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邪修》 第一章:重生 天空在燃烧,大地在崩裂。 2021年,已然开服一年的3a华夏网游大作《仙魔决》终于迎来了第一个世界级boss,元蛇一族之长,魔世帝王,千年前的霸主,元天邪帝! 数以万计的玩家前赴后继的冲向了跨越千年的时光来到这里的绝代霸主,书写新的辉煌! “妖界的,愣着干什么,吸魔吸魔,把他给我吸干了!” “蔺华宫的,截肢截肢,血剩一半了,别让boss跑了!” “妙昊狱的光头们顶住,抗住这一波爆发,药王谷快奶,小奶什么上大啊!” “魔门世家的,准备灭却,别让boss有机会放大!” 纵然元天邪帝强悍至天下无敌的地步,但是面对数以万计悍不畏死,而且还能死而重生的玩家,无休止的阻击,永不停歇的攻击,也渐渐不支了! “朕,要败了吗?”被围困在数以万计的玩家之中,身上闪烁着无数种减益光华,元天邪帝感受着自己的身体在无止境的攻击之中渐渐的,一步一步的,却不可避免的走向崩溃。心中,是绝望,更是目标未能达成的不甘! “朕不能败,朕若是败了,朕的族人,元蛇一族的未来!朕若是死了,元蛇一族定然会被彻底剿灭。这天下,绝无人愿意看到第二个元天邪帝,朕……” “朕,必须要活下去!” “想杀朕吗?!”一步步迈向绝境的元天邪帝,右手高举向天,冷酷的面容上看不到一丝动摇:“你们……太天真了!” “暝晦视明,天地一叹!” “boss放大了,魔门世家的!” “灭却之阵!” “啊~~~!” “搞定了,boss没大了,全力输出!” 伴随着一声浓重却无奈的叹息,顶天立地的元天邪帝终于还是在玩家面前倒了下来,庞大的躯体轰然倒地的瞬间,伴随着一阵突如其来的光华,瞬间秒掉了最靠近boss的数千名红着眼睛的玩家。 然后,爆出的装备和金币瞬间洒满了整片大地! “哗!” 玩家群瞬间混乱了。 这一瞬间,抢boss掉落的,抢死人装备的,甚至杀红了眼睛利刃相向的,整个场面一时之间混乱不堪。 “别挤别挤!”一个青云门的玩家运起轻功飞向元天邪帝倒下的地方,他相信越靠近boss倒下的地方爆出的东西肯定更加珍贵。和他抱有相同想法的人也有很多,一群人呼啦呼啦的冲向最中央。 “干,老子都说了别挤!”黎振轩抄起手中的鬼头大刀一记崩山击挥出,从地下冒出的冲击波立刻将挡在自己前面的几个玩家给冲到一边,看到自己一直被阻碍的视线猛地一空,黎振轩眼前一亮,加快脚步冲向了元天邪帝尚未消散的尸体! “日,要被这小子抢先了!” “秒了他!” 黎振轩不管不顾冲到了元天邪帝的尸体面前,他的视线第一时间被一柄插在地上好似骨头构成的怪刀给吸引了,立刻握住刀柄用力一抽。 就在黎振轩握上这柄骨状怪刀的瞬间,隐约之间好似听到了一点声音。 “庄生化蝶,借体重生……” 下一刻,手中骨状怪刀忽然的从黎振轩的手中消失 “什么情况!” 只来得及说上这一句,黎振轩就被夹杂着盛怒而来的袭击瞬间秒成了渣渣。 “装备呢?” “没有,肯定被那小子拿走了!” “我擦,那是元天邪帝爆出来的,元天邪帝就爆了那一件装备,其他的都是材料金币,那肯定是极品装备!” “王八蛋,那小子叫‘老爷是你爹’,给我全服通缉他,一定要把极品装备拿回来!” “这****的……” 整个游戏,所有人都在找寻黎振轩的下落,而此时的黎振轩,又在何处呢? 吵吵闹闹,纷纷扰扰,熙熙攘攘。 耳边像是无数只苍蝇在嗡嗡嗡,搅得人不得安宁。 黎振轩紧皱着眉头,他只觉得自己的脑袋晕乎乎的。 眼前有发黄的光晕在瞳孔中涣散,似一个水泡,视线中的一切都在水波中起伏荡漾着,溅起无数的七彩光斑,朦朦胧胧。透过光波,有无数张扭曲的面孔,影影瞳瞳,有熟悉,有陌生,这些面孔一张张在他面前浮现,嘴唇开开合合,音波冲突回荡,似乎不住地在说着什么,可惜他再努力也只听到一片吵闹。 “梨子,睡了三节课你也真是够牛的,怎么,昨天晚上又去大幻想包夜了?居然不叫我,不够意思啊。”在黎振轩的旁边坐着一个胖子,估摸着有两百来斤,一个人就占了整张桌子的三分之二,这时候他正用手肘捅着黎振轩,挤着笑容问道。 “啊?”声音飘飘荡荡的传入黎振轩的耳朵,这个时候他仍没有反应过来。 “啊什么,你睡傻了啊?”胖子一脸的莫名其妙。 黎振轩的眼睛渐渐清明了起来,无穷的意识向脑袋里疯涌,然后瞬间传送到身体各处,身体诡异地坐直了,倒把身边的胖子吓一跳。 “靠,诈尸啊!” 开门的声音响起,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走了进来,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落针可闻。 黎振轩的眼神茫然,他仍然有很多事情一点都不清楚,但是他很清楚的是,他现在这是在高三的课堂上,坐他身边的是他高中三年的同桌兼舍友,以后十几年的兄弟加损友,大胖子范小波。 走进来的人,正是他的高中班主任兼数学老师曹雪,她的女儿叫梅若菊,据说取得是人淡如菊的意思,是他们这一班的班长。 黎振轩向着第一组第三排的位置看去,很快他就看到了那个女孩儿,马尾辫长长的坠在脑后,神情平静的犹如一汪秋水,真真的一个人淡如菊的女孩子。 重生了? 黎振轩不敢确定,但是应该不是做梦。 因为在桌子底下,他的手已经快要把自己的大腿给掐青了。 那么,自己是灵魂重生到了2001年,自己高三的时候? 一抬头,看到黑板左侧挂着一块明晃晃的牌匾,上面豁然写着“距离高考还有”一行小字,下面用红色粉笔重重写下“148天”! 那么,这应该是2001年刚开始,接下来差不多一两个星期就是期末考试,然后就是寒假? 心中的疑问数不胜数,不过,他什么都没说,脸上一片平静,强撑的。 毕竟都是快奔四的人了,在社会上打磨了多年。就算这么多年自己都白活,别的什么都没学会在不知道情况如何的时候闭嘴随大流,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这一点黎振轩却做的炉火纯青。 不管怎么说他大小也是一个演员,而且还演了快二十年。 “上课了,大家打开黄冈模拟题库,第六套习题试卷……” 黎振轩的成绩原本也就是还过的去,属于运气好才能勉强上个二本的那种。二十年之后再回来,这黄冈试卷当然更是我不认识它,它也不认识我。 “放假路上注意安全,下周上课不要迟到。” 教室里顿时一片嘈杂,“梨子,传奇还是cs,咱们走起?” 大胖子范小波老实了一节课,再也坐不住了,嚷嚷着就要奔网吧。 “不了,我今天要回家。” “切,扫兴。那下星期赶早过来通宵啊!” 顺着记忆之中熟悉而又陌生的道路推开那道小院门,一眼便看到一个忙碌的身影,黎振轩的眼睛瞬间有些湿润,“妈,我回来了。” 第二章:长了翅膀飞走了 熟悉的人,熟悉的话语,熟悉的家常菜,熟悉的……家! 一晃二十年,一切在眼前再现。 “真好。” 吃完晚饭,黎振轩躺在自己小屋软绵绵的单人床上,看着房门背上贴着的小龙女林青霞东方不败海报,看了看靠在自己小书桌旁的那把破木吉他,舒服的长出一口气,“真的真好!” 冬天天黑的快,吃完晚饭,天际已经看不见丝毫光芒。 黎振轩静静的躺在床上,开始思考今后的道路。不想海没有察觉,这一想,黎振轩却猛地一下从床上弹了起来,从脑海深处浮现出的记忆混乱的好像要将他的脑袋搅成一团浆糊。 元蛇是天地初分之前就已诞生的创世之神烛龙的后代,血脉显贵之极。 但是这显贵至极的血脉,却对玄蛇一族没有任何的帮助,烛龙那强大的力量,元蛇一族并未能够继承。 在庞大的魔世,元蛇一族只是少数种族,力量也不算强悍,作为弱势的一族时刻承受着其他强势种族的欺压和凌辱。 直到他的出现。 他是元蛇一族之中的异种,唯一的一个觉醒了血脉之祖烛龙之力的元蛇族人。 当元天邪帝体内的烛龙之力觉醒,长久以来在魔世饱受欺压的元蛇一族终于尝到了出人头地,不再为强者欺凌的痛快。 而后他横扫魔世,成为古往今来唯一统一魔世的绝代霸主,被成为元天邪帝。 但是好景不长。 天地万物,都有其寿数极限。他纵然是觉醒了烛龙之力,同样逃不过天命大限。 他并不惧怕死亡。 权利、地位、金钱、美人……这世上所有的一切他都享受过了,纵然死去,也没有什么遗憾。 唯一让他担忧的,就是自己的族人。 玄蛇一族是少数种族,这一点即便是在他统一魔世的时候,也没有产生太大的变化。 因为生育上的困难,在魔世,玄蛇一族的族人终究不多。 更重要的是,他非常的清楚,一旦自己死去,元蛇一族的覆灭就近在眼前。 在魔世,没有任何人会希望这个世界上出现第二个元天邪帝,只要他一死,那些被他压服的野心家一定会蠢蠢欲动,将元蛇一族彻底消灭,不给第二个元天邪帝出现的机会。 哪怕是只有一丝的微不足道的机会。 为了自己的族人,为了避免元蛇一族的覆灭,为了让自己的族人觉醒和自己一样的烛龙之力,他决定攻入人界,摧毁六脉禁地,让着天地回到九界分开之前,回到适合烛龙生长的状态,即便不能成功,也要最大限度得消灭掉魔世之中的野心家和强势种族的力量,为元蛇一族保留一线生机。 “有没有搞错!”黎振轩痛苦的呻吟了一声,当他开始回想自己的记忆,属于元天邪帝的一生就不断的在他眼前浮现。 “我不只是穿越了,元天邪帝竟然……可是那不就是个游戏吗?他不就是个npc吗?这种事情……” 黎振轩严重怀疑自己穿越的时候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造成了自己的精神有点错乱,否则他实在是想不到什么理由来解释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些事情。 这也好解释,毕竟现在回想起来,当自己穿越的时候,自己确实是正在玩游戏,也正在推倒元天邪帝。 不过,那一幕幕清楚明白的记忆,那蕴含着无数滋味的一声,却是让黎振轩严重怀疑……这真的是他因为精神错乱而臆想出来的? “《魔心鉴》,元天邪帝的功法!”黎振轩咬了咬牙,在床上坐稳了身子:“是不是真的,我试一试就知道了。” 如果《魔心鉴》能练,那么显然的,出现在自己脑海之中的元天邪帝的记忆确实有可能是真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诡异的现象,但若果然是真的,黎振轩明白这等于捡到了一条金霸王龙腿。 而后,收拾心神,准备开练《魔心鉴》的黎振轩猛然想到…… “我勒个擦,不管是魔心鉴还是其他什么功法,第一步都是感应吸纳天地元气洗涤自身,这尼玛天地元气都没有,我练个屁啊!” 黎振轩的肩膀沮丧的垂了下去,虽然心中仍旧觉得那些元天邪帝的记忆极有可能是自己精神错乱的结果,但是果然无法成功还是让黎振轩非常的失望。 他仿佛看到一根又粗又大又长,黑黑硬硬的金霸王龙腿,还没等自己抱上去,就长了双翅膀飞走了。 “算了算了,还是好好想想我该干些什么吧。”颓唐的倒在床上,黎振轩把两只手枕在脑袋下面,虽然说金霸王龙腿没有了,但是至少重生二十年这根细细小小的金手指还着着实实的被自己抱住了。 “赚钱……” 当此之时,黎振轩觉得赚钱是自己的第一要务。 上辈子虽然说不上穷,但是跟富裕始终沾不上边,重生一世,他不希望自己活的像上辈子一样那么累,那么漫无目的,所以他需要钱,需要很多钱让自己过上自己想要的,快乐的生活。 股票、it、金融、赌球均在脑海中闪过,最后甚是无奈,他发现现阶段能起到帮助的,依然只有重走老路,写网文。 因为除此之外,其他的一切发财点子虽然都存在他的脑子里,可是他却缺少一笔关键的启动资金。 而现阶段,能够帮他挣到这一笔关键的启动资金的,也就只有基本上没有门槛的网文了。 网文现在还在黄金时期,可真正走红的并不多,多数都是过度文青,要么内容死板。 后世那些大火的小说,具体内容他自然是记得不多,但是关键的要素他却不曾遗忘。不管怎么说他也是看了几百本小说,自己也写过两三本成绩算是过得去的网文作品,只要列好了大纲,自己的文笔也算是不错,相信成绩不会输给原著。 端坐在书桌前,圆珠笔在手指间不断转动,黎振轩认真的思考了一阵之后,在纸上写下了标题。 第一个落在纸上的标题是《诛仙》。 慢慢回想着《诛仙》的情节,这本书黎振轩追读过,只是作者太拖了。 前后数年,中间还断过好一阵子,直到热度都快消退又跑出来续尾,以至结尾多少让很多人不满意。中间也有些地方断层严重,处理不够谨慎,但作为一部被誉为后金庸时代武侠圣经,还是毋庸置疑的经典,犹记当年,那些一起追诛仙的男孩子们,不知有多少男生,都会幻想着自己是张小凡,被美丽的碧瑶所喜欢? 虽然现在看来,《诛仙》可以一句话概括为吊丝逆袭的故事。 可是书里面可爱的配角,被抄在语文书皮上的合欢咒,为心爱的人物争执的场景,都让记忆中的诛仙那么美好。 在诛仙之后,他又在纸上落下了另一个标题。 《佛本是道》 对于《佛本是道》不需要太多的评述,一句洪荒流开山之作就足以证明它的地位,以一本小说创造了一种题材分类,《佛本是道》的影响力已经不需多言。 不过,和《诛仙》一样,佛本是道也存在自己的缺点,首先就是周青的性格设置,太过凶虐,虽然是主角,虽然是站在正确的一方,但是左看右看都看不出他哪点像好人。其次是一些情节设计和打斗描写上的硬伤,虽然在当时已经算是第一流的神作,但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终究还是落了下乘。 不过,佛本是道重要的本来就不是情节的发展,而是洪荒的背景设定。只看红云就知道了,西游,封神,蜀山皆无此人,全属空造,但是在引发洪荒流小说之后,不少没看过封神演义的人却都认为封神演义之中确实有这么一个红云老祖,还被各路作者编纂出无数的故事。 所以和诛仙不同,《佛本是道》黎振轩决定只取洪荒这个大背景,故事另编。 决定了《诛仙》和《佛本是道》之后,黎振轩在纸上写下了第三个标题。 《天地风云录》。 这是黎振轩最喜欢的故事,连那个元天邪帝的剧情,也是从《天地风云录》的后续剧情之中改编而来,所谓的元天邪帝,所谓的元蛇一族,实际上就是元邪皇和畸眼族的故事。 可是想要写这个故事却稍微有些麻烦,因为史艳文、藏镜人、黑白郎君、俏如来、小空、燕驼龙、雪山银燕这些人物的版权还捏在台湾布袋戏大师黄俊雄的手上,想要拿到版权……至少不是现在的黎振轩可以办到的事情。 “天地风云录先放一放吧,先写诛仙然后佛本是道,其他的再看看。”下定了决心,黎振轩终于下笔。 时间:不明,应该是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第三章:元天邪帝—聚众成神道 次日清晨,黎振轩一脸压抑不住的喜色从房间之中走了出来,发现了老妈正在杀老母鸡,桌上放着自己最爱吃的辣豆腐脑和油条。 “小轩,洗个脸吃早饭,中午炖鸡汤喝。快高考了,在学校里没啥好吃的,回家给你好好补补。” “哎!”黎振轩喜滋滋的应了一声,就坐到桌旁大口的吃了起来。 “看你这孩子高兴的,捡着钱啦?” “哎妈你怎么猜到的?”黎振轩笑呵呵的道:“我捡了好几百亿呢,还是美金!妈,你儿子马上就要成世界首富啦。” “就知道贫嘴,你这小兔崽子跟你那死鬼老爹一个德行,油嘴滑舌的。赶快把早饭吃了,吃了早饭给我复习去。”老妈笑骂了一声道:“妈也不求你能发多大财,考个好大学,将来找个好工作,妈这辈子就算是没白活了。” 老妈亲切的声音,让兴奋了一夜的黎振轩忍不住鼻头微微发酸,想起昨晚的决定,似乎有些草率了。小说要写,学习也不能放下。 他是真的不想看到老妈那失望的眼神。 “妈,你放心,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住豪宅,当太奶奶!” “还太奶奶呢?赶紧吃,一会儿凉了快不好吃了。” 老妈自然不相信黎振轩的贫嘴,只是催促着他快点吃完,然后回房间认真复习。但是黎振轩确实没有说谎,他确实捡着了价值好几百亿的东西……不,是根本无法用钱去衡量的东西。 因为他原本以为已经飞走了的金大腿,竟然又自己飞回来了! 昨天晚上他用三个小时的时间罗列诛仙和佛本是道的大纲,一共罗列了大约五万字。 三个小时五万字,相当于一小时一万六千多字。 现在的五笔打字速度记录是多少,黎振轩并不清楚。但是他隐约记得后世的自己好像看过一篇报道,某场大赛上,某个五笔输入法软件创下了一分钟输入二百九十三个汉字的世界记录,换算一下的话大约一小时一万七千多字,比黎振轩的一万六千多字更多。 但是那是比赛,是照着文档打字,用的还是五笔输入。 而黎振轩呢,手写。 手写的同时脑袋里还要不断的构思情节和冲突,实际上他从动笔开始一直到两篇大纲罗列结束,整个过程之中笔尖根本就没有停顿下来过。 下笔如有神? 再怎么有神也不可能达到这种程度,尤其是罗列大纲的时候需要不断的思考,写写停停才是常态。 但是,黎振轩就是这么办到了。 写的时候黎振轩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等到写完了之后他才惊觉自己干了一件多么夸张的事情。 这种事情简直就不像是人类能够办到的。 在惊讶不可置信之后,黎振轩敏锐的察觉到了自己之所以能够办到这种不可能的任务的真正原因。 “烛龙之力,还真是给了我一个超意外的惊喜,金大腿竟然飞回来了。” 烛龙之力,是元天邪帝的力量。 黎振轩的体内,竟然真的存在一丝丝的烛龙之力! 虽然这一丝烛龙之力已经衰弱到了随时都会消散的地步,但是即便是这一丝丝的烛龙之力也足以让黎振轩在某些方面成为超人! 虽然这一丝丝的烛龙之力随时都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但是这无疑给黎振轩指明了道路。 成神! 是可能的,只是要找到方法! 幸好,元天邪帝那漫长的人生记忆之中,确实有一种不需要只存在于《仙魔决》设定之中的天地元气就能够修炼的偏门法门。 神道! 所谓神道,是凝聚众人的崇拜意念展现威能的法门,和西方奇幻作品dnd作品之中的凝聚神格、点燃神火、收割信徒崇拜的颇有类似的地方。神道与dnd的神所不同的地方只在于,神道从一开始就可以通过信徒的崇拜意念展现威能,而不像dnd作品之中那样需要成为神之后才能利用信徒的崇拜。 不过,就算找到了方法,也依然有很多问题存在。 宗教,在华夏不算g点。但是一年前的四月二十五日和不久之前发生在升天事件给很多人敲响了警钟,也让执政党和政府对于宗教管理空前重视了起来。 在这种环境下搞宗教,搞个人崇拜? 事实已经证明了,这种事情以前能有些气候,是因为政府不重视。政府一旦重视了起来,在八一杠、九六式和五对负重轮面前那位‘宇宙佛主’除了仓皇逃窜,乞求背后的主子能够给自己一条生路之外,他还能干什么呢? 黎振轩真要干起那位宇宙佛主的勾当,他估计自己还没能搞出什么名堂,就被无产阶级的****铁拳给击碎了。 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坐回了书桌前,黎振轩拿起笔继续专心的写了起来。 现在《诛仙》这本小说的意义已经和昨晚自己下决定时不同,它不但是黎振轩钱途的敲门砖,更是黎振轩神途的奠基石! 广泛的小说阅读给了黎振轩数之不尽的点子,一本叫做《娱乐封神》的起点小说给黎振轩带来了灵感。 成为明星,凝聚众人的崇拜意念。 行不行? 当然行! 崇拜的意念,无论是崇拜神,还是崇拜明星都是崇拜,只不过一个程度更深另一个程度稍浅。 更何况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缺乏将明星当成神来拜的追星族,成为明星,同样可以达到神道收纳崇拜意念的目的! 而想要成为明星,黎振轩目前所看到的道路,最靠谱的就是如今正在自己笔下渐渐开头的《诛仙》。 “苍松和水月彼此瞪了一眼,转过头去,道玄真人看在眼里心中叹息不已,目光不由自主的移到身边茶几之上,只见那根黑色而难看的烧火棍正静静的躺在茶几上面。” “第一卷,完成!”双手交叉反转向上,黎振轩用力的拉伸了一下身体,松了口气。 一天时间,就将诛仙的第一卷给写了出来,这种速度远远超过了黎振轩先前的想象。 这种状态,用文思泉涌,下笔有神也不足以形容。 黎振轩很清楚,这是那仅剩的一点烛龙之力带给自己的好处。但是这只剩一丁点的烛龙之力什么时候彻底消散却是个没准儿的事情。 感受到了这烛龙之力带给自己的好处,黎振轩更加期待诛仙出版之后,成功的凝聚崇拜意念的自己,是否能够展现出更强大的威能。 不过,这些黎振轩暂时放到一边。 从书桌上抽出一本语文学习资料,黎振轩放下笔沉住心,慢慢的翻阅了起来。 在最开始的时候,黎振轩心中已经放弃了高考。 毕竟过了二十年了,当年学的那些知识早就甩的不见踪影了,现在只剩下一个学期多一点的时间,就算全力以赴,也未必能取得什么成果。 但是现在,黎振轩不这么认为了。 有烛龙之力在身,他相信自己只要肯努力,一定有机会,至少也能和上辈子一样,考个二本。 最重要的是,他不想看到老妈失望的眼神,一次也不想。 若说重生之后,黎振轩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什么自己必须要做到的事情,那就是让老妈这一辈子过的开开心心快快活活的,一点儿悲伤都没有。 这一看,还真让他觉出不同来。这参考书上的一些题目,颇有一些他觉得熟悉和印象深刻的。记忆连锁之下,他觉得自己似乎回忆起了一些高考试卷上的题目,和这参考书上不尽相同,但是知识点却差不多。更甚之,他努力回忆之下,竟然能隐隐约约的想起当时高考考场上做的一些题目! 这可就不得了了。 现在还剩下小半年的时间,如果他真的能回忆起来,那高考,对他而言几乎跟抄答案差不多了。 黎振轩来了精神,看的更加仔细深入了,这一深入,果然更多的记忆忽忽的冒了出来。 黎振轩一手翻着参考书,另一只手拿着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一道道题目被落在了纸上。 直到最后,黎振轩写下‘心灵的抉择’‘登山者’‘人生选择’几个字,才松了一口气,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语文参考书换成了数学,然后是英语,接着是历史、政治。 黎振轩的笔终于停下,原本空白的笔记本上此刻已经写满了三十多页,其中有一半被黎振轩画上了代表重点的三角形。 这些都是黎振轩可以确定高考之中肯定出现了或者出现了类似的题目,剩下的一半,虽然不能确定,但是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印象,就算不是高考的题目,但是知识点应该也很接近。 拿着自己写的满满当当的笔记本,黎振轩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这东西要是泄露了出去,该不会被人认为是高考泄题了吧?哈哈……” 笑了两声,黎振轩小心翼翼的将笔记本给收了起来,他很清楚这本笔记要是泄露了出去可能会造成多严重的后果。 虽然说未来文凭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但是现在,高考还是和古代的科举一样,被认为是那道能够改变人生轨迹的龙门。 越过的,从此化龙腾飞;越不过的就只好在池塘里当泥鳅。 在古代,科举出现舞弊是要杀人的,从主考官到监考的差役士卒和舞弊的士子一个都跑不掉。在现在,虽然已经不兴杀人这么粗暴的手段了,但是出现舞弊仍然会是那种震惊全国的大事。 他可不希望因为这种原因而让自己出现在新闻三十分里。 第四章:期末考,出版社 假期总是短暂的,周一的大清早,在老妈殷切的盼望下,黎振轩背上书包,再次赶向学校。 在高考倒计时流逝到140天的时候,高三学子迎来了自己的第一学期期末考,即便是平日里最没个正行的范小波这段时间也抖擞了精神紧张了起来。 毕竟,谁都不想在期末的时候拿着一张通红的成绩单回家,然后经历一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又或者男女混合双打的激烈比赛。 尤其是范小波。 他老爹是包工头,一路从小工干上来的,蒲扇大的巴掌,两臂一晃,千斤之力没有,几百斤的力气总是有的。 范小波要是最后领了一张通红的成绩单回去, 这段时间黎振轩除了每天中午的时候准时去网吧将诛仙的新章节上传之外,在学校的其他时间都********扑在了复习上。 成绩算是斐然。 至少双眼一抹黑,完全没有思路的题目只有数学的一道拓展题。 一天之后,成绩单就出来了。 比黎振轩预料的稍微好一些,数学考了105分,填空题错了两题,选择题错了一题,解答题有两题没有拿到分数,这个项目是黎振轩涨分最厉害的一项。 毕竟数学最重要的是记公式和运算,考的是逻辑思维和运算能力。 得到了烛龙之力的加持,黎振轩的思绪几乎不存在卡壳的现象,整个高中的数学公式他花了两天的时间就全部记了下来,而且印象无比清晰。这让他的数学成绩一跃从平均七十多分跨升了两个档次。 英语一直是黎振轩的强项,多年美剧和欧美av的熏陶让他的英语成绩不减反增,最后考了个110分 文综成绩最好,三百分的文综卷子最终考了个257分,死记硬背的东西现在对于黎振轩而言没有任何难度。 语文是失分大项,因为他的作文有点偏题了,五十分的作文最后只拿了23分,但是语文他依然拿下了107分,虽然最后的作文失分严重,但是他前面的选择题填空题和阅读理解相比于过往都有不小的提升。 最后的总成绩是579分,相比于自己的高考成绩,提升了几乎一个档次。 这个成绩可以说二本的位置是坐稳了,甚至可以坐二望一。 成绩单出来,黎振轩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不管怎么说,这个成绩单拿回家之后,老妈应该是会狠狠的高兴一阵。 “我他喵的当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没出息的穿越者,明明抱着那么厉害的金大腿,竟然还要为考试成绩担心。”摇了摇头,把成绩单收回书包里。 有了这次期末考试打底,他对高考更多了几分信心,甚至更多了几分想法。 如果他能考个足够高的分数,甚至考一个全省第一出来…… 每一年高考过后,高考状元总会在一段时间里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人物,成为无数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和讨论话题。如果能够成为高考状元,在短时间之内带来的影响力一丁点都不会比成为明星低。 虽然持续时间不长,但是若是做个起步,那肯定是够了。 心中想着的同时,黎振轩也注意到了自己身边的胖子范小波。 “哟胖子,怎么被人给煮了?” “梨子,我完蛋了,明年的今天,你可一定要给我烧点纸钱啊!” 范小波双手抱着脑袋,肥嘟嘟的双下巴压在那张大红色的成绩单上。 黎振轩一伸手把那张成绩单从范小波的下巴底下给抽了出来看了看上面的分数,再想到以前见过的范小波那个满身横肉的老爹,估计范小波这个年是不好过了。 满眼同情的拍了拍范小波的脑袋:“兄弟,多保重啊。” 范小波哼哼了两声,好像脊椎骨给抽掉了一样的瘫在桌子上。 虽然范小波这回儿免不了要回家吃上几顿竹板炒肉丝,但是这不是黎振轩能够管的事情。 他除了送上一句多保重之外,也做不了其他的事情。 更何况,他现在也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诛仙已经连载了十来天了,在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一下子引起轰动,毕竟更新内容还很少。 虽然黎振轩有不少存稿,需要的话,即便日更三万他也未必不能办到,但是他并没有焦急,而是一天一章的稳定上传着,绝不肯多发。但是纵然如此,绝妙的文笔,精彩的故事,鲜活的人物和宏大的世界背景设定已经牢牢的吸引住了一批固定读者。 许多论坛上也出现了讨论《诛仙》内容的帖子,在这种情况下,黎振轩静待许久的出版社回信终于来了。 出乎黎振轩的意料,这些宝岛出版社似乎是约好了的一样,要么不出现,要么就一起出现。先前黎振轩静待十数天没有一点消息,心中还有点儿忐忑。没有想到这一有消息,一下子就来了五家出版社。 林白、飞象、禾马、果树………… 黎振轩先点开了林白出版社。 这些天黎振轩也稍微了解了宝岛那边的出版现状。林白是现在宝岛最强的出版社之一,找出版社就是找合作伙伴,如果有可能,在同等条件之下自然要找实力最强大的合作伙伴。当然,合作伙伴实力太强也可能引起一些负面作用,不过黎振轩现在暂时不用考虑这些东西。 msn刚刚发了消息,对面名为‘橙子’的编辑立刻就有了回复:“你是黎振轩,《诛仙》的作者?” “是啊。” “你真的是十八岁?” “有户口本,你要看吗?” “你等等,我们主编跟你聊。” 等了一会儿,对面换了一个叫做‘赤铠’的男号加他好友,对他的版权、年龄核实了起来。 对面的‘赤铠’在接到投稿的时候实际上是非常惊讶的,虽然说两岸随着经济发展,政治环境有所解封,文化交流也渐渐多了起来。但是这仍然是他们出版社首次接到内地作者的投稿。 出于不浪费对岸作者投稿的热情的想法,也出于自身的职业素养,虽然稿子是用简体写就的,将它转成繁体比较麻烦,但是拿到这份稿子的‘赤铠’还是认真的审阅了起来。 这一审阅,不过三章,‘赤铠’就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短短三章对于’赤铠’这样常年审稿的主编来说已经能够看出不少东西,作者的笔力笔锋皆是上上之选,情节架构更是天马行空,仙侠描写大有直追还珠楼主之势,尤其是对于战斗场面的烘托描写,看的叫人欲罢不能。剧情方面也颇为严谨,也留下了颇多的悬念和看点。只是看着这寄来的稿子,‘赤铠’就可以断定如果后面的稿子能够保持相同的水准,这本《诛仙》想不火都难。 所以,当‘赤铠’得知《诛仙》的作者竟然是大陆一个十八岁的高三学生,更是有种长江后浪推前浪之感。 十八岁就写出这样的小说,这简直是…… 在确认了黎振轩的信息之后,‘赤铠’果断的提出了签约。 不过在待遇方面‘赤铠’压的比较低,只有千字80元,这也算是行规了,新人第一次发书待遇往往会被压的很低。 对于黎振轩来说,现在诛仙对他而言最大的用处不再是赚钱,而是赚名。可是黎振轩也不可能平白无故的放弃自己赢得的利益,所以在待遇上,双方陷入了漫长的扯皮之中。 同时,黎振轩也开始和禾马、白象等出版社联系起来。 和林白一样,他们对于诛仙也颇为看重,但是在待遇上给的也不是很高,分成更是严防死守。 做出版商的,谁都不会给新人开分成这道口子。 最后无奈之下,黎振轩有选择的透露了自己一稿多投的情况。 这个消息立刻就让一众出版社不淡定了,在某些地方的口子也卡的不是那么死。” “这样吧,前两册,前两册就按照你们说的方式来,千字一百的稿费。至于后面的,看前两册的销量再决定,行不行?” 台湾繁体书一册大概六万字,五册差不多可以结束诛仙第一卷的大部分内容。 ‘赤铠’认真的想了想,最终无奈的同意了。 没办法,他实在是不想让诛仙这本小说从自己的手上溜走。 打印出了电子合约,赤铠提出要让黎振轩提供几张生活照以供推广,借着他的年龄来助推一把。这一点即便赤铠不说,黎振轩自己也是要提出来的。毕竟现在他写诛仙的第一目的是为了出名,为了获得更多粉丝的崇拜。十八岁的天才少年作家,恰恰是一个吸粉良方。他的长相虽然算不上英俊,但是他也有可以作弊的方法。未来的眼球经济时代,长得帅也是一种特权。 君不见郭小四的小时代系列,被无数人讥讽为婚纱影楼电影,却硬是靠着粉丝支持吸金无数,赚了个盆满钵满? 第五章:大伯家 在镜子面前,黎振轩龇牙咧嘴的做着各种各样的表情。 眉毛稍微抬高了一点,变得更加浓密。鼻子微微向上移了一丁点儿,眼睛大了一分,嘴唇稍稍收薄,原本两边脸颊上的一点儿赘肉此刻也已经消失不见。 能有这种改变,自然还是烛龙之力的作用。 烛龙之力作为《仙魔决》中所设定的最原始最强的力量之一,其强度之高,应用之广都远远超过了一般的力量,即便留在黎振轩身上的只有那微不足道的一丝,像是让人变帅这种应用简直可以说是浪费。 但是耐不住黎振轩喜欢。 他原本还想要调整一下自己的身形,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壮一点。个子最好能蹿高一截,他对自己只有一米七五的身高一直不太满意,在黎振轩想来他的身高起码也要有个一米九零,这样到nba打个控球后卫什么的也是够了。 不过,考虑到烛龙之力剩下的实在是太少太少,而且用一点少一点,黎振轩不得不暂时的放弃了自己这个诱人的想法。还是选择了等诛仙上架之后引发了轰动,用神道意念温养加强一下烛龙之力再做打算。 不过,纵然是如此,黎振轩的变化也是极大。 平常跟老妈一直相处,自己对于面容的改变调整又是一丁一点儿试着慢慢来的,估计老妈不会注意到自己的儿子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变化。但是等到新学期开学了,那些同学见了之后,必然会有一种认不出来的感觉。 黎振轩看着自己镜子里的脸,虽然整张脸好像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因为五官排布做了一点儿细微的调整,黎振轩的帅气程度就一路从‘小伙子长的不错’蹿升到了‘这小伙长的真俊’的地步,效果之强堪称整容。 搞定了自己的外形,黎振轩花了两百大元请了一个影楼的摄影师出外景,尽可能把自己拍的更帅一点。 没有美颜相机,没有自动磨皮,黎振轩虽然不太满意,但是现在的条件也就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不得不说那位据说是今年刚毕业的婚纱影楼的摄影师,摄影技术相当的过硬,采光采的恰到好处,几番努力之下硬生生的给黎振轩拍出一种韩国偶像剧的感觉来,让黎振轩拿着照片忍不住啧啧有声‘小伙子咋长的这么帅,祸国殃民啊。 诛仙的繁体版权总算是签了出去,接下来就静待诛仙上架,而不知不觉之间,时间流逝,年关将近。 579分的成绩单让老妈狠狠的高兴了一阵,这个年好似也过的比以往更加高兴几分。 贴春联、放鞭炮、吃饺子、年夜饭。 当然少不了的,是十几年来全体中国人都已经习惯成自然的一项,一家人聚在一起看春晚。 1983年央视举办春节联欢晚会应该说是一个偶然事件。但是这台晚会已经成为了中国人的“新民俗,新文化”,每年除夕夜必看的电视大餐。而2001年的春晚作为新世纪的第一次春节晚会,无论在舞台设计、还是表演形式上都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可以说是近几年来最受人欢迎的一次春晚。 春晚钉子户的赵本三这一次和高秀明、范炜一同带来了新小品《卖拐》,脑袋大脖子粗被忽悠瘸了的范炜逗得老妈哈哈大笑。‘千斤组合’的康定情歌更是让黎振轩有一种喷饭的冲动。 黎振轩一家所在的这块儿地方,过年的习俗跟其他地方稍微有点儿区别。 最大的区别就是初一初二不拜年。 根据这一块地的习俗,大年初一时拜神拜祠堂的日子。现如今都已经分家了,祭祖也没了祠堂,这祭祖自然就是没有了,但是拜神仍是要的。初二不拜年则是老人们说初二是拜死人的日子,谁家若是有老人在世,你大年初二的上门拜年,不给你红包和好脸都算是轻的,遇到那脾气暴的能拎根棍子给你打出来。 大年初三,才是正式开始走亲访友的日子。 黎振轩收拾了一下和老妈一起拎着两盒脑白金上大舅家拜年。 “嫂子,新年好啊。” “大舅妈,新年好啊。” “哎呦,这不是小轩吗,来就来吧,一家人还拎着东西,赶快进来。” 开门的人是大舅妈,见了黎振轩和老妈,立刻笑着将两人迎了进来嘴上还说个不停。 “小轩这孩子越来越俊了啊,这才一年不见,都长成大帅哥了,也不知道将来便宜了哪家女儿,坐坐坐,快坐,我去给你们倒茶。当家的,快出来,妹子跟小轩来给你拜年啦。” 黎振轩的大舅很快也迎了出来,手上还捏着红包,见了黎振轩和老妈脸上全是笑容,二话不说就把红包塞到了黎振轩的手上。 三人坐了下来,拜了年。 “小轩啊,过了年你差不多要高考了吧,最近学的怎么样啊?” “还行吧。” “什么叫还行啊,你这小子,跟你大舅我都不说实话?” “大哥,这次期末考小轩考了579分呢。” “哟,那不得了,这二本是稳当了,一本都有机会,不像你那表哥他就是个没脑子的,去年我叫他复读他还老大的不愿意,跟我说什么文凭不重要”大舅的脸上笑容更盛了,拍着黎振轩的手道:“小轩啊,再加把劲,咱老黎家争取出个清华北大的高材生。” 大舅这话,若是别人说出来的,黎振轩自然怀疑是信口敷衍的居多,但是放在大舅身上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他说出这番话来绝对是真心的。 这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是老妈的大哥,他的作为也当真没有侮了大哥这个称呼。 在那个所有人都穷的时代里,靠着他的照顾,老妈竟然从小到大神奇的没有饿过一顿饭。 黎振轩听老妈提过,小时候家里最穷的那会儿,大舅借着在养鸡场工作的机会经常去将养鸡场里的老母鸡偷偷弄回家来,杀了老母鸡吃肉他自然是不敢,但是老母鸡生的蛋他却毫不犹豫的黑了下来,这些鸡蛋中的绝大部分都进了老妈的肚子。 外公死的早,老妈在那个穷困的年代里一路健康成长上来,全靠着大舅遮风挡雨。 可惜的是,这个如山一样的中年人,终究扛不住疾病的折磨。这具强壮的躯体,染病只一个月,便瘦成了皮包骨头。 “对了,表哥呢,怎么没见到他?” “别提了。”大舅愤愤的一抬手:“他不是不愿意念书吗?去年我一气之下给他报了名,把他踢到部队里头去,没想到这小子今年竟然打电话说不回来过年了,丫头,你说这臭小子太不像话了!” 不能走文路,那就走武路吧。 这也是老一辈人传统的思想,没本事考进士金榜题名光宗耀祖,那就拿着刀去搏一个封妻荫子。 实话说,大舅给表格选的这条路还当真没有选错。十几年后,他从部队里转业退了回来,竟然混了个刑警队长的位子,到北方当官去了。具体是不是因为大舅病逝的刺激而发愤图强,黎振轩就不清楚了。 “你就作吧。”这个时候大舅妈泡了茶端了过来,放在桌子上冲着大舅道:“儿子在家的时候你左看不顺眼右看不顺眼的。怎的,现在赶走了不舒服了?又怨他不回家了?” “关你什么事,话这么多。” “是,是不关我的事,反正是你们父子两的事,你自己弄去。” 大舅端起茶,浑身不自在的喝了一口。 大舅妈冲了大舅一阵,又向着黎振轩道:“小轩啊,等高考以后你有空了,给我家雯雯补补课呗。这小丫头今天一大早就跑出去了,说要跟同学出去玩。明年她就初三了,还这么疯疯癫癫的……” 第六章:诛仙火了 2002年,中国网民数量已经接近六千万大关,相比于去年跃升接近一倍。虽然与总人口相比,这仍然显得渺小。但是六千万的绝对数字始终放在那里,不会因为这个数字在总人口的比例之中占的较少就消失不见。更重要的是,在现下的环境之中这六千万网民中的绝大多数都是社会精英,能掀起的波澜也就更大,更何况如今的网络正在飞速发展之中。 网络文学虽只占网络大潮的边边一角,可文学历来影响甚远,根本不是比例能够衡量的。 王乾也是一个网民,除了是一个网民之外,他更是一个编辑,从事于出版行业。 从前他这样的人目光永远集中在那些传统文学作家的身上,但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和《悟空传》的联袂出世,却将包括王乾在内的一大批人的目光从现实吸引向了网络。 时至今日,第一次亲密接触和悟空传的影响力已经不用多说,这两本小说的出版更是让作者本人和出版这两本小说的四川文艺出版社和光明日报出版社赚了个盆满钵满,吃的满嘴流油。尤其是悟空传,一版再版,如今已然卖出百万册。 王乾既然也是从事出版行业的,看着自己的同行们大赚特赚自己却只能够站在旁边干瞪眼,自然心有不甘。《悟空传》越火,他就越发希望自己也能像那两家同行一样,从网络文学之中挖掘出那块能让自己发大财的金子。 习惯性的点开各大小说网站,想要从网站的小说排行榜上看看有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新书。 “诛仙?”这一点开,王乾就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幻剑点击榜排名第一的竟然变成了一本新书,而且点击数明显超出后面的作品一大截。点开看看却发现作者笔名上写着三个以前没有听过,却十分嚣张的汉字。 “元邪皇,好个嚣张的笔名。” 王乾摇了摇头,本能的就对这本诛仙不太喜欢了。中国历来讲究中庸之道,讲究一个谦虚。冒头拔尖可以,但是你冒头拔尖还弄的嚣张无比,就难免要叫人看着不舒服。 因为这点不舒服,王乾决定暂时先记下诛仙,再到其他的网站看看。 “奇了怪了!” 再点开爬爬,王乾惊讶的发现爬爬点击排行第一名同样挂着诛仙的名字,起点、逐浪也是一样。 王乾明白,肯定是这个作者也不知怎么想的,竟然每个网站都去更新,明显分薄精力。 但是纵然如此,在几家网站中所有点击、收藏数据都是齐头并进,大大甩开同期的其他新书。 心中咯噔一下,再也忍不住好奇,王乾打开了《诛仙》页面,没有理会那个无比扎眼的笔名,仔细阅读起来。 更新的确不多,可他看的停不下来,一直看到最新章节才停了下来。 读完了最后一章,王乾脱下眼镜揉了揉眼睛,深深的舒气,他也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忍不住就立刻联系了这个起了个嚣张笔名的作者。 在下面的书评区留完言,王乾顺手一刷页面。 “咦,有更新,是作者公告?” 王乾打开一看,有点傻眼。 因为这公告竟然是以繁体写就的……他喵的竟然还是一封圣旨! 奉天承运,朕告诸卿: 朕自年前,书以文字,至今十有八日,诸卿合力,众僚尽心,得微末之功,不使见愧于祖宗,此诚令朕德诸卿兮。 前宝岛有义商曰林白者,言朕作甚佳,落字于纸,得朕繁版,不日将现于诸书屋,使诸卿能见朕拙作也 至于网络,众卿勿忧,朕有大军百万,欲扩军至百五十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朕必不使祖宗耿耿长恨于九泉之下也。 又多有网络义商欲签约以助朕,朕心甚慰之。然若签约,自只可一家,不免有为难之处。 千错万错,错在朕躬,望诸卿海涵,不以此罪朕。 另,繁版虽去,简版仍在,诚招义商,非诚勿扰。 另,朕之鬼祭贪魔殿已然全功,能纳臣五百,诸卿能有以言教朕者,可循此上书,朕必不以言罪人也。 “这小子,还真把自己当皇帝啊?”虽然是文言文,但是以王乾的水平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吃力的地方,至于一些指代的地方,稍微想一想也就明白了。 至于生气,那倒是没有。 除了脑子不正常的人谁看到这封圣旨都会吗明白这仅仅是一个玩笑,并没有自高自大的真的把自己当成皇帝。 王乾看了,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觉得有趣,愈发的想要跟这个作者聊聊了。 黎振轩写这篇圣旨也是纯粹的出于好玩的心思,反正他笔名都叫做元邪皇了,写封圣旨有什么大不了的? 当初定了元邪皇这个笔名,黎振轩也是出于对那个存在于游戏之中,导致自己穿越,还给了自己烛龙之力的元天邪帝的纪念。至于鬼祭贪魔殿,实际上就是一个五百人的qq大群。这已经是最高了,至于更高的千人大群,2002年的现在还没有开放呢。 说实话,想到qq黎振轩觉得自己重生的稍微有些晚了,现在已经是2002年了,qq已经在年轻人之中火了起来,注册人数超过三百万大关,想要投资已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马花腾就算是脑袋被驴给踢了,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再卖掉qq的。 刚将消息发上去,qq上立刻就响起嘈杂的提示音,黎振轩想也不想的全加了进来。 刚才还空荡荡的群,立刻就多了二十几只呱呱作响的禽兽。 “哈哈,终于找到组织了。头顶上的是陛下吗,草民参见陛下。” “进群喽,大家都是从哪来的,我幻剑。” “哈哈,我龙空山来的,看到有推诛仙的帖子就滚进去全看了,真真是网络第一神书!” “作者你好,我是幻剑的编辑,请问这本书签约了吗?” “作者你好,我起点网的编辑,请问这本书签约了吗?” “作者你好,我是逐浪……” “哈哈,居然还有编辑,而且还是这么多一起来!没看到声明吗,在台湾都出版了,这本书是火定了,编辑还不赶快巴结一下,待遇要尽量高……” “作者你好,我是逸林出版社的老板,想要和你聊聊简体版权出版的事情。” “我靠,这直接就把简体出版社给炸出来了,我家陛下这是要火啊!” “开玩笑,早就火了好不好,我家陛下那是什么人,九五至尊,凡人还不赶快跪舔!” 黎振轩津津有味的看了一会儿,却发现群里有越来越乱的趋势,赶忙发言。 “大家好,我是黎振轩,元邪皇是我的笔名,至于那个公告,哈哈,大家别当真,那就是个玩笑。当然,指的是我自称皇帝那件事。因为我平常忙于写稿,而且还要准备高考,所以估计不会有太多的时间上网,请大家多担待。另外有几点说明,聊天讨论仅限在群里,谢绝私聊。另外招个管理员,谁在线时间上,比较有耐心的,脾气好的,希望毛遂自荐一下。” “我靠,是陛下。” “草民参见陛下!” “陛下竟然是高三学生,那今年多大啊?” “陛下陛下,我也是高三狗哎。” 又聊了一会儿,回复了几个书友,尤其是几个小说网站的编辑和那个名叫醉里乾坤的出版社老板,告诉他们自己还在考虑就暂时敷衍到了一边。 这么多编辑挤在一个群里就是天然的竞争关系,相信他们之间的竞争能让自己拿到最好的待遇。至于简体的出版,那也不急。他大可以等到诛仙繁体出来之后再谈简体的事,那个时候自己肯定可以争取到最优的待遇。 自荐管理员的也有几个,黎振轩挑挑拣拣,最后选了一个叫做谷月轩的女孩。 又聊了几句,黎振轩就下线了,因为现在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通过这段时间的发酵,诛仙已经给自己带来了一些名气,也带来了一些崇拜,虽然很稀薄。 如同黎振轩所预料的那样,这样的方式所收集来的崇拜很淡薄,淡薄的和泛信徒所能提供的崇拜相比也是九牛一毛,但是用来开启神道第一步,却是足够了。 第七章:崇拜炼神 所谓神道,在《仙魔决》的设定之中,其实就是集众之道,是集众弱以抗诸强,聚沙而成塔的方法。 传说在久远之前,天地混沌,九界未分,号称始界的时候。 人族弱小而为诸多强大的种族欺凌奴役,为了对抗诸多强大的存在,人族必须要团结一致才能获得生存喘息的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神道诞生在人族之中。 神并非是一开始就存在的,而是被人族造出来的。从诸多人族之中,大家共同选择推举出一个或者数个领袖,奉这个领袖为神,忠心耿耿的侍奉并崇拜他。而那位领袖,则可以借助信徒族人的崇拜侍奉,从信徒的崇拜之中获得力量,并用这力量来保护人族。 伏羲、女娲、燧人、炎帝、皇帝等等,都是人族依靠神道的方法强行制造出来的人类的守护神。 靠着这些守护大神那强大的力量,在洪荒之中最弱小的人族挣扎着生存下来并不断的扩大着自己的地盘,增加着自己的数量。 最后,也是最强大的一位人造神,盘古出现了。 他开天辟地,强行划分九界,将最强的魔族赶去了魔界,最凶残的妖族封印在妖界,羽族居住在羽国,鳞族居在太虚海境,而人族则借由盘古的力量,得到了剩余五界的庞大地域。 盘古死后,人族因为没有了外界的压力而开始了内斗,再也没有谁能够凝聚众人的崇拜意念而成神,久而久之,神道也就此失传,成为了不闻于耳的传说。 《仙魔决》的元天邪帝能够知道神道的知识,还是因为他出身元蛇一族,元蛇一族乃是烛龙退化而来,在始界洪荒之时无数次和人族大神交战,对于人族的大神获得力量的方法自然是门清,只不过这需要众人庞大意念才能达到成就的方法,对于元蛇一族而言并没有什么意义,他们本就是少数种族而且生育困难,就算靠着这种方法得到了丁点儿的力量,对于元蛇一族而言也没有什么意义。 不过,这对黎振轩来说就完全不同了。 2001年年末中国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是十二亿七千万,世界人口六十二亿。而《仙魔决》是一个仙侠世界,在那里即便是人族最昌盛的时候,其人口总数用千万这个单位也就可以统计了,根本用不到亿。 虽然,黎振轩收集的崇拜肯定是很浅薄的那种,按照dnd对于信徒的划分,黎振轩觉得自己能够收拢到的崇拜,最多也就是泛信徒那一层次,绝大多数应该还到不了泛信徒这一层。虔信徒基本上不太可能。至于狂信徒……就算是有黎振轩也不敢收。 他可没有去验证********机关威能的想法。 但是纵然这些崇拜很浅薄,只要黎振轩足够出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星,光是这个庞大的人口基数给他带来的好处就不可尽数。 更何况,黎振轩也没有想过在短时间之内靠着神道成神,拥有《仙魔决》中那些传说级大神的威能,他只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一定的力量,可以改变未来让自己和家人过的更好就足够了。 整理了一下脑中的记忆,黎振轩按照记忆中的方法,盘腿坐下,调整着自己的思绪。 我是谁? 我是黎振轩。 我是元邪皇,诛仙的作者! 我是一个十八岁的高三学生。 我是一个天才少年作家。 我是…… 我是…… 我是…… 按照记忆中所载,黎振轩调整自己的心神,让自己越发接近自己留给众人心目之中的映象。 渐渐的,他感觉到一些丝线,这些丝线像是实体又像是虚体,像是光又像是线,这些丝线,带着崇拜的意念,轻轻的缠在他的身上,飘飘荡荡。 “吸!”黎振轩深吸一口气,仿佛在现实,又仿佛在梦中,轻轻的抬手,捏住了其中一根丝线。下一刻,一种崇拜、敬佩、喜欢的感觉从丝线上传来,虽然很淡,很淡很淡,但是这种感觉确确实实的借由丝线传入了黎振轩的身体。 “呼!” 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黎振轩缓缓睁开了眼睛,眼神之中有说不出的失望。 “太少了,就这么点儿崇拜,别说展现威能,连用来把烛龙之力恢复到刚开始的水平都不行。” 不过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在这崇拜的加持之下,烛龙之力好歹也稍微恢复了一丁点儿,有了这一丁点儿补充,至少自己已经放了很久的长高计划可以有个开头了。更何况,诛仙带来的人气才刚刚露个头,等到简体和繁体版分别上市的时候,相信会带来一波人气爆发,那个时候自己的收获将会比现在的星星点点多的多。 而此时诛仙的繁体版,终于在各大书店上架了。 “老板,最近有什么新书啊?”李永是一个大学生,平日里最喜欢的娱乐就是看小说,尤其是武侠小说,平日里绝大部分的零用钱都用在了买书上。 “新书当然有啊,就在架上,你去看啦。”书店老板此时正捧着一本书看个不停,听到李永的声音却丝毫没有抬头的意思。 宝岛因为政策原因在盗版上卡的非常紧,再加上地方小,管控盗版所要花费的代价并不大,所以台湾的出版业远远要比华夏大陆发达的多。每年出版图书数量依然十分可观,一年超过4万种,每月出书量超过3000种,产值达400亿,加上发行收入可达600亿,其产值可占宝岛总产值的0.5%,养活了无数靠出版维生的写手,这一点当真让华夏内地的写手们羡慕嫉妒。 不过,也正是因为新书太多,选择太多,想要找到符合自己胃口的却显得尤为困难,此刻李永就看着书架上那一排排各种各样的新书,陷入了选择困难症。 忽然,李永发现了从自己进来开始,老板就一直盯着自己手中的书看着不停,似乎……也是新书? “老板,你看的是什么书啊?” “诛仙啦。” “好看吗?” “好看好看,你要买就快点啦,不要老来打断我,正看着精彩呢。” 李永点了点头,走到新书架前也拿了一本诛仙。 作为书店的老板,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各种小说作品看了无数。别的不说,光是阅读量就远远的超过一般人,既然老板都能看的这么入神,就说明这本诛仙肯定有值得一读的地方。 “十八岁,真的假的,还是大陆学生?”拿到书,李永先翻到背后的作者栏看了一下,看到这上面说诛仙这本书竟然是一个大陆的十八岁学生写的作品顿时就觉得有些不靠谱,再看那张灿烂阳光下黎振轩微笑的照片,心中顿时有点不舒服。 “扑街仔长得还挺帅。” 不过,作者怎么样并不妨碍李永看小说,稍稍犹豫了一下之后,李永还是翻开了诛仙。 时间:不明,应该是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一翻开,李永就觉得自己的眼睛再也无法从书页上挪开,那瑰丽奇异的幻想似乎要将他带向另外一个世界。 “老板,这本书我买了。” “200块。” 老板从李永的手中接过钱,看也不看的往兜里一揣,捧着手中的诛仙继续看了起来。 宝岛繁体的出版和劲爆的销量更进一步的刺激了诛仙的火爆人气,从海峡对岸飘荡过来的对诛仙的赞誉也让诛仙在网上愈发的火爆。 龙空、天涯上,诛仙的推书贴越来越多,不少人在他人的推荐之下入坑,结果这一入坑就陷进去了。 “咦?” “我靠!” “还能这样写!” “张小凡真牛啊。” 这个世界上终究是普通人居多,张小凡一个资质普通的平凡人,侥幸进入仙门却处处被人看不起,终于获得奇遇即将逆袭,这一看就产生了极大的代入感。再加上宏大的故事,瑰丽的奇景,各种匪夷所思的神通、异兽,都让无数人陷入诛仙的世界之中不可自拔。 待到看完之后,迫不及待就要看下一章,却只能苦苦等待明天的到来。激动的情绪无处宣泄,迫不及待的想要找同好者分享一番,黎振轩刚刚建立的书友群,自然成了最佳的去处。 在这种情况下,黎振轩终于在宝剑锋的亲自劝说之下和起点签下了约,正式结束了在各大网站之间同时连载的日子。 第八章:二级运动员测试 “哟胖子,看来你这个年过的不错啊。” “哈,梨子你也来啦。” 范小波笑呵呵的冲着黎振轩挥了挥手。 等到黎振轩走进了,范小波一脸狐疑看了看黎振轩:“我说梨子,你这变化有点大啊。” 黎振轩原本的身高是一米七五,在高中这个身高还算是比较高的。奈何十八岁之后黎振轩的身高就再也没有增加过一公分,一下子就堕入了普通人的范畴之中。但是现在有烛龙之力在身,又有诛仙粉丝提供的崇拜来补充烛龙之力,这一个夏天,黎振轩就让自己的身高蹿高了5公分,达到了一米八零的大关。 范小波原本的身高跟黎振轩差不离,现在突然矮了黎振轩半个头,自然觉出不对劲。 对于范小波的疑惑,黎振轩用早就想好的借口应付了过去。 “这不是听说马上要二级运动员测试吗,高考加分呢,我寒假的时候练了一阵,没想到长高了。” 少年人本就在长身体的时候,一段时间不见身高突然蹿高一截这也是常有的事情,本就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而且,黎振轩也真的准备去弄几张二级运动员证书回来,甚至可以弄点儿更高的,他要成名,成为大明星就不能缺了炒作的话题。 国家运动员的身份,也是能炒一炒的。 “别说我了,你呢,这个寒假过的怎样啊,你爸没揍你?” 一个年过去了,原本就有接近两百斤的范小波看起来好像又胖了不少,浑身上下不见伤痕,脸上傻愣傻愣的笑着,显然过年的时候肯定是没吃过几顿竹板炒肉丝。这让黎振轩忍不住有些惊讶,要知道他爹那个暴脾气,看了范小波的成绩单不可能没有半点反应。 “呵呵,我告诉你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啊。”范小波悄悄的凑在黎振轩的耳边道:“我把那成绩单丢了,去复印店打印了一张新的。” “我擦,你丫还敢这样干?” “没办法啊,要不然我不敢回家。”范小波做了个无奈的表情,但看他挤来挤去的眉毛,显然是对自己的聪明才智得意极了。 “你给自己成绩列的分数是多少?” “不多,不多,也就五百五。” “我看你是个二百五。” “胖子啊!”黎振轩一脸同情的看着范小波,这眼神看的范小波莫名其妙的同时又有些心惊肉跳,黎振轩这才用力的拍了拍范小波的肩膀:“咱这都高三下学期了,不止我们要吃苦,老师他们也憋着劲冲刺呢。老师是肯定会联系家长的,到时候老班要是跟你爸聊的时候说漏了嘴…… “靠,梨子你别吓我啊。”范小波脸上的得意神色瞬间消失不见了,他大约已经预见了老班在自家老爸面前捅破了自己的万花镜的景象。如果说原本考的不好只是吃几顿竹板炒肉丝混合皮带扣肉了事,那么这事要是被自家那暴脾气的老爸知道了……那画面太美,范小波不敢想象。 哎,别的不说了,你自己多保重。”一脸同情的看着整个垮下来的范小波,黎振轩表示爱莫能助。 他依稀记得上一世范小波似乎也干过相同的事情,这件事情也确实被老班踢爆给了他老爹,之后的那段时间范小波那叫一个惨啊。先是被他老爸狠狠的揍了不知道几顿,然后被他老妈天天监视着头悬梁锥刺股。 不过这也算是好事,大约是被老爸老妈给逼的狠了,确实起了效果,最后高考的时候竟然超水平发挥勉强冲上了二本线,也算是吃亏是福的典范了。 开门的声音响起,桌椅碰撞摩擦地板的声音此起彼伏,原本热烈的讨论声却戛然而止,周围迅速的安静了下来。 班主任曹雪捧着一堆试卷走了进来:“大家准备一下,把课本和参考资料都收起来,我们做一个模拟测试。” “哦no!” “不是吧。” “叽叽喳喳!” 范小波的胖脸更是一片惨白,嘴巴里嘟嘟囔囔的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安静,现在开始发试卷,从前往后传,不够的举手跟我说。” 试卷一张一张的传下来,范小波一看那白白的卷子就两眼发昏,扭头一看黎振轩可怜兮兮的道:“梨子,救我啊!” “别啊。”强忍着笑黎振轩冲着范小波摆了摆手:“就算我借你抄了也没用,你还是快想想到时候怎么跟你老爸解释吧。” 开学的第一天就这样在考试之中渡过了,上午考语文、数学、下午考英语、文综,一天的考试完结之后,黎振轩找了班主任曹雪请假。 “这不二级运动员测试过两天就要开了,我准备报名参加。” “二级运动员测试?” 曹雪点了点头,她是毕业班的班主任,职责所在,凡是跟高考相关的事情她都要摸个门清,像是二级运动员考试这种高考的直接加分取档的项目她更不可能不知道。 不过这二级运动员一般都是高二或者高三上学期去考,拖到高三下学期考的当真不多。 曹雪还是跟黎振轩的老妈通了电话。 这事黎振轩已经在老妈面前通过气了,他平时就比较喜欢运动,虽然过去一米七五的身高不算多么突出,但是他篮球着实打的不错。老妈也同意了,反正只是花费两三天的时间去考一下,万一考上了,高考的时候就直接多了二十分,相当于多对了四道选择题呢,在提高一分干掉千人的高考之中,这相当于一下子就将两万人甩在了身后。 一般来说,二级运动员是没有考试的。 只要参加地级市(含地级市)以上标准的正式比赛,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就可以申请二级运动员证书。二级运动员的标准定得比较严格,但是实际操作之中却也终究避免不了人情关系和以钱换分以及以权换分的现象。 以乒乓球项目为例,凡是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成年青年比赛团体前六名,单项前八名或者少年比赛单打前八名等等都有资格申请二级运动员证书。这种地方性的比赛因为监管不严,乒乓球又不像是田径、游泳之类的有着成绩标准的项目,而是人和人竞争的项目,就存在着极大的操作空间。 这就导致一些没有能力成为二级运动员的人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得到二级运动员证书,而原本有能力的人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除了权钱交易之外还有自身状态不好或者临时生病之类的原因,没能拿到自己应得的。 所以除了正常的二级运动员申请程序之外,还有国家体育局监管省体育局承办的二级运动员测试。 这一类测试往往比较严格,因为由省体育局承办的二级运动员测试只测如田径、游泳等有着绝对标准的项目,比如说田径的一百米二级运动员标准是手记11.5秒,电计11.74秒。比如说游泳的五十米自由泳二级运动员标准是50米泳池31.5秒,25米泳池30.5秒。 成绩超过这个关卡就达到了二级运动员的标准,成绩超不过这个关卡门都没有。 正因为如此,来参加二级运动员测试的基本上都是有一定把握的。 当然,那些有办法有能力有关系鱼目混珠的也不会混到需要参加省体育局的二级运动员测试的情况,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他们早就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拿到高考加分和特招生的特权了。 这一次举办的二级运动员测试只限于田径项目,黎振轩在拿到了报名表之后。稍微想了想就报了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和跳高、跳远等一共七个项目。 第九章:这小子我要了 虽然二级运动员测试要比各种省、市、直辖市所举办的比赛严格的多,但是报名的人仍然数不胜数,所以比赛一共分成三天进行,黎振轩第一天的比赛只有一百米、二百米和跳高,第二天的比赛是400米,800米和跳远,一千五百米在第三天。 最先举行的是一百米短跑,黎振轩抽签的结果比较靠前,很快就轮到了他上场。 他运气不错,分在第四跑到,瞅了瞅两边的人,黎振轩蹲下身子整理了一下鞋带。 三月份,天气还很寒冷,黎振轩用烛龙之力改造调整之后的完美身材就此暴露了出来,强劲的肌肉充满了爆炸性的冲击力,尤其是那两块厚实的胸大肌,绝对的dcup,man到了极致。 可惜这里都是一群大男人,而且还是竞争关系的大男人,没有谁欣赏他的健美身材。 将自己经过烛龙之力调整之后的优越身材展现了出来。 通道入口,一群职业运动员陆陆续续的走出运动员通道。 他们是省田径队的运动员,这个场地原本是他们的训练场,只是因为一时之间调剂不开所以国家二级运动员测试借了这个场地,他们也因此而获得了一点难得的休假。 这些人都是专业的运动员,不少人都在国家级比赛项目之中去的过程及,达到运动健将标准的也有几个,因此眼前这群考生在他们的眼里都是不折不扣的菜鸟,他们也闲极无聊的调侃着这些菜鸟的赛场表现。 一个六十多岁头发花白的老人站在最前方,他看起来一米七五左右,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身子看起来还十分的强健,脸色红润。在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此刻正被老人训斥的跟个孙子似的,中年人是省体育局的周明春周教练,但是在老人面前,他也只能伏低做小的做孙子。 “师傅,今年是情况特殊。”面对着老人,周明春陪笑着道:“主要是新的省体育中心建设慢了,跑道还没铺好,所以不得已才在这里举行运动员测试,等明年,明年一准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耽搁运动员的训练时间。” “这不瞎胡闹吗,这届亚锦赛八月份就要举办,最多五月国家队就开始选拔赛了,这个时候耽误训练怎么成?那什么破二级运动员测试,有什么重要的,你还指着能从这些人你找到好苗子啊,你看看这些人,一个个技术动作都不标准,还走神,就这种水平还……好快!” 老人忽的愣住了。 黎振轩毕竟不是专业的运动员,听到枪响之后他没有第一时间冲出去,反而愣了一下,好在他的反应能力足够快,这一楞虽然要命,但是他却硬生生的反应了过来,距离枪响也不过半秒的时间而已。 黎振轩调整身材的时候非常的注重美感,这种身材一般人看来自然是很帅很man,但是以运动员尤其是田径运动员的标准来看待的话,那健硕的胸大肌和粗实的臂膀简直就是累赘,但是他的身体经过烛龙之力加成强化,远不能用一般人的标准来评定。 尤其是那双经过调整的大长腿,每一次迈步的距离都要比一般人更大一些。 赛道上,黎振轩只觉得自己的身体无比的轻松,每一次蹬地,从脚下传来的都是爆炸性的反弹力,双腿在迈动之间仿佛有无穷的力量可供自己挥霍。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快,但是两侧飞速倒退的景物告诉黎振轩他跑的很快,非常快。赛程刚过十米,原本落后在最后一名的黎振轩已经追上了第七名,在下个十米,黎振轩就连续超过三人。当赛程刚刚过半,还跑在黎振轩身前的就只剩下一个人,他感受到了黎振轩的接近,拼了命的加速,但是纵然如此,依然没有办法阻止黎振轩快速的缩小他们之间的差距。 最终在第六十米,黎振轩成功完成了对第一名的超越,轻松冲过终点。 老者的眼睛愣愣的看着从最后一名一路超越到冲过终点的黎振轩,半天没有反应。 “师傅,师傅?”周明春小声的叫着。 “把那小子给我拦下来,就那个起跑慢了的,别让他跑了。” “第一道11秒21,第二道11秒56,第三道11秒78,第四道10秒65,第五道……” 黎振轩正是第四道,10秒65的成绩不但达到了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标准,甚至超过了一级运动员10秒93的标准,距离国家运动健将10秒50的标准成绩也差不了多少了。 “这小子速度真快啊,10秒65,厉害,是个好苗子。”因为老者的关注,周明春也关注上了这个自己先前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的学生:“手记标准比电记快0.24秒,10秒89,都过了一级运动员了。” “不是10秒65.是10秒15,他起跑比别人慢了半秒。” “真的假的,那都超过国际健将标了。” “我不可能看错,就算误差也不会超过0.1秒。”老人一脸严肃的说着,看着黎振轩的目光也多了一丝热切。 “小周,让他们安排这个小伙子单独再跑一次。” “哎,好。” 二级运动员测试虽然说是为国家储备运动项目的后备人才,但是终究是不被重视的项目,周明春这个省队的教练说了一声,再加上还有老者的面子,负责人当即满口答应的给黎振轩安排了第二次测试。 这一次,是黎振轩的单独测试。 黎振轩就这样再一次站在了起跑线上,心中多少有些忐忑。 他知道自己有点儿出格了,过二级运动员标准不算是什么,但是10秒65这个成绩放在一个高三学生的身上就显得有些太夸张了。 “管他的呢,反正我就是想要出名,还有怕出名出大的吗?” 黎振轩咬了咬牙,再一次准备起跑,他不准备留力,这一次仍然是全力以赴。 “各就各位,预备……砰!” 这一次,黎振轩没有因为枪响而愣神,在枪声响起的刹那,就全力冲了出去。 “起跑还是慢。”老者不满的说了一句。 黎振轩觉得自己是在枪响的一刹那就起跑了,但是在专业人士的眼里他的起跑还是慢了。 在国际上,0.1秒被视为运动员起跑时对发令枪声反应的极限,低于0.1秒会被判为抢跑,取消比赛资格。华夏的短跑运动员起跑反应时间在国际上也算是比较快的那一类,基本上可以控制在0.3秒一下,而黎振轩的起跑,老者可以肯定超过了0.5秒。 “这技术动作,烂的一塌糊涂,野路子啊。” “不过真快啊,这速度……” 加速,加速,再加速! 黎振轩一路狂飙,飞速的冲过了终点。 周明春和老者再加上原本的计时员,三人一手一个计时器,在黎振轩冲过终点的同时按下。 “10秒26。” “10秒27。” “10秒26。” “果然没错” “计时器没问题!” 老者和周明春的眼神同时一片火热。 “这小子叫什么,哪里来的?” “叫黎振轩,是个高中学生。” “我当然知道他是高中学生,我是问你他哪个学校的?” “算了,你跟他们校领导说一声,这小子我要了。” 扔下了一句霸道无比的话,老者拉着周明春向跑完之后等在终点的黎振轩走了过去。 第十章:天份这么好,不拍av可惜了。 “小伙子,小伙子,先等一等。” “叔叔好,老爷爷好。”黎振轩嘴巴甜甜的叫了两声,他估摸着这两人差不多就是让自己重跑的人。 “你是黎振轩吧。”老者看了看黎振轩,眉头不由自主的皱了皱,在他看来黎振轩的身材有些臃肿,尤其是那两块胸大肌,太他喵的碍眼了,一定要让他减重,否则身体负荷太大,还拖累成绩。 不过这个时候先不需要说这些话,现在重要的是要把这小子给拐到自己队里。 “小伙子刚刚跑的真快啊,有没有想过要在田径项目上进一步发展?” “啊?”黎振轩摆出一副天真的模样,反正他才十八岁,脸还特别楞,扮天真没有丝毫违和感:“老爷爷你们这是?” “哎呀,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姓朱,你叫我朱老头或者朱爷爷都成,这家伙姓周,你叫他老周就成,他是省田径队的教练。”老者先是自我介绍一番,接着问道:“小伙子跑的很好啊,练田径几年了,在哪练啊?” “其实也没练多久,我就从寒假开始练的。 “寒假开始练得?” “嗯。” “以前没练过?” “这不高考加分吗?”黎振轩腼腆的笑了笑:“我一直都跑的很快。” 寒假到现在才多久啊? 一个月都没有! 老者和周明春对视了一眼,两人的眼神已经从热切变成了火热。 “原来他真的是野路子!” “他的起跑反应是半秒左右,要是能压进三秒!” “他跑步动作很不标准,如果能纠正,起码能快个0.1秒左右。” “这小子能跑进十秒!” 老者和周明春的热情瞬间点燃了。 十秒啊! 这个世界上还没有黄种人能跑进十秒的,这么一个好苗子要是从自己手上溜了,他们得糟心一辈子! “小黎啊,我就直说了,你想不想到省队来做职业运动员,跟着我练?” 实话说,做职业运动员这事黎振轩还真的没有想过,因为太不自由了,他可是知道职业运动员的管理究竟有多么的严格,所以,他脸上摆出一副为难的神色道:“那个周叔叔,朱爷爷,我要考大学的。” “大学的事情不用担心,我包你上一本。小周,你说是不是?” “我这里有保送省体大的名额,你要是愿意,这个名额就是你的。” “其实……我想考中戏的。” “这个……” “小伙子你瞎想什么呢,做演员哪有做运动员舒服?吃喝住国家全包了,只要参加比赛就好,将来年纪大了国家还包分配,而且还能参加国际比赛为国争光。当演员除非你成名,否则哪个不是一辈子风餐露宿的,苦死了。”老者信口胡柴着道,反正他是看上了这个好苗子了,怎么说也要给他拐到省队里头。 “但是我听说运动员的训练时间都非常长的,我还在写小说,恐怕没有那么多时间。” “你还写小说?” “嗯,我有一本小说已经在宝岛出版了。“ “这……” “那个,周叔叔,朱爷爷,这事情你们让我好好想想成不?那个,我等会儿还有比赛,先去休息?” “你还有比赛,哪一场?” “二百米和跳高。” “哦,那你先去准备吧,一会儿我来看你比赛。” 在一百米之后先举行的是跳高比赛,因为是二级运动员测试,所以跳高杆度是固定在1米83的位置上。1米83的高度对于黎振轩来说还是挺轻松的,不过其他的跳高姿势他也不会,只会最简单的跨越式。 在黎振轩比赛的时候,老者和周明春一直在商量着要通过什么方法来把这个明显不太好弄的小家伙给拐到省队里来,所以黎振轩比赛的时候他们也关注着,看着黎振轩用跨越式的方式轻松跨过一米83的高度,老者的嘴里啧啧有声:“这弹跳能力,也不得了啊,跨越式过了一米八三。” “这小子看起来还怪轻松的,估计是没出全力。” “要不要让这小子试试两米?” “能过吗?” “试试吧,反正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于是,跳高的跳杆被提到了两米,黎振轩再一次站在了加速道之前。 黎振轩现在是有些无奈了,显然 加速、起跳、奋力一跨。 “真过了!” “这小子的弹跳力真了不得,好好训练,说不得能在跳高上也出成绩。” “二百米要开始了。” “轮到那小子了。” “跑的还是真么快啊,成绩呢,多少?” “21秒43,快过运动健将标了。” 二百米跑完,黎振轩今天的比赛就全部结束了,自然要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回去,朱老先生拉着黎振轩的手道:“小黎啊,你天赋这么好,不当运动员可惜了。” “我还不拍av可惜了呢。” 黎振轩脸上笑着,心中却忍不住回了一句。 实际上他倒并不是真的抗拒成为运动员,他要是做了运动员,凭着烛龙之力的加持,不管是在国内赛场还是去国际赛场,刷记录也不会有太大的难度,在成名路上绝对是一条捷径。只是,国家职业运动员那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繁重的训练任务都让黎振轩望而却步。 只要开了头,他有的是办法功成名就,何必要去当运动员,受苦受累的训练呢? 二级运动员测试考完了第一天,黎振轩有了时间就在msn联系上了‘赤铠’,询问起宝岛繁体出版的情况。 林白同时给诛仙出了两集,因为从来未曾出版过大陆的小说,所以出版社方面在前两集紧紧试探性的分别印刷了一千册。没有想到诛仙一投放市场就引起了小规模的轰动,两集一千册很快销售一空不说,更有不少读者来信称赞诛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 这样的市场反响让林白上下都对诛仙充满了信心,已经联系了印刷厂紧急加印一万册投向市场,结果区区几天的时间已然销售了大半,林白出版社现在正在积极进行第二次加印,这一次林白出版社决定一次性加印十万册,每一集五万册。 诛仙投向市场引发火爆反应,这对于林白出版社而言当然是一个好消息。不过如此一来,林白却也不可能卡着黎振轩的版税分成了。 ‘赤铠’趁势和黎振轩谈起了诛仙的后续版权。 第十一章:曝光了 现在看来,黎振轩的版税分成可以板上钉钉的拿到手不说,版税分成还不能低了,否则黎振轩很有可能另投别家。 现在在宝岛出版社之间诛仙已经算得上是小有名气,如果黎振轩要转投别家,肯定会有很多人愿意敞开大门迎接。 不过,现在着急的人不再是黎振轩而是林白出版社了。黎振轩就算是在啥也知道自己这个时候应该端起来,只有端着才能为自己迎来最大的利益。 所以,无论‘赤铠’说的如何天花乱坠,许下如何的条件,黎振轩只说自己需要好好考虑两天。 当然,黎振轩也没有为难‘赤铠’毕竟对方是‘店’而自己是‘客’,虽然说自己现在已经有了客大欺店的资格,但是黎振轩也不想太过为难自己的东家。因此虽然没有直接答应签约,却告诉赤铠他会遵守承诺,在同等的条件下肯定只考虑林白一家,而不是旁人。 这却多少让赤铠松了口气。 黎振轩又登上了qq群,虽然他这个作者甚少露面,但是群里面依旧热闹非凡。默默看了一阵聊天记录,发现自己果然已经被曝光了,他繁体书上的生活照被传上了qq群里,黎振轩用烛龙之力微微调整了的面容,那自然是不用多说,吸引了一票大姐姐小妹妹的尖叫觊觎。 “大家还好吗,我又来了。” “哇,是陛下。” “什么,陛下上线了!” “邪皇弟弟,妾身想你想的好苦啊。” “邪皇弟弟,来亲一个。” “邪皇弟弟,照片真是你啊,好帅啊,妾身自荐枕席,恭请邪皇弟弟安睡。” “护驾护驾,不要让乱民伤者邪皇!” “臣玄冥玄恭问邪皇圣安。” “朕躬安,小玄子有心了。” “谢邪皇,不知道邪皇今天要翻哪位贵人的牌子啊。” “嗯……朕看小玄子就不错。” “这……这这这……邪皇请怜惜……” “哈哈哈哈,太逗了,原来黎振轩是个逗比啊!” “竟然敢说我大邪皇是逗比,来人把他给我推出去,乱棍打死!” “几天不见,邪皇还是那么独特,那么风骚,我就放心了。” “对了邪皇,这几天干什么去了,起点上说你有事要忙个两三天。” “这不要高考吗,朕就去考个二级运动员证加加分,没想到考试的时候有位老人家被朕的霸气惊到了,寻死觅活的要让朕去当职业运动员,出战雅典为国争光。朕本来看他一把年纪了,想要答应,可是转念一想,这么多臣僚还等着朕更新呢,朕不能让群臣失望啊,就严词回绝了他。” “我靠!” “邪皇,你吹牛不打草稿啊。” “邪皇,你看,牛都在天上飞呢。” “本报讯,x省x市x养牛场发生悬案,牛场内一千多头牛牛皮皆破,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之中。” “梨子,你是梨子吗?”这个时候,聊天群里忽然有一个叫你胸大你先说的发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这谁啊?” “刚进来的吧。” “‘梨子,你是梨子吗?’这什么问题啊,真逗。” “不要乱说,这个问题体现了深刻的尼采哲学,阐述了精神和物质的分裂性,简称精神分裂。” “不是我要说的是,邪皇你是梨子吗?” “你是?” “是我啊,范胖子,范小波,你同桌啊。” “范小波,你怎么进来了?”黎振轩龇了龇牙,他到真没有想到自己的同班同学竟然会混到这个群里来,而且还是那个多嘴胖子。 “我靠,真是你啊!” 群里的人立刻就发现了这个新婚进来的家伙真的在现实里认识黎振轩,立刻七嘴八舌的询问了起来。 “小弟弟,告诉姐姐,邪皇长的帅吗?” “帅,那能不帅吗?比照片上还帅,而且篮球打的特棒,胯下运球那叫一个华丽,每次打篮球都能把那帮女生给馋死。” 范小波显然是个天生嘴上没把门的,二话不说就把黎振轩的一切都给抖露了出去,卖的那叫一个干脆果决。” “真的假的。” “我不信,除非爆照。” “没图你说个**,爆照啦。” “邪皇爆照啦!” “爆照爆照!” 黎振轩看着笑了笑,爆照就爆照,反正当初给诛仙拍生活照的时候还有几张剩下的,黎振轩也不在乎自己以这种方式被人所知,增加曝光率,成名,这些本来就是他的目的。 只是他不知道,群里的聊天内容,很快就上了龙空、天涯的八卦论坛,连他的照片也没能意外。不少人对他的私照、八卦更感兴趣。 反正黎振轩在网上是红了,不止书红,人也红。所带来的结果就是,他所能够收割的崇拜,比之过往更多,原本因为身体塑形而消耗了很多的烛龙之力也恢复了不少。 不过这回曝光,以后自己在学校恐怕就没有了安生日子。 黎振轩想了想,就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句:“贱人就是矫情”。 既然想出名,既然想走红,既然想要收割崇拜,肯定就要面临这些问题。 反正一早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也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第二天,第三天的测试,黎振轩依然参加了。 400米黎振轩跑出了48秒75的成绩,800米则跑了1分53秒,跳远比赛上黎振轩出现了失误,他落地的时候没有向前倾而是向后倒了,根据跳远比赛的规则,他最终的成绩只有7米,依然过了二级运动员的标准。 最后的一千五百米上黎振轩收了力,不想表现的太夸张,只跑了一个4分零9秒,过了二级运动员的关,相比于其他项目的成绩却是远远不如的。 比赛期间,朱老先生和周明春依然没有放弃对黎振轩的勾引,职业运动员的各种福利各种好处一套套的从他们两人的嘴里往外冒。奈何黎振轩铁了心的不想要成为职业运动员,来刷二级运动员证书除了高考加分提档的好处之外,更多的是为了增加话题性,如何肯真把自己圈进运动员的圈子里,哼哼哈哈的只是敷衍,不肯答应。 他却没有想到,他所展露出来的‘天赋’实在是太好了,好的让周明春和朱老根本就不可能放下。 两人眼见没有办法从黎振轩这里打开突破口,眼神一对,立刻就想到一块儿去了。 这小狐狸属石头的,油盐不进。但是他校领导总不会是这个态度吧,实在不行还可以直接从家长身上入手。 这段时间两个老狐狸已经打听清楚了,黎振轩是单亲家庭,家庭条件普通。一本的省体大再加上职业运动员的待遇,肯定对这样的家庭充满了吸引力。 第十二章:骑士王之荣耀 下了线,黎振轩并没有急着会学校,而是在一家乐器店里买了一把499的原木吉他。 小说上已经铺垫好了,接下来他准备在音乐上下点儿功夫。 歌曲,他的脑子里有无数未来出现的经典好歌,乐器,手中的这一把原木吉他勉强够用。 黎振轩开始考虑给自己找个可以练歌的地方。 黎振轩上辈子的经历称的上是复杂。 大学毕业之后黎振轩找了一份很普通的白领工作,薪水少,工作忙,整天足不沾地的同时,还要承受同僚的挤兑和上司的责难。 某次醉酒之后的黎振轩一怒之下在酒吧里就把那个总是看自己不顺眼满mlgb的部门主管给开了瓢,工作自然是丢了,他一咬牙,也没有再找工作,而是南下横店当了群演,希望能够在横店找到机会一举成名。 现在想来,当时的自己真真是太甜了。 横店的群演数不胜数,真正从群演之中崛起的明星有几个? 黎振轩在横店混了三年,没混出什么名堂,却从横店混到了北京,成了一个‘光荣’的北漂,期间在饭店擦过盘子,在酒吧唱过歌,给人伴过舞,做过编剧,写过小说,及至年近四十,虽然没有获得什么成就,但是因为经历的多了,所以什么都会一些,音乐方面,他的音色也算是挺好,吉他弹的也过得去。 但是上辈子是上辈子,这辈子是这辈子。 上辈子他虽然会弹吉他,但是弹奏乐器这种事情讲究的就是一个熟练,上辈子乐感能不能被继承,黎振轩的心里都没谱。 更何况,想要在音乐这条路上闯出名堂,靠着自己原本那半桶水的水准显然是不行的,纵然他的脑海之中有无数经典好歌,唱不出那种味道,演绎不出那种感觉也是无用之物。 今生想要取得非凡的成就,除了仗着他脑海虽然,这肯定会让自己很忙。 但是既然决定走上这条路,那么就不该矫情的想要过普通人的生活。 一边享受着万众瞩目的闪光灯,一边又想要轻轻松松的不费半点力气,这天下间哪里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在家练歌是肯定不行的,老妈现在一心想着他努力学习,考一个好大学。考体育那个因为高考加分所以就算了,可是如果老妈知道他又是写小说又是玩吉他,非把他这个玩物丧志的不孝子揍死不可,所以在家肯定不行。 但是除了家之外,他又无处可去。 最终,黎振轩把脑筋打到了学校后面的小树林。 …… 梅若菊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因为母亲是学校老师的缘故,她拿到了学校后门的钥匙,那一片人迹罕至的小松林就此成了梅若菊每天中午休息闲逛的禁地。 每一次中午放学后,如果不回家的话,梅若菊都会习惯性的来到这片小松林里独处一会儿。 到了高三,很多家长都不希望孩子将中午宝贵的时间浪费于往返学校上,甚至有些家长会为了照顾孩子而就近租房。 曹雪是梅若菊母亲的同时也是她的老师,本身就是一个性格颇为严厉的人,对她的管理就显得格外的严格。 不但在学校之中对她的学习严格要求,即便是在回家之后也常常对她进行单独的学习辅导。 虽然从未曾说过什么,但是母亲严格的管理确实给了梅若菊巨大的压力。 每天中午的放风时间,成了梅若菊唯一舒缓自己压力的机会。 她喜欢借着这个机会偷偷的看一会儿小说,小说永远都塞在她的课桌里,不敢带回家。 今天,她同样带了一本。 诛仙。 她喜欢亦舒的小说,喜欢亦舒笔下那苍凉悲伤的爱情。 她也喜欢张小娴的小说,喜欢笔下那理智到残酷的感情。 她同样也不反感琼瑶,即便明知道琼瑶笔下的爱情男女总是失真,但是她也愿意去幻想那一份完美的案情。 她看诛仙,只是意外。 几天前,她从同学的口中得知了诛仙这本名字,本没有放在心上,只是作者的名字让她稍稍上心。 黎振轩,一个十分熟悉的名字。 同学都在讨论这个黎振轩是不是他们班上的那个。 有些人觉得不可能,但是却也有一些人信誓旦旦的认为两者是同一个人。 因为这件事,在书店买参考书的时候,当梅若菊在书架上看到新上架的诛仙,便忍不住买了一本。 她对黎振轩并没有太深刻的映象,虽然两人是同班同学,却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在母亲的严格要求之下,她的目标从来都是一本,是最好的大学。 而黎振轩…… 他们并非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更何况这个男生从前总是很沉默,沉默的仿佛和周围的喧嚣格格不入,即便是同班三年,他们之间也甚少交集。 她忍不住想要看看,这个自己同班三年却从未曾有过交集的男孩子写的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小说。 将纸巾放在地上铺好,梅若菊背靠着一株松树坐下,正要打开的刹那,悠扬的曲调在吉他的静谧的松林之中扩散开来。 一曲骑士王之荣耀在黎振轩的指下缓缓倾斜而出。 他听过许多歌,也唱过许多歌,学了吉他之后更弹奏过无数曲子,但是从来都没有一首曲子能像这一首一样让他饱满的投入自己的感情,即便这首曲子,并不适合用吉他来弹奏,无法反映出曲子中的无悔和绝望。 孤独的巡礼,骑士王的荣耀,或许这并非是最美的曲子,也并非是最好的曲子,但却是黎振轩的最爱。 这是偏爱,因为承载着这曲子的角色,而毫无道理的偏爱。 这首曲子,上一世他就练习弹奏过了无数次,这次再弹,指间已经有些许生疏,心中却多出更多的感悟。 高高的剑丘,受骑士与臣民的敬仰,剑光潋滟,脊梁挺直,拔出圣剑的刹那,莫说是作为普通人,便是连作为人的资格也一起舍去了。 但是这值得后悔吗? 不值得! 纵然没有人理解自己,但是这不是退却和停下的理由。 “哈,我也真是矫情!”一曲结束,黎振轩沉默良久,紧闭着双眼,沉浸在哪自己无比熟悉的曲调之中,忽的往自己脸上拍了一下,嘴角噙着笑意,一只手举起,迎着从针叶之间洒下的碎斑。 “亚瑟王,今生奉你为王,鲜血为你封疆!” “黎振轩?”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黎振轩稍稍一愣,仰起头来,一抹飞扬的裙摆荡起,白色的凉鞋下圆晕的脚趾头滴溜溜轻踏。看着来人,他有些意外,对方的目光也正好落在他手中的吉他上。 “梅若菊同学,巧了,你也在这里休息啊?”嘴角微微翘起,玩味的目光落在了对方手上的书上:“看小说可不是你这种好学生该做的事情。” 因为角度的问题,黎振轩并没有发现梅若菊手中的正是自己的小说诛仙。 “哼。”被对方窥见了自己的小秘密,尤其是对方还很有可能是自己手中小说的作者。梅若菊颇为恼怒的哼了一声,但是少年人的骄傲不容许她低头,扬起下巴道:“想不到你还会弹吉他,弹的挺好听的,是什么歌?” “随便弹的,没有什么名堂。”黎振轩拍了拍身边的草皮道:“坐?” 第十三章:彻底曝光 黎振轩淡定随意的态度,让梅若菊颇为惊讶。 梅若菊对于黎振轩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并不代表着一无所知。再怎么不做接触,毕竟也是做了三年的同班同学。她很清楚黎振轩从前在暗地里偷看自己的举动,今天这样的态度,却让梅若菊意外,同时也有一点儿生气。心中有一点儿小生气,话语就变得不客气了起来:“你请我坐,这草皮是你家的吗?” 话一出口,梅若菊就有些后悔了。 这样说话显然是无理取闹,而她并非是一个喜欢无理取闹的女生,只是看着黎振轩那张淡然的脸分外的不舒服。 梅若菊是一个早熟的少女,因为学习成绩优秀,再加上人长的漂亮,在学校属于经常性被奉承的那种人。 而黎振轩这个从前和她说话都结结巴巴的同学,此刻却以一种平淡的,甚至居高临下的态度面对她,这种落差自然让她有些不舒服。 简而言之,梅若菊小同学有一些公主病。 这也正常,像梅若菊这样无论是学习还是长相都极为优秀,又是独生子女的女孩子,若是没有一点儿公主病那才真是奇怪了。 “哈。”黎振轩轻轻的笑了笑,他听得出来梅若菊不知怎么的话语之中就多了一点火药味,不过他并不在乎。 纵然今生的年纪是十八岁,但是上一世他毕竟活到了四十岁,经历了无数风雨,吃过了无数苦头。若是这么小小的刺一句都能让他发脾气,那他估计自己当真没有办法活到四十岁。 梅若菊不愿意坐下,黎振轩也不在乎。背靠着松树,轻轻拨弄着吉他琴弦,再一次弹奏了起来,这一次他不但弹,还唱了起来。 我们都是泡沫轻轻一碰就破 眼泪是爱的火花 昨天就像飞机穿过我的窗口 我什么都没有 我摊开了双手你予取予求 直到你想自由 痛苦的时候我不会闪躲 就像树叶甘心为春风吹落 只是简简单单的爱过我还是我 简简单单的伤过就不算白活 ……………… 静谧的松林,两个人。 少年和少女。 少女白裙飘曳,少年轻声弹唱。 一曲尚未结束,黎振轩停下了,心中有些失望。 刚刚应该起高音的地方,他的气却不够了,调子没有上去。而且他这辈子的嗓子没有练过,虽然没有唱走调,却有几处破音,而且音色上也说不上好听。要让黎振轩给自己评价的话,那就是他毁了一首好歌。 和林俊桀比起来,黎振轩的嗓音不够他那么清亮透彻。林俊桀所有受欢迎的歌曲基本上都是苦情和伤情的歌曲,但因为林俊桀那独特的透彻华丽的嗓音,这苦情的歌词由他慢慢演绎出来,并非是那种陷在感情漩涡中挣扎的感觉,反而是已经从痛苦和挣扎的漩涡之中走出,带着怀念和回味娓娓道来。 黎振轩的嗓子没有林俊桀那么华丽,演绎不出那种痛苦之中带着温情,回忆之中带着温馨的独特感觉。 不过,这些问题倒也不算是严重,可以在录音室靠修音解决。后世的那些偶像派歌手,一个个去卡拉ok唱歌能把人吓死,但是录张专辑出来,居然会让你听着觉得还挺有实力,唱的不错,这一切都是修音师的功劳。 当然,他们要是不自量力的开劳什么演唱会,要么被抨击五音不全,要么只好假唱了。 所以后世的一些歌手,他们在演唱会上假唱到不是真的没有职业精神,只是实在缺乏职业素养,让他们真唱完全唱不出来专辑之中的那种感觉,只好用假唱对口型来应付。反正绝大多数的粉丝来演唱会,也不是真的来听歌的,而是来看明星的。与其承受五音不全的摧残,不如保全明星身上的光环,只要你别弄的太过分,大家就一起装作不知道好了。 至于那种假唱还对不上嘴型,被人戳穿的,那就真的是职业素养问题了。 演唱会这个东西,没点实力没点真本事的人真的玩不转。 黎振轩在心中抨击着自己的声音,寻思着要耗费烛龙之力把自己的嗓音好好的修整一下,梅若菊却听的有些入迷了, “怎么不唱了?” “唱的不好,还得多练练。”黎振轩微笑着摇了摇头,嘴角噙起道:“怎么,喜欢听吗?” 被黎振轩这一问,梅若菊微微脸红,接着猛然惊觉,自己好像有些靠的太近了。 身边的这个男生,身上似乎有种奇怪的魅力,尤其是单独相处的时候,竟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她隐隐能感觉到从胡一飞身上传递出来的洒脱、淡定,以及一种厚重的成熟感。 对,就是成熟感。 这种感觉对一部分17、8岁的少女有着超强的杀伤力。 这应该是她生来第一次对异性产生主动接近的冲动,让她有点不知所措。 梅若菊的反应,让黎振轩觉得有些好笑,忍不住道:“你看的是什么小说能给我介绍一下吗,班长看的小说,我也要多看看,好好学习一下。” “你想看就拿去看好了。”带着点淡淡挑衅的语调,顿时就把刚刚对黎振轩升起好感的梅若菊激怒了,手一甩,原本一直被藏在身后的小说就飞向了黎振轩。 黎振轩伸手接住一看,这一看,尴尬了。 这才发现梅若菊手上拿着的赫然是诛仙。 “原来你也会尴尬啊。”梅若菊心中偷笑嘴上却道:“你是该好好学学,你看看,都叫黎振轩,人家十八岁写的小说都出版了。” 这话,当然不是原本的那个意思,黎振轩不相信梅若菊当真不知道诛仙是他的小说。而他尴尬的原因也和梅若菊心中猜想的不太一样。 纵然时间倒转,所有人都不知道,但是黎振轩自己却知道自己是一个抄袭者,诛仙根本是别人的作品,他不过在别人之前发表了出来。虽然已经下定决心抄袭,但是总还是会有一些古怪的感觉。 不过,黎振轩终究是脸皮厚如城墙的人,转瞬就反应了过来:“哟没想到班长还是我的粉丝啊,这真是该庆贺庆贺,我给你签个名吧。” 于是,不等梅若菊反应,黎振轩掏出书包里的马克笔,刷刷刷的在封面上写了三个字,三个字写的龙飞凤舞,黎振轩很是满意。 “给,这可是我第一个签名。” “封面都花了。”接过书一看,看着那盖满了整个封面的黑色马克笔痕迹,梅若菊不高兴的皱了皱小鼻子:“我都还没看。” “那就抓紧时间看,不然被别人剧透是会后悔的。” “哼,自以为是,我才懒得看这种闲书。” “哈,那就别看了,省的打扰你学习又要怨我。”黎振轩笑了笑,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草叶子就要走。 “喂,黎振轩!” “怎么了?” “你这人……哼!你应该有qq号吧,把你qq号给我,加一下好友吧。” “别误会,就快要毕业了,大家都在弄毕业花名册呢,我也想要弄一个。” “没问题。”黎振轩想了想,又拿起笔在自己的签名下写下了一串数字。 ………………… “胡校长,黎振轩同学真的是一个非常有天赋的年轻人,他该活用自己的天赋为咱们省争光,为国争光,您说对不对啊。”此时在校长的办公室里,省田径队教练周明春满面春风。 “哈哈,周教练说得好啊。”胡校长的脸上同样充满了笑容,不管怎么说,堂堂省队教练直接找到他,想要他学校里的一个学生,这对他而言也是一件相当有面子的事情,好好运作宣扬一下,这就是政绩啊。 “黎振轩这个同学我知道,非常乖巧,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很有主见,学习努力,乐于助人,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胡校长的话还在继续,就在这个时候,办公室的门咚咚咚的被敲响了。 “进来。” 教导主任一脸笑呵呵的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脖子上挂着照相机的中年人:“校长,这位是天市都市报的刘记者,我们学校有一个叫做黎振轩的同学,写了一本小说出版了,这位刘记者想要采访一下黎振轩同学。” “这位记者同志,你也是为了黎振轩来的?” 黎振轩? 又是黎振轩。 这黎振轩到底是何方神圣,先是引来了一个省体育局田径队的周教练,紧跟着又引来了记者。 这黎振轩还写过小说,居然还出版了? 学校不大,所以有点什么事情总容易哄传得全校皆知,原本黎振轩写小说的事情已经成了学校的学生和老师之间的重点话题和谈资,如今随着周明春和刘记者的到来彻底引爆了。 第十四章:高考结束 周明春会来学校找自己这黎振轩当真没有想到。 在他想来自己既然已经拒绝了这位省田径队教练的盛情邀约,不管是为了面子还是其他什么的,都不应该再来找自己才对。 黎振轩是不介意将来有了机会去世界赛场甚至是奥运会上刷刷成就,刷刷声望,刷刷崇敬。 但是现在不是时候。 还是那个原因,职业运动员的管理实在是太严格了。 现在的它一旦成为了职业运动员,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只能走在职业运动员这条路上了,其他的想法都必须要断掉,就连人身自由都将要被限制。 除非他出了成绩,拿下了重量级的奥运冠军或者破了世界纪录,这才能获得一些自由。 所以周明春之情虽盛,黎振轩也是一定要拒绝的。 省体大的名额对于老妈的吸引力倒是非常大,不管怎么说那都是国家一本大学。黎振轩倒是能坚持的住,但是老妈却险些被周明春给说动了。 好在黎振轩写小说的事情也被爆了出来。 刚得知黎振轩写小说的时候,老妈是很不高兴的。 她觉得黎振轩今年作为高考应届生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认真学习考一个好大学,不该弄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先前考二级还能说是为了高考加分,这写小说简直就是不务正业。 好在天市都市报的报道及时的拯救了黎振轩。 天市都市报毕竟不是什么三流小报,这一天的报纸上市之后,在全省范围内都掀起了一番不小的波澜。 不少读报的人都在晚报的头版右边的导读竖条上看到了一个很是招惹眼球的标题:本省18岁少年长篇玄幻小说《诛仙》红透网络,一经出版,立即抢占海峡两岸销量头名! 诛仙第一次走出网络,开始在现实社会中展开影响力。 这篇报道对老妈产生了一些影响,不再坚定的认为黎振轩写小说是不务正业。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大舅和大舅妈的劝说起了效果。 大舅对于老黎家出了个能出版小说的‘才子’非常兴奋,直言这是光宗耀祖。 至于周明春,虽然老妈和大舅一度都非常心动,省体大怎么说也是一本大学,职业运动员也算是一个比较光鲜体面的职业。 黎振轩好说歹说,最终才成功劝住了老妈。 不过她也给黎振轩下了通牒,如果黎振轩高考能够考上一本,那就算了,如果考不上一本,还是得上省体大,去当职业运动员。 无论如何,一本比二本好! 黎振轩也只能答应。 黎振轩不愿意,老妈又被黎振轩说动,周明春也没有办法强迫。 只是给黎振轩和老妈都留了电话,告诉他如果转变了想法,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然后才一脸惋惜的离开了。 经过天市都市报的这一番报道,诛仙的热度顿时加剧,在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和宝岛林白出版社的新合同也火速谈妥。 新的合约规定,从第三册开始,诛仙一书的繁体版权都将享有千字80元人民币的稿费,并将享受12%的版税分成。这份合同无疑是极具诚意的,再多就要伤害到出版社的利益,黎振轩也没有贪得无厌,干脆利落的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与此同时,黎振轩一直搁置的简体出版版权,也终于有了具有诚意的回应。 简体出版与繁体出版不同,繁体一本6万字,而简体一本就要20万字,再加上盗版猖獗等一系列的原因,简体版权弹起来要比繁体版权难的多。 但是如今诛仙的热度从宝岛漂洋过海传入内地,终于还是有出版社放下了心中的顾虑,黎振轩多番商谈沟通之后,最后选择了上海文艺出版社。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给的待遇最高,千字100元的稿酬,再加上浮动式的版税分成。合约规定诛仙的销量如果超过五万册,黎振轩可以获得8%的版税分成,超过10万册版税10%,超过100万册黎振轩可以得到12%的封顶版税待遇,这样的待遇黎振轩已经足够满意。 同时,上海文艺出版社是1952年成立的国内老牌出版社,发行网络遍布全国。同时,作为一个老牌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每年的出书量却不是很多,但是经由这个出版社出版的图书质量往往极高,装帧精美。对于经常买书的读者而言是,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基本上就是靠谱的代名词。 当然,质量高装帧精美的结果就是售价很高。 高价格换高质量,也是常理。 这也是为什么上海文艺出版社愿意给黎振轩千字100的稿酬和销量超过百万册12%版税分成的原因之一。 他们的利润空间高,走的并不是薄利多销的路子,如果黎振轩的诛仙真的能卖超过一百万册,出版社方面绝对能吃的满嘴流油。 本来出版社还想忽悠一下黎振轩,一并买断其他版权,如影视改编权等。 黎振轩可不傻,从后世来的他非常清楚未来一个火热的ip究竟有多么值钱,一口就否决了,关上了这扇大门。 简体出版权的事情搞定了,黎振轩了却了一桩心事,收拾了心神,专心的准备即将到来的高考,高中最后的日子,就这样伴随着滴滴答答的秒针,走向了最后。 7月8日下午五点,黎振轩走出考场,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 “高中,终于结束了。” 这次高考,他有着充足的信心,考卷上出现的绝大多数题目基本上都被自己给压中了,做了个滚瓜烂熟。如果这种情况下自己还考不出一个高分,那黎振轩觉得自己还是一头撞死算了。 没多久,范小波的电话打了过来。 “轩哥,高考完了,咱兄弟几个好好喝一杯!”高三的最后阶段,范小波果如历史一般的被自己爸妈逼着头悬梁锥刺股了好长一段时间,如今高考结束,总算解放,急不可耐的就要放纵一番。 黎振轩想也没想的就应了,在场六个人,都是范小波在学校的好朋友,这一顿是范小波请客,据说是他爸给的酒宴款。 “来,兄弟们走一个。” “感情深一口闷,再来一个。” “以后兄弟们就不能常见面了,为了我们高中三年,再来一个。” 一个两个喝的醉醺醺,又跑进照相馆照了几张照片,再跑到卡拉ok疯狂的唱到大半夜。 最后不知是怎么分别的,次日醒来,黎振轩默默在床上躺了好一阵,才醒悟到自己的高中生活已经彻底结束了。 洗了个澡,收拾了一下,黎振轩走进了网吧,登上网络。 msn上存了不少信息,赤铠高兴的告诉黎振轩,诛仙第三四卷推出之后,繁体销售已经接近百万册,长江出版社方面,诛仙简体自上市以来,也销售了三十万册,成绩喜人。黎振轩估计自己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一笔丰厚的分成资金入账了。 网上,诛仙再好几个网站上的点击量都在飙升,起点的点击更是坐火箭一般的突破千万,成为起点网上第一本点击破千万的小说。留言板上无数的帖子,最多的都是祝福他高考顺利的,当然桀骜不驯祝他高考零蛋的也有几个,黎振轩挑了一个眼熟的,在下面回了一句‘刁民,安敢欺朕!’ 结果这个帖子瞬间救火了,不一会儿就被顶到了留言板最上层,里面各种千奇百怪的留言都有。 笑了笑,黎振轩这些天首次登陆了作者后台,直接来了个任性十连更,让网上看书的书友也分享一下自己高考结束的喜悦。 这一天上网看小说的书友,突然看到爆更内容,真个宛如过年一般。 十连更这种事,在这个网络小说的起源蒙昧时代,还是从未曾发生过的。 又进书友群溜达了一番,炸出了一大群‘潜水员’,将原本就热闹的书友群挑逗的更加热闹,然后果断潜水消失。 7月25日,高考成绩可以查询了。 黎振轩的高考状元梦终究未能实现,但他语文考了131分,数学124分,英语120分,文综256分,总共634分的成绩让这段时间以来一直颇为担忧的老妈兴奋的几乎喜极而泣,这个成绩上清华北大比较困难,但是其他的一本大学可以说是任君挑选。 第十五章:天高任鸟飞 八月一日,应届考生填报志愿。 黎振轩再次返校,这一次学校中的人数少了很多。 高一高二的学生已经全部放假,没有考出理想分数的很多人都决定复读。但是该来的,一个也没有少。 同学们一个月不见,很多人都大变样了。范胖子范小波的变化最大,他开着自己老爸的桑塔纳来了学校,穿着西裤和花衬衫,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他以前可是从来都不会打扮成这副模样。 他的心情很好,高考的结果超乎了他的意料之外,虽然上不了一本,但是二本却是够了,在跟家人商量了一下之后他决定冲一冲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名额,看能不能运气好搭上末班车。黎振轩却知道历史上这胖子确实是去北京上了大学,估计以后大学四年,他们少不了见面了。 梅若菊的穿着打扮,也不再像是之前那般清汤挂面,她的脸上化了淡妆,原本绑成马尾辫的长发如瀑布般散落下来,穿着的也越发时髦,身上的魅力直接跃升了两三个阶层,顿时将这帮还没吃过肉的光棍眼珠子死死的吸在了自己的身上。 “黎振轩,你报考了北京的大学吗?”梅若菊仙气飘飘的走了过来,她的身上施了一点淡淡的香水,薰衣草的香气伴随着被风撩起的长发吹向他,弄得他鼻尖痒痒的。 “嗯,北京传媒大学,跟水木大学比不了。”黎振轩笑了笑道:“恭喜你考的这么好。” 梅若菊看着黎振轩。 一段时间不见,梅若菊发现黎振轩的身上又有了很大的变化。 他的个子似乎更高了,人也好像变得更加健壮,那双眼睛似乎也越发的深邃了。 梅若菊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专程过来找黎振轩说话。 “那以后我们还是在一个城市上学,能再见面吗?”梅若菊微微一笑,接着转身离开了。 黎振轩站在那里,原地看着她的背影良久。范胖子猛地撞了一下黎振轩的肩膀,用仿佛恨铁不成钢一般的语气道:“轩哥,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点追上去?” “追上去干嘛,以后又不是没有机会见面了。” “轩哥,你这样是不行的,注孤生啊!”范小波急的抓耳挠腮,好像恨不得取代黎振轩追上去一样。 今年中传的录取分数线是五百七十二,黎振轩634分的成绩上中传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录取通知书很快就下来了,按照家乡的规矩,出了大学生,总少不了办一场升学宴的。 黎振轩和老妈原本都不想要打扮,但是大舅觉得老黎家出一个大学生不容易,更何况出的还是一个全国一本的高材生,一定要热闹热闹。另一边,范小波也顺利的接到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升学宴当然也要办。黎振轩正好和他都要去京城上大学,商量了一下,干脆两人就在一起办得了。 所以这天,黎振轩乡里乡亲来了不少,范小波那边的各种朋友亲戚来的更多,闹腾了一整天才算结束。 第二天,黎振轩和范小波两人一起上了开向北京的火车。 从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刚上火车没多久,黎振轩刚放好行李箱在卧铺上坐下,掏出一本演员的自我修养靠在那看了起来,没多一会儿一个穿着黑衣的胖子就从火车过道那钻了过来。 他看了一下范胖子,眼睛就亮了一下,走上来道:“同学,去京城上学啊。” “是啊。”眼见一个陌生的胖子突然凑了上来,虽然同为胖子,但是范胖子的心中仍然泛起了一些警惕,这番自己和黎振轩两个一起出远门,在家的时候老爸老妈就无数次叮嘱自己在外面千万小心,别被骗子给骗了,无事献殷情的,非奸即盗。 这中年胖子一上来就这么热情的招呼自己,非亲非故的肯定非奸即盗。 “真的,京城好啊,上哪所大学啊?” “您有什么事,直说吧。” “是这样。”那胖子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脑袋道:“我这上京城急着有事,昨天晚上又是一晚没睡,结果没有想到今天竟然临时买不到卧铺票了,只能买张硬座。我这年纪,这十几个小时一路坐过去肯定受不住,到了京城还有好多事情要忙,所以……能不能帮帮忙给我兑张票,票钱我双倍补给你。” 弄清楚了这来路陌生的胖子的目的,范小波倒是不害怕了,可是调换位置这事情范小波是实在不愿意干,从这到北京十好几个几个小时的车程,一路就这么硬座过去,他受不住,自己这个胖子也受不住啊,更何况昨天玩的晚了,范小波也没有睡几个小时。 两人谈话的声音也吸引了黎振轩,看着这个有着双下巴,长的和香港影帝曾志伟颇有几分相似的矮胖子,黎振轩的脑袋里忽的蹦出一个人名来,当即开口道:“胖子算了,谁出门在外没个为难的时候,你把铺让给他,跟我挤一挤将就过去就行了。” 范小波不情不愿的从床上起来,中年胖子立刻迫不及待的一屁股坐在床上。 “谢谢,谢谢小同学了啊。” “这位先生不知道怎么称呼?” “叫什么先生,生分了吧,出门在外能碰上那就是朋友,我叫高群舒,你叫我老高得了。” “果然是他。”黎振轩心中道了一声,嘴上却热情的道:“高……高导是吧。” “你认识我?” “我看过您导演的命案十三宗,拍的很精彩,看了电视台采访您的录像就记住您了,没想到这都能碰上,真是运气啊。” “哪里哪里。” 高群舒有些高兴,他大学学的是新闻,结果分去了电视台当审查,当时遍地都是录像厅,所以,高群舒以权谋私的几乎每天都在看电影,不过那时,他看的都是从香港过来的片子。 看的时间久了,高群舒觉得自己也能拍类似的片子,紧接着开始四处装孙子筹钱,拍了一部恐怖片,叫《死亡的舞蹈》。这部片子并没有登上大荧幕,反而走的是录像带渠道,结果,意外发生了,这部《死亡的舞蹈》竟然成为了当年最畅销的录像带,高群舒一下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自信。 有了名气和自信,高群舒开始摩拳擦掌从小荧幕开始寻找自己的出路,毕竟电视台他熟,1994年,高群舒拍摄《中国大案录》,用每集五万的成本总投资不过一百万的费用拍摄,最终卖出了四倍,高达四百二十万的收入让高群舒差点笑开了花。随后,他胆子越来越大,同时也开始对警匪片更加着迷。 前年的《命案十三宗》,不但让高群舒赚了大钱,更让他在导演圈里有了名气,但是跟演员不一样,他是导演,他的名气只在这个职业的圈子里才有一点,平时走在大街上,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人认识他。 这也是正常现象,别说一个电视剧导演,就算是电影导演,国内也只有张一谋,冯晓钢两个能让观众眼熟的(他们不仅是一流导演,还是一流演员),就连程凯歌,他跑到菜市场买菜不认识他的也一抓一大把。 电影,电视剧,观众记住的永远是演员,还得是主角和重要配角。像导演、剪辑、这些幕后工作者,不为人所知才是常态。 这样一来,骤然撞上一个认识自己的圈外人,高群舒难免有些得意,也不睡了,就靠在床上和黎振轩聊了起来。 “不知道高导这次去京城有什么大事啊?” “叫什么高导啊,给面子叫声高叔,不给面子叫声老高。其实也没有啥大不了的,我这不弄了个新本子么,去京城找投资。” “本子,莫不是……”黎振轩心中一动问道:“那高导,您那本子能不能给我看看,我要是看着喜欢,这钱我就给你投了。” “你!”“小子,你别唬我。” “真不唬你高导。”黎振轩笑了笑:“多的不说,三五百万的投资真不是问题。” 第十六章:《征服》 三五百万,黎振轩确实不缺,更多他也拿的出来。 诛仙繁体版的第一笔版税分成已经到了,简体的版税分成到九月份也会打到自己的账上。 高群舒这下子真的有些惊讶了,三五百万多吗? 不能算多,但是决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尤其是一个十八九岁刚刚上大学的年轻人,能拿出这个数字的更是凤毛麟角。见到黎振轩一脸认真的样子,完全不像是随口说书,高群舒的态度也有些变了:“你是?” “我?黎振轩,一个写小说的。” “黎振轩?”高群舒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想了想,顿时想了起来:“你是那个写了诛仙的学生?” 他在火车站等车的时候刚买了张报纸,现在想来,报纸上那张照片,那个十八岁的年轻小说家,可不就是眼前的人吗? “没想到啊。”高群舒忍不住感叹的道。 没想到什么,他当然是没想到写小说这么弄钱了。 他在报纸上看到的内容,说诛仙简体版买了六十万册繁体版已经销售数百万册还没有太多的感觉,只是觉得这小年轻挺有本事的,写的小说竟然能卖出这么多。但是现在看到黎振轩这副三五百万随手就拿出来的态度,这才觉得黎振轩当真了不得。 一部小说赚好几百万,这还不够了不得吗? “高叔,您还是跟我说说您的剧本吧。” “好,那我就跟你说说。” 果然黎振轩猜的没错,高群舒现在手上的剧本正是《征服》,他还拿出了剧本让黎振轩看看有没有什么要修改的地方。黎振轩还真的不拿自己当外人,高群舒叫他看着给改改,黎振轩这还真的认真看了起来。 范小波原本挺不乐意这个抢了自己床铺的胖子,现在听到高群舒竟然是个导演,多多少少也来了一点兴趣,黎振轩和高群舒讨论起了剧本,他也跟在后头看着。 这一看,黎振轩就觉出这个《征服》的剧本和自己后世看到的电视剧剧情有些不一样的地方。线索比较乱,出场人物明显要多,而且还稍微有些混乱。 “高叔,您这个剧本还稍微有点儿问题啊,你看,这前面刘华强有一个叫小高的小弟,一起杀的吴天,结果后面这个小高突然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还有刘华强前妻的妹妹,这个角色感觉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就是出下场,然后就没有了,跟情节一点关系都没有。” 高群舒原本让黎振轩帮他看剧本,只是客气一下,他没想到黎振轩还真的认真看起来了,而且指出他剧本上的不足。一开始高群舒还没有太在意,照着黎振轩指出的地方看了看,认真的琢磨琢磨,还真的觉得这两个地方都有点儿不对,把小高和前妻妹妹这两个角色删掉,高群舒顿时觉得好像这两段戏都变得紧凑多了,相对的,原来那样的剧情就显得十分拖拉。 “高叔,您觉得怎么样?” “好,很好啊,这样改……”高群舒琢磨了一会儿,越是琢磨越是觉得这个自己本来以为已经很好的本子好像还有很多地方不好的,立刻道:“小黎,你是懂行的,帮我看看,看看还有什么地方要改的。” “还有就是刘华强和宋老虎谈判这一段儿,感觉这一段刘华强的表现有点太软了,跟他嚣张的个性有点不太相符。我觉得这里得加点台词……” 黎振轩认真的和高群舒商讨了起来,范小波听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聊,吃不住困躺床上睡觉了。 黎振轩则逐条逐条的将自己的修改意见说出来,有些是他后世看电视剧的经验,有的是他自己琢磨出来的故事中的一些硬伤和修改方法。原本三十集的剧本在黎振轩的不断修改删减之下,逐渐浓缩,砍掉了很多原本没有必要描述或者可以一笔带过的支线,主视角完全的集中在了刘华强的身上,又增添了一些黎振轩认为很有震撼力的剧情,最终将整个剧本浓缩为20集。 改完之后,黎振轩发现这份自己和高群舒商讨着修改的剧本,已经跟前世《征服》的剧情有了很大的不同,大体脉络主线剧情仍旧一样,但是在细节方面却有了极大的不同。 看完了修改之后的剧本,高群舒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小黎,你这本事绝了,难怪你的小说能卖的这么好。” “哪能啊,这故事本身就好,我就是修修改改。”黎振轩笑着,接着做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问道:“高叔,你这本子估摸着要投多少钱?” “你真要投啊?” “当然啦,我很看好这个本子。” 高群舒想了一下:“我觉得,大概有个四百五十万肯定就够了。” 这个时候再跟黎振轩说话,高群舒的语气变得更加不同了,声音之中甚至待了一丁点儿的恭敬。因为如果黎振轩投资,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从刚刚认识的陌生人,一起讨论剧本的朋友变成了投资者和导演的关系。 “三百万,成,这部戏我投了。那高叔,您觉得刘华强找谁来演合适?” 高群舒的声音更加认真了些:“我觉得孙宏雷挺合适的,我看过他在《永不瞑目》和《像雾像雨又像风》里的表演,我觉得他能演出刘华强的那种野性嚣张的感觉出来。” 果然是他啊。 不过,现在和历史上不同,历史上《征服》一直拖到2003年才开拍,就是因为刘华强的演员不好找,现在孙宏雷应该还空不出档期。只要颜王孙空不出档期,那他就有机会演刘华强。 不错,黎振轩不但想要投资《征服》,更想要饰演刘华强这个角色。 他既然想要成为明星,那么就没有一部大热剧的主角更适合作为自己的出道作品的了,《征服》毫无疑问是最优的选择之一,这也是他为什么要投资《征服》的原因,除了因为征服这部剧确实赚钱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全资进组,对于自己竞争男主角这个位置毫无疑问是一枚重量级的砝码。 “那就这么说定了高叔,您先联系剧组,资金这方面我时刻给你备着。” “那太好了。” 虽然这投资拉的有点儿莫名其妙,而且黎振轩实在是年轻,但是高群舒到不怀疑黎振轩是晃点自己。一方面黎振轩和自己讨论剧本,确实的展现了对这个剧本的兴趣。另一方面,他趁着上厕所的机会找出版社方面的熟人打听了一下黎振轩,主要是打听黎振轩通过《诛仙》这本书究竟赚了多少钱。 最后那个熟人报出了一个大概的数字,这个数字让高群舒彻底没了怀疑心。 只想说……狗娘养的暴发户真tmd的有钱! 到了京城,黎振轩和高群舒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高群舒原本要拉着黎振轩一起去喝一杯,再好好商讨一下剧本和投资的事情,但是黎振轩以要去报道为理由拒绝了,谢绝了高群舒的额相送,黎振轩拉上行李,进了中传的校门。 第十七章:录歌 黎振轩分配的宿舍在三楼,或许是因为来的实在是太早了些,宿舍的其他人都还没来,黎振轩抢先占了个靠窗的铺位,放下了行李铺好了床,黎振轩休息了两天,就背起包,奔向一间自己早就已经打电话预定好了的录音室。 这是一家隶属太合麦田旗下的专业录音室,花费了不菲的资金组建,各种设备在国内都算的上是一流的,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日常维持运营维护的开销不小。 太合麦田旗下的歌手毕竟就只有那个数量,不可能天天都用录音室,总有许多空闲的时候,所以平时也面向外界接活。 不过大多数时候还是太合麦田自己旗下的歌手在使用,毕竟普通老百姓能用得到录音室录制歌曲的实在不多。 但是纵然如此,来录个音也要提前预约的,否则若是撞上了,不免尴尬。 地点实在偏僻,坐落在一处高档小区里,一副毫不起眼的招牌,还被门前桂树遮挡半边。幸亏黎振轩脸皮够厚,鼻子下面就是路,一路问了过来,否则想要找到这么个隐蔽地方,只怕真的不容易。 敲了敲录音室的门,一个戴着眼镜的短发中年人开了门,看了看年轻脸生的黎振轩疑惑的道:“你是?” 黎振轩道:“你好,这里是太合麦田的录音室吧,我叫黎振轩,预约了来这里录音。” “哦。”中年人恍然,接着道:“这事儿我不太清楚,不过你先进来吧,里面正有人在录音呢。” 黎振轩感觉到莫名其妙,自己预约了录音,这录音室的人竟然不清楚,而且不清楚就放自己进去了? 进了门,他看到给自己开门的中年男人在走廊的一边坐着,便坐到了另一边顺嘴问道:“这位大哥怎么称呼?” 中年男人抬起头来看了黎振轩一眼,问道:“你不认识我?” 他这个时候当真想要回一句“我有必要认识你吗?” 但是做人终究不能太嚣张,所以他摇了摇头,回了句:“抱歉。” “呵,没事儿。”中年人笑了笑道:“我姓宋。” “你好宋先生。”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大胡子头发花白的中年人从录音室里走了出来对着黎振轩道:“你好,你就是黎振轩吧。我姓严,叫严磊,是这家录音室的管理人员。你来的早了,约了三点,现在才两点。” “你好严哥。”黎振轩连忙站了起来握了握严磊的手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啊。” “哈哈。”这时,坐在一旁事不关己的短发中年人笑了:“小伙子有点意思。” “那是。”黎振轩一点也不怯场:“等您多了解我一点,会觉得我这人不但有意思,还很有本事。” 短发中年人忍俊不禁,又笑了起来。 严磊看着这一幕,在心中直摇头,暗暗感叹这个黎振轩倒是有点儿胆大包天的样子。不过这小子,估计不知道眼前这位是谁。要是知道是谁,只怕也不敢这么嚣张。 “谱子带来了吗,你把谱子拿给我看看吧,有什么意见,你随时可以提。” “严哥叫我小轩就可以了,这是谱子。”黎振轩拉开背包,把带来的音乐稿子递了过去:“我以前只学过一阵吉他和小提琴,稍微懂一点儿谱子,但是没有专业学过编曲谱曲。这个谱子恐怕还要严哥多多帮衬。” “这很正常,大多数的业余歌手跟你情况差不多,哪怕是职业歌手,会自己编曲的也不多。否则干我们这行的不是都得失业了吗?”严磊接过谱子看了起来:“你这好像不止一首啊,,我看看,《想唱就唱》《追梦赤子心》《简简单单》《断桥残雪》一共四首啊,一下子录这么多歌,就算你准备的充分,时间上肯定是来不及。” “能录几首就录几首吧,我当时没想到这么多。” 严磊见这个少年笑容腼腆阳光,人也随和,心中就多了几分好感道:“现在录音室还有人在用,你先到那边的小屋子里试试嗓子,那里有麦,我帮你找找感觉。” 黎振轩走进一个小隔间,关上门立刻就感觉进入一片隔绝世界般,外界还有些杂音也瞬间消散,只能说这隔音室的吸音材料用的确实扎实。 狭窄的隔音棚里什么乐器都有,摸了摸以前只在电视上才看到过的大话筒,有种特殊的感觉。 “小轩,戴上耳机说话。设备已经开了,你先试一遍。” “好的,谢了,陈哥。” 黎振轩也不浪费时间,拿起自己最拿手的吉他。坐在椅子上,戴上耳机轻轻咳嗽几声,试了试嗓子,开始弹奏起来。玻璃外面严磊漫不经心调试着机器,谱子摆到一边也没多看。“叮叮咚”一串清脆的吉他声入耳,他抬头看一眼,吉他还算熟练,也只是业余水平,不过调子好像不错。 推开夜的天窗,对流星说愿望,给我一双翅膀,能够接近太阳。 我学着一个人成长,爱给我能量。 梦想是神奇的营养,催促我开放。 …………………… 这些天黎振轩不断的用烛龙之力调整着自己的嗓音,现在他的嗓子比起原先已经好了很多,声音清澈透亮饱满。黎振轩一开嗓,隔音棚外的严磊便连续惊讶了好几次。首先是因为黎振轩的嗓音,对严磊这种干了多年的老人来说,一个人的嗓子怎么样,他在唱歌这条路上有没有发展潜力,他只要一听就能听出来。 黎振轩的嗓音在他听来就是那种非常有发展潜力的,尤其是嗓子里那股积极向上的味道,特别的能打动人。 然后,就是曲子和歌词。 这首歌的曲调称的上是优美朗朗上口,这样的曲调在严磊这种专职音乐人的眼中最有价值。因为优美,代表着好听,朗朗上口代表着传播容易,这两者结合,往往就是大火。 除了曲调之外,歌词也简单,励志色彩浓厚,极容易让人接受并传唱。 朗朗上口的调子,励志色彩浓厚容易让人接受的歌词,代表着的是什么已经不用多说了。 想唱就唱要唱的响亮,就算没有人为我鼓掌。 至少我还能够,勇敢的自我欣赏。 想唱就唱要唱的漂亮,就算这舞台多空旷。 总有一天能看到,挥舞的荧光棒。 ………………………… 严磊徒然觉得神经一紧,好像过电一般,他猛然站了起来,盯着录音棚,眼神之中满是惊讶。 这绝对一首能放在专辑里当主打歌的好歌! “阿磊,怎么了?”短发中年男人走了过来。 黎振轩给他留下的映象算是不错,人懂礼貌,还很阳光,外形也相当优秀。他坐在那儿,就在想着黎振轩的歌如果唱的不错的话就要签下他。现在看到严磊这么大的反应,忍不住走过来问问。 “好歌,真是好歌,宋先生您听。”严磊也不跟宋可解释,直接拿了个耳机,让宋可戴上。 这个时候,黎振轩正唱到高潮。 想唱就唱要唱的响亮,就算没有人为我鼓掌。 至少我还能够,勇敢的自我欣赏。 想唱就唱要唱的漂亮,就算这舞台多空旷。 总有一天能看到,挥舞的荧光棒。 …………………………………………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相同的意思。 捡到宝了! 第十八章:机会 无论是严磊还是宋先生,都觉得一首《想唱就唱》已经是惊喜了,他们没有想到剩下来的三首一首都不差,《追梦赤子心》让严磊激动的差点直接蹦起来,完完全全是励志的经典歌曲。不过黎振轩唱的还稍微有些问题,高音太拼,有些地方掌握的不到位,有点儿跑调,不过这都不是什么大问题,黎振轩有一副好嗓子,这就是最好的底子,那些问题只要训练修饰一下就能解决。 《简简单单》稍微差一点,但是也是一首好歌,还是那句话,歌词曲调朗朗上口优美动听,就有了大火的基础。 至于最后一首《断桥残雪》严磊觉得不太好说,这感觉跟时下的歌区别有点大,他不知道这样的歌能不能火,但是至少他听来觉得还不错。 只能说不愧是专业人士,黎振轩四首唱完,从录音棚里出来,和严磊一交流,立刻佩服的五体投地。 “小伙子唱的不错。”宋先生笑呵呵的凑了上来,热情的打了个招呼:“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宋可,太合麦田的总经理。” “宋先生您好。”黎振轩伸手和他握了握。 “黎先生,冒昧问一句。”认识了一下,宋可急不可耐的道:“刚才的歌都是你自己创作的吗?” 黎振轩微微一扬眉:“当然,无论词曲都已经注册了。” 他还是没有说出这些歌都是自己写的,而是换了一个说法。虽然已经决定不要脸了,但是……这件事情上总有些尴尬。 “哈哈,黎先生别误会。”宋可笑笑道:“想不到黎先生你还是唱作俱佳,这么年轻,简直就是天才。不知道黎先生录这些歌是什么用途,如果想要投入唱片公司的话,太合麦田还算是有些实力,一定会全力为黎先生打造一张个人专辑。” “我暂时没有想过要成为职业歌手。”黎振轩摇了摇头道:“录这些歌有其他的用处。” “哦?”宋可有些意外,他本来以为自己收下黎振轩这个潜力巨大的苗子是板上钉钉的事情,顶多是在待遇上有多一些的商讨空间,被拒绝真的是完全没有想过。 就在这个时候,录音室的门被打开,一个女人走了出来,看到宋可和严磊两人凑在一起,忍不住好奇了上来问:“你们在干什么啊。” “娜英,歌录好了?” “正好,娜姐你也来听听。”严磊挥了挥手手中的乐谱:“找到几首好歌。” “叫什么娜姐,我有那么老吗?”娜英接过谱子看了看,忍不住轻咦一声,对着谱子轻轻哼了起来。 “这是这个小家伙刚刚录的小样,娜姐你过来听听参考一下。” 严磊将黎振轩的录音给放了出来,放的正是那首《追梦赤子心》 充满鲜花的世界到底在哪里,如果它真的存在那么我一定会去。 我想在那里最高的山峰矗立,不在乎它是不是悬崖峭壁。 用力活着用力爱哪怕肝脑涂地,不求任何人满意只要对得起自己。 关于理想我从来没选择放弃,即使在灰头土脸的日子里。 对着歌声,娜英轻轻的打着节拍,一曲唱罢,忍不住鼓起掌来:“好听,这歌真好。那个,小家伙,这些歌都是你写的吗?” “娜姐叫我小轩就可以了,我是你的歌迷,很喜欢听你的歌。”黎振轩笑了笑。 “嗯,总体看来都是优秀之作,尤其是这首追梦赤子心和这首想唱就唱。看不出来啊你,怎么样,什么时候有空了也帮我写几首。” “那个,娜姐……我这就是玩票的。” “玩票玩的比专业的都要厉害了,怎么,瞧不起娜姐,不肯给面子?” “好了好了娜英你就别为难他了,好歌哪是这么容易写出来的?”宋可打了圆场,插口道:“对了小轩,我还不知道你是做什么的。你这么年轻,不会刚毕业吧?” “今年刚上大学。” “哦,哪所?”娜英好奇的问了一句。 “中传媒。” “那可是重点大学,高材生啊,难怪了。”娜英竖了下大拇指。 宋可紧跟着问道:“小轩你来录歌又不愿意做歌手,是因为上大学的原因吗?” “有这方面的原因。”黎振轩笑了笑道:“原本想要找家彩铃业务代理公司,发到网上制作彩铃的。” “还找什么啊,这个大老板就在眼前你不快点抓住?”娜英用胳膊捅了捅身边的宋可,她性格豪迈,乐于助人,碰上什么喜欢的人喜欢的事就喜欢帮一把。 黎振轩微微一愣,接着笑了起来:”太合麦田还有彩铃业务啊,这我是真孤陋寡闻了,不知道宋哥能否赏脸让小弟做东,一起吃个饭。” 宋可哈哈一笑,“客气了,你才到京城,怎么好意思让你破费。我请我请,正好我们详细聊一聊。” “正好,我歌也录完了,”娜英笑道:“一起去。” 正说话间,黎振轩的手记突然响了起来,说了一声抱歉,黎振轩接通了电话:“喂。” 电话里,高群舒的声音传了过来。 “喂,阿轩吧,我高群舒。” “高导你好,有什么事情?” “是这样,我刚刚去找了孙宏雷的经纪人,本子递给他了,但是他说孙宏雷实在是空不出档期,这下子麻烦了。” 机会! 黎振轩的心里有点儿高兴,孙宏雷果然空不出档期,这样一来他的机会就来了。 “孙宏雷没档期……”他做出一脸为难的样子,抓了抓额前的刘海,想了想道:“这个高导,我这里正有点儿事情,这事儿咱们约个地方见面聊。” 和高群舒约了个地方,黎振轩挂了电话,一脸为难的对宋可道:“不好意思宋哥,突然有点儿急事,咱们这个事情只能改天再约时间谈了。” “你和谁通电话呢?”宋可忍不住打探道。 “高群舒,高导。” “高群舒,就是那个拍命案十三宗的,圈里有点名气。”宋可很快想起了高群舒是谁,忍不住问道:“你还跟他有合作呢?” “是啊,高导手上有个本子,我看了很不错,就拿了一笔钱做投资。” 本子? 投资? 娜英、严磊、宋可三人对视一眼。 这小子,还真不简单,竟然还投资拍摄电视剧? “这样吧,你刚来京城,估计京城也不熟悉。你跟高群舒约了什么地方见面,我送你过去吧。” “这怎么好意思?” “安啦安啦,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宋可摆摆手,就要拉着黎振轩离开。 “我也一起去。”这个时候娜英站了出来道:“小轩你在京城人生地不熟的,我得给你把把关,省的你一不小心被人给骗了。” “娜姐,谢了。” “反正没事,闲着也是闲着。” 第十九章:时间都去哪了 1996年,宋可为师弟高小颂的专辑《青春无悔》投资了二三十万元,最后赚到了约50万元,从此,他的身份从珠宝商人变成了音乐商人。2002年,彩铃业务尚处于中国移动运营商测试阶段时,太合麦田便制作出中国第一条彩铃,开始了数字音乐的尝试。 宋可没有遛弯子,一边开着车,一边介绍了一下太合麦田的数字音乐计划后问道:“阿轩,你是怎么跟高群舒认识上的?” “在来北京的火车上认识的,我们刚好一班火车,我把他给认出来了,就聊了一会儿。”黎振轩简单说了说自己和高群舒认识的经过:“他在给本子找资金,我手上又正好有一笔闲钱,就投了他的本子试试看。” “小轩,你家里做什么的,该不是做生意的吧?” “不是。”黎振轩笑了笑:“我是单亲家庭,家里就是普通工人阶层,标准的无产阶级。” 娜英和宋可都不太相信,一部电视剧的投资有大有小,但是几百万总是要的。 什么时候普通工人家庭能拿出几百万了,难道是世界变化太快? “我写了本小说出版,赚了点稿费。”看着娜英好奇的目光,黎振轩解释道:“小说叫做《诛仙》,简体版是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诛仙》?”娜英闻言顿时惊叫了起来:“你是《诛仙》的作者,那个元邪皇?” “娜姐看过诛仙?” “没看过,不过听说过。”娜英直言道:“行啊小轩,没有想到你唱歌作曲都那么厉害,竟然还是个作家,我听说诛仙卖了好几百万册了,难怪你那么有钱。” 宋可也觉得越来越看不透黎振轩了,原本以为就是一个有天赋的学生,没有想到黎振轩在唱歌之外竟然还有这么大的成就。《诛仙》他没看过,但是也听说过,毕竟这本小说很有可能超越韩寒,成为国内图书销量的冠军,就算这跟宋可关系不大,但是报纸报道的多了,网络上讨论的多了,宋可多多少少也会关注一下。 没有想到竟然能在这里碰上《诛仙》的作者,而且唱歌还那么好。 宋可已经暂时的放弃了把黎振轩签下的想法,他知道黎振轩不是那种急切想要成名的年轻人,更重要的是不缺钱。但是那四首好歌,宋可却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过。 “阿轩,签约歌手的事情我们就先不提了。也许我们相互之间都缺乏了解,大家先多接触一下再做决定吧,咱们不如就从你的这四首歌先开始,也好让你熟悉一下圈内的事情。” 黎振轩想了想,没有再拒绝,点了点头:“好吧。” 黎振轩并不贪心,宋可也表露心迹,商谈进行的十分顺利。太合麦田对数字音乐也处在尝试阶段,50%的收益分成,是很合理的。 聊好了四首歌的事情,宋可还想要借机试探一下黎振轩,看看他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么有才华,就借着话头道:“阿飞,娜英刚刚也跟你邀过歌,虽然是玩笑话,不过她如今正当红,1月份在魔都那场万人演唱会可是轰动整个圈子。这几年也是她的运气到了,风头正盛。若你真有好歌曲,被她看中,我想对你也有好处。” 他太清楚这些年轻的创作型歌手了,手上肯定有不少存货,哪怕是半成品、废品,也许还有一些不太适合自己演唱的。 “对啊小轩。”娜英也拍了拍黎振轩的肩膀:“给姐写歌,姐亏待不了你。” 黎振轩闻言,顿了顿,接着道:“那我想想吧……” “还真有?” 宋可通过后视镜和娜英对视了一眼,心底升起了几分期待之感。 黎振轩脑袋里的有未来无数的经典歌曲,他现在所需要做的,仅仅是从那如海的曲目之中挑一首出来,而这,并不是一份很为难的动作。 “有了。”认真的想了一会儿,还不时的哼哼几声,好一会儿,黎振轩才一拍手掌抬起头来对着娜英道:“娜姐,我清唱几句,你听听看怎么样。” “好,我听听。”娜英饶有兴致的道。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半生存了好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记忆中的小脚丫,肉嘟嘟的小嘴巴………………” 《时间都去哪了》由陈西作词,董东东作曲,王峥演唱。温柔的旋律缓缓流淌进听众的耳朵,朴实无华的歌词切直达人心底,将父母之爱表达的震撼人心,对亲情的浓浓的呼唤瞬间钻入心肺,引起听众共鸣的能力无与伦比。 “这首歌……”只是听黎振轩清唱了一遍,娜英就陷入了沉默之中,毫无疑问这又是一首经典,虽然跟她的专辑曲风不太相符,但是作为单曲推出也肯定能大火。她现在正在思考着,如果由自己来演唱这首歌曲的话,应该怎么去演绎。 “怎么样娜姐,还满意吗?” “满意,当然满意,小轩子,你这才华啧啧,真是没谁了。”娜英笑了声:“我跟你说,这首歌我要定了。” “娜姐喜欢就好。” 黎振轩和高群舒约的地方,是一个叫做普洛斯的ktv。 黎振轩、宋可和娜英到的时候,高群舒正搂着一个女孩在包间里喝酒。 看到黎振轩进来,高群舒刚要站起来招呼,紧跟着就看到了后面跟着进来的宋可和娜英。 宋可也就算了,虽然宋可是太合麦田的总经理,算是娱乐圈的大佬之一,但是电视剧圈和歌手圈毕竟隔着一层,高群舒虽然看着眼熟,但是没有立刻认出来。但是紧跟着看到娜英,高群舒的眼睛险些没凸出来。 今年可是娜英出道以来人气最火爆的一年,她在春晚上和孙南合唱《世纪清晨》,顺着电视机将自己的声音和相貌送到了千家万户,高群舒当然不可能不认识。认出了娜英,在看到宋可站在娜英的旁边,原本就觉得宋可眼熟,这一下可就立刻认出来了。 “娜小姐,宋总,你们这是?” “您就是高导吧,我听小轩提过了。” 宋可热情的和高群舒握了握手道:“我们刚刚陪着小轩录歌呢,这不接了你的电话吗,我们担心他刚到北京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就送他过来。” 我擦~~~ 高群舒心中倒抽了一口凉气,看着黎振轩的眼神越发的不同了。 这小子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来的大神,竟然能让娜英和宋可这两个大忙人陪着他一起过来?而且还让娜英和宋可陪着他录歌! 众人再坐下,高群舒都有些不知道自己的屁股该怎么摆才好了。 至于原本挂在高群舒身上的那个小姑娘,此时也已经傻眼了。 娜英啊,这可是真正的大明星! 这个时候,黎振轩开口了:“高导,电话里说不清楚,现在您能跟我说说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吗?” “叫什么高导多生分,叫高哥就行了。”高群舒笑呵呵的道,看到了宋可和娜英陪着黎振轩一起来,高群舒赶紧自降了辈分,可不敢再在黎振轩面前称一声高叔了。 黎振轩也不是贱皮子,平白矮人一辈心里也不舒服,这称呼立刻就换成了高哥。 第二十章:高哥,您看我成吗 宋可和娜英送了黎振轩过来,喝了一杯酒,说了两句话就走了。 他们两个就是过来给黎振轩站台的,让高群舒认为黎振轩的背后有人,不是什么可以随便欺负摆弄的小年轻。 高群舒也能猜到宋可和娜英过来是为了这个目的,他原本心里面却是转着一些有的没的小心思,但是现在,这些心思都已经淡了。 那个小姑娘也被高群舒叫出去了,显然她不太想走。 通过聊天她知道了高群舒是导演之后本想要攀个高枝,不过高群舒叫她出去,她也只能不情不愿的离开。 高群舒跟黎振轩认真的说了说这几天的情况。 本子已经递上去了,过审问题不大。但是在演员这一关上却卡住了。 高群舒一心想要找孙宏雷来演刘华强这个角色,找上门去却被告知孙宏雷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档期,现在孙宏雷刚刚和梁嘉辉巩俪一起拍完孙周执导的爱情片《周渔的火车》。手上还有着《军歌嘹亮》和《尘埃落定》两部剧,其中《军歌嘹亮》还是央视投拍的军旅剧,孙宏雷在这两部剧里都演主角。 “高哥,刘华强这个角色,不能找别人吗?” “哪有那么容易啊。”高群舒叹了口气。 刘华强这个角色的替代者当然有,别的不说,高群舒现在就能报出好几个名字来,但是问题是这些人贵啊,不但贵而且难请,高群舒估摸着凭自己恐怕很难请到那样的演员。 又要演技,又要好请,又要便宜,那估计除了孙红雷很难找到其他人了。 但是现在,孙红雷空不出档期。 两人一阵沉默,黎振轩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的重重放下,接着道:“高哥,要不然咱就别想着请谁了,刘华强这个角色,我来试试!” “你?”高群舒一听,伸手一指黎振轩,乐了:“你是开玩笑吧?” “怎么,高哥认为我不行?” “肯定不行啊。”高群舒笑了笑道:“小轩,这拍电视剧虽然不像拍电影那样讲究演技,但是一点演技都没有终究还是不行的,这可不是拍mv什么能比的。” “高哥,光说不练假把式。”黎振轩笑了笑:“要不我就在这给你演一段,你给我参考参考?” “演一段?行,那就演一段。” 高群舒坐起身来,他没有太当回事随口道:“就演刘华强威胁宋老虎那一段,你就当我是宋老虎。这一段戏台词都是你改的,应该记忆深刻吧。” 黎振轩点了点头,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紧跟着他又发现这样坐着似乎有点儿不舒服,就换了个坐姿,一只手扶在沙发的靠背上。 黎振轩想了想,把头低了下来,久久不语。 高群舒笑了笑,这小家伙把演戏也想的太简单了,一上场就露了怯。 正在高群舒准备叫停的当口,黎振轩缓缓的抬起头来,那双眼睛从前额的流海下慢慢浮现,眼神之中冰冷的杀意顿时让高群舒全身一寒。 “宋大哥。”黎振轩用低沉的声音说了这三个字,语气平静,却给高群舒一种彻骨的心寒感。 “宋大哥是江湖前辈。不过嘛,我给你面子,你是江湖前辈,我不给你面子,你屎都不是!” 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很冷,很硬,像是硬生生的从脸上挤出来的,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突然,黎振轩站了起来,一双手猛地拍在包间的玻璃茶几上,茶几上的杯子砰砰砰一阵乱跳,叮当作响,黎振轩身体向前探着,整张脸凑到高群舒的面前,脸上看不到一丝表情,那双冰冷至极的眼睛却透露出凶狠的杀意,语气阴沉犹如勾魂野鬼一般的说着:“告诉你一句话,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我刘华强是什么人不用我自己说。” 烛龙之威,岂是区区? 纵然这威势在黎振轩的身上已经淡到近乎消亡,但是纵然如此,当黎振轩的身上迸发出这股气势,那种属于食物链顶端生物的威胁感,还是让高群舒全身汗毛倒竖。 现在高群舒的状态,就是被这烛龙之威给震慑住了,他直愣愣的看着黎振轩,觉得在自己面前的简直就不是一个人,而是随时准备张开大嘴把自己一口吞掉的老虎! “高哥,高哥?”黎振轩连忙叫了几声。 “啊,什么?”高群舒这才猛地反应了过来,这一反应了过来才突然惊觉,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背后竟然已经汗潮一片,衬衣贴在身上,难受的紧。 “高哥,你看我演的成吗?” “你这个……”高群舒顿了顿,叹了口气道:“小轩,我是真没想到啊,要是我不知道你是个写小说的,还是个学生,我刚才差点都以为你是个在逃通缉犯,还是杀人犯。小轩,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这到底是怎么演的?” “其实也没啥,我这些天一直都在琢磨剧本的问题,琢磨着刘华强这个人物在现实之中到底该是个什么样子,这琢磨来琢磨去,就琢磨出一点味道。”黎振轩有些高兴:“那这事儿……” “如果你拍戏的时候也能保持这样的劲头。”高群舒想了想,想到黎振轩方才那冰冷的充满了杀意的眼神,想到自己那种仿佛被老虎被狮子盯上了的感觉道:“绝对没问题。” “那就这么说定了。”黎振轩高兴的道,他也怕事情再有变化,借着这个劲头立刻就把事情定了下来:“那高哥,咱们什么时候开始拍摄,我这边好向学校请假。” “只怕还得等一段时间,联系演员组建剧组什么的,急不来。”高群舒摆了摆手:“不过刘华强要是你来演的话,这剧本还要再改一改。毕竟剧本里刘华强快四十了,你这年龄太小,不太符合。” “成,高哥,一起喝一口。” “好,来一个。” “庆祝咱们合作愉快,大把赚钱,干!” “干!” 演员的变换导致整部电视剧的剧情都要做一定程度上的修改。原作之中的刘华强年龄快四十了,孙宏雷虽然也只有三十出头,但是他的面相本身就比较老,演刘华强在年龄上看起来并没有太大的误差。但是现在换了黎振轩来演,这个角色的年龄就必须要改小。 黎振轩和高群舒商量之后,最终将刘华强的年龄修改为28岁,为了出演这个角色,黎振轩还要蓄上胡子,让他的年纪看起来再大一些,同时也会在正式拍摄的时候让黎振轩画上老妆。 《征服》的女主角李梅这个角色,高群舒原本想要让自己新女友,在命案十三宗里合作过的刘微微来演,但是要和黎振轩搭戏的话,刘微微的年龄就有些大了。再加上黎振轩的长相要比孙宏雷帅的太多,这女主角的人选也还是要换一下。 换个更年轻漂亮的。 至于其他角色,倒是不重要了。 黎振轩和高群舒一直讨论到深夜才分头离开。 回到宿舍,喝了一肚子酒有些晕沉沉的黎振轩倒头就睡。 录歌的事也进行的很顺利,黎振轩又去了那间录音室几次,将四首歌完完整整的录下来交给太合麦田,太合麦田会将这四首歌制作成数字歌曲配上sh动画上传网络。 这一天,黎振轩又跑了一趟录音室,回到寝室的时候,突然发现寝室之中已经多了一个人。 第二十一章:老三的老二老大了 我擦,哪里来的巨人,哥们你是不是姓姚? 门打开,出现在黎振轩眼前的是一个巨人。 真真的巨人,身高绝对在两米以上。 黎振轩的身高经过这段时间烛龙之力的刺激不断发育,已经超过一米八五大关,向着黎振轩心目中的完美身高一米九已经非常接近了。但是纵然如此,隔着几步远黎振轩仍然能看出来这个彪形大汉绝对比自己高了一头。 那人看到背着吉他突然窜进来的黎振轩也稍微愣了一下,不过黎振轩反应很快马上上前一步:“欢迎欢迎,等了好几天了终于有新人来了,兄弟贵姓?” 一句话问出口,黎振轩发现这巨人的脸色稍微有点儿尴尬,一张颧骨高耸,眼睛内凹的大红脸上颇有些为难的神色,黎振轩马上反应过来自己问错了问题:“哎呀,看我这张嘴,兄弟是蒙古族的吧。” “是啊。”巨人松了一口气,捉住黎振轩伸过来的手握了握:“我叫扎那。” 蒙古族在习俗上是只有氏没有姓的,现在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姓氏只是为了应付汉族习惯,从祖先名字中的某个字音译或意译成汉语取一个字得来的。蒙古族人自己平日生活里从来不用。已经融入内地的还好一些,基本上都被汉族同化了,大部分虽然顶着一个少数民族的名头,但是实际上已经连蒙语都不说了,倒也没有了这方面的问题。 还生活在内蒙古草原上的,听到旁人上来就是一句‘您贵姓’的寒暄,就难免会有些尴尬。 “得,这名字真没起错,大象啊。”黎振轩毕竟有四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了,这张嘴已经习惯了套交情,称得上一声能说会道。拉着扎那说了一阵蒙古草原,又聊了一会儿篮球、传奇,很快刚才的那点而尴尬就消失不见了,两人论了年纪,扎那比黎振轩大一岁,这让黎振轩暂排老二。 这回就轮到黎振轩尴尬了,老二老二的叫着真不好听。 两人正说着话,门又被推开。 一个肥头大耳穿的胖子走了进来,身高约一米七五左右,一双似眯非眯小鸡眼,还生有一对似笑非笑卧蚕眉,一笑起来满脸是讨喜之色。他见了黎振轩之后猛地眼睛一亮开口道:“邪皇,是不是你?” “你是?” “是我啊,南城西风。”刚进来的胖子脸上忽的一变,捏着兰花指,尖声尖气的道:“邪皇弟弟,奴家自荐枕席,你可要来哦。” “我擦!” 南城西风是黎振轩书友群里的一个活跃分子,而且性别那一栏实实在在的填着个女,头像还是个萌妹子。想到这家伙在qq上屡屡扮成女人挑逗自己,黎振轩顿时被恶心的不轻。 “滚开,你这死人妖!” 几人笑闹一阵,彼此立刻就熟悉了起来。 南城西风的本名叫做李多,明显的家境殷实。 他的箱子也最多,床头柜上足足堆了四个,脚下也是一双锃亮的鳄鱼皮鞋、手戴欧米茄手表、头上梳理的油光水亮,连件t恤都是名牌,连和他一起来报名的都是他家的员工,就差在脸上写个‘壕’字了。 北京本地人,家里是开珠宝店的,也经营一些外国进口的名牌手表。 黎振轩想起了自己那部即将拍摄的《征服》。 后世的许多电影和电视剧经常在没开拍之前就通过各种各种赞助获得了盈利,鼎鼎大名的变形金刚系列就是其中的翘楚。那可是顶顶大名的‘零投资’电影,这边还没开拍,各大汽车厂商送上的赞助费就把电影投资几乎全赚了回来。 黎振轩倒也不指望《征服》能够达到《变形金刚》零投资的境界,但是多多少少赚一些赞助费,对黎振轩而言也是好事,毕竟这部《征服》可是他全款投资,而且还是他自己演主角。 李多听了黎振轩说的,也还真的有些兴趣。他倒也不担心黎振轩骗自己,只是这种事情确实不是他能决定的,他只能给黎振轩联系一下他老爸那方面,看看他老爸那里是不是有兴趣。 三个人凑在一起再说了一阵,序了年齿,黎振轩成功降级为老三,李多顶上了老二的位置。 这一来,轮到李多不高兴了,因为黎振轩在摆脱了老二身份之后哈哈大笑着说了一个经典笑话。 “一天老五对老四说,老三的老二老大了。” 这个笑话一出来,黎振轩和扎那自然是笑的趴在床上直打滚。李多可就不高兴了,他的神色忽的一变,再度捏出兰花指,探手向着黎振轩的老二摸去:“老三,让我看看你的老二是不是真的老大了。” 然后扑上来就要扒黎振轩的裤子。 “我靠,变态啊,老大救命!” 李多咬牙切齿的道:“老大你别管,我今天非得拔了他的裤子弹jj。” “我不管我不管。”扎那笑呵呵的走上前来,一把按住了黎振轩挣扎的双手:“我只是你帮你按着他的手。” “我擦老大,不带你这样的。” 正在这时,寝室的门嘎吱一下被推开,一个戴着眼镜的小年轻走了进来,一进来,看到这样别致的黄暴镜头立刻一呆,啪嗒一声,手上提的包都掉在了地上。 三人也齐齐愣住了,死死的盯着刚进门的眼镜男。 “对不起我走错了。”看着三人如狼一般的眼神,眼镜男赶忙道个歉,慌慌张张的把门一关,飞也似的奔走了。 三人对视一眼,忽然一齐哈哈大笑了起来。 最后,眼镜男还是无奈的回来了,因为他的包丢在了寝室里,他正是寝室的最后一人,叫做王高,可是在寝室四个人里面,他却是最矮的。 说了名字之后,李多迫不及待的问道:“你几号生日?” “九月初一。” “靠!” “老二,别挣扎了,这就是命啊。”已经穿好裤子的黎振轩走过来拍了拍李多的肩膀:“不论如何,老二这个位置你是坐定了。” 王高还有些莫名其妙,扎那已经笑着把黎振轩刚才说的那个笑话给复述了一遍,立刻王高瞅着李多的眼神就变不对了,捂着嘴在那偷笑。 “靠,揍你啊!” 休整几天,分发军装,军训开始。 上辈子大学已经军训过了一次,这辈子黎振轩对于军训实在是没有任何提不起任何兴趣,能逃就逃。 同寝室的三个人显然也对于军训毫无兴趣,若是没有黎振轩他们说不定还能坚持,但是有了黎振轩这个带头的,寝室四个理所当然的一起想尽办法逃训了。今天肚子疼、明天头疼、后天贫血、大后天变成哮喘病发,反正能想到的借口都被寝室四人给想了一个遍。 半个月后,军训检阅式过去。 当天晚上,学校就举办了一场送别教官暨2002届新生欢迎晚会。 或许是中传新闻传播学部、艺术学部在学校占据很大比例,鼎鼎大名的中传有艺术细胞的同学实在不少,一场新生欢迎晚会,也被搞得有模有样。尤其是那群艺术系的学姐们,穿着紧身小t恤和牛仔热裤在台上热舞的时候,看的台下一群狼们嚎叫不止。 次日黎振轩早早的按分班安排,到电影系报道。 教室里只有二十来人,让诺大的教室显得空荡荡。大家都好奇宝宝似得到处瞄,除了少数几个活跃的在小声聊天外,大部分都安静坐着。黎振轩无聊的到处瞄,艺术系的通病男少女多。 男生就不多说了,黎振轩也不关心。女生倒是有不错的潜力苗子,一身的青葱气息。 片刻间,又进来两个,估计这就是这个班的所有人了。 坐的久了,气氛也稍稍活跃,开始主动询问其他人姓名。也有男生不断瞄着女生,青春的荷尔蒙在悄然绽放。 第二十二章:女主角人选 墙上的时钟刚刚走过九点,一阵叩门声响起,闹哄哄的教室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门口。 入目的,先是一头能直接搬上洗发水广告的柔顺长发自然一甩,在惯性的作用下从脸庞一侧飞至身后,露出那张洁白无瑕的脸蛋,柳叶细眉,樱桃小口,自信和年轻而又成熟的气息混杂在一起,共同构筑成的便是致命的吸引力。 这一瞬间的画面,也不知道会让多少男生铭记一生,又会让多少女生自惭形秽。 女子抬眼扫了一圈教师,对于教师的安静好像还算满意,露出一丝微微的笑容,踏上讲台开口道:“各位同学,早上好,很高兴今天可以在这里认识大家,我姓习,叫习秀秀,毕业于南加州大学电影艺术学院,硕士学位,是你们屏幕语言课程老师,如果没有意外,我也将是诸位今后四年的班主任,陪伴大家一起度过四年的大学生活,大家叫我习老师就好了。” ………… 毫无疑问,习秀秀不但是一个美女,还是一个极有掌控力的人,一登场就给全班学生留下深刻的好感,将整个班级的情绪操纵在鼓掌之中。 黎振轩神情淡淡的看着这一切,这一切他都已经经历过了,虽然换了不同的人,换了不同的地方,但是一切都大同小异。 发书,确定班干部,黎振轩没有一点儿想要在这里出头的想法,全程淡淡的围观着。 习美眉倒是看了黎振轩好几眼,希望这个外形条件不错的男生能也有所表现,可惜黎振轩从头到尾都在看戏,倒是让习美眉颇为失望。 一切告一段落。 黎振轩抱着一堆书回到寝室,刚一开门就听见李多那家伙在嚷嚷,原来这家伙当上了班长,下一部目标就是学生会主席。扎那也毫无悬念的拿下他们班体育委员职位,他那巨大的体型看着就充满了运动力,并且,他还被李多怂恿一起去学生会干干。 这么好的机会,岂能放过,黎振轩当即带头敲诈。于是,为了庆祝他们得享班干部殊荣,决定由他们请大家伙吃一顿,这一次先是李多的。 宿舍几个来到校外一个烧烤铺,每个先搞只肥兮兮的鸡腿啃着,然后上了些羊肉串,烤茄子,骨肉相连等,叫上一打啤酒,吃到最后不算不知道,少说也要一二百,李多这小子手上反正宽裕得很,也不在乎。 黎振轩没能过上平平淡淡的大学校园生活,他的脑子里始终转着拉赞助的事情。可惜的是他一个没名气的新人还是一个在上学的学生,纵然诛仙让他有了一点名气却也不被这些人看在眼里。 拿着本子去拉赞助着实没有太好的效果,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被人给客客气气的请出来说一声:“对不起这位先生,x总正在开会,没有时间。” 亏得导演高群舒算是有一些名气,但是也只拉了几个小赞助。 现在的广告商相比于赞助电视剧和赞助电影,更习惯直接在电视台黄金时段买广告的方式来进行宣传。 最后黎振轩想了个歪招,拨通了娜英的电话。 “喂,娜姐,我黎振轩啊。” 电话里,娜英豪迈的声音传来:“小轩啊,上次你给我写的歌真不错,哪天有时间,娜姐请你喝酒。” “那我先谢娜姐赏了。”黎振轩笑呵呵的贫了几句嘴,接着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娜姐,我这边要拍一部电视剧你知道的,就是上次和高导谈的那部。我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空,能不能来客串个角色” “哟,不得了啊,黎总想要请我跑龙套?” “友情客串,是友情客串。”黎振轩嘿嘿的笑着。 “还不是跟跑龙套一样吗。”娜英也就是逗逗黎振轩,开了个玩笑之后直接道:“得,这个忙我得帮。什么时间,我看看档期。” “这当然要依着娜姐你啦,娜姐什么时候有空都行。” “那成。” 两人说好了之后,黎振轩果断的在演职员表上写上了娜英的名字,还特地写的极为明显。 友情客串也是演员,没差。 不得不说,今年的娜英实在是是火,真火。 历史上如果不是她选择了退出歌坛相夫教子过平淡的生活,以娜英现在的火热程度估计连火个好几年不是问题,她的地位也会比原来高的多。 自从黎振轩将娜英的名字写到剧本上之后,黎振轩得到的态度果然变好了不少,至少那总是在开会的x总,总算有了不开会的时候,能见上面。 可惜这些x总想请娜英吃饭的多,愿意给赞助费的却不多,甚至有个姓胡的竟然问出了他给多少赞助费娜英就陪一晚的话,黎振轩当时要不是猛念冰心诀,根本遏制不住把那个姓胡的打成猪头的冲动。 高群舒的电话这个时候打了过来。 “小轩,剧组组建好了,大部分都是我拍命案十三宗的那帮人,女主角还没定,你心里有什么想法没有?” “女主角啊?”黎振轩想了想,现在他还真的想不太好什么人能配合自己演李梅这个角色。 在剧本修改之后,李梅这个角色变的比原剧本更加单薄,完全就是为了衬托刘华强这个人物的花瓶角色,所以要求也不是太高,只要年轻,漂亮,如果再有那么一丢丢演技当然更好。 想着想着,一个身影忽然从黎振轩的脑海里蹦了出来。 “高哥,我还真有个人选,但是她能不能演我不知道,只能先问问。” “哦,是谁?” “我中传媒的老师,叫习秀秀。” “成,如果她愿意,你叫她来剧组试试戏也行。我这边已经差不多准备好了,你要把假请好了早点来,咱们得开个会,最后商量一下剧本是不是还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如果没有就正式开拍了。” “放心吧高哥,肯定没问题,不会耽搁剧组拍摄。” ……………… “请我演电视剧,还是女主角?”在办公室被黎振轩找到的习秀秀一脸惊讶的看着黎振轩。 “是啊习老师。”黎振轩笑呵呵的道:“我投资的电视剧叫《征服》,这边剧组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就缺个女主角,我觉得习老师您形象挺符合的,所以想请习老师您给个面子,看看剧本试试戏。” 习秀秀古怪的看着黎振轩。 这个学生在班级第一天和大家见面的时候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力,身材高大长相出众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黎振轩在班级之中常常默默无闻的坐在某个角落,而且经常性的逃课、请假。她本以为黎振轩是个有些孤僻的人,但是短短的几次接触,却让她从黎振轩的眼神之中看出黎振轩并非是孤僻,那是一种经历沧桑看破一切的淡然,就像一个成年人进入小孩子的世界,看着小孩子游戏玩的很高兴而觉得有趣,自身却不会对这样的游戏感兴趣。 因为对于成年人而言,对这种游戏感兴趣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这种和实际年龄不符合的精神状态很是惹了习秀秀一番好奇,她更没有想到黎振轩今天竟然会拿着个本子过来邀请自己演女主角。 “本子给我看看。” 她对演戏确实很有兴趣,否则大学也不会报考南加大。 只可惜因为家庭的原因,她是不可能成为明星的,她的家人也不会允许她在混乱的娱乐圈里厮混,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她可以肆意的拍戏,但是回到国内,在中传媒这样的学校当老师,已经是他们能够接受的极限了。 不过这一次……她大可以打着帮助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旗号光明正大的好好演一场,过过戏瘾。 翻开《征服》的剧本,习秀秀随意的看了起来,但是很快,这种随意就消失了。 “年轻人别太气盛。”“不气盛叫年轻人吗?” “你把他叫来试试!” “以后看到我和我的兄弟得叫爷。” 只是这些寥寥的几句台词,一个张狂不可一世唯我独尊的的野性形象,就被完全的展现了出来。 相对的,女主角李梅的形象就显得很单薄,因为这是一部纯粹的男人戏,说难听了,整部戏里除了刘华强这个绝对主角之外,其他的配角路人全部都是道具,起到的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烘托刘华强。 “很有意思。”习秀秀盖上了剧本,轻轻的敲了敲桌子,问出了一个问题:“男主角谁来演?” 黎振轩笑着指了指自己。 “你?!” “胆儿挺肥啊。”习秀秀咬牙切齿的冲着黎振轩道。 在《征服》里,女主角李梅的身份是刘华强的情妇,自己演李梅,黎振轩演刘华强,那自己成什么了? “谢谢夸奖。”黎振轩嘿嘿一笑,顺手掏出假条:“那习老师,是不是好给我批假条了。” “你倒是聪明啊。”习秀秀一看黎振轩手上的那张假条,顿时觉得气不打一处来:“把班主任请去演戏,顺便就把自己请假的事情给解决了是吧。” “习老师真聪明。” “滚!” “习老师给我签个字,我立马圆润的滚出去。” “滚!” 第二十三章:没开拍就赚钱 会议是在石市的一间宾馆里举行的,这次会议不光是讨论剧本还有没有可以整改的地方,什么道具、灯光、摄像、化妆等等部门的事情都被拿到台面上统一讨论,其中化妆的任务是最轻,时装剧并不需要太多修饰,《征服》整部戏当中只有‘梅子’在流产之后需要化妆特殊照顾。 “高哥,有点事情。”在第一天的会议结束后黎振轩趁着身边没别人的时候对着高群舒道:“剧本有些地方可能还要改一改。” “你说。” “就是最后一段,刘华强死的那会儿,我想了一下,觉得放慢镜头不断的插入他和李梅之间的回忆,可能有更好的表现力。不过这样一来,时间就拉长了,最后的采访镜头,恐怕要砍掉。” 在黎振轩和高群舒商讨修改的剧本之中,原本刘华强投降的结局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刘华强挟持人质逼退警察走出了小区,在几百支枪指着的情况下冲着自己的兄弟们露出了一个微笑,于微笑中只说了一个子:“跑!” 然后猛然推开人质,开枪吸引警察的火力,为自己的两个兄弟创造逃跑的机会。 “砍掉采访镜头?”高群舒沉吟了一下,疑惑的看着黎振轩道:“小轩,你也知道这一段是我为了过审才加上的,这一段要是砍掉,这剧恐怕审不过啊。” “没关系。”黎振轩笑了笑道:“高导不用担心过审的问题。” 说话之间,黎振轩用眼神瞄了一下不远处,正在和化妆师热烈讨论化妆技巧的习秀秀。 高群舒顿时了然。 他知道黎振轩找到的这个女主角恐怕并不那么简单,搞不好就是个红色子弟,至少也是有着能通到光电总局那里的关系,否则断然不可能说出不用担心过审问题这种话来。 实际上这个提议也确实是习秀秀提出来的,只不过是借黎振轩的嘴巴说出来罢了。 “她是?” “我也不知道,问也不肯说。”黎振轩摇了摇头:“我只知道她带着我去找那些集团老总商量赞助的时候,他们好像恨不得给这位大小姐跪下来。” 三天前,黎振轩和习秀秀敲定了演戏的事情。习秀秀通过聊天得知黎振轩正在四处拉赞助的时候,直接带着剧本和黎振轩去见了上海大众北京区总经理,见面不到两分钟,弄清楚了黎振轩和习秀秀的来意之后那位黎振轩以前根本见不着的总经理直接应下了电视剧赞助的事情,更大方的表示愿意提供剧组拍摄的所需车辆免费使用。 当天黎振轩回寝室之后顺嘴跟李多提了一嘴这件事情,结果第二天李多那位开珠宝店的老爸直接就来了学校,不但一口敲定了手表赞助的事情,那块本来应该是借来使用百达翡丽玫瑰金腕表更是被他直接送给了黎振轩。 说是交个朋友。 还说如果剧组需要什么其他的珠宝首饰他都可以提供使用,免费的。 黎振轩有这么大名气吗? 黎振轩有这么大的脸吗? 未来可能有,现在肯定是没有。 所以那位上海大众北京区总经理,还有李多的父亲只可能是看在习秀秀的脸面上才做出这些事情。 黎振轩顺嘴把赞助的事情给高群舒说了,虽然他们都是看在习秀秀的面子上才签的赞助合同,但是该给的镜头还是要给好,这些必须要跟导演商量好才行。 “你拉了这么多赞助?”高群舒不可置信的看着黎振轩:“你这意思是,电视剧这边还没拍呢,你就把投资给弄回来了,还赚了一大笔?” “要是我赚的就好了。”黎振轩摸了摸鼻子:“我有自知之明,人家看谁的面子,我很清楚。” 习秀秀,这哪里是个美女老师,分明是尊美丽菩萨! 高群舒越发觉得这部电视剧拍起来难了。 一个全资进组的主演,不但是男主角还是老板这也就算了。找了个女主角竟然也是一尊背景不明的真佛。 这样的戏还怎么拍? 他这个导演还怎么指挥剧组啊? 要是一个不小心惹恼了黎振轩那还算了,惹恼了这位……那画面太美,高群舒都不敢想象了。 别说高群舒不敢想象,黎振轩自己也不敢想象。 他本来是觉得自己这个习老师青春靓丽,又是从鼎鼎大名的南加大毕业的,有颜,演技也肯定不会太差,请来演女主角正好,顺势就给请假的事情也解决了,说不定还能趁机…… 习秀秀长得漂亮,身上那股知性成熟的气息又很有吸引力,黎振轩有点儿歪心思也是正常,这种情况下不歪那肯定是某方面的功能有问题。 现在他是丁点儿都没有这种想法了,这尊菩萨太大,招惹不起。如果不是请神容易送神难,黎振轩都不想请习秀秀来演李梅这个角色了。 现在,他只希望顺顺利利的拍完这部戏,然后圆润的从习秀秀的身边滚走! 背景太大,真心招惹不起。 大会整整开了四天,所有部门全部敲定,将细节方面的问题完全解决之后,高群舒很大方的安排剧组职员大吃了一顿。大陆剧组很少有切乳猪的开机仪式,可是开机饭还是必须吃的。 三天之后,除了黎振轩和习秀秀之外,其他拍前期戏的演员全部到位,黎振轩之外的另外两位主要演员,饰演警察局长徐国庆的石兆奇和饰演李梅的姐姐李丽的姜姗也都出现在了剧组。 《征服》在石市开拍,整个剧组竟然没有一个人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串,井然有序的站在自己的位置,从此就能看得出高群舒的统筹能力。 第一场戏拍的是刘华强和吴天在王国权的游说之下在饭店喝酒,解决矛盾的戏,比较简单,这样的戏最适合用来找找状态。 碰杯之后,喝了一口酒,首次接触电视剧拍摄,饰演吴天的零点乐队主唱周小鸥脸上带着圆滑的笑容:“强哥,以前有什么对不住您的地方,您也别往心里去,密码是今天的月份和日子。这呢是七万块钱,密码是今天的月份和生日。” 拍摄的时候,摄像头对着周小欧饰演的吴天,顺势扫过三个叠在墙边的剑南春酒箱子。这么一个镜头,可能就值五十万,当然,这得要《征服》的收视率能达到投资商的要求,并且接下来《征服》所有剧情之中需要出现白酒的地方,都只会出现剑南春一个牌子。 黎振轩和投资商签的投资合同大约都是这样的。 虽然习秀秀帮了忙,黎振轩也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那种人。 但是黎振轩却不想要因为习秀秀给自己帮忙而给习秀秀或者习秀秀的家人添了麻烦。 所有的投资商在拍摄中只提供基础的资助,比如说上海大众会应承下剧组拍摄的用车需求,剑南春会提供剧组拍摄的白酒需求,就连李多的老爸也是,提供给《征服》拍摄的珠宝需求,主要是黎振轩的手表和姜姗的首饰。 但是他们不需要真金白银的掏出钱来。 真正的赞助费要等《征服》上了电视之后再按照收视率给。 第二十四章:和这小子对戏真难 高群舒坐在摄像机后面,拍着黎振轩的侧脸,此时黎振轩下巴上蓄了一些胡子,再加上化妆师特意给他画了老妆,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成熟十岁,身上的男人味也变得更加充足。 在周小鸥饰演的吴天说话的时候,黎振轩双手手肘撑在桌子上,两只手轻轻交握,不发一言,默然的眼神看都不看一脸油滑笑容讨好着的吴天一眼,一个黑老大的傲气由此凸显无疑。 直到周小鸥掏出了存折。 本来黎振轩这个时候应该趁势让开,好让弘飚饰演的韩跃平可以接过吴天递过来的存折。 但是这个时候,黎振轩没有动。 周小欧和弘飚都有些手足无措,这些剧本上都没有。 “果然第一次拍戏还是不行,这就出问题了。”坐在监控器后面高群舒轻轻笑了一下,拍电视剧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以为谁上都行吗?他承认黎振轩的眼神很有戏,尤其是那股气质,可以将刘华强演绎的很好,不过这一切都需要磨练。 不过,剧组在前期本来就是进行各种磨合的时候,一直磨合到大家相处的差不多了,拍摄的速度才能突飞猛进,这在拍摄的时候是正常现象。 高群舒准备叫停,就在这个时候,高群舒发现摄像机中的黎振轩动了。 一直盯着墙壁的眼睛轻轻的从墙壁上挪开,如野兽一样凶狠冷厉充满杀气的眼神静静的盯了摄像机一眼,这眼神,立刻就让高高群舒想起了那天在ktv,黎振轩看着自己的眼神。 这一眼,神了! 那种黑老大的霸气和嚣张,瞬间就从这一个眼神之中倾泻而出。 直到黎振轩的脸上勾出一抹笑容,刹那间,杀气消散,仿佛刚才那一眼只是幻觉,黎振轩笑着让开了身子。 但是这个时候,又换成周小欧愣住了,好在韩跃平的扮演者弘飚虽然一直以来都在各个剧组之中跑龙套,但演戏经验还算丰富,立刻起了身子接过存折,这是对周小欧出错的补救,但是可惜仍旧没有补救回来。 “咔!” “小欧,刚刚怎么回事?”高群舒站了起来,他有点发火了,却不是冲着黎振轩,而是冲着周小欧。 他知道黎振轩方才的情况,虽然没有按着剧本演,但是却演的要比剧本上写的更好,尤其是那个凶狠的眼神,一下子就将刘华强这个人物给演活了。那不是出错,而是飚戏,这种情况极为难得,尤其是在年轻演员的身上,可是周小欧却没接住。 “对不起导演……我忘词了。”周小欧有些委屈的说着,黎振轩方才的眼神太凶,虽然对着的是摄像机,但是也对着他,那眼神一下就把他给看慌了。 不过这种话他实在不好意思说,导演发火他也不敢反驳。 “算了算了,重来,小欧你等会儿递存折的时候脸上带着点尴尬又油滑的笑,摄像,等会儿从那个角度抓拍小欧的脸,准备一下马上开始。” 剧组的人立刻在高群舒的安排下再度准备起来,饰演周国权的何铁洪和韩小欧是朋友,他轻轻的捅了捅周小欧:“哎,刚才你怎么回事啊,先前试戏的时候不是表现的挺好。” “不好说。”周小欧看了正在和饰演他两个手下的演员笑着说话的黎振轩轻声道:“刚刚那眼神太吓人了,我给他一吓,就忘词了。” “不会吧。”何铁洪不相信的道:“眼神吓人,开玩笑呢你?” “我说的是真的。”周小欧急道:“你等会儿也要跟他搭戏,不信的话你等会儿试试。” 虽然出了点差错,但是这一场戏还是顺顺当当的过去了。 反正电视剧拍摄已经进入了vsl时代,摄像机拍摄不需要胶带,不像以前拍摄电视剧那样要计算着胶带来拍,就算是一般剧情,多ng几次也没啥大不了的。 拍完了吴天和刘华强的谈判戏,剧组立刻转场,紧跟着拍摄周国权做中间人替吴天向刘华强说情的镜头。 其实也没有换地方,还是在拍摄先前那一场戏的酒店,只不过换到了酒店房间里面。 剧本中,周国权是一个油滑的滚刀肉,社会经验丰富,在和刘华强的对话之中,何铁洪需要表现出那种油滑的讨好外强中干的特质。 这一次拍摄要比刚才更加顺利,何铁洪是一个在多部电视剧中都有过拍摄经验的老演员了,而且还是京城电影学院出身,表演功底十分扎实。试了两遍,很轻松的就过了这场戏。 结束之后,周小欧迎上去问道:“怎么样。” “这小子的眼神当真邪性了,就跟真杀过人似的。”虽然拍摄的时候没有出任何的差错,但是等到从拍摄中出来,何铁洪却有一点害怕的感觉:“我觉着跟在动物园里对着一头老虎似的,最悲催的是我他m的在笼子里面。” “我说的没错吧。”周小欧心中立刻升起了同病相怜之感:“也不知道这小子哪儿来的。” 无论是周小欧还是何铁洪都不可能知道黎振轩的秘密。 对于别人来说,用眼神吓到人很困难,但是对黎振轩来说,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虽然他不是元天邪帝,但是他的脑海之中却有着元天邪帝所有的记忆。作为元蛇一族,魔世的弱小种族,即便元天邪帝觉醒了烛龙之力,想要一统魔世仍然困难重重。在一统魔世的过程之中,免不了的自然是尸山血海的杀戮。 从这尸山血海的杀戮之中,元天邪帝所锻炼出来的杀气之浓烈,已经超乎了一般人的想象,再加上烛龙之威,吓死个把人也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黎振轩虽然继承的烛龙之力只有那么一丁点儿,但是散发出来的威势,依然会让人有一种面对着嗜血野兽的感觉。 所以,演刘华强,尤其是演刘华强作为黑老大时的那股嚣张狂妄强势霸道的劲头,对于黎振轩而言当真是轻而易举。反而是后面将会拍摄的刘华强在公安的追捕之下仓皇潜逃,惶惶度日的那种紧张而担忧的情绪,黎振轩有可能表现不好。 前两个镜头完成的意外的非常顺利,高群舒也很高兴,紧跟着立刻开拍第三个镜头,刘华强带着手下和封飙兄弟谈判,一场重头戏。 《征服》的剧组借了这间酒店拍摄,但是说好了只能拍到中午十点之前,十点开始别人就要准备开门做生意了,如果拍不完的话只能等到明天,高群舒当然是想一天就把酒店相关的重要戏份都给解决掉了。 可惜这场戏,黎振轩出了问题。 “小轩,你不能锋芒这么露。”连续ng了好几次之后,高群舒找到黎振轩,虽然颇为忌惮黎振轩的老板身份和神秘背景,但是该说的话高群舒还是要说的:“你这个样子简直就不想失去谈判而是去砍人的,对封飙你在前面的时候多少要表现一点尊重,因为他是江湖前辈。” 黎振轩尴尬的笑了笑“高哥,我有点找不准这个感觉。” “这样。”高淑群皱了皱眉头:“要不你休息几分钟?” 虽然耽搁拍摄,但是现在也只能这样。 “谢谢高哥。” 黎振轩找了把椅子坐了下来,掏出烟来点燃,吸了两口,双手轻轻的按着自己的太阳穴。 他还是把拍戏想的太简单了,以为自己可以凭着烛龙之力作弊表现出威势就可以把戏演好,但是演戏绝对不是你气势强就行的,亏得黎振轩上辈子做过一段时间的临演,甚至演过几个有台词的小角色,今生为了成为明星也看了不少演技相关的书籍,否则前两场戏他恐怕都要拍不好。 正在黎振轩努力的寻找着感觉的时候,一杯温水放在了黎振轩的面前。 “谢谢。”没有抬头,黎振轩轻轻的说了一声。 “不要把你自己当成是去谈判的。” 黎振轩惊讶的抬起头来,却见到习秀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自己的身边坐下了,虽然今天一天都不会有习秀秀的戏份,但是她依旧待在剧组没有离开的意思。 “什么意思?” “虽然说这段剧情里,刘华强确实是去谈判的,但是一开始他并不知道宋老虎会怎么说,再加上宋老虎是江湖前辈,所以你对他还算尊敬。”习秀秀想了想道:“你就当成是你一个不太亲的标叔请你吃饭。你虽然和他不熟,但是多多少少也有点尊敬,因为他是你表叔。” 表叔? 不太亲? 黎振轩想了想,努力的寻找那种感觉。 这个时候副导演走了过来向着黎振轩问道:“黎先生,准备好了吗?” “嗯!”重重的点了点头,黎振轩站了起来,向着摄像机走去:“开始吧。” 第二十五章:娜英来了 演员就位,黎振轩退出门外,他身后跟着韩跃平和大海。 “准备……”高群舒拖了个长音,而后果断的喊道:“开始!” 服务员将黎振轩领入饭店包间,宋老虎打招呼道:“强子,刚来啊,等你半天了。” 黎振轩面带微笑,就像是一次聚会,还稍微有点儿尊敬的意思:“介绍一下,两个兄弟,跃平、大海。” 双方寒暄,大海递上礼物,宋老虎客气的回应都非常自然。 黎振轩问道:“宋大哥找我来肯定不光是喝喝酒,吃吃饭,肯定有事。能办到的华强一定办,不能办的,也请宋大哥理解华强的难处。” 看到黎振轩这一次的表现,摄像机后面的高群舒松了口气,这一次,黎振轩处理的很好。前面几次都是因为黎振轩这里表现的太过锋芒毕露,就像高群舒刚刚说的那样‘像是去砍人的而不是谈判的’。 但是这一次,黎振轩明显收住了自己身上的气势,就好像宝剑藏进了剑鞘里,不再像是先前一样那般的锐气逼人。 宋老虎提起:“强子,痛快,我就喜欢你这脾气。挑明说吧,祥子找我了,祥子是我的兄弟,做生意挣了点钱,可我手底下这帮弟兄们也得靠他养活,看我的面子上,今后,不要找他了。” 就在宋老虎话音落下的刹那,封在剑鞘之中的宝剑再度出鞘,锐利的眼神直射宋老虎,却是一发即收。随即,黎振轩的口中吐出一声轻笑。 “呵呵呵。” 虽然是笑,但是却没有多少笑意,燃烧的香烟被黎振轩夹在指间,轻轻的点了点宋老虎,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气场瞬间压制住了一切。 “宋大哥啊。” 突然间,黎振轩用低沉而又玩味的声音说出了这三个字,还带着点儿阴阳怪气。脸上的笑容也从这三个字出现的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宛如一个霹雳刚刚闪现一半,没发出点声响却又悄然无踪。 “宋大哥有宋大哥的兄弟,华强有华强的朋友,祥生的事我是找他借钱,可不是不还,我没想到他能找到你宋大哥。”演到这,黎振轩故意咂巴咂巴了嘴唇,似乎在品这件事的滋味:“不是我不给宋大哥面子,大哥在道上也有头有脸,孝敬你的人也多……” 此时宋老虎的弟弟宋振涛说话了,他用手敲击着桌子喊道:“喂喂喂,你别给脸不要脸!你算什么东西,我哥在道上混的时候,你还穿开裆裤呢。” 同样是笑容,可这次黎振轩的笑容出现的时候,伸手把烟头仍在了地上,那笑容比先前更冷,仿佛是冻僵了的一样,明明在笑,却像是让人身处数九寒天。 跃平和大海缓缓的站了起来,黎振轩没有按照剧本上的一样开口喝止两人,而是轻轻的抬了抬手,示意两人稍安勿躁,这一刻,属于大哥,属于上位者,属于统治阶级,属于食物链顶端的气势展露无遗。 他不需要大声咆哮,因为所有人都会认真听他说话。 突然间,黎振轩站起,身后的椅子都被这一下给挤了出去,他向前探着身体,整个身体在宋老虎面前探过,毫无表情,如同勾魂野鬼一样说道:“告诉你一句话,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我刘华强是什么人不用我自己说。” 抬起身体,黎振轩站在房间内,身上的黑色西装和黑色t恤证明了他的身份,小寸头则代表着地位,他扭脸冲着宋老虎说道:“宋大哥,你请我来是给我面子,我能来是给足你面子,麻烦你传句话,赵祥生的事,你让他自己来找我说。” 关键的时刻到了,刘华强的霸气就在这一幕展现。 黎振轩转身要走出包间,宋振涛骂骂咧咧的冲了出来。 刚走了两步,黎振轩就发现情况不对。 那两句关键性的台词没说出来,少了这两句关键性的台词,这个场景对于刘华强这个人物的塑造就显得不完整。 扮演刘华强小弟韩跃平的弘飚已经冲了出去,空手扎在了宋振涛的腿上,宋振涛正在表情痛苦的表演;扮演胡大海的陈兵也冲了过去,卡住了宋老虎的脖子。 黎振轩这个时候反应过来了,虽然说他忘了这句台词是因为饰演宋老虎的演员没有说出那句关键性的台词,但是现在这个情况下,要么重新来,要么就只能补救 只能补救的黎振轩看到韩跃平手中的宋振涛神色立刻一边,从韩跃平手里抢过宋振涛,宋振涛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剧本里没有这一幕。 黎振轩猛地掐着宋振涛的脖子直接将他提了起来,然后狠狠的按在桌子上,一双眼睛完全睁开,仿佛一头即将猎食的暴龙冲着宋老虎放声怒吼:“你有几个弟弟?告诉我,你有几个弟弟!!” “不,你不用说了,不管你有几个弟弟,最好别惹我,惹急了我,一天杀一个!!!!” 这声狂吼震惊了所有人,那气势,泰山压顶。 扮演宋老虎的演员毕竟年龄大,是个老演员了,也算是见过不少大场面,他这会儿也察觉出自己有一句关键台词没说,而黎振轩的补救也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 “年轻人别太嚣张了!” 他把台词给改了,现在说气盛已经不太合适,改成嚣张完全符合。语气也与剧本中的不符,怒气中透露着心虚。 黎振轩顺利的接道:“不嚣张叫年轻人嘛!” 紧接着将宋振涛狠狠一推摔在地上,转身而走,潇洒之极! …… “好,过了!” 高群舒叫了好,整场戏过瘾的让他浑身直痒痒,恨不得下场和黎振轩飙几下。 黎振轩赶快返回来把刚刚被自己摔在地上的‘宋振涛’给扶了起来,口中连连抱歉:“对不起了兄弟,刚刚入戏了手有点重,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皮糙肉厚的,这点算哪啊。” “真对不住了兄弟,来抽根烟。”黎振轩掏出香烟给他点上。 “谢谢强哥。”这演员刚刚被黎振轩那吃人一样的眼神给吓住了,现在居然还在叫黎振轩戏里的名字。 黎振轩的表现超乎了高群舒最好的预料,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征服》一开机,拍摄速度就快的出奇。 这种情况剧组从高群舒到最小的场工都很开心,因为拍的快,代表着他们可以早早手工回去睡觉。 半个月后的一天,剧组突兀的陷入了高潮,因为这一天,娜英来了。 第二十六章:征服杀青 作为近两年来内地最火的女歌手,娜英的粉丝可以说到处都是,《征服》的剧组之中自然也不乏娜英的歌迷。进了剧组,其他事情都还没来得及干,光是签名就签了不少张。还得是高群舒发了火,否则这帮见了偶像的粉丝还不知道要纠缠娜英到什么时候。 黎振轩迎了上去,直接跟娜英来了个拥抱:“娜姐,这么多天不见你还是这么受欢迎啊。我这个男主角跟您一比这都成了路人了。” 说着,黎振轩冲着一帮剧组员工吼道:“喂喂喂,我可是主演哎,不好好讨好我,小心娜姐走了我给你们小鞋穿!” 这些天黎振轩跟剧组的人处的相互都熟了,自然也知道黎振轩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当即齐齐哄笑了起来,还有求娜英给他们做主的。 耸了耸肩膀,黎振轩叹息一声道:“人心散了啊,队伍不好带了。” 顿时,又是一阵哄笑。 娜英当即给了黎振轩一肘笑骂道:“怎么的,嫌姐来抢了你的风头,成,姐这就转身走。” “哎别别别啊娜姐。”黎振轩赶忙把娜姐拦住嬉皮笑脸的道:“我嫌天高嫌地硬也不敢娜姐您啊。” “那是,我是谁啊,我是你娜姐。”娜英傲娇的一仰头,摆出一副高傲女王范,不过她这副姿态别说黎振轩接受不了,娜英自己都受不了,不一会儿就笑喷了。 “对了,还没恭喜你呢,你四首歌都上传了,据说反响很不错。” “是吗,我都还没听过呢,等会儿得找机会听听看什么样。”黎振轩笑了笑道:“娜姐我先给你说说戏呗。” “你说吧,我听着呢。” 娜英的戏份实际上非常简单,就只有一场。她需要扮演的就是她自己。 剧情上李梅是娜英的歌迷,刘华强就带着李梅一起去听娜英的演唱会,李梅提到想要娜英的签名,于是刘华强化装成工作人员混入了演唱会后台,找到娜英想要个签名。娜英问明了情况,不但给刘华强签了名,还写上了‘祝华强和李梅一生幸福白头偕老’的祝福语。 这段剧情会插在李梅的回忆里,原著之中对于刘华强和李梅之间的感情描写的太少,搞的好像李梅这个有钱人家的小姐莫名其妙的就喜欢上了刘华强,而且一喜欢就是死心塌地,剧情bug比较严重。黎振轩既然要拍《征服》,当然要把这点儿硬伤弥补上,让李梅和刘华强之间的感情显得更真实。 “合着我大老远赶来就是演我自个啊。”听黎振轩说完了剧情,娜英笑了:“我本来还以为能演些挑战性的角色呢。” “那真对不住娜姐了,要不我把剧本改改?” “成了,别废功夫了,来吧。” “娜姐,你要不要先试一试戏?” “用得着吗,就演我自个儿,我平常什么样等会儿演戏的时候就怎么样不就成了吗?” 娜英的戏确实简单至极,就像娜英说的那样,她平日里什么样在镜头里也还是什么样就行了,很轻松的一遍过。 紧跟着就轮到周小欧的戏份,接下来零点乐队在北方有一场演唱会,娜英会作为特约嘉宾出席,正好周小欧的戏份也只剩下一场。高群舒不是不会做人的人,当然趁着今天这个机会就把周小欧的戏份杀青了,好让这两位一起走,路上正好商量一下演唱会的事情。 先拍摄的是周小欧饰演的吴天回家之后,接到电话紧急离开的戏。 这是一场夜戏,幸好石市这边最近一段时间天黑的特别快,不到八点天就黑完了,这场戏暂时没有黎振轩什么事,但是下一场戏却是他的,这也是这部电视剧所有的夜戏,高群舒想要一天拍完,节省时间。 黎振轩就坐在旁边等着,顺便跟同样等着周小欧拍完戏一起去演唱会的娜英聊天。 “对了娜姐,我上次和宋哥通电话的时候听说你快要结婚了,还没恭喜呢。” “这你都知道了,宋可这个大嘴巴。”娜英笑骂了一声道:“也好,既然你已经知道了,红包你就必须要随一份,人可以不来,但是份子一定要到场,而且还不能小了。今年你肯定赚了不少钱,都有钱投拍电视剧,你红包要是小了,娜姐可不放过你。” “红包这事儿太简单了。”黎振轩嘿嘿一笑:“不过随钱太俗了,我随歌吧。” “随歌?” “我写首歌到时候传到网上,就当做娜姐你的结婚礼物了。” 娜英指了指黎振轩:“你这人,真抠!” “嘿嘿!” “成,随歌也成,谁叫咱们都是玩音乐的呢。”娜英满不在乎的道:“不过你这份子既然是随给我的,歌当然要写给我才行。” 黎振轩想了想:“那也行,一首我来唱,,一首咱两合唱,刚刚好。” “两首啊。”娜英一下子愣了,看着黎振轩的眼神也有些古怪。 “有一首我以前写的,正合适。还有一首我有点旋律,给我两三天肯定能写出来。” “成,那你这个份子,姐也算满意了。” 正说着话的时候,吴天家里的戏份已经拍完,黎振轩的戏份来了,副导演来叫了一声,黎振轩拍拍屁股站了起来:“那娜姐,我先拍戏了,歌的事等回了北京,咱两到录音室录录看。” 周小鸥饰演的吴天被金宝和王大鹏两人用猎枪崩了,他的戏份也全部结束,离开了剧组。 《征服》的剧情也终于迎来了尾声。 小区之外,黎振轩一只手按着妇女的肩膀,手枪抵在她的后脑上,眼神冷厉而疯狂,忽而神情一边,轻声的仿佛轻松的对着自己手中害怕至极的人质道:“放心吧大姐你不会有事,你忘了你请我吃的红鸡蛋了?” 一句话说完,黎振轩对着金宝和王大鹏大吼一声跑,接着猛然将手中的人质往旁边一推,手中枪举起,如同一头暴怒的狮子一般狂吼:“能抓住我的警察还没生出来呢。!” 枪响…… 黎振轩双膝跪倒,躯体无力的歪倒在了地上。 “咔!” 伴随着一声咔,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倒在地上的黎振轩也迅速爬了起来,所有人都期盼的看着导演高群舒。 “我宣布,《征服》杀青!” “哦!” 整个剧组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