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三暮四》 办证(1) 四好他妈病了。一种怪病。 村里大夫看完摇摇头,说去县里看看;到了县里,大夫也摇摇头,说去省医院想想办法;到了省会,第一人民医院的大夫看了,没有摇头,说目前我们这里的医学水平尚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北京的协仁医院治这个病,上个月我在那里学习,见过一起这样的病例,不知道治没治好,学习一结束我就回来了,去那试试吧。 四好所在的山村距离北京路途遥远。先要先坐一个半小时拖拉机到县里,然后坐两个半小时长途汽车到省会,最后再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才能到北京,这还是火车提速后的时间。 四好问大夫除了北京难道就没有第二家医院能看这病了吗?四好不愿意去北京,倒不是因为钱的事儿,离北京这么远,四好是怕他妈经不起路途劳累。 四好可是名震村内外的养鳖大王,自打中央对待农民兄弟的土地政策下达到这里,他就抓住时机,承包了一片水塘,养起王八,年产几十万斤,月收入上万元。城里的有钱人爱说钱是王八蛋,四好的世界观则是王八蛋就是钱,每逢王八产蛋时节,在四好眼里,那一片片白花花的王八蛋不仅是王八的蛋,还是人民币,要是卖到美国去就是美元,出口到欧洲就是欧元,如果能卖到联合国——不给钱也行,只要联合国的议员们用餐时能在四好提供的王八上打一条标语就行:联合国安理会及常任理事国指定赞助商。 大夫说有,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俄罗斯,都有医院能治这病,中国就协仁一家。 就地理位置来讲,从四好家到俄罗斯要比到北京近,他们村就有好多人在中俄边境上做买卖,每个周末都像住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还回趟家,看看老婆孩子,买张车票一个上午就到了。 但鉴于目前国际局势紧张,护照一时半会儿办不下来,出趟国比去北京可难多了。自打9·11以后,各国都加强了对恐怖分子的防范,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对待发展中国家十分不理智,好像穷山恶水养育不出善良淳朴的人民似的,连那些打着报效祖国的旗号想去海外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实则给自己镀金思想还不算特复杂的学生都被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拒之门外。虽然四好带着一位六十多岁的老母亲,但年龄并不是恐怖主义的障碍,中国历史上不就有个双枪老太婆吗,杀人效率是别人的两倍。 四好心里盘算着,既然出国这么费劲,不出不就完了吗,大不了上北京,中国的首都,祖国的心脏,申奥的时候不是还喊过“北京欢迎您”呢吗! 四好带着他妈来到北京。 走下火车,四好妈呼吸了一口北京的空气,感叹道:这火车就是比马跑得快多了,昨儿一早还在家呢,睡了一宿,今儿个就到首都了,要是李隆基那时候也有火车,杨贵妃吃荔枝就不用把马累得半死,费那么大劲了。 此次看病之行是四好妈第一次坐火车。她是土生土长的村里人,这辈子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一共有三次。第一次是和四好他爸结婚,两人去趟省城就算度蜜月了,在省城扯了块花布,回来做了件褂子,穿上村里人都说时髦。第二次是那年四好他姥爷患肺癌在省城住院,她去照看,待了五天,结果姥爷医治无效,与世长辞了,她就跟着尸体回来了,这次没扯花布——已经向中老年妇女的行列迈进了,穿得花里胡哨让人笑话,只扯了块白布,蒙在四好姥爷身上。第三次是四好带着她来省城看病,这的大夫却说看不了,于是有了去北京的机会。 改革开放的春风刮到村里的时候,很多年轻人都被吹到了城里。有人去了深圳当上电子元器件生产线上的劳动工人,有人在广东盖起大楼,有人到上海做了家庭服务员,还听说有人跑去北京,在夜总会工作,具体干啥就不知道了,反正每个月不少给家里寄钱,眼看着她家盖起小洋楼。从城里回来的人都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这时四好养鳖也养出了钱,想带老太太出去转转,别总在家门口的树底下坐着,一年到头撑死了去村西头打趟酱油。但四好妈认为,一个乡下妇女,没事儿往城里瞎跑什么啊,又不是祖国特需要的那类人才,少了自己国家奔小康的脚步并不会放慢,翻两番照样不耽误,城里人整天那么忙,四化正建设得热火朝天,自己也帮不上啥忙,就不去裹乱了,还是老老实实在家安度晚年吧,所以一直安分守己不离开村子半步争做一个原汁原味的乡下妇女。 四好妈万万没有想到这次生病不得不让自己来到首都,那可是党中央领导人居住和商讨国家大事的地方,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天安门城楼巍峨耸立,毛主席在照片上微笑着鸟瞰人民群众过着自力更生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长安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早知道是这种结果,就早点儿得这病了——北京是四好妈向往许久的神圣庄严的城市,国家领导们在这日理万机,她怕来了给首都添麻烦,所以忍痛割爱,长久以来一直压制着自己的强烈渴望。 听说北京有三大难,买房难,出行难,看病难。所以一下火车,四好就先去医院挂号。挂了号,心里就塌实了,然后可以想干嘛干嘛了。 出了北京站,打了一辆正在出站口趴活的出租车。四好说去协仁医院,司机又重复了一遍,协仁?四好说对,协仁。司机说靠,然后按倒计价器,发动了车。 路上司机拉着脸,一言不发。四好问司机,我听说北京的出租车司机都特能侃,你是不是不爱说话啊?司机说,我一上午就没碰到顺心事儿,说得出来吗。四好问怎么了?司机说,早上和媳妇吵了一架,出门前忘带运营证了,平时证放车上我都不拿,昨天看快烂了,就拿回去粘粘,结果还给落家了。正要回去取,赶上一份活儿,去中山公园。天安门不让停车,我看没警察和监视器,就把车停路边了,让他给了钱赶紧下,他给我一张一百的,我找了他钱,其中有一张五十的,他怀疑是假的让我换一张,我就给他换了一张,他还怀疑是假的,我说不能够,绝对是国家银行发行的正版人民币,今天早上我刚去银行换的。他还不信,让我再换一张,我嫌他事儿多,就是不换。这会儿工夫,警察来了,违章停车和无证驾驶,两罪并罚,扣了三分。今年我都扣十一分了,再扣一分就该去学习班了,还他妈罚了两百块钱,我拉一天活儿才能跑出多少钱,妈的,两天白干!最可气的是,居然让我把一百块钱退给那人,说是非法收入!靠,便宜了坐车的那孙子。 四好说,我们坐你的车,你应该高兴才对,有钱可以挣。司机说,我哪儿高兴得起来,交完罚款我回家取上运营证,来北京站趴活儿,想着拉一个去海淀的,能跑出四五十块钱。没想到赶上你们了,去协仁就几步路,计价器都不蹦字,不拉还不行。你说我高兴得起来吗。 这时一个红灯,司机停下车,接着说道,而且这条路红灯巨多,一等就好几分钟,五分钟才蹦一块钱,搁别人五分钟都拉一个活儿,哎,真他妈难啊! 司机向四好不停地抱怨着干这行多不容易,还说哪天要是有人在他车上落下一百万就好了。说着说着,协仁到了。 司机撩起计价器,说十块,问四好要发票不。四好说不要,从钱包里掏出十块钱递给司机,然后并没有把钱包放进衣服兜,而是随手插在手提包的侧兜里,就下了车,又把手提包放在座位上,去后门接他妈下车。扶着老太太出了汽车,才去前门拎包,因过于匆忙,一没留神,钱包掉了出来,留在座位上。 撞上车门,四好搀着他妈向医院大门走去。四好妈说渴了,想喝水。四好去买水,边走边掏钱包。一掏,没有。再掏,还是没有。坏了,可能落在刚才的出租车里,四好急忙调头去追出租车。 放下四好和他妈后,司机不打算在医院门口继续趴活,因为从这里出来的人大多是治好了病,准备去北京站坐火车回家的,趴半天又是一个几步路的活儿,不划算,所以决定沿着马路扫,没准能碰上大茬儿。车刚开出去几米,司机就听见后面有人喊停车,透过反光镜一看,是四好向自己跑来。每当这个时候,出租车司机的第一反应通常都是,有东西落自己车上了。他扭头一看,果然见后边的座位上放着一个钱包,于是毫不犹豫,猛踩油门,车窜了出去,把四好远远抛在后面。 追是追不上了,四好趁出租车还没消失在视线中,记下车号。看见不远处有交警在站岗,便跑过去,说自己钱包落出租车上了,司机携款而逃,让交警帮忙去抓,还报上了车号。交警问四好有打车的发票吗,四好说司机问过要不要发票,也没人给报销,就没要。交警说那帮不了你,俗话说,捉贼捉脏,你连坐过那辆车的证据都没有,就说司机带着你的钱包跑了,这不成捏造事实了吗,不能你随便说一个车号我们就调查人家,我们也得按制度办事。 四好一想确实也是,反正里面钱不多,便谢过警察回来了。四好跟他妈说了丢钱包的事儿,他妈问里面有多少钱,四好说没多少,就几只王八的钱,还有两人的身份证,更不值几个钱,看病的钱都在他内裤的兜里。四好妈还是有点儿惋惜,说不多也是钱啊,作为养鳖大王他妈,一年都不舍得吃几只王八,却这么轻易地让别人给吃了。四好宽慰他妈说,家里的池塘里养着成千上万只王八,少几只无关紧要,就当是它们离家出走,钱丢就丢了,城里总给咱村的希望工程捐钱了,这次咱也资助城里一回。 四好来到医院的挂号窗口挂号,大夫向四好要健康卡,四好不知道健康卡是什么,大夫就让四好去对面的服务台办理健康卡然后再挂号。四好去了服务台,说办健康卡,大夫向四好要身份证,四好说没带身份证,大夫说那办不了健康卡,必须有身份证才行。四好回到挂号处,说没带身份证,健康卡服务台不给办,能不能不用健康卡直接挂号?挂号大夫说那怎么行,没有卡我没法让你挂号,必须把你的卡在电脑里刷一下,输入系统,才能挂上号。四好又去了服务台,说身份证丢了,着急看病,能不能不用身份证直接办健康卡?办卡大夫说那不行,医院有规定,必须把身份证信息输入电脑资料库,才给办,这叫实名制。四好说身份证信息就那么几条,他都记在脑子里。办卡大夫说那也没用,必须亲眼见到你的身份证,才能输入信息。四好说,你亲眼看见和我告诉你是一样的,你按我说的输入肯定没错。办卡大夫说口说无凭,眼见为实。四好说我不会骗你的。办卡大夫说你骗没骗我我怎么知道,我要知道你在骗我,我能让你骗了吗?别的什么也甭说,你拿出身份证,我就给你办卡。四好说,我为什么要骗你呀,有那个必要吗?办卡大夫说,谁知道你到底为什么,看病你不带身份证。四好说,哎呀,我真是跟你解释不清。办卡大夫说那就不要解释了,说什么都没用,你拿出身份证我立马就给你办卡。四好说,要有身份证还至于这么求你,我身份证不是丢了嘛。办卡大夫说,那就啥都别说了,办不了,我这忙着呢,等有了证你再来。 办卡大夫接待下一位病人,接过病人的身份证,对照本人看了一眼,然后在电脑上敲了几下,拿出一张塑料片在读卡器上一划,就办完了,前后不超过一分钟。妈的,这么容易就是不给我办,城里人咋这样!四好心里忿忿不平。 四好又回到挂号处,说服务台死活不给办卡,挂号大夫说那没办法,我们医院就实行实名制,一个人一张卡,没有卡,号就挂不上。 办证(2) 四好又去服务台做办卡大夫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信看个病就这么难。办卡大夫见四好又来了,不耐烦地说,你就是说破天也没用,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医院有医院的制度。四好说来趟北京不容易,他妈的病只有这里能看,希望大夫通融一下,把卡给办了,赶紧让他妈把病给看了,办卡大夫说我也希望你妈尽早看上病,可电脑里有记录,万一资料有误,你妈的病是看了,我弄不好就下岗了,这么大岁数了,找份工作容易吗我,小伙子,你也体谅体谅我! 四好还要再去挂号窗口试试,看着他一趟趟无功而返,四好妈说,要不先找个地方住下,想想办法再说。 四好带着他妈去协仁附近的一家宾馆住店。前台登记的时候,服务员让四好出示证件,四好问什么证件,服务员说工作证和身份证都可以。四好说自己从事的是私人经济,既给自己当老板,又给自己打工,从没给自己发过工作证,一提姚四好,全村都知道他是大名鼎鼎的养鳖大王,根本不需要工作证。服务员说那就用身份证登记,四好说身份证丢了,服务员说对不起,那不能住,四好问为什么,服务员也解释不清,说反正经理这么规定的,没身份证就没办法开房间。四好说,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到了第二家宾馆,也需要拿身份证登记。四好费解,说为什么在哪儿住店都要身份证啊,我是中国公民,我在自己的国家住店难道不行吗。服务员说身份证是每个人身份的证明,有了身份证,才能证明你是合法公民,才能和犯罪分子划清界线,宾馆才能放心让你住。四好说,你看我和我妈像干坏事儿的吗,我们能干出什么,撑死了坐趟公共汽车逃回票。服务员说,你没有身份证,就是人大代表也不行,我们这儿就这规矩。四好只好带他妈去再找一家宾馆。 进了第三家宾馆大门,四好安排他妈坐在沙发上等着,这次他做好和工作人员长时间交涉的准备,无论如何也要住下。 费了半个小时口舌,四好离开前台,一无所获,来到他妈跟前说,这儿没证也不能住,四好妈说,再找一家试试,四好说,看来没证哪儿都不让住,四好妈说,那也得住啊。 四好和他妈的对话被旁边的一个男子听到,他凑上来,问四好,哥们儿,没带身份证?四好说丢了。那人说,那可麻烦了,外地人在北京没有身份证,寸步难行。四好深有体会,点了点头。那人说不过好办,我给你弄一个,两百怎么样?四好问那人是干嘛的。那人说他就是办证的,然后打开挎包,亮出里面的一堆证件和图章说,碰上我算你运气,给我三个小时,保准让你住进宾馆。四好摇摇头。那人说,看你还得照顾老妈,不容易,一百五,一百五怎么样。四好毫无反应扶起母亲,准备离开。那人拉住四好说,一百,一百块钱,我这已经是最低价了。四好说,一个证的成本也就几块钱。那人说,几块钱是能做一个,但我不是做证的,只负责销售,证一层层到了我手里,进价都六七十块,再说了,行有行规,我不能不计后果一味压低价格,吃这碗也得替同行考虑,都便宜出手了,最后谁也没钱挣,所以,到哪儿都不可能低于一百,真不能再便宜了。四好说根本就不是钱的事儿。那人不解。四好说,做人要本分。那人更不解。四好说,我是我们村里的养鳖大王,从偶然在河里抓了一只王八搁家里养起,到今天我们村水塘里的王八都是我的,能做成这样为什么,两个字——本分,不想那些歪的邪的,挣了钱心里也踏实,夜里睡觉也不怕鬼敲门,因为我没做过亏心事儿。要说那些污七八糟的事情,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儿,谁比谁能笨多少,就是想干不想干的问题。有时候在电视上看见哪个干部又堕落了,我就想以自己为例,来说服教育他们,我一个养王八的,尚且知道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你们身为共产党员怎么就不懂事儿呢。 那人瞪大了眼睛听着四好的阐述,及时阻止了四好进一步展开论述,说哥们儿打住吧,你说的没错,可我就是一个办假证的,如果接受了你这套人生观,和我的职业背道而驰,我就得人格分裂了,所以为了我的身心健康,就当你什么也没说,我继续做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又塞给四好一张名片说,这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是真吃不开了,就找我。 四好和他妈到了还是没住成宾馆,两人在北京站候车大厅凑合了一宿。 第二天清晨,两人从候车室的长椅上醒来。其实都没怎么睡着,躺在椅子上挨了一宿,看天终于亮了,就起来了,去厕所匆匆洗把脸,便去了医院。 经过一夜的思考,四好决定这次不挂号了,直接去门诊找大夫看病。由于来得早,门诊的大夫刚上班,四好就敲门进去了。 大夫问什么事儿,四好说看病,大夫问号呢,四好说没有,大夫说下楼挂了再上来,四好说楼下不给挂,大夫说怎么会,四好说就是不给挂,身份证丢了。大夫说那没办法,医院就这规矩,没有号不能看病,我要是给你看了,被别人知道,会说闲话的,你还是想办法把号挂了吧。 四好又去了隔壁几个诊室,情况依旧。四好说,这么说就是看不成病了。大夫说也不是,你去派出所补办一个身份证,就可以挂号看病了。 四好到了派出所,说明来意。警察说,外地人只能在当地补办身份证。四好讲了自己的难处,没有身份证举步维艰。警察说那也没办法,国家就这么规定的。四好知道再说下去也不会改变最终结果,准备离开。警察说,身份证丢了最好赶紧挂失,否则谁捡到拿它办了坏事儿,该算你头上了。 又到了晚上,四好带着他妈不由自主地来到北京站,打算在这再对付一宿,所有事情都等天亮了再说。 自打前天一早从家出来,四好和他妈都没怎么好好睡觉,白天又跑来跑去,早就累了,特别是他妈,六十多岁了,折腾三天,骨头都要散架了。两人躺在椅子上,一句话也没说,就睡着了。 车站大喇叭开始广播:“因近期召开两会,为维护车站秩序,请不等候火车的旅客不要在站内过夜,谢谢合作。”广播放了三遍,四好和他妈早已进入梦乡,没有听到,依然在椅子酣睡。 过了一会儿来了俩带红箍的保安。不知道四好正做着什么美梦,脸上带着笑容,鼻腔喷出鼾声。保安先被吓了一跳,小心翼翼用假电棍试探了一下,发现四好确实是睡着了,不是在故意吓唬人,才拨拉醒四好。 四好醒了,嘴角还挂着笑容,他睁开眼看清楚自己正身处的环境和面前的两个保安后,笑容凝固了。梦境和现实的巨大落差,让四好备感心痛。 保安说这里不让睡觉,四好问为什么,保安说大喇叭里都广播了,四好说没听见,保安说车站是等车的地方,要睡觉去旅店,四好说没钱住店,保安说那也不能在这儿睡,没钱还来北京,说着要四好身份证看,四好说没有,保安说没有身份证还敢在北京站混,不想找麻烦就赶紧走,你这样的一看就不像好人,也就碰上我们哥俩儿心地善良,要是让我们队长撞见,没有身份证就把你带派出所去,四好说还是叫你们队长给我带走吧,至少能有个地方睡觉。四好的话让两个保安一愣,瞪着两对眼睛,你瞧瞧我,我瞧瞧你,然后得出结论:这人不仅是盲流,脑袋还有问题。这种人更不能让待在车站了,指不定会捅出什么娄子,于是拉拉扯扯,强行将四好和他妈逐出车站。 外面下着雨,四好带着他妈来到最近的地下通道避雨。空荡荡的地下通道尽头,躺着一个乞丐在睡觉。四好对他妈说,天亮还早,再睡会儿。四好妈蜷缩在墙脚,想努力睡着,睡着就没有烦恼了,但被从通道口吹来的凉风冻得簌簌发抖,实在受不了,就对四好说,我冷。四好脱下自己的衣服盖在他妈身上,四好妈渐渐停止了哆嗦。 四好走出地下通道,站在凄风苦雨的茫茫黑夜里,被浇得清醒了一些。 天一亮,四好就给那个办证的打了电话。 照了快照,四好把他和他妈的照片送到和办证的约好的地点,等了几个小时,拿到了贴着自己照片写着自己名字的身份证。四好说,谢谢哦。办证的说,兄弟,想开了就对了,没证根本没法儿活,我还办学历证、资格证,以后需要啥,尽管来找我,不少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找不着工作,我给他们办了一个mba证,有的人现在都当上ceo了。四好点点头,心想,这他妈的叫什么事儿! 有了身份证,先去找个住的地方。看有了身份证,服务员问四好要住什么样的房间,是豪华总统套,还是经济标准间。四好心想,你他妈的怎么不怕我干坏事了,我是一个好人的时候你不让我住,现在我办了个假证成了骗子你他妈倒让我随便住了,什么玩意儿! 住下后,四好妈休息了会儿,两人就去医院看病。四好从内衣口袋里掏出悉心放置的身份证,办卡大夫接过证,手脚麻利地给四好办了健康卡。四好问,你就不怕我的身份证是假的?办卡大夫说,反正有证我就给办卡,真假不管。四好拿着健康卡去挂号,挂号大夫问四好挂专家还是普通,四好说挂专家,挂号大夫问挂哪个专家,四好问有哪个专家,挂号大夫让四好去看一旁的专家介绍。四好觉得很可笑,这和嫖客去青楼点名让哪个姑娘接客没什么两样。 挑了昨天自己求过的第一个大夫,四好带着他妈坐在那个大夫面前。大夫问哪儿不舒服?四好替他妈说哪儿都不舒服,大夫又问有什么毛病?四好说,要知道什么毛病还找你干嘛,你是大夫,不会自己看啊,大夫是干嘛的,不就是规定给病人看病的吗! 四好妈的病好了。 四好带着他妈在北京玩了两天,没啥大劲,比想像中差远了,决定回家。 四好去北京站买票,买票的队伍排了老长,四好想这么排下去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就去窗口寻找机会。看见一个中年男子在旁边一个没人排队的窗口买到了票,四好也走过去,说买两张票。售票员问四好证呢,四好掏出身份证,售票员看了一眼扔给四好,说不是这个,要军官证或者记者证。 四好说哦,然后装好身份证,掏出办证那人留给他的名片。 我爱你(1) 我爱你 初恋是美丽的——谁敢这么说,我跟丫急! 初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特别是初吻,当四片嘴唇交融的一刹那,就像触了电,并非手握干电池正负极那样简单,而是把手伸进了电门,220v!可想而知,这需要多么大的胆量,就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谁也说不清他是饥不择食,还是真想换换口味,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个人一定是鼓足了勇气,才把长相酷似蜘蛛的螃蟹放进蒸锅的。当时的情景可以想像,他看了看表,时候差不多了,便掀开锅盖,皱起眉头,紧闭双眼,颤抖着双手掰下一个还有点儿烫的螃蟹腿,放进嘴里(那个时候应该还不懂得蘸醋和姜末)……当想像中的苦涩被出乎意料的鲜美取而代之的时候,他顿时喜上眉梢。 可我的初吻却好像吃到一只不新鲜的螃蟹。 那一年我十五岁,她也十五岁,我们是同学,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于学校后门胡同深处一个坏了的路灯下哆哆嗦嗦地完成了这项庄严而神圣的行为。伴随我上了六年小学和两年半初中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七岁时我便有了这种想法,当时想的不是和具体的某一个女性亲吻,而是跟一类女性——漂亮的女性。这是所有七岁小男孩殷切期盼的。 食色性也,吃螃蟹和接吻都是人之常情,但却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一个住在可可西里的人吵吵着天天吃活螃蟹,这就有些不切实际。接吻同样如此。尽管封建王朝已被推翻近一个世纪,改革开放也有了年头,但大街上的女人不是谁都让亲的,即便让我亲,我又能不要脸地做到旁若无人,肆无忌惮地和她啃来啃去,可街道大妈和巡警也会上前制止的。所以,终于在十五岁那年,七岁时的愿望实现了,并具体到某一个人身上,最重要的是她完全符合我的要求,是一个漂亮女生。 在鲍鱼、鱼翅泛滥成灾的今天,人们吃多少螃蟹也体会不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时的喜出望外。当“天亮以后说分手”正盛行其道的时候,初恋的心动也越来越不被人当回事儿,我对此却记忆犹新。 那时,我刚升入初三,被老师以进步最快的名义树立为全班同学学习的榜样。我在一所重点中学读书,重点是因为我校的高考升学率在北京乃至全国的众多学校中高居榜首,每年为清华、北大输送了占据这两所学校录取名额五分之一的生源。试想一下,清华北大在神州大地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上万所中学中只录取区区几千人,其中竟然有五分之一出自我们学校,这是个什么概念,用粗俗一点儿的说法就是:小母牛生孩子——牛x大了!因此,我们学校被誉为“北清专业户”,成为北京地区的中学生们向往的圣地。进了我们学校,就意味着一只脚已经踏进清华或北大的校门。所以,全市每年数以十万计的初中生都削尖了脑袋,拼命往我们学校的高中部钻。而初中部只是按片儿招生,当时我所在的小学以及附近几所小学把我们甭管好坏,全部分到这里,试都没考,整体水平可想而知。 入校三个月后,学校进行了一次考试,当时我挺纳闷:怎么入学考试现在才进行。后来才知道,这叫期中考试,每学期都有,是对前半个学期学习成果的检验。原来如此。上小学的时候我没经历过。 这次期中考试我名列全班倒数第一名,奠定了日后获得进步最大奖的基础,同时切断了退步的后路。正数第一是个女生,叫罗妍妍,就是我后来的初恋。至于正数第一和倒数第一是怎样搞到一起的,说来话长。 那次期中考试过后,老师召开了家长会,与会家长按子女考试成绩排名对号入座,结果我爸坐在角落里,低着头听完老师近两个小时关于如何教育子女的长篇大论。 回到家,我爸怒火中烧,把我揪到跟前说,你说怎么办吧? 我非常自觉地转过身,褪掉裤子,弯下腰,撅起还残留着上次挨打后痕迹未消的屁股。 爸一边找家伙一边说,居然考了倒数第一,就给我丢人现眼吧,两个小时啊,我就没抬起过头,哎哟,脖子这疼!说着,爸一边揉着脖子一边晃悠起脑袋。 我铅笔盒里有钢板尺。我说。 少废话,老实趴着,看我一会儿怎么收拾你。爸解开我的书包,翻出钢板尺,照着我的屁股抡圆了胳膊……我习惯性地闭上眼睛,却迟迟等不到钢尺落下。爸把尺子扔向一旁说,我问你,这次你们班第一名是不是姓罗? 是,一个女生。我睁开眼睛说。 那就没错了,坐第一排第一个的那个人果真是老罗,怎么这么巧,幸好没被他看见。爸自言自语道。 爸,您说什么呢?我问。 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爸问。 我也不知道,还没跟她说过话,只知道姓罗,明天我给您问问去。我说。 不用问了,甭管她叫什么,只要姓罗,你就得比她学习好,从现在起你必须给我好好学习,争取超过去,下次开家长会的时候让我坐在她爸前面,听见了吗?爸义正词严地说。 听见了,爸,我冷。我说。 提上吧,这次饶了你,下不为例。爸松开手,我站直了身。此前他一直在和我的屁股对话。 提好裤子,我说,爸,我想看会电视,《足球小将》快开始了。 看他妈什么看,赶紧给我看书去,下次你不给我超过她,就等我打烂你的屁股!爸挥了挥他的拳头。 是!我答应下来,并不理解爸为何这样要求我,但既然他说了,我就得争取,谁让他是老子我是儿子呢。 从这以后,爸便将精力由麻将桌转移到我的书桌,告别了心爱的麻将,关心起我的学习,他的麻友们因为三缺一对我抱怨不已,说你这个孩子,学习不好还连累了我们。他们屡次旁敲侧击,说谁谁谁又赢了多少钱,企图勾起爸的“麻瘾”,但爸态度坚决,咬着牙说,儿子的成绩不上去,我绝不提麻将一个字,连芝麻酱面条都不吃。麻友们见爸决心已定,只好发展新同志。 爸买来的各类辅导书堆在桌上比我都高,又是“名师导学系列”,又是“金钥匙丛书”,还有“题库大全”,根本看不过来。有时我真想让爸暴打一顿,学习,去他妈的吧。可是,渐渐地,我居然在学习中获得了乐趣,能够化痛苦为欢乐,以学习为己任,对学习有了重新认识,不再是为了免遭“毒打”必须超过罗妍妍,而是为了自己的前途。 严师出高徒,在爸分秒必争的监督下,我的学习成绩日益进步,班里排名翻着番地上升,比政治书里说的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还快,先由倒数第一升到倒数第二,再上升为倒数第四,继而倒数第八。这一切爸都看在眼里,虽然还没有超过罗妍妍,但也没有再对我“下手”。 就快了。爸相信照此发展,我超过罗妍妍的那一天就要来临。 还真让爸说着了。初三上半学期的期末考试,我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考了全班第一,正数的,罗妍妍第二,我比她高一分,超过了。 爸见我“修得正果”,便对我大撒把,只是说好小子,保持住了。然后就意气风发地回到久违的麻将桌,比赢了钱还高兴。 长时间看书使我视力急剧下降,在排名突飞猛进的同时,座位也被老师调到第一排,我第一次看到了老师对我的微笑。 坐在第一排黑板能看得很清楚,可背后却有种异样感觉,一束火辣辣的目光上课时总是盯着我。 这束目光来自罗妍妍。 罗妍妍是个漂亮的女生,特别漂亮,包括那几名刚从师范学院校毕业的年轻女教师在内,学校里没有人比罗妍妍更漂亮。我曾不止一次地在学校各种场合听到不同年级的男生和男老师对她议论不休,她是全校男性师生的焦点。在嫉妒心强的女性师生那里,尽管她们竭力不对罗妍妍品头论足,但还是抑制不住对她的羡慕,总是有意无意地说,做个漂亮女生真好。 只有两件事情能够让全校师生如此关注,一个是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再就是关于罗妍妍的讨论。 这一点罗妍妍自己是知道的,加上她的学习成绩在我考第一之前一直高居榜首,所以很高傲,不像其他女生那样爱扎堆,爱叽叽喳喳,她独来独往,对周围人不屑一顾,在班里只有一个还不错的朋友,叫冯力媛。但这并不妨碍她拥有众多追求者。 不光我们学校,连方圆数里的外校男生都慕名而来,还有众多不畏路途遥远,骑自行车跨区而来的旷课男生,更有一些社会青年,每天放学时分聚集在学校前后门,就是为了一饱眼福,瞧一眼罗妍妍,如可能,就交个朋友。可是他们却吓得其他女生没有家长接就不敢出校门,还以为他们是奔自己来的,既兴奋又害怕。一时间,学校秩序大乱,接孩子的家长,翘首以待的外校男生,起哄的本校男生,把门口围得水泄不通,多亏交警及时赶到,才驱散人群,恢复了正常交通。 后来,街道派来两个管片儿民警,白天蹲守在学校门口,见到身份可疑的男性就上去盘查,凡是为这事而来的学生,都被交由校方说服教育:小小年纪,懂个屁呀,不好好学习谈什么恋爱。于是老师加大了作业量,以此转移学生注意力,该校女生叫苦不迭:是他们男生想谈恋爱,和我们女生没关系,干嘛给我们也留这么多作业呀。老师说这叫防患于未然,今天你们不谈,没准儿明天就谈了,再说了,多做点儿题有什么不好呀,现在竞争这么激烈。社会青年则以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名,被带到派出所,通知当地居委会过来领人,并保证类似的事情绝不会再次发生。 聚众围观的现象消失了,可学校的传达室却突然在某一天收到数十封奇怪的来信,既没有写清班级也没有写明姓名,而是千篇一律地写着:校花收。 校花是谁?大家只知道校长是谁。 其实每个人都对这些信件的由来和目的心知肚明,校花是谁显而易见,可既然信上没写罗妍妍的名字,罗妍妍就无权拆收,未经许可偷看他人信件是违反法律的,法律是残酷的。但它们千真万确是寄给罗妍妍的。 这样的来信从那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每天都会收到,少则十几封,多则上百封,还有些写信人等不来回信,就写了第二封、第三封,甚至每天一封,更有甚者一日数封,比吃饭还勤,他们说饭可以不吃,但对罗妍妍的爱慕不能停止。 这么多来信怎么处理?学校差点儿就组织了一次评选校花的活动,获奖者的奖励就是把这些信自己背回家。 笑话,搞什么搞嘛!校长及时制止了这次活动,否则真不知罗妍妍如何将这些信件弄回家。 后来学校特意为那些信腾出一间教室,暂时把它们寄放在里面,三个月后雇了一辆卡车,装载着它们退回了邮局,说查无此人。 寄信人收到退回的信件后,知道罗妍妍一封都没看,便另辟蹊径。于是信件风波未平,鲜花浪潮又起。他们送来不计其数的玫瑰花,有人送一朵,有人送九十九朵,学校顿时成了花的海洋,只是品种过于单一,全是红灿灿的玫瑰,依然没有署名谁收,有人是这么写的:美丽的花送给美丽的人,不要让我的爱情落下疤痕。落款:情郎xxx,电话…… 面对一朵朵、一株株爱的示物,学校自有办法,花坛草木皆无已经好几年了,后勤员工重新翻了土,把玫瑰花一朵朵种上,浇了水,校园景观顿时大有改观。 罗妍妍的事儿学校领导早有耳闻,他们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可一点儿办法没有,总不能因为罗妍妍长得漂亮就开除她。漂亮不是她的错,天生丽质,有什么办法,谁不喜欢审美而喜欢审丑呢。 尽管如此,罗妍妍的学习丝毫不受影响,该考第一还考第一,一点儿不含糊,直到这次期末考试我后来者居上。 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居然看上了对她一点儿意思都没有的我,想和我谈恋爱。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谈就谈,谁怕谁。 这事儿是冯力媛告诉我的,她说完后问道,行不行呀,你给个痛快话儿。我说如果你没骗我,干嘛不行。冯力媛听完就乐呵呵地跑去告诉罗妍妍。 冯力媛是一个挺二百五的女生,初一那次期中考试倒数第二的就是她,我进步后她就成了倒数第一,并一直保持下去。按说一个女生不该如此,可冯力媛就是这么没上进心,每次成绩公布后也不像其他没考好的女生那样哪怕象征性地掉几滴眼泪,而她却该怎么玩还怎么玩,就是不知道用功,可能生来就缺心少肺。 冯力媛长了许多在男生脸上才能见到的青春痘,恰好她脸长,脑袋上经常戴着一个花朵形状的发卡,这样一来,使得她那张长满青春痘的脸,看上去很像一条顶花带刺的黄瓜。如果脸色再绿一些,肯定会有人想用她蘸酱吃。 那些青春痘她总爱用手挤,书包里装了一面小镜子,没事儿的时候就掏出来对着挤,只挤熟了的,没熟的先留着,等熟了以后再挤。凡是长在脸上的包,都要被挤上一遍,无一落网。她把挤出来的秽物抹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还愿意拿给人看,觉得特有成就感,脸上不仅留下大大小小的疤,还挂着农民丰产后的喜悦。 冯力媛长得再平常不过了,黑不溜秋,完全不具备这个年龄的小姑娘应有的细皮嫩肉的特点,但是胸脯硕大,有着和年龄不太相符的高度,那里聚集了众多男生的目光。特别是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规定跑八百米,她总是最后一个回来,这时男生们都等候在终点,看着她胸口波澜起伏呼哧带喘向终点跑来,刘小猛会别有用心地喊:加油,加油!听了这话,冯力媛备受鼓舞,铆足了劲儿,向终点冲刺,胸前那两块肉翻滚得愈加厉害,这下可乐坏了在一旁观看的刘小猛,他更加手舞足蹈地喊道:加油!加油!此时,连体育老师都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看着冯力媛是如何冲过终点的,居然忘记按下秒表。 罗妍妍就跟冯力媛截然不同,漂亮一大截不说,还倍儿有气质,皮肤好得不得了。当时我就纳闷,为什么没有导演找她拍电影呀,饰演个西施貂蝉王昭君什么的绝对不成问题,这么漂亮的女生埋没在我们学校可惜了。就说她岁数还小,但完全可以演西施貂蝉王昭君的小时候,也就是美少女。 有人说一个人的智商和相貌成反比,我看纯属是无稽之谈,拿罗妍妍来说,她的智商就和相貌成正比。我曾在厕所里听地理老师和历史老师议论过罗妍妍,说这个女生人长得漂亮不说,学习还这么好,不得了,简直太不得了了。不知道如果罗妍妍知道自己曾被两位男老师在厕所里议论过是否会高兴。 真难想像,差异如此巨大的两个女生怎么会亲密得无话不说,罗妍妍和冯力媛很要好,有时连上厕所都是手拉手一起去。有一次我看见罗妍妍趴在冯力媛的耳边神秘地说了一句话后,冯力媛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绿色塑料小包塞到罗妍妍的手里,罗妍妍拿着它急匆匆跑出教室。我知道那是什么,卫生巾。当时的卫生巾还不像现在这样百花齐放,只有“舒而美”一个牌子。罗妍妍从冯力媛手中接过的正是这个牌子的卫生巾,我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怯得不能再怯的绿色包装,正处于青春期与更年期之间的中国城市女性多数都用它。 罗妍妍和冯力媛关系亲密,是因为她们俩家挨得近,上下学经常一起走,冯力媛是一个跟谁都聊得到一块儿的人,话匣子一打开就没完没了,可一到动真格的,譬如写作文,就没词儿了,也不知道平时她怎么就那么多废话。有时候都到家门口了,她们还不分手,非把正聊着的话题说完不可。我真就不明白了,正数第一和倒数第一有什么可说的,难道是聊学习,不可能,真这样的话,冯力媛的成绩早该有起色了。那她们每天到底在聊什么呢,后来我算是想通了,只要女人凑到一起,甭管年龄大小,总有无尽的话题,天上下雨啦,窨井盖被偷啦,郝海东进球啦,刘德华开演唱会啦,等等等等。 期末考试过后,学校只给毕业班的学生放假五天回家过年。初五这天,学生陆续返回学校,一边听课一边抱怨学校做的这叫什么事儿,怎么着也得吃完破五的饺子再开学啊!老师更是有话说,加班连奖金都没有,我们还没说什么呢,你们废什么话呀,老老实实地上课,把书翻到第246页,今天我们讲《卖油翁》。 尽管教育局三令五申,禁止中小学校利用寒暑假给学生补课,可学校不管那一套,一声令下,初五上课,学生一点儿脾气没有,乖乖地背着书包来了。有家长威胁说要报告教育局,学校满不在乎地说你去告呀,你们家孩子考不上学可不要赖学校哟!望子成龙的家长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嘱咐孩子放学早点儿回家,等着你吃饺子。 就在罗妍妍和我谈恋爱的头一天,班主任宣布了一件事情。作为一所以高考升学率远近闻名的重点中学的初三学生,我们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每班成绩第一名可以不参加中考,直接保送本校高中,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学习成绩班里第一,什么将军的孙子,区长的侄子,人大代表的闺女,都瞎扯淡,送再多的礼也白搭,惟一的衡量标准就是看成绩,以中考前的那次模拟考试为评比标准。学校名声在外,顾及自己的荣誉,不能因为你老子和你祖宗是谁就随便让你把高考升学率拉下来,重点学校更注重面子。 这番话是老师重点说给几个学生听的,当时他的目光徘徊在班里前五名同学的脸上,没看其他同学一眼,看也没用,就我们班的成绩而言,后三十名除了二类技校、三类中专别无选择,上普通高中想都甭想。老师在我脸上逗留的时间最长,这一点但凡长了眼睛的同学都能观察到,以往老师都是在说“这次我们班排名全年级第二,如果不是因为个别同学拖了后腿,我们完全可以成为第一”的时候才看我,今非昔比啊! 当晚回到家,我破天荒地写了一篇日记,说从今天起我要加倍地努力学习,争取保送,不辜负老师对我的殷切希望,并用三个感叹号结尾。 第二天,语文课一下,冯力媛就跑来对我说罗妍妍喜欢我。我“啊”了一下说,没想到我这么不招人待见的人居然会被罗妍妍那么一个人见人爱的香饽饽喜欢上,笑话,天大的笑话。 你就偷着乐去吧,罗妍妍真的喜欢你,昨天放学的路上她亲口告诉我的。冯力媛说。 我问,她想怎么样? 你怎么这么笨呀,这还不明白,她想和你谈恋爱。冯力媛的话一出口,全班顿时安静了,众人屏住呼吸,目光齐刷刷地汇聚在我身上,就像二○○一年七月十三日晚全世界的华人等待萨马兰奇宣布二○○八年奥运会举办城市的归属一样。 好啊,那就谈谈吧。我故作平静。 这么说你答应了?冯力媛追问。 干嘛不答应,你去告诉她,我同意。我重申了一遍。 太好了。冯力媛转身跑掉,比她自己恋爱了还高兴。我估计她是跑去告诉等候在厕所里的罗妍妍,那时候学生有点什么事儿都在厕所里秘密进行,男生偷着抽个烟,女生整理一下松掉的胸罩带儿,好像没有多少人是去厕所拉屎撒尿的,所以里面不是特别有味儿,还经常有学生在里面嗑瓜子。 过了一会儿,罗妍妍就拿着一道立体几何题来问我,我讲了还没一半,罗妍妍就说她明白了,然后又说,放学一起回家吧。我说好啊。罗妍妍没再说什么,只是冲我笑了笑,就走开了。 我突然想到,这么简单的几何题,她怎么能不会做呢,问题只是一种形式,最后的那句话才是核心内容。于是我想到了语文课上刚刚讲过的写作技巧,罗妍妍在文章的最后画龙点睛,道出了中心思想。 后面的课我是在恍惚中度过的,不停地想,究竟是自己什么地方吸引了罗妍妍呢,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其中必有原因,可我什么地方有缝呀,难道是文明扣没拉上。不可能,初中三年我始终穿运动裤,前面根本不开口,撒尿都得褪下裤子,麻烦着呢。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了罗妍妍?管它呢,先谈着吧。 下午放学后,我和罗妍妍心照不宣放慢了收拾书包的速度,直到做值日的同学都墩完地,马上要锁门了,我还在整理书本,罗妍妍也在摆弄铅笔盒,我俩对视了一下,前后脚出了教室。 我们去车棚取车,推着出了校门。 骑上吧,我说。 我的车没气了,还是推着走吧。罗妍妍说。 我去借气筒。我放下车,向传达室跑去。 回来吧,不用了。罗妍妍立即把我喊回来,说可能是车带扎了,还是推着走吧。 那好吧。我推上车,和罗妍妍沿着路边溜达。 此前我和罗妍妍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同学,除了她作为数学课代表每天例行公事向我索要作业外,再就是我作为体育委员要求她去上体育课,别总坐在教室里看书,而她总有不去上课的理由——身体不舒服,有假条。我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但我想再怎么着也不可能一个月不舒服两到三回吧,可是没办法,那种假条除了老师,我无权查看,也不好意思看,随她便吧,爱上不上。 这回俩人单独在一起,我还真挺不适应的,只能没话找话。 你喜欢我什么?我想起什么就随口而出。 罗妍妍的脸顿时绯红如霞。我想是不是太莽撞,把人家小姑娘吓着了。 你喜欢我什么?罗妍妍反问。 我喜欢她吗?我在心里问自己,我对罗妍妍好像没什么感觉,也许就是图她漂亮。这并非英雄难过美人关,后来的事实证明,在美女面前,我有着超乎这个年龄的理智,及时作出了正确选择,没有因为生理上的蠢蠢欲动而被冲昏头脑。 我不能说她很漂亮所以我喜欢她,尽管只有十五岁,但是我懂得女人不希望男人是因为她的容颜才喜欢她的道理。我只能说,不知道。 那就是不喜欢了?罗妍妍问。 不是不喜欢,是……我也说不好,反正是喜欢你。我口是心非。 我和罗妍妍有一句无一句地说着,不知不觉就到了路口,互道再见后,各奔南北,我骑上车,后回头一瞧,罗妍妍正骑在车上,身影渐渐远去——她的自行车不是没气了吗? 我爱你(2) 回到家,我又拿出日记本,继续昨天的日记写道:今天我恋爱了,她是校花,主动追的我。 第二天的英语课刚下,冯力媛又跑来找我,嘿,跟你说件事儿。表情比昨天还神秘。 什么事儿,谁又想和我谈恋爱呀?我放下手中的笔说。 想的美!是我的事儿,我喜欢上一个人。冯力媛还有些不好意思。 谁呀,谁这么倒霉呀,不会是我吧。我和冯力媛开惯了玩笑。 讨厌!你听不听呀,不听我就不跟你说了!冯力媛一本正经。 听,我听。其实我是真不想听。 我对你说是想让你帮我跟他说说,我不好意思直接开口。冯力媛说。 那你就好意思跟我开口呀。我说。 你这人怎么这样,我昨天还帮你一个忙呢。冯力媛说。 好好好,你说吧。我说。 我喜欢……冯力媛左右看了看,然后小声地说,我喜欢刘小猛,都好长时间了。说完,就跑了。 啊?我惊叫一声,众人扭头看我,刘小猛急忙跑来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没事儿,刚才冯力媛给我讲了一个恐怖故事,倍儿吓人。我说。 刘小猛吵吵着也要听,我看快上课了,就说,一会儿吧,让冯力媛单独讲给你听更恐怖。 我和刘小猛是很要好的朋友,俩人能玩到一块儿。踢球的时候,只要我一下底传中,刘小猛的脑袋准能在对方门前候个正着;打篮球的时候,只要我一跑位,刘小猛就知道球该怎么传,看都不看。不过今天这事儿,刘小猛无论如何也想不到。 中午放学后,罗妍妍和冯力媛分别看了我一眼走出教室,含义不同,一个是我回去了,再见;一个是你可千万别忘了说啊。她俩中午回家吃饭,我和刘小猛都在学校食堂吃——父母忙,中午没工夫做。 吃饭的时候,我跟刘小猛说了冯力媛的事儿,当时他正在吃包子,听我说完,便放下手中的包子说,这何止是恐怖呀,简直比包子里吃出脚趾甲还让人难以接受,我不干,让她死了这份心吧。 那你去和她说,我可不说,你要是同意了我说说倒没什么。我说。 我怎么能同意呢,搁你你同意吗?刘小猛问。 当然不同意。我说。 还是啦,不求她长得跟罗妍妍似的,但凡好看那么一点儿,这事儿我也会答应,谁不想找个漂亮的女朋友。刘小猛说,不过冯力媛挺丰满的,这点倒是符合我的审美。 你到底什么意思?我问。 还能有什么意思,让她喜欢别人去吧。刘小猛说。 下午上课前,我把刘小猛的意思跟冯力媛说了,冯力媛问我为什么,我说不知道,详细情况你直接去问他吧。冯力媛真就去找刘小猛,我也听不清他们说了什么,只见刘小猛艰难地解释着,比回答老师提问还痛苦,正说着,老师进来了,他俩各自回到座位。 上课的时候,冯力媛坐在前排不时向后排的刘小猛张望,老师察觉到,就说,冯力媛同学,你脖子疼吗?不疼,冯力媛转过头说。那就不要扭着脖子向后看,黑板在前面,我刚才讲了什么你听见了吗?老师问。冯力媛说没听见,老师说请你起立回答我的问题。冯力媛从座位上站起来说,没听见。坐下吧,注意听讲,老师指着黑板继续讲课。冯力媛坐下的时候仍不忘回过头看一眼刘小猛,吓得他赶忙将头埋进课本。 放学的时候,一群初一的小孩在教室门口等我和刘小猛。他们说和外校约了两场球,昨天踢了一场,惨败;今天是第二场,不能再输了,丢不起那人,请我和刘小猛当枪手,替他们报仇,挽回面子。我和刘小猛在球场上的杀伤力全校闻名,有时候连高中学生踢比赛都叫上我俩。 我和刘小猛向来是眼里容不得沙子,拍着他们的脑袋说,这种事儿没的说,去学校门口等我们吧。初一的小孩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差点儿就给我们敬了一个队礼。 罗妍妍已经收拾好书包在座位上等我,我走过去说,先别回家了,看我们踢球去吧。罗妍妍向来不喜欢球类运动,却喜欢做物理题,从10米的高处以5米/秒的初速度上抛一个小球,问多长时间后小球落地,这类问题她手到擒来。 正在罗妍妍犹豫的时候,冯力媛听说刘小猛要去踢球,奋勇当先:我去我去,我去给刘小猛加油。正准备出门的刘小猛无奈地摇了摇头。 冯力媛拉起罗妍妍说,走呀,快走呀。罗妍妍有些不情愿地跟着走了。 比赛开始后,刘小猛一拿球,冯力媛就大呼小叫,连他进了个乌龙球,冯力媛都会喊:“好球,太棒了!”对方球员愣住了,怎么还有喝倒彩的? 于是趁他们脑袋没转过弯的时候,我队中场迅速开出球,刘小猛拿到球便妙传边路,我接球后突破对方两名球员的防守,下至对方边线起球,刘小猛高速插上,一个鱼跃冲顶,皮球应声入网,一比一。 “太棒了,刘小猛你已经梅开二度了,再进一个,争取三比零哟!”原来冯力媛根本不懂足球。 那帮初一的学生见师姐如此兴奋,便也一个个生龙活虎起来,加上对方球员在球场上心不在焉,不停地向场边的罗妍妍张望,我们占尽场上优势,头顶脚踢,一会儿工夫,就已经五比一了。 胜势已定,我和刘小猛主动下场,坐在场边休息。罗妍妍和冯力媛给我们各买了一瓶可乐,罗妍妍在我身旁坐下,和我手拉手地看球,只听见冯力媛对刘小猛嘘寒问暖,刘小猛你累吗?不累。刘小猛你还喝水吗?不喝。哎呀,刘小猛你出了这么多汗,快擦擦,别着凉。冯力媛掏出手绢要给刘小猛擦汗。刘小猛急忙躲开说,不用不用。冯力媛追着说,擦擦吧,擦擦吧,小心感冒。刘小猛拿过手绢,不耐烦地说,我自己擦。然后在脸上胡撸了一把。没擦干净,这里还有,还有这里,这里。冯力媛在刘小猛的脸上指指点点。 刘小猛擦完脸,手绢还给冯力媛说,我先回去了。推上自行车就走。 等会儿我,我跟你一起走。冯力媛追上说。 刘小猛回头冲我做了一个苦不堪言的表情。 他俩走后,罗妍妍从书包里掏出一块“德芙”巧克力给我。我掰下一块,放进嘴里。 好吃吗?罗妍妍问。好吃,你也吃啊。我又掰给她一块。我不吃,都是给你买的,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罗妍妍问我。不知道,我又吃了一块巧克力说。你回家查查日历吧,罗妍妍有些失望地说,走吧。她站起身,骑上车。嗯。我又掰下一块巧克力放进嘴里,然后上了车。 回到家,我正准备写作业,却在铅笔盒里发现一张一寸照片,我拿起一看,罗妍妍正在相片里冲我微笑,一定是她趁我不在的时候放的,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学习累了就看看我。我冲照片笑笑说,不累不累。 写完作业,我和往常一样,做了一会儿练习题,就准备上床睡觉,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便下地从铅笔盒里取出罗妍妍的照片躺在床上端详,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不知怎的,照片跑到了我嘴的位置。 一大早,我在校门口碰见罗妍妍,我说,我查过日历了,昨天是二月十四号,农历正月十六。 还有吗?罗妍妍问。 哦,还有。我说。 什么?罗妍妍问。 昨天是星期三。我说。 罗妍妍听完没说什么,进了车棚锁上车,然后和我一同进入教室,好像有点儿不高兴。 早自习还没开始,我放下书包,把正在抄作业的刘小猛拽到厕所问道,昨天是什么日子? 昨天几号?刘小猛问。 十四号。我说。 哦,二月十四号,西方的情人节,相当于中国的七月初七,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男方要送花给女朋友,女方要送巧克力给男朋友。刘小猛说。 原来如此呀,怪不得昨天罗妍妍送了我一大块“德芙”,我还以为她让我补充体力呢。我说。 你和罗妍妍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刘小猛问,做了吗? 做什么?我反问。 做那个呀。刘小猛很带劲儿地问。 那个,哪个?我问 就是这个。刘小猛伸出双手,做了一个很形象的动作。 没有。我实话实说。 摸了吗?刘小猛问。 摸哪儿呀。我反问。 胸、屁股、还有那儿。刘小猛说。 你说的这些地方都没摸,我只碰过她的手。我说。 亲了吗?刘小猛问。 亲哪儿呀。我反问。 亲嘴呀。刘小猛说。 亲过照片。我说。 不行呀,进展太慢了。刘小猛说。 那你说应该怎么做?我问。 这么着吧,今天放学你去我家,让你看本书,给你增长些课本上没有的生活知识。刘小猛说。 什么书,是名著吗,巴尔扎克还是托尔斯泰写的?我问。 别问那么多了,看了就全知道了。刘小猛说,我得赶紧回去抄作业了。 放学后,我找了个借口,说急着回家给奶奶过生日,没和罗妍妍一起走,直接去了刘小猛家。在他家,我第一次真切地看到异性的裸体。小时候也进过女澡堂子,都是跟着我妈进去的,当时她告诉我说,别东张西望,老老实实低头洗自己的。那时我也就四五岁,狗屁不懂,堂而皇之地在女澡堂子里挺着肚子小便,把尿滋得老高,惹得那些正往身上抹香皂的阿姨哈哈大笑,我也冲她们笑,还上前问道,阿姨,搓澡吗,我帮您。 刘小猛说他爸在路边开了一个店,美其名曰文化传播公司,经营项目就是图书和音像,台面上摆的都是合法出版物,却挂羊头卖狗肉,全靠藏在下面的非法出版物挣钱,给我看的那些书籍仅仅是其中一部分,还有大量内容更加少儿不宜的音像制品。因为最近总是检查,风声紧,就把这些东西放家了。 刘小猛说,其实那些录像带和光盘我也能找到,但为了让自己健康成长,不想受腐蚀程度太深,就故意不看。 感觉如何?刘小猛问我。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感觉受到极大震撼。 当天夜里,我的身体出现了一些状况,后来才知道,这叫梦遗,是男人就有,是成熟的标志。以后的若干个星期里,这种现象接二连三在我身上发生,我有点儿害怕,就跑到新华书店的医学专柜翻了很多书,书上说不必担心,这种现象很正常,和水满了要溢出来一个道理。我如释重负。 那天晚上,我梦见和罗妍妍做了那件事情,怎么开始的记不清了,只记得结果,就是我醒了,伸手一摸,内裤黏糊糊的一片。 后来上了大学,闲极无聊的时候翻看《梦的解析》,对弗洛依德的理论略知一二,以他的观点,梦遗对象并非自己真正喜欢的人,而且陌生人居多,由此可见,我当时和罗妍妍的关系。 看完书的第二天,我就和罗妍妍亲了嘴。那天我们俩刚出校门,她的自行车就没气了,我伸手捏了捏,这次是真的。罗妍妍去传达室借来气筒,我说我打吧,她说不用,她自己来。于是蹲下身,将气筒嘴对准气门夹好,然后就一上一下地打了起来。我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罗妍妍的身体上下摆动,臀部曲线在紧绷的牛仔裤里忽隐忽现,看着看着,我就直了。 给自行车打完气,我和罗妍妍推着车沿学校前门的马路溜达,不知怎么就转到学校后门的胡同,我们找了个旮旯停下来,开始天南地北一通胡吹。 罗妍妍问我经常看什么书,我说长这么大我就没怎么看过书,小学生版的四大名著都没看全。 我是问你平时看什么参考书?罗妍妍说。 什么都有,主要是做题,题海战术。我说。 老师不是说题海战术不可取吗?罗妍妍说。 话是这么说,可如果为了考试得高分,就得做题,熟练是技艺过人的基础,《卖油翁》这篇课文咱们不是刚学过吗,“无他,但手熟尔”,这个道理你应该明白,只有在题海中经历了大风大浪,考试的时候才能泰然自若。我以自身经验告诉罗妍妍。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聊着聊着,天就黑了,我们俩还都不想回家。胡同里过往的人很少,我和罗妍妍面对面站在一盏路灯下,这时,路灯闪了几下,便自己熄灭,坏掉了。在这个时候,即使它没有坏,我也会找块儿石头把它打碎的。 看了吗,天时、地利都有了,就差人和了。我对罗妍妍说。 什么意思?罗妍妍问。 你要是同意的话,我想亲你一下。我说。 罗妍妍低下头,没有说话。 如果不好意思,你可以不说话,可是我要知道你的想法。我说。 罗妍妍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我爱你(3) 这么办吧,如果你同意,就闭上眼睛,不同意,咱俩就先说会儿话。我说。 罗妍妍仰起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然后如我所愿地闭上眼睛。 我等待了几秒钟,确信她真是闭眼而不是眨眼后,从正面抱住她。她的身体有些僵硬,而我已经更硬了。 我紧张兴奋,但有条不紊,嘴巴沿着罗妍妍的脑门慢慢向下滑动并伺机逗留,途经眼睛、耳朵、鼻子、腮帮子,终于到了嘴,两片火热的唇呼出不均匀的气息,两排牙齿阻挡了我,我轻轻撬开它们,继续前进,里面什么都没有,慢慢地,我终于找到了潜藏在下面的舌头,它一动不动,我试探着碰了碰,它开始有了活力。 我感觉腰被人死死缠住。 有些事情不用教,自己就会做,这就是本能。 我想,这就是我的“第一次”,已不复存在。 我和罗妍妍吻了大约一个钟头,当然是吻吻歇歇,中途喘了好几口气,吻到嘴疼的时候,就不吻了。我说,回去吧。罗妍妍说,行。 临分手前,我们又来了一个吻别,然后一左一右地骑上车。那个时候特别流行张学友的《吻别》,我骑上车,放声高歌:“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过往的路上都用看神经病的眼光打量着我:这学生,受什么刺激了。 进了家门,见爸正和几个我从前没有见过的叔叔打麻将,他专心致志地盯着牌桌,也没问我干什么去了,瞧他那个认真劲儿,就知道又输了钱。我放下书包,盛了一碗饭,狼吞虎咽地扒拉起来,一连吃了三碗,其实我早就饿了,刚才接吻的时候就听见我和罗妍妍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唤不停,估计她回家也少吃不了。 那天以后,学校后门的胡同就成了我和罗妍妍的据点,每天放学后,我们都要推着车在那腻味会儿,趁人少的时候亲亲摸摸,然后才回家。 罗妍妍问我每天晚上回家后都干什么,我说先洗手吃饭,再看书做题,累了就看会儿电视、吃根儿香蕉、剥个桔子,然后接着学,困了为止,洗漱睡觉,上床后做二十个俯卧撑或四十个仰卧起坐,对了,临睡前我还要上趟厕所,以免黑了起夜。通常是脑袋一挨枕头就能睡着,睁开眼就天亮,没有梦游的习惯,半夜不会去冰箱拿吃的,也不会上房揭瓦,睡得比猪还死,谁给我一刀我都感觉不到疼。 你不听电台的广播节目吗?罗妍妍问。 早上刷牙的时候偶尔听刘宝瑞的《君臣斗》。我说。 我说的是晚上的节目。罗妍妍说。 不听,从来不听。我说。 晚上有很多节目都不错,《零点乐话》、《浪漫情歌》,我都喜欢听。罗妍妍说。 有意思吗?我问。 挺好的,应该听听。罗妍妍说。 晚上几点?我问。 从十点开始,这样的节目一个挨一个。罗妍妍说。 这天晚上,写完作业我也没再复习做题,准时躺在床上打开收音机,听起音乐广播。还别说,有些节目做得确实不错,很吸引人,我从十点一直听到午夜时分,直到当天广播结束,才关掉收音机。 第二天,罗妍妍问我听了吗,我说听了,她说好吗,我说还行,她让我坚持听,然后向我要数学作业,我把作业本给了她,她翻开看了看说,第五题你用多长时间做出来的。我说几分钟吧,就是写字的工夫。 哇塞,这么难的题你几分钟就做出来了。罗妍妍很惊讶。 难吗,我怎么一点儿都不觉得。我如是说。 罗妍妍继续翻看着我的作业,忽然瞪大眼睛说,啊,这道题你居然用了三种方法! 还有两种方法我没用,当时我看快十点了,就懒得写了。我说。 罗妍妍的脸上掠过一丝忧虑的神情,抱着全班同学的作业本去了老师办公室。 下午放学后,我和罗妍妍又来到学校后门的胡同。像往常一样,见无人过往,我们就开始接吻,正吻着,罗妍妍撤回舌头,腾出嘴,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你晚上睡觉失眠吗? 睡还睡不够呢,怎么会失眠。我说。 真幸福,真让我羡慕。罗妍妍说。 怎么,难道你失眠吗?我问。 是呀,不知怎么搞的,都好几天了。罗妍妍说。 什么事情就怕念叨,自打罗妍妍说她失眠以后,我也开始失眠,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原来我只要一闭眼,站着都能睡着,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失眠,现在我也深有体会,天一黑就害怕,每天都是眼睁睁地瞧着天亮。每晚躺下后,为了尽快入睡,我竭力不去想事情,可脑子里总是不由自主担心又会失眠,越担心就越睡不着。为了转移注意力,我采用数数的办法,先是跟着表,一秒钟数一下,但数到28800后,我把它除以了3600,结果等于8,我是晚上十点钟钻进被窝的,难道现在已经是早上六点了。睁眼一看,天边果然泛起鱼肚白,太他妈痛苦了!然后我又采用一下数两个、三个……九个的办法,这回更睡不着了,精力不集中根本数不下来,有时还需要拿笔算。 恋爱真是件痛苦的差事,既要分享对方的快乐,又要分担对方的痛苦,可目前为止,罗妍妍还没有让我分享到快乐。 晚上睡不着,白天上课就犯困,眼皮一个劲儿往下耷拉,课上老师讲了什么一个字我都听不进去。我的萎靡被老师尽收眼底,下课后她把我叫到办公室,进行了一次语重心长的谈话。老师说,你的成绩老师看在眼里,可是不能为了分数就通宵达旦,经常开夜车对身体不好,而且极大影响第二天的听课效率,今天回家后就不要看书了,好好睡一觉,希望明天看到你精神饱满地坐在课堂上。我说,知道了。 老师自认为神通广大,其实他们根本不了解学生,看到的只是表面现象,我又何尝不想痛快地睡一觉。 中午吃完饭,刘小猛让我陪他出去买包烟,我问他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他说就是最近几天,整日被冯力媛纠缠,苦不堪言,满脑子烦恼,抽口烟能消停会儿。 这几天冯力媛始终跟在刘小猛身后,他到哪儿她就到哪儿,好像刘小猛欠了她多少钱。刘小猛说,你别总跟着我好不好。冯力媛说,好,只要你答应我。刘小猛问答应什么,冯力媛说答应和她谈恋爱。刘小猛一听,撒腿就跑,冯力媛紧随其后,形影不离,连刘小猛进男厕所她都要守候在门口,偶尔还探头往里面瞧瞧,生怕刘小猛跳窗户跑了。一次刘小猛故意躲她,待在厕所里直到上课铃打了好半天后才出来,没想刚出门就被冯力媛候个正着。冯力媛问他上趟厕所怎么这么长时间,还以为你掉进去了呢,我差点儿就要喊救命了。刘小猛说,我拉屎,你管得着吗。冯力媛说,人家不是怕你没带纸嘛。 学校门口的小卖部就有烟卖,刘小猛却非要去远处买,在这里怕被老师看见。我和刘小猛坐了几站公共汽车,下车时看到一家药店,就进去买了瓶安眠药。刘小猛神情紧张地问我干什么用,我说最近晚上睡不着觉,刘小猛长叹一口气说,那就好那就好,还以为你想不开了呢。 每天放学后,我和罗妍妍还是去过老地方再回家。一次,我见胡同里无人过往,正要和罗妍妍接吻,她说你等会儿,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瓶香水,冲身上喷了喷说,现在可以了。 我从正面搂住她,鼻子在她身上深深吸了一口气,罗妍妍问我好闻吗,我说好闻,罗妍妍说那就多闻闻吧,我趴在她身上大口大口地闻了起来,越闻越好闻,我想吸毒也不过如此吧。我还真就上瘾了,只要一会儿不闻,就蔫头耷脑,提不起精神,没有一点儿十五岁少年朝气蓬勃的样儿。 后来有一段时间,放学后罗妍妍并不立即离开学校,说是要减肥,让我陪她去操场跑步,我就跟着去了。往往是跑完一圈,她就不跑了,我却跑上瘾,停不下来,非跑痛快了才算。这时罗妍妍就掏出英语书,一边背着单词,一边冲我微笑,目光中饱含鼓励的成分,继续跑,再多跑两圈。结果回到家后,我便不堪疲惫,吃完饭就洗洗睡了,失眠却由此得以治愈。 冯力媛对刘小猛的追求丝毫不被刘小猛的冷漠所阻,依旧什么话都说,还给刘小猛写了一封热情似火的求爱信,刘小猛拿给我读,我被感动得要命。冯力媛在信上说她的心已所属刘小猛,而且非刘小猛不嫁,她要把一切给予刘小猛,还亲切地称呼刘小猛为猛哥。 我说,虽然冯力媛比不上罗妍妍,但能找个这样的媳妇也是一种幸福。 刘小猛忽然问我,你觉得自己帅吗? 不帅,也就是个一般人。我说。 你有什么过人之处吗?刘小猛又问。 没有,人不会骂,架不会打,玩“拱猪”总抓黑桃q。我说。 你想过没有,罗妍妍为什么会和你谈恋爱?刘小猛问。 想过。我说。 为什么?刘小猛追问。 可是没想出来。我说。 那好,我告诉你。刘小猛一字一句地说,罗妍妍为了那个保送名额。 这跟和我谈恋爱有什么关系?我不解。 只有班里的第一名才能保送,罗妍妍为了在成绩上超过你,想尽办法让你退步,她回家后暗地使劲。刘小猛说。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听冯力媛说的,是罗妍妍亲口告诉她的。刘小猛说,再跟你说一件事情,罗妍妍周末一直在上辅导班,还请了家教,是北大的学生。 冯力媛还对你说了什么?我问。 只有这些,至于罗妍妍采用了什么手段使你退步我就不知道了,她没对冯力媛说过。刘小猛说。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罗妍妍真是用心良苦。 老师曾经说过,女生脑子不活,学习成绩到了初三被男生超过是必然的。但罗妍妍的脑子可真他妈活,活得让我叹为观止。 我当即找到罗妍妍,把她的照片丢给她说,分手吧。 为什么?罗妍妍问。 你问我为什么,我还要问你为什么呢。我怒不可遏。 你是不是听说什么了?罗妍妍很敏感。 我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为什么要上大学?罗妍妍反问。 …… 希望你不要怨我,我太争强好胜了,从小就容不得身边的人比自己强。罗妍妍说。 我不怨你,毕竟我们一同去过学校后门的胡同,我们第一次…… 不要说了。罗妍妍说。 我没什么要说的了,希望你继续努力学习,实现愿望,前途光明!作文课上老师始终向我们灌输在文章结尾处喊一句嘹亮的口号,憧憬一下美好的明天,就能拿高分,现在我和罗妍妍的文章即将结束,我仍不忘此道。 我会争取的!罗妍妍毫不谦让地说。 罗妍妍对冯力媛说,冯力媛,你他妈的怎么什么事情都说呀,你不说话没有人当你是哑巴。 冯力媛说,罗妍妍,你这话什么意?。 什么意思,我对你说的话你又对谁讲过。罗妍妍说。 和刘小猛说过,怎么了?冯力媛问。 怎么了,他和我吹了,你说怎么了。罗妍妍说。 谁,谁和你吹了?冯力媛问。 还能有谁,都是你干的好事,我怎么和你这个笨蛋成了朋友。罗妍妍说完转身离去。 刘小猛对我说的一番话给自己惹来了麻烦,罗妍妍认定是刘小猛败露了她的计划,便扬言报复刘小猛。 果不其然,放学后我和刘小猛一同回家,被一个小痞子拦住,他指着刘小猛说,你丫就是刘小猛吧,有人让我修理你。 我挡住刘小猛说,我是刘小猛,有什么事儿你冲我来。 小痞子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不就和罗妍妍好过几天嘛,虽然现在散了,可她不让我碰你,我懂,这他妈的叫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只让我教训他。 我说,你欺负我哥们儿我当然不会袖手旁观。 刘小猛推开我说,我的事儿你别管,我自己能扛。 我说,刘小猛,我们是哥们儿。 小痞子说,哟呵,哥俩都够仗义的,那好办,你们总有落单的时候吧,咱们到时候见,拜拜了您呢。小痞子走了。 我对刘小猛说,以后每天放学咱俩一起走。 第二天,冯力媛找到罗妍妍,说请你不要这样做。 罗妍妍说,我决心已定。 冯力媛说,刘小猛是我的男朋友。 罗妍妍说,别自作多情了,刘小猛不喜欢你。 冯力媛说,如果刘小猛没事儿,我们还是朋友,他要有个好歹的话,我和你从此一刀两断。 而这个面子罗妍妍却没有给冯力媛。几天后,刘小猛放学没有和我一同回家,故意自己先走了。第二天,他鼻青脸肿地来到学校,同学问他怎么整的,刘小猛笑笑说,昨天踢球被皮球闷了好几脚。 我爱你(4) 我问刘小猛为什么不等我,自己先走。刘小猛说,现在没事儿了,长痛不如短痛。 冯力媛把罗妍妍拉到教室外,说罗妍妍,我x你妈。 罗妍妍冷笑,说现在你知道我曾经的感受了吧。 我也找过罗妍妍,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干。罗妍妍说这事儿和你没关系,请你不要插手。我说都是同学,何必呢。她说你不懂。是呀,罗妍妍脑子里怎么想的,只有她自己知道。 罗妍妍是如何与那个小痞子做交易的,我就更不得而知了。 冯力媛始终试图接近刘小猛,而刘小猛一直在排斥她,因为这件事情,他俩的关系拉近了。 有一天,刘小猛和冯力媛同时没来上课,老师问谁知道他们俩干什么去了,全班同学没有人知道,下课还议论,不会是俩人私奔了吧。 刘小猛和冯力媛关系进展迅速,几天就到了如胶似漆的程度,有时下了课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卿卿我我,引得外班学生排着队趴在我们班后门观看,对此他二人毫不在乎。虽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生进了这里就要奋发图强,但老师管不了那么多,只要每月自己的工资能按时发下来,对别的事情就不斤斤计较了。至于学生是否好好学习了,天天向不向上,这都无所谓,只要不做出太出格的事情,老师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刘小猛和冯力媛的事情,老师尽管有所耳闻,但未曾亲眼目睹,所以并不深究。 我问刘小猛,看你现在和冯力媛做动作的时候挺投入的,不像装的,你以前可是不喜欢她的,是什么促使你的爱情观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他说,嗨,别提了,我就是那种书看多了,实在受不了,在家给冯力媛打了电话,没想到她还真来了。开始我们俩一声不吭地并肩坐着,看着电视里的人民代表庄严投票选举领导人,心中却波澜起伏,严肃不起来。就在人民代表大会即将结束,国歌奏响的那一刻,冯力媛一扭头,在我脸上亲了一口。除了小时候吃我妈的奶,这是我第一次和异性如此亲密接触。这一吻亲得我天翻地覆,腾云驾雾,稀里糊涂,也不知道怎么就色迷了心窍,在“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的歌声中,将罪恶的双手伸向冯力媛…… 学校后门的那条胡同从此又成为刘小猛和冯力媛每天放学后的必经之地。 和罗妍妍分手后,我本想以努力学习为中心,坚持五讲四美,坚持锻炼身体,争取将优异的成绩发扬光大,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这天课间操结束后,我跑进厕所,正忙于缓解腹中之急,忽听刘小猛叫我。 你出来一下。刘小猛说。 没看我正忙着呢吗,有什么事儿你说。我最讨厌在这种时候被人打扰,就好像电影看到男女主人公要接吻的时候突然停电。 有你一封信。刘小猛走进来,晃动着手里的信说,是个女的写的。 我听后身体一颤,差点儿掉进坑里,坚持把屎拉完的欲望因为刘小猛的这句话而烟消云散。 在我认识的女人中,除了我妈知道学校地址,再没别人了。此外还有一个表妹也知道我在这里上学,可她才三岁,还不会写字,只会“画地图”。如果我妈有事找我,何必写信,我每天放学回家都在她眼前晃悠,她说看见我就头疼,懒得搭理我,怎么可能是她,那会是谁? 是不是寄错了,这个学校有一个和我同名同姓的男生。我欠起身,从刘小猛的手里夺过信。 没错,信封正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我的名字和班级。字迹娟秀,有些面熟。我翻过信封,看到背面写着两个英文单词:miyou。 显然刘小猛注意到这一点,他说,早就看出你小子复杂了,和罗妍妍分手这才几天,又勾搭上一个。 别扯淡,还不知道是谁写的呢,居然有这等送上门来的好事儿。我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 一共两页信纸,我直接翻到第二页,看见信的结尾处写着:yours妍妍。 要不是刘小猛拉了我一把,这回我真就掉坑里了,信居然是罗妍妍来的!有点儿英语基础的人都知道,yours是物主代词,具有多重释义,但我不知道罗妍妍为何要如此落款,更不明白她为什么有话不直说,偏采用这种方式,再说了,我和她还有的好说吗! 谁呀,让我看看。刘小猛伸着脖子说。 去去去,你也不嫌味儿。我遮住信,同时放了一个屁。 太不够哥们儿了,这种事儿还遮遮掩掩。刘小猛说。 考虑到我、罗妍妍、刘小猛、冯力媛四人之间的复杂关系,我觉得还是不让刘小猛知道这件事为好,否则不定又闹出什么乱子,我便随口一说,是我表妹来的信。说完我就后悔了,因为表兄妹这个关系非常暧昧,很多事情都是从哥哥妹妹开始的,比如贾宝玉和林黛玉还有薛宝钗。 好在刘小猛具备近亲结婚生出来的小孩是傻子的常识,因此没有多想,只问我带的纸够不够两个人用的,他也想蹲会儿。 我说,要想擦干净的话,纸就够一个人使的,你蹲吧,我这就完事儿,回教室给你取纸。话音未落,旁边的坑里已经传来刘小猛如释重负的声音。 我进了教室,和罗妍妍的目光不期而遇,当即惊出一身冷汗,幸好她及时低下头,没有让我汗流浃背。 我回到座位上,见左右无人,展开信纸: 我知道你还在记恨我,但只有以这种方式才有可能让你听我把话说完,既然你已经打开信,就把它看完吧! …… 接下来是罗妍妍的忏悔,她承认在那件事情上自己做得很荒唐,思想不成熟,被自私和狭隘冲昏了头脑,希望我能原谅她,让那些错误的往事随风散去。然后她说不得不承认,我已经成为她的初恋,她现在无法把我忘记,我的音容笑貌,总在她眼前浮现,她曾试图把我遗忘,但努力是徒劳的,越是不让自己想起我,我的形象就越是出现,也许这就是初恋的魔力。最后她说,上周末去看电影的时候,空荡荡的电影院里坐了几对情侣,他们亲密地缠绵在一起,惟独她形单影只,她想,要是此刻我能在她身边就好了。她会把身旁的空位永远留着,等我来坐。 看完罗妍妍的信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丫又要干嘛?还好意思写信! 让我特别不能接受的是,罗妍妍给自己的称谓——yours妍妍——又酸又腻,还透着虚假。不要说现在我们没关系,就是我和她谈恋爱的时候,她也未曾如此称呼过自己,我也从没这样叫过她,现在却这么落款,什么意思!我将信叠好,心里盘算该如何给罗妍妍回信,或者有没有回信的必要,索性不去理她,让她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难以得逞。 但青春期的激情与好奇还是主导了我,我撕下一张作业纸,立竿见影地给罗妍妍回了信,大致内容是说,我和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即使是普通同学间的纯友谊也已不复存在,不理解她为何还要死缠滥打,无论她这次怀有什么光彩抑或不可告人的目的,反正我是不会再上钩了。我要及时把罗妍妍的罪恶想法扼杀在萌芽状态。 这时我忽然想起,刘小猛还在等我去雪中送炭。 两天后,我收到罗妍妍的回信,又是刘小猛送来的。他是我们班的生活委员,平时负责收集班费,查收班级信件、报纸,日光灯坏了就换个憋火儿,桌椅板凳坏了安个螺丝,对公共事业满腔热忱,当然也没少拿班费买烟抽。 刘小猛说,你表妹又来信了,鸿雁传情,你来我往,走得够近的。 我说是啊,表妹最近生活上遇到了困惑,频频向我倾诉。 是不是她喜欢上哪个男生了。刘小猛说。 对,可是那个男生对她一点儿好感都没有。我有意提高了声调,知道罗妍妍此刻正在后排注意着我的反应。 第二封信的内容大意是,一个人难免犯错误,但犯一次错误并不意味着一生都要犯错误,所以希望我能冰释前嫌,给她一次改正错误并重塑形象的机会。如果说在半个月前的那次恋爱中,她伤害了我,那么这次她要用炽热的真心,来抚慰我的创伤,希望我慷慨接受,与她情深深意绵绵,坠入爱的河流。 我没有被罗妍妍的巧言令色所蛊惑,跑去水房用凉水洗了脸,保持头脑清醒冷静,义正辞严地回信说,只有笨蛋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两次跟头,我虽智商不甚高,但至少能考班级第一,所以这类低级错误不会在我身上发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你就死了这份儿心吧。 几天后,我又收到罗妍妍的回信,她说没想到你已成惊弓之鸟,一朝被蛇咬,难道你要十年怕井绳吗。对一个人的判断,不要以偏概全,一棒子打死,世界是美好的,充满希望的,我们应该积极面对生活。她还说她已将真心放在我的手中,如果我还是个男人,就勇敢迎接这份感情的挑战,不要做爱情的懦夫。 看完信,我拍案而起,气愤不已,当即给她回信,慷慨陈词:你的心太烫手,我抓不住。无论你怎样激将,我就是不急不恼,就是不理不睬,看你奈何得了,气死你气死你——我已被罗妍妍搞得晕头转向,不知所云了。 信发出去后,我没再接到罗妍妍的来信,以为她见计划落空,便偃旗息鼓,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却没想到她如此具备坚持到底的优秀素质。 这天放学,我做完值日一个人推车出了校门,正要骑上,感觉车被人拉住了,回头一看,正是上次袭击刘小猛的那个小痞子。 我下了车,说,你又是为了罗妍妍的事儿来的吧。 聪明,不愧是班里第一。小痞子走上来说。 那找个地方解决吧。我挽起袖子。 小痞子冲我露出流氓惯用的冷笑,说,你跟我来。 我跟着他左绕右绕,越走越远,他一句话不说,只低头在前面走路。人烟愈渐稀少,我本来就不够强大的勇气,随着事态的愈发不可预计而渐渐消散。 前面不会有一群痞子正等着我吧,那我可死定了。以罗妍妍的能力,不要说一群小痞子,就是把北京市的所有痞子,无论是在职的,还是退役的,纠集在一起,也绰绰有余。 天已经黑了,不能再走了,前面是一片已被拆除的民房,荒凉破败,渺无人烟,在这死了都没人给我收尸,也没人给我妈报信,她还等我回家吃完饭刷碗呢。 就在这里解决吧。我停下来,捡起地上的一块板砖,做好你死我活的准备。 别着急,快到了。小痞子不慌不忙。 我不走了,来吧。我又从地上捡起一块板砖。 小痞子一笑:至于这么紧张吗,都是朋友,放下放下。他走过来要拍我的肩膀,我闪身躲开。 他见我毫不放松警惕,就说,那好吧,你在这里等着。然后拐弯进另一条胡同。 我惴惴不安地环视左右,以防某个方向遭到突然袭击。 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小痞子拐了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女孩,是罗妍妍。她走到我面前:我也不想这样,可有些话必须当着你的面说,迫不得已。 这是分手后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罗妍妍,她比原来消瘦了,也憔悴了几分,却透露着忧郁的美,仍楚楚动人。但我坚定立场,不被美色所诱。你到底想干什么?我咬牙切齿说。 操,怎么说话呢你。小痞子插话说,我妹妹长这么大了,我还没见她对谁这么上心,我姑姑乳腺癌住院那年她都没这么伤心过,现在为了你居然茶饭不思。我他妈的也没看出你丫什么地方招人待见,可就是让我妹妹喜欢,我妹妹哪点儿配不上你,你非装孙子,真想抽你一顿。 哥,别说了。罗妍妍在一旁说。原来他俩有血缘关系,我还以为罗妍妍用美色与武力做了等价交换。 我向来是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罗妍妍表哥无法撼动我的决心。我说,我喜欢外表美和心灵美统一的女孩。 你这话什么意思?!罗妍妍表哥推了我一把问道。 哥,走吧。罗妍妍拉住表哥的衣服。显然我的态度让她失望了,我就是不给她任何希望。 等等,让这小子把话说清楚,谁心灵不美了?罗妍妍表哥转向我,你了解我妹的内心世界吗?张口就来! 走吧,哥!罗妍妍放开手,转身而去。 等等我。罗妍妍表哥追了上去。 我扔掉还攥在手里的两块板砖,向和他们相反的方向走去。 才走出几步,听到背后有人赶上来。你等会儿。罗妍妍表哥喊道。他跑上前:刚才我越想越不对劲,之前我跟表妹说过,没我摆不平的事儿,但今天还真碰上一块难啃的骨头。我还就不信了,哥们儿我名声在外,这点事儿再办不下来以后就甭混了,今儿我摆不平你你是我表哥。他揪起我的衣领:说吧,同意不同意。 我后悔刚才扔了板砖,否则现在就拍他了。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样逼婚的,我可不是吓大的。不同意!我坚定不移。 我让你不同意!罗妍妍表哥一拳打在我的胸口上,同意不同意?! 我一个趔趄,后退了几步。孙子才同意!我解下自己的皮带,决定跟他决一死战。 小子还挺倔,怪不得我表妹看上你了,但你现在还不是我妹夫,所以你再吃我一脚。说着便踢向我的小腹。 靠,太狠了,直奔我的要害而来,万一我日后成了他的妹夫,他把我踢坏了可怎么办,罗妍妍还饶得了他。我边想边闪身躲开,然后挥舞着皮带,向他冲去,但才跑出几步,裤子就自己褪了下来,而这时罗妍妍出现在我俩面前,她一边喊着:别打了别打了,一边扭过脸去。 我也赶忙停下手,慌乱提起裤子。 哥,走吧,以后我的事儿不用你管了!罗妍妍使劲拽着表哥的胳膊。 你牛x!能让我表妹这样的人,我还真没见过!罗妍妍表哥忿忿而去。 中国队在世界杯外围赛上的表现亦喜亦忧。忧的是又栽了跟头,无法让世界球迷通过世界杯知道中国也有一支男子足球队;喜的是为国家节省了参加世界杯的费用,并帮助一些电视厂商多卖了几台电视,以填补中国球迷因气愤而砸了自己家电视的市场空白。多年来,我一直感觉中国男足在电视厂家那里拿了好处,否则再笨的人也不应该连亚洲都踢不出去。 外界将这次失利的原因归结为中国男足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对这拨球员已不抱任何希望,并高呼“足球要从娃娃抓起”的口号。 为了选拔一些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足球人才,市里举办了一次初中足球联赛,将从中挑选十八名可塑之材,免文化课考试,直接进入重点高中,参加专业足球训练,希望有朝一日能为国争光。 刘小猛认为这将是改变自己人生命运的一次机会,毅然报名参加。我对未来的希望寄托在两个月后的模拟考上,本不想参与,但刘小猛非要我上场给他传球,助他一臂之力,我便也报了名。 比赛采取淘汰赛,分组抽签产生,我们校长虽然在学校联欢会上抽奖获得一台彩电,但这次却抽了一个下下签,致使我校碰到了夺冠呼声最高的球队,并且是客场作战。这更加深了我对联欢会抽奖公正性的质疑,为什么获奖的不是校长就是主任。 听说该校足球队骁勇善战,以作风硬朗扬名北京市,还为北京青年队输送过队员,而我们的队伍是临时组建起来的,虽然强化训练了几天,即便不再是一盘散沙,充其量也是一车碎石。体育老师让我们放松心态,输球不要紧,只要打出自己应有的技战术水平,就是胜利,跟历任中国队主教练说的话如出一辙。可比赛当天,他却以丈母娘突然住院为由缺席指挥。 哨声响起,比赛正式开始。主队球迷发动了强大的主场优势,声嘶力竭地为主队加油,而当我方拿球后嘘声不断。我队球员心理素质不过硬,几分钟后便因自乱阵脚而被对手先入一球。 这个失球导致我们就此一蹶不振,完全被对手压至自己后场,防守涣散,反击乏力,多亏立柱和横梁多次帮忙,才没能被对手扩大比分。老师的缺席,也是一个致命的失误,这时没有一个人能站出来统领大局,场上队员和场下替补完全不知所措,幸好没过多久裁判就吹响了中场休息的哨声。 中场休息没能改变我们被动挨打的局面,下半场开场几分钟,便被对手再次得手。此时,主场气氛空前高涨,场下一片蓝色的海洋(该校校服的颜色),呐喊声震耳欲聋,将我方惟一的球迷兼球员家属冯力媛的喊声完全淹没。她像个滑稽的哑剧演员站在场边,只能看到她的嘴不停张合,却不知道在喊什么。主队球员兴奋不已,完全占据了场上优势,照这样下去,再进我们三个球也是有可能的。最沮丧的要算是刘小猛了,他还期待着这次比赛给人生带来转机,看来也是镜花水月了。 我和另一名球员垂头丧气地站在中场准备开球,我们只想尽快结束比赛,输球是肯定的,只希望不要输得太惨。我正要开球,发现鞋带开了,俯身去系,而主场球迷认为我在拖延比赛时间,耽误了主队进球,嘘声四起。慌乱中,我误将鞋带系成死扣,这种我五岁后就没再犯过的错误竟然在今天重演了。主队球迷嘘声不断,我手忙脚乱地坐在地上,鞋带越解越紧。 这个时候,一个声音穿透重重嘘声传入我的耳中,是在喊我的名字,扭头一看,只见罗妍妍正向我招手:加油! 我顿时浑身一颤,一个激灵,死扣在这时候居然神奇地自己开了。 局势出现了逆转,我队球员见了罗妍妍,个个像打了鸡血似的,拼抢积极,反攻疯狂,压得对手喘不过气。在一阵狂轰滥炸后,终于由刘小猛得手,1∶2——我们看到了扳平的希望。 罗妍妍和冯力媛就像没有发生过任何过节似的,挽着手并肩为我们呐喊。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打小日本的时候彼此间苦大仇深的阶级建立起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我爱你(5) 之后我方士气大增,配合有如行云流水,传球准确,包抄到位,却无奈对方守门员表现出色,我队只开花不结果。 终场前,我抓住了一次不是机会的机会。就在我们正为久攻不下而大伤脑筋的时候,我方队员中场抢断成功后沿边路突袭至底线,传出一记半高球,包抄在对方门前的我方三名队员抢点困难,头顶不着,脚够不到,除非用老二撞进去,但这记传球势大力沉,撞进去老二就不能要了,所以那三名队员将球让过,而在后点插上的我,面对突如其来的皮球也不知所措,就在这个时候,罗妍妍高呼了一声:我爱你! 我听后腿一软,倒了下去,却正好脑袋碰到皮球,绕过出击的守门员,球滚进了大门,2∶2!比赛结束的哨声随即响起。 我队球员欢呼着抱在一起,我挤出人群,看见罗妍妍正端着一杯可乐向我走来,正在我犹豫是否该接受这杯可乐的时候,只听“啪”的一声,可乐洒翻在地,对方一个球员故意将可乐撞洒,然后态度蛮横地拉着罗妍妍说,你过来。 罗妍妍一扬胳膊,甩掉他的手,依然向我走来。被留在身后的那个男生气愤地踢起地上的可乐,砸到罗妍妍身上,弄湿了她的衣服。 我冲上前,倒不是因为罗妍妍和我的关系,就是大街上看见小青年调戏妇女,作为一个品学兼优的中学生兼共青团员,也不能袖手旁观。我说,你丫干嘛,欺负女生算什么本事。 没你什么事儿,走开!那个男生说。 怎么没我事儿,她是我女朋友。我脱口而出。 罗妍妍看我一眼,对那个男生说:早就跟你说过了,我有男朋友,你别再烦我了。然后站在我身旁。原来又是一个罗妍妍的追随者。 我又逢场作戏地搂住罗妍妍对那个男生说,我们好了半年多了。罗妍妍更是顺水推舟地将头靠在我的肩上。 那个男生狠狠地看着我和罗妍妍,气愤地转身离开。 看着他走远,我松开胳膊,推开了罗妍妍的头,把她留在原地,一个人走了。 第二天,我的右眼皮狂跳不止,我正琢磨会有什么麻烦事儿跑到我头上来的时候,冯力媛来了。 跟你说个事儿。她说。 什么事儿,别告诉我又是罗妍妍让你说的。我已经猜到十之八九。 罗妍妍昨晚才跟我说的,你怎么知道的。冯力媛依然不改二百五的样子。 傻子都猜得出来,你和她不是崩了吗,怎么又开始亲密无间了。我说。因为刘小猛,冯力媛和罗妍妍翻了脸,现在又如胶似漆,唉,女人之间的事情,比男女之间的事情还复杂! 我们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人,谁都有犯错误的时候,但改正了就是好同志。我已经原谅了罗妍妍,你也别再跟她较劲了,其实她真的喜欢你,你俩赶紧一拍即合吧。冯力媛说。 不可能!我不相信大灰狼会突然变成小白兔。我说。 右派都有摘掉帽子的机会,你别总给罗妍妍脑袋上扣屎盆子了,这次她是真心的。冯力媛说。 上次她也没说是假的,可结果呢。我说。 真替你惋惜,既然你无动于衷,那就与幸福擦肩而过吧!冯力媛说。 你该为我高兴才对,罗妍妍的诡计没能再次得逞。我说。 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你已经无药可救了。冯力媛说。 我也劝你一句,马上就中考了,还是好好复习吧,争取考一个好点儿的学校,别操心我的终身大事了,皇帝不急太监急。我语重心长地说。 不管哪儿成。你现在就是一只迷途的羔羊,我要帮你重返归途路,罗妍妍才是你避风的港湾。冯力媛说。 琼瑶的书看多了吧,别什么词都滥用。我才刚刚起航,暂时不想停靠,我压根儿就一点儿不喜欢她,还是让她死了这条心吧。我说。 那好吧。冯力媛像个走在上学的路上但作业没有完成的孩子一样走开了。 不过,此事过后,我对罗妍妍的态度已有所缓和,甚至不由自主产生了要重新认识罗妍妍的强烈念头,但又立即警告自己: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蛊惑,要擦亮眼睛,时刻保持头脑冷静,最复杂的,就是女人的心,况且罗妍妍是女中豪杰。 模拟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从我目前的水平看,应该能保住班里第一的位置。老师也对我充满信心,不定期与我谈心,以保持我心理稳定,状态良好,不要出现闪失。 这天我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顺后门出了学校,没走几步,正撞见罗妍妍。 你怎么在这儿。话一出口,我就觉得不妥,好像这里是我家地界儿一样。 等你呢。罗妍妍回答干脆。 我心想,完了,她怎么这么坚忍不拔,我一定要比她更坚忍,就是不答应。 罗妍妍直言不讳:我怀念和你的那段感情,当初并没感觉什么,现在分手了,才愈发想念那段日子。那是初恋,我忘不掉。 我说,有些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没必要记住一辈子,人不能总活在记忆中。 你可以忘掉,但是我忘不掉;如果你真的忘掉了过去,那么不要再对我耿耿于怀,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我们重新开始。罗妍妍说。 我说,还是好好学习吧,现在不是谈这种事情的时候,你的真正理想是上一所好学校。 你错了,那是以前。罗妍妍低下头,不再说话。 我多么愿意相信她这次说的是真话,但看见挂在门口的校匾,我再次提高了警惕。我不嫌说话费劲,有意和罗妍妍拉开距离,站在胡同的另一侧,与她中间隔着一条马路,伸着脖子扯着嗓子喊着说话。身影被路灯拉得细长,幸好这次路灯没坏,否则一对没有任何关系的男女黑灯瞎火地站在这里算怎么回事儿。 随着谈话的继续,我和罗妍妍都感觉到这样说话太累。她说,你到这边来吧。我只向前迈了几步,说,不用了,就这样吧。 这时,一辆面包车开进胡同,因为被我挡了路,司机按了两下喇叭,我下意识地没有选择后退,而是走向罗妍妍,贴近她,将路让开。 面包车与我擦身而过,我更近地贴向罗妍妍,与她几乎脸贴脸。罗妍妍仰起头,望着我,嘴唇微微颤抖,等待着我的迎合,我赶紧扭过头,逃避了她满含深情一闪一闪地看似纯真无邪的大眼睛,和已经微微开启的双唇。 司机有意又按了两下喇叭,将车开远。他们就是这么无聊,在路上见到恋人亲密就鸣笛骚扰,但是这次他们错了。 面包车驶过,我即刻从罗妍妍的身边离开,而她已经伸出双手,正准备与我拥抱,我当什么也没看见,坚定地后退几步。罗妍妍错失良机,失望地说,这辆车要是能长点儿就好了。 幸亏不是火车。我自言自语,却被罗妍妍听到。 你干嘛这么怕我。罗妍妍问。 不是怕你。我挺起胸膛说,我觉得我们不可能破镜重圆了! 真的不可能重新开始吗?罗妍妍问。 真的,就当咱俩从来不认识吧! 罗妍妍看了我良久,说,好吧,再见。然后在我的视线中消失了,没有吻别或再握一次手等言情剧中常见的恋人分手方式的要求,如果她提出了,我想我不会拒绝的。 此时距离模拟考试还有一个月,我认为只要抓紧,考班上第一名应该不成问题,虽然近来对学习有所懈怠,可毕竟基础扎实,重新拾起来并不难。但当我坐下来的时候,却突然没有了做题的感觉,一拿起笔就想到那件事情,一想到那件事情气就不打一处来,脑子里一片混乱,思绪如麻,根本集中不到试题上。 结果这次模拟考试的第一名被上次期末考试的第三名获得,喜获保送名额,我得了第二,虽然差距只有一分,但前途迥然不同。老师在对我深感惋惜的同时,对第一名的热情与日俱增。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千年古训,源远流长。 罗妍妍并非第三名,而是第二十三名,成绩一落千丈。 此前我和罗妍妍没少去学校后门的胡同,还经常待到天黑,别人利用我们接吻的时间来学习,结局并不出乎意料。 许多成就伟业的人物,都扮演过坐山观虎斗的角色,总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 我的机会还有一次,就是中考。 中考前,学校安排我们去医院体检,检查项目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犄角旮旯,一应俱全。男生当着女大夫的面脱得只剩下一条小裤衩,而那天恰好有几个同学没穿内裤,那他们也得脱。 体检那天,初三年级学生放假,查完了不用回学校上课,时间自由安排。距离考试已经没几天了,差不多所有学生都是回家复习应考,可还是有两个人对考试不以为然,他们见教室无人,便悄悄溜了进去。 这两个人是刘小猛和冯力媛,他们想找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地方待会儿,于是就进了教室。教室在一层,他们是从窗户跳进去的,进去后两个人聊了一会儿天,刘小猛发现冯力媛长了一根红头发,想给揪下来。冯力媛对刘小猛有求必应,干什么她都让,于是低下头,让刘小猛捧着她的脑袋,就着光亮拔那根头发,她顺势倒进刘小猛的怀里。 这个时候校长从教室门口经过,听见里面有动静儿,就趴在后门往里瞧。校长是来一楼上厕所的,他知道今天初三的学生放假,为了找个清静的地方边出恭边思考些问题,特意不辞辛苦,从三楼下到一楼来。 因为角度问题,刘小猛给冯力媛拔头发的姿势在校长的眼里走了型变了样,他勃然大怒,当即大喝一声:干什么呢! 吓了他俩一大跳。刘小猛一惊,手一抖,拔掉了那根红头发,来不及问冯力媛疼不疼,拉着她就要跳窗逃跑。冯力媛临危不乱,尽管连共青团员都不是但还是发扬了舍己为人的精神,推了刘小猛一把说:你先跑,我掩护! 校长并没有看清楚他们是谁,见要弃窗而逃,就去楼外堵截。最终因为冯力媛不惜牺牲自己,也要力保同志的安全,刘小猛成功逃离了,而冯力媛却被跑岔了气的校长擒获。 为了证明身为一校之长为净化学校风气所作出的贡献,第二天校长召开全校大会,说昨天自己如何蹲点、出击、追赶,最后抓获一对现形,男的跑了,女的被俘,然后把冯力媛带上了台。 顿时台下一片骚动。上到团委书记,下到看门大爷,大到高三学生,下至初一学生,无不为之哗然。 教务主任把冯力媛叫进办公室,威逼利诱了一个星期,要她说出那个男的是谁,若主动交代,就从轻发落,否则开除学籍。 冯力媛一扬脑袋,一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的姿态,任校长书记主任老师如何轮番轰炸,一个礼拜下来,对那个男的只字未提。他是谁,大家心里都有数,刘小猛也主动站出来承认,而冯力媛却说,这件事儿和他无关,不是他。 他到底是谁?教务主任对冯力媛无计可施。 我不说。冯力媛总是这三个字。 学校找来家长,双方苦口婆心,软硬兼施,但冯力媛岿然不动 教务主任说冯力媛是茅坑的石头,又臭又硬。 冯力媛不羞不恼,只是说,随便你怎么说,我就是不说。 就这样,冯力媛离开了学校。 几天后,中考开始了。刘小猛只参加了第一天上午的语文考试,作文的要求是:写一件让你刻骨铭心的事情,题目自拟。刘小猛写了什么,除了阅卷老师,谁也不知道,据说这篇作文得了满分。 后面的考试刘小猛都没有参加,从此再没有出现过。 对于冯力媛的守口如瓶我们由衷地钦佩,说她是当代刘胡兰,临危不惧,宁死不屈。冯力媛和刘小猛的感情更是缠绵悱恻,有人说他们的爱情是孔雀东南飞,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后,走出考场,我和罗妍妍在楼道不期而遇。毕业在即,一切恩怨已成过眼云烟,我们的脸上都有了笑容,异口同声问对方,考得怎么样。答案又都是,还行。 同样的“还行”却产生不同的结局——我考入另一所重点高中,而罗妍妍进了一所普通高中。 中考结束后的暑假,爸一次无意中问起,你们班那个姓罗的学习挺好的女生考哪儿了? 她没考好,学校不太理想。我说。 爸满意地笑了,没有问她为什么没有考好,这不是他所关心的。 后来才知道,我爸和罗妍妍的爸供职于一家单位,始终在为着老处长退休后谁能提升为新处长而处处勾心斗角,明枪暗箭。 发榜那天,我去学校领录取通知书,同时收到一封寄自深圳的信,是刘小猛写来的。他询问我的考试结果,然后说了自己的情况——中考那天,他和冯力媛去了深圳,经过几天的盲流生活谋得一份工作,做建筑小工,他们现在的生活虽然艰苦,却很幸福。 郁闷的夏天 二○○一年夏天,期末考试过后,大三生活即将结束前,我们被安排到工厂参观实习,由此开始了一段惨不忍睹的生活。 那个夏天异常炎热,每天早晨我都一身汗水地醒来。太阳挂在天上,温度就像正被拍卖的抢手商品的价格,日益高升,令人窒息。北京发烧了。 让人心情无法舒畅的灰蒙蒙的天空遮盖着北京的每一寸土地,每当抬起头看到天色像一碗豆汁的时候,我便不禁皱一下眉,郁闷涌上心头。 我决定记录下一些东西,什么都不为。 对于写作,我足可称得上门外汉。首先,我不曾参加过以各种名义开办的创作班,也没有这方面的名家哪怕是老师或者朋友的指点;其次,我除了知道小说由开端、发展、高xdx潮、结局构成,散文的特点是形散而神不散,鲁迅原名周树人,他有个弟弟叫周作人,给日本人当过汉奸外,其余的文学和文体常识则知之甚少。有些在中学就该被熟读甚至背诵的文学名篇对我仍旧陌生,那时候我的名字更多出现在黑板上“下列同学的作文需要重写,希望你们认真对待”的字里行间,有时我会在发下来的作文后面看到老师的红笔批示:“这篇文章写得好,但在《中学生作文大全》第136页上可找到原文,放学到我办公室来!” 所以,对于写作,我无话可说,惟一的想法和将贯彻的路线就是:写的时候作者爱用什么方式就用什么方式,只要把想说的说清楚就得了。 那些日子的参观实习,折磨得我不堪忍受。 每天早上,我光脚穿着被前一天汗水浸湿的片儿鞋,在老师点到名字之前出现在工厂门口,然后极不情愿地随同一班同学进入指定的车间参观实习。 学校的这种安排,与其说是要培养我们对专业的感情,毋宁说是使我们对这一专业的厌恶进行到底。每次一踏进车间门槛,陈年已久的油腻味夹杂着钢铁和尘土的味道扑面而来,我便开始头晕目眩。我为该现象发明了一个词:晕厂。 厂房里陈列着一台台沾满油污已看不出表面颜色的机床,它们工作时发出的巨大声响,淹没了在一旁聊天的工人师傅们的交谈。墙壁上安装着一台台可容纳十人吃饭的餐桌那么大的电扇,铁皮制成的扇叶在铁丝围成的扇罩里愤怒地旋转着。偶尔一阵清香飘过,是一个年轻女工正倚着看图纸的桌子啃一根黄瓜,图纸上还放着掰下来的一截黄瓜屁股。 上午十一点一到,工人们准时去吃午饭,三三两两拿着饭盒走向食堂,我们的参观任务也就此结束。看着他们吃一口从说不准头天晚上被大师傅用来洗澡的大铝盆里打来的菜,再咬一口比哺乳期的女人胸脯还大的馒头,我想,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老师说学校每年都有毕业生到这里工作。 上午在工厂充满油污味道的空气中硬着头皮浸泡到十一点,然后回学校吃午饭。吃完饭我们无所事事,躺在各自的床上睡觉,睡到五点半气温略有下降的时候,爬起来去踢球,踢到筋疲力尽,体内积蓄的能量和愤怒彻底发泄完为止。 有时我会在四点钟的时候醒来,总觉得这种毫无目标的生活容易使人颓废下去,可此时除了睡觉,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考研?我想过,但对于一个经常参加补考的学生来说,还有什么让他比那些同样有考研想法半年前就已经开始复习并年年拿奖学金的好学生考得还好更困难的事情呢。现实让我安分守己,不抱奢望,与其做无用功,不如躺在床上耗着,至少能长点儿肉。 考托,考g?看到那些在教室里背词汇和小树林里练习口语的家伙,我的脑子里就浮现出滑稽的一幕:一个个青年男女手拿各种英语证书向蓝天上飞过的波音客机召唤着:带上我,我托福考了六百六!飞机越飞越远,给青年们留下无尽遗憾,但他们紧握证书的手依旧强劲有力,目光中仍充满希望……此时我惟一的想法就是:祖国,你丫赶紧强大起来吧! 看书?不知道究竟源于何方的根深蒂固的苦闷搅得我烦躁不安,力不从心,看见字头就大,特别是夏天,一不留神就中暑,头晕目眩,食欲不振,四肢乏力。 找工作?为时尚早,还有好几科补考没过呢,用人单位要这样的学生吗? 所以,我惟有睡觉。 再睡一个半小时就可以踢球去了。 有人认为长时间的睡眠是对生命的浪费,不思进取,对此我决不苟同。生活虽丰富多彩,但我们整日奔忙,学习不息,奋斗不止,最终还不是为了睡个好觉吗! 大学这三年我经常是周一早上从家来到学校,躺在床上一直睡到周五下午,然后起床洗洗脸刷刷牙,背上书包回家过周末——说的确实有些夸张,其实中途也偶尔吃几顿饭,上几趟厕所,但在我的记忆中,这三年除了睡觉,别的啥都没干。 觉睡了很多,我也有一些心得:晚上睡觉早晨起床后的感觉是生机勃勃,而午觉醒来后的感觉是暮气沉沉。还有一点,遗精不只出现在深夜,它在你睡觉的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生。 在我酣睡之际,常有只苍蝇在屋里“嗡嗡”盘旋,不时撞在玻璃上,“砰”的一声,但它依然义无反顾地向窗户撞去,追逐着自由。 窗外便是它的自由,而我们的自由呢,我看不见。 有时,我真想像一只苍蝇,不知疲倦地飞来飞去。 即便在全国人民瞩目的二○○一年七月十三日夜晚,我也毫不激动,准时上床睡觉。 这是一个滑稽可笑的夜晚。 北京在众多申办奥运会的城市中脱颖而出,获得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的主办权。顿时,北京乃至全国成了快乐的海洋,群众纷纷拥上街头,自发组织起各种庆祝活动。翌日,电视台大量报道人们欢庆的场面: 某农村,一个头裹白布的青年,摇头摆尾鼓足腮帮子猛吹一个锈迹斑斑的唢呐,吐沫星子顺喇叭口四处飞溅,其中一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喷射到摄像机镜头上,吓得坐在电视机前的我一个趔趄险些摔倒;一个女大学生面对镜头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说:“我太高兴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随后她发表了如何高兴的长篇大论),最后,她又说:“我现在真想大喊!啊——啊——啊!”说时迟,那时快,她真就面对镜头张开了血盆大口,露出鲜红的舌苔和三十二颗牙齿(粗估,至少也有二十八颗),我发现她的后槽牙需要补一补,以免吃东西塞牙,滥用牙签,浪费木材,从现在起就该为环保尽自己的一份力了;全连官兵整齐有序地观看投票全过程,当萨马兰奇宣布结果的时候,他们像把原子弹弄上了天一样欢呼起来,看到这个场面我有些担忧,在阶级矛盾并没有完全消灭的今天,军人们放松了警惕,这要让那些企图颠覆祖国和平统一的一小撮敌对分子钻了空子,后果将不堪设想,总不能让奥运会举办在殖民地半殖民国家或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吧;还有一个戴眼镜文质彬彬的女孩说了这样的话:“我爱祖国,爱北京,爱五星红旗。”她可真是缺乏社会经验,怎么能随便就把“爱”说出口呢,知道要为此付出多么大的代价吗,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些东西是你随便说爱就爱的吗? 投票结果在人们的意料之中,学校保安提前半天就将男生宿舍事先准备用来庆祝的空酒瓶甚至还剩一点儿才用完的花露水瓶收走,在经历了楼下自行车棚因中国足球兵败金州而一夜之间千疮百孔后,每逢涉及国家利益、民族荣誉的重大活动,学校都格外谨慎,但是,人们说话的权利是无法剥夺的,那晚街头出现最频繁的语句,“呕,赢了!”、“中国伟大!”、“北京,万岁!”,所包含的意义,均不如从男生宿舍传出的那个低沉的声音意义深远——牛逼! 听说第二天啤酒厂派了两辆车才把那些瓶子拉走,否则它们用在为北京申奥成功的庆祝上,一定噼里啪啦,火光四溅,热闹非凡。 申奥胜利导致人们的情绪空前高涨,和两年前大使馆被炸一样心潮澎湃。人们沉浸在意犹未尽的喜悦中,并开始为自己构想一个美好前程。 我想,那时候我该二十八岁了,如果不出意外,大学早已毕业,混迹于社会多年。我可以成为黄牛党的一分子,每天起早贪黑与和我站在一条战线上的同志们排起长队,垄断所有比赛项目的门票,全世界的观众无论你来自美利坚还是大不列颠或是埃塞俄比亚,都要被我们宰上一刀才有幸进入比赛现场,这就叫君子报仇,一百年不晚——让你们八国联军烧我圆明园! 实习这几日的傍晚,我和同学都是在露天大排档度过的,要些麻辣烫和羊肉串,每人一瓶啤酒。吃完该打牌的打牌,该睡觉的睡觉,不会打牌睡不着觉的就去图书馆找书看,逮着什么看什么,只要是中国字,看什么不是看,经典和垃圾又有什么区别。 一天天就这么过去。 夜里,总是有人难以入睡,因为各种心理和生理的原因。一天,我闷热难当,拿着脸盆去水房冲凉,见两个同学正坐在楼道昏暗的灯光下看书。其中一个背单词,对另一个正看小说的说:“我郁闷!”另一个用手抠了两下脚丫然后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摇摇头,惆怅地说:“我也郁闷!” 我进了水房,接了一盆凉水从头倾斜而下:“我浑身郁闷!” 这时一个青春痘长了一脸甚至发展到后背上的哥们,拿着自己心爱的小镜子,走进水房非常严肃地对我说:“你看我脸上的这些包,是不是郁闷所致。”我捧着他的脸强忍着恶心端详了半天,语重心长地说:“哥们,我们谁也没有你郁闷。” 郁闷,没有尽头的郁闷,我们是郁闷的一代。 都是青春惹的祸! 随着实习的进行,我陷入苦闷中愈加难以自拔,难以理解其他同学的谈笑风生从何而来。 后来发现,聊天是消磨在工厂实习这段无聊时间的最有效方式,于是我敞开心扉,同每一个我喜欢的不喜欢的老师、同学、师傅进行对话。 一次,我与一个喜爱足球的女生谈及前一天的甲a联赛,车间的噪音使得我们为了让对方听清自己在说什么不得不趴在对方耳朵上大喊大叫,为了不被别人误会,我们出了车间,坐在门口的水泥台上继续前面的话题。关于足球的讨论没有进行太久,话锋一转,到了生活上。 “你将来想找份什么样的工作?”她问。 “不知道,你呢?”我问。 “挣钱多,干活不累。”她说。和所有人的目标一样。 “没想过找个大款?”我问。 “早就想过,可是始终没有遇见,你有资源吗?给介绍两个。”她说。 “找多大岁数的?” “四十岁以下,要么就八十岁以上,马上要死的。” “你妈能同意吗?” “肯定不同意,那我也找。” “将来你女儿像你一样怎么办,领回家一个比你还大的老头,愣管你叫阿姨,把你气个半死。” “不会的,我嫁了大款,我女儿就是大款的女儿了,用不着再找老头了。” 她的话让我不寒而栗。如果像她这样的年轻姑娘都抱此种择偶态度,那么我们这些既不是大款又不是大款儿子的男青年,就只好打光棍了。 没有了私心杂念,我们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天天向上,最终也能在中老年的时候成为大款。随后我们的春天就来了,她们是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姑娘,让我们感觉夕阳无限好,枯树又逢春。 每天一部分时间用在往返于学校和工厂之间的公共汽车上,这里每时每刻都上演着一幕幕即兴话剧,只是演员不同,情节各异。 两个妇女不知吃了什么刺激性食品,在车上破口大骂,原因是被踩了脚的一方没有听到另一方说对不起。 车上所有乘客在听到手机响后的第一句话通常都是:“喂,我在车上呢。” 中国的贫富悬殊如同坐北京的公共汽车,有座的闭目养神,舒服惬意;没座的拥挤不堪,汗流浃背。 一天等车,车进了站,车上车下人山人海,堵在门前,有的拼命往里钻,有的使劲往外挤,遇到这种场面通常我都选择躲开,这次也不例外,没上。这辆刚开走下辆就来了,车厢空旷,身旁只站着一个人,我庆幸选择了这辆,但突然想到,尽管只有两个人站着,我却是其中之一。 我在车上看到中学门口堆满了焦虑的家长,一年一度的高考如期而至。家长们手里拿着扇子和冰镇饮料,兜里装着祛暑药和健脑药——这种药对分数究竟有多大帮助?高三的时候我在学校吃午饭,一次吃完饭刷饭盒的时候,一个同学捶胸顿足长叹道:“哎呀,忘了吃‘忘不了’了!”——他们翘首以待,他们默默祈祷,忐忑不安,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反正自己这辈子就这德行了,将一切希望寄托在下一代人的身上——这对孩子公平吗?凭什么你们做父母的自己不去奋斗,想沾孩子的光,吃现成的,这就是你们生儿育女的目的吗? 对人对己来说,考不上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上了大学又能怎样呢,这种例子在我身边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大学也非一无是处,它能洗去人的浮华,让人意志消沉、多愁善感、酒量大增。喝高了,你会发现许多清醒的时候不曾发现的真理,比如:我爱吃肉筋,张三爱吃板筋,我们志同但道不合;啤酒喝多了爱撒尿;天黑了,打开灯才能看书;下雨的时候,只有躲在屋子里吃麻辣烫,否则碗里的汤会越来越多。 我们并不是为了喝酒而喝酒,酒鬼才那样,我们只因为啤酒可以使谈话畅通无阻。 一天晚上,我们都高了。那次喝酒的初衷本是清热祛暑,可不知怎么回事儿,大家议论起人生在世的最高目标是什么,每个人都借题发挥,一番感慨,结果桌上堆满了酒瓶。回到宿舍哥几个躺在床上肚子里翻江倒海,把厕所吐得狼狈不堪。后来我们发誓,以后吃饭的时候,孙子才讨论哲学! 即使世界上不存在哲学问题,我们的啤酒还是能喝满一桌子。一次我跟一个同学比赛,看谁知道的外国作家名字多,输一个喝一杯,结果我输了十多个。酒后才知道,这孙子把老外的姓和名拆开说了,丫把欧内斯特·海明威说成了两个人。后来听他说,那晚我兴致大发,阐述了看书写作与吃饭拉屎之间的辩证关系: “人要拉屎,是因为吃的东西被消化,废物堆积在肠胃,越攒越多,不拉出去就堵得慌,只有把屎拉出去,才能为继续摄取食物腾地方,然后才会感觉饥饿。根据能量守恒原理,屎不会无中生有,有吃才有拉,吃什么拉什么。写作亦然,书是精神食粮,看多了自然会有不吐不快的欲望,就像憋了一泡屎,而当你写多了又会产生如饥似渴的阅读欲望,读书写作,互惠互利,相辅相成。所以,为了每天能写出新东西,我要像每日三餐一样地看书,必要的时候还得来顿夜宵,以保证文字和灵感像屎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绝。” 他端着酒瓶眯着眼咧着嘴,始终对我报以傻笑,听完这些似是而非的道理后,点了点涨红的脸说:“是这个理儿,来,干了这杯回去睡觉!” 每天重复着长久以往的生活,看不到一点点希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无精打采。我不知道毕业后会是什么样子,尽管将拥有学位证,可这个证书仅仅是对我能混到毕业的认可,说白了不就是一张纸吗。在学校我学无所成,只剩下一颗不愿低头的心。我对自己未来能否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产生怀疑。 考试成绩出来了,我第一次以不需要补考的方式结束了一个学期,为此得庆祝一下,于是和几个同样需要庆祝的同学直奔大排档。 我们的桌子上又摆上煮毛豆、花生米、羊肉串和啤酒若干,这种配置是每一个夜晚在街边吃东西的人所熟悉的。乘着习习晚风,看着灯火阑珊的城市,吃着并不难以下咽的食物,谈论着自己关心的话题,这种生活方式被许多人认可。一个同学说:“幸福是什么,不过是考试全部通过然后来这么一下子。” 想起考试期间度过的那些心乱如麻的夜晚,就像一个年迈的老人回忆自己坎坷的一生——能活下来,就值得庆幸。 过去的这个学期开设的都是专业课,正是课程的专业性,使得我们更加不专业。能如期出现在课堂上的人越来越少,就是教室里仅有的那点儿人,要么昏昏欲睡,要么魂不守舍,只剩下几个谨小慎微的女生,她们专注地记着笔记(兴趣高涨的样子,无论学什么专业,她们都无怨无悔,全身心投入),总那么听话,招人(老师)喜欢。每次考试结束后,她们会抱怨:“哎呀,又填错一个空,上不了八十五了!”我则默默祈祷:“再蒙对一个选择就及格了,上帝保佑!”我们的目标不同,实现方式当然不同。但是,考了八十五又有什么用呢,无非惦记着那点儿奖学金。 平时不认真对待必然导致考试前临阵磨枪,成批学生背着一书包课本拥入教室,成为学校半年一度的壮观景象,这个时候找到一个学习的座位比在这所女生严重匮乏的学校里找一个女朋友还难。 教室里人满为患,空气不流通,大家呼出的都是着急上火的热气,因此里面的温度高出外界10c以上,热浪袭人,每次我从外面走进教室,都险些被这股热气顶出来,就像蒸包子的时候掀开锅盖,被蒸气熏着一样。即便如此,书还是要看的,因为不及格的感觉就像被油炸过似的,比挨蒸难受多了。全当复习是桑拿了。 坐下来看书也有种种烦恼缠绕。需要一手拿书,一手拿着扇子不停扇动,否则汗水会顺着脸颊倾斜而下。同时,偶尔还要腾出一只手来翻动书本或挠挠被蚊子咬的包。这时候,叫唤了一天的知了依然精力充沛,无论你怎么对它喊“都他妈几点了”,它依旧不知疲倦。而此时我们只能一边充耳不闻专心看书,一边在心里向知了它妈致以崇高的问候。 这种环境下,教室里坐久了,裤子很快就会被汗水浸透,屁股上一片湿漉漉的痕迹,像尿了裤子,而此时已无人关注这些,大家都被考试折磨得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就是真有尿了,为了节省下时间看书,也会尿在裤子里的。 一些不够幸运的学生(或许没有幸运地拥有一颗聪明的脑袋),即使在这样的环境里煎熬,还是被无情地挡在及格线以外,他们要准备补考,复习功课和重复先前的种种遭遇,如稍有幸运,他们将逃离水深火热,但还是有许多人难逃此劫,不得不噩梦重温,他们往往四渡赤水,七擒孟获,九死一生。 喝完酒,我们漫无目的地游走在大街小巷,直到最后一班返校的公车开来,才踉踉跄跄上去。车上没有乘客,我们坐在黑暗的车厢里,一盏盏路灯将我们的脸照亮又熄灭。我想起一个弹吉他的同学写过一首歌,叫做《青春的末班车》。不知道自己坐在这辆车上是去找寻最后的青春还是正离青春而去,这首歌伤感的旋律始终萦绕着我,挥之不去。 学校早就锁门了,我们跳墙进入学校。这一方式已轻车熟路,甚至比从大门走进去还得心应脚。 宿舍楼道里依然歌舞升平。墙角聚集着一群抽烟的人,他们会这么一支接一支不停地抽下去,直到抽完身上的最后一支烟才回屋睡觉。一个长头发的哥们,抱着吉他没完没了地拨拉着,也不知道他在弹琴,还是发泄着什么。为了图二十四点后电话费三折而给在外地上学的女朋友打电话的,摘隐形眼镜的,剪指甲的,洗衣服的,光着膀子刚从外面跑步回来的,交心的,抄作业的……俨然一个动物世界。还有几个研讨专业课题的,他们是大家嘲讽和妒忌的对象,也是奖学金的获得者。 那些没有出现在楼道里的,他们躺在黑暗的宿舍里干什么呢?无外乎是在对女生评头论足,要么就是在为怎样才能挣到钱而争执不休。 这一切,最终都将在黎明来临前趋于平静,就像人终有一死一样。 晴朗的一天。天空湛蓝,朵朵白云飘浮在国贸的上方,我所实习的工厂与这座大厦隔街相望。 每次从工厂大门出来,我就幻想工作在眼前这座大厦里面的人们,他们在干什么呢?他们可以端着咖啡,站在撒满阳光的办公室窗前,鸟瞰长安街和三环路,看警察给骑车带人的同志开罚单,看小贩与工商展开游击战,看外地老太婆从垃圾箱里捡出矿泉水瓶子放进麻袋,看马路对面工厂里的工人和满脸惆怅的实习学生。 我像个游手好闲的待业青年,在车间里走来走去,发现样品柜子后面的木箱里堆满酒瓶,这是工人师傅用来发泄和我们一样对这种工作的失望用的。箱子里还有几张印着坦胸露半乳的女郎的法制小报,在这种环境里,这类东西非常有利于清暑解闷儿,很快,它们就像清政府统治下的旧中国,被如同帝国主义列强的我们瓜分了。 工厂的实习让人提不起精神。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看工人师傅怎么干活,看不懂的地方就请教。而我们没有能看懂的地方,那也不问,因为或许师傅们也并不清楚自己在干嘛。 在车间溜达完一圈,我们便凑到车间外的树阴下乘凉,等待十一点到来,结束又一天的任务。有时老师会突然怒发冲冠地出现,痛斥我们不经允许擅自离开车间:“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都没有问题了?!” “嗯。” “全都弄明白了?” “嗯。” “那我问你们几个。” “嗯。” “铣床的工作特点是什么?” “铣。” “怎么铣?” “反复铣。” “工件为什么需要铣?” “因为脏了。” “都进去,把问题搞明白再出来!” 我们纷纷拍着屁股上的土站起来,极不情愿地再次走进车间。老师没跟着,坐在我们刚才的位置休息。 片刻,我们又陆续走出车间。老师问:“怎么这么快?” 无人理睬,大家纷纷将目光转向别处。 老师气愤地一个人走进车间,很快也出来了。她看到工人师傅们在社会主义的车间里,喝着国有企业烧开的水,下着自己的象棋,编织着自己丈夫或孩子的毛衣,侃着自己的大山。 这个时候老师发现队伍中间少了两个同学,问他们哪去了?有人往旁边一指,只见他俩各拎了一塑料袋包子,从工厂食堂里悠闲而出,嘴里鼓鼓囊囊,边吃边说:“精神空虚无法填补,就不要让物质空虚再继续下去了。” 三个星期的实习终于过去了,胜利逃亡就在眼前,但这时又一座大山压在我们头顶——学校要求交一篇5000字以上的实习感受。这不是明摆着对写作缺乏认识的表现吗,写作要建立在深厚的生活基础之上,对生活有深刻认识,这是我们在简陋的车间里转悠一圈就能达到的吗。如果说感受,我也有,把它写进文章里的话,将通篇是“他妈的”和“fuck”! 我还是按时交了报告,把同学用电脑写好的文章换了个名字和学号,就这么过关了。里面写了什么我也没看,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同学一定是把自己的痛苦转化成“此次实习机会难得,不仅加深了我们对理论知识的认识,更增强了实践经验,希望学校以后组织更多这样的活动……”这类文字。 我们又去庆祝了,为了没有在这三个星期里被折磨死去。与其说在大学里和书本打交道,倒不如说是在和啤酒打交道。 暑假在一顿麻辣烫中如期来临。 放假前,我去图书馆借来足够多的书,我知道很可能一本也看不完,但借了,就至少说明我的美好愿望。除了一本《决胜四级》(我把通过四级的奢侈愿望寄托在这本书的名字上)外,都是法国小说,不知道是法国文学自身蓬勃发展,还是买法国文学书给的回扣高,图书馆到处都是法国小说,好像在法国人人会划拉两笔似的。 看书究竟于我有无帮助。答案肯定不是肯定的,像《机械原理》、《机械设计》这样的课程,我补考多次仍未通过,每次考前我都复习,打的并非无准备之仗,可是分数越来越少,一次不如一次,再这么下去,我就快得零蛋了。这次开学后我将再次补考,我决定不复习了,弄不好这次就过了。 假期里,我浑浑噩噩,百无聊赖。躺在床上看书,哪个姿势都不舒服,又坐起来看电视,每个频道都在播放粗制滥造毫无趣味的节目。播到《幸运52》,才意识到已是周末,一个星期就这么过去了。生命啊! 我所要讲述的到了这里就结束了。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写了一堆泛泛平平空洞乏味的东西,如果你也这样认为,那就对了。因为我和身边的人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复制这种枯燥无味的生活,我们不知道有意义的生活该是什么样子。我们渴望改变现状,但无能为力——取消考试,这可能实现吗? 我喜欢采用消极的态度积极地去做事情。比如这次,我抱着写不完的态度来认真写这篇文章,结果写完了。 写完之后便不知道再干点儿什么好了。 现在,我盼望着一场大雨,能让北京和生活在其中的我们都凉爽一些。 他和他的爱情(1) 他和他的爱情 夜里,他被蚊子咬醒。摸黑去开灯,碰倒床柜上的照片。灯亮了,他和她在相框里抱在一起,很开心的样子。他们身后是一块巨大的岩石,上面刻了一个“缘”字,从风景上可以辨认出这幅照片是在某处旅游胜地拍下的。那时,他们说要永远在一起。 他没有扶起相框。 十二个小时前,她离开了他。 她大包小包带走不少东西,手被四个包占着,没有关门。 不知道她是否还会回来。他盯着敞开的房门发了会儿呆,才把门关上。 二十小时前,他们吵了一架。 近半年吵架已成为他们生活中的家常便饭。他和她早过了相敬如宾的阶段,用他们同学的话说,都老夫老妻了。的确,已熟得不能再熟,她连他身上几个痦子、分别在哪里都了如指掌,而他则连她吃完水煮鱼后的第二天准保大便不畅、要再吃一顿韭菜炒鸡蛋方能解决问题也心里有数。五年前他们就在一起了。 刚恋爱的时候,他们小心翼翼,彼此讨对方欢心,谈话内容只是蜻蜓点水,从不过多进入对方领地,都互相保留了一些秘密或是隐私。他们的关系就像一张投入水中的纸,起初是浮在水面上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张纸便慢慢沉入水底,于是他和她的个人秘密和隐私,如同暗礁,彼此暴露无遗,他们开始无话不说。他知道在他之前她在高中有过一个男朋友,每到她生日的时候这个男的会发短信给她,她回复的短信也只有两个字:谢谢。他并不为此萌生醋意,他知道这是她和那个男的每年仅有的一次联系,他对她非常放心,就像她知道他在网上和那些女孩打情骂俏也只是逢场作戏,不会有实质性进展一样。 但时间久了,他和她便出现了问题。问题出在他们太了解对方了,吃饭的时候,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等他伸手,便已将他的杯子倒满啤酒,而她一张嘴,他就知道她要问什么,不等她开口,便直接将答案告诉她。每当心有灵犀之后,被意会的一方都会玩笑着说一句:太伤自尊了! 但这并不是一个玩笑。如此的生活已毫无新意可言,就好像一潭死水,他们渐渐感觉到在一起的平淡无奇,更多时候已无话可说。对于恋爱中的男女而言,对方的魅力在于不可知,只有深陷谜团,才知其中奥妙所在,才能忘记归途,而在经历了五年恋爱生活后,这一点已不复存在。他们出现了危机。 终于,一阵风吹过,水面上掀起涟漪。他和她吵了一架,过后双方都发现,其实自己并没有完全了解对方,不知道对方如此擅长人身攻击,平时宽宏大量吵起架来却尖酸刻薄,肚子里居然装着那么多恶毒的词汇,运用自如,出其不意,你一言,我一句,针尖对麦芒,比起牛群冯巩的相声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己说着说着居然都被逗乐了。笑过之后,两人又重归于好。 吵架重新唤起他们对恋爱生活的热情。惟有吵架才能让他们的生活出现亮点,只有吵架时双方嘴里蹦出的嘲讽挖苦之词,才能燃起对方兴奋的火焰。占上风的一方,眉飞色舞,妙语连珠,落于下风者,奋起反击,疾恶如仇。双方都要稍费脑筋才不致被动挨打,原本枯燥的生活在争吵中有声有色起来。 他们开始故意制造争吵的话题,三天一小吵,十天一大吵,唇枪舌剑,花样百出,面红耳赤,不可开交。久而久之,争执成了他们的习惯,原本审美倾向相同的两个人,对一切事物的看法出现了分歧,即便本意是一致的,却偏要对着干。 起初他们的感情并未因吵架而有丝毫破裂,认为这只是一场好玩的游戏,而当这场游戏屡屡发生的时候,便不再好玩,看对方也越来越不顺眼了,各自心里都憋着一股怨气,这股怨气随着每多一次争吵而增长一分。 此刻,他挠着被蚊子咬的包想,一定是她没关门,才飞进蚊子。这个夏天他一直小心翼翼,很少打开门窗,就怕进蚊子,可还是进来了。这是今年他第一次被蚊子咬,居然因她而起。如果她在的话,他肯定会为这事儿和她再大吵一番。 他爱招蚊子,她是知道的。无论在哪里,都备受蚊子青睐。 在家的时候,蚊子只咬他,自打生下他,父母就再没挨过蚊子咬,每年夏天看着儿子遍体鳞伤,爸妈深感愧疚,直到他上了大学,离开家,他爸妈夏天才过得心安理得一些。 到了学校,蚊子仍旧专捡他一个人叮,同宿舍同学均为能和他分在一屋暗自庆幸,认为这是大学期间乃至一生中都屈指可数的几件幸福的事情之一。学生宿舍里住着一群平均年龄二十岁上下的青年,血香肉嫩,美味可口,是蚊子最爱光顾的地方,但有了他,别人便不用在炎热的夏天挂上憋闷的蚊帐,大家说他比蚊香还管用,甚至好多外宿舍同学宁愿去他们宿舍打地铺也要睡一个没有蚊子骚扰的好觉。而他,即便是宿舍里惟一一个挂蚊帐的,也难逃惨遭蚊子狂轰滥炸的厄运,每晚熄灯前,他会检查一遍蚊帐,确认里面除了他,再没有其他会喘气的东西后,才肯安心躺下,但过不了多久,他便在蚊子的嗡嗡声和同屋人的梦话、鼾声中,抓挠着被蚊子咬的包醒来。床头放了一把手电,是他半夜用来查找潜入蚊帐中的蚊子并将其就地正法的,使用率极高,每半个月就要更换一次电池,有时因为蚊子太多,或三番五次地偷袭,一亮就亮到东窗发白。到了早晨,同学们陆续从满意的睡眠中醒来,用同情和感恩的目光看着他给换得他们一宿好觉的患处涂上清凉油。因为睡眠不足,他上课无法全神贯注,导致成绩一落再落。他们想帮他,但无计可施,连蚊帐都无法阻挡他对蚊子的诱惑,只能说明他的肉太香了,简直就是“全聚德”烤鸭,美味传八方,香飘海内外,蚊子们就是奔他来的,别人不正宗,不屑一顾,使得众人诚心诚意替他分担痛苦的愿望难以实现。“全聚德”附近的烤鸭店为什么门庭冷落,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只好踏踏实实睡自己的觉,在梦里祈祷他今晚好运。他憔悴地看着他们第二天个个精神饱满,体力充沛,气就不打一处来,可他们没有错,谁让自己太招蚊子待见呢。如果把蚊子看成是西天取经路上的妖怪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的肉与唐僧肉堪有一比。 根据多年和蚊子打交道的经验,一只蚊子每天至少要叮人四到六次才肯罢休,他才被咬一次,后面还有三到五个包在等着他。现在时间是凌晨一点二十分,为了睡好下半夜,他决定打死这只蚊子。 他起床巡视四壁,见墙上有一个黑点,便蹑手蹑脚地向它靠近,离近一看,才发现是一个污点。瞪大眼睛,继续寻找,天花板、墙角、床上、桌上找了个遍,也不见它的踪影。显然这是一只智商较高的蚊子,知道在找它,便躲起来。房间很乱,如果它落在某一处,譬如飞进一只鞋里、钻进床头的那堆报纸中,潜到影碟机的下面、躲在窗帘的背面、藏入电脑的机箱里……按这种思路推测下去,想在这个房间中找到它,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放弃了。关灯睡觉。刚有睡意,便隐约听见蚊子在耳边嗡嗡叫开了。人们形容一个人说话声音小的时候,通常爱用蚊子作比喻,说像蚊子叫。其实蚊子的声音一点儿都不小,在他听来已如雷贯耳。 他没有理会,它却猖獗起来,声音越来越大,还飞来飞去撞到了他的脸。他急忙打开灯,想给它迎头一击,可眼睛无法适应从黑暗到光亮的瞬间变化,白炽灯的光芒刺得他睁不开眼,在经过了漫长时间的挣扎后,才慢慢睁开眼睛,而这时蚊子早已无影无踪。错失了良机。关上灯继续睡觉。 很快他又被咬醒了,这次咬在右手的食指上。蚊子很聪明,没有一点儿动静,就神不知鬼不觉吸走他的血。他先是感觉手指微痒,挠了几下,紧接着就有了肿胀的感觉,打开灯一看,手指已粗得跟根儿小萝卜似的,又红又紫,温度骤升。十指连心,痒在手上,疼在心里,他将手指裹在毛巾被里磨蹭,仍痒痛难忍,恨不得将它剁下。 他决定就是不睡觉,也要将这只蚊子打死,血债血还,弄不死它,睡不瞑目。他绕着房间又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这只狡猾的蚊子。他用一本杂志当扇子,扇遍屋内每个角落,打草惊蛇,让它出来。在一阵狂吹猛扇之后,蚊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如过街之鼠,在他眼前仓皇逃窜。他瞧准它的飞行轨迹,抡开双臂,“啪”的一声,将其毙命于两掌之中。他长出一口气,以为可以放心睡觉了,可当他摊开双手,却没有看到期待中掌心里一个扁平的肉团淹没在一小片猩红之中的景象,失手了。而此时蚊子已又不知去向。 他不停地扇动着,蚊子一次次在他眼前飞过,又一次次在他眼皮底下顺利跑掉,似乎有意和他开着玩笑。他太不擅长打蚊子了,它与他近在咫尺,就好像等死似的,可他还是失之交臂。小时候玩斗蛐蛐,他笨手笨脚的连一个英勇善斗的蛐蛐也抓不着,特别羡慕那些家里放着好几个蛐蛐罐的同学,能被他抓住的蛐蛐要么已奄奄一息,要么缺胳膊少腿,小朋友根本不和他斗,他们说不欺负残疾人。春游的时候,同学们去小河沟里捞鱼,男生捞到了小鱼小虾,只有他捞了几个田螺,还不如女生,她们还捞到了蝌蚪。上了高中开始打篮球,三年里他没投进过一个球,毕业前夕他一个人站在篮筐下,耗时一个小时终于投入一球(在百投不进气愤至极下,将篮球狠狠向篮板砸去,就是这下,居然进了),这才毫无遗憾地离开学校。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在这方面低人一等。 蚊子跟他游戏了几回合后,知道自己的处境非常安全,便堂而皇之大大方方地在他面前招摇而过,还有意在他眼前做短暂停留,但他还是没有抓住机会,无奈地延续着它的生命,看着它欢快飞翔,毫不把他放在眼里。 士可杀不可辱。他关灯睡觉,不再和它战斗。 可蚊子不依不饶,开始了新一轮攻击。它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嗡嗡声又在他的耳边响起,听了让他心头一颤。 他平躺在枕头上,感受着蚊子拂面而过带出的气流。屏息凝气,绷紧全身每一根神经,保持高度敏锐,以防被它偷袭得手,同时又期待它落在自己身上的某一处,好有的放矢。 蚊子似乎猜到他的伎俩,久久不肯落下,而他又不敢真的睡去,嗡嗡声让他时刻感觉到蚊子的存在。为了尽早结束战斗,让蚊子以为他真的睡着了,他一动不动,甚至还假装打起呼噜,说两句模糊不清的梦话。 也许是这招真的有效,蚊子在他头顶盘旋了一会儿后,像关闭了引擎的直升飞机,在他右侧脸庞着陆了,嗡嗡声也随之消失。他敏感的神经清晰感觉到它的六只脚牢牢抓在自己的脸上。位置很好,右脸腮帮处,这样他可以挥起最擅长的右手,以一个正手的姿势,把它打死。 他感觉脸上又多了一处与蚊子的接触,它的嘴已经扎进他的皮肤。容不得多想,抡圆右臂,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他想摸到蚊子的尸体,然后就放心睡觉,但是脸上没有,手上也没有,他想是不是掉床上了,打开灯看,还是没有。不应该呀。他掀开枕巾仔细查找,就在这个时候,蚊子同鬼魂一样,重新出现了,像一架花样表演的飞机,翻了一个跟头在他眼前悠闲飞过。 他快崩溃了。 在发现自己出师未捷后,才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刚才那一巴掌太用力了。 他想起了她。 二十小时前的那次吵架,是因为欧洲杯的比赛。当时四强已经产生,分别是葡萄牙、荷兰、捷克、希腊。在看完葡萄牙战胜荷兰的比赛后,她问他,你说葡萄牙和捷克谁能夺冠?我看好葡萄牙。这时捷克和希腊的比赛尚未进行,她已将希腊排除在外。 熟悉足球的人都知道,希腊是个弱队,能闯入四强出乎所有人意料,当面对进攻强大的捷克队时,被斩于马下是理所应当的,冠军理应在捷克和葡萄牙中产生。 他却说,希腊。 他并不看好希腊,也希望葡萄牙捧杯,但就是不顺着她说。 她看了他一看说,故意吧。 他说,希腊可是黑马。 黑马怎么了,一样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她说。 你不觉得葡萄牙已经穷途末路了吗?黄金一代已成明日黄花。他说。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且轮不到希腊呢,再说了,还有捷克,这道坎希腊就过不去。她说。 你忘了希腊是诞生神话的国家。他说。 足球场上靠的是真刀真枪。她说。 小组赛里希腊赢过葡萄牙,实力不容小视。他说。 灵光一现而已,小组赛里希腊还输给了俄罗斯呢。她说。 希腊又淘汰了法国,这不是偶然。他说。 法国怎么了,上届世界杯小组都没出线。她说。 甭管怎么说,反正我说希腊夺冠。他说。 打死我我也不信希腊能夺冠。她说。 那就走着瞧。他说。 走着瞧就走着瞧。她说。 后来,希腊淘汰了捷克,进入决赛和葡萄牙争夺冠军。他说,我说什么来着,希腊夺冠指日可待。她说,希腊也就到这儿了,该打住了,看葡萄牙到时候怎么狠宰希腊。他说,一定是希腊人痛饮葡萄酒。 每天夜里,他们都躺在床上看球,决赛也不例外。她靠着他,他搂着她,盯着电视,各怀心事。每当葡萄牙发起一次进攻的时候,他都能感觉到她身体的激动,而当进攻被希腊瓦解后,她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紧绷的肌肉随之恢复常态,这时他的嘴角浮起一丝得意的微笑。 下半场进行到第十二分钟,希腊进球了。他说,我的预言就要实现了,希腊人拔掉葡萄牙。她说,别高兴得太早,比赛还有半个小时,葡萄牙一定能反败为胜。他说,就怕葡萄牙被希腊进更多球。她没理他,下了床,自己坐到椅子上看。 他们继续看球。菲戈一脚射门滑门而出,她仰天长啸。小小罗纳尔多的挑射高出横梁,她叹息不止。他却为希腊人铜墙铁壁般的防守叫好,看着毫无作为的葡萄牙人束手无策,他越发得意。其实谁拿冠军并不是他们真正关注的,他们只是不想让对方的愿望得逞,好让自己在以此为话题的争吵中占得先机。 此后双方再无建树,比赛结束了。葡萄牙输了。看着小小罗纳尔多痛哭流涕,她也跟着伤心欲绝,更是在为自己的预言没能实现。 他说,你说过,打死你你也不信希腊能夺冠,现在希腊夺冠了,怎么办吧。 她立即从葡萄牙失利的阴影中脱身而出,挑衅说,那你打我啊,把我打死。 他说,你这是无理取闹,下回没把握就别这么说。 她说,我就说,有本事你就打我。 他说,这可是你说的。 她说,是我说的,你打啊。 他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她说,不敢了吧…… 没等话音落下,她就挨了一巴掌。 她捂着脸说,我靠,你他妈的真打。 他说,你丫让我打的。 在经历了无数次吵架后,动口不动手已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们积蓄已久的怨气在这一刻转化为货真价实的一巴掌实实在在地拍在她的脸上。 随之而来的,是两人破口大骂。骂着骂着,就都累了,便无声无息了。少顷,她抽泣起来。他没有安慰她。 她说,如果只有吵架和动手动脚才是我们之间惟一可行的交流方式,我宁可不再和你交流。于是开始收拾东西。他没有拦她。她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问她去哪儿,从始至终没有一句话。他早就觉得和她在一起已经无聊了,早该分开了。 他想当时她一定很疼。 此时天色已青,不知道她现在哪里。 他想出一个办法。鲁迅的《故乡》里的闰土同学“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把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他效仿此计,用蚊帐作为罩住鸟雀的竹匾,将自己作为引诱鸟雀的秕谷,等蚊子飞进来的时候,它就只能像被闰土从竹匾中轻松掏出的死到临头的鸟雀一样,任他宰割了。 这是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多年来让他打死的蚊子,至少百分之九十五是在蚊帐里被缴获的。他的蚊帐,在经历了四年大学后,如今已黑白相间,泾渭分明。白色是蚊帐的底色,黑色是被打死的蚊子遗留下的血迹——其实是他的血,被蚊子吸进了自己的体内。其中蚊帐的个别的网眼里,还夹杂着蚊子尸体的残骸,其状惨不忍睹,足见他与蚊子战斗的血雨腥风史。 蚊帐虽是保护人类不受蚊虫叮咬的屏障,于他却不起作用。他的肉香能吸引蚊子不辞劳苦成群结队滚滚而来,它们先是依附在蚊帐上,因为尚未开餐,腹内空空,身材瘦小枯干,所以只需缩起手脚,收拢翅膀,用力一钻,就可与他同处一室,开怀畅饮。等喝了他的血,被他发现后,便想跑也跑不了了,此时它们体内充盈着仍保留着他的体温的血,肚子鼓胀,身壮如牛,细小的蚊帐眼儿已不足以容纳它们自由出入的,它们没有崂山道士穿墙而过的本事,只好坐以待毙。 他在这个时候是毫不留情的,必将奋力拍击,将它们粉身碎骨,好几次半夜里都把别人拍醒了,他们知道他跟蚊子有深仇大恨,也不说什么,任他拍去。那时有个同学编了一个段子,叫《血溅408》(408是他所在的宿舍房间号),讲的就是他和蚊子挑灯夜战的典故。 他去找蚊帐,翻遍所有可能放置的地方,还是没有找到,急得他额头渗出了汗。 一定是她给收起来了。他和她第一次争吵就是因为她收拾了他的东西,他没有及时找到而跟她翻了脸。 “我放桌上的那本书呢?”他问。 “别问我,谁让你自己不收好的。”她说。 “就放桌上了,家里就咱俩人,你要没动,那鬼拿了呀。” “让我扔了。” “扔了?你凭什么扔我书?!” “你到处乱放,屋里还不够乱呀。” “那你就扔呀!整个一秦始皇,焚书坑儒,哪天你也把我埋了!” “我看快了,你要再把东西四处乱放,我就挖个坑把你埋了。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东西别逮哪儿扔哪儿,这家还有个家样吗,比猪窝都乱。” “这里要是猪窝,那你是什么,老母猪?” “说你是好吃懒做的大公猪都抬举你!” “小市民才把家收拾得跟狗舔的似的!”他引用了某部电影中的一句话。 “对,你媳妇就小市民了,看不惯你把我休了,找个大家闺秀。” “你说这话有意思吗!我要真找一个你还不得自杀去。” “说到你心坎里了吧,早就这么打算了吧,有了下家你别不好意思说,我不缠着你,绝不拦着你去寻找幸福。” “好姑娘遍地皆是,找个比你好的如拾芥耳。” “你敢找!我哪点儿不好了!你说这话对得起我吗!” “你随便扔我东西,那本书我买来看了还没一半呢!” “给你!给你破书!你下次要再随手乱放,我就真扔了。”她从书柜里抽出书。 他接过书,没说什么,翻到其中一页看了起来。 “你是不是讨厌我了。”她夺过书问。 “没有。给我书。” “那你说要找个比我好的。是不是外面已经有人了?” “我天天和你在一块,有没有人你还不知道。” “你嫌我小市民了。你说我把屋里收拾得利落点儿不好吗。” “好!我那是气话。你是最好的,找你这么个媳妇我挺知足的。” “真的?” “真的!把书给我吧。” “我们说好永远不吵架的,但今天因为一本书你就跟我嚷嚷。” “下回不了,快把书给我吧!” 他和他的爱情(2)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他觉得应该挺身而出,献出身体让蚊子咬,然后趁它如痴如醉的时候,当头一棒,使之命丧黄泉。除去他在蚊帐中打死的那百分之九十五的蚊子,剩下百分之五的蚊子都因为一时贪婪,叮他的时候过于投入,才招致杀身之祸。他的美味实在无法抗拒,以致有的蚊子被他揪住翅膀从身上捏走的时候,嘴还插在他的肉皮里。 但是这只蚊子不同寻常,总能在关键时刻抽身而出,它拥有异常灵敏的感觉系统,稍有风吹草动,便逃之夭夭,给他留下的是一个个硕大的硬梆梆的包。一会儿工夫,蚊子已经攻占了两座阵地,并且毫发未伤。它行踪诡秘,神龙见首不见尾,面对他的围剿游刃有余,并在适当时候反围剿胜利,已基本摸透他的心思。他像个被八路军戏弄了的日本鬼子,挠着失陷的阵地咬牙切齿:巴嘎,狡猾狡猾地! 我让你吃,撑死你丫的。他在心里恶狠狠地对蚊子说。 他索性不再防备,让它吃个痛快,最好撑死它,这叫欲擒故纵。就是撑不死,吃多了挺着大肚子也飞不起来,他就能轻而易举将它歼灭。小时候他抓住的蛐蛐中,有好多是母蛐蛐,怀了小蛐蛐,跳不动,就被他抓住了。 可是没有他想的这么简单。他强忍着又被咬了四个包,其中一个咬在大腿后侧距离屁股不远处,加上前面的三个包,今夜已经失血七次,超出一只蚊子所能容纳的最大量,它现在应该撑得躺在地上打滚了。他打开灯,寻找蚊子的尸体,看见它在他和她的照片上,他用手去捏它,认为它已苟延残喘,只等着束手就擒,不再具有战斗力。但是他错了,今天这只蚊子的运动量大,共产党人八年抗战、四年内战所采用过的全部战斗形式,被它和他在一夜之间全部经历了一番,体力、脑力劳动兼而有之。吃的多消化的也快,不等他靠近,它便身轻如燕一跃而起,打道回府睡觉去了,在他眨眼的瞬间消失了。 天已蒙蒙亮,四点半了。昨天这个时候,他打了她,她负气而去。 她能去哪儿?她说过和他在一起有家的感觉。而此时她已经离家出走二十四个小时了。 他一个人躺在床上,心力交瘁地睡着了。 她背着大包小包,徘徊在清晨的街头。没有倦意,没有饥饿,有的是一肚子委屈和怨气,同时也油然而生一种自由感。离开了他,给他收拾房间的好心不会再被当成驴肝肺,什么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了,想怎样就怎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路边树上不知名的鸟在叫着,环卫工人们已经出工,拿着扫帚划过大街小巷。她琢磨着自己去哪儿才好。 她在北京没有亲戚。当初要不是因为他,她才不会一意孤行离开她的所有亲戚安居乐业的那座城市,和他来到北京。她从没想过会和他分开。 她给在北京的大学同学拨了电话,她们都关机。才四点半,没病的话,谁会这么早起床。她了解她们,一个个懒着呢,上学的时候从没在第一节课前半小时起床过,要是上午没课,能一直睡到第四节课打下课铃。 她查了电话表,看谁能收留她。突然间,她感觉自己很可怜,很傻。 她看到了原来男朋友的名字。她记得他短信告诉过她,他也在北京。她犹豫了片刻,还是拨了这个电话。 他有睡觉不关机的习惯。 她说是她,他说知道,她说没打扰他睡觉吧,他说没有,刚看完球,正为葡萄牙的失利懊悔,睡不着。她突然觉得和他有了共同语言,多年前她正是因为和他说不到一块而分手的。她说葡萄牙没夺冠她也很失望,然后两人就这场球分析起来。 说到他手机快没电的时候,他说要不你来我家聊,然后告诉了她地址。 她找到了他的家。他给她开开门,看她肩上手上都是包,眼睛肿肿的。 她说她失恋了。 他说看出来了,因为什么? 她说说来话长,然后开始给他陈述事情经过。 说着说着,她就倒在沙发里睡着了。 平时总是她叫他起床的。她有早起的习惯,为他准备好早点, 今天他九点半才起床,要不是手机吵醒了他,不知道要睡到几点。今天九点半要去公司开会的,同事们等他不来,便打了电话。他来不及吃早饭,穿上衣服,匆匆洗了一下脸就去上班。 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坐在后排,感觉少了点儿什么。 少了她。 以前他和她打车的时候,两人总会坐在后排,靠在一起,耳鬓厮磨,窃窃私语,卿卿我我,他还趁司机不注意的时候把手伸进她的衣服。 今天,他将手搭置在摇下的车窗上,看着路边正在收摊的早点铺,饥肠辘辘。每天他都要吃两个她做的煎蛋才去上班。半年前,她买了一本菜谱,谑说:要拴住一个男人的心,先要拴住他的胃。她心甘情愿为他做饭吃,最拿手的让他赞不绝口的就是煎荷包蛋和皮蛋瘦肉粥。他没有见过比她做得更好的荷包蛋了,蛋黄如初生朝阳,蛋清洁白如雪,将蛋黄团团包围,外白内黄,色泽鲜艳,让人垂涎欲滴。蛋清煎炸火候适当,少一分则生,多一分则老,吃在嘴里香嫩爽口,口感上佳,而蛋黄的火候更是恰到好处,只有七八分熟,筷子扎上去软软的,扎破会有新鲜的液态蛋黄流渗出来,一缕清香飘散。吃的时候更是讲究,切忌心急火燎,先要点上两滴“生抽”酱油和一点儿小磨香油,等它们融入蛋中,方可动手。如此荷包蛋不可狼吞虎咽,要细细品味,享受美味的同时,感受她的良苦用心,不仅是对做好一个煎蛋的认真,还有对爱情的那份专心。要不是因为鸡蛋吃多了容易引起血脂高,他能一顿吃五个。看着他爱不释口的样子,她便心满意足,感觉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 在他回想每天这顿可口的早餐,并为今晨没有吃上而懊恼的时候,车已经到了公司楼下。 会上的表现让他无颜见人。会议由他主讲,他将陈述一套为竞标某公司网站建设而提出的方案,但刚开了一个头,他身上就难受起来,不得不暂停下来,把痒的地方挠一遍,然后重新开始。本来半个小时就能讲完,可是一个小时了,还在继续。台下同事对他像个猴子一样在上面左挠挠右挠挠正手挠完反手挠的行为感到既费解又好笑,特别是当他挠屁股附近的包,把手伸向臀部的时候,个别同事笑出了声。有一回他甚至抬起腿,将手从前面伸进胯下绕到后面挠,被一个自以为幽默的同事说了一句:生活不检点就这样。他无心和这个人争辩,只想着快点儿说完,好去厕所挠个痛快。 屁股附近的那个包,痒得他坐立不安。会议结束后,他在椅子上如坐针毡,动不动就要起来溜达两步,趁机挠挠,成了办公室里的一大风景。 他盼着赶紧下班,可真到下班的时候,他又不想回家了。昨晚那只蚊子还没打死,回去想必又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恶战。虽然今天是周末,但平日里一向对花天酒地积极响应的同事们竟然都老老实实地回家了。他一个人也没什么地方可去,还是回家吧。 到了家,他下意识地去敲门,当手即将落在门上的时候,才想起她已经走了,不会有人给他开门了,便放下手去掏钥匙。 他不知道晚饭吃什么好。打开冰箱,看见十几个生鸡蛋,还有两个一次性餐盒,里面装着他和她前天晚上从饭馆打包回来的剩菜,除此外一无所有。前天晚上的这个时候,他和她去饭馆吃饭,庆祝他涨了工资,憧憬美好的未来:几年后他们就有钱买自己的房子了,然后再买辆车子,她给他生一堆孩子,他耕田来她织布,绿水青山带笑颜。当说到买什么车的时候,他们又发生了争执,并将由此产生的愤恨带到后来看球的时候。他说买吉普,宽敞舒适,开着威风,她说吉普不好,费油,她喜欢polo,灵巧时尚。他们一边吃,一边争论,最终不了了之。 他打开餐盒,捡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嚼一口就吐了出来。拿起餐盒闻了闻,两盒菜都变味了,只好丢进垃圾篓。四十八个小时食物就会变坏,那么爱情的保鲜期又是多久呢,他和她的爱情是否真的过期了呢,他想。 他给自己煮了几个白水鸡蛋,剥皮吃了一口,食之无味,和她做的荷包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他蘸了点儿酱油和香油,味道没好多少,特别是他煮的鸡蛋欠火候,蛋黄没成形,还是液体,流了一手,还烫了他,更难以下咽的是,蛋黄居然有股腥酸的异味。他只得硬着头皮,将剩下几个鸡蛋的蛋清塞进肚子。 吃完饭他抓紧时间睡了一会儿。昨天没有休息好,现在弥补一下,同时为晚上继续同那只该死的蚊子进行艰苦卓越的斗争而做好准备。 凌晨一点的时候,蚊子出动了,在他耳边轻声掠过,他像住在世贸大楼底下的美国人民听到又有飞机飞过一样从梦中惊醒。 他已经放弃了同它进行殊死搏斗,自知实力不济,及时改变了战术,由战略反攻转为战略相持和战略防御阶段。这必将是一场持久战。 他严阵以待,处处提防,蚊子小心翼翼,寻觅良机。只要他醒着,亮着灯,蚊子便不敢轻举妄动。他打开电视,正重播一个电视剧,讲的是几个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她原来每天都坚持看,还和他抢过频道。他喜欢看纪实类的片子,对电视剧不感兴趣,觉得生活没有剧里表现的那么复杂,恩恩怨怨,分分合合,好好过日子就完了,干嘛非得一波三折,磕磕绊绊,现在他终于感受到其实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当有了这种感受后,再看这部电视剧,他便有了兴趣,今天是最后一集,有情人终成眷属。那么他和她的结局又将怎样呢? 电视上友好地打出字幕:全天节目已播放完毕,谢谢收看,晚安! 他播到其他频道,多数已没有节目,零星几个台播放着无聊的电视直销广告和像没受过专业教育的人拍出的肥皂剧。他感觉演员真挺不容易的,忍辱负重进了剧组,辛辛苦苦拍摄,却在深更半夜播出,有人看吗?怪不得好多演员后来都从了商。 他想睡却不敢睡,漫漫长夜如何熬过,昨天咬的包今天还隐隐作痒,不能再雪上加霜了。 夜已经深了。一只壁虎趴在窗外,潜伏在一只蛾子的左右,趁其不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纵身一跃,将蛾子叼在嘴里,咽了下去。 他如获至宝,想把壁虎抓进来,替他干掉那只可恶的蚊子。他打开窗户去抓壁虎,手还没伸出去就缩了回来,赶紧关上了窗户。不敢了。壁虎乃五毒之一,让它咬一口可比让蚊子咬一口厉害多了。 如果一物降一物无法实现的话,那么就利用异性相吸原理,找只公蚊子进来,公蚊子不咬人,让它和母蚊子去谈恋爱,母蚊子沉浸在爱河中就不饿了,便不会再咬人,而且谈上恋爱也没工夫咬人,他和她谈恋爱的时候就不知何为饥饿,也不去上课,时间都用来和她花前月下了。 可是凭他的实力,能抓住公蚊子吗?如果他有抓住一种蚊子并分辨出是公是母的本事,那只母蚊子早就被他打死了。让他更为担心的是,即使抓住了公蚊子,它和母蚊子谈上恋爱,可一旦它们在他的屋里生儿育女那就不好办了,蚊子才不管你计划生育,一生就一窝,到时候满天飞可够他受的。 他感觉脚心奇痒,抬起一看,一个小红点正逐渐演变成一个大包。蚊子咬了他的脚心。他躺在床上看不到自己脚底,狡猾的蚊子及时发现并抓住了这个机会。看来它是饿急了,已经饥不择食,咬哪儿不好,偏咬脚,也不嫌臭。 这下可苦了他。包长在脚心上,痒得很,却挠不得,他特别怕挠脚心,那种由下而上传遍全身深入骨髓无以复加的痒让他无法忍受,而包痒得他不得不用手去挠,才挠一下,就触了电一般缩回了手,越挠越痒,不挠也痒,他认为人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 她知道他的这一软肋,所以每天叫他起床的时候,便掀起他的被子,在他的脚上挠上几下。 以前叫他起床特别费劲,他总赖在被窝里不愿动弹,无论她把包了冰块的塑料袋放进被窝,还是将上了弦的闹钟放他耳边,他都无动于衷,丝毫不为其所烦,睡得依然香甜,惟独怕被挠脚心。 脚心痒得他出了汗。打开电扇,发现那只在空中飞翔的蚊子被吹得东倒西歪,它那轻薄的身体,犹如强烈台风中的一个塑料袋,飘浮不定,忽上忽下,身不由己。 他将电扇定位朝着自己吹,这样它便无法近身,他可以安心睡觉了。他如释重负,拿出晚报。他有睡前阅读的习惯。 体育版大篇幅介绍欧洲杯结束后各参赛队伍中的老将将陆续退出绿茵场,一片伤感离别之情。社会新闻中一幅相貌丑陋男子的照片吸引了他,新闻标题是“且勿贪图一时凉,电扇吹得毁了容”,行文说王先生睡觉时吹电扇中了风,一觉醒来,便成了图片中嘴歪眼斜的样子,奉劝大家要引以为戒,以免重蹈覆辙。他又看了看照片上的王先生,吓得赶紧关了电扇,可蚊子又在他眼前晃悠开了。 他不能点蚊香,因为有鼻炎,受不了化学药剂的刺激,否则喷嚏不断,更不敢喷杀虫剂,只有采用物理方法同这只蚊子周旋。 他钻进毛巾被里,只露出脸,便于呼吸。很快就睡着了,但很快又醒了,摸着微微隆起的耳垂。蚊子咬在它的耳垂上,火辣辣地疼,他挠了几下,便肿起来,耳垂膨胀了好几倍,垂向肩膀。他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可以去演刘备和如来佛了。 这回她该不会说我耳垂小了,他想。 “你这耳朵多久没收拾了,里面已经无奇不有了。”她揪着他的耳垂,掰开耳朵眼儿,向里面张望。 “有年头了,上次掏好像还是二十世纪。”他冲着光线充足的地方歪着脑袋。 “哇,好一个仙人洞,我得给你拾掇拾掇。”她去拿耳挖勺。 她有一个百宝箱,里面装了各种生活小用品,耳挖勺、指甲刀、袖珍手电、针线包、钮扣电池……应有尽有。每当他遇到麻烦的时候,她总能找出相应的工具让问题迎刃而解。 “我说怎么平时和你说话总让我重复,都堵成这样了,能听见才怪呢。”她用酒精棉给耳挖勺消了毒,“你坐过来点儿,我够不着。以后我要定期给你清理卫生死角,让你告别无声的世界。” “你行吗,别真把我弄聋了。”他心有余悸。 “放心吧,我的耳朵从来都是自己掏。”耳挖勺已经伸进他的耳朵。 “给别人掏和给自己掏是两个概念,别你不知深浅,从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闭嘴,你再说话我可就没准了,老实待着,别乱动。”她对着他的耳朵目不转睛。 他眯缝着眼睛,面部肌肉一跳一跳,随着她的动作此起彼伏。 “有那么痛苦吗,疼我就不掏了。”她问。 “掏吧掏吧,没事儿。” “别动,快出来了。”她又向深处掏了几下,“看看,这么大一块。”她把掏出的淡黄色秽物倒进他的手里。 他看了看,说:“你说这东西像鱼片吗,我小时候吃的鱼片就是这种颜色。” “耳屎吃了会变哑巴。将来你要是敢和我吵架,我就让你变成哑巴。”她把耳挖勺在他眼前晃了晃,“那只耳朵。” “最毒莫过妇人心啊。”他转了一个个儿,“你轻点儿揪行不行,我这耳朵不是兔子耳朵。” “你耳垂太小了,不使劲揪不住。” 大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他摸着自己被蚊子咬得丰满肥硕滚烫的耳朵,又生出一计。 他打开空调,调到最低温度,企图将屋内气候改造成寒冬腊月,冻死那只可恨的蚊子。 空调一刻不停地工作着,喷出袅袅凉气,白色汽雾依稀可见,看了就让人不寒而栗。他拿出一条棉被,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在里面,在空调的运转声中,睡着了。 终于听不到逆耳的嗡嗡声了,那只蚊子不知了去向,或许已一命呜呼,或者正躲在某个角落里瑟瑟发抖。 看你再牛逼。他说了一句梦话。 她在前男友那里住下了。她说这样不会不方便吧,他说没什么不方便的。她睡卧室,他睡客厅。 白天两人各自去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吃了晚饭,然后聊了一些过去的事情。 临睡前,她仔细检查门是否关好,她知道看也白看,反正钥匙在他手里,但她还是确认门锁确实撞上后才上床。 她开着灯躺在床上提心吊胆不敢闭眼,跳下床贴在门上探听外面的动静,当他货真价实的没有规律的鼾声在她耳朵里飘荡了好久后,她才安心地开始了自己的睡眠。 他口干舌燥地醒来,浑身没有一点儿力气,身上滚烫,想自己一定是发烧了,空调吹的。屋内的气温已让他无法忍受,他将空调换成暖风,又找出温度计夹在胳肢窝,钻回暖被窝。 脑袋贴住枕头,才想起刚才忘了喝水,而现在又极不情愿下地,他觉得自己一步也走不动,甚至连睁开眼皮的力气也没有了,已经奄奄一息,但嗓子眼儿却火烧火燎,要是有一杯水出现在面前就好了。他痛苦地呻吟了几声。 40.2度。温度计都烫手了。他安静地躺着,呼出滚滚热浪,内心悲凉不已,要是有个人照顾就好了。小时候发烧,妈妈在他额头上敷上冰凉的毛巾,他感觉那块毛巾是温暖的,后来和她在一起,当他用发着烧的滚烫身体抱住她冰凉的身体时,感觉烧已经退了一半。而此时,他感觉自己的温度正逐渐攀升,身体已经燃烧起来,却没有人来扑灭这场大火。他想,我不会烧死吧。 他使尽全身力气,咬着牙下了床,找出退烧药,吃了四片,是一次剂量的两倍,然后躺回床上,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那只蚊子又出动了,当室内温度从严寒转成酷暑,它也像蛰伏了一冬的动物,出来觅食了。也许它喜欢的是健康身体中的血液,绕着他飞了一圈,又毫无兴趣地飞走了。 药效发作了,加之空调供暖,他包在棉被里大汗淋漓地醒来。身上不那么烫了,精神也恢复了,就是身体虚弱,有气无力。天已大亮,好在今天是周六,不用去上班,有足够的时间休息。 他感觉到饥饿,穿上鞋,出去找了个早点铺。看着桌上食客们碗里、盘里的食物:油腻的包子,浑浊的炒肝,皮肉分离的馄饨,还有介乎豆浆与豆腐脑之间的黄色絮状黏稠物,吊不起一点儿胃口,还是她做的皮蛋瘦肉粥好喝啊。 她熬粥的手艺曾让他赞叹不已。米粒饱满,肉蛋香浓,食之拍案。好吃的东西做起来费时候,但她就是愿意给他做。将香米反复清洗干净后,放入锅内,盖盖儿大火煮至开锅,然后放入切好的腊肉,小火微熬,每五分钟掀开盖搅拌一次,二十分钟后即可准备关火,关火前依次滴入少许色拉油,加入姜丝、松花蛋块,再盖上盖儿闷两至三分钟,便大功告成。 锅盖掀开,米的清香、肉的荤香,扑鼻而来,让人垂涎三尺。 要是现在能喝上一碗,该他妈多好啊!一碗肯定不够,至少得喝三碗!他无奈地捡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要了一碗面茶心想。 凑合着填饱肚子,他回了家。对着镜子照出自己一副落魄的样子:经历了一场发烧,憔悴了许多,惨白的脸上结着油汪汪的一层,胡子多日未刮,杂乱生长在腮边、唇上、下巴,头发蓬乱、油腻,让人怀疑里面已经长了生物,看上去说好听了像一个穷困潦倒的艺术家,说难听了简直就是一个要饭的。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连刚才那个早点摊上穿得油脂麻花的小服务员都对他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了。 他脱掉衣服,准备给自己彻底清理一番。先站在喷头下,给手里倒上洗头水。这瓶洗头水是她特意为他买的,普通洗发液他用后会产生头屑,困扰了他许久,她跑了许多地方,才找到这种将他的烦恼一洗了之的洗发液。她是学化学的,毕业后在化妆品公司上班,以严谨的专业知识为他选择相应的卫生清洁用品:适合于他油性皮肤的香皂和擦脸油,为他除去烟渍的特效牙膏……他曾说她,有这个必要吗,用什么不是用,你不觉得烦啊!可是当他深受其利并养成习惯已无法离开这些东西的时候,才知道她这么做的价值所在,用什么东西确实不一样,至少他现在不会每天顶着一脑袋头屑上班被同事们说三道四了。 洗去一身尘垢和疲倦,身体轻松许多。他擦去镜子上覆盖的雾气,拿出剃须刀,开始小心翼翼刮去脸上那堆有碍观瞻的胡子茬。原来刮胡子前,他都要拿下巴在她的脸上和手上蹭蹭,就像某些大人出于对小孩的喜爱而用自己的胡子去扎孩子一样,既是一种游戏,也是一种传递爱的方式,她躲来躲去,但最终都会被他掀翻在床,扎得一边哈哈笑,一边嗷嗷叫。今天这些胡子就这么被刮掉了,他觉得有些可惜。 他把换下的衣服扔进洗衣机。这个洗衣机他一次也没有用过,接上电源,琢磨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注水,索性拔掉插销,等衣服攒多了再说。以前衣服都是她洗,只有晾衣服的时候才叫他帮把手。她把洗好的衣服放进衣柜,他穿的时候信手拿来,整洁干净的衣服散发着洗衣粉的清香,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洗衣粉的香味。 无事可做了。平时周末他和她会逛逛商场、看看电影,可今天自己一个人去干这些事情实在没有兴趣。现在时间才早上八点,漫漫一天如何打发。 虽然昨晚睡眠时间不算少,但睡眠质量太低。此时困意袭来,他躺上床,拉开被子。 她给前男友做了拿手的荷包蛋。他吃了第一口,眼前一亮,又迫不及待地咬下第二口,如沐春风,第三口将剩余部分统统塞进嘴里,边咀嚼边称赞不绝:能吃上你做的荷包蛋,是一种福分,要是每天都能吃到就好了。 她想,可有人就不认为这是一种福分,已经吃腻了。 不等第一个荷包蛋咽下去,他夹起第二个说,回头儿我多买几斤鸡蛋,以前我一直以为鸡蛋虽然有营养但怎么做都不会好吃,看来我错了。 她想,也许对某些人来说,鸡蛋不仅不再好吃,连营养都没有了,只是一种充饥的食物,为的是填饱肚子,饿不死。时间改变了一切。起初她给他做荷包蛋既新奇又兴奋,很认真地去做,惟恐哪个步骤出现闪失,认为这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在创造一件艺术品,现在再做,已经成了机械性劳动,毫无兴趣可言,就是闭上眼睛也能做到万无一失,在她眼里,煎好的鸡蛋已经丝毫看不出鸡蛋的模样了,就像建筑工人和好的水泥凝固了。 但是今天听了前男友的几句赞扬,她的心旌飘摇了,就像当初听他夸奖她一样让她心花怒放。 又到了晚上,他不禁心惊胆战起来。这两天可被蚊子折磨惨了,偌大的八尺男儿竟然对一只弱小的蚊子束手无策,被它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由此不得不承认人类的局限性,航天飞机上了天,一只蚊子却弄不死,如果谁能将蚊子这一种群彻底灭绝,将功不可没,他想。 想起这场战争不知何时才能结束,他已经底气不足。 今晚蚊子出来觅食比以往早一些,也许是昨天吃得少,消化得快,饿得早。它如一颗颗流星在他眼前多次一闪而过,然后就消失了。不知道敌人身在何处是最危险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冷不丁它就会从什么地方窜出来咬你一口。他不得不处处提防,时时小心,坐卧不安。 蚊子飞了一会儿也累了,便落在他和她倒下的相框上休息。他抄起一本书,慢慢向它贴近,距离已足够近了,为了准确无误地击中目标,他又凑近一步,俯下身,只见它长腰婀娜,玉腿纤细,黑白花纹相间,好像穿着性感的网眼丝袜,翅膀上有七彩的荧光,一看就营养丰富(营养不良的人头发焦黄,营养充足的人头发乌黑发亮,有鉴于此,也许翅膀的颜色是考察蚊子体内营养程度的重要标志)。还想看看它的眼睛是否有神,可找了半天,没找到它的眼睛。 它是不是把眼睛闭上了,何不趁此良机,将其击毙。他将手中的书狠狠向蚊子拍去。只听“喀嚓”一声,相框的玻璃碎了。 如果以相框损坏为代价换取那只蚊子的死亡,他认为值得,但如果相框坏了而蚊子没有死,他就只有恼火了。刚才出击的速度已经够快了,可蚊子还是逃脱掉了,他拿起书看,只有破碎的玻璃片镶嵌在相框内,玻璃破裂的条纹纵横阡陌划过照片,使得上面的他和她变得模糊不清。 毕业论文通过后,他和她背着背包去了一个山水秀丽的地方。北京郊区有不计其数这样的地方,美其名曰,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它们的共同之处就是,有山有水有人家,并都取了一个美妙如画的名字,什么桃源仙谷、雾灵山庄、云矇峡……风景却大同小异,差别只在于,山的高矮,水的湍缓,住店的贵贱。恋爱以来,他们几乎去遍北京周边所有这样的地方,虽然景色雷同,也没什么可玩的,但无论去哪儿,玩什么,只要在一起,就开心,就好玩。 那次他们在山下住了一宿,次日清晨起床爬山,跟在一对晨练的乡下老夫妇后面。老夫妇一路上拉着手,遇到坎坷的地方,老太太扶着老头,让他先上去,然后老头转过身,再把老太太拉上去。他们的手一刻没有松开过。 她问他,许多年后你会像老大爷抓住老大妈的手那样永远抓住我的手不放吗?他说会,只要那时候咱们还走得动。 他和他的爱情(3) 到了山顶,他为她引吭高歌:“跟我去爬山吧,山上有雪莲花,跟我去采雪莲吧,用它装饰咱们的家……” 然后她高呼:“我爱你。”声音在山谷中久久回荡。 他和她幸福地坐在山石上,听老夫妇回忆他们很久以前的爱情故事,对眼前这对经历风雨相濡以沫的老夫妇羡慕不已。 临下山前,他们站在刻着“缘”的岩石前,把相机交给老夫妇。 于是就有了这张照片。现在承载它的相框坏了,他不知道还有没有修复的必要,不知道是把这张照片收起来或是丢掉。 他还是决定去配一个新镜片。 既然蚊子还活着,他无法摆脱痛苦的煎熬。打开电视,随便找了个节目。 蚊子忽隐忽现,有意不让他看好电视。若不去管它,于心不甘,总想打死它万事大吉,而当拍打它的时候,却总是落空。他的双手一次次拍合在一起,却一次次让蚊子逃之夭夭,而他好像在为电视里的人喝彩似的,掌声雷鸣,经久不息,似乎不止他一个观众在鼓掌,似乎节目有多精彩,其实电视里正在播出的是晚间新闻。 久而久之,他把手拍疼了。掌心红肿,手指粗壮,就像被国民党对他的手用过刑,贴在脸上火辣辣地烫,他想如果这个时候将手伸进水里,应该能听到“嗞啦”一声。 他想起她总说自己手冷,他便会抓住她的手,而这个时候才发现,她的手并不凉,比自己的还暖和。他说你的手挺热的呀,她说那也别松开。哪怕是在夏天,她也总是抱怨自己的手凉。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他现在除了躲避,已无计可施。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三十六计走为上了,也终于明白了她的出走。 他去了通宵影院,想在那里睡个觉,明早再回家。 电影院里人不多,他找了个远离音箱的位置躺下来,对上映的电影并不感兴趣。 银幕上正放映着高晓松的《那时花开》。他看过这部电影,是和她一起看的盘。那时他在系里的实验室做毕业设计,守着一台高配置电脑,老师不在的时候,他就把她叫来看盘,《开往春天的地铁》、《周渔的火车》、《花样年华》、《我爱你》、《一声叹息》……他们喜欢看爱情片,而且只看爱情片。中国的看完了就看外国的,《廊桥遗梦》、《罗马假日》、《失乐园》、《钢琴情人》、《泰坦尼克》……电影看完了就看电视剧,相继找来一套《东京爱情故事》、一套《将爱情进行到底》、一套《过把瘾》,还有一套《东边日出西边雨》只看了一半,可惜他的毕业设计做完了,而她已经在网上订了一套历史更悠久的爱情老片《渴望》。 有时她会像片中女主人公那样对他耍耍小性子、撒撒娇,当他意识到这是哪部片子中的情景是,就会忍俊不禁,然后一本正经地模仿男主人公是如何安慰女主人公并摆脱纠缠的。 《那时花开》是他毕业设计完成前他们看的最后一部片子。第一遍的时候,没看太懂,第二遍还是没有看懂,也许导演自己对这部片子也不是很懂。现在他没有再看一遍把这部片子搞懂的愿望,这是一部讲述主人公们大学期间和毕业后爱情的片子,他连自己的爱情还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呢,更不想去关心别人。 他一心只想着睡觉。 却久久不能入睡。不是因为电影中摇滚乐的干扰,是这两天已经形成条件反射,只要一黑灯,就感觉蚊子正绕着他嗡嗡飞,让他浑身发痒,总感觉有东西落自己身上了,坐起来又打又挠,还影响了后排看电影。其实什么也没有,只是心理障碍。 他想让工作人员打开灯,他睡觉不怕亮灯,但这是不可能的。你不怕亮,别人还怕呢,在座的多少对恋人不就是图这里黑才买票进来的吗,要是把这里弄得跟大街上那么亮,人家来你这里干什么。 这个道理他懂,这里曾经也是他和她频繁光顾的地方。 上学的时候,他们总想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一些。傍晚时候吃完饭一起去教室,却并不怎么看书,两个人净聊天了,那时候他们有说不完的话。教室十点关灯哄轰人,他们就在校园溜达,或者坐在长椅上倚在一起。宿舍十二点关门,如果这个时候不回去,半夜再回去,那么看楼门的老头就会秉公执法将你阻挡在门外直至次日清晨六点这个学校规定的开楼门的时间,夏天还好说,冬天可就难熬了,寒风凛冽,冷气刺骨,许多学生不得不冒着被处分的危险上演雪夜强闯宿舍楼的一幕。 那个时候他们的恋爱正如胶似漆,如火如荼,为了能厮守一处,既不怕挨冷受冻,也不怕受处分。一次凌晨二时许,他们坐在礼堂前的台阶上,只是手拉手静静地坐在一起,却被学校保安带走盘查。 保安问他们是哪个系的,为什么不回去睡觉(明知故问,自己没有女朋友也不愿意看到别人幸福)。他们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故意语焉不详,遮遮掩掩。保安见他们身份可疑,就给派出所打了电话。当时正值北京开重要会议,他们险些就被送去昌平翻沙子,幸好翻沙子人宿舍的床铺已人满为患。 那以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可以彻夜待在一起并动手动脚的好地方,通宵影院。 他现在所在的通宵影院就是当初他们第一次出来刷夜的那家。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走到这里,完全是下意识。 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他们受了身旁一对对情侣们的感染,他有些失控,对她进行了小小的侵犯,起初她很羞涩,后来经他做了一番深刻的思想工作,他说他爱她,爱她的所有,爱到永远,她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才对他伸向自己的手不加阻拦。 不知道为青年男女提供方便是不是通宵影院成立的初衷,反正现在成了这个样子,他怎么好意思叫人把灯打开呢。而他在黑暗中太压抑了,疑神疑鬼,提心吊胆,便不得不在距离天亮还早的时候提前退场。 他在路边的大排档坐了下来。自打她走后他感觉伙食标准大幅度下降,他不会做饭,几乎不开火,常在外面吃。饭馆的饭菜色香味虽好,但吃着不舒服,每次都吃不下太多,过不了多久又会饿。现在,肚子已经咕噜起来。 外面的饭虽然不可口,但还是要吃的。他要了几个肉串,一盘毛豆,一盘煮花生。服务员问喝啤酒不喝,他想了想,说喝。 他想多喝点儿提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如果蚊子再咬他,也会喝多的,等它醉了就好办了。想到这里,一口喝掉杯中酒。 他保持着每吃二十个毛豆或花生喝一口酒的速度。一瓶啤酒很快就喝完了,他又叫了第二瓶。 毛豆这东西挺奇怪的,嫩的时候叫毛豆,好吃;老了就改叫黄豆了,也不好吃了,跟他妈爱情一样。 黄豆磨成豆浆就好喝了,爱情呢,也需要磨,或许磨着磨着就磨出味道来了。 他吃着毛豆,边喝边想。 喝到头晕目眩的时候,他结账回了家。 蚊子正在家里等着他,看他回来了,就像通人性的宠物见到期待已久的主人回来一样欢蹦乱跳,它在空中舞蹈起来以示欢迎,并不时冲他来个俯冲,吓他一跳。 欢迎仪式过后,它落在墙上,像是等待着他的检阅。他酒气上升,杀心大起,拿起她留下的吹气锤,向它砸去。毫无疑问,它飞掉了。清醒的时候都打不着,更何况他现在酒气熏天,曾一度把蚊子看成了两只,对敌人数目骤然增长一倍而己方仍他一人大为惊惶。 他的胸膛充满这些天因蚊子而起的愤怒,在酒精的催化下,转变成无法抑止的强烈的屠杀欲望,凡它所落之处,锤子就狠狠地砸下去,不知疲倦,动作却慢它好几拍。 这时候门响了。谁。难道是她回来了,他潜意识里想。 是他的邻居,邻居说三更半夜你不好好睡觉钉哪门子钉子,你不睡我们还睡呢,你要再钉起来没完没了,等你睡觉的时候我就对着墙打乒乓球。他诚恳道歉,并保证今天不再钉了,才把不依不饶的邻居打发走。 刚才折腾了半天也累了,出了一身汗,他脱掉背心,趴在床上,没想睡但还是睡着了。想醉倒蚊子,自己却先倒下了。 在未进入恋爱阶段前,当得知她在哪个宿舍后,每晚熄灯后,他就抱着吉他,去她的窗下唱歌。 开始整座楼的女生都喜欢听,但他会唱的歌不多,翻来覆去就那几首,时间长了就有人烦了,不让他唱了。他说你管不着,我又没给你唱,嫌吵你可以把耳朵堵上。见他不知悔改,她们就上报学校督察队,说每天晚上女生楼下都有个男生鬼哭狼嚎,扰乱校园治安,吓得胆小女生不敢睡觉。学校立即找他谈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以,但不要将自己追逐幸福的过程建立在牺牲他人睡眠的基础上。 于是,他抱着吉他离开她的窗口,回去给她录了一盘磁带,还是那几首歌,却多了一些他不便大庭广众之下对她说的话。整盘磁带音效粗糙,杂音不断,甚至混合着他咳嗽、喘气的声音,和音像店里的磁带自然没法比,但正是这种粗糙质朴的声音,才表现了他对她的无限真诚。 她听完差点儿哭了。磁带感动了她。 他们恋爱了。 夏末的月夜,他和她在图书馆楼后的树下接吻。正当她如痴如醉的时候,他松开搂着她的手,伸向自己的小腿。 “怎么了?”她问。 他说:“蚊子咬我一包。” 她和前男友面面相对,坐在铺着洁白餐布的餐桌两旁,桌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枝娇艳的玫瑰,旁边的蜡烛火苗扑朔,一瓶红酒摆在桌子中央,面前各有一套西餐具。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想起请我吃西餐了。”她展开餐巾。 “你想不起来了?” 她回忆了一下,什么也记不得,“忘了。” “五年前的今天,是我们分手的日子。” “哦,你还想着呢。”提到这个话题她有些尴尬。 “我希望今天不仅是我们分手纪念日,也是重新开始的一天。” 她低下头无语。 “我知道你心里还有他。” “有也没用。他打我,不要我了。” “他不要我要。”前男友掏出一个精巧的首饰盒给她。 她打开,是一枚钻戒。 “嫁给我吧,现在我正式向你求婚。” “……” “答应我吧。”前男友递上桌上的玫瑰。 她双唇微启:“我……” 他心里一慌,惊醒了。 神智清醒后,才感觉又被蚊子咬了两个包。刚才他袒露着一片后背睡着了,蚊子还没吃过这里的血呢,于是就决定把第一个包咬在那里。第二个包出现在眼皮上,当他感觉难受想睁开眼的时候,才发现眼睛已经睁不开了。眼皮肿得将眼球全部覆盖,本来眼睛就不大,这回连一条缝儿都没有了,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他曾经因为她而被人打的那一拳。 他刚刚认识她的时候,两人去迪厅玩。舞池里,一个男人对她起了歹意,蹭到她的身前,问几点了,搭上话后,这个男的就在她眼前摇臀摆腚扭来扭去,并打听她的名字、电话、住址,还要拉着她的手搂着她的腰一起跳舞。他顿生醋意,挡在她的面前,目光凶狠地看着那个男的。当时他还是一名大一的学生,那个男的已混迹社会多年。男青年推了他一把,说你躲开。他待在原地纹丝不动。男青年又推了他一把说,说你呢,躲开听见了吗?他还是没有挪窝,扬着脸无动于衷。小丫挺找打呢。男青年说着举起了手。他早有准备,先给了对方一拳。我看你丫是活腻味了。男青年揪住他的头发,给了他一个嘴巴。他还了对方一个嘴巴。她拉架,拉不开,双方的火气反而因她有增无减。他和男青年厮打起来。在保安赶来拉开架前,他的眼睛挨了对方一拳,当时感觉眼眶崩裂,眼珠都要掉出来,什么也看不见了。 后来他和她去了校医院,开了一堆消炎止痛的眼药水、眼药膏,每两小时上一次药,一个星期后才让眼睛微微睁开。 看来这次也在劫难逃,明天又要去医院了。不知道还能不能遇见她。 她发烧了,在内科门外候诊,看见他无精打采地坐在对面,那里是外科诊室。她看不出他得了什么病,不像折胳膊断腿的样子,只见他拼命地在身上挠来挠去,挠得山河一片红。她看着他笑了。他看她笑,就不挠了。 因为夜里和蚊子斗争而缺觉,他很快就睡着了。又被她叫醒。她说该你了。他向诊室看了看,里面已经没有病人。他说谢谢,然后挠着胳膊进去了。 大夫了解了他的情况,说这不属于医学疾病,吃药打针都不管用,只教给他一些防蚊知识,然后开了几盒清凉油,叫他痒了不要用手挠,以防感染。 他出了诊室,下楼,见她正扶着楼梯,吃力地向下探着身子,想捡起掉在地上的病历,却像个怀孕的妇女,弯不下腰。他猫腰捡起给了她,看见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和学号。她冲他笑了笑,说谢谢。她看他疑惑地看着她,便解释:刚打了一针,疼,不敢弯腰。他笑了笑,走了。 回到宿舍,他后悔了。为什么刚才不和她多聊上两句,为什么不问问她是否需要搀扶,为什么不把她送回宿舍……为什么他现在后悔,因为他喜欢上她。也许这就叫一见钟情,她笑起来那么好看。 好在他知道她的名字和学号。 他去了教学楼,在走廊的橱窗里找到她所在班级的课表,将课程、时间、地点都抄了下来。抄完他核对了一遍,确认准确无误后,才心潮彭湃地离开。 晚上自习的时候,他没有背单词,而是拿出她的课表。 第二天,他去上课,走错了教室,这是她的教室。他不好意思地退了出来。不知道她看见没有。 已经打上课铃了。他并不着急去自己的教室上课,而是趴在她的教室后门,想看看她,却没有找到。他想,可能是她病还没好。 又一天。课间他去了她的教室,对站在门口的一个女生说找她。他报上她的名字。她出来了。她看是他,笑了,问什么事? 他说,没事儿,就是问问你病好了吗。 她说,好了。然后又冲他笑了笑。 他说,还疼吗?他指了指自己的后腰。 她说,不疼了。她弯下腰给他看。 他说,那就好那就好。然后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笑了。 早上八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去了医院。一只眼睛看东西太别扭了,明明感觉唾手可触的东西,实际却远在天涯,而有些东西看上去距离还远,却近在咫尺,一路上撞到好几个人身上。要是她在就好了,遇到障碍能扶着他及时躲开,还能楼上楼下帮他挂号取药。现在这一切都要他自己办,扶着楼梯颤颤巍巍,整个一个睁眼瞎。 拿上药,回了家,躺在床上上药,一会儿一次,上完药就闭目养神,胡思乱想,想着想着,就想起了她,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他和她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没有道理最终不走在一起,可惜最后她一个人走了。 背上的包又开始痒了,他伸手去挠,够不着,把身子缩成一团,还是够不着,正在着急的时候,一阵舒服传遍全身。包不痒了,有只手在帮他挠,他尽情体味着快意,突然觉得不对,大叫一声,啊! 怎么会出现第三只手,难道是进来贼了。 他的大叫吓到了帮他挠痒的人,这个人也跟着大叫了起来。是女声。 他转过头一看,原来是她。 就好像她仅仅是出门买了一趟菜似的,他平静地问她什么时候进的门。 她说,回来一会儿了,刚才你睡着了。 他说,回来就好,不走了吧? 她说,不走了。然后看着他肿胀的眼皮和一身红疙瘩说,瞧我不在这几天,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蚊子打死了吗? 现在他不想打死这只蚊子了,恰恰还要感谢它,是它让他想明白了很多问题。 既然一只蚊子能让他开了窍,那么她自然也会因为别的什么而悟出道理。所以,她又自己回来了。 他没有问她去哪儿了。他知道,既然她回来了,去了哪儿并不重要,而且也不会去哪儿,否则她不会回来的。 他说不希望她再走了,即使日后的生活中还将充满争吵,和谁吵不是吵呢,还是找个自己最熟悉的和最熟悉自己的人吧。她说她也是这样想的。 他想,这回好了,明天早晨上班又有荷包蛋可以吃了。 也许你还关心那只蚊子的命运,你可以调动自己的想像力,做出种种设想:人畜和平共处,安乐祥和;为表示对蚊子帮他找回爱情的感谢,他不惜献出身体;在她的帮助下,他抓住了蚊子并把它放归大自然……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经回来,他们又在一起了。 到这里,我的故事也讲完了。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1)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余胜利上班的第三天,跟自己的前任、即将离开公司的王大庆出了一趟差,受益匪浅,从此无限热爱上这份工作。 四年前余胜利高中毕业,从老家考到这座城市上大学。一晃四年过去,毕业了,经过层层选拔,进了这家国际知名电脑公司驻中国分公司,做销售代表,也就是跑业务的。 余胜利对这份工作不是很满意。他学的是建筑设计,认为自己的未来本该是坐在洁净舒适的办公室里一边喝着雀巢咖啡,一边用着奔四电脑画图的,属于脑力工作者,而不该是整天东奔西跑上蹿下跳。但今年工作不好找,眼看着就要毕业了,为了能尽快找份工作使生活得以保障,他病急乱投医,印了一百张简历去招聘会上发,只要不是招保安或者公关先生的工作就投,结果撞见现在的公司。余胜利抱着骑马找马的心态来公司报到,想等有了更好的工作(专业对口且适合自己发展)就换。但是,这次出差却改变了他的想法。 在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中,余胜利坐火车的经验还仅限于同一车民工和乡下学生蜷缩在拥挤的硬座上往返于家乡和学校所在城市之间,空气污浊,人声嘈杂,热浪袭人,苦不堪言,以至于曾经在他心中向往了许久的假期不得不被敬而远之——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坐火车,而在坐上火车之前必不可少的和票贩子斗智斗勇、讨价还价的过程,就足以让他对坐火车心存畏惧。 一次,经过一番软磨硬泡,真真假假,他愣把自己说成是希望工程的救助对象,才从尚有一丝怜悯心的票贩子手里花一张半卧铺的价钱买了张坐票,正在交易的时候,警察来了,票贩子反咬一口,说自己是受害人,余胜利是倒票的。警察看赃物(车票和现金)都在余胜利的手里,便不容分说,把他带到车站派出所。先是一通全身搜查,一无所获,又让他蹲在旮旯里,陈述犯罪经过,主动交代问题,争取政府宽大处理。余胜利蹲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感觉阵阵凉气正从地面升起,透过裤子,顺着屁股,凉遍全身。他看着墙上的红漆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涌出一股委屈,招谁惹谁了这是!本来还想着第二天到家过年的,这回看来年要在派出所过了,一想到这里,他差点儿哭出来。余胜利曾在系里的辩论会上获得过最佳辩手的称号,但此时由于紧张,竟然语塞,不知为自己辩解,昔日舌战群儒的壮观景象不再。 警察以为余胜利是惯犯,在演戏,就说:“装得还挺无辜,你要自己不交代,让我们问出来,性质可变了,那情节就严重了!” 这下余胜利真的哭了出来,自己怎么一下子从一个遵纪守法,很少考试作弊,几乎没怎么偷看过女生宿舍的大学生,变成了人民的敌对势力,冤枉啊! 警察看余胜利哭得撕心裂肺,五体投地,不像犯罪分子,意识到可能是抓错了,便打听了事情经过,然后说了句“不好意思啊”,就把他放了。余胜利以为自己赚了,白落一张车票,十分高兴,说了声“没关系”,便离开派出所。 走出派出所大门,正映他眼帘的是车站大钟,六点一刻。车票上写的时间是五点零五分。火车已经到了另一个城市。他不甘心又看了一眼大钟,四个方向的平均时间仍是六点一刻。于是撕了车票,流出几滴眼泪:吃不上家里过年杀的猪了,只能回学校吃大锅饭,可这个时候学校食堂也关门了,只好买袋方便面回去凑合一顿——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 而这次出差只需和公司前台打个招呼,票便会送到面前,初步消除了余胜利坐火车的紧张。这趟车是空调卧铺,着实让他兴奋了好一阵子。他在人烟稀少的车厢里走来走去,一会儿去打开水,一会儿又上厕所,借机东瞧西看,对一切充满好奇。 车开了三个多小时,看他一刻也闲不住,坐在下铺看报纸的王大庆说,你少喝点儿水就不用一趟一趟往厕所跑了。 天黑了。窗外是连绵不绝看上去都一个样子但现在几乎什么也看不见的农田,余胜利却饶有兴趣地向窗外张望着。王大庆看他如此专注,也扒窗向外看,什么都没看见,就问:“看什么呢?” 余胜利转过头笑了笑说:“没什么。”然后继续将目光投向广漠的黑夜,沉浸在旁人无法理解的快乐中。 直到卧铺车厢熄灯后许久,余胜利看大家都上了床他才上床。如此美好的时光怎能就这么给睡过去,他躺下仍上顾下盼,翻腾不止,弄得中铺掉下许多渣滓落在下铺王大庆的脸上。 王大庆说:“你那儿折腾什么呢,想女人了?” 余胜利说:“以前你每次出差都坐空调卧铺吗?” 王大庆说:“嗯,怎么了?” 余胜利说:“比没空调的硬座舒服多了。” 王大庆说:“这算什么,咱们员工级出差只能坐火车,经理级就可以坐飞机。” 余胜利说:“是吗。”他闭上眼睛,幻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当上经理。这一刻他的理想是单纯的,并不是为了拿更高的工资,而是公费坐一次飞机。 火车在颠簸中前行,余胜利躺在床上微笑着——坐火车还是很舒服的,以前是自己的认识不足,今后有待提高。 余胜利像个婴儿幸福地躺在摇篮里,对自己的未来满怀憧憬。 王大庆已经递交了辞职报告,按公司的规定,他要将相关工作转交给接替自己的人,也就是余胜利,才能离开,而这相关工作,就是他所管辖那片地区的经销商。带着余胜利和经销商们认识一下,工作就算顺利交接了。 “醒醒,快到了。”王大庆叫醒沉睡中的余胜利。 余胜利睁开眼睛,天亮了。他伸了个懒腰,从中铺蹦下来,正准备叠被子,王大庆说:“搁那儿甭管了。” 走出车站,一辆捷达停在他们面前,余胜利打开车门准备上,被王大庆拦住:“这是一块六的,再等等。” 余胜利以为王大庆嫌贵,想打一块二的,便关上车门,对司机摆摆手。 又过来一辆红旗,王大庆说:“上这个吧。”打开车门先坐了进去,余胜利随后,关上车门的时候,他分明看见车窗上贴着两块一公里的标志。 “每天打车报销一百块钱,有好车干吗不坐。”王大庆说,然后对司机报出一家宾馆的名字。 王大庆在宾馆前台登记的时候,余胜利看见大堂的价目表上写着,标间每天二百二,而公司对他们出差住宿的报销要求是不超过三百元均可。为什么不住更好一点儿的,按王大庆打车的逻辑,余胜利想不通。 住进房间,王大庆让余胜利先洗个澡,然后睡一觉,“中午吃完饭再带你去见客户,反正也没急事儿,别把自己搞得太累,工作是别人的,身体是自己的。” 余胜利本想快些见到客户,尽快完成交接工作,作为刚进公司的新人,他有种紧迫感,不想拖泥带水,给领导留下懈怠的印象。但是,工作需要王大庆配合,既然他不着急,光自己急又有什么用。 余胜利在卫生间脱衣服的时候,听见王大庆在打电话:“老婆,我到了……还行……这边没下雨……”余胜利站进浴缸拧开淋浴,水声淹没了王大庆的声音。 余胜利擦着湿漉漉的脑袋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王大庆正手里拿着遥控器躺在床上看电视,他指了指床柜上的电话,说:“打电话不,我开了长途。” “不用,没啥可说的。”余胜利说。 “随便聊几句呗,反正不花钱——我去洗澡了。”王大庆走进卫生间。 余胜利只知道打119和110不花钱,不理解为什么这个电话连长途都不要钱。 他没有打。不知道打给谁,他还没有老婆。 他听着卫生间传来的哗哗水声睡着了。 中午时分,王大庆打电话叫送饭上来,余胜利被吵醒了。他听见王大庆要了纸包羊肉、铁板牛柳、干煸扁豆、鸡蛋汤、还有两份什锦炒饭。 余胜利问:“干嘛不出去吃?” 王大庆说:“干嘛出去吃,还要花钱。” 余胜利问:“难道这里的饭不用花钱,出差不是有餐补吗?” 王大庆说:“在宾馆的消费可以算在房费里,一起报销,只要不超过公司规定的出差房费标准,餐补省下就是自己的了。” 余胜利问:“这不是占公司便宜吗?” 王大庆说:“对呀!怎么了?” 余胜利问:“这合适吗?” 王大庆说:“没什么不合适的,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王大庆介绍了当地最大的客户吴老板给余胜利认识,余胜利双手接过吴老板递上的名片,从这一刻起,职业生涯就算正式开始了。 吴老板客气地对余胜利说,以后多多照应。余胜利很有礼貌地说,也请您多多支持。王大庆在一旁笑着。 吴老板要请他们去茶馆坐坐,余胜利看了王大庆一眼,王大庆说那就去吧,然后三人钻进了吴老板的尼桑。临上车前,王大庆告诉余胜利:“以后什么事情你自己做主,我现在是局外人。” 吴老板把他们带进一家开在某大厦二十八层的茶馆,向外望出去,远近街景尽收眼底,让人心旷神怡。阳光透过巨型落地窗照射进来,餐牌在桌上投下长长的影子。 “看看喝点儿什么。”吴老板将餐牌推到余胜利的面前。 余胜利拿起餐牌,天啊,一壶茶要六百块钱,比自己上学一个月的生活费都多,最便宜的也要两百六一壶!那些闻所未闻的茶的名字,看得他眼花缭乱。 “想喝什么就点。”吴老板看出余胜利很为难。 “还是你来吧。”他把餐牌推给王大庆。 王大庆看了看,对吴老板说:“还喝以前那个茶吧。” “小姐,来壶黄毛丫头!”吴老板召唤服务员。“来,抽烟。”他掏出一盒中华。 王大庆接过烟,余胜利摆摆手说:“不会。” 王大庆说:“不会抽烟哪行,以后怎么谈生意。点上!”说着就给余胜利嘴里塞进一支。 虽然不抽烟,但余胜利知道这种烟,上学的时候一个同学从老家带回一盒中华,被同学发现后顷刻间就抢光了,有些人手都抓破了,但叼着中华的嘴上依然露出满足的笑容。上次那盒是软的,现在他面前摆着的是硬盒的。 服务员端来了黄毛丫头。余胜利不知道黄毛丫头是什么茶,但知道这种茶在这里卖六百一壶。 王大庆说:“老吴,我这块儿的工作都交给小余了,以后他负责整个省的业务,有什么事情你们谈,我就不插嘴了。”说完从一旁的报刊架上取下几本杂志自己翻看。 余胜利问吴老板上半年销售任务完成得如何,吴老板摇摇头,说生意难做,竞争激烈,光这座城市就有好几家经销商,卖的比买的还多,而公司压下来的任务一年比一年重,都快把人压吐血了,说到这里,他停下来看了看王大庆,王大庆好像什么都没听见,头埋在杂志后面毫无反应。 天黑了,茶馆里亮起灯,王大庆已经倒在椅子里睡着了。吴老板和余胜利聊得火热,他认为这个年轻人和王大庆比起来还是有些想法的,王大庆被取而代之,对自己今后的生意发展来说,或许不是件坏事。余胜利虽然没在商场里摸爬滚打过,但大学里学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而且是这门课的课代表,即使没有实战经验,纸上谈兵还是游刃有余的。 谈到肚子饿的时候,他们叫醒王大庆,一同去吃晚饭。 这顿饭有两个名义,一是为王大庆饯行,祝他走好日后的路;二是为余胜利接风,希望他在这个岗位上越做越好。 工作已经顺利交接,王大庆很高兴,多喝了几杯,大脸红扑扑的。吴老板也很高兴,因为公司派来了新的管理者,如果双方配合得力,那么自己的年收入翻几番也是有可能的,因此也多喝了几杯。余胜利同样很高兴,他没想到喝茶聊天也能成为工作,这可比呆坐在办公室里有意思多了,便也多喝了几杯。 三个人各怀心事,不约而同都高了。喝高的表现各不相同,余胜利一支接一支地抽开了烟,王大庆握着吴老板的手推心置腹地说这几年自己没帮上大忙,耽误老吴发财了,吴老板则一边傻笑着对王大庆说没关系,合作还算愉快,一边在余胜利叼上烟卷的时候给他点着火。 喝到再也喝不动为止,吴老板坚持要酒后驾驶把王大庆和余胜利送回宾馆。两人坐进吴老板的尼桑,王大庆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玩笑着说:“老吴,你再卖一年电脑,就可以买宝马了。” 吴老板启动汽车说:“就怕买卖不好做,连这辆车也养不起了。” “呵呵呵。”三人都笑了,笑得既暧昧又尴尬。 “你们等一下,我下车看看。”吴老板打了半天火就是不着车。 他来到车前,打开盖,猫下腰鼓捣了两下,又盖上盖,回到车里,打火,这回着了。 “没想到吴老板还会修车。”余胜利说。 “小毛病,线没搭实。”吴老板说。 “这车开几年了?”王大庆问。 “两年多,你刚来公司那年买的。”吴老板说。 “真快啊!”王大庆感叹道。 到了宾馆,吴老板与两人一一握手道别,和余胜利握手的时候,力气格外重。 进了宾馆,王大庆倒头就要睡,余胜利趴在他的耳边说:“你要不是特困,咱俩聊会儿。” “聊什么?”王大庆扭过头。 “有些事情我弄不明白。”余胜利说。 “什么事儿?”王大庆“嚯”地从床上坐起,点上一支烟,问余胜利抽不抽。 余胜利也点上一支,问:“以后工作一直这样吗,吃吃喝喝就把事情办了。” “差不多,根据经销商的兴趣而定,有的人喜欢夜间工作,你就要三更半夜和他谈事情,一边洗澡一边谈,或者一边唱歌一边谈,抽烟喝酒是必须掌握的,要和他们打成一片,亲得就像一家人,和他们在一起甭客气,该吃吃,该喝喝,他们每年几百万挣着。” “能挣这么多钱?” “你可以算呀,一台电脑挣五百,两千台就挣一百万,多的一年能卖几万台,少的也有几千台。” “那老吴还抱怨压力大,买卖不好做。” “他们不思进取,永远抱怨公司给的任务重,老想着去年卖多少今年还卖多少,可公司制定的年销售额增长率是百分之四十,总经理把任务压给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又压给咱们,咱们只好把压力转嫁给他们。我给老吴增加了任务,他认为完不成,不接,那我只好开拓新人,分担任务。老吴总对我抱怨,说我发展的经销商太多了,抢了他的买卖,可我也是有任务的呀,一个季度完不成任务扣一半奖金,连续两个季度完不成就滚蛋了。” “总发展新客户不仅伤了老客户,管理上也更复杂,眼前的问题是解决了,但不一定有利于日后销售额增长。” “有什么办法呀,屎到屁股门了,先拉出来舒服了再说,后面怎么收拾那是以后的事儿。” 听到这里余胜利对自己即将接手的工作产生了顾虑。 王大庆说:“说老实话,我就是走投无路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一气之下,不干了,先休息休息。哥们,别怪我,给你留下一烂摊子。” “这也不怨你,”余胜利口里说,心想,感谢你还来不及呢,你要不走,我怎么能进来,更不可能碰到这份一边享受就一边把活干了的工作,虽然有销售任务的压力,却正是展现自己能力的时候。“这份工作还算不错,你离开可惜了。” “不错什么,比起经销商差远了,人家一个小时卖几台电脑,比咱们一个月挣的还多,等成了家,你就知道钱不够花了。”王大庆掰着手指头说,“每月还银行两千块房款,孝敬父母和岳父岳母一千,我的工资就不剩什么,连抽点儿好烟都要算计,等将来有了小孩,就更难了。所以我现在能省则省,你将来也有结婚的时候,到时候用钱的地方多了,现在能多搂点儿就多搂点儿吧。” “咱们那点儿死工资,也没什么可搂的。” “就看你能不能做个有心人了。比如这次出差,看着像是给公司办事情,其实自己也有实惠。” “除了省个饭钱,还能落什么?” “这就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了,总之不会让你白跑一趟。这儿里面学问大了,你琢磨去吧。这是社会,不是学校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睡吧。”王大庆拧灭床灯,将余胜利留在黑暗中。 两天后,王大庆和余胜利结束了这座城市的交接工作,将转站下一个地方。在前台结算房钱的时候,查房的服务员说电视遥控器没有了,要扣五十块赔偿费。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2) “怎么会没有,出房间之前是我关的电视,遥控器就扔床上了。”余胜利还要回屋再找,被王大庆拦住:“算了,丢就丢了,赔他们一个就完了。” 服务员念念有词地在电脑上算账:“两天房费,一共四百四,长途电话三十七,饭费六十八,再加上遥控器钱,一共是五百九十五。” “嗯,你给开张发票,台头按名片上的公司写。”王大庆将一张名片和六百块钱递给服务员。 这个时候余胜利似乎有了重大发现,对王大庆说:“如果少花点儿,让宾馆多开些发票,也可以落几个钱。” “谁都是这么想的,但是多开发票要多上税,宾馆不干,所以咱们还是把该花的钱花了,给公司省钱自己也落不下什么好处。”王大庆说。 出了宾馆,门口停了两辆出租车,一辆富康,一辆帕萨特,余胜利已经猜出王大庆会上哪辆车,果不其然,王大庆看了看,径直向帕萨特走去。他们要去火车站。 出租车里,王大庆从包里掏烟的时候,余胜利看见了遥控器。 也许这就是王大庆所说的油水,没准他家电视的遥控器坏了,想到这里,余胜利笑了,这个工作有点儿意思。 出差回来后,王大庆报销了差旅费用,交回门卡,就离开了公司。余胜利坐在王大庆曾经的座位上开始了工作。 第二天,他接到王大庆的电话,王大庆说有东西忘在公司,想周末去取。余胜利说着急的话今天就可以过来取。王大庆说不急,还是周末吧。余胜利说周末他还要睡懒觉呢。王大庆说晚点儿也没关系。于是订在周六下午。 王大庆没有公司的门卡,要进入公司必须有人开门才行,所以找了余胜利。除了周末,公司每天都有人,也不知道王大庆忘了什么东西,非要在周末取。还得麻烦自己跑一趟,余胜利有些不乐意。 周六下午王大庆去了公司,并没有找出自己忘下的东西,却打开余胜利的电脑,打印东西。是简历,王大庆说找工作要用,外面打印太贵,一块一张。 王大庆打印了二十份,准备关闭电脑。余胜利只是客气地问了一句:“够吗?用完下次再来打。” 王大庆一想,二十份是少了点,外面打印还要花钱,又不能总麻烦余胜利,索性就一次打够了,反正也不要钱,便说:“对,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于是又打了三十份。 打印机喷吐出一张张字迹清晰洁白光亮的打印纸,王大庆脸上的表情难以言喻,似乎这不是在打印简历,更像是在印钞票。 王大庆把打印好的五十份装进包里,好像完成了任务,准备要走。余胜利问你不是落东西了吗?王大庆说其实就这事儿,然后谢过余胜利,走了。 他走后,余胜利想趁着公司没人,自己也打点儿东西吧,上回从网上下载了几十张库尔尼科娃的性感照片,总对着电脑瞧太不方便,还是打出来看痛快。于是找出文件,开始打印。 正打着,听见脚步声,余胜利紧张起来:被人看见不好吧。赶紧将已打印出的收拾好,但还是被进来的人看到了。 “你也打呢!”原来是王大庆又回来了,见余胜利有些不好意思,就说,“没事儿,公司的纸和打印机随便用,上个月还有人打了一份《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 刚才余胜利还感觉对不住公司,听王大庆这么一说,心态就平和多了,认为应该把书名改为《墨盒是怎么用完的》。 “你怎么又回来了,还打?”余胜利问。 “不打了,拿样儿东西。”王大庆去了库房,那里堆放着电脑配件。片刻后王大庆拿了两个内存条回来,“我家电脑升级,沾公司的光。” 这时余胜利已经打印完毕,正准备将库尔尼科娃的图片装订成册。王大庆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好混,以后我家电脑再升级的时候就靠你了!” 有个同学知道余胜利去了电脑公司,想让他给买台打折电脑。余胜利记得内部员工购买电脑九折,同学给了他九千,准备买台一万块钱的电脑。上学的好处或许就在这一点,认识很多同学,毕业后分散在各个行业,做什么事情都可以帮一把。比如有的同学去了房地产公司,买房的时候可以找他,哪怕打九五折,也能便宜不少钱;有人当了老师,教小学美术,因为学建筑的画画不错,但又不是很好,所以只能教小学美术,以后孩子上学可以托他;有人去了殡仪馆,设计墓地墓碑,快死的时候能联系他。 当余胜利拿着九千块钱去财务部交钱的时候,会计只收了八千块钱,余胜利记错了,员工购置电脑不是九折,八折。 这一千块钱怎么办?该多少就多少,还给同学?反正已经告诉人家是九折了,他也接收了九千的价格,即使是九千块,也比市场价格便宜了一千,这一千就自己留下? 余胜利盯着那十张百元钞票,渐渐入了神,醒悟过来后,把他们装进自己的钱包。 同学来取电脑,很高兴自己少花一千块钱,请余胜利吃了一顿饭。余胜利很过意不去,买单的时候主动去结账,同学拦住他说:“怎么能让你掏钱呢,你替我省了一千块钱,我来。”听了余胜利更觉得惭愧,晚上回家觉也没睡好。 一个星期后,余胜利去买mp3,掏出那一千块钱的时候,心如刀割。但当他带上耳机,曼妙的音乐流入耳朵的时候,便将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后来又想起此事,当时正在听一首十分动听的音乐,余胜利想,我有那么多同学,怎么就一个人买电脑啊!于是开始祈祷那些没有电脑的同学立即需要一台电脑,并期盼那些已有电脑的同学的电脑尽早坏掉,他很乐于帮同学购置电脑这个忙。每当听说又在流行一种对电脑硬件具有巨大破坏作用的新病毒时,他就特别高兴,想送黑客们一面锦旗,希望他们再接再厉,将破坏进行到底。当然他最希望的还是,哪个同学能开个网吧。 余胜利整理了出差所得的经销商和市场的信息,认真思考了许多问题,大到市场营销状况,小至王大庆的所说所为,感觉收获颇丰。很快,又要出差了。 余胜利把出差叫做“下基层”,要求自己做到公私兼顾,统筹分明,不耽误正事儿,否则被公司炒了鱿鱼,就没有深入百姓中去的机会了。出发前,他做了详细规划。 先到了吴老板所在的城市,但并没有住进上次的宾馆,因为他不需要一个电视遥控器,那家宾馆除了遥控器什么也没有。 下了火车,余胜利开始自己寻找宾馆,看了几家均不满意,条件好一些的房费都接近或超过三百,而差一点儿的宾馆,里面也没有什么便宜可占,两全其美的事情怎么就没有呢。 其实物美价廉的地方是有的,只是余胜利人生地不熟,不知道去哪里找,他意识到这一点,便打了一辆出租车,让司机帮忙去找。 司机把他拉到一个新开业的三星级酒店,这里为了招揽顾客,房费打六折后不到二百四,余胜利看房间里有冰箱,冰箱里面有吃的,坐了一宿火车,早就饿了,生理的需要让他对这里十分满意,当即决定住下,尽管这些吃的上面贴了价签。 余胜利放下行李跟出租车司机结算车费,一共二十五元,司机给他撕了五张面额五元的定额发票,余胜利说再多撕几张,司机说不行,还要上税呢,余胜利失望地关上车门。 进了房间,余胜利一跃扑到床上,被席梦思弹了几下后,趴在床上笑了。 余胜利靠在床上,看着电视上的媚俗连续剧,手里拿着冰箱里的吃的往嘴里送,十分惬意。 上次出差的时候,他带了几本建筑专业的书籍,还想有朝一日回归自己仍热爱的专业,却遭到王大庆嘲笑:“我敢保证,不出一个月,这本书就会被你扔到一边。”当时余胜利十分肯定地否定了王大庆的预言,他不认为自己能和建筑断了关系,毕竟这是自己的专业,而且他画的图被公认为是全系最好的。 上学的时候余胜利的理想是当一名建筑设计师,但最近他的想法有所转变。无论从事什么工作,不就是为了挣钱养活自己吗,只要是挣钱的活,干什么不是干!现在这份工作就挺好,比如此时此刻躺在宾馆的房间里吃着不用自己掏钱的食品。 “哦!”余胜利打了一个嗝,吃得太快,噎着了。 下地倒水,发现喝水的杯子做工和造型很好,越看越爱不释手,要是自己在家喝水也有这么一个杯子就好了——这还不好办。 他找出宾馆物品损坏费用赔偿表,看到这个杯子的价值是二十元,加上自己刚刚吃的食品,一共是五十八块,算上房费,刚好接近三百! 拿着杯子继续上下端详,一不留神水洒出来,烫了手。 余胜利决定泡个澡,然后好好睡一觉,醒了再找吴老板谈工作。工作是要做的,但不能耽误了休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本钱何谈革命。这是他从王大庆身上学到的。 不知道宾馆里的浴缸是否卫生,不会染上难以启齿的病吧,自己家的浴缸倒是干净,但余胜利一次也没用过,这次不一样,他十分想泡个澡,因为这里的水钱不用自己交,就是不洗,宾馆也不会少收房钱。于是放水反复冲刷浴缸,似乎要将白色陶瓷釉面刷掉一层才放心,反正走的不是自己家水表。 余胜利躺在浴缸里,水漫过身体,舒适感随之而来。他想起王大庆,王大庆这个时候在干什么呢,本应该是他躺在这里的,所以,为了日后躺在这里的依然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余胜利觉得自己有必要在工作上下一番努力,否则就会像王大庆一样将这个位置拱手相让。想到这里,余胜利没有了继续享受的心情,舒适感消失得无影无踪,紧迫感漫上心头。 他出了浴缸,裹着浴巾思索工作该如何展开。他在镜子里发现自己很像曾经看过的一部主旋律影片中某位领导人穿着睡衣为国家大计寝食不安踱来踱去的样子,就差手里夹一根烟卷了。 渐渐有了一些想法,他找出纸笔,将它们整理规划,写完又发现,镜中自己把笔夹在手指间的形象,已经和夹着烟头的伟人神形兼备了。他看着面前的满纸文字,心情就像个高层人物为国家制定了几年发展规划,人民的幸福在自己掌控中那般激动彭湃,以至对浴巾已经从身上滑落毫无感觉,直到觉得镜子中的人物很色情,这才意识到自己正赤身裸体,赶紧去穿衣服。在卫生间看到有为客人提供的纸内裤,他产生了好奇,长这么大,还没穿过纸做的衣服呢,不妨一试。包装上贴着价钱,两块钱一条,正好,三百的房费凑够了! 余胜利穿着纸内裤坐在吴老板的面前,屁股痒痒的,不时欠起身抬起半边臀部抓挠。占这个便宜干嘛!他想。 “看看喝点儿什么。”吴老板将餐牌推到余胜利面前。 “就喝黄毛丫头吧。”上次出差回去后,余胜利特意打听了什么是黄毛丫头,据说是龙井中最好的一种,是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在茶树刚刚发芽的时候,将茶树的嫩叶摘下存于怀中,让自己的体香和茶叶的清香融为一体,之后用体温烘干而成,而结了婚的女人摘下的茶叶就叫嫂子茶,便不那么值钱了,这里也有卖的,二百六一壶。余胜利想,甭管那些摘茶叶的姑娘洗没洗澡,反正这种茶喝着没有什么异味,但也没喝出多好,就像xo虽然价格昂贵,却并不比烧锅酒好喝到哪里,但喝的就是这个价钱,这是一种品质: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喝茶聊天就是工作,这只是工作的外在形式,其实质还是聊天的主题。表面上看谈笑风生,暗地里则你来我往,讨价还价,大脑运转飞速,根据形势瞬间作出很多决定,好在动脑筋的过程不是将动能转化为热能的过程,否则脑子里的那点儿东西一会儿就被煮熟了。 吴老板的态度很鲜明,希望能从公司得到更多利益和保护,余胜利的想法也很直接,反正公司给自己规定了销售任务,甭管是吴老板还是“有”老板,给谁都是卖,谁能帮助自己完成任务谁才是最值得依靠的人。但如果自己的任务全部强加在老吴的身上,他肯定完成不了,而如果将任务分配在多个客户身上,市场不但不好管理,反而他们的销售量之和不一定会比由一个客户独家销售更好。因为市场的需求就这么多,所以,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利用各种方式开拓市场需求并对现有客户进行规范管理的过程。王大庆留下的是一盘散沙,想在这上面建屋盖楼,非容易之事。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任重道远啊,余胜利不知不觉已喝光杯里的茶。 照例是吴老板做东,请余胜利吃饭。因为在茶馆谈了一下午工作,双方进入相持阶段,再继续工作的话题已无意义,反而会疏远彼此间的距离,所以饭桌上他们谈的都是生活趣事及明星八卦。气氛因此而特别融洽,不知不觉两人又喝多了。 饭后吴老板开车送余胜利回宾馆,余胜利说他要试试。此前余胜利接触机动车的经历仅限于在老家的农田上开过两次拖拉机,其中有一次开进邻居家的稻田里,轧死了几十株水稻和几只因忙于交配而没能及时逃命的青蛙,村长因为他影响了本村的粮食产量而没能得到县里的嘉奖,通过村委会的大喇叭对他进行了通报批评。这是余胜利的名字第一次被村里百姓家喻户晓,第二次是他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大喇叭也广播了,但他总觉得这一回没有上次挨批的时候声音响亮。余胜利因为喝多了才提出这个要求,而吴老板也因为喝多了,也没问他会不会开,就答应了这个要求。 余胜利并没有喝到以为汽车启动和拖拉机一样,是靠手摇发动的程度,他煞有介事地打火,踩离合,挂挡,给油,车开了。 第二天余胜利住进了另一座城市的宾馆。这是一座二级城市,人均收入和消费都在国家平均线以下,物价也因此低于国家平均水平。余胜利住的这家宾馆虽然价格低廉,设施却很完备,能想到的,这儿全有。 城市虽小,却是旅游胜地,有座快坍塌的破庙,因为某个重要历史人物居住过,因此而扬名,现经过当地政府修复,破庙又容光焕发,正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到这里进行过考察。余胜利放下东西就叫了一辆出租车出去转转,这是他此次出差的主要目的之一。 司机把余胜利拉到那座举世闻名的古庙,车费十八块,余胜利给了司机二十,司机给余胜利撕下三十块钱的发票,说不找钱了行吗?余胜利想想说,我再给你五块钱,你再给我七十块钱发票行吗。司机想了想说,给十块。余胜利说,六块。司机说,八块。余胜利说,那好吧。 余胜利带着愉悦的心情参观了古庙,尽管没什么好看的,但并不后悔。 看完古庙,余胜利不顾拥挤,坐公共汽车回了宾馆,站了一路。 宾馆床头的服务牌上提示客人此处有桑拿、搓澡、足疗、修脚等服务,并在每项服务后面标明价格,余胜利觉得此时自己正需要缓解疲劳,心里盘算了一下,拿着房卡下楼了。 在一个小男人模样的服务生热情接待及注视下,余胜利扭捏地脱去衣服,似乎正当着女人的面。那个服务生把余胜利脱下的每一件衣服都接过去,替他挂在衣架上,就是在面对连余胜利自己都不愿过分接触的臭袜子和该洗了的内裤时,也毫不缩手缩脚,连眉头和鼻子都不皱一下,还表现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姿态,使得余胜利觉得在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已有多年未被喊过的今天,这个任劳任怨帮你脱衣服的人一定没怀好意。 余胜利冲了冲便躺在搓澡床上,任一个身体强壮的男人像刮鱼鳞一样在他身上搓来搓去,泛起的泥就像刮掉的鱼鳞,贴在他通红的身上。享受啊,这就是享受,一会儿再蒸蒸桑拿就更爽了,余胜利在心里念叨着。 洗完澡,余胜利去做足疗。捏脚的小姐给他端来一盆中药水,让他先泡着。 真他妈奢侈,中药是喝的,现在都被人用来洗脚了,作孽,不过这个孽还是应该作一作的,余胜利把脚伸进了盆里。 足疗过程中余胜利被捏得吱哇乱叫,但并没有让小姐手下留情,越疼他越觉得舒服,这回充分体会了什么叫痛并快乐着,原来说的是捏脚。 折腾完一圈,余胜利红光满面地走出浴室更衣,服务生依然无微不至地帮他穿衣,就像地主家的仆人伺候老爷出门一样。余胜利穿戴整齐后,刚要昂首阔步走出去,就被服务生叫住:“老板,等一下。” 余胜利没理会,不知道是在叫自己。 “老板,老板,这里请。”服务生揪住余胜利一口一个老板,把他带到一张小费单据前面,“老板,您随便签,一百不多,二十块不少。” 果然不出所料,否则余胜利真以为刚才的服务是发自内心的。这孙子也忒黑了,已经把小费最低标准定在了二十块,要是一块两块,给就给了,可二十块钱是我一个小时的工资啊!余胜利一咬牙问了一句:“不签行不行!”与其说是询问,不如说是答复。 对方的表现似乎是这里开业以来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先是一愣,然后是气愤,最后无奈地说:“也行。” 余胜利赶紧快步走了出来,没有听到“老板,慢走”的欢送声,进来的时候他还听到“老板,里面请”呢。 回到房间,余胜利躺在床上,打开电视。里面的画面让本想看一会儿就睡觉的他立刻来了精神,一个衣着暴露丰乳肥臀的女人正在一个男人面前扭动着迷人的腰肢。定睛一瞧,画面上有提示,是宾馆放映的收费点播电影。 画面中女人和男人已经开始亲吻,余胜利还想再往下看,可是画面又回到刚才扭动腰肢的镜头。这只是一个内容介绍,想看具体情节,得花钱点播。 点,还是不点。刚才洗澡捏脚已经把多余的房钱花完了,余胜利一边看着屏幕,一边内心进行激烈斗争。一不小心碰到遥控器上的点播键,影片开始了。 伴随着影片的开场音乐,余胜利做出在这里再多住一天的决定。 影片看到一多半的时候,余胜利非常失望,整部片子就那么几个暧昧镜头,在内容介绍中都放了。还以为能看到更少儿不宜的画面,可是怎么看怎么像爱国主义红色影片。想想也是,宾馆怎么可能光明正大地放a片呢,就怪自己太爱幻想,谁让自己是学建筑的呢,没有想像力怎么行。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余胜利想肯定是打错了,自己在这里人生地不熟,谁会给自己打电话。 “先生,你好!”一个悦耳的声音。 “你找谁?”余胜利问。 “就找你,先生。”对方嗲嗲地回答。 “你是谁?”余胜利问。 “我是谁不重要,先生需要按摩吗?”对方说。 “我已经捏过脚了。”余胜利说。 “其他服务需要吗,什么都有。” 余胜利知道对方是干什么的了,刚才那部电影尽管没有什么,但还是看得他欲火焚心,于是开始询问细节,经过一番唇枪舌剑,余胜利说:“那你上来吧。” “好的,一会儿见。”小姐的声音因为成交了一笔买卖而更加妩媚。 “等等!” “先生还有什么要求吗?” “你能开发票吗?” “开不了。” “那算了,别上来了,拜拜!” “我能把我吃饭的发票给你。”小姐非常渴望做成这桩生意。 “不用了,报不了,谢谢!”余胜利挂了电话,决定还是自己睡觉好。 依照生活习惯,余胜利睡前去卫生间小便,看见地上有秤,他脱掉衣服站上去称了净重,居然比毕业时候的毛重还重了三斤,看来这个工作挺养人,余胜利摸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心想,该注意了。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3) 称完体重发现脚下的秤不错,如果自己家有一个就可以随时称量重量,以保持体形,但一算,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要把这个秤带走,除非再住两天,可是时间顶多允许他再住一天。下次再说吧。 睡觉时,余胜利又有了新发现,宾馆的枕头躺上去很有弹性,他一直觉得自己在家睡觉的枕头不够舒服,想换一个,这次机会来了。 这座城市的经销商拿货量并不是很多,余胜利决定再跟他谈谈,看看有无可取之处,若没有,就把他甩掉,将这里的市场让给更有实力的经销商来做,比如吴老板。 第二天的谈论结果让余胜利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又住了一天,第三天余胜利收拾东西准备结账。这两天消费了不少,吃喝玩用一个都没少,下回带上计算器就好了,余胜利想。这次他还是坚持了口算,虽然涉及四则混合运算,并需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 在计算过程中,又看见桌上的全省地图,既然负责这个省的销售,那么就要熟悉这个省的地理,虽然地图在外面卖三块,这里卖五块,他还是把地图装进了包里。直觉告诉他,总消费应该不会超过六百的。 一切花费计算完毕,大约六百左右,他觉得不必验算了,误差应该在正负一块五毛钱之间。 果不其然,服务员在前台电脑上计算的结果是六百块零五毛。 “开张六百的发票,那五毛就甭写了。”余胜利非常得意,心想,多出五毛总比省五毛好。 他又满怀希望去了下一座城市。 出差回来,余胜利细心填写报销单,将各类票据一一粘贴,然后找销售经理签字。 他敲了两下门,听到经理在里面说“进来”后,拿着报销单忐忑地走了进去。 经理二话没说,就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才瞟了一眼余胜利的报销金额和出差天数,在把单子交给余胜利的时候,冲他笑了笑。这一笑,惊出余胜利一身冷汗,难道经理知道了什么?但是经理并没有问什么,而是继续低头忙自己的工作。余胜利赶紧退了出来,拿着单子去财务部报销领钱。 会计问他出差多少天,余胜利说九天,会计也没看报销金额,便数出三十六张最大额人民币。 余胜利大为惊讶:“你怎么知道是三千六?” “房费三百,车费一百,每天四百,一共九天,你们销售部的报销总是卡着公司标准。”会计在窗口后面头也不抬。 原来都是一丘之貉,谁比谁高尚不了多少。余胜利想。 余胜利一早去上班。离开公共汽车腐烂恶臭的环境,进了办公室闻到一股饭香,寻味看去,有人正用微波炉煮面。已经煮好了,那人端着热气腾腾的面回到办公桌,就在余胜利的对面。 “吃了吗?”那人问。 “吃了。”余胜利说,“在这能吃好吗,家里吃多踏实。”公司有规定,禁止在办公室吃东西,喝水可以,这么一大饭盒方便面不嚼两口是喝不下去的,被领导看见肯定要挨批。如果领导心情好,说两句就过去了,但要是赶上他气不顺,比如他也没有吃饭,尚且忍着,你却在这里狼吞虎咽,加重了他的饥饿感,那就麻烦大了,没收你的食物不说,还要扣一天工资。为了吃口早点,一天白干,不值。到了下班的时候,经理会让你在扣工资的记录本上签字,顺便还你饭盒,里面的食物早已不知去向,经理说已经替你处理掉了,饭盒却没有给你刷。 那人说:“家里的微波炉一用就跳闸,这东西太费电!” 余胜利听了感觉自己还是功夫不到家,为什么别人就能冠冕堂皇地占公家便宜,并丝毫不介意被人知道,自己却偷偷摸摸,遮遮掩掩,好像多大的国家机密似的。他更坚定了该占的便宜不能不占的决心。 为了逃避公共汽车的拥挤和里面那股说不清从何而来的味道,余胜利一直想买一辆电动自行车,可担心那东西耗电大,始终拖着,这回不愁了。 下了班余胜利直奔商场,售货员给他推荐了一款节电型电动车,就是速度不快。余胜利说,千万别替我省电,电不是问题! 第二天余胜利骑着电动自行车去上班,可能是兴奋,开得太快,肚子受风,拉稀了,一趟趟往厕所跑。 他一次次从卫生间出来,水箱一次次放水,整个办公室都能听到。同事对他的怜悯也因为他制造的噪音影响了他们工作而变成幸灾乐祸。此时余胜利心里却暗自庆幸,多亏是在公司犯的毛病,要是在家这得费多少水啊! 这次拉肚子让余胜利发现了公司做得非常人性化的地方。当时他憋不住了,抄起一份报纸就往厕所跑。他有出恭阅读的习惯,上学的时候养成的,那时学习压力大,分秒必争,宝贵的光阴怎能只为了大便而白白流走呢,于是找些英文课文或专业书籍阅读。这样在厕所里进行的就不是大便了,而是学习,拉屎被提升到一定高度,成了附属产品,顺便进行一下而已。 余胜利坐下后才想起自己忘了带一件重要东西。大便和吃饭不一样,没有餐巾纸,吃完饭不擦嘴也没什么,但没有卫生纸,不擦屁股就说不过去了,都是文明人,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情,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实现前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早脱离了原始社会的野蛮无知。再说了,原始人还知道从树上揪两片叶子,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蹭蹭呢,甭管这块石头之前是否被人用过。 就在余胜利将报纸撕成一块一块,并反复揉搓使之变得柔软,准备使用时,出乎意料地看到一卷手纸! 公司想得真是周到,体贴入微,救人于水深火热中。 使用后发现,该手纸柔软舒适,纸浆细腻,纹路设计合理,贴身呵护,比报纸好使多了。于是有了私心,但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为了让全公司员工享受到该福利,还是让它待在这里吧。 但是半卷手纸差不多都被余胜利一个人用了。他每离开这里一次,那卷手纸的直径就会减少一厘米。 这次闹肚子使余胜利产生了一个新想法:以后每天就来公司大便,按每次便后需要一点五箱水才能冲干净计算,一天省水一箱半,一个月是四十五箱,一年就是…… 下班后,余胜利去取车,车座脏了,想找东西擦,一掏兜,发现一卷手纸,正是公司厕所的那卷。什么时候装起来的,怎么自己一点儿不记得啊,他撕下一块擦了车座,剩下的放回兜里。 从那以后余胜利便每天早上到公司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着刚买的报纸去厕所拉屎。后来发现自己买的这份报纸公司也订了,只是要到下午才送来。他觉得自己没有再买报纸的必要了,看公司的就行了。但已养成大便时必须看报的习惯,于是调整生物钟。开始的几天还真难受,不过等憋过那股劲儿就好了。 同事们经常看他咬牙切齿、脸色煞白,焦虑地问:你没事吧。他摆摆手说,没事,报纸什么时候到啊! 周末的时候,他还特意去公司加班,等报纸一到便下班。 报纸成为余胜利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个习惯也给他的生活带来不便,特别是在下午的某些时候,哪怕刚刚大便过,当他再次拿起报纸,也立刻会有一种遏制不住的想奔向厕所的冲动,可去了,又什么都没有。但为了看会报纸,他心甘情愿在马桶上坐会儿。 真难以想像,如果哪天报社都关门了,大便这件事情他可怎么解决。 上班第一个月的工资发下来,并不是公司承诺的数目,少了几百块钱。 余胜利找到负责薪资的人,追问究竟。那人说,这几百块钱是扣除了所得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余胜利又分别问了这些事项的具体情况,当得知缴纳了医疗保险便可报销医药费的时候,说道:赶明儿我一定找点儿病,不能白交每月这一百多块钱。那人说,医药费两千块钱以上才给报。余胜利狠狠地说:那我就得场大病! 又到了月初发办公用品的时候,公司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主张上个月发的还没用完就不领了,但是全公司除了出差在外地的,没人不领。余胜利知道他们中肯定有人和自己一样,把这些东西拿回了家,还有一部分人给自己孩子用了。听说有两个人的孩子在一个班上学,之前并不知道,后来孩子a的笔找不到了,见孩子b正用着一枝和自己的一模一样的笔,就说孩子b偷东西,孩子b一口咬定笔是自己的,他只对孩子a的书包打过主意,才不稀罕他的笔。孩子a说笔上有记号,上面印着他爸公司的名字。孩子b说我爸也在那里上班,每月都拿回家好多笔,还说等我上初中后就拿个计算器回来。于是老师找来双方家长鉴定,让他们出示工作证。没等出示证件,两个大人领着孩子一见面,便握手言和:“嗨,是你儿子呀!一枝笔,不至于,反正都是公司的,谁用都是用!” 这天同时发下来的还有总经理的一份公文,说最近公司网络速度下降,希望各部门员工不要再利用上班时间下载mp3、电影和玩网络游戏,以免过多占用网络资源。余胜利被吓了一跳,以为是专门警告自己的,因为公文里提到的那三样他都涉及。 自打买了mp3,余胜利由当初的购买动机只是想听点动静儿,已升级为音乐发烧友,只要电脑一开机,必然挂在音乐网站上下歌。现在电脑里已经存了上千首歌曲,有时候他还将好听的音乐刻成光盘卖给盗版小贩,市面上流传的不少盗版碟的母版都起源于余胜利这里。他曾想过搞一个副业,但因为该活动的性质破坏了社会主义正常经济建设,便告吹了。当近一年港台大陆发行的专辑歌曲都下载完毕后,他觉得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再下点儿电影,去电影院看《哈里波特》要六十块一张门票呢。下载电影的同时,如果手头没活儿,就玩《传奇》,玩到忘情之时,经常把公司当成网吧,脚不自觉地抬到桌子上,还随地吐痰。有一次玩到下班时间,余胜利想下线回家,恰巧经理路过,他居然对经理说:“老板,几点了,结账。”后来想到,这是在公司,不需要给钱,从此便再没去过网吧。 余胜利认为,把这些该干的事情在公司干了,回家就不用再麻烦了。但现在麻烦来了,被总经理察觉到了,可是整个公司网络容量那么大,一个人即使再占用,也不会影响多少速度,由此可见,这种事情并不是一个两个人在干,当一群人都在下载的时候,网速当然慢了。 余胜利对总经理的发文置若罔闻,仍我行我素滥用网络资源。他想,如果大家都不干了,就我一个用,网速几乎不受影响,公司察觉不到;如果大家仍还在使用,即使总经理发火,也无济于事,法不责众。所以,他继续下载上次才下了一半的《哈里波特2》。来公司不久,他的电脑知识已大有长进,特别是在网络方面。 最近有一件事情让余胜利特别高兴,不是神州五号成功发射了,不是中国加入了wto,也不是十六大胜利召开,这些事情虽然让他很高兴,但终究和自己关系不是很大,没有下面这件事情更让他高兴:报销了两千三百多块饭钱。 公司召开了一次新品展示会,各地经销商都赶来参加。公司说销售代表可以请自己所管辖省的经销商们吃饭,给报销。余胜利请吴老板和几个经销商吃了一顿,但是结账的时候,吴老板抢着付了钱。 展示会结束后,各省销售代表都报销了,多得小三千,少得也一千七八,就剩余胜利还没报销。财务部着急做完这笔账,让余胜利赶紧填报销单。 余胜利想,他可以向公司讲清楚,饭是经销商掏的钱,他没有账可报。但是他没有。他想起自己手里有许多以前吃饭时开的发票,不如这次给报了。他庆幸当初开发票的选择是明智的。 当初余胜利要发票的时候也没打算报销,是冲着刮奖去的,他的一个同学在路边吃了碗卤煮火烧,跟老板要了一张发票,刮开一看,竟然中了五千块钱,可以再吃一千碗,小碗的可以再吃一千两百五十碗!余胜利知道中奖的几率微乎其微,但万一呢。为了这个万一,余胜利锲而不舍,虽然到现在还没有一张中奖,那是因为没有开够一万张,等到了第一万张的时候,肯定能中,五千中不了,十块还中不了吗,或许不用等到第一万张,第七八千张的时候就差不多了。 也许有人认为这个万一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不一定就被余胜利遇到。对此,余胜利有自己的见解,认为无论什么事,他都能碰上那个万一。比如,有一次余胜利看见邻居家的狗在大街上拉屎。余胜利就说你怎么能这样,不讲文明。邻居说有我什么事,是狗在拉屎。余胜利说,你怎么能让你的狗这样,随地大小便,别人踩上怎么办。邻居说,马路这么宽,哪儿就那么容易踩到,除非故意。余胜利说,那万一呢。邻居说,哪儿那么多万一,然后夸奖了拉完屎的狗一句,“宝宝真棒,生活总这么规律。”就领着狗走了。结果第二天,余胜利就踩到了这泡狗屎。当时他路过此地,躲避一辆疾速行驶的汽车,一不留神,正中目标,把他恶心够戗。 所以余胜利一直坚持消费就要发票的原则,现在那些发票正好派上用场。不过自己那点儿发票太少了,加一块才九百多,于是又四处寻找,最终凑到两千三百多块,然后就给报了。余胜利想,既然我的情况如此,谁知道那些销售代表的报销又是真的假的。 领到钱后他明白过来,实际上这是吴老板在间接为自己创造好处。 “这小丫挺的!”尽管明白了吴老板是好意,余胜利还是这么评价了他。 余胜利愈发热爱这份工作,感觉在这里工作就像在共产主义国家生活,可以按需所取了。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很多时候余胜利也认为自己这样做不好,在心里瞧不起自己,经常劝自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很快又说服自己:没出息,这就打退堂鼓了,自己干的这些事情别人也在干,为什么他们就能十分坦然地面对,不以为然。既然别人能做到,自己为什么就做不到呢。这是狭义上的说法。广义上说,自己付出了劳动,为公司创造了价值,老板是外国的资本家,马克思说全世界的资本家都一个德行,一定没少剥削自己创造的剩余价值,占到的那些小便宜就当是对自己丧失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剩余价值的补偿吧。资本的诞生,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所以,给它放点儿血也是应该的。羊毛出自羊身上,作为广大受剥削的劳动人民,有权享用自己创造的劳动果实,不用跟自己客气。想到这里,余胜利就心安理得多了。 他惟一要做的,就是努力工作,留住这份工作,好有更多便宜可占。 万米高空,余胜利仰靠在波音737的座椅里,看着窗外的浮云。此时他已经没有初次坐飞机的惊喜了。 最近半年,他经常飞来飞去,已经被提升为销售经理,无论去哪儿,只要当地有机场,都飞着过去。原来的销售经理离开了公司,而余胜利的销售业绩在全公司有目共睹,因此总经理把他提升为代理销售经理,考核半年,合格后就正式成为销售经理。 余胜利对飞机的安全系数始终存有一丝顾虑,尽管事故发生率微乎其微,恐怖分子劫机的事情更是百年不遇。所以每次他都购买保险,反正公司给报销,不买白不买。 这架班机是从日本起飞的,余胜利刚刚参加了公司总部的会议,又找理由逗留了三天,当然不仅仅是逗留这么简单。 肥胖的余胜利坐在经济舱的座位上感觉到空间狭窄,他比五年前胖了五十多斤。公司很多人都说,眼看着余胜利的脸一天比一天大了起来,像块发了酵的面。 这次总部会议结束后,总经理就将正式任命余胜利为中国分公司销售经理的事情发文给公司各部门及所有经销售。余胜利因为晚回国三天,一进办公室,就看见桌上堆积如山的各地经销商寄来的当地特产及贺卡。他心想:经理到底是经理啊,以前的销售经理不定拿了多少好处,搂不住了,怕公司查出来才辞职的,却说是身体原因,瞎掰。 余胜利刚坐下,就有人敲门,他急忙把桌上的物品收到办公桌后面,才喊了一声:“进来!” “余经理,我这有一份出差报销单,您签个字。”原来是小陈,刚来的销售代表。 余胜利看了看小陈的报销金额和出差天数,笑了。小陈的脸这个时候红了。 现在余胜利明白五年前他报销的时候,经理为何对自己笑了。他妈的,他在心里骂了那个经理一句。 有人说余胜利当上销售经理幸运的成分大于实力因素,说这话的人都对他心存嫉妒。在公司工作时间长一点的人都知道,余胜利来公司的时候,这个省的销售是全国最差的,等待他的是王大庆留下的烂摊子,许多人以为已经不可收拾,等着看他的好戏。但是余胜利经手后,第一年顺利完成公司的任务,第二年超额完成任务并一举成为全国销售最好的省份,出乎所有人意料,他也因此被公司评为当年的最佳员工。后来公司把余胜利调到另一个生意不好的省去开拓市场,不出半年,这个省的销售额也大幅度增长,于是公司将他的经验在全体销售部推广,余胜利成了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除了传播经验时讲到的那些方法,还有一套理论余胜利没有讲,这套理论只适合自己在黑夜时分思考问题时使用:销售代表和经销商之间就如同一个奶水有限的母亲和一大群孩子的关系,奶长在母亲身体上,她想给哪个孩子喝就给谁喝。喝到奶的孩子茁壮成长,知道自己的今天得益于母亲的关爱,便积极回报;喝不到奶的孩子,就只好被饿死。而母亲把奶给哪个孩子喝,取决于哪个孩子讨母亲喜欢。 转正后余胜利决定休息一下。这些年他太累了,五年里没请过一天假,公司的福利规定,每人每年有五天年假,那么他现在可以休息二十五天。 他决定去吴老板的那个省度假,那里是自己的发祥地,也算是故地重游。虽然此行并不涉及公事,他仍有意提前通知了老吴。 以往无论去哪里,余胜利都让公司订票,但这次自己订了票,因为休假旅游的费用公司不给报销,他订的是打折机票。售票小姐问他是否购买保险,余胜利想了想说不买。他想,如果真的出了事,保险公司赔的钱自己也花不上,没有老婆,留下的钱又有何用——该找一个了! 吴老板的宝马已经等候多时了,余胜利下了飞机便坐进宝马。吴老板的迎接格外隆重,还带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陪着余胜利坐在后排。 又去喝茶。 余胜利面对着餐牌迟迟不开口。 “我们这里的黄毛丫头很不错。”无论喝茶还是吃饭,服务员总是推荐最昂贵的,一些人好于面子不好不点,便正中她们下怀。而余胜利的犹豫不决使得服务员以为他是一个理智的消费者,嫌价格贵,就又推荐了便宜一些的嫂子茶。却没想到余胜利问:“有没有比黄毛丫头更好的?” 服务员说:“对不起先生,黄毛丫头是我们这里最好的茶了。” “要不换个地方?”吴老板看着余胜利。 “不用了,就在这凑合吧。”余胜利说。 “下次坚决不来这儿了。”吴老板应喝道。 此时余胜利的身份已如众星捧月,他的一句话能决定一个经销商的生死——买卖的生死,不是性命的生死,但一个商人如果没有了买卖,他的命也就跟没有差不多了。 女孩就坐在余胜利身旁,散发的香气已将整座茶楼的茶香淹没,与其说吴老板带余胜利来这里品茶,不如说是让他欣赏美人,女孩搔首弄姿的神态将余胜利拨撩得魂飞魄散。吴老板说女孩是他的外甥女,刚刚大学毕业,现在正给自己帮忙。 借女孩去卫生间的机会,吴老板问余胜利对女孩什么感觉,余胜利装糊涂:“什么感觉?” 吴老板笑了笑说:“就是还看得过去吧?” “看得过去,当然看得过去!”余胜利瞟了一眼女孩的背影说。 “余经理要是喜欢,今晚就……”吴老板呵呵一笑。 余胜利也呵呵一笑。一定是老吴从哪里找来一个三陪,扮成良家妇女,哪有亲舅舅把外甥女往火坑里推的,不过这颗糖衣炮弹还是很准确地击中了余胜利的要害。这棵青菜甭管是老吴自己家养的,还是老吴从菜市场买的,既然送到嘴边,没有不吃的道理。余胜利戏谑说:“那我不成了你的外甥女婿了吗。” 两人大笑。达成共识。 “笑什么呢这么开心?”女孩回到座上,好像很无辜的样子,让余胜利看了笑得更加开心。 “来,余经理,祝贺你高升,希望你越升越高,我先干了!”吴老板敬了余胜利一杯,余胜利笑眯眯地喝掉杯里的xo。 “我也敬您一杯,祝您身体健康!”女孩一手给余胜利满酒,一手端着自己的酒杯。余胜利乐呵呵地又是一杯。 余胜利一点儿不担心自己会喝多,就是吐了他也要喝。杯子里棕褐色的液体是xo,那不是一般的酒,不喝才亏呢,这种便宜怎能不占。 一杯接一杯。 不知什么时候,余胜利的手搭到了女孩的肩膀上。又不知什么时候,女孩坐到了余胜利的腿上,夹了一筷子龙虾刺身往他嘴里送。余胜利乐开了花。 吴老板见余胜利喝xo就像喝白开水那样毫不吝惜,自己招架不住了,便说时候不早了,余经理该回去休息了。余胜利并没有恼怒,他早就惦记着下面的节目。他向老吴要宝马的钥匙,要开车回酒店,老吴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钥匙给了他。看不清是余胜利拉着女孩,还是女孩搀着余胜利,反正两人的身体纠缠在一起,钻进了宝马。 余胜利抱住女孩一通狂吻,然后就要解她的扣子。女孩说去酒店,这里不行。余胜利立即发动汽车,开向酒店。 一路上,他的手在女孩大腿上就不曾停止过运动。路边各类斑斓的灯光在余胜利的眼里变得光怪陆离。他双眼迷离,心醉神迷,龙虾xo,香车美女,难忘今宵……他加大油门,迫不及待回到宾馆。 快点儿,再快点儿!他已经将油门踩到底,然后扭头看着身旁那个让自己魂不守舍的美人。 这个时候他的余光看到有什么东西挡在车前。 “砰!”一声巨响,宝马撞到路边的水泥护拦,腾空而起,在空中完成了一套转体翻腾三周半的动作,只可惜落地不够平稳,在地上颠了一下,车子又被弹到空中,然后在空中和陆地之间完成了几次往复运动。 当车子完全在地上停稳后,已成了一堆废铁。 那年冬天雪一直下(1) 一、意外事故 马占军放下枪,启动控制器,靶牌向他滑来。 九十九环,退步了。旁边的人说。 最后一枪就是奔九环去的,刚才那趴了一虫子。马占军边说边换上新靶牌。 这次你从一环打到十环,弹空一字排开,成一条直线。那人说,没问题吧。 马占军给枪里上了十发子弹,说,横的还是竖的。 你看着来。那人说。这时手机响了,他接通电话,喂,等会儿。然后对马占军说,你先打着,我出去接个电话。 他出了射击馆,关上门,对电话里说,说吧。 通话中,他听到从射击馆传出九声枪响。 最后,他对电话里说,知道了。然后挂了电话。 他回到射击馆,马占军刚好打完第十枪。 他让靶牌滑过来。 你不是故意的吧。他把靶牌亮给马占军看,只在十环的位置有一个枪眼。 马占军放下枪,说,你看看两边的九个靶。 那人取下其余九张靶牌,左侧五个分别命中一、三、五、七、九环,右侧的四个分别命中二、四、六、八环,十个枪眼高低错落。 那人笑了:好枪,可惜不在一条直线上。 马占军拿过靶牌,将它们一张张摞好,给他看。 那人露出满意的笑容。 十个弹孔组成一条与水平和竖直方向夹角为四十五度的直线。 走,吃饭去。他放下靶牌,搂着马占军出了射击馆。 场馆工作人员打扫卫生,看见留下的十张靶牌,望着马占军的背影感叹:王一夫长得不这样啊! 这是二十万订金,你先拿着,事成后给你剩下的百分之八十。那人把一张信用卡推给马占军:密码六个六。 先告我什么事儿,要不你把钱拿走。马占军瞥了一眼卡说。 那人扭头对服务员说,下去吧,结账的时候再进来,把门带上。 门关上了,他给马占军点上一支烟说,我想找个开枪的。 马占军说,我不杀人。 那人说,我没说让你杀人——过几天会有一辆车经过,你打爆他的车胎。 马占军说,这和杀人没有区别——突然爆胎,车会撞到路边,司机不死也得伤。 那人说,那就看他的造化了。 马占军说,不干。 那人沉默了会儿说,我要是告诉你他是谁呢? 马占军看着他。 这个人你认识,那人狡猾地一笑,常爱国。 马占军表情凝重起来,说,为什么? 这你就不要问了,反正有我的理由。那人说。 好吧。马占军把烟头扔进茶杯,“嗞啦”一声,说,先把话说清楚,办完事儿我只要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做这事儿一半替你,一半为我自己。 哈哈,好,那一半钱不要也没关系,算你在公司的股份,以后你就是副总。那人说,来,喝酒。他举杯和马占军碰了一下 马占军喝了一口酒说,六子,你有没有夏文青的消息? 那人忙着吃菜,心不在焉,说,没有,退伍后就没见过她。 马占军无语,又喝了一口酒。 那人嘴里塞满菜说,对了,以后别叫我六子,叫六哥,公司人都这么叫,公司有公司的规矩。 马占军看着他,他也看着马占军,面面相觑,都不苟言笑。 许久后,马占军收起信用卡说,知道了,六……子。 这是门卡,1108房,没订太高的,十一层离马路近点儿,也没有东西遮挡。六哥把房卡交给马占军,又拿出一个黑色皮箱说,枪在里面,德国弄来的,国际杀手都用这个牌子,这叫同世界接轨。我的车就停在马路对面,车尾天线上绑了一块棒棒糖,你进房间后试试枪,这儿有一发子弹,你上去把糖打掉。常爱国明天下午经过这里,上午再给你送子弹,这个手机你先拿着用,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看着马占军进了酒店,六哥坐进车里。 几分钟后,他的手机响了,马占军在电话里说,准备好了。 只听“噗”的一声,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他透过后视镜看到棒棒糖碎了,只剩下一个塑料棒还绑在天线上。 枪没问题。马占军说。 那就好,六哥挂了电话。剥了一块棒棒糖,含进嘴里,开车走了。 车到十字路口遇上红灯停住,六哥想起一件事情,下了车,把嘴里的棒棒糖绑在天线上。 绿灯亮了,车调了头。 马占军的手机响了。六哥说,明儿常爱国开车经过这里,目标是动的,有把握吗。 马占军说,应该没问题。 我马上经过你的窗口,你试试,还是车尾的棒棒糖,酒店橱柜的毯子下面有一颗子弹。六哥说完把手机放在一旁,没有挂。 马上就要经过酒店,这时候前面路口有人过马路,红灯亮了。这是一条笔直的街道,没有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为让行人过马路方便,路上画了人行横道,设置了红绿灯,供行人可自行操控。 六哥拿起电话:别开枪,红灯。 车停下了。六哥说,如果明天他的车路过这里也赶上红灯,那就再好不过了。 马占军收起瞄准的姿势,说,绿灯也没关系,除非他比子弹快。 六哥说,我到前面调个头,一会儿只要车不停你就打。 绿灯亮了。六哥在下一个十字路口调了头。当快驶入酒店所在路口时,他踩下油门,车子飞快冲过,慢慢减速停下后,棒棒糖已经不在了。 好。他说,然后挂了电话。 第二天,马占军正躺在床上拿着一块褪了色的手绢发呆。 门铃响了。他蹑手蹑脚走到门后,从猫眼里看到是酒店服务员。 谁?他问。 服务员。门外回答。 什么事儿?他问。 有位女士让我给您送样东西。服务员说。 哦,放门口吧,我正洗澡。马占军说。 那位女士一定要让您签收。服务员说。 你等等。马占军回头环视了房间后,把门打开一条缝。 是一个密封严实的小盒子。 人呢?他问。 走了,她说一会儿来拿回执。服务员说。 马占军在回执上随便写下一个名字,交给服务员。 关上门,他打开盒子。一层层包装裹得密不透风。 最后,看到三颗子弹。 这时六哥打来电话:东西收到了? 那个女人是谁?马占军问。 自己人,你放心。六哥说。 这件事儿几个人知道?马占军问。 就你我知道。六哥说,别紧张,她只是帮忙,不知道我们在干什么,什么事儿都不用你操心,只要扣一枪就够了,如果一枪没打着,就再补一枪记住,顶多开三枪,打完带着枪赶紧离开酒店,打车去火车站,经过一条河,昨天我看了,还没结冰,把枪扔河里。车票已经买好了,压在电视下面,去外面躲一躲,我会再和你联系。下午我在酒店咖啡厅等你的好消息,那儿能看见马路,常爱国经过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马占军接到六哥的电话,让他做好准备,常爱国再有二十分钟就过来。 他装好枪,三颗子弹同时塞入弹夹,又擦拭了瞄准镜,然后趴在窗口,蓄势待发。 从瞄准镜里看,街上的一切,都一览无遗。马占军看到一个正穿越马路的行人,脸上有一块面积不小的黑痣。 旁边还长了一片白癜风。 一片,两片,三片……还在移动。 不对,不是白癜风。 马占军抬起头,天空飘起了雪花。 又趴下在瞄准镜里看了看。完了,眼前一片花白。 马战军赶紧给六哥打电话。 今天下得了手吗?六哥说。 必须让车停下来。马占军说。 这好办,我去路口控制红绿灯。六哥说,我这儿进来一个电话,先这样,你做好准备。 六哥接进另一个电话:他来了吗……好。 六哥戴着墨镜出了酒店,背对十一层窗口做了一个准备的手势。 马占军绷紧全身肌肉,枪口正对路口停车线。从瞄准镜里,能看到一个行人正由北向南穿过马路,六哥向西侧张望着。 行人到了马路南侧,东西方向的红灯变成绿灯。 六哥的墨镜里出现目标,他按下红绿灯控制器。 但是,控制器刚刚被那个行人按过,两分钟内不起作用。 六哥不停地按着,而东西方向的绿灯始终不变。一辆奥迪a6正向路口驶来,越来越近。 雪越下越大,一片白茫茫。 来不及了,六哥砸了控制器一拳,决定闯红灯穿过南北向的马路,冒险让由西向东开来的奥迪停下来。 他向路中央走去。 马占军右手食指搭在扳机上,一触即发。 这时,一个巡逻的交警骑摩托车经过,看见有人红灯过马路,喊他回来。 六哥不理,继续往前走。 交警停下摩托,追上前阻拦。 此时奥迪已经和他们近在咫尺。 刚才在前一个路口的时候,就有一个民工模样的人推着三轮车闯红灯过马路,奥迪及时刹住车,司机从窗口探出头骂道:妈的,找死呢,下回撞死你!他准备打着火继续开。但是行驶方向的绿灯变成了红灯,他看了一眼表,开会快迟到了。红灯变成绿灯后,他启动汽车,提高了速度。现在又碰上有人红灯过马路,奥迪司机极为恼火,骂了一句妈的,准备踩刹车,但情绪急躁,一着急踩到油门上。 交警追上六哥,从六哥的墨镜中看到身后渐渐驶近的汽车,来不及作出反应,两人便双双飞上天。 汽车驶过路口,才停下来。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 马占军的枪里仍是三发子弹。 马占军在晚间新闻里看到这起交通事故的报道。撞车后,他一直待在酒店,没给六哥打电话,也没有接到告诉他下一步怎么办的电话。新闻说:今天下午,本市发生一起行人过马路闯红灯和机动车相撞事件,造成一死二伤。从事发路口的监控录像资料看,事故起因是一名行人红灯穿越马路,交警上前阻止,机动车因突然刹车导致刹车失灵,高速行驶中将行人和交警从地面上撞飞,交警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截至记者发稿时,行人和机动车司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伤势并不严重。据悉,死者是本市的一名交通警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发生意外,特别是冬季雪天路滑,司机更应减速慢行。 电视上播放了东西方向路口的监控器拍下的录像,角度和马占军看到的角度不一样,也没有马占军在瞄准镜里看到的真切。 马占军关上电视,屋里一片漆黑,看不见他的身影。 不知过了多久,手机响了,是一条短信:六哥伤不重,过两天就出院,你在酒店放心住,把枪收好,房钱已经预付过。 马占军按这个号码打过去,对方不接,只回了一条短信:有事情发短信。 马占军短信问,你是谁? 对方没有回复。 第二天,新闻对这场交通事故做了后续报道。死者叫石少华,是本市的一名交警,在当交警的二十年里,爱岗敬业,助老扶幼,曾多次获得本市优秀交警称号。政府为了表彰石少华同志,向其家庭发放十万元抚恤金。画面上,女儿抱着父亲的遗像痛哭流涕,妻子面无表情的特写镜头,脸色惨白。解说员说:石少华的妻子对于丈夫的不幸,十分悲痛,已经哭干了眼泪,希望广大市民吸取教训,切记遵守交通法规,以免再次发生类似悲惨事件。 马占军的眼睛死死盯在石少华妻子的脸上。 他从兜里掏出那块古旧的手绢,紧紧攥在手里。 墓地里,马占军拿着一瓶二锅头呆呆地盯着墓碑看,拧开瓶盖,将半瓶酒倒在墓碑上,剩下的半瓶一饮而尽。 马占军眼圈红红的,点上一支烟,又盯着墓碑看了一会儿后,转身离开。 墓碑上写着“爷爷马知书之墓”。 离开墓地,马占军来到银行,在柜台前等候交易。前面的人取了两万块钱,把两沓人民币装进衣服里兜。轮到马占军,他一转身跑出银行。 他来到银行门外的水果摊,问摊主香蕉怎么卖。摊主说三块五一斤,十块钱三斤。马占军说来一根。摊主认为马占军捣乱,说一根不卖,让他一边去。马占军掏出十块钱,说不用找了,给我一个塑料袋。摊主看着马占军,像看着一个精神病人,给他找了一个白色透明小号塑料袋,装进一根香蕉。马占军拿出香蕉,说给找个大点儿的袋子,要黑色不透明的。摊主更加疑惑地看了马占军一眼,找了一个符合要求的。马占军拿过袋子,剥开香蕉,吃着进了银行。摊主看着他的背影说,这人有病。 片刻,马占军拿着那个袋子,里面塞得鼓鼓囊囊,走出银行。从水果摊前经过。摊主看着他,瞪大了眼睛说:我操! 马占军去交通队打听石少华家的住处,说看了电视,很受感动,要捐助二十万给他的妻子和女儿。交通队说叫上电视台的记者一同前往,这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风气值得提倡。马占军说做好事儿不喜欢留名,非要留的话,钱就不捐了。 马占军走后,一个老年交警对身边的年轻交警说,年轻人啊,学着点儿,做人要低调。 石少华的妻子打开门,眼前的陌生来客让她一呆,随后大为震惊:怎么是你? 她掩着门,没有请马占军进屋的意思。 马占军说,我看电视了。 她什么也没说。 马占军说,我来看看你,还有少华。 她说,这么多年了,你还来干吗? 马占军说,我想进去坐坐。 她说,还是不要了。 她的女儿在屋里喊道,妈,谁呀? 她看着马占军说,没谁,检查煤气的。 马占军说,我去看看少华的女儿。 这时女孩走过来,说,妈,你让人家进来查啊。 她迫不得已打开门,让马占军进来。 女孩指着厨房对马占军说,煤气在那边。 你就是少华的女儿?马占军问。 女孩一脸迷惑。 母亲赶紧给女儿介绍马占军:马叔叔,爸爸妈妈的高中同学,一起当过兵,真巧,今天来咱家检查煤气。 女孩喊了马占军一声叔叔。 马占军微笑着冲她点点头。 女孩说,叔叔您坐,我去倒水。 马占军坐下了。显然,这违背了夏文青的意愿。她叫夏文青。 女孩端来水,马占军问她多大了,不等回答,夏文青就让女孩穿好衣服去舅舅家看看姥姥。 女孩走后,夏文青紧张的神情缓和了一些。 马占军问,这些年,你怎么过的? 夏文青说,一天一天就那么过来了。 墙上挂着石少华的遗照,他在相片里露出春天般温暖的笑容。 那年冬天雪一直下(2) 马占军看着相片说,你怎么和少华走到一起了。 夏文青说,就那样就在一起了。 然后两人陷入沉默。 许久,夏文青说,我去给你续点水。端着杯子去倒水。 马占军见夏文青进了厨房,掏出二十万块钱留在桌子上,又拿出那块古旧的手绢,恋恋不舍地压在钱下面,然后悄无声息地走了。 离开夏文青的家,马占军回头望了望她的窗口,毅然向公安局走去。 天空飘着雪,地上留下一行脚印。 二、马占军说 我上个礼拜从云南回来,去射击场打靶,碰到六子,他说让我跟他一起干,我正好没事儿做,就答应了。马占军在审讯室里对做着笔录的警察说。 六子是谁?原名。警察问。 赵六,小时候我们都叫他六子。马占军说。 你和六子什么关系?警察问。 同学,一起当过兵,复员后他就回来了,折腾了几年,现在是奥华公司的董事长,他让我帮他开一枪。马占军说。 向谁开枪?警察问。 常爱国。马占军说,就是撞死石少华的那人,我们四个是高中同学,毕业后一起当过兵。 你是说常局长?警察紧张起来。 常爱国都当局长了?这孙子真能混。马占军说,当年就看出他在这方面有潜质。 出事儿的时候你在哪儿?警察问。 路边的酒店里,正拿枪瞄着常爱国的车。马占军说。 枪呢!警察拍案而起。 酒店床下的黑皮箱里,房卡在这儿。马占军指了指自己的衣兜。 审讯警察掏出马占军的门卡,又喊进两个警察,让他们把凶器取回来,然后继续审问:常爱国怎么着赵六了,就要杀他。 六子没说为什么。马占军说。 那你就干?警察说。 常爱国欠我的。马占军说。 高中毕业后,马占军、赵六、常爱国、石少华和夏文青都没考上大学,便报名参了军。夏文青本来不想当兵,但因为正和马占军谈恋爱,为了在一起,就也报了名。那一年他们十九岁,被分在一个班里。 在部队里,马占军枪法出众,连续两年荣获全军汇演第一名。第三年,被提升为班长。常爱国因为上学的时候作文写得好,在班里当宣传干事,同时担任副班长职务。 复员前的那年冬天,连队有一个安排复员军人回城去政府机关工作的名额,这对于那些即将退伍的军人来说无疑是天上掉下馅饼。许多碌碌无为的士兵知道,天底下那么多人,而只有一个馅饼,肯定砸不到自己头上,所以并不努力争取成为那个幸运儿。但有的人不一样,他们知道自己很有可能就被砸到。最终,对这一个馅饼的争夺聚集在两个人身上,班长马占军和副班长常爱国。 按理说,正班长的职位比副班长大,应该更有优势,但常爱国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这几年没少为连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尽心尽力,每个星期出一期黑板报,一年就是五十六期,两年半就是一百四十期,写光了二十多盒粉笔,连队精神文明建设做得好,和自己的工作是分不开的。马占军不过是一介莽夫,除了会打枪,别的什么都不行,班里的日常工作几乎都是由常爱国指导大伙完成,虽然没有得到过领导的表彰,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个名额给自己才合情合理。 马占军的态度却是顺其自然,虽然拿了两次全军射击比赛的第一名,又是班长,但这并不能证明什么,他甚至认为自己在很多方面做得还不如普通士兵,对于这个名额,他认为可有可无,倒是大伙认为非他莫属。 领导还没有决定名额究竟给谁,马占军将是那个被馅饼砸到的幸运儿的小道消息已经不胫而走。常爱国认为这对于自己极为不利,这个时候非常有必要降低马占军在群众中受拥护的程度,他苦心寻找着时机。 很多事情,都坏在作风问题上,马占军也没有逃脱这个怪圈。 领导宣布结果的前夜,正巧是马占军站夜间岗。值班室在部队大院门口,屋檐上挂着一盏150w的瓦斯灯。每天值夜班的士兵上岗时,就打开这盏灯,在它的陪伴下度过一个个不眠夜。漆黑的夜里,这盏在风雪中摇曳的孤灯成为部队大院里的视觉中心。它亮着,就能够对那些企图趁夜深人静干坏事的不法分子起到足够震慑的作用。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换岗的士兵把它随手关上。 这天晚上,在那盏瓦斯灯的照耀下,一个婀娜的身影潜入了马占军的值班室,动作轻盈、敏捷。里应外合,一眨眼的工夫儿,身影就不见了,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看来做这件事情的两个人已经轻车熟路了。 其实每到马占军值夜班的时候,这个身影都会随风潜入室,只是从来没有人发现,但今晚就不一样了。 有一个人躺在床上睡不着觉。睡不着是因为一件事情困扰着他。这件事情明天就要水落石出了,他不希望结果与自己的意愿相违背,而结果很可能不是他所希望的那个样子,因此他很痛苦。 睡不着觉他要下地走走,走着走着,就出了营房,走着走着,就快到了值班室。这时,他看见一个身影正朝值班室方向移动,刚到门口,门就开了,那个身影飞了进去。是个女人。 他在黑暗中,那个女人在明亮处,他认出她是谁。 今天是马占军的岗,想到这里,他高兴坏了。 他一路小跑,去向连长报告。他想到把连长从梦中叫醒会让连长不高兴的,但管不了这些了,因为这件事情足够轰动,会使两个人身败名裂,同时让自己受益非浅。 部队有规定,服役期间禁止未婚男女军人之间有过密接触。听说有人触犯了条例,并且是在值班室,神圣的机关要地,连长火了,带了几个人,拿上手电就冲了进去。告密者并没有告诉连长值班的是马占军。 床上的男女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连长和战友吓呆了,女人将自己藏进被窝,马占军硬着头皮说:大家先出去,让我们穿上衣服,跑不了。 连长和随行的几个士兵也惊呆了,万万没有想到会是马占军。 不等连长发话,那个报信人上前去掀被窝,大家一看,里面的那个人是夏文青。夏文青不再躲闪,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了掀被窝的人一记耳光,说:常爱国,你他妈混蛋! 常爱国被扇了一个嘴巴,觉得很丢面子,在连长耳边嘀咕了几句,说马占军和夏文青干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必须严惩,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并给连长讲了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典故。 连长对此事痛心疾首,之前他极其器重马占军,本已打算将那个工作名额奖给马占军,却想不到马占军做出这种事情,其实做了也没什么,但错就错在被人发现了,而且这个人是常爱国。连长知道马占军和常爱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如果这件事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过去,常爱国肯定不服,弄不好会上报到团里。最近团里要提拔一些连长,自己很有可能会晋升为营长,如果为了包庇马占军得罪了常爱国而让团长知道自己徇情枉法,那将断送自己的大好前程,所以,只有对不住马占军了。但让连长生气的是,常爱国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自己讲诸葛亮和马谡的事儿,好像自己没看过三国演义没文化似的。其实那会儿连长之所以迟迟不作决定,是因为他在思考,怎么才能把这件事情处理好,让坏事变成好事。他决定以马占军为切入点,在全连展开一场整风运动,告诉同志们务必保持自律谨慎、戒酒戒色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要让资产阶级风气抬头,以期在全军成为连队建设的典范,让自己尽快从连长变为营长。马占军理所当然成为了牺牲品。 常爱国连夜赶写了一期加强连队精神文明建设和军人要自律自爱严守军纪的黑板报,报道了马占军和夏文青的犯罪经过,并对他们展开批评,同时号召大家强烈谴责这种有损现代军人形象的行为。一夜间,马占军和夏文青的事情传遍全连,甚至连隔着好几个城市的兄弟连队也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儿。常爱国在黑板报里特别写道:马占军同志枪打得好,但枪打得好就能无组织无纪律了吗?作为班长,他理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可我们需要的不是他带这种头!对其有伤风化的不健康行为,我们应给予强烈抨击,玩火者必自焚! 第二天一早,连长作出两个决定,一个是将工作的名额给了常爱国,以奖励他为连队作出的贡献,一个是开除马占军和夏文青的军籍,并将他们遣送回家。 在这个结果公布之前,已经不见了马占军的身影。众人相互回忆,昨晚事发后,连长就地对马占军和夏文青展开批评,才说了两句,马占军就扔下正在严词厉语的连长,离开了连队。连长对此的反应,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在向旁人询问:他要干嘛? 在众人的记忆中,马占军迈出部队大门的时候,天空开始落下雪花,下到现在还在下。这个时候有人发现,值班室的灯还亮着,便走过去关上。 下午夏文青回家的车票就买好了,连长让一个士兵跟随夏文青回家,向她家里人说明开除夏文青军籍的原因,证明部队没有胡来。 得到了工作名额,常爱国一辈子也没这么高兴过。这几天他需要办理退伍手续,档案先于他调回,现在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这回常爱国晚上更睡不着了,但不再痛苦。 回家的头天晚上,常爱国请赵六和石少华吃饭,作为同乡,常爱国觉得有必要让他们分享自己的快乐。 虽然对于常爱国获得这个名额所采取的不光彩手段,赵六和石少华都为马占军鸣不平,但作为同乡,他们还是给了常爱国这个面子。 常爱国找了一个远离部队的饭馆,今天他想喝点儿酒。 雪还在下,一直没有停,气温骤降。常爱国要喝白酒,除了暖和身子,还因为今天特别兴奋,明天的火车,后天就去单位报到了。 石少华平日里滴酒不沾,这回他给自己到了一杯,让常爱国很感动。 三个人喝完一瓶白酒,要了第二瓶,喝完后又要了一瓶。 第三瓶白酒重重地戳在桌上,常爱国低头夹着花生米说:轻点儿,什么态度。 他把花生米放进嘴里的时候,发现身旁站着的不是服务员,而是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 他抬起头,被这个男人恶狠狠的目光吓了一跳。 马占军,你要干什么?常爱国丢下手里的筷子。 坐下,没你们的事儿。马占军按住要起身的石少华和赵六,转向常爱国:天下没有不结的账。 常爱国知道单挑的话,肯定不是马占军的对手,他拉拢赵六和石少华:马占军要动手打人,你们管不管。 赵六看看马占军,又看看常爱国,觉得自己站在哪一方都不合适:你俩的事儿我不插手。 常爱国说,赵六,今天你帮我一把,日后我不会亏待你。 赵六说,说实话,这事儿你做得挺操蛋的,马占军抽你是应该的。 常爱国又用恳求的目光看着石少华。 石少华没有反应。 马占军喝了一口酒说,今天咱俩得有一个人横着出去。说完拿起酒瓶向常爱国砸去。 酒瓶离常爱国的脑袋越来越近,却突然收了回去。 石少华在后面紧紧抱住马占军的腰,把他向后拉。 松开,没你事儿!马占军挣脱着说。 石少华仍死死抱着他。 服务员看见马占军要在饭馆里打架,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去拉架。马占军被多人包围住,近不得常爱国身。 常爱国趁机跑了出来。只要跑回部队,就不怕了,马占军要撒野有人教训他。 快到连队大门了,常爱国放松了警惕。就在他一只脚刚正准备踏进大门的时候,感觉腰上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伴着一声粉碎的声音,他倒了下去。 常爱国以为是自己的腰折了,但是他站了起来,看到石少华手里握着一个已经破碎的酒瓶。他的第一反应是:腰没事儿。 来不及做出第二个反应,石少华已经走到常爱国面前,把手里的碎酒瓶插进常爱国的肚子,然后走进连队大门。身后的常爱国捂着肚子又倒下了。 三分钟后,连队里喧哗起来,跑出几个人,抬着常爱国去了医务室。 马占军站在对面的树后看着这一切,他听见有人说石少华是嫉妒常爱国得到那个名额。 常爱国的伤并不重,缝了七针。他不顾伤口还没愈合,冒着开线的危险,死活要第二天必须回家。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他没有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家对他没有起诉石少华很纳闷,这不是他平时一点儿小事都斤斤计较的作风。 随后马占军也回了家。去找夏文青,结果被她的父母挡在门外破口大骂。他等了夏文青三天,没见她出过门。后来听说,夏文青回家后天天和父母吵架,没过几天就离家出走了。 马占军打小没了父母,是爷爷一个人把他拉扯大的。这个时候,爷爷去世了。两件事情赶在一块,让马占军很痛苦。 于是我也离开家,四处游荡,寻找夏文青,找了二十年没找着,累了,就回来了。马占军对警察说。 这时去酒店取枪的警察回来了,审讯警察看了看枪,问:枪是哪儿来的? 赵六说是从德国弄来的,子弹是一个女人送来的,出事儿后她和我联系过,没有通话,只发了短信,号码在手机里。马占军说。 警察拨打那个电话。对方关机。 继续。警察说。 出事儿的一刹那,我在瞄准镜里看得很清楚,赵六死死抱住交警挡在身前,当时我还不知道那人就是石少华,常爱国的车撞在石少华身上,石少华就飞了起来,赵六也跟着腾空而起,直到落地,赵六一直抱着他,落地的瞬间,他也被赵六抱在身下,我交代完了。马占军说。 警察合上记录本说,带下去。 三、赵六说 我怎么了?我是清白的,我就闯了个红灯,你们没理由提审我。赵六躺在病床上说。 你能挺多久,马占军都说了,枪我们已经收缴了。警察说。 马占军说什么你们都信啊,证据呢,有什么证据?赵六显得很无辜。 你有没有让马占军去暗杀常爱国?警察问。 没有。赵六一口咬定。 你要为现在说的每一句担负法律责任,最好不要与政府作对。警察说。 哎哟!大夫快来,疼死我了。赵六捂着胸口喊起来。 大夫跑进来,问出什么事儿了。 赵六作痛苦状说,眼冒金星,心口剧痛。 警察说,装也没用,你能跟医院待一辈子吗。 赵六不予理睬,嗷嗷乱叫。 大夫要给赵六做检查,让警察先出去,万一赵六有个三长两短可不好办。 警察告诉赵六:不老实交代,对你没好处。说完走了。 大夫给赵六做了检查,什么事儿都没有,说,刚才你可够夸张的,骗了警察也骗了大夫,以后不用再装了,明天就能出院。 大夫出了病房,带上门。另一个警察迎上来问怎么样,大夫说没大事儿。 这个警察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说:这孙子装的。 赵六住的是干部病房,一个人一屋,大夫走后就剩下他自己。他悄悄走到门口,把耳朵贴在门后听了一会儿,然后轻声把门打开一条缝,看见有个警察正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休息。 赵六小心翼翼地关上门,在里面反锁上,然后从柜橱里拿出背包,翻出护照和信用卡,准备越窗而逃。 他早有打算,怕马占军枪杀常爱国的事情搞大,提前给自己想好了退路。病房在一楼,这也是他住院的时候强烈要求的。 出了医院大门,赵六坐进停在门口的出租车,要去机场。 出租车到了一个该拐弯的路口没有拐,赵六问司机这是往哪儿开,他要去的是机场。 司机说,公安局啊,你都出院了。 赵六坐在后排从反光镜里看见,司机正是那个审讯自己的警察。 警察说,等你半天了,这次打车不要你钱。 赵六问警察,如果主动交代错误,最多判几年。 警察说,这你不要打听,反正不交代对你没好处,我们从不放过一个坏人。 赵六说,这件事情未遂,应该不严重吧。 警察说,你不坦白,就会很严重。 赵六说,那好,我说,你们没有威逼利诱,可是我主动说的,这点一定要写进报告啊。 赵六的公司本来很有希望接手一个项目,能大赚一笔,可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突然猝死,换成了常爱国管理。他得知赵六公司中标后,坚决不同意,仍记着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马占军要对他动手的时候,赵六曾袖手旁观。 如果失去这个项目,赵六将损失上千万,他想不如干掉常爱国,再换个负责人,项目又是自己的了,反正常爱国也不是什么好鸟,就当为民除害了。常爱国以答应把这个项目给另一家公司作为条件,要了对方一百万。赵六已经窃听到常爱国和那家公司老板的谈话,并录了音。 出事儿当天,常爱国就是中午刚和那家公司的老板吃完饭,下午去开会,准备宣布项目的归属。所以,赵六必须在开会前阻止他。在出车祸的路口,石少华上前阻拦行人过马路,发现是赵六后一愣,然后感觉身后有车开来,便对赵六说:没事儿,我在你前……话没说完车就撞上了。 警察问,石少华为什么要挡在你前面? 赵六说,不知道。 警察说,不知道? 真不知道。赵六说,可能是我退伍回来后,家里给找了一份工作,去交通队上班。让我当交警,这不是大材小用吗——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我当了交警,恐怕咱们国家就少了一个企业家,现在我的公司总资产都上亿了——我就把这个机会给了石少华。常爱国复员前的那个晚上,马占军要打常爱国被石少华拦住,常爱国趁机跑出饭馆。没想到石少华从马占军的手里夺过酒瓶,追上常爱国,给了他一下。因为这事儿石少华被部队开除了,谁都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怎么问都不说。 连长在主席台上讲话:石少华同志,于前日夜晚酒后实施暴力,致使常爱国同志受伤,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军队守则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加之事后并不主动承认错误,也无悔改迹象,连队经深思熟虑,开会讨论后决定,开除石少华军籍,特此通告! 台下一片哗然。石少华坐在其中,表情冷峻。 会后,部队大院的大铁门打开,石少华背着行李走出来。鞋带开了,他俯身去系,系好鞋带站起身,背着行李孤独走去。 几个月后,赵六穿着白衬衫、黑色西裤、一双崭新的松紧口布鞋经过家门口的胡同,衣着的光鲜,和周围简陋陈旧的环境极其不符。看见石少华正光着膀子蹲在路边看老头下棋,赵六喊了他一声。石少华从地上站起,走近赵六,上下打量,赵六穿成这样,像个高干子弟。 赵六问,干吗呢你? 石少华说,没事儿,看人下棋呢。 赵六说,我退伍了,前天回来的。家里给我找了一工作,站马路,当交警,刚见过领导。 石少华不无羡慕说,不错。 赵六说,不错什么啊,天天站马路,日晒雨淋,没劲——你干什么事儿呢? 石少华,没事儿干,家待着呢。 赵六问,干吗不出去上班。 石少华说,没找着合适的。 赵六灵机一动,说,要不这么着,你上我这个班,我正不想干呢,这不屈才吗。 后来我闹腾了几年,开了公司,让石少华跟着自己干,石少华说当交警挺好的,不想再换,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赵六说。 后来常爱国呢?警察问。 赵六说,常爱国正因为二十年前从马占军手里抢来那个岗位,才一步一步爬到今天局长这个职位的,如果马占军那晚不被连长抓住,说不定这个局长就是他的了。 你又是怎么联系上马占军的?警察问。 赵六说,决定干掉常爱国后,我天天去射击场蹲点,物色合适人选,这个时候马占军出现了,他是去射击场找工作的。咱们国家多少年不打仗了,枪法再好也无用武之地,千里马就怕遇不到伯乐,幸好他碰到我。我知道马占军和常爱国有仇,我想他不会不答应的,况且我不少给钱。 那个送子弹的女人是谁?警察问。 什么送子弹的女人?赵六一脸茫然。 别装糊涂,马占军都说了,这个女人后来还给他发过短信。警察说。 哈哈,是我骗马占军的,根本没这么一个人。赵六说。 那个手机呢?警察问。 赵六伸手摸兜,掏了半天什么都没有:哎呀,卡丢了,可能是我跳窗户的时候掉出来了。 你不要耍滑头。警察说。 没有没有,我不敢,事情经过我都说,要是忘了什么等想起来一定主动交代。赵六一脸坦诚。 四、常爱国说 常局长,我们是来调查和那起交通事故有关的一个案子,希望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警察站在常爱国的病床前说。 知道你们很辛苦,我会尽量配合。常爱国说。 你认不认识被撞的那两个人?警察问。 那年冬天雪一直下(3) 没看清他们,出事儿后我就昏迷了,一直在医院,刚醒过来,什么消息都不知道。常爱国说。 那你认不认识赵六和石少华?警察问。 哦,他们和我是同学,也是战友。常爱国说。 他们就是被撞的两个人,石少华在车祸中死了。警察说。 啊,这么严重,我当时刹车没踩住,赵六呢?常爱国问。 他没事儿,在我们那儿待着呢。警察说。 常爱国没说什么。 他犯事儿了。警察说。 闯个红灯这么严重?也是,他要不闯红灯石少华也不会出事儿。常爱国说。 这么说你知道闯红灯的是赵六?警察问道。 不清楚,只记得一个交警突然出现在车前,被车撞得挺严重,我知道石少华是交警,以前在电视上看过他受表彰,闯红灯的那个人肯定就是赵六了。常爱国说。 你不想知道他为什么闯红灯吗?警察说。 他这个人就这样,一直视法规如儿戏。常爱国平静地说。 如果我告诉你,他闯红灯是为了杀你,你会感到惊讶吗?警察说。 啊?这……这是怎么回事儿?常爱国一激灵。 我们也想这里面怎么回事儿,警察拿出录音机,放了一段赵六窃听到的常爱国的录音: 一个男人:常局长,这个工程多亏了您帮助啊! 常爱国:做下来不少挣吧,至少一千万。 那个男人:呵呵,不愧是局长,什么都知道。 常爱国:别光你一个人吃肉啊。 那个男人:明白,等工程定下来,签完合同,我就把这事儿办了,您放心…… 警察关掉了录音机。 我说,你们想知道什么我全说。常爱国知道纸包不住火了。 我接手了一个项目,听说要交给赵六的公司做,赵六哪是会开公司的人,他做的都是豆腐渣工程,于是决定换一家公司。刚才的话是我和第二家公司的老板吃饭时候说的,当时他一直在吃肉,我让他给我留一口。可能是我们说的不太清楚,你们理解错了。赵六这种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首先就就是犯法的,你们可得管管。 这个我们会的,那你和马占军是怎么回事儿。警察问。 其实,夏文青在和马占军好以前,一直和我谈恋爱,是马占军半路杀出夺人所爱。常爱国说,那个时候我学习好,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夏文青学习不是很好,当时学校号召我们学雷锋,我发扬乐于助人精神,经常在学习上帮助她,时间长了,她渐渐对我产生感情,但我觉得我们还小,应该以学习为重,拒绝了她,可是她不理解,为了报复,就和马占军好了。毕业后我们去当兵,马占军和夏文青乱搞男女关系,当时部队正在整顿风纪,他们撞枪口上,被开除了,我因为在部队表现出色,得到嘉奖。 没想到赵六和马占军联起手来要谋财害命,警察同志,你们要保护我的安全啊。常爱国说。 你先养伤吧,事情我们会处理的。警察站起身,退出病房。 还差一个环节,给马占军送子弹的女人是谁呢?一个警察对另一个警察说。 他们去了赵六住院的病房窗口下仔细勘查,一无所获。 五、夏文青说 警察不停拨打那个女人的电话,对方始终关机。 也许这个号码就是赵六的,他没撒谎。另一个警察说。 打电话的警察说,这里面还有事儿,再去趟酒店。 他们查看了酒店的入住记录,马占军的房间是用假身份证登记的。又要查看监控录像,但酒店为了节省成本,没装录像带,摄像头形同虚设。 警察火了:这案子要是破不了,你们就等着挨罚吧。 经理赶忙上烟赔笑脸:真不好意思,以前有录像带的时候也不出事儿,现在一没了录像带就出事儿了,你看这事儿闹的,我能问问出啥事儿了不? 警察说,没你事儿,少打听。 经理解释道:我是要配合您尽快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纵使他有天大的本事,也难逃…… 警察不想听经理胡扯,说,问问哪个服务员昨天上午给1108房间送过东西。 经理把那天值班的服务员都叫到他的办公室,训话说:今天来了位公安,说我们酒店发生了一起重大案件,非常严重,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若不将犯罪嫌疑人及时擒获,后果将不堪设想…… 警察打断经理:拣有用的说。 经理又说,昨天上午,有一个女人让给1108送东西,谁去的? 没人吱声。 经理说,这不是坏事儿,送一趟东西不算同犯,谁送的,这个月我多发他一百块奖金。 还是没人吱声。 经理说,我说话算话,这有公安局的同志作证。 警察在一旁看着。 经理问,谁送的,说话啊? 一个服务员站在人群里说,是有个女人让送东西,但房号我忘了,酒店这么多房间,看着都一个样。 经理问,还有吗? 服务员说,没了。 经理说,真的没了? 服务员说,没了,真的没了,真没给小费。 警察问,那个女的什么样? 服务员说,戴着墨镜,看不清楚,脸上有皱纹,应该四十多岁了。 警察喃喃自语:难道是她? 警察对众服务员说,行了,没事儿了,都走吧。 众服务员一一走出办公室,刚才说送过东西的服务员走在最后,快出门的时候,回过头难为情地问经理:经理,那一百块钱…… 经理不耐烦地挥挥手说,走吧走吧,到时候再说。 服务员失望地出了门。 警察拍着经理的肩膀说,我们也回去了,答应过人家的事情别赖着。 雪下了两天两夜,城市一片白茫茫。扫雪车不停地工作着,马路两旁的积雪越来越厚,雪花依然在空中飘舞。 回到公安局,刚进门,负责行政的女警察迎上来说:有个女人来投案,说和赵六的案子有关,叫夏文青,好像是石少华的老婆。 果然是她。警察说。 姓名?警察问。 夏文青。夏文青说。 性别? 女。夏文青说。 年龄? 四十二。夏文青说。 职业? 酒楼清洁工。夏文青说。 为什么事儿自首? 我参与了赵六的案子。夏文青说。 警察说,赵六已经被我们关起来了。 夏文青并不吃惊:哦。然后继续说,赵六一次来我工作的酒楼吃饭,无意中遇见我,他知道我和常爱国的恩怨,就想让我做眼线,探听常爱国和一家工程公司老板的谈话,赵六看见他们经常来这儿吃饭。夏文青说。 赵六吃着饭,看见夏文青正在卫生间打扫卫生,便走过去,掏出一个袖珍录音机说,给你这个,这几天常爱国再来吃饭,把他们说的话录下来。 夏文青接过录音机放进兜里没有说话。 赵六说,事成后,你想要多少,我给你。十万? 夏文青扫着地,没有理他。 赵六说,嫌少?二十万? 夏文青没有抬头,说,一分也不要。 赵六问,为什么? 夏文青说,不为什么。 赵六说,老同学,我是真心真意想帮你。 夏文青说,不用。 赵六说,那好,你给我帮了一大忙,至少劳动所得该拿吧。 夏文青说,我没付出什么劳动,什么也不要。 赵六说,你知道这笔生意如果到了我手里,能挣多少钱吗? 夏文青说,那是你的事儿。 赵六伸出一根手指,说,至少一千万。 夏文青说,那不关我的事儿。 赵六很无奈,说,算了,随你便吧,这件事儿做成了,你想要什么就说话。 几天后,夏文青正擦着卫生间洗手池上的镜子,从镜子里看到常爱国和一个中年男人有说有笑地走过来,进了男卫生间,都没有注意到夏文青。 夏文青看左右没人,悄悄走到男卫生间门口,听到里面的谈话。 常爱国说,不能再喝了,明天上午还有事儿。 中年男人说,好,听您的,不喝了。 夏文青掏出袖珍录音机,握在手里,贴在男卫生间的门上。 卫生间里传来两人的谈话: 中年男人:常局长,这个工程多亏了您帮助啊! 常爱国:做下来不少挣吧,至少一千万。 中年男人:呵呵,不愧是局长,什么都知道。 常爱国:别光你一个人吃肉啊。 中年男人:明白,等工程定下来,签完合同,我就把这事儿给办了,您放心。 卫生间传来冲水的声音和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夏文青把录音机装进兜里,走到一旁,继续低头干活。中年男人先走出来,在洗手池洗了手,然后从一旁抽出几张纸巾擦手,擦完扔掉,走开。常爱国后走出来,没有洗手,但也从洗手池旁抽出几张纸巾,擦了擦湿淋淋的手。 见两人走远,夏文青掏出录音机,按下“停止”键。 车祸那天中午,夏文青正在墩地,见常爱国和中年男子又进入酒楼。 常爱国边走边说,今天不喝酒了,下午两点钟有会。 中年男子说,听说他们这儿进了六零年的茅台,咱们喝一杯尝尝。常爱国说,如果真是六零年的,喝两杯也没事儿。然后两人上了楼。 夏文青急忙拿出手机,给赵六打电话:他来了……两点的会……嗯。 常爱国和中年男子吃完饭,面色红润地出了包间,离开酒楼,握手告别,常爱国进了奥迪。 夏文青跑到卫生间,打手机通知赵六:他出去了。 赵六让你给人送过东西吧?警察问,什么东西? 不知道,赵六没让我知道太多,后来又让我帮他转发了一条短信给那个人。夏文青说。 发短信的手机卡呢?警察问。 夏文青掏出sim卡,交给警察。 装进手机,拨打这个号码,手机响了。 你为什么要帮助赵六对付常爱国,听说上学的时候你和常爱国走得还比较近。警察说。 夏文青说,有段时间我和常爱国是有过一些接触,但不是谈恋爱,倒是在这之前,一直和马占军挺好的,每天放学一起回家。但是,高二那年生物课上…… 夏文青认真听着老师讲课。老师在讲台上夸夸其谈:有的人舌头会卷,有的人舌头不会卷,这是遗传基因的作用,我的舌头就会卷,大家看……说着老师伸出舌头,卷了起来。 全部同学饶有兴趣地在底下看着老师的舌头,只有马占军低头在看别的。 老师收回舌头,一拍桌子,大喝:马占军,你干嘛呢? 马占军急忙把正在看的东西塞进桌子,抬起头。 老师快步走下讲台,来到马占军面前,伸出手:拿来! 马占军毫无反应。 老师的手还伸着:拿来! 马占军仍没有反应。 老师动手掏马占军的桌子:我让你拿出来,听见没有! 马占军极不情愿地从桌子里掏出一本生物书。 老师夺过生物书,翻开看。书里掉出一张纸,老师捡起纸一看,画了一个女人的裸体。 马占军脸红了。 老师说,你的进度还挺快,还没讲到生理结构那章呢,你就给书配起插图来了,想像力可够丰富的。 马占军异常尴尬。 老师看了看画又说,画的这是谁呀,好像是夏文青。 夏文青“腾”地站起,抢过老师手里的画,一看,果然是自己。 马占军申辩:不是我画的! 老师说,不是你是谁画的,从你书里翻出来的,小小年纪,就开始不学好…… 夏文青把那张画捏成一团,扔在马占军的脸上,哭着跑出教室。 老师捡起画说,留着给你家长看,让他们看看你每天都想些什么。 放学了,大家收拾书本,准备回家。夏文青在座位上收拾着书包,马占军走过来,夏文青没有理他。 马占军说,其实…… 不等马占军把话说完,夏文青就背起书包离开座位,丢下马占军站在空荡荡的教室里。 夏文青走出教室,在楼道里拐了一个弯。常爱国正在这里等人,见夏文青经过,赶紧追了上来。 常爱国说,今天一个人回家啊。 夏文青没有停下来,扭头看了一眼常爱国,说,嗯。 常爱国说,我陪你一起走吧。 夏文青说,不用。加快了速度,把常爱国甩在身后。 常爱国想跟夏文青套近乎,但夏文青不予理睬。可是不久后的一次考试,让常爱国有了趁虚而入的机会。 考试前老师宣布:这次考试,两个小时,不准偷看别人的试卷,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着看书! 同学们坐在下面听着。 老师又说,成绩不及格的,就请家长。然后发下卷子,全班学生开始答题,屋内一片安静,只听见笔在纸上沙沙声和同学的呼吸、还有老师走动的声音。 夏文青被考题难住,无从落笔。常爱国看到,偷偷从桌子里掏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团成一团,扔给夏文青。 夏文青捡起纸团,回头看常爱国,常爱国示意夏文青打开。 夏文青看了眼老师,老师正在前排走动,于是她小心翼翼地打开纸团,上面写着:如果答应放学一起回家,我就告诉你答案。 这时老师在教室前面说,大家抓紧答题,还有二十分钟。 为了顺利通过考试,不被请家长,夏文青迫不得已,冲常爱国点点头。 那年冬天雪一直下(4) 过了一会儿,常爱国起身交卷,手里攥着一个纸团,经过夏文青的时候,把纸团留给她。 常爱国走到讲台,放下卷子,出了教室,出门前回头冲夏文青笑了笑。 夏文青怀着复杂心情,将答案抄在卷子上,交卷出了校门,见常爱国正拎着书包靠在墙上等她。 夏文青来到常爱国跟前,没说一句话,两人一起走了。 此后,每天放学后两人都一同回家,直到有一天,两人并肩走着,突然停住,一群小痞子挡在面前。 夏文青没有动,常爱国下意识地退了一步。 为首的小痞子向前走了一步,对夏文青说,认识一下。 夏文青说,你想干什么? 小痞子头说,不干什么,交个朋友。 夏文青冷冷地说,我不想。 小痞子头说,为什么不想,难道我不够精神吗?然后回头向手下询问:我精不精神? 众小痞子连忙说,精神,不精神能当我们老大吗! 夏文青白了小痞子们一眼:嘁! 小痞子头说,嘿,敢嘁我——不想和我交朋友,是不是有男朋友了。 小痞子头问常爱国:你,你是他男朋友吗? 常爱国胆怯地说,我……我……我不是。 小痞子头说,哈哈,我看你也不是,你有我精神吗? 众小痞子一致说,没有没有。 小痞子头指着常爱国鼻子再次问道:有吗? 常爱国胆战心惊,连忙说,当……当然没有。 小痞子头说,没我精神还不赶紧滚,还好意思在这丢人现眼!说完踢了常爱国一脚。 常爱国摔了一个屁墩儿。 小痞子头又抬腿吓唬了常爱国一下,吓得他爬起来屁滚尿流地跑了,只剩夏文青孤身一人。 小痞子头问夏文青,害怕吗?没有人保护你,你要有个男朋友就好了,这时候能挺身而出,可惜你没有,你看我怎么样。说完摆了一个自认为很帅其实很傻的造型。 夏文青不屑一顾。 小痞子头说,你要跟我好,他们都得管你叫大嫂。他回头指着众小痞子问:是不是? 众小痞子齐声高呼:是!大嫂! 小痞子头说,听听,多亲切,你不心动吗? 夏文青没理他,转身就跑。 小痞子头一挥手:追! 众小痞子一拥而上。 夏文青不停地跑着,小痞子们在后面追赶,因为人数众多,行动不便,不时躲闪着过往的人和车。 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就在夏文青即将跑不动的时候,她看见了马占军。 马占军跑过来关切问道:怎么了? 他们追我!夏文青指着身后,呼吸急促地说。 马占军拿过夏文青的书包,说,你赶紧走,有我! 夏文青不放心地看着马占军。 马占军催促道:快走,我没事儿。 小痞子们眼看就要追赶上来。 马占军推了夏文青一把:快走,使劲跑! 夏文青跑走了,边跑边不放心地回头看马占军。 马占军冲她扬扬手,夏文青感觉全身充满力量,拼命向前跑去。 夏文青跑出老远,突然想到不能把马占军一个人扔下,于是赶紧往回跑,这时候天已经黑了。跑到刚才遇见马占军的地方,没有看见一个人影,又瞪大了眼睛寻找,这时才看见马占军趴在地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鼻子流出血,嘴角也沾着血迹,两个书包扔在一旁。 夏文青跑过去,蹲下身,掏出手绢擦拭马占军脸上的血渍。 马占军声音微弱:我没事儿。 夏文青扶起马占军,一手拿着两个书包,一手搀着马占军。 马占军一手用手绢捂着鼻子,另一支手向夏文青要书包:给我吧,我没事儿。 夏文青眼睛里充盈着泪水,拿过手绢擦拭马占军脸上的血迹。 马占军不好意思地说,还是我自己来吧。手绢上已经沾满了血。马占军说,对不起,弄脏了你的手绢。 夏文青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手绢你拿去吧。 马占军用那块手绢捂住还在流血的鼻子,回了家。 夏文青掏出一条颜色发旧的手绢说,就是这条手绢,后来我和他就好了。 警察拿过手绢看了看,它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颜色几乎褪光,布料粗糙干硬,都可以放到博物馆展出了。 警察问道:你后来有马占军的消息吗? 没有,我俩在部队出事儿后,他就消失了。我回了家,忍受着家里人的白眼,等了他几天,也不见人。我知道他自尊心强,可能因为这件事儿让他丢了人,躲起来了,不肯见我。后来我实在受不了家里的压力,就出来了。十个月后,我生了一个女儿。这个孩子是出事那天晚上有了的。夏文青说。 后来这个孩子呢?警察问。 就是我现在的女儿。夏文青说。 这个女儿不是你和石少华的?警察问。 夏文青说,孩子两岁那年,我拎着一篮子菜,抱着她过马路…… 夏文青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拎着菜篮子,艰难穿过马路。一个交警正在十字路口的岗台上指挥交通。 夏文青手里的菜篮子提手突然断了,篮子掉在地上,菜洒了一地。她抱着孩子,费力弯腰去捡。 交警看见,立即跑过来帮忙。 交警拾起菜,交给夏文青,认出她,喜出望外:夏文青?! 夏文青同时也认出交警:石少华?! 石少华抱着菜篮子,把夏文青带到路边。 夏文青说,谢谢你啊,你做交警了? 石少华说,啊,都干两年多了——你挺好的? 夏文青说,还行,你呢? 石少华说,我也还行。又试探性地问说,马占军还好吗? 夏文青不愿回答这个问题,但还是说,他……我和他一直没联系。 石少华变得不自然说,哦,哦。看着夏文青怀里的孩子,不知道说什么。 夏文青说,你还在上班吧,赶紧过去吧。 石少华说,篮子坏了,你抱着孩子不方便拿,等我会儿,再有几分钟我们就换岗了,一会儿我送你回去。 夏文青说,不麻烦你了,我自己抱着走吧,能行。 石少华说,不麻烦,一点儿都不麻烦,你在这等会儿,我马上就下班。 夏文青说,那谢谢了。 石少华说,嗨,别客气。 换了岗,石少华抱着菜篮子,夏文青抱着孩子,两人并排走着,他送她回家。 石少华问,你结婚了? 夏文青说,没有。 石少华问说,那这个孩子是? 夏文青说,就是我和马占军在部队出事那天晚上留下的。 石少华说,马占军一直没找过你? 夏文青说,没有,后来我离开了家。这几天刚从外地回来。哦,到家了,就这儿,我自己租的房子。 夏文青停在门口找钥匙,抱着孩子不方便。 石少华说,把孩子给我吧。他放下菜篮从夏文青手里接过孩子。 夏文青打开门,说,进来吧。 石少华跟着夏文青进了屋。 夏文青接过孩子说,你随便坐。 石少华坐下,环视着夏文青的家,说,带着孩子,日子不好过吧? 夏文青说,凑合着过呗。你下午几点上班,中午在这儿吃吧。 石少华说,两点,那我做饭吧。 夏文青说,不用,你坐着吧,我做。 石少华说,还是我做吧,你看孩子。 石少华起身去了厨房,四处找东西,一不留神,回头看到夏文青正撩起衣服给孩子喂奶。 夏文青抬起头,两人目光相撞,石少华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生活了,带着这个孩子。半年后孩子会喊爸爸了,管少华叫爸爸。夏文青说,少华出事儿后,马占军突然出现,留下二十万块钱和那条手绢就走了,我没告诉他,我和他有一个女儿。 为什么主动来自首?警察问。 夏文青说,少华的死,和我有关,我心里很难受。而且,我知道纸包不住火,有些事情早晚都要发生,躲也没用。 你后来和石少华结婚,就没有想到马占军在某一天会出现吗?警察对案件背后情感纠葛的兴趣强于案件本身。 夏文青说,我等了他三年,要出现早就出现了,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加上石少华说,他一直喜欢着我。 六、石少华说 夏文青说石少华告诉她,二十年前的那个晚上,他之所以拦着马占军动手打常爱国,是怕马占军打伤常爱国而被判刑,他不想让马占军离开夏文青,他知道夏文青喜欢马占军,他希望夏文青一切都好,因为他喜欢夏文青,从高一开始,他一直默默地喜欢着她。 那年石少华遇到夏文青,从此两人有了来往。只要石少华休假,准往夏文青那儿跑,要么帮她干点儿活,要么叫着她出去转转。一次两人去逛公园,来到售票处,石少华要去买票,夏文青拦住,说我去吧。石少华说,还是我来吧。夏文青说,孩子不要票,你有退伍证,给我买一张就行了。结果石少华还是买了两张票回来。夏文青说,一张就够,你怎么买了两张。石少华说,我没有退伍证。 坐在绿树环抱的湖边,夏文青问石少华,你的退伍证丢了? 石少华说没有。夏文青问,那哪儿去了,服役满了都应该有的。夏文青还不知道石少华被部队开除的事情。 石少华对她讲明原因,夏文青不解,问他为什么打常爱国。 石少华说,因为我恨他。 夏文青看着石少华更加不解,说该恨他的是我,你为什么? 石少华还有些羞涩,吞吞吐吐说,要不是他,你也不会让部队开除。 夏文青看着石少华,好像不认识一样,说,你…… 石少华突然勇敢起来,大胆表白:我喜欢你!夏文青更加困惑:你…… 石少华愈加勇敢:我真的喜欢你! 夏文青已不知所措:可是…… 石少华彻底坦白心扉:我从高一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你…… 夏文青探着身子坐在椅子上专心听讲,身后的石少华看着她的背影发呆。老师正在前面讲有关万有引力的知识。 看着夏文青美丽身影,石少华渐渐走了神。 夏文青开始笔记,挪动了一下身体,向后靠过来,头发垂到石少华的桌子上。 石少华试探着,一点儿一点儿把手伸向夏文青的头发,手背渐渐触到她的发梢。 石少华一副飘飘然,灵魂出窍的样子。 突然老师叫道:石少华! 石少华沉浸在自己的快乐中,没有听见老师的呼喊,无动于衷。 老师提高音量:石——少——华! 石少华这才被惊醒,赶忙站起来。 老师问:刚才我说什么了? 石少华支支吾吾:啊?啊!你刚才说,你刚才好像喊我名字来着。 老师又问,喊你名字之前呢? 石少华说,之前您在讲课。 老师继续问,讲什么了都? 石少华看了看黑板,上面写着“物体之间存在相互吸引的作用”,于是说,您刚才讲物体之间存在相互吸引的作用。 老师说,那你给我举一个例子。 石少华想了想不好意思地说,女生就对男生具有吸引作用。 全班同学大笑,石少华面红耳赤。 石少华对夏文青的爱慕从没有停止过,那次考试,他本想帮助夏文青,没想到被常爱国先下了手。当时石少华看到夏文青被难住,无从下笔,便从自己桌子里掏出一张白纸,在上面抄写答案,当快抄完的时候,常爱国突然站起,把答案扔给夏文青。石少华低头看了看自己抄得满满的一张纸,无奈地团成一团,塞进桌子。后来石少华看见夏文青从此每天放学和常爱国一同回家,心里特别难受。 那次夏文青被小痞子追赶,石少华也看见了。他二话没说,追赶上去。夏文青跑在最前面,小痞子们在后面追赶,石少华紧随其后。为了吸引敌人一部分兵力,减轻对夏文青的威胁,石少华从地上捡起两块砖头,向小痞子砸去,想让他们冲自己来。 石头砸到跑在最后的那个小痞子,他摔了一个跟头,趴在地上,一张嘴,少了两颗门牙。 两颗血淋淋的门牙掉在地上,摆在面前。小痞子一回头,看见石少华,于是爬起来,和另两个小痞子一起向他走来。 其他人继续追赶夏文青,不知道身后发生了什么。 三个小痞子走到石少华面前,石少华既愤怒又紧张。 掉了牙的小痞子说,我妈说,换完牙以后牙掉了就再也长不上了,为了有一口漂亮的牙齿,我天天刷牙,刷的时候都不敢使劲,就怕一不小心碰掉了,连核桃我也不敢嗑,我自己这么小心翼翼,没想到今天让你给我把牙拔了。说着就朝石少华冲了过去。 一番拳脚相加。掉牙的小痞子拍拍手,弯腰捡起地上的两颗门牙,和另两个小痞子走掉。石少华痛苦地从地上慢慢爬起,一瘸一拐地回了家。 后来当兵,在面对那个返城工作名额的时候,石少华首先想到的就是夏文青。当时他正在宣传栏前看这个通知,连长经过,见他看得认真,便问:小石,你看待问题比较客观,觉得这个名额给谁合适? 石少华不好意思直接表态,就说,连长,我说不管用,还得您说了算。 连长说,我对底下的战士了解不多,根据平时的表现,你觉得谁合适,现在推荐马占军和常爱国的比较多,你看呢? 石少华吞吞吐吐说,我看…… 说嘛,大胆地说,部队讲求民主。连长鼓励石少华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石少华说,我看夏文青挺合适的。 连长很惊讶,问道:为什么?” 石少华支支吾吾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当石少华给夏文青讲述这些事情的时候,夏文青觉得石少华是真心喜欢自己,能嫁给一个这么喜欢自己的人,也是一种幸福,尽管她从前没有对石少华产生过感情,但她相信,慢慢会投入进去的,于是答应了石少华结婚的请求。 结婚后,他们经常谈起过去的事情,说到马占军上课画夏文青裸体画的时候,石少华为马占军澄清了事实。那张画仔细看的话,能发现脸庞和身体的笔迹颜色不同。其实只有脸是马占军画的,是常爱国在脸的下面加上了身体。那时候马占军坐在石少华的左侧,夏文青有一张清秀美丽的面孔,他经常上课的时候画她的脸,画完展示给其他男生看。那次画传到常爱国手中,他在夏文青的脸下面加上一个赤裸的身体,然后又传给马占军。马占军刚看了一眼,就被老师没收了。 石少华是生物课代表,一次他去老师办公室送作业本,站在门外喊了一声报告,里面没人答应,便推门而入。他来到生物老师的办公桌前,放下作业本,准备离去,已经走出两步,忽然觉得刚才好像看见了什么,又转身回来。 他看见书桌上的一摞教案中,夹着一张露出一半的画。他左右看了看,办公室空无一人,便抽出那张画,拿在手里看。 突然一声闷响,生物老师进来了。石少华赶紧将画从衣服底下塞进怀中,离开办公桌。 老师迎面走来,石少华客客气气说,老师,作业放您桌上了。 老师拿着一卷手纸,手纸末端一段纸在空中飘扬,说嗯,好。然后把手纸放在教案上,没有发现少了什么。 石少华忐忑地带上门出来,衣服里塞得鼓鼓囊囊。 这张画正是生物老师从马占军书里擒获的那张画了夏文青裸体的画。石少华把它随时带在身上,一想夏文青了,就拿出来看看。夏文青在他心里烙下的深深印记,已无法磨灭。 后来家里给石少华介绍对象,一个他也不见,心里只有夏文青。这张画他一直悉心保留,直到和夏文青结婚,说起这件事儿,才把画给了她。 夏文青带来了这张画,让警察看。 已经泛黄的作业纸上,钢笔勾勒出一副少女的形象。面孔依然清晰,从中能隐约找到夏文青今天的影子,而身体部位已一片模糊。 夏文青说,现在看来,马占军用的钢笔水比常爱国的好。 警察问,你知道马占军给你的二十万块钱是哪儿来的吗? 夏文青,不知道,我去厨房倒水,他留下钱就走了。 警察说,有个事儿你还不知道,杀手就是马占军,那二十万块钱是赵六给他的定金。 夏文青听完心里一震,没说什么。 好了,现在真相大白,可以结案了,警察翻着厚厚的记录本说。 然后点上一根烟,走到窗前,推开窗。 窗外一片银装素裹,空中不再飘舞雪花,太阳挂在天边,熠熠生辉。 警察抽了一口烟,感叹地说,终于停了,这场雪好大! 想拍就拍,要拍得响亮(1) 想拍就拍,要拍得响亮 咱们分手吧!阿美说。 大伟一直不明白什么叫晴天霹雳,现在终于懂了。他揉揉眼睛,看了看天,艳阳高照,却听见了雷声。 什么?!大伟声嘶力竭不知是询问还是要否定阿美的话。 在一旁打乒乓球的两个学生看向这边。 球没有碰到球拍上,在台子上弹了一下,便落到地上。一个学生及时捡起球。 我们不合适。阿美说。 哪儿不合适,我觉得我们挺好的。大伟说。 阿美和大伟恋爱了两个月。他们在同一所学校上学,阿美在数学系,大伟在化学系,阿美家在东北,大伟家在湖北。一次化学系郊游,大伟的东北女同学带着老乡阿美参加了活动。郊游回来后,大伟知道了什么叫怦然心动,为了能让怦然心动升级为心心相印,他请东北的女同学吃了一顿饭,说了自己的想法。不久,东北女同学又组织了一次郊游,只有三个人,她,大伟,还有阿美。但结果并不像大伟想像的那样,从此开始他和阿美的二人世界,而仍是一个人出入教室、图书馆、食堂、男浴室,即便身边有人,也是男生。阿美没有同意和大伟好。理由很简单,或许根本不能称之为理由:就是不想。虽然只有四个字,却很复杂。很多时候,喜欢不喜欢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大伟并没有临阵脱逃,而是像共产党员一样,迎着苦难上,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对阿美一天一朵花,三天一问候,五天一殷勤,帮阿美拎水壶买早点修自行车,无私奉献,体贴入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退居为大伟大学期间的次要矛盾,他清楚地知道,当前的主要矛盾,是大力发展和阿美的关系,并早日使其庸俗化。 终于在一年后,阻隔在两人中间的大山在大伟的不懈努力下被搬开了,他从阿美那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复。论条件,任何人看,大伟都是配不上阿美的,但阿美却答应了。有的男生说,这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也有男生说,这是水滴石穿。还有男生说,这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更有男生说,这是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他们都将事情的成功归结在大伟身上,而女生的看法是:一定是阿美的哪儿根弦搭错了。很难说阿美为什么会一时糊涂,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家庭的个人的心理的生理的,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阿美答应了大伟。 可是刚刚好了两个月,阿美便提出分手。对此,有人说,我就说他俩不能成吧,你看,被我说中了吧,才俩月,就分了。还有人说,两个月已经够漫长了,这是大伟前世修来的福分了。大学生们思想独立,在政治文化生活体育财经等诸多领域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但就此事,众人达成一致:大伟能和阿美好,纯属偶然,而阿美和大伟分手,则是偶然中的必然。 咱俩在很多地方不存在共同点。阿美说。 比如说呢?大伟问。 我喜欢男生有酷酷的眼神,而你没有。阿美说。 我觉得我眼神挺酷的,你再好好看看。大伟努力瞪大眼睛,一边想像着梁朝伟是怎么征服影迷的,一边一往情深地看着阿美。 只看了一眼,阿美的目光便转向别处。 酷吗?大伟问。 不酷。阿美说。 那你总该看到点儿什么吧。大伟说。 咱们分手吧。阿美说。 你究竟看到了什么?大伟问。 我看到了眼屎。阿美说,还是分手吧。 可是我爱你!大伟激动起来。 可我不爱你。阿美冷若冰霜。 我,我,我,我能为你死!大伟嘣出一句豪言壮语,地动山摇。 两个打乒乓球的学生再次看向这边。球落在拍上,没有弹向对面,却向阿美和大伟这边飞来。两个学生愣愣地看着他们,忘记了球的存在。 哼。阿美一声冷笑。 我是当真的。大伟一脸严肃。 那又能怎么样。阿美不屑一顾。 那证明我爱你。大伟一脸坦诚。 那没用。阿美毫不动心。 那我死给你看。大伟义正词严。 大伟等待了两秒钟,他希望在这两秒钟里,阿美说:不要。 阿美果真在两秒钟里说了“不要”,随后她又在接下来的两秒钟里说了“来这一套”。 瞬间,大伟头脑中一片空白,他认为自己只有一件事情可做,那就是,死给阿美看。 大伟低下头思考怎么去死。他看见一个比鸡蛋小一些的黄色球体正向自己脚下滚来,是乒乓球。大伟抬头向它滚来的方向看去,随后便为自己找到了死的办法。 大伟快步向乒乓球台走去,抄起横亘在球台中间充当球网的板砖,悄无声息地毅然决然丝毫不计后果地拍向自己的脑袋。 啊!声音从阿美口中传出。她跑向大伟,不是关切而是紧张地问道,你没事儿吧。 大伟不苟言笑,眼睛一闭,两缕鲜血从眼皮上蜿蜒而过。然后咕咚一声,倒了下去。 阿美发扬了救死扶伤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把大伟送到医院。具体说,是阿美打了电话,叫了救护车,救护车把大伟拉到医院。光凭阿美柔弱的身姿,无论如何也背不动大伟沉重的肉身。 大伟的体重,比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压迫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还让人畏惧。篮球课打比赛,输的背赢的跑圈,大家都愿意和大伟一伙,尽管每次和他一伙都会输球,可大家都怕和大伟做对手,万一输了,赶上背他,那就惨了。 大伟从昏睡中醒来。头上缠着绷带,睁开眼睛,看了看天花板,又看见一张脸出现在视野里,是阿美的。 我在哪里?大伟说。 医院。阿美说。 大伟嘴角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但还是被阿美看到了,她不但看到了微笑,还看到了这笑容背后的洋洋得意。 大夫说你不严重,醒了就能出院。阿美按响床头的呼叫器,然后对大伟说,出了院,咱们就分手吧。 为什么?大伟坐了起来。 因为你不但眼神不酷,样子也不拽,我不喜欢你。阿美说。 虽然我眼神不酷样子也不拽,但是我爱你,我能为你死。大伟说。 哼。阿美鼻子里发出声响。 这一声响令大伟浑身不适,他站起身,环顾病房,看到自己病床的床腿长短不一,其中短的一根垫了一块板砖。于是抬起床角,抽出那块砖头,毫不犹豫地又在自己的脑袋上拍了一下,然后在倒下之前,躺回到病床上。 大夫这时推门而入,问阿美,醒了?那就出院吧。 阿美说,看来现在还不行。 大夫问了一句怎么了。然后低下头,眼看着缠在大伟头上的白色纱布一点点变成红色。 大伟再次醒来,先看了看天花板,又左右看了看。左边的床上躺着一个正在输液的老头,旁边有个男子在砸核桃给他吃,像是一对父子。右边看到了阿美,他向阿美微笑了一下,得到的回应却是:还是分手吧。 为什么?大伟问。 因为你不但眼神不酷样子不拽还太胖了,我不喜欢。阿美说。 虽然我眼神不酷样子不拽也胖了点儿,但是我爱你,我能为你死。大伟认真地说。 哼。阿美鼻子里再次发出这种声响,并伸手按下了呼叫器。 这个声音和这个举动极大伤害到大伟的自尊,他不容分说,跳下床,去抬床角。可是床腿和板砖被铁丝死死地绑在一起。大伟看了阿美一眼,她有些得意。 大伟左右巡视,阿美看到他的眼里突然流露出喜悦,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左边陪床的男子正在用板砖给老爸砸核桃吃,大伟上前夺过板砖,把自己脑袋当成了核桃,只是砸完的声音没有核桃皮破碎那样清脆悦耳。 在大伟还没有倒下前,大夫进来了,看见了大伟和他手里的板砖。大夫说,即使你们大学生有公费医疗,也不能总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啊。然后赶忙转身去取纱布。 大伟很快就醒了,他能感觉到阿美正在病床前呼吸。他没有立即睁开眼,早一分钟睁开眼,就意味着早一分钟听到“分手”两个字,也意味着早一分钟再次昏迷。 直到尿再也憋不住的时候,大伟才睁开眼。 阿美见他醒来,刚要开口说什么,大伟摆摆手说,有什么话等我上完厕所回来再说。 大伟从厕所回来后,问阿美,你想和我分手,除了因为我眼神不酷样子不拽身材肥硕,还因为什么。 阿美想了想,说还因为你个子不高,人家都是女孩到男朋友的肩膀,咱俩却反着,和你上街,我都不敢穿高跟鞋,既怕伤你自尊,也怕自己没面子,我都穿两个月的球鞋了。 大伟很认真地说,虽然我眼神不酷样子不拽身材肥硕个子还矮,但是我爱你,我能为你死。 阿美这次只在心里“哼”了一下,但她的表情是藏不住的,这个表情很伤大伟的心。 大伟向左侧病床看去,见那个男子没有用板砖而是拿着一把钳子砸核桃,他冲大伟点点头,好像为没能成全大伟而表示遗憾。 大伟并没有因此而绝望,相反,他不酷的眼神里焕发出光芒,上前夺过钳子,回到自己床边,剪断了绑住床腿和板砖的铁丝,然后轻车熟路地将板砖拍向自己的脑袋,就像拍的不是脑袋,而是黄瓜那样自然。 大伟第四次醒来的时候,阿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帮大伟办理了出院手续。她知道,如果继续在医院里说下去,大伟永远不会出院。 他们出了医院大门,上了天桥,准备到马路对面坐车回学校。阿美不想和大伟一起回学校,打算就在天桥上解决两人的问题,然后分道扬镳。 就到这里了,你自己回去吧。阿美说。 那你呢?大伟问。 你不用管我,咱俩没关系了。阿美说。 你还要分手。大伟问。 阿美默认了。头发在风中飞舞。 能告诉我除了我眼神不酷样子不拽身材肥硕个子矮,还有别的原因吗。大伟问。 还因为你头发太短了,我喜欢长发的男生。 我可以为你留头发。大伟说。 你觉得长发适合你吗,你不觉得你留长发还不如现在这个样子吗?阿美说。 虽然我眼神不酷样子不拽身材肥硕个子矮头发还短,但是我爱你,我能为你死。大伟非常认真地说。 别再这么说了。阿美对大伟的话已经有所畏惧。 那我就做给你看。大伟早已注意到,前面有个学生模样的骗子,正坐在天桥上,面前摆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编造的以博得大家同情从而出资援助他的凄惨故事,纸的四角,各压了一块板砖,怕被风吹走。 大伟飞奔到骗子跟前,俯下身。骗子以为又来了一个给自己送钱的好心人,还抬起头对大伟报以感激的微笑,没想到大伟不但没有给钱,还抢了他的砖头。 干什么你要!骗子说。 借我用一下。胖子拿起板砖说,这就给你。先看了看阿美,然后义无反顾地拍向脑袋。 想拍就拍,要拍得响亮(2) 6 大伟又住进医院,还是那张床。病床还没有收拾好,便再次躺到被子里,里面还残留着他的余温。 大学不是不收精神病吗?大夫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阿美说。因为大伟,阿美觉得自己很没面子。 别让他来医院了,去精神病院吧,都五次了,我们这里治标不治本。大夫说。 大夫虽然这么说,但还是为大伟做了包扎。 每次拍完砖大伟都要入院出院,这次也不例外。 阿美陪着大伟出了院。分手的话始终在阿美嘴边徘徊,直到上了天桥又下了天桥,直到天桥上的骗子消失在视线中,阿美才说,还是分手吧。 你的第六个理由。大伟说。 你脑袋太大了。阿美左右看了看,确信没有砖头后说。 虽然我眼神不酷样子不拽身材肥硕个子矮头发短脑袋还大,但是我爱你,我能为你死。大伟特别认真地说。然后也左右看了看,看见一家花店,冲了进去。 透过花店的玻璃窗,阿美看到大伟从一株芭蕉的盆里拿起一块板砖。 大伟拿着板砖出现在阿美面前。 阿美及时闭上了眼睛,但“砰”的一声还是传进她的耳朵。 大伟再次入院。大夫说,床还没收拾,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每次拍完砖大伟都要入院出院然后再拍砖再入院再出院,这次也不例外。 每次大伟拍完砖,阿美还是要和他分手的,这次也不例外。 阿美和大伟去了电影院。大伟以为阿美想重归于好,因为他们恋爱关系的确立,就是在一次电影后。 临出门前,大伟背了一个包,里面装满阿美爱吃的零食。 电影院灯光关闭的时候,大伟从包里拿出一袋薯片,递给阿美,然后去拉她的手,阿美躲闪开。 怎么了?大伟问。 还是分手吧。阿美说。她选择看电影的原因是,这里找不到板砖。 我想听听你的第七个理由。大伟说。 你太能吃了。阿美说。 虽然我眼神不酷样子不拽身材肥硕个子矮头发短脑袋大还能吃,但是我爱你,我能为你死。大伟极其认真地说。 你还是为自己好好活着吧。阿美说,然后从座位上起身就要走。 让阿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大伟从包里掏出一块板砖,在银幕的反光中,她看到那块板砖再次撞击了大伟的脑袋。 当大夫又一次看到大伟的时候,摇着头说,现在的年轻人啊,什么都敢玩。 大伟出院的时候,大夫跟他说了一句,回见。大夫知道,用不了多久,就会和大伟重逢的。 阿美发誓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大伟去医院了,而手还必须得分。 阿美依然选择去电影院。出发前,她让大伟把包放下。 这里有你爱吃的东西。大伟说。 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吃。阿美说。 大伟只好放下包。 和前面如出一辙,灯光黑下来的时候,阿美说,分手吧。 能告诉我第八个理由吗?大伟说。 你没有钱。阿美说。这是一个很现实的理由,阿美以为她表现得很现实很世俗,大伟就会对她失望,便不会再缠着她了。 但是她错了。大伟说,你说你喜欢钱,这说明你很诚实,诚实是优点,我爱你,尽管我眼神不酷样子不拽身材肥硕个子矮头发短脑袋大能吃还没有钱,但我能为你死。 接下来大伟就该拿板砖往自己脑袋上拍了,如何实现,阿美很想知道,她瞪着眼睛看着。 大伟不慌不忙地从肥大的衣服里掏出一块板砖,下意识地拍向自己的脑袋。 大夫第八次见到大伟的时候,很深刻地说了一句,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想的,有代沟啊! 大伟再次离开医院的时候,大夫和他连招呼都没有打,就像是孩子出门打酱油马上就回来一样,不用太上心。 阿美把大伟约到学校操场,这里方圆千米找不到板砖,只要说完分手,在阿美离开前大伟找不到板砖,阿美便胜利完成任务。 是阿美先到的,但是她并没有立即出现,而是躲在暗中,观察着大伟。见大伟没背书包,衣服里也不像装了沉东西,才来到他面前。 我们必须分手了。阿美说。 再给我一个理由。大伟说。 阿美说,本来你只有八个缺点,但是现在又多了一个,有暴力和自虐倾向。 大伟说,虽然我眼神不酷样子不拽身材肥硕个子矮头发短脑袋大能吃没有钱还有暴力和自虐倾向,但是我能为你死。 阿美不说话,看着大伟接下来要干什么。 大伟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没有发现板砖无限失望。 阿美转身,带着微笑走了。 大伟呆若木鸡地站在操场上。 阿美已经走远。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男生慌慌张张地跑进操场,又一个男生在后面紧追不舍大喊大叫:你丫别跑!说话间,一块板砖拍向前面的男生。 前面的男生躲开了,板砖落在大伟不远处。像一道闪电划过夜空,让大伟看到了光明。 天助我也!大伟心里大喝一声,捡起板砖,跑向阿美,在她面前上演了她再熟悉不过的动作,然后嘴角浮现出刚才在阿美嘴角出现过的笑容。 阿美只好再次把大伟送到医院,在自己面前血流满面的毕竟是自己的前男友,即便不是前男友,哪怕是普通同学甚至路人,阿美也不允许自己袖手旁观视而不见。 阿美始终认为,自己的心太软了,这是一个后果很严重的缺点。 大夫第九次为大伟处理了伤口,问大伟,是不是这事儿容易上瘾,一发不可收拾,不拍就脑袋难受。 大伟看着阿美说,是心里难受。然后久久注视着阿美,阿美却没有理他。 出了院,阿美把大伟带到一个建筑工地。在砖垛前,阿美说,虽然你能为我死,但是眼神不酷样子不拽身材肥硕个子矮头发短脑袋大能吃没有钱有暴力和自虐倾向,而且,你太自私了,根本不顾及我的感受,只考虑你自己。然后指着身旁的一摞砖说,你拍吧,反正我是和你分定手了,这次你就是拍死了,我也不会回头的。说完便决绝而去。 大伟二话不说,抄起一块板砖就拍。“砰”地一声,脑袋完好无损,砖碎了。 大伟又抄起一块,第二块板砖的命运同第一块雷同。 大伟抄起第三块,其命运复制了前两块的。 于是大伟左右手各抄起一块,“砰”、“砰”两声,两块完整的板砖变成四截板砖。 大伟再抄起两块,“砰”、“砰”又两声,又变成四截。 一块块板砖前赴后继地碎了,而大伟毫发未伤。 阿美越走越远,消失在大伟的视线中。陪伴大伟的,是一地碎砖。 半年后,第一届全国大学生气功大赛。 大伟出现在赛场上。 第一轮,大伟表演了拍砖,一块砖头拍在脑袋上,变成两截,脑袋不但没有外伤,还在两分钟内做出一道三重积分的高数题。顺利进入半决赛。 第二轮,大伟表演了拍核桃,把核桃放在脑门上,用砖拍,核桃皮裂开,而脑袋和板砖都没事儿。拍完大伟把核桃仁扔给了场下的观众,不但进入决赛,还获得这一轮的最受观众喜爱奖。 决赛上,大伟码了十块砖,又在上面放了一个核桃,然后用头去砸,核桃皮应声裂开的同时,十块砖也碎了。 掌声雷鸣。大伟夺冠了。 体育新闻里,大伟手捧鲜花,接受记者的采访。 记者问大伟,听说你的座右铭是,“想拍就拍,要拍得响亮!”是什么促使你这么想。 大伟面对摄像机,一语不发,满眼深情。 记者为大伟圆场,大伟同学夺冠后很激动,心情难以言表。 大伟抢过话筒说,我一点儿也不激动,我很郁闷,我能有今天,是痛苦的力量。 记者问,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鲜为人知的故事,能不能向大家透露一些。 大伟说,我什么也不想说,有一个人知道我为什么会夺冠,我希望她在看电视。然后对着摄像机流下两行眼泪。 坐在电视机前的阿美目睹了这一幕,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第二天,阿美红肿着眼睛,拿起电话。 六年后。 阿美吃着话梅坐在电视机前。 阿美吐出一个话梅核说,老公,我想吃杏仁。 大伟接过话梅核,放在头上,从茶几下拿出一把小锤子,一砸,杏仁出来了,大伟把它放到阿美的嘴里。 阿美幸福地嚼着。 身后的墙上,是一面柜橱,里面摆放着俩人的结婚照,旁边,陈列着一块板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