会大笑几十声——他想明白一个道理可以欢喜好几天的。但是两个狙击手哪有慧痴的修为?他们不但没有因为想明白了这个道理而高兴,反而觉得头皮发麻。现在楼顶上已经漆黑一片,只有两人脚下一米见方的地方没有被虫子染黑。两人一起看向楼梯间,那可能是他们唯一的生路。 两个狙击手一起扔掉手里的枪,硬着头皮向楼梯间跑去。那个白人向黑色的虫潮踩去,虫子“嗡”的飞起,扑到他的头上脸上手上身上,一瞬间就把个白人染成了黑人。 那个黑人的遭遇也差不多,不过他本来就是黑人,叫虫子染一染也没多大变化。 两人一起大声惨叫,手舞足蹈起来。不过黑人舞蹈功夫不错,跳的像是伦巴;白人没什么舞蹈基础,只能乱比划。叫得几声,跳得几跳,两人一起倒地。楼顶上的虫子争先恐后的向两人涌来,很快的楼顶就变得非常干净,两具黑黑的尸体却肿了好几圈。 狙击手的惨叫声传到楼下,五百来个用菜刀、铁链、木棒武装起来的工人都心里打鼓,一起看向沈教授。 沈教授是军事迷,这时候他强作镇静,站得笔直,其实脑袋里乱成一团:是用三十六计中的哪一计为好呢?美人计是用不上的了,围魏求赵也找不到地方围啊? 坦克还在“咔嗒咔嗒”的调整着炮管。这辆二战时的虎式坦克本来早就该淘汰了,不过沈教授买了过来修理一番,上点润滑油还能将就着用,要不怎么说德国造的东西就是皮实呢? 从坦克的瞄准镜中,炮手发现了邹衍的踪迹。那个长发的修真者站在倒了一半的悬崖顶上,跟个导游似的举着面三角形的小黄旗,对着坦克一指。 就听“嗡嗡”声不绝,无尽的黑色从高楼顶上如潮水一般倒流下来,把六层高楼全部染得漆黑。 “快跑啊!”不晓得队伍中哪个叫了声,所有人都炸了锅,一窝蜂的向小型机场跑去。 “稳住,稳住!你们这帮胆小鬼!”沈教授大骂起来,但是他自己都稳不住了,因为坦克开始倒退,他不跑一定被压成肉饼。 人群一乱,毒虫“轰”的一声炸开了。无数的毒虫像黑雾一样卷向众人。 坦克的盖子打开,驾驶员刚刚从坦克里冒出个头来,就被毒虫扑了个正着,惨叫几声就扑倒在坦克上。 沈教授拼命的逃,这时有个人大声惨叫着跪到他面前,撕扯着自己的脸皮,只抓得血肉模糊。血肉中,还可以看到黑色的虫子蠕蠕而动,更多的黑色虫子扑到伤口上,把那人的头脸盖得严严实实。那人叫声嘶哑,很快倒地死去。 沈教授后背以麻,绕开几步继续逃跑。小型机场上惨叫声不断,不时有人倒在地上痛苦的翻滚着。他跑了一会儿,身后渐渐安静了,回头看时,带过来的五百人横七竖八的倒了一地,但是一团虫子组成的黑雾形成一个圆球,对自己紧追不舍,又不敢过份逼近。 前面就是一米五宽的水渠,沈教授虽然年约六旬,身体倒很好,平时这水渠他能轻松的跳过。但是今天却不一样,他吓得腿软了,用尽全身力气一跳,直接跳到水渠里。呛了好几口水才挣扎着爬出水渠。 那些毒虫只在水渠那边嗡嗡叫,并不敢过水渠来。沈教授是科学家,脑袋聪明,立即明白了其中的原理:下雨之前,燕子低飞,原因就是空气中的水份足,打湿了飞虫翅膀。燕子为了捕食,只能降低飞行的高度。同样的,水渠里的水不断的在蒸发,那些毒虫害怕打湿翅膀落水,所以不敢过水渠来。由此看来,这些毒虫的飞行能力很差。 沈教授想不明白的是:那些毒虫本来有机会攻击他的,为什么不咬他呢?现在也不是细想的时候。他一路跑来,只见路上汽车停开,商店里空空荡荡,街道上没有半个行人——岛上当然不止他带去的五百人,那些幸存者去哪儿了? 很快沈教授就知道了答案,因为海滩边传来了汽笛声。他跑到海边,看到那艘载蘑菇去东浮的轮船缓缓的驰离码头,船上满满的全是人。沈教授用还剩的力气对着轮船大叫大骂,那轮船见他态度不好,不但不回来,反而越开越快! 沈教授垂头丧气的走了回来,昔日热闹非凡的锣鼓岛现在安静得像墓园,海风刮进街道上没有关好的玻璃窗里,发出嘶嘶的怪叫声。 沈教授走进一座城堡样的办公楼里,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他一下子流泪了:办公室里的保险柜大开着,公司的资金被席卷一空。 沈教授把锣鼓岛当成自己的王国,但是现在王国的军队没有了,人民坐船逃跑了,还偷光了他的金库。他用含泪的眼睛看着保险柜,疯狂的笑了两声,转身走向窗口。 来到窗口边,沈教授两手抓着窗框,右脚滑了两次才爬到窗台上,他向楼下一望,吓得紧紧的抓死了窗框,身体也向后坠着,生怕自己掉下去。深吸了口气,他闭上眼睛…… 第二十一章:八十年代的神曲 沈教授闭上眼睛,把身体探出窗外,嘴里叹息着:“让我跟我的王国一起消失吧!”他松开了抓在窗框上的双手。 下一秒,他猛地伸手抓住窗框,睁开眼睛看着遥远的大地,嘴里说:“哎呀妈呀,吓死我了!”他浑身颤抖的下了窗台,蹲在窗台下喘了好一会儿气。身上不抖了,气也喘匀了,他这才起身,也不回头看一眼窗台,大步走出办公室。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受过高等教育的沈教授? 他执掌锣鼓岛十二年了。早在上任之初,他就想过“政变”、“兵变”等等可能发生的灾难,并且为自己留下了一条后路——那是一条摩托艇,藏在岛下的深沟中。不过这十二年来一切都顺利,他也差点忘记那条船了。 他轻松的下楼,穿过空无一人的街道,走过宁静的公路,来到海边一座孤独的小屋前。潮水拍打着海岸,发出轰然巨响,他回头看了一眼,嘴角扬起一丝微笑。然后他钻进小屋,小屋里堆放着一些废木板、电缆、破烂的手术推车和其它杂物——这间小屋像是杂货间的样子。 沈教授爬上高高的杂货堆,把脚下的东西全扔到屋外——这堆杂货是故意堆放的,里面空的塑料箱较多,看着体积大,其实并不重。只两分钟时间,他就看到地板了。 虽然只有两分钟,但是沈教授也累得浑身是汗——今天的运动量对于他这个六旬的老者而言,实在是太大了。这时他闻到自己身上传来一阵男士香水的味道,突然间想明白了那个问题:为什么毒虫不攻击自己?因为他是岛上唯一一个使用男士香水的人。 香水的成分非常复杂,很难说清是什么化学成分让毒虫感到害怕。但就是这个不同的习惯,让他逃得一命。 他没有时间庆幸,吃力的掀开盖在地上的一块废木板,木板下露出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小洞,洞口中可以看到几级粗糙的水泥台阶。 沈教授沿台阶而下,进入到一条下水道模样的水泥洞里。洞底水波荡漾,颜色深蓝,却是外面的海水。原来这个洞连到大海里。他沿洞壁前行,走不多时,就看到前面的水里拴着一架摩托艇,正随着海水摇晃。 他跳上艇不由叫苦,原来这艇已经停了十二年,油漆斑驳,锈迹斑斑。试着发动,没想到发动机轰鸣起来,居然还能用。 解开摩托艇驰出山洞,他来到大海上。回望锣鼓岛,只见岛上种植园的方向升起了一股青烟——想来敌人放火了。 锣鼓岛越来越远,沈教授只觉得心里一阵轻松:“烧吧烧吧!最好烧光一切!”十二年了,他第一次离开海岛。海风轻柔,海鸥追逐着鱼群声声鸣叫,阳光很美很温暖——十二年了,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海如此的美。 那座他视之为王国的海岛,又何尝不是他的监狱? 沈教授想起了往事:之所以会有锣鼓岛上的一切,时间还得倒退到上世纪五十年代。那时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不久,全世界的人们都在庆祝着正义战争的胜利,同时也在警惕着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当时的非洲,正在饱受着痢疾的困扰;而欧洲地区,人们担心的是高血压和心血管疾病;中国当时流行着血吸虫病和水肿病。按道家的说法呢,“佳兵不祥,大军过后必有灾年。”但是美国的科学家却不这样看,他们认为很可能是因为人种不同,导致了对不同的病原的抗性不同。 从这个思维出发,美国的中央情报局执行了一个代号为“民族狩猎”的计划。他们想通过不同的人种的感染实验,寻找到只针对某个民族的病原。假定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就可以通过投放病原,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这个计划最早是在非洲实施,cia打着援助的旗号,对一些非洲的部落做了感染实验。为了不引起世界的注意,他们又在感染之后实施了医疗救助——虽然说穿了就是把人弄伤然后给人治伤的老套路,但是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很多科研成果,而且还在世界上赢得了人道主义卫士的好名声。 阿克夏公司传承了“狩猎民族”计划的一些思路,在全世界范围内展开了人体感染实验,比如说锣鼓岛进行的主要是真菌感染中国人的实验。 在沈教授这个级别,当然不可能知道太多的机密,但是他很肯定“萨斯”病毒就是“狩猎民族”计划的科研成果之一,而且传说中的丧尸病毒也未必就是电影里的虚构情节。生物武器以其造价低廉、杀伤力巨大的优点,不可能会被战争狂人遗忘。类似的实验世界各地都在做,新的病原每天都在产生。 这时摩托艇突然停了下来,沈教授用力的拉动发动机的拉环,发动机跟个死猪一样没有脾气,随你怎么弄都不发火。 海天茫茫,回望锣鼓岛只是海中的一个小黑点,岛上升起的青烟也变成浅浅的一条斜线。 “报应啊,报应啊!”沈教授喃喃的说了两句,颓然的坐倒在船舱里。他折磨死的中国人数以千计,只要开出优厚的报酬,那些劳工就会源源不断的涌上岛来,然后成为树皮人。被真菌吸干营养之后,他们干瘪的尸体会被扔到海中,成为鱼儿的美食。 海水拍打着摩托艇,不知道要将它推向何方。沈教授感觉自己坐在一个死亡的摇篮里,恍惚间他听到了母亲乡音极重的童谣:“月佬娘,黄巴巴。小屁孩,要吃妈。拿把刀来割给他,搁他怀里吃去吧!” 极目四望,却看不到家的方向。母亲已逝去多年,再也不会倚在门前等他回家吃饭了。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沈教授伤心的自语。 回首自己几十年的人生经历,之所以会成为一个科学家,最初的原因是对生命的好奇。他还记童年的一个春天,他从田里抓了蝌蚪养在瓶子里。每天都观察那只蝌蚪,最后那只蝌蚪长出了两只脚。那时的他觉得这真是伟大的奇迹,于是立志要弄清生命的秘密。 可是几十年过去了,对于生命,他还和当年一样无知。生命的起源、生命对于宇宙的意义和永生的秘密,这三个难题是目前科学无法了解的。也许再过几百年,科学才能解开这三大难题。 “也许,”沈教授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一种可能:“生命本来就不是用来研究的,而是用来享受的。好比电视,你不用知道为什么电视会出现人影,也可以欣赏电视节目。为什么不好好的看电视,而要把电视折得四分五裂呢?那是孩子才会做的傻事。” 回想自己数十年来想弄清生命的秘密,不知道错过了多少春花秋月,沈教授笑了。他觉得自己和那个折烂电视想弄清电视的秘密的孩子一样傻,只是那孩子的头发是黑的,而他却已经满头白发。 “现在还不算太晚,”沈教授微笑着想:“距离我死去还有一段时间。今天的阳光不错,我先好好的睡上一觉。”他倒在船舱里,闭上眼睛打起盹来。他甚至还哼起了一首八十年代曾经非常流行的《追捕》的主题曲,“啦呀啦,啦呀啦……” 这首歌放在今天也可以称为神曲,全歌只有两个字:“啦”和“呀”。 在悲伤的浪漫的歌声中,他很快就半睡半醒了。 这时,远处传来船舶破水的声音。沈教授翻了个身,那声音却越来越大了。他起身眯缝着眼一看,只见四只冲锋舟拖着长长的白痕向自己的小艇驰来,艇上的人大多穿着黑色的制服——应该是阿克夏的老对手特事处的制服。 沈教授一下子清醒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确实很紧张,但是回头一想,“我现在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特事处?我这辈子还没坐过牢呢,正好体验一下!” 如果说东浮市特事处对锣鼓岛上的秘密试验有所察觉,那还真是高看他们了。之所以他们会知道锣鼓岛上出事了,原因是当时国内投放了大量的森林火灾卫星,这种卫星对野外用火非常敏感。邹衍在岛上放了一把火,帮了他们大忙。 处长皮朝阳上任数年,无所建树,一心要立个大功——哪怕是抢险救灾呢?所以一知道岛上失火,他就来了。当然处长出动,那排场也不能太小了,所以他带了约二百名特勤队员前来。 船行至中途,前方出现一只破破烂烂的摩托艇,也不知道是哪朝哪代的古董。船上坐个老头,满脸是笑,目光清澈,有如世外仙人一般,但衣着却像个有钱人,估计那一身衣服都得花皮处长几个月的工资。 皮朝阳吃不准对方的来历,命令停下船问问再说。船停下后,皮处长举起喇叭叫道:“喂喂!老人家,请问那边岛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沈教授只是样子是仙人,又不是真的会什么法术,举起手用力挥,大声叫:“不知道!你们快走,别影响我睡觉!” 在这个时间,这片海域,一个神秘的老人突然出现,这事情实在蹊跷。但是皮处长把那老头看了又看,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现在也不好节外生枝,皮处长只能命令大家全速前进! 其实皮处长只是要立功嘛,如果他不管三七二十几,把那老头抓起来再说,那就立了大功了! 第二十二章:致命黑雾 一道青烟袅袅升入天空,烟柱之下,邹衍阴沉着脸坐在火堆旁边的矮墙上,火堆里烧着慧嗔和尚的尸体。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其实邹衍跟慧嗔说不上有多好的关系,只是因为慧嗔的死,让他感觉到生命的脆弱罢了。哪怕是修行者,生命也是无常的。 “说什么因果,今天杀了五百多人,那个因果怎么不来找我呢?”邹衍想不通,“佛修最弱了,越修越胆小!你为什么那么傻,要去学什么佛?早知道学道多好?” 火光中的慧嗔一动不动,一改往日的暴脾气,懒得跟邹衍吵——因为他已经死去很久了。 本来慧嗔的尸体被坍塌的岩石埋在解剖室里,邹衍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把他刨出来。邹衍抱着死沉的尸体爬上六楼,拆了紫藤花架搭成柴堆,按照佛家的规矩将慧嗔火化了。 “佛、道、巫的葬礼仪式,其实都在表达对死的尊重。”邹衍漠然的看着楼下小型机场里那一地的死尸,“但是,又哪有什么仪式是表达对生的尊重呢?”从他的位置看下去,地上躺着的那几百号死尸不过像一地的老鼠,更远处,又来了些老鼠。 皮朝阳带着人赶到锣鼓岛,他们很快就赶到水渠附近,前面是一个黑色的小型机场,机场上摆着一辆老式坦克和一架直升机,还可以看到一地黑色的尸体——事情大了!皮处长本能的感觉到,自己立功的机会来了! 对面高楼上火光熊熊,一个长发的人冷漠的看着天空,对自己这帮人的到来完全没有感觉。 皮处长又紧张又兴奋,他向后一伸手,立即有特勤队员递给喇叭。“你已经被包围了!”皮处长对着邹衍嚷,“举手投降!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邹衍只是冷笑起来,杀心顿起。这时旁边的火堆里“噼啪”响了一声,邹衍转头看向火堆,慧嗔的尸体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了。邹衍的目光变得温柔,叹息一声,不想再杀人了。 皮处长哪里知道自己已经在阎罗殿前转了一圈回来,还在做着思想工作:“你放下武器,自己走下来,不要一错再错了。想想你的家人,他们对你的行为会多么的失望啊!” “聒噪!”邹衍怒吼一声,他法力高强,这一声吼倒像是晴天打了个雷似的。 皮处长大惊失声。 此时广场地面上的那层黑色涂层突然飞到空中,化成黑雾。那些蛊虫感受到邹衍的情绪变化,突然活跃起来。黑雾像浪头一样扑了过来,在水渠那边卷起高达三四米的浪花。 皮处长吓得对着高音喇叭叫了声:“我的亲妈?这什么玩意儿?”拔脚就跑!特勤队员们也跟着后退,直退了二十来米,看那黑雾不敢过水渠,这才慢慢停住脚步。 一看黑雾不敢过水渠,皮处长又神气起来,“怕什么怕什么?你们这帮没用的东西!看你们那胆小的样儿!这不过是……不过是……是障眼法儿!吓唬人的!知道吗?” 不过特勤队员可不全都像他一样傻,有人就轻声嘀咕:“只怕不是吓人的,不然那一地的死尸怎么解释?”好在这人不敢高声宣布这个疑问,这二百来号人终于在皮处长的骂声中稳住了阵脚。 “谁给我过去看看那是什么东西?”皮处长的目光从特勤队员们的脸上掠过。他非常明白自己要找的是什么样的队员,这个人必须年青,只有愣头青才会急于表现自己。同时这个人必须来自农村,相对而言,农村来的特勤队员心思单纯,而且出路更少,急于立功。更重要的是,农村来的特勤队员死了麻烦少得多,赔钱也少得多。 皮处长虽然没有学过心理学,但是察颜观色的本事却比心理学家有过之而无不及,只几秒功夫,他就选定了一个紫脸膛的憨厚后生,“你,就是你,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 那特勤队员兴奋得脸都发光了,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机会居然落到了自己的头上,他还生怕别人忌妒呢,赶紧立正,“保证完成任务!”他敬了个礼,然后双拳提到腰侧、身体前倾做出标准的跑步动作——这是要表现他的军事素质。几步跑到水渠边,一个虎跳越过水渠,他要表现自己的身体素质,这一跳足有三米五远。轻松落地,他一头扎进黑雾中。 黑雾很快的吞没了这个年青队员的身影,毒虫极快的啃开他的皮肤,钻入血肉中。年青队员以惊人的毅力坚持着向前冲了三步,这才受不住痛苦大声惨叫起来,“啊——啊——啊……”他再也顾不得在领导面前表现什么了,抱着脸跪到地上,用手抓着自己脸上的皮肉。 “快点!”皮处长脸上见汗,知道这次的祸闯得大了,“你快去救他出来!”他这次选择的是一个看着新兵受罪眼里含泪的老队员,两人之间的感情可能很好。 那特勤队员也不说什么,头一低,梗着脖子就冲了过去,这时那个年青队员的声音已经哑了,人也倒在了地上。黑雾翻滚不停,隐约可见年青队员的手脚还在抽搐——人还活着。 第二个队员跳过水渠,黑雾仿佛有生命一般没有等他落地,立即将他包裹起来。“啊——啊——”第二名队员惨叫着,走到年青队员的身边,伸手做了个要拉他起来的动作,再也坚持不住,倒在了战友身边。在死之前,他终于拉住了战友的手。 皮处长只觉得空气非常热,解开了胸前的衣扣,回头大叫:“还愣着干什么?快去两个人救他们出来啊!” 特勤队员们都后退了一步。 皮处长随便一看,就选择了两个脸色阴暗的队员——这种脸色也就是常说的“晦气色脸”,通常有这种脸色的人不会处理人际关系,平时常受同事的排挤,上司也经常不给他们好脸色看。因为长期的受到倾轨,他们也养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特点。 在这种特殊的时刻,他们这种容易受欺负的人正好派上用场,如果派其他人去,可能会引起队员的反弹。 “你,还有你!”皮处长指出两个队员,“你们快去把战友救回来!” 其他队员纷纷闪开,把两个人孤立出来。那两人脸色更差了,梗着头不说一个字。 皮处长骂道:“孬货,胆小鬼,看到战友死在你们面前,你们就这个表现?拿出点男人的样子来!别他妈摆出这副窝囊废的嘴脸来,做点事情让大家都看得起你们!上啊!熊包!” 随着骂声,那两人都涨红了脸。皮处长字字句句恶毒,骂得两人心头滴血。两人目光渐渐变得坚定,一咬牙,两人又冲向了水渠。 越过水渠后,黑雾没有因为他们倒霉而另眼相看,直接扑上来将两人包围了起来,惨叫声再次响起,两人一起倒地。 皮处长回头再次看向特勤队员们,所有的队员都躲着他的目光。这时,一个特勤队员分开众人,走向水渠。 “林队长,你亲自出马,当然能够救下战友了!”皮处长说。 出来的这个人,是东浮市特事处的特勤队长,姓林。林队长走到水渠边,突然转身,张开双手对着皮处长骂道:“皮处长,我问候你祖宗十八辈。你他妈的再派一个人过去,我就毙了你丫的!” 皮处长愣了,“你什么意思?” 林队长怒道:“别拿我们这些特勤队员的命不当命?这已经死了四个了,前面那东西明显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你还看不出来吗?你有种,你不是窝囊废,你勇敢,你过去一下试试?” 皮处长愤怒的叫道:“过去就过去!你真当我怕,告诉你我完全不怕!” 林队长冷笑一声:“不怕你倒是过去啊!” 皮处长把牙齿咬了又咬,这才艰难的迈出一步——要别人牺牲,和要他自己牺牲完全不是一回事。本来皮处长距离水渠约有十五米远,但是他一步一步的挪,走出五米差不多用了五分钟。 “哈!”林队长冷笑一声,这时有风从他背后吹来,那团黑雾突然卷起五米多高的浪头。林队长完全不知道,皮处长却吓得两腿一软,跪倒在地上。好在水渠对黑雾的克制作用还在,黑雾不敢突破那个天然的屏障。 其实在水渠上游就有几块水泥板搭在水渠上,那是人、车的通道,估计毒虫也能从上面飞过。只是这些毒虫实在很笨,不懂得迂回包抄这样的战术,不然皮处长早就完了。 皮处长一跪到地上,就伤心得大哭起来——他本来以为自己不消走几步,就会有特勤队员冲出来抱住他,把他往后拖呢。剧本他都想好了,自己肯定是装出拼命的挣扎,强烈的要求去救战友,但是忠心的部下却不让他以身犯险,用武力把自己拖走了。多好的剧本啊,那帮特勤队员不懂配合,结果这戏没法子演,怎么不叫人伤心? 皮处长一边哭一边回头看那些特勤队员,“我都哭了,你们倒是配合一下啊!”结果那些队员一个个目光冰冷,面无表情。皮处长知道,自己这是犯了众怒了。 “唉!”林队长叹息一声,说道:“你难道忘了皮家村沼气池惨案吗?今天的情况,和那个案子多像啊!” 案子就发生在皮处长的家乡,他一下就想起来了:在八十年代的时候,全国推广沼气池,皮家村也修了一个大沼气池。冬天的时候,气温下降,村里组织民工下池清理废渣。 没有想到,第一个民工下到沼气池里,立即倒地不起,不知死活。围观的村民都乱了套了,这时,刚好有两个联防队员走过来。村民立即向联防队员求助。那两个联防队员也不懂沼气池,他们命令一个村民下池救人。 救人的村民下池后,同样立即晕倒,死活不知。联防队员大声命令,又派了两个村民下池游人。那两个村民同样很快晕倒。 联防队员慌了,他们强迫两个老实的村民下池救人——两人下去后,同样死在了池里。这时联防队员逃了。 实际上,沼气池里没有氧气,敞开后必须让风吹一段时间才能下人。就是不懂这个常识,害死了六个村民。 这个事情没有人受到处理,没有人为六个村民的死负责。虽然联防队员指挥失误,但是他们毕竟是好心救人罢了。要怪,只能怪村民的无知害死了自己。 第二十三章:舍利之争 沼气池惨案可以说是村民自己无知导致的,而今天的惨案皮处长绝对脱不了干系,是他的无知与瞎指挥导致了四个特勤队员的死,这是铁一样的事实。 皮处长害怕的流着泪跪在地上,突然间他伸手向水渠那边,“兄弟们啊,是我无能啊,我救不了你们!”他嚎哭起来,同时回过头看着特勤队员们。他希望有特勤队员把这一幕照下来,然后他会命令文员写篇内参,标题他都想好了:《战友牺牲,处长失控落泪》。 林队长心里想:“这孙子脑袋里装的是屎吗?现在还有心情演戏?”不过转念一想,人家再是猪脑子,也是个官,自己再聪明也只是个兵。只能摇头叹息,走上前去架住皮处长的胳膊向后拖:“处长,你今天会埋怨我。但是以后你会感谢我的。”林队长软了语气,毕竟得罪处长也不是什么好事。 林处长胖大,一时没有其他人帮忙,林队长本来也拖不动他。不过林处长就有这等本事,一边痛哭一边向后挣扎,两条肥腿却站起来跟着林队长走。 倒几个单纯的队员被林处长感动了,红着眼睛上前架住他,林处长也装出哭得没了力气的样子,跟着这些人退回到队伍中。 这时,远处又走来了一帮特勤队员,为首一人身披风衣,腰板挺直,举止斯文,极有派头。 “你们是什么人?”皮处长手下的一个特勤队员厉声问道。 那穿风衣的人并不答话,只看着皮处长大声说:“皮老哥,我是宾江特事处的李明博,久听皮老哥手段高明、经验老道,今天终于看到你了。哈哈哈!” 皮处长一抹脸,也大声笑起来:“原来是李老弟!老弟最近办了几件大案子,震动全国,我早就想见你一面了!”他跑上前,像遇到久别的亲人一样张开双臂。 两人像戏台上的演员一样用力拥抱,而且脸上满满的全是笑。 拥抱了约五秒之后,皮处长松开李明博,说道:“李老弟有没有兴趣到东浮发展啊?只要你想来,就包在老哥身上吧!你在宾江那样的小地方太屈才了,我手下也差人才啊!” 李明博笑着说:“好说好说,我今天正好有事求老哥,还望老哥不要推辞。” 皮处长拍着胸脯说:“只要我能办到的,你尽管说。” 李明博说:“其实很简单,我手下的行动组在这里面调查出点东西……” 皮处长立即说:“哎呀!不行,其它都好说,只有这事儿不行。这毕竟是在东浮的地面上,你这跨省捞食可不对啊!” 从李明博的话中,皮处长听出了一些有用的信息:李明博大老远的赶来,绝对是闻着大鱼的腥味了!这就是皮处长想要的立功的机会啊,他能让出来吗?当然不能! 李明博自信的笑了。自从听到任秋玲在手机里的汇报之后,他就立即动身,来这儿的路上他想了各种可能,其中就包括东浮特事处来搅局。 各地特事处隶属于各省的易学院,而各省易学院是竞争地位,所以一个省内的特事处可以互相协作,而跨省之后则合作的可能性极低。 李明博笑着说:“老哥还没听我的要求呢?我也不让老哥为难,只是想带几具尸体回宾江。这里面其它的东西我一概不动,全是你的,怎么样?”这也是退而求其次,主要原因还在于东浮确实是人家的地盘。 皮朝阳摇着头说:“你就别难为老哥了!死了这条心吧,我也有我的难处!”说话间他以目光示意林队长,林队长立即带着十来个特勤队员靠了过来。 李明博脸色一冷,“兄弟我只是想喝口汤,老哥真要把事情做绝了?” 皮处长也变了脸色:“李明博,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我已经给足你面子了,现在滚吧!”说着,就要示意手下的特勤队员上前拉开李明博。 李明博突然抬头大叫道:“邹哥!任探长托我带句话给你!” 邹衍本来对水渠那边的争斗没有半点兴趣,但是李明博突然提到任秋玲,他又不得不关心。他居高临下的说道:“她……她说了什么了?”这时邹衍不想再杀人,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修为,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声音却大得有如雷霆。 如果不想杀人,最好的办法是展示出自己的实力。在森林里,当两只猛兽相遇时,它们会掀起上唇,露出自己的利齿,这样做的结果通常是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争斗。有趣的是,人类掀起上唇露出牙齿的行为叫做“笑”。 水渠那边的众人无不大惊失色,几个体质稍弱的特勤队员竟然“扑通”一声坐到地上,其他人也不好受,都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 李明博微笑着对皮朝阳说:“现在,我有没有资格喝一口汤?” 皮朝阳哈哈一笑,“哈哈,我刚才跟兄弟开玩笑呢!你我的交情摆在那儿呢,我还能不答应兄弟吗?” 李明博心里冷笑一声,“屁的交情!”但是他们这帮当官的就是这么虚伪,也不当面说破。说声:“多谢老哥!”之后,李明博大步走向水渠。 “小心,那边危险!”林队长好心的提醒了一句。李明博对他微笑着点了点头,脚步不停,走到水渠边,仰头叫道:“邹哥,我上来跟你讲!” 邹衍说声:“你来吧!”随着话声,水渠那边的黑雾向两边退开两米,露出一条异常干净的通道。 李明博轻轻跳过水渠,皮处长手下的特勤队员都齐声惊叫,有些心地好的还捂上了眼睛。 但是,那些黑雾并不扑向李明博,只在他左右一米远的地方盘旋不止。那些特勤队员又怎么知道,李明博敢这么做,就是因为他知道邹衍虽然脾气不好,但也不是滥杀无无辜的人。 皮朝阳叫道:“等一下!”他壮着胆子走到水渠边,说:“我陪兄弟走一遭!”原来他怕李明博背着自己跟楼顶那个可怕的男子订下什么协议,这样自己别说吃肉了,只怕连汤都喝不到。 李明博好脾气的站在水渠边等着皮朝阳。 皮朝阳跳过水渠,紧紧的跟在李明博的身后,不敢稍离寸步。 李明博看到前面几步远躺着四具特勤队员的尸体,不由闭上眼睛默默叹息:“冲在最前面的队员,其实都是最勇敢的,只可惜他们跟错了人。” 皮朝阳这才看清那团黑雾的实质是些非常细小的黑色虫子,这些虫子的厉害他已经见识过了,现在他有些后悔:争什么功啊?没了命什么功都等于零!他挽紧了李明博的胳膊,只差把整个身体都贴到李明博的身上。 两人像情侣一样挽着手,走近高楼。直爬到楼顶上,看不到一只虫子了,皮朝阳才松开李明博。 此时大火已经熄灭,邹衍正在用根棍子刨着灰烬中的白骨。“任秋玲说了什么了?”邹衍问。 李明博说:“她说:慧嗔和尚死了,她很难过,要我代她向慧嗔鞠个躬。”说着话,走到灰烬旁边,对着白骨深深的弯下了腰。 邹衍责怪的说:“她就是那么多事。”声音却温柔了很多。此时他的烧火棍儿正刨开慧嗔的腿骨,腿骨刨开,底下一朵白骨的莲花显露出来。 李明博眼尖,叫道:“邹哥!舍利!” 那朵骨莲花形如橄榄,大如指头,洁白如玉,不知道是不是温度还很高的原因,它在灰烬里闪闪发光。 皮朝阳本来有些怕邹衍,听到“舍利”两个字也忘了怕了,几步跑过来,目光贪婪的看着灰烬中的舍利。 舍利是佛家的宝贝,据说是高僧一世功德所化,传说它有遇难呈祥、缝凶化吉的功效。 眼前皮朝阳确实遇到了困难,那四个特勤队员的死他难辞其绺。他也很快想到怎么利用舍利遇难呈祥的功效,不消供奉舍利,只消把它送给某些大人物,自己的难题也就解决了。 “邹哥是吧!”皮朝阳说:“是这样的,我们国家规定呢,凡是地面上的和地底下的文物、贵重金属、宝石的所有权呢都归国家所有。你应该把这颗舍利交给我,由我转交给国家。” 邹衍阴沉着脸。 皮朝阳生怕邹衍生气,继续解释说:“当然了,我会代表国家奖励你五十到一百块钱。钱是不多,关键是个荣誉对吧?我保证会给你奖状!” 邹衍点点头,起身恭敬的说:“哦,原来有钱拿啊!你来你来,我们商量一下。”说着话,友好的将手搭在皮朝阳的肩上。 皮朝阳的肩膀多贵重啊,像邹衍这样无权无职的家伙怎么可以搭?不过为了舍利,皮朝阳强忍着没有发火,保持着微笑,跟邹衍走到楼梯间的墙壁那儿,“其实奖金还可以再商量,你看五百块怎么样?” 邹衍一把将皮朝阳推到墙壁上,挥拳对着他小肚子就是一拳。皮朝阳被打得差点晕过去,两腿颤抖了几下,低头跪倒在邹衍面前。 邹衍压低声音怒冲冲的说:“生命至珍贵,生命也至轻贱!老子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如果不是看在李明博的面子上,老子现在就杀了你!” 皮朝阳抬头求救似的看向李明博,却发现李明博把头扭开,似乎在看远处的风景。 邹衍威胁似的盯着皮朝阳:“我有几十种方法让你死得人不知鬼不觉,也有几十种方法让你生不如死,你要不要试试?” 皮朝阳猛地甩圆了手,照着自己的肥脸“啪啪啪”的扇了起来,“我不是人,我错了,我不是人,我错了!”他知道现在自己打自己越狠,邹衍就越有可能心软放他一马,因此手上不敢减半分力气,只几下就打得双脸红肿,嘴角也溢出血来。 邹衍揪起他,把他的西装理了理,说:“好了,现在跟我到前面,对你的手下笑一笑。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知道吗?” 皮朝阳点头哈腰的说:“知道,知道,谢谢邹哥!”两人勾肩搭背的走到楼前,皮朝阳强笑着对楼下的特勤队员们挥了挥手。 邹衍松开皮朝阳,走向那堆灰烬。皮朝阳蹲在矮墙下抱着头无声的哭泣,像个受尽委屈的小孩一样。 “邹哥,这舍利?”李明博问。 邹衍叹息一声:“唉,我原来想任秋玲太冲动,有个宝贝防身也好。可是慧嗔自己都没能靠这颗舍利保住命,它又怎么能保护任秋玲?”说着话儿,他捡起刨火棍,将舍利和腿骨一起从灰烬中刨出。 李明博叹息着说:“慧嗔师兄多么好的一个人啊,真是可惜!”脱下风衣铺在地上。邹衍摇了摇头,“好人坏人,最后都难逃一死,有什么可惜的?”将那粒舍利和着其它的白骨刨到风衣里裹好。 李明博猛地站起来,“但是,有些人一生活得很精彩,有些人一生活得很平淡。轰轰烈烈的死,胜过平淡乏味的生,对吧?” 邹衍拾起包裹着慧嗔遗骨的风衣,极目看着海天的尽头,说:“你还是太年青……”但是他不得不承认,李明博的话确实触及到自己内心深处某个柔软的地方。 李明博意气风发的指着大海,“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个水手,驾着一艘木船,漂流到海的尽头,去寻找古老的宝藏。你看看这海,多么的辽阔啊。与海上的风浪相比,人与人之间那点勾心斗角算得了什么?” 邹衍叹息一声,说:“相信我,海里除了水什么也没有——而且人世间的凶险远胜于海洋的风浪。”他不愿多说,一手提着裹得紧紧的风衣,一手召出三角旗,对着广场上的毒虫一晃,无穷的毒虫化成黑色龙卷风,钻入旗中消失不见。紧接着,邹衍身前荡起波纹,他走进波纹中消失了。 第一章:次声波 夜色像浓得化不开的墨。宾江附近某条无名山谷里,山风幽幽,夜枭鸣叫,更增添了几分诡异。 山谷左侧的悬崖上,一株百年老山藤的枝叶下透出几点亮光,那亮光随着山藤叶片的摇晃明灭不定,像困乏的野兽的眼。 “唉——”一声叹息从山藤根附着的石壁里发出,转瞬被山风吹散。 那点点亮光和一声叹息都是从石壁上的小小钻孔里透出的,顺着钻孔,穿过厚达一点五米的岩壁向里看,可以看到里面是间大约为一百二十个平方米的房间,房间全部被涂成白色,几个穿蓝大褂的人围着一张手术床,床上躺着一具尸,相貌美丽,沿发际线做的切口已经缝合好了。 一只戴着橡胶手套的手,轻轻拉起白布盖住了女尸的脸。 “解剖结果怎么样?”李明博的声音传来。他靠在房间的大门上,手里拿着个录音机。 那只戴着橡胶手套的手向上伸直,一个助手低头走到男人身后,为他脱下蓝大褂。男人约莫六十来岁年纪,脸色黑黝,目光悲伤,“唉!”他再叹了口气,“她是一个甜美迷人的姑娘,我实在想不出来,什么样的人渣才下得了这样的狠手!”老人闭上眼睛,沉痛的摇了摇头。 李明博呆了一呆,按起录音键,恭维的说:“穆法医,虽然你说的跟主题没什么关系,我却因此更尊敬你了。” 穆法医睁开眼睛,目光灼灼的看着李明博,说:“李科长!你一定要为这些人讨回公道啊!”他的眼睛掠过房间里一排排的铁床,每张床上都有具覆盖着白布的尸体,数量大约有三四十具。 李明博心里想:“公道吗?也许穆法医这样上了年纪的人才会相信它的存在吧!”嘴里却说:“那是自然,不然我请穆法医来干什么?” 穆法医赞赏的点点头,示意李明博可以录音了。“这个姑娘年龄只有大约为二十四五岁,还没有谈过恋爱。她的工作是文员,整天敲打键盘让她的指尖有些扁平,可以推测她的社会关系很简单,不可能得罪什么人。她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喜欢种花,而且种花的水平很高。我们从她的指甲缝里提取到好几种复合花肥的残留物。这么好的姑娘,除了没有人性的家伙之外,谁会杀她?” 李明博敷衍的说:“是啊是啊!”心里却不以为然,“我师兄真的没有人性吗?” 穆法医继续说:“她的内耳道有轻微出血,脑膜有浸润性出血。她死之前的那一刻肯定失去了平衡感,走路摇摇晃晃像喝醉了酒,而且很可能产生幻觉,觉得自己看到了什么很恐怖的事情,或者听到什么恐怖的声音。” 李明博想象着这个一边姑娘踉跄走着路,一边竭斯底里大叫的样子,只觉得背心有些寒冷。现在他不太肯定了,“我师兄到底有没有人性?” 穆法医用手点着自己的心窝,“但是,她的致命伤却在这里——跟其他人一样。她的左心室增大,室间隔穿孔,心脏表面出现特征性的斑纹——她死于急性心衰。” “啊?”李明博叫了起来,“她居然死于心脏病?”虽然他非常相信穆法医的专业程度,但是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她又年青又健康,怎么会患上心脏病?这里约有三十多个人,怎么会都患心脏病,而且同时发病猝死?这实在是很让人费解啊!” 穆法医似乎早就猜到李明博会有这么一问似的,自信的笑了,“类似的病例我遇到过。大约在八年前,柴达木油田发生了一件奇案,油田的一个工程师一家七口全部发生急性心衰,一夜之间全部死去。死者年龄最大的为七十多岁,最小的只有六岁。” 李明博暗想:“我师兄可没有去过柴达木油田,那案子一定不是他做的。” 穆法医解释说:“那个工程师得罪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派了几个工人,用了两个探矿仪谋杀了工程师一家。探矿仪可以发射强力的次声法,通过地底反射的次声波可以找到深埋地底的油矿,原理类似蝙蝠捉虫子或者是雷达。人听不到次声波,但是人的鼓膜会跟着次声波震动,所以内耳道会出血。但是,人体接收次声波最主要的器官是心脏,非常强力的次声波会引起心律不齐,导致急性心衰。” 李明博激动起来,声音颤抖的说:“你、你请继续。” 李明博的师兄慧嗔和尚,为了寻找师父的遗体在东浮市的锣鼓岛上跟敌人发生了大战。对方占据了一座高楼,几十支枪对着慧嗔乱射。慧嗔和尚用了狮子吼神通,一声吼杀死了对方二百多人。李明博事后去楼里检查了一番,结果对方的枪手只有约六十人,其他人全部都是一般工作人员,包括文员、扫地大妈、前台小妹等等都没有逃过一死。 虽然李明博是方寸寺智果大师的记名弟子,但是大师却没有教给他任何一点修炼的知识,所以他非常想知道狮子吼神通的秘密。穆法医的话不经意间透露出一个非常让人震惊的信息:狮子吼神通的本质,原来是次声波攻击。 据任秋玲所说,慧嗔和尚发动狮子吼时是无声的,这也从侧面印证了穆法医的话。 穆法医摇头说:“柴达木油田的那个谋杀案,最后因为证据不足并没有什么人受到惩罚。这一次的次声波攻击杀死的人更多,但是我有种很不好的预感,这样高科技的犯罪证据非常难找,罪犯多半会逃过法律的制裁。说真的,你让法官相信次声波可以杀死人,还不如让他相信狗会爬树。” 他继续解释说:“次声波在大自然中广泛存在,动物、人、电子仪器甚至大地都会发出次声波,但是这些次声波对人体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是,这次的次声波攻击完全不同,它好象是专门心脏发动的攻击,我们可以看到耳道里的损伤并不严重,但是心脏上的损伤却非常明显——我不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我很肯定,这个人或者组织非常危险!你一定要小心啊!” 李明博认真的点头,“相信我,杀死这些人的罪犯一定会受到惩罚!”这一点他非常肯定,因为慧嗔在锣鼓岛上受到重狙的射击,早就死了。 “如果有人掌握了这种让次声波只攻击心脏的科技,”穆法医说,“可能世界的历史都会被改变。有什么装甲可以抵挡次声波呢?没有,至少目前没有。” 李明博不由长叹,狮子吼神通存在于世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很多佛经都对它有记载。但是今天的的科技依然不能完全揭开它神秘的面纱,是古人太聪明,还是今天的人太傻了? 深夜里,李明博回到自己位到宾江海丰路的家。拉上所有的窗帘之后,他从位于卧室旁边的杂物室里取出了一个白色的手提箱。 这只箱子原来的主人,是一个恐怖份子,来自境外恐怖组织ke(又称死亡之眼)。在一次恐怖袭击中,那个恐怖份子曾经提着这只箱子,吼断了宾江大铁桥。 那个恐怖份子被称做“咆哮者”,他被任秋玲用计杀死后,这只手提箱就落到了李明博的手里。本来这么关键的东西应该交给特事处的上级组织易学院,但是那次任秋玲挫败恐怖袭击收获颇丰,李明博就大着胆子瞒下了这只箱子。 咆哮者吼断宾江大桥时,其实只是张大了嘴做了个吼的样子,没有人听到他的嘴里发出的声音。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是了解到狮子吼的本质之后,李明博可以肯定,咆哮者的异能跟狮子吼其实非常相似,很可能都是次声波攻击。 现在,他对这只咆哮者寸步不离的手提箱有了个猜测,而且很容易就能够证实这种猜测。 他用螺丝刀打开了手提箱,然后发出一声满意的长叹。果然不错,他猜对了! 手提箱里没有金银珠宝,而是一排排整齐排列的小喇叭——这个手提箱,其实是一只音箱。李明博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因为次声波也是声波的一种,是频率较低的声波,所以次声波是可以通过音箱放大的。 李明博把手提箱依原样装好,藏到杂物间。然后他开始坐下来认真的写了份报告。 他要研究次声波,把佛门狮子吼转化为武器!可以想象,这种武器在战场上能发挥多么大的作用。 李明博也有自己的难处:官场其实是一个大型的封闭的圈子,李明博在这个圈子中没有根底。他只有做出成绩才能升官,不然可能连科长的位置都保不住。所以研究次声波武器势在必行。 这次发现狮子吼的秘密,他觉得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自己研制次声波武器成功了,他就可以通过技术提干,获得更多的资源! 李明博运笔如飞,他的思绪也如风中柳絮一样飘飞不定:千年前的老僧,站在山头一声狮子吼,云开雾散,天地清明;战场上,次声波武器大展神威,敌人抱头惨叫,却不知道捂住耳朵没有一点用,因为人体接收次声波的主要器官是心脏!他们成片倒下。 第二章:六道之苦 宾长特事处的魏处长合上李明博的报告,轻轻将它扔到了办公桌上,脸上浮现出轻蔑的微笑来,“你觉得就凭我们,就可以研究次声波武器了?” 李明博紧张的说:“我们有自己的专家团队,一直闲置着。我相信只要充分利用这些人才,加上我掌握的资料,一定可以研究出次声波武器。” 魏处长重新拾起那份报告,微笑着说:“你这份报告中指出一个事实:咆哮者吼断大桥却没有伤及人命,那一火车的人是掉到江里淹死的。而慧嗔和尚吼死了约两百人,却没有伤及建筑——至少你这份报告中没有表现出他伤及建筑。这个事实你无法解释,也就是说,你对于次声波的了解也非常有限,对吧?” 李明博的额头见汗,他从裤兜里摸出另一份报告,上面还附着英文的剪报,“你看看这个新闻。这是1983年英国伦敦的一场赛马比赛,5号马金色闪电已经领先,但是它突然发狂,将骑手掀下了马,最后夺冠的是11号马爱神。” 魏处长不懂英语,装模作样的看了会儿剪报,却看不出这与次声波武器有什么关系,问道:“后来呢?” 李明博说:“金色闪电之所以会突然发狂,是因为看台远处的一个赌马的赌客,名字叫列文?休斯的人用自制的次声波枪给了金色闪电一枪。马能够听到次声波,所以金色闪电突然受惊发狂,失去了夺冠的机会。这则新闻说明:早在1983年,英国就已经掌握了次声波武器,而且可以让次声波呈束状发射——这根本就无法想象。在二十多年前,英国就已经可以把次声波武器常规化了!中国落后了多少年?我们再不开始,甚至连人家的背影都看不见!” 李明博传递的信息根本就不是魏处长能够理解的,他靠在办公椅上用手揉着额头,“这个这个,我跟其他人再讨论讨论,开个会研究下。” 李明博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唉!这么机密的事情还要跟人商量,还要开会研究。等你们商量出个结果,只怕黄花菜都凉了!” 魏处长猛地睁开眼,气愤的瞪着李明博,“你在置疑我做事的方式吗?特事处不是我开的,有它固定的办事套路和规矩。你这科长真是白当了!出去,出去!”他愤怒的指着大门。 李明博不再说什么,转身走出处长办公室。 魏处长将李明博精心写成的报告扔到废纸篓里,“如果英国掌握了那么先进的武器,他们为什么不在海湾战争里使用呢?真是胡说八道!”魏处长吼道。 李明博的声音从办公室外传来:“美国也没有在海湾战争里使用核武器,所以美国就没有核武器了?哈!” 魏处长跳起来把办公室的门摔得“砰”的一声响,然后坐到办公桌前,点开了电脑上的蜘蛛纸牌,这局牌他玩了好一会儿了,红色的牌和黑色的牌纠缠在一起,非常难解。他眼睛盯着电脑屏幕看了好一会儿,小心翼翼的试着移动一列纸牌,结果因为心情非常激动,手抖得厉害,那列纸牌在屏幕上摇来摇去的,就是对不准位置。 魏处长猛地一砸鼠标,转身把电脑主机的插头给拔了。他的心里涌起一阵悲哀,处里给他配了一台最高级的电脑,他却只会玩蜘蛛纸牌,连关机也不会,只会拔电源线。以他的身份,也不好意思向那些小年青请教怎么玩电脑啊! “唉!‘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是归根到底是你们的。你们年青人,朝气蓬勃……’”他哼起这首由伟人的名言改编的歌曲,这首歌曲在上世纪七十年代非常红火,但是今天听过的人已经非常少了。 “这个世界,说到底还是年青人的。”他想着,再次从废纸篓里捡起李明博的报告。 李明博气冲冲的从处长办公室里走出来,十来个听到声响跑来的办公室人员好奇的探头张望,有个科长抱着紫砂茶壶带笑问:“李科长,原来你这么有脾气啊!哈哈哈!” 李明博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儿,“哼!”也不答话,大步走过走廊。 从特事处藏身的山谷里开车出来,李明博将车窗摇了下来,任由窗外的风吹打着自己。 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李明博将车停到路边,拿出手机一看,赶紧换了副笑脸,清了清嗓子,紧紧领带,这才接起电话,声音温柔的说:“怎么突然想起打我的电话了?” 电话里传来任秋玲的声音:“李科长啊,我想了好久,觉得我还是抓错了人。你把他放了吧?” 李明博“啊”的叫了声,说:“余凝烟已经被易学院接走了,你也没有抓错她,为什么要放她?”余凝烟是任秋玲上一个案子里的嫌犯,跟往次一样,她涉及到很多机密,被易学院接走了。 任秋玲说:“不是余凝烟,是慧痴啊!慧痴是个好和尚,牺牲自己,助师成佛。这么好的一个人,却叫我抓起来了!我知道这要求有些过分了,不如这样吧,你多照顾他,让他在监狱里少受点欺负吧——他那么老实的一个人,真不知道这几天他是怎么过的。” 李明博心念电转,慧痴也是他的师兄,神通不比慧嗔差,说不定他也知道狮子吼的秘密。这样的人当然是抓在手中比较好。但是现在次声波武器研究受挫,李明博也不得不为今后铺路。放了慧痴,从短期来看当然是一个损失,但是从长远看,对自己有利无弊。 李明博在处里是调查科的科长,说起来跟其他科长平起平坐,工资也差不多。但是因为这个职务的原因,他结识了很多奇人异士,这就是他的资本。 每个科长都有一张关系网,这是不容置疑的。其他科长的人脉网结在官场,他李明博的人脉网结在江湖——这是他的优势,也是他的劣势。但是为了保住科长的位置,他还得不断的完善和扩张这张网。 “慧痴是我三师兄,”李明博说,“我也盼着他早些出来。只是最近事情多,我没有腾出手来。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这就想办法把他捞出来。” 中午两点半,慧痴坐在宾江第十五监狱的会客室里安静的等着。很少有人会相信,社会上竟然有那么多坏人,像宾江这么小个城市,居然要修十五座监狱来关押坏人——而且坏人还没有被关完,依然有不少在社会上浪荡呢。 慧痴规矩的坐着,两手结了个禅定印,好象在坐禅的样子,眼睛却忍不住看着窗外。天空阴郁,但是窗外的光线要强得多。一株小银杏树在窗外的花坛里随风摇摆,炫耀着它那一身新绿的叶片。 任秋玲快步走来,脚步急得像有人用鞭子在后面催她一样。她急急的走过银杏树,推开会客室的门,站在门口关切的看着慧痴。 慧痴左边眉弓破裂,脸颊也肿了,嘴唇上也有伤口。被任秋玲这么一看,他倒不好意思了,举起衣袖挡住脸。 “哎呀!”任秋玲叫起来,走到慧痴的对面坐了下来,“你果然让人家欺负了!你会神通的嘛,有人打你你就收拾他啊!怎么这么老实?” 慧痴不由好笑,“哈,神通不是这么用的,这个你不懂。” 任秋玲大摇其头,“有神通不用,那多浪费啊?还有个事儿,你不要伤心哈,你二师兄慧嗔死了。” 慧痴放下衣袖柔声说:“我早就知道了,他不听师父的话,误涉因果,是该有此报。”说完也叹息一声,很为慧嗔不值。 任秋玲摇头说:“在锣鼓岛上的一座高楼前,我们遇到枪手的攻击。慧嗔和尚对着楼发动狮子吼神通,一下吼死两百多人。结果呢?楼里面的有枪的只是几十个,其他人都没有武装,那些人也死得冤枉。不过话说回来,慧嗔的死可能是因为你们佛家说的因果,你是个好人,又为什么要受人家欺负呢?” 慧痴听到这话,眼睛看着会客室的天花板发起呆来。当年他乡试夺魁,跨马游街,何等荣耀?却叫师父和慧嗔绑了回寺,强给他剃了光头逼他出家。后来被岳父救出,硬给他恢复了名籍,更是把女儿许配给他。洞房花烛,风光绮丽。没想到师父何其忍心,竟然强闯洞房,把他再次拉上山。妻子伤心自杀,自己也悲伤了数百年。 他一生的际遇一一浮现眼前,以前不敢想也不愿想,但是今天被任秋玲一语说破,他却不得不想。 “我为什么要承受这些?”慧痴喃喃自语。往事浮现,他再也不能保持内心的宁静,六种情绪一起涌上心头。 佛家六道,分别对应六种情绪:天人道傲慢,人间道多疑,修罗道嗔怒,畜牲道痴愚,鬼道贪婪,饿鬼道焦虑。当时智果大师圆寂之前曾经留下谒语,其中有两句说:“人生诸般苦,须往根上寻。”六道之苦,其根在痴。看得破,诸般苦破;看不破,种种念生。 慧痴内心煎熬,脸上也变幻不定,一时狰狞如魔,一时慈祥如佛,非常吓人。 任秋玲不知道厉害,说道:“你还不明白吗?性格决定命运,你就是太老实了!” 慧痴被一语惊醒,恍惚有所悟,却一时没有抓住,但是心魔已经退去。回想刚才的经历,只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任秋玲一声惊醒,自己真有可能走火入魔。但任秋玲不懂修炼的事情,慧痴心里感激,嘴上也不说破,双手合什说:“原来是这样,受教了。” 任秋玲哈哈一笑,“不要想了,我带你出狱。” 离开第十五监狱的大铁门,只见李明博站在他的车旁边,含笑看着慧痴,“三师兄受苦了,师弟为了师兄的事情费了不少的力,好在终于把师兄捞出来了。”原来慧痴是智果大师的入门弟子,李明博是智果大师的记名弟子,所以李明博应该叫慧痴师兄。 慧痴不单双手合什,还深深的鞠了一躬,口里说:“有劳师兄了。”慧痴这声师兄叫得大有深意。原来佛门弟子抑己扬人,是个人就可以称师兄。所以慧痴这声师兄,那是不认这个师弟,要撇清两人关系的意思。 李明博虽然聪明伶俐,但始终是个当官的,他这套邀功请赏的嘴脸很让慧痴讨厌,所以有这声师兄。 李明博哑然,心里说:“这些修真者果然难以接近,还好我事先想到这一着,让任秋玲来了。”拉开车门,做了个“请”的动作。 慧痴也不客气,坐到车的后排。任秋玲哈哈一笑,说:“你们师兄弟好久没见,好好聊聊,我来开车!”她只是喜欢开车,找个借口之后就跑到驾驶位坐好,发动了车子。 李明博心里一软,也不跟任秋玲争,坐到了慧痴的身边。 车子发动,师兄弟俩却各自扭头看着自己一边的车窗外的风景,找不到一句话来聊,气氛好不尴尬。 第三章:狂僧一笑 天空阴云翻涌,变幻出种种奇景。车窗外风声嘶吼,咏唱着千古的歌谣。轿车驰出宾江城,在莽莽青山间穿行。 慧痴看着车窗外。对面山崖上,一丛翠竹掩映着几间青瓦房,一如数百年前的农家。江边一个渔翁枯坐在大石之上,头戴斗笠身披蓑衣,任凭江水汹涌,他只巍然不动,仿佛已经枯坐了千年。 慧痴的思绪飘回当年,暗想:“假如人生可以再来一次,我又能如何?” 当年智果大师收养了他,却不教他佛家神通,只让他读儒家经典。当时他会的本事,无非呤诗做词,八股文章。而智果师父与慧嗔师兄,当年已经是神通惊人。慧痴当年如果跟师父争斗,无异于以卵击石。 “除非我以死相争!”慧痴想,“师父是高僧,未必就想要我的命。师兄虽然鲁莽,如果我真个要死,他多半是会救我的。” 任秋玲开着车,只觉得车里的气氛非常压抑,从后视镜中一看,就看到慧痴脸上的表情悲凉,暗想:“这个呆和尚又想什么呢?他这样的书呆子,想事情容易钻牛角尖。其实世间事,想则不通,不想则通,想太多未必就是好事。” 慧痴想着:“哈哈哈!原来要挣脱命运的罗网,只消我一死就可以了。我死了,师父也不会误涉因果,身受开肠破肚之苦;师兄也不会种下恶因,堕入六道轮回之中;我那只有一夜之情的妻子,出身于书香世家,自然会找个好人,幸福美满的过一生。原来,原来我才是一切苦难的源头;原来,我才是那个该死之人!” 想到此节,慧痴和尚脸上带着疯狂的笑,只差立即跳出车窗一死了之。 任秋玲从后视镜中看到慧痴的表情变化,暗想:“果然钻牛角尖了!我提醒他一下。”她开口说:“嗡——啊——轰!” 这三个字是密宗的三字明,也是任秋玲唯一会的咒语。她的三字明得到过慧嗔和尚的指点,虽然功夫还不到家,但也不是平常俗僧能够比拟的。 慧痴和尚心智已乱,恍惚中感觉回到数百年前自己洞房花烛之夜,夫妻已经饮过交杯酒,正坐在床头互吐衷曲的时刻。妻子深情款款的看着自己,脸带羞色。慧痴和尚长叹一声:“我不能害了你,让我了断这因果吧!”他毅然的走到窗前,就要一跳而下结束自己的生命。 突然之间,从远处天际传来三字咒音:“嗡——啊——轰!” 一声“嗡”,充天塞地,气象庄严; 一声“啊”,直透心灵,幻像破灭; 一声“轰”,威力无穷,诸邪不生。 慧嗔和尚从自己幻像中出来,只觉得神智清明。任秋玲看他表情恢复正常,开口问道:“我这三字明功夫,还有很多不懂的地方。慧痴法师能不能指点一下。”她这是转移注意力的法子,只希望慧痴不要想那些不好的事情。 李明博本来也在想次声波武器的事情,听到三字咒音也是神清气爽,心有所感。又听任秋玲要讨教咒语功夫,觉得这跟次声波有一定的关系,暗暗留心。 慧痴和尚再一次被任秋玲点醒,心里感激,说道:“你这三字明发声的位置是对的,不过这只算初级功夫。要想达到更高级,就必须做到三密相应——所有持咒的功夫,三密相应都是基本要求,念南无阿弥陀佛也是这样。” 只一句话,就把佛修者与念佛的老婆婆区别开来了。 任秋玲说:“三密相应?慧嗔法师教我时也没有说啊?” 慧痴说:“所谓的三密相应,口持咒称口密,手结印称身密,心观想称心密。”然后一一讲解。 慧痴和尚极其老实,竟然从三字明的发音教起,一直讲到持咒的各个境界,修行途中的一些注意事项等等。 车行到猫耳山下时,再也没有了上山的路。一路上慧痴和尚专心传授持咒之法,倒也没有功夫胡思乱想了。下了车,慧痴和尚说:“修行只有两个字,一个修,一个行。我们一路坐车,好比是有师父指点,你入门快些;到山下无路,只能自己步行上山,就好比修行只能靠自己,借不得半点外力。” 李明博默默点头,见慧痴和尚看了自己一眼,掩饰说:“嗯,我什么时候给寺里修条路,不然真的不方便。” 慧痴和尚见李明博又开始炫耀他的官位,心中厌恶,不再说什么,领头向山上走去。 这慧痴和尚一来神通广大,二来走惯了山路,走得极快。李明博与任秋玲都是城里长大的,心里叫苦,也只能奋力跟上。 一路无话,任秋玲虽然担心慧痴和尚又钻牛角尖,也没有办法。现在她说不了三字明,只会一字明:“呼——呼——呼……”那是喘气的声音。再加上从后面看过去,只能看到慧痴的后脑勺,虽然和尚都是光头,但是从光头上看到别人的表情也是不可能的。 慧痴和尚走走停停,也不让身后两人过分的疲累。 走了很久,终于看到半山亭。这亭里一直有个看山大师在卖茶,不过李明博与任秋玲都知道:看山大师的神通,还在慧痴之上。 这时候也管不得他神通到底有多大了,累得半死的李明博和任秋玲只想喝茶。任秋玲叫道:“看山大师,有茶没有?我渴死了!”奋起神勇,冲到亭里一看,只见把紫铜茶壶还在,亭边香炉里的香却已经熄灭了。看山大师不知道去了哪儿,并无人影。 拎起茶壶晃了晃,里面还有半壶冷茶,任秋玲立即倒了两碗茶,先给自己灌了一碗。 李明博顾及自己的身份,不愿像任秋玲那样毫无形象的牛饮,浅浅的抿着茶。 慧痴大师站在亭边四处看,这时突然双袖一张,像一只大鸟一般飞到亭边大树上,站在树巅大声叫:“看山大师——看山大师——”他身材肥胖,最少也有二百来斤,站在树顶柔弱的枝条上,那枝条也没有怎么变弯,反而是慧痴和尚的身体在风中随枝条起伏不定,就像风中的一只肥鸟一样。 任秋玲喝了两碗茶,这才恢复了些体力,仔细一看,铜茶壶上自己的手痕宛然如新,那是茶壶蒙尘被自己的手擦去了,香炉里的香灰上有小型鸟兽的足迹。“看山大师已经离开了,你不要叫了!”她对着亭外大树上的慧痴和尚叫道。 慧痴和尚如痴如醉,只看着远山发呆。 任秋玲叫道:“糟了!这和尚又要钻牛角尖了!”李明博不知道厉害,还在问:“什么钻牛角尖?”突然站在树顶上的慧痴和尚大笑起来,“哈哈哈哈……”他这一笑有如江中潮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绵绵不绝,一气笑了四五十声还不停息。 李明博与任秋玲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眼里看出惊惧来。任秋玲起身说:“如果慧痴疯了,你我都不是他的对手。我帮你拦住他,你逃!” 李明博起身就往亭外跑去,跑得几步,突然定住脚步,悲壮的走回来,与任秋玲并肩而立,说:“我不逃,我们一起死吧!” 李明博从一个物理老师慢慢爬到科长的位置,自然看透了人情世态。在他的心里,一直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利用关系,而且他还没有看到任何两人可以脱离利用关系的。 但是任秋玲在利用他什么?任秋玲选择了死来成全他,能够得到什么好处?这样的女子不能错过,所以他又跑了回来。 但是他是一个极自私的人,凡事都以自己的利益为先,所以他不能像任秋玲一样勇敢的站起来挡住敌人,让朋友获得生命。他感觉只有同任秋玲一起死,自己的牺牲才算有点价值,所以他选择了与任秋玲并肩站立。 任秋玲点头说:“好!”在她心里,李明博选择跟自己站在一起,那是把自己当成战友了。战友一起死很正常的。 李明博到底不想死,一指亭后,“我们从那儿逃。”两人跳上半山亭的围栏向外一看,一起叫苦。亭外是一条山沟,这时白雾茫茫,不知道有多深,这条路不通。通往亭外的路必须经过慧痴和尚站的那株树,也不通。天宽地大,两人竟然无路可逃。 慧痴和尚的笑声突然停住,回声渐弱,山风穿林打叶,哗哗有如涛声。 两人心里惊惧,对视一眼,李明博苦笑说:“我们死定了!”任秋玲说:“别气馁,我来想办法。”突然间身后传来慧痴的声音,“谁死定了?” 两人回头一看,只见慧痴脚踩白雾,飘浮在亭外山沟之上,正好在两人身后。两人大惊,一起放声大叫:“啊——”拼命的向亭外冲去。才冲到亭口,两人一起站住脚步,又惊讶又疑惑。 亭外大树下,慧痴扶着树无声的大笑,一身肥肉随着那笑荡漾得像春天的池塘,再涂点油就可以波光鳞鳞。 任秋玲又惊又怒,大声叫道:“你这个呆和尚!吓人很好玩吗?你再笑,信不信我把你的肥肉都给打出油来?”一捞衣袖,就要往前冲。李明博生怕惹祸,拉了她一把。任秋玲火气上来了,哪里肯听他的,一个肘击正打在李明博的胸口上,疼得他气都喘不过来。 慧痴和尚抱着树,笑得那株树都颤抖起来,树叶哗哗直落。 任秋玲怒气攻心,举着两只小拳头就冲了过去,“我管你有没有神通,惹到我算你倒霉,先打了再说!” “不要——惹他啊!”李明博叫道,只是心口疼得厉害,哪有力气制止任秋玲? 第四章:权力改变人生 慧痴和尚抱树大笑,任秋玲冲过去就要打——她火气上来了,真的是天不怕地不怕。 慧痴和尚止住笑,挥手说:“不要打不要打,我悟到了!” 任秋玲一愣,说:“你悟到什么了?” 慧痴和尚脸色严肃的说:“不是因果决定命运,也不是性格决定命运,我一生的命运,原来是由权力决定的!” 任秋玲只觉得慧痴的想法实在难以理解,疑惑的叫:“啊?” 慧痴掰着手指头说:“你看啊,师父养我成人,他就有权力决定我是学佛法还是学儒家经典,这已经在改变我的人生了;我乡试夺魁,本该做官的,结果师父一句话,我就被剃度出家了,这也是权力改变了我的人生啊?我岳父林知府欣赏我的文章,带着亲兵上山救我出来,给我恢复了秀才的名籍,这也是试图用权力改变我的人生啊?结果师父与师兄深夜闯入洞房,把我绑了上山,害得我妻子自杀——同样的是用权力改变了我的人生。” 任秋玲觉得慧痴想的东西实在不对,但是人家一生经历就是这样,她竟然找不到话来反驳。 慧痴收了笑脸,叹息说:“有些人就是能够决定别人的命运,这是现实。而那些被别人决定了命运的人,通常都非常悲惨,这也是现实。哪怕我身为出家人,也逃不出权力的制约。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我只有自己掌握权力,不让别人决定我的命运,我要决定别人的命运!” 任秋玲眼睛一瞪,有话直说:“哦,你这个呆和尚突然想当官了啊?你明明就想歪了,事情明明就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你书读多了把脑筋读傻了,就喜欢钻牛角尖。我告诉你啊,只要做好事,就会很开心,何必想什么权力不权力的?” 一旁李明博却默默点头,认为慧痴和尚说的是对的。他现在还保持着教师的身份,知道书教得好,年年考核也只是称职,有个学校的小职位,那就年年优秀了——这不是权力改变人生的实例吗? 慧痴和尚听了任秋玲的话,只笑笑却不说话,再次带头向山上走去。 远远的看见方寸寺了,慧痴和尚脚步却迟疑了。当初他是背负着盗走师父遗体的骂名离开方寸寺的,今天回去,还不知道人家是否接受他呢? 任秋玲猜到他的心事,说:“看吧,还是性格决定人生吧?你就是脾气太软了,你偷走智果大师遗体,是助师成佛,又没干坏事,怕什么?” 慧痴听了一笑说,“多谢居士指点,明明无我,还有何惧?”话虽如此,他的脚步依然慢了许多。 这时,突然从方寸寺里传来一阵热烈的掌声。方寸寺近些日子惨事不断,先是智果大师圆寂,后是慧嗔和尚惨死,本应该是悲伤的时候,怎么会有掌声传出?三人都想不明白,好在方寸寺年久失修,寺院早就破了个“v”字形的缺口,三人站到缺口边向里一看,都捂嘴偷笑。 只见寺里二十来个僧人全都席地而坐,佛殿前的台阶上摆了张供桌,桌上一个皮鞋盒子,盒子上贴了张红纸,红纸上大书三个字:“投票箱”。慧疑和尚站在投票箱后面,微笑着说:“我觉得慧慢师兄的施政纲领听上去很美,啊,谨守师父遗志,清修为主,不改寺里一草一木。这些话只能骗三岁小孩子!时代在进步,老一套已经行不通了。我们方寸寺再不与时俱进,就会被时代淘汰。” 寺里以年青僧众为主,一个个都点起头来。 慧慢和尚看僧众的反应,暗暗得意,说:“师父清修,那是不错的。但是数百年前,我们跟知守观是差不多一样的门派。但是今天呢,知守观好生兴旺,我们好生没落。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学习知守观的先进经验,敞开寺门,多接信众香客,这样寺里的经济会好得多,大家也落得些受用。” 慧慢默默摇头,但是年青的僧众们则个个心动,清修数百年,他们的肠子里清得没有几滴油水,确实想改变一下了。有人带头鼓掌,接着大家都鼓起掌来。 慧疑不再多说,举起手做最后的总结,“如果我做方寸寺的方丈,一定会让大家的生活都好起来。年青的朋友们啦,我跟慧慢师兄谁做方丈,对我来说没什么差别,但是对你们来说区别太大了。方寸寺的未来就在你们手中,你们的未来也在你们手中,谨慎的投下你们神圣的一票吧!” 年青的僧人们受到鼓励,再次热烈的鼓起掌来。 慧痴和尚“腾”地跳进寺中,他身体肥大,落地不但有声,而且连地都震动了下。寺里众人都静了,回头看向慧痴。 慧痴穿过众人,走向佛殿前那张摆着投票箱的供桌。 慧疑一看慧痴回来了,吃了一惊,眼珠一转,立即笑起来,说:“三师兄回来了?你当然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一会儿少不了你一张票的。”使个眼色给自己的弟子,立即有弟子把选票送到慧痴面前。 慧痴低头一看,只见选票上写着慧慢与慧疑的名字,名字后面有个方框,下方写明:“在你支持当选方丈的师叔法号后面划钩,在你反对当选方丈的师叔法号后面划叉,不划的算弃权。” 慧痴不接选票,直接走到供桌后面。 慧疑见情况有些不对,退了一步准备逃跑,又不甘心放弃选举,说:“原来慧痴师兄也想当方丈,当然师兄也有资格。请师兄说说你的施政纲领吧?” 慧痴才从牢房里出来,有什么施政纲领?一时愣在那儿。 任秋玲站在院墙外暗暗焦急,举手轻声叫:“加油!” 李明博比较中意慧疑当方丈,觉得那个和尚比较好控制,生怕慧痴捣乱,对慧痴使眼色让他下来。 慧痴眼睛看着右上方的天空,思考起来,对任秋玲和李明博的动作完全没有反应。 台下众僧交头接耳。 “唉!如果我慧嗔师父还在,这方丈就该由他来做,哪里用搞什么选举?现在他的遗骨都没有人理,想想就让人寒心。” “我觉得还是我慧疑师父当选的可能性大,他可是请大家吃了豆腐馅的包子的。”这和尚是慧疑的弟子,谈话中提到师父的豆腐馅包子,就是让大家记得师父的好。 “我呸!慧疑居心不良,用豆腐馅的包子拉选票!我就吃了他包子不选他!不过我也不看好慧痴师伯,他好象什么准备都没做,来参加选举不是自取其辱吗?”这人是慧慢的弟子,暗中贬低慧痴慧疑,为自己的师父加分。 慧疑看慧痴呆呆看天,果然没有做准备,信心大增,再次提醒说:“师兄,宣布你的施政纲领吧?” 慧痴收回目光,抱起投票箱砸到地上,用力跺了几脚,把那以鞋盒子踩成一块纸板,然后他说:“我的施政纲领就是:我当方寸寺方丈,不服气的跟我打!”伸手他肥嘟嘟的右手,对着寺里众僧一晃。 那些僧人都知道慧痴神通了得,一个个随着他的拳手所指纷纷后仰。 慧痴张开右手,一团火焰从他的手心中涌出,在手掌上方约一尺远的距离凝聚成火球,其色暗红,不像世间的火焰。原来这火是佛门的拙火,威力极大。 慧痴倒转右手,将拙火按到供桌之上,供桌瞬间燃烧起来,“噼啪”声不断。 慧痴一脚将实木的供桌踩断,踏着火焰走到僧众之间。那些僧众纷纷要逃,只因为盘膝时间久了,脚都麻了,挣扎不起,倒了一地,就像农家晒的葫芦一样滚来滚去,倒也好看。 院中石榴树下挂着块儿童用的小黑板,可能是为了这次选举特意买的。一个僧人举着粉笔准备唱票时记票,看到慧痴冲自己来了,吓得都木了,不晓得动。慧痴一把揪住那僧人的衣襟,大声说:“你来宣布投票结果!” 那僧人一看空空的小黑板,慧痴就把拳头在他脸前晃了晃。僧人高声叫:“慧痴师伯全票当选,其他人都零票!” 慧疑见势不妙,悄悄的跑了;慧慢也在几个亲随弟子的扶持下跑了。 慧痴松开记票僧人的衣领,放声大笑。 任秋玲也觉得好笑,对慧痴说:“你的施政纲领是什么?” 慧痴挠挠光头,想不起自己有什么施政纲领。任秋玲学着慧痴的语气:“不服气来打!”慧痴也不禁莞尔。 李明博虽然觉得慧痴可能没有慧疑好控制,但是眼下只有讨好慧痴才是上策,开口说:“恭喜师兄当上方寸寺的方丈,一些俗世里的程序,交给师弟来做就好。比如说民宗局那边的登记注册,还有国土局那边的产权变更。”他随口提了两处,其实一个方丈之位的变更怎么可能只涉及两个部门? 这时,正好有几个胆大的弟子上前恭贺慧痴,一齐口称“参见方丈!”慧痴挥手示意他们稍安勿躁,偏头看天思考起来。 “李师弟!”慧痴突然开口叫了声。 一直以来,慧痴对李明博都不冷不热的,只称师兄。这声师弟叫得李明博心里一热,暗想:“他还是认我了!”说:“三师兄,有事请吩咐!” 慧痴叫弟子们先等一会儿,自己跳出寺院,对两人说:“你们跟我来!”带着两人向寺院后山走去。 任秋玲叫苦说:“啊?又要爬山?”但是知道慧痴突然做出这样的举动,一定有深意,只能跟着爬。常走山路的人都知道,“一山更比一山高”,你觉得爬上了这座山的山顶,会突然发现又来到另外一座山的山脚。这样的景象是住在平原的人不知道的。 方寸寺后一座山峰,站在寺后看也没有多么高,仅有三百余米。但是山上风景秀丽,怪石参差。原来这座山峰是虎耳山上的一处奇景,人称千秀峰,山上的岩石以石灰石为主,经过数百万年风雨侵蚀,化为数千根奇形怪状的石柱,很像是石林的风光。 慧痴带着李明博、任秋玲来到千秀峰西侧,这里万丈悬崖上有一块大石头突出于山体之外,形状似一把插入山峰的宝剑,人称弃剑石。弃剑石下临深渊,上连碧空,气势非凡。 慧痴大步走上弃剑石,面朝西方天空,背对李明博与任秋玲,一动不动。 李明博心里忐忑不安,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任秋玲看周围环境安静,猜测慧痴有些重要的话要跟李明博讲,可能不方便让寺里的僧众知道,这才选了这么险要的地方。 第五章:笑靥如花 慧痴和尚僧袖飘飘,站在弃剑石上摇摇欲坠,看得任秋玲和李明博目炫神迷,惊讶不已。 任秋玲捡块大石头向悬崖下扔去,侧耳细听,山风悠悠,竟然没有半点石头落地的声响。 慧痴和尚突然转身,冷着脸看着李明博,说道:“李师弟,刚才你偷学三字明学得很开心吧?” 李明博与任秋玲都不敢踏上弃剑石,听到慧痴的话,他更是倒退两步,面如土色。原来修行者有修行者的规矩,偷学神通法术本来就是大忌。慧痴和尚教任秋玲时,李明博一边听一边窍喜,这就像发工资发一千块钱不一定会开心,但是出门捡了十块钱就会很高兴一样。 当时李明博一心想的是持咒功夫可能是次声波研究的突破口,完全没有想到偷学是犯忌的事情。现在慧痴冷声相问,他才想起自己犯了大错了。 “师兄,我没有,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李明博心存侥幸,暗想只要我不承认,慧痴就算神通高强,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偷学了。 慧痴冷笑一声,说道:“李师兄,你跟师父也有几年时间了,为什么师父不教你一点神通?” 李明博恭敬的说:“还请师兄开示。” 慧痴叹息一声:“唉,修行者本来就有规矩,不可以传功于公门之人。一来是因为公门之人名利心极重,很少有能够下苦功修行的,一修功法通常就会修偏,传他功法是害了他;二来公门之人自私,修偏之后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会怪别人传的功法是假的,传他功法会遗祸师门。” 任秋玲恍然大悟,从秦始皇开始,多少皇帝高官都想求长生,也有些仙家入世渡化于他们:韩愈之侄就是韩湘子,张果老曾进过唐朝皇宫,陈抟老祖见过宋皇。但是真正修得长生的,又有几人? 李明博沉思不语。 慧痴说:“你跟师父几年,几千声师父也叫过了,他不教你一点本事,就欠下因果债了。我今天有心点拔你,也是要了却这段因果,不算你偷学。但是你必须记住:一、我教的持咒功夫不可外传他人,免得你害了别人;二、我只传了你咒音,没有传手印和观想法门,虽然单念咒音也可以成就,但你不要深入了练习。只消做到以有相破无相就可以了。” 李明博问道:“以有相破无相?” 任秋玲知道这个,争着说:“狮子吼是无声的,别人发狮子吼时你只要念着咒语,就会没事,这个就叫以有相破无相了!” 慧痴听任秋玲把“有相破无相”理解得这么肤浅,还自以为是,不禁微笑起来。“一个咒语可以攻击,可以祝福,可以加持,可以实现很多不同的功能,原因在于相不同——我也不多说了,你以后多持咒就会明白的。”他解释说。 李明博心头巨震,“原来如此,咆哮者吼断铁桥而不伤人,慧嗔吼死人而不伤建筑,原来是这个原因!科学家认为次声波的有两个变量,一是音频,二是音量。但是在修行者眼中,它还有一个变量,就是音相!这才是决定次声波作用的关键变量!”这个顿悟,李明博认为是次声波研究的重要突破。他双手合什说:“多谢师兄指点。” 任秋玲吵着说:“还有我,还有我,我也要学神通。” 慧痴笑着说:“你啊!你本来修的是道家的法门,何必要学我佛门的神通?” 任秋玲擅长的是心理分析,并没有学过一点道术,开口问:“咦?什么时候心理学变成道家功夫了?” 慧痴对任秋玲态度却好得多,挥挥衣袖说:“以后你就明白了,下山去吧!”说完转身对着西边发白的天空,盘膝坐好,用起功来。 李明博与任秋玲无奈的走开几步,回头看时,只见慧痴端坐石上,僧衣飘舞,他自巍然不动,已经入定了。一僧一石,恍若一生一世。 千秀峰上风景极好,任秋玲叽叽喳喳的指着四周石柱不停赞叹,李明博若有所思,偶尔敷衍两句。 任秋玲突然取出手机,塞到李明博手中,说:“给你!” 李明博吃了一惊,奇道:“咦?送我手机,为什么?”任秋玲一指前面石柱下的山花说:“把我照下来啊?谁要送你手机了?”跑到山花旁边,弯腰比了个剪刀手,笑看镜头。 山花烂漫,这是它一年中最美的一刻;任秋玲笑靥如花,这是她一生中最美的一刻。 李明博看得痴了,并没有按下手机上的快门键,反而单膝一屈,对任秋玲跪了下去,“秋玲,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我保证。”拥有两个博士学位的他,表白的语言却土到极点。也许此时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吧? 任秋玲的嘴张成“o”型,眼里只有惊,并无喜。 就听“波”的一声,邹衍闪现在李明博身前,一把揪起他,大声说:“你给我过来。” 李明博就是一书生,在邹衍手下毫无反抗之力,被轻轻提起,他别开脸不看邹衍。 任秋玲大叫:“你给我放开他!”虎凶凶的跑过来,对着邹衍后腰就是一脚。邹衍修为极深,这一脚并没有踢动他,倒震得任秋玲脚踝生疼。 邹衍松开李明博,转头对任秋玲说:“你怎么了?干什么踢我?” 任秋玲说:“邹衍!暴力不能解决问题!我不是你的私人物品,只要我没有嫁给你,他就有权追求我!我会拒绝他的表白,但是我誓死捍卫他表白的权利!”她绕过邹衍,张开手挡在李明博的前面。 李明博伤心得要死,蹲在地上不想起来。 邹衍看任秋玲护着李明博,心里更怒,毫不费力的掀开任秋玲,再次揪起李明博:“你表白了?你表白了?” 李明博知道邹衍深爱着任秋玲,而且这人杀伐果断,修为极深,非常恐怖。但是在真爱面前,他不想表现得太懦弱,重重的说了声:“嗯!” 邹衍“呼呼”的喘着气,任秋玲瞪着邹衍,李明博眼睛看地。三人一时都没有动。 邹衍突然对李明博吼道:“你……你……我都懒得说你。”扭头问任秋玲:“表白是什么?” 任秋玲“朴哧”一声笑起来,李明博也不禁好笑。原来邹衍来自宋朝,对表白这样的词儿不熟。 “你跟我来,我有话跟你说。”邹衍沉声说着,揪起李明博,带他飞入云天之上。 任秋玲大声叫:“我的手机!”话音未落,她的手机从空中翻滚着掉下来,“叭嗒”一声落到草丛里。任秋玲赶紧跑过去捡起手机,擦干净泥土,左看右看,手机竟然没事。 然后她开始担心起李明博来,不晓得邹衍会怎么对付他。 李明博心里也害怕,却见邹衍飞过弃剑石,慧痴和尚依然坐在石上一动不动。李明博只盼着慧痴能够出手相救,叫了声“师兄。” 就听慧痴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得人身易,闻佛法难,还望李师弟珍惜机缘!”这声音听起来极大,有如天雷一般隆隆不绝。但是偷偷观察邹衍表情,他却漠无所感,可能是传音入密的神通吧? 李明博向下方望去,只见万千绿海中一条银线,想来那就是宾江了。银线之旁有一小块灰色的不毛之地,想来那就是宾江城了。“真羡慕你们修仙的,天大地大,任我遨游,何其潇洒。想我一生忙碌,原来就在那么小块地方,真是井底之蛙啊!”他想讨好邹衍,于是拍起马屁来。 邹衍召出面杏黄色的三角旗,那旗迎风变大,最后旗杆大得像房梁一样,旗面大得像好几床被单缝在一起一样。他把李明博放到旗杆后方骑好,自己跳到旗杆前方站好。这面旗自己迎着风飞,一头扎向宾江城。 “其实,我知道‘表白’是什么意思。”邹衍也不回头,淡淡的说了句。 李明博脸上变色,咬紧牙关说不出话来。他眼睛东看西看,要想个什么方法脱困。但是落在邹衍这样的高人手里,他那点计谋就跟笑话一样,又能起什么作用? 此时三角旗定在半空中,邹衍双手对着前方的阴云连招,那片阴云像水母一样垂下条条触角般的云丝。那些远看纤细的云丝变细变长,最后垂到宾江城里,把城区四分之一都笼罩在云雾里。 邹衍的手段李明博见得多了,每次都让他惊叹不已。今天邹衍展示的法术其实并不那么的惊天动地,却是李明博看得最惊心动魄的一次——只是因为情境不同罢了。 “你还是爱着任秋玲,对吧?”邹衍的声音不喜不怒,没有丝毫的感情。 李明博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大声说:“不错!” “那么,我们下去吧!”邹衍一拉李明博,收了三角旗,向宾江城飞去。李明博闭上眼睛,只听耳边风响,却感觉不到风打吹在自己身上,想必邹衍用了什么护身的法术。 脚下一震,两人落入城中。城里大雾迷漫,人群依然往来不息,没有人对这场突然到来的大雾表示一丁点的疑惑——每个人都忙着自己的生计,哪有功夫管天气是晴是阴? 李明博睁开眼睛努力观察四周景物,只见小巷狭窄,民房低矮,应该是在城东大菜园子一带。 邹衍说:“跟我来!”向小巷一头走去。 李明博想逃又不敢,只能跟在邹衍身后默默前行。四周叫卖声吵翻天,“葡萄卖了啊!”“新来的番茄便宜了!”“豆腐卖呢!”李明博担心着自己的命运,对这些叫卖声恍惹未闻。 邹衍闪身钻进一条更加狭窄的巷子,李明博咬牙跟了进去。外面的喧哗一下子静了,这条小巷中鲜有人声,几间卖铁器的铺面十分阴沉,老板都坐在太师椅里打瞌睡。一个老太太坐在屋檐下抬眼看天,掉光了牙齿的嘴张着,像在聊斋里的狐仙在吸取日月精华。 前面突然传来一声大叫:“豹子!啊哈哈真的是豹子!哈哈哈!”听声音那个壮汉见到豹子不但没有吓破胆,反而欢呼雀跃,非常有胆色。 第六章:木老虎 小巷幽深僻静,的确是杀人灭口的好去处。 但是李明博没有怕,因为邹衍要杀他,在天空有大把的机会,不会这么费力把他弄到这条小巷来。 “难道是要把我卖喽?”李明博脑海中浮现很多新闻,比如说黑砖厂,黑煤窑。不过他对自己的力气没有什么信心,对自己的头脑反而更自信,“我就是卖到黑砖厂,那也是当会计啊?” 前面出现一家茶楼,其实就是两层的瓦房,上面有个写着“茶”字的牌子。一阵大吼从茶楼里传出:“豹子!豹子!豹子!哈哈,真的是豹子”好象有那么一堆人都很开心豹子的到来。 原来楼上有一帮人在扔骰子,三个骰子点数相同称为豹子,扔出豹子就通吃。 邹衍脚步不停,继续向小巷里走去。李明博默默跟上,只见两边房屋越来越破旧低矮。短短几分钟的路程,从闹市进入到陋巷,倒像是穿过了数百年的光阴。 邹衍突然回头吼道:“你悟到了吗?” 李明博一惊,茫然的问:“悟到什么?” 邹衍叹息一声,摇了摇头,说:“没什么!我要离开一段时间,本来想教你点本事让你保护好任秋玲,没想到你这么冥顽不灵。” 古语说:“道化贤良释化愚。”这个化,其实是渡化的意思。今天中国大地上,道观的数量不及佛教寺庙的三分之一,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道修对天赋的要求远远高于佛修,能悟就是能悟,不能悟就是不能悟。 李明博愣了,他一直在担心邹衍会杀了自己,哪有心思领悟什么东西?再说邹衍也没有说多少话啊,叫他怎么悟? 前面一座大宅院,像是以前的大户人家,只是如今门庭冷落,成了雀鸟的乐园。门前几个花坛里,有着当初主人种下的柳树,如今已经粗大得要两人合抱了。邹衍也不说话,走到一株半枯的柳树旁边,伸出一个手指抵在树上。 那树颤抖起来,像是在暴风雨里一般。树上的几十只鸟交头接耳,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树颤抖得越来越厉害,像被狂风吹着一般,那几十只鸟儿一起飞起,尖叫着扑到最近的一株柳树上,一起伸头看着。 李明博睁大眼睛仔细的看着,发现邹衍抵在树干上的手指头随着树的摇摆微微弯曲,像是一个弹簧的样子。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邹衍说。 李明博叫道:“啊?你怎么突然背起《道德经》来了?” “豁嚓”一声响,两人合抱的柳树齐腰折断。邹衍气得眼睛都翻白了,“你这个白痴,我在教你用力的法门!只要你学会了这个,趁着柳树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施加一点点力,你也可以用一根手指头折断大树!” 李明博笑起来,“我没有神通,哈哈,我用一根手指头折断大树,真是……” 邹衍暴跳如雷的走过来,举起拳头要打,吓得李明博不敢笑了,赶紧抱着头蹲到地上。蹲地上好一会儿,那一拳还没有打下来,李明博从肘弯悄悄观察邹衍,只见他举着拳头呼呼的喘气。 “算了。”邹衍叹息说,“世间人有三种根器:上根器一说就懂;中根器说了不但不懂,还自以为懂了;下根器怎么说都不懂,但是他知道自己笨,不胡乱的理解,只会照你的话做。上下根器的人容易修成,只有中根器的人难以渡化。” 李明博听他说起修行的事儿,来了兴趣,蹲着问道:“那我是什么根器?” 邹衍说:“你是最最差的根器!我就不信了,居然还有我教不了的人!”走到花坛边,坐到树桩下沉思起来。 李明博一直对自己的智商非常自负,听邹衍说自己“根器”最差,脸上也挂不住了,起身梗着脖子生闷气。 邹衍想了好一会儿,突然眼前一亮,捡根柳树断枝合在手心里一搓,张开手时,那柳枝变成一个木片儿,木片儿中间有两个眼,眼中有根绳子穿过——却是小孩子的玩具,宾江叫木老虎的。把绳子套在手指上一拉,木片转动会发出“呜呜”的声音,像老虎呼吸的声音,因此得了这么个名儿。 邹衍脸色变好,对李明博招手说:“你来,送你这个!” 李明博喜出望外,走过去亲热的问:“这是什么法宝?” 邹衍说:“这个叫木老虎,不是什么法宝。你看啊——”他拉动绳子,木片转动发出“呜呜”声,“这也是趁着木片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你加一点点力,它就会越转越快。跟用一根手指折断大树的原理是一样的。你好好体会‘旧力已尽,新力未生’这个点。”说着将手里的木老虎递给李明博。 李明博近三十岁的人了,接过儿童玩具套在手上,开心的拉动。不料这玩具讲究技巧,他并不会玩,拉了两次,每次木片都转几下就不转了,任凭他怎么用力也不旋转。 邹衍失望的叹息一声,轻声提醒说:“绵绵若存,用之不勤。”李明博心里一急,用力一拉木老虎,绳子勒得手指生疼,叫了声:“哎哟!”抬头看时,邹衍已经消失了——估计邹衍彻底放弃了教李明博的打算吧! 李明博玩着木老虎,想着三字明,走出了小巷,再次进入闹市之中。“我就不信了,我会玩不好它?”李明博跟那木老虎铆上劲儿,一边走一边体会用力之法。走了不一会儿,突然找到感觉,那木片转动发出“呜呜”的声音,越转越快。 “哈哈哈!”李明博大笑起来,突然感觉四周怎么这么安静?抬头一看,只见四周行人都吃惊的看着自己,那目光多少有些同情。 李明博脸上一红,举起木片儿解释说:“这个,给侄子买的。”四周人都非常善良,一起转开目光,生怕让李明博知道自己是个傻子会伤心。 李明博举手叫:“出租车!” 坐在出租车上时,李明博感觉自己看起来确实挺傻的。不过今天他学到了三字明持咒功夫,又学到道家的用力法门。虽然不明白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关系,但是毕竟对他来说也算是修行入了门。 仔细的比较了下,还是三字明比较容易些。毕竟只有三个咒音,照着念就好了。 大菜园子在城东区,海丰路在城西区。出租车穿过城市的时间,李明博一时想着三字明,一时想着木老虎,突然之间灵光一闪,想到一种可能:木老虎会发出声音,是因为木片的转动,木片的转动是因为绳子的带动,绳子带动木片的力量来自手的拉动。 一个小玩具的转动,涉及到数次力的转化。 那么,隐藏在三字明咒音之下,会不会也有一条看不见摸不着的绳子,带动着三个咒音呢? 他这么一想,正好符合了佛家的要求:“看那看不到的,听那听不到的,想那想不到的。” 他默默念诵三字明,越念越有感觉,不禁大喜。在国外不同的信仰之间势同水火,在中国则不同的宗教互相交融,老外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其实中国的宗教更重哲学,佛家的神通与道家的法术可以相互印证,互相参考,这是其它国家不敢想象的事情。 李明博回到自己位于海丰路的公寓之后,念咒累了就玩木老虎,木老虎玩厌了又开始念咒。初学神通跟初学车是一样的,最开始的时候兴趣最大,一直玩到深夜也不厌倦。 第二天,李明博没有去学校,躲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悄悄练习三字明。金刚持——也就是不出声念咒是一个中级的境界,他目前还达不到,只能出声的念。正念得高兴,突然门被“砰砰”的擂响了,开门一看,只见保洁阿姨手持拖把,就跟战士一样勇敢的冲了进来,跑到他电脑桌那里四处看。 “怎么了?”李明博愣了。 保洁阿姨说:“我听到你办公室里面有野兽的声音,它在哪儿?不要怕,我来对付它!”保洁阿姨挺起傲人的胸膛。 李明博暗想:“什么野兽?明明就是我在念咒!再说了就你还对付野兽呢,平时看到老鼠都吓得要死!”吼道:“出去出去,立即出去!” 保洁阿姨走后,李明博还以为这事儿就过去了,没想到下午就有很多同事前来表示关心,还有几个领导来慰问他。因为保洁阿姨四处宣扬,李明博患上狂犬病了。 “修行不易啊!”李明博叹息不止。好在他虽然没什么道心,但是官瘾极大,知道如果学会了三字明,也就掌握了次声波,这对自己未来的发展好处多多。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他也要坚持下去。 他是早也念,晚也念,辛勤的修行终于换来了回报,三天之后,他嗓子哑了。 医生检查后告诉他:“你这是用嗓过度,以后少吼点人。人家虽然是你的下属,也是人生父母养的,对吧?” 李明博气得都要疯了,暗想:“我什么时候吼人了?”只是他现在说不出话来,只能瞪眼睛。 医生看他还敢瞪眼睛,暗想:“这孙子还不服气呢?这种有点小官位的家伙,上级面前装奴才,下级面前装主子,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不宰他宰谁?”下笔如飞,洋洋洒洒写满三大篇处方笺,全给开了护嗓子的高级药。 收费处的医生花了好一会儿功夫,才算出总金额,暗暗佩服:“要不人家是主任级医师呢?这下手真黑啊!”李明博看到那药价也吓了一跳,奈何说不出话,只能默默付款。 他终于明白“吃了个哑巴亏”是什么感觉了。 第七章:袖珍男子汉 趁着嗓子不能出声,李明博设计了一个把声波转化为图形的仪器,原理类似于原来录音机通过跳针刻录磁带。声波震动跳针,在磁带上刻下深浅不一的凹槽,这就是原来录音机记录声音的原理。不过李明博设计的这个要复杂一点点,声波带动指针,在纸下画下波纹图,其间经过了大约两次力的转化与放大。 李明博管这个仪器叫做声波仪,因为太简单了,他相信早就有这种东西,所以不算发明。一根柱子上固定住跳针,跳针的震动拔动齿轮上下移动,齿轮带动一支笔,在一个类似于放大的磁带的卷纸上画下曲线。卷纸当然不能用卫生纸了,采用的是稍好一些的白纸。两个卷筒一直在朝左旋转,这样就可以一直记录声波了。 李明博认为,这些记录在卷纸上的曲线,就是声波的第三个衡量标准:音相。 这个设计把不可视的声波转化为可视的图像,李明博相信它可以让自己的咒语修行更快。为了今后的升迁,他真的是豁出去了,把设计图纸中的主体部分发给了一家小型加工厂,重要的部分他自己在家做——这也是出于保密的需要。身在特事处的他当然知道保密的重要性,宁愿牺牲一点声波仪的灵敏度,也要保障自己的利益。 因为结构简单,所以大约第三天他就收到了这台原始声波仪的主体部分,为此付了一大笔钱。这时那些护嗓子的药也见了效果,他再次用声波仪开始了只属于他自己的修行——全世界只有他这么念咒的,再无分号。 这件事情关系到他的仕途,所以他必须全力以赴。手机基本关机,平时什么地方也不去,只呆在特事处。好在这段时间风平浪静,他得以安心修行。 任秋玲也没有遇到什么大案子,只是协助刑侦局破了个投毒的案子。这案子的死者是一匹马,说真的它是小得不能再小的案子了。不过罗局长让她趁着这个机会传授些侧写的知识给基层侦查人员,她也就答应了。 农村投毒案的作案对象通常都是牲畜,可以推测犯罪不是要给人造成什么伤害,而是以让人产生经济方面的损失为目的。这一类案件的动机,通常都是仇恨。 因为仇恨,而采取投毒的方式报复,可以推测罪犯的体力不如受损失的畜主。 虽然畜圈一般都建在户外,但是不熟悉畜主作息时间的人,是找不到机会投毒的。因为投下的毒是味道很大的农药,谁会揣着一瓶臭哄哄的农药穿过一个村子进行投毒呢?所以罪犯与畜主之间一定是熟人,而且两家位置不会太远。 采用投毒这种方式,而且只针对牲畜,说明了罪犯平时就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这个人处于农村社会的边缘,也就是没有话语权,说的话没有人听。基本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罪犯是妇女、老人或者青少年,这些群体在农村都是弱势群体。 一桩在当地警署看来无从下手的案子,到了任秋玲的手上就没有什么难度了。很快就锁定了嫌犯,顺利的破了案。当然破案倒在其次,主要是任秋玲还有一重身份是刑侦局特聘专家,向基层侦查人员传授知识正好体现了这重身份的价值。 回宾江的途中,任秋玲接到一个电话,是她的好友小贞打来的,“秋玲,”小贞紧张的说:“不知道你怎么得罪顾同理了,他联合了好多个专家,准备重新审理宾江烹尸案!他一口咬定那个案子是错案,准备推翻原判,然后对你进行责任追查——目前刑侦这一块正在推行倒追查制度,他打算把你做为倒追查的典型,让你身败名裂。你知道的,在我国你办对了一千个案子,没有人记得你的好;你办错了一件案子,那就什么都完了。” 任秋玲笑了,“就凭他?哈!” 小贞生小孩后,真的越来越像大妈了,话超级多,“哎,不是我说你啊!人家毕竟是省上的专家,说真的,你在我们这儿查一年的案子,未必就比得过人家跟大领导喝一杯酒啊!你得罪他干嘛?他呆在省上,多少也有几个有权有势的朋友嘛!现在这个社会,还是权力改变人生,你再怎么努力也没有用的。” 没想到“权力改变人生”这样的话居然会从小贞的嘴里说出来,任秋玲沉默了。 从小时候开始,经商的父母就让她看《黑猫警长》,培养她对侦破的爱好。她一直以为学习刑侦是自己的兴趣,大学毕业后,她的母亲告诉她,其实这是父母下的一般很大的棋。她的父母都是商人,都感觉到商人在社会中的无奈,希望家里出个身在公门的人为他们撑腰。 母亲说过:“中国文化是官本位的文化,你看古代书生,辛苦一生就为了博取个功名,李白如此,杜甫如此,苏东坡也是如此。现在也是一样的,哪怕你是一个亿万富翁,在社会上也不算什么。只要一个小小的科长就可以轻松的玩死你。” 现在的她也算身在公门了,但是,又哪里帮到父母一点呢? 手机里的小贞不知道说了多少话,才发现事情不对,不高兴的说:“喂喂!你到底有听没有啊?” 任秋玲说:“喂,我在听。” 小贞说:“你告诉我,宾江烹尸案,你到底是不是完美破案啊?” 任秋玲想了想,郑重的告诉小贞:“我破的任何一桩案子,都不是完美破案。宾江烹尸案更不是。顾同理专门挑了这个案子来找我的茬儿,他虽然破案没本事,我还是不得不说:他找对案子了。” 宾江烹尸案是任秋玲独立破的案,也就不牵涉到其他刑侦人员;同时这个案子的疑点非常多,很多疑点没有落实——甚至作案凶器至今都没有找到。 两年前的夏天,几个拾荒者在垃圾填埋场找到一个半旧的大皮箱,感觉这东西有用,打算扔了皮箱里的东西把箱子带回去装东西。那皮箱锁得很好,几个人费了老大的劲儿打开了皮箱,从里面滚出一个人头来,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 皮箱里藏着一具被切割成几大块的尸体,不过先被煮熟,然后又呆在垃圾填埋场几天,已经半腐了。尸体表面的特征已经消失,还可以看出是一具成年男性的尸体。法医把尸体再煮了一次,通过腿骨的长短计算出死者身高约为一点八米——这在宾江很少见,因为宾江是一个南方城市,南方人的身高较矮。头骨复原面部表明,死者相貌英俊,算是一个美男子。 任秋玲接案后,通过死者骨头上的砍痕确定,凶手的力气不大。因为尸体的心脏被刺得像马蜂窝,她判断这是仇恨犯罪,也就是说,死者与凶手认识,可以肯定死者和凶手都是宾江本地人。 这样的案子本身不复杂,只要查明受害者的身份,再查一下他的社会关系就可以很快破案了。事实也的确如此,受害者那么醒目,很快就查出他是宾江某服装厂的职工胡某。不过这家伙虽然相貌堂堂,却绝对不是一个好人,平时欺男霸女,为非作歹,仇家很多。 如果按照传统办案的方式,那就一条线索一条线索的查呗,可能经过三五个月也能查清事实。任秋玲说不用,只消查案发前后行为有明显变化的人就可以了。 杀了人,对凶手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他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所以他可能会突然改变形象,比如说平时很爱干净的人,突然间变得不修边幅了;也有可能借助宗教信仰安慰自己,突然勤于上香了;他可能会对案件侦破表现出特别的兴趣,拉着人聊这个案件等等。 结果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原来是同厂职工贾春水。经过审讯,贾春水很快就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他长期饱受胡某的欺凌,终于忍无可忍,杀死胡某然后烹尸、分尸后抛尸。 皮箱确实是贾春水所有,煮尸体的铁锅也是他的,但是关键的证据杀人凶器——贾春水交待是一把美工刀——没有找到。 作案的过程也有疑点:贾春水身高只有一点五二米,体格瘦弱,而胡某身高一点八一米,贾春水是怎么凭一己之力杀死了身高力大的胡某呢?据贾春水交待,胡某把他揍了一顿之后,把那活儿塞到他的嘴里,自己趁着胡某陶醉的时候突然暴起一刀,杀死了胡某。这种可能性当然不是没有,但是法医的现场照片显示,胡某脖子上的伤口是左浅右深,也就是刀锋是从左挥到右的,而贾春水不是左撇子。 当两个人对面站立时,右手挥刀,造成的伤口应该是右浅左深,这跟尸体的情况不一致。 虽然有很多疑点没有落实,但是可以证明分尸烹尸都是嫌犯所为,而且嫌犯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又有认罪书,案子也就这么结了。 当然任秋玲在这件案子上表现确实有些粗心,但是外人很难明白,当时她的工作量有多大,在结这件案子的时候,她的桌子上还堆着一百多宗没有查明的案子呢。 正如洗碗理论讲的那样:洗碗洗得多的人打烂的碗也多,不洗碗的人永远也不会打烂碗,所以他们觉得自己有资格骂洗碗的人。这个理论说明了在一个办公室里面,做事情最多的人永远是捱骂的那一个,做事情最少的人永远有资格骂别人。 就像顾同理一样,他从来都没有查过案子,当然不会犯下什么过错,所以他更有资格指责任秋玲。 任秋玲心里没有底,也想让李明博帮着出点主意,但是李明博的电话打不通,她只能靠自己了。 回到宾江之后,她调来了烹尸案的卷宗,越研究越心虚。这个案子,关键点在贾春水身上,如果他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杀了胡某,自己才有机会赢——但是坐了两年的牢,贾春水应该吃了不少的苦头,他应该会改变心意了吧? 想到贾春水这个袖珍男人,任秋玲眼睛有些湿润。因为身材矮,贾春水又特别的想要获得尊重,所以他很注意服饰,他很希望自己看起来比实际身高大一些,喜欢穿紫色、红色等鲜艳的颜色。他走路的动作有些夸张,说话的声音也挺大——这些都是为了让自己给人的感觉大一些。 他很希望自己给人的印象是一个有仇必报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受到强迫的可怜虫,所以才会承认杀了人。 任秋玲知道,如果自己见贾春水一面,凭着一点心理暗示就可以让这个袖珍男人坚持原来的口供。但是,真的要这么做吗?贾春水的人生再不堪,也不见得就比自己的人生低贱!任秋玲觉得没有必要牺牲别人来成全自己,她已经鼓起勇气,准备接受一切的的诋毁和诬蔑! 第八章:最强专家 研究了一下午的案情,任秋玲感觉有些疲倦了,她来到烙印咖啡厅喝了杯咖啡,暂时放空一下。 夜色凄迷,晚风悠悠。在闪烁的霓虹灯和喧闹的音乐声里,多少罪恶正在发生,多少受害者正在默默哭泣? 任秋玲独自品尝苦涩的咖啡,看着夜色。 这时,顾同理带着一个年青的女孩走进咖啡厅,微笑着坐到任秋玲的对面。“介绍一下,”顾同理说:“她叫沙拉娜,在省特事处工作。” 沙拉娜看起来不过二十二三岁,就已经在省特事处工作了。也就是说,她连大学都没有读过,而且没有什么工作经验,但是人家就是能够获得更好的职位,只能解释为有个很厉害的爹了。 任秋玲知道顾同理是来示威的,但是出于礼貌,她还是起身伸出手说:“幸会。” 沙拉娜像个女王一样斜着眼睛轻蔑的看着任秋玲伸出的右手,淡淡的说:“我在省特事处看过你的档案,很多人对你的印象不好,冲动任性,自以为是……” 任秋玲在心里叹息一声,收回手说:“从心理学上来看,人们总觉得跟自己相似的人非常多,这叫投射效应。所以当一个人评价他人时,其实也在评价自己。” 这句话对沙拉娜来说有些深了,她愣了一会儿,才转头对顾同理说:“这女的在说什么?” 顾同理脸上有些挂不住了,轻声解释:“她在讽刺你。” 沙拉娜气得跳起来,指着任秋玲大叫道:“你……” 任秋玲坐回椅子里,竖起一个手指头说:“注意形象,你也不希望给别人留下一个泼辣的印象吧?现在像个淑女一样的起身,慢慢走出去。打扰人家喝咖啡是很不礼貌的。” 沙拉娜毕竟年青了,气得浑身颤抖,用手指着任秋玲说:“你……” 任秋玲靠回椅子背上,轻轻的抿了口咖啡,然后对顾同理说:“顾专家,听说你准备借着重审宾江烹尸案的机会,让我身败名裂?” 顾同理是那种不敢当面跟人起冲突的人,垂下眼睛解释说:“你想多了,我只是想伸张正义。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某些人一心想立功,置天理人心于不顾,冤枉无辜的人。”虽然话说得已经很露骨了,顾同理依然不敢提到任秋玲的名字,只说“某些人”。 任秋玲握咖啡杯的手有些颤抖了,她冷冷的说道:“记得大学时蓝锦老师讲过:福尔摩斯之所以破案如神,是因为他潜意识里极想犯罪。如果福尔摩斯不当侦探,把他内心里的恶魔释放出来,你猜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沙拉娜气愤的指着任秋玲,“你……”然后转头问顾同理:“她在说什么?” 顾同理紧张的起身,解释说:“她在威胁我。我们快走吧!” 从烙印咖啡厅出来,顾同理赶紧打了张出租,回到了宾馆。他与沙拉娜坐在宾馆的会客室里,很久都没有说话。 沙拉娜好奇的问:“你怎么了?要不要我给你泡杯水?” 顾同理说:“我们已经触碰到任秋玲的底线了,我有些后悔去惹她了。她说得不错,一个破案高手同时也是一个犯罪天才,如果我们真的按照原计划让她失去一切,后果会非常可怕。” 沙拉娜笑了,“你还真是胆小啊!”她坐到顾同理的身边,抱着他的脖子说:“为了你,我动用了老爷子的人脉,计划一经展开就不可能取消。只要我们心狠一点,一脚把她踩死,她还能干什么?” 顾同理还在长吁短叹,沙拉娜说:“别忘了,我们还请到了国家级专家。说真的,单凭老爷子的关系还未必能够请到她呢。” 顾同理想到那个国家级的专家,终于有了信心,抱着沙拉娜说:“还是你最会哄人。” 四天之后,宾江烹尸案重审。任秋玲抱着一大撂资料走进了法庭。为罪犯贾春水辩护的,正是沙拉娜、顾同理和一个胖胖的男性专家。沙拉娜是辩方的律师,她走进任秋玲,问道:“请问你曾经参与抓捕西北枪王胡崇山,是吗?” 任秋玲疑惑的说:“不错,但是这与今天的案子有关系吗?” 沙拉娜强调说:“请回答‘是’或者‘否’。你曾经参与抓捕西北枪王胡崇山,是吗?” 任秋玲知道这是语言上的控制,只要自己回答一声“是”,就会落入到对方的陷阱里,于是说:“我拒绝回答。” 法官及配审团都有些惊讶,听审的群众也交头接耳起来。法官问道:“为什么拒绝回答?” 任秋玲说:“我不是罪犯,应该还享有法律赋予的说话权。对方律师,你无权剥夺我说话的权利。” 沙娜拉走回去,跟顾同理商量了一下,然后重新走回来问道:“好吧,你曾经参与抓捕西北枪王胡崇山,但是当时你们行动鲁莽,没有及时疏散群众,致使无辜群众姜红妹惨死,有这回事情吧?” 任秋玲笑了,“我确实参与过抓捕胡崇山,当时不是不想疏散群众,而是罪犯根本就没给我们机会。姜红妹是胡崇山的情人,当时两人躲在姜红妹家的房子里,一见到我们来了,胡崇山第一个杀的就是姜红妹。我们怎么疏散她?” 沙拉娜也笑了,“好吧,抓捕胡崇山可以说是没有机会疏散群众,那么抓捕宋一言呢?当时围观的群众上百,你们有机会疏散群众,但是却没有做,对吗?” 任秋玲不由愣了,顾同理他们确实把自己的资料研究得很透彻。 沙拉娜得意起来,“你就是想抓捕罪犯立功受奖,不管人民群众的死活。” 任秋玲说:“抱歉,打断一下。抓捕罪犯时疏散群众是必须的程序吗?请问一下,这是哪个老师教你的?有没有写进抓捕罪犯的操作规程里面呢?你出过现场吗?知道罪犯多么危险吗?” 沙拉娜说不出话来,气馁的回到顾同理身边。 那个胖专家起身,质问任秋玲说:“心理学破案,在国外饱受质疑。侧写术的问题非常多,它不是一门科学,这个你承认吧?” 任秋玲回答说:“恰恰相反,在国外侧写术很受重视,它与鉴证学、指纹学一样受重视。” 胖专家冷笑说:“但是侧写术的准确率不高吧?比如说你能通过心理画像,猜到我内裤的颜色吗?” 此语一出,法庭里一片哗然。 法官用敲着桌子,“肃静,肃静。”沙拉娜与顾同理相视而笑。 任秋玲皱了下眉毛,说道:“你的衣领处有汗渍,应该是洗了没有洗干净的原因;你的领带是自己打的,方法不正确;你的皮鞋前面擦得很亮,但是鞋后跟处有灰尘。可以肯定,你的夫妻关系并不和谐,你必须自己照顾自己。男人是粗心的,所以才会有这些现象。” 胖专家脸红了,瞪着眼睛说:“我问你内裤的颜色,你说这些有什么用?” 任秋玲笑着说:“因为你必须自己照顾自己,所以你会买深色的内裤,深色的内裤脏了也看不出来,这样你可以少洗内裤——你穿黑色、蓝色或者褐色的内裤。” 胖专家愣了一会儿,一言不发的坐了回去。 就在这时,法庭的门突然打开了,一个头发花白的妇女走了进来,轻声说:“抱歉,来晚了。” 任秋玲大惊失色,看着那个妇女叫道:“蓝锦老师?” 沙拉娜、顾同理及胖专家也一起站起来,叫道:“蓝锦老师。” 蓝锦老师一一点头示意,然后站到了辩方律师席上。“任秋玲,”蓝锦老师沉痛的说:“我研究过贾春水的卷宗,这个案子确实有问题。办案人员,最忌感情用事,把自己的感情凌驾于真相之上。你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我很痛心。” 任秋玲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蓝锦继续说:“案发当时,贾春水嘴里含着胡某的那玩意儿,他如果真的有胆子报仇,应该是一口咬下去,然后杀人。但是,询问笔录里面他却说,自己是趁着胡某陶醉的时候,突然暴起,挥刀杀人。” 任秋玲沉默着,这个疑点她早就注意到了。 蓝锦分析说:“贾春水身高只有一点五二米,而胡某身高为一点八一米,两人身材悬殊二十九厘米。贾春水并没有经过杀人的训练,而且体格也不强壮,就是给他一把美工刀,他也很难杀死胡某。”她出示了一张美工刀的图片,那是一种极薄的刀,上面有刻痕,很容易折断。 接着,蓝锦又出示了一张照片,照片显示的是一个有着深深伤口的脖子,“这是胡某的致命伤,从伤口上看,这一刀左浅右深,切断了气管和颈动脉,刀法干净利落,显然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下的手。” 图片被投影仪放大,蓝锦老师走到幕布前,指着放大的伤口说:“如果如贾春水所说,他是从正面突然暴起,他习惯用右手,造成的伤口应该是右浅左深。要造成这样的伤口,有两种可能,就是一个左撇子站在受害者的对面挥刀;或者一个习惯用右手的人站在受害者的背后,用刀环过受害者的脖子一勒。我推测是第二种情况,这可以从伤口的形状推断出来。” “从伤口的倾斜度可以大致判断这个人的身高,如果是身高为一米五的贾春水站在胡某身后割喉,伤口一定会向右下方倾斜。但是这个伤口保持水平,说明了罪犯的身高与受害者差不多,至少不会低于一米七。”蓝锦老师在布幕上比划着说明。 “犯下这个案子的另有其人,其实这也很容易从现场遗留的证据中推断出来。”蓝锦老师出示了一张图象,正是凶杀现场的照片。“我相信任探长知道什么人在杀人后喜欢在墙上留下深深的刀痕,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任探长想保护那个人,选择了冤枉贾春水!” 任秋玲闭上眼睛叹息了一声,心里说:“不愧是国家级的专家,蓝锦老师仅仅研究卷宗就查明了真相。” 两年前的凶杀案真相就要浮出水面,任秋玲保护真凶,冤枉无辜者的事实就要被揭露出来。 第九章:似伊年少时 蓝锦老师又出示了几张图片,上面全部是凶杀案现场,鲜血淋漓。可以看出这些凶杀案都发生在比较高级的场所里,死的人非富即贵。 “有那么一个人,自称‘天都刀客’,专门杀贪官污吏和收保护费的警员。”她介绍说,“这个人在杀人后,会在墙上留下刀斩的痕迹,同时写下‘杀人者天都刀客也’几个血字。如果我们对比一下胡某被杀的现场,可以看到墙皮被铲去了一块,隐约还可以看到‘也’字的最后一笔,与其它现场一对比,就可以发现这笔迹与其它现场的笔迹是吻合的。”蓝锦老师将两张图片放到一起,确实笔迹很像。 “我相信贾春水烹尸、抛尸,还消除了现场的证据。但是以任秋玲的经验,她会看不穿这样的伪装吗?但是,在本案中她犯了个很大的错误,就是同情罪犯,仇恨受害者!”蓝锦老师严肃的盯着任秋玲,而后者则低下了头。 “在很多人看来,天都刀客是大侠,是帮着老百姓伸张正义的!我相信任秋玲对天都刀客产生了同情,出于保护他的原因,故意没有把案查清楚。同样的,贾春水也想保护天都刀客,所以才站出来承认了杀人大罪。是这样吗?任探长?” 任秋玲一边叹息一边摇头,说:“我办案能力不足,也许这个案子真的办错了?” 蓝锦大吼起来:“还执迷不悟吗?我相信你见过天都刀客,而他正处于虚弱中,也许中了枪了,也许命在旦夕。你认可他的所作所为,所以故意放了他一马!他长什么样子!” 任秋玲低头说:“不,我没见过他!” 蓝锦咄咄逼人的说:“他多大的年纪?身上是否有枪伤?” 任秋玲崩溃的叫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蓝锦恨铁不成钢的说:“唉,我教过你们,真相是我们唯一追求的目标。你为什么要掩盖真相呢?” 任秋玲突然抬起头来,冷笑着说:“真相真的那么重要吗?大家都想知道真相吗?好,我就让大家来见识一下真相。” 看任秋玲状若疯狂,蓝锦脸色变得铁青。 任秋玲指着胖专家说:“刚才在审案过程中,你一直在旋转自己的结婚戒指,低头思考着什么。你的婚姻已经走到尽头了吧?你怀疑你的夫人背叛你了吧?我告诉你,你想的事情是真的,因为你满足不了你的夫人,她确实在外面有染!这就是你婚姻的真相。” 胖专家在桌子上猛拍一掌,愤而离席。 任秋玲对傻笑着的顾同理说:“顾同理,从你的笑纹、还有你坐在沙拉娜身边时的肢体语言来看,你很擅长接近女性,除了正妻之外,你至少拥有三个情人,我没有说错吧!” 顾同理紧张的看了眼沙拉娜。 沙拉娜的脸开始涨红。 “你曾经把你的四个女人叫到一起来,我猜测是让她们一起打牌,有这回事情吧?”任秋玲说。 “姓顾的,原来那次……原来那次!”沙拉娜跳起来,指着顾同理气愤的大叫:“原来乔姐也是……” 顾同理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沙拉娜猛地掀开桌子,哭着跑了出去。顾同理赶紧起身去追。 任秋玲哈哈大笑,“每个人都生活在谎言之中,一直都觉得很幸福。蓝锦老师,你是不是觉得真相还那么重要呢?” 蓝锦仰天叹息,不说一句话。 法官敲了好几次桌子,法庭才再一次安静下来。 “带犯人!”法官叫。 贾春水被押了上来。 “本庭宣判:胡某被杀一案,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嫌疑人贾春水当庭释放。”法官宣布说。 贾春水如痴似呆,直到走出法庭,才跪到地上放声痛哭。 任秋玲远远的看着贾春水,想上前说两句安慰的话儿,却鼓不起勇气。 “跟我来,”蓝锦叫住任秋玲说:“我有话跟你说。” 在路边的饮料店里,两人喝着汽水。蓝锦说:“经过这件案子之后,宾江你是不能呆了。上海特事处准备调你过去,换个环境吧,你一身的本事需要一个更大的舞台。” 任秋玲放下汽水,苦笑起来,“原来你是上海特事处的说客,难怪那么卖力的陷害我。” 蓝锦笑了起来,说:“根据帕金森定律,一个平庸领导是不会喜欢能力出众的下属的。你们的省易学院有很多人见不惯你,你干得越出色,他们就越是忌恨你。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你太出众了,就会招人忌妒。这可不是我害的啊!” 任秋玲问道:“当年你致力于把侧写术用到犯罪第一线,说侧写术在第一线更能发挥作用。但是突然之间,你一下子改变了心愿,离开了第一线,跑去研究理论了。是不是因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蓝锦的脸黑了,没有说话。 这时,沙拉娜跑了过来,对着任秋玲大叫:“都是你害的我!都是你!顾同理不要我了,全是你害的。” 任秋玲不以为然的说:“顾同理那样的男人,分就分了呗?你还心甘情愿的当他的小五啊?真是莫明其妙!” 沙拉娜跺着脚说:“可是可是,我是真的爱他啊!呜呜呜……”哭着跑了。 蓝锦跟任秋玲都好一阵无语。 “这边有个案子,上面铁了心要查个水落石出,准备集中全国的专家一起攻坚。”蓝锦说:“我帮你争取到一个机会,你可以去学习一下。”把一叠资料递给任秋玲。 任秋玲接过资料,“天都分尸案?这案子发生在十二年前,怎么突然启动了再侦查的程序,而且我一点也不知情?” 蓝锦说:“具体的我也不太知道,不过你们这边的情况我可以想象:对于省易学院那帮官老爷来说,这是他们免费旅游渡假的机会,会通知你去吗?这次你去,用的是上海特事处的名额。” 十二年前的一月十七日清晨,做环卫工作的苏阿姨在丰林路银行门口的台阶上捡到一个黑色的旅行包,打开包一看,里面是一些熟肉。苏阿姨把那些肉带回家,打算洗洗后吃掉。当她洗肉的时候,从肉里发现了三根手指,然后报了案。 自从发现了第一包碎肉之后,其它的肉块分别在一月十九日到二十二日之间被发现分别扔到五个地方。 这些肉块都来自一个妙龄少女。她的头颅保持完整,骨头也保持完好,但是身上的肉被剔下来,切成了两千多片。在描述这些肉块时,档案中这么说“整齐的码放。” 她的内脏也被“整齐的码放”在一个包裹里,报告中指出:小肠被“完整的切割下来,整齐的的折叠好,”放在一个包里。 包裹肉块的包,分别是一个黑色旅行提包,外面印有“石林”字样,在旅行提包里找到火药残留;一张被撕成两片的红色床单,在床单上找到了一处污渍,但是染床单的染料杀灭了污渍里的dna,没能从那块污渍上找出犯罪嫌疑人;那个女生自己的衣服也被用来弃尸,包裹尸块后被弃置在垃圾箱外面;一个灰色的皮质手提包。 在报上登出认尸启事后,同宿舍的女生通过头颅的照片认出了她,就读于天都大学一年级的女生樊卫红。 一月十日,她因为小事生气,大约在晚上七点离开了宿舍,离开时她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并且把床铺平,好象还会回来的样子。晚九点左右,有人在步狮桥看到过她。 樊卫红来自农村,长相普通的她总是剪一头短发,性格内向,胆子不大。她曾经提醒过朋友,“不要跟陌生人讲话,要注意保护自己。”来天都大学计算机应用管理系上学刚好一百天,也没有什么朋友,更没有什么校外的朋友。 天都大学位于阴阳铺,这里是天都着力打造的校园区,有天都大学、天都科技大学和天都医学院三所大学,周围环境书卷气很重。 有迹象表明,这起案件同天都大学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死者来自天都大学,六次弃尸地点中有五次都在天都大学周边。 当时这起案件非常轰动,警方下定决心要破这个案子,专案组就设在天都大学校园内,查了三个月,也没有查出到底是谁害死了樊卫红。 任秋玲看完了资料,沉思着说:“这个案子很特别啊,罪犯弃尸的地点都是在热闹的地方,似乎很希望别人发现尸块似的。” 蓝锦点头说:“果然你也注意到了——我感觉这次查案,主要的目的应该是全国专家的交流与学习吧?毕竟案件发生在十二年前,很多证据已经流失了。就好象国外每年还组织人手调查开膛手杰克,一个世纪前的悬案查清了又能怎么样?重点还是侦探们磨砺技艺。” 任秋玲说:“应该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碎尸案再次出现了!”说这些话的时候,她认真的观察着蓝锦的表情。 蓝锦微皱着眉思考了一下,说道:“确实有这种可能。对了,如果再见到天都刀客,你还认得出他来吗?”她抬起眼睛,认真的观察着任秋玲的面部表情。 任秋玲断然说:“我没有见过天都刀客——我们这样试探来试探去的,其实挺无聊的。” 蓝锦叹息说:“我们都是学犯罪心理的,从潜意识里就不相信别人,这是我们的悲哀。” 任秋玲像是疲倦的样子,眼皮轻垂——这落在蓝锦的眼里当然有不一样的意义,事实上眼皮轻垂是悲伤初起时的表情。任秋玲说:“其实很简单,在生活中忘了犯罪心理学就可以了。哈!”她轻轻的一笑。 蓝锦闭上眼睛叹息一声,“唉!” 师徒俩相对无言,默默的喝起饮料来。 过了好一阵儿,任秋玲喝干了自己的饮料,起身说:“那么,老师,告辞了。”她伸出了右手。 蓝锦从任秋玲的目光中感受到一种关心和崇拜,也有些感动,伸手和任秋玲握了握,说:“上海特事处的事情,你考虑一下。” 任秋玲重重的点头,说:“我会考虑的。”她结了帐转身大步走出饮料店,又变回了原来无所畏惧的样子。 蓝锦看着任秋玲的背影,暗暗叹息:“当年我也和她一样充满了激情,那时我多年青啊?”她低下头,看着饮料杯里倒映的自己,一头花白的头发那么的触目惊心。“原来,我已经是个小老太太了。”她想着,身体不禁蜷缩起来。 第十章:哭泣的女孩 日落时分,任秋玲的车披着一身金光驶进宾江。在帝凡酒店吃着晚餐,这时突然一个节目引起了老马的注意。那是宾江电视台的社会新闻节目,主持人诸月芙手持话筒,后景是一张任秋玲的照片。画面的左方打着醒目的标题:女巫探长草菅人命,无辜百姓沉冤得雪。 “在今天早些时候,宾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乌龙案件。绰号女巫探长的任秋玲立功心切,不顾百姓死活,把无辜百姓关进大牢。”诸月芙义正辞严的说。 画面切换到胡某被杀案现场的照片上,“在两年前的夏天,受害人胡某就是在这里被谋杀的。他被人残忍的杀害,尸体被煮熟,切割成几大块扔到了垃圾场。一向自称破案如神的任秋玲接手了这个案件,但是令人蹊跷的事情就此发生了。”电视上的诸月芙面带嘲讽的微笑,像个正义女神一样审判着任秋玲,“任探长完全不管嫌疑人贾某某的身高只有一点五米,身体瘦弱,根本就没有能力杀死胡某的事实,硬把罪名栽到贾某某的头上。” “时隔两年之后,贾某某的冤情引起了省刑侦专家顾同理的注意,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他多方奔赴呼吁……”电视突然被转台了,一个侍应生小心的走过来,对任秋玲说:“对不起,大小姐。” 任秋玲微笑着说:“记我帐上。”起身走出了帝凡酒家。 老马看得很清楚,任秋玲微笑时只有一侧的嘴角扬起,那是一个轻蔑的微笑。 四周食客冷冷的看着任秋玲的背影,甚至连老马他们也能感觉到那从四面八方包围而来的寒冷,彻骨的寒冷。 老马、黑皮和温小玉追了出去,任秋玲已经坐到了车上。她眯起眼睛看着西边天空的夕阳,那么温暖、那么辉煌的太阳,可惜就要沉到山下了。 “玲姐,有人把你往死了整啊!”温小玉突然说。 老马推开温小玉,安慰任秋玲说:“别放在心上——任何人都会出错,福尔摩斯也查错过案子,他依然是全世界公认神探!” 任秋玲平静的说:“福尔摩斯生活在英国,他可真幸福啊!在我国,查对一百件案子也没有人记得你的好,查错一件案子……”她再次轻蔑的微笑了一下,说:“上车吧!” 老马、黑皮与温小玉都感觉到任秋玲变了,变得连他们都不认识了。三沉默的坐到车上。车像被人踢了一脚一样弹射出去,任秋玲按下了车窗,风“嘶嘶”的吼着,她的短发乱飞,像水里的青苔一样摇摆不定。 就在车刚要开出海丰路时,前方街边传来小孩子的惨叫声。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躺在地上,用手捂着头大声的哭叫着;另一个肥婆娘气势汹汹的指着小姑娘叫骂着;几个大人站在街边,哈哈的笑着。 任秋玲猛地停下车,拉开车门走了下去。 老马他们都听清了,那个小姑娘捂着头哭叫着:“我疼啊!我疼啊!”那个肥婆娘大声说:“她是骗子,你看她演得多好!”旁边大人们像看戏一样看着那个哭叫的小女孩,嘻嘻哈哈的笑着。 任秋玲大步走过去,质问说:“怎么可以虐待小孩子?” 那肥婆娘应该是经常跟人吵架的,反应极快,立即回答说:“我生的我养的,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关你屁事啊!” 任秋玲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竟然愣在那儿。 那肥婆娘看自己占了上风,更加得意,“哎哟,我说是谁呢?这不是专门冤枉好人的任大探长吗?来来来,你把我抓起来啊!”她两只胖手并在一起,伸到任秋玲的面前,“正好我打自己生的贱货了,你来抓我啊!” 任秋玲满脸怒容,却说不出话来。 突然像一阵风从任秋玲身后吹起一般,温小玉猛地冲过来,一把揪住肥婆娘胸前的衣服,举起手对着肥婆娘那张大饼脸“啪啪啪”连扇了三个耳光,打得肥婆娘都愣了,表情非常奇怪,又像是哭,又像是笑。 那几个看热闹的闲人大笑起来,“她男人来了,有热闹看了!” 任秋玲对那些闲汉怒目而视。 温小玉一手揪着肥婆娘,一手掏出电话:“喂,林子,海丰路三百四十一号这边有个长得跟屎一样的肥婆娘,开着一间他妈的夜宵店,我看她不顺眼,你带兄弟时常来关照她一下。” 四周一下子安静了,那些闲汉纷纷开溜。 肥婆娘吓得脸都白了,用哀求的目光看着温小玉。 任秋玲摇头说:“放开她,我们上车吧!”她走到车边,对老马说:“今天我不想开车,车由你来开。” 老马知道今天任秋玲心情很不好,也不争执,立即坐到驾驶位上。 车再次移动时,最后一丝夕阳也沉到了山下,阴影笼罩了大地。 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说话,车内的气氛非常压抑。 老马想了很久,终于忍不住说:“温小玉,你是吓唬那个肥婆的,对吧?” 温小玉笑了声,“哼,吓唬她干嘛?我是认真的。” 老马说声“哦”,然后说:“你保证过,只要参加了行动组,就跟那些人断绝关系的。” 温小玉急切的解释,“可是,有些事情我真的看不惯。” 老马还想说什么,突然任秋玲问道:“我们真的帮到那个小姑娘了吗?堂吉诃德也曾经从富农的手里救下一个牧童,但是他一离开,富农差点把牧童打死。” 温小玉垂下头,用力的揪着自己的头发。 黑皮安慰说:“其实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那个女人明显是虐待孩子。法律是弱者的武器,可以告她的。” 任秋玲说:“没有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了几十年了,哪天没有听到父母打孩子,哪天见到过孩子上法院告父母的?”车里再次安静了。 任秋玲思考了很久,说道:“其实还是权力决定人生。父母控制着儿童的饮食起居,控制着儿童的一切——他们真的有权力打孩子!” 老马听不下去了,把车速放慢说:“这不对了啊!我们是执法者,怎么能够置疑法律呢?这种思想是很危险的——”他像领导做报告一样拖长了声音。 任秋玲说:“我心里乱得很。老马,请你停下车,我出去透一下气。”此时车已经来到野外,路左方就是奔流不息的宾江,路右方是一片危崖。这里地势险峻,车流量也不大。 老马将车停靠在路边后,任秋玲下了车,站在路边看着滔滔不绝的江水,许久不动。江风吹动她黑色的裤管,露出高跟鞋上细瘦的脚踝。江风吹得她的衣服飘舞不定,但是她却站得笔直,像插在江边的一面旗帜。 温小玉担心任秋玲会跳江,悄悄开了车门,小心的看着任秋玲,也就没有听清老马对自己做的思想工作。 黑皮等得无聊,打开车门下了车,借着车的掩护对悬崖撒了一泡尿。 黑皮重新上车后不久,任秋玲转身微笑着走向车门:“老马,我来开车!”她笑着说。 老马坐到副驾驶位,任秋玲上车握着方向盘发动了车子。 “我就说她没事吧!”黑皮说,“我们探长自己就是心理专家,心理素质肯定是超一流的!” 老马看到任秋玲再次轻蔑的笑了,但是这次她掩饰得很好,只是两侧嘴角稍微的有些不对称,如果不是老马最近一段时间在学习微表情,肯定也会以为她恢复过来了。 “我们来分一下工,”任秋玲说:“到了天都之后,老马、黑皮一组,我跟温小玉一组,我们分开查这个案子。” 老马没有吭声。 黑皮问:“为什么?” 任秋玲说:“很简单,分开查案效率更高,而且老马也需要这个锻炼的机会。” 老马重重的叹息一声,他从事刑侦工作已经几十年了,虽然说他的理论知识并不丰富,但是直觉却非常准。虽然任秋玲近在眼前,但是老马感觉她已经远在天边了。 “有一天,她会变成我的敌人吗?”老马想到这种可能,不禁感到一种莫名的悲伤。这种悲伤他曾经体验过,就是他把女儿嫁出去的那一天。 他没有制止女儿出嫁,毕竟人人都说那是喜事,所以,他也没有制止任秋玲滑向远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旁人无权干涉。 但是,又有谁能体会老马此时的心情。 任秋玲又精神焕发起来,聊起了一些不相干的事情,车里的气氛再次热烈起来。本来提前出发,也是为了在繁重的工作之余顺便自驾游,放松一下的。 天都碎尸案发生在十二年前,可以说破不了案才是正常现象,能够破案才叫奇迹,所以大家的心理压力都很小。路上遇到好玩的风景,大家也停下来照两张像,遇到卖工艺品的市场,也去买点纪念品。这一行人本来穿的是便衣,给人的感觉跟普通游客一样。 路上老马、任秋玲轮流开车,连温小玉也握了会儿方向盘,差点把老马吓出心脏病来。 一路上他们遇到几拔专家,不过那些人都紧张兮兮的,并没有对四人的到来多加关注。 到达天都,已经是两天之后的事情了。 第十一章:欺世盗名 停好车后,因为时间还早,几个人商量着游玩一下大城市。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几个人连连赞叹。 老马告诫说:“注意形象,就跟乡巴佬进城似的,像什么样子?” 任秋玲见惯了繁华,倒觉得没有什么,一个人走在前面给大家带路。前边高墙下靠着几个非主流年青人,对着这四人指指点点,不时大笑几声。 “不要理他们!”任秋玲说:“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话音未落,那帮年青人中有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冲任秋玲弹出烟头,那烟头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直直的冲任秋玲面门飞来。 任秋玲闪身让过烟头,冲那几个年青人看去。只见那个不男不女的瘦小子双手大拇指插在自己腰间的皮带里,手其余四指伸直指着裆部——在肢体语言中,这样的动作通常见于男性,代表着一种男性的优越感。翻译成简单的语言则是:“看!我可是个十足的男子汉啊!” 那瘦小子直接走到任秋玲面前,一把搂住任秋玲的肩膀,嘴里说:“丫的,你还没死啊!” 老马他们都没有想到这孩子居然这么大胆,上来就搂搂抱抱的,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在那里。 任秋玲也吓呆了,问道:“你,居然没有死?” 这时反应过来的温小玉暴起,“小兔崽子,给我松开!”他助跑两步,一个飞踹直踢瘦小子的脑袋。 瘦小子略一回头,抬掌拍在温小玉的脚上,化解了这一招,自己却被温小玉巨大的冲击力击打得踉跄后退了五六步。 那几个青年见情况不对,纷纷摩拳擦掌的要冲过来。这时任秋玲回头对温小玉他们叫:“住手!”同时瘦小子也回头对小青年们叫:“全给我滚!”他这一声尖叫却暴露了他的性别,原来这是一个平胸的姑娘,打扮得非常中性,看起来像男生。 任秋玲说:“大家都认识她吧?我们原来的嫌疑人曾梦书,她是一个修真者。” 曾梦书哈哈一笑,“温大哥好,黑皮大哥好,老马叔好。曾梦书已经死了,我的名字叫徐小娇。” 温小玉、黑皮和老马和暗自惊讶,他们曾经和曾梦书交过手,这姑娘法术高强,心狠手辣,非常难对付。后来邹衍出手,这姑娘死在了邹衍手下,没想到今天居然能够再次看到她。不过曾梦书犯案时,自称就读于天都大学心理系,想来她的父亲为了她,搬到了天都。 只可惜她还是不学好,变成一副小太妹的样子。 曾梦书打发那几个非主流青年离开后,问任秋玲说:“玲姐,你怎么来天都了?” 任秋玲含糊其辞的说:“四处查案子呗!你呢?怎么没有死?” 曾梦书说:“唉!我还不如死了呢。我后妈用了秘术救活我,弄得一身是病。我爹就觉得后妈立了很大的功劳了,整颗心都扑到后妈身上。可能我爹觉得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就是后妈了,所以希望我能变成后妈那样子,给我取名徐小娇——我后妈名字叫徐美娇,你知道的。” “他们两个人如胶似漆,弄得我好象一个第三者似的。加上我犯了事儿,书也读不成了,老爹对我是彻底的死了心了。他开了家商场供着我花钱,好象他的义务就是挣钱给我花似的。其实呢,我很迷茫啊!不知道人生何去何从。”曾梦书叹息着说。 任秋玲看曾梦书那副讨厌的打扮,说:“嗯,看出来了。” “不过老天有眼啊,让我见到了你!”曾梦书举起手夸张的对着天,“我一看到你就找到了人生的目标。我要成为一个探长,打击犯罪,维护正义!”曾梦书激动起来,用手捂住自己的心窝,似乎那颗年青的心脏正在“嘭嘭”的跳着。 任秋玲没好气的说:“先去把头发剪了,再换身衣服,看看你像什么样子?” 曾梦书撇了下嘴,抱怨说:“跟我后妈似的。” 任秋玲不由火大,“快去!”用手一指曾梦书。 曾梦书念叨着:“真是的,完全不懂流行,还自以为是……”她一边念着一边走开,后面的话完全听不清楚了。 经过这么一担搁,任秋玲他们赶到刑侦局的时间就晚了,他们匆匆跑进会议室,就看到全国各地起来的专家约有两百多人,全都跟木桩子似的站在会场里。主席台上,一个头发向后梳的马脸的男人严肃的盯着他们。 “迟到三十秒钟,全国的刑侦专家等了你们三十秒钟,你们的面子可真大啊!报出你们的名字!”那个马脸男人对着麦克风大声说。 任秋玲站直了,用公式化的语气说:“宾江任秋玲,这三位都是我的助手!” 老马、黑皮和温小玉暗自佩服,任秋玲只报了自己名字,明显是有问题她来扛的意思,真够义气! 旁边有专家小声提醒说:“台上的是代总指挥长,负责这次查案的全面工作,你少说两句。”任秋玲点头致谢。 代总指挥长一声冷笑,“哈,我想请教一下任秋玲女士,除了迟到以外,你都擅长什么啊?” 任秋玲不卑不亢的说:“肢体语言解读、微表情和侧写术。” 代总指挥长看上去年约五十,对这些新鲜的名词好象不太能理解,愣了一会儿才说:“我不管你擅长什么,我们是要跟犯罪做斗争,我们要的是铁一样的纪律!像这种自由散漫的作风,能够帮助我们打胜仗吗?不能!大家坐下!” 他如雷一般的咆哮通过扩音设备放大后,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专家们当然不是军队里的士兵,坐下时发出稀里哗啦的声音,这又引得代总指挥长大皱眉头。 这时,一个年青的姑娘跑进会场,看到会场的情况后可爱的吐吐舌头,对着主席台上叫道:“代叔叔,我来晚了!” 代总指挥长微笑着说:“自己找地方坐吧!对了,沙拉娜,你最近好象被调往宾江了,这个任秋玲女士真的是刑侦方面的专家吗?”原来新来的那个姑娘,正是沙拉娜。 沙拉娜一边找座位一边说:“她嘛,人长得不错,靠着什么上位还不清楚吗?” 代总指挥长冷笑一声:“真是什么样的奇葩都有!” 沙拉娜正好坐在任秋玲身后。 任秋玲回头对沙拉娜小声说:“总有一天,你会为你今天说过的话付出代价!”沙拉娜也轻声说:“我好怕哦!哈!” 会议完全没有什么亮点,无非就是代总指挥长表示决心,强调纪律的重要,提出了“大战一百天,力争破悬案,打击刑事罪,百姓得平安”的总体方针。就这么点儿事,他硬是在台上讲了两三个钟头。 任秋玲听得昏昏欲睡,不过其他参会者则“沙沙”的记着笔记。 好不容易会开完了,代总指挥长带领大家参观当年天都血案的证据室。那个案子影响极大,所有的证据都还保留着。警方专门建了一间约四十个平方米的房间保存证据,当年的询问笔录堆积如山,碎尸的照片贴满了墙壁,关键证物弃尸用的几个包裹放在玻璃柜里。 沙拉娜与代总指挥长有私人的关系,现在并不多粘在代总指挥长的身上了。她在代总指挥长的耳边轻语几句,代总抬头说:“对了,我听说侧写术不用什么证据也能破案。看起来任秋玲女士不用参观证物室了嘛!” 任秋玲抬头冷眼看着代总指挥长。 代总指挥长冷笑着说:“怎么的?不服气?” 任秋玲大声说:“不错!我就是不服气!” 代总指挥长哈哈大笑,“你不是自称破案如神吗?这样,我就跟你打个赌,看看到底是你破了天都碎尸案,还是我先破了天都碎尸案!如果我赢了,你这种欺世盗名的探长就给我滚出刑侦圈,自谋生路!” 这明显是不公平的赌约,任秋玲只有一个人,而代总指挥长手下有全国约二百多个刑侦专家。就算这些专家当中有一半人是来旅游的官员,也至少有一百多个刑侦专家在他手下。 任秋玲双眉一挑,“好!赌了!如果我赢了,我要沙拉娜给我下跪认错!”沙拉娜太嚣张,双方的脸皮已经撕破,任秋玲也没有必要再装什么好人了。 “好胆色!”代总指挥长看向任秋玲的眼里终于有了一丝欣赏,“你需要什么资源?” 任秋玲说:“我只要四名熟悉当地情况的警员,帮我们带下路,再派一辆车给我!” 沙拉娜看任秋玲自信的表情,突然有些害怕,轻声对代总指挥长说:“代叔叔,不要打这个赌。我看过任秋玲的档案,她可能会邪法,破案真的很厉害!” 代总指挥长慎重的再看了一眼任秋玲,突然笑了,“小家伙,原来你骗我。放心吧,她不可能赢的。”他抬起头大声说:“任秋玲,你要的条件我都答应你,但是如果你在三十天之内不能破案,就算你输!” 这一句话里面大有文章,本来十二年前的悬案,代总指挥长集中了大量的专家学者,也没有信心说一定能够破案。本来双方都破不了案,那只能算平局,但是他巧妙的设置了语言的陷阱,只要任秋玲在规定的时间内破不了案,就算输。 其实代总指挥长的真正目的,还是要化解任秋玲心里的芥蒂,给自己一个台阶下。沙拉娜对任秋玲的敌意非常明显,但是连沙拉娜都不得不承认任秋玲真有本事,这让代总指挥长有些后悔自己的鲁莽了。 只要任秋玲不答应这个条件,那么代总指挥长自然就会宣布打赌无效,转而安慰任秋玲两句,说些鼓励的话儿,缓和一下气氛。 沙拉娜真的害怕了,她叫起来:“不要跟她赌!这个女人没有什么本事,就会破案!而且破案的速度非常、非常惊人!”她在易学院呆过,为了帮助顾同理还专门研究过任秋玲的档案,对任秋玲的评价还算中肯。 代总指挥长脸色有些不好看了,沙拉娜是他的故人之女,从小娇纵,没想到竟然这么不懂事,给自己惹了个大麻烦啊!现在看起来,任秋玲不但是人才,而且是人才中的人才!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样的人才本来应该招揽到手下才对。可是因为沙拉娜的原因,任秋玲只怕对自己有成见了,想要招揽难度更大了。 沙拉娜这一声叫,立即引起了在场二百多位专家的注意,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任秋玲身上了。这些目光中有忌妒,有怀疑,有欣赏,有嘲讽…… 第十二章:现场模拟 任秋玲轻轻一笑,“你叫那个姓沙的小宝贝洗干净膝盖吧!十天之内如果我破不了天都碎尸案,我就从此不干刑侦了!” 代总指挥长的眼睛眯了起来,认真的盯着任秋玲看了很久,突然大声吼起来:“好!看看,这才叫专家!别的不说,至少人家有这份胆色!再看看你们,一个个那副熊样!”后面那句话,他是对其他专家说的。 那些人低下头,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你要的物资,五分钟后就可以到位!”代总指挥长承诺说。 他的话执行得很快,任秋玲要的四个熟悉当地情况的警员,一辆车很快到位。 “老马,你带黑皮和两名警员一个组,用你的方式查这个案子。我带另外的人用我的方法查这个案子。”任秋玲说。 这个方案早就定下来了,但是老马再听到这个方案时,明白了任秋玲的意图:她想培养老马的领导能力,好把特事处行动组组长的位置让给自己。“组长。”老马惋惜的叫。 任秋玲装出丝毫不在意的样子说:“一起努力吧!”带着其他人坐上了车。 虽然老马猜出任秋玲将会离去,多少也有些感伤。但是一想自己很快就可以当上组长了,还是有些高兴的。“为了任组长,我们一定要加油啊!” 这组人马坐上车之后,黑皮问道:“我们从哪儿下手?” 老马愣了。十二年前的旧案怎么查?他第一个想到的方法就是重新翻阅当年的调查笔录。但是一想到那堆满一间屋子的笔录,估计他们四个人一起看完那些东西也得一两年,这条路显然不通。 “任何一桩案子,其实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环形工事,只要攻破其中一点,案子也就破了。”老马故作高深的说。 那两个当地警员不晓得老马是在抄任秋玲的台词,眼里都露出了崇拜的目光。黑皮一向话少,这时只问了一句:“哪个点?” 老马略作思考,然后说:“抛尸地点之间,直线距离超过三公里。我相信罪犯不会提着一袋尸体,步行穿过市区投尸,所以,罪犯有交通工具。” 两个警员默默的点头。 老马说:“罪犯会使用什么样的交通工具呢?十二年前的天都,其实跟大多数城市一样,人力三轮车、电三轮这两种交通工具占主流。但是,它们都不够隐蔽,车上毕竟驮着碎尸,没准儿什么人一眼看到就记住了。犯罪分子承担着很大的心理压力,他不会把藏尸块的袋子暴露在外面的。” 他继续分析说:“有什么样的车,可以出入各种场所而不被人怀疑呢?是出租车!我们就从当年的出租车查起。” “抱歉,打断一下。”一个当地的警员说:“碎尸案的尸体被切成两千多片,说明了罪犯的心理素质极好。而且在其它的案件中,确实有罪犯提着包裹尸块的袋子与警员擦肩而过,还跟警员开玩笑,没有表现出丝毫异常的。” 老马回头一看,说话的警员年约四十,很有经验的样子。“这条线索我们当年就查过了。不单是出租车,甚至三轮车我们都查了……”中年警员说。 “还有一个细节——”老马双眼放光,“那个认出攀卫红的南大女生王某妍,她跟樊卫红住同一间宿舍,通过看登在报纸中缝上的认尸启事,就猜到樊卫红出了事。然后她与其他几个女生到了刑侦局,见到了被水煮过的头颅,一下子就认出了死者是樊卫红——” “奇怪的地方不仅于此,她从放头颅的办公室出来之后,痛哭失声——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她应该表现得很害怕,很紧张,不会一下子哭出来,对吧?”中年警员说。 老马说:“对啊!她为什么那么伤心?” 中年警员叹息一声:“面对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表现是不同的。这个女生有些神经质,反应很夸张——这条线索我们也查过了,没有查出任何问题。我们查了六个月,那些堆成山的笔录就是这么来的。” 老马说:“我们再查一次!我相信一定能得到不一样的东西,因为我懂犯罪心理学。” 王某妍毕业后,因为樊卫红的案子受到了很强烈的刺激,精神有些恍惚,最后她没有找到工作,嫁给了当地一个屠夫,做起了全职家庭主妇。嫁给屠夫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屠夫身上有煞气,可以避邪。 一行人来到菜市场,中年警探指着前面一个肉摊说:“看,就是她!大家小心些,她好象真的有第六感。” 几个人悄悄下车,就听王某妍正跟几个妇女说:“我老公那把刀才厉害呢!有这么长——”她两手比着杀猪刀的长度,“从猪的脖子那里杀进去,在猪心上划两下,一抽刀,血就呼噜呼噜的往外喷……” 她老公坐在肉摊子里,脸上笑开了花。 老马他们悄悄的从后面接近王某妍,距离那个妇女还有五六米远,刚才还说得高兴的屠夫老婆立即叫声:“哎哟!”仰天倒在地上抽搐起来。 屠夫手提杀猪刀猛地站起来,怒吼道:“你们又来了!” 中年警探丝毫不怕屠夫手里的刀,笑着说:“我就是来看看你的肉卖光没有,你紧张什么?” 老马他们也不怕屠夫,一个个围上去看王某妍,那女的抽得眼睛都白了。 “喂,别装了,”老马温和的说:“我知道你在装病,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 肉摊里,屠夫咬牙切齿的坐下,拿块猪骨头狠狠的剁着,剁得肉沫横飞。 那几个卖菜的妇女看情况不对,赶紧闪了。 王某妍手脚像游泳一样在地上划着,嘴里涌出白沫儿来,脸色也渐渐变青了。黑皮生怕出人命,拉了拉老马。 老马抬头问屠夫:“她这样的情况有多少年了?” 屠夫恨恨的说:“她就是胆子小,见到狗也这个样子。当年那个案子之后……求你们了,你们走吧!给她一条活路吧!”他把刀扔在肉摊上,冲老马跪了下去,“砰砰砰”的磕起头来。 老马叹息一声,转身就走。 坐到车上后,出师不利的老马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中年警员说:“她真的有第六感,我们从她背后接近她,她也能够发觉。” 老马说:“她没有第六感,不过是从身边几个妇女的反应上猜到我们来了,才演了这出戏。我感觉她心里有事。” 中年警员摇头,还没说话呢,老马抢着说:“你们又查过了,查过很多遍了!” 肉摊边,屠夫跑了出来,紧紧的抱着他的老婆,面上的表情混和了愤怒与悲伤。那女的似乎从丈夫紧紧的拥抱里获得了安慰,手脚不再抽搐,软软的晕倒在丈夫的怀里。 “我们走吧!”老马说。 “吱”的一声刹车,任秋玲把车停在了一个穿着露肩装的少女身边。这个少女打扮得很清凉,露着肩露着腿,还戴着一个大大的墨镜。 “呼——”任秋玲用力吐了一口气,“曾梦书,你真的要穿成这样跟我去破案?” 曾梦书软软的挥手说:“不关我的事,我后妈说我要给领导留下一个好印象。”温小玉让出副驾驶位后,曾梦书坐了上来。 任秋玲质问说:“你有没有告诉你后妈,你要见的领导是个女生?” 曾梦书哈哈一笑,“我早就准备好了。”她从小皮包里取出条纱巾,披到肩上。 车行驶到天都大学门前时遇到点麻烦,原来任秋玲一身黑衣,曾梦书打扮得非常暴露,温小玉喜欢穿花衬衫,这三个人聚集到一起,引来了很多大学生的围观。门卫不想放他们进去,怕他们会破坏校园的氛围。 好在有当地的警员在,花了点时间他们终于进入到天都大学。来到樊卫红生前所在的南园第四舍,任秋玲闭上眼睛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开口说:“我是一个才进大学近一百天的新生,因为与舍管阿姨吵架生气了,我铺平了被子——”她的手在床上比划两下,“离开了宿舍。” 温小玉奇怪的问:“她怎么了?是不是被附体了?” 曾梦书说:“这个是心理学上的犯罪现场模拟,通过重现受害者死前的行为,理解受害者的心理活动。” 十二年前的一月十日,樊卫红离开了宿舍。铺平床铺的动作非常有意义,这表示她对自己的命运一无所知,还打算要回来。 樊卫红行走在校园,因为内向胆小,还有些自卑,她并没有跟校园里其他学生多做交谈,很快的离开了校园。 天都大学校门外,当年大多是一些小饭馆,不像今天这么的灯红酒绿。她离开学校的时间大约为晚七时,小饭店大多打烊了。不过一些书店,音像店还开着门。樊卫红生前有两大爱好,一是看书,二是听悲伤的音乐。她在书店与音像店里流连了大约两个小时,但是内向的性格让她很难排解心里的郁闷。大约在晚上九点,她来到了狮步桥——这是一条小巷的名字,今天的这里,依然是行人稀少,环境清幽。 她在树下徘徊,不时抬头叹息一声。 任秋玲摇了摇头,说道:“我们假设樊卫红就是在这里遇到罪犯,并且被绑架的。温小玉,你来扮演樊卫红。我站在罪犯的角度来想这个问题。” 温小玉立即手掐兰花指,腰肢一扭,尖着嗓子说:“我是个十九岁的小女生,现在正伤心。”曾梦书哈哈大笑,气得温小玉兰花指也不掐了,腰肢也不扭了,嗓子也变粗了说:“这我扮不了啊!” 曾梦书推开温小玉,学着任秋玲刚才的样子在树下徘徊起来。 第十三章:崩溃的证人 曾梦书在狮步桥的小巷中长吁短叹,她本来就喜欢表演,这时恍然化身为樊卫红。十二年前,那个只有十九岁的姑娘短短的人生,就在这里划下了句号。 “小妞,长得挺俊的啊!过来给大爷看看!”一个花衬衫的坏蛋流着口水逼近曾梦书。正在思考着人生理想与爱情的曾梦书把手笼在嘴边,夸张的叫道:“有大坏蛋啊!”引得几个行人侧目而视。 旁观的两个警员都掩口而笑。 任秋玲恨恨的说:“你们两个,给我认真一点!” 曾梦书说:“我很认真啊!樊卫红内向而又胆小,真的觉察到危险,只要一声尖叫就可以脱困了。我的表演是很符合她的性格特点的。” 花衬衫温小玉接口说:“我觉得就这么接近樊卫红太难了,不过用点武功效果会不一样。” 任秋玲眼睛一亮,说:“好,你试一试!” 温小玉几步爬到树上,说:“再来一次!” 曾梦书退开几步,“我是樊卫红,心情郁闷之下,我来到了狮步桥。噢,我的人生啊!噢,我的爱情啊!噢,我的理想啊——”夸张的表演之后,她转头向任秋玲解释说:“樊卫红只有十九岁,她思考的东西可能就是这些。” 任秋玲努力的微笑一下,虚情假意的竖起大拇指以示鼓励。 这时,藏身于树冠上的温小玉突然一声大叫:“小妞,大爷我来了!”一个飞朴向曾梦书抱来。 曾梦书竖起掌,迎着温小玉的来势照他脑门一巴掌,像拍只苍蝇似的把温小玉拍到地上,然后尖叫:“有坏蛋!”那个坏蛋疼得全身都缩在一起蹲着,两只抱着脑门不停的搓。 任秋玲脸上变色说:“曾梦书!” 曾梦书叹息一声:“樊卫红来自农村,身体素质比一般城里的女孩好得多,力气也……”她身后的温小玉努力站起来,抱着头靠在树上,肩膀一抽一抽的——他这个坏蛋被曾梦书打哭了。曾梦书这个无辜少女赶紧去安慰坏蛋。 两个警员强忍着笑,憋得好辛苦。 任秋玲却陷入沉思中:“樊卫红自我保护的意识很强,身体素质也较好,安全系数较高,她为什么会被害呢?” 过了一会儿,任秋玲化身为坏蛋,曾梦书还是扮演樊卫红在树下走来走去。 任秋玲用军事动作靠在树后,观察着樊卫红。“这个姑娘衣着普通,应该来自穷人家,身上不可能有多少钱。我不可能为了财杀她。” 樊卫红还在感叹着什么。 任秋玲小跑到另一株树后,“她的相貌普通,我也不可能因为贪图她的美貌而杀害她!” 趁着樊卫红仰天长叹的间隙,任秋玲已经跑到樊卫红身边的那株树后,“她性格很胆小,就是别人弄坏了她最喜欢的书,她也不会说出来,唯一的反抗方式就是生闷气,以后不再借书给那人——她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我也不可能因为仇恨而杀害她。” 樊卫红直接走到任秋玲面前,用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喂,你快点来害我啊!”任秋玲从恍惚间清醒过来,面前站的还是曾梦书。 此时天色渐渐暗了,两个当地的警员说:“不如回去吧,明天再查也不迟。” 任秋玲说:“能不能帮我准备一间空房间,我要模拟分尸。” 曾梦书还没有从戏里出来,惊叫道:“哎呀,你真的要切了我啊!” 一行人开车来到菜市场,这个市场上的摊位当然很多,不过肉摊子基本都收摊了,只有一个肉摊子还有人,屠夫夫妻俩正忙着把没有卖完的肉装在三轮摩托的车斗里。 任秋玲他们走了过去,就听“呃”的一声,屠夫的妻子就倒在地上抽搐起来。 屠夫气得抓把剔骨尖刀,大声吼起来:“你们还让不让人活了?” 任秋玲一看这架势差不多也明白了,“你们一定遇到什么事儿了吧?别怕,警方一定会保护你们的!你们遇到什么事儿了?” 屠夫气呼呼的看了眼天,“拜托你们离我们远点儿,真的,我求你们了。”他欲哭无泪了。 任秋玲严肃的说:“不要向坏人低头,听我的,如果你们遇到有人收保护费什么的,不要怕!我身后这两个哥们儿一定会帮你的。” 那两个当地的警员也认出来了,这不是王某妍两口子吗?两人也不说破,保证说一定会保护他们的平安。 王某妍一听没事,也不抽搐了,起身默默的帮着丈夫把猪肉放到车上。 “唉!”任秋玲看两人竟然不要警方的帮助,叹息一声,说:“为了十二年前的一个案子——”王某妍喉咙里“呃”的一声,她丈夫立即握住她的手说:“先别忙抽。” 任秋玲疑心大起,但是还是接着前面的话说:“我需要一只大约八十斤重的猪的尸体,做一个试验。” 屠夫默默的把绑定装肉口袋的绳头扔到车上,坐到三轮摩托车上,这才平静的说:“你要得急,价钱当然会贵一些。不然呢,你就去屠宰厂看看吧!” 王某妍坐到屠夫的身后,动作熟练,可能这些年都是这么过的吧? 任秋玲摇头说:“屠宰厂的肉都冷冻过,我要新鲜的。” 屠夫说:“到我家去取吧!”发动了三轮摩托,“啪啪啪”,排气管冒出烟来。 “别动!”任秋玲猛地按住屠夫的手腕:“你心里藏着事!你有没有杀过人?你是不是沾过毒?认不认识军火贩子?”她的目光严厉起来。 屠夫疲惫的叹息一声:“我心里什么事儿都没有装!你到底要不要肉?要就松开手!” 任秋玲从对方的微表情里没有看出什么来,只好松手。 三轮摩托啪啪啪的驶过繁华的街道,王某妍轻轻的靠在丈夫的后背上,眼睛看着一晃而过的霓虹灯。 任秋玲他们驱车跟着。 在天都的城郊,三轮摩托停在一间普通的院子边。 屠夫下车,掏出钥匙哗啦哗啦的开着院子的铁门。院里灯光昏黄,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一个老奶奶颤巍巍的走出来,“三儿,怎么才回来,饭都冷了!” 屠夫默默打开门,就要进去。任秋玲突然一把拉住他,“你的心里有事!我非常确定。” “好了好了!”王某妍说道:“十二年了!这十二年我没有一天过得安心的!” 屠夫叹息一声,把头抵在铁门上。 温小玉、曾梦书他们全部下车,将夫妻俩包围起来。 院子里,老奶奶还在叫:“三儿,来客人了啊!快点请,我去做菜。” 屠夫叫道:“妈,你快进去!”看老人还伸长了脖子往这边张望,屠夫大吼:“进去进去!” 老人吓了一跳,赶紧跑回屋。 王某妍又像哭又像笑的说:“我就是王某妍,当年跟樊卫红同一间宿舍。樊卫红失踪十多天之后,我突然来了兴趣,买了一份自己从来不看的报纸,从报纸的中缝上看到了认尸启事,而且一看之下,我就感觉那就是樊卫红。对吧,任何一个稍微学了点推理的人都会说:这个人疑点很大。” “警方盘问我不下一百次,秘密对我展开的调查一直都在持续。我一遍又一遍的告诉他们,我没有杀人,只是有第六感,可是,没有一个人相信我。”她绝望的说:“樊卫红是我的好朋友,直到现在,我想到她死的样子都会难过得流泪。可是,她已经死了,我还得过自己的生活啊?你们不要再来打扰我了好吗?” 任秋玲眼睛湿润了,“我能理解你。当初我被分到刑侦队,身边没有一个人能够理解心理学破案是怎么回事的,他们都觉得我怪怪的,好象会什么法术。他们管我叫女巫探长,破案时都来找我,破完案赶紧离我远远的,生怕我是个吃人的巫婆。好了,”她安慰的拍拍王某妍的肩膀,“我只是来买猪肉的,不是来查案的。” 当地的警员没有给任秋玲提供一间模拟分尸的房间,就在空的草地上用小棍儿当支架,蒙上塑料布隔出一个圈子让她模拟。在这个塑料布围出来的空间里,点了盏很明亮的白炽灯做照明用。 任秋玲把那只死猪放到地上,感叹说:“这可能比真正分尸的场所要好得多了。” 警方给出的资料里写明了,“尸体被切成两千多片。”从照片上看,那些肉片呈长方形。从弃尸使用的床单,旅行包等等物品推断,凶手的生活层次不高。这些线索综合起来,可以说凶手很大的可能就是用菜刀分尸的。 任秋玲蹲在塑料布的圈子里把猪的尸体切割开来,她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猪头砍下来。切开猪脖子后,她用力的向猪的颈椎骨砍去,一刀竟然没有断。第二次,她有了心理准备,高高的举起刀,猛地砍下,“卡”的一声响,菜刀缺口了。 “看起来菜刀对付骨头还是有些困难啊!”她起身去拿斧头时,看到曾梦书跟温小玉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 抛开那些丑陋的东西,人世间还有些温暖的东西,值得人们用生命去守护。任秋玲默默的祝福那两个人,他们都有黑暗的过去,更能够互相体谅,互相珍惜。就像王某妍一样,虽然她的命运被十二年前的惨案改变了,但是她得到了自己最珍贵的爱人。每天收摊之后,她坐在丈夫的摩托车上,靠着丈夫的后背,那时候,她一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吧? 第十四章:吃醋 分尸的过程很辛苦,直到晚上约十一点钟,任秋玲才把猪尸上所有的肉从骨头上切割下来——之所以说切割,是因为从尸体的照片上看,骨头上还附着大量的肉,并没有精细的把肉全部从骨头上剔下来。 经过这一个过程,任秋玲对十二年前警方给出的嫌犯侧写产生了怀疑。当时警方给出的侧写是: 一、凶手是了解人体解剖结构的人; 二、凶手是二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的男性; 三、凶手的职业应该是医生(根据第一条侧写得出的结论)、厨师(把人肉切成两千多片,显示了很好的刀功)或者是屠夫(屠宰术也能做到切割人体的程度)。也可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锅炉工(大量的人体血液,如果有炉渣吸收的话就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四、凶手有独立的院落,可以进行分尸活动而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五、凶手有一间带浴缸的浴室,方便分尸。 任秋玲几乎可以肯定,这份侧写的每一条都有问题,原因就是当时给出侧写的专家并没有实际的模拟过一次分尸。他们看着照片就给出了侧写,而这样错误的侧写直接导致了侦查方向出现偏差,让凶手逍遥法外。 温小玉听不到切肉的声音了,这才抬起头来看着任秋玲。他没有学过肢体语言解读,但是跟任秋玲的时间久了,知道她的习惯,看她提刀站立的动作就知道有戏了! “玲姐,找到线索了?”温小玉大声说着,跑了过来。 那两个当地的警员因为没有活儿干,无聊得要死,听到温小玉的话都高兴起来,一起看着任秋玲。 “有心理学家建议说,繁重的脑力活动之后干点体力活儿,是很好的休息方式。”任秋玲给温小玉一个眼色,“我没有查出什么来,不过精神恢复得不错。明天我们还要接着工作,大家早些休息吧!”两个当地警员是代总指挥长派来的,任秋玲又要依靠他们,又必须防着他们。 听到她这么说,两个警员明显有些失望。 第二天一早,这支队伍重新集合之后,任秋玲把两个警员支去查阅当年的档案了。两个警员到了专门为碎尸案建立的档案室,立即找到了熟人——老马他们一伙也没有什么新的招儿,只能寄希望于从档案中找到点被遗忘的线索。 代总指挥长手下人才极多,鉴证专家在对原有的证据进行重新的分析,犯罪心理专家再次对罪犯的行为特征开会讨论,而代总指挥长自己带队,重新调查弃尸可能用到的交通工具。 在一个人口约八百万的大城市里,想要查证十二年前所有车辆(包括三轮车和自行车)的信息,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有勇气的想法。没有人敢反对他的意见,因为他是总指挥长嘛。 支开两个当地警员后,任秋玲对曾梦书说:“你在天都大学上过学,你能搞来这所大学案件发生前五年内的所有毕业女生的数据吗?我要做分析。” 曾梦书说:“搞来数据不难。不过你有没有计算过,天都大学每年的毕业生约为三千人,其中一半是女生,五年内毕业的女生数量至少是七千五百人。你怎么分析她们的情况?” 任秋玲说:“就是考虑到数量过于庞大,所以我只要了跨度为五年的。你先说说,你怎么能搞到那样的数据?” 曾梦书有些得意的说:“别忘了我有很多朋友,知道有那么一个人,他专门从事信息倒卖。从学生信息,户籍信息到医疗信息,只要你出钱,他可以给你任何你想要的信息。” 一提到钱字,任秋玲就没了底气,“要不,我们去敲诈他?” 温小玉哈哈大笑,“这个才是我的老本行啊,好久没有活动了!”他活动活动手脚,故意把浑身骨头弄得“噼啪”响。任秋玲知道他就是想在曾梦书面前显摆一下自己的功夫,也不说破,看了眼曾梦书微微一笑。 曾梦书故意不看温小玉一眼,拉着任秋玲坐到车里。温小玉立即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有气无力的上了车。 任秋玲一边开车,一边从后视镜中看温小玉在后面一会儿横眉怒目,一会儿黯然神伤,一会儿茫然出神,表情丰富之极。曾梦书甜甜的一声:“温哥——”温小玉立即喜笑颜开,“什么事?”曾梦书说:“我忘了。”温小玉马上叹息一声。 任秋玲觉得温小玉在爱情这件事情上太被动了,说:“曾梦书,你可不许欺负他。”曾梦书只觉得这样好玩儿,说:“没有啊,我没有欺负他啊!”温小玉也帮着曾梦书说话:“她没有欺负我,我有功夫的嘛!”说着话胸肌一鼓一鼓的。 任秋玲满心温暖,说声:“我才懒得管你们呢。” 车在一幢老式的砖房前面停了下来,从外观上看,这幢砖房的应该建成于八十年代,只有两层,房屋低矮狭小,可能是当年某个单位的职工宿舍。所有的门都是朱红色的木门,二楼水泥砌成的阳台上摆了些海棠、仙人掌和大丽花——这也像是退休职工喜欢的花卉。 “你们两个快下车,我把车停得远一些。”任秋玲轻声说:“车上可能有定位仪。”温小玉曾梦书立即下车。 此时代总指挥长正站在布满整面墙的显示屏前面,显示屏上有上百个天都城里街道的画面,车来车往,人来人往,没有片刻停息。操作员用鼠标点了几下,两幅两面被放大,占据了整个大屏幕。左边的两面是温小玉与曾梦书站在一起拌嘴,右边的画面是任秋玲的车正驶出画面外。 “任秋玲绝对想象不到,我可以调动多少资源。”代总指挥长说:“她为了赢我,一定会全力以赴。到时候,我只消把她的劳动果实抢过来,她就必输无疑。”他回头问身后站着的十几个专家,“查出那里是什么地方了吗?” 有个专家用掌上电脑查了查,说:“那是毛巾厂的职工宿舍。毛巾厂破产后,已经很少有人在那里住了。任秋玲要去见的应该是毛巾厂的职工梁右辉,那人自称是电脑高手,我们对他进行过测试,他连计算机英语都不懂。” 画面上,任秋玲蹑手蹑脚的走了回来,不时警惕的四下张望,没有发现跟踪者,她才走到楼下。三人商量了一下,走进楼道。 宿舍楼的画面被放大。 三人再次出现时,任秋玲脸上戴了个大大的墨镜。 “不能让梁右辉看出我是公门的人。”任秋玲向曾梦书解释说,“他们这种人对公门的人有抵触情绪。”墨镜是向曾梦书借的,但是戴在任秋玲脸上更好看。 曾梦书站到二楼顶头的一间房门前,用力敲着房门:“姓梁的,你给我开门!” 梁右辉戴着眼镜小心的把门拉开一条缝,冲曾梦书说:“妹子,我不认识你!别来烦我!” 曾梦书挑起大拇哥指着自己的鼻子,大声说:“我叫曾梦书,这两位是我的朋友,他们想要一点数据。” 梁右辉小心的打量了一眼任秋玲和温小玉,然后说:“规矩不变,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像老年人的医疗数据,您拿去可以赚大钱,我这边也就多收几个辛苦费;像某个村的所有家庭成员数据,算命先生用得着,我也不会收太多钱,毕竟江湖春口也不是那么好卖的。” 曾梦书笑了笑,“梁哥,商量个事儿呗,我们没有那么多钱,但是我们又必须要一些数据。事情关系到一个枉死的女生,就算你做好事嘛?” 梁右辉盯着曾梦书看了好一会儿,确定她不是开玩笑。然后他没好气的说:“在商言商,一行有一行的规矩,我也不能为了美丽的姑娘就坏了规矩啊!不过……”他应该是宅太久了,非常希望和曾梦书多说两句话,“如果你能找到两个人出面,想要什么数据都行!” 温小玉看梁右辉笑容暧昧,怒从心头起,火自胆边生,张开五指一把握住木门边框,手上暗暗用力。那老式的木门本来就有些朽了,被温小玉捏得“嚓嚓”作响,手一松开,门边上现出五个深深的指痕来。 “哦?”温小玉高声说:“是哪两个人啊?” 任秋玲知道温小玉这是吃醋了,出于职业的习惯观察曾梦书的表情来。只见曾梦书双手环抱做紧张状,眉梢眉角却带着笑意——其实她如果出手,十个温小玉也不是她对手。但是女生喜欢被保护的感觉,所以她收缩肢体,让自己看起来显得更小。 梁右辉赞叹一声:“好厉害的鹰爪功!不过比起我佩服的人来差得远了!”他长得又瘦又长,脖子就跟南瓜把儿似的,手就跟麻杆儿似的。但是想到自己心里的英雄,两个厚厚的眼镜片儿都放着光,居然并不害怕温小玉。 温小玉不服气的说:“是哪两个英雄,我倒想会会!”他活动着手腕,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梁右辉哈哈一笑,说道:“第一位英雄嘛,当然是天都刀客啦!你这点功夫在人家眼里根本就不够看,什么鹰爪功猫爪功,人家只消一刀,你就什么爪都没有了。” 温小玉也听说过天都刀客的大名,那人像是一个现代的侠客,武功可能是吹出来的,但是那人专杀脏官,让人不得不服。 “天都刀客有两年没有现身了,可能已经死了!”曾梦书帮着温小玉说话,“这个不算。你再说第二个。” 梁右辉说:“第二个英雄那就厉害了,她抓过飞贼草上飞,对战过西北枪王胡崇山,破案如神,身手了得,专门帮助弱势群体伸张正义。” 曾梦书和温小玉都有些疑惑,觉得梁右辉说的这人怎么这么熟悉呢? 第十五章:关系户 听梁右辉说起他最佩服的人,曾梦书打趣说:“你说的不会是女巫探长任秋玲吧?她有什么了不起的?” 梁右辉训斥说:“你懂什么?她跟天都刀客一样,都在替天行道。只是天都刀客用的是刀,她用的是脑子。我告诉你,如果任秋玲来了,别说要数据,就是要我的命——”他使劲拍着瘦得只皮包骨头的胸膛,“我也给她!” 曾梦书嘿嘿一笑,回头正要介绍任秋玲,只见任秋玲取下墨镜,羞涩的说:“竟然有人把我跟天都刀客相提并论,真是让我倍感荣幸啊。” 梁右辉看一眼任秋玲,突然大叫一声,猛地把头缩回去,使劲关上门。然后屋子里响起了“乒兵乓乓”的声音,像是在砸东西的样子。 曾梦书疑惑的问,“他怎么了?看到偶像高兴得疯了?” 任秋玲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突然门里“哗啷啷”一声响,像是有十二只搪瓷盘子掉到地上了,把三人都吓了一跳。正发着愣呢,门一下开了,梁右辉站在门里满脸是笑的对三人说:“请进!快请进!” 你把单身汉房间里的脏乱差都剩以五,就可以得出梁右辉家里的情况了。他有三台电脑,却只有一把凳子。房间明显刚刚收拾了下,不过只是把吃剩的方便面盒子叠起来罢了。灶台上灰尘很厚,还可以看到锅碗瓢盆放过的痕迹——不过这些东西现在都消失了,这也解释了刚才那声巨响。卫生间的门紧锁着,估计那些东西觉得自己不卫生,所以躲进卫生间反思己过。 “任探长,您要什么数据?”梁右辉说。 任秋玲将手指竖起,放到自己的嘴上示意禁声。她被落满灰尘的玻璃窗吸引了。在一块玻璃上面,有一个绿色的光点,如果玻璃是透明的,它应该很难被发现,但是梁右辉的的懒惰帮了任秋玲一个大忙。 有一种窃听装置甚至连间谍片里也没有出现过,但是任秋玲却知道它的存在。这种窃听装置的基本原理就是发射一束激光,照到被窃听对象的窗户上。当屋里的人讲话时,声音震动玻璃,会让激光的反射产生很大的晃动。想象一下小孩子拿着镜子反射阳光,手轻微的颤抖会让反射的阳光发生多么巨大的晃动。电脑很容易把这种放大后的信号记录下来,然后再还原成声音——音质不敢保证,但是听清楚屋里的人说什么已经足够了。 任秋玲走到窗边,顺着光来的方向向外一看。楼房外面是毛巾厂的围墙,围墙之外是一条冷清的马路,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面包,车表面涂着某洗发水的广告,丝毫看不出它是一辆间谍用车。车窗都是深色的,全部紧闭着,只有后面一扇车窗户开了一条缝,激光就是从那里发射出来的。 这扇老式的窗户用插销锁死了,任秋玲拔开插销,冲那辆面包车挥了挥手。车窗合上了,过了大约五秒,那辆面包车才懒洋洋的开走,像是司机才睡醒的样子。 梁右辉他们三个屏气凝声,直到任秋玲回头示意“没事了”他们才松了一口气。 “到底发生什么了?”梁右辉有些兴奋的问。 任秋玲把突然出现的激光窍听器说了一遍,然后说:“抱歉,我对代总指挥长的卑鄙还是估计得不足,把你拖下水了。” 梁右辉再次把自己瘦骨嶙峋的胸口拍得“啪啪”响,“我不怕!你别看我这个样子,我的骨头是很硬的!”他骄傲的挺起自己干巴巴的身板儿。 任秋玲微笑起来,“我要天都大学九一到九五年毕业的所有女生的信息。” 梁右辉将一个u盘插到电脑上,然后“噼哩啪啦”的敲击着键盘,只见电脑上无数的名字闪过,电脑的主机高速运转发出“吱吱”的声音。十来秒后,电脑安静了。 梁右辉说:“有七千一百多人——我还可以帮你筛选一下。” 任秋玲思考着:“在九六年一月的时候,我要找的女生在天都工作,也许是正式工,也许临时工。” 梁右辉沉思了一下,说:“有难度,我喜欢!”他在电脑上同时打开好几张表格,然后打开一个工具,往里面输入了一些指令,按下回车键,只见许多名字弹从表格中弹了出来,然后是“嗒嗒嗒”的机枪声,那些名字像被子弹击中的玻璃一样碎成渣。 这个动画效果让任秋玲有些了解梁右辉了:这个男生应该是戏剧型人格,喜欢表演,喜欢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喜欢被人赞美。难怪他的举止有些夸张,也难怪他听说有人来窃听还有些兴奋。他这样的人,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被人遗忘,被人忽视。 “还剩八百多人。”梁右辉说。 “你真厉害!”任秋玲适时的夸奖梁右辉,然后说:“我相信我要找的这个女生在九六年时的婚姻状态是已婚,是正式的结婚。” 梁右辉把手从电脑桌上放下来,想了想说:“你说的是一份侧写报告,对吧?” 任秋玲弹个响指:“聪明!这确实是我根据天都碎尸案的一些细节做的侧写。” 梁右辉来了兴趣,“那个案子挺惨的!你说一说你的侧写报告,我看什么东西适合当成筛选条件。” 任秋玲告诫说:“出我口入你耳,不准记录,不准录音。”看梁右辉重重点头,她才说:“我要找的女生是这么一个人:她是天都大学毕业的女生;她在九六年时的婚姻状态是已婚;平常她给人的印象是非常爱干净;她的家里不可能养宠物,特别是猫;她不怎么会处理人际关系,但是工作的态度非常认真;她是个传统保守的女人,不会跟人开玩笑,尤其是那方面的玩笑;她给人的印象就是严肃死板,不懂变通。” 梁右辉认真的听着,之后思考了一会儿,这才在电脑上操作起来。他认真的样子其实很帅,有些浑然忘我的感觉。 此时刑侦局里,代总指挥长焦躁不安的走来走去,他已经得到属下的报告,知道窃听失败了。“这个任秋玲,真不识抬举!”他把这句话重复了大约一百遍,然后回头看着身后站着的十几个专家。 专家们都低下头,生怕代总指挥长把怒火发泄到自己头上。 “看起来,只好由你出马了。任秋玲实在太狡猾了,你有信心跟跟踪她,弄清她的所作所为吗?”代总指挥长看着专家中的一个中年男人柔声问。 那个中年男人长着一张焦黄的脸儿,相貌普通,其他专家都不知道他的来历,只有个印象他是研究唇语的。焦黄脸儿不屑的笑了,“小事一桩,两年前我连天都刀客也杀了,任秋玲算什么?” 专家们无不震惊。天都刀客的传说大家都听说过,警方追踪他已经有十几年了,没想到竟然会死在这人的手里。这个家伙貌不惊人,个头也不高,唯一给人的印象就是比较善良,没想到竟然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代总指挥长生怕焦黄脸儿轻敌误事,板起脸说:“骄兵必败!面对十二年前的旧案,这么多专家学者都束手无策,但是任秋玲却很有办法。哪怕她最后没有破案,她也赢得了我的尊重。至少,我没有看到她有一丝丝的退缩。” 一句话,直接视在场的专家如无物。 那些专家都低下头,一个个心里暗想:“我们会束手无策,还不是因为你?不懂破案偏偏要指挥破案,我们能有什么作为?”这些话他们只在心里想想,真让他们说出口,他们也是不敢的。 焦黄脸儿连连冷笑,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代总指挥长知道这人确实有本事,特别是拥有杀死天都刀客这样的成绩,难免心高气傲。对于真有本事的人,代总指挥长也非常客气,“佟修杰,你自己小心一些。凡事不可强出头,毕竟你还有家人需要你照顾。” 焦黄脸儿佟修杰脸上骄傲的神色一收,恭敬的对代总指挥长一点头,“多谢代总指挥长的提醒。我去了。”他眼巴巴的盯着代总指挥长,像一条等着命令的猎犬。 代总指挥长特意做出一副举棋不定的样子,沉默了十几秒之后,才挥手说:“你去吧!”佟修杰转身走出监控室。 代总指挥长那十几秒的沉默大有文章,手下拥有佟修杰这样的高手,他怎么会不炫耀?他就是想让那些不服气的专家看一看,连佟修杰这样的高手对自己也是服服帖帖的。 为官数十年,代总指挥长权术方面的造诣已经非常精深了。不错,他没有别的本事,就是会当官,有谁不服气的?他驯服佟修杰的手段非常简单,人人都有软胁,就像牛虽然力量巨大,只要拉着牛鼻绳,一个孩子就可以轻易的制服它。佟修杰的牛鼻绳,就是他的家人。 果然,那些专家一个个都收缩身体,低头不语。从动物学的观点来看,金丝猴群中只有猴王才能把尾巴竖起来,而其它猴子则只能垂下尾巴。这种收缩肢体的语言其实是一种臣服的举动。 沙拉娜一直坐在监控室的角落里喝着饮料,她看代总指挥长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突发奇想,叫道:“代叔叔,我想跟佟修杰一起跟踪任秋玲。” 代总指挥长轻蔑的看了眼沙拉娜,说了声:“你……”突然警觉,满脸是笑的说:“那些苦活儿不适合你,你就跟在我身边学学本事。” 沙拉娜低下头,说了一声“哦”,然后就不再动弹。从代总指挥长的眼神中,她已经深深的感受到了那种轻视。她太熟悉这种感觉了,“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有个当官的爹吗?”她的小学同学指着她的鼻子质问。“哼!离开了你爹,你能干什么?”她的高中同学冷冷的问她。 “丫头啊,总有一天我会死的。”她的父亲对她说:“在此之前,我要派你到基层锻炼一下。然后我会给你安排一个职位,让你衣食无忧。下去之后,你不要跟人家争,要知道你的一个包包就抵得过人家的两套房产。你是上层人物,没必要跟那些下层人争什么,让着他们点儿。” 在她离开特事处的时候,有个朋友来送她,把差不多一样意思的话也说了一遍:“你也知道的,我跟你差不多。我初中都没有毕业,但是现在在特事处里也有点职权,靠的是什么?还不是爹?我们这种人,就是所谓的‘关系户’。我们要有关系户的自觉,立功受奖什么的,从来不跟那些靠自己打拼上来的人争。我们低调的做人,低调的做事,尽量不引起别人的反感。这个就是关系户的自觉了。” 沙拉娜问他:“你真的打算就这么渡过自己的一生吗?低调做人,低调做事,靠着每月万把块钱过日子,你真的打算就这么过一辈子吗?” 那个大哥哥叹息一声,伸手摩挲着她的头发,“我也不想当一只被圈养的动物,也想跟野生动物一样出去自己找食吃——可是,我行吗?你呢,你行吗?” 第十六章:刀客之死 沙拉娜面目狰狞喝着饮料,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会叫任秋玲跪在我的面前给我认错。她会破案有什么了不起的,如果我愿意,分分钟就可以踩死她!” 与沙拉娜的想法相反,佟修杰开着车计划着怎么获得任秋玲的信任。“世界上所有的传说都是假的,天都刀客同样会被枪打死,女巫探长也会上当受骗。”回想起打死天都刀客的场景,佟修杰依然觉得有些激动。 警方追踪天都刀客的时间长达十年,这个老百姓眼里的大侠,在警方来看却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一定要除之而后快。最后在心理学家的帮助下,他们制订了一个极妙的计划。 心理学家提出,首先天都刀客的行为是极其容易预测的,他像古代的大侠一样,只杀脏官,这些官通常都是名声极臭却仕途极顺的。其次天都刀客杀人的时间也有规律性,他杀人必定在农历的中旬,特别是月圆前后是他的杀人高峰期。据猜测他可能对月亮有着某种崇拜,所以才会有这种奇特的行为。 当然天都刀客可能有传说中的轻功,可以飞檐走壁,不然他无法逃过警方的多次围捕。所以,对他有最有效的计策是诱杀。 他们派了一个明显有问题的官员做了诱饵,让他放话出来说一定要把天都刀客绳之以法,然后派了约十几个身手了得的警员保护那个官员。 当时的佟修杰在那十几个警员中并不出众,他只是枪法较好,但是其他警员也各有绝招。为了此次任务,上级特别配给佟修杰一把进口手枪,这种枪后座力大,穿透力强。 大家小心的保护着那个官员,每次风吹草动都让他们心惊胆颤。这样过了十天之后,说真的他们都有些松懈了,认为天都刀客不会再来了。 那天夜里,本来不该佟修杰值班,但是他就是紧张得睡不着觉,因为那一天是月半。佟修杰跟值班的警员聊天到半夜,看着月亮已经升到了半空,突然尿急上了趟厕所。 这次尿急救了他的命。他撒尿到一半的时候,就听到刚才还跟自己聊天的警员压着声音叫:“来了!”之后再无声音。佟修杰忍住尿,外面的灯一下子黑了,然后响起了惨叫声、奔跑声,刀锋砍中人体的声音。 佟修杰吓得蹲在厕所里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儿,听到那个官员求饶的声音:“不,不,不,别杀我!”他只说了这一句话,然后就是他倒地的声音。 所有的声音都静了下来,黑暗中的佟修杰听到有人慢慢的从官员所在别墅的二楼下来,走到院中。当时的他并没有勇气动一下,甚至他为自己逃过一劫而感到庆幸。 但是,空气中却弥漫着一股鲜血的味道,那些血都是佟修杰的警员兄弟们的血,他熟悉那个味道。也许他们保护的脏官确实该死,但是那些警员却是无辜的。佟修杰悄悄的拔出枪,轻手轻脚的走到厕所门前,隐蔽好自己之后向外一看,只见一个瘦长的人影正大摇大摆的走出别墅的院门。 佟修杰希望自己大吼一声:“天都刀客!”然后趁对方回头时给他一枪,这样自己就不算偷袭了。但事实上他没有出声,就这么躲在厕所里举枪照着天都刀客的后心就是一枪。那一枪还打偏了,完全不是他平时训练时的成绩,瞄准的后心,打中的是后腰。 天都刀客立即倒在地上。 佟修杰感觉到一阵兴奋,提枪从厕所跑了出来。这时天都刀客双手捂腰站起来蹿出院门。 佟修杰追了出大门后,就失去了目标。他拧亮笔式手电,顺着血迹追踪出了大约一千米。他越追越害怕。他非常清楚自己打中了天都刀客的后腰,那个大侠应该整个腹部都被穿透了,子弹释放的能量可能把他的肠子都击碎了,他却能够逃出这么远,这已经不是人类了。 佟修杰回到官员的别墅,走进别墅二楼,特意用楼上的座机报告了天都刀客的事情,然后,他特意的坐在二楼的沙发上观赏着那个官员被砍烂的脸。因为自己身份不够,这些天来都被那个官员禁止上二楼。而现在,那个官员就躺在自己的脚下,这让佟修杰有种很快乐的感觉。 之后的调查显示,天都刀客应该是坐火车离开了天都,下落不明。不过他受的枪伤很重,而各处的医院又都接到通知,如果有人受枪伤来治疗就必须报告给警方。警方没有接到类似的报告,只能判断天都刀客没有接受治疗,绝对已经死了。 但是这件事被压下来了,没有新闻报导。因为警方觉得很丢脸,在十几个警员的严密保护下,那个官员还是死了。佟修杰也没有因为这件事情立功,因为他追出去的时候,有许多目击群众举报他没有拉起裤子的拉链,觉得他有伤风化。 不过,实在的好处佟修杰得了不少,比如说他受到重视,接受了间谍的训练,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从此他跟在代总指挥长的身边,做起了私人跟班。 远处,任秋玲他们三人从梁右辉家出来了。 佟修杰举起望远镜,认真的观察着任秋玲的嘴唇。任秋玲扭头对温小玉说了句话,从唇语上来看,她说的应该是:“还有五十二……”后面几个字没有看到。 三人下了楼,然后是曾梦书与温小玉呆在一起,任秋玲自己离开取车去了。 还有点时间,佟修杰给代总指挥长打了个电话,说道:“非常厉害,我相信任秋玲圈定了一个嫌疑人的名单,但是现在她已经把名单缩小到只有五十二人了。” 电话那头,代总指挥长沉默了好一会儿,似乎也被这个结果吓到了。如果他获得了这份名单,那么别说十天破案,就是一天破案也完全没有难度。因为他掌握的资源跟任秋玲掌握的资源完全不同,只是人家的脑子更好使。 佟修杰说:“事实上,如果领导想要那份名单的话,只消把梁右辉抓起来就可以了。” 电话那头,代总指挥长询问了一句:“如果现在出发,警员能够多快时间赶到梁右辉家?” 有人低声说人家没犯罪,是协助破案,凭什么抓人家? 代总指挥长吼了起来:“因为他干涉破案了,先抓起来再说!我告诉你,只要你认真查,这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人是清白的!” 这时,任秋玲的车已经开了过来,佟修杰说声:“她回来了,我挂了。”然后开车过去,装出偶遇的样子高兴的叫:“任探长,真的是你啊!” 任秋玲扭头一看,这个人见过,当时在天都市刑侦局时,他就站在自己身边,好心的提醒自己不要跟代总指挥长吵。“请问您是……”她说。 佟修杰说:“我叫佟修杰,擅长唇语和枪法,是比较偏于实战的专家。”他走下车,像个老好人一样提醒任秋玲,“最近你要注意安全,我觉得代总指挥长这样卑鄙的人,可能会派人跟踪你。” 说这些话时,他坦率的盯着任秋玲的眼睛,声音也无比的真诚。 因为长相的原因,佟修杰比较适合扮演老好人,而老好人也是最容易获得人们信任的。他说代总指挥长的坏话,原因也是人们普遍的心理认为:敌人的敌人是朋友。这也是获取信任的技巧。 任秋玲沉默了好一会儿,似乎还在思考佟修杰的话。 此时监控室里,佟修杰与任秋玲交谈的画面被放大,所有人都屏气凝声,想看看任秋玲会不会被佟修杰骗到。 任秋玲几秒没有说话,佟修杰也保持着友好的姿势不动,画面像被定格了一般。 突然任秋玲张嘴了,有擅长唇语的专家给配音说:“你是恰好路过这里吗?” 佟修杰回答了句什么,画面上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唇语专家也没法通过后脑勺知道对方在讲什么,所以没有配音。 任秋玲又说:“回去告诉代总指挥长,他掌握了那么多的资源,难道还不敢跟我公平的赌一次吗?” 这话当然是唇语专家配音的。 十多个专家都瞄了一眼代总指挥长,这个身居高位的人连连冷笑,“哼,这个世界哪里有什么公平?”但是他的眼神闪烁,似乎也觉得自己做得有些欠水准。“都是你们!”他突然发火,指着面前一堆专家,“如果你们多少有点本事,我何至于跟那么个小姑娘耍赖?” 这些专家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出笑意来。他们内心里都在想着同一件事情:“领导又开始撒娇了。做错了事情,只有三种人才会把责任推给别人,一是小孩子,二是老婆,三是领导。”大家对这样的事情都见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生气的。 第十七章:高手失手 佟修杰经过严格的间谍训练,觉得自己的伪装没有丝毫问题,他生气的问道:“你怎么把好心当成驴肝肺?你说,你从什么地方看出我撒谎了?” 任秋玲说:“你很善于伪装,但是当你说了代总指挥长的坏话时,你的眼睛直视我。通常人们认为,直视对方眼睛说话代表着说的是真话,但是这个推断是错的。你难道不觉得你平时讲话是不会直视对方眼睛的吗?其次,当你讲完代总指挥长的坏话时,你的嘴角微微上扬,这通常代表撒谎成功之后的愉悦感。这种微笑通常只持续零点二秒,而且你自己都不会察觉,也无法控制。” 佟修杰高深莫测的笑了,然后说:“我们还会见面的。”然后驱车离开。事实上他早就准备了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当然是获取任秋玲的信任,加入任秋玲的破案团队。第二个方案是暗地里跟踪,当然比第一个方案要辛苦得多,不过他认为很值得。像任秋玲这样高明的对手,跟踪她可以学习到很多东西,同时也可以磨砺自己的能力。 “对手难求啊!”佟修杰感到才入行时的兴奋,现在他对任秋玲没有丝毫的轻视,反而把她当成了难得一见的对手。 在任秋玲离开了梁右辉家十五分钟之后,四辆警车呼啸着包围了这座颓废的建筑。二十多个警员如临大敌的拔枪在手,冲到二楼,喊话无果之后强行破门而入。屋里电脑开着,屏幕上一个美女一边挥手一边柔声说:“欢迎光临!欢迎光临!” 警员们把这座楼里里外外都搜了一遍,结果一无所获。 听到警员的汇报之后,代总指挥长气得脸都白了,他吼道:“谁能告诉我,梁右辉到底是干什么的?” 有个专家说:“他原来是毛巾厂的职工,毛巾厂破产后,他生活变得很拮据,四处打零工为生。后来他自学了电脑编程,称自己的电脑技术多么高明。他参加过林业局的招考,但是考试成绩一塌糊涂。” 代总指挥长分析说:“好吧,我们假定任秋玲在一夜之间就掌握了一份嫌疑人名单,然后她通过梁右辉把这份名单缩小到五十二人。她是怎么做到的?” 另一位犯罪心理学的专家侃侃而谈,“任秋玲擅长的是侧写术,侧写术也叫犯罪心理画像。”因为代总指挥长的年龄偏大,所以这个专家尽量说得简单一些。“通过现场遗留的痕迹,可以推断出罪犯大致是某一类人。侧写术的缺点是无法精确锁定某一个罪犯,所以任秋玲必须通过亲自接触这些嫌疑人,来确定谁是真正的罪犯。” 代总指挥长终于听懂了,“所以说,任秋玲破案花时间最多的,就是接触嫌疑人确定真正的罪犯上了?如果她把这个事情交给其他警员来做的话,她破案的时间会更短?” 那位犯罪心理学家摇头说:“不一定。美国的绿河连环杀手案,专家给出了侧写,当地的警员也非常配合,但是这个案子一直没有破。这里面主要的问题就是执行。再好的计划交给不懂行的人执行,结果也很难预料。”当时绿河连环案确实没有破,要时过几年之后才能破案。 代总指挥长却高兴起来,“我们可以重现任秋玲破案的过程!对吧?我们知道她买了头猪,学着凶手的样子把猪砍烂,然后她就得出了犯罪嫌疑人的名单。我们也可以这么做嘛!” 所有的资料都非常清晰,樊卫红身高为一米六五,体重约为九十斤,所以只要买头九十斤重的猪来模拟凶手分尸的过程就好了。 但是到了执行的时候遇到了难题:资深的专家不愿意做这事儿,觉得掉份。最后找了个资历浅的年青专家干这苦活儿,他还没有分尸呢,就有个老专家跟他说:“你来一下,我告诉你一点技巧。”把他拉到一边去,低声告诫他说:“十二年前天都分尸案的侧写,是当时的专家组经过长时间讨论之后形成的。他们当中的很多人现在都身居要职。如果你不懂事,敢置疑当时专家组的意见,你知道会得罪多少人吗?” 吓得年青专家连连点头,低声说:“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什么破案倒在其次,照顾那些老专家的面子才是主要的。 在众目睽睽之下,年青专家满头是汗的花了两个小时才把猪身上的肉切割下来,时间跟任秋玲差不多。然后他非常肯定的说:“当年的结论是正确的!得出那份侧写的专家实在是太厉害了,经过模拟分尸之后,我更是对十二年前的那份侧写佩服得五体投地啊!” 代总指挥长满脸疑惑。而一些当年的专家则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觉得这个年青人又懂事又会说话儿,是个可造之才。将来可以给这个年青人更多的破案机会,让他拥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另一边,佟修杰换了辆车跟踪任秋玲,绕着天都转了半圈之后,看到任秋玲的车来到一条偏僻的小路上。任秋玲的车就跟吃多了东西打饱嗝一样,在前面一抖一抖的,开不动了。 佟修杰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人家故意带着自己绕了大半圈,这在行话中叫做“溜狗”。但是他想不明白,任秋玲的车怎么了,在那儿跟生气的小羊似的一顶一顶的,到底在干嘛? 他下车过去敲开车窗,只见曾梦书坐在副驾驶位上,指挥着温小玉学开车呢。“对!换一档,不要慌,起步走!对!”车上没有任秋玲的踪影,佟修杰居然把任秋玲跟丢了。 接踵而至的失败让佟修杰这样的人也无法接受,他郁闷的坐回车上,拔通了代总指挥长的电话,才一开口,就叹息一声,“唉!任秋玲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狡猾,真是丢人现眼啊,我跟人居然跟丢了!”他把手机伸出车窗外,准备迎接代总指挥长的一顿臭骂。 没想到手机里传来一声叹息,代总指挥长说:“唉!监控上也找不到任秋玲了,我的其它计划也失败了!我现在坐在电视前面看相亲节目呢,就跟那些退休的老头儿一样。因为我实在想不出下一步该做什么了。” 两个失败的男人互相安慰,互相鼓励了一会儿,然后中止了通话。 佟修杰看前面任秋玲的车还在那儿一顶一顶的,不由火大,拼命的按响喇叭。按得几声喇叭,前面那车安静了。温小玉冲下车,一边走过来一边撸起袖子,“哎!这路是你家开的啊?那么宽的路你不过,按个屁的喇叭?你下来,我不揍你!” 佟修杰不相信温小玉的话,觉得他一定会揍自己,赶紧倒车跑了。“一滴水怎么才能不灭?把它融入大海。”佟修杰想起了这句佛经上的话,在心里感叹:“任秋玲已经融入大海了,她消失在天都八百万普通市民中间,找到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他放慢车速,因为他已经准备放弃任务了。 经过一个小吃店的时候,他突然灵光一闪,就在这附近,任秋玲的车曾经做了短暂的停留。假定任秋玲就是在这儿下的车,那么一定有蛛丝马迹可以追踪。 他下车走进小吃店,不理前来招揽生意的小妹,直接向店后走去。果然,这店有后门。 出了后门之后,像是穿越了时空一般,眼前是一条寂静的街道,对面一家服装店让他明白了任秋玲的计划。 任秋玲是宾江人,她不熟悉天都的情况。但是曾梦书那个小丫头却在天都呆了一段时间,她是个地头蛇。当时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曾梦书坐在副驾,当任秋玲下车后,她立即坐到主驾位,开车引开了自己。 任秋玲穿过小吃店,进了服装店买了一身衣服给自己换了装,然后她就坐出租去见嫌疑人了。 见到有客人上门,这家冷清的服装店老板娘赶紧上前招呼,“请问客人有什么需要吗?” 佟修杰虎着脸,“我表妹说在你们这儿买的衣服质量有问题,让我来问问。她原来穿着一身黑衣,说话是外地口音。” 老板娘叫起屈来,“哎呀呀,可不敢质量有问题啊!你看看,她买的衣服就是这一种,质量没说的。我们是小本经营,你可不要讹我们啦!” 佟修杰看了一眼那种衣服,只晃得满眼花,只想出一个形容词来形容这衣服,“花花绿绿。”任秋玲不是喜欢黑色吗?怎么突然换了口味了? 此时任秋玲正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衣服,站在一间洋房的门前,她按响了门铃。女主人像是一个贵妇,懒洋洋的为她开了门。 任秋玲亮了自己警方特聘专家的证件,然后冷冰冰的对那个贵妇说:“你应该猜到我为什么来的了吧?” 贵妇脸上的慵懒一扫而空,眼睑瞪大,脸“唰”的一下变得雪白。 第十八章:狠招 “你应该猜到我为什么来的了吧?”任秋玲说。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其中却应用到了心理学的原理:如果心里没有藏着事的人,听到这样的话会觉得奇怪;但是心里藏着很大秘密的人,则一定会认为来者已经掌握了自己的秘密。这是语言方面的技巧。 贵妇的脸一下变白,伸头往外面看了看,见没有人注意到自己,这才紧张兮兮的说:“请进!”任秋玲进门后,她赶紧关上门,走到桌前拿起咖啡壶,“你的咖啡要加糖吗?” 任秋玲几乎可以肯定,面前的这个贵妇虽然符合自己的侧写,却一定不是自己要找的人。不过看贵妇的反应,她应该有其它的故事,听听也无妨,于是说:“不加糖,谢谢!” 贵妇手抖得几乎握不住咖啡壶,她放下咖啡壶抽泣起来:“没想到,我先生竟然真的绝情到这个地步,就算我有对不起他的地方,他也不该把这些事情宣扬出去啊!我以后……我是没脸见人了。” 任秋玲猜测贵妇与人偷情,被她先生发现了。不过这么点儿事自己才懒得管呢,说:“我不是为这事来的。我在查十二年前的天都碎尸案,希望你能提供一点线索。” 贵妇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原来是那个案子啊!”因为长期呆在室内,这位贵妇的脸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白,她似乎很愿意天都碎尸案,“你等我会儿,我知道很多情况。” 稍后,她给任秋玲一杯咖啡,然后开始讲她知道的线索:“天都碎尸案是发生在我离开学校之后两年的事情,因为那个师妹死得特别惨,所以我印象很深刻。在阴阳铺那一带,集中了三所大学:天都大学,天都科技大学和天都医学院。当年的阴阳铺,书卷气特别浓。”她似乎回想起自己的青春岁月,出了一会儿神。 “樊卫红十九岁考入天都大学,她喜欢听流行歌曲,也就是小情歌。她的年龄在农村早就该谈婚论嫁了,她的爱好也说明她想谈场恋爱。当年的阴阳铺一带,有着很多的书店和音像店,她流连其中,期待着一次偶遇。然后,她遇到了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贵妇略带惆怅的声音很有感染力。 任秋玲惊叫一声:“啊?”倒不是因为故事的结局太惨,把她吓到了,而是因为这贵妇的想象力太厉害了。 贵妇微微一笑,“相信你已经猜到了,那个男生来自天都医学院,喜欢写作。樊卫红出事之前,曾经对室友说过她认识了一个作家。小女生都有虚荣心,她夸大其词,其实是炫耀自己的男朋友有本事。” 任秋玲默默点头。 贵妇说:“但是樊卫红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天都医学院的男生可不仅仅是个爱好者,他还信仰魔鬼。他接近樊卫红的目的,就是把她献祭给魔鬼,以期获得神秘的力量。我们知道碎尸的肉片被整齐的码放在袋子里,六次弃尸,弃尸地点如果连接起来,是一面古代镜子的图案……这些明显带着宗教特点的细节,完全被警方忽视了,而它们正好指明了谋杀案的凶手是魔鬼的追随者。” 任秋玲默默的喝着咖啡,免得自己会笑出声来。 贵妇觉得自己的故事肯定对面前的这位专家有帮助,总结说:“那个魔鬼的追随者,天都医学院的学生有没有获得魔力呢?我们并不知道。但是这么多年了,天都碎尸案没有破,已经能够说明问题了。警方已经查到了他,但是对付不了他,对吧?” 任秋玲喝完了咖啡,微笑着:“谢谢你的咖啡与精彩的故事,我必须得告辞了。” 任秋玲匆匆的离去,在贵妇看来自然是自己的话给了这位探长很大的启发,她忙着去破案了。而且贵妇已经猜到了,探长破案后肯定不会提到自己的名字,连个好市民的奖状也不会给自己。那又有什么呢?毕竟自己维护了正义,打击了犯罪,这才是最重要的。 此时佟修杰正满世界的寻找任秋玲,自己发现任秋玲消失的秘密之后,他恢复了信心,认为自己跟踪任秋玲还是有一丝机会的。任秋玲不可能真正的融入到天都市民之中,她太特别了: 首先,任秋玲没办法说一口地道的天都话,她的话声永远都带着宾江味儿;其次,她举手投足都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范儿,一般人模仿不了她,她也模仿不了普通人——可能是因为她见识过繁华的原因吧;第三,她必须接触嫌疑人才能确定真凶,所以她不可能装扮成底层人士。她必须借着外型在第一时间震慑住嫌疑人,才有可能追查出真凶。 佟修杰的车正驶过索菲亚大教堂,这座教堂已经有百多年历史了,非常气派。教堂前的广场上,很多鸽子正在围着孩子们打转,索要孩子们手里的面包块。佟修杰看到这样的景象,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家里的小孩。 因为工作的原因,他与孩子聚少离多,看到孩子跟父母在一起的那么的快乐,心里有些伤感,于是他把车速放慢。 这时,一个身着职业短裙装的女士迎着他的车头走来。那女子带着大大的眼镜,嘴唇涂得很鲜艳,短裙下一双大白腿非常吸引人的视线。佟修杰摇下车窗,准备吹一声口哨,突然想起自己已经是孩子他爹了,忍住了口哨,摇上了车窗向前开。 车开出约五分钟后,他看到路边围墙下方,几个警员正往围墙上粘着什么东西。佟修杰是警员出身,见到警员自然而然的生出亲切感,停下车摇下车窗看他们在宣传什么。 “通辑令”入目的三个大字并不吓人,但是下方任秋玲的照片引起了他的注意,“兄弟,这女的犯什么事儿了?”佟修杰问道。 那些警员看到佟修杰,亲热的走过来叫道:“佟哥好!”递给他一张通辑令。佟修杰顾不上跟警员们客套,接过通辑令一看,只见上面写道:“据可靠消息:近日流蹿犯白心若已经来到本市。此人连伤数十条人命,极度危险,身上可能带着枪。她身高一米六三,外地口音,喜欢借口查案进入室内进行抢劫和杀人。如果广大市民发现此人踪迹,请拔打警方热线。”下面是电话号码。 佟修杰知道,代总指挥长出招了。这一张通辑令明面上通辑的是白心若,但放的是任秋玲的照片。现在任秋玲只要一露面,就立即会被市民认出,在这样的干扰之下,任秋玲绝对没有办法查案。 根据代总指挥长与任秋玲的约定:只要十天之内任秋玲无法破案,她就输了。 代总指挥长为了赢,出这样的损招确实够卑鄙无耻的,可是人家位高权重,任秋玲能够有什么办法?佟修杰觉得如果自己是任秋玲,立即举双手投降才是最好策略。以代总指挥长爱才的性格,必然不会真的要任秋玲退出刑侦圈,他只是要让任秋玲低头罢了。 “你是个年青人,为什么就不能让着老头儿呢?”佟修杰看着通辑令上任秋玲的照片喃喃的说。突然,他大叫一声,“糟了!”把那几个警员吓了一跳。 佟修杰倒车就走,因为他看着照片突然想起来了,刚才自己路上见到的那个短裙美女,正是任秋玲!如果不是那双大白腿晃花了自己的眼睛,自己怎么会认不得她? 不管那几个吓得目瞪口呆的警员,佟修杰驱车再次回到索菲娅大教堂,他跳下车,冲进那群鸽子中间,吓得鸽子扑扑的乱飞。 广场上人来人往,哪里还有任秋玲的影子。 佟修杰颓然的坐在广场边的长椅上,猜想着任秋玲会怎么做。他有一种直觉,任秋玲不是那种会轻易认输的人。越是逆境,她应该越是坚强。 但是佟修杰想不出来,任秋玲下一步会怎么做。案子明显是查不下去了,她会放弃案子,黯然的离开天都吗?她还是会靠着化妆术,继续把案子查下去,然后突然出现在代总指挥长面前,告诉他:“我赢了!” 在广场上坐了十来分钟之后,佟修杰开着车漫无目的的在天都的大街小巷游荡,他希望任秋玲再次出现在他的车前方,可能化妆成别的样子,但是他相信自己能够认出她来。 他曾经也查过案子,知道查案的艰辛,现在他开始同情起任秋玲来,如果再次遇到她,他会给她一些帮助。 同情弱小本来就是人类的天性,佟修杰当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他多少还有点良心。 可惜的是,任秋玲没有出现。有时候就是这样的,越是希望某件事情发生,它就越不会发生。 黄昏时分,佟修杰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再次来到了索菲娅大教堂。 此时天空晕黄,夕阳温暖的照在广场上,游人与鸽子一样悠闲。在那株高大的法国梧桐下,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婆婆坐在长椅上,手掂面包,动作迟缓的扔给面前几只“咕咕”叫的鸽子。 她头发花白,眼神呆滞,身着一身褐色衣服,像退休的老教授。在她的怀里,抱着一只厚厚的牛皮纸袋,看上去是在等什么人。 佟修杰下了车,坐到老婆婆身边,叹息了一声,说:“任秋玲,你需要帮助。”怕这个老奶奶不相信,他说:“我是从警员做起来的,知道查案的难处,尤其你还是个小女人。” 一件硬物顶住了佟修杰的腰间,老奶奶慢慢转过头。虽然任秋玲额头上的皱纹是画上去的,但是依然让佟修杰触目惊心,“你干什么?这次我是来帮你的。不要用枪指着我,你真的疯了!” 他能理解任秋玲为什么疯,代总指挥长的损招让任秋玲身陷危险之中,她有可能会被好心市民扭送到局子里,也可能会被一心立功的警员开枪击毙。这么疯狂而且恶毒的招儿不可能是代总指挥长想得出来的,佟修杰相信那是沙拉娜的主意。 他能理解,不代表他不害怕。疯了的任秋玲会做出什么举动,他无法猜测。而人类最深的恐惧,就是对无法预测的未来的恐惧。 第十九章:牛皮纸袋 佟修杰不敢妄动,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任秋玲冷冷的说:“把代总指挥长的电话给我!” 佟修杰突然明白任秋玲要干什么了,她要打电话把代总指挥长臭骂一顿。“不行,我绝对不会卖主求荣!”说出“卖主求荣”四个字后,佟修杰自己也惊呆了,他终于发现代总指挥长在自己的心里远远不是上级,而是——主人。 无数的往事涌上心头:自己才当上警员时,意气风发,想着可以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或者中国的神探波洛。每每趁着工作之余,恶补侦破理论,想着这些东西将来可以派上用场。当时的自己,绝对想不到有一天自己居然会拥有一个主人,变成别人的奴仆。 工作了几年之后,自己终于认识到警员也是一种职业,一心想着干好自己的事,挣到工资养家糊口,争取活到退休。当时的自己,绝对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拥有一个主人,变成别人的奴仆。 是什么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是权力。他想起一个流行于八十年代的段子:“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自己只是认清了现实,知道争不过现实,屈服了。这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不要跟代总指挥长斗,你斗不过他的。”佟修杰沉默良久之后,耐心的劝任秋玲。 佟修杰腰间被硬物捅了捅,任秋玲再次强调说:“把代总指挥长的电话给我。当你被一支枪指着,说出他的电话他也会理解的。” 佟修杰说出了那个号码。 任秋玲将牛皮纸袋放到长椅上,取出手机打过去,确定了一下,“请问,是代总指挥长吗?” 手机里响起了代总指挥长快乐的声音:“哈哈,任探长,你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任秋玲勃然大怒,“对付无赖,我会比他更无赖!你这个扇贝!你这个软体动物!你这个三叶虫……”她滔滔不绝的骂了近五分钟,基本骂的都是些海洋生物。 佟修杰知道人在生气的时候会口不择言,不过像任秋玲这么骂人的倒是头一次见到,虽然被枪顶着,他也觉得有些好笑。 代总指挥长一点也不生气,等任秋玲骂得差不多了才说:“小同志啊,你这态度不好啊!我们这是人民内部矛盾,用不着骂人嘛!” 任秋玲冷冷的说:“我告诉你,人人都有软胁,在心理学上,这个叫阿喀留斯的脚踝!你要么停止对我侦破的干扰,要么就等着上法庭!” 代总指挥长的好脾气用完了,没好气的说:“要没别的事儿,我就挂电话了。以后不要来打扰我,我的工作非常重要。” 任秋玲微笑起来,“我只说三个字,听完这三个字之后,你就可以挂电话了——琉璃厂。” 手机里,代总指挥长沉默了,从手机里可以听到代总指挥长粗重的呼吸声。 任秋玲举着手机,同样“呼呼”的大声呼吸着,像一头愤怒的公牛。 气氛压抑而又奇怪,佟修杰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快。他感觉任秋玲完了,居然敢威胁代总指挥长,只怕她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两人沉默了大约三十秒,代总指挥长先开口问:“你掌握了多少。” 任秋玲说:“佟修杰被我控制住了,现在他在我身边,你可以问问他,我手里是不是有一个牛皮纸袋?” 说着话,任秋玲一手将手机递给佟修杰。 佟修杰的心都要跳出胸腔了,他接过手机,颤抖着说:“总指挥长,我……” 代总指挥长的声音很温和,“小佟啊,你看看,任秋玲是不是有一个牛皮纸袋?” 佟修杰打量着那个牛皮纸袋,低声说:“是的,那是一个半旧的牛皮纸袋,袋口用线缠着——是上个世纪文件袋的样式。袋子里面装满了纸,重约二斤。” 代总指挥长疲惫的说:“你把手机给任秋玲。” 任秋玲接过手机后,代总指挥长说:“我保证不再干扰你破案,你把牛皮纸袋交给佟修杰吧!” 任秋玲冷冷的问道:“那个什么通辑令的影响,你什么时候才能消除?” 代总指挥长想了一会儿,说:“最迟明天早上,我保证!” 佟修杰有些明白了,任秋玲抓住了代总指挥长的牛鼻绳。自己的牛鼻绳,是家人,而代总指挥长的牛鼻绳,是琉璃厂。他知道琉璃厂是天都以前的一个国营企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很多国营企业破产,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也许代总指挥长曾经染指过琉璃厂的变卖。 任秋玲关掉手机,将牛皮纸袋交给佟修杰。 佟修杰小心翼翼的捧着牛皮纸袋,起身要走向自己的车,这时,他看清了任秋玲用来抵在自己腰间的东西,那是一只口红。 “那是枪,那是枪!”佟修杰催眠自己,“那绝对是一支枪!”他怎么也不肯相信,自己居然被一只口红制服了。 回到市刑事侦局时,代总指挥长早就等在门口了。佟修杰一下车,代总指挥长就像对待亲兄弟一样搂着他的肩膀,这让佟修杰有些受宠若惊。 代总指挥长支开众人,把佟修杰带到一间非常小的办公室里,那里已经生起一炉火,屋里的气温非常高。佟修杰明白该怎么处理这只装得满满的牛皮纸袋了。 “小佟啊,把它烧掉吧!”代总指挥长连碰都不愿意碰那牛皮纸袋一下。 佟修杰有些感动,代总指挥长这是把自己当成心腹了啊!他将牛皮纸袋扔到火里,并且强迫自己不去看它。 一路上,他有无数次想打开纸袋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可是都克制住了。现在牛皮纸袋将毁,他更是不应该去看它。但是,他想:“我偷偷的瞄一眼,应该也不会看到什么吧!”然后忍不住瞄了一眼。 牛皮纸袋已经被烧穿,露出里面正在卷曲的白纸。 一只手穿过火焰,直接从火里抓起一把白纸——代总指挥长将那些白纸凑到眼前,想从上面找到哪怕一个字。但是,并没有。 “代叔叔,这么大个人了,还玩火啊!”沙拉娜突然出现在门口,笑嘻嘻的说。 代总指挥长回头怒视着沙拉娜,“滚!” 沙拉娜哭泣着跑开了。 佟修杰知道,玩火的不是代总指挥长,而是任秋玲。她用一支口红控制了自己,又用一叠白纸吓住了代总指挥长。看上去很好玩,实际却非常危险,比玩火还危险。领导是可以愚弄得的吗? “今天的事情,不准说出去。”代总指挥长交待了一句,随手将那些白纸扔到了火炉里,走出了这间热得人心慌的小房间。 当天夜里,佟修杰想着代总指挥长会怎么对付任秋玲,他跟着代总指挥长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知道很多对付人的阴谋诡计,每一种都令他这个大男子汉不寒而栗。 第二天一早,他出去吃早餐时发现,原来四处张贴的通辑令不见了,晨报上也在辟谣,说白心若没有来天都,让广大市民放心,还登出了白心若的大幅照片。种种迹象都在表明,代总指挥长没有对付任秋玲,他屈服了。 回到刑侦局时,代总指挥长正对着天都碎尸案的照片认真研究,看到自己来了,他抬头问:“小佟啊,你说说,你觉得任秋玲查得怎么样了?” 佟修杰说:“任秋玲才来天都,应该没有查到些什么吧?” 代总指挥长说:“但是,你并不能确定,是吧?” 两人都心知肚明,他们说的好象是天都碎尸案,实际说的却是琉璃厂那事儿。佟修杰眨了下眼睛,表示自己明白了。他确实明白了,为什么代总指挥长不愿意对付任秋玲,是因为他不确定任秋玲到底掌握了些什么。 “我查到了任秋玲可能藏身的地点!”沙拉娜冲进办公室,“她确实跟天都有联系!” 代总指挥长和其他人都转头看向沙拉娜,沙拉娜不无得意的说:“你们不是从监控上无法找到任秋玲吗?我告诉你们,她可能藏在索菲娅大教堂!大约三年前,索菲娅大教堂养的鸽子被人故意投毒杀死了几百只,天都警方束手无策。当时任秋玲已经小有名气,索菲娅教堂的牧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她求助。她写信给出了一份侧写,就是这份侧写帮助人们抓到了那个投毒者。我从特别的渠道查过她的资料,嘿嘿嘿!” 她说的特别的渠道,当然是易学院这个对普通人保密的机构,她爹就在易学院里担任要职,要查任秋玲的档案真是轻而易举。 佟修杰回想起自己曾经两次在索菲娅大教堂遇到任秋玲,不禁心里一动,“对任秋玲的协助还要继续吗?”他问。 代总指挥长轻声说:“当然要啊,她一个女娃娃,在天都人生地不熟的,我们暗中保护她也是应该的嘛——当然,你如果顺便摸清她接触的嫌疑人都是些什么样的人,这对我们会非常有帮助的。” 侧写术可以弄清犯罪的是哪一类人,哪怕有一个大致的方向,代总指挥长也有信心比任秋玲更快破案。 此时,任秋玲正坐在索菲娅大教堂的礼拜室里,一个年迈的神父告诉她:“你就是主遗失的那只羔羊,回到主的怀抱,主会因此欣喜,你也会因此得救赎。” 任秋玲有些感动的说:“教堂的气氛非常好,信徒们都非常友善,我很喜欢这里。但是,我见识了太多的罪恶,内心也非常矛盾——我还有案子要查……”她逃避似的叫起来,因为一些内心最深处的思想,她一直不愿意面对。 老牧师伸手按住她的肩,目光温柔的看着她:“知道吗?这里是你的家,你可以随时回来。主爱着你,等着你。” 任秋玲有些慌乱的左右看,只见几个才认识的信徒朋友对自己微笑着,一起说:“我们都爱着你。” 任秋玲悲伤的掩着脸,擦去因感动而流下的泪水。“你们让我软弱了。”她抱怨说。 当任秋玲离开索菲娅大教堂时,内心里充满了温暖。今天是个好天气,阳光从云后面钻出来,把光明洒满大地。 哪怕天空布满阴霾,也不要放弃希望,因为太阳总会出来的。 第二十章:天都刀客 任秋玲走出索菲娅大教堂。在教堂门前的广场上,老马和黑皮正在询问着路人什么。看路人紧张的摇手表示不知情,任秋玲知道他们的调查很不顺利。 “老马,有两天没见到你们了,查得怎么样了?”任秋玲问。 老马叹了口气,说:“唉!”眼睛一下子红了,“我们本来在档案室查资料查得好好的,没想到叫人家轰出来了。说什么内部档案,不是人人都可以看的,还说什么要是看资料能破案,这案子也轮不到我们来破啊!” 任秋玲心里一软,自己跟代总指挥长斗法,那官儿对自己没办法,就拿自己的手下人撒气,这才让老马他们受委屈了。老马人老实,黑皮又是个打死不吭声的脾气,不欺负他们欺负谁呢? “上车,跟我一起查吧!”任秋玲说。 在车上,老马说:“我看了两天的资料,也不是没有一点收获。天都碎尸案有六次抛尸,抛尸地点都在闹市附近偏僻的小巷里。但是,六次抛尸都没有受到小动物如犬的破坏,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尸块经过了防腐处理。” 正开着车的任秋玲也不禁赞叹说:“老马,你这脑子好使啊!你确实掌握了案子的关键细节,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破案指日可待啊!” 老马好不容易得到一次肯定,心花怒放,继续推理说:“保洁阿姨发现了肉块,以为是猪肉,准备拿回家去洗洗吃掉。这个细节说明了防腐剂不是福尔马林,也不是硫磺等等气味很大的东西。虽然警方有意识的隐瞒了这个细节,但是从肉块发红上可以看出,肉块经过了火碱的处理。” 任秋玲默默的开车,对老马的这个推理不以置评。 老马以为自己的推理把任秋玲镇住了,得意起来,“肉块被整齐的码放,小肠被整齐的折叠,死者的衣服也被折得很整齐,这些细节都说明,凶手有着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们可以推断出凶手家教很严,平时家里规矩极多。有什么人符合这些条件呢?他肯定是富家子弟!” 任秋玲叹息说:“老马,你能够发现很有价值的细节,但是你破案的热情影响了你的判断,对细节的解读掺杂了个人情感,所以会出现偏差。刑侦这一行,要的是冷静,热情是会误事的。所以一个好的侦查员,是绝不会同情受害者、仇恨凶手的。” 老马知道任秋玲说得对,但是他也为自己辩护说:“人非圣贤,孰能无情?只要一想到那姑娘只有十九岁,还有大好的前程,我就……” 一直不说话的黑皮突然说:“查到是谁干的,如果法律不能制裁他,你跟我说一声,我去揍他!” 任秋玲没有说话。法律并不能制裁所有的凶手,因为证据等等原因,还有很多坏人逍遥法外。 但是,人间还有正义在。 这也是她坚持查案的原因。 车开到了曾梦书家的商场下,一看那个俗气的招牌,任秋玲就有些感动。“美娇商场”,这就是曾梦书家商场的名字,真的俗到掉渣。但是如果知道曾梦书的后妈就叫徐美娇,也就明白曾梦书的爹有多么爱这个女人。 徐美娇一生漂泊,半世凄零,现在遇到这么个爱自己的男人,不知道有多么的幸福。 任秋玲没有进商场,她害怕曾梦书的爹妈会当着自己的面秀恩爱,让自己受到刺激。她站在商场楼下,大声叫:“曾梦书,温小玉,你们快点下来!” 温小玉先走出商场,还故意不看身后的曾梦书一眼。曾梦书笑嘻嘻的,一脸调皮的样子,非常可爱。 黑皮用火辣辣的目光看着温小玉,一脸的羡慕。 温小玉恼怒的说:“咳!不是你想的那样——”他扭头对任秋玲汇报说:“我根据你的指示,临时租下了三楼一间屋子当审讯室。布置审讯室太累了,所以我昨晚就睡在审讯室了!” 任秋玲不太关心温小玉昨天晚上睡在哪里,轻声说:“辛苦了,上车吧!” 曾梦书帮着温小玉说话,“他真的睡在临时的审讯室。” 任秋玲有些好笑的说:“我不太关心他昨天晚上睡在哪儿,上车吧!” 两人上车后,黑皮好奇的问温小玉:“兄弟,昨天晚上你到底睡在哪儿?” 温小玉用鄙视、仇恨的目光看着黑皮。 车发动了。 “我们今天的任务也是接触嫌疑人,”任秋玲对曾梦书说:“当我们见到可能的嫌犯时,要很自信的盯着他的眼睛,告诉他:‘相信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了吧?’这个时候,对方的反应很重要。如果他表现出震惊、害怕、退缩、愤怒,那么我们就可以立即明白找对人了。相反的,对方表现出好奇、迷茫、思考时,我们就知道没有找对人。” 老马自以为是的说:“就是诈!吓他一吓,然后看他的反应,这个是很高级的侦查技巧。小曾啊,你要努力的学习啊!” 曾梦书和任秋玲相视一笑,然后曾梦书说:“嗯,我会努力的!” 根据以往的经验,锁定了五十二个嫌疑人,其实不用查到第五十二人才能破案,有时候查几个人就遇到真凶了,当然有时候会查到三十几人才遇到真凶。如果这五十二人中确实有真凶,那么制约破案的其实已经不是任秋玲的水平,而是她的运气了。 可是这一次,任秋玲的运气不是那么好。 连续三天,她带着人穿梭于天都的大街小巷,每一次都认为下一个见到的就是真凶,但是每一次都让她失望。面对这样的情况,组里的成员都有些信心不足。每天晚上,任秋玲都会带他们索菲娅大教堂,思考一下明天的行动,顺便鼓励大家。 私底下,其实任秋玲也觉得没有底。她把案件的很多细节都推敲了一遍,但可能因为先入为主的原因,她越推敲越觉得自己的侧写没有错。 这一天晚上,他们垂头丧气的来到索菲娅大教堂的广场上。 圆月当空,广场上的路灯把任秋玲的身影拉得又细又长。她的脚步疲惫,身姿却依然挺拔。 这样查案,不但是考验探员们的心性,更考验他们的体力。经过一天的查访,他们都累得说不出话来,只是听着任秋玲“嗒嗒”的脚步声机械的迈着步子。 这时,任秋玲突然站住了,而且一声不吭的拔出枪来。 广场上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影,连只鸽子也没有。但是老马他们紧张起来,一起围到任秋玲身边。老马、黑皮、温小玉都拔出了枪,曾梦书手握两张剪成人形的纸——她是修真者,擅长纸人术。 黑皮枪法极好,目光也极为敏锐,他搜寻着可能躲藏在某处的敌人:大树后、长椅下、灯柱里都没有半个人影。他不能确定任秋玲是不是玩了个花招鼓舞士气,还是真的遇到了什么。 “天都刀客,两年不见,你还是那么精神!”任秋玲大声说。 “哈哈!女巫探长,你也像当年一样美丽。”一个声音从空中传来。 黑皮顺着声音向上一望,只见教堂尖顶上树着一个大大的十字架,十字架上站着一个修长的人,那人肩上又横扛着别一个人。 任秋玲说:“那个人,你为什么抓他?” 天都刀客说:“当年你帮了我,我也帮你一次。这个人连续三天来都偷偷摸摸的跟着你,可能会对你不利。我顺便把他杀了,也算帮你一个忙。” 任秋玲立即猜到,天都刀客肩上扛的是佟修杰。她大声问:“佟修杰,你还活着吗?” 佟修杰也大声回答:“暂时还活着!”声音里竟然没有一丝恐惧。任秋玲不得不佩服,佟修杰虽然只是代总指挥长身边的跟班,但也是一条汉子。 “你不要杀他。”任秋玲对天都刀客叫,“他不是什么脏官,只是一个讨生活的普通人。” 天都刀客哈哈大笑,“他不是脏官,他是脏官身边的狗!没有这些爪牙,脏官还能做什么?我恨他们!”说话间他用力握紧佟修杰的脚踝与手腕,“嚓嚓”声中,佟修杰只觉得骨头都要被这人捏碎了。但佟修杰真是条汉子,咬紧牙关默默忍受,哼都不哼一声。 今天他跟踪任秋玲他们经过火车站,突然看到一个背影有些眼熟。那个背影一晃而逝,他却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个人是天都刀客。 当年自己给了天都刀客一枪,那是打冷枪。佟修杰非常肯定,天都刀客不会认出自己来。他下车跟着影子离开的方向追过去,然后就看到一列正要启动的火车,车门马上就要合上了。 几乎没有怎么想,他就跳上了车。 那个人,是杀死他十几个警员兄弟的凶手。佟修杰相信,哪怕天都刀客化成了灰,自己也能认出来。 他一节车厢一节车厢的寻找,过道上的乘务员、旅客都纷躲开,他知道自己的表情一定非常狰狞。 突然,他看到了天都刀客的背影一晃进了厕所。 “天可怜见,终于让我逮到他了!”佟修杰有一种心愿得偿的喜悦。不管身边旅客是什么反应,他拔出枪,打开保险,站到火车厕所门前。他激动握枪的手都颤抖起来,那些熟悉的脸再一次浮现在他的眼前。 “虎子兄弟、强哥、没脸皮、大杜……你们保佑我,让我杀了这个狗贼,为你们报仇!”他喃喃的念着当年那些兄弟的名字。多少张鲜活的脸,就死在天都刀客的手下。 那个所谓的大侠,他难道不知道自己杀死的不仅仅是十多个警员,而且是十多个儿子,十多个父亲,十多个丈夫,十多个兄弟吗?他的心里,难道就没有一点怜悯吗? “他不是人!”佟修杰给天都刀客下了结论,“他是一只没有人性的狼!”他的手已经稳定下来了,平举着枪,他一脚踹开了厕所门。 在他的想象中,天都刀客会趁着自己踹开门时扑过来给自己的一刀,可是佟修杰有信心,哪怕自己被砍死前也能给天都刀客的头来上一枪。这么近的距离,他有信心绝对不会失手。 “轰隆轰隆”,火车已经驶到了郊外。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原野,玉米翠绿的叶子在夏风里连到天边。 第二十一章:孤独的掌声 佟修杰一脚把厕所门踹开,里面窗户大开,竟然空无一人。他暗自庆幸,认为天都刀客可能跳车逃了。虽然他下定了必死的决心,但是能够活下去依然让他高兴。他等了会儿,确实火车开出一段距离之后才把头伸出车窗,“孙子,算你跑得快!”他对着车尾大吼。 一双手从上面伸下来夹住他的头,像拔萝卜一样把他拔出车窗。 天都刀客双脚钩在火车车顶上,身体倒悬下来,抱住佟修杰的头,单用腰力将佟修杰硬生生的拔出车窗。向后一弯腰,佟修杰一百四十来斤的身体竟然被天都刀客抛了起来,在空中划出圆弧,重重的摔到车顶上。 佟修杰被摔背气了,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疼。手臂、胸口在被拔出车窗时就擦伤了,头是被天都刀客有力的双手夹伤了,后背脊梁骨掉到车顶上被撞伤了。他的枪也不知道去了哪儿,甚至连什么时候掉的都不知道。 “你给我起来!”天都刀客蹲在佟修杰的头前,冷冷的命令道。 “我先认怂,趁他不注意跟他同归于尽。”佟修杰打定主意,坐了起来。 天都刀客伸手揪住佟修杰胸前衣襟,把他提了起来,“你是谁?”他果然不认得佟修杰。 “我是个小生意人,别杀我!”佟修杰终于看清了天都刀客,没想到天都刀客长着一张娃娃脸,眼睛像孩子的眼睛一样清澈。他的身上穿着一身灰色的中山装,也没有带刀。如果佟修杰没有认出天都刀客的背影,就是当面走过,也不会相信眼前的这人竟然是天都刀客。 “啪!”天都刀客甩手一个耳光打在佟修杰脸上,“你是谁?” “我真的是个生意人……”佟修杰也练过,但是在天都刀客的手上,他却像个婴儿一样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 “啪!”天都刀客又一个耳光打在佟修杰的脸上。他似乎经常打人耳光,力度用得刚刚好,让人很疼,却只伤皮肉不伤骨骼。“你是谁?” 又疼又羞之下,佟修杰的眼泪迸溅而出,“我是生意人,我有神经病!”他的声音大了一些。 “啪!”又是一耳光,天都刀客再次问:“你是谁?” 在捱了大约十几个耳光之后,佟修杰的意志被摧毁了,他说:“我叫佟修杰,以前是个警员,曾经参与过对你的围捕,所以认得你的背影。”说出这些,佟修杰知道必死无疑,他觉得这已经够了。 “啪!”又一个耳光打在脸上,打得佟修杰都木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捱打。 “你为什么跟踪任秋玲?”天都刀客问。 终于佟修杰有些明白了,自己在跟踪任秋玲,而天都刀客却在跟踪自己。所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偶遇,而是天都刀客精心安排的陷阱。 这时火车要钻进隧道,拉响了汽笛。天都刀客背向火车头,不禁回头一望。 佟修杰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他猛地撞向天都刀客,想把跟他一起掉下火车。天都刀客身体的反应极为惊人,佟修杰才一发力,他已经查觉了。抓着佟修杰的手一带,化解了对方一撞之力。另一只手一捞,将佟修杰拦腰抱起。两手一抡,佟修杰只觉得天地一旋转,自己就已经被扛到了天都刀客的肩上。 天都刀客两手握的位置,分别是手腕脚踝的关节处。佟修杰认得这是少林的分筋错骨手,只要对方微一用力,自己可能就会终生残废。但是天都刀客的力度控制得极好,只让自己失去反抗的能力,却并没有真的把自己弄残。 天都刀客猛地发力,从这节车厢跳到了那节车厢。 他纵跃如飞,落地时脚尖先着地,屈膝弯腰,化解了下撞的力量,在铁皮的车顶上跳跃这么远,居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佟修杰惊骇无比,他知道世界上跳高的纪录是二点四五米,但是这天都刀客随便一跳,就远远超过了四五米的高度,距离更是长达二十四五米,更何况他是在运动的火车上跳的。“他绝对不是人类!”佟修杰更加确信自己判断。 落在这样的非人类手里是什么下场,佟修杰非常清楚。但是他没有悲伤,反而有种放松的感觉。“活着太累,死了倒好!”他这么想。 天都刀客扛着佟修杰跳跃着回到天都,他在民房顶上跳来跳去的。街道上的人们都忙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人抬头看一眼。 已经见识过天都刀客手段的佟修杰这时惊奇劲儿过去了,他在心里嘲笑天都刀客:“这就是轻功吗?原来轻功也不能飞嘛!” 最后,他们来到了索菲娅大教堂的房顶上,这是一座英国古式的教堂,房顶非常尖。天都刀客把佟修杰放到了尖顶上,如果佟修杰敢乱动,就会掉下去摔死。而天都刀客坐到十字架后面,看着广场上游戏的孩子们喃喃自语。偶尔有风把他说的话吹过来,却是一句极简单的:“人生真的就是这个样子吗?唉!”再吹一句来,却变成了:“人生应该不是这个样子吧?唉!” 天空渐渐变暗,广场上的人渐渐少了,一轮圆月从天边升了起来。天都刀客安静了,他盘膝坐好,静静的看着那轮月亮。 如果佟修杰真的想死,是非常容易的,他可以大叫引起人们的注意,也可以乱滚让自己掉下去。但是求生的本能让他不敢乱来。 终于,月亮升到了高空。佟修杰悄悄看去,只见天都刀客表情变得非常柔和,眼神里充满了喜悦。 任秋玲他们从远处走来,看他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的案子查得很不顺利,一个个垂头丧气的。 天都刀客顽皮的笑着,再次扛起佟修杰,跳到十字架的顶端,等着任秋玲。 当任秋玲认出佟修杰后,叫道:“不要杀他!” 佟修杰明显的感觉到,扛着自己的天都刀客激动得身体都轻微的颤抖起来。 “这个人很喜欢控制别人的感觉,虽然他专门杀脏官,但是他内心里却充满着对权力的渴望!”佟修杰越了解天都刀客,越觉得失望,他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只是拥有着别人没有的力量。 每个人都有对权力的渴望,但是表达的方式却完全不同。佟修杰自己也渴望权力,他表现出对拥有权力的人无比崇拜;天都刀客也渴望权力,他表现出来的却是对拥有权力的人无比仇恨。 因为羡慕跟妒忌如此相似。 天都刀客激动的大吼大叫,佟修杰没有听清他在说些什么,但意思却很明显:他恨自己,必须杀死自己。 曾梦书轻蔑的说:“不就是个练武的吗?黑皮哥,一会儿我放怪物干扰他,你趁机给他一枪。” 温小玉脸上**辣的,幸亏是夜里,没有人看到他的脸色。 一声“黑皮哥”叫得黑皮心肝皆颤,想都没有想就说:“嗯!” 任秋玲没有来得及阻止,曾梦书的两个纸人已经抖出,化成两团黑雾消失在夜色之中。 黑皮把枪垂下,他要让双手得到很好的休息,保持良好的手感,争取一枪命中。 在远处灯光的照耀下,两只召唤出来的怪物像两个会动的剪影,分左右无声的爬上了教堂的尖顶。这种人形怪物手长脚短,爪子和下巴都很尖。怪物爬到房顶上后,像猫一样蹲着,一动不动。 “刀客小心!”任秋玲叫道。 曾梦书没想到任秋玲会帮天都刀客,心念一动,两只怪物突然发力,凌空扑向天都刀客。天都刀客突然轻抬右脚,将右面那只怪物踢成一团黑雾,右脚踩回十字架顶端,再起左脚将左面那只怪物踢成黑雾。 两只怪物被先后踢中,却只发出一声“蓬”!因为他出脚太快,以至于任秋玲他们只看到他身体微微一动,两只怪物就自己飘散了。 无影脚! 黑皮抬手就是一枪——“你再快,能有子弹快吗?手枪子弹的速度一般可以达到三四百米每秒,而人类最快短跑速度为九秒多一百米。” 天都刀客突然松开佟修杰的手腕,两指一竖,夹住了飞来的弹头。 他单手倒提佟修杰,另一只手像炫耀什么宝贝似的夹着子弹头高高举起。 因为害怕,佟修杰双手在空中乱抓,但是天都刀客站在高高的十字架顶端纹丝不动。 曾梦书他们都惊骇得许久没有说话,这人太强了,居然只用两根手指就接住了子弹。 “好!”温小玉突然大声喝彩,然后用力的鼓起掌来。他也是个习武之人,一直以来都认为武功再高也挡不住枪,但是天都刀客的表现让他看到了更高的层次。激动之下,他情不自禁的鼓起掌来。 孤零零的掌声在黑夜里传出老远,几只被掌声惊动的鸽子“扑愣愣”的飞到空中。 第二十二章:洗碗拳 天都刀客静静的举着子弹头,享受着温小玉孤零零的掌声。 任秋玲看佟修杰被倒提着,摇摇晃晃的,生怕他会掉下来摔死,叫道:“天都刀客,听话,快把他放下来吧!” 天都刀客本来陶醉的表情一下子变成臭脸,“我又不是小孩子,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看天都刀客望过来,老马、黑皮、温小玉、曾梦书都不自觉的后退半步。 任秋玲看天都刀客如此不尊重人的生命,气得声音都颤抖了:“人人都有软肋,你也不例外!不要欺人太甚了!” 天都刀客自信的笑了,“哦?我有软肋吗?比如说呢?” 任秋玲冷笑着说:“两年前,你跑到宾江杀了人,我本来可以抓你的,但是那个袖珍男人贾春水佩服你,为你顶了罪。你倒是‘事了拂衣去’,他却为此被判了十五年。” 天都刀客声音有些变了,轻蔑的说:“你说的是那个小个子男人吗?我帮他报了仇,这些是他应该做的!再说了,那也是他傻!就算他不帮我顶罪,警方能抓住我吗?” 任秋玲笑容更冷:“别忘了,当时你身受重伤,整个肚子都被子弹射穿了!如果他不出头,警方真的就抓不到你?我不知道你是个杀人犯,还好心的照顾了你一段时间。就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了你的软肋。你患有躁郁症,一个月中至少有二十天处于抑郁状态,只有农历中旬时才比较活跃。” 佟修杰这时不再挣扎,他被听到的秘密惊呆了。原来当年天都刀客被自己打伤之后,逃到了宾江,在那里又一次犯案。任秋玲本来是可以抓到他的,但是一个小个子的男人主动跳出来承认了罪行,让他再次逃脱了。 虽然任秋玲自称没有认出天都刀客,但是佟修杰不相信她的话。 天都刀客扔掉那粒弹头,吼道:“闭嘴!我健康得很,没有得精神病!” 任秋玲说,“这是心理病,不是精神病,这种病是可以用药物控制的——在那段时间,我知道了你很多事情。如果我愿意,我应该可以触发你的抑郁状态,比如说:你老婆挣钱比你多,文化比你高……” “够了!”天都刀客大吼一声,倒提着佟修杰从楼顶十字架上一跃而下。这由上而下的撞击之力何止万斤?天都刀客自己落地无声,但他右手倒提的佟修杰头在地上一磕,当即晕死过去。 天都刀客正落在教堂大门前,他看了一眼晕死的佟修杰,没有丝毫的犹豫,握着佟修杰的脚踝像拖一条死狗一般将他拖下台阶。佟修杰的脑袋在台阶上撞得“咚咚”响,只是他已经晕过去了,并没有什么反应。 “哎呀!”任秋玲叫了一声。 “你就是瞎好心,”天都刀客埋怨说,“不管是人是鬼,你都会同情——好吧,看在当年你救过我的份儿上,我给你个机会:只要你们当中有人可以挡住我三招,我就饶了这条狗。” “嘻!”曾梦书轻笑一声,“我来接你三十招!最见不惯你这种家伙了,明明没什么本事,牛皮还吹得呜呜响!看招!”她手里早拿了厚厚一叠纸人,这时随手扔出,化成了三十来个怪物。 这些怪物头上戴着一块光铁皮,脑后拴着一根细铁链,身体瘠瘦如柴。一经召唤出来,就像犬一样蹲在地上,不断的用尖锐的指甲叩击着地面。 任秋玲认得这是五封怪,力量速度都非常惊人,暗暗为天都刀客担心。只是眼下形势容不得半点矫情,她默默的退到一边。 天都刀客早知道任秋玲这边有一个修行者,但是没想到这么厉害,心里也有些紧张,“如果我的刀在手里,对付这些怪物应该说很轻松。现在只能多费些手脚,又怎么能在三招之内打败这个修行者?” 曾梦书不容他多想,弹个响指,三十来只五封怪一起向天都刀客扑了过去。这些怪物自己不发出声音,但是脑后的细铁链像鞭子一般在空气中甩出“嘶嘶”声,非常惊人。 天都刀客身体的反应实在比他的脑子来得快,怪物扑来时他双腿用力一蹬,人跳到空中一个后空翻,落地时已经越出了怪物的包围圈。正好那些怪物扑空,撞在一起,场面乱成一团,曾梦书也无法控制。 天都刀客再不迟疑,几步冲到曾梦书面前,举掌对着她的天灵盖,说道:“你输了!” 曾梦书非常在意输赢,只气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大声叫道:“你赖皮!你赖皮!” 温小玉生怕天都刀客会一掌拍下来,赶紧抱开曾梦书,叫道:“妹子,愿赌服输!” 曾梦书生气的别过脸,鼓起腮帮子不再说话。她召唤的那些五封怪“砰”的一声消失,依旧化成片片纸人,飘落一地。 天都刀客大奇,看曾梦书如此年轻又如此厉害,想必任秋玲身边还有高手——他把目光看向老马,说道:“还有谁来接我三招?”只因老马年纪最大,所以天都刀客以为他的本事也最大。 老马一点也不感觉荣耀,把头低着,装个没有听见。 “我来吧!”温小玉说。 “你不行!”曾梦书到底年青,又关心温小玉,直接说出了心里所想,“不要白白送了命。” 温小玉听出曾梦书话里对自己的轻视和关心,心里又悲怆又温柔,更加决意要死战一次,让曾梦书知道自己也是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他左手一收,右手斜斜向下一伸,对天都刀客说:“请!” 天都刀客心中疑惑,他早看出来温小玉是一个练家子。可以说天底下练武的,天都刀客都不怎么放在心上,这小子凭什么挑战自己?但是温小玉摆的姿势是武术家的起手势,天都刀客只能依照古礼双手抱拳说:“我不会留情的。” 温小玉悲凉的一笑,朗声说:“最好这样!能够跟天都刀客过招,是我的荣幸。我也不会手下留情,因为这是对一个武者的尊敬!” 为了让两人可以顺利战斗,任秋玲他们全部退到广场边上。曾梦书眼睛粘在温小玉身上,目光如水一般温柔。事实上,女孩子的情商更高,她知道温小玉这么做大部分还是想给自己留个好印象,能够为了自己舍命拼搏的男人,又有哪个女生不心动? 天都刀客暗想:“看任秋玲面上,我留他一命好了!”突起右脚,闪电一般的踢向温小玉的胸口,正是无影脚。 温小玉双手划圆,截住天都刀客脚尖一粘一带,化去这一踢的大部分力量。虽然天都刀客没用全力,但是温小玉依然不能完全化解这一招,被余力震得“当当当”连退三步。 “咦?”天都刀客奇道:“你用的是什么功夫,力道好怪,又有些像太极,又有些像鳝拳?”武者修行重视的是对力量的感悟,温小玉的力道非常奇怪,天都刀客也从未见过,所以有这么一问。 温小玉站定了,说道:“我练的是洗碗拳,练功就是洗碗!”他一边说,一边双手比划洗碗的动作。这是武者的习惯,有些拳法真意是语言无法传达的,所以必须一边讲一边比划。 天都刀客知道中华武术博大精深,虽然自己从没有听说有什么洗碗拳,但温小玉比划的动作确实大有道理,粗粗一分辨竟然含有粘、带、压、抹四种力量。再加上各地拳法不一,有醉拳猴拳等广为人知的拳法,也有鹅拳残拳等不为人知的拳法,可能洗碗拳真有其事。 天都刀客本来起了爱才之心,打算放水让温小玉获胜的,但是看任秋玲、老马、黑皮和曾梦书都紧张盯着温小玉,不禁忌妒起来,“老子整天在外面拼命,又有哪个为我担心?”此念一起,他准备给温小玉一个教训,让任秋玲他们彻底的死心。 “洗碗拳吗?从来没有听说过!”天都刀客抒展双臂,左手如迎如引,右手如封似闭,正是太祖长拳的一招:“江汉茫茫”。这一招取长江之水绵绵不绝,浩浩荡荡奔流入海绝不回头之意。世间武师多会这一招,但是最多使出三五道暗劲也就算宗师级的人物了。到了天都刀客手里,这一招发出的暗劲真的可以像长江浪头一样一道接一道,接连十三道暗劲发出,天底下哪有什么功夫可以化解这么多道暗劲? 任秋玲虽然会点皮毛功夫,但不是真正的练家子,她看不懂这一招,却也猜出了这一招的厉害。天都刀客未动手先运功,傻瓜也能看出这一招确实不凡了。她紧张的看向老马黑皮曾梦书三人,只见三人都紧张的盯着温小玉。 温小玉站在原地,双手划出大圆,像是在洗一口大锅的样子。他这一招的名字正是“洗大锅”,当年为了练成这一招,师父把他扔到一口大铁锅之内,锅下生着火,他必须不停的用湿抹布给锅降温,不然就会被烫死。 “来吧!”温小玉大吼道:“让我试试你的太祖长拳!” 天都刀客一声大吼,一个纵跃冲到温小玉身前,双拳击出。广场上拳风四溢,任秋玲老马他们受到这拳风余力波及,就像广场上突然起了场大风一样,将四人再逼退一步,可见这一拳威势何等惊人。首当其冲的温小玉只觉得身处大江之中,江水无穷无尽的冲击之力向自己排山倒海的冲来,自己有如江中的一片树叶,随波逐流,似乎随时会被浪头撕碎。 温小玉忙运“洗大锅”,卸去第一道暗劲的大部分力量,但是余力未消,他只能“噔”的后退一步,第一道暗劲通过足部传入地下,他踩到的那块水泥砖立即碎了。 温小玉心里一喜,突然第二道暗劲涌来。他只能再运“洗大锅”化去力量,再退一步,再踩碎一块水泥砖。 他连连后退,一连踩碎了十二块水泥砖。 天都刀客暗暗惊奇,“这小子真是块好料,竟然用这种笨办法化解了我‘汉茫茫’的暗劲!”眼见得温小玉再退一步,就可以化解全部的暗劲,天都刀客打算下一招让他赢了算了。 没想到,温小玉竟然不再退后,双手也垂了下来。第十三道暗劲全数涌到他身上,“噗”的一声,温小玉喷出一口鲜血。 人力有时而尽,武者化解别人招数的内力,自己也得消耗内力。温小玉拼命榨干自己的内力,也只能化解十二道暗劲。到了第十三道暗劲,他不是不想化解,而是无力化解了。 天都刀客心里后悔,“多好的一个后生,吃了我这道暗劲,不死只怕也废了!” 此时广场上寂然无声,只有夜风发出女子幽泣的声音。 第二十三章:刀客的侧写 温小玉低头垂手站在广场边上,腰却挺得笔直。他的脸笼罩在阴影中,看不到他有什么表情。丝丝鲜血从他口中溢出,滴滴答答的滴到地面上。 曾梦书他们都惊骇得木了,脑袋里一片空白。 温小玉突然慢慢的抬起双手,做了一个武者的防御动作,然后他脚步蹒跚的走向天都刀客。 “我还没有倒,我没有输!” “大哥!”曾梦书心疼到极点,颤抖着叫了一声。 温小玉此时目光已经失去焦距,意识模糊,茫然的向曾梦书傻笑一下,“嘿嘿!”转头坚定的走向天都刀客。 曾梦书潸然泪下。 距离天都刀客还有三四步,温小玉软绵绵的击出一拳——他已经不能判断距离了。这一拳当然没有打中天都刀客,却带得温小玉的身体失去平衡,扑倒在地。 “小玉!”“温小玉!”“大哥!” 任秋玲、老马、黑皮和曾梦书四人一起抢上前去,抱住了温小玉。 天都刀客冷笑起来,“嘿嘿嘿!不自量力!你们当中还有谁可以接我三招?” 曾梦书用手帕擦去温小玉嘴角的血迹,一边擦,他的嘴里一边涌出血来。“玲姐,怎么办啊?”曾梦书带着哭腔问。 任秋玲抱着温小玉的一只胳膊,只是叹息。自己只是破案厉害,哪里知道该怎么办? 一时间,众人都忙着照顾温小玉了,没有谁理天都刀客。 温小玉突然激烈的挣扎起来,他力气又大,这四人又怕伤到了他,只能松开他。温小玉慢慢坐起,双脚一屈,蹲在地上,然后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看着天都刀客说:“我没有输,再接你第……来吧!”他想不起到底接了几招,干脆说“来吧!” 天都刀客面无表情的向温小玉走了一步。 曾梦书勇敢的挡在温小玉身前,明明比天都刀客矮好多,她却张开双手拦住天都刀客,尖声叫道:“滚开!” 此时情急,她哪里想得到用纸人术? 天都刀客也不解释,伸手按住曾梦书的头顶,将她推开。曾梦书实在没有办法,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呜呜!他欺负人!呜呜!他欺负女生!” 天都刀客面色阴冷,再次迈步走向温小玉。 任秋玲默默的拉开枪栓,“天都刀客!你敢过来一步,我就开枪!” 黑皮老马也纷纷举枪。 天都刀客叹息一声,说:“唉!他现在的情况非常危急,全凭一股武者的意志支撑着。这样的伤,有一个人能治。晚了只怕就来不及了!” 任秋玲看天都刀客目光焦急,温小玉对他的话完全没有一点反应,依然怒视着他,心里也就信了几分。收枪说:“好!我信你!你毕竟是最后一个大侠!” 天都刀客长叹一声,说道:“圆月刀锋,高楼牧笛。”这一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在场的除了他之外没有人知道。天都刀客轻轻拉住温小玉的右手,柔声说:“你赢了!” 温小玉双膝一软,扑倒在天都刀客怀里。天都刀客双手环住温小玉的腰,对任秋玲说:“我一定能求活温小玉,但是也请你答应一件事情:如果有一天我出事了,请你照顾我的女儿。” 任秋玲此时只愿温小玉不出事,立即答应:“好!” 温小玉扑倒在天都刀客怀里,这时突然扬手给了天都刀客脸上一拳。虽然这一拳没有什么力量,但毕竟是打了脸,看得任秋玲他们心里都一紧。 天都刀客笑骂道:“这小子!” 温小玉闭着眼睛,再次挥手一拳。天都刀客伸手在温小玉后颈上点了一下,温小玉的手立即垂了下去。 将温小玉俯身扛到肩头后,天都刀客几个纵跃,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此时监控室内一片寂静,代总指挥长远远的看着任秋玲他们抢救佟修杰。 “天都刀客也现身了!”代总指挥长阴沉着脸,说:“能够确定他的长相吗?” 一个年青的专家噼噼啪啪的敲着键盘,听到这话抬起汗津津的脸说:“抱歉,光线太暗,距离太远,图像非常模糊。不过我们可以根据参照物确定他的身高:他的身高应该为一米七四。” 代总指挥长问道:“能够把图像弄得清晰一点吗?” 那个年青人眼睛盯着屏幕,说道:“当然可以,这就是模糊图像的计算,美国任何一间犯罪鉴证室都可以做。我国嘛,省一级就有器材齐备的鉴证室了,理论上不比美国的差,但实际上却没有几件案子是鉴证室破的——我们差的是人才,不是器材。” 在场的几个鉴证专家立即臭了脸。但是他们不敢站出来指责这年青人说得不对,不然代总指挥长真把这模糊图像交给他们处理,他们还真处理不了。 代总指挥长看这年青人口无遮拦,故意问:“那鉴证室没有什么用,还设它干嘛?” 那年青人说:“还能干嘛?养人呗!我国的专家是终生制,评上专家就衣食无忧了,一帮人闲得整天吵架——好了!”他猛地一敲键盘,长抒一口气,“根据天都刀客从十字架跳下来落地的力,可以计算出他的体重,他大约重六十三点五公斤,正负一公斤。” “好!”代总指挥长看到那帮专家一脸的郁闷,心情就变得很愉快,“做得好!”他故意大声夸奖这年青人,让那帮专家更加没脸。 “我能做的就是这些了,”年青人不好意思的说:“剩下的交给犯罪心理学家吧!” 几个犯罪心理学家齐齐一震,一个个都精神起来,其中一个头发花白的专家还故意咳嗽一声,好引起代总指挥长的注意。 代总指挥长此时想到一个深刻的问题:刚才那个年青人说到一个关键之处,就是我国的专家是终生制,只要评上专家就失去进步的动力了。老专家可能在年青时是厉害的,但是现在嘛只有扯皮的功夫厉害了。 代总指挥长的目光看向一个年青的心理学家,注意到这个年青人的原因是:他动手给猪分过尸,然后得出了猪一般的结论。 “你,就是你,立即给我一份侧写!”代总指挥长指着年青的犯罪心理学家命令说。 那个年青人眼镜片儿后的目光躲闪,“呃——”他踌躇着。 “我已经有一份侧写了!”花白头发的专家微笑着说:“天都刀客是男性;年龄在三十岁到四十五岁之间;平时好勇斗狠,应该有暴力犯罪的前科;或许曾经有过婚姻,但是婚姻生活不幸福;他文化程度不高,应该没有读过大学。” “好!”其他犯罪心理学家一起叫起好来。这是一份精彩的侧写,因为它非常正确,但是却一点用都没有。 首先,天都刀客确实是男的,知道这个对破案有什么用? 第二,三十到四十五岁之间的人太多了,你让警方怎么察? 第三,天都刀客杀了不下一百人,当然有暴力犯罪的前科。 第四,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中国家庭,婚姻生活都是不幸福的。 第五,没读过大学的人多了去了,天都刀客的文化程度对破案有帮助吗? 代总指挥长冷着脸看着那年青的犯罪心理学家,不理老专家的意见,说:“如果你十分钟之内拿不出一份侧写,我就撤你的职!”这年青人期期艾艾的,需要一点刺激。 年青犯罪心理学家一激灵,开口说道:“我有侧写,我有侧写!天都刀客之所以专门杀脏官,源于他内心深处对权力的向往,他很羡慕警员,因为警员代表着国家公权力。所以他在生活中与警员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如果抓到他,很多警员都认识他。他会选择的职业,是保安、护林员、仓库管理员等等有制服的职业,因为他喜欢警员的制服,而这些职业的制服是模仿警员的。他参加过协警的报名,却因为种种原因被刷下去了。他的经济能力中等,没有车。他没有参军的记录。” 年青人想到哪里说到哪里,同样也给出了一份侧写。 其他犯罪心理学家大摇其头,倒不是因为这份侧写不正确,而是因为它很具体,风险太大。 侧写会错,而我国是一个不允许犯错的国家。只要这份侧写中某一条错了,那些不懂犯罪心理学为何物的学者就会跳出来大肆攻击漫骂。所以年纪稍微大点的犯罪心理学家都会故意给出一个模糊些的侧写,来规避风险。 因为在我国,骂人是不需要成本的,但是做实事却成本非常大。曾经有个专家以骂出名,他骂过神学、、数学、医学,但是他自己却是生物学的专家——这是只有在我国才能生存的专家。 代总指挥长频频点头,对这份具体得多的侧写比较满意。 “把这份侧写和那个模糊的图像传真给警局,让他们近期不要穿制服。因为天都刀客非常仇视警员!”代总指挥长命令说。 “哎呀!”那花白头发的专家叫道:“天都刀客不仇视警员啊?他仇视的是脏官!” 代总指挥长现在仇视的是这个见鬼的专家。 那专家转念一想:“好计!这叫转移仇恨!天都刀客虽然杀了十多个脏官,但是每个脏官都有警员保护着,他杀的警员更多!说他仇视警员也说得过去。更妙的是:这么一来,天都警方还不玩命的抓他啊!妙计啊妙计!”他谄媚的笑着。 第二十四章:板砖 年青的心理学家给出了一份天都刀客的侧写,他的侧写与老专家给的大相径庭。代总指挥长把自己的侧写告诉了天都警方,这个年青人松了一口气,友好的朝老专家笑了笑。 老专家翻着白眼,完全不理年青专家的好意。其他犯罪心理学家也自动站队,纷纷躲闪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后辈的目光。 年表专家孤立无援,明明站在专家群中,却没有任何人愿意和他做丝毫的交流,哪怕只是眼神上的交流。 代总指挥长通过手机也能够听出警务处长声音里的愤怒,“您真的要我手下的弟兄都不穿制服?原因只是天都刀客再次现身了?”代总指挥长太高兴了,他需要警务处长把这份愤怒传递下去,“是啊是啊,他杀死了超过一百名警员,警方追查天都刀客长达十二年,但是呢,你们不是拿他没有一点办法吗?我不希望任何一个警员出事,他们都有家庭。你也要为手下弟兄们着想,面子事小,丢命事大。” 警务处长悲愤得声音都颤抖了,“老领导!我会执行你的命令!但是我也会把天都刀客揪出来,让那孙子付出代价!”他气冲冲的挂断电话。 代总指挥长脸上露出阴谋得逞的微笑来。 夜色已深,代总指挥长让专家们先回去休息,自己则等着任秋玲的电话。任秋玲一定会打电话来,报告佟修杰受伤的消息。 过了大约五分钟,任秋玲的电话终于来了。代总指挥长装做才知道佟修杰受伤的样子,命令人安排住院、陪护、并且通知家人等等事情。又忙了大约十五分钟,代总指挥长才离开了刑侦局的办公大楼,回到宾馆,他兴奋得睡不着觉,打开了电视。 电视上正在重播天都的一个热点新闻点评节目,主持人是个奶油小生。屏幕下方打着醒目的标题:《草菅人命的女探长》。 奶油小生说:“据《宾江晚报》的消息,绰号叫‘女巫探长’的任秋玲为了自己升职,乱抓无辜百姓做凶手。”画面切换成任秋玲的大幅照片,“大家看看这个所谓的凶手——”画面切换成一个又矮又瘦的男子的图片,“再看看受害人的照片——”画面上出现的是一个又高又壮的大汉,“任何人一看这两人的对比照片,立即就可以看出他不是凶手了。这个任秋玲不但不知道正义为何物,甚至连基本的常识都不懂。这样的人也能当探长,那我就是中国的福尔摩斯了!”电视里响起罐头笑声。 代总指挥长关掉电视,立即打通了沙拉娜的手机。 “代叔叔,这么晚了,你还不睡啊?” “小沙,你必须停止对任秋玲的诬蔑!”代总指挥长用命令的语气说。 “我什么时候诬蔑她了?”沙拉娜的声音听起来很惊讶。 代总指挥长冷冰冰的说:“我不想知道你跟任秋玲是如何结仇的,我只想告诉你,任秋玲身边的奇人非常多。别说你没有本事把她踩死,就是你爹也没那本事。如果你把她逼到绝路上,谁能保得了你?” 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代总指挥长知道沙拉娜绝对是一个小人,只能跟她讲利害关系。 沙拉娜叫道:“我不怕!”然后挂断了电话。 代总指挥长叹息一声,知道这个姑娘被她爹惯坏了,以为有她爹就可以搞定世界上的一切,真是蠢到家了。 但是事情还得解决,代总指挥长打电话到天都电视台,让那一期的热点新闻点评停止播出,希望可以减少对任秋玲的干扰。 因为代总指挥长还盼着任秋玲能够破了天都碎尸案呢。 对任秋玲而言,破案只是任务;对代总指挥长而言,破案是政绩。这就是领导与职工的不同。职工拼命工作,盼的是保住那点可怜的工资;领导拼命让职工工作,因为有了成绩可以升迁。 在清晨时分,天都起了雾。 任秋玲踩着晨雾走进天都仁义巷。这里房屋老旧,大多有数百年的历史,这要放世界上其它任何国家都是历史古迹,但是中国的历史古迹太多,保护不过来了,所以街道左边的房屋基本拆完了,变成一个大大的建筑工地。 只有街道右边的房子也大多数关闭着,只有少数勤奋的商家起来开了门。男男女女坐在自家的店铺里,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任秋玲一行三人。因为伤心,曾梦书没有参加今天的查案。 老马和黑皮在讨论着温小玉的伤情,只因为老马说温小玉可能一个月才能恢复,黑皮就跟老马翻了脸,“你胡说!他是练家子,身体比平常人好,恢复能力也强!怎么可能一个月才好!你胡说!” 老马陪着笑脸,“是是是,我懒得跟你争!” 任秋玲穿着高跟鞋,小心的跳过路面上的残砖断瓦。绕过一堆老房子拆下来的火砖时,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黑着脸冲了出来,“任秋玲!” 任秋玲惊叫一声:“啊?” 那个男人举起火砖,照着任秋玲的头就是一砖。 任秋玲甚至都没有哼一声,就软倒在血泊里。 那个高大男人转身就跑。 老马追了出去,黑皮抱起任秋玲,“任姐任姐!”任秋玲毫无反应。 那个男人跑出约二百米远。老马懒得再追,掏枪朝天放了一枪,那男人就老实的跪在地上了。 任秋玲被紧急送往医院,在医生救治她的过程中,她一直昏迷不醒。 那个男人被送往当地警局,他非常得意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告诉警员说:“老子是替天行道,像那种不把人当人的探长,有一个老子杀一个!”原来他看了昨天播出的热点新闻点评节目,觉得有必要为社会除去一害,顺便也为自己扬名。 虽然他不会一点武功,但却是天都刀客的忠实粉丝。 听说任秋玲被打成重伤住院了,沙拉娜不无得意的告诉代总指挥长:“代叔叔,你不是说我没本事踩死任秋玲吗?现实就是,我有那个本事。话语权是一个基本的权力,我掌握着话语权,告诉别人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甚至都不用我动手,她就成这副样子了。任秋玲再大的本事,她没有话语权也就只能等着被踩死!” 代总指挥长有些厌恶的离沙拉娜远了些,他对这个小姑娘的认识更深入了一层:“这个姑娘不但蠢,而且恶毒,将来可能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千万不要连累我。” 沙拉娜继续说:“所以,中国是不敢放开新闻管制的。天都刀客那么大的本事,没有话语权也就只能整天缩在窝里。如果放开新闻管制,让天都刀客掌握了话语权,只怕天下就要大乱了!” 天都现在没有大乱,只是有些紧张。警务处长下令所有的警员都只能穿便装,全面出动清查保安、仓管、门卫和护林员。 那张天都刀客的模糊图像被复印了很多份,几乎每个警员都人手一份。 现在警务处长正带精干力量在一家豪华的酒楼排查,他们询问就餐的食客对图像上的那个影子有没有印象,在什么地方见到相似的人。 突然后厨一个掌大勺的厨师拎着大勺冲了出来,撞开几个看热闹的人冲出大门。 “追!”警务处长带人追出酒楼,跑出约五十米就按住那个胖胖的厨师。他明显不是天都刀客,但是见到警员就跑也明显有问题。 带回去一查,原来此人是全国通辑的杀人凶手,已经潜逃了十年了,居然当上了大厨。 这一天的彻查没有查到天都刀客,反而意外破获了十二起大案。 成绩真是喜人,但是警务处长却不让新闻报导,因为实在太丢脸了。一次行动就能破获这么多大案要案,平时他们都干什么去了?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曝光! 代总指挥长到重症监护室探望了好几次,任秋玲一直昏迷不醒。不得已他只好把目光投向那个对天都刀客做出侧写的犯罪心理学家,人称小叶。 从重症监护室回来到刑侦局,他看到那个老专家正在训斥小叶,“你尊不尊重我你自己心里知道!在那么多人面前丢我的脸,你还有脸道歉!别以为你现在有本事了就可以飞了!我告诉你,你就是真飞到天上去了,我也有本事用枪把你打下来!” 小叶一迭声的说:“是是是,您老说得对!” 代总指挥长把小叶叫开,问他能不能重新给天都碎尸案做份侧写。 小叶黯然摇头,“我做不了,因为我不是任秋玲,我没有她的勇气。你绝对不知道,她有多勇敢!” 代总指挥长没想到小叶这么佩服任秋玲,问:“她很勇敢吗?” 小叶说:“是啊!一般的破案,就是领导拍脑袋定方针,下属跑断腿执行。破了案了,是领导决策有力;没破案,是下属不给力。任秋玲破案如神,并不是因为她的心理学有多么厉害,而是她打破了这一套规矩,自己做侧写,自己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以不断的根据新情况修改自己的侧写——这是任何专家都做不了的。但是,你看看她的下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她太优秀了,忌恨她的人也太多了!” 代总指挥长听出来了,小叶有顾虑,他说:“你放心,有我保着你,谁能把你怎么样?我只是要一份不同的侧定嘛!” 小叶苦笑起来,“多谢领导信任!我是技术口的人,始终要在技术口混。比如说刚才那个杨老,他就有决定我年终考评是否合格的权力。而年终考评是否合格,完全不用看你一年做了些什么,只是看上级对你的印象如何!考评结果与工资、进职称是挂钩的。我已经得罪过他一次了,再来一次,我就完了。” 小叶说声“抱歉”,卑微的走了。 代总指挥长望着他的背影,深思着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为什么自己手下至少有二百个专家,还比不过一个任秋玲? 第二十五章:我行,故我在 任秋玲醒了,在她昏迷三天之后。 得到这个消息,代总指挥长买了花赶到医院去探望她。 病房里很安静,任秋玲在静静的看着一张照片。这张照片代总指挥长非常熟悉,是一张天都碎尸案受害者的照片。照片应该拍摄于影楼,十九岁的樊卫红略显拘谨的站在布景前,面无表情的盯着镜头。 代总指挥长眼睛有些发热,说:“小任啊,你受伤这么重,那什么十天之约就不算了。你现在的任务是养伤,把你的侧写交给我吧!” 任秋玲头上还包着纱布,她平静的看着代总指挥长说:“案子我会破,请你转告沙拉娜,让她洗干净膝盖等着。” 代总指挥长帮沙拉娜说话,“小任,你跟沙拉娜之间的矛盾应该化解一下,她毕竟不懂事,你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任秋玲轻蔑的笑了,“沙拉娜的父亲沙展华,在易学院担任着副院长之职,要安排沙拉娜的职位轻而易举。但是,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做,而是把她放到了宾江。这么安排真的是曲线提拔吗?我看未必!她的父亲很明显的觉察到了危险,想让她离得远远的,免得受到波及。如果她能够安分一点,也许就逃过一劫了。可惜得很,她不懂得收敛。” 代总指挥长严肃起来,“你从什么地方听说这些的?” 任秋玲自信的笑了,“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顺便告诉你一点:我不欺负别人,但是别人欺负到我头上了,我也不会忍着——抱歉,我要休息了。” 离开病房后,代总指挥长打电话给一个远方的朋友,嘘寒问暖之后,他问了一句:“好久没有看到沙冠华了,什么时候把他约出来吃一顿吧!” 那个朋友说:“约他干嘛?他在酒桌上很会搞气氛,但是就会那几套,都听腻了!”又说了些不相干的话之后,代总指挥长挂断了电话,长叹一声。 “人一走,茶就凉。”这句老话说得并不对,事实上茶水凉下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先是温度降低,然后慢慢变凉。简单的说,沙展华那杯茶,温度已经降低了。 尽管如此,代总指挥长也不想立即划清与沙拉娜的界线。相反的,他想要保护沙拉娜不受一点委屈,因为他有很多做官的朋友,他不希望给别人留下一个太绝情的印象。 在上车时,秘书小任把当天的报纸递给他,而且出乎意料的向上的一面不是他喜欢看的新闻版块,而是社会娱乐版块。一个醒目的标题写着:《知名专家一妻三妾》。 这样的标题足够八卦,确实很有吸引力。 粗略的一看,讲的是一个叫顾同理的专家生活作风有问题,除了正妻之外,与其他三个女性都有暧昧关系。 代总指挥长也听说过顾同理,就是一个有名无实的专家。这个新闻一出,他连名都没了,只能等着养老了。 在文章的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代总指挥长看到了“沙拉娜”三个字,一下子明白了这则新闻的险恶用心。中国人的思维受到易经的影响,喜欢把每个人都放到一个个贴着标签的格子里。沙拉娜在这则新闻之前的标签是“年青姑娘”,但是这则新闻之后则是“小三”。 代总指挥长看到的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首先,这则新闻并没有直接攻击沙拉娜,而是攻击了更容易攻击的顾同理,在目标上是经过仔细考虑的。 其次,这则新闻明显是一个丑闻,而中国的官员落马其实绝大多数不是因为什么反贪局的努力,而是因为丑闻。所以这则新闻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沙展华的仕途。 第三,这则新闻完全毁掉了沙拉娜的名声,在中国一个姑娘的名声有多重要,只怕是外国人不知道的。可以说,沙拉娜的一生都会受到这则新闻影响。 代总指挥长在车上拔通了任秋玲的手机:“小任啊,新闻我看了,你做得过分了啊!” 任秋玲回答说:“什么新闻?我不知道啊?”沉默了一下,她又说:“如果你看到我头上缝了十二针的伤口,也许会认为我做什么事情都不算过分了。” 代总指挥长默默的挂断了手机,就算这新闻是任秋玲策划的,她也不过是以牙还牙罢了。沙拉娜一直以为任秋玲没有话语权,她真是太小看任秋玲了。 本来代总指挥长以为沙拉娜会自杀的,没想到她只是把自己关在宾馆的房间里,独自品尝那份屈辱。 几乎在一夜之间,新闻媒体突然改变了风向,本来对任秋玲一致的讨伐,现在突然改变成了一致的好评。她查过的案子被翻了出来,原来她除了办过一桩错案之外,其它的案子都查得非常漂亮。 代总指挥长明显的觉察到,这不是任秋玲能够弄出的动静,也就是说:有更高层的人在护她。 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有些人想要成绩,而任秋玲能够给他们成绩,所以他们必须给她一个良好的办案环境。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双赢模式,双方各取所需,合作愉快。 任秋玲给出的解释只有几个字:“我行,故我在!” 我行,故我在! 入院五天之后,任秋玲就戴着一顶鸭舌帽私自出院,踏上了查案之途。为了缝合她头上的伤口,医生把她头顶的头发剃掉了很多,非常不美观,所以她必须用帽子遮掩伤口。 更重的伤在心理上,她看到街边的树、电线杆都会紧张,生怕那后面会跳出一个人来。她不再走在队伍的前列,而是走在队伍的中间 老马、黑皮、曾梦书三人把她围在当中。 这已经是十天之约的第九天了,圈定的嫌疑人还有二十六名没有见面。能不能在规定时间之前破案,只能看运气了。 他们再次来到天都仁义巷,这次要会面的是一个叫乔心惠的妇女,她是农贸公司的会计,丈夫是公路局的保卫科长韩虎。 此时是中午,乔心惠应该在家里辅导孩子做作业。 任秋玲敲响了门,一个面貌普通的妇女开了门。透过门,可以看到这个家虽然不大,但是非常整洁;书架上的书都整齐排列,地板干净得可以印出人影子——和其它已经看过的二十六个家庭一样,非常符合侧写。 任秋玲板着脸,说:“我是警方特聘专家任秋玲——”她亮出了证件,“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来的了吧?” 乔心惠的脸一下子变白了,回头给正在做作业的女儿说了声:“女儿,我跟几个朋友出去一下,也许晚上不回来了。你告诉你爸爸,让他自己做饭吃,不要等我了。” 乔心惠十岁左右的女儿很乖巧的说了声:“哦——”并没有察觉母亲要被抓了,低头做起作业来。 所有人心里都暗喜,知道终于抓到罪犯了。 乔心惠走出来小心的关上门,低声说:“求你们了,不要给我戴手铐,街坊看见了不好。” 任秋玲再次试探说:“十二年了,你可能每天都在良心不安吧?” 乔心惠感叹说:“是啊!”她闭上眼睛,两滴泪涌了出来,“十二年了,今天终于解脱了!” 任秋玲没有给她戴手铐,而是像朋友一样挽着她的手,带她走出仁义巷。 人都已经带上车了,任秋玲刚发动车子要起步,老马想到十二年前的旧案马上就要破了,激动起来,感叹说:“唉,真没想到啊,不用证据我们也能破了这么重大的案子!” 任秋玲本来身体虚弱之极,一直在强行支撑,听到这句话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 曾梦书也知道因为老马的一句话,之前所有的努力很可能会付诸东流,不禁回头瞪着老马。 乔心惠也醒过神来了,说:“你们不是为了公司做假帐的事情来的吗?我是被逼的,我可以告诉你们是谁指使我干的!” 老马也明白自己搞砸了,痛恨的给了自己一耳光。 他那句话表现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其实却给乔心惠交了个底,明明白白的告诉对方:我们其实没有一点证据。 乔心惠反应极快,她立即抛出一个小的罪行,掩盖了自己曾经杀过人大罪。 好在乔心惠性格懦弱,并没有撒泼大叫冤枉,情况还在控制中。 任秋玲计策之所以成功,是建立在乔心惠每天都生活担心自己的罪行暴露的恐惧中。她以为任秋玲会找上门来,一定是经过了大量周密的调查取证,最后才锁定了自己。 但是老马一句话,暴露了任秋玲手里没有证据这个事实。这也是心理学破案最弱的一环,就是缺少证据。事实上,如果真有充分的证据可以锁定乔心惠,天都碎尸案早就破了。犯罪心理学通常应用在证据不那么充分的情况下。 任秋玲对曾梦书耳语几句,然后曾梦书下车了。她让曾梦书去取一件物品,而那件物品可能会对乔心惠的认罪起到关键作用。 第二十六章:蓝色文件夹 “总指挥长,”秘书小任报告说:“任秋玲已经抓到了嫌疑犯,是一个女人。” “女人?”代总指挥长放下手里厚厚的卷宗,惊讶的说。在任秋玲之前,所有的犯罪心理学家都把天都碎尸案的凶手分析成男性,难怪代总指挥长如此惊讶。 一个专家会错,一堆专家多少有点靠谱吧?连男女都弄错了? 小任分析说:“可能她太想赢了,所以乱抓一个人来顶罪。你知道的,她这么干过,宾江碎尸案就是这么破的。” “哦?”代总指挥长来了兴趣,“说一说。” 小任大着胆子说:“我相信她会跟那个女的谈条件:如果那女的认罪,那就无期徒刑;如果那女的不认罪,那么她会硬把罪行栽到那女的头上,并且威胁说一定判死刑。女人嘛,意志薄弱,很容易就上钩了。” 代总指挥长还在沉思,小任又说:“还有一个消息。那则与沙拉娜的新闻,还有后面为任秋玲翻案的新闻,都出自梁右辉的手笔。那个人是电脑高手,又是任秋玲的忠实崇拜者,是他搞了这么一出。” 代总指挥长对后面这个消息更感兴趣,“这消息属实吗?” 小任非常肯定的说:“千真万确。” 一瞬之间,代总指挥长心里的天平向沙拉娜那边倾斜了:沙拉那再没本事,以后大小也是个官;任秋玲再有本事,她也无权无势。 “唉!”代总指挥长叹息一声,“这几天可把小沙委屈坏了,我也该去探望一下她了。”他打算弄得正式一点,主要还是顾虑沙拉娜名声不那么好。 此时任秋玲已经带着乔心惠来到了美娇商场楼下。 乔心惠外表普通,但却极其聪明,不要忘了,她曾经就读于天都大学。她一遍又一遍的回忆任秋玲见到自己后发生的一切,似乎只有才见到她的面时自己露出了破绽。 当时任秋玲问自己:“十二年了,每一天你都良心不安吧?”自己回答说:“是啊,现在终于解脱了!”她想了多方法解释这句话,最后决定干脆否认自己这么说过,反正任秋玲他们当时也没有录音,死无对证。 任秋玲的大名,乔心惠早就听说过了,是一个作风顽强的犯罪心理学家。可惜得很,自己这些年来也研究了很多侦破的招儿,一般的侦探还看不眼呢。 乔心惠信心大增,上楼的脚步也有力了。进入到三楼的审讯室一看,乔心惠故作轻松的说:“这是精心布置过的,好象是西方的风格。比如说这些你破获大案的新闻照,就是要震慑住罪犯;比如说这些你抓获的罪犯的照片,就是想告诉嫌犯,不要存着侥幸心理。我说得对吧?” 任秋玲松了口气,这个乔心惠没有她自己想象中的精明。就在这段话中,她故意漏掉了樊卫红的生活照。 特别是樊卫红的生活照,被故意摆放在一个非常显眼的位置,根据原来的设计,它被放在了乔心惠坐下后的左方斜四十五度角的茶几上。这个位置是为了保证嫌疑人可以随时看到那照片——那个嫌疑人一定非常害怕这张照片,又控制不住的想看这张照片。 双方在审讯桌两边坐下后,任秋玲用一种闲话家常的语气问道:“说说你的家人吧!” 乔心惠暗想:“这是开始套我的话了。”于是说:“没什么可说的。” 任秋玲看到乔心惠双手握,十指紧扣在一起,这是典型的壁垒动作,好象在她与任秋玲之间树起了万里长城一样。同时,这个动作暗示了她的内心是很矛盾的,必须通过绷紧手臂肌肉来约束自己的情绪,免得被看出什么来。 双手反握在身前,十指紧扣的动作仅出现在女性的身上,男性极少这么做。 在任秋玲观察着乔心惠的肢体语言时,乔心惠的眼睛不自觉的瞄了眼放在特定角度的那张照片,然后像受了惊吓一般缩回目光。 只要审讯进行下去,乔心惠会一直不自觉的偷瞄那张照片。 任秋玲语气轻松的问:“你女儿很努力啊,成绩很好吧?” 乔心惠身体放松了些,说:“都是老师的功劳!现在的孩子学业好重,我可教不了她。”她极爱自己的女儿,谈到女儿身体都会散发出一种母性的光辉。 任秋玲又说:“谈谈你先生吧!” 乔心惠很明显的深呼吸了一口,才说:“他啊?没什么好谈的!” 当一个人面临危险的时候,身体会出现战斗或者逃跑反应,这时候全身的肌肉需要大量的氧气提供能量,所以会出现深呼吸的情况——这通常能说明谈话对象已经紧张了。 同时任秋玲还观察到,提到自己的先生时,乔心惠双肩下垂,两手肘紧靠肋骨——这是自我保护的动作,通常出现在受到虐待的小孩身上。这个动作,有个很形象的名称:受虐待的手臂。 小孩子面对成年人的虐待,会本能的学到反抗没有意义,越是反抗,就越要面临更严重的伤害,所以小孩子会夹住两肘,控制手臂保护自己的活动。这种动作给人的印象就是手臂像是机械的一样,一下子就变僵硬了。 任秋玲依然用闲聊式的语气跟乔心惠聊着她的女儿,看得出她很爱自己的女儿。但是在谈话中,只要一提到乔心惠的先生们韩虎,她立即就会变得很紧张。 经过十来分钟看似没有任何目的的谈话之后,任秋玲终于听到了高跟鞋跑上楼的声音。曾梦书推开审讯室的门,跑过来跟任秋玲耳语几句。 任秋玲面露喜色,也跟曾梦书耳语几句。 乔心惠紧张起来,小心的盯着曾梦书。 任秋玲严肃起来,“十二年前的天都碎尸案,你还有印象吧?” 十二年来,乔心惠在心里排演过这样的场景无数次,她把记熟的台词背了出来:“知道知道。那个案子可真惨啊!死者樊卫红,是我同校的学妹,据说是个老实人,可惜了啊!真是可惜啊!”她连连感叹,样子和神态都像极了街头大妈聊八卦。 任秋玲含笑说:“哦?这么有印象,说说这个案子吧!” 乔心惠不由一愣,这和她预演的情况完全不一样。按侦破片的拍法,这时候办案人员应该是猛地手拍桌子,生气的狂叫才对啊?怎么这个任秋玲不按牌理出牌? 惶急中,她再次看了一眼那张摆在她对面四十五度角的死者樊卫红的照片,也许是心理作用,她看到樊卫红轻蔑的笑了。 乔心惠闭上眼睛,呼吸变得粗重起来。 任秋玲看对手已经在紧张了,对曾梦书勾了下手指。 曾梦书把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大大的纸箱抱了过来,突然失手,“砰”的一声砸到审讯桌上。 任秋玲心里大赞,毕竟曾梦书学过心理学,这一个动作就有震慑嫌疑人的作用。要换老马黑皮,就做不出这么到位。 果然,乔心惠一震,睁开眼紧张的盯着那个纸箱。 任秋玲从纸箱里取出一个厚厚的蓝色文件夹,打开文件夹慢慢的翻着里面的资料。 乔心惠小心的看一眼那个文件夹,觉得那里面的资料足有一斤多重。再看纸箱里,全是些厚厚的牛皮纸的文件袋,每一个都塞得满满当当的。 “乔心惠。”任秋玲看着蓝色文件夹叫了一声。 “是!”乔心惠紧张的答应了一声。 任秋玲知道这一招蓝色文件夹已经震住了嫌疑人,脸上不动声色,说:“你跟樊卫红一样,也是来自农村的?” 乔心惠抿了下嘴唇,干涩的说:“是!” 消失的嘴唇,通常代表着压力。 其实乔心惠来自农村,是从她上楼的动作看出来的。曾经做过大量农活的人,在上楼时会微哈着腰,因为他们干活时就是这样上山的,这个姿势用到的是臀大肌的力量,会比较省力。 任秋玲翻过几页文件,说道:“你长期忍受着家庭暴力,你的先生韩虎一直在虐待你。”前面已经说过,任秋玲是从乔心惠的手臂看出她是受到虐待的。 乔心惠长叹一声,眼泪滚滚的流了下来,“是啊是啊!他一直都在打我,开始我忍,是为了城里的户籍——你知道的,一个农村人想调到城里来有多困难。后来我忍,是为了女儿。” 任秋玲又把那个神秘的文件夹翻得悉索作响,“你之所以被打,最主要的原因是:新婚之夜,你没有落红!” 乔心惠脸“唰”的一下变白了,目瞪口呆的看着任秋玲。 这样的事情,外人绝对不会知道,她是怎么查到的? 此时无声胜有声,直到现在为止,任秋玲的推断都是正确的。 任秋玲从文件夹里抽出几张照片,分别是:樊卫红骨骼与头颅的合照,碎尸块被盛在铁皮柜子里的照片、几张抛尸用的袋子的照片。最后一张照片,她握在手里,不让乔心惠看到——因为这是曾梦书才取来的,决定案件成败的一张照片。 任秋玲合上蓝色文件夹,将它放到那个装满牛皮纸袋的纸箱子里。 曾梦书装出弱不禁风的样子,吃力的抱起纸箱。往审讯室一侧的资料柜里送去。当然,她是故意要给乔心惠一个有很多资料的暗示,并不是真的抱不动那个纸箱。 老马跟黑皮本来在门外守着,以防止一些意外的情况。看到那个蓝色的文件夹如此神奇,老马不禁好奇心大起:任秋玲到天都只有十天,查这个案子只有九天,其中还有五天浪费在医院里。她是怎么搞到这些资料的? 这时看曾梦书吃力,他不用打招呼就跑进来帮忙,曾梦书也不好拒绝他。 将纸箱放入到资料柜后,老马轻轻翻开了蓝色文件夹,只看一眼,他的眼睛就瞪得溜圆。 因为文件夹里只有白纸。 曾梦书压抑声音叫道:“出去守着!”这是提醒老马别再出声了,他一出声就完了! 老马的嘴唇哆嗦着,鬼使神差般的,他的手伸向了纸箱顶上的一个牛皮纸袋。很难用言语描述他心里的震惊,但是,曾梦书的话他恍若未闻。 第二十七章:落红几滴血 老马的手指颤抖着伸向牛皮纸袋,曾梦书知道纸袋里也一样会装的是白纸,掏出个东西按在牛皮纸袋上。 那是一个纸人,曾梦书召唤地狱生物时会用到的纸人。 老马心里一寒,这曾梦书可不像任秋玲那么好说话,惹急了她她真的会杀人。 “这些修真者异能者,不知道为什么都像中了邪一样围着任秋玲转。”老马不无忌妒的想,“我还是小心点为好。”他默默的退出门外,并没有说一个字。 看乔心惠好象随时会晕过去的样子,任秋玲知道火候已经差不多了,“其实我知道,你不是故意想杀樊卫红的,真的,全都怪她!可是相信你的人只有我,你想一想,如果你落在其他警探的手里,他们会怎么做?把一切都说出来吧,能够帮你的只有我了。”她语重心长的说。 乔心惠长叹一声,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会儿,睁眼说:“你不是什么都查清楚了吗?我没什么好说的!要杀要剐随便你!”本来性格柔弱的她,这时候突然变得刚强起来,原因只是她已经绝望,打算破罐子破摔了。 任秋玲叹息说:“你我同为女人,都知道做女人的苦。相信我,我是理解你的。你想想,如果你不说出一切,以后人们会怎么评价你?他们会说你是一个心肠恶毒的女人,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你的女儿有这么一个妈,以后还能抬得起头来吗?你不为自己着想,难道也不为她着想吗?”她亮出了那张曾梦书才弄到的照片,正是乔心惠的女儿的生活照。 任秋玲本来不知道乔心惠对自己的丈夫又恨又怕,让曾梦书去拿一张全家福做杀手锏的。可是乔心惠的老公韩虎不喜欢照相,家里竟然没有他的照片。也幸亏曾梦书机灵,取来了乔心惠女儿的照片,这正是乔心惠最疼的伤,只要轻轻一碰,她就会举手投降。 人人都有弱点,抓住弱点,猛虎也会低头。 乔心惠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看着照片哭道:“孩子,妈妈对不起你!你不要怪妈妈!” 任秋玲默默的等着乔心惠发泄情绪,她知道自己成功的打开了这个女人的心防,案件就要水落石出了。 她采取的策略就是:先铺展出所谓的证据,给嫌疑人造成一种四面楚歌的情境。然后像朋友一样劝告她,让她相信只有自己才能帮到她。在濒死之际,乔心惠唯一能够抓住的稻草就是任秋玲,她会本能的抓住这根稻草不放。 要是她顽抗到底呢?当然任秋玲就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查明真相,但是她一样跑不掉。因为只要警方有个明确的侦破方向,让乔心惠无法再隐身于天都八百万人中间,也很容易就查明她是真凶了。 这样一来,她可能会面对的就不是任秋玲这么一个能够理解自己的探长了。 以下是乔心惠的自述,为了叙述方便,采用了第一人称: 我跟樊卫红不认识,我毕业的时候她还没有进校呢。之所以会杀她,都是因为上辈子造了孳。 大学毕业后,我们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当时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开始严峻了,但是总体上比现在好——那时大学生没有今天的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来的大学生最后还要回到各地去,也就是户籍所在地。 我来自农村,老家距离樊卫红的家乡不算太远,约有四五十公里路的样子。当时我怀揣梦想,觉得自己可以在天都施展才华,干出一番事业来。四处碰壁,一事无成的过了一年之后,我才明白锅是铁打的。 但是我还是不想回家乡,你知道的,农村跟城市没法比。 这时候,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先生韩虎。他人比较正派,就是喜欢打架,见过几次面之后,他好象对我印象还不错。他说他喜欢贫穷人家的女孩儿,因为她们更单纯。 我也是后来才明白他说的单纯两个字指的是什么,可惜当时我不明白。 韩虎在公路局上班,算是特招进去的人员。公路局经常会有道路施工什么的,会有些无赖阻挠施工,希望弄点钱花。一般这样的事情报警不管用,公路局希望有个能够镇得住的人搞定这些事,韩虎就是这样的人。 韩虎文化程度不高,我不太喜欢。他为了追求我,平生唯一一次托了人打通关节,然后告诉我说:只要我嫁给他,他就可以解决我的户籍问题。甚至,他还可以帮我找到一份工作。 他的真诚打动了我,我嫁给他,没有想到这是噩梦的开始。 新婚之夜,他就动手打了我,因为我没有落红。我对他的好,我的整个人在他看来都不如那几滴血重要。我向他解释,向他哀求,他也充耳不闻,只是一个劲的扇我。 也许你会觉得可笑,甚至连我自己也觉得对不起他。虽然我受过高等教育,但是思想却很传统。明明知道那几滴血是男权思想的象征,却真的觉得自己没有保住那几滴血,是非常羞耻的事情。 我忍气吞声,人前装笑脸,人后偷偷哭,就这么过下来了。因为当时的社会风气是很看不起离婚的女性的,今天其实也差不多。 转眼,我们结婚三个月了,我发现自己怀了孕。我先生憋得很火大,他更加频繁的打我。有几次,我都想死了算了。 当时快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在置办年货。一月十号那一天,我因为加班回家有些晚了。我害怕回家,因为没有做饭也是韩虎打我的理由。我一个人在天都大学周边徘徊,回想起读书的时光,真是恍若隔世。 天色渐渐的暗下来,我在狮步桥遇到了樊卫红,就像遇到了才进大学时的自己一样。说真的,虽然是第一次见到她,我却很快猜到了她还是完璧之身。一个大胆的计划就这么冒了出来,韩虎打我,不是因为我没有落红吗?我让他看看落红不就行了吗? 我装出崴了脚,请樊卫红送我回家。她确实胆子不大,但看我是个孕妇就放了心。而且我知道她喜欢听什么,就给她讲求职的事情和一些社会经验,很快我们就像好朋友一样亲热了。 来到我家之后,韩虎看到有外人在,就没有打我。我弄了酒菜,感谢樊卫红。她几次要回校,都被我劝住了,我告诉她现在社会乱,女孩子晚上出门不安全。她没有什么社会经验,被我劝得多喝了几杯,醉倒了。 我扶她到客房休息后,把我的计划告诉了韩虎,他开始是执意不肯的。但是也一直睡不着,长吁短叹到半夜,他去了樊卫红的房间。 我知道以樊卫红性格,就算吃亏了也不敢声张,打算事后赔两万块钱给她。当然在有钱人看来,两万块不是什么大数,但却是我能够拿得出来的所有钱了。 我完全没有想到,樊卫红清醒之后会那么疼恨我们,她一直在低声啜泣,一址在咒骂我们,她说一定要把我们都弄到局子里。 是我一下没有忍住,把她从床上推了下来。她跌断了脖子,摔死了。 当时只有四十天就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在薰腊肉。 借着薰肉的烟掩护,我把她的尸体切成碎块,用自行车载着,扔到了天都大学的周边。 十八号扔的尸块第二天就被发现,警方开始布控,扔尸块好象变得很困难了。事实上呢,当时的年味儿比现在浓,过年真的是很盛大的事情。家家户户都在往自己家里拉年货,街上每个人都大包小包的拉着东西。我骑着自行车,趁着上下班的高峰期抛尸,从来没有被人怀疑过。 尸块当然处理过,用的防腐剂就是食盐。装尸块的包会被人看到,我在外面套个编织袋,也就没有人注意了。 说真的,拉着尸块满城跑真是不一样的感觉,你会觉得自己是一条鱼,在人群的河流里游泳。 自从那件事情之后,韩虎更加讨厌我了。但是我却很庆幸,他打我的次数变少了。也许他也明白了,落红就是几滴没有什么用的血。有落红的未必就是圣洁的仙女,没有落红的也未必就是贱胚子。 乔心惠的故事里面当然有疑点,但任秋玲不打算深究了。她的任务是破案,凶手抓到了,也承认了罪行,这就够了。 造成这个惨剧的,无疑是韩虎的男权思想。妻称男为夫,夫为天出头,意思是丈夫比天大。在这样的家庭里,乔心惠的性格渐渐扭曲,最后发展到骗女生满足丈夫的**。樊卫红是受害者,乔心惠又何尝不是? 那么,谁是凶手呢?那个高高在上的韩虎吗? 任秋玲把隐蔽的摄影机取出来,有影像为证,可以说她确实胜券在握,不怕沙拉娜抵赖了。之后,她把乔心惠送到了警局。 与此同时,代总指挥长正在安慰沙拉娜,“小沙,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你不要这个样子,振作起来!” 沙拉娜低垂着头一动不动,像是一具死尸一样。 代总指挥长想了想,说:“这样,我给你一个赢任秋玲的机会。任秋玲抓到了凶手,一定会赶往刑事侦局要我兑现诺言。我拖住她,你趁机把凶手提出来,并且向媒体宣称是你破了案。有数十家媒体给你做证,加上你手里还有凶手,这就等于打麻将截胡了!” 沙拉娜猛地抬头,眼里迸射出炽热的光芒,“多谢代叔叔,你怎么这么厉害呢?”她有些崇拜的说。 代总指挥长笑笑说:“这算什么?不过是发明大王爱迪生的惯用伎俩罢了。” 与此同时,把温小玉交给朋友治疗后的天都刀客也来到了仁义巷。来到自己的小家门前,他看到房门大开,屋里空空荡荡,心里也不由慌了,“心惠,萱儿?心惠!” 谁能想到,天都刀客正是乔心惠的老公韩虎? 第二十八章:你在家就在 天都刀客在家里乱转,想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家里依然整洁,没有打斗的痕迹,可能不是仇家上门。但是女儿和老婆都不见了。正慌乱时,突然听到门外有鬼鬼祟祟的脚步声,天都刀客杀心顿起,踮着脚走到门后,手指箕张,已经蓄好了鹰爪力,准备将来人一把掐死。 一张女人的胖脸探进房来,声音颤抖的叫:“谁啊!这家男的不好惹,不要在这里偷东西啊?” 天都刀客见是邻居胖婶,松了口气,从门后站出来说:“胖婶,你看到我家心惠了吗?” 胖婶先吓了一跳,等看清是韩虎,捂着胸口叫:“哎呀呀,原来是你啊!吓死我了。你家心惠出事了,她被几个人带走了,听说是做假帐的事。你家萱萱我带着呢,你快点找关系看能不能赔点钱把心惠捞出来啊?” 天都刀客韩虎弄清了发生什么事,反而不慌了,“进局子了啊?没事没事,我大小也是个科长,认识很多官面上的朋友,找人说说情,最多三五天就出来了。这几天萱萱麻烦你照顾了,如果有个叫任秋玲的来接萱萱,你就把萱萱交给她吧,她是我远房的亲戚。” 胖婶感叹说:“还是你们当官好啊!对了,我家里有个侄儿,大学毕业了也没找到工作,你能不能帮帮他?” 韩虎知道胖婶是生意人,最重的是利,如果自己不给她点甜头,只怕她也不会用心的带自己的女儿了。“唉!这事有些难。等这阵儿过了,让你侄儿跟我干吧!试用期半年,转正后也是国家工作人员,你觉得怎么样?” 胖婶一拍巴掌,“那太好了!我就经常跟人夸,韩虎仁义啊!” 胖婶千恩万谢的走了。 韩虎坐在沙发里发了会儿呆。举目四望,家里处处都有乔心惠的影子,书架是她整理的,地是她拖的,盆栽是她养的,墙上的字画是她挂的,甚至空气里都有她的味道。 他不耐烦的起身,沿楼梯爬到阁楼里,同楼下的整洁完全相反,这里堆满了不用的杂物,有十几年前的竹菜篮子,有磨破的旧衣服。据说每个干净整洁的家里都有那么一个房间,是乱七八糟的,主人永远也不想让客人参观它。 墙上还有烟薰过的痕迹,早先这里曾经薰过腊肉,樊卫红的尸体就是在这里被肢解的。当然这里也没有什么浴缸,不过有一根下水管通往楼下——这是早些年设计的平房,下水管是铁铸的,为了延长使用寿命,屋主通常会在管道外面缠上粘沥青的布条。 韩虎清晰的记得,当时乔心惠用了块厚塑料布铺在地上,把樊卫红的尸体放在塑料布上,用刀割开樊卫红的手腕,血就顺着塑料布流进了下水管道。 从那以后,韩虎就不再吃鸡肉,也不再吃薰肉。 韩虎掀开一块厚重的菜板,从菜板下面摸出一个长方形的沉重的木盒子。用手一擦,木盒上花纹如新。他郑重的打开木盒,里面赫然躺着一把鬼头刀。 抽刀出鞘,刀页上刻得有几个大字:“抗日英雄!” 韩虎的太爷爷曾经是二十九军大刀队的成员,在喜峰口战役立了大功,赵旅长亲自送了这把刀给他,以表彰他的英勇。 也许是刀面上的字刺激了韩虎,他收刀入鞘默默站立了一会儿,起身下楼,进到卧室里,从衣柜里翻出一条白色毛线的围巾。这条围巾是当年与乔心惠恋爱时她为自己织的。韩虎将毛巾缠在了刀鞘上,主要是觉得大白天的背着一把刀出现在闹市实在太奇怪了。缠了一半,他又把毛巾解下来,蒙到自己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中国人背着杀过小鬼子的大刀走在街上会感觉丢脸了。 他将刀绑到背上,默默无声的来到二楼楼顶——虽然他是一个科长,但是不懂营私不懂贪墨,家里其实也没有什么钱,这二层楼的平房还是当年结婚前父亲给他建的呢。他瞅瞅四周,那些准备要拆的房子也比自己家的高,心里好一阵悲凉。 蒙在脸上的白色毛线围巾透着一种温柔的气息,让他感觉好过了些,他纵身一跃,跳上最近的一座四层高楼。只这一跳,就打破了男子的奥运跳高纪录,可惜没有人请他去参加奥运会。 几次纵跃之后,天都刀客来到了比较繁华的钟楼公园附近,他站在高高的楼顶向下极目四望:人来人往,哪里有他的妻子乔心惠的身影? 此时任秋玲已经来到刑侦局,她对代总指挥长说:“我赢了!” 代总指挥长故做惊讶的说:“真的?这么快就破案了?” 任秋玲说:“这其实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当初的破案思路出现了问题,才导致它变成了悬案。” “用侧写术破案,首要的一个问题是:罪犯是随机遇到一个受害者,还是精心挑选了受害者,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从犯罪过程是否有条理体现出来。我们知道天都碎尸案有六次抛尸,抛尸地点的选择、弃尸时间的挑选都非常讲究,体现了罪犯有谋划的能力。罪犯有谋划的能力,一般来说他不会随便找个人来杀了。” “同时,樊卫红这个人的安全系数很高,她相貌普通,也没有什么钱,可以排除图财害命和情杀两种可能。樊卫红身上一定有罪犯想要的东西,找到这个东西,也就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我们都知道樊卫红来自农村,成长经历比较单纯,她相貌也一般,她应该是完璧之身——对于很多男性来说,这非常宝贵。” “那么实施犯罪的人,我为什么锁定是女性呢?因为案件中有太多细节体现出有个女性的身影:码放整齐的肉块和小肠、折叠得很整齐的衣服。我相信这个案子中有个细节被错误的解读了,就是小场和内脏被完整的取出,导致原来的专家误判说:这个案子是专业人士所为。事实上呢,那不是什么专业技能,而是一般的屠宰术。” “开膛手杰克的案子也有类似的侧写,认为把小肠完整的取出是受过专门培训的人才能做的。我相信这是一个错误的侧写。” “更重要的是:我亲自模拟过分尸,说真的,那么分尸绝对不是男性所为。我们可以从残存的尸块上看出很多女生操作的特点:把肉切碎、大骨没有力气斩断、左手臂骨被砍断而右手臂骨没有动刀。我可以很肯定这个女性心思缜密但是意志力较差。” “这个女性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一点可以从抛尸用的袋子看出来:在旅行包里找到火药残留,在红色床单上找到一处污渍。这些反过来说明,抛尸用的袋子是非常干净的。” “我在不同的现场看到过,那种细节上严格保持一致的特点,比如说衣服挂的距离一定得是几厘米,书一定要摆成与书桌平行等等,这些特点基本都出自受到虐待的女性的手,而不是出自强迫症患者的手——尽管它看上去更像是强迫症。” “六次抛尸中有五次都抛在天都大学周边,这个细节说明了罪犯对天都大学周边环境很熟悉,所以我猜测罪犯曾经在天都大学读过书。相信这一点警方也注意到了,如果不是强调罪犯是个男性,这个案子早就破了。” “所以,我要找的就是一个毕业于天都大学的女生;在案发时的婚姻状态是已婚;她家里非常整洁,所以不可能养猫;她给人的印象是严肃死板,不苟言笑。” 任秋玲把破案思路一说,那些专家都一致保持沉默。 那个老专家听到任秋玲说罪犯是个女性,不由大怒:“真是胡说八道!侧写术的依据是数据,你有没有想过,在所有重大的刑事案中男性罪犯的比例占到百分之八十八以上,女性只占百分之十二?而且这百分之十二通常要有男性协助才能犯案,单独犯案的少之又少?” 任秋玲反唇相讥:“因为男性重刑犯占到百分之八十八以上,所以你就排除了女性作案的可能?哪怕现场的线索都指向女性,你也不管证据,只认数据?” 老专家脸红脖子粗,猛然想到任秋玲不归自己管,自己没有权力决定她年终考评的成绩,只能闭嘴。 任秋玲将摄影机交给代总指挥长,“这里面是嫌犯交待的画面,你可以随时检查。现在,叫沙拉娜来给我下跪认错吧!” 沙拉娜请了几十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在市政府大楼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他们宣布自己破了案了。 “其实我没有什么功劳,”沙拉娜谦虚的表示:“这都是警方努力的结果。犯罪嫌疑人乔心惠丧心病狂,毫无人性,在十二年前残忍的杀害了樊卫红。到了今天,这个案子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带上来——” 乔心惠被押到会议中心的讲台上,她脸色惨白,身体不住的颤抖,如果不是身后押解人员揪着她的头发,她会把头低到胸腔里面去。 “你这个杀人犯!”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小女孩突然冲上讲台,将手里的瓜子扔到乔心惠的脸上。大人们哈哈大笑,那孩子的母亲上台抱走孩子,还夸她很勇敢呢。 乔心惠眼睛看着远处高楼上的水塔,因为天都刀客正从水塔上看着她。 记者们的闪光灯“咔嚓咔嚓”的闪个不停,但是乔心惠的眼里只有天都刀客。 天都刀客抽出刀,正准备向这个方向冲来。乔心惠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 沙拉娜对这个案子了解得少之又少,但是她会讲场面话儿,把记者哄得团团转。这时她突然对乔心惠说:“是不是你杀害了樊卫红?你只要回答我是还是不是!” 远处的天都刀客哪里忍耐得住,已经举刀跳到了近一些的那幢楼上。 乔心惠突然大叫一声:“我是冤枉的!”然后一头撞到讲台的桌子上,顿时血流满地。 沙拉娜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吓得发疯一般的大声尖叫。 乔心惠倒在地上,眼睛依然看着远处的天都刀客,她的眼睛再也没有合上。 天都刀客傻了,手里高举着的大刀也无力的垂了下来。他想起了大约在半个月之前,自己心情极度郁闷,看着忙里忙外的老婆,叹息说:“我最近感觉心神不定的,可能要出什么事。我这一辈子对你也没有什么好的,如果我真出事了,你带着孩子改嫁吧!” 乔心惠回头对他说:“傻瓜,要出事也是我出事!你在,起码萱萱还有个家;你不在,这个家就完了!” 天都刀客想起女儿萱萱,更是虚弱得连站着都觉得累。 “爸爸,给我讲个故事吧!”萱萱说。 “哦,我给你讲七侠五义的故事。”天都刀客说。 “我不喜欢听七侠五义,他们都太傻了!我要听灰姑娘的故事!”萱萱大叫起来。 “好了好了,不要吵到别人!我想想啊——从来有个姑娘,家里很穷,父亲娶了个后妈……”天都刀客耐心的讲起灰姑娘的故事来。 今后,萱萱再也不会有妈妈了。其实乔心惠说错了,没有了她,也就没有了家。 天都刀客呆呆的坐在楼沿上,大刀片子横在膝上,将一束夕阳的光辉反射到会议大厅里。 “快看快看,那里有个疯子!”记者们照够了沙拉娜的傻样,乔心惠的惨样,这才发觉外面高楼上的天都刀客。 “那好象是天都刀客啊!”记者们纷纷举起相机。 沙拉娜也听说过天都刀客的大名,死了乔心惠可以说是她一大过错,但是如果抓住天都刀客,大约也能够将功折罪了。她一抹眼泪,用手一指对面高楼:“那是天都刀客,抓住他!”现场的几个警员全部冲了出去。 第二十九章:践约 天都刀客脑中混乱之极,一会儿想到的是武侠世界的大侠仗剑江湖,逍遥自在,快意恩仇;一会儿看到的是现实世界里升斗小民忙忙碌碌,蝇营狗苟,为名为利起早贪黑。 两个极度不能兼容的世界切割明显,界限清晰。游走于两个世界的他只觉得身心俱疲,伤痕累累。 会议大厅里,沙拉娜大声的下达了命令:“抓住他!” 一个现场的警官大声说:“不要管这个疯婆娘!我们先包围那座楼,然后请求支援。” 其他警员齐声说:“是!” 随着警员冲出大厅,记者们也一窝蜂的涌出大厅。沙拉娜被晾在大厅里,丝毫没有一点办法的她打电话向代总指挥长哭诉这里发生的一切。 她哭哭啼啼的讲了大约五分钟,代总指挥长只回了她三个字:“回来吧!” “这些年来,我拼命练好武功,觉得只要武功好,我就可以很牛,难道我错了吗?” “武侠的世界是存在过的,它在哪里?” “我真的是个大侠吗?哪有一个大侠的遭遇像我这个样子的?” 天都刀客陷入抑郁的状态不能自拔,他喃喃的询问自己。只是这些问题不是他能想明白的,越想,只能让他越发的糊涂。 眼见上百警员包围了自己坐的这座楼,成群的记者举着相机拍个不停,天都刀客也知道这样很危险,只是他想事情想得太累了,懒得动一下。 这座高楼像很多大楼一样,一楼全被开发成门面,有一家房地产公司在那里开了个售楼处。看到警员包围了这些,那些售楼小妹全都吓坏了。两个保安出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听说天都刀客在楼上,两个年青的保安都兴奋起来,回身安慰了售楼小妹几句,然后两人一起向电梯跑去,说是要以武会友,会会天都刀客。 警员不及制止,那两人已经乘电梯离开了。 两个保安来到楼顶,其中胖些的大叫:“天都刀客,我们来会会你!” 天都刀客茫然的回头,看到两个身着制服的人站在远处,问道:“你们是来抓我们的吗?” 保安中的那个瘦子机灵,一眼看出天都刀客思维不清,大笑起来:“哈哈,是啊是啊,你快点放下武器投降吧!你已经走投无路了,只有投降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这瘦子一来欺天都刀客思维混乱;二来觉得警员很牛,想模仿电影中的台词;三来觉得有这么多人包围了天都刀客,自己趁机立上一功,将来说不定有机会当个协警什么的。 天都刀客将那把刻着“抗日英雄”的大刀扔到地上,叹息说:“罢了罢了!”起身走向两人,双手平举,“把我铐上吧!” 胖保安要说什么,瘦保安赶紧用胳膊肘捣了他一下,得意的笑着:“你先上转过身跪到地上,把手抱在头上。” 天都刀客眼中狠厉之色一闪,身体一晃就冲到两个保安身前,张开双手一手一个,卡住两个保安的脖子。他轻功极好,这一冲速度快到两个保安连眨眼都来不及,两人连丝毫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就已经被抓在他手里了。 胖保安想求饶,瘦保安想解释自己是开个玩笑。但是天都刀客手上的鹰爪力发动,两人连呼吸也不能,又哪里能够说得出半个字? 天都刀客冷冷的说:“只有死的刀客,没有被抓的刀客!”手上用力,将两个保安斜斜的举了起来。 两人因为呼吸困难血流不畅,眼睛突出眼眶外,脸涨成紫红色。他们两脚乱蹬,两手拼命的抓天都刀客的手。但是在天都刀客的手中,他们也不过就是两只小鸡仔儿,哪里能够挣脱半分? 天都刀客一拧腰,将两个保安一齐扔下楼。才杀了两个人让他兴奋起来,觉得自己又充满了力量。楼下一片惊呼声,在他听来就像是舞台下的掌声与欢呼声,他激动得脸色潮红,转身拾起大刀,提刀一跳,跳到远处。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他想象着那些普通人看到自己的轻功,是何等的激动与羡慕。这个想象让他身心俱醉。事实上,当时楼下的人们被两个摔得支离破碎的尸体吓坏了,基本没有人注意到天都刀客是怎么离开的。 任秋玲听到乔心惠的死讯,真的是惊得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她绝对想象不到,这么一个惊天大案,最后竟然演变成了某些官员交易的筹码和套交情的礼物。 “你如此的胡作非为,难道就没有人管?”任秋玲质问代总指挥长。 代总指挥长微笑说:“好象在这天都地面上,还真没有人能够管我。” 此时代总指挥长身体微躬,满脸是笑。而他的秘书小任则身体挺直,斜眼冷冷的看着他。从肢体语言的角度来说,哈腰是一个代表着地位较低的动作,而挺腰是一个代表着地位较高的动作。 虽然代总指挥长这时身居高位,但是他的肢体语言则表明他的地位不高;相反,秘书小任的动作代表着他的地位较高。而且小任斜眼相看的动作,也是一个非常轻蔑的微表情,表示着他内心里对代总指挥长的轻视。 小任的态度表明,有些身居高位的人,对代总指挥长是看不太顺眼的。 “我不懂官场的波谲云诡,”任秋玲对代总指挥长说:“但是我可以斗胆为你算上一卦,完全免费。三年之内,你必将从山顶跌落谷底,没有人能够救得了你。” “哈哈哈,”代总指挥长愉快的笑着,“这又是你的心理学技巧对吧?其实你根本就不会算命对吧?”提到自己的官位,代总指挥长就不那么自信了。 任秋玲冷笑一声,转身走出办公室。代总指挥长吼了声:“大家继续查证据!”屁颠屁颠的追了出去。 市刑事侦局大楼楼顶上,任秋玲站在一个足足有三米方圆的“刑”字之后,久久的看着越来越暗的天空。代总指挥长卑躬屈膝的站在她的身后两米远,也不敢打扰她思考。 原来这些高官对自己的命运更加的没有把握,所以很多高官私底下对算命先生尊崇有加,十分礼遇。任秋玲不经意间说代总指挥长的仕途有问题,误打误撞的点中他的死穴,让他不得不对任秋玲尊重起来。 代总指挥长想了大约半个小时,终于找到一种态度可以跟任秋玲交流,那是一种平等的态度。他亲切的说:“小任啊,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我手下有那么多个专家,破案还是没有你快呢?” 任秋玲叹息说:“你的领导方式就是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别人说的都不算。加上那些专家满脑子尽是些权啊利啊,人际关系啊,就是没有破案,你自己再不懂破案,几件加在一起,当然不如我破案快了。” 代总指挥长并不生气,什么破案他并没有放在心上,说那事儿只是为了打开任秋玲的话匣子。“我再请教一下,”他谨慎的说:“你说我三年之内必定跌进深谷,是不是看出点什么来了?我真的印堂发黑吗?”他把头偏着,好让任秋玲观察自己的印堂。 任秋玲摇头说:“我连印堂在哪儿都不知道。不过至刚易折,太满招损,你行事的风格太冲,太招摇,难免会受到命运的打击啊!”此时任秋玲在感叹乔心惠的人生,对什么代总指挥长并没有放在心上,说的只是些敷衍的话。但是在代总指挥长听来,这些话满含哲理,真像是高人说的。 “那你看,”代总指挥长说:“我跌倒后还能爬起来吗?” 任秋玲仔细的看了他一眼,摇头说:“你自己想想,你多大年纪了,跌倒后再爬起来的可能性有多大?” 代总指挥长叹息一声,知道任秋玲说的是实话,又心存侥幸的觉得任秋玲一定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小心的站在任秋玲身后,等着她开示。 其实单凭任秋玲几句话,又怎么能够打动代总指挥长这样的老狐狸?只是他自己也多次找过算命先生,有个著名的先生说的跟任秋玲的差不多罢了。 代总指挥长试探着说:“不晓得任女士用的算命方法,是紫薇斗数,还是四柱预测,或者是先天八卦?” 任秋玲只是冷笑一声,觉得这官儿真好笑,自己明明是看到了秘书小任的肢体语言有问题,他却以为是算命,真是蠢得可以。 代总指挥长觉得高深莫测,好象这个探长对这些名声在外的算命法并不放在眼里,更加不敢得罪她。 沙拉娜来到刑侦局大楼上,看到任秋玲负手而立,像一个封疆大吏;而代总指挥长则点头哈腰的跟在她背后,像一个小跟班,拼命揉揉眼睛,只觉得自己在做梦。 “任秋玲!”沙拉娜叫道:“你抓错人了!乔心惠说她是冤枉的!” 任秋玲冷笑一声,暗想在那种情况下,哪怕是个没嘴的葫芦也会跟你滚上三圈,何况人家长着嘴,叫声冤有什么稀奇的? “沙拉娜,我有影像为证,在十天之内破了天都碎尸案。你输了,过来跟我磕头认错!”她叫道。 沙拉娜骄傲的笑了起来:“跪你?绝对不可能!你觉得你是个什么东西,值得我跪吗?” 任秋玲早就猜出沙拉娜会耍赖,正要说什么的时候,代总指挥长吼道:“过来给人家下跪认错!我真是很后悔认识你,你爹也很后悔生了你!你说说你这一辈子都作对过什么事情?你有没有脑子的?知不知道你的所作所为已经影响到了我,也影响到了你爹的命运?过来,跪好!” 沙拉娜天生愚蠢而又倔强,但是对有权的人却非常温顺,听到代总指挥长的话,当真走过来“当”的跪下,给任秋玲磕了个头。然后她抬头恶狠狠的说:“任秋玲,你给我记住了,今日之耻,他日当十倍奉还!”也不等任秋玲表示什么,起身气冲冲的跑了。 “真是蠢得可以啊!”代总指挥长摇头说:“跪都跪了,何苦再来这么几句?” 第三十章:烟花 沙拉娜跌跌撞撞的跑下楼,在走廊里见到一个保洁阿姨,她就像看到亲人一样,一把拉住保洁阿姨的手,还没说话,急得眼泪就流了出来:“上面……上面……”她指着楼上颤抖着说。 保洁阿姨心肠挺好,柔声说:“姑娘别慌,慢慢说,上面怎么了?” 沙拉娜急得跺脚,“天都刀客在楼顶,我看到了!”刑侦局的楼顶,树着几个大字:“天都市刑事侦查局”。每个字都高达二米五,笔划苍劲有力。这些字外面包的铜皮,背面镶着钢筋架子。沙拉娜到楼顶时,看到“查”字后面多了一把刀,顺着那一撇支出来,立即猜到天都刀客来了。 她对天都刀客印象非常深刻,因为乔心惠死后,她远远的看见天都刀客狠毒的看了自己一眼。那一眼差点让她背过气去,因为那目光里满含着仇恨和杀意。 她虽然蠢,却没有傻到家,为了保命,先向任秋玲磕了一个头,然后装作生气的样子逃了下来。 保洁阿姨嘲讽的看着沙拉娜,调侃说:“哦?天都刀客来刑侦局了?他是来自首的吗?” 沙拉娜急得想用头撞墙,“小声点!我说的都是真的!他是来杀我的!” 保洁阿姨嘲讽似的说:“天都刀客要杀你?你以为你算老几啊?我只负责卫生清洁这一块,报案你找别人去吧!”虽然人家是个保洁阿姨,可是也会打官腔,听她说话的语气,就像一个负责人似的。 沙拉娜恨恨的瞪了保洁阿姨一眼,转身沿长长的走廊跑开了。“怪不得一辈子只能做个扫地的!”她一边跑一边咒骂。 保洁阿姨嘴角抽动,无数骂人的话在她心里翻涌不止。这是骂人的最高境界,叫做无声骂。念咒念到高级时也是无声的,但是无声咒不是终点,所以念咒比骂人强很多,主要还是强在境界上。 沙拉娜跑进办公室里,那里小叶正跟杨老顶牛。杨老大声说:“天都碎尸案根本就没有破!任秋玲只凭一份审讯的录像就想说自己破了案,真是异想天开!她有一丁点证据吗?我告诉你,当年那份侧写是多少专家心血的结晶,它没有错,绝对不会错!” 小叶涨红了脸,怒冲冲的说:“反正我已经得罪了你了,年终考评你爱咋评咋评!当年专家们得出一个错误的侧写,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亲手模拟过分尸,甚至没有模拟犯罪现场!看着照片就得出结论来了!犯了错承认就得了呗,掩饰个屁啊!” 沙拉娜紧张兮兮的跑过来,大声叫道:“他妈的别吵了!天都刀客来了!就在楼顶上!代总指挥长有危险!” 现场二百来位于专家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沙拉娜。沙拉娜有点小激动,不无得意的宣布说:“天都刀客来了,他是专门来杀我的!”估计这姑娘也没有人追,有人追杀都值得大肆宣扬。 “轰”的一声,专家们全都笑了。 杨老说:“小叶,你给我分析一下,天都刀客干嘛来刑事侦局?是不是嫌命太长了?” 小叶也不信天都刀客会自己跑上门来,但是现在他看杨老不顺眼,杨老说什么他就顶什么:“也未必不是真的。乔心惠的老公韩虎是保卫科长,而且身高一米七四,体格偏瘦,非常符合天都刀客的侧写。” 杨老带笑说:“那么,如果他想杀沙拉娜还不跟捏死只蚂蚁一样?何必跑到刑侦局呢?” 小叶冷笑一声:“有两个原因:首先沙拉娜是女的,天都刀客作案无数,却没听说过他杀过女人和小孩;第二,沙拉娜不是官。天都刀客这么重视名誉的人,不愿意胡乱的杀人坏了自己的名声。所以,他跟着沙拉娜来到刑侦局,主要就是想杀一个足够大的官。” 杨老冷笑起来:“好吧!我们赌一把,如果天都刀客真的来到了刑侦局,我免费给你扫三年厕所。如果他没来,你给我扫三年的厕所怎么样?” 小叶笑了笑,“说真的,就是你输了,也会有大把的人帮你求情,那些人的面子是我驳不起的。我输了,谁帮我说话?”他把眼睛看向那些乐呵呵的专家:“你们当中,有几个是愿意帮我的?” 那些专家就看个热闹,没想到竟然会惹火烧身,一个个都躲着小叶的目光。但是他们对小叶又高看了一眼,这个年青人识时务,懂人性,确实是个人才。 “不如我们上楼去看看?”有个专家小心的说。 其实没有一个人相信天都刀客会来,但是一提到上楼,他们又紧张起来,“小叶要证明自己的侧写没有错,所以你领头,我们都跟你去!”一个专家建议说。 小叶心里一热,虽然这些人害怕,但是关键时刻能够跟在自己身后,本身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承认。“好!”他一口答应,“不过我可不敢对杨老不敬,要不,杨老我们一起走?” 杨老哈哈一笑,说:“走就走!”一老一小两个有矛盾的人并肩走出办公室,身后跟着二百来位紧张兮兮的专家。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向楼梯走去,却正好遇到代总指挥长和任秋玲下楼来。 这些专家的笑容凝结在脸上,一个个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缩着头缩着脚的悄悄往办公室里溜。 “杨老!”代总指挥长叫住杨老,把他拉到一边说:“交待你一个任务,你想办法缠住任秋玲的几个下属,我要陪她去趟商场。” 杨老眼里闪过一丝玩味的笑容,但是立即严肃的说:“保证完成任务!” 代总指挥长虽然没有学过微表情解读,但是察颜观色是他数十年磨练出来的,完全不用想就知道了杨老的龌蹉想法:“我告诉你,这个任秋玲非常厉害,她会算命。”他解释说。 杨老心里对任秋玲更加的看不起:算命的那一套哪个心理学家都懂,但是并不用它来获取人们的信任,这个就是心理学家的起码的职业操守。 “哦哦!”杨老不置可否的说,“我去忙去了。” 任秋玲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逛商场。乔心惠的命运似乎更印证了权力改变人生这个说法:对很多中国的妇女来说,夫权大于天。乔心惠就为了讨丈夫的欢心,结果犯下了这么重的罪行。 樊卫红是受害者,而乔心惠下场悲剧,也是受害者。那么真正的凶手是谁?难道不是烙印于每个人骨骼中的那点奴性吗? 两个女大学生,风华正茂,就这么没了。这让任秋玲感到非常悲伤。她只有用转移注意力的老办法来调节情绪,让自己逛逛商场。本来想疯狂购物的,只是没有钱,所以退而求其次。 天都刀客只用右手三根手指就把自己挂在了高高的字牌上,他确实是跟着沙拉娜来的,想找一个高官杀了解恨。代总指挥长确实是很好的目标,他本来已经准备下手的。但是任秋玲突然说起自己想要去商场,他脑海里想象出自己人生终点的剧本一下子精彩起来。 在他的想象中,商场人来人往,所有人看到他突然出现,无不失声惊呼,但是有他的粉丝告诉大家:天都刀客是不杀平民的。于是大家安静下来,期待着他接下来的表演。 他冲向代总指挥长,可能有那么几十个保全护着代总指挥长,但是他们哪里是自己的对手。他打倒了所有的保全,一步步的逼近代总指挥长。 代总指挥长吓得哭爹喊娘,向自己求饶,但是自己告诉他:“你这样的官死不足惜!死了一个,立即会冒出来好几个!”刀锋过处,代总指挥长带着懊悔和不甘倒在地上。 门外早已经来了很多警察,他们命令自己放下武器,不然就开枪。众目睽睽之下,自己昂然走向警察,枪声响了,自己被打成了筛子,终于倒在了前进的道路上。 围观的人们都为自己的离去而感到悲哀。 “生命就该这样!哪怕生得默默无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就像烟花一样,轰的一下绽放出最美丽的光彩,然后消失。”天都刀客为自己的故事喝彩。 任秋玲来到了曾梦书家里的美娇商场,本来因为怕曾梦书的老爹秀恩爱让她有些抗拒,没想到进商场之后,曾福安正在那里忙里忙外,匆匆过来打声招呼又忙着去搞促销活动了。曾梦书的后妈徐美娇没在商场,不知道是不是身体的原因她没有出现。 任秋玲很烦代总指挥长老跟着,直接去了女装部,希望代总指挥长多少有点自知之明,不要老跟着了。不曾想代总指挥长对女装颇有研究,指着一些女装分别说出了它们的设计理念,穿在任秋玲身上会制造出什么样的效果:“比如说这件绿色旗袍,它的设计是复古风之下又加入了现代的审美元素。真丝的质地本身比较华贵,配上长青藤的花纹,它比较适合年纪稍长一些的女性,而且必须是长发女性。” 一些正在挑选衣服的女性闻声而至,都希望学点东西,代总指挥长放下绿色旗袍,指向一件深蓝色的女式西装,“这件西装比较适合你,在突出精明强干的同时它也不失妩媚,最大的好处是它非常容易搭配,在工作忙的时候它可以通过不同的搭配表现出不同的风情。” 看任秋玲疑惑的看着自己,代总指挥长自我解嘲说:“我是从男秘书做起来的,曾经服侍过女领导。她教给我人生最重要的一课:今天你不服侍人,明天没人服侍你。” 可能那个女领导已经出事了,所以他并未直道其名。 就在这时,商场一下子静了。 天都刀客背着鬼头刀,大步踏进商场。 第三十章:这不是江湖 天都刀客走进商场,本来以为的热情欢迎场面并没有出现。顾客们还以为商场搞了秀来促销呢,纷纷猜测这演员扮演的是哪个人物。 “我觉得是忍者,忍者不都蒙着脸吗?只是这扮相太粗糙了,怎么连块好点的蒙脸布都不给人家,就拿个围巾给人家。” “你不懂,围巾上是世纪五十年代的浪漫,他扮演的是五十年代的人物,没看他背着刀吗?可能要上战场吧。” “难道你们不觉得这个人可能脑袋有问题?”有个女的小声提醒。 天都刀客心怀死志,觉得别人说什么与自己都没有什么关系,昂然从顾客群中穿过,并没有丝毫受到这话的题影响。他连生命都不在乎了,还在乎别人的看法吗? 无欲则刚。 一个矮胖的、头顶微秃的中年人勇敢的挡住了他的去路。天都刀客眯缝着眼睛,冷冷的盯着这个男人。 男人没有拿武器,手里提着一只玩具熊。商场老板、曾梦书的爹曾福安正在处理一个孩子偷玩具的事情,突然看到天都刀客来了,立即挡了过来。 两人对峙于糖果区,四周全是色彩缤纷的糖果,还有一些欢乐的儿童。 “刀客,退出去!”曾福安冷冷的说,“这里不是你逍遥的江湖,这里是我讨生活的店子。” 白色围巾之下,天都刀客的嘴邪恶的咧开,“这里不是商店吗,我进来逛逛不可以啊?” “自古有五色人等看人最厉害,车船店脚牙,我是店家,看你一眼就知道你是来杀人的。我不会让你在这里杀人——这不是行侠仗义,这是在砸我的饭碗!”曾福安丝毫不退。 一个胆小的母亲勇敢的跑过来,抱起自己的儿子就开溜——她已经看出事情不对了。其他母亲没有这么勇敢,只敢在远处小声的叫自己儿子的名字,让他们快到母亲身边来。 那些孩子并不知道危险近在咫尺,失望的叫着跑到母亲怀里。 “你拿什么来挡我?”天都刀客轻蔑的说,“就靠纸人?那可有点不够看啊!”遭遇曾梦书的纸人术之后,天都刀客大感震惊,也曾经打听过曾梦书的来历,结果知道了这家商场老板就是伶丁门传人。 第一次遇到纸人术,他虽然措手不及也轻松获胜。现在再遇到纸人术,他一点也不会害怕了。 曾福安小心的把手里的玩具熊放到糖果上,让那只熊坐在一堆绿色的大块糖果上,那只熊看上去很开心,因为它完成了小孩子的一个梦想。“知道吗?伶丁门传承下来的法术里面,有些是与敌人同归于尽的。这里是我的家,我老婆我女儿都值得我牺牲生命来守护。只要这家店还在,她们以后的生活就不至于太窘迫。如果我跟你玩命,我还是有机会的。”他摸出一把锋利的剪刀,并没有对准天都刀客,而是把剪刀尖对准备了自己的手背。 纸人术的禁术,可以召唤出非常厉害的鬼神为自己作战,前提是以自己的生命代价。 为了家,曾福安准备付出这样的代价。 天都刀客玩味的看着眼前这个看上去很面的男人,虽然曾福安说得非常狠,但是他的表情很恐惧,他的身体在颤抖。 “纸人术的禁术吗?”天都刀客饶有兴趣的说:“我还真想试试呢。” “福安哥,”徐美娇拄着拐杖怯怯的走来,“来客人了,请他喝杯茶啊!”为了救活曾梦书,徐美娇使用了一个秘术,结果自己的法力全废,身体也受到了影响。 曾福安的眼睛泛出泪花,“美娇,不要过来。我告诉你,我死之后,你带着曾梦书远离天都,找个人把她嫁了。” 徐美娇一个踉跄,靠在摆放糖果的货架上,那货架“哗啦”一声倒了,上面的糖果散落一地。 散落一地的,是徐美娇甜蜜的记忆。她努力站稳,只说了一个字: “嗯!” 曾福安知道徐美娇虽然是个柔弱的女子,但是非常重承诺,顿时放下心来,剪刀尖刺破了左手手背的皮肤。 很痛,很幸福。 曾梦书不知道自己的爹在与天都刀客对峙,她正缠着小叶询问着犯罪心理学,“小叶哥,求你告诉我怎么知道一个男生已经爱上我了?” 小叶扫了眼正对自己横眉怒目的温小玉,暗想:“这么明显都不知道?”不过他解释说:“除了闪光灯眼之外,笑是衡量一个男生对你感情的很好的砝码。如果有男生一见你就笑,开心得不得了,多半对你有好感了。相反的,如果你做了件什么傻事,那个男生只会发火,说明他对你已经没有感情了。” “啊?这么简单?”曾梦书娇声叫:“今天倒是有个男生一见到我就笑,笑得可开心了。” 温小玉心里“咯噔”一声,只想大叫:“那个人就是我,就是我!” 曾梦书说:“不过那是个乞丐,跟我要钱,不能不笑。这个,不算吧!” 小叶猜出曾梦书是故意在逗温小玉呢,笑着说:“当然不算。其实你没有解读微表情的天赋,因为你没有受欺负受虐待的童年。不过只要你平时注意观察,真笑跟假笑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就跟萝卜和西红柿的区别一样大。” 曾梦书用余光看到温小玉一脸失望的表情,心花怒放,女生就喜欢有人这么在意自己。 一滴血顺着曾福安的中指滴下来,落到地面“嗒”的一声。 天都刀客目光柔和了些,“我不会在这里杀人的,我保证。老板,现在我可以逛商场了吗?” 曾福安拔出剪刀,有气无力的说:“可以了!”刚才与天都刀客的对峙,他全凭一股勇气坚持下来,现在一放松,这才觉得浑身无力。 徐美娇扔掉拐杖,扑过来抱住曾福安,叫声:“福安哥!”不觉流出泪来。 不过那是喜悦的泪水。 她发现曾福安的后背早叫汗水湿透了。 曾福安轻轻抚摸她的手背以示安慰,“过去了,过去了。” 此时代总指挥长还在女装部卖弄他的服装知识,“其实灯光对衣服的颜色有影响,比如说这件衣服,它在现在的灯光下是金黄色的,但是在阳光下,它的颜色会深得多,变成土黄色。”一群女士围着他,齐声说:“哇!” 这时一个中年女士跌跌撞撞的跑来,神神秘秘的对代总指挥长说:“天都刀客来了,你快躲起来!” 代总指挥长大义凌然的说:“躲?我为什么要躲着那个犯罪份子?自古正邪不两立,他在哪儿,我去找他。” 一帮女士都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代总指挥长。 任秋玲知道代总指挥长这样的官儿,有些台词不能不说,有些表演不能不演,于是换个说法:“领导还没参观过女士的试衣间吧?要不去参观一下?” 代总指挥长深以为为然,“那我去参观参观。”任秋玲指了指一间空着的试衣间,代总指挥长“哧溜”一声溜了进去,快得像学过轻功一样。进去后他立即合上门,然后那道门开始颤抖起来。 “这个男人真幸福,因为他还有个家要守护,我的家却完了。”天都刀客不无悲凉的想,“也许,我的家会完,就是因为我没有好好的守护它吧。” 他在商场里乱蹿,希望可以找到代总指挥长。突然他看到了一个穿得非常精致的男生站在女装部的门口。这人着装非常正式,衬衣领口的第一粒扣子是扣起来的;他站的动作好象受过专门的训练,两手中指紧贴大腿裤缝——他不是等女朋友,衣着也不像是商场的服务人员。他会是谁呢?很简单,像代总指挥长这样的官出行,当然不可能是独自一个人,没有带一个班就已经算是简易出行了。一个司机,一个秘书这是最简单的出行配备。 那个人自然是秘书小任。 天都刀客自然对秘书小任没有什么好感,相反的,他觉得所有的男秘书都跟历史上的太监差不多,是被阉割的雄性生物。不过他只是厌恶这种生物,不打算杀了他们。 有秘书小任这个路标,天都刀客很自然的闯进了女装部。 任秋玲正装模作样的挑着衣服,眼角的余光不时瞟一眼女装部的门口,看到天都刀客来了,她叹了一口气,放下衣服叫道:“刀客,你怎么来了,是来给你老婆买衣服的吗?” 天都刀客大步走到任秋玲面前,说道:“我老婆,名字叫乔心惠。” 任秋玲手里的衣服飘落到脚面上,她却丝毫不觉。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查了半天的凶手,原来凶手就是天都刀客的老婆。 天都刀客不是自称大侠吗?他怎么会打老婆?他怎么会容忍一个杀人凶手当自己的老婆? 所有这些问题,像一个一个的惊雷在任秋玲的脑海里炸响,每一个问题都震得她心胆俱裂。 因为问题的答案很惊人。 真正的凶手,其实是天都刀客。 这个只杀脏官的侠客,他的手上沾着无辜少女的鲜血。 (抱歉,这两天断更,是突然不知道怎么写了。情节就在脑海里,但就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怎么写都不满意,都觉得不对。) 第三十一章:这不是江湖 天都刀客走进商场,本来以为的热情欢迎场面并没有出现。顾客们还以为商场搞了秀来促销呢,纷纷猜测这演员扮演的是哪个人物。 “我觉得是忍者,忍者不都蒙着脸吗?只是这扮相太粗糙了,怎么连块好点的蒙脸布都不给人家,就拿个围巾给人家。” “你不懂,围巾上是世纪五十年代的浪漫,他扮演的是五十年代的人物,没看他背着刀吗?可能要上战场吧。” “难道你们不觉得这个人可能脑袋有问题?”有个女的小声提醒。 天都刀客心怀死志,觉得别人说什么与自己都没有什么关系,昂然从顾客群中穿过,并没有丝毫受到这话的题影响。他连生命都不在乎了,还在乎别人的看法吗? 无欲则刚。 一个矮胖的、头顶微秃的中年人勇敢的挡住了他的去路。天都刀客眯缝着眼睛,冷冷的盯着这个男人。 男人没有拿武器,手里提着一只玩具熊。商场老板、曾梦书的爹曾福安正在处理一个孩子偷玩具的事情,突然看到天都刀客来了,立即挡了过来。 两人对峙于糖果区,四周全是色彩缤纷的糖果,还有一些欢乐的儿童。 “刀客,退出去!”曾福安冷冷的说,“这里不是你逍遥的江湖,这里是我讨生活的店子。” 白色围巾之下,天都刀客的嘴邪恶的咧开,“这里不是商店吗,我进来逛逛不可以啊?” “自古有五色人等看人最厉害,车船店脚牙,我是店家,看你一眼就知道你是来杀人的。我不会让你在这里杀人——这不是行侠仗义,这是在砸我的饭碗!”曾福安丝毫不退。 一个胆小的母亲勇敢的跑过来,抱起自己的儿子就开溜——她已经看出事情不对了。其他母亲没有这么勇敢,只敢在远处小声的叫自己儿子的名字,让他们快到母亲身边来。 那些孩子并不知道危险近在咫尺,失望的叫着跑到母亲怀里。 “你拿什么来挡我?”天都刀客轻蔑的说,“就靠纸人?那可有点不够看啊!”遭遇曾梦书的纸人术之后,天都刀客大感震惊,也曾经打听过曾梦书的来历,结果知道了这家商场老板就是伶丁门传人。 第一次遇到纸人术,他虽然措手不及也轻松获胜。现在再遇到纸人术,他一点也不会害怕了。 曾福安小心的把手里的玩具熊放到糖果上,让那只熊坐在一堆绿色的大块糖果上,那只熊看上去很开心,因为它完成了小孩子的一个梦想。“知道吗?伶丁门传承下来的法术里面,有些是与敌人同归于尽的。这里是我的家,我老婆我女儿都值得我牺牲生命来守护。只要这家店还在,她们以后的生活就不至于太窘迫。如果我跟你玩命,我还是有机会的。”他摸出一把锋利的剪刀,并没有对准天都刀客,而是把剪刀尖对准备了自己的手背。 纸人术的禁术,可以召唤出非常厉害的鬼神为自己作战,前提是以自己的生命代价。 为了家,曾福安准备付出这样的代价。 天都刀客玩味的看着眼前这个看上去很面的男人,虽然曾福安说得非常狠,但是他的表情很恐惧,他的身体在颤抖。 “纸人术的禁术吗?”天都刀客饶有兴趣的说:“我还真想试试呢。” “福安哥,”徐美娇拄着拐杖怯怯的走来,“来客人了,请他喝杯茶啊!”为了救活曾梦书,徐美娇使用了一个秘术,结果自己的法力全废,身体也受到了影响。 曾福安的眼睛泛出泪花,“美娇,不要过来。我告诉你,我死之后,你带着曾梦书远离天都,找个人把她嫁了。” 徐美娇一个踉跄,靠在摆放糖果的货架上,那货架“哗啦”一声倒了,上面的糖果散落一地。 散落一地的,是徐美娇甜蜜的记忆。她努力站稳,只说了一个字: “嗯!” 曾福安知道徐美娇虽然是个柔弱的女子,但是非常重承诺,顿时放下心来,剪刀尖刺破了左手手背的皮肤。 很痛,很幸福。 曾梦书不知道自己的爹在与天都刀客对峙,她正缠着小叶询问着犯罪心理学,“小叶哥,求你告诉我怎么知道一个男生已经爱上我了?” 小叶扫了眼正对自己横眉怒目的温小玉,暗想:“这么明显都不知道?”不过他解释说:“除了闪光灯眼之外,笑是衡量一个男生对你感情的很好的砝码。如果有男生一见你就笑,开心得不得了,多半对你有好感了。相反的,如果你做了件什么傻事,那个男生只会发火,说明他对你已经没有感情了。” “啊?这么简单?”曾梦书娇声叫:“今天倒是有个男生一见到我就笑,笑得可开心了。” 温小玉心里“咯噔”一声,只想大叫:“那个人就是我,就是我!” 曾梦书说:“不过那是个乞丐,跟我要钱,不能不笑。这个,不算吧!” 小叶猜出曾梦书是故意在逗温小玉呢,笑着说:“当然不算。其实你没有解读微表情的天赋,因为你没有受欺负受虐待的童年。不过只要你平时注意观察,真笑跟假笑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就跟萝卜和西红柿的区别一样大。” 曾梦书用余光看到温小玉一脸失望的表情,心花怒放,女生就喜欢有人这么在意自己。 一滴血顺着曾福安的中指滴下来,落到地面“嗒”的一声。 天都刀客目光柔和了些,“我不会在这里杀人的,我保证。老板,现在我可以逛商场了吗?” 曾福安拔出剪刀,有气无力的说:“可以了!”刚才与天都刀客的对峙,他全凭一股勇气坚持下来,现在一放松,这才觉得浑身无力。 徐美娇扔掉拐杖,扑过来抱住曾福安,叫声:“福安哥!”不觉流出泪来。 不过那是喜悦的泪水。 她发现曾福安的后背早叫汗水湿透了。 曾福安轻轻抚摸她的手背以示安慰,“过去了,过去了。” 此时代总指挥长还在女装部卖弄他的服装知识,“其实灯光对衣服的颜色有影响,比如说这件衣服,它在现在的灯光下是金黄色的,但是在阳光下,它的颜色会深得多,变成土黄色。”一群女士围着他,齐声说:“哇!” 这时一个中年女士跌跌撞撞的跑来,神神秘秘的对代总指挥长说:“天都刀客来了,你快躲起来!” 代总指挥长大义凌然的说:“躲?我为什么要躲着那个犯罪份子?自古正邪不两立,他在哪儿,我去找他。” 一帮女士都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代总指挥长。 任秋玲知道代总指挥长这样的官儿,有些台词不能不说,有些表演不能不演,于是换个说法:“领导还没参观过女士的试衣间吧?要不去参观一下?” 代总指挥长深以为为然,“那我去参观参观。”任秋玲指了指一间空着的试衣间,代总指挥长“哧溜”一声溜了进去,快得像学过轻功一样。进去后他立即合上门,然后那道门开始颤抖起来。 “这个男人真幸福,因为他还有个家要守护,我的家却完了。”天都刀客不无悲凉的想,“也许,我的家会完,就是因为我没有好好的守护它吧。” 他在商场里乱蹿,希望可以找到代总指挥长。突然他看到了一个穿得非常精致的男生站在女装部的门口。这人着装非常正式,衬衣领口的第一粒扣子是扣起来的;他站的动作好象受过专门的训练,两手中指紧贴大腿裤缝——他不是等女朋友,衣着也不像是商场的服务人员。他会是谁呢?很简单,像代总指挥长这样的官出行,当然不可能是独自一个人,没有带一个班就已经算是简易出行了。一个司机,一个秘书这是最简单的出行配备。 那个人自然是秘书小任。 天都刀客自然对秘书小任没有什么好感,相反的,他觉得所有的男秘书都跟历史上的太监差不多,是被阉割的雄性生物。不过他只是厌恶这种生物,不打算杀了他们。 有秘书小任这个路标,天都刀客很自然的闯进了女装部。 任秋玲正装模作样的挑着衣服,眼角的余光不时瞟一眼女装部的门口,看到天都刀客来了,她叹了一口气,放下衣服叫道:“刀客,你怎么来了,是来给你老婆买衣服的吗?” 天都刀客大步走到任秋玲面前,说道:“我老婆,名字叫乔心惠。” 任秋玲手里的衣服飘落到脚面上,她却丝毫不觉。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查了半天的凶手,原来凶手就是天都刀客的老婆。 天都刀客不是自称大侠吗?他怎么会打老婆?他怎么会容忍一个杀人凶手当自己的老婆? 所有这些问题,像一个一个的惊雷在任秋玲的脑海里炸响,每一个问题都震得她心胆俱裂。 因为问题的答案很惊人。 真正的凶手,其实是天都刀客。 这个只杀脏官的侠客,他的手上沾着无辜少女的鲜血。 (抱歉,这两天断更,是突然不知道怎么写了。情节就在脑海里,但就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怎么写都不满意,都觉得不对。) 第三十二章:梦中的小鹿 天都刀客看到任秋玲的眼神变了,变成了惊恐。 天都刀客有个当猎人的爷爷,他告诉童年的韩虎说:有一次,爷爷用猎枪射中了一只小鹿,他本可以杀死小鹿的,但是他却跟着那只鹿跑过了六七座大山,跨过了三条大河。 因为受伤的小鹿的眼神。 那样惊恐、那样绝望、那样哀求的眼神。 那是让猎人心醉的眼神。 天都刀客韩虎很多次在梦中见过那只小鹿,隔着丛林的翠绿枝叶,那只小鹿的眼白像闪电般的一晃而过。他每次都没有追到那只小鹿,梦醒后他都一身是汗。 今天的人只能在动物园里见到鹿,当然那些鹿也没有受到追杀,不可能露出那种身为猎物的眼神。 但是韩虎化身为天都刀客杀人时,发现人在被杀时也会露出同样的眼神。 圆月刀锋,高楼牧笛。 圆月刀锋指的就是天都刀客,因为他喜欢在月夜杀人。而高楼牧笛指的是另外一个喜欢在世间行走的高人。如果单从名声上来说,高楼牧笛可能不如天都刀客,但是论本事,天都刀客自认连给人家提鞋也不配。 天都刀客试过,只有在月夜杀人,人的脸笼罩在黑暗中,才能更好的表现那个眼神。 刀光一闪间照亮的眼神,确实让人心神俱醉。 事实上,天都刀客发现杀人是一件容易上瘾的事情,就跟喝酒吸烟一样,一旦上瘾,就很难戒掉。事实每个月圆前后,他都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他看到人都想杀,就跟女人的月事一样准确。 可是他努力克制这种冲动已经有两年了。 两年前的宾江烹尸案之后,他就把刀扔到杂物间,再也不摸刀了。 因为有个照顾他的女生告诉他:“你不要再杀人了,每个人都是别人的儿子,你想想他的父母有多爱他,你就不忍心杀他了。” 那个人是任秋玲,现在她的眼睛里露出了猎物才有的惊恐表情。 天都刀客内心里涌出一股强烈的冲动,就是把眼前这个猎物,曾经自己的救命恩人一刀砍死。 他凌厉的看着任秋玲,任秋玲恐惧的看着他。两个人都没有动,只有两人身边那间试衣间不停的颤抖。 女装部里的女士们纷纷逃出大门。 远处响起警笛声。 天都刀客慢慢将手伸向背后的刀柄。猎杀的本能让他不能思考,他只想杀了眼前这人。 任秋玲知道情况紧急,想逃,却偏偏一步也走不动,想说话,却偏偏一点声音也不发不出来。 天都刀客握紧了刀柄,“沙沙”的声音中,刀锋出鞘。 一股黄水散发着尿臊气从试衣间的门缝下流了出来,试衣间里传来“咚”的一声响,像是有人倒在了地上。 刀映着商场的日光灯,发出雪白的光芒,照在任秋玲的眼睛上。 任秋玲抓起一件衣服,像举着一面盾牌似的挡在自己面前。她自己也知道这动作多么的幼稚,衣服怎么可能挡得住天都刀客的刀。她头别开,像怕医生打针的小朋友扭头坚决不看针头一样,不敢看刀锋砍下来的场景。 衣服那边发出“嗒”的一声,之后再无声息。 任秋玲小心的看向衣服下面,原来天都刀客站着的地方空空如已,天都刀客消失了。 门外传来一个警员粗暴的声音:“谁报的警,天都刀客在哪儿?” 秘书小任小声解释:“刚才真有一人特别像他,现在不知道溜哪儿去了。” “你晓不晓得警方的任务多么重,每个警员都是超负荷工作?报假警会浪费多少警力资源?”那个粗暴的声音吼道。 小任还想解释,“我真看到他来着。传给你们的那个图像,就是我们弄的。那身影……” “闭嘴!”那个胖胖的便衣警员愤怒的吼道,“天都刀客呢?你要是找不出他来,我就告你妨碍公务!” 任秋玲垂下手里的衣服,只看到小任在跟那个便衣警员道歉。任秋玲冲出来举目四望,却看不到天都刀客的影子,回头对小任说:“小任,别说了!” 那个胖警员扭头对任秋玲吼道:“你是谁啊?这儿轮得到你说话吗?” 任秋玲冷冷的说:“你横个屁啊!天都刀客真在这儿,你对付得了吗?就知道冲小老百姓横,有本事你冲天都刀客横去啊!”在她说话的时候,打了几个手势。 那个便衣是内行,给了任秋玲一个眼色说:“好,外地妹子你记着,你总有落到我手里的一天。到时候别哭!”一边说,一边骂骂咧咧的走了。 “领导怎么样了?”等那警员走后,小任第一句话问的就是代总指挥长。 任秋玲相信天都刀客没有走,着急的给了小任一个眼神,让他别乱说话。 试衣间的门一下子开了,代总指挥长趴在地上,把手伸向小任,“小任,快来扶我,我动不了了!”他的眼泪鼻涕一起流,而且他流的可不仅是这些东西。 小任跑到代总指挥长身边,鼻子一皱做了个厌恶的表情,但是他很快克制住了这种情绪,关心的拉着代总指挥长的手,想把他拉起来。 “腾”的一声,一个人从任秋玲头上的天花板上落下来,正好落在任秋玲面前——天都刀客一直就用内力吸附在天花板上。居然谁也没有发现他是怎么到那儿去的,这人武功之高,确实超乎人类的想象。 代总指挥长在自己的尿液里才刚半跪着,天都刀客就像阵旋风一样冲到他身边,一把揪起他就向外跑。 匆忙中任秋玲拔开外衣,伸手拔枪,枪还没有拔出来,就被天都刀客把她拔得摔倒在一边。天都刀客揪着代总指挥长跑向商场一旁的电梯间。 这幢楼有二十二层,号称二十四层,自然有电梯。 任秋玲追到电梯前一看,只见二十四楼的灯亮了。 这时她也顾不得许多,跑到水泥楼梯那儿一气往上跑。其实如果真跑起来,人是跑得过电梯的。只是任秋玲耐力不怎么好,跑得十来层楼就累呼呼喘气。一想到代总指挥长还等着自己去救,她就勉强自己再跑。 结果跑到十六七楼,她的力气就用光了,只能抓着扶手一步一步的挪。 “刚才天都刀客为什么不杀我?”任秋玲想,“难道是因为警员来了吗?绝对不是,他连警员也杀。” “也许是因为那件女装。”任秋玲知道这是了解天都刀客行为特点的一个关键因素,一边吃力的爬着楼,一边回想着。那件女装的下摆是粉红色的,它的衣襟上装饰着小仙子的卡通图案,应该是小女孩穿的。 也就是说:天都刀客看到那件小女孩的衣服,想到了他的女儿,所以才抑制住了杀任秋玲的冲动。 因为任秋玲承诺过,一旦天都刀客出事,会帮他照顾女儿。 原来,天都刀客最大的弱点是他的女儿。 今夜天都有雨。 夜色中,约十四五辆警车拉着警笛呼啸而来,车顶警·灯闪烁,硬把美娇商场照得光怪陆离。 任秋玲听到警笛声由远及近,松了一口气。她与那个胖警员吵架的时候,用暗语告诉了对方真相,对方也用暗语告诉她会去找后援。现在后援到了。 楼顶上,天都刀客坐在楼边的钢制围栏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代总指挥长。 代总指挥长跪在地上:“警方来了,你跑不掉的,不如放了我,什么都好说啊!真的,只求你不要杀我,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 天都刀客懒洋洋的搓了下鼻子,扭头看着天都的夜景。这一刻,代总指挥长的表现让他感觉自己是神,能够把别人的生死操纵于自己手里的神。 “你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举手投降!”楼下那帮警员开始用高音喇叭喊话。 天都刀客轻蔑的笑了笑。他看到附近已经开始聚集了大量的看客,内心里有些激动——这是他想要的舞台,这是他想要的效果。他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只因为妻子死后,他也了无生趣。 代总指挥长出神的听着警员们的喊话。 天都刀客冷冷的问:“怎么?你觉得有人会来救你吗?” 代总指挥长浑身一抖,匍匐在地上说:“不要杀我!求你不要杀我!” 就在这个时候,任秋玲从楼梯间走了出来,静静的看着天都刀客。 天都刀客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这么蠢,微笑着问:“女巫探长,你准备用什么巫术来阻止我杀他啊?” 任秋玲大吼一声:“住手!我已经查清了所有的真相!” 天都刀客惊诧的注视中,只见任秋玲呼的长吐一口气,然后蹲到地上:“你等我……息会儿,一口气……跑二十多层楼,累死了!” 天都刀客突然觉得很好笑,他仰头看着天空。 无数灯光映照着雨丝,将那些雨照得如梦如愁,美轮美奂。更远处某家酒吧里,播放着疯狂而又哀伤的音乐。 天都刀客觉得一切都很完美:在他的人生落幕的时候,有这么好的舞台,这么好的灯光,这么好的音乐,这么多的观众……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那个换捣蛋的任秋玲。 现在任秋玲已经站起来,一步步的走向天都刀客。她的嘴角扬起自信的微笑,但是她的右手却紧紧的握着手里那个女士小皮包。 天都刀客知道任秋玲的枪应该是别在腰间的,那么那个包里装着的绝对不是什么厉害武器,但是她似乎对包里的东西非常有信心,竟然敢无视自己的威严,一步步的逼近。 天都刀客眼神凌厉起来,“女巫探长,你真的觉得我不会杀你?” 一阵风突然吹来,把所有的雨丝吹成银光闪闪的斜线。 天都刀客刀柄上的红布随风飘扬,像是一只狮子感觉到自己要杀人了,兴奋得竖起了颈毛。 刀是好刀,但刀柄上却拴着块褪色的红布——因为这把刀铸自战争年代,那是什么物资都缺乏的年代。 布是棉布,上面满是眼儿,大部分是虫蛀的眼儿,可能有子弹打出的枪眼。 任秋玲再次站住,隔着数米远看着天都刀客。 天都刀客从楼顶的铁质围栏上跳下来,静静的看着任秋玲。 两人之间隔着几件晾晒在楼顶忘了收的衣服,还隔着一个像狗一样趴着的代总指挥长。 一时间,没有人说话。 无尽的沉默,像沉重得化不开的夜色包围了楼顶,让四周的空气都压抑起来。 第三十三章:最后的法宝 夜幕之中,细雨被灯光照成一个银白色的大碗,倒扣着天都城。高楼像宝石装饰的迷雾森林,闪闪发光。 天都刀客张开被雨水打湿的五指,慢慢将手伸向身后的刀柄。那块红布不再飞扬,软嗒嗒的垂着,像一条被抽了筋的蛇。但是刀依然是好刀,是从战争年代流传下来的,饮过人血的刀,已经有了灵性。当天都刀客把手伸向刀的时候,那把刀在鞘中不安的抖动着:“咔咔咔……”即将到来的杀戮让那把刀激动起来。 任秋玲没有后退半步,哪怕她知道只要刀客的刀一出鞘,就是自己的死期,她也没有后退半步。只是被细雨打湿了头发,缝过针的头顶痒得厉害。她脱下鸭舌帽,挠了挠头皮。 天都刀客看见,任秋玲的头顶头发被剃掉了一圈,光溜溜的头皮上趴着一条巨大的蜈蚣。仔细一看,那不是蜈蚣,而是一条伤口。 美丽如任秋玲,却有着如此丑陋的头皮,让天都刀客那颗冰冷的心也不由得一痛,“你受伤了?”他讶然道。 任秋玲甩了甩剩下的长发,冷冰冰的说:“一个你的崇拜者干的,他大约觉得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就给了我一板砖——我不怪他,毕竟这个世界有侠义精神的人越来越少了。”她把帽子戴好,静静的注视着天都刀客。 天都刀客心里有些恍惚,暗暗觉得自己未必就没有杀错过人——他是顶级的武师,却是个蹩脚的法官。这些年来,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杀人到底对不对,今天叫任秋玲一提醒,回想起来,自己杀错的人又何止是樊卫红?一时间心里万分懊悔,伸向刀柄的右手不由得呆住了。 此时他右手微举,整个人不动,像一个要回答老师问题的小学生。 “说一说十二年前的案子吧!”任秋玲的语气像在跟老朋友聊家常,“乔心惠没有出卖你,她把罪顶了下来。但是,我猜到是你干的。如同贾春水一样,乔心惠只是干了分尸、抛尸的活儿,但是同样的,她也自愿为你顶了罪。” 天都刀客喃喃的说:“她真是傻啊!” 任秋玲接着说:“当年,你侵犯了樊卫红之后,向她提出了赔偿,你们夫妻两准备用两万块钱把这件事情摆平——那是你们多年的积蓄,在十二年前,两万块钱算一笔大钱了。没想到樊卫红喋喋不休,不收你们的钱,就是要告你们。你一直都有情绪控制的问题,她肯定有什么话刺激了你,于是你一掌把她拍死了!我说得对吧?” 按乔心惠的说法,她是把樊卫红从床上推下来跌死了——这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罪轻一些的说法,也是顺着任秋玲“误杀”的诱导讲的。这个说法经不起推敲,任秋玲当时没有深究,原因就在于自己手里头没有证据。 天都刀客回想起当年的一幕,还是余怒未消:“我们不但答应赔她两万块钱,我还提出了教她最顶级的武功的条件,结果她冷笑着说:‘武功有个屁用!就算武功练成你这样,还不是那副逼样儿!’我一气之下……” 事隔十二年,这些话依然学得惟妙惟肖,说明这话对天都刀客来说印象非常深刻。 本来以樊卫红的性格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但是她在受到侵犯之后,可能情绪过于激动,所以说出这么恶毒的话来。 武功是天都刀客的骄傲,樊卫红的话却践踏了这份骄傲,也难怪天都刀客会一怒之下杀了她。 任秋玲重重的叹息一声。 天都刀客轻蔑的笑了,“任秋玲,你打算怎么办呢?把我抓起来,让那些才从学校毕业的学生法官审理我吗?我一生杀人无数,刚才细想之下,可能有一半都是错杀的,那又怎么样?谁能奈我何?哈哈哈,老子杀就杀了,谁能奈我何?” 他用力一踩跪在面前发抖的代总指挥长,把那个官儿踩得趴到地上,“你能拿我怎么样?”他对代总指挥长怒吼道。 代总指挥长只是求饶,别无二话。 任秋玲出乎意料的说:“他的官不大。” 天都刀客一惊,对任秋玲怒吼道:“你说什么?” 任秋玲说:“所谓总指挥长,是一个临时的职务,职责是召集、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完成一个任务。任务结束后,就没有总指挥长这个职位了。之所以要设立总指挥长这个职务,是因为召集人的身份不够,给他一个身份让他好行事——如果他的官够大,是不必设立这个职位的。” 代总指挥长不服气的说:“我怎么说也是市里的拆迁办副主任,手里也管着百十号人,上级还答应我,只要我任务完成得出色,就给我升迁的机会——只是我年纪大了,已经对升迁没有什么兴趣了……” 想来拆迁办是个肥差,他不想升官也理所应当。 “主任?还是个副的?”天都刀客一脸嫌弃的看着代总指挥长,很为他的官小而火大。 代总指挥长恼火的说:“你懂什么?官大官小不能这么看!我这是有实权的位置,你拿省宣传部部长给我换我还不换呢!”当然对天都刀客来说,他宁愿杀宣传部部长,对有实权的副主任没有什么兴趣。 天都刀客仰头默默看着天空,暗想:“我怎么这么倒霉?想风风光光的死,老天偏偏下起了雨;想痛痛快快的死,老天派来了任秋玲;想轰轰烈烈的死,老天给我派来了个副主任……”他本来就有情绪方面的问题,一把事情往负面的方向去想,就觉得连远处那疯狂的音乐声也像是在嘲笑自己了,不禁心灰意冷。 “任秋玲,你告诉我,我杀了那么多人,却只因为错杀了樊卫红而遭受惩罚,这是为什么?”天都刀客百思不得其解,终于觉得是这老天因为自己错杀樊卫红而惩罚自己。 任秋玲抬眼看着高处,半晌没有说话——借着高楼灯光的照射,她看到有人抱枪猫着腰寻找位置——狙击手到位了。 “算了,副主任就副主任吧!”天都刀客没那么挑剔,临死有个副主任陪葬勉强算是风光了。他拔出刀,对着代总指挥长比划着——人家是高手,必须要一刀毙命才能显出他高来。这是他最后的一刀,可不能马虎大意了,最起码也要造成这样的效果:连不懂武功的法医验尸,一看之下也要惊叹:“哎呀!这一刀真是高明!”内行看了更必须惊佩万分,“这一刀高啊,怎么砍出来的?就这一刀,我得练多少年才追得上啊?” 代总指挥长只会说:“饶命啊,饶命啊……”因为叫了很多声了,嗓子有些哑了,听上去连情绪都不那么充足了。就像个临时演员辛苦了一天,最后的演出总有些力不从心一样。 “住手!”任秋玲大吼一声。 天都刀客抬眼看着任秋玲,本来还有些惊讶这女的胆子好肥,突然转念一想,不禁喜出望外:“对啊!探长也是官!虽然是芝麻绿豆大的官,也是官啊!我把你一起杀了,这下总能上报纸头版了吧?”他满脑子想的就是自己要死得风光,不能流芳百世那就遗臭万年,多拉一个人陪葬他一点意见都没有——当然任秋玲意见挺大的。 天都刀客舍了不会反抗只会求饶的代总指挥长,举刀走向任秋玲。 任秋玲面如死灰,跑上来之前,她就想到了这样的可能性。她知道,如果现在她再不祭出最后的法宝,她必死无疑!她猛地拉开皮包,从包里抽出两件东西对着天都刀客一晃…… 第三十四章:大侠之死 任秋玲取出两张照片,对着天都刀客一晃。 一张是樊卫红的照片,另一张是天都刀客任萱萱的照片。 任秋玲不曾想过乔心惠会死,她准备拿这两张照片让乔心惠再次开口。因为樊卫红是乔心惠内心深处最大的恐惧,而韩萱萱是乔心惠内心深处最大的伤。 虽然知道天都刀客跟他妻子一样,对自己的女儿都疼爱有加,但是这两张照片未必就能起效果:有可能因为光线太暗,天都刀客没有看清照片上是谁就把自己杀了;有可能因为天都刀客就算看到自己女儿的照片也无法控制情绪一刀杀了自己,然后再后悔——他本来就有情绪控制方面的问题。 “你看清楚了!这是樊卫红的生活照和你女儿任萱萱的生活照,你杀死了樊卫红,现在也为人父母了,知道她父母是什么样的感受了吗?”任秋玲吼道。她想把天都刀客从杀手的角色拖离出来,进入到慈父的角色。 天都刀客举着刀,骇得脸色刷白,眼睛转动,看看这张照片,又看看那张照片。 “砰”的一声,狙击手的枪响了。 惊骇中的天都刀客没有一点反应,子弹击碎了他的手腕,那把亮闪闪的大刀应声落地。 甚至天都刀客都没有感觉到疼,他无力的垂下手腕,“哈哈哈”的干笑三声,说:“我终于明白了!” 他转身走向楼沿,跳上围栏,对着所有前来观看的行人深深一鞠躬,然后纵身跳下二十二楼。 任秋玲一边冲向围栏,一边把照片胡乱的塞到口袋里,翻过围栏,她一手拉着围栏把头伸出楼外向下一看:天都刀客还没有死,他摇摇晃的站起来,又被穿便衣的警员踹倒。 天都所有警员都憋着一股火,因为天都刀客的存在,他们竟然不能穿警·服,这份屈辱让他们恨极了天都刀客。 天都刀客好象双手都断了的样子,别人揍他,他只是垂着手捱揍。他站起来,又被几个警员拳打脚踢的打倒在地。 “打!给我往死里打!”代总指挥长也翻出围栏,中气十足的对着楼下大喊,哪里还有刚才求饶时的可怜样? 任秋玲眼里含着泪,不敢再看,缩回头来。 代总指挥长有些生气的说:“任秋玲我告诉你,我没有干过什么拆迁办副主任。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是你救了我的命。” 任秋玲知道天都刀客死定了,哪有心情管代总指挥长是多大的官,说:“你刚才演得真棒!”为了救代总指挥长的命,她才故意说他是个小官。因为天都刀客重荣誉,有可能会因为代总指挥长官小而不杀他。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任秋玲觉得救下代总指挥长未必就是正确的。 她再次看向楼下,天都刀客没能再次站起来,但是那些警员没有停手的意思,还在往死里打。 她黯然乘电梯回到一楼,身边跟着代总指挥长。两个人没有什么交谈,因为两人的心情都极坏。 从商场出来,任秋玲想绕围观的人群,悄悄离去。代总指挥长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大声说:“你不看看你朋友天都刀客的下场吗?”他压低声音,轻声说:“当年你放过了他,这事情我知道,不过我不打算追究。” 代总指挥长觉得自己抓住了任秋玲的把柄,有可能会把她变成自己的手下,心中得意无比。 有人分开人群走了过来,却是头上还包着纱布的佟修杰——原来胖警员离开时跟任秋玲说的是暗语,秘书小任听不懂,以为警方不管这事,只好叫来了佟修杰。 人群让开,天都刀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的右手早叫枪打穿了,左手弯曲成一个奇怪的角度——在跳下高楼时,他一心求死,没有用轻功。但是他身体的反应远超他大脑想事的速度,所以左手在地上撑了一下,摔断了臂骨。 “总指挥长,”佟修杰恭敬的说:“您没事就太好了!” 代总指挥长很满意佟修杰的表现,故意指责说:“像什么样子,包着纱布到处跑?难道我手下没有人了吗?闪开!”话虽严厉,但是脸上却带笑。 佟修杰低头退开,真的像电视上的太监那样低头退着走两步,闪到一边。他的脸上也有喜色,任秋玲估计他的心里在想:“我终于做对了!” 想必此事之后,代总指挥长就会提拔一下佟修杰。 “那个人,就是天都刀客!”代总指挥长虽然痛恨天都刀客,却依然对他非常害怕,不敢走近了,只是远远的指着天都刀客的尸体说:“查查他的底,老子要让他父母后悔生出这样的儿子,让他的子女永远抬不起头来做人!” 佟修杰大声说:“是!我会让他父母下岗,让他子女退学。”有些话,领导永远不会说明,有些恶,只能由佟修杰这样的人来承担——这是他存在的唯一价值。 天都刀客曾经威风一时,那又怎么样,现在他是一条死了的落水狗,还有什么可怕的? “狗东西!”一声怒吼,从天都刀客的胸腔里发出,他再一次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满脸是血的怒视着代总指挥长。 “往死里揍他!”代总指挥长指着天都刀客声嘶力竭的吼道。 几个靠得最近的警员再次恶狠狠的扑了上去。天都刀客双手垂着,腰也伸不直了,但是他耷拉着的眼皮下,目光再次凌厉起来,双脚连环起踢,每一脚都直接命中扑上来警员的咽喉。 十来个警员咆哮着扑过来,无声的被踢了出去,只有颈骨断裂时发出啪啪”的脆响,身体落地时发出的“蓬蓬”的闷响,然后那十来个人全都躺着不动了,甚至连呼吸也立即停止了。 无影脚。 “拦住他!”代总指挥长握紧任秋玲的手腕,色厉内荏的叫着,自己却悄悄的后退。 更多的警员扑了上来,人影乱晃中,任秋玲看到天都刀客眼中闪过一丝焦急的神色。 “啪啪啪”一陈乱响,约二十来个警员被天都刀客踢得倒飞出去,只有一个警员被他咬住咽喉,手脚还在乱颤,脖子上鲜血喷得天都刀客一脸都是。但是很快的,那个警员垂下手不动了。 天都刀客松开一口铁牙,满脸是血的望着代总指挥长邪恶的笑了。本来蒙在脸上的白色围巾,现在绕到他的脖子上。 代总指挥长一手抓着任秋玲,一手指着天都刀客,骇得都不能动了。 所有人都静下来,甚至远处酒吧的音乐声也在这时戛然而止,只有细雨“沙沙”的落着。 “吼!”天都刀客怒吼一声,低头向代总指挥长冲来,那条乔心惠为他织的围巾在细雨中拉得笔直。 围巾上散发出一种温柔,那是乔心惠的味道。“心惠,我来找你了!”天都刀客在心里温柔的说。 前方,是他目前最痛恨的人,他决心与那个大官儿同归于尽。 那一年除夕,身患肝癌的父亲带着他看了最后一次烟火表演,指着天空的烟花告诉他:“人生应该向烟花一样,绚烂的绽放,然后死去。” 满天的细雨,在灯光照射下像烟花一样美丽,天都刀客的耳中仿佛听到燃放烟花时的“嘣——啾——”的声音。 代总指挥长近在眼前,他低头撞去,他知道,自己终于轰轰烈烈的死了。 “嘣”! 是头顶撞上胸骨的声音。 铁头功下,对方的胸骨立即碎裂成渣。 天都刀客知道自己终于可以死了,他抬头一看,脸上突然现出惊讶的神色。他撞到的不是代总指挥长,而是头上包着纱布的佟修杰。 佟修杰舍命救下了自己的顶头上司,脸上还现出心满意足的微笑。 “奴性入骨!”天都刀客骂了一声。 “砰!”狙击枪再次响了。 双手都废了的天都刀客没有接子弹,而是任由子弹穿过头颅,在他的脑门上开出一个血洞。 他站着,屹立成碑。 正如以前的故事中交待的,当时国内对狙击枪的认识不够,没有中型、重型狙击枪,所以当时的狙击枪并不能打碎天都刀客的脑袋。脑部突然遭受重创的人,会全身保持一段时间的僵直状态,然后才倒地,所以天都刀客屹立不倒。 代总指挥长坐在台阶上,裤腿之间再次流出黄水。 天都碎尸案告一段落,任秋玲在雨水中离开了天都。她的车上多了一个小女孩,当然那是天都刀客的女儿韩萱萱。 温小玉伤已经好了,据他说是在一间佛寺中养的伤,而且他学到了新的东西。他的手像蛇一样在空中游走,“看看这个力,”他不无得意的说:“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一车人都疑惑的看着温小玉,实在看不出他那只手的动作跟《道德经》之间有什么关系。 “傻!”韩萱萱冷冰冰的说:“就算你把功夫练到我爹那样,你看他,他最后还不是那副德性?” 温小玉生气的放下手,骂道:“小孩子怎么可以这么恶毒?” 任秋玲心里一动,停下车,对韩萱萱说:“你等我们会儿,我们要商量一点事情。” 老马他们都下车后,任秋玲把他们带到一株大树后,取出那两张照片。 当初天都刀客一看这两张照片,突然大叫:“我明白了!”任秋玲一直没有想明白,他到底是明白了为人父母的不易,还是明白了其它的事情。总之天都刀客的反应太强烈了,强烈到了跳楼的程度,这非常奇怪。 刚才韩萱萱的话让她似曾相识,因为类似的话,十二年前樊卫红也曾经说过,就是因为那句话,让天都刀客一怒之下杀了樊卫红。 她把两张照片拼在一起,让大家都来比对。 “像!”老马客观的说:“好像是同一个人,在童年时和在少女时的不同照片。” 温小玉和黑皮都一脸惊骇,因为两张照片上的人无论眉梢眼角,还是外型轮廓都像极了同一个人不同时期的照片。 黑皮说了两个字,解释了为什么天都刀客一看这两张照片,就想自杀:“轮回!” 如果轮回之事是真的,那么十二年前樊卫红死的时候,帮凶乔心惠正好怀孕,樊卫红恰好投胎到成她的女儿——也就是仇人的女儿,所以韩萱萱才长得这么像樊卫红。 但是话说回来了,没听说过轮回有连相貌也轮回了的啊? 四个人一时无语,这才是真正解不开的谜——要想解开轮回之谜,唯一的实验方案就是自己死去,不要喝孟婆汤,然后重生。可惜这样的实验方案,至今没有实现过。 “不管怎么说,这个世界上唯一用武力对抗强权的大侠已经死去。武侠已死,因为武侠的精神早就死了。世间没了大侠,会没趣得多。”任秋玲把照片放回包包,叹息着说:“上车吧!” “对了,头儿!”坐上车的时候,老马说:“我觉得在你受伤的时候,恰好出现对你正面评价的新闻是有人策划的。策划这个事情的人,是你吗?” 任秋玲发动车子,没有回答,只是她的嘴角邪恶的上扬起来。 温小玉趴在车窗边,思念着远在天都的曾梦书。因为曾梦书曾经在宾江惹过包天大祸,她没有跟大家一起回宾江。 天空阴郁,任秋玲黑色的车子一头驶进无边的灰暗的细雨中。 第一章:水泥砖 李明博坐在一张宽大的实木办公桌前,油漆锃亮的桌面上,摆着一块脏兮兮的水泥块。 他活动了下手脚,沉下心来,认真的盯着那个只有拳头大小的水泥块,清了清嗓子,庄严的坐下,张嘴对那水泥块念道:“嗡——啊——轰!”声音悠长,绵绵不绝。 房间里响起了咒音的回响,“嗡嗡”声不绝,像是发电厂的机房一样。 距离李明博足有一米五远的水泥块,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情况下,突然自己跳了起来,“嗒嗒嗒……” 李明博面现喜色,知道自己这三字明功夫已经进步了,突然心头没来由的一痛,痛得他面色雪白,趴到了桌子上。 “师弟,你这功夫练得太急了。一般人学习持咒功夫,都是在摸索中前进,进境自然慢了,”千秀峰顶上,慧痴曾经这么跟李明博说:“但是好处是身体会自行的改造,适应持咒功夫。别人练了数年才能达到的境界,你不到半个月时间就达到了,表面上看进境神速,其实身体没跟上功夫的进境,随着咒语威力的增强,你的身体根本就承受不住那么大威力的咒语,只怕会害了自己啊。” 李明博表面上连声称是,但是心里却暗暗得意,觉得世间又有几个人有自己这般天赋,找些借口掩饰他们不努力修行,多半还是出于忌妒的心理。 今天心口痛得厉害,李明博本来也没有放在心上,只觉得是持咒过程中的正常反应。他是方寸寺智果大师的记名弟子,多少听过一些持咒的感应,确实有人在持咒后感觉心里发热的。 李明博趴了会儿,觉得心头不那么痛了,就是嘴里发甜,伸手往嘴角一抹,竟然抹下一丝鲜红,这才有些后悔没听慧痴的话。 不过好事临门,自己确实可以通过咒音让水泥块产生共振,如果通过音箱放大的话,同样也可以让一座水泥大桥坍塌。 还有次声波武器的研发报告也批下来了,上面拔给了四十万资金,他已经让采购科科长侯建设用二十万去买一对高档些的音箱——他走的是古代修行结合现代科学路子,音箱的好坏直接影响实验结果,多花钱些也是应该的。 算下时间,那对音箱应该到了。 李明博起身把水泥块锁到自己的抽屉里,打开办公室的大门走了出去。穿过长长的地下走廊,他来到一间灯火通明的实验室里,面里早有约二三十人等在那里了。那些人都穿得像医生一样,只是衣服口罩的颜色为浅蓝色,眼睛前面多了一幅科幻感十足的宽宽的眼镜。 这二三十人都围在一张发着莹白光芒的玻璃桌子旁,桌子上放着的正是那对宝贝音箱——价值二十万的音箱。 “发生什么事了?”李明博不解的问。 一个人回头说:“嗯,是这样的,刚才小李抱音箱的时候,胳膊肘挤了下音箱,结果——脱漆了。这是实验设备,价值不菲,他可赔不起。” 李明博听说音箱损坏了,气得拔开众人,走到音箱前,瞪着眼睛看那块脱漆——其实问题不大,只是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脱漆,露出里面的白铁皮来,估计拿原子笔画一画,也就没有人注意到了。 没想到李明博越来越生气,突然抱起音箱,跑出实验室,再次穿过长长走廊,一脚踢开了采购科的大门。 门里彩购科长侯建设正和几个职员说笑呢,事出突然,屋里几人笑容都还挂在脸上,过了几秒钟那笑容才像阳光下的冰凌一样消失了。 “都回去吧,都回去吧!”侯建设并不觉得出了什么大事,让那几个职员回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去,自己对李明博:“哟,李大科长,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李明博侧身让那几个职员走出去,自己抱着沉重的音箱走到侯建设的办公桌前,“咚”的一声把音箱扔到了桌上,“姓侯的,你给我解释一下,你花了二十万买来的音箱,怎么会脱漆?我告诉你侯建设,为了这个项目我自己也跑过很多商场,这音箱我见过,在海丰路商场上它只卖五百块,打下折来三百出头!这就是你买的二十万的音箱?其它钱到哪儿去了?” 随着李明博的质问声,侯建设脸上越来越挂不住了。 他不屑的微笑着,大步走到李明博的身前——他明显比李明博高出一个头。“孙子,你可真不会做人!有项目大家都有好处,哦,就得你一个人独占了好处才行啊?”他举起手,装出梳理头发的样子,吓吓李明博。 李明博退缩了一下,突然拔出枪来顶着侯建设的胸口,“孙子,我告诉你!”他用力的把侯建设顶得步步后退,“老子做人的目的是做事,不能做事,老子还做什么人?” 侯建设明显没有料到李明博气急了会动枪,一下子软了,步步后退,直退到墙根处,退无可退。他脸如死灰,嘴角歙动,却生怕说出什么话刺激了李明博,强行把话咽回去了。 两大科长大眼瞪小眼,引得其他职员纷纷围观。 李明博怒不可遏,转身小跑几步,一脚把音箱从办公桌上踢到了地上——那音箱一下子摔成几大块,其中有一块是水泥砖。气得李明博笑了起来,“呵呵呵!二十万的音箱,里面有水泥砖!真是稀奇啊!” 侯建设知道这事传出去会坏了自己的名声,吼道:“李明博,你这是干什么?真撕破了脸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李明博扬着枪说:“我就撕破脸了!怎么的吧?你这个蛀虫、毛贼!我还怕了你不成?” 突然一声大吼传来,“住手!”原来特事处的魏处长来了,他大声下令,“来几个人,把李明博的枪给我下了!” 李明博是魏处长亲手提拔的,一直把魏处长当成长辈,一听这话眼泪都要下来了,“下我的枪,为什么?侯建设他贪污啊!” 魏处长眼睛扫过地上的碎音箱,还有音箱里的那块水泥砖,直接闭眼装出没有看到的样子,说:“我不知道侯科长贪污,我只看到你拔枪对着同事!你不配用枪,把他的枪给我下喽!” 一声令下,早有闻声赶来的特勤队员扑了上来按住李明博,拼命的拔开他的手指,想把那枪给夺下来。 李明博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死也不撒手。可怜他一介书生,怎么是特勤队员的对手,拼命怒吼,拼命挣扎还是无济于事,被几人按到办公桌上,有的人按手,有的人抱脚,有的人掰手指,五个手指被掰开三个,眼看那枪就要落到特勤队员的手里了。 “嗡——啊——轰!”情急之下,三字明脱口而出。 “哗哗”几声响,四周窗户上的玻璃纷纷碎落,办公室里众人、外面围观的众人,全都摇晃几下,倒在地上。 李明博晕头晕脑的起身,不解的看看众人,知道这祸闯得大了,一言不发的解下枪套,把枪和枪套放在办公桌上,走出了办公室。 他小心的避开走廊上遍布的碎玻璃穿过走廊,一路上都没见一个站着的人,自然也没人来拦他。 来到地上停车场后,李明博打开自己的车门,坐到驾驶位上,镇定的取出一个塑料袋,对着塑料袋“哇——”的大吐。 一袋都是血。 扎好袋口,李明博试了两次才发动车子,离开了特事处藏身的无名山谷。两个哨兵看到李明博的车子出来,一起举手敬礼说:“李科长好。” 李明博特意停车摇下车窗,对两个哨兵点头致意——出了这个山谷之后,他猜到自己再也不是科长了。 山谷外,阳光正好。 李明博把车开到盘山公路上,停下车那袋子血扔下悬崖,对着太阳张开了双手,像是要抱住太阳的样子。 在下午饭时分,李明博回到了宾江三中的老师办公室,他特意找苏老师要来了自己教的班的学生作业——事实上那个班他没有教几节课,认识的学生寥寥可数。 他是从老师的岗位上被提拔的,现在又回来了,只希望这份工作能干得久一点。除此之外,他真的不敢有什么奢求了。 事实上,他猜得到自己最好的结果就是坐大牢,在第十五监狱里耗尽自己的青春与热血。 想到这些,他满怀深情的给每份作业都写了些鼓励的话,比如说:“加油哦!我看好你哦!”“努力,你很有天赋,你需要的只是一点努力!”等等等等。希望这些学生能够因为这些话而记往自己吧。 这次改作业比以往慢得多,因为这是李明博改作业最认真的一次。 到黄昏时分,李明博听到学校外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他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 可是作业只改了一小半,还有一大半没看呢,李明博急得直冒汗,只希望对方可以给自己多一点时间,能让自己好好的改完这些作业。 一支人数约为两千人的军队开到了宾江三中,哨兵在校门处布好岗,然后一个将军模样的人带着军队进入到校园中,直奔位于教学楼的教师办公室。一路上,都有士兵自动出列,在楼梯口把守着,同时有侦察兵自动出列,在每一层的每一间教室附近观察一番。 李明博“唰唰”的在学生作业上打着勾勾叉叉,写下几句话。突然间他用力过猛,笔尖戳破了作业本,红墨水在作业上淌出好大一滴。他心慌意乱的用手指去擦,结果红墨水把作业本染得到处都是。 李明博颓然的扔了笔,生气的瞪着那页红彤彤的作业纸。 教师办公室的大门被“砰”的一声打开了,那个老将军模样的人大步走了进来。 第二章:宋江与刘备 老将军走到李明博办公桌的对面,自然有勤务兵为他搬来椅子,他顺势坐下时,椅子正好放在他屁股下的位置。老将军坐下后,把两肘支在桌子上,饶有兴趣的看着李明博。 李明博见对方没有注意到自己改花了的那个作业本,赶紧悄悄的把作业本移开,放到一叠作业本的下面。改个作业都能改花了,这事叫人发现了,那得多丢脸啊? 他轻咳一声,装模作样的取了一本还没批改的作业,举起作业本装出阅读的样子,其实是借着作业本的掩护,悄悄打量老将军的神色。 没想到老将军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李明博,两人目光相遇:老将军目光如电,像个莽和尚一样坦坦荡荡;李明博目光一弹既收,像个刺客一样一击不中立即远遁千里。 “看个屁啊!”老将军骂道。 李明博大小也当过科长,多少也有点脾气,一听这话就上火了,“砰”的一声把作业本砸到桌子上,站起来大声说:“这里是我的办公室,如果你要在这里说脏话,我就请你出去!” 其实那不是他的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是大家共同使用的。 老将军反应极快,“屁的办公室屁的规矩,我就不出去,你能怎么样?” 李明博一时找不到话来反击,气乎乎的坐到椅子里,眼睛恨恨的瞪着墙角那盆仙人掌。 仙人掌表示很无辜。 老将军坏笑起来,“你是不是很生气啊?是不是很想骂脏话啊?骂出来,像个男人一样骂出来。” 李明博喉咙一动,声音尖利的说了声:“我……”但是立即打住。他家教甚严,从小就没有骂过脏话。 老将军失望之极,“看你那尿性,就跟个娘们儿一样。骂吧骂吧,男人一点——来啊,来啊!”他双手朝自己比划着,示意李明博骂自己。 李明博脱口而出,“男人个屁!”一言既出,立即万分羞愧,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老将军奸计得逞,只乐得爽朗的哈哈大笑起来。这一阵笑足足笑了约有一分钟。 随着这笑声,李明博的表情也渐渐从羞愧转为惊讶,又突然转为大喜,讪讪的陪着老将军笑了起来,“呵呵!呵呵!呵呵呵!”他笑的样子非常傻,直看得门外的两个哨兵也乐了,捂着嘴扭头偷偷的笑。 李明博算是弄懂了,这个老将军不是来抓他的,多半是来帮他的,这能不乐吗? 老将军笑罢,柔声问李明博说:“你还在埋怨魏如松吧?”魏如松正是魏处长的大名。 李明博一听“魏如松”三个字,满腔的委屈一下子迸发出来,低头悄悄抹了下眼泪,抬头坚定的说:“不敢埋怨他,就埋怨我自己个儿!” 老将军慈爱的说:“把眼泪擦干净喽!唉!当初魏如松力排众议提拔你,是因为他看到你身上有股动力——你想当大官。他自己想要升迁,需要政绩,你能给他带来政绩。他没有错看你,你确实也给他创造了政绩。” 听他的语气,跟魏如松像是老朋友的样子。李明博不敢表什么态,默默的听着。 老将军接着说:“今天这事儿,我大概也知道了。但是魏如松呢准备调到省里工作,现在对他来说是关键时期,如果处里出现贪腐的事儿,对他的升迁绝对有影响——他年纪不小了,经不起折腾了。你能理解他吧?” 李明博看对方坐势标准,仪容整齐,估计是个职业的军人,于是模仿着军人的语气说:“坚决理解!” 老将军不置可否,说道:“你那个次声波武器的研发,在特事处里是搞不出来的,说真的,上级对你们特事处的问题早就一清二楚了……” 李明博突然警惕起来,“不对啊!次声波武器的研发属于c级机密,你怎么知道的?这已经违背了《保密条例》了。” 老将军笑骂道:“屁的条例。我问你,这种武器最后会用到战场上吧?”李明博点点头,老将军继续说:“如果特事处研究出来,再经过专家论证,然后转到军方,这不是脱几条裤子再放屁——多好几道手续吗?所以,这个项目早就转到我们军方来了。你现在就跟我走,我以全力支持你研发次声波武器!” 本来大好的机会,但是李明博突然没有信心了,推辞说:“城里还有些事,是我放不下的;还有些人,也是我放不下的。我可以把手里所有次声波武器的资料都给你们,你们来搞研发。我现在心灰意冷,只想安安稳稳的当个老师,请见谅!” 将军气得在桌上拍了一掌,指着李明博的鼻子骂道:“我告诉你,魏如松还真没有看错你,他说你最多也就是个宋江,当不了刘备!你还真是个宋江!” 李明博略一思索,暗想宋江与刘备其实性格相似,但是两人的成就完全天差地别,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两人的野心完全不一样。宋江只想当官,刘备却想当皇帝!结果宋江成了草寇,刘备却是蜀国的开国皇帝。 李明博胸中热血沸腾,大声说:“好!我跟你走!” 任秋玲的行动组,本来是特事处调查科的属下,特事处里人事变动,他们也有一阵子没有接到新的任务了。调查科长李明博对任秋玲一直非常信任,任秋玲多方打听,也只听到他出了事儿,被军方接走了。现在调查科科长之位空着,新的科长没来之前,行动组里应该不会有新的案子。 事涉军方,任秋玲也没有那个渠道查到李明博的下落。她只是每天都悄悄的去海丰路豆腐巷李明博的别墅,帮他照顾花草——李明博有一间祖上留下来的别墅,他能够出洋留学,多少还是有点家底的。 任秋玲希望李明博重获自由时,能够看到家里的花草依然如他离去时一样,这样他能够感受到人世间的温暖,知道还有个朋友没有忘记他。 也许那时,自己早就嫁作人妇,而李明博早已经是头发花白了。哪怕如此,她也希望能把照顾花草这事坚持下去,因为这是她唯一能帮李明博做的事情。 任秋玲通过一些渠道听说李明博闯的祸非常大,应该是上军事法庭了。 很快的,处通知新到任的调查科科长明天就要到行动组巡视了,老马非常热心的安排任园的特勤队员们打扫卫生,争取给新到任的科长留下一个好印象。任秋玲则自己坐在任园二楼的办公室里喝着咖啡,享受着阳光。 夏日将尽,如此美好的阳光将不复存在,很值得珍惜。 第二天一大早,一辆富康车缓缓驶到任园门口,大家都猜测是新到任的科长来了,纷纷前去迎接。 任秋玲吐掉嘴里的牙膏泡沫,头上顶把梳子,也匆匆下楼,迎接新的科长到来。 车门开了,下来一黄毛丫头,烫着非主流的发型,脸上画得跟过六一儿童节似的。 前来迎接的人都傻眼了,大眼瞪小眼的互相问:“这谁家的傻姑娘啊?大清早的没事跑这儿来干什么?” 只见特事处管纪律的蒋科长下车介绍说:“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们新来的调查科科长沙拉娜同志!大家鼓掌!” 稀稀拉拉的掌声中,任秋玲一口牙膏味儿的口水喷出老远:“噗”地化成一条彩虹。 原来沙拉娜没有当过科长,也想隆重登场,结果就是眉毛画得很浓,妆化得太重。 听到任秋玲的笑声,沙拉娜两条粗眉跟张飞似的扬起,一对红嘴唇跟要吃人似的张开,吼道:“任秋玲!我是来宣布处里对你的处分决定的!你在破案过程中擅作主张,肆意……肆意……”她本来背得挺熟,但是临场发挥失误,忘词儿了,只好求助的看着蒋科长。 蒋科长叹息一声说:“唉,任探长,你自由散漫,不遵守纪律。虽然你立过很多功,但是处里非常为难,毕竟特事处是个讲究纪律的地方——希望你能理解我们。” “我理解!”任秋玲很干脆的说:“同沙拉娜杠上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会这样了,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她转身上楼,一会儿提着枪就跑下楼来了。 沙拉娜胆怯的躲到蒋科长的身后。 任秋玲把枪交给蒋科长,说:“还有《保密协议》,我现在就签——从今以后,我就不再是特事处的人了。” 事情来得如此突然,老马他们都惊得说不出话来。蒋科长再次叹息一声,却默默的拿出了《保密协议》。 任秋玲默默的签着保密协议。 看任秋玲没了枪,沙拉娜再次神气活现起来,大声说:“你不再是特事处的人了。我命令你,两小时之内搬出任园。” 温小玉勃然大怒,“你他妈的有完没完?这么急着赶尽杀绝啊?像你这样的人,在电视剧里最多活两集!太他妈差劲了!” 沙拉娜也知道温小玉,她瞪眼说:“温小玉是吧?老实说你的出身本来就有问题,看你这付德性也不适合呆在行动组了,你跟任秋玲一起滚吧!” 蒋科长知道行动组是李明博一手打建的队伍,这沙拉娜一来,就把队伍拆去一半,只怕将来不好跟李明博交待,推辞说:“我没带多余的《保密协议》。” 沙拉娜吼道:“那就让他改天再签!总之特事处里有我没他,有他没我!” 温小玉气得大吼起来,“老子不干了!老子不要这份工作,也要打死你个小娘皮!”捞起花衬衫的袖子就要冲过去揍沙拉娜。 黑皮、老马和特勤队员们赶紧把双方隔开。 任秋玲把《保密协议》塞给蒋科长,竖起两根手指说:“两小时是吧?好!我保证在两小时内搬离任园。” 第三章:破碎的玩具熊 “两小时是吧,好,我保证两小时之内搬离任园。” 任秋玲一讲话,世界就安静下来——这也是沙拉娜忌妒任秋玲的原因之一。 任秋玲放下手,打了第一个电话用命令的语气说:“两小时之内,来接我!”不等对方回答,她赶紧挂断电话。 然后她拔了另一个号码,“鹏子,两小时之内来支车队接我。我不准备住在任园了。” 对方说了句什么,任秋玲点头说:“是的,毕竟是我妈,我向她低下头也没什么的。” 对方欢呼一声:“好咧!” 沙拉娜新来乍到,并不知道任秋玲的能量有多强,暗想她可能是打电话给搬家公司,还故弄玄虚。为了向任秋表玲炫耀自己的权力,沙拉娜宣布说:“所有行动组的成员立即跟我去开会,我们要强调一下纪律问题,上一任的组长给大家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有一些不良风气必须马上改变!” 特勤队员们先跟着沙拉娜上了楼,老马、黑皮两人却留了下来。 “探长,”老马羞愧的说:“我还要靠工资养家呢,希望你理解。” 任秋玲和温小玉被晾在院中,但是昔日队友的选择他们也能理解。任秋玲装出无所谓的样子说:“去吧去吧!”温小玉臭着脸,吼道:“滚!” 老马为难的搓着手,眼睛向楼上的办公室看着,一时没有动。 黑皮突然张开双手,一言不发的走过来抱住温小玉。 温小玉想要装出坚强的样子,不屑的骂道:“搞什么搞……”声音哽咽,眼里的泪水忍不住掉落下来。 今日一别,便成陌路。 黑皮也红了眼,用力拍拍温小玉的后背以示安慰,然后松开他,张着双手向任秋玲走来。 任秋玲赶紧躲:“哎!我是女生,我是女生!” 黑皮黑脸一红,垂下左手,将右手友好的伸向任秋玲。 任秋玲知道黑皮话极少,他内心的感情极丰富极细腻,只是不会表达。看黑皮的样子,心里也很难过,伸出手用力的跟黑皮一握。 黑皮一双泪水盈盈的眼睛看着任秋玲,说了声:“你……”似乎想说些劝诫的话儿,但是他情绪非常激动,只说了一个字,眼泪扑簌簌的落下来,再也说不出第二个字。 任秋玲微笑着说:“上楼吧,别开会迟到了。” 黑皮重重的说了一个字:“嗯!”松开任秋玲的手,跟老马上了楼。 此时沙拉娜的声音传来:“你们这个行动组问题很多啊!但是所有的问题都出自纪律松散。一支军队的战斗力来自哪儿?来自纪律……”听得出她是有备而来,而且雄心勃勃,准备大展拳脚。 她尖利的声音在任园温柔的空气中钻来钻去,割得那些空气到处是伤。 任秋玲对温小玉说:“我们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吧!” 两人各自收拾东西而去,不大会儿功夫,任秋玲收了三个旅行箱的东西,温小玉收了一个大大的背包的东西再次出现。两人来到任园的大铁门外,任秋玲手里提着一只可爱的玩具熊,打了第三个电话:“喂!是xxx慈善机构吗?我这里有一只玩具熊,想把它捐给山区的儿童——一定会有孩子需要它的。” 接电话的是一个声音很霸气的中年男人,“哈!”他嘲讽着说:“我们只认钱,不收玩具!” 沙拉娜本来开着会,但是她时不时的瞄着任秋玲的动向,看到任秋玲黯然神伤的样子,忍不住心里直乐。但是看到那只玩具熊,她连会也不开了,自己跑下楼,眼馋的看着那只玩具熊。 其他人莫明其妙的跟她下楼,还以为她有什么新的指示呢,一个个都屏着呼吸等着。 任秋玲思索了一会儿,说道:“这样吧,我捐五百块钱,您能不能把玩具熊帮我送给贫困地区的孩子?” 提到钱字,那个男人明显来了兴趣,“你在哪儿,我马上过来!” 任秋玲看到沙拉娜带着众人出来,只以为这个姑娘是率大家来看自己的笑话呢,板着脸一言不发。 约莫二十来分钟之后,一辆半旧的皮卡车开到任园门口停下了,一个中年男人穿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休闲服下了车,笑容满面的问:“谁要捐钱呢?” 任秋玲问清人家确实是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这才从皮包里取出五百块钱递给他。那人把钱折好揣到上衣口袋里,说着职业的套话:“这些钱会用到需要它的地方的,请你放心吧!” 任秋玲不舍的把玩具熊递给那工作人员说:“请你把它转交给那些贫困的孩子吧!” 那个工作人员愣了一下,明显忘了还有玩具熊这么回事儿,干笑一声,接过玩具熊说:“这个不好处理是吧,我帮你!”他用力将玩具熊四肢扯断,看了看任园旁边有个垃圾箱,“这样就可以了!”走到垃圾箱旁边,抄起已经碎成一堆布头的玩具熊,就要扔进去。 沙拉娜尖叫道:“住手!” 那工作人员愣了,回头问:“怎么了?” 沙拉娜叹息着说:“这只毛绒熊是玩具公司为了纪念英国女王的生日专门制作的皇家纪念版,全世界只有两千只,当时的市场价大约为十七万人民币。” 工作人员哈哈一笑,把碎布头、海绵扔到垃圾箱里,“哄我是吧!一只玩具熊嘛,就值十七万?” 沙拉娜叹息一声,知道那个工作人员扔掉的不仅仅只是一只玩具熊,而是一个少女的情怀,“它是有收藏价值的玩具熊,一直在升值,现在市面上的价格在一百万左右。” 工作人员只觉得在听童话,但是看任秋玲脸色铁青,似乎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他也心里不安,从上衣口袋里取出那五百块捐款,取了一百递给任秋玲说:“我弄坏了你的玩具熊,赔你一百你买个新的吧!” 任秋玲冷冷的看着他,也不收钱,也不说话。 工作人员也觉得自己做事有些过分,主要是收了钱激动了吧?道歉说:“对不起啊,要不我找人把它给缝好?” 沙拉娜叹息说:“全世界只有瑞士有家公司可以修补这样的收藏级玩具,但是收费也不低,大约为一千英镑的样子。” 那工作人员不屑的笑了,“小妹妹,我是国家公职人员,没功夫陪你吹大牛!”事实上他有些信了,想溜,一边说一边朝自己的半旧皮卡车走去。 早已经忍无可忍的温小玉大吼一声:“屁的公职人员!”冲过去揪住那家伙,按到地上就是一顿揍。 没有人拉温小玉,甚至连劝一句的都没有。 其实以温小玉的功夫,一出手就可以把那家伙打成重伤,但是他下手却极职业,只让那家伙痛,却不让他晕。 温小玉的来历跟老皮黑皮他们不一样,据说他是街头专门打架闹事的青皮,因为功夫好被李明博看中了,这才召进行动组的。看他今天的表现,可能远不止是个打架的青皮。 任秋玲拖着行李箱,大步朝温小玉走去。 那工作人员大声叫:“救我!我不要你的捐款了!救我!” 任秋玲默默的拖着行李箱,从正卖力殴打的温小玉身边经过,并没有说一个字。走出几步之后,她才停住脚开口冷冷说:“给我打他一万块的伤!” 温小玉狞笑起来,“收到!” 沙拉娜只觉得头皮发麻,一个词儿在她脑海里回响:“打手!” 职业的打手是专门收钱打人的,对别人的伤痛拿捏得极为精当,你说打个两万的伤,他就把人打到住院要花两万块,打多了他亏,打少了顾主亏,他失去信誉。 那工作人员的惨叫声更是让沙拉娜心里发寒,她现在非常后悔惹到任秋玲了。她从来都没有想过,看上去人畜无伤的任秋玲,原来也有狠辣的一面。 此时老马和黑皮也似乎对任秋玲有了新的认识,他们脑中同时响起的是任秋玲曾经对他们说过的话:“福尔摩斯为什么破案如神,是因为他对犯罪的深深渴望。”任秋玲要破案,就必须走进罪犯的内心世界,明白他的所思所想,时间久了,难免会被那些邪恶的思想侵蚀。加上她的际遇,想让她保持一颗单纯温柔的心只怕是不可能了。 老马有种直觉,他觉得任秋玲正向犯罪的深渊滑下去,一心想拉住她,却又深知自己没有那个能力。 黑皮只是觉得任秋玲变得有些陌生了,连温小玉他都好象不认识了。他不能理解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人会变呢?他的内心充满了焦虑和无助感,因为这些变化是他不懂得的,也是他不能阻止的。 任秋玲亭亭的站在任园前,把手搭在眉头上。过了一会儿功夫,远处的黄泥路上驶来了一架摩托,摩托车上是一个眉目俊朗的青年,长发飘飘,非常帅气。他穿着一身新卖的皮衣,衣襟和衣袖上还沾着颜料,看样子是个画家。 人没到,味先来,却是重重的男士香水的味道。 沙拉娜不知道来人是修真者云中岳,只觉得那男的身上有股动人心魄的气质,像个艺术家。她暗暗幻想:“如果我有这么个男朋友,那该多好啊!” 云中岳停下车,开口嗲着声音叫道:“仙子姐姐,接到你的电话时,我正忙着给画展创作一幅画儿呢,放下手头的工作我就赶来了!” 沙拉娜差点被噎到,没想到来的竟然是个伪娘。 任秋玲微笑着说:“嗯,你顺便还做了头发,喷了香水。” 云中岳嘻嘻一笑,在车上转动着展示他的新发型:“好看吧?”他问。 任秋玲只能默默点头以示鼓励。云中岳高兴得双手比出剪刀手,嘴里大叫:“耶!” 远处公路上,沙尘冲天而起,一支全由宝马车组成的车队浩浩荡荡的赶来——其实只有二十来辆宝马,只是在宾江这样的地方一次看到二十辆宝马的机会不多,给沙拉娜的感觉很震撼。 车队停在任园门口,从领头的车里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看上去气派十足。他走到任秋珍的面前,突然一鞠躬,“大小姐,欢迎回家!” 第四章:五字血案 任秋玲的东西挺多,包括书籍、衣服等等,但是也没有多到需要二十辆车来装的地步。她这么高调的离开任园,明显是要向沙拉娜发出一个声音:“战斗已经开始,我绝不会退缩!” 当任秋玲坐上云中岳的摩托车后座时,云中岳差点落泪:“知道吗?我一直就梦想着有一天,你会坐到我的车后座上——当然,我指的不是摩托。没想到我的愿望这么快就满足了。我真的很高兴,真的。” 他的摩托车后面跟着一串宝马,但是他却显得趾高气扬,因为他的车上有最宝贵的东西——任秋玲。 当车队离开后,沙拉娜震惊的问老马:“她到底是什么来历?” 老马也在感叹,如果自己有这么多钱,那还做什么工作啊,安心养老就好了。“我不知道,她的父亲是个失败的商人,不过她母亲好象挺有钱的。关于她的母亲,探长从来不曾提起,我也无从知道。” “哦——”沙拉娜拖长声音说:“原来是靠妈啊!”话刚说完,自己也觉得有些羞愧,自己能当上科长,还不是靠爹? 很快就有消息传来,任秋玲接手了宾江最豪华的帝凡酒家,当上了董事长。与此同时,沙拉娜、老马他们却被赶出了任园。 知守观在任秋玲接手帝凡酒家之后,立即着手收回任园——他们有严格的证据表明,任园是当初任秋玲的父亲卖给他们的。之后看在邹衍的面子上,才让行动组入驻任园。 特事处也不敢跟知守观撕破脸,只好让沙拉娜他们带着人,重新找地儿。经过多方协调,最后通知他们到面粉厂的废弃厂房安家。 沙拉娜猜到这背后是任秋玲在搞鬼,却也无可奈何。 这一天她带着老马他们吃了点面条,开着越野车走在路上,突然生气的大叫,“我去找任秋玲对质!她太过分了。” 在帝凡酒家的董事长办公室里,沙拉娜直截了当的问:“你说,我们被赶出任园是不是你搞的鬼?” 任秋玲收起财务报表,笑着说:“其实也不算搞鬼,只是用了点心理暗示的技巧。嵩山少林寺的地产一直被人非法侵吞,这样的报导让知守观的人一看,他们就明白该怎么做了。” 沙拉娜恍然大悟,“哦——就是心理暗示啊!我明白了。你指挥人在我的面条里放虫子,是不是想暗示我离开宾江啊?不然就会有人给我下毒?还有,你指挥路边生火的老婆婆对我瞪眼睛,是不是想暗示我所有人都恨不得我死啊?” 任秋玲愣了一愣,暗想:“我哪有那么无聊,还指挥人给你面条里放虫子?路边生火的老婆婆,肯定是怕烟薰到眼睛才会扭着瞪眼啊?”不过她赶紧承认:“就是就是,你想的都对。这些都是我给你的心理暗示。” 沙拉娜跳起来,指着任秋玲叫道:“我不会离开宾江的!我一定要打败你!” 任秋玲点头说:“不想离开,那就不要离开嘛!想打败我就努力呗!我有其它事情要处理,就不陪你玩了啊!” 沙拉娜感觉自己被轻视了,从酒楼出来时她暗暗发誓,一定要破个大案给任秋玲看看。 机会很快就来了。 在繁华的海丰路后面有一条背街,虽然与海丰路仅隔着一排房子,但是这里却很贫穷,商铺稀少,平时也少有行人。在宾江有句话说:时运不济走背街。好象在背街里走上一趟,都会沾上晦气似的。 凌晨时分,卖旧书的范阿姨早早的起来占摊位,但是有人比她来得还早。在两株大槐树下,静静的卧着一具烧焦了的尸体,只能从外形上勉强判断是个人。范阿姨赶紧报了警。 而沙拉娜赶到的时候,却已经是黄昏时了——他们得到消息的时间很晚。 现场没有看到警界线之类的东西,只有几个警员在围着现场一个粉笔画出的尸体外形图讨论着什么。空气中依然弥漫着一股子烧焦肉的气味。 沙拉娜带队下车,走过去直接问:“现在是什么情况?”在她看来,警员有义务向自己报告情况。 那几个警员抬头看着她,吼道:“滚回去,不要妨碍公务。” 沙拉娜正要发火,突然一个头发全白的老警员走过来说:“都别闹。”他跟其他几个警员附耳说了些什么,那几个警员疑惑的看着沙拉娜,最后一起点头,脸上的神色放松了许多——估计老警员在介绍沙拉娜的身份呢。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轿车驶来,在案发现场停下,任秋玲打开车门下了车。 那些警员全部围了上去,“欢迎欢迎啊,遇到你这案子可算有救了。” 任秋玲没有看到沙拉娜,而是严肃的问了相同的问题:“现在情况怎么样?” 老警员赶紧介绍说:“现在我们什么都不知道,那尸体全部碳化了,我们连受害者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更别说查出他的身份了。” 任秋玲点点头,说:“受害者是女生,年龄不大,很可能是在校生。她性格内向,很少有人能够跟她谈心的。走路的样子有些奇怪,双肩下垂,目光只看着地面。我估计她是高中生,这阵子有男生在追求她,让她非常高兴。” 这些话听得那些警员都一愣一愣的,有个警员夸赞道:“神了!” 沙拉娜只想骂:“神经病!” 此时老马、黑皮在做些外围调查工作,而沙拉娜请来的侧写专家小叶正画着图。 也就是说,他们才刚展开调查,任秋玲就猜到了受害者身份——这可能是案件的突破口。怎么可能嘛? 看那些警员还在疑惑,任秋玲转身从车上拿下一叠小广告,递给那些警员说:“来这儿的路上,我就注意到这些古怪的小广告。它每隔二十来米就出现一张,直到案发现场为止。我推测这些小广告是受害者张贴的,凶手是不会干这些无聊的事情的。” 那确实是份古怪的小广告,上面只有五个字:“好烦啊啊啊!”这五个字一个比一个大,最后一个“啊”字几乎占了半页纸。所有的字都是黑色,稍微有些淡,应该是出自普通打印机。字体是幼圆,可能因为这个任秋玲才判断受害者是女生。所有的字都向右倾斜,所以在一些直线上出现了锯齿。 从味道上判断,胶水应该就是普通的白乳胶,如果送去化验估计也会得出这样的结果。纸是普通的a4纸,一般的文具店都会有卖。 任秋玲扫了眼沙拉娜,却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是专心画着画的小叶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奇怪的问:“现场草图,你是侧写师?” 小叶脸红了,放下草图说:“是啊。侧写师因为对侧写的认识不同而分为两个流派:认为侧写是技术的学院派和认为侧写是艺术的天才派。我正是学院派的,因为我没有任探长的天赋。” 任秋玲听出小叶话中的讽刺意味,解释说:“我也不是天才派的。我所有的结论,都是经过严格的推理的。” 小叶冷笑起来,“哦?根据五个字,你就说受害者女生,连她走路的样子都推理出来了?” 任秋玲耐心的说:“你把‘好烦啊啊啊’五个字大声的读上几遍。” 小叶真的把这五个字读了几遍:“好烦啊啊啊——好烦啊啊啊——好烦啊啊——确实是女生写的话。” 任秋玲欣慰的说:“你很聪明。男生表达情感跟女生表达情感的方式是不一样的,特别是这种叹词连用的方式,几乎只有女生才用。” 小叶又问:“那么年龄呢?三十岁的女生也会说这五个字吧?” 任秋玲解释说:“是根据字体来的。一个长期接触电脑打字的人,会失去那种兴趣把字体调来调去的,比如说字体倾斜,经常用电脑的人没有那个功夫去调的,只有初接触电脑的人才会每样字体都试一试。所以,我觉得这个女生年纪不大。” 小叶问道:“那么,你为什么推断她是高中生?” 任秋玲说道:“这个涉及的是地理侧写了。从这里出发,距离不到一公里的路段就有宾江一中,宾江职中,宾江警校三所学校。这些小广告也主要集中在这片区域。所以,是在校生的可能性较大。” 小叶思考着:“好烦啊啊啊,这句话的语气其实表达的不是烦,而是一种喜悦的心情。这个女生有男生追求,感觉欣喜若狂,却苦于没有朋友可以倾诉,所以她的性格内向,没有几个知心朋友。对吧?” 任秋玲说:“事实上,有些推理的结果是不会对查案的人员说的——比如说,这个女生又欣喜又烦恼,可能是因为有两个男生同时追求她。你的分析挺正确的,接着说。” 小叶像个受到鼓励的学生一样,继续分析说:“这个女生性格极内向,因此她走路的动作会有些奇怪:从肢体语言的角度来说,双肩下垂代表着心理压力很重,同时还有自我保护的含义——拳手垂肩,是为了保护胁骨。” 任秋玲“嗯嗯”连声,以示鼓励。 小叶不假思索的说:“这个女生平时沉默寡言,给人的印象有些怪。在父母眼里她是乖乖女,非常听话;在老师眼里她是好学生,非常认真;但是在同学眼里,她却是个怪人,一个学霸,很难接近。” 任秋玲鼓掌说:“好!你补充得非常好!现在要查到受害女生就很容易了。” 沙拉娜强忍着怒气听完了任秋玲和小叶的分析,这时尖着嗓子叫起来,“尽扯蛋!我要的是凶手,知道受害者是谁有什么用?” 所有在场的人都觉得沙拉娜太无礼了。 那个老警员上前说:“这个案子,我们拒绝交给你!因为你没那个本事破案,滚回你的面粉厂去!” 沙拉娜气跳起来,大声叫着:“你谁啊?有什么权力命令我?告、诉、我、你、是、谁!” 老警员冷冷的说:“我是刑侦局的罗局长!去跟你们领导打小报告去吧!我就没见过这么不懂礼貌的孩子。” 沙拉娜真不敢把罗局长怎么样,但是她咬紧了牙关,握紧了拳头,也不扑过去打人,也不走,耍起赖皮来。 罗局长懒得跟她一般见识,回头问任秋玲说:“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任秋玲说:“很简单,我们在附近找一找,如果找到阿兹特克的文字,说明是那个人来了。大家见到那个人,就立即表现得很爱自己的老婆,可能会逃过一死。” 几个警员都哈哈大笑起来,但真的分头去找奇怪的文字去了。 小叶问道:“任探长,我记得西班牙殖民者几乎把阿兹特克灭族了,现在整个世界上都没有一个人能够完整的翻译阿兹特克语的。您真的觉得凶手是阿兹特克语专家吗?” 任秋玲对小叶印象极佳,回答说:“那个人不是阿兹特克语专家,我不知道她出了什么事故,但是从那之后,她就没有写过汉字,只写阿兹特克文字了。她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能够流利的使用阿兹特克文字的人,甚至比一些遗留下来的阿兹特克人还流利。她在所有犯罪现场留下的签名,都是阿兹特克文字。” 犯罪心理学上所谓的签名,是指一个罪犯在现场上遗留下的来特征性的痕迹,如在现场一定要拉屎,这个也算。 第五章:一夜白头 罗局长和其他警员四处查探一番之后,神神秘秘的回来,对沙拉娜说:“唉,我想清楚了,这案子确实归你们管。我回头准备一下正式的文件,把案子移交过来。” 沙拉娜好一阵得意:“本来应该这样。”等罗局长他们上车走远后,她才醒过味来,“不对啊?这人丢了案子,怎么一脸是笑呢?”她让老马也四处寻找一下,看有没有阿兹特克文字。 很快,老马他们就在距离尸体不远处的墙根下发现了奇怪的图画,全是些四四方方的小人,小人像的左手边都有些奇怪的符号。 这些小人图案精美,非常具有装饰性和艺术性,每一个小人都是用线条组成的,估计美术系的大学生画一个小人得十来分钟,但是墙上出现的小人共有二十二个,每个都不同。 绘画用的工具应该是小刀一类的锐器,线条是直接刻在墙上的——很像是一幅雕刻艺术作品。 小叶对着那些小人像一阵猛拍——这也是犯罪现场遗留的证据。 沙拉娜偏着头看着那些小人像,突然发现小叶的表情很古怪:他两个眉头压得很低,嘴唇紧紧的抿着——这让他的嘴看上去更小。 “你知道凶手是谁?”沙拉娜问。 小叶仰头叹息一声,说:“凶手名字叫白心若,是中国最危险的女性罪犯。在犯罪心理学界,她像谜一样吸引人,因为她有个绰号,叫做无法侧写的人。她杀的人包括七十多的老人、十五六的少年、还有花季少女。犯罪使用的工具包括斧子、匕首、木棒、绳子、火。唯一相同的地方出现在两年前,两年前她突然在犯罪现场附近留下阿兹特克文字,相信是宣布她杀的人的罪行——因为中国没有阿兹特克语专家,目前对这些文字也只是猜测。” 沙拉娜说:“既然她的犯罪手法那么多样,为什么任秋玲一看现场就那么肯定附近会有阿兹特克文字呢?” 小叶说:“目前中国研究白心若的犯罪心理学家有十几个,其中一个就是任秋玲——这个罪犯非常危险,我的老师就是在追查她的过程中被她杀死的,死得非常惨。我不会接手这个案子,劝你也不要查下去了,白心若拥有超自然能力,确实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 沙拉娜恍然大悟,罗局长这么痛快的把案子移交到自己手上,原来是因为实在太危险了。她想起任秋玲的话:“如果你们遇到她,赶紧表现得非常爱自己的老婆,兴许还能逃过一劫。” 沙拉娜还想了解白心若的更多情况,但是小叶好象被吓坏了,什么也不肯说,坚决的要离开。 沙拉娜知道凭自己父亲的权力,自己只消破一个大案就能升迁了。不用像任秋玲那么辛苦,破案无数连工作都保不住。 现在大案已经撞上门了,她怎么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要想破案,还得找任秋玲。 不过想起任秋玲,沙拉娜觉得这个人必须得死,她太有能力了,留下来是个祸害。当然,目前任秋玲还有用,得让她发挥一下作用,才能让她死。 晚上的时候,沙拉娜打电话给自己父亲的简秘书,让他想办法把任秋玲弄死。那个人对自己的父亲非常忠诚,可以相信。 “知道任秋玲的老师吗?”简秘书说:“叫蓝锦的。” 沙拉娜说:“知道啊?” 简秘书在电话里说:“蓝锦最开始奋斗的目标,是把侧写术用在一线侦破上。但是现在她在干什么呢?在教书,在做理论研究。十多年前,蓝锦的爱人在特事处工作,收到一个带诅咒的东西。根据提示,他必须在九天之内破获一个案子,不然他就会死。事情惊动了高层,集合了非常多的专家,使用了dna鉴别等等高科技的手段,结果那个案子至今是悬案。蓝锦的爱人死了。当时蓝锦没有哭,但是她的头发一夜之间白了一半。从此以后,蓝锦努力的方向变了,变成了理论研究和教学。” 沙拉娜想象不出,一个犯罪心理学家无法破案,眼看着自己的爱人惨死是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是一夜之间头发白了一半,那是怎么样的惨痛啊。 简秘书似乎对蓝锦的遭遇没有什么同情心,他依然平淡的说:“那个东西,目前就保留在省易学院,用点手段我就能给你拿来。记住,你不要自己拆开包装,不然到时候死的就是你。” 沙拉娜忍不住好奇的问道:“那东西叫什么名字啊?” 简秘书告诉她:“九子鬼母灯。” 单是一个名字,就让沙拉娜起了鸡皮疙瘩。 第二天一早,根据任秋玲的侧写,老马他们很快查明了受害者的身份,是宾江市第一中学高中部的女生黎某某。这个女生家庭条件一般,所以读书非常努力。她成绩好,外型好,只是跟同学处不来,确实比较内向。而且任秋玲推测说这个姑娘同时被两个男生追求,也无法查证,因为没有人知道她恋爱的消息。 在老马他们去查受害者的同时,沙拉娜自己亲自上门,向任秋玲请教白心若的详细情报——此时小叶已经离开了宾江,所以她只好单独出马了。 沙拉娜在用人的时候,是会说好听的话儿的。她向任秋玲道了歉,然后再请教。 任秋玲坐在董事长的办公桌后面,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最后,她拿出一个厚约五厘米的剪贴本来,说:“这里面都是白心若的资料,她确实是非常迷人的犯罪,很有研究价值。” 沙拉娜连声道谢,接过剪贴本翻了起来。才翻得几页,她就觉得眼皮很沉重,很想睡觉。原来她自小到大都跟书没有缘分,一看那么多字儿就困。合上剪贴本,她问道:“白心若原来也是一个单纯的姑娘,后来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残忍的罪犯呢?” 任秋玲想了想说:“白心若的父母经营着一家小店供她上学。她上高三的时候,有一天做好了晚饭给她父母送去,在半路上被三个小混混拉进了树林失了身。这事她谁也没有告诉,反而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天天在那条路上晃——她怀里揣了一把尖刀。机缘巧合之下,她再次遇到三个小混混,一刀捅死了其中一个。” 沙拉娜睡意全消,叫道:“捅得好!” 任秋玲叹息一声:“法院判决认为:对方对她的犯罪从提上裤子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停止了,她受侵犯的情节因为时过境迁无法查证,所以,她算不上自卫过当,而是故意杀人。念在她认罪态度较好,所以判了十五年。” 同为女生,沙拉娜能感觉到这份判决里面包含着的深深的恶意。这不是叫女生遇到类似的事件不要反抗,不要报复吗?她一直相信,法律是保护弱者的,但是这样的判决哪一点体现了立法的本意?只体现了法官的意志——那绝对是个男法官判的。 “白心若坐了约十年的牢,然后被放了出来。她没有什么生存技能,只能做力气活儿。不过她开始表现出她犯罪的天赋来,用木棒打碎了好几个壮汉的头。不过法官不相信女人能够办到这样的事情,她虽然被抓过,却被无罪释放了。这培养了她的反侦查能力,后来她的犯罪手段逐渐多样化,使用的工具也五花八门。” “但是大约在两年前,她出了一次事故。那次事故毁了她半张脸,是烧毁的。严重烧伤之后,她获得了意念纵火的能力。但是她只用火烧死热恋中的女生,对于男生,她依然喜欢用木棒、斧头和绳子。” 沙拉娜听了白心若的故事,觉得大有收获。离开帝凡酒楼之后,她才醒悟:任秋玲说了很多,但是这些对她破案没有什么帮助。 她到宾江火车站去接简秘书时,看到一对初中生模样的情侣在候车室里卿卿我我,满脑子白心若的她只想一把火把那两小家伙烧死算了。 突然之间,她灵光一闪,“是忌妒!白心若杀女生,是出于忌妒!因为她半张脸被烧毁了,所以无法恋爱,她忌妒热恋中的女生,所以用火把她们烧死了。” 此时,一个穿风衣戴墨镜的中年男人抱着一个沉重的木箱走到沙拉娜的面前。这人体型肥胖,跟简秘书一点也不像。 沙拉娜还在伸头看向月台,那个男人说了声:“九子鬼母灯!”把木箱竖放在沙拉娜的脚边,自己转身走进了厕所。 沙拉娜一下子就明白了,她左右看看,没有人注意到自己,然后她抱起木箱走出了候车室。 费力的把木箱搬到车上后,沙拉娜禁不住心里得意,打电话给任秋玲说:“现在,我已经知道怎么破案了,你可以去死了。” 接到这样电话的任秋玲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放在心上。她才接手帝凡酒楼,有些生意场上的朋友说要给她小小的庆祝一下,这个庆祝会对她今后的发展至关重要,她没有心思想别的。 最开始,她单纯的以为庆祝会就是大家见见面,聊聊天,吃点东西交流一下。没想到庆祝会原来是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各种明争暗斗,你来我往。她真是长了见识了,原来世间最复杂的心理学案例是庆祝会,得亏她心理学底子好,这才蒙混过关。 庆祝会结束后,她收到了大量的礼物,有花篮、字画、古董等等。其中比较特别的东西,是一个地产商送的老式木箱。这箱子特别沉,外面用铁皮·条钉死了。箱子表面有些认不得的文字——确实是汉字,但是任秋玲一个字也认不得,好象是道家的文字。这些文字是用烧红的铁烙到木箱上的,可见费了很大的功夫。 这是一件明显有问题的物品,任秋玲本来想打开检查一下它到底是什么。但是帮李明博照顾花草的时间已经晚了,她匆匆下班,来到豆腐巷里给花浇了些水,除了下虫。这时天就已经黄昏了。 从豆腐巷出来,任秋玲脚步匆忙的走在海丰路街头。街灯已经亮起,普通人家的灯火也次第亮了,现在是一家人忙了一天之后团聚在一起时刻,温馨的灯光更照射出任秋玲的孤单。 她裹紧外衣,高跟鞋“嗒嗒”的响着,拖着被街灯拉长了的影子,沿路走到命案发生的现场——背街。 被海丰路高大的楼房挡住了阳光,背街的采光就是在大白天也不好,现在更是阴森之极。旧书摊、古玩摊、小吃摊是背街的三大主流生意,现在也看不到影子了。 任秋玲想着的,是爱害者为什么会来到这条街宣布她的爱情?从心理上来说,她还没有摆脱探长的身份。 受害者黎某某,平时应该会到背街来买些便宜的旧书,吃点东西——她对周围的环境挺熟的,这让她觉得安全。 任秋玲猜测她来的时候应该还要晚一些,对这样的女生来说,每次夜行都是一次冒险,非常刺激。她紧张的提着胶水,另一只胳膊下夹着小广告,可能脸上还戴着口罩。每走二十来米,她就把小广告贴到墙上,用这种特别的方式向全世界宣布她的爱情。 现在,也有个女生在干类似的事情。 在老马、黑皮等人的保护下,沙拉娜正拿着一支高音喇叭,一边走一边大声的叫:“我恋爱了!啦啦啦!我恋爱了!啦啦啦!”可能因为叫的时间才长了,她的声音都有些沙哑了,而且也听不出有任何的情绪,只有一种疲惫感。 任秋玲笑了,原来沙拉娜想出的破案招术就是这个。 第六章:胜利者毒龙 就在任秋玲含笑看着沙拉娜的时候,突然有人在她肩头拍了一下,“嗨!任秋玲。” 任秋玲以为是某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惊喜的回头一看,感觉整个世界在一瞬间变得黑暗了。面前站着一个身高约一米七的女生,穿着打扮比较中性化,一个斜刘海挡住了半张脸,露出的半张脸面容清瘦,有淡淡的眼袋和黑眼圈,然而这并没有影响她的美丽,反而让她看上去有种说不出的慵懒感觉。她目光警惕而又敏锐,轻轻一瞥沙拉娜,立即装做要跟任秋玲讲什么知心话的样子调整站位,用后背挡住了沙拉娜的目光。 她头后绑着一个短短的马尾辫,非常得意的翘着,配合她的身材、她的神态,给人一种飞扬的感觉。 沙拉娜看到任秋玲和一个陌生的女人站在一起,立即满怀敌意的对任秋玲叫道:“来看现场啊!就是不相信我能破案是吧?我一定会抓住白心若给所有人看看,让他们闭嘴。” 任秋玲发出一声:“呃!” 那个神秘的女人微笑起来,说了声:“祝你成功!” 沙拉娜觉得人家这是讽刺自己呢,来气了,大声的叫起来:“我恋爱了,啦啦啦!”现在她的声音里有了情绪,叫做赌气。 任秋玲紧张得脊背冰冷,甚至她的手指都因为紧张而感觉到阵阵刺痛。如果一个稍微懂点微表情的犯罪心理学家在场,一定会发现她的神情不对劲儿。庆幸的是,沙拉娜没有那个本事。 她之所以这么紧张,是因为面前的这个女生,名字叫做白心若。她是我国最危险的女性凶杀犯,没有之一。普通的女性杀人,杀的都是熟人,而且通常不敢一个人犯案,都会有帮凶才敢犯罪。但是白心若不同,她杀的都是陌生人,而且她一直单独犯案。 可怜那个沙拉娜嚷嚷着要抓住白心若,白心若站在她的面前她却不知道。 “你……怎么来的宾江?”任秋玲颤抖着问。本来她想用一种寒喧的语调来说这句话,但是她紧张让她的声音听起来带着哭腔。 白心若略带嘲讽的说:“我从你一个朋友那里听说了你的名字,然后我就来了。” 任秋玲心里一紧,问道:“谁?” 白心若微笑着说:“施剑明。哈,他可真是个硬骨头,我用把他的指头一个一个的烧掉,用老虎钳把他的牙齿一个一个的拔掉,可是他还是什么也不肯说。最后,我弄瞎他的右眼,他屈服了,说出了你的名字——可惜的是,他没有挺过来,我把他伤得太重了,他很快就死了,没有说出第二个名字。” 任秋玲听说过施剑明的名字,那是一个没有天赋的犯罪心理学家,他不擅长侧写,不擅长微表情,不擅长肢体语言解读,他擅长的是坚持。曾经有个轰动全国的案子,就是在他坚持追查了十四年之后破的。 那个人,凭着他的坚韧不拔获得了所有犯罪心理学家的尊重,没想到竟然栽在白心若的手里。 在犯罪心理学上,有一句著名的话叫做:骑士与毒龙的战斗里,并不总是骑士赢,有的时候,赢的是毒龙。 任秋玲没有说话,但是泪水盈·满了她的眼眶,施剑明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前辈,她为前辈的倒下而感到悲哀。 “说一说你的经典台词吧:人人都有弱点——”白心若看起来也认真的查过任秋玲,“在心理学上,它叫做阿喀留斯之踝。” 任秋玲心里的火焰被点燃了,她不再躲避白心若的眼睛,反而仔细的观察起白心若来。现在白心若的肢体语言明显带着背离地心引力的特点,表示她很开心。 白心若用夸张的轻蔑的语气说:“我查了一下,阿喀留斯是希腊的英雄,他的母亲是一个女神。生下他后,把他浸泡在神河之中,让他的**重生。但是他的母亲是提着他的脚踝把他浸入神河的,所以他全身上下刀枪不入,只有脚踝是他最软弱的地方——我说得对吧?” 任秋玲默默的点头。这个白心若看上去可不仅仅是一个高中未毕业的学生,她在犯罪上的天赋,她的努力让她看上去比很多教授都有文化。当然,这一切的背后,她付出的汗水也应该不少。 白心若似乎想要摧毁任秋玲的信心,继续说:“那么,请你告诉我:我的弱点是什么?你可以派二十个壮汉来袭击我,看我能不能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也可以派狙击手躲在我经常藏身的地方,看他们能不能射中我。” 任秋玲心里腾的涌起一股怒火,她声音尖利的说:“人人都有弱点,你也不例外!” 白心若为任秋玲的反应感到吃惊,说了声:“哦?” 任秋玲冷笑起来,“你并非你想象中的那么完美无缺,你也有弱点。在最近的案子里,你纵火的频率越来越高了。在犯罪心理学上,纵火与爱情的**是联系在一起的——你渴望谈一次恋爱!” 白心惹短暂的沉默过后,就是猛烈的爆发:“真是胡说八道!我用木棒击碎男人的头,我用斧子砍断老人的脖子,我用绳子子勒死少年——我憎恨男人!你怎么得出这么可笑的结论的?” 任秋玲信心倍增,反驳道:“你击碎男人的头,把他们杀死之后还会打碎他们的关节——这是多余伤害,你把老人砍死之后也会用斧子剁他们的胸膛——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 白心若气得暴跳起来,“别跟我提弗洛伊德那个老混蛋,他看到顶帽子都能联想到男人的那玩意儿……”她激动的大叫起来,结果说的全是叽哩咕噜的外国话。任秋玲只能辨别出她现在使用的语言音节短促有力,句式很长,不是英语。结合多年对白心若的研究,任秋玲敢断定现在白心若讲的是阿兹特克语。 “你说什么?”任秋玲故意刺激白心若的情绪,装出茫然不解的样子说:“请说中国话。” 白心若的情绪更加亢奋,说话更快了,但是却没有一个中国字。但是她很快就明白了任秋玲的意图,拼命克制情绪,说出了一句中国话:“激怒我并不是很好的策略——你将为此付出代价。” 第七章:见鬼的礼品箱 “激怒我可不是很好的策略,你将为此付出代价。”白心若很快发现了任秋玲的意图,她冷静下来,威胁说:“出于对你的尊重,我将用火焰净化你的灵魂。” 她抬起双手,像是在控制着什么一样。“蓬!”她身后一个花台里种植的鲜花突然自己燃烧起来,任秋玲紧张的发现自己脚边一张旧书的封面扭曲着,自己变黑,然后冒出青烟,然后燃烧成一小片灰烬。 空气中弥漫起一股辛味,像是盛夏里沙漠的味道。 任秋玲感觉皮肤火辣辣的烫得厉害,额头的汗水流进眼睛,让她忍不住眨着眼流出了泪。“这就是意念纵火术吗?”任秋玲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心里交织着害怕与好奇。 “对,”白心若看到任秋玲流泪,亢奋起来,“试着哀求我,试着打动我,看看我会不会饶过你——我是世间最冷血的法官,只为自己的正义做出宣判。来吧来吧,哭泣吧,下跪吧!哈哈哈!” 任秋玲冷着脸,严厉的盯着白心若,“不要以为你曾经受过伤害,全世界的人就应该宠着你哄着你。我偏不!你去死吧!”她大叫一声,突然扑到白心若身上用力一推。 猝不及防的白心若被推得一个屁股墩儿坐到地上,头发散开,露出她努力遮掩的左半边脸——那是一张被严重烧伤的脸,息肉丛生,眼皮被息肉推挤得只剩一个小孔。 半张美若天仙的脸,与半张丑如魔鬼的脸就那么强烈的拼凑在她的头上。 任秋玲只看了一眼,立即觉得头皮发麻,尖叫一声,转身就跑。 “轰!”她正跑过的木门突然自己燃了,火焰喷出一米多远。任秋玲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跑出背街,跑到人群中去。 “蓬!”她前面的那株榕树也自己燃起来,一条枝叶丛生的树枝被火一烧承受不住自身的重量,带着熊熊的火焰向任秋玲当头落下。 任秋玲抱住头,不管不顾的跑。那树枝被风一吹,刚好落在她的身后。 整条街都在燃烧,任秋玲像一只惊弓之鸟一样除了拼命逃,再也没有别的想法。 远处有人大叫:“失火啦,大家快来救火啊!”然后是敲脸盆的声音。 任秋玲一下子就哭出声来了,她知道自己得救了。白心若因为有半张被烧毁的脸,杀人都是在隐蔽的地方进行的,从来没有在人群中杀过人。 一群汉子有提着桶的、有端着盆的、有拿着梯的跑进背街,大喊大叫着救起火来。更多的人也向这边涌来,当然其中大多数还是看热闹的,瞎出主意的。 任秋玲心里好温暖,坐在几个看热闹的妇女前面默默的哭了会儿,回头看时,那火没有控制下来,已经烧红了半边天空。 任秋玲默默的离开了背街。现在她不敢回自己才租的房子里,生怕半夜醒来时白心若就站在自己的床面前。想了想,她只能回到酒楼,那里毕竟有保安,保安队长就是温小玉。 白心若的受害者男女老幼都有,但是他们都是在独处的时候被杀的。任秋玲想要不被杀,只能避免独处。 坐公交回酒店楼时,任秋玲把自己的朋友梳理了一遍,云中岳是个不错的人选,随传随到,只是听一晚上的“仙子姐姐”可能会腻死;其他人都有自己的事要忙,有些要照顾小孩,有些要忙着工作,没有工夫陪她。不过有个人应该有空陪自己,那是小学时的同班同学,人称赵姐,她的婚姻出现了问题,正四处找人吐苦水呢。 说真的,任秋玲的朋友都都有些怕了,暗地里管赵姐叫“祥林嫂”,聚会也不带她,办生日宴也不请她,因为现在她只会说她先生的坏话。 老实说,听别人吐苦水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不过这事儿跟面对白心若的追杀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儿科了。 不过任秋玲还是高看自己的心理素质了。当夜在酒楼里,她第一百零一次听赵姐说:“你知道我先生多么绝情吗?当初我为了他……”“够了!”任秋玲本来昏昏欲睡,突然小宇宙就爆发了。她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像只被困的野狼一样在焦急的转来转去。 赵姐抬起哭得红肿的眼睛,小心的问:“怎么了?” 任秋玲心软了,其实赵姐很值得同情,只是再大的悲痛被重复上百次之后,给人的印象的也只有麻木和厌烦了。 “今天我收到不少礼物,我们一起拆礼物去吧!”任秋玲说,“记得你以前最喜欢拆礼物了。” “真的吗?”赵姐强笑着说:“我都忘了我以前是什么样子了。” 任秋玲的心猛地一抽,记得当年赵姐意气风发,指着海丰路的高楼说:“只要我们学好了英语,将来就会有出国的机会。到时候这样的房子我才看不上眼呢!” 可惜命运捉弄,她现在就是一普通的买菜妇女,在市场上为了三两角钱跟人吵得不可开交。 “走吧!”任秋玲叹息着说。 哪怕是最豪华的酒楼,深夜里依然阴森森的。有客人把电视的音量开得很大,想用这样嘈杂的声音驱散内心的寂寞;城市更远处传来救火车的尖叫声,那样尖利的声音,似乎把整个夜空都给划破了一个口子。 “要不?”赵姐神秘的说:“把你那个保安小哥叫来?我看你们的关系可不浅啊!”她混迹于市井太久了,只会开这种没有营养的玩笑。 任秋玲不知道该怎么说,如果不理赵姐吧,她会很难过,觉得自己被人嫌弃了;如果理她吧,她又会把这样无聊的话题一直讲下去。 好在收藏礼物的保管室没有多远的距离,任秋玲直接说:“到了!你帮我拆礼物,遇到喜欢的,我送你两样。” 赵姐点头哈腰的说:“哎呀呀,你的朋友都是有钱人,礼物一定值不少钱吧。我先谢谢你了啊!” 看着卑躬屈膝的赵姐,任秋玲一时语塞。 就在这时,保管室里突然传来一声“咔”的木板炸裂声。一些木制品会在干燥的情况下自行裂开,所以保存精美木制古董都会在旁边放一盆水。 但是这样的声音在深夜里听来格外的让人心惊胆颤,任秋玲和赵姐一下子紧张起来。两人都没有动,侧耳倾听着门里的声音。 “格格格格”,门里传来的声音仿佛是有人用尖利的指甲刮着木板,那声音响了约十几秒,然后安静下来。 赵姐用惊骇的、询问的目光看着任秋玲。 任秋玲闯竖起手指晃了晃,示意噤声。 两人把耳朵贴在门上,但是保管室里却非常安静。过了大约三分钟,赵姐放松了,轻声问:“是不是有贼?” “咚”地一声闷响,像是有人用头撞门似的。两人吓得倒退几步,紧张的盯着门。 门内传来“咚、咚、咚”有节奏的撞击声。 任秋玲示意赵姐退后,然后自己颤抖着伸手握紧了门把手。 “咚、咚、咚”的声音依然在响。 任秋玲紧紧的拽着门把手,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猛地睁眼一转门把手用力一推,门开了。 保管室里乌漆麻黑,什么也看不见,那种撞击声也戛然而止。 任秋玲壮着胆子伸手在靠门内的墙皮上摸索了好几下,终于摸到电灯开关。“嗒”的一声,室里亮了,然后又暗了,灯光闪烁不停,完全看不清保管室里的情况。 任秋玲短促的吐了一口气,知道这家酒楼看上去新潮现代,但是成立的年代可能不比自己出生的时间更晚,一些面上的东西已经更换了,但是在某些隐蔽的地方还保留着落后的影子。比如保管室里的灯是已经停产的水银荧光灯管,这种灯在开灯时就跟抽风似的一闪一闪的,过一阵儿缓过气儿就好了。 果然,伴随着一阵电流的“滋滋”声,荧光灯亮了。 大盒小盒的礼品堆了半间屋子,看得赵姐都忘了怕了,直接来了声“哇哦!” 任秋玲没有理赵姐,她直接走到那个足有人高的木箱子前,观察了起来。第一眼看到这个箱子,她就觉得有问题。 前面说过,这箱子是用薄铁皮细条四面缠了,钉死的。木板上烙着一些草书的汉字,像是道家文字。现在,这个木箱正面的木板已经裂开了,从顶到底的裂了一条缝。钉在铁皮上的钉子也有些向外突出,像是有什么东西从里往外顶一样。 在任秋玲仔细的观察之下,发现有些汉字她认得,有“霰”、“魇”、“敕”“五鬼”等好几个字儿她认识。她基本能够肯定,烙在木板上的这些文字,可能是道家符的一种,只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类似的符,足足有两百多个字儿。 “这里面装的东西,一定很值钱吧?”赵姐傻笑着问。任秋玲答应过她,可以送自己一两件礼物,她一看这木箱子的包装就猜到箱里装着古董啊。她也不贪心,只想这件古董这么大,一定很值钱——她真心的喜欢值钱的东西,打算就要这一件了。 “出去!”任秋玲恍然忘了自己已经不是探长了,用下命令的口气说。然后她检查了木箱底下的尘土,一看之下大惊失色,在保管室里,这个木箱位移了大约二十多厘米。 “木箱里装着活物?”任秋玲第一时间这么想,“也许是一个被迷晕了的人,被绑在箱子里。药效一过,他试着挣扎求生,所以才造成了木箱的位移!”但是紧接着,她又否定了这种推论:“从木箱的钉帽上的锈迹来看,这个木箱被钉死了至少有几年功夫了。” 正在推理呢,突然身后传来赵姐的啜泣声:“呜、呜……” 任秋玲回头一看赵姐,正跟那儿悲伤着呢,“怎么了?”任秋玲完全不记得自己吼过赵姐了,奇怪的问道。 赵姐弱弱的说:“是不是我真的很招人嫌弃啊?老公不要我了,朋友们也都躲着我。有时候吧老朋友大老远看到我了,故意装着没看到,绕一个大圈也要绕开我。你说,我错在哪儿,我改还不成吗?” 任秋玲在心里叹息一声,把自己头上的鸭舌帽揭了下来,上一个案子中她的头受了伤,现在头发还没有长好,伤疤依然触目惊心。“你活到现在,遇到最大的事儿也就是男人不爱你了。你知道我遇到些什么吗?看看我的头顶,这一次我差点被人开了瓢。你那点事儿在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事儿,我的生活要危险得多。我让你出去,是不想给你带来危险,你明白吗?” 赵姐看到任秋玲头顶的伤疤,也吓了一跳,但是利益当前,她不得不鼓起勇气说:“你答应我的礼物呢?” 任秋玲没好气的说:“你自己抱几个盒子回家看。别影响我!” 赵姐还在装不好意思呢,任秋玲直接捡几个盒子塞她怀里,“快走吧!” 赵姐走开几步,看任秋玲又研究那只大木箱了,悄悄用脚尖试了试,有个盒子不大,但是挺沉。她悄悄的放下一个轻的礼品盒,换上那个沉重的礼品盒,掂了掂,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保管室。 第八章:燃素说 任秋玲鬼使神差的把手伸向大木箱,就在这个时候,荧光灯管照耀下,捆着木箱的薄铁皮闪出光来。在那道光中浮着一行银白色的小字: “危险物品,请勿打开。”这并不是什么法术,而是激光防伪技术。在商标上使用这种技术,可以让商标在一定角度下显现出隐藏的字儿来。不过用在包装的铁皮上却非常少见——主要原因是实现这种效果需要的机器很贵,不是谁都能用的,不然也就没有防伪的意义了。 任秋玲猛然缩手,“多谢提醒。”她又不傻,明明一个看上去很危险的东西,为什么要打开它? 从木箱上的字来看,这东西与道家有一定的关系,她决定明天请梅老道看看。 还有一个渠道可以查,就是送东西来的那个地产商。庆祝会规模不大,也就百十号人参加,很容易就查到了。 任秋玲退后几步,一手托着下巴,饶有兴味的看着那只大木箱子。她觉得这只木箱比整个酒楼都有意思。 一只苍白的手从她身后伸出来,掠过她的发际,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 任秋玲最烦自己在研究证据时有人打扰了,没好气的说:“没看到我忙着吗?知道你为什么会被男人嫌弃吗?就是因为你依赖思想重,总想着靠这个靠那个的。”她还以为身后的人是赵姐呢。 那只手猛地缩了回去。 白心若站在任秋玲身后,露在发外的半张脸臭到极点。她第一次被自己要杀的人数落,心情之差可想而知。想了想,她再次伸出手,在任秋玲肩头拍了一下。 任秋玲真的生气了:“你还有完没完?”回头一看,立即怒气全消,“您来了,吃饭没有,要不我给你倒杯水?”一边胡说八道,一边后退,直退到木箱前,被木箱顶住了才站住。 白心若当然比这只木箱更危险。 任秋玲专注的研究木箱了,忘了白心若这茬儿。 她后脑勺撞在木箱上,发出“咚”的一声响,这让她灵光一闪,她知道怎么逃过白心若的追杀了。 “我很爱我的老婆。”她很肯定的说。 确实有那么几个人在白心若的追杀下逃得一命,原因是在关键时刻,他们表现出对自己老婆的浓浓爱意。也许在白心若看来,爱老婆的都是好人,哪怕犯再大的罪也应该原谅。 不过,如果女生表现出对老公的浓浓爱意,她是一定会坚决的杀掉的。女生秀恩爱在她看来是大罪啊,比卖国都严重。 白心若气愤的看着任秋玲:“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任秋玲猛然想起自己身为女儿身,连老婆都没有,怎么爱老婆?明明知道一个可以逃过追杀的方法,却因为自身条件限制无法施展,只急得她满头是汗。 白心若看任秋玲死死的靠着那只木箱,心里暗想:“她拼死也要护着那只木箱,难道里面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手一挥,“你闪开!这里面到底藏着什么?我要打开看看。” 任秋玲叫道:“这里面的东西非常危险,这看这里有字:危险物品,请勿打开!”她指着铁皮说。 白心若看了看,说道:“哪里有字?你不闪开,我连你一起烧死。”原来激光防伪打出来的字儿只能在一个特殊的角度才能看到。她张开右手,空气中再次弥漫起那种辛味,无数小火花向她掌心上方汇集,形成一个毛绒绒的火球——细小的火花拉长成丝,布满了整个火球,看上去毛绒绒的。 很快,火球凝聚成形,那些细小的火丝消失,火球欢快的在白心若的手掌上方燃烧着。 任秋玲赶紧闪得远远的,“那什么?我给你取本《康熙字典》来。”她只想找借口逃走,哪里管白心若要不要《康熙字典》。 白心若吼道:“你站住!”右手一伸,火球飞到木板上。她的意念纵火术非常神奇,看上去不那么容易燃烧的木板被火球一烤,立即破出一个洞来。一股青烟从破洞中涌出,飘到天花板上,凝而不散,最后变出一个身着长衫,神态哀愁的中年书生模样。 “唉!”烟做的书生说:“释放我的人啊,你们必须在九天之内侦破紫铜连环杀人案,不然你们都得死!” 白心若大奇,“这是什么鬼?”平时她说这句话,只是表示问个问题,看到不认识的水果她也问“这是什么鬼?”不过今天她这么问,倒真的问了个生物学上的问题,这鬼是哪个科哪个属哪个纲哪个目的生物,有什么生物学特性。 任秋玲摊开手表示很无辜,“我不认识鬼啊?” 那烟做成的鬼散去,天花板上留下一个漆黑的大字:“玖”。 任秋玲好奇的盯着天花板上的字儿看,嘴里喃喃的念:“这字儿漂亮,就是笔力软了些,看上去有媚骨。”笔迹心理学也在犯罪心理学的范畴里,可以通过笔迹看出这个人的性格。 白心若冷冰冰的说:“现在我心情很不好,不过你依然是我很尊重的一个探长,你可以拥有一项特权,就是选择自己死的方式。你喜欢被斧子砍死,还是喜欢被火烧死?我推荐你选木棒,因为我只需要一下子就能击碎你的脑袋,你会死得没有什么痛苦。” 任秋玲叫起来:“哎!你没听他说啊,我们必须在九天之内侦破紫铜连环杀人案,不然就得死。你看你看,还有字儿呢!”她只希望白心若相信那个鬼的话,先放过自己。 白心若不屑的说:“就凭他?也想杀我?哼!你别转移话题,赶紧的挑一样死法。” 任秋玲着急脱身,说:“你想想啊,以后有一天你恋爱了,你依偎在男朋友的怀里,肯定会说起你曾经见过一只烟做的鬼。他来兴趣了,问你说那是什么鬼啊?你说,哎呀我不知道啊!当时我着急杀人,没有查清他是什么鬼呢。你男朋友一生气,就不要你了。” 白心若被说得心动,原来她虽然视人命如草芥,内心里却依然有柔情的一面,极渴望谈一场恋爱。“哪有那么可恶的男朋友?他这么没品,我为什么要爱上他?”一边说话,她一边用手抚摸着腮帮子。 任秋玲胡谄说:“我说的是万一,万一你爱上的男生就那么没品呢?”看白心若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赶紧强调:“男生就是一种没品的生物,这是很有可能的。” 白心若认真的想了想,“对!你说得很有道理。可能我爱上他的时候,瞎了眼睛没有发现他那么坏。”爱情是盲目的,白心若也不敢保证自己恋爱的时候不会看错人。 任秋玲心里暗想:“哪个男生爱上你,才真的是瞎了眼睛没有发现你那么坏呢。”不过当务之急是怎么说动白心若,争取多活几天,“还有什么紫铜连环案,我们也要查一查的。反正你不会查案,这事就交给我来办,好吧?”其实只要活过今晚,任秋玲打算立即躲到知守观里去。以梅老道的法力,应该可以保护自己。这么说只是分散白心若的注意力罢了。 白心若毕竟是犯罪天才,她多少猜到一点任秋玲的想法,“你别打歪主意!我跟你一起查!” 任秋玲当然不想身边跟着一个最危险的杀人犯了,但是推脱的话会让白心若发现自己的真实意图,好在今夜的危机已经渡过了,明天到了知守观再想办法脱身。 此时木箱上面还有烧出的红炭,还冒着缕缕青烟。任秋玲端了杯牛奶灭了火,对白心若说:“我看这样吧,我在酒楼里给你安排一个顶级的房间,你好好的休息一下。” 白心若冷着脸说:“你鬼点子极多,我必须得防着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免得你使坏。” 任秋玲无计可施,只能将她带到办公室——原来酒楼的董事长办室室前面是办公的地方,后面备有休息室的,里面有床有浴缸大衣橱,还有条紧急逃生通道。 简单的洗漱之后,任秋玲对白心若说:“这样,你睡床上,我打个地铺就可以了。” 白心若跳到窗台上坐下来,看着宾江的夜景说:“不用,我已经有两年没有睡过觉了。我想要安静一会儿,别来烦我。” 任秋玲不敢多说,只好合衣上床。睡到半夜突然惊醒,却看到白心若依然坐在窗台上,夜风拂着她的发捎,她头微抬,静静的看着天空的月亮。月光照射下,她清瘦的背影非常的孤单。 强大如厮、残忍如厮的她,却又孤单如厮。 任秋玲感叹一会儿,然后裹紧被子沉沉睡去。 这天清晨,她醒得比平时早很多。一睁眼,就立即看到白心若那正低头看着自己。她头低下时,那半张严重烧伤的脸暴露无遗,只吓得任秋玲伸手指着白心若,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 好一会儿任秋玲才缓过劲儿来,刚才吓得她心跳都差点停止了,现在觉得心好痛,按着胸口说了声:“对不起啊!” 白心若说:“你起来,我让你看样东西。” 任秋玲一时好奇,不知道白心若会给自己看什么,立即起了床。 白心若带她走到窗台边,向外面一指,只见对面天台的花坛边坐着一只白色的猫。那猫有着威严的相貌和严肃的眼神,虽然只是一只猫,却有着国王一般的仪态。不知道它在思考着什么,但是它的表情非常认真。 “今天的化学,其实脱胎于古代的炼金术,今天的天,其实脱胎于古代的占星术。”白心若说,“科学发现了一些真相,但是世界并没有变得更清晰,反而更神秘了。” 这番话非常不像是一个高中未毕业的人说的,但是白心若确实这么说了。任秋玲知道白心若经历奇特,会说出怪话也很正常,只是“嗯嗯”的点着头。 白心若说:“曾经有化学家认为,燃烧是因为空气中含有一种叫燃素的东西。事实上,他的这种认知来自于古代神秘学。后来人们发现了氧气,觉得燃素说实在是大错特错。事实上燃素说是一种非常美妙的学说,它并没有错。”她伸出右手,远远的对着那只正在思考的严肃的猫。 任秋玲头皮一炸,不顾危险拉住白心若的手臂叫道:“你要干什么?不要!” 白心若凌厉的对着那只猫一瞪眼,“轰”!那只猫燃烧成一团火球,凄厉的惨叫着在天台上蹿来蹿去,只跑得半圈,就倒在地上失去了生命。 在任秋玲惊讶的注视中,那只猫被烧成一团焦炭。 白心若回头看着任秋玲,“我知道你有很多鬼点子,如果你使坏,你的下场就跟那只猫一样。” 任秋玲一手拉着白心若的手臂,一手遥遥指着那团看不出猫形的焦炭说:“你给它说对不起!” 白心若非常惊讶的看着任秋玲,一言不发。 任秋玲急得眼睛通红,“你给它说对不起!快说啊!” 白心若心里一软,任秋玲的反应触动了她心里某根柔软的神经,“好吧,对不起!” 任秋玲松开手,冷冷的说:“我不会原谅你的。” 猫的惨叫惊醒了对面那户人家,男的上楼一看,只是死了只猫,气得咒骂两句,回去睡觉了。 第九章:生为仇杀,死为仇用 “我不会原谅你的。”任秋玲恨恨的对白心若说了这句话。 白心若高傲的说:“我不需要你的原谅。真把我惹急了,我随时可以杀掉你,请注意你自己的言辞。” 任秋玲不禁气馁,回头一看,立即震惊的指着地毯说:“那个字出现了。”地毯上,一个黑色的“玖”字非常醒目。 白心若叹息一声:“任秋玲,这套把戏已经不灵了。你为了活下去,故意模仿昨天在保管室里那只鬼的笔迹写了这个字,想让我因为害怕而放过你。我告诉你,虽然我不知道那是一只什么样的鬼,不过我可以感觉得到,他非常弱,根本就不可能伤害到我。” 任秋玲辩解说:“不是我写的。” 白心若冷笑起来:“昨天我一夜没有睡,任何人进入这个房间都不可能逃过我的知觉。房间里只有我跟你,你说,不是你写的,是谁写的?” 任秋玲蹲下去检查起那个字来,当然这在白心若看来是装模作样。但是任秋玲说了一句话,让白心若无法辩驳:“我相信没确实有人可以在你眼皮底下搞鬼,但是你忘了,对方本来就是一只鬼。” 那些字是由黑色的粉末撒在地毯上形成的,任秋玲掂了一点那种粉末闻了闻,可以初步判断是木炭。昨夜白心若用火在大木箱上烧出一个洞,那些木炭应该来自于那儿。 也许那只鬼写下这个字,只是提醒任秋玲她们两个只有九天时间查案了。因为“玖”字,本来就是“九”的繁写。 只要把那只装着鬼的木箱带到知守观,就可以立即查明那只鬼的身份。但是通常情况下的鬼,是不会管人世间的事情的。阴阳相隔,这只鬼为什么会对紫铜连环杀人案那么上心? 从这只鬼只写繁体字来看,他死去已经很久了。当然港台地区的人至今还用繁体字,但是这只鬼的口音不像是港台那边的,倒像是边区的,所以只能推断他死去的时代,中国还在使用繁体字——那至少是在六十年前吧!如果看他身着长衫的打扮,可能他死于清朝呢?一只古代的鬼,不远百年的呆在箱子里,只为了让人侦破某个杀人案?这事情说出来谁信? 任秋玲一想到案子,就忘了其它。“我带你去吃早餐,顺便我要查一查紫铜连环杀人案的细节。” 白心若对任秋玲的态度非常恼火:“你叫人送早餐过来。就在外面的办公室里查。别打鬼主意。”她命令似的说。 任秋玲不由头大,不过这白心若也不是随便好得罪的,只能依她。上网查了下紫铜连环案,她真的惊讶了。在陕西紫铜市,有那么一个人在十四年时间里连续杀害了九个女性,其中最小的只有八岁。这个罪犯没有伪装现场的习惯,留下了满地的证据,但是至今该案也无法侦破。 从现场遗留的痕迹来看,这个罪犯有收集“战利品”的习惯,他会割掉部分受害者的器官如头皮、皮肤,手掌等等。相信在他的家里可以找到这些东西,因为他会面对这些东西重温他犯罪的过程,体验罪恶实现时的畅快感。 现在,任秋玲对木箱中的物品有了一个猜测:“很可能是受害者那些被割掉的身体部分。” 对于人的头皮、皮肤和手掌怎么能够保存到现在,在任秋玲看来其实不是很困难:古老的硝皮技术就可以实现这些器官的长期保存了。 在卧室里吃早餐的时候,任秋玲把这案子跟白心若说了一遍,当听到那个罪犯只杀了九个人时,白心若不屑的笑了。“事实上,”任秋玲不服气的说:“我相信死在这个罪犯手里的人只会更多。” 白心若依然表示轻蔑。 因为半张脸被毁容,白心若不愿意在人前出现,她现在严格的控制着任秋玲的行动,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安全。 当任秋玲开车载着木箱前往知守观时,她命令说:“我们不去道观,去和尚呆的庙。” 任秋玲试图给白心若讲道理,“这箱子上的文字明显跟道家有关系,我们不问道士,反而去问和尚?” 白心若只是简单的命令说:“掉头!”她担心任秋玲安排了什么厉害人物,在道观里对付她。 “好吧,我们去方寸寺。”任秋玲无可奈何的说:“只是那里不通车,我们要步行上山。” 车到虎耳山下,没想到方寸寺的和尚们正在修建可以通车的路。那只是一条泥土的路面,大型车辆很难通过。但这是方寸寺向外界表达的一种信息,方寸寺的大门现在向香客们敞开了。 积贫积弱的方寸寺,也把这条路看成了生存下去的希望——这是慧痴和尚当上主持之后的改革措施之一。 艰难的开车上山,途中有几次路面都非常难行,如果不是和尚们热心的帮着推车,那车根本就不可到达山上。 最后,任秋玲与白心若还是在佛殿中见到了慧痴方丈。 在西方三圣佛像前面,慧痴告诉任秋玲“这木箱四周都画满了道家的符阵,说明箱子里的东西非常厉害,因为符阵的威力比一般的符要大数十倍。” 白心若见过那只鬼,听了这话只是微微一笑,心里已经把慧痴当成了神棍一流的人物了。 慧痴让两女退后几步,他施展大力金刚掌,亲手打开了木箱上的铁皮封条。 白心若虽然不认识大力金刚掌神通,但是看这和尚手冒金光,手指过处铁皮寸寸断裂,也暗自心骇。 此时从箱板破洞中冒出一股青烟,慧痴只是轻轻一抓,就将那道青烟抓到手里,随手取了个净瓶,将青烟放了进去。 “真是看走眼了,原来是只伥鬼。”慧痴说:“有谁会画这么厉害的符阵,却只是想封住一只伥鬼呢?” “什么是伥鬼?”白心若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慧痴说:“伥鬼是一种常见的鬼,成语‘为虎作伥’讲的就是这种鬼。它们普遍的弱小,稍微有点法力的就能对付它们了。不过,这只伥鬼比较特别,它是有人故意制作的。” 任秋玲奇道:“人还能制造鬼?” 慧痴说:“这一种伥鬼,名字叫护宝伥,关于它的来历,八个字就可以讲清了:‘生为仇杀,死为仇用。’制作这种伥鬼,其实并不需要什么法术。通常制作它的过程是这样的,一帮强盗绑架了某人,一直殴打他迫害他,让他生不如死。然后逼他发誓为强盗守护宝藏,这样才能让他死。这个人出于害怕,答应了这样的条件,强盗就杀死他,将他和强盗抢来的财宝埋在一起。这样,被杀死的人变成鬼,就会非常忠诚的为强盗守护财宝,绝对不会变心。” 任秋玲大惊,因为虽然听上去这事匪夷所思,但它又极符合人类的心理。通常情况下,受到严重迫害的人不但不会仇恨迫害者,反而会对其产生一种盲目崇拜的心理,会变得非常忠诚。比如说历史上有名的皇帝,其实大多数是暴君,包括凯撒大帝、成吉思汗等等。现在的人说起他们来,依然是崇拜得五体投地。 也就是说:虽然制作护宝伥听上去不可信,但是在心理学看来它又是符合科学的。 白心若笑道:“原来是只伥鬼,真是长见识了。看起来什么九天时间不破案就会死,只是伥鬼吓人的伎俩,一点也不可怕。我们这就告辞。”一拉任秋玲,就要离开佛殿。原来她看到慧痴施展神通,虽然不至于害怕,却担心这个和尚会出手对付自己。 “且慢!”慧痴叫道:“木箱还没有打开,难道你们不想看看里面还有没有更厉害的生物?四道符阵只为了困住一只伥鬼,这事情连我都不相信——箱子里肯定还有其它东西。” 白心若心里一动,暗中扣紧任秋玲的手腕当做人质,说道:“说得对啊!我还真想看看里面有些什么呢。” 慧痴再次施展神通,伸指将钉在木箱四周的长长铁钉一根根拔出,扔到地上。 白心若暗中对慧痴有了轻视之意,觉得这和尚好傻,打开木箱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砸了它,何必这么卖力的拔钉子? 诛不知在慧痴看来,这木箱四壁上的符阵价值连城,对方寸寺意义非凡——有个符阵被烧毁了一角,这也正是天意的安排,正是人不可贪心,事不可求全。以后方寸寺年青一代的僧人研究这四个符阵,不知道又可以出多少符咒人才。 此时佛殿之上静到极点,只有根根铁钉落地时发出“铮铮”的响声。随着“吱呀”一声尖利的木板摩擦声,木箱被打开了。 慧痴手抱取下来的木板,惊讶得一动不动。他身材肥大,挡住了白心若与任秋玲的视线。两女此时不约而同的向木箱里一看,也是惊得说不出话来。 箱里有一盏灯。 灯座下,是九个痛苦呼叫的婴孩,正张嘴对着天空发出无声的哭喊。他们都骨瘦如柴,但是却又腹大如鼓——只有亲眼见过饥荒的人,才会明白这九个婴孩的形象多么生动。因为饥饿,孩子们会胡乱的吃些东西,把胃撑得很大,看上去整个肚子都变大了——这也就是俗称的草包肚。越是营养不良,越是想吃,但是贫穷中的孩童吃的东西往往没有营养,越吃那些东西,就越是饥饿。长此以往,孩子们才会变成这般病态的体型。 灯柱上,是四只女人的手掌——女人的手掌中指第二指节较男生的细,有经验的人可以一眼区别男女的手掌。那四只手掌指尖向上,仿佛在攀爬的样子。手腕处斩断的痕迹宛然,断骨支楞着,可以清晰的看到骨头茬子。手上的皱褶也不像是人工刻出的,而像是天然长成的。虽然蒙着薄薄一层漆,也可以看到指尖上的指纹。 灯柱上方,是一光着上身的瘦削女子,她的肋骨根根可数,干瘪的胸部像两只漏了气的气球一般垂着。她脸上同样是痛苦的呼叫着,表情悲痛而又愤怒。 在瘦削女子的上方,是一盏铜做的油灯,灯盏里还剩一层油,灯蕊伸出铜盏外,扭曲如蛇。 铜盏之上,是用某种细腻的皮制成的灯罩,皮上汗毛孔的排列方式非常像人皮。灯罩之下,挂着女子长发做成的流苏。那长发乌黑油亮,保养极好,看得出这些长发的主人平时一定爱极了这些头发。但是,现在它们却连着头皮一起,被挂在了灯罩的下方。 “这个是什么东西?”白心若自认胆大包天,但是看到这盏灯依然觉得心里发毛。 慧痴严肃的说:“这是九子鬼母灯,灯里封印着的东西,是世间所有修行者都没有办法对付的九子鬼母。” 第十章:血指纹 白心若听慧痴说九子鬼母是人世间所有修行者都无法对抗的存在,不禁冷笑起来,“那么厉害的东西,居然会被困在一个灯里,真是好笑。你让开,我烧了这个灯,会会那个鬼母!” 慧痴修行数百年,本来心性已经非常平和了,听到这样的话也不禁脸上变色,怒吼道:“你要发疯找死你自己找个没人的地儿把自己埋了,想害我方寸寺众僧性命,我拼死也不答应!”原来那个九子鬼母极其厉害,一旦放出,别说方寸寺完了,可能整个宾江也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任秋玲心里万分紧张,知道这个白心若非常要强,慧痴这样说法,她可能立即就会翻脸动手。没想到白心若把脸转开,眉梢眼角居然含着笑意,不但不生气,反而有些开心。 这样的反应,连身为心理学家的任秋玲也看不透,别人又怎么会懂得?原来白心若听慧痴吼自己,暗想:“这和尚看上去呆头呆脑的,没想到吼人的时候真有男人味儿。”她没有谈过恋爱,此时心里又温暖又柔软,却也不懂到底是为什么。 慧痴修为极深,一语才出,心里立即懊悔,宣声佛号:“阿弥陀佛!”心气稍平,解释说:“九子鬼母,是饿鬼道中最高级的存在,地位相当于地狱道中阎罗王。据佛经记载,昔日鬼母生养了五百子女,日日偷取城里小儿喂养自己的孩子。佛陀趁她外出,把她的孩子藏起来一个。鬼母遍寻不见,只得哀求佛陀释放自己的孩子。佛陀告诉她说:‘你有五百个孩子,失去了一个尚且如此哀痛,别的母亲只有一个孩子,你还把他们抢来吃掉,那些母亲该如何的哀痛呢?’鬼母将心比心,不再作恶,后来成为了佛教的护法二十诸天之一。” 白心若感叹着说:“原来是个懂得做女人的苦的神灵,真是一个好神。刚才对不住了,请你原谅我吧!”说着话,对着九子鬼母灯行了一礼。 任秋玲觉得奇怪了,说:“你懂得做女人的苦,为什么还杀了那么多女的?” 白心若瞪着眼睛说:“我杀她们,自然有我的理由!” 慧痴听白心若与任秋玲开口闭口都说到“杀”字,闷闷不乐,赶紧打断两人的话,说道:“九子鬼母灯重现人间,你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必定会实现的诅咒。那个把灯放到人间的人,一定会对你们提出要求,你们只有做到那个要求,才可以逃过一死。” 任秋玲说道:“查案!那只伥鬼说过了,必须在九天之内查明紫铜连环案,不然我们都会死!” 慧痴叹息道:“世事难料,谁也不敢保证在九天之内查明一个案子。这样吧,我跟你们走一趟,万一查案失败,我设法保证你们两人活命就是。” 任秋玲非常感动,看方寸寺近日所为,慧痴明显有更宏伟的目标,但是为了保证自己能够活下来,他竟然甘愿以身涉险。“其实,你没有必要这么做。”任秋玲激动的说。 “好!有勇气!”白心若却很高兴跟慧痴一起行动,“真爷们儿!”她鼓励道。 慧痴也没有一点把握如果九子鬼母出现,自己可以挡住她,但是他知道有些事情不能不做:“时间紧迫,我们坐飞机去紫铜吧!这样可以争取点时间查案。” 任秋玲想了想,决定委托老师蓝锦化验一下九子鬼母灯——当地的特事处不可相信,她更愿意相信老师。 她才在电话里把事情给蓝锦描述了一通,蓝锦叹息说:“原来九子鬼母灯重新出现了。你可以检查一下灯罩下的人发流苏,看其中一缕头发是不是短了三厘米左右。” 任秋玲一检查,的确如此,“老师,真的是这样,你怎么知道的?” 蓝锦说:“九子鬼母灯第一次出现是十年前,那正是紫铜杀人狂的作案高峰期。当时我们就对九子鬼母灯做了了取样化验:它制作于大约四百年前,这是灯柱灯座的制作年代。而灯柱上的人手、灯罩上的人皮还有人发,年代比较近些,大约是两百年前制作的。” 任秋玲叫道:“怎么会这样?” 蓝锦说:“是啊,紫铜杀人狂有收集战利品的习惯,会割掉部分受害者的器官。而这些器官刚好出现在九子鬼母灯上,你一定会猜测这个灯就是凶手制作的,对吧?” 任秋玲确实是这样猜的。 蓝锦告诉她:“当年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紫铜杀人案的凶手,他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无法制作出这么精良的艺术品。还有一点非常关键——” 任秋玲眼睛一亮,知道蓝锦极有智慧,她的主意一向都非常管用,“请讲。” 蓝锦说:“不要去查那个案子,你查不出来的。现在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对自己好一点。因为你的生命只剩九天了……” 任秋玲很不礼貌的挂断了老师的电话,这是她第一次对蓝锦老师这么无礼。 九子鬼母灯暂时被寄放在方寸寺里,任秋玲与慧痴、白心若一起踏上了飞往紫铜市的飞机。 紫铜市的建立是非常特别的,人们在大西北的荒山里勘探到了丰富的铜矿,后来成立了一家国营的矿业公司,名字就叫陕西省紫铜公司。随着矿产的开采,紫铜矿业公司的财富日益积累,公司也越做越大,最后形成了一个以公司为主的城市,十年前(一九九八年)城市人口大约在四十万左右。城市里的人,四分之三的都是职工或者是职工家属,四分之一的是其它人员。 紫铜连环杀人案,第一件案子发生在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最后一件案子发生在二○○二年二月九日,时间跨度为十四年。经过专家组认定的有严格证据支持为同一人所为的杀人案有九起,死亡人数为九人。这九人都是女性,其中只有一个为八岁小女孩,其他八人都是正当青春年华的女士。 这九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生前都喜欢穿红色衣服。还有一点,她们的相貌都姣好,都是鹅蛋脸——这是中国传统美学认为的最美的脸型。凶手对受害者是精心挑选的。 凶手会在受害者的上身疯狂的戳刺,留下数目为偶数的伤口。九起案件中有六起在尸体上半身发现了数目为偶数的伤口,其中:第一起案件的受害者上身有刀伤二十六处;第二起案件的受害者上身有刀伤三十六处;第三起案件受害者的上身有刀伤十六处;第四起案件受害者上身有刀伤八处;第六起案件受害者上身有刀伤二十二处;第八起案件受害者上身有刀伤十六处。 通常对侦破连环杀人案最有意义的案子是第一件,因为凶手的胆子还没有那么大,他通常会在熟悉的地区动手,杀害自己熟悉的人。 时间回到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本来应该在公司上班的白某请了假,提前回到家里。她对着镜子哼着小曲化着妆,因为今天她打算去拘留所接自己的弟弟回家。 她居住的地方,是一间普通的小院。院门开着,一道黑影溜进了院子。黑影来到白某的房门前,侧耳倾听。屋里白某还在开心的唱着歌儿。 “铮”!黑影的右手一抖,一把寒光闪闪的折叠刀出现在他的右手里——那种刀在八、九十年代港台片流行时很常见,刀柄是两片活动的铁片制成:当刀柄处的铁片向前折叠时,可以把刀身隐藏在刀铁凹槽里,实现刀鞘的作用;当刀柄的铁片向后折叠时,它又可以支撑刀页儿,实现刀柄的作用。这种刀的优点是轻便易携,很容易隐藏。 白某对着镜子欣赏着自己年青的容颜,经过化妆之后,它看起来更美丽了。这时,她从镜子里看到虚掩着的门慢慢的开了。 “谁?”她回头惊问。 黑影挺着刀扑了上去。 很快的,白某倒在血泊中。 一双染血的男人的手,拿起搪瓷外壳的热水瓶,往一只架在实木制成的盆架上的脸盆里倒入热水。热水瓶被放下,几个清晰的血指纹被印在热水瓶的把手上。 那双血手试了试水温,把手伸进热水里,洗去了手上的血迹,然后他拿起盆架横木上挂着的白某的洗脸毛巾擦干了手,轻手轻脚的走出了房间,还顺手带上了房门。 白某倒在床上,无神的眼睛看着正合上的房门。随着房门的关上,世界暗了下来。热水瓶上的那几个血指纹显得更加的清晰,更加的刺眼。 在紫铜市机场候机大厅里,两个老人举着大大的硬纸片做成的牌子,上书:“欢迎任秋玲女士!” “你说当年那么多人,花了那么多资金也没有破的案子,这个叫任秋玲的能破吗?”矮小些的老人问道。 高大的老人举着牌子,一边看着人群一边说:“你懂个屁!蓝锦推荐的人会错吗?要不怎么说你们区上的人就是没见识呢?你啊,还是回家抱孙子去吧!” 矮小老人卷起袖子说:“我就看不惯你们这些公司的,跩得跟什么似的!你有什么了不起的?现在还不是天天提笼架鸟?” 高大老人一把砸掉手里的纸牌子,一拳砸向矮小老人。 矮小老人明显有功夫,一个三角步避开高大老人的一抓,还踢了高大老人的肩膀一脚。 “啪”的一声响。 高大老人欺负对方力气不如自己,中招后不退反进,一个飞扑压倒矮小老人。两个老头儿在地上滚来滚去的,高大老人力气大,矮小老人招术多。冷不防矮小老人一个头锤撞在高大老人的鼻子上,一下就把高大老人鼻血眼泪都给撞出来了。 高大老人这时压在上方,举起大拳头正要给对方一个厉害的,冷不防手被拉住了。 几个机场保安拉开两个老人,其中一个吼道:“这里是机场,要打架去外面打去!你们再敢闹事,我们就报警了。” 两个老人一下子蔫了,赶紧陪不是。机场保安也不好跟这些老头儿纠缠,万一气出个心脏病来自己就倒霉了,教育几句公众场合要注意礼节什么的,看两人态度还好,就放了他们。 两个老人顶着两张大花脸,再次举起了牌子。 第十一章:英雄式杀人 “两位这是?”任秋玲带着一个和尚,一个用头发遮了半边脸的女士,站在两个打架的老人面前,“我叫任秋玲。” 两个老人赶紧伸手:“没事没事,我们常打架玩儿。” 走出机场时,大家已经熟悉了。两个老人都是当年侦办紫铜连环案的刑侦,对基本情况非常熟悉,现在已经退休了。高大些的老人姓魏,人称老魏头;矮小些的老人姓许,人称老许头。 在老魏头的车上,老魏头介绍说:“犯下这个案子的人,绝对不是什么武林高手,或者是转业军人。他进入受害者房间的方式是溜门,从来不会破门而入;从第一名受害者开始,多名受害者的手掌处都有防卫伤。” 这件案子的图片在任秋玲脑海中浮现,很多张图片的手掌处都有刀伤。 “不,不,不,”女人伸直双手抵挡刀锋,手掌被割裂。 时间回到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许,女护士钟某从菜市场买了菜回家。她把菜放到水龙头下冲洗着,一边想着新婚的丈夫喜欢吃什么口味。 这时,一道黑影溜到了她的房门外,侧耳倾听。水声哗哗,伴着钟某的喃喃自语。 黑影的右手中,折叠刀再次垂下。 黑影闪身进屋,钟某的惊叫声响起。 “这个案子里,钟某为了活命,屏住呼吸装死瞒过了凶手。虽然她身中八刀,但是依然打电话报了警,坚持到了医院才断了气。她是见过凶手的,但是因为受伤过重,她很快就死了,什么也没来得及说。”老魏头不无遗憾的说。 白心若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 “这两位是?”老许头小心的许多询问。 任秋玲介绍说:“这两位都是我的助手——我觉得魏老说得对,凶手连续犯案十多年了,一点长进也没有,反而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退化。我觉得这个人有某种形式的残疾,或者是慢性病,他的体力弱于普通的男人。虽然他手里有把刀,但是对他来说,杀死一个女人依然是一件吃力的事情。” “不好说啊!”老魏头说:“犯案十四年,没有找到一个目击证人。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不打眼,就算在人群中看到了,你也不会注意到他。当年的侧写我记得有一条挺有道理的,就是嫌疑人的身高约为一米六八到一米七六。这份侧写是根据现场痕迹得出的,其中有一件案子,他把受害人刺死在床上,自己俯身对受害者进行切喉——注意是切,只有这个范围内的男人,弯着腰,一手撑在受害者的头边,另一手对受害者进行切喉才比较顺手。” 任秋玲知道侧写时为了避免误导警方办案,所以会在具体数值上做上下浮动来保证侧写的准确率。也就是说,在当时的侧写师看来,一米七二是个比较可能的身高。 凶手第一次犯案时为八八年,如果在南方城市当时一米七二也是比较高的,但是在陕西,这样的身高其实很普通。 普通的外貌普通的身高,这个人应该没有明显的特点可以让人一眼就记得住的。 美国森径杀手案,侧写师根据案犯在丛林深处杀人、采用突然袭击的方式放倒受害者的特点,推理出这个人身患某种残疾,他平时看上去跟普通人一样,但是只要他一开口说话,就会暴露这种残疾,很可能这人患有口吃。 结果林径杀手落网时,他不但口吃,而且还有一嘴非常丑陋的大黄牙。 从作案手段上来看,本案中的罪犯从来没有试图说服受害者开门——所谓的溜门是警方的术语,指犯罪嫌疑人趁受害者开着门的时候进门。他的杀人手法一直也没有什么长进,就是疯狂的用刀刺,直到受害者死去。 所以,这个人可能患有某种残疾,导致他无法锻炼自己的体能。 任秋玲第一想到的是肩关节脱落,这种伤害主要出现在婴儿时期——很多大人在打小孩时会猛提小孩的手臂,造成小孩的肩关节脱落,如果处理不及时,这个小孩的手会完全没有一点力气,但是可以正常的写字。 但是肩关节脱落造成的后果是两只手一大一小,那只脱落的手臂只能靠在腰上,这是很明显的特点。 还有一些慢性病会导致凶手的体能极低,比如说肺结核,先天性心脏病等等。但是这些疾病都会导致凶手越来越瘦——本案中的凶手,体型应该是中等的,不偏胖也不偏瘦。 所以,这种残疾应该有这样两个特点:从外表上看不出来;能够导致凶手运动能力下降。 老许头说:“最后一件案子已经过去六年了,凶手没有再犯案,他应该死了。我觉得这个案子,永远也不可能水落石出了。” 任秋玲觉得老许头说得很对。 在宾馆安顿下来后,任秋玲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现场。时过境迁,当年的紫铜市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想找到当年的犯罪现场已经不可能了。 老魏头找了一个老式的院落——它当然不是当年的犯罪现场,不过这个院子很像是八八年第一件案子的案发地。 任秋玲进行了现场模拟。对于侧写师来说,现场模拟的目的是走进受害者和罪犯的内心,看看为什么受害者会成为受害者,罪犯为什么挑中了这个受害者。所以,这样的现场足够了。 任秋玲神神叨叨的站在门口念着:“我现在是罪犯,门虚掩着,我怎么判断里面有没有人?” 老许头对老魏头说:“你说她能破案吗?” 老魏头鄙视的说:“又来了!那个罪犯并不是什么高明的家伙,说真的,我觉得当年之所以没破了案,是因为侦破方向出了问题。只要找对侦破方向,那个案子绝对非常简单。” 老许头这一次没有嘲笑老魏头,而是说:“你想想啊,当年动用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对白银市的常住人口都进行了血样采集和指纹采集。有一个兄弟还为劳累倒下,两位兄弟图省事把自己的血样和指纹当成别人的送上去坐了牢,这么严密的措施也没有找出真凶——就凭她?”最后一句话,老许头压低了声音。 老魏头叹息一声,蹲到地上不吭声了。 老许头也蹲了下来,掏出支烟友好的碰碰老魏头的肩,“怎么样?来一根?” 老魏头突然发火道:“抽抽抽,抽死你个大烟枪!” 老许头讪讪一笑,“狗咬吕洞宾!” 任秋玲一脸失望的走出房门来,两个老人一起站起来迎上去说:“怎么样?有什么发现没有?” 任秋玲叹息说:“确实有发现,但是还不够做出一份侧写。” 两个老人也是有经验的刑侦,知道破案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完成的事情,急不得,反而安慰任秋玲让她不要着急。 任秋玲现在基本能够肯定,凶手在犯第一件案子时确实是把自己当成英雄的,也就是所谓的英雄式杀人。 凶手在杀死受害者后,离开现场之前,把自己的双手洗得干干净净——因为在他看来,这个美丽的女人的血是脏的。他没有伪装现场,也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在行侠仗义,在清除社会的毒瘤。 在凶手看来,这些美丽的女人都有罪,都该死!当然,我们的看法完全相反,他才是唯一该死的那一个。 可惜这个发现对侦破的作用不大,只能说任秋玲在一步步的走进罪犯的内心世界。想要凭此作出侧写,还是不太可能。 老魏头问道:“现在我们怎么办?” 任秋玲说:“我们先回宾馆,还有些东西要查。” 老魏头嘴角挂着微笑发动了车,在大家上车坐好后,他一边开车一边说:“我听说侧写有两个流派,一个学院派一个天才派。在破案上,学院派干不过天才派的。但是在法庭审判时,天才派收集的证据通常很难给罪犯定罪,这时候天才派的作用没有学院派的大。不过我看任女士的办案风格,好象是一个新的流派啊!” 正在思考的任秋玲随口问道:“什么派?” 老魏头脱口而出:“老爷派!”他气愤的说:“我就没见过这么破案的,啊,来现场念念咒语,回头就住宾馆去了。一点吃苦耐劳的精神都没有,你趁早别干刑侦这一行!滚回家去带带孩子,买买菜什么的比较适合你。回去吧回去吧!” 老魏头是前辈,他确实有资格吼这些话。任秋玲虽然也生气,但是对前辈还是尊敬的,等他吼完了,才解释说:“我就是想到一点:你说凶手在所有受害者身上留下的刀伤数字都挺吉利的,三十六刀,二十六刀,十六刀,八刀;另外一个方面,凶手对受害者是精心挑选的,所有受害者都有很多共同点,比如说相貌都是鹅蛋脸,比如说都是紫铜公司的职工或者是职工家属。那么,会不会他杀人的日期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这个相关性找出来,可能就是案件的突破口啊!这事儿吧,只有在电脑上查,对吧?” 老魏头依然气呼呼的,但是他紫色的脸膛上明显有了羞愧的表情。只是他没有道歉的习惯,所以装作没有消气的样子,想就这样糊弄过去。 第十二章:白银子弹 车回到宾馆的路上,慧痴大师一直在虔诚的念着往生咒,说是要超渡受害者的亡魂。 虽然车上其他人都不信超渡这回事,但是听着咒文也觉得安慰:哪怕真的抓住凶手,把他就地正法了,对死者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相信在那虚幻的时空里,有那么一个极乐世界,凭着一篇经文就可以让她们获得那个世界的户籍证明呢。从此以后,她们生活在一个快乐如童话一般的世界里,没有伤害,没有仇恨,幸福美满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车到宾馆门前时,宾江市刑侦局罗局长早就等在门前了。 上了年岁的罗局长已经不那么挺拔,一头白发被大西北的风吹得凌乱,看着就让任秋玲心酸。车一停下,任秋玲就跳下车叫道:“师父,您怎么来了?” 罗局长没有说话,先掏出枪来,熟练的拉开枪保险,举起了枪。 车上白心若嘴角带着冷笑,平静的抬起右手,一股浓烈的辛味弥漫在空气中。慧痴早看出白心若身怀异能,也知道她可能不是那种善良的修行者,一旦动起手来,她与罗局长必定会倒下一个。这时情况紧急,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伸出宽大的右手,一把握住了白心若瘦骨嶙峋的手。他紧紧的握着白心若的手,死也不松开。 白心若脸上一红,心里又悲伤又温柔:“这个男人想要我死吗?那么,我就死了吧!” 任秋玲虽然脑后没有眼睛,但是也察觉到空气中的异样,赶紧用身体挡在罗局长与车之间。 罗局长垂下枪,说道:“我是给你送枪来的。虽然你的工作有了变动,但是你警方特聘专家的身份还是有效的,那个字是我签的——你有权力用枪。这把两斤半跟随我多年,曾经饮过很多危险的犯罪分子的血,煞气很重,你比我更需要它。” 他把枪递给任秋玲,然后神神秘秘的从身上摸出一粒白银子弹来,“这颗子弹是白银做的,据说经过天主教神父的加持,有破邪的作用。我们不信这个啊——”后面一句话他提高了音量,“给你只是取个心理安慰作用。” 所谓两斤半,是以前的警用制·式·手·枪的俗称,它的空仓重量为两斤半。 罗局长看任秋玲的手小,握那两斤半有些生疏,耐心的指导说:“玩枪你得摸透枪的脾气,像这支枪,它穿透力强,威力大,但是呢它后座力大,你的力气小,最好是双手握持。对——” 任秋玲双手握枪,比划着拔枪抬枪的动作。 老魏头、老许头都是刑侦出身,一辈子都在玩枪,这时也下来指手画脚。一个师父教,任秋玲显得很聪明,三个师父教,任秋玲就显得非常笨。 车上,慧痴松开了白心若的手,说:“刚才对不住了啊!” 白心若把头转到一边,那只被慧痴握过的右手软软的垂在她与慧痴之间,像是被慧痴的神通伤到了一样。“嗯,没事的。”她声音弱不可闻的说。那半张露在长发外的脸涌起潮红,眼睛里波光粼粼,像春天的一池春水一样柔美动人。 车外,任秋玲终于忍无可忍的叫起来:“好了啦好了啦!我以后多加练习不就行了吗?” 罗局长生气的说:“你这孩子!当年我教你用枪的时候你就说会好好练,练到现在也没有一点长进!你练习到哪儿去了?” 任秋玲又烦罗局长的说教,又感激他,想了个主意说:“师父师父,还有魏师父许师父,你们教我用枪也累了,我请你们吃冰淇淋吧!” 三个老头都是从艰苦时代过来的,对什么冰淇淋一点兴趣也没有,一起大摇其头,“不喜欢吃那个。”连带着的,他们对教任秋玲用枪也没了兴趣。 罗局长说:“任秋玲啊,我之所以这么紧巴巴的赶来,是有原因的。你们放在方寸寺里的九子鬼母灯不知道被谁点亮了。方寸寺受了点损失,不过没有死人。慧疑大师说有东西已经赶来了,而且是非常厉害的东西——好好练枪。” “砰!”慧痴大惊之下,猛地推开车门,跳下车来。他神色紧张的盯着瓦蓝的天空,宽大的僧袍在大西北的狂风下猎猎作响。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九子鬼母的可怕,单是听见灯被点亮了,他就紧张到如此的地步。 九子鬼母灯,其制作方法已经失传,但是它确实是佛教蒙山宗的法术。方寸寺虽然是净宗,但是对佛教各派神通都略有研究,其中就包括以驱鬼神通为主的蒙山宗的法术。 蒙山宗的传承主要是《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和《救生篇》,但是宗派内部一些密法则是通过口耳相传教授的的,不着文字。比如说鬼语、驱尸、驱鬼等法。这种传承之法好处是保护了宗派内的机密,坏处是一旦某个高僧意外死去,还没来得及教弟子,他所掌握的秘法也就消失了。 按照道理来说,九子鬼母的地位相当于地狱道的阎罗王,不会为人驱使。九子鬼母的力量,完全可以把人间变成炼狱,满天神佛也不会容许这种力量来到人间——可是,她就是来了。 虽然夕阳就挂在天边,大地干裂出龟纹,但是慧痴却从骨子里感觉到一阵寒意。从灯里释放九子鬼母的方式有两个:一是没有完成施法者的要求,二是点亮那盏灯。现在九子鬼母已经来了,谁能保护得了任秋玲? 看慧痴神情不对,任秋玲也紧张起来:“慧痴大师,是不是情况很严重啊?” 慧痴暗想:“告诉她她也无能为力,反正最后都要由我来扛,不如哄着她好了。”一挥宽大的衣袖,大声说:“一切有我!你只要专心查案就好了!”此时他心情激荡,不知不觉间用出了神通,只是一挥衣袖,也带出好大一阵风,吹得大树摇头,碎石乱飞。 世间人说呼风唤雨,好象就是很了不得的神通了,但是真正的高手则觉得这再简单不过,随便挥挥手的事情。 白心若在车里看到慧痴如此厉害,更是心神俱醉,此时她只想起王洛宾的歌:“我愿做一只小羊,依偎在她身旁,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的打在我身上——” 这是一道老歌,流行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但是此情此景,只有这首歌能代表白心若的心情。 事涉灵异,老魏老许罗局长他们三个老刑侦都自觉的闭嘴——干刑侦这一块有很多需要避讳的东西,其中之一就是灵异事件。 罗局长他们先后离开,任秋玲佩好枪进入宾馆。 前台小姐看到三人回来,抢先跑出来说:“不好意思哦,不知道是谁在你们的房间门上写了字,服务员小妹正在清洗呢。你们要等一会儿才能进房间。” 任秋玲叫了声“线索!”抢先向电梯跑去。慧痴与白心若愣了一下,也跟着跑来。 三人乘电梯来到十六楼,出了电梯就看到服务员正在用力的擦门呢。 “等一下,等一下!”任秋玲一边跑一边叫。 门上的字迹已经被擦去了,但是可以看出来,那个字迹是:“八”。 从盆里被染黑的水来看,字是用木炭写上去的。而且伥鬼写的第一个字“玖”,写的是繁体字;而这个字则是简化字。写字的人非常用力,在木门上留下了划痕,这可不是一般鬼能办到的。从笔迹上来看,伥鬼的字非常漂亮,但是却很柔软;这个字笔划拙劣,特别是一捺的最后收尾很难看,像扫帚一样。 可以肯定,伥鬼没有来,这个字是其他人写的。 现在有三种可能:一是凶手查觉了任秋玲的到来,出于嘲弄办案人员的目的,他留下了这个字;二是那个把灯带给任秋玲的人,他知道九子鬼母灯的秘密,知道打开灯外面的封印之后,必须在九天之内破案,所以特意来提醒任秋玲;第三,是白心若干的。她知道九子鬼母灯的秘密,也知道伥鬼留字的含义。但是她不会写繁体字,所以写了个“八”字来故布疑云。 但是仔细一推敲,三种可能性都被排除了:凶手不是那种高智商的人,他确实有嘲弄办案人员的想法,但是他不可能知道九子鬼母灯的秘密。那个送灯给任秋玲的地产商确实可疑,但是他怎么知道任秋玲什么时候打开了九子鬼母灯?白心若整天都跟任秋玲在一起,她是怎么跑到宾馆来留下这个字的? 如果把宾馆房间门前留字,与方寸寺九子鬼母灯结合起来看,就会得出很恐怖的结论:有一个庞大的组织操控了此次侦查。这个组织精心的策划了一切,包括把九子鬼母灯点亮和在宾馆门前留字。 不过任秋玲知道,破案不是写故事,有些事情其实是很简单的。她把服务员叫到一边,问道:“这么大的宾馆,应该有监控吧?我想看看监控。” 有时候破案就这么简单,推理半天还不如看看监控。 第十三章:国家行为 服务员小妹解释说:“我们很重视保护客人的**,只有警方才有权查看监控录像,你不要为难我。” 任秋玲神神秘秘的把两斤半的枪管露了点儿出来,“我就是警方,在执行一个秘密任务,你可得给我保密啊。”她又把枪收到包里。 服务员小妹感觉自己受到了重视,激动得说话都不利落了:“我、我、我一定保密,咳咳!你跟我来。” 到了监控室,服务员小妹告诉保安说:“她是警方派来的,想看看我们的监控录像。” 那几个保安正看着一对热吻中的恋人,听了这话赶紧做出在认真工作的样子,还有个保安想通知经理。任秋玲用了点小手段,把这帮人安抚下来,然后她就看到了自己想看的监控录像。 就在任秋玲他们离开宾馆约半个小时之后,一个衣着朴素的中年妇女上了楼,看看四周没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木炭跑到任秋玲的房间门前写了两笔。然后她再伸头两边看看,装上木炭,甩手甩脚的走了——那是故意伪装的轻松,手脚摆动的幅度比正常走路要大得多。 哪怕监控录像的画质不那么清晰,任秋玲也能看出这个妇女从事的是体力劳动——走路的动作,骨节偏大等等细节都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她的眉眼之间还保留着年青时代的风韵,她曾经是个美女。而且她的脸型现在是圆脸,但是如果她再消瘦一点,那就是鹅蛋脸。 “把这个图像帮我打印一份,我有用。”任秋玲知道这是关键的线索,这个妇女极有可能知道些什么。 很快的,打印的照片就到了任秋玲的手上,那么大一家宾馆,当然少不了打印设备。 此时图片中的妇女正紧张的行走在一片堆满碎石的山坡上。这片山坡极其荒凉,寸草不生。在山顶上,一圆拱形的石门高高的矗立着,拱门白石灰上面用红油漆写着几个大字:“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中年妇女穿过石拱门,那里一条小铁轨上停着两张锈迹斑驳的单轨运矿车,铁轨不远处几根水泥柱子像墓碑一样直指天空,水泥柱子顶上的钢筋痛苦的扭曲着,在风里倔强的呈现出一种坚持。 附近的山体上,有大大小小的矿洞,像一张张无声呐喊的嘴,似乎在问苍天,“为什么会这样?” 中年妇女走近小铁轨连着的那个矿洞。 矿洞里光线微弱,坚硬的岩石上可以看到星星点点的金光,让人误会她来到了童话里的藏宝洞。事实上这些闪光点都是铜矿石里的铜结晶,因为含量不高,所以没有开采价值。 在这个放弃的矿洞里,不时传来一声梦呓般的低语声,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但是可以听出是女人在讲话。 中年妇女咳了一声,矿洞安静了。 她直接走到矿洞的深处。在矿洞的最深处,一圈金光围绕出一个足有一米五宽的黑色洞口,借着微弱的光线,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巨大的坛形的东西,它上下都与高大的矿洞连在了一起,直径大约在十米左右。 整个巨大的泥坛子,外表粗糙,有波浪的花纹,因为采用的是铜矿的泥土,泥坛上下不均匀的分面着点点金光。但是坛口处明显是故意用铜矿结晶装饰过的,所以特别的明亮。 妇女走到泥坛下,仰头看着那金光闪闪的坛口,目光明亮而又倔强。 “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泥坛中发出,因为回声的原因,瓮声瓮气的。 妇女跪到地上,“主人,又有人开始查当年的案子了。她叫任秋玲,是蓝锦的弟子。” “哦——”泥坛中的男人明显有了兴趣,“天底下的警探都是没用的废物,只有蓝锦我最佩服,当年她只差一点就抓住我了。不过现在嘛,就是蓝锦来了也没用。”随着话声,一只宽大的手掌从泥坛中伸出,指甲弯曲如钩,手上布满了黑色的尖锐的疣子,那些疣子排列整齐,在光线的照射下发出甲虫特有的光芒。 “要不?”妇女谄媚的笑着,“把任秋玲变成下一只鬼蜘蛛?” “哈哈哈!哈哈哈!”泥坛中的男人狂笑起来,“她确实是很好的猎物,好主意,就这么办了!” 废弃的矿洞突然嘁嘁喳喳的声音响成一片,在那些阴暗的角落里,许多亮光一闪而逝,似乎有某种东西蠢蠢欲动。 中年妇女眼中闪着警惕的目光,这个图像被固定在照片里,照片平静的躺在任秋玲的桌前。明天魏老许老一来,让他们看看这照片应该能查出她是谁了,这事不急。任秋玲在电脑上查询另外一条线索: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这个凶手几具尸体上留下的刀伤数都非常吉利,他可能对数字有某种迷信。所有受害者都有很多共同点,说明他是精心挑选受害者的。 那么,他犯案的日期是不是有某种关联?只在特定的日子才会犯案? 考虑到他进入受害者居室的手段是溜门,也就是说只要人家锁上门,他是不会强行进入的,这让他的犯案有了一定的随机性。所以,这个相关性应该是在某些特定日子的前后。 目前已经知道的是:凶手只在夏、秋、冬三个季节犯案,他作案的日期一般在周一到周五。在紫铜这个特殊的环境里——整个市都是一家公司的,有着严格的作息规律——他犯案的时间通常在人们上下班的时间,趁着大多数人在上班,他寻找单独在家的女性下手。 任秋玲把所有的日期都在电脑上查了一遍,结论很快就出来了:这个凶手作案一般在重大节日的前后:其中儿童节前作案两起;建军节前一起;小年前作案二起;感恩节前后作案二起;春节前作案一起。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古人的这两句诗,就是凶手心情的真实写照。他应该是单身一人来到紫铜市,举目无亲,形单影只,在一些重大的节日到来时,他倍感凄凉。然后他把自己的悲惨全怪罪于一个穿红衣的女人,他要报复,于是杀了人。 任秋玲觉得自己有了重大发现,她打电话给蓝锦老师,一来是报告好消息给她,二来也顺便感谢她对自己的支持。 电话通了,“老师,关于紫铜杀人案我有了新的发现!”任秋玲激动的说。 电话另一头,传来了蓝锦老师啜泣的声音。 “老师?您没事吧?” “嗯,你说。” “我发现紫铜连环案的凶手作案有一定的规律,他犯案基本是在重大节日的前后。” “嗯嗯。你在走我当年的老路子,这条路行不通。中国的重大节日很多,你随便挑一个日子出来,也在重大节日的前后,这是其一;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那件案子,是母亲节后第九天,儿童节前十一天,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跟什么重大日子都挨得不那么紧,不符合侧写,这是其二;他在感恩节前后作过两次案子,但是你要考虑到当时的中国社会是很少有人会过感恩节的,就是今天也没有什么人在过感恩节,这是其三。” 任秋玲有如被当头打了一棒,她试图辩解:“你知道的,他进受害者房间的方式是溜门,也就是说,他对受害者是有过跟踪的过程的。也许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那个案子,他才开始跟踪呢,就找到作案的机会了。” 蓝锦的情绪平复了,问弟子说:“好吧,这样勉强也能解释那件案子。那么感恩节前后的两件案子呢?你怎么解释?” 任秋玲说:“感恩节前后的两件案子之前,是九八年七三零大案,他杀了所有受害者中唯一一个小女孩。那个案子是他唯一表现出羞愧的案子,他把小女孩的尸体藏到衣柜里——这是他唯一一次伪装现场。而掩盖尸体,通常都是羞愧的表现。我相信那一次警方追他追得很紧,而且与他擦肩而过,他得到别人的帮助才逃过了被逮捕的命运。从那之后,他开始过感恩节了。”其实任秋玲知道这些都是合理的想象,在严厉的蓝锦老师看来,这些想象完全经不起驳斥。 可是蓝锦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才说:“我参与了九八年七三零大案的侦破,跟你想的差不多,当时警方追得很紧,在全城范围内进行了指纹采集和血样采集。当时的资金非常紧张,但是警方一定要侦破此案,对所有的血样作了dna化验,只要他有一个亲属在紫铜,我们就可以通过dna查出他来。你想想,一份dna化验得多少钱,哪怕放到今天,四十多万份的dna化验所需的资金无论如何也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是:没有结果。” 任秋玲默默的计算了一下,一份dna化验内部价大约在一千元左右,四十万份dna化验需要的资金至少也要四五个亿,这已经不是任何一个省可以做出的决定,这样的决定,只能由国家拍板。 “国家行为?”她问。 “国家行为。”蓝锦说。 第十四章:女魔头恋爱了 正是晚饭时分,任秋玲打算到高级一些的素食餐厅就餐,主要因为慧痴是个正儿八经的和尚,不是那种酒肉和尚。 才出房间门呢,就让白心若抱住了肩膀。“我是你的好姐妹吧?”白心若在任秋玲耳边低语。 任秋玲一脸警惕的看着白心若,暗想:“天啦,我破案着了魔了,怎么把这个女魔头给忘了?她可是杀人无数的家伙啊!”这白心若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现在表现得很友好。“你给我说说方寸寺的事情呗?” 任秋玲紧张的说:“白大姐,我到底做错什么了?你要怎么对付我?先松开我再说。” 白心若反而把任秋玲搂得更紧,“你不知道我,其实我是很好相处的。” 任秋玲暗道:“那倒是,跟你处不来的你都给杀了。”仔细一看白心若,只见她半张脸有若红霞,一抹微红从皮肤深处透出来,娇艳欲滴;眼波流转,有如春天的湖水一样碧波荡漾。 “天啦!你恋爱了!”任秋玲惊叫起来。一切都解释得通了,白心若爱上了某个男人,自然不会像原来那样凶巴巴的,见个不顺眼的人就要杀。因为体内的荷尔蒙作祟,她也表现出温柔如水的一面。 “哪有!”白心若不打自招的娇羞着说。 听到外面有声响,慧痴赶紧出门看看发生了什么情况,“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九子鬼母找上门来了?” 任秋玲喜上眉梢的告诉慧痴,“白心若恋爱了,多好的事情啊!”白心若爱着的正是慧痴,羞得无地自容。 慧痴一头黑线,“原来是你们女人的八卦啊!我们男人不太关心这个——没事别大惊小怪的,害小僧担心。” 白心若脸唰的一声变得雪白,慧痴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心事,这让她怎么能不伤心? 任秋玲乐呵呵的说:“也对!我们吃饭去!白姐你说说你爱上谁了?” 白心若一把推开任秋玲,眼里熊熊燃烧着怒火,“我真想……”她想杀人,只是在慧痴面前强行忍住了。 任秋玲暗想:“我说错什么了?她怎么又变回女魔头了?”百思不得其解。 晚餐吃得极其郁闷,慧痴是个呆和尚,以为吃饭就是吃饭,对于什么用餐的气氛一点感觉都没有。白心若在生闷气,仿佛跟碗里的豆腐有仇似的,拿筷子把豆腐戳得跟筛子似的。 其实那块豆腐是无辜的,它本来是白白的一大块,先是被刀子切成小块,然后又被放进油锅里炒,还被撒上盐啊辣椒啊什么的,想想都疼。这么辛苦才到了白心若的碗里,还被她用筷子戳,真是可怜啊。 “白姐,说说两年前你突然获得异能,能够召唤火焰的事情吧!”任秋玲看气氛太尴尬,想要找个话题。 白心若正愁找不到撒气的地方呢,听到这话勃然大怒,五指箕张成虎爪形,“你想找死呢!”一爪向任秋玲的脖子捏去。 “咳!”慧痴轻咳一声,一双神光湛然的眼睛盯着白心若。 白心若没来由的心里一颤,那愤怒张开的五指立即蜷缩成一个小拳头,轻轻的在任秋玲肩上捶了一拳,“讨厌啊你!”不管吓出一身冷汗的任秋玲,她赶紧向慧痴解释,“我们是好姐妹,经常这么闹着玩的。”一边说话,一边搂着任秋玲的肩,“对吧!” 任秋玲还敢说什么?只能含糊的应着:“嗯嗯嗯。” “我记得我比你小好几岁,不准叫我白姐,要叫我白妹妹,知道了吗?”白心若嗲着声音对任秋玲说。 任秋玲明明知道那不是真相,但是现在真相一点也不重要,只好说:“对啊对啊,我也才想起来,哈哈哈。”心里觉得跟白心若这种女魔头相处真的是件极危险的事情,她的心情跟个孩子似的,一会儿好了一会儿又坏了,偏偏本事又极大。自己以后少跟她讲话为妙。 白心若压低声音:“其实两年前,我一点异能也没有,但是后来我经历了一件事情,那件事情彻底的改变了我。” 慧痴觉得这样的消息对方寸寺极有用。现在的一些年青人拜入佛门就是冲着神通来的,如果知道白心若突然获得异能的方法,对那些年青人是有很强的吸引力的。 他一心要光大方寸寺,会有这样的想法也正常。 白心若看慧痴感兴趣,心花怒放,讲起了她获得异能的经过来。 “两年前,我在温洲的一家皮鞋厂上班。我比较喜欢技术性强的活儿,在厂里也算业务骨干。当然了,我想挣更多的钱,所以有发财的机会也不会错过。” “我听到一个消息:一家名为阿克夏的外资医院正找人做催眠治疗的试验,待遇极高。当时厂里的好几个姐妹都动了心,我们一起去。在那之前,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人对催眠的反应是不同的,我是极易被催眠的那一种。一起去的姐妹全部在浅层催眠中刷了下来,当时一起测试的,只有我被正式录用了。我非常开心,因为人家开出的条件非常好。” “事实上呢,那家医院正在做的,是美国中内情报局制订的一个计划,名称叫做‘深潜者’计划。你们知道的,他们西方的人思想受到工业革命的影响,觉得只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就可以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来。在异能者的开发上,他们也受到这种思维的影响。当时这家医院正在做的试验,是通过深度催眠,激发人的前世记忆,通过这样的方式制造异能者。比如说,你前世是一个英国人,你的前世记忆被激发了,学习英语再也没有困难了。再比如说,你前世是一个商人,你前世记忆被激发,你经商也就省去了很多学习时间。” 慧痴深以为然,因为佛家本来就相信轮回之说。只是他觉得上天既然安排人忘掉前世记忆,一定有它的道理,激发前世记忆未必就是对的。 白心若继续讲述这个故事,“在深层次催眠中,我想起了自己曾经是阿兹特克的祭司,掌握着控制火的秘密知识。试验进行过多次,当中发生了一些对我不好的事情,我不愿多说。总之后来试验成功了,我醒后也清楚的保留了前世的记忆,也拥有了控制火的能力。然后,我把那家医院烧掉了。” 慧痴听到白心若把医院烧掉了,觉得这女的未免太残忍了些。事实上,白心若因为慧痴心善,没有把话说完:她不但烧掉了那家医院,还把里面的人杀得干干净净。如果不是当时的催眠师为求活命向她坦白了一切,她又怎么会知道“深潜者计划”这么机密的事情? 白心若看到慧痴面色不善,心里紧张万分,生怕自己的故事吓到了这个胖和尚,以后他不敢喜欢自己了。 慧痴看白心若悲伤的低下头,长发掩不住那半张被烧毁的脸,心里也是一软,说:“你的脸……” 白心若赶紧用手挡了脸,说道:“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可是她也知道,那个故事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慧痴也不会喜欢听的。此时她心里惆怅万分,更是伤心欲绝。回想自己生命中的每一次经历,竟然找不到一个开心的在故事来哄心爱的人,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何等的悲哀啊! 慧痴说:“佛家不重视外貌,美丑在佛家看来都一样。只要你心存善念,一定会获得好报的。”劝人向善本来就是和尚的功课,慧痴这么说正是他的本分。白心若听慧痴说不重视外貌,一颗心又变得温柔了。 “所有生物的前世记忆都被存储在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叫做阿克夏。当你穿行于自己无数世的记忆中时,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你或许是一头牛,或许是一条蛇,或许是一只海豚……生命的本质原来是亦真亦幻。你只是一个演员,换了一身行头,然后认真的演完了自己的一世,接着你又要换一身行头,再扮演另外一个角色。但是,相信我,拥有前世记忆不是什么美好的事情。”白心若楚楚可怜的说:“无数世的苦难都积压在心里那种滋味,你们不会想知道的。” 果然,慧痴同情心大起,感动的看着白心若:“相信佛法吧,佛法一定能够救你脱离苦海。” 白心若妙计成功,又跟慧痴拉近了距离,“师父,你就收了小徒吧!”她叫道。 一旁的任秋玲只觉得自己完全看不懂白心若了,她怎么突然间说出这么意味深长的话来? 慧痴叹息说:“唉!我方寸寺一直都是清修门派,男女关防极严,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寺里没有女弟子。不过你放心,我认识不少修为精深的比丘尼,她们一定能帮你的。” 白心若暗道:“我的苦难只有你才能救呢,要那些尼姑干什么?”嘴里却说,“多谢师父指点。” 慧痴大为欢喜,觉得自己又点化了一个迷途的羔羊,真是功德一件,热心的说:“既然你要入佛门,一些佛门的礼节我倒可以先教你。师父不可以乱叫的,遇到同门中人,无论男女,都可以称为师兄。” 白心若笑得跟花一样,暗想:“师兄师妹,刚好一对。”连连叫师兄。 任秋玲此时的心思完全不在饭局上了,因为跟蓝锦老师的一席对话,让她突然意识到:紫铜连环案中,九八年七三零案是一个关键环节。 那个案子,有着太多的例外:凶手第一次以未成年人为杀害对象;凶手第一次没有用刀,而是用皮带勒死了小女孩;凶手第一次试图伪装现场,他把小女孩的尸体藏到了衣橱里;凶手第一次表现出羞愧…… 第十五章:她来了 打出租回到宾馆门前时,发现那个前台小妹还没睡,就等在宾馆门口。一见到任秋玲,她就跟见到亲人似的跑了过来:“出事了,出大事了!”她紧张的说。 “别急别急,慢慢说!”任秋玲安慰她。 前台小妹一言不发,拉着任秋玲就往宾馆里跑,乘电梯直接到了监控室,那里面宾馆保安们正激动的等着呢。“知道你是警方的秘密人员,正在执行重大任务,我们都没动现场,就等你来了。你终于来了!”一个保安说。 当初告诉前台小妹这句话时,任秋玲让前台小妹要保密的,她也答应得好好的。可是现在看来,宾馆里至少有一半的工作人员都知道了。 任秋玲责怪的看着前台小妹。 “呃!”前台小妹也羞愧万分,“我也没跟几个人说,他们都答应过我要保密的。” 任秋玲责怪道:“你怎么不拿个高音喇叭对全世界宣布呢?” 前台小妹是个实诚人,“那样多不好,我才不会那么干呢。” 指望前台小妹能保守秘密,多半是指望不上的。任秋玲想知道发生什么大事了,让这些人如此紧张。 保安们侧身让开,让任秋玲看一段诡异的监控录像。 监控探头没有正对慧痴的房间,他的房间门位于监控画面的左下角:时长为两分三十三秒的录像里,开始时一切正常,没有什么人出现,也没有什么动物出现。 时间到了第一分四十八秒时,保安说:“来了,注意看画面!” 慧痴的房门上,一个隐形的人用看不见的笔饱蘸鲜血,在门上写下了一横,然后又是一横,然后又画了一横。 那些血就那么凭空出现在门上,组成一个血淋淋的、笔划笨拙的“三”字。 “来了来了!她来了!”慧痴大惊失色。问他到底是谁来了,他又不肯说。 前台小妹说:“我看过侦破剧,晓得那是犯罪现场,才跟服务员打了招呼不让她们擦洗。”她到底是年青人,渴望着被表扬,说完这些话就眼巴巴的看着任秋玲。 任秋玲赶紧的表扬两句:“你做得对!真有做侦探的潜质!” 前台小妹激动万分,抑制不住欢喜的跳起来叫:“耶!”跳到空中,还比了剪刀手。 回到房间门前时,他们才发现三个人的房间门都被用血写了个“三”字。 出于安全考虑,任秋玲与白心若的房间在走廊右侧,两人的房间紧挨着。慧痴的房间在任秋玲房间的正对面。 现在三间房间都被写上了血字,看上去血麻麻的好吓人。 本来有一种试剂只消一滴,就可以立即测试出这到底是不是人血,可惜任秋玲没有带那种试剂。她小心的戴上橡胶手套推开门,从随身带的皮包里取出一支只有一厘米长的、带着塑胶盖子的小试管,把门上的血收集了一滴到试管里。 前台小妹、保安们、服务员们还有一些客人都好奇的看着任秋玲做一切。看到血被收到试管里,他们都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一旦破起案来,任秋玲就浑然忘我,她举起试管在灯光下观察起来,想从血液的颗粒度看出它到底是什么东西的血。 白心若把嘴附到任秋玲的耳边,“相信我,这是人血。” 任秋玲被吓了一跳,手里的试管都差点被吓掉了。刚想发火,又忍住了——现在她不是探长,白心若也不是她的手下。 “我当阿兹特克的祭司时,见过太多人血了。在我的眼里,人血与动物血的区别就跟桉树和芦苇一样清楚。”白心若似乎想起了久远前的荣耀,声音里有一种沧桑的味道。 任秋玲紧张起来,“也就是说,有人被杀了?” 白心若仰起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空气钻入她的鼻翼发出蛇鸣般的“嘶嘶”声。“我闻到我喜欢的味道,那是生命献祭给尊神的味道;我听到死人的低语声,那么卑微,那么无助。他在我们头顶上方的上方,在一块空无人迹的地方。一只夜鸦蹲在护栏上,冷眼看着那个刚死的人。” 四周一片寂静,似乎灯光都变得暗了些。 任秋玲也呆了好一会儿,没想到这白心若还有当神棍的潜质啊,说话都带着一股子装神弄鬼的味道。“在天台上!”她一边叫一边跑。 “头顶上方的上方”,估计也就天台了。再往上是天空,如果尸体在天空里,这样的案子也轮不到任秋玲来查了。 一帮人跟着任秋玲跑,事实上他们跑多半还是出于看热闹的心理,除了制造点紧张气氛之外,什么忙也帮不上。 当任秋玲跑出楼道的时候,还听到鸟儿惊飞的声音,“朴朴朴”,不知道是不是白心若说的那只夜鸦。 “不要上来!保护现场!”任秋玲回头说。 那些保安、客人都站住脚,一个个好奇的伸长了脖子看。天台之上,一具五短身材的尸体静静的躺着,天台上也安着两盏照明用的白炽灯,虽然主要的作用是照亮宾馆门前的路,吸引过往的客人留宿,但是依然有余光照着天台。 那具五短身材的尸体平躺着,肚子比怀孕六个月的孕妇还要大。他方口大鼻,相貌威严,身上衣服的质地也不错,像是一个事业有成的中年商人。只是在他胸腹之间有着一个乱糟糟的巨大的伤口,单从外观上看,这似乎是某种动物爪子抓出的。尸体的胸腔空着,那颗人心早已不见。 “呜呜呜!”大西北的夜风吹了起来,像有个少女在幽幽哭泣。 事实上,确实有个少女在哭泣,前台小妹蹲在人群之后,被吓哭了。 “报警吧!”任秋玲说。虽然她知道警方真的来了,会给自己查案带来麻烦,但是人命关天,她可没有那个心思压着案子不报。 在等待警方到来之前,宾馆保安告诉她,死者是宾馆的客人,做矿产的山西人,非常有钱。 任秋玲有一种不太好的猜测:正是由于自己的到来,给这个山西人带来了噩运,害他死于非命。所以她非常沮丧,安排保安去守着楼梯口,之后就坐在通往天台的楼梯上发呆。 慧痴坐到任秋玲的身边,安慰她说:“不要太难过了。九子鬼母来了,她的性格非常难以捉摸。她留下一个‘三’字,表示破案只有三天时间了。” 任秋玲叹息说:“破案还差一点,真的只差一个突破口。前面那么多人已经做了那么多工作了,花的资金在四五个亿。我不是神,找不到突破口,我也无能为力。” 看到慧痴跟任秋玲坐在一起,白心若赶紧坐到慧痴身边,出于某种说不清的原因,她坐得比较近。“破案不是还有八天吗?” 慧痴说:“九子鬼母的地位等同于神,规矩得由她来定,她说还有几天,就真的只有几天了。” 白心若听了这话大喜,“这个女神的脾气跟我好像,我好喜欢。” 任秋玲问道:“她为什么要杀这个山西人?这个人明显有家庭有子女,也许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死了,也许一个家就垮了。” 白心若随口说:“看不顺眼就杀了呗!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慧痴觉得此女说话实在太阴暗,不由责怪的看了白心若一眼。 白心若赶紧改口:“不过也太残忍了,那山西人真可怜啊。” 慧痴松了口气,为自己心中的女神辩护说:“九子鬼母在饿鬼道中其实不只一个,身为护法诸天的那一位也不会轻易下凡。这次来的这位,可能性子急躁了些。不过以她的地位,自然不会无缘无故杀人,只是一般人看不透其中因果罢了。” 白心若一心想跟慧痴多说话儿,听他回护九子鬼母,故意激他说:“不过这位女神写的‘三’字好丑哦,一点也不像是神写的。” 慧痴气得跳起来,“哎!你要理解人家。你想想啊,外国人学习汉字有多困难,更何况九子鬼母离得更远了,她是另一个世界的神明!还有那个‘三’字很丑吗?我看写得非常好,里面有一种……有一种你们看不出来的美!” 确实九子鬼母的字确实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血淋淋的好吓人,一般人写不出那个味道来。 此时宾馆前面,一辆伪装成公共汽车的防弹车呼啸而来,从车上下来一队特勤队员,领头的人走进宾馆,对值班的小妹亮了下证件。然后这群人乘电梯来到顶楼,对任秋玲他们几个说:“这里我们接管了,你们不要随意走动,随时等着我们问话。” 任秋玲心里有气,只是正在沮丧中,想了想还是老实的坐好。白心若本来脾气挺大,看慧痴都安静的坐着,立即一点脾气也没有了,满脸是笑的陪着慧痴。 慧痴闭着眼睛,又开始念起了《住生咒》,超渡天台上的亡魂。 天台上,一个保安被叫了上去,那个领头的人严厉的质问他,就像这案子是保安做的一般,把那年青人吓得够呛。 第十六章:案发时间 任秋玲泪眼婆娑的说:“我破案从来没有连累过无辜的人,没想到,没想到,这一次竟然害死了这个山西人!虽然我不用负法律上的责任,可是我这心里……唉!” 慧痴猛吼一声:“任秋玲!”这一声吼用上了狮子吼神通中的一个变化,可以让人警醒。任秋玲吓了一跳,“啊?” 慧痴知道任秋玲心慈,软了语气说:“佛家其实很积极,并不像天主教一样强调负罪感。如果你觉得自己真的心里有愧,多做对别人有益的事情也就可以了。后悔和抱歉,如果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它一点意义也没有。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真实的含义其实是把罪行放下,然后做有意义的事情。” 任秋玲听了这些话,觉得心里好受些了,不停的点头说:“嗯嗯嗯。” 慧痴继续开导说:“强调净罪的,是犹太教;强调赎罪的,是基督教。佛教跟它们不同,就有冤亲债主缠身也不怕,多做回向就好了。其它教派重视的是态度,而佛教重视的是行动。” 任秋玲感动的说:“对啊!你可真会安慰人——我想起来了,我的房间门没关,别叫小偷进去了。”起身就跑。 慧痴没想到居然会开导出这样的结果,问身旁的白心若说:“你觉得我的开导有用没有?” 白心若看着任秋玲跑远的背影,说:“我不懂开导有没有效,不过她好象变得积极了。” 慧痴喜上眉梢,没想到自己笨嘴拙舌的也能开导人,那绝对是有菩萨啊佛啊什么的暗中帮助自己了。他赶紧双手合什,虔诚的向帮助自己的菩萨或者佛表达自己的感激。 任秋玲一气跑下楼,还在过道里就看到自己的门口站着两个特勤队员,应该是紫铜特事处的。而自己的房间门大开着,里面的灯光直接照射出来。 任秋玲一股劲跑到自己的房间门口,只见笔记本电脑前面一个身材修长、穿着西装的青年人正在查看电脑里的资料,电脑桌旁边的茶几上,自己的皮包被打开了,里面的东西全部被整齐的摆放到茶几上:一叠钞·票、一支口红、几包姨妈巾、那支两斤半的手枪等等。 任秋玲脸涨得通红,隔着门大骂起来:“你妈难道没有教过你,乱翻女性的东西是不礼貌的吗?你懂不懂做人的规矩啊?” 一个站岗的特勤队员小声提醒:“这是我们肖科长。” 肖科长转过头来,他明显有从军的经历,坐姿标准。“任秋玲!你跑到我紫铜市查案,这是什么行为?这是抢食!是你先坏了规矩!”肖科长大声吼起来。 任秋玲不甘示弱的说:“有本事的狼奔突千里,四处抢食吃;没本事的老母鸡拼命的护着自己眼前的食,还护不住!如果你真有本事,跑到我宾江来抢食吃,老娘在宾江最豪华的帝凡酒楼招待你,两千块以下的酒水全部我请。就怕你没那个本事!” 肖科长一愣,问道:“为什么是两千块以下的酒水呢?你咋不多说一点?” 任秋玲弱弱的解释说:“那酒楼是我开的啊!你去查案一查就十天半个月的,如果不订个最高消费标准,你胡吃海喝的我不得破产啊。”想一想自己是吵架来的,又语气强硬的说:“总之我有那个能力四处抢食。紫铜连环案这个食就在你眼皮底下,你护了十几年了,到底没那个本事把它吃喽!” 肖科长——地位等同于李明博——大步走到门口,突然伸手,吓得任秋玲头一缩,“哎!我们吵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打架?” 肖科长友好的伸手说:“好!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我也要做抢食的狼,不做护食的老母鸡!紫铜特事处全力支持你破案,需要什么,只要你一句话的功夫就得!” 任秋玲退后两步,狡黠的说:“我需要什么,真的只要一句话的功夫就得?” 肖科长胸中正豪气干云呢,哪里想得到任秋玲有多么难对付,“当然了,只要你开口,只要我能办到的,说一声就成!”他到底留了个心眼儿,防着任秋玲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来。 任秋玲嘿嘿的坏笑起来,“嘿嘿嘿,只有一个小要求,你绝对办得到。” 肖科长暗叫不好,中了任秋玲的计了。 只听任秋玲说:“立即带着你的人从我眼前消失,不要妨碍我办案。这个很简单吧?你能办得到吧?” 肖科长气得脸都白了——原来西北阳光强烈,一般人的脸色都偏黑,那是晒的。这肖科长把晒黑的脸都气白了,可想而知他有多么的生气了。 但是大话已经说在前头了,肖科长也不好反悔,大手一挥:“所有人都给我撤!”带着门口两个特勤队员,灰溜溜的沿走廊走了。 任秋玲对肖科长的背影挥手叫:“哎!肖科长!” 肖科长气冲冲的站住,回头说:“什么?” 任秋玲说:“如果我破了紫铜连环案,案子是你们的,凶手也是你们的!” 肖科长只说了一个字:“中!”原来他上了任秋玲一当,觉得南方人太狡猾了,不得不防,所以说话都尽量少用字儿,免得叫任秋玲钻了空子。 这一天发生的事儿挺多,任秋玲好不容易才坐到电脑桌前,打开了尘封已久的卷宗——其实尘封已久是个形容词儿,并不是案卷在电脑里还蒙了尘,任秋玲的电脑屏幕上也没有沾灰,就表示个时间很久没人搭理的意思。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日,天空灰蒙蒙的,狂风怒号。 供电局计量所4-414号职工宿舍。 门半开着,一个小女孩从门里伸出半个脑袋,偷偷的向外张望。只看了一眼,她立即缩回头去,像大人一样发出沉重的叹息声:“唉!爸爸怎么还不回来啊?”看看墙上的挂钟,指针指向五点半。 小女孩想了想:“要是爸爸回来看到我正在做作业,他一定会夸我懂事的。”她开心的走回到自己的小桌子前,认真地做起作业来。 现在可以看清,小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剪着齐耳的短发,穿着黑色的外衣和白色的小裙子。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像样的家俱,但是这个小姑娘穿得非常干净整齐,可以看出父母很爱她。 屋里光线一暗,一个黑影从开着的门溜了进来。 “叔叔,你找我爸爸吗?”小女孩并没有感觉到死亡的到来,她细声细气的问。 “嗯嗯,我随便看看。”黑影说。 “你等会儿啊,我给你倒杯水。” 小女孩起身,双手捧了个玻璃杯放到黑影面前的饭桌上,然后吃力的抱起热水瓶,往杯里加满开水。 “叔叔你喝着水等一会儿吧!我爸爸就要下班了。” “嗯嗯,好的!”一只手拿起了水杯,房间里响起了喝水的声音。 小女孩再次坐到自己的矮桌前,认真的在作业本上写着生字。 黑影大口的喝着水,发出很响亮的吞咽的声音。 小女孩不满的扭头看了一眼,觉得这个叔叔打扰自己做作业了。 黑影几口喝完了杯里的水,发出粗重如野兽一般的呼吸声。 小女孩满怀同情的看着黑影,“叔叔,你是不是生病了?” “叔叔生病了,”黑影的呼吸声越来越激烈,“叔叔的病只有你能治!” “啊——”一声女孩的尖叫,被狂风撕碎揉烂,最后一点渣都不剩。 小女孩的小小尸体在衣橱里被找到,脖子上缠着一条牛皮带,她是被勒死的。 这一件案子,它有很多特别之处。这是第一次表明凶手与受害者有过交谈的案子,通过水杯上的指纹,警方能够判断受害者小女孩给凶手倒了一杯水,所以很可能有过交谈。而之前的案子,凶手似乎是一进门就开始残忍的杀害受害者,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示凶手与受害者之间有过交流。 在卷宗上记录的案发时间为六时许。这里有个细节是一般人没有注意到的:所谓的案发时间,是警方专用的名词,它的含义是案件“发现”的时间;但是外行会把这个时间当成是案件“发生”的时间。比如说同系列的九八点一一六大案,这个九八点一一六指的是九八年一月十六日发现的死者。经过法医鉴定,该案死者死亡的时间是九八年一月十三日。 发现小女孩的尸体是下午六时许,所以案件发生的时间当然要早一些。 凶手之前犯的四起案子,都在案发现场表现出某种优越感,似乎他所杀的人是罪有应得一样,他从容不迫的杀了人,洗了手,也许还换了沾满血迹的衣服,然后离开现场。只有九八点七三零大案,凶手表现出了羞愧,把尸体藏在了衣橱里。 任秋玲相信,这起案件之后,凶手的行为模式会产生一定的变化。 他第一次杀人,是在八八年五月,之后间隔了六年时间,直到九四年七月才犯下第二起案子。到了九八年,是他作案的高峰期,他一共犯下三起案子。 七三零大案之后的两起案子,都发生在感恩节前后。分别是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的凶杀案,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的大案。两起案件的受害者身份都是紫铜公司职工或者是职工家属,同以前发生的案件受害者一致。凶手表现得更加凶残,两起案件中他都割取了受害者的身体器官做为自己的战利品。 在七三零大案中,凶手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邪恶本质,他发现自己受到一种幻想的驱使,不可救药的想杀人。因为无论如何,一个八岁的小女孩也是无罪的。他不能把他强加在别的美丽姑娘身上的罪名安到这个小女孩的头上。 凶手会把什么罪名强加到那些受害者头上呢?他为什么会在犯罪现场表现出优越感呢? 如果对中国社会足够的了解,其实不难猜到。 但是,这仅仅是推理,任秋玲的推理需要证据支持。通过仔细的研究卷宗,任秋玲发现,那些证据一直就摆在那儿。 现在,她可以肯定凶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第十七章:目击证人 凶手在八八年第一次杀人时,表现出非常奇特的从容,他杀了人,并不急着逃跑或者是伪装现场,而是用死者的脸盆洗干净手,然后才离开。他表现出于对死者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不可能来自经济地位这些方面,因为他遗留在现场的鞋印是布鞋印。 所以,这种优越感来自于道德层面。 在中国,任何一个美丽的姑娘都身负骂名。那些没事干的老婆婆整天说人长道人短,说的无非就是那些姑娘怎么不守妇道了。街谈巷议也不需要什么编辑,也不用负法律的责任,捕风捉影就是它的新闻来源。 凶手是一个自认为非常有道德的好人,他杀死那些美丽的姑娘是因为她们有罪。 这是有证据支持的。 他第一次犯案,穿的是布鞋,警方勘察现场之后认为他来自社会比较低的层次,经济状况很差。然后发生的事情很有戏剧性:凶手第二次犯案,在犯罪现场留下了运动鞋印。 当然了,凶手第二次犯案与八八年的第一宗案子时隔六年,社会在发展,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在提高,不排除他的经济水平真的变好了,穿得起运动鞋了。 但是,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在二○○二年最后一个案子的现场,凶手不但留下了穿皮鞋的脚印,还留下了高级香烟的烟蒂。这是唯一一次他在现场留下烟蒂,之前的案子中,从来没有在现场找到过烟蒂。 他通过这样的方式告诉警方:老子穿得起皮鞋!老子是有钱人! 之前认为他从来不伪装现场是错的,他也会伪装现场。只是他伪装现场的目的跟一般罪犯完全不同:普通的罪犯伪装现场,是为了干扰侦破;而他伪装现场,是为了绷面子。 你叫懂外语的人翻译“绷面子”三个字,他们会很为难。因为绷面子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外国人连什么叫面子都不懂。 这个人,他有道德上的优越感,他非常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所以,他在生活中是一个好人。邻居对他的评价是他是一个老好人,几乎没有犯过什么错。查出是他干的,街坊邻居都会大吃一惊,说:“怎么可能是他?” 这是老实人犯下的案子。 他给人的印象是谨小慎微,有些内向,比较胆小。 在大多数尸体上,他都留下了数目吉利的刀伤数,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出于数字迷信。 大约在八十年代,电视流行后,数字迷信才从香港传入内地。比如说“八”是“发”的谐音,这是香港人说不好普通话的结果。 什么样的人,更愿意相信数字可以给自己带来好运呢?是商人,农民还是工人?肯定是商人。 但是因为这个凶手的经济能力一般,所以很可能是一个小商小贩。 他不是紫铜市当地人,也许来自周边乡镇,也许来自更远的地方,但是他可以跟踪受害者而不被发现,他对当地的环境非常熟悉。所以,他的职业必须能够走千家蹿万户而且不被人怀疑——他可能是一个沿街游卖商品的生意人,比如说卖气球,卖小玩具,卖糕点等等。 案件进一步清晰了,事实上对于侧写来说,做到这一步已经差不多了。但是对于破案,做到这个程度还是远远不够的。 美国的绿河连环案,世界顶级的侧写师对凶手进行了侧写。但是,时隔二十年后,这个案子才告破。甚至被当做教材的林径杀手案,已经精确的侧写出凶手患有口吃,但是破案也是几个月后的事情了。 任秋玲清楚的知道,要侦破紫铜案,还需要一个突破口。 那个在自己的门上写下“八”字的中年妇女,会是那个突破口吗?她看向电脑桌面,记忆中那张监控拍下的照片就放在键盘附近。 但是,电脑桌上空了,那张照片不见了。 看起来紫铜特事处的肖科长不但翻看了任秋玲的私人物品,还顺手拿走了一些东西。 任秋玲不死心,又四处找了找,然后发现那张照片静静的躺在电脑桌前的地面上,那个中年妇女的脸上还有清晰的男士皮鞋的脚印儿。 肖科长没有跟进案情,不知道案子查到哪一步了,所以他也不清楚这张照片与案子有什么关联,只以为是不相干的东西。 任秋玲捡起照片,小心的吹着上面的灰。她不知道突破口在什么地方,说不定,这个中年妇女就是整个案子的突破口呢。 “你在浪费时间!”老魏头对着任秋玲大吼,“这些结论,跟当年蓝锦得出的结论差不多是一样的!” 狂风卷着小石子“噼哩啪啦”的打在车上,整个车都在发出响声。 任秋玲紧张的盯着挡风玻璃,只希望它能够名符其实可以挡住风。不过她真的觉得好象那玻璃随时会碎。 看任秋玲紧张的样子,老魏头哈哈笑了起来:“哈哈!你们南方人永远也理解不了大西北的风,这种天儿连小孩子都能给你刮跑喽!” “也就是说!”任秋玲也大声吼,“所有案子都发生在大风天,不然那女的只要叫声救命,凶手就会被抓到?” 老魏头吼道:“是啊是啊!你看路边的窗户外面,都隔了层铁纱,那就是防止小石子打碎玻璃用的。” “大风天,那些女的为什么没有关上门?”任秋玲又问。 老魏头吼道:“房门背风嘛!建房子的时候就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不然风灌进房子里人也不好受!” 任秋玲手里握着那张知情人的照片,老魏头一见这张照片,就说:“我带你去见她。” “这个女人叫做董凤仙,在所有的卷宗里都没有出现过她的名字。但是,她可能是唯一见过紫铜连环案凶手而且依然活着的女人。这些情况,只有当年办案的警察知道。”老魏头这么解释过。 “这么重要的情况,为什么不写进卷宗里?”任秋玲当时拿出探长的威风这么质问。 老魏头反而嘲笑起她来:“你啊,太年青,不懂事儿!一切警方的正式文书里,如果出现了‘可能’、‘也许’、‘大概’,那么写这个文书的人,就等着写检查吧!这个董凤仙不配合我们的调查,我们不能确定她故事的真假,当然不能把她写进卷宗里。” 车顶风而行,开到一家商场门口。任秋玲还奇怪呢,这么大的风,商场怎么开门做生意啊?没想到商场门前挂了个透明的塑料门帘儿,就是那种一条一条的,照样开门做生意。 果然老魏头说得不错,紫铜人在设计房屋的时候,首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如何防风,房门都不会当着风向开。 任秋玲刚要打开车门下车,突然从商场里一个穿红衣服的女的掀开门帘儿,一下子钻进风里,撒开大步就跑。 “董凤仙!”老魏头摇下车窗大吼:“我们只是查案,不吃人!别跑,危险!” 那红衣服在风里跑得更快了。 关上车窗,老魏头吐着嘴里的沙子,“呸呸呸!这么大的风,别出事情,我们得追上去!”一边说话一边倒车。 后排座上的老许头啧啧有声的说:“要不说这公司的就是牛呢?同样是刑侦,我干一辈子了也没攒下一辆车。” 老魏头哈哈一笑,“那是,当年你们区上的钱没我们多,考试考不过我们公司的,打架也打不过我们公司的。这混一辈子了,还是不如我们公司的。” 老许头自嘲的说:“说考试不如你们公司的,这我倒信,你们一初中老师都能是清华毕业的,哪都比不了。说打架,我看你们未必就打得过我们。” 老魏头“哈”的笑了声:“你说说整个市,四分之三都是公司的,你们区上能有多少小年青儿?怎么打得过我们公司的?” 老许头一想还真是这个理儿,叹息一声,不冷不热的说:“是啊,你们公司的那么牛,那么跩,怎么到头连公司都没了?” 老魏头黑着脸一踩油门,车蹿进了狂风里。 车内气氛非常沉闷。 任秋玲突然叫道:“我明白了!那个凶手是自己带着刀子上门的!” 老魏头一边观察着路况,一边问:“怎么说?” 任秋玲说:“刚才你们的话提醒了我,当年的紫铜其实挺乱的,打架斗殴是经常发生的事儿;那个凶手的体力比较弱,提着刀子杀个女的都挺费事儿;他又必须走街蹿巷的做生意;所有凶案现场又没有刀具遗失的说明。所以,他身上带着刀子,主要还是为了自保。” 老魏头正在气头上,吼道:“你破案破迷糊了?这还用得着推理吗?警方早就从死者的伤口推断出凶手自己带刀,犯了九件案子,用了三把刀,其中两把单刃的,一把双刃的。这些刀的刀叶儿不长,应该很容易携带,推测是匕首一类的。早就有结论了,你还推理啊推理,多费事儿?为什么不学学牛顿,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破案呢?” 任秋玲心里窝火,又不好对前辈生气,只能小声的抱怨说:“牛顿哪里破过案了?” 狂风卷着风沙,天地都黄蒙蒙的一片,车好象开进混沌世界里一样。四周景色都模糊不清,唯有一条亮白色的公路无限的延伸,延伸。 车里静下来了——那种感觉很奇怪,明明狂风肆虐,但是什么声儿都听不到,就跟耳朵一下子聋了似的。 突然之间,一块砖头被狂风裹挟着“砰”的一声砸到车挡风玻璃上,那挡风玻璃质量挺好,砖头嵌在上面,以砖头为中心碎出了蛛网形的花纹,但是玻璃依然坚守岗位,帮大家挡着风。 老魏头一脚刹车,“来事儿了!” 别看老许头跟老魏头经常斗嘴,关键时候配合挺好。“我下车看看情况。这么重的红砖,不像是风吹的。” 老魏头眨了眼睛,“注意安全,干一辈子刑侦,难免会有几个要命的仇人。” 老许头摸出了枪,打开枪保险,说声:“知道!” 第十八章:慈母唤儿 老许头用力推开车门,走进风中。他左手挡在眉头上,右手中的枪斜指地面,弓着身子,迎风而行。 老魏头停住车,取出枪准备接应老许头。 车内没有一丝声音。 任秋玲犹豫再三,还是取出了那只两斤半,双手握枪,侧耳听着车外的动静。 才走远几步,老许头的身影已经变得模糊了,影影绰绰的看不真切。老魏头认真的盯着老许头的背影,眼睛都要盯出火花来了。 再走几步,老许头的身影完全被风沙遮掩了,看不到一丝儿。风里有些影子在张牙舞爪的动,但是认真一看,不过是狂风卷集风沙变幻出来的形象罢了。 任秋玲也盯着窗外的动静,这时把弹匣取出来,退出一粒铜子弹,取出贴身收藏的那粒白银子弹,想了想,又把铜子弹装回弹匣,白银子弹被她放进上衣口袋里,可以随用随取。 除了风声,没有其它声音。时间过了大约二十秒,依然没有其它动静。 任秋玲把弹匣装回到枪上,然后左手举枪,右手抓住了车门把手。 “呜——哇!呜——哇!”突然之间,凄厉的叫声此起彼伏,像有一千只春天的母猫在发出惨叫一般。 “咔!”任秋玲一把拉开车门,就要冲出去。 老魏头眼睛依然看着车窗外的风沙,但是右手准确无误的握住了任秋玲的手腕,“不要冲动!” “你松开!”任秋玲用命令的语气大声吼道。 老魏愣了一下,松开手说:“跟在我身后。” “都别动!”慧痴也伸一只手抓住准备发功的白心若,“一切有我。” 老魏把眼睛看向任秋玲,任秋玲点点头。 慧痴对白心若交待说:“呆会儿我会用到一个从佛门狮子吼中变化出来的神通,你切不可抵抗。” 白心若低下头,脸都红到脖子根儿了,“我心里欢喜得很,为什么要抵抗?” 慧痴拉着白心若下车。原来他用到的这个神通,确实是从佛门狮子吼中化出的。这个神通一发动,有修行的人会本能的运功抵抗,结果反而会受重伤。没有修行的人本身没有一点法力,想抵抗也无从抵抗,所以不会受伤。他拉着白心若,就是要护住身边这个姑娘,让她不受神通的波及。 不管白心若的异能是怎么得来的,她至少也有一点法力。 此时白心若被心上人拉着手,走到车下,虽然狂风怒号,她却觉得自己好象在春天的花园里一样心醉神迷。她用心感受着从慧痴肥手中传来的温度,偷偷看了慧痴一眼,那和尚一脸严肃。她赶紧板起脸,也装出很严肃很认真的样子,盯着前面的风沙。 只看了他一眼,白心若的心已经幸福得直冒泡泡。她不敢再看第二眼,甚至还故意把脸别开,因为她害怕自己再看一眼,就会幸福得晕过去。 慧痴突然举手指天吼道:“寂!” 狂风立止,无数被风卷到天空的沙石树叶簌簌的落下来,将慧痴染成一个泥塑的肥金刚。 视野一下子变得空旷起来,就在车前面不足三十米的地方,老许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的身边围着约二十来个奇怪的少女。 那些少女都光着脚,长发覆面,双膝打开犬坐在地上,手脚都着地。从衣着上看,她们中有些衣服光鲜亮丽,有些衣服很朴素,但是无一例外的,那些衣服都破破烂烂的,几乎是衣不蔽体。 慧痴用神通止住狂风,这让那些古怪少女都有些害怕。她们发出一种“呜呜”声,似乎在交流到底是逃还是战。 突然从远处大树背后传来一声清晰的女子叫声:“上啊!” 那些少女浑身一震,一起发出怪叫声,手脚并用,像狼一样冲了过来。 白心若站得直了,轻轻的抬起了左手。突然一股温和之极的法力从慧痴的掌心传来,直接沿白心若的右手钻入她的心房,那感觉好象冬天被一股温水冲过手臂一样。 白心若忍不住叫了声:“哎哟!”却是幸福的叫声。 慧痴只以为自己力气用得大了,把白心若的手握疼了,抱歉的一笑。 那些古怪少女已经跑得进了,慧痴面露慈悲,张嘴叫道:“嗡——啊——轰!” 正是万咒之母三字明。 “一个咒,可以攻击,可以防御,可以养生,可以修行,可以退魔,原因只在相不同。”这是慧痴说过的话。 这一声三字明,用到的是慈母唤儿之相。 荒野漠漠,天色昏黄,慈母唤儿,声声悲切。 白心若心里一动,无数母亲爱护自己的记忆涌上心头。她拥有无数世的记忆,对咒语的感觉更加强烈,虽然有慧痴保护着,也觉得痛彻心扉。 车里,老魏头表情依然严肃,甚至眼睛还瞪得更大了,却泪流满面。 任秋玲心里温暖,不自觉的垂下了枪。 在世界历史上,有过一次奇异的记载:两国交战,枪声激烈。突然一队僧人列队走到战场中间,一个低眉垂首,平静从双方军队之间走过。 那一刻,双方军人不约而同的停止了开枪,开始反思自己为什么打仗? 时隔半小时之后,那队僧人终于从战场中走过去了。 枪声依然响起,世界没有改变。 只是那一刻的宁静,悄悄的躺在历史记载里,显得那么宝贵,那么神秘。 那些古怪的少女听到这声咒音,像被电击了一般,一起跳到空中,叫了声:“哎呀!”落到地上时已经昏迷不醒。 慧痴松开白心若的手,自如的拍着身上的灰尘。就像他只是不经意间止住了狂风,不经意间吼了那么一声,把二十来个少女吼得晕了,没什么了不起的,一切都应该如此。 白心若没想到慧痴的神通如此了得,神情又如此潇洒,看着慧痴拍灰的动作,也觉得帅到了极点。 慧痴笑了笑,示意她也把自己身上的灰拍一拍。 白心若猛然醒悟,用力拍起身上的灰来。 老魏头看事情已经搞定,下车走到老许头的身边,蹲下来用手拍拍老许头的脸:“喂!” 老许头虚弱的睁开眼,看着老魏头。 老魏头嘲笑说:“你也好意思说你练过,叫一帮小姑娘就给你搁地上了。” 老许头冷笑起来:“老小子,你懂个屁。地上凉快,我故意躺地上的,这样舒服。” 老魏头不屑的笑了声:“嗬?地上舒服,地下更舒服呢……”突然给了自己一嘴巴,觉得这话太不吉利了。他弯腰抱起老许头,说:“呸呸呸,坏的不灵好的灵啊!” 任秋玲蹲在一个昏迷的少女身边,从她的脚指缝里小心的取下一块黑泥,放到她皮包里带的小试管里。 “别弄了,你在浪费时间!”老魏头吼道:“这里交给警方处理,我们快点送老许去医院!” “你在浪费时间!”任秋玲想起老魏的话来,“你为什么不学牛顿一样,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破案呢?” 在之前的侦破中,警方已经查出了大量的线索,就差一点就可以破案了。任秋玲现在从头查起,自然花的时间就多了。她自以为推理出的很多东西,其实警方早就查出来了。 任秋玲直起腰,她知道这个案件的突破口在哪里了! 但是,她还需要一些细节方面的东西。比如说,她推测这个凶手身患某种残疾,所以他的体能不如别人,到底是何种残疾呢? 当老魏头把老许头送进医院的时候,任秋玲去了趟市图书馆,从里面复印了两分九八年时紫铜市的地图出来。她相信这两份地图可能就是案件的突破口。 没想到老许的伤那么严重,据说断了好几根骨头。虽然不至于送命,但是短时间内他是无法参加破案了。 坐在医院的长椅上,任秋玲在想着破案的事情。 没有来过医院的人,会无法想象医院里是一种怎么样的光景:在医院里,十天半个月也看不到一张笑脸。来的人要么是病人家属,要么是病人,每个人都有忧心的事情,自然不会笑了。 比如说任秋玲对面的那个中年男人,他长吁短叹着,双手用力的揪着头发,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任秋玲想了会儿破案,又观察起那个周围人的肢体动作和微表情来。 从那个男人的样子看来,他正当壮年,体格比普通人强壮得多,手臂极粗。他的脚边带着看病人的礼物,有一些水果,还有一本漫画,所以病人应该是十来岁的小男孩。 “来看你儿子吧?”任秋玲问道。 男人抬头悲伤的看着任秋玲,叹息一声:“不算我儿子,可比儿子还亲。” 任秋玲不解。 男人说:“唉,你能想像吗?只是一个耳光,五年的训练就白费了!” 任秋玲更是不解。 男人解释起来:“我是看望我的弟子,他是练摔跤的——啊,我是摔跤教练。他被一帮小混混揍了,那帮人也够惨,他也被打了一个耳光,从此以后再也不能练习摔跤了。” 任秋玲觉得太奇怪了,只是一个耳光,为什么就毁了一个运动员的一生?“只是一个耳光,应该不会那么惨吧?” 男人说:“你不懂这个,那个耳光打在孩子的耳朵上,把他的鼓膜震碎了,从此以后,他的确只耳朵的听力就下降了。表面上看起来呢,鼓膜破裂好象没有什么,但是人的平衡能力跟听力是有关系的,甚至人的距离感跟听力也有关系。如果你仔细观察,会发现聋子的平衡能力弱于常人,而且他们的距离感也弱于常人。所以说,那孩子今后再也不能玩摔跤了!五年的心血,完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任秋玲一直怀疑那个凶手身患某种残疾,现在她至少知道了鼓膜破裂可以导致运动能力的下降。 “一只耳朵还是两只耳朵啊?”任秋玲关心的问。 教练说:“一只耳朵!法官都不相信我说的话,他根本就没有一点专业知识,只让对方赔了五百块钱!五百块钱,一个优秀种子选手的前途只值五百块钱,这样的事儿你相信吗?” 任秋玲装做大外行的样子,问道:“怎么会那么严重?不是还有一只耳朵能听声儿吗?” 教练一言不发,突然照着任秋玲的脸就是一拳! 任秋玲本能的举手臂挡住教练的拳头。拳风扑面,教练的拳头刚好碰到任秋玲的衣袖,就猛然定住了。 “这是正常的反应,呆会儿我让你看看那孩子的反应。”教练说。 “孟教练!”有护士叫:“可以了!” 教练起身,带任秋玲进入到一间病房里。 一个外表强壮的年青人躺在病床上,看到教练来了,顽皮的笑了,“教练,我没事,别搞得那么隆重。” 教练二话不说,冲过去就是一拳。 拳头已经粘到年青人的额头上,那个年青人才反应过来,举手阻挡。 “教练,你这是?”年青人疑惑的问。 孟教练沉痛的说:“改行吧,你已经不能再玩摔跤了!你是专业的运动员,现在反应这么迟钝,难道你还不明白吗?” 年青人的脸上笑容渐渐散去,泪水渐渐盈·满眼眶。 教练抱住年青人嚎啕大哭。 任秋玲悄悄退出了病房,她受不了男人痛哭,主要是声音真的很难听。 第十九章:八面玲珑 老许头孤零零的躺在加护病房中,白色的床单盖着他单薄的尸体,让他看上去好象一具毫无生气的尸体。要不是他睁大眼睛无聊的看着天花板,任秋玲都差点以为他已经死了。 看着任秋玲同情的目光,老许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老伴死得早,儿子媳妇在外地工作,没事,儿子正往这赶呢。” 任秋玲鼻子一酸,险些落下泪来。她打听过了,为什么老许头要叫老许头,不叫老许,或者叫许老头呢?原来在他们那一辈人的称呼里,“头”是代表领导的意思。比如说局长不叫局长,叫“头”。那个头,是领头的意思。 老许退休之前,是刑侦支队的队长,负责着区上那一片,所以人称老许头。想必当年老许也曾经风光一时,没想到他的晚景竟然如此凄凉。 “饿了没?要不我去给你买点吃的?”任秋玲说。 老许头摇头说:“不用了。真的,人老了往这病床上一躺,就会往死这个方向上去想。我就在想啊,人老了为什么要死呢?现在明白了,人老了就没有用了,留在世上只是丢人现眼,还不如死了呢。” 任秋玲差点落泪:“您可千万别这么说。” 老许叹息说:“我年青那会儿吧,真不是吹的,十多个小伙儿围攻我,也被我全部放倒了。两百斤的石锁,我一气能举二十多下。哎,没想到今天这么不中用,叫一帮小姑娘给放倒了。不中用喽……” 任秋玲说道:“还别说你。肖科长带队去抓那帮少女时,也差点出事情。有个女的突然醒了,大声尖叫,上去四五个壮小伙也没能按住她,还差点被她掐死一个。根据医院方面对她们的检查呢,这帮女的好象受到某种药物的控制,大脑的大部分活动都被抑制了,只保留了动物的原始本能,所以力气非常大。那个给她们做脑部ct的医生说:她们的情形很像是巫毒教制造的活死人,但是手法比那高级多了!” 本来有些信息是保密的,只是为了安慰老许,任秋玲不得不透露一点点信息给他。 老许眼睛有神多了,“事涉灵异?” 任秋玲点点头。 老许很懂规矩,立即把话题转到正在破的案子上,“你应该不是单纯来看我吧?案子又有新的线索了?” 任秋玲不好意思的笑了,“正有事请教!” 老许激动起来:“看来我还不能死啊,还有余热可以发挥。” 任秋玲打开随身携带的两张地图中的一张,“是这样的,在九八年七三零大案时,警方曾经对全市的所有人都做了血样采集。当时你主要负责的是区上这一块,我想知道区上是指地图上的哪些地区。” 老许侧头扫了眼地图:“从新驿亭开始,过葫芦巷,然后是客运站——客运站那条路是分界线啊,上面是属于公司的,下面是属于区上的……” 老许把眼睛再一次看着天花板,侃侃而谈。他在那些地区工作了一辈子了,自然印象深刻。“所有这一片,以区政府为中心,都是区上的。”他总结似的说。 原来九八年时,紫铜市的正式名称是紫铜地区,后来才改的市。 任秋玲取了支红笔,在地图上画出一条线,再次请老许确认之后,小心的收起那张地图。 “还想请您帮忙认个东西,”任秋玲取出一支小试管,管里装着黑泥,“你看这些泥里面金光闪闪的东西,是不是黄金啊!” “什么黄金?你想发财想疯了?那是铜矿结晶!在矿区干了一辈子了,我隔着门就认出来了。”说话的是正赶进门的老魏。 老许跟老魏斗了一辈子了,看到老魏进门来,把脸别开,生气的说:“东西放下,人出去!我受伤了,需要休息。” 老魏叫起苦来,“哎!你别看你受伤了我没陪着你,这住院跳上跳下的不都是我吗?我还记得你喜欢吃肘子,专门找了家老店给你买肘子了。” 任秋玲一愣,老魏这不是说瞎话吗?老许住院的事情,是肖科长安排的,关他老魏什么事儿?只是当着老魏的面,也不好揭穿他的谎话。 老许冷笑起来:“我不信你有那么好心,现在我需要休息,两位都请吧!” 老魏抱怨起来,“这不狗咬吕洞宾吗?”任秋玲赶紧拉他出了病房。 到了医院走廊里,老魏换了个脸色,笑容满面的说:“你跟慧痴法师挺熟的。这样啊,我手里有本书,你拿给他鉴定一下。如果他喜欢呢,你就代我送给他,顺便请他教我一个养生的法儿。”一边说,一边从衣服里取出一本线装书来。 这书挺破的,上面的字基本都是繁体字,而且是竖排版的。封面上写着书名《丘处机注金刚经》。任秋玲当然听说过长春子丘处机的大名,不过丘处机是道士,他居然看过《金刚经》? 其实全真教王重阳在历史上真有其人,提倡“三教圆融”,抛开门户之见,佛道儒三教的学问适用就学,所以自成一家。长春子丘处机不但看过《金刚经》,而且大加赞赏,这事情知道的人不多,但确有此事。 原来老许受伤了,老魏没有在他身边陪他,反而是回家取了这么一本书,打算送给慧痴,学习一个养生的法儿。可能在回来的路上觉得这事对老许不好交待,所以顺便买了肘子给老许送过来。 任秋玲不禁对老魏有了新的认识:你看他好处也占了,人情也做了,真是八面玲珑,滴水不漏。 再反观老许,就觉得这老头单纯得多,当然,也失败得多。 “这事儿我试试!”任秋玲知道慧痴爱书,如果真是丘处机注释的《金刚经》,他可能真的会喜欢。“我也有事儿请教你。”任秋玲收起那本书,再次打开另一张地图,依然是九八年时紫铜市的地图,她从市图书馆里复印了两张当年的地图,自然有用,“你帮我看看,九八年时,哪些地方是属于公司的?” 老魏头也是头,当年也是刑侦支队的队长,负责着公司那一片儿。 因为有事求着任秋玲,老魏格外卖力,亲自在图上划线,不出半分钟,又一条红线出现在地图上。 任秋玲将才许标注的地图,与老魏标注的地图重合在一起,对着阳光这么一看! 两张图中,只有葫芦巷这个地方有问题。在老许标注的地图里,葫芦巷是属于区上的,在老魏标注的地图里,葫芦巷是属于公司的。 老魏头没好气的说:“肯定是老许记错了,他老糊涂了!葫芦巷的来历,是当年紫铜公司的一个高级工程师闲来没事干,学习诸葛亮躬耕于南阳,种了一地的葫芦,后来那地儿才取了这么个名字。这肯定是公司的啊!” 任秋玲收起地图,似乎早就对这样的情况有所预料,“走!我们去葫芦巷。” 当时已经到了晚上约六点钟,慧痴与白心若先回宾馆去了。但是老魏表现得非常积极,“我理解一下你办轻案的思路啊!”他一边开车一边说。今天他的脾气特别好,也不再吼人了,学着理解人了。 车开出几分钟后,他突然叫道:“我明白了!当年我们支队有个家伙,特别的能耐,又是刑侦,又是铁路局的。每次刑侦这边叫他破案,他就说在铁路局开会呢,特别重要的会;铁路局叫他开会呢,他说他在跟着案子呢,特别重大的案子。你的思路是不是这样:九八年时,那个凶手如果在城里,他是怎么逃过血样采集的呢?是因为有那么一块地儿,公司也能管,区上也能管。结果呢,公司这边的警员叫他采血,他对付说在区上采过了;区上这边的警员叫他采血呢,他对付说公司那边已经采过了。” 任秋玲知道这只是一种可能性,但是可能性要查实,只有到地儿去调查去落实。“哈,原来类似的人哪里都有啊!宾江刑侦局也有这么一个主儿,采用类似的方法玩了大半年,最后两边的人一起开会,他还想两边哄,给暴露了。” 老魏哈哈大笑,“我说的这人,也是这么暴露的。” 到了紫铜市葫芦巷,老魏主动带任秋玲去找了九八年时的居委会主任张姐。老魏嘴里的张姐是一个年约六旬的老太太,开口闭口都是“原则,纪律”,就是那种马列主义老太太。 落座之后,任秋玲说明来意:“我们要找这么一个人,这人九八年时住在葫芦巷里,年龄大约为二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是外来人口,单身,脾气特别好,给人的印象非常老实;他做着小生意,他的生意必须走街蹿巷,沿街叫卖;他还有个特点,就是身有残疾,但是外表看不出来,比如说他一只耳朵是聋的。” 张姐想了想:“你说的很像是武聋子啊?这人是紫铜市东边武秀乡的人,在紫铜市卖肉夹馍的——你不知道,当年没城管的时候,这种小生意人特别多。他每天就推个单车,车后座上放一筐,筐里是烤好的肉夹馍,走到街上叫:‘肉夹馍,热的呢!’就这么卖馍。” 老魏不知道想起什么来了,突然叫道:“哎呀!”然后用力给了自己一巴掌。 第二十章:养生之道 张姐正介绍着武志军的情况呢,老魏头突然痛叫一声:“哎呀!” 任秋玲和张姐都扭头看着老魏头,他又像没事人一样说:“没事没事,你们聊着。” 张姐打开了话匣子,“武志军这个人,受西方腐朽思想的侵蚀很严重的,贪图安逸,想发大财过好日子。每天春天,他都会到内蒙去一趟。内蒙是牧区,当时牧区没有解决羊只夏壮秋肥冬瘦春死的问题,每年一到春天,内蒙的牧民呢都会死一大批羊。对于武志军来说呢,这不但不是一个值得同情的问题,反而是他发大财的机会到了!你说,这种不劳而获的思想能够成功吗?” 任秋玲暗暗在心里把这个情况与紫铜案的案发时间一比对,武志军的嫌疑更大了,“当然不能了!不劳而获是错的!”她附合着张姐说。 “对嘛!”张姐用力的一拍手,“国家鼓励的是勤劳致富,武志军这种占便宜的行为怎么能够成功呢?哦,看到人家出了天灾**了,就跑去占便宜了,这都能成功?别说国家不同意,就是老天也不会同意的。” 任秋珍觉得这老太太好可爱,占便宜的人多了去了,也有不少成功的。武志军没能成功,可能还是他性格方面的原因,但是也只能顺着老太太的语气说:“是啊!他这心思真是恶毒啊!” 张姐说:“就是就是!不过这个人,除了想发财之外表现还是蛮好的,如果教育一下还是可以成为一个好人的。我经常给街上的小混混打招呼啊,不要打武志军,他的本质还是不坏的。” 同任秋玲猜测的差不多,紫铜案的凶手可能经常受人欺负,所以随身带刀,准备报复。紫铜案的第一个受害者郭某,她的弟弟就是个小混混。所以第一件案子可能的情况是这样的:郭某的弟弟殴打过武志军,但是因为打架斗殴进了拘留所了。武志军并不知道这个情况,他揣了刀子前去报复,结果杀死了郭某。 只是这条线索已经无法查实了,因为第一案中受害者郭某的弟弟死于九六年。 在连环案的侦破中,第一案非常重要,凶手一般会杀死他认识的人,作案一般会选择在他熟悉的区域。 张姐介绍说:“还有一个情况:武志军到了紫铜之后,一直在寻找一个叫苏铁梅的女人。因为这个女人的名字跟《红灯记》里女主角的名字很像,所以呢我印象很深刻。” 任秋玲再次心里一惊:又对上号了! 紫铜案的凶手之所以多次杀害女人,据蓝锦的分析是他受到过女人的伤害。这个女人,应该拥有着受害者的大部分特征:鹅蛋脸,外形姣好,气质出众,喜欢穿红衣。 这人有可能是他曾经的恋人,抛弃了他。 张姐说:“我记得很清楚,二○○二年冬天,城管工商联合执法,没收了武志军的烤炉、竹筐、面粉等等东西。武志军赖以为生的生意做不下去了,只能离开紫铜市,下落不明。”她说话带着公·文的味道,“下落不明”四个字用得极好。 任秋玲也觉得城管讨厌,不过这件事情上他们却做对了。 二○○二年十一月之后,武志军做了最后一起案子,之后再也没有杀人。 从张姐家出来,任秋玲几乎可以肯定,这个武志军就是凶手。 坐上老魏头的车,天色已黑了。 “魏老师,你跟苏铁梅这条线。因为《红灯记》是流行于五十年代的样板戏,宣扬的是斗争的主旋律。假定一对父母看过样板戏,给自己的女儿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希望她能够跟剧中女主角一样勇敢与坚强,那么,这对父母的地位不会太低,至少也有文化。这条线只能你跟。”任秋玲对老魏做人的本事还是挺佩服的。 老魏哈哈一乐:“倒真适合我。你这任务也安排了,还让人心里这么舒服,做人也挺有一套的。”说了两句恭维话儿。 任秋玲也知道,老魏那是有事求着自己,这才心甘情愿的接受任务。不然呢,他肯定要吼:“你在浪费时间!”这个人太油滑了,不能全靠他。只是目前手里头没有人,不得不如此安排。 “另外呢,我请肖科长跟一下武秀乡这条线。”任秋玲抛出肖科长,是提醒老魏头自己跟那些当官的还是挺熟的,你最好用点心。对付有的人,就是得拿准他的脾气,像老魏这种老滑头,就怕当官的。 果然,老魏神色一敛,严肃的说:“嗯,那可是个大活儿,人少了可干不了。” 任秋玲看老魏上钩,这才说:“我自己呢,跟废弃矿洞这条线。没准儿,就能抓住武志军了!” 老魏乖乖开车向宾馆驰去。车到中途,他才羞愧的说:“其实九八年七三零那个案子,蓝锦差一点就抓住武志军了。当时也是抽我跟老许头协助她,因为有十几个小青年打架,我们去处理了一下,回来时正好看到蓝锦在盘问武志军。” 任秋玲没有想到这一出,惊叫了一声:“啊?”她对蓝锦还是挺崇拜的,暗想以蓝锦的本事,怎么凶手都到了面前了还没能认出他来?犯罪心理学有很多审查的手段,说真的,结合起来效果非常惊人。 老魏羞愧的说:“当时社会上才有‘老实人杀人’这个说法,我的思想观念还没有转换过来。那个武志军就是那种你一看就知道他老实的人,站在蓝锦面前低着头手足无措的样子挺可怜的。我就走过去说:‘嗨!这是武聋子。我敢打保票啊,他要是会杀人,猪都会上树。’然后我叫武志军给我两个肉夹馍。可能是出于对我的信任,蓝锦没有再盘问下去。” 任秋玲叹息了一声,蓝锦虽然一直在研究犯罪心理学,可能在犯罪心理学上的造诣自己拍马也追不上,可是她毕竟性格温婉,很少见她驳斥别人。遇到老魏头这种喜欢耍威风,喜欢大包大揽的人,她还真没办法。 老魏头摇头说:“以前蓝锦呢活跃在侦破的第一线。九八年七三零大案对她的打击太大了,她于是转入理论研究去了。我听说啊,当时她一心要破七三零大案,是因为她的爱人中了九子鬼母的诅咒,她没能破案,间接导致了她爱人的死亡——我造了这么大的孳,真是想不到啊!” 任秋玲没想到蓝锦老师居然有这么惨痛的经历,现在她也受到九子鬼母的威胁,如果不能破案,是不是也会死? “九八年七三零大案之后,紫铜案的凶手连续两次在感恩节前后作案。我一直想不明白,他到底在感谁的恩?现在明白了,他在感你的恩!”任秋玲冷冰冰的说。 老魏头汗如雨下,虽然他是一个老滑头,但是干了一辈子刑侦了,最后居然叫一个凶手感恩,这事儿无论如何他也接受不了。“是是是,我有罪,我罪大恶极!” 任秋玲知道老魏头也是有事求自己,才这么老实,不然早就翻脸了。暗想:点到为止就好。“其它宗教重视的是态度,佛家呢重视的是行动。”这是慧痴说过的话,“你心里有愧,于事无补,不如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查好苏铁梅这条线。” 老魏头振奋起来:“我一定将功折罪!你就看好吧!” 到了晚餐时分,老魏头又换了副嘴脸,他紧张的盯着任秋玲那那本《丘处机注金刚经》递给慧痴,脸上神色只能用患得患失来形容。 老魏头知道,这本书对修行的人极重要,当年自己也是利用职务之便弄到这本书,知道它非常珍贵。可惜的是:自己看不懂。如果不是看不懂,留在手里也没有什么用,他才不会拿出来送人呢。 慧痴随手翻看了两三页,然后就合上了书。他是书痴,自然知道这书珍贵非凡,但是他也深深的知道:无功不受禄。所以他只翻看了两三页,就合上了书,免得自己受不住诱惑,犯下什么大错。 老魏不禁有些拿不准了,“难道这书没有那么好?”他开口问道:“法师,你觉得这书怎么样?” 慧痴说:“书是极好的。”他当然知道这书是极好的,丘处机以道家的观点看待《金刚经》,对于佛道两家的修行者而言,这书都非常有价值。 老魏喜笑颜开,“这书真的好,那就送给法师了。”慧痴的神通他亲眼见过,第一次随手招风,他还以为是巧合,第二次随手一指就止住狂风,他就确信无疑了。 老魏的目的在于求养生的法子,但是他就是不说出来,这是他做人的狡猾之处。 慧痴看老魏的神态,猜到这人肯定有事求自己,淡淡的说:“什么条件?”这话说得跟街边的生意人也没有两样了,可想而知,他对老魏的态度是多么的恼火,慧痴是绝对不想跟老魏这种人深交的。 老魏赶紧说:“真心奉送!不过年纪大了嘛,也想多活几年,你既然问起来了,不如教我个养生的法子。”他明明就是奔养生的法子来的,但是到他嘴里,显得是顺带一提的样子。 慧痴冷冷的说:“法不轻传。”双手捧书,递向老魏。他看出老魏心机深沉,不是修行的料子,教他修行养生只会害了他。 老魏明显一脸失望,却用手推书,“就不教我这书也送你了。”这是他一生见过的真有神通的法师,用本书来结交这样的高人于他也不吃亏,这书他可不能要回来了。 慧痴说:“咦?我倒想起来一个故事。”顺手将书收了回来。原来他还是舍不得那本书,所以想了个折中的法子。 老魏认真听着:“法师请讲。” 慧痴说:“看山大师的师父,法号叫净尘。看山大师年青的时候,家富千金,但是他一心修行。于是舍了家业,投奔净尘大师。净尘大师传他一法,说:‘心诚则灵。你别的不要管,就天天念扫帚两字。’看山大师得了此法,甚为欢喜,每天只念‘扫帚’两字。数十年后,一样得了成就。” 任秋玲认识看山大师,这大师的神通跟慧痴的师父智果大师相似,甚至有些地方还高过智果大师。没想到看山大师修行之法竟然如此简单,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老魏听了这个故事,却觉得这胖和尚在拿自己开心呢,讲个寓言哄自己,当自己小屁孩。什么看山大师、净尘大师,肯定是这和尚随口胡编的。但是那本书已经送出去了,也不好要回来,只能哈哈干笑两声。 殊不知修行之道,本来就不是世间之法,很有些出人意料的地方。 慧痴心想:“反正法我已经传了,你悟不悟得出,跟我有何相干?”收起书来也就心安理得。 第二十一章:女施主,请自重 回到宾馆之后,任秋玲想通过网络查询一下紫铜目前的废弃矿洞资料,没想到居然查不到。 她想了很久,终于起身拉起窗帘,打开门向走廊两边看了看,确实没有人在监视她,这才小心的拔打了一个号码。那个号码是她凭记忆拔的。因为这号码非常重要,她不可能存在手机里。就像破案的一些关键资料,她也宁愿存在大脑里一样。 “喂,梁右辉吗?”任秋玲说。 梁右辉是一个盗卖数据的罪犯,他的罪行暴露之后,现在正受到通缉,估计正在逃亡中。不过这个罪犯比较有意思,他喜欢把自己想象成侠客,而且对任秋玲有些崇拜——估计在他眼里,探长代表着正义吧,跟侠客多少有些相似之处。 手机里传来梁右辉的声音:“任探长,你真的来电话了!我正有事找你呢!” 任秋玲说:“我也有事求你呢。” 梁右辉说:“这样,我们电脑上聊。”教了下任秋玲怎么弄电脑可以视频聊天。 打开电脑,按照梁右辉说的操作了一遍之后,梁右辉的图像突然出现在电脑屏幕上。 他西装革履,看上去春风得意,哪里像个逃犯? 任秋玲不由赞叹起来:“鸟枪换炮啊?你混得可以啊!” 梁右辉夸张的大笑起来,身体向后倒,靠在了椅子背上。在此后的交谈中,任秋玲发现梁右辉的小动作特别的多,一会儿弄弄头发,一会儿弯腰喝水,就跟患了少儿多动症一样,不停的动。 电脑的屏幕是固定的,梁右辉这样动来动去表现得就更明显了。 从肢体语言的角度来说,梁右辉这样小动作特别多的情况说明:他非常的放松,心里非常的得意。 一个人非常放松的情况下,比较容易答应别人的请求。任秋玲觉得自己的事情有谱,也轻松起来。 “你先说你有什么事儿求我。”任秋玲问道。 梁右辉微笑着说:“是这样的,我也三十好几了,想解决一下个人问题。你要是认识什么单纯点的姑娘,能够跟我聊得来的,帮我介绍一下。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现在你不是接手了帝凡酒楼吗?” 任秋玲说:“你别说,我还真想到一个人。我们酒楼的前台小妹,平时就喜欢玩电脑,跟你有共同语言。只是呢胆子比较小,有些内向。这样啊,我们约个时间,你先把我们酒楼的电脑弄坏,然后我把她臭骂一顿。” 梁右辉说:“啊?这是什么招儿?” 任秋玲说:“你别管什么招儿吧!总之呢,我正骂她,要她修好电脑的时候,一个英雄闪亮登场!那英雄是谁呢?难道是奥特曼吗?不,奥特曼又不懂电脑!那个英雄正是我们的梁右辉。你一上来,三下五除二把电脑修好了,然后我再找时间,让你跟她单独喝一下茶。” 梁右辉哈哈大笑起来,“这老招儿啊,就英雄救美嘛!不过老招儿通常都是有用的招儿,就这么说定了!” 任秋玲趁着梁右辉高兴的时候,说道:“我这边也有个小事求你,我想查紫铜市的一个废弃矿洞,你能帮我吗?” “小事一桩!”梁右辉大声说:“给我五分钟!”然后他不顾形象的趴到摄像头前,噼哩叭啦的敲起键盘来。 任秋玲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脑屏幕。 梁右辉的表情越来越严肃,甚至他用手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珠。 任秋玲的心都沉到谷底了。 “遇到高手了!”梁右辉说,“可能紫铜市的矿洞分布属于商业机密,对方设置了重重障碍,防止别人盗取这个机密。” 任秋玲说:“这些矿洞原来是紫铜公司的,公司里面原来教初中的都清华毕业生,高级工程师更是一打一打的。那些工程师大多毕业于名校,你这自学成才的对上他们,确实难了点儿啊!” 梁右辉苦笑起来,“你这激将计嘛!已经被我看穿了,就不起作用了。” 任秋玲叹息一声:“前台小妹正对你挥手说拜拜呢。她可是把你当成英雄啊!那前台小妹吧,正是花季年龄,长得也不错,暗恋她的人也是大把大把……” “停!”梁右辉举双手投降,“我跟那帮高级工程师拼了!前台小妹,你等着我!待为夫杀出重围,一定来娶你!” 任秋玲笑了起来,“对了,时间还得加紧。如果你明天下午六点之后才弄出结果……”她神色黯然,没有说下去。 就在今天回宾馆的时候,保安告诉她,她的门上再次出现了“二”字。那个“二”出现的时间是下午六点,同昨天出现的时间一致。也就是说,在九子鬼母的心里,下午六点是一天结束的时间。 当然了,可以根据时区推断九子鬼母是哪个地方的人,会把下午六点当成晚上十二点,换算的结果她应该是夏威夷人,来中国好几天了也没把时差倒过来。 梁右辉也看出事态的严重性了,严肃的说:“你放心,中国的大侠已经越来越少了,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保证!” 电脑屏幕黑了。 在梁右辉的心里,果然是把任秋玲当成大侠来看的。 任秋玲嘴角扬起一抹苦笑,天底下的大侠,只有自己的武功最差。 现在这个案子有几种可能性:一,凶手已经死了。毕竟从二○○二年之后,凶手再也没有杀过人。时间过了六年了,他可能在犯案时被人给杀了,也可能患了重病死了。如果出现这种可能性,那么紫铜案永远也没法破了。二、凶手就是武志军,他放弃了发大财的梦想,安分守己的种起了地。武秀乡这条线,是紫铜特事处的肖科长他们在跟。三、凶手就是武志军,他现在躲在某处废充的矿洞里。这条线唯一的希望是梁右辉在查着,只希望梁右辉能够尽快突破别人设下的障碍,查到矿洞分布图。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任秋玲坐立不安,感觉与其如此傻等着,还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呢。比如说,请白心若喝一次咖啡?这样自己死了,至少还有一个人记得嘛。 她关掉电脑打开门,就看到慧痴门上的那个大大的“二”字。那字是用锐利的工具划上去的,深约半厘米,看上去触目惊心。 任秋玲愣了一愣,然后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从慧痴的房间里传来,“我的心意,你应该明白吧?” 慧痴说:“嗯嗯,有道理。” 那个女人说:“其实我也知道你们和尚不能结婚,我也不要什么名份,能当你一辈子的情人我也心满意足了。你,愿意接受我吗?” 任秋玲听到居然有这种事情,赶紧跑过去把耳朵附在门上。 慧痴房间里静了会儿,似乎他也拿不定主意的样子。可以想象,那个表白的女人像个等待判决的犯人一样紧张,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 “啧啧,好!真是好啊!”慧痴猛地一拍大腿,答应了那个女人的表白。 任秋玲万分疑惑,这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慧痴吗?可是听声音,又明明是慧痴啊? 突然房间里慧痴叫起来:“哎哎!白姑娘,你干什么?松开松开,你影响我看书了!女施主,请自重!” 任秋玲更是听得一头雾水,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就听白心若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肥和尚!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刚才不是答应了吗?” 慧痴的声音听起来也是万分疑惑,“啊?刚才我看书啊!我跟你说啊,丘处机把道家的内丹之道,与佛家的明心见性之道结合起来了,写得真是好啊!难道你不这样认为吗?啧啧,真的太好了!你看这一段……” “我不看!放下你的破书!我问你,你到底知道我对你的感情不?”白心若吼道。 慧痴叫道:“什么破书,这是好书!你们不看书的人真是……还有感情这事儿吧,我跟你说不可相信。佛家讲因缘际会,你看透了因果,就明白感情这事儿其实就是空,是虚幻,你切不可执着啊!” 白心若哪里听得懂慧痴的大道理,“我就执着了,我就想当你的情人,给你生儿养女,你给个话吧,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噗!”慧痴估计喷了,然后是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过得好一会儿,他才勉强忍住笑,“白姑娘,对不住了,哈哈,我又不是花和尚,你爱上我干什么?这不胡闹吗?哈哈哈!” 白心若本来听他大笑,还以为他知道自己心意欢喜的疯了,没想到等来这么几句话,气得说声:“你……” 慧痴也为自己不是花和尚感到万分抱歉,“对不住了啊!我一心向佛,辜负了姑娘的一番美意,抱歉之至,抱歉之至!” “肥和尚!”白心若尖叫起来,“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付出代价!”说完也不等慧痴再发表什么大道理,“腾腾腾”的向门走来。 任秋玲赶紧的跑回自己的屋里,把门虚掩着,侧耳倾听白心若的动静。 没想到这宾馆的走廊上铺着地毯,白心若两步走来,一把推开了任秋玲的门,“咣”!门一下子撞到任秋玲脑门上,给任秋玲撞得坐到地上。 白心若推门进来,似乎也发现任秋玲偷听了,气得指着任秋玲叫道:“你……” 任秋玲不顾脑门生疼,赶紧的说:“我请你喝咖啡。” 咖啡厅里,任秋玲不紧不慢的用小勺调着咖啡。白心若摊开双手说:“你说他是不是很过分啊?我只是想要一份卑微的爱情,真的,我都让步到只做他的情人了,他还是不愿意!” 咖啡厅里,好多双耳朵都竖了起来。 任秋玲赶紧把头低下,生怕别人看到自己羞愧的脸。 白心若气愤的说:“男人跩个屁啊!”正好侍应生端来一小碟奶糖,白心若瞪着侍应生叫道:“你是男人吧,有什么好跩的?信不信我揍你啊?” 侍应生羞涩的说:“我还不是男人。这是我的名片,我很想跟你探讨关于怎么变成男人的话题。” 白心若随手接过名片挥舞着,“当时我唯一的想法就是,烧死那个肥和尚!”她右手在空中定住,“轰”的一声,那张寄托着待应生变成男人的梦想的名片烧成一团火焰。她随手一抖,那个成为男人的梦想已经被烧成灰,斜斜的飘落在地板上。 侍应生夹·紧了双腿赶紧逃。 “你说,”白心若问道:“是不是因为我半张脸长得丑,他才不要我的啊?”任秋玲刚抬头说了声“呃”,白心若已经用力一耳光打在她用长发遮掩的半张脸上,“我恨这半张脸,我恨!”“啪!啪!啪!”她用力的扇着自己半张被烧毁的脸。 “好了好了!”任秋玲觉得丢脸之极,“你吓着其他客人了!”她伸手拉住白心若的手,“不要再打了!” 白心若站起来,隔着咖啡桌抱住任秋玲,失声痛哭。 深夜里,任秋玲背着比自己高过一个头的白心若行走在大街上。白心若嘴里念叨着:“我要烧死肥和尚,把他变成烤乳猪!” 任秋玲无语的看着漆黑的天空,“老天,还有没有天理啊!什么也没喝,也能醉成这个样子!” 白心若的双脚拖在地上,嘴里却含糊不清的唱起歌来,“啦啦啦啦啦……” 其实女生失恋的表现不一:有要死要活的,有默默落泪的,有发疯失常的,有饭量大增的……其实任秋玲也知道,白心若没有醉,她只是装醉。白心若心里难过,需要发泄情绪,于是装出疯疯颠颠的样子。 因为有些痛苦,清醒的人无法承受。 第二十二章:这就是爱情? “查出来,为了查这个事情,我费了老鼻子劲了。”第二天一大早,老魏头就兴冲冲的跑来报告好消息,“我们都猜苏铁梅是武志军曾经的恋人,武志军之所以会痛恨红衣女子是因为苏铁梅背叛了他。大错特错,大错特错啊!事情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复杂。” 任秋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没想到才过一夜,老魏头就查出了苏铁梅的身份,真是不简单啊!为什么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总是小人当道?原因是这些小人真的有他们的办法,能够办成事儿。 “原来苏铁梅,就是武志军的妈。”老魏头没有卖关子,直接说出了结果。 “当年的苏铁梅,在紫铜公司也曾经红极一时。她出身于书香世家,在德国学习了地质勘探,因为支援祖国建设回到国家,主动要求到条件艰苦的西北地区工作。她是公司重点培养的专家,是公司教育年青一代人的典型。”说起当年苏铁梅的风光来,老魏头口沫横飞。 任秋玲简直不敢想象,一个那么牛的妈,怎么就生出武志军这个杀人凶手了? 老魏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接下来的话,全部是事实,因为太离奇,所以加上了我自己的理解。当时的公司党组一心要保护好苏铁梅,对苏铁梅的爱护真的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苏铁梅前程似海,那是公司上上下下所有人都知道的。因为害怕西北地区生活单调,闷着这个年青姑娘,公司特意请了一个放羊的青年,带苏铁梅游历西北的山山水水。” 他眼睛放空,“你想想啊,一个年青姑娘,看着蓝天白云,听着牧羊青年唱的歌,她会怎么以为?她以为这就是爱情!没错,事情出乎意料的发生了变化,苏铁梅爱上了武志军的爹!” 任秋玲能够听得出来,这部分带着老魏头的猜想。 老魏头叹息说:“当时那个年代,作风问题可不是小问题啊!公司的高层真的逼迫过苏铁梅分手,理由大概是:‘公司这么多小伙你不爱,居然跑去爱一个放羊的。你还有没有觉悟了?’” 任秋玲觉得这事情被老魏想象得有些离谱了,说:“哎!哪有这样的事情。建国后国家就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老魏头说:“你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当时领导能够管下属的恋爱婚姻,今天听起来觉得荒唐可笑,可是在当时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总之呢,苏铁梅是那种理想主义的人,脾气又倔,一经认定的事情,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公司的领导怎么劝说也无济于事,下了最后通牒:要么苏铁梅放弃她的爱情,要么苏铁梅从紫铜公司滚蛋!” 任秋玲暗暗叹息,觉得领导管恋爱真的太荒唐了。武志军一生的悲剧,可能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老魏惋惜的说:“苏铁梅放弃了人人羡慕的工作,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跟着武志军的爹来到武秀乡,当起了牧羊人的妻子。她是一个让人敬佩的女子,为了爱情牺牲了太多太多。可是,婚后问题也暴露出来了,武志军的爹没有什么本事,除了长得高大英俊,会唱歌会放羊之外,几乎一无是处。婚后,武志军的爹就开始打老婆。” 任秋玲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那么好的女人,他为什么要打她?” 老魏说:“真实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你知道的,有那么些没本事的男人,在生活中受了气,只能把气撒在老婆孩子身上。这样的事情我们见得多了,大致不会错的。苏铁梅可能顾及到人们的议论,所以没有离婚。人前,她装出幸福的样子,人后,她默默流泪。后来武志军的出生,她被孩子拴住了,也没有离婚。可能她还抱有一丝幻想,觉得武志军的爹会改变的。” “没想到,武志军的出生带给她的只是短暂的欢乐。苏铁梅的父母来看望过外孙,看到苏铁梅过得艰难,想接济苏铁梅。这样善意的举动刺激了武志军父亲那颗脆弱的心,他把二老轰出家门,把送来的东西全部扔了。然后,变本加厉的殴打苏铁梅。因为孩子还小,苏铁梅默默的忍受着这一切。直到孩子五岁时,她因为被打得太厉害,差点死去——这是有医疗记录的,不是我瞎编的。” “苏铁梅终于疼下决心,在伤好后她回家,坚决的跟武志军的爹离婚。武志军的爹真的慌了神,下跪认错,保证绝对不会再犯浑。可惜得很,苏铁梅已经看透了他,类似的保证他也做过不止一次,没有哪一次是管用的。最后,武志军的爹想用孩子挽留苏铁梅,说:离婚可以,孩子归我!” 任秋玲默默摇头,觉得这个武志军的爹又可怜又可恨,居然用这么卑鄙的招术来挽救自己的爱情。 “苏铁梅最后一次吻了武志军,然后走上了回城的路。在她父母的安排下,她改名换姓,重新开始。当时的社会对于离婚的女人是非常歧视的,真的,连街边的小孩子都会往离婚的女人身上扔石子。所以,她用了母亲的姓,改名薛铁梅,好隐藏那段不堪的历史。现在的她,身为国家高级工程师,参与了多项重大工程的设计。因为她重新组建了家庭,对武志军的爹又恨之入骨,没有再回去寻找过武志军。武志军只记得他妈叫苏铁梅,寻找多年也没有下落,原因也在于此。” “苏铁梅离开后,武志军的爹把气撒到孩子身上。他打孩子那叫一个狠啊,武志军的左耳就是那么聋的。武志军很早就离开了他爹,来到城里讨生活。他爹死的时候,他也没有回去看一眼。那个威风了一世,敢打老婆打孩子的男人,最后是被村里当成孤寡老人埋了的。” 老魏头掏出几张照片,他真的把事情做得很漂亮,这几张照片有黑白的苏铁梅的旧照,有薛铁梅的彩色近照。“这就是苏铁梅!” 任秋玲接过照片一看,奇怪的说:“怎么回事?武志军杀的人都是鹅蛋脸,怎么苏铁梅是国字脸?你拿错照片了?” 老魏头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敢保证,苏铁梅没有整形,同时这些照片也是真实的。” 假定武志军真的就是凶手,他之所以会杀人是因为苏铁梅抛弃了他的推断就有问题。苏铁梅是国字脸,他痛恨母亲扔下自己不管,那么他应该杀长着国字脸的女人啊? 苏铁梅的照片并没有为案情带来曙光,反而让案情更加的迷雾重重。 任秋玲收起那几张照片,感觉老魏头没必要在这几张照片上做假。因为老魏头重视的是现实的利益,这案子跟他其实没有利害关系,他没那个动机费心费力的做假。 特别是黑白照,在七八十年代时,黑白照的边缘会特意的剪成花边,增加装饰效果。现在类似的照片剪边机很不好找了,想在一夜之间做出如此真实黑白照,是非常困难的。 正聊着时,肖科长带了八个特勤队员敲门进来。 任秋玲订的房间,是宾馆中比较高档的商务间,有会客室,有卧室卫生间等等。肖科长推门进来,看到会客室里有陌生人在场,警惕的把任秋玲叫出房间外,这才说:“武志军没有回武秀乡,他爹死的时候他都没有回去过。据说他离开家时曾经说过:要么衣锦还乡,要么老死他乡。” 任秋玲能够感觉得出来,武志军那种强烈的想要成功的心态。 “这消息你打电话说一声就成了,何必亲自跑这么远?”对方毕竟是科长,任秋玲也不得不客气一些。 肖科长说:“我找上门来,主要还是因为——”看了一眼会客室里的老魏头,小声说:“我知道你必须在今天六点之前破案,不然就会死。我也没有别的招儿,只能陪你去一趟紫铜公司,看看能不能查到矿洞分布图。说真的,我没有一点把握,那帮老头老太太不好对付,只能尽力而为。” “老魏,我要出去一趟。” “我也刚好有事,就先走了。” “慧痴法师,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嗯嗯,去吧去吧。我看书呢。” “白妹妹,我事要出去一趟。” “滚!别来烦我!” 任秋玲尴尬的笑了笑,关上房门,跟肖科长他们一起离开了宾馆。 曾经盛极一时的紫铜公司总部。红砖砌成的两层小洋楼曾经羡煞多少人,如今却显得低矮陈旧,死气沉沉。大门前的水池早就不喷水了,里面的假山上积满了灰尘。当年种下的法国梧桐倒长得十分茂盛,只是当年种树的人大多已经不在了。 看门老头告诉肖科长:“要想查资料,除非汪科长同意。她一直管着安全生产,现在公司已经没有生产了,她还管着安全。” 上得二楼会议室,才推开门,就听到一个老太太大声说:“从报纸上来看,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啊,我们严防特务搞破坏。你们别看报纸上讲的是间谍,其实呢,间谍就是特务。” 会议室里一帮老头老太太严肃的坐着,老头们认真做笔记,老太太自由散漫,大多在织毛衣。 主席台上,一个老太太抱个搪瓷茶盅,扭头看着肖科长与任秋玲,不高兴的说:“没见开会吗?怎么一点纪律都不懂?出去出去!” 肖科长暗想要求人办事呢,可不能把人得罪了,默默的退出来。 “刚才我讲到了国际形势,下面呢讲讲现实。虽然紫铜公司已经破产了,但是我们对公司的忠诚没有变。上级要求我们……”就听门里“哗”的一声,所有老头老太太都坐得笔直。 肖科长赶紧关上门,把上级指示挡在门里。 第二十三章:时光坟茔 没有想到,一个已经停产的国营企业,居然会有三个小时的会要开。任秋玲、肖科长他们坐在冷板凳上,等得非常的不耐烦,只盼着这家企业早点倒闭了才好。 任秋玲好几次次都走到会议室的门口,想一脚把门踹开,告诉他们:“不要研究什么国际形势、上级指示了,你们已经被时代抛弃了!”但是每一次她都忍住了。 她走到窗户边,欣赏起楼下花圃中的大丽花,法国梧桐树上精巧的鸟巢,还有声嘶力竭歌唱的知了。 窗外阳光明媚,楼道里却阴冷得可怕。她不禁抱紧了双臂,还是觉得冷。回头看一眼肖科长,发现楼道的阴影笼罩在他们的脸上,让他们的脸看上去生气全无,他们一动不动,像是中了什么邪一样。 任秋玲叫声:“肖科长。” 肖科长浑身一激灵,说:“啊?” 任秋玲小声说:“我觉得这楼里的气氛好奇怪。” 突然从会议室里传来热烈的掌声,想必那个老太太已经做完报告了。搬椅子声、人的笑声、聊天的声音一下子响起,把这空寂的楼道装得满满当当的。 那个做报告的老太太抱着搪瓷茶盅出了会议室,还不忘回头给老人们鼓劲:“同志们,上级不会忘记我们的!” 肖科长迎上去说:“请问,陈科长是哪位?” 抱搪瓷茶盅的老太太爽朗的笑着说:“哈哈,我就是。有什么事请讲。” 在紫铜公司的资料室里,陈科长双手抱着茶盅,坐在办公桌后,面露亲切的微笑,“原来是这样,你们查一个重要的案子,需要用到公司的矿洞分布图。这事好说啊!上级教育我们,要加强与其它单位的往来与合作,我们会尽全力支持你们办案的。” 没想到事情如此顺利,任秋玲与肖科长都喜出望外。 陈科长手一伸,“拿来!” 肖科长一愣,“什么?”他开始以为是钱,后来想到这些老人思想觉悟极高,不兴这个,赶紧把自己的证件掏出来,双手递了过去。 陈科长随便瞄了眼证件,随手扔还给肖科长,“我信得过你们!不用看证件。你们把上级的批条拿给我,我好把矿洞分布图给你们啊?” 说真的,现在这个年代谁办事还拿什么批条啊?肖科长哪里想到还有这一出,只能软语相求:“老大姐,我真没批条。这案子挺急的,死了好多人了,您通融一下。” 老太太靠在椅子背上,双手枕在后脑勺上,面带一种上级审视下级的神色,“小同志啊,这就是你不对了。出来办事,怎么不打听清楚呢?这矿洞分布图,是紫铜公司的商业机密。图纸一共两份,一份电子版的,存在国家矿产资源局的电脑里,一份纸质版的,存在我身后的文件柜里。按照程序呢,如果有人要看这份图纸,必须得有厂长的签字。没有厂长的签字,就是市长来了,我也不会给他看的。” 她的身后,有一个大大的老式木柜,柜子上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铁锁,锁眼儿好象都锈死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打开。 任秋玲心急火燎的问:“陈厂长在哪里,我们去找他!” 老太太说:“陈厂长上周去马尔代夫考察去了,现在还没有回来呢!” 肖科长不禁大怒,一巴掌拍到桌上说道:“人命关天,我们哪有那个功夫跟你耗?你给个痛快话儿,这图纸你是拿,还是不拿?” 老太太冷冷一笑,像个从容就义的英雄一样站了起来,“小同志啊,这就是你不对了嘛。你好歹也是干部,多少也懂点道理。我告诉你——”她眯起一双老花眼,“只要我管着安全这块一天,什么人也别想通过我这条防线,偷看到那份图纸!” 正说着话呢,一只肥头大耳的大老鼠从文件柜的一角钻了出来,扭头“吱吱”叫两声,像是在嘲笑老太太的话一样。 “老鼠!”任秋玲惊叫一声。 那老鼠“哧溜”一声顺墙角跑了。 老太太有些脸红,“老鼠不归我管,我只管人。” 肖科长大声说:“来人,把这老太太架开!”几个特勤队员上前要动手,老太太跳上办公桌,就跟举个炸药包似的举起搪瓷茶盅,大叫一声:“我看你们谁敢!” 特勤队员们一愣神的功夫,老太太大叫道:“来人啊!有人要抢夺国有资产!来人啊!考验我们忠诚的时候到了!” 本来紫铜公司早就停产了,那些老头老太太都闲得没事干,散会后基本就在走廊里听动静呢,听到这声喊,全都涌到资料室的门口,一个个摩拳擦掌的。 任秋玲叹息一声,说:“我们走!” 肖科长急得叫:“可是六点之前不破案,你就会死!” 任秋玲摇了摇头,坚定的说:“走!”领头走到资料室门口,那帮老头老太太可能要表现什么忠诚吧,抱着手臂堵着大门,目光却看着天花板,一动不动。 任秋玲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掏出了那支两斤半,“我不是特务,不是敌人。”她说。 老头老太太们脸上都现出了害怕的表情,一下子从门口逃到了楼道远处。 任秋玲手里的枪曾经握在一个老刑侦的手里,这支枪饮过很多穷凶极恶的罪犯的血,煞气非常重。 下得楼来,任秋玲坐肖科长的车离开了紫铜公司总部。 “我总感觉,这幢楼像是一座坟墓,里面埋藏着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一段时光。”任秋玲说:“那些人好象依然活在过去,依然指望着上级重视,依然在等着上级批条决定自己的行动。我愿意死在现在的阳光里,也不愿在那幢楼的阴影中永生。” 肖科长被她说得脊背发寒,从后视镜中看了一眼那幢红砖砌成的二层小洋楼,“嗯,我也觉得刚才跟我们讲话的人没有一个活人,都像是死了好久的。我在特事处这么久了,当然一点都不害怕了。” 任秋玲没想到自己的话竟然被误解成这个样子,叫道:“喂!我只是打个比方!” 红砖砌成的小楼上,陈科长手里抱着搪瓷茶盅,目光阴沉的看着院里。在她的身后,那些老头老太太都木然立着,脸上死气沉沉,像一具具行尸走肉。 肖科长脸上一红,为了遮掩自己出糗,转移话题说:“如果今天下午六点之后,你还没有破案,不管你死没死,这个案子都归我了。只要顺着武志军这条线查下去,凶手早晚会落网。” 任秋玲微微一笑,说了声:“好!” 肖科长没想到任秋玲这么干脆,也愣了一下,才说:“老魏头不可信任。这人有本事,但是不可靠。这部车,暂时借给你,在破案期间它归你使用。车后备箱里有矿灯、氧气瓶、登山索、军刺、帐篷这些东西,可能你下矿洞时会用得到。” 任秋玲一听那些东西,就知道大多数用不上,她是去查案,又不是去野外探险,用得到什么帐篷吗?想来也是肖科长也是一片好心,只能说多谢。 “如果我下午六点之前没有破案,你注意一下董凤仙这条线,用老办法,暗地里跟踪,宁丢匆醒。先观察她一周之后再动手。”任秋玲说。 肖科长听任秋玲的话像在交待后事,心里难过,竟然说不出话来,只是流眼泪。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特事处这碗饭,没有那么好吃啊。危险性太高了,谁也不能预料明天自己将会面对什么。任秋玲今天的命运,未必就不是他肖科长明天的命运,所以他才这么难过。 车到宾馆,肖科长像在向老师请教一样,询问说:“下一步,我们怎么查?” 任秋玲说:“这样,你先回去等消息,我明天打电话给你。” 肖科长突然说:“你是要打电话给一个通缉犯吧?” 任秋玲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的?你监视我?” 肖科长苦笑一下,说道:“你可能听说佛门有个蒙山宗,但是你一定不知道,蒙山就在山东,距离陕西也不远。鬼语、炼尸、驱鬼这三大样,是蒙山宗的标志性神通——我并没有监视你,只是我们特事处有个懂鬼语的高手。” 任秋玲异想天开,“为什么不请高手查查,武志军在什么地方?” 肖科长叹息说:“你没接触过蒙山宗,不知道他们的每一项神通要施展的话,都有特别的限制。简单的说:杀伤人命太多的人,身带煞气,鬼不能近,也就不能查。” 任秋玲苦笑起来,看起来自己唯一的希望就是梁右辉那个电脑高手,能够突破重重障碍获得那份电子版的矿洞分布图了。 第二十四章:高人? 在回宾馆的路上,任秋玲一直沉默的扭头看着车窗外。这个案子中还有很多未解之谜:董凤仙为什么会知道自己前来?她为什么会在自己的门口留个“八”字?那些古怪少女明显是受害者,假定她们遭到了武志军的绑架和下毒,那么以武志军的文化程度,他怎么知道比巫毒教炼制活死人用的还高级的毒药? 肖科长看任秋玲的样子,只以为她是怕死所以心里难过,想多看两眼风景。肖科长本来很忌妒任秋玲的办案能力,但是现在她就快死了,那份忌妒之情也淡了许多。反而,肖科长现在心里涌起的是对任秋玲的同情。 真的,明知道一个人必死无疑,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而无能为力,那种滋味绝对能让最铁石心肠的人也善良起来。 肖科长默默的放慢车速,心里想着让任秋玲好好看看风景,消解一下心里的郁闷。 这时,路边一个小男孩高高的举着架纸飞机,哈哈哈的沿墙角跑。后面一个稍大些的女孩子一边追一边叫:“小虎你敢抢我纸飞机,等我追上你就死定了!站住!” 任秋玲看着两个小孩子追逐着跑远了,不禁微笑起来,她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一瞬间满心温柔。 突然,任秋玲脸色一变,目光变得锐利起来,像是发现猛兽的猎犬一样激动起来,“明白了!董凤仙在这个案子的地位非常重要!她是关键的一环!” 在肖科长看来,董凤仙就是一个“可能”遭遇了真凶而活下来的目击证人,“董凤仙在九九年夏天的时候,因为受到非常严重的暴力袭击住院,凶手在她身上留下了八道刀伤,却没有杀死她。这个案子非常像是紫铜连环案的凶手干的。假定她真的受到紫铜案的真凶袭击,那么她应该恨死了那个凶手,应该在第一时间说出凶手的长相,方便警方把真凶抓捕归案。但是,她的态度很奇怪,什么也不肯说,所以警方推断,她因为背叛了男友,而受到男友的攻击。她心里有愧,所以不好意思讲出真相。我不觉得她在本案中有什么作用。” 任秋玲叹息说:“人类的行为是非常复杂的,面对同样的事情,人类的反应也极难预测。我来到紫铜办理紫铜案的第一天,董凤仙就来到宾馆,在我的门上留下了一个‘八’字,这说明她与本案有关,而且极不简单;在昨天,老许头受伤之后,我明显的听到有个女人在树后叫:‘杀了他们!’然后那些类似于活死人的少女才突然发疯,冲向慧痴。如果你知道当时我们正在驾车追赶董凤仙,你就可以猜到,那个下达命令的女人,正是董凤仙!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任秋玲知道这是一个大胆的猜测,但她还是愿意讲出来:“我们假设紫铜案的真凶藏身于某个废弃矿洞中,原因是从那些受控制的少女脚上取下的黑泥,带着铜矿结晶。也就是说,我们本来就假设那些少女正是受到紫铜案真凶的绑架、威胁才变成今天这副不死不活的样子。但是,武志军却极少和受害者交谈,他进入受害者家中的方式一直都是溜门,他没有信心说服任何一个成年女性能够相信他,为他开门。他没有那个能力控制二十多个少女,犯罪模式的改变只能说明,有新的犯罪成员加入了。那个人,就是董凤仙。” 肖科长有些接受不了这么大的改变,只觉得任秋玲的想象力实在太丰富了,“好吧!你一心破案,因为不破案你就会死——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起而迎之。” 车紧急调头,后轮冒着青烟开向董凤仙工作的那家商场。安排特勤队员守住几个路口之后,任秋玲进入了商场。 董凤仙是那种曾经美丽过的女人,她的情史非常复杂,很擅长在各种人物之间周旋。即便如此,她在商场的地位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售货员,因为任何一个雇主都能感受得出来,她工作不认真。 任秋玲掀开塑料制成的透明帘子,走进商场。 在服装专柜那边,董凤仙正跟一个买衣服的顾客寒喧着。看到任秋玲走进来,董凤仙脸“唰”的一下变白了,手里捧着的衣服也不知不觉的掉到了地上。她恐惧的看着任秋玲,就像任秋玲是什么外星怪兽一般。甚至她害怕得忘记了逃跑。 任秋玲轻松的抓到董凤仙,把她带到公园,两人并肩坐在长椅上。董凤仙的外衣现在被她抱在怀里,刚好挡住了她被铐住的双腕。 “我之所以选择这个环境跟你交谈,是希望你能够放松一些。”任秋玲说,“我已经知道了很多,但是还是想给你机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你应该明白。” 董凤仙“扑通”一声跪到地上,“小女子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高人,还请高人恕罪。” 任秋玲伸手搀她起来,“我哪里是什么高人了?坐吧坐吧,别紧张!” 董凤仙羞愧的说:“唉,我是不知道你的手段啊,一直派了个地里鬼跟踪你。”任秋玲一脸的不解,在董凤仙看来那就是不悄一顾,“唉!我这点驱鬼的本事不值一提,高人自然看不上眼。今天早上的时候,你们去了趟紫铜公司总部,等一帮鬼开会,还跟那帮鬼·交谈。我的地里鬼吓得要死,一直躲在院子里的法国梧桐树下。没想到后来你们跟鬼闹翻了,你拿出一个煞气极重的法宝,一下子就让我的地里鬼受了重伤。” 任秋玲心里想:我什么时候见鬼了?惊讶得说了声:“啊? 董凤仙却把这声惊叫当成了关心,感动的说:“多谢探长关心,我的地里鬼没事,他本来就担着地狱的职务,自然有公费医疗。不过他对探长是极为佩服啊,对我大加夸奖,说你哪怕面对一群厉鬼,依然面不改色,而且态度非常的尊重。真是高人风范,我辈望尘莫及。” 任秋玲只当她在胡言乱语,想要扰乱自己的审讯,并不把她的话当一回事,问道:“就在昨天,你躲在树后向那些大脑受到严重麻醉的少女下达了攻击的命令,有这回事吧?” 董凤仙诚怕诚恐的说:“当时我不知道您是高人嘛,真是糊涂得要死。那些小姑娘呢,是受到蒙山宗炼尸术的影响,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当然了,对普通人她们确实可怕之极,但是哪能伤得了您这样的高人?” 任秋玲猛然想起,肖科长曾经告诉过自己:“你只知道佛门有个蒙山宗,却不知道蒙山就在山东,距离陕西也不远。”董凤仙驱鬼探听消息,又知道炼尸术,难道跟蒙山宗有什么瓜葛? “你是蒙山宗的?”任秋玲直接问。 董凤仙羞惭的说:“我哪高攀得上蒙山宗啊?” 任秋玲也知道修行界的一些规矩,问道:“你既然不是蒙山宗的,为什么会驱鬼、炼尸?” 董凤仙害怕任秋玲跟蒙山宗很熟,告自己一个偷师学艺的罪名,自己就惨了。再次跪下说:“我可没有偷学啊!蒙山宗规矩极严,可是、可是也允许父传子啊!我的一生本事,都是家父传的,我学得也不到家。如果您觉得我不该学,可以废掉我一身法力,万万不可连累到我已经死去的父亲啊!”想来蒙山宗的规矩真的非常恐怖,连死去的人都可以惩罚,这才让董凤仙害怕成这个样子。 董凤仙跪在地上,倔强的仰着脸,像是一个等待惩罚的孩子一样。 任秋玲一伸手,董凤仙万念俱灰的咬紧牙闭上眼睛,叹息了一声——她真的以为任秋玲会废去她一身的法力。没想到任秋玲只是拉她起来,并且说:“快起来,这像什么样子。” 任秋玲看四周不多的游客有几个向这边看来,要不是肖科长带着特勤队员守着,只怕已经围了一堆看热闹的家伙了。她生怕吓着董凤仙,让她又做出什么惊人的举动来,神态和蔼的说:“你拥有鬼语之术,它本来就可以做出预言的,但是当年你为什么还是受到武志军的攻击,而没有做防范?”董凤仙低头垂泪说:“不瞒高人,当年我受到攻击时,鬼语术已经练成了。但是当时武志军已经杀人太多,浑身煞气,鬼不能近身。所以,鬼语术对他是无效的。” 任秋玲好象也听肖科长说过类似的话,一个人杀生太多,煞气就重,一般的鬼就无法近他的身。不过任秋玲刚才试探性的问话,真正的目的在于知道武志军是不是凶手。董凤仙的回答已经明确的告诉任秋玲,她的推测没有错,武志军就是凶手。 任秋玲不动声色:“你受到武志军的攻击,差点丧命,为什么后来还要帮他?”同样,这也是试探性的问话,真正的目的是确定董凤仙在本案中的地位。 董凤仙说道:“武志军杀了那么多女人,因为那些女人没有一个是懂他的。只有我不同,当他溜进门来用他那把弹·簧·刀攻击我的时候,我看懂了他的眼神,他是那么的憎恨他自己。我没有害怕他,真的,我对他说:‘杀了我吧,我也憎恨我自己!’他愣了,然后垂下手走了。” “从医院的病床上醒来,当我知道刺向我心脏的那一刀如果再偏一厘米我就会死的时候,我知道武志军已经手下留情了。真的,你不会相信的,我对他涌起的不是仇恨,是一股感激之情,感激他的不杀之恩。我真的觉得他手下留情了!我和他同病相怜,他恨自己,是因为他一直都觉得自己非常失败。我在感情上也极不顺利,也恨自己太心软,受不住男人骗。” “然后我就帮助他,让他用一个秘法获得永生的力量。那是蛊术宗师邹衍传下来的法子,炼人盅之法。因为炼人蛊与炼尸有相通之处,蒙山宗门内也有相关的典籍流传,只是那法太残忍,太痛苦,所以没有人修习。但是武志军太渴望成功了,哪怕是炼制人蛊这样的法术,他也愿意尝试。” 任秋玲没想到事情居然又和邹衍扯上了关系。不过世间同名同姓的人多了,说不定还有个玩蛊的叫邹衍呢? 看董凤仙的态度非常合作,任秋玲抛出了自己最想知道的那个问题:“武志军现在藏在什么地方!” 董凤仙低下头,不看任秋玲的眼睛,声音却很坚定的说:“高人!我不能告诉你。” 任秋玲不由一惊,随即想到她害怕蒙山宗,可以利用这一点来逼她讲出真相。“难道你就不害怕我把你的所作所为告诉蒙山宗吗?” 董凤仙的态度更加强硬:“哪怕我身陷万劫不复之境,我也要保护武志军。” “因为,这个世间唯一懂他的女人是我,唯一懂我的男人是他!” 第二十五章:你就是牺牲品 董凤仙拒不交待武志军的下落,案件再一次陷入困境。 如果以普通办案来说,任秋玲其实已经破案了。查明了真凶是谁,查明了真凶所在的大致范围,只要顺着这条线查下去,花上个三两月,武志军一定会落网。 可是任秋至玲却知道,在九子鬼母的心里,只有武志军落网才叫破了案。此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如果梁右辉没能弄到矿洞分布图,唯一的希望就是瞎打瞎碰,乱找一个废弃的矿洞试试。 但是紫铜市本来就是建立在采矿业上的,可以想象,城市周边的大小矿洞至少也有好几千,就这么撞过去,在六点钟之前刚好撞到武志军藏身的矿洞的概率,跟中彩票差不多。 “把她押下去!”任秋玲脸色极差的吼道。 “你是谁啊?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命令?真是的,不看你是女的我就揍你丫的。”肖科长一边在心里碎碎念着,一边坚决的执行了任秋玲的命令。 任秋玲焦急的站起来,围绕着公园长椅转着圈。她的手在空中比划来比划去,像歌唱演员想要寻找到内心的那种感觉;她不时仰头看天,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像诗人写不出诗在回忆那些失恋的经历。 一个特勤队员悄悄问肖科长:“她是不是在请神上身啊?” 肖科长也拿不准,在特事处的传说中,任秋玲真有些神棍的特质,能看星象,会批八字。为了让部下崇拜自己,肖科长不懂装懂的说:“嗯嗯嗯,她这法术太高级了。你看她脚步凌乱,但是那叫做禹步,是道家请神专用的步伐;你看她手乱比划,但是我已经认出了接引印、无忧印和施无畏印,这是佛家的手印。任秋玲这次请神破案,集合了佛道两家的功夫,看起来她真的决定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了——来了来了!” 随着话声,任秋玲在长椅后面站住不动了,她目光焦灼的看着远处天边,双眉轻颦,如非如诉。她的两手一手在前,一手在后,五指都收缩成鸡爪样——不晓得这是不是鸡爪印,也不晓得鸡爪印是哪家的功夫。 她静立几秒,突然间动了。 众特勤队员都大惊失色,不晓得任秋玲请到了什么神附她的体,一个个都紧张的往后缩了下。 但任秋玲只是拿出手机,拔打了梁右辉的号码。 “对不起,您拔打的用户已关机。” 虽然早已经预料到这种情况,任秋玲还是叹了口气。放下手机想了一会儿,依然不死心,再次拔打那个号码,还是提示对方的手机已关机。 梁右辉是通缉犯,他不接任秋玲的电话有好几种可能:他可能已经被抓了;他可能被发现了,正在逃跑中;他可能没能攻破电脑的防线,主动放弃了。 无论哪种情况,对任秋玲都是非常不利的。 肖科长还在猜测任秋玲在想什么时,突然见任秋玲笑嘻嘻的向自己走来,“哟,这不是肖科长吗?” “这是中了什么邪?”肖科长看任秋玲笑得邪恶,心生警惕——他上过任秋玲的当,有些害怕了,“你想干什么?” 任秋玲羞涩的笑着,走到肖科长身边,抓起他的一只手摇啊摇的,“肖大科长,你们处里有多少高手啊?借给我一天好不好?就一天,我保证过了这关就还你。” 肖科长抹一把额头的冷汗,“没有,一个都没有!”这才明白任秋玲突然之间态度变好了,原来是因为她要借高手抵抗九子鬼母,好保住她的性命呢。 任秋玲见软的不成,立即冷了脸,甩开肖科长的手,“我就看不起你们这些西北的男人,说话不算话,没有个男人的样子。当初你说什么来着?啊,只要我一句话,你无条件的全力支持我。现在关键时候到了,你就怂了?” 肖科长被几句话将住了,拿眼睛左右一看,轻咳一声。隔得近些的几个特勤队员都非常懂事的自己站远些。 “你指着我的鼻子骂我,然后把眼睛顺着我的耳朵边,看向我身后那座高楼——那是银行的大楼——楼顶水塔之上,你会发现一个身穿月白色衣服的姑娘,正静静的注视着这边。现在别看,低头!”肖科长轻吼。 任秋玲伤心的低下头。 “然后,你给我脸上一巴掌。我会用力的把你推倒在地上,但是你倒地的时候,要对着左侧面倒下去,确保自己的脸正对公园西北角的那株杨树。你会发现,在杨树上有一张伪装网——你不懂伪装网是什么,这么说吧,你会发现杨树树冠之上,寄生着另一株植物。那株叶片相对较小的植物之内,隐藏着一个人。”肖科长命令道:“现在,开始骂我!” 任秋玲指手划脚的骂道:“你说你是不是一混蛋?你就是……啊……一混蛋。看看你干的那点儿事,真的只有混蛋才干得出来……”原来她平生很少骂人,骂人的词汇相对于街边妇女而言真是少得可怜,翻来覆去的骂,也只想出“混蛋”一个词儿。好在她表情丰富,又擅长肢体语言,倒帮了她不少的忙。 一边骂着,她一边顺着肖科长的耳边望了出去,确如肖科长所言,在距离公园约两百米远的银行大楼楼顶的水塔上,站着一个身着月白色长裙的少女。那少女身背长剑,剑穗儿随风飘扬,她却一动不动的看着这边。 距离太远,看不清少女的长相,但是那气度那姿态,分明就是一个从古画中走出来的仙子。 肖科长怒道:“骂够了没有?”在任秋玲的肩头上一推,任秋玲顺掌倒下,眼睛却盯向西北角的那株钻天杨。果然,杨树之上寄生着另一种植物,但是哪怕有肖科长提醒,她依然看不到那植物之内藏得有人,就看到一丛浓密的、泛着绿光的叶片,像是塑料做成的。 肖科长举拳欲打,嘴里却低声命令:“哭!”眼睛跟着一瞪。 任秋玲知道肖科长不会无缘无故的叫自己哭,惊叫一声:“啊?”但是很快反应过来,轻声的啜泣起来。 肖科长在任秋玲身边焦急的走来走去的,嘴里念道:“真是的,我也没有用力啊,你还装什么装?哎!你可真不经打……呼!对不起好不好?” 本来知道是演戏,但是任秋玲这一哭倒想起很多伤心事儿来,怒道:“不好!” 肖科长伸手说:“我都说对不起了,你还要怎么样?快起来,地上湿气重。” 任秋玲推开肖科长的手说:“我自己起来,你站远一点。”起身走到长椅边,重重的坐下,抱着手臂生起闷气来。 肖科长坐到她的身边,叹息一声说:“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监视了。” 任秋玲装出不理肖科长的样子,低下头,却轻声说:“为什么?” “知道西门豹治河伯娶妻的故事吗?”肖科长说:“当年西门豹到了邺地,发现当地有一种愚昧的风俗,就是每年都会给河伯娶妻。人们为了取悦神灵,会把无辜的少女献祭给神灵,这样的风俗现在世界一些地区依然还存在。” “想象一下,那个少女是怎么样的惊慌害怕,她的父母怎么样强忍伤痛安慰她。在对一个少女疯狂的迫害中,邺地的百姓又会获得怎么样的狂欢。而现在,你就是那个被献祭的少女,只有你死在九子鬼母的手上,九子鬼母才会开心。刚才你看到的两个人,其实都是修行者。他们的任务,就是保证你在六点之前不会自杀。” 任秋玲感觉到一种彻骨的寒冷,那是被所有人抛弃的寒冷。 “这个命令,来自最高层。当年蓝锦的爱人是上海特事处的,自然认识很多奇人异士。本来凭着他的人脉,查明紫铜案是非常容易的。但九宫山掌门刚答应出手相助,就被人找上山门,打成重伤;腾冲的武德真君性如烈火,带领了门下精英弟子一十二人远赴紫铜,至今这些人下落不明;南海灵龟岛的竹笠和尚也答应了,结果他遭遇神秘高手,一身修为基本被废,现在只能在疗养院里靠氧气瓶勉强维持生命。” 任秋玲奇道:“怎么会这样?国家都没有人管吗?” 肖科长叹息说:“这个命令,就是国家下的。” “所有修行者、异能者,全部不准碰这个案子。这样的命令,只有最高层才能下达。与此同时,为了对老百姓有所交待,最高层同意在全市范围内采集血样,进行dna检测。最高层宁愿花四五个亿,也不愿得罪九子鬼母。” “在饿鬼道,九子鬼母的数量也不多,她们是最顶级的存在,据信只有二百来个九子鬼母。但是你绝对想不到,饿鬼道与人间道表面上是两个平行空间,事实上两个空间有交错点。如果一个九子鬼母在人间道遇害,可能会引起两个世界的大战。任何一个高层的决策者,也不可能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 任秋玲抬起头,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肖科长:“你到底是谁?” 按照肖科长的说话,他的地位相当于李明博,但是就算二十个李明博加起来,也无法知道这么高级的机密。 在特事处内部,会把机密等级划分为五级,分别用a、b、c、d、e五个字母来代表。肖科长告诉任秋玲的这些,至少也是b级的机密,李明博可能永远也没有办法接触到这个等级的机密。 肖科长站起来,本来他就比任秋玲高得多,他站在任秋玲的面前,立即挡住了照向任秋玲的所有阳光。 “你可以称我为有良心的人。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他们的举动的,你可以信任我。”他微笑着伸手,想友好的拍拍任秋玲的肩。但任秋玲只是静静的注视着肖科长,目光里满是警惕。 肖科长没有再多说什么,转潇洒的走向关着董凤仙的那辆车,一边走,一边挥了挥手:“祝你好运!” 车开走了,任秋玲眼前依然是阳光明媚。但是那团肖科长带给她的阴影,却深深的在她的心里扎下根来。 任秋玲擅长肢体语言解读,同时兼学了微表情解读,从她出道至今,还没有被人当面骗过。但是肖科长成功的骗了她,更说明肖科长来历不凡。他应该精通自我催眠,也可能他是高级间谍,为了骗倒犯罪心理学家而专门培养了多重人格。 多重人格可以骗倒测谎仪,骗倒犯罪心理学家。虽然世界上所有记录在案的多重人格都是自然产生的,但是,制造它的机制却并不那么复杂,极可能已经在间谍界广泛的应用了。 第二十六章:创伤后遗症 肖科长带出来的车不止一部,他把那辆黑色的车留给了任秋玲。 知道自己被严密的监视着,任秋玲多少有些不爽,她把车开到一条僻静的小巷里,放慢车速侧耳倾听,四周寂然无声,没有人语声,没有鸡鸣声,没有犬吠声。明明阳光普照,这条小巷却清凉得让人起鸡皮疙瘩。 她停下车,粗略的检查了一下车。肖科长做得极其专业,车八成新,行驶了万多公里,想要查到车的来源就困难得多了。后备箱中放着一堆物品,大的如帐篷、登山索,小的如瑞士军刀、矿泉水、压缩饼干,一应物品,非常齐备。 事实上,任秋玲觉得对方准备的东西,大多数都是用不上的。但是依然可以从这些东西上面感受得到,肖科长的善意——他不希望自己死。通常情况下,男人没有这么细心,会想出这么多也许用得上的东西,所以,肖科长应该有一个团队,团队中一定有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的年纪其实不大,因为年纪稍长一些的女士,都会知道瑞士军刀在实际的探险中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实用。 极有可能的情况是:肖科长与银行高楼水塔上的那个少女是一伙的。对方是修行者,真的要隐藏起来,也绝对不会让肖科长发现。那么明确的现身,其实就是为了给自己传递信息:把案子破了,活下去! 决策层因为没有亲眼见到牺牲品,会做出非常残忍的决定。但是执行命令的人,面对的心理压力非常大。 比如说战争中,下达一个攻占某某高地的命令没有什么心理压力,但是亲手杀死上百人,真正的占领高地却会面对极大的心理压力。 因为执行命令的,也是人。 正在分析着,突然听到一声小女孩颤抖的叫声:“虎子你去哪儿了?我不要纸飞机了,你别吓我,快出来啊!” 任秋玲记得自己刚进城时,就因为看到小女孩追逐男孩要纸飞机,一下子明白了董凤仙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想到,车开出这么远了,居然还能遇到那个要纸飞机的女孩。 阳光变得绿莹莹的,任秋玲知道那是因为极度害怕之下,人的瞳孔会猛烈的收缩,导致进入眼球的光线不足,产生了类似于底片曝光不足的效果,一些阴影会被大脑附加上色彩,而且通常是绿色。 世间不可能有这么巧的事,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个女孩是鬼。 任秋玲慢慢的转头,一个柔弱乖巧的小女孩站在自己身后。她身着白色裙子,外套黑色小马甲,看上去非常的整洁。 小女孩有一张鹅蛋脸,眼眼睛很大,现在正好奇的盯着任秋玲。“阿姨,我没有做错事,为什么那个叔叔要杀我?” 任秋玲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知道了这个小女孩的身份:“苗苗?”她迟疑着叫道。 苗苗是九八年七三零大案中那个受害的小女孩。 小女孩眼睛里流出泪水,“阿姨,我是被勒死的,我很难受,我真的很难受,啊——”她突然大声尖叫起来。 任秋玲只觉得自己被什么东西勒住了脖子,那东西越勒越紧,赶紧用双手去抓勒住脖子的那个东西——非常清晰的触感,那是一条皮带。她拼命用力拉皮带,但是皮带却越勒越紧。 任秋玲只觉得胸口憋得就要爆炸了,一手抓住勒自己的皮带,另一手向后乱抓,想抓到那个看不见的勒住自己的人。 她的手比划两下,人却无力的跪倒在小女孩的面前。 “苗苗!”一声大吼,有如雷响,小女孩发出刺耳的尖叫,一下子消失了。 任秋玲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正用左手掐住自己的脖子。她松开手,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一个老人举着个鸟笼,蹲到任秋玲面前,老人的脸上还淌着泪水,他关切的问:“你没事吧。” 任秋玲闻到一股腐臭味扑面而来,定睛一看,老人左手高举的鸟笼中,居然关着一只已经**的鸟尸。 “你,”任秋玲艰难的说:“退后!别靠近我。” 老人叹息一声,站起来四处观望,“唉!苗苗又跑了。她一定还在怪我,所以不肯见我吧!” 任秋玲呼吸得几口空气,终于有力气站起来,她靠在车上问:“你是谁?” 老人说:“你也许听说过九八年七月三十号发生在紫铜的凶杀案吧?如果你听说过,那么你也一定听人们说过,凶案发生后,苗苗的爷爷就神经不正常了,我就是那个神经不正常的爷爷,哈哈。”他自嘲的笑了起来。 任秋玲一下子就相信了眼前的这个老人。“抱歉,让你想起伤心的事情了。”她说。 苗苗的爷爷说:“你也别害怕,虽然从道家的观点来看,一个运气极差的人才会见到鬼。但是苗苗并不是有心要害你的,她有心理病。” 任秋玲还是第一次听说,鬼也会患心理病的——她自己就是犯罪心理学家,所以对这个问题比较关心,“她有心理病?”这是心理医生的谈话技巧,就是像鹦鹉学舌一样重复对方的话,通常情况下,这种谈话技巧比较容易打开对方的心防。 苗苗的爷爷说:“是啊!我研究这个问题很久了,她患上了创伤后遗症,一直对自己死去时的情形念念不忘。很多鬼都有这样的心理问题,比如说有个女子在满月时吊颈而死,之后的每个满月天,她都会回到当初住过的小楼,把自己吊死的情形再演一遍——只是,苗苗不肯见我,她一定还在怪我,怪我当初没有保护她。”老人抑制不住的落泪。 说到这里,这个举着鸟笼的老人像孩子气样哭泣起来,“十年了,十年来我一直被人当成疯子,四处转乱,就想再见她一面。她为什么那么……那么狠心。” 任秋玲轻声安慰说:“你放心,我一定把凶手抓住,为苗苗报仇雪恨!” 老人摇头说:“你,已经不可能了。你的生气已经很微弱了,所以你最近已经不止一次见鬼了——为了重新看一眼苗苗,我也学过些古怪的法门。不管你信不信,你的死期应该就在今天。安排自己的后事吧!”他举起鸟笼,甩着手走出小巷。 任秋玲冷笑起来,“哼!我会死吗?也许!我会怕吗?绝不!”她气冲冲的上车,驶出这条古怪的小巷。 车来到大街上,突然之间人声鼎沸,让任秋玲有种时空穿越的错觉。回望那条小巷,却只是一个阴暗的路口,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回想起来,自己真的在一天之内两次见鬼,老人的话没有说错。难道,今天真的是自己的死期吗? 六点之前,如果自己还没有抓到凶手,九子鬼母就会出现,要了自己的命。可是现在最关键的一环,那张矿洞分布图却拿不到,梁右辉又玩起了失踪。自己真的一点头绪都没有,上哪儿去找紫铜案的真凶去? 车回宾馆的路上,任秋玲再次分析了下案情:董凤仙出于误会,对自己非常害怕,她的话可信度高。 武志军是一个极度自卑,极度盼望成功的人。他藏身于矿洞,就是想把自己炼成人蛊。也许人蛊拥有许多神通,这对他来说,就是成功了。 任秋玲笑了,她知道自己不会死,一定能破这个案子,因为还有一个人知道蒙山宗的法术。 那个人,是慧痴。 任秋玲并不是第一次遇到蒙山宗的法术,在此之前一段时间,她遇到“鬼听”之术,施术者正是慧痴的师兄慧嗔。虽然慧嗔已经死了,但是慧痴的神通还在慧嗔之上,加上慧痴看书极多,一定会知道炼制人蛊的秘密。 车回到宾馆,任秋玲拼命捶响慧痴的房门,“慧痴法师,十万火急。你快开门。”稍后,任秋玲坐到了满脸郁闷的慧痴的对面,问道:“我想知道炼制人蛊的秘密。” 慧痴愣了下,开始缓缓的说了起来,“那是一个传说中的法术,可以把人炼成蛊,炼成功后,蛊又变成龙。不过,这种龙可不是什么神龙,而是地位低下、法力低微的逆龙。” 白心若听到慧痴门响,就已经注意了,此时她悄悄出门,躲在慧痴的门外偷听。 “炼制人蛊需要的东西非常复杂,秘制的药方很难配齐,同时还需要玄阴地脉。地脉这种东西更加神秘,我看了大量的古籍,也仅仅知道它是一种目前我们还不清楚的生命形式,有运动能力,但是不能发出声音,畏光,没有疼觉。它的体型很大,但是并不知道它吃什么。”慧痴总结说:“花了那么大的力气,最后却只能成为一条法力低下的逆龙,我觉得没有人会尝试这个方法。而且历史上,没有记载谁尝试过这个术法,也可能是没有人成功过。” 任秋玲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五点钟了。“走!跟我去医院,我已经知道怎么查出武志军的下落了。” 第二十七章:龙肉 夕阳浮在西边天空几大块褐红色的云层后面,像泡在红糖水里的一瓣大蒜。金黄色的阳光把紫铜映照得恢宏大气,却又不失悲壮。 坐在车后座上的白心若一直扭着头,看到如此美景,竟然不能控制的落下泪来。 慧痴一直低头看他的书,听到白心若幽幽的哭声,仅仅只是扭头责怪的看了她一眼,也没有说什么话,又回头看他的书去了。 任秋玲紧张的注视着路面,车如箭一般疾驶在紫铜的水泥路上。即使关着车窗,也能听到空气与车身摩擦发出的“嘶嘶”声。 “嗖”的一声,车停在了医院门口,任秋玲打开车门跑下车,直接朝重症监护室跑去。 监护室的门开着,但是老许头的床位已经空了。 “你找老许头吧?”一个看护病人的老大娘对任秋玲说:“他心脏病犯了,已经被送进抢救室了。” 任秋玲只觉得一阵晕眩,用力拉住病床的铁栏才没有倒下。那一刻,她真的感觉到一种来自冥冥中的恶意,似乎有种超自然的力量在阻止她办案。 一双手环住她的双肩,将她抱在怀里。那人是白心若。 任秋玲无力的软倒在白心若的怀里,后者将她半拖半抱的带出重症监护室,让她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休息一会儿,还好心的给她倒了一杯水。 “如果有一天,我和慧痴同时死了,求你把我们埋在一起。”白心若低声说,“不能生同衾,但求死同穴。” 任秋玲接过水,“我不会让你们死的,你们已经帮我太多了。从现在起,你们都退出这件案子。我打算独自面对这一切。” 慧痴这才走来,坐到任秋玲对面的长椅上,说了声:“我太胖,不会逃跑,主要原因是我根本就跑不动。” 任秋玲看着身边一个正,一个邪的两位高人,一时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毕竟在关键时候,两个人都没有舍自己而去。 此时医院大厅里的电子钟显示,时间已经是五点过二十三分。就在任秋玲瞄向它的一刻,时钟跳到了五点过二十四分。 从慧痴提供的炼制人蛊的术法来看,任秋玲推测武志军藏身的矿洞一定非常特别,毕竟不是哪个洞都有玄阴地脉的。拥有玄阴地脉的矿洞中,一定发生过特别的事情,极有可能,这就是它被废弃的原因。 董凤仙的修为程度,估计不是很高,她也不会飞,也没见她施展过什么法术神通。她是怎么知道玄阴地脉的?相信不会是她自己勘查出来的,她也没有那个水平。那么,她一定是听老人们讲了些什么,然后推断出这个结果的。 任秋玲的设想其实极为简单,她要寻找的,是一个曾经发生过灵异事件的矿洞。这个灵异事件,相信见证的人不在少数,她要找的是那么一个老人,知道那个故事的。 老许头就是那么一个老人。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老许头的突然发病,打乱了任秋玲的侦破计划。 就在任秋玲思考的时候,医院大厅里的时钟跳到了五点过二十七分。 任秋玲在心底叹息一声,她真的无计可施了。绝望加上悲伤压垮了她,让她把头埋进了双手壮大,“唉……”她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 “不要太难过了,”刚才那个重症监护室里见过的老大娘说,“你知道吗?老许头会犯心脏病,是他儿子给气的。那小伙子看着人模人样的,但是说起话来能气得人心口疼。他说老许头退休了,不吃闲饭就不要管闲事了,还把自己弄伤了,真是吃饱了撑的。当时就给老许头气得,‘咯儿’一声晕了。” 任秋玲抬头看着意犹未尽的老大娘,突然间脑袋里灵光一闪,自己要找的,是一个在紫铜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老许头只是其中一个,但是这样的人,其实遍地都是。 比如说面前这位。 任秋玲故作神秘的说:“我听说一个故事——”老大娘一下子来了兴趣,“哦?” 任秋玲的声音低沉,“从前,有一个矿洞,它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后来它出事了……”这番话因为确实没有什么实在的东西,任秋玲只有在语调上做文章,故意说得阴气逼人。 老大娘说:“嗨!你说的那是一号洞嘛,这故事我听过。” 任秋玲说道:“你听过?”她又用上了心理医生的鹦鹉学舌那一招儿。 老大娘说:“故事说的是原来有个矿洞,它开采了千多年了,从唐朝那会儿就已经在开采了。那个矿洞产的铜,真的是紫色的,成色极好,我们紫铜这个名字,就是从那儿来的。” 任秋玲说:“嗯嗯,然后呢?” 老大娘说道:“大约在七十年代,那时的彩矿工业没有今天这么发达,但是在采矿中已经用到了炸药。工人们放了炮之后,你猜,炸出什么来了?” 任秋玲完全不知道这个故事,问道:“炸出什么来了?” 老大娘忘记了任秋玲开的头,自顾自的讲起那个神秘的故事来,“那个矿洞的矿层非常厚,厚达十几米。工人们一炮炸下去,结果,炸出一砣高十几米,宽二十来米的肉来。” “炸出肉来?” “那是龙肉。”老大娘非常肯定的说:“这种龙,是土龙。生活在地底下的。当时还有胆子大的人,把龙肉割了一斤多用水煮了吃,跟你说那个香味,一个村子的人都闻得到。吃过龙肉的人都说,它的肉质非常细嫩,跟田鸡肉差不多。” 任秋玲知道事情已经有门了,但是她依然问:“后来呢?” 老大娘说:“当时对于封建迷信这一块,管得挺严的。紫铜公司当时分管安全生产的是一个女的科长,姓陈,她不信邪,亲自带了些头头脑脑,要消除封建余毒,想亲自证明矿洞里没有肉,这些都是别有用心的特务搞的破坏。她带着人来到矿洞里……” 任秋玲突然想到今天早上见到的那个陈科长,叫道:“等一下,那个陈科长是不是喜欢抱个搪瓷茶盅?” 老大娘说,“是啊,我忘记这个细节了。陈科长患有胃寒的毛病,所以她走到哪儿都抱着个搪瓷茶盅——别打断我讲故事。我讲到哪儿了?” 任秋玲说:“陈科长带着人下到矿洞了。”心里却不禁发毛,原来自己真的跟一帮老鬼见了面,还跟人家要什么矿洞分布图。不过幸亏如此,那个董凤仙才误以为自己是高人,交待了很多有用的东西。 “陈科长带队进入矿洞,当时观看那块肉的人非常多,可以说整个矿洞都堵死了。不过见到官来了,工人们还是会让路的。一路走进去,也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事情。这个时候,又发生了一件奇特的事情。”老太娘说到这里,故意卖了个关子,停下咳了一声。 任秋玲忍不住好奇的问:“发生了什么?” 这正是老大娘想要的效果,她满意的笑了,然后说:“陈科长他们已经走到了矿洞的底部,马上就可以见到那砣巨大的肉了。这时候,一个相貌美到极点的女的,光着身子,手里抱着个桃子,从矿洞里走了出来。” 即使是亲自见证过很多灵异事件的任秋玲,也不由得惊叫一声:“啊?”慧痴也放下手中书本,吃惊的看着老大娘。白心若自己就制造过无数神秘事件,但是也猜不透为什么会在如此紧张的故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香艳的场景。 想象一下那个场景,在满是男人的矿洞中,突然出现一个光着身子不着寸缕的女的,相貌还美到极点,手里还抱着个桃子,真正奇怪之极。 “那个女的,据说虽然光着身子,却一点也不害羞,直接穿过一群年青的矿工,向矿洞外走。那些矿工都要疯了,也不看龙肉了,直接跟了那个光屁股的女的就走。你想想青年小伙看到个好看点的年青姑娘都要疯,更何况这个女的不但年青漂亮,还光着,他们得疯成什么样子?”老大娘用嘲笑的语气说。 “矿工们都跟那个女的跑出了矿洞,陈科长再怎么大吼大叫也没有用。那帮头头脑脑不知道怎么想的,都没有出来。然后,矿洞发生了坍塌,那些人全部被埋在了矿洞里,还包括一些老年的不喜欢看稀奇的矿工,死亡了大约……”说到死亡人数时,老大娘左右看了看,似乎这是个敏感的话题,“死亡人数至少在三百人以上。”她说。 任秋玲知道老大娘为什么这么紧张:我国对事故严重程度分级,是以死亡人数为依据的。死亡十人以下(含十人)的,称为事故,不会处理主要的领导。但是超过十人,那就是重大事故,一些领导的位置就会不保了。所以桥塌了,死十人,大火烧了商场,也是死十人,轮船翻了,还是死十人…… “那个女的,就是寿星佬下凡。你想想当时天寒地冻,什么地方才有桃子?只有王母娘娘的蟠桃园嘛!”老太太的故事应该是听说的,加上了一些想象,“你看寿星佬的拐杖上,是不是都挂着个桃儿?他知道有些人寿命未尽,特意化身光屁股女的,来救这些人的命。所以他是一个好神仙啊!” 任秋玲、慧痴和白心若却觉得这寿星佬救人的方法未免有些下作,不像是在职在编的神仙干得出来的,说是山精野怪倒有可能。 “真的有一号洞?”任秋玲用上了激将法,“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老大娘受不得激,“骗你是小狗!一号洞就在卧虎岭,现在洞口还在呢。” 任秋玲激动的站了起来,“谢谢您的故事!走,我们去卧虎岭!”后面两句话,自然是对白心若和慧痴说的。 第二十八章:鬼打墙? 任秋玲刚发动车,手机就响了。一看号码,居然是梁右辉打的。 “我搞到矿洞分布图了!”梁右辉的声音里有一种无法抑制的兴奋,“希望不会太晚——你快打开电脑。” 任秋玲看一眼坐在副驾上的慧痴,这和尚还在低头看书呢,看起来慧痴不懂什么女士优先的道理。 没法子,任秋玲将手提电脑递给了白心若,“白妹妹,帮我一把,我开车。” “白妹妹?她有男朋友没有?”梁右辉煌的声音明显提高了八度。 白心若心情好了些,横了一眼认真看书的慧痴,伸手接过手提电脑。 “你跟她年纪相当,”任秋玲一边倒车一边通过蓝牙对梁右辉说,“而且有很多共同语言。不过她的知名度很高,可能不太适合你。” 白心若杀气极重的瞪了眼任秋玲,余光瞟到慧痴,立即收敛起杀气,装出人畜无害的样子,打开了电脑。 “明星啊,那我配不上她。”梁右辉的声音明显有些失望,“现在我把图发过去,图上那些黄颜色的棋子,就代表着矿洞。” 手提电脑“叮叮”的响着,那幅紫铜的地图很快就变成了黄巴巴的。 “嘻!”白心若轻声笑起来,声音有些嗲。 任秋玲说:“我要的是已经停产矿洞。” 地图上的棋子消失了百分之三十。 任秋玲说:“根据我们救的二十多个身中炼尸术的女生来看,这个矿洞不能太小。” 梁右辉在那边嘀咕着:“二十多个?天啦,那些穿猫皮的干什么吃的?真是的,鄙视!” 任秋玲不由脸上微微发烫,原来梁右辉是一个通缉犯,他对警方不敬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任秋玲自己是从刑侦出来的,听到这样的言辞也难免会觉得羞愧。 地图上的棋子一下子减少了一大片,只余下几十个棋子。 “呃——还有,”任秋玲说,“凶手能够绑架二十多个少女,并且不为人发觉,所以这个矿洞必须地理位置偏僻。” “好哩!”梁右辉叫道。 地图上的矿洞再次减少,现在只剩下十几个矿洞了。 其实任秋玲已经认定○一号矿洞,之所以会让梁右辉再确定一番,有两层含义:一是想确认自己得到的信息是否正确,二是不想让梁右辉觉得他的努力是没用的。 “你帮我看一下,剩下的矿洞里有没有○一号矿洞?” “有,它在紫铜西北方,距离紫铜市约二十二公里。” “好,你帮了我大忙了,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做到。” “一言为定!”梁右辉大声说:“我终于可以去泡方便面了。说真的,为了帮你,我可是一夜未睡,到现在一口东西也没吃呢。” “经常熬夜对身体不好!”白心若突然大叫了一声。慧痴不满的瞪了眼白心若,其实只是怪她影响自己看书了。 “我只是关心一下,关心……”白心若红着脸轻声解释。 任秋玲敷衍几句,挂断了电话。 此时西边的天际,几块金色的云挤在一起,像一面竖琴。太阳挂在竖琴的琴弦上,闪着夺目的光芒。 任秋玲的车向夕阳开了过去。行道树被惶急的风拉长成虚影,不断的后退;大地如中了魔法一般扭曲着变形着;只有远山安静的躺在那里,惬意的舒展着自己的肢体,享受着温暖的阳光;一粒路上的石子被车轮挤压得弹射出去,发出有如枪响一般的“啪”的一声。 慧痴心无旁骛的看起书来。 白心若发出一声叹息,合上电脑,扭头看着车外的风景,湿润的眼睫毛上星星点点的闪着光。 “我获得前世的记忆后,非常迷茫,不知道何去何从。我开始在大地上游走,想要找出我这一世存在的意义。”白心若对着车窗里自己的影子说。“记得那是一个大雪天,一个好心的农妇收留了我,让我去她家过年。我欣然应约,觉得自己应该像那个农妇一样帮助别人,这就是我这一世的意义了。”白心若说。 慧痴听白心若发此善心,也不禁喜悦,放下书本,双手合什说:“阿弥陀佛!施主能够有这样的愿心,善哉善哉,你一定能获得福报的。” 白心若自嘲的笑了笑,把自己掩住左半边脸的长发钩起来,别到耳朵后面。那半张被烧伤的脸露了出来,真的丑如魔鬼。“当时我没有毁容,长得还算不错。那个农妇的丈夫一见到我,立即丢了魂。言语之间,许多挑逗。农妇敢怒而不敢言,只是装聋作哑,默默忍受。” 慧痴摇头叹息,“世人愚昧,只晓得看皮相,却不知皮相乃是虚妄,可怜可叹。” 白心若说:“当时我看在农妇的面子上,也多加忍让。哪晓得那个蠢汉嫌农妇碍事,大声喝骂农妇,还动手打了她!我一怒之下,一把火将那个蠢汉烧成焦炭。” 慧痴哑然,这才想起白心若本来就是个恶魔一样的存在,只是摇头,却说不出话来。 白心若说:“当时那位农妇本来在炸一种叫酥的食品,看到我烧死了她的丈夫,勃然大怒,端起火炉上的热油向我泼来。我猝然遇袭,来不及闪避,半边身体都被滚油浇透。大怒之下,我一把火将那农妇也烧死了。但是身上的油也被火点燃,我带着半身火焰,跑到门外雪地里乱滚,虽然压熄了火焰,却也受了严重的伤害——”她的目光变得阴沉起来,“从那之后,我就开始杀女人。因为有些女人确实该杀!” 任秋玲听白心若声音激动,有些害怕的看了眼后视镜。但白心若似乎只是想讲个故事,说完这些她就闭目养起神来。 慧痴却还在思考白心若故事里的含义,一定要弄明白这个小故事里包含着什么大道理才甘心,“也许这个故事说明了,有些人看起来苦,实际上人家很幸福。不要把自己的理解强加于他人身上,嗯嗯,就是这个道理。”想通了这一节,他觉得深有收获,又看起书来。 任秋玲却深深的感觉到了白心若故事中包含着的危险气息,她可能是想说明一切伤害她的人,她都不会放过的。 此时到了破案的关键环节,任秋玲可不想白心若节外生枝,想劝她两句,但是看白心若双手环抱在胸前——这是拒绝交流的肢体语言——任秋玲嘴唇动了几下,却终于没有说什么。 前方不远处,正是卧虎山。山势雄伟,像一只猛虎横卧在天底下。只是虎鼻梁处被上山的公路斩断,虎肩胛处有一个深不见底的矿洞。虽然受了这么重的伤,卧虎山依然保持着坐立的姿势,像是在警惕着什么,正是“虎死不倒威”。 山上山下稀疏的灌木丛里,暮霭沉沉,虽然风声劲急,这种淡蓝色的暮霭却聚而不散,像是某种实体。 车突然熄火。借着巨大的惯性,车依然向猛虎山冲去,然后就像撞上了一道无形的屏障一样,猛然打旋,然后横在了路中央。 任秋玲不受控制的朝方向盘扑去,幸亏系了安全带,不然准得撞个头破血流。 慧痴的神通已经能够做到收放自如,任凭轿车怎么打转,他自不动如山。气定神闲的收好书,然后他皱着眉毛说:“她来了!来得真不是时候!” 在轿车打转的时候,白心若就已经屈体抱头,极好的保护了自己。虽然狼狈,却也没有受伤。 “鬼打墙?”任秋玲抬起被冷汗浸湿的脸,声音颤抖的问慧痴。 慧痴还没来得及说话,一股巨大的力量击中车头,轿车再次像过山车一样在荒凉的公路上盘旋着后退。车轮与路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吱嘎”声和橡胶烧糊的臭味,车窗里任秋玲大声尖叫,“啊——”口水与泪水一起撒出抛物线,在阳光中一闪而逝。 车再次停下来,车头已经被巨大的力量击打得严重变形。 “你这个肥和尚!”高空中,一个女子的声音冷漠的说,“居然敢嫌我来得不是时候,想找死啊!” 白心若喜欢骂慧痴为肥和尚,听到这个突然来到的神灵居然也这么骂,不由心里温柔,只觉得跟这神灵更加亲近了。眼波流转间看到慧痴一脸严肃,又不由想到他的绝情,一时间又万念俱灰。 随着高空里那个声音停下,两段巨大的,有如葱白一般的脚踝出现在车前。确实是女子的脚踝,皮肤极细嫩,仿佛豆腐做成的一般。 任秋玲把头伸出车窗外,扭头向天空中看去,只见来的这个女神下着白色长裤,裤脚处、腰处都有蓝色的花纹装饰;身着白色短上衣,衣摆处、袖口处,胸前与衣领处也有蓝色花纹装饰。 女神体态神太庄严,身材跟九子鬼母灯上那个瘠瘦的形象完全不同,反而很丰满,因为是由下往上看的原因,她有轻微的双下巴,显得娇憨可爱。 这时女神正双手叉腰,生气的瞪着车子呢。 “你是九子鬼母吗?”任秋玲疑惑的问:“怎么变胖了?” 女神哈哈一笑,“我在饿鬼道也是皇帝一样的存在,‘臣民死了千千万,皇帝的美酒不会断。’自然就胖了。”她手一指副驾上的慧痴,盛气凌人的说:“肥和尚,你给我下来!” 慧痴极认真的把书合上,揣到怀里,然后转头安慰任秋玲说:“一切有我!” 任秋玲突然觉得好安心,好有安全感。正感动呢,就听慧痴说:“我跟她讲道理。”任秋玲一听就觉得头大,对方明显是一个不那么讲道理的主儿啊! 慧痴打开车门下了车,先爬到引擎盖上扭头看看,觉得还是没有气势,又笨手笨脚的爬到车顶上。 任秋玲与白心若都极害怕的下了车,躲到车后,看慧痴怎么跟九子鬼母斗法。 只见慧痴站在车顶,双手合什,对九子鬼母说:“阿弥陀佛!女神,你来早了!还有十五分钟才六点呢。”回头对任秋玲说:“给她看手机!” 任秋玲掏出手机一看,确实是五点过四十五分,也不知道慧痴是用什么神通确定时间的,居然跟戴了表一样准。现在也不是研究这个的时候,任秋玲赶紧的把手机对着九子鬼母晃啊晃的,“你看,你看,真的还有十五分钟到六点呢。”只盼望九子鬼母能够遵守约定,给自己十五分钟的时间抓到武志军。 第二十九章:法器 任秋玲在车后,摇着手机:“真的没到六点,你看,你看。” 九子鬼母眼睛一瞪,“轰!”任秋玲的手机自己燃烧起来,要不是任秋玲非常紧张,一感觉不对就扔掉手机,估计手指都会被烧伤。 “我说几点了,就是几点了。”九子鬼母把手一指西边天空,“我把那几朵云搬来搬去的,好不容易才组成一个圆圈圈,肯定早就过六点了。” 顺着她的手指,大家都像西边天空看去,只见天空中那几团血色的云朵挤在一起,真的构成一个圆不圆方不方的形状,夕阳从云洞里透出来,像一只向下翻着的白眼儿,漠然的注视着大地。 “你那都不圆……”任秋玲小声抗议,心里也存着侥幸,万一这女神是个完美主义者,一定要把云彩弄成圆形,那么自己就有时间破案了。 “我说圆了,它就圆了!”九子鬼母双手叉腰,一幅要吵架的样子。要知道她现身出来,身高足有三十米,像个高楼大厦,这么一叉腰,气势自然不是一般吵架的妇女能比的。任秋玲纵然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慧痴站在车顶上,气愤的叫道:“阿弥陀佛!你好歹也是万千饿鬼的典范,多少也要讲点道理好不好?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正确的对待错误,我们就会获得进步的机会。” 慧痴一边罗里吧嗦,九子鬼母一边叉着手弯下腰来,满脸愤怒的瞪着慧痴。慧痴不甘示弱,站得笔直,同样瞪着九子鬼母,“哎!我们要讲道理。” “要你管!我没错!真讨厌!”九子鬼母尖叫起来。慧痴身上的僧袍像狂风里的旗帜飘扬起来,但是他肥胖的身体却像一根粗壮的旗杆,站得笔直。 “要动手了!”任秋玲与白心若都这么想。两女平时心存芥蒂,现在却紧张得挤在一起。 只见九子鬼母伸出洁白的手指,指甲好象月弯弯,一指头就向慧痴戳来。慧痴并不害怕,不动如山。 任秋玲亲眼见过慧痴的神通,知道慧痴敢直面九子鬼母绝非托大,自然有他的依仗。这九子鬼母也没有用什么法术,就是普通攻击,慧痴用个无相神功应该能破解了。 白心若虽然恨着慧痴,但是心里对慧痴的信心却不是一般的足,她只觉得这个负心人说不定还能战胜九子鬼母,眼见动上了手,她倒一点也不担心,反而满怀期待。 两女万万没想到,九子鬼母那看似简单到极点的一指戳到慧痴光头上,慧痴那肥大的身体就跟个纸风车一样飞了起来,一边飞还一边旋转,倒飞出三十来米远,才“吧嗒”一声掉下地来。 “慧痴。”“肥和尚!”两女一起惊叫,跑到慧痴身边一看,只吓得手脚都软了。 慧痴静静的趴着,一动不动,鲜血渐渐从他的脸下面渗出来,在地面上汪成比他的胖脸还大的一滩。 “慧痴!”“肥和尚!”两女再次叫,声音里已经没有惊讶,只有悲伤了。 两女一人一边,抱着慧痴粗大的胳膊,想把他架起来。没想到一来慧痴肥大,二来两女都吓着了手上没有力气,竟然拖不动。两女急得眼泪都出来了,却都不敢哭出声,生怕一哭出声,就更没力气了,还是用力的拖着慧痴的胳膊。 突然,慧痴双臂一震,两女只觉得一道巨大的力量撞来,不由自主的松开手,一左一右的坐倒在地上,惊讶的看着慧痴。 慧痴肥大的身体像一座小山似的,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扭过满是血的脸,柔声对两女说:“没事,没事,一切有我。”他额头上一个像被斧子砍的巨大伤口血肉模糊,目光里却全是温柔。 两女满心伤痛,一时说不出话来。 慧痴站直了,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一些,然后大步向车走去。走到车屁股后时,他回头对两女说:“帮我准备一水,还有一个杯子。” 两女一起流泪点头,就看见他笨拙的爬上车后备箱,手脚并用,像一只狗熊一般的爬到车顶上,正对着乐呵呵的九子鬼母盘膝坐下。 九子鬼母只觉得好玩,笑嘻嘻的把沾着慧痴鲜血的手指放到嘴里吮吸起来。 任秋玲领头冲到车后备箱那里,打开后备箱翻找起来。根据墨菲定律,当你想要找什么东西时,你就一定找不到。她明明记得后备箱里有矿泉水的,现在就是找不到。 白心若也赶来帮忙,嘴里念着:“水、杯子。” 车顶上,慧痴已经开始念咒了:“南无佛陀耶、南无达摩耶,南无僧伽耶……” 九子鬼母哈哈大笑,“对嘛,认真的打架才好玩嘛!小的们,现身出来给这肥和尚看看!” 随着九子鬼母的话声,那些远远近近灌木丛里的蓝色暮霭中,纷纷站起许多人形生物。任秋玲一边翻找,一边晃眼一看,只见那些人形生物影影绰绰,好象并没有实体。他们中极少部分可以幻化出完整的人形;弱一些的,只是略具人形;更弱的则只有一个头,两只手臂;还有更弱的,只有一个头,在地上蹦来蹦去。只有一个头的,有幻化对了的两只眼睛一张嘴,有幻化错了的两个嘴一只眼睛;最弱的,只是一个头上三个窟窿眼儿,还没有分化出眼睛和嘴来。 想来,这些生物就是饿鬼道众生了。 很多绘画中表现的饿鬼道众生,都是拥有人形的,眼口耳鼻都有,只是非常瘦。正如雕刻家刻出来的九子鬼母是个瘠瘦的形象一样,这都是想象的产物。饿鬼道虽然与人间道有时空交错点,但是那边物产贫瘠,没有人愿意去那边旅游、经商,所以没有人到饿鬼道去过。相反的,人间道物产丰富,饿鬼们想法设法也要偷渡到人间道来。所以人没见过饿鬼,饿鬼却常常见人。 其实在饿鬼道中,幻化出人形是道行的标志,像九子鬼母这样可以幻化出如此完美的人形,不知道要经历多少万年的修炼才能做到。 车顶上,慧痴咒声不断。突然一阵寒风吹来,更多的饿鬼道众生随着寒风飘来,散落到九子鬼母身后。 九子鬼母本来笑呤呤的脸终于严肃了,暗想:“这肥和尚未免也太托大了,居然嫌我带的饿鬼道众生少了,不够他打的。他就算拥有神通,也最多不过修行千年,我会怕他?”想想又觉得这和尚好笑,倒想看看他到底要弄什么鬼。于是坐下来,好奇的看着慧痴念咒。 慧痴坐在车顶,双脚不动,两只手却比划个不停,随着咒音打着手印。“南无部部帝哩伽哩……” 天空中,一片乌云飘来,将卧虎山附近遮得严严实实。 九子鬼母双手抱膝,好整以瑕的看着,其实心里也有些紧张,“这和尚神通还真不赖!看现在的情形,他一定是要召唤什么厉害的东西来对付我了。好紧张,好期待。”她活动手指,“多少年没有认真的打过一架了,等这和尚的法术成形,我再痛痛快快的跟他打。” 乌云就悬在头顶,气氛越发的压抑起来。 任秋玲突然叫一声:“我找到水了!”举起那瓶矿泉水。 白心若觉得自己被任秋玲赢了一次,气愤的瞪了眼任秋玲,举起一瓶驱蚊水,伸掌一削,那药瓶立即断成两截。白心若掌心中冒出火来,把剩下的半截药瓶一烧,切口熔化收缩,变得有些像个干净的杯子了。 “我也找到杯子了!” 两女将水与杯子放到慧痴面前,慧痴一边念咒一边用目光示意:“倒水!” “哦!”两女如梦初醒,把矿泉水倒进杯子里,放到慧痴面前。 九子鬼母坐在地上,心里暗想:“这和尚的神通也许很厉害,不过这个法术需要的时间太长了。真让人不耐烦!要不是有这么多饿鬼道众生看着,我现在就给他一耳光,他又能怎么样?无聊死了。”伸个懒腰,打个呵欠,托腮想:“以他不到千年的修行,能够召唤出什么厉害的东西呢?现在打,晚些打,结果都是我赢,有什么区别。算了,我现在把他杀了吧!”她坐直了,冷笑着朝慧痴看来。 慧痴额头的伤口不断的冒着血,但他不管不顾,一心念咒。 “唉!无聊透顶!”九子鬼母叫了声,重新站了起来。 慧痴突然伸手入怀。 “哈!他要用法器了!”九子鬼母欣喜的想,“人类就喜欢借助工具,有些法器还是蛮好玩的。我看看他的法器有什么功能,到时候抢来玩!” 任秋玲与白心若看九子鬼母的神态没有丝毫的紧张,俩人的心一起往下沉。慧痴的神通已经够厉害了,但是绝对不是人间道最厉害的,对上饿鬼道顶级的存在九子鬼母,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这时慧痴伸手入怀,两女又涌起一丝希望,只盼着慧痴能拿出一个什么顶级的法宝出来,能够弥补一下他实力上的差距。没想到慧痴只是摸出一个布包,看那针脚,还是用缝纫机缝制的布包,不是什么上古法器。 “可能包里的东西才重要吧!”九子鬼母、任秋玲、白心若三人都这么想。万一人家就喜欢用普通的布包装顶级的符咒呢?万一里面是针形法宝呢?一神两女都仔细的盯着慧痴那只解布包的手。 慧痴手指粗大,好不容易才解开布包,他果然伸两个手指到布包里摸索。 “哦?来了?”一神两女都期待着慧痴能够拿出什么厉害的东西来,一时谁也没有呼吸。 慧痴大拇指、食指伸入布包,做的是个掂的动作。可能那法宝实在太小,不过一神两女都觉得不能以大小看法宝威力,所谓“蜂具一针,可畏壮汉;牛重千斤,牧童牵之。” 而且那么小的法宝威力巨大,这样才有意思嘛。 慧痴两个手指在布包里摸索着,终于掂到东西,缩了出来。 一神两女都认真的盯着他的手指看,结果那两个胖手指间的东西让她们大跌眼镜,是米。 “唉!”真是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一神两女一起发出叹息声。 慧痴全力施法,对一神两女的失望毫不知情,将米投入到面前的水杯里,一边念咒,一边将手指浸到水杯里——相对于他的手指,那个驱蚊药水瓶做的杯子实在太小了,他只能一次浸湿一根手指,分三次才将右手食指、中指和拇指浸湿。然后他右手结印,对着头顶上方的乌云一弹。 一神两女一起向天空中看去,只希望慧痴能够召唤出非常厉害的东西来。“罗刹天女!”九子鬼母想。“观世音菩萨!”任秋玲想。“可能是天兵天将,”白心若想:“十万天兵对上饿鬼道众生,估计还有胜算。” 乌云涌动着,什么天女菩萨天兵都没有出现,只是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来。 “你在搞什么?”九子鬼母因为失望,气得都要疯了,“装神弄鬼这么半天,原来是求雨!这是打架耶!你能认真一点不?”一边说一边卷起衣袖,就要冲过来。 却见饿鬼道众生欢天喜地,在雨中欢呼雀跃,一个个张嘴接那雨水喝。九子鬼母伸手接雨,放到鼻子边一闻,奇道:“这雨?是甘露雨!”眼见那些小饿鬼欢喜得要疯了,她心情也愉快起来,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原来慧痴做的法,并不是什么攻击的法术,也不是什么防御的法术,却是施食仪轨。召来甘露雨,让饿鬼道众生饱餐一顿。 饿鬼道众生的食物跟人类的食物并不一样,它们并不能直接喝水。这甘露雨因为有法力加持,它们能饮,而且能够从水中获得能量,可以吃饱。 这一天慧痴以七粒米,一杯水,让饿鬼道中几十万个饿鬼饱餐一顿,确实神通非凡。 “这就不打了?”任秋玲看九子鬼母转怒为喜,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未免有些失望。 白心若说:“还等什么,快点进矿洞!”塞给任秋玲一把强光手电,用力把她推向饿鬼道众生。 任秋玲迟疑的走了两步,见饿鬼道众生争相去接那甘露雨吃,也没哪个鬼理自己,这才甩开大步,向卧虎山上的矿洞跑去。 第三十章:白骨通道 乌云压顶,细雨如丝。 看着数以十万计的饿鬼道众生欢喜若狂,慧痴血撒僧袍依然专心施食,九子鬼母心里也有些歉疚,眼角余光却瞄到任秋玲胆颤心惊的穿过饿鬼道众生。 “肥和尚是好的,不过这女的必须死。”九子鬼母暗想:“我不让肥和尚看到她死就好。”饿鬼道众生与九子鬼母心意相通,也就放任秋玲平安渡过。 任秋玲刚通过饿鬼道众生,突然一只小的饿鬼张着两张大嘴向她扑来。这只饿鬼有一个脑袋、两张嘴和两只细瘦的胳膊,在饿鬼道中属于法力极其低微的。就算如此,任秋玲也不敢把它怎么样,只是拼命跑,以图甩开这只饿鬼。 九子鬼母嘴角含笑,装个没有看到的样子。原来九子鬼母性子急,看任秋玲缩手缩脚像个小老鼠似的穿过饿鬼道众生,早就不耐烦了,这才指挥个小饿鬼吓她一吓。 穿过饿鬼道众生,任秋玲却来到卧虎山脚上,那小饿鬼细瘦的小胳膊拼命在地上扒拉着,把手当脚用,追得也急。加上它两张嘴都流着涎水,吐着肥而尖的红舌头,那一只眼睛反而满满都是笑意,当真吓人。 任秋玲向山上的矿洞跑去,小饿鬼一路追着,她跑得飞快。 才进矿洞,似乎感受到洞里有什么厉害的东西,小饿鬼在洞外跳了几跳,竟然放弃了再追赶任秋玲。 任秋玲把强光手电夹到腋下,掏出手枪,打开弹匣,取出一粒铜皮枪弹,把那粒白银做的枪弹压进弹匣,然后把弹匣装到手枪上。 长长的呼吸几口,任秋玲打亮手电,朝矿洞深处走去。 此时的山脚下,九子鬼母看了一眼矿洞,眼睛中寒光一闪,那矿洞入口立即坍塌,再看一眼慧痴还在专心施法,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所作所为,九子鬼母微微一笑,再次装出人畜无害的样子,看起饿鬼们抢食甘露雨。 一直目送任秋玲离开的白心若看到矿洞坍塌,但是她本来就是个杀人如麻的魔头,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这时四周尽是饿鬼,留在现场的人类只有她与慧痴,这就足够了。 慧痴脸上的血渐渐滴到胸襟上,一件僧袍早已经是鲜血点点。他跌坐在车顶上,双脚不动,身体也不动,双手却随着咒音比划个不停,像是在跳一个奇怪的舞蹈。 白心若痴痴的看着慧痴,一张脸上写满了悲伤与决绝,“我终于可以达成心愿,跟你在一起了!”她喃喃的说着,眼里却流下泪来,暗自埋怨慧痴太心狠,不然自己何以出此下策? 站在车后,白心若平静的举起双手。 她的意念纵火术,依靠的是空气中一种叫做燃素的物质。这种从来没有被专家检测出来过的物质,有着自己的特性:它非常易燃,而且有独特的气味——很像是夏天沙漠里风的味道。 白心若抬起湿漉漉的脸,看着头顶的乌云,脸上的泪水早就和雨水混合在一起,“我最亲爱的,”她看着慧痴的背影说:“既然你那么狠心的拒绝了我,我不能活着跟你在一起,那么,就让我们死在一起吧。” “不求生同衾,但求死同穴。” 任秋玲本来觉得自己已经安全了,没想到矿洞突然坍塌,她把强光手电与枪合在一起,撒开大步向前跑。洞里的黑暗非常浓郁,那手电的光并不能照出多远去。 手电的光在矿洞中划出“z”字形,她喘着气拼命朝前跑,突然脚下一绊,她扑倒在地,手电也摔了出去。好在手里的枪还在,她一手举枪警戒,另一手摸索着地面努力爬起。触手处,是一个硬物,质地硬,像是一根弯曲的小棍儿——很好的近战武器,大小很适合她单手握持。 任秋玲抓住那根小棍儿,感觉它表面光滑,像是加工过的。这时也不及细想,就凭感觉把小棍儿倒握在手中,努力站起来,顾不得手上的擦伤,她试探着走到摔在洞壁一块青苔边上的手电旁边,手枪瞎比划两下,觉得没有危险,这才伸出抓小棍的手捡起手电。 手电依然亮着。那根小棍儿在手电的光的照耀下,发出洁白的光芒。前端尖锐,整体弯曲,那是一根肋骨。 任秋玲倒抽一口冷气,一把扔掉肋骨,骨头落地发出“嗒”的一声脆响,在寂静的矿洞中,“嗒、嗒、嗒”的回响声不断。 捡起手电,任秋玲紧张的前后照了下。 面前的洞壁上,两根已经腐朽的皮绳倒绑着一条裤子,那是一条女式的长裤,已经破烂不堪。长裤下,是一个披着头发的人头骨——那一头的长发刚才被任秋玲错认为青苔了。它非常脏,已经结毡了,如果不是恰好在人头骨上,谁会相信它曾经是一头美丽的长发?最多会觉得它是一个废弃的拖把头。 人头骨下方,是一团黑泥,泥中露出一截臂骨。 可能的情形是这样的,一个非常烈性的女子,被董凤仙和武志军绑架了。她拒绝合作,然后被两人倒吊在这里以示惩罚。最后,这个烈性的女子死了,她的身体因为腐烂再也不受绳子的束缚,掉了下来。 为了给其他女子造成恐怖的压力,武志军与董凤仙将她的头砍下,摆放在她的身体上。最后,她的血肉与她的衣服烂成黑泥,只有头骨依然睁着空洞的眼窝,看着矿洞的最深处。 任秋玲用手电回照自己摔跤的地方,那里的地面上露出更多的白骨,可以看到胸骨、臂骨、指骨。从指骨上推断,这具骨骼依然来自一个少女。她死的时候应该呈仰卧的的姿势。从肋骨断裂的痕迹来看,她应该是倒在这里,然后被武志军或者是董凤仙凶狠跺着胸膛。在大力的践踏之下,这个少女的肋骨断裂,刺穿了内脏,她很快就因为体内大出血而死。 前面已经说过了,西北人的体型较大,董凤仙的身材是可以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势的。 任秋玲的手电光继续搜索,很快发现了第三具,第四具,第五具……更多具尸骨。 可以想象那些被绑架的少女经历了些什么,她被被强行带过这条布满白骨的矿洞,她们的内心因为害怕而降低了对命运的要求,董凤仙和武志军用这些白骨告诉她们,要么听话,要么死。 任秋玲小心翼翼的走过长长的白骨通道,发现的尸骨数量至少也有几十具。简单的推算,失踪的少女人数至少上百,但是如此重大的案子,紫铜警方居然没有申请协查,真是怪异之极。 “那些披猫皮的人是干什么吃的?鄙视!”梁右辉的话在任秋玲的脑海中响起。 任秋玲大致可以推断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当年紫铜杀人案,案犯在十四年间犯案九起,杀死九人。单是这个死亡数字,其实就非常值得怀疑。能够惊动高层,动用四五个亿资金来破的大案,又怎么可能只死了九个人?真实的数字绝对要大得多,但是,死亡数字在公布时,故意的缩水了。 当时动用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也没能破得了紫铜连环案,这让当地警方学乖了,他们学会了隐瞒。可能紫铜案没有侦破,还处理了一些人,这让当地警方非常紧张,所以发生了类似的大案时,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并不是怎么破案,而是怎么把这事情隐瞒下去。这样做,只是为了保住某些人的位子罢了。 失踪了那么多少女,没有人报案吗?绝对不可能。就像龙治民案,死了至少有四十八人,但是到案件破获的时候,当地警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辖区内居然隐藏着这么一个可怕的连环杀人犯。 任秋玲甚至可以想象,如果自己抓到武志军,当地的新闻一定会说:警方通过大量的侦破工作,终于破获了绑架、杀害九名少女的大案。 那个数字,要么是九,要么是十,绝对不可能是十一。 此时在卧虎山下,白心若脸色煞白。大量透支意念力,让她出现了类似于低血糖的症状,脸色发白、嘴唇发紫、大脑发晕,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有些模糊。 但是她笑了。 头顶的乌云上方,透出一股子血红,像是生铁被火烧得变色了,却又没有红透的样子。 “亲爱的,”她看着慧痴的背影轻声说:“我来了!我们就要在一起了,任何力量,也没办法把我们分开了。”她走上车的后备箱,张开双臂,向慧痴走去。 第三十一章:通风口 再一次把握强光手电的手与托手枪的手合在一起,任秋玲珑举枪向矿洞深处走去。采用这种握手电的方式,手电不但会起到照明的作用,而且具有瞄准的功能。如果手电照到什么东西,她直接开枪就好了。 而且,现在她也找到了一些行走的决窍,地面上铺着小铁轨,那是当年为了把铜矿石用铁皮车拖出矿洞安装的,只要沿着小铁轨走,就一定可以走到矿洞最深处。 握手电的左手感觉有些粘粘的,任秋玲因为太紧张,并没有仔细检查,只以为是因为自己手上的擦伤,加上汗液导致了手电发粘。 走不多走,前面突然出现一段非常明亮的矿洞,像是有一盏灯挂在矿洞顶上照着的样子。这个矿洞停产了约四十年,怎么会有灯呢? 任秋玲小跑起来,直接跑到片光明里面,仰头一看,却看到洞顶之上,镶嵌着一块灰蒙蒙的天空,甚至还有小雨飘了进来。 这矿洞建成于七十年代,那时候的通风设备还不强大。当时的矿工采用了古代矿洞的方法,在洞顶上修建了通风口——那是一个竖井,这样才保证了生产安全两不误。 当时的通风口设计,完全走的是实用的路子,就是把山厂挖出一个孔,不管它的形状是否美观。从通风口望出去,可以看到尖锐石棱,还可以看到野生的小树的枝叶。这个通风口为了施工方便,是上大下小的锥形结构。 就算如此,六七十年代的矿工要完成这样一个通风口,也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可以说一个通风口至少得付出两到三条人命才能完成。当然任秋玲在感叹当时矿工的智慧时,是不会知道这些的。那些鲜活而卑微的生命,完全被伟大掩盖了。就算去查当时的资料,最多也就能查到一个死亡数字而已。 任秋玲没有时间思考太多,她必须处理一下擦伤,还有检查一下器械。在这个几乎完全封闭的矿洞中,她能靠的也只有她自己了。 受伤的手作了个简单的包扎之后,她开始检查枪和手电。按照时间推算,再过约两小时,天就会黑了,到时手电就是她唯一的光线来源。 手电有破损了,可能在刚才摔跤的时候,它被磕到地上摔裂了。仅仅是蓄电池的部位裂开一条细丝,但是已经有蓄电池的电液泄露出来。刚才任秋玲觉得粘粘的,就是这种电液——其实这种化学电液有轻微腐蚀的作用,对皮肤伤害也大。但是任秋玲现在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手电到底还能坚持多久。 回首来路,只看到黑漆漆的一团。任秋玲知道自己没有退路,只好脱下两只袜子,把手电蓄电池的部位紧紧的扎起来,希望可以减少电液的泄露吧。 再次踏上小铁轨,任秋玲离开了那片由通风孔带来的光明,走进黑暗之中。“啪!”手电亮了一下,任秋玲飞快的甩着手电划出一个“z”字,照亮了眼前的道路,然后立即关上手电,凭着记忆走上几步。然后,“啪”,手电又闪了一下,再次划出一个“z”字…… 在如此恐怖的气氛中,任秋玲的潜能被激发出来,哪怕仅凭着手电闪那一下的光芒带来的视觉记忆,她的高跟鞋依然准确无误的踩在小铁轨的枕木上,甚至还踩出节奏感来了。她的情绪也及时的调整好了,呼吸也变得平缓了许多。 “啪”!手电亮了,照亮了任秋玲那两只闪着警惕、紧张与愤怒的目光的眼睛。然后手电黑了,什么也看不见了。 此时卧虎山下,白心若满怀爱意的站到了慧痴的身后,她脸上挂着悲怆的微笑,“亲爱的,我来了!” 天空透着血红的乌云中,无尽的火球倾泻而下。那些火球足有排球大小,前面是圆形的,拖着一个慧星一样的长长火尾。 数以千计的火球甚至把整个卧虎山都照得一片火红,把白心若那脸上的泪水映照得闪出金光。 她早就想好了,利用她最强悍的意念纵火术,激怒九子鬼母。以她对九子鬼母性格的了解,这个女神一定会气愤得把她和慧痴一起杀了——那样就遂了她的愿了。 早就感觉到空气有异样的九子鬼母早已经站直了,面无表情的盯着白心若。但是白心若没有感觉到一丝害怕,她甚至还笑了。 她仿佛已经看到,自己的尸体与慧痴的尸体抱在一起,两人的血流在一起,再也分不清是谁的。 火球落到地上,被砸中的饿鬼有立即死的,有疼得满地打滚并且大声嘶吼的。 九子鬼母寒着脸,大步走向轿车。 车顶上,慧痴也转过脸,无限愤怒的瞪着白心若。 慧痴身后,是九子鬼母那双巨大的美丽的眼睛,同样愤怒的瞪着白心若。慧痴肥大的身躯,只是挡住了九子鬼母的鼻子。 满脸血痂的慧痴对着张开怀抱的白心若怒吼:“你、在、干、什、么?” 任秋玲此时已经走过了好几个通风口,她看到前面通风口下有一个巨大的坛形的东西,坛口金光闪闪,坛身遍布波浪花纹,非常美观。但是坛底,却堆满了白骨。 故老相传,炼制蛊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于端午节时,在外面找五种毒虫,让它们互相厮杀,最后活下来的那一只,就是蛊。蛊一般是养在坛子里的,坛子埋进地里,坛口与地面平齐——这样做的目的,大约是为了让蛊更好的吸收地里的阴气。 武志军想把自己炼成人蛊,他也需要一个能够装下他的坛子。 任秋玲关掉手电离开小铁轨,靠到左侧的洞壁上,这样做是方便自己用枪的右手更灵活。 在这处洞壁前边,有一个石块砌成的简陋的台子,只及膝高——也许是以前矿工吃饭时的饭桌,也许是武志军法术需要用到的祭台。不过这台子上没有蒙灰,祭台的可能性更高。 任秋玲站到祭台后,垂下枪仰起脸,冷冷的看着那个巨大的装饰着铜矿结晶的坛子口。“武志军,我知道你在,出来吧!” “大约在八七年,你离开了武秀乡,来到紫铜市,你的目的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找到自己的母亲。是啊,你有一个非常成功的母亲,你觉得只要找到了她,你就可以过上高人一等的生活。” 坛子静默着,对任秋玲的话没有丝毫的反应。 “我知道八十年代时,整个社会的治安都非常混乱。你一定受过很多欺负,经常捱打。而且当时职工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还非常大,每当你看到那些跟你年纪差不多一样大的职工子女,不需要什么努力,只是顶班,就可以过得比你好时,你心里一定涌起了强烈的忌妒:‘你们凭什么过得比我好,不就是因为父母在紫铜公司上班吗?’你渴望找到母亲,渴望她能帮助你成功。你想证实给那些欺负你的人、那些嘲笑你的人看,他们都看错你了。” 坛子依然安静。 “你没有找到你的母亲,因为你不知道她为了躲避这个社会对离婚女人的歧视而改名换姓了。在一九八八年儿童节前几天,有一件事情刺激了你,也许是一个母亲带着她的孩子跟你买肉夹馍。你看到那个母亲对孩子的爱,或许那位母亲也是个紫铜公司的职工,她的孩子从小就过得比较优裕,这些都刺激了你,让你忌妒得发狂。然后你想到了一个证明自己的方式,就是杀死一个曾经羞辱过你的混混,让大家都害怕你。” 坛子里冒出一股白气,带着刺鼻的臭味。看起来,武志军对任秋玲提到自己母亲的名字还是有反应的。 “那一天,是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你揣了刀,找到姓郭的小混混的家,准备杀死他。但是你不知道,那个小混混因为打架斗殴已经被拘留了。呆在他家里的,是他的姐姐。你在门外听到郭某某姐姐的歌声,认为她是郭某的情人,于是冲了进去,准备一次杀死两人。” 一团一团的白气从坛子口喷出来,甚至可以听到一个粗重的呼吸声。 任秋玲继续说:“事实上,从小你就不擅长运动,你的体能比普通人低得多。因为你的一只耳朵是聋的,那是你那没有本事只会拿孩子和老婆撒气的父亲留给你的唯一的纪念。你不懂耳朵聋与运动能力差之间的关系,只是觉得自己不适合锻炼,自己放弃了锻炼,所以体能很弱。如果当时那个欺负你的小混混在场的话,哪怕你拿着刀,你也不是他的对手。” “结果,你杀了小混混的姐姐郭某,杀得非常费力。但是杀人后,你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放松,你听过她的哀求,你看到她惊恐的眼神,这让你获得了一种拥有力量的感觉。从此以后,你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每当生活中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你就想杀人。” 坛子里响起一种悉悉索索的声音,像是有很多甲虫在爬行。 “你一直以为自己是正义的,但是九八年七月三十号的案子,让你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那个小女孩,无论如何也是无罪的。在那之后,你又犯了两起案子,犯罪手法甚至还进步了,你表现得非常残忍,割下了一些人体器官,应该是做收藏用。但是,你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之前所有的案子,你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那些被你杀的人罪有应得。但是小女孩的那个案子,你却发现原来你的内心里,就住着一个恶魔。” “两千○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的案子,你杀了一个护士。这个身份在你的心里代表着天使,代表着救赎。你想变好,但是,你已经无可救药了。所以在两千○二年春节前,你杀死的是一个失足妇女,那个女人在你的心里,代表着沉伦。你向心里的恶魔屈服了,开始藏身在这个矿洞中,展开了更可怕的罪行。” 任秋玲说完这些,慢慢的举起枪。她之所以剖析武志军的心理状态,就是要激怒对方,让他主动现身,自己好一枪崩掉他的头。如果武志军落入到紫铜特事处的手里,任秋玲相信特事处会留着他的性命,好逼他交出炼制人蛊之术。 所以任秋玲不打算让武志军活着离开矿洞,她只能自己扮演法官和行刽子手,宣判、并且执行这个罪犯的死刑。 “哈哈哈,哈哈哈!” 一阵中气十足、狂妄到极点的大笑声从坛子口里传出来。随着笑声,四只弯曲如钩,颜色深黑的指甲从坛子口处伸了出来。 紫铜案的真凶就要现身了。 第三十二章:高僧·恶魔 “你、在、干、什、么?”慧痴对着白心若大吼。 面对自己心爱的人的质问,历经无数世沧桑的白心若突然觉得万分委屈,“我、我想跟你死在一起。”她双手垂下,楚楚可怜的解释。 “滚!”慧痴的吼声仿佛从九天之上传来,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就在头顶之上几米远的乌云里,有郁郁雷声传来。 “我只是……只是……”白心若想让心爱的人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爱你。但是慧痴的身影已经虚化成影子——无相神功,他的脸上却清清楚楚的写着鄙视、厌恶与嫌弃。 无论如何,白心若也说不出那两个字:“爱你。”她感觉自己是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怎么也摇不动讨好的尾巴。除了可怜兮兮的看着慧痴,渴求他的怜悯,自己竟然什么也不能做。 慧痴只是冷冷的看着面前这个不懂事的、残忍的女人。自己施食给数十万饿鬼,要做一件利益众生的事情,她却为了一己之私,硬生生把善行做成了恶行。这样的人,不可饶恕! “去死!”慧痴吼道。 白心若的心“砰”然碎裂,泪水迷朦了她的双眼。 九子鬼母的手指对着慧痴一戳,直接穿过了慧痴的胸膛。 “不——”白心若失声大叫。哪怕慧痴如此绝情,她也不想看到非痴死。 但是慧痴浑然无事,他的无相神功可以把有相之体转化为无相之影,真有什么攻击能伤害到影子吗? 九子鬼母的手指从慧痴胸膛中抽出,手指上甚至没有带着一丝血。慧痴的胸膛有如被树枝搅乱的水中倒影一般波动着,很快就恢复如初,甚至连僧袍上都没有一丝裂纹。 剑过无痕。 白心若突然间明白了,早前慧痴被九子鬼母一指击得倒飞十几米,额头还留下一个巨大的伤疤,并不是因为他没有那个本事接下九子鬼母的一击,而是因为他心甘情愿受那一指。 因为尊敬。 也许这份尊敬之中,还夹杂着爱慕——当然以慧痴的情商而论,他是不会明白自己的心意的。 白心若想不明白,事实上自从她听说九子鬼母以来,她就强烈的感觉到,这个女神的性格与自己极其相似。为什么明明性格相似,慧痴对九子鬼母那么敬重,对自己却那么厌恶? 另一边,数以十万计的饿鬼道众生已经动了。它们正在享受美味的甘露雨,突然之间天降火球,烧死、烫伤饿鬼无数,它们的情绪从欣喜转为惊诧,又从惊诧转为愤怒。 所有的饿鬼都仰天痛叫:“恶——”然后一起向白心若冲来。 九子鬼母竖掌一劈,将慧痴的身体从中劈开,然后一把向白心若抓来。 白心若心如死灰,“也许,只有我死在他的面前,他才会为我流下一滴心疼的泪水吧?”这么想着,她没有闪避,任由九子鬼母把自己抓到手中,拿了起来。 慧痴冷冰冰的看着白心若九子鬼母捏到手中,心里不但没有涌起一丝悲悯,反而觉得活该。当九子鬼母提起手时,慧痴的两爿身体重新粘合到一起,那裂在两边肩头的脸上,都挂着如愿以偿的欣慰。 “他是如此恨我,如此的巴不得我死。要不是他身为和尚不能杀生,他早就亲手杀了我了。”白心若明白了慧痴的心意,突然间涌起强烈的恨意:“不不不!我还不能死,我要和他纠缠到底!” 九子鬼母正张大了嘴,要将白心若放到嘴里生生吃了。 白心若突然用力吸气,“嘶嘶”,无数的空气涌入到她那愤怒的胸腔里,甚至吸出来的风力还吹动了九子鬼母的长发。她的身体涨大一圈有余,甚至撑开了九子鬼母的手指。 九子鬼母也不由微一愣神,两只眼睛漠然的俯视着已经握在掌心的白心若。 白心若突然嘟起嘴,对着九子鬼母的食指用力喷出胸腔里的空气,“呼”,她吹出的是长达三米的火焰。 原本普通的火焰是伤害不了九子鬼母的,但是白心若喷出的火焰包含着愤怒的力量,竟然将九子鬼母的手指燎起一个水泡。九子鬼母吃疼,失手将白心若扔到地上,举起手指轻轻吹气。 此时饿鬼道众生已经围了上来,白心若用力喷着火焰,逼退饿鬼道众生,自己转身就跑。她的脚尖每在地上点一下,就有熊熊火焰从地底涌出——这是她的阻敌的法术。 地底涌出的火焰足有一米多高,烧得几个饿鬼满地打滚。但是这更增加了饿鬼们的愤怒,它们前仆后继的追逐着白心若。数十万饿鬼如潮水一般从左、右、后三方涌向白心若。 白心若一边跑一边还击,杀退几只饿鬼,就会有更多的饿鬼涌上来。 慧痴站在车顶上,居高临下的冷眼旁观。 “她那么爱你,你却巴不得她死?”九子鬼母对慧痴说。 依然有无数的饿鬼从车两旁跑过,白心若的身影却已经远得看不到了。 “我不知道,我真的就盼她死,她坏了我的好事,我……”慧痴突然发现自己内心里残忍的一面,几乎不敢面对那么残忍的自己。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得道高僧,跟白心若那处恶毒的女人完全不同。没有想到,自己恶毒起来比白心若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白心若倾向于自己动手杀人,而自己则被慈悲束缚住了,更倾向于借助他人的手杀人。 得道高僧跟杀人魔鬼,居然会那么相似。 “人人心里都住着恶魔,”九子鬼母吸着自己生疼的手指说,“你还不能降伏心魔,做心的主宰,那有什么?我修行了几万年,也没能降伏心魔呢。” 慧痴心生悔意,当下坐在车顶,一心一意的念起大悲咒来——他到底是恨白心若的,压根儿没想到出手救她一命。不过经九子鬼母指点,他倒是很愿意在白心若死后帮她念几遍《往生咒》,做些回向什么的。 此时矿洞里,任秋玲前方那只巨大的泥坛子里,伸出了四只细长尖锐的指甲,颜色漆黑。有三根指甲准确的钩住了金光闪闪的坛子口,中指指甲却颤抖个不停,像是害了什么病一样不停的抖,始终抓不住坛子口,反而把上面装饰用的铜矿结晶划得纷纷掉落。 “咔!”最后那根指甲终于钩住了坛子口,然后四只指甲一起用力,在坛子口上压出了深深的切痕。坚硬的铜矿结晶也挡不住这些指甲,被从中切开。 坛口的泥土纷纷掉落,与此同时,坛子里响起了一种“骨骨”的声音,似乎有一条巨大的蚯蚓正通过洞穴。 一颗长满黑色鱼鳞的人头从坛子口里冒了出来,脸上大部分都被鳞片覆盖,不过勉强可以分辨出是人的脸,脸颊处的鳞片极大片,而眼睛处的鳞片则相对细小些。 那张脸上漠无表情,甚至眼睛也是紧闭着的,口鼻也没有冒气,不知道死活。 任秋玲紧张的握紧了枪,她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东西。 那个人长满鱼鳞的双肩也冒了出来,肩上满是污垢和泥土,臭不可闻,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洗澡了。 紧接着,那人的身体冒了出来,上半身就那么倾斜着支在坛子口。他的左手已经长满鱼鳞,现在软软的垂了下来。右手还像人手的样子,只是上面长满了黑色的尖锐的疣子——估计再给他点时间,这些疣子也会变成鳞片吧。 这个人,一直用右手如钩的指甲钩住坛口,随着他身体出来,右手也软软的垂了下来。 “啪!”那人突然睁开双眼,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盯住任秋玲,他的瞳仁如蛇眼一般,细长如线。 “任秋玲,不认识我了?”那人无视任秋玲举着的枪,俯视着任秋玲,“我是武志军啊。你不是一直想抓到我吗?哈哈哈哈!现在,跟我关在同一个密闭的矿洞里,是不是感觉很紧张,很害怕啊?” 任秋玲垂下了枪,仰脸轻蔑的看着武志军那张半人半鬼的脸,“害怕?你在说笑话吗?我研究过你犯罪的资料,你就是一个懦夫,一个可怜虫。你只敢对女人下手,而且是独自在家的女人。如果你把我当成那些只会化妆的弱女子,你就大错特错了。我对付你都用不到枪,就凭这双拳头也能打得你哭爹喊娘!”她把手中的两斤半扔到祭台上,拉开了架势,“来吧!你这个彻头彻尾的软骨头!我让你见识见识女人的厉害!” 第三十三章:软骨头 长满鳞片的武志军就凭着腰力,直挺挺的冒出泥坛口半个身体。他的双手软软的垂着,像两条毛巾。但是,他的右手中指却不由自主的颤抖着。 十年前的春末夏初,武志军像去年一样,从蒙古购买了大约十二只死羊,剥皮后悄悄运回紫铜——这是他做肉夹馍的原材料。当时的肉类还比较稀缺,而武志军的肉夹馍里放的肉通常都比较多,这也是他的生意较好的原因。 他买了两条高档些的烟,然后带着死羊肉来到了肉联厂。 紫铜公司没有垮台之前,它是一家成立较早的大型国有企业。类似于这种企业,通常都是大而全——它们不相信社会,自己办学,自己办加工厂,自己办铁路运输……总之你能想到的,当时条件允许做的,这些大型国企都会自己弄一套。还不说大型国企了,就是一些经济效益不怎么好的小型国企,讲究的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所以,在紫铜公司名下,是有一家肉联厂的。肉联厂有冷库,当个冷库管理员当然只能靠死工资吃饭了,不过人家也不反对赚点外快。武志军送了两条烟,那管理员也就同意他把肉冻在冷库里,随用随取。 从肉联厂出来,武志军觉得自己真是太有生意头脑了,发财是早晚的事情。同样的价钱,自己的肉放得比较多,别人当然会喜欢吃他的肉夹馍啊。这生意能不越做越大吗? 他推着自行车向葫芦巷走去,一边走一边笑。 有四五个小青年围了上来。 武志军胆子小,看那四五个小青年都不三不四的,晓得自己遇到事儿了,缩了脖子就要往回走。 其中一个最瘦小的小青年——年龄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但是他却冲在最前面,什么也没有说,直接跳起来就是一脚,还没踹中武志军呢,自己就失去平衡倒在地上“哎哟哎哟”的叫起来。 “长能耐了啊?敢打我兄弟。”另一个牛高马大的青年当胸揪住武志军。 “我、我没打他。他自己摔的。”武志军确实没有动手。 那青年一个耳光打了过来,“你当我瞎啊!到底打没打?” 其他几个人也上前动起了手。武志军体能连普通人都不如,怎么是这四五个人的对手?被打得连连惨叫。 围观者非常多,但是,有人嘻笑,有人说风凉话,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帮他。 只一会儿功夫,武志军就被打得满脸是血的跪在地上。 “我再问你一句,你到底打没打我兄弟?”那个牛高马大的青年蹲在武志军的面前,大声问。 “打了,打了。”武志军害怕捱打,只能顺着对方的话来说。但是他的右手中指却跳个不停,他想杀了这几个人。 “为了生活,我可以忍!”武志军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我跟他们不同,我必须要非常努力非常小心,才能活下去,我不能跟他们斗气。” “去跟你小爷爷认个错儿。”牛高马大的青年命令说。 武志军老实的跪行到那小屁孩的面前,“小爷爷,我错了。您大人有大量,饶过我这一回吧!” “啊哈哈哈!”那些坏青年鼓掌大笑,觉得武志军说得好。其他围观的人有人鄙视,有人嘲笑,有人觉得没什么戏看了慢慢离去。 人群之后有一个红衣女子,长着鹅蛋脸,容貌极其美丽,她也无语的摇了摇头,觉得这个武聋子白姓武了,连点脾气都没有,还姓什么武啊。 武志军看到了那个红衣女子,也读懂了她脸上的轻视,他呆呆的看着那个女子。 此时,武志军想到的是自己的母亲,那个留洋的博士。如果她没有抛弃自己,那么自己的身份跟这个女子是平等的,也许自己也会在这座城市长大,说不定跟这些小混混还是好朋友,至少也不会被他们当成外地人这么羞辱啊? “妈,你为什么抛弃我?”武志军迷糊的脑袋里这么想着,嘴里也喃喃的念出了声。 “哎!小郭,他管你姐叫妈呢!教训他!”那个牛高马大的青年笑着说。 小郭就是那个十四五岁的小青年——事实都算不上青年,就一少年。他抓住武志军的头发,没头没脑的打了起来。 不懂打架的人一定以为,这些小孩子力气不大,打架肯定不厉害。事实上完全相反,越是会打架的,下手越有轻重,知道避开重要的部位,不会把人打到非常危险的程度——当然喝醉酒的例外。越是不会打架的,下手越没轻重。 武志军也不敢还手,被个十四五岁的小毛孩打得鼻青脸肿。 “我只是想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我得罪过谁吗?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了。”武志军真的流泪了。 那个小郭也打累了,指着他的鼻子骂:“做生意有做生意的规矩,老子打你,是教你规矩!” 武志军捂着流血的鼻子问:“什么规矩,您说,我一定遵守。”他以为就是钱的事儿,说真的,他也没少被敲诈钱。 那小郭完全是个没脑子的货,大声宣布说:“我的规矩就是,以后遇到我得叫我爷爷,遇到我姐得叫奶奶!”完全不想这爷爷奶奶本是夫妻关系,跟他这姐弟关系也不搭啊! 四周人也有听出不对的,偷偷发笑。 小郭的姐姐也听出不对了,“老弟!跟我回家,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跑进圈子里,硬生生的拖走了小郭。 武志军垂头丧气的跪在地上,还听到那个红衣女子鼓励说:“我弟弟长大了……这个武聋子真讨厌,他狗屎一样的人,居然敢贼眉贼眼的看我。哼!” 小郭说:“以后我多打他两次……” 姐弟两有说有笑的走了。 武志军趴在地上的右手,中指跳动得非常厉害。事实上,他怀里揣着一把刀,那是他专门买来防身的。他无数次的想掏出那把刀,冲过去一刀捅死那个小屁孩,告诉他那个姐姐说:“我也是个男人!”但是他又无数次的忍住了。 因为他的梦想是挣大钱,是成功,是让所有人都看得起自己。他不能为了这些小事,让自己变成一个杀人犯。 八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他杀死红衣女子郭某之前,他被小郭带着人殴打了四五次,每一次都极尽羞辱之能事,甚至有一次还把尿撒到了他的头上。 那一天清晨,他坐在自己烤肉夹馍的小房子——同时也是他的卧室里想了很久。生意还能做下去吗?真的,那些混混根本就不会管你是死是活,他们只是想羞辱人,获得一种优越感。 自己真的要离开这座城市吗?不,绝不,他相信自己的母亲苏铁梅还在这个城市里,他必须找到母亲。 他掏出一把小小的刀子,在磨石上磨了很久。 然后,他像往常一样,烤了一炉肉夹馍,放到自行车后架上,推着自行车出了门。 那是一个大风天,大西北的风沙非常大,本来像这样的天气,他会因为生意不怎么好而休息一天。但是今天,就是一个肉夹馍也卖不出去,他也必须出门。 因为他要杀人。他要证明自己是男人,有脾气的男人。 郭某家确实是那种比较富裕的家庭,拥有着几套房子。郭某——也就是小郭的姐姐因为已经成年,自己住着一个院子。 武志军推着自行车,像往常一样走街蹿巷,很快来到郭某的院子外。 小郭只有十四五岁,所以他跟姐姐比较亲,极有可能在这个院子里。 院子开头,武志军把自行车靠在墙上,溜进了院子。 在里屋的门外偷听了会儿,却听到郭某愉快唱歌的声音。 武志军闭着眼睛默默摇头,一会儿想起小郭欺负自己的画面,一会儿想到那个狠心抛弃自己的母亲。当他睁开眼时,他的眼里已经满是杀气。 他猛地开门走了进去。 “武聋子?”郭某回头不屑的说:“你来干什么?快点滚出去,不然我叫我弟弟收拾你!” “你这个贱货!为什么抛弃我!”武志军怒吼一声,拔刀扑向郭某。 “救命啊!”郭某终于有些害怕了,一边大叫,一边跳起来跟武志军搏斗。 武志军只是疯狂的用刀刺着,他没有感觉到一丝的害怕。哪怕是死,他也要杀掉面前这个可恶的女人之后再死。 一个心怀死志的人是什么也不怕的。 郭某倒在血泊中,她的眼里现在没有了生气,有的只是恐惧。到死她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像武聋子这么没用的人,竟然也这么可怕? 武志军看着郭某的尸体,发出满足的叹息声,他优雅的甩掉刀锋上的血。那一刻,他甚至盼着有人来,因为他想多杀几个人。 但是,没有人来。 他从容不迫的在郭某的身上擦干净刀子上的血迹,然后倒了热水洗干净手。 那一天,他一个肉夹馍都没有卖出去,但是他整天都在微笑。杀人之后的感觉太轻松了,太舒服了。 任秋玲已经扔掉了手枪,把手电别到腰后,拉开自由搏击的架势准备教训武志军了。 但是武志军就跟条等待小鸟的树蛇一样,直直的伸着头,支在斜上方的坛口处一动不动。 但是,他突然间露出了微笑。那是一种心满意足的微笑,挂在他满是鳞片的脸上,显得那么邪恶,那么的诡异。 “骨骨骨!”坛子里又响起那种虫子在地下蠕动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武志军又从坛子口伸出了一大截身体。如果按正常人体比例,他现在伸出在外的,应该包含了腰部以下直到脚尖的部位。但是武志军齐腰以下,就已经没有了双脚,取而代之的,是类似于蛇体的东西。 这段蛇体上方依然长满了鱼鳞,但是下方蛇腹的部位长着的则是那种大块大块的长方形的蛇鳞,跟蝮蛇肚子上的鳞片是一样的。 “骨骨骨!”武志军微笑着,更多的蛇躯从坛口处冒了出来,像一条真正的蛇那样,弯曲成“s”形,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任秋玲努力保持着镇定,但是她的双膝在微微颤抖。现在连她也没有信心,没有枪到底能不能够对付武志军。她不得不承认,武志军确实今非昔比了。 武志军将任秋玲的变化尽收眼底,从内心的最深处感觉到痛快。 因为自幼受到虐待,他可以敏锐的感受到别人最轻微的情绪变化。当然,他的自尊心也比别人的强很多。他非常渴望得到尊重,因为那是他生活中一直都不曾有过的东西。 他推着自行车在火车站叫卖,人群之外,有个红衣女子非常醒目。他多看了两眼,那个女子就嘲讽的笑笑走了。 那个女人,其实只是嘴角微微上扬罢了,但是武志军却感觉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他熟悉那种表情,那种眼神,那就是他已经见惯了的——轻视。 “这个女人,必须死。”他握紧了藏在怀里的刀。 多少女人,可能到死都不会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死。 “其实,我跟你身份是差不多的,如果我妈没有离开我的话,我现在最少也是个正式工,可能混得比你还要好呢!也许你请我看你一眼,我还不耐烦看呢。你说说你,有什么可骄傲的?”他曾经在杀人后,对着已经没有一点生命迹象的尸体这么说。 那具女尸瞪着空洞的眼睛,默默的躺在他的脚上。 他擦干净了刀上的血迹,大摇大摆的走出了房间。 “所有死在我刀下的女人,都罪有应得,因为她们都不知道我是个多么值得尊重的人。她们敢轻视我,我就让她们死。她们太蠢了,根本就不值得同情。”武志军想。 但是有一个受害者是无辜的,那就是九八点七三零大案的死者。 他注意到那个女孩,是因为女孩长着鹅蛋脸,跟他妈妈的相貌很像。那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女孩,很喜欢吃自己做的肉夹馍。每次见到自己,她都会亲热的叫“武叔叔!”而不是像其他小孩那样,管自己叫“武聋子!” 但是武志军看得太多了,他知道这个小女孩长大了,依然会变成那些讨厌的红衣女子,一样的会对自己不屑一顾。她那么美丽,这是肯定会发生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杀死小女孩之后自己也不好过,郁闷了很久。好在,自己遇到了董凤仙。 “骨骨骨!”那种虫子蠕动的声音再次响起,更多的蛇体从坛口冒了出来。 单是露在坛子外的蛇体加上人体,长度就已经超过了十米。 任秋玲的眼睛看看武志军,然后悄悄的瞄向了那把被扔在祭台上的枪,她在心里计算着,采用什么样的动作,才能最快的把枪捡回手里。 武志军突然扭了扭头,颈骨发出“啪啪”的脆响声——他准备要动手了。 任秋玲抬头看去,只见武志军的的背上,突然伸出两只巨大的黑色翅膀。如果单看外形,它很像是蝙蝠的翅膀,也是薄薄的一层肉膜被骨头架子支撑着,形成的翅膀,表面同样覆盖着一层毛。当然,武志军的翅膀要大得多,翼展大约在六七米宽。 随着武志军翅膀的完全张开,洞里一下子黑了。 任秋玲一个前滚翻,凭着短期记忆抓枪在手,却觉得自己的头发被人轻轻的拔动了一下。这一惊非同小可,她一个侧滚,直接撞到洞壁上,一手举枪,一手去摸腰间的手电。 她再次把手电与枪合在一起,深吸口气,然后突然对着前方打亮手电。 “丝!”她大吸一口气,准备在手电照到武志军的同时就开枪。 手电的光有些发黄,但是足够亮,任秋玲的前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泥做的坛子口已经空了。坛子上方的通风口上,一具女尸堵在那儿,彻底的堵死了通风口。 武志军消失了,他果然是个软骨头。 第三十四章:厨师困境 任秋玲用手电照着那具少女的尸体大约五秒,这个少女穿着圆头的皮鞋,身上的衣服像是那种地摊货——照明不足、距离也远,没能看清衣服的细节,不过可以感觉到这衣服的质地不怎么的。这是一个贫穷人家的女儿,应该是高中生。 关上手电,任秋玲举着枪思考起来:为什么这么多的少女失踪,紫铜警方好象没有什么动静呢? 从城市规模来看,紫铜市如今的人口大约为八十万,不算一个小城市。但是失踪了上百少女,全都下落不明,当地的警方不可能一点都没有察觉。 紫铜警方陷入了一个困境:如果他们重视此案,结果可能跟当年的紫铜连环案一样,查不出什么来,反而惹人笑话。如果他们不理此案呢,可能会引起当地群众的举报,说他们不作为。 他们的境地非常类似于厨师困境,而他们的处理手段,也很像那个聪明的厨师:在八十年代,某地区政府的食堂要做菜招待上面来的领导,在炒肉片的过程中,一个学徒将一块肉片掉到了地上。学徒拿着肉片准备扔掉,师傅制止了他:“你这是浪费粮食,农民养猪不容易,你这么浪费东西可不对。”学徒想了想,拿着肉片放到水龙头下,准备洗干净扔锅里。师傅再次制止了他:“你这是对领导不负责任,你不能确定肉片上沾到的细菌能被洗干净,怎么可以把这样的肉炒给领导吃呢?”学徒愣了,问师傅说:“那我该怎么办?” 师傅接过脏肉片,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把它扔到锅里,和其它干净的肉片一起炒。“大家都不说,谁知道你把肉片掉到地上过?”师傅这么说。 相信紫铜警方并没有花多少心思在少女失踪案上,他们本来打的主意就是瞒。对来报案的少女父母,他们解释说你的女儿可能出门打工了,现在这样的情况非常多;也可能跟男朋友跑了,你们耐心等着吧,她们会回来的!对于上级,他们压根儿就不提此事。 你好我好大家好,其乐融融,何乐而不为之? 至于失踪了多少少女,这些少女是死是活,那有什么关系? 任秋玲叹息一声,打亮手电晃了一下,然后回到小铁轨上,举枪再次向后退去。 手电的余光照到洞顶一大块阴影上,它看上去像是少女尸体旁突出岩石的阴影,但是阴影之中,却裂开一条缝,缝隙里一只琥珀色的眼睛正冷冷的观察着任秋玲。 手电的光灭了。 那块阴影无声的裂开,原来它是武志军两只黑色翅膀伪装出来的阴影,翅膀分开,自然露出武志军来。 武志军腰部以后的身体都变成了细长的蛇体,现在这些蛇体正缠在洞顶倒悬着的石柱上。随着蛇体的放松,武志军无声的降到地面。像眼镜蛇竖起脖子一般,武志军竖起了还像个人似的上半身,看着正小心离开的任秋玲轻轻的笑了。在他的身后,那蛇一样的身体正扭曲着垂下来,先是不舍的缠了一下泥坛子,然后再缓缓的滑到地上,期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任秋玲再次打开手电,“啪”的一声轻响中,矿洞再次亮了。她举起手电对着前方晃了晃,感觉没有什么危险,关上手电再次前行。 她相信武志军一定会埋伏在前方的什么地方,准备突然袭击自己。从武志军以往的犯罪特征上判断,这个罪犯其实对自己的体力没有信心,他甚至不敢赤手空拳面对女性受害者。通常情况下,他溜进门后会在第一时间疯狂的戳刺受害者,力争用最短的时间让爱害者失去反抗的能力。 任秋玲相信哪怕武志军现在成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他依然会采用他习惯的攻击方式——突袭。 既然猜到了对方可能的行动方式,任秋玲相信武志军会躲在矿洞转弯处,或者是洞壁凹陷处,当自己经过时他会突然冲出来,给自己一记猛的。对于这此地方,任秋玲总是特别小心。她毕竟受过专业的训练,而且手里有枪,并不担心受到偷袭。她唯一担心的是:手电的光越来越暗了。 “啪!”手电的光再次亮起,任秋玲看到前方洞壁凹陷处有一张惨白的脸。她差一点就开枪了,但是仔细一看,那却是一具刚死不久的女尸。这个少女死前似乎饱受折磨,已经瘦得跟饿鬼道众生差不多了。她被人用绳子套住脖子,挂在洞壁之上,像一个晴天娃娃。 任秋玲叹息一声,关掉手电,凭记忆踏着铁轨向前走。 她的身后,武志军迷醉的吸着鼻子,嗅着她的发香。武志军那细长灵活的蛇体压过小铁轨,最细处的尾巴眷恋般的抚摸着每一根枕木。他太爱这个地方了,因为这里每一处都有他的记忆。 “我怕!我们离开这里好不好?”武志军在矿洞入口哀求董凤仙。 董凤仙鼓励他说:“你记得别人怎么看你的吗?‘没有用的武聋子!’你觉得你是没有用的男人吗?” 武志军气愤得张大了鼻翼:“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证明给所有人看,我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董凤仙柔媚的笑了,拉着他的手,“你现在就可以证明给我看的。”他们像小情侣一样,欢笑着打闹着跑进矿洞,然后,武志军看到了一个被倒吊着的年青女子。 那个女子脸庞轮廓非常清晰,带着一种西方人的美。也许是因为饥饿,也许是因为仇恨,那个女子勉强仰起来的脸上,一双眼睛灼灼发光。“唔……唔……”女子的嘴被堵着,只能用鼻子发出愤怒的声音。 董凤仙炫耀似的抱住武志军,用力的吻了他一口,然后附在武志军的耳边,嗲着声音说:“武哥,你能帮我杀了她吗?” 武志军叫道:“为什么?她又没有惹我。” 董凤仙一把推开武志军,厌恶的说:“你走吧!” 武志军没有走,他看了一眼那个被倒吊着的女子,那个女子觉得武志军是她生还的唯一希望,眼里满是哀求。他又小心的看了一眼董凤仙,现在这个女人的眼里满是失望。 “这个世界跟森林其实是一样的,弱肉强食。你是兔子,就注定要被老鹰吃掉。”董凤仙说:“要么你害别人,要么别人害你。如果你选择离开,我也不会怪你,只会怪我还是没有眼力,看错了人。” 武志军沉默良久,然后他助跑几步,一脚踹中了那个倒吊着的女子的头,把那张满是泪水的脸踢得稀烂。 “干得好!你果然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董凤仙鼓掌大叫,随后叹息说:“如果当好人就会有好报,谁他妈的愿意当一个坏人?” 事后武志军了解到,董凤仙的情史非常复杂。这个被倒吊着的女子抢过她的一个男朋友,所以她绑架了这个女子。但是武志军不在乎董凤仙的过去,他把董凤仙当成女朋友,当成老师,当成一个完美的女人。因为武志军自己也有不堪的过去。 任秋玲的手电发出的光已经非常微弱了,照在地上,像一个变形的煎饼。 她停了下来,思考着怎么取得能够照明的东西。 武志军伸出紫色分岔的舌头,温柔的从任秋玲脸旁掠过。那舌头足有两尺多长,上面布满了粘液。“真是个美丽的女人啊!相貌出众,身材火爆,文武双全,出身高贵。这样的女子,才配当我现在的猎物。” 一滴舌头上的粘液滴落在任秋玲的肩头。轻微的触感让任秋玲动了,她伸手在肩头上摸了一下,触手湿滑。 她猛地打开手电,同时举起手电和枪,对着洞顶一照。微弱的光线下,可以看到铜矿结晶与水滴一起闪光。地下的湿气涌到洞顶,遇到岩石自然会形成水珠,这没有什么奇怪的。 就在任秋玲观察的时候,手电没有了电,光一下子灭了。 任秋玲勉强自己保持镇定,她深深的吸了口气,用脚试探着沿铁轨前行。 铁轨转了一个弯,前方居然出现了亮光,原来那里又是一个通风口。任秋玲像看到希望一样,把手电别到腰后,跌跌撞撞的向通风口跑去。 武志军愣在原地,瞪着那个透着光明的通风口,眼睛里竖着的瞳孔眯成一条线。他舒展开双翼,蛇躯在铁轨上一弹,人已经飞到空中。他轻巧的侧身,一把从洞壁上摘下那具吊颈的女尸,带着女尸飞过任秋玲的头顶。 任秋玲听到身后风响,本能的就地一滚,闪到洞壁旁举枪,就看到一大段蛇体弯曲着从空中划过,蛇身上的鳞片边缘闪着银光。 她举枪欲射,但是白银子弹只有一粒,但是犹豫了一下——白银子弹只有一粒,如果打中武志军的蛇体,对他的伤害可能没有那么大。 这么一犹豫的功夫,武志军已经再次用女尸堵住了通风口,洞里又暗了。 第三十五章:引蛇出洞 武志军手提女尸,飞到通风口下用力扔出女尸,女尸折叠起来,刚好把通风口堵死了。矿洞再次陷入黑暗之中。 回头一看,武志军大吃一惊,任秋玲不见了。武志军咧开嘴,伸长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鼻子,张开双翅悄然无声的沿小铁轨上方搜寻。 他的眼睛比正常人灵敏,他的鼻子也比正常人灵敏,他能够闻得出来,任秋玲没有离开矿洞,矿洞的一条支洞里。 开矿的人,会顺着矿层挖掘洞穴。就在这附近,恰好有另外一条矿脉,所以那里也开了一条支洞,虽然它没有主洞那么大,但是已经足够开一辆吉普车进去了。 任秋玲右手举着枪,左手向前伸直探路,小心翼翼的向前摸索着前进。她的头正对着一块突出于洞顶的花岗岩,但是她完全不知道,一步走过去,一头撞在花岗岩上。 这一下撞得够狠,任秋玲蹲在地上捂额头,血顺着她的手指缝间流了出来。 武志军看得清清楚楚,他得意的笑着,飞进那条支洞——洞穴的高度不够他飞行,他很快的降落到任秋玲身后,然后他转到任秋玲的面前,伸手一对爪子在任秋玲的脸前晃了两晃。 任秋玲松开捂额头的左手,紧张的扭头向后看了一眼,当然这样的光线下,她是什么也看不见的。 她站了起来,现在已经和武志军面对面了。 武志军满脸是笑的屏住呼吸。 任秋玲右手握枪,左手掏出了别在腰间的,已经不再亮了的手电,手指一推开关,“嗒”,手电没有亮。 武志军却有些害怕的拉开了与任秋玲的距离,不敢再靠近任秋玲。他本能的察觉到,有件事情不对。但是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他又想不出来。 任秋玲一手举枪,一手举手电,慢慢的摸索着前进。现在的她真的像个视力障碍者一样,手电轻轻的敲打着,脚尖慢慢的试探着,一步一步的挪动。 看到任秋玲的表现,武志军乐开了花,他非常确定任秋玲并没有发现自己就在她的前面不远处。武志军像个英国的管家一样,对任秋玲鞠了个躬,做出“请”的动作。然后又冲任秋玲吐舌头,扮鬼脸。 视而不见的任秋玲一步一步的向武志军走去,她弯着腰,上身向前倾斜着,手电乱划着,只要碰到什么东西,她就会停下来,重新试探。虽然她的动作一点都不好看,甚至非常别扭,但是在这漆黑的矿洞中,这个动作却有效的避免了她撞到什么东西。 但是她的面前,横着一根支撑木——也叫做顶木,是矿洞中抵在洞顶防止坍塌的原木。任秋玲一脚踩了过去,磕到小脚趾,只疼得她蹲到地上抱着脚哭了起来。 武志军按住自己的嘴巴,避免自己笑出声来。“游戏结束了!”他看着任秋玲,在心里面说:“我本来还以为游戏会更好玩的,但是你太弱了。”他本来想从正面冲过去,一爪击倒任秋玲的,不过任秋玲就是在哭的时候,她的枪都斜指着膝盖前方,正面攻击很危险。 武志军绕了一个大圈,绕到任秋玲身后,他慢慢的伸出了右爪。他的指甲锋利程度甚至远胜钢刀,能够一爪抓碎岩石。他大张着的右手慢慢的接近了任秋玲的脖子,他相信只要一秒钟,自己就可以握紧爪子,把任秋玲那柔嫩的脖子握在手中。尖锐的爪子可以在第一时间刺破任秋玲的咽喉,她会因为痛苦而失去反抗能力,接下来,随着血液呛入肺部,她会因为窒息而死,这个过程可能会持续几分钟。那几分钟里,任秋玲会拼命挣扎,但是一切挣扎都无济于事。 因为激动,武志军的中指抽搐起来,触动了任秋玲的一根长发。任秋玲猛地转身,“嗒”的一声打亮了手电,手电发出的光虽然不那么强烈,但是也照亮了武志军那张震惊的脸。 为了第一时间开枪,任秋玲自然会向右边旋转,刚好避开了武志军的尖爪。 “砰!”枪几乎抵着武志军的脸响了,白银子弹击中了武志军的额头,他的半个头像西瓜一样轰然碎开,血肉溅得到处都是。 巨大的冲击力下,武志军的上半身猛地向后倒去。 任秋玲用手电照着武志军,居高临下的用枪指着他。 “你说过……不用……枪……。”半边脑袋不见了的武志军居然还能够断断续续的说出话来,看来他的生命力非常强悍。 任秋玲微笑起来,“对付你这种败类,我用得着讲信用吗?”“砰!”她又开了一枪。 “你是不是在想:为什么我的手电能亮啊?我简单的解释一下:手电里的电确实所剩无几,为了引出你来,我故意用指甲弹手电外壳,发出的声音跟开手电的声音相似,让你误以为手电真的没有电了。” “砰!” “还有,你真的很臭!你可能有几年时间没有洗澡了吧?从你第一次到我身后,我就知道你来了。因为没有把握能够一枪击中你的头,我强忍着恶心,装出没有发觉的样子,目的就是引蛇出洞。” “砰!” “你怎么还不死啊?开第一枪我可能是自卫,第二枪我可能是害怕,从第三枪开始,我就必须写报告解释我为什么开这么多枪了。不过为了打死你这个人渣,我愿意多写几份材料!” “砰砰砰……”任秋玲一口气打完了弹匣里的所有子弹,然后她退出弹匣,从贴身的口袋里取出最后一粒子弹,装入弹匣后再次瞄准了武志军。 武志军像一条死蛇一样瘫软在泥地上,但是他的蛇尾居然还在痛苦的扭曲着,蠕动着。 任秋玲不确定自己要不要再给他来一枪,手电的光也越来越微弱。她关上手电,摸索着走出这条支洞。 白银子弹可以轰掉武志军半边头,黄铜子弹最多就在他身体上穿出一个孔。如果这样都杀不死武志军,任秋玲只能选择自杀。那最后的一粒子弹,她打算留给自己。 肖科长带着人赶到卧虎山时,九子鬼母已经消失了,慧痴还坐在车顶上,念着大悲咒。 向慧痴了解了事情经过之后,肖科长着急的呼叫支援。天完全黑了之后,挖掘机才开上了卧虎山,又用了大约十来分钟,终于挖开了零一号矿洞。 肖科长生怕任秋玲有闪失,亲自带人到矿洞里搜索。他们找到了已经变异成怪物的武志军,但是,任秋玲又一次消失了。 打败武志军后,任秋玲摸索着走出支洞。她回到白骨走廊,从洞壁上解下那条皮绳,然后摸索着走到泥坛处。手电真的没有电了,不过这东西工作的原理是蓄电池里的液体通过化学反应,释放出电。她一路走来,手电里的电液在晃动下,又产生了一点点电力。 为了节约电力,任秋玲直到此刻才打亮它,找准通风口的位置。然后她捡了些石头,用力扔那女尸。反复试了多次之后,女尸终于“扑通”一声掉了下来,任秋玲看到了嵌在洞顶的那一小块星空。 长时间辛苦的工作,任秋玲也累了,她休息了一会儿,然后用皮绳拴了一块石头,把绳头用力扔到泥坛上面。 她绕到巨大泥坛旁边,用手抠着泥坛的波浪形花纹,几乎身体都贴到泥坛上,手脚并用的,努力的爬到了坛子上。现在她离通风口近了些。 她一次又一次的把拴在皮绳上的石头扔到通风口外——前面交待过了,通风口建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有光照着,长了些植物。她试了至少一百次,扔出的石头终于缠住了什么植物,或者卡在石缝里了,用力也拉不下来。她这才沿着皮绳爬出了通风口。 星光灿烂。 夜风里,任秋玲吃力的爬到卧虎山下,这时山洞里传来了一个声音:“任秋玲,你在哪儿!” 疲惫不堪的任秋玲甚至不敢相信那是不是自己的幻听,她甚至都站不直了,身上的衣服也多处破烂,脸上手上都有擦伤。 当清冷的夜风吹到她脸上时,她看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那个人:邹衍像黑夜里的梦幻一样站在她的面前,眼里全是责备与心痛,就像任秋玲经常梦到的那样。 邹衍披了一件狼皮大衣,他站得笔直,但是大衣的袖管却被风吹拂着,向任秋玲张开了怀抱。 任秋玲脚一软,扑到了幻想中的邹衍怀里,晕了过去。 她晕倒前最后的感觉是:邹衍的双臂紧紧的箍住了自己。 任秋玲感觉自己睡到了一团非常柔软的云里,非常温暖,非常安心,她幸福得流出了眼泪。 第三十六章:且歌且舞 任秋玲在医院躺了十天,邹衍一直守在她的身边。他本来在追杀蒙克虏,但是后者非常狡猾,再一次逃脱了。然后邹衍感应到了任秋玲的方位,赶了过来,刚好遇到她从矿洞中脱险。 期间,邹衍与蒙克虏甚至到达了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两人的交手引起一场雪崩,邹衍急着救人,蒙克虏才逃出生天。 邹衍身上的狼皮大衣,就是当地的冒险队送的。 紫铜案现在正式移交给了肖科长,也就是说紫铜特事处已经接手了此案。肖科长前来探视过任秋玲几次,见到邹衍都客客气气的。 慧痴也来过两次,见到邹衍在场多少有些紧张,生怕邹衍怪他保护不周。 任秋玲通过慧痴知道了那一天在卧虎山下发生的事情,非常担心白心若会出事——或者担心她会闹出事。所以刚一出院,立即借了一辆车四处寻找白心若。 在紫铜通往内蒙的车路边,任秋玲看到白心若正蹲在路旁排水的侧沟里,手里捧着一个捡来的馒头啃得非常香。她现在的样子跟个乞丐也没有多大的差别,风衣上到处是洞,脸上也脏兮兮的。 “白心若?”任秋玲在车里只看到一个侧面,而且十天未见,怎么也想不到白心若竟然会颓废到如此地步,只能停车疑惑的叫了声。 白心若听到有人叫自己,立即把半个馒头塞到外衣里,警惕的转过头来看。 当日她决意要跟慧痴死在一起,降下火雨激怒饿鬼道众生,后来被饿鬼道众生一路追杀,幸亏她本事了得,一路打一路逃,保住性命。直到今天,饿鬼道众生才退去,她与常人不同,不用睡眠,但是九天不吃东西也饿得厉害。现在只觉得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就是她从路边捡的那块脏馒头,所以听到任秋玲的叫声,本能的把馒头藏了起来。 一看到任秋玲,白秋玲不禁落泪,“肥和尚好狠的心!”她对自己连日来的凶险劳顿只字不提,第一句话就是埋怨慧痴,可见她有多恨慧痴了。 任秋玲跳下车,跑到沟里,紧紧的抱住了白心若。 白心若满怀的委屈一下子释放出来,放声大哭。只哭得一会儿,竟然眼睛向上一翻,晕了过去。 任秋玲心里也难过,抱着白心若不撒手。 邹衍没有见过白心若,但是他能够感觉得出来,这个女的非常危险。“她是好人吗?”邹衍问。 任秋玲摇头,“不是。” 邹衍跳下车说:“那就杀了算了。”他双手五指张开,大步向白心若走去。 任秋玲坚决的说:“不行!” 邹衍愣了,“她的煞气非常重,杀的人不在少数。为什么不杀她?” 任秋玲知道白心若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但是跟白心若接触时间长了,知道她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开始同情起她来。“你听我说,这个世界不是除了好人就坏人,也不是非黑即白……”任秋玲只觉得邹衍头脑太简单,想跟他说清楚一个哲学上的事实。 邹衍脸色冰冷,一掌拍在白心若的天灵盖上,“轰”的一声炸响,白心若有如断线的风筝一般飞出。她的长发在风中飘散,她的风衣在如秋叶一般飘零。飞出十多丈远之后,白心若才落到厚厚的黄草中。 任秋玲震惊得无以复加,失望得无以复加,“为什么?”她沉痛的问:“为什么要杀她?” 任秋玲仇恨的看着邹衍。 邹衍不敢直视任秋玲,他眯起眼睛,看着远处。 起风了。虽然不是狂风,但是大西北的风依然那么霸道和嚣张,枯叶横飞,天空也为之一暗。 “因为他要救你,你这个白痴。”不远处传来白心若的声音。 任秋玲回头看时,白心若正慢慢的站了起来。她低着头,长发乱飞,看向自己的眼睛里满是恨意。 任秋玲多少有些明白了,“刚才你想杀我?为什么?” 白心冷笑起来,“我刚失恋,你就带了个男人来秀恩爱。是你自己找死的,怪不得人。” 任秋玲恍然大悟,原来白心若一生悲苦,忌妒心又强,见不得别人幸福。 邹衍看到白心若半张脸极美,半张脸又极丑,也有些同情这个女的。但是恨她要杀任秋玲,暗想不如狠心杀了她,省得以后时时防着她。 “你就算杀了任秋玲又如何?天底下还不是有千千万万的女子过得比你幸福?你只道是天下人推你进入绝望的深渊,殊不知祸福无门,唯人自招?”邹衍打算用言语激怒白心若,这样动起手来任秋玲也不会怪自己心狠。 白心若的汉语水平不怎么高,只听懂了邹衍的前几句话,嘿嘿冷笑:“有千千万万的女子过得比我幸福吗?见一个杀一个,慢慢世界就变得清净了。” 任秋玲想上前劝说两句,邹衍轻轻推开她,示意她不要再讲了。 白心若一双柔若无骨的手抬了起来,空气中渐渐弥漫起淡淡的辛味。 邹衍对道家的各种术法都有研究,但是也从未见过白心若这意念纵火术,心里一凛,站定脚步看她到底要如何施法。 白心若心里恨极任秋玲与邹衍,只想一把火烧死两人。但是一运意念纵火术,立即发现这十天来自己一直在战斗,精神力量早已经消耗一空,真的放起火来,只怕连个土豆都烧不熟。 邹衍蓄势待发,浑身的肌肉都绷得紧紧的,一步步的逼近白心若。 白心若勉强抬起手,对着邹衍说:“等一下!我要先吃掉这半个馒头。” 邹衍站住脚,点头说:“你还需要休息一下,恢复一下你的灵力。我等你。” 白心若不敢多说什么,立即取出馒头用力的啃了起来。干馒头其实很难下咽,刚才吃那半个的时候白心若并不那么觉得,因为自己实在太饿了。啃了几口馒头,她就咳嗽起来。 任秋玲好心的从车上拿了瓶矿泉水,隔得老远向白心若扔去。 白心若竖掌如刀,一刀将矿泉水瓶砍成两半,清水洒得一地都是:“不用你来装好心。我先杀了你的心上人,然后再来收拾你。” 邹衍默然站立,甚至还轻轻的叹了口气。 要在平时,白心若绝对不会接受人家的同情,有人敢同情她那绝对是找死。但是今天情况不同,她也不敢立即激怒邹衍,只好忍住气,转身用手抱了三块泥土垒在一起。 大战在即,邹衍和任秋玲都不清楚白心若此举有什么意义。 白心若从地上捡了块尖尖石头,对着自己的手腕用力一割,手腕上的血管被割开,鲜血流了出来。她将血洒在那三块土上,然后张嘴唱起歌来。 她唱歌用的是阿兹特克语,邹衍与任秋玲一句也听不懂。不过那歌声悲凉激昂,像是战歌。白心若越唱越越激动,且歌且舞,眼睛也不时翻白,像有什么东西附体了一般。 任秋玲看得一头雾水,只觉得现在的情境诡异之极:明明就要战斗了,这白心若还欢乐得唱起歌来?这是什么路数? 邹衍见多识广,只听得一会儿,就已经猜到了大致的情形:白心若通过舞的形式,达到道家要求的“松”,通过歌的形式,达到道家要求的“静”,从静中获得“空”,也就是淬取出精神力,存储在上丹田即松果体中。 白心若通过歌舞的形式,达到一种类似于“天人合一”的境界,激发自身的潜能。 邹衍看得一会儿,只觉得索然无味,但是他感应到一股比白心若更加强大的力量潜藏在附近,暗暗提高警惕。抬眼看时,天空阴云之中,有个和尚脚踩莲花,静立不动。那人身材肥大,不是慧痴是谁? 邹衍不知道慧痴与白心若的爱恨纠葛,不过现在慧痴既然已经现身,而且不敢主动下来跟自己打招呼,明显来意不善啊。自己初次见到慧痴之时,曾经因为不懂佛家神通吃过他一亏,虽然当时他的神通不及自己,但是今天看来,慧痴的神通又有进境,让人不得不防。 慧痴得九子鬼母点醒,知道自己还没有战胜心魔之后,苦念了大万遍大悲咒。但是心魔之强,远超他想象。近几日来苦思战胜心魔之法却不得,多日的苦思终于让他突然醒悟:心魔就是我,我就是心魔。我与心魔,其实没有分别。 这一念起,让他的修为大幅度精进,甚至可以现出脚踩莲花之像来。 邹衍此时已经将慧痴当成平生大敌来看待,嘴里念道:“天地无情,三界自有规则。离经叛道者,杀无赦!”借助天地规则的一部分,强化己身。 此刻白心若的精神力已经恢复了三分之一,突然感觉到一股磅礴之力向自己涌来,那力量强大得有如大海一般,自己只如海中一叶,哪有丝毫的胜算?大惊之下,她立即停止唱歌,睁眼深吸一口气,对着邹衍用力一吹。“呼——”火焰的长度超过两米,这已经是她现在的极限了。 邹衍与白心若距离超过十米,那火焰本来烧不到他身上。但是邹衍此刻认定的敌人是慧痴,只觉得这女的碍手碍脚,大步迎着火焰冲了过去,张开五指,顶着火焰一把抓在白心若脸上,想把她扔到一边去,不要影响自己打架。 白心若看到此人竟然不怕火,哪怕自己神完气足时也绝对不是人家对手,只骇得呆了,脑中空白一片。 高空中,慧痴见到邹衍果然对白心若出手,本来他要救白心若只消围魏救赵同样控制住任秋玲即可,但是他是和尚,绝对想不出这样的计策来,大惊之下从高空一跃而下,右手金光闪耀,大力金刚掌对着邹衍的头顶拍来。 邹衍一手抓住白心若的脸,头也不抬,左手翻腕向上一拍,硬生生接下了慧痴的大力金刚掌。双掌交接,寂然无声。慧痴与邹衍都没有动弹。 慧痴的神通更进一步,又是剧高临下,邹衍不得不出全力抵挡那一掌。白心若感觉邹衍抓自己脸的右手没有什么力量,用力一挣,立即挣脱了邹衍的控制,倒在地上。 白心若看到救自己的是慧痴,不禁喜极而泣,心里狂叫:“他还是喜欢我的!他还是喜欢我的。”欢喜之下,竟然不动弹。 慧痴本意是救人,见白心若脱离了邹衍的控制之后竟然不逃走,不由大急,对邹衍说声:“前辈对不住了!”掌上再次加力。 邹衍保持着站立的姿势,双脚却渐渐陷入到死硬的黄泥地中。 第三十七章:烈焰焚身 任秋玲看到慧痴与邹衍交上了手,而且邹衍还处于下风,心急如焚,叫道:“邹衍,加油!” 邹衍突然对任秋玲一笑,然后对身在空中的慧痴说道:“呆和尚,敢跟我手掌接触,真忘了我是玩蛊的吗?”说话间,几十只毒蛊从邹衍大衣的衣袖中钻出,爬到慧痴右手上。 慧痴忌惮邹衍蛊术了得,急忙单掌在邹衍手上一撑,借着弹力跃起,落到白心若身前,突然身体虚化成影,正是无相神功。然后他张嘴就叫,却听不到一点声音,这却是佛门狮子吼。 为了对付区区十来只爬到身上的毒蛊,慧痴竟然连用两大神通。 “嗡——啊——轰!”慧痴嘴型叫的定是这三个字。随着无声咒的发动,爬到慧痴身上的蛊虫纷纷掉落。 慧痴手结无畏印,不知道又要使出什么神通,却对身后的白心若说:“十天前我没有救你,心中很是歉疚。今天终于还你一命,从此我们就两清了——你走吧!” 白心若怎么舍得离开?她扑上来从后面抱住慧痴叫道:“没有两清!我不走!” 慧痴面现痛苦之色,突然间皮肉皱缩,瞬间苍老了数十岁,而后僧袍碎裂,身上肌肤也寸寸碎裂掉落。白心若吓得大喊大叫,却死也不放手。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她怀里仅剩一具白骨。 一代高僧终于死在了邹衍手里,任秋玲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邹衍也觉得事情太离奇,自己确实向慧痴下了蛊,但是绝对没有这么厉害。 “放手吧!”高空之中,慧痴的声音响起,“白心若,因为你太执着,我不得已才让对你示现白骨观。大好男儿,不过冢中枯骨,你还不明悟吗?放手吧!” 白骨观本来是和尚们断却对色身眷念的禅法,一般是观想美女化白骨。慧痴的神通进步极大,用了个身外身法与邹衍交战,并且示现了肉身化白骨的景象,希望可以惊醒白心若,让她放下对自己的感情。 邹衍暗暗心惊,虽然表面上自己轻松赢得了战斗,但是一来与自己交战的不是慧痴本体,二来交战的节奏一直被慧痴控制着。目前邹衍有信心真正的胜过慧痴,但是假以时日,慧痴很可能会超过自己。一时间邹衍也不由气馁,说不出话来。 白心若本来对佛教文化一知半解,哪里懂得什么白骨观?她只知道慧痴没有死,欢喜得要疯,“你没死就好,你没死就好!从今以后,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会听你的话,你不要再吓我了。” 慧痴长叹一声,脚踩五瓣莲花降落到分身前面,朗声说道:“我信佛,如果你有心与我结为连理,必须信佛。”他世间人为了信仰常常发动战争,可见信仰问题在人们心中何等根深蒂固,不会轻易改变的。故意提出这个要求,是想让白心若知难而退。 白心若果然面现难色,她一直信仰的是阿兹特克的太阳神南辛,并且觉得自己一身异能都是从太阳神而来。但是她拥有无数世的记忆,知道人生不过是换身行头继续演戏罢了。这一世的幸福,怎么可以因为无数世前的信仰而放弃呢?因此她坚定的说:“嗯嗯,我就改信你们和尚的神了。他叫什么名字?” 慧痴叹息一声,觉得此女真是冥顽不灵,连信仰都可以轻易放弃。不过佛家以慈悲为怀,他继续开解说:“我的修为不弱,想做我的妻子,必须修到明心见性才行。不然我带出去会会佛友,也觉得没有面子。” 当然佛友相会不会比较妻子的修行啊!但是白心若不懂佛家规矩,只按常理推断,既然普通男人会以自己妻子相貌美丽而骄傲,那么和尚肯定比的就是老婆的修为了。只是慧痴既然说了明心见性,肯定这是一个极高的要求。自己重修佛法,不晓得要多少年后才能达到。想通这一节,白心若不由勃然大怒:“你就是嫌我长得丑,不然怎么推三阻四的?” 慧痴长松一口气,暗道:“世人误会,就由他误会去吧!只要能渡化此女,我背些恶名又何妨?正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当下说道:“正是正是,我就是嫌你长得丑。” 此时慧痴用神通变出来的白骨轰然倒塌,白心若抱了个空,手里还紧紧抓着两根肋骨。她一跤坐倒在地,眼神空洞,就像死人一样。 慧痴长叹一声,转头向邹衍说:“前辈,刚才对不住了。” 邹衍知道慧痴所作所为都是要点化白心若,倒也不至于心存芥蒂,只说:“不妨事不妨事。” 看白心若还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并没有醒悟,慧痴再次长叹,飘然而逝。 任秋玲看白心若手握两根白骨,如痴如醉,又恨她又心疼她。要说白心若心狠手辣,死不足惜。但是她又情深如此,可怜可叹。权衡再三,任秋玲上前对邹衍说:“你本事多,帮她一把嘛!” 邹衍皱眉说:“怎么帮?把慧痴抓回来,逼他结婚?”他对慧痴的神通也很忌惮,真的有种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感觉。 任秋玲说:“你不是有种方法可以把人变美吗?我那次被烧伤之后,不但一个疤都没有留,皮肤还变好了。” 慧痴一走,白心若手里那两根白骨也化为黄沙,簌簌的从她手指缝间流下。白心若本来已经有所醒悟,突然听到邹衍有法子让自己变美,扑到地上不住磕头,却并不说话。原来她猜想邹衍一定很讨厌自己,没有脸开口求人家帮自己。 邹衍对白心若也是既讨厌又可怜,推辞说:“以她现在的状况,如果真的把自己全身的皮肤烧烂了,我确实可以让她重新长出新的皮肤来,她确实可以变美。但是,她只能美美的活一个月。一个月后,她必死无疑。” 营养不良,加上精神力过度消耗,白心若的身体情况已经不容乐观了。蛊术再神奇也不是万能的,任秋玲只是过度劳累还在医院躺了十天呢。 任秋玲想通了这个道理,也不再坚持,对白心若说声:“抱歉帮不到你。”转身要走。 突然白心若大声叫:“我可以美美的活一个月吗?” 邹衍轻笑一声,只觉得莫明其妙,带了任秋玲就走。 突然间空气中辛味大作,身后有热浪传来,回头看时,只见一团火已经围着白心若烧了起来。 白心若衣服片片化灰掉落,皮肤寸寸碳化龟裂,露出里面的肌肉血管。 邹衍看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只一会儿功夫,白心若身上的皮肤全部掉落,红通通的走向邹衍:“让我美丽一个月吧?你不答应我,我只有死给你看。”走一步,就是一个血脚印。 邹衍平生不受人胁迫,但是看到此情此景,依然心软,伸出右掌对着白心若,嘴里叫声:“疾!”一只硕大无朋的人面巨虫出现在白心若身后,那虫子极肥,像个肉球,前面长着人脸。白心若不着寸缕而且连一寸完好的皮肤都没有,回头看着人面巨虫,却像个战士一般昂然无惧,大步走向巨虫。 巨虫张嘴,吐出无数条银丝,将白心若缠成一只茧的模样,然后一口将白心若连着茧一起吞了下去。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为了美,连命都不要了。”邹衍对任秋玲说:“她在我的冥蛉蛊体内休养几天,应该就没事了。” 任秋玲心说:“现代女人为了美,割皮隆胸抽脂,受尽万千酷刑,你又怎么会懂得?”只是这些事情跟邹衍也解释不通,任秋玲带着邹衍向车走去。 突然听到“咻——”的一声,一柄长剑自天空飞下,钉到任秋玲面前。居然又有敌人来? 邹衍一拉任秋玲,两人退后三米远。 天空之中,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飘然而下,脚踩钉在地面长剑的剑柄,右手中持一剑横在胸前,竖剑行礼说:“峨嵋派陆汀拜见邹衍前辈,任秋玲大美女。” 任秋玲隐约记得自己见过此女,仔细想来,才想到当日肖科长暗示自己有人监视,然后自己就在公园远远的见到一个身穿银白色衣服的少女,站在银行大楼的水塔上。原来那个监视自己的人,就是这个少女。 今天这少女打扮不同,换了身黑白相间的道家服饰,但是那神韵那气势确一点也没变。 邹衍郁闷之极,阴沉着脸拉了任秋玲就走。 那少女“嘻”的一笑,自来熟的从剑柄上跳下来,追着两人问:“哎!刚才我出场的样子帅不帅?” 邹衍长吐一口气,转身问道:“你还有完没完?”任秋玲给了邹衍一肘,和颜悦色的对少女说:“你来找我们,应该有事要说吧?” 少女陆汀叫声:“哎呀!光顾着耍帅了,差点忘了正事。特事处已经找到了武志军的妈苏铁梅,安排他们今天见面呢。” 任秋玲一听急了,叫道:“快上车!必须制止他们见面,武志军最想杀的人,就是苏铁梅!” 少女一听也急了,伸手一召,那柄钉在地上的长剑自动飞到她手里。她一边跳上车一边说:“怎么会这样?武志军不是一直想见到苏铁梅吗?怎么会想杀他妈妈呢?” 任秋玲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武志军对他母亲的感情非常复杂,有爱有恨。这事儿两三句话说不清楚。” 第三十八章:升龙决 武志军杀了那么多美丽的姑娘,真实的原因可能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真正想杀的,是他的母亲。那些姑娘只是他母亲的替代品。他把自己所有的不幸都怪罪到母亲头上,认为当初母亲不抛弃自己,那么自己的人生之路就会顺利得多,也许早就成功了。 类似的案例有美国的女大学生肯培,他仇恨母亲,但是在他真正杀死母亲之前,他已经杀害了至少六名女大学生。 天空越发阴沉,要下雨却又没有下的样子。陆汀带着任秋玲他们来到一座不起眼的小山前,那里有一个地下掩体,可以看得出它是废弃的矿洞改建的。 有陆汀交涉,哨兵没有为难任秋玲他们。三人低头向矿洞中走去,正好遇到肖科长送一个美丽的阿姨走出来。 那个阿姨约莫五十年岁年纪,体态轻盈,行走时像猫一样无声无息,看得出她有很深的舞蹈功底。她容貌动人,长着一张鹅蛋脸。 “薛工,多谢你的配合。”肖科长说。 任秋玲的眼睛一直盯在那个薛工的脸上,弄得薛工挺不好意思的。 “任秋玲,你来了!”肖科长说,“我正好有事请你帮忙。” 任秋玲看着薛工的背影问道:“你从哪儿弄来的这个临时演员?她绝对不是武志军的母亲。”非常简单,任秋玲看过苏铁梅——后来改名为薛铁梅——的照片,跟眼前的这个女人一点也不像。 肖科长笑笑说:“哈,被你看出来了。我想了很久,武志军的母亲苏铁梅明明长着一张国字脸,但是他杀的姑娘都是非常漂亮的鹅蛋脸。原因就是:他的母亲离开他时,他还小,根本记不得母亲的样子。在无数次梦到母亲之后,他把母亲的形象美化了——你问一个小孩子,世界上最美的人是谁,他一定会说是妈妈。” 向紫铜市特事处更隐秘的地段走去时,任秋玲推测说:“于是你想了一个计策,找了个临时演员来扮演武志军的母亲。如果武志军的软肋就是母亲,那么他可能会告诉你什么。对吧?”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计策。 肖科长叹息说:“没有一点效果,武志军什么也不肯说,甚至董凤仙也不开口。,我审问了这么多天,得到的东西还没有你跟董凤仙交谈半小时得到的多。难道你有某种魔力,能够让罪犯开口?” 在一间地下的办公室里,任秋玲看到了那段记录“母子”相会的录像。她本来以为武志军被自己打了八枪,最少也应该躺在加护病房里。没想到录像里的武志军生龙活虎,呆在单人牢房里,牢房前是一整块防弹玻璃。为了防止他伤人,他的手脚上都戴着重型镣铐。 曾经被自己轰烂的半边脑袋,现在已经重新长出来了,虽然没有头发没有鳞片,只有露在外面的如婴儿一般的嫩肉,但是确实看不出伤痕。至于那些打在他身上的枪伤,更是看不到一丝影子。 武志军的表情显得非常沮丧,他蹲在墙角的位置一动不动。 这时,扮演苏铁梅的临时演员走到防弹玻璃前,对着武志军颤声叫:“儿啊!” 武志军用手挡了脸,目光凌厉的看了一眼临时演员。 临时演员有些慌张的退后半步,继续说着台词:“妈这些年来都想着你,就想见你一面。没想到……没想到你变成了今天的样子。” 武志军的泪水大滴大滴的掉落下来,但是他却强迫自己不去看假的苏铁梅,哪怕他的心里已经相信这就是自己的母亲了。 “儿啊,你要配合调查,把自己的事情说清楚。”临时演员声情并茂的说,“妈在外面等着你出来。” 肖科长精心安排了这次会面,目的就在临地演员的这句话。 武志军满是泪水的脸上突然现出一个不屑的微笑来,临时演员又说了很多劝他交待的话,但是他脸上那不屑的表情却越来越明显。 肖科长按下暂停键,“我相信临时演员露出破绽了,总之这次会面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在这之后,武志军没有和临时演员有任何交流,甚至连眼神交流都没有。” 任秋玲回头看向肖科长,后者神采飞扬,完全看不出一丝沮丧。 “你有别的计划,你想让武志军与董凤仙会面?”任秋玲推测说。 肖科长哈哈大笑,“其实你说得对,人人都有最柔弱的一面。也许武志军的软肋不是他的母亲,而是那个自称唯一了解他的女人。”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董凤仙是紫铜连环案唯一的幸存者,但是后来她转变为武志军的搭档与妻子。在那之后,武志军的犯罪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简单的摧毁受害者生命,转向了较为复杂控制与操纵受害人意志。 屏幕上的画面切换为武志军那间守卫森严的单人牢房,可以看到武志军依然蹲在墙角不动。 肖科长拿起对讲机命令说:“带她进去。” 两个特勤队员押着董凤仙走进单人牢房外的走廊。董凤仙应该是特意打扮过,显得非常温柔可人,我见犹怜。押解她的一个中年特勤队员借着工作之便,与她贴得非常近,表情很享受。 任秋玲与陆汀都觉得有些过火了,一起回头责备的看着肖科长。 肖科长也有些脸红,低声说了句:“这人不是我的部下,真是没有纪律。” 监控画面上,武志军扑到防弹玻璃上,发出“咣”的一声响。 董凤仙直视着武志军,“军哥,你一直都是我的英雄。” 武志军不敢直视董凤仙,结结巴巴的解释说:“我没有……我没有……” 任秋玲看着屏幕上分割成两部分的画面,左边是董凤仙的脸,右边是武志军的脸,说道:“董凤仙不简单。通常两人目光对视,身份较高的一方目光也较高,身份较低的一方目光也较低。在这对犯罪组合里,董凤仙是主犯,武志军是从犯。” 董凤仙一直保持着一个受害者的形象,看似柔弱可怜,但那未必不是她应对审判的计谋。从侦破的角度来说,确定犯罪组合的主从关系非常容易。但是到了法庭上,如果武志军大包大揽承担了所有罪名,再加上董凤仙楚楚可怜的样子,法官一心软,她多半会被轻判。 董凤仙沉默半晌,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咬牙说:“肖科长要我带话给你,你只坦白交待你的问题,才能争取宽大处理。” 武志军震惊的看着董凤仙,像是不认识防弹玻璃外的那个女人似的。 董凤仙与武志军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武志军表现得老实了,“嗯,你让我想想。” 董凤仙说:“国家的政策就是这样:天有七星,人有七窍;六识不生,乃为心主;一念不昧,始铸龙魂……” 看着监控画面的几人,甚至押着董凤仙的两个特勤队员都愣了,国家没有这种政策啊? 一直在办公室外面看风景的邹衍突然冲进来,大声叫:“赶快制止她!这是北斗升龙决!如果那男的掌握了这个功法,就可以由虫化龙!” 肖科长愣了大约五秒钟。 此时董凤仙已经说到:“鲲化为鹏,振翅飞翔;先经摇光,次达开阳……”摇光开阳都是北斗七星的名字,但是这两颗星位于北斗最末端,接下来的几颗星依次是:玉衡、天权、天玑、天璇、天枢。 想必这北斗升龙决以七星代表着七个人体大穴,而且功法非常特殊,是从最末尾的一个穴位练起。 肖科长气急败坏的打开对讲机大吼:“带她下去,带她下去!” 两个特勤队员手忙脚乱的拖着董凤仙就走。 画面上,董凤仙被两个特勤队员反扭着手臂推搡着离开,她的表情却像一个得胜的将军。武志军则表情迷茫,像是在回忆着董凤仙的话。 邹衍一边摇头一边叹息,“唉,北斗升龙决的核心在于逆运经脉,这个方法一掌握,北斗升龙决再无秘密,完了完了!” 武志军依然在防弹玻璃后面一动不动,保持着深思的姿势,他的体表上面渐涌出一种褐色的蜡质,将他包裹在其中。 邹衍大叫:“赶快阻止他!” 突然间“轰”的一声巨响,大地震动,办公室里的灯、电脑屏幕一下炸开,火花四溅,火花散尽,整个地下特事处陷入黑暗之中。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那么一两秒钟,特事处静得落针可闻。 郁郁雷声从头顶上方传来,声音非常沉闷,像是来自极远处的山谷。 第三十九章:化龙 当整个地下世界陷入黑暗中时,任秋玲感觉自己被一双强有力的臂膀抱住了,耳边传来邹衍笨拙的安慰:“不怕哦,不怕哦,乖!”还用一只手拍她的背,像是在哄婴儿一样。任秋玲羞涩的反抗着,但是邹衍的力气太大,她只挣扎得两下,就顺从的把脸靠在了邹衍的胸膛上。 邹衍的心跳很快,咚咚咚像擂鼓一样。他的拥抱非常大力,像要把自己融进他的身体一样。 外面传来尖锐刺耳的警报声,许多人的跑动声:“行动起来!敌袭!全部行动起来!敌袭!”有人大声叫。 任秋玲不想动,只想安静的靠在邹衍的怀里。邹衍也没有动,只是紧紧的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 就在这时,慧痴镇定的声音在附近响起:“都不要慌,一切有我!”随着话声,他的双掌像灯一样亮起。 邹衍与任秋玲一起责怪的看着慧痴,慧痴惊叫一声:“哎呀!不好意思,你们继续啊!嘿嘿!”赶紧把神通收了,办公室里再次陷入黑暗。 “啪!”的一声响,突然间整个特事处都亮了起来,办公室里角落里一盏还没碎的灯也亮了。 任秋玲还没反应过来呢,做贼心虚的邹衍一把就将她推了出去,“我刚才只是保护她。”他义正辞严的说。 任秋玲赶紧表示这才是事情真相:“嗯嗯嗯,他就是保护我,没别的意思。” 慧痴觉得有必要补偿刚才的失误,也赶紧表态:“我相信你们的关系是纯洁的。” 气氛极度尴尬中,就听一人拍着手大步走了进来,却是原来在室内的陆汀居然出现在门外:“我把备用电源打开了,厉害吧?” 肖科长责备说:“好了好了,你也是好心办坏事,以后注意一点啊。” 陆汀不满的叫道:“我哪有做坏事?咦?”她警惕的盯着慧痴,走到肖科长身边压低声音说:“我觉得这和尚鬼鬼祟祟的,不像是好人。刚才这里明明没有和尚,一停电他就出现了,绝对有古怪!”一边说一边用眼睛上下打量慧痴。 肖科长不愿意在这些事情上纠缠,说:“你肯定记错了,办公室里一直有和尚——邹前辈,你能解释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吗?” 陆汀摸着脑袋仔细回忆着。 邹衍说:“很简单,人蛊其实也是虫,由虫化龙,必经天劫而后才能成功。简单的说,就是武志军要变成龙了,引来了天雷。” 话音才落,又是“轰”一声巨响,整个大地都在震动,无数沙石纷纷撒落,启动了备用电源的特事处灯火明灭不定。慧痴、邹衍都大惊失色,更不用说别人了。 任秋玲大声说:“肖科长,你命令所有人撤。我跟邹衍去阻止武志军化龙,不过必须有人冒死带路。” 特事处是秘密单位,极有可能密布机关陷阱,不熟悉路径乱闯无异于找死。 陆汀大声说:“关键时假,怎么少得了我?我来带路。”召出长剑飘在空中,站到剑上就要出发。 肖科长彷徨无计,一听任秋玲的话觉得可行,只对任秋玲说了声:“保重!”看一眼陆汀,再次郑重的说:“要听任探长的话,不要乱来。” 陆汀尖叫:“我已经长大啦!废话超多。” “轰!”又是一次雷击,一道狂风卷进办公室,风里带着股臭鸡蛋的味道。外面传来特勤队员们的惊叫声,有人大声叫:“快跑啊!这地方要塌了!”然后是嘈杂的脚步声。 慧痴双手合什,大声说:“我带大家离开!邹前辈任探长保重!南无观世音菩萨,南无观世音菩萨……”一边念着观世音菩萨的圣号,一边从身上放出金光,大步走出办公室。在佛家看来,其实菩萨圣号、佛号都是咒。慧痴所念观世音菩萨的圣号自然有种平抚人心的力量,人人都感觉没有那么害怕了。 陆汀御剑在前面带路,引着邹衍、任秋玲向关押武志军的单人牢房飞去。 肖科长不知道按下了什么按钮,就听铃声大作,一个女声用标准的普通话叫:“紧急情况,全体撤离。紧急情况,全体撤离……” 邹衍一拉任秋玲的手,也飘到空中追着陆汀飞去。 人在空中,只见特勤队员、文员等等像一条洪流一般,在身放金光的慧痴带领下向特事处出口涌去。人群中还有人大声叫:“让一让,让一让,我是钱科长!”不过大家只顾逃命,没有人买那科长的面子。 逆着由人组成的洪流而行,任秋玲只见四周高大的石门林立,可见岔洞非常多。陆汀带着两人蜿蜒前行,似乎对这里的地形极熟。 “陆家妹子,”任秋玲试探着问:“你跟肖科长不是特事处的吧?” 陆汀年纪尚小,坦言说:“啊,我们是另外一个秘密单位的,跟紫铜特事处是合作的关系。” 任秋玲继续问道:“我也在宾江特事处工作过,怎么不知道还有其它秘密单位?” 陆汀轻视的一笑,“宾江特事处?哈,它还没有取得跟我们合作的资格呢。”突然停住剑,不再前行。 邹衍与任秋玲并肩停在空中,不知道又发生了什么情况。 陆汀慢慢转头,严肃的说:“那个和尚是突然出现在办公室里面的,对吧!”原来她一路上都在回忆此事,觉得自己不可能记错,所以才有此一问。 任秋玲不禁大急,“对对对!肖科长太坏了,他骗你的。你快些带路吧!”暗想这姑娘怎么分不清轻重缓急啊,都什么时候了还纠结这个。 陆汀气得鼓起腮帮子,“我回头再收拾他!”身体一偏,飞向右侧第二道石门。 “轰隆隆!”又一道天雷击中特事处藏身的矿洞,将大地撕裂一个口子。特事处一下黑了,无数岩石泥土带着劲风倾泄而下。 邹衍匆忙中击出一道符咒,随着符咒自行燃烧殆尽,于三人头顶上现出时空波纹,正是瞬息千里之术。同样的术,可以有不同的用法,正如一把刀可以削土豆,也可以削苹果。邹衍现在用这个术,不是转移自己,而是转移正在掉落到三人头上的岩石。 只见岩石纷纷掉落到时空波纹上,然后就消失了。 一会儿功夫,特事处停止了坍塌,大地裂开,成几条纵横交错的峡谷。三人仰头上望,只见阴沉的天空中,一团遮住整个天空的乌云不停的盘旋着,像一只巨大的旋转的田螺。 “这边来!”陆汀大叫,踏剑飞向峡谷一侧的裂缝,邹衍与任秋玲紧紧跟上。飞出没多远,就看到一个特勤队员下半截身体被压在岩石之下,早已经断气了。从容貌上判断,他应该是押解董凤仙的两个人员之一。看不到另外一个特勤队员的身影,但是根据现场情况推断,那人生还的机会微乎其微。 地面上满布褐色的碎蜡,它们应该是从武志军身体上掉落的——最后的监控画面上,武志军正分泌这种物质呢。 左手方,那扇用来隔离武志军的厚厚的防弹玻璃墙已经碎裂,从玻璃渣分布在外的情况来看,它是被什么东西从里面击碎的。 “我们来晚一步,”邹衍说:“武志军化龙了。地上这些蜡就是龙蜕,根据传说,它有非常神奇的功效。” 任秋玲与陆汀两人看着一地肮脏的碎蜡,谁都没有兴趣收集这玩意儿,哪怕它跟龙有关。 在一根水泥柱子后面,立着一座董凤仙的蜡像,保存完好。陆汀叫道:“难道董凤仙也要化龙了?” 邹衍摇头说:“绝不可能!人蛊术是钻天地规则空子的法门,人不能化龙,所以借用地脉之力将人化虫,然后由虫化龙。表面上走了弯路,但是有地脉相助反而比其它法门来得快。董凤仙她还是人,如果要化,也只是化虫。” 陆汀冷笑着说:“我不管她要化什么,先杀了再说。”她拔出另一把剑扔到空中,右手比个剑指对剑一指,那剑停在空中。她右手剑指轻划一圆,空中长剑也划出圆形。她将指向着董凤仙的蜡像一指,长剑向蜡像激射而去。 就在这时,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威严的吼声:“昂——”随着吼声,一股狂风向三人扑面吹来,那把射向董凤仙的长剑不知道吹到何处去了,陆汀也被风吹得歪歪斜斜的飞向邹衍。 初成的峡谷上方,现在又有不少巨石坠下。邹衍怒吼一声,拉着任秋玲向天空飞去。但凡有石头击来,邹衍就一掌砍开。 天空中,一条黑龙正怒目看着峡谷。它很像是画里的中国龙,只是身量没有那么大,长约二十米,脖颈处有一大块细长的鳞片,保护着它的咽喉。 看到邹衍与任秋玲前来,黑龙也不敢战斗,转头飞向乌云。 邹衍正要追,突然听到身后传来陆汀的惊叫。转头一看,只见一条巨大的白蛇追着陆汀飞出峡谷。 邹衍怒吼一声:“孳畜找死!” 陆汀逃向邹衍,那白蛇也不敢战斗,转头飞向天边。 天空中的乌云突然击出一道雪白闪电,正中黑龙左肩。黑龙“昂”的一声惨叫,身体一下子失去平衡,弯曲着下降数百米。 乌云翻滚不止,降下何止千条闪电,纷纷击向黑龙。 黑龙左躲右闪,避开闪电。 一时间雷声不绝,邹衍也不禁胆颤,拉着任秋玲飞向远处。陆汀也没了脾气,低头跟在邹衍身后。三人飞离雷暴区,这才停下来回头看去。 眼见黑龙危险,董凤仙所化白蛇电射而至,替黑龙分担了部分闪电攻击。黑龙大急,腾飞升空,挡在白蛇上方。白蛇将身体一折,再次升空,又挡在黑龙上方。一龙一蛇,蜿蜒着争先恐后的向不断冒着闪电的乌云飞去。 (列位抱歉,最近卡文卡得要死,虽然没几个人在看,但也觉得挺内疚的。) 第四十章:蓝天如洗 一龙一蛇,都想着要为对方挡住闪电,争先恐后的向天空中那团旋转着的乌云飞去,越飞越高,越飞越高,最后变得影影绰绰,几乎都看不清了。 突然之间,那团乌云发出夺目的光明,像是太阳已经钻出云层的样子。随着那一线光明,一道紫色闪电冲出云层,电光才出,就照得整朵乌云变成了紫色。黑龙白蛇见到紫电射出,都绷直了身体一个劲的向着那紫电撞去,宁愿自己身死,也要护对方一命。只是瞬息之间,龙与蛇都上蹿了千米有余。 紫电对着龙与蛇当头击下,一时间光华大盛,照得人睁不开眼。待电光闪过,睁眼看时,那条黑龙围着乌云不住转圈,似乎在寻找白蛇的影子。 乌云停止了旋转,渐渐散开呈龟甲状,露出一丝一丝有如蓝宝石一样的天空。天空寂静,哪里有白蛇? 黑龙仰头对天,发出一声悲怆的大吼:“昂——”突然将身体一折,向西方急速飞去。 邹衍叫声:“追!”拉着任秋玲向黑龙追去。陆汀还在对着峡谷招手,希望自己的宝剑能够飞回来,突然金光一闪,宝剑飞出,她才一笑,那剑却斜斜的划出一条弧线,落入到慧痴手里。 慧痴脚踩五瓣莲花,手中持剑,一言不发向着西边那条黑龙飞去。陆汀叫道:“臭和尚,还我的剑!”御剑追去。 黑龙此时向着一片山林坠去,邹衍知道已经渡劫成功的龙威力也大增,不敢靠得太近,只远远的停在空中看着。慧痴、陆汀也追了过来,陆汀吼道:“臭和尚,你不还我的剑,我跟你没完!” 慧痴将剑扔还给陆汀,双手合什说:“阿弥陀佛!”只见下方是一片广袤的森林,里面成千株大树齐腰折断,想来白蛇受到雷击之后,从空中斜斜的砸到这里。顺着断树的指引,可以看到白蛇肚子朝天躺在山顶一片草地上,身体弯曲成“u”字形,一动不动。 黑龙围着白蛇不住转圈,又焦急又无助。 此时阳光洒在白蛇身上,给白蛇镀了一层金。白蛇嘴中一动,一条粉红色分岔的舌头轻轻探出。 黑龙能够感觉得出来,邹衍与慧痴都非常厉害,但是看到白蛇还在动,不顾危险的趴下来,用鼻子拱着白蛇的鼻子。 原来逆龙虽然地位低下,但是它们颈生大块逆鳞,那鳞片顶着逆龙的咽喉,迫使它们不得不保持高贵的、骄傲的姿态——逆龙低头是很困难的。 感受到逆龙的气息,白蛇也缓慢的将身体翻转过来,努力的抬起头,似乎想要告诉黑龙:“我没事。” 看到一龙一蛇如此情深,慧痴、邹衍等人心里感动,忘记了自己的本意是要杀了黑龙,只是静静的看着。 那条白蛇努力了三次,最后终于把头搭在黑龙的鼻子上,努力的抬起前半段身体来。突然,白蛇力尽,身体一软,再也支撑不住她的头。蛇头落下,撞在黑龙颈上的逆鳞上。 黑龙受惊,后退半步,突然冲上前去,龙爪掐住了白蛇的七寸用力一捏。 即使远在半空中,邹衍等人都听到清晰的蛇颈骨断裂的声音,白蛇甚至没来得及发出一点声音,就死了。 黑龙毫不怜惜的扔掉前爪中只有皮还连着的蛇颈,在草地上擦了擦那只杀戮的爪子,纵身飞向高空。它直直的向天外飞去,一次也没有回头。 事出突然,邹衍等人无不讶然。 任秋玲也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虽然说黑龙与白蛇是一对犯罪夫妻所化,但是黑龙如此绝情也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仔细想了想,她叹息说:“黑龙会杀掉白蛇有两个原因:首先武志军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他不会爱上任何人。其次,他对董凤仙的感情,和他对母亲的感情是一样的,既有爱,也有恨。” 邹衍说:“龙生逆鳞,触之必怒——就是白蛇碰到逆鳞了嘛,分析那么多干嘛?” 陆汀手搭在眉头上,目送黑龙飞到蓝天之上,最后消失不见,非常生气,叫道:“哎!邹前辈,你们道家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武志军杀了那么多人,最后还化龙成功,天理何在?” 邹衍居然答不上来。 陆汀又叫道:“臭和尚,你们佛家说‘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武志军这样的坏人也能变成龙,报应何在?” 慧痴同样答不上来。 “走吧,回去吧!”陆汀用很不高兴的语气叫着,当先踏着剑飞向紫铜。 邹衍、慧痴和任秋玲也垂头丧气,一路沉默的飞回紫铜。 刚到紫铜,任秋玲的手机就响了,却是肖科长打来电话:“任探长,那些受到药物控制的女孩都醒了,应该是蒙山宗来人了。你快到医院,那两位大师说想见你一面。” 一行人生怕惊世骇俗,在紫铜郊区降落,打出租到了医院。 医院门外,他们看到一个老熟人,却是曾经教过慧痴一些神通的看山大师。此时看山大师坐在医院门前的长椅里,双肘支在膝上,手遮着脸——这样的肢体语言可以理解为羞愧,也可以理解为疲惫。 “看山大师!”慧痴喜出望外,跳下车向看山大师跑去。 看山大师抬起头,从长长的眉毛后面注视着慧痴,就象不认识慧痴一样。慧痴愣在原地,“大师,我是慧痴啊!” 看山大师依然不动:“知道,我还没老年痴呆——这次来,我主要是带慈延师兄来见任探长,给她一个交待。”回头叫道:“慈心大师,请出来吧。” 一个黑黑胖胖的中年和尚双手合什,恭敬的从医院里面走出来。 付好车费的任秋玲走过来,问道:“看山大师,这位是?” 看山大师说:“他就是十年前把九子鬼母灯放到俗世间的那个和尚,现在是蒙山宗瓦罐寺的首座,法号慈心。” 慈心双手伸出,像是要让任秋玲戴上手铐的样子。 任秋玲感觉这黑和尚也不像坏人,伸手说:“慈心法师,我有几句话问你,请坐下说。” 慈心顺从的坐到看山大师旁边,说道:“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总之我把九子鬼母送给当年蓝锦的爱人,是希望有人能够查清紫铜案的真凶。我是内蒙人,我出家前的妻子叫高延英。九零年三月二十二日,她被人在家中杀死了,凶手像印第安人一样割去了她的头皮。直到九二年,我才开始展开对真凶的追查。但是我不会查案,总之到了九四年我才发现,原来凶手害死我妻子的手法,现场的痕迹都表明,那个案子就是紫铜案的凶手犯的。我对警方已经没有一点信心了,出家为僧。却意外投到了蒙山宗门下,并且知道瓦罐寺的镇寺之宝就是九子鬼母灯。” “我把灯偷出来,送给了上海特事处的白科长,也就是蓝锦的爱人。希望他可以查出真凶,还我妻子一个公道。没想到白科长也查不出真相,我确实害死了他。事情过了这么多年,直到最近我才通过鬼语术知道你接手此案,想要弥补一些当年的过失,却已经晚了。” 任秋玲立即打电话给自己的一个助手染右辉,让他查查内蒙高延英案。在梁右辉查着电脑资料时,任秋玲把自己的侦破结果透露了一些给慈心法师。当听说真凶武志军已经化龙升天时,慈心大师也只能无奈的叹息,“没想到他居然也能化龙?这天上地下,哪里还有一丝公正?” 此时梁右辉已经查到了高延英案的始末,通过电话告诉任秋玲说:“高延英案当时就破了,真凶都被正法了。据专家讲,这两个案子看上去很相似,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它是紫铜案的真凶犯下的。” 任秋玲问道:“慈心大师,高延英案不是已经破了吗?真凶早就枪毙了。你这十几年都在做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还害死了蓝锦的爱人。” 梁右辉冷笑起来,“我不相信当地警方的侦破结果,被枪毙的那个人绝对不是真凶,这事儿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因为,当年被枪毙的就是我。” 任秋玲不禁仰头看着天空。此时天空中乌云已经散尽,那片蓝天干净得像刚洗过一样。 可是武志军杀死了至少九个人,有九个家庭因他破碎,但是他竟然化龙飞走了,从此不再受法律制约。而那些受害者的亲属明明无罪,却要终生生活在哀痛之中。 那片天空真的那么干净吗? “天堂里的神,不一定无愧;地狱里的鬼,不一定有罪。”某位诗人的两句诗涌上任秋玲的心头。此时此刻,那两句诗沉重得像岩石一样,压得任秋玲喘不过气来。 第一章:五号首长 秋风吹过山谷。 在山谷的中央,塑料挡板围成一圈,围出一个面积大约为三百亩的试验场。试验场的一端停着辆皮卡车,车厢里站着一个宇航员,手拿对讲机:“梁工,可以开始了。” 宇航员头盔上的玻璃面罩没有放下,可以看到这位宇航员正是李明博。他面前——也就是皮卡车的车头上安装着五只喇叭,清一色的漆成了蓝白相间的颜色,这些喇叭排列整齐,都正对着车前方。 “嚓嚓嚓!”的声音响起,皮卡车左边的塑料档板被移开,然后一辆巨大的工程机械运输半挂车驰进现场。这车非常巨大,可以看到这车车厢里装的不是什么货物,而是一座水泥桥,桥拱,桥栏样样俱全,而且一尘不染。 工程机械运输半挂车开到皮卡车的正前方约三十米的位置停了下来,然后从车头里跳下两个人,其中一个胖胖的身穿火红色消防服的中年人一言不发,转身就跑。另一个头戴安全帽,身穿中山装的干瘦青年仰脸对李明博说:“一定会成功!加油!”他握起拳头,鼓励性的对着李明博晃了晃。即使隔着他脸上厚厚的眼镜片儿,也可以看出他在流泪。 李明博哈哈一笑,“梁工,不要那么激动!我要开始了,你快跑吧!” 此时打开的塑料档板正在慢慢关上,梁工拼命向围栏缺口处跑去,在档板将要合上的前一刻他跑了出去,却被档板上尖锐的鳞片样突出划伤了手指。 李明博环视整个试验场,可以看到四周只有枯草,没有一座建筑。在把这片草地围起来的塑料档板上,布满了那种鳞片状的尖锐突出——这是模仿了古代一种鲨鱼的鳞片,类似的结构可以吸收声波,防止试验中能量巨大的声波对附近的人造成伤害。 高大的塑料挡板阻隔了李明博的视线,他没法看到试验场外的情形。不过今天的气氛好象有些不同,来军队很多天了,李明博已经习惯了在试验过程中突然听到大炮声的情况,但是今天实在太安静了,他感觉自己好象被扔在了大山里的这片试验场,四周好象没有人一样。 还有建在工程机械半挂车车厢里的那座桥。利用次声波摧毁桥梁的试验进行了五次,但是以前的桥都是那中粗糙得跟水泥疙瘩差不多的东西,但是今天这座桥非常精美,甚至堪称是艺术品。 还有梁工眼里的眼泪…… 李明博能够感觉得出来,今天的试验绝对不是一次普通的试验。他缓缓的放下了宇航头盔上的面罩——他这身宇航服,主要的功能是隔绝次声波对他身体的伤害。他可以在面罩里发出次声波,通过头盔里内置的无线麦克风把声音转为电子信号,而他面前的那些喇叭在接收到电子信号之后,再还原为次声波,并且把他发出的次声波放大。放大后的次声波威力巨大,不是人体能够承受的,哪怕李明博面前的高音喇叭据说有定向传送声音的功能,李明博还是需要宇航服的保护。 曾经有人告诉过他,这些喇叭价值不菲,每一只的价钱都在八万美元以上。 李明博通过玻璃面罩打量着那座精美的桥,突然有些不自信起来:次声波摧毁桥梁的原理非常简单,就是引起桥梁共振。但是桥的原料配方、它的形状都会影响到共振效果,今天这座桥的质量明显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好,也就是说试验有可能会失败。 李明博轻轻呼出一口气,然后他舒张双臂,做了个白鹤亮翅的动作——正是太极拳中的一招,只是李明博做得不伦不类的。他瞎比划了几招太极,觉得放松了,这才对着正前方的桥梁,无声的吼出了那个咒语: “嗡——啊——轰!” 皮卡车前面的黄草突然疯狂的扭动起来,就像蠕虫突然被滚水烫到了一样。建在车厢里的那座桥颤抖起来,水泥块纷纷掉落,只几秒功夫就掉得只剩钢筋架子——次声波对金属、塑料等等具有延展性的材料无效。 李明博静静的在车上站了会儿,这一次试验的效果好得出乎他的意料,倒让他愣了。“难道说,工艺越是精湛的水泥桥,越是容易被次声波摧毁?”他想。 这时,试验场的大门——也就是那处专门用来通行的塑料挡板打开了,有个老人带头鼓着掌走了进来。 “李科长!恭喜你!你的试验填补了国内的空白!从今天开始,我国拥有了次声波武器!”那个老人宣布说。老人身边跟着军中一把手冯政委,也跟着老人鼓掌。李政委身后跟着一群人,可以看出有军队的要员、有机关工作人员和一些保卫人员,约有百多人,都一起鼓掌。 李明博掀起玻璃面罩,脸色发白的看着那个带头走进来的老人,紧张得连话也说不出来。因为他认出来了,这个老人就是五号首长。 直到五号首长走到皮卡车下,向他友好的伸出了手,一旁的冯政委焦急的骂:“小子别犯傻了,握手啊!”李明博才回过神来,跳下车握住了五号首长的手。 李明博晕晕乎乎的跟着五号首长走出了试验场,只记得有很多人都跑来跟自己握手,他们都说着恭贺的话儿,具体说了些什么却记不起来了。 “知道吗?”五号首长开玩笑的说:“我夫人特别喜欢你穿着宇航服打太极的样子。” 这并没有让李明博感觉轻松,反而让他更紧张了。他只觉得浑身燥热,取下头盔提在手里,依然热得满脸是汗。 五号首长慈祥的笑了,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次声波武器可以怎么发展?” 李明博终于开口说了起来,而且是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他想制造一种次声波炸弹,原理非常简单,跟录音机的工作原理一样。只要在敌人当中投下这种炸弹,它附近三十米范围内的敌人就会被清除,而且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发生的。 “相不同,次声波就可以杀人。”李明博简单的解释了一句,但是不等说清楚,他又说出了下一个设想:次声波巡逻车。 假定有帮坏蛋占据了重要建筑负隅顽抗,只要有那么一辆装备了次声波武器的无人驾驶车辆朝着他们开过去,一枪不发,就可以让他们全部玩完。 “工作的原理非常简单,以国内的生产水平完全可以达到。”他又解释了一句,同样不等别人听懂,他又说出了下一个设想:次声波爆炸装置。 这是以摧毁重要工事为目标设计的武器,使用方法跟定时·炸弹差不多。在李明博的设想中,它可以拥有五种不同的型号…… 周围所有人都安静了,事实上,所有人都觉得李明博的话太多太快,基本没有听清他在讲什么。而且这些人都觉得李明博太失礼了,不过也可以理解,像他这样在基层工作的一个小小科长,能够见到五号首长该是多么的激动啊!所以有些语无伦次也正常。 五号首长一直认真的听着,并且亲自为李明博打开了一间围着塑料挡板的办公室的门。 这间办公室建在山腰间,距离李明博的试验场约二百米远。 办公室里装满了电脑,约三十来个工作人员正忙碌的对着电脑输入着东西。看到五号首长来了,那些人都站了起来,恭敬的叫:“首长好。” 五号首长挥手示意大家坐下,然后对李明博说:“你在这里等一下。”然后带着冯政委他们一行走进了办公室后面的小门。那些人鱼贯而入,次序井然,像是训练过多次的一样。 李明博在军中呆了近一个月,却还是第一次进入到这个不起眼的办公室里,他好奇的打量起来。 办公室里的人都忙了起来,每个人都在往电脑里输入东西,有图纸,有方程,还有几个用的是李明博不认识的外语。 突然有个年约三四十的大姐穿着一身工作装,惴惴不安的走向李明博:“李科长好!不知道有没有时间指导我一下。” 这间办公室里的人,李明博没有一个认识的。不过眼前这位大姐态度亲切,他友好的点了下头。 那位大姐说:“是这样的,我们徼获了一架美国cia旗下的无声直升机,我负责的项目就是解开直升机无声的秘密,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我依然没有丝毫头绪。您对次声波的研究是有目共睹的,希望您能够为我指条明路。我不会亏待您的。” 李明博暗想:“那架无声直升机不是任秋玲徼获的吗?”但是他身在保密部门,也知道有些东西从何而来的不重要,也没人敢问。他两手握拳,把两个拳头对着那位大姐。 “现在,我左手有一万斤的力量。”他晃晃左拳。“我的右手也有一万斤的力量。”他把两个拳头并放在一起,“两个拳头相遇,因为力量相当,所以静止了。我觉得这就是直升机虽然飞行,却可以保持无声的原理。以无破有,两边力量均衡,结果声音就消失了。” 李明博自以为讲得很清楚了,但是大姐好象还没理解他的话。 “以无破有?力量均衡?”有一个年约六旬的专家大声说:“这小子在放屁!边主任,你告诉他你是国家八级专家,看他还敢不敢在你面前放肆!” 国家八级专家,那是非常牛的人物了。李明博低头不语,脸涨得通红。 那位向李明博请教大姐也板起脸,严肃的对李明博说:“小李啊,你这就不对了嘛,我是不耻下问,真心的向你求教,你为什么尽说些我不懂的话啊?年青人应该要学会夹着尾巴做人——” 李明博低着头,满脸羞愧的听着那位大姐的废话。 这时,五号首长笑容满面的从小门里走了出来,“李明博,我跟你商量一个事情。”那两位专家脸上表情立即转变,从满脸厌恶变为满脸微笑。“你们聊,你们聊。”边主任一边说着,一边谄媚的笑着退开。 五号首长看李明博有些愤怒,把他带出了办公室,两人站在山梁边,看着远处的风景。 “刚才的事情不要放在心上。刚才那个大声喝骂你的老专家,他是研究红楼梦的,专门考证妙玉跟贾宝玉是什么亲戚关系,一点声波知识都不懂。我放在身边,主要是为了让他说书解闷的。”五号首长说,“那位边主任呢,她留学过苏联,学会了窝里斗,当了个主任,部下所有的研究项目她都要挂个名,所以科研成果也很丰厚。其实就会当官,别的本事一点也没有。” 李明博有些释怀了。 五号首长说:“次声波武器在发达国家已经完全可以达到常规化了,之所以没有公开,是因为他们把这种东西当成王牌,留到真正战争时才使用。他们手里的王牌非常多,我国已经落后太多了。李明博,国家需要你,我想专门为你建立一个实验室,让你发展次声波武器。你的意思呢?” 第二章:人体实验 “我想为你专门建立一个试验室,研究次声波武器,你的意见如何?”五号首长问。 李明博看着蔚蓝的远山,问:“这种会说书的、会做官的专家多吗?” 五号首长叹息一声:“唉!会说书的嘴皮子利索,通常都混得不错;会做官的更厉害,虽然他们自己不懂什么科研,但是挂在他们名下的科研成果可以吓得死人。这是目前国家的科研现状,我也没有必要瞒你。” 李明博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其实我胸无大志,能够当个地方特事处的头头就心满意足了。次声波武器的研究资料我会全部交给国家,谁愿意研究就让他去研究吧!” 虽然五号首长早就想过这个结果,但是亲耳听到李明博拒绝自己的提议还是让他有些失望。他沉默良久才说:“对不起!真的非常对不起!” 李明博吃惊的看着五号首长。 五号首长说:“虽然我身居要职,但是却没有能力给你提供一个满意的研究环境,真的很对不起。”有些事情不是权力能够左右的,比如说现在的科研环境。 李明博怆然泪落,差一点就要答应五号首长了。但是他狠下心肠,转头看着远山,一言不发。 五号首长也沉默着,任凭山风吹拂着衣襟。 两个如此深受着国家的男人,此刻竟然没有一句话可说。 过了很久,悄然赶来的冯政委将一件风衣披到五号首长身上,轻声劝说:“首长,秋风凉,当心身体,回去吧!” 五号首长不满的扫了眼李明博,觉得这个年青人太不懂事了,“李科长,再进行一次试验吧!”他说。 李明博不敢赌气,满口答应,“好啊好啊!” 五号首长依然站在李明博的身边,语气依然很亲切,“听说次声波武器可以杀人于无形之中,这是真的吗?” 李明博点头说:“是啊!次声波武器可以杀人,也可以毁掉建筑,关键的变量是‘相’,相不同,次声波的用途也不同。” 五号首长的声音明显提高了些,“哦?那为什么不研究用次声波武器杀人呢?” 李明博认真的解释说:“如果要研究次声波杀人,那就必须用人体试验——类似的试验是国际法禁止的。用动物做试验其实是无效的,有些动物就是用次声波交流的,如鲸鱼、大象等等。” 五号首长站住了,说道:“我批准你做一次人体试验,看看次声波是不是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可以杀人。而且,是立即进行!有信心吗?”他的目光严厉起来。 李明博挺直了腰,“有信心!”在军队呆了一段时间了,他这句回答中气十足。 五号首长对着远处的试验场一指,“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去做试验吧!” 李明博敬了个不太标准的军礼,跑向试验场。跑得几步,他想起什么回头向五号首长看去,只见那个说书的专家正卑躬屈膝的站在五号首长身边,还骄傲的横了自己一眼。那一眼,就像一只宠物在宣告“这个主人是我的”一样。 李明博什么也不想说了,他钻进了打开着的试验场。 试验场里当然安装着摄像头,用来记录他的试验过程。 一气跑到皮卡车边,李明博笨手笨脚的爬到车厢里,站到了扩音喇叭的后面。人体接受次声波的主要器官是心脏,所以用次声波杀人比用它摧毁大桥要容易得多。李明博当然有信心完成人体试验。 在皮卡车的对面,那辆装载着水泥桥的大车前面,停了一辆新的卡车,车上竖着五根柱子,每根柱子上都绑着一个人。这五个人都低着头,其中两位头发花白,是老人,而其他三人则是年青人。 李明博举起宇航用头盔,准备戴上头盔,这个时候,其中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抬起头来,直视着李明博。 李明博的头盔一下子掉到了车厢里,弹了一下,又滚了几圈,掉到了车下。 对面那个抬起头来的老人,李明博认识,他正是宾江特事处的原处长魏如松。 魏如松冲李明博鼓励的笑了笑,点点头,好象在鼓励李明博杀掉自己。“真的,动手吧,我不会怪你的。”魏如松用眼神说。然后他低下了头,安静的等待着李明博动手。 李明博身体一软,坐到车厢里瞪着眼睛流泪。 “滴”,对讲机响了,吓了李明博一跳,他手忙脚乱的从腰间拿起对讲机,“喂!”他就跟打话似的叫了一声。 对讲机里传来五号首长的声音:“给你介绍一下,对面的五个人,一个是你的老领导魏如松。他是一个大贪官,你别看他外表清廉,甚至可以说他给人的印象是一贫如洗,但是他贪污的钱足以枪毙他十次有余。” 李明博对着对讲机说:“是的是的。” 五号首长说:“第二个人物是沙展华,绰号老爷子。他为了让自己的女儿上位,险些害死了你手下的任秋玲。这个人死不足惜。” 李明博连声说:“是的是的。” 五号首长说:“第三个人是沙展华的手下,他的名字叫……” 李明博突然对着对讲机叫道:“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哈哈,我以为次声波能够杀人呢,其实我错了,还有些东西没有摸清楚,真的真的。”他想到了主意,立即站了起来。 对讲机里面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红学专家的声音响起:“所以你刚才跟首长保证试验会成功,是欺骗首长的喽?” 李明博赶紧说:“不是不是,刚才我真的以为我会成功。但是到了实验场,我突然想起还有几个数据没有摸清,我没有骗首长,我只是……” “闭嘴!”红学专家吼道:“我看你是不想干了!” 李明博也吼起来,“对对对!我不想干了。天天试验,我也闹情绪了,就是不想干了。来人啊,给我把这身衣服脱下来。”原来宇航服非常笨重,必要别人帮助才能穿上或者脱下。 对讲机那头沉默了。 当然也不会有人在这个关头跑来给李明博脱衣服啊。 他等了会儿,拿着对讲机跳下车,“我要出去!我不要呆在这里了,这个地方闷得死人。听说宇航服挺贵的,你们不爱给我脱我也不管了,总之我就是要出去。”他一边说,一边朝塑料围墙的出口跑去。 自然也没有人敢给他开门。 李明博抬脚就踹那塑料的大门,“我没有犯法,我是配合你们做试验,你们没有权力关着我,放我出去!” 对讲机里传来五号首长又好气又好笑的声音:“你就是想救魏如松嘛,我们谈一谈。” 李明博立即变乖,坐到地上说:“我没说要救他。不过你们想要什么?” 五号首长说:“魏如松这辈子干得最正确的一件事情就是提拔了你——我们知道你有一套训练人体发出次声波的方法,这是次声波武器的核心机密。” 李明博放下对讲机,无言的看着天空。他能发出次声波,用的训练方法是佛门的持咒法加上现代科技,可以说是他今后升迁的保证。但是魏如松对他有知遇之恩,哪怕明知对方就是一个贪官,他也不能不救。 对讲机里也没有传来声音,五号首长给了李明博充公的考虑时间。 大约过了十分钟,李明博才再次举起对讲机:“我跟魏如松只是上下级关系啊,没想过救他。” 五号首长脸色变得很难看,觉得这个青年人真的不可救药。 “但是,”李明博说道:“次声波武器是属于国家的,我说过所有的资料都可以提交的,当然说话算话了。魏处长呢,我当然希望能够宽大处理啊,毕竟那么多年的同事嘛,多少也有点感情的。不过我相信组织可以做出正确的处理,绝对不会有什么怨言。” 五号首长听出来了,李明博一直在撇清他与魏处长的关系,是害怕受到牵连,耽误他以后的升迁。但是他的言外之意还是很明显,他是在乎魏处长的处境的。 五号首长跟身边的红学专家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干脆的说:“成交!” 李明博手里的对讲机滚到了地上,跟五号首长赌气,是他这辈子干过的最紧张的事情。刚一放松,他几乎就瘫软在地上了。 另一边,五号首长对红学专家说:“这个年青人怎么样?” 红学专家说:“他是一个念旧情的人,可以信任。” 五号首长赞许的点点头,“次声波武器对国家非常重要,经过这么一吓,相信他也不敢泄密了。可惜他是那种对权力非常执着的人,不像普通专家那么好控制。” 红学专家笑了起来,“那就给他点甜头嘛!胡萝卜加大棒,其实是非常有效的权术。” 塑料围墙的门打开了,有五个穿蓝色工作服的人员跑进去,帮李明博脱下那身宇航服。 李明博身上的衣服都粘到了一起,早就叫汗湿透了。他像呆了一样傻站着,任凭那些工作人员摆布。 第三章:菩提子 月亮高高的挂在天边,有笛声远远的传来。 月光顺着窗户透了进来,照在一个青年男人的脸上。那个男人睁开眼睛,看身旁的女子正在熟睡,悄悄的坐起来,揭开了盖在身上的毯子。 男人刚要站起来,他身旁的女人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直勾勾的盯着他:“钱十年,又想去会那贱货了?” 钱十年说:“老婆,你想太多了。我就是……就是听青蛙叫得厉害,想弄几只来给你补补身子。” 女人侧耳听着远处的笛声:“我听人说,凌罗那个贱人的屁股就跟磨豆腐的小石磨似的,只要转一转,你们男人就受不了了,是真的吧。” 钱十年打了女人的手一下,“我是男人,不跟你们娘们儿似的乱嚼舌根子——我出去抓青蛙了,你睡吧!”他起身在床边的桌子上抄起手电筒,又走到门边,弯腰抓起一条蛇皮口袋,开门走了出去。 女人只是冷冷的看着他的背影,嘴角挂着不屑的微笑。听钱十年的脚步声走得远了,女人也披衣起床,悄悄的出了门。 这是一间平房,房外是一个水泥打的坝子,靠墙边堆着柴火。女人伸手在柴堆里摸索了一会儿,抓出一把柴刀,沿水泥坝子外的小路追了出去。 月光很明亮,此时男人的手电光在河边出现。 女人蹲在一丛灌木后面,恨恨的轻声骂:“跟我装,狗改不了吃屎。”气恨之余,她狠狠一刀砍断了一根拇指粗细的灌木。 钱十年听到声音,惊讶的把手电照向灌木,“谁?” 灌木丛后面已经没有了女人的身影。 钱十年一手提袋子,一手拿电筒,蹑手蹑脚的沿小河向上流走去。前方突然传来“扑通”的一声响,钱十年跑过去用电筒一照,水里一只青蛙正慌乱的钻到石头底下。 钱十年骂了声“狗东西,看你逃得出我的手。”大步走到水里,搅得一池月光乱晃。 月明如洗,江山如画,小河似银,蛙声噪耳。远处那笛声悠悠的停了,却有一个清亮的声音唱道: “人道海水深,不抵相思半; 海水尚有涯,相思渺无畔。 携琴上高楼,楼虚月华满, 弹起相思曲,弦肠一时断。” 正是唐时女诗人鱼玄机的诗。 钱十年只觉得身体更热,也不抓青蛙了,直接用手捧了把水,胡乱的洗了把脸。然后他偏着头,但是远处再也没有歌声传来。 钱十年咂了下嘴,觉得不是滋味儿,一把扔掉手里的蛇皮口袋,几大步跳上岸,心虚的向自己家那间平房看了眼。平房里没有灯光,可能妻子睡着了吧。他小心的关掉电筒,沿小路向远处跑去。 即使隔得老远,依然可以看到新门村最高的建筑魁星楼。那是一座六角塔形的建筑,塔高五层,加上高高的底座共计六层。有个女子在顶楼负手而立,脸上洒满月光,孤单的身影显得凄清而又寂寞。 钱十年心跳加快,嘴里轻轻哼起乡间俚曲,“小妹妹等郎好心焦……”脚步轻快起来。 走到魁星楼下的高台旁边时,钱十年看到路上斜放着一把柴刀。“咦?青蛙没抓到,捡到把柴刀,回去也好给老婆交差。”他伸手捡起那把柴刀。刀把的大小刚刚好可以让他舒服的握持,触手温热湿滑,好象刀的主人刚把刀放下不久,汗渍还未干。 “这好象是我家的柴刀。”刀把上那种熟悉的感觉,让钱十年疑惑不解:“我家的柴刀,怎么到了魁星楼下了?”他提起刀仔细一看,一滴黑色的液体从刀口滴落到地上。 几乎出于本能的,他用食指沾着刀上的液体碾了碾,那是一种粘稠的液体,虽然已经冰冷了,但是他可以肯定,这是血。 黑色的血。 其实月光下人的视觉是黑白的,没办法感知色彩,所以出现了黑色的血。 钱十年本能的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握紧柴刀,慢慢的转头向魁星楼的大门看去。 魁星楼下,一堆烂银似的物体蹲在地上,像一个金属堆。金属堆前面露出一双女人的脚,其中一只脚上套着拖鞋,钱十年认得那是自己老婆的鞋。 “姜妹!”钱十年跑了过去,绕过金属堆,扔了柴刀一把抱起自己的老婆。 “呃——”因为胸腔受到挤压,姜妹的喉咙里喷出气体和血液来,这让钱十年误以为妻子还活着。他也不懂什么急救的知识,只晓得紧紧的抱着妻子。 “锵锵锵”的响声中,姜妹身前那堆金属慢慢站了起来,却是一个高大的金属人形,脸上黑漆漆的,一对腥红的眼睛发着光。 钱十年恨入骨髓,慢慢的转过头,看向这高大的金属人。他怀里的姜妹一只手软软的垂下,嘴里又涌出更多的黑色的血。 虽然他跟凌罗有一腿,但那只是一夜情,他非常清楚,陪自己一生的人是姜妹。钱十年放下怀里的姜妹,目光转向自己刚刚扔掉的柴刀。 金属人突然张开右手五指,一把掐住钱十年的脖子轻轻一提,就将他斜斜举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金属人发出狂笑声。 钱十年用力的踢着金属人,但是脖子脆弱,只挣扎得几下他就感觉脖子快断了,不敢再动,只是流泪看着天边的月亮。 魁星楼顶上,一个女子背月站立,正是凌罗。只见她衣裙飘飘,仿佛是仙子下凡一般。 “几位,你们杀人就杀人嘛,”凌罗的语气很是冷清,“跑远点杀就好了。不然到时候我也脱不了干系。” “仙子,”一个鼻音很重的声音说:“我们已经想好了。这女人的丈夫拿过柴刀,刀上全是他的指纹,你猜那些警方会怎么认为?”又一个金属人从魁星楼六楼上一跳而起,抓住楼顶飞檐,翻身上楼,站到凌罗对面,“只要你交出菩提子,我们会做得一点痕迹都不留。不然的话,我们会杀尽新门村的人,一个都不留。” “哈!”凌罗不屑的轻笑起来,“生生死死的,我也见得多了。想要菩提子,就跟我到山神庙去吧!”话一说完,凌罗抬脚就走。魁星楼外观是一个塔,楼顶能用多大的面积?她这一抬脚,眼看就要掉到楼下。 钱十年呼吸不畅,本来差点就要晕了,这时见到凌罗涉险,一下子勇气爆发,双手抓住金属人的手指用力一掰,竟然从金属人手里挣脱出来。这只金属人张着五指,也愣了一下。 只见天空中,凌罗凌空行走几步,突然化一道白光,向远处山峰电射而去。 “追!”楼顶金属人大声下令。 从魁星楼上跳下来四五个金属人,落地时震得大地“轰轰”作响。钱十年面前的这个金属人本来已经握拳欲击,听到命令后扭头一看,立即撇下钱十年,掉头就追。 这些金属人速度极快,只几秒功夫就跑得没影儿了。 钱十年头脑昏沉,伸手握住老婆姜妹的手,只觉得那只手上已经没有温度了。 村子里的狗此起彼伏的叫了起来,有人被惊醒骂了几句。 钱十年突然惊觉,暗想:“那些金属人说得不错,柴刀上全是我的指纹。如果警方问我老婆是怎么死的,我说是一些金属人杀的,谁会相信?他们最后还是会认定就是我杀的人。” 他咬紧牙关,起身捡回柴刀,将刀别到身上。然后抱起姜妹的尸体,尸体下露出一条金链子,这可不是姜妹的东西。钱十年伸手拔出金链子,看到这链子头上挂着个石头样的东西,可能就是金属人想找的菩提子了。 钱十年把那金链子小心的揣到口袋里,然后抱起姜妹的尸体,一步一步的走向小河。他看过一些侦破片,知道河水可以毁灭证据。 将尸体小心的放到河水里后,钱十年又把柴刀扔到了河水中央。大约明天,就会有人发现姜妹的尸体。钱十年已经想好了说辞,他会说自己跟姜妹夜里吵了一架,睡到半夜时发现姜妹不在床上,以为她又赌气回娘家了。没想到她竟然跳了河。 现在还有些细节需要处理:首先是自己这身衣服,可能会留下什么线索。其次是一大早自己必须到处找老婆,要表现得非常担心,甚至会发动亲戚帮着找。找到姜妹的尸体时,自己必须痛哭失声,表现得很后悔的样子。如果能够博得村里那些老奶奶掉几滴眼泪,姜妹的死就可能会定性为自杀,警方也不会无缘无故的介入到这件事情里。 他脱得精光,借着月色洗起了自己的衣服。 不知不觉的,他想到了凌罗,那个多情的女子。她为什么会飞?她为什么那么绝情?她为什么会把菩提子放到姜妹的尸体下? 但是想着想着,钱十年不自禁的想到了凌罗的身子,那可真是像月亮一样姣好的身子啊。 第四章:前度刘郎今又来 忧心如焚、一夜未眠的钱十年到了天亮时才合上眼,没想到这一觉竟然睡到大中午。他的所有计划全部因为这一觉而泡了汤。 他睁开眼,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怎么向儿子交待。今天儿子会从父亲那儿回来,一般这孩子回家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妈呢?”到时候自己要怎么说? 从家里晕晕乎乎的出来,他看到山村里一切照旧,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生活因为姜妹的死发生任何一点改变——除了自己和儿子。此时,钱十年感觉到的不是悲哀,而是一种彻骨的寒冷。 生命原来如此轻贱。 “其实不止是凌罗才对别人的生死无动于衷,每个人其实都是这样。”钱十年在心里替凌罗辩护着。 突然之间,钱十年眼前一亮,凌罗穿着一身鲜艳的绸缎衣服,俏生生的站在一群聊天的妇女中间。她是那样出色,那样醒目,随便那么一站,就有股与众不同的味道。 随即,他想到即便是自己,好象也并没有怎么为姜妹的离去而伤心。见到凌罗的一刻,自己依然心花怒放。 多少有些自责的钱十年站到一株树后,因为知道自己应该伤心,所以他在努力的酝酿着伤心的感觉。 就在这时,一辆厢式货车呼啸着向那群女人冲去。电光火石之间,凌罗“嗖”的一声消失了。货车“砰”的把个听笑话的老太太撞得倒飞出去,又像收割机割麦子一样撞倒了好几个人。 “啊——”一声尖锐的惊叫响彻长空。 钱十年惊得呆了。 “快跑!”有个姑娘大声对钱十年叫。这声音绝对不是本地人,甚至钱十年从来没有听过这声音,但是他撒腿就跑。 那辆闯祸的货车发现了钱十年,正在倒车,碾过一个重伤倒地的女人。 那个女人只抬了下手,像是要求救,但是转眼间就被压在车轮下,彻底断了气。 钱十年熟悉街道的每一个角落,他钻进一条小巷子,身后“轰”的一声响,回头看时,那辆货车已经撞到了巷子口,燃起了熊熊大火,一条烟柱直上青天。 火光中,有亮银色的金属光泽一闪,钱十年只看清一条金属手臂正穿过火焰,脑袋一麻转身不要命的就逃。 他不敢走大路,也没有想到底要去哪儿,只是拼命的在小巷间穿行。 跑过几条小巷,前面是一条阴森的胡同,巷子口有一株大榕树。 他喘着气跑过去,突然一个胖胖的中年人背对着自己横着身体堵在了巷子口。这中年人双手连扬,“嘶嘶”声不断,像是电影里高手投掷飞镖的样子,扔出去的东西却是钢针。 他穿着白衬衣,下着黑色长裤,看不出他把针藏在哪里,但是只要他双手一扬,立即就有两根针射向大树。 大树上同样有人不断的向中年人射出飞针。两人的飞针在空中不断相撞,“叮叮”的爆出小朵的火花。 中年人的飞针被撞偏,射中大树,“扑”的一声洞穿树干。 这根本就是武侠片里的镜头,钱十年几乎认为自己是在做梦,竟然忘了害怕,站在原地看了起来。 “快跑!”中年人回头叫了一声,立即被对手的飞针射穿腰板,惨叫着倒在地上,依然是双手不住的连扬着。 钱十年扭头就跑。 穿过一户人家,他跑到空旷的街上。他跑啊跑啊,最后看到了自己的家。 家门早就让人打开了,家里的一些书籍被扔到屋外的水泥坝子上。他也不管不顾,大步跑向家门。 突然一个穿红衣的少女倒飞出来,斜斜的飞过水泥坝子,落到院外。这少女身手极好,一个空翻,竟然轻轻巧巧的站住了。 “砰”的一声响,一个金属人撞烂了房门冲向少女。这金属人身高绝对在二米开外,每条胳膊都比少女的大腿粗。但少女昂然不惧,揉身上前,与金属人战在了一起。 钱十年悄悄的跑了,他跑到小河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躲了起来。他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交战的双方到底是什么来历。 想了很久,他依然理不到一丝头绪。 “爸爸,你在躲猫猫?”突然儿子声音在身后响起。 钱十年回头一看,真是自己的儿子。这孩子昨天去看爷爷,应该是今天回来。钱十年再也忍不住,紧紧的抱着儿子默默的流泪。 “爸,爸!”儿子抱怨似的说:“你快把我勒死啦!” 钱十年听到“死”字,打了个激灵,推开儿子,按着他的肩认真的说:“儿子!快跑,你去找任秋玲来救我。那个女警官很有本事的,她在这里抓到过飞贼草上飞!” 儿子仰起小脸,“为什么啊?” 钱十年情急之下,打了儿子一个耳光,心却揪得痛起来。想了想,他从裤子口袋里摸出昨晚捡到的那条金链子,挂到儿子的脖子上,“儿子,快跑!去宾江城找任秋玲,只有她能够救我!” 孩子其实一点也不明白,但是怕捱老爹的揍,真的转身就跑了。 钱十年瘫软在河边。 此时宾江特事处里,采购科长侯建设正坐在魏如松的办公桌后面,他脸上亲切的笑着,弯着腰起来,把手伸向对面一个不存在的人,“请坐请坐。”他客气的说。 然后他又坐下来,依然亲切的笑着,“大家都是哥们儿,别看我当了处长啊,跟以前是一样的,都别紧张哈。”他认真的对那个并不存在的人解释着。 魏如松高升了,处长的位置就空出来了。论资历、论人脉都该他侯建设当处长了。这几天侯建设乐得嘴都合不上了,今天抽空角色扮演了一把。 本来还有个李明博是极有竞争能力的,不过那小子自己犯了错误被抓起来了,真是活该!当初李明博一声吼,就让整个特事处百分之八十的人陷入昏迷之中,这种危险分子就该关到监狱里,永远也不要放出来。 寂静的山谷中,响起了轿车开进来的声音。 侯建设猜想这是上级派人来宣布自己任命处长的决定了,赶紧从处长办公室里溜出来,跑到采购科,装出正在忙的样子。 一辆国产红旗车缓缓的驰到特事处楼下,车门打开,李明博下了车,抬起那张白皙的脸,缓缓的环视了一下特事处。 “李明博回来了!”有个科员跑到采购科,对侯建设叫着。 “李明博回来了!”隔壁办公室有人叫。 “李科长好!”有人大声向李明博打着招呼。 侯建设冲到房外,站在围栏里,隔着长长的塑料山藤仔细的看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李明博正带着三名身着黑西装的男子走上特事处的台阶。 侯建设沿着三楼的走廊跑着,他来到楼梯口,这里更多的文员都挤在一起,向着楼下看着。 李明博脚步坚定的踏着楼梯,一步步的走了上来,他的眼镜片儿映着天光,闪着钢蓝的光芒。 李明博走上三楼,神秘的冲这些伸长脖子的人一笑,转身向处长办公室走去。 文员们科长们都默默跟在李明博的身后,看他到底要干什么。只见李明博一把推开了处长办公室的大门,走到了办公桌的后面,然后一屁股坐了下去。 “啊?”文员们、科长们都发出一声惊叹声。李明博坐在处长的位置上,然后双腿一抬,将双脚放到了办公桌上。他摇着腿,双手舒服的放在肚皮上,轻轻念了首诗: “百亩园中半是苔,桃花尽净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 这一首刘禹锡的诗,讲的正是刘禹锡重新回到首都,重游当年故地时的心情:物是人非,我依然还在。 李明博一收双脚,重新站起来,双手据案,大声的说:“我,李明博,回来了!” “放肆!”侯建设吼道:“知道这是什么地儿吗?”他分开众人,大步走到李明博的面前,“这是处长办公室!你看看你那样子,真把自己当根葱啊!一回来什么事儿不干,就跑处长办公室了?赶紧弄乱的东西收一收,有人责怪我帮你顶着,收一收。”他觉得自己表现得不错,虽然他极讨厌李明博,但是依然表现出了大度、重义的一面。 李明博的微笑起来,“啊,这间办公室以后就是我的了。过几分钟,上级就会宣布我的任命。”李明博身边一个黑西装的男子将一份文件放到桌上,文件上的标题是:《关于李明博、侯建设等人的任免通知书》。 侯建设的脸一下子变了,颜色有如苦瓜,皱纹有如核桃。他的腰一下子弯了,就像一个长坏了的丝瓜。 李明博说:“通知任秋玲,不管她现在在查什么案子,我都要见她一面。”这已经是命令的口吻了。 侯建设弯着腰一动不动,眼睛却认真的盯着桌上那份文件认真的看着,似乎没有听到李明博的话。 纪律科的薛科长走了进来,“任秋玲已经没在行动组了,她——”薛科长向后看了一眼,看到沙拉娜正在人群之中,“她一向无视纪律,对她的处分决定是处长亲自同意的。” 其实任秋玲的撤职,就是沙拉娜捣的鬼。但是在薛科长看来,沙拉娜现在是同事,以后可能会相处很长一段时间,没理由要得罪她。而任秋玲虽然委屈,毕竟是个外人,没理由要帮她说话。 “调查科长沙拉娜!”李明博吼道。 沙拉娜虽然在处里时间不长,也知道任秋玲是李明博一手提拔起来的。虽然低头走了出来,脸上却满是不屑的神色。 李明博命令说:“我不管你现在跟着什么案子,你目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查出任秋玲的下落。给你一小时的时间,如果连这点小事都查不出来,你自己滚蛋吧!” 沙拉娜咬紧了嘴唇,大声说:“是!” 第五章:断头 秋天的晴日,天空特别干净。朵朵白云自在的飘浮,柔软得能让人的心也化了。 李明博觉得一切都美好得像老天故意安排的,他觉得自己要做的事情一定能够成功。订下了宾江帝凡酒楼的楼顶观景平台的位子,他为自己办了一个接风宴。他邀请了特事处里的头头脑脑一起参加,当然没有邀请那些卫兵、持勤队员。现在他觉得自己的身份已经不同了,过去跟谁都称兄道弟的亲切态度也就不复存在。 宴席开始时,天色已黄昏。 晚霞把天空渲染成金色的海洋,甚至云朵之间的天空也呈现出一抹浪漫的粉红。 李明博觉得时机刚好,对服务员说:“能够请你们董事长任秋玲来一趟吗?她是我的好朋友。” 此时任秋玲已经从紫铜回来了,根据特事处调查科科长沙拉娜的调查,她正在酒店内。 年青的服务员似乎猜到些什么,神秘的微笑起来,转身离去。 其实也不难猜,来这儿的路上,李明博特意买了束红玫瑰,现在那束花儿就放在他的桌上。当然和玫瑰花放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装钻石戒指的盒子,差不多电影里求婚要用到的道具都齐了。 李明博满怀期待的等着,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同事们的表情,尤其是沙拉娜那张脸已经冷得可以挤出水来。 不一会儿功夫,头发凌乱的任秋玲穿着一身歪歪扭扭黑色的睡袍出现了,一边走还一边打呵欠。更让李明博大跌眼镜的是,看到自己后她居然睡眼惺忪的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才惊喜的叫道:“李明博?你真的放出来了?哈哈哈!” 李明博觉得求婚的气氛已经被任秋玲破坏得差不多了,趁着自己还没被气死,赶紧一手捧花,一手拿戒指冲了过去——必须得冲,不然天晓得任秋玲还会干出什么煞风景的事儿来。 李明博单膝跪倒到任秋玲的红色毛毛拖鞋前,举起玫瑰说:“任秋玲,嫁给我吧!” “啊?”任秋玲的声音像是没睡醒的样子。 李明博能够感觉得出来,气氛已经降到了冰点以下。他满腔的欣喜早已经荡然无存,只觉得整个天空都变得灰暗了。 “嫁给我吧!”他心虚的说。 任秋玲似乎才弄清发生了什么事儿,愣了愣,突然指着天空说:“看,飞碟!” 这可能是史上最烂的拒绝求婚的理由了。李明博事前也想过任秋玲会拒绝自己的求婚,只是没想到她竟然会用这么一个超没水平的理由。 除了李明博之外,所有人都下意识的看向天空。 晚霞已经褪去了华丽的金色,变成灾难片黑烟的模样——晴天傍晚天空的云彩,每过几秒就会改变颜色。在黑云之下,一队金黄色的飞碟正掠过长空。其中一架飞碟距离观景平台较近,可以清晰的看到这飞碟呈梭形,机头上仿佛写着某种文字,机身蚀刻着流线形的竖条纹,机尾侧面开了两个孔,都是方形的。 众人立即取出手机对着天空拍照。 飞碟速度极快,“嗖嗖”声中已经飞过宾江,消失在正北方的天边。 在人眼中清晰可见的飞碟,到了手机照片里不过就是些金色的虚线。所有人都失望的叹息一声,知道这样的照片可以用很多常见现象解释,比如说昆虫、飞鸟。而在某些专家眼里,一切都是“正常”的,世界上当然没有飞碟,飞碟只是疯子的幻想。 李明博跪在地上,一颗心被羞愧、气馁占满了,什么都想不起来。此时一阵大风吹来,观景平台上的众人都认为这是飞碟带出来的风才吹到这里。 温小玉急匆匆的跑上楼,焦急的对任秋玲大叫:“董事长,不好了,有两个人在楼下喊冤!他们手里提着两颗人头,如果不及时处理,只怕会影响酒楼的生意!” 任秋玲立即从睡眼朦胧的状态清醒过来,眼里闪过一丝精芒,“李处长,出大事儿了,快跟我来!” 李明博扔掉玫瑰,从地上一跳而起。一边跟任秋玲跑一边揣好钻石戒指——这值不少钱呢,他可舍不得扔。 看着任秋玲矫健的背影,李明博后悔了。现在他才明白,任秋玲故意打扮得如此的随兴,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求婚,她不会答应的。给的线索非常多,但是自己却忽视了。 她那一声“李处长”其实也暴露了她刚才是在伪装不知道自己的情况,自己的升官知道的人不多,除非任秋玲特意的去察,不然不会知道的。她依然是关心自己的,但那只是朋友间的关心罢了。 在电梯里,李明博把前后的线索一连贯,立即得出了结论:楼下的喊冤群众,其实也是任秋玲安排的。目的只是给她一个机会,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拒绝求婚罢了。 提着人头喊冤,这样的桥段也亏任秋玲能够想得出来。 李明博等着任秋玲的解释。 但是任秋玲与温小玉都一直没有开口,电梯里十分安静。 就在李明博忍不住想开口解释一下的时候,电梯停了,门一打开,温小玉、任秋玲率先跑了出去。 “哎!”李明博急得叫,“你听我说。我只是觉得运气好极了,想趁着……运气求婚……呼呼呼……”他平时不怎么运动,一边跑步一边说话气儿就不顺,只说得两句就喘起来。 任秋玲回头说道:“快来!你那点小事不要说了,现在出了人命大案。” 人命关天,所有涉及人命的都是大案。 李明博一愣,“难道不是她安排的?” 帝凡酒楼外已经人山人海,无数的看客都赶来看这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景:人群中间,一老一小两个人挺直了腰跪在蛇皮口袋上,老的目光灼灼,小的却有些疲惫。两人手里,各提一个人头,两颗人头又是一男一女。 一些看客啧啧称奇,也少不了同情心重的妇女连声叹息。 这一老一小两人对周围人的反应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连身边苍蝇飞来飞去也不管,只是直直的看着酒楼的方向。 任秋玲分开众人,叫道:“钱村长,您老这是?” 那个跪在地上的老人,是新门村村长钱益壮。 人群安静下来。 钱益壮老泪一下子流下来,“任探长,我可见到你了。我家里出大事儿了,儿子媳妇都被人杀了。冤枉啊!”老人可能被古装剧洗了脑,居然大声的喊起冤来。 任秋玲头都大了,“钱村长,我这是酒楼,供人喝酒的地方,又不是古代的衙门,你喊的哪门子冤啊?” 钱村长一时语塞,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 那个小孩子站起来,把条金链子塞给任秋玲:“阿姨,你帮我爸妈报仇,我送你这个。” 任秋玲推开金链子,“我也不是古代的贪官,我就是一酒楼的董事长,不兴收礼这一套的。” 小孩子也僵在原地。 突然钱村长趴在地上“梆梆梆”的磕起头来,只磕得额头鲜血淋漓。 任秋玲赶紧去拉钱村长,没想到老人挺倔,硬是要磕头。这边,小孩子也学着爷爷的样子,趴地上磕起头来。 酒店门口,沙拉娜抱着双臂冷冷的看着这一幕。 温小玉、李明博都不顾尸臭,跑来帮任秋玲。 突然几个警员分开群众,领头的大声说:“这两个人扰乱社会秩序,把他们抓起来!” 警员们冲过来,拉的拉拖的拖,把两个人拖离了现场。混乱中不知道谁踢到了人头,两颗人头就跟足球一般在地上滴溜溜的滚了起来。钱村长与小孩子一起放声大叫:“冤枉啊,冤枉啊!” 围观看客纷纷掏出手机拍照。 一片混乱中,任秋玲大叫:“住手!” 那个警员中领头的一个苦着脸说:“任姐,我们接到报警说有人来你的场子捣乱,这才赶来的。这两个人影响确实极坏,现代社会也不是谁想喊冤就能喊冤的……必须得拘留——你就不要为难我们了。” 任秋玲走到小孩子身边,伸手接过那串金链子,“钱村长,还有小朋友,你们的案子我接了!” 简单的询问了几句,得知死者是宾江城北新门村的,一个是钱村长的儿子,叫钱十年,一个是钱村长的儿媳,叫姜妹。跟钱村长一起来的,是他的孙子钱百勇。 钱十年把金链子交给钱百勇之后,钱百勇当然撒腿就跑。但是他这么小一个孩子,能跑到哪儿去?结果就是去找爷爷了。 两人顺着山路回来的途中,在河水中发现了姜妹的尸体。然后回到家里,发现钱十年已经被人杀死了。钱益壮虽然当过村长,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无计可施,就记得老电视剧里的拦轿喊冤。 于是,他割下儿子儿媳的头颅,装编织袋里,带着孙子出了村,一路走到宾江来。经过打听才知道任秋玲在帝凡酒楼,于是就跑这儿喊冤来了。 现在可以说唯一的证据就是那条金链子,但是任秋玲没能从上面检查出什么来——金链子的顶端系着粒千眼菩提,这种东西在文玩界倒是挺有名的,在普通人家,它就是粒好看些的植物种子。 第六章:厄运之链 钱氏爷孙俩听任秋玲答应了接案,都松了一口气。小老百姓逆来顺受惯了,这时也不再抗拒,任由警员带走。 围观看客们纷纷叹息,怪警员破坏了他们的好戏。 任秋玲还在观察那串金链子,突然像着了魔一样跑向酒楼,撞开想问个究竟的李明博,急匆匆的跑进大厅,坐电梯上了楼。 “她怎么了?”李明博问。 温小玉看了眼,“没什么,也许就是拉稀。” 两人回头看时,沙拉娜依然站在酒楼的门边一脸厌恶,就像刚吃了砣狗屎一样。 李明博冲着沙拉娜发火道:“哎,你上一个案子查得怎么样了?”沙拉娜也是自找的,明明领导求婚失败一肚子气,她还跟那儿摆个臭脸,这不自找晦气吗? 沙拉娜立即做出信心百倍状,“我跟白心若的案子已经很久了,这个案子确实很复杂,但是我绝对有信心抓到她!” 李明博吼道:“不管你以前在跟什么案子,都给我放一边,现在你唯一的案子,就是钱十年被杀案!” 其实钱十年被杀案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示它是灵异案件,未必就归特事处管。但是李明博一方面要向任秋玲示好,另一方面又要拿沙拉娜撒气,就这么决定了。 沙拉娜没有信心可以破任何一个案子。其实白心若的案子倒不错,全国那么多专家都在跟,还没有谁能抓到白心若呢。这么一比较,其实沙拉娜的水平跟专家差不了多少。 钱十年的案子则不然,沙拉娜的对手是任秋玲,哪怕站在敌对的立场上,沙拉娜也不得不承认,任秋玲破案确实有一套。 “嗯。”沙拉娜垂头丧气的应了声。 看到部下难过了,李明博心情好了些。 通常情况下,如果局长捱了上级的骂,回头是会骂科长的,然后再把这个骂一级一级的向下传达。所以一般干部的工资都不低,虽然没有明着说,但是工资里面肯定有一份是捱骂的钱。 任秋玲此时猛地推开自己办公室的大门,瞪着惊惶的眼睛四下张望,像在寻找着什么。 从任秋玲的眼里看去,整间办公室的色彩都成了黑白黄三色,就跟一博物馆的老照片一样。 事情是从她认真观察手里那根金链子开始的,她记得当时自己正在看链子串着的千眼菩提,突然间发现,自己的手正在失去颜色,变成黑白色的。 这金链子有问题,而且是极大的问题!假定金链子中隐藏着一个极厉害的诅咒,那么钱十年被杀案就是灵异类案件。 任秋玲拉开办公桌上一个不常用的抽屉,像扔鼻涕一样把金链子扔到抽屉最里面,然后“轰”的一声用力关上抽屉。退后几步,她再次环视办公室,色盲现象依然没有消除,反而连那最后彩色也消失了。 诅咒生效了,而且按照她的推测,这个诅咒生效后,还可能有后继的问题。 钱百勇会得到这条链子,肯定是钱十年给他的。但是钱十年现在已经死了,这个诅咒的最后结果,就是死。这是非常合理的推测。 简单的向刑侦局罗局长汇报之后,任秋玲下楼,对温小玉说:“我们走,去新门村——路上你开车。” “好勒!”温小玉一跳三尺高。 温小玉笨拙的倒车,撞到了李明博的车,然后他心慌的一档前进,又撞到了一位客人的车。 “叮里咣当”一连串的响声中,温小玉终于把车倒出来了。在众人惊讶的目光注视中,他一脚油门,逃也似的开车跑了。 副驾位上的任秋玲气得脸都白了,不过经过第一个红绿灯的时候,她觉得让温小玉开车还是正确的。 此时酒楼外面,李明博心疼的看着自己的爱车被撞得皱皱巴巴的,仿佛才经历了世界大战。看到沙拉娜含笑站在自己身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去查案?”他吼道。 沙拉娜翻了个白眼儿,差点没背过去,不过她忍住气,“处长,钱十年被杀案,关键的证据就是那条厄运之链。” “厄运之链?”李明博问道。 沙拉娜说:“我在易学院的时候,看过这条链子的一些传说。所有得到这条链子的人,都没有好下场,要么疯了,要么死了,要么永远的失踪了。它的出现也非常神奇,每过十二年它会出现在世界各地,每次都会出现七条相同的链子。把厄运带到人间之后,它会再次消失,然后等到下一个鼠年它将再次出现。所以它的另一个名字,又叫鼠之咒。” 李明博明白沙拉娜的意思了,“你想把那条链子搞到手?” 沙拉娜说:“这么重要的证据,任秋玲不会带在身边,她直接去了新门村,所以这链子也没到刑侦局。我知道她有一个办公桌,里面放的是她研究案件的资料。这条厄运之链多半就放在那张桌子里。” 李明博回头看一眼爱车,又回头看一眼沙拉娜,生气的吼道:“那还等什么?去弄证据啊!”吼完了他还是没有消气,回头冲自己那辆严重变形的车猛踢了一脚。 爱之深责之切,爱车变成这付模样,李明博心疼的感觉又有谁能明白?当然,他脚疼的感觉倒是谁都能看明白,一个人抱着脚跳啊跳的,谁都明白那是真的疼了。 沙拉娜有点小聪明,她先去打印店花了几块钱弄了份像模像样的文件,然后抱着文件回到酒楼。这时修理厂的拖车正在拖李明博的车,李明博他们早就回特事处去了。 沙拉娜径直进了酒楼,人人都在看拖车,因为另外一辆车的主人是个妇女,在那儿上演着痛别爱车的悲情大戏呢。 坐电梯直上三楼,沙拉娜直奔董事长办公室。 她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找上级签字的文员,一路上也没有人注意她——主要还得归功于她的长相也就那样儿,没什么好看的。 轻轻一推,办公室的门开了。 此时华灯初上,董事长办公室里只有窗外的微光照射,显得非常幽暗。 沙拉娜小心的合上了门,也不开灯,她走到办公桌前,将那份文件扔到桌上,拉开一个个抽屉仔细的翻找起来。 “吧!”突然有人按亮了办公室里的灯。 沙拉娜吃惊的将刚找到的厄运之链扔回抽屉里,回头一看,惊喜的叫道:“是你!” 此时温小玉将车停在了宾江桥附近的加油站,趁着加油的功夫,他走近任秋玲说:“老大,我们被人盯上了。” 任秋玲看看附近的人,一个中年人为了瓶矿泉水跟售货员讨价还价,还有个男的在加油站外面凳子上一直在看化妆品介绍,一对小情侣靠在马路边的路灯下,不管秋蚊子多么厉害,依然温情脉脉的聊着天。 “都是警方的人,”任秋玲说:“外国特工如果这么不会伪装,估计早就被抓了。” “老大,”温小玉松了口气,说:“还是你开车吧。”在他看来,警方的人是可以信任的。 任秋玲说:“还是你开吧!我老实跟你说,我突然间看不到颜色了。” 温小玉羞愧的说:“我闯的祸够多了。再说大晚上的,谁也看不出什么颜色来。” 这是很好的理由,不过看温小玉说话时瞄着方向盘,任秋玲就心软了,“你开你开。” 重新坐上车后,任秋玲从手机套子里拿出已经破烂的手机,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坚持了。那手机可能在刚出发时,温小玉倒车那会儿就撞坏了,只是现在才发现。 宾江大桥还在修复中,路况极差,任秋玲的车以一种蛙跳的方式前进。 一只流浪狗与车并驾齐驱,气愤中的任秋玲扔出了手中的烂手机,砸中那只狗。流浪狗“嗷”的嚎了一嗓子,立即超了车,转眼就跑远了。 “啧啧啧!”温小玉夸耀着自己的车技,“这速度,真刺激!” 车子猛地一跳,任秋玲的头撞在车顶篷上,“咚”的一声响。她咬牙切齿的生着闷气,一方面是头晕,另一方面真叫温小玉给气坏了。 帝凡酒楼的大厅里,沙拉娜像喝多了酒似的走出大厅。她脚步踉跄,脸色惨白,眼睛里满是血丝。两个前台小妹跑过去,“美女,需要帮助吗?” 沙拉娜血红的双眼瞪了两个前台小妹一眼,吓退那两人,然后她跌跌撞撞的跑出大厅。 沙拉娜似乎感觉很冷的样子,抱紧双臂不停的跑。穿过一条街,她来到一根电线杆之下,站住脚茫然的看了眼头顶的灯光,然后脚一软倒在了路灯之下。几个小年青吹着口哨围了过来,“妹子,是不是喝多了?” 沙拉娜眼睛睁着,嘴角却渗出血丝来。 小年青们一轰而散。 第七章:膜 两道光柱刺破漆黑的夜空,大地震颤着,突然一辆车从山后头跳到空中,飞行几米后重重的落地。 “哇哦!”温小玉尖声大叫,“帅!” “哇——”任秋玲打开车窗,伸头对着车外就吐。 能够把轿车开出过山车效果,温小玉沉浸在对自己的崇拜中。 车子跟喝多了酒一样,在艾草坡崎岖的山路上扭来扭去,车屁股摇曳出无限的风情,像夜场里的摇摆女郎。 “没想到你居然会晕车。”温小玉说。 “闭嘴!”任秋玲的声音里蕴含着无穷的愤怒。 翻过最高的山头之后,一路尽是下坡。温小玉像骑在战马上的蒙古人一样惬意,嘴里不时发出“喔嗬嗬”的叫声,应该是在模仿印第安人。任秋玲则像个受了婆婆虐待的小媳妇一样生气,紧紧的抱着安全带,目光幽怨,一声不吭。 警笛声划破夜的宁静,十来辆警车闪烁着警·灯呼啸着从后面追来,明显速度车技都更胜一筹。但是遇到温小玉这样能够把车开得歪七扭八的人,这十来辆警车也无计可施,只好跟在温小玉的车后头,速度一下子变慢了。 第一辆警车想从左方超车,温小玉的车就偏向左方;想从右方超车,温小玉就偏向右方。结果整个车队都不正常了,跟着温小玉的车扭来扭去,像一条发光的蛇。 第一辆警车右边的车门打开,一个老警官举着高音喇叭伸出头来,“任秋玲!你给我停车。我不管你有多么着急想破案,立即给我停车!” 任秋玲一惊:“是我师傅罗局长!温小玉你给我停车!” 温小玉也紧张了,出什么大事了,居然惊动了罗局长!他赶紧一脚油踩下去,想踩刹车,结果把油门踩死了。 “啊啊啊——”男女高音二重唱的声音响彻山谷! 罗局长郁闷的缩回头,“任秋玲又任性了,她平时还是很听我话的。” 开车的司机也加大油门,追着任秋玲的车而去。 连接到新门村的水泥桥上,一队穿得像护士的人扭过头,吃惊的看着从远处山上疯狂冲下来的车辆。 温小玉好不容易才找到刹车,一脚踩死。车停在了斜坡上。 罗局长他们的警车队有三辆车超车别在任秋玲的车前,其它车惊魂未定,也纷纷停下来,呈包围之势拦在任秋玲的车后。 罗局长愤怒的下车,“任秋玲,今天你想过去,除非从我的身上开过去。”他张开双臂拦在了车头前,像是要给车一个拥抱的样子。 车灯照耀下,不远处是一队男女护士,守着不宽的水泥桥。桥上已经拦了收费站常见的那种花杆。花杆之后,是一个巨大的玻璃罩似的东西,挡在对面的桥头。 “那是什么?”任秋玲伸头看着那个玻璃罩。 “你可以称它为‘膜’,它的作用应该是把新门村隔离起来。这是我们目前还不了解的高科技,我们正在研究它。”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那队护士模样中传来,“罗局长,带你的人离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果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有这种超自然的‘膜’存在,而我们的科技落后得跟原始人一样,他们就没那么好管理了。” 说话的男“护士”也是一身白衣,虽然很像护士制服,但是仔细一看,还是可以认出这是防化服。他的脸被一个粉色的玻璃罩给遮住了,看不出长什么样子。从他的话中推断,他是一名科学家。 罗局长扭头说:“回头我会叫他们签一个保密协议——”转头对着任秋玲的车大吼:“给我下车!” 温小玉害怕的问任秋玲:“怎么办?” 任秋玲气愤的叫道:“我宁愿坐牢,也不愿再坐你开的车!下车!”伸手去拉车门。 温小玉说了声:“哦!”也打开车门起身要下车,脚一动,脚刹就松了。 车动了,向着罗局长碾去。 “我的妈呀!”罗局长看着车冲了过来,破天荒的叫了声妈,当时已经躲闪不及,他一跳而起,踩在引擎盖上几步跑过,落到车后。回头看时,任秋玲的车已经冲开了两辆拦截的警车,冲向了大桥。 桥上那群科学家也是齐声惊叫,纷纷闪到桥栏外头去。 任秋玲的车撞飞了拦车的花杆,一头冲进了科学家所说的那个“膜”里头。借着惯性冲出一段距离后,车终于停住了。 “你到底在干什么?”任秋玲冲温小玉大吼。 温小玉很委屈,“我也没干什么啊?这车自己动了。” 任秋玲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弯着腰用力呕吐起来。 温小玉也赶紧下车,小心翼翼的站在任秋玲身后,“你没事吧?” 任秋玲扭过头仇恨的瞪着温小玉,想骂什么又没有了力气。温小玉自动退后几步,“我们回去吧。” 膜的外面,罗局长被几个人抱着,对着膜里面的任秋玲指天划地的大骂。 任秋玲叹了一口气,没有说什么,垂头丧气的向罗局长走去。 温小玉喃喃自语的跟了上来:“不晓得撞烂一辆车要扣多少分,我只撞烂四辆车,应该会被吊销驾驶·证吧?嘿嘿,幸亏我没有驾驶·证!” 任秋玲都懒得理他了,直接走到膜前,低头向外走。 “咣!”任秋玲的头撞到一个透明的硬物,发出一声巨响,她自己也被弹退半步。 “这是单向膜,”膜外那个老科学家说,“它只允许膜外的东西进去,却不允许膜里的东西出来。理论上,它是仿造了细胞膜建造的,用的绝对是仿生学的原理。” “许老,”另一个女科学家说道:“这明明就是用空间技术建造的,怎么跟仿生学扯上关系了?” 两个科学家吵了起来,没想到科学家脾气也挺火爆的,说着说着就要动手。其他科学家赶紧劝。 这时任秋玲伸出手,轻轻的按在了膜上。她的手指剧烈的震颤起来,这个膜居然会震动。 “闪开!”温小玉大吼一声,大步走到膜前,运了运气,然后大吼一声:“啊——”怒目圆睁,一掌拍向膜。 “啊——”他被弹飞出去,一路尖叫着飞了好几米,这才落地。 任秋玲赶紧跑过去,“哎,受伤没有?” 温小玉甩着手腕站了起来,“没事儿。” 罗局长现在呆站在膜前,目光里满是责备与失望,像个悲伤的父亲。他的身体佝偻着,老态毕现。 任秋玲非常难过,狠狠的揍了温小玉一拳,向罗局长一鞠躬,转身走进夜色。 新门村静得像坟场一样。没有一丝灯光。借着天光,可以看到新门村商场的残垣断壁,这个新兴的村落,如今满目疮痍。 “啊呜——”一声狗叫远远的传来,如泣如诉,更增凄凉。 任秋玲举着枪,温小玉举着拳头,小心的摸进了新门村的街道。 “我们到底要去哪儿?”温小玉警惕的看着四周,压低声音问。 “你还好意思问?你害我吐了好几次,现在饿得发昏,当然是先找吃的了!”任秋玲也低声说。 两人偷偷摸摸的溜进早已经废弃的商场,凭着超水平发挥的嗅觉找到了零食区。任秋玲伸手在一袋袋的零食包装上摸过,“嘿嘿,面包、方便面、牛肉干……这些都是我的了,而且不用开钱,多好啊!” “啪!”温小玉不知道从哪儿摸来个手电一下子打开,正照在任秋玲的脸上。“抱歉,你把口水擦一下,很影响你在我心中的高大形象的,注意一点。” 任秋玲目光一转,再次傻笑起来,“哈哈,我最喜欢的卤鸡腿啊!我们这不算偷窃吧?哈哈哈。”她的魔爪伸向那整整一排无辜的卤鸡腿,手电的光把她的手放大成一个巨大的尖爪子,跟霸王龙的爪子一个样。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温小玉思考着说:“因为饥饿导致的小偷小摸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门外突然传来旗帜在狂风中摇摆才会出现的声音:“嗖嗖!” 任秋玲已经迫不及待的撕开了一袋卤鸡腿,举着鸡腿叫道:“谁?” 温小玉手电向外一照,一个美妙的身姿站在两排货架之间,那是一个身着华丽绸缎的女子,肤白胜雪,眉目似画。 “冷凤凰?辛八妹?”那个女子眯着眼睛看着任秋玲,“你现在叫什么名字?” 任秋玲赶紧把鸡腿塞到嘴里,伸手拔枪。 那个女子突然拔出腰间长笛,举着长笛像举着一把剑一般向任秋玲冲来,速度快得像箭一般。 手电的光随着女子身影照向任秋玲,她咬着鸡腿,流着口水,眼睛都来不及眨一下,长笛带着悦耳的风声刺向她的咽喉。 (最近卡文卡得要死,各位见谅!) 第八章:女子多情 那个衣着华丽的女子鬼魅般的出现在废弃的商场里,然后像闪电一样扑向任秋玲。 温小玉惊骇得手电掉下,任秋玲还来不及吐出鸡腿,女子长笛划过,直点任秋玲咽喉。 “嗒、嗒嗒!”手电掉在地上,弹了好几下。 “骨。”任秋玲竟然发出吞口水的声音。 “你还没有觉醒?”女子长笛指着任秋玲,疑惑的问。 温小玉终于反应过来,像猫一样弯下腰,猛然发力一跳,一招“双龙出海”击向那个女子。 本来温小玉以为那个女子非常敏捷,绝对可以躲开这一击。没想到那个女子竟然不闪不避,被一拳砸飞出去,撞倒了对面的货架。 就像多诺米骨牌被撞倒了一块,废弃里的商场里货架稀里哗啦的倒了一地。 手电被掉下来的零食袋子盖住了,商场又陷入黑暗中。过了几秒,任秋玲与温小玉的眼睛才适应了突然变化的光线,渐渐的看清楚了。那个突然出现的女子站在窗边,背对着两人。 “你把我弄疼了。”女子还有心情回头对温小玉撒娇。 “咚咚咚!”像是有个巨人踩着大地一般,地面震动起来。 “来了!”那个女子一边小声说着,一边把手伸向温小玉,“来,我带你们去安全的地方。” 温小玉没好气的说:“我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妈妈牵着去幼儿园。多谢,但我自己会走。” 女子娇笑一声:“嘻!”轻轻的跳出窗户。 温小玉和任秋玲摸不着头脑,只好跟着女子跳出窗户。 女子带着两人,借着房屋废墟的掩护,飞快的穿梭于光与影、明与暗之间。回头望去,只见一个高达四到五米的金属巨人锵锵的跑向刚才三人呆的废弃商场,举起巨大的拳头,一拳一拳的砸着商场的墙壁。几拳过后,本来已经坍塌了一半的商场终于轰然倒地。 “那是什么?”温小玉诧异的问。 女子竖起食指,轻轻的按在温小玉的嘴上,示意他不要说话。 任秋玲抓紧时间,拼命的啃着鸡腿。不过她看得很清楚,温小玉突然嘟起嘴,吻了那个女子的手指一下。 “嘻!”女子忍不住轻笑起来。 “咔咔咔”!金属巨人的头转向三人藏身的那面断墙,即使隔着三百来米,也能清晰的看到它那双腥红的眼睛。 三人急忙低头。 金属巨人甩开大步,“锵锵”的跑了过来。 大地在震动。任秋玲怕得要死,却看到女子用力拧了温小玉腰间一下,然后站了起来,轻轻跳到断墙上,张开双臂对着迎面跑来的巨大金属人。 温小玉一急,也跳上断墙,举起拳头,勇敢的面对那高达四五米的金属巨人。 “滚回去!”女子娇吼了一声。 金属巨人似乎吓了一跳,急忙收脚,滑行一段距离,刚好在断墙前面停了下来。 女子依然挺着胸,张着双臂,面对着那个金属巨人。 温小玉则直接被吓傻了,根本就没有动。 “骨——”任秋玲努力咽下一块鸡腿肉。 金属巨人举起拳头,低下头来认真的看着那个女子。 女子冷声吼道:“滚!” 像得到命令似的,金属巨人站起身,甩着手臂走了。 任秋玲觉得非常奇怪,因为那个金属巨人走路的动作居然刻意是装出的无所谓的样子——通常人们在故意表现自己很放松的情况下,手臂晃动的幅度会放大,这很容易辨认。 “你是谁?”任秋玲抬起油嘟嘟的嘴,问那个女子。 女子轻轻一笑,“我叫凌罗——刚才可吓死我了。”她脚下一软,居然向温小玉靠去。 温小玉这个二货没有看出不对来,伸手揽住凌罗的肩膀,怜惜的说:“不要怕,有我呢。” 凌罗装出受伤的样子,哼哼唧唧的,依偎在温小玉的怀里。不过她“伤”得刚刚好,虽然不能走路吧,认路一点问题都没有。“这边走。”她说。 温小玉抑制住激动的心情,装出很严肃的声音说:“嗯,听她的没错!”温香暖玉在怀,他才懒得思考呢,抱起凌罗跳下断墙,朝着凌罗指的方向走去。 任秋玲郁闷的跟着,“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凌罗嗲着声音说:“哎呀,可吓死人家了,不知道哪里来的机器人,见人就杀,见房子就拆。死的人可多了——”说到后面,她的声音哽咽起来,一双手也环到了温小玉的脖子上,头也埋到了温小玉胸膛前,嘤嘤的哭起来。 温小玉好心的安慰说:“没事了,没事了。”这时凌罗突然从温小玉的臂弯中伸出头来,得意的冲任秋玲一笑。 任秋玲还她一个白眼儿。刚才出现的那个机器人可以说远超任秋玲的认识,居然有情绪。还有一个问题任秋玲想不明白,为什么凌罗可以命令机器人? 空中白光一闪,一个红衣女子站在剑上厉声质问说:“凌罗,你还要不要脸?” 温小玉怀里的凌罗一个激灵,仰头对着天空的女子说道:“陆汀,你自己勾不到男人还有脸说我?” 来者竟然是任秋玲的一个修行的朋友,名字叫陆汀,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被凌罗这么一骂,陆汀想当然的说:“嫁人了就该对老公好啊,你信不信我告诉你老公去?” 两人一对话,温小玉也就停了下来。听到凌罗有老公,他赶紧放下凌罗,“你自己走吧,别叫你老公误会了。” “陆汀!”凌罗生气的大叫。 远远的,在已经被毁的新门村市场上,四五个正在巡逻大型机器人都扭头看了过来。 凌罗一跺脚,“我不管了!”化道白光,向远处高楼电射而去。 陆汀脚踩飞剑,降落在任秋玲面前,“任大姐,那个人是我师父。她有点……那个……不好意思啊!” 任秋玲记得凌罗来自一个保密部门,具体在什么部门也不清楚,于是低声问:“这里的案子,跟你们的部门有关系?” 陆汀跳到空中踏着飞剑,只说了声:“跟我来。”身体向前一倾,已经飞了出去。 这姑娘好象满怀心事的样子,也不管身后两人是不是拼命跑才跟得上,只顾低头飞行。 不多时,到了新门村的魁星楼。 凌罗站在楼顶上,似乎不想见到陆汀的样子,背对三人,一声不吭。 陆汀带着三人,直接走进魁星楼大开的房门里,绕过魁星雕像,后面是一条通向地下的通道,隐隐有火光透出。 陆汀跳下飞剑,提剑向地下通道走去。 这条通道每隔十来米就可以看到一支火把,前行了约五百来米,出现了一个大厅,有青年守在大厅门口问说:“陆汀,这两人是谁?” 陆汀介绍说:“这女的是个好人,叫任秋玲。这男的是个坏人,喜欢勾引有夫之妇。”大厅里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吃惊的抬头,警惕的看着温小玉。 温小玉一阵羞愧。 好在那守门的青年也没把陆汀的话当真,轻轻一笑,侧身放两人进了大厅。 大厅里,约有四百来人三五成群的分散着,男女老少都有。 “钱村长,”陆汀问道:“唐老师的伤势怎么样了?” 一个壮实青年应声答:“我们缺药材,估计他撑不过去了吧。” 大厅里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任秋玲肚子又翻腾起来。 “任探长!”那个钱村长看上去是个读书人,眉宇之间有些阴郁,起身向任秋玲走来,“我是新任的村长,名字叫钱十旬。” 任秋玲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的,好不容易才吃到嘴里的食物差点吐出来,用手掩了嘴说:“抱歉!” 钱村长的眼神有那么一秒变得非常的凌厉,但是很快就恢复了常态,“村里的幸存者都在这儿了,出去就会被杀,卫生问题很难解决——该说抱歉的是我啊!”他高姿态的说。 陆汀不耐烦的叫道:“别废话了!任大姐跟我来!”拉着任秋玲一路向后跑。 穿过弥漫着恶臭与绝望的大厅,后面还有一条通道。在陆汀的带领下,任秋玲感觉自己正在一座古墓里奔跑。 眼前一亮,陆汀真的把他带到了一个墓室之中,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红漆棺材放在室中央,棺材盖上放着被子,一个浑身插满钢针的人就躺在棺材上。 “唐老师,我带人来了!”陆汀强装高兴的叫道。 正在照顾伤员的一个年青妇女什么也没有说,低头退了出去。 “女巫探长任秋玲,”那浑身是针的伤员虚弱的说,“幸会幸会。你坐近一些,我已经不能大声说话了。” 陆汀像是着了什么魔一样,突然转身过去,背对着棺材肩膀一抽一抽的。 “你认识我?”任秋玲惊讶的问。 “岂止是认识啊!”唐老师虚弱的说,“我时间不多了,只能说重点。这一次,敌我双方争夺的目标是一条链子,名字叫做厄运之链。敌人的特点是科技与修行并举,实力非常强悍。在全国玩暗器的人当中,我绝对可以排进前五十名,可是你看看我现在的样子。” “你会好的,一定会好的!”陆汀回头大叫。 任秋玲却只是默默叹息。 唐老师笑了笑,“任探长,我请求你,找到那条厄运之链,并且把它交给陆汀。那条厄运之链由三部份组成:蛇骨金链可以给人带来厄运,海魂之玉会让人变得贪婪而又愚蠢,梦境菩提能够自带幻术,可以让得到它的人失去对色彩的感知力。” 任秋玲细想自己得到的那条链子,确实链子的部分非常像是蛇的脊骨,而那颗拇指大小的千眼菩提也确实让自己的眼中的世界变成了黑白的。“实不相瞒,”任秋玲也没有保留,“可能我得到了蛇骨金链和梦境菩提,但是却没有看到那个海魂之玉。” “呵呵呵!”唐老师无言的苦笑起来。 “你……我们在这儿拼死拼活,你倒捡了个便宜?”陆汀眼睛红红的瞪着任秋玲,像是任秋玲做了什么不道德的事情一样。 “海魂之玉样子,陆汀会告诉你。”唐老师说,“陆汀……你过来,我有重要的话……给你讲!” 年约五旬的唐老师脸色灰败,说到后面声音几不可闻,显然虚弱到极点。 第九章:卑微的男人 年近五旬的唐老师躺在棺材上,气若游丝的对陆汀说:“陆汀,你过来,我有话要告诉你。” 陆汀一边抹泪一边走到唐老师身边,弯下腰来,侧着脸听唐老师的临终遗言。 唐老师嘴唇翕动,似乎说了句什么。陆汀满脸疑惑,好象没有听清,不禁把脸再靠近唐老师嘴边一些。 唐老师奋起全身之力,抬起头来,“啵”的一声亲在陆汀的俏脸上。 陆汀惊叫到:“啊!”跳开几步。 唐老师大笑起来,“哈哈!陆汀,我就是想告诉你:不要做个好人。哈哈哈,哈哈哈……”大笑声却越来越微弱,最后渐渐无声。 陆汀手捂被吻过的俏脸,又羞又急的瞪着唐老师。 任秋玲伸手摸了下唐老师的脉搏,然后回头说,“他死了。” 陆汀茫然无措,捂着脸看着任秋玲,像个没经历事儿的小孩。 “跟村长他们商量一下吧!”任秋玲说。 从墓室出来,见那四百来人目光焦虑,一动不动,像泥塑的雕像。 一个身材单薄的青年看到任秋玲出来,毕恭毕敬的迎上前,声音颤抖的说:“村长说,任探长的枪如果能够交出来,让村里人有自保的力量就好了。” 任秋玲冷冷的拔出枪,直接瞄准了躲在人群后面带阴笑的村长,“想要我的枪,拿命来换!” 新任钱村长似乎并不相信任秋玲会开枪,依然微笑着,“你是个女的,就算拿着枪也不会开,还不如把枪交给男的呢。我们是直接上战场战斗的人,想拥有一两件趁手的武器也不过份吧?这是村里人讨论的结果,任探长何必那么执着?” “是啊是啊!”无数声音附和着,但是那声音明显有气无力。 有十来个村民慢慢的从四面围了过来,似乎想趁机夺枪。任秋玲知道这些人都是被人利用的热血青年,现在热血上冲,根本就听不进一点意见。而人群之后,钱村长装出关心孩子睡没睡,悄悄的躲在了一个怀抱婴儿的妇女身后。 在这关键时刻,温小玉不知道跑哪儿去了,陆汀依然捂着脸,一副如痴如呆的样子。任秋玲有些着急,知道自己再不做点什么事情,这些无知的村民可能真的会暴起夺枪。 一个青年村民仗着身高胆大性子愣,硬生生的站在任秋玲枪口前,伸手向枪管抓来。 人群之后,钱村长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任秋玲突然将举枪的手一收,趁势起脚,一个高踢脚踢中正面高大村民的咽喉。那村民没想到任秋玲真的会伤人,咽喉受到重击,当即喘不过气来,痛苦的抱着喉咙向地面扑去。 任秋玲举枪猛砸那个高大村民的头顶,“咚”的一下,两斤半重的铁铸的枪身砸到对方头上,鲜血一下子喷了出来。 那个高大村民一声不吭,立即倒在地上。 任秋玲什么话都没有说,瞄准了挡在村长前面的怀抱婴儿的妇女,嘴角挂着一丝残忍的微笑。 钱村长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其余围攻任秋玲的村民都害怕的后缩了一步,包围圈甚至更松散了。 钱村长继续煽动村民说:“我早就说过了,这些当官的不在意我们的死活,我没说错吧?啊?” 无论是前来围攻的村民,还是呆在大厅里的其他村民,全都仇恨的看着任秋玲。 任秋玲不屑的微笑起来,“枪交给你们,最后会落到谁的手中呢?还不是会落到这位钱村长的手中。抢夺军警的枪支弹药,那是什么样的大罪你们想过没有?最后你们真的获救了,参与抢夺枪支的最少也会判三年。而且现在我为了保护自己的枪支不落入坏人手里面,打死了你们,那叫自卫,是不用负任何责任的。你们认真的想一想,对自己没有半点好处,还这么卖命,到底是为什么?” 那些参与围攻的村民被几句话说得清醒过来,一个个举起手,慢慢的退开。 另外一些村民则怀疑的看着钱村长。 钱村长故作委屈状,“哎,这是大家讨论决定的啊,我也没有说什么啊?都是钱十串,是你提的主意。” 先前来找任秋玲商量的那个青年生气的叫:“钱十旬!你不要狗血喷人,要不是我老婆在楼顶守着,你们早就完蛋了!你怎么敢冤枉我?”原来这个钱十串正是凌罗的丈夫。虽然说他没有什么本事,平时也经常被人嘲笑,但是他的老婆凌罗却极厉害,甚至连那些机器人也不得不敬她三分。 村民全都安静下来,谁也没有再说什么。 任秋玲说道:“唐老师死了,大家商量一下,看怎么把唐老师埋了。这件事情是大事,如果任由尸体呆在这个不怎么通风的墓穴里,迟早大家都会染上传染病。” 钱村长也不愿再提要枪之事,双手一拍,“我倒有个主意:尸体腐烂之后,就会生长出致命的病菌。我说这样,把唐老师的尸体运出去,扔到河里。敌方不止是机器人,还有真的人,这我们都见过。他们是人就要喝水,喝了浸泡尸体的水就会生病。你看怎么样?陆汀妹子?” 钱村长看出任秋玲厉害了,所以不问任秋玲,反而去问陆汀。 陆汀少不经事,哪里知道怎么办?听到问话说:“啊?那好吧。” 墓穴大厅里又臭又压抑,任秋玲一刻也不想呆了,直接向墓穴通道走去。此刻没有任何人敢阻挡任秋玲,守卫的村民看到她走来了,都侧身相让。 真是鬼也怕恶人。 走到一半时,身后传来陆汀的声音:“你说,唐老师死的时候为什么要亲我?他为什么告诉我说不要当个好人?” 任秋玲知道陆汀这个小姑娘虽然法术惊人,依然是个小姑娘,对一些问题会纠结很久,于是好心的解释说:“他亲你呢,其实表达的是长辈对小辈的爱护。叫你不要当个好人,就是担心你吃亏。你不要想多了。”唐老师临死亲了陆汀一口,真实的含义只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任秋玲这么解释,只是希望陆汀不被这个问题困扰罢了。 任秋玲给陆汀讲了外国人的礼仪,见个面男的抱着女的就啃,其实就是表示礼貌的意思。陆汀大为惊讶,“老外真不要脸啊!” 这时,一个村民偷偷摸摸的跟了过来。 任秋玲低吼一声:“谁?” 那人抬起头来,却是钱十串,“是我。”他弱弱的说,“我、我去看看我老婆。”这人好象极为胆小怯懦,哪怕是看自己老婆这样正当的事情,他说出来依然是吞吞吐吐的,像是做什么亏心事一样。 任秋玲不由说声:“那你去吧!”竟然是命令的口吻。 钱十串也像得到命令似的,“是,是,是。”连连点头。 等钱十串走过去了,任秋玲才想起自己的态度实在不应该。仔细想来,钱十串一直把自己放在一个卑微的位置上,难怪别人会自觉高他一头。 陆汀看着钱十串的背影,低声说:“这个人有问题,鬼鬼祟祟的,我们跟上去。”不等任秋玲有任何反应,陆汀已经踏上飞剑,无声的跟了过去。 任秋玲刚刚经历了枪支争夺的事情,觉得任何人都可能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也跟了上去。 穿过长长的墓穴甬道,钱十串从魁星雕像后面绕了出来,走到魁星楼的阶梯前,他认真的拍了拍衣服,用手擦了擦脸,理了理头发。 这个卑微的男人,明明是见老婆,却搞得像见外国使者一样隆重。 第十章:心猿意马 魁星楼的飞檐上,挂着六个硕大的红灯笼,随风轻摇。六楼是一个亭子样的地方,摆着茶几、条凳,想必与三五好友夏日登楼,把酒迎风,远眺山光是极美的。 盛装的凌罗手提长笛,倚在顶楼围栏上,面带微笑看着楼后平地上一个汉子。 那汉子光着上身,露出坚实的肌肉,口里“嗬嗬哈哈”的叫着,一招一式的打着拳。不时悄悄回头扫一眼楼顶,见凌罗饶有兴趣的看自己,拳打得更加卖力。这个汉子自然是温小玉。 任秋玲遇险时他不知去哪儿去了,原来跑外头打拳给凌罗看来了。 钱十串沿阶梯走到楼顶,低眉搭眼的站在凌罗身后,紧张的叫:“老……老……”他本来想叫“老婆”,但是又想到凌罗最恨人说她老,改口叫道:“婆娘。” 凌罗一愣,回头说:“老婆娘?哈哈哈!”笑得花枝乱颤。 钱十串见老婆笑了,像是立了什么大功一样,也是满心欢喜,讪讪的跟着笑。 任秋玲与陆汀躲在楼梯口看着钱十串在老婆面前卑躬屈膝的样子,都觉得很不可思议。陆汀悄悄发誓说:“以后我有了老公,一定会对他好的。” 任秋玲轻轻的摸了摸陆汀的头发,以示安慰,心说等你有了老公,估计就有谋杀亲夫的念头了。 钱十串结结巴巴的说:“家里的,三婶跟我说,你跟三叔……” 凌罗扭着腰走到钱十串面前,伸指按住他的嘴唇,“那些女人忌妒我长得好看,抢了她们的风头,整天说东说西的。你不要听她们胡说,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 钱十串着急的说:“可是三婶从来不撒谎的……” 凌罗面容一戚,软软的靠在钱十串的怀里,悲伤的说:“我心里好难过,连老公你都不相信我了。”缩在男人的怀里,轻轻的抽泣起来。 陆汀深知自己的师父凌罗天生媚骨,老幼通吃,看着钱十串的背影轻声提醒:“真的,肯定是真的。” 钱十串伸手轻轻的揽住凌罗的腰,感动的说:“你也知道的,我娶了你这样好看的女子,感觉像在做梦一样。我又没有本事,给不了你幸福的生活,总是担心你会离开我。是我没有信心,倒不怪你。” 凌罗哄得老公开心,得意的一笑,认真的问道:“魁星楼下,果然是一个坟墓?” 钱十串认真的答,“是啊?怎么了?” 凌罗推开钱十串,严肃的说:“这件事情对我非常重要,你把坟墓里的情况给我说一说。”声音严厉,不像妻子对丈夫说话,倒像是领导对下属训话。 钱十串逆来顺受惯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低头汇报说:“墓里的情况大概是这样……”将魁星楼下的甬道、大厅、停棺材的墓穴一一说明。 凌罗冷笑着问道:“你有没有查过,那棺材是谁的?比如说有没有碑写明,这是钱闻达的墓?” 本来楼下建墓非常奇特,可以说极其少见。只是今天经历极多,任秋玲一时没有注意到,现在被凌罗一说,才觉得这事情奇怪之极。古代风水学认为墓是死者的居所,所以很忌讳在墓上修建房屋。而这塔形的建筑,通常都是为了镇压某样厉害的东西而建的,对墓穴的主人更是大大的不利。 钱十串并没有注意到那墓是谁的,就像做错了什么事情一样,低头弯腰说:“我、我这就去查。” 凌罗满意的点头说:“去吧!”钱十串得到老婆的命令,赶紧起身向楼下走来。 任秋玲、陆汀已经躲闪不及,眼看就要被钱十串撞到。突然凌罗叫道:“老公。” 钱十串浑身一激灵,像听到主人命令的猎犬一样跳着跑了回去。 任秋玲与陆汀赶紧轻轻的跑到五楼,躲到一根楼柱后面。 楼顶上,传来凌罗轻声的叮咛,“你要小心钱十旬,他是长房长孙……”然后是用力的一吻。 不一会儿功夫,钱十串笑嘻嘻的从楼上下来,嘴里还哼着小曲儿,显得非常开心。 任秋玲与陆汀默默的看着钱十串下楼,都在替钱十串不值。这是一个深爱着自己老婆的男人,却被凌罗如此欺负。 楼后平地上,温小玉瞄了好几次楼顶,都没有看到凌罗,练拳的声音也低了。 任、陆两人从楼柱后面绕出来,却见凌罗冷冰冰的站在楼中央,静静的注视着两人。 任秋玲情急智生,对陆汀说道:“走,我们上楼顶参观去。”陆汀反应极快,“好啊好啊!老实说这种古代的建筑我还真喜欢呢。” 凌罗厉声叫:“你们两个,给我站住!”一身衣襟无风自舞,飘飘有如仙子;手里长笛斜指大地,凛凛有如天神。凌罗本来就极美,这时又急又怒,英气逼人,更增几分美色。 任秋玲与陆汀两人都噤若寒蝉,不敢动弹。 凌罗侧耳听楼外的练拳声渐渐小了,着急道:“回头给你们算帐!你们先帮我一个忙,其实很简单的,只要换身绸缎衣裙,学我的样子坐在楼顶,就可以让那些怪物不敢来攻打魁星楼。” 任秋玲奇道:“哪有那么简单?” 陆汀却叫道:“我才不帮你,你想抽时间背着老公偷汉子,没门!”气咻咻的瞪着凌罗。 凌罗没好气的对陆汀说:“你又不是我小姑子,管我那么多干嘛?”不理陆汀,扭头对任秋玲软语相求:“其实很简单,老外是分不清中国女人的长相的。这帮来犯的家伙,全都是老外!你只消换一身绸衣,我再把长笛借给你,到楼顶坐一晚就好——我也需要休息嘛!” 任秋玲正犹豫呢,凌罗已经笑嘻嘻的附在任秋玲耳边说:“我认识邹衍很久了,如果你帮我,我就告诉你邹衍的秘密。” 听她提起邹衍,任秋玲砰然心动,却被凌罗拉着下到二楼,原来这里有间休息室。被凌罗换了身绸缎衣裙后,任秋玲被带到楼顶,凌罗将手中长笛塞到任秋玲手里,说道:“你不要怕,真遇到什么事儿,叫我一声就好。”扭头一看,温小玉已经练好了拳,正走向地边小树取衣服呢,急得凌罗从六楼飞身跳下。 凌罗有如一只夜晚灯光下的飞蛾一般,轻飘飘的划出一条斜钱,落到温小玉身后,回头对任秋玲抱拳一笑,径直走向温小玉。“小哥,你这拳法好奇特,不过有些地方好象不对,如果你愿意的话,姐姐可以教教你。” 她对谁都是一副自来熟的样子,跟温小玉才见几面,这就哥哥姐姐的称呼上了。 温小玉的拳法极为奇特,名称叫做洗碗拳,他曾经会过不少武林人士,至今还没有遇到认识他拳法的人。听凌罗这么一说,心里难免有些不服气,将手里的衣服扔回小树杈上,脚踩马步,双手划圈,正是洗碗拳里极繁复的一招,名字叫洗竹箩。 竹箩不像碗、锅等物,它本身有极多的孔窍,真要一洗而净其实非常难。这一招本来温小玉也没有十分把握能够使出,只是武师对自己的武术多少有些自傲,不服气之下冒险一试。 只见温小玉一手如执物,一手如控马,正是有攻有守。 凌罗看温小玉一身坚实的肌肉上汗津津的,芳心乱跳,忍不住扑到温小玉背上,“你的招术绵密有余,攻势不足,姐姐教你一个用力的法子……”将左手扣住温小玉左手手腕,右手扣住温小玉右手手腕,整个身体都贴到温小玉背上,说:“形要松、意要静、力要空。”一边说,一边带动温小玉使出刚才那一招洗竹箩。 凌罗本身是剑修,对武学也颇有研究,只看了一遍,立即掌握了温小玉十年没有学会的招术,这是她的见识高过温小玉极多的缘故。 武者对力的领悟强过其它修行,温小玉虽然被个美女抱住,却也能感觉得出凌罗带自己使出的这一招妙不可言,有好几种运力的方式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不禁大叫:“妙啊妙啊!” 凌罗更加大胆,打算借着教授武功的机会揩足温小玉的油,“武者之道,必须言传身教,这样,我们来过两招。” 温小玉闻言大喜,大声道:“好啊好啊!” 本来男女之间过招禁忌极多,但凌罗也不是贞烈女子,温小玉也不是卫道君子,他两人过招就没有那些禁忌。什么袭胸、撩阴、身缠、掰腿、抱腰都使了出来。比得一会儿,两人都气喘吁吁的,意思都上来了。 凌罗语音如密糕般又甜又软,“还有许多使力的招儿,如果小哥想学,姐姐找个没人的地儿教你。” 温小玉此时浑身燥热难耐,哪里听不出凌罗话里的撩拔之意,抱住凌罗的纤腰,说道:“好,我们换个地方再大战三百回合。” 两人勾肩搭背的走远。 任秋玲老老实实的守在楼上,看着黑黝黝的远山,心潮难平。她有一种预感,这一夜绝对会有事情发生。 第十一章:战书 端坐在魁星楼上,任秋玲感觉自己是古时镇关守城的将军,只差手里捧本《春秋》就可以化身关云长了。 她时而手提长笛,对着空中并没出来的月亮皱眉沉思,时而站在楼头,以手搭眉看着黑漆漆的夜色探视敌情,时而坐在长几上摸着并没有胡须的下巴苦思破敌之策……恍然间,一身艳丽长裙化为盔甲,样式好象是某个游戏里才有的那种,还附带辉光效果,把她映得威风凛凛。而手里长笛也化成一把加特林式多管机枪,沉重的枪管闪着金属的光泽,有这么一把枪在手,任秋玲得意的狂笑起来,真有一女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突然听得沙沙声响,任秋玲睁眼一看,只见四个巨大的机器人带着约二十个只比常人高出一头的机器人,已经走到了楼下约三十米的距离。 身上依然是绸衣,手里依然是长笛,刚才的换装只是一个梦罢了。但是任秋玲依然豪气冲天,走到楼前怒吼道:“你们这帮渣滓,到底想干什么?” 那些机器人其实也看出任秋玲不是凌罗了,但是却被任秋玲的气势压倒,吓了一跳。四只大型机器人还好,仗着个子大力气大敢站在原地,其它小型机器人则纷纷退了一步,紧张的做出了防御姿态。 “我们是来下战书的。”一个大型机器人用电子声说:“明天早上六点,我们将全面进攻魁星楼。”虽然这机器人说的中国话字正腔圆,但是任秋玲依然听出了外国腔。 “要打就打!少废话!”任秋玲叫道。 那个说话的机器人似乎极佩服任秋玲的勇气,伸直右手行了个非常特别的礼,带着众机器人转身离去。 任秋玲晕晕乎乎的走回长几旁,眨眨眼睛清醒了,悔得肠子都青了,赶紧的跑到楼边叫:“哎,你们回来,我们再……商量商量?”她弱弱的叫。 那些机器人哪里肯听她的,依然排成整齐的队列“哗哗”的踩着齐步走远。 任秋玲知道自己被人打扰了睡觉就会很生气,万万没想到这点儿起床气居然让自己跟这帮机器人订下了决战时间。她哪有什么本事对付这些机器人啊? 机器人来时,已经吵醒了楼下墓穴里的村民,这时钱村长带着一群人跑上来,七嘴八舌的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任秋玲急得叫:“那帮机器人明天早上六点就要进攻魁星楼,大家快点找到凌罗商量一下对策!” “凌罗呢?”好几张嘴一起问。 毕竟事关大家生死,任秋玲这时也不好隐瞒,“凌罗跟温小玉找地儿探讨武功去了——快去找他们吧!”月黑风高,孤男寡女,任谁也猜得到这两位只怕不止是探讨武功。只是这时情况紧急,谁也顾不上说两句风凉话,钱村长大声命令:“村里熟悉情况的都带人去找,注意安全!” 凌罗生性风流,多少男的都跟他有关系,她喜欢在什么地方偷情熟悉的人倒还不止一个。 “凌罗好象不挑地儿,苞米地里,草丛里,河沟边……”有个青年回忆着说。 这个说法立即获得了大家的认可,众人纷纷点头。“是啊是啊,她不挑地儿的。”钱村长说,“有一次我跟她还在……”话说到这里,他猛地停住了,挥手说:“大家出发吧!” 一群人轰然下楼。 但是楼柱之后却隐藏着一个人影。要不是灯笼的光把他的影子映到地上,任秋玲也不能发现他的存在。 这人不知道来意如何,只是静静的站在柱子后面。任秋玲小心的注意了他大约五分钟,这人依然无声无息的站着,像是个雕塑一样。 灯光拉长了这人的影子,让他显得如此孤单;夜风吹动了他的衣摆,让他的影子瑟瑟发抖。 魁星楼下,响起了一声哀嚎:“钱村长啊,我没有死啊!不要把我活埋了啊!”听声音正是因为抢枪被任秋玲打伤的那个高大村民。紧接着就是一声闷响,像是有棍子敲在沙锅上一样。 钱村长的声音在解释,“他受伤了,现在的情况很明显,我们没有能力照顾伤员。打死他我也很难过,但是为了更多的人能够活下来,我不得不这样做!” 低头看去,正是钱村长领着村民站在魁星楼下,队伍中抬着三块木板,其中一块上面的尸体是唐老师的,另一块上面是才被打死的村民的,第三块木板上抬的是个老人,看起来病得很重,只是躺着喘气,却不知道是谁。 “大家别这么看我,”虽然那些村民没有说话,但目光可能不那么友善,钱村长说:“这事大家都表过态的,都同意了的。他这么乱喊乱叫的,万一引来了机器人,我们都会被他害死。我杀他,是为了保护大家!” 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过后,队伍分散开来,抬木板的十几人向小河边走去,应该是去处理尸体;其他人则涌向四面八方,应该是去找凌罗。 任秋玲悄悄回望,木柱之后的那人依然一动不动。 任秋玲抡了抡手中长笛,这东西看上去是竹子做的,但重量应该在两斤多,完全可以当成武器使用。她举起长笛,一步一步的向着那个躲在木柱后面的神秘人走去。 灯笼的光透过木质窗棂,在地上划出一个个巨大的阴影栅栏,任秋玲行走在光与阴之间,脚步无声。 木柱后的神秘人影依然一动不动,像是个幻觉。 距离近到三米之内了,任秋玲高举长笛,瞪圆了眼睛冲过去。木柱之后的那人吃惊的转过脸来。 一张叫泪水泡得浮肿的脸。 这人是凌罗的丈夫,钱十串。 虽然一直听到闲言碎语,说自己的妻子如何如何,但是钱十串一直都不相信那是真的。直到刚才听到村民的讨论,他才明白了,所有的谣言原来都是真的,唯一欺骗自己的人,正是自己深爱着的妻子。 钱十串性格懦弱,发现真相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又生怕别人笑话,只能躲起来悄悄流泪。 看到满脸杀气的任秋玲,钱十串吓了一跳,赶紧道歉说:“对不起啊,任探长,是我不好,吓到你了。” 看他打揖作躬的在哪儿道歉,任秋玲也不好过。这个男人真的活得太累了,也太惨了。但是造成这一切的,不都是因为他自己的性格吗? “没事没事!”任秋玲生怕自己吓到钱十串,收了长笛说:“我胆子大,没有被吓到。倒是你,赶紧回去休息吧,不要想太多。” 凌罗是个极美的女子,但是任何男人有这么一个妻子,只怕也不好过。任秋玲能够理解钱十串此刻的心情。 钱十串呆呆的说了声:“哦——”低头就走,却不是向下楼的阶梯走去,而是向楼外的围栏走去。他真的没脸活下去了。 任秋玲一把抓住他,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比任秋玲高出一头的男人就跟个纸片似的,被一拉就倒,“咚”的平躺在楼板上。巨大的悲痛之下,钱十串其实已经神昏智迷,失去了所有的抵抗能力。 任秋玲看着这个懦弱的男人,又可怜他,又恨他。她蹲下来,对着钱十年那张悲伤的脸吼道:“你给我站起来!不就是娶了个不贤惠的老婆吗?看看你那样儿,倒比死了爹还伤心!给我起来,别想着死,像个爷们一样活下去!” 字字诛心。 钱十串本来在伤心之余,渴望听到一两句安慰的话,哪怕是哄他的话也好。没想到任秋玲根本就没有安慰他,反而吼了他一通。一股无名业火腾的从他的足心燃起,熊熊的烧到心头。钱十串嘿嘿冷笑,直挺挺的坐起来,然后翻身爬起,满脸狰狞的走下楼去。 要出事! 钱十串现在的表现非常奇怪,任秋玲不能确定他是不是会疯。 “轰!”一道闪电照亮了半边天空,然后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任秋玲叹息一声,她要担心的事情是明天六点机器人的全面进攻,到时不知道会死多少人。至于钱十串是死是活,那自然是其次的。 下雨对寻找凌罗而言,是有好处的。首先机器人可能会怕雨,在雨天可能会放松警惕;其次对村民而言,雨声可以掩盖他们寻找时的脚步声,降低寻找的风险。 此时,在一间漆黑的卧室里,凌罗正对温小玉说:“现在四周没有一点光线,又有雨声干扰听觉,你必须用每一寸肌肤感知我,然后才能防御我的招式。”她闪电一般的一掌切向温小玉的咽喉。 温小玉手形如蛇一般叨住了她的手腕,“事实上,我能闻到你的味道。”温小玉说:“当然,我也愿意感知你的每一寸肌肤。” 凌罗轻轻一跳,右脚弹出,目标正是温小玉左侧太阳穴。 温小玉伸手握住凌罗的脚踝,“忘了告诉你,洗碗拳擅长的是小巧擒拿。你大意了。” “嘻!”凌罗轻笑起来,“我故意的。”她如蛇一般缠到温小玉的身上,“不要爱上我,你会受伤的。”出气如兰,语音如丝,她在温小玉耳边轻声说。 “我想试试。”温小玉抱紧了凌罗。 而此时,任秋玲正在魁星楼上凭栏高望,希望凌罗可以早些现身。数百村民正在冒着生命危险寻找凌罗,他们躲着机器人,在残垣断壁间穿行。 雨一直在下。 又一道雷从当空击下,闪电分成七八股,照亮了整个新门村。新门村被一个透明的“膜”笼罩着,像是扣在玻璃碗里的一个破烂模型。 “轰隆隆——”雷声大作。 第十二章:全军出动 一只木马躺在污水里,雨点滴滴落在木马身上。木马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的看着这个漆黑而又湿润的夜晚。 一只锃亮的皮鞋用力踩下,木马头被踩到污水坑里,那人没有丝毫迟疑,继续大步向前。 雨一直下,钱村长昂首挺胸的行走在已经废弃的巷道中,大概因为皮鞋是新买的,他走路会故意抬高脚,让那双皮鞋更显眼。 钱村长身后,跟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身影瑟缩,眼睛像小鹿一样警惕。 “大伯,我想去打工挣钱。”少年紧跑几步,小声的对钱村长说,“反正现在都被学校开除了,爹妈当我是个祸害,我想出去闯一闯。” 钱村长不置可否的应了声:“嗯。” 少年紧紧的跟着钱村长,“我听海哥他们说,外面的姑娘好骗,钱好挣。海哥说留在农村没有前途,我要跟他出去闯。” 钱村长站在街口转角处,伸手挡住了少年的同时偏着头向外观察。外面是一条大街,街头一只巨大的机器人背对着钱村长。 “不要出声,”钱村长回头对少年说,“这东西反应迟钝,只要跟紧我就没事。” 少年胆怯的扫了眼街头那两层楼高的机器人,小心的点了点头。 钱村长带着少年悄悄的向那大型机器人走去。 突然身后远处传来叫声:“快跑啊!”然后是武器开火的声音,混和着人的惨叫声,另外一支队伍被机器人发现了。 街头的那个巨大机器人一下转过头来,闪着红光的眼睛看着钱村长与少年。 少年叫声:“快跑!”转身刚想跑,却被钱村长一把揪住,用力向前一推。少年跌倒在雨水里,一双稚嫩的眼睛疑惑的看着钱村长。 巨大的机器人几步跑过来,一脚踩死了少年,又向钱村长冲过去。 钱村长举起双手摇摆着说:“是我,是我!” 机器人停在了钱村长的面前,低头看着这个渺小的人类用电子声说:“你做得很好,把中国人聚集在一起,方便我们控制。” 钱村长松了口气,垂下手说:“报告长官,魁星楼上那个女的不是凌罗,是任秋玲。我们这次出来,就是寻找凌罗的。” 机器人蹲了下来,“我们需要任秋玲的资料。” 钱村长比划着说:“她是个探长,有一支手枪,不会什么法术,很容易对付。” 死去的少年静静的躺在雨水中,一双空洞的眼睛睁着。在他眼里,高大的机器人亲热的拍着钱村长的肩,而那个不可一世的钱村长点头哈腰的,像一只叭儿狗。 另一支寻找凌罗的队伍被机器人发现了,他们在雨水里哗哗的跑着,借着复杂的地形,他们已经甩开了机器人。队伍龟缩在一个院子里,所有人都蹲在地上发抖。有个人小心的从院墙后伸出头观察着,他看到钱村长甩着手走过来。 “钱村长,三娃呢?”院墙里那人问道。 钱村长说:“唉,被发现了,我跑得快,三娃他……”他悲伤的摇了摇头。 院墙里那人说:“我们也损失了三个人,但是没有发现凌罗。” 钱村长叹息一声:“回去我们再商量一下。” 任秋玲在魁星楼顶苦等一夜,得到的就是寻找凌罗失败,村民死了十几人的消息。 “凌罗说过,我们面对的敌人是老外。”任秋玲说,“老外是很傻的,我有个主意,可以骗到他们。就是我在魁星楼拖住他们,你们抓紧时间逃。” 钱村长想都没有想就说:“不了,我们哪儿都不去。我们已经被结界围死了,逃到哪儿都一样。” 任秋玲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围住新门村的是结界?甚至专家都没有认出这个东西,管它叫膜。钱村长怎么知道的?”但是她想说服这些人,没有抓住这个念头,“用个空城计,这样只死我一个,能够保护大家,很好啊?” 钱村长摇头说:“魁星楼下,是我们钱家祖宗钱闻达的坟墓。我们不能连祖宗都不要了!唉!”他沉重的叹息着,一边带领众人下楼,一边吩咐说:“大家都回去好好休息吧!墓穴入口狭窄,如果机器人来攻打,我们还可以占据地利呢。” 其实钱村长早就已经投奔了敌人,他之所以要大家死守魁星楼,只是他的主子希望他把村民聚在一起罢了。 雨渐渐停了,东边天空燃起了朝霞。凌罗没有出现,任秋玲穿着一身大花的绸衣,静静的坐在魁星楼上。 魁星楼对面的山上,升起了十多架棱形飞碟——正是在宾江上空出现的那些飞碟,原来它们是来支援前线部队的。飞碟之下,是一支整齐排列的机器人方阵,包含大型机器人十六个,小型机器人三百二十个。机器人方阵后面,是一支穿西装的外国人组成的部队,人数大约有十来个,看上去像是后勤人员,队伍松散,步伐无力。 面对如此庞大的队伍,任秋玲笑了。她甚至没有信心能够战胜一个小型机器人,看到这么大的一支军队出现,她只觉得好笑。 她抱着楼柱,爬上楼外的围栏,突然之间想到一句话:“圆月刀锋,高楼牧笛”。当初她听天都刀客说过这句话,知道圆月刀锋指的是天都刀客韩虎,但是后面四个字的意思她当时不明白,直到此刻,她才明白。原来“高楼牧笛”指的正是凌罗。 可惜自己虽然身穿凌罗的衣服,手拿凌罗的长笛,却没有半点凌罗的本事,除了吓吓这些外国机器人,竟然半点用都没有。 任秋玲镇静下来,装出世外高人的派头,抱着楼柱的手却不敢松开。 天空中,棱形飞碟缓缓的飞来,地面上,上百的机器人“轰轰”的开来。两支部队保持着同样的速度,黑压压的逼近魁星楼,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 敌方的部队在魁星楼前约三十米处停了下来,并没有立即开火。 任秋玲一挥宽大的衣袖,面对如此强势的敌军,她笑了,“你们也信神吧?欺负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还真给你们的神长脸哈?你们也长得有脸吧?杀死妇女儿童还真给你们长脸哈?啊?” 长袖飘飘,任秋玲像一只停在楼头的彩蝶。 魁星楼的飞檐上,一滴昨夜储存的雨水落到楼下,“滴答”一声。 敌军寂然无声。 任秋玲仰起脸,面对东方初生的太阳笑了。 魁星楼一楼,早就聚集了数百村民,他们缩头缩脑的看着外面的敌军,没有人敢动一下。 天空中,十六架棱形飞碟调整机头,锁定了任秋玲。飞碟一起发出“嗡嗡”的声音,渐渐的亮了,然后从十六架飞碟的机头位置射出强光,轰向任秋玲。 百忙之中,一人大声吼道:“闪开!”将任秋玲一把推开,张开双臂挺起胸膛正对十六架飞碟。 十六架飞碟的机头位置射出的强光轰在那人身上,那人浑身金光闪耀,亮得像个太阳。任秋玲倒在鬼星楼的楼板上,把手挡在眼前,从手指缝中一看,认得那个身影是方寸寺的和尚慧痴法师。 四周的空气扭曲着,一股热浪从慧痴被烧红的身上透出,灼肤生痛。魁星楼的栏杆早就燃烧起来,楼板上也冒出了青烟。任秋玲额前短发被热浪一扫,立即变得焦黄。 “滋”的一声响,飞碟收了强光。 神通广大的慧痴和尚被烧得仅剩一个光头,“通通通”的滚到楼板上。灰飞烟灭,以前任秋玲以为它就是一个成语,一个夸张的说法,现在却知道这是真的。 魁星楼六楼上多处着火,处处青烟弥漫,远望像一个燃烧的火炬。 “啊——”任秋玲大叫一声,高举着长笛沿阶梯向楼下跑去。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与敌人同归于尽。 此时天空中,慧痴和尚再次显形,脚踩五瓣莲花,飘然而下,悬浮在魁星楼前,对着前方敌军怒吼一声:“嗡——啊——轰!” 一股强大的能量波动随着咒音涌出,十六架飞碟中有三架应声坠落,正好落在下方的机器人方阵中。敌军大乱,那些大型机器人赶紧托起飞碟,大步后退。小型机器人也甩开大步就跑。 任秋玲奔跳如飞,只十来秒就冲到了楼下,分开呆若木鸡的村民,冲到楼外,却看到机器人方阵正在溃逃。楼前只留下被飞碟压碎的机器人的残肢断臂,这些残肢断臂上都沾着血迹,不知道为什么。 一架刚才被压晕了的小型机器人这时刚才醒过来,坐在地上摇着头,好象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样子。 任秋玲虎凶凶的冲过去,举起长笛对着机器人的头一顿乱砸。“当当当当!”不知道敲了几十棍子,那个机器人倒下去了。 任秋玲把长笛插在腰间,两只手握住了机器人左手的食指用力把它向魁星楼的方向拖,那机器人死沉死沉的,任秋玲根本就拖不动。 有村民分开众人,跑了过来,正是凌罗之夫钱十串,他抓住机器人的另一只手,用力拖。机器人动了一点点。 其他村民也跑了出来,七手八脚的把机器人拖向正在燃烧的魁星楼。 此时魁星楼上,一个穿狼皮大衣的人冷眼看着任秋玲,一动不动。这人身边,慧痴手抱自己的被烧焦的头颅,目光平静的看着任秋玲,也没有下来帮忙。 “邹衍,”慧痴对身边那个穿狼皮大衣的青年人说,“我还有活下来的机会吗?” 邹衍问道:“你为什么不用分身去挡敌人的武器,非要用本体呢?” 慧痴苦笑起来,“因为分身根本就挡不住那么强的攻击,到时候死的就是任秋玲。” 邹衍想了想说:“我从来没有帮人重塑过肉身,没有一点把握,不过可以一试。” 第十三章:纳粹余孳 这是自交战以来第一次俘虏了对方的机器人,所有村民都出来看热闹了。有人拿来了绳子,问道:“是不是弄个猪蹄扣捆上?”猪蹄扣是农村杀猪时专门用来拴猪后蹄的绳结,一般人都不知道。幸亏任秋玲见过杀猪,晓得这种绳结极可靠,“好!再给它个马蹄扣绑了,别让它跑了。” 马蹄扣是专门捆马的绳结,会利用牲口自身的力量让它无法挣扎。 村民们都觉得好,七手八脚的把那机器人给捆了起来。 “给我个东西,我把它打开研究下,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任秋玲说。 村民们茫然四顾,他们哪有什么专业工具?过了一会儿,才有人小心的递过一把铁火钳。 任秋玲接过火钳毛手毛脚的对着机器人身上乱撬,这机器人不晓得是什么材料的,非常坚硬,火钳都撬弯了机器人也没有丝毫损伤。 任秋玲扔了火钳,早有村民准备好了更厉害的工具递来,却是一把铁锹。这时机器人的眼睛已经亮了,它挣扎了几下,没能挣开绳子。那双红眼睛随着任秋玲的铁锹转来转去的。 任秋玲这儿敲敲,那儿戳戳,弄得机器人丁当作响。 机器人沉默着,就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 此时魁星楼上大火已经灭了,两片荷叶伸长出来,每片荷叶都像遮阳伞那么大,高达十五六米。楼顶上,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片荷塘,慧痴的分身将本体的头颅轻轻放进水中,对荷塘另一边盘膝而坐的邹衍说:“这是我净宗的观想法门,称为水池观,借极乐净土水池一角,可以活死人肉白骨。” 邹衍也不禁赞叹两句:“佛法广大,叹为观止。” 慧痴说道:“我只是个分身,本身法力有限,所以还得借邹兄一身灵力。如果你同意,我将会以他心通神通,让我的意识暂时借你身体一用,维持住这个荷塘一天一夜就可以了。” 邹衍神色凛然,“兄弟,来吧!”双眼一闭,自闭神识。 慧痴分身一晃,撞到邹衍身上,竟然如雾气一般触体而消。邹衍再次睁眼,目光悲悯的看着水中人头。水中人头也睁开眼,一脸慈悲,开口欲说什么,却只吐出几口清水。 邹衍的身体盘膝坐在巨大的荷叶下,双手合什,轻轻对着荷塘念起咒语。荷塘中清水荡起涟漪,一支巨大的花骨朵从荷塘中长出,对着天空颤抖着张开花瓣,将慧痴的头颅遮在花下。 楼下众人都被机器人吸引住了目光,没有人发现楼上的奇景。任秋玲已经扔掉铁锹,换了个铁锤,对着机器人的红眼睛跃跃欲试。她虚晃一下铁锤,发现机器人的红眼睛跟相机光圈一样猛地收缩了下,不禁大喜,“这东西有意识!晓得眨眼睛!” 围观的众村民无不啧啧称奇。人群外,钱村长焦急的走来走去,一副坐卧不安的样子。 机器人红眼睛变成极细极小的一个红点儿,似乎生气之极。 “这东西有脾气!机器人居然有脾气!”任秋玲宣布说。 人群围得更紧了,不少妇女把自家孩儿举到脖子上,让他们长长见识,原来机器人也可以有脾气的。 任秋玲瞪着机器人的小红眼睛,“还敢蔑视我,信不信我把你的眼睛敲掉?”说着话当真举起铁锤来。 机器人吼道:“住手!”猛然间整个机器人都一阵震颤,从机器人正面支起一块金属盖子,像是飞机打开机舱一样。一个圆滚滚的老外像脱件衣服一样从机器人里面爬了出来。 一般人认为老外个子都高,这老外却是个例外,只有一米六左右。只是身材较胖,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肚子,甚至连手都显得圆圆的,像个长了黄胡子的多拉a梦。 他脚下的机器人像一身盔甲般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突然间来了个大变活人,在场所有人都吓愣了。 那小胡子外国人对着任秋玲大吼起来,“你这个疯子。这是外骨骼,是高科技,你懂不懂啊?损坏了你赔得起吗?”他的中国话讲得极好,至少吼起人来非常顺溜。 早有几个村民冲过来按住老外。 任秋玲冷眼看着老外,“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要赔?” 老外气得脸涨得通红,一言不发。 钱村长实在忍不住了,拔开众人冲了进来。老外见到钱村长大喜,叫道:“钱,救我!钱,救我!”原来外国人的名字在前,姓在后,跟中国人完全相反,所以老外会管钱村长叫钱。 钱村长阴沉着脸,一拳用力的砸在老外脸上,“把他捆起来!”他吼道,“你们杀了多少乡亲,现在还有脸叫救命?” 老外被打得满脸是血,两眼是泪,倒不喊救命了。 任秋玲还在低头研究地上躺着的外骨骼。她知道外骨骼这种东西,其实是一种穿戴型机器人,可以让士兵的力量、速度都大幅提升。但是眼前的这个外骨骼完全领先于世界水平——就算是美军研制的外骨骼,也需要一个背包型的能量源,而眼前的这具则看不到明显的能量源,当然也就更加的轻便与灵活了。 在敞开的外骨骼里,有一只帝企鹅的图像,旁边有十来个象形文字:一顶帐篷、一把铁叉、半张姨妈巾……它不像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字。 “问问我们的俘虏,他到底是哪个国家的?”任秋玲说。 钱村长笑嘻嘻的说:“这事不急,我们来投票表决一下,这个外骨骼应该由谁来用吧?村里太需要保护大家的武器了,大家说对吗?” “对!”有村民吼。 “不错!”有妇女叫。 “是啊是啊!村里真的需要武器。”有老人说。 任秋玲抬起头来,认真的盯着钱村长的脸。她看到钱村长的嘴角挂起一丝阴谋得逞的微笑。 钱村长挥手让大家都安静下来,说道:“那么,谁来使用这个武器呢?当然这个人得有一些文化,不然有些东西他理解不了,对吧?” 村民们无不点头。 钱村长又说:“这个人,还得大家都信任。” 村民们依然默默的点头,觉得村长说得有理啊! 钱村长继续说:“当然了,这个人,还得甘心为大家服务——这个人只能是我啊,这些年来,我为村里做过不少好事吧?” 村民全都沉默着,但是没有人点头。人群外不知道是谁冒出一句:“你做的好事没人看见过,捞的好处倒是不少。”只是那声音非常微弱,如果不认真听根本就听不到。 “不行!”任秋玲拔出枪,直接指着钱村长,“他在撒谎!我擅长微表情解读,他一直在撒谎!” 钱村长激愤的说:“任探长,你已经有枪了,难道你就不准我们村里有一点自卫的力量吗?我问问你,每一次国家有难,是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遭殃?事情一过,升官发财有我们的份吗?为什么你就不能允许我们活下去呢?” 村民们的怒火被点燃了,全都愤怒的瞪着任秋玲。 任秋玲摇头说:“你弄错了,我不是什么官。我不想跟你们争什么外骨骼,这个钱村长不可信任!” “不可信任?”钱村长伤心的吼道:“乡亲们啊,你们是看着我长大的啊!村里大多数人都是我亲戚,难道我这个亲人还不可信任,她这个外人倒可以信任了?真是……真是……”他还真的眼圈儿红了。 “任探长,你就让他一回呗!”有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发话了。其他几个年青人则纷纷站起来,挡在任秋玲与外骨骼之间。而一些村民则举棋不定,犹疑不决。 任秋玲挥枪说:“都闪开,都闪开!” 那些年青人目光冰冷,不但不闪开,反而抱着手臂走得更进了些。 钱村长已经趁乱解开外骨骼手脚上的绳结,躺倒在外骨骼中,一阵电流声响过,外骨骼像个温柔的怀抱一样将钱村长包裹了起来。 “哈哈哈哈!”钱村长狂笑着站起来。 任秋玲举枪欲打,面前一个青年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开始抢枪。任秋玲拼命反抗,但是更多的人围了上来。 猛然间,穿着外骨骼的钱村长冲了过来,几拳将围住任秋玲的青年打飞。铁拳之下,骨头碎裂,那些本来拥护钱村长的青年瞬间被打死几个。 任秋玲情急之下开枪,“砰!”这枪打在外骨骼的胸口,只是打出个浅浅的凹槽,这外骨骼的防御力也非常强悍。 钱村长伸出机械手掌一把抓住任秋玲的枪管,硬生生的扳着枪对准了任秋玲的脑袋。 “大娃!你在干什么?”那个首先发声支持钱村长的老人惊问。 “钱村长!”其他村民惊叫。 钱村长冷冷的转动机械面甲上的红眼睛,吼道:“都他妈给我闭嘴!老子早就投靠雅利安人了。你们给我把那个高贵的雅利安人给放了,不然我把你们全都杀了。” 在场的人没有几个听说过雅利安人的,不过猜想应该是那个外国人的国家。 那个外国人被人推了出来,他鼻青脸肿,身上还绑着绳子。押解他的村民为他解开绳索,他立即冲过来,一口血沫吐到任秋玲脸上。 任秋玲被外骨骼扭着手臂,神情依然冷漠,她对外国人说:“雅利安人?我记得二战中希特勒搞了个人种优越论,认为雅利安是最优秀的民族——事实上他搞错了,德国人中雅利安血统仅占百分之二十。希特勒不是历史学家,就一画画的,他完全搞错了。” “闭——嘴!”外国人气得声音都颤抖了,“不准你提伟大领袖的名字,不然我就杀了你。” 任秋玲脑中冒出一个念头:纳粹余孳?心里一寒,居然没有再冷嘲热讽了。 钱村长说道:“各位,大家想过没有?为什么我们的亲人会被杀,为什么我们的家园会被毁?原因仅仅是:有人抢了雅利安人的宝物。雅利安人是不愿意杀我们的,他们只是在报复那个抢他们宝物的人。那个人,就是——” 任秋玲心里一紧,以为钱村长会说自己。 钱村长说道:“那个人,就是不守妇道的凌罗!雅利安人早就跟我说好了,我们只要放下武器,不跟他们作对,他们是不会杀死我们的。愿意活命的,就跟我一起向雅利安人投降。” 所有村民都面面相觑,一时间竟然没有人出声。 第十四章:沉默着 天空飘着小雨,魁星楼已经变成一个巨大的花瓶,插满了荷花。 凌罗与温小玉默默的回到魁星楼下,两个人刻意的保持着三米的距离,虽然步调一致,却没有半点交流。因为害怕被别人发现他们之间的事情,两人都有默契避免了哪怕是眼神的交汇,故意表现得比陌生人还陌生人。 钱十旬带着了差不多一半的村民,但是还有一半人愿意留下来。凌罗的丈夫钱十串正在指挥村民打桩,看样子是要建一个防御用的城寨。看到凌罗来了,钱十串的眼睛一瞬间亮了——闪光灯眼。但是他很快就看到了温小玉,他的眉毛很快压低,眼白上的微小血管一下子鼓了起来。 凌罗看出丈夫的怒火,赶紧走过去安慰性的扶住他的肩。但是钱十串依然愤怒的瞪着温小玉。 温小玉虽然有武功在身,但是有愧于心,竟然不敢直视钱十串。温小玉避开了钱十串的眼神,故做轻松的吹着口哨装出在看四周风景的样子。 “哎呀,”凌罗撒娇似的说:“这位温小玉是个武术家,老公你应该跟他认识一下,说不定以后有事还可以请人家帮忙呢。” 钱十串低下头轻轻的叹了口气,抬起头时已经满脸是那种公式化的笑脸,“认识你很高兴,温先生。”钱十串还能怎么办?又舍不得老婆,又打不过第三者,只能笑脸相迎。 温小玉抱拳说:“兄弟客气了,在宾江地头上遇到事儿,你报我名号还管点用。有事只消兄弟说一声就得。”这句话表面亲热,其实暗含威胁,意思大致是:我面子大交情广,有啥不顺心的你自己忍着。 钱十串忍住气,说道:“正好,邹衍先生让我们弄个工事守住魁星楼,这不正打桩吗?要不,帮我们打桩?” 别看温小玉横,但是平时就服两个人:一个是任秋玲,他从来不敢在任秋玲面前说半句不中听的;另一个就是邹衍,在邹衍面前他更是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听到是邹衍吩咐的事情,他也不敢说半个不字,默默的脱下花衬衫拴到腰间,他走到简易的脚手架旁,爬了上去。 温小玉是练武术的,一身腱子肉真不是盖的,天然有一种威势。那本来在脚手架上挥着木锤击打木桩的师傅看到他来了,二话没说就跳下脚手架,把正在进行的工程让给他了。 钱十串看着温小玉招摇的样子,眼睛里都能射出小飞刀来。 即使背对着钱十串,温小玉依然能够感觉得出他的敌意,他默不作声的举起筋肉纠结的右手,张开五指虚对木桩。此时他站在高处,被天光映成剪影,但雄壮的身姿一抬手,就含着千钧之势。 凌罗微眯着眼睛看着温小玉的身影,心里赞叹道:“这才是真爷们儿啊!” 钱十串看一眼凌罗,又看一眼温小玉,不禁沮丧到极点,眼里一热,泪水再也止不住,只能默默的低下头,不让人看到自己忌妒得流泪。 “嘿!”温小玉怒吼一声,一掌带着风雷之势拍到木桩顶部。那根木桩插到死硬的黄土里,先前的师傅用大木锤敲了半小时,也只敲下去半尺深。温小玉这一掌下去,“咚!”大地都震动了下,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再一看,木桩被他一掌拍得陷进大地一米多。真是好功夫! “啪啪啪!”所有留下来的村民都鼓起掌来,更有汉子大声喝彩。那是真心的佩服,绝对没有半点虚情假意。 钱十串脸上更挂不住了,他分开人群,走到脚手架下,仰脸看着温小玉。 温小玉低下头,一边活动手腕,一边冷冷的看着钱十串。 钱十串本来就性格懦弱,被温小玉一瞪,立即打个寒颤,甚至连愤怒都赶紧收了起来,强装笑脸说:“温哥还真是好本事,这样一来,我们修建工事的进度就可以快很多。” 人家笑脸相迎,温小玉也见好就收,“没事没事,我昨天学了点新的东西,正好练练手——打桩的活儿我包了!” 人群哄然叫好。人群之外,凌罗冷眼看着自己的丈夫,只觉得这男的又可怜又可恨,居然没有半点男人的样子。说真的,毕竟跟钱十串生活了那么多年,如果钱十串真的和温小玉起了冲突,凌罗还是会帮自己的丈夫。可惜的是,那个丈夫是个软蛋,别人玩了他老婆,他连句气话都不敢讲。这样的男人,凌罗真的失望透顶。 正看着呢,突然一个女的浑身是血,跌跌撞撞的从魁星楼里走了出来。她手里紧紧的抱着根脏兮兮的铁棍子,好象抱着什么宝贝一样。才出魁星楼,她脚下一滑,被自己脚上的血滑倒在地上。 凌罗尖叫一声:“陆汀!”化道白光飞了过去,一把抱起陆汀。 陆汀举起手中铁棍,虚弱而又幸福的笑着:“师父,我找到了问情剑,你让我重回师门吧!” 凌罗潸然泪下,当初赶走陆汀,虽然用的是问情剑的借口,但是真实的原因却是陆汀这小姑娘太正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看不惯。说起来也难怪,陆汀跟凌罗学习剑术之前是班上的纪律委员呢,一直都揣着那个架子。凌罗教她控剑之术,她还想教凌罗真善美呢。 凌罗扫了眼那根铁棍,她对江湖上的伎俩也知之甚详,这明显是用生漆兑着柴灰,涂在剑上伪装成生铁棍的方法,虽然能够骗过普通人,但是又怎么能骗得到凌罗? “哼哼!钱闻达那个死东西,果然够绝情!不但把剑隐藏得这么好,还在墓穴里装上了机关。”事情过了几百年,凌罗再次提起钱闻达的名字,依然满腔恨意。 那时是宋朝,学习剑术有成的凌罗初出江湖,增长见识。在秦淮河畔,她遇到了身为茶商的钱闻达。钱闻达多金又多情,对凌罗死缠烂打。凌罗当初也是个纯情的女生,被金钱加爱情的攻势很快弄昏了头,真的爱上了钱闻达。 两人相恋六个月之后,凌罗才知道,钱闻达在家乡还有妻室。她也如一般的女生那样大哭大闹,嚷着要杀掉钱闻达的原配。结果钱闻达怕了,偷掉凌罗师门传承之剑问情剑,悄悄回到家乡。 当凌罗找去时,这家人已经消失了,不知道躲去哪儿了。 凌罗选择了报复,她开始在不同的男人之间周旋。她以为,假定钱闻达听到自己艳名四起,肯定会伤心难过。 可惜数百年过去,她终于发现了事实真相,原来钱闻达一直防着自己。他躲到了新门村这个小山村,把自己的墓穴修在魁星楼下,甚至在墓穴里安排了极厉害的机关,想致自己于死地。 “师门传承之剑,名曰‘问情’,师门剑法最后一招,名曰‘绝情天地’!”凌罗轻轻的从陆汀手里接过那根铁棍,用力一抖,“嗡”的一声响,剑上附着的生漆被震得块块掉落,露出里面粉紫色的剑身来。那剑如晚霞一般的美丽,剑光闪闪,如哀伤的泪光。 “我能重回师门吗?”陆汀虚弱的问。 凌罗手腕一翻,那把问情剑就消失不见了,她把陆汀的身子扳过来,看到陆汀后背上插着一支羽箭,箭杆的部分已经没入背心,不禁心中大痛,“当然可以啊!只是你以后不要再管我了!” 陆汀急得叫:“那怎么可以!”急得晕了过去。 凌罗抱紧陆汀,“你又不是我妈,干什么管那么多?唉,当纪律委员的后遗症好可怕啊!”不禁庆幸自己生在旧社会,没有机会当什么劳什子的纪律委员。 攸攸醒转,任秋玲看到面前站着的是那个圆圆的老外。 任秋玲被绑在一个十字架上,十字架竖在新门村小学的操场上。 钱十旬盅惑来的村民们默默的打扫着操场,不过依然有些血迹没有洗干净。 钱十旬搬来把非常新潮的皮椅,坐在升旗台上。皮椅就靠着旗杆,他像个临监工一样打量着众人,但是他的脑中闪过的却是早上的那一幕:虽然好话说尽,但是就是有些村民沉默着,不表态跟自己走。 身穿外骨骼的钱十旬为了立威,举手杀了两个人。身边也跟了十几号小痞子大哥大哥的叫,声称谁不听钱村长的话,他们就要废掉那些人。 这个时候,一个人走了出来,站到了钱十旬的面前。 “老弟,你什么意思?”钱十旬问道。 那个人,就是钱十旬的亲弟弟钱十串,那个没有脾气的钱十串,“哥,我不会跟你走的。你杀了我吧!” 钱十串甚至在那时也没有说什么狠话,甚至也不敢抬头看着钱十旬。他的样子不像个英雄,像个斗败的公鸡。 钱十旬举起了钢铁的手,心里却打了好几个转儿:他们老钱家一直执行着长子继承制,钱家大院的所有财产都得由钱十旬来继承。从出生开始,钱十旬就享受着所有的资源,而他的亲弟弟则从小就被告知:他只是钱家大院的客人,只能暂住在这里,成年之后就必须离开这里。 小时候,钱十旬没有少欺负钱十串,他是未来的家主,家里人都偏向他。所以每一次钱十串的申诉都换来更恶毒的殴打,渐渐的,钱十串变得没有脾气了。捱了哥哥的揍也不会吱声了,甚至连求饶都不会了。 到了上学的年龄,钱十串成绩优异,但是却因为不是继承人,被家里早早的派去放牛,失去了上学的机会。钱十旬虽然成绩不好,但是家里却想尽一切办法供他上好的学校——尽管这样,钱十旬也没办法好好读书,最后只上到高中。 钱十旬从骨子里看不起钱十串,觉得他真的比狗也高贵不到哪儿去。钱十旬敢打钱十串的耳光,敢玩钱十串的老婆,因为他知道钱十串不会反抗。 但是,钱十旬再混蛋,也没有想过杀死钱十串,因为那是他的亲弟弟。 现在,钱十串就站在钱十旬的面前,一如他小时候受欺负时的样子,低着头,浑身颤抖着,沉默的面对自己的哥哥——他在等着钱十旬杀了自己。 钱十旬的手挥了好几次,最后却无力的垂下了,“愿意活命的,都跟我走!愿意死的,都跟这个软蛋留下来!”他把钱十串推倒在地上,带着那帮小痞子大摇大摆的走了。 很出乎他意料的是:愿意跟自己走的人,居然只有一半。 现在那些人就沉默的在操场里扫着地上的碎肉和血迹,沉默得像他的弟弟钱十串一样。这让钱十旬很不爽,他的眼睛左看右看,就想找个人打一顿出气。 他的眼睛看到了任秋玲。 第十五章:假神棍与真预言师 钱十旬分开众人,大摇大摆的走向任秋玲。一路上他都酝酿着愤怒的情绪,准备好好修理一下那个不可一世的女人。钱十旬为什么能当上村长,因为他不但口才好,会骗人,而且还因为有些上级觉得他能管得住人。他能管得住人,因为他就是村中一霸,打人敢下死手。 那个圆滚滚的老外瞪着任秋玲,“如果我没有骑士精神,我就会再揍你一顿。” 任秋玲用力吐出一口血沫儿,“你的骑士精神并没有妨碍你先揍我一顿啊,继续继续。”来这儿的路上,这个原来当俘虏的老外就揍了任秋玲一顿了,直接把她给揍晕了。 钱十旬走了过来,先是点头哈腰的跟老外来了个屈膝礼加作揖,然后才说:“主人,别脏了您的手,这事还是我来吧!”话音刚落,他一个勾拳打在任秋玲的肚子上。听到任秋玲发出痛苦的叫声,钱十旬感觉到一种凌驾于他人生命之上的优越感。 “抬起头来,看着我!”钱十旬吼道。他喜欢看人被打后露出那种哀求的目光,就跟待宰的羔羊一样。 任秋玲慢慢抬起头,甩了甩头发,露出一双眼睛,突然睁眼怒视着钱十旬。那眼中杀气弥漫,绝对没有一丝哀求。 钱十旬从小就打架,有家族给他撑腰,他还真没有怕过谁。但是今天不同,他居然能够感觉到任秋玲眼神中透出的隐隐神威,被吓得坐倒在地上。 矮胖老外哈哈大笑,他的骑士精神也没有让他超凡脱俗,还是挺喜欢看人倒霉的。 钱十旬骨子里其实非常懦弱,尽管他表面非常凶狠。他坐在地上,听着自己新认的主子的笑声,感觉到无比的沮丧,他敏感的猜到:自己已经失去主子的信任了。 他哀伤得像个不受母亲宠爱的小孩一样。 这时,一架棱形飞碟无声的飞到操场上空。正在操场上打扫的村民全都害怕的闪到一楼教室外,紧张的看着天空中的飞碟。 飞碟非常巨大,长约二十六七米,粗约四五米,浑身金黄,光滑无痕,仅在飞碟头部刻着奇怪的文字。在飞碟尾部一侧,开着两个方形洞口,前大后小。这两个洞口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说它是排气管吧它不冒烟,说它是喷气式推动器吧它不喷火,就那么安静的存在着。 从飞碟腹部照出一束光,在操场上照出一个圆形,那光极强,刺得人都睁不开眼。强光消失,几个人站在原来光照的地方,却是四个身着风衣的外国男子抓着个金发美女。 那女的双手被反绑着,脸色愤怒,用大家都听不懂的语言叫嚷着,“契可达!契可达!” 那几个男面带微笑,拖着金发美女走向矮胖老外,其中一个褐色头发的对后者说了一串外语,然后换用中国话说:“所以,把她跟这些中国·猪关在一起。”这话说完,老外故意扫了眼任秋玲,显然这句话是说给任秋玲听的。 金发美女激烈的挣扎起来,那几个高大的外国人不客气的揍了她——当然没有讲骑士精神了。金发美女老实了,神情萎顿的坐在地上,眼睛却只看向天空。 矮胖老外大声呼叫:“来人啊,把露西亚也给我绑起来!” 钱十旬一跳而起,“这事交给我来办!”大声的呼喝人过来绑人。 矮胖老外用外语问了一句什么。 那个褐色头发的老外眼神凌厉,说了句:“事了之后,这些中国·猪一个都不留。”这话声音极低,只有任秋玲听到了。 金发美女一双湛蓝的眼睛看着天空,眼里无恨也无爱,任由村民把自己五花大绑起来。 那四个高大的老外用外语跟矮胖老外交谈了一会儿,期间矮胖老外只是叹气,不时看一眼任秋玲,眼里满是恨意。可能他当俘虏这事儿在组织里影响极大吧,四个老外走时都拍拍他的肩以示鼓励。 矮胖老外走到小学生画的黑板报前面默默站着,也许黑板报上画的大牙齿狐狸有极强的感染力,他悲从中来,竟然放声大哭。 钱十旬赶紧跑过去安慰自己的主子。 飞碟腹部再次放出光来,四个老外走进光中,随光升起,飘进飞碟。 任秋玲正看得起劲,突然一个胖胖的女村民走了过来,“喂!”她不客气的说:“我听说你会巫术,那是真的吗?” 任秋玲的绰号叫女巫探长,在民间传得神乎其神,说她能掐会算,还会撒豆成兵。 任秋玲正在苦思脱身之计,看到这个胖胖的妇女,突然灵光一闪,“有计了!”故意偏着头,认真的打量着这个村妇。 这村妇只因为长相凶蛮,平时倒少有人这么认真的盯着她看,被看得心里忐忑,不明所以。 “我看到了悲惨的童年。”任秋玲用同情的声音说。其实很容易就可以判断出这妇女童年过得不好,她年约三十岁,应该是七十年代出生。这个年龄段的大多数人童年都缺衣少食,悲惨的童年自然所言不虚。 那妇女嘲笑起来,“你看错了,我的童年幸福得很。”说这话时她眼神飘走,显得很不自信。 任秋玲又说:“我看到了青草和山路。”这个妇女手掌皮肤粗糙,自然长期做农活儿,少不了和青草和山路打交道。这些细节推断出来极易,加上一点点神秘的气氛就可以唬到人了。 果然,那个妇女脸色发白,像看鬼一样看着任秋玲,不自觉的退后几步,然后转身跑向几个女人。 “你在骗人。”被绑在地上的露西亚用中国话认真的说:“圣经告诉我们,要诚实守信,不可以骗人——你会受到惩罚的。” 任秋玲看露西亚年约二十许,可能因为生活无虑,脸上犹带着些许天真,没想到她竟然能够看穿自己的骗术。“你怎么知道我在骗人?”任秋玲问道。 露西亚骄傲的一笑,“因为我就是接收者。” 接收者是预言师的一类,任秋玲曾经和此类人打过交道,知道接收者可以接收到来自宇宙未知面的图象,他们的预言能力也就由此而来。此时任秋玲心里发苦,自己这个假神棍遇到一个真的接收者,不知道要怎么收场。 “要不?咱俩配合?”任秋玲心想同是天涯沦落人,大家互帮互助倒也不错。 露西亚断然拒绝:“绝不!”她加上一句话:“我绝不会背叛我的信仰。” 任秋玲没想到这个大美女居然会如此死心眼,不由暗骂了句:“外国人脑袋里都有水泥!” 此时胖村妇带了个年青的村姑前来,叽叽喳喳的说:“她真的会巫术!我十岁那年想自杀她都看出来了,当时是夏天嘛,我想从山上跳下去——她居然看到了青草和山路!” 其实任秋玲没有看出那么多,一切都是推断加表演,很多细节的东西,是这个村妇自己补充的——所以算命先生最喜欢给女性算命,因为女性极容易相信算命先生。 那年青村姑用手绞着衣角,细声细气的说:“我想看……我想看……”话没说完,突然面带羞色,转身背对着任秋玲。 “莱尔!莱尔!”露西亚对任秋玲骂道。这话却是英语,意思是骗子。 任秋玲不理露西亚,装模作样的闭上眼睛念叨两句,突然睁眼说:“你想看姻缘!”拜托已经很明显了好吧,这姑娘已经到了适婚年龄,还那么羞涩,除了看姻缘还能看什么?不过任秋玲的表演显然震住了村姑,她捂着脸就跑。那胖村妇追了过去,“哎,她看准了没有?” 任秋玲眼看着那个村姑跑到妇女群里,急切的小声说着,不时还边指指点点,不禁大喜,觉得自己的计策就要成功了。 露西亚很不服气的看着任秋玲:“骗人是不对的,你一定会后悔的。” 任秋玲懒得跟这外国妞儿讲什么大道理,问道:“你是怎么被他们抓起来的?” 露西亚再次眼睛看天,神色悲悯,想了想才说:“我看到,你用剑击落一架飞碟,希特勒说我破坏军心,要把我杀了。”她的中国话说得很流利,但一些用词还不够准确,比如说“破坏军心”就没有说对。 任秋玲已经知道敌人可能是纳粹余孳,听到露西亚说出希特勒来也不怎么奇怪,毕竟纳粹的精神图腾就是希特勒。让她奇怪的是:这个接收者看到的图像根本就不会发生啊,用剑怎么击落飞碟? 这时那胖村妇、青年村姑已经带着四五十个村姑围了过来,一个个用敬畏的眼神仰视着绑在十字架上的任秋玲。 “帮我们也看看吧!”有个村姑说。 任秋玲正准备装大仙儿好好的骗骗人,没想到露西亚实在看不下去了,叫起来:“她是骗子!她是骗人的!你们不要相信她!” 那些村姑听到此言,无不相顾失色,似乎对任秋玲的信心有所动摇。不等任秋玲说什么话儿来重建信心呢,几个村姑就跑上去,用块破布堵了露西亚的嘴。“任仙子,现在没人打扰了,你就给我们看看呗!” 任秋玲同情的看着露西亚,自己这个假的神棍斗败了真的预言师,还真是让人想不到啊! 第十六章:大仙 搞定了露西亚这个外国美女捣蛋鬼,任秋玲骗起人来再也没有了顾忌。她清了清嗓子,全场静默,村姑们都眼巴巴的看着她。 “嗯,”任秋玲暗想还得再加强这些村姑的信心,不然自己的计策不好实施,“你们当中,有一家人特别有钱。”她目光扫视着那群女人。 当然有好几条线索都指向一位衣着普通的村妇,比如说有好几个人同时把目光看向她,比如说她赶紧闪开的眼神。任秋玲没花什么劲儿,就盯着那个村妇。 有钱的村妇生气的叫道:“哎,这个是假的啦,你们都说我家至少有三十万,这是别人传的谣言,我家没钱!”估计她怕人借钱,或者是怕钱多招来是非,一直不承认自家有钱呢。 自然有人说:“你家有钱就有钱呗,怕什么?”还有人说:“我们都知道你家有钱,大仙也看出来了,你还不承认。”那村妇像是受了莫大的冤枉一样,梗着脖子生闷气。 任秋玲故作惊讶的说:“哎呀,你印堂发黑,近日有血光之灾啊!”一句话说得那村妇紧张起来,哀求的看向任秋玲。 任秋玲再次惊讶的叫道:“怎么回事?我看你们个个都印堂发黑,全都有血光之灾啊!” 那群村姑也不知道印堂在哪里,有些擦着鼻子尖儿,有些抹着下巴尖儿,想把那个发黑的“印堂”擦亮点。任秋玲也不知道印堂在哪儿,她盯着一个村姑的太阳穴认真的看着,“这事儿真是奇怪,可能是我看错了,哪有一帮人个个印堂都发黑,全都有血光之灾的?” 本来这样的话在平时自然骗不倒这帮村姑。但是现在情况完全不同,村里刚被那帮老外攻击过,死伤无数,操场上血迹犹新,正是人人自危的时候。村姑们无不胆颤心惊,一时间竟然没有一个人敢讲话。 钱村长正安慰着他雅利安的主子呢,听到这边有响动也想过来管管,这时扭头一看,就一帮女的围着任秋玲,觉得不会发生什么事儿,赶紧的抓住时机大表忠诚与崇拜。 任秋玲闭着眼睛,一脸迷惑的喃喃自语:“真奇怪,我肯定是看错了。这观骨之术我从来没有错过啊,真是奇怪。”什么“观骨之术”自然是她信口胡编的。 村姑之中本来还有些半信半疑的,看到任秋玲的表演立即打消了疑虑,连她自己都这么说了,那肯定的自己的印堂一定黑得发亮,那什么血光之灾可能也是免不了的。 “仙子,”一个村姑战战兢兢的问道:“要是我去了,我家那位,还会不会再娶?他娶的后妈会对我家小石头好不?”她倒不担心自己会死,只是担心丈夫会给儿子找后妈,担心后妈会对儿子不好。 任秋玲沉重的叹息一声:“唉!”却不多说。 此时无声胜有声,那问的村姑立即想到自己死后儿子的凄惨生活,不禁身体一软,坐到地上哽咽起来。 本来情绪就有传染性,那村姑一哭,其他村姑也无不悲伤,至少有一半的人都低声哭泣起来。 “哭什么哭什么?”那面相凶恶的村姑吼道:“大仙能算出来,一定有解救我们的办法。大家求求大仙嘛。”说完话,却转过头来,硬挤出可怜巴巴的样子看着任秋玲。 任秋玲此时无语看天,显得非常为难的样子。 其他村姑纷纷哀求道:“大仙,救救我们吧!”还有几个真的跪下了,就看着任秋玲流泪。 任秋玲看大家的情绪已经到位了,这才轻叹一声:“唉!救你们不是不可以,只是要损耗我五十年的修为。大家既然这么信任我(那群人连声说:‘信任信任!’),我就勉为其难吧!” 事实上她就从娘肚子里开始修行,也不可能有五十年修为啊。不过这时有谁关心这个?一帮村姑喜笑颜开,那凶恶村姑跑过来,“来帮我一下,把大仙放下来啊!”一下子跑来四五个村姑,正要把任秋玲给解了下来。一个跟钱十旬混的小痞子突然冲过来大吼:“你们要干什么?要造反不是?” 那面相凶恶的村姑一个巴掌甩到小痞子脸上,“反你妈个巴子!才做几天二杆子,就连你妈都认不得了!”一边骂着孩子的妈,一边狂扇着妈的孩子。 农村传统思想严重,那小痞子看上去挺横,面对自己的老妈也不敢还手,只能默默捱打。 这时任秋玲已经被放了下来,她看一眼露西亚,说声:“带她一起走!” 那凶恶村姑感动得不得了,抱着当小痞子的儿子痛哭,“儿啊,听大仙的话,跟我们走吧!要死咱娘俩就死在一起。”回头还感激的对任秋玲说:“多谢大仙!” 任秋玲当然乐得捡个顺水人情啊,随口说:“不谢不谢——把这女的也解开,让她跟着我们走吧!”露西亚是接收者,有预言能力,带着说不定会有什么用呢。 此时任秋玲在村姑中影响力非常惊人,只是一句话的功夫,早有人跑去拔开露西亚嘴里的布,解开她的绳子。露西亚这个正牌的预言师,反而被任秋玲这个半吊子的神棍救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低着头一言不发。 任秋玲搞出这么大动静,不可能没有人知道,那圆圆的外国人转头一看,立即知道出事了,“快去穿外骨骼!”他对钱十旬叫道。 村里的男人们女人们这会儿都围了过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任秋玲只说了一句:“人多逃跑的机会就大。”那些被她蛊惑了的村姑们立即心领神会,一个个的叫着自己的亲朋好友,有的撒娇有的撒泼,就要村民们跟着自己走,场面热闹非凡。 露西亚叫道:“快走,再不走就没有机会了!” 那个矮胖老外跑过来,张着双臂叫道:“不准走,不准走!走的统统科切!”也不晓得他的科切是什么意思,看他的样子应该不是祝福语。 一帮村姑冲了过去,抓的抓挠的挠,这老外又还有点骑士精神,不好意思打女的,被村姑们三下五除二的放翻在地,脸上手上多了几十条指甲抓的伤,不知道回国后会不会被老婆大人误会,罚他跪什么电脑键盘。 说话间,钱十旬穿着外骨骼从二楼的校长办公室里冲了出来。他“轰”的一声撞破走廊外的水泥护栏,直接跳到操场里。 那矮胖老外看到钱十旬如此不爱护外骨骼,躺地上悲伤得捂住眼睛不敢再看。 穿着外骨骼的钱十旬比平时更横,对着任秋玲他们就冲了过来。两个心存犹豫的小混混还跟那儿傻乎乎的叫着“钱哥”呢,他嫌碍事直接两拳轰飞。那两半大小子连叫都没叫一声就飞到空中,直接被打死了。 这下子本来还有些迟疑的村民也吓傻了,不明所以的就跟任秋玲他们跑。 钱十旬速度快,冲到人群中一对铁拳连挥,瞬间打死了好几个跑得慢的村民,其中自然有两三个是叫任秋玲算过的村民。 这时任秋玲已经领头跑出操场,这时回头一看,不禁大怒,捡起路边的石块大叫:“不拼命都得死!”一石块砸向钱十旬的外骨骼。 其他村姑看到刚给任秋玲算过命的三两人真的死于非命了,更觉得任秋玲算命准确,她的话无可置疑。村姑们要保住性命,一个个大声怒吼起来,纷纷捡石块猛砸钱十旬。 本来新门村叫坏人毁得差不多了,遍地断砖碎瓦,原始武器一点都不缺乏。石块纷飞间,钱十旬用铁臂挡了脸,他那身外骨骼不知道是用什么金属造的,虽然被砸得“当当”火花乱闪,却没有留下什么印儿。身穿外骨骼的钱十旬一步步的走向村民们。 操场中央,那个矮胖老外看到钱十旬如此不爱惜外骨骼,气得趴在地上用拳头捶着地面,大声怒骂。不过人生气的情况下什么话都骂得出来,他骂的是外国话,自然没有人能够听得懂。 钱十旬步步逼近,村民们卖力的扔着石头。混战中,突然传来摩托车的轰鸣声,由远及近。 新门村基本被毁了,看不到什么机动车辆。任秋玲不敢肯定,这辆摩托车载的到底是敌是友。 小学南边的灵官峰上,一架金色梭形飞碟已经缓缓起飞,机头正对学校。 如果摩托车带来的是敌人,那么任秋玲两面受敌,必死无疑;如果摩托车带来的是朋友,那么摩托怎么能干得过飞碟? 此时情况紧急,任秋玲突然想到一个方法,大叫:“砸他脚!”这外骨骼外型依然像人,只要村民集中火力砸它双脚,就算不能让它残废也能阻止它逼近啊!村民们被一语点醒,扔石头时就瞄准了外骨骼的双脚。 本来钱十旬仗着外骨骼的坚硬,硬生生逼近到村民·阵地前约五米左右,现在火力集中了,他不但不能前进,反而被石头的冲击力逼退了一米多。这时钱十旬耳里“滴滴”的警报声大作,眼前弹出无数的电脑两面,还有一盏红灯闪个不停。有个柔美的女声说:“沙若,砍钦拉普!沙若,砍钦拉普!”一直就重复这句话。就算钱十旬一句外国话也听不懂,他也知道这是在警告他外骨骼受损严重。 钱十旬身着的这个外骨骼,有两套操作系统,一套是用脑电波操作的,所以他不懂外语也可以控制外骨骼;另一套系统则是用瞳孔操作的,可以强行执行一些高级的命令,这个钱十旬不懂。钱十旬会的就是些普通攻击之类的招术,不会用外骨骼放大招。 那个矮胖的老外名字叫汉斯,自从他当过俘虏之后,被暂时取消了操作外骨骼的资格,所以外骨骼套在了钱十旬的身上。但是钱十旬也知道,这帮老外对外骨骼非常重视,在他的手里损坏了外骨骼,以后主子们一定会严厉的惩罚他,除非他能立下大功。 钱十旬也是狗急跳墙,竟然想到一个非常冒险的举动。他双膝一弯,借着外骨骼强大的力量弹跳起来,凌空扑向任秋玲。这套外骨骼的一些支柱用的是复合型钢材,整体重量达到了二百多公斤,如果这下扑实了,任秋玲全身的骨头都会被压断。 一个高约两米的机械怪物突然跳到四五米的高度,向人们当头压了下来,村民全都吓愣了,一动不动的看着外骨骼凌空扑来。 露西亚本来一直跟在任秋玲身边,这时外骨骼扑来,她也吓得叫了声:“ohmygod!”却不晓得动弹一下,那是抱着人打我左脸我就把右脸也伸给人的牺牲精神了。 第十七章:外国剑客 却说身穿外骨骼的钱十旬凌空扑向任秋玲,任秋玲还不死心,用力对着外骨骼扔出了个比蚕豆大点的石头。 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轰鸣着冲来,摩托上一人飞身扑向空中的钱十旬。那人长发飘舞,才从摩托车上跳起,右手中已经冒出一团碗大的电火花来。 钱十旬的身体正处于上升结束还未下降的那一闪念间,定格在空中不动。长发青年来得好快,如箭一般飞射而至,手中电火花结结实实的按在了金属制造的外骨骼身上。 “轰”的一声,外骨骼带着钱十旬横飞数米,这才落地。那长发青年也被自己这一掌的威力惊呆了,反弹回地面,举着手掌翻来覆去的看,好象不认识自己的右手一样。 那辆摩托后座上一个青年身着藏青色风衣,脸戴金边眼镜,外表儒雅斯文。这时摩托车已经失控,摇摇晃晃的从任秋玲前面掠过。那青年大声怒吼:“啊啊啊——”最后也不得不跳车,只是这人没怎么运动,才跳下摩托,受到惯性作用立即摔了个大马趴。 “云中岳你这个鸡蛋花生!”那青年趴在地上大声怒骂,只是他平时不习惯骂人,这时骂出口的居然是两种小吃。前面“咣”的一声响,失控的摩托坚持着不倒地,行驶了十几米才撞上了断墙,舍生取义了。 风衣青年吓得不敢再骂,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正好摩托车的一个轱辘从他面前滚过。风衣青年愣愣的看着车轱辘,反而不生气了,暗夸自己福大命大,将来一定会当大官。 其实这些外骨骼都有防闪电的功能,应用的原理跟避雷针相似,用导电性能极好的金属在外骨骼体内埋了暗线,将天空击下的闪电导入大地。但中招时外骨骼身在空中,电流顺着身体流转竟然无处可去,最后一起钻入钱十旬体内。 钱十旬被电得手脚抽搐,完全无法控制外骨骼。他身着的外骨骼本来没事,只是现在钱十旬的脑电波实在乱得可以,连外骨骼自带的高级电脑也无法翻译,只好做出游泳的样子蒙混过关。 任秋玲反应极快,一看外骨骼在地上跳电霹雳呢,抱块老大的石头一步步的走了过去。 钱十旬这会儿被电得跟烤牛排似的外焦里嫩,听到沉重的脚步声响,勉强抬起头来,只见任秋玲的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大,最后充斥了整个观察界面。“不,不要!”钱十旬哀求着大叫。 任秋玲已经走到钱十旬的头前,“嘿嘿”一声冷笑,说声:“好啊!”那石头足有脸盆大小,真的好重,她也刚好抱不动了,这时手一松,石头“当”的一下砸在外骨骼的头上。 钱十旬眼前一暗,外骨骼的所有画面全部消失。 还有个人眼前也是一黑,正是外骨骼的原主人汉斯。这外骨骼领先于当时世界的科技,高科技也就代表着高价值,哪怕在汉斯的组织内部,一架外骨骼也是价值不菲。这外骨骼是依据仿生学原理制造的,头部正是控制装置所在的位置,其实是极脆弱的。这一石头下去,汉斯知道那架外骨骼完了,估计他也完了。心里一急,一口血喷出,当即晕倒在地。 此时飞碟才飞到操场上空,不知道用了什么科技原理,没有翅膀的梭形飞碟竟然可以静静的悬浮在空中。 那眼镜青年正是特事处新任处长李明博,看到敌军已经到了,正想发挥一下领导作用,回头叫:“云中岳!你带大家……”突然眼中画面一阵扭曲,四周变得乳白一片,明明近在咫尺的众人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长发青年正是云中岳,他大声叫道:“大家注意,好象是幻术。”急忙念道:“邓朴王昌,借我毫光;魑魅魍魉,无处可藏。太长老君急急如律令!”这毫光咒可以让人看到隐藏的异界生物,也有破幻术的功能。没想到念咒之后,自己看到的依然是一个乳白色的世界,好象泡在牛奶里一样,连身边的村民都看不到。 “我的眼睛怎么了?”“我是不是瞎了?”村民眼里看到的估计跟李明博、云中岳一样。 任秋玲叫道:“大家听我说——”只是现场众人突然丧失了视觉,全都大声惊叫,又有谁能听得清她讲话。任秋玲眼里的世界却是黑白色的,那飞碟的腹部正在放光,在操场上照出一个圆形,眼看就要放出战斗队伍了。 任秋玲一急,跑过去一把拉住云中岳。 云中岳眼里什么也看不到,突然见一个乳白色的人影跑来拉着自己的手,不知是敌是友,赶紧从手心里涌出电火花,给了那人一下。 任秋玲被电得“哎哟”的尖叫一声。云中岳听到叫声,立即握紧了任秋玲的食指,死也不撒手,嘴里还叫着:“仙子姐姐,快点救我,人家好怕怕哦。” 任秋玲拼命甩手,甩得手指生疼也没有挣脱,只好由它去了,“大家一个拉一个,都跟我跑——我能看清周围环境。” 云中岳另一只手抓住李明博,李明博只能感觉到自己被人拉住了,却无法看清是谁拉住自己,并没有反手抓身边的人,而是伸出空手去摸云中岳,好让自己放心。好在他身后露西亚也伸手抓住他的风衣,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一旦抓住就死也不松手。 二百来号人就跟糖葫芦一样牵成一串,拉拉扯扯的向小学教室走去。此时,飞碟下的光中已经走出十来号人,缓缓的逼近任秋玲。因为恐惧,任秋玲死死的握住了云中岳的手。 “啊!”云中岳满足的叹息一声:“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刻。” 一群人你拉我我扯他的,跟本就走不快。那十来个身着便装的外国人很快就走到距离任秋玲不到三米远处。但是奇怪的是:他们居然停了下来,一个个面带微笑,看着这串人缓缓走向教室。 任秋玲猜想对方之所以会停下来,首先是出于优越感,他们觉得自己比这些逃命的人要高级得多,不屑于出手杀这些村民。其次是人家确实有风度,不愿意像杀人狂那样见到人就扑过去。 那十来个人站成一排,静静的看着任秋玲拉着人从他们面前过去。虽然知道对方是敌人,任秋玲也不禁对这些人生出些许敬意,默默的向他们鞠了一躬。 “她能看到我们?”一个老外故意用中国话问道。 “她接触过厄运之链,所以幻术师拿她没有办法。”另一个老外分析说。 听到敌人的声音近在咫尺,村民一下子慌了。本来形成一串的人群轰的一声分散开来,人群四散奔逃。任秋玲大声喝叫,又怎么禁止得住? 那些村民有撞到篮球架的,有撞到升旗台的,有撞到围墙的,也有什么都没有撞到跑出去了的。 一个十来岁的小孩跑晕了头,绕着操场跑了半圈,又绕回来,直接冲外国人撞跑了过去。 那外国人侧身相让,似乎无意杀了孩子。但是那孩子甩着手触到一个白发老外的衣袖,竟然抓住不放,嘴里大叫:“快跟我跑啊!快跑啊!” 其他外国人都笑嘻嘻的看着白发外国人,那个老外身材高大,头发有如狮鬃一样披散着,腰间挂着一把宝剑。这时被其他人一笑,脸色一寒,慢慢抽出剑来。 那小孩子还不知道死期将近,还在大叫:“快跑啊,他妈的老外来了!” 白发老外宝剑一挥,将那孩子的右手齐肘斩断,同时身体一旋转,一身毛呢的风衣已经脱下,卷向那孩子。从孩子断手上喷出的血尽数被风衣卷住,竟然没有一滴粘到白发老外。 孩子突然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倒在地上捂着断腕大哭大叫,白发老外上前两步,手腕一抖,反握宝剑一剑从孩子嘴里扎下去,“铮”的一声响,二尺多长的宝剑竟然有一半刺入水泥地面中。孩子的叫声戛然而止,整个操场上的众人无不骇得呆住了。 白发老外缓缓的拔出剑,只听得剑身与水泥地面摩擦的“沙沙”声不断,像是磨刀的声音一样。 任秋玲眼里含泪,但是知道要救大家,就必须得冒风险,“大家都跟我来。”一拉云中岳的手,向教室走去。 那群老外都没有制止任秋玲,默默的看她将众人带进小学教室。 “云中岳、李明博,你们两个守住教室门口,挡一下敌人——”任秋玲的原计划是借着教室的地形阻挡敌人,而村民们则通过教室的窗户逃走。可是回头一看,却发现自己的计划漏了一个关键环节——这间教室位于一楼,窗户安装了防盗网,她带人进教室,正好给了那些敌人一个瓮中捉鳖的机会。 云中岳听到任秋玲的前半句话,立即松开她,另一只手中已经涌出雷火。 对面外国人中,一个跟云中岳一样瘦削的青年惊讶的叫道:“咦?五雷正法中的掌心雷?我也是修这个法术的,我们来比试一下。”双手一张,两团雷火出现在他掌心之中。 云中岳冷笑道:“玩五雷正法,中国人才是老祖宗。如果你敢叫人撤了幻术,我保证把你轰成渣子。” 瘦削外国人面色一沉,双手托着雷火走向教室。 任秋玲紧张的问:“他两只手都有雷,你只有一只手有,打得赢不?” 云中岳自信的一笑,“他修错了,掌心雷的雷电,是左手为坎,右手为震,坎中虚,震中满,借着位差引发雷火,才能做到源源不断。如果我能看到他,一只手就玩废了他。现在嘛……”他没有说下去,只是向前走去,“你在哪儿,吱一声,我来打你来了哟。” 那瘦削老外嘴角轻蔑的一抿,却不说话,只是看着云中岳走向自己的右手边,他掌心中的雷火燃得更旺了。 其他老外齐齐后退几步,给两人一个决斗的空间。 第十八章:雷霆一战 云中岳向操场走去,一边走一边侧耳倾听。 任秋玲看到,那个瘦削老外就站在云中岳右前方不足三步远,邪恶的微笑着,静静的看着云中岳与自己擦肩而过。等云中岳错身走过之后,他才突然屏住呼吸挥手将手中雷火按向云中岳后颈。 “右后方!”任秋玲叫道。 云中岳本来就绷紧了神经,一听到叫声立即掌心一转,反手一掌拍了过去。“轰!”两人的雷火都真真切切的击到了对方的身上,云中岳被电得一个踉跄,那个雷电小子被电得当即倒地,身体不动,手脚反而抖个不停。 果然,玩五雷正法还是中国人最正宗。 “女士,有点骑士精神好吗?”外国剑客冷冷的说,“如果你开口帮助你的朋友,我也会出手帮助我的朋友。”他威胁似的看着任秋玲。 “什么骑士精神,你们还不是先用了幻术?”任秋玲反唇相讥,不过声音小得只有她才能听到。 云中岳回头摇了摇手,示意任秋玲不要再说话了。 此时,地上的雷电小子已经直挺挺的坐了起来,晃着头让自己清醒一些。 云中岳左手掐决,右手虚张,一团雷火再次出现在他手心上。他将雷火慢慢举起,高声叫道:“各位,你们记清楚了,我的名字叫做云中岳!”最后一个字吼出来时,他突然转身一掌,将雷火向雷电小子脑袋按去。 雷电小子就地一滚,躲开这一掌。云中岳的掌心雷直接轰在地上,电出碗大的一个坑。 雷电小子翻身爬起,云中岳掌心再次涌出雷火,趁势追了过来。 这雷电小子也是个机灵人,知道云中岳看不到自己,只是凭声音才锁定了自己,当即身不动,两脚踮起不住点地,连连后退,真的做到了无声无息。 一个前进,一个后退,两人以相同的速度跑了三四步。云中岳突然停住脚,脸上现出迷茫的表情,眼睛左右搜寻。他掌心的雷火就停在雷电小子脸前不足十厘米处,映得那小子整张脸都变蓝了。 此时操场上寂然无声。微风吹过云中岳的脸,一滴汗滴落下来,落地“嗒”的一声响。 雷电小子慢慢的蹲下,双手虚张呈虎爪形,向云中岳的肋下缓缓的抓去。突然之间,两团雷火分别从他的两手中涌现,他双爪用力的按到了云中岳的两肋上。 “啊——”云中岳被电得惨叫一声,整个人蹿起三尺多高。 雷电小子一招得手,立即趁胜追击,趁着云中岳身在空中,双手雷火连连拍到云中岳身上。 他的雷火威力不大,但是左手雷火用了,立即换右手,手手雷火才灭,又换左手。云中岳接连被电了五六下,落地时整个人都软了,瘫倒在地。 雷电小子满脸是笑,像芭蕾舞演员一样对那群老外行了一礼,顿时彩声雷动。 教室里,任秋玲已经满眼是泪,村民们都挤到教室门口无声的看着云中岳。 云中岳一动不动的躺着,过了约十几秒才动了动。他慢慢的向教室的方向伸出左手,似乎想要任秋玲拉他一把。 任秋玲才流着泪向操场走了一步,雷电小子已经抬起脚,重重一脚将云中岳的手掌踩到操场上。 云中岳突然右手一翻,雷火涌现,一掌击向雷电小子踩住自己手的脚。雷电小子急忙缩脚,却已经被云中岳的左手扣死了。 “轰!”掌心雷实实在在的击在了雷电小子的右腿胫骨上。刚才还得意忘形的雷电小子立即像根木桩一样倒了下去,脑袋磕在水泥地上发出“咚”的一声响。 云中岳慢慢的起身,尽管脚步不稳,却高高的举起双手,露出了胜利者的笑容。“好!好啊!”任秋玲大声叫,接着喝彩声轰然响起。 那群老外脸色难看之极。 听到喝彩声响起,云中岳更是激动得难以克制,右手在空中一划,手中光华一闪,雷火喷薄而出,像是从空中摘了颗星星到手里一样。 教室里掌声雷动。 那帮老外一个个脸现愤怒之色。 云中岳眼里的世界本来只有一片乳白色,听到掌声四起,还以为整个世界都在为他鼓掌呢,得意洋洋的回过头来,立即傻了眼——他看不到雷电小子在什么地方。 云中岳转来转去的,想用脚踩到雷电小子。雷电小子这时还没有起身,在地上滚来滚去的闪避。那群外国人故意七嘴八舌的聊着天干扰云中岳的听觉,不时还发出怪笑声。 “哈、哈、哈!哈、哈、哈!”一个老外笑起来。本来这笑声就是为了让云中岳听不到雷电小子滚动的声音的,但是云中岳这个人非常重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听到笑声误以为是在嘲笑自己笨,扭头对笑声发出的方向怒骂道:“你笑个屁啊!” 雷电小子一跃而起,趁着云中岳分心的时机,双手中的雷火结结实实的按在了云中岳的左右太阳穴上。 只一下,就把云中岳电得倒在了地上,再也不动了。 任秋玲向村民们讲解着战况:“云中岳被雷电小子打倒了。” 雷电小子跳起来,大力的一脚跺在云中岳的头上,然后他一脚一脚的跺着云中岳的头。开始几脚,云中岳吃痛还会扭动下,几脚之后,云中岳已经跟死尸一样一动不动了。一汪血从他脑后沁出来。 接连跺了几十脚之后,雷电小子才抬起染满血的皮鞋,嫌脏的在地上擦了擦,这才胜利般的举起了双手。 任秋玲再次讲解:“哎呀,云中岳被踩死了!”虽然她用词不够准确,但是村民们也能猜到大致的情形。 老外们掌声雷动,教室里寂然无声。 “呆会儿我动手的时候,”李明博第一次如此勇敢,想要主动出击。他吩咐村民们说:“你们要不停的喊‘嗡——啊——轰!’一刻也不能停。”李明博的擅长的是次声波攻击,普通人只要跟着咒音大声念,就可以在胸腔里形成一个共振区域保护自己了。 李明博轻轻的从贴身的口袋里取出一件癞蛤蟆皮一样的衣服套到自己的身上,然后才披上风衣。这件蛤蟆皮衣服工作的原理是复杂的表面形状可以吸收次声波,传送到塑料上,而次声波对塑料是没有伤害的。穿上这件衣服,李明博再也不用担心自己咒音的力量过于强大而伤害到自己了。 任秋玲没想到战斗会如此惨烈,不无担心的叫了声:“李明博!” 李明博对任秋玲微微一笑,大义凛然的从教室里走了出来。 走出教室门口,李明博数着:“一、二、三。”他清晰的记得,教室门前的平地有三步左右的距离就到台阶,他走了三步,然后站住。他双手握成拳头,因为用力过猛他的指关节发白,脖子后的肌肤却因为激动而变成鲜艳的粉红色。“嘶——”他长吸一口气。 “嗡——啊——轰!”任秋玲带头叫起来,教室里众人都赶紧跟着叫。 雷电小子猝不及防,一头栽倒在云中岳的身边。 从李明博出来时,那帮看戏的老外早就后退了十来米。这咒音有一定的伤害距离,对那帮见机极快的老外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是中国的咆哮者!”外国剑客见多识广,一语道破李明博的身份,“不过他可没有提咒音放大箱。” 可能老外之中也有不懂中文的,所以这话立即被翻译成几种语言,在老外之间传播。 外国剑客身份很高,立即用中文吼道:“咆哮者,出来!”这命令也立即被翻译成外国话。 一个黑人拖着白色手提箱走了出来,说了一大串话。外国剑客翻译说:“中国的咆哮者,你的装备太落后了。我不愿意欺负你——”他推开了手提箱,从耳朵上取下蓝牙耳机挂到脖子上。“我们公平的打一场。” 李明博自然是愿意之极了,站在台阶上微笑着点头表示赞许:“你的态度很好,值得鼓励。”气得咆哮者翻了个白眼儿。 外国剑客运了运气,走到两人斜对面说道:“我数三声,你们就开始。”他把这话翻译成了外语,对黑人也说了一遍。他应该有保护自己的方法,可以避免受到次声波的伤害,所以才主动担当了此次决斗的裁判。 李明博开口说:“在决斗之前,我想说几句,其实就是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我只说三点……” 黑人用外语向剑客请教,不时看几眼正侃侃而谈的李明博。老外剑客说:“别理他,管他放什么屁,你只消听我数三声就发招。” “中国是礼仪之邦,自古就有好客的优良传统。各位外国友人到了我们的地方,我们当然是欢迎之极。但是各位在中国发动战争就不对了!邪不胜正嘛!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中国人讨厌战争,但是不害怕战争。我们打胜过很多次自卫还击战……” “一!”老外剑客竖起一根指头。 李明博果断闭嘴。 第十九章:三击掌 李明博冷眼打量对面那个咆哮者。那是一个中等身材的黑人青年,长着一张憨厚的脸,眉弓高耸眼窝深陷,目光阴冷。“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性格沉稳,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李明博分析着,“可是这样的人也缺乏变通,固执死板。三字明本来是个极短的咒,只有嗡啊轰三个音。呆会儿我念咒的时候快一点儿,他就必败无疑。” 长期持咒,让李明博对三字明有了深刻的理解,原来这三字咒音作为攻击咒作用时,其实功能各不相同。“嗡”是调动全身能量,“啊”是把能量集中到一处,到“轰”音时才突然释放能量。单是这份理解,就胜过俗世许多老和尚。 “二!”老外剑客——他是法国人,名字叫弗朗索瓦——叫出了第二声。 李明博紧张起来,默默的将双手食指中指伸直,其余手指自然弯曲,形成双剑指,将右手剑指伸入到左手掌心里,左手剑指手背朝外——这却是佛门不动明王印,有免疫部分法术伤害的作用。李明博第一次与人用次声波交手,难免信心不足,借用手印的力量加强了自身防御。 再看对面的咆哮者,他像个拳击手一样的举起了双拳,看上去像是摆了个金刚萨捶手印,却又做得不伦不类的。从抿紧的嘴唇可以看出,他也很紧张。 两人胸腹都满满鼓起,作好了攻击的准备。 “三!开始!”弗朗索瓦吼了一声,同时右手向下一斩。 “嗡——啊——轰!”李明博手持不动明王印,抢先出招,三字明咒吼出,声浪卷向咆哮者。 咆哮者双拳向下虚砸,顺势吼出自己的咒音:“轰!”声浪倒卷回来,所过之处水泥地面纷纷碎裂——原来这个咆哮者对次声波的理解远逊李明博,他还没有弄懂咒音攻击可以分为两种:一是针对建筑物的,那就可以震碎水泥块;另一种是针对人体的,可以杀人于无形,自然不会伤害到建筑物。他的攻击是混合型的,既对人体有害,也可以伤害到建筑物。 两个咒音在空中相撞,庞大的能量瞬间释放,水泥打造的操场上像有两只无形的轮子碾压着一般,向两边破碎开来。 法国剑客弗朗索瓦首当其冲,他一身本事也不敢轻掠其锋,按着腰间宝剑双足急点,连连后退五六步。 身前地面被声波碾碎的印痕越来越浅,弗朗索瓦有心卖弄,突然出剑对着空中连砍几剑,剑声“嘶嘶”不绝,剑身被次声波震动得看不清。然而几剑过后,空中咒音居然被打乱了,不再向两边扩散。 弗朗索瓦面露微笑,收剑还鞘,姿态优雅之极。围观众人无不肃然起敬,这老者的剑法确实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居然凭着一把剑就破了次声波攻击。 此时李明博已经吼完了胸腹间的气息,急忙换气。他脚尖前的水泥台阶“哗”的一声碎落一地,这时也顾不上管了。 两个次声波攻击者的第一次交手,李明博凭着塑料护胸甲的保护可以全力施展,而咆哮者则什么也没有用,就凭嘴吼。但是表面上看起来,咆哮者占据了明显的上风。 咆哮者也在急切的吸气,准备下一次攻击。 平时训练中,两人都知道佛门持咒呼吸讲究的是用鼻吸气,而且越缓慢越自然的吸气越好。但现在情况不同,两人都张大了嘴拼命的吸气——谁慢一点,就有可能在下一次的攻击中倒下。 咆哮者大口的吸着气,胸腹再次慢慢的鼓起来。突然他嘴里一甜,竟然吸进一口自己的血。 原来李明博的咒音攻击只是针对人,表面上无形无相,却已经伤人于无形。咆哮者知道自己受了伤,鼻子在流血,心里一怒,顾不上吸气未满,张口就吼出咒音:“轰!” 李明博见对方一动,立即也吼出自己的咒音:“嗡——啊——”他只吼出两个字,立即被对方的咒音击中,整个人倒飞进教室,飞过黑板,飞过讲台,径直撞在墙壁上。 两人的攻击都靠“轰”音,李明博的三字明咒是一个完整的攻击咒,但是能释放也只是靠着“轰”音。而咆哮者在吸气时就已经开始调动、集中身体能量,自然只凭“轰”音就可以完成攻击了。 这就好比两人同时准备出拳,但是一个人先握拳,然后抱拳于腰侧,再出拳;另一个人则直接上来就是一拳。攻击有先后,胜负自然就产生了。 任秋玲站在教室门口,对方的咒音攻来,她吓得大声的念着:“嗡——啊——轰!”咒音只是吹得她齐耳短发向后横飞,她倒没有事。教室对着操场的那面墙壁纷纷碎裂,窗户玻璃瞬间崩散。石灰夹着水泥沙子落了任秋玲一头,整个五层楼高的教学楼都晃了晃——咆哮者一招攻实,威力真是惊人之极。 任秋玲顾不得危险,转身跑进教室,只见李明博软软的靠坐在教室墙角,嘴里眼里耳里都在流血,伤势严重之极。 教室外面,那帮老外见咆哮者得胜,欢声雷动。 任秋玲蹲在李明博身前,轻轻从他胸上捡起那副金丝眼镜,给他戴上——原来长期戴眼镜的人,眼窝发黑,鼻梁两侧也发黑,摘掉眼镜之后非常难看。李明博已经昏迷,根本就不知道任秋玲给自己戴眼镜。 教室里的村民这时鸦雀无声,突然有年青人吼道:“跟他们拼了!拼,也是死,不拼,也是死!”村民们都受够了窝囊气,被这个小年青一语惊醒,一个个都吼道:“拼了,跟他们拼了!”大家纷纷砸烂桌椅,握着椅子腿桌子腿就要冲出去。 任秋玲几步走上讲台,抄起教鞭“啪啪啪”的在桌子上抽了三鞭。 村民们都安静下来,任秋玲站在讲台上,说道:“我有办法让大家活下去——现在还不到拼命的时候,大家都放下家伙,我去跟他们谈一谈。” 这些村民忍气吞声,也只是为了活下去。听到任秋玲的话后,大家都半信半疑,虽然没有放下手里的武器——其实也就是些桌子腿、扫帚之类的东西——但是也安静下来。 任秋玲转身走出教室。 法国剑客弗朗索瓦见到任秋玲走了出来,嘲讽的说:“中国人也就这点本事了,连个像样的男人都没有。你们谁来跟这个女的比试一下?” 一个手长脚长的格斗家应声走出列,迎着任秋玲走去。 任秋玲看着弗朗索瓦,说道:“你们这么为非作歹,还不是为了厄运之链?我知道厄运之链的下落,只要你们答应我两个条件,我就将厄运之链双手奉上。” 弗朗索瓦伸手拦住格斗家,说:“什么条件?” 任秋玲说道:“第一,我们之间暂时停战。我们需要一点时间安葬死者,中国人很讲究入土为安。” 弗朗索瓦不置可否,问道:“第二呢?” 任秋玲说道:“第二,我们双方各派代表,再决斗一场。如果我们赢了,你们交出海魂之玉;如果我们输了,我们交出蛇骨金链和梦境菩提。怎么算你们都占便宜。” 厄运之链由三部分组成:蛇骨金链、梦境菩提和海魂之玉。任秋玲只得到前面两样,对方说不定就占有着海魂之玉。 弗朗索瓦冷冷的一笑,“我为什么要答应这些?只要把你抓起来就好了。”手一挥,那个格斗家伸手抓住任秋玲的肩膀。 任秋玲没有躲闪,只是盯着格斗家。她是心理学家,自然知道在自然界中,两只动物相遇时会用目光互相观察对手,首先转开目光的是较弱的一方。同时人类目光相遇时的情况更为复杂,目光可以代表着仇恨、代表着愤怒、代表着顺从等等。 格斗家瞪大了眼睛,他的目光代表着恫吓;任秋玲只是静静的直视着格斗家那对恐怖的眼睛,她的目光里只有责备。 “爱莫索瑞!”格斗家也许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也许想起了自己的姐姐,首先移开目光,同时松开了任秋玲并且后退了一步。 任秋玲利用性格的力量,居然战胜了那个肌肉发达的格斗家! 弗朗索瓦也后退一步,说道:“我同意你的条件,并且海魂之玉也交给你保管。但是关于决斗我有一个意见,就是我、跟你打一场,胜利者获得完整的厄运之链。” 西方人重视契约精神,特别像弗朗索瓦这样的大人物,更是一诺顿千金。他当然不会想到,一瞬间任秋玲脑海中已经闪过无数计策——中国人更重谋略——但是没有任何一种计策可以面对当前的情况。 “好!”任秋玲说:“一言为定!”举起右手。 弗朗索瓦与任秋玲三击掌。 这是传统的订立誓约的仪式,通常会附上“如果违约,不得好死”之类的咒词,但是弗朗索瓦是西方人,并不讲究这些。 “明早八点,我们在魁星楼前决斗。”任秋玲尽量让自己的语气自信一些。 弗朗索瓦伸手从脖子处拉出一个蓝宝石的挂坠,递给任秋玲:“这就是海魂之玉。” 第二十章:海魂之玉 传说中,在南太平洋的海平面下藏着一座神秘的小岛,整个岛都由最纯净的蓝宝石组成,只有最勇敢的航海士才能发现它。 在十六世纪的一个隆冬,天气极度寒冷,连泰晤士河都封冻了。北极南极冰盖大量增长,海平面下降。一个叫做基恩?弗罗莱的海盗偶然发现了这座小岛,并且登上了它。根据海盗同伙的交待,基恩?弗罗莱在岛上搬走了三块巨大的蓝宝石,其中最大的一块重达六百公斤。 基恩?弗罗莱被捕后,拒绝交待自己的宝藏所在地。他被绞死前留下了那句著名的遗言:“想要我的宝藏,就去拿吧!” 那三块巨大的蓝宝石,就是所谓的海魂之玉。 时间飞逝,转眼到了十八世纪。当时英国的一个杂货商人通过交易获得了一份藏宝图,据售主所言,这正是基恩?弗罗莱的藏宝图。图上有着海盗的骷髅标志,还有一些神秘符号。地图显示的地方是一条河,杂货商人走南闯北,很快认出了这是泰晤士河的某一段。那里河水湍急,河岸两侧都有巨石。河中间,有一个不足三百平米的小岛。岛上只生长着一株橡树。 根据藏宝图,沿河两岸一定的角度划出虚线,相交的位置正好位于小岛上的某处——那里就埋藏着基恩?弗罗莱的宝藏。杂货商人当然有发财的梦想,他购买了航海用的六分仪——这是为了划出虚线用的,通常航海家为了寻找航线,都会用到这个仪器。 简而言之,这个叫列文?休斯的杂货商人带着几个手下来到了小岛上,他们在橡树不远处——也就是他们测量出来的藏宝地点挖掘。向下挖掘了大约十英尺,挖出来的洞口开始进水。但是他们在烂泥中找到一枚西班牙金币,还有一块大约五毫米大的蓝宝石碎片,颜色非常纯正。现在,列文休斯相信自己撞到了好运,但是如果要进一步挖掘,他需要更多的投资——包括抽水设备,更多的人力等等。 他带着伙计上了岸,四处寻找商人投资他的寻宝活动。十天之后,一家公司决定出资帮助他寻找宝藏。 他带着抽水设备、更多的物资和人力重回小岛,结果发现原本荒凉得鸟都不生蛋的小岛,现在人声鼎沸。小岛上现在密布着上百个挖掘的洞穴——他的伙计饮酒后泄露了挖宝的计划,同时他在寻找投资的过程中也泄露了一些。 列文?休斯再也找不到原来他挖出来的那个洞穴了,而且他陷入了一场又一场的官司中。 在那座小岛上的挖宝行动持续了大约五十年,投入的金钱可能已经远不止基恩?弗罗莱的宝藏了。没有一家公司找到宝藏,因为只要挖掘到河平面下,所有的挖宝人就得面对汹涌而来的河水——而且,小岛的外观因为挖宝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现在哪怕有正确的藏宝图,也没办法确定宝藏的位置了。 列文?休斯最后穷困而死,他死后那枚西班牙金币和蓝宝石碎片都落入到博物馆中。据说,海魂之玉的颜色跟大海一模一样,你戴着一块海魂之玉,就像戴了一小片大海一样。 据神秘学的观点,一切宝贵的物品都隐含诅咒。海魂之玉让无数人争夺不休,数十家公司破产倒闭,它的诅咒叫做贪婪。 法国剑客弗朗索瓦风度翩翩的举起了海魂之玉的挂坠,任秋玲脸一红,低下了头,任由弗朗索瓦将海魂之玉挂到自己的脖子上。那块纯净的蓝宝石轻垂到她胸前,反射着天光,就像波光粼粼的大海一样。 “你真美。”弗朗索瓦赞叹说。 任秋玲举起海魂之玉看了看,说:“我相信它很美,可惜在我的眼里,它是灰色的。” 弗朗索瓦叹息着说:“失去色彩未必是件坏事——明天早上八点,我们不见不散。”他转身走向飞碟照出来的光,他的同伙们早就走到光里面等着他了。 村民们从教室里出来。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任秋玲将海魂之玉放入到衣领中,让它贴着自己的皮肤。也许不让村民看到海魂之玉比较好,见过了太多的犯罪之后,任秋玲对人性没有什么信心。 任秋玲含笑转头,本来想对村民们说些安慰的话,但是她一下子愣住了。 在教学楼顶上,孤零零的站着一个穿狼皮大衣的人。狼皮的保暖性极佳,通常一件狼皮大衣可以顶两件羊皮大衣。现在只是秋季,天气只是微凉,那个分不清春夏秋冬的家伙自然就是邹衍了。 原来敌方的异能者突然态度转变并不是因为任秋玲,而是因为邹衍来了。 邹衍从楼顶跳下,落地时发出“空”的一声。任秋玲笑了,她知道面前的这个邹衍只是分身。 邹衍的分身术水平极差,只能利用竹子制造出一个笨笨的分身,除了骗人以外没有什么用。 不过这一次,还真多亏了竹分身。任秋玲冲了过去,抱住竹分身就开始啃——它可立了大功了。 邹衍的竹分身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呆呆的举着手,像是要推开任秋玲,又像是要抱住任秋玲。最后他只是举着手,一动不动。 好不容易,任秋玲才笑嘻嘻的松开了竹分身。 “我都听清了,明天你要与外国剑客战斗。”竹分身说,“回魁星楼开始训练吧!” 任秋玲哈哈大笑,回头看那帮老外已经乘飞碟离开了,这才说:“外国人都是榆木脑袋,谁要跟他决斗啊?我这是缓兵之计!打不过就跑嘛,我们先带大家离开新门村,然后召集修行者、异能者跟这帮家伙死磕。没有把握的仗我才不会打呢!”因为见到邹衍,她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竹分身叹息一声,开口说道:“我是慧痴。”任秋玲张大了嘴,看着竹分身。 竹分身认真的说:“这个分身确实是邹衍的,术法也是他施展的。但是现在控制这个分身的人,是我。” 慧痴用金刚身硬扛下了飞碟的攻击,自己也被烧得只剩一个光头。他暂时借用了邹衍的身体和法力,用法术修复自己的身体。但是眼看任秋玲被抓走,他也矛盾了很久,如果让邹衍恢复对身体的控制,化生池的法术就有可能会失败,自己可能会死。 他是得道高僧,但是内心深处也有一点自私。 过了很久,他终于想出一个方法,就是事先跟邹衍商量好怎么去救任秋玲,然后让邹衍恢复了几秒钟对身体的控制。 邹衍一清醒,立即施展了竹分身的术法,制造一个完全可以以假乱真的分身。他跟那帮外国的恐怖分子打过交道,知道对方非常害怕自己。在上一次离开任秋玲后,他去了西伯利亚,在那里寻找自己的宿敌蒙克虏。结果意外的,他与这些恐怖分子交上了手,并且从对方手里抢到了厄运之链的大部分,同时他所救的冒险家也送了一件狼皮大衣给他。 邹衍知道厄运之链非常恐怖,他甚至都不敢用手去碰一下这个东西,一直都包在一张手帕里。所以回到宾江之后,他找到旧日的小辈凌罗,将厄运之链送给了她。 没有想到,这条链子最后还是给任秋玲带来了厄运。 “带上伤者,”竹分身说,“送到魁星楼顶的莲池里面——反正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放。让他们泡到莲池里,我的治伤手段只有这一个。” 村民们轰然叫好,总之有这些高手相助,自己的命就可以活得久一些,他们当然愿意帮助高手们。 “你到魁星楼二楼的休息室里,到时候我会教你一些东西,好应对明天的决战。”竹分身对任秋玲说。 任秋玲着急的叫:“喂,决斗是假的!我骗老外的!” 竹分身摇头说:“如果你放弃,我会死,陆汀会死,李明博会死,云中岳会死。唯一可以活下来的,只有邹衍。让你参加决斗,就是给大家争取治疗的时间。你多争取一分钟,我们就多一分活下来的把握。但是你想放弃的话,我依然不会怪你的。” 任秋玲一直以为情况非常乐观,从没想到事情竟然会严重到如此地步。 慧痴借用净土莲池的法术,其实是净宗十六观里的水池观。当莲池降临人间,确实可以活死人肉白骨,治疗效果甚至远超邹衍的蛊术。但是这个法术的原理是借用净土莲池的水温养肉身,见效极其缓慢。 魁星楼二楼的休息室大门紧闭着,引领任秋玲到这儿的村姑轻轻推开门,然后躬身退开。门才打开,就听到一声梵唱,声音好象非常欢喜。 房里跳动着一个个的梵文,像一个个闪光的小精灵。看得出,慧痴对这里进行了精心的布置。 任秋玲眼里跳动着梵文,一时间童心大起,竟然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她小心的走向一个梵文,其它梵文都无声的飘开,这个梵文却静静的浮着,一跳一跳的,好象有些紧张的样子。 任秋玲伸出手指,轻轻一碰那个梵文。梵文尖叫一声:“达——姆!”碎成萤光散落一地。 休息室最里面的墙上,突然睁开一对眼睛。那是慧痴的眼睛,是他愤怒的眼睛,“你就不能——”眼睛翻向上,似乎在想应该用什么词儿,“——淑女一点?”眼睛又瞪着任秋玲,表现出大义凛然的样子。 任秋玲赶紧双手合什,“抱歉抱歉!” 慧痴闭眼,然后声音依然从那面墙上传来:“我将用他心通,把几个人的思想传到这房间里。他们的本体依然在维护莲池,不过他们依然可以教你。”他心通是佛门神通,据说有这种神通的人可以看穿他人思想,很像是读心术。但是在慧痴这样的高手手里,他心通居然可以像视频会议一样,让几个人的思想互相交流,确实让人由衷的佩服。 第二十一章:尸蛊 “我来给你上第一课,蛊术。”邹衍突然出现在休息室里,身上的狼皮大衣纤毫可辩,但是任秋玲还是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个邹衍不过是个影像罢了。原来任秋玲很讨厌动物皮毛的味道,隔着老远就可以闻出那种味儿。现在这个邹衍一点味道都没有,自然是假的。 邹衍从怀里取出一只带橡胶封口的玻璃瓶放到桌上,瓶底两粒黑芝麻转来转去,一刻不停。 “这是尸蛊。”邹衍介绍说,“只要有足够的尸体,它们就可以无限繁殖。你很容易就可以拥有一支毒蛊大军,它们都听你的指挥,你让它们咬谁它们就咬谁。” 任秋玲想象自己站在空中,身边黑云漠漠。随手一挥,那些由毒蛊组成的黑云就化成一条洪流,向前面的弗朗索瓦冲去。弗朗索瓦吓得连连挥剑,但是宝剑又怎么能够对付这些细如蚊蚋的毒蛊?只一瞬间,弗朗索瓦就被叮得满头是包,大哭着求饶。 任秋玲不由心向往之,满脸是笑的说:“这个厉害,这个厉害,我要学这个。” 邹衍说:“你得取一根头发,放到这瓶子里——小心,尸蛊会飞,而且蕴含尸毒,如果它们逃出来咬你一口,你最少会少一大块肉。” 任秋玲举起小瓶仔细观察起那两只尸蛊来,却是一种极细小的虫子,外形有如蜱虫,后背长着几不能辨认的透明小翅膀。 这点小事怎么能够难倒我们的女巫探长?只见她伸手从肩头取下一根断发,两指轻揉,差断发搓成一团。然后伸手拿起小瓶——那小瓶倒是真的,并不是影子——用力在桌上一磕,“咚!”可怜那两只尸蛊本事再大,也只是芝麻大的一点儿,又被玻璃瓶子困住了,被震得八条细腿朝天,不知死活。 邹衍怒叫道:“你这恶婆娘,到底在干什么?” 任秋玲嘿嘿一笑,拧开瓶口,将断发扔到瓶里,“你看,这不是很安全吗?”她合上了瓶盖。 邹衍郁闷的说:“没有认主的尸蛊原虫很珍贵的——”这时那两只尸蛊攸攸醒转,在瓶底转来转去的寻找出路,他松了口气,也懒得再责备任秋玲了,“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盯着它们看。你很容易就会喜欢上它们了,它们是很可爱的生物。只要它们感受到你的喜爱,并且承认你是主人,就会吃掉你的头发——这对尸蛊来说非常恶心。到了这一步,尸蛊就算认主了。” 任秋玲脸色难看的说:“啊!我的头发恶心,我看它们才恶心好吧?长成这副德性还挑三拣四的,你们给我吃了它!” 邹衍抓狂的举起双手,一副要揍人的样子,但是任秋玲已经瞪着玻璃瓶里的小虫子了。那两只尸蛊在玻璃瓶里转来转去的,努力避开那团头发。 邹衍引导说:“你得喜欢它们,让它们感受到你对它们的爱护。尸蛊是一种脾气很倔的生物,唯一能让它们软化的,是你的感情。再加上现在它们的生死操于你手里,只要你表现出一点点善意,它们就会屈服的。” 任秋玲放下手里的瓶子,用力眨眨眼睛,原来她瞪眼睛瞪得太狠了,眼睛都有些痛了,“嗯,估计它们帅得不明显吧,我努力一点,发现它们的帅!”她再次举起玻璃瓶,认真的看着。 邹衍走到桌边紧张的观察着任秋玲,只见任秋玲的表情慢慢变得柔和,嘴角渐渐翘起,一抹微笑涌现在她的脸上。但是她的眼神却越来越空,根本就没有在观察尸蛊。 “你在干什么?”邹衍怒吼道。 任秋玲吓得一下子把玻璃瓶儿掉到桌上,一下子跳起来指着邹衍吼道:“你这个笨蛋,我在酝酿情绪!别来打扰我!” 邹衍赶紧闭嘴。 任秋玲气冲冲从地上捡起那玻璃瓶儿,可怜的尸蛊再次被震晕,躺在断发旁边一动不动。 现在任秋玲有充足的时间酝酿情绪了,她微笑着坐好,耐心的等着那两只尸蛊醒来。 尸蛊是一种强悍的小生物,但是这一次它们醒来的时间依然很长。大约过了二十来秒,两只尸蛊才慢慢醒来,这时任秋玲已经满脸是笑的看着尸蛊了。 “小东西,快点吃了头发。”任秋玲对着瓶里的尸蛊放狠话,“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两只尸蛊极其讨厌头发的味道,远远的避开那团头发。任秋玲转动玻璃瓶儿,让头发追着尸蛊跑。 尸蛊在狭小的玻璃瓶里根本就跑不快,不时被头发团儿碾过。跑得几圈,两只尸蛊都不动了,趴在瓶底用小小的两条前腿抱着头,默默的忍受着。 邹衍气不过,一把抢过玻璃瓶儿,大声对着后墙上慧痴的脸说:“训练失败!换人换人!” 后墙之上,慧痴的一对眼睛猛地睁开,眼珠上闪过蓝色的电火花,“任秋玲……”他恨铁不成钢的说。 任秋玲指着邹衍告状说:“明明就是他不好,这只虫子明明就长得很丑,让我怎么喜欢它们嘛!如果邹衍教我一种美丽的蛊,我肯定一下子就学会了啊!” 慧痴闻言,觉得大有道理,不禁用询问的目光看着邹衍。 邹衍似乎也在思考是不是有什么美丽的蛊。事实上他知道一种蛊极其瑰丽,名字叫做夜妖蛾,属于毒粉攻击,女孩子都喜欢。可是目前他手头没有那种东西,又不肯说自己没有,吼道:“教不了,换人换人!”一头扎进墙壁里,就此消失不见。 墙壁上慧痴的眼神满是失望,叹息一声,闭上眼睛不动了。 任秋玲也多少有些失望,明明知道尸蛊很厉害,自己就是没办法喜欢这种丑陋的东西。 “接下来,我会教你一些佛家的东西。”慧痴平和的声音突然从任秋玲身后传来,吓了任秋玲一跳。回头一看,慧痴正站在自己身后。 “你先盘膝坐好,”慧痴平静的说:“注意在屁股后面垫上一个软垫子,它将可以有效的保护你的脊椎。垫子的高度以自己舒服为宜,推荐用莆团垫子,当然现在没有,不过以后你正式修行时最好准备一个——就拿那个沙发垫子就好。对,坐到地上更好。” 这慧痴唠唠叨叨的,光是坐姿就讲了一小时。然后他又教了佛门修行常用的禅定印的结法,还有功能等等。谢天谢地,这个手印并不复杂,他只讲了四十五分钟。 “接下来是重点,”慧痴说,“我将教给你净宗十六观,这是知守观的核心功法,威力非常。” 任秋玲瘫倒在地上,“法师啊,原来你讲了两个钟头,现在才是重点啊!”她盘腿盘得脚都麻了,原来一直听的都是废话。 “什么是修行?”慧痴读书甚多,也懂得用启发式教育的方法,让任秋玲思考一下。 任秋玲愣了,她印象中的修行无非是打坐念经或者练气,但是明显的,这些都对又都不对。 慧痴自问自答——本来就没想让任秋玲回答,“修行,就是按照一定之规不断的身体力行。我刚才讲的,就是一定之规。”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讲的是废话,反而觉得那些都是极重要的话,“比如说打坐时注意膝部保暖,不注意就会害风湿,我给你讲清楚了,一张毛毯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它重要吗?当然重要!” 任秋玲也认真的对慧痴说:“我明天就要跟法国剑客弗朗索瓦战斗,如果打不赢我连害风湿的机会都没有。你就教我两个能够现学现卖的法术嘛!我求你了,不要讲那么细了!” 慧痴先是愕然,自己亲自传法,竟然会遭到抗议,真是没有想到;继而恍然,好象任秋玲说的也有道理;最后欣然,原来任秋玲没有忘记明天的比试啊。“嗯,你有这种意识,极好极好!现在我教你十六观。” 净宗有特别的观想法门,称为十六观,修得好了可以让佛陀现世,威力极大。明明是一门极其厉害的法门,依然让慧痴讲得无味之极。 事后想起来,任秋玲很后悔当时的态度。其实慧痴讲的东西虽然平实,却是佛家正宗的修行法门,多少帝王将相想听还听不到呢。经过他耐心细致的讲解,净宗十六观任秋玲只学会了落日观:落日如鼓,光辉万里。 单是一个落日观,就让任秋玲以后受用非常了。 第二十二章:剑气 一把铁制的十字镐呼啸着划出一条弧线,“嚓”的一声挖在坚硬的黄泥地上。十字镐的尖头完全没入土中,钱十旬松开镐把,拉起衣摆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大家都加把劲,还有很多尸体要埋。”他说。 在他的身旁,已经挖好了十几个坑,其中一些已经掩埋上了。 一领草席裹着尸体,被两个村民拖来,随手扔进坑里。草席散开,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婴儿的尸体像玩具娃娃一样滚了出来。但是,村民们都冷漠的抓起铁锹,往坑里填着土。 一排新坟。 没有墓碑没有花圈的新坟,看上去跟土堆也没两样。 钱十旬举起手,忍疼对着手吹了口气,他的手心里已经起了两个大血泡,亮锃锃的。“谁来换换我,”他说。 一个后生仔走过来,默默的握住了斜指苍天的铁镐把。 钱十旬走开十几步,来到一座新坟前,腿一软坐在了新坟的坟头。他盘腿坐好,眯着眼睛看着远处灵官峰的峰顶——在那里,一座金属的堡垒已经筑好,闪闪发光,看上去像童话里的皇宫一样。 此时在金属的堡垒里,也在举行一场葬礼。 悲伤的哀乐中,一具放在担架上的尸体被两个大型外骨骼——这个型号的外骨骼被这帮人称为海象型战甲——举起来,放入到一个精致的棺材里。 随军牧师正庄严的述说着这个战士的生平,台下法国剑客、咆哮者等异能者都低头致敬,甚至连整齐的外骨骼军团也都低着头。场面盛大,十分庄严肃穆。 此时在魁星楼二楼的休息室里,教授修行的老师已经换成了凌罗。 凌罗身着华丽的绸衣,一出来就红着眼睛看着任秋玲,“我的弟子陆汀被射穿了肺部,正在莲池里面痛苦的挣扎着——所以,我拜托你认真一点好吗?” 任秋玲被吓了一跳,“我一定很认真,我保证。” “我现在教你的,也是你以前教我的。”凌罗说,“其实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认出你来了。你就是我的师傅冷凤凰。” 任秋玲叫了一声:“啊?” 与此同时,后墙上那对巨大的慧痴的眼睛猛地睁开,巨大的蓝色闪电在两眼之间流转不停,“滋滋”的电流声响彻整间房屋,听得人寒毛倒竖。 凌罗看了一眼慧痴的眼睛,解释说:“我在建立她的信心——”转头对任秋玲说:“你一定能够练成剑气,因为这些东西是你本来就会的。” 后墙上慧痴那双巨大的眼睛慢慢闭上了,似乎也觉得有理。 任秋玲本来还以为自己会学的是什么法术之类的东西,没想到竟然是剑气,“你是说,我可以在一夜之间就学会剑气?” 凌罗信心十足的说:“你必须学会,不然陆汀就完了。” 现在受伤的修行者很多,包括慧痴、陆汀、李明博、云中岳。他们的治疗需要时间,而这个时间必须由任秋玲去争取。 虽然任秋玲没有一点信心,也不认为自己会是凌罗的师傅冷凤凰,但她还是说:“我们开始吧!” 凌罗伸手入怀,任秋玲以为她会从胸口里拉出一把剑来——见惯这些修行者的手段了,这她都能够想到。但是没有料到的是:凌罗只是摸出一个打火机。 “不是学剑气吗?”任秋玲问道。 凌罗按下打火机,“嗒!”一道细小的火苗升起,她伸出尖尖食指,用手在火苗上一按,火苗熄了。“这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事情,但是没有人深入思考这里面到底是什么原理。打火机喷出的火苗温度高达六百度,人的食指感觉灵敏,但是当你快速的按熄打火机的火苗,却并不会感觉到很烫,原因是什么呢?”她将打火机扔给任秋玲。 眼前的凌罗当然是个影子,但是打火机却是真的。任秋玲接住打火机,轻轻一按,火苗喷出,她学着凌罗的样子,用食指对着火苗一按,火苗被按熄了,而她也并没有感觉到火苗很烫。 “人体表面一层气膜,叫做卫气,是保护人体的气,人人都有。”凌罗解释说,“普通人如果注意训练卫气,一样可以做到在洪炉烈火中穿行而不受伤。不过,剑气比这个要复杂得多。” 任秋玲连连点头,觉得凌罗的教学比邹衍、慧痴不知道高明了多少倍。这么形象的一试验,她立即知道了卫气的存在。好比说夏日炎炎,突然从清凉的屋子里出去不会一下子感觉到很热,原因就是有卫气的存在。 凌罗举起手臂,丝绸的衣袖滑下来,露出她如藕的手臂,她的皮肤很特别,是半透明的,可以看到根根血管。 “在血管中也有一种气随血运行,称为营气。”她指着手臂上的血管说,“经过粹炼,营气可以转化为灵气,储存于丹田之中——这就是剑气的来源。” 任秋玲举手问道:“请问一下,如果现在开始练,我要练多久才能掌握剑气?” 凌罗赞叹说:“你本来就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当然比谁都修行得快。我记得当年你只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就修炼出剑气了。” 任秋玲不由暗暗叫苦,“可是我明天就要跟弗朗索瓦决斗了啊?” 凌罗自信的说:“你不用从头练起,只消学会剑气的应用就可以了——”她右手比个剑指,远远对着休息室里的那张原木茶几作势一斩,原木茶几的一角自己掉了下来,断口处光滑无比,像被锋利的刀子砍的一般“这就是剑气。当年我只是个小女孩,你想让我加入苦竹派时我很害怕,你也是用了这一招,立即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欢呼雀跃的跟着你走了。” 任秋珍一脸的疑惑。 凌罗看着当年的师,今天的徒,那个呆呆的任秋玲,不禁大感悲伤,叫了声:“师傅!”扑过来抱着任秋玲失声痛哭。 任秋玲没想到凌罗感情如此丰富,自己只是稍微疑惑了一下下,也能引得她这么伤心,只好无奈的拍拍她的背,“好了好了。” 凌罗哭泣着说:“当年你被杀死的时候,我真的……真的……” “阿弥陀佛!”突然慧痴的声音从楼底传来,震得整间屋子都颤抖着,那些跳动的梵文一时间明灭不定,“佛曰:不可说,不可说!”慧痴吼道。 凌罗擦干眼泪,推开任秋玲,给了对方一个满含深意的眼神后,她说:“好吧,我们继续教学。” 后墙上慧痴的眼睛眯了起来:“凌罗,你要记得我们的约定。” 凌罗没好气的说:“你们这帮臭男人,就晓得欺负女人。”吸了口气,服软说:“好了啦,我知道了啦!” 接下来的教学,却又正式起来。 “我们先要学习飞剑,也就是让手里的剑随心所欲的飞行,取人性命于千里之外的法术。”凌罗说,“陆汀学了八年了,就学到这一步,唉!”她惋惜的叹了一声。虽然她跟陆汀的关系不好,但是也不愿意自己的弟子水平太差。 在任秋玲眼里,陆汀就已经是不得了的高手了,可以踏着剑飞行,世间传说的剑仙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了,多让人羡慕啊。没想到凌罗眼里,修到这一步还弱了,完全不值一提。正是艺无止境,一山更比一山高。 月明星稀,月亮划过天空。魁星楼二楼休息室的灯光一直没有熄灭。 魁星楼下聚集着忙碌了一天的村民们,那盏不太明亮的灯火闪耀在近三百双眼睛里,晕黄的灯光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此时此刻,法国剑客弗朗索瓦也站在灵官峰顶上练习剑法。只见他身体一旋转,剑光转成一道剑光的旋风,盘旋升上长空。剑光之中传来弗朗索瓦的一声大吼:“契科!” 空中剑光一凝,弗朗索瓦持剑从空中扑下来。 灵官山上本来有尊道家灵官的神像石雕,高达四点二米。弗朗索瓦持剑扑向雕像,剑光闪过,高大的石像被齐腰斩断,上半截身体轰然倒地,切口处光滑得像打磨过的一般。 弗朗索瓦感觉很满意,收剑还鞘,坐在地上调息起来。 第二十三章:隔山打牛 这是秋天里最美的一个早晨,晨光初现,点点露珠在荷叶间滚动着,闪烁着。 灵官峰上的金属堡垒里,弗朗索瓦通过一个屏幕观察着魁星楼。从两面上看,魁星楼像是一个巨大的花瓶,插满了荷花。楼顶现在已经变成一片水池,荷花就是从水池中生长出来的。邹衍与凌罗分别坐在水池两边,邹衍的坐姿非常端正,双手叠放在腹前,右手在上,两手大拇指相对——这是佛家著名的禅定印。凌罗也是盘膝而坐,双手放在两膝上,手心向天。 “他们在守护着什么东西。”弗朗索瓦说,“从目前的战局来看,对方有好几个修行者受伤,他们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治疗伤者。这极有可能是他们疗伤的仪式——尽管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仪式,但这种推测是合理的。” 在昨天的战斗中取得胜利的咆哮者问道:“大师,您真的要和那个女的决斗吗?” 弗朗索瓦叹息一声:“唉!昨天邹衍突然出现,吓了我一跳。我当然要以组织的利益为重,当时最重要的是保护大家离开,所以我东拉西扯的说什么决斗,把海魂之玉也送给了任秋玲,目的就是大家能够安全的离开。现在情况已经明朗,邹衍无暇分身。我们用闪电战打败对手,然后撤退到雅利安城。那玩虫子的家伙还真能追到南极?” 原来这些人的根据地在南极,一个叫雅利安城的地方。 外骨骼军团早已经整装待命了,其他的异能者也都在等着弗朗索瓦的命令。 “这一战,我们的目标是活捉任秋玲,只有她才知道厄运之链的下落。”弗朗索瓦起身下命令说:“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任秋玲不会一点异能,她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学会什么法术。所以,这很可能是中国人玩的什么阴谋,我们必须有所准备。一切以组织的利益为重!” “一切以组织的利益为重!”外骨骼军团、异能者们异口同声的答应着。 此时在魁星楼的休息室里,任秋玲与凌罗都以相同的姿势盘膝坐着,两人的手都放在膝盖上,手心向天。在两人之间,一片黄树叶飘浮着。 “一气化阴阳,阴气吸,阳气斥。当两股力量同时加到一个物体上时,剑气产生了。”凌罗一边说,一边伸出右手食指中指挟住枯叶,向木制的地板一刺,纤薄的树叶笔直的刺进地板里。 昏昏欲睡的任秋玲叫声:“哇哦!”瞬间来了精神,“这是为什么?” 凌罗说道:“阴阳相吸。两股气撞到一起,附着在剑身上,形成一个无形无质的锋锐平面。针能穿透衣服,是因为针尖非常小,剑能切割肌肉,是因为剑刃非常小。但是,剑气比它们还要小,它可以看做是无。正是《道德经》中所说的‘重刃无锋’的境界,因为无锋,所以无坚不摧。” 虽然凌罗的话很深奥,但是任秋玲依然理解了,同样的压力下,物体受力面积越小,压强就越大。剑气的受力面积近似于零,所以它的压强就是无穷大,自然是锋锐无匹了。 此时,一架梭形飞碟从灵官山上飞起,飞碟下方,是排列整齐的外骨骼军团。这支部队浩浩荡荡的开往魁星楼。 温小玉、钱十串他们紧张的看着军团开来,再看一眼二楼,那里灯光依然亮着。 外骨骼军团之后,只跟着弗朗索瓦一个人,他大声叫:“任秋玲!我一个人就能打败外骨骼军团,如果你没有能力打败他们,我们之间的决斗就取消了!上!”一声令下,外骨骼军团一窝蜂的涌向魁星楼。 温小玉回头对钱十串说了声:“兄弟!我顶一会儿,你带人撤进墓穴!”大步走向外骨骼军团。 这支外骨骼军团有两个型号,大型的称为海象外骨骼,数量为四架,小型的称为帝企鹅外骨骼,现在还有约一百五十多架。 温小玉首先遇到的是一架帝企鹅级外骨骼——它只比人高一些,身高在二点二米左右。那架外骨骼挥拳向温小玉打来。在武者眼里,其实这些外骨骼只是形象吓人,虽然力量巨大,动作却很笨拙。温小玉身体一偏,脚下一蹬,借力一掌拍在外骨骼的胸口上。 这一掌蕴含着古武学隔山打牛的劲力。这种劲力初练时,是在一块豆腐干下放块瓦片,要求一掌拍下,豆腐不碎而瓦片碎裂。练到高级时,是在一块厚约一尺的豆腐下放块火砖,要求一掌拍下,豆腐上不留一点痕迹而火砖碎裂。武者对力量的掌握很难用文字说清,但是练习的方式却极其简单。 只说温小玉一掌拍去。 这些外骨骼读懂人类关于动作的脑电波,并且翻译出来只需几毫秒,但是转化为外骨骼的动作却要调动许多精细的部件,大约要花零点零三秒才有反应,而动作到位则要花更多的时间,虽然也就是零点二三秒的时间。但是在武者那么快的攻击中,它们这可怜的反应速度只能被动捱打。 蕴含隔山打牛劲力的一掌拍到外骨骼胸口,外骨骼轰然倒地。温小玉身后一阵劲风袭来,他才一跳开,一把大铁锤带着“呜呜”的风声砸在外骨骼头上。回头一看时,正是钱十串手持大铁锤,威风凛凛的跟着温小玉。 昨天的战斗中,任秋玲用大石头砸坏一具外骨骼的事情给了钱十串启发,原来这些外骨骼害怕重武器的攻击,特别是头部是他们的要害。回来跟村民一说,大家早就准备好了重武器,包括打石头用的大铁锤、撬石头用的铁棍、自来水管等等。 村里还活着的青壮年基本都出动了,跟外骨骼混战到了一起。 温小玉对钱十串竖起了大拇指,暗暗决定以后再也不碰他的老婆了。此时另一架帝企鹅级外骨骼冲向温小玉,温小玉依然是一掌解决。 混战双方吼声震天,村民们自然挡不住外骨骼,但是温小玉却越战越勇,杀开了一条血路,在他面前的帝企鹅级外骨骼无不被他一掌拍倒。 弗朗索瓦手握宝剑,坐在一架海象级外骨骼肩上,冷眼看着战局。 此时休息室内,任秋玲焦急的说:“敌人打来了,快点让我拥有剑气吧!” 凌罗笑了,“剑气只能自己炼出来,我可没有办法给你。” 敌军之中,温小玉已经痛杀了二十来架帝企鹅级外骨骼,他俨然成为了村民的核心,也成为了敌军攻击的重点。十来架帝企鹅级外骨骼冲向温小玉,而其它三具海象级外骨骼也正接近温小玉。 温小玉凛然不惧,指东打西,双掌连发,接连拍倒七八架帝企鹅级外骨骼。突然头顶风响,一只巨大的铁拳头向他轰来——海象级外骨骼来了。 海象级外骨骼身高约四点五米,体重达三吨,可以轻松举起一吨重的物体。这一拳挥下,何止千钧之力? 温小玉当然不会硬接外骨骼的铁拳头。在他眼里,这种大型外骨骼的动作更慢。此时他不退反进,一跳之下,躲开铁拳的同时还飞身扑向外骨骼。他一掌拍向外骨骼的小腹位置。 外骨骼的形状像人,如果是一个巨大的人,那么温小玉拍中的地方是丹田,那是人体重穴,被拍实了绝对非死即伤。 “砰!”海象级外骨骼更笨,根本就躲不开温小玉的手掌。隔山打牛劲力直接轰中外骨骼。 但是这架大型的外骨骼甚至都没有晃一下,再度一拳砸向温小玉。 这种东西只是机器,哪里有什么死穴啊?再说老外也不懂什么丹田啊? 钱十串本来一直跟在温小玉身后,温小玉一掌拍倒,他再补上一锤,这个战术已经杀死了不少外骨骼了。此时也不例外,温小玉才刚一掌拍去,他就举起铁锤等着了,没想到外骨骼竟然没有倒。他只能中途变招,一锤砸向巨大的外骨骼的胫骨——也就是小腿的位置。 这种开山用的大铁锤重达十斤,如果不会用,单是举起它都很吃力。钱十旬甩圆了膀子一锤下去,外骨骼纹丝不动,大铁锤竟然反弹回来,差一点砸中了钱十旬的头。 温小玉一愣神的功夫,有人脑袋那么大的铁拳头已经砸了下来。温小玉躲闪不及,却也不怕,单掌上顶,硬生生用蛮横的身体力量接住了铁拳。 一人、一架巨大的外骨骼的手撞在一起,“咚!”大地都震动一下。外骨骼用力向下压,温小玉用力向上顶,他真的接住了这一拳。 虽然温小玉跟钱十串之间有矛盾,但此时情况不同,钱十串自然不愿意温小玉就这么死了。情急之下,再次举起大铁锤,一锤砸向外骨骼的脚掌——如果他真的是人,脚掌受伤自然会疼得跳起来,也就解了温小玉的围了。 一锤下去,大型的外骨骼浑然无事,钱十串的手却震得生疼。这时另外两架海象级外骨骼已经围了上来。 休息室里,任秋玲着急的说:“外面已经打起来了,快点让我拥有剑气啊!”她知道凌罗他们肯定有什么计划,可以让她在一夜之间获得异能,不然这个培训完全就是在浪费时间。 凌罗笑了,“你果然和当年一样聪明——邹衍!”随着最后一声叫,凌罗的身体变淡,最后消失,她原来所在的位置插着一柄紫色的剑,正是问情剑。邹衍从墙壁里走出来,看了一眼问情剑。 “我将控制你的身体几秒,这就可以让你拥有异能了。”邹衍说。 任秋玲着急的说:“快点控制我!再晚就来不及了!” 邹衍一笑,“嗖”的化为一道光,钻入任秋玲的泥丸宫——额头正中的那个凹陷处。“天地无情,三界自有规则,离经叛道者,杀无赦!”这是邹衍强化身体的法术,可以借用天地规则强化己身。 这就是邹衍他们的计划,利用法术强化任秋玲的身体,让她暂时获得异能。 第二十四章:剑vs剑 身后混战声不断。 钱十串握着大铁锤的手不断的发抖,丝丝鲜血从他的掌心里流了出来。回头看时,温小玉还在死死的跟海象级外骨骼拼力气,村民们举着铁棍铁锹苦战不退。 另外,有两架海象级外骨骼已经围了上来——大势已去! 钱十串头皮发麻,对村民们叫道:“大家快跑啊!退回到墓穴里!”此时,他身后的海象级外骨骼突然轻轻抬脚,一脚踩下。 钱十串还在大叫:“快跑……”冷不防头顶一只铁脚踩来,立即被踩得骨头粉碎,就是神仙真的来了,也不可能重生了。 温小玉只觉得压着自己的铁拳头力量松了些,用力一举,把铁拳举高了约一尺。这时,另一架外骨骼已经赶到,举起铁拳,猛地向压着温小玉右手的铁拳砸下,“当!”火花四溅中,温小玉已经举起的铁拳立即向下压了约十厘米。 第三架外骨骼赶到,同样也是举起右手铁拳,对准压着温小玉的两只铁拳猛地砸下,“当!”震耳欲聋的巨大撞击声中,温小玉的手再次下降十厘米。 此刻温小玉依然没有屈服,两眼几欲鼓出眼眶,眼白布满血管,嘴角挂着丝丝鲜血,却坚定的抬起左手,抱住第一只铁拳用力向上顶。 其实他已经受了极严重的伤,却凭一股武者意志在坚持着。 第一架外骨骼举起左拳,对压在温小玉头顶上方的铁拳砸了下去,“当!”另外两架外骨骼依样举起左拳,依次向叠在一起的四只铁拳砸了下去。 温小玉“噗”的喷出一口鲜血,再也坚持不住,软软倒下。 村民们见温小玉也倒下了,一时间愣了,竟然也不逃,也不打,个个眼里含泪。 那群外骨骼也莫明其妙的安静了,一个个对着倒地的温小玉伸出了右臂——这是他们最高的敬礼。虽然温小玉是敌人,但是他的英勇已经征服了所有人。 弗朗索瓦站了起来,面容严肃的伸直了右臂:“一个人硬扛三架海象级外骨骼,真是英雄啊!”他喃喃的说。 “顶不住了,快跑啊!”有村民大叫。 其他村民扔下武器,转身跑向魁星楼。其实村民作战,事前也没有计划也没有安排,女人和孩子都争着看热闹,早把一楼的入口堵死了。这时如果外骨骼军团趁机冲杀,村民们肯定会死伤惨重。 但是这帮坏蛋的目标是厄运之链,对于村民的死活本来就不放在心上,并没有趁机冲杀,依然对温小玉的尸体伸着手臂。 村民们扶老携幼,纷纷逃进墓穴。 这时,一架海象级外骨骼动了,大步走向魁星楼,对着休息室的墙壁一拳轰去。 “轰!”墙破开一个大洞,洞里有紫色光华一闪而逝。海象级外骨骼一动不动,挡着众人的视线。 从之前的侦查中已经知道,任秋玲就在休息室里。弗朗索瓦一时好奇,也伸长了脖子向那破出的洞口望去。 毫无征兆的,那架站在魁星楼前的海象级外骨骼突然向后倒下,身体还在空中,脑袋就滚了下来。帝企鹅级外骨骼纷纷后退,“咚!”铁头落下,带着一抹鲜血滚出好几圈。“轰!”外骨骼的身体这才落地,溅起漫天的尘土。 任秋玲出现在墙壁的破洞前,手里拿着一把光华闪闪的紫色的剑,那剑光明亮得像是激光一样。 另外两架外骨骼一起发力,向二楼破墙处的任秋玲冲去。距离魁星楼还有五六米,两架外骨骼已经收拳缩臂,准备蓄力一击。 任秋玲微一屈膝,举着紫色宝剑向两架外骨骼跳去。人在空中,剑光闪了几下。 “咣!”两架外骨骼撞在一起,一断左臂,一断右臂,却是身体撞到了一起。虽然外骨骼是用异常坚固的金属制造的,这样的撞击还承受得起。但是身在外骨骼里面的人却依然是血肉之躯,两架外骨骼一撞之力何止万斤,操纵外骨骼的人立即晕死过去。 两架外骨骼分别向左右弹开,坐倒在地上,低头垂手,一副俯首称臣的样子。 任秋玲落到地上,几个纵跃,跳到左边一架外骨骼头顶,紫色问情剑斜指大地,眼睛闪着朝阳的光辉,静静的看着弗朗索瓦。 弗朗索瓦站在海象级外骨骼身上,背对太阳,显得异常高大。他默默的抽出了腰间宝剑,闭目运气,突然间剑刃上闪出夺目的白光,一样是剑气。 任秋玲也闭上眼睛,像在深思一般,只一刹那间,另一轮太阳从西方云后钻出,照得满天云彩如黄金的海洋一般——正是净宗落日观。 东边一个太阳,西边一个太阳,两轮太阳同时争辉的奇观,在场没有任何一个人见过。弗朗索瓦见识极广,会多国语言,此时也不知道任秋玲用了什么样的法术,竟然可以在瞬间改变天象。他只觉得那金色的阳光照在身上,自己心中的战意竟然渐渐消融,身体也软绵绵的提不起劲儿来。 夕阳光辉中,魁星楼顶上空,一架梭形飞碟显露出来,静静的悬浮着。 原来弗朗索瓦对这一战也没有信心,所以只带了外骨骼军团前来。这架飞碟的作用却是收集战斗的数据,方便以后分析。 任秋玲睁开眼睛,突然间满眼全是欢喜——原来她中了幻术,眼里的世界只是黑白两色,没想到一用净宗落日观,意外的破了那个幻术。现在她眼里的世界色彩斑斓,怎么叫她不欢喜? 弗朗索瓦浑身发软,又看任秋玲欣喜若狂,不由心神巨震,突然间他想到一个方法:原来他经历极多,曾经有一次他身中印第安祭司的巫术,也是浑身乏力,被对方高手刺中后突然一激灵,力量一下恢复了,于是战胜了对方高手。 事后分析,原来人在疼痛的时候可以激发潜力,抵挡精神攻击。弗朗索瓦再次闭眼,用力一口咬在舌头上。再次睁眼时,他已经满眼是泪,眼神却坚定起来。 任秋玲与弗朗索瓦四目相对,两人眼里都燃着熊熊火光。几乎是同时,两人都从外骨骼上一跳而下,向对方冲了过去。 一紫一白两道剑光交错而过,两人背向而驰,分别跃起,飞落到对方原来站着的外骨骼头上。 两人慢慢转身,任秋玲左右肩头衣袖破开,都露出一块桉树叶形的皮肤。 若论剑气,任秋玲与弗朗索瓦相当,但论剑法,任秋玲差弗朗索瓦不是一点半点。 弗朗索瓦笑了。他刚才用的剑法,正是中国江南梅家的十字锦锈剑,讲究的是稳、平、准三个字。特别是准字练到极致时,真的可以把对手的衣服片片削落而不伤人一丝。 任秋玲脸如秋水,慢慢将左手举了起来,松开手时,手里一缕白发轻轻散落。 刚才交错而过时,弗朗索瓦攻了两招,分别削落=破任秋玲左右肩头的衣服一片,任秋玲只划断弗朗索瓦的头发几十根,可以说高下立判。但是任秋玲此时展示削落的白发,明显就是表示:我虽然弱,却不是你想象中的弱。 弗朗索瓦踩着的外骨骼一动不动,任秋玲踩着的外骨骼则悄悄的举起了双手,准备像拍一只苍蝇一样拍死她。 弗朗索瓦暗想:“刚才我小看了她,存心戏弄,这才留了她一命,没想到她竟然如此不知死活,那我就成全她吧!”弗朗索瓦遍学天下剑法,但始终觉得不称己意。五六年前,他游历到厄瓜多尔,当地正遇火山爆发,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那种来自大地的威能也让人胆颤心惊。弗朗索瓦苦思了约一年多,这才创出只属于自己的剑招,名字叫做终极烟尘。 这一招模仿火山爆发时炽热的火山灰喷涌而出,笼罩四方的灾难情景。此招一经练成,弗朗索瓦只觉得自己已经天下无敌了。 使用这一招时,身体极快的旋转,并且弹跳升空,好象是喷出的火山云一样;剑刃随身而转,好比是火山云里的闪电一般。极大的力量加上极快速的剑刃,可以想见这一招威力到底有多大。 弗朗索瓦这一绝招之下不知道打败了多少成名的高手,让无数人闻风丧胆。他已经不打算再给任秋玲机会了,准备一招致敌于死地。 此时任秋玲所站的海象级外骨骼已经悄悄举起双手,猛地对着头上的任秋玲一拍。 任秋玲一跳而下,向弗朗索瓦冲了过来。 弗朗索瓦笑了,暗叫声:“你完了!”扬剑冲向任秋玲。 第二十五章:四面楚歌 两个剑道高手,各自提着光华闪闪的长剑向对方冲去。 弗朗索瓦的嘴角扬起一个得意的微笑。他的无尽烟尘一招,因为快速的旋转造成一个离心力,可以让剑气暴长,攻击距离达到三米左右,可以说方圆六米之内,村草不留。 这一招的恐怖之处正是在于可以让剑气的形态发生变化:普通的剑气甚至可以附着在扑克牌上,在片的四边都附着一个只有零点几毫米的气刃——这样的扑克牌同样是锋利至极,可以划破玻璃而不损纸牌。 到了任秋玲、弗朗索瓦这个境界,附在剑身的剑气可以宽达几毫米,以剑为形,以气为神,威力自然增加了数十倍。 还有更高的境界,剑气不用完全依赖剑身,自己可以拥有一定的形态。像弗朗索瓦只有在使用无尽烟尘一招时,才可以暂时达到这样的境界。到了这个阶段,飞花摘叶皆可杀人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当然了,传说中还有两个更高的境界:剑气已经可以自己成形,随手比个剑指一划,就可以斩断大树。这个阶段的剑气已经达到了形神兼备的地步,可惜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最高的境界,就是剑气可以像飞剑一般离开人体,操控由心。不过甚至连弗朗索瓦也怀疑这是中国人乱吹牛的,真有那么牛的剑气,不就天下无敌了? 剑道的比拼,其实不只是比拼实力,也拼心智与计谋。两人目光如水,脸色如冰,就是不想让对方看出自己的虚实来。 两人渐行渐近,弗朗索瓦握剑的手因为太过用力而发青,而他的一侧嘴角却轻轻的抽了一下:“果然,任秋玲没有一点实战经验,接下来她就该死了!”两人越跑越近,双方的剑上都光芒大盛。弗朗索瓦左脚一顿,右脚一掂,就要借着双脚的力量旋转起来,发动无尽烟尘一招了。 任秋玲突然间向后一跳,接着转身就跑。 没错,任秋玲没有实战经验,但是她擅长微表情分析:一侧嘴角轻扬,是一个压抑了的轻蔑表情,同时也代表着计谋得逞的愉悦。通常这种表情会出现在撒谎成功的人身上,而且仅持续零点几秒。但是这样的微表情又怎么会逃过任秋玲的眼睛,她立即转身就逃。 弗朗索瓦旋转了一圈,剑气确实暴长,达到一米多长的剑气,却只划中了空气。 任秋玲一退,她身后的帝企鹅级外骨骼们蜂拥而上,想把她堵回去。情况已经很明了了,任秋玲怕了,这些外骨骼里的人觉得机会来了,想给弗朗索瓦争取一点时间。 此时弗朗索瓦也醒悟过来,仗剑就追。 任秋玲手里自由摆动,在她身前旋转成一朵花的模样,凡是接近的外骨骼无不被斩成碎块。 魁星楼顶,凌罗惊咦一声,说道:“这不是苦竹剑法的剑刃玫瑰吗?” 水池对面,邹衍眉头紧锁,一脸紧张的注视着任秋玲。 事实上,任秋玲并不知道自己要怎么用剑,但是她手中的问情剑却带着她的手臂舞动,使出了一招攻击性极强的剑法。 外骨骼的零件纷飞,金属的光华像烟花一般满天飞舞。任秋玲凭着一招刀锋玫瑰冲入外骨骼群里,有如虎入羊群一样,一边杀人一边逃跑,前进的速度竟然不比弗朗索瓦慢一点。 弗朗索瓦恨到极点。外骨骼战士培训极难,而且每具外骨骼的价值都不低,但是在任秋玲丝毫不懂得珍惜,下手毫不留情,只一会儿功夫,竟然已经斩杀了三十多具外骨骼。 弗朗索瓦又恨又急,拼命追击任秋玲。突然之间,他右脚一麻,一个长钉形状的外骨骼零件刺透他的脚板,从他脚背上穿透出来。 原来任秋玲跑过时,地面上没有这些外骨骼零件,那是她一路斩杀留下的。到弗朗索瓦跑过时,路面上已经满是这些锋利的金属玩意儿。现在弗朗索瓦才明白,原来任秋玲一路斩杀外骨骼,还故意把外骨骼绞成碎片,就是要把这些金属零件当成铁棘藜——防止追兵的一种暗器。 自己为什么追不上一直在杀人的任秋玲?就是因为路面上满是这些尖锐的玩意儿,一边跑还得一边闪避这些东西,当然跑不快。 弗朗索瓦慢慢抬起右脚,用手握住脚板下金属零件的大头,用力将它拔了出来——肯定非常痛,但是弗郎索瓦久经战阵,虽然额头虚汗点点,脸上却毫无痛苦的表情。 此时任秋玲已经停止杀人,转身冷冷的看着弗朗索瓦:“人人都有软肋,强大如你也不例外。还要再打下去吗?”她的嘴角轻扬,露出一个不屑的微笑。 弗朗索瓦将手里的金属零件扔到地上——事实上,那是一只帝企鹅级外骨骼的胫骨部分和脚掌。他慢慢放下不断流血的左脚掌,轻轻的点在地面,然后重重的一顿脚——接下来的战斗中,他必须熟悉并且习惯右脚的剧痛。 弗朗索瓦受了伤,但是他战意更盛。微风吹来,他一头白发有如狮鬃一样随风飘拂。 任秋玲为了打击弗朗索瓦的信心,在一地碎金属间跳来跳去。虽然地面上布满了锋利的金属碎片,但是她这灵巧功夫是从小练起的——练这个功夫的方法其实是跳皮筋。她脚本来就比较小,加上从小练过,一地金属碎片也不能伤她分毫。 弗朗索瓦打量了一下战场,脸上涌起了笑意,他手腕一翻,剑在他掌心里倒转过来,反握手中剑。 任秋玲一愣,不明白弗朗索瓦又有什么新招儿。不过她比较放心的就是自己距离弗朗索瓦之间的距离大约为三十米,在这样的距离上,弗朗索瓦也无法有所作为。 弗朗索瓦跛着脚走到战场中央,右脚踩着一个人体的胸膛,手里剑正对着那人的嘴。 那是温小玉。 任秋玲脸色变得很难看。 弗朗过瓦冷冷的说:“借用你的一句话:人人都有软肋,你也不例外。这个勇士是你的朋友吧?如果你不过来跟我打,我就杀了他。” 温小玉被弗朗索瓦一踩,立即吐出一大口鲜血。他猛地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睛,愣愣的看着天空。 “温小玉!”任秋玲焦急的叫了一声。 温小玉听到熟悉的声音,在地上转过头看着任秋玲,眼神非常焦急,他张开嘴想说什么话,一张嘴就涌出更多的血来,只能发出含混不清的“呜呜”声。 任秋玲失声痛叫:“温小玉!”不自觉的走上前几步。 温小玉眼神焦灼,死死的看着任秋玲右侧的远方,似乎想提醒任秋玲什么,却只能吐出更多的血块。 弗朗索瓦得意的笑了,“任秋玲,现在的滋味儿如何啊?” 此时,在新门村小学教学楼顶上,一个狙击手轻轻的松开手,他手里的手绢飘落在他身侧不远处。 狙击手在计算风速:他转动手臂,指着手绢,利用手臂转动出来的夹角,除以四再乘以一点六,就可以得出现在的风速。风速为二十公里每小时,来自十一点钟方向——这些数据非常重要,他现在可以调整自己的射击了。 温小玉已经看到了远处的狙击手,他想提醒任秋玲,但是他只能从胸腔里发出类似野兽的声音,“呜呜……”更多的声音则被嗓子里的血堵住了。他想用眼神示意任秋玲,但是任秋玲却急得泪水模糊了双眼。 现在狙击手已经趴在了重型狙击枪的旁边,这种枪最开始设计的用途是用对付装甲车,它的子弹可以轻松穿透装甲车的钢板。在国外对付修行者的战斗中,人们很意外的发现重狙可以轻松的破掉修行者的防御法术,于是一些极端组织开始把狙击手引进到战斗单位里。 现在,狙击手已经透过瞄准镜锁定了任秋玲的后脑。 与此同时,静静悬浮在魁星楼上空的那架梭形飞碟腹部打开一个方形的洞,一个金属支架伸展出来,支架上是一枚三百公斤的炸弹。敌人已经准备好了,如果弗朗索瓦战败,那就炸毁这一切。 事实上,弗朗索瓦知道这一切,但是他无怨无悔。 这个邪恶的组织有很多邪教的特点,特别的封闭。在南极地下某处,有一座城,名字叫做雅利安城,这个组织的所有人都生活在那里。封闭的环境下长期洗脑,结果就是连弗朗索瓦这样的高手也接受了这个组织的信念:组织的利益高于一切,随时准备为组织献身。 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想想传销,也就能理解了。 现在任秋玲的出现已经严重的影响了组织利益,弗朗索瓦也就顾不得什么绅士风度,他连命都不要了,还要风度干什么?所以,他自觉自愿的吸引着任秋玲的注意力,他的心里涌起一股牺牲的狂热来,甚至连受伤的右脚都不那么疼了。他更用力的踩着温小玉的胸膛。 温小玉“噗”的喷出一口血雾。 而此时,教学楼顶的狙击手已经扣动了板机,“砰!” 第二十六章:英雄祭坛 狙击枪响了。 与此同时,任秋玲动了。 她早就感觉不对劲儿了:弗朗索瓦拥有良好的风度,但是突然之间表现得像个痞子,“事出常情必有鬼!”他在用计。所以,表面上他想和任秋玲一战,实际上却另有阴谋。不管他的阴谋是什么,冲上去就行了。 远处狙击手扣动板机的瞬间,任秋玲从瞄准镜中消失了。 被法术加强后的任秋玲速度非常惊人,急速的奔跑甚至在她身后带出一道旋转的风。 弗朗索瓦脸色瞬间变白,他只能仓促应战。匆忙中他也冲上前几步,扬剑向任秋玲斩去。这一刻甚至什么剑法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在气势上不能输。 “砰!”狙击子弹在地上炸出一个直径约半米的坑,尘土飞扬中,两柄光华闪闪的长剑互相斩到一起。 无坚不摧的剑气斩上了无坚不摧的剑气,两柄剑上光芒大盛,这时比拼的不是什么技巧,而是实力。谁的剑气强上一分,谁就能胜利。 弗朗索瓦身材高大,任秋玲身材娇小,两人的剑互相抵着,就像一只狮子在与一只羊羔角力一般。但是,羊羔没有后退半步,狮子也不能前进一分。 两人拼命摧动体内灵气转化为剑气,附着在剑身上,两把剑光芒万丈,更像是激光剑了。 弗朗索瓦只觉得受伤右脚发烫,眼睛一转就看到一股血像注射器喷出的细水柱一样从他的右脚背上喷起。原来抽摧动灵力会让身体机能超负荷运转,血液流动自然比平时快,原来的伤口流血也就更快了。脚背喷出的血其实不多,但是脚板上喷出的血从鞋子里淌出来,已经汪成一滩了。 其实弗朗索瓦也明白,他还有远处的狙击手队友呢,如果再坚持得几秒,狙击手一定可以打死任秋玲。但是他感觉心跳加快,浑身燥热——这是失血的症状,因为血液不足,心脏会加快跳动让保证血液供应,但这进一步增强了失血的速度。 事实上,狙击手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扣动板机就可以将任秋玲和弗朗索瓦一起打死。从狙击手的角度来看,两人都位于十二点钟方向,而且任秋玲的身材小于弗朗索瓦,他可以打死弗朗索瓦而不伤及任秋玲,但是却不可以打死任秋玲而让弗朗索瓦活下来。因为重狙子弹的威力极大,只要打中人体,基本上那人就完了。 这个狙击手没办法杀自己的队友。 弗朗索瓦能够感觉得出来,任秋玲的剑气比自己还要强上一些,再坚持下去,自己也是必死无疑。他突然一声大吼,拼尽全力向任秋玲推去。 任秋玲剑气较强,但毕竟是女生,被弗朗索瓦一推之下,斜斜的倒飞出去。 弗朗索瓦看一眼地上的弹洞,突然之间明白了:这一切都在任秋玲的计算之中。她通过子弹打中地面的弹洞,推算出狙击手的大致方向,在战斗中自己与她角力的位置是她精心安排的,甚至在角力过程中,自己突然发力把她推出去,正常情况下她应该是直接倒飞,但是她却是斜飞出去,这也是在防着狙击手。 也许任秋玲没有作战经验,但是从实战中看来,战斗的节奏一直被她控制着。 现在任秋玲在距离弗朗索瓦三十来米的距离上,毫无规律的走来走去,有时没有理由的突然沉肩,有时会突然顿脚跑向另一边,看上去跟疯了一样。但是这一切看在弗朗索瓦的眼里,他也不得不心生佩服:这是对付狙击手的极佳的战术。 远距离狙击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瞄准镜能够看得很远,是因为它的视野极度狭窄。对付静止的物体,狙击手确实很厉害,但是对付运动的物体,狙击手也没有什么办法,特别是那个物体做着不规则运动时,更是如此。 弗朗索瓦明白了任秋玲的作战意图:自己脚受伤了,肯定移动不便,她只须在战场旁边转来转去的,等着自己流血而死就可以了。这么干还能防止狙击枪的伤害,还有什么战术比这个更好的吗? 弗朗索瓦挥剑切下一块长长的衣襟,准备把它当纱布使用,绑住伤口制止流血。他将布条扔到地上,一脚踩上去。右手不敢松开剑,蹲下去用左手拉起布条的一头。 任秋玲突然向右跑,跑得几步再换成向左跑,这么左右交替的跑动着,却接近了弗朗索瓦。任秋玲确实没有作战经验,她必须把握战局中任何一点有利于己,不利于敌的因素,并且尽可能的放大这个因素,才有可能获得胜。弗朗索瓦受伤了,这一点因素必须充分利用。 现在对方想包扎,任秋玲当然不会让他如意。她冲过来的动作很奇特,但是在战场上却很常见,在枪战片中也可以经常见到,名称是“z”形冲锋,跑动的路线形成一个“z”字,主要还是为了防备狙击手。 弗朗索瓦不得不扔掉布条,趁着任秋玲冲近时突然一旋转,使出了他的绝招“无尽烟尘”。 任秋玲却早已经跑远了。 你招术的威力再大,打不中对方又有什么用? 弗朗索瓦再次蹲下,捡起布条,任秋玲同样再次用上了“z”形冲锋冲过来。同样的等弗朗索瓦刚一发招,她立即后退。 接连三次的都是如此,弗朗索瓦虽然恨得牙痒痒的,却也不得不佩服:“这是运动战,这是游击战,这是骚扰战,至少在战术的应用上,她远胜于我。” 但是止血是弗朗索瓦的当务之急,他再一次蹲下去,捡起布条的一头。 这一次,任秋玲只在远处跳来跳去的,并没有过来影响弗朗索瓦。 弗朗索瓦单手绑好布条,重新站了起来。 任秋玲再一次冲了过来。 弗朗索瓦现在的倚仗只有无尽烟尘这一招了,无奈之下,他再次身体旋转,用出了他最后的绝招。 在弗朗索瓦开始旋转身体的同时,任秋玲也同样反方向旋转起来,她也使出了这一招:无尽烟尘。任秋玲的剑法水平极差,但是见识了几次弗朗索瓦的绝招后,她来了个照着葫芦画瓢。 两人身体高速旋转,已经看不清人体了,只能看到模糊的一个影子,像是两道龙卷风。剑光在两人身边盘旋成光环的模样,像火山云里的雷暴。 两道龙卷风渐渐接近,龙卷风旁边“丝丝”响着的光环终于撞在一起。“轰!”像是有什么东西爆炸了一般,弗朗索瓦的身体猛地弹出,平躺在地上向后滑动了十几米,他的身体在地面上梨出一条深深的沟渠。 巨大的撞击力量中,任秋玲向天空飞去,直飞上百米高空。此时她双手举剑,左脚伸直右膝弯曲,像是在跳跃一般。她手中长剑剑光暴长,竟然长达十几米,像是握着一道紫色的闪电一般。 现在,她的正前方就是那架已经准备好投下炸弹的飞碟——原来她早就计算好了,她不会飞,只能借着弗朗索瓦剑招的威力撞飞上天,干掉这架飞碟。任秋玲挥着长长光剑斩去,飞碟被从中斩断,斜斜的向大地坠去。 “绝情天地!绝情天地!她使出了苦竹剑法的最后一招绝情天地!”魁星楼上,凌罗激动万分的叫道。 原来苦竹剑法最后一招绝情天地,招术的核心正是剑气暴长到几丈长——剑气每增长一丝都极为困难,更何况是增长到几丈长?正是一寸长一寸强,真有这么厉害的剑气,世间又有几个人能挡? “轰!”斜斜坠下的飞碟爆炸了,浓烟滚滚中,飞碟的前半截再次弹起,在空中翻转180度再次落下。而此时,任秋玲也从高空笔直的掉了下来,一脚踩在那架晕眩的海豹级机器人头上。大地瞬间凹陷下去,形成一个陨坑,那架高大的外骨骼瞬间被踩进地下,仅余头颅露出地表。 弗朗索瓦从自己的身体梨出的沟渠中走了再来,提剑走身任秋玲。 任秋玲脚踩巨大的金属头颅,剑尖斜指大地,疑惑的看着弗朗索瓦。虽然她不怎么懂剑气,但是却也知道此刻的自己不是弗朗索瓦能够战胜的。他还上前来干什么?送死吗? 弗朗索瓦走到距离金属头颅约三米远处,扔掉了手中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五体投地的对着任秋玲跪拜起来。 在古希腊的传说中,每当一个特别英勇的英雄出现,其他人会给他建一座祭坛。在弗朗索瓦的眼里,眼前的那个金属头颅就是任秋玲的祭坛。 他被任秋玲打败了,但是他的心里已经没有怨恨,只有佩服。任秋玲让他见识到了剑道更高的境界,正是“朝闻道夕死可也!”弗朗索瓦对任秋玲感激涕零,衷心的佩服,所以才会有跪拜这个举动。 任秋玲没想到弗朗索瓦竟然会这么干,冷冷的说道:“带着你的人滚吧!” 弗朗索瓦匍匐在地上,像臣民对国王说话一般,“是,我马上滚!” 远处教学楼上,狙击手抱着狙击枪站在楼边上,吃惊的看着前方滚滚的浓烟,那是飞碟爆炸后冒出来的烟,遮蔽了半个天空,他当然看不到自己的目标任秋玲了。 狙击手的裤裆早就湿了,他自己还浑然不觉,还在喃喃的说:“中国的修行者不好惹啊!” 只说弗朗索瓦带着残余的外骨骼军团离开后,只一会儿功夫天空就飞起十五架梭形飞碟。 意料之外的胜利让村民们都欢喜若狂,他们全部从墓穴里面冲了出来,围着任秋玲大声欢呼。 魁星楼上,慧痴从净土莲池中走出,突然从楼顶飞身而下。任秋玲正慵懒的坐在金属头颅上,享受着村民们笨嘴拙舌的恭维,突然之间,慧痴毫无预兆的扑到她的头顶上方,手握成拳,大拇指张着,直直的顶在了任秋玲的额头正中。 “嗡吗呢呗美轰!”慧痴身体悬浮在空中,对任秋玲念出了六字大明咒。 没有人会想到,慧痴会突然对任秋玲出手。甚至任秋玲自己都如痴如醉,以为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幻觉。 六字咒音钻入任秋玲脑中,她的脑海里一下子涌现出很多画面:那个书呆子慧痴,那个喜欢说“一切有我”的慧痴,那个曾经为了自己以身犯险的慧痴…… 这无数个慧痴里面,没有一个是会对任秋玲出手的。 任秋玲感觉得出来,自己身体里面那种强大的力量随着六字咒音正在消失。她不敢相信的看着慧痴,目光里满是疑惑与委屈:为什么你要伤害我? 慧痴满脸慈悲,目光坚定,似乎在说:“我是为了你。” 随着最后一个咒音消失,一个金色的梵文在任秋玲的额头正中浮现出来,像是古代刺配犯人的烙印。 那个梵文是“嗡”,它是智慧的咒音。 第二十七章:全世界,我来了! 任秋玲头上的梵文的“嗡”字刚刚成形,突然一道剑光从魁星楼顶电射而下。眼不极瞬,那剑光已经射到悬浮在空中的慧痴身前。 慧痴右手大拇指依然低在任秋玲额头上,左手金刚掌反拍向剑光。“铮”的一声响,剑光透掌而过,带着刺耳的金属摩擦音,光刃前锋直抵慧痴的腮边。 慧痴手掌被穿破,脸上却没有一丝痛苦的神色,右手回掌对着剑光一拍,剑光散去,凌罗手提长剑跌倒在地,满脸不屈的神色,“欺负女人,我跟你拼了!” 慧痴的拇指一离开任秋玲,任秋玲立即痛苦的坐倒在地上。她的感觉非常奇特,其实脑袋里一点都不痛,就是空空的,有些晕眩。大学时她曾经因减肥患上低血糖症,现在的感觉就和低血糖症发作时差不多。 慧痴低头看看自己被穿透的手掌,只是苦笑了下。凌罗喉咙间发出类似野兽的咆哮声,再次仗剑扑了过来。 慧痴认得凌罗手里的剑,那是陆汀的。陆汀通常带着两把剑,一把剑宽大些,她经常踩在脚下御剑飞行,另一把纤细的剑才是她战斗用的。现在凌罗手里的剑,就是陆汀那把战斗用剑。 面对凌罗盛怒之下的一剑,慧痴也不敢大意,两掌金光大盛,“砰”的夹住剑刃。凌罗怒不可遏,厉啸一声,宝剑突然亮起来。慧痴是佛门高僧,对剑气却一窍不通,哪里知道凌罗再次动用了剑气?他的一对金刚掌居然夹不住附着剑气的宝剑,那剑再突进一尺,距离慧痴的额头不过两厘米。 慧痴的额头有个弯月形伤疤,那是他与神战斗后留下的。此时剑锋所指,那个伤疤再次“突突”的跳痛起来。慧痴大惊失色,他金刚掌练成之后,曾经合掌夹住生铁板,在生铁板上留下一对清晰的掌印,没想到竟然没能挡住凌罗的剑。 凌罗仇恨的看着慧痴,眼见只要剑气暴长几寸就可以杀死这个恶和尚,偏偏凌罗游戏人间,对修行就放松了,数百年来略无寸进。此时她有杀人的心,狂摧剑气,也只是在剑尖上汇出一个灿烂的光点,像是萤火虫的屁股一般。 两人身形都静止不动,像雕塑一般,但是两人都在全力施为,谁也不想放弃。 村民们都堵在魁星楼一楼门口,看着这些修行者的战斗。一些妇女力气不行,挤不到人群前面,却想让孩子看个稀奇,纷纷把小孩子架到脖子上。这时,突然有个六七岁的小孩说:“我想要当神仙!我要和他们一样,妈妈教我!” 那孩子的妈妈柔声说:“好啊好啊!我明天就送你到方寸寺当小和尚去。”村民们都知道这是哄小孩子的话,无不轻轻一笑。 那孩子欢喜的叫道:“好喽好喽!我要当和尚啦!” 本来大战之中,每位村民都损失了亲友,人人悲痛,这些天来难得一笑。但是这孩子的话却让他们再次一笑。 慧痴心里一软,手上劲力弱了一丝。凌罗却趁势剑锋再进两寸,慧痴不得已只好仰着头,再次用力夹住剑锋。现在他姿势别扭之极,却也不敢稍微分心。两人再次陷入僵持状态。 突然魁星楼顶传来邹衍的一声大吼:“凌罗!”这一声吼不知道用上了什么法术,听到的人无不心头一震,连头晕目眩的任秋玲也惊得跳了起来。 凌罗神色沮丧,突然松开剑叫道:“好了好了!你们就晓得欺负女人,真不要脸!” 在场众人无不听到慧痴长长的吐了口气,将那把剑反手藏进宽大的衣袖里,这才换了一脸慈悲的神色对凌罗说:“去看看你丈夫吧!阿弥陀佛!” 凌罗倒退几步,这才转身走到战场中。她的丈夫钱十串在战斗中被踩成肉酱,只能凭衣服认出他来了。 凌罗走到那滩肉酱旁边,低头用长发遮住了脸,静静的站着,一动不动。 此时一个少女从魁星楼上跳下,落地时如漫画里的英雄一般一手在前住脸,一手在后握住剑,摆了个非常威风的造型——却是凌罗的弟子陆汀。 不过村民们见惯了修行者们神奇的战斗,对陆汀这么拉风的造型也不怎么感冒,竟然没有人鼓掌。陆汀觉得索然无味,站起来用尖利刺耳的声音说:“师父啊,现在知道心疼老公了吧?早干嘛去了啊?” 凌罗抬起头,用手指轻轻弹去眼角的一滴泪水,反唇相讥,“你啊,还没有勾到男人呢,有什么资格说我?”突然转头对任秋玲也讥讽道:“还有你!生生世世都在和一个男人纠缠,有劲吗?” 魁星楼上,邹衍急得大叫:“凌罗!你敢再说一句!” 凌罗怒哼一声,转身拉住陆汀化道剑光向西边天空飞去——此时西边天空上已经没了任秋玲幻化出来的那轮太阳。 任秋玲虽然不知道凌罗所言何事,但是也隐约猜到这一切都和邹衍有关,抑头看向魁星楼顶,“邹衍?”她叫道。 邹衍神色漠然的看着任秋玲,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神。 一声长叹之后,慧痴对邹衍说道:“我们走吧!”邹衍点点头,两人冉冉升空。 这时村民们全都涌了出来,对着天空中乱叫着:“神啊!”“菩萨啊!”“天王爷啊!”“二郎神啊!”叫什么的都有,还有几个迷信的老婆婆跪在地上念起了佛。 但慧痴与邹衍却越飞越远,甚至都没有回一下头。 任秋玲隐约猜测到有一个与自己有关的巨大秘密,就在修行者之间流传着。他们因为害怕邹衍,所以决定对自己保密。此时天空中已经没有邹衍、慧痴的身影,不甘心的任秋玲一气冲到魁星楼顶,哪里依然是个普通的残破的小楼模样,没有净土莲池存在过的一丝痕迹,甚至连李明博与温小玉都消失不见了。 任秋玲失魂落魄的坐到茶几旁,将手里的问情剑放到茶几上。问情剑极其纤薄,甚至有些透明,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托腮沉思了一会儿之后,任秋玲突然心有所感,张开右手对着问情剑叫了声:“来!” 问情剑微微一动,并没有飞到任秋玲的手心里。但是任秋玲笑了,她隐约猜测到关于自己的秘密就隐藏在修行界里,而现在修行界的大门已经对自己敞开了一丝。 凭着自己的本事,只要进到大门里,就不难查出这个秘密。 离开新门村时,任秋玲背上多了一个用布条缠紧的棍儿,从外形上看像是一把剑。她脚步匆匆,行走如风,阳光从她身后照来,给她镶上了一条金边。她的头发像章鱼的触手一样摇摆着,非常张扬。她用这种姿态大声宣布: 全世界,我来了! 第一章:生日谋杀案 正是下午饭的时间,天都美娇商场冷冷清清,几个售货员小妹无精打采的聚在商场一角聊着天。这时,一个黑影鬼鬼祟祟的溜进商场,看了一眼收银台没有人,倒有一部新手机摆在收银台上充着电。 这人先左右一看,四下里没有人,随手拿起手机摆弄了下,似乎嫌弃手机不够好,又轻轻的放回收银台。这人收银台的抽屉里放着当天收的钱,拉开抽屉一看,却大失所望,抽屉里只有些钢蹦儿。这人不动分文,合上抽屉穿过货架组成的狭窄的通道,这时突然从商场一角发出哄然大笑声,这人赶紧站到柜台旁,拿起一瓶婴儿爽肤水装模作样的看着说明书。 商场一角发出窃窃私语声,那些售货员小妹在聊着什么明星八卦呢,没谁注意到这人。这人把婴儿爽肤水放回到货架上,抽身穿过货架组成的走廊,前面是一道极其普通的小门,毫不起眼。 门虚掩着,这人闪身进屋。 这时,聚在商场一角烤火取暖的售货员小妹中有一个向小门处叫了声:“喂!”其他几个售货员立即扭头看向小门——那里却空无一人。“怎么了?”有人问。那个发声的售货员小妹说:“没事。刚才说到哪儿了?” 小门之后,穿过小门,就闻到一股药味儿,就像到了中药铺一样。迎面是一张双人床,床上被子散放着,似乎刚刚有人睡过。床边一张婴儿车,车里的毛巾中间裹着一个婴儿。天气冷,小家伙的脸被冻得红通通的,像红透了的苹果。 这人抱起婴儿,拉开婴儿腿上的毛巾一看,是个男孩,不禁大喜。 “放下我儿子!”突然从小门处传来一声大吼,商场老板曾福安出现在小门前,右手并成掌正对那人,左手持着剪刀抵着右手的手背。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种以自残为前提的招术是伶丁门的禁招威力非同小可。 怀抱婴儿的那人扭过头来,委屈的叫道:“爸!”原来这人是曾福安之女,名字叫曾梦书。因为她曾经杀过人,为逃避法律,现在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徐小娇。 曾福安不敢激怒女儿——知道自家姑娘心狠手辣、与众不同——柔声说:“你把孩子放下,想要什么你尽管开口。” 此时曾福安的身后传来“当”的一声金属撞击音,却是曾福安的妻子徐美娇起来了。她本来身患大病,行动不便,必须拄着双拐才能走路,这时见自己生的孩子在曾梦书手里,只吓得魂飞魄散,颤声叫道:“书丫头,别乱来!虽然你有个弟弟了,但是我和你爸一样爱你。你不要杀他!” 曾梦书急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你们……你们……我没有要杀他!”情急之下,语无伦次起来,更加说不清楚。 可能曾梦书的声音大了些,她怀里的婴儿“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徐美娇关心婴儿,急得“扑通”一声跪到地上,“书丫头,我求你不要伤害他,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嫁给你爹——你要杀就杀我吧!” 曾福安极疼爱妻子,一看这个情势,眼睛一闭,利剪穿过掌心,滴滴鲜血顺着剪刀尖滴落到地上,血泊中,一个人形的生物慢慢站起来——只是初具人形,不知道是什么厉害的召唤生物。 滴滴血从心头滴落,曾梦书心里的伤比他父亲手上的伤痛一万倍。她真的没有起心杀自己的弟弟,但是此情此景,她又怎么能说得清楚。 默默的放下婴儿后,曾梦书绕过地上的血人,一肩头撞开曾福安,推倒徐美娇,走到小门外抱着手臂冷冷的看着。反正自己没有伤害婴儿,这个误会是说得清楚的——她这么想。 此时曾福安夫妻俩抢着跑到婴儿车旁边,抱起“哇哇”大哭的婴儿先没急着哄他,而是一把扯掉毛巾看他有没有受伤。婴儿细嫩的皮肤上,连个指甲的掐痕都没有。 曾梦书冷笑起来,想着父亲和后妈愧疚的向自己道歉的样子——误会澄清了,他们本该这样。 曾福安小心的包好婴儿,将婴儿交到徐美娇手里,回头对曾梦书吼道:“从此以后,不准你再靠近你弟弟半步!” 曾梦书本来是个霹雳火爆的性子,正要发火,突然看到曾福安身后,自己的后妈徐美娇居然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这一切都是她的阴谋,她就是要离间自己和老爹的父子关系!估计是她跟老爹吹了枕边风,说自己杀人如麻,可能会对婴儿不利,老爹才会误会自己。 曾梦书气过了头,反而发不出火来,转身冲出了商场。 南方的初冬没有雪,只有冬雨,但是点点冬雨淋到身上,反而更冰冷。 夜色降临,天都市的芦苇酒吧里响起了浪漫的音乐。在吧台旁边,曾梦书自顾自的喝着酒。调酒师盯了她好几眼,正好有个客人前来买酒,那客人就跟做贼似的溜到吧台边,小声说了自己要什么酒,得到酒后逃也似的跑开。 这个客人信上帝,一边跑一边在胸前划十字,庆幸自己距离曾梦书那么近居然活了下来。 这时,一个穿风衣的男子坐到曾梦书的身边,柔声问:“你喜欢喝什么酒?我请你。” 曾梦书撩开头发,把脸露了出来——她化着极浓的妆,眼圈漆黑,脸平颊雪白,嘴唇血红,正是哥特式妆容。中国男人不懂欣赏哥特式妆容的美,看到这样的脸就跟看到鬼似的。今天晚上,曾梦书就是靠着这张脸吓跑了一打以上的搭讪者。 但是那个男子却微笑起来,轻声说:“嗨!”还友好的晃了晃手。 曾梦书一时无计,低头说:“要请我,那就来杯‘胡克船长’吧!”胡克船长是芦苇酒吧的招牌酒,没有人知道配方,据说是挪威海盗们喜欢喝的一种酒改良而成的。 “来杯‘胡克船长’!”男子欢快的说。 一杯酒放到了曾梦书的脸前,颜色金红,像夕阳下的云彩。 曾梦书低头看着酒,说:“李明博,你找我有什么事?” 风衣男子正是宾江特事处的李明博,他说:“我想给你一份工作,加入特事处,专门查案子。” 曾梦书知道宾江特事处负责查案的人叫任秋玲,那人很查案很厉害,“任秋玲呢?她升迁了?”她问道。 李明博说:“她失踪了。” 曾梦书不禁大奇,任秋玲身边高手如云,她怎么会失踪?“你想让我找到她?” 李明博说:“不!是另一件更加棘手的案子,几乎没有人敢接。” 曾梦书扬右边的眉毛说:“哦?”她的眼睛亮了。 时间回到三个月前的夜晚,甘陕交界处漠北市的一间别墅里没有亮灯,而是点起了蜡烛。房屋的中间,摆着一个生日蛋糕,众多的亲友们聚在生日蛋糕旁边。这时,一位中年妇女说:“嘘——这次真的是碧莎回来了,大家快藏好!” 亲友们纷纷藏到桌子下,沙发后,只几秒钟功夫,屋里就看不到一个人影了。 “嗒嗒嗒”的皮鞋声从屋外传来,有人按响了门铃。 门本来就虚掩着,被按开了,门外一个清瘦的人影。 “生日快乐!”按照原来安排好的,所有的亲友一起跳了出来,对着门外那人大声叫着。与此同时,屋里的灯亮了,照亮了屋里豪摆设的同时,也照亮了门外那人。 那人身穿一身蓝色的工作服,头戴黄色的工作帽,“抱歉,我只是个送快递的。”一递手里抱着的白色纸盒,说:“请签收!” 屋里众人中,走出一个气宇不凡的灰西装男子,签收了快递后,他疲惫的对亲友们说:“抱歉抱歉,大家再等等吧!” 就在灰西装男子抱着纸盒穿过房间时,一个女人说道:“这什么味儿?怎么这么臭?”其他亲友也纷纷吸鼻子,“是啊!这味道真恶心!”有个男人说。 味道是从盒子里传来的,有人建议打开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灰西装男子心绪不宁的说:“肯定是碧莎的朋友送的礼物嘛,他们年青人喜欢恶作剧。”一边说着,他却一把撕开了纸盒,因为用力过猛,盒里的东西落到了地板上。 大家首先看到的是一件湿嗒嗒的紫色胸罩,臭味就是从胸罩上传来的。这时,一声尖叫从人群后响起:“啊!这是早上碧莎出门时穿的胸罩!它怎么会在这里?” 灰西装男子身体晃了晃,差点晕了过去。这时亲友们都围在胸罩旁边,有人从胸罩边捡起一张纸条,说:“这什么东西?真恶心!”纸条上也沾染了粘液,捡纸条的男人在衣服上擦了擦手,才念道:“敢查都天门,我杀你全家!” “够了!”灰西装男子大声吼道:“所有人都滚出去!” 并没有人真的滚出去,事实上大家都呆了,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那个发出尖叫的女人拔开人群,上前抱住灰西装男子说:“是不是碧莎出事了?你说啊!”一边吼着,一边就哭了起来。她正是碧莎的妈妈。 “好了好了!”灰西装说:“你让我安静一会儿。”他是碧莎的父亲,推开妻子后,他走近了客厅旁边的书房。房门关上后才几秒钟,突然从书房里传来一声枪响。 “当!当!当!”就在枪响之后,挂在墙上的挂钟突然响了,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 漠北市特事处冉处长吞枪自杀,他的女儿从此消失在人间。 李明博小声交待了案情之后,曾梦书沉思了一会儿,才说:“看起来那臭哄哄的粘液才是关键啊!化验过了吗,那是什么东西?” 李明博低声说:“那种粘液来自男子,但是不汗液、尿液、泪水或者唾液。” 曾梦书奇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嘛?” 第二章:毒舌女 “为什么你会找到我?”曾梦书问。 李明博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你差点消灭了一个修真门派,这样的实力谁敢小晓?” 曾梦书苦笑起来,“我差点消灭的那个门派就在宾江地面上。”她低头饮酒,若有所思。 李明博知道这姑娘脾气硬,非常适合用激将法,“你怕了?”他用失望的语气说。 曾梦书一口喝尽杯中烈酒,一甩头发:“我必须去做一件事情,事后如果我还活着,就接手这个案子。” 第二天李明博带曾梦书离开天都时,曾福安来了。他塞给曾梦书大包小包的东西,然后把李明博叫到一边,悄悄说:“算命的说我这丫头是个夭折的命,求你一件事情:如果她真死在外头了,你要把她的骨灰带回来!” 李明博一脸严肃的点头,心里却在想:“算命的还说我今年有桃花运呢,今年都快过去了,唉!” 曾梦书确实曾经一个人差点灭了个门派,那个门派就是宾江的知守观。中国的旅游业发展模式严重单一,通常就是喝喝龙井茶,看看雕像搓搓麻,你到西湖旅游跟到拉萨旅游都是一样的。知守观这样的旅游景点也是一样的,这造成了冬天的时候知守观游客稀少。 一些道童在打扫观门外的树叶,因为有雾的原因,树叶都粘到石梯子上了,很难扫。现任观主梅望鹤传下这样的话来告诉他们:行走坐卧皆是修行,扫地正是入门的修行。当然他需要有人烧火的时候,这句话会改成:行走坐卧皆是修行,烧火正是入门的修行。哄得年青弟子们扫地的热情高涨,每天打扫完还会集体讨论扫地心得。 浓雾中,走出一个少女,身着色彩斑斓的羽绒服,脚踩大红的雪地靴,脚步沉重,眼睛只望着脚前几米的路,一步一步的走向观门。 扫地的道童中年纪较大的——事实上道童是一种身份,有三十来岁的道童——扔了扫帚就跑,“快跑啊,妖女来了!” 听到“妖女”两字,羽绒服少女猛地抬起头来,眼神凌厉的瞄了眼那位大喊的道童。那道童胆怯的回头一望,两人眼神相遇,道童竟然脚下一软,晕了。少女叹息一声,又低下头,依然不紧不慢的走向知守观山门。 其他道童也害怕了,纷纷扔了扫帚就跑。只有一个十来岁的女孩抱紧了扫帚好奇的观察着羽绒服少女。另一个道童生怕女孩受到伤害,壮着胆子跑回来拉了一把女孩,小声说:“就是她差点杀光了知守观的人,快点跑吧!” 小女孩紧张的握紧了扫帚,瘦弱的身体被那位道童拉得摇晃了两下,但是她的脚却像钉住了一般,没有移动半点。她的眼睛死死的盯住羽绒服,眼神里没有半点害怕,却有几分好奇。 羽绒服少女并没有把扫地女孩放在眼里,一步一步的走到山门前,抬起头来大声叫:“我是曾梦书,以前曾经攻打过知守观,杀死观里不少人。今天我来道歉来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她“噌”的一声掏出把匕首,扔到地上,然后就梗着脖子等着回话。那模样不像是道歉,倒像是在赌气。 所谓的山门,其实是两根石头的立柱上举着块石牌,上书“知守观”三个大字。那些道童胆小的躲在立柱后头看,又有哪一个敢答上半句话? 原来曾梦书说的她必须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向知守观道歉。她现在知道错了,下定决心就是梅望鹤要杀她,她也绝不还手。在她的想象中,梅望鹤一定恨极了自己,肯定在自己说完这句话后就飞出来,“噼里啪啦”一顿揍。自己能不能扛住揍就没准了,反正是打死不还手。 没想到她吼完了,知守观里寂然无声,竟然没有半个回话的。 其实呢,她想得太简单了,知守观虽然名称是观,但占地极广,从山脚到山顶都算是知守观呢。她又没带高音喇叭,这一声吼怎么能够传到山顶呢? 这时,那个扫地女孩突然说:“你来道歉的啊?” 反正没人搭理,曾梦书就回答了句:“嗯!诚心道歉!” 扫地女孩语带调侃的说:“我只听说过负荆请罪,没听说过带着匕首道歉的,你这也算是创新啊!” 曾梦书大怒,但是一来她确实是来道歉的,二来也不好跟小女孩一般见识,所以竟然没有还嘴。 小女孩说:“你还攻打过知守观?杀死过观里不少人?” 曾梦书已经知道这小女孩嘴巴不饶人,又听出对方带着明显的天都口音,一时大奇,所以没有说话。 小女孩紧握着扫帚,明显很紧张,但是却依然侃侃而谈:“哎呀,虽然那些人都有父母亲人,你杀了他们之后他们父母亲人难过得要死,不过管它呢,这也算你本事啊!” 曾梦书攻打知守观时,自己也差点死去,在生死线上徘徊了一圈之后回来,她才懂得生命的可贵。小女孩的话虽然难听,但是道理却极对,她找不到话来反驳。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是吧?这话虽然只有法盲才能说得出来,杀人是犯法的,剐人更犯法了。不过呢从你嘴里说出来,当然是豪气干云了。我觉得只有古代的大侠才能说出这话来。”小女孩又褒又贬的,说得曾梦书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 “不过呢,”小女孩话锋一转,“我觉得古代的大侠都不是一般的傻!你当然比大侠牛啊,肯定没有那么傻。” 说到“大侠”两个字,曾梦书突然想起来这个女孩是谁了。原来在天都就有个大侠,人称天都刀客韩虎,韩虎死后,遗留下一个女儿韩萱萱,被任秋玲带回了宾江,没想到竟然已经拜入到知守观门下。想来任秋玲事情极多,当然不可能带个小孩子到处跑,所以把她托付给了梅望鹤。 此时曾梦书被韩萱萱说得非常不堪,暗想现在留下来只能再捱骂,不如以后找个机会单独面对梅望鹤,再诚恳的道歉。 曾梦书转身就走,韩萱萱捡起地上的匕首叫道:“你还真是智商不够用啊!东西掉了都不知道,快点拿回去啊!” 曾梦书不敢跟这女孩斗嘴,越走越快。 韩萱萱对着曾梦书的背影说:“喂,记得过马路时看红绿灯啊,不然你会被车撞死的!这么大个人了,傻成这样,真让人操心啊!” 曾梦书气得脸色发白,又想自己本来就是求死来了,死都不怕,还怕捱骂吗?不过她还真有些害怕韩萱萱的利嘴,召只纸蝶儿,跳上纸蝶飞入云天。 韩萱萱对着天空叫道:“咦,没有傻到家啊?知道天上没有红绿灯,也不会出车祸。” 曾梦书捂着耳朵赶紧逃。 韩萱萱痛骂曾梦书,其实自己也紧张得要命,眼看曾梦书飞远了,抱着扫帚就蹲到了地上,身体不住的发抖。 突然一只温暖的大手轻轻的按住韩萱萱的头顶,然后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她身后说:“你很勇敢,至少比丹崖子勇敢得多。” 韩萱萱回头一看,却是个白胡子的老头儿,不由怒道:“山羊胡子的老头儿,你太会说胡话了!我们掌门丹崖子只有这么厉害——”她松开扫帚比了个西瓜的样子,“不过呢你只有这么厉害——”她用拇指掐住小指头尖儿,伸给那个老头看,表示老头只绿豆那么大点儿厉害。 老头一乐,“呵呵!连我也敢骂,真是胆大包天啊!”瞧见韩萱萱嘴唇又在动了,生怕她骂出不好听的话,赶紧表明身份:“我就是丹崖子的师父,现任的知守观掌门。从今天开始,你就不用扫地了,跟我学习吧!” 这老头正是知守观掌门梅望鹤,原任掌门丹崖子与曾梦书一战败北,自觉无脸见人,已经隐居起来了。丹崖子的师父梅望鹤,没法子只好重新出山挑起重任,免得知守观没落下去。 刚才韩萱萱痛骂曾梦书之时,梅望鹤就在不远处的雾中观望。他痛感自己的弟子丹崖子经不起波折,太过懦弱,早下决心要收一个勇敢坚毅的弟子。奈何知守观的法门是以画入道,弟子大多聪明有余,但是胆魄不足。没想到韩萱萱这个小女孩倒挺有胆子,所以就决定收她为徒了。 当然了,扫地也是修行这话是正确的,一般扫地扫好了都可以修行出个清洁工来。韩萱萱拜入到梅望鹤的门下,他自然会教些与扫地烧火不相干的法门,这是后话了。 曾梦书乘着纸蝶,本来想到宾江去跟李明博告个别的,但是她被一小女孩臭骂一顿,心情沮丧,竟然径直飞往漠北市。这纸蝶是伶丁门祖师齐三娘子传下来的,裁纸为蝶,附上法力就可飞行,不过速度不快。一路北行,天气越来越寒冷。曾梦书随身带的衣服都扔在特事处,只得在路上买了件羊皮袄,一顶羊皮帽御寒。 话说此时漠北市特事处新任处长已经到任,此人姓斐,军人出身,办事雷厉风行。他看到前任处长死亡的档案时,不禁拍案大怒:“这都天门真是无法无天了!给我查,往死了查!” 特事处调查科长倚在门边,一脸含笑,却并不接话,其他几位科长噤若寒蝉,有推说拉肚子的,有推说紧急公务没有处理完的,一个个离开了了处长办公室。 斐处长不禁大奇,一看只有调查科长还在,问道:“这个都天门是什么来头?怎么一个个都这么怕它?” 那调查科长“噗”的一声笑了起来,如此这般的跟斐处长讲了一番话。 第三章:代神都天 斐局长问道:“都天门到底是什么来头?怎么你们都这么怕它?” 那位调查科长说道:“处长,我们当官呢,无非求过升迁。不惹都天门,你平平安安的熬过去,凭资历也可以升迁;惹那都天门,弄得好也不过小功一件,弄得不好说不定还惹一身骚。都天门就是砣大便,咱们不怕大便,但是呢离它远点免得沾臭味。狮子还不惹臭鼬呢,那是怕它吗?” 斐处长暗想:“本来新官上任三把火,我正愁没地儿烧去呢!这下好,送上门来了。”一拍桌子,把调查科长跟都天门都臭骂一顿。他本来是军人出身,骂的话儿都不能写,处长秘书隔着墙听到这些话儿都羞得脸通红。 调查科长一脸冷笑,摔门而去。 处长秘书听房里没动静了,推门进来。 斐处长还在抱怨说:“这人真是个软蛋!骂他几句就受不了了,还能干成什么大事?不过我也有错啊——”他语气一软,检讨起自己来,“我是个粗人,不懂什么温良恭敛让,说话冲,其实心挺好的。”原来他骂科长的就是想树立权威,骂完了当然要解释一下,让处里的人都适应他这位新官的工作作风。 处长秘书弱弱的说:“今天法院要审冉碧莎被杀案,打电话来通知我们,要不要去观摩一下?” 斐处长办公桌上就放着卷宗呢,知道冉碧莎就是特事处前任冉处长的女儿,她的死直接导致了冉处长的自杀。“那案子破了?”斐处长大惊失色,觉得一个展现自己身手的机会又没了。 秘书说:“嗯!根据冉碧莎胸罩上遗留的dna,锁定了很多嫌疑人。然后警方抓了一个为相干的小角色,让他顶了这个罪。这么干一不会触怒都天门,二给了上级一个交待,三解决了民愤问题,真是一石三鸟之计。” 外表粗鲁,但却深谙为官之道的斐处长不由大惊,“这真是高人啊!我得去看看。” 冉碧莎案可以说在当地轰动一时,法院门外早已经聚集了好几百名群众。 进入法院之后,斐处长没有听什么双方律师交锋,他的注意力全放在了眼前这个嫌疑人身上了。警方的高官选择这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所以这人的身份特别有意思,分析这个可以学到不少东西。 犯罪嫌疑人贾三富,云南人,上大学期间因为偷盗一辆电动车被判了三年。他来漠北打工仅有一个月时间,就因为冉碧莎案被捕入狱。 这人是外地来的,到漠北仅有一个月,就被抓住了——所以他跟都天门的高层不可能有什么太深的交情;这人有偷窍的前科,也就是小偷,不管在什么地方,小偷的地位都不会太高——所以他在都天门里也不可能担任什么重职;这人年纪轻轻的,以前犯的事儿都是鸡鸣狗盗,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样的人都无足轻重。 选择这样的人来顶罪,可以说是万无一失。 斐处长放下档案,揉了揉眼睛,觉得有机会一定要拜访一下那位警方的高人。从他为官多年的经验来看,这样的人才绝对不会身居要职。相反的,这样的人才可能会干着文书方面的工作。 太精明的人,领导会用他,也会防他,所以他没有机会升迁。斐处长决心把这人拉进特事处,说不定又会出一个李明博呢? 此时,正好审理进入尾声,主审法官大声宣判:“犯罪嫌疑人贾三富,杀害冉碧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审判决如下……” 突然法院门外“轰”的一声巨响,打断了宣判。 “苍天无道,代神都天!”有数十人大声的吼着口号,冲向法院大门。 大门处的法警刚要上前阻拦,就被那几十人乱刀齐挥,砍倒在地。 法庭里乱成一团,法官大叫:“法警!法警!” 法庭里配备的二十来个法警持着防暴盾、防暴棍冲向法庭大门,这时,那群人已经冲了进来,二话不说,双方打到了一起。 来的人大呼着:“苍天无道,代神都天”的口号,越战越勇,相反法警却只敢用盾牌挡着,不敢用棍子砸人——斐处长算看出来了,他们只是象征性的抵抗一下,以保住饭碗。 被打倒两三个后,其他的法警一哄而散。 那群人对法庭内的观审的人大吼:“都不许动!”一边冲上审判台,当先一个一把揪住主审法官的法袍,“狗东西,连我都天门的事情都敢管,真是活腻了。” 法官不知道在想什么,哀求说:“这衣服代表着法律的尊严,求你不要撕破了!”拼命的维护着法袍。 法庭里众人都惊得呆了。 斐处长本来带过来的有两位精英特勤队员,但这两人刚一动,斐处长立即伸手按住了他们。现在他不知道都天门这塘水有多深,不好贸然宣战。 那帮人拖着主审法官,进入审判庭的边门,然后响起了刀子砍在墙上的声音和人的惨叫声。惨叫声断了,刀砍声没断。过了十几秒,那帮人才提着血淋淋的刀子走了出来,当先一人一刀砍开被告席,拉着被铐着的贾三富说:“兄弟,你受苦了!跟我们走吧!” 很明显的是:贾三富明显不认识这些人,他显得有些受宠若惊的样子。 一群人走出门外,就像是约定好了的,街道上突然开来了几十辆车——事后得知,当地的企业家、大商人基本都来了。 数百人齐声大吼:“贾三富兄弟,你真是好样的!兄弟,你受苦了!” 那群人像欢迎一个凯旋归来的英雄一样,欢迎着贾三富。此时斐处长明白了:警方来了个一石三鸟之计,想既给上级一个交待,又消除民愤,还不会惹到都天门。与此同时,都天门也想借这个机会宣扬自己的实力。 贾三富激动万分,好象不停的在说着谢谢。突然他想起了什么,对那帮人说了句话,然后传来哄然叫好声。贾三富转过身,对着法院大门拉开了裤子,撒了一泡尿。其它人也纷纷效仿,拉开裤子对着法院大门撒起尿来。 斐处长实在看不下去了,对两位特勤队员说:“我们从后门走吧!” 经过法庭的边门时,看到那位主审法官已经被砍倒在地上,生气全无。他的右手被砍断,左手还在死死的握着法袍的领口,象是保卫法袍的样子。 斐处长只是叹了口气,没有多看,跟特勤队员一起跳过尸体,穿过法庭后院,打开后门走了出去。 门外,斐处长的车旁边已经停了辆宝马和一辆面包车,有十几个人歪三斜四的站着。看到斐处长出来,那群人围了过来。 斐处长暗想特事处是保密单位,外界对此知之甚少,自己又刚来不到三天,对方不可能认识自己,强自保持着镇定,问道:“你们找谁?” 那十几人中出来一个相貌平庸,理着寸头的中年人,他冷笑着说:“斐处长是吧?您来了兄弟没有给您接风,真是对不住了。” 特勤队员面对这人非常的紧张,其中一个对斐处长耳语说:“他就是都天门一号人物甘猛。” 斐处长这时凛然不惧,冷冰冰的说:“又不是逢年过节,送什么礼啊?太客气了。” 甘猛地拉开了自己身上的西装,一侧衣襟上挂着个黄金的弥勒佛像,一侧衣襟上挂着把匕首。“时间仓促,我只准备了两样礼物,不过大哥只能挑一件。兄弟的也难,小气了些,大哥不要见笑啊!” 斐处长哪里不知道,这是道上的规矩:选佛像就代表着从此是朋友,你好我好大家好;选匕首就代表着从此以后大家就是敌人了。 “我是军人,”斐处长说:“当然喜欢武器了。这把匕首好象是美国海军陆战队专用的,市面上基本买不到。我倒挺喜欢的。”都天门的嚣张气焰也激起了斐处长的血勇之气,伸手就抓向那把匕首。 甘猛后退一步,说:“且慢!听说大哥虽然官挺大,但是结婚却很晚。你的女儿才读小学三年级,在班上是学习委员;嫂子是大学教授,教英语的。您不挑一件她们喜欢的礼物?小姑娘可不喜欢刀子。” 斐处长的手凝在空中,久久没有动。他的身体不停的颤抖,他眼里的怒火越来越炽烈。 最后,他上前一步,拉下了金佛像。他不怕死,却怕自己的家人死。 甘猛欢呼一声,上前抱住斐处长说:“大哥,今天我认识了你,真是高兴啊!” 斐处长又害怕又恶心,却不敢动弹。 甘猛松开双手,对斐处长说:“大哥,现在还有什么人敢动兄弟的,你给我说一说。” 斐处长知道自己不抛点猛料出来,绝对不能取得甘猛的信任,说:“冉处长的夫人是宾江人,她跟宾江特事处的处长李明博有交情。现在,从宾江派了个女探长来查你,原名曾梦书,现在名叫徐小娇。” 第四章:打错了 为了避免惊世骇俗,曾梦书从北门进入漠北市。 沿街都是商品房,一楼都做成店铺,但是开着门的没几家。两排白花花的卷帘门映着夕阳的光,显出颓废的味道。地面上满是油污,空气中满是机油的味道,街面一侧停着辆报废的面包车,车身上被人用黑油漆喷上了广告:“办·证:……” 曾梦书绕过报废面包车,小心的避让着地面上一滩滩的油渍。这里有几家开着的铺子,全是修车铺。铺门前码放着旧的车轮胎,门里满身是油的修车工们正在忙碌。 曾梦书从门前走过。 从修车工的角度来看,曾梦书像是一朵盛开在污浊世界里的会走路的莲花。几个年青的修车工放下手里的工具,吹起了口哨。 曾梦书微笑了一下,继续走她的路。 几个修车工干脆活儿也不干了,一一个怪笑着走出修车铺子,尾随着曾梦书,大声的说些污言秽语,表达了他们对女性的轻蔑态度。 曾梦书冷笑起来,脚步不急不慢。 这时,又经过一家修车铺。那些尾随曾梦书的年青修车工大声的呼叫着朋友,“快出来看,这女的我好象认识!你们都来认认!” 又出来几个,现在约有七八个修车工跟在曾梦书身后。 “对了,你上一个女朋友怎么样了?”有个修车工问。 另一个回答说:“什么女朋友?那贱人不答应我,我们几个把她抱起来扔到垃圾桶里,还给盖上盖子。装他妈的公主啊!就一垃圾!” 曾梦书暗想:“好了,正愁没线索呢,线索就送上门了。”一边冷笑,一边扬手。 却见对面拐角处突然走出一黑西装帅哥,帅到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瑕疵。那帅哥向曾梦书扬了扬手,一言不发的走到曾梦书身边,两人并肩行走。 曾梦书一边走,一边再次扬手。 从围墙上面又跳下一个黑西装帅哥,好象他本来就坐在围墙上一样,这帅哥相貌与前一个没有丝毫的分别,这位也走过来,和曾梦书并肩行走。 身后这帮修车工还没警醒,有人说:“哈,双胞胎兄弟泡上同一个女的,你们说他们晚上怎么睡的啊?”其他工人纷纷胡说八道,有说划拳决定谁先谁后的,有说肯定长幼有序的。 曾梦书寒着脸,回头说道:“不作死就不会死!给我往死里打!”一声令下,两位黑西装帅哥冲向了八个修车工。 这些修车工哪里晓得这黑西装帅哥是纸人术召唤出来的东西,还真觉得是两奶油小生呢,仗着年青气盛大声呼叫着,全都扑向两位帅哥。 本来纸人术有南丁北伶一说,南派擅长召唤士兵,战斗力较强,北派擅长召唤演员,挣钱的能力较强。曾梦书集南北两派为一体,这黑西装帅哥的战斗力也就强了那么一点点。 为首一个修车工身高力大,休重约有两百斤,被一拳砸飞,直接撞到围墙上,滑下来时就已经晕了。其他人被几个高鞭腿,两三下回旋踢搞定。还剩一小个子,他其实只有十五六岁,刚才笑的声音最响,脏话说得最多。 现在这个半大小子掏出一把匕首,大声叫道:“苍天无道,代神都天!老子是都天门的,不想死就别惹我。”这已经在说软话了,只要不打他,连他朋友受伤都算了。 曾梦书本来就要查都天门,听到这话反倒高兴了,“咦?你认识都天门?他们总舵在哪儿,到底有多少人?高手有几个?” 半大小子本来是拉虎皮做大旗,狐假虎威,没想到这女的连都天门都不怕,晃着匕首说:“居然敢看不起都天门,有本事你别跑,老子喊人来打你。”一边说,一边退,想要逃跑。 曾梦书冷笑起来:“喊人来打我啊,欢迎之极!不过你这么喊人人家未必相信你,弄断你一只手好了,谁叫你嘴巴那么脏的?” 两黑西装帅哥围了过去,半大小子情急之下匕首乱划,没想到竟然一刀刺进一黑西装的肚子里。那黑西装中刀之后,脸上漠无表情,一手反扭着半大小子的胳膊,另一个黑西装跳起来,双脚凌空踩到那只被反扭着的胳膊上,耳听得“嚓”的一声,那胳膊绝对是断了。 半大小子惨叫一声,当即晕了过去。 曾梦书不无后悔:“哎呀,下手重了点儿,现在谁去通知都天门呢?”她蹲下来,看着刚才还牛哄哄的几个修车工,“你跟一女的表白,人家不同意你就揍了人家,还把人扔垃圾桶里,你真厉害啊!” 那修车工倒识点时务,“姐,我错了,回头我给人下跪道歉去!”曾梦书才举起手呢,那修车工连连惨叫,“真别打了,求你了。我骨头都断了,头也流血了。真的真的,肯定有个把月上不了工。”他从头上抹了把血在手掌上,让曾梦书看。 曾梦书倒没打他,问道:“你们当中,谁认识都天门的?” 这帮人躺在地上,一个个叫苦连天,“我们就一帮小工人,哪里认识什么都天门啊?大姐头,你饶了我们吧!” 曾梦书说声:“得,白打了!”不理地上的伤员,带着黑西装向城里走去。 一路行来,只见些低矮房屋,就是有些五六层的高楼,外面也必定蒙着一层灰。 曾梦书收了两位黑西装,也不要什么地图,就是沿着街道胡走。她是南方女子,身材相对漠北市的女子要娇小得多,路上也有人好奇的打量她,却没有半个人来惹她了。 查案本来是个专业的事情,没干过的人还真不知道怎么下手。曾梦书没有什么查案的经验,只是漫无目的的乱晃,又能查到什么? 看看时间已晚,天色暗了下来,案件没有半点进展,她的肚子倒饿了。这时路边有家饭馆,曾梦书就信步走了进去,叫了一碗蛋炒饭。等炒饭的功夫,她听到有人说“都天门”什么什么的,这才来了精神。 店里本来有些客人,其中两个年青打工正一边喝碑酒一边吹牛,说的正是中午时都天门攻进法院抢人,砍死主审法官,出来后在法院门口集体撒尿的事情。 曾梦书一边听一边冷笑,这时正好蛋炒饭来了,服务员问声:“小妹妹你笑什么?”曾梦书说声:“就都天门干的那点事儿,也值得吹?”服务员当她小说大话呢,还好心的警告她:“别乱说话,小心让都天门的人听到了。”曾梦书笑笑还真的没说话了。 她细嚼慢咽的吃完了饭,那两喝碑酒的还没喝完。结了账她出了门,也不走远,就在附近徘徊。原来她觉得这服务员心好,不忍心在她的店子里惹事儿。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时间到了约七点,那两喝啤酒的年青人才从店里出来。曾梦书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一看到两人出来,立即就跟了上去。 转过街角,那两人解开裤子对着墙壁开始撒尿。这时,两个黑西装帅哥冲了过去,不等人家高兴完就开始揍人。 一顿拳打脚踢之后,只听到那两家伙“哎哟哎哟”的叫个不停。曾梦书这才上去,“带个话给都天门的,说我曾梦书要查个案子,让他们老实交待犯罪事实!不然我遇到一个都天门的就打一个!” 那两年青人连声叫苦,“我们哪里认识什么都天门的人?姑娘你饶了我们吧!” 曾梦书等了半天,就等来这个结果,不由大怒:“妈的,又打错人了!”带着两个纸人就走。没走两步呢,就听一捱打的年青人说:“你是不是专门打都天门的人?”曾梦书大喜,回头说:“是啊是啊!你认识他们啊?” 那年青人咬牙切齿的说:“你死定了。我现在就打电话给贾三富,他现在是都天门大刀队的人,你准备棺材吧!” 原来贾三富从法院出来之后,就加入了都天门。 曾梦书更是高兴,“快打快打!你是不是行动不方便啊,说号码来我帮你打!” 那个年青人忍着痛,靠着墙站了起来,摸出手机拔通了贾三富的号码:“贾哥,我被人揍了!人家说了,专门揍都天门的人。”说完还横了眼曾梦书。 曾梦书眼看线索就要上门了,欢喜得手舞足蹈的:“对头对头,就是我揍的,我还专门揍都天门的人。” 贾三富初入都天门,正是表忠心的时候,立即问道:“你在哪儿,有种别走,我马上带人过去!” 曾梦书欢天喜地的抢过手机:“这儿叫什么地名来着?”那年青人说:“这是槐树巷。”曾梦书叫道:“我在槐树巷,你多带点人来啊,不然不够我打!” 贾三富一心要表现自己,立即约定了时间地点,准备大打一场。 这一边,曾梦书问清了什么地方有银行,就让两个年青人滚蛋了。 她要银行干什么?原来银行里有监控,这对她非常有用。 第五章:乌合之众 沙柳街建行的自动取款机室外,曾梦书打开玻璃门走了进来,先瞄了眼监控探头的位置,然后像个无家可归者一样坐了下来,开始抽泣。 距离约三百米开外的槐树巷里,另一个曾梦书在夜风里站得笔直。 街的另一头,开来了四辆面包车,从车上下来约四十个人,大冷的天儿,这些人中有不少还光着膀子,露出胳膊上纹着的青龙啊白虎啊光头强啊什么的。 看对面只有一个不大的姑娘,这帮人都吃不准了,“老大,这什么意思?” 贾三富本来以为曾梦书会带不少于一百人来,没想到只有一个,也吃不准这姑娘到底是疯了还是傻了。“你玩我们呢?”贾三富说,“我们也不能白出来,你给我们磕几个响头认个错儿,这事就过去了。” 曾梦书冷笑起来:“就这么点儿人?完全不够看!这样吧,你们给我跪下磕几个响头认个错儿,我饶你们不死。” 几个手下冲动起来,贾三富拦住了他们。原来贾三富读书多,生怕对方有埋伏。 这时,另一辆面包车开来,车上只下来一个人,却抱了十来把大砍刀。这是很多混混儿打群架的作风,人和武器分开走不同的线路,最后才汇合。 这帮人忙着去领砍刀了,不时冷冷的瞅一眼曾梦书,似乎在计算从什么地方下刀一样。 曾梦书只是冷笑。 街口又开来十几辆货车,从车厢里来下约两三百人,这些人的武器五花八门,铁链子、扳手、木棍,不过一个个的声音挺大,“贾哥,人在哪儿呢?” 贾三富冲对面一呶嘴,“那。” “嗨!就一小丫头片子,犯得着吗?我去打她两个大嘴巴,保证她哭爹喊娘的。” 贾三富依然拦着这位,说:“还轮不到你动手呢,退后!” 事实上呢,后来的这帮人主要还是取个壮声势的作用,真打起来了他们是帮不上什么忙的。这帮人算是外围弟子,表现得好的才有机会加入都天门,战斗力什么的很值得怀疑。 来现场所有的车都开走了——在这些人的心里,人不值什么钱,车倒是很值钱的,一辆车几万十几万的,别停在战场给打坏了。 贾三富手提大砍刀,他是才接手大刀队的,这支队伍中的精干份子才杀了人,已经跑路了。这刀太沉,他提着都费劲儿,但是现在他身为都天门的一个执事,自然要表现出非常凶悍的气势来。 “苍天无道,代神都天!”贾三富沉声吼着,拖着砍刀向曾梦书走去。“苍天无道,代神都天!苍天无道,代神都天!”大刀队的那帮亡命之徒一起大吼,气势倒也雄壮。一边吼着口号,这帮人脚步整齐的走向曾梦书。 那帮外围弟子一看这阵势,无不佩服,觉得大刀队真不是自己能比的,多少有点军队的感觉。 曾梦书微微一笑,举起右手向前一挥,响亮的口号声响起:“义之所在,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那声音惊天动地,倒像有七八百人一起吼一样。 贾三富愣了一下,“这好象是三国时白马义从的口号啊?”白马义从是三国时公孙瓒建立的特种部队,士兵皆穿白甲、骑白马,作战勇猛之极。 随着白马义从的口号声,一支古代的骑兵队伍从曾梦书身后的街口冲了出来,马蹄声撼天动地,旌旗招展,正是白马义从。 大刀队这边,没有人喊口号了,甚至没有人再向前迈一步。那些外围弟子都吓傻了,一个个张大了嘴,完全弄不清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白马义从一边,领军之将正是公孙瓒,他率队走到曾梦书身边,马上一抱拳,“请君主下令!” 曾梦书小手一挥,“给我冲!”白马义从齐声大叫:“得令!”约为七百人的骑兵队伍向着大刀队冲去。 “跑啊!”大刀队平时里挺横,欺负的都是些没有战斗力的平民,真跟骑兵队打,还是威震塞外的白马义从,他们哪有那个本事?早有几个大刀队的扔了砍刀就跑。 那些外围弟子更加不济,“哄”的一声全跑了。 人怎么能跑得过马?骑兵队一阵冲锋,把这三百来号人全数踩到马蹄之下。一顿乱踩之后,没有人喊“苍天无道,代神都天”了,喊爹喊妈之声大作。 白马义从冲过对面街口,又折回来把这帮人全都踩了一遍,这一次连哭爹喊娘的声音都没有了,只有些轻微的“哎哟哎哟”声。 公孙瓒再次回到曾梦书面前,不满的说:“乌合之众,不堪一击!”曾梦书抱拳说:“将军辛苦了,回头请你喝咖啡。” 公孙瓒明显不懂咖啡是什么东西,思考了一会儿,觉得肯定是好东西,回头叫:“来人啊,请君主上马!”却有士兵牵马过来,扶曾梦书上了马。公孙瓒禀报说:“俘虏敌人武将一名,还请君主定夺——”他小声的建议说:“此人武力极差,留之无用,不如杀了算了。” 贾三富被个骑兵捆了横放在马屁股后头,肚子压得难受之极,听到这话委屈得不得了,暗想:“老子就一打工的,要什么武力?” 曾梦书说道:“可能他知道些情报吧?找个地方审审他。” 按照曾梦书的想法,出城找个没人的地儿审一下贾三富就好了,这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嘛。但是实际上呢,她忘了自己才到漠北,根本就不认识路,只晓得沿街走。 这么一来麻烦了,她骑着白马,带着七百骑兵,出了槐树巷,穿过红柳街,进入漠北大道,来到市中心,一路向南,穿过了整个城市,这才从城南出了城。 十字路口,两边都堵满了车,双方等红绿灯都等得不耐烦了,这时候,一个姑娘骑着白马领着支骑兵队伍从路中间缓缓走过。那些司机都不按喇叭了,一个个惊得下巴都差点掉了;小吃一条街,本来是人声鼎沸,叫卖声、喝酒划拳声不断。这时候,突然一个姑娘骑着白马领着支古代的骑兵队伍走过,所有人都惊得呆了,一胖女人嘴里的猪大肠都掉盘子里了…… 曾梦书自己其实很羞惭,因为她不认识路啊,又不好意思跟手下的纸人解释这个。但是在别人的眼里,这样的行为只有用四个字才能形容:“招摇过市”。 城南有条河,因为附近学校很多的原因,在黄昏时经常有成对的校园情侣出现在这里,所以俗称情侣河。事实上呢这条河污染严重,散发着臭味,不过情侣不管这些个,有个清静的地儿谈恋爱就好。 到了情侣河,曾梦书收了纸人,贾三富一下子掉到冻得死硬的河沿上,摔得叫了声“哎哟我的妈!” 曾梦书问道:“我在查冉碧莎被杀案,这个案子涉及到都天门,你给我说说都天门的事情吧!” 贾三富虽然是败军之将,却保持着几分骨气:“我不会说的,打死我我也不说!” 曾梦书最喜欢听这个了,“我倒想试试!”一扬手,两个黑西装出现,挥拳就要打。贾三富叫道:“你不会懂的!都天门给了我尊严,我绝对不会背叛都天门。” 曾梦书让两个黑西装松开贾三富,问道:“哦?都天门给了你尊严?” 贾三富叹息一声,说道:“我本来是农大的学生,眼看就要毕业了。家里穷,我自己一边读书一边给学校里有钱的学生跑跑腿,挣点生活费。为了出来后好找工作,我买了一辆二手的电动车。可能你们这样的人觉得没什么,但是那辆电动车我省吃俭用了半年才买得起。” 曾梦书静静的听着。 “但是电动车买来后没半月,就被偷了。如果你有半年时间每顿都只吃白饭和青菜,而且还不敢吃饱,这么省才省出一辆电动车,你就会明白我当时要疯了的感觉。”贾三富说。 “我的电动车被盗一周之后,我晕晕乎乎的从学校出来,来到农贸市场上,看到一辆崭新的电动车摆在路边,没有锁。我一时头脑发热,骑上那辆电动车就跑。然后我被抓住,判了三年。” “我不是说我偷电动车是正确的,而是判我三年这事儿真的太奇怪了。我老家是农村的,父母供我上学不容易。在出这事之前,我是家里的骄傲,父母每次都向别人夸我,说我是村里的状元。出了这事之后,我就变成家里的耻辱,甚至我都不敢回家。” “问题就出在判决三年这事儿上,同样偷电动车的,也有判拘留一星期的,为什么我就判了三年?为什么?我的人生被这事儿毁了,而我对这个判决的唯一的理解就是:法律不公!” 曾梦书听到这里,觉得偷一电动车判三年确实有些奇怪,问道:“难道是因为严打期间?还是那电动车特别值钱?” 贾三富摇头说:“都不是!事后我打听了一下,那电动车主是个‘有身份’的人,所以他的车敢不锁就那么放大街上,没有人敢偷。而我,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农家子弟。” 曾梦书也为贾三富的遭遇叹息不止。 贾三富说:“这一次冉碧莎被杀案,事实上我一点都不知情。我想挣点钱孝敬一下父母,才来漠北市不到一个月,怎么就犯下那么严重的案子了?但是,有些人想玩死我,因为我有前科,没后·台。我都快被判死刑了,是都天门救了我。当我看到那么多牛哄哄的企业家,那么多威风八面的头头脑脑对我鞠躬,叫我‘兄弟’时,我就已经铁了心要跟都天门混了。那一刻,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尊严!我的生命原来是这么的有价值,我原来可以这么的受人尊敬。” 曾梦书不禁感动起来:“原来都天门是个好的门派啊!我下手重了些,什么时候我登门道歉去!你回去吧!肯定是我误会了。” 第六章:坏女孩 “原来都天门是好的,”曾梦书说,“我下手重了些,改天必定登门道歉。你走吧!” 贾三富感觉曾梦书很单纯,好感大增,起身要走时突然说:“你真想查冉碧莎被杀案,可以去看看冉碧莎的母亲。甘猛下了死命令,不准都天门任何一个人伤害那个女的——她已经够惨了。她住在漠北市黄羊小区,有钱人呆的地方,切!” 他最后还是表达了对有钱人的不满,这才离开。 以贾三富的想法,误会已经澄清,自己也算大功一件。但是他打电话向甘猛报告时,甘猛的想法完全不同:“这事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我现在在医院,大刀队和外围弟子死了十好几个。这十几条命,不可能因为曾梦书一句对不起就算了。” 漠北市警方全体出动,在全城范围内搜捕曾梦书。 漠北市的警花滕飞燕在一间网吧里找到曾梦书,过程没有什么悬念,这姑娘用的是徐小娇的身份证上网的,很容易就锁定了。“跟我走一趟吧!”滕飞燕看曾梦书个子小巧,走过去就拎起了她。 曾梦书一边挣扎一边说:“干什么干什么?我没有犯法!不信你去查银行的监控,我昨天一直呆在取款机室里面,什么都没干!” 滕飞燕不容分说,先给铐上,“我只负责抓人,其他的一概不管——老实点!”照曾梦书头顶扇了一巴掌之后,曾梦书老实了。 揪着曾梦书的衣领,把她带出网吧,正遇到另一队警察也抓了个曾梦书走来,那个曾梦书像个老实孩子,一边走一边“哇哇”大哭,“我很听话的,你们不要打我,呜呜呜!”哭得鼻子头都红了,就像她被人欺负了一样。路人憎恨的看着那帮警察,还有好心人上前问:“这丫头犯什么事儿了?她不像坏人啊,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警察们哭笑不得。 两帮人各自抓了个曾梦书,这一见面恍然大悟:“嗨!原来是双胞胎啊,一个杀人,另一个跑银行里弄不在场证据。”这帮警察跟滕飞燕也认识,那帮警察还说呢:“滕警官,你说这事奇不?都天门的人居然叫曾梦书带着三国时期的骑兵队杀了十几个,还有个嫌犯叫什么公孙瓒,据说死了一千九百年了,这让我们怎么抓?哈哈” 滕飞燕心情不怎么好,没有笑。 两队警员兵合一处,带着两个曾梦书往前走,前面又跑来一曾梦书,身后跟着又一帮警员,“别跑,再跑我就开枪了!”腾飞燕上前两步,一把抓住第三个曾梦书,一个擒敌拳放翻了第三个曾梦书,回头怒吼:“谁有手铐?” 此时路中央一辆宝马缓缓驰过,经过腾飞燕时车窗摇下,一个理着洋葱头的斯文男子对腾飞燕吹了个口哨,又摇上了车窗。 宝马车的驾驶位上坐着的正是甘猛,他眼眶深陷,满脸疲惫。 洋葱头问道:“大哥,这一路下来,我们最少看到警方抓了十几个曾梦书了,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甘猛叹息一声:“她是伶丁门的人,差点一个人灭了知守观,实力可见一斑。想靠警方对付她是不可能的,老二已经回知守观搬救兵去了。” 此时宾江市机场大厅里,梅望鹤带着韩萱萱,正跟在一个脸色焦黄的官员身后。那官员回头对梅望鹤说:“十几年不回师门,没想到师门竟然遭此大难。也是我们修行不勤,本事不够,不能够保护师门。” 梅望鹤对曾梦书差点灭了知守观一直引以为为耻,听到这话说:“我也没有料到,当天跟几个老家伙多喝了几杯,没能跟曾梦书交上手,真是遗憾啊!” 一旁韩萱萱倒没有说话,只是右手动过不停,像在凌空画一朵花的样子。 官员说:“师姑还在画黄莲啊?”韩萱萱人小辈份大,听了这话翻了个白眼儿,不理官员,自己依然凌空画着花儿。原来知守观的根本道术为画中取物,非常神奇,但是入门功夫就是画黄莲,很是平凡。 画黄莲之法,通常是取一碗水,对水画莲花,想象莲花颜色为黄色。一遍一遍的重复,一般两三小时之后,感觉到莲花已经画得栩栩如生了,就尝下那碗水,水如果变苦了,说明修行有小成;到水中真的现出由透明丝线组成的莲花,算是中级功夫;水里的莲花钻出水面,可以取手折下,这就是画黄莲大成了。这时候就要换高级的修行方法了。 一切神秘莫测的修行方法,最开始的样子都是平平无奇的。 官员不打扰韩萱萱修行,回头对梅望鹤说:“如果能够除掉曾梦书,我们认捐两百万给知守观,另外我个人再孝敬师公四十万。师公你看怎么样?” 梅望鹤冷笑起来:“提钱就俗了!为了修行界的和平,铲除曾梦书这等败类正是我辈的责任!我看她年纪尚小,给她留了条活路,没想到她还打着灭个小门派占山为王的主意,真是一念之仁,后患无穷!” 官员哈哈一笑,“狗改不了吃屎嘛!” 曾梦书走进一家饭馆,那里面的服务员一看到她就变了脸色,直接过来,非常羞愧的对她说:“抱歉哦,我们不接待南方姑娘。” 曾梦书大怒,“南方姑娘怎么惹到你们了?我都走了十几家饭店了,没有一家肯让我好好吃饭的,是不是看我好欺负啊?你不给我说出个子丑寅卯来,我今天拆了你的店!” 那服务员小心的说:“都天门放下话来了,所有饭店、旅店最近几天都不准接待南方姑娘。小妹妹,对不住了啊!” 人家不停的说软话儿,曾梦书也不好真怎么的。出了饭店,看前面有家超市挺大的,肚子又实在饿得不得了,就跑进去拿了块面包,气冲冲的走到收银台,吼道:“结帐!” 收银员小妹说:“你不付钱,算你抢的吧!快走快走,别让人看到了!” 原来都天门给所有的商家都打了招呼,近几天不准做南方姑娘的生意,超市也不例外。 曾梦书一把抓起面包,气咻咻的砸在收银台上,转身冲了出去。 “都天门,我与你势不两立!”曾梦书仰天大叫。叫完了觉得肚子更饿了,却也想不到该怎么办。 漠北黄羊小区冉府,现在门可罗雀。铁门敞开着,也没有人看守,窗户上贴满了黄色胶条,窗帘紧闭着,像是没有人住的样子。 曾梦书走进院子,直接来到别墅门前,按响了门铃,门里有个女人的声音说:“进来吧!门没锁!” 曾梦书推门进去。 客厅里沙发的一角,坐着一个神情木然的中年妇女,她的脚边放着一个旅行包。看到曾梦书进来,她突然激动的跳了起来,嘴里叫了声:“碧莎!”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曾梦书直截了当的说:“我是来查案的!” 那妇女看清了曾梦书,失望的一屁股坐回沙发里,木木的说了声:“哦!”擦干净眼泪,又呆坐着一动不动。 曾梦书皱着眉头说:“我肚子饿了!” 中年妇女惊奇的打量着曾梦书,估计从来没有看过这么破案的吧,一指冰箱说:“冰箱里有吃的。” 曾梦书老实不客气的打开冰箱,把里面的食物全放到桌上,稀里哗啦的吃了起来。有钱人家的东西好吃啊,曾梦书吃得啧啧连声。 中年妇女目光中满是爱意,看着曾梦书说:“知道吗?如果我家女儿这付吃相,我一定会赏她一个巴掌!” 曾梦书“哈”的轻笑一声,还嘴说:“知道吗?如果我小妈敢管我吃饭,我一定会摔门就走。”话一说完就愣住了,想了很久说:“其实我没见过我亲妈,她生我的时候死了。” 中年妇女说:“抱歉!让你想起伤心的事情了。” 曾梦书乐了,“有什么好抱歉的,我亲妈又不是你害死的。”她一边吃东西一边说:“我小妈才可恶呢!以前对我还好,生了弟弟之后老想离间我和老爹的关系,最近终于让她得逞了!真是可恶,可恶之极!”她手持餐刀,用力的戳着盘子里的蛋糕,白色的奶油撒得满桌子都是。 中年妇女柔声说:“根据进化心理学呢,女人生了孩子之后,为尽一切力量为自己的孩子争取资源,让那个孩子活下去。哪怕现代社会已经不会缺让一个孩子活下去的资源了,她们还是会那么做的。等你有了自己的孩子,你就会明白了。” 曾梦书再次吃起东西,含糊不清的说:“也许吧!” 正吃得开心,突然间“咣”的一声,一块石头从窗外砸进来,落到客厅里面。 曾梦书大怒之下一扬手,也没见客厅里有什么动静。但是她东西也不吃了,眼睛愤怒的瞪着窗户上那个破洞。 中年妇女自己从沙发后头找出一圈封口胶来——看窗户上贴满的胶条,就知道类似的情形发生了不止一次。“老冉死后,家里的经济也跟不上了,”中年妇女解释说,“我遣散了厨师、园丁和门卫。吓着你了吧?” 此时门外传来“呜呜”的声音,还有声音叫“放开我!”听声音那人不大。 门开了,两个黑西装提着个十来岁的男孩子走了进来。 曾梦书问道:“是他砸的窗户吗?” 那两黑西装都点了一下头。 曾梦书怒吼道:“敢打断我吃东西,你他妈找死啊!一人给我扇他二十耳光!” 两黑西装本来就是纸人术召唤出来的,无条件的服从召唤者的命令,当下一个人捉着男孩,另一个甩开了手左右开弓,“啪啪啪”的扇起耳光来。 中年妇女跳起来,一把抱住那个男孩,“你在干什么?他还是个孩子!” 曾梦书跳起来,一把掀开中年妇女,大声骂:“你老公死了,女儿也死了,当了一辈子好人你落个什么好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装个屁的好人啊!继续打!” 一顿数落,让中年妇女也愣了,现场只听到耳光声不断。其实那孩子也不禁打,打得十来个耳光就看他眼睛有些翻白了,曾梦书让黑西装停手,然后问那男孩:“说:你错了没有?” 那男孩吓得半死,老实巴交的说:“我错了!” 曾梦书命令说:“自己跪下磕头认个错,然后滚吧!”那男孩子磕个头,起身扭就跑,直到出了院门,才听他“哇”的哭出声来。他一直觉得欺负寡妇很爽,反正寡妇家也没人出头。直到今天,他才懂得什么叫后悔。 曾梦书吃饱喝足了,这才开始办正事,询问妇女案情。 这妇女名叫魏村兰,是冉碧莎的母亲,她说:“唉,刚才我想了想,觉得自己真的很懦弱,明明知道冉碧莎的尸体一定在游乐场,但是我不敢去找她。” 她介绍说:曾经有个温州老板想在当地建一个游乐场,场地买好了,器材什么的都到位了,但是当地的治安环境太差,他不堪都天门的勒索与欺凌,只好放弃了这个项目,据说他离开漠北时发誓:以后撒尿都不朝这个方向撒。 都天门强占了那块地盘,把它当成自己的总舵。 曾梦书哈哈大笑,“那温州老板还真有意思,他要实现自己的誓言,每次上厕所都必须带个指南针。” 魏村兰问:“你难道不怕吗?” 曾梦书不无得意的说:“以前我也是个坏人,也干过些坏事。就都天门干的那点儿事情,我还真看不上眼。怕什么?”她抹去嘴上的油渍,大步出了门。 漠北游乐场占地好几十亩,不过现在荒草丛生,已经废弃了好几年了。曾梦书站在旋转木马旁边,仰头对着摩天轮,大声高呼:“都天门有喘气儿的没有?有喘气儿的出来一个。” 此时贾三富跟一些外围弟子们都躲在鬼屋里面,听到这声吼,一个个都冲动起来,纷纷起身找武器。 此刻那个洋葱头挥手叫道:“都别动!老大去接知守观的梅道长去了,现在这里我说了算。我去会会她。”洋葱头打开鬼屋大门,微笑着走了出去,“我就是都天门的,有什么事请说。” 这洋葱头身穿白夹克,下套黑色长裤,一头绿发竖起来,像个洋葱,脸上戴个黄色的变色镜。身材修长,相貌英俊,尤其笑起来的时候非常的迷人。 曾梦书一见帅哥,“咯噔”一声,心都漏跳了一拍,羞红了脸说:“这个这个,其实也没什么大事,我就是来查冉碧莎被杀案的。这是工作,这是工作,呵呵!” 洋葱头面容严肃起来:“真是人间惨剧啊!那姑娘死得……你知道,都天门虽然不是什么大门派,门下弟子也有上千人。正是百年大树,必有枯枝,这也是我们当初选弟子时不谨慎,我们也不推卸责任。总之呢,冉处长得罪了一些门下弟子,这些弟子呢就把他的女儿绑架了。那个姑娘忍受不了污辱,自己就死了。发生这个事情,我们是很痛心的,狠狠的责罚了那些弟子。总之,这件事情确实错在我方,要打要罚,姑娘拿句话出来说,我们都认了。” 两人边走边说,这时正好走到跷跷板旁边。 曾梦书听洋葱头都这么说了,语气更加温柔,“原来是门下弟子犯的错啊?”一时间竟然想不到该怎么问下去。 第七章:洋葱头 洋葱头的笑容更加迷人,“是啊是啊!听到冉碧莎死亡的消息,我们都非常生气。那些胡作非为的弟子,我们每个人砍掉他们的一只手——是右手。他们已经废了,但是依然不能弥补对冉处长一家造成的伤害。” 曾梦书垂下眼皮,抵挡洋葱头的微笑攻势,“我想看那些手。” “啊?什么手?”洋葱头惊讶的说。 曾梦书猛地抬起眼睛,“就是你们砍下的那些坏蛋的手,它们有多少只?在哪里?我要看。” 洋葱头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本来他还以为曾梦书是一年青姑娘,很好糊弄,没想到这家伙居然会提出这么无礼的要求。 曾梦书叹息一声:“我承认你很帅,也承认你口才很好。但是,你把我当呆子就不对了。你们拒绝交出凶手,表明了就是要袒护他们,居然还会对他们动私刑?这样做风险太大了,你们不会做的,对吧?” 洋葱头身体站得笔直,脚下却像踩着滑轮一般向后滑去,“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像我父亲一样。直到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父亲突发奇想,打算培养我的生存能力。他带我在夜市上摆了个小摊,卖些小玩具。第一天出摊,我们就遇到了麻烦,有四个人过来,一顿拳脚打死了我爹。事后调查得知,那四个人也不是什么厉害的人物,就是四个商场的保安。” 明明知道双方就要动手了,曾梦书依然很好奇的问了声:“啊?怎么会这样?” 洋葱头叹息着说:“他们可能觉得做小生意的人低人一头吧,打死了无所谓。我爹是个作家,一动上手就跟人家据理力争,不肯服输,结果那帮人越打越火大,终于打死了人。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当作家也没有尊严。所以我决定,任何人如果敢伤害我的尊严,我就让他死。”他的右手横放在体侧,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弯曲如钩,大拇指横卧掌心。 曾梦书知道佛道两家都有手印一说,特别的手部动作可能是术法发动的前兆。但是,这个手印她却从来没有见过。“其实我没有特别的得罪你吧?”她说:“我只是指出你话里的逻辑错误,这也伤害到你的尊严了?” 洋葱头脸上的肌肉扭曲得很厉害,他狰狞的说:“你敢置疑我的话,去死吧!”虚张着的右手突然用力,遥遥的对着曾梦书一抓。此时一阵风吹过他身后巨大的摩天轮,那摩天轮“吱吱嘎嘎”的转动了一小圈。 曾梦书突然不能呼吸,手脚如被橡皮绳绑住了一般,“束缚类法术?”她本能的想。她试着抬起手臂,感觉自己的手依然能动,却动得极其缓慢,一寸一寸抬起手,手每抬高一点都必须花费巨大的力气。 但是她依然很有自信,因为只要她的手一抬起来,对方就完了。没有人能用束缚类法术打败自己,这就是她的信念。 洋葱头眼神冰冷,嘴角挂着一丝狞笑,“哼哼,你以为你是谁?一个女的敢打上都天门,那不是羊入虎口吗?我要把你剥光,让几百号弟兄免费参观。相信我,我会让你后悔今天对我说的每一句话。” 曾梦书的手已经抬起来了,四只脸戴铁皮的怪物从摩托天轮附近突然出现——这是曾梦书一路走来时早就布下的纸人。这种面戴铁皮的怪物名叫五封怪,快速跑动时甚至能够把脑后拴着的细长铁链子拉得笔直,速度非常惊人。 五封怪才出现,四肢着地猛一跳,从空中分四个方向扑向洋葱头。 洋葱头微微一惊,左手也是四指弯曲如钩,大拇指横卧掌心,对着五封怪一抓。 那几只五封怪居然定在空中,缓缓的向下滑落——就像在盐分很足的海水中慢慢沉底一样。它们虎凶凶的跳起来,软叭叭的落下地。 在洋葱头对付五封怪的时候,曾梦书感觉那股束缚自己的无形力量松了一些,她抓住时机,立即念动真言:“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只一秒钟功夫,她的身边出现了二十来个与她一模一样的少女。这些少女一出现,立即惊叫一声“哎呀呀!”手舞足蹈的向四面逃去。 混乱中,洋葱头也不能确认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曾梦书,随便束缚住个分身。真的曾梦书混在分身之中趁机逃了。 此时在刑侦局,大约三十多个曾梦书吵得不可开交。有两个曾梦书打成一团,其他的曾梦书不但不劝架,反而在旁边喊着加油。 秦局长手里捧个用黄布盖着的法宝,小心翼翼的走到一群曾梦书中间,突然把黄布一拉,大声叫:“你们看这是什么?” 那法宝放出光来,所有局里的曾梦书都安静下来,然后一个曾梦书举手回答:“是铜镜!我答对了没有?”另一个骂道:“你这个白痴,明明是古代的铜镜!”两个曾梦书又打了起来。 秦局长额头见汗,举起铜镜说:“又被骗了,丁老头还说这是他的家传之宝,可以克邪呢!” 一旁伸出只手,一把抢了铜镜,秦局长一看,却是局里的警花滕飞燕,“你干什么?”秦局长吼道。 滕飞燕把玩着铜镜,说道:“我有个办法,可以让你抓住真正的曾梦书。她杀的人可不少,这绝对是大功一件——咦?”她把玩铜镜时,意外的发现镜里照到的曾梦书个个都是青面獠牙、发白如雪,“竟然是地狱花夜叉?”她叫了声。 “被认出来了啊!”一个曾梦书说了声,“走吧走吧!”所有刑侦局里的曾梦书突然扑到地上,消失不见。 秦局长奇怪的说:“你怎么知道地狱花夜叉?” 滕飞燕也觉得不可思议,说道:“地狱花夜叉是地狱道派往人间道的间谍,对人基本无害,人也没有什么法术可以伤害到她们。但是直呼她们的名字,会让她们感到害怕。原来曾梦书的分身之术,靠的就是地狱花夜叉。” 秦局长“哦”了一声,想了会儿,又问道:“你刚才说大功一件,怎么弄?” 滕飞燕低声说:“假定曾梦书跟都天门打得不可开交,一定会死很多人,这样的案子我们查不了,上级一定会说你没有用,给你个处分什么的。” 秦局长连连点头,“是啊是啊!处分事小,怕的是降职啊!” 滕飞燕继续说:“但是呢,如果我们帮助都天门杀了曾梦书呢?都天门一定会记你这份情,至少会交给你百十个小偷吧,甚至他们可以帮助你破十来个悬案吧?地方要平安,你要功绩,你只消帮都天门一把,这些事情很容易就实现了。” 秦局长皱着眉毛说:“你怎么当起都天门的说客来了?” 滕飞燕抱着铜镜,转身向外走去,“得,当我什么都没说。” 秦局长没好气的说:“别走别走,你让我合计合计。你说,曾梦书会不会到冉处长家去?” 此时冉处长家门外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一对夫妻带着中午被打成猪头的男孩子在冉处家门外大声叫骂:“魏村兰,你女儿死得好!你这种恶毒的女人就不配有女儿,看看你把我家儿子打成什么样了。老天有眼啊,提前报应了!” 其他人基本都看客,有的还起哄叫:“骂得好!再来几句狠的。” 曾梦书本来没想回冉处长家去的,可是她也没地方可去。到这儿一看,立即火大,在人群后召两个黑西装,冲进人群,当胸揪住正拍门的那女的,正反几个大耳光扇了,一把扔到台阶下。 那女的被打蒙了,一时间捂着脸没吱声。那孩子机灵,看到曾梦书的影子就跑了,那男的也不敢吱声儿。不过这家里有个老太太,气势汹汹的冲过来,“哎!我先说清楚啊,我有糖尿病、有心脏病,还有腰椎间盘突出。是不是你打的我家孙子?你凭什么打人,谁给你的权利?” 曾梦书懒得跟这老太太废话,直接一把抓住老太太,“梆”的一声给扔墙上了。 老太太从墙上慢慢的滑下来,坐到地上才大声嚎哭:“打死人了啊!救命啊!还有没有王法啊,打人了!” 曾梦书冲过去,一把揪住老太太:“你敢再嚎半声,我就叫人把你撕喽。”心念才动,两个黑西装已经跑过来一左一右的拉着老太太的双腿。 老太太的哭声立止,“我不敢了,我错了。”人群中有人发出笑声。 曾梦书冷眼扫过那帮看客,目光所到之处,那些人立即矮了三寸,“我心情很不好,就想打人撒气。你们两个——”两黑西装立即站直了,等着命令,“给我找几个不顺眼的狠揍一顿。” 人群“轰”的一声散了。 那老太太和叫骂的妇女也悄悄的跑了,看看周围清静了,曾梦书才敲门。她暗想:“刚才那女的骂得狠啊,魏村兰不会自杀了吧?” 门才一响,魏村兰已经打开了门,笑嘻嘻的看着她。一股食物的香味从门里传来,让曾梦书精神一振。“你没自杀?” 魏村兰一笑说:“我就等你来给我撑腰呢。什么都别说,先坐下吃了东西。” 曾梦书搓着手,嘿嘿傻笑,“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曾梦书吃东西时,魏村兰也不吃,就笑呵呵的看着曾梦书,突然叹息一声,说道:“我有时候在想,如果我有你这么一个女儿也不错。” 曾梦书不由心里一痛,却找不到什么话来说,“你也吃你也吃。” 第八章:惨叫的阁楼 趁着曾梦书吃东西的时间,魏村兰转身进入到卧室,取了份资料给曾梦书。资料的封面上没有写名字,不过打开之后,却是对都天门的调查。 老大甘猛,擅长一种叫“子午钉”的咒术,具体作用不详;老五耿更,身具让空气变得非常粘稠的异能,人称果冻魔法;其余三人平历不详,能力不详,非常神秘,但是根据种种传言,其中一人擅长纸人术。 曾梦书认真的看着这份语焉不详的资料,分析说:“如果有一个人擅长纸人术,这架就不好打了。”敌人对自己可以说是知根知底,而自己对敌人一无所知,当然打起来就吃亏得多。 魏村兰紧张的说:“这有用吗?” 曾梦书合上资料,“当然有用!我要认真的研究一下这份资料,对付起都天门来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啊!” 魏村兰欣慰的长吐一口气,“这些是我老公调查出来的,不过才开始秘密的调查,对方立即知道了这事儿。老公曾经说过,他怀疑都天门的一位山主,就藏身在特事处里。至少,也是一个公职人员。” 复杂的思考不太适合曾梦书,她努力的开动脑筋,结果就是眼皮渐渐打起架来。 魏村兰也不见怪:“累了吧!我准备好了卧室,你去休息吧!” 曾梦书暗想:“如果我太依赖她,她一定会觉得我没有本事。”吹牛说:“哦!我有一帮朋友等我去嗨歌呢,都十多年的朋友,不去人家没面子,推不掉啊!” 魏村兰多少有些失望,不过依然不勉强曾梦书:“你去吧,注意少喝点酒,省得吃亏。” 曾梦书感觉这女的现在跟自己的小妈一样唠叨,不禁有些火大,连说没事的没事的,赶紧逃了出门。门合上后,曾梦书突然想起要提醒魏村兰注意安全什么的,开门一看,魏村兰正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自己吃剩的饭菜。 不知道为什么,曾梦书鼻子一酸,险些哭出声来。她轻轻带上门,走进漠北的黄昏里。 “一点不错!”洋葱头耿更的车停在黄羊小区出口的路旁,从车窗的缝隙里观察着曾梦书,“她确实跟魏村兰接上头了。老大一时心软,没有杀魏村兰,果然留下一个祸害。” 车里,滕飞燕冷声说:“要不,我现在就去做了魏村兰?” 洋葱头竖起手,“不!曾梦书虽然很有本事,但是毕竟年青了,哪里懂得江湖险恶?明天早上我让杀手来这里守她。修真者也是血肉之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捅一刀也会死。” 滕飞燕柔声问道:“游乐场那边怎么办?二哥大老远的请了梅老道来,刑侦局的人明天也会在游乐园设下埋伏。如果曾梦书就这么死了,那不是浪费了?” 耿更宽大的眼镜片儿闪着冰冷的光,“两边都准备着,曾梦书就算逃脱了一个陷阱,还有个更深更厉害的陷阱在等着她呢。” 滕飞燕打开手提袋,取出那面铜镜说:“我感觉这镜子梅老道用得着,你把它送给梅老道,就算是见面礼吧!” 从车窗里看出去,曾梦书已经走远了。天色越发昏黑,她瘦小的身影像一道烟一般,飘飘渺渺影影绰绰,最后完全溶入夜色里。 西北风寒。 曾梦书在夜风里走得双脚发热,也不知道该去哪儿。突然觉得眼前的景象有些熟悉,抬头一看,这却是自己与都天门第一次发生战斗的地方——槐树巷。狭窄幽深的巷子里,一个身着灰色衣裙的少女正紧张而又好奇的观察着自己。 曾梦书眼睛一瞪,那少女的脸“腾”的一下红了。少女拘谨的绞着双手走过来,友好的说了声:“喂!”曾梦书仔细的盯着少女的脸看,好象见过这少女,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了。她又好面子,又不肯承认自己记性差,打着哈哈说:“哈哈,是你啊!”打算就这么糊弄过去。 灰衣少女说:“嗯!饿了吧?” 曾梦书赶紧打个饱嗝,“没饿,我好饱哦。今天运气好,一个有钱的女的请我们吃饭,吃的是布丁、奶酪,都西方玩意儿,我不喜欢也不好驳人家面子嘛!”这些话倒有一半是真的,魏村兰就是那有钱的女的。 灰衣少女小心的打量着曾梦书的神色,柔声问道:“你应该想不起来我是谁了吧?” 曾梦书叹息一声:“没法子,像我们这种有点小名气的人都这个样子,认识我的人多,我认识的人少。对不起啊,我再想想,一定能够想起来在哪见过你。” 灰衣少女也吹牛说:“我家开面馆的,你在我家面馆吃过东西。”事实上呢,她只是那家面馆的服务员。 曾梦书瞪着眼睛想了半天,这才长长的“哦——”了声,哈哈大笑,“原来是你啊!”声音虚假无比。 自古有道是“车船店脚衙”五色人等看人最厉害,灰衣少女看曾梦书的样子就知道她还是没有想起自己,却也没有说破,柔声问道:“还没找到住的地方吧?” 曾梦书生气的说:“嗯!惹到一帮厉害的家伙了,他们给所有的旅馆都打了招呼不让我住,真是气死了。” 灰衣少女说:“跟我住吧,只是地方小点儿。”领着曾梦书穿过一道小门,来到一座古色古香的院落里。院中有座小阁楼,不过灰衣少女却带着曾梦书进了院子边的一座平房里,房屋低矮,但是很整洁。房里有炕,灰衣少女让曾梦书在炕上坐会儿,自己出门打了水进来。 曾梦书感激涕零,“你的心真好!快放下,我自己来。” 洗漱毕,曾梦书躺到炕上,嘴里说着:“我好象真的见过你,我再想想。”灰衣少女提醒说:“你跟都天门大刀队的打架时,我就在一边看着——”再看曾梦书,却已经睡着了。 入夜了,一声凄惨无比的尖叫从院里阁楼上传来。 还没有睡熟的灰衣少女睁眼紧张的看着曾梦书,只见她直挺挺的坐了起来,“出什么事了?不行,我得管管!”灰衣少女正要解释,却见曾梦书直挺挺的倒了下去,两手还握着拳头。 灰衣少女小心的给曾梦书掖好被子,听她在梦中还叫:“打!打死你!”声音越来越含糊。灰衣少女的手触到曾梦书瘦削的小肩膀,心里一阵柔软,“她虽然本事很大,到底是个没长开的小姑娘。”眼见被子下曾梦书握着的拳头渐渐松开了,呼吸也渐渐平顺。 阁楼上,惨叫声一声比一声更凄厉,但是曾梦书却睡得很安稳。过了两小时之后,那惨叫声停了,夜显得格外宁静。 第二天一早,曾梦书终于想起来这少女是谁了,不就是面馆那个好心的服务员吗?“哈哈哈,我想起来了!”她得意的叫着,一边洗着脸。 服务员跟她说:“对了,我还真的有事求你。” 曾梦书笑着说:“说什么求啊,你对我这么好,你就是我姐!你的事说一声就成——等我回来再说!”一边说,一边跑出小院。 本来曾梦书不想回黄羊小区的,又担心魏村兰受人欺负。她来到黄羊小区,却又不进魏村兰的家,只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房门没坏,窗户没添新的破洞,感觉没出什么事,这才放心的离开了黄羊小区。 正走着,对面来了三个男的,身高都在一米八开外。三人都身着风衣,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听声音好象在商量着什么矿山的事情。曾梦书也不疑有它,看三人之间的间隔,自己只要一侧身就可以过去了,也就慢慢走了过去。 那三人看到曾梦书,好象有些紧张,连正商量的事儿也忘了,急步走来。双方相遇,曾梦书一侧身的功夫,突然左右两人都伸出一只手,架住曾梦书的一只胳膊。 曾梦书一身本事,也只是个体重不到百斤的姑娘家,那两人轻松的架着她,把她向后一带,曾梦书的双腿就离开了地面。正中间那个男人本来笼在袖子里的右手突然伸了出来,手上握着把寒光四射的匕首,一刀向曾梦书胸口扎来。 这一切说起来慢,实际发生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 百忙之中,曾梦书脚尖在地上一点,人已经借力躬起身体,锋利的匕首划破衣服,划在曾梦书的肚脐上方,刀尖刺破了血肉,却没有伤到心脏。曾梦书张大嘴像要惨叫的样子,却从嘴里伸出只青惨惨的鬼手,手上指甲老长,一把握住了对面男人握刀的右手。 鬼手用力一捏,“嚓嚓嚓”一阵响,男子握刀的右手立即被捏得骨头粉碎。男子倒在地上,不住惨叫。 另外两个男子见势不妙,扔下曾梦书分别从左右两方逃走。 与此同时,一辆绿色的别克车突然发动,从停在路边的一排车中倒车出来,一头冲向曾梦书。 第九章:重伤号 那辆别克车一头撞向曾梦书。 剧痛中,曾梦书来不及召唤什么地狱生物,一边连连后退,一边咽下嘴里那只青色的鬼手——袭击太突然,逼得她使用了纸人附体的术法才勉强脱险。 那辆别克车前轮重重的碾过倒地的杀手,然后倒车,前轮再次碾过杀手。生怕杀手不死,车里羊葱头耿更把头探出车窗,确认那个杀手已经被碾得脖子仅剩一块皮连着了,这才调转车头,加速离开。原来他的目标就是失败的杀手,而非曾梦书。 “这是你的同伙啊!”曾梦书仇恨的看着绝尘而去的别克车,“哪怕做坏蛋,也是有底线的吧?” 现在还是早晨,黄羊小区做为富人区,很少有人早起,不太符合“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句话。曾梦书坐在马路牙子上喘着粗气,简单的分析了这次遇袭的经过,“对方明显就是针对我的袭击,而且非常肯定我会在这里出现,这才安排下人手刺杀我——糟了!”她突然想到,自己会在这里出现的唯一原因是魏村兰,对方会不会因为自己的原因,杀掉了魏村兰。 虽然刚才确认过了,魏村兰家门口没有打斗的痕迹,但是专业的杀手出马,魏村兰这样柔弱的女人怎么可能有机会反抗? 曾梦书咬着牙忍着痛,跑到魏村兰家门口用力拍门。 门里没有声音。 才拍得三下门,曾梦书已经疼得差点晕了过去。她放下手,喘息一会儿,再次抬起手,“砰砰砰”的拍门,“魏村兰!”她虚弱的叫了声,声音里已经带着哭腔了。 也许,她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这个想法让她更加虚弱,连站着都不能了,只能用力靠着墙,努力的忍着不让自己倒下去,也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门来传来一声欢快的声音:“来了!”正是魏村兰的声音,曾梦书听出来了,本来应该高兴的,她却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魏村兰满脸是笑的打开了门,却看到哭做一团的曾梦书。 “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人欺负了?”魏村兰也急了,抱着曾梦书的肩赶紧问。 曾梦书抬起脸,眼里闪过一丝坚决之色,一把抹干眼泪,反抓住魏村兰的手叫道:“你必须跟我走!不要问为什么,马上走!”曾梦书毕竟是修行者,这时又动了真情,魏村兰虽然身材比她高,被她一抓住手腕,立即半边身体都麻了。 曾梦书力气好大,拖着魏村兰就走。 她能说什么呢?告诉这个女人她已经被都天门盯上了吗?不,这样只会吓坏魏村兰的。还不如让魏村兰糊里糊涂的离开呢,有什么危险,曾梦书自己扛了就好。 魏村半不明就里,早上才起床,先是看到一直坚强的曾梦书在哭泣,然后又被曾梦书拖着就走,正是泥人也有三分泥脾气呢。她一直积蓄着力量,眼看要走出小区了,她猛地吼一声:“你不说清楚,我就不走!”用力一掀曾梦书,没想到在她眼里一向强大的曾梦书应手而倒,直直的栽倒在小区的水泥地面上,头撞得“咣”的一声。 事实上,伤痛让曾梦书已经很虚弱了,她完全没有料到魏村兰会突然发火,这一掀之下拉动伤口,又撞到头,剧痛加上晕眩让她好一会儿都一动不动。她双手被一之力扬起,倒在地上也保持着两手举过头顶的姿态,她甚至虚弱得没有力气调整一下姿势。她的衣服自然被两手拉起,露出肚子肚子上的伤口来,那是一道足有四五厘米的伤口,鲜血早已经浸过皮带扣子,而且还在汩汩的冒着血。 魏村兰一看那伤口就慌了,“我的天啦,我的天啦!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她跑过来抱两手颤抖着,似乎想帮曾梦书合上伤口,却不知道该怎么弄,只是跪在曾梦书身边鬼喊鬼叫的。 曾梦书缓过劲儿来了,慢慢的坐起来,冷眼看着痛哭失声的魏村兰,“你是不是很没用啊?除了叫个‘我的天’‘对不起’之外,什么事儿都干不了?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你离开吗?因为都天门已经知道我们碰过头了,你随时都会死!” 魏村兰不止一次的想过,都天门找到自己,本来她以为自己会非常从容的,因为这样正好,自己就可以去见丈夫和女儿了。没想到事情真的来了,自己却吓得什么都忘了,只会一个劲的问:“我该怎么办?” 曾梦书一手捂住肚子上的伤口,依然酷酷的说:“当然是离开这里啊?你找个地方躲起来,至少可以多活几天嘛。说不定到时候我已经解决了都天门呢?”再次伸手捉住魏村兰,拉着她就走。 这一次魏村兰没有抗拒。 出了黄羊小区,迎面来了辆出租车。曾梦书打起精神,对着出租车用力挥手。出租车就像认得曾梦书一样,特意从路上玩了个飘移,远远的避开了曾梦书。 出租车开出十几米,这才停了下来。 曾梦书虽然心里有气,也不得不吃力的追那车。 出租车司机摇开车窗,用力的啐了一口:“我呸,晦气,一大早就遇到个重伤号,别给我死车上了。”说完一脚油门,加速驰开。 魏村兰气得跳着脚的骂,反倒是重伤后的曾梦书没了脾气,劝道:“算了,我们走着去机场吧!” 本来曾梦书有个纸蝶的术法,可以飞行的,但是一来魏村兰不懂飞行,在天空不好掌握平衡,万一掉下来就完蛋了;二来曾梦书现在伤口叫汗浸湿了,火辣辣的痛,也没法集中精力操控飞行类的召唤生物。 一路走来,所有出租车都不搭二人。大多还是出于迷信,觉得大早上的搭了重伤员会影司机的运气;有一小半的是怕麻烦,搭重伤号明着是做好事,暗地里风险也很大,真死车上了,就不是一点车费的问题了。 曾梦书虽然伤重,眼睛却冷冷的看着周围行人。她刚遇险,难免看这个也像坏人,看那个也像杀手。别说出租车司机了,就普通行人看到她的眼神都绕开三米走。 此时魏村兰紧紧跟在曾梦书身后,不用拖着走了。看着曾梦书那瘦小的背影,魏村兰再次感叹:“虽然她长得又瘦又小,还受了伤,但是她依然是一堵为我挡风的墙。唉!她要真是我的女儿就好了。”在内心里,魏村兰不止一次把曾梦书和冉碧莎对比,冉碧莎当然好,英语过六级钢琴过四级,舞蹈还得过市里的奖。但是到了这种时候,三五个冉碧莎也比不了一个曾梦书。这还是当妈的偏心,不然现在一百个会英语的冉碧莎,也比不了一个会打架的曾梦书。 曾梦书虽然背对着魏村兰,却也能感觉得到那种疼爱的目光。她自己不清楚对魏村兰是什么样的感觉,只是觉得这个女的很亲切,让她很有好感。从小没有母亲疼爱的她,在魏村兰身边时会觉得自己也变得柔软了些。 现在她只想保护这个女人,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吗?她不知道,也没有想过。 把魏村兰送到机场,看着她登上飞机之后,曾梦书这才恢复了往日凶巴巴的样子,跑到一家小酒馆里,怒吼道:“有酒没有?要烈酒!” 服务生过来就一句:“抱歉,我们不招待南方姑娘!”换来的是曾梦书盛怒之下的大力一踹,“我不是来买酒的,是来抢的,这下行了吧?再不给我酒,我砸了你这家破酒馆!”这会儿她伤口痛得木了,打起人来也有劲儿了,三下五除二,把个服务生打得牙齿都掉了好几颗。 很快的,她提着一瓶闷倒驴走上了附近的一座土山。 西北地方地广人稀,加上又是冬天,山上风大,根本就没有人。 曾梦书倒在山头,看着广漠的天空,敞开肚子,“咚咚咚”一瓶闷倒驴全倒在了伤口上。那感觉曾梦书用两个字来形容: “痛……快……” 酒精对伤口的作用有两个,一是消毒,二是酒精刺激伤口附近的皮肉发肿,堵塞破裂的血管,起到止血的作用。说起来容易,真正这么干过的才知道,那滋味怎一个“痛快”了得? 天大地大风大,天地之间,一个瘦小的女子静静的躺在山头,一动不动。 足足过了一个半钟头,曾梦书才缓过劲儿来,她裹好衣服,召出纸蝶向游乐场飞去。 经历了第一次遇袭之后,傻瓜都能猜到游乐场那边肯定还有陷阱在等着她。 但是,这又有什么? 正如白马义从的口号说的那样:“义之所在,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第十章:崩溃 “曾梦书是一个极度危险的罪犯,”游乐场一边,秦局长再度给警员们打气,“我们一定要坚持住,争取清除这个社会的毒瘤。” 刑侦局的警员们从早上六点开始埋伏,现在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不过除了细皮嫩肉的秦局长外,其他警员都身经百战,士气完全没有下滑。在行话里,这就是一个蹲守的活儿,除了秦局长,哪个警员没干过? 这里是一游乐场中一幢废弃的建筑,原本的设计中它是餐厅,不过工程没有完工,温州老板就撤资了。在十二楼上,狙击手已经就位,而其他的警员则埋伏在三楼,方便冲下楼去。 “目标出现,目标出现。”对讲机里突然传来狙击手的声音。 秦局长来了精神,一伸手,立即有警员讨好的递过来望远镜。他举着望远镜对着游乐场外的大路一看,只见一个瘦小的女子跌跌撞撞的走向游乐场。秦局长举起手边的照片看了看,又举起望远镜看了看,这才说:“目标确认,随时待命!” “是!”狙击手回答得很干脆。 曾梦书的样子像是受了伤,她一只手捂着肚子,缓缓的走进游乐场大门,面对高耸入云的摩天轮站直了,突然厉声叫道:“都天门的爷们儿,有喘气的没有?出来一个!” 秦局长举着对讲机下令:“开枪!” “砰!” 游乐场大门处,曾梦书软软的倒在地上。她双腿弯着,一头长发乱糟糟的散在地上,鲜血从她的头边缓缓的浸出来。 摩天轮另一边,距离约三百来米处建着一个游泳池。梅老道与甘猛他们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注视着韩萱萱对着一碗水比划着手指头——这是知守观的入门功夫,名字叫着画黄莲。 韩萱萱突然抬头说,“我好象听到枪响。” 甘猛柔声说:“这地方偏僻,经常有人打猎,打个野猪啊野狗啊什么的。没事,你继续练。” 梅老道严肃的提醒:“天得一则清,地得一则宁。心神守一,凝而不散——继续画。” 这时有个娇艳的女子过来,用毛巾擦去韩萱萱脸上并不存在的汗珠,温柔的说:“要不?吃点糖果再练习?”另一个妖艳女子上前,手里捧着托盘,盘里满满的全是糖果。 韩萱萱抓了老大一把糖果,放在水碗边,突然叹了一口气。百十人环绕中,她像一个公主一般,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幸福。 摩天轮另一边,游乐场的大门口,曾梦书的尸体孤零零的躺着,一动不动。她的右侧太阳穴出现一个弹孔,鲜血却从她紧贴着大地的脸下浸出来,现在已经汪成一滩,像朵红花。她的眼睛睁着,瞳孔里映出摩天轮的影子。 “打得好!”秦局长朝对讲机大声叫着:“终于结束了,收工,我请你们吃大餐!” 对讲机里传出狙击手的欢呼声,但很快被三楼警员们的欢呼声掩盖了。警员们纷纷从藏身的地方站出来,聚到一起,嬉笑着商量到底要去哪里吃大餐,才可以好好的宰“大局长”一顿。 秦局长也微笑着,连说:“认宰认宰!” 就在这时,对讲机里传来狙击手颤抖的声音:“局长,又、又出现一个。” 三楼大厅里,所有人都凝固了一般。 秦局长猛地拿起照片,认真的看了好几眼,又举起望远镜,仔细的看着从远处走来的那个姑娘——与地上的死尸一样的瘦小,一样的衣着,一样的长相。秦局长的整张脸都冒出汗来,移开望远镜,眼里也沁出泪来,求助的看着身边的警员,“这、这怎么办?” 警员们全都沉默不语。 腾飞燕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开枪!” 第二个曾梦书走到游乐场边,还好奇的看了眼地上的尸体。 秦局长颤抖着大声下令:“开枪!” 随着枪响,第二个曾梦书倒在了第一个曾梦书的尸体旁边,头枕着尸体的小腿。 这一次没有欢呼声,在场众人都一脸紧张,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相信,这事儿真的到此为止了。 一秒、两秒、三秒、四秒、五秒。 “又出现一个!”狙击手的声音已经平静多了。 秦局长脸如死灰,眼神空洞,眼睛看着天空,嘴唇抽动,却听不到他发出什么声音。 第三个曾梦书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隔着老远,她的身体越发显得瘦小可怜,她一步一步的走着,脚步迟缓却非常坚定。 “局长?局长?”腾飞燕不无同情的叫道。 秦局长回过神来,惊讶的叫了声:“啊?”浑然忘了自己到底是来干嘛的了。 滕飞燕催眠一般轻柔的说:“下命令吧,开枪啊?” 秦局长流泪的双眼中闪现出决绝的目光,“目标确认!准备开枪!” 第三个曾梦书走到前两具尸体前面,不屑的看着地上的尸体一笑。 “砰!”狙击枪再次响了。 第三个曾梦书身体一软,倒在两具尸体旁。 秦局长也身体一软,坐倒在三楼大厅肮脏的水泥地上,望远镜、对讲机被他随手扔在地上。他只会张着嘴喘气,像一条垂死的鱼。 事实上,在场的警员都猜到秦局长没有出过任务了,只是没想到他的心理素质会这么差。看着他唇齿间的唾液牵出几条丝钱,只觉得这人又恶心又可怜。 毫不意外的,对讲机里再次传来狙击手的声音:“目标又出现了。” 腾飞燕半蹲在秦局长的面前,用嘲笑的口吻说:“大局长,下命令吧!” 秦局长突然叫道:“我不下命令!这事儿绝对不能这么干!”他像想起什么似的,突然一翻身爬起来,也不拍一下身上的水泥灰,一阵风似的向楼梯口冲去,“我不干了!反复的把一个人杀死三次,这事儿谁能受得了?啊?我不干了?”一边叫着,一边冲下楼梯。 十二楼上,狙击手站了起来——通过对讲机他已经知道大厅里发生的情况。 大厅里,众多警员相对无语,秦局长一跑这里就失去了指挥者,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突然之间,楼梯口再次传来跑动声,只见秦局长抱着头狼狈的蹿上楼,几步跑进光突突的门框,对着警员们失声尖叫:“她来了,她来了!”一个踉跄跌倒在地,手还戏剧性的指着楼梯口。 楼梯口处,曾梦书缓缓的走来,眼神冰冷之极,“为什么杀我?”她问道。 哪怕知道来的就是曾梦书的分身,在场警员依然个个头皮发麻,个个用手摸着枪套。秦局长喉咙里“咕”的响了声,直挺挺的倒了下去,还保持着手指直指的姿势。 滕飞燕冷笑一声:“哼!装神弄鬼!”掏出手枪对着门框处的曾梦书“砰”的就是一枪。这个曾梦书也倒在了门框处。 滕飞燕正要说什么,突然看到身边警员们一个个的向地上倒去,窗外黑影一晃而逝,接着楼下传来“哗”的一声。 滕飞燕冲到窗口处向下一看,却看到狙击枪摔在楼下,已经摔成了三截,想来狙击手也被曾梦书搞定了。 滕飞燕冷笑一声,暗想:“靠刑侦局这帮蠢才对付曾梦书果然不靠谱。”她提枪向楼下冲去,才走到楼梯口,就看到两个曾梦书一左一右的靠着,站得歪歪扭扭的,斜着眼睛冷冷的看着自己。 滕飞燕举枪就打,“砰砰”两声枪响后,两个曾梦书都骨碌碌的滚下楼去了。滕飞燕纵步如飞,大步冲下楼,跃过两具尸体,就看到一群曾梦书,大约有十几个,正有说有笑的向楼上走来。 滕飞燕眼神更加轻蔑,暗道:“曾梦书就这点本事吗?会个分身法?”手枪中的子弹不够,她干脆将枪别好,大叫一声:“花夜叉退场!” 滕飞燕已经知道曾梦书分身的秘密,用的正是擅长变形的花夜叉。而这种地狱生物性格害羞,如果你直呼她们的名字,她们就会消失。 随着一声令下,死去的活着的曾梦书都同时发出一声“嘻”,然后消失不见。 滕飞燕跑出楼外,正看到曾梦书站游乐场门口,对着摩天轮厉声尖叫:“各位都天门的渣滓们,我曾梦书回来了!出来吧!” 腾飞燕再次冷笑一声,正要上前,突然听到有人叫:“曾梦书,我来会会你!”一人从摩天轮后走出来,头顶正中一团绿油油的头发梳成尖溜溜的,像洋葱发芽了。 在警员们突然倒地的瞬间,韩萱萱突然一头倒在桌子上,此时“扑通扑通”声不断,却是围在韩萱萱身边的娇艳女子、都天门的外围弟子们倒了一地,自然有几个倒进了游泳池里。 梅望鹤看身边还保持着清醒的仅有三人,他们分别是都天门门主甘猛,都天门第五号人物耿更和一个当地的商人,名字叫伍庭斯。梅望鹤早已经听说曾梦书可以召唤鬼童子,这种地狱生物可以通过笑声就是让普通人沉睡不醒,但是修行者精神力比较强,对鬼童子的笑声有免疫力。 也就是说,这个叫伍庭斯的商人也有修为。 梅望鹤正要问,就听洋葱头耿更询问说:“老大,我跟曾梦书打过!我出去打发了她?” 甘猛点点头。 耿更起身向摩天轮走去。 看梅望鹤疑惑的眼神,甘猛解释说:“我这个兄弟不是修行者,他是异能者,他拥有把空气变得粘稠如胶水的能力。一般的修行者不是他的对手。” 梅望鹤冷冷的说:“我想问的是:这些泡在水里的人,甘老大不救吗?”人命大如天,梅望鹤哪怕有再多的疑问,但是他首先关心的是游泳池里那些生命。 甘猛冷冷的说:“哼,这些没用的东西,死了更清净!” 梅望鹤的眼神凌厉起来。 此时伍庭斯察言观色,知道梅望鹤开始发火了,这可不利于双方合作,赶紧说:“梅道长教训得是,甘老大!”吼了一声。 甘猛一下子醒悟过来,解释了声:“唉,我也是恨铁不成钢,伍老板,有劳你救兄弟们一把!” 伍庭斯双手据桌,像蛤蟆一样脖子鼓起老高,突然发出一声“咕”声,从嘴里吐出一团黑泥来。那黑泥似乎有生命,从桌上游下地,钻入游泳池。 游泳池里的水突然跟开了一般,每个落水者的身体下都涌出一个浪头,将那些人推到池边上。人一出水,可以看到每个人身体下都一团黑泥,平平的垫着那些人,像是不规则的毯子一般。 梅望鹤表情放松了些,心里却暗自庆幸:“如果单看规模,都天门绝对比不上知守观千年经营,但是论及人才,知守观可比不上都天门了。曾梦书惹到这样一个门派,正该她倒霉!” 第十一章:飞颅套餐 曾梦书被数百只飞颅环绕着,像被行星环绕着的恒星。 耿更对此不屑一顾,“知道吗?以前你觉得你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是理所当然,很不幸的,你遇到了我。” 曾梦书的话更伤人,“你爹没有教过你,任何魔术都不可以演两遍吗?因为第二次表演的时候,通常都是演砸了的时候。” 耿更的父亲是惨死的,非常忌讳别人提到自己的父亲,听到曾梦书的话勃然大怒,“你找死!”左手四指弯曲如钩,大拇指贴在掌心中,反手对着曾梦书一推,已经发动了果冻魔法。 曾梦书的右手弹了个响指,声音极其沉闷,像装满水的罐子里掉进粒玻璃珠似的。那些飞颅本来已经身形一顿,听到弹指声全部向前游动,速度慢得跟蜗牛似的,大约每秒前进一厘米。 耿更感觉胜卷在握,竟然只用右手遥对曾梦书,另一只手悠闲的拢着头顶那抹绿油油的头发。 “耿更小心!背后!”一声女子的惊叫声从右侧大楼下传来,正是跑到楼下的滕飞燕。 耿更心里一惊,只觉得身后风响,回头看时,一只飞颅悄无声息的从摩天轮上一扑而下,转眼就扑到距离自己不足两米远。 耿更急用左手对着飞颅一比划,这只偷袭的飞颅也被定在空中。“不过是声东击西之计,有什么了不起的?”耿更笑了,自己的能力可以说是纸人术的克星,这点伎俩怎么可能伤害到自己? “不是声东击西,是瞒天过海!”曾梦书的声音从飞颅群之后清晰的传来,“‘备周则意殆,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太阳,太阴。’数百飞颅之中,有一只是特别的,可惜你知道得太晚了。” 耿更仔细的观察着这只偷袭的飞颅,它同样是由骨骼组成的蝌蚪样生物,外形与其它飞颅一样,只是颜色略深,为灰白色。 近在咫尺的飞颅在耿更的面前张开嘴笑了,一条纯由骨头组成的蛇从它的嘴里钻了出来,身体伸直,已经接近耿更的手掌不足一米了。 耿更左手青筋突起,那条骨蛇再也不能前进分毫。“就这点手段吗?”耿更自信的说:“忘了告诉你,我的果冻魔法曾经粘住过出膛的步枪子弹,这点手段是杀不了我的。” 曾梦书反唇相讥,“现在战场上的主动权可是在我手里,自信是好事,太自信变成自负就离死不远了。” 此时在摩天轮后约两百米远,梅望鹤脸色凝重的说:“糟了!那个姓耿的年青人要出事了!曾梦书曾经用这一招打败过我的徒弟丹崖子,飞颅嘴中暗藏骨蛇,骨蛇嘴里暗藏骨针,骨针上面蕴含剧毒!这一抬极其阴险恶毒,让人防不胜防!” 甘猛、伍庭斯不约而同的站起来,向摩天轮跑去。 此时韩萱萱已经被唤醒,她焦急的对梅望鹤说:“师父爷爷,我们快点去救头顶绿油油的大哥哥啊?” 梅望鹤叹息一声:“只怕已经晚了!” 此时飞颅嘴边的骨蛇收缩身体,猛地一弹,但是在果冻样的空气中,它这强力的一弹也仅弹离飞颅嘴巴不过十厘米。骨蛇突然张大嘴,可以看到它的咽喉处有个管状的骨头,一枚骨针从管骨中射了出来。 骨针射出,强劲的后座力甚至让骨蛇颈骨也为之碎裂,但是这枚骨针也仅仅擦破耿更左手食指的一丝皮罢了。 耿更狂妄的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这就是你的绝招?哈……”他的笑声突然中断,毫无征兆的倒在了地上。 本来已经被果冻魔法困住的飞颅突然恢复了行动自由,一拥而上,结果却没有一只飞颅敢碰耿更一下,似乎耿更身上的毒连飞颅都害怕。它们只能失望的飞回到曾梦书身边。 “耿更!”腾飞燕第一个冲了过去。 “耿更!”甘猛与伍庭斯也冲了过去。 “不要碰他!”甘猛提醒滕飞燕,后者正要去抱耿更。 滕飞燕愣住,只听耿更痛苦的叫了声:“三姐!”然后头一偏,就此不动。 刑侦局的滕飞燕,正是都天门的第三号人物。她呆了一样看着耿更,泪水一滴一滴的落在耿更的尸体上。 众多飞颅环绕之中,曾梦书抱着双臂,冷冷的看着这一切。 滕飞燕突然扭头仇恨的瞪着曾梦书。 曾梦书只是一笑,“他杀的人少说也有几十个吧!”虽然话很硬,多少也算给伤心的滕飞燕一个解释了。 滕飞燕身在刑侦局,对曾梦书的资料看得比任何一个人都多,此时气塞胸膛,竟然说不出更多的话,只说了四个字:“你在乎吗?” 曾梦书一愣,回答道:“我还真不在乎——事实上,我跟他是同一类人,极度自私、极度残忍,只是我在试着做一个好人。” 滕飞燕慢慢站直,直面曾梦书,“你以为天底下就你一个人会纸人术吗?”甘猛叫道:“三妹,我们一起上!”伍庭斯叫道:“三姐!”滕飞燕挥手制止了两人,冷冷的说道:“耿更的仇,我一个人报!这是我欠耿更的!” 甘猛愣住了。记得当初滕飞燕是耿更带进都天门的,她人长得漂亮,又会纸人术,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是因为她的身份,自己不同意她加入,答应说只要她完成一个任务,就让她进门。 那个任务,就是陪自己睡一觉。 滕飞燕答应了。 没有想到,原来滕飞燕深爱着耿更,他们有可能是一对恋人,这层关系居然直到今天自己才知道。 曾梦书的纸人术集合了伶丁门南北两派的优点,可以说天底下玩纸人术的她都有信心一战,听到滕飞燕竟然要用纸人术与自己对战,只觉得这女的疯了。“伶丁门的人,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所以对战之中很讲究战术。”她甚至觉得滕飞燕是个小辈,想提醒她一下。 滕飞燕冷冷的说:“不用你提醒!我自然有办法杀你!” 曾梦书不禁好奇起来,“你是个警员啊?为什么要加入都天门?” 耿更死后,滕飞燕心如死灰,觉得一些隐藏在心底的秘密不用再保守了,说道:“我加入警队,当然也怀揣着幼稚的梦想,想要除暴安良,做个好警员。没有想到,我敬之如父如兄的领导竟然会对我下药!失身之后,我这才明白做个警员也没有尊严,开始寻找另一种活法,用极端的方法找回尊严。” 虽然话极少,但是曾梦书也能听出这个故事有多么的惨痛。想必当初滕飞燕也曾求告无门,也曾倍受白眼,才会变得这么偏激。 “受死吧!”滕飞燕比了个国标舞的动作,右手上举,左手挡在腋左边腋窝处。她的右手食指中指,拈了一叠纸人。 曾梦书大奇,虽然纸人术召唤仪式千奇百怪,但是自己多少也认识。像滕飞燕这样的召唤仪式还是第一次见,不知道她会召唤出什么东西来。不过滕飞燕一心杀了自己为耿更报仇,曾梦书自然也不敢大意,略一思索,右手高举,比个剑指,正对着滕飞燕,剑指向前一划,一支骑兵队出现在曾梦书的身后。 “义之所在,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随着口号声,约一千人的白马义从出现在曾梦书身后,排着整齐的方阵,缓缓向前压去。 白马义从本来是三国时期的一支特种部队,人数仅为三千人,士兵皆骑白马,穿白甲,战斗力极其强悍。曾梦书召唤出白马义从,可以说已经非常重视滕飞燕了。 滕飞燕嘴角一扬,竟然轻蔑的一笑,手里的纸人投出,化为五只三角龙并成一排,三角龙身后,又有百十来只体型很小但很敏捷的迅猛龙。玩纸人术的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滕飞燕召唤出侏罗纪时代的恐龙,却依然保持着军阵的模样。 白马义从一边口号声顿止,估计公孙瓒他们也从来没有见过侏罗纪时代的恐龙吧,有些紧张。特别是三角龙,体长约十米,高达三米,重达十吨左右,哪怕只有五只,也带给人非常大的压迫感。 “上!”曾梦书与滕飞燕一起下令。 白马义从呼啸着纵马冲向恐龙部队,与此同时,五只三角龙与上百只迅猛龙也一起冲了过来。 尘土飞扬中,两只不同时代的军队遭遇了! 第十二章:停战 白马义从每人都配一张用牛角装饰的硬弓、四壶羽箭、一把长达一米四的斩马剑——这是一种长柄武器,劈砍的威力很大,可以轻易的砍断马脖子。 滕飞燕召唤的三角龙都长着大大的骨质头盾,头盾上方长着两只长达一米二的尖角,鼻子上又生长着一只长约三十厘米的角,像犀牛角。三角龙身后跟着的迅猛龙直立行走,身高约两米,有一口尖利的牙齿,两只前爪上各生长三根锋利的爪子。 两支不同时代的军队同时向对方冲去,还没交锋,白马义从一边立即弯弓搭箭,箭如飞蝗一般射向三角龙。 三角龙大大的头盾上覆盖着厚厚的皮肤,皮肤上又密布着鳄鱼似的硬鳞,白马义从青铜的箭簇很难突破如此严密的防护,大部分箭被弹了开去,仅有少数箭从三角龙鳞片间射了进去,射穿皮肤,挂在头盾上。 三角龙被激怒了,发出大声的咆哮,低着头梗着脖子,像打架的公牛一样向白马义从冲来。前面已经介绍过了,这种侏罗纪时代的生物重达十吨,如此冲锋可以说势不可挡。长长的龙角轻松的刺穿了骑兵所乘的马腹,三角龙冲势不减,顶着死马一口气往前冲,撞翻了更多的骑兵,撞倒了旋转木马,踩弯了跷跷板,最后这头三角龙用力一仰头,将死马骑兵都抛上天的同时,还掀翻了秋千架子。 三角龙在骑兵队里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 白马义从不少人被掀落马背,还没来得及抽出斩马剑,立即被紧跟在三角龙身后的迅猛龙一口咬住脖子。在恐龙家族中,迅猛龙是比较姣小的种类,也是非常聪明的种类。它们猎杀的方式极其有效又极其残忍,咬住猎物脖子后它们并不会静等猎物断气,而是凶狠的甩动脖子,在最短的时间内给猎物造成最大的伤害。那倒霉的骑兵被咬住脖子甩得两下,立即死去。 双方混战在一起,白马义从一边明显的处于下风,只短短三十秒内,白马义从一边已经损失了超过五十名骑兵。主将公孙瓒情急之下大胆犯险,纵马从侧翼接近一只三角龙,一箭射去,正中三角龙的眼窝。公孙瓒连珠箭发,接连三箭射中三角龙的肩膀、腋下、肚子。三箭都从硬鳞之间钻透进去,负伤的三角龙厉嚎着倒地。 白马义从一边欢声雷动,士气大振,立即有十几骑冲过来,挥动斩马剑对着倒地三角龙的肚子乱砍。哪怕强悍如三角龙,肚子依然是柔软的地方,斩马剑砍下去,刀刀见血。 那只受伤的三角龙依然未死,还在大声惨嚎。附近一只三角龙猛地向围在三角龙身边的骑兵冲来,想救同伴。撞飞四五名骑兵之后,这只三角龙收脚不住,一头扎在倒地的三角龙肚子上。巨大的冲击力之下,两只长长尖角全部扎进受伤三角龙的肚子里,受伤的三角龙立即断气。 虽然战局处于下风,曾梦书看到此景依然一乐,“三角龙好象智商不高啊?”她说。 滕飞燕冷笑着说:“你不懂西方兵种搭配的知识,只晓得让骑兵冲冲冲,我看你的智商跟三角龙有得一拼。” 曾梦书轻松无比,还击道:“太老实的人玩不好纸人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你不懂中国兵法,败的人是你。” 滕飞燕听曾梦书引用了《孙子兵法》中的话,以为对方必有杀招,谨慎的看了下战局,却又是恐龙一方明显占优。思索一下,觉得曾梦书不过是用了什么心理战术罢了,只要自己不理,她的计策就失败了。于是冷哼一声,不再说话。 此时在战场左翼,一个白马义从的骑兵正悄悄绕道而行,十数只迅猛龙觉得这骑兵孤身犯险,有机可乘,跳跃着围了过来。这名骑兵连射几箭,箭箭射中迅猛龙咽喉,中箭的迅猛龙立即倒地死去。剩余迅猛龙跳着扑了过来,那个骑兵抽出身后亮银枪,一抖枪身立即是脸盆大的一朵枪花,晃花了最前面一只迅猛龙的眼睛,枪花之中,银光锃亮的枪尖突然如电似的一吻,刺穿了当先迅猛龙的脖子后立即一划,闪电一般的划烂了另一只迅猛龙的脸颊。 这人枪如闪电,招招致命,十来只迅猛龙很快就解决了。 此时战场中,三角龙依然声声怒吼,白马义从一边同样大声呐喊,交战在一起,让滕飞燕没有注意到已经有员战将从战场的左翼突破出来,正冲向自己。 此人甲如雪,枪似银,马如龙,正是三国有名的大将常山赵子龙。 很少有人知道,赵子龙原来是白马义从的一员,这也就是曾梦书出奇制胜的信心所在。 纸人术最大的弱点,是施术者。哪怕白马义从全面败北,只要杀了滕飞燕,曾梦书一样取得了战斗的胜利,这就是曾梦书的战术,擒贼擒王。 此时赵子龙已经清理了战场,提起马缰准备冲向滕飞燕,而滕飞燕的目光被三角龙吸引住了,完全没有注意到战局的变化。 突然之间,有小孩子尖声叫道:“快看快看,恐龙耶!”随着欢叫声,一男一女两个约六七岁的小孩冲进游乐场,完全不知道危险,竟然冲到交战的两支军队中间,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想要摸一摸三角龙。 突如其来的意外状况是谁都没有料到的,一瞬之间,曾梦书与滕飞燕都惊得脸色煞白。 曾梦书知道赵子龙马快,也许再坚持十秒他就能杀了腾飞燕;滕飞燕也相信三角龙力量巨大,也许再坚持三十秒白马义从就会溃败。 但是两人对视了一眼,几乎同时喊出了这个字:“解!” 一瞬之间,交战的两支军队全部消失,化为片片纸人,如雪花一般的随风飘散。 甘猛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没有想到在战局大好的情况下,滕飞燕竟然会因为两个突然出现的小孩子放弃了战斗,他责怪的叫道:“三妹!” 滕飞燕眼睛只在两个小孩子身上转,没有回答甘猛。两个小孩子看到恐龙消失,都惊得呆了,转着大大的脑袋四处张望:“咦?恐龙呢?” 看到两个小孩子没有事,滕飞燕欢喜得眼里满是泪水,故意凶小孩说:“什么恐龙?没有恐龙!还不回家?” 此时曾梦书也松了口气,柔声对两个小孩子说:“快回家吧?不然妈妈该担心了。” 小女孩比较娇纵,坐在地上大哭大闹,只是要恐龙;小男孩可能是哥哥,懂事一些,一直柔声劝着。 曾梦书与滕飞燕都没有小孩,两人干着急竟然拿两个小孩没有一点办法。 甘猛看看曾梦书,再看看滕飞燕,只觉得自己看着的就是两外星生物,完全看不懂。 小男孩突然眼睛滴溜溜一转,轻声哄道:“妹啊,妈妈给我买了个新玩具,你不能玩喔。”小女孩不乐意了,吼道:“我要玩,我要玩!”小男孩一边跑一边叫:“不给你玩不给你玩!”小女孩急忙爬起来,一边追一边骂:“坏哥哥,坏哥哥!” 稚嫩的声音越来越远,曾梦书心里依然柔软,抬眼看着滕飞燕,“还打吗?” 滕飞燕掏出一个纸人,高高的举起,“如果你没有杀耿更,也许我们会成为朋友。可惜得很,时光不会倒流,你我之间,必须有一个人死在这里——这是我欠耿更的。” 曾梦书也摸出一个纸人高高举起,“唉!我必须保护某些人,所以战斗还是继续吧!” 滕飞燕冷冷的问道:“‘某些人’就是魏村兰吧?这件事情结束之后,无论她在天涯海角,我都会杀了她!” 曾梦书的眼神猛地变得凌厉起来,她对魏村兰有种说不出的感情,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威胁魏村兰。“你在找死!”她吼了一声,摸出了随身携带的剪刀,刀尖正对自己的手背。 “禁术吗?我也会!”滕飞燕知道纸人术可以献祭自己的生命召唤非常厉害的鬼神作战,看到曾梦书已经掏出剪刀,立即也掏出了自己的剪刀。 甘猛与伍庭斯都默默后退,他们都知道,纸人术的禁术威力非同寻常,非常恐怖。与此同时,梅望鹤带着韩萱萱正向摩天轮走来,双方差点撞在一起。 曾梦书看了一眼梅望鹤,突然说:“对付你,还用不到禁术。”收起剪刀,只将纸人正对着滕飞燕。 滕飞燕也不想死,收起剪刀说:“我们一招定胜负吧!” 两人同时结印,同时念咒:“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召唤三角龙,召唤白马义从,两人都是随手召来,已经威力惊人了。这次两人召唤之前都用了庄严的召唤仪式,召唤出来的东西肯定更加惊人。 甚至连梅望鹤也停住了脚步,他和曾梦书禁术召唤出来的阴将级别怪物交手过,不出三招就被打败了。他感觉曾梦书这次召唤出来的生物虽然不到阴将级别,但是也不会弱多少。 不过甘猛新送了他一个法宝,名字叫着阴阳镜,凭着这件法宝,他觉得哪怕是阴将级别的召唤生物,他也有实力一战! 梅望鹤取出了阴阳镜,右手大拇指在食指上一划,立即划破皮肤,涌出鲜血。梅望鹤将滴血的食指在阴阳镜上划出“s”形曲线,左右两边各点一点,阴阳双鱼图画好。法事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出手了。 第十三章:骨龙 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随着叫声,两个女生都义无反顾的扔出了手里的纸人,没有半点犹豫。 扔出的纸人在半空中旋转出两道旋风,两个庞大无比的身影出现在旋风里。滕飞燕的纸人化为一只巨大的霸王龙,褐色的皮肤上布满卵石状鳞片,两排细长如香蕉一般的牙齿从距离地面约六米的嘴里露出——这是史上存在过的最强的食肉动物,咬合力达到令人恐怖的二十吨,甚至可以咬断三角龙的脊椎。 霸王龙从空中一掉落地面,立即发出让人胆颤的咆哮声:“昂——”大地也为之一震。 曾梦书的纸人却只化为一颗漆黑如墨的骷髅,那骷髅张大嘴,也尖利的叫了起来,这一声叫,仿佛整个地狱都来到了人间,因为那只骷髅张嘴发出的不是一声惨叫,而是数十万声惨叫。 漆黑骷髅盘旋升空,骷髅头后面跟着一串洁白的骷髅。只几秒时间,漆黑骷髅已经升到了百米高空,而它的下方,是一团高达百米,数十米的由骷髅组成的云团。 “厄难骷髅……”梅望鹤喃喃的说:“这是接近阴将级别的存在。” 滕飞燕也脸上变色,喃喃的说:“厄难骷髅,大风地狱食物链顶端的生物。” 厄难骷髅产自大风地狱,这个地狱的基本生物是飞颅。飞颅为了进化,会抢夺别的飞颅的脊椎和肋骨,但是它们不会要骷髅头。所谓的厄难骷髅,其实是十恶不赦之徒死后的头骨,因为罪孳深重,通常会现出漆黑的颜色。 单是一枚恶人的头骨,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但是大风地狱中的骷髅头能够感知到厄难骷髅头里存在的邪恶,主动的追随厄难骷髅,结果就是由数以十万、百万计的骷髅头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复合形的生物。 一个单一的骷髅头只有少许法力,但是这少许的法力乘以十万,乘以百万,就足以制造出一个威力巨大的生物来。 只在十来秒之内,骷髅云团的上半部已经幻化出人形,那一个个的骷髅头就像人体一个个的细胞一样,组成了人脸、肩膀、双手,甚至脸上还可以清晰的看出五官。骷髅云团的下半部还没来得及变化,依然保持着螺旋形。 面对这样邪恶的生物,甚至滕飞燕也不得不称赞一声:“好强!”这厄难骷髅还保留着一丝人的灵识,本能的想变回人样。变化出人形的厄难骷髅非常难对付,滕飞燕知道战机稍纵即逝,称赞一声,挥手向前:“冲啊!” 霸王龙头一低,迈着两条粗壮的腿,一头向骷髅云冲去。 厄难骷髅本能的弯下腰来,伸出两只由骷髅头组成的手想阻挡霸王龙,但是霸王龙的力量何其巨大,怎么是这些枯骨能够阻挡的。霸王龙一头顶去,骷髅组成的双手立即被撞散,骨头渣子纷纷掉落。 骷髅云上方,那张头骨组成的脸痛苦的张大了嘴,发出了凄厉的惨叫声;骷髅云的下方,无数的头骨疯狂的旋转着。这景象十分特别,像是在一道旋风顶上长着一张人脸似的。 霸王龙一头扎进骷髅云。 曾梦书突然之间明白了滕飞燕的战术,就是“速战速决”。想用霸王龙打败厄难骷髅几乎不可能,那条霸王龙的目标是自己。如果霸王龙成功的冲散了骷髅云,在最短的时间内杀死自己,那么滕飞燕是一有丝可能获胜的。 因为召唤术最弱的一环,正是召唤者。 可是曾梦书没有动。 不过数米厚的骷髅云,霸王龙一冲而过。从侧面看过去,可以看到霸王头只剩头骨的脑袋穿过骷髅云,而它的尾巴还在骷髅云外摆动。 在惯性作用下,霸王龙很快的穿过了骷髅云,不过它已经变成了一具巨大的白骨。随着“哗”的一声响,霸王龙的骨头散落在曾梦书的脚前。 此时骷髅云升到高空,慢慢拼凑出人形,却是一个伟岸的男子,这男子漠然的看着远处天边,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对眼的战局浑不在意。 曾梦书看着眼前的霸王龙骨头,突然灵机一动,想起一种自己从来没有召唤过的地狱生物——骨龙。曾梦书手按霸王龙的头骨,叫了一声:“起!”一地巨大的骨头自己站起,几秒时间重新组合成一只骨龙,转头对滕飞燕嘶吼一声。 滕飞燕如痴如醉,没想到曾梦书的纸人术如造诣如此高深,在使用了近似禁术的大招之后还有余力召唤骨龙。眼见骨龙冲来,滕飞燕竟然吓傻了,一动不动。 一旁梅望鹤手持阴阳镜,对着骨龙叫了声:“贞元封!”正是知守观封印类法术,本来这个法术是用在山水画上的,现在用铜镜施展,又有别的变化。 铜镜上生出无尽吸力,像一个黑洞一般,将巨大的骨龙往镜子里拉。骨龙不甘心的把长长尾巴一甩,刚好卷住滕飞燕的脖子。铜镜的吸力巨大,骨龙无法抗争,上半身已经被吸入铜镜中。这骨龙也是出于本能,尾巴越缠越紧。突然“波”的一声响,骨龙被完全拉入铜镜,滕飞燕软软的倒在梅望鹤的脚下,眼睛大大的睁着,脸上依然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早已经断气了。 梅望鹤出手本来就是想救人,没想到滕飞燕竟然会死在自己的眼前,大怒之下,对着曾梦书叫道:“到底要杀多少人,你才会甘心?” 曾梦书不敢直视梅望鹤,却镇静的说:“我受李明博的邀请,来这里查都天门害死冉碧莎一案,倒不是来杀人的。不过这些人害人在前,偷袭我在后,死不足惜。” 听曾梦书说到李明博,梅望鹤暗想:“原来是公务,这李明博也真是乱用人,曾梦书也敢用?”心里信了五成,嘴上却不服软,说:“都天门杀了一个人,找一个人填命就可以了,你已经杀了两人,算起来已经赚了。走吧走吧,我不愿意杀你。” 韩萱萱最见不惯曾梦书,在一边尖声叫道:“师父!打死这个疯婆娘!” 曾梦书大怒,骂她“疯”她也认了,最无法忍受的是自己明明未婚,却被韩萱萱骂作“婆娘”,立即尖声骂道:“死丫头,别狗仗人势了,要不是我对不起知守观在先,现在我就撕烂你的嘴!” 韩萱萱看她凶恶,也有些怕了,立即紧紧的闭上嘴巴。 梅望鹤问道:“你对不起知守观在先?这话怎么说?” 曾梦书愧疚的说:“以前我年轻不懂事,攻打过知守观,这件事情确实是做错了。” 听曾梦书话里深有悔意,梅望鹤对她的恨意也淡了许多,说道:“谁没有年少轻狂过?只要你真心的想改,我自然会给你机会。你查的案子就交给甘门主,他一定会给你一个交待的。你买我个面子不找都天门的茬儿,以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 曾梦书突然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梅望鹤说:“不!这个案子我会一查到底!李明博不怕我名声坏,大胆的起用了我,我怎么可以辜负他的期望?知守观的事情,我也会给你一个交待。一会儿动起手来,我一定会让你三招!” 本来梅望鹤已经有心饶恕曾梦书,突然听曾梦书说出如此大话,竟然要“让”自己三招,怎么不怒?他冷笑起来,说道:“好大的口气!老无不才,也不要你让,就公平比试!”说话间左手持镜,右手五指并拢轻轻一抬,一团纯净如朝阳的火团出现在他右手中。 知守观的法术缺少攻击法术,梅望鹤这个法术在场众人没有一个人见过,眼见那火团光芒刺眼,无不觉得这法术威力巨大。 事实上道家的修行修的都是真阳,梅望鹤做的只是逼出体内真阳罢了。只是在场众人对道家修行认识不深,所以才会大惊小怪。 梅望鹤一逼出真阳,立即一掌拍在铜镜上,真阳钻入镜面,铜镜里响起一阵龙啸,原本封印在铜镜里的骨龙重新出现在铜镜里,浑身是火,不住的用头撞着镜面。听它的嘶吼声,任何人都能想像得出它现在必定十分痛苦。 梅望鹤面无表情,接连往铜镜里打了三团真阳,铜镜都被真阳烧得红透了,骨龙的啸声也没有再响起。 以梅望鹤修为之深,接连逼出三团真阳也消耗不少,此时他的鬓边已经微微见汗了。耳听骨龙的吼声消失,梅望鹤面带喜色,抬头对曾梦书说:“来,试试我的新招!” 曾梦书面无表情,对空中一招手,那团骷髅云组合成的男子慢慢降落,挡在她与梅望鹤之间。“来吧!”她吼道:“我先让你一招!” 梅望鹤双手持铜镜,大声吼道:“出来吧!”一声饱含威严的龙呤声从铜镜中传出: “昂——” 仅仅是一声龙呤,就震落厄难骷髅身边的数千头骨,“空空空”响声不断,无数枯干的骷髅头掉在地面上,有些当场撞得粉碎,有些滚了几圈就此不动,已经被震散了神识。 甘猛面有喜色,谄媚的夸赞道:“好厉害!” 从梅望鹤到来的那一刻起,他就打定了主意:要么梅望鹤胜,自己省得出力;要么两人斗得两败俱伤,自己正好渔翁得利。此刻甘猛坐山观虎斗,还生怕两人顾及情面手下留情,在一边扇阴风点鬼火的说:“疯婆娘要败了,对吧,小萱萱!” 韩萱萱眼见自己师父如此威风,欢喜得一边跳一边叫:“疯婆娘要死喽!疯婆娘要死喽!”她本来是小孩子心性,这时得意洋洋,哪里知道中了甘猛的计策? 第十四章:熊 眼看梅望鹤要出手,突然高空里传来女子一声叫:“且慢动手!” 听到声叫,在场众人包括甘猛、伍庭斯、韩萱萱和梅望鹤无不大惊失色,甚至连对面站着的曾梦书也脸色一变。 众人全都抬头向天空看去,只见摩天轮上冉冉升起一只纸蝶儿,纸蝶上站着一个身着羊皮大衣的女子,正是曾梦书。原来大家听出曾梦书的声音了,晓得眼前这位打了半天的曾梦书也是分身,这才大惊失色。 曾梦书在纸蝶上叫了声:“花夜叉退场。” 那位站在骷髅云团之后的曾梦书叹息一声,将身一扑,合身钻入地面消失不见。 纸蝶掠过骷髅云团头顶,缓缓降落,轻轻一碰地面。纸蝶上曾梦书全身一震,手捂肚子一下跪倒,好一会儿都静止不动。原来她伤得很重,刚才动手时用个分身迷惑了大家的目光,自己却躲在摩天轮顶上一边休息一边养伤。 梅望鹤本来听曾梦书说都天门偷袭过自己,开始还不信,现在看曾梦书真的受伤了,不禁责怪的看了眼甘猛,“你们真的偷袭过她?” 甘猛只装着不知情的样子,责怪的问伍庭斯,“怎么回事?我们是正大光明的门派,怎么有人做出这么无耻的事情来?”伍庭斯是商人,精于应对,应口而答:“这姑娘脾气急,可能得罪了什么人吧?我们怎么干得出这种事情来?” 梅望鹤看两人竭力否认,暗想:“通常修行者异能者都有自己的骄傲,偷袭的事情可能真不是他们干的。”转过头又目光炯炯的看着曾梦书,毕竟大战在前,次要的事情可以先搁一搁。 骷髅云团那边,曾梦书已经咬牙站了起来,转过身,却紧紧的拢着羊皮大衣的前襟,从大衣衣领看过去,她腹前鲜血已经浸透重衣。西北风寒,此时曾梦书大衣内的血已经结冰,硬硬的十来块冰鲜红耀眼,十分醒目。 梅望鹤看曾梦书伤得十分重,心里有些不忍,劝道:“你有伤在身,我胜之不武,你先回去养伤,我们改天再战吧!” 这本来是他一片长者之心,没想到曾梦书却说:“我说了让你三招,自然会让你三招。今天推明天,明推后天,什么时候才能痛快了结了这事儿?就现在,放马过来吧!”最后一声吼,她站直了身体,毫无畏惧的直视着梅望鹤。 梅望鹤恼她言语无礼,再不说话,一拍铜镜,吼道:“看我的召唤道术!”一声龙呤,从铜镜中钻出条巨大的金龙来。 本来知守观没有召唤类的法术,这条金龙的本体是滕飞燕用纸人术召唤出来的霸王龙,后来被曾梦书的骷髅云团咬成骨架,又被曾梦书用法术变为骨龙。梅望鹤封印了骨龙之后,用了三团本体真阳炼化这才变成了现在的金龙。经历了三位修真者,这条金龙才最终成形,威力之大可想而知。 曾梦书冷冷一笑,“好本事!来吧!”双手握拳,挺起干巴巴的胸膛,无畏的看着金龙。 梅望鹤叹息一声:“自己找死!”手一挥,金龙一头扎向骷髅云,直奔曾梦书飞去。 就在此时,曾梦书说了一个字,一个在场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她张嘴吼道:“解!” 一个字,十万头骨纷纷消失,厄难骷髅不甘的厉啸一声,最后也化为纸人,飘在金龙的鼻子前方。 金龙鼻息一喷,纸人燃烧起来,蜷曲着变黑变焦,斜斜飘落。不等纸灰落地,金龙已经一头扎在曾梦书干巴巴的胸膛上。 “贞元封!”梅望鹤没有想到曾梦书竟然自己解了法术,用身体硬扛金龙,大惊之下,急忙收了金龙。 曾梦书呆呆的站着,脸色灰白,眼神空洞。在她的胸口上,一个透明的大洞正对游乐场外的道路,可以看到一辆越野车正急速的开来。 梅望鹤喃喃自语:“原来她说的让我三招,就是让我打她三招,没想到竟然是这个意思,真是没想到。” 曾梦书的尸体软软的倒在地上。眼睛依然没有闭上,静静的看着梅望鹤,似乎在说:“现在明白了吧?” 梅望鹤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无意杀了曾梦书,他心里也很不是滋味。这姑娘残忍狂妄,却又如此单纯,杀了她梅望鹤才感觉到懊悔。 一旁甘猛看到梅望鹤战胜,欢喜得叫道:“前辈太厉害了!这次前辈救了都天门上下千人的命,以后都天门上下都唯前辈的马首是瞻,但凡前辈一声令下,我都天门上下绝对以死效命。” 另一边伍庭斯也是恭维话儿一串一串的,直把梅望鹤说得像吕祖再世,重阳复生一般。 突然一声刹车声响,那辆从游乐场外开来的车竟然一头冲进游乐场,停在了尸体旁边,车上滚下一个中年人,抱起曾梦书跳回车上。越野车急忙调头,冲出游乐场,向漠北市开去。 韩萱萱急得叫道:“疯婆娘跑了,疯婆娘跑了!” 梅望鹤看着越野车越开越远,无动于衷,“她的心脏都碎了,除非邹衍在漠北,否则谁也救不了她。还有,以后不许再叫她‘疯婆娘’了。”当时梅望鹤见到金龙撞在曾梦书胸口上,立即用了贞元封召回金龙,到底晚了一步,龙嘴已经穿透了曾梦书的胸膛。受了这么重的伤,曾梦书应该立即气绝了,绝对没有人够救她。 天都美娇商场门口,曾福安静静的坐在柜台里,温柔的抱着一只小熊玩偶,脸上满是笑意。他的妻子徐美娇哄睡了小宝宝,拄着双拐走出卧室,对曾福安说:“又想女儿了吧?” 曾福安柔声说:“是啊!曾梦书小的时候特别胆小,每天晚上都要搂着小熊玩偶才能睡着。如果睡得不好,第二天她的脾气就很差。我怕她得罪同事,有人欺负她。” 徐美娇安慰说:“放心吧,她现在长大了,肯定睡得很好,你就别瞎操心了。” 曾梦书睡得很好。 一个中年人死死的抱着她,嘴里不住叫:“曾梦书,回来!曾梦书,回来!”这个中年人患有多·毛症,露在外面的皮肤上全是毛,就跟一只熊一样。 曾梦书的眼皮颤抖起来,睫毛湿润了。 另一个面容阴郁的中年人问道:“现在怎么做?” 熊一样的男子说:“我最近在研究《金刚经》,发现里面讲得真好:一切修行者的能力都来自三个字,‘信、愿、行’。你要做的就是趁曾梦书意志最薄弱的时候,用催眠术进入她的深层潜意识,在她的深层潜意识中植入一道命令——” 阴郁男子问道:“什么命令?” 熊一样的男子说:“你必须告诉她,纸人术是假的。只要她的信心一消失,她就会失去异能。” 曾梦书熟睡得像个婴儿一样。 突然一声“当”的金属撞击声从她头顶上传来,她猛地睁开眼,看到眼前的一切都是白晃晃的。她想坐起来,却被三条牛皮带绑在了床上。 “抱歉打扰了你的午休,”一个刻板的女人声音在她的床边响起,“你感觉怎么样?” 曾梦书明明记得自己已经死了,没想到竟然会在医院醒来,扭头一看,床边果然坐着一个穿白大褂的女医生。女医生的目光透过冰冷的眼镜片,毫无温度的观察着曾梦书的反应。 “放开我,”曾梦书叫道:“我在查一个人命案子,放开我!” 女医生没有理曾梦书,低头在记录本上记下什么,然后才问:“什么案子?跟我说一说。” 曾梦书叫道:“当然不能说,我们有《保密条例》的。” 女医生再次低头在记录本上记下一句话,然后假装很感兴趣的问道:“你来自保密部门?请问是美国中央情报局吗?” 曾梦书气得笑了起来,“哈!当然不是啦!我都没出国,怎么参加cia嘛!” 女医生再次记下她的话,突然叹息一声,说道:“知道吗,你很年青,很聪明,我希望能够治好你,让你重新投入火热的生活里面。我希望开诚布公的跟你谈一谈,让你明白你的病情。” 曾梦书疑惑的说:“我的病情?是啊,我觉得有些奇怪,我明明记得我已经死了的?” 女医生露出欣慰的表情,说道:“你发现自己的幻想有问题了,这是好现象——我大体说一下你真实的情况: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你有一个同班的好朋友突然溺水死亡,你参加了她的葬礼。从那一天起,你的表现就有些异常了。” 曾梦书更加疑惑,“你怎么知道的?” 女医生扬了扬记录本下面的病历,“上面都写着呢——大约有整整一年,你都非常沉郁,极少说话,而且从来没有笑过。” 曾梦书安静下来,紧张的看着这个女医生。 女医生接着说:“进入初中之后,你大约十四岁时开始出现了暴力倾向,砸东西、说脏话、打人,你的父亲只能把你送进精神病院。此后你就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中,你幻想自己读完了大学,甚至获得了异能,可以召唤出地狱的生物为你战斗。” 曾梦书怒道:“什么乱七八糟的?除了开头同学死的那一段,其它全假的。” “吱”的一声响,女医生紧张的挪开了椅子,与曾梦书拉开了距离。 曾梦书责怪的看着女医生,“你干什么?我不咬人的。” 女医生扬了扬病历,“这上面说你不但会咬人,还会吐口水——总之我是铁了心的要治好你,不怕你吐口水。说回你的病吧,如果你能面对自己的疾病,不再生活在幻想的世界里面,你的病是有希望治好的。” 曾梦书总算明白了,原来这医生是把自己当精神病了,气得她用头猛地一撞枕头,叫道:“我不是精神病啊!” 女医生跳起来,用记录本和病历挡在身体前面,认真的说:“这是自虐倾向,是非常不好的!明白吗?” 曾梦书翻了个白眼儿,瞪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女医生放松了些,鼓励道:“这是沉郁倾向,但比伤害自己要好得多。” 曾梦书勃然大怒,“滚出去!滚出去!” 女医生非常失望:“又出现暴力倾向了,唉!”她感觉自己的谈话治疗失败了,垂头丧气的走出了病房。 曾梦书瞪着眼睛,仔细的回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感觉脑子乱糟糟的,想不太清楚。 病房外传来狂笑声,有个男人大声宣布:“我是亚瑟王,我将统治英国!”另一个人也大声制止:“快放下一次性筷子!那不是石中剑,放点放下!”现在曾梦书可以肯定,自己原来身处一家精神病院里了。 当曾梦书放眼向窗外看去时,却看到刚才那个女医生一声不吭的站在自己的床边,依然用研究的目光观察着自己。 “啊——”两人一前一后发出嘹亮的惊叫声。 “你干什么?”曾梦书生气的叫道:“人吓人会吓人的知道吗?” 女医生一手摘下眼镜,抹了把被吓出来的眼泪,然后倔强的说:“我能让你明白,你一直生活在幻想里面。”她的另一只手抱着厚厚一个记录本,撕下一页递给曾梦书,“你不是会纸人术吗?用这张纸召唤你的地狱生物吧!” 曾梦书大喜,接过纸才发现自己两只手都碰不到一块儿,没法召唤。“你把手给我松开,我立即召唤给你看。嘿嘿嘿,这是你自找的,到时候可别怨我。” 女医生叫来三个保安,然后让曾梦书保证:一不会吐口水,二不会自虐。这才松开了曾梦书的双手。 玩纸人术的都会剪纸,现在跃然没有剪刀,但这也难不倒曾梦书,她熟练的把那页长方形的纸撕成个人形,然后双手结印,嘴里念着:“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三个保安都嘲笑的看着曾梦书装神弄鬼,只有女医生的目光里满是同情。 曾梦书扔出了纸人,这一刻她的表情无比庄严。 第十五章:病历 夜色已深,叶医生办公室的灯依然亮着。她在电脑下输下了如下的文字: 病人徐小娇,她的病情非常奇特,她表现出人格认识障碍的症状,幻想自己有另外一个身份,叫曾梦书。我试着用“徐小娇”这个名字称呼她,她的表现很不屑,似乎对自己本来的名字非常排斥。 也许在她心中,曾梦书是神通广大的,而徐小娇不过是个普通人。 曾梦书的世界非常精彩,谈过恋爱,打过架杀过人,而且现在的身份是保密的。我猜在她的幻想中,曾梦书是一个秘密警察,或者是间谍。 对徐小娇的治疗,我采用的是厌恶疗法,先摧毁她幻想的世界,然后让她重新进入现实世界。 徐小娇的幻想世界非常严谨:她的前男友是一个小混混(已经死了,死在修仙者的手上),现在的男友也是一个秘密警察之类的人,名字叫做温小玉。当然,通过户籍资料是查不到秘密警察的身份的,“因为有《保密条例》”,她这么告诉我。 她一直相信自己会一种叫纸人术的法术,可以召唤地狱生物。这是我摧毁她幻想世界的一个突破口,我给了她一张纸,让她表演纸人术。 她把纸撕成了一个人形,速度非常快——看得出她学习过剪纸。然后念了句咒语,同时手还比了几个复杂的动作。 那张人形的纸飘落在地上,当然没有什么鬼怪出现了。 看得出,她非常的震惊,一再要求再试一次。 为了让她清醒的认识到纸人术只是她的幻想,我给了她一个记录本,并且告诉她:无论试多少次,结果都一样。没有人能够召唤地狱生物,因为地狱本身就不存在。 接下来的两天,她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她的咒语,还有手势,试图召唤地狱生物,当然全部都以失败告终。 我查了下她用的咒语,是道家的九字真言,她那些奇怪的手势,确实是道家的手印。这说明她的幻想世界结构之严谨,非常罕见。 纸人术的失败,让她对自己的幻想世界产生了怀疑。 对任何人而言,真相都是非常的残酷的。她本能的排斥真相,陷入一种让人心疼的自我封闭状态。一连好几天,她都抱着膝盖一动不动,拒绝任何形式的交流。 我能体会得到,她有多难过。甚至有一度我自己都怀疑我做错了,想放弃对她的治疗。事实上,很多精神病人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是非常幸福的,例如院里那个幻想自己生了孩子的病人,她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生过孩子,但是每天早上她都会幸福的告诉医生:“我昨天生了个宝宝,他长得多好看啊!” 她被治好了,不得不面对自己孤独的人生。 我不能确定这是正确的。 但是仔细思考之后,我觉得徐小娇的情况不同,她非常年青,非常聪明,人长得也不错。病好之后,她应该能够拥有一个很幸福的人生——当然与她的幻想世界相比较,这样的人生实在是太平凡了。 我相信她不会当什么秘密警察,或者间谍,只会结婚生子,平安的渡过一生。 在她的幻想世界中,她有一个师父,名字叫做蒙克虏。蒙克虏真有其人,而且很著名,因为他患的精神病更加奇特——传染性精神病,跟他接触的人很多都疯了。我大胆的猜测蒙克虏就是徐小娇的病根。 经过院方的努力,我们终于找到了蒙克虏,并且安排了他们见面。 也许在大多数人看来,两个精神病患者的见面会话非常的好玩,但是这两人见面的情况非常诡异,现在我非常确定,安排这次会面是一个错误。 曾梦书穿着院方提供的病号服,背上还绣着“沤麻地精神病院”的红色字样,看到了同样穿病号服的蒙克虏,她的表情非常惊讶,但是却恭敬的站起来,叫道:“师父。” 蒙克虏浑身毛发很重,跟只大猩猩似的,但是态度却很倨傲,只是轻轻的说了声:“嗯。” 两人对面坐下——因为曾梦书有暴力倾向,两人之间隔着一层防弹玻璃,仅有一个小孔让两人的声音通过。 “师父,我明明记得我已经死了,可是你看——”徐小娇站起来,转动了一下,表示自己还活着(前面忘了说,在她的幻想世界里,她跟犯罪分子的战斗失败了,已经被一条金龙咬死了)。 蒙克虏一点也不惊奇,告诉徐小娇说:“我知道,是我治好你的。” 徐小娇更加震惊,说了声:“你?” 蒙克虏提醒说:“别忘了,我是周演(音)的弟子。” 徐小娇立即释然了,好象那个叫周演(音)的人是他们的信念,已经无所不能一样。 徐小娇重新坐下,问道:“师父,你怎么也——这样了?” 蒙克虏告诉她:“我在躲周演(音),哼,他再聪明也猜不到,我会躲在精神病院里。” 徐小娇再次明白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然后她说:“你不敢面对他,也就没有机会战胜他。” 蒙克虏叹息说:“你以为我没有试过吗?两千多年来,我跟他战斗了无数次,没有一次成功过。最近的一次,我们到了西伯利亚,打得当地都发生了雪崩,结果还是……”他自嘲的笑了笑,表示自己技不如人。 徐小娇没有再劝师父,她问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为什么我的纸人术突然失灵了?明明咒语手印都正确啊?” 蒙克虏告诉徐小娇:“这里——”他指着自己的脑袋,“你变成今天这样子,我不确定当初教你纸人术是不是正确的,于是让人在你的潜意识里做了手脚。你失去了异能,并且进入精神病院,都是我一手安排的。如果你没有异能,可能已经结婚了,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小女生大概会觉得这就是幸福了。但是你现在呢,整天打打杀杀,生活在危险边缘,都是因为你身具异能!” 徐小娇生气的叫道:“如果我有异能,我可以选择不去用它啊?求你了,你教我怎么重新获得异能吧?” 蒙克虏思考了很久,曾梦书一直在撒娇哀求,最后他说:“你要做的,就是重新在大脑里构造地狱的每一个细节,从第一步做起——地狱是建立在一朵花上的。” 对于这句莫明其妙的话,徐小娇却一下子明白了,而且非常高兴的叫道:“曼珠沙华!” 我查了资料,曼珠沙华是一种神奇的植物,也叫着彼岸花,传说中它是盛开在人间通往地狱的黄泉路上的花朵。 这次会面的结果很让人失望,徐小娇的幻想世界更加的坚不可摧了。虽然她变得很积极,整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冥想,可是我明白,她的精神病更加顽固了。 尽管如此,我依然认为徐小娇是一个非常有希望的病人,她的思路清晰,能够明确的分清幻想与现实。我不会放弃她的,接下来,我将采取药物治疗的方法。虽然大多数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对大脑都有一定的损伤,治好后她的智商会下降很多,甚至不及普通人。但是大多数人的生活也用不到什么脑子,我相信她会获得一个幸福的人生。 当然,相对她幻想的世界而言,这样的人生肯定会平凡很多,她不可能当什么秘密警察了,最多就是当个孩子的妈。 在电脑上打下这些文字之后,叶医生盯着发光的屏幕呆住了。因为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一张脸,虽然叶医生认得她叫徐小娇,但是从那双灼热的眼睛上判断,叫她曾梦书更加恰当。 “你……”叶医生紧张的坐着转过了身,这张椅子安了滑轮,可以自由旋转。 现在,叶医生有些后悔自己看徐小娇表现安静恢复了她的行动自由了。 站着的曾梦书比叶医生高出很多,她绞着两手难为情的说:“其实我是来告别的。” 叶医生的提高了声音叫道:“你要出院?谁允许的?” 曾梦书不禁为难起来,不知道该不该告诉面前这个善良的医生,其实自己一点病都没有。 “我同意的!”一个声音从头顶上的天花板上响起,叶医生仰头看去,只吓得差点晕了,蒙克虏那张毛茸茸的脸正浮现在天花板上,眼睛滴溜溜的看着叶医生。 “退回去,退回去,”曾梦书叫道:“她是好人,不准你吓她!” 蒙克虏的脸翻了个白眼儿,“什么时候轮得到你教训我了?” 曾梦书也不好把自己的师父怎么样,耐心的解释说:“在非洲的一些部落,听到有人天天可以吃饱饭也觉得不可思议;在原来的的南美,那些奴隶们甚至想象不出不当奴隶后该干什么。真相对任何人都是残酷的,她根本就接受不了一个充满了异能的世界,你现在这样,她会疯的。” 蒙克虏慢慢的从天花板上消失了,就像一个人把脸从水面上拔出来一样,天花板依然平整如新,甚至没有一丝痕迹。 叶医生确实吓得不轻,她瞪着眼睛捂着心窝一动不动的看着天花板。 曾梦书知道,叶医生想象中的现实世界跟大多数人一样,只有普通人。她告诉叶医生说:“你因为工作太累,好象出现了幻视与幻听,一定要保重自己啊!” 叶医生突然抓住她的手,紧张的看着天花板问道:“刚才我看到的……” “那是幻视,”曾梦书很肯定的说:“是幻觉。” “哦!”叶医生释然了,“对不起,刚才你说你要离开这里了?” 曾梦书说:“其实也不是离开,只是转院。”她终于想到了一个不至于伤害到叶医生的借口,“因为家里的经济问题,我只知道这么多。” 叶医生有些失望的说:“既然是这样,你走吧!” 等曾梦书的脚步声走远之后,叶医生脱下高跟鞋,光着脚悄悄的跟了过去。 她最后看到曾梦书,是在沤麻地精神病院的楼顶。在那里,曾梦书已经穿上了一身粉红色的羽绒服,和她的师父蒙克虏告别,然后她踩脚踩一只红色剪纸做成的蝴蝶,飞进了夜空里。 叶医生现在终于明白了,曾梦书没有病,有病的是自己。对现实世界的认识障碍,其实存在于大多数人的脑海里。这个世界到底有多神奇,并没有多少人知道。 第十六章:白食 沤麻地精神病院的楼顶,寒风肆虐,米粒大的雪花簌簌的撒落。 蒙克虏将一件火红的羽绒服递给曾梦书,“小心冻着。” 曾梦书并没有客气,接过羽绒服套在了病服外面。确实很冷,她手忙脚乱的拉好拉链,没注意到有一侧的衣领向内卷着。 蒙克虏责备的骂了声,“傻丫头。”将手伸向曾梦书的衣领。 曾梦书愣了下,印象中自己从来没有与师父这么亲近过。她木然不动,内心里却有些期待师父为自己整理一下衣服。 蒙克虏的手指已经碰到曾梦书的肩头,突然像被烫着了缩回手。 曾梦书不禁失望,问道:“怎么了?” 蒙克虏转移话题说:“知道伶丁门的祖师是谁吗?” 曾梦书好笑的说:“知道啊?齐三娘子啊!”齐三娘子发明纸人术的过程,她爹和她师父都讲过。 蒙克虏悲伤的叹息一声:“唉!不得一句真言传,空言修行费百年。齐三娘子读过诗书,后来自学了剪纸。如果不是我教她,她再活三百年也想不出纸人术。” 曾梦书脑袋一下空了,一时间不知道师父讲的是真是假——蒙克虏不是一个好人,但是他也没有必要骗自己。 蒙克虏再次悲伤的问道:“知道知守观的祖师是谁吗?” 曾梦书在知守观的祖师寿诞上闹过事,知道这一派的祖师是唐朝画圣吴道子。但是现在她不敢肯定了,“难道也是……” 蒙克虏点点头,“纸人术与知守观的画中取物,其实都是‘梦想成真’,说起来不过是大梦术的一小部分罢了。我至少教出了四五个祖师级的人,但是他们却没有一个愿意提起我。我的一生是不是很失败啊?”声音之中,无限寂寥。 曾梦书安慰说:“你还有徒弟我呢。” 蒙克虏说道:“其实我帮你,就是因为我发现自己的人生失败得一塌糊涂,生怕将来有一天你会恨我,所以,我就想为你做些什么,这样你至少不会恨我——我真的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 曾梦书从来没看过如此软弱的师父,一时间呆了,想说些话安慰师父,又想不到什么话儿。她灵机一转,晃动头发说:“我这样好看吧?” 蒙克虏不由一笑,终于伸手替她理顺了衣领,然后将手按在她的头顶,“小傻瓜!”他笑骂道。 曾梦书被师父按着头顶,只觉得心里很温暖。 蒙克虏突然发现自己的动作很亲昵,再次缩回手,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说:“这家医院的杨院长很崇拜我。其实我只教了他一个手心取火的法术,他绝对想不到,他教我的东西比我教他的要多得多。” 曾梦书叹息一声,觉得师父这样的性格,一生之中能够与他谈心的机会可能仅此一次罢了。“事实上,叶医生也教我很多东西,比如说爱,比如说关怀。” 蒙克虏突然后退三步,大声说道:“‘大道之至也,每况愈下。’两千多年来,我与邹衍争斗了无数次,每一次都输得很惨。直到最近,我才突然发现,原来他早就看透了天机,知道真正的‘大道’其实不在天上,而在人间。所谓‘怨憎会、爱离别’,正是道之所伏。如果有一天我死在了邹衍的手上,你一定要记住这些话。” 蒙克虏的话又引佛经,又引道经,曾梦书听得倒懂不懂的,但知道这是极关键的话,郑重的点头说:“嗯!” 蒙克虏负手而立,仰面看天,点点雪花落在他脸上,竟然不化,须臾之间,雪花覆盖了蒙克虏的脸,看上去他像戴了个面膜一般。 曾梦书等了很久,师父也没有再说一句话。此时楼梯间里灯光一暗,有个女人悄悄的走到楼道口,正是叶医生。曾梦书说了声:“师父,我走了。”蒙克虏点了点头,依然看着天不动。 像蒙克虏这样的高人,行事往往出人意表,曾梦书也猜不透他到底在干嘛,摸出一只早就剪好的只有巴掌大的纸蝶儿,迎风一晃,那纸蝶儿就变得有洗澡盆那么大,静静的浮在空中。曾梦书跳上纸蝶,顶风飞入寒冷的夜色中。 因为帮了都天门一个大忙,梅望鹤很受甘猛的尊重,一连几天他可是喝饱了老酒。 这一天甘猛又在驿铃酒家宴请梅望鹤,把梅望鹤夸成了海内第一人。夸了一通,看菜还没上,拍着桌子叫:“服务员,服务员!” 一个中年妇女气冲冲的跑进来,叫道:“吼什么吼?要装大爷先把帐结了啊?” 甘猛气急反笑,奇怪的说:“这倒怪了啊?菜都没上,居然就要人结帐,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规矩?” 中年妇女冷笑起来,“几位爷吃了几年了,一次帐都没结过。欠债还钱,怎么的我还问不得了?” 一旁梅望鹤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了。 一个都天门的小弟狐假虎威,嚣张至极的说:“我们来呢,是给你家面子,你们居然还要什么钱?老子吃遍漠北各大酒楼,人家都把我当爷爷供着,还没有哪家这么不长眼,敢收老子钱的。” 其他小弟纷纷叫嚣,有说再要提钱字就要放火的,有说这家酒楼早就看不顺眼了,早该烧了的。 突听伍庭斯大吼一声:“都给我闭嘴!”回头对那女的说:“别听他们瞎说,以前的帐算我身上,今天的帐也算我身上。” 那女的这才消了气,说道:“都说都天门老四伍庭斯仗义豪爽,你都这么说了,这二十来万的事也就回头再说。”回头大叫:“上菜!” 这时梅望鹤起身拉着韩萱萱,“老夫这才想起来,知守观里有急事。告辞了!” 甘猛这才急了,“前辈别走,都是手下胡闹……”话音未落,梅望鹤身体一晃,已经从酒桌间晃到门外去了,“哈哈,盛情心领了,”梅望鹤发现了都天门的真实嘴脸,依然不想跟这些小人撕破了脸,撒谎说:“真是门里有急事,告辞告辞!”拱手作别。 走出驿铃酒家,韩萱萱鄙视的说:“什么都天门,名字取得倒霸气,原来就是帮吃白食的。”梅望鹤也觉得丢脸,吩咐说:“回知守观不许说我们来过都天门。” 一老一小沿街行走,小雪纷纷,路上没有几个行人,两人都倍感凄清,只想早些回知守观。 以梅望鹤的修为,就是半个月不吃一点东西也没事,只是他心疼韩萱萱年纪小,怕饿坏了她。一路走来,也有几家开着门的酒楼饭馆,但是小二看到梅望鹤都纷纷装做有事没看到。原来都天门在漠北名声极响,真的是吃遍漠北没有哪家能收到钱,现在这些生意人早把梅望鹤当成都天门那些不成气的小混混了。 梅望鹤也有傲气,当然不会上门解释什么,只是默默的带着韩萱萱一路走。穿过小吃街,经过花鸟市场、来到市中心,又穿过漠北路……一路上竟然没有一家酒店饭店主动上前迎客的。 韩萱萱人小脚软,早已经走不动了,但是她也感觉到四周那种不友好的目光,咬着牙强撑着。 前面一条小巷,铺街青石上的雪被脚踩化了,露出白惨惨的光,一株硕大的槐树在巷口瑟缩着。 梅望鹤暗想:“也许这地方偏僻,没有人认识我呢?”领着韩萱萱走了进去。小巷中站着个灰衣姑娘,看到两人眼睛一亮,主动迎上来说:“两位,沈家面馆羊肉汤面热乎乎的,吃一碗肚子暖和走路有劲,吃两碗浑身发烫能防冻疮。”正介绍着,韩萱萱肚子就不争气的“咕咕”叫起来。 梅望鹤微笑起来,对那灰衣姑娘说:“好,来两碗羊肉汤面。” 那面真不是吹的,香气扑鼻。一老一小正吃得高兴,突然听到一阵野兽的惨嚎声。那惨嚎声越叫越凄惨,直叫得两人心里发紧。 韩萱萱低声问:“师父,好象有妖怪受伤了,你不去看看?” 梅望鹤当然想去看,但是现在有韩萱萱在,他自然要谨慎一些,告诫说:“行走江湖,切忌多生事端。”抬眼看店内客人小二,每个人都像是谈笑自若,好象完全听不到那惨嚎声似的,心里更加惊奇,“难道这是都天门派来害我的?” 默默的吃完了面,那惨嚎声不断,其间还夹杂着一两句骂人的话,如“我一定会杀你全家”,“猪狗不如”之类,听声音是个女子发出的。 西北地广人稀,妖类比南边要多一些。以梅望鹤听来,那只妖声音里毫无厉气,说明修为不怎么高深,应该还不能化为人形。 梅望鹤念了毫光咒,再看店里众人,依然没有什么变化,应该是真正的人类。“小二,结帐!”梅望鹤到底是一派宗师,吃两碗几块钱的面,结帐时也吼得十分霸气。 那个灰衣姑娘难为情的走过来,说:“两位的面算我请的,不用开钱啦!” 梅望鹤脸色一变,摸出张百元钞拍在桌子上,冷冷的说:“老夫不惯吃白食!”拉着韩萱萱就往门外走。 灰衣姑娘抓起钱,几步跑过来,一把抓住韩萱萱的另一只手叫道:“这不行,这不行!” 梅望鹤冷哼一声,体内真阳运转,从韩萱萱右手劳宫穴钻入,沿手少阳三焦经一冲,从她左手劳宫穴中一冲而出。灰衣少女尖叫一声,松开手坐倒在地,竟然没有一丝修为。 韩萱萱只感觉身体一烫,接下来就有些冷了,裹紧了衣服。 梅望鹤一试之下大失所望,这灰衣少女原来就是个普通人,自己无心之失,可能要叫这姑娘手疼几天了。“对不住了,伤到你没有?”梅望鹤问道。 灰衣少女举起手一看,手指头上已经烫起了几个大水泡,突然欢喜无限的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第十七章:算帐 灰衣姑娘一磕头,梅望鹤也慌了——道法自然,他可不愿意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小姑娘,有事请讲,不要如此,不要如此。”上前两步,梅望鹤想搀那姑娘起来。 灰衣姑娘叫道:“你不答应我,我就不起来。” 面馆里客人纷纷呆住了,从此以后有一个版本的故事在漠北流传着:沈家二姑娘以死相逼,求婚老道士。 梅望鹤只能先答应了。 灰衣姑娘引梅望鹤走进小巷边一道隐蔽的小门,里面是老大一处院落,前面用围墙隔出一块——正是面馆的位置。 院落中有一处阁楼,楼上传来阵阵野兽的惨嚎声和女子的疼骂声。灰衣姑娘在前面带路,却将梅望鹤带上阁楼。 前面房间挂着粉色门帘,却是一间闺房。 灰衣姑娘掀开门帘,就看到里面有张绣床,床上躺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女子,一头青发已经只剩几茎在头顶,让她看上去像蒙了层皮的骷髅一般。那个女子不住的发出阵阵惨嚎,声音不太像人类。惨叫一阵,她缓过气来,又开始臭骂某个男子。 以梅望鹤想来,这一定是失恋之后伤了心神,正所谓心病还得心药医,自己一生无妻无子,根本就没有尝过失恋的滋味,又怎么能医伤心呢?“抱歉,我治不了失恋的病。”他说。 灰衣姑娘好象已经见惯了病人的痛苦,对惨叫声已经麻木了,面无表情的说:“不是失恋,她中了巫术,所以每到子时午时都心如刀搅,万分痛苦。” 梅望鹤心念一动,奇道:“你怎么知道是巫术?”要知道中毒也会造成类似的症状,癌症也会造成类似的症状,眼前的灰衣姑娘明明没有一点修为,却非常肯定病人身中巫术,这确实有些奇怪。 灰衣姑娘恨恨的说:“这有什么不好猜的,我不但知道这是巫术,还是道放这个巫术的人就是……” “不准说……”床上的病人突然厉叫了一声,然后又惨叫起来。 灰衣姑娘立即改口,“反正是巫术,还望道长搭救。” 梅望鹤不太看得起巫术,所以对巫术也没有研究,就算知道是巫术所为,他也解不了。“抱歉抱歉,我不懂巫术,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灰衣姑娘明显很失望,却也不敢勉强,叹息一声,“唉!没想到她这么命苦。”不再说什么,带着梅望鹤与韩萱萱两人向门帘儿走去。 突然院子里有人热情的叫:“曾姑娘你可帮了我大忙了!我该怎么谢你才好!”听声音却是个老婆子。接着曾梦书的声音响起,“我发誓要做个好人,当然要从救人做起啊!不过出力的不是我,是她。” 老婆婆的声音再次响起:“多谢木仙子,多谢木仙子!” 另一个冰冷的声音说:“不要再说谢字了,说得再多,我的医药费也不会减一分。” 梅望鹤没想到曾梦书竟然没有死,竟然还邀了帮手来。这时他不愿和曾梦书碰面,只能对灰衣姑娘说:“小姑娘,我和姓曾的丫头之间有点误会,一见面准得打起来——你帮我找个地方躲躲。” 灰衣姑娘通情达理的说:“原来是这样,两位跟我来。”房间狭小,不过墙边放着屏风。她带两人钻进屏风后面,这里摆着个衣架,有一个木制的浴盆,原来是床上女人换衣服洗澡的地方。 两人刚刚藏好,门外就传来老婆婆拉长声音的大叫声:“二姑娘——” 灰衣姑娘赶紧回答说:“来了来了!”从屏风后转了出去,接着门帘儿一动,老婆婆当先走了进来,一指床上病人:“两位都来看看,这就是我家大姑娘。” 看灰衣姑娘的年纪不过十七八,床上病人的年纪往少了说也四十开外,梅望鹤本来以为两人是母女关系,没想到竟然是姐妹。 曾梦书身边站着一个中年妇女,看到床上的景象惊讶的“咦”了一声。 这一边,沈家二姑娘没想到曾梦书竟然真的肯帮自己,感动得眼眶泛泪,走过去拉着曾梦书的手说:“你……我……”激动之下,竟然说不出第三个字来。 曾梦书大大咧咧的说:“不要哭,小事一桩啦!事后我稍微一打听,就知道你姐姐的病了。我们是姐们儿嘛,我当然要帮你啦!” 沈二姑娘恨恨的说:“甘猛无耻之极,他看上一个美貌姑娘就会给那女的下个子午钉术,让那女的每天心痛四个小时。如果那个女的捱不过去,只有自动送上门去给他污辱,他才肯解了巫术。” 曾梦书看了眼床上的病人,奇道:“甘猛会看上她?口味还真独特啊!”床上沈大姑娘半人半鬼,说吓死人倒有人信,说谁会迷上她鬼都不信。 姑娘家对自己的美貌非常在意,沈大姑娘听了曾梦书的话,突然嘤嘤的哭泣起来。沈二姑娘也急着分辩:“不是那样的,我姐姐她曾经也是漠北一枝花,只是中子午钉咒已经三年了,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沈大姑娘悲伤欲死,不停的用头撞墙,老婆婆是这两个女儿的妈,死死的抱住了沈大姑娘。沈二姑娘也急了,跪在床边哭叫道:“姐姐你不要这样啊,姐姐你不要这样啊!” 屏风后面,梅望鹤暗道:“这曾梦书还真是不会说话!” 这时,那个木仙子突然冷冷的说:“她这个样子我看不清楚,把她抱到窗口边,我认真的看看。”声音里绝对没有一丝情感,冷冰冰的让人背心发寒。 “是是是。”老婆婆连连答应,和着被子一把抱起沈大姑娘,轻松的抱到窗口边。 本来一个年青姑娘的体重加上被子的重量,以老婆婆的力气是绝对抱不动的,但是这沈大姑娘全身蜷缩在被子里,连被子加人也不过四十来斤,是以老婆婆轻松的抱起大姑娘,嘴里安慰说:“医生来了,你的病就要好了,忍一忍,忍一忍啊!” 沈大姑娘无力反抗,默默的忍受着痛苦。 木仙子走到沈大姑娘身边,翻开她的眼皮仔细的看着,然后将手伸进被子。 沈大姑娘咬紧下嘴唇,闭上眼睛颤抖着,脸上涌起一阵潮红。 老婆婆劝说道:“都是女的,不怕不怕哦。”倒像哄一个小孩。 “好了。”木仙子依然冷冰冰的说,“放回去吧!”她自己背着手走到窗户边,看着风景思考起来,并不再看一眼被放回床上的沈大姑娘。 眼前这病到底能不能治,全都系在她一人身上,房里众人一时都静了,一时间只有沈大姑娘压抑着的抽泣声。 过了大约十来秒后,木仙子也不回头,说:“准备五万块钱,你们什么时候准备好了钱,我什么时候开始治病。” 曾梦书大叫起来:“五万块?你为什么不去抢?” 木仙子突然失控的转过身来,瞪着曾梦书:“五万块都算少了,我算给你听:” “第一,我是不愿意来的,谁家姑娘要死还是要活关我屁事?是你强迫我来的。我好好的在天都吹着暖气,喝着啤酒不好,偏偏要到漠北来吹冷风?这个损失要算吧?” 曾梦书没说话,老婆婆一迭声的说:“要算的要算的。” “第二,既然有人施巫术,他必定不希望有人破他的巫术。我出手破了人家的巫术,那就得罪了人,后继麻烦事一堆。这个要算吧?” 曾梦书本来觉得就治个病嘛,很简单的,听木仙子一说,觉得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不禁说:“这个嘛……” “第三……” “应该的应该的,”老婆婆生怕木仙子越算越花钱,急忙叫道:“五万块我们认了——只是一时没有准备那么多,能不能先付一部分,后面的我们一定给齐。” 木仙子将手一伸,“有多少先拿来。” 老婆婆翻箱倒柜,终于找出一叠钱来,数了一遍,赶紧递给木仙子。木仙子接过钱,就在屋里的太师椅上坐了,一张一张的数起钱来,钞·票“哗、哗”的响着,不时她会停下来,取出一张钱对着光线看看,那模样就跟个财迷一样。 数了一遍,应该是一万块钱,木仙子脸上有了笑容,说道:“对方既然是用巫术伤的人,我自然也要用巫术来解。你们去找半斤茅草根,一只大红公鸡,还有三粒绿豆来。其中公鸡必须是养了五年以上的,绿豆也要隔年的。” 耳听得老婆婆叫道:“二姑娘,这绿豆好找,茅草根遍地都是,就大红公鸡难点儿。今天生意不做了,我跟你出去买公鸡去!”又叫道:“曾姑娘,你帮我看好了医生,这地儿乱,别让她出什么事儿。” 曾梦书反应慢,叫道:“放心吧,有我在不会出什么事儿的。”木仙子却冷笑着说:“放心吧,我不会跑的。” 接着“噔噔噔”的下楼声响起,房间里又只剩沈大姑娘哭泣的声音了。 “屏风后面的人,你们可以出来了!”木仙子坐在太师椅里,冷冰冰的说。 梅望鹤不由暗叹:“可能这木仙子打不过曾梦书,但是论及江湖经验,显然木仙子更胜一筹。”当下哈哈一笑,拉着韩萱萱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 曾梦书一看到梅望鹤,只惊得眼珠子都瞪圆了,“你们……”她的右手已经抽出了纸人。与此同时,木仙子手心里暗扣了三枚银针,目光冰冷的看着梅望鹤,显然要与曾梦书同进退。 第十八章:赌气 梅望鹤眼看木仙子全神戒备,而曾梦书目光闪烁,好象有些羞愧,灵机一动,计上心来。他也不理木仙子,只是目光如电的看着曾梦书,“记得你说过,你要‘让’我三招,这话还算数不?” 曾梦书“啊”的一声,并不敢搭话。原来当时在游乐场里交手,她热血一涌说出了让梅望鹤三招的大话,结果梅望鹤一招就差点致她于死地。现在再让她用身体硬扛梅望鹤一招她也不敢了。 梅望鹤冷冷的说:“古代英雄好汉一诺千金,你这么不重承诺又算什么?”韩萱萱看曾梦书又羞又窘,“嗤”的捂嘴笑了一声。 曾梦书被梅望鹤拿话将住了,激动得满脸通红:“我说过的话当然算数,不过我明明让过你一招了,所以我只能让你两招!”一边说大话,一边斤斤计较,她还是害怕了。 梅望鹤眼看计谋得逞,心里大喜,却不动声色的说:“我今天有要事在身,让你多活些时间,一个月之后,我在知守观山门前候你的大驾!” 曾梦书本来以为必死无疑,没想到梅望鹤有其它事情,自己还可以多活一个月,真是喜出望外,“那您老去忙吧,我就不耽误你功夫了,哈哈,哈哈!”最后这几声笑,真的是死里逃生的喜悦,没有半点作假。 一场危机化解于无形之中,梅望鹤不禁止佩服自己的智谋。哪晓得木仙子却怒形于色,看着曾梦书骂道:“你这个傻瓜,上了老道士的当了!” 木仙子外形如四十来岁,但眼神沧桑,真实年纪说已过百岁也有可能,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梅望鹤赶紧拉着韩萱萱开溜,生怕走迟了就走不了了。 梅、韩二人出了门,听到木仙子对曾梦书吼道:“什么古代英雄好汉一诺千金。你是古代人吗?不是!你是英雄吗?不是!你是好汉吗?不是!真是笨得要死,你就跟他说我就小女子一个,孔夫子都说了:‘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所以呢我不管什么诺言,这样就破了他的计策了。” 梅望鹤正拉着韩萱萱下楼,没听到曾梦书的回答,不过接下来木仙子又骂道:“笨死啦笨死啦!丢面子跟丢命哪个严重,命都没有了,面子有个屁用啊!” 梅望鹤心想:“这木仙子虽然偏激了些,还真是老辣之极。”回想自己一出现,木仙子立即手扣银针,表现出敌意,好象不智之极。但是细细一想,又不得不佩服木仙子见机之快,当时她银针所指正是韩萱萱,真动起手来木仙子的第一个目标正是不会一点修为的韩萱萱,要实现这个目标,只消曾梦书缠住自己一秒钟就够了。 木仙子制住韩萱萱,以她冷冰冰的性格,一定下手狠辣,自己肯定会分心,曾梦书趁机进攻,必定可以一举击败自己。 那两人一人法术强,另一人经验足,只消动手,自己就必败无疑。 分析了半天,还是自己更胜一筹,用了几句话就化解了危机。 两人出了院落,小巷口早挤满了人,个个都抬头向北方看去。梅望鹤也抬头向北方一看,只见一道烟柱升上高空,不知道哪里失火了。 梅望鹤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在脑中略微过了一遍,立即叫声:“糟了!”拉着韩萱萱如风一般跑向烟柱升起之处。他这套术法是从鹤舞中悟出来的,名字叫做“松风鹤步”,跑动起来姿态翩翩,有如一只大鸟一般。 驿铃酒家已经被火烧透了,那个向甘猛讨要酒债的老板娘、那个极会酿梅子酒的女人被砍死在酒店门口,眼睛还大大的瞪着,看着自己经营了十几年、如今被一烧而空的酒店。 约十几个都天门的小弟手提大刀,守在酒店门口,大声叫骂着:“谁敢救火?来一个老子杀一个。” 远处消防车已经来了,并不敢近前;附近居民也来了,并没有一个人敢劝一句。眼看火势越来越猛,就要波及附近人家,几家附近的居民跪倒在地,放声痛哭,只求那些“好汉”可怜可怜,让他们不至于失去安身之所。 那帮“好汉”哪里是关心人死活的,对着跪地痛哭的人提脚就踹,一边大声辱骂,当真威风之极。 梅望鹤看着都天门弟子的所作所为,真不是人能干得出来的,松开韩萱萱,大步冲了过去,二话不说,抓住一个正在打人的弟子随手一扔,那弟子还在大叫:“你敢惹爷爷!”人却划条弧线准确的落入酒店的大火中。 都天门众弟子都是帮欺软怕恶的人,看到梅望鹤势如猛虎,一个个都吓得呆了。梅望鹤二话不说,抓起一人随手一扔,另一只手又揪住第三名弟子。此起彼落,只十来秒时间,梅望鹤已经扔了七八个弟子到大火中,有些机灵的弟子早就扔下大刀逃了。 大火中,依稀可见七八个黑块扭来扭去。那酒店被烧得散架了,“轰”的一声坍塌下来。 这时人群里突然响起欢呼声、鼓掌声。梅望鹤心急如焚,“都别愣着了,救火啊!”人群全都冲过来对着酒楼泼水,这时消防车也开过来了,架起水龙对着火头猛冲,场面混乱之极。 梅望鹤趁乱混入人群中,回到刚才与韩萱萱分开的地方一看,韩萱萱不见了。 这一次梅望鹤杀了八个都天门弟子,已经和都天门撕破了脸。韩萱萱又没有一点修为,如果对方向她下手,她真是一点自保的力量都没有。梅望鹤急了,展开松风鹤步穿过人群,着急的向城南追去。 才追出百十米远,只见前面一个小女孩背影极像韩萱萱,梅望鹤喜出望外,大叫:“小萱萱,小萱萱。”那个女孩并不回头,只是低着头弯着腰疲惫的一步步向前走。 梅望鹤情急之下,也顾不了许多,冲过去抓住小女孩的肩膀,把她扳回身来一看,却看到韩萱萱满脸是泪,恨恨的瞪着自己,“你这个既不炫又不酷的死老头,给我死远一点!”她大声骂道。 原来韩萱萱没事,梅望鹤大喜之下也不计较她骂自己,笑着说:“小萱萱别闹,跟我回知守观吧!” 韩萱萱突然张开嘴,一口咬在梅望鹤手指上,梅望鹤赶紧松手,吃惊的看着这个小女孩,不晓得她为什么疯了。“就晓得让我跟你走,一点也不懂得尊重人!”韩萱萱气急了,一边哭一边吼,“我又不是书包,为什么要跟你走?脚痛你也不管,手痛你也不管,你这个超级没品的死老头,有什么资格当我的师父!呜呜呜……”梅望鹤一松手,她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看到韩萱萱哭了,梅望鹤只觉得可爱,笑着说:“哟嗬?居然要开除师父啊?” 韩萱萱气急了,抹一把眼泪起身沿着街道就走,看她走路的动作一瘸一拐的,真的脚很疼的样子。 梅望鹤心里也微觉愧疚,这小女孩不过十岁,今天自己拉着她从漠北走了两趟,可能她的脚上已经打起水泡了。不过梅老道是一派宗师,当然不肯就这么向个小女孩道歉,想让韩萱萱自己回来,于是说道:“小萱萱别闹!我杀了都天门七八个人,已经和都天门撕破脸了,这漠北是都天门的地盘,你落到他们手上就惨了。”他说的也是事实,如果对方是个通情达理的大人,听到这样的分析自然会暂时放下一切不满,回到梅望鹤身边寻求庇护。 可惜韩萱萱只是个孩子。 她头也不回的叫道:“哼!我听够大灰狼的故事了。你们这些大人就会说鬼故事吓小孩,目的就是要让小孩子听话,我已经看穿你们了!” 梅望鹤又好笑又好气,拿韩萱萱没有一点办法,暗想:“小孩子可不能惯着。她以后修行的路还长,正好借这个机会磨磨她的脾气。反正她还小,又是女孩子,胆子肯定不大,走远一点害怕了自然就会回来。” 韩萱萱一边哭一边走,其实心里也希望梅望鹤可以跑过来拉住自己,她想:“你是大人啊,我力气没有你大啊,你拉着我我当然走不了了嘛!到时你哄哄我我就气消了嘛!”小孩子当然渴望大人的关注的,有时候他们故意使坏,也是为了引起大人的注意。走走停停,却不料梅望鹤根本就没跑过来拉她。“原来你一点也不在乎我!”韩萱萱赌气越走越快,心想:“我爹妈都死了,师父也不喜欢我,我的命好苦哦!”真是伤心到极点,一路走一路哭。 其实梅望鹤内心也是煎熬到极点,在原地等了五分钟就慌了,生怕韩萱萱出事,沿着她走的方向追了出去。按他想来,韩萱萱人小腿短,这么会儿能走出多远?一路追来,竟然没有看到韩萱萱的身影,他这才急了,遇到个人就问有没有看到这样一个小女孩。 本来附近发生了火灾,居民都怕大火蔓延烧到自己,都在急着抢救自己的财物,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路上经过这么一个小女孩。 梅望鹤越找越怕,就跟疯了一般在人群中穿行,嘴里大叫着:“小萱萱,师父知道错了,别吓师父了,快出来吧!”他四处乱找了一个多小时,基本已经把漠北市都跑遍了,没有再看到韩萱萱。 疲惫不堪的他找到警局报了人口失踪案,人家告诉他:“人口失踪,必须在失踪二十四小时以后才能立案。”梅望鹤急了:“假定犯罪分子坐着车绑架了小萱萱,车速每小时为八十公里,二十四小时他们可以横穿整个中国了。到时候你们上哪儿找她去?” 警员的态度还不错,解释说:“绝大多数的小孩失踪案,其实都是小孩藏起来了,过几个小时小孩子自己就出现了。所以呢,失踪二十四小时以后才能立案,这样避免了警力的浪费。” 梅望鹤只觉得失望之极,“你的意思是说:要么等小孩自己出现,要么你们就不管了,反正也找不到了,是这样吧!” 那警员只能说上面的规定,自己也无能为力。 梅望鹤也知道自己是情急之下失态,他是一派宗师,没必要跟一个警员置气。走出警局后他突然想:“都天门是地头蛇,反正警方也指望不上了,说不定他们比警方管用些。” 第十九章:甘猛的军队 都天门五大高手中,已经折了滕飞燕、耿更,还剩老大甘猛,老四伍庭斯和老二钟清扬。 钟清扬就是漠北特事处的调查科长,同时也是知守观弟子,擅长画中取物的法术。不过梅望鹤不相信钟清扬,可以说自己这次的漠北之行就是被此人骗了。相反的,梅望鹤对伍庭斯印象不错,于是他打电话给伍庭斯。 “喂,伍老板吗?我是梅望鹤。”因为要求人嘛,梅老道也非常客气。 “前辈好,有事请吩咐。”从电话中听起来,伍庭斯身边还有其他人,人数还不少。 “我徒儿韩萱萱不见了,你帮我查一下,行不?”梅望鹤的语气已经在哀求了,“我非常担心她。说真的她如果落到曾梦书手里,我相信曾梦书不会伤害她。我怕的是她落到甘猛的手里,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伍庭斯按住手机,回头看着甘猛。 甘猛小声说:“告诉那个老头,明天早上给他准消息。” 伍庭斯重新拿起手机,“前辈放心,明天早上我一定能够查到韩萱萱的下落。我这边有个商务会议,这就挂了啊。” 梅望鹤也是江湖里的老翅膀,从伍庭斯的话中也听出一些意思来了。首先,对方听到自己徒弟失踪的事情完全不感觉意外,这很不正常。有可能都天门绑架了韩萱萱,至少对方也是知情的。 其次,对方听到曾梦书的消息反应也很冷淡,说明都天门已经知道曾梦书没死了。 伍庭斯挂断了电话,对甘猛说:“梅前辈虽然出手杀死了几个外围弟子,不过他毕竟帮过我们,又是二哥的师祖,对韩萱萱我们还是客气些好。” 甘猛哈哈一笑,“我晓得分寸的,如果这次二弟的计划不成功,我们还指望梅望鹤帮我们渡过难关呢。只是姓韩的小姑娘嘴巴太厉害,骂得我好惨,我给她下了子午钉惩戒了下。放心放心,这事结束之后我向梅前辈和小韩姑娘磕头赔罪。” 钟清扬看甘猛这么尊重自己的师门,也十分感激,“大哥真是好气量!我们接着说,耿更派出三个杀手,这三个杀手没有什么异能,却能够让曾梦书重伤。但是当正面与曾梦书作战时,我们都天门却接连损失了两位高手。为什么?” 这事情确实很让人意外,曾梦书的修为很让人害怕,但是她又真的被杀手差一点就杀了。 看伍庭斯与甘猛都陷入沉思中,钟清扬哈哈一笑,“曾梦书厉害的是召唤生物,她自己却很脆弱。当我们正面跟她作战时,她又能够召唤出无数分身,让我们没有机会攻击到她的本体。所以,我们要打败曾梦书,只有趁她不注意时发动攻击,一击必杀,她就彻底的完了。” 甘猛一拍双手,“好计划!具体应该怎么做?” 钟清扬神秘的说:“今天晚上八点,在漠北市剧院会有一场演唱会,到时候曾梦书一定会去,因为那个演唱的歌星是个纸人,名字叫做姚小桃。” 曾梦书的后妈徐美娇是北派纸人术高手,擅长召唤演员,其中最神奇的就是她召唤的一个纸人现在是知名度极高的歌星姚小桃,这可以说是她最成功的作品。 “好计划!”甘猛与伍庭斯同声夸赞。 钟清扬展开一份图纸,“这是剧院的平面图,它只有一个入口,位于漠北大道旁边。演唱会八点开始,我们则要在八点左右进场。曾梦书的梦想是当明星,她与姚小桃可以说是姐妹,所以她一定会登台表演。那个时候的她一定是本体,不会是分身,因为她根本料不到我们的计划——她是没有什么江湖经验的。我们只消一枪就能打死她,但是我们会带约二百来个人去,目的只是为了宣扬一下都天门的实力,扩大门派的知名度,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基础。” 甘猛激动得猛拍钟清扬的肩膀,“好兄弟,真有你的!” 钟清扬哈哈一笑,“打死曾梦书之后,大哥上台宣布她的罪状,然后其它弟兄再对天乱放一阵枪,估计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小看都天门了。” 都天门三个高手一起放声大笑,惊醒了睡在旁边房间的韩萱萱,她迷蒙的睁开眼,又开始哭起来,“师父,快点来救我!呜呜呜……” 夜里八点半,漠北大道上一辆宝马车慢慢的开着,车后跟着面包车、货车、农用车有二十来辆。大刀队的队长贾三富坐在紧跟宝马后面的面包车里,他非常激动,因为甘猛告诉他,到了地点会发枪给自己。 车队来到剧院的马路对面停下了,然后甘猛吩咐几句,贾三富带着三个大刀队的骨干成员走向剧院大门。 “什么人?”检票员紧张的问了一句。 “好朋友!”贾三富回答一声,抱住了检票员,另一个大刀队的立即抽出匕首,一刀捅死了检票员。有个大刀队的人换上了检票员的衣服,装模作样的站在了检票口。 贾三富带着另外两人走进剧院通道,在里面的门口有两个保全。他们如法炮制,捅死了两人后立即换上保全的衣服。 此时剧院中传来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姚小桃,我爱你!”“姚小桃,我爱你!”粉丝们就跟疯了一样,有节奏的喊起口号来。在整齐的口号声中,居然夹杂着零星的一声:“曾梦书,我爱你!” 曾梦书居然真的表演了节目,而且收获了至少两个粉丝,这真让人想不到。 马路对面,都天门的外围弟子、大刀队的其他人都围成一圈,把甘猛他们围在中间。 为了进一步巩固甘猛的威信,他大致讲了下作战计划,然后钟清扬取出白纸一张,画笔一枝,在纸上画了把微·冲,随即伸手入画,将那把微·冲取了出来,递给伍庭斯。原来钟清扬的画中取物,取出的是枪。 伍庭斯也随意的把他递给了身边的弟子,同时对他们说了声:“为尊严而战!”对方也回答了句:“为尊严而战!”这句话是此次行动的口号。 甘猛看着弟子们摸着枪爱不释手的样子,不禁大喜,“行啊,二弟,老子一下子就有支军队了!哈哈哈!” 伍庭斯看着钟清扬的术法也非常羡慕,“这个人头脑极好,法术又这么强,难怪会当都天门二把手了。”印象中,钟清扬加入都天门较晚,但是都天门以实力为尊,并不以入门先后排座次。比如说滕飞燕是耿更引荐加入都天门的,但是她在都天门里的地位还在耿更之上。 当初钟清扬以特事处科长的身份想加入都天门,多次向自己暗示自己都不敢答应,怕他是来调查都天门的。但是钟清扬成功的完成了几次暗杀官员的任务,明确的表达了对都天门的忠诚,自己这才向甘猛引荐了他。 “你为什么要加入都天门?”当时的伍庭斯这么问。 钟清扬的回答很让甘猛满意,“为了尊严!哈,你们一定以为我当个科长很神气,事实上呢,当官没有一点尊严。你看看我的背都已经驼了,那是我一直点头哈腰;你们看我的脸满是皱纹像六十岁的人,那是因为我必须时时勉强自己笑,哪怕那些狗屎官儿骂了我的祖宗我也得笑着说:您骂得对,您骂得好。我只有四十出头,不想这么憋屈的过一辈子。” 很快的,二百来个人都分到了枪,甘猛小声下令:“我们三个杀了曾梦书之后,剧院里一定会响起观众的尖叫声,这时候你们再冲进去,控制住所有的观众。然后我大声宣布曾梦书的罪行,宣布完了之后,你们一起对天放枪,吓死那些脑残粉。” 众人七嘴八舌的答道:“是!”“好!”“为尊严而战!” 虽然口号不那么整齐吧,气势还行。 甘猛、伍庭斯、钟清扬都各自把微·冲藏在了风衣下面,向剧院走去。已经控制了剧院的入口,他们顺利的进入了剧院里。 此时正是表演的间隙,主持人走出来插科打诨串个场,让歌星稍事休息。 甘猛、伍庭斯装作晚进场的听众,从观众席中间的过道向舞台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查看着座位号,好象在找座位一样。 主持人笑着说:“好了好了,我知道大家都在等姚小桃的节目,那么我就宣布:下一首歌是姚小桃的成名曲,《青春就该这么样》,我们用掌声欢迎姚小桃和曾梦书。” 掌声再次响起,甘猛将手伸进风衣里,死死的握住了微·冲的枪柄,他的手指扣在了扳机上。 就在这个时候,剧院门口突然响起密集的枪声! 哒哒哒哒哒! 第二十章:突然袭击 剧院门口突然传来密集的枪声。 甘猛、伍庭斯回头一看,却见那帮外围弟子抱着枪冲进剧院:“老子是都天门的,曾梦书滚出来!” 剧院里的观众大声尖叫,那帮弟子对着天乱开枪,“再他妈鬼叫打死你们!” 甘猛不禁气馁,暗想:“给他们枪,他们也成不了军队,最多就是一帮土匪。” 伍庭斯却想:“剧院外是贾三富负责的,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就在于贾三富威信不足,镇不住这帮弟子。弟子们想上位,拼命的要在门主面前表现自己,结果就是乱成一锅粥。” 贾三富没有什么本事,但是甘猛对他却另眼相看,不但冒险从法院救出贾三富,还让他担任大刀队队长,这事情非常奇怪。 此时在更衣间,曾梦书一脸冷笑:“都天门送上门来了,嘿嘿!”一旁木仙子生气的说:“你懂不懂事啊?都天门有备而来,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我们不要跟他们硬拼,他们的目标是你,只要你一走,那些观众也没事了。”曾梦叫道:“我才不逃呢!”她解释说:“我召唤的地狱生物在夜间战斗能力更强,不仅是攻击力、速度变强,视力也会变得更强——地狱生物有夜视能力嘛!” 此时都天门一边,甘猛他们眼看偷袭不成,也顺水推舟的取出了枪,带头高声喊着:“曾梦书出来受死!”叫声一浪高过一浪。 舞台后突然响起吉它声,然后一个清脆的声音唱道:“我们嘻嘻哈哈——”另一个略显沙哑的声音唱道:“我们黯然神伤——”随着歌声,姚小桃抱一把吉它从舞台右边走了出来,曾梦书也抱一把吉它从舞台左边走了出来。 两人在舞台上相视一笑,一边唱着歌一边走向舞台中央。有两个工作人员冒死冲出来,将两把椅子放在了舞台中央的麦克风下。 姚小桃与曾梦书坐在舞台中央,你唱一句,我唱一句,到了副歌部分则一起合唱:“别笑我们痴迷,别恨我们张狂,因为青春就该——这么样!”完全没有把舞台下的都天门众人当回事情。 都天门众人都把枪口对准了舞台上的两个表演者。 突然听得“蓬”的一声响,一盏位于舞台前的电脑摇头灯灭了,紧接着“蓬蓬蓬”声音连响,舞台四周的筒灯、耳灯、面光灯依次爆裂,整个剧院变成了漆黑一片。 甘猛发现情况不对,立即朝着舞台的方向打出一梭子弹,在枪口火光的照射下,舞台上已经空无一人。紧接着,位于观众席后方的外围弟子们的枪响了,吓得甘猛赶紧蹲下,生怕被自己的手下爆了头。 “啊!”“救命啊!”观众们发出阵阵惊叫声。 “啊——”一声惨叫从观众席后方发出,接着惨叫声不断。 漆黑一团中,钟清扬大声叫:“撤!快点撤!”他一手提枪,另一只手取出手机想用来照明,刚刚按亮了手机,立即看清面前站着个张着大嘴的地狱生物,这生物的舌头好象被外力强行拔去了,呼出的空气像一团黑雾一般。这是拔舌地狱的主要物种,拔舌怪。 那生物一巴掌拍掉了手机,指甲在钟清扬的手上划了一条口子。 钟清扬也没感觉到特别疼,抬枪一梭子弹打出,逼退拔舌怪,不敢再战斗,立即摸索着向剧院大门处跑去。 此时“咣当”一声响,却是门外守候的弟子听到剧院里出了事,打开了大门,远处路灯的光撒了进来。只见一个弟子当先跑到剧院门口,突然一只纤细的飞颅扑到他头上。那个弟子像皮影戏里的剪影一样,手舞足蹈着,飞颅趴在他头上,一边啃食一边快乐的摆动着尾巴。 甘猛抬手一梭子弹打去,将那弟子打倒在地。这时甘猛、伍庭斯、钟清扬与众多弟子从剧院门名一涌而出。 甘猛提着枪,凡是挡在他前面的弟子就几枪打倒,最先冲了出来。伍庭斯、钟清扬跟紧其后。三人身后剧院大门,飞颅如沙丁鱼群一般从剧院大门上方飞了出来,快乐的扑倒了一个又一个的外围弟子。惨叫声,飞颅啃食血肉声同时响起,让甘猛逃跑的脚步变得更快。 天空飘起了雪花,这些雪花打在甘猛的脸上,他感觉像是被石子儿打中一样丝丝生疼。 沿着漠北大道跑出了约五百米之后,甘猛带领众人跑进小巷。又能跑了百十米,已经听不到惨叫声了,甘猛这才靠在墙上大口的喘着气儿,回头一看,跟着自己的弟子最多只有二十来人了。 甘猛靠在墙上喘了会儿气,突然失声痛哭起来,“呜呜……都天门完了,都天门完了。”伍庭斯抚摸着甘猛的肩膀,柔声安慰说:“不要伤心,我们三个都在,都天门没有完。” 钟清扬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甘猛、伍庭斯都气愤的瞪着钟清扬,甘猛骂道:“门下死了那么多弟子,你还有心情笑?到底在发什么疯?” 钟清扬笑着说:“曾梦书死定了!这次她大获全胜,肯定会放松警惕。咱们杀个回马枪,一定可以弄死她。”甘猛叹息说:“兄弟你的计是好计,只是我们的人太差,无组织无纪律,根本就弄不成什么大事儿。”一边说一边失望的看着那帮垂头丧气的手下。 钟清扬乐呵呵的说:“我都计划好了,只消派一辆车、五个人给我就行了。咱们就开着车在路上转悠,看到曾梦书过去就扫射,打完了就跑。”甘猛还不太放心,钟清扬说道:“这样大哥先回总舵去,等我的好消息吧!贾三富,你寸功未建就当大刀队的队长,难怪手下不服你,这次你跟我一起行动。伍庭斯,别粘大哥身上了,也来帮我!” 伍庭斯脸一红,松开甘猛说:“二哥就喜欢开玩笑!” 发生了这样的事儿,姚小桃的演唱会当然开不下去了,她被公司接走了。曾梦书行动在漠北大道上,手舞足蹈的对木仙子吹嘘这一次的胜利。木仙子不胜其烦,问道:“要是没我用银针射掉灯光,你有这么容易打败他们?” 曾梦书对木仙子的暗器功夫也非常佩服,舞台的面光灯是安装在剧院墙上的,距离舞台最少一百米,木仙子抬手一针,灯光应手而灭,这份本事确实让人叹为观止。而且暗器功夫不属于法术,算是武术,那是普通人通过严格的训练也能做到的。 曾梦书赶紧表示:“我跟你配合,真是珠联璧合。”木仙子连连说:“呸呸呸!成语都用错了,夫妻之间才用珠联璧合。不过这次跟你来漠北,还真是有意思,比窝在谭拓寺里强多了!” 正说着话呢,一辆车缓缓的滑向两人。曾梦书立即手扣纸人,木仙子立即手扣银针。 那车滑到两人身边,“哗”的一声,车门打开,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高瘦男子从车上下来,滑稽的对两人一鞠躬,自我介绍说:“两位美女好,我是姚小桃的经纪人,姓莫。” 曾梦书、木仙子都松了口气。“原来是莫经纪,你好你好!”曾梦书主动打招呼。 莫经纪挥了挥手,那辆轿车自行开走,他对曾梦书说:“我一看到你的表演,立刻发现你有明星的气质。公司决定包装你,让你当明星,你觉得怎么样?” 曾梦书就跟呆了一样,好长时间都一动不动。 莫经纪见怪不怪,很多小姑娘听说自己可以当明星,都这个样子。等了会儿,他在曾梦书脸前晃下手,惊醒了曾梦书:“我们边走边说。” 漠北的夜晚很冷,路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路灯顶着寒风,默默的站在街上。“你的外形比较适合走狂野路线,”莫经纪分析着曾梦书的星路,“炒作方面你完全不用担心,我们先安排一个男星与你传出绯闻,这样你的名字就可以上报纸了。然后我们会安排姚小桃带你上综艺类节目,在节目中你跟姚小桃决裂,甚至一怒之下摔了她的吉它!这样一来你的名字就会被观众记住了。然后我们会安排你当一个电影的配角……” 曾梦书吃惊的说:“啊?我不会演电影啊?” 莫经纪哈哈一乐,“新人有几个会演电影?有培训的,你放心吧!” 三人一路走一路热烈的交谈,莫经纪两手不断的比划,像是在规划着什么东西;曾梦书都笑得傻了,只是偶尔才说上一两句;木仙子像小老太太一样,两手笼在衣袖里,估计只盼着早些回去好好睡上一觉。 这时,一辆面包车突然呼啸着从三人身后的路口开来,经过三人时,从车窗里射出一排子弹。 面包车速度一点都没有减慢,转眼冲过路口,消失在漫漫黑夜中。街边的路灯快速的后退着,点点灯光撒在车身上,像满天的星辰。 副驾驶位上,钟清扬哈哈大笑着:“曾梦书跟他的两个朋友都死了,我从后视镜里看到他们都倒下去了。”他举起右手,“我们回去,确认一下!” 贾三富坐在第二排左边靠窗的位置,他突然惊叫道:“二哥,你的手!” 钟清扬高举着的右手严重肿胀,跟他的脑袋一样大。 钟清扬也觉得奇怪,翻来覆去的观察自己的右手,“奇怪,一点也不疼,又不痒,感觉跟没事人一样。”可以看到,他的右手食指与虎口之间有一条伤口,伤口中没有流血,只是渗出滴滴清水。 开车的伍庭斯说:“二哥,你这绝对是中了什么毒了,快点回忆一下,是什么时候中的毒?” 钟清扬突然叫道:“哎呀!我被拔舌怪挠了一下,就在剧院的时候。拔舌怪的指甲蕴含剧毒,估计就是这么回事!” 伍庭斯哭了起来,“二哥,快点想个主意,你可不能……”他咬紧了嘴唇,不敢说出“死”字。 钟清扬勉强一笑,“不怕不怕,我记得最清楚,被我们打死的三人中最靠外面的是那个白西装的男的,第二个是曾梦书,离我们车最远的是木仙子,她应该是第三个中枪的,可能还有救。木仙子以医入道,假如她没死,我就有救了。” 车急速调头,往来的路急驰。 钟清扬虽然中了毒,头脑依然清晰,“我们是从车里突然发动袭击的,木仙子并没有看到攻击者,她跟我们也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我们到了地儿之后,伍庭斯你扶我去求木仙子——”这时后面突然传来一声“哎呀!”回头一看,却是时间到了,几个都天门弟子手里的枪都化为点点墨汁,撒落在手指上,衣服上。 原来知守观的画中取物有时间限制的,时间一到,从画中取出的物品就会消失。 第二十章:大妈联盟 梅望鹤思考了一会儿,沉声说:“一言为定!” 甘猛大喜,立即答道:“一言为定!”有了这份约定,都天门可以说已经高枕无忧了。 挂断手机后,贾三富说道:“梅望鹤答应得太干脆了,可能有诈!” 甘猛乐呵呵的说:“嗨,贾老弟你有所不知啊,道家思想重视自由自在,对于一切世俗的礼法都不那么在乎。我跟道士接触过,对他们来说,是与非是一体的,有和无也是一体的,总之什么道德观念对他们而言,狗屁都不是。” 贾三富提醒说:“不过诚信也是道德观念,梅老道自由自在了,不讲信用我们怎么办?” 甘猛也是一愣,他多少了听说过梅望鹤的名声,绝对不是什么谦谦君子,完全是一老滑头。正要讲什么,突然伍庭斯睁开眼,吼道:“滚出去!” 甘猛拉着贾三富就跑,跑出十几米才敢回头看。 只见层层黑泥已经封住了两人刚才呆的那个房间大门,窗户四周也涌出黑泥,一层一层的向中间堆叠,一会儿功夫窗户就被封死了,连一丝灯光也没有透出来。 贾三富惊得目瞪口呆,正要问什么,甘猛拍拍他的肩说:“算了,明天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我们先睡吧。” 第二日一早,甘猛与贾三富一起驱车出了游乐场,按照原定的计划,他们要去找一个影视圈的老板,让他出面包装曾梦书,希望能够让曾梦书放弃对付都天门。 车才驶出不到五百米,贾三富突然说道:“大哥,这些天你辛苦了,想不想放松一下?” 甘猛眼睛放光的说:“哦?有什么好货色吗?” 贾三富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说道:“听门里的弟子说,城东皮货市场新开了家餐馆,专门做云南家常菜,尤其是金华火腿片做得非常地道,那老板娘不到二十岁,非常水灵。” 原来甘猛十分好色。 贾三富初到漠北,在一家修车铺里打工,铺里有六个修车工,请了一个农村的姑娘来做饭。那姑娘有一身健康的肤色,人称黑麦。有个修理工打黑麦的主意,半夜摸到黑麦房里,黑麦拼命反抗,最后还是抵不过修理工·力气大。结果第二天,黑麦顶着破嘴唇,挂着乌眼圈一声不吭的又开始做饭了,并没有告那修理工。 贾三富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甘猛,把黑麦介绍给了甘猛。两人才见第一次面,甘猛就强迫了黑麦。事后黑麦依然像以前那样默默的忍受了,一声不吭。甘猛非常满意,这才把贾三富引为知己。 贾三富也非常感激甘猛,时时帮着留意城里有什么好看的姑娘媳妇,不然以他的本事,怎么能在都天门里占有一席之地? 早些年城东皮货市场是一个臭哄哄的地方,但是近几年经过整顿之后环境大大改观了。甘猛的车进入皮货市场不远,就找到那家云南家常菜,只是一个小小的门脸儿。时间还早,并没有客人上门,两三个大妈在店里洒扫,也难怪生意不好。 甘猛带着贾三富进了店,大妈们立即热情相迎,“哎哟,小哥这么早啊!本店特色菜爆炒金华火腿、龙须菜炒里脊、三鲜汤,两位要不来份尝尝?” 甘猛坐下说:“店不大,服务倒挺热情的,那就来份金华火腿吧。离开家乡好多年了,差点忘记火腿的滋味儿了。其它的小菜再配三五样就好。” 一位大妈说:“好的好的,您稍等一会儿。”又一大妈端来了热气腾腾的普洱茶,甘猛呷一口又夸道:“好茶!这么做生意可能要亏本了。” 先前开口的大妈说:“小店刚开张,自然想打开市场,赔本赚吆喝嘛。” 甘猛看那大妈应答如流,心里暗暗称奇。他年青时挺喜欢喝茶的,但是后来忙了,没那闲情,现在已经不太喝茶了。 这时后厨已经响起炒菜声。 店里几个大妈聚在一起,小声的商量了会儿。然后一个大妈拿出手机,拔了号对手机说:“老板,店里缺饮料了。” 甘猛看那几个大妈眼神有些紧张,暗暗生疑。不过转念一想,一帮大妈能把自己怎么的?也就没有放在心上。这时刚好第一份菜上了桌,却是一份蒜香排骨。甘猛夹起一块尝了尝,再次惊咦一声。原来家常菜好做,做好了却极难。 家常菜讲究的是取料方便,口味清淡,烹调的目的是勾出食材本身的香味。拿着燕窝鱼翅做出美味并不稀奇,用寻常大白菜做出美味却极难。 这份蒜香排骨做得很到位,没有十几年厨房的经验是做不出来的。这就是甘猛惊叹的原因。 接下来的几道菜,每一样都非常美味。甘猛本来的目的是看美女,结果菜太好吃,竟然吃得头都不抬。 正吃着呢,突然门外“吱”的一声响,一辆崭新的路虎停在门口,从车里下来一个姑娘,描眉画眼,相貌非常美丽。估计是这家店的老板了,几个大妈都上前迎着。 那姑娘年约十七八,却傲气得很,挥手说:“饮料在后备箱呢。”也不管大妈们,自己目不斜视的走进店里,直向后厨走去。 甘猛看那到那姑娘魂都丢了,起身要追。门外一个大妈一边抬饮料一边说:“才吃了大蒜嘴巴臭,喝点茶去口气啊!”甘猛哈哈一笑,一口喝光面前的普洱茶,大步追进后厨。身后贾三富说:“大哥,我到车里眯一会儿。”甘猛也不管他,任由他去了。 后厨只有一位厨师,居然也是位大妈——估计是老年人创业活动什么的,这店里尽大妈了。不过厨房后面有道小门开着,估计那姑娘从小门出去了。 穿过小门,里面是一个院子,院墙边有一株老樟树,树下一张木桌四张木椅,那个年青姑娘正坐在树下,拿着个本子心不在焉的翻的,可能在查帐本吧。 甘猛老实不客气的坐到姑娘对面,才一坐下,突然觉得睡意袭来,他摇了摇头,清醒了些才说:“我叫甘猛,你听说过吧?” 那姑娘一惊,说道:“原来是都天门门主亲临,幸会幸会。”起身鞠了一躬。 甘猛冷笑着说:“你在漠北做生意,如果你不听我的话,别说生意了,就是小命也难保,你信不?” 那姑娘骇得小脸儿煞白,“那我该怎么办?” 甘猛站起来,伸手搂住那个姑娘说:“别怕别怕,哥哥我看你年纪小不懂事,不会把你怎么的——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姑娘也不敢挣扎,轻声说:“我姓沈,人家都叫我沈家二姑娘。” 甘猛只觉得头更晕了,嘴里还喃喃的说:“陪哥哥我睡——”身体一软,瘫倒在地上。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下暴雨了,雨水淋在甘猛的脸上,他猛地睁开眼,却是在一间封闭的房间里,自己被绳子绑死在床上,刚才下雨却是有人倒水在自己的脸上。 那人放下脸盆,冷冷的看着甘猛。 甘猛失声叫道:“是你!没想到我不杀你,终于还是留了个祸害!” 那人冷笑一声:“不错,是我!甘猛子,你还记得宾江春田的魏村兰吗?”原来这一切都是魏村兰的计划。甘猛大怒,“你、在、找、死!别看我被绑着,依然可以让你生不如死!” 魏村兰轻蔑的笑了,“想给我下子午钉?来啊!”她挺起胸膛,“你害死我女儿,老娘心都碎了,还怕你的子午钉?” 甘猛大怒,刚要张嘴,魏村兰立即将一件满是怪味的衣物捂到他嘴上。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端着盆水的大妈,看着说:“老娘穿了三年的红裤衩,一直舍不得扔,今天便宜你了。” 甘猛全身被绑,手脚都动不了,只能拼命摇头,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魏村兰铁了心的把那条红裤衩捂在甘猛的嘴上,死也不松手。 “自从女儿失踪之后,我一直在查子午钉的事情。子午钉是《鲁班法》上记载的一个咒术,用女子内裤可以破这个咒,用屎尿等物也可以破。”随着魏村兰的话声,又一个大妈提着根臭哄哄的木棍儿走了进来,这木棍儿长约一米四,一头扁平,一头浑圆,却是农村常见的搅屎棍儿。“一会儿发现他要念咒,你就用搅屎棍打他的嘴!”魏村兰冷声下令。那个大妈嘿嘿笑着,“自从他欺负了我女儿之后,老娘就盼着这一刻,你放心吧,只要他吱一声,老娘就给他一棍!” 甘猛绝不甘心失败,一直在拼命的挣扎着。魏村兰到底是女人,捂了会儿嘴之后没力气了,突然松手。甘猛趁机大吸一口气的功夫,魏村兰将整条红裤衩套到他头上,顺手把红裤衩的裤腰部分打了个结。 甘猛也挣扎得累了,不停的喘气,吹得红裤衩一鼓一鼓的。那位手持破咒搅屎棍的大妈虎视眈眈的站在甘猛身边,就等着他念咒儿,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这个计划已经执行了很久了。甘猛坏过很多人家的女儿,一些母亲自发的组织起来,成立了一个伤心妈妈复仇者联盟。她们从抗战剧中学习经验,保持着良好的纪律性和机密性,做到了“上不告父母,下不告子女。”她们从肥皂剧中学习怎么对付敌人,安排了沈家二姑娘当做引甘猛上钩的香饵。 沈家二姑娘因为姐姐的事情,平时不敢打扮,看上去长相普通。但是她也爱美,暗地里学习了化妆的技巧,学得出神入化,一化了妆,就连她亲妈也认不得。 这家餐厅是后来魏村兰加入后出的主意,几十个大妈各出一点私房钱,弄了这家小店。平时大妈们经营这家店是不要工资的,算是义工性质。 终于,经营了约三个月之后,等来了甘猛。 甘猛吃的菜没事,但是茶水里却下了药。 贾三富从车里醒来,看看时间已经过了中午,那辆车已经开过了几条街口,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他回头再去找甘猛,却发现那家云南家常菜已经关门了。大哥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消失了,又吃不准到底是哪路人马要对付都天门,贾三富心里一合计,“这都天门是呆不得了,我还是跑路吧!” 第二十一章:黑泥战甲 面包车在冷清的街头疾驰,寒风掠过后视镜“嘶嘶”的尖叫着,点点雪花打在挡风玻璃上“沙沙”的响着,终于,远远的看到曾梦书蹲在地上,她的身边躺着两个受伤的人。 曾梦书没有死,枪声响时她本能的向后闪了一下,结果就是木仙子与莫经纪两个人帮她挡了子弹,她只是受了点轻伤——本来钟清扬他们用的枪穿透力就不强,适合于近距离作战。 伍庭斯看曾梦书蹲着不知道在干什么,完全没有发现自己,赶紧将车倒进附近的一条巷口,自己扶着钟清扬下了车。这时钟清扬整个头都肿了起来,嘴肿得无法闭合,含糊不清的说:“我不成了,我不成了。” 伍庭斯心里难过,一边扶着钟清扬往曾梦书的方向走一边说:“你会没事的,很快就好了。” 两人相互依偎相互扶持着,非常艰难的走向曾梦书。 曾梦书抬起头来,脸上的泪水在路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她死了。”曾梦书哭着说:“她本来不会死的,是我强行带她来漠北的,都怪我。”她虽然一身本事,到底是个年青姑娘,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她也想找个人倾诉一下,哪怕对方是她的敌人。 地上的木仙子眼睛睁着,生气的看着某个地方。片片雪花落在她的眼皮上,她却没有眨一下眼睛。 钟清扬再也坚持不住,突然从喉咙里发出模糊的惨叫声:“呜——呜——”声音如泣如诉,两滴泪从他肿成一条线的眼睛里滴落,整个人也向地上滑去。他中毒在先,暗杀在后,不知道在他死前有没有过一丝后悔,如果自己下手不那么狠辣,本来还有机会活下去的。。 本来躲在巷子里的贾三富与其它几名弟子听到那声惨嚎,都知道钟清扬出事了。贾三富猫腰上前,坐到驾驶位上,发动了车子,倒出小巷。 伍庭斯一边叫着“二哥,二哥!”一边去拉钟清扬。 曾梦书看着从街头突然出现的面包车,厉声问道:“是你们杀了她?是你们对吧?” 伍庭斯扭头一看面包车居然开出来了,车头上一篷银针闪闪发光——原来木仙子中枪的同时也进行了还击,射出一篷银针,只是仓促间没有准头,银针射穿车头铁皮,没有伤到人。 伍庭斯大惊之下,突然风声凌厉,一道暗影向他扑来——曾梦书的纸人术已经发动了。愤怒之下,她出手再不容情,召唤出的地狱生物体型如同常人,只是相貌丑陋,下巴极尖,还翘了起来——这是夜叉中的男性,算是阴差级别的召唤生物,很是厉害。 伍庭斯这时弯着腰去拉钟庭斯,夜叉袭来,他趁势把右手张开撑在地上,张大嘴“哇”的一声,吐出一砣黑泥。夜叉已经横着一爪抓向伍庭斯的脑袋,那黑泥像有生命一般,自动游上伍庭斯的脸庞,夜叉的一爪正好被黑泥挡住,“嚓”的一声响,像是指甲抓过石头时发出的声音一样。 夜叉毕竟是地狱阴差级别的怪物,它的一爪虽然被伍庭斯用土系石肤术挡住了,但伍庭斯也震得右臂发麻,整个人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消去夜叉一抓之力。他余光瞟到夜叉一爪凿穿钟庭斯的脑盖骨,掏出脑髓正往嘴里塞。 贾三富立功心切,油门踩到底,面包车像出膛的子弹一般冲向曾梦书。 曾梦书气到极点恨到极点又怒到极点,仰天发出受伤的狼一般的厉啸声,随着啸声,一只体型巨大的怪物挡在了面包车前。 这怪物身高约五米,面包车一头撞了上去,车头前的银针尽数刺进怪物小腿。怪物被车一撞,又吃银针一扎,不由退了一步,然后这怪物双手抱住车顶左右两边,用力一挤,铁制的车顶发出“嚓嚓”声,不断凹陷。 此时贾三富还死死的踩着油门,发动机轰鸣着,阵阵青烟从车屁股后喷出,但面包车却无法前进一丝——顶着车头的怪物是拔舌地狱中的力量最大的怪物,名字叫做剜鼻怪,算是怪物版的坦克,别说面包车,就是卡车它也拦得住。 车里本来有四个外围弟子,车顶严重变形,他们一边惊叫一边躺下来,齐心合力的踹那车门。车门早已经变形了,完全踹不开。这时“砰砰砰”连响声中,面包车所有的窗户玻璃全部碎裂。 伍庭斯趴在地上,“哇哇”大吐,更多的黑泥从他嘴里吐出,分布到他的身上。此时他像身穿黑甲的战士一般,身上却缠着十来具飞颅,个个都张开大嘴向他咬来。飞颅不断的啃着伍庭斯的黑泥战甲,却只发出阵阵让人牙酸的摩擦声,像是老鼠啃玉米似的。那身战甲非常坚硬,伍庭斯毫发无伤,却也不敢战斗,起身就跑。 另一边,剜鼻怪举起面包车,刚好把贾三富倒出车外,贾三富就地一滚,只听“轰”的一声响,怪物把面包车重重砸到他身后不足一米的地上。贾三富抱头鼠蹿,分明听到一个外围弟子清晰的叫:“贾哥,救我!”那个弟子半截身体已经倒出车头外,但是他的双脚被变形的车顶卡在座椅里,无法逃脱。 贾三富装个没有听见,只是拼命的跑。 “啊啊啊——”身后曾梦书再次发出凄厉的惨嚎声:“我要灭了都天门!” 贾三富跟着伍庭斯跑进一条小巷,身后几具飞颅扑了上来,照着他的肩膀手臂就咬。又惊又疼的贾三富叫道:“四哥!救我!”叫声中他失去平衡,重重的倒在地上,一边翻滚一边和飞颅搏斗。 伍庭斯现在漆黑一团,全身都被黑泥包裹,听到呼救声他奋力扯下身上一只飞颅往墙上一撞,那飞颅被撞碎了脑袋。伍庭斯跑到贾三富身边,几下扯掉贾三富身上的飞颅,大声说:“你快跑!我帮你挡着。” 贾三富起身就跑,一边跑一边想:“伍庭斯这人其实挺仗义的,只是性格太软,门里弟子不太看得起他。”据说伍庭斯刚加入都天门时,甘猛很器重他,经常说他比自己还厉害。但是他总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弟子们都不把他放在眼里。有一次有个大刀队的弟子指着伍庭斯的鼻子骂娘,伍庭斯也只是笑笑。 后来甘猛听说了这事,亲自出手把那个弟子绑在杀猪凳上,一刀捅了那家伙。都天门里的弟子才不敢对伍庭斯不敬了。 两人跑回都天门所在的游乐场,贾三富有几十道伤口,伍庭斯居然跟没事人一样,身上连一丁点伤都没有。 这一战都天门损失惨重,外围弟子死了百十人,更重要的是连都天门的军师钟清扬都死了。 此刻甚至连贾三富也成了都天门的重要人物,甘猛把他叫来,和伍庭斯一起商量对策。 “现在已经到了都天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伍庭斯,你要拿出你的实力来,我们还有机会跟曾梦书决一死战的。”甘猛对伍庭斯非常有信心。 伍庭斯“嗯嗯”的回答着,一边从头发里摸出一块黑泥,放到嘴里叭嗒叭嗒的嚼起来。在外人看来非常恶心的黑泥,他却吃得津津有味。 贾三富着急的叫:“四哥,你什么意思啊?” 伍庭斯一惊,“啊?”一张嘴,就跟刚喝了墨汁一样,满嘴黑色。 甘猛伤心的说:“四弟,现在我们杀了曾梦书的朋友木仙子,她不会放过我们的。你的实力绝对不在曾梦书之下,都天门的生死存亡都系在你一念之间,你要帮我们啊!” 伍庭斯一边漫不经心的点头,一边把右手伸进左边衣袖里,用力抠了抠,从胳膊肘那里抠出一砣黑泥,放进嘴里有滋有味的嚼着。 贾三富报怨的叫道:“四哥!” 甘猛伸手拦住贾三富,叹息一声说:“他对都天门绝对是忠诚的,只是他天生这性子,别管他,我们自己商量着吧。” 两人讨论了半天,现在对都天门有利的一个因素是韩萱萱在甘猛手里,如果以这个小女孩的生命威胁梅望鹤,他可能会帮都天门。 另外一个方面,曾梦书的理想是当明星,而甘猛也认识几个娱乐方面的老板。如果真的有人出次包装曾梦书,她应该会放下仇怨,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两人越商量越投机,感觉都天门充满了希望。突然听到一阵鼾声,原来伍庭斯已经睡着了。 “唉!他就是这个样子,只想当一个与世无争的世外高人。”甘猛叹息着说,“这个世间哪有什么乐土,能够供他酣睡啊?” 贾三富想摇醒伍庭斯,甘猛赶紧拦住说:“连我也不敢打扰他睡觉,惹恼了他没有人能救得了你——我们换一个房间讨论吧!”贾三富不禁有些奇怪,在自己眼里烂泥糊不上墙的伍庭斯,在甘猛眼里竟然是一个不世的高人。 两人静静的起身走到门口,突然远处传来一声小孩子的尖叫:“啊——”然后一个女孩的声音骂道:“甘猛你好本事,已经能够欺负十岁的小女孩了!哎哟哎哟!”原来已经到了子时,韩萱萱中的子午钉发作了。 古代讲的子时,是夜里十一点到一点之间,午时为中午十一点到一点之间。身中子午钉的人,在这两个时间段里必定会心如刀搅,万分痛苦。 那韩萱萱哀叫几声,又骂几声,听得贾三富头皮发麻。甘猛喜形于色,“哈,天助我也!”当下拔通了梅望鹤的手机,让梅望鹤听听韩萱萱的惨叫声。 手机另一头非常安静,就像没有人在听一样。 甘猛得意的对手机说:“梅前辈,这子午钉天底下只有我一人能解,如果你想韩萱萱不受罪,那么你只消做一件简单的事。” 梅望鹤冷静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怎么说?” 甘猛厉声说:“只消你帮我守住都天门,杀了曾梦书,我自然会解了韩萱萱的子午钉。” 手机另一头再次安静了,梅望鹤似乎在犹豫。 第二十二章:大妈联盟 梅望鹤思考了一会儿,沉声说:“一言为定!” 甘猛大喜,立即答道:“一言为定!”有了这份约定,都天门可以说已经高枕无忧了。 挂断手机后,贾三富说道:“梅望鹤答应得太干脆了,可能有诈!” 甘猛乐呵呵的说:“嗨,贾老弟你有所不知啊,道家思想重视自由自在,对于一切世俗的礼法都不那么在乎。我跟道士接触过,对他们来说,是与非是一体的,有和无也是一体的,总之什么道德观念对他们而言,狗屁都不是。” 贾三富提醒说:“不过诚信也是道德观念,梅老道自由自在了,不讲信用我们怎么办?” 甘猛也是一愣,他多少了听说过梅望鹤的名声,绝对不是什么谦谦君子,完全是一老滑头。正要讲什么,突然伍庭斯睁开眼,吼道:“滚出去!” 甘猛拉着贾三富就跑,跑出十几米才敢回头看。 只见层层黑泥已经封住了两人刚才呆的那个房间大门,窗户四周也涌出黑泥,一层一层的向中间堆叠,一会儿功夫窗户就被封死了,连一丝灯光也没有透出来。 贾三富惊得目瞪口呆,正要问什么,甘猛拍拍他的肩说:“算了,明天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我们先睡吧。” 第二日一早,甘猛与贾三富一起驱车出了游乐场,按照原定的计划,他们要去找一个影视圈的老板,让他出面包装曾梦书,希望能够让曾梦书放弃对付都天门。 车才驶出不到五百米,贾三富突然说道:“大哥,这些天你辛苦了,想不想放松一下?” 甘猛眼睛放光的说:“哦?有什么好货色吗?” 贾三富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说道:“听门里的弟子说,城东皮货市场新开了家餐馆,专门做云南家常菜,尤其是金华火腿片做得非常地道,那老板娘不到二十岁,非常水灵。” 原来甘猛十分好色。 贾三富初到漠北,在一家修车铺里打工,铺里有六个修车工,请了一个农村的姑娘来做饭。那姑娘有一身健康的肤色,人称黑麦。有个修理工打黑麦的主意,半夜摸到黑麦房里,黑麦拼命反抗,最后还是抵不过修理工·力气大。结果第二天,黑麦顶着破嘴唇,挂着乌眼圈一声不吭的又开始做饭了,并没有告那修理工。 贾三富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甘猛,把黑麦介绍给了甘猛。两人才见第一次面,甘猛就强迫了黑麦。事后黑麦依然像以前那样默默的忍受了,一声不吭。甘猛非常满意,这才把贾三富引为知己。 贾三富也非常感激甘猛,时时帮着留意城里有什么好看的姑娘媳妇,不然以他的本事,怎么能在都天门里占有一席之地? 早些年城东皮货市场是一个臭哄哄的地方,但是近几年经过整顿之后环境大大改观了。甘猛的车进入皮货市场不远,就找到那家云南家常菜,只是一个小小的门脸儿。时间还早,并没有客人上门,两三个大妈在店里洒扫,也难怪生意不好。 甘猛带着贾三富进了店,大妈们立即热情相迎,“哎哟,小哥这么早啊!本店特色菜爆炒金华火腿、龙须菜炒里脊、三鲜汤,两位要不来份尝尝?” 甘猛坐下说:“店不大,服务倒挺热情的,那就来份金华火腿吧。离开家乡好多年了,差点忘记火腿的滋味儿了。其它的小菜再配三五样就好。” 一位大妈说:“好的好的,您稍等一会儿。”又一大妈端来了热气腾腾的普洱茶,甘猛呷一口又夸道:“好茶!这么做生意可能要亏本了。” 先前开口的大妈说:“小店刚开张,自然想打开市场,赔本赚吆喝嘛。” 甘猛看那大妈应答如流,心里暗暗称奇。他年青时挺喜欢喝茶的,但是后来忙了,没那闲情,现在已经不太喝茶了。 这时后厨已经响起炒菜声。 店里几个大妈聚在一起,小声的商量了会儿。然后一个大妈拿出手机,拔了号对手机说:“老板,店里缺饮料了。” 甘猛看那几个大妈眼神有些紧张,暗暗生疑。不过转念一想,一帮大妈能把自己怎么的?也就没有放在心上。这时刚好第一份菜上了桌,却是一份蒜香排骨。甘猛夹起一块尝了尝,再次惊咦一声。原来家常菜好做,做好了却极难。 家常菜讲究的是取料方便,口味清淡,烹调的目的是勾出食材本身的香味。拿着燕窝鱼翅做出美味并不稀奇,用寻常大白菜做出美味却极难。 这份蒜香排骨做得很到位,没有十几年厨房的经验是做不出来的。这就是甘猛惊叹的原因。 接下来的几道菜,每一样都非常美味。甘猛本来的目的是看美女,结果菜太好吃,竟然吃得头都不抬。 正吃着呢,突然门外“吱”的一声响,一辆崭新的路虎停在门口,从车里下来一个姑娘,描眉画眼,相貌非常美丽。估计是这家店的老板了,几个大妈都上前迎着。 那姑娘年约十七八,却傲气得很,挥手说:“饮料在后备箱呢。”也不管大妈们,自己目不斜视的走进店里,直向后厨走去。 甘猛看那到那姑娘魂都丢了,起身要追。门外一个大妈一边抬饮料一边说:“才吃了大蒜嘴巴臭,喝点茶去口气啊!”甘猛哈哈一笑,一口喝光面前的普洱茶,大步追进后厨。身后贾三富说:“大哥,我到车里眯一会儿。”甘猛也不管他,任由他去了。 后厨只有一位厨师,居然也是位大妈——估计是老年人创业活动什么的,这店里尽大妈了。不过厨房后面有道小门开着,估计那姑娘从小门出去了。 穿过小门,里面是一个院子,院墙边有一株老樟树,树下一张木桌四张木椅,那个年青姑娘正坐在树下,拿着个本子心不在焉的翻的,可能在查帐本吧。 甘猛老实不客气的坐到姑娘对面,才一坐下,突然觉得睡意袭来,他摇了摇头,清醒了些才说:“我叫甘猛,你听说过吧?” 那姑娘一惊,说道:“原来是都天门门主亲临,幸会幸会。”起身鞠了一躬。 甘猛冷笑着说:“你在漠北做生意,如果你不听我的话,别说生意了,就是小命也难保,你信不?” 那姑娘骇得小脸儿煞白,“那我该怎么办?” 甘猛站起来,伸手搂住那个姑娘说:“别怕别怕,哥哥我看你年纪小不懂事,不会把你怎么的——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姑娘也不敢挣扎,轻声说:“我姓沈,人家都叫我沈家二姑娘。” 甘猛只觉得头更晕了,嘴里还喃喃的说:“陪哥哥我睡——”身体一软,瘫倒在地上。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下暴雨了,雨水淋在甘猛的脸上,他猛地睁开眼,却是在一间封闭的房间里,自己被绳子绑死在床上,刚才下雨却是有人倒水在自己的脸上。 那人放下脸盆,冷冷的看着甘猛。 甘猛失声叫道:“是你!没想到我不杀你,终于还是留了个祸害!” 那人冷笑一声:“不错,是我!甘猛子,你还记得宾江春田的魏村兰吗?”原来这一切都是魏村兰的计划。甘猛大怒,“你、在、找、死!别看我被绑着,依然可以让你生不如死!” 魏村兰轻蔑的笑了,“想给我下子午钉?来啊!”她挺起胸膛,“你害死我女儿,老娘心都碎了,还怕你的子午钉?” 甘猛大怒,刚要张嘴,魏村兰立即将一件满是怪味的衣物捂到他嘴上。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端着盆水的大妈,看着说:“老娘穿了三年的红裤衩,一直舍不得扔,今天便宜你了。” 甘猛全身被绑,手脚都动不了,只能拼命摇头,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魏村兰铁了心的把那条红裤衩捂在甘猛的嘴上,死也不松手。 “自从女儿失踪之后,我一直在查子午钉的事情。子午钉是《鲁班法》上记载的一个咒术,用女子内裤可以破这个咒,用屎尿等脏东西也可以破。”随着魏村兰的话声,又一个大妈提着根臭哄哄的木棍儿走了进来,这木棍儿长约一米四,一头扁平,一头浑圆,却是农村常见的搅屎棍儿。“一会儿发现他要念咒,你就用搅屎棍打他的嘴!”魏村兰冷声下令。那个大妈嘿嘿笑着,“自从他欺负了我女儿之后,老娘就盼着这一刻,你放心吧,只要他吱一声,老娘就给他一棍!” 甘猛绝不甘心失败,一直在拼命的挣扎着。魏村兰到底是女人,捂了会儿嘴之后没力气了,突然松手。甘猛趁机大吸一口气的功夫,魏村兰将整条红裤衩套到他头上,顺手把红裤衩的裤腰部分打了个结。 甘猛也挣扎得累了,不停的喘气,吹得红裤衩一鼓一鼓的。那位手持破咒搅屎棍的大妈虎视眈眈的站在甘猛身边,就等着他念咒儿,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这个计划已经执行了很久了。甘猛坏过很多人家的女儿,一些母亲自发的组织起来,成立了一个伤心妈妈复仇者联盟。她们从抗战剧中学习经验,保持着良好的纪律性和机密性,做到了“上不告父母,下不告子女。”她们从肥皂剧中学习怎么对付敌人,安排了沈家二姑娘当做引甘猛上钩的香饵。 沈家二姑娘因为姐姐的事情,平时不敢打扮,看上去长相普通。但是她也爱美,暗地里学习了化妆的技巧,学得出神入化,一化了妆,就连她亲妈也认不得。 这家餐厅是后来魏村兰加入后出的主意,几十个大妈各出一点私房钱,弄了这家小店。平时大妈们经营这家店是不要工资的,算是义工性质。 终于,经营了约三个月之后,等来了甘猛。 甘猛吃的菜没事,但是茶水里却下了药。 贾三富从车里醒来,看看时间已经过了中午,那辆车已经开过了几条街口,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他回头再去找甘猛,却发现那家云南家常菜已经关门了。大哥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消失了,又吃不准到底是哪路人马要对付都天门,贾三富心里一合计,“这都天门是呆不得了,我还是跑路吧!” 第二十三章:一滴血 密室里,头上绑着红裤衩的甘猛看上去特别像奥特曼。 此时又有几个大妈陆续赶到,她们一言不发的走过来,解开甘猛的裤带。 甘猛害怕极了,终于忍不住叫道:“你们要干什么?” 搅屎棍儿立即打到他的嘴上,“啪”的一声响,甘猛只觉得嘴里丝丝辛甜,一下就把嘴皮打破了。从蒙在他嘴上的布上面传来恶臭味儿,更是让他几乎窒息。 “你干了这么多坏事儿,全都是因为那个玩意儿。我们准备给它做个小手术,放心吧,动刀的是专业人士,不会对你以后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的。”魏村兰解释说。 一个大妈取出她的手术器材,在甘猛面前晃了晃。那是一把铜制的刀子,就一铜钉前面打扁了,磨出刀锋。甘猛倒也认得,这就是劁猪刀。 “我错了,”甘猛哀求说:“饶了我吧!真的,我知道错了,求你们饶了我吧!”才说得两句,立即有大妈扑过来,用枕头堵住了甘猛的嘴。“我女儿也向你哀求过吧!”那个大妈横眉竖目的说:“当时你心软了吗?放过她了吗?不,你没有!扒了他!” 几个大妈七手八脚,把甘猛的裤子给扒了。 甘猛被堵住了嘴,别说出声了,就是呼吸都做不到。只一会儿功夫,他的眼睛就开始往上翻了。枕头松开,甘猛幸福的吸了口臭哄哄的空气,然后无声的哭了起来。 这时,那位拿刀的大妈开始在床脚蹲了下去,只听得“当”的一声响,好象是什么金属的东西放在了床脚边。甘猛紧张的向下观察,却什么也看不到。 “刀有些钝了,”那大妈举起刀观察着,“我家老头干不动劁猪了,好几年都没有这把刀了。”她弯下腰,然后响起了“沙沙”的磨刀声。 甘猛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精美的花纹,感觉这个密室应该是有钱人家的房子,装修得很有品位。他不敢声音大了,生怕被打,压低了声音说:“你们这么干是犯法的,是要坐牢的!” “哈!”魏村兰笑了,“你以为我们还在乎吗?” 另一个大妈说:“当初我女儿自杀时,我希望法律能够惩罚你,结果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后来我又希望因果报应能够惩罚你,结果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没办法,我们只能相信自己。” 甘猛绝望了,他不再挣扎,不再哀求,只是静静的听着磨刀的声音。 “哗啷”一声响,外面传来玻璃被砸碎的声音。 有大妈问魏村兰,“那个小孩又来砸你家窗户了?” 魏村兰点了点头,“嘘——” 房里一时静了下来,外面传来男孩的笑声:“哈哈哈!”然后是渐渐跑远的脚步声。 一团阳光从破碎的玻璃中间透了进来,照在原木的地板上。 今天是个好天气。 雪后初晴,天气反而更加的寒冷。 梅望鹤与伍庭斯并肩站在游乐场的摩天轮下,看着大门外的道路。 “也许她不会来了。”梅望鹤说。 伍庭斯回头看着身后站着的三五个外围弟子,眼里含着泪:“树倒猢狲散啊!没想到都天门竟然只剩下这么几个人了。”连日惨败,让都天门人心涣散。哪怕他们真的杀了曾梦书,都天门想恢复往日的风光也需要至少几年时间。 “有没有为以后考虑过?如果你需要一条退路,我代表知守观欢迎你。”梅望鹤说。 伍庭斯摇头说:“你不用劝我,”他像是很累的样子,一屁股坐到地上,“甘猛一直都挺照顾我的,我不会背叛他的——只要挺过了这一关,只要有我跟他在,都天门就没有完。” 梅望鹤细细一想,觉得也对。像都天门这样的江湖门派,本来就建立在个人的名声上,哪怕这名声是恶名,一样有那么些趋炎附势的人会力捧它。而这个世间,其实大多数人都是趋炎附势的人。 在路的极远处,涌现出一团雾气,正顶着风向游乐场逼近。 “曾梦书还是来了。”梅望鹤叹息着说。 曾梦书骑着脚踏车弯着腰正向游乐场赶来,她的身边环绕着数以千计的飞颅,这种地狱生物是由人类头骨、脊椎和肋骨组成的蝌蚪状怪物,原产于大风地狱,天生具有飞翔能力。 现在,甚至连那也个最忠心的弟子也悄悄开溜,生怕走慢一步就会死于非命。 曾梦书在游乐场门口停下脚踏车,她把车放到大门边,然后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梅望鹤与伍庭斯。 伍庭斯为难的叹息一声,站起来说道:“曾梦书,你杀了那么多都天门的弟子,到底是为什么?” 曾梦书也叹息一声:“我只是来查冉碧莎被杀一案,本来也没有想到会杀那么多人。贾三富跟我说都天门是个好门派,当时我就想收手的,而且想过登门道歉。但是你们呢?一次次的恃强凌弱,暗杀、偷袭,无所不用其极,甚至连我的朋友木仙子也被你们杀死了。说真的,哪怕到了现在,只要你们说一声,冉碧莎被杀一案跟你们无关,你敢说我就敢信,我立马转身就走——你说啊!” 梅望鹤听曾梦书的话,只觉得这姑娘太年青太冲动了,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现在只要伍庭斯说一声那案子与都天门无关,这事情也就过了。“你倒是说啊!”在梅望鹤看来,不过撒个谎嘛,你伍庭斯多大的人了,撒谎还不会吗? 伍庭斯张嘴说:“我……”居然说不下去。 梅望鹤与曾梦书都盯着伍庭斯。 “我只能说:我没有沾到冉碧莎的血,都天门的一切坏事,我都没有参与,哈!”伍庭斯悲伤的笑了,“在都天门的弟子看来,我是最没有用的四哥,但即使是这样,甘猛依然支持我,一直在保护我。为了甘猛,今天我就要有用一次——”他站直了,两眼直视着曾梦书:“想找都天门的麻烦,就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吧!” 梅望鹤有些愧疚的看着曾梦书,“抱歉,韩萱萱落入都天门的手里,我只能选择救她——你不用客气,有什么招术都使出来吧!” 曾梦书举起手,向伍庭斯一挥,数以千计的飞颅像海里的沙丁鱼群一样,遮天蔽日的扑向伍庭斯。阵阵寒风从飞颅空洞的眼窝、稀疏的齿缝间灌了进去,发出“嘶嘶”声响。 伍庭斯蹲在地上,“哇哇”的吐着黑泥。 梅望鹤看伍庭斯的术发动较慢,当先取出阴阳镜对着飞颅群一晃,“昂——”一声龙呤,那条最近才炼化的金龙从镜面中钻了出来,迎着飞颅群扑了过去。 金龙扑入飞颅群中,嘴里喷着龙息,四爪乱抓,身体在飞颅群中绞来绞去。飞颅本来就是枯骨组成的,哪里挡得住金龙?只见碎骨四溅,头骨乱滚,金龙在飞颅群中上下翻腾,勇不可当。 飞颅群数量急剧减少,却依然苦战不退。要不是梅望鹤有愧于心,只针对飞颅发动攻击,并不伤害曾梦书,只怕早就胜了。 此时伍庭斯全身已经被黑泥覆盖,那黑泥化作一身古代的盔甲,十分威风。面甲后,伍庭斯血红的双眼一瞪,突然双手握成拳,手上黑泥沿中指的位置生长出去,形成一对锋锐的尖刺。这对尖刺长约二十厘米,略微弯曲,色泽漆黑,刺尖微微透明,透着日光呈现出暗红色。 伍庭斯慢慢站起来,两眼直视曾梦书,一手在前,尖刺横在胸口处,一手在后,尖刺斜指大地,他保持着这种奇怪的姿势向曾梦书跑去。 曾梦书对抗梅望鹤已经非常吃力了,这时发现情况不对,立即心念一动,本来围着金龙的飞颅又分了一半出来,扑向伍庭斯。 伍庭斯对飞颅视而不见,仗着黑泥战甲横冲直撞,上百飞颅围着他乱咬,却不能伤他分毫。伍庭斯撞开飞颅,依然笔直的向曾梦书冲去。 没有想到伍庭斯竟然如此强悍,曾梦书只骇得脸色雪白,再掏出一叠纸人想要召唤其它生物,这时伍庭斯一声怒吼,屈膝一跳,凌空扑向曾梦书。 曾梦书吃了一惊,手里的纸人散落一地,这时伍庭斯已经扑到面前,右手尖刺划出一条暗红的弧线,从曾梦书的心窝处刺进去,刺尖穿过她瘦削的小身板儿,从背心处冒了出来。 一滴血从刺尖滴落,“嗒”的一声滴到地上。 第二十四章:地狱坍塌 伍庭斯一刺杀死曾梦书,回头正要向梅望鹤炫耀,却只见另一个曾梦书站在梅望鹤身边,摊着双手讲了句什么。梅望鹤的金龙浮在半空,姿态威武,却并没有发动攻击。 “分身?”伍庭斯当然知道,曾梦书可以召唤出许多分身,自己刚才杀的那个肯定也是分身。不过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伍庭斯依然冲向第二个曾梦书,举刺就杀。 那个曾梦书对梅望鹤说了声:“嗯,我知道了。”就地一扑,钻进地里消失不见。 伍庭斯疑惑的看着梅望鹤,“她刚才说什么了?” 梅望鹤苦恼的说:“她说:‘我是花夜叉,来杀我吧!’不过又是一个分身,杀了也没用。” 伍庭斯嘴里说声:“哦。”心里却不以为然,“前辈莫非同情曾梦书?” 梅望鹤苦笑起来:“你啊,中了曾梦书的计策了!” 伍庭斯认真的说:“如果前辈真心要和都天门合作,下一次战斗,请前辈杀了曾梦书。” 梅望鹤心里烦闷,又无计辩解,只好说声:“好!你看我的吧!” 这时,游乐场大门处又一个曾梦书出现,右手一挥,数百个拔舌怪冲向伍庭斯与梅望鹤两人。 拔舌怪速度慢,永远的张着黑嘴叫着:“恶、恶、恶!”不过这种怪物攻击带毒,钟清扬就是死在这种怪物手上。伍庭斯恨极了拔舌怪,冲进怪物群中乱杀。他一身黑泥战甲非常坚硬,拔舌怪的指甲划在上面甚至连个白印儿都没有。 正在怪物群里厮杀呢,伍庭斯却看见曾梦书从战场侧翼快速跑动,又一次接近了梅望鹤。曾梦书站在距离梅望鹤约十米远的地方,挺起胸膛,“快杀了我,好让伍庭斯相信你。”声音刚好能够让伍庭斯听见。 梅望鹤右手向曾梦书一指,那条本来在和拔舌怪战斗的金龙转身扑向曾梦书,对着她的小脑袋瓜儿一抓,立即抓破脑袋。曾梦书脑袋都烂了,居然还能发出长长的惨叫声,“啊——”然后手舞足蹈一阵儿,就跟跳芭蕾似的,让伍庭斯看清楚了,这才倒地。 伍庭斯杀死最后一只拔舌怪,看着梅望鹤嘿嘿冷笑。 梅望鹤耐着性子解释说:“曾梦书很难对付,她毕竟是蒙克虏的弟子。” 伍庭斯冷笑起来,“我就奇怪了,曾梦书应该在七天之前就死在你手上了,你还保证过,她一定会死的,结果她一点事情都没有。要照我看啦,曾梦书难对付,是因为某人跟她勾结,里应外合一起对付都天门。” 梅望鹤一下子火了,“要不是韩萱萱在你们手上,老道才没兴趣跟你们合作呢!少跟我指桑骂槐的,下一次战斗不要你出手了,我亲自对付曾梦书,这样总行了吧?” 伍庭斯认真的说:“那不行!我得在旁边看着,免得上你的当!” 梅望鹤气得胡子都翘了起来,却也没有一点办法。 这时,游乐场大门处突然“豁”的一声响,大地张开一个大口子,口子里火光艳艳,跟个火山口似的。 又一个曾梦书笑呤呤的站在大地裂口边儿,对着伍庭斯、梅望鹤两人拱手说:“想杀曾梦书,就跳进去吧!”说完纵身跳进大地裂口。 梅望鹤与伍庭斯两人走到裂口边儿,看到那儿树着块石头,上书四个大字:“地狱入口”。四个字儿笔划拙劣,绝对不像是出自名家之手,倒像是个才会写字儿的孩子写的。 梅望鹤伸头向裂口中一看,里面雾气蒸腾,看不出到底有多深。正犹豫呢,却看到伍庭斯正仔细的观察自己的表情。梅望鹤身为一派宗师,平时人见了他都非常客气,这伍庭斯却跟防贼似的防着他,他怎么能不生气? “哈哈!”梅望鹤笑了起来,“老道这就下去,杀了曾梦书提她的头来见你。” 伍庭斯也笑了起来,“嘿嘿,我也下去,防着你跟曾梦书商量出什么恶毒的计策来。” 梅望鹤气得说不出话来,默默的以手画符,向前打出。原来知守观的道术的基础是画黄莲,这个道术修到后来,可以随手布下禁制,防御力极强。梅望鹤不知道地狱入口下面有什么凶险,所以用禁制强化自身防御。 伍庭斯冷眼看着,梅望鹤的手指刚好指向他,他赶紧一跳,躲开了想象中的攻击。 梅望鹤叹息一声,召来金龙围住自己,纵身跳进地狱入口。 伍庭斯也跟着跳了进去。 才进入口,突然脚下一震,已经踩到了实地,原来已经到了黄泉路上。天色昏昏,青烟漠漠,像是初夜的景色。一路上飘着些孤魂野鬼,都影影绰绰的看不太清楚。 两人一路向前,经过望乡台、奈何桥、血池,又看到一个入口。 这两人都是一身本事,倒也不怕,只是奋勇向前。闲话少叙,两人经历了大风地狱、寒冰地狱、硫磺地狱、拔舌地狱等等地方。一路向下,气温渐渐升高,梅望鹤修为精湛,当然不怕。那伍庭斯一身黑泥战甲上浮起点点晶光,更加精神抖擞,看得梅望鹤也暗暗称奇。“此人本事远在甘猛等人之上,在都天门里竟屈居第四把交椅,可能是因为他性格的原因吧。” 前面火光冲天,原来已经到了地狱最深一层——炼狱。 只见一条岩浆河流缓缓流动,河中浮着无数燃烧着的人头,每个人头都在痛苦的尖叫,拼命的挣扎。但那岩浆却极粘稠,带着河中众人以极慢的速度流向河的尽头。 在岩浆河流的尽头,是一朵巨大无比的花朵,那花色泽鲜红,妖艳之极。岩浆流淌到花下,那花下方无叶,却有无数须根从球茎上伸展出来,不断的吞噬着岩浆与岩浆中的众人,只听得吞咽声“骨骨”不断。 “曼珠沙华!”梅望鹤惊叫道。原来梅望鹤的师父吴道子曾经讲过:纸人术中有一个流派能够召唤地狱生物。而这个流派的道术根本却在一朵花上,那朵花的名字叫曼珠沙华,有花而无叶,非常好认。 伍庭斯也惊叫道:“曾梦书!”原来在巨大的曼珠沙华花朵里,曾梦书像个寄生虫一样趴在花蕊上。岩浆的热气吹动她的头发,她手脚软软的垂着,不知死活。 “梅前辈,”伍庭斯说道:“曾梦书就在前边,去杀了她吧?” 梅望鹤查觉事情不对,“我们快走,这分明是个陷阱!” 伍庭斯急忙上前几步,排出防御姿态冷笑起来,“我早就猜到了,你跟曾梦书是一伙的。” 梅望鹤郁闷之极,“我没有跟她一伙,不信你去杀她,我绝对不出手帮她就是了。” 伍庭斯半信半疑,慢慢的接近那朵曼珠沙华,一边走还一边回头观察梅望鹤的举动。见梅望鹤确实没有出手帮曾梦书的意思,他突然屈膝一跳,凌空扑向曼珠沙华。 那朵花不等他扑到,张开花瓣一口将他吞到嘴里,接着长长的花茎像牛皮鞭一样在空中甩了一下,整朵花一下子砸进岩浆河流中。 “轰!”整个地狱都震动起来,无数通红的岩石掉入岩浆河流中,溅起无数朵火热的浪花。 梅望鹤叫声“不好!”拔腿向后就跑。 他的身后炼狱正在坍塌,巨大如山丘般的岩石从天而降,将那曼珠沙华掩埋起来。 金龙也吓得要死,俯低身子沿着岩浆河流飞行,正巧飞过梅望鹤的身边,梅望鹤伸手抓住龙髯,疼得金龙也嚎了一嗓子,但现在逃命要紧,金龙也不敢发脾气,带着梅望鹤一路飞行。 十八层地狱都在坍塌,无数厉鬼大声惨叫着,声音刺耳之极。 此时梅望鹤已经骑到龙背上,随手画出长达十四五米的长剑,拼命斩着下落的岩石护着龙。一人一龙全力合作,终于在大地裂口将要合上前一秒冲了出来。 才冲出裂口,金龙就累得再也飞不动了,像条蚯蚓一样软嗒嗒的趴到地上。龙身上鳞甲松散,金光黯淡,看来这一战金龙的消耗过大,估计要休养几个月才能恢复。 梅老道灰头土脸,头发和胡子都被汗浸湿了。这时坐在地上勉强用阴阳镜收了金龙,身体一软,竟然不顾形象的躺倒在地上。 突然听到“铮铮琮琮”几声响,只见曾梦书坐在游乐场右边高楼三楼窗台上,怀里抱一把吉它,“嗡”的弹出一个乱音,才晃着两条腿说:“其实伍庭斯是一个老实人,我这么坑他,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 梅望鹤吃力的撑起身体,“老道也被你坑得好苦。”想想刚才的战斗,又好气又好笑,“呵呵”笑了两声,暗想:“老道士活了千多岁,一直只晓得骗人,从没叫人骗过,今天叫个小姑娘给骗了,以后传出去,只怕那些老朋友要笑掉大牙了。” 曾梦书笑一笑说:“嗯,我也坑了你,弹首歌给你听,就算赔罪了。”原来曾梦书有个明星梦,一直在苦练吉它。这时手指轻弹,舒缓的吉它声响起。 梅望鹤这时对曾梦书已经没有丝毫敌意了,侧耳倾听,只觉得那音乐声中有稻田,有茅草屋,草屋旁边还有只黄色小狗,却是一派田园风光。梅老道思绪万千,想到童年时在稻田边捉蚂蚱时,用狗尾巴草串了蚂蚱,用火烤了吃;想到自己离开家时,母亲彻夜未眠,为自己做布鞋…… 突然吉它声一静,曾梦书手指游乐场远处,“咦?有车来了?” 梅望鹤苦笑起来,“老夫不会再上你的当了。你当老夫三岁小孩子啊,这么好骗?”勉强站起来,举起阴阳镜准备和曾梦书战斗。 第二十五章:女儿,我们回家 曾梦书手指游乐场外,叫道:“咦?有车来了?” 梅望鹤暗想:“这姑娘诡计多端,不定又要使什么坏主意呢,不能不防。”举起阴阳镜,努力站起来说:“我才不上你的当呢?老道不是三岁小孩儿,你那点诡计骗不了我!”两眼盯死了曾梦书,防着她突然出招。 曾梦书急得站到三楼窗台上,“哎!我没有骗你啊,真有车来了!你怎么不相信人呢?” 梅老道看曾梦书急了,心里有些得意:“我不管你有多聪明,反正我不信你你就拿我没法子。看,着急了吧,哈哈!” 突然一声尖锐刺耳的喇叭声从身后传来,只震得梅老道两耳欲聋——原来一辆雪弗莱车已经开到梅老道身后了。 那车来得好急,梅老道才一闪,车已经驶进游乐场,停在了摩天轮附近。车门打开,却见魏村兰及五六个大妈下了车。 曾梦书看到魏村兰来了,心里“咯噔”一下,暗想:“她怎么来了?不是叫她去外地躲几天吗?”却见魏村兰下了车,从车上取出一个折叠式轮椅,打开之后推到车后备箱下。几个大妈也跟到车后,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抬出一个中年男人,将他放在轮椅中。 那个男人头上绑着红布,两个眼睛倒露在外面,鼻子嘴巴都叫布蒙着,看不出是谁。不过看他蜷着身体,好象有病在身,任凭那些大妈怎么搬他,他也没有反抗。 曾梦书背好吉它,招出纸蝶儿,站在纸蝶上朝着魏村兰飘然而下,还隔着一段距离呢,曾梦书就生气的叫道:“哎!魏村兰,你怎么这么不听话?竟然跑到都天门总舵来了,你让我说你什么好?你这么干会没命的。” 魏村兰听到曾梦书的声音,也是喜出望外,“原来你没事,太好了!快来看看,我们制服了甘猛!” 几个大妈得意之极,这可能是她们平生干过的一等一的大事儿了,就是有纪律不能跟人讲。这时正好有个姑娘做见证,她们都笑嘻嘻的让出一条路,好让曾梦书看清楚。 曾梦书降落地面,仔细一看,那从红布的两个窟窿里露出的眼睛、那眉毛,还真是甘猛。只见身体弯成一团,两手夹在两·腿·之间,好象十分痛苦的样子。“咦?”曾梦书大奇,“你们怎么做到的?” 魏村兰她们都哈哈大笑,只觉得出了平生一口恶气。甘猛羞愧之极,小声哀求说:“求求你们了,给我保留一丝尊严好吗?” 魏村兰笑着说:“我们给他动了个小手术,他就听话了。” 曾梦书正好奇是什么手术呢,突然听到一个小小的声音恶狠狠的骂道:“你这个坏人,一生都不懂得尊重人,只晓得让别人给你尊严!要来的尊严那还叫尊严吗?傻瓜、大笨蛋!”原来都天门人心涣散,看护韩萱萱的弟子也跑了,所以韩萱萱自己找了过来。 梅望鹤看到韩萱萱,喜极而泣,“小萱萱,小萱萱。”扑过来抓住韩萱萱,掰着她的头看看她受伤没有。韩萱萱十分硬气,不耐烦的叫道:“哎呀,别看了,我没受伤,只是气得要死。”悄悄拉拉梅老道的衣袖,小声提醒说:“别哭了,别人会笑话你的。”她自己的声音也哽咽起来。 魏村兰厉声问甘猛,“甘猛,我女儿的尸体你埋在哪里了?现在可以说了吧?” 甘猛从两·腿·之间抽出手——原来他的两手被铐在一块儿,伸手摘下套在头上的红裤衩,冷冷的说:“哼哼,我一说出来立马会死,你觉得我会说吗?” 魏村兰及所有大妈都呆了一呆,突然魏村兰上前两步,蹲在甘猛的轮椅前,“甘猛子,你还记得我们分手有多少年了吗?”众人无不吃惊,原来魏村兰与甘猛原来是一对恋人。 甘猛眼睛看天,说道:“总有十三四年了。” 魏村兰伤心的说:“当年你在我家里做木匠活儿,我们已经商量好了要一起生活的。我们离开了春田,来到宾江汽车站,你骗我说你要去买车票,让我在长椅上等你一会儿。这一等,你就再也没有回来。” 甘猛悲伤的笑了,“哈哈哈,当时你跟你妈一起生活,你们只是说你爹很有本事,是个大官儿。我没有想到,他竟然是宾江特事处的魏处长。当时我去买车票,是你爹让一帮当兵的狠狠揍了我一顿。我不是不想带你走,而是自己都差点没命走。” 原来魏村兰是宾江特事处原处长魏如松之女。在八十年代,魏如松这样的大官儿也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他自己在城里当官,妻子与女儿则在乡下做农活。因为要装修瓦房,魏如兰的妈妈请了外地工人到家里做活,结果魏如兰与一个叫甘猛的木匠好上了,并且私订了终生。 两人近二十年的误会终于澄清,但是魏如兰对甘猛的恨却更加的浓烈了,“甘猛子,我们分手有十九年了,冉碧莎今年刚满十八岁。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甘猛瞪圆了眼睛震惊的看着魏村兰,“你的意思是说——” 魏村兰跳起来,大声宣布说:“没错!冉碧莎就是你的亲生女儿!看看你这个亲爹,对她都做了些什么?” 甘猛悲痛万分的将手伸向天空,“苍天啊!我这是造的什么孳啊!”他的双手顺着额头狠狠的往下拉,指甲划过皮肉,在他的脸上划出八道深深的血槽。而他却像不知道疼似的,只是摇头叹息。 所有人都安静的看着,曾梦书预感到一件大事要发生了,她非常害怕,非常紧张。 “甘猛!”魏村兰怒吼道:“我女儿到底被你们埋在什么地方!” 甘猛低着头,无力的说:“就在那边,登上摩天轮要经过的那个围栏入口处。当时我想,就是死了也要让这个女的被千人踩,万人踏,哈哈哈!”他悲伤到了极点,反而放声大笑起来。只是那笑声里没有丝毫的喜悦,倒有种疯狂的意味。 魏村兰知道了女儿埋葬的地点,疯了似的跑到围栏缺口处,用手在地上死命的刨起土来。地上泥泞,泥水溅得她一脸都是,她也不管不顾。只一会儿功夫,地上的泥浆中已经混入鲜血。 沈家面馆的老板娘哭着扑上去,抱住魏村兰举起她的手一看,十个手指头已经磨掉了三个指甲盖儿了。魏村兰跟疯了一样,还要死命的去挖那黑泥,却被老板娘和另外一个大妈抱住了,三个女人滚做一堆儿,一起放声大哭。其他几个大妈拿了车上的工具,一边哭着一边挖起黑泥来。 曾梦书暗想:“原来魏村兰这么爱自己的女儿。”感觉很不是滋味,一个人悄悄的走到摩天轮下,右手一伸,那手立即膨胀起来,胀·破了衣袖,变得有她腰那么粗。曾梦书本来瘦小,手臂一变化,让她看起来像只招潮蟹一样。 这是她纸人附体的道术,在危难时刻救过她的命。此时她用这个道术,只是觉得心里闷得慌,无计可消除,就想打烂个什么东西让自己解恨。她右手用劲拍上摩天轮,“梆”的一声巨响中,高耸入云的摩天轮颤抖了一下,上面所有的椅子都一起发出“哗哗”声。 曾梦书嘴角带着一丝苦笑,喃喃的说:“原来女儿在她心里这么重要!”右手再次拍出,“梆”的又是一声巨响。 原来曾梦书自幼丧母,一生都没有得到过母亲的疼爱。与魏村兰相处的这段时间,她感觉到了一丝来自母亲的爱。现在魏村兰这么发疯的想要挖出自己的女儿,怎么能让曾梦书不忌妒? 那怕那个女儿已经死了,也让曾梦书忌妒得要疯。 随着“梆梆梆”的拍击声,摩天轮渐渐倾斜。 魏村兰此时已经冷静下来,她愧疚的看着曾梦书,却没有上前安慰一句。事实上,自从相处以来,魏村兰怎么不明白曾梦书对自己的依恋之情? “曾姑娘,”魏村兰在内心深处说:“你是一个很好的姑娘,可是我无法给你母爱。母爱是伟大的,但同时它也是自私的。曾姑娘,对不起了。” 突然那些挖着黑泥的大妈一起欢呼:“挖到了!”魏村兰扑过去一看,挖开的坑里现出一块木板。几人合力掀开木板,露出下面的尸体来,却是一个年青姑娘,因为西北寒冷,尸体保存得很好,这姑娘面色如生,只是非常苍白。 魏村兰跳进坑里,吃力的抱起女儿的上半身,柔声说:“女儿,妈妈带你回家。” 突然听到嘤的一声年青姑娘的哭声,却是曾梦书禁不住痛哭失声。她伤心到了极点,跳上纸蝶冉冉向北飞去。 摩天轮之后,突然一颗漆黑的人头从泥地里钻出,对着曾梦书大叫:“曾梦书,不要走,我们还没有打完!”原来伍庭斯还没有死,他本身修行的是土系道术,自然与土非常亲密,十八层地狱坍塌也没能埋住他,让他硬生生的钻了出来。 伍庭斯伸出双手在地面一按,就要从大地里拔出身体,突然听到“嚓嚓嚓”的金属断裂声,头上一个巨大的东西带着狂风狠狠砸了下来。伍庭斯仰头一看,那倾斜的摩天轮已经承受不住自身重量,倒了下来。 “咣!” 从十八层地狱中好不容易才爬出来的伍庭斯,再一次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 第二十六章:壁立千仞 曾梦书乘着纸蝶儿,一路飞一路哭,早忘了自己要去哪儿。突然后面有人大叫:“哎,曾家小姑娘,等一等哎!”回头一看,却是梅望鹤与韩萱萱骑在金龙的脖子上飞了过来。 北风凛冽,寒气逼人,韩萱萱的小脸冻得通红,却兴奋得满脸是笑。 曾梦书伤心到了极点,没有了往日的凶悍,伸手抹一把眼泪,弱弱的说:“有、有什么事吗?”说话中忍不住抽泣两声。 梅望鹤停住金龙,那龙身距离曾梦书约三十米,高过纸蝶儿约十米。他居高临下的说:“小友是不是忘了,你曾经说过‘让’我三招,现在还欠我两招?” 曾梦书心乱如麻,想起自幼没娘,父亲现在也不喜欢自己了,心生绝望,说:“哈哈,本姑娘吐口唾沫都成钉,自然讲信用。你打我两招吧,我绝对不还手。”眼睛一闭,就要等死。 梅望鹤看曾梦书又开始胡吹大气,不由好笑,说声:“我们到那座山头上再说。”当先骑金龙向下方高山飞去。 曾梦书到底不想死,犹豫了一会儿,咬一咬牙,也乘纸蝶儿飞向那座山头。 无名山头上积雪厚达半尺,在阳光下不时有雪从树梢落下来,“喀嚓”有声,扬雪花片片似雾。 梅望鹤知道韩萱萱才入门,没有一点修为,害怕冻伤了她,命令金龙在风口挡住风,自己将韩萱萱护在身前,用温暖的双手捂着她的小脸。曾梦书乘纸蝶儿缓缓飘下,因为有些害怕,她降落在距离梅望鹤约二十米的地方,冷冷的看着梅老道。 梅望鹤看曾梦书紧张的样子,心里一软,说道:“这样吧,你帮我完成一个任务,就算还了我一招。” 曾梦书也松了口气,感觉自己不会死了,立即答应说:“好!你是有仇人要杀,还是知守观有敌对门派要灭。放心吧,交到我手上,我保证不让你的手沾到半点鲜血。” 梅望鹤听她说得狠毒,心里有些不快,又看她眼角被抹得一团花,想到她在魏村兰面前失态的样子,又有些同情她,暗想:“她虽然是个坏女孩,但是也一样渴望妈妈的爱,倒和韩萱萱命运相似。”韩萱萱父母双亡,身世可怜。 “这样吧!”他说,“我把韩萱萱交给你带一阵儿,你只消把纸人术的入门功夫教给她就可以了!” “绝对不行!”曾梦书、韩萱萱异口同声的大叫起来。这两人相互讨厌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可能在一起? 韩萱萱可怜兮兮的叫道:“师父,我爹也死了,妈也死了,连你也不要我了吗?” 曾梦书气愤的大叫:“要我带她?哼,你一刀杀了我吧!” 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儿吵闹不休,梅望鹤不胜其烦,大吼一声:“都闭嘴!”曾梦书扭开脸,连看都懒得再看韩萱萱一眼。韩萱萱紧紧的拉着梅望鹤道袍下摆,仰着小脸儿哀求的看着梅望鹤。 梅望鹤对曾梦书说:“哈!‘本姑娘吐口唾沫都成钉!’那是言而有信的意思,只交给你做一件事你就推三阻四的,还好意思吹牛?” 曾梦书踌躇着说:“嗯,这个这个……” 梅望鹤又蹲下来,对韩萱萱小声说:“你进入知守观以来,没有建立什么功劳,一下子就成为了掌门弟子,不知道有多少人忌妒你。如果你学了纸人术,对知守观也就有了贡献,别人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韩萱萱眼珠儿一转,“嘻”的一笑,勇敢走向曾梦书,“曾姐姐,其实你也挺威风的,我也很羡慕你啊!” 曾梦书晓得韩萱萱嘴巴毒,只是谨慎的盯着她。果然韩萱萱嘴巴不屑的一撇,“我羡慕你跟个疯子婆似的,脑袋都坏掉了,这样多快乐啊!”原来她以为得罪了曾梦书,曾梦书就不会要自己,那么自己就能回师傅身边了。 曾梦书大怒,立即还击:“你才是疯子婆,你是小疯子婆。” 韩萱萱故做同情的叹一口气,说道:“听说疯子婆觉得全世界的人都疯了,只有她才是正常的,原来是真的啊!” 论吵嘴,曾梦书完全落于下风,只气得哇哇大叫,“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梅望鹤吃定曾梦书虽然恶毒,却不会对小孩子下手,骑上金龙飞上高空,“曾姑娘,韩萱萱交到你手上了,如果不听话,按照规矩就是你打死了她,我也不怪你。”说完这话他赶紧开溜,生怕听到韩萱萱哀求自己。 韩萱萱眼看梅望鹤越飞越远,“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曾梦书看到韩萱萱哭了,反而开心得哈哈大笑,“怎么样,你师傅不帮你了吧?你落到我手里了吧?嘿嘿嘿!”一边坏笑,一边逼近韩萱萱。 韩萱萱害怕之极,知道曾梦书恨极了自己,一定会杀了自己的。她止住哭声,两手捂住眼睛,不敢看曾梦书怎么下手。 等了一会儿,曾梦书依然没有动手,韩萱萱这才小心的从手指缝里偷看,却见曾梦书屈起中指,对着自己的额头一弹,“咚”的一声响。 “梅老头儿思想落后,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当师傅的不能杀徒弟了,对吧?”曾梦书笑容可掬的问韩萱萱。 韩萱萱摸摸额头,早叫曾梦书弹起了玻璃珠那么大个包,一摸就疼:“你这个小心眼儿!你故意的!你这个叫……叫假公济私!” 曾梦书恶狠狠的说:“你再敢吼一句,我弹你满头包!”一边说一边屈起中指。韩萱萱赶紧双手抱头,却也不再吼叫了。 稍后两人一起乘纸蝶儿飞离了山头。 “真的弹起包了?” “在这里在这里,好大的一个包,你摸摸啊?真的!” “哈!还真有个包,啊哈哈哈!” “……” “你一定在心里骂我是个坏人了。” “这是你说的哟,不关我的事,啊哈哈哈哈!” 两人一路斗着嘴,却来到了漠北火车站。原来曾梦书也担心韩萱萱在高空飞行会冻坏,所以选择了乘坐火车回宾江。 在候车室里,曾梦书一手拉着韩萱萱,背上背着吉它,一手伸进卖票的窗口取票。突然有个流浪汉模样的青年从右侧走过来,曾梦书生怕韩萱萱被抢走,警惕的看着那个流浪汉。 那个流浪汉什么也没说,对着曾梦书跪下就磕头。 曾梦书冷冷的看着流浪汉,完全不明白这人到底要干什么。 流浪汉抬头轻叫了一声:“曾姑娘,是我!”曾梦书仔细一看,这人竟然是贾三富。 看对方认出自己来了,贾三富也非常高兴,使个眼色说:“这边说话。”当先领路,向候车室旁边侧门走去。 曾梦书摸出一叠纸人交给韩萱萱,“这样,你趁人不注意,把这些纸人撒在地上。你人小,他们不会注意你的。”这是纸人术中的一个应用法门,叫做布纸人。到了战斗时,纸人从敌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冲出来,更有战术价值。 韩萱萱一看那纸人,就是纸剪成的小小人形,觉得可爱,问道:“我可以保留一张吗?”曾梦书点点头,昂然跟着贾三富向候车室的侧门走去。 这边有几个卖零食的柜台,一侧还有厕所。早有十来个人等在那里,看到曾梦书来了,那十来人立即自动分散开来,有些守住了柜台,有些守住了门口。那些柜台里的售货员都是机灵鬼,一看这架势立马转过头捂住耳朵,当真是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 曾梦书冷笑着问道:“各位,有何贵干啊?”一边把韩萱萱拉到自己背后,用右手护着她。 贾三富向那十几个青年使一个眼色,一群人轰然跪倒,齐声说:“我等甘愿奉曾姑娘为主!” 曾梦书吓了一跳,却依然保持着冷静,“奉我为主,为什么?” 贾三富抬头说:“曾姑娘,我们请你当都天门门主。” 曾梦书吃了一惊,本来有些心动,转念一想,现在自己带个韩萱萱都有些吃力,何苦弄些差事套在头上?“我不会答应的!” 贾三富依然跪在地上,沉痛的说:“曾姑娘,难道你忍心看着兄弟们没有尊严的活着吗?曾姑娘!”“梆梆梆”的磕起头来。其他人也学着贾三富的样子,用力的磕着头。 曾梦书冷冷一笑,“我觉得小萱萱说得对,你们所说的那个尊严,是别人给的尊严,不是自己挣的尊严,那不叫尊严,叫面子。你们真的想要尊严,我送你们八个字——” 贾三富他们抬起头来,认真的听着曾梦书的教诲。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曾梦书说出了这八个字,自己也觉得有股凛然正气从心中涌出。 这八个字本来是清朝大臣林则徐就任两广总督时期写的一副对联的下联,全文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因为正好说到尊严的事情,所以曾梦书讲了下联。 看贾三富他们似懂非懂的样子,曾梦书说:“尊严是自己挣的,不是别人给的。你们这样总是乞讨尊严,跟叫花子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资格谈论尊严?”说完这番话,不顾那帮跪着的家伙,带着韩萱萱转身就走。 刚出大门,突然二十来个警员在刑侦局秦局长的带领下,向厕所的方向跑来,一边跑还一边叫:“都别跑!给我站住!”贾三富他们哪有不跑的道理,立马起身就跑。 一帮警员追了过去,秦局长看到曾梦书有些害怕,站在原地不敢动。曾梦书也懒得理他,带着小萱萱侧身走过。 “哎!”秦局长叫道:“曾姑娘,你帮我们破了都天门,为漠北市立下了很大的功劳啊。局里决定,明天——不,今天下午就为你举行表彰大会,欠将成为漠北荣誉市民。你看,怎么样?” 曾梦书从小读书得的奖状非常多,现在对奖状已经不那么在意了,“哈,我们修道之人不太在意俗世的事情,我现在要带着小弟子游三山、逛五岳、泛舟沧海,抱歉啊抱歉,实在没有功夫啊!”把牛皮吹上了天,也不管秦局长什么反应,带着韩萱萱上了火车。 两人挤了半天才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来吐了一口气之后,曾梦书对韩萱萱说:“等下我们回到宾江,我请你吃稀豆粉。我还真怀念家乡的小吃啊,啧啧啧!”说得韩萱萱也馋了起来。 第一章:雾气中的手掌印 曾梦书抱着一箱牛奶,挥手叫了辆出租车。 司机是个中年人,他扭头对空无一人的副驾驶位小声说:“我要做生意了,别淘气啊!”然后打开了车门。曾梦书觉得有些古怪,但是也知道很多出租车司机都有些迷信,也没放在心上,抱着牛奶上了车。 “孩子多大了?”在发动车之前,司机友好的问了句。自古有言:车船店脚衙,这五色人等看人最厉害。从一箱牛奶上,司机看出曾梦书跟一个小孩子一起生活。 曾梦书未婚,赶紧分辩:“不是我的,我帮人带孩子呢。”把自己说成了一个小保姆。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说了目的地之后,曾梦书就扭头看着车外,不再搭理司机。 司机笑了笑,摇上车窗,车缓缓弛离了菜市场,向着铁牛岭驶去。 车内温暖,车外却很寒冷,曾梦书呼出的热气在车窗上凝结成小水珠。就在她鼻子的前方的玻璃上,一个小小的手掌印渐渐的浮现出来,掌纹都看得清清楚楚。 就算曾梦书天生胆子大,也不由有些诧异,“这个是……”她问道。 司机笑了笑,“儿子,别淘气!”他莫明其妙的说了一句,然后拿起毛巾,抹去了那个小小手印。 “你儿子?”曾梦书奇怪的问。 司机叹了一口气,说道:“是啊,已经死了。” 车里的气温骤然下降,曾梦书坐直了,静静的盯着车的前方。 沉默中,曾梦书旁边的车窗上浮现了一串小小手掌印,约有五六个,可以看出,这些手掌印都来自同一个小孩,而且都是右手的手掌印。 车停在了铁牛岭。 荒郊野外,四周看不到人家。司机把头伸出车外,四下张望,“你住这里?” 曾梦书抱着牛奶下了车,“是啊,我家才修的房子,就在那座坟墓后头,要不,你也去坐坐?” 出租车“吱”的一声尖叫,转头就跑,甚至连车钱都没收。 曾梦书冷笑一声:“切!吓唬我!”放下牛奶拿起手机:“死温小玉,快点来接我!” 特事处的下属单位行动组,现在回到了铁牛岭的任园。 在办公室里,曾梦书把今天的奇遇讲了好几遍,吓得韩萱萱抱着一盒牛奶缩在角落里,瞪着大眼睛一动也不敢动。 “吓到小孩子了啊!”老马提醒说,“这样的事情绝对是特事处管的,现在曾探长正好有空,我们就去查一查,争取把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曾梦书眼睛看着天空,想象着用绳子捆住个小鬼的样子。 在黄昏时分,曾梦书与老马来到了宾江东菜园一条阴暗的小巷里,苏师傅正在洗车,看到两人,愣了一下,然后热情的说:“两位要用车?” 苏师傅的家非常简陋,他的妻子看到有人来了,非常紧张。房间里挂满了苏师傅失踪儿子的生活照,那是一个瘦弱的小男孩,穿着校服,系着红领巾,忧郁的看着镜头。 “他很喜欢上学,很喜欢学校。”苏师傅的爱人轻轻的抚摸着墙上一张大头照,手指沿男孩的脸庞的轮廓描过。看得出她经常做这样的动作,相框上镶的玻璃都已经描出一条浅浅印痕了。 “儿子失踪之后,她就这个样子。”苏师傅抱歉的笑了笑,“别管她。” 这间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悲伤的气息,让人很不舒服,曾梦书提议到门外说话。 “也就是说,”几人坐定之后,曾梦书提问道:“他在失踪之前,就退学了?” “被学校开除了。”苏师傅说:“我家孩子一直很乖,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有些高年级的学生忌妒他,经常欺负他。他自尊心很强,很少向老师告状。但是两个月前终于出事了,四个六年级的学生把他堵在厕所里……” 曾梦书“啊”的叫了一声,可以想象当时苏师傅的孩子有多么紧张,多么害怕。 “他拼命的反抗,结果打断了一个学生的大腿。尽管他是自卫,毕竟给人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苏师傅回忆着说。 老马打断苏师傅的话:“请等一下,你家的孩子到底有多大?” 苏师傅说:“他小学二年级,九岁。” 曾梦书也发觉事情有些奇怪了,“好吧,一个二年级的学生,被四个六年级的打,他还能反抗,还能打断人家的腿?” 苏师傅就像遇到知音一样激动,“是啊!我们也不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学校方面也无法解释这样的事情,据当时在场的学生说,他当时被打得蹲在地上,那个坏小子一脚踢过去,他就那么胡乱的一挡,结果对方腿断了。这样的事情谁会相信?但是学校相信了,开除了苏成锐。” 学校处分过重不归特事处管,老马及时转移话题:“说一说你儿子失踪前,有什么异常的情况吧?” 苏师傅说:“我老婆说,在苏成锐失踪前,有一个戴宽边眼镜的外地男子经常在附近转悠。她根据自己的印象画了图——”苏师傅的老婆立即从屋里跑出来,抱着一叠复印的图,从上面抽了一张递给老马。看得出,他们很希望有人能够帮他们寻找儿子,如果不是法律禁止张贴小广告,他们会把这样的图贴满大街小巷。 那副图用线条勾勒出一个宽脸膛男子,短发,下巴上胡须浓密,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他脸上戴着一个大大的宽边眼镜,看上去那眼镜的样式很土。 调查取证之后,两人离开了苏师傅的家。 “看出来了吗?”曾梦书得意的问老马。 老马意外的问道:“是不是掌握了什么线索啊?说一说。” 曾梦书说道:“苏师傅和他的爱人,其实都不相信他的儿子已经死了。所以出租车上的手掌印,是他们捣的鬼。” 老马问道:“你先看到一个手掌印,然后又看到一串大约五个手掌印,都是右手的,掌纹清晰。你给我说说,要怎么样才能在你面前弄出这些痕迹?” 曾梦书呆了一呆,“啊!我想起来了,明天我们去医院查查。那个被苏成锐打断腿的孩子一定进过医院,绝对有治疗的记录。我相信他肯定患有骨质疏松的毛病。” 第二天一早,两人来到市立医院,查到了当时的医疗记录。 骨科主任带他们走向档案室,“那个孩子唯一的病就是营养过剩,身高一米五体重一百五,我记得非常清楚。他的伤是右侧小腿粉碎性骨折,我无法解释那样的伤:皮肤肌肉完好无损,但是小腿骨却像被汽车碾过一样,碎成了几十块。” 打开资料柜,骨科主任的手指像弹钢琴一样优雅的滑过一排档案,“就是这一份——”他取出档案盒,“就是这个小胖子。” 曾梦书一把抢过档案,快速的翻了起来——不是因为她聪明到过目不忘,而是因为那是专业的医疗档案,很多东西她根本就看不懂。终于,她翻到了那个孩子小腿的x光照,举起来对着光一看,她欢喜的叫道:“老马,这里交给你了。”把档案塞给老马,自己跑出了档案室。 “现在的年青人啊!”老马抱怨了一声,装模作样的看起档案来。 跑出医院的曾梦书摸出手机,拔了温小玉的电话,“喂,姓温的,有什么方法可以不伤皮肉,让人骨头断裂吗?” 温小玉压着声音说:“出任务呢,你等我五秒钟——”手机静了大约十几秒,他的声音大了,“还在吗——不伤及皮肉,只让人骨头断裂,这个我也能办到,用的是武学里的透劲。” 曾梦书又问道:“那么,用透劲打得人小腿粉碎性骨折,这个要练多久?” 温小玉的声音严肃起来,“透劲要练到那种程度,起码要十四五年的功夫。这人不是你能对付的,那个高手在哪儿?我去会会他!” 曾梦书嘿嘿一笑,“那个高手才九岁,你信吗?” 温小玉不耐烦骂了声:“开什么玩笑。”然后坚决的挂断了手机。 第二章:骨科大夫 “临兵斗、豆豆。”韩萱萱站在一蓬枯萎的花丛旁边,勤奋的练习着九字真言的手印,这是曾梦书交给她的功课。 二楼的会议室里,曾梦书从窗台旁边扭头看了眼韩萱萱,幸福的微笑起来。 “每一个孩子都是独特的,让我们诧异于那么多平庸的成年人从何而来?”从上海请来的侧写师蓝锦引用了名人名言:“那位女士,请合上窗帘。” 曾梦书赶紧再看一眼韩萱萱,然后拉下了窗帘。 “噌”的一声响,投影的画面出现在小银幕上,“这是近三个月内宾江地区失踪的儿童,一共八个。”银幕上,八张孩子的脸安静的看着镜头,曾梦书认出其中一个,就苏成锐的脸。 苏成锐的照片有些破损,但破损的仅仅是照片背·景,孩子的脸却非常完好。曾梦书心里一疼,想到苏成锐的妈妈一次一次反复摩挲照片的样子——那个母亲只能通过照片触及到儿子了。 蓝锦也被感动了,愣了好一会儿,直到温小玉小声提醒:“蓝锦老师。” 蓝锦回过头来,与曾梦书眼神相撞,两人都明白了对方心里所想。同时,两人都在内心里叹息一声:“只有女人才能了解女人。” “通常儿童绑架犯比较喜欢绑架六岁以下的孩子,但是这八起绑架案则不同,被绑架的孩子年龄在六到九岁之间。这是有组织的犯罪,有多名目击者声称,嫌犯至少有五个人,乘坐一辆夏利车。他们犯罪猖狂,而且非常大胆,最近的一次公然在菜市场上抢孩子。” 蓝锦伸手在电脑上按下几个键,可以看到一条热闹的大街,人流如潮。在这样的地方公开的抢孩子,这些嫌犯真是胆大之极。 “市民自发的组织起来,对这些嫌犯进行了围追堵截。结果就是——”银幕上的画面一变,三具小孩子的尸体横卧在草丛中。孩子们嘴上封着胶条,手脚都被紧紧的捆着。 “嫌犯残忍的杀害了三个孩子,而且丢弃了夏利车,成功的逃脱了。”蓝锦不无遗憾的说。 “对于他们的作案动机与犯罪模式,我们掌握的资料不多。”蓝锦直接下达任务,“老马,你经验足,负责审问乔大夫;温小玉,你负责与警方联系;黑皮,你跟我去物证科,看看有什么蛛丝马迹没有——散会!”蓝锦安排完任务,直接宣布散会。 坐在窗台边那么明亮的一块地儿,曾梦书依然没有被蓝锦老师想起,可想而知她的心情有多么郁闷了。 “蓝锦老师,为什么没有我的任务啊?”曾梦书叫住就要溜出门的蓝锦,委屈的问道。 蓝锦心里“咯噔”一下,早就听说过曾梦书的大名,这是特事处里的恶人一个啊,怎么把她给忘了?“哎呀对不起对不起,”可不想被这恶人缠上了,还是说点好话儿算了,“你不是要休息吗?” 曾梦书莫明其妙的说:“我很精神啊?有什么任务就说嘛。” 蓝锦眼睛看向温小玉、黑皮和老马,这三人分别代表着一个艰巨的任务,到底牺牲哪个任务为好呢?想来想去,被抓的乔丈夫是块硬骨头,自己试过很多方法,结果那家伙什么也不肯说。“你跟老马去提审乔大夫。” 老马立即黑了脸,一声不吭,蓝锦也觉得良心不安,小声的说了声:“抱歉。” 看到曾梦书欢天喜地的缠着老马去了,蓝锦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乔大夫就是市立医院骨科主任,昨天他还带着曾梦书拿档案呢,没想到今天就成嫌疑犯了。很多受害者家属反应,在孩子们失踪之前,都有一个戴宽边眼镜的男人在附近晃荡,而且有人认出来了,那个男人就是乔大夫。 作为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员,乔大夫被强制传唤。 乔大夫四十五岁,事业有成,却至今单身。 审讯室里的乔大夫已经失去了优雅与自信,他面色苍白,神情疲惫,眼睛永远看着自己的手铐,十个手指头紧紧的扣在一起。 老马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讲了一遍,“机会是自己把握的,交待清楚自己的问题,我们才能帮你。“ “对对对,”乔大夫像小鸡吸米一样点着头,“今天你们是第五波审讯我的人,我承认你们说得都对。可是,我真的没有问题啊!” 老马正要接着说什么,就听到旁边曾梦书“呼呼”的喘气声,就像刚跑了两公里似的。“哎!审讯室里有摄像头的,你可不要违反纪律。”老马提醒说。 乔大夫紧张的看了眼曾梦书,看到曾梦书仇恨之极的目光,吓得赶紧低下头,额头上冒出了虚汗——他知道这次面对的对手不那么好对付了。 曾梦书抬起头看观察哪里有摄像头,老马再次审问:“那么,你怎么解释有那么多目击者,证明在小孩子失踪之前你都在附近出现过?” 乔大夫看着手铐,“当医生的心理压力非常大,每个医生都有自己缓解压力的方式,我喜欢在城里四处闲逛,刚好出现在失踪儿童家的附近——我只是运气差到极点了,我不是坏人啊!”说到后面,乔大夫还挤出几滴眼泪。 曾梦书已经找到了摄像头的位置,正位于天花板的角落里。她走到摄像头下小声说:“给我关灯一分钟,我保证他会交待的。” 老马赶紧跑过去拦住她,“你干什么?别乱来!” 此时刑侦局的监控室里,罗局长和几个警员也一头雾水,“他们怎么自己打起来了?”原来没有人听明白曾梦书的话。 曾梦书甩开老马的手,眼睛一瞪:“关灯啊!”一声大吼,整个刑侦局的灯全关了。 黑暗的审讯室里响起了“咚咚咚”的声音,老马大叫:“听话,听话,不要乱来!”他感觉自己拉住了曾梦书的手,生怕她一时冲违反了纪律,死死的拉住不动手。 老马拉住曾梦书的位置,距离乔大夫位置约有三米,尽管如此,审讯室里还是传来人捱打的声音。 “刷!”罗局长按亮了手机,“谁给我去看一看,到底出了什么事?”有个小年青立即跑出门去。另外有个警员没好气的说:“还能出了什么事?一定是曾梦书捣的鬼!这下子好,不但监控没了,整个局里面都没灯了。” 罗局长也猜到是曾梦书搞怪,“不过她图什么?” “还能图什么?”那个警员气得靠在椅子背上,“她又想捣鬼,又怕捱骂,要我们整个刑侦局给她背黑锅呗!” 联想起曾梦书搞怪之前对着摄像头说话的情节,罗局长恍然大悟,“这丫头越来越难对付了!” 事情的原因很快就查明了,原来某人趁大家不注意,关了刑侦局的电闸。 罗局长联想起李明博对纸人术评说:“玩纸人术的,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多少也明白曾梦书是怎么做的了:她身在审讯室里,却派了个分身出来关掉电闸,这对她来说再简单不过了。“以后遇到曾梦书都给我恭敬着点儿,鬼都怕恶人呢!”罗局长命令说。 这时灯亮了,审讯室里,老马站在墙角处拉着一张毛巾;曾梦书老老实实的坐在审讯椅上,装做没事人一样;乔大夫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不晓得是不是被打晕了。 “快醒醒,桌上凉,小心感冒!”曾梦书好心的提醒说。 乔大夫抬起头,多了几道伤疤的脸上满是快乐,他眼睛明亮的看着曾梦书,“你跟我是同类,我说的话只有你才能听懂。” 监控室里,罗局长拍了下巴掌:“有门了!这家伙要交待了!“ 曾梦书一下子火了,“你这个死恋·童癖!谁跟你是同类?你再敢胡说八道小心我……”看一眼摄像头,叹息一声,没有再骂下去。 乔大夫着急的分辩说:“我不是恋·童癖,我也没有胡说,谁帮我挡一下摄像头……”老马听出乔大夫话里有话,放开墙上挂的毛巾,走到乔大夫身边挡住了摄像头。 乔大夫举起戴着手铐的双手,遥遥对着审讯桌上的笔比划了一下,那支笔升起约五厘米,然后“吧嗒”一声掉在桌上。“唉——”乔大夫叹息说:“我只能做到这个样子。” 曾梦书、老马都重新打量起乔大夫来,“你是异能者?” 乔大夫郑重的点头,“我的异能是飘浮术,但是训练不得法,能力非常弱。不过对于动手术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可以想象,精细的手术用手操作和用意念操作区别有多大,难怪乔大夫会当上骨科主任。 曾梦书问道:“那么,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些失踪儿童家的附近呢?” 乔大夫脸上现出一个苦涩的微笑,“因为我跟他们一样——”他盯着老马,“接下来的话,不准录音,不然我什么也不会说的。” 老马脸上一红,关掉了录音机。 “失踪的这几个孩子,我注意他们很久了,他们都是深蓝儿童。”乔大夫说道,“所谓的深蓝儿童,是指天生灵能较强的孩子,有些甚至从几个月大就表现出异能,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一生都不会表现出异能,平平凡凡的过完一辈子。” “如果用道家的说法,深蓝儿童就是天赋较好的孩子,修行起来事半功倍。其中灵能非常强大者,可以不通过训练就表现出异能——这就是所谓的异能者。而绝大多数的深蓝儿童,则必须通过严格的训练,才不至于浪费天赋。” “深蓝儿童其实非常普遍,平均每二十个孩子中,就有一个深蓝儿童。但是能够表现出异能的却万中无一,能够修行的人也非常少。” “鉴别深蓝儿童,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科学方法是看人体辉光,如果孩子头上的辉光是一个深蓝色的光环,就可以肯定他是深蓝儿童了——我常戴的那副眼镜,就可以看到人体辉光,可惜它被警方弄碎了。” 人体辉光是指每个人都有的发光现象,这种光人眼不能看到,只能借由特殊的摄影手段拍到。但是国外对人体辉光的研究起步较早,已经发明出能够直接看到辉光的眼镜。 第三章:乌鸦侦察兵 在监控室里的罗局长他们惊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上了很多审讯手段都不愿意开口的乔大夫,在遇到曾梦书后不到十分钟,说的话比五百只鸭子还多——主要是鸭子也不怎么讲人话。只是他的声音很小,听不太清说的是什么。 好在老马带着录音笔呢,按照事前的约定,资源共享信息沟通,罗局长他们也不至于竹篮打水一场空。 曾梦书问:“对了,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乔大夫悲伤的叹息一声:“我说过了,我跟他们一样。我也是深蓝儿童,我也从小就被人拐卖了。从我记事起,我就没有见过亲生父母,那种痛没有人比我更懂。” “你从来就没有去找过?”老马问。 乔大夫苦笑起来:“怎么没找过?我一直在找父母的下落,最后查到了当初把我卖出去的那个人,他现在很有实力,我根本就惹不起他。他告诉我说:‘你的爹妈早就死了。’只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就让我滚蛋了。” 曾梦书声音尖锐起来,“这人是谁啊?这么拽?”听得出她又动了怒火了。 乔大夫眼睛里闪烁着愤怒的小火花儿,“那个人现在有钱有势,人称‘地下市长’,姓焦名富勇。”这一段话每个字都从他牙齿缝间迸出来,字字都清晰无比。“不过你最好不要去惹他,他奸诈狡猾、心狠手辣,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曾梦书得意的一笑,“你放心吧,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不会怕他的。” 老马见曾梦书与乔大夫相谈甚欢,赶紧抛出了自己以为很重要的问题:“关于最近的儿童绑架案,你知道些什么?” 乔大夫的脸一下子冷了,他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倔强的味道:“什么也不知道,时间不早了,送客!”倒把拘留所当成他家了。 知道一个人贩子的下落,曾梦书感觉自己掌握了重要的信息,欢欢喜喜的离开了审讯室。 罗局长也满面春风的从监控室里出来,“案件有突破了,恭喜恭喜——”一伸手,“按照规矩来。” 老马把录音笔递给了罗局长,忐忑不安的说:“这事儿可不怨我。” 罗局长哈哈一笑,也没把老马的话放在心上。结果录音刚放到乔大夫说:“接下来的话不能录音。”然后就没声儿了,总共才录下了不到五句话。罗局长不信邪,反反复复的听了三遍,最后气得一把将录音笔砸到地上,用脚狠狠的将它碾成碎粉。 “被坑了!” 要按曾梦书的脾气,掌握了线索当然是行动啦,得亏老马在一边劝着,讲了一套“多请示多汇报”的办公室生存法则,这才把曾梦书劝住了。 本来任园有一辆公务车,被温小玉他们开走了,老马与曾梦书只能搭乘出租车。才刚招手呢,一辆出租就冲过来,别开另一辆车,停到两人面前。司机从车窗里伸出头来,笑着对后面一两车的司机说:“抱歉抱歉,这两位是我朋友。”后车的司机骂了句什么,开车走了。 两人一看司机,心里都“咯噔”一下,不太愿意坐他的车——因为这个开车的师傅不是别人,正是儿子失踪的苏师傅。 “两位上车吧!”苏师傅打开车门。 老马冷着脸问道:“你在跟踪我们?” 苏师傅不自然的笑了笑,“我哪儿敢啊!上车上车!”一边说一边从车上下来,看他的架势,如果真不上他的车他真的会拉人。 曾梦书与老马都坐上了车。 苏师傅自来熟的说:“还是铁牛岭?这地儿我路熟——”一边倒车一边套近乎,“铁牛岭靠近知守观,真是修仙的好地方啊!”都不用老马他们说话,车已经开向铁牛岭方向了。 “苏师傅,”老马严肃的说:“自古有道,五色人等看人最厉害,车船店脚衙。您呢,算是车行里头的人。您儿子失踪了,心里着急我们理解,但是您跟踪我们,追查我们就做得过火了。”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曾梦书看到苏师傅的脸“唰”一下变白了,嘴唇也紧紧的抿着。 老马的话中连用“您”字,表示他已经非常生气了。特事处是保密单位,有着纪律方面的严格要求,如果苏师傅再追查下去,查到任园是很容易的事情,所以老马才有此一说。 曾梦书虽然觉得老马的话重了些,但是也不认为他说错了。 车里的气氛非常沉闷,所有人都没有说话,而且今天车内也没有出现小孩的手掌印儿。 车行驶到东菜园一带时,突然路边有个大妈对车拼命招手。苏师傅停车问道:“薛大妈?您这是……”那大妈焦急的说:“哎呀,不得了了,你老婆又跑了啊!你快找找看吧!” 苏师傅急得说了声:“多谢大妈!”回头为难的对老马说:“两位……真对不住了。” 曾梦书安慰说:“不急不急,我们一起找。”苏师傅忍住泪说,“多谢……”声音哽咽,连多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车调了头,苏师傅才缓过劲儿来,“自从锐锐失踪之后,他妈妈就有些……神经了,说真的,我都有些神经了。她说她每天半夜都能听到儿子叫妈妈,总是睡不好。” 一边开车,苏师傅一边报怨自己的老婆:“晚上不让人安生,白天也起劲的折腾。每到中午,就想去学校去接儿子,下午才厉害,到处找儿子回家吃饭。这样的日子不知道哪天是个头,我真怕我也坚持不住……” 老马的眼睛也湿润了。 曾梦书笑着安慰说:“哈!放心吧,我会找到你儿子的!” 苏师傅狐疑的看了眼曾梦书,觉得这姑娘年纪小,估计只有吹牛的本事,还是老马年纪大,更可靠些。说了声:“多谢!”苏师傅回头去观察老马的表情。 老马闭上眼睛转开了头——他可没有一点信心。 “唉——”苏师傅一声叹息。 小学附近,没有找到苏师傅的爱人;菜市场上,没有找到苏师傅的爱人;海丰路上,没有找到苏师傅的爱人…… 苏师傅的出租车跟疯了一样,在宾江城里转来转去的。现在车开到一片荒草地里,据苏师傅说他儿子曾经和小伙伴们在这里野炊过。 “停车!”曾梦书又饿又晕,忍不住大叫起来。 苏师傅吓得一脚刹车,“怎么了?” 曾梦书看苏师傅急得嘴角都起了白沫儿了,不忍心骂他,“你这么找不是办法,如果你信得过我,给我十五分钟时间,我保证找到她好不好?” 苏师傅也是病急乱投医,连声说好。 曾梦书说:“不过我有两个条件,你都答应了我才帮你找。第一:我不希望有人看到我找人的方法,所以你的眼睛必须用布条绑起来,绝对不能偷看。” 苏师傅愣了一下,心说:“怎么感觉像绑架呢?”不过事情紧急,他立即答应:“好!” 曾梦书说:“第二,找到你老婆之后你得请我吃一顿。” 苏师傅一口答应。 三人下了车,老马晓得曾梦书的本事,主动配合着找毛巾绑在苏师傅的眼前。曾梦书走开十几步,这才念动九字真言:“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一叠纸人飞出,化为数百只乌鸦,围着曾梦书“哇哇”怪叫。 原来玩纸人术的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既然是军队怎么会没有侦察兵?这些召唤出来的乌鸦就是曾梦书的侦察兵。 曾梦书手向天空一指,一阵狂风吹起,乌鸦群怪叫着飞上天空。 老马不知道曾梦书还有这等手段,都看得呆了。苏师傅先是感觉来到了坟场,四周都是乌鸦叫声;然后一阵阴风吹来,感觉不知道有多少鬼怪正扑向自己。他一紧张一害怕,两手自然而然的伸向了绑住眼睛的毛巾。 手刚触到毛巾,突然心里一震,“我已经失去儿子了,再也不能失去老婆。如果我揭开毛巾让这个姑娘的道术失灵的话,有可能我就再也不能见到自己的老婆了。”这个念头一起,他立即垂下双手,打定主意就是真有鬼怪朝自己扑来,他也绝对不会动一下。 眼睛被绑着很不舒服,加上近些日子伤心事太多,苏师傅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好在有毛巾挡着,他可以痛痛快快的流泪,却也不敢哭出声来。 老马本来对曾梦书的道术很感兴趣,想上前问两句的,但是看曾梦书只是偏着头斜着眼睛呆呆的看着天空,隐约猜到她这是在用意念操控乌鸦。老马也不敢上前打扰曾梦书。 宾江的寂静被一群乌鸦打破了,它们怪叫着飞越高楼,飞过闹市,飞过农田…… 宾江市立医院里,一个危重病人着窗外飞过的乌鸦群,叹息一声:“唉,我的病果然治不好了。”然后拔掉了输液的针头。 某条小巷里,一位算命先生正和一年青的姑娘说着姻缘,突然听到乌鸦叫,掐指一算,“今天时运不济,老夫不开卦了。”收摊就走。那姑娘还在凌乱呢,突然一帮城管从巷口跑进来,“别跑!”年青姑娘眼睛亮了,“神算啊!” 时间过去了约十分钟,曾梦书突然一喜,叫了声:“解!”然后说:“找到了!” 第四章:外国妞 苏师傅四处寻找老婆找不到,其实他犯了个“灯下黑”的小错误,因为他老婆根本就没有跑远。宾江古城还保留着一段明清时期留下来的古城墙,地点在距离东菜园不远,苏师傅的老婆跑那儿去了。 到处都找遍了,偏偏忘了自己家附近,这就叫灯下黑。 古老的城墙上,苏师傅的老婆声音嘶哑的叫:“锐儿,别藏了,快点出来!”一遍又一遍。寒风凛冽,她红色包头布上的穗儿随风飘摇着。 苏师傅小心的爬到城墙上,猛地一把抱住老婆,将她扑倒在地上,挥手给了她好几个耳刮子,大声骂道:“死婆娘,跟我回家!”生拉硬拽的拖着老婆下了城墙。 他老婆只晓得大声嚎叫,却也不怎么挣扎。 用安全带把老婆固定在副驾驶位上后,苏师傅感激的对曾梦书他们说:“多亏你们了!我请你们吃大餐!”拉开方向盘后的零钱盒子却呆住了,那里面只有一张十块的、一张五块的和一张一块的票子,这么点儿钱别说吃大餐了,就吃面条也不够。 老马生怕苏师傅难堪,说道:“下次你请吧,这顿算我的。” 苏师傅一边在老婆裤兜里摸钱,一边说:“那不行,那不行!”却从他老婆裤兜里摸出几张零钱来,都是五块一块的,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块。 四个人坐到面馆里。苏师傅的爱人现在情绪稳定了许多,除了喃喃自语,倒也没有什么太出格的表现。 很快四碗面主端了上来,几人埋头大吃。这时苏师傅的老婆认真的吃着面条,却把碗里本来不多的肉沫儿专心的挑出来,放到桌上盛盐的小碟子里。 苏师傅赶紧拉住她的手,小声质问道:“你干什么?” 他爱人嘿嘿一笑,“我家锐锐爱吃肉,我得给他留着。”苏师傅紧紧的搂住自己的老婆,眼泪哗哗的流了下来。 曾梦书也差点掉泪,赶紧低头大口的吃起面条来。 一旁店家不乐意了,“哎哎,我说哥们儿,我这做生意的地方,你哭什么丧啊?要哭滚出去哭去,也不嫌晦气!” 苏师傅赶紧抹了眼泪,强挤笑脸跟人道歉。店老板骂骂咧咧的,还嫌苏师傅一家影响了他的生意呢,突然看到曾梦书眼神不善,这才闭了嘴走进厨房。 一顿面条吃得让人堵心。 出了面馆,天色阴郁,将雨未雨,又没有风,更是让人闷得慌。 先送爱人回家,苏师傅又把曾梦书他们送回了铁牛岭。这么一耽搁,天色就已经暗了。 差不多半天没见的韩萱萱一见到曾梦书,立即尖声欢叫着:“坏蛋姐姐师傅,你可算回来了!”扑到曾梦书怀里抱着她脖子就不放手。 曾梦书紧紧的抱着韩萱萱,也不想松手。 “姐姐师傅,你教我怎么抓坏人吧!”韩萱萱在曾梦书的耳边轻语。 曾梦书咬牙切齿的说:“那些家伙都没有人性的,嘿嘿,他们最好不要落到我的手里,不然我一定要让他们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投胎做人!” “你可不要教坏小孩子。”身后蓝锦老师的声音传来。 蓝锦他们从车上下来,一个个表情严肃,看得出来他们的进展都不是很顺利。 曾梦书赶紧支开韩萱萱,把自己的侦查所得告诉了蓝锦。 “我已经查清楚了,苏成锐原来是深蓝儿童,他能够打断高年级学生的腿,是因为他突然间表现出了异能。但是这种状态不稳定,可能他拍一万掌,会有一次打出透劲。”一边说,一边得意的瞟了眼温小玉。 温小玉装个没看见。 蓝锦点点头,“这个我已经知道了,其实深蓝儿童可以从外表和行为看出来,他们的眼神通常比较深沉,而且不太合群。不错,失踪的五个孩子和死亡的三个孩子都是深蓝儿童。” 曾梦书听了蓝锦的分析,反而更加开心,“哈哈,原来我是对的!” 蓝锦不由暗笑,“这个恶人也有孩子气的一面,非常渴望得到权威的肯定。” 曾梦书继续汇报,“原来乔大夫从前也是深蓝儿童,而且也受到了拐卖,他提供了当初拐卖他的嫌犯的姓名,那人叫做焦富勇。” 蓝锦摇头说:“基本可以肯定,这是一条没有用的线索。乔大夫现在年三十八岁,当初拐卖他的人假定是个成年人,现在最少也六十岁开外了,已经犯不动罪了。这条线索跟眼前案子基本没有关系。” 曾梦书呆呆的看着蓝锦。 为了避免曾梦书失望或者发火,蓝锦安慰说:“办案子就是这样的,有时候我们拥有上万条线索,经过反复查证之后发现,那些线索都没有用。经历得多了,你自然就会明白了。” “哎呀,难怪你名声那么大,原来真的有水平啊!”曾梦书崇拜的说:“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条无用的线索,几句话就把我说服了。不行,你这样有水平的人,我一定要争取你的友谊。” 蓝锦愣了,略带羞涩的说:“啊哈哈!我们本来就是朋友嘛。”心里却在想:“就办个案子嘛,遇到这个家伙,居然给我办出了初恋的感觉,‘一定要争取你的友谊’,这话好象我第一个男朋友说过。” 曾梦书乐呵呵的说,“我已经决定了,照着焦富勇这条线索查下去。哪怕它就是沙漠,我也要挖出几只蟑螂来——蓝锦老师,你跟我一起查吧,我顺便也学些东西。” 蓝锦目瞪口呆,“这家伙自作主张,还这么主动……”听说曾梦书不会一点侦破方面知识,但是也破过案子,不禁好奇这家伙到底是怎么破案的。“好吧,反正我们这边的线索出来还要一段时间,我就跟你走一趟。” 曾梦书乐得一跳而起:“好耶!” 另一边,因为曾梦书回来了,韩萱萱也努力的练习着九字真言的手印。蓝锦一分神,回头说:“焦姓在宾江可不多见……”曾梦书早跑得没影儿了。 不一会儿功夫,曾梦书出现在楼顶,抱着把吉它“叮叮咚咚”的弹着。 蓝锦完全跟不上曾梦书的思维,无奈的摇了摇头。 只说蓝锦很期待与曾梦书一起查案,通过电脑搜索到,焦富勇的儿子从美国留学回来,今晚他会在帝凡酒楼给儿子举办接风宴。再看焦富勇的个人经历,完全没有什么拐卖人口这一条,他白手起家,现在已经成为了地产大鳄,可以说是一个极其励志的人物。 一条医疗档案让蓝锦心生疑惑,焦富勇的血型为o型血,他的爱人为a型血,而他的儿子则是ab型血。 按照道理来说,除了孩子们,这个世间应该没有完全清白的人。蓝锦不甘心,认真的查了能够查到的所有关于焦富勇的档案,结果发现了奇迹:他的身世清白得很,完全没有一丁点的污迹。 时间快到七点半了——焦富勇为儿子举办宴会的时间为八点,要么行动,要么放弃,蓝锦也拿不定主意。 曾梦书却找上门来,“蓝锦老师,走喽。” “这个人可能是个好人,”蓝锦说道:“关于他的档案资料特别的少,我没有找到一丝可疑的地方,连偷鸡摸狗都没有。所以,我们应该客气些。” 这个世间当然有好人,哪怕特事处也不能仅凭着乔大夫的一面之词,就定了焦富勇的罪。 两人赶到帝凡酒楼门外,那楼灯火辉煌,在黑夜里巍然屹立,透着一种俯览苍生的威严。 门口的保安拦住了两人,“对不起,今天焦先生包下了酒楼,两位请吧。”出示了警方特聘专家的证件,两人才得以进到酒楼里。 大厅里,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化浓妆的女生醉倒在沙发上,还在呓语着什么。楼上传来一阵女孩子尖锐的欢笑声,还有喧闹的人声——听上去人可不少,至少有三百多人。 蓝锦与曾梦书上了二楼,那里的宴会大厅门口有两排西装领带的青年,态度恭敬,倒也没有拦人,只是看向两人的目光多少有些嘲笑的味道,好象这两人是来沾亲戚光的穷酸一样。 在大门入口处,一个光洁的女子后背堵在门口,正用不知道哪国的语言跟人亲切的聊着天。 蓝锦见惯了大场面,自然不会怕,走过去说了声:“抱歉,请让一让。” 那个露着背的女子回过头来,却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国妞儿,她叽哩呱啦的说了句,蓝锦翻译说:“她说她不会讲中文。” 曾梦书性子急,伸手碰碰美国妞儿的香肩,让她站一边去。那妞儿脱脸色一变,脱口而出:“撒妮娃贝切!”这下不用翻译,连曾梦书也知道她在骂人了。 “骂谁呢外国妞?你想找死是不是?”曾梦书眼睛一翻,就要动手,蓝锦急忙拉住了她。 那外国妞儿眼睛一红,哭着跑进宴会大厅,有个穿晚礼服的青年男子迎了上来,搂住外国妞儿低声问了几句,那外国妞儿委屈得不行,一边哭一边说着什么。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看向大厅门口。有个苍老而威严的声音响起:“你们是谁?哪个部门的?懂不懂规矩,竟敢吓到我儿媳妇!如果你们不下跪道歉,我保证你们活不过今晚。” 第五章:家破人亡 蓝锦叹息一声,说道:“本来我们有件案子想请焦先生指点一下,不过我们之间已经有了误会,我们这就告辞。”一拉曾梦书,就想往外走, 焦富贵本来心情极好,他儿子从美国留学归来,还带着个洋媳妇儿,直让他老脸生光。没想到竟然来了两个身着便装的女士,竟然对自己的儿媳妇不敬,这让他的老脸往哪儿搁? “来人,拦住她们!让她们下跪道歉,不然就扒光她们衣服,押她们游街示众!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不给点教训都不成!” 门外站着的那两排青年立即冲进来准备动手,蓝锦吓得脸色雪白,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曾梦书伸手从门边已经吓傻了的美国男子手里抢过红酒杯,“砰”的一声砸到地上,“我看你们谁敢动!”她怒吼一声,那帮青年都愣了一下,一时倒也不敢上前。 曾梦书拉着蓝锦直向人群中央走去,“地下市长焦富贵,你带了多少人来?就敢这么横?信不信我今天让你哭不出声音来?” 人群中央,一个大款模样的老者面带不屑的微笑,“哈哈,想凭两句大话就吓倒我?动手!”他带了约二十来个打手,加上公司员工,至少有上百人,当然不会被轻易吓倒。 “是!”焦富勇的打手们大声答应,立即向曾梦书冲来。 曾梦书冷笑一声,同样大叫:“动手!” “是!”从大厅门口传来数百人的吼声,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青年就跟海洋里的鱼群一样,从大厅外一涌而入——曾梦书用上了纸人术。 黑西装踹倒几个打手之后,大厅里没有一个人敢稍动一下。 焦富勇果然不简单,就是在这样紧张的情况下,依然气定神闲的伸筷子从面前的火锅里夹起一个鱼丸放到嘴里,细嚼慢咽起来。 曾梦书微笑着走向焦富勇,连她身边的蓝锦也放松了不少。“接下来就是握手言和了。”蓝锦想。 焦富勇也微笑着起来,“哈哈,真是大水打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都是我焦某的错,我这里赔罪了。” 曾梦书笑得更甜蜜了,走到焦富勇身边问道:“喜欢吃火锅,哈?” 焦富贵笑得脸都有些僵了,“人老了,口味就重,就好这刺激的味道。” 曾梦书弹个响指,立马上来两个黑西装,反扭着焦富勇的手臂,将他的脸压得伸向了火锅。 焦富勇能屈能伸,“都是误会,都是误会,今天我家儿媳妇上门,你给我个面子。” 曾梦书不置可否,从桌上取个大勺在火锅里捞啊捞的。 焦富勇的儿子这时松开了外国妞儿,又想救老爹又怕捱打,看到曾梦书在火锅里捞东西呢,赶紧叫:“来人啊,还不给两位拿碗筷?” 曾梦书眼睛盯着火锅,说了声:“都别动!”大勺儿在火锅里荡了荡,赶开浮油,舀起满满一勺热气腾腾的汤来。“我有个亲戚的孩子失踪了,想从你这儿了解点线索。”她一边晃着汤勺一边说。 数百双眼睛盯着,焦富勇一时放不下面子,大声说:“你找错人了,我是个正经的生意人,不知道那些鬼门道。” 曾梦收提起大勺,将一勺滚汤从焦富贵的白头发上倒下来,汤顺着焦富勇的鼻子尖儿又流回到火锅里,只几秒钟,他的头皮就红了。 焦富勇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当真硬气。 曾梦书命令黑西装放开焦富勇,他一下子跌坐在椅子里,软成一团。 曾梦书舀起一大勺热汤倒在他面前的碗里,“喜欢重口味是吧?喝了它!”焦富勇两手哆嗦得厉害,但依然慢慢的抬起热汤,一口喝了下去,然后长长的吐了口热雾。但是他的脸上却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眼角挂着两滴泪。 曾梦书再次舀起一勺热汤,倒在焦富勇面前的小碗里。 “够了!”焦富勇的儿子大声吼道:“你做得太过分了!这碗汤我来喝!”一边说,他不顾一切的冲过来,端起热汤就要往自己的嘴里倒。 曾梦书偏着头,斜着眼睛看着这个留学生,冷冷的说:“你真以为你是焦富勇的儿子吗?你难道不是他从别的地方拐来的孩子吗?很简单,你是什么血型,你父母是什么血型……” 那个留学生愣了。 “够了!”焦富勇沙哑着嗓子大吼一声,热泪滚滚落下,“姑奶奶,求求你别再说了!你想知道什么,我都说。” 留学生似乎猜到了什么,问道:“爹,你真的是我爹?” 对于这个世间最简单问题,焦富勇居然不敢回答,“我……认栽了!”他重重的低下头。 留学生惨叫一声,伸手将桌上的火锅掀翻,汤汁滴滴答答的流淌下来。也不知道被他烫伤没有,只见他冷着脸转身大步走向宴会大厅的出口。 “少爷!”有个老管家模样的人蹰颤抖着,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上前拦住了留学生。留学生一把将老管家推倒在地,再次向大门走去。 “滴尔密士焦!”外国妞儿追了过去,抱住他焦急的用外国话说个不停。留学生也说了几句外国话像是解释,然后两人相拥着一起走出宴会大厅。 焦富勇悲极而笑,“哼哼哼!姑娘,我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冤仇,你要害得我家破人亡?这手段未免太恶毒了吧?” 曾梦书也冷笑起来,“我在天都也听说过你的鼎鼎大名,你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现在知道那些被你卖掉的孩子,他们的家人是什么心情了吧。” 此时一锅热汤半数泼在焦富勇腹下,他身上热气腾腾,但是他已经不知道疼了,仰天一想,哈哈大笑,“哈哈!报应啊,报应啊!”一声更比一声高。 远处响起了警笛声,原来有人报了警。 这些事情发生时,蓝锦害怕得手脚冰凉。如此残忍的画面她倒是见过不少,不过都是在照片里——事实上学院派的侧写师不用出现场,他们通常是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别人给的文件作出侧写报告的。 帝凡酒家的经理郝鹏走来,对蓝锦一鞠躬,“两位,这里是任秋玲的酒楼,请离开吧!” 蓝锦早就想走了,拉了拉曾梦书,柔声劝说:“走吧走吧!” 曾梦书看原来不可一世的焦富勇如今颓然的瘫坐在椅子里,已经失去了刚才的威风与霸气,就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者,狠狠的抛下一句话,“便宜你了!”这才跟着蓝锦一起小跑出门。 “我三十年没做范齿生意了,”焦富勇说,“你们要查近期的案子,我只记得以前有个很大的买家,每年都定期的收购一批货物。你们可以去查查东浮市阿克夏农庄。”他说的范齿是行话,指“儿童”。 曾梦书听到焦富勇开口,还想再问什么,但是蓝锦怕麻烦,郝鹏怕出事,两人一个拦着一个拖着,终于把曾梦书弄出了宴会大厅。 郝鹏亲自开车,只恨不得把曾梦书这个惹祸精送到西伯利亚去,结果给送到了宾江的徐娘桥上。这里远望宾江,近览渔村,也是一处风景区。 “蓝锦老师,请问有任秋玲的消息吗?”郝鹏问道。 蓝锦叹息一声,摇了摇头。 郝鹏也叹息一声,将两人送到桥边,说了声:“警察那方面,我去顶着。”拱了拱手,没有多话,开车就走。 此时江水茫茫,有一艘渔船轰着马达缓缓的从江心驶过,船上孤灯一盏,在夜色里像一只发光的虫子。 蓝锦手撑着栏杆,“我来宾江,就是为了寻找任秋玲的下落。你们这边的易学院已经关闭了此案,但是我们还有一些人没有放弃。” 曾梦书也手靠着栏杆,“这很正常啊,如果你失踪了,我也会到处找你的。” 蓝锦听到这想当然的回答,不禁哑然失笑,“侧写师出现场,必须在清场之后,这才是侧写师的正确做法。我不会失踪的——今天你监视了我?”焦富贵与儿子的关系,是蓝锦在查资料时意外发现的,并没有告诉曾梦书。 曾梦书打个哈哈,“小法术,不值一提,哈哈!”她本来就想从蓝锦那儿学点东西,当然会暗中注意蓝锦的一举一动了,这事儿做得很失风度,她赶提议去吃点宵夜去。 一般旅游景点附近都有卖小吃的地方,如果外地人呢价钱就会贵很多,比如说一只大虾三十八之类的。但是本地人去了,那些商贩就比较老实。曾梦书宾江人,一口地道的宾江口音,又有一身本事,倒不怕捱宰。 蓝锦拗不过曾梦书,只得跟着到了夜市场,那里经营的多是烧烤类的食品,吃多了上火。 曾梦书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天,很是开心。正聊着呢,突然看到温小玉搂着个女生也向这边走来。 曾梦书嘴里叨着几根芹菜,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蓝锦一看她这样子,生怕又出事,赶紧拈了块生姜,劝道:“吃菜吃菜。” 那边温小玉也发现了曾梦书,头一缩就要跑。曾梦书“噌”的一声站起来,声音特别洪亮的叫道:“哈哈,姓温的,原来你也在这儿啊!” 温小玉头一甩,推开那个女生转过身来。那个女生凭感觉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就跟块狗皮膏药似的粘在温小玉身上,轻声细语的说:“温哥,这位是……” 温小玉一声一吭,带着那个女生一步一步的走过来,一只手护着那个女生,空着的右手跟抽筋似的比划个不停,“不关她的事,有什么你冲着我来,行不?” 蓝锦能够明显的听出曾梦书的声音变得很尖锐,但是她的话却说得很大气:“多大点儿事啊?别慌别慌,坐下慢慢说——老板,再来十串牛筋!”那边老板高声叫:“好嘞!” 温小玉“通”的一声坐下,那个女生也紧张起来,小心的坐在温小玉身边,两只眼睛紧紧的盯着曾梦书。 曾梦书静静的看着温小玉,声音依然尖锐,“我想去东浮出差,听说那边的海鲜味道不错,还有那边的衣服又好又便宜,也许我会养只狗,也许会遇到星探当上歌星,或者呢,我会被捕鱼的船撞到——总之这一切,都比你和小女生约会炫多了。再见!”她心情激动,语无伦次的说了一堆自己也不知道意思的话,立即站起来,还努力笑了笑,“这顿你请客哟!嘿嘿!”说完转身就走。 蓝锦怕她出事,赶紧追了出去。 曾梦书再次站到徐娘桥上,掏出手机跟对李明博说:“李头儿,案子查到东浮了,我要到东浮出差。对!蓝锦跟我一起。” 蓝锦不由苦笑,“我可没有答应啊!” 曾梦书不管蓝锦,“对,可能十天半个月吧!还有我想配辆车,如果单位没钱,我就自己想办法。” 等曾梦书打完电话,蓝锦才说:“我发现你成熟了很多,又没对那个女生动手,又不哭不闹,不像一般的女生那样。” 曾梦书哈哈一笑,“那是,多大点事儿啊!再说我发过誓的,我的坏脾气只用来对付坏人,当然不会乱动手了。” 蓝锦沉呤了一会儿,“我分析你是由父亲带大的姑娘,从小父亲就比较宠你。所以你的性格很像男孩子,而且非常任性。” 曾梦书咂着嘴,感觉不是滋味儿,“知道吗?被人分析的感觉很差,被人分析得很对感觉更差。算了,我知道你是职业习惯——只是你让我想家了……呜呜……”她痛哭起来。 第六章:毒气 正是清晨,烙印咖啡厅里只有廖廖几个客人。 蓝锦打扮一新,一头花白的头发梳得光可鉴人。她坐在靠窗的位置,眼睛看着窗外,桌上那杯咖啡早已经冷了,她却没有喝一口。 这时,一辆银灰色轿车从远处驰来。蓝锦笑了,终于端起咖啡抿了一小口。 银灰色小轿车停在了咖啡厅外,从车上下来一个身穿藏青色风衣的青年男子。那人外表斯文,行动如风,关上车门后大步走进咖啡厅,“蓝锦老师,抱歉抱歉,让您久等了。” 蓝锦客气的一笑,“李处长,太客气了,快坐快坐。”但是她并没有起身。 来人正是李明博。 李明博坐下后,回头叫了一声:“一杯拿铁,不加糖,谢谢!”一边说一边将车钥匙、公·文包放在了桌上。 蓝锦苦笑起来,她已经从李明博的动作上看出来了,对方的决心非常坚定,想说服他得花不少力气。 李明博的咖啡很快就送来了,他对侍者说了声:“一会儿都记我帐上。” 两人默默的喝着咖啡,思考着要怎么说服对方。 “那件事情,我绝对不会答应的。”李明博坚决的说。 蓝锦点了点头,两眼直视着李明博的眼睛,“昨天晚上你又喝了酒?” 李明博眼神躲闪,“是啊,跟市里面几个领导一起。” 蓝锦声音有些严肃,“回到家以后,你顺便洗漱了下,然后就睡了。” 李明博无奈的笑了,“蓝锦老师,你说的这些,跟我们要谈的事情完全没有关系好不?我们还是回到主题吧!” 蓝锦依然严肃,“不,有关系,而且关系很大。至少昨天晚上,你没有持咒,有这回事没有。” 李明博一直在念三字明,而且他持咒的功夫远胜许多老和尚。 李明博身体后仰,拉开了与蓝锦的距离,“确实如此。唉,我太忙了。” 蓝锦冷冷的说:“你当上处长之前,动力十足,持咒修行、搞科研、查案子,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你当上处长了,思想就趋于保守,一点险都不敢冒。你到是说说,当上处长这段时间以来,你都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李明博张大了嘴,一时说不出话来。 蓝锦继续说:“东浮市那条线索明显是无用的,但这是一个机会,我可以和曾梦书单独相处,影响她,让她的人生走上正轨。她还年青,根据路西法效应,她有机会变成一个好人。她法术威力极大,性格又非常冲动,如果这样的人放到社会上,将会变得十分危险。你为什么就不明白呢?” 李明博靠在椅子背上,抿了口咖啡,整理了一下思路。“蓝锦老师,您说得对,曾梦书确实十分危险。您是全国知名专家,万一您出了事,我怎么向上级交待?” 蓝锦重重的把咖啡杯放在桌上,“咣”的一声响,咖啡四溅,“李明博,看看你说的这叫什么话?你的身份是什么?是学者、是科学家,还是一个官?你考虑的如果仅仅只是‘怎么向上级交待’的话,那我们就没有必要谈下去了。” 她起身走到咖啡厅门口,回头补了一句:“另外我告诉你李明博,我不归你管!” 李明博掏出手绢,擦去脸上、胸前的咖啡印儿,咂巴咂巴嘴,只觉得今天的咖啡分外苦涩。 蓝锦坐上行动组的车,说了声:“我们回去!” 车才出发五分钟,李明博的电话打来,他同意了蓝锦的方案,只提出一个要求:“必须带上黑皮。” 黑皮是神枪手,有他在蓝锦也就更安全了。 冬天的夜黑得早,才七点过天就黑了。 曾梦书背着吉它走进火车包厢,身后蓝锦提着两大包东西,而黑皮提着三大包。 普通软卧的包厢里,一个短发女生静静的坐在右侧的下铺上,三人先后进来,她连眼皮也没抬一下。 曾梦书取下吉它提在手里,站在短发女生的面前,趾高气扬的叫道:“喂!你,这是我的位置!” 短发女生“噌”的一声站了起来,竟然比曾梦书高出一个头。现在短发女生居高临下的说:“我喜欢下铺,你滚到上铺去!” 这就要打啊!蓝锦放下手里的包裹,准备上去劝劝。 曾梦书突然倒抽一口凉气,倒退三步,吉它撞到铁床上发出“嗡嗡”不断的声音。“是你!” 短发女生骄傲的一笑,“不错,就是我,还不滚到上铺去?” 曾梦书将吉它扔到上铺,自己“噔噔噔”的爬到上铺,掀开被子躺进去,“呼”的一声扯被子蒙住了自己的头。 曾梦书一向胆大包天,怎么一见这女生就怕这样?蓝锦放好包裹,坐在曾梦书的下铺悄悄的打量短发女生。 那个女生肤白胜雪,更显得一对黑眼圈分处醒目。她慢慢的盘膝坐好,闭上眼睛,疲惫不堪的摇了摇头。黑皮也放好手里的包,然后坐在靠车窗的椅子上,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女生看。 那个女生眼皮都没有抬一下,静静的说:“黑皮小子,你为什么盯着我?” 黑皮“腾”的一下跳起来,“你怎么知道我绰号的?我叫黑波,朋友们都叫我黑皮!你好!”一边说一边友好的朝短发女生伸出了右手。 短发女生嫌弃的看了黑皮的手一眼,“谁要跟你握手,脏兮兮的。” 黑皮在裤子上搓了搓手,“嘿嘿”一笑,“现在干净了。” 那个女生“噌”的一下站起来,似乎很生气的样子,大步走出包厢。 黑皮有些失落的坐回去,靠在车窗上还没想明白:“她怎么认识我呢?我没见过她啊?” 只说短发女生走出包厢,想到黑皮的傻样子,也不禁莞尔一笑。她走路的动作非常嚣张,一副不把天下人放眼里的样子。径直走到厕所门边,短发女生抬腿就是一脚,踹开了厕所门,直接走了进去。 这时,一个人贴着短发女生也挤进了厕所,并且随手关上了厕所的铁门。 面对突发情况,短发女生也惊得双手抱胸,叫了一声:“你要干什么?”看清面前站着的是蓝锦老师时,她才松了一口气。 “我想让曾梦书的人生走上正轨,”蓝锦老师盯着短发女生说,“现在是非常关键的时期。但是你打击了她的信心,这对于她,对于你都是很不好的。” 短发女生叹息一声:“小老太太,我现在很急,你能不能出去,让我方便完了再讲这些大道理?” 蓝锦不敢置信,“我要讲的是比方便重要得多的事情,它关系到曾梦书的人生,还有你的人生——不行,你忍忍,让我把话讲完!” 短发女生不禁动怒,右手虚握,一团火球出现在她的手心里,橙色的火光从下照到她的脸上,她鼻子的阴影从两眉之间延伸到发际。她表情狰狞的说:“知道我是谁吗?你难道不怕我?” 蓝锦不由自主的向后一靠,靠得厕所铁门“咣”的一声响。“我知道你是白心若,是中国最危险的女生罪犯,我也很怕你。但是但是……”她努力咽了一口唾沫,“曾梦书走到这一步不容易,她以前跟你一样,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坏蛋。她有变好的可能,你不能,你不能……让她重新滑向罪恶的深渊。” 白心若心里十分烦躁,有心杀了这老太太让她闭嘴吧,却又不忍;想说让她说下去吧,真的挺烦。眼珠一转,看到厕所蹲位上有一砣便便,跟个大鼻涕虫似的趴在那儿,看着就恶心。白心若手一挥,火球飞到便便上,围着便便“滋滋”的烧了起来。 火也有净化的能力,在古代的传说中,火甚至可以净化灵魂。不过眼前面对的不是无形无质的灵魂,而是一砣油质含量丰富的便便,那团火由外而内的层层烧去,冒出阵阵青烟。 厕所弥漫着臭味。 白心若屏住呼吸,瞪着蓝锦。 蓝锦捂着鼻子,却依然没有放弃,“还有你,你给自己的定位是什么?你觉得自己还是千年前阿兹特克的祭司吗?你是继续沉浸在往日荣光里追思里,还是展开新的人生,你考虑过这些了吗?” 白心若翻了个白眼儿,哀求说:“我答应你,回头我找曾梦书道歉去,行了吧?快点让我出去!”一把掀开蓝锦,打开铁门冲到走廊上大口喘气。 走廊上早已经空无一人了。 蓝锦也追了出来,“白姑娘,你不是坏人,你还有机会变好……” 白心若不胜其烦,张开十指掐向蓝锦的脖子。 突然,黑皮走廊那头走了过来,拿毛巾捂住自己的鼻子叫:“你们在干什么?好象是毒气攻击,快点躲起来。” 白心若心里一软,已经触到蓝锦脖子的后一滑,压在蓝锦的肩膀上,“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情,告诉黑皮我是你的学生,把我介绍给他。” 厕所里的青烟已经飘到走廊上,黑皮勇敢的冲了过来,抓住蓝锦和白心若的手臂,不容分说的推着两人就跑。 “弯下腰,这毒气好象比空气轻!”黑皮提醒说:“尽量贴近地面,这样可以减少吸入毒气的机会。” 蓝锦与白心若都知道那“毒气”是怎么回事儿,却也不忍拒绝黑皮的好心,只能跟着他一起弯腰向前跑。 靠近厕所的三节车厢都清空了,所有的车窗都被打开以吹散毒气。 约二十个乘警戴着防毒面具无畏的冲向厕所,经过大约半小时的调查,他们找到了毒气的来源,一砣燃烧过的灰烬。 乘警们小心翼翼的刮下了那砣灰,把它装到证据袋里,仔细的密封好。然后他们举着那砣不明物质,像打了胜仗一样大摇大摆的走出厕所。 很多乘客都热烈鼓掌,祝贺乘警们又战胜了一次恐怖袭击。而乘警们也觉得很光荣,因为他们处置及时,措施得当,在本次毒气袭击事件中没有一位乘客受伤或者死亡,仅仅有几位表现出恶心呕吐的症状,可能住院观察几天就会好了。 真是大获全胜! 第七章:命运的选择 就在乘警们还在奋力拯救全车乘客的生命时,蓝锦他们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包厢。 蓝锦使了个眼色,白心若扭扭捏捏的走到曾梦书的床前,仰着头说:“小妹妹,刚才是我不好,对不起了。” 曾梦书捂着被子大叫:“不要你虚情假意的。我又打不过你,又没有你长得好看,就算当坏人,我也没有你坏!我什么都不如你,我不活了啦!” 白心若拉长了脸,“谁说我是坏人?那是谣言,绝对是谣言!” 黑皮也帮着白心若说话,“就是嘛,她长得这么瘦,不可能是坏人,曾探长你误会了!”白心若感激的一笑。 曾梦书的声音跟火车汽笛似的:“呜——呜,连黑皮都被她骗了——呜!” 蓝锦眼里满是焦灼,暗想这个曾梦书本来是个坏女孩,甚至犯过罪。如今她当上了探长,算是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但是白心若的出现让她情绪失控到如此地步,这可不是一个好的兆头。 半面罗刹白心若在犯罪分子中声望极高,曾梦书的心理年龄较小,有可能会误把白心若当成偶像进行模仿,那么,她就一定会变坏。 不行!必须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但是看目前的情境,能够阻止这种情况的人,只有自己——蓝锦。 “曾梦书,”蓝锦身材较矮,两手努力抓着上铺的床沿,仰着头看着裹在被子里的曾梦书,“你听我讲一个故事。” 曾梦书的被子掀开一个角儿,露出一只眼睛看着蓝锦。 蓝锦又伤感又好笑,暗想:“果然是小孩子心性,喜欢听故事,我可算是蒙对了!” “在一九七一年,有个外国心理学教授名字叫菲利普?津巴多的,组织了一场试验:他招募志愿者,随机分配成两组,一组扮演狱警的角色,一组扮演囚犯的角色。” “在试验室里,一个模拟的监狱产生了。扮演狱警的那些大学生,开始疯狂的虐待囚犯,以建立自己的权威,就像真的狱警一样,而扮演囚犯的大学生,他们开始反抗、顺从或者崩溃,就像真的囚犯一样。实验进行了一周以后,扮演狱警的大学生对囚犯的虐待已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而扮演囚犯的大学生,有超过一半以上的都崩溃了。实验不得不中止,这就是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它揭示的心理学效应就是路西法效应。” “这次随机的选择,影响了参加实验的所有大学生的人生。扮演囚犯的大学生此后意志消沉,自信心下降,他们中的一些人真的沦为罪犯;而扮演狱警的大学生,他们此生都在良心的谴责中生活。” 曾梦书也学过些心理学,此时伸出头来说:“也就是说:屁股决定脑袋?” 蓝锦看到曾梦书主动交流,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一半,强压欣喜,点头说:“这个实验表明,决定人类成败的首要因素是选择,也可以称之为定位。那些参加实验的学生,是通过教授随机选择他们成为狱警或是囚犯的。但是在我们的人生中,没有人帮我们选择,上帝也没有扔出他的骰子,能够做出选择的,是我们自己。” 曾梦书从被子里坐了起来,“我明白了,我本来和白心若一样,都是坏人。但是现在我不同了,因为我已经做出了选择:要当一个好人。” 蓝锦欣慰的长吐一口气,曾梦书终于树立起信心了,此后只消加以引导,她一定会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探长。 “不错!你做出了选择,当然也要面临挑战——现在下来吧,白心若已经说了对不起,你应该说——” 曾梦书掀开被子,从床上一跃而下,“哈哈,我知道——没关系!”对着白心若大度的挥了挥手。 白心若重重的点点头,失魂落魂的坐回到自己的床上,蓝锦的话对她触动很大,她的脑海里回响着蓝锦的问题:“你现在给自己的定位是什么?还是千年前阿兹特克的祭司吗?你是继续沉浸在往日的荣耀里,还是打算开始新的生活?”那些话不断重复,而且声音一次比一次大,最后声如雷霆,让人发晕。 蓝锦看着白心若,传说中这个姑娘有半张脸是被烧毁了的,今天亲眼所见,看来传说有误。这个姑娘也有机会变成好人,可惜自己对她了解不那么深,想救也没处着手。 突听黑皮问:“这个姑娘,她是坏人?”声音之中既有不信,也有伤心。 白心若大急,想说什么来解释一下,却又找不到话说,“哪个……哪个……” 曾梦书此时心情大好,又晓得黑皮单纯好骗,随口说:“哪儿能呢?她偷过超市的面包,用鞭炮炸过邻居的白菜,还不至于就是坏人了。” 黑皮“嘿嘿”一笑,“就哪点事儿啊,我还偷过人家柿子呢。” 白心若掩嘴而笑,也猜到黑皮是个老实人,更加欢喜。 蓝锦答应过的,这时也介绍道:“黑皮,这位白心若是我的学生。白心若,这位黑皮先生是退伍军人。” 黑皮大喜,“怎么这么巧呢?我是黑,你是白。怎么这么巧呢?” 蓝锦郁闷之极,“我还是蓝呢?”只是看得出黑皮是真心的喜欢白心若,也没打岔。 黑皮和白心若相谈甚欢,曾梦书从床上取来吉它,说道:“大家都好开心,我弹一支歌给大家听吧!”她的吉它得过名师指点,自然不一样,“铮琮”琴弦响,大家都安静了下来。 她弹的是歌星姚小桃的成名曲《青春就该这模样》,是乡村音乐的路子。一曲弹完,大家都鼓掌叫好。 白心若伸手说:“你弹得真好,让我的手也痒了起来,我试着弹一曲,保证大家都没有听过。”接过吉它,随手一拔,却是乱音。白心若将一根弦拧紧了些,又弹个乱音,这才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她一手按弦一手拔动吉它弦,一股有着魔力的音乐声响起。 白心若所弹的吉它曲,有着异域的风味,华丽之中带着哀伤,像夕阳下的黄金酒杯,有着迷离的光泽。她开口用阿兹特克语唱了起来,歌声也非常美妙,像是在感叹着什么。 唱了一曲,吉它声一停,她解释说:“我试着用中文来唱这首曲子,可能翻译得不好。”吉它声再次响起,她唱道: “托纳提乌从东方升起,照着羽神金字塔;沙子和高山一样,蚂蚁和雄鹰一样;因为在神的眼里,众生都一样。奉献给你勇士的鲜血,奉献给你国王的心脏;愿你的光芒照耀每一寸土地,愿河水滋养出肥美的牛羊。” 一曲唱罢,大家都寂然无声。过了好久,曾梦书才拼命鼓掌,“这曲子太好了,我要学,我要学。” 白心若将吉它还给曾梦书,说道:“这歌千年没有人唱了,你要学,我当然可以教给你。”当下把指法一一说明,那指法极其复杂,曾梦书学了两个小时,依然不能弹出完整的曲子。时间已经晚了,她只能一边赞叹一边上床睡觉。 众人都躺下睡了,白心若一直患有失眠症,只是孤坐着,听火车“轰隆轰隆”的声音。突听上铺的黑皮说:“白姑娘。” 白心若说:“嗯?” 黑皮说:“你的声音好听,我们聊会儿呗。” 白心若问道:“黑皮,你有女朋友吗?” 黑皮从上铺伸个头出来,得意的说:“我不急,我娘给我存了老婆本了,说是可以买好几头牛了。她会给我相个好的,我不急。” 白心若一时无话,又听黑皮叫:“白姑娘。” 白心若又说:“嗯?” 黑皮说:“天冷,你把被子披在身上,这样就不会感冒了。” 白心若心里温暖,依言披上被子。 黑皮无话找话,白心若有一句没一句的回答,两人竟然聊到后半夜。 第二天早上八点,火车停在了东浮市西营火车站。蓝锦率队下车,东浮市的市长带着一行政府人员早就等在火车站了,还拉了横幅:“欢迎蓝锦专家光临东浮!”原来蓝锦是全国知名专家,在火车上就被乘警认出来了,他们通知了当地的行政领导,市长一行前来欢迎蓝锦了。 蓝锦是学者,不太擅长与官员们打交道,但是人家主动迎过来,她也只好硬着头皮上前打个哈哈:“各位领导好!” 东浮市长一一为蓝锦介绍来的有哪些重量级的官员,蓝锦也记不住几个,只知道刑侦局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市长等等人都来了。不过蓝锦是专家嘛,记不住也不妨碍她打哈哈,“您好您好”,“太客气了”这些客套话一说,倒也把场面弄得挺热烈的。 蓝锦回头介绍说:“这位是曾梦书,基层的探长。”东浮市长见曾梦书背个吉它,倒像个文艺女青年,也大感意外,伸出手来热情的说:“你好你好。”曾梦书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一跳跳到蓝锦背后躲了起来,“哎呀”的叫了一声。 蓝锦不由好笑,又介绍黑皮,“这位黑波,是基层的警探。” 黑皮早有准备,“嚓”的一声行了个标准的军礼,“首长好,首长辛苦了。” 东浮市长哈哈一笑,夸了声:“果然精明强干。” 蓝锦准备介绍白心若时,却见白心若用手挡住脸,早就悄悄跑了。 跟随东浮市的领导层一起离开火车站时,蓝锦介绍自己此行的目的:“我们是来查宾江失踪的五个儿童的。他们失踪了三个月了,有线索说他们可能被卖到东浮了。” “你找对了!”东浮市刑事侦局长说:“大约三个月前,有一个宾江来的儿童在西营警局报案称,他是被拐卖的孩子!这个孩子不简单,他一路上不哭不闹,表现得非常乖巧,让犯罪分子放松了警惕。到东浮后,他趁犯罪分子不注意,拼命跑到西营警局报了案。可以说是有勇有谋,所以我的印象非常深刻。” 蓝锦、曾梦书和黑皮眼前都一亮。“那孩子叫什么名字?”蓝锦急切的问。 刑侦局长回忆着说:“我只记得他姓苏,具体叫什么记不太清了。” 宾江失踪的五个孩子,分别是:胡彬彬、苏成锐、乔恩、苏贸和陈风迪,也就是说有两个姓苏的,有二分之一的机会是苏成锐。 案件意外获得进展,只要找到一个失踪儿童,顺藤摸瓜就可以查到其他孩子的下落。没有想到,这个案件竟然误打误撞的找到了突破口。 第八章:纸箱中的男孩 案件这么快就出现了转机,就连蓝锦也喜出望外,“丘市长,实在感谢您对我们侦破工作的支持。没有您的支持,这案子不可能这么快出现转机。那个被拐的孩子现在是破案的关键,他要么滞留在东浮,要么已经在回宾江的路上了。无论哪种情况,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到他。我们打算立即到西营警局调查一下情况,您看……” 丘市长想的却是另外的事情:他闻出这事儿的新闻价值来了。智勇双全的小英雄、全国知名专家、拐卖儿童的罪行——这些无一例外都是极佳的新闻素材。这对于东浮市的正面形象,对于自己的正面形象都有莫大的好处。 “不急不急,”丘市长说:“我打算就此事做一个新闻专题,这对于威慑罪犯,打击拐卖儿童都有很大的好处,还请蓝锦老师配合我们的工作啊。” 话说到这份儿上了,蓝锦也不好再说什么。不管曾梦书急得跟火烧了屁股的猴儿一般,现在只能等着电视台的记者赶来。 好在也没有多等,约十五分钟之后,东浮电视台的记者赶到了——东浮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办事效率确实不太一样。 就在丘市长对着摄影机叭啦叭啦的时候,蓝锦与曾梦书则在讨论这个机灵的孩子到底是谁。 曾梦书小声说:“我希望是苏成锐,他是出租车司机的孩子,见识比一般孩子多一些。而且是他的话,我的任务就达成了,苏师傅一定会告诉我,车窗上的手掌印儿是怎么弄上去的。” 蓝锦恨不得把自己全身的本事一股脑儿教给曾梦书:“我分析不是他。苏成锐的妈妈很宠他,他的性格没有那么独立。”来此之前,两人都熟记五个孩子的资料,但是在曾梦书眼里那些没有用的资料,在蓝锦眼里却有完全不一样的解读:“相反的,苏贸来自金水镇,他每天必须步行两小时才能赶到学校读书,就是这样,他的成绩也很不错。这个孩子吃的苦很多,非常独立,甚至远比同龄人来得成熟得多,所以可以制订出严密的计划来。与此同时,苏贸家庭困难,自尊心又强,在学校里没有什么朋友,所以他的话很少,也就更能骗过人贩子。综合起来看,我认为是苏贸的可能性大。” 曾梦书也学过心理学,但是在蓝锦的面前,她那点心理分析可以说不值一提。看出曾梦书的失落,蓝锦好意的提醒:“要不,你把那五个孩子的心理分析都弄一份,我帮你看看。” 曾梦书低着头抽着鼻子,“好香,好象是烤红薯!”抬起眼睛四处找卖红薯的。 在大学里,多少学生梦想着成为蓝锦的入室弟子,她还不答应呢。没想到这个曾梦书居然会对自己犯罪心理学没有一点兴趣,看来人的行为还是很难预测的。蓝锦叹息一声,放弃了教曾梦书心理分析的打算。 人各有志,不可强求。 那一边,市长及各个高官的发言终于弄完了。每个领导都发表了一番豪言壮语,显得信心百倍的样子。一行人这才乘车驶向西营警局,路也不远,不过几分钟的车程。 提到三个月之前到警局报案的那个孩子,办案的警员印象非常深刻:“那孩子天生就是干刑侦的料!那份沉着冷静的劲儿就是远胜好多年青警员,真是太少见了。”他一边在电脑上查着报案的资料,一边说:“不过说到底他也是个孩子,你知道吗,他从鞋底下取出十块钱,求我说:‘叔叔,我把这钱送你,你带我回家吧!’山区孩子嘛,可能觉得十块钱也是一笔很大的钱了。” 很快的,一张照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那是一个相貌憨厚的孩子,皮肤呈紫铜色,体格壮实,一看就知道是农村孩子。蓝锦分析得对,这孩子就是苏贸。 曾梦书性子急,指着电脑屏幕问道:“他现在到底在哪儿?” 因为有摄影机拍着呢,警员的态度也格外的好,并没有生气,“呵呵!我们把他送救助站了,孩子口齿清晰,能够说清家庭住址,按照道理他应该被送回家了啊?” 此时一个官员脱口而出:“快到救助站去!晚了就来不及了!”蓝锦认真一看,隐约记得此人是东浮市民政局长。救助站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莫非这位民政局长掌握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线索? 一行人火急火燎的上车直奔救助站。 救助站位于城郊,看上去就是一间普通的农家小院,只是在门口树了块牌子,表示这是一家单位。 市长首先下车,才到院门,立即大声下令:“停止拍摄!把刚才拍到的镜头给我剪掉!”电视台主持人捂住嘴巴,吃惊的看着眼前的景象: 救助站院子中的那株枇杷树上,居然拴着一个光着上身的少年。那少年浑身脏得看不出本来的肤色了,一根拴狗的链子套在他的脖子上,另一头系在树上。少年在地上爬来爬去的,捡到什么草根泥块就往嘴里塞。 来了这么约三十号人,这么大的动静救助站里不可能不知道,有个工作人员立即跑了出来。大约丘市长常上电视,工作人员也认得他:“市长好!各位领导好。”一边说一边点头哈腰的。 丘市长严厉的问:“你们怎么把人拴树上了?” 那工作人员倒不以为意:“嗨!这人是傻子,没事的。” 有这么多人看着,丘市长也要保持形象,强忍着没有发火:“他智力有问题,可是他也是人,不是动物!你不能像对付动物一样对待他,明白吗?” 那工作人只晓得在那儿不停的点头,嘴里说着:“是是是!领导教训得对!”丘市长忍不住吼道:“把他给我解开!” 工作人员被吼得急了,跑过去解开链子,就跟牵条牛似的把光上身的少年牵到房子后面去了,然后几记清晰的耳光声从记后传来,同时响起的还有那个少年含混不清的声音:“呜呜呜……不打,呜呜呜……不打。” 丘市长铁青着脸,一言不发。 这时又有个人一边跑一边扣着制服的纽扣,“市长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才走到院子里,就闻到房里传来阵阵恶臭,薰得丘市长一行差点吐了。向救助站的房里一看,只见里面摆着几张床,床上铺着发霉的一层床单,床单上的破洞里露着干草,床边遍地是粪尿。 救助站的蒋站长也有些羞愧:“那些流浪人员可不讲什么卫生,我们再三跟他们讲道理也没有用。” 丘市长问道:“苏贸呢?” 蒋站长奇怪的问:“苏贸?什么苏贸?” 丘市长没好气的说:“就是三个月前送来的那个被拐儿童!” 蒋站长紧张起来,十个手指头不由自主的抽动着,就像打麻将砌牌的样子,“这个这个——啊,我想起来了!”大家眼前一亮,原来苏贸真的没有离开救助站,马上就可以见到这个小英雄了! 电视台的主持人问道:“是不是可以开始录像了?”丘市长摇了摇头,他可不想把这样的救助站放在电视里让群众看到。 蒋站长对屋后头叫道:“张哥!把那个外地娃娃抱出来。” 先前看到的那个工作人员叫声:“好咧!”随即抱出一个装香烟的纸箱子。 苏贸八岁大,但是他的体格较壮,比一般十岁的孩子还要大一些,怎么可能装进装香烟的纸箱里? 就在大家都以为蒋站长弄错了的时候,工作人员将纸箱放到了地上,然后掀开了纸箱的盖子。 纸箱里是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小孩的尸体,手脚蜷成一团,身上套着一件红毛衣,没有穿裤子。从那毛衣的大小来看,应该是属于刚才那个智障少年的。 这具尸体的大腿细得跟胳膊似的,屁股尖得像锥子。但是脸上的一些特征还有,可以认出这确实就是苏贸无疑。 蓝锦取出橡胶手套,轻轻掀起了脏兮兮的红色毛衣。毛衣下,孩子的肋骨根根可数,更加触目惊心的是:在孩子的腹部、胸部密密麻麻的布满了伤口,粗略一数,竟然有五十多条伤口。这些伤口主要是锐器割裂伤,也有烫伤。 蓝锦叹息一声,放下红色毛衣,轻柔的托起尸体的头,像是捧着一件珍贵的瓷器一般。突然她动作一顿,伸手指在孩子头顶上一按,只见她手指所按之处,孩子的头就像橡皮做成的一般,凹陷了下去。 蓝锦默默的放下尸体,轻声说:“这孩子要么是被饿死的,要么是被重物打死的。”她抬起湿润的眼睛,愤怒的瞪着蒋站长,“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 蒋站长大声叫起冤来:“哎哟,不关我的事啊!昨天这孩子突然发疯,一头撞在墙上,我们第一时间就把他送到医院治疗了!这孩子本身就有病,是吧!”他严厉的盯着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那工作人员赶紧说:“是的是的,本来就是病孩子。”蒋站长理直气壮的说:“这孩子本身就患有厌食症,不肯好好吃东西。所以饿成这样,这是很正常的。” 蓝锦冷笑起来,“我想请教一下,一个八岁的孩子饿成这副样子,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撞破自己的头骨?我再请教一下,他身上的这些伤口你怎么解释?我还想请教一下,这孩子智力没有问题,能够说清自己的家庭住址,都送来三个月了,你们为什么不把他送回家?” 蒋站长把脸一扭:“我说不过你,公道自在人心!” 丘市长也沉声问道:“蒋站长,你每月的工资没有短缺你吧?” 蒋站长别着脸说:“那倒没有。” 丘市长吼道:“你告诉我,你每月几大千的工资领着,还克扣这孩子的几十斤大米,到底图什么?” 蒋站长叹息一声,不再解释。 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到:苏贸逃脱了人贩子的毒手,他采取了所有人都认为正确的处置措施——报警,没想到结果竟然是死在救助站里。 这个事件的一些细节从来没有被查清过:一、苏贸智力正常,救助站为什么不把他送回家?二、苏贸在这三个月里到底经历了些什么,会从一个健康的小孩变为成干尸的模样;三、正如丘市长问蒋站长的:“你每月几大千的工资,还克扣这个小孩几十斤大米,到底图什么?” 在媒体的追问下,半年之后蒋站长受到了撤职的处分,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通报批评等等处分。 第九章:左右为难 离开救助站的时候,曾梦书小声告诉蓝锦说:“那个什么狗屁站长真可恶,只要你说一声,我就杀了他,保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蓝锦有些感动,“你有什么想法能够和我商量我很高兴。但是你现在的身份是探长,李明博非常倚重你,你可不能把江湖习气带到工作中来啊!” 蓝锦的话很有艺术,因为曾梦书的心理年龄小于她的实际年龄,像小孩子一样渴望得到“大人”的肯定,所以蓝锦的话里捧她的成分居多,否定她的成分很少。果然,曾梦书很吃这一套,“嗯,我一定会努力的,绝对不让你们失望!” 这时有个老乞丐拿个搪瓷碗儿走过来,什么话也没说,就晃着碗里的几枚硬币。曾梦书双眉一竖,吼了一声:“滚!”那乞丐也不多说,一边摇着搪瓷碗儿一边走向另几个年青的姑娘。 蓝锦叹息一声,曾梦书身上的江湖气还很重,很让蓝锦失望。 “下一步我们怎么侦查?”曾梦书问道。 听曾梦书话说得急切,蓝锦突然心生一计。正是:“跃冶之金,终就型范。”再烈性的野马,只要遇到优秀的驯马人,它也会乖乖的套上笼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找家宾馆再说。”蓝锦说道。 曾梦书满脸不高兴,却也没有主意,只能说了声:“哦!” 看出曾梦书很失望,蓝锦心里高兴,暗想:“烈马上套了。” 世间所有的捕兽套,只要你不去碰它,它都是安全无害的。能够让野兽主动钻进套子的,是诱饵;能够让人主动钻进套子的,是欲望。 曾梦书只因破案心切,主动钻进蓝锦的套子而不自知。 为了计策实现,蓝锦可不心疼钱,开了一个商务间给曾梦书住着。这商务间外间是一个小型会议室,里间才是卧室。而蓝锦与黑皮住的,也不过就是两间普通间而已。 不管曾梦书多么的惭愧,破案会议也在她的商务间召开了,参会人员只有他们三个。本来黑皮初中还没毕业就参军了,文化程度不高,蓝锦要他参加会议,自然是另有目的。 “苏贸的死,对案子来说只是一条线索断了。”蓝锦是专业的犯罪心理学家,虽然她这话说得非常没有人情味儿,却也是实情。“案子当然要查下去,我们还有四个小孩子要救。他们被绑架了三个月,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所以我们必须争分夺秒。但是案子接下来怎么查,我想听听两位的高见。” 曾梦书紧张得往后缩了下,因为她确实没有什么招儿。 黑皮坐在椅子里动来动去的,因为他本来是个狙击手,不习惯这么受重视。 蓝锦问道:“曾梦书,你的意见呢?” 曾梦书说了声:“啊?我没意见啊?” “唉!”蓝锦故意加重了自己失望的语气,然后用鼓励的目光看着黑皮,“黑皮,你说呢?” 黑皮难为情的说了声:“呃……”他本来就不习惯在众人面前说话,勉强说出一个字儿都羞得脸通红。 蓝锦用力一拍桌子,“对!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们要像狙击手那样思考,锁定目标、开枪。虽然东浮市农村有买小孩传宗接代的传统,但是深蓝儿童的年龄偏大,不适于农村收养,我们必须考虑到这批儿童是专门为机构或者组织绑架的。所以,我们目前手里掌握的线索是三十年前,阿夏农庄有购买儿童的行为,我们必须锁定这条线索查下去。” 曾梦书不服气的说:“拜托,他只说了一个字:‘呃……’没有这么多意思。” 蓝锦好心开导说:“人家是狙击手,他说的‘呃’跟你说的‘呃’意思完全不一样。” 曾梦书气得嘟起了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黑皮想安慰曾梦书,说道:“我……我……” 曾梦书还没反应过来呢,蓝锦鼓掌说:“黑波真勇敢,好吧,我批准你跟我一起调查——曾梦书,你把四个失踪儿童的心理分析做一做,现在案子差的是线索,从案情中找线索的工作就交给你了。” 曾梦书一心盼着跟蓝锦出去调查呢,什么心理分析一点都不合她的胃口,听到这样的安排气得跳起来,“他只说了两个‘我’,你就是故意打击我!哼!” 蓝锦乐了,暗想:“这姑娘还没傻到家。”笑着说:“我们有几个方案:一是你跟我出去调查,黑波先生在宾馆做心理分析——” 黑皮为难的低下了头,他文化程度低,显然做不了心理分析。曾梦书也觉得这么安排不太合理。 蓝锦察言观色,继续说道:“第一个方案显然行不通了——第二个方案,你和黑波先生出去调查,我在宾馆做心理分析。” 轮到曾梦书为难了,她在侦查上没什么招儿,完全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查起。 蓝锦微笑起来,“所以呢,还是原计划最妥当。黑波,我们走!” 黑皮感觉自己伤害了曾梦书,非常愧疚的说:“那个……那个……”曾梦书正在气头上,吼道:“滚滚滚!”把黑皮推出门,“咣”的关上门,坐沙发上气咻咻的发狠,又没半个人给她吼。 过了一会儿,她一跳而起,从卧室里取来吉它,“叮咚叮咚”的弹了起来,却只弹出单调重复的音节,像一颗初心正“砰砰”而跳。 时钟滴答,光线渐暗,曾梦书才放下吉它,打开电脑,调出了几个失踪儿童的档案。苏贸的照片让她呆了好一会儿,然后她狠心关掉了那张照片,点开了一个非常帅气的孩子的档案。 这个孩子叫乔恩,家庭环境不错。他的父亲是做药材生意的,生活优裕,按照道理来说,他的安全系数很高,是比较不容易受到犯罪分子攻击的人群。 他的失踪也挺奇怪的:那一天,母亲带他去买菜,到了菜市场上,有两个外地人围了上来,对他母亲说给十万,把儿子买给他们。乔恩家根本就不差那十万,就差也不会卖儿子。结果突然有人从后面给了乔恩的母亲一棍,她当场晕倒。 等她醒来,儿子没了。 曾梦书对着电脑咬牙切齿,每过几秒才在电脑上打下几个字。很显然,那些绑架儿童的罪犯真是嚣张至极,居然敢在闹市犯下如此罪行。他们犯罪的动机当然不会是传宗接代,而是为了钱。孩子在他们的眼里,就是交易的货物。 从苏贸的事情来看,他们抢到孩子后坐车到了东浮市,然后很快就把孩子们出手了。以他们开给乔恩母亲的价钱来看,每个孩子都价值不菲。 黑夜中,曾梦书似乎听到了罪犯讲话的声音:“这只是生意。” 真的,对他们而言,这只是一笔生意。但是对失踪儿童的家庭而言,这绝对不是生意。 罪犯在第二次犯罪时,被当地群众追赶,他们杀死了孩子,扔掉了车辆,而且成功脱逃。表示他们的犯罪是有计划的,而且有不止一部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人,冒险的成分比较大,可以相信这些人年纪不大,应该在二十五岁以下。而计划犯罪的人——也可能是接应他们的那个人,是这帮人的首领,他的年纪偏大。 仔细的思考一下,几个外地人到了宾江,他们必须得熟悉路线,计划出作案地点,找到藏身之处等等。极有可能有个当地人帮助他们。 这个当地人的情况可能有几种:一种可能是当地有那么一个年青人,应该有犯罪前科,他渴望挣大钱。在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这几个人贩子,然后贪图对方的钱而提供藏匿、情报等等帮助。 另一种可能就是:当地的那个人,就是策划这一切的人。人贩子有车(挂的是外地牌照),目标很大,能够帮助他们隐藏的人实力很不一般。所以,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焦富勇。虽然说焦富勇地产生意做得很大,但不一定他的经济状况就非常的好。也许他需要一笔钱急用,所以重操旧业了。 虽然焦富勇自称三十年没有做过人贩子生意了,但这非常可能是他逃避法律制裁的措施,所以并不可信。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蓝锦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绑架团伙根本就是随机作案,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只要看到中意的目标就下手。” 曾梦书知道自己的犯罪心理学水平极差,但是目前的分析结果是她辛苦好久才得出的,怎么也要据理力争。“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很低,主要原因就在于,对方对目标是有选择的——他们只绑架深蓝儿童。通常情况下,犯罪表现出精心挑选目标,那么也就可以排除随机作案的可能了。” 蓝锦点头以示鼓励,“不错,你的分析很对。我故意说了个错误的答案,就是想看看你有主见没有。你表现得很好——把这份分析报告抄一份给我吧。” 曾梦书一下子红了脸,“我的字……很丑。” 事实上,蓝锦自己也常用电脑,但是现在她想培养曾梦书的服从性,所以要求曾梦书必须把电脑上的分析结果抄一份给自己。 尽管一千个不愿意,曾梦书也只能愤愤不平的抄作业。 闲话少说,蓝锦带着黑皮一连三天都在外面调查,而曾梦书则留在宾馆做些文字工作。当然以她的个性,肯定是吉它弹个够之后才开始工作。 经过调查,东浮市确实有一家阿克夏农庄,掌管农庄的是应阿凤女士。这个女士在地方上是一个有名的慈善家,一生都在救助孤儿。当然了,只要她没有被立为典型人物,一般新闻媒体是不会采访她的,所以外界对她知之甚少。 在东浮当地人心中,应阿凤是一个菩萨一般的人,说起她来无人不佩服得五体投地。应阿凤青年丧夫,中年丧子,于是相信了佛家的因果学说,希望多做功德,下辈子投个好胎——很朴素的想法,却也很真实。 “应阿凤确实是个很正派的人,”蓝锦说,“当初给我们提供线索的那个骨科大夫,就是她供出来的人才之一。我非常希望应阿凤跟这个案子没有关联,虽然我经手的案子里面,也有不少是好人犯法。” 曾梦书嘿嘿冷笑,好象这案子跟她没有关系一样。 蓝锦知道这三天来可把曾梦书憋坏了,这姑娘本来脾气就不好,这时候正该给她点甜头,于是说道:“我们目前有一个机会可以正大光明的进入阿克夏农庄,因为应阿凤想给孤儿们找一个音乐老师。我们需要这么一个人,他必须懂音乐,而且没怎么在东浮露面。” 曾梦书一听,这就是专门为自己打造的机会啊,但是从前三天的经验来看,蓝锦一定不会给自己机会。她紧张起来,咳嗽两声以吸引蓝锦的注意。 蓝锦微微一笑,知道自己的计划差不多就要成功了,故意说:“这个人,黑波肯定不适合。我呢,认识的人非常多。唉!该派谁去呢?实在不行,我们就请刑侦局调个人来吧!” 曾梦书失望之极,委屈的说:“我就知道你看不上我,不会派我去的。完全不理会人家这几天多辛苦,笔都咬坏了好几枝。原来我这么没有用啊,我回去带韩萱萱去。” 曾梦书到底年青,她在失望之余会产生撂挑子的想法也在蓝锦的预料之中。只见蓝锦装出如梦初醒的样子,“哎呀!果然曾梦书才是最佳人选啊!只是……”说到这里,故意装出很为难的样子。曾梦书果然上当,着急的表态:“只是什么?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做好卧底任务的!” 蓝锦说:“只是你性格冲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卧底任务非常凶险,一旦你暴露了,不但会危及你自己的生命,还有可能会让失踪的儿童受到牵连,他们有可能会因此丧命。”曾梦书对孩子还是比较心疼的,蓝锦抓住这一点,就是要让她收敛自己。 曾梦书严肃的说:“我一定会出色的完成这个任务,如果出现了问题,我就砍了我一只手!”“砰”的一掌拍到桌上,吓了蓝锦一跳。 蓝锦的目标基本达到了。 原来蓝锦使用的是心理学上的双重控制技巧,通常公司或者机构会用类似的技巧来训练新人。双重控制技巧的简单意思就是:左也不对,右也不对。无论新人怎么努力,选择认真做事还是消极怠工,主管对他一律表现出失望。经过一定时间的冷遇之后,新人会对自己失去信心,变得唯主管的意见是从。于是公司获得了一个听话的人,多少桀骜不驯的人,在公司里唯唯诺诺,都是这个技巧在起作用。 听话的人,未必是人才。但是蓝锦心里的好探长,前提就是一个听话的人。 第十章:梦想的舞台 东浮市阿克夏农庄位于市郊妙音山下,与山上的妈祖庙遥遥相对。曾梦书赶到时,听得山上传来悠扬的钟声,惊飞了山间丛林里栖息的野鸟。 阿克夏农庄门前,早已经挤满了前来应聘的人,有抱着古筝的,有背着风琴的,有拿着长笛的,有捧着乐谱的。当中一个白衣姑娘,长发极腰,身背古琴,风采出众,隐隐有不尘之态。曾梦书拿眼睛仔细的看着那姑娘,心里暗暗喝彩:“原来没有修行的人,也能有这样的风度,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那姑娘也悄悄的打量着曾梦书,只见曾梦书身背吉它傲然挺立,虽然身材娇小,却像一把出鞘的匕首一样闪着寒光。附近乐师无不默默的让开一米多远,就是目光偶然碰及,也像受了伤一样急忙闪开。 曾梦书对那姑娘咧嘴一笑,大步走了过去,其他乐师纷纷让开。那姑娘从未见过如此霸气的女生,惊得下巴都差点掉了。曾梦书走过去,大大咧咧的说:“看起来今天这招聘就是你跟我较量了,拿出绝活吧,我不会让你的。” 姑娘嘻嘻一笑,谦虚的说:“可不敢那么说,很多老师有水平的。”手一伸,自我介绍说:“我叫何甜甜,成都人。”曾梦书握住何甜甜的手,也是一笑,“徐小娇,宾江人。”曾梦书现在的身份是徐小娇。 何甜甜带着曾梦书领了申请表,填了表格交上去。两人正要深入了交谈,突然听到有个苍老的声音叫:“时间差不多了,各位都进来吧!”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带了四五个中年人,站在阿克夏家庄的大门前,对前来应聘的人点头致意。 人群中倒有不少人认得这个老婆婆,许多人都赶紧还礼,不少人叫道:“应董事长好。”原来这个老婆婆正是阿克夏农庄的董事长应阿凤。 应阿凤腰身佝偻,白发苍苍,脸上满是皱纹,她左手手背上横七竖八的布满了伤疤,十分吓人。见曾梦书盯着应阿凤老人手上的伤疤看,何甜甜解释说:“应阿凤是种菜起家的,原来十分辛苦,她天不亮就要砍菜到东浮去卖。冬天手被冻僵了,被刀割烂了也不会痛,她也没有发觉,依然砍菜装筐,直到菜被血浸滑了才发现。这样的伤,她有十来道。” 曾梦书不禁肃然起敬,垂头跟在其他人身后,走进了阿克夏农庄。 进入大门后,有人带着应聘者来到一间办公室模样的房间,里面早已经坐好了面试官。看那些面试官个个都有艺术家气质,曾梦书更加紧张,对这次应聘也没有什么信心了。 来此之前她发过誓的,一定要做好卧底任务,不然就斩手一只。如果她边应聘这关都过不了,还谈什么卧底? 这时,第一位应聘者已经骄傲的走到正中间那位面试官的对面,她背着小提琴,还挎着个女士皮包。面试官问道:“请问一号,你将表演什么曲子?” 那个女士一声不吭,打开了女士皮包,从里面捧出厚厚一撂证书来,“这是我钢琴六级证书,这是我参加市里比赛得金奖的证书,这是我小提琴四级的证书,这是我的未婚证——这个不算啊……”女士一边翻动证书,一边介绍,不一会儿功夫,二十来本证书被她一一说完。 那几位面试官都相顾失色,没有想到就是一个农庄给孩子招聘音乐老师,也会引出如此重量级的人物。 其他应聘者无不黯然,好几个自信心不强的悄悄离场,放弃了应聘。 何甜甜握住曾梦书的手,都能感觉得出对方手心里全是汗。曾梦书看了看进场时发给自己的号码牌,自己是四十二号。 一号应聘者介绍完证书,这才开口说:“我参赛的曲目叫做《维纳斯的春天》。”她还真把这次应聘当成比赛了。 《维纳斯的春天》在小提琴曲中算是比较难的,非常华美、灵动而富于感染力。只见她架琴在肩,眼望窗外,突然琴弓一抖,音符如跳动的精灵一般喷涌而出。本来普通的办公室在音乐的渲染中,竟然透着皇宫一般的辉煌与大气。 一曲拉罢,掌声四起。面试官中有一位激动得拼命鼓掌:“好!好!好!”这面试官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现在激动得只会说个“好”字。 一号应聘者趾高气扬的收了证书,提着琴回到自己的位置坐好,视线并不和其他应聘者接触,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接下来的几位应聘者,有的当场放弃,不愿意出丑,有的早就离场了。这时又有位男士上场,他表演的却是长笛。 曾梦书扭头问何甜甜:“有信心吗?”却见何甜甜闭目沉思,十指轻扬如拔琴弦。曾梦书知道对方在回忆琴曲,也学她的样子,闭上眼睛回忆起吉它曲来。 每一种乐器都有不同的性格,适合表达不同的曲子。比如说《二泉映月》就适合二胡演奏,适合吉它的曲目是《天空之城》。曾梦书想要通过演奏获得这份工作,必须拿出十分的本事来,因此她现在回忆的曲目就是《天空之城》。 她一边回忆,一边比划指法,看上去像是中了邪一样。但是现在办公室里很多人都在做着相同的事情,留下来的应聘者都是铁了心要获得这份工作,全都非常认真。 随着她手指的舞动,《天空之城》的音乐声真的响了起来。曾梦书睁眼一看,却是一个学生打扮的小妹开始展现才艺,她弹的正是《天空之城》。 曾梦书暗骂了一声“倒霉!”原来这种面试讲究先声夺人,必须一出场就让面试官感觉非常惊艳,所以重点在选曲上。如果选了前面应聘者弹过的曲子,势必会造成审美疲劳。 好在适合吉它演奏的曲子不少,比如说《一剪梅》这个曲子就不错。曾梦书再次闭眼回忆《一剪梅》的细节。 正回忆着呢,《一剪梅》的音乐声又响起来了。曾梦书一看,这次是个小男生抱把吉它,正弹着《一剪梅》。 曾梦书气得翻个白眼儿,暗想“我运气怎么这么背?算了,我最熟悉的曲子是《青春就该这模样》,玩个手熟吧!”又回忆这曲子。 这时,那个小男生已经表演结束,又换了个中年妇女上场,她对面试官说:“我要弹奏的曲子,正是姚小桃的成名曲《青春就该这模样》!” 曾梦书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我去!” 众人纷纷侧目。 中年妇女表演结束,却是何甜甜上场,她弹奏的是古典名曲《平沙落雁》,以意境悠远、生动活泼见长。表演结束,立即掌声雷动,又有一些应聘者悄然离场。她引起的轰动跟一号应聘者差不多。 曾梦书恨得咬牙切齿,“看来必须得用真功夫了!”当下静心沉思,有目不视,有耳不闻,专一准备自己的表演。 “第四十二号应聘者!”面试官叫道。 曾梦书睁开眼睛,雄纠纠气昂昂的走上场,那模样好像跟面试官有仇似的。 面试官中的一个问道:“请问,你要表演什么曲目啊?”曾梦书回过头来,瞪着所有的应聘者:“这是你们逼我的,嘿嘿!” 应聘者们都蒙了,“这位什么毛病?” 曾梦书大声说:“我要表演的曲子,是阿兹特克的《祭歌》!” 现场一下子安静了,阿兹特克文明大家都听说过,这个文明在艺术和宗教领域都有杰出的表现,但是因为文化灭族的原因,没有听说过他们的音乐传承下来啊? 有面试官主动出来,为曾梦书搬来椅子。 曾梦书大剌剌的坐下,开始弹起《祭歌》来。这曲子哀伤而又华丽,指法复杂之极。在曾梦书的吉它声中,一轮太阳缓缓升起,照着阿兹特克的金字塔和神庙,河流边有妇女在梳洗,商人们来到市场上,开始了一天的劳作。远处的羽蛇神殿上,高大的神像张着大嘴,尖利的獠牙直对青天。神殿的地下室中,月亮女神被众神肢解,作为献给主神的祭品。 华丽哀伤的音乐声结束了,全场所有人都寂然无声。所有人都沉浸在那久远的岁月里,沉浸在那异域的风光中。 曾梦书心里非常忐忑,暗想:“我只弹出这曲子的十分之一,自然是不行的了。不知道蓝锦老师会怎么说我,唉!” 突然听得一声:“好!”却是主席台上一个面试官首先叫好,接着有清醒过来的人也叫起好来,然后全场掌声雷动。 本来站在门边的应阿凤走了过来,大声说:“我看不用比下去了,音乐老师一职就由她来干吧!”应阿凤是董事长,她说的话自然有分量。几位面试官也纷纷点头,对其他应聘者宣布说:“各位辛苦了,今天的应聘活动就到此为止了。” 曾梦书有如做梦一般,站在原地泪流满面。早有些应聘者上前来恭喜她,何甜甜拉着她的手说:“恭喜恭喜!你果然很厉害!”又有个面试官过来对她说:“请教一下,你能不能把刚才弹的那首曲子的曲谱送我一份,我研究有用。” 曾梦书喃喃的说:“我的梦想实现了,我的梦想实现了!我从小就梦想站在人群中表演,梦想着掌声,没想到,今天我的愿望全都实现了!呜呜呜……”她痛哭起来。 第十一章:武侠迷 应阿凤一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身材有如龙虾,皮肤有如古树,这会儿颤颤巍巍的带着曾梦书向阿克夏农庄深处走去。一边走,她一边介绍:“这是牛场,那是蔬菜基地,那边是食堂……” 曾梦书看应阿凤身后跟着几个年青人,一个个唯唯诺诺的,像跟班,“这几位是?” 应阿凤没恶狠狠的瞪了那几人一眼,“这些都是我收养的孤儿,有本事的都出去了,剩下这些都是没本事的,看着就来气!”那些人羞红了脸,却也不敢吭一声。 应阿凤话声一转,说:“不过他们来帮我,我不开工资的,省下的钱又可以多救几个孤儿了,多积了不少功德。” 正说着话儿,突然从前面一排建筑里传来十几个小孩子吵架的声音,人声嘈杂,也听不清他们在吵些什么,只是听他们吵得很激烈。 曾梦书疑惑的看着应阿凤,后者坦然一笑,“别管它,这是佛学班的孩子们念佛号呢。”东浮盛行的是佛门净土宗,以念佛号为主要的修行方式。其实净土宗的念佛号功夫也分两种,一种是针对普通大众的普传,一种是内部修行用的密传。普传念佛号,只讲数量多,其它一概不理;密传功夫讲究极多,一声佛号都有若干种念法,自然不是世俗人能够知道的。孩子们学的多半是普传,自然争着多念几遍了。 曾梦书听了一会儿佛号,哑然失笑,暗想这么修行下去,估计只修出个吵架的功夫罢了。不得一句真言传,空言修行费百年,只可惜了那些孩子。但是转念一想,修行本来就不是世间法,多少出家人浑浑噩噩的修了一生,最后也没得那句真言传呢。 应阿凤目光如电的盯着曾梦书,问道:“徐老师也懂修行?” 曾梦书一惊,赶紧说:“不懂不懂,只是觉得他们念佛号很好玩儿。” 应阿凤叹息一声,“我活了大半辈子了,真修行人都没见着一个,你才多大啊,当然不会修行了。”带曾梦书来到老师宿舍,前食住行,安排得无不妥当。晓得年青人喜欢上网,专门给曾梦书配了电脑;晓得音乐家喜欢安静,特别为曾梦书安装了厚的窗帘。 曾梦书一心想完成卧底任务,突然开口问道:“阿克夏农庄里面,有没有从宾江来的小孩?” 应阿凤正指挥人给曾梦书的宿舍装衣柜呢,听了这话立即警觉起来,“你找宾江来的小孩干什么?” 曾梦书推说独自在外,想听乡音。应阿凤微觉疑惑,也没有多问。曾梦书问道:“我什么时候开始教课?”应阿凤只是说“不急不急。” 午饭由应阿凤亲自送到宿舍来,考虑到曾梦书爱吃辣,饭菜都是厨房单独做的,总之对曾梦书照顾得无微不至。 饭后,曾梦书暗想:“可能先前念咒那地方是学校,我上那儿去碰碰运气,说不定就能遇到失踪的孩子们。”在她的想象中,学校一定是戒备森严,机关重重。没想到去了一看,就是一普通的楼房,连个大铁门都没有。万一孩子们居心要逃,可以毫不费力的就跑了。 这时教室里有个外国人坐在讲桌上,闭着眼睛像打瞌睡,教室约有十来个孩子,也学老师的样子闭着眼睛。教室里绝无声息,安静极了。 曾梦书也没看出这帮人到底在干啥,她看这些孩子年纪约在八到九岁,想看看其中到底有没有宾江失踪的儿童,探头探脑的从窗子外向里看。那些失踪孩子的照片她都记熟了,只要这帮孩子里真有失踪儿童,她自信可以一眼看出来。 正看着呢,突然那个外国人睁开一双绿眼睛,瞪着曾梦书,大声说道:“你是什么人?”教室里的孩子听到声音,一起睁眼看着窗外的曾梦书。 曾梦书羞红了脸,轻声说了句:“我就看看。” 那个外国人挺认真的说:“按照中国的规矩,偷学别派的功夫是大忌,你别走!” 曾梦书又好气又好笑,笑着说:“哎呀,那是武侠小说乱写的,这你也信啊!你那点微末的道行,还值不得我偷学呢!” 这外国武侠迷一听,“腾”的一声从讲桌上跳下来,几步冲到教室外头,学着武侠片里的样子双手一拱:“你划下道儿来,我接着就是。”教室里的孩子唯恐天下不乱,一个个都起哄:“老师加油!老师加油!” 曾梦书哈哈一笑,暗想:“真动起手来,让人知道我是修行者也不好。这外国帅哥挺老实的,我出个脑筋急转弯考考他。”于是说道:“这样啊,我出个题考考你。一块煎饼要分给九个孩子吃,只能切四刀,怎么切?” 外国武侠迷眼睛一瞪,“你欺负我没吃过煎饼!这不公平!” 曾梦书敲敲自己的脑袋,说道:“也对也对,你没吃过煎饼。这样啊,一块蛋糕要分给九个小朋友,只能切四刀,怎么切?”外国武侠迷摊开左手当蛋糕,竖起右手当刀子,比划来比划去。曾梦书趁机观察教室里的孩子们,却没有发现失踪的儿童,不免失望。 外国武侠迷比划了半天,依然不得要领,不禁说道:“这题目是错的,四刀怎么可能切出九块蛋糕?”曾梦书笑嘻嘻的问:“你教学生的是什么修行啊?我从来没有见过。” 外国武侠迷不禁得意起来:“我这是冥想修行,修好了可以控制地水火风四种元素,天下无敌!”突然发现上当,叫道:“哎!你没说怎么四刀把蛋糕切成九块呢。” 曾梦书笑着说:“很简单的,横着切两刀,竖着切两刀,切成一个‘井’字形就可以了——改天请你吃煎饼啊!” 外国武侠迷认真的在手上比划横切两刀,竖切两刀,眼睛一亮,“哈,真的可以!”抬头看时,曾梦书已经跑远了。 该到哪里去找失踪的儿童呢?曾梦书犯愁了。她四下看了看,感觉阿克夏农庄也不大,如果以生产农产品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它最多可以养活五口人——事实上这个农庄跟周边农户都有合作,负责的主要还是销售这一块,这当然是曾梦书不知道的。 曾梦书四处游荡,最后来到蔬菜基地旁边,这里应阿凤正带着一群十来岁的孩子给菜施肥。地里的菜叶片透明,每一株菜都比花还美丽——这是阿克夏农庄引种的水晶菊苣,专门供应西餐馆的。 应阿凤手拿粪罐,不避臭味的将粪水倒在菜根部,然后用布满老茧的手将泥土合拢,防止肥料散失。 “施肥的时候,不要直接倒在菜叶上,这样菜叶会长霉斑,卖不出价钱,也不要直接倒在菜根上,否则菜根就会烂……”应阿凤讲解着施肥的要点,“哪怕你们只学会了种菜,将来在社会上也能生存。” 这时有个乖巧的孩子走过来,接过应阿凤手里的粪罐,说道:“阿婆,我来试试!”应阿凤努力慢慢站直了,两手撑着腰,身上的骨节发出“噼啪噼啪”声。 那个孩子认真的将肥水倒在另一株菜的根部,小心的合拢泥土。应阿凤欣慰的笑了。 曾梦书站在地边,咬紧了嘴唇,想哭却又哭不出来。 也许蓝锦错了,应阿凤这样的人怎么会和贩卖儿童的案子扯上关系? 曾梦书回到宿舍,不再寻找失踪儿童,打开电视看看明星的演唱会。换了几个频道,她突然看到蓝锦出现在电视里。 那是东浮市的一个谈话类节目,主持人正在问蓝锦当初的一个侧写:“有很多网友置疑你对挖眼案的侧写,甚至一些专家也发出了置疑声,认为那件案子很可能和人体器官贩卖有一定的联系。请问您怎么看这个事情?” 蓝锦很肯定的说:“假设挖眼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人体器官,那么那个实施挖眼行为的人一定很精通眼科手术,对吧?但是遗留下来的痕迹不支持这个推理,小孩子的伤口是可以检查的,这些网友和相关的专家都没有注意到。另外,保存眼球需要专业的设备,这个网友和相关专家也没有注意到。侧写破案,不是完全抛开证据,只靠想象力来破案,我们也讲证据的。” 主持人愣了一下,立即问道:“您破了那么多案子,有人称您为神探,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蓝锦笑了笑,“其实我一个案子都没有破,破案的是基层的警员,我只是提供侦破方向。比如说交大126案,那是警员辛苦了半年才破的。像这次我到东浮,也是为了配合黑波先生他们破一个案子。”她的手向摄影棚外一指,镜头晃向站在摄影棚外的黑皮。 黑皮羞得用手挡了脸,“别拍我!” 镜头再次晃回来,主持人和几个嘉宾都笑了。 曾梦书气得牙痒痒的,“为什么不带我上电视!哼!” 此时东浮电视台里,谈话类节目已经结束了。蓝锦拉住一个女嘉宾,说道:“我有个学生叫徐小娇,也想当明星。你看看能不能给个机会?” 那女嘉宾一脸骄傲的说:“这碗饭不是人人都能吃的,你叫她死了这份心吧!” 蓝锦依然满脸堆笑,“我倒认识上海的好多导演,如果徐小娇在上海我说句话的功夫就成。不过她人在东浮,这才找到了你,你看……”这话绵里夹针,说白了蓝锦的人脉很广,不是想在东浮发展还真求不到你这个三流演员的头上。 女嘉宾不禁动容,“我刚才开玩笑的,哈哈,这样啊,我给你个导演的号码,你就说我介绍的,保证让她有试镜的机会——成不成的再说吧!”一边说,一边神神秘秘的打开手机按起来,“这号码你可不要告诉别人。” 蓝锦哈哈一笑,“放心吧,干我们这一行的嘴可严了。” 第十二章:偷孩子了 曾梦书十分郁闷,躺在沙发上看起了歌唱节目。这时有人按响了门铃,“叮铃铃,叮铃铃!”声音急促。 “谁啊?”曾梦书看看外面天已经暗了,没好气的叫道:“这么晚了!”起身开门,却是应阿凤提着一个食盒,“徐老师,你忘了吃晚饭了。” 曾梦书连忙把应阿凤让进来,伸手接过食盒,“多谢多谢!下次我一定按时吃饭,忘了您叫我一声就成,不要亲自送来了,多麻烦。” 应阿凤笑眯眯的坐在饭桌边,看着曾梦书将食盒里的饭菜一一摆好,说道:“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我们阿克夏农庄能够开高工资,那我就不用对你那么好。开不起高工资又想留住人,只有对你好一些了——饭菜还合口味吧?” 曾梦书感动得一塌糊涂,嘴里一口白饭差点没吞下去,“好吃好吃!”其实她连饭菜什么味儿都没吃出来。 应阿凤说:“你不知道,我吃了很多没本事的亏,很羡慕你们这些有本事的人。那些孩子呢,我不能让他们跟我一样,我就想让他们多学本事,将来到了社会上少吃点苦。”灯光下,应阿凤轻轻的摸着左手上的伤痕。 曾梦书放下碗筷,激动得想要告诉应阿凤实情,“其实我……其实我……” 应阿凤认真的盯着曾梦书。 曾梦书说道:“我到东浮是为了……”她盯着一盘泛着油光的豆腐,嘴唇歙动却说不出话来。是啊,要怎么说才不会伤到对面那个老人的心呢? 应阿凤叹息一声:“唉!我知道。” 曾梦书叫声:“啊?”暗想可能是自己一来就打听宾江来的小孩,让应阿凤察觉了自己的意图。蓝锦说得没错,自己真的不适合当卧底。 应阿凤继续说:“你呢,想当明星,很多年轻女孩都有这个梦想。你可以把阿克夏农庄当成跳板啊!你先在东浮市扎下根来,慢慢寻找机会。我每周安排你六节音乐课,课余时间你可以去寻找经纪公司。如果你真的有了合适的机会,我绝对会放手的——你看怎么样?” 曾梦书一迭声的说:“好好好!”暗想这个老板可比李明博好多了! 应阿凤满意的笑了,说道:“吃饭吃饭,饭菜都要凉了!” 饭后,曾梦书想好了怎么离开阿克夏农庄了:叫黑皮扮演一个星探,就说明星公司要包装自己。主意打定,她关掉电视,开心的弹起吉它来。 虽然东浮的冬天没有宾江那么冷,但是天空一样黑得较早,才七点过天已经黑了。曾梦书再次试弹《阿兹特克的祭歌》,每多弹一次都有新的感悟,不禁十分欢喜,暗暗发誓:“今天睡觉前我要把这首歌弹五百次!”事实上《阿兹特克的祭歌》弹一遍约要四分钟,弹五百次要花至少两千分钟,也就是要三十三个小时。不过年青姑娘发誓通常不管数学的,所以不但男生发誓不可信,女生发的誓也不可信。 不知道弹了几遍《祭歌》,突然听到房门外传来细不可闻的一声:“是这干,她是弹吉它呢。”曾梦书一听之下大奇,原来宾江方言中把“间”发音成干,“的”发音成“呢”。没想到千里之外,竟然能够听到乡音,怎么叫曾梦书不激动,当下就停了吉它不弹了。 又一个声音说:“她发现了!” 两个声音都又尖又细,雌雄莫辨。 曾梦书猛地站起来,拉开房门叫道:“不要跑!”室里的灯光照耀着两个挤成一团的小孩,曾梦书一眼就认出来了,“乔恩,胡彬彬?”正是宾江失踪的五个孩子中的两个。 黑夜深处,有狗叫声响起。 两个小男孩都紧张又激动的看着曾梦书,乔恩说:“你是来救我们的吗?” 狗叫声更急,曾梦书说道:“快点进来!” 也许是乡音让两个小孩子相信了曾梦书,他们跑进了曾梦书的宿舍。曾梦书猛地关上宿舍门,仔细的打量起那两个小孩来。他们都换了新衣服,特别是胡彬彬跟原来的农村孩子完全不一样了,变得又新潮又洋气,如果不是站在乔恩的身边,连曾梦书也认不出来。 乔恩跟照片上差不多,皮肤极白,身材瘦削。 两个孩子被照顾得很好,好象还长胖了些。 这两个孩子都是深蓝儿童,曾梦书不禁有些好奇,“你们两个的能力是什么?” 乔恩首先说:“我会说英语,会弹钢琴。” 曾梦书叫道:“哎呀,我说的不是这个,就是你们跟其他人不一样的能力啊!”乔恩好象还是没有听懂。 胡彬彬说:“我知道,我确实有不一样的能力。只要我闭上眼睛用手指按住头顶的旋涡,然后一用力,我就可以看到太阳系的景象。可是我妈妈不让我施展能力——”他一边说一边脱下裤子。 曾梦书急得叫道:“你干什么?”再一想对方就是个小孩子,完全不懂男女关防,倒是自己多心了。只见胡彬彬脱下裤子,露出大腿,上面有几条横向的伤疤,“我妈妈担心我飘出去后再也回不来了,因为冥王星是很远的地方,她用柴棍儿打了我很多次,每次都一边打一边哭。” 曾梦书叫道:“快把裤子穿上!”一边摸出手机拔通了蓝锦的电话,“蓝锦老师!找到两个失踪儿童,乔恩和胡彬彬,他们真的是阿克夏农庄里面,唉!”最后一声叹息,是为应阿凤而发的。 蓝锦急促的说:“你想办法把孩子带出来,我让刑侦局的人接应你!” 这时远处有嘈杂的脚步声传来,手电筒的光在宿舍窗户上不时晃过,应阿凤的声音响起:“有人偷孩子!有人偷孩子!” 乔恩和穿好裤子的胡彬彬再次挤成一团,紧张的盯着曾梦书。 曾梦书一咬牙,叫道:“你们都跟紧我!我带你们回去找妈妈!”她冲过去一把拉开房门,站到阳台上。 应阿凤带着约三四十个年青人,在楼下围成一圈,无数手电光照在曾梦书脸上,刺得她眼睛生疼,她只好侧过脸,用手挡住眼睛。 “徐老师!”应阿凤气得声音都颤抖了,“你还有点良心没有?我对你掏心掏肺,你反而来偷农庄的孩子!” 曾梦书站在二楼的栏杆里,拱手说:“应董事长,我很敬佩你的为人。我只想带这两个被拐卖的孩子回家,让他们回到母亲的身边。你放我们过去,今天的事情就到此为止!如果你还执迷不悟,休怪我翻脸不认人!” 阿克夏农庄大门处,这时又有上百人打着手电筒跑进来,那些人边跑边喊,“有人偷孩子了,有人偷孩子了!” 应阿凤双手一挥,让手下人安静,然后说道:“我也不是不懂道理的人,你想带孩子回去跟妈妈在一起是好事,我绝对不会禁止。不过,拿来——” 人越聚越多,虽然还没有冲上二楼,但是场面越来越难控制了。 胡彬彬和乔恩都吓得哭了。 曾梦书脸色不变,“拿什么给你?” 应阿凤冷笑着说:“那两个孩子是我花钱买的,生活费服装费车马费我都送你,你只消拿当初买他们的钱就可以了。两个孩子我买成五十万,你拿五十万出来,我就放你们走!” 阿克夏农庄外面,有老人敲响了铜锣,“当当当”的连响中,苍老的声音响起,“有人偷孩子,快来人啊!”更多的手电光在黑夜中亮起,无数道光柱晃花了夜空。犬吠声,人叫声交织在一起,热闹非凡。 曾梦书说道:“钱,我没有;人,我必须带走!应董事长——”她抱拳长施一礼,“今天这事就算我对不起你,以后我一定会给你个交待!” 应阿凤气急反笑,“哈哈哈!当真好笑,我的钱是一分一厘挣的,凭什么白白送给你。没有钱还想带走孩子,你做梦!大家都给我上!” 曾梦书也大笑起来,“哈哈哈!应董事长,我最不怕的就是动粗!”这时候已经有数十青年冲上楼道,一边跑一边用手里的铁棍、钢管等物划过铁栏,“当当当当”响声不断。 曾梦书回头对两个小孩叫一声:“你两个闭上眼睛!”冲过去一把抱住两个小孩,“嗤嗤”裂帛声中,她两只脚十个脚趾刺穿皮鞋,露出尖利如钩的指甲——这是纸人附体术。 此时那帮青年已经跑上二楼,扬着武器向曾梦书冲来。 曾梦书微微一笑,抱着两个孩子背对二楼围绕栏,突然向后一翻,带着两个孩子倒翻出二楼阳台。 应阿凤惊得叫了声:“哎呀我的妈!”却见曾梦书空中翻滚一圈,稳稳的落到地面。四周本来还有上百人,这时一起举着锄头斧子冲向曾梦书。 两个孩子本来听话的闭上眼睛,但是身体翻滚间也不由睁开了,看到棍棍棒棒丫丫叉叉七上八落的打下来,吓得一起尖叫。 第十三章:分兵之计 曾梦书从二楼翻身跳落,才刚落地,立即有数十根棍棒向她打来。匆忙中,曾梦书一弯腰,将两个孩子护在怀里,嘴里叫声“疾!”十来个黑西装男子从黑暗中冲出来,抓住四周青年就打。 黑西装来得慢了半拍,依然有十几根铁棍打在曾梦书后背上,棍棍着肉,却像打中棉花一样寂然无声。手电筒照耀下,只见曾梦书两个肩窝里各伸出一只强壮的胳膊,挡住了所有的棍棒。 四周青年无不胆寒,“这是什么鬼?”曾梦书突地仰头厉声尖啸一声,声音极其尖利,刺得人耳朵生疼。趁着众人一愣神的功夫,曾梦书抱着两个孩子一头撞开面前的青年,拔腿就跑。 阿克夏农庄的青年围着十来个黑西装乱打,黑西装悍不畏死,但是毕竟人少了,又没有武器,不一会儿全被打倒在地,“腾腾腾”的声音中,化为拇指大小的纸人。 此时曾梦书已经跑向围墙边,依然有不少青年紧追不舍。她一路跑,一路都有黑西装跳出来接应她——原来今天她在阿克夏农庄里转了一圈,一路走一路扔些纸人到草丛里,所以现在才有这么多黑西装出现。 曾梦书不愿伤人,召唤出来的黑西装战斗力不强,但是争取点时间给她逃跑还是可以的。 应阿凤一边带人追赶一边叫:“麦可!麦可!” 阿克夏农庄小学校楼顶上,那个外国武侠迷盘膝坐着,右手指天,左手放在膝上,食指指地——这是他特殊的修行方式。听到叫声,他慢慢睁开眼睛,走到楼边一看,曾梦书已经跑到围墙边上。只见曾梦书抱着两个七八岁大的孩子,猛地一冲,在围墙上“噔噔噔”踩了三脚,轻松的翻过围墙,跳入黑夜里。 外国武侠迷默默的脱掉外衣,扔到地上,解开领带,也扔到地上,一个一个的打开衬衫纽扣,将衬衫也脱了下来扔到地上,露出一身坚实的肌肉。他突地双手握拳,叫了一声:“哈——”鼓起胸肌的同时,一对天鹅般的白色翅膀从他两侧肩胛骨处伸展出来。双翅一拍,外国武侠迷升入天空,消失在黑暗里。 曾梦书跳出围墙外,只见远处手电光汇成长龙,不知道有多少村民听说有孩子被偷,正向这边赶来。她心里一急,叫道:“白马义从何在?” 黑暗中,数百人齐声答道:“义之所在,生死相随!” 情况紧急,曾梦书不等白马义从把口号念完,不耐烦的说:“别叽叽歪歪的了,快给我匹马!我们逃命要紧!”早有古代大将牵了匹马过来,曾梦书叫道:“常山赵子龙将军,你护着一个孩子跟着我,我护着一个孩子逃跑。” 有员小将骑马出列,一言不发将乔恩抱到马上。曾梦书也抱着胡彬彬翻身上马。 应阿凤带着人追出农庄,只听马蹄声急促,曾梦书带着两个孩子,身后跟着约七百骑兵已经跑得远了。 应阿凤毕竟经历极多,见怪不怪,说道:“马跑不过车,我们上车追。” 曾梦书带着白马义从跑上了高速路,骑兵队后面开来了数十辆车,眼看就要追上了。 常山赵子龙抱拳说:“将军!敌军追到,如何是好?” 曾梦书哈哈一笑,“没关系没关系,我早料到有这一着,吩咐下去,我们用个分兵之计!” 赵子龙也说起恭维话儿来,“将军妙计啊!”曾梦书短发飘舞,志得意满。 此时已经跑到高速路的一个分岔路口,曾梦书将手一挥,骑兵队分成两列,一列向左,一列向右。曾梦书自带向右的一支骑兵队,拼命奔逃。 应阿凤他们坐车追赶,突然看到骑兵队一分为二,也愣了一下。司机停车问道:“董事长,我们怎么办?” 左右各有一半的机会,应阿凤也感到为难,思索一会儿说道:“向右!”原来她看到天空中有只白色大鸟向右飞去,知道那是麦可,却不说破。 马蹄声急,曾梦书纵马狂奔,身后又有车灯照来。 赵子龙着急的说:“将军!敌军没上当,如之奈何?” 曾梦书眉头一皱,说道:“逼得我出绝招,吩咐下去,依然是分兵之计!不过这一次有所不同。”手一挥,几个纸人打出,化成又一个曾梦书,又一个赵子龙,这两个假的纸人也骑着马,马上各带一个小孩。 麦可从天空中追赶曾梦书,却又到一个分岔路口,只见两边各一个曾梦书带个孩子骑马跑开。连麦可也不辩真假,一时无计,却见应阿凤他们的车队已经追来了。 这麦可从裤兜里摸个硬币,向天一抛,伸手接住,心里默念:“字向左,画向右!”打开手掌一看,却是硬币背面的画儿,当下不管三七二十几,向右飞去。 只说曾梦书与赵子龙一行正奔逃间,突然身后车声大作,赵子龙叫道:“不好了,将军,敌军又追来了!” 曾梦书大惊失色,“见鬼了!我们还是用分兵之计,根据概率学啊,分兵六次之后他们追上来的机会不到百分之七!咱跟他玩概率!” 赵子龙赶紧拍马屁:“妙计啊妙计——对了,什么叫概率?” 曾梦书没有解释,知道跟赵子龙这个古代的将军说不清楚概率,“你只要执行命令就好了!” 闲话少说,只说曾梦书见个路口就分兵,见个路口就分兵,那麦可凭着硬币追正确了好几个路口。不过到第五个路口的时候出了点问题,当时麦可人在天空,把硬币向上一抛,落下来时没接住。麦可气得大骂:“发克发克发克!”这时应阿凤的车队已经开来了,麦可只能凭男人那点可怜的直觉乱选了一条路。 车队没有再追来,曾梦书依然不敢大意,还是到一个路口就分兵。 当时海面潮平,银月初升,照得沙滩一片雪白。 一辆小车停在沙滩上,车身洒满月光。车里,一位年青的女士依偎在男友的怀里,迷醉的看着男友,“你可真勇敢,连主管都敢打,我就喜欢你这种特别有男人味儿的。” 那个男人抱着女士,不屑的笑了笑,“主管算什么?这天底下就没老子不敢打的人!”一边说着话,一边伸手去解女士胸前的衣服扣子。 女士伸手捉住他的手指,将它带到自己的脸颊边,嘟起嘴唇急促的说:“吻我!” 男士将手穿过她的长发,托起她的头,“啵”的一声亲了下去。 远处传来马蹄声响,就像狂风卷着的暴雨般,车里男女刚坐直了,还没来得及整理衣服,十来骑快马已经跑近了。 透过车窗,只见为首一骑快马上坐一个瘦小女生,面无表情,眼神冰冷。她身后跟着约十骑快马,一色的白盔白甲,个个威武雄壮。十来骑马前后相随,马喘息声清晰可闻,却绝没有一个骑兵发出半点声响。 转眼之间,十来骑快马呼啸而过,马蹄声远,渐至不可闻。海涛轰然作响,吓得车里两人都大叫了一声。 车里女士理了理头发,转头平静的对着男友说:“你走吧!” 那个男的惊魂未定,哀求说:“你真要把我扔这儿?” 车灯亮起,车门打开,男人被一脚踢到沙滩上。女士从车窗里伸出个头来,对着男人大吼道:“看了刚才那个姑娘,你还好意思说你是男人吗?” 男人低着头不敢说一个字。 女士发动车子,迎着海风开去。车后,男人抓起一把沙子,远远的对着车尾箱扔去,“你他妈的——” 车倒了回来,女士再次从车里伸出头来,友好的叫了声:“嗨!” 男人大喜,向车跑去。女士从车里扔出几张钞票,“记住了,这次是我玩你!”不等男人跑近,车子再次迎着海风驶远。 曾梦书当然不会想到自己的出现竟然会导致一对情侣分手,她双手控缰,所骑战马沿着海岸线快速奔跑。曾梦书身前的胡彬彬右手对着头顶,两眼紧闭,额头上两根血管跳动不止。突然胡彬彬睁开眼睛,说道:“你分出去的骑兵全都消失了,现在麦可老师正向这边追来。” 曾梦书自然知道胡彬彬所言不假,她的纸人术除了召唤的乌鸦之外,都不能离她太远,不然就会自动消失。“你还看到什么?”她问。 胡彬彬再次闭上眼睛,两眉紧皱,然后睁眼说:“麦可大约三分钟后赶到,但是有几十辆警车从另一边开过来,大约两分钟后就能赶到。” 另一骑马上,乔恩小声对胡彬彬说:“我真羡慕你。”其实他自己也是深蓝儿童,只是像大多数孩子一样,他的异能没有表达出来罢了。 曾梦书举手示意骑兵停下,暗想自己带着两个小孩子,怎么跟麦可开打?而且警车马上就会来了,两人大战势必会伤及无辜。再者说应阿凤对自己真的不错,也不能伤了她的心啊。 海水拍打着岸边的礁石,激起数米高的浪花,在月色下散落一地碎银。 赵云及其他骑兵都静静的等着曾梦书下命令。虽然他们全是召唤生物,但是自己却不知道这一点,都眼巴巴的看着他们的“主将”。 又一道海潮轰隆一声撞到海岸上,震天巨响中,浪花涌向天空的月亮。 曾梦书眼睛一亮,已经有了主意,“赵子龙将军,将小孩子放到地上!” “得令!”赵云不明所以,但是主将有令,他岂敢不从?依言把乔恩放到地上。 曾梦书向着天空的月亮伸出了右手,弹了个清脆的响指叫道:“解!”此时她身边仅跟着一十二骑,一声“解”之后,仅有她所骑的马还保留着,其余将士无不化为纸人,被海风吹得纷纷扬扬,四散飘零。 车灯照亮了半边天空。大约二十辆警车正向这边赶来——胡彬彬说的话应验了。 曾梦书骑在马上,静静的看着车来的方向。所骑雨点花马不安的打着响鼻,不时蹄踏一下——马是一种敏感的生物,它应该是感觉害怕了。 远光灯刺破黑暗,照着曾梦书。车里的刑侦局麻局长一眼就认出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用手遮眼的姑娘了。 在东浮解救被拐儿童一直都非常困难,一般村民都会认为花钱买了孩子,那孩子就是我的。警员解救儿童通常都会遭遇到群众的阻挠,去的人少了基本不管用。所以麻局长一听蓝锦报告说孩子找到了,就觉得头皮发麻。他召集了最短时间内能够召集的警员,向妙音山赶去。 没想到竟然看到这么一出,对面那个娇小的姑娘,居然凭一己之力救下了两个孩子,而且还毫发无损,简直就是奇迹。 麻局长停下了车,一时不敢确定自己看到的是不是幻觉,没有下车。其它警车也停了下来,无数道车灯光照着曾梦书。 雨点花马感觉非常紧张,长嘶一声,人立起来。 第十四章:以身相许 雨点花马人立起来,发出威胁的声音,两只前蹄示威性的在空中乱刨。马上曾梦书又要顾着胡彬彬,又要保持平衡,还要控制马。 好不容易勒住马,曾梦书换拳说道:“各位警察大哥!请把这两个小孩交给蓝锦老师——这里危险,你们快点走吧!” 麻局长从车上壮着胆子从车上下来,回头一看,所有警车里竟然没有一个敢下车的,不禁豪气大生,大笑起来:“去两个女警员,把小孩子抱过来!”果然有两个女警被逼无奈,下车战战兢兢的走向曾梦书。 曾梦书心里焦急,不由怒道:“过来吧,我不咬人的!” 两个女警哪里肯信,依然弯着腰,用小碎步慢慢的接近曾梦书。 这时,胡彬彬闭着眼睛叫道:“麦可老师来了!” 曾梦书痛恨的叹息一声,对胡彬彬说声:“你跳下去,我去引开麦可!” 雨点花马高约一点八米,就站着都比曾梦书高。好在胡彬彬是山里孩子,下面又是沙滩,他听话的跳下,在沙子里滚了一圈,居然没有受伤。乔恩本来就站在沙滩上,这时跑过来抱住胡彬彬。 曾梦书深深的看了一眼两个小孩子,柔声对两名女警说:“照顾好他们。”一勒缰绳,纵马向海岸跑去。 麻局长看曾梦书骑马向海奔去,不由大急,“徐小娇,徐小娇!有话好说,不要自杀啊!”一边说一边向曾梦书追去。 曾梦书虽然身份证上用的是“徐小娇”这个名字,但是平时不太用,一时没反应过来。雨点花马速度又快,转眼间已经冲到海边,那马不但不惧,反而摇摇脖子欢嘶起来。 麻局长距离近,眼睁睁的看到海水溅到雨点花马身上,那马毛片褪去,露出一身鳞片来。 月色下,那骑高头大马踏着海浪,圈圈涟漪中,那匹马像踩着平地一般越跑越远。天空中,一只大鸟掠过月亮,宽大的双翼微微透明。 转眼间,一马一鸟都消失在海洋远处。 麻局长站在海边,任海风吹拂着自己的衣襟,像痴了一般一动不动。 身后,有个青年警员问道:“局长,这是什么鬼?怎么会有马可以踩着水面跑的?白龙马啊?” 麻局长苦笑起来,知道眼前的景象很多普通人一生也未必能够看到,看到了也未必能够明白。他也一样,明明知道那是修真界的景象,修真界也不远,就在人间,可是他却最多只能看看罢了。 “把车都开过来吧!”麻局长叹息着说:“我让你们看看另一个世界的战斗——不过纪律就是今天看到的一切,都不能说出去!” 海风越疾,海平面就像开了锅一样。 所有警车都开了过来,打开远光灯对着海面,大家都隐约看到了,只见远处无数闪亮的生物像沙丁鱼群一样围着一只大鸟盘旋撕咬,更远处,那个骑马女子静静的站立,她的身影在月光照亮的海面上形成剪影,看得比较清楚。 大鸟与众多闪亮生物苦战不下,突然身体一侧,就听风声大作,海面上卷起一道数米高的浪头,向骑马女子卷去。 那女子依然一动不动,海浪卷到女子所骑的马蹄之下,那马似乎有某种御水的能力,随波起伏,竟然不受影响。 麻局长一行都看得如痴如醉,突然狂风大作,一道海浪扑上海滩。众人衣衫尽湿,却依然不愿意回到车上去。 麻局长泪流满面,看着海中身影喃喃的说:“此生能够修行,哪怕一天也好啊!” 海面上,曾梦书骑着雨点花马,指挥着上千飞颅与麦可战在一起。麦可不但背生双翼,而且能够控制风元素,随手一挥,就有一道宽达几米的风刃斩出。要在平时,飞颅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但飞颅是大风地狱的生物,在夜间战斗力更强。加上曾梦书就在一边,你杀死十只飞颅,我就召唤十只,所以麦可一点上风也没有占到。两边僵持了十来分钟,麦可只觉得自己的精神力越来越弱,不由害怕起来,转身向海边的车队飞来。 麦可的修行方式是自悟的,如果是平时战斗,这本来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持久战,又遇到了曾梦书这样名师之徒,这个弊端就暴露无遗了。 麦可只算异能者,不算修行者,不知道修行者之间有条不成文的规定:不能在普通人面前展现神通。他现在精神力消耗一空,只想凭着复杂的地形和自己良好的飞行技巧甩开飞颅,于是他一头扎进车队之中。飞颅自然紧随其后。 看到麦可飞来,也分不清他到底是鸟是人还是鸟人,麻局长他们都躲到了车后。 二十来辆警车一字排开,车头正对大海。麦可好象慌不择路的样子,一头撞向当中的一辆警车。眼看到撞到的时候,他突然张开双翼,身体向上一飘,肚子几乎紧贴着车身飞向高空。 几只紧追麦可飞颅可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砰砰砰”的撞在车头上,顿时撞得粉碎。那车两盏车头大灯立即熄灭,车身也被撞出好向个大坑。 在海面战斗时,麦可要杀死一只飞颅都得花费一番力气,一下子消灭了至少四只飞颅,让他精神为之一振,想到了一个杀敌的好计划:原来飞颅不擅长复杂地形的飞行,只要利用好这个弱点,打败曾梦书可以说是很轻松的。 前方正好有一片树林,麦可双翅一拍,一头飞进树林。光影交错,月亮在天空明灭不定。身后传来“哗哗”的声音,麦克回头一看,却是十来只飞颅被树枝阻拦,撞在一起。飞颅是由人的头骨、脊椎和肋骨组成的蝌蚪状生物,被树枝挂住了骨头缝儿,一时挣不脱,拼命摇那树。 曾梦书的雨点花马此时才跑到海边,但是她已经感应到大部分飞颅都遇到了困难,很难接近麦可。本来曾梦书有感于应阿凤的优待,只想打退麦可,没想伤他的,现在目的达到,正好趁机收兵。 她勒住雨点花马,右手再次举向空中,准备弹指之间解了召唤术。突然之间,树林之后“轰”的一声炸响,一个巨大的火团升上天空,火光照亮了树林。然后,又是“轰”的一声炸响,更远处的东浮市灯光熄灭,整个城市陷入黑暗之中。 曾梦书大奇,纵马跑过树林。 月光下,麦可坐在高压电杆的铁架子下一动不动。地面上铺着一层白色羽毛,麦可的左翅耷拉着,右翅已经消失不见了。抬头看,只见电杆上的高压线已经断了两根,吊在地上的一头还跟烟花一样“滋滋”的喷着火花儿。 大致情况可能是这样的:麦可用计消灭了很多飞颅,得意之下一边飞一边回头哈哈大笑,却碰到了高压线上。 曾梦书下马召唤两个赤面鬼,将麦可抱到树林中。 麦可本来已经昏迷,感觉到摇晃,又醒了过来,发出微弱的声音。曾梦书不禁埋怨道,“你这个外国傻老冒,中国的电线跟外国的不一样,是乱拉在天空的,这样你也敢飞啊?” 麦可笃信上帝,看抱着自己的是两个鬼,生怕受了异教徒的浸染惹上帝不开心,急忙叫道:“放下我,老!放下我,老!老!”原来在他们外国话里面“老”是“立刻”的意思。 曾梦书本来也懂得,只是听起来像骂自己,生气的叫道:“你姥姥的!”命令两个赤面鬼把麦可放到树下,有心任他自生自灭,觉得又对不起应阿凤的一片好心,有心要留下来照顾麦可,又觉得放不下脸面。一时无计,不知道该如何才好。 麦克被放在树下,靠着树喘息一会儿,看曾梦书在那里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又连连叹息,只觉得这个中国姑娘好可爱。“嗨!”麦可温柔的叫了声。 曾梦书瞪了麦可一眼,“嗨你个大头鬼啊!”又担心他的伤势,气呼呼的走到麦可身边,说道:“你是不是要上医院啊?我送你去。”却不防麦克温柔的伸出手,拉住她的手指。 麦克是美国人,美国人无论男女都没羞没臊的,见面就抱着啃,哪像我们中国人这么规矩? 曾梦书突然被个男生拉住了手,心慌意乱之下竟然被拉得坐到了麦可的身边。本来麦可就光着上身,又刚经历了战斗,浑身汗湿。曾梦书羞得无地自容,赶紧挪动屁股,把自己移到树的另一面,背靠着树说道:“有什么话咱们好好的说啊,不要动手动脚的。”手却任由麦可拉着,她说:“你受伤了嘛,我原谅你一次,下次可不许这么胡来了!” 这麦克武侠剧看太多了,重重的叹息一声说:“你救了我一命,我无以为报——” 曾梦书羞得耳朵发烫,低下头痴痴的想:“按照国产剧的节奏,接下来他就要以身相许了——其实他也不算太丑,我该不该答应他呢?”一时拿不定主意。 麦克抬着看着天空的月亮,胸膛起伏不定,似乎在做一个重大的决定。他背靠着的大树的另一边,曾梦书头都要埋到双膝之间了。一男一女,靠着一株大树,一时都没有说话。 不远处的山岗上,一匹浑身长鳞的马悠闲的打着响鼻,低头吃草。 第十五章:只想做个好人 曾梦书背靠着大树,手指被树另一边的麦可拉着,羞涩的低着头。她又紧张又期待,到底麦可会不会以身相许呢? 这时,附近一株树上有只猫头鹰“哥哥,哥哥!”的叫着,声音凄婉。曾梦书生怕吓着了麦可,让他有话不敢讲了,赶紧摸个石头扔过去。“朴愣愣”拍翅声中,猫头鹰被吓飞了。 麦可终于下定决心,说道:“我将告诉你一个大秘密。” 曾梦书也下定了决心:“嗯,我答应你。” 麦可奇道:“啊?你说什么?” 曾梦书本来以为麦可会向自己求爱的,没想到他只是要说什么秘密,又羞又怒,心里大骂:“麦可你个大傻瓜!”嘴里却轻言细语的说:“嗯,没什么,你说吧!” 麦可松开曾梦书的手指说:“胡彬彬和乔恩,都是深蓝儿童。对深蓝儿童的研究,美国领先中国太多了,我所从事的是怎么通过古代的方法激发深蓝儿童的潜质,让他们的异能表达出来的研究。” 曾梦书大失所望,“这就是你讲的秘密啊?”她还以为麦可会说他的秘密是喜欢自己呢。 麦可收回自己左侧肩胛上的翅膀,说道:“是啊!这是很重要的秘密:所有的深蓝儿童,其实在基因上也产生了变异,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被称为‘变异人’。” 曾梦书又气又恨,拉根草茎儿使劲的掐着。 麦可回忆往事,说道:“那是一九九三年,当时我在宾汐法利亚的科研所从事着深蓝儿童的研究。当时我还以为:世界上只有欧洲才有深蓝儿童呢。后来,我从报纸上得知这么一个案例,终于让我知道中国也有深蓝儿童了。报纸上说:中国一个叫哈尔滨的城市里,有个父亲怀疑自己的儿子不是亲生的,于是做了基因检测。检测的结果是:那孩子跟他的基因不匹配,确实不是他亲生的。” 曾梦书大感疑惑,“这是很正常的啊?” 麦可摇头,“不,你不知道。深蓝儿童都存在基因变异,大约百分之三的深蓝儿童,与父亲做基因匹配会失败。我告诉你这报导的后续:可能在中国,儿子是否亲生非常重要,所以那孩子的母亲再次委托北京的一家机构做了基因检测,结果他确实是他父亲的孩子,但是那个孩子的基因也确实发生了变化。” 曾梦书不由好笑,“中国的专家不太靠谱的,地球人都知道。” 麦可说:“怎么说呢?那则报导让我意识到,中国也有深蓝儿童。然后我带着项目带着资金到中国做深蓝儿童的研究,并且接受国际儿童权益保护组织的监督。我们没有伤害孩子,真的,我以上帝之名发誓!”他一手按住胸膛,一手指天做发誓状。 曾梦书想当然的说:“你们没有伤害孩子,但是你们应该把他们送回到父母身边啊!” 麦可叹息一声说:“应阿姨想要积累佛家的功德,她确实有自私心;我要做研究,我也有自私心。可是我能够凭良心起誓:我们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孩子!如果可以,你把那两个孩子带走就可以了,不要伤害应阿姨,好吗?” 曾梦书没有深思,当即答应:“我可是不警员,我的身份很神秘的。所以呢,我不会找应阿姨的麻烦,她是好人,我当然不会伤害她。” 此时树林一头传来沙沙声,应该是刑侦局的人摸了过来。 麦可说声“多谢了”,突然后背一躬,双翅再次从他后背伸展出来。他沿着山脊跑了十几步,双翅一拍,飞上天空。 “不是基因变异的人更适合修行,而是修行可以引起基因变异!”麦可在空中说完这一句话,盘旋一圈之后飞走了。 曾梦书呆呆的站在树边,左手握着右手食指,目送麦可飞远。她的右手食指并没有受伤,只是那个手指刚才被麦可握着,感觉很热。 麻局长他们担心曾梦书吃亏,带队包抄过来。每个人都拿着枪,每支枪都上了膛,结果赶到树林中,只见曾梦书像是中了什么邪一样一动不动,而那个又像鸟又像人的坏蛋早已经不见踪影。 麻局长不禁扶额庆幸,要不是自己来得快,估计曾梦书就吃亏了。命令手下保持警惕之后,他才上前:“徐小娇,你没事吧?” 曾梦书的声音听起来很虚弱,“嗯,没事!” 麻局长担心的问:“你的声音很不对劲,那个坏蛋到底把你怎么样了?” 曾梦书叫道:“哎呀!我没事,我只是……只是……”她越说声音越低,突然发火说:“我累了,要睡觉!别问了!”原来她只是差点对麦可动心了,这样的事情羞也羞死了,她又怎么会说? 两个孩子被送到刑侦局,曾梦书一再要求:绝对不可以把孩子送到救助站!至于曾梦书呢,则被送到了蓝锦所在的宾馆。 对麻局长和蓝锦而言,有很多细节都不清楚,这些事情最好是问一问曾梦书。但是曾梦书甚至连脚都没有洗,进到房间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蓝锦睡不着,悄悄跑到曾梦书的房间里看她,这姑娘睡相不老实,一只脚在床上,一只脚在床外,好象要逃跑的样子。看起来,她没有受什么外伤,就是两只皮鞋前头破了,而且吉它也不见了。 蓝锦轻轻为曾梦书脱了鞋子,把她的脚放到床上,为她盖好被子,又爱又恨的叹息一声:“这孩子!”曾梦书突然睁开朦胧的眼睛,一把抓住蓝锦,“你为什么不带我上电视?” 蓝锦吓了一跳,耐心的解释,“当时是临时的一个通告,你又在出任务。还有啊,年青人要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定位,你到底是要当探长,还是当明星。我不反对你有明星梦,这是好事情……” 曾梦书闭上眼睛,眼睫毛都湿润了,“你明明知道……你明明……” 蓝锦说:“是啊,我知道你有想出名啊!可是我也帮你争取了机会……” 一串酣畅淋漓的呼噜声响起,曾梦书又睡着了。 蓝锦再次给曾梦书盖好被子,关上灯,慢慢退出房间,合上房门。“该给这孩子买双新皮鞋了!” 阴暗的房间里,曾梦书似乎感觉到冷,裹紧了被子蜷成一团。苍白的街灯灯光从白蒙蒙的窗户玻璃上透进来,有风在窗外轻轻幽泣。 窗户玻璃上沾满了湿气,随着“嚓嚓”冰冻声,那些水汽冻成了类似海带的冰花,翻着卷着,自由生长着。 曾梦书被玻璃上轻微的声音惊醒,本能的叫了声:“谁?” 一个老妇弯着腰,低着头,花白的头发遮住了脸,伸着颤抖的手从卧室门外无声的走向曾梦书的床头。 “应阿凤?”曾梦书惊讶的叫道:“你怎么……” 应阿凤没有抬头,站在床边绝望的伸着双手,“我只是想做个好人,为什么我会变成罪犯?我只是想做个好人,为什么我会变成罪犯?”她翻来覆去的质问曾梦书。 “你……”曾梦书觉察到应阿凤已经不同了,说不上来为什么,但是就是感觉她已经变了。 应阿凤慢慢抬起头:她两只眼睛突出眼眶外,眼球上密布血丝;皱皱巴巴的脸变成青紫色,漆黑的鼻血流到嘴里,又从嘴里流到下巴上;嘴角上粘着白沫儿,像是洗衣服时那种细碎的肥皂泡;一条红色的老式春秋裤勒在她的脖子上,深深的勒了进去。 倒抽一口冷气,曾梦书直挺挺的坐了起来。 房间里没有应阿凤,但是依然寒冷得像冰窖一样。窗户上的冰花还在——要知道东浮靠近南海,这里的冬天很温暖,很少结冰的。 一把掀开被子,曾梦书光着脚跑出房间,捶响了蓝锦老师的房门,“出事了,应阿凤死了!” 蓝锦睡得很浅,很快开了门,“怎么可能?应阿凤怎么会死?” 打电话给麻局长确认了下,麻局长说:“我们确实抓了应阿凤。东浮市买小孩传宗接代这个风气必须得遏制,市里面准备要一个反面教材。应阿凤在民间很有声望,人人都说她是个大好人,所以抓她教育一下,给群众提个醒。她现在应该在警局里,绝对没事。既然你们这么紧张,我这就给警局打电话。最迟明天早上吧,就会有消息了。” 从麻局长的话里分析,应阿凤犯的罪也不严重,警方也有从轻发落的意思。按照道理来说,她不会死啊? 蓝锦和曾梦书都焦急紧张的等待着。谁能想到,直到天大亮了,麻局长的电话才打来:“出事了!估计应阿凤年纪大了,被关起来后觉得很丢脸,用她穿的春秋裤挂在床头上就那么一跪,上吊自杀了!唉!真是没想到啊!” 放下电话,蓝锦与曾梦书面面相觑。 曾梦书突然跳起来,指着蓝锦叫道:“都怪你!就是你!本来我已经救出两个孩子了,就是你多事,偏要通知刑侦局!应阿凤有些糊涂,但是无论如何她也是个好人,就是你!”说着说着,想到应阿凤对自己的好,她哭了起来。 蓝锦看曾梦书激动,声音柔软的解释说:“是,应阿凤是个好人,可是呢她不懂法,买卖儿童都是犯罪!我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啊——你别激动,坐下慢慢说。” 曾梦书重新坐到沙发里,哭了一会,靠着沙发护手睡着了。 第十六章:毒刀 因为应阿凤的死,曾梦书哭得睡着了。蓝锦看她冻得十个脚趾头都抠着,找毯子给她盖上,这才出门到前台帮她找双鞋临时穿着,顺便打听了下哪里有卖皮鞋的。 前台小妹说:“要买皮鞋,当然要去红柳街啊!” 红柳街是一条商业街,人来人往,非常繁华。人群中,蓝锦与曾梦书并肩而行,黑皮跟在她俩身后,凶狠的盯着经过的人,像一个保镖。 曾梦书痛恨脚下的鞋子,重重的跺着脚:“我不喜欢这皮鞋,它的样式太老了!”她手里提着个塑料袋子,里面装着双白色球鞋。 蓝锦自信十足的对曾梦书说:“相信我,你穿上这双鞋子会年青很多。” 曾梦书看着脚上鲜红色的、带着白色小花的可爱皮鞋,没好气的说:“你确定别人会觉得我年青,而不是智商有问题?这明显是一双儿童皮鞋好不?” 蓝锦觉得没必要跟曾梦书争论审美的问题,想了个转移注意力的方法:“前面有热闹可看,咱们去看看?”年青的女孩子都喜欢看热闹,这个从心理学上来讲是女生学习社交的需要。 一盏荷花花苞模样的街灯旁边,已经围了一大群人。曾梦书拉着蓝锦挤进人群里,看到一个肮脏的老头儿躺在席子上,手里托个盘儿抖啊抖的。这并不是人群观看的目标,真正值得一看的目标是老头儿身后的街灯柱子上,用拴狗的铁链拴着一个女人。 铁链拴在女人的脖子上,那个女人跟老头儿一样肮脏,而且衣不蔽体;她的双手、双脚都被砍掉了,断肢处已经结疤;但是她依然痛苦的在地上扭来扭去,不时牵动衣服,露出春光,引得周围的看客大声叫好;她偶尔会张嘴发出凄惨的“嗬嗬”声,可以看到她的舌头也被割掉了。 她应该是乞丐的女人,却拥有着极好的身材,难怪看客们会这么激动。 曾梦书与蓝锦正在老乞丐的面前,老乞丐将小搪瓷盆儿里的几枚硬币抖得哗哗作响。蓝锦看那女的可怜,扔了张十元的零钱到小搪瓷盆儿里,曾梦书也扔了样东西到盆儿里,发出“咣当”一声响。 老乞丐不住的说:“谢谢,谢谢!”收回盆儿一看,只见里面多了一张钱和一块石头。 “你这个小贱人!”老乞丐勃然大怒,看着曾梦书骂道。 曾梦书蹲了下去,指着老乞丐的鼻子冷冰冰的说:“你他妈的再骂一句试试?信不信我废了你?” 老乞丐的眼里闪着怨毒而又怯懦的火花,最终低下头去,不敢再说一个字。 四周看客一下子静了,看向曾梦书的眼神都有不满和鄙视。 蓝锦猛地拉一把曾梦书,“你怎么回事?他不过是个老乞丐,你就算不帮他也没有必要欺负他啊?你到底还有没有一点同情心,还有没有一点人性?” 曾梦书嘿嘿冷笑,“蓝锦老师,你是专家,但是你对江湖伎俩知道得太少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给他钱,是花钱养废人!明白吗?” 蓝锦失望之极,倒退几步,“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话?你凭什么可以这么说话?你觉得你身体健康,就比残疾人高贵吗?不,你的灵魂已经坏掉了,从骨子里面坏掉了!你无药可救、朽木不可雕了!回你的宾江吧,我这儿已经不需要你了!” 黑皮挡在两人中间,想劝她们一句,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曾梦书拍拍黑皮的肩:“黑皮大哥,保护好蓝锦老师,她这点江湖经验分分钟就会死的!”冷冰冰的看了蓝锦一眼,曾梦书扬长而去。 蓝锦气急反笑,“哈!我没有江湖经验?我查的案子比她见过的案子都多?我没有江湖经验?” 绑在柱子上的那个没手没脚的女人一愣,突然两眼中流出泪来,对蓝锦含混不清的叫道:“武银武,武银武!”老乞丐一紧张,扑过去将残疾的女人紧紧抱在怀中,趁机捂住了女人的嘴。 蓝锦看老乞丐对自己的老婆不离不弃,这么爱护,更加觉得曾梦书太可恶了,太没人性了,也没仔细的思考残疾女人发出的声音。 曾梦书被蓝锦大骂了一顿,气冲冲的沿红柳街乱走。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声嘈杂的琴声,有人大叫:“放手,再不放手我就要喊人了!”那声音如此熟悉,竟然是何甜甜的声音。 曾梦书正在气头上,就想打人出气呢,听到这声音不禁邪恶的一笑,快步向发出声音的方向跑去。 一身白衣的何甜甜被两个衣衫破烂的男人拦着不让走,四周站满了看客,都看着两个壮汉调戏一个弱女子,还笑嘻嘻的。 一个壮汉仙出满是油污的手拉着何甜甜,对着众人说:“这是我老婆!”另一个壮汉张着双臂拦在何甜甜身后,不让何甜甜走。 何甜甜白衣上沾着四五个如墨的手印儿,用力的挣着,同时用哀求的眼神向四周求救。 拉着何甜甜的壮汉伸手向何甜甜的胸摸去,何甜甜侧身用手臂挡工,洁白的衣服上又多了个黑手印儿。壮汉的手碰在何甜甜背着的琴上,发出“铮”的一声响。 四周看客轰然叫好,还有人大声说:“亲一个,亲一个。”并没有一人上前制止那两个壮汉。 拉着何甜甜的壮汉不禁得意起来,真的嘟起嘴,表演一般的亲向何甜甜。 “砰!”一双白色球鞋落到地上,微风中,装球鞋的写着“欢迎光临”字样的塑料袋瑟瑟发抖。 “住手!”一声女子的吼响起,紧接着一道黑影凌空跳起,一脚踹在拦在何甜甜身后的那个壮汉身上。壮汉应声倒地,一个瘦小的女子脚踩壮汉的脸,冷冰冰的看着那个拉着何甜甜的壮汉,“放开她,不然你死!” 何甜甜回头感激的看着瘦小女子,叫道:“徐小娇,你来了!” 曾梦书不禁头晕,暗想何甜甜真不懂江湖规矩,你把我身份证上的名字都喊出来了,人家找我报仇就方便多了。 站着的壮汉一看同伴被踩住了,怪眼一翻,用力将何甜甜拉到怀里,另一只手“噌”的抽出一把绿光莹莹的匕首对着何甜甜的脸,“哟嗬?”他尖声叫道:“女侠客啊?敢管丐帮的事,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赶紧的给我滚,不然我划了她的脸!” 本来无赖汉调戏良家妇女的戏码,一下子要闹出人命了,四周看客见势不妙,怕惹出什么麻烦,悄悄的开溜。 曾梦书直愣愣的看着那个壮汉的眼睛,脚底下猛地用力一跺,就听“喀巴”一声,被她踩在脚下的壮汉瞬间被跺断了颈椎!这壮汉眼睛一翻,顿时晕了过去。 两个胆子稍大的看客不禁胆寒,“好狠好毒的姑娘!”再也不敢看下去,也跟着其他人悄悄的溜了。宋甜甜骇得几欲晕倒,脑袋一片空白,连求救都忘了,只是呆呆的看着曾梦书。 手握匕首的壮汉脸上依然挂着不屑的微笑,好象同伴的受伤他毫不在意的样子,“有意思,老子陪你玩玩!” 曾梦书一言不发,一步一步的走向握刀男子。 握刀壮汉看似轻松,实则非常警惕,挟持着何甜甜慢慢后退。突然他用力的将何甜甜一推,何甜甜没有任何一点临敌经验,叫声“哎呀”扑到曾梦书怀里。趁着曾梦书双手抱着何甜甜的时机,壮汉一个纵步跳过来,举起绿莹莹的匕首就扎!这一刀又快又狠又准,完全是专业的水准。 何甜甜穿的是高跟鞋,立脚不稳,本能的抱住了曾梦书的双手。 曾梦书本来以为这个衣衫破烂的壮汉就是街边混混,没有什么本事,提前也没有召唤纸人帮忙。没想到对方又卑鄙又厉害,叫了一声:“哎哟!”匆忙间一躬身,两只强壮的手臂从肩窝中才伸出来,匕首已经扎穿了左侧大手,刀尖在曾梦书的肩膀上划出一条口子。 曾梦书忍疼向下一闪,右侧肩窝中的大手伸手握住了壮汉握刀的手,只一捏,“嚓”的一声将壮汉手腕捏碎。 壮汉额头瞬间冒出冷汗,却极硬气的咬紧牙关没有哼出声来。巨手一松,壮汉软倒在地上,左手捧着右手,疼得蜷成一团,但是他却“嘿嘿”冷笑起来,“我废了,你也要死了!嘿嘿嘿!” 就算曾梦书也没有见过如此凶悍的人,不禁脸上变色,不明白何甜甜如此一个柔弱女子,怎么会惹到这样的家伙?松开何甜甜,曾梦书想上前给那壮汉两下,刚走得一步,突然身体一晃,嘴里甜丝丝的,像是刚吃了糖果一般,脑袋晕乎乎的,像是刚喝了酒一般。 “当”的一声响,她用纸人附体术召唤出来的怪手将匕首扔到地上,那绿莹莹的刀页儿像鬼火一般,闪着幽幽的磷光——刀上有毒! 对面街口处跑来了七八名城管,有个商场保安正指着这边说着什么。 曾梦书搂住何甜甜,低声吼道:“快扶我跑!” 何甜甜吓得傻了,带着哭腔问道:“你怎么了?你怎么了啊?”却不知道迈步逃跑。 曾梦书冷冷的说:“快扶我跑,不然我就杀了你!”话刚说完,突然眼前的世界暗了下来。 另一边,那几个城管举着橡胶棍儿跑了过来,“不要跑,不要跑!” 第十七章:咸猪手 “快扶我跑,不然我就杀了你!”曾梦书一边吼着,一边用左手圈住何甜甜。 虽然曾梦书的个子比何甜甜小,但是她的力气却出人意料的非常大,何甜甜挣扎了一下,居然没有挣脱。转念一想,刚才曾梦书救过自己,何甜甜虽然有些生气,却架着曾梦书就跑。 那七八个城管扬着橡胶棍儿追了过来,“不要跑,站住!不要跑,站住!”何甜甜害怕了,架着曾梦书跑得更快。 街灯不断后退,她们已经跑过三盏街灯,第四根街灯立在一条巷子口,那巷子非常狭窄,里面乱七八糟的摆了些水果摊、袜子摊、旧衣摊和鱼干摊——总之什么都有。何甜甜灵机一动,暗想这些摊应该都是无证经营,把城管引进去的话,一定会天下大乱,她们不是正好可以趁机逃生了? 两人跑到巷子口,突然背后“呜”的一声风响,何甜甜本能的一缩头,“咚”的一声,有根橡胶棍儿打在曾梦书的头顶,然后弹了回去,落在地上“嗒嗒”的弹了两下。 “我叫你们不要跑你们听不到啊!”有个城管盛气凌人的在两女身后不到十步远的距离上怒吼道。 曾梦书猛地一箍何甜甜,慢慢的转身,直面那几个盛气凌人的城管。几个城管没有料到对面那个弱女子竟有如此勇气,都愣了一愣,却见曾梦书身体一软,一个踉跄扶住街灯柱子才站稳了。 “哈哈哈!”城管们放下心来,哪怕那两个女子再怎么厉害,现在也虎落平阳,不足为惧了。 曾梦书不怒反笑,柔声问道:“刚才那棍儿是谁扔的啊?”何甜甜一边用纸擦着曾梦书后脑上的血迹,一边哭着说:“都流血了,会出人命的。你们太狠心了!” 曾梦书目光一寒,所有城管都握紧了手里的橡胶棍儿,只有一个身高约一米九的大胖子空着手,迎着曾梦书的目光说:“我扔的,怎么着吧!”说着就要上前,把曾梦书抓起来。 曾梦书依然微笑着,“你有几分本事,怎么这么大的胆子啊?” “噗!”有个小个子城管笑出声来,“熊哥,这是要比武招亲呢!给她露一手!”“对对!”其他城管叫道:“给她露一手!” 原来那个大个子城管姓熊,真有几分本事。大个子城管吐口唾沫到手掌里,左右看了看,看到旁边地上放着个石头墩子——这本来是用来拦车用的,上面雕成圆形,下面雕成正方形,重量在一百公斤左右。大个子活动活动手脚,几步走过去,双手抱住石头墩子,叫声“嘿!”石头墩子应声离地。大个子运了运气,然后再叫一声“嘿!”两手打着颤,脸憋得通红,好不容易才把石头墩子举过头顶。 “好!”小个子城管大声叫好,其他城管如梦初醒,赶紧鼓掌和叫好。大个子把石头墩子一扔,“咚”的一声响,大地都震动了下。 “妹子,怎么样?我这点本事还够看不?”大个子笑眯眯的问道。 曾梦书一脸的轻蔑,握着街灯柱子的右手瞬间变得苍老而瘠瘦,青筋纠结,骨节突出——这是纸人附体之术,她召唤了五封怪的手附到自己的手臂上。 “嚓嚓嚓”金属摩擦声中,曾梦书的手渐渐陷入到街灯柱子里——虽然街灯柱子是空心的,但它毕竟是零点三厘米厚的铁皮做的的啊!但是在曾梦书的手里,它竟然像是泥做成的一样,这得多大的力气? 所有城管都安静了,一个个目瞪口呆,惊得像泥塑木雕一样。那个大个子更是脸色煞白,暗想:“我练一辈子也不可能有人家那身功夫!” 何甜甜看向曾梦书的眼里满是崇拜,转头看向城管时眼里满是骄傲,“怎么样?我妹子这身本事,还够看不?”能够认识曾梦书这样有本事的人,哪个女生都会觉得骄傲的! 大个子城管垂着手大步上前,直直的走向曾梦书,突然深深的一鞠躬,“姓熊的有眼不识泰山,刚才错打了高人,请高人责罚!”其他城管害怕得想逃,却舍不得兄弟,都呆呆的看着。 曾梦书中毒后本来头晕脑涨的,没想到用了纸人附体术后竟然神智清明了些,一时想不透其中的道理。看大个子向自己鞠躬道歉了,心里的气也消了,柔声说:“身在公门好修行,要知道做工只是一时,做人却是一辈子。你刚才打我,我也不怪你,你帮我拦辆出租车吧!” 何甜甜是个文艺女青年,身体娇弱,才跑那么点儿距离就累得香汗淋漓;曾梦书中毒后脑袋昏昏沉沉的,很多厉害的法术都施展不出来。如果不弄辆车,两人绝对逃不远。 大个子转身对其他城管叫道:“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叫出租车去!” 城管多少有点权力,叫辆出租车还不容易? 七八个城管手拉着手,往路中间一站,挡死了路。不多时一辆黄色出租车开来,看到城管堵路,也只能停了下来。几个城管一拥而上,车上本来坐着个外国人,他们把人拉了下来,然后让曾梦书她们两上车,给了司机一百块钱,司机也不敢收。 曾梦书一看那个被赶下车的外国人,就有这么巧,正是麦可!现在她有伤在身,容不得她解释,只好用手挡了脸上了车。出租车扬长而去。 应阿凤死在拘留所里,阿克夏农庄所有孤儿都悲痛万分。麦可更是难过之极,他猜到曾梦书身份特殊,所以向曾梦书求情要放过应阿凤,而曾梦书也亲口答应了此事。没想到,那个看似单纯的姑娘如此恶毒,竟然派人抓了应阿凤,而且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竟然让应阿凤自杀而死。 自杀?嘿嘿嘿!鬼才信呢! 应阿凤深信佛教,而佛教与基督教一样,认为自杀是很重的罪孳,无可饶恕! 一个老基督徒不会死于自杀,同样的,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也不会死于自杀! 麦可急于复仇,叫了辆出租车满城乱逛,希望他信仰的上帝能够帮他一把,让他撞到曾梦书。 好象上帝真的显灵了,车行到红柳街附近时,车被几个人拦下了,然后他看到了曾梦书——这个姑娘的样子和昨天不同,她脸色灰败,嘴唇发乌,步伐虚浮,目光躲闪。因为人很多,麦可抑制住要立即杀了曾梦书的冲动。 这时,他注意到拦自己车的几个穿制服的人——当然是曾梦书的手下了——正围着街灯看着什么。 麦可走过去一看,只见铁制的街灯柱子上留着一只小巧的手掌印,深约一厘米,指节清晰可见——非常明显是个女子的掌印。轻轻触摸那个掌印,麦可似乎还能感觉到掌印中残留的温度。他的思绪又回到了昨天夜里,明月高挂,树影横斜,自己冒失的抓住了曾梦书的手指,她心慌意乱的坐在自己的身后。 那一刻,其实麦可握着的那根手指在“砰砰”有力的跳动着,他分不清楚到底是她的心在跳,还是他的心在跳,又或者是两人的心在一起跳。 麦可情不自禁的把自己的手掌按在街灯柱子上的那个小巧的掌印上,恍惚间,他已经拉住了曾梦书的手,“我答应你!”曾梦书羞涩的说。 “不!”麦可突然狠狠一拳砸在街灯的金属柱子上,鲜血飞溅中,他仇恨的瞪着那个沾到自己血的手掌印,“魔鬼!撒旦!”他对着街灯柱子恶狠狠的大骂,引得附近的人无不侧目。 麦可跌跌撞撞的跑开,跑进了小巷深处,一直跑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麦可才停下来,双手在胸前紧握,眼睛直视苍天。 “无所不能的上帝啊,请饶恕我的罪孳吧!我绝对不能爱上异教徒,更何况她跟我还有不可调和的仇恨!”他闭上眼睛,小声的祈祷了很久,再次睁眼时,他的目光非常坚定! 出租车上,司机见何甜甜长相甜美迷人,借着换档之机用手蹭了下何甜甜的大腿。何甜甜叫了声“哎呀!”司机一脸猥琐的笑,“坐远点,别影响我操作!”何甜甜弱弱的说声:“哦!”又向车门边挤了挤。 曾梦书一直在沉思,自己中毒之后,为什么用了纸人附体之术就感觉好过多了?听到司机的话,她突然之间明白了:自己附体的是五封怪的手,地狱生物大多带毒,对毒素的抵抗能力也非常强。 司机单手开着车,一边装着给何甜甜系安全带的样子,一边将手蹭向了何甜甜的胸部。突然之间,从后视镜中他看到:一直坐在车后的曾梦书胸部如同气球一般膨胀起来,腰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了水,只几秒时间之内,曾梦书的身材居然从干巴巴的变成凹凸有致。 司机眨了眨眼,曾梦书的身材真的变了,变得极其成熟诱人。他哪里知道,曾梦书悟到地狱生物对毒素有抵抗能力之后,就召唤了花夜叉的身体附着在自己的身体上。 完成纸人附体术的曾梦书长舒一口气,突然睁开眼睛,对何甜甜问道:“你怎么会惹到丐帮的?” 何甜甜双手挡在胸前,防着司机的咸猪手,小声的说:“我也不知道啊?” 司机色迷迷的问道:“丐帮?有没有洪七公啊?哥哥我多少读过几本武侠小说,也会几样神功,妹妹如果需要,哥哥我可以帮你们!” 曾梦书没有理司机,只是冷冰冰的说:“我伤了他们两个人,他们一定不会善罢干休的!本来我可以回去找蓝锦,以她的人脉可以确保我们的安全,但是我实在不想听那个老太婆废话了!”提到蓝锦,曾梦书气得牙齿痒。 司机喉咙里发出“呃”的一声响,他的右手缩了回来,而且身体某个部位也缩了回来!他本来以为曾梦书在吹牛,但是听到蓝锦的名字他相信了,因为他看过蓝锦的参加的那一期访谈节目。 司机本来觉得何甜甜好看,有心跟她多呆一会儿,也没问目的地,就拉着两人满城转。但是现在情况完全变了,他额头上虚汗直冒,也不敢看一眼后视镜,低头问道:“两位,你们到底要去哪儿?” 何甜甜没有主意。 曾梦书对何甜甜说:“拉到你住的地方二百米远,我们就下车。” 何甜甜瞬间明白了,说道:“师傅,请把我们拉到海参酒家!” 车突然加速,同时变了道,几分钟后,出租车停在了海参酒家的门口。 “两位姑娘,你们赶紧下车吧!”司机紧张的说。 何甜甜打开了车门。曾梦书稳坐不动,说了声:“慢!” 司机回头不耐烦的问道:“还有什么事儿?” 曾梦书盯着司机眼睛,问道:“刚才你摸了她的大腿了,这事儿怎么说?” 何甜甜脸“噌”的一下就红了。 司机小声说:“不小心碰到的。我是养家糊口的人,你就别为难我了!” 曾梦书眼睛一瞪:“少他妈废话!拿句话出来说!” 何甜甜反倒帮起司机来,“算了算了,他要换档嘛。你怎么那么多事?” 司机松了一口气,“你看人家多大度啊!你怎么……” 曾梦书吼道:“都给我闭嘴!何甜甜,你给他一耳光,如果他敢还手,我就让他一月下不了床!” 何甜甜生气了,“我不!” 司机心里一甜,“你看,这人家愿意的。嘻嘻!” 曾梦书抬手两个耳光打在司机脸上,司机与何甜甜都愣了。 这两个耳光打得好重,司机的嘴角流出血来。 “你服不服?”曾梦书冷眼看着司机。 司机平时自认幽默,现在哪里敢讲俏皮话,低头说:“我服!” 曾梦书还不肯罢休,“你错了没有?” 司机老实了,对着何甜甜低头说:“对不起,我错了!” 何甜甜气冲冲的背上琴,冲下车。曾梦书追下车后,出租车“吱”的一声尖叫,开跑了。 何甜甜站在酒店门口喘着粗气,看到曾梦书走过来,大声质问说:“你怎么那么蛮横无理?我跟你不是一路人,请走吧!” 第十八章:何苦救她 “你怎么如此蛮横无理?我跟你不是一路人,你走吧!”自认为是文艺女青年的何甜甜,对曾梦书深恶痛绝地说。 曾梦书也气得头脑昏沉,但是对何甜甜她的态度又好得多,柔声说:“我会这么蛮横无理,因为这个世界不是你对别人客气,别人就会对你客气;也不是你尊重别人,别人就会尊重你。那个司机确实摸了你,我只是帮你讨回公道。如果你甘愿给人摸,我也无话可说。” 何甜甜被说到了羞耻的事情,更加怒不可遏,咬紧牙关冷着脸,从牙齿缝里迸出三句话:“不用你好心,我没有请你帮我,你走吧!”身后传来一声失望的叹息,有疲惫的脚步声远去。 虽然知道曾梦书身受重伤,但是何甜甜对曾梦书的为人非常鄙视,暗想:“她如果就这么死了,那就好了!”突然身后“咕咚”一声,有人倒在地上。知道是曾梦书毒发晕了过去,何甜甜呆呆的站着,内心非常的矛盾:一方面,如果不是为了救自己,曾梦书也不会受伤;另一方面,曾梦书明显不是善类,跟她扯上关系只怕后患无穷。 突然何甜甜灵光一闪,“曾梦书说她认识蓝锦,那可是全国闻名的犯罪心理学家。如果有蓝锦帮忙,我的事情绝对容易得多。”回头一看,只见曾梦书倒在垃圾桶旁边,刚才用法术变出来的好身材又恢复了原样。她安静的躺着,像一只没人要的小猫一样。 何甜甜走到曾梦书身边,暗想:“当时她救我的时候,如果有半分功利心,只怕我也被两个坏蛋羞辱了!”不禁暗暗羞愧。又想:“她到底是个没什么教养的人,救下她以后就麻烦了!”又一转念,“当时她救我的时候,如果有半分犹豫,只怕我也死定了!”这才下定决心,扶起曾梦书。 扶着曾梦书,何甜甜说道:“先声明啊,我没钱送你去医院。如果你死了,可不关我的事。” 曾梦书好一阵后悔,早知道何甜甜是这样的人,自己何苦救她?只是虎落平阳被犬欺,现在自己虚弱到极点,如果没有人照顾只怕小命难保。叹息一声,曾梦书说道:“不去医院。我中的毒非常特别,医生未必认识,也未必能做什么。” 何甜甜也知道自己太过分了,之后一句话不说,将曾梦书扶回自己租的房子里。这是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房间,床的前面就是吃饭的桌子,几乎没有立足之地。但是打理得很干净,墙上贴满了报纸,窗户上安了廉价的窗帘,床上摆着一个女孩子喜欢的毛绒狗玩具。 将曾梦书扶到床上躺好后,何甜甜生怕自己喜欢的毛绒狗沾到血迹,特意把它提到饭桌上,又把琴挂到墙上,这才问道:“我给你倒杯水吧?” 曾梦书一直有个问题想不明白,何甜甜就是一个年青的姑娘,她怎么会惹到丐帮的弟子?“你先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惹上丐帮的?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好比白天来了,黑夜就会自己隐藏起来。如果不是你触及到他们的底线,他们是不会对付你的。” “我说过了,我不知道!”何甜甜有些生气的说,同时她往玻璃杯里倒入热水。 热气腾腾的咖啡再次注满陶瓷的杯子,黑皮紧张的端起来一饮而尽。 在他的对面,白心若小口的抿着咖啡,看到黑皮像喝酒一样喝着咖啡,白心若掩嘴而笑。 黑皮舔了舔嘴唇,说:“咋那么巧呢?白姑娘,我们又遇上了。” 白心若似笑非笑的看着黑皮,“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黑皮又紧张起来,一口喝光咖啡,说:“我昨天看到宾馆房间里蜘蛛在结网,就知道今天会遇到好事儿,没想到就遇到了你。嘿嘿!” 白心若被黑皮盯着,羞涩的转开眼睛,问道:“你们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黑皮惊叫一声:“对了,我还要跟蓝锦老师一起去看小孩子!”起身叫道:“服务员,结帐!” 白心若也跟着起身,拉住黑皮的衣袖说:“放心吧,蓝锦老师身边肯定跟着好几个警员保护呢。你跟我去游乐园,那里有打靶的项目,只是那枪做过手脚。” 黑皮高兴起来,“那简单,你要会看子弹的落点,然后我教你,保证让你枪枪命中。” 此时蓝锦正在市刑侦局里,她面前坐着一个皮肤洁白的孩子,正是昨天被曾梦书救出来的乔恩。 “也就是说,”蓝锦试着理解乔恩的话,“你跟胡彬彬听到曾梦书和麦可吵架,她的宾江口音让你们猜到了她是来救你们的。然后你们就趁着黑夜去找她,对吧?” 乔恩非常难过的说:“其实应阿婆对我们很好,可是,我们真的很想妈妈。” 听乔恩提起应阿凤,蓝锦突然沉默了。这两个小孩子还不知道,应阿凤已经自杀了。 这时候,麻局长走进来对蓝锦说:“你手下的那个高手又惹祸了!” “啊?”一声惊叫,何甜甜坐在了地上。 她刚才给曾梦书擦拭肩膀上的伤口,突然之间,有一只小手握住了毛巾,吓得她坐在了地上。 一只婴儿的手从曾梦书的伤口中伸出来,死死的捏着毛巾,像是抓着一根救命的稻草。 曾梦书脸上的黑气淡了一丝,长长的舒了口气,她说:“不要害怕,这是我用道术解我体内的毒。”只一会儿功夫,那只婴儿的手像出土的嫩芽一样,已经生长到十多厘米长。它扔掉毛巾,抓住曾梦书的头发用力拉,手上沾染到的墨汁样的血染到枕头上,看得何甜甜一阵恶心。 曾梦书伸手握住婴儿的手腕,用力一掰,婴儿的手就像黄瓜一样从她肩头掰落。随手扔掉那只小小手臂,曾梦书再次闭上眼睛,凝聚体力的灵力——在来的路上,她用花夜叉的身体附着在自己的身体上,本来可以有效的对抗毒素,但是要维持纸人附体的法术,就必须不断的消耗灵力,而且附体的部分越多,消耗也就越大。所以,现在她只能勉强凝聚灵力召唤出婴灵的手臂。 那只手臂就落在床边,一动不动,像条死了的蚯蚓。 何甜甜受不了了,小心的绕过饭桌,向门口走去。 “别动!”曾梦书突然睁开眼睛,“现在我灵力全失,如果丐帮的弟子找上门来,你和我都会死。” 何甜甜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大声说:“如果不吃饭,我们可能会死得更快!”一把拉开门,她逃了出去。 门虚掩着,曾梦书从门缝外看出去,已经看不到何甜甜的身影了。 “唉!” 叹息归叹息,先前用纸人附体术抵抗毒素已经消耗光了灵力,现在曾梦书除了用心凝聚灵力之外什么也做不了。她闭上眼睛凝思一会儿,一根细小的手指蠕动着从她的伤口中伸了出来。 “咣!”何甜甜倒退着撞开门,眼睛直直的看着房门外,一步一步的向房里退来。 曾梦书叹息一声,敌人终于追上门来了。 推开门,蓝锦带领几名精干的警员来到医院的病房中。病床上有个重伤员,脖子上围着塑料的支撑架——这个人就是被曾梦书一脚踩断了颈椎的宋壮,从资料中看来,他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也没有犯下什么严重的大罪。他喜欢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基本就是这些事了。 宋壮的妻子自觉的退出病房,蓝锦坐在了病床边,开门见山的说:“宋壮,我希望你能够坦率一点,告诉我今天你们袭击的那个姑娘是谁。” “唉!”宋壮眼睛看着洁白的天花板,“我也落到这步田地了!我应该终生都没有办法站起来了,但是我还有家人。我什么也不会说的。” 蓝锦与其他警员精神一振,都感觉得到宋壮知道很多隐情。 “如果你愿意和警方合作,”蓝锦表态说:“刑侦局会保护你的家人的,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宋壮惨笑起来,“哈哈!想想应阿凤的下场,你觉得我会相信警方吗?” 蓝锦心里一震,应阿凤的死,目前并没有对社会公布,宋壮是怎么知道的?另外,应阿凤的死因被定性为自杀,但是从宋壮的话来分析,似乎还别有隐情。 那个善良的老人到底是怎么死的? “我是来为应阿凤报仇的!”麦可站在出租屋门口,愤怒的瞪着躺在床上的曾梦书。气愤到极点的他几步冲到床前,张开十指向曾梦书的肚子上掐去。 曾梦书缓缓睁开眼,虚弱的看着麦可。 麦可的心猛地一疼,才一天没见,曾梦书的气色竟然差到这个地步。“你病了?”他诧异的问?那张开的十指顿在空中,怎么也掐不下去。 何甜甜才出门,就看到麦可气势汹汹的向出租屋走来,吓得半死,没想到这人居然是来杀曾梦书的。这时看麦可对曾梦书好,不禁忌妒起来,酸溜溜的说:“原来没那胆子杀人啊!真不像男人!” 麦可本来就在气头上,被宋甜甜的话一激,立即十指用力,掐住了曾梦书的脖子。 可怜曾梦书中毒极深,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被掐中咽喉,完全不能呼吸,挣扎了两下,手脚颓然的垂了下去。 第十九章:明月夜,短松岗 一滴泪从曾梦书血管密布的眼睛里流出来,滴落在麦可手上,麦可无动于衷。这时,一只婴儿的小手从曾梦书的头发中伸出来,紧紧的握住麦可的两节手指——两节手指,刚好是小手的宽度。那小手皮肤皱缩,没有丝毫温度,力气却异常的大,握得麦可左手食指骨头生疼。 麦可讶然的一缩手,后退两步,将饭桌撞倒,桌上的毛绒狗落到地上。“你在生孩子?”麦可别开脸,不敢看曾梦书一眼,“等你的孩子长大了,我会再来找你报仇的!” 用力的甩开那只小手,他转身就朝门外走,门后的何甜甜“嗤”的一声笑起来,“真是笨得可以,哪有女人从肩膀生孩子的?” 麦可闻言站住脚,再次看向曾梦书。 曾梦书用力呼吸,直到气喘匀了才闭上眼睛说:“她说得没错,我没有生孩子——”她伸手到肩头一把扯下那只婴儿的手:“我召唤婴灵的手,是为了治伤。这一个婴灵死在妇产医院,虽然已经足月,却被它的母亲狠心打了。它被扔到血水桶里,但是它不甘心死亡,用力的抓着桶沿大声哭叫,但是它的母亲却把脸别开了。妇产医生用了个手术钳夹住它的脖子,把它按到血水里,直到它死亡才松手。它求生的欲望很强,所以它的力气也非常大。” 麦可呆了,“婴灵求生的欲望很强,那么你呢?” 曾梦书闭上眼睛,“不要再废话了!如果你想杀了我为应阿凤报仇,只有趁现在我受伤了你才有机会,动手吧!”她轻轻松开婴灵的手,那只小手掉落在床前,正好落在毛绒狗的旁边。婴灵的手死死的揪住毛绒狗的耳朵,还在蠕蠕而动。 麦可头皮发麻,叫了声:“撒旦!”提起放在饭桌旁边的椅子就要向曾梦书砸过去,却不料那椅子是塑料的便宜货,混身不到半斤重。扔下椅子,麦可跑到墙边伸手取古琴,突然何甜甜叫道:“别动!那是我吃饭的家伙,你杀她可以,但是不要动我的琴。” 麦可一愣,何甜甜拉开了墙上的一扇小门,里面是个老式的壁橱,壁厨里摆着碗筷、刀具和一口小锅——原来何甜甜也没什么钱,经常自己做饭吃,所以才会有这些东西。 何甜甜取出把小巧的菜刀对麦可晃了晃,“记得将来到了法庭上,你要说是你逼我拿刀子给你的。反正我是个女流之辈,也打不过你,法官肯定会相信我的证词。”她将菜刀塞给麦可,“还愣着干什么?动手啊!” 曾梦书气塞胸膛,差点晕了过去,强忍怒气沉痛的说:“何甜甜,好歹我也救了你一命,你几次三番的要置我于死地,到底是为什么?” 何甜甜双手抱着手肘,没有说一句话,两眼却嫌弃的看着曾梦书。原来“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何甜甜感觉自己与曾梦书绝对不是一类人,这种强烈的排斥感还不至于让她杀人,但是她却很乐意看到曾梦书死。 这是源于对“异类”的恐惧心理,两个没有什么共同经验区的人会互相讨厌,本来就是人之常情。 麦可握住菜刀,再次走到曾梦书的床前,高高的举起菜刀——这是一把不锈钢刀,刀身反着窗外的阳光,亮得刺眼。 曾梦书苦笑起来,轻声说:“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岗。”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该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岗。 这首词是苏轼怀念亡妻的作品,感情真挚,哀怨动人。麦可虽然来中国生活了很多年,能够流畅的说中文,却也理解不了这么精深的国学,讶然问:“啊?你说什么?” 曾梦书眼里波光粼粼,本来灰败的脸上涌起一抹潮红,“昨天夜里,你抓住我的手指,那一刻我感觉很幸福。如果你真的要杀我,请你……再一次抓住我的手指——我死之前只求你这一件事情,好吗?”她仰起脸,哀求的看着麦可,同时努力的抬起左手,将食指伸给麦可。 麦可高高的举着刀,一动不动的看着曾梦书颤抖的手指,脸上表情一会儿狰狞一会儿温柔,像六月的天气一样阴晴不定。此刻他的内心矛盾之极,对面前的这个姑娘又恨又怜,不知道该怎么办。 “上帝啊,请你给我指示,我到底该不该杀了她?”麦可看着天花板,向上帝求助。 曾梦书的左手已经没有力气再保持着那个动作了,刚要软软的垂下,突然麦可一把抓住她的手指,背诵着《圣经》中的话:“耶稣说:‘你们中没有罪的人,可以用石头打死她!’每个人都有罪,所以我不能杀你。” 那把菜刀“当”的一声落在地上,溅出了火花。 麦可脸红着解释说:“你的手指上有电,刚才我握住你的手时,感觉浑身都麻了一下。” 曾梦书声若蚊蚋,几不可闻:“嗯!你的手上也有电。” 何甜甜本来满心期待着可以看到一出杀人的戏,甚至已经想好了事后怎么推脱。虽然这会给她带来一些麻烦,但是出于看客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当然希望事情闹得越大越好。没想到,外国人居然不杀人了,两个人开始你情我愿了?这可真是让她火大,“哎!你们两个,到外面卿卿我我!徐小娇,现在你男人来了,你跟他走吧!” 曾梦书与麦可浑然忘了这房里还有第三个人,听到何甜甜的话猛然放开了手,两人目光躲闪,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 麦可急忙分辩:“我不是……我不是……”情急之下,中国话忘得差不多了,憋了半天才憋出来:“我不是她丈夫!” 曾梦书现在对何甜甜也是非常憎恶,“麦可,别跟她说话!这破房子我一分钟也不想呆了,你抱我离开这儿吧!” 面对曾梦书,麦可又恢复了绅士的一面,躬身说:“得罪了!”掀开被子,一手伸到曾梦书的颈下腋下,一手伸到曾梦书的膝弯,一个公主抱将曾梦书抱在怀里,起身就要离开。 何甜甜本来对曾梦书非常讨厌,巴不得她早点离开才好。可是麦可刚抱起曾梦书,何甜甜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个事情要请曾梦书帮忙呢。“等一下,你们不能走。” 麦可抱着曾梦书愣了。 何甜甜拦着门叫道:“徐小娇,如果刚才我不救你,你就会跟条流浪狗一样死在街头。所以呢,我只有一个要求……” 曾梦书用力吐口唾沫,“我呸!如果我不救你,丐帮的弟子早就杀了你了!一报还一报,我不欠你什么。麦可,我们走,她敢拦着,我拿大耳刮子扇她!” 麦可对何甜甜也是深恶痛绝,哪怕这间小房子干净得像冲洗了八百遍的抽水马桶,他也不想在这里呆一秒钟,抱着曾梦书直直的向大门走去。 何甜甜两手死死的拉着门框,打定主意如果曾梦书不答应自己的要求,自己绝对不放两人出去。没想到麦可牛高马大的,真走到面前她又怕了,侧身让两人出去产。 麦可出了门,暗想怀中女子的伤必须得早些治疗,越走越急。 何甜甜在后面跺脚叫道:“你们两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你们两个……”却见外国人虽然抱着一个人,却丝毫不见累,反而越走越快。也是情急智生,何甜甜突然想到麦可对上帝祷告的样子,大声叫道:“我那可怜的弟弟啊,就是错信了上帝了,唉,活该他倒霉啊!” 麦可本来已经走到二十步开外,听到这话不禁站住了脚——原来基督徒对攻击上帝的话非常敏感,就像佛教徒听到攻击佛的话一样。 曾梦书柔声说:“别理那个疯子!” 麦可摇头说:“不行,我要跟她讲讲清楚。”抱着曾梦书又走了回来,“你说得不对,人倒霉不应该怪上帝,应该检点一下自己品德方面是否有欠缺。” 何甜甜本来就只是要麦可听她讲话,心里暗说:“果然有信仰的人智商都不高,太好骗了。”不过提到弟弟,何甜甜眼眶忍不住湿润起来,“我那弟弟,在上西南化工大学时就信了上帝,他常劝我们要多吃素,多做好事。” 麦可不禁起疑,说道:“信上帝的,除了一些隐密门派的苦修士之外一般不要求吃素的。你弟弟真的信上帝了?” 何甜甜对基督教的认识少得可怜,还以为基督教的人跟和尚一样要吃素呢!晓得这句话说错了,何甜甜赶紧说:“可能他想吃素养生吧!总之他对上帝的信仰非常坚定,有一段时间还想出家当神父。” 麦可疑惑的说:“这也不对啊!神父是教职,必须通过教廷任命的。哪有一出家就当神父的?” 何甜甜越说越错,撒泼说:“我又不是基督徒,不懂这些很正常的!总之我弟弟呢,对上帝很虔诚,他从西南化工学院毕业后,就自己跑到东浮,说是要传播福音。结果出门后没有两天,他的手机就打不通了。我们跑到警局报案,人家说人是成都人,失踪地点却在东浮,不好立案。我来东浮找他已经有一个月了,连个影子都没看到。” 麦可想:“这个人可能信上帝信得痴了,不在本地传教,偏偏要跑这么完传教。”突听曾梦书叫道:“你怎么不早说?” 本来曾梦书就在怀疑,何甜甜一个弱质女流怎么会得罪丐帮?对方为了除掉她甚至派出了两个人,还至少带了一把淬毒匕首。到了现在曾梦书才算明白了,原来何甜甜到东浮来是查她弟弟失踪的事情,这事情肯定与丐帮有什么瓜葛,把对方逼急了,所以才动了杀人灭口的心。 与此同时,蓝锦坐在了另一张病床前面,病床上的人只有胳膊打着夹板。“我们开门见山的说吧,孙辟先生。”蓝锦开口说:“非常明显,在本次袭击案中你不是主谋,只是从犯。但是,你可没有宋壮洗得那么干净,凭你以前的案底,大致判你无期都是轻的!”蓝锦的手中抱着一个蓝色的文件夹,看上去很厚。她“哗哗”的翻着文件,不时“啧啧”有声,似乎是在感叹孙辟犯过那么多案子。 那个被曾梦书捏碎手腕的壮汉颤抖得铁床都“嘎嘎”作响,“领导,我要争取立功赎罪!我交待,我交待!” “啪!”蓝锦合上了文件夹,翘起了二郎腿,身体向后靠在了椅子背上,好象不太感兴趣的样子,“那得看你提供的线索我们感不感兴趣了——跟这个案子跟了几个月了,国家级犯罪专家都来了几十个,真是累死人了。小陈,请帮我泡杯咖啡。”立即有个警员板着脸小跑出门,当然他到了门外后靠在墙上捂着嘴笑。 孙辟吓得都傻了,没有想到国家竟然会花这么大力气来查自己,专家都出动了几十个,哪还有什么查不到的? 蓝锦疲惫的揉着眉头,“唉!小张,请你打电话给社会安全部,让他们把三颗监视孙辟的卫星都关掉,那种卫星自带x射线,照久了容易得癌症。”又一个警员跑到门外,装模作样的打电话去了。 孙辟胆怯的看着病房的开花板,想象天空有三颗卫星天天照着自己,那不是什么丑事都被拍下来了?自己哪怕撒泡尿,人家社会安全的大领导也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蓝锦叹息一声:“现在最关键的是你的态度,如果你老实呢,说明你还有得救;如果你不老实——”她扬了扬手里的蓝色文件夹,“哼!后果自负!” 孙辟说道:“一定老实,一定老实。唉,我是丐帮弟子。” 第二十章:人体花瓶 “我的弟弟何耀从小就比我聪明比我可爱,”何甜甜说,“为了供他上学,我早早的缀了学出来打工。他终于大学毕业了,全家都感觉很骄傲,没想到他竟然在东浮失踪了,这对于我们家,无异于天塌了。” 对于这段话,麦可的理解是这样的:虽然何甜甜很讨厌,但她却是一个伟大的姐姐,为了弟弟牺牲了自己的成长。何耀在东浮传教时失踪了,这让她很伤心。 曾梦书的理解是这样的:何甜甜的父母重男轻女,从小,何甜甜就被灌输了自己不如弟弟的思想,一直非常自卑。长大后,父母更是逼何甜甜放弃学业,出来打工挣钱,好供弟弟上学。何甜甜之所以会有如此让人厌恶的性格,是她生存的环境导致的。 何耀来到东浮,当然不是为了传教,而是因为现在的大学不包分配工作,他也必须出来打工。然后,他在东浮失踪了。 何甜甜拿出来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男子,头发梳得很高,一副自视甚高的神态。“这就是我的弟弟何耀——反正徐小娇一时半会儿死不了,老外,你帮我查查我弟弟的下落吧!” 麦可不禁犯了难,一方面教内弟兄出了事,他不能不管;另一方面,曾梦书的伤非常重,必须马上施救。 曾梦书说道:“事有轻重缓急,何耀失踪有一个月了,找他不急在一时。当务之急是吃饭,我们可以边吃饭边商量怎么找何耀。” 一提吃饭,何甜甜也觉得饿了,她马上说:“我先声明啊,我可没有什么钱,得你们请我。” 此时医院里面,被曾梦书打伤的孙辟说道:“我算是丐帮的红花棍,也就是刑堂的打手。大约三个月前,丐帮买了两个孩子——那是阿克夏农庄资金不足,无力购买的孩子,年龄偏大,对方急于出手,价格极低。这个事情帮主一直觉得有问题,所以派了弟兄监视阿克夏农庄,没有想到应阿凤被抓了。我们派了个女弟子混到监狱里,把应阿凤杀了,伪装成自杀的样子。” 蓝锦精神一振,暗想:“查到失踪儿童的下落了!”正要继续套孙辟的话,在外面打电话的小张走进来,“蓝锦老师,我已经在海参酒楼订下了一桌饭菜。这样,我看这小子挺老实的,我们带他出去吃一顿。” 本来案子查到现在,正应该趁胜追击,但是蓝锦查案对警方非常依赖,所以很尊重警员的意见。合上蓝色文件夹,她说道:“正好我也饿了,恭敬不如从命。”带上孙辟从医院出来,一行人乘路虎车离开了医院。 进入海参酒楼之前,麦可问过曾梦书,“你的伤不碍事吧?”曾梦书笑道:“我用婴灵排毒,效果比芦荟排毒还好,现在我只是很饿,不吃饭才会死。”现在她可以勉强行走,只是必须要人扶着。 海参酒楼门口聚集了数十人,每个人左手手腕上都扎着黄色手绢。那些人三五成群的分散开来,不知道要干什么。不过麦可与曾梦书都是艺高人胆大,并不理会这些人,带着何甜甜直接走进了酒楼,那些人也没有上前阻拦。 远处,一辆路虎呼啸而来,停在了酒楼门口。车门打开,一个警员下了车,来到副驾驶位,拉开了车门,“蓝锦老师,请下车吧!”他像电视里演的那样伸出右手,好让蓝锦扶着他的手下车。车里蓝锦一笑,“我又不是阔太太,不用这一套。” 蓝锦刚要伸脚出来,突然围在酒楼前的那数十人中有一人大骂“老子跟你拼了!”一拳打在对面一个汉子脸上,那汉子脸上立即鲜血迸溅。两个人扭成一团,倒在地上滚来滚去的。那数十人立即分成两帮,捉对厮打起来,下手都非常狠毒,挖眼撩阴锁喉,无所不用其极。 路虎车上几名警员都慌了神,一起叫道:“不要打架,不要打架!”冲过去控制场面。 蓝锦坐在车里一愣神间,突然有三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从酒楼旁边的巷子里冲出来,向路虎车跑来。 在不到一秒的时间里,蓝锦就判断出对方的目标是自己,所谓的打架斗殴就是为了引开自己身边的警员。此时情况紧急,那几个警员被数十个人有意无意的包围起来了,自己只能留下一个求救的信号。 蓝锦身上带着一支录音笔,里面录着孙辟在医院交待的话。此时容不得蓝锦多想,她掏出录音笔,在副驾驶位车窗边刻下了国际求救信号:“sos”。 本来戴着手铐坐在第二排的孙辟已经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他跳下车就跑。 那三个西装革履的青年有两个一把将蓝锦拉下车,扛起来就跑,第三个追上孙辟,掏出绿莹莹的匕首照着孙辟后心就是一刀,然后转身就跑。 绑架蓝锦的青年将她推到一辆车上,车里一位六十多岁富态的老人回过头来,看着蓝锦一笑,“在下丐帮帮主林子荣,对蓝锦老师一向仰慕得很。” 虽然被两个青年反扭着手臂,蓝锦依然毫不示弱,愤怒的瞪着林子荣,“呸!”一口唾沫吐到林子荣脸上。 林子荣摸出黄色手绢擦干净脸,笑容不减的说,“把她的嘴封上!”两个青年中的一个掏出纸箱封口胶,撕下来一截粘在蓝锦的嘴上。 “那个蓝筹怎么办?”有个青年问,“他太贪了,这次要价五十万。” 蓝筹是行话,指的是在公检法卧底的帮派成员。林子荣摇头叹息:“教训啊!真是深刻的教训啊!因为贪图那两个小孩便宜,害得我们多花了多少冤枉钱!不过,看在苏成锐的份上,这五十万花得值!” 蓝锦暗暗分析,那个所谓的蓝筹一定是今天跟着自己出来的某一个警员,他知道自己已经查到了丐帮的头上,暗地里和林子荣通风报信,以求巨额的报酬。只要自己不死,一定要把那个蓝筹抓出来! 林子荣发动了车子,娴熟的从路边倒车出来,车子向东浮市西边驶去。 “这个专家挺有名的,”另一个青年可能在丐帮中地位极高,建议说:“我觉得把她弄死扔到深海里去,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蓝锦深知警方的办案程序,这个青年的建议非常高明,这人要么是个法学专家,要么就是个犯罪天才。 林子荣摇头说:“每个人都有他的价值,像蓝锦这样的人做成花瓶一样可以卖钱。”他目光一转,盯着蓝锦戏谑的说:“专家可能不知道什么叫花瓶吧?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蓝锦嘴被胶条贴住了,依然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声,表示不屑。在一般大众的理解中,“花瓶”指的是那些光有外表,却没什么本事的年青女生。不过行话中的花瓶当然另有所指,蓝锦却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车行到红柳街,远远的看到那个手脚被砍断,用铁链拴在街灯柱子上的女人了,她的丈夫依然躺在草席上,抖着碗里的几枚硬币。可能因为是午饭时分,老乞丐的生意不怎么好,没有几个人看着。 林子荣放慢了车速,缓缓的滑到街灯前,按下车窗玻璃,他对外喊了声:“老棍!这个花瓶还好用吧!” 老乞丐一个翻身爬了起来,对着林子荣的车窗双手一拱说:“多谢帮主成全,这个花瓶真的太好了,白天帮我挣钱,晚上帮我暖床,比狗都听话!” 蓝锦一下子明白了,原来丐帮行话中,“花瓶”指的是被砍掉手脚的女人!透过车窗,蓝锦看到那个“花瓶”的目光正看向自己,四目相对,花瓶的嘴轻轻开合,用唇语说出了那三个字:“武银武,武银武!” 昨天见到这个女人时,她突然大叫了几声,叫的就是这三个字:“武银武”。蓝锦当时没有注意,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女人叫的三个字应该是:“五零五”,翻译成阿拉伯数字是505,也就是国际通用的求救信号“sos”。 这个女人的舌头被割掉了,无法发出复杂的音节,所以她只能叫“五零五”来求救。 可惜得很,蓝锦是犯罪学专家,听到这个女人的求救信号尚且不明白,更别说那些普通人了。假定一个巡警听到女人叫“五零五”,绝对猜不到这是求救信号,只以为是疯女人的的疯话罢了。 蓝锦同时也想到自己的命运,自己刻在车里的那个求救信号“sos”,有几个警员会发现?更何况警员之中还有个内鬼,他完全可以抹掉三个字母。 现在蓝锦自身难保,又怎么能够救得了那个女人? 林子荣通过后视镜观察着蓝锦的脸色,看到蓝锦神色黯然,知道她已经绝望了,不禁得意起来,“丐帮有祖宗传下来的十三路七十一门绝活,再刚烈的汉子落到我们手里,也撑不过一个时辰。”他升起车窗,一边开车一边说,“那个女的不过就是个车模,老子想睡她一晚上她还不答应!我看她现在还敢嚣张不?哈哈哈,哈哈哈!” 车里两个青年也张狂的大笑起来。 此时海参酒楼下的骚乱已经停止了,曾梦书闭着眼睛坐在椅子里,对面的麦可从脖子上取下白银的十字架,信心十足的说:“我会用基督教的祈祷术为你治伤,要不了多长时间。” 何甜甜对神秘的祈祷术非常好奇,腆着脸说:“请教一下,你的祈祷术跟催眠是不是一回事啊?” 麦可目光冰冷的看着何甜甜,斥责说:“你怎么如此无知?哪怕你不信上帝,看在你弟弟的份上,你也该尊重一下基督教!如果你敢再如此无礼,我就会请你离开!” 何甜甜轻蔑的撇着嘴,却不敢发出声音。 曾梦书睁眼说:“别管她,普通人并不知道‘信’是一切法术成功的基础。他们用自己可怜的见识理解神秘现象,就跟小孩子理解大人的感情一样非常幼稚。” 麦可温柔一笑,“我正是要借助信念的力量来治疗你,你懂这个效果会更好的。” 何甜甜不禁有些期待,感觉将会出现什么神秘的光啊,或者出现天使啊这些东西。没想到整个祈祷术治疗的过程非常普通,看上去跟神棍治病也差不多,麦可在那儿不断的念着《圣经》,曾梦书的身体不时颤抖一下。根本就没有什么光出现,更没有天使打碎玻璃飘进来了。 看了一会儿,无聊得要死,何甜甜干脆研究起菜单来。 麦可突然长长一声叹息,“唉!没想到圣灵对你如此眷顾,如果你自己会祈祷,效果会更加神奇的!” 曾梦书长长的吁一口气,说道:“谢谢,我感觉好多了。”说话的声音已经中气十足。 何甜甜亲眼看到曾梦书在几分钟之内,就从虚弱无力的样子变得红光满面,却依然不肯相信世间有什么祈祷术,只觉得这对男女串通起来骗自己,好让自己信他们的宗教。好在接下来人家也没有请她信宗教,也没有求着她相信世间有什么神秘的事情,直接叫服务员上菜,倒省了她不少的口舌。 不多时,包厢里飘满了菜香,何甜甜一张嘴都忙不过来,哪有功夫想什么祈祷术? 第二十一章:折腾 话说海参酒楼的经理看曾梦书非常虚弱的样子,非常紧张,暗地里吩咐其他员工说:“我们开店做生意的,来了人也不好往外面赶。大家都给我打起精神来,万一这女的死在酒楼事情就大了。到时候对方要讹诈我们呢,我们提前有准备,打起来不怕;对方好说好散呢,那就更好了。” 于是服务员加倍的注意这个包厢,厨师也不敢怠慢,跑堂的也勤快。这顿饭吃得麦可满意极了,饭后一定要给服务员小费。结果人家看曾梦书没有死,已经谢天谢地谢神佛了,不但不要小费,经理还过来给打了八折呢。 饭后曾梦书精神恢复了不少,一路下楼来,遇到几个表情严肃的警员正在询问酒店的保安,好象在查什么案子。遇到曾梦书他们三人,也例行的查问了下——这些警员并不认识曾梦书。 三人表示自己当时身在包厢,听到外面打架的声音也没出来看一眼,不知道什么情况。 出了楼,只见一辆轿车停在外面,四周已经拉起了封锁线,有人在轿车周围拍照。附近的居民都赶来看热闹了,都想看看警方是怎么破案的,把个路堵得水泄不通。 曾梦书不禁好奇,八卦的问一个警员到底发生什么案子了。那个警员眼神凌厉的瞪了曾梦书一眼,“快走开,别妨碍我们办案!”麦可虎着脸,一把揪住曾梦书,将她拖出人群。 曾梦书心情大好,小鸟依人的靠在麦可肩上,并不生气。 何甜甜暗暗在心里咒骂:“真会装,打起架来牛都拉不住,在男朋友身边来阵风都吹得倒。真不要脸!”其实经过了婴灵排毒、祈祷术治疗之后曾梦书没有完全恢复,不过要说弱不禁风那也不至于,现在这副样子还真是装的。 麦可见曾梦书如此脆弱,心里更加怜惜,小心翼翼的扶着她。曾梦书乐在其中,越发装得楚楚可怜。 何甜甜一脸苦大恨深的样子,紧紧的跟着两人,却并不说一句话。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麦可问道。 何甜甜突然发火了,“哎,你们好象忘了还要帮我找弟弟!我忍你们很久了,正事不干,专门秀恩爱这叫什么事儿?” 曾梦书嘻嘻一笑,“没忘没忘,我说一句算一句,绝对不会食言。不过这里不方便,要找你弟弟,还得回你的出租屋。”麦可要说什么,曾梦书给他个眼色,不让他说出来。 三人再次返回何甜甜的出租屋。 曾梦书说:“你弟弟失踪了一个月了,这事情很难办,不过我也有办法查到他的下落,只是……”故做为难的样子,没有说下去。何甜甜紧张的问道:“只是什么?”曾梦书心里乐开了花,暗想:“她上钩了!” 曾梦书一改嬉皮笑脸的样子,非常肯定的对何甜甜说:“要想查出你弟弟的下落,我必须开坛作法,召请白云山万年黄大仙出来,请他帮忙。这万年黄大仙神通广大,天上地下都熟,有他帮忙事情就好办多了。不过呢……”说到这里,故意又不说下去。 何甜甜紧张的问道:“不过什么?” 麦可也同时问道:“万年黄大仙,那是中国的神吗?” 曾梦书先回答麦可的话,“万年黄大仙是动物灵。”转头回答何甜甜的话,“你得准备香炉、信香、纸钱、符纸、朱砂,还有桃木剑,我一会儿开坛作法会用得到。” 何甜甜踌躇半晌,突然叹息说:“唉!死马当成活马医吧!”拉开壁橱,从暗格中取出一叠钱——看那样子约有万把块,拿布包了贴身藏好,这才出了门。 麦可对中国的宗教非常有兴趣,“那个万年黄大仙是什么动作修成的灵?动物是怎么修炼的?它长什么样子?” 曾梦书坐在床上“噗”的一声笑起来,“什么万年黄大仙,我骗她的。以我的手段,查个把人还不手到擒来?就是要折腾一下她,让她吃点苦头,谁让她那么讨人厌的?” 麦可失声叫道:“你不讲信用!” 曾梦书耐心的解释说:“反正最后我帮她找到弟弟,就不算我不讲信用,是不是?只是我看她不顺眼,折腾下她,图个开心嘛。” 麦可拉塑料椅子坐了,看着天空嘀咕着:“最后的结果是实现了诺言,但是过程有欺骗,这到底算不算讲诚信呢?”外国人脑筋不太好使,这一算就是好久。 曾梦书坐在床上晃着两条腿,看着麦可傻乐。 时隔许久,何甜甜买了香炉等物回来。曾梦书有心折腾何甜甜,把那些物品一一检查了遍,突然拿着香唉声叹气的,“唉,唉!” 何甜甜奇怪的问道:“又怎么了?” 曾梦书皱眉说:“这法坛我开不了,你另请高明吧!麦可,我们走!”从床上起身就要往外走。 何甜甜急得拉住曾梦书,也不敢把她得罪了——这是因为心理学上的登门槛效应,答应了一个小的请求,就比较容易答应更大的请求——“我到底哪里错了,你给我说嘛,我改还不行吗?”再三哀求,曾梦书这才说:“算了,你以前没有接触过法事,也不怪你。你买的香叫做檀香,虽然也是香,但是呢这种香的主要功能是驱除,用它来召请神灵已经犯了大忌了。你重新出去一趟,到香店说清楚了,一定要买草香——召请神灵,必须得用草香。” 何甜甜多长了个心眼儿,没有立即出去买香,先问道:“你再给看看,其它东西还有什么问题,不然我要多跑两趟。” 曾梦书不禁对何甜甜高看一眼,“咦?还没有傻到家?”装模作样的把所有东西再检查了一遍,“也将就着用吧!没事没事,黄大仙心胸开阔,不会怪你的。去吧去吧!” 何甜甜再次出门买草香去了。 麦可看着曾梦书,“我明白了,黄大仙就是狐狸精,你就是那只狐狸精!哈哈哈!”自以为猜对了,得意非凡的大笑起来。 其实五大家仙,狐黄白柳灰,黄仙指的是黄鼠狼,狐仙指的才是狐狸精。但是曾梦书没有纠正麦可,反而张牙舞爪朝着麦可扑了过去,“我是狐狸大仙,我来吃你来喽!” 麦可一把抓住她两个爪子,两个人打闹不提。 蓝锦的两只手被绳子绑着,前面一个瘸腿的乞丐拉着她,好象拉着一只羊。此处是海滨的一处庄园,冬日的阳光酒在紫荆树上,显得异常温暖。蓝锦被人拉着行走在阴暗的楼道里,空气刺骨寒冷。 从旁边的房间门里传来一声哀叫,“啊!叔叔,求你了,你用刀子划吧,滴硫酸太疼了,叔叔,求求你了!”声音是宾江口音,不知道是哪一个失踪的儿童。另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响起,说的是东浮方言,蓝锦听不懂,但是能听出来这是个汉子在骂人。 “还有心思同情别人?”那个牵着蓝锦的瘸子猛地一拉绳子,蓝锦一踉跄,差点摔倒。 “骨骨骨”轮椅声中,一个孩子推着轮椅从前面的客厅中走过,车上男人用非常清亮的目光看着蓝锦,眼里无悲无喜。推车的孩子正是苏成锐!而车里的男人两手全被斩断,露在外面的小腿骨断过至少三次,因为故意接得弯弯扭扭的,非常醒目。 蓝锦一边被拖着走,一边目不转睛的看着宾江的失踪儿童苏成锐。苏成锐显得老成多了,心事重重的推着残疾男人往前走——那模样就像一对父子。阴暗的走廊里,那个重度残疾的男人目光明亮得像一盏灯,他好象已经看穿了世事,眼神像神一样的漠然。 苏成锐推着男人与蓝锦擦肩而过,始终没有看一眼蓝锦。蓝锦嘴被胶条封住,无法说话,急得眼睛都有些红润了。就在两人擦肩而过时,苏成锐几不可察的对蓝锦眨了下眼睛。 眼神确实可以传递很多信息,至少蓝锦一下子就明白了苏成锐眨眼睛的意思,“我明白了。” 而且在那一瞬间,苏成锐还将握在轮椅把手上的手掌轻轻抬了抬,可以看到把手上全是血。关于这个动作,蓝锦就不明白它的意思了。 “嗒!”有人按亮了灯,那灯光非常刺眼。蓝锦举起被绳子绑着的手去挡眼睛,有人在她肩头狠狠的推了一把,她失去平衡跌倒在地上。 林子荣威严的声音响起:“刚才你看到的那个男人,他尝试逃跑了十二次。我们打断他的左手三次,右手三次,左腿三次,右腿三次。现在他老实了,因为他已经连自理能力都没有了,只有认命。” 蓝锦的眼睛逐渐适应了光亮,只见自己躺着的地方是一个非常宽敞的大厅入口,样子非常像是机关的大会议室。林子荣远远的坐在主席台上,他坐的样子很奇特,不像一般人坐在椅子里,而是坐在高背的椅子的靠背上,这让他看起来更高大。 现在蓝锦看出来了,林子荣的身高只有一点四米左右,非常矮。他只有坐在高处,才能从心理上给别人一种压迫感。 没有想到,丐帮的帮主林子荣并不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 第二十二章:乌将军 何甜甜重新买了草香,曾梦书还没放过她,指挥她架设法坛。一切弄好,何甜甜也累得快趴下了,曾梦书这才满怀欣喜的走到法坛后——所谓的法坛,其实就是简易饭桌摆了香炉、符纸、朱砂等物。 却听曾梦书念咒道:“南山黄大仙,啷哩个啷来啷哩个啷,快快听我令,哎哟依嗬嘿啊哎哟依嗬嘿!”一边念一边想词儿,所以废话特别多。 麦可知道这是在骗何甜甜,也觉得好玩,悄悄帮了曾梦书一把,把手对窗外一扬,刹那间狂风大起、飞沙走石。 何甜甜激动得眼睛都红了,“大仙来了!” 曾梦书吼道:“还愣着干什么?快点烧纸线啊!” 何甜甜赶紧把纸线烧着了,扔到搪瓷脸盆里。出租屋本来空间就不大,纸钱一燃顿时烟雾缭绕。 曾梦书想到词儿了,激动起来,拍着饭桌念道:“今有弱女子何甜甜,因弟弟失踪一事求大仙查找——咳咳咳!”吸进口烟雾呛到了,心说:“这到底是害人呢还是害自己呢?”她眼睛又薰得疼,呼吸也不畅,一边挥手扇烟一边尖声叫:“快把你弟弟的照片给大仙看看——咳咳咳!” 麦可特别可恶,没心没肺的鼓掌大笑。 何甜甜生怕把黄大仙得罪了,瞪了麦可一眼,这才把照片拿了出来。 房里是不能呆了,曾梦书一把抢过照片,单手结印说:“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刚念完咒语,就听屋外“哇哇”声大作,一群乌鸦飞上天空。曾梦书手持照片冲到窗前,对天空的乌鸦扬着照片:“乌将军,看清楚了,这就是她的弟弟!” 天空中数只乌鸦“哇哇”怪叫,好象回答的样子,转眼拍翅飞远。 曾梦书回头对何甜甜说道:“乌将军是黄大仙的第一员大将,有它出马肯定能成——我们出去吧,这屋里不能呆了!”带头冲到屋外。 何甜甜此时对曾梦书满心崇拜,看曾梦书头发还冒烟,不禁对麦可说:“你看,这才叫法术,用功过度会头顶冒出白雾的。你们外国的法术就是不行!” 其实两个女生都是长发,从屋里出来都头上冒白雾,只是何甜甜不知道罢了。麦可笑而不答,暗想:“我的法术行不行,何必要个外行来评价?”话虽如此,他依然招了股旋风,吹散了满屋的浓烟。 曾梦书一改刚才嘻嘻哈哈的模样,表情严肃的站着不动——这是在接收乌鸦传来的信息。突然曾梦书身体一震,眼睛瞪大,被什么景象吓到了一般倒吸一口寒气。 何甜甜问道:“怎么了?” 曾梦书摇头说:“非常奇怪,乌将军也不敢肯定它找到的人是你弟弟。”低头看着照片上那个风华正茂、英俊帅气的男生,一边叹气一边摇头。 何甜甜脸“唰”的一下变得苍白,却逞强说:“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我弟弟死了,无论如何,我都要见他一面。” 曾梦书放下手里照片,看着暮气沉沉的远山沉默不语。 何甜甜暗想:“求也求过了,这女的性子急,我用个激将计。”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哦!我明白了!什么黄大仙,什么乌将军都是你骗我的吧?你的目的就是要骗我的钱,不然呢?你带我去看我弟弟啊!” 麦可表情凝重起来,晓得要论脾气不好,何甜甜远远不及曾梦书,只怕惹急了曾梦书,她会动手打人。没想到曾梦书老气横秋的叹息一声,“唉!既然你如此坚持,我就带你去见他。只是我最后还是要奉劝一句:相见不如不见。” 何甜甜冷笑起来,“什么‘相见不如不见’,你就是怕我拆穿了你的鬼把戏故意吓我的。我一定要找到我弟弟!” 曾梦书说道:“既然如此,我们走吧!你弟弟在北新桥!” 何甜甜暗暗得意,觉得麦可也好,曾梦书也好,虽然身怀异能,还不是被自己耍得团团转?看起来智商都不怎么高嘛。出租车来了之后,她抢先坐到前排,一路哼着歌。 曾梦书神情悲伤,麦可问她到底怎么了,她也不肯说。 所谓的北新桥,建在干涸河道上的一座水泥桥,桥上写着“北新桥”三个大字,桥下却已经建成市场,市场上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桥墩处有个乞丐跪在地上低着头,面前铺了块肮脏的红布,绒布上写着漂亮的毛笔字,大意是这个年青人自己残疾、父母病重,实在惨到极点,望有心人士捐助一二。 从近处看过去,那个年青人一双脚掌被人齐脚腕砍断,倒不是假的。 看曾梦书把自己带到一个乞丐面前,何甜甜忍了又忍,最后忍无可忍,叫道:“我弟弟呢?” 那个年青乞丐把头垂得更低,一头齐耳短发几乎遮住了整张脸。 曾梦书叹息着说:“何耀,你姐姐来了!你为什么不敢相认?” 青年乞丐依然低垂着头,说道:“几位,你们认错人了!我不叫何耀,你们不要挡着我做生意,不然小心我收拾你们!” “咚”的一声响,何甜甜跪在了乞丐的面前,“你……你……真是何耀?”她一双手颤抖着,去拂年青乞丐的头发。 年青乞丐猛地抽出一把匕首,“叮”的一声插进水泥地面,抬头怒视着何甜甜,“我说过了,我不是何耀,给我滚,不然我杀了你!”那是一张铁青的脸,表情狰狞,但确实是何耀无疑。 因为用力,何耀握匕首的指节都发白了。 “弟弟啊……”何甜甜一声惨叫,猛地抱住何耀的脖子。就在这时,何耀突然从水泥地上拔出匕首,一刀捅进了何甜甜的心窝。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快得曾梦书和麦可都来不及反应。 “杀人了!”人群中有人炸雷般的大叫一声,许多女人都尖叫起来,整个人群瞬间像潮水一般的涌动着,有四五个壮汉趁机跑到何耀身边,已经向何耀伸出了手,准备趁乱把何耀带走! “都别动!”曾梦书大吼一声:“这是命案现场!谁敢过来,就到局子里讲讲自己跟命案的关系吧!”随着吼声,约二十个黑西装从人群中冲了出来,站成一圈,挡住了混乱的人群。 那几个壮汉见势不妙,也不敢拉走何耀,吹着口哨装做满不在意的样子溜了。 何耀怀里抱着姐姐的尸体,一脸不屑的微笑。 人群中,已经有几人掏出手机打电话报警了。 北新桥警局里,何耀依然是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什么都不肯说。没有人知道他在这一个月里经历了什么,才让他从一个满怀憧憬的大学毕业生,变成了今天的乞丐和杀人凶手。 曾梦书坐在何耀对面,低声问道:“为什么杀掉你姐姐?” 何耀“嗤”的一声笑了起来,随即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说了声:“抱歉,失礼了。” 曾梦书换了个问题:“你的腿怎么断的?” 何耀鄙视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断腿,不屑的说:“你不是警员吗?你去查啊?哈,屁大点事儿也值得问?能给我一棵烟吗?” 曾梦书很有兴趣的盯着何耀,给他点了棵烟。何耀戴着手铐深深的吸口烟,长长的吐出烟雾——他的手抖得很厉害。三口吸完了烟,何耀用手指碾熄了烟头,似乎没有感觉到疼痛。故作轻松的弹了弹碾烟的指头,他抬头说道:“与其关心我,不如关心一下蓝锦。据我所知,蓝锦要么失踪了,要么已经死了。” 曾梦书“噌”的一下从椅子里跳起来,“砰”的一声拍在桌子上,“你怎么知道的?” 何耀一侧嘴角挂着微笑,“你可以去确定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 曾梦书冲到审讯室门边,拉开门跑了出去。 麦可无聊的坐在警局大厅的长椅上,垂头丧气的样子像个被抓到的罪犯。看到曾梦书出来,他脸上绽开了笑容。 曾梦书跑出来,“麦可,快跟我走!”麦可不明所以的跟着曾梦书就跑,两人出了警局,曾梦书打电话给黑皮。 “黑皮,你在哪里?蓝锦老师是不是在你的身边?” 黑皮还在游乐园里,他的身边依偎着白心若,白心若怀里抱着一只非常大的白色玩具狗——这是黑皮在游乐园里打靶赢来的。 黑皮看了一眼白心若,笑着说:“我在游乐园呢,蓝锦老师没事,有一帮警员保护她呢!” 曾梦书懊恼的叫了声:“哎呀!”然后说道:“可能出事了!我们快去刑侦局!” 黑皮不舍得离开白心若,安慰说:“没事的,我们的手机一直开着,蓝锦老师如果真出事了,麻局长他们不会打电话来通知一下?” 曾梦书骂了一句:“关键时候掉链子!”挂断了手机。 黑皮也紧张起来,拔打了蓝锦的手机,但是却一直无法接通。 第二十三章:魔咒谢谢 在海滨丐帮的野蔷薇山庄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嗒”的一声响,一滴汗液滴落在地板上。因为环境很幽静,汗水滴落的声音在密室里反复的回荡。 蓝锦被反绑着双手吊在水泥柱子上,湿漉漉的花白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脸。她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一样。 又一滴汗从她的头发上滴落。 “你可真硬气!”地面上那个跛足的老人仰着脸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女人被打了几个小时,连哼都不哼一声的。”孤零零的白炽灯下,可以看到他长着一张马脸,脸上坑坑洼洼像月球一样;他瞪着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眼睛空着;他张着的嘴里露出满嘴焦黄的牙齿。 蓝锦习惯当老师,听到跛足老人的话仰起脸,爽朗的“哈哈”一笑,“这只是心理暗示的力量,对普通人来说很神奇,但是它的原理却非常简单。”正想好好的给跛足老人讲讲心理暗示的原理,却见跛足老人扔掉手里的牛皮鞭,转身拖着右脚走出了地下室的小铁门。 蓝锦仔细的观察着地下室的地形,希望找到一丝脱逃的机会。这里明显位于整个山庄的地底,一排一排粗大的水泥柱子是头上建筑的支撑柱,这些柱子上都安着成对的铁环,铁环上还挂着麻绳;地面平整过,蓝锦前面约三米远的地方、正对着白炽灯的位置摆着一个小方桌,桌上放着一个打开的工具箱,箱里放着铁皮做成的剜眼刀、铁柄的斧头、成捆的纱布还有一些看不出用途的奇怪刀具。 “这手术的器材一点也不专业,”蓝锦有些不屑的摇了摇头,“甚至还比不上普通的小诊所。” 此时“哐”的一声响,那个跛足的老人打开了地下室的小铁门,走了进来。 蓝锦再次摇头,“如果我是丐帮的,我会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路西法效应和戈培尔谎言定律来控制和操纵受害者。现在的情况下,对付我这种意志坚定的女性最好的方式就是囚禁和饥饿,让时光和痛苦消磨掉我的意志——看起来这些家伙的心理学也不专业。” 跛足老人手里捧着一份盒饭走向蓝锦,打开盒饭说:“吃吧!吃点东西,被砍掉四肢的人死亡率非常高,这可能是你最后的一顿饭了。”言外之意很明显,蓝锦年纪偏大,体质较弱,极有可能在被砍断手脚后死去。 蓝锦看一眼工具箱里的斧头,看再一眼饭,心里堵得慌。没有想到自己与罪犯作了一辈子的斗争,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 跛足老人叹息一声,“大多数人在知道自己马上就会被砍掉手脚时,都难过得吃不下东西,但是我劝你吃一点,哪怕只吃一点,也可以增加你活下去的机会。”他一边说一边拿起饭盒里的勺子,盛了一点饭,举到蓝锦的嘴边。 蓝锦张开嘴,依着习惯说了声:“谢谢!” 就听“当啷啷”一声响,跛足老人手里的勺子落到了地上,另一只手里的饭盒也掉到了他的左脚上,本就又脏又破的皮鞋上堆满了饭菜。 跛足老人低着头,灯光下他的影子颤抖得非常厉害,就像狼人将要变身前一样。他的腰弯得很厉害——那根牛皮做成的鞭子就躺在他的脚边,像一条扭曲的蛇。 蓝锦也很诧异,暗想这个跛足老人难道有什么隐疾,现在突然犯病了?可是老人只是抖,并不倒下,不像是隐疾犯了的样子。蓝锦又想:“莫非我说了什么话伤害这个老人了?”回想自己说过的话,好象也没什么错。 其时明月初升,海水在月亮潮汐力的作用下发出轰然欢响,就像因为月出而雀跃不止。海边一艘晚归的渔船拉响了汽笛,长长的鸣笛声在地下室也清晰可闻。 跛足老人颤抖了许久,慢慢的抬起头来,双眼红肿,下眼皮浸满泪水明显的发胀,他仰头看着蓝锦,厉声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蓝锦当然不会被他吓到,大声说:“我说‘谢谢!’怎么了?” 跛足老人一手捂着胸口说:“唉,你是几十年来第一个对我说‘谢谢’的人。被人说‘谢谢’的感觉真奇怪,心热得要痛,却又不痛,很舒服。如果你死了,我会天天为你烧高香。” 蓝锦暗自奇道:“居然有人一生中从来没有听到人对他说过‘谢谢’?是了,这个老人生命中从来没有得到过尊重,一般人看他是个乞丐,自然不会对他说什么客气话儿;林子荣看他是下属,当然也不会说什么客气话儿。”虽然这个老人行为可恶,但是就像很多罪犯一样,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相反可恨之人其实通常也很可怜。 蓝锦柔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老人不好意思的一笑,说道:“帮里弟兄称我吴八,我的名字挺贱的。”竟然不好意思说出自己的真名。 蓝锦坚持问道:“吴先生,您的大名是什么?” 老人有些羞涩的说:“算命的说我的命只有八钱,是天生的乞丐命,所以我爹给我取名吴八钱。” 蓝锦是犯罪心理学家,自然知道一些迷信的东西,把一个人的命运看成有重量的东西,越重的命越富贵只有四柱算命法中才有。看老人的态度,估计大字也不识几个,蓝锦安慰说:“其实我也懂四柱算命法,一两重的命就是皇帝命,八钱的怎么也是三品大员,真按命理来说,您这命是大富大贵的命。” 这自然是在撒谎,但是老人却信以为真,“真的吗?我原来是大富大贵的命?”仰头呆呆看天,似乎在回忆算命先生的话。 蓝锦看老人信心动摇,对自己大为有利,继续说道:“当然了,我可是国家级的专家,我说的话当然是真的了?那个算命的是几级的专家啊,你把他叫来我们当面理论理论。” 吴八钱心想那个算命先生哪里是什么几级的专家,就是一摆摊讨生活的人,对蓝锦的话更加有信心了,却又疑惑说:“哪我是三品大员的命,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蓝锦这时想出了好多种解释,比如说佛家的因果说、风水说等等,都可以解释一个三品大员的命为什么会沦落成乞丐,而且以这个老人的文化程度比较容易接受。但是她笑而不语,希望老人自己悟出来。 果然,吴八钱想了想说:“我一生作恶太多,把自己的福都折得差不多了,当然会沦落到这个地步!唉!”重重的叹息一声,好象很后悔的样子。 折福的说法,是佛家因果说里的。东浮市净佛教净土宗很兴盛,估计这个老人隐藏的信仰是佛教。蓝锦当惯了老师,看老人心生悔意,正是因势利导的时机,立即说道:“难道你不想修来世?” 本来蓝锦是犯罪心理学家,自己也不信因果那一套,但是现在的情况下说因果反而容易让吴八钱接受,比说路西法效应效果好。只要以后吴八钱痛改前非,管它是科学还是迷信呢?蓝锦在心里为自己辩解说:“这是因材施教。如果他有大学文凭,我自然会说泰罗效应、路西法效应这些给他听。” 吴八钱想了很久,叹息了数十声,突然眼睛一瞪,看着蓝锦大声说:“你说得对!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做好事,争取来世投个好胎——我要救你!” 蓝锦认真的说:“吴八钱先生,那就多谢了。”本来这个跛足老人也可以称“吴八”,也可以称“吴八钱”,但是这两个名字其实对老人的意义完全不同。蓝锦坚持称呼他为“吴八钱”,那是一种尊重。 老人大喜,搬来小方桌解开吊着蓝锦的绳子,将她放下来,嘴里絮絮叨叨的说:“你对人真好,不知道府上还缺不缺花匠,我喜欢种花,就是没有自己的地。” 蓝锦脚一沾地,立即痛呼一声,原来她被吴八钱打得挺惨,开始时用了心理暗示抑制住疼痛,这时没有用,就痛叫起来。 吴八钱小心的扶起她,担心的说:“我打了你一下午,你肯定会恨我的。”声音之中,无限惋惜。 蓝锦一笑,“说一点不恨是假的,说有多恨也不至于。我是犯罪心理学家,见识过的事情很多,比一般人更能理解别人。” 吴八钱扶着蓝锦慢慢向小铁门走去,他低着头声音哽咽的说:“您可真是个好人,教我那么多做人的道理。要是我早几年认识你就好了。” 蓝锦也不相信自己居然能够把吴八钱劝得改恶从善了,还在思考其中的原理,最后只能从马斯诺需求层次理论上来解释:“吴八钱也渴望着得到尊重,因为他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受到过尊重,所以一声‘谢谢’对他来说特别重要。在犯罪史上,确实有资深的罪犯因为听到一声‘谢谢’而幡然醒悟、重新做人的。”这个发现可能是犯罪心理学的突破,她也很激动。却又想到:“心理学可以解释人类的行为,却没有办法预测人类行为,在应用上可能会受到很多限制。” 吴八钱跛足,蓝锦又有伤在身,两人一步一步的挪向小门,自然速度极慢。吴八钱又说:“被我挖掉眼睛,砍断手脚的小孩子不在少数,去年我还砍掉一个车模的四肢,出去后法院不会放过我吧?” 蓝锦不愿意再欺骗他,说:“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你确实罪无可恕;但是从道义的角度上来讲,你又情有可愿。也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到时候我会向法院陈情的。” 吴八钱默然无语,低着头扶着蓝锦走向小铁门。蓝锦看到一滴滴的泪水从吴八钱低着的脸上滴落到地上,心里也很伤感,却想不出话来安慰他。 突然一道矮小的身影从门外冲了进来,那人厉声吼道:“吴八!你在干什么?”却是丐帮帮主林子荣来了。 第二十四章:惊醒 铁门狭小,林子荣虽然很矮,身材却很宽,像一张横放的麻将牌,他往铁门处一站,立即将铁门堵得严严实实。 吴八钱低声说了句:“我们冲!”拉着蓝锦向铁门处冲去。 “吴八你在做什么?”铁门外又响起几声又惊又怒的吼声,原来林子荣带了人来。 吴八钱惨然一笑,站住脚哀求说:“帮主,各位长老,这个蓝锦是个好人,求求你们放过她吧!”这些跟在林子荣身后的人,原来是丐帮六大长老。 林子荣表情悲伤之极,“吴八,你是我最忠实的属下,你的话我也不能不听。”他面无表情的走向吴八钱,说道:“你中了她的什么邪,居然会背叛丐帮?”六大长老紧跟林子荣,进入地下室后自动呈半包围之势,步法熟练之极,显然配合非常默契。 吴八钱挺直腰大声说:“她教我做人的道理,要我不修今生修来世,我觉得她说得对!”他虽然身体残疾,但是天生高大,这么一站直了,竟然有种凛然的威势。林子荣本来身材矮小,站在吴八钱身前感觉像个孩童一般。 “好好好!”林子荣喜笑颜开,“你终于翅膀硬了,敢造反了!好!” 吴八钱低下头,“我不敢造反——各位今天放我们一马,我如果混出名堂了,将来一定报答各位的大恩大德!” 林子荣微笑起来,声音柔和的说:“你吃了我那么多年的饭,就是养条狗也养出感情来了。你想修来世,我当然会帮你。”他伸出右手,像是要跟吴八钱握手的样子,左手悄悄伸到腰间皮带上。 吴八钱松了口气,拉着林子荣的手感激的说:“我也会记着你的好……”突然蓝锦叫道:“小心!”蓝锦话音未落,就见寒光一闪,林子荣从腰间抽出把尺多长的匕首,一刀捅进吴八钱的心窝里。 吴八钱喉咙里发出含混不清的怒吼,身体却软倒在林子荣的肩头,他努力伸出一只手,想要掐住林子荣的脖子。他的手刚刚伸到林子荣脖子边,突然身体猛地一抽搐,双膝一软,整个身体都软软的挂在林子荣的肩膀上。 林子荣杀了吴八钱,冷冷的看着惊呆了的蓝锦,“我还是小看你了!吴八跟了我多少年了,一直忠心耿耿,没想到竟然会被你洗脑背叛我。” 蓝锦心里叹息:“其实吴八钱想要的不过是尊重,只是这些人永远也不会懂得这个道理。”猛地想起吴八钱解下自己时,将放在小方桌上的工具箱放在了地上,工具箱中有斧头,拿到武器还有得一拼,也不多说话,转身就跑。 林子荣猛地将吴八钱的尸体扔到地上,叫道:“抓住她!” 蓝锦本来有伤在身,她的膝盖被吴八钱打坏了,每跑一步都钻心的疼。但是现在她一心想和这帮坏蛋拼命,咬牙忍住疼痛,竟然跑得不慢。短短十来步的距离,她跑出一身大汗,眼看工具箱就在前面不足两米远,她心里一喜,突然双脚一紧,两只脚踝被人死死箍住了。她扑倒在地,伸手去够那工具箱,却差了大约一尺来远。蓝锦伸直手臂,用力伸展每一根手指,依然够不到工具箱。 身后那人抱住蓝锦双脚,用力向后拖,蓝锦的手指距离工具箱越来越远。这时,一件冰冷如蛇的物体触到蓝锦的手掌——正是那条皮鞭的鞭梢。 这根皮鞭是丐帮里最重要的刑具,不知道浸透了多少人的血泪,触手阴寒,让人骨节生痛。蓝锦抓鞭在手,两手匆忙的把皮鞭柄倒在右手,回头就是一鞭! “啪!”一声脆响,皮鞭有力的打在身后林子荣的脸上。 林子荣吃了一惊,还没来得及觉得痛,松开了蓝锦的双脚,一下扑了过来。 蓝锦没想到林子荣不但不怕痛还不要脸,也愣了一下,被林子荣扑倒在地上。距离一近,皮鞭的威力完全发挥不出来,蓝锦拿着皮鞭只有牙刷长的木柄乱砸,打得林子荣的头像皮鼓似的“咚咚”响了七八声。 这时其他几位长老才跑了过来,几人合力擒住蓝锦。林子荣气急败坏的大叫:“把这个疯子带上去!” 在蓝锦被拉走的同时,一位身材瘦长有如竹竿的长老走近林子荣,低声说:“丐帮大会就要召开了,这位蓝锦在全国知名度挺高的,弄不好只怕会出意外。” 林子荣冷冷一笑,“出什么意外?杜长老,知道为什么我是帮主而你只是个长老吗?因为你的胆子太小了!”他轻蔑的用右手大拇指掐着小指头,表示杜长老的胆子只有这么丁点儿。 那位杜长老碰了个软钉子,叹息一声,跟着其他人走出地下室。 林子荣看着几人背影不住冷笑,突然右边腰间传来手机铃声。林子荣取出手机一看,脸色一变,恭敬的接听手机:“白姑娘,请讲。” 手机那头,传来一个冷清的声音:“曾梦书醒了!” 这个声音像威力极大的魔咒一般,让林子荣僵住了。他呆呆的举着手机,手机里传来结束通话后的“嘟嘟”声,他却浑然不觉。 灯火迷离的街头,又一辆出租车呼啸而过,任凭曾梦书怎么挥手,车也没有丝毫的停留,“嗖”的一声驰了过去。气得曾梦书跳到路上对着出租车的尾灯竖起了中指,“不要落到我的手里,不然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回头一看,却见麦可正一脸宠溺的看着自己,好像看着一个不懂事的小孩。“怎么了?”曾梦书问道。 “抱歉,在警局门口是很难打到车的。”麦可指了指身后警局的大门。 曾梦书抱怨起来:“我都急死了,你怎么不早说?蓝锦老师是一个没有原则的好人,现在这样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我必须找到她!” 看曾梦书着急,麦可这才严肃起来,“我可能知道是谁抓了她——”他一边说话一边朝小巷子里开溜,“如果我猜对了,也许我能救她出来。” 曾梦书不禁怀疑,暗想:“你要救人嘛,为什么要开溜?”也不说破,只是“嗯嗯”的回答着,看麦可溜进了小巷,她这才悄悄跟了进去。没料到麦可刚好脱下衣服,正从肩胛处生长出翅膀来。看到曾梦书来了,急得麦可叫道:“不要看,不要看!”赶紧的伸翅膀遮住了身体。 曾梦书嘴里说:“你是男生嘛,怕什么?”自己却窘得不得了,赶紧的转过了头。就听身后“呼”的一声响,回头看时,只见麦可的衣服还在地上,人却已经飞远了。 曾梦书从小巷中出来,特意走了一大截路,回头看不到警局了,这才招手搭车。这一次,终于有辆出租停在了她的面前。她笑嘻嘻的上了车,大声说道:“去刑侦局。” 出租车一下子熄了火,司机愁眉苦脸的说:“姑娘,我讨点生活不容易啊!” 曾梦书“嘻嘻”一笑,知道司机是怕刑侦局好进不好出,说道:“没事没事,我局里有人!你放心开吧!”司机叹息了三声,之后终于重新发动车子,车缓缓的开动了。 一路上,司机都没有说话,一脸从容就义、大义凛然的样子。 刑侦局这边,因为蓝锦在东浮市失踪,所以加强了安保措施,可以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远远的看到一辆出租开来,警员们都提高了警惕,个个手握枪柄,如临大敌。 只见车停了下来,然后一个中年司机打开车门转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叫:“车我不要了!我招谁惹谁了我?” 然后一脸不解的曾梦书也下了车,看着跑远的司机疑惑的说:“这位中了什么邪?”警员中也有认得曾梦书的,赶紧打电话给麻局长,“局长,蓝锦属下的那个异能者来了!” 办公室里,麻局长对着手机叹息着说:“瞒不下去了!该来的总会来的!”放下手机,他努力挤出笑脸,挥手叫道:“走!去迎接她!”带着一群人风风火火的冲出办公室。 “抱歉抱歉,”麻局长对曾梦书笑道,“我没有保护好蓝锦老师。” 终于确定了蓝锦出事了,虽然在预料之中,曾梦书依然有几秒的失神。麻局长把蓝锦出事时的事情讲了一下,“那些打架的人我们抓了二十来个,他们每个人都手绑黄色手绢,明显有问题。但是这些人都一口咬定他们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有问出来。” 曾梦书苦笑起来,“想要二十多个人守住秘密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些人我见过,每个人手上的黄色手绢绕手腕两圈、打三个死结,这是传统帮派的做派,表示他们是死士。想要攻破他们的心理防线也很简单,暗示一下他们之中有人交待了,他们死守着的秘密已经没有价值了,他们就会说出秘密的。” 话虽然说得轻松,曾梦书脸上的表情却跟刚吃了个苦胆似的——蓝锦的失踪牵涉到帮派的话,事情会难办很多。 麻局长眼睛一亮,“果然是个好办法!” 曾梦书说:“我来这儿呢,是想让胡彬彬看看蓝锦老师在哪儿,他的异能很厉害的。” 麻局长一拍脑门,“我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自己跟个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撞,也没有找到破案的方向,人曾梦书一来这案子就有了希望,麻局长不禁感叹自己老了。 其实呢麻局长年龄偏大,思维难免僵化,一些破案的手段也比较传统;曾梦书正当妙龄,脑子当然活络多了。 第二十五章:她来了! 蓝锦被高高的吊在野蔷薇山庄的大会场主席台上,脸上新添了几道鞭挞的伤痕,但是她的表情却非常平静。 从上往下俯瞰,她非常惊讶这里的布置太像机关的会议大厅了,简直就是一模一样。从心理角度分析,这样的布置表明林子荣其实是个奴性入骨的家伙,非常崇拜权威——而权威在中国的具体体现就是当官。 事实上,奴性入骨的人是非常危险的,他们会为了某个目的做出非常残忍的事情来。当然,这样的人也缺乏自信,但是表现得却非常强硬——蛮横的态度也是他们的特点,也就是所谓的外强中干。 现在,林子荣和几位长老坐在听众席第一排商量着丐帮大会的事情,林子荣特别的表现出霸道和豪气,手势也学着电视中领导讲话时的动作。不过谈话中时时会冒出一两句:“叉他老母”“仆街仔”之类的脏话,又明确的表现出他的江湖气质。 突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林子荣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骂道:“仆街仔!”拿起手机一看,立即捂住手机,紧张兮兮的左右看了看。 丐帮六大长老识趣的靠在椅子背上,表示自己对这个电话一点也不好奇。不过笑容有些古怪,似乎在猜测这是林子荣老婆打来的电话。 林子荣不好意思的解释了一声:“蓝筹!”前面已经说过了,蓝筹是行话,表示在公检法卧底的坏份子,也就是内鬼。 六大长老全都释然了,表情严肃起来。 林子荣捂着手机走上主席台,左看右看的,似乎在找一个隐蔽的地方接电话。 自从出事后,蓝锦其实一直在分析那个出卖自己的蓝筹到底是谁? 审问孙辟没过多久,自己就遭到了绑架,在这么一段时间里,大多数警员都和自己呆在一起,没有机会和林子荣通风报信。能够有机会打电话的只有两人,一个是小陈,另一个是小张,这两人都是自己派出去的。 也就是说,自己派了两人出去,其中刚好有一个是内鬼——这种机会可以说少之又少。但是,犯罪心理学家当然明白,要做到让领导派自己出去而不让他察觉这是自己的意图,其实也不复杂,只需要用到一个魔术技巧就可以实现。 这个魔术技巧叫:让观众以为是自己选牌的技巧。当魔术师在舞台上表演扑克魔术时,有时会让台下某一个观众抽出一张牌让自己猜。当观众走上舞台时,他是非常紧张的,这时候魔术师会把自己想让观众抽到的牌推出去一点,递到观众的掌心。观众会很自然的接过牌,并且不会察觉这是魔术师的意图,以为这就是自己选的牌——其实这是一种控制对方的技巧。 回想起来,审问孙辟时自己故意谎话连篇,但是文化程度不高的孙辟居然信以为真。然后自己派出小陈,让他装做去泡咖啡时,这时所有警员都低着头,忍着笑——派他们出去做额外的工作还没有任何好处,所以他们都回避开了自己的目光,这是人之常情。 接下来,自己扯到了天上三颗卫星照着孙辟,要派另外一个警员去打电话关闭卫星时,只有小张主动与自己的目光对视,所以自己选了他出去打电话——没有想到,他是真的打了一个电话。 所以,小张让领导选中自己执行任务的方法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与领导的目光对接——如果你想当体育委员,可以试试这个方法。 林子荣匆忙中也忙了会场上还吊着一个人——也许他可能认为蓝锦必死无疑了——他走到蓝锦的脚下,举起手机压低声音说:“没有重要的事情不要联系我,你也要注意安全。” 虽然蓝锦怀疑小张,但是当林子荣的手机里传来小张的声音时,她还是从心底叹息了一声。 “林帮主,这次的消息我要一百万。” “一百万!你当我的钱是那么容易挣的啊!我告诉你,每天天不亮我就要派人把那些小叫花布到街上去,还要注意他们的安全,还要供他们吃喝,就这样,他们讨的钱我也不能全拿。”从事后的调查得知,林子荣从事的这一行有规矩的:每个乞丐讨来的钱他只能拿百分之七十,剩余的百分之三十必须归乞讨者。“你开口就要一百万,怎么不去抢?” 手机另一头小张嘿嘿冷笑,“我免费给你说一点,你看我的消息值不值一百万——在刑侦局,前段时间救了两个失踪儿童,其中有个孩子叫胡彬彬。他会一种类似天眼通的异能,可以看到太阳系附近的事情。” 林子荣“咕”的吞了口唾沫,“他看到什么了?” 小张故意调侃说:“我好像记得他说什么太阳系九大行星是错的,哈哈哈!八十万,一分不能少,不然你就别想知道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林子荣厌恶的把手机拿得尽量远离自己的身体,这样一来他不得不伸直手臂,长长的吐了两口气之后,他下定决心似的重新把手机靠在自己的耳朵边:“六十万,一分不能多,人要懂得知足常乐的道理——喂,喂,喂?” 手机另一头传来一个威严的男声:“你是谁?” 林子荣的手机“砰”的一声掉到地上,六大长老全都傻傻的看着他。他愣了一会儿,突然跳起来重重一脚踩在手机上,然后他再次跳起来,又重重一脚踩在手机上……重复几脚之后,那个手机已经碎了。 “蓝筹完了!”他抬起头,像舞台上的演员一样沉痛的宣布说。 “曾梦书也快到了!”又一个清冷的女子声音从会议室门外传来,紧接着白心若走了进来。 对于白心若竟然是林子荣他们一伙的,蓝锦并不感觉奇怪,毕竟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只是她担心黑皮会吃她的亏,因为今天黑皮和她在一起。到了现在,蓝锦只能祈祷白心若还有点良心,不至于杀了老实的黑皮。 林子荣蹲在主席台上,从一堆手机的残渣中捡起手机芯片,说道:“你怎么知道?” 白心若大步走进会场,说道:“我对她感兴趣,正如她对我感兴趣一样。在曾梦书没有出现之前,我是中国最危险的女性罪犯,没有之一。”她自得的笑了笑,“不过我的风头现在已经被她盖过了,因为她拥有单独消灭一个门派的实力。你说,我会不会特别的注意她?” 六大长老纷纷起身迎接白心若。可以看出,在他们心里,白心若这样的罪犯是非常值得尊重的。 白心若一边说着,一边沿过道走到前排,“曾梦书擅长的法术称为纸人术,但是我打听过了,纸人术怕火!所以,我刚好克她。她是个急性子,如果知道了蓝锦老师在这里,一定会火急火燎的赶过来的。” 蓝锦眼里一热,差点落下泪来。一是因为白心若虽然已经摆明了态度是敌非友,却依然称自己为老师,心中尚存一份敬意;二是因为看到了希望。曾梦书又冲动又任性,不像一个老谋深算的侦探,但是此刻自己身陷险境,要的就是那么一个敢作敢当的伙伴来搭救。如果自己的搭挡是个谋定而后动的人,自己也就完了。 蓝锦思绪万千,白心若与丐帮众人说了些什么也就没有听到。她突然想到黑皮是不是遭到了白心若的毒手,这个事情如果不弄清楚,那么自己死也不会瞑目——毕竟自己曾经帮着白心若骗过黑皮。 “白姑娘,”蓝锦温言细语,“你告诉我,黑皮到底怎么了?”以白心若的心狠手辣,说黑皮死了也正常。有不少男性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白心若能够杀死那么多人,多半还是靠着美色把男人勾引到隐蔽处下手的。哪怕蓝锦不信这个,但是白心若恶名在前,让人不得不疑。 白心若抬头看着蓝锦,眼睛一下湿润了。她嘴角蠕动了几下,却什么也没有说。紧接着,她换上了一副轻蔑的表情,就这么静静的看着蓝锦。 蓝锦眼神悲天悯人,像是高高在上的神一样俯视着脚下这个中国犯罪史上最凶险的女性罪犯;白心若面带不屑,像一个藐视神权的无知的孩子一样看着半空中这个名满全国的专家。 一时间,整个会议大厅安静极了,可以听到远处海风悠悠,海潮阵阵。 “这女的脾气非常硬,我们把她的左腿打断了她都没有吭一声,好像感觉不到痛一样。”林子荣说。 白心若浑身一震,转开视线去看蓝锦的左脚,却见蓝锦的脚面肿起很高,她穿的老式皮鞋深深的陷进脚背去。白心若疑惑的看着蓝锦,目光中多少有些敬畏。 蓝锦笑了,像对邻家女孩一样轻柔的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心理暗示的力量罢了,没有你想的那么神奇。”话虽如此,蓝锦心里也多少有些自得。心理暗示是一个简单的技巧,能够把这个技巧练习到如此程度的,全国上下也没有几人。 白心若心里一痛,自打她成名以来,遇到她的人怕她的居多,敬她的也有,能够这么亲切的跟她讲话的人却是一个也没有。蓝锦的态度让白心若想起自己出狱前就已经死去的母亲,想起幼时疼爱自己的姥姥,此时她心里有个声音在叫:“我一定要救出蓝锦老师!”她转身对着林子荣,只因从未求过人,说话难免吞吞吐吐的,“我……我想……可不可以……” 林子荣看白心若与蓝锦的神情,已经猜到了几分。丐帮正在多事之秋,有个大恶人曾梦书就够他们喝一壶的了,如果再加上白心若,简直不敢想象!所以,他决定只要白心若开口,自己就放了蓝锦。 就在这个时候,野蔷薇山庄的楼顶上突然光芒大作,一闪之间照亮了半边天空。紧接着,“砰”的一声炸响,会议大厅的天花板上落下了无数灰尘。 身材瘦长的杜长老极为敏感,骇得跳了一下,指着天花板说: “曾梦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