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星星一样亮晶晶》 序 急诊室:夜空惊雷 当仁旭接到电话,心急火燎赶往医院急诊室时,差点儿没认出躺在病床上的人就是妻子筠曦!妻子原本瘦削俊俏的脸庞,不知怎么竟然变成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水肿模样;那双原本像如星星般闪亮的双眼现在是又肿又胀,几乎快要睁不开了。那原本如花瓣般粉嫩的双唇也已经暴裂开来,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妻子出门时穿的那件棒球衫,不知何时被换成了医院统一的“病号服”。露在外面的胳膊和腿上,到处都是红肿的淤痕。天哪,这副模样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四个字形容!若不是护士告诉仁旭这就是筠曦,恐怕他真的认不出妻子来了! 一个支离破碎的布娃娃…… 妻子躺在病床上,就像外甥女慧莉时常带在身边把玩,最后变得破旧不堪只能丢弃的那个支离破碎的布娃娃一样。 “筠曦?” 看见妻子满身伤痕,好像要断气似地躺在病床上,仁旭心疼不已。他一边轻声呼唤着妻子,一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抚摸妻子的胳膊。然而,就在他的手接触到筠曦胳膊的一瞬间,妻子的嘴里忽然爆发出一连串冷冰冰的喊叫声。 “啊啊啊!别打了!求求你们别打了!再打孩子会没命的!你们这帮流氓!再打孩子就没了啊啊!” 此刻,筠曦就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拼了命地扯着嗓子嘶喊着。仁旭那一刻忽然意识到,原来,他深爱着的筠曦也会这般撕心裂肺的哭泣!原来,像破碎的布娃娃一样羸弱的筠曦,竟然也会发出这般凄惨的嘶叫! “求求你们别打了,呜呜呜……” 看见妻子蜷缩着身体,从身体的最深处发出阵阵哀鸣,仁旭感到阵阵不能抑止的恐慌。此刻,妻子双目红肿充血,手脚像破损的布娃娃一样无力地耷拉着,爆裂的嘴唇扯着嗓子嘶哑地狂喊,不许人碰她——筠曦究竟遭遇了什么事? 正在仁旭焦急不已之时,急诊室值班医生挂着听诊器,穿着“白大褂”,满脸疲惫地走到仁旭面前问道: “您就是徐筠曦的家属?” “嗯,到底怎么回事儿?为什么我们家筠曦……?” 医生用“纯医生化”的简明迅速的语调,向深夜赶来的仁旭讲述了筠曦如何苏醒等一系列过程。 “好像是有人看见病人昏倒在路上,就把她送到了我们医院。病人全身是伤……哦,您知道她已经怀孕了吧?我们为病人做检查时,病人突然子宫出血,我们只好临时让妇产科的大夫帮忙……很遗憾,胎儿流产了。” 医生简短的叙述,仿佛晴天霹雳一样回响在仁旭耳边。 什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事情是这样的:筠曦夜里忽然嚷嚷想吃冰淇淋,于是就拿着钱包,趿拉着拖鞋出门了。仁旭等了好半天也不见她回来,正急得团团转,想出门寻找她时,电话铃响了。电话中有人告诉他,说他妻子徐筠曦正躺在医院急诊室里,让他赶快过去。于是,仁旭心急火燎地赶到急诊病房,看见妻子像一个支离破碎的布娃娃一样,毫无生气地躺在病床上,想上前安抚她时,却被妻子高声喝止不要碰她。这还不够,医生竟然还告诉他,筠曦肚子里怀的孩子已经流产了。最让他感到意外的是,他妻子怀孕的事实,自己竟然一直都蒙在鼓里。这算什么事儿啊?! 仁旭心乱如麻:难道是我在睁着眼做白日梦?筠曦,别哭了,跟我说说话好不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好不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告诉我你跟我的孩子是怎么回事儿! “呜呜呜呜呜呜~” 然而,面对一脸焦急、满脸疑问的丈夫,妻子筠曦无言以对,只是低着嘤嘤啜泣。仁旭实在有些懵了,愣愣的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呆呆地看着妻子哭泣。 “病人还得住院观察几天,我看您还是先去地下收款台办理一下住院手续吧,那就先这样吧。” 医生的表情似乎有些不耐烦,撇下这句话便到其他患者那里去了。现在,病床周围只剩下两个人了——嘤嘤哭泣的妻子,以及傻呆呆凝望妻子的丈夫——只剩下筠曦和仁旭两个人。 第一章 火花游戏 —闪一闪亮晶晶 “嗯,嗯,筠曦呀,你想不想在我面前变成漂亮的老太婆?” 仁旭满脸真诚地问道。尽管这句话是从他自己嘴里说出来的,可是听到的一瞬间,他的身上还是起了一层厚厚的鸡皮疙瘩。虽然洗手间里空无一人,是仁旭对着镜子单独练习“台词”的,然而,他仍然为此感到难为情。唉,这可真是难煞了我哟! “这不行啊!说的人都起鸡皮疙瘩了,听的人还不得腻歪死啊!不行不行,还是说点儿别的算了!” “冥思苦想”了三十秒之后,仁旭再次对着眼前的镜子,满脸真诚地说道: “徐筠曦,嫁、嫁给我吧!” 这也太“强迫”人家了吧! “筠、筠曦呀,嗯,我想问……你、你愿意跟我、跟我同吃同住吗?” 嗯,这个似乎比前一个好一点儿,可是……听起来一点也不浪漫温柔,像是在开玩笑啊!唉,对这样的提问,仁旭自己也没什么信心。虽然他晓得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富有幽默感的男人,可对于求婚,大家至少应该虔诚一些吧!尤其像今晚这样决定他一生命运的重要时刻,他一定要把台词背得“琅琅上口”才行!可想倒是这么想的,做起来恐怕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儿了。此刻,仁旭心中乱得毫无头绪。到底怎么办呢?再不出去的话,筠曦说不定会在门外大喊大叫了:“干吗呢,姜仁旭!掉进厕所里淹死啦?” 果然不出所料,仁旭正愣神时,洗手间外面便传来一个女声。 “干吗呢,姜仁旭!你是掉厕所里淹死啦?还是拉稀啦?” “哦,出来啦,出来啦!筠曦!我没死!马上就出去啦!” ★☆★★☆★ “要是有法律规定,男女交往五年便可以免除求婚过程,那该有多好啊!要是真那样的话,我就不用像现在这样想求婚‘台词’都想得直冒汗喽。” 仁旭一边想着,一边走出洗手间,重新坐回位子上。 “你便秘啊?”筠曦一开口,仁旭真想再回到卫生间里!真是怪了去了!跟筠曦相处七年了,两人的关系也算是“老相好”了吧!可每次到了求婚这一关键时刻,仁旭就条件反射似地全身打颤。其实仁旭心里也很清楚,世界上有着成千上万种“程序”,“求婚”只不过是其中一种而已。不就是男女相遇、陷入爱河、相处若干时间后不想再分开,或同居或结婚嘛!既然不想分开,总得在这么多关系中选择一种吧。如果一方想对另一方提议“同住”,那就顺理成章地“求婚”喽。甭管两个人交往七个月还是七年,总之,时间并不重要。假若“求婚”的一方被另一方接受,结局皆大欢喜;被拒绝?当然就是分手喽。大多数情况下,“求婚”好像总是男人的份内事儿。虽然这话不免有些绝对,但至少也是绝大多数的情况吧。如果筠曦现在问自己“你愿意娶我吗?”这句话,那自己当然会欣然同意。可是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事儿啊!想到这里,仁旭不禁为男人叫屈。可是理归理,做归做,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按照这种惯例做了,自己又能有什么法子?也罢!今天,我姜仁旭是铁了心地要跟筠曦求婚! 仁旭胡思乱想的同时,眼神落在了眼前的鲜奶油蛋糕上,神情顷刻间就变得紧张起来。哎呀,差点忘了!这诱人的蛋糕里面,还藏着一枚求婚戒指啊!虽然这枚白金戒指不算大,但是镶嵌着漂亮的钻石,还刻着他们名字的打头字母,也算是别有一番心意吧! “知道吗?女人都会败在‘情调’上!这个方法准保你百发百中!” 所谓“讲究情调”的这个方法是仁旭在公司工作的学长志勋亲口告诉他的,为的就是快速“拿”下筠曦。当时仁旭也觉得这话蛮像回事儿,于是便这样做了。 “你以为男人们都像电影电视剧里那帮男演员一样油嘴滑舌?嘁!世界上还有大把大把的男人,连一句‘跟我一起过吧!’都不会说哪!” 对这个论调,仁旭表示百分百地赞同。真理啊真理!这世间男人怎么可能都像张东健、裴勇俊、柳志泰那样,把“我爱你”三个字说得那般悦耳动听啊。仁旭百分百的赞同似乎为学长志勋增添了更大的信心,只听他唾沫横飞地又说道: “求婚时最好在蛋糕或酒杯里藏一枚戒指,再温柔地向人家求婚啦。这个理由嘛,中国香港不是有一个叫金城武的帅哥演员嘛,那小子在一部电影里就跟初恋情人用过这手来着,说什么要是你接受我的求婚,就把这杯酒喝了之类的话,哎呀不过很可惜,那女孩最后还是没接受那枚戒指哦。” 真是!那个叫金城武的男演员长得再怎么帅也是人家的事儿,既然这个法子最后没成功,多少让仁旭感到有些不吉利。因此,仁旭最终放弃了酒杯而选择了蛋糕。他事先特意嘱咐蛋糕房的师傅,拜托他们把戒指藏在蛋糕里。到时候他把蛋糕切开给筠曦吃时,筠曦就会发现里面藏着一枚求婚戒指。呜哇!在蛋糕里藏求婚戒指是多么浪漫感人的想法呀!想到这里,仁旭原本有些紧张的脸上隐约露出一丝诡秘的笑容,就好像有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暗自窃喜的感觉。然而,笑容没持续多久便僵在了脸上。因为就在那一刻,仁旭猛然想起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 “哎呀,戒指到底藏在蛋糕的哪一边呢?” 仁旭挖空心思回想自己在蛋糕房取蛋糕的那一幕:蛋糕房的老板把蛋糕递给他,祝福他达成心愿,并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由于自己当时太兴奋了,只说了一句“谢谢”便匆匆离开了那里,竟然忘了问那个最重要的问题!唉,在这个直径足足有25厘米的蛋糕上,戒指到底藏在哪个角落呢?不用别人说,自己都觉得自己犯了一个绝不该犯的错误!现在,蛋糕切成了十块,这就意味着:找到戒指的比率也只有十分之一! “喂!仁旭,你在对着蛋糕默哀哪?”筠曦沉着脸,微微愠怒地问道。 从不讲究浪漫男朋友忽然把自己带到这种充满浪漫情调的地方,然后去洗手间半个多小时,回来后又紧盯着蛋糕傻乎乎地窃笑——这的确有些不对劲哦,也难怪筠曦这样问他了。对这个问题,仁旭倒是很愿意回答,不过,现在似乎还不到时候告诉她此番约会的“重要目的”哦。毕竟这一时刻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时刻,涉及人生最重要的婚姻大事嘛! “到底在哪呀?老天爷,求您保佑我猜对吧!算了,听天由命好了!叮咚当!就这块了!” 仁旭一边暗自祷告,一边在切好的十块蛋糕中选了一块递给筠曦。看着筠曦一口一口地吃得津津有味,看着蛋糕一点一点地变小,仁旭的心是越来越失望。难道不在这块蛋糕里?万一不在,那该如何是好?到时候让筠曦再吃一块?万一在下一块蛋糕里,到时候该怎么对筠曦说?真是的,到现在还没想好该怎么对她说呢。仁旭一边自顾自想着各种问题,一边狠狠咬了一大口蛋糕,就在这时,他听见一个清脆的响声。 喀嚓! 好像有什么硬梆梆的像钻石一样的东西磕在牙齿上了!天哪,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是戒指!没错,就是那枚戒指!十分之一的概率怎么偏偏落在了我的盘子里!这下可麻烦了,戒指和蛋糕含在嘴里,是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这可怎么办哪?仁旭的表情奇怪到了极点。看着仁旭先是对着蛋糕傻笑,然后怒目而视,接着又表情滑稽地紧闭双唇的样子,筠曦终于面露疑色地问道: “你今天到底怎么啦?搞什么呀?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和我说啊?” 当然有啦!在我面前变成老太婆吧!跟我一起生活吧!和我一起变老吧! 如果嘴里没有戒指,仁旭恨不得马上对筠曦说出这几句话来。可是现在,自己连句话都说不出,还谈什么求婚啊!想到这里,仁旭满心懊恼地站起身朝洗手间走去。唉,不管怎么样,必须先找个地方把嘴里的戒指吐出来! ★☆★★☆★ “……嫁给我吧!”在坐地铁回家时,仁旭仿佛漫不经心似的故作镇定地说道。 起初,筠曦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呢,吃惊地转过头去看仁旭,当她发现好像刚刚说过那句话的男人,正一言不发地盯着前方,整张脸一直红到耳朵根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听错。男人死盯着前方,带着一丝颤音,不,应该说声音极其颤抖地说道: “我、我想和你一起生活,所以,嫁给我吧!” 很久很久以前,仁旭便开始设想这一时刻了。比如他曾想象过自己会在一个浪漫温馨之地,深情款款地向对方说出这句话来。可奇怪的是,自己曾经设想过的与求婚有关的几十句浪漫话语,在这一刻竟然一句都想不起来,全都忘得一干二净了!最终从他嘴里说出来的,竟然只有这句俗气的“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嫁给我吧”而已! 仁旭突然求婚的行为让筠曦猝不及防,她默默盯着男朋友看了好一会儿。筠曦越是这样,仁旭就越感觉紧张,紧张得心脏都快要蹦出来了。是同意还是拒绝?倒不如来个干脆!反正在这种情况下不是“yes”就是“no”,只需在两个答案中选择一个不就行了嘛。 然而,令仁旭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大约三十秒过后,筠曦说出的竟然是“第三种答案”。 “我们,在这站下车吧。” 他们还有四站地才应该下车呀……不过也是,在飞驰的地铁里跟女孩子求婚,仁旭自己想想都觉得滑稽。筠曦之所以建议提前下车,大概就是想更真诚地回答他吧。想到这里,仁旭毫不犹豫地跟着筠曦下了车。 夜色已晚,除他们之外,陌生的地铁站里几乎没几个人了。他们互相注视着彼此,仁旭的右手手心里还紧握着那枚戒指,只要筠曦表示同意,他会立刻将戒指戴到筠曦的手指上。筠曦会喜欢这个款式吗?刚、刚才那么一咬,该不会留下什么痕迹吧!不是吹牛,在“yes”和“no”这两个答案中,筠曦选择“yes”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仁旭对这一点倒是蛮有信心,毕竟筠曦很久以前就对自己说过“我爱你”这句话了。至于“求婚”这一步骤,也只是走走过场,也只是他们两人在共同生活之前必须经历的一个“程序”——仅此而已哦。 没想到筠曦盯着地面大概三十秒钟说出的话,彻底粉碎了仁旭原先的设想。筠曦就像是丢了硬币一样,盯着地面瞧了好半天,忽然抬起头说道: “仁旭呀…” “嗯?” “你还是彻底忘记吧!十分钟之前到现在说的话,只有这十分钟。” 轰隆隆隆隆…… 下一趟地铁列车疾驰而来,刺耳的轰鸣声回旋在两人耳边,仿佛淹没了一切。 ★☆★★☆★ “什么?她让你彻底忘记十分钟内说过的话?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哎,就是让我忘记跟她求婚的话呗。” 听了仁旭的回答,信宇忍不住皱了皱眉。 “没说yes也没有说no,只要你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喂,这不是比说no更糟糕?唉,简直糟透了嘛。” 信宇毫不留情地说出这番话来,也不管是否会对好朋友造成伤害。仁旭并不说话,只是默默点了点头,算是表示同意。其实,说到受伤的感觉,那天晚上他已经充分体验过了,此刻,就算朋友说再激烈的话,他也不会有太大反应的。忘记你所说的话吧!你的求婚不算数!还有什么话能比这更伤害男人的自尊心呢!就好像仁旭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说这句话似的。这句话的言外之意还包括:既然“求婚”不许说,那“结婚”就更别提了吧。 “她为什么那样?就没有解释什么?” 就连局外人信宇都感到困惑的问题,当事人仁旭更没理由不问了。 “为什么这样?” 但凡是被女人如此拒绝过的男人,一定都会很自然地这样问吧,仁旭也不例外——他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一个最坏的念头,接着满心恐惧的问道: “难道…你有了其他男人?” 筠曦瞪着漆黑的双眼,冷冷地答道: “没有!没有什么其他男人!你以为我会脚踏两只船?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筠曦的回答,让仁旭暗自嘘了口气,毕竟最坏的假设已经被排除了。紧接着,他还是忍不住问了第二个问题。 “那…你不爱我了?” 对这个问题,筠曦依旧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你瞎想什么哪?你不是知道嘛,你是我唯一爱的男人。” “那你干吗不跟我结婚?干吗非让我忘记说过的话?!” “我还要问呢!你干吗非要跟我结婚?这七年咱们不是过得挺好嘛!” 仁旭看着眼前这个忽闪忽闪眨着大眼睛问自己的女孩,表情真挚,一点都不像是在跟自己开玩笑。没想到此刻“形势”逆转,反倒轮到自己回答问题了。 筠曦看见眼前这个男人,脸渐渐红了起来。虽然筠曦不喜欢目前的处境,但看到男人害羞的样子,她却在心里暗自嘀咕:他真是一个可爱的男人啊。在认识七年的女孩面前,他依然如此害羞地红了脸,可见他是多么单纯的男人,或许地球上已经不存在这样的类型了。然而,虽然筠曦心里这样想,脸上却没显示出一丝一毫,依旧带着一丝冷酷意味凝视着仁旭。好吧,看你怎么回答我。 “人、人家不都是该结婚时就结婚嘛。” 筠曦显然认为这个回答没有说服力,因此不高兴地反问道: “人家那么做,所以你就跟着做?”仁旭赶忙回嘴道: “要是结婚的话,你跟我就能一起活到老。” “不结婚的话也可以呀?现在咱们不就在一起嘛。” “什么呀。现在到了晚上你回你家,我回我家,这样还叫在一起?我想跟你一起住、一起吃,你生病时给你递手帕,还、还有,我想让你给我生小孩。” 听到如此详细的回答,筠曦忍不住皱了皱眉,好像在想什么一样。她会不会收回自己刚刚说过的“忘了这一切吧!”那句话?怀着忐忑不安的心,仁旭鼓起勇气抛出最后一句话。 “总之,让我产生所有这些想法的女人,地球上只你一个。” 了不起呀,姜仁旭!事先没有准备,你就能流利地说出这番话来,了不起啊!仁旭暗自高兴,他不期望筠曦和自己一样感动,只要她能转变态度就好,哪怕对他说“我考虑一下吧”,他便心满意足。正如他所期待的,筠曦的表情似乎也很感动,可是这也只是表情而已,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却与之大相径庭。 “那也不行,你还是尽量忘记今早到现在你说的所有话吧!” “到底为什么?你不是说没爱上别人吗?你不是说只爱我一人吗?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和我结婚?甚至不让我跟你提结婚的事儿?!” 事情又转回原地。五个小时以前,仁旭还认为今夜将是自己人生中最幸福、最美丽的一个夜晚,可是现在看来,它该是认识筠曦七年来最糟糕、最难受的夜晚了。 此刻,筠曦思绪翻腾:是啊,他们已经交往了七年了。就算自己不同意,至少也有义务解释一下吧。想到这里,筠曦长嘘了一口气,终于阐述了自己的理由。 ★☆★★☆★ “她说她不喜欢结婚?” 信宇好像什么都猜到似的,弹了弹烟灰,怪里怪气地反问道。看着朋友夸张的神情,仁旭忍不住想到,自己那晚的表情是不是也如此怪异?交往七年的女朋友,在自己求婚时忽然对他说“我讨厌婚姻”,自己怎能不震惊?一时间,他又想起了筠曦那天晚上所说的话。 “我们能相爱至今,是因为我们始终保持距离。假如我们生活在一起,每天24小时粘在一起,再过几年你就会厌倦我。我们干吗要冒这个险?现在不是挺好嘛!保持适当距离可以彼此想念,分开之后更想见到。你干吗非要打破这层良好的关系?我还以为你不会那样呢。” 对筠曦不能理解的态度,仁旭当然也不甘示弱。 “我希望我们永远在一起,希望跟你合法化,希望你给我生小孩,希望我们的关系有保障!难道这也算过分贪心?” 面对仁旭固执的提问,筠曦简短有力地答道: “没有什么永远,无论是婚姻还是表面什么东西,都不可能保证‘永远’!决不可能!” 那一瞬间,仁旭忽然觉得眼前这个自己认识了七年,爱了七年的女孩子很陌生。没有永远?看来她真是那么想的。无论我如何爱她,她都认为那只是一时而已,说不定什么时候他们就会结束。 “原来你是不相信我啊。” 仁旭脸上往日一贯挂着的笑容顷刻间消失了。筠曦知道他很伤心,于是拽着他的胳膊,孤注一掷地说道: “可是,可是我是喜欢你的!很喜欢!” 这还是他们认识七年来,筠曦第一次拽他的胳膊。然而此刻,仁旭只是觉得反感。很喜欢?这就是她给他的回答?筠曦呀,我并不满足于此啊。无论他如何爱她,她都不会相信“永远”二字!如果这么说,那他们长久以来,在漫长的七年当中累积起来的情感算怎么一回事儿?!此时此刻,仁旭感觉阵阵懊恼,他感觉他们无法彼此理解对方的想法,就像两个外国人彼此听不懂对方说话一样。他真的不能理解筠曦的想法,也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他轻轻甩开筠曦的手,面色沉静地说道: “你喜欢我的程度,只是停留在和我玩,还不到想和我一起生活的地步吧?” 什么?这是一向温顺的姜仁旭说出的话?即便是亲耳听见,筠曦仍然无法相信仁旭会用如此冰冷的语调和自己说话。话一出口,就连仁旭也被这充满讽刺意味的话吓了一跳。他知道自己说了伤害筠曦的话,但是他受伤在先,所以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就在仁旭有些后悔,想要解释之前,筠曦已经开始了尖锐的反击。 “你是意思是说,结婚就是想跟我合法睡一起是不是?这好办,既然你那么想,那咱们就睡一起吧!现在就睡一起!我就把这个处女身给你!这下你满意了吧?” 此刻已入深夜,陌生的地铁站台只剩下他们两人了。可就算这样,她也不该如此旁若无人地说这些话啊!至少不应该对姜仁旭说这样的话!筠曦急促而残忍的话像刀子一样扎进仁旭的胸口,令仁旭好半天没缓过神儿来。他一动不动地盯着筠曦,表情似怒似哭,也似乎气到了极点。看着仁旭复杂的神情,筠曦不免有些于心不忍。然而,所谓“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对仁旭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了。片刻过后,仁旭忽然说道: “不要吵了。” “……” “我会按你所说的,努力忘记这一切。” 这才对呀,筠曦暗暗想到。可就在她稍微安心的一刹那,她的耳边又传来一句冷酷而伤感的话: “不过,我要忘记的不是这十分钟,而是这七年。” 在筠曦弄明白这句话之前,仁旭已经一言不发地向前迈了几步,顺着台阶走到地面上,然后叫了一辆出租车把筠曦送上了车。筠曦坐在飞驰的出租车后座上,目不转睛地望着车窗外的仁旭渐渐变小,直到消失不见。 ★☆★★☆★ “他说……不是忘记十分钟,而是忘记七年?” 筠曦的好友明芝怪里怪气地问话,惹得本来已经哭肿眼睛的筠曦更加愤恨。虽然自己拒绝仁旭求婚在先,可仁旭的做法未免也太伤人了!筠曦满腹委屈无处发泄,只得跟好友明芝倾诉。谁知明芝反倒用这个语调问她,看来真是找错人了。呜呜…… “这就算分手了吧?” 即便筠曦刚开始没有跟明芝说到底跟谁分手,但明芝心里明白得很,所以这会儿她也干脆省略了“你和他”。 “是的,分手了!”筠曦点头答道。 真没想到有一天,他姜仁旭居然能如此干脆地结束他们长达七年的感情!不是忘记十分钟而是忘记七年,这话跟忘记筠曦本人有什么区别?简直就是一个意思嘛。 因为哭太凶的缘故,筠曦的眼睛肿得高高的,瞪人的确有些费劲儿,不过筠曦还是狠狠瞪了明芝好几眼,或者说她此刻瞪的不仅仅是明芝,还有藏在心中的那个影子。不一会儿,筠曦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擤了擤鼻涕,充满怨恨地说道: “蠢货!大坏蛋!伪君子!天下第一的虚伪、肮脏的家伙!不就是没答应他的求婚嘛!凭什么对我那么做?!呜呜呜,姜仁旭!但愿你一出门就崴脚!你这个大坏蛋!” 按明芝的理解,照徐筠曦现在这样子,根本不应该去指责人家姜仁旭。但站在朋友的立场上,她实在不想刺激筠曦再大喊大叫,所以只好闭嘴。筠曦看来仍在气头上,气哼哼地继续说: “男人跟女人干吗非要结婚?难道不能一直爱下去?最后干吗非要改变恋爱关系?” 要是跟她说“因为爱才结婚”,恐怕这丫头又得“拉响警报”了。虽然明芝已经结婚很久了,但是跟正在气头上的朋友说明结婚的好处,肯定不是件容易事儿。想想都知道,姜仁旭当晚肯定也为此费了不少唇舌,他尚且没说动筠曦,自己说又顶什么事儿?不过话说回来,这也不能全怪筠曦。作为筠曦的好朋友,明芝多少知道一些她为何如此恐惧婚姻。啧啧,早知道他们俩会搞成这样,还不如早点告诉仁旭了。唉,那只“小绵羊”当时多么吃惊,傻瓜都能想得到! “不管怎么说,你说什么处女身现在就给你什么的确实有些过分嘛,你比谁都清楚,仁旭根本不是那种人。” 明芝偷偷昨舌,暗想到:人家仁旭想和你一起生活的话,怎么到你嘴里就变味啦?正思忖着呢,脑子里忽然冒出来一个问题来。大约五分钟过后,等筠曦的怒气稍微平息时,明芝嘴角浮起一抹邪笑,笑嘻嘻地问道: “哎,你们真的到现在都没有过?你难道就不想?” “什么意思?”筠曦满脸疑惑,显然不明白明芝在说什么。 有着七年婚史的明芝“噗哧”一乐,凑近筠曦耳边悄声说道: “当然是说那个喽,你是明知故问吧?那个,做爱呀。仁旭哥的脸蛋儿跟身材可是一流啊!哈哈。” “你这个疯子!” 已婚妇女明芝赤裸裸的话,让一向矜持至今仍是处女之身的筠曦一阵脸红。虽然是她赌气对仁旭说出那样的气话,不过那也是当时气急了呀,事后,她的羞愧绝不亚于仁旭。更令她懊恼的是,明芝赤裸裸的问题不仅弄得她脸红心跳,还让她忽然想起了仁旭那家伙。老天哪,这也太过分了!那家伙不仅说要忘记我,而且分手这一个月,连一丁点儿消息都没有!为什么我还总会想起他?为什么我还要为那个毫无人情味,难以沟通的男人难受? “想他了吧?”明芝的表情,就像要把筠曦看透似的。 一时之间,筠曦眼神迷乱,本来想极力否定这句话,却因不会撒谎而不知如何对答。看着筠曦慌乱的眼神,明芝忽然正经八百地问道: “你从来没想过冒险吧?” “……” “你不是说过,结婚就是一场愚蠢的不能保证‘永远’的冒险吗?你,不是说喜欢仁旭吗?既然如此,你难道就不能为了他闭上眼睛冒次险?难道你没有喜欢他到那个程度?” 让我想想,这话,再让我好好想想。当然,我喜欢他。徐筠曦当然喜欢姜仁旭。不对,红着脸说的更坦白,是徐筠曦爱姜仁旭。可就算我再爱他,让我拿婚姻去冒险,我还是没胆量。失去恋人,得到丈夫……我有信心不会后悔吗?当、当然有时,我也想知道跟他一起睡、跟他做爱是什么感觉;虽然我也相信,清晨在他身边醒来会很不错;还有,就像他说过的,当我生病时,他会把手帕放在我额头上细心地照料我。如果这辈子一定要跟男人结婚的话,那这个人只能是仁旭,可是…… “筠曦呀,你先别急着一口否定,先对我说说嘛。” “我干吗冒这个险!”筠曦再次睁大“兔子眼”做最后抵抗。 这下,明芝再也忍不住,一口回道: “你这笨蛋!你打的死结,当然得你自个儿解开!” ★☆★★☆★ 离开明芝往家走的路上,筠曦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明芝的问题。 “难道你爱他,还不到想要冒险的程度?” 正因为我爱他,才不敢冒这个险,我害怕冒险后会失去现在的他。周围有那么多人,因为冒了这个险,没过几年便尽失所有,因为这我才不想结婚啊。念及此处,筠曦忍不住冷笑了一下。我想这些有什么用?难道我还没有失去他? 筠曦胡思乱想了一道,当她拖着沉重的步伐疲惫地走到租住的房子时,发现信箱里放着一个扁平的小盒子。 徐筠曦收。 当筠曦看到盒子上写着自己的名字时,心脏立刻“扑通扑通”跳了起来,因为那字体她再熟悉不过了。不过,除名字之外,地址什么的都没有写。里面究竟是什么呢?打开看吧,自己显然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先缴械投降了;不看吧,又实在好奇得很。筠曦拿不准主意是否要打开盒子,于是小心翼翼地把盒子靠近耳边,脸上的表情就像里面有炸弹似的。等她听也听了,闻也闻了,仔细瞧了个遍儿也没发现什么时,她轻轻晃了晃盒子,这才听见好像有什么晃动的声音。筠曦比刚才更疑惑了,最后,她实在按捺不住,微微哆嗦地开始拆盒子的包装。等她拆掉包装纸时,发现里面是一个扁平的盒子。筠曦用颤抖的手打开盒子,一瞬间睁大了双眼。 “这是什么呀?” 原来,盒子里装着好几张风景照片以及同样数量的磁带。 海、山、苇帘、瀑布、夜空被拍成了照片,分别贴在磁带上。这下,筠曦又像先前那样犹豫起来:是听这磁带呢,还是不听?大约三十秒过后,筠曦的意志力终于被好奇心打垮,她把磁带放进录音机里,想听听里面到底是什么内容。 第一盒磁带的照片是“大海”。 哗哗,哗啦啦,哗哗哗哗,哗啦啦。 “还真是大海的声音哦。” 大概是他去了海边,在沙滩上用录音机录制的吧。姜仁旭总是这样,只要他觉得好听的声音,就一定要录下来给她听。不知不觉间,房间里充满了波涛和海浪声,让筠曦恍然如坐在沙滩上一样。这男人,可真奇怪。都对我说过要忘记我了,都那么无情地消失了,竟然还空运给我这些东西。 第二盒磁带是“芦苇丛”,第三盒是“瀑布”……看来,照片上的地方就是录制磁带里的声音的地方。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最后一盒磁带里是什么? 这张照片好像是夜晚的天空,一起的磁带上写着“星星”。星星能有什么声音?筠曦疑惑地把最后一盒磁带放进录音机里。不一会儿,转动的磁带里忽然传来一个男人的说话声。 “筠曦呀,你是不是正在想星星有什么声音是不是?” 是仁旭的声音!事隔一个月再次听见仁旭的声音,筠曦心中百感交集。冷酷无情地离开自己,分手后便杳无音讯的男人,居然如此这般地重新出现了!不打电话,不给筠曦任何还嘴的余地,只顾着自己说个痛快——对这样的“重逢”,她是应该高兴呢,还是应该生气?筠曦怀着复杂的心情,听见仁旭声音有些颤抖地继续说道: “我曾经想,如果星星眨眼时能发出声音,那一定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如果我能把这声音录制下来,一定要送给你听听。嗯,我只是说说,想告诉你而已。” “……” “虽然以后不可能那么做了……筠曦,多多保重。” 录制4五分钟的磁带,只有这些内容。 一瞬间,筠曦眼前忽然浮现起仁旭在地铁里,不敢直视自己,紧盯着前方说“嫁给我吧!”那一刻的情景。人生中最浪漫的一件事,那家伙竟然就那样完成了。唉,他要是在这时候说这句话,那该有多浪漫啊。这个没情调的家伙录制这番话,不知重复了多少次呢! 筠曦的胸口就像有什么涌上来一样,真是奇怪的感觉,筠曦想。 “你在哪儿呀?让我保重,可是你在哪呀?既然走得那么干脆,干吗还要送我这个?不,既然送我这个,干吗还说什么保重之类的鬼话?好像永远不再见面一样。” 一时之间,筠曦伤透了心。她狠劲儿掏出磁带,凶巴巴地瞪了十秒钟,然后用力把它摔到地上。不知什么时候,从不轻易落泪的筠曦,眼眶里浸满了泪水,不一会儿便发出了“呜呜”的哭泣声。 “狗屁多多保重!呜呜呜呜!姜仁旭,你这个坏蛋!我诅咒你出门就崴脚!呜呜…!” ★☆★★☆★ 不知道是不是筠曦先前诅咒过的缘故,反正这点谁都不能确定,连筠曦本人也无法相信,她的诅咒还真应验在那个男人——仁旭身上了。 “啧啧,你怎么偏偏把韧带给扭了呢?走路就不会看着点儿吗?听见大夫怎么说了吧?人家让你养一动不动地休养一个月!” 仁旭对身边的志勋苦笑了一下,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搞的,反正最近总是精神恍惚。要是没什么事儿可干,他的大脑就会不停地胡思乱想。他原来生活就是录录音、喝喝酒什么的,可是现在呢?每分每秒都在思念着一个人,即使强迫自己不去想,即使仍在生她的气也无济于事。而他刻骨思念的那个人,就是对他说没有“永远”,对他的爱感到“憎恶”的那个女孩。 “本来准备再过几天就回汉城,没想到竟然在这时候把脚给崴了。” 仁旭眼神落寞,就像在望着远处的青山自言自语。志勋无可奈何地看着他说道: “既然这样,待会儿就坐火车回去吧。买票了吗?我还有事等着处理,你最好赶快回家静养一阵子,医院说现在可以出院了。” 对朋友的建议,仁旭犹豫了好一会儿。志勋发现,在这个比自己年轻的男人眼里,迅速浮现起诸如期待、希望或说绝望、思念之类的复杂眼神,但顷刻间便消失无踪。 “大哥。” “嗯?” “你知道怎么才能丧失全部记忆吗?” “什么?” 这家伙不是在树上录鸟鸣时摔下来,把脚给崴了吗?怎么听他这话,好像不是韧带扭了而是大脑短路了呢?志勋忍不住产生这样的念头。过了一会儿,仁旭好像有些不好意思,于是低着头轻声道:“我开玩笑呢。”假如真的让朋友知道这件事,别说朋友了,他都怀疑自己的心会不会裂成两半。 筠曦呀,我想你,想你,真的很想你!可是再想你也不敢去见你,因为我害怕得要死。虽然我无法忘记你说过的不相信我的话,但是我仍然做不到失忆,我仍然还想和你一起生活!虽然我害怕再看见你冷冰冰的眼神,可是我还是想再看见你!真的很想再看见你!我到底该怎么办哪,筠曦! 正在这时,病房门“砰!”一声被推开了,紧接着,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立即出现在门前。齐肩的短发,因为主人全力的奔跑而变得有些凌乱,白皙的皮肤配上军绿色套装显得更加醒目。仿佛是神应许了他内心强烈的呼唤,奔跑进来的这个女孩正是他日日夜夜不停思念着的——筠曦!! ★☆★★☆★ 仁旭,就躺在某个地方医院狭小的病房里。只分开一个月,他怎么就憔悴成这样呢?乱蓬蓬的头发,胡子啦喳,就像藏在深山老林里的野人一样。 “哟!” 这臭家伙隔了一个月才看见自己,难道除了这个感叹词之外,就没有别的话了?傻瓜都想得到,跑到这里看他得下多大的决心!难道他就体会不到这一点?真没想到这个大坏蛋看见她,居然只说了这么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哟”! 筠曦正暗自生气呢,却又听见那个坏家伙看着她,似笑非笑道: “你是不是天天都在诅咒我弄断脚?昨天我去树上录鸟叫声,谁知把韧带给扭伤了。” 筠曦忍不住皱了皱眉,用三十秒钟的时间确定了这男人还没有死,之后暗自嘘了一口气,紧接着,她的眼睛因为他刚才若无其事的语调而喷出了火。几乎在一瞬间,她用力将手提包朝仁旭的肩膀甩过去。 一下,两下,三下。 “喂!徐筠曦!住手,快住手!你干吗打人?” 突然看见这个令他日思夜想的害怕见到的女孩,仁旭感到无所适从,于是随口开了句玩笑,没想到换来的是对方狠狠的甩打。不好!再不制止她可不行呀。想到这里,仁旭用力拽住了筠曦的胳膊。 筠曦一边挣扎一边大喊道:“你说我干吗打你?因为你我都快难受死了!我太冤了我!你这个大坏蛋!” 收到包裹次日,筠曦再也按捺不住焦急的心,于是去找一向了解仁旭行踪的信宇那里询问消息。 “韩信宇!告诉我姜仁旭那小子在哪里?” 或许是连续熬夜两天的缘故,也或许是生气好朋友被筠曦欺负的缘故,他故意挑衅似地反问道: “这个你干吗问我?不是你让他忘记一切的吗?” 韩信宇从前苦追筠曦整整三年,虽说现在也是她的朋友,但看到筠曦心里全是仁旭,显然有些吃醋。 “你要是早那么想,当初跟我玩不是更合适?我呢倒是想得开,你那种讨厌结婚,只想恋爱的想法我倒可以接受,不过仁旭那家伙就不那么想了。他可是个死心眼儿,你现在大概知道了吧。” 当初跟我玩不是更合适?如果平时听见信宇这么说,筠曦一定会大骂他胡说八道。不过那一刻,她没兴趣反驳这句话。 “我,不是跟他玩。” “喂,小娘子!虽然在下不清楚您真实的想法,不过,‘只想恋爱不想结婚’的论调,不是玩是什么?不是玩你凭什么那么对人家?” 面对信宇带着揶揄意味儿的反问,筠曦紧闭嘴唇怒视着他。对筠曦眼中射出的“激光光束”,信宇给予了坚决的“抵抗”。可是没过一会儿,他渐渐因惊讶睁大了双眼。 信宇看见筠曦的双眸里,仁旭曾说过像星星一样的双眸里,闪烁出比平时更晶莹剔透的光芒。似乎用手指轻轻一触,泪水就会顷刻间涌出。她委屈地望着信宇,声音颤抖地问道: “那个笨蛋,现在在哪里?” “……。” “大坏蛋,既然不见我,干吗还寄什么声音?” 简短而又漫长的泪水和抱怨,搞得信宇一头雾水。无奈之下,他只好告诉筠曦仁旭去了哪里。 “你们分手是只我自己猜的,他并没有这么说,你还是赶快去吧,听说他伤得不轻……” 自己究竟是怎么跑来的,筠曦已经记不起来了。一路上,她一边想象仁旭缠着绷带躺在医院里的凄惨模样,一边深深地自责,发疯似地反复念叨:“仁旭呀,你不能死!千万不能死啊!” 可是,当她上气儿不接下气儿地跑到医院,看到仁旭若无其事冲她招手时,她的肺简直快被气炸了!韩信宇,你这个大骗子!姜仁旭,你这个大坏蛋! “韧带扭了算什么?干吗不干脆给扭断?你跟韩信宇简直太坏了!都是大骗子!” 仁旭把奋力挣扎的筠曦深深地揽在怀里,不管她骂得多凶,挣扎得多厉害他都不放手。啊哈,好像是信宇告诉她的哦。信宇肯定告诉她自己伤害很重也很痛,让她赶快来看看自己的。看样子筠曦听到消息后,立即就赶过来了。 不知不觉之间,不停挣扎的筠曦渐渐融化在仁旭的怀抱里。 “姜仁旭,都怪你!我都快难受死了!呜呜呜呜呜~” 虽然还是埋怨的话,不过仁旭并不介意。他只是轻声说着一句句“对不起”,仿佛在安慰一个受委屈的小女孩。一月未见的心上人,此刻正伏在他胸口上哭泣呢。他轻轻抚摸她的发丝,嗅到最熟悉的洗发水清香,此时此景,一切言语都显得多余,他无需努力忘记一切,他只是沉浸在无边无际的幸福的海洋里! ★☆★★☆★ “你和我必须保持一米远,只许拉着我的手睡觉。别和我说什么难道你不相信我吗?或者不知道我这年龄的男人欲望很强吗之类的鬼话,我可不想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初夜就在这么寒酸的房间里发生。” 医生通知仁旭韧带伤已无大碍,随时可以出院,于是仁旭办理了出院手续,不料和筠曦错过了最后一班列车。迫不得已之下,两人只好租了一间供出租用的民房过夜。一进房间,筠曦便提高声音,用尖锐的语调警告仁旭晚上务必遵守“男女授受不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男人要是听见女人这么说,通常的反应都会是“都到这里了,还那么保守干吗呀?”,可仁旭却满脸真诚地回答道: “放心吧,我也不想我的第一次在这种地方发生。真那样的话,老了还不得后悔死?我想象的初夜不知道有多浪漫呢,反正不是这个样子,呵呵。” 仁旭的态度,表明筠曦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嘿嘿”,筠曦忽然眨着大眼睛顽皮地笑了。 仁旭被筠曦的坏笑搞得莫名奇妙,忍不住皱了皱浓眉。 “嘿嘿傻笑什么呀?” “你说……你是第一次?” 仁旭的眉头皱得更厉害了,“不是第一次是什么?跟你交往七年,你见过我有什么侵犯你的行为吗?你就那么看我?!” “好吧好吧,我错了还不行吗?这个问题就不追究啦,不过你得告诉我,你想象中的初夜到底是什么样子呀?”筠曦一脸好奇地问,自己倒先忘了刚刚说过的保持距离的话,笑嘻嘻地凑到仁旭身边坐下,充满好奇地问道:“说呀!是什么样子什么样子?嗯?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嘛。” 天哪!筠曦忽闪忽闪眨着大眼睛,一脸好奇与顽皮的模样简直可爱透了!唉,仁旭也真是拿她没办法。看着那对亮晶晶的大眼睛,仁旭只好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我想去海边。” “哦,想去海边啊。” “我说的不是那种挂着招牌,一看就知道是酒店的地方,是那种和周围海滩和枫叶一样景色优美的地方,以前信宇对我说过这样的地方。” “你居然相信那个大骗子的话?” “信宇不是骗子呀!”仁旭可不愿意筠曦中伤他的“死党”。 “知道啦,我不说就是了。还有呢?” “到时候我要选一个推开窗就能望见海的视野宽阔的大房间,床呢,就像电影里出现的那种,有四根床柱支撑的放着松软大枕头的那种。嗯,然后我想慢慢地要。还有,希望我们早晨一起醒来时,阳光会透过窗户洒满整个房间。” 筠曦想告诉仁旭,他说的那种床好像很难找哦,不过她还是忍住没说,因为不知不觉间,她的脑海里也浮现出一幅美丽的画面,搅得她的心“扑通扑通”乱跳个不停。仁旭一个嘴里说出的这幅画面,弄得两个人都有些难为情,一时之间不知说什么才好。沉默片刻之后,筠曦忽然惊讶地问道: “我,不太会做饭,可以吗?” “……” “我觉得还是应该先告诉你,我会做的菜还不到十个。明芝说这几个菜简直能杀人,难吃极了。可以吗?” 他认识的徐筠曦十分率直,她既然说了自己做的菜能“杀人”,看来味道的确很糟糕哦。不过,这并不是仁旭所担心的内容。 “可以。” 一个在地铁站里说“嫁给我吧!”的男人,对突然问他“我做饭不好吃,可以吗?”的女孩,声音颤抖地回答道:“可以。” 筠曦紧接着又列举了一大堆缺点,好像一定要找出什么理由好让仁旭死心似的。 “我洗碗时总是打碎杯子。” “打碎了我就再买个更好看的。” “我最讨厌打扫房间了,我很脏哦。” “吸尘器,我用好啦。” 直到这一刻,筠曦才转过头来凝视身旁的这个男人。眨着那双慑人心魄的明亮而清澈的大眼睛,她认真地问道: “你真的有信心吗?” 我不想失去你,我想时刻陪伴着你,不想再听那些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磁带,可是…… “你有信心对我至死不渝吗?当我变成坏脾气的主妇时,当我变成干巴巴的老太婆时,你还会爱我如初吗?你真的有这个信心吗?” 如此追问,连筠曦自己都为此感到寒心。可是,她又不能不问。她害怕他们的孩子长到八岁时,听父母对他说“我活得太累了,没办法再养活你”这样的话。假如发生这样的情况孩子该怎么办?难道像八岁时的自己,从此开始孤苦伶仃的生活?虽然孩子还没有出生,不,应该说,虽然他们还没有小孩,想这个问题未免有点儿过早,不过,她可不想自己的孩子将来有那样惨痛的经历。 仁旭凝视着筠曦,似乎读懂了她眼神中那些隐隐的不安。他一言不发地扶起筠曦,把她带到后院里,然后跟她一起坐在院子里的平板床上。夏季休假已经结束,风中已有了阵阵凉意,此刻,院子里只有他们两人。仁旭不知从兜里掏出了什么,开始一支支地插在后院的花坛上。 “这个,不是火花吗?” 仁旭“噗哧”一乐,随手点燃了打火机,火花捻儿立刻发出“嗤嗤”的欢快声。在这个连一颗星星都找不到的阴暗的夜晚,筠曦就那样坐在平板床上,微笑注视着眼前的男人做这件傻得可爱的事。不一会儿,点燃的火花开始在黑暗中欢快地叫起来。蜷坐在花坛上,手扶着火花的仁旭,以及坐在平板床上看这番美景的筠曦,脸上都笼罩着一层如昙花般美丽的光芒。 “好美哦!” 火花欢快的嗤嗤声,在这寂静的黑夜中听得更清楚。像星光一样的火光,发出奇妙的声音,好比星星在一闪一闪地发着光。这微妙的声音,让仁旭骚动的心渐渐归于安宁。片刻之后,仁旭向前靠近一步,用颤抖的声音,低声呼唤凝视火花的筠曦。 “筠曦呀。” “嗯?” 几乎在同一瞬间,随着“砰!”一声响,最后一支火花向黑暗的夜空飞去,筠曦的视线也随之向空中望去。仁旭轻轻扳过筠曦的脸庞,然后蹲下身轻柔地吻着她。仁旭突如其来的嘴唇,好似火花一般灼热。他们唇舌相依,虽然不是初吻,却似初吻般动人心魄。在这深夜的后院里,天哪。仁旭为什么突然来这手? 短暂而热烈的接吻之后,筠曦忽然听见耳边传来仁旭的声音。 “我本来想要对着天上的星星发誓……” “……” “只可惜最近天阴,天上连颗星星都找不到,咱们干脆就把刚才的火花当成星星吧。虽然咱们明天就要回汉城了,不过,我想现在就完成心愿……” 仁旭全然不顾筠曦满脸疑惑的表情,自顾自说了一大堆。说完这些话,仁旭深深地松了口气,接着语气坚定地说道: “我对着天上的星星发誓:我对你的爱至死不渝!所以……” 在这个凉风袭袭,没有星星的夏末或者说初秋的夜晚,在这个火花代替星星,飞向遥远星空的夜晚,仁旭再一次重复一个月前曾在地铁里说过的话。只是不同的是,他没有像上次那样注视着前方,而是目光坚定地凝视着筠曦闪亮的双眸,深情地说: “嫁给我吧!筠曦!” 第二章 新婚 甜到骨头里 “您好!这里是姜仁旭,徐筠曦的秘密指挥部。我们现在可能正在流浪或旅行途中,总之不在家。如果有事,请听到嘟声后留、留言……” 这段话仁旭已经录了十几遍了,可是这次的声音还是发颤,在一边观看的筠曦啧啧作舌表示寒心。 “怎么搞的?你不就是干这个的嘛,怎么还是回回出错?都几遍啦?你上次邮给我的磁带就好像录得不错哎?”筠曦斜着眼挑剔道。 仁旭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说道: “人家本来就没录过几次嘛,你哪里知道,上次录了二十几遍呢!再来一次吧!再来一次!” 仁旭认真地录了一遍又一遍,感觉就像在最后一次给筠曦录音。 “这次你要是还搞不定,下次干脆我来录好了!” “哎,那怎么行?” 在那次浪漫的求婚后大约四个月时,即12月24日飘雪的圣诞节前夜,徐筠曦和姜仁旭结婚了。之前,曾有朋友建议他们最好等到春暖花开的五月份再结婚,“干吗非要在大冬天结婚?难道已经搞大肚子了?”,朋友戏谑地说道。 那些天,筠曦以闪电般的速度到处打听哪儿有各种生活用具齐全的出租房,这可把明芝给气坏了。 “你不是说讨厌结婚吗?怎么这会儿又不啦?羞不羞呀,徐筠曦?你干吗突然这么着急把自己嫁出去?” 记得筠曦和仁旭当初闹分手时,明芝还好言相劝过筠曦,劝她务必再跟仁旭好好谈谈。可她着实没料到筠曦这回来了这么一个大转弯,真不知道那姜仁旭到底使了什么招儿,竟然让一向固执的筠曦有了如此大的改变。 “你,难道真的有啦?”明芝将声音压低一半,“居心叵测”地问道: “说什么呀!”,睁大兔子眼的筠曦赶忙否认,“你这结过婚的女人就这么看纯洁的我们?你以为我是你?”,本来她还想加上这句来着,可是筠曦担心朋友伤心,于是另外说道: “我就是想每分每秒都跟他在一起。” 筠曦坦白地告诉明芝,既然她已经决定跟仁旭结婚,那么,继续耽搁下去显然是在浪费时间;她想跟仁旭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生活,想时刻陪伴在他身边。 “两个人的生活,总比一个人孤孤单单好吧”。 筠曦直率的回答,令明芝脸上阵阵发热。她本来还想说点儿什么,但最后还是忍住没说。这话说的没错儿,两个人想在一起生活所以才会结婚,但婚姻本身比想象中要复杂和麻烦许多,只是她知道,那一刻的筠曦和仁旭还体会不到这一点而已。 ~★☆★★☆★~ 没想到两个人一起录一段主人不在家的电话留言,竟然比仁旭单独录制还费事儿。其实,他们哪里知道,这不过只是一个开头。婚后的生活,远比单身生活更花费精力。 “我都是从下往上挤牙膏,这样才能一滴都不浪费哦。仁旭,从今天开始你也要跟我学!” 其实,一直以来,仁旭从来都没想过是应该从中间挤还是应该从下往上挤。不过,为了尊重妻子,仁旭还是痛快地答应了。此外,筠曦还要求他用完马桶后务必盖好盖子,以及进浴室之前必须敲门等等。这是因为有一次,仁旭没有敲门进到浴室里时,正巧撞见筠曦用剃须刀刮腿毛的样子,从此家里便多了这么一条“规定”。 “哪怕让你撞见我光着身子洗澡都无所谓,可就是不能让你看见我刮腿毛的样子!绝对不能!你不知道女人比男人要敏感许多吗?听见了没?你这个家伙” 此后,仁旭又为此吃了多少苦头,连他自己都不愿去想了。总之,为了保持婚姻幸福美满,他吸取了一个教训就是:把妻子的话当成“圣旨”一样对待。此外,家里的“规定”还包括他们俩哪个睡床左边、哪个睡床右边以及早晨看报纸时谁先看体育栏等等。 两个人制定的“规则”越来越多,但他们并不为此感到厌烦。因为,逐渐适应规则这件事本身,令他们感到愉快。 “怎么样?合你的胃口吗?” 吃晚饭时,仁旭正把一大羹匙泡菜汤放进嘴里时,筠曦忐忑不安地问丈夫饭菜是否好吃。虽然结婚前她自己租房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由于不太喜欢下厨的缘故,她做的饭菜一直都不大好吃。仁旭听见妻子的问题,赶忙伸出大拇指连声赞叹道:“嗯,好吃!好吃极了!” 听见丈夫夸奖自己的厨艺,筠曦的脸上立即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 “嗯,当然啦!泡菜汤是我的拿手好菜嘛!” “哦,是吗?做这汤有什么秘诀吗?” “嗯,这可是超级机密哦!不过我决定只告诉你一个人。首先呢,炒泡菜时不要放猪肉扇贝什么的,最好放一小罐金枪鱼一起炒,然后……” 筠曦以前租房住时,很少炖泡菜汤什么的。因为她不喜欢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吃饭,而喜欢像现在这样,做好之后有个人陪她一起吃。事实上,仁旭对筠曦做的泡菜汤也比较满意。虽然他知道筠曦忘记放大蒜了。反正洗碗是他的活儿,大不了待会儿洗碗时,再趁妻子不注意,往汤里放点大蒜就行了。 不料,从那天开始的两周时间里,每顿饭都是泡菜汤加米饭。最后,仁旭只好请求妻子改善一下饭菜的质量,当然,用的是尽可能婉转,不伤害到妻子自尊心的语气。 “老婆,能不能把你的绝活儿适当地扩大一下范围?比如说汤也分大酱汤、鲜鱼汤、海味汤什么的,有好多种汤呢。” 当然,筠曦也不想喝一辈子的泡菜汤。沉默片刻之后,她开始往签纸上分别写字,写完后把便签纸扔进了一个巴掌大的盒子里,然后把盒子伸到仁旭面前并说道: “我写了几个菜,你随便抓一个吧!到时候我会尝试着做一下!不过暂时还不行,因为我最近挺忙的。” 仁旭的职业是电台工程师,而筠曦的工作主要是为美术工作室构图,间或也去高中教教美术,就她的职业而言,她的做法并不奇怪。虽然仁旭也担心这道新菜搞不好又得吃半月以上,可泡菜汤现在他是真的吃怕了,只要现在一提到“泡菜汤”的“泡”字,他的胃立刻就会条件反射地反酸水,所以,尽管他也产生了新的担心,不过毕竟也产生了新的盼头,后者显然比前者更为重要。想到这里,仁旭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张便签纸。然而,就在他笑逐颜开地展开便签纸时,表情立刻凝固了。只见便签纸上写着几个字:泡菜汤。 跟仁旭一起看纸条的筠曦,一瞬间哈哈大笑起来。 “看来你是逃不过泡菜汤的手心儿啦!哈哈。” “哪有这个道理嘛!既然是升级菜单,候选名单里当然不该包括泡菜汤啦!不行,咱们得重来!” “哎哟!哪有你说的这个理儿!愿赌服输,愿赌服输!嘻嘻,你应该谦虚地接受命运……啊,不行!” 筠曦正在调侃一脸哭相的丈夫时,发现他正欲展开盒子里其他便签纸,于是拚了命似的阻止他这么做。可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她抢过盒子之前,丈夫已经迅速扫了一遍便签纸上的内容。 “这是怎么回事儿?泡菜汤、泡菜汤、泡菜汤……哎呀,怎么全是泡菜汤?啊!徐筠曦,你这个大骗子,原来是你玩赖!” “嗨嗨,小气鬼!就这点小事发什么脾气呀?好吧,今天我就特别关照你一下,就给你做个泡菜炒饭吧!” 看着仁旭快要气死似的狠狠盯着自己,筠曦向后倒退两步,故意用大发慈悲的语调刺激仁旭:“要不,给你来个咖哩饭?体验一下好久没有体验过的印度料理的感觉?嗯?嗯?嗯?” 咖哩饭是印度料理?虽然这说法没错,可不知为什么,仁旭此刻就是觉得有趣。 “该不是三分钟咖哩饭吧?”仁旭强忍住笑,假装严肃地问道: “怎么可能啊?我做的可是添加足够份量土豆的徐筠曦牌咖哩饭!” 很可能今后一闻到咖哩味就恶心,仁旭心想。不过此刻,他实在管不得那么多了,于是便心情愉快地点了点头。 奇怪,无论是放香油的泡菜汤,还是添加足量土豆的咖哩饭,假装聪明的妻子给他做的任何饭,都能使他开心不已。仁旭也知道,任何人看到这样的自己都会笑他是傻瓜,但是无所谓。他只是开心,因为他觉得自己太幸福了!! ★☆★★☆★ 当然,“傻瓜”也不可能每天都过得开心。当筠曦已经学会做其他七八道菜时,他们夫妻经历了历史上的首次吵架,而导致这次吵架的“罪魁祸首”居然是“礼拜天”。 “难道我是寡妇?凭什么一到礼拜天你就撇下我一个人出去?太没良心了!” 在仁旭看来,怒气冲冲的筠曦就像是一只小羊羔——一只一边咩咩叫一边目光锐利地盯着对方,随时准备用蹄子上的利爪抓破对方的小羊羔。面对这样的妻子,仁旭也一改往日的好脾气,表情冷冰冰地反驳道: “又不是每周都出去,不就是两周一次嘛!你以前就知道我这个习惯,干吗偏偏今天跟我过不去?” 每到日历上显示为红色的公休日,仁旭多数情况下都会背着录音设备离开家到室外录音,比如孩子们的笑声、各种风景的声音以及鸟儿鸣叫的声音等等。这已经成了他的一个习惯——不,用“习惯”二字还不足以表达其程度,应该说——已经成了他的生活内容。 结婚以前,筠曦好像还能理解他这一点,有几次还跟他一起出去来着,这在结婚前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跟仁旭一起住了四个月之后,原本觉得很自然的事情,不知为什么忽然变得别扭了。尤其是,当她听见仁旭竟然如此作答时,顿时很生气地说道: “你的心都变了,真是越想越没劲。我们好不容易才能一个月聚四天,你干吗要变成一个月只能聚两次!我要是出去,当然是不想和你在一起才出去!可是我现在想让你陪着我!” “那你就准备一下,跟我一块去好了。” 要是在平时,筠曦肯定就这样妥协了。可不知为什么,她今天就是不想听他的话。难道主导权总在他手里? “就不!凭什么我想和你在一起,就必须顺从你?今天你顺从我,待家里别出去。” “今天我是跟台里几位大哥一起出去啊,筠曦呀,你就饶了我这一回吧。下周,下周一定跟你待一整天好不好?哦,或者去看看丈母娘也可以,所以……” 筠曦的脾气本来就比老黄牛还犟,谁知仁旭在这点上丝毫不逊色。听见仁旭的回答,筠曦的声音猛然抬高了八度。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我说的不是下周,是这周想跟你在一起!还有,凭什么下周去看那女人?告诉你,结婚那天,我就讨厌你自顾自地喊她丈夫娘!” 筠曦所说的“那女人”,正是仁旭所说的“丈母娘”。仁旭想把这句话弄明白,看来还需要一点时间。熟识的朋友们都知道,仁旭是出了名的“小绵羊”,也就是说,他从不轻易发脾气。不过有句话说的好,“好脾气的人发起火来能吓死人”,仁旭当然也不例外。当他听到从筠曦嘴里说出“那女人”这几个字时,他立刻双眉紧蹙,变得严肃起来。 嘟嘟!嘟嘟!嘟嘟!危险!危险!危险! “我的确很喜欢你,可是我讨厌你有时说话太随便!难道你还是小孩子不懂事?怎么能那么轻易说出‘那女人’这几个字体?!不管怎么说,她毕竟是生你的妈妈啊!” 说得多一点,仁旭也就一年发一两次火,所以此刻,筠曦倒也不是一点都不害怕。然而就在刚才,仁旭用刀子一样的话刺痛了她唯一的“软肋”,这是她绝对不能容许的事情!无论她有多爱他!于是,她硬挺着头,将声调又提高八度,用异常尖锐的语调说道: “怎么?生了我就该让她以母亲的身份出席我婚礼?可我就是讨厌她怎么办?好,好,讨厌大不了不见面。我告诉你,现在!我已经没心情让你陪我了,所以你给我滚出去!出去搂你的录音机过日子!有脸就别再回这个家!” ★☆★★☆★ 仁旭和筠曦历史上第一次吵架,大概冷战了48小时左右。48小时过后,仁旭决定亲自结束这种局面。说实在的,直到他决定和解的那一刻,也并不认为自己错到了该被妻子冷落的地步。但是,他实在不愿意两个人继续冷战下去,更不能忍受筠曦因生气而拒绝和他说话。所以,他的忍耐极限终于在双方冷战48小时宣告结束。 周二晚上,仁旭急匆匆下了班,然后推着一辆自行车到小区公共汽车站等筠曦回来。 “哟,晚了哦!” 当筠曦下车的一刹那,发现车站旁停着仁旭的自行车时,一丝欣喜迅速浮现在脸上,但仅仅0.05秒之后便迅速消失。在这0.05秒的时间里,筠曦已经意识到她和丈夫的冷战已经结束的事实,所以她立即擦去了那一抹高兴的神情。仁旭觉察到那一丝欣喜,暗自嘘了口气,然后笑着拍打自行车后座说道: “好久没骑自行车啦!过来,我载你!” “谁用你载!” 筠曦皱着眉,好像在说:“我还没消气呢!”。她故意不看仁旭,自顾自地朝家的方向走去,仁旭见状,赶忙推着自行车从后面追她。 “我说,前面那位漂亮小姐,你倒是看看我呀。” “……” “筠曦呀,我认错还不行吗?别生气了好不好?” 此时正是下班时间,黑暗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一个啪嗒啪嗒在前面走的女人和一个推着自行车从后面追的男人,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尤其是,男人还一面追一面喊“筠曦呀,筠曦呀!”,不禁让前面的女人羞红了脸。 “吵死了!没看见人家都在看我们吗?” “你要是不喜欢,就赶快上来呀!小姐,哎哟,跟自己老婆约会怎么还这么难?” 在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前提下,筠曦终于坐到了自行车后座上。为了不从飞驰的自行车上掉下来,她只好从后面抱住了丈夫的腰。此时,正值冬末春初,空气中的风虽有丝丝凉意,却也吹得人酣畅淋漓。因为还没有完全消气的缘故,筠曦问不出那句话来,却在心里一个劲儿地嘀咕:约会?他要带我去哪儿? ★☆★★☆★ “哪儿呀?这里?” “当老师的怎么那么说话?你应该问‘这是哪儿呀?’才是!这儿不是公园嘛。” “谁不知道这里是公园!我是问你干吗带我来这里?” 把自行车停好之后,仁旭说道: “这儿视野开阔,现在也没多少人,多舒服呀。” “什么舒服?” “像约会呀,吵架呀,和好呀之类的事,必须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才行啊。” 仁旭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到夹克兜里往外掏什么东西。 “你兜里的东西还真不少,上次是火花,这次是?” 仁旭直愣愣地答道:“闹钟。” “谁不知道这是闹钟,我是问你干吗这时候让我看这个?” 仁旭把指针往回调了半小时,应答道: “现在是七点半,在八点以前的半小时内,你可以尽情说你想说的话!不管是骂我还是其他什么,总之随便你说。我怕在家你说不出口,所以才特意带你到这个地方来。好啦,来吧,快点说呀!” “……“ “等你说完再给我十分钟,然后你再接着说半小时……就这么定啦!快点呀!” 筠曦不明所以地盯着丈夫,大约过了五秒钟,然后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上次吵架时你不是问我你是不是寡妇吗?好,现在我也想问问你:难道我是没有老婆的光棍儿汉?这些天回家,你干脆都不让我看正脸,连句话都不舍得跟我讲,更别提跟我拉手了!你是不是打算就这么把我给晾干?要是这样,还不如大声骂我让我更好受一些呢!我们俩,别再冷战了好不好?嗯?嗯?嗯?” 要是有人恰好在那一刻经过公园的话,说不定就会听见他们在凉风习习的公园里拌嘴呢。这个和解的过程已经无从知晓,总之,两小时过后,他们已经骑车回到了家里。当天晚上,为了纪念两人和好,仁旭亲自下厨做了顿晚饭。事隔两天,筠曦也主动吻了丈夫,作为对丈夫的奖赏。起初两人只是接吻,接着拥抱在一起,最后羞怯地滚到了床上。他们深情地凝视着彼此,接着,在这张只属于他们两人的床上,仁旭开始轻柔地亲吻筠曦的脖颈、锁骨等处,那灼人的热吻几乎令筠曦无法呼吸,心跳快要停止。要是这番情景让明芝那家伙看见,指不定她会怎么笑话自己呢,或许会不怀好意地问她:“嘿嘿,不错吧?”。 说真的,筠曦至今还未体验过小说和电影中所说的那种欲仙欲死的幻觉,因此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儿。不过,在这个与仁旭共浴爱河的瞬间,当仁旭温柔的手像春风一样轻抚自己时,她顿时心神澎湃,身体也逐渐变僵硬起来,她喜欢这种感觉。 “舒服吗?” 当仁旭略带沙哑的声音传过来时,筠曦娇羞地“嗯”了一声,然后不知不觉张开了双腿。对于两人合而为一,对于仁旭进入自己的身体,她至今仍感到陌生和羞愧。即便如此,她仍然喜欢在那一刻,他们的心脏和着节拍一起舞动的声音,也喜欢做爱结束后,自己身体所感受到的温热的感觉。 “要是以后你变成大肚滚儿,我非得好好饿饿你不可。” 筠曦胡乱敲打着仁旭光溜溜的结实的腹部,顽皮地说道。仁旭噗哧一笑,转移话题道: “你说咱们要几个小孩好呢?” 这个问题筠曦以前曾经想过,所以立即回答道:“两个,两个像你的小孩。” 两个孩子最好都像仁旭一样,长着一张笑眯眯的既漂亮又清纯的脸蛋儿。想到两个孩子喊自己“妈妈”,筠曦已感到无比的幸福。不过听到这话,仁旭却摇了摇头。 “不,还是要三个吧!一个像你,一个像我,一个既像你又像我,我想要这样的三个孩子。” “才不呢!要是不小心生了一个跟我一样性格乖僻的孩子,那可怎么办?”筠曦立即正色表示反对。 听到这话,仁旭忽然将妻子揽到怀里,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轻轻地亲了一口,微笑着说道:“我还巴不得呢!孩子要是像你,那该多好看哪!” 筠曦忽然想到,仁旭表达爱的方式怎么会这么自然呢?他总是很自然地抚摸她的头发和脸颊,也常常对她说“我爱你”。他爱她,就像活着那样自然。筠曦自从八岁之后就再也没听过有人说爱她,所以,即使现在有人抚摸她,她也会有不知所措的感觉。而仁旭之所以能爱得如此自然,大概是因为他是在爱的呵护声中长大的缘故吧。 从这个意义上说,筠曦非常希望将来的孩子都像仁旭一样,有一张既亲切又好看的面孔,还懂得如何接受爱以及如何爱别人。想到这里,筠曦的体内忽然涌起阵阵渴望,于是拽着丈夫的胳膊,引导他进入自己的身体里。 “筠曦,筠曦,嗯嗯,筠……曦。” “啊,啊,是我,是我,仁旭,呃啊,啊啊啊!” 当仁旭终于喷射出生命之精华时,筠曦透过他的双肩,望见漫天繁星正发出璀璨的光芒。一起录制电话留言、一起吃饭、吵架、和解、一起睡觉——所有可能发生在两人世界里的事情,仁旭和筠曦正在渐渐适应。人类擅长遗忘的本性,令筠曦甚至已经遗忘了从前自己还拒绝过仁旭求婚这件事。 然而现在,在某个清晨,当筠曦睁开眼时,甚至担心眼前的一切会像梦境一样突然消失。 所以,孩子呀,你快快到来吧!因为,只有你的到来才能让我安心,让我相信这一切真的不是梦境。 那天晚上,两人一直疯狂到不能动弹为止。在丈夫的怀抱中进入梦乡的筠曦,梦见一束鲜花正在她的怀中无比娇艳地盛开。 第三章 事故 睁眼而来的噩梦 “怀里抱着花束?哎呀,那不是胎梦嘛!什么抱着花呀,或者在一大片花田里闲逛啊什么的,都表示将来能生一个漂漂亮亮的女儿。对了,干吗问我这个?筠曦,这是你做的梦吗?”明芝在电话里问筠曦。 “哦,不是!”听到这话,筠曦惊得蹦了个高儿,脸立刻变得红通通。“咦?好像不对劲儿哦!”——要是明芝看见她这副模样,不这样逗她才怪呢。真是万幸啊! 幸亏明芝现在在电话线那端的家里,所以筠曦立即恢复常态,佯装泰然地告诉明芝她只是转述朋友的梦而已。其实,筠曦也知道已婚女人怀孕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 “听说胎梦是预知梦的一种,预知梦就是提前泄露先机的梦,所以徐筠曦,除非你万分确定,否则千万要保守秘密哦!对仁旭也不能说!天机不可泄露嘛!”其实明芝心里透明白呢。 筠曦脸上笑开了花儿,对着镜子忙不迭地点头答应。什么?在确认前千万连仁旭都不能告诉?哈哈,这个消息这么令人兴奋,真不晓得自己到底能不能守得住这个秘密呢!筠曦开心得合不拢嘴,哎呀,不行,要是仁旭看见我这样,非得问我是怎么回事儿了,不行!呵呵! 虽然做这梦已经快两个月了,但筠曦依旧清楚地记得它。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发悃,感觉好累好累。今天正要吃午饭时,闻到泡菜和米饭味儿时,她忽然恶心得想吐。这好像和电视剧中怀孕的征兆一样哦。筠曦心中疑惑,于是打电话给怀第二胎的明芝问她是怎么回事,明芝的回答倒是蛮中听的。 “怀里抱着花束,表明你会生一个漂亮的女儿。嗯,都说大女儿大多像爸爸,我看哪,你这孩子肯定跟仁旭很像哦。” 筠曦忽然想起了那个夜晚,想起了仁旭进入她时的气息和仁旭的汗珠儿滴在她身上时,她感受到的那种麻酥酥的冰凉感觉。一起跳动的脉搏,在子宫里孕育那个小生命,这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孩子呀,你快快来吧!快快来吧!如果胎梦应验的话,那么,你肯定是一个长得和你爸爸一样好看的女孩,妈妈这么热切地呼唤你的到来,相信你必定心地善良而勇敢。哈哈,仁旭要是知道这个消息该多么高兴啊!啊,看来我真的怀孕了!我忽然想吃好多好多东西哦。筠曦想着各种各样的念头,一边等丈夫下班回家,一边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肚皮暗想到:这肚子很快就会变得和鲸鱼一样大了。 ★☆★★☆★ “我要吃冰淇淋!冰淇淋!冰淇淋!” 这天晚上,筠曦忽然嚷嚷着想吃冰淇淋,仁旭只好把视线从电脑屏幕转移到妻子脸上,有些无奈地笑着问她:“都十二点多了,怎么突然想吃冰淇淋啊?徐筠曦,你不是想肥成澡堂大婶那样子吧?” 仁旭拿素有“小区第一肥”之称的澡塘大婶威胁筠曦,谁知筠曦依然不依不饶: “我不管!反正我就要吃!就要吃!躺在床上,天花板上都是冰淇淋!” 哼哼,我又不是没来由地想吃冰淇淋,这叫心电感应知道吗?在——也或许不在——我肚子里的那个小家伙,第一次向妈妈发出信号,告诉妈妈想吃冰淇淋,妈妈怎么能不满足他这小小的要求呢? 本来,筠曦想让仁旭回家时顺路给她买些好吃的来着,甚至还冲动地想过要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我怀孕啦!多给我买些好吃的回来!”,可不知怎么想的最后还是忍住了。她决定从明天开始,正式行驶作为一个孕妇的“特殊权力”。奇怪的是,五分钟之前,她忽然很想吃冰淇淋,怎么都抑制不住这个冲动。 “那就先等我一会儿吧,我正在查资料呢,半小时就好了。等查完咱们一起去买好不好?听说这地方晚上不安全”,仁旭温柔地说道。 筠曦想了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还要等半小时?那怎么行?要知道,肚子里的小家伙刚才就闹着要吃冰淇淋,怎么可能有耐心再等1800秒呢? “好吧,反正就在前面,还是我自己去吧,现在出发,待会儿像风一样“飕”一下就回来啦。” 仁旭还未来得及开口,筠曦便已经走到玄关处。忽然,她回过头看了一眼丈夫,微微张了张嘴,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仁旭呀,我……” “嗯?” 听到这声呼唤,仁旭忽然觉察到妻子脸上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夹杂着激动、犹豫、幸福。奇怪,筠曦今天好像很兴奋哦,嗯,还十分不安。此刻,她的脸颊就像桃花般粉红,双眸好比星星般闪亮。她凝视着丈夫,露出可爱和羞涩的表情,仿佛有什么话要说。片刻之后,她甩了甩头,用小得连自己几乎都听不见的声音说道: “没什么,现在告诉你就没意思了,还是明天再说吧!好啦,你先好好工作吧!亲爱的老公!” 此时正值四月,虽然已是春天,但空气中仍有丝丝凉意。她在t恤衫外面套了一件棒球衫,然后拿着钱包,趿拉着拖鞋,笑着离开家去买冰淇淋 然而,说过像风一样“飕”一声就会回来的筠曦,半小时,一小时,甚至整个晚上都没有回家。 ★☆★★☆★ 当仁旭接到电话,心急火燎赶往医院急诊室时,差点儿没认出躺在病床上的人就是妻子筠曦!妻子原本瘦削俊俏的脸庞,不知怎么竟然变成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水肿模样;那双原本像如星星般闪亮的双眼现在是又肿又胀,几乎快要睁不开了。那原本如花瓣般粉嫩的双唇也已经暴裂开来,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妻子出门时穿的那件棒球衫,不知何时被换成了医院统一的“病号服”。露在外面的胳膊和腿上,到处都是红肿的淤痕。天哪,这副模样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四个字形容!若不是护士告诉仁旭这就是筠曦,恐怕他真的认不出妻子来了! 一个支离破碎的布娃娃…… 妻子躺在病床上,就像外甥女慧莉时常带在身边把玩,最后变得破旧不堪只能丢弃的那个支离破碎的布娃娃一样。 “筠曦?” 看见妻子满身伤痕,好像要断气似地躺在病床上,仁旭心疼不已。他一边轻声呼唤着妻子,一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抚摸妻子的胳膊。然而,就在他的手接触到筠曦胳膊的一瞬间,妻子的嘴里忽然爆发出一连串冷冰冰的喊叫声。 “别碰我!别碰我!再碰我就杀了你!你们这帮狗杂种!再碰我就杀了你们!”筠曦就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拼了命地扯着嗓子嘶喊着。仁旭那一刻忽然意识到,原来,他深爱着的筠曦也会这般撕心裂肺的哭泣!原来,像破碎的布娃娃一样羸弱的筠曦,竟然也会发出这般凄惨的嘶叫! “别碰我,呜呜呜……” 看见妻子蜷缩着身体,从身体的最深处发出阵阵哀鸣,仁旭感到阵阵不能抑止的恐慌。此刻,妻子双目红肿充血,手脚像破损的布娃娃一样无力地耷拉着,爆裂的嘴唇扯着嗓子嘶哑地狂喊,不许人碰她——筠曦究竟遭遇了什么事? 正在仁旭焦急不已之时,急诊室值班医生挂着听诊器,穿着“白大褂”,满脸疲惫地走到仁旭面前问道: “您就是徐筠曦的家属?” “嗯,到底怎么回事儿?为什么我们家筠曦……?” 医生用“纯医生化”的简明迅速的语调,向深夜赶来的仁旭讲述了筠曦如何苏醒等一系列过程。 “好像是有人看见病人昏倒在路上,就把她送到了我们医院。病人全身是伤……哦,您知道她已经怀孕了吧?我们为病人做检查时,病人突然子宫出血,我们只好临时让妇产科的大夫帮忙……很遗憾,胎儿流产了。” 医生简短的叙述,仿佛晴天霹雳一样回响在仁旭耳边。 什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事情是这样的:筠曦夜里忽然嚷嚷想吃冰淇淋,于是就拿着钱包,趿拉着拖鞋出门了。仁旭等了好半天也不见她回来,正急得团团转,想出门寻找她时,电话铃响了。电话中有人告诉他,说他妻子徐筠曦正躺在医院急诊室里,让他赶快过去。于是,仁旭心急火燎地赶到急诊病房,看见妻子像一个支离破碎的布娃娃一样,毫无生气地躺在病床上,想上前安抚她时,却被妻子高声喝止不要碰她。这还不够,医生竟然还告诉他,筠曦肚子里怀的孩子已经流产了。最让他感到意外的是,他妻子怀孕的事实,自己竟然一直都蒙在鼓里。这算什么事儿啊?! 仁旭心乱如麻:难道是我在睁着眼做白日梦?筠曦,别哭了,跟我说说话好不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好不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告诉我你跟我的孩子是怎么回事儿! “呜呜呜呜呜呜~” 然而,面对一脸焦急、满脸疑问的丈夫,妻子筠曦无言以对,只是低着嘤嘤啜泣。仁旭实在有些懵了,愣愣的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呆呆地看着妻子哭泣。 “病人还得住院观察几天,我看您还是先去地下收款台办理一下住院手续吧,那就先这样吧。” 医生的表情似乎有些不耐烦,撇下这句话便到其他患者那里去了。现在,病床周围只剩下两个人了——嘤嘤哭泣的妻子,以及傻呆呆凝望妻子的丈夫——只剩下筠曦和仁旭两个人。 ★☆★★☆★ “赶快吃吧!大夫说这时候吃的得跟坐月子时一样好。” 仁旭在医院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些海带,又花钱在医院的熬汤店请人做成汤。本来,这是产妇生产前以及生产当天喝的汤,也是产妇和婴儿一起喝的汤,现在看来,这也是流产的女人该喝的滋补汤。 结婚五个月以来,当两人吃腻筠曦的“拿手好菜”泡菜汤和咖哩饭时,仁旭开始为妻子煲汤,而筠曦也很喜欢喝仁旭为她煲的汤。可是此刻,当她拿着汤匙,看着呼呼冒着热气的海带汤就摆在眼前时,却连一口都喝不下去。 “筠曦呀,求求你吃点东西吧!求求你!” 吃吧!筠曦呀,你就吃点东西吧!不要用那种绝望的神情看着我,不要只对我说不!求求你吃点东西吧!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快要崩溃的我!你连口水都不喝,塞到你嘴里的东西也被你吐出来,筠曦呀,这到底是为什么? 筠曦住院四天以来,无论仁旭怎么哀求她,她都不吃不睡也不说话。这会儿,筠曦忽然放下手中的汤匙,拿起一条手巾往浴室方向走去。或许她想洗洗脸吧,仁旭心想。 在狭窄的病房里,病床到浴室仅有几步之遥,可就这么几步,筠曦也走得踉踉跄跄。丈夫见妻子走得如此艰难,当然要上前搀扶一下,没想到妻子无情地甩开了丈夫已经伸出去的手掌,就像要甩开一只令人厌烦至极的臭虫一样。 一瞬间,仁旭的脑海里迅速掠过四天前,当他在病房里第一次抚摸妻子的胳膊时,妻子发出的尖利的嘶叫声。 “啊啊啊!别碰我!别碰我!再碰我就杀了你!你们这帮狗杂种!再碰我就杀了你们!” 再一次地,妻子用一模一样的冰冷语调,使出全身力气喊道: “别碰我!别碰我!!再碰我就杀了你!任何人、无论谁都不许碰我!包括你!” 一瞬间,可怕的沉默将伸出手的仁旭,以及无情甩开他的筠曦严密地包裹起来,他们默默注视着对方,一时无言以对。大概过了十秒钟吧,仁旭默默将已经伸出去的,又被妻子无情甩开的手缩了回来。几乎在同一时间,筠曦转过头快步走进浴室,关上门,“吧嗒”一声上了锁。 吧嗒。 这个声音如此清晰地传入仁旭耳里,妻子锁门的声音,无论对于外面的人还是对于自己,都显得如此清晰!这一刻,仁旭感到阵阵无法言明的悲伤。事情怎么来得这么突然呢?就在四天前,他还是一个刚结婚五个月,还没从幸福的感觉中回过味来的新郎啊!可是现在呢?一切都变了!现在的他,疲惫得都快要崩溃了! 仁旭背靠在浴室门上,忍不住用手揉了揉刺痛的眼角。就在这一刻,他忽然意识到这几天以来,自己一刻都没合眼的事实,就像不吃不睡不说话,只知道睁着空洞的双眼凝视半空的妻子一样。 ★☆★★☆★ 哗啦啦啦啦…… 花洒冰冷的凉水淋在头上,溅得牙齿咯咯响。筠曦已经进去半小时了,在这半小时里,她一刻不停地用凉水冲澡。假如这该死的遭遇只是一场噩梦,那么,这凉水也该让自己醒过来了不是吗?那天夜里,她忽然想吃冰淇淋,突如其来的,事先没有任何征兆。肚子里的小家伙是那样坚持不懈地向她发出信号:我要吃冰淇淋!我要吃冰淇淋!因为丈夫正在工作,她不忍心打扰他,于是她决定自己去买冰淇淋。她给自己买了一支草莓味的,给丈夫买了一支胡桃味的,还买了一袋炸薯条。她拎着这些东西,哼着小曲儿从商店走到离家不到二百步的一个地方。这条路,是她结婚五个月以来一直走的路,也是她偶尔和丈夫骑自行车经过的路,走在这条路上,她感到万分幸福。路过已经关门的药店时,她还在心里念叨着:明天药店一开门,我就去买一张试孕纸”,“我一定要努力画画,好多赚些钱找个大房子住”。当她这样想时,她感到幸福极了。 从商店到筠曦家的中间路段,有一座施工一半后因开发商资金不到位而停工的工地大楼。这天晚上,筠曦正好碰见几个工人在附近抽烟嬉笑。 筠曦万万没有料到,正是从这一刻开始,她的幸福将被无情而彻底地粉碎。 ★☆★★☆★ 这个离家不到一百步的地方,这个只需再走一百步便可以到家的地方,是丈夫每天上班的必经之路,也是他们放假时悠闲散步的地方。白天倒还无所谓,只是一到晚上,这条路便显得阴森可怕。搬到这儿五个月以来,筠曦那晚上头一次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黑漆漆的大街,三个男人吐着烟圈儿凑在一起,当筠曦看到这伙人的一瞬间,心里真的后悔极了:“唉,还不如等上1800秒,跟仁旭一起出来了。” “靠!妈的!忙前忙后这么多年,到头来就这么被一脚踢开?妈的,我怎么这么倒霉啊!” “谁叫你不出生在大富人家!认命吧,反正你小子一直就没什么好运气!” “什么?你说什么?运气?你小子良心叫狗吃了,他妈的居然说这种话?” 这粗鲁的谩骂声让筠曦心里直发毛,筠曦忍不住加快步伐,只想早一刻离开这是非之地。可是越着急越出乱,大概是太慌张的缘故吧,就在筠曦从他们几个前面经过时,脚上的一只拖鞋居然走掉了!筠曦赶忙弯腰去捡走掉的那只拖鞋,没想到三个男人的嚷嚷声忽然停住了。 其中两人目不转睛地盯着筠曦,嘴角荡着贱笑嚷嚷道: “哎哟,瞧那边那妞儿!噢喔,很正点嘛!” “哟嗬!哎!靓妹!这么晚出来干吗呀?是不是想哥哥我啦?哈哈哈。” “喂!喂!你们疯了吗?干什么啊?我看算了吧!”另外一人好像良心未泯似的挡了一句,但很快就被其他两人挥着拳头喝止住了:“住嘴!小子!快给我滚开!”两人一边骂着,一边迈着八字步慢悠悠地朝筠曦走过来。 到了这一步,拖鞋已经不是重点了,重点是要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于是,筠曦光着脚在大街上疯跑起来。可是,可是这么做错了吗?筠曦也不知道。或许在那样的时刻,她应该泰然自若地继续找那只掉了的拖鞋,然后慢慢地,装作一点都不害怕地走回家?直到后来事情过后,筠曦都不知道那一刻到底该怎么做才对。 反正那一刻,她只想赶快从那个地方跑掉!筠曦在前面跑,几个人在后面追。 “你们、你们想干吗?让、让开!” “哦嗬!我们想干吗?我们太无聊了,想让你陪我们玩玩呀!” 几个流氓一边发出怪调,一边伸出手拉筠曦的肩膀,筠曦的眼里在那一刻冒出愤怒的火苗。没结婚以前,筠曦就最讨厌男人借着酒劲儿跟女人耍无赖了,更何况她现在已经结婚五个月了!作为一个已婚妇女,筠曦最不能容忍的,也是最讨厌的就是除丈夫以外的男人碰自己的身体!所以这一刻,筠曦条件反射似的拎起手里的塑料袋朝其中一个男的脸上用力甩去。然而遗憾的是,非常遗憾的是,无论筠曦如何用力,冰淇淋和薯条都起不到多大用处。筠曦这么一甩,冰淇淋筒和装着薯条的小口袋便“骨碌碌”滚到一边去了。 与此同时,脸上被塑料袋甩中的小流氓,眼中顷刻间喷出怒火,怪里怪气地喊道: “哎哟,行啊!看来是哥哥我小看了你!好啊,来呀!咱们就比试比试吧!” 直到那一刻,筠曦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面临人生中的一场灾难。此前,她连做梦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碰上这么几个小流氓,叼着烟卷儿,喷着酒气伤害自己。 “算了,是我错了!别、别这样好吗?求你们了!放过我吧!饶了我吧!我肚子、肚子里还有……” 几个小流氓不顾筠曦连声哀求,挥舞着拳头,轮番朝筠曦的小脸用力煽去。过了一会儿,他们堵上筠曦的嘴巴,蒙上筠曦的眼睛,像拽一条狗似的把筠曦拽到了工地的一个角落,然后把她推倒在泥地上。 “嘿嘿嘿,好爽啊!” “放老实点儿!妈的!把胳膊给我放下!” 那一刻,筠曦彻底陷入了地狱中! 就在快被按住胳膊的一瞬间,筠曦忽然瞥见一个流氓的右耳上戴着一个闪闪发亮的耳环状的小东西。于是,筠曦在最后一刻奋力抽出胳膊,狠命拽住小流氓的耳朵使劲往下拉。 “啊啊啊啊!你这臭娘们!” 小流氓因疼痛发出嘶叫声,与此同时,拳头像雨点儿似的朝筠曦的肚子里挥舞过来。 砰!砰!砰!…… 小流氓两只手攥得紧紧的,一刻不停地打在筠曦的肚子上。要不是嘴巴被堵住,筠曦非疼得喊破喉咙不可! “别碰我!别碰我!再碰我就杀了你!你们这帮狗杂种!再碰我就杀了你们!”——这正是筠曦心底深处最绝望的呐喊! 在那个惨痛的瞬间,连头顶上一闪一闪的星光也黯然失了色,月亮也躲进云层里去了,似乎不忍看这肮脏的,令人揪心的场面。一直以来,筠曦都不知道男人的手原来还可以如此龌龊,但是她那一天清清楚楚地知道了,男人打女人的手,竟然像下水道里的水一样龌龊腥臭!筠曦记忆中那双轻柔而多情的手,跟这几只手完全不同。记忆中的那双手属于至爱她的男人,就像花儿般多情,就像春风般令人感到温暖。然而此刻,筠曦只感受到一片龌龊的气息,面颊火辣辣的感觉,凶神恶煞般的几个人,钻心般的疼痛以及刺耳的“玩够了吧,该我啦!”之类的淫笑声。 不知从哪一刻开始,筠曦渐渐失去了意识,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朦胧起来,再后来,她甚至感觉不到流氓那无比肮脏的沉重的身躯。即便睁开眼睛,她也看不见眼前的坏人,耳边再也听不见嘿嘿嘿的淫笑声。她已经没有一丝力气继续求饶,甚至没有能力呼吸。 忽然,一个喘着粗气,正在动作的流氓忽然发觉有些奇怪,于是停下来对正在前面抽烟的同伙害怕地嚷嚷道: “哎!不对劲儿呀!她、她好像死了?” “什么?妈的!刚才不是还直叫唤吗?!” 几个流氓带着恐惧之色凑近筠曦身边,发现她的眼睛就像两颗玻璃弹珠,身体也一动不动,活像一个散了架的被抛弃的布娃娃。他们低声骂了几句,摘下筠曦手指上的白金戒指后便逃之夭夭了。 筠曦紧闭的耳朵打开了一点点缝隙,朦朦胧胧之中,她隐约听见一阵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远。 啪嗒、啪嗒、啪嗒…… 奇怪的是,那脚步声刚刚消失不久,好像又转回来了。 啪嗒、啪嗒、啪嗒、啪嗒…… 因被暴打而蜷缩着身体的筠曦,真想站起来逃跑啊,可此时的她实在无能为力,不能大声叫唤,不能动弹,甚至连睁一下眼都十分费劲。这样的她,又怎能区分发出脚步声的人是那几个流氓还是其他人呢? 不行,我必须睁开眼睛,我必须起来,我必须去找我的仁旭! 想着想着,筠曦终于失去了全部意识。 ★☆★★☆★ 事情发生之后,自己是怎么被送往医院的,筠曦一点儿都不知道。 此刻,她周身蜷成一团,身体十分虚弱,甚至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尽管如此,急诊室值班护士仍然要求她协助她们进行受性暴力侵害后的一系列检查。 “把腿再抬高一些!再高一些!”护士大声命令道。 手术室的照明灯十分刺眼,护士冷冰冰的语调清楚地传入筠曦的耳朵里。一夜之间,她竟然前后两次,如此这般地在陌生人面前抬腿!筠曦感到阵阵绝望。被那两个天杀的流氓蹂躏后并留下他们龌龊痕迹的下身,此刻疼痛欲裂。女人最私密的地方因这痛苦的理由,不得不在众目睽睽之下展示给别人!这般难堪的遭遇,简直令筠曦痛不欲生。 “好,伸进去可能有些凉,不舒服,再疼也要忍住哦,很快就好了。” 躺在狭窄病床上的筠曦听到这话,不禁露出一丝苦笑,暗想到:“我的身心已被流氓摧残成这样,如今还有什么比这更让我痛苦?现在的我不过是一个躯壳而已,我已然死了,一个死人怎么能感觉到疼呢?” 此时此刻,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比让我以这副模样躺在这里更痛苦的了!更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无地自容了!所以,来吧!一切都无所谓的。 几秒钟过后,护士戴好了橡皮手套,然后把手的前半部分伸进筠曦的下身。直到这一刻,筠曦才体会到痛苦是什么滋味儿!那是一种钻心的、说不出的疼痛。若不是这番遭遇,谁能忍受这非人的煎熬?!筠曦咬紧牙关,感到阵阵说不出的悲凉。 接着,筠曦感觉护士正在用梳子之类的东西梳理她的xx毛,接着好像又把棉棒插进她的xx道里翻转了几下,说是要获取两个流氓犯罪时残留在里面的精液和xx毛作为“证据”以留作备用。 不过是取几滴血、拔几根xx毛、按几下棉棒而已,其实无所谓的不是吗?做完这一切之后,整个痛苦的过程就该结束了吧?筠曦原本这样以为。然而,当护士用冰冷的手指伸进她下身取证时,筠曦才发觉这个过程远非她想象的那样“无所谓”。她疼得全身颤抖,几乎马上就要昏厥过去。时不时地,护士就会发出“啧啧”声,筠曦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她产生了幻听。她很想收回蜷缩的双腿,可每次这样做时,都被护士用手给扒开了。 时间过去得越久,护士取证的时间越长,筠曦的痛苦就深。她紧紧咬住牙齿,嘴唇上几乎被咬出了两道血印。撕心裂肺的疼痛,加上可怕的酒精味道,让筠曦感到阵阵恐惧。比这更让她恐惧的,是护士戴着橡胶手套进行的大幅度动作,这一切甚至比那两个禽兽摧残她时更令她痛苦难当。 不要检查了!停下来好不好?正在筠曦想要冲口而出这句话时,她忽然感觉下身有什么暖呼呼的东西往外流。那种温暖的感觉,跟冰凉的酒精对比得十分明显。究竟是什么这么温暖呢? “啊!不好了!大夫!金明秀大夫!快、快过来啊!这个病人……” 那一刻,筠曦并没有意识到护士焦急的呼喊意味着什么。她只是感觉到某种温暖的液体正从她的身体里往外流,就像沙子从五指间滑落一样…… “怎么了??流出来什么了?我到底怎么了?” 那一刻,筠曦好想抓住一个人仔细问清楚啊,只可惜她连这点儿力气也没有。 怎么了?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老天哪,求求你告诉我这一切只是个噩梦,只是一个一睁眼就会消失的噩梦吧! ~★☆★★☆★~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想到那夜悲惨的遭遇,筠曦就痛苦得快要发疯,忍不住发出绝望的呼喊。从浴室里传来的一连串嘶喊声,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愤怒、刺耳、凄惨。一直在浴室外等候的仁旭听到这般绝望的嘶叫,吃惊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筠曦呀!筠曦!怎么啦?快开门!求求你把门打开嗯?筠曦呀,求求你把门打开吧!” 哐!哐!哐!哐!哐!仁旭像疯了似的猛烈敲门。 随着一声声敲门声,筠曦的视线落在了洗脸池上面的玻璃杯上。仁旭的声调越高越急切,她内心的冲动就越强烈。她迫不及待地拿起玻璃杯,随即使出全身力气将之撇在地上。 喀嚓! 一声刺耳的摩擦音过后,一个完好的玻璃杯瞬间被摔成大大小小的玻璃碎片儿。筠曦捡起最大的一片,用颤抖的手把冰冷的玻璃碎片放到手腕处。就这么死了算了!就这么死了算了!不如就这样死了算了!既然我的孩子,我肚里的孩子已经死了,那我活在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意思?倒不如就这么死了一了百了! 筠曦打定主意之后,本来想用玻璃片割腕自杀,可真的做起来之后,却发现其实并不容易。电视剧、电影里的割腕自杀好像都很容易哦,为什么自己做起来就这么难呢?用玻璃片割破自己的肉,真的不容易下手。玻璃片本来就很难进到肉里,再加上第一次自杀,手像筛糠似的抖个不停,根本就不听使唤嘛。筠曦连试了几次之后,最后终于用玻璃片割破了动脉前面的地方。 好啦,现在只要往旁边再划一下就行啦,现在…… 哐! 要不是仁旭狠命用肩膀撞开浴室门,筠曦的玻璃片说不定已经割破动脉了! “不可以!” 仁旭用一秒钟的时间立即搞清楚了眼前的状况,他来不及多想,一把抓住妻子的手腕,想夺下她手中的玻璃片。筠曦本能地进行反抗,挣扎着试图完成割腕的最后一步。 “放手!讨厌!不许碰我!告诉过你不许碰我!再碰就杀了你!杀了你!……” “筠曦,醒醒呀!是我啊!我是仁旭啊!乖,快放下这个!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告诉你快放下这个!!” 没想到,在两个人奋力挣扎中,筠曦手中的玻璃片忽然“嗖”一下划破了仁旭的脸!当筠曦意识到玻璃片没有划破自己手腕,而是划伤了丈夫的脸时,她的脸色顿时变成一片惨白。趁着妻子怔怔出神的一刻,仁旭赶忙夺下她手里的玻璃片,迅速扔进马桶里用水冲走了。 哗啦啦啦啦啦…… 在冰凉刺骨的水柱下,筠曦和仁旭一言不发地凝视着对方。当筠曦发觉仁旭的视线正对着自己,落在她的脸上以及伤痕累累的身上时,忽然惊惶失措地抬起双臂,试图遮盖住自己那满是伤痕,一丝不挂的身体。 “别看我!” 别看我!转过头去!我不想让任何人,尤其是你看见我这副像被炮弹袭击过似的凄惨模样!我死都不愿意让你看见我这副模样!如果让你看见,还不如让我痛快地一死了之!所以,请转过头去!不要用如此心寒的目光看着我和我的身体! 婚后第一次,仁旭拒绝了妻子的命令。他不顾妻子的喝止,径直朝她走去。四天以来,不对,是认识筠曦以来,仁旭第一次有了打妻子一拳的念头。因为他真的愤怒至极!即便如此,他仍旧下不了手,他只能强压住心头的怒火,任握紧的拳头颤抖不停。他的话也带着强烈的颤音,一如他不停抖动的拳头。 “想死?你真的忍心撇下我一个人寻死?筠曦!你怎么能这么狠心?!” 我们不是约好了吗?今生今世,我们要至死不渝。无论快乐或者悲伤,疾病或者健康,我们都会牵手从乌丝走到白发。难道你真的忍心抛下这些誓言独自寻死?难道你真的想要背着我寻死,就像我不知道的我们的孩子?筠曦呀,你怎么忍心抛下我一个人呢?你怎么能这么狠心地撇下我一个人寻死呢?! 仁旭越是靠近,筠曦越是后退。这一刻,筠曦才意识到脸上始终挂着微笑的丈夫,神情也可以这般凄凉。带着这无比凄凉的表情,仁旭将妻子逼到墙上靠着,然后一字一顿,清清楚楚地警告道: “如果你再敢做傻事,我真的不会放过你!” 哗啦啦啦啦啦啦…… 冰凉的水柱依旧从两个人的头顶哗哗地往下流,直到他们的头发、脸颊、脖颈、肩膀、胸部和全身都被浇透。忽然,筠曦瞥见了洗脸池上的香皂,她一言不发地拿起香皂,在仁旭默默的注视下,开始擦拭头部、脸颊、脖颈、前胸、肚子和双腿。凡是那两双粘乎乎的脏手曾经触及的地方,筠曦用力地揉搓着,似乎要彻底洗净那些肮脏龌龊的痕迹和脏水。 “呜呜呜呜呜呜~” 筠曦一边紧闭着双眼,用力揉搓身体各处,一边发出悲惨的啜泣声。记得学生时代值日时,或者当高中讲师的现在,她总会把黑板上的粉笔痕迹擦得一干二净。此刻,她多想像擦去粉笔痕迹一样,把身上这些可耻的淤痕擦干净啊!然而此刻,无论她如何努力地揉搓,甚至擦得皮肤上出现了一道道血丝,那些刻在她身上的淤痕却不会褪去 因为这些是真实的,活生生的,事实。 仁旭无比痛心地看着筠曦,他多希望妻子此刻的泪水,只是因这冰冷刺骨的凉水而流啊。只是因为这个,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原因,仁旭真的希望如此。如果,如果这活生生的事实,只是一场一睁眼便消失了的噩梦,那该有多好啊。 ~★☆★★☆★~ 这世界上的噩梦究竟有多少种呢?有这样的噩梦吗?一夜之间,美丽的妻子突然变成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布娃娃,躺在医院的急诊室里?将伤痕累累的身体完全暴露在丈夫眼前,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儿割腕自杀?在医院前来处理状况的医生不是别人,恰恰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 “姜仁旭!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筠曦割腕自杀的行为刺激了病房其他病人,这会儿,筠曦已经做完止血处理,仁旭正在等待精神科大夫过来稳定其他病人情绪。低着头,蜷坐在病房门外的仁旭,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便顺着声音方向看了过去。视线所及之处,是一名跟他差不多大的,面色苍白的医生。 此人正是仁旭多年的好友——信宇。 由于太着急的缘故,信宇的头发和上半身已经汗透了。就在刚才他浏览病人病历时,不经意看到如下字样: ——27岁,女,被强xx流产…… 看到病例的一瞬间,信宇想都没想,抬腿就往病房跑了过来。 “真的是我们筠曦?你确认不是重名,真的是我们筠曦?” 信宇一边问,一边本能地想闯进病房看个究竟。正在这时,他耳边忽然传来仁旭野兽般绝望的,低沉而激动的喊声。 “别进去!”仁旭拽着信宇的胳膊,双目充血地望着他喊道。 信宇不由地停住了脚,有些不解的望着他。 “别进去!不要看我们家筠曦!” 不要看这样的筠曦!我不想让你亲眼看到这样的筠曦!不想让你记住筠曦现在的悲惨模样!求求你!求求你信宇! 仁旭在心底发出绝望的呐喊。是的,仁旭不想让最好的朋友信宇看到筠曦现在这副样子,他不想让信宇看见筠曦手腕缠着渗着血的绷带,无助地躺在病床上的样子。更重要的是,他知道筠曦若是在这时看见信宇,该会是多么惊惶失措多么难过,所以他更不愿意妻子受到任何惊吓! 因为,从八年前那个明媚的春天开始,筠曦就一直是他的,以及信宇的“美丽的女孩”,正像信宇一直所说的那样,是他们——美丽的筠曦。 ~★☆★★☆★~ 记得八年前五月的那一天,正是学校举行“春天庆典”的头一天。那天,仁旭陪着准备在最后一天参加万米长跑的朋友信宇在学校操场上练习跑步。确切地说,是信宇用腿跑步,而仁旭骑着自行车跟在旁边帮忙掐算时间。 “呼哧,呼哧,呼哧~一万米真是要了命了!妈的!原来不是说跑四千米的吗?那些搞运动的家伙是不是都喜欢自虐啊?一群疯子!混蛋!” 这个四肢协调性极差的家伙,竟然被选为医科大学长跑代表参加一万米长跑比赛!面对“死党”的抱怨,仁旭忍不住“噗哧”一乐,耐心地劝道:“跑步时别说话呀!得一边跑一边调节呼吸啊!” 可是信宇的不满并没有就此打住。 “妈的!一群传染病人!真不晓得我这种人怎么上的医大!要不是爸妈不停抱怨说什么要是四个儿子一个都当不了医生,他们会难受死,我才懒得读这个专业呢。上了大学还按分数排名,这么不可理喻、非人的做法,恐怕只有医大才见的到吧。可恶,这么一个春暖花开的好时节,偏偏让我在这里傻兮兮地跑什么步!” “所以你更得拿名次喽,这样才对得起自己嘛。咱们赶快跑完去看看孝珠吧!那丫头第一次在话剧中当主角,怕得不得了,咱们去为她加油吧。” “哼!他们话剧组就那么缺人才?就孝珠那家伙也能当主角?到时候男生们见了还不都得说‘就那样也能演夏尔鲁梅’?咳,简直不可想象。” “你呀,当心我把你这话全告诉孝珠……” 仁旭的话还没有说完,便听见他们的头顶上传来一连串尖叫声。 “闪开!闪开!快闪开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连串叫声之后,最先映入仁旭眼帘的,是一个女孩水滴花纹的紧身短裤。在仁旭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之前,一个女孩已经像一道晴天霹雳一样从半空中落下,接着“砰”一声砸在了他身上! “我的妈呀!” “天哪!” 嗖嗖嗖嗖……砰! 本来规规矩矩骑着自行车,不料却被一个看来约有一百斤的“天外来客”砸了个正着,弄了个车仰人翻——在这种情况下,自行车主人发出几个感叹词也在情理之中。按仁旭的常识,在这种情况下,撞上自行车主人头部的那个“天外来客”,至少理应说句“对不起!很抱歉!”之类的话道歉呀。不料,这个身穿运动短裤和t衫的“天外来客”不仅没道歉,还干脆把自己当成了“坐垫”坐起来,这跟仁旭的“常识”未免相差太大了吧。 “真是!不是都让你闪开了吗?!干吗骑着个自行车在围墙这儿瞎绕啊?” 哎呀,这女生不是贼喊捉贼嘛!分明是她不对,她反而先发制人,责备起仁旭来了!到哪儿找这么稀奇古怪的事儿啊!难道在操场围墙周围骑自行车,就应该受到如此质问? “喂喂!难道你看不懂韩文字儿?没看到那边的牌子吗?‘禁止翻墙’!告诉你,就是不许翻墙的意思!厚着脸皮穿短裙翻墙不说,还跳到别人家的脸上!你这种大无畏的精神真是值得‘表扬’啊!更何况,是谁、谁把我自行车弄成那副德行?!”仁旭实在气得够戗,当下就想针锋相对地如此回击一番。 可奇怪的是,理应气得蹦高儿的仁旭,此刻却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闷葫芦。 那是因为,他忽然瞥见了一双如星星般璀璨的眼眸。 这时,女孩突然闭上嘟嘟囔囔的小嘴凝视着自己。那一对眼眸,深邃得就像黑暗夜空中闪闪发光的星星。 那天,那一刻,仁旭第一次了解到,人的,不,应该说女人的的眼眸竟然能像星星般璨璨生辉。在仿佛如一刹那那么短暂,又似一千年那么漫长的一瞬间里,仁旭立刻忘了眼前这个女孩,刚刚还无端指责自己的事实。直到大约十五秒之后,猛然听见女孩一声大叫,他才如梦初醒似的回过神儿来。 “终于找到你啦!我的‘眼睛’!”女孩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 “!” 那一刻仁旭才明白过来,原来刚才女孩看的根本不是他,而是掉在地上的隐形眼镜!惭愧惭愧,简直“自作多情”嘛!就在仁旭懊恼得不行,想对她说“快下来呀,都快压死我了!”这句话时,就在女孩哆嗦着手戴隐形眼镜的一瞬间,只听离她不远的围墙上面,又传来一连串低沉的声音: “终于找到你了!徐筠曦!你这个臭丫头!跑得比跳蚤还快!” 仁旭定睛一看,从围墙一跃而过的人不是别人,居然是自己的亲哥哥贞旭! “徐筠曦,还不乖乖给我站住!居然敢把我这个天王老子的话当成耳边风?识相的话就赶快过来!喂!站住!给我站住!喂喂!!” “哦嗬!有本事来抓我呀!你当我是傻瓜,叫站住就站住呀!天王老子?嘻嘻,呜嗬!笑死人了!反正我就是不同意!咯咯咯咯!” 乖乖!这场面可把仁旭信宇两人看傻了眼。要知道,除了快要毕业的大四学长们之外,全校还没人敢违抗贞旭大哥呢!贞旭大哥在学校里简直就是“土皇帝”,那可是素来风光无限哪。这会儿怎么像跟屁虫似的跟在一个女生屁股后面,又是翻墙又是蹦高儿的,还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呀。 “今儿真是开了眼了!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啊?闪电般地从空中降落,又像风一样飞走了!” 信宇怔怔地望着女孩消失的方向,仿佛灵魂出窍似的嘀咕道。仁旭一边扶起被压倒的自行车,一边对这个说法表示赞同。 “哎!这丫头脾气虽然不怎么样,可长得却是很漂亮!”信宇仍在回味刚才的一幕。 “对啊,你说的对,尤其是眼睛。” “什么呀,我说的是她的腿部曲线,简直太完美了!哦对了,你刚才看不见来着。嘿嘿,被女人第一次压在身下,有什么感想啊?哈哈。” 仁旭轻轻敲了一下信宇的头,算是对这不正经玩笑的小小惩罚。接着,他们又沿着原来的路线跑起步来。 那年五月的一个春天,一个女孩,就那样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他们眼前。她,正是美丽的徐筠曦。 ~★☆★★☆★~ 八年后又一个春天,昔日的医大学生仁旭已经成为一名正式医生。此刻,筠曦的悲惨遭遇就像一道晴天霹雳一样瞬间击中了他。在这只有两个人的楼顶上,信宇怒不可揭,狠狠拽着仁旭的衣领,带着哭腔大喊道: “你!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没在筠曦身边好好保护她?!你这个混蛋!当初你跟我说过什么,我才决定退出来着?你不是说会让筠曦幸福到老吗?不是说即便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吗?你不是说筠曦就是你的生命,你会到死都守候着她吗?为什么?为什么让她……” 仁旭也态度激烈地回道:“放手!你知道什么?!” 现在,我比任何人都要自责悔恨,我恨不能马上一死了之,即便你不冲我大喊大叫!你又怎能体会我的心情!你怎么可能体会到一名丈夫接到电话后急匆匆赶往医院急诊室,一眼看到妻子伤痕累累躺在病床上时那种痛苦的心情!你又怎能体会到当你看见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当着你的面割腕自杀时那种悲愤的心情! 当信宇注意到仁旭那双因连续失眠而充血的眼睛时,他似乎读懂了朋友憋在心里的所有难过。他们两人彼此怒视着对方,僵持了一会儿之后,还是仁旭先打破了沉默。 “筠曦她,现在也是我的生命。”仁旭睁着布满血丝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道。 听到这平静而简短的回答,信宇紧握的拳头默默地松开了。不一会儿,两人并排靠在顶层墙壁前坐下,像两只在春天里晒太阳的小鸡崽。 “筠曦现在怎么样?” “很不好,一刻都睡不着。吃了医院开的药闭上眼,却总是被吓醒过来。上次还锁上浴室门摔碎玻璃杯割腕自杀,真是的,她非要进去洗个澡,我这才放松了一小会儿……妈的。” 听仁旭这么一说,仁旭立刻明白,或者说他认为筠曦目前的状况,就是医学上所说的“被奸后遗症”(rapetraumasyndrome)。妈的!筠曦怎么会摊上这种事儿呢? 深知徐筠曦倔脾气的信宇,点着头说道:“是啊,那丫头是倔得要死。” “我暂时先假装不知道这件事,这样更好些。待会儿我跟她的主治大夫谈一谈,拜托大夫开一张处方单,需要什么我会准备。现在最要紧的是想办法让筠曦有安全感,记住,你千万要在她身边给她信心。” “谢谢你。” 面对恨不得一股脑告诉他所有注意事项的朋友诚心诚意的样子,仁旭只是低声说了句“谢谢”便不再多说,跟刚才那个大喊大叫的他判若两人。 “谢什么呀,跟我见什么外!你这家伙!只可惜我才刚实习两年,什么都不能为筠曦做。” “不是,就是想说声谢谢。” 真是奇怪啊。一般情况下,这种事情是最怕让熟人知道了。可不知为什么,此刻,当仁旭面对信宇时,他感到格外安心。信宇说的没错儿,自己确实没能好好保护好筠曦,他为信宇了解到这个事实感到羞愧,同时,他也知道,即便让信宇知道这件事,信宇暂时也无能为力。但是,当他听见好友对他说“加油!”时,他心中的恐惧和压力竟然慢慢舒缓下来了。 对这声“谢谢”信宇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摸了摸脸,就跟平时一样。 “臭小子,谢什么呀!搞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 “哎呀,筠曦可能在找我呢”,仁旭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来。 望着渐渐远去的仁旭的背影,信宇忽然喊了一声:“仁旭呀!” 见仁旭转过头看着自己,信宇犹豫片刻说道: “以前,我听有过类似经历的病人说过,说女人碰上这种事情,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 “要是天真的塌下来,筠曦会很辛苦,所以你,千万要鼓足勇气陪在她身边知道吗?” 仁旭呀,如果天真的塌下来,就让我们三个人一起扛吧!筠曦,你,还有我,让我们一起来承受吧! “我知道。”仁旭神情明朗,微笑着答道。 知道,我都知道。所以,我也因此而害怕。 送走仁旭之后,楼顶上只剩下韩信宇一个人。这一刻,他终于摘掉眼镜,揉了揉眼角,在空无一人的楼顶上,他终于褪去了所有伪装的坚强,难过地自言自语道: “韩信宇,你这算什么?连你都吓成这样,连你都无能为力,还在仁旭面前装什么装呀!” 生平第一次,信宇为自己当初的选择感到后悔:假如当初听从父亲的话当一名外科医生而不是精神科大夫,或许,他就不会亲眼目睹如此悲惨的事实了。 第四章 报案 世界上最愚蠢的行为 “我要报案!” 筠曦企图割腕自杀后的第四天,她出院了,筠曦和仁旭回到了自那天晚上之后空了一周的家。回到了他们的“现实”。对于他们来说已经停止的时钟又开始滴滴答答地走了起来。就好像过去一周只是一场可怕的噩梦一样。家里同一周前她去买冰淇淋的时候一模一样,没有一点变化。除了因为几天没有清扫,灰尘漫舞之外,客厅里的双人沙发,沙发前面放着的电视,窗边悬挂的她挑选的杏仁色窗帘,还有客厅墙壁上挂着的醒目的结婚照片,一切都和从前一样——除了她以外的全部。而回到一切都原封不动的家后,她首先对丈夫说的就是这句话。 “我要报案!” 开始,仁旭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一周以来,筠曦不吃也不睡,仁旭陪在她身边也不吃不睡,所以他以为是自己太累了,听错了。可是,当看到短短几天之间就几乎瘦成一半的筠曦的脸,看到因此而显得更加大的筠曦的黑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没有听错。 “我已经在医院取证作了化验,现在证据充分,一定要抓住那两个兔崽子。” 一周之前筠曦的眼神还是那样可爱,那样天真,可是现在,却因为愤怒而几乎要燃烧起来。筠曦就是用这种眼神对仁旭说的。 说“我要报案”。 “我知道你的心情,可这样做并不是一个好办法。” 仁旭的回答很平静,就像他平常一样。筠曦直直地盯着他,盯了足足有一分钟。然后她的眼角开始颤抖。 “你知道我的心情吗?你知道吗?” 然后,从她干裂的嘴唇里,传出她颤抖的声音。 “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知道的?仁旭,你知道什么就敢这么说?你知道?什么?到底知道什么?你知道我被他们痛打,被他们使劲踩在脚底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吗?还有护士戴着胶皮手套的手,想起来都令人窒息的冰冷的手伸到我下身里摸索着找证据的时候,我咬着牙忍受的耻辱!你知道吗?” 对着陌生人张开双腿接受检查,注射了整整一周在此之前与她完全没有关系的预防性病的盘尼西林,所有的这些记忆对于筠曦来说都太可怕了。筠曦的声音响彻在客厅的每一个角落。仁旭很不理解,在整整一周都没有吃饭,没有睡觉的筠曦小小的身体里,这种狂喊到底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客厅几乎被筠曦的声音震得颤抖起来。对于仁旭来说,筠曦如同几天前在浴室里摔碎的玻璃片一样尖利的声音真的是太陌生了。所以他只是听着,直到筠曦再次大喊。 “我!决不会就这么放过那两个流氓知道吗?我很难过,很委屈!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我!就算死也不会放过他们!决不会放过那两个彻底毁掉我,害我流产的杀人犯!那两个兔崽子,我恨不能亲手杀了他们!就算杀不了他们,我也要亲手让他们吃狗屎!天杀的狗东西!” “够了!” 真是奇怪。两人之间偶尔会大声发脾气的从来都是好强的筠曦。可是这次打断筠曦的话,像筠曦一样大声喊叫的却是姜仁旭,明天太阳是不是会从西边出来? “够了!不光你很受伤,我也很受伤!我也想把那两个混蛋抓起来!可是……” “可是?可是什么?” 如果报案,筠曦被强xx的事实就会被除了她和他,那两个混蛋以及医生以外的人们知道。去警察局报案的时候,必须要说明自己被强xx的事实…….只有这样才能让警察去抓那两个混蛋。 “丢人?” 筠曦干裂的嘴唇里,轻蔑地,狠狠地问道。 “自己老婆被其他男人强xx你觉得很丢人是不是?所以你宁愿放了那两个杀人犯是不是?不能跟我去警察局,是因为你觉得太丢人是不是?姜仁旭先生?” 就好像对陌生人说话一样,筠曦用几天前她打碎的玻璃碎片一样尖利的声音,直直地盯着仁旭的脸问道。 “所以,结果是觉得我这样做很丢人是吗?” 面对筠曦极端冷漠,极端严厉,令人不寒而栗的指责,仁旭无法不愤怒,不生气。看着眼前瘦得不成样子的筠曦的脸,如果不是她瘦得只剩下一身骨头,对着已经27岁,可却像6岁小女孩一样无理取闹的她-在他的眼里是这样-他真想抓住她的肩膀使劲晃醒她。可是他知道,她也知道,姜仁旭是不会做出使劲晃动女人肩膀这样的事情的。所以取而代之的是,他大声咆哮。就好像她对他大声喊叫那样,大声的,尖利的,用一不小心就会痛哭出来的难过的声音。 “够了!我也很痛苦!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受伤!你以为我不想抓住那些坏蛋吗?你以为我就不心疼见都没有见到就离开我们的孩子吗?我也很生气。就算你不这样对我,我也很想大哭一场,想疯掉!” 大约十秒钟过后,他又继续一字一顿地严厉说道: “所以别拿我当出气筒!那天我告诉你我陪你一起去,让你等我一会儿,不听我的话,非要那么晚跑出去买冰淇淋的,是筠曦你,不是我!” 仁旭的声音穿进耳朵的瞬间,筠曦的表情凝固了。死一般的沉默。看着筠曦表情茫然地望着自己,仁旭知道自己应该马上安慰她说“我说错了,对不起。”可是,奇怪的是,当时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十分钟左右后,她用比刚才镇定了一些的声音问道。 “可是,至少你也应该发火啊?像我一样。” “……” “那你帮帮我吧,嗯?仁旭,仁旭啊!害我流产的那两个混蛋!我决不能放过他们!所以,所以……!” “现在世界上能帮助我的人就只有你了!” 几天之间就瘦得不成样子的苍白的脸,还有因此而显得更加大的黑眼睛,因为里面装满了眼泪所以比平常显得更水润,现在,这双停止哭泣的黑黑的大眼睛对仁旭说。 “现在世界上能帮助我的人就只有你了!帮帮我吧,帮帮我。帮帮我。” 他安静地对着她的眼睛看了大约三十秒,然后默默地拉上了外衣的拉链。对憔悴的望着自己的妻子用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的声音说道: “走吧,把诊断书带上。” 可是即使做了这样的决定,他还是对点了点头,收拾手提包的妻子问道。 “可是,你知道吗?这样做会多么痛苦?你所做的选择,这个选择的代价对你,还有对我是多么可怕?” ~★☆★★☆★~ 虽然事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警察局这个地方还是比想象中更加可怕。不是因为钱包被抢,不是因为酒后驾驶,而是因为我……被强xx了。为了协助警察抓住那两个该死的混蛋,首先我必须鼓起勇气来这里报案,其次是清清楚楚说明这个血淋淋的事实,必须把那个悲惨的过程说得明明白白。这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啊!对于她和她丈夫而言,警察局这个地方真的太怕了。 大白天就醉得一塌糊涂的酒鬼的喊声,违规摆摊被罚的阿姨“我该怎么活啊?”地呜咽的哭声,为抢停车位而彼此对骂,揪着彼此的衣领大打出手而被抓来的男人们底气十足的叫骂声。还有审讯对面的嫌疑犯的警察的喊声,以及他们敲打电脑键盘做笔录的声音。筠曦要透过这所有的声音来报案。 “我是来报案的” 她抬起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无比清晰地说。 ~★☆★★☆★~ 根据对这种暴力案件进行报案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密处理的原则,警察带他们离开了吵闹的大厅,来到了一间狭小的口供室,笔录也是在这里记录的。 “那么您丢失的就是犯人抢走的结婚戒指和钱包里的2万元钱吗?还有,嗯,诊断书……” 警察瞟来一眼筠曦,然后又忙碌地开始敲打着键盘,筠曦接着说道: “还有我肚子里的孩子。” 开始的5秒钟时间里,警察没有听懂筠曦的话,因此皱了皱眉头。孩子?然后翻了翻诊断书。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重新敲起了键盘。 “诊断书上这样写着。7周?嗯,以后法院审判如果需要的话,要把开诊断书的医生也传唤过来。” 偶尔,虽然很少,但好像也接待过像筠曦这样咬着牙过来报案的女人,可是像筠曦这样带着丈夫一起来的女人却是第一次看见。警察的表情中掺杂着“这个女人脸皮真厚”的不屑,还适当地掺杂着冷漠,疲惫还有轻蔑,他一边敲打键盘一边说: 2万4千元钱的结婚戒指, 痊愈六周的诊断书, 一个七周大的胎儿。 警察边问筠曦除了这些还有没有丢其他东西,边敲打着键盘的声音刺激着筠曦玻璃碎片一样敏感的神经。提问和记录仍在继续: “那么我们来最后确认一下吧。嗯,日期是4月13日,地点是家附近的工地。” 嗒嗒。 “时间是过了12点,罪犯是两人,脸因为当时天太黑,看不清楚。从超市回来的路上遇到三个不明身份的男人,噢,不,其中一人先逃走了,您是被两个人拉走的,是吗?” 嗒嗒。 “脸和肚子被多次暴打……倒在工地地面之后被两个男人交替轮奸。当时您拽掉其中一个犯人的耳钉,然后始终将耳钉握在手里。根据当时的惨叫,推测犯人右耳朵会留下伤痕。被害人当时身穿t恤和裙子。” 哒哒哒~ “请问,当时您穿的是不是短裙?当时您的着装是不是很暴露?” 哒哒哒~ “不好意思,因为有时候着装暴露也会导致这种事情的发生。” 哒哒哒~ “没有,是吗?您说是两个人,具体是如何扑上去,如何打您的?啊,是您倒地之后撕开您的衣服是吗?当时衣服是否是很容易被脱下的?一共插入几次?不好意思,因为笔录一定要尽可能的详细。您喊了吗?啊,嘴被捂住了。原来是这样。嗯,知道了。” 哒哒哒~ “什么?当时的着装和暴露程度?” 在这个瞬间,如同在一周前那个地狱般的夜晚被男人们蹂躏的瞬间一样,耻辱感包围着筠曦。仁旭在旁边听着。在丈夫面前从头到尾地回忆那场噩梦,将当时如何被侮辱,被暴打的情况如实说出来,让筠曦感到无地自容。即使这样,一定要抓住那帮兔崽子的信念支撑着她咬着牙回答了问题!什么?当时的着装和暴露程度? “哦,知道了。” 哒哒哒~ 警察嘴上说知道了,而表情却分明是“好像不是这样的”,他对筠曦和仁旭说,笔录已经结束了,现在回家等消息就可以了。看着警察的表情,警察的脸,筠曦真想用指甲在他脸上猛抓一顿。可是,她忍住了。因为她有问题要问他。她尽量保持声音不颤抖,她,还有仁旭问道。 “要等到什么时候?” 面对两人的询问,警察用油笔在自己的头上“啪啪”地摁了两下,做出很为难的表情。 “不太好说。我们首先会对我们掌握的有强xx前科的人进行一次排查。如果顺利的话,可能会在那些人里面。但是现在我实在是不能对您保证什么。您先回家等消息吧。有消息我们会通知您的。” “我听的意思是,现在,您没有信心能抓到犯人,是吗?” 一直默默地听着妻子什么时候,在哪里,如何遭遇暴行的口供的仁旭,首次开口这样问道,听到仁旭如此生硬的提问,警察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一丝不安的表情。可那只是一瞬间。警察一副“真是个不好对付的人啊”的表情回答道: “坦率地说是这样的。可是我们一定会尽力的,请您回去休息吧。这种事情光着急是没有用的。” 之后,虽然警察没有说,但从他的眼睛里,仁旭清楚地读懂了他还想要说的话。 “喂,我知道你现在心情非常不好,非常生气,可是我们也需要时间啊。相当于在整个东大门市场里找一个姓金的人。多难啊!”,这句话。 看着警察一副事不关己的神态,仁旭忍不住愤怒地大喊起来。 “是因为不是你自己的事情,你才这么不关心对不对?!” 可是,面对他愤怒的抗议,对方根本没有其他的反应。对于筠曦和仁旭来说如同天塌下来一样的事件,整个“报案”从开始到结束就只用了32分钟。当他们拖着疲惫的步伐,从如同市场一角一样吵杂的警察局里出来的时候,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的筠曦对自己坚持要仁旭陪自己到警察局,对自己坚持要报案的勇敢和愚蠢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后悔,痛心疾首般地后悔。甚至想打破在抓住这些坏蛋之前不会再哭的自己对自己的约定,坐在警察局的走廊里,在仁旭面前放声痛哭。警察所说的“通知”在他们回到家的几天后到达了。内容非常简洁。 “我们对两名有强xx前科的男人进行了调查,但结果与您提交的证据,即嫌疑犯的精液、体毛及耳环上的血液血型不吻合。我们将继续调查,还会再联系您。” 可是从那以后,一个星期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他们始终都没有再接到“通知”。 ~★☆★★☆★~ “我们,搬家吧。马上,现在马上。” 整天守在电话旁边呆呆地等“通知”的筠曦有一天突然对丈夫这样说道。仁旭想都没有想一下,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已经过了这么久,警察局那边还是没有联系,就算今后要联系,告诉他们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就可以了。无论如何,对于筠曦和仁旭来说,继续生活在离家百步之遥的“事件”发生工地附近都是无法再忍受的。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可怕的工地怎么不会塌陷或者消失,怎么仍然存在于地球上,仍然像鬼屋一样在他们的家旁边?如果能找到炸弹,真想把它炸掉。 “想搬到哪里?” “月球。” 听到筠曦简短的回答,仁旭皱了皱眉头想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医院的医生曾经说过,尽量顺从患者的意思去做,换一个环境会比较好一些,所以,他也想100%地满足她的一切愿望,可是无论如何,去月球对他来说仍然是太难了。就好像不能用炸弹炸掉那个工地一样。 “我们没有宇宙飞船,去不了。而且那离我的公司太远了。可能的话,我们在地球上生活吧。” “好啊,那,去非洲。” “那里太热了吧?还是在韩国上下班比较方便哦。” 现在轮到筠曦皱眉头了。她努力地想了一会儿说,用无法再让步的肯定的语气说。 “离这里越远越好,没有工地的小区。” 这也正是仁旭所希望的,因此从那天起他们就开始找房子,一周后,他们很快便闪电般地搬了家。 “这就是全部行李吗?哦,我听说你们刚刚结婚,所以行李才这么少吧?” 行李就像搬运卡车的司机所说的那样,很少。他们的搬家就好象游牧民的迁徙一样。那些只要有所饲养的家畜吃草的草原,无论哪里都可以迁徙的游牧民。找到草原后就搭建帐篷生活,然后到时候再收起帐篷迁徙,所以他们的生活用品很少。他们不会被他们所拥有的物品所束缚,他们到处寻找草原。就像那些游牧民一样,仁旭和筠曦也只带了一些简单的行李,离开了他们生活的小区。 ~★☆★★☆★~ 现在已经是春天了,正是搬家的季节,所以小区里有人搬家也并不是稀罕事。可是他们搬走的那天早晨,小区的住户却出来了很多,就好像第一次看到有人搬家一样,开始是一两个人出来,而后来就有很多女人出来了。她们没有站在一起,而是一个人站着,或者两个人站在一起,装作没有看他们一样扭着头偷偷地瞟着他们。手里虽然拿着垃圾袋或者空瓶子,却没有直接走向垃圾桶,而是停下来看着搬运行李的年轻夫妇。仁旭和筠曦就在大家的视线中搬被子,搬电饭锅,搬衣柜。筠曦在搬行李的时候,扭头向后面盯着自己的那些人看去,可是她一扭头,那些女人马上就转过头去,避开她的视线。而当她重新转过头搬行李的时候,那些女人又重新开始盯着她看,她可以明显地感觉得到。 那些眼神就好像看外星人一样。 把衣柜搬到卡车上后,筠曦很想跑到那些女人面前骂她们一顿。 “你们第一次看别人搬家吗?我头上长角了吗?你们在看什么?嗯?为什么不看我的脸?我到底怎么了?” 可是在她爆发之前,她清楚地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 “真可怜啊,啧啧。” 她不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静静的,悄声的叹息声仿佛被赋予了生命,插上了翅膀,无情地撞到了筠曦的心上。筠曦甚至没有勇气向发出这声音的地方转头,就赶紧匆匆地上了车。 突然,她想起了刚刚搬到这个小区里的那天。 她和决心要一起白头到老的仁旭,带着为数不多,却精心准备的嫁妆和一些生活用品,欢天喜地地搬到了他们第一次精心装饰的小窝。那天,他们点了炸酱面,放在报纸上,两个人蹲着吃,然后开心地搬行李,擦地板,还在并不宽敞的阳台上放上了花盆。 “等春天来了,我要在阳台上修一个迷你花坛。种上生菜、茼蒿和小西红柿。” 因为没有想过要像放牧的游牧民寻找草原一样再次离开,所以筠曦在这里种了生菜,种了茼蒿,还种了小西红柿。给他们浇水,看到它们发芽异常开心。可是,这些小芽在那个地狱一样的夜晚之后,因为没有再浇水,已经都干死了。她现在和她的丈夫一起,像游牧民一样,收起帐篷,整理好行李,慌忙逃离这个地方。 逃跑,是的。是半夜逃跑。是为了掩人耳目的半夜逃跑。虽然是在大白天,可他们的心情就像半夜逃跑一样。那天,他们一对流浪恋人,逃离到新的草原,或许说逃离到月球。 ~★☆★★☆★~ “那怎么能说是半夜逃跑呢?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办法,非常办法!” 搬家两个多月后,仁旭抽出时间到医院来找信宇,信宇听了仁旭的讲述,这样说道。 “那筠曦现在怎么样了?换了个环境应该会好一些吧?” “很难说。” 面对朋友关切的询问,仁旭耸了耸肩,不自信地回答道: “跟原来的小区离得很远,附近没有工地。” 为了找到符合筠曦条件的房子,仁旭的脚掌都磨出了茧子,最终所选择的,他们生活的“月球”,离原来的家有两个小时的距离,重力和面积同原来的家一样。 “这儿的阳台也很大,西红柿、茼蒿、生菜随便你种,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吧。” 就好像在终于寻找到的草原上搭建帐篷一样,当他们把床,衣柜,沙发和桌子都放好后,仁旭对环顾着房间四周的筠曦这样说道。新落户的月亮基地看起来不错。他不再想做一个游牧民了,他希望在新的月亮基地上种一些东西,然后浇水,像以前一样生活,所以他这样对妻子说。他想像以前一样,重新种那些西红柿或者茼蒿,像以前一样生活,可是对于他的愿望,筠曦很为难地摇了摇头道:“以后吧,等我想种的时候。” 明明是春天,筠曦的脸看起来却非常冷。我,还不能那样,种植一个生命,给它浇水,让它接受阳光,对于为了不一点一点地干枯,使出全身力气来支撑的我来说,这样做还太吃力了。我,还是冬天。回想起筠曦冬天一般的脸孔和表情,仁旭说道:“我本来跟你想的一样,以为筠曦搬了家就会好受一些。事实上,搬家后这两个月,她好像的确好了一些。她再不哭,也再也不闹着要割腕自杀了。或许是吃了药的缘故吧,睡眠也比以前好一些了,甚至前不久还开始工作了,只是……” “只是什么?”信宇连忙追问。 “只是……她哭是不哭了,但也不笑了。整天没有任何表情,就跟一个没有感情的玩偶似的。虽然她现在不发脾气了,可我感觉她并没有平静下来,感觉她随时随地都能爆发,就像一座处于休眠期的火山一样。你说,我是不是太敏感了?” 现在对我最可怕的,是我压根儿不知道她整天都在想些什么。 这最后一句话,仁旭并没有说出口。因为他知道,有时候,有些话即使对朋友说也是无济于事的。 第五章 最大的愿望 想变成恐龙 “透过一幅画,我们可以揣摩画画的人当时的想法。并非只有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这张小小画纸上的图画,同样也代表着画画人的灵魂。所以,请各位不要随随便便的画……” 筠曦很怀疑这些自己听着都打呵欠的话,眼前的学生们是否能听懂。这是把汉城市内问题学生召集在一起的著名的**高中的美术课时间。其中五分之四的学生都趴在桌子上睡觉,而剩下的五分之一的学生则专心地做别的事情。她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自己重新回到学校工作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回到这将近40个男人——虽然10年后才应该这样称呼他们,现在将这些男孩分类为男人还不太合适——回到他们聚集在一起的地方,真的是正确的选择吗? “睡得倒香。晚上到底都干什么了?哎,现在我又有什么资格说他们呢?” 如果不是在学校,如果不是她在上课,甚至如果她不是老师的话,她也很想张开嘴打个呵欠。 “那天”以后,虽然已经过了很久,可一到晚上,筠曦还是觉得郁闷得难以忍受。所以她经常半夜起来,在卫生间的浴缸里接满冷水,然后躺在里面来缓解这种郁闷。 “510,502,503,504……” 在让人牙齿打架,身体发抖的冷水里,她把自己的腿伸进去,然后躺下,让肚子也浸泡在水里,最后甚至把脸也浸泡在水中,之后一遍遍地从1数到1000,直到天亮。该睡觉的时候没有睡,所以在醒着的时候就犯困。这是从那天晚上以后,养成的很奇怪的习惯。突然,她的耳朵里传来了一阵窃窃私语的声音。 “嘻嘻!我的天!简直绝了!34-24-36的身材啊!” “嘿嘿,这是艺术!喂,眼镜!干脆也帮我画一张吧。” 可疑的语调,非常可疑的语调。筠曦悄悄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踱去。只见四个男生正在聚精会神地盯着什么看着,他们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老师正在悄悄向他们靠近。 “!” 透过这些男学生们头之间的空隙,筠曦看到了他们正在看的“东西”,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们、你们在干什么?!” 听到筠曦的厉声呵斥,男学生们吓得急忙要收起桌子上的东西,但是已经晚了一步,素描本已经被筠曦一把抢到手了!看着拿到手中的“证据”,她的脸立刻涨红了,随后又变得惨白。八楷的素描本上画着的明明就是她本人。画上的脸简直就好像把她的脸拿下来贴上的一样,如果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一定会给这样的画评上“优秀”。可是,脸是“写实画”,而脖颈以下的部分却成了“想象画”,正是三围是34-24-36的裸体画!要是照筠曦以前的性格碰上这种状况,她或许会随意地一笑了之,一边说“什么啊!大小不对!”一边放过这几个小子。可是那件事发生之后,她的态度完全变了。在那个瞬间,那几个男学生在她眼里已经不再是几个十几岁的毛孩子了,他们已经变成两三年后或许会成为强xx犯的兔崽子。 几乎在一瞬间,筠曦把素描本撕得粉碎。因为没有带教鞭,所以她拿起桌子上的点名簿对着画画的家伙的头,背和脸猛打下去。她用尽全身力气,好像要活活打死他们似的。 “你们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为什么?为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在静悄悄的教室里只听见她一个人大喊大叫的时候,传来了一个慢条斯理的声音。 “你这样会打死‘眼镜’的,老~师。别太歇斯底了嘛!” 此时此刻的这个声音,不仅令筠曦忽然停住了手,就连被打的学生以及屏住呼吸瞧热闹的其他四十多个学生的视线,也全都转向了发出声音的地方。声音是一个男孩发出来的,他冷漠地盯着她。那是一个留着和高中生身份不符的长发,总是坐在最后的位置,上课时间从来都用来睡觉的学生,他是因为打仗而出了名的,所以当他坐在后面的位置睡觉的时候,任何一个老师都不会自找麻烦地去惹他。可是这个家伙现在,在上课时间睡觉,不仅不感到羞愧,反而在这时候瞪着眼睛嚷嚷道: “老~师,你的打骂声都把我吵醒了,您这样也太过分了吧?你这样打人可是杀人未遂知道吗?老~师!至于发那么大脾气吗?是不是跟老公的性生活不和谐啊?”男孩无耻地,漠然地,不急不徐地说。 此言一出,原本静悄悄的教室里顿时传来阵阵窃笑声。筠曦迅速从记忆里搜寻这个家伙的名字,紧接着对着这个眼角带着杀气,竟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嘲讽老师的混小子恶狠狠地喊道: “朴尚孝,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一般情况下,在老师如此发怒时,学生本应该闭上嘴巴。可是那天,不知道是到了世界末日呢,还是这小子生来就天不怕地不怕的,对筠曦让他再说一遍的气话他竟然毫不推辞,故意慢悠悠地接口道: “你不是让我们画画时要展开充分的联想吗?‘眼镜’他多听话呀,人家联想的对象不就是您嘛!是老师您让我们这么做的不是吗?既然如此,干吗还要打人家?难道我们是供你出气的大沙袋?” 当冷漠的声音说出“出气”这两个字的瞬间,筠曦突然,身体轻微地,非常轻微地颤抖了一下。可是,她的怒火已经窜到了后脑勺了,所以她不由自主地狠狠地握起了拳头。男孩看到老师握起了和她瘦弱的身体极不相称的拳头时,轻蔑地撇了一下嘴。 “想打我?好啊,来吧!来打呀!” “……” “打我啊,‘眼镜’是我的死党,就算我替他挨揍吧!要是你真的能把我的下巴打歪,我还要称赞你呢,老~师!打呀,你倒是打呀!” 事实上,朴尚孝这小子说这话时,并没有想过握紧拳头的漂亮老师真的会打自己。学校的男老师都不敢打学生,更别提这个漂亮的女老师了。并且当时,连筠曦本人也不认为自己真的会出拳揍这小子。然而,事情的结果往往出乎众人预料:就在筠曦犹豫的一瞬间,就在她突然瞥见一样东西之后,事情的结果便出人意表了。这件改变事情结果东西,便是朴尚孝右耳上闪闪发光的耳环!跟那天晚上她见过的耳环一模一样的东西。 “打呀,你倒是打呀!”如同威胁一样咆哮着的声音。 几乎在一瞬间,筠曦瘦弱的拳头立刻飞向了他的下巴。 ~★☆★★☆★~ “你的手怎么了?刚才就开始一直揉。受伤了吗?“ 听到对方的询问,筠曦放下了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揉着右拳头的左手。不错,只有吃过肉的人才知道肉的滋味啊。猛地挥拳揍人,看来这并非易事啊。一拳头把别人的下巴打歪,虽然感觉上非常痛快,可紧跟着的却是拳头肿起来的后遗症。 “没有,只是撞了一下。找我什么事情啊?“ “看起来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啊。你刚说不做了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得绝症了呢。嗯,现在打起精神又要重新开始,还不错嘛!” 申孝珠,桔黄色的头发,29岁,比筠曦大两岁,却有着和年龄不符的一张圆圆的娃娃脸,还有她一副特有的硬邦邦的表情。对于隐居了三个月又重新来到画室的筠曦,她一如从前地样子,说出了她独特的欢迎词。孝珠同仁旭和信宇是老朋友了,正是因为这层关系,所以和筠曦从大学开始就认识了。除了一周两次去学校教一帮对艺术没有兴趣的家伙画画,剩下的时间里筠曦同孝珠,还有几名插图画家们一起运营了一家制作插画的画室。不管是针对儿童的童话书插画,还是广告或文章的插画都做。 “因为不舒服整天躺着会更爬不起来的,我还要赚钱呢!” 筠曦表面上语气虽然很平静,可是内心深处却安心地叹了口气。看起来很好?在认识很久的孝珠眼里,徐筠曦看起来很好?啊,真是幸运啊。 “找我什么事情啊?虽然能继续工作了,可是我身体真的不太好!” 可能是因为整晚都泡在浴缸里吧,身体真的一直觉得发冷。筠曦一副“如果要是一点小事就把我叫来的话,你就死定了”的表情看着孝珠,孝珠有些疲惫地拿出几个硬纸板给她看,这是她很熟悉的东西,是她给童话书画的插画,两天前完成后,她叫快递给孝珠送过来的。筠曦一副不知道怎么回事的表情看着自己画的画,这时,孝珠用有些严肃的声音对她说。 “打起精神做事是很不错,可是拜托,这可是给儿童看的书呀。出版社那边说你画的色调太黑太暗了,组长很不满意,要求你重画,所以抱歉,你只能重画了。” 对于筠曦来说,这不啻又是一个意外的打击。她像行尸走肉般地不吃不喝躺了几天之后,为了维持一口气,她开始勉强喝一点儿粥,然后开始吃一点点饭,这些作品,可是她缓过神来后的第一件的作品啊,现在竟然以这个理由被退了稿。虽然拿稿费被退稿并不是第一次了,但不知什么缘故,对此刻的筠曦来说,这次的退稿竟然像第一次被退稿一样,筠曦简直落寞到了极点,心情很难平复下来。 “儿童看的书就一定要像八色鸟一样花花绿绿吗?欧洲的画色彩也是很低调的啊。” “可是,这是给韩国的孩子们看的韩国童话书啊。就算我们不说色调,本身画的整体也太忧郁了。虽然看书的是小孩子,可是买书的是孩子的妈妈啊!如果是我,我也不会给我的孩子买这种黑暗,可怕的图画书。” 突然,筠曦很想对孝珠喊“别说孩子了,你连丈夫都还没有呢!”。虽然她也知道申孝珠在谈起工作上的问题时,是毫不留情的,可是对于现在的筠曦来说,她的话实在是太难以忍受了。 “黑暗……可怕?” “可怕。这里要求的恐龙是像小恐龙嘟哩一样可爱的形象。可是你画的恐龙,看起来就好像马上就要把人整个嚼碎,甚至喷火的恐龙。” 恐龙也有很多种。一种是像小狗一样和孩子们玩的恐龙,另一种是,如果出现就一定要马上隔离关起来的,有着尖利牙齿的危险的恐龙。筠曦画的恐龙在孝珠看来属于后者。 “再坦率一点和你说,那边的组长要求换人了。他认为你的画本身同他们所要求的风格相差太远。觉得和签合同的时候,你提交的简历上面的介绍完全不一样,甚至问我是不是同一个人。你到底怎么了啊?不过我还是跟他们说希望能再给你一次机会,把日期往后拖了。” 够了!筠曦的忍耐达到了顶点,在心里大叫道。她的双眼愤怒得几乎要喷出火来,满脸通红,一眨不眨地盯着喋喋不休的孝珠。 “要是觉得我画的那么糟糕,干脆让他们找他们满意的人画吧,或者干脆由你来画。” 语气虽然平淡,却是话中有话,听来十分刺耳。听了筠曦这样的回答,孝珠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 “你怎么啦?这么点小事就发这么大脾气!既然客户需要,就该按客户的要求画嘛!专业人士就应该有专业人士的态度!是谁说的要想多赚钱就要努力画画?” “可是现在我的想法变了,还是你自己去当什么专业人士吧!我现在根本画不出他们需要的可爱的恐龙。哼哼,可爱的恐龙?可笑!我的画不卖给他们,难道就会烂在家里?” 开始还很安静的声音最后几乎变成了大喊。如果可能的话,筠曦真想变成孝珠所说的喷火的恐龙。把画室,自以为是的孝珠,还有强xx犯们都通通烧死。徐筠曦几乎要死掉了,可是走出来一看,天还是蓝的,地球也还是圆的,申孝珠还是那样安然无恙。世上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么不公平?大喊之后,筠曦看到有些慌张地看着自己的孝珠,赶紧咽下怒气,重新整理好自己的情绪。筠曦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容易发脾气。就好像刹车出了故障的汽车一样,无法控制。这样不行,不行啊。 “我很生气,生气得快要疯了。我知道现在自己变成这副样子和你们没有关系,可是我还是生气!世界上那么多女人,为什么偏偏这样的事情要发生在我的身上?我还以为今后就可以和仁旭永远地一起幸福生活了呢!” 第六章 摇篮曲 入睡的魔药 “啊!快要疯了!真的!这算是什么事情啊,如此无聊的话究竟要听到什么时候啊?” “风声”节目的专业经理兼音乐制作人已经喝了足足有七杯咖啡,因为实在是太悃了,所以只能用此方法来解困。他还老觉得纳闷录音棚里的音乐为什么那么不搭调呢,可同时困劲却迟迟不减。 —基督耶稣呀······救救······我们吧······。 他和他的手下们带着”只要是这个世界上存在的音乐就没有我们不能录制的!”这样坚定而执着的信念录制了大众音乐,广告音乐,游戏音乐,宗教音乐,自然音率等等各种不同的音乐。虽然身为录音室的经理他不应该说这些看起来有悖职业道德的抱怨,但现在教会合唱团的歌声的确使他快要达到忍耐的极限了。虽然不知道这次的客户到底是谁,但是让我们把教会合唱团的歌收录进去的牧师,口味好象真的很独特。 “我的妻子睡觉时打呼噜的声音,女儿放屁的声音都比那个好听啊。他妈的。” “······” “以后我要把宗教音乐从我的菜单中彻彻底底删除出去。如果我再做这种工作的话,我他妈的就改姓。仁旭,我看你困得眼睛都红的像兔子一样了,想不想再来一杯咖啡?”但是他把咖啡递过去的时候,仁旭却始终没有接,只是在那里默默的发愣。就像志勋说的那样用充满血丝的眼睛只是静静的望着眼前的机器。 “仁旭,你是在睁着眼睡觉吗?” 这个家伙,看不出他还挺有两下子的,这时志勋随便用手轻轻碰了碰仁旭的胳膊。但这举动带来了颇为意外的后果。他的手指碰到仁旭的那一瞬间,仁旭突然弹起来一把揪住了志勋的领口。至今为止还从未有人看过,一向正直老实的姜仁旭会有如此激烈暴躁的举动,周围的人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嗨!仁旭!怎么了?是我!我呀!” 0.05秒后,听到志勋的声音,仁旭刚才那好像可怕得像是要杀人的表情立刻消失了。回过神来的他这才松了手,并用像刚从梦中醒来的声音问到。 “哦,志勋哥······你刚才你说什么来着?” 终于又变回姜仁旭了,志勋看着他脸上的表情,这才勉强放下心来。 “臭小子!哪有年轻小伙子像你那样打盹儿的!实在坚持不住了,就到外面透透气再进来!” 太悃了,实在是坚持不了了,他说了好几次不好意思后,才颤颤巍巍地走出录音室。看着仁旭的背影,志勋开始有点担心地嘟囔着什么。 “这小子,最近看起来有点怪吧?就像得了失眠症的人一样,眼睛总是充着血,而且时不时就会想一些别的事情?”★☆★ 为了解困仁旭去了录音室附近一座大厦前的喷水池。冬天这里一直都是干着的,但现在却喷着凉快的水。一到喷水池,仁旭想都不想就把头一下子扎进了水里。突然,脑袋里回想起了结婚前与筠曦一起乘凉的事情,那时他在附近的大楼里得到了一间画室,经常与工作的筠曦在炎热的夏天来这里享受清凉。 “热死我了,我们把脚泡到里面怎么样?” “在这里吗?” 那是一个超过30度的炎热天气,在马路上随便放一个鸡蛋什么的好像都能立刻煎熟。对于筠曦的提案仁旭傻乎乎地回问了她。这个欢快的喷水池对于那些因为繁忙的工作而不能去草坪野游的恋人来说,虽然是个替代的好地方,但是它却始终不能与草地相比呀。 “把脚泡进去的话,是不是太不雅观了?” “怎么了?如果不让的话,大不了拿出来不就行了吗?多热呀,总比这样坐着等待中暑强多了吧。” 筠曦硬是把仁旭的鞋和袜子脱掉以后,就拉着仁旭开心地向喷池走去。他们每走一步就会留下水波。凉凉的水拍打着他们的脚,他们在池中嬉笑打闹,但是这并不是成年人该做的事,可他们却在其中感受到了无比的快感。那遥远的,并排坐在一起泡脚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啊?我是不是疯了,再怎么悃也不能把志勋当成是“那帮家伙”啊。 他忽然想起前几天,自己为了调查“那两个混蛋”瞒着筠曦去警察局的情景。 “筠曦不是说过好几遍了吗,有一个犯人好像拿到过‘入伍证’。我认为凡事收到此证的男子都应该进行调查,在怎么说也总会有线索的,但你们为什么还没任何消息呢?”负责此案的警察长叹了一口气,对急不可耐的仁旭说道: “我们也严格查过符合条件的嫌疑犯血型,但首次检查显示所有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据。又不是一两名,调查起来肯定需要很长时间啊。坦白地说,我们也总不能抓住一个案件不放啊。” 听到这些残忍的话,仁旭的头就像被什么狠狠刺了似的“嗡嗡”作响。 “那你们说,你们到底要拖到什么时候?难道除了犯人良心发现回来自首之外,就没有任何其他办法了吗?” 他们说他们也没办法,他们也一直在努力,而且叫我们相信他们并耐心地等消息,在他们来联络之前叫仁旭不要再来,说来也是白来。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到底怎样做才能抓住他们?其实抓到了又能怎样呢,筠曦能重新笑起来吗?真的能那样吗? “砰!” 再也无法忍受这些念头的仁旭终于把头从水池中抬了起来。睁开眼睛时,水珠进到了眼睛里,从而模糊了视线。就从那模糊的视线中,仁旭发现有一个女孩在盯着自己看。难道是,筠曦? “姜仁旭,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不顾一切地进到喷水池里是不是也太鲁莽了?” 当能清楚地看到那个人时,仁旭脸上顿时浮现出惊慌的表情。 ★☆★ “我还在想呢,是什么人如此疯狂地跳进了喷水池。看来跟筠曦一起生活后,你是不是也被筠曦的轻率给感染了?给你这个!快点用这个毛巾擦擦脸。还有,赶快把这件衣服换上吧。” 第一次路过这里,看到一个男子把头扎进水池中时孝珠说了声“真好笑!”。但是不管怎样,那个可笑的男子穿的t恤和他的体型却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就那样10秒,20秒,三十秒接近于40秒时,孝珠开始有点担心是否应该将那个男子从水中拉出来。大约过了45秒后,那男子才抬起了头。看到那男子的脸庞,她越发觉得很好笑。她很快领着像落汤鸡一样的仁旭来到了自己的画室,并给了毛巾和可换的衣服。 “你们的成员不都是女的吗?有我能换的衣服吗?” 他换衣服时发出吱吱的声音,这声音传到了她的耳边。她转过身来糊里糊涂地回答道。 “我原来就不太喜欢紧身的衣服,所以为了工作时穿着方便,就准备了一件宽松的,不行吗?” 转过身后,看着正在擦头的仁旭,孝珠一下子变得像丢了魂似的。对于一个已经接近三十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有妇之夫,这种行为是不是太让人感觉尴尬了呢。已婚的他为什么还会散发着如此成熟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呀。接近三十了,加上结婚了,他应该算是个中年人了吧?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因为孝珠太过于专注地注视自己,所以仁旭有点心虚地问道,而孝珠却把已经冲到嘴边的这句“不是”咽了回去。随后又问道 “你,你的脸怎么是这样?那个右脸。” 孝珠这才发现仁旭的右脸上有一个伤痕,那是孝珠认识仁旭这么久以来从未见过的。那一瞬间孝珠不知不觉地就伸出手来轻轻摸了摸仁旭的右脸。 “啊,没什么。只是,只是自己不小心弄得。” 对于这个突然的问题,仁旭回答得结结巴巴,同时狠狠地甩开了孝珠的手。从未见过的伤痕,那表情,那声音,那动作都使孝珠产生怀疑。此时的姜仁旭比任何时候孝珠所见到的姜仁旭都要疲惫,都要灰暗,都要伤心。虽然总是带着惯有的微笑,但那微笑中却找不出一丝丝亮光。 行了吧。说是不疲惫,不郁闷,那是不可能的。孝珠突然想起了几个小时前见到的那张脸。虽然那是一张女人的脸,但看上去与眼前的一样疲惫。 “或许我不应该问,可是……你是不是跟筠曦发生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其实,孝珠更想直截了当的问仁旭,“你看起来那么累,那么难过伤心,是不是因为筠曦的缘故?你脸上的伤疤是不是也是她搞出来的?”。她似乎从仁旭的脸上看出了弥端,仁旭也从朋友的眼神里觉察出一切。过了一会儿,他平静地答道。 “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怎么会跟她相处的不好呢?” “是吗?” “是啊,我一见到筠曦就高兴,浑身都是劲儿。呵呵,可以说,筠曦就是我补充能量的‘蓄电池’!” 那的确不是假话。以前仁旭只要看到筠曦就很高兴。与筠曦在一起时,她的能量就会深深感染到他。即使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但它确实是存在过的不可磨灭的“事实”,决不能称之为“假话”。 “如果是那样的话,真是太好了。因为今天工作的时候,她来过我们画室。她看起来,比以前瘦了。看你现在的样子,好像也是从难民区里面走出来的似的消瘦了好多阿。” 埋头画了几天,今天终于拿着画出来了。但是她怎么到这里了,连我都不看就走了呀,仁旭对此感到有点遗憾。而且对于孝珠的“难民”一词感到实在是很不舒服,就解释道。 “我现在在减肥。孝珠你也试着缩短睡眠时间看看。对于调节体重很有效的。” “没什么事,她是我的蓄电池”对于仁旭的这句话,孝珠只说了句“那就好。”但心里却完全不是那样想的。 撒谎。以筠曦现在的脸,她不可能成为你的蓄电池。你也一样。你是不是不开心啊?是不是与筠曦过得不幸福啊? 希望你能幸福。但她却是别的女人—虽然是他的“妻子”——说他因为妻子而有动力或是幸福之类的话,我实在是没有办法说出口。虽然孝珠口上说“那就好”,但心里却希望筠曦和仁旭之间确实出现了什么问题。她一面埋怨筠曦,讨厌她不到一年就把风度翩翩的男人变成这副凄惨的模样,而一面又尽力安慰着看似不幸福的仁旭。希望你幸福。但是我不喜欢你没有我也幸福。啊,女人的心理为什么是这么复杂微妙的呀。想到这里,孝珠微微感到了一点邪恶感—自己认为是正当的表现—但同时又会被自己会有这种卑鄙的想法而吓了一跳。 “天哪!你、你到底想怎么样!申孝珠!”。 傻瓜。姜仁旭选择徐筠曦是想与她白头到老。不管他多么有魅力,但事实是他已经是有妇之夫了。但是每每看到他,她就会陷入久久的沉思当中,这种情况到底要延续到什么时候啊。你,但是我又能怎么办。申孝珠爱姜仁旭,这已经潜移默化成了一种习惯,像条件反射似的只要一看见他心就会跳个不停。持续了几年的这一切,怎么能说断就断呢。再说,选择了别的女人的他,如今却表现出如此不幸如此惹人怜悯。 “······不想来到我的身边吗?” 在他们站着的大楼街道上传来的“嘟嘟”的喇叭声掩盖了孝珠的声音。 “什么?喇叭声太大了,我听不见。刚刚你说什么了的?” 孝珠对于仁旭的问话惊慌的摇了摇头。即使是勇敢的申孝珠也没有勇气再一次重复那句无意中说出去的话。那句,如果,如果与筠曦不幸福的话,想不想再回到我身边的话。 ~★☆★★☆★~ “嗯?仁旭,回来了啊。我还以为你自己悄悄地下班了呢?怎么了?头发是湿的,与出去时穿的衣服又不一样?啊哈,有点怪哦?” “咳!仁旭是你吗?耍什么花招啊,想找麻烦呀?嘿嘿,新郎官儿,现在好点了吗?要是不舒服的话,赶快趁早回去休息吧?你看上去好像真的很累哦。” 被学弟揪住领口的志勋关心地说道,令仁旭不禁对自己刚才的行为十分抱歉。录音室里的成员们也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似的,都努力于录制教会合唱团的“救我们吧”这首歌。“好。好。到了最后了。十五个人当中有十四个人好像嗓子都哑了。我们终于被解救出来了。”志勋忍不住大声激励地说道: “501,502,503,504`······” 今天早晨,从浴室门缝中传来了筠曦数数的声音。因为无法入睡,所以妻子总是在浴室里降温。 “听了就能使人入睡的声音有什么呀?” “现在正在录制的这首教会合唱团的歌,不就是人间最好的安眠药吗?你问我能入睡的声音是什么吗?起初人们认为“仁旭这家伙也是会开玩笑的哦”,但是看他那太过于镇定的表情,开始有两人发表了相反的看法。 “不是在那里吗,叫做人间安眠药的那种东西。那首歌应该对一般的失眠症患者有一定的作用的。” “看一部无聊的电影怎么样?看了就能入睡的电影。我,之前我看过千卡一格的《显微的人生》,记得当时简直要悃死了。” “嗯,听了就能使人困的是摇篮曲。公式化似的听了它就能入睡。高中时我的古文老师讲课那才是摇篮曲呢。听了不到五分钟就能让人入睡。可能与那些圣歌团里的阿姨都不分上下” 还有很多。在很多的建议中,仁旭选了两样简单的。 “哥,这个录音结束后,我拿走这盘磁带还有资料室里的几盘摇篮曲。可以吗?” “行,但是我们这里到处都可以听到音乐。你拿它做什么?” 仁旭想了一会儿并简单的回答了志勋。 “有一个需要哄着入睡的人。” ~★☆★ 那个需要听音乐才能睡着的女人正在做着什么大事。 “我的妻子现在在做什么呀?” “在洗衣服呢。” 筠曦回答了丈夫傻傻的问题后,又进入浴池继续洗刚才洗过的被罩。家里有的,能够用脚踩着洗得好像都在这里了。筠曦气喘吁吁地对仁旭说道: “今天看到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皱巴巴的被罩,我就感到不舒服,所以就拿出来洗了。我们家里的福利卫生,今天我要彻底解决。快点做完!是不是比较好啊?” “什么?” 虽然洗被罩是为了清洁,但需要额外的奖金的。渴望在那里痛快地踩踏,却没有找到合适地方时,洗被罩是消除压力的最好办法。但是筠曦却闭口什么都不说,只是盘起头,卷起裤子,一味地踩着撒满洗衣粉的被罩。曾经洗过被罩的仁旭,对这劳动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所以他马上放下书包,脱下鞋子,洗了脚,随后卷起裤子就踩进了装有被罩的浴槽里。 “你为什么要进来?我自己来就行了!” 我自己来。看着皱着眉头看自己的筠曦,仁旭耸耸肩说 “谁没让你做吗?但是我有好方法,你要学。像你那样乱踩一气很快就会累的。看,这个也需要节拍。一,二,三。二,二,三。用右脚踩一次,就用左脚点一次。“ 就像酒店里的领班教导女服务生似的,仁旭一步步给筠曦说明了踩衣服的要领。刚开始时筠曦觉得不太对劲,但最后还是按照他说的节拍开始用力踩着。一,二,三。二,二,三。 心情非常不好。她把一肚子的怨气都出在了踩被子上。踩死那两个强xx犯!踩死自以为是的孝珠!踩死那些用话引诱自己的坏蛋!也踩死像傻子一样被殴打强xx却无力还手的自己!踩!踩!踩!! 正像仁旭所说的那样,带着怨恨踩被子,体力真的消耗很快的。所以······ “啊,啊!” “筠曦!” 30分钟后筠曦被缠绕在脚上的被子弄得摇摇晃晃的。仁旭想扶住她,结果两人都倒在了起泡沫的浴槽里。这一倒筠曦没有出自本意的就下意识地把头依在了仁旭的怀里。 “呦,在浴槽里也有可能被淹死吗。咳咳。呵,呵。” 过了一回儿,从自己的头上传来了仁旭的声音。 “为什么这么生气呀?” 筠曦的丈夫知道,所谓的家庭福利卫生其实是“出气儿”的实质。遗憾的是。 “嗯?” 温和的眼神,亲切的声音,但是还有希望筠曦能说出真相的渴望的表情。筠曦终于回答了。结婚后生活在一起的他们彼此都承诺要永远衷心。这“衷心”一词还包含着不说假话的意思。 “我今天狠狠地打了既不听话又顶嘴的学生一巴掌,打得那个学生牙都晃动了,教务主任说我是最差的老师。有可能就此被炒鱿鱼了。” “还有呢?” “拿去的画也被退回来了。说我的画画得有点可怕,太无味太无生气了,说还不如让其他的人画呢。” “怎么又那么说?” “我困的不行了,你不困吗?那么心烦的时候,像这样踩被子会累得很容易就睡着的。” 对她来说又是一个漫长的一天。仁旭这才明白,为什么她一整天都带着一张黑沉沉的脸,又在这里用力地踩着被子。但是无论多么用力的踩,用这种笨方法是无法快速入睡的。突然仁旭的视线全部集中在了正在弄着湿发的筠曦那里。想想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近距离在一起注视过筠曦了。仁旭温柔地抚摸了沾有泡沫的筠曦的头发。筠曦也感受到了那双手想要对自己说的一切的关心。 ——画不好可以再画。 ——嗯。 ——不要伤心,知道吗? ——嗯。 他想用手抚摸沾有粉红色泡沫的那张脸。但是到此。筠曦就很小心的避开了他的手。那一瞬间,仁旭对无言的反应叹了一口气。但是筠曦在听到叹气之前,就已经坚决地站起了身,并伸出手说道: “出去吧。睡不着就应该想办法睡着啊。” 筠曦的眼神可怜巴巴地问:到底怎样才能啊? ~★☆★ “姜仁旭特殊入睡办法第七次!准备好了吗?” “好了” 两人面对坐在度数很低的厨房桌子旁,一起静静地聆听着仁旭今天从录音室里拿来的磁带。仁旭开了录音机,虽然气氛还不至于不是那么很微妙,但是听了能使人稍有睡意的歌声开始在厨房荡漾。 —基督耶稣啊······可怜可怜······我们吧。 “这个,就这首歌你听了一天吗?” 好像不能相信似的,仁旭对用疑惑的眼神对看着自己的筠曦点了点头。 “嗯,受到了一个来自大教堂的委托,制作到了最后时十五个当中有十四个嗓子都哑了。但是还好今天终于结束了。教堂里的大婶们还想喝点酒的继续干下去呢。但是已经达到极限了。录音室的十二个人当中有九个人都已经困的不行了。” 可能是筠曦幻想到了那般场景,嘴角漏出了0.01cm程度的微笑。但是在一眨眼功夫就消失了。坦率的说她是否真的笑了,还是只是仁旭自己误会了,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但是他收起了郁闷的心情,重新给筠曦放了第八次,第九次。而她呢,把一只腿放在椅子上,下巴依偎在他的膝盖上,认真地听着他放给她的音乐。 “最后,第十次。这首是比较古典式的,但是据说是世界公认的,听了百分之百能睡着的歌曲。” —好好睡吧,亲爱的。前院后院的鸟都睡了······。 那个百分百能入睡的歌曲,他是不是有点夸大其词了,那只不过是一首很普通的摇篮曲。但是就像他说的那样,可能是因为世界公认的摇篮曲,听着听着她的眼皮开始垂了下来。 “嫁给搞声音的这一点还真是很不错吗。” 在自言自语中她的眼上也泛起了好久不见的微笑。 —隐隐的月光照进来的今晚······好好睡吧,我亲爱的。 隐隐的月光照进来的那晚,仁旭把趴在桌子上睡着的妻子抱到了床上。并在额头上轻轻的亲了一下。 “好好睡。做个好梦。为了明天。” 明天是筠曦的婆婆,也就是仁旭母亲的生日。还不想见到熟人的筠曦可能不会想去的。但是唯独这次她是逃避不了不得不去的。即使她犯了滔天大罪,太阳还是从东方升起,地球还是圆的,还有就是在母亲七十大寿上儿子和儿媳一定要去这条规则是不会变的。应该没事吧。虽然有些不安,但是他还是这样安慰自己。休息过后应该重新融入人群中的道理,筠曦应该明白吧。仁旭这样想到。 第七章 接触 —百天,或一百万年后 “我······不去不行吗?” 正在系领带的仁旭听见筠曦依在墙上低声说不想去时,赶忙停下来转过头去看妻子。这些日子筠曦整日闷在家里不愿出去,闷得脸都失了血色,活像一个怕见日光的吸血鬼。 “妈妈肯定很想你。” 对这句话筠曦无言对答,因为她知道这是事实。今天是婆婆的大寿,不去的话的确说不过去。婆婆双目失明已久,最疼爱的就是她这个小儿媳妇儿。想想婆婆这一生也真不容易,自从生下仁旭的哥哥贞旭之后便不幸失明,从未亲眼见过仁旭长什么样儿,更谈不上见过筠曦的样子了。可越是如此,老人家就越想经常“见见”这对小儿子和小儿媳,哪怕听听声音也好。像今天这样的好日子,婆婆可能一大早就穿好韩服等待她的“小家伙们”去呢。 从那天到今天正好是100天。在这样的日子去拜见慈祥的婆婆,筠曦第一次感到恐惧。此刻,她咬着嘴唇,真希望可以说服仁旭答应她不去——如果可以的话,她甚至愿意耍赖或撒娇,或者干脆对仁旭直说不想去算了。可是仁旭的答复是“不去是不可能的”,最后筠曦只好开始挑选合适的衣服。 “唉。” 筠曦走进卧室换衣服,靠着墙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这时,她忽然瞥见梳妆台上的镜子,忍不住吃了一惊,暗叫道:“天哪!这还是我吗?怎么跟鬼似的脸煞白啊?” 只要再涂上一点口红,简直就跟鬼片中穿着白衣素服的女鬼一模一样!现在,即使有人真的说自己是女鬼,恐怕自己都无话可说了吧。27年啊,不厌其烦地看了自己27年,怎么这一刻突然就觉得自己那么陌生了呢?仔细一想,好像已经有三个多月没坐在镜子前好好瞧瞧自己了吧?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筠曦忽然感觉自己在这100天里苍老了好多,就像是一个活过100万年的老人一样。 不过是选一件衣服穿而已,可是过了一小时筠曦还没有从卧室里出来,仁旭等得越来越心急。“筠曦呀,没时间了,还要很久吗?” 三个多月前,筠曦在医院的浴室里差点儿割脉自杀。筠曦出院以后,他们搬离了那个噩梦般的小区。此后,凡是能上锁的门都被仁旭撬开了,因此,筠曦此刻进去换衣服的卧室房门也没有锁头。 “筠曦······” 等得焦急不安的仁旭正想推门而入时,恰好瞥见筠曦赤裸着上身在房间里挑选衣服。 过去这三个月对仁旭和筠曦而言,仿佛有一千年那么漫长。可是实际上,那只不过只有100天而已。记得筠曦住院时,有一次,她曾经赤身裸体地躺在医院浴池里,当着仁旭的面捶打过自己伤痕累累的身体。自从那次之后,仁旭就再也没见过筠曦赤裸过身体。此刻,乍一见妻子裸着上身,仁旭忽然有片刻的惊呆,妻子这时的身体好像比记忆中的更苍白瘦削一些,也更好看一些,尤其明显的是,那些紫色的淤痕似乎都消失得差不多了。 “你先出去,仁旭。我、我还没决定穿什么呢。” 看见丈夫忽然探进身来,筠曦吓得赶忙撇下手里的衣服,惊慌失措地抬起手臂挡住胸口。柔顺的披肩长发,很自然地垂下几绺头发,映在白皙的脖颈上,更显妩媚动人;圆润且曲线完美的腰肢,配上白皙的肚皮和可爱的肚脐儿,修长的双腿,只穿着一条白色内裤的妻子,看起来真的太漂亮了! “不是让你出去嘛!我穿完立刻就出去,你还是先出去等我吧!” 明明听见妻子让自己出去,但仁旭仍然不知不觉地探进身来,像是被什么催眠了似的一步跨了进来。虽然他仍旧清楚地记得当初筠曦出院回家时对他说过的话——我现在不想,也不能跟你同房,你还是搬出去睡吧!——但是此情此景,他又怎能控制住自己?!三个月以来,除昨天抱筠曦进来之外,他几乎没踏进过这个房间半步。然而此刻,房间里化妆水淡淡的清香和筠曦幽幽的体香强烈刺激着他的鼻子,曾经每天和妻子同眠,彼此分享肉体的床也进入了他的视野。 “不是让你出去吗?” 筠曦越是让他出去,仁旭就越是一步步地靠近。仁旭越是靠近,筠曦的身体就越是害怕得往后退缩。因为紧张的缘故,仁旭的喉咙开始发紧发涩,喉结也从衬衫领口里凸现出来。冲动之下,仁旭那双颤抖的手不知何时已经搭在了筠曦白皙的后背上,轻轻的,小心翼翼的,那还是100天以来头一次。 筠曦感觉到仁旭的手滚烫发热,仁旭也感到筠曦的身体正在不停地发抖。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或许妻子还没能走出恐惧的阴影,但此刻的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 水嫩的肌肤刺激着他的视觉,直到三个月以前还能每晚触摸的如玫瑰花瓣儿般柔软娇嫩的身体此刻就站在自己面前,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他怎能不为之所动,怎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三个月来头一次,仁旭再也不想控制自己的欲望,他开始用手温柔地抚摸筠曦的后背。在抚摸妻子柔软肌肤的同时,仁旭衬衫里年轻男人强健的肌肉也随之涨起。不一会儿,仁旭就把筠曦抱到了床上,那张曾经是他们共同享受爱情的温床。 ~★☆★★☆★~ 筠曦乌黑的秀发一下子散落在洁白的床单上,仁旭轻轻压在了妻子的身体上。尽管他动作轻缓,筠曦还是感觉他的身体如岩石般沉重,感觉就像三个月前的那个夜晚,那两个浑身喷着烟酒气的可耻流氓一样。 “嘿嘿嘿,好爽啊!” “放老实点儿!妈的!把胳膊给我放下!” “嘿嘿,这妞儿还挺犟!” 不知为什么,那一刻,筠曦的眼前忽然浮现起那个肮脏而绝望的夜晚。 “不……!”几乎在一瞬间,筠曦拼尽全力发出绝望的呼喊,那仿佛要刺破喉咙的喊声久久地回响在她和仁旭耳边。 筠曦用力地喊叫,无助地闭上双眼,掉转过头,拼尽全力狠命地捶打仁旭的肩膀和胸口。看见筠曦咬紧牙关,不停挣扎的样子,仁旭十分无奈,他强按住不停挥拳的筠曦,转过头闭上眼睛对妻子喊道: “是我!求你了!是我呀!筠曦!筠曦!筠曦!” 筠曦就像被噩梦魇住了一样陷入迷乱之中,除了紧闭双眼,咬着牙狠命挣扎之外,她不知身在何处。仁旭心疼地抱紧她,凑近她的耳边,用他那一贯温存的语调温柔地说:“筠曦,是我呀,我是你的仁旭。” 好像要回应丈夫似的,筠曦紧闭的眼睛轻轻地睁开了。那双仿佛如星星般闪烁的眼眸,是仁旭曾经爱过现在仍然深爱着的,此刻却带有无法磨灭的恐惧。 筠曦睁开眼后渐渐恢复了意识:眼前不是恶心的流氓,而是亲爱的丈夫仁旭!仁旭轻轻抚摸着筠曦的脸庞、脖颈、瘦削的肩膀、白皙而柔弱的胳膊和小手;抚摸着这些以前只属于自己,现在也仍然属于自己的100天里没有触摸过的脸蛋儿,100天里没有接触过的身体。他小心翼翼地、轻轻地抚摸她,生怕如果自己再多用一点劲儿,筠曦就会立刻像玻璃一样破碎掉,于是就那样小心翼翼地、轻轻地,带着难以名状的乱麻一样复杂的心情抚摸着妻子。 这真的是仁旭的手啊!筠曦心想,仁旭是她能容许的这世界上唯一一个,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可以爱抚自己的男人。像花儿一样温柔,如春风般温暖的手,是那两个人渣粗糙的手永远都无法比拟的。没错儿,这是她熟悉的仁旭的手,是仁旭的手在轻轻爱抚着自己。这双手的主人,正在用焦渴的眼神探询自己:“可以做吗?就现在。” 身体感受男人那双温柔手的同时,女人的心仍在犹豫着:假如现在和丈夫做爱,感觉是不是会很美妙呢?或许就和当初怀孕那晚一样?记得那天晚上,丈夫的脸慢慢贴近我的胸口,温柔地吻我的唇,还甜蜜地舔着我的鬓角,直到我自然地张开双腿……想到这里,筠曦轻轻合上双眼。她松了口气,咬紧牙关,使劲儿抓住床单,尽量放松身体,然后轻声说“来吧”,接着,仁旭温柔地脱掉了筠曦的内裤。 男人用微微颤抖的手轻轻抚摸女人的额头和鼻尖,温柔地舔舐着她的耳垂儿,然后用他那双大手有节奏地轻轻揉捏女人丰满的rx房。 “啊喔!” 筠曦忍不住发出低沉的呻吟声。女人紧张已久的乳头在男人手掌和嘴唇的爱抚中,逐渐变成深紫色。不一会儿,男人的衬衫变皱了,纽扣儿也跟着一个个挣开了,衬衫缝里透出他结实而宽厚的胸肌。男人的呼吸开始变得低沉,女人的呼吸也变得干涩起来,她决定抛开一切念头,她要把宝贵的身体无条件交给眼前这个男人!害怕又怎么样?这是自己的丈夫啊,跟他又不是第一次了,不会怎么样的是不是?没什么的是不是? 可奇怪的是,虽然筠曦心里认为“没什么”,可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流。 就在那一刻,正当仁旭想要进入妻子时,忽然无意间触摸到她冰冷的泪珠儿。 他忽然明白了她正在无声地哭泣。同时,仁旭也感觉到了她手上的细纹,这一刻仁旭就像忽然被泼了一盆冷水似的,猛然清醒过来,动作的手也随之停止下来。因为他知道那些细纹的意义,那些细纹说明妻子刚刚又泡了冷水澡,而且泡了很长时间。在过去的100天里,妻子总是不厌其烦地泡冷水浴。在这100天里,她的手指头几乎从未曾休息,她条件反射似的洗了又洗,她仍旧伤心不已,甚至在深夜还用冷水反复冲澡。天哪!仁旭!看看你现在在做什么?你都对心爱的女人做了什么啊? “我错了,是我错了”。 听到仁旭发自肺腑的忏悔,筠曦睁开了紧闭的双眼,看见了发丝凌乱、衣衫不整的丈夫,看见他刚刚还充满欲望的眼神,已经冷静下来,充满犹豫、爱怜与愧疚…… “你看起来太漂亮了,所以我一时没忍住……筠曦,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就在那一刻,筠曦忽然瞥见仁旭脸上的伤痕。“对不起”这句话,原本是自己应该对仁旭说的话才是啊!仁旭啊,你有什么对不起我?是我弄伤了你的脸,是我冲你挥拳,高声叫喊!那天晚上是你不让我自己去,是我执意不听你的话出去,孩子流产了不说,还带给你这么多无休无止的麻烦!仁旭啊,你有什么对不起我?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我啊!是我对不起你,是我让你失去了满意的性生活。想到这些,筠曦的心情犹如凌乱的发丝纠缠在一起,一时之间理不清头绪。 于是,在大约两分钟时间里,两人之间保持着死一般的沉寂。为打破尴尬的气氛,筠曦用并不适合的撒娇的语气说道:“唉,看来漂亮也是罪了。”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台词,仁旭显然没反应过来,疑惑不解地看着妻子。筠曦继续说道:“谁叫我的魅力和美貌让人无法抵抗呢!仁旭,你又没犯什么错,干吗要说对不起?喂,咱们别太严肃了好不好?姜仁旭!赶快把你那皱巴巴的衬衫换掉吧!要是让大嫂看见你这副样子,她肯定以为咱们刚刚那个了呢!要知道,咱们已经迟到好一会儿啦。” 仁旭看着妻子,顿时感到心痛无比。她的身体一直在瑟瑟发抖,表情就像要立刻哭出来似的。尽管如此,他还是跟着她笑了一下。虽然这一笑不合时宜,甚至夹杂着哭意,但至少要比哭强一百倍吧,仁旭心想,虽然这一笑并不能治愈妻子心底的伤痛,虽然这一笑只是表面敷衍而已,但他仍然开玩笑地回应道:“遵命,夫人!小的这就照您的吩咐去做!” “什么夫人呀!太难听啦!倒不如叫我公主呢,或者叫我女王也行呀。” 就这样,两人到达婆婆家之前一直互相逗乐。如果不这样开玩笑,筠曦真担心自己说不定会在婆婆过生日这天哭出来。唉,无论如何,今天都不能哭哭啼啼的啊。徐筠曦,你不要难过,也不要忧郁了好吗?如果可以的话,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就让一切随风而逝吧!今天是婆婆生日,也是这100天以来你第一次出门的日子。想想看,这是多么值得纪念的日子啊。 再过一小时,筠曦就能看见那个头发卷卷的,扎着红发带,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小女孩了。在这之前,筠曦暗暗下定决心,务必要保持一份好心情。 第八章 7月29日下午3:38 陷入爱情之中 在孝珠看来,仁旭的哥哥贞旭和明芝的女儿即仁旭的侄女,一个有着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白胖胖的小手,短而结实的腿的慧莉是那么的可爱。就像男人见到性感美女,狗见到骨头似的,孝珠有时候甚至会看得直流口水,被婚期排满的女人看到这么可爱的小孩儿也会流口水的事儿,怎么看来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看这孩子,多可爱。脸像云彩一样。来,慧莉,拿着。这是姐姐给你的。” 通常过节的时候,可爱的小孩儿都会比平常更招客人们的喜爱。小孩边接过这个笑得很甜蜜的,自称是“姐姐”给的500元(译注:约合人民币3.4元左右)的硬币,边客套地连声说谢谢。 “谢谢您,阿姨。” 刺耳的“阿姨”这个称呼使孝珠脸上的笑容褪去了30%,但孝珠又不愿意对小孩子发火,因此后退一步收敛起甜蜜的笑容,说道: “好,好,就叫我阿姨吧。” “有筠曦阿姨,也有孝珠阿姨。” 这个拥有天真烂漫的脸蛋的小姑娘,就这样在少女的心上重重地撒上了一把盐,但是这时冒着怒火的少女的眼神被一个男人的声音打断了。 “二十九就是阿姨呀。比孩子她妈都老的你,怎么还让小孩叫你姐姐呢?有点自知之明吧。申孝珠。” 从身后传来的那熟悉的声音使本来就很生气的孝珠更加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她连头都没回,就气愤地向那个嘲笑自己的男人说道: “住口!” 但那样做,好像有点儿失礼。因为没有转头,视线仍然对着孩子,说出的那句“住口”吓得孩子那原本就很圆的眼睛一瞬间变得更大了,嘴也噘了起来。接着就“嘤嘤嘤!”地哭了起来。 “不是,不是。慧莉。阿姨,不,姐姐,不是,阿姨不是对你说的。不要哭。停!停!” 但是无论她怎么哄,孩子根本就没有要停的意思。这时后边传来了幸灾乐祸的嘲笑声。 “你说停孩子就会停吗。你是不是傻得可以呀?” 到此为止。孝珠能忍受的限度也只能到这儿了。她的眼睛从哭个不停的小孩儿转向了从身后传来那个声音。这时孝珠才看到那个声音的主人公的那副嘴脸。熟悉的银边眼镜,可能是因为生辰宴,穿上了夏天的西服,还戴了领带。跟仁旭差不多的个头,一向都很精神的他,别的女人都会说他帅。不管怎么样,他的外表老实说还是很不错的。但谁又知道,即使外表很不错的这个男人,竟然有这么一个喜欢捉弄人的坏毛病。 “韩信宇你还活着呀?我实习的时候听说你从医院逃跑了,而且总是说什么死不死的,我以为你早在今年上半年就死了呢?” “哼。你好像比去年还老哇。不过今天好像很下功夫的打扮了一下嘛。以前那些跟你年龄不配的桔子色,黄色,各种各样的颜色都哪里去了呀。今天怎么回事啊,黑色头发加上高跟鞋,哎呀?好像还精心地化妆了呢? 就像他说的那样,今天出来时她好像真的费了很大的功夫。一个男人这样从头到脚细细地看着自己,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男的耸了耸肩吐出了这么一句话。 “什么。以为只要那样,南瓜就能成西瓜吗?不是的,你觉得这样,老瓜就能变成幼瓜吗?” “你?” 明后天就要三十的成年男女的这些对话似乎显得非常幼稚非常惹人发笑。 看着阿姨叔叔的吵架,小孩儿的哭声渐渐变小了。确认了进大门的人是谁后,哭声立即停止了,还露出了甜美的笑容呢。 “叔叔!叔叔!” 有着像桃子一样红扑扑的小胖脸,紫色卷发上系了根红色带子,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可爱小丫头跑向了自己最喜欢的叔叔仁旭那里。仁旭抱起了跑向自己的哥哥的孩子慧莉,亲了一下云彩似的脸蛋儿,问道: “啊!我们的慧莉过的好吗?” “哎呀!小舅子!弟妹!怎么这么晚啊?妈妈从早晨开始就一直等着呢。什么嘛?是明星都在最后登场的意思吗?” 仁旭的嫂子,慧莉的妈妈挪动着怀孕九个月的身子热情的出来迎接他们。刚刚还跟孝珠吵架的信宇,此刻也开心地与站在仁旭后面跟筠曦打招呼。 “哎哟!好久不见啦!我漂亮的筠曦!” “你这人真是!对有夫之妇什么都敢说!筠曦什么时候成了你的筠曦了?不过筠曦,咱们倒真是好久不见啦。” 比上次看到他们时少了很多敌意的筠曦点头致意后就去向妈妈请安了。出来后就围起围裙,准备开始做菜。看着筠曦,明芝开玩笑似的说道: “哎!我说弟妹!是不是太过分了?最小的应该早点过来帮忙才是嘛!你怎么忍心让我一个孕妇自己动手,自己却掐算着开饭点儿才过来哪?” 这世界真巧妙啊!嫂子明芝和筠曦是高中同学,当初这两个曾经梳着荷叶头,为了吃炒年糕一起偷偷背着警卫叔叔翻墙逃出去的好朋友竟然在十年后成了妯娌。现在的明芝和筠曦回想当年,怎么都不能理解当初的自己:当时怎么就那么性急呢。明芝放弃了大学崭新的生活,和仁旭的哥哥贞旭急匆匆举行了婚礼。如今,她已经有一个五岁大的女儿了,同时还在肚子里孕育着另一个新生命。这个小生命,正在母亲肚子里健康快乐地成长着。 “弟妹?”,明芝忽然感到一丝诧异,忍不住叫了一声。 筠曦今天好像有些不对劲儿哦,自己只不过随口开了句玩笑,她怎么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只顾着默默地盯着自己日渐胀大的肚子呢。虽然她知道自己渐渐变大的肚子乍一看去是有些奇怪,不过从筠曦的目光来看,似乎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盯着自己的肚皮看哦。 “筠曦呀,你的脸怎么啦?听说你身体不舒服,怎么还没好吗?” 婆婆穿着漂亮的玉色韩服,用满是皱纹的手掌抚摸着小儿媳的脸蛋儿问道: “哎唷,你的脸怎么瘦成这样啊?才几个月呀,瞧你瘦的!本来,听说你病了之后,一直都想去看看你,可仁旭那小子死活都不让我过去看。” 因为看不到而只能用手摸摸筠曦的脸,知道婆婆这么为自己担心,筠曦的心一下子觉得好心疼。就像刚才明芝问自己哪里病了?我看起来真的那么憔悴吗?几个月都没见到的同学,一见面就问我哪里病了?真的就那么明显吗?真的到了看不见的老人用手摸了一次,就能感觉出来的程度那么憔悴不堪没办法见人了吗?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对这位慈祥的老妈妈,对仁旭的妈妈,我到底应该说些什么呢? “不是的,妈妈。我得了热伤风,不过没事儿,我正要趁着夏天努力减减肥呢。我很好,非常好。真的。” 这么说比较好?可是,那样的谎话,她真的可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很平和地说出来吗? “那里,天啊?” 因为怕声音发颤,筠曦没能说出话,但就在她毫不容易鼓起勇气刚要说的时候,一直在旁边的仁旭贴心地为她解了围。 “她呀!是对夏天很敏感的人,对了,妈妈!看看我们带来的礼物怎么样?真的,真的很不错哦。” “你这小子!”仁旭的提议立即就被老太太毫不留情地打断了。 “该死的小兔崽子!怎么那么叫自己的老婆呀?怎么那么没礼貌?能不能正经点儿?你是怎么当人家丈夫的,怎么让妻子瘦成这样啊?” 婆婆不在的时候总是对丈夫叫仁旭呀!呀!你!想随便叫叫,试图让筠曦得心平静下来。 拍打着比自己高四十厘米的小儿子的头。妈妈也会有难道眼睛真的看不见吗?这样的的想法。 “哦哈哈!你真活该啊。真是比香油还要香。怎么样啊小儿子?好久没感觉到的‘妈妈的爱”了吧?臭小子!你出去住以后,应该由你去受的罪,都是我在替你受着呢!” 对于正在向弟弟发牢骚的老公,正在削香瓜的妻子明芝,狠狠地不留情面地瞪了他一眼 “瞧你这人!怎么比五岁的慧莉还幼稚呢。妈妈,您吃吧。香瓜很甜。你也快吃吧,弟妹!你呢?你别吃了。到了中年后肚子也开始每天一厘米一厘米地向外鼓着呢.!所以饿着!怀孩子的是我,你的肚子怎么比我的还要鼓啊?你看看小舅子!多好看啊?” “啊哈!这人!八年的已婚男人和八个月的已婚男人怎么能一样呢?别看他现在这样,再过三年的话。啊!干嘛掐我?啊!啊,不是了弟妹!是玩笑,玩笑。哈哈哈!” 唧唧喳喳,唠唠叨叨,吵不不停——不过他们这样,好像在告诉人们幸福本来就是这样的。他们嘻嘻哈哈的。哎,在筠曦看来100天后来到这儿,和100天前来到这儿时没什么两样。感觉好像天都将要塌下来的时候这个世也界仍旧像阳光灿烂绿叶丛林似的,我也有过这么开心的日子吗?什么时候?100万年前?就那样看着幸福的哥哥和嫂子的时候,筠曦耳边传来了信宇的声音。 “人长得俊就是好,不打扮也这么漂亮哦!”信宇一边眨眼一边说。 听见这话,筠曦只好勉强笑了一下。以前,筠曦会对信宇对自己“我的漂亮筠曦”的称呼而打颤。但是现在听她叫“漂亮小姐”时,会觉得很难为情。不是因为自己是有夫之妇。是因为自己知道自己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漂亮那么惹人注意了。把自己现在这副不堪入目的狼狈样,还说成是“漂亮的姑娘”,这不是显然很夸张很讽刺嘛。 “别拿我这个结了婚的女人寻开心啦,韩信宇。” “什么?我没开玩笑啊!没事我开什么玩笑啊?你就是漂亮嘛,我苦追你三年,最后你还是放弃了我,选择了仁旭,呵呵~” 什么时候都能逗人开心,但在玩笑之余,他的心中一直都想着那个相处很久了的好朋友,又开始搞笑了。当徐筠曦真的非常漂亮的时候,眼前这个带着银边眼镜的男人有一天拿着一朵玫瑰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过这样的话 “我真的被你的a形腿迷住了!请相信我!做我的女朋友吧!” 当时的慌张,筠曦仍记得很清楚。那一刻,筠曦才知道眼前这个一直与她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同一个国家以及同一个学校的男生,竟然被自己的a形腿迷住了!那时候筠曦也就二十来岁吧,性格比现在还要酷,当时自己是如何回答的,筠曦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 “你神经病啊?” 可想而知,别说收下玫瑰花了,筠曦连正眼都没瞧上一眼,就冷冰冰地撇下这句话之后,就头也不回地从信宇面前走开了。 突然想起了以前自己看过的精神科医生提出的忠告,筠曦的嘴角不禁浮起一抹微笑。 “唉,真拿你没办法,韩信宇,当你是朋友才告诉你哦。下次追女生时千万不要说什么被你的腿迷住了之类的话,听起来怪怪的。” “看到腿漂亮的女孩我还是会说你的腿真的很漂亮。偶尔会听到这样那样的话,不过那可都是实话。只是说实话嘛,那又怎么样呢?你的腿真的很漂亮。现在也还是那么漂亮。” 不知怎的,听了那些赞美的话的筠曦真的好开心。觉得自己真的好像他说的那样。两人的对话被看到礼物的可爱的慧莉给打断了。 “哦!” 这才抬起头看到仁旭打开了箱子里的“礼物”的筠曦嘴边泛起了笑容。仁旭送给母亲的礼物是比较大的盒式录音带。旁边堆满了平日在录音室抽空制作的各种各样的录音带。 “这是回心曲,这是,心清曲,幸福曲,嗯,这个妈妈听了一定会喜欢的,还有清新的风声。” “仁旭哥,你还是一个音乐行家啊。” 听了鼓着南山似的肚子在自己耳边窃窃私语的明芝说的话,筠曦不禁轻轻地点了点头。现在虽然是妯娌关系,但是念过同一所大学,在同一社团里,仁旭曾经可是学长,所以偶尔明芝也会像以前那样叫一声“仁旭哥”。 “还记得吧,八年前的仁旭哥也对声音很痴迷,记得不?那时在电影团里组织去mt的时候,到了目的地就下起了雨,所以我们被困在宿舍里了!当人们都看着天空埋怨时,只有他自己出去了······” 当然记得啊,就算明芝不说,筠曦也很清楚地记得,记得八年前的仁旭。准确地说是1995年7月29日。那天的仁旭,那日期,连那时间都还记得很清楚呢。 —1995年7月29日下午3点38分。 就是从那天的那一刻开始,徐筠曦开始喜欢上姜仁旭了! ~★☆★★☆★~ “谁定的日子嘛?难道连天气预报都没看?唉!怎么一下火车就赶上这么大的雨呢!” “别那么说啦,筠曦。天气预报上确实没有说过有雨,反正不管怎么报错,也不会挎掉的是气象局不是吗? 明芝的那点安慰没能对筠曦产生作用。天啊,mt来的第一天就下这么大的雨。噢!真是该死!怎么会这样!真是生气!不仅仅是筠曦,所有牺牲黄金暑假来参加mt,最后却被雨困在有味的房间里的同学们都在一刻不停地互相发牢骚。 唯独一个人。从头发丝上掉雨点的那一刻开始,不知什么事那么开心,嘴都合不拢了,就是拿着录音机向外走去的那个人,也就是姜仁旭学长。 “学长,你这到底是在做什么?” “喂!新生!你怎么出来了?下这么大雨呢。” 那的确不应该是这个被雨浇透了的男生应该说的话。刚开始,筠曦还以为趴在地上的男生丢了500元的硬币了呢。但等到走近以后,筠曦才看清原来他只是躺在那里听音乐而已,觉得真的是好奇怪。筠曦大约观察了五分钟后实在忍不住问道: “不过是我先问的?你在做什么?”。 筠曦并不是一开始就跟在那男生后面想要跟他说话的。讨厌的雨一直下个不停,只是如果一直憋在房间里实在是很闷,所以披了件雨衣出来了,来到这里的时候,那男生已经在那里了。对天发誓,这一切都是真的。 嘟,嘟,嘟。在好像不能停止的雨声中。唰,唰,唰,在让人害怕的雨波声中。把被雨浇湿的头发向后缕了缕,当时也只是学长的男生望着筠曦平静得不能再平静地回答道 “在收录呢。” “什么乱七八糟的?”学长看着皱着眉头的筠曦,忍不住笑了。在夏日阳光晒得黝黑的皮肤的衬托下,他的牙显得格外洁白。 “在这种天气,雨声和海浪声会比平常更清晰。我想趁着这个机会把它录下来。” “晕呀。学长,你还做这种事呀。” 这个新生小女生听到学长的话,竟然毫无敬意的这么回答了一句。那个穿反了雨衣的学长这一下扑哧笑了出来。 “海浪声,雨声,鸟儿飞翔的声音,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把类似的声音全都录下来。因为我好想让那个人听到这些声音呀。” 她会是谁呢?是个幸福的女生吗?学长的一句话引起了筠曦的好奇心。就在这之前筠曦对这个又高大又可爱的学长筠曦,可没有一丁点的关心。别说是手指那么大了,就连眼屎、甚至连灰尘那么大都没有。但是筠曦其实很清楚地知道,他在他们那一年级的学长当中是长得很出众的。他不仅腿长,而且性格也很好。筠曦还知道,正因为他长得帅,身材高大,而且性格又很好,所以也很有人缘。所以筠曦丝毫也不想成为那么多追随者当中的不起眼的一员。但奇怪的是,就在5秒后她听到自己向这个自己根本不想关心的男生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她的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听不清楚。 “是······女的吗?” “天哪!天哪!我是不是疯了!喂!徐筠曦!你怎么会问这么可笑的问题呀?你疯了吧?” 筠曦已经顾不得自己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了。她多么希望学长的回答是“什么,不是!”。筠曦很期待,也很紧张。但是大概过了3秒吧,那个大高个儿竟然无情地破灭了筠曦的那一点点希望。 “嗯!” 筠曦把原本就压得很低的棒球帽又压了下去,自言自语道:“天哪!好像开始掉雨点儿了!”。这是为了不想让这个傻瓜发现自己眼中燃烧着的火花吧。可就在这个时候,筠曦觉得自己的脑细胞比期末考试的时候消耗得还要多很多。 “她到底是谁呢?真是个让人讨厌又让人牵挂的女孩子。” 1995年7月29日下午3点38分。就这样,筠曦在下着雨的江原道俗草游泳场里记住了仁旭这个高个子男孩。 第九章 筠曦 夏尔鲁梅,仁旭的心上人 如果仁旭也被别人问起“还记得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那个女生的吗?”,他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说,那就是两个月加两周之前的那个阳光明媚的5月15日,也就是校庆那天。那个时候仁旭就已经记住了这个戴着红色棒球帽的引人注意的女生了。 1995年5月15日下午3点12分 有一个女生突然走进了他的心里,她就是徐筠曦。 1995年5月15日下午3点12分。仁旭拿着哥哥贞旭拜托他带来的音响,走到了哥哥的戏剧团“光大”。这时,他听到这样的声音。 “吻我吧!” “嗯?” 仁旭的心脏突然颤了一下。 “你既然睁着眼睛,那为什么不看我?好吧!既然你不吻我,那就让我来吻你吧!我会吻到你的!即使你讨厌我,我还是要吻你!现在你不会再为逃避我的嘴唇而扭过头去吧?也不会再冲我发火了吧?也不会再甩掉我了吧?” 但是仁旭不到三秒就明白了这是“光大”上台前三个小时的预演。如果按照那个比自己早出生两年的,同时又是同校学长的哥哥贞旭说的那样的话,那个扮演环球奥斯卡中的“夏尔鲁梅”的人应该就是孝珠吧?(环球奥斯卡的戏剧夏尔鲁梅的女王夏尔鲁梅为了得到洗礼者瑶肻那昂的头,竟然厚着脸皮在赫鲁德斯前跳舞。) 透过面纱仁旭看到了“夏尔鲁梅”那张白皙的脸庞。 那一瞬间突然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吧?” “可能到现在,那个已经死了的瑶肻那昂还是完全不知道,亲爱的!我为什么要在赫鲁德斯面前跳那种叫人恶心的舞!为什么要付出这种代价要你的头!” 站在五米以外的仁旭看着那个抱着很像真的被砍掉的人头似的橡胶人头的女孩正在旁若无人地激情地说着台词的样子。 “是呀!你不会知道的!就算是那样,我也要吻到你的嘴唇。你不会理解我的心情的!” 就算那个男人的头被砍掉,也想吻他的这个女人的脸上露出了既邪恶又凄然的表情。如果按原剧情进行下去的话,接下来应该就是那个女人深情地亲吻那个橡胶人头。但10秒过去了,20秒过去了,直到过了一分钟,“夏尔鲁梅”也只是死死地盯着那个橡胶头丝毫没有要去亲它的意思。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贞旭实在忍不住而对她喊了一嗓子为止。 “喂!徐筠曦!你是木偶呀?现在在做什么呢?难道不应该按剧本写得那样吻他吗?深情地去吻那个就算死了也想亲吻他的那个男人!” “徐筠曦?” 不会吧!仁旭的眼睛直径一下子扩大了5毫米。如果没听错的话。那分明就是两个小时前,穿着迷你短裙爬到墙上,摔到自己头上的那个顽皮的女生的名字呀。但是眼前这个好像马上就要掉眼泪的满脸都是哀伤表情的女孩真的就是她吗?仁旭的一系列的联想被一声巨响给打断了。 咣! 从刚才贞旭向她发火开始一直忍到现在的筠曦,现在终于忍不住了,她狠狠地把那个假头摔到了地板上。前一秒那哀伤的表情神奇地瞬间消失了! “咱们好好谈谈吧。学长!真是搞笑呀!已经都三个星期了!噢,天哪!这样看来这个面纱还真是挺配的呢!我怎么了?真以为我跟那个叫夏尔鲁梅的人一样没有头脑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筠曦已经重新戴上了扔到地上的“并不好笑的面纱”,不断地在贞旭面前转来转去。洁白透明的面纱轻盈地飘荡着。奇怪的是站在大概十二步远的仁旭,正目不转睛地盯在了那个嘴唇像小鼠似的好笑的女孩儿身上。 “哎?你什么时候到的?小子,来了就应该告诉我一声呀!我拜托你带来的东西拿来了吗?” 贞旭介绍仁旭和筠曦互相认识了。 “他叫姜仁旭,就是筠曦你刚才从墙上掉下来时撞翻的那个家伙。她就叫筠曦······你也看到了吧,她可是我们团里的小辣椒哦。” 不过,此刻,无论哥哥说什么,仁旭都已经听不清楚了。 “哎!他从一开始就站在门口,我还以为是谁呢?贞旭哥,这个大帅哥真是你弟弟呀?我还以为你家兄弟都长得跟你一样呢,像阿拉比亚山似的!嘻嘻。” 这个嘻嘻哈哈,头戴面纱的“夏尔鲁梅”,刚刚两小时前还见过自己呢,怎么这么快就忘记别人的长相呢?仁旭忽然眩晕起来。 只见这个漂亮的女孩戴着好像蝴蝶翅膀一样的轻盈面纱,不断转着圈。她已经彻底让仁旭神魂颠倒了!她的身影反复出现在脑海里,她的声音一遍遍回荡在耳边!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连仁旭自己都糊涂了。 ~★☆★★☆★~ “是啊!就算你死了,我也要吻你!这种心情你怎么会知道?” 这就是所谓的热演。20张十元的餐券威力还真够大的。就在三个小时前那个叫人恶心的橡胶人头还是她的恋人呢。本来属于东浩会的仁旭恰恰因为这次负责音响效果所以可以站在舞台旁边的特殊席,近距离地看筠曦。看她的眼泪掉在那个所谓恋人的假脑袋上的情景。看到了她用自己的诱人的红唇轻轻的吻那个被自己眼泪弄花的所谓恋人的情景。 虽然仁旭很清楚筠曦吻的只不过是假脑袋而已,只是个用橡皮胶做成的假人头而已。但他当她的嘴唇贴上去的话后还是会感到莫名的不安。 “喂,仁旭!别傻傻地站着!这个这么弄对吗?” 仁旭隐隐约约听到什么声音,是站在旁边的哥哥对他说话呢。这时的仁旭已经不能开口回答任何话了。因为这时候仁旭的眼睛里已全都是那个戴着白面纱的筠曦的脸庞,像星星一样的眼睛,还有那眼泪,那声音。他的脑袋就像录音机录声音一样正为了将女孩儿的所有的一切都装进去而忙得不可开交呢! “喂!你看什么呢!” “只属于我的星星。” 仁旭那个知道平时只会说“小子,别那么随便就找个女朋友啊!”的哥哥听到这个的话肯定会说他“傻小子!”。即使这样,如果当时可以开口说话的话,仁旭会这样告诉哥哥的。 1995年5月15日,筠曦就像一阵突如其来的骤雨,就像一场未能预见的流感,不可思议地走进了仁旭的心里面。 ~★☆★★☆★~ 所以就在两个月的两周后,在那个下着小雨的沙滩上,这个穿着黄色雨衣的女孩的名字,仁旭早已铭记在心了。这个毫不在意的说出“晕!学长你还做这种事呀”的女孩儿。仁旭何止只是认识呀。为了她,仁旭还想方设法地促成这次东浩会和光大的mt合作。 “海浪声,雨声,鸟拍动翅膀的声音,如果可以的话真想把类似的声音全都录下来。因为真的好想让那个人听到。” “是……女的吗?” 仁旭就是听到筠曦这突如袭来的问题后,才第一次知道放心的感觉是什么样的。过了三秒仁旭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颤抖,但愿自己的想法不会被筠曦发现。 “嗯。” “就是你呀”这句话却没有说出口。这个傻丫头肯定还不知道那个人就是自己吧。还有这两个月又两个星期以来自己得的那个莫名其妙的热病。仁旭突然这样想。拿出勇气说看看呀。 “就是你呀”,仁旭其实很想对筠曦这么说。海浪声,雨滴声,鸟儿飞翔的声音,这些声音。其实我就是想把全世界类似的近五万余种声音放给你听呀。如果当时没有人打扰他们,仁旭会这么对筠曦说的。 “仁旭!筠曦!在哪儿不是淋雨吗?” “快进来吧!贞旭哥买了点儿下酒菜,要喝一杯呢!” “噢!好的,孝珠!明芝!快进去吧!新生,你也快进去吧。想第一天就得感冒吗。” 徐筠曦。 虽然练了足足有一百遍的名字,最终仁旭还是没有叫出来。他怕声音会发抖。仁旭知道如果声音颤抖的话那么筠曦肯定会笑他的。这时的筠曦正紧握着双拳,怒视着那个捧着录音机慌慌张张朝孝珠和明芝方向跑去的仁旭的背影。 为什么管孝珠叫孝珠,管明芝也叫明芝,而到我这儿,就变成了那个微不足道的“新生”了呢? 1995年7月29日下午3点38分 即使过了八年的今天。筠曦还记得那天,记得那份犹如骤雨一样掉下来的爱情。就是因为这个筠曦第一次对明芝产生了妒忌心。筠曦清楚地记得犹如骤雨一样向这个二十岁女生袭来的一切的一切。 第十章 谎言 世界上最悲伤的 “哎呀!这孩子又开始踢肚子了!真的,因为他我都要疯啦。筠曦!你看这是什么孩子,性格这么急呢。” 明芝的大肚子真的已经到了一眼就能看出来的那么大了。怀孕已经九个月了,走几步脚就会肿的朋友这么一说,筠曦也不知不觉地盯着明芝的大肚子看了又看。像鲸鱼肚那么大的肚子又开始动了。宝宝可能是想告诉妈妈自己还活着,还很健康,马上就可以从肚子里出来看到妈妈了。不会和之前那个没有动静就死去的孩子那样。 “看什么呀?我的肚子都快被盯爆啦!真的够神气吧?哈!你也没剩多长时间啦!你还想永远都不生吗?你最晚也就明年吧。” 向南山那么大的肚子,肿肿的脚,还有红肿的脸。从17岁开始就做朋友的明芝这么漂亮这么骄傲的模样,筠曦还是第一次看到呢。为了不打扰小宝宝,筠曦低着头轻轻地叫明芝。 “明芝。” “嗯?” “一次,就一次,就让我摸摸肚子······行吗?” 刚开始明芝还想说“什么呀!这人!恶心死啦!”。就连丈夫贞旭偶尔摸两下都觉得恶心呢。但是看着筠曦就像饿猫盯耗子似的盯着自己的肚子,“恶心!”这句话明芝还是没有说出来。 “好吧。” 还没等到朋友说的时候,筠曦的手早就小心翼翼地放到明芝肚子上了。宝宝也能感觉到其他人的手掌吗。肚子里的宝宝又开始淘气了。感觉到自己手心下胎动的筠曦,她的笑容是那么的灿烂那么的孩子气。 “哈哈,你看他还在不停地踢呢!明芝,我看就培养他踢足球吧!” “是吧?” 过了一会儿筠曦把耳朵贴在明芝的肚子上,痒得明芝开始笑个不停。 “嗨,宝宝!听到我的声音了吗?我是你筠曦阿姨。别总踢妈妈了啊!知道了吗?” “嘻嘻。喂,好痒!筠曦,别说了啊。还有什么阿姨呀,大娘还差不多。你现在可是宝宝的小妈。可不是什么阿姨。还以为自己永远都是年轻的小姐呢!” 筠曦这下子已经舍不得离开明芝的肚子了。因为筠曦很害怕怕,怕自己恨不得想把明芝肚子里的孩子放到自己肚子里的想法被明芝取笑。特别是看到那个从进屋开始就缠着仁旭,现在在明芝旁边系着红发带的那个胖胖的小可爱的时候,这种想法就更加无法抑制地变得强烈了。假如她有孩子的话,假如那个噩梦没有发生,假如她肚子里的孩子还活着,假如那个孩子能像明芝肚子里的孩子一样,在妈妈的羊水里快活地游泳,那么现在,我一定也会开开心心地生活着。过了一会儿,筠曦听见双目失明的婆婆说道: “好孩子,你很快就会有宝宝的。要是宝宝长得像你和仁旭,那该多好看哟。” 听到这话,筠曦真想问婆婆:“妈,您怎么知道孩子长得怎么样?您又不知道仁旭和我长什么样,更不知道我现在的样子有多狼狈多憔悴!” 此刻,筠曦真想枕在身材瘦小的婆婆腿上,好好说说心里话啊。 妈妈,妈妈您说的那个孩子,其实曾经来找过我们,曾经在我肚子里呆过。但是,妈妈。来了不久他就走了。知道他在肚子里还不到一天,还没来得及好好爱他,我们的孩子,连可爱的宝宝都没被叫过,就那样离开了。连长什么样都没看到,只在肚子里活了七个星期,然后就那么离开了。妈妈,真的好奇怪哦,就像妈妈您不知道那个自己那么爱的仁旭长什么样一样,我也不知道那个孩子长什么样。真的好想告诉您我们有个既漂亮又可爱的宝宝了,但是好像不能那么做了。难道说曾经是有过,但和我一起就这么死去了吗,那么残忍的事情叫我怎么能向您开口呀。如果告诉您的话,您肯定会受不了这个残酷的打击而立刻晕倒的。像我这样是不可以的呀。所以我们只能就像从来都没有过似的。就像现在的我只能表现得若无其事一样。若无其事的样子。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就如她母亲数十,数百遍的嘱咐,嘱咐又嘱咐的那样。 ~★☆★★☆★~ “知道啦?不管看到谁都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你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从来都没有!” 筠曦的母亲在筠曦八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家,不久后就嫁给了另外一个男人,并且还要照顾那个男人的孩子。所以这个女人跟这个基本上等于被抛弃了的女儿并不是很亲。就在前几个月,一个从八岁后就没在自己面前掉过眼泪的女儿找到自己哭的时候,妈妈怕被谁看到,所以偷偷摸摸的跟女儿说着话…… “你说你起诉了!你疯了吗!你,难道想毁了自己的名誉吗?还和女婿一起去的?不用说了,你真的是疯了!我说,世上男人都一样!自己的老婆碰到了那种事,谁会就那么算了呢?不说分手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还是老实呆着吧。什么也别想,还是快点儿再要个孩子吧!不管女婿人再怎么好,这种事谁都难说。社会再怎么变,只要有孩子了······” 其实并不是想听这些才去找妈妈的。实在是因为自己太累了,这些话又不能对仁旭说。真的想扑在谁的怀里痛哭一场,因为是自己的妈妈,就算那样,也应该没什么,所以才找去的。不管怎么样,因为是妈妈,跟妈妈说累的话,以为妈妈至少会抚摸着头问问该有多害怕呀?真的很痛吧?该有多难受呀?之类的话呢。还以为妈妈会一边说着死去的孩子呀,可怜的孩子呀,这么小可怜这可怎么办呀之类的话,一边陪女儿哭呢。曾经还是这么认为的呢。但现在筠曦想冲妈妈喊,想问问她怎么可以这样上自己的心。 “孩子?就因为怕被抛弃,就用现在这沾满了灰尘的身体再和他睡,再怀他的孩子?哪有那么不知羞耻的?如果孩子那么重要,当初妈妈为什么要扔下我跟爸爸离婚呢?” 但因为根本就没有发脾气的心情。筠曦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只是听妈妈说。也许是因为筠曦的年龄已经到了可以理解这个经历了两次婚姻的,一生都孤单的老女人的年龄了吧,明白她能对女儿做的也只有这个了。看到紧闭着嘴,用无神的眼神盯着自己的女儿,妈妈最后还是以这句话告结了这次对话。 “知道啦?不管看到谁都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你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从来都没有!” 仍旧怕被人发现的妈妈,看来还是那个偷偷摸摸的样子。 ~★☆★★☆★~ 虽然很讨厌,但妈妈的一部分劝告筠曦还是准备接受的。就装作若无其事吧。所以筠曦只能若无其事的从明芝的肚子上把头抬起来。明朗的样子,只要不那么瘦的话,谁看都会以为是刚结婚的小媳妇开心的向长辈们请安呢。 因为要精精神神的,所以就算生日会结束了,也得满脸笑容地参加既是大舅哥又是学长的贞旭哥组织的活动。炎热的夏日夜晚。招待的客人都走了,今天的主角老妈妈也睡觉去了。这样在不宽,也不窄的有草坪的小院里,新的party又开始了。听着音乐,酒杯不断重复着举起放下的样子。 “来!喝吧!弟妹,不,筠曦!咱们,喝个底儿朝天吧!啊!不如咱们干杯怎么样?为了我亲爱的老婆刘明芝可以顺利生产!但愿肚子里的小家伙也健健康康,也别再折腾你那可怜的妈了,一下子就出来吧!哎,也希望我们的老婆大人的形象快快回来!哎呀!别掐我呀。” “干杯!” 仁旭看上去有点儿过份地开心,筠曦也好不容易,装出了开心的样子碰杯了。接着筠曦把自己杯子里的啤酒一口气全喝下去了。即便这样,仁旭还没有想拦住老婆喝酒的想法。从出院开始,每当睡不着的时候,筠曦都会偷偷的在黑暗的厨房里喝酒。对于说“如果不喝就坚持不下去”的老婆,仁旭不能说“就算那样也别喝”。所以他在“两天只能喝一瓶。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努力地忍住”这个前提下,正在默默地允许筠曦喝酒。 而且仁旭觉得比起自己憋在黑暗的厨房里喝酒,这样人多一起喝会好些。再加上最近很遵守“两天只能喝一瓶。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努力地忍住”的规定。 就在这时候,虽然有点儿不安,还有可以和久违的老朋友们聚在一起的那么点儿开心,party看起来似乎正要进入高xdx潮。 “咱们,来玩儿场游戏怎么样?” 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爸的贞旭看来还是童心未泯而且不耐寂寞呀,像孩子似的提出了这个好玩的提议。 “那么要玩儿什么游戏呀?” “如果只是那么玩儿还有点儿没意思。不如这样吧把每个人的名字写在一张小纸条上,每个人抽一张,被抽到的人要接受抽的人给出的惩罚。怎么样?” 为了配合丈夫的提议,明芝也吹响了口哨。 “噢!那如果我抽到你的名字的话,我说让你减十公斤的话,你就真的可以减哦?” 老婆的起哄下,贞旭先是皱了皱眉头,接着又做了“当然不会那样!”的表情说到。 “不是,别说那么不现实的!就在这儿可以做到的。唱首歌儿啦,用屁股写字啦都可以。” “哼!什么呀?那个?” 看到老婆的反应,贞旭说“我说!这时候沉默就是金!然后就把六个人的名字写在纸条里开始转圈抽了。忽然,仁旭想起了曾经也像哥哥这样,转圈把纸条给他的筠曦当时的样子了。在纸条上写着辣炒白菜,说要给仁旭做,以此做为借口约他的那个可爱的老婆。如果按时间算的话,也只不过是前几个月的事儿而已,感觉真的一下子变得好奇妙。正在这时仁旭的联想被第三个抽纸条的孝珠的声音打断了。 “姜仁旭。” “噢,孝珠抽到了仁旭了?那么,准备让他干什么?” 在贞旭的再三催促下,孝珠尽量镇定下来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看着仁旭。她并没有什么预知力,所以今天也没期待什么抽签这样的事儿。只是向一位一直认识的老人祝贺生日来的,趁着这个机会也期待着看看好久不见的仁旭。其实只是抽签嘛。她的要求也局限在可以在这个有他老婆盯着的有草坪的窄窄的小院做的事情而已。即使这样,孝珠也很开心。过不久,很不好意思地说出了她出的所谓的惩罚。 “姜仁旭,和我跳支舞吧。” 这的确是和贞旭说的一样可以在当场做到的小事呀。和唱歌或用屁股写字是一样的。仁旭满脸困惑的样子。他不知不觉地就把视线移向了老婆筠曦那里。看到丈夫为难的表情,筠曦扑哧笑了。 “看我干吗?规则是规则。快跳啦。” 老婆这么一句话搞得仁旭是更无奈了,他来到了孝珠面前。搂住了她的腰,当孝珠的手接触到仁旭那宽大的手掌时,她的心跳开始不可抑制地加快。即便对于自己的要求他也许会不大情愿,即便这只是和那些唱歌啦用屁股写字啦那些处罚相似的形式而已。跳舞的时候,两个人的距离已经近得可以感受到彼此呼吸的程度那么近了,而且互相握着彼此的手一起踏着节拍。就在这跳舞短短的时间内,两个人共同踏着节拍形成了一个只属于两个人的小圈圈。光是这点已经让孝珠很满足了。 筠曦在旁边默默地看着这两个人。夜虫嗞嗞叫个不停的夏夜,在自家院子里草坪上踏着节拍的她的丈夫和她的女朋友的样子。相互握着手转来转去的两个人看上去还真的很配呢。用自己的双脚踏踏实实地踩着草坪跳舞的样子多美呀。好久都没和朋友在一起这样开心地笑的仁旭的样子也是多么好看多么有魅力呀。和连怎么跳舞,怎么笑都忘了的自己是完全不一样的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筠曦拿酒杯的速度开始加快了。跨过孝珠的肩膀看到筠曦喝酒的样子,仁旭开始后悔了刚才没有阻止筠曦喝酒。因为筠曦喝两杯啤酒就会开始傻笑,喝三杯的话就会开始掉眼泪。坐在筠曦旁边的明芝也很很清楚这一点。 “死丫头,有人撵你呀?喝那么快干嘛?这样的话,就算不醉也会噌到的,真是的。” 酒精,是多么香的东西,之前筠曦对于这一点是完全不知道的。看上去很妖艳的紫红色的葡萄酒,像用黄金做成的洋酒。透明的白酒。粉红色漂亮的水果酒。辣嗓子的那种感觉是多好啊。喝下去的话全身都会暖暖的。清醒的时候是绝对不会笑得这么开心的。然后会不知不觉地想睡觉。这些朋友们是不会知道不会了解的。因为这个女人还从没到不喝酒就连觉都睡不着的程度,这么不幸的程度。突然,筠曦开始羡慕明芝。非常,非常的羡慕。 “呵呵,你,你该多好哇!明芝!多好哇!贞旭哥,不,不,现在应该是大舅哥对吧?” “看看这孩子!已经醉了!喝着这么贵的酒还哭啥呀?死丫头!这个大肚子大妈有什么可好的?就站那么一会儿脚就会肿。即使走到那个超市,也会怕肚子疼,还要小心翼翼地!还有那个慧莉丫头从睁开眼开始就撒娇!看看这个臃肿的胳膊吧!我也有过像花一样的年轻时节呀!” 借着酒精的作用。明芝也把从筠曦盯着自己肚子时就一直想说的这句心里话鼓起勇气都说了出来。 “那就把那个宝宝给我好了?要不我们走的时候带走慧莉怎么样?对,就这样吧!反正刚才抽的时候抽到的也是你的名字啊。嗯?嗯?嗯?” 这时明芝才发现几个月不见的筠曦好像瘦了好多,因为这样眼珠子就显得更大了,掉下来的眼泪也着实让明芝很难受。只是个游戏而已,就想把孩子领走。这不像是醉话。也不像开玩笑。筠曦,你这到底是怎么了? “你,你也很快会有孩子的,筠曦。” “不!我不会!我······” 慌张的明芝,慌张的贞旭,又哭又闹的筠曦,再也看不下去的仁旭抓住了筠曦的手。 “行了,你醉了。” 突然,筠曦狠狠的甩开了抓住自己的仁旭的手,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 啪! 筠曦用手打仁旭脸的声音清楚的在院子里响起。到刚才还充满笑声的院子霎时安静了下来。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切的孝珠真的想说两句劝慰的话,却被信宇拉住了。这样尴尬的气氛在筠曦尖锐的声音下又恢复到了原状。 “别管我!去跳你的舞去吧!” 筠曦开始讨厌这个笑得那么开心地,和其他女人一起踏着节拍,已经跟自己不同了的,可是却还仍旧那么帅气的仁旭。和往常一样醉了后脸会红红的,舌头也打卷儿,但还是用很尖锐的声音朝丈夫喊道: “我没醉!是谁说我醉了?我很清醒!真的很清醒!” 但是,不管是仁旭还是筠曦,都很清楚。那个被人们认为是“谎话”的事实。 ~★☆★★☆★~ “只是有点喝多而已。用湿毛巾给她擦擦脸,让她躺会儿就没事儿啦。怎么就这么粘人呀。这丫头喝酒后的样子还是和上学的时候一样一点都没变。真拿她没办法。” 在信宇的诊断下仁旭终于放心了。就在这位医生下了“先安定醉酒患者!”这个命令后,屋子里的人都出去了,仁旭很熟练的用湿毛巾给筠曦擦脸,把被筠曦吐得脏脏的衬衫换下来,给她穿上了明芝拿来的新衣服。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只是熟练地照顾着筠曦。那个样子,那个不顾被筠曦打得红红的脸细心的照顾筠曦的样子,看到这个样子的筠曦,孝珠过了好久才拿来了用冰水浸湿的毛巾。 “用那个敷敷脸吧。好像有点肿了。” “谢谢。” 孝珠看了好一会儿仁旭那帅气的脸庞,然后朝着门口走去了。但走着走着,孝珠实在忍不住了,便转过身来对仁旭说了这样的话。 “你,到底为了什么这么过呀?” “······。” “以后别再说什么只要看到筠曦,心情就很好之类的话!你在说谎方面并没有什么潜质!看到这个发酒疯的女人你的心情会好吗?你是傻子吗?” 在婆婆生日会上喝醉酒发酒疯,还打了丈夫的筠曦,仁旭的脸上还留有的那个巴掌的手印,对于这些,孝珠其实心里面都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发脾气的权利。但还是发火了。就因为筠曦那个丫头实在是太不讲理太刁蛮,还喝醉了酒,仁旭真的瘦了好多啊。对于孝珠来说,世上独一无二的仁旭正为了迎合徐筠曦而忍气吞声地活着。想到这个,孝珠真的好想哭。真的好生气呀。 “为什么像你这么好的人却要因为筠曦那个丫头在这里受罪呀?如果是我的话······。” 孝珠很是愤怒地把一直忍到现在都没说出来的话一口气全都说出来了。因为顾及到睡着的筠曦,所以声音尽量压得很小,但还是很激动。 “如果是我的话,不会让你像现在这样这么憔悴的!” 听说声音在一秒内可以传到340米以外的地方。所以孝珠的话还不到一秒就被仁旭听到了。孝珠拿出了所有勇气对仁旭说了这些一直以来都很想对仁旭说的话。 “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像明芝对贞旭哥那样,把你伺候的胖胖的,并且开开心心的过日子。对!如果是我的话,绝对不会忍心让你这么瘦的!” 刚开始仁旭还以为自己的耳朵有问题呢。现在,这个筠曦的女朋友在说什么呀。她现在对我说的都是些什么呀?正当他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孝珠关了灯,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仁旭的面前。为了看不到睡觉的筠曦,为了看不到会让自己的勇气一点点消失的仁旭的那个莫名其妙的表情。在黑暗里孝珠一把搂住了仁旭的脖子热情地说道: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事儿,如果是我的话,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的事情搞得你那么辛苦!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让你比现在幸福、一百倍······。” “行了!” 仁旭狠狠地,把搂在自己脖子上的孝珠的胳膊甩开了。这是怎么回事呀。今天哥哥这酒里到底放了什么毒药呀。搞得筠曦也这样,孝珠也这样。在黑暗中沉默了好一会儿,仁旭一边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发抖,一边冷冷的说道: “说是筠曦醉了,看样子你也醉了。管嫂子要个被子,你也躺会儿等酒醒了再走吧。” “仁旭!我并没有醉!我现在头脑可是清醒得很呢!其实我······。” “你现在并不可能清醒!” 不管怎么说也和睡觉的筠曦也和两个人还在同一个房间里呢。如果真的清醒的话,申孝珠是不会在徐筠曦也在的屋子里对姜仁旭说出这些莫名其妙的话的呀。就是从现在开始,仁旭开始讨厌孝珠了。就算她不知道筠曦和自己的“秘密”,也不应该对他说这些呀,这瞬间仁旭讨厌她的程度甚至已经升级到了可以用“憎恶”这个词语形容的程度了。 孝珠呀,就算你不这样我也已经够累了。所以拜托不要这样对我了。 “申孝珠,虽然我是喜欢你,但那绝不是什么我让你,你让我幸福的那种喜欢呀。” 因为房间很暗,就像仁旭看不到孝珠的表情一样,孝珠也看不到仁旭的表情。但是她可以想象到好不容易打破寂寞,说出这种话的仁旭的表情。 “为什么?” “因为,你不是筠曦呀。” 因为想听星星闪烁声音的人不是你呀。因为你不是那个让我发誓直到死也不会对她变心的那个人呀。因为你不是那个我想把身体和灵魂都托付给那个人的人呀。 声音在一秒内可以传到340米以外。所以还不到一秒,孝珠也就听到仁旭说的话了。而且就在这一秒孝珠已经很明白仁旭的意思了。 “······。” “我很清楚你说这些都是替我担心。但是,那些话还是不说出来比较好。不管是对我,还是对你。” 如果从结果来看,就像仁旭说的那样,也许真的不应该说这话。不,不是也许,就是不应该说的话。这话应该早在他和筠曦结婚前,在她的这份“爱”还不是个错误的时候就说出来的。但是一个人可以做到在恰当的时间做恰当的事情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把握时机要比任何事情都难。真的真的很难。就是现在,孝珠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时候离开仁旭。孝珠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收拾这个尴尬的残局,她现在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就在这个时候,从门缝里传来了信宇的声音。 “申孝珠,快出来。你不是说要把我送到医院嘛。现在就得走啦。” ★☆★ 从贞旭家到停车场的距离并不远。但是跟着信宇身后走的这段路,孝珠却感觉好像比三千里都远。如果谁问起为什么?孝珠可能会这么回答。首先,因为身体很累,现在脚已经肿了。再加上,就在刚刚她失恋了。对方听了她的告白后竟然说了句“你的头脑一定不是很清醒”。还有就是,把她从那个屋子里带出来的这个信宇到现在为止一句话都没有说,搞得气氛好紧张。 像固定住了似的转都不转过来的那个人。虽然只是个背影,但不知怎的,这个样子的信宇让孝珠感到害怕。 “那个,车在这边······。” 一次都没转过来过,而且一直走在自己前头的韩信宇终于停住了脚步。信宇开始向孝珠缓缓走来。孝珠看到了一直盯着自己的那双眼睛。往常都笑嘻嘻的眼睛,现在看起来却好严肃。看来是发了很大的火吧,他突然用力把眼前的空罐子踢开,然后一步一步地走到不知所措的孝珠前面。 “什么呀?你都干了些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 他靠得越近,孝珠就越往后退。当孝珠靠到墙上的时候,孝珠还以为自己就快要挨打了呢。而信宇的拳头并没有打孝珠,而是狠狠地打到了孝珠身后的墙上了。 打到墙上的拳头开始发抖。他的声音也开始颤抖。 “说真的,像这样想打女孩子的想法还是第一次有呢。也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这个时候信宇可能已经忘了孝珠可是跆拳道四段的这码事儿了吧。用冒着火焰的眼珠子盯着孝珠的信宇真不像个温和的医生,倒像个十足的不良少年。 “申孝珠!你!拜托以后就别把自己搞那么累了!” 这时候,孝珠才明白原来刚才的“告白”,这个男人全都听到了。啊,这家伙。 第十一章 心愿 想对着星星许下的唯一心愿 “啊,真是的!头好疼啊!嗯,我没醉!呵呵!真的没醉!格嘎!” 仁旭背上这个连站都站不起来了还倔强地说自己没醉的筠曦,向哥哥和嫂子道别。 “喂!你,就在这儿睡吧!筠曦也醉了,而且你现在开车也很危险。明早还能舒舒服服地喝到你嫂子做的热汤。吃完后再慢慢走吧。信宇是因为明天还要去医院,所以让他走了,但你明天不是下午上班吗?” “对呀,小舅子。我给你们做特制的豆芽汤。” 看到嫂子很担心,仁旭还是很不好意思。 “不了,不用开车,打车回去就可以了。对不起,哥,嫂子。筠曦她本来身体就不怎么好,又好久没这么喝了,所以有点醉了。妈妈起来的话,就告诉她老人家我们安全到家了······。进去吧。嫂子,还有哥也是。” 明芝不知道为什么背着醉醺醺的筠曦离开的仁旭的背影会显得那么的凄凉。她也不知道从来都不会哭的筠曦怎么会像小慧莉似的,哭个不停。明芝不知不觉地追上了这个曾经是学长,现在却成了她的小舅子的仁旭。 “仁旭哥!” 在仁旭的脸上,留有浅紫色的疤痕。在之前都没有过的疤痕怎么突然会出现呢。之前都没有看到过的,好像已经留了好久的,在他脸上留下的这个疤痕。 “筠曦,发生什么事了吗?” 明芝很想再追问一句。 “还有你也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脸怎么会那样?筠曦又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呀?你和筠曦,是不是有什么事?怎么了?难道就那么伤心吗?” 听到这个问题仁旭很是惊慌了一阵子。这时候谁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回答呀。 是呀,明芝。筠曦很伤心。真的好伤心。伤心得都快要死去了。甚至都想偷偷割脉自杀了。到现在还瞒着我整晚整晚的泡在凉水里,直到全身都哆嗦为止。问了又问神经科大夫怎么样才不会让她再这么伤心下去呢,但不管怎么做,筠曦还是会那么的伤心。所以我也跟着她伤心。还有,其实我真的很害怕。真的害怕得要死了。真的好怕筠曦会就这样,一直伤心到死为止。好怕突然有一天筠曦会扔下自己就这么伤心地离开。但是明芝,我真的不知道。不知道怎样才能让筠曦不伤心。连医院都去过了,很想碰但因为不让碰,所以也没碰,但不管我怎么做,筠曦还是那么的伤心。我真的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才可以帮到我的筠曦呢。按时带她去医院,提醒她吃药,时刻盯着她,以防筠曦再伤害自己,我能为她做的可能也只有这些了。所以我生气。真的要疯了。 这些话连对已经知道事实的信宇都没有说过。仁旭真的想这么告诉明芝。真的想把他感觉到的无力感,罪恶感,以及想做什么却不知该怎么做的那种不安的无助都一股脑儿告诉她。但他不能说出来。就因为仁旭在深夜丢下筠曦自己,没有保护到她,所以仁旭觉得自己犯了直到死都不能洗去的天刑。所以也只能这样回答了。 “嗯,不过很快会好的。我们筠曦很坚强啊。” 真的。但愿会是那样。转过身去的明芝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又说道: “对了!明天可是她的生日呢。记得吧?之前还觉得很凑巧她的生日和妈妈的生日就差一天呢!唉!如果不去医院的话,还可以为她做海带汤呢!” “嫂子,我现在可是煲汤专家。为了让筠曦解酒,我可没少煲。呵呵!” “不用说啦!现在看来她过的还真是公主生活呢!” “当然啦!她可是这世上我独一无二的公主呢。” 就这样,嘻嘻哈哈的仁旭用拎在手里的筠曦的手提包打了打老婆的屁股,就这样在月光下慢慢地走了。这样的仁旭,明芝看了好久好久。直到再也看不到他为止。 ★☆★ “不打车吗?” 想想,这可是筠曦从那晚以后第一次在夜里出来呢。100多天以来第一次有机会见到的夜晚。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看到月亮,星星,还有第一次吹到晚上的清风呢。筠曦用并不怎么尖锐的声音这么说道: “这么美的夜晚不散步多可惜呀。好久都没有和你一起散步了,就这么走走吧。” “多沉哪。” “一点儿都不沉。你能不能不喝酒,多吃点儿其他的长长肉呀!在这样不听话的话,就是让我用暴力喽。一个二十七岁的大人怎么比五岁的慧莉都轻啊?” 慧莉。因为妈妈明芝是个爱美的女人,所以慧莉从现在开始就已经往美容院跑了,烫得卷卷的头发,还戴着红色丝巾,穿着黄色的连衣裙的仁旭的侄女。这个胖胖的,像云彩一样软软的五岁的小女孩儿。可能到死我都不会生下这么可爱的小宝宝吧。 在摇晃的仁旭的背上,筠曦看着天空,那星星好刺眼。这让筠曦想起了小时候,在乡村生活的奶奶讲的一个故事。善良的人死了的话,身体会变成灰,而心就会成为夜空上面闪亮的一颗星星。这些星星中应该也有我们的孩子吧。一定会有吧。因为那个孩子一定不会像脾气糟糕的我,应该像那个纯情的仁旭。北斗七星,双鱼星座,处女星座,双子星座,水平星座的星星们也会互相嬉笑,互相闪闪的眨眼吧。原来星星闪烁的声音也可以听出小孩子的哭闹声呀。这么一想的话真够奇怪的了。 “仁旭。” “嗯?” “如果死了的话,下辈子想变成什么呢?” 死?自从那次在医院里,看到筠曦用玻璃片割脉后,只要一听到“死”这个字,仁旭都会下意识的毛骨悚然。所以听到这个字,仁旭停住脚步也是理所当然的。仁旭想看看老婆现在的表情,想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这么问,所以转过头去看筠曦,但是筠曦的头已经深深埋在了他宽大的背上了。五秒后仁旭又开始向前走了,也只能用有点抖的声音问道: “突然问那个干吗?” 又过五秒后又听到了筠曦嘻嘻哈哈的声音了。只要她一笑,仁旭就会感觉到她的呼吸声。 “以前,以前,就是我妈丢下我离开家的时候,我在农村奶奶家呆了一阵子,那里的星星真的好多。躺在瓜棚里看天空,那星星好像成堆成堆的掉下来似的。嗯,就是那个时候奶奶说的,善良的人死后就会变成星星的。” “·····。” “也许我们的孩子现在也成了星星呢。” 真的好想成为一个好妈妈。而不是像我妈妈那样,因为累,所以丢下自己的孩子,不声不响的离开,那之后也只是偶尔见过那么几次,见面的时候她还会左顾右盼地,仿佛怕让别人看到自己和自己的女儿见面似的。我会努力地想成为的是那种春游的时候或运动会的时候,做好吃的紫菜包饭,可以陪着孩子一起去的妈妈。想成为在孩子需要的时候,都会陪在身边的妈妈。向成为那个长得既像我又像仁旭的那个可爱的孩子的好妈妈。 “如果以后我也能变成星星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就会陪在孩子身边,和他一起闪烁。怎么样?想法不错吧?或许,要求有点儿过份?因为我和善良的人还差好远呢。大概有壹佰万光年吧。” 舌头都打卷儿的筠曦说了一大堆话后,仁旭很平静地说道: “可我讨厌。” 仁旭是很少说“讨厌”的人,所以听到仁旭那么说,筠曦一下子也蒙了。一直到仁旭开始开口说话为止。 “虽然不是什么坏想法,变成星星的你同样也会很漂亮,但我还是讨厌。筠曦,我真希望,即使我们变成老头儿,老太太了也手牵着手,就算这样知道死,我还是希望你还是筠曦。而我还是仁旭。然后我们还会在一起。我们的孩子也不再是星星,而是作为我们的宝宝再幸福地诞生。” “······。” “所以来世,你还是筠曦,我还是仁旭,你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 筠曦像听摇篮曲似的静静地听着仁旭说话。因为他的声音太好听了,筠曦差点儿就答应他了。 “仁旭,你真是个好人哪。真不晓得你这么好的男人,怎么会喜欢我这么坏脾气的女人。” 突然,筠曦发现背着自己的仁旭的背是那么的消瘦,但又想起了刚才在屋里,孝珠说的那些话。 “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像明芝对贞旭哥那样,把你伺候的胖胖的,永远都面带笑容好好生活的。对!如果是我的话,不会让你那么瘦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事儿,如果是我的话,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的事情搞得你那么难看!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让你比现在幸福!” 其实孝珠的每一句话都很对。 筠曦只是这样想而已。如果换成以往的筠曦早就会大声叫道“你怎么可以那么说呀?”,筠曦只是装着睡着了,还装着听不到,认真地听他们的对话。因为那个女人的话都对。 “所以来世,你还是筠曦,我还是仁旭,怎么样?” 就在仁旭好听的话语下,筠曦差点就说出了“嗯”。但在她内心的角落里又响起了另一个细细的声音,或许那个声音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楚。 “不,仁旭,可能不会那样。为了成为那样,我真的好累。真的太遥远了。” 第十二章 生日 不得不与你分手 我因你而存在,如今却要离开你。 你翩翩向我走来,仿佛星星在窃窃私语。 每天见到你,却依然克制不住地思念你, 假若今生我只能遇见一个人,但愿那个人就是你! ——摘自都钟焕《希望》 糟糕!镜子里面的这张脸,非常清楚地告诉了筠曦是如何地糟糕。浮肿的脸好像刚出炉的面包,双眼布满了血丝——这就是喝酒加痛哭的代价。可就算喝再多的酒,哭再长时间,脸变成这样也太过分了!肿得竟然比怀孕九个月即将临盆的明芝的脸都要厉害。 “这简直就是个大南瓜嘛,是外星人!不,比外星人还可怕!” 这可怎么办哪?再过一小时,仁旭就要下班回家了。今天真的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这副凄惨的模样,死也不想!为了从“外星人”的模样变成地球上正常的女人,筠曦使劲儿拧开了100多天都没有碰过的化妆水瓶盖,不停地往脸上拍打清爽的化妆水,直到脸上感觉到一丝温热 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筠曦好像念咒语一样地反复嘟哝着。 “振作起来!筠曦!你很漂亮!你没事的!真的!” 今天,是筠曦28岁生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今天,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因为,还有一些话必须对仁旭说。 ~★☆★★☆★~ “干吗呀?怎么不进来?” 门被推开之后,仁旭透过门缝看见筠曦,手里捧着的玫瑰花和蛋糕盒差点儿掉了下来。看到丈夫瞪圆眼睛、张大嘴巴,神情凝固地仿佛要看穿自己的眼神,筠曦感到一阵慌张。 “我、我是不是很奇怪?好久不化妆了,有些滑稽是不是?我、我像傻子似的,都忘记该怎么化妆了,等一下我吧。” 筠曦一边说,一边慌里慌张地想用手背抹掉嘴唇上鲜红色的口红,抬起的手腕却被仁旭下意识地拉住了。 “别!别擦掉!我、我喜欢你这样…” “喜欢我这样?” 仁旭很紧张,像个孩子似的脸“唰”一下就红了。红着脸、流着汗、直挠后脑勺的仁旭,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更像是一个羞涩的花季少年。仁旭用一种仿佛从嗓子眼儿里挤出的声音赞叹道: “你……你真是太漂亮了!” 100多天以来,筠曦第一次如此用心地化妆。100多天以来连镜子都不敢照的筠曦,用清爽的化妆水醒肤后,涂了一层香喷喷的乳液,然后用粉扑在脸颊上轻轻扑了一些香粉。不仅如此,她还精心地描了眉并用微微颤抖的手小心翼翼地画了眼线,最后涂上鲜红的口红。就这样,一个糟糕的“玩具娃娃”,为了掩饰一夜之间仿佛衰老一百万年的惨淡容貌,为了能让心爱的丈夫仁旭记住他所爱的女人,仍然是美貌如昔的“漂亮筠曦”,煞费苦心地打扮了一番。庆幸的是,她的努力得到了承认,仁旭不是说她很好看吗,而且还是红着脸、流着汗,挠着后脑勺说的哦。 “我的筠曦可真漂亮啊。” 听丈夫仁旭亲口说出如此笨拙的称赞,筠曦尴尬地笑了一下。为了摆脱这种尴尬的感觉,仁旭动作夸张地把手里捧着的玫瑰花递给筠曦并快乐地喊道: “28岁生日快乐!” 接过丈夫递过来的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筠曦的脸上掠过一丝淡淡的微笑。现在已是夏天,带着露珠儿的玫瑰显得异常绚丽多姿。 “谢谢老公,嗯,好香好美哦。” “你比花还美呢。”。 仁旭凝视着妻子嗅玫瑰香的样子,很想对妻子这样说。可是就在这一刻,三个多月以来一直盘旋在他脑海里的警笛又突然拉响了警报。 嘟嘟、嘟嘟、嘟嘟,危险!危险!危险! 从那天开始的100多天以来,筠曦一直习惯性地不停地洗手,手上几乎时刻都有被水泡出的皱褶;在夜里不断用冰冷的凉水反复将自己浇透、再浇透。筠曦该多难过啊!这100多天以来她从未出门,昨天是她头一次走出家门,可是即便那样,她都没有化妆,今天怎么突然心血来潮化起妆来了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 周围一片漆黑,桌子上放着一块白色奶油蛋糕。插在上面的两根大蜡烛和八根小蜡烛发出亮晶晶的光芒,美得就像在夜空中一闪一闪眨眼的的星星。今天,是筠曦28岁的生日,可是蛋糕上面的“星星”为什么只有十颗呢? “28岁?我?骗人!” 在过去的100天里,筠曦知道自己正在快速地衰老,变成了一个活过一百万年的老太婆。不,更直接地说,变老根本不需要100天,那个晚上我已经变老了!或者说,在被那个陌生男人殴打的几分钟里,我就已经衰老了100万岁!即使我化了妆,洒了香水,双颊仍然像云朵般轻柔,没有一丝皱纹,我也只是一具只会呼吸的行尸走肉而已!我不会哭、不会笑,也不会再做女人能做的事!我已经变成一个好像活过100万年的老太婆!徐筠曦,这就是现在的我!滑稽,真的很滑稽!我曾经以为自己变老,变成一个老太婆至少还需要40年时间。可谁知,真正变老却只用了几分钟而已!这几分钟就如同一百万年,这几分钟就像风一样带走了我的一切!老天哪,怎么可以这样?! “都许什么愿啦?” 仁旭把切好的蛋糕放在塑料盘里,一边往纸杯里倒酒一边问道。自从目击了筠曦在医院浴室里打碎玻璃杯,用碎片割腕的可怕场面后,仁旭就把家里所有的玻璃杯、瓷碗以及除此之外所有摔碎后能够割腕的危险物品收了起来。因为这个缘故,他们此刻丰盛的餐桌上竟然没有一个像样的盘子,看起来有些滑稽。好像过家家的孩子一样;好像突然被炮弹击中,放弃一切逃跑的难民一样;好像草原上的草被割掉,不知何去何从的一无所有的游牧民一样。 愿望?自从那天晚上许过想吃冰淇淋的愿望之后,筠曦就再也不曾许过什么愿。不,更坦率地说,那天以后,她每天都在许愿,许一些以前从来都没有想过更不可能许过的愿望。 “神啊!求求你天亮了也不要让我醒过来!不要让我醒过来!不要让我醒过来!” “神啊!求求你让我把痛苦全都忘了吧!让我失忆吧!让我失忆!让我失忆!” “神啊!求求你让那两个混蛋死掉吧!让他们死掉吧!让他们死掉!让他们死掉!” “神啊!求求你让仁旭离开我吧!离开我吧!离开我!离开我!” 然而,期盼了好久好久,这些愿望却没有一个实现。所以,不知从哪天开始,筠曦不再许什么愿了。此刻,她接过仁旭递过来的盛有香槟的纸杯反问道: “那你得先告诉我,你许什么愿啦?” 筠曦没有许愿,她借着像星星一样在黑暗中闪烁的烛光,偷偷地注视着闭上双眼虔诚许愿的仁旭。 “嘿嘿嘿,许什么愿可是“特级机密”呀!所谓天机不可泄露嘛!嗯,不过我倒是可以开开恩,只告诉你一人哟。” 仁旭有些生涩地开玩笑,试着活跃一下气氛。一眼便看穿丈夫心思的筠曦于是也俏皮地回道: “哎哟,真是过意不去啊,叔叔!那好吧,我就听听吧!你的“特级机密”?” 筠曦一边用塑料叉切蛋糕,一边聆听仁旭羞涩地说出他那所谓的“特级机密”。 “祈求我的筠曦幸福,祈求我的筠曦不会再受到任何伤害。只有这样我才会幸福,我们两个才会幸福,还有……祈求离开我们的孩子再回到你的肚子里,重新回到我们身边。” 就在这一刻,筠曦切蛋糕的叉子突然停了下来。 铛啷! 那块蛋糕里面,清楚地传来了什么东西和叉子碰撞的声音。筠曦定睛一看,竟然发现一枚戒指藏在白色奶油里面!她睁大眼睛,呆呆地注视着那枚亮晶晶的戒指。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仁旭那略带羞涩的声音。 “是生日礼物,喜欢吗?” “……” “嗯,这枚戒指和你丢的那个一模一样,戴上试试好吗?要不我帮你戴?嘿嘿!还记得我第一次和你求婚吗?本来那天晚上我也把戒指放蛋糕里了,可是没想到戒指跑我嘴巴里了!哈哈,真担心这次又是那样,你可不知道我有多小心哪!” 丢失的戒指……那天晚上,那两个无耻之徒一边贼笑一边把结婚戒指从几乎昏厥的筠曦手指上抢走了! i.to.j 戒指上还刻着大写的英文字母,代表“仁旭送给筠曦”之意。结婚戒指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所以直到被抢以前,它一刻都没有离开过筠曦的手指。然而此刻,筠曦却没有任何动作,也不说一句话,只是默默看着那枚浸在白色奶油里,和记忆中的戒指一模一样的戒指。看到筠曦如此反应,仁旭心里很难受,为了调节气氛,他赶紧举起纸杯,提议一起干杯。 “哎哟!干杯!咱们应该干杯呀!这么好的红酒本来应该用高脚杯,“铛”一下才够味儿!不过,没有的话就用牙齿和纸杯喽!筠曦,来!为了‘我们的幸福’干杯!” 筠曦静静凝视着白色奶油里一闪一闪的戒指,注视着仁旭伸过来的纸杯,注视着他那因害羞而通红的脸。大约十秒钟过后,她才安静地把自己的纸杯也举起来,和仁旭轻轻碰了一下。 “干杯!仁旭,为了‘你的幸福’干杯!” 就在这一刻,筠曦终于下定决心告诉丈夫自己今天化妆的理由,是想最后留给他一张美丽的面孔。她轻启像玫瑰花瓣一样红润娇嫩的双唇,一字一顿地说道: “还有……为了‘我们的离婚’”。 ~★☆★★☆★~ 什么?为了我们的离婚? 从妻子嘴里说出的这句话,仿佛晴天霹雳一样“轰隆隆”回响在仁旭耳边。莫非我耳朵出了什么问题?仁旭显然很难理解妻子的这句话。在他看来,虽然世界上存在“离婚”这个单词,但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和它产生关联!大概三十秒钟,两人笼罩在死一般的沉寂里。然后,仁旭放下纸杯,勉强挤出一抹笑容,小心翼翼地说: “筠曦,这个玩笑一点儿都没有意思,太残忍了。” 可是,筠曦却没有跟着他一起笑,更没有顽皮地问“吓你一跳吧?”。她就像玩偶一样面无表情,冷冷地盯着仁旭,显然不是在开玩笑。嘟嘟!嘟嘟!嘟嘟!危险!危险!危险!警笛声渐渐在仁旭脑海里嘈杂地响起来。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 “筠曦啊…” “不是这样的是不是?是我听错了是不是?你倒是说呀,快说呀!” 筠曦努力注视着仁旭不断发问的眼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镇定下来。几秒钟之后,她更冷静、更清晰、更果断地回答道: “不,你没有听错。对不起,仁旭。这样对你真的很抱歉也很对不起,但也只能这样了!我,不能收这个戒指。我们,你和我,还是分手吧!分手吧!嗯?仁旭!” “是不是、是不是我刚才说孩子的事,让你难过所以你才发脾气?筠曦啊,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不是现在马上就要孩子的,我只是…” 看到仁旭惊慌的面孔,听他辩解说刚才许下的虔诚心愿不过只是随口说说而已,看到仁旭拽着自己的胳膊,盼望这一切只是个“玩笑”的殷切表情,筠曦感到喉咙热热的,但她强忍住了这份感觉。 不!仁旭,这不是开玩笑。你有权利过你想要的生活,找一个不害怕接触的女人,找一个每天陪你一起睡觉的女人!是的,你有权找一个像孝珠那样拥有漂亮脸蛋儿的女人,有权拥有一个像惠莉那样可以生一个可爱宝宝的女人,更有权过着像星星一样闪耀幸福的生活!你还有幸福的权利,这些你都有! 所以,所以我只能这样对你。 想到这里,筠曦继续冷冷地说道: “不是那样!是因为我不是因为你!是我不能再这样生活了!仁旭,是我不能再和你这样生活了!”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再和我这样生活?” 筠曦的声音一改平时的温柔,越来越低也越来越冷。相反,性格温和的仁旭此刻却如同动物一样大声地咆哮。良久良久的沉默之后,筠曦终于狠心对仁旭撒了一个谎。她只希望当她尽可能残忍、尽可能冷静地说出所谓的“理由”时,仁旭会自己逃开。 “你问我为什么?难道你真的不明白?好吧,我不想一直到死都只和你过!那未免太可怕了!” 说出这番话来,筠曦感到了喉咙翻出滚滚热浪,让她几乎快语音颤抖了。可是即便如此,她仍然故作冷漠地指着旁边的塑料盘子说道: “看看这个!姜仁旭!你睁大两只眼睛看清楚!现实就是这样!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摔碎碗割腕自杀的女人!一个怜悯这个女人,只能可怜兮兮看着她脸色过日子的男人!这就是我们的现状!孩子?你的手只要一碰到我,我就会浑身打颤,起鸡皮疙瘩!还孩子?别幼稚了!你说的那些故事只能出现在童话里、出现在梦里!” 难道你真的不明白?姜仁旭,你这个大笨蛋!就算跟那个戒指一模一样,这也不是原来的那枚戒指!丢了就是丢了,再也找不回来了!就像死去的孩子不会再回到我肚子里一样,就像已经这样的我无法再恢复到从前一样! “你问我为什么不能再和你这样生活?好!那我就告诉你!因为和你一起生活,一直到死我都得看你可怜巴巴同情我的眼神!一直到死都得看我留在你脸上的伤疤!你看清楚了,姜仁旭!你眼前的这个女人,还是那个你曾经爱过的,要一直厮守到老的徐筠曦吗?” “你不就是徐筠曦吗?你就是筠曦!”看着固执的丈夫,筠曦立刻摇了摇头。 “不是!你撒谎!你睁大眼睛看清楚!我已经不再是那个你曾经爱过的,也爱过你的筠曦了!那个女人在三个月前,在去买冰淇淋的那个晚上已经死了!死了!!现在站在你眼前的,只是那个女人的躯壳而已!只是一具既不会笑也不会哭只会喘气,不是人更不是女人的行尸走肉而已!” 在筠曦如同玻璃碎片一样尖利的嘶叫声中,仁旭的眼睛渐渐湿润了。 “神啊!”。 在这个瞬间,仁旭心中想起了三个多月以前,在那个可怕的夜晚之前,他一直相信存在于某个角落的那个高贵的名字。 “神啊!我,还有我深爱的这个女人究竟犯了什么错?我们究竟犯了什么错您要把我们打入这样悲惨的地狱里?我们不愿意分开,我们只希望常相厮守!我们是在您的祝福下,在圣堂里结的婚!这才一起生活了五个月啊!我们没有犯任何罪!我依然深爱着这女人,虽然她极力否认,但我确信她也深爱着我!可是,可是为什么相爱就这么难?为什么我的筠曦要忍受这样的罪?为什么惩罚我伤心流泪?神啊,如果您真的存在,现在就回答我好不好?” 虽然筠曦狠着心歇斯底里地狂叫,想刺痛丈夫的心,但是,当她看到丈夫泪水模糊双眼时,她依然感到阵阵无法抑止地心痛。此刻,看到身材伟岸的丈夫像小孩子一样伤心地哭泣,她多想把丈夫揽在怀中,多想抚摸那道不小心留在他脸上的伤疤安慰他啊!她多想抱着他哭到天昏地暗啊!然而筠曦知道,她纵有千般难受也决不能这样!她十分清楚,要想让善良的丈夫离开自己,就决不可以这样做!想到这里,筠曦顿了顿已经嘶哑的嗓子,又一次冷冷地说道: “我们,还是分手吧!让你我之间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不好吗?从此把难过的、可怕的记忆全都忘记!忘记我一塌糊涂的模样,只记住我现在化了妆的美丽面孔,好吗?” ~★☆★★☆★~ “……说完那些话之后,她在我上班后走了。” “不愧是徐筠曦啊”,看着仁旭铁青的脸,信宇暗地里长叹了一口气。 此刻,两个好朋友正在医院附近的小吃摊上吃乌东面,喝闷酒。信宇一个劲儿劝说本来不想喝酒的仁旭喝几口。 “喝吧,喝吧!我知道你一直在努力,可你现在应该喝杯酒才是呀!又不是叫你喝得跟筠曦一样烂醉!来,喝吧!暖暖身子!就算酒治不了病,至少也能起到纱布的作用啊。” 在朋友一再的劝说下,仁旭看了一眼酒杯,之后一口干了里面的酒。 烧酒顺着嗓子眼儿一直往下流,火辣辣的感觉让仁旭忍不住打了个颤。连喝三杯之后,他又喝了一碗乌东汤,正如信宇所言,身体的确暖和了一些,“怦怦”跳的心脏也逐渐安静了下来。筠曦曾经说过,即使没有酒他也睡得着,可是没有酒自己却睡不着,当时记得他还幼稚地嫉妒过酒瓶来着。妻子越喜欢酒,丈夫就越痛恨酒。没想到时过境迁,酒此刻却成了他的急救药。 妻子跑了,离家出走了,就好像那部电影的名字《飘》,她好像顷刻间就飞走了。 仅仅这个理由,就够仁旭连喝三杯烧酒了。 “我很傻是不是?” 仁旭傻傻地看着桌上的烧酒瓶,小声嘀咕道: “她认真地对我说‘分手吧!’,还让我只记住她化了妆的漂亮时候,我说‘别开玩笑了’,然后就回房了,那个时候我不晓得为什么那么憎恶她。” 是啊,有什么理由不厌恶她说那样的话呢?曾经说好要一起相守到老,可是筠曦却那么轻易地说再见,说分手!没错儿,在那个瞬间我非常憎恶她,甚至比我向她求婚时,她叫我“把一切都忘记吧!”的时候更让我生气。 “她干吗总是要我做一些我根本做不到的事情呢?” 她对他说希望他能忘记一切,对他说要一起移民到月球,还有,说要和他分手!三个要求都是他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尤其是,在这三种不可能之中,最不可能、最让人不开心的就是最后一个要求!他讨厌她总是让自己做一些根本做不到的事情,讨厌她宣布结婚无效,讨厌她那么后悔和自己结婚。是的,现在,他也后悔了。 “有时候,躺在床上我会这样想:如果,当初我没有向她求婚,那我们就不会搬到那个像工头儿住的破破烂烂的小区了。” “……” “如果那天晚上我不让她自己一个人出去……” 还有最后一个“如果”,他更加后悔!他对要去报案的筠曦说: “别拿我撒气!不听我的劝,一定要出去的是你,不是我!”,筠曦……记得筠曦听到这句话时好半天都没能动弹一下,那眼神,仁旭至死都不能忘记! “唉,照你这么说,倒不如你们当初根本就不认识好了!” 对朋友这句话,仁旭表情严肃地给予了否定。 “不是那样的,绝对不是那样的。” 即使知道后悔已经晚了,每天晚上我还是会克制不住地后悔。如果没有向你求婚,就不会搬到那个地方;如果那天晚上不让你自己去买冰淇淋,或者和你一起出去的话…我是多么多么地后悔啊!然而,纵然我再后悔,再恨我自己,我却从来都没有假设过“如果没有遇见你,如果没有爱上你”的情况。 可是,昨天晚上,我太生气你说出那样的话!筠曦,我从未后悔过,可是你看来却后悔了! 因为太生气,所以无论筠曦怎么喊他,仁旭都充耳不闻,然后回到屋子里了。这还不够,早晨连声招呼都没和筠曦打就直接上班去了。其实,他是害怕,他不敢面对筠曦的脸,他害怕筠曦再次认真地要和自己说分手。所以,他才逃也似地离开了家。可是没想到就在他走之后,筠曦就那样离家出走了。 她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除带走几件换洗的衣服之外,只在客厅桌子留下了两份只要他盖章就立即生效的离婚申请书。 “她去哪了?这个笨蛋,她根本就无处可去啊。” 好像真的没有徐筠曦可以去的地方啊。结婚以前,她一直一个人在外面租房住,她的父亲和继母只是她名义上的亲人而已,仁旭已经打听过了,筠曦根本就没有去过那里。能帮助筠曦的朋友只有明芝一人,可如今明芝的家就是筠曦的婆家,她又怎么可能去那里呢? “仁旭啊,她怎么可能让你找到呢,如果真想分手的话。” 筠曦的确无处可去,滑稽的是,正因为她无处可去,所以仁旭根本无法猜测出她到底去了什么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她可以藏身的地方很多。无处可去,就是随处可去,这是什么鬼道理?唉,到底该去哪里找她呢? “找到她,你想怎么样?” “?” “筠曦只想离婚,就算你找到她,凭她那么固执的个性,死也不会改变决定的。你想怎么样?告诉我,姜仁旭,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是啊,姜仁旭,你到底想怎么样? 面对朋友的提问,仁旭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我到底想怎么样?自从筠曦出去买冰淇淋出事的那天晚上开始,每天早上一睁眼,他就问自己到底要怎么样。 此刻,凝视着乌东面热腾腾的蒸汽,仁旭陷入了沉思中。片刻过后他回答道: “我希望筠曦能好起来。” “然后呢?” “然后能像以前一样开怀大笑。” “不要像现在一样,为了活命只吃一点点,最好能拿起勺子筷子大吃大喝,再长胖一点。” “希望她不吃药也能睡着。” “希望她不要讨厌我,在我抚摸她时,不要害怕得浑身颤抖。” 仁旭好像梦呓一样,把内心深处的愿望一一说了出来。忽然,他意识到这是在现实中,于是下意识地停住了嘴。信宇难受地看着仁旭痛苦地揪着头发,翻来覆去地念叨一些自己压根儿听不懂的话。 “他妈的,只要她回来,无论是月球还是非洲,只要她愿意我都会陪她去!你知道吗?这就是贪心,我现在非常贪心!” 是吗?这是贪心吗?信宇暗想道。这家伙怎么一点贪欲都没有呢?光知道碰上好听的声音就要录下来,除了筠曦以外,对任何女人都没兴趣。这么善良的小伙子,怎么会要摊上这样的事儿!本来这些都是理所当然应该得到的,怎么说成“贪心”呢? 此刻,周围各种嘈杂声不绝于耳,醉汉们喧闹的嘻笑声,烤鱿鱼发出的“滋滋”声,还有小吃摊老板娘跟客人结帐的声音。在如此嘈杂的环境中,仁旭又张开嘴,非常非常恳切地说道: “只要,她在我身边就好。” 如果想要这样,必须要先找到筠曦。可是筠曦去哪里了呢?反正,只要不上天不入地,她就一定躲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 第十三章 与情敌同居 没有上天也没有入地,筠曦这段时间的确来到了地球上的“某个空间”。只是,空间的主人现在正因为这个“不速来客”而感到震惊。 “难道明天太阳会从西边升起?” 看着满脸疑惑的主人,筠曦放下行李,平静地说道: “放心,明天太阳还会从东边升起来的。对不起,让我在你家住几天吧!” “留你住几天?徐筠曦你要住这里?为什么?” 看着主人迷惑不解的表情,筠曦接着回答: “因为,现在这里是能躲开仁旭找到我的最安全的地方。就算仁旭再聪明,也不会想到我会住在这里。不是说吗,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 对孝珠的提问,筠曦给予了冷静的回答。 什么?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丫头把我家当成老虎窝了?no,no,现在这个似乎并不重要。什么?她刚刚说过什么来着?躲开仁旭? 稍稍稳定了一下吃惊的情绪,孝珠接着问道: “你几时学会攻心术了?还有,你刚才说什么来着?躲开仁旭?难道你离家出走了?” 面对孝珠一连串提问,筠曦面无表情,直截了当地回答道: “第一,我不需要什么攻心术,因为你是一个想什么就会写在脸上的傻丫头!第二,你猜对了!我是离家出走了,不过除了这里,现在还没有地方可以去。” 听到筠曦如此无礼的回答,孝珠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老天啊!求求你赐给我忍耐心,让我有能力忍受她这种发疯的性格吧!” 祈祷之后,孝珠还是没有消气。这世道是怎么啦?到别人家里请求人家收容自己,居然还毫不掩饰地说主人是傻丫头! 筠曦看着脸色铁青的孝珠,不假思索的问道: “我可以住这儿吗?要是不行的话,我马上就走。” 就像离家出走的青少年需要一个收容所一样,孝珠认为离家出走的有夫之妇也需要一个能收留她们的地方。只是,这个离家出走的有夫之妇偏偏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宿敌”徐筠曦!这一点简直太让人不快了!尤其重要的是,筠曦在这里停留时间越长,仁旭就会越痛苦。女人一旦心生怨恨,就会变得冷若冰霜,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显然,孝珠还没有从失恋的怨恨中完全摆脱出来。不知出于什么想法,她竟然接受了筠曦!简直难以想象,两个“情敌”从此将在同一个屋檐下一起生活!徐筠曦竟然要在昔日“情敌”申孝珠的保护下开始新的生活!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啊!世界简直太奇妙了! ~★☆★★☆★~ 就这样住进“情敌”家里的筠曦,连续睡了整整超过48个小时,简直睡得天昏地暗。孝珠隐约记得做过实习医生的信宇曾经对她说过,要是人一直不吃不喝地睡觉就会导致血糖降低,可能造成昏迷的严重后果。所以,每天三顿饭她都会叫筠曦起来。不过,让这个做饭人心寒的是,每次筠曦都只是用筷子随便扒拉几口饭,便又倒头呼呼大睡去了,好像根本就不愿意醒来一样。 “哼!睡成蛤蟆眼又关我什么事!反正又不是炉子灭了,安静一点反倒更好!” 最开始两天,孝珠对此并没有在意。可是两天之后,就是第四天时,她开始有些担心。又不是冬眠的狗熊,人怎么能这样睡呢?更何况有些人睡觉时一点都不安静,睡了反而比不睡更吵,筠曦就是这样。每天晚上,筠曦就会冒着冷汗在梦中不断低吼:“不要啊!别过来!”、“这样会打死孩子的!”、“不行啊!”、“我的孩子啊!”,最后还会喊仁旭的名字。 睡在一个房间里,孝珠每晚都得听这些奇怪的梦话。换句话说,睡在筠曦旁边,孝珠根本没办法睡安稳。 “孝珠,你的眼睛是怎么啦?” 因为睡眠不好的缘故,孝珠的眼睛里充满了血丝,就好像长了一对兔子眼。把自己眼睛搞成这样,竟然还如此无耻地问她,孝珠简直气得不行,不过什么都没有说。因为筠曦奇怪的梦话让她担心,她决定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那天,筠曦在熟睡两天后大致恢复了元气,她做好早饭,并对孝珠说道: “你收留了我,我应该拿饭钱哦!”。 孝珠无语,两人女人于是开始一言不发地吃饭。让孝珠感到奇怪的是,筠曦今天没有和往常一样用筷子扒着饭粒吃,而是改成用勺子大口大口地吃饭。 吃着吃着,筠曦突然问道:“你说我能马上找到工作吗?” 孝珠一口咽下嘴里的饭菜,有些奇怪地问道: “钱给的少活儿又脏,你做得来?” “钱再少也能填饱肚子呀。我现在需要钱,也需要一份工作嘛。” 过去的两天里,筠曦一直靠吃安眠药强迫自己入睡。从今天早晨开始,她决定重新振作起来。虽然她没有信心作为女人陪伴在仁旭身边,但她心里十分清楚,作为普通人她必须能养活自己。幸好结婚前攒下的租房钱还存在存折里,今后可以用来租房子用。可是,无论如何还需要一些活钱啊。不,她不仅仅需要钱,如果要好好地活下去,她还必须找一份工作。所以现在,无论拿多少薪水,她都希望能马上工作。 “嗯,有适合我的工作吗?” “你是在拜托我吗?” “是的,我是在拜托你。” 不知道是不是该用“掉了牙的老虎”来形容此时的筠曦?筠曦温顺的回答,让孝珠多少感到不解,片刻之后,孝珠说:“……那我帮你问问吧。” “谢谢你。” 就在这一刻,孝珠突然想问筠曦“你是不是病了?”,也很想知道她这两天吃的究竟是什么药。她想知道,究竟什么药能让筠曦变成现在这样,能让一向矜持的筠曦对她说出“拜托”和“谢谢”!这可是徐筠曦从来都没有对申孝珠说过的话哦。 吃完饭洗完碗之后,筠曦说有事先出去了。这时,申孝珠开始细细地琢磨起来。 这个女人,太怪异了。 这是孝珠观察筠曦三天两夜之后得出的结论。 就像发现间谍要拨打113,发现火警要拨打119一样,发现离家出走的筠曦理应给她的丈夫姜仁旭打电话。不过,孝珠并没有这样做。起初她是觉得这只是姜仁旭和徐筠曦两个人的事,做为一个特殊的“局外人”,自己不方便插手,今后也不会插手。可到了现在,她才发现这个决定很难坚持下去。为什么?因为徐筠曦这女人太奇怪了,奇怪得让孝珠产生了想要研究她的冲动。“不要啊不要!求求你们别打了!这样会打死孩子的!”——这样的梦话很奇怪;这两天她一直往嘴里塞药片很奇怪;尤其让孝珠无法理解的是,她这么着急找工作,急着要赚钱,就好像永远不要再见仁旭一样。 在一番思考之后,孝珠做了一件明知道不对却控制不了的事,那就是翻筠曦的包。在筠曦的包里她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药瓶,就是这两天筠曦睡醒时往嘴里塞药片的药瓶。 “你病了吗?”,面对孝珠的疑问,筠曦当时只是简单地回答说“是营养药”。 “啥时候安眠药变成营养药了?” 孝珠盯着药瓶暗自嘀咕,这可真奇怪。大约半小时过后,孝珠拿起电话,就像要拨打电话举报间谍一样,按下了一串电话号码。奇怪,太奇怪了,她暗想道。 ~★☆★★☆★~ 招聘打工人员。工作时间为中午12点至下午6点。工资面议。 尚孝水饺店 筠曦看了好几遍贴在门上的招聘广告。正在这时,一个提着面袋子的年轻人在她身后大声喊道: “看什么看?找工作就进去,不然就让开!” 筠曦被这粗鲁的声音吓了一大跳,急忙转过身来。看到急转过来的筠曦,年轻人惊讶得瞪圆了双眼,筠曦也不例外。他比以前头发短许多,原来在右耳朵上晃来晃去的耳环也不见了,没有穿校服而是穿着制服,腰上还系着一条围裙,这张脸…… “朴尚孝?” “哎呀!老…师?您怎么来这儿了?” ~★☆★★☆★~ “你行吗?像你这么柔弱的姑娘……这个活儿可比想象中累许多啊!” “什么呀,老师以前把我的下巴都打歪过,柔弱什么呀。不过老师您能行吗?这个活儿比想象中要累,钱拿的也不多啊。” 说话间,爷爷眼神怪异地偷偷打量着筠曦的胳膊,而年轻人则在爷爷旁边故意帮腔。筠曦不禁有些懊恼:自己是来应聘打工的嘛,可这一老一少就像约好了似的反复说着同样的话。 “尚孝水饺”?嗯,以前好像经常听人说过。唉!瞧他们爷孙俩的态度!现在可真想抬脚走出这家店啊!可是……今天已经“碰壁”八次了……所以只能忍耐!再忍耐!看看情况再说吧。 “我比看起来要结实多啦!您以后就尽管吩咐吧,我肯定能行!” 这家传统的“尚孝水饺店”已有34年的经营历史了,这段时间由于忙不过来,现在急需几名每天能打六个小时工的服务员,分担一些比如洗碗、捞水饺并送到餐桌上以及收钱的杂活儿。现在,眼前这女人对每小时2500元(译注:约合人民币17元)的低工资都表示接受,说明她的确需要这份工作……尽管如此,作为老板的爷爷却还是犹豫不决。虽说职业不分贵贱,可让眼前这么漂亮的姑娘端盘子实在是有些… “你这么好看,一点都不像是在这里工作的人,这个活儿真的很辛苦哟。” “是啊,还是不要到我们这么寒酸的水饺店打工啦,找个更好的地方吧,老师!哎呀,您别用拳头吓唬我啦!都已经落魄成这样了!” “正因为辛苦我才要做”,筠曦很想这样回答他们,但她最终还是忍住了这句话,只对爷孙俩说没关系,自己完全做得来。其实,筠曦就是想找一份辛苦的活儿,最好每天洗碗洗得浑身酸痛,端盘子跑断腿才好呢,这样就没精力思念仁旭了。给客人上肉馅饺子和泡菜水饺时,还会强迫自己看着他们,这样今后就不会再低着头生活了。所以,我喜欢这份工作。 “我一定会努力的!如果您不介意,我曾经打掉您孙子的…一颗牙的话。” 接着,筠曦又问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结果。不料在筠曦说这话之前还犹犹豫豫的爷爷,听了这几句话态度来了个急转弯,赶忙拉住筠曦的手笑眯眯地说道: “欢迎你!姑娘!既然能够教训这疯小子一拳头,我看你完全能够胜任啊!那就今天开始怎么样?” 听了这样的“欢迎词”,孙子似乎有些不高兴。不过,他立刻就解开了围裙,摆出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并说道: “既然爷爷已经找到人了,那我以后就可以不来了吧?啊哈,太好啦!大男人系着个围裙,简直丢死人了嘛。” 听了助理厨师、服务员经理兼打杂人员的孙子的话,老板爷爷忍不住又敲了一下孙子的脑袋,算是对他不懂事的惩罚。 “你这混小子!竟然把围裙都给摘掉了!你以为雇了人你就没事了?难道你连‘交接’这词儿都没听过?你得带带人家知道吗?还有,你以为雇一个人就够了?难道你让我这老头子去下厨?你这个不孝子孙!少废话,还快去给我擀饺子皮儿!” “哎呀哎呀!我不要在水饺店工作!爷爷您就守着水饺活到一万岁吧!还有!不要总打我的头!人都叫你给打笨了!” 爷爷不再理会孙子的强烈反抗,不过孙子的肚子又挨了一拳。看着年近七十的爷爷一拳头就能“击中”十几岁孙子的肚子,看着他老人家如此轻松地“镇压”了孙子的反抗,筠曦倒觉得蛮有趣的。 “太,太过分啦!打完脑袋又打肚子!” 孙子恨恨地从嗓眼儿挤出这句话,爷爷却一脸得意地说道: “呵呵,小子,我还管不了你?姑娘,那就拜托啦。” 筠曦就这样找到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从今天开始,就可以连续六小时洗碗、端盘子、擦桌子,直到累得腰酸背痛,小腿打颤儿啦。当天晚上,筠曦拎着爷爷送她的白天没卖完的水饺,疲惫地向孝珠家走去。 她知道自己想要的正是这样。嗯,可以说是非常满意。 ~★☆★★☆★~ “我还是很讨厌这家伙。” 孝珠看着面前这个身穿白大褂的男人——信宇,心里暗自嘀咕道。上次见他还是一周前仁旭母亲过生日的时候,当时在小区停车场里,她被这家伙羞辱的场面至今还历历在目:“申孝珠!警告你不要小看我!”,这还不算什么,还有一些更刺耳的话。 “不要招惹有妇之夫,你难道连这点儿常识都不懂?什么怎么了?换成你你会怎么样?你是汪汪叫的狗?还是iq只有20的智商低能儿?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你难道分不清?你怎么能在筠曦面前说那些话?” 在韩信宇三寸不烂之舌下,她突然变成了汪汪叫的狗和iq只有20的智商低能儿!虽然孝珠事后也反省自己不该做挨骂的事,可信宇不近人情、劈头盖脸的臭骂彻底激怒了她。为了在气势上夺回面子,她歇斯底里地狂叫道: “筠曦到底有什么好?她把仁旭伤成什么样你不是也看到了吗?我就是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挨打,更不忍心看着他就这么瘦下去!我就是心疼他太辛苦!我就是看不惯怎么了?” “是他告诉你,他跟筠曦在一起很辛苦?” 信宇这么一反问,简直气得孝珠快发疯。 因为她和他都清楚,仁旭从来都没有这样说过,也不可能这样说。看着绝望的孝珠,信宇“乘胜追击”,毫不留情地继续说道: “人家幸不幸福是人家的事儿,事到如今,你决不能再搅和其中了。筠曦认识仁旭之前,你根本就没把仁旭当男人看。为什么一切都结束的现在你却要这样?为什么?是不是觉得别人碗里的东西总比自己好?” 当信宇从嘴里粗暴地喊出“别人碗里的东西”时,孝珠顿时因羞愧而变得脸色苍白。 “我说过因为是筠曦的所以要抢吗?我说过因为仁旭已经结婚所以才感兴趣吗?” “那倒没有。” “既然知道我没那么说,你们为什么往那边想?!哪怕筠曦做错事,你们都觉得她很可爱!姜仁旭是徐筠曦的?凭什么那么说?先喜欢仁旭的不是筠曦而是我!是我!! 面对歇斯底、大喊大叫的孝珠,信宇厉声回道: “那你为什么当初不和仁旭说?为什么你不在他俩认识之前,不在你有时间和机会说的时候告诉他你喜欢他?!为什么当初不说的话到现在反倒要说?!你这个笨蛋!” 没常识的家伙、汪汪乱叫的狗、iq低能儿、傻瓜、笨蛋……那天,信宇的言辞真的很恶毒,孝珠曾被这些恶毒的形容词狠狠地攻击过。所以,孝珠刚开始有约见信宇的想法时,心里真的很没底儿,前后犹豫了四天才最终决定和他见面。电话那端的信宇一听见“徐筠曦”三个字,立即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 “徐筠曦还真是厉害啊!一提到她,连我这低能儿的电话都能把你这大忙人叫出来。” 信宇并不想理会孝珠这一开始就带着火药味的开场白,他点了一根烟,简短有力地说道: “你说得对,我是很忙,所以你就别罗嗦了,咱们直奔主题吧!筠曦现在在哪儿?” 这是希望别人回答问题的态度吗?孝珠被对方的态度一下激怒了,“腾”地从座位上站起来,然后轻蔑地对满脸疑惑的信宇说: “本来刚才还知道,不过你这种傲慢的态度让我一下全忘了。你不是说我是iq20的低能儿吗?既然你很忙,那我就先走了,你先忙去吧,申大夫!” 仁旭和筠曦之间似乎发生了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孝珠很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道理上,她应该给仁旭打电话才是,可又实在没这个勇气,所以才叫信宇来,不过她现在有些后悔了。 看到孝珠真的转身要走,坐在座位上的信宇严厉地命令道: “坐下!” 信宇命令的语气令孝珠十分不满。虽然他知道自己的“弱点”,可是并没有随便命令她的权利!一瞬间,孝珠甚至产生了一种冲动,想要把面前的茶水泼到这个男人的脸上。信宇盯着表情凝固的孝珠,片刻后熄灭香烟,然后耸了耸肩,语气比刚才郑重200%倍地说道: “请坐吧,姐姐(他比她小半年)!我取消刚才的话。现在,请您坐下来,把刚才要说的话说完。请坐吧。” 简直难以想象!真的很难把此刻的信宇和那个骂她是笨蛋、傻瓜加iq低能儿的坏家伙联系起来!如此轻柔的声音,如此温柔的脸。韩信宇啊韩信宇,你总能这样!总能在求到人时迅速换上必要的假面具! 然而,明明知道他现在戴着假面具,他温柔的表情还是打动了正欲离去的孝珠。 “请坐。”信宇再次用合适的、诚恳的,比刚才温柔10%的语气说道。 申孝珠,又一次被韩信宇“打败”了,她只好乖乖地重新坐下来。 “筠曦她人现在在哪里?”孝珠一坐下,信宇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问你几个问题。” 孝珠打断信宇的话,从包里掏出了一个药瓶放在桌子上。 “这是安眠药,对吧?” “……” “筠曦带着它,这两天,她像吞巧克力一样吃这些药,像冬眠的狗熊一样吃了这些药又继续睡,还不断说一些奇怪的梦话,到底是什么事情?仁旭和筠曦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妈的,信宇心里直骂。这个女人不回答问题,追根究底地问什么啊?让人这样难以回答! 他强忍着不骂她,脑筋开始迅速地运转着。她怎么知道的,她知道多少?她拿着筠曦的药,看来真的知道筠曦在哪。太意外了。徐筠曦怎么能去找申孝珠?是啊,只有这样才能狠狠地报复仁旭,也报复我。信宇冷冷地微笑着反问孝珠,“能有什么事情啊?” “真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准备借这个机会抢走仁旭吗?” 信宇嘴里笑着,眼睛却一点都没有笑。一旦她挑衅地回答“是啊,怎么样?”的话,或许他会马上掐住她的脖子。可是她根本就不畏惧他,拿着武器的人是她。 “我听了之后会决定的。” “你们这些女人,本来就这么没有良心吗?你想象不到现在仁旭已经憔悴到什么样子了吗?这就是你对所谓你爱的男人的方式吗?” 好像已经忘记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请坐”一样,信宇又开始愤怒地咆哮起来。他的态度越尖锐,孝珠就越感到好像听到了奇怪的警笛声。看来真的是有什么事情了。到底是什么事情呢?为了让自己的声音不要颤抖,孝珠淡淡地回答道。 “我曾对他说我喜欢他,可是他问我是不是疯了。这样的男人憔不憔悴我没有必要知道。现在事情和我产生了关系,所以我觉得我应该知道。我再问一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面对着像水一样安静,像石头一样坚硬的孝珠的目光,信宇陷入了苦恼。这是仁旭和筠曦的秘密。如果没有在医院里遇见他们的话,可能连他也不知道这个秘密。 我会对患者的一切病情保密。 可是,今天信宇却觉得自己可能会违背自己的希波克拉底宣誓。 第十四章 女人们的故事 再过一段时间,她就满30岁了。她记得有一个德国电影里曾经有这样的台词“三十岁的女人找爱人要比被枪击还难。”在25岁的时候,她还嘲笑说这种话的女主人公很可笑,可是快要到30岁的现在,她对这句话有了切身的体会和同感。虽然她很孤单,可是身边却没有爱人。现在马上年龄就要三打头了,寻找一个能伴随在自己身边的爱人可能就更困难了吧。很想谈一场恋爱,却没有可爱的人。真的很另人绝望。其实她有自己爱的人。从很久以前开始,在认识到自己是个女人的那个瞬间开始,她就一直爱他。她现在身边还没有爱人,可能也是因为想要给爱着的他留一个位置吧。可或许是运气不好,或许是她作为女人的魅力不够,也或许是没有缘分,他竟然至死不渝地爱着另外一个女人,而不是她。她非常讨厌那个拥有他的爱的女人。可是她知道,要想留在他身边,只能和那个她讨厌的女人好好相处.所以她那样做了。就像他们一起工作,经常吵架,可却是很好的朋友那样,她和他爱的女人也成为了朋友。然后,顺其自然地,他和那女人结婚了。她非常非常难过,可却只能对看起来很幸福的他说一句“恭喜”。可是结婚后的他和他爱的女人看起来却一点都不像她想象中那样幸福。她虽然对深爱的他的不幸感到难过,而另一方面却又感到暗自庆幸。甚至在期待如果一直这样等下去,他是不是能回到她身边。所以她鼓起勇气对他表白,可是结果还不如不表白。他对爱着他的她说“你疯了吧?”,甚至说“我们是不可能幸福的”。而听到她的表白的他的朋友还辱骂她,说她“没有良心,招惹有妇之夫;是汪汪叫的狗,iq20”。她太无地自容了,太难过了,只想死去。可是几天以后,意外的是她深爱的他的妻子找到了她,而且拜托她要在她的家里住几天。她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可是她知道如果让她在自己家里住的话,她所爱的他一定会很伤心,因此她同意了。可是她同她一起住了几天,发现她很奇怪。他的妻子看起来身体很不好,还带了一个奇怪的药瓶。她太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于是找到说自己是“汪汪叫的狗”的他的朋友询问,可他却说了让她几乎疯狂的话。 朋友走后,她自己一个人生气地盯着放在桌子上的烟盒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因为身体不适合喝酒,所以当她觉得压力太大的时候,她会一个人去练歌房唱歌,如果还不行的话,就会偷偷地点一支烟。今年她已经戒烟了,而现在她严肃地考虑是不是要再重新抽烟。怒视放在桌子上的烟,她陷入了沉思。应该怎么办啊?不行。正当她拿起打火机点烟的时候,手机响了。接还是不接?她犹豫了一下,最终叹了一口气接了电话。马上,从小小的手机里传来了熟悉的声音。是最近和她一起生活的他的妻子。 “哦,是我。不,现在就回去了。没有卡板纸了?好像还有剩下的啊。哦,我回去的时候顺便买吧。什么?买比萨?徐筠曦,你把我当成傻子吗?我给你解决食宿,难道还让我给你买零食吗?” 为了避免声音发抖,她故意生气地挂了电话。还是先装做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一些。嗯,现在该怎么办呢?她把自己的烟和打火机一古脑塞到包里,然后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 她几天前刚刚过了28岁生日。从小时候开始,她如果想要什么东西,就会在画纸上画下来。最初妈妈告诉她五天之后就会回来,可是过了一个月都没有回来,她就在画纸上画了妈妈的样子。用肉色的蜡笔画出瓜子型的脸,在上面用黑色的蜡笔画了烫过的头发。渐渐地,她长大了,成了画里画的人。她从20岁开始就爱着一个男人,并且和那个男人结婚了,刚开始的5个月他们非常幸福。现在她却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所以她没有办法,她真的没有别的办法,所以决心在他同意之前离开家,到一个朋友家住。她没有地方可去,她害怕住旅馆,她所找到的朋友和她的关系不太好,只是因为她觉得在她那里丈夫是找不到的,所以才去。离开家一个星期了,她白天在水饺店里端盘子,数钱,每天工作6个小时。晚上,则给朋友帮她介绍的一家公司画插图。她肩膀和手腕上都贴着膏药,拼命地干活。因为如果不这样,她会时时刻刻想起她放弃的那个男人。以前她无法理解“因为爱所以分手”这句话,甚至嗤之以鼻,可是现在28岁的她却成了地球上最能体会这句话的人。 “……” 她现在边吃着从水饺店里拿的凉了的水饺边画着杂志社的插图。这是以10多岁,20多岁的年轻女性为主要对象的杂志社连载小说的插图。女主人公摘着玫瑰花的花瓣在算命。摘下一个花瓣说“爱”,然后再摘一个花瓣说“不爱”。 “真是幼稚,让人起鸡皮疙瘩。” 虽然这样嘟哝着,可是不知不觉她也开始用手指数着画里面的花瓣,算了起来。 “想他,不想他。想他,不想他……想他。” 她无法真的像小说女主人公一样摘花瓣,所以只能用手来数,结果是她非常非常想念这个男人,想得发疯。不可以这样,于是她匆忙在画里面又多画了一片花瓣。结果变了,“不想他”。她很满意这个结果,嘴边带着一丝难过地微笑。她现在正怒视着冰箱。准确地说是怒视着冰箱里面的酒瓶。她已经戒酒一个星期了,偶尔会严肃地想要不要再喝酒。这时候,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门开了,有人进来了,是这间房子的主人。 ~★☆★★☆★~ “你打算怎么办?” 两个女人这几天一直是这样过的,她从水饺店里拿来水饺,她买回大比萨和可乐,两个人一起分着吃,今天也是这样。两个人一起吃着,孝珠低声问着筠曦刚才的问题,声音比平时显得更疲惫,表情却非常真诚,好像两人是无话不说的朋友一样。 “你离开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你想怎么样啊?” 面对一直没有问原因而收留自己的孝珠的提问,筠曦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看着比平时要真诚得多的孝珠,看着孝珠不问出结果绝不罢休的表情。筠曦知道自己在这个时候不可能就大致敷衍过去,骗她说“我是为了让他更关心我,才故意让他着急的。”或者“马上就会回去的。” “我们分手了。” “什么?” 看着瞪圆眼睛,难以置信的孝珠,筠曦难过地苦笑了一下,再次回答道。 “你耳朵不好吗?我说我们分手了。” “分手?我警告你们不要在一起的时候,你无动于衷,跟在仁旭后面跟了8年,到了现在却这么轻易地说分手?到底为什么? 筠曦以为孝珠听了自己的回答会很高兴,可是孝珠却瞪圆眼睛这样反问道。这时,筠曦想起了一个礼拜之前,和孝珠一样这样问自己的那个男人。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不能和我一起生活?你是徐筠曦啊,你是筠曦!” 为了好好地吃,好好地生活,我们在一起如果不能幸福,至少你一个人也要幸福。筠曦把眼前的女人当成了仁旭,自言自语地嘟哝着。突然在筠曦的脑子里,她深爱的他的面容,他的声音像波涛一样汹涌地席卷过来。 ——我在努力忘记一切,如果期望的那样。 ——假如星星眨眼时能发出声音,那该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吧。我真想让你听听那声音哦。 ——我将至死不渝地爱你。 ——即使不能幸福,我们也要努力幸福地生活。 ——来生我还要再做“仁旭”,你也要再做“筠曦”好吗? 笑起来特别可爱的他,那么喜欢背着我的他。知道陪我一起哭的他,我的爱人,不,曾经是我的爱人。 “说实话,仁旭,我现在失忆了,以前的事情真的记不起来了。我是不是爱过你,还是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都忘记了。我现在太累了,所以可能像你说的那样,我们不可能幸福的。所以我决定放弃,就算我忘了我们相爱过,忘了我们之间曾经发生的事情,我也会记住你是有资格幸福的。” 正因如此,对着面前这个问她“想怎么样”的女人筠曦问道: “如果我和仁旭分手的话,你真的会像那天说过的那样,好好照顾仁旭并让他幸福吗?就像明芝照顾贞旭哥一样?” “什么?” 面对筠曦突然的提问,孝珠的脸色一下子变白了,紧接着,周身所有的血液“忽”一下涌到了头上,脸顿时红得像熟透的西红柿。唉,这个孝珠啊,真的像筠曦说的那样,心里想什么都会表现在脸上。 “你听、听到了?” “当然,否则怎么会这么问你?” 那天,孝珠在黑暗中说的话,筠曦记得很清楚。 “换成是我,一定会像明芝照顾贞旭哥一样,把你照顾得白白胖胖!让你永远开心地活着!是的!如果换成是我,我决不会让你像现在这样黑黑瘦瘦!决不会像筠曦那样只考虑自己,一点儿都不关心你!换成是我,我一定会让你过得比现在幸福得多!” 记得当时,筠曦听到这些话时非常生气。既生气孝珠,生气她喜欢自己的丈夫并对他表白,也生气自己,气自己实在没理由反驳孝珠这番论调。生气的同时,她还感到一丝难过。虽然这并非自己所愿,但无可否认的是,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仁旭确实并不幸福。所以当时,她假装睡着了,闭着眼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可事实上,孝珠的话一字不落地进到了她的耳朵里。只是此刻,她曾亲耳听到的这些话,却被眼前这个女人彻底推翻了。 “你疯了吗?到了现在这份上居然让我照顾那个男人?我那天不是也喝醉了嘛,虽然没像你那样人事不省,但毕竟也醉了呀,人喝醉了什么话说不出来?” 听到这些话,筠曦的眼里几乎要冒出火花来了。孝珠说“那个男人”的神情,就像在说一个跟自己全无关联的陌生人一样,这让筠曦非常气愤。 “我们家仁旭怎么啦?” “你是明知故问吧!整天跟疯子似的早晚都抱着个录音机,周末就没见他干过别的什么事儿,每次都跑出去录什么见鬼的音!难不成就因为他人不错,我就要照顾那个傻兮兮的他?模样虽然过得去,不过挣钱也太少了吧?穷嗖嗖的。” “挣钱少怎么啦?要那么多钱干吗呀?我看你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吧,我们家仁旭不知道有多好呢!” 对筠曦的回答,孝珠脸上露出嘲笑的表情,挖苦道: “这只不过是你一厢情愿罢了。仁旭那么好,你和他一起生活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让我这个还没结过婚的女人来接这个二手货?” 明明吃的是一样的晚饭,申孝珠怎么这么奇怪,她吃错药了吗?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几天前还对仁旭说一定会让他幸福,可现在却说仁旭是二手货?情敌的话让筠曦怒火中烧,眼睛几乎要喷火,生气地问。 “你都说完了吗?” “说完了!怎么了?我说错了吗?” “可笑!真是!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什么样子?老处女,大象腿,还有像饼一样的大脸!你说谁是二手货?” “啊,别揪我的头发!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我收留你,让你在我这里吃,在我这里睡,还帮你找工作,你竟然恩将仇报?我是看你可怜才帮你的!” 从吵架到动手——积蓄已久的愤怒一旦爆发,看来并不需要很长时间啊。两个女人,就像“蓄谋”了好久一样忽然间爆发,她们推搡着厮扯在一起,互相揪对方的头发,挠对方的脸蛋儿——战争终于爆发了! ~★☆★★☆★~ “哦?老师,不对,姐姐,你的脸怎么啦?” 尚孝以前总是这样慢条斯理,含含糊糊地喊筠曦为老师。不过,从筠曦到水饺店打工的第一天开始,就告诉他不要再喊她老师,直接叫她姐姐就可以了。以这副狼狈相面对昔日学生的提问,筠曦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停顿三秒钟之后简短地答道: “跟坏脾气阿姨打仗了,怎么啦?干吗那么看我?” “嘿嘿,原来姐姐挨打了呀!我挨打时也是这么说的哦。” 可能是挨打的经历,这家伙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个小鬼精灵!孝尚这么一问,筠曦忍不住叹了口气,突然想起了昨晚上和孝珠打架的情景。 两个女人打仗的结果是:一贯缺乏运动的徐筠曦很快便被跆拳道四级水平的申孝珠pk了。这会儿,两个女人正喘着粗气,四脚朝天地并排躺在地上呢。 “就你这点儿水平还逞啥能?嘻嘻。”孝珠气喘吁吁地讽刺道。 听了这话,筠曦也气喘吁吁地回嘴道:“给我闭嘴!你这个没知识,光知道使蛮力的女人!”孝珠听罢哈哈大笑,“不服的话,你也学跆拳道哇!哦对了,画室上层新开了一家跆拳道馆,怎么样?不如你也去学学?哈哈。” 筠曦不屑一顾地冷笑道:“哼哼,我干吗学那玩意儿?” “哼什么哼,我才应该哼呢!跆拳道能强身健体嘛!瞧瞧你自己,手腕细得跟竹签似的。学了跆拳道,你就不用怕挥着拳头扑向你的坏蛋了,所以你还是学学吧,只有学了才……” 学了跆拳道,就不用怕挥着拳头扑向你的坏蛋了?学了跆拳道就不用受欺负了?孝珠这话怎么像已经知道一切似的?天哪!一瞬间,筠曦的心紧张地怦怦直跳。 “学了才?才怎么样?” “……学了,以后再跟仁旭打仗就能揍他了呗”,孝珠像个小男孩似的笑答道。 听到这句话,筠曦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可是又担心继续看孝珠,自己的小心思会一不小心暴露出来,于是转过头去,佯装生气地说道: “我取消刚才说过的要把我们家仁旭托付给你的话!我怎么舍得把仁旭给你呀?我决不会那么做!你这臭丫头,竟然说我们家仁旭像疯子一样整天光知道录音?竟然说我们家仁旭是穷嗖嗖的二手货?” “还有……” “还有?还有什么?” 这个疯丫头现在到底在数落谁的缺点啊?想到这里,筠曦非常气愤。这时,筠曦的耳边传来孝珠冷静的声音,和刚才完全不一样的口气。 “这是最重要的。你口口声声说要分手,可是却一直说他是‘我们家仁旭’。有这样的妻子的男人我怎么能要呢?” 一点也不像刚才动手打过仗一样,孝珠盯着筠曦冷静地说道: “你能把仁旭让给我?别开玩笑了!你这个丫头!你绝对不可能把他让给我!” “……” “别演戏了。赶快回到‘你们仁旭’那里去吧!” 就好像在说“地球是圆的”这个真理一样,说完这些让人生气的话,孝珠坐了起来,开始埋头画画了,看着孝珠的背影,筠曦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把仁旭让给她?不能让给她,让给她,不能让给她。就像刚才数着自己画的花瓣,心里数着“想他,不想他”一样,筠曦在心里嘀咕着。还是不知道,不知道。昨晚一夜没睡,直到今天,伤痕累累地来水饺店上班的现在,筠曦也仍然想不出头绪。她在心里摇了摇头,好像告诉自己不要再想这些事情了。故做开心地向和自己一样,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男孩问道:“哎呀,你的脸又怎么啦?难道又是爷爷的杰作?” 自从那天以后,这个家伙的脸就一直惨不忍睹。啧啧。 “不,我爷爷只打头或者肚子,从来不打脸和腰以下的地方。” “那是?” 对于筠曦的提问,男孩做出一个v字形手势,满不在乎地笑了一下。除去眼角的一片淤青,他的笑容是那样纯真无暇。 “祝贺我吧,姐姐!昨天,我终于退出帮派了!退出仪式虽然有些粗暴,但身体哪里都没有被打断,成功退出,还是很幸运的。” 筠曦以前在学校校务室听说,尚孝离开学校后每天只做三件事。睡觉,打仗和吃盒饭。那个地区的学生混混都是他的手下,这个臭名远扬的家伙,竟然再见到他的时候,头发梳理地整整齐齐,耳朵上的耳环也摘了下来,穿着制服,系着围裙,嘴里嘀嘀咕咕地擀着水饺皮。以前他因为打群架而被叫到教务室的时候,学生主任曾问过他“你长大了到底想干什么?”,那时,筠曦在旁边听着,他是这样回答的,如果筠曦没有记错的话。 “做一个帅呆了的老大。” 可是,可是他却退出了拥有一帮手下的帮派。筠曦好奇地问这个经历过粗暴退出仪式的全职混混。 “为什么退出?你,改变理想了吗?” “没办法啊!我又没有分身术,不可能同时又做帮派的头目又做水饺店的老板啊!” 不久前还在爷爷面前说“切,我才不要在水饺店里工作呢!”的这个家伙,现在竟边用熟鸡蛋揉着眼角的淤青,边有些害羞地这样回答到。筠曦不相信他会改邪归正,用怀疑的语气问。 “为什么?” 面对的筠曦的提问,尚孝目光尖利地看着水饺店门厅上挂着的,写着“尚孝水饺”几个大字的牌匾,生气地回答道: “我一定要成为水饺店的老板!只有成为这家水饺店职位最高的人,才能换掉那个家伙做的牌匾。我爸爸在世的时候,水饺店叫明振水饺,因为我爸爸的名字叫明振。然后就是尚孝水饺了。真是丢人。我擦亮眼睛仔细看也看不到这个名字里的独创性。尚孝水饺,这是什么啊?我就算成了全国闻名的帮派头目,也拿不掉那个牌匾,可是如果我成了老板的话,那个家伙就不能再说什么了。我退出的事情,只告诉老师,不,是姐姐了,你要保密,不要和我爷爷说啊!要是说了,那个家伙又会得意地说‘当然,一定会这样的’了。那样可太丢人了。” 男孩不知道到应该把退出的消息,把这个兴奋的消息和谁说,于是抓住筠曦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筠曦呆呆地看着这个世界上最受不了“丢人”两个字的男孩。尚孝觉得她看自己的目光有些奇怪,目光中有些新奇,也有些疼爱,或许-虽然有些不可能-可是目光中好像还有羡慕。筠曦这样呆呆地看了他一会,然后说道: “真了不起啊!” 事实上,尚孝上学的11年时间里,从来没有从“老师”那里听到过称赞。一次也没有听到过。虽然她现在已经不是老师了,可毕竟曾经也做过老师。今天真是个应该纪念的日子。筠曦对心情特好的,正用熟鸡蛋揉着淤青的尚孝问道: “如果让你从两个选择中选择一个的时候,你选择的标准是什么?” “怎么突然问这样的问题?”,看着尚孝不解的样子,筠曦突然觉得自己这样问是多余的。怎么能问比自己小10岁的孩子这样的问题呢?可无论是18岁的不良少年还是28岁离家出走的有夫之妇,生活中都会面对从两种选择中选择一种的事情。眼前的这个男孩与她相比,是先做了这种选择的前辈。她很想知道他的经验之谈,所以一本正经地问道: “无论怎么说,这也是你人生中的一个选择嘛。你要从帅呆了的老大和那个牌匾中做出一个选择,你选择的标准是什么?我很想知道。你可能会觉得有些奇怪,可是现在,这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想他,不想他。让他走,不让他走。 虽然这与在帮派头目和水饺店老板中做出选择的问题完全不搭边,可相同的是都需要做出选择。无论这个男孩的回答是怎样的,都是他的经验之谈,在那个瞬间,筠曦非常想知道。想都没有想,男孩对着真诚地看着自己的筠曦直接回答到。 “因为我想这样选择,很简单啊!” 是啊,这个回答真是太简单了。这个答案根本就不能满足筠曦。她好像对这个太过于简单的答案很生气一样,用有些粗暴的语调再次问道: “如果两个都想选呢?” 请回答地有些诚意吧。天啊,这么深奥的问题,至少也要想1分钟再回答啊。可是男孩完全没有理会筠曦的意思,用了还不到5秒的时间,一副“这也叫问题”的表情回答了筠曦的第二个问题。 “选择我更想选的。” 筠曦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她对这个简单明了的答案气得说不出话来,就在这个时候,从水饺店门口传来了一句话,好像是代她对尚孝的回答做出反问一样。 “那个更想选的就是在这个小店里卖水饺吗?” 一看就不像是来吃水饺的,一看就知道是一帮“小流氓”,表情凶狠的一帮小混混们走进水饺店,使劲踢翻了整理好的椅子。筠曦看着他们走到尚孝前面。一会儿,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头目的男人,挑剔地看了看水饺店周围,然后把愤怒的目光投向了系着围裙的尚孝,紧接着,他揪起昨天退出帮派的那个男孩的衣领大声咆哮道: “嗯?就是这小子?” ~★☆★★☆★~ “她真的、真的在那里吗?” 这是仁旭刚刚听到信宇说起筠曦的藏身之处时所说的话。简直无法想象。这一个星期里,仁旭找遍了他能想到的汉城所有的地方。现在正当他在考虑是要找遍全国,还是要休息一下的时候,终于知道了她的下落。而这个地方正是一个星期以来他无法入睡,绞尽脑汁都没有想到的离他那么近的地方,他甚至感觉到委屈。坐地铁去还不到五站的孝珠的家?仁旭生气了一分钟,之后的一分钟又对筠曦的聪明感叹地一笑,然后又用了一分钟的时间把心放下。之后跑到了筠曦所在的地方,不,是飞过去的。 听说今天孝珠在家里工作。本来绝对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姜仁旭那时却不管是红灯绿灯,一律闯了过去。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上孝珠所在的7楼的房间的,甚至没有坐电梯直接就从楼梯飞奔上去,来到了命运指引的地方,使劲摁响了孝珠房间的门铃。 “比我想象中要晚啊。我还以为你会飞过来呢!” 面对藏起自己的老婆,还这样平静的孝珠,跑了七层楼气喘吁吁的仁旭稳住呼吸,问道: “筠,筠,筠曦呢?” ~★☆★★☆★~ “啊啊啊!你们想干什么?” 筠曦的喊叫声回荡在12平米的水饺店里。爷爷去市场买材料还没有回来,筠曦只能束手无策地在一旁看着水饺店里的5个男人一拥而上地殴打着尚孝。男人们踢翻了桌子和椅子,用脚使劲地踢尚孝。 “喂,小姐!要是不想和他一样挨打,就闭上嘴躲到一边去!你这个家伙!退出?谁让你随便退出的?我不在的时候你竟然敢这样做?你想卖水饺生活一辈子吗?嗯?” 看起来是头目的男人威胁着男孩,被他们殴打的男孩尖声喊道: “他妈的!比起打打杀杀,卖水饺生活不是更好吗?反正昨天我已经让你们打够了!什么狗屁退出仪式还要退两次的?啊,放开我!” 用“找打”来形容朴尚孝现在的举动可能再恰当不过的了,他的话更激怒了这些小混混,他们的下手更狠了。筠曦用手捂住嘴,身体瑟瑟发抖,蜷坐在角落里害怕地看着他们。她现在很讨厌看到男人,特别是对那些相信自己的拳头,非常暴力的男人更是厌恶之至。突然,她想起几个月前自己在工地里也被这样痛打的场面。结果,即使害怕,她仍然忍无可忍地走到了殴打尚孝的男人面前,抓住他的胳膊阻止他。 “放手!这样会打死他的!” 正打得过瘾时突然蹦出来一个女人劝架,小流氓显然很不满意,于是用力甩了一下,把筠曦摔倒在桌子的一角。就在这一刻,筠曦忽然瞥见桌子上一个盘子,于是想都没想便抓起盘子,用力朝那个男人头上摔去。 “啊!你这个臭婊子!” 正在砸水饺店的男人们听到盘子“咣”的一声响,全都停了下来。可遗憾的是,真的很遗憾的是,男人的头太硬了,即使被盘子砸下来,头连低都没低一下。但是这一击让男人转过了身,他怒视着筠曦。筠曦看到男人的拳头向自己打过来。就在要被打中的瞬间,她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头,心里喊起了一个人的名字。 “仁旭啊!” 那个下决心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决不会再喊的名字,不能再喊的名字。而恰恰在这个时候,又从筠曦心脏里跳出的名字。奇怪的是,1秒过去了,5秒过去了,10秒过去了,拳头还是没有落下来。筠曦觉得有种奇怪的感觉,微微地睁开恐惧的双眼,抬头看去,她眼里呈现的是另一番光景。正要打向她的拳头被一只手抓住了。筠曦的视线沿着那个抓住流氓手腕的手往上看到胳膊,然后又从胳膊转移到脸,咦,这张脸好熟悉呀!哎呀,那不正是她丈夫仁旭吗?! 第十五章 吻 如巧克力般甜蜜苦涩 “不是说不跟任何人说的吗?申孝珠!你这个叛徒!” 看到仁旭的瞬间,筠曦的目光最初五秒钟是惊讶,然后是慌张,最后是怒视着他身后差不多有20步远的孝珠。面对着如此尖声大叫的筠曦,仁旭和孝珠几乎同时喊道: “闭嘴!你马上把围裙解下来,过来!” “闭嘴!无论如何,离家出走都是不可以的!” 孝珠第一次看到仁旭这样向筠曦咆哮,虽然自己也一起对筠曦大喊大叫,可她还是匪夷所思地愣愣地看了仁旭好一段时间。原来他生气的时候也会这样啊。仁旭发怒的样子,筠曦虽然比孝珠看得多一些,可此时丈夫的脸对她来说是陌生和可怕的。虽然她曾经预想到过仁旭找到自己的时候会大发雷霆,可还是很害怕。 为了不表现出来自己的恐惧,她看着眼睛喷火一样怒视自己的丈夫,故作冷漠。真不知道她曾经是不是就是戏剧中的那个女主人公——莎乐美? “就算你这样吼,我也一点都不害怕!如果一起上法院办离婚手续的话,我现在就跟你一起走;可如果不是的话,我是不会和你一起走的……啊,啊!” 突然筠曦的话中断了,传来她低声惊叫的声音。原来仁旭再也不想听她罗嗦,直接把她扛到了肩上。 “喂!放开我!姜仁旭!放开我!啊啊啊!” 仁旭对在自己肩头上挣扎,用拳头一个劲捶打自己后背的筠曦毫无反应,只是对在旁边一直看着这一场面的孝珠说,要马上带筠曦回去,向告诉自己筠曦在哪里的孝珠表示感谢。不知什么时候,小区派出所里的警车出动了,已是一片狼藉的水饺店也恢复了平静。 “谢谢。多亏了你!” “要谢谢我的话,以后就管好你的老婆。这几天供她吃,供她穿,供她住,还要打仗,真是烦死了。” 从时间上来算,仁旭和孝珠只有一个星期没有见,可是对于孝珠来说,却仿佛过了100万年一样。黑暗中,她对仁旭表白爱情,而仁旭却问她“你疯了吧?”,就算喜欢,在一起也不可能幸福。现在,在明亮的空间里孝珠再次看到了仁旭。好久没有理发,看起来有些脏乱的头发,杂草般的眉毛,因为消瘦而显得更加尖锐的脸的轮廓,固执的鼻梁。他是这样的吗?这就是我爱了那么久的男人吗? “孝珠?” 仁旭看着呆呆地望着自己的孝珠,觉得有些奇怪,于是轻轻地喊了她的名字。看着这样的仁旭,孝珠觉得现在真的该说再见了,一切都结束了。 “仁旭啊!” “嗯?” “上次我说的话,是开玩笑的,你知道吧?” 听着孝珠慢吞吞的提问,仁旭有些不好意思,然后马上点了点头。做出曾让申孝珠痛苦了好多年的明朗的,帅气的微笑回答道。 “当然知道。” 水饺店旁边有一家音像商店。音像商店门前摆放的音箱里传出歌声,传到水饺店里。歌曲真的很美妙,非常符合当时的意境。 “……andthehardestthingunderthesunaboveistosaygoodbyetotheonesyoulove.noiwillnotweepnormakeascene.(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对心爱的人说分手,我不会哭,不会吵闹。)” 这是mniesafka的歌曲,题目好像是《thesaddestthing》。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 就是和心爱的人说分手。 我们曾经拥有的时光, 已经成为我生命的全部。 在这样美好的时刻说分手。 我应该痛哭。 但是我不想哭,更不想吵。 我只想对你说: 感谢你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 提出要和仁旭分手的是筠曦,可讽刺的是,现在和仁旭分手的却是孝珠。她说过,仁旭像疯了一样每天只知道录音,不能因为喜欢一个人就要照顾他的一切,可是在微笑的外表下,她却痛苦地深爱了他那么多年。虽然,她不应该爱他的理由有那么多,没有钱,不聪明,更重要的是他深爱着别的女人,而现在,全部都结束了。虽然孝珠不断地说服自己,爱一个男人没有什么丢人的,就算爱上一个结了婚的男人也没有什么丢人的,可是从一个受到严重伤害,非常痛苦的女人手里抢走她的丈夫,申孝珠确实无法做到。在爱着仁旭的这么多年里,孝珠一直觉得很对不起筠曦。尤其是被她听到自己向仁旭表白,更让她觉得对不起筠曦。 “换成是我,一定会像明芝照顾贞旭哥一样,把你照顾得白白胖胖!让你永远开心地活着!是的!如果换成是我,我决不会让你像现在这样黑黑瘦瘦!决不会像筠曦那样只考虑自己,一点儿都不关心你!换成是我,我一定会让你过得比现在幸福得多!” 现在,孝珠在内心里对仁旭默念。 “就到现在,就到现在这个瞬间为止。我再爱你10秒钟,然后我就会放弃。1,2,3,4,5,6,7,8,9……到了。” 在心里结束倒计时的瞬间,孝珠用力适度地打了仁旭小肚子一拳。 “喂,申孝珠!” “走吧。姜仁旭。下次见。” 好像并不想对自己为什么打仁旭做出解释一样,孝珠接着打了打扛在仁旭肩头的筠曦的屁股,说道: “喂!徐筠曦!下次见面的时候把这几天的饭费和宿费还给我,一分都不要少!” “别做梦了!” 脸被打得一塌糊涂的男孩看着扛着筠曦的仁旭,称赞道“太帅了”。孝珠笑着送走了他们。可是当仁旭和被仁旭扛在肩头的筠曦渐渐走远,渐渐消失,又留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孝珠嘴边挂着的微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眼泪。从肚子里面一下一下涌上来的哽咽让孝珠自己也无法控制。为了避开疑惑地看着自己的水饺店男孩的视线,她突然向附近的公共电话亭跑去。给她现在唯一能想到的人打电话,怀着跟溺水人在最后一刻揪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的心情。 ~★☆★★☆★~ “喂?我是韩信宇。” 接电话的时候,最初传到信宇耳朵里的是熟悉的曲调忧郁的流行歌曲,然后是低声抽泣的声音。 “oh,goodtimegoodbye.it’stimetocry(在这样好的时候说分手。我应该哭了)……” 和《it’stimetocry》的歌词一起传来的是连续二十秒钟的哭泣声。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难道是出院的病人或者外来病人打来的电话?不会啊。 “喂?” 五秒钟之后,他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是这声音好像很熟。不会是… “你是申孝珠?” 又过了五秒钟,电话那边传来了哭泣的声音,真的是申孝珠。 “你在干什么?” “刚刚处理完一个说自己是埃及艳后和圣母玛利亚再世的病人,现在在休息。你在干什么?” “边给你打电话边哭,呜呜呜~” 这个回答简单的让信宇觉得自己的问题很白痴。预感到这次通话时间可能要很长,信宇倚靠在椅背上,好像要安慰电话那边哭泣的孝珠一样,慢条斯理地问道:“为什么哭啊?” “你有时间吗?” “只有半小时时间。” 其实他是想利用这宝贵的半个小时时间小睡一下。可是,电话那边孝珠的样子,他即使没看到,也能想象出来,所以打消了对她说“不行,我要睡一觉”的念头。真是的,10年的朋友,没有办法。眼皮直打架的信宇这样对自己说着,然后轻声问道,用病房护士们全都认可的最温柔的声音问道: “什么事?” “我把筠曦还给仁旭了,不,应该说是把仁旭还给筠曦了吗?呜呜呜呜呜~” “那你哭什么呀?”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把仁旭送走后眼泪就一直往下流。可能是泪腺坏了。我也不知道。呜呜呜~反正止不住眼泪,真是怪死了。信宇啊,呜呜呜,我放弃他也不是第一次,呜呜,为什么今天这么难受,仁旭跟筠曦结婚那天我都没有哭。” “……” “可是,可是这次好像真的结束了。呜呜呜~啊,本来我刚才想跟他说声再见来着,可是,可是就是没说出口。呜呜呜~我就打了他肚子一拳,然后说你走吧,走吧,就那样来着。” 虽然知道姜仁旭和申孝珠分手的时候不会拥抱或者接吻,可是竟然打了仁旭一拳来分手,这可真是孝珠的风格啊,想到这里,信宇一下子笑了。可能要是现在坐在孝珠对面,她会生气地问他“可笑吗?”幸亏她现在是在电话的那一头,看不到他的脸。 “信宇,他们会幸福吧?筠曦过一段时间就会好吧?我把她还给仁旭是对的吧?说我做的好吧!我,呜呜呜,我做的很好。” “做的好,申孝珠.” “就算没有仁旭,我还会遇到好的男人,是吗?就像仁旭不能没有筠曦一样,也会有一个人,没有我就不能生活了,是吗?嗯?是吗?” 听到孝珠好像要抓住任何一点点希望似的语调,信宇内心里叹了一口气。他不是可以预见到未来的预言家,只是一个可以倾听受到伤害,心里痛苦来医院治疗的患者心声的精神病科医生。他甚至不可以预测到自己的未来。因此他不能保证他的话就一定能实现,而孝珠却很想从他那里得到确认。对听着分手最痛苦的歌曲而难过不已的孝珠,信宇当然不可能说出自己无法预见的话。于是他安慰孝珠说: “当然了,你和我都会遇见好人的。我们两个的初恋都很辛苦不是吗?你有看男人的眼光,所以下次遇见的男人一定会比现在好更多。” 啊,这样令人起鸡皮疙瘩的话也能说出来。韩信宇,你真的长大了。可是信宇认为,对于一个劲地抽泣不已的女人来说,现在需要这种能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安慰,而且这不是100%奉承的话。 “孝珠,你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女孩子,一定会有一个适合你的男人出现的。” “真的?” “我以希波克拉底医师的名义,以我一个月全部花销的名义发誓,真的,你一定会找到这样一个男人的。明天就开始找吧。” 电话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孤独的时候可以给任何人打电话倾诉,虽然看不见对方的脸,但是却可以听到想听的声音。如果不给任何人打电话,这样安静的时候只会让人孤独,可是如果下决心拨通电话后,就可以和别人倾诉。就算不在一起,也可以谈论失恋的话题,一起听音乐,可以安慰对方。听着电话那头的哭声渐渐平稳下来,信宇内心松了一口气。“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对心爱的人说分手”的歌声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停下来了。短暂的沉默之后,信宇听到哭累了的孝珠淡淡地喊自己的名字。 “信宇呀……” 她要说“谢谢”吧?要不然就是威胁说“要是告诉别人我哭了,你就死定了。”?面对突然深沉下来呼喊自己名字的孝珠,信宇的声音也不知不觉深沉下来。 “怎么了?” 过了一会,刚才因为失恋而痛哭的孝珠平静地问道: “对了,你,一个月的花销有多少啊?你刚才发誓,可是金额是多少啊?” 差不多过了五秒钟时间,孝珠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啊哈哈”的声音。人家可是很真诚地在问啊。就这样,在八月的夏日夜晚,申孝珠和初恋真的分手了 我应该痛哭。 但是我不想哭,更不想吵。 我只想对你说: 感谢你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 就像mniesafka歌中所唱的那样,虽然孝珠没有做到不哭泣,但是她做到没有争吵,平静、轻松还有一些难过地和他分手了。 ~★☆★★☆★~ 平静而轻松地。 自从决定和仁旭分手以后,筠曦就希望最后给他这样的印象。再不会犹豫不决,在他讨厌自己,感到疲惫之前,平静地,轻松地离开他。一个星期后再次看到他,筠曦问自己决心是不是还没有动摇。想他,不想他。离开他,不离开他。筠曦想起尚孝说过的如果两个都想选,就选一个自己更想选的回答。可是,就在她犹豫不定的时候,刚才把她像扛大米一样扛起来的男人首先打开了炮筒,非常生气地问道: “你怎么胆子这么大?受过一次伤,就不应该再做那么危险的事情,不知道吗?如果不是我正好赶到,怎么办?你还要挨一次打吗?” 面对仁旭责难似的提问,筠曦做出使坏的表情,就像心里“想他”和“不想他”两个声音在顽强地对抗。 “我没有叫你去。仁旭,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改变决定的。我们分手吧。” 仁旭无可奈何地盯着如此生硬地筠曦,过了一会儿,非常生气地说道: “别那么轻易说分手!” “为什么?让你违背了对着星星许下的誓言?别担心,就算那样也没有人会骂你的。反正誓言是可以打破的。” “你到底怎么了?筠曦?你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想工作,想重新振作起来,为什么和我在一起就不可以呢?是离开我,你有更好的出路吗?” “没有!没有也要分手!分手吧,仁旭,嗯?你原谅我吧。我现在根本就不能忍受和别人一起生活。” “就算我做得再好?就算我再努力也不行吗?”看着仁旭恳切的表情,筠曦心里想,正因为这样才不行,于是无可奈何地苦笑着说: “这是不可能的,你还能做得怎样呢?”现在不是你做得好不好的问题,问题在于我,在于我自己。” “我不想这样离不开你,我讨厌这样。我怕自己会传染给你,我讨厌自己现在的阴暗。” 筠曦心里这样呐喊着,大约五秒钟之后,她接着说。残忍地,冷静地,好让他对自己彻底失望。她感觉脖子好像被人掐住一样难以呼吸,很想大哭一场。 “我现在很难受,非常难受,难受得要死。我根本顾不上你,所以仁旭……” “你还不如让我死呢!” 筠曦的告别被仁旭打雷般的怒吼打断了。姜仁旭从来都没有抓住女人的肩膀摇晃,不,是曾经没有这样过。可是,现在他抓住筠曦的肩膀使劲地摇晃着,对着想甩掉自己的妻子低声吼叫着。 “回忆?别做梦了!谁要回忆?你对我来说从头到尾都必须是现实!我不是想要回忆才爱你的!难受也要在我身边难受!你不是想哭吗?在我身边,把头埋在我的胸口上哭!就算难受一辈子,就算每天都哭,我都不会说什么的!听懂了吗?你这个笨蛋!” 看着眼睛里含着眼泪和怒火,狠狠地抓住自己肩膀的仁旭,筠曦觉得异常疼痛,她非常害怕。可是却不想让仁旭看到自己的恐惧,她扬起下巴,瞪圆眼睛,一字一顿地命令抓住自己肩膀的这个男人。 “放开我,你弄疼我了!” “……” “姜仁旭!你放手!我很疼!” 仁旭把手松开,筠曦心里松了口气。可是,马上,仁旭的手顺着她的胳膊滑下来,抓住她的手腕。然后任凭筠曦如何喊叫,如何大骂,仁旭都不理不睬地抓着她的手腕,拖着她走去。 “放手!你干什么?你带我去哪?我很疼,仁旭!” 仁旭好像疯了一样。恋爱的时候,结婚之后,筠曦从来都没有看到仁旭这样过。好像疯了一样抓住她的仁旭终于带她到了“那个地方”。是那个残忍的4月,从医院里回来的第一天,她把他撵出去的他们的卧室。 一进到屋里,仁旭就用后背堵住了无法上锁的房门,不让筠曦逃跑。然后把自己衬衫的扣子一个一个地解开。 “你干什么?你、你疯了吗?” “没有!我非常好!非常正常!” 仁旭表情坚定,不容分说地回答道。过了一会,灯灭了,在昏暗的房间里,仁旭的上身清楚地映进筠曦的眼帘。100多天以来第一次看到仁旭健壮的上身,筠曦马上转过头,生气地低声命令道:“把衣服穿上!出去!” 可是仁旭没有听她的话。筠曦“出去”的命令对他来说好像怂恿他进来一样,他慢慢地,一步一步地靠近筠曦,在筠曦甩开他之前,在她尖叫之前,开始解开她穿着的蓝色短袖衬衫的扣子。就像解开自己的扣子一样,没有一点的犹豫,利落地解开。 “不要!” 黑暗中,她雪白的肌肤从解开的扣子里面露了出来。 “他疯了!真的疯了!” 筠曦这样想着,面色苍白,想大声尖叫。可是仁旭没有拖她去床上,而是把她拉到了他们家里最大的镜子,她的化妆台前面。仁旭真的很奇怪,他用一只手紧紧的握住筠曦的胳膊,用另一只手把房间的灯打开。慢慢亮起的灯光刺到了筠曦的眼睛,她想用手挡住眼睛。可是仁旭紧紧地握住她的手让她动弹不得,然后靠近她的耳边低声说道: “不要闭眼,看清楚!看清楚你的脸,你的身体!” “不!放手!放开” “我不是现在就让你和我一起睡觉!” 听到仁旭的低声吼叫,一直在挣扎要甩开他的筠曦不动了。 “听懂了?我现在不是要和你做爱!我不是要碰你!只是你在我身边!像以前一样在我身边!还有以后!一直到你重新活过来!我也重新活过来为止!我是让你看!你现在没有瘀青!听懂了吗?你的身体跟我的一样,一丁点儿瘀青都没有!不要转头,睁开眼仔细看清楚!看清你自己!还有你的脸、你的身体有多漂亮,我要你看清楚!” 他的声音里好像有魔法一样,筠曦忍不住睁开双眼,看着镜中的自己,还有站在身边的男人。刺眼的日光灯下面,是她白净的脸庞、白皙的脖颈和丰满的胸部。没有一处留有瘀青,一处都没有,毫无痕迹。 为了再仔细地确认一下,筠曦在镜子前面脱下了搭在身上一半的上衣。用发抖的手解开了裤袋,脱下裤子,然后匆匆脱下文胸,内裤,还有薄薄的丝袜。筠曦仔细地看着镜子里一丝不挂的身体,看了又看,没有瘀青。 “没有瘀青,筠曦,和我一样。” 没有瘀青,真的没有瘀青,可是…… “你知道吗?你现在有多漂亮?” 我怎么能和你分手?没有你我怎么活下去?仁旭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头发,轻声地对她说。真的很奇怪,感觉着他的抚摸,听着他的声音,瞬间,仔细地看着自己身体的筠曦留下了一行热泪。睫毛膏溶化了,筠曦现在看起来很可笑,可是她根本顾不得,她感觉着仁旭的手在自己的头上抚摸,流下了眼泪。最后,她哭着说,就像是被旁边邻居打了,委屈地倾诉一样。 “我感觉所有的人都在看我。仁旭。” “!” “去医院和学校的时候是这样,在水饺店里工作的几天也是这样。我很想抬起头来,可是所有的人好像都在看我。好像在说我怎么这么没有廉耻,怎么还能抬起头来生活一样。搬家的时候,还有去报案的时候,那个警察说的话,呜呜呜。” 筠曦想起了出院后第一次去警察局的情景。记得她去警察局报案时,那个警察居然问她“晚上去买冰淇淋干吗要打扮成那样?”。我没有错,在他们捂住我嘴之前,我真的很想喊救命啊!我拼命挣扎,可最后还是被他们狠狠揍了一顿。那两个流氓的力气实在太大了,我根本没办法挣脱!筠曦想起了面无表情看着自己的警察,想起了从那个小区搬走时,匆匆忙忙打包,好像要逃亡一样的仁旭,也想起来那些从背后偷偷打量自己,然后窃窃私语的小区里的女人们。这些现实让她愤怒,让她委屈,所以她忍不住哭了。 筠曦像一个8岁的小女孩一样委屈地哭着,这时,仁旭轻轻抱住她,怜惜地抚摸着她的后背,好像在哄一个小女孩一样。感觉着在自己怀里浑身发抖的女人,仁旭暗自想到。早就应该这样。100多天前,在医院抢救室里就应该这样抱着筠曦。就算妻子哭着,喊着,发抖地要自己不准碰她,也不应该离开开,应该早就这样抱着她,安慰她。我好像,不,真的很懦弱。倚靠在男人怀里的筠曦哭喊道: “安然无恙是不可能的!即使是现在,到了晚上我还是不敢睡觉,仁旭!” “我知道,知道,筠曦!” 筠曦猛然抬起头,大喊道: “不!你不知道!无论如何你都不会知道!即使睡着了,我也会梦见那两个可恶的家伙!我吓得逃跑,跑到喘不上气,跑到岔气!我也不停地跑啊跑啊,可最后我还是被他们抓到了。呜呜呜~我喊你喊得嗓子都哑了,可是你就是不来!所以,我、我醒来总是非常恨你!非常、非常、非常恨你!!” 最初,筠曦的“不,你不知道”,那像玻璃一样尖锐的声音越来越细,渐渐地几乎要停下来。仁旭静静地看着像哭一样说话,像说话一样哭的筠曦,听着她说她恨他。 “我知道是自己强迫自己这样的,所以我知道这样做不行……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我身边,整天用怜悯的目光看着我,我受够了,我恨你;还有什么也不知道,却装作什么都知道,整天像傻子一样傻笑的明芝,我恨她;还有那些打我的家伙,我恨他们恨得要死。还有那些偷偷看着我的人们,我恨他们!我现在还很难受。我讨厌装作没事一样,可看见我却羞愧地转过头的妈妈,还有像白痴一样,那天晚上一定要去买冰淇淋的我,我恨我自己!” 好像身体里的水全都变成了眼泪,筠曦不停地哭着。可奇怪的是,或许筠曦知道会发怒,仁旭看到在自己面前哭个不停的筠曦,100多天来第一次放下心来。同既不哭,也不笑比起来,哭出来要更好一些,看着好像8岁小孩一样呜呜哭的筠曦,仁旭这样想着。 “我非常恨你,仁旭,我怎么办啊?我,好像不再是我了!我变成了这副样子,我该怎么办啊?你,你又怎么办啊?你脸上的伤疤怎么办啊?怎,怎么办办啊?呜呜……” 仁旭紧紧地抱着躺在自己怀里大哭的筠曦,抚摸着她的后背,在她耳边低声说。好像摇篮曲一样轻声地,却用足以让她听懂地,清楚地说。 “我们把它当成一个标志好吗?筠曦。” 仁旭对抬着头,哭花了脸看着自己的妻子说。 “就作为让我以后不再放开你的手的标志,今后无论走到哪里,一定要拉着你的手,一直到死都在你在身边的标志。好吗?嗯?” 在耀眼的日光灯下,筠曦和仁旭对视着。他们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对方,不知不觉两个人的嘴唇慢慢地小心地碰触到了一起。不知道是谁先吻谁的。100多天里两个人从来都没有放下心来睡个好觉,因此,他们的嘴唇,涂着口红的筠曦的嘴唇和仁旭的嘴唇都干裂了。 干裂的嘴唇,好像玻璃碎片一样敏感的神经。两个嘴唇慢慢地,害羞地纠缠到了一起。30岁男人和28岁女人100多天来,或许是100万年来第一次接吻。仁旭和筠曦都从对方的嘴里感觉到了一种巧克力的味道。有点苦,还有点甜。 那时,他们两人感觉到的不是肉体的欲望,而是再也不要难过下去的相互加油和永远在一起的约定。这是相互的安慰。就好像吃了之后能产生力量,能让心情变好的香甜的巧克力一样。在吻着筠曦嘴唇的瞬间,仁旭下定了决心,坚定地下定了决心。 第十六章 男子作战术 咣!咣!咣!咣!咣! “真是的!谁啊!大早上干吗呀?” 印刷所的老金强忍住涌上来的哈欠,生气地打开了门。到底是哪个疯子,天还没亮,一大清早就像疯了一样敲门啊?!印传单?还是做横幅?如果不是客人,而是醉汉或疯子,非杀了他不可! “我订了传单和横幅,您还记得我吗?“ 老金当然记得门前的这个人。相当奇怪的家伙,不,正因为他奇怪所以才记住的。大约两个月前他也像现在一样,大清早上咣咣地敲门,像其他的顾客一样订购传单和横幅。 “我要订传单和横幅,您看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做好?” 意外的是,一大清早就咣咣敲门的家伙,看起来非常正常。比老金高一个头,有些瘦,细长的体型。除了使劲敲门,他安静的眼神,还有脸上的伤疤也给了老金很深的印象。老金下意识地接过他递过来的纸。 “哦,是吗?您带方案了吧?给我看看吧。” 其实,在开门的时候老金很想骂一下这个家伙,可是最终还是没有骂。可能是因为他由于没有刮胡子而显得憔悴的脸孔吧,也可能是应因为他递过来的纸上写着的内容。 “年轻人!真的打算这么做吗?” “两个小时时间够吗?” ~★☆★★☆★~ “钱上次都付了,所以我给你放起来了。不知道你还能再来。” 老金抖了抖用红绳子捆得紧紧的传单纸堆上的灰尘。事实,老人正在考虑是要把这堆占地方的东西当废纸卖了,还是做成火煤纸烧炕呢。幸好,在作出决定之前,物品的主人赶了过来,老金也松了一口气。年轻人不知道老人的想法,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感谢,同时又拜托老人道: “辛苦您了,您能像上次一样让我把东西放在这里吗?” 两个月前,年轻人拜托老金,希望把传单和横幅放在这里,自己每天早晨过来取,因为他自己没有地方放置这些东西。对年轻人给的保管费,老金觉得好像是天下掉下的馅饼,开心地接受了。之后,年轻人每天都到他的店里来拿横幅和一定数量的传单。差不多一个多月,他每天都过来取,可是突然有一天开始,就再也不来了。而今天一大清早,就在五分钟之前,却像疯了一样又咣咣地敲门。 “可以。” 和两个月以前一样,老金不好意思地接过年轻人交的保管费,答应了他的要求。然后看着把传单夹在腋下离开的年轻人,心里寻思着。 “这个年轻人真是可怜啊!啧啧,疯子!” ~★☆★★☆★~ 疯子! 两个月前,仁旭和筠曦好像逃亡一样,如同半夜逃跑似的搬离了那个小区。在开始五个月和筠曦像做梦一样幸福生活的新楼,和想起来就可怕的公园之间,仁旭拉上了横幅。小区里接到他所分发的传单的上了年纪的人们,表情如出一辙- 一定要报案。还有,一定要小心。 人们用厌倦的目光看着黄底红字,非常显眼的横幅,他们想要说什么,两个月前,仁旭就很清楚。离最后一次发放传单到现在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可是人们的目光还是没有变。可即使这样,不,正因为这样,仁旭才更堂堂正正地抬起头,向过往的人们发放着传单- 一定要报案,还有,一定要小心。 4月13日半夜,在位于xx洞的公园里,我妻子遭遇了暴行。我们失去了肚子里两个月大的孩子,结婚戒指还有欢笑。13日午夜,看到附近有2名可疑男子的人,还有目击者,希望您拨打下面的号码。一定!一定!一定要报案。戒指里面刻着“i.to.j”这几个字母。请参考下图。另外,在这周围经过的女士,可能的话晚上一定要和同伴一起走。真的希望这样可怕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联系人:姜仁旭。联系电话:017-363-103x,02-790-191x。xx警察局:02-76x-xxxx。 举报有酬谢,拜托了。 “请报案,请报案。拜托各位,请报案!” 对于一个月后重新出现的传单,有人接,有人根本就不接。有看了看传单上的内容,然后沉下脸盯着他看的男人,偶尔也有觉得他太不幸,皱着眉头叹息的阿姨,还有接到传单后没走几步就把传单揉成一个团,像投篮一样扔到垃圾桶里的高中学生。在仁旭附近半径2米以内,好像有一个电子膜笼罩着一样,有好像导弹一样快速从他旁边经过的叔叔,还有看到也装做没有看到,好像分发传单的他根本不存在一样经过的老妇,好像和他双目失明的老母亲一样。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好像瞎子一样,不,看起来和鱼缸里的鱼一样,面无表情地躲开自己走去的人们,心情有多难过。记得自己不想低头,不想发放传单的手发抖,不想声音嘶哑,不想被紧闭双唇冷漠的脸孔伤害而做的努力,全部,全部他都记得。 “喂!你到底在这里干什么?” 还有,仁旭还记得,一个月前,最后一天发放传单的那天,涨红着脸向自己指手画脚地走来的楼里的居民们的脸孔。 “哼,哼!真是的。你这个年轻人,你妻子的事情虽然很不幸,但这里真的是很不错的小区。你到处散播这样的消息,对你,还有对在这个小区里居住的我们都没有什么好处嘛!哼!互相,大家互相都很丢脸啊。而且,你已经搬走了,搬走了就结束了,回想起来又不是什么好事情,怎么又回来了!所以,不管怎么样,快把那个横幅摘下来吧!喂,快点!” 一个月以来,没有碰见任何一个可以提供消息的人,没有得到任何一点有用的信息,在仁旭旁边漠然经过的这些人,好像那条诱惑夏娃的蛇一样,诱惑他放弃,仁旭记得他们的脸,他们的表情。还有,好像就在等待他们说“算了吧”一样,放弃了的,卑微的,胆小的自己,他也记得。 “您好。” 无论何时何地都非常懂礼貌的仁旭脸上带着微笑,向面带着“怎么又来了?真是倒霉!”的表情的行人打着招呼。可是对方对他的问候并不理睬。 “您好什么您好?还以为上次你听懂了呢!你怎么又来这发这些纸片了?马上给我收起来。还有,那个,那个,那个布条也马上摘下来!” 他是小区居民的代表,两颊耷拉着,像牛头犬一样的50多岁的男人,和以前一样像牛头犬一样对着仁旭大喊道: “你不是已经搬走了吗?搬走不就结束了吗?到处宣传小区里发生的这种事情,这个小区的人还怎么见人?脸都丢尽了。” 这并不是他拉来小区的几个人,板着脸这样大喊的全部理由,这一点仁旭和他都很清楚。果然,20秒之后,从他嘴里说出了真正的原因。 “而且,因为你这样我们的房价一直往下跌,年轻人!你能负责吗?所以,在我们动手摘之前,赶紧把那个摘下来!” 怎么能和一个月以前说的话一点都不差呢?仁旭提着传单纸摞再次回到这里的时候,有点想明白了,可是…… “喂!人应该知道羞耻!一个女人半夜扭着屁股出来乱转才会发生这样的事!啊!要是真的有操守的话,一直到今天,到现在为止都平安无事的小区怎么会发生那种事情?现在这些年轻人啊!” 这时候,就在这个瞬间,仁旭听到自己的脑袋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断裂的声音。100多天以来他好不容易咬牙忍住的某个东西,“啪”地断了。同时,仁旭的眼里冒出了愤怒的火花。 “怎么了?这么生气地盯着我有用吗?喂!快把那个摘下来……” 男人面对仁旭不寻常的尖利的眼光,心里咯噔了一下。在一个小区里生活的时候,他一直觉得总是微笑着和大家打招呼的,没有保护好自己老婆的这个年轻人很可笑。所以此时,他很相信自己身后的后援部队,重新又勇敢地喊出方才那番话。 咣! 不幸的是,他不能再继续喊了。在那之前,仁旭的拳头从来都没有打过任何人,可是现在他爆发了,仁旭岩石一般,好像要打死人一样的拳头打在了他耷拉着的脸上,他的脸歪了过去。 “呸!血,血?什么啊!你这个可恶的家伙!” 被打得脸歪到一旁的男人,看到从自己嘴里流出来的血,也挥起了拳头,向仁旭扑过去。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在地上翻滚,又踢又打,掀起一阵灰尘。 “啊啊啊啊啊!” 仁旭手里拿着的传单被风卷了起来,伴随着看到突然打起来的两个男人而尖叫的妇女会员们的声音。 第十七章 somewhere out there 海边的歌 真舍不得拆开呀,系着蝴蝶结的手掌般大小的盒子在筠曦看来非常漂亮。昨天晚上真的很不好意思,她只记得自己把头埋在仁旭胸口,哭了一阵之后睡着了。现在,筠曦被透过窗帘洒进来的阳光照醒了,睁开朦胧的眼睛,最先看到的就是放在头发旁边的盒子和仁旭的留言,字体是那样熟悉。 这是给筠曦的第二个生日礼物。所以,只有筠曦能打开。 又买了闪闪发光的戒指?一定是用光了存折的钱。这个男人,真是能花钱。筠曦揉了揉因为昨晚大哭而肿得高高的眼睛,小心地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面装的是录音带。和他给她的戒指一样,外面写着“i.to.j”。 虽然没有想“这个家伙又在搞什么?”,可筠曦知道姜仁旭是不可能给自己一个空白录音带的,于是把录音带放到录音机里。果然10秒后,录音带里传出了仁旭的熟悉的声音。 “啊!啊!一,二,三!能听见吗?麦克风测试!麦克风测试!筠曦啊?能听见吗?” 放在桌子上的录音机发出仁旭的声音,就像仁旭在亲口诉说一样。筠曦从冰箱里拿出一周前喝剩的香槟,倒在杯子里,好像仁旭就在自己面前一样回答道。 “听见了,叔叔。” “嗯,这个呢。真的是我从10年以来录下的声音中严格筛选的最好听的‘一号宝贝’!怎么样?想听吧?想听吧?” 哎哟!和妈妈的生日礼物差不多嘛!这个家伙难道整天不工作,只翘班吗?而且还没有被抓住!好吧,叔叔!就算我想听吧! “铛铛铛铛!请听!我的宝贝第一号,特别向你公开!” 到底是什么啊?难道又是像上次一样在江源道什么地方呆了3天4夜好不容易录下来的鸟叫声?还是像以前在海边,像青蛙一样趴在地上录下来的波浪声?如果都不是的话, “吻我!” 一圈圈转着的录音带里突然传出参杂着很多杂音的声音,听到这里,筠曦举起杯的手一下子停住了。 “是的!你不知道!无论如何,就算杀了你,也想要吻你的我的心!” 录音带里传出的声音分明是……20岁的她。那个没有吻就活不下去,仅有20张饭票的莎乐美。 “哦,新生!你怎么出来了?下这么大雨。” “我先问你的不是吗?你在这干什么?” 连续参杂着杂音的录音。海边的雨声,波涛声,还有仁旭和自己的声音,不知不觉筠曦把耳朵贴近了录音机。当时,在录音的仁旭完全可以对自己说“安静!”或着“闭嘴”,可是他却没有提这样的要求,真是白痴!这样一来,冒雨录下的东西都白录了,不是吗? “看来,有人不是白痴啊。” 筠曦生气地看着桌子上好像仁旭一样的录音机,为了忍着不笑,或者是为了忍着不哭,使劲闭上了嘴。 ——我的一号宝贝,送给你! 卡片上边,仁旭熟悉的字体映入眼帘。耳朵听着录音机,眼睛盯着卡片,筠曦就这样一直坐在桌子前面的椅子上。在这一瞬间,这里好像不是乱七八糟放着香槟酒瓶和纸盘子的厨房餐桌,而是海边。披着黄色雨衣的女孩子和自己的头发都湿了,而男孩子仍然趴在沙地上听着海的声音。下了一整天的雨一停下来,他就扛着啤酒箱子向沙滩跑去。充满了20岁青春回忆的海边。 “ithelpstothinkwemightbewishingonthesamebrightstar(我们对着同一颗星星,许愿把对方永记心中)……” 22岁,仁旭的歌声透过夜空中闪烁的星星传过来,在那个……美丽的海边。 ~★☆★★☆★~ 在吉他伴奏下,声音稍微有些颤抖的仁旭的歌声结束的时候,瞬间,静静的沙滩上响起了热烈的鼓掌声。 “哇啊啊啊!再来一个!再来一个!江!仁!旭!江!仁!旭!再来一个,再不唱你就死定了!” 喊声惊醒了沉浸在歌声中的筠曦。雨一停他们就扛着啤酒箱子,在被雨淋得湿湿的沙滩上面,像印第安人一样点起了篝火,围坐在篝火旁边,一起大喊,一起唱歌,一起跳舞。 黑色的夜空里,星光闪耀,这是一个非常晴朗的夜晚。那天晚上,听着仁旭的歌声中,筠曦产生了异样的感觉。 “直接喊孝珠和明芝的名字,却喊我新生,一定是对我有意思。” 她曾经觉得恋爱很愚蠢,不想谈恋爱。不想像她爸爸和妈妈那样有着热烈的开始,却悲剧似的结束,她不想被某个男人束缚住。 可那个时候,她根本就没有时间想这些。可能是那时喝下的啤酒,酒精的作用和夜空中闪烁的星星,还有当时仁旭的吉他声起了一种巧妙的化学反应吧。 结果,仁旭所唱的歌曲,在喝了两瓶啤酒的筠曦听来都是唱给自己的,怎么办?那么恳切的目光,那么想得到我。 所以,筠曦摘掉了一直戴在头上的棒球帽子。然后用手指拢了拢有些凌乱的头发,追赶着去买啤酒,走到松树林里的仁旭。可那时,追赶仁旭的不光是筠曦。 “等等我,仁旭!一起去,我帮你一起拿!” 边说着,边大方地走到仁旭身边的是刚刚拆掉石膏绷带的孝珠。好不容易从闷呼呼的石膏中解脱出来,迈着轻快的步伐向仁旭跑去的孝珠,没走几步,却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倒了。 “小心一点啊!你还不能快走吧?” 仁旭有些担心地说,向摔倒的孝珠伸出手。孝珠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拉住仁旭的手起来了。在他们旁边看着他们的信宇,轻蔑地讽刺道: “哼,那么粗的象腿,怎么能在一个石头都没有的沙地上摔倒呢?孝珠,你不是因为石膏,而是因为本来就走不稳才摔倒的吧?“ 筠曦对这句话很有同感。本来摔一跤,被扶起来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可是筠曦却因为这个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动作心里很不舒服。 他对谁都笑,对谁都伸手吗?还是他的歌是唱给申孝珠听的?反正两个猜测对筠曦来说都是最不好的。所以,那个时候,筠曦思绪非常混乱。 ~★☆★★☆★~ 1995年7月的那天,对徐筠曦来说确实不是很好的一天。她历史上第一次mt的日子,就下起了瓢泼大雨。好不容易雨停了,又看到一见钟情的男人拉着别的女人的手,不光如此…… “哪有这样的?这里才几个女生啊?怎么能让女生去买酒呢?重来,重来!” 因为下过雨,夜空看起来更晴朗,星星看起来也更多。在这样的天空下,在大海旁边的沙滩上,啤酒喝起来格外有滋味。拿来的酒几乎全都要喝光了,这次在确定谁去买酒和下酒菜的游戏中,晃晃悠悠的油笔最终指向了她的名字,徐筠曦。 “哈哈!徐筠曦!哪来的性别歧视啊?游戏哪分男女啊?快起来去买吧,快去快回。要是自己不敢去的话,就找个伴一起去。” 没良心的男学哥的话中,只有最后一句话还受听,她的同伴是明芝。可是3分钟后,在昏暗的海边松树林里发现她的同伴的时候,筠曦知道自己不能和她一起去了。 “嗯……嗯……哎呀,不要碰那里嘛,哥哥!很痒的。” 星星繁多的夜晚,朦胧的月亮下,沙地松树林之间,她的同伴明芝在夏天晚上海边的小树林里面,和别的恋人们一样-天啊,我的天啊!-她正在和人热烈地接吻。看到这个场面,筠曦不可能不长眼色去叫她一起去买啤酒。可是,当看到被明芝头挡住,无法看清的男人穿着的t恤的瞬间,筠曦的脚却抬不动了。 “收集声音。波涛声,雨声,小鸟扇动翅膀的声音,可能的话,我想把世界上存在的所有美妙的声音都收集起来。我会把这些声音给我爱的人听。” 明明和白天那个男孩穿着的t恤一模一样。红色底色上印着白色耐克牌子的短袖棉t恤。 “我会把这些声音送给我爱的女孩听。” 在他扶起孝珠的时候,筠曦曾经以为他所说的“我爱的女孩听”指的是孝珠。可是现在,看到这个场面的瞬间,她的猜测当然改变了。抓起摔倒了的女孩的手可以解释为绅士行为。可是接吻,对于20岁的筠曦来说意味着男孩是归属于亲吻他的女孩的。也就是说他是属于明芝的。啊,原来是这样。原来那个恶心的幸福女孩竟然是明芝。这时筠曦好像才恍然大悟一样,为什么喊明芝的时候直接叫“明芝”,而喊自己的时候却叫“新生”。心脏从来没有过地激烈地跳动起来,脑子里出现“赶快走~!傻站在那里干什么?”的声音。3秒后,正好在筠曦决定要走的时候,明芝发现了一直在一旁的筠曦。 “哎呀,等一下!行了!筠曦?是筠曦吗?” 听到明芝有些慌张地喊着自己,慌张地涨红了脸的筠曦头也不回地赶紧逃跑了。因为她害怕看到和朋友一样慌张地看着自己的“仁旭哥哥”的脸。 ~★☆★★☆★~ “怎么回事?怎么想起喊我了?哦,是终于被我纯洁的爱情感动了吧!” 筠曦要他陪自己一起去超市买酒的那个男人,韩信宇毫不掩饰自己的开心,嘿嘿地笑着。可是筠曦并没有向他伸出手,说着“因为我被你迷住了”之类的话。要是平时的话,筠曦可能会对他这种死皮赖脸的玩笑这样回答。 “别臭美了。我只是需要有人帮我拿啤酒和下酒菜。” 可是,当意识到旁边的仁旭在看着自己时候,她强忍住了这句话没有说。而是做出漂亮的,非常非常漂亮的笑容,挽着信宇的胳膊向超市走去。挽着信宇的胳膊每走一步,筠曦就感到后脑勺火辣辣的。虽然觉得有些不可能,但她感觉仁旭好像正在看着挽着别的男人胳膊往前走的自己-好像他一直在看。越这样感觉,筠曦挽着信宇的手就越用力。 “你和姜仁旭,那个学哥很熟吗?” 被筠曦挽着胳膊,感觉好像走在云上面而不是沙地上面的信宇对她的提问感到莫名其妙。而且一起走了30多步后,她的手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自己的胳膊上拿了下来。 “当然熟了,从高中到现在一直在一起。” “那个学哥是不是很花心?” 姜仁旭风流?这是韩信宇长这么大听到的最荒唐的问题。他所知道的是,姜仁旭同风流这个词的距离几乎隔着100万光年。可是现在,比这个荒唐的提问更让信宇不解的是,为什么非要是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黄金一样的时间里,要问关于仁旭而不是自己的事情? “那个学哥的女朋友是孝珠还是明芝?” 到这里,听到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提问之后,曾经好像走在云上面的信宇停下了脚步。 “你怎么了?” 脚步停下来的同时,脸上的笑容也一下子消失了。筠曦不解地问信宇怎么了的时候,信宇答非所问地回答道: “你知道你现在和我两个人单独一起走是第一次吗?” 当然,筠曦是不知道的。 “两个人单独一起走的30多步里,你一直跟我问别的男人的事情,这应该怎么解释?” “什么啊……” 信宇总是戴着眼镜,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可他的目光在这一瞬间却变得非常尖锐。筠曦被这样尖锐的目光吓到了,说话也开始变得吞吞吐吐,信宇看着这样的筠曦,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在明白了的一刹那他调转了脚步,向着他们走来时的方向转身。 “去哪里啊?信宇?” “我走了,你自己去超市吧。” “为什么?” 对筠曦疑惑的问题,信宇并没有像平常一样开玩笑说:《为什么》是个日本歌曲的名字,笨蛋!,他只是好像有些不耐烦似的冲着挡在额头上的那一绺头发吹了一口气,然后靠近筠曦开始说明理由。 “现在如果陪你一起去,我一定会对你发火的。所以你自己去吧。” “?” “不知道是因为喜欢你的腿还是因为什么,反正我喜欢你。我现在觉得你在利用我。筠曦,男人是最讨厌被利用的。” “……” “是我对你发火好呢?还是你自己去好呢?” 三秒钟之后,筠曦答道:“好吧,我自己去。” 信宇做出“很明智的决定”一样的表情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向大家所在的地方走去。可就在这个时候,刚才想都没想就回答“我自己去”的女孩的声音又传了过来。 “信宇!” 她直接喊信宇的名字好像是第一次。听到她可恶又可爱的嘴里喊出的自己的名字,信宇转过身去,他看到在自己面前低着头的筠曦。从低着头的筠曦嘴里说出这样的话。 “我利用了你,对不起。我错了。” 他妈的!看着筠曦这副模样,信宇在心里吐了吐舌头暗骂了一句。本想一转身离开,可是他怎么忍心抛下这么可爱,这么讨人喜欢的筠曦不管呢?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信宇内心里的呐喊,这丫头转过身去,自己一个人向着超市走去了。对于筠曦来说,还有二十多个等着她买酒和下酒菜回来的臭家伙呢。 ~★☆★★☆★~ “明芝,你这个不知好歹的丫头!哼!玩什么游戏啊?白白被逮住买酒!雨干吗停了啊?怎么这么重啊?” 一个人提着酒箱,胳膊都要累断了,心情怎么会好啊?可能为了要减轻一下重量,筠曦连着吃了七个几块钱一个的鲜鱼肠,大口大口地咀嚼。就好像嚼着背着自己接吻的不知好歹的朋友一样,嚼着朋友的接吻对象-几个小时前还很可爱,现在却和明芝一样看起来不知好歹的男人。大学里的恋人又不止一两个,愿意和谁接吻就和谁接吻,愿意和谁拉手就和谁拉手,关我什么事啊?她在心里这样念叨着,可是却没有用。把装了20个鲜鱼肠的箱子吃到见底,心情还是一样的沉重。当时为什么那么生气,为什么心情像吸满了水的棉花一样抑郁,20岁的筠曦是无法明白的,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那天看到等待自己的仁旭之前。那时,筠曦无力地提着重重的啤酒箱子和下酒菜,两个胳膊像断了一样,在从超市到回到沙地的途中,必须要经过一座架在沟上的桥,而当筠曦走到桥边的时候,看到在对面好像在等自己的仁旭。 “水比看起来更急,来,把东西给我,抓住我的手。” 可能是因为下了一天雨的缘故,沟里的水发出“哗啦啦”的声音,水势很急。去买东西经过的时候,桥就已经晃晃悠悠了,而现在已经被水流冲断了。桥没断之前还以为水不太深呢,可是现在这样看来,要想直接趟过去真的很深。筠曦挽起裤管,光着脚趟着水沟,仁旭向筠曦伸出了手,水势很急,拉着手一起过比较安全。可是,筠曦竟然说出了连自己都大吃一惊的话。 “不。我为什么要拉你的手?别太过分了!” 过分!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到底是谁过分。不过,仁旭没有发怒,虽然表情难免尴尬,但仍然没有收回伸出去的手。 “自己一个人过很危险,来,把东西给我吧。” “啊哈?这又是什么把戏?” 虽然只有20岁,可是筠曦有自己的原则。和其他女人拥抱,接吻的男人向另一个女人伸出手,当然不可以了。用那样害羞的表情,用那样炯炯有神的眼睛来看另一个女人——她甚至不想称另一个女人是自己-——这种做法当然不可以了。 “不~用劳驾您了!!” 固执的徐筠曦,她根本就不理会向自己伸过来的手,一个人向冰冷的水里迈开了脚。在脚踏进水里的瞬间,感觉到水像冰一样凉,被水流冲得歪歪扭扭的她还是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然后,就在马上要仁旭身边的瞬间。 “啊!” “筠曦!” 筠曦最终没有走几步,就被水流冲倒了,或者是被地面的石头绊倒了。手里提着的啤酒,鲜鱼肠,花生,还有很多零零碎碎的东西瞬间就掉进浑水里被冲走了。这时,突然,筠曦听到了那个明芝叫做“仁旭哥”的男人喊了自己的名字,原来他知道自己的名字。 ~★☆★★☆★~ “没事吧?” “要是有事呢?唉!” 面对着把自己从泥汤里捞出来,看着水顺着自己头发和脸颊流下的样子很关切地询问的男人,这样回答未免有些过分,可实际上筠曦真的有事。虽然是夏天,可是在晚上一下子浑身湿透,确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而且不光如此,好像还在水里扭了脚。天啊,真是丢人。 “上来吧,我背你。你这样怎么走啊?” “不用了!就算脚断了也不用你来关心!” 在筠曦甩掉自己手的时候,仁旭就觉得有些奇怪。当筠曦再一次尖锐地拒绝自己的时候,仁旭疑惑地皱起了眉头。 “我做错什么了吗?” 纯真无暇的眼睛似乎受到了伤害,要不是在这种情况下,筠曦一定会非常歉疚,可是此刻,她却突然感到仁旭面目可憎。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这样问我? “我!没有兴趣跟和别人接过吻的男人拉手,也没有兴趣让这种男人背我!” “你说什么?” 筠曦突然十分懊悔,连她自己都不晓得这番话是如何说出口的。不过,当她看到眼前这个男人假装无辜地瞧着自己时,她的火气更加深一层,于是不假思索地接着说道: “你要是已经交女朋友了,就应该告诉别人你有女朋友了!不要处处留情,对任何女孩都那么热情,随便伸出手,探出背!尤其是,不要用你这个搂过我朋友的腰背我!你以为我就那么可笑?” 应该停下来,可是却停不下来。筠曦如此尖利的声音在雨后更加晴朗的夜空里,清楚地刺到仁旭的耳朵里。面对这突然的大喊,仁旭有些意外。大约过了三十秒之后,他才明白原来筠曦把自己完全当成了坏人,于是绷着脸问道: “我和别的女人接吻?谁说的?” “……” “谁说我搂过你朋友的腰了?谁说我不喜欢你喜欢别人?” 仁旭情急之下,咬着舌头从内心发出了这个如同炸弹一样的告白。过了三十秒左右,他紧绷着脸,气呼呼蹲下身去,吩咐筠曦到他背上去。被“炸弹”击中的筠曦晕晕乎乎,再也喊不出那个“不”字,乖乖地爬上了他的后背,趴在仁旭的背上,听着他一步一步踩在沙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筠曦听见他好像在小声嘀咕着什么,仔细一听,原来仁旭正慢慢地哼着一首曲子。 外面世界的某个地方, 有皎洁的月光照耀。 有个人今晚在思念着我, 并发誓与我相爱 外面世界的某个地方, 有个人在为我祈祷。 但愿我们会找到彼此, 在那个地方的美梦里。 不论我们相隔多远, 我们会对着同一颗星星许愿, 只要那样就好。 当夜风开始唱一首寂寞的摇篮曲, 想到我们睡在同一片宽阔的天空下, 只要那样就好。 外面世界的某个地方, 爱可以让我们坚强, 我们将会团聚,在外面世界的某个地方 某一个梦想可以成真的地方。 这是今天以前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曲,慢而柔和的曲调,很适合仁旭的嗓音。即使没有吉他伴奏,听起来也很好听。后来筠曦才知道,唱歌是仁旭在紧张或者尴尬的时候的一种习惯。突然脱口而出的表白,还有从来都不发火的自己大发雷霆的样子,都让仁旭感到非常别扭。于是,就一口气唱起了这首叫做“somewhereoutthere”的美妙歌曲。可是头埋在摇晃的仁旭背后的筠曦,心里却故意地说道: “什么啊?本来就五音不全,还唱这么奇怪的歌儿!自己做错了,还冲我发火!还有啊,根本就不应该随便唱这样的歌曲嘛,一下子就让我知道你喜欢我了,大笨蛋。” 繁星密布的夜晚,雨后散发出的水的腥味,清爽的空气,闪烁的星光,还有男人安静的,好像催眠曲一样缓慢的歌声。所有的一切都好像在施魔法一样,筠曦的心里莫名的激动起来。越靠近大家聚集的地点,曾经生气地认为要是没有崴脚,就不可能这么温顺地趴在仁旭背上的筠曦,竟然开始不舍起来,不舍得离开仁旭的背。 “让你买酒你买哪里去了啊?哦?仁旭?你怎么背着她啊?筠曦,你怎么成这副样子了?摔倒了吗?你们怎么空着手回来啊?啤酒呢?花生呢?” 最后他们到了大家面前,贞旭走过来,奇怪地看着这么晚才空着手回来的筠曦和背着她回来的仁旭,而在这个瞬间,在筠曦看到他穿着和仁旭一模一样的红t恤的瞬间,在看到贞旭旁边无精打采的明芝的瞬间,筠曦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她羞愧地把头埋到了仁旭的背上。 ~★☆★★☆★~ “……somewhereoutthere,outwheredreamsetrue.” 这时,录音带的最后一部分传来了仁旭新录下来的歌声,筠曦在歌声中不知不觉地像那时一样埋下了头。 我现在还喜欢你,还梦到你,还想着你,还……爱着你。你不要忘记,你爱过我,不要忘记,我爱你。8年前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她才20岁,而现在已经28岁了,从28岁女人的眼睛里流出了眼泪。录音带里面,仁旭的声音,那歌曲好像是在对自己说话一样。 “还记得这首歌吗?” “记得” “那时候你故意耍小聪明,用力甩掉我的手,结果却摔倒了。那时我们都说好不再松手了,你明明还记得,却又故意松开我的手。筠曦,你还跟以前一样,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啊!” 筠曦想象着仁旭的样子,想象着仁旭说的话,点了点头回答道:。 “是啊,仁旭!我还没长大,我还是个孩子。” 我,和你约好了,就算容颜老去,就算生病,就算再痛苦也会到死为止一直爱你,我和你约好了的。我虽然痛苦,可还是深深的爱着你,你也还是那样深深地爱着我,可是我却像白痴一样要忘记我们的爱,骗你说没有你我也会生活得很好。我,爱你,我爱你。我到处找你,我那么想你。我……爱你,真的爱你。 哭了很久,筠曦突然抬起头看了看周围。在筠曦的泪水涟涟的眼里,看到了家的样子。最开始很模糊,后来渐渐地清晰起来。她的厨房好像被炸弹炸了一样乱七八糟,到处是喝完的香槟瓶和塑料盘,仿佛一片战后的废墟。 第十八章 女子作战术 挂在窗边落满灰尘的皱皱巴巴的窗帘,上次是什么时候洗的了?多功能室的一角因为堆得太高而掉下来的绿色的,褐色的,多种颜色和多种形状的空酒瓶,还有踩扁了的易拉罐,从那里面滴下来的酒流到地上,发出难闻的气味,留下了难看的痕迹。垃圾桶里丢着他一周前买来的奶油,发出刺鼻的霉味,招来了好多苍蝇。她离开家,而他为了找她也离开家,在她难受,发呆还有离开家的时候,仁旭自己也想着要收拾一下,可是没有女人整理的家里还是到处都像鬼洞一样。家里的每个角落都好像藏着妖魔鬼怪一样。筠曦好像四个月来第一次睁眼似的,突然进入视野的乱七八糟的景象让她一下子觉得无法忍受。就像看到镜子里苍白的自己而无法忍受一样,看到如同鬼洞一样,如同被炮弹炸了的废墟一样的家,她觉得无法忍受。 “这真的是我的家吗?” 这当然不是她梦想着做新媳妇的时候亲手装扮的,却又要在半夜逃跑似的搬走的那个家。可是,即使这样,这却是妈妈离开以后从来没有拥有过的她自己的家。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和仁旭相守到老的一起睡,一起吃,一起休息,一起生活的地方。我是那么幸福的装饰着这个地方,里面置备的所有家具都是我的,可是这荒废的,如同垃圾场,鬼洞一样的地方,真的是我和仁旭的,我们的家吗?在她因为自己的痛苦,转过身拿着酒瓶喝酒的时候,仁旭回到这个叫做家的地方,一个人从乱七八糟的冰箱里拿出东西做着吃,为了不让妻子饿死,也为了不让自己饿死,然后再去上班。这个像鬼神一样面色苍白的妻子所在的这个鬼洞竟然叫做“家”? “不!” 筠曦咬着牙使劲晃着脑袋,跑到浴室打开水龙头。用水捧着哗哗流下来的凉水,连续地冲到脸上。振作点,别疯了。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突然,她看到浴室一角放着的脏成一团的抹布,马上拿了过来使劲地洗起来。找出厨房角落里放着的围裙和头巾围上,一遍遍地擦着满是灰尘的客厅地板。从用手指都能画出一条明显的线的落满灰尘的书柜里,把书拿出来,整个掸了掸里面的灰尘。把脏兮兮的窗帘全部拿下来,放在洗衣机里洗了几次。甚至把洗过不久的被套也都摘下来重新洗了一遍。将看起来乱七八糟的冰箱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买来的东西,包括看起来好像坏了的鸡蛋,和醋差不多酸的辣白菜,打开以后好像过了很长时间的金枪鱼罐头等东西全部都扫了下来。最后,把抽屉里放着的一堆塑料盘子和多功能室里堆积的酒瓶全部都分类装好。正在这时,只听见一阵电话铃声传来。 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 在洗衣机洗衣服的声音和水龙头流水的声音里,传来了一阵电话铃声,筠曦听到铃声后停了手上正在做的活。 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 现在正是上班时间,不会是仁旭的电话呀。那是谁呢?可能是明芝,也可能是孝珠打来电话问插图的事情,或者是房地产公司打来电话询问是否有兴趣投资,也或许是打错了……四个月前的事情发生之后,筠曦为了等许诺“我们会联系你的”的警察的消息,整天守在电话旁边等电话。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接电话了。现在她也只是呆呆地看着直响的电话。接还是不接?接还是不接?如果再响一下的话,就会出现“现在筠曦和仁旭不在家,请留言……”的声音。结果,在这个声音出现之前,筠曦摘掉了胶皮手套拿起了话机。 “……喂?”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好像很多虫子嗡嗡叫一样嘈杂的声音。“安静!他妈的!好好说!”等等。有个声音有些陌生,但又好像在哪里听过,还有一个声音是完全陌生的男人的声音。 “啊,喂?这里是xx洞警察局。是姜仁旭的家吗?” ~★☆★★☆★~ “天啊!什么?仁旭把人家的牙打掉了,被警察局抓走了?难道明天太阳会从西边出来吗?” 接到电话,在去警察局的地铁里,筠曦拉着地铁的扶手,自言自语地说了三十遍“天啊!”。最初电话那边说出以前小区的名字的时候,筠曦还以为是“或许抓到了?”,心怦怦地差点要跳了出来。可意外的是,而且甚至是很荒唐的是,警察局给筠曦打电话竟然是因为别的事情。她的丈夫,和那个小区别的男人打了起来,打掉了对方的两颗牙。姜仁旭?那个极端的和平主义者? 星期六的下午道路非常混乱。筠曦从银行里取出警察局要求上交的保金后,无论如何都打不到出租车,没有办法筠曦决定坐地铁去仁旭所在的以前的小区。可是当看到地铁里汹涌的人群,她又一次感到快要失控。 “我感觉所有的人都在看我。仁旭。” 昨天晚上对仁旭说的话是真实的。就好像和牧师私通要在胸前戴上朱红色a字的女人一样,筠曦觉得自己胸前好像也有什么自己看不见的东西,让周围的人们偷偷地瞟着,她非常非常害怕。虽然她也知道正像仁旭所说的,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这不是她的错误,可还是,可还是这样。为了不去想自己会被周围的人偷看的事情,筠曦努力地想一些别的事情。 “他去那里做什么?真想不到,竟然还可以看到被仁旭打掉牙的人。啊,不知道,反正已经这样了。已经到东大门了,对了,我有点东西要买。” 先问问仁旭到底为什么做出这种小时候都没有做的傻事,然后等仁旭平安无事的从那里出来,回来的路上一起去东大门市场转转。去买一些漂亮的碗。不要那些好像难民救济品一样的塑料盘子,要那种有光泽的,画着花纹的又大又圆的盘子,还有盛刚做好的热腾腾的米饭的铝碗,还有可以切洋葱或者肉的菜刀,还有可以装酒或者大麦茶的玻璃杯。晚上呢,要把好久没看的菜谱拿出来好好做一顿仁旭喜欢吃的花蟹汤。作为去赎回因为暴力事件而被警察局逮捕的丈夫的女人来说,筠曦未免有点开心了,她无心地看了看周围,突然表情像石头一样凝固了。 那是一个男人和女人的场面。一个长头发,穿着无袖t恤和长及膝盖的裙子的20多岁女孩和把身体紧贴到她后面,把手放在女孩屁股上摸来摸去的30多岁的男人。女孩儿为了避开男人的手时不时的扭动着身体,可那个可恶的男人却一刻都没有停手。 看到女孩因羞耻涨红了脸,眼里噙满泪水的无助模样,筠曦仿佛看到了那天晚上被推倒在工地上的自己。尤其亲眼目睹男人可耻的行径之后,,筠曦再也按捺不住愤怒,于是高声吼道:“放手!马上!” 怎么回事儿?当事人都没敢大喊大叫,作为局外人的自己竟然替人出头了。这仿佛玻璃碎片般尖利的声音竟然是从自己嘴里发出来的?连筠曦都吃了一惊。不过,在她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之前,她已经迈开了脚步——更准确说应该是——筠曦已经表情愤恨地朝着那个流氓一步步走去! “放手!你竟敢做出这么可耻下流的事情!我让你放手!你耳朵聋了吗?” “你这女人真是!我怎么啦?怎么啦?” 如此隐秘的流氓行为被揭发后,男人非常委屈地向筠曦反问道,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真的不敢相信这个面目清秀的男人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情。马上,如同市场一角一样吵杂的地铁车厢里一下子静了下来,人们的视线全部集中在男人身上,筠曦的眼睛如同喷火一样看着他,这时男人装作好像不知道筠曦在说什么的样子,转过身想离开自己的位置,边走边嘟哝: “妈的,真倒霉!我是觉得倒霉才走开的,不是因为害怕!” 可是筠曦不能就这样放他走。因为对她来说,这个男人就是那天晚上殴打并强xx她,害她流产,最后还抢走她戒指的那两个流氓。那天晚上,筠曦被摧残得甚至站不起身,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流氓一边嗤嗤淫笑一边提着裤子走了。 事实上,眼前这个男人根本不是那两个流氓。可是她的脚步还是像刚才大喊的时候一样,不由自主地朝着扒开人群向其他车厢走过去的那个男人紧跟了过去。 抓住他!一定要抓住他,一定要和他说清楚!筠曦心里只有这个念头。当筠曦终于抓住那男人的衣角时,她想都没想便用尖尖的高跟鞋跟儿,对着那个极不耐烦,想立刻甩掉自己的男人“中央部位”狠踹了一脚。 “啊!”随着一声惨叫,男人立刻蹲了下去。这还不够,筠曦还同时用手提包使劲甩打男人的后背。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 筠曦尖利的叫声就像动物在嚎叫一样。那天晚上,要不是嘴被堵住,嗓子发不出声音,她一定会撕心裂肺地问那两个流氓:“为什么你们做这些卑鄙下流的事情时一点儿都无所谓?为什么你们会那么泰然自若?你们究竟有什么权力这么做?啊?你们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你们知道受害人有多害怕吗?你们知道他们有多受伤、多痛苦、多难过吗?那一刻,筠曦眼前浮现出当她挣扎着哀求那两个混蛋放过自己时,他们仍然嗤嗤淫笑着,发疯似地践踏她;她想起了那次事件之后,由于大出血而流产的孩子;想起了医院护士为了取证,戴上胶皮手套进入自己下身的令人发抖的冰冷手指;也想起了自己留在仁旭脸上的疤痕…… 于是,在各种各样的念头冲击下,筠曦不停地用手提包甩打男人的头部和后背,直到巡逻队接到报告从其它车厢里跑过来阻止她之前。 “还我孩子!你这个混蛋!把原来的我还给我!把我的仁旭还给我!你赔给!把这些全都赔给我!你这个混蛋!天杀的混蛋!” 这就是她一直想说的话!那一刻,筠曦已经忘记了身在何处,只是不顾一切地扯着嗓子大喊大叫着…… 第十九章 雨声 快乐的声音 “赔我的牙!赔我!你这个家伙!哎哟!天啊,这个,这边的牙也活动了。不会再拔一颗吧?” 在市场一样嘈杂的警察局里,被拔了牙的如同牛头犬一样的老男人一个劲地大喊着: “啊,是啊。那个家伙像拧抹布一样拧我的脖子,而且是他先动手的,这个兔崽子。警察大人,你看这里,这里都流血了。还有这里的几个牙齿都松动了,以后就好落下病根了! “就算以后落下病根,现在未免也太精神了。这么大吵大嚷的……” 做笔录的警察心里苦笑着,视线转向了坐在旁边同样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流血的“小兔崽子”。和一起被抓来的老男人不同,他只是在问他的时候简短地回答一句,然后就安静地注视着自己的前方。 距离第一次看到他已经过了差不多四个月了。因为和被施暴的妻子一起来“报案”的丈夫真的真的非常少,所以虽然过了差不多四个月,警察还是很清楚的记得他。现在已经30岁了?他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小一些,眼神是那样善良,要不是摊上这样的事情,想必这辈子他都不会到警察局。真是可怜啊。看了看他被打破的脸,又看了看他制作和发放的传单,警察好像看外星人一样,或许是有些无奈地打量着他。眼前坐着的这个家伙的老婆虽然是强xx事件的当事人,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也没有必要这么暴力啊。其实他真的不想在这里看到他,可是或许这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时间过了这么久,找起来比较困难。虽然不应该说,可是就像他所说的那样,您已经搬家了,就应该好好的照顾妻子嘛。为什么在没有联系您之前就又到这里了呢?这里又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警察用略带责备的口气,婉转的表达出“这样做是没有用的”的意思,年轻人面对如此的提问,静静地盯着他。虽然和在旁边大喊大叫的牛头犬不一样,可是却是歇斯底里之后悲惨的表情,他冷静地,毫不卑怯地看着警察。奇怪。因为打仗而被抓到警察局的明明是他,可是做笔录的警察却在他的目光下不安地故意咳嗽了起来。就像他在喊道“因为你们没有抓住他们”一样。可是,过了一会儿,打破尴尬的年轻人安静的声音却没有这样尖锐。 “我妻子,很痛苦.” 好像有些疲倦一样,年轻人用手指揉了揉眼角,安静地回答说。其实提问的一方也并没有等待答案,他也知道这种提问没有必要回答。可是仁旭回答了。用揭发“皇帝的耳朵是驴耳朵”一样的心情回答道:。 “我的妻子,太痛苦了。所以一直到现在还每天都在哭,整天睡不着,无论我怎么安慰她都没有用。” 警察局里面总是非常嘈杂。总是好像因为什么事情而打仗而战争的地方,所以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可奇怪的是,年轻人安静的声音却没有被吵嚷声所淹没,总是清楚地传到敲打着键盘的警察的耳朵里。 “所以,请你们一定要抓住那两个混蛋好不好?这样我们筠曦才能好起来!我才能好起来!” 突然,仁旭的脑子里响起了昨天晚上筠曦的话。 “我知道自己是强迫自己这样的,所以我知道这样做不行……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我身边,整天用怜悯的目光看着我,我受够了,我恨你;还有什么也不知道,却装作什么都知道似的,整天像傻子一样笑的明芝,我恨她;还有那些打我的家伙,我恨他们恨得要死。还有那些偷偷看着我的人们,我恨他们!我现在还很难受。我讨厌装作没事一样,可看见我却羞愧地转头的妈妈,还有像白痴一样,那天晚上一定要去买冰淇淋的我,我恨我自己!仁旭,我怎么办啊?我,好像不再是我了!我变成了这副样子,我该怎么办啊?你,你又怎么办啊?你脸上的伤疤怎么办啊?怎,怎么办办啊?呜呜……” 昨天晚上,我像吃巧克力一样,吻了那个女人,我的妻子。我好久都没有抱过她了,昨天晚上我抱着因为睡不好觉,瘦得皮包骨头的我的妻子,就那样坐了整整一夜,我的心情你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那两个混蛋,可能永远都逍遥法外。可能就像警官您说的那样,十有八九都抓不到他们。可是……我不能就那样撒手不管啊。我和我妻子约好了,无论生老病死,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在身边保护她的。 记得在教堂里和筠曦举行婚礼的那天是圣诞节,那天很罕见的竟然下起了雪。天上满是乌云,虽然是白天教堂里仍然很暗,因此楼梯上的蜡烛看起来就更亮更漂亮了。在烛光下,筠曦穿着婚纱,头上戴着面纱,看起来是那么漂亮,当时仁旭简直看呆了,心脏怦怦直跳。给新娘戴上戒指后,他背诵了很久以前就已经背下来的祈祷。 现在我们宣誓结婚。今后,无论快乐还是痛苦,富有还是贫穷,健康或是病痛,我们都会尊重对方,热爱对方,遵守誓言。 “我在给你戴上戒指的时候,发誓要遵守我的誓言。筠曦啊,我曾发誓只要我在,就一定不会让你受到伤害,我会让你永远幸福。穿着漂亮的婚纱嫁给我的你会和我生一个一半像你,一半像我的孩子,然后你在我身边慢慢地变成一个漂亮的老太婆,我一定会做到的。” 在如同市场一样嘈杂的警察局里,仁旭突然想起了那天的誓言,那天的祈祷。 “可是,我没能像我想的那样保护好你。对不起,对不起,我美丽的新娘,真的对不起。” 他的回想被用和刚才有些不一样的眼神看着他的警察的声音打断了。 “你说戒指里刻着字是吗?” 想起在未决材料箱里四个月前的口供材料,负责此案的警察再次特意问道: “我们会对所有的赃物也进行调查,不过还是不太容易。希望您不要抱太大希望…….” 可是,仁旭没有听到警察的话。因为凭着直觉,他的视线从坐在对面的警察那里转向了站在自己肩膀旁边的女人。 “筠曦啊!” 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站在那里听的,他看到的时候,他的妻子已经站在了那里。不知什么时候下起雨来了,雨水顺着他褐色的头发一滴一滴地掉了下来,身上穿的t恤,还有麻布裤子也留下了雨点的痕迹。 当筠曦看到仁旭安静地转过身来,看到仁旭被打破打肿的脸的瞬间,突然异常愤怒。看着她几乎要喷火的眼睛,她的丈夫,和她丈夫打仗的牛头犬,还有警察,三个男人都紧张得身体一颤。重新来到100多天前,在自己的伤口上撒盐的如同市场一样嘈杂的警察局,筠曦稍微镇定了一会儿,然后大声地叫嚷起来: “我来带他走。是谁把他的脸打成这样的?” ~★☆★★☆★~ “我真的受不了你!你当自己还是小孩子吗?上学的时候都没有打仗,现在为什么打仗。你看啊,你的脸越肿越厉害!” “稍微轻点儿,筠曦啊!好疼啊,啊!” “轻点?啊,气死我了!那家伙的牙是钻石做的吗?把人家的脸打成这样,还说自己吃亏了?可笑!太可笑了!别动,闭上眼!闭上嘴!” 筠曦笨手笨脚地帮仁旭擦脸,在破了的嘴唇上涂药,不断地唠叨着,唠叨着。涂抹在嘴唇上的药火辣辣的,仁旭皱起了眉头,可是仁旭还是觉得很感激。感激重新眨着眼睛发脾气的筠曦,感激她为了他一个人跑到了自己不喜欢的外面。如果能动作能轻一点的话,他会更感激。筠曦静静地看着忍着疼痛而皱起眉头的丈夫,看着听着自己命令闭上眼睛的丈夫。事实上这几个月来,她从来都没有这样仔细地看过他。额头上一片瘀清,脸颊有些肿,嘴唇破了。 夫妇二人竟然各自都分别被请到了警察局。今天可真是奇怪的一天啊。在他被抓到警察局的时候,她也同自己抓住的流氓,以及受害者一起被地铁巡逻队带到了警察局。因为有证人,所以只要诉讼的话,就可以立案。可是受害者-穿着无袖t恤和短裙的受害者,只因为一个理由,就忍下了被男人摸屁股的侮辱,最终没有诉讼。 “因为我最近要订婚了。” 下雨天地下的空气非常湿润,当筠曦和受害者从位于地铁一角的小办公室里出来的时候,还有些稚气未脱的女孩儿向筠曦解释说。 “他,还有他的家人都很保守,这种事情我不想张扬出去。” 想起当女孩儿受辱的时候,只是喊着泪水扭动身体的样子,筠曦淡淡地点了点头。女孩儿的话没有错。和她计较为什么不喊,为什么不抓住那个流氓是没有用的。筠曦当时报了案,也对妈妈说了,可后来她很后悔那样做,也没有对婆家那边提到只言片语。我也是-可能只是为了要大声喊出来,只是因为他的后背和那两个流氓太像了,所以很想打他而已。嗯,所以我没有必要这么愤怒,也没有必要再像刚才那样,想抓住女孩儿的肩膀摇着她问“你没有嘴吗?不能让他别这样做吗?”了。嗯,就是这样- 正在她转身准备去仁旭那里的时候。 “您等一下。” 女孩小声叫住筠曦,然后对转过身的筠曦郑重地行了一个礼并说道: “谢谢。” “……” “希望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不过要是真的再发生……到时候我一定会大声反抗,像姐姐一样。” 坦率地说,筠曦不知道当时自己是用什么样的表情送走女孩儿的。在别人面前形式上的微笑一下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这个时候是不是嘴唇要稍微歪一下才能做出想要的表情?她真的找不到感觉了。可是,真心地想对别人笑一下的念头已经好久没有了,所以单凭这一点她就觉得很开心。 从一个警察局里出来,筠曦又到了另一个警察局找丈夫。今天真的是好长的一天啊,她对和自己一样过了这么长的一天的仁旭又多了一句话要说。仁旭啊,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男人也好,女人也好,世界上奇怪的人,奇怪的事真的很多。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因为一个不认识的人,竟然想要打断那个人的背,不,甚至想要杀了他,心情变坏,还想哭。还有……还有了好像羽毛一样轻松的情绪。生气,然后马上又消气,我对你这样说,你又会有什么反应呢?所以说,你还是个孩子,徐筠曦。 现在,筠曦看着在自己面前闭着眼睛的丈夫。可奇怪的是,那么多想讲给他听的事情现在却一个都想不起来了。只是呆呆地,看着这张脸,看着这张因为她而鼻青脸肿的脸,看了又看。然后,筠曦的手指开始慢慢地,小心地抚摸起这张脸。 哗啦啦哗啦啦。 雨点落在车窗上的声音。在回家的路上就开始下的雨现在已经下大了。仁旭闭着眼睛,传到仁旭耳朵里的雨声越来越清晰了。真想就这样把这些声音录下来,听着清晰的雨声,仁旭感觉着顺着自己的脸,额头,眉头,鼻梁和脸颊抚摸着的筠曦的手。在手指像羽毛一样接触到自己额头的瞬间,仁旭的心脏下起了另一场雨。筠曦的手指在对他说。 “我,今天打扫屋子了,还洗了衣服。还有,我把酒瓶都扔了。” “是啊,今天家里好香啊!”他在心里答道。 “我还想做你喜欢吃的花蟹汤,可是钱都赔给了那个叔叔,我们这个月已经赤字了。” “没关系,我再赚就可以了嘛!” 没关系,无论什么,什么都没有关系。 ~★☆★★☆★~ 那天晚上,仁旭到自己的小屋里睡觉,可是把枕头放在被上枕着,还是睡不着。可能是因为平生第一次大仗,浑身疼痛;也可能是因为筠曦把家里打扫干净,四处飘着清香的味道;还可能是因为好像下在心脏里的雨声。 “没有像雨那样令人快乐和美妙的声音了。” 小时候,他双目失明的妈妈这样说过。仁旭的妈妈年近四十才生下他,仁旭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已经是满脸皱纹了。那时,仁旭听不懂妈妈的话,歪着脑袋问。 “雨声让人快乐?什么啊,妈妈?雨又不是人,雨就是雨。” “听到自己想听的声音的时候,那个声音就是让人快乐的。妈妈眼睛看不见,就更是这样了。最闷热时候的风声,干旱时候的雨声,不知道多让人快乐呢。妈妈最喜欢仁旭的脚步声和雨声。当然,你长大以后就会明白了。 现在,她的儿子如她所说的那样长大了,到了能理解妈妈说的话的年纪了。到了可以知道开心的声音是什么样的,心里下的雨是什么样的年纪了。嗯。听起来很不错,要是下得再大一点就好了。原来还想过几天去地方录音呢,现在不知道行不行了。今天没有上班,就算上班了部长也未必会同意,他的思绪突然被“嘎吱”一声,自己房门被打开的声音所打断了。接着听见的是慢慢地,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脚步声。 下雨的日子里,声音听起来更清楚,而黑暗中则更是这样。因此虽然灯是关着的,看不清外面是什么样子,可仁旭还是知道那是筠曦的脚步声-就好像自己的脚步声是妈妈最喜欢听的一样-对于他来说最让人快乐的就是妻子的脚步声。可能是因为要睡了,筠曦摘掉了了头上的发卡,披着长长的头发。穿着他熟悉的圆领的,画着春天绿色的月季花叶子的无袖睡衣,光着脚站在他前面。她像抱小孩一样抱着枕头,黑暗中看不清她的脸。是不是又做了什么恶梦了?他一下子立起身子想开灯,这时候传来筠曦有些颤抖的声音。 “别开灯。” “筠曦?” “我,我忘了,今天我把我的被子都洗了。所以,所以……”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了。可能这时开灯的话,仁旭会看到她抱着枕头的手在颤抖,看到她羞红了脸的表情。可是刚才也说过了,下雨的日子,尤其是黑暗中,声音是更清楚的。一会儿,好像敲打窗户的雨点一样既安静又清晰的声音从筠曦的嘴里传出来。 “我……能在你旁边睡吗?” 仁旭马上把被子掀起来,把自己旁边的位置空了出来。在这无声的回答中,筠曦安静地进到了被里面,躺到了他旁边。刚才他一直躺在那里,所以那里还有着他的体温。或许是刚刚洗了淋到雨的头发,她一躺到旁边,仁旭就闻道了一股清香的洗发水的味道,还有他熟知的她的体味。从无袖的睡衣里面伸出来的白嫩的胳膊贴到了仁旭的胳膊上。当筠曦的肌肤碰触到自己的肌肤上的时候,仁旭的心莫名地激动起来,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是事实。 突然,她想起了明芝说的那些话。 “我没有跟任何人说,可事实上我很害怕。我都吓死了,像筠曦一样害怕。我害怕筠曦会一直到死都这样痛苦。我怕她这么痛苦,然后突然在某一天又离我而去。” 筠曦没有像她担心的那样,哭得筋疲力尽之后她没有死掉,也没有消失,而是又回到了他的身边,现在伸出手就可以摸得到。 “我们,先拉着手睡吧。” 筠曦有些害羞地说。头发散落在肩上,筠曦把手放到了比自己的手要大得多的丈夫的手里。不知道是不是太紧张了,她的手里满是汗水。那个瞬间仁旭感觉到了筠曦的手指,感觉到了和自己一样散发着洗发水的味道,触到自己鼻尖的筠曦的湿漉漉的头发,闻到了她的体味。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仁旭一种奇妙的感动。他紧紧地握住了拉着自己手的筠曦的手,同意了她的意见。 “好的,只拉手。” 就算光拉着手也足以能够睡着了。那天晚上,敲打着车窗的雨声,两人的呼吸声如同催眠曲一样,在筠曦去买冰淇淋的那天晚上之后,第一次,两人在彼此的怀里甜美地进入了梦乡。虽然中间筠曦有好几次好像见了光的猫一样发出低声的喊叫,突然惊醒,仁旭要抱着她,哄着她说“没事的,什么人都没有,只有我和你。”可是至少他可以在她惊醒的时候哄着她了。稍过一会儿,还可以听到筠曦再次入睡的呼吸声。仁旭竖起耳朵仔细地听着这让他高兴的筠曦的呼吸声,在入睡之前,想起了妈妈的话。 “听到自己想听的声音的时候,那个声音就是让人快乐的。妈妈眼睛看不见,就更是这样了。最闷热时候的风声,干旱时候的雨声,不知道多让人快乐呢。妈妈最喜欢仁旭的脚步声和雨声。当然,你长大以后就会明白了。” 长大之后就知道什么样的声音是让人高兴的声音了。真的是这样的。 ~★☆★★☆★~ 有时候,在匆匆经过的人群中遇到某个熟悉的脸孔,会有一种不知道是开心还是不开心的复杂情绪。那天晚上,为了让自己头脑清醒一点儿去午夜剧场的申孝珠在看到韩信宇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开始,孝珠在自己前方5米的半径范围之内看到信宇的时候,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因为这个时候,正是信宇应该呆在医院里的某个角落忙里偷闲地打个瞌睡的时候,怎么会在大半夜里到电影院售票处前面呢? “是啊,一定是看错了。可能是长得差不多的人,戴银边眼镜,头上打着头油,个子和他差不多高的人哪还止一两个啊?” 可是,她以为自己看错了的那个人竟然向她走了过来,甚至对她打了招呼。 “喂!好久不见了。” 看到从前方5米左右的地方走到她的眼前向她招手的信宇,看到自己眨了几次眼睛都没有消失并向自己慢慢走过来的信宇,孝珠仍然觉得难以置信。 “真倒霉!”,孝珠心里有些慌张,反射似的马上转过身想离开。因为现在她不想见信宇。人喝了太多酒或者特别痛苦,反正不很正常的时候,在认识的人面前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然后再反应过来的时候,或者在酒醒的时候,想起自己的失误就会在一段时间之内不好意思看到对方。现在对于孝珠来说就是这样的。所以她连想都没想,看到信宇向自己走来,赶紧转身想跑。结果没走出三步,就被抓住了。信宇确认她就是孝珠后,抓住她的胳膊就开始追问起来。 “孝珠,你是不是借了我的钱不想还啊?” “可笑!说起借钱,你向我借的钱更多!” “还没有过期哦。” 表面上,孝珠表情很冷淡,可她的心里却发出另外一个声音:“真是太丢脸了,至少也该过一个月再见到他啊。” 现在回想起来,孝珠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自己当时为什么要那么做。那么多人里面为什么偏偏要给他打电话哭诉呢?还不如装疯给119打电话呢,就算被骂又怎么样?为什么偏偏向韩信宇这个家伙哭着问“我还会遇到好的男人,是吗?”,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信宇静静地看着埋怨地瞪着自己的孝珠想着,我应该从她那里要点什么的,是什么来着?信宇仔细想着,三十秒过后,信宇的右手突然打了个响指,然后又突然伸到孝珠面前说。 “我还没收上次的电话咨询费呢!给我啊!麻利点儿!” “小气鬼!多少钱??” 看着孝珠气鼓鼓的样子,信宇嬉皮笑脸地答道:“既然大家都是熟人,那就给你打个折吧。嗯,不如请我吃爆米花看电影吧!” ~★☆★★☆★~ 地球上63亿左右的人口中有一半是男人,其中除了有一半是非常老或者非常小的男人之外,剩下的那些男人中有一半是有主的,再把这一半男人除外之后,剩下的一半都是没有主的年轻人。这样算来,地球上还是有无数年轻男人的。可是为什么在那么多的男人中,现在我要和信宇在一起呢?我为什么又要给他买票,又要买爆米花,买可乐,最后甚至还要给他买咖啡呢? “对了,你干吗大半夜的自己一个人可怜兮兮地出来看电影啊?” 看着免费电影,吃着免费爆米花,然后又喝着免费可乐,信宇心满意足地挖苦地问道。孝珠皱着眉头,生气地对反问道: “那你呢?整天埋怨自己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干吗跑过来看电影啊?” “所以啊。我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太不幸了。被关到医院这所监狱里,别说谈恋爱了,来睡觉的时间都没有,没有时间去卫生间,所以得了便秘;没有时间洗脚,所以得了皮肤病-脚气。突然觉得要是再不看一场电影的话,就要活不下去了,真的这样感觉的。你呢?” 她也是,突然觉得如果不出来看一场电影的话就要郁闷得死掉了,于是从家里跑了出来。可是因为不喜欢和这个便秘、皮肤病、脚气患者有同样的理由,她保持了沉默,直到听他说了下面这番话。 “不过,比起自己一个人看电影,两个人一起看要好多了。啊,多久都没有和女人一起看电影了啊?” 听到他这番得意的话,孝珠突然问道: “女人?你觉得我是女人吗?” 你这样的家伙对女人也有兴趣?原以为孝珠会这样回答的仁旭听到她的话觉得有些奇怪。 “当然了,你不是女人难道还是男人吗?哦,你是不是以前是男人啊?” 和这样的家伙再说什么都没有用。孝珠转过头,从自己的手提袋里拿出笔记本,开始努力地写着什么。 “你干什么?” “我在做一个列表。继续和你废话,还不如做点有用的事情呢。想起来就要记下来嘛!” 听到孝珠没头没脑的这番话,仁旭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你在做什么列表,能告诉我吗?” “你以前说的‘结交下一个男人”的方案。我已经错过时间了,又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方法,提前做一个计划比较好一些。无论如何,对于我来说,现在非常需要一个和我性别不同的,像仁旭那样不错的男人。只有这样,下次才不会再这么可怜的和你一起看电影。” 听了孝珠的回答,信宇看了一下她在笔记本上记下来的几点计划。 1、调节体重-减肥,找回青春。 2、化妆。 3、经常参加男人比较多的活动。 4、其他等等,其他等等...... “你简直疯了!” 看到笔记上的几点计划,信宇生气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一下子抢过笔记,把这个详细的题为“结交下一个男人”的方案“唰”一下撕了下来。 “喂!你干什么?” “你这样做是没有用的!要是想结交下一个男朋友,你真正应该做的第一件事根本就不是这些。” “那是什么?” 要想交男朋友,首先当然要减肥,变得漂亮一些了。除了这个,还有什么更重要的?孝珠脸上分明写着这样的答案。看着一脸狐疑的孝珠,信宇一字一顿地答道:“忘掉仁旭。” “你说什么啊?我已经……”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信宇的话,孝珠显得非常慌张,忙不迭地加以反驳。可是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信宇便不由分说,态度强硬地打断了她的话。 “不是光嘴上说要忘掉的,是真的要忘掉。不要边想着仁旭,边说要找男朋友。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喜欢自己面前的女人提起别的男人的名字,说起要找和谁一样的男朋友。” 看到眼前的这个男人如此生气,孝珠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他话里带刺的回答让孝珠觉得怪怪的。 “干吗啊?你发什么火啊?” 孝珠以为他会喊道“你疯了啊!”,或者无可奈何地笑一下。可意外的是他既没有喊也没有笑。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盯着孝珠看,就好像孝珠脸上有什么很难破解的密码一样,他像那个解读密码的人一样盯着孝珠,认真地,非常认真地,一扫刚才一副开玩笑的表情。孝珠的脸因为慌张越来越红了。正在她马上要喊“干吗这样看我啊?脸都要被你看穿了!”的时候,信宇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嗯,是啊。好像真的是。对,我刚才发火了。” ~★☆★★☆★~ “大叔,哦不,尊敬的客人,您这么做也太过分了吧?” 35年传统尚孝水饺店里,服务员的叫嚷声响了起来。爷爷和尚孝耸了耸肩膀在一边看着,筠曦对自己面前想要赖帐的40多岁的男人大发脾气。 “如果真是水饺酸了,您吃第一口的时候就应该说话啊!竟然吃了八碗之后才说水饺酸了,不肯付钱?还有!其他客人都没说水饺酸了,为什么只有你这样说?” 面对着这么凶的女人,男人也毫不示弱地大声喊起来。他没有选择虽然年纪很大,看起来却很厉害的老人和他旁边看起来有些凶的年轻人,而选择乍一看很柔弱的筠曦作为赖帐对象可能真的是一个失误。这个女人声音越来越大,完全就是个母老虎。 “你这个女人真是的!水饺明明是酸了,你怎么这样对待客人呢?你们老板呢?把老板叫来。” 筠曦毫不理睬这个在店里捣乱的客人的要求,继续喊道: “什么?你这个叔叔真是…!看我是女人就以为我好欺负吗?” 爷爷原本寻思着,如果筠曦喊自己,自己就马上站出去。可现在看来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他对筠曦的勇敢行为非常感动,对旁边的孙子说。 “我们选对人了吧?” 同刚开始根本就不敢看客人的脸比起来,这样已经算是有很大进步了。自从不久前,她重新回到曾被砸得一塌糊涂的水饺店工作以后,外表看起来纤弱的她渐渐开朗起来,每天精神饱满地端盘子,收钱。嗯,很满意。旁边的孙子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当然。爷爷,很明智的选择。” 下班时间到了,她解开围裙,拿出粉饼,用粉扑往脸上扑粉,小心地涂着胭脂和口红。往嘴唇上涂口红的动作看起来非常轻快。 “嘿,今天有事吗?” 对过去是学生,现在是同事的男孩的提问,筠曦报以微微一笑。涂着粉红色口红的唇间露出雪白的牙齿。真是的,如果意志不坚强,很容易被这微笑迷倒。当初在教室里,她在尚孝脸上猛打一拳的那种野蛮表情,现在已经再也见不到了。她每天都要比前一天漂亮1mg。现在,她漂亮的脸上浮现着俏皮的微笑,回答道: “嗯,今天去和一个小美男子约会。” 听了这个有些意外的回答,尚孝有些不解地问道: “小美男子?姐姐周围的小美男子除了我,还有别人吗?” 尚孝所知道的是,在姐姐身边有一个把她当成公主一样的长工似的可爱丈夫。不久前,把她像麻袋一样扛起来就走的就是那个哥哥。姐姐说要重新工作回到这里的时候,看起来人很不错的哥哥就紧紧地贴在她身边,一个劲地对爷爷说“拜托了,拜托了。”弄得姐姐直说别这样,我又不是小孩子。对于尚孝来说“地球上63亿人口中有一半是女人,地球大得很,女人也多得很”,因此这个哥哥在他眼里很可笑。可尽管这样,他的爱妻却要背着丈夫要去见别的男人?而且穿得这么漂亮。这未免太可疑了。男孩的疑虑被店外响起的车喇叭声音打断了。 “筠曦!快走!没有时间了!” “哦,这就来!” 筠曦急匆匆喊着,然后对着尚孝和爷爷摆了摆手,向等着自己的车那边跑去。 咦?这是怎么回事儿?和美男子约会竟然带着丈夫一起去?突然,尚孝好像想起了什么,冲着往车旁边跑去的筠曦喊道:“姐姐!” 筠曦转过身来,看着突然喊住自己的尚孝。尚孝犹豫片刻,然后问道: “你已经决定了?” “什么?” “以前姐姐不是问过我,要在两个选择中选一个的话应该怎么办吗?所以,姐姐是选了最好的了吗?我突然想起这件事了。” 因为现在你的表情就是已经下定决心的表情。嗯,只有已经下决心做出选择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表情。听了尚孝的问题,筠曦“嘻地”笑了一下。那个每天晚上都让她漂亮1mg的微笑。在这个瞬间,尚孝一下子读懂了她的答案。 ~★☆★★☆★~ “什么?这就是美男子?” “啊?啊什么啊?这当然是美男子了!你这个臭丫头!难道还有比他长得更漂亮的吗?” 筠曦的话里满是失望,听到筠曦这种口气,明芝瞪圆眼睛,生气地回答说。可是无论明芝怎么生气,怎么反驳,筠曦还是不能同意明芝的意见。筠曦看着被明芝抱在怀里的小襁褓,看着小襁褓里面的婴儿。刚刚出生的孩子小脸黑红黑红的,好像70岁的婆婆一样脸上布满了皱纹,头发稀稀疏疏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出于礼节说他是美男子都有些别扭,这就是明芝经历了12个小时的阵痛生下来的儿子,期待中的足球选手最终羊水里游了出来,来到了这个世界。小家伙还不能支撑住自己的头,就那样张着小嘴打了个呵欠。十个小手指,十个小脚趾,很完美哦。 摸着这个小家伙的小手指,十个好像蕨菜叶一样的,很小很小的小手指,筠曦不由自主地说道:“不错呀。” 明芝不禁松了一口气,刚刚筠曦还失望地说这个孩子“他是什么美男子啊?你知道什么是美男子吗?”。就好像以前筠曦问自己“把孩子给我吧!”的时候一样,筠曦殷切地盯着小家伙,只是不像那时候那样可怕。 “什么?” “没什么” 肚子里的孩子经过十个月平安地来到了世界上,真的很不错。小家伙有十个手指,十个脚趾;小家伙咂你的奶,还有你为他奶,所有的一切,还有,活着的这一切,真的很不错。可是筠曦不好意思这样说,所以只是说了一句“没什么”,然后用手指碰了一下小家伙的鼻子低声说道:“哦,将来的国家足球队选手!欢迎你成为我的侄子。” 筠曦突然想起,小时候听人家说小孩是白鹤叼过来的。正好那时,婶婶要生小弟弟,小筠曦为了等叼着小襁褓飞来的白鹤连觉都没有睡,一直守在经历着生产阵痛的婶婶的房门外面。结果孩子是在凌晨的时候生下来的。正好那时她打了个瞌睡,没有看到白鹤。晚上熬了整整一夜,最后却因为打了个盹没能看到白鹤,那时她生气地哭了好长时间。 “在想什么呢?” 在朋友生孩子的医院长椅上,筠曦呆呆地看着给自己递来咖啡,关切地询问自己的丈夫,说道:“人家说小孩是白鹤叼过来的。” 听到筠曦莫名其妙的话,仁旭觉得有些奇怪,好奇地看着她。筠曦静静地看了看他的脸,然后问道:“我是说本来已经走近我,却又飞走了的白鹤。什么时候会再来呢?” “……。” “有些白痴,是吗?看到那个小家伙,我就突然这样想起来了。我吃了那么多的药,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体才会再好起来。要是时间太久了,白鹤找不到我该怎么办?” 虽然又睡在了他的身边,可是她还是总做噩梦,还是一直吃药。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好,不,甚至不知道会不会好。对她所爱的迎接新生命的朋友,她觉得很抱歉,可是在她看到她孩子的瞬间,筠曦却因为突然想到这一点感到非常可怕。仁旭抓住了筠曦的手,一下子把她拉了起来,向着医院走廊尽头的楼梯方向走去。楼梯很暗,一个人也没有。 “?” 在筠曦还没来得及问他“干吗”的时候,他的唇已经吻住了她的唇。筠曦安静地看着仁旭的嘴唇在自己的嘴唇,额头,鼻梁还有下巴上停留。就像她又重新睡在了他身边一样,他们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开始重复了他们过去做过的事情。 “干吗啊?干吗突然这样?” 看着害羞地涨红了脸,故作生气状责问自己的筠曦,仁旭微笑着说:“这是给白鹤发出的信号。” “?” “那个家伙的职业不是把孩子叼过来吗?所以,她对要生孩子的信号非常敏感。我找能用的声音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哦。我们这样不断地对她发出信号,她就会收到,就会找到我们。绝对不会迷路,就算时间再长,路再远也不会迷路。” “……。” “所以,我们只管等待就行了,慢慢地等待。” 仁旭淘气地故意弄乱妻子的头发,像个孩子似地微笑着。看着如此阳光的仁旭,筠曦在心里低声:“仁旭,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喜欢你”。 筠曦这样想着,伸出胳膊搂住了仁旭的脖子。完全忘记了刚才他把自己拉到楼梯这边接吻的时候,自己觉得很荒唐的一幕,她把自己的嘴唇贴到了仁旭的嘴唇上。 我喜欢你,我曾经以为自己可以离开你,可是我做不到,我真的很喜欢你。因为喜欢你,我非常恨自己现在还不能把那些一吃就想睡的药片全都倒到马桶里。因为喜欢你,所以我还想要在你身边,想你继续向白鹤发送信号…… 在灰暗的,无人的楼梯里,两个人努力地向白鹤发送着信号。希望能够得到她的回应。白鹤,你一定要回来。孩子,你记住,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会敞开双臂迎接你的到来。一定要记住! 第二十章 战争结束 我们胜利了! “好消息。嫌疑犯抓到了。” 对于到警察局报案的人来说,没有比这更令人振奋的消息了!上班前刚刚接到这个电话时,仁旭和筠曦的感觉如同当头一棒。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跑到警察局的,警察局里,负责的警察递给筠曦两张证件,一个是学生证,还有一个是身份证。是嫌疑犯的。 “您先确认一下。当时从医院里提取精液和体毛确认血型对破案很有帮助,嫌疑犯的检查结果出来了,和我们的取证完全符合。” 接过警察从桌子上推过来的身份证时,筠曦的手止不住地发抖。比硬币稍微大一点的小照片里面,两个还没有褪去稚气的男孩正看着她。 “嗯啊,嗯,好爽啊!” “放老实点儿!妈的!把胳膊给我放下!” 当筠曦意识到照片上的两个男孩,就是黑暗中对她拳打脚踢,呼吸中混着难闻的烟味,用脏手侵犯她的那两个混蛋时,她真的呆住了。 “真是!这两个家伙就住在附近的00洞!一直要找的人竟然就在眼皮底下,真是气死我了!” 一直以为应该在东大门那里找姓金的家伙,可是不是这样的。这个姓金的家伙不住在东大门,就住在旁边的小区里。仁旭发放的传单正巧被开始和他们在一起,后来被他们赶走的朋友接到了。在和小区代表发生冲突事件之后,仁旭还是一有时间就继续在那里发放传单。 ——一定要报案。还有,一定要小心。 年轻人接到传单后,读了一遍又一遍。这确实是自己的朋友们喝醉后强xx的那个女人。当时,他没有勇气阻止他们的暴行,只好在女人被暴打和强xx之后,偷偷把她送到了医院门口。这确实是有关那个女人事件的传单,绝对没有错。天啊!事情怎么发展到这个地步了? “喂!喂!你们疯了吗?干什么啊?我看算了吧!” 记得那天晚上,他起初试着这样劝阻了几次,可是他的朋友们-——实际上只是认识了一些日子,很难称得上“朋友”二字的两个家伙并没有听他的劝阻,所以他最后没能阻止他们的暴行,只好一个人逃跑了。逃跑之后,他怎么都觉得良心不安,于是又重新返回那个地方,当时暴行已经结束,两个朋友也已经逃之夭夭了。于是,他抱起衣服被撕烂,昏倒在地的女人,把她送到了医院,在送她到医院的时候,他哭了。因为对女人感到愧疚而哭,因为目击了发生在自己眼前的暴行,却一点也不像个男人那样站出来阻止的自己的软弱而哭。可是后来他还是选择了沉默。接到传单后,他不断地问自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应该怎么做? 考虑了一个小时左右,他找到了一个女孩。 因为那件事情发生后一周左右,他听说两个惹事的家伙中的一个人把当时抢走的戒指给了自己的女朋友。传单已经发到了自己的手上,这样看来,拿着那个赃物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他对接受戒指的女孩儿严肃地忠告,让她赶紧把戒指扔了。 “为什么?这是他送给我的礼物中最不错的一个了!多漂亮啊?上面还刻着我名字的第一个英文字母。” “可这不是你名字的字母啊!” 听着年轻人的回答,女孩子不解地问道: “什么?那是说他把送给别的女孩的东西又送给我了吗?怎么回事?那个女孩名字的首字母也是j吗?” 对光听到这里就已经火冒三丈的女孩子说出“你的戒指,是他偷来的”的话,确实需要很多勇气,可是他还是说出来了,女人气得不知如何是好,最终还是听了他的话,将戒指处理掉了。可是处理的方式出了问题。她把戒指拿到了小区的首饰当铺。 “我听说这是白金,能当多少钱?” 因为女人到首饰当铺卖戒指的事情比较常见,所以当铺的老板开始对她并没有什么印象。可是…… “白金钻?我想想,能当多少钱。”当铺老板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可这时女孩子发出一声“啊”的惊叫。原以为戒指外圈是白金的,可是镶嵌的宝石竟是钻石,这一点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 “我听说是偷,偷的,可是竟然抢了钻石戒指?这不是强盗吗!” 女孩儿的这副样子让刚刚接到传单的首饰当铺的老板觉得非常可疑,于是他又仔细看了看,戒指上刻着传单上写着的英文首写字母。而且戒指的外观也和传单上的图一样。于是他报了案,警察出动,在旁边的小区里逮捕了嫌疑犯,之后的结果就和现在一样了。 两个犯人中一个是复读了两年的高中生,还有一个是大学生,年龄都是22岁。 “您真的很幸运。真是太巧了。他们看起来不知道我们这边已经接到报案了。还以为已经躲过去了呢。” 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呢?现在筠曦已经不想因为这些触及伤口的话而计较了。因为现在还有别的事情,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让她的心脏沉重地,沉重地跳动的事情。就像仁旭同和他打架的那个家伙面对面的计较是谁的错误,进行调停协商一样。她,也要和犯人面对面对峙。心脏,跳动地非常沉重。 “天啊,佛祖啊,孔子啊,爸爸,妈妈,妈妈,妈妈……” 筠曦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瞬间,突然要喊出妈妈这个词。当听到从妈妈嘴里说出“你疯了啊?”这句话的瞬间,筠曦就再也不想见到她,可此时筠曦却一直呼唤着她。是的,她真的太害怕了。 “我和你一起进去吧!” 为了保证性暴力受害者在指证和审判过程中心理稳定,受害人有权要求被告人退场以及要求家属、朋友和心理医生陪伴。因此,如果筠曦提出要求,丈夫可以陪她一起去口供室。同时,仁旭也认为这样的时刻他理应陪伴在妻子身边,没想到筠曦却摇了摇头。到底为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现在她只是想自己解决。可能是不想让仁旭看到那两个混蛋吧,或许在口供室里她会觉得无法忍受,中途向着外面大喊“仁旭啊!”。下一次调查或审判时,仁旭可能,哦不,一定会看见那两个流氓。可是现在……自从那晚之后,这还是第一次有机会亲眼看看那两个流氓。她真想一个人去看看那两个理应被她狠狠惩罚的家伙。看到他们,她或许会忍不住朝他们脸上吐唾沫,或许会歇斯底里地发狂,也或许会控制不住情绪,失控地哭喊着要打死他们。只是,她不想让仁旭看到她这个样子。仁旭,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谢谢你一直陪着我,真的谢谢你。相信今后,我们也同样会肩并肩地战斗!只是这次,这次是你永远无法代替我执行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战斗! 在跟着警察进到口供室里之前,仁旭使劲握了握筠曦被冷汗浸湿的冰凉的手。这让筠曦跳动得几乎无法呼吸的心脏稍微有些镇定。筠曦紧紧地抓住仁旭的手,对他点了点头。 “我进去了。” 他看了看筠曦,点了点头。 “加油!” 两人紧握的手慢慢松开了。筠曦跟着警察进了口供室。仁旭望着关上的门,倚靠着墙站着等着,即使旁边有人拉了把椅子给他,他也依然站在那里。直到一个多小时后,筠曦疲惫地从那里走出来的时候为止。 ~★☆★★☆★~ “我们现在马上去个地方怎么样?四天三夜左右?” 经过一系列琐碎的程序后,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傍晚了,从口供室里出来,除了对警察的问话形式上的回答一下以外,筠曦什么话都没有说。此时,面对仁旭的提议,筠曦问道,“那上班呢?你真的想被炒鱿鱼啊?”。看着妻子不解的样子,仁旭露出洁白的牙齿,做出了淘气鬼般的微笑。 “反正明天我也要到江源道录音。提前一天去又怎么了?大后天下午把带子交上去就行了。走吧,筠曦!嗯?我们遇到这么多事情,今天夏天的休假都没有过呢。你不是也想出去兜兜风吗?” 当筠曦歪歪扭扭地从门里走出来的时候,仁旭马上向妻子跑了过去。筠曦就好像跑了40多公里距离的马拉松选手一样,疲惫得不能再疲惫地走了过来,趴在了仁旭的胸口。仁旭感觉到在自己怀里的筠曦的头和肩膀都在发抖。他无法知道在门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之间到底进行了什么样的对话。可是他没有问妻子,“你没事吧?”或者“那些家伙说什么了?”。只是紧紧地搂着努力忍住抽泣,无声地痛哭的妻子,在她耳边轻声说着。 “没事了,一切都结束了。嗯……现在没事了。” 事实上,即使仁旭问,筠曦现在也无法回答什么。她实在不想再想起那可怕的,令人厌恶的时刻,该怎么说呢?她实在很难解释清楚那种奇怪的感觉。 那天晚上,在黑暗中狠狠地把她打倒在地的那些家伙在她看起来好像地狱的魔头一样恐怖。可是今天,在刺眼的照明灯下的他们,却让人怀疑是不是和那天晚上是同一个人-那是两个吓坏了的男孩子。开始他们当然不肯承认,一个劲地问道“阿姨,您什么时候看到我了?!要是不是怎么办?拿出证据来!”“那个人打您的时候,您看清是我吗?我怎么打你了?嗯?”。一边传来警察敲打键盘的声音。时间在他们如同“汪汪”,“汪汪”直叫的狗一样的喊叫声中慢慢地过去了。在空气仿佛凝固了的闷热的口供室里,筠曦咬紧牙关,没有转头,直直地盯着杀死自己孩子的这两个家伙。她盯着其中一个人的右耳朵。那天晚上,因为被她死死地拽住耳环而撕裂的,到现在还没有痊愈的右耳朵。 看着他的右耳朵,筠曦开口说话了。在工地里你们杀死了我的孩子,你的耳朵和你们偷走的戒指就是证据。过了一会儿,情况发生了变化。警察把通过医学化验检查确认的内容资料递给他们,并提了几个问题,他们还太小,还无法做到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沉着地回答问题,在受害人尖锐的目光和警察的质问下,最后,他们竟然哗哗地流下了眼泪。 “对不起,那天,要不然那天我不会喝那么多酒。我第三次复读,可是又落榜了,女朋友说要和我分手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那样做。对不起,饶了我吧。姐姐,姐姐!我是我们家里的老大。我爸爸如果知道的话,会打死我的。姐姐,你同情同情我吧,求求你放过我吧!” 看着眼泪和鼻涕直流,发出如同怪物一样的声音痛哭的男孩儿,筠曦的脸上露出一丝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冷笑。被爸爸打死?你知道吗?在你爸爸打死你之前,我多想亲手先杀了你们?!时至今日,她依旧清楚地记得当时,当仁旭说不要报案的时候,她歇斯底里地狂喊道: “我!决不会就这么放过那两个流氓知道吗?我很难过,很委屈!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我!就算死也不会放过他们!决不会放过那两个彻底毁掉我,害我流产的杀人犯!那两个兔崽子,我恨不能亲手杀了他们!就算杀不了他们,我也要亲手让他们吃狗屎!天杀的狗东西!” 奇怪的是,当几个小流氓真的落网时,当她真的可以让他们吃狗屎时,筠曦的心情却复杂得难以明状:愤怒、无可奈何、苦笑。 难道是三周前,在地铁里打那个流氓的时候把想说的话都提前说了吗?最终,筠曦既没有拧断这些杀人犯的脖子,也没有打他们耳光,甚至没有喊“还我的孩子!你们这些兔崽子!”,这对于静静地,一直好奇地看着受害人和犯人之间究竟会闹出什么事情,如果她要打犯人的头,甚至可以把自己坚硬的笔记本电脑故意提供给她的警察来说,有些失望。 “今天的调查到此为止,过几天会通知您再过来一次。” 听到这个声音后,筠曦的腿颤抖着好不容易站了起来,她走出点着低度灯泡,阴暗闷热的口供室。背对着身后直喊“姐姐,姐姐”的犯人,和正在写口供报告的警察,向在外面等待她的仁旭走去。 不想再因为自尊心受到伤害而哭了。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泼辣的徐筠曦是个很少哭的女人。现在她已经厌倦眼泪了。而且现在也没有要哭的理由了。她和仁旭用尽全力来投入这场战斗,伤痕累累,可是现在伤口上已经痒痒地长出了新肉。两个流氓也抓住了。是啊,这个时候应该举杯庆祝的,有什么理由哭呢?可奇怪的是,一看到向自己走来的仁旭,她的眼泪又止不住的掉了下来。后来,当回想起那一刻的时候,筠曦记得低声说着“没事的,没事了”的仁旭的声音也有些哽咽,有些颤抖。他们好像相拥在一起哭了好久。 ~★☆★★☆★~ 从警察局里出来,仁旭首先带筠曦去的地方就是冰淇淋店。正当8月的夏天,天气非常热,一般来说这个时候去冰淇淋店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可是当来到人多吵杂的粉刷成粉色的冰淇淋店前面的时候,筠曦呆呆地看了丈夫好长时间。 “到这里?现在?” “太热了。里面有空调,我们进去凉快一下,吃个冰淇淋。你喜欢杏仁冰淇淋吧?” 当然喜欢了。筠曦喜欢吃冰淇淋,非常,非常喜欢。不,是曾经喜欢。可是从那天之后,她就从来没吃过冰淇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记忆中冰冰的,甜甜的冰淇淋开始变得可怕。冰淇淋,她喜欢,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喜欢。那天晚上,她满脑子都是冰淇淋,一定要出去买,也曾经以为直到死都不会再吃了。可是,现在仁旭竟然提议要一起去吃冰淇淋? 看到筠曦不想进去,仁旭问道: “一辈子都不再吃了吗?你,曾经那么喜欢吃?” “可是,我怕我咽不下去。吃着,吃着吐出来怎么办?” “吐出来再说嘛。” “……” “能不能吃先不要管,先吃了再说。本来能吃却以为不能吃,那多可惜啊?” 就这样,筠曦拉着仁旭的手,有些犹豫地走进了冰淇淋店。店里面很凉快,可能是因为凉快吧,筠曦像小时候第一次去游乐园鬼屋一样簌簌地耸了耸肩。冰淇淋店里全部粉刷成了粉红色,里面有一个巨大的冰柜,人们在前面选着自己要吃的冰淇淋。开始的三十秒,筠曦不敢走过去,白色的冰柜看起来如此可怕。真的很奇怪,筠曦很害怕走到冰柜前面。可最后她终于做了一个深呼吸,走了过去,看着透明玻璃窗下面陈列的各种各样的冰淇淋。有混着花生,榛子和蜂蜜的冰淇淋,还有让人好奇不知道该怎么吃的混入蓝色和淡绿色的彩色冰淇淋,还有加入水果的冰淇淋以及褐色的巧克力冰淇淋。她以前喜欢吃的冰淇淋也在里面,杏仁冰淇淋,那个蓝色的冰淇淋。 筠曦静静地看着白色纸杯里装得满满的冰淇淋。她以前曾经非常喜欢的甜甜的香气扑鼻而来。 “吃吧,要化了。” 拿着塑料勺子,盛了一口冰淇淋放到嘴里。冰淇淋在口中融化的时候,舌头感觉到那种甜甜的味道,然后吞下去,吞下去。奶油顺着嗓子,食道下去,没有吐出来。可以吃。慢慢地,慢慢地,一口一口地。不像想象中那么可怕。 催着妻子快吃的仁旭自己却只吃了一口,然后小心地看着妻子吃冰淇淋的样子。筠曦抬头说道:“真好吃。” “是吧?” 不像想象中那么可怕。不,很甜。 第二十一章 沙滩上的华尔兹 仁旭说要录下山谷的声音和波涛的声音。因为下了一些雨,所以声音应该会更清晰,可是仁旭满怀期待要去的江原道麟蹄佳阳洞山谷却因为雨下得太多而被禁止进入了。没有办法只能光录波涛的声音了,重新回到住处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天也开始黑了。海上的天空中繁星闪烁。就好像回到叼着虎牌香烟的时候,8年前的那个时候一样。在大浦港,仁旭和筠曦用网捞住了扑腾扑腾直跳的平鱼和光泽耀眼的鱿鱼,把鱿鱼做成生鱼片沾着用平鱼作的辣汤,就成了他们一顿香喷喷的晚饭,边喝着烧酒。 “这么丰盛的晚餐,我们应该喝杯酒啊!简直太艺术了。我们该干一杯吧?”仁旭在筠曦的杯里倒满酒说道。 一提到酒,筠曦先是像厌倦了似的摇了摇头,不过,当她听到“干杯”这个词时,好像突然改变了主意,当下举起酒杯,只听“乒”一声,仁旭和筠曦的杯子碰到了一起。举杯庆祝吧!因为流氓已经落入法网;因为我的戒指已经物归原主!因为我重新回到了你的身边,恢复成一个正常的女人;因为我重新从老太婆变成了年轻的女人!从此,我不再是一具行尸走肉,我又变回了原来的筠曦!想到这里,筠曦一口喝光了杯里的酒。是的,你和我,我们有举杯庆祝的理由! 填饱了肚子,他们来到了海边的沙滩上,这时仁旭突然从录音设备包里面拿出了一个小的收音机,把声音开到最大,放在沙滩上。收音机里面传出了熟悉的歌声。 “somewhereoutthere,beneaththepalebluenight,someone’sthinkingofme.andlovingmetonight.” “你干什么?”看着在沙滩上打开音乐,又坐下把鞋和袜子脱掉的丈夫,筠曦不解地问道。 仁旭光着脚在沙滩上踩了几下,然后向妻子伸出了手。 “你也把鞋脱了。来这里。夫人,我们来跳支舞吧。” 听了仁旭出人意料的建议,可能是因为肚子里酒精的原因有些微醉的筠曦“噗嗤”一下笑了。 “干吗啊?大叔?又要像燕子一样跳舞?还是要在月亮下面做操?” “哦?你怎么了啊?最开始听到这首曲子的时候,是你先邀请我跳舞的。” 说起来还真是这样的。8年前的那个时候,那天又重新买回了酒,大家围坐在篝火旁边,又喝了起来。一直起着音乐盒作用,给大家放音乐仁旭,去放行李的松树林里取其他的磁带。这时,筠曦追了上去。 “我叫徐筠曦。” 其实,当时筠曦还想再加一句话。 “我不叫‘新生’,我有名字的!我叫徐!筠!曦!” “哦?” 仁旭听到突然从自己身后传来的“仁旭哥”的喊声回头,然后又突然听到女孩子莫名其妙的自我介绍,只能那样回答了。其实,他知道女孩子的名字。女孩子也知道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可是筠曦想亲口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因为开始是很重要的。 “一年级,产业设计系。” “噢。” “你只放音乐不跳舞吗?” “哦?” “要是没有舞伴的话,嗯,我可以做你的舞伴。” “哦?” “换音乐的家伙死了吗?”,当贞旭的喊声从后面传过来的时候,仁旭正拉着筠曦的手在松树林里跳着华尔兹。筠曦提议说要教他一年级体育课学的舞蹈的时候,他欣然接受了。从距离100多步远的篝火那边,仁旭听到了自己放的流行曲“somewhereoutthere”。 “可是,华尔兹好像和流行音乐不搭调哦?” 面对仁旭有些害羞的提问,筠曦扑闪着大眼睛,像激光一样边放着电,边肯定地摇了摇头。 “不,很搭调。” “我,运动神经不发达,不知道有没有踩到你的脚?” “十次以内我会原谅你的。” 徐筠曦成了仁旭的筠曦,江仁旭成了筠曦的仁旭,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 “是谁说这个歌曲最适合跳舞,一个劲儿勾引我的?” “哼!那天一个劲踩我脚的是谁?就算我说要原谅你十次,也太过分了啊。怎么能真的踩10次呢?真笨!笨蛋!” 虽然嘴上这样说这,可是筠曦还是开心地和他一样脱掉了鞋子,光着脚。几天来连续下雨,而且夏天的休假基本上都结束了,所以这时候,晚上的沙滩上就只有他们两人。 外面世界的某个地方, 有皎洁的月光照耀。 有个人今晚在思念着我, 并发誓与我相爱 外面世界的某个地方, 有个人在为我祈祷。 但愿我们会找到彼此, 在那个地方的美梦里。 不论我们相隔多远, 我们会对着同一颗星星许愿, 只要那样就好。 当夜风开始唱一首寂寞的摇篮曲, 想到我们睡在同一片宽阔的天空下, 只要那样就好。 光着脚感觉着脚底的沙子,转着圈在沙滩上留下脚印,把天上闪烁的星星当作灯,两个人就这样慢慢地踩着节拍跳舞。终于明白了看着同样的星星相互想念的晦涩难懂的歌词的意义。不知不觉,慢慢地转圈的两个人开始紧紧地抱在一起。 “呵呵,从华尔兹开始现在又成了布鲁斯了。” “是啊?” 突然,紧紧拥抱的两人都觉得对方的身体产生了怪怪的感觉。拥在他胳膊上的她圆润,光滑的肩膀,贴在她头上的他结实的胸膛。 somewhereoutthere,outwheredreametrue. 在梦想成真的地方一起高歌的林达和詹姆斯的歌声播放完第12遍的时候,他们已经在接吻了。 ~★☆★★☆★~ 最后,他们来到了附近一家叫做“做梦的鲸鱼”的名字很有意思的旅馆,不过房价无论如何还是有些贵。进到屋里后,当看到和房间大小比起来显得非常巨大的床后,仁旭和筠曦都很尴尬,不知道应该看哪里。事实上,他们比结婚初夜还要紧张。因此,当筠曦在仁旭面前解开自己衬衫纽扣的时候,手指一直在发抖,甚至一眼就能看出来发抖。不可以这样,在筠曦解到第五颗纽扣的时候,仁旭拉住了她的手。 “别勉强自己。” “……” “就算拉着手睡,我也很知足了,所以你……” 真的,这样已经很满足了。妻子再没有躲开自己的手;虽然不像以前那样,但已经渐渐开始笑了;还有,拉着她的手一起跳舞,虽然现在只能这样,但他已经觉得很满足了。可是,在这个瞬间,在仁旭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筠曦用自己的嘴唇吻住了仁旭。这不光是她对和她一起并肩战斗的他最特别的奖励,也是她今晚必须要过的关口。自己和仁旭如果都没有失忆的话,可能直到死都不可能忘记那件事情。可是她想再重新成为女人,想生一个像他一样笑起来那么好看的孩子。像以前一样,如果可能的话,就在今天晚上。在和你一起举杯庆祝,一起光着脚在柔软的沙滩上转着圈踩着脚印,踩着节拍跳舞的今天晚上,我要和你一起睡。竟然想过要让别的女人和他一起睡,让别的女人生一个他的孩子,怎么能那么傻呢?虽然自己的嘴唇有些颤抖,可是仍然不想从他的嘴上离开的她炽热的嘴唇在对他说: “我不勉强。我、我想和你一起睡,想和你做爱。” 在她嘴唇无声的表白中,仁旭的自制力完全崩溃了。不知什么时候,他温暖柔软的舌头伸进了她的嘴里,和她害羞的舌头温柔的缠绕在一起。他的胳膊紧紧地搂住她弱小的身体。他滚烫的手开始在她的身上移动。互相脱着对方的衣服,互相抚摸着记忆中对方熟悉的肌肤,吻了又吻。不是大气中漂浮的空气,不是放在眼前也不能触摸的东西,而是抚摸后手心会有感觉的活着的肉体。心脏快速地跳动着,如同要蹦出来一样。 他喘着粗气,用手掌抚摸着她现在没有一点淤青的脸颊、下巴、脖颈、锁骨、丰满的rx房、圆润的肩膀,还有莲藕一样的胳膊,慢慢地,慢慢地抚摸着。好温暖,能感觉到重量,在发抖,是活着的。就好像抚摸一个易碎的玻璃一样,仁旭慢慢地,热切地渴盼着筠曦。面对着小心地,再小心地抚摸着自己,生怕吓到自己,慢慢地从头到脚抚摸着,亲吻着自己的仁旭,筠曦流下了眼泪。那时,他温暖的手抚摸的不仅仅是她的身体。是爱。所以我不再是行尸走肉,不再是老太婆。我是得到他爱的女人。在这个瞬间,看到她眼里的泪水,仁旭很慌张,筠曦马上对他摇着头说:“没事儿,仁旭,真的没事儿,真的没事儿。” 因为你,我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因为你,我至今仍然健康地活在人世间;将来也会因为你,我成为一个孩子的妈妈。那个孩子将会在我的肚子里健康地存在十个月,然后会像明芝的孩子一样,像一个小鲸鱼一样在妈妈的肚子里长大,淘气时会用小脚丫“砰砰”地踢妈妈的肚子证明我他的存在。仁旭,正像你说的那样,如果有来生,我不要变成一颗星星,我还要做只属于你的“筠曦”,我要和作为“仁旭”出生的你再爱一辈子。 不知不觉,筠曦雪白的胳膊搂住了仁旭的脖子。记得从前每一次,都是仁旭对她说“没事儿”的,但这次是她对他说的。 “没事儿,进来吧,进到我的身体里。” 好像过了足足100多万年,终于,筠曦又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 第二天早晨,仁旭先醒了过来。一睁开眼,马上就确认旁边筠曦是否还在。露出肩膀的筠曦把脸埋在他的肩头,头发披散在枕头上面,还没有醒过来。昨晚好像是梦一样,却不是梦。感觉到搭在自己腿上的筠曦的腿,仁旭真的真的放心地松了一口气。然后在她的眼角吻了一下。早晨柔和的阳光透过窗上挂着的窗帘洒了进来。就像以前他对她说的那样。 在开窗就能看到海的地方,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在有着四个柱子的床上,放着充满羽毛的柔软的枕头。嗯,慢慢地,我们做爱。然后第二天早上睁开惺忪的睡眼的时候,太阳就照在我们所在的窗边。 好像要摸一摸照到自己肌肤上的阳光一样,他伸出了手。然后,为了紧紧地搂着妻子柔软的身体,感觉她的体温,他躺了好长时间。一直到不得不起来去录山谷声音和波涛声音的时候为止。突然,仁旭发起愁来,他不知道应不应该叫醒睡得如此甜美的妻子。叫醒她之后,想对她说一句早晨听了会很开心的话。想了好半天,终于,仁旭把头轻轻凑近妻子耳边,低声耳语道: “该起床了,筠曦。” 尾声 像星星一样亮晶晶 三年后的春天。 “好吧,那就把画完的先快递给你吧。对了,你们俩发展到哪一步啦?” 这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阳台花盆里的枣树长得翠绿而富有生机。此刻,刚刚画完插图的筠曦正在给孝珠打电话,告诉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聊着聊着,两人的话题便从工作转到了孝珠正处于“热战中”的结婚问题。谈到这个话题,话筒那端的声音立刻抬高了八度。 “到底为什么嘛!为什么男女认识后都得按老掉牙的套路走?为什么到头来都得结婚?像这样谈恋爱不知有多好呢!哎呀,你知道那小子对我说什么来着?他居然说在我子宫衰老之前,得赶快让它派上用场!哎哟真是气死我了!我真想狠狠收拾收拾那家伙!” 听到电话那头好像着了火似的声音,筠曦忍不住大笑起来。这话怎么跟自己从前对明芝说的一字不差呀!哈哈,如果此刻告诉孝珠,人家是爱你才跟你结婚,没准孝珠会被气晕的!哈哈,韩信宇,今后可有你苦头吃喽! “就算这样,你不是也不想跟人家分手嘛。” 听到这个回答,电话那头一阵沉默。大约过了三十秒,筠曦才听她应道:“这个……当然啦。” 筠曦心想:分手亦可,不分手亦可。只要有个人让你想一直陪在他身边,人就应该知足了不是吗? 午后的天气暖融融的,很适合在阳台上晒衣服。挂断电话之后,筠曦哼着小曲儿,正要把衣服放到晾衣架上时,顺便瞥了一眼客厅墙上的时钟,忽然忍不住大叫起来: “哎呀!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呀?仁旭啊!不,老公,快点呀!” 最近筠曦加入了一个名叫“女子之家”的志愿者服务团,每周需要抽出三个下午打电话安慰那些暴力受害者。本来筠曦以为时间很充足,没料到这么快就得出门了。 筠曦边喊边急匆匆走进丈夫的房间,洒满阳光的房间让筠曦睁大了双眼。天棚上悬挂着各式各样黄色、蓝色、粉红色的小卡片,地板上还摆着许多漂亮的洋娃娃。整个房间被仁旭装扮得像一个童话世界,发出好听的沙沙声,仿佛树叶儿在低声细语。听着这悦耳的“摇篮曲”,两个男人已经在一张床上睡着了。仁旭和他们六个月大的儿子,好像生怕别人说他们不是父子似的,竟然连睡觉都保持同样的姿势呢。大人和孩子都安祥地睡着,好像在说,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好听的曲子了。父子俩鲫鱼卷似的睡姿逗得筠曦直发笑,让她忍不住用手轻抚他们的脸颊。 偶尔,筠曦仍会从噩梦中惊醒,每三个月还要去医院检查。幸运的是,星星又飞回来了,原本属于两个人的世界,也变成了三个人的。 筠曦深情地注视着他们,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轻轻把丈夫唤醒。 “喂,姜仁旭先生,惠雨他爸!起来喽!你还得出去呢。让你哄孩子睡觉,你怎么也睡着啦!” 惠雨,恩惠之雨,他和仁旭的宝贝。 像阵雨一样突然降临到他们身边的孩子,仁旭给他起了这个寓意深刻的名字。 “嗯,再睡五分钟嘛,人家还要工作到大半夜呢!让我再睡五分钟好不好?” 看着酣睡的宝宝和这个赖床的丈夫,筠曦的心忽然也变得祥和安宁起来。不知不觉间,她也轻轻坐到他们身边,陶醉地聆听这蔓延到整个房间的天籁之声。 唦唦唦唦…… 房间里弥漫着无比幸福,安静祥和的气息。 作家后记 这个一个开始于夏季的故事。2001年,因为某些缘故,我不得不长期居住在医院。尽管我没有生病,却不得不忍受着甚至连真正的病人都难以忍受的漫长煎熬,在辅助病床上艰难地打发时光。不能上网、只能投币才可以看电视……可即便如此,看哪个频道还由不得我,只能是同病房的爷爷奶奶们说了算。暂且不提这个,因为来探望同病房病友的人络绎不绝,病房总也没个清净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段时间,我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病痛的女孩和一个为女孩熬海带汤的男人的形象。说也奇怪,我都不知道为何偏偏联想到这样一个痛苦的女孩,反正躺在辅助病床上就开始在练习纸上写起来了——这算是本小说的开始吧。 “像星星一样亮晶晶” 写下这样的题目之后,我自顾自窃笑起来。有人说“题目拟好之后,内容就出来了一大半”,我倒是希望如此!(虽然我明明知道这决不可能!) 在本人创作的几部拙作中,这篇小说的主人公算是最普通的人了。故事讲的是一个性格乖僻、常感到孤独的普通女孩和一个无论女孩如何乖僻,都把她看作最爱之人,爱得傻傻的普通男人。两人互相爱慕直至结婚,婚后五个月过得非常幸福,却不料一场意想不到的横祸从天而降……也可以说,这是一部伤感小说,讲的是一对年轻夫妇被迫经历痛苦的过程以及如何战胜痛苦、治疗伤痛的过程。他们的生活,原本如题目所说的“像星星一样亮晶晶”,可是当祸从天降时,他们将如何共同战胜困难?在这里,我希望着重刻画他们共同战胜困难的历程。 记得刚开始写这部小说时,本来写的是一个人守候在某病痛演员身边的故事。后来在网上连载时,我从一位读者那里知道了这样一首诗。 我因你而存在,如今却要离开你。 你翩翩向我走来,仿佛星星在窃窃私语。 每天见到你,却依然克制不住地思念你, 假若今生我只能遇见一个人,但愿那个人就是你! ——摘自都钟焕《希望》 看过这首诗之后我忽然想,或许,正是因为有了那么多守候在爱人身旁的人,才有了这些文字的诞生吧。 在小说连载的过程中,我也听过有人问道:在这个容易相爱、容易分手的年代,到哪里找像仁旭爱护筠曦一样,如此爱护女人的憨厚男人啊?这个嘛…无论如何,我都愿意相信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仍然有这样的男人和这样的爱情存在。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纯情主义者(?)的缘故,总之,我跟故事中孝珠、尚孝的想法一样,我相信在世界63亿人之中,总会找到一些无怨无悔地爱着别人的人。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一会儿变成筠曦,一会儿变成仁旭,一会儿变成孝珠、信宇,一会儿又变成尚孝。因为融入其中,所以我也为那个原本幸福快乐,却突然变得痛不欲生的女孩感到无比心痛。没想到原本只是随手写写的故事,在过程中渐渐变得充满生命力,这不禁让我后悔当初为何如此无心地编写这样的情节,让故事中的女主角饱受煎熬。只是,尽管我大脑在后悔,手中的笔却停不下来,只能写啊写啊,一直写到最后。或许正因为这个原因吧,当该书出版容我仔细再看时,那份心痛的感觉愈加深刻,就像我塑造的女主角经受的痛苦。 虽然我为此而感到忧伤,却固执地希望自己能以不忧伤的笔调完成这个故事。从无比甜蜜的去年夏天开始,直到夹杂着苦涩的今年夏天,我陆续完成了小说的写作。我始终努力以一种甜蜜而略带微苦的感觉去写,就像仁旭和筠曦那甜蜜而苦涩的吻一样。我只是真诚地祈愿:但愿世界上不再有女人像筠曦一样伤心落泪,但愿不再有男人像仁旭一样为此心伤;同时也祝福这世界上会有更多男人像仁旭一样爱护心爱的女人,当然,我更希望此类事件最好永不发生!我是不是女权主义者我不清楚,我只是虔诚地希望:这世界会变得越来越美好!变得让女人从出生到长大不再受苦,让女人作为独立个体生活时,不会再感到如此艰辛。 让我感到幸运的是,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最后终于能重新在一起吃冰淇淋、一起在沙滩上跳舞、一起睡觉、一起生小孩,然后一起慢慢变老。 感谢我的家人,是你们在我的身边守候了我整整一个冬季;感谢lowell先生,请允许我向您恭敬地奉上我感激的心,感谢您在我写作时倾听我满腹牢骚的话语;感谢“眼睛心灵”出版社出版此书;感激好友素英,是你在我写作时给予了我无私的帮助;借此机会,我想祝贺好友智贤,祝你生一个跟你一样漂亮健康的“老二”哦!感谢一直鼓励我的“月亮”金海莲;感谢送我好听音乐的朴银静;感谢小说连载初期,曾经给予其大力支持的lowell网站的各位“公主”;感谢始终关心我的其他作家;感谢帮忙指出小说拼写疏漏的各位朋友;感谢丁香网站(lc)的金成熙。此外,我还要感谢活在我脑海里的最平凡、最辛苦的筠曦和仁旭!对不起你们,也谢谢你们了! 春天已经来临,我终于要和听了一整个冬天的那几首歌“thesaddestthing”、“somewhereoutthere”、“越爱越深沉”正告告别了。春天来了,当然要听一些迎接春天的歌喽。感谢各位朋友一直读到这里,愿你们度过一个幸福美丽的春天!最后,请允许我作为一个病痛已久的人奉劝各位:请千万保重身体,不要生病哦!假如已经病了,那就请快快好起来吧!最后的最后,请允许我以一颗虔诚的心,谨祝各位永远幸福安康! 秀贤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