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华天下之倾城雪妃》 第一章 穿越 偌大的跆拳道馆,身穿白色跆拳道服的李雪儿正在挥汗如雨。乌亮的黑色长发被束成马尾,随着搏击的动作在脑后来回跳跃,白皙的肌肤,秀气的眉,明亮的黑眸,眼梢微微上挑,小巧粉嫩的樱唇,本是娇美的女子,却因着略微英挺的鼻子,在这般娇美中显出一份倔强来,一米七零的个子,显得清丽不可方物,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玲珑的身材隐在宽大的跆拳道服里,却仍然显出其美好的曲线,腰间的黑色缎带上绣着荣誉两个字,象征着黑带的最高等级。 此刻的李雪儿紧咬下唇,出手迅速,招招狠厉,昭示着她此刻十分不好的心情,对面的男学员被逼得只能左右躲避。李雪儿此时脑中回放的是上午在院长办公室的画面,“雪儿,实在是对不起,这次院里公费出国的名额你必须要让给秦潇潇,她家里后台太硬,我们知道你是我们院最优秀的学生,不,应该是我们院几十年来最优秀的学生,但是这次实在是没办法……”最后,李雪儿默默地出了办公室。 不远处的馆长李峰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微微叹气,雪儿啊,从来就是个倔强的孩子。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场景,她静静地蹲在馆外,8岁的她比同龄人瘦小,甚至看不出是个女孩,衣服下摆被撕成了一条条,头发上还沾着吐沫星子,破旧的书包也被人扯烂,整个人脏污不堪,但是她却出奇地安静,蹲在那里不哭也不闹。 正准备闭馆的李峰走到她面前蹲下,问道:“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小小的雪儿扬起倔强的小脸,黑亮的眸子望着李峰,却没有回答,“你愿意跟我学跆拳道吗?”“嗯!”小雪儿重重地点了下头。“为什么呢?”“为了不让人欺负!”小雪儿肯定地答道。 就这样,雪儿每天放学后都会来馆里跟李峰学跆拳道。后来,李峰才知道,小雪儿之所以跟人打架,是因为别人骂她是没爸没妈的野孩子。 学拳的小雪儿异常勤奋,天赋也奇高,11岁时便获得了全省的跆拳道少年组冠军,16岁获得全省跆拳道青年组冠军,直到后面的全国金奖等诸多殊荣,也为他们道馆增加了大量的人气,而雪儿作为冠军级的跆拳道教练也渐渐成为了本馆的金字招牌。 轰……对面的男学员终于受不住犀利攻击轰然倒地。李雪儿茫然怔住,刚才一直想着上午的事,机械出招,忘了现在正在教学。这时李峰已走到她面前,关切地说道,“雪儿,你今天心情不好,先回去休息吧。” 出了道馆门,天已露鱼肚白,夏天的风带着清凉的气息迎面吹来。李雪儿慢慢地走着,回想着这22年来的生活,仔细想来,每一天都是那么的不容易,呵,嘴角扯出一丝苦涩的笑。就像这次,公费出国对她来说是一个多么好的机会,却因为所谓的关系、后台,而换成了别人。可是,这个社会的黑暗、不公,她早已领教过,又何止是这次。 她突然很想念已逝的父母,她曾经短暂的童年是那么的快乐。记得小时候,父母最喜欢带她去云山公园放风筝,大大的蝴蝶风筝由母亲亲手裁剪做成,飘在空中格外地好看,父亲握着她小小的手教她放风筝,母亲在一旁慈爱地笑。 思绪收回,已不知不觉走到云山公园门口,李雪儿想了想,便走了进去。 正值傍晚,公园人还很多,颇为热闹。李雪儿安静地走着,清丽的身影在人群中格外显眼。此时思绪渐渐飘远的她没有留意到,一道如影随形的目光一直盯着她。 5岁那年,班上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喜欢她,她们一直互通小纸条,偶尔相约到肯德基吃东西,直到一次妈妈给她洗衣服时在她的包里发现了遗漏的小纸条,狠狠地训斥了她,这是妈妈第一次对她如此严厉,她大哭了一通。可是没想到这却也是唯一的一次,如果可以她宁愿天天被妈妈训斥,还有那小小的喜欢,竟也是她人生中唯一的爱情萌芽,后来再也没有,不是没有人喜欢她,而是她不愿去喜欢别人。 后来父母相继离世,她到了舅舅舅母家,她们眼中所包含的鄙夷与厌恶,小小的她已经明白了其中的含义,每次表姐做错事,舅母只会打她,用那种剥去树叶的树枝一下一下地抽在身上,很疼很疼。 渐渐长大,她不愿舅舅舅妈供她读书,于是自己去赚学费,她去打工,很多地方不要童工,她便一家家的去找。 16岁那年终于有能力,自己租了间十平方米的小房间,开始一个人生活。一直很努力地读书,因为知道只有读书好了,以后才会有好的生活,才不用受那么多人的白眼。 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大学,天资聪颖,异常勤奋的她也越来越出色,再加上美丽的外表,成为学校里远近闻名的校花,很多人羡慕她,可是没人知道她背后的艰难,“冷玫瑰”的称号也是因为她拒绝了许多男生的追求,在很多人的眼里,她美丽而清高,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恍惚间已走到了云山山顶,这里有一大块空地,小时候父母就是带她到这里放风筝,李雪儿露出了淡淡的笑意。此时天已完全黑下来,微风清清凉凉地吹来,痛苦的记忆也随之飘远。 “雪儿”忽然听到有人叫她,转过头,原来是大学同学——杨帆。 印象中,杨帆家里很有钱,但并不是那种执挎子弟,李雪儿并不讨厌他,他成绩同样很好,向李雪儿表白过几次,均被婉言拒绝。学校里不乏很多女生喜欢他,例如这次占了李雪儿公费出国的秦潇潇。 杨帆坐在了李雪儿身边,顺手递过来一罐可乐,李雪儿接过大口喝起来。“雪儿,对不起,我没想到秦潇潇会……”“没事,本来你是可以和我竞争的,你放弃了,没想到还是被秦潇潇占去了,也许这个名额本来就不属于我吧”,李雪儿淡淡笑着,打断了他的话。 过了半响,双方都没有说话,李雪儿是云淡风轻,而杨帆是紧张。 “雪儿,我喜欢你,你答应我吧,我们可以一起出国留学”,杨帆突然很激动地说道,李雪儿正要拒绝,却被杨帆一把抱住,男性的气息扑面而来。李雪儿迅速扼住杨帆手臂,正要用力挣开,却发现使不上劲,突然明白可乐里被下药了,只能一面躲避着杨帆灼热的吻,一面迅速地想着办法。杨帆看左右吻不到粉唇,便直接吻向了那雪白的颈项。李雪儿一下子急了,对准杨帆箍住她的手臂便狠狠地咬了下去,正在迷醉的杨帆突然吃痛,一下子甩开了雪儿,此时的雪儿浑身无力,被杨帆一下竟甩到了山崖边缘,一个站立不稳,掉了下去。 掉下去的前一秒李雪儿看到了杨帆慌乱的眼神,接着听到了那声“雪儿”的痛呼。 ------题外话------ 选择在2014—1—1这天上传作品,希望新的一年里一切都是好的,诸事顺利。 既然写了,就一定会坚持写完,并努力写好。 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第二章 相遇 醒来的一瞬间,思绪回转,李雪儿庆幸自己还活着。可是不对,身上不仅不感觉到痛,甚至还有些精力充沛,眼光下移,竟然连身上的白色衬衣,牛仔裤都完好无损。一个激灵后翻起身,四周瞄瞄,这是个很原始的森林,可以肯定不是云山公园。难道自己已经死了,李雪儿郁闷地想,使劲捏了自己的大腿一把,“哎哟”李雪儿疼得直接跳了起来。 “不用怀疑,你还活着”,一个苍老的声音由远及近,随之一位青色长袍的老者缓缓而来,那步子似走得很慢,却又很迅速地到了眼前。李雪儿看着眼前的老者有些眼熟,却想不起来。“小女娃,我们又见面了。”老者慈祥开口。 一个画面浮现在眼前,4岁那年,在家门口嬉戏玩耍的她。一身青色长袍的老者缓缓走近,浑浊的双眼闪烁着睿智的光芒,“小女娃,跟我走可好?”她吓得哇哇大哭,转身扑进母亲温暖的怀抱。“夫人,此女娃命格太硬,留在俗世必有大祸。如今之计,只得让她随我去,即可免去灾难。”“多谢大师好意,但她是我与丈夫唯一的女儿,实在是舍不得,大师请回吧。”母亲婉言谢绝。“也罢,也罢,一切都是天命”老者口中喃喃自语,转身翩然远去。 眼前身穿青色长袍、头发花白的老者,正是李雪儿4岁时遇见的那位,浑浊的老眼依然闪烁着睿智的光芒。 李雪儿看着他,突然很想哭,如果当时随他去了,那是不是现在父母还好好活着,晶莹地泪珠在黑亮的眼底涌动,却始终没有流出。 老者看着眼前的李雪儿,仿佛明白了她心中所想,布满皱纹的大掌慈爱地抚上了雪儿柔软的秀发,“罢也,罢也,一切都是天命,此刻你已重新活过,切莫再过悲伤,那个盛世容不下你,这个乱世,却很需要你。”老者说了一些李雪儿听不懂的话,接着从怀中掏出一块玉佩。只见这块玉佩全身泛着淡淡的月牙光芒,洁白的玉身是一只凤凰的造型,栩栩如生,清冷中透着不容忽视的高贵,只一眼李雪儿就很喜欢。 老者看着李雪儿的神情,眼中透出淡淡欣慰,缓缓道,“你命格属天命,太硬,一生必将经历艰难与困苦,这一世你将经历的,远比你这22年来经历的更加难上加难,此玉佩你且好好收着,但愿对你有所助益。”老者说完这段话,人早已远去,李雪儿抬头,哪还有老者的身影。 更难么?李雪儿回想着老者的话。天命?!嘴角露出了一抹嘲讽的冷笑,赫然道:那我便破了这个天,与天争命! 森林渐渐暗了下来,李雪儿生了一堆篝火,在想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食物和安全,食物问题,以她的体力暂且可以饿上两三天,总能找到路走出森林,可是安全问题,这么原生态的森林,难保有个野兽什么的。忽然李雪儿看到前方有点点白色的光亮,渐渐清晰,是一件白色的长袍,光亮竟是从月白色的长袍上散发出来。 这是一个男子,清瘦的面庞,身材高大,略偏瘦。眉目英挺,眼神深邃,薄唇略红,称得上完美的五官,却不是绝美,自有一番宁静出尘的味道。他身着月牙色的长袍,华美异常,散发着淡淡的银色光芒,贵气逼人,黑色的长发飘逸俊美。 李雪儿怔在原地,不是因为这个男子的俊美,而是,他的发型,他的穿着,他是一位古代人! 男子也看着李雪儿,眼神中包含着浓浓的探究,但整个人仍显得很淡,即使离得不远,却给人感觉很远,很远。 “你是,异番人?”最终,男子打破了沉默。异番?李雪儿总算明白了,她穿越了。不是通常的灵魂穿越,而是从一个时空直接到了另外一个时空的,时空穿越。 男子一步步地走进,随着他的走近一股淡淡的兰花香翩然而至,带着一股清冷的气息,如同他身上的月色光芒,让李雪儿此刻混沌的思维逐渐清晰。 他走到篝火前,停住,安静地看着李雪儿,薄唇轻启,“你需要帮助吗?” “嗯”思维短暂停顿后的李雪儿恢复了冷静,“我一个人流落在这,没有食物和水,也不知道怎么走出这片森林。” “那,我们一起吧。”男子静静回道,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兰花香,明明是清冷的气息,却令人感到丝丝暖意。 第三章 狼群 男子坐到了篝火边,从随身的行囊中取出一个精致的食盒,打开,点心甜糯的诱人香气迅速发散开来。顺手将一块桂花糕递了过来,李雪儿看着眼前白皙修长的手指,有丝丝犹豫,这让他想到了杨帆的那罐可乐,男子看着李雪儿防备的表情,自己将桂花糕吃了。 李雪儿看着男子优雅的吃相,满脸的不屑,毫不客气地拿过食盒一口一块,将点心迅速地填到了自己的空无一物的胃中。男子看着李雪儿的狼吞虎咽,嘴角牵起一丝淡淡的笑容,转瞬即逝。 “你好,我叫李雪儿。”李雪儿吃饱后开始自我介绍。“我叫……冷月。”男子遥看着夜空中一轮清冷的月亮答道。 李雪儿心下了然,男子说的不一定是真名,但是在这个陌生的时空肯如此相助已属不易,她们不过是恰巧相遇罢了。在这个时空遇到的第一个人,她心里十分感激,当然青衣老者被自动排除在外。 这样想着,李雪儿扬起一个明媚的笑脸,道“很高兴认识你。”叫做冷月的男子,在李雪儿的这个笑容里有一丝恍惚,随即同样露出一个少见的笑容。 这是一个怎样的笑容啊,清冷的男子仿佛在这个笑容里融化了,没有了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冷,原来这是个十分温暖的男子呢。李雪儿的心,动了。 嗷……一声低沉的狼叫惊醒了沉浸中的两人。狼群由远及近,迅速将两人包围,李雪儿秀眉微微皱起,狼群大概接近二十只。狼群眼露凶光,仿佛随时都可能扑上来将二人啃噬殆尽,但又碍于熊熊篝火和二人冷静的气场,踌躇着不敢靠近,发出阵阵低鸣。 终于为首的一只狼忍不住了,目露凶光向二人靠近,出于本能李雪儿迅速把冷月拦于身后,捡起一个火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这只狼精准的丢了过去,由于从小练跆拳道她的精准度自然不差,她可是学校里投掷和飞镖的双料冠军呢。靠近的这只狼迅速着了火,火势很快蔓延,这只狼很快被烧成烤狼,发出阵阵凄厉的惨叫。 周围的狼群看到狼王被烧,贪婪的狼眼中纷纷露出恐惧,畏惧着再不敢向前。此时原本站在李雪儿身后的冷月此时眼中厉芒一闪,一道银色的光圈以他自身为中心迅速散发出去,快到李雪儿以为是自己的幻觉,而周围的狼群则接二连三的由内而外爆体而亡,连尸体都没有留下,化作阵阵粉尘随风而散,空气中甚至没有一丝血腥味,避免了引来更多的狼群。 李雪儿微微愣了愣,随即侧开身,“对不起,我多事了。”“你会武功?”好听的声音答非所问,带着淡淡兰花香气从耳畔温柔传来。 “没有,会点防身术而已。”从来没有一刻李雪儿觉得自己如此的无能,在这个异世甚至最基本的东西都不会,连保护自己都不可能何谈保护他人。 冷月好像明白李雪儿的想法,看着她的黑眸,承诺似地道“如果你愿意留在我身边,我可以,保护你。” 李雪儿淡淡摇了摇头,她从来都不是久居深闺的娇弱女子,更不愿依附于他人。一丝倦意袭来,“累了,睡吧”耳畔传来了然的声音。 在篝火旁找了一块草坪,李雪儿以一个舒服的姿势,躺下,闭上眼。半响,厚厚的毛裘披风带着浓浓暖意覆于身上,在一片兰花气息的包围中,她很快进入了梦乡。 一阵冷风袭来,原本沉睡的李雪儿一个哆嗦,挣开了双眼,乌黑的双眸在黑夜中显得异常明亮。四周一片寂静,偶尔的蝉鸣鸟叫格外清晰,月光依旧洋洋洒洒在这片茂密的森林。身旁的的冷月闭着双眼,长长的睫毛投下一片暗影,清冷的月色下,白皙的面庞异常俊美。 近距离看他,李雪儿才发现他白皙的面庞竟透着一丝不正常的苍白,尽管如此,仍不失为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子,清冷月色,风华无双。 正在痴迷之时,冷月倏然睁开双眸,眼里李雪儿放大的小脸迅速染上一层红晕,彼此瞬间尴尬。 突然,空气中涌动着一丝萧杀的气息,越来越浓,二人不约而同地皱了皱眉。 黑夜中忽然出现二十几个黑衣人,李雪儿看着他们整齐划一的动作,感受着他们强烈的杀意,知道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杀手。而冷月却知道他们是北国最高等级的暗卫,仅皇室成员可以调动。 已经如此迫不及待了么,一丝冷笑在他的嘴角轻轻牵起。 第四章 月食 “月公子,识相的快快束手就擒,我就不劳烦兄弟们动手了。”为首的一个蒙面黑衣男子哑着嗓子说道。“萧羽,你很好啊!”冷月清冷的话语带着绝对的蔑视,似完全不把对方的威胁看在眼中,凌烈的眼神一扫,周围的黑衣死士齐齐退了一步,眼中带着无比的惊恐和一丝敬畏。 为首的男子似乎没想到一下就被识破,也不再故意哑着嗓子,沉声道:“你知道就好,今日你必命丧于此……”“大胆,谁允许你如此与我说话!命丧于此,是么?”冷月打断了他的话,言罢,嘴角牵起一丝冷笑,箫肃的杀意从他那狭长的眼底瞬时射出,月牙色的长袍散发出恐怖的杀气,周围的黑衣人被这股杀意骇得齐齐退了几步,那个叫萧羽的黑衣男子也禁不住退了两步。 “你们,不想死的,立即放下手中的剑,我可饶你们不死。”冷月居高临下的说道。二十几名黑衣男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准备陆续放下手中的剑。此时,夜空中的一团乌云正巧不巧地遮住了那轮明月,这,竟是月食。 “哈哈,月公子你说了那么多,也就是想吓吓我们吧,现在月食来了,看你还怎么施展月凌天下。”萧羽瞪着他那小眼睛,狰狞说道,语气中无不得意。轻扫一眼萧羽那小人得志的张狂样,冷月轻蔑道:“对付你们,还用不着。” 此时天地已一片昏暗,仅余冷月那月白色的长袍散发着淡淡的银色光芒,已他为中心向外散发出去,看似微弱的银光,竟使得周围三十里清晰可见。在这片银色的光芒里,李雪儿清丽的面庞十分冷静,全身处在一个防备的状态,警惕十足,心想:虽说这冷兵器的时代刀剑无眼,可是近身搏击她未必怕了他们,等会她就速度冲过去,撂翻一个算一个。 冷月扫过李雪儿沉着的面庞,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仅用两人可听见的声音,轻语道:“等会你就站在我身后,莫忘动,我会保护你。”李雪儿心中掠过一丝暖意,微微点了点头。 黑衣人动了,带着凌厉的攻式,快速地朝着冷月杀了过来。冷月脸色沉静,手中银色的佩剑抵挡着黑衣人的攻击,那银色的剑芒看似舞得很慢,却是将黑衣人的剑光挡了了密不透风,没有一个可以突破。而黑人却在这样的银色攻击下接二连三败下阵来,二十几个黑衣人算上萧羽也只剩下三个,仍在负偶顽抗。萧羽愤愤地想,原来即使没有月凌天下,他的武功也高得完全超乎他们的想象,太可怕了。 此刻,李雪儿没有注意到,冷月俊美的五官已越来越苍白,一滴汗沿着他的额头缓缓流下。终于,随着三个黑衣人的倒下,冷月再也支撑不住,白皙的手掌紧紧捂住胸口,单膝跪地。四周银色的光芒也仿佛暗了很多。 “哈哈,他发病了。”萧羽张狂大笑,吐出一口血,用尽最后一口气,好像疯狗似的扑了过来。旁边倒地的两个黑衣人却再也爬不起来,歪斜的身体倒在血泊中。此时疯狂中的箫羽突然发现,原本站在冷月身后的清丽女子竟到了自己面前,他甚至没看清她是如何过来的,心中一阵惊骇。 李雪儿没等箫羽反应,一个迅猛的侧踢,看似轻巧,却是生生踢断了他的腿骨,加上原本受伤的右腿,他已完全跪在了地上,喉间一凉,身体完完全全地倒了下去。死前最后一秒,箫羽心中骇然,这个外表看似美丽柔弱的女子,竟会这等怪异的武功,实在不容小觑,得赶快告诉主上。可惜,他已经来不及了。 冷月这次发病比以往任何一次还要来得痛,心一阵接一阵地抽痛,看着萧羽的倒下,嘴角勉强扯过一丝安心的笑容,随即再也忍受不住,在李雪儿的怀里昏了过去。 第五章 相惜 清晨,天刚蒙蒙亮。林间的鸟鸣格外动听,露水在叶间闪烁着晶莹的光泽,一切都是新的,这应该是李雪儿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如此美好的早晨,整个人身心都跟着雀跃起来。 冷月的睫毛颤了颤,努力睁开双眼,李雪儿放大的笑脸便映在了眼前,挡住了刺目的阳光。 “你醒了?”好听的声音,如同她整个人一般,清丽悦耳。微微点头,冷月有些奇怪,这次发病明明比任何一次都要严重,却醒得这样快。 仿佛看懂了他心中的疑问,李雪儿手中拿起一个精致的白色瓷瓶,笑道:“我在你怀里发现了这个,想着应是救急的药品,没想到还真管用。” 冷月坐起身,看着她明媚的笑脸,心情也跟着好起来,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心下想,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子。女孩子家的,哪有自己往男子怀里摸,这样想着,苍白的俊脸上便闪过一丝尴尬之色。 李雪儿看着冷月苍白的脸色,想问他到底有什么病,如此不凡的男子着实有些可惜。 “我有心疾”冷月看着她,平静地道。 “心疾?就是心脏病吧?”李雪儿有些疑惑。冷月愣了一下,道:“应该,是吧。” 李雪儿认真地看着他,白皙的手掌放在心的位置,满脸真诚地道:“在我的家乡,这里叫做心脏,这里有问题就叫做心脏病,这种病虽然有些棘手,但并非不能治。” 冷月看着他,第一次觉得这真是个美丽的女子,不只是外表,而是心灵。 “你的家乡?”冷月挑眉。 “嗯,我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很陌生。”李雪儿缓缓地述说着,在这个世界第一次跟别人讲这些,可肚子却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的叫了起来“咕噜,咕噜”。 一向镇静的李雪儿低下头,掩饰着自己尴尬的神情。冷月却笑了,修长的手指轻轻刮了刮李雪儿的鼻尖,道:“现在呀,先给你弄吃的。”也许连冷月都没有意识到,他这个动作,有多么的暧昧。 冷月让李雪儿在原地等着,准备自己去抓只野味来。看着冷月白衣翩翩远去的背影,真是美轮美奂。这个男子,让见惯了现代普通男子的她惊艳,也让作为女子的她嫉妒。 这时李雪儿看到一只美丽的蝴蝶向着旁边的树林飞去,玩心大起,拨开茂密的树林,一朵巨大的花便呈现在眼前,花茎足有一人高,颜色鲜艳夺目,十分美丽。 李雪儿心下警觉,如此原生态的森林中,这样一朵美丽的花,必有危害。 记得前世雨季之后,会到山林里找蘑菇,采来的蘑菇不仅味美汤鲜,还可以卖钱,但是采蘑菇时需要注意的便是,颜色越好看越是美丽的蘑菇越容易有毒,即所谓的毒蘑菇。想到这里,李雪儿转身准备离去,耳边突然响起细微的风声,转身,赫然看到那朵巨大的花正朝着她飞身过来。速度之快,她甚至来不及躲避。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刻,一缕银色的光芒转瞬及至,硕大的花朵应声而落,那足有一人高的花茎竟被斩成了两截,仿似有生命般在地上扭动挣扎。 冷月那抹银色的身影刹时便到了眼前,月白色的长袍随风轻轻摆动,整个人竟是潇洒至极,仿若谪仙。 李雪儿一时看得痴了。 “看你,我才离开一会儿,就如此淘气。”带些宠溺的话语从耳畔温柔传来。李雪儿回神,低下头,有些感动。在这个世界有人可以保护自己,终于,不再是一个人。 再坚强的女子,在爱情面前,也会化身为一个小女子,需要呵护,需要人疼。 难道?自己恋爱了?李雪儿随即摇摇头,挥散了脑中莫名其妙的想法。 这时才注意到冷月手中提着一只毛茸茸的兔子,看来正是刚刚收获的晚餐。生了火,看着冷月为难的蹙眉,李雪儿心知冷月身世必定不凡,更何况是这种重男轻女的封建社会,想必是没有做过诸如此类的家务活。 遂从冷月手中接过毛茸茸的兔子,拔毛,去内脏,三下五除二打理干净,再用两根光溜溜的树枝从兔子背部和两腿间穿过,熟练地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烧烤中的兔子很快发出了诱人的香味,油顺着树棍“嗞、嗞”滴了下来,落到火中,烧得更旺,映着火堆旁美轮美奂的俩人。冷月看着李雪儿被映得红彤彤的面庞,俊眉挑了挑,诧异于她烤兔子的熟练手法。 “我从6岁起便是孤儿,没有父母,寄住在亲戚家,很多时候都是负责全家人的伙食,兔子、鱼、鸡,我什么都做过,等稍长大些,都已经很熟练了。”李雪儿自嘲地笑了笑,这些她以为都快忘了的事情,细想起来还是如此清晰,原来什么都没忘。 冷月静静地听着,略带银色的黑眸中有着丝丝闪动,淡淡的兰花气息在温暖的空气中仿佛受潮般,微微潮湿。 “如果你愿意的话,以后我来照顾你。”冷月认真地看着李雪儿,黑眸中银色闪动,俊颜坚定而执着。李雪儿微微顿了顿,好像没听懂他话语背后的含义。 但是冷月明白,如此聪慧的女子,她必然是听懂了。只是,这是拒绝了么,冷月神情暗了暗。 李雪儿扬了扬眉,继续道:“曾经有一位老者告诉我,我属天命,命格太硬,留在世间,大祸降至。”“可是,我不甘心,上天对我何其不公,天命?哼,那我便破了这个天,与天争命!”看似清丽柔弱的女子扬起坚毅的脸庞,这一刻没有人会怀疑她的话。 “我从生下来便带有顽疾,看过很多名医都没有办法根治,但我从小就很聪明,功课、武功都是兄弟中的翘楚,后来娘亲离世,没有了庇护,很多人都嫉恨我,都想让我死,譬如昨天的暗杀。” 稍停,冷月仿佛没有力气再说下去,李雪儿白皙的小手握住了他有些冰冷的手,冷月顿了顿,随即紧紧反握,淡淡的温暖在俩人之间缓缓传递。 “我和你一样,同样不甘,恨上天的不公,空给我齐天之志、治世之才,却带着这样一副病弱的身体,随时都可能倒下。很多东西我很想去争取,却又怕到头来还是要失去,不如不要。今天听了你的话才焕然大悟,原来我这么些年都错了。天命?对,既然上天给了我们这样的命,那我们便破了这个天,与天争命!” 两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一份相惜之情,在空气中缓缓酝酿。 午后,两人分吃了兔子。冷月本来把撕下的兔腿给了李雪儿,被她硬塞了回去,说是生病的人要多吃些,冷月又塞了过去,塞来塞去,结果只好每人一只,俩人吃得好不开心。喷香的烤兔肉,诱人味蕾的香味,在周围散发开来,这一刻是多么的美好。 忽然,树林中空气动了,邻近的几片树叶也跟着动了动。两人立马警觉。李雪儿心想,难道又来暗杀的人。 第六章 陌路 一道黑影闪过,恭敬的跪在了冷月面前,道:“属下营救来迟,公子恕罪。”眼前的男子一身黑衣,仅裸露脸庞,如在晚上几乎可如变色龙一样隐匿在黑暗中,全身上下萦绕着一股萧杀的意味。 “起来吧”冷月神色、语气淡淡。这应该就是他一如既往对人的态度吧,无悲无喜,几乎没有一丝情绪波动,只是一种冷,一种凌烈到骨髓的清冷,一如他身上清冷的兰花气息。那自己,会不会是一个例外呢。又或者,他的病,本来就不允许他有过多的情绪波动。 “黑风,你给这位姑娘准备套衣服,还有,几件头饰。”淡淡的吩咐后,不出一会,黑风便拿出一套水蓝色的纱裙和几件银色的头饰。李雪儿接过,到树林后面迅速换上,这套水蓝色的裙子她真的很喜欢呢,光滑的蓝色面料,手感极佳,一看就知道上好的绸缎,价格不菲,特别是外面还罩着一层薄如蝉翼的轻纱,显得飘逸轻盈,配上李雪儿高挑的身材,十分清丽脱俗。 然而,古代的头饰却难住了李雪儿,那实在太复杂了。她的头发很长,乌黑光亮,即使是在这以长发为美的古代也算是很好的了。记得以前在大学的时候,一个人在自习室里画图,夏天气候闷热难耐,实在找不到扎头发的,她就干脆用铅笔将长长的头发裹起,纯粹拿铅笔当簪子用,久而久之,这便形成了一个习惯,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只要想扎头发,几乎都是用铅笔。 想到这,李雪儿便在一堆头饰中挑出了一只银色的簪子,只见这只簪子做工精美,用料上乘,微微笑了笑,便熟练地将脑后长长的头发盘了起来。干净利落,虽不如古代女子头饰那般繁复华丽,但也简单实用,行动起来十分方便。 听到树林的动静,冷月知道李雪儿打理好出来了,转过头,便看到了这样一幅让他永生难忘的画面。清丽高挑的女子,五官虽算不上绝美,但那秀美的眉,眼梢微微上挑的美眸,略微高挺的鼻,小巧而饱满的唇紧紧抿着,这是一个美丽而倔强的女子,再加上水蓝色的裙子,随风微摆的轻纱,修长却不失曲线的玲珑身段。这个女子恍如一株邻水而依的水仙花,独自绽放,孤傲,却又美丽脱俗。冷月想,这正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吧。 李雪儿看到冷月痴痴的俊脸,愣住半响,随即低下头,清丽的脸庞迅速染上一抹红晕。冷月终于回神,看着李雪儿干净利落的盘发,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支玉簪,轻轻插到了李雪儿的发间。玉簪通体洁白,呈月牙色,一朵精致而小巧的兰花点缀其上。此时的黑风微微抬头,诧异的神情一闪而过。在看到自己的白衬衣、牛仔裤时都没有惊讶的黑风,这时惊讶了,李雪儿心下疑惑。 “你真美”略带宠溺的温柔话语自冷月的薄唇吟出,清淡的兰花香气迎面而来,李雪儿看着冷月近在眼前堪称完美的五官,脸更红了。淡淡的情愫在这个盛夏的树林中缓缓酝酿,温暖而潮湿。 下午的晚饭在黑风的加入后很快便搞定了,一向自诩厨艺很好的李雪儿甚至都没帮上什么忙,心想这边的侍卫还真是全能啊,练得了武功,下得了厨房,看来下次自己一定露几手特色手艺才行。 “黑风,一起吃吧。”在讲求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生活了22年的李雪儿,始终不习惯吃饭时有一个人立在身旁伺候自己,终于忍不住开口,转头看向冷月。在得到冷月的示意许可后,黑风微微坐下,但离李雪儿和冷月仍有一段距离。 “坐过来,一起吃,热闹些。”在李雪儿的再三邀请下,黑风不得已尴尬地向前挪了挪。一段晚饭在李雪儿的极度热情下也算是吃得十分热闹。天已渐渐黑下来,黑风去树林中值哨,李雪儿和冷月慢慢聊着天。冷月看似清冷的性情,温暖起来却也是令人十分舒服。 从冷月的口中知道,原来这片森林便是北国与夏国边境有着恐怖之名的暗黑森林,其中野兽、毒花、毒虫等不计其数,令人胆寒。很少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往这里过,虽然这是通过两国的捷径,可以省下不少路程,所以那天那些黑衣人能够追到这里冷月也有些出乎意料。李雪儿乍了乍舌,幸好遇到了冷月,否则她刚到这个世界可能就要身死在这片暗黑森林中呢。 又行了三天,一路上有惊无险,虽然还在森林中,但树林已经不复当初那么茂密,隐约可见不远处的城邦。李雪儿心下黯然,快要走出森林了,那冷月是不是也就不是冷月了,而她,只是一个陌生人,一个误闯入这个世界的陌生人。 终于,还是出了森林。“公子好!”巨大的喊声让沉静中的李雪儿回到了现实,只见黑压压的人头跪了一地,放眼望去,绵延数十里,竟有百人之多,虽是接送的队伍,却可以看出个个兼深藏不露,身怀武功。 此时人群纷纷上来与冷月亲切问候,欢声笑语,好不热闹,冷月清冷的面庞也有着淡淡笑意。李雪儿迅速被热闹的人群挤到了一边,怔了怔,有些无所适从。 一眼看去,队伍中两顶光鲜华丽的轿子颇为醒目,前面一顶轿子厚重华丽,十分大气,一看便知是为冷月准备的。而后面一顶则较为秀气,轿帘被风吹起,里面赫然竟是一位娇美的女子,只见她满脸激动地望着冷月,红红的脸蛋略带羞涩。 一丝痛意瞬间爬上了李雪儿的心,她,难道是,他的妻子么。突然感到心痛,李雪儿努力笑了笑,自嘲道,是啊,她不过这个陌生世界的一个陌生女子,他和她不过是森林里偶遇,他帮助了她而已,难道自己还要奢求更多么。终究,只是陌路。 这样想着,她的心仿佛不那么痛了。趁早收手,还来得及。最后瞥了一眼,热闹的人群中心那抹月牙色的身影。转身,离开。 李雪儿朝着城镇的方向不知走了多久,来到这个世界还没见过所谓的古代城市,她想去看看。抬头望望恢宏的城门,李雪儿正准备入城,身后传来“哒哒”的马蹄声,转身看到黑风的身影,此时他已换了便服,整个人也颇为俊俏。 “姑娘,公子也是身不由己,此行危险,公子万不敢把姑娘带着身边,望姑娘见谅。”黑风望着李雪儿并不说话,只淡淡笑着,心下有些紧张,连忙掏出一块月牙形的玉佩和一袋银钱,道:“这些,姑娘暂且收着,如遇为难之事,可以携这块玉佩到京城福记找福掌柜。”见李雪儿收下了东西,黑风顿了顿,接着道:“公子还说,公子始终心系姑娘……”“是么?那多谢了,你们公子的恩情我记住了。”李雪儿打断了他,言罢,转身进城,留下一个清丽的背影,竟是十分潇洒。 黑风怔在原地,心想,公子这么优秀的人,这位姑娘却似无丝毫留恋,明明他们已经……哎,叹了口气,黑风觉得这是除公子外,第一个让他看不懂的人呢。 第七章 相救 这个小城叫做念城,很美的名字,不大,但由于接近夏国的京城也较为繁华。从此去,途经两个城镇,便可到夏国的京城夏京。这是李雪儿进城后了解到的,她走了与冷月他们不同的一条路,其实是绕了远路,从他们那去,过一个城镇便可到夏京。原来,他们是要到夏国的京城。 此时正值午后,太阳正辣,空气闷热潮湿。李雪儿坐在酒楼一处视线开阔的位置,临窗远眺。明晃晃的街道上商铺林立,来来往往的人群络绎不绝,一栋栋古代建筑独具匠心,人工雕刻精美,远不是现代的影视城可比。李雪儿有些惊叹,看来人类的智慧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啊,即使是这个没有任何高科技,冷兵器盛行的时代。 店小二看着眼前微微沉思的李雪儿,呐呐开口:“姑娘,想要点什么?”“挑你们这不错的,给我上两样吧。”李雪儿答道。“好嘞,姑娘稍候。”店小二心里为自己接待了一位如此美丽的姑娘而激动不已,转身一溜烟下了楼。 一楼的正中央此时正有一中年男子在讲着最近的趣事,周围围了两三圈的食客,男女老少皆竖直了耳朵,听得聚精会神。 “要说这久最热的事儿,当属我们三年一期的花灯节了。届时,猜灯谜、对诗、许愿、牛郎织女会等等数不胜数,好不热闹。据说我们皇上将在皇宫大摆筵席三日,各国使节甚至重臣都会前来恭贺。而最重要的,你们知道是什么吗?” 说到这里,中年男子卖了个关子,听着周围齐齐的吸气声,满意的继续道:“据说此次花灯节,天下三大公子都会亲临夏京。天下三大公子,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美名遍天下。一位已是了不得,何况三位齐聚夏京。所以此次夏国的花灯会,也是天下所有待字闺中女子所期待的一次盛会。” 听到这里,在座所有女子眼睛都亮了,中年男子也是激动不已。李雪儿心中好笑,看来追星在任何时代都是一样,看这些人,跟现代的追星族也没有什么区别。怪不得刚进念城时她便发现街上的女子特别多,环肥燕瘦,莺莺燕燕,不绝于眼,原来如此。 殊不知,中年男子下面的话,却让她再也笑不出来。 “所谓天下三大公子。第一公子北国七皇子月星辰,眉目如画,清冷如月,人称”月公子“,至今未婚配,文韬武略,惊才艳艳,一招月凌天下无人匹敌,领兵沙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虽有顽疾但瑕不掩瑜,堪称北国众多皇子中的第一人,当世翘楚亦不为过。” 后面的李雪儿再也听不进去,这便是冷月的真正身份么,月星辰。呵,她来到这个异世遇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如此惊才艳艳的皇子。这该是幸还是不幸呢。 而自己,孤身穿越,孑然一身。没有显赫的家世门第,甚至无所依仗,亦没有傲人的文采,而武功,仅凭前世的那点跆拳道根底,什么都不是呢。天下可配他的女子千千万,却惟独不可能是自己。 也许,还是前世的那个现代社会适合自己,虽然仍是孑然一身,但凭自身所学,却可以创造美好的未来,再寻一良人佳婿,终得美满。脑海中灵光一闪,对了,那位青衣老者,那位前世今生有过两面之缘的青衣老者,他既然可以自由穿梭于古今,那么他并定可以带她回到现代。而自己是孤身穿越,那么她在现代必然只是消失,如果可以回去,一切都可以恢复正常。 此时的李雪儿心中树起了一个强大的信念,那便是回到现代。当然前提是,找到那位青衣老者,可是无名无姓,茫茫异世,如何找寻。如若身上的凤凰玉佩,她甚至怀疑青衣老者是否真的出现过,而非自己记忆错乱。没事,只要有迹可循,便一定可以找到。李雪儿随即安了安心,一定可以的。 白天,李雪儿逛街时路过一兵器铺,李雪儿顺便进去逛了逛,一把小巧精致的匕首吸引了她,刀刃泛着冷色的光芒,一看便十分锋利。价格自然也不便宜,满满的钱袋瞬间便去了三分之一。她倒并不心疼,在这个冷兵器、武力盛行的时代,没有点防身利器是不行的。难得看到一件满意的,当然要拿下喽。 晚上,李雪儿找了一家客栈投宿。古代的客房并不算舒适,但干净、雅致,木质花纹雕刻十分精美。看着手中的月牙形玉佩,这是冷月的,也就是月星辰的,京城福记找福掌柜,这个京城,便是夏京吧。 似乎来到这个异世后跟玉佩都很有缘呢,先是凤凰玉佩,现在是月牙玉佩。不过看这成色,质地,如若拿到现代去,古董级的月牙玉佩,价值肯定不菲。那么,自己的这趟异世之旅,收获还不错呢。自从决心回到现代去,她看这里的一切便都带着有色眼镜了。 接下来的两天,一切都很顺利,除了街上越来越多的打扮得鲜艳明媚的少女。很快便到了夏京,古代都城的繁华再一次让李雪儿这个颇具现代思维的女性目瞪口呆,深感震撼,夏京的繁华程度比起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正值夏季,夏京类似现代的苏杭一带,气候也相似,闷热潮湿,地理环境也同样相差无几。李雪儿细细感受着古代的一切。 “你们听说了吗?百年未曾现世的无双老人,最近竟然出现在我国与北国边境的安黑森林,据武林人士透露,只见无双老人那青色的身影在暗黑森林中一闪而过,便了无踪迹……” 李雪儿心里一怔,停住了脚步。传出声音的是一家酒馆,一群人围着桌子边喝酒边款款而谈。李雪儿随即也进了酒馆,找了一清静的位置,竖耳聆听。 “据说那无数人窥觊的凤佩,也正是在无双老人手中。传说凤佩若在女子手中,便昭示着此女子为凤星临世,可助帝王成就千古霸业。传说百年前的北国开国皇后,手中便持有凤佩,当时的北国,除了南疆诸部落外,几乎是统一整片大陆。纵观如今天下大乱,三国鼎立,群雄争霸,却无一方可将其统一,战火纷起,百姓流离,这多少与凤佩未曾临世有关。可是无双老人手里的东西,岂是那么容易得到。” 此时的李雪儿整个人低着头饮酒,若不是十分靠近的人很难发现,她整个人已俨然呆住,胸口的凤凰玉佩更是冰得她如入冰窖,酒楼外骄阳正艳。天命、凤星,李雪儿回神笑了笑,这个世界离谱的事一件接着一件。 “这位大哥,我想请问你无双老人通常居于何处?”正在吐沫横飞的男子抬头便看到一张清丽的笑脸,愣了愣,答道:“无双老人居于天山玉雪峰顶无双门,可他老人家行踪飘忽不定,去无双门的路途又十分凶险,既有万里无人沙漠,充满瘴气的沼泽,还有冰天雪地的千里天山,甚至是跨越生死的考验,非有志有勇者不敢前去,许多想要拜师的人还未到无双门,便死在了途中,更妄论见到无双老人真身了。”男子一口气说完十分诧异,难道这女子想要见无双老人,那无异于自掘坟墓啊。如此年轻貌美的女子,万不可走上这条不归路啊,正准备继续开劝。 李雪儿已明白他的心思,连忙道:“多谢大哥提点,小女不过敬仰无双老人罢了,万不会做如此自掘坟墓之事。”言毕,已起身结账,准备告辞。她没有留意到,此时暗中的一双眼睛,正盯着她结账的钱袋。精美的钱袋,右下角的月牙形标记,赫然醒目。 李雪儿一直感到有人跟着,但转身却又看不到任何人影。她不会武功,只是从小练跆拳道的缘故,体力尚可,六感较常人敏锐,所以自然也无法发现暗中的身影。天渐渐暗了下来,李雪儿总感觉跟踪她的不只一个人,似乎有很多双眼睛盯着自己,心下凌然,快步往人多处走去。 如此过了好一会儿,李雪儿怎的也甩不掉身后的人影,越走越心焦,干脆停住,沉声道:“出来吧。”同时四肢做好准备,如一只迅猛的豹子,蓄势待发。 四周迅速围拢了一圈黑衣人,竟有七人之多,身上萧杀之气蔓延。一黑衣男子冷声道:“你身上的钱袋是哪来的,实话实说,给你留个全尸。”李雪儿心下好笑,又是为冷月来的,这几个黑衣人一看就比暗黑森林中那几个弱很多,她对付应该不困难,正好可以试试新买的匕首威力。月黑风高夜,正适合杀人呢。 看着李雪儿丝毫不为所动,两个黑衣人带着凌厉的杀气冲了过来,而李雪儿竟然不躲不闪,反而是以更加凌厉的速度冲了过去,在两个人黑衣人诧异间,李雪儿已经到了他们身旁,带着冰冷锋芒的利刃一闪而过,两个人同时感到脖颈一凉,身体便软软地倒了下去,死前仍带着不可置信的眼神。 一招秒杀,速度、干脆、果断,尽管第一次杀人李雪儿心中也有惧意,但行动上却一秒不落,迅猛狠厉,速度如风,她从来都不是一位弱女子。 剩下的黑衣人齐齐愣住,似乎没想到她会武功,黑衣人齐齐想,明明没有感到一丝武功内力啊。 终于,余下的五个黑衣人一起上,带着杀意的招式十分狠厉。李雪儿一面灵巧地躲避了五个人的杀招,一面运用跆拳道的身法,直接干脆地攻击着五个人的要害,在五个人的围攻中游刃有余。李雪儿心想,古代的武功果然是好看有余,实用不足,转眼间她又结果了两个。 “啊”,一名黑衣男子在被踢断了子孙根后倒地痛呼。心中无不恼恨,这名女子的武功、身法诡异至极,明明不带任何内力,却可以招招致其要害,快如闪电,令人避之不及。明明小小的女子,力道却大得惊人,随意踢到一下都能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令人心意胆寒。 最后两名男子一看实在无法在这名女子诡异的身手下胜出,心生歹意,一只小小的银镖瞬间射出,朝着李雪儿而去。一面抵挡黑衣人的攻击,一面寻找空挡以致其要害的李雪儿突然感到不远处风声咋起,正要侧身躲避,另一名黑衣人的招式凌厉杀来,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抵挡,一致手臂生生留出了空门。 “呲”飞镖入臂的声音,一股钻心的疼痛瞬间袭来,心中发狠,一个侧空翻,后踢,黑衣男子的腿骨应声而碎,迅速补上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 李雪儿一只右臂迅速地麻了,这镖果然有毒,幸好刚刚躲避了身体要害,只留了手臂,此时身体还能灵活活动。 看着眼前中了毒镖仍然冷静自持的女子,黑衣人心中染上深深惧意,这名看似柔弱的女子,竟然折损了他六名兄弟,若不是她此刻中了毒镖,只怕自己早已命归黄泉。 黑衣人突然哈哈大笑,举着剑,朝着李雪儿一步步走了过去,今天,他必须杀了她。李雪儿看着黑衣人一步步地走进,脑中不断盘算着,现在自己全身麻木,唯一能动的便是左臂和腿,但是完全使不上劲。 黑衣人走进,正欲擒住李雪儿,却想她一个微侧,从他的手中滑了出去。中了毒镖,还能如此灵活,黑衣人恼恨,一个狠劲抓住了她的右肩,手掌下单薄的骨头发出声响,肩胛骨裂了。 李雪儿疼得龇牙,左腿用尽全力一踢,黑衣人完全没料到,被一个趔趄踢了出去,在地上翻了个跟头,扬起一阵尘土,伴随着浓浓的血腥味。 黑衣人从地上灰溜溜地爬起身,狠狠地咬了咬牙,大脚猛地踢到了李雪儿小腹上,一声闷哼,水蓝色的布料应声而裂,露出内里白色的里衣。李雪儿忍着全身的疼痛,心中大急,如若凤佩露了出来,那别说去找无双老人了,只怕是还没走出夏京便命归西天,真的要成为这异世的一缕幽魂了。 突然天际银芒一闪,凌厉的罡风转瞬及至,黑衣人转目惊恐至极,一个“月”字还未出口便倒地而亡,死前仍不可置信的瞪大了双眼。 一股淡淡的兰花气息由远及近,李雪儿心中一松,一直高度紧绷的神经终于得以全然释放。接着便倒在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冷月神色焦灼,眼中是呼之欲出的浓浓歉意。 “对不起,我来晚了。”温暖的声音,一如往昔。 这一次,换她倒在了他的怀中。 第八章 辫发 白色的纱质帷帐,奢华的楠木大床,精美的雕花廊柱,古典的红蜡烛台,红烛燃烧的淡淡烟雾在盛夏的微风里化成一圈又一圈,在月光的照耀下仿佛正在翩然起舞。此时,月色静好。 李雪儿醒来看到的便是这样一个古香古色的房间。手指微微动了动,便惊醒了床边安静守候的男子。 面色略带苍白的男子睁开双眼,乌亮的黑眸中闪着点点银芒,此时这双眼中包含了太多的含义,有歉疚、激动、惊喜……仿佛这一刻,他等了很久很久。 “我可以叫你雪儿吗?我是,月星辰。”一如她们在森林中初次的自我介绍,那时的冷月给了这个初入异世的自己最温暖的帮助,如今的月星辰在危难关头救下了自己,只道:对不起,我来晚了。 李雪儿从不知道这个外表清冷的男子,双眼中竟也可以有如此多的含义。 “嗯。”一个“嗯”字吟出口,雪儿才发现自己的声线如此沙哑难听,声音小若蚊蝇。 一杯温热的茶瞬间到了唇边,带着淡淡的兰花气息,雪儿仰头喝尽,干涸的嗓子瞬间舒服了不少。 “公子,请容老朽为姑娘把脉。”头发半白的医者恭敬跪地,苍老的声音仍可以听出十分的尊敬。 “张太医,这里,你就叫我七皇子吧。” “是,七皇子。”张太医恭敬道,微抬的双眼闪过一丝诧异。 李雪儿心知这是在他国,月星辰如此,便是深信自己了。 “这位姑娘所中之毒已经尽数排出,身上的伤势也已并无大碍,但接下来更需静心调养,切莫过于劳累,不出半月自当痊愈。” 李雪儿微笑点头,“有劳张太医了。” “不敢。”张太医恭敬答道,得到示意后随即退出了房间。 此时房间只剩下雪儿与月星辰,暧昧的情愫在两人间黯然滋生。 “月公子,我……” “雪儿,可以叫我辰么?”月星辰打断了她的话。 李雪儿低下了头,这个初入异世就不断给予她帮助的男子,总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默默地做着一切的男子。外表看似清冷淡漠的他,却可以为他喜欢的女子化作温暖浅溪,孜孜隽永,暖心暖意。 他是喜欢她的,她知道。 只是在没有见到无双老人之前,一切都不敢过早承诺,她的去与留,自己尚未结论,怎可再空付他人痴心。 月星辰看着李雪儿的神情,眼底闪过一丝黯然。 “雪儿,此次夏国的花灯节,各方势力来袭,暗潮汹涌,夏京绝不是安全之地。你,好好休息,我明日将去参加为期三天的国宴,你在此,黑风、我的势力都可以保护你,安全定无虞。”说完便出了房门,整个屋里的月色仿佛也被他带走,这样的背影,却有些苍凉。 “雪儿姑娘好,奴婢红叶,奉公子之命照顾姑娘。”来人一双圆圆的眼睛,一身粉红衣裳,甚是灵巧可爱。 “嗯,谢谢你。只是你以后就不必自称奴婢了,红叶即可。”第一次听到有主人跟她说谢谢,红叶十分惊异,还不用自称奴婢,真是一位奇特的女子呢。怪不得公子让伺候了十几年的自己来伺候姑娘,还真是不同呢。 红叶心下高兴道:“姑娘,你当时中了毒急着救治,里衣还未换洗,红叶伺候您沐浴更衣吧。”李雪儿一看,原先的里衣果然还没换,感受到身前冰凉的凤佩,顿时安了心。 “不用了,你准备好热水,我自己来吧。” “是。”红叶弓了弓身,恭敬道。 雪儿心里喜欢,看来这还是个不一般的丫头呢,虽然长得灵巧了些,但行事得体、大方,也没有过度的卑躬屈膝。 热水漫过了微凉的身体,十分舒服惬意,自己有多久没这样泡过澡了。 想起前世第一次泡温泉,还是得了一笔奖学金之后,实在挨不过朋友的死缠烂打外加各种无理要求之后才去的,不过那真是舒服啊。 几日未动的身体在热水的浸泡下,骨骼关节都是十分舒服,仿佛喝饱水般,试着动了动,精力充沛。 一向好静的她竟然在水里舞起了跆拳道的基本动作,一时间水花四溅,好不畅快。 此时的月星辰将自己幽闭在黑暗的房中,连一丝烛火也无,他的心有些痛。 不是心疾发作的痛,而是失落与难过。为情而痛,这真的是自己么。从小到大,他一向不喜被人看到脆弱的一面,此刻也不另外。 黑风看着公子的屋里一片黑暗,犹豫着不敢进去。 “进来吧。”黑风抬了抬眉,恭敬地进去。 黑暗中黑风看不清公子的脸,只觉得异常苍白,比平日还要白了几分,直觉此刻公子心情非常不好,赶紧道:“夏国太子人并未在夏京,明日国宴也不会出席。至于何时出走,去了哪里,属下暂时未探听到。” 黑暗中一片静谧,四下无声,公子仿佛陷入了沉思中,并未回应。 黑风不敢出声,静静等着,心中诧异,这位夏国太子传言为人荒诞,行事更是离谱,几次把夏国皇帝气到病危,虽说位列天下第二公子,又有“狐狸太子”之称,但后宫娶了一拨又一拨,明显是沉迷女色,要不是夏国皇帝只有这一个儿子,恐怕早就废了。 这样一个所谓的太子,公子竟然大费周章的让自己去探听,甚至还出动了隐匿在夏国皇宫的暗桩,黑风实在是想不明白。 “你错了,传言从来都不可信,这个夏国太子,才是我们北国最大的威胁。”这个时候,月星辰开口了。 黑风神色一凛,知道这是公子在提醒自己,低头道:“是。” 月星辰淡淡道:“你下去吧,继续探听。” 黑风恭敬地一颔首,迅速出了门,身影很快隐匿在黑夜中。 月星辰走出了房间,在月色下的他,眼神清冷,眉目如画,一如暗黑森林中那个月色下清冷的他。眼光朝着李雪儿房间的方向,凝视半响,终得一声叹息,转身一个起落,上了房顶。 躺在瓦砾上,面朝夜空,以天为被,以瓦为席,这是他从小到大的一个习惯。静静躺着,强迫自己不要去想。从母妃去世后,每当需要冷静思考,便是如此。 6岁的他,失去母妃,学会敛尽锋芒,越是聪明越要表现得愚笨,一点一滴隐藏内心。可是6岁之前的他光芒太盛,几乎抢去了父皇对所有皇子包括太子的宠爱。他们不肯放过他,百般折辱,每一天都伤痕累累,旧伤不去又添新伤,被逼得远走边疆。只至16岁时建功沙场,一次又一次逼退北方匈奴,扩大边域,终得今日地位,百姓爱戴。 这期间,从来没有哪位女子闯入过他的心,因为他的心很硬。 可是雪儿,仅仅相识数日,却让他的心防土崩瓦解,仿佛已认识了很久很久。这样一位女子,善良、聪慧、坚韧、果敢,每每让他惊喜,发自内心的喜欢,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很深很深。这一次,他真的很想争取,很想得到,不愿放开。 一个猛然起身,银芒飞速闪过,朝着李雪儿的房间直直掠去。 李雪儿在红叶换了两次热水后继续泡着,房间中雾气缭绕,温热潮湿。她心想这个时代没有电视、电脑以供娱乐,泡泡热澡也是不错的。 一阵风将房门吹开,月星辰的身影随即而至。突然看到屏风后面的婀娜倩影,俊脸微红,在李雪儿没有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一个健步出了房间,关上房门。 李雪儿有些惊讶,只见月星辰步伐有些慌乱,不似以往的平稳,随即笑了,这对现代社会生活过的她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 窗棂上映出的月星辰侧脸,彷如刀刻般,完美无瑕。 “雪儿,我喜欢你。”简单而直白的开场。 “从第一次遇见到现在,虽仅仅几天,我却觉得仿佛已经认识你很久很久,不由自主想要亲近,想要相信,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在出暗黑森林之时,我以此次夏京之行太过危险的借口放你走,你这样一位女子,我这带有心疾的身体如何堪配你。可是我很快便后悔了。幸好还来得及救你,救下你之时我的心跳得快要蹦出胸口,再慢一步,只要再慢一步,我便永远失去你了,幸好。才发现我如此不愿失去你,这是我人生唯一一次想要争取,想要得到,不顾一切。留下来,陪在我身边,让我照顾你,保护你,倾尽余生,不离不弃,可好?” 月星辰抬起头,才看到李雪儿已经冲了出来,穿戴整齐,乌黑的长发披在脑后,水蓝色的纱裙泛着淡淡的光芒,整个人美轮美奂。 她呆呆开口道:“一生一世一双人,弱水三千唯取一瓢饮。” 月星辰的嘴角裂开一抹笑容,越来越大,一个大大的笑容瞬息浮现,灿若明月,单手举起,做了一个立誓的举动,“我,月星辰,一生只娶一妻,唯李雪儿。” 李雪儿有些脸红,迅速转过身,乌黑的长发如绸缎般呈现在月星辰面前,道:“为我辫发。” 月星辰愣然,剑眉微挑。雪儿一看就知他不会,遂拿起一段头发示范,白皙的手指缠绕于黑发中,来回交错。 月星辰果然聪明,即使女子的辫发也一学就会。修长的手指灵巧的为雪儿辫发,怕扯痛头发格外温柔,也格外地慢。 李雪儿静静道:“小时候,母亲常常为我辫发,黑黑的头发编成辫子格外好看,是我最喜欢的发型。” 月星辰手下越发的温柔,那修长的手指仿佛不是在辫发,而是在抚摸,细心呵护。雪儿的头发很长很密,月星辰足足辫了一刻钟。 长长的辫子垂于身后,此时的雪儿格外温婉动人,月星辰满眼赞赏。 突然脸颊热了一下,一个吻轻轻浅浅的落在了月星辰的脸上,一句“晚安”,李雪儿一溜烟跑进了房间。愣了半响,畅快的笑声响彻庭院上空,哈哈哈…… 李雪儿坐在床上,听着外面的笑声,捂住通红的双脸。心中羞恼,自己还21世纪的人呢,这个小小的吻便受不了了,真是的。 从念城便坚定的回家的心,动了。在那个家里,没有一个人等他,而这里,还有一个他。 雪儿轻轻缠绕着手中整齐的辫子,一圈又一圈。辫发,携一生。 第九章 诀别 月星辰到夏国皇宫参加为期三日的国宴。红叶对雪儿始终不离身侧,伺候周到,一切风平浪静。月星辰在夏京的这个私人住宅外观看似普通,实则内里精致繁华,亭台楼阁应有尽有,园中花草修葺整齐,花开正艳,一看就知有人长期精心养护。 这一日,雪儿靠在冰凉的躺椅上,喝着清凉的绿豆粥,仍觉得盛夏闷热难耐。前世在干燥的地方待惯了,这里的又湿又热还真难以接受。 “红叶,你竟敢拦我,让开,否则等回到北国将你赶出宫去,你再也别想留在辰哥哥身边。”聒噪的女声想起,仿佛这盛夏也多了几分不耐。 “奴婢不敢,只是公子交代这里谁也不能惊扰。”红叶平静的话语下也多了几份焦灼。 “怎么,你要与我动手吗?你可想清楚后果。” 听到这里,雪儿已知这位女子在北国必然位高势大,否则也不敢骄横至此,月星辰可是大名鼎鼎的北国七皇子啊。心下不想让红叶为难,淡淡道:“红叶,让她进来吧。” 随即一阵珠光宝翠之声,叮叮当当,华丽的身影摇曳而至。雪儿懒懒地抬起眼,只一眼,雪儿便认出这正是那日轿中所见女子。 眼前的女子蛾眉轻扫,双颊胭红,樱唇红艳,容颜娇艳如花,显然是经过精心打扮而来。一身穿着华丽无比,淡粉色的衣裙泛着淡淡的光华,却也挡不住她满身的骄横。 她看着雪儿懒懒地神情,显然十分不满,一扫雪儿水蓝色的纱裙,双眉微皱,道:“你身上怎么会穿着我们北国最为名贵的月菱纱,是辰哥哥赏给你的?”说完满脸不屑。 雪儿看着她,神情慵懒,答非所问道:“你是月星辰的妹妹?”心下已是明白,怪不得月星辰身上的月牙色长袍,她身上的粉色衣裙,包括自己身上的水蓝色纱裙都会泛着淡淡的同色光泽,原来同是北国名贵的料子。 娇艳女子冷哼一声,神色中无不得意,道:“我和辰哥哥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自小便叫他辰哥哥。”说完顿了顿,肃然道:“我乃北国定远大将军定国公府嫡小姐赵如华。” 雪儿“噗嗤”一声笑了,如花,果然如花。怎么也想不通月星辰惊才艳艳,风华无双,怎么会有这样一位青梅竹马,简直可笑至极。 “你笑什么!”赵如华精致的小脸已布满怒容。雪儿收敛笑容,道:“那么,赵小姐今日你行事冲冲的到我这里,请问有何贵干?” 赵如华看着雪儿慵懒的神情,听着她若无其事的话语,想到她们住夏国安排的行宫,而她却待在辰哥哥在夏京的别院中,若不是她严刑逼供还问不出此地的下落,心中的怒火更加熊熊燃烧。 “你先不要得意,虽然夏哥哥现在对你是好,可是你们才认识几日,怎比得上我们一起长大的情分。何况,姑母,也是就当今皇后娘娘,早已将我许配给辰哥哥。辰哥哥如此才华,贵为天下第一公子,北国,甚至天下想要嫁予他的女子不计其数。而你,凭地位、家势、背景,哪里堪配辰哥哥?就算勉强进府,最多是妾而已,辰哥哥贵为皇子,正妃之位必定是我的。辰哥哥从小就不喜与女子亲近,唯独对我,却是极好的。此次夏国的花灯节,我嚷着要来,辰哥哥便宁愿自己冒险往暗黑森林走,也要掩护我们安全到来。”雪儿的眼中此时闪过一记冷芒。 “北国无公主,我在北国的地位却堪比公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父兄宠极,姑母膝下无女,最疼我。辰哥哥才华无双,心怀天下,胸中鸿鹄之志,自小便信念坚定,北国子嗣众多,各方势力根深蒂固,如虎狼环伺之地,辰哥哥一生为心疾所苦,若要得偿心中所愿,非我不可。” 赵如华说到这里,便转身出了房门。其实当她看到雪儿发间的兰花簪时就已经明白了,这是辰哥哥真心喜欢的女子。那枚发簪是辰哥哥母妃留下的,辰哥哥一直视若珍宝,贴身收藏。 所以,她说出了最能拿捏雪儿痛处的话语。她其实并不笨,言尽于此,足够了,不是么。 “红叶,你们公子待她确实很好么?”雪儿声音低低,语气中有一丝自己也没发觉的难过。 “嗯,赵如华是定国公府的三小姐,上有两位兄长,家中嫡女,父兄甚是宠爱,同时也是皇后的亲侄女,皇后爱如亲生女儿,皇后是太子的生母,与公子并不和睦。赵三小姐与公子却走得很近,公子平日不喜与女子往来,但对赵三小姐另外。红叶是从公子戍守西北边陲才开始跟随公子的,刚刚赵三小姐说的青梅竹马的事,红叶并不曾知。”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雪儿对着红叶和蔼道。 雪儿心下细想,他们青梅竹马,月星辰会对她好,必然是有缘由的。这位赵如华,她的前一段话也许是骄纵意气,可后一段话却是对的,月星辰惊才艳艳,胸怀大志,实乃雄才伟略之人,这样的人不坐拥天下实在可惜。其实越是身带顽疾之人,越渴望能在有生之年得偿心中所愿。 只是很多年之后,雪儿才知道,自己,才是他的心中所愿。 天下王者,哪怕皇子,谁不是坐拥三千,妻妾成群。前世最怕看的就是宫斗的影视剧,一堆女人为了一个男人斗来斗去,耗尽人生最好的年华,机关算尽,诡计百出,最终不过老死深宫。她始终不愿相信最毒妇人心,人性本善,何苦如此。 这是自己最不愿要的人生,哪怕一朝穿越到这君主制、夫为妻纲的封建社会,也不愿如此。是啊,一朝孤身穿越,没有家势、地位,孑然一身,他身边也许更需要像赵如华那般的女子吧。这位赵家三小姐,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子呢。 在这个异世,没有家人、朋友,孤立无援,前世22年一个人的生活让她明白,孤独,是一件多可怕的事,因为怕,所以才要更加坚强。 自己,或许更适合现代社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一个爱自己的男人,一个等待自己晚归的家。这样的生活,光是想想就可以开心地笑出声来,足矣。 整晚彻夜难眠,雪儿终于下了一个决定,离开月星辰,离开这里,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这次,无论如何都得坚定决心。自己,终究不属于这里。 清晨第一声鸟鸣,雪儿便悠然转醒,此时天还未亮。利索地收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带了些银钱,将匕首别入靴子中。轻轻放下一封信,上面扣着兰花簪子和月牙形玉佩。转身,出了里室,外间的红叶还未醒,遂轻巧地出了房门。攀着墙角的一棵树,几个跃起,起落间便出了院子,灵巧得犹如一只狸猫。 只见信封上写着:月星辰亲启。字迹纤秀,别有一番风致,一看就不是用毛笔书写的。 月星辰如一阵风进了房间,房外的两株花草被瞬间扫落,红叶跪在门前,战战兢兢,公子待人一向温和,连大声斥责都未有过,何曾见过发如此大的火。 看到桌上的信,俊眸满含怒意,但看到封面上那娟秀的小字,怒意便少了几分。那字小巧细致,聪慧如她,一看就是用尖锐之物蘸了墨汁写成。拆开信来,月星辰逐字逐句看着,心却在微微地颤抖。自己的心,已陷得如此之深了。 曾跟你说过,我的家乡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而今,我决定回去了。这是一直就有的决定,此次终于坚定决心,无论多难,总要试一试。这个世界于我,太过陌生,终究不属于这里。很高兴能认识你,初次相遇,在暗黑森林中,那时我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一路有你相助才得以走出森林;二次相遇,你于危急关头救下了我,每一次,都是那么的及时,谢谢你。在这个世界遇到你,是我唯一的幸运。也许我回到了家乡,还会常常想起你,在每个夜色倾城的晚上。唯愿你,得偿心中所愿,一世安好,健康平安。雪儿字。 月星辰心口绞痛,口中喃喃自语,你说遇到我是你唯一的幸运,你又可知,遇到你,却是我此生唯一的救赎。闭上眼,道:“来人,务必将雪儿姑娘找回。”“可是公子,雪儿姑娘走时并无人察觉,也不知道往哪里去了,人海茫茫,如何寻找?”“这还又我教你么,不知方向,就四面八方去找,跟我这几年,白费了。”“是,公子,属下这就去。”一行人忐忑退出了,从未见公子发过如此大的火。 月星辰眼中冷芒一闪,厉声道:“黑风,遣赵三小姐回北国,即刻启程。”赵如华眼中犹带着泪水,欲言又止,一直以为辰哥哥冷静自持,原来自己从来都不曾了解过,转身随黑风离开。 不,我不允许你离开,绝不。终于再也支撑不住,一口血喷了出来,染红了月牙色的长袍,触目惊心。 “公子!”红叶大急,扶住了他,请罪道:“是奴婢不好,没看好姑娘。”“不怪你,她要走,你是拦不住的。”月星辰气若游丝,说完闭上眼,仿佛是累了。红叶恭敬地退出了房内。屋外花草折了大半,一片凄凉。 此时的李雪儿,正在前往天山无双门的漫漫途中。她没有想到,这段回家的路,将是她孤身到异世以来最难的一段旅程。其中艰险,犹未可知。 第十章 死尸 李雪儿刚出夏京,踏上了通过天山的路。一路上不断有人行色匆匆地赶往夏京,为了不与人摩肩擦踵的赶路,她走得并不快,遇到有店便会投宿,有集市便逛一逛,买一些必需品,有备无患,才能事半功倍。 沼泽、沙漠、雪山,或者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是无法存活的艰险之地,可对具备现代各门知识的李雪儿来说,准备好还各类工具与安全措施,未必不可通过。像绳索、薄板、麻袋、水壶、硫磺、打火石、防蚊虫的药物等,这类野外生存的必需品,防范于未然,多准备些,总是好的。 同时,她也换了一套普通的古代服饰,那套月菱纱的裙子早已收起,挽了一个简单的髻,刘海遮住了部分脸颊,除却略微高挑的身材,并不引人注目。 按最近的路线,最先到的是瘴气沼泽。对于瘴气,大学时选修古代史的她,还是有所了解的。很多文献都记载,指南方森林中动植物腐烂后产生的有毒气体,高温湿热,才得以产生。只要防范得当,并不足以致命。 可今非昔比,如今是不知几千年前的古代,除却动植物尸体,肯定不乏人的尸体。更何况想要拜师无双门的人如此之多,瘴气沼泽中的死尸绝对少不了。 她并非柔弱女子,但终是女子,惊惧与害怕肯定是免不了,但提前在心里打了底,便安稳许多。从未杀过人的她,一入这异世不就杀了人,没有丝毫犹豫和手软,只要慢一步,死的人便是自己。在死亡面前,一切所谓的恐惧与怜悯,都会消失得干净彻底。人,只有活着,一切才有可能。 其实,她是见过死尸的,死了许久的死尸。 刚进大学的时候,一切都很拮据。之前在跆拳道馆做教练的薪水,加上七零八落的打工,给小学生补习功课,终于凑够了进大学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学杂费。第一年暑假,当同学们都在欢天喜地的筹备各种出行、旅游、探亲时,她在愁下一年的学费,每个月的房租、生活费、水电费。那些在蜜罐中长大的同龄同学,永远不会明白她的艰辛,她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才可以和她们站在同一水平线。 她所在的是名校,这所城市名校并不多,另一所便是隔壁的医学院。 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她留意到医学院的一位博导在招兼职,待遇是项目基金的分成,很低的点,但分下来,对她而言却是一笔不错的收入,至少任何一个暑假兼职都不会有这个待遇。最重要的是不限专业,于是她报名了。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 这位博导的声名她是听过的,一位很怪的,女博导。学术严谨,科研一流,为人苛刻。 幸运地被录用,当知晓兼职所做的工作时,她万分后悔。这位女博导的变态,出乎她的意料,这是一份与死尸打交道的工作。可在往后的日子里,她却十分庆幸自己所做出的这个变态决定。 这位女博导的变态在于,医学院还未发展起来的那几年,用来做解刨的尸体紧缺,她到各大医院去寻那些无人料理的尸体,用来做精细手术练习。后来,在这一行便闯出了名气,很多成功率极低的大型手术,只要她出马,成功率可达百分之七十以上,越精细的手术成功率越高,她擅长的便是这一块,例如开颅手术。 李雪儿跟她,当然不是学医,不过是在手术及后期处理时打下手。久而久之,胆子便练得越发大了,看到尸体也不怕,喜爱各类做工精细的手术刀具。 那些死尸全泡在一个盛满福尔马林的大池子里。对于福尔马林的气味,可能很多女子受不了,可李雪儿却无所谓。不就是消毒液,多闻闻又不会死人,怕什么。 第一次看女博导做手术练习时,李雪儿确实吓到了。做的是开颅手术,看不到死者惨白的脸,但那白花花的脑浆,密密麻麻的细小血管,类似发霉或病变的斑斑点点,盯上五秒,绝对有让人想吐的冲动。当时女博导还极其鄙视的瞪了她一眼,厉声道:“受不了,就下去。”可李雪儿还是倔强地坚持了下来,四五个小时的练习,硬是一步不移。偶尔递上手术工具之类,也没有出半点差错。 这次意外的兼职,让她“冷玫瑰”的称号越发盛行,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些追求她的男孩子都销声匿迹,省了不少麻烦。 女博导为人苛刻,但相处久了,李雪儿对她十分感激,工作时如严师,私下相处时却如慈母。工作结束时,项目分成,让她有了很大一笔钱,甚至送了她一套手术刀具,全进口,国外订制,国内找不出第二套。 之后的几年,她们始终保持联系,无论经济、生活上,都给予她很大的帮助,直到她孤身穿越。甚至在穿越前几天,女博导还提出,可以帮助她出国深造,她相信她的天赋。李雪儿谢绝了女博导的好意,人家有儿女,有家庭,也为自己做了不少,这份情她记下了,铭感于心。 也许常年混迹于高校圈,女博导早就猜到,自己的公费名额会被顶掉。只有自己,还在做着那个梦。世事如此,她不恨,也不怨,唯独不甘,很不甘。 于是她穿越了。今日的她,孓然一身。如若穿越为王侯公主,她会做得很好,可以对亲人足够狠绝,前世的她从未感受过所谓的亲情,也从不相信。 因为从未拥有过,所以才异常渴望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哪怕对她好一分,她便可以用全部来回应。一如李峰,一如女博导,一如月星辰。 但如今,天命,或许真的是天命,但那份责任,太过沉重,她不想要,也要不起。 第十一章 看戏 临近沼泽地带,天气越是闷热黏湿。仿佛置身于一个大蒸笼,每时每分,都是煎熬。在这样的恶劣气候下,李雪儿选择每天住店,而不是野外露宿,保存体力才是关键。 这一日,来到靠近沼泽边缘的一个城镇,边城。边陲小镇,却也并不荒凉,吃穿住行,一应俱全。这里最多的便是侠士,从天南海北、四面八方而来,目的统一而明确,都想拜入无双门下。 人人头戴斗笠,侠气匪然。一个边陲小镇,聚集如此多的武林人士,一开始,百姓人人自危,官府日夜巡逻,后来却发现,这些人都极少斗武行凶,也便罢了。 斗武?反正都极有可能命丧途中,斗武,伤神费力,嫌命长吧。行凶?开玩笑,那等粗鄙之事,哪是侠士所为。 当地人明白了这层道理,便安下心来。该摆摊的摆摊,该窜门的窜门,该逛街的逛街,小镇热闹依旧。偶尔有几件女性仰慕侠士偷情捉奸在床之事,也在官府的极力调解下,压了下来。毕竟正常情况下,官府与武林双方都不愿与对方杠上。 李雪儿入乡随俗,奉行多事不如少事的原则,也戴了斗笠,掩住了清丽容颜。 傍晚投宿,李雪儿要了一间上房,随即吩咐道:“备水。”转身上楼。 “姑娘……”店小二追上她,忐忑道:“姑娘,今日水都被一位公子包了,这个……”李雪儿郁闷,大傍晚的,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还有房的店,竟然没水。包了整个店的水,难道要做凉水泡池不成。无奈,势低只能低头,知进退,方能好好活下去。 只得道:“那给我一盆水,盥洗用,总有吧。” “好嘞,姑娘稍候。”这次店小二没有犹豫,爽快应道。 回到房间,李雪儿用毛巾浸水,仔细擦去身上粘黏的汗渍,全身舒爽后,方合衣躺下。这几日行程虽慢,但连续从一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每个城镇又都差不多,循环往复,她真的累了。 次日醒来,神清气爽,精气神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全身上下,里外通透,舒服极了。伸个懒腰,出房门,才看到,外面如此热闹。 酒楼一楼挤满了人,正中央端坐着一妙龄女子,此刻正犹抱琵琶半遮面,边弹边唱,可怜的身世娓娓道来,歌声美妙动听,宛如大珠小珠落玉盘。 可李雪儿却直觉这女子很假,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会有事发生。于是她找了个较远的位置,坐下,叫了茶水和早饭,坐等看戏。 女子的周围坐满了听曲的人,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离最近的只有一位肥头大耳的公子,一双小眯眼闪着淫邪的光,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女子,一副势在必得之态。周围几桌空着,无人就坐,这位肥公子身后却挤了满满的人。 店小二上了茶水和米粥,顺着李雪儿目光一瞧,俯身说道:“姑娘,那位张公子是镇上府衙张大人的独子,平日里横行霸道、欺男霸女,无人敢管。这位女子来这里唱曲不是一日两日了,早就被张公子看上了,今日怕是无法善了。姑娘,这事你可千万别管。” 听完小二的话,再结合那女子,李雪儿便明白了。看来,那位张大人怕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要大祸临头了。 只见此刻台上,妙龄女子唱完一曲,正准备退场。那位张公子生怕她走了,急不可耐道:“姑娘,请留步。姑娘身世如此可怜,我等听者落泪,闻者伤心。我诚心予姑娘帮助,随我回府,定给姑娘妥善安排。”这位张公子还不算太笨,一段话说的有理有据。 不用看张公子那淫邪的眼神,女子便知他打的什么主意,断然拒绝道:“公子,民女不过是个唱曲的,您请自重!” 那张公子气急,一下来了狠劲,喝道:“你还知道你是个卖艺的,给脸不要脸,快,跟我走。”说着指挥手下去拉人。围观一戴斗笠的男子看不下去,准备出手,被身旁的人拦住,训道:“官府之事,我们不便插手。” 女子坚决不从,被几个大男人架着,仍手脚并用,奋力挣扎。发髻散乱,珠钗掉地,随身的琵琶也摔落在地。“嘶”地一声,薄裳也被扯裂。那张公子见状,调笑道:“果然是个卖艺的,当众脱衣,卖弄风姿。” 女子羞愤难当,眼中闪过一抹狠厉。在场的人都没有注意到,可李雪儿却看到了。无奈离得太远,想要阻止,却已不及。 那女子趁慌乱间,朝男子的手腕狠狠咬去,男子吃痛撒手,女子飞速撞向一旁的石柱。整个过程就一个闪神间,速度之快完全不像一位弱女子,要说事先没有预谋,李雪儿不信。 “嘭”一声,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女子额头血流如注,当场气绝。 张公子瞪大双眼,神情犹带着不可置信,他以往做的事虽过分,但都在可控的范围内,从未出过人命。而围观的人群也愣住了,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我,竟一时无人言语。场面呈现一种诡异的安静状态。 “谁说本公子起晚了,本公子起得正好,昨晚泡的冰凉浴池,果然不错,今早起来神清气爽。还有,你找的姑娘也不错,赏。”在这落针可闻的安静场面,嚣张的话语传入了每一个人的耳中,却又不觉得突兀,甚至带着几分随性。 来人一身紫色华服,袖口和衣襟绣暗色团花纹图案,腰间缀一紫色玉佩,玲珑剔透。妖艳的紫色,于他身上却分明穿出了几分不羁,放荡但不浪荡。剑眉星目,几分邪魅,几分张扬,整个人贵气逼人。身后跟着一派随从和点头哈腰的店掌柜,整个人,端的是嚣张至极。 众人齐齐看呆,这世间竟还有如此好看的公子,比那唱曲女子好看多了。单看那公子的一身华服,也知不是凡品,再加之那作派,均不敢出声。那张公子也立在原地,忘了发声,瞪着那双小眼睛,满眼妒嫉。 毫无疑问,这是自从来到这个异世后,除却月星辰,第二个让李雪儿惊艳的男子。可就是这样一位令人惊艳的男子,却可以冷血地为了一个计谋,凭白的牺牲掉一条鲜活的生命。扫了一眼那妙龄女子的尸身,人命竟可如此轻贱,这个世道,已经黑得至此了么。 那紫衣公子走至一楼中央,仿佛这时才看到死了人,满脸惊惧道:“啊?死人!谁杀的?”众人齐齐指向张公子。 “来人,还不快把被杀的和杀人的都带下去,吓死本公子了,这好好的天,真晦气。”说完还甩甩衣袖,一脸嫌弃。 众人顿时释然,原来不过是个空有皮相的世家公子,不过如此。 随从行动很快,不仅把人带下去了,还把地给清扫干净了。那张公子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被拎小鸡般地拎了下去。明眼人一看便知,那些随从的身手绝非普通随从可比。几个戴斗笠的男子互相看了看,随即相继退出酒楼。 紫衣公子看着不见一丝血迹的整洁大堂,那嫌恶的表情方才收了收,掌柜继续点头哈腰,一行人往外走去。 经过李雪儿身侧,稍顿,带着几许邪气的声音,低不可闻地传来:“这出戏,好看么?” 李雪儿刹时僵住,若不是斗笠遮面,此刻恐怕已无所遁形。 回神时,那紫衣公子已然走远。还好,不是要她命就好。 当夜,张大人和张公子双双入狱。罪名是,连任几年,搜刮民脂民膏、强抢民女、杀人劫色,证据确凿,罪无可赦,诛九族。连同边陲的十万禁军,全部收押。 第十二章 沼泽 这几日,李雪儿做了充分的准备。除了带上早已备好的必需品,还有满满三大袋水及十日有余的干粮,还特地做了几副现代的口罩,瘴气虽说不致命,但能少吸就少吸些,免得留下后遗病症。 衣着也进行了一番改装。穿较为扎实的长衣长裤,袖口和裤腿用布缠紧,保证不留一丝缝隙。长长的头发牢牢束起,于头顶盘了一个大大的髻,外围再用粗布裹紧,即使与人打斗,也不用担心发髻散乱。 同时将准备好的必需品用布包好捆于腰间,以她的体力来说,这点重量不在话下。虽不至于健步如飞,但疾步行走肯定不成问题。腰间的包裹正好挡住了玲珑的曲线,若是不仔细看,此刻的李雪儿与男子无异。 她倒没想那么多,生死攸关的事,容不得她多想。 这一身,胜在行动方便。她是打算快速突破毒气沼泽的,毕竟那恶心的瘴气,没有人愿意多闻。可惜世事,往往都事与愿违。 进入沼泽地带,恶臭的气味迎面扑来。她料想的没错,那股恶臭中夹杂着浓浓的尸臭味,以她前世的经验来看,必定是死亡已有一段时日的尸体,间接还伴随着阵阵的血腥味。 植被茂密,全是热带树种,瘴气环绕,除了气味难闻,和烟雾无异,人眼可见度不足三米。当然,还有其他什么动物眼、植物眼之类的,就不好说了。亏她还挑了一个日出正中的大好晴天出发,真是期待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因为有树,沼泽林中并不全是沼泽,只要小心仔细,便不会有陷入沼泽的危险。李雪儿的判断标准是,有树,绿色植被覆盖稀少的地方,便是泥土。反之,无树,绿油油一层植被的地方,必是沼泽。因为沼泽富含营养,但却不利于树木扎根。 当然,在这落后的古代,很少人明白这其中道理,陷入沼泽命丧黄泉的人不在少数。单看那绿得发亮的植被便明白,底下不知埋了多少人的枯骨。这些植被爱汲营养,不单动物的尸体腐烂后可以成为营养,人的尸体也可以。而一直生活在此的动物,是不会这么笨的。 靠近树木行走,有好处,也有坏处。这类充满瘴气的沼泽林中,树木不同于普通热带树种,一个不小心极有可能丧命。 李雪儿走得极其小心,尽量离树木半米到一米行走,更不会用手接触树干。碰到颜色鲜艳的树木,直接绕路。饶是这样,李雪儿走得也并不慢。只半天,她估摸着应该行了一半的路程。至于瘴气,戴着自制的口罩,呼吸尽量平缓,短期内不会有问题。 这些,都得益于大学时一位生物学教授组织的探险活动,全程不收任何费用,但得签订出现任何意外情况或受伤不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条款,当然丧命到不至于,毕竟那可是几千年后,科技、医疗都高度发达的现代。李雪儿便是那次探险活动中的一员,并因为体能好、胆大心细、野外生存技能不错,幸运地成为其中唯一一个全程没有受伤的女生,深得教授器重。 而这一刻,李雪儿无比感激前世的这些经验。书到用时,方恨少。又可知,经验到用时,也要够才行。 一路上,也不是风平浪静的。有奇怪的树木,一片叶子上,长着四五个类似眼睛的脓包,这是李雪儿在现代没有见过的,好奇,但也不敢靠近,只远远看了一眼,准备离开。但就在这时,那叶片上奇怪的脓包竟然发动攻击了。 脓包里的眼睛像是有感应般,飞速弹射而出,朝李雪儿而来。李雪儿早有准备,拔出腿上的匕首,对准那牵连的肉线,就是一刀。失去连接,那类似眼睛的东西掉落在地,仿佛有生命般,那眼珠竟在左右转动。李雪儿惊惧,飞快补上一刀,同时迅速侧开身子,避开了那喷溅的暗绿色汁液。 这一系列动作,做得行云流水。她只是依据前世探险的经验,做出的本能反应。却不知竟是逃过了生死的一关。 这种类似眼睛的东西,是令当地人谈之色变的“绿眼”。只要避让不及,被它那眼睛粘上肌肤,那处便会起脓包,几日后,流出绿色的脓液,脓液所过这处,继续起脓包,循环往复,不出半月,全身溃烂而死。而它喷射出的暗绿色汁液,如果到了眼睛里,则双眼必瞎。 这些,李雪儿是不知道的。正所谓,不知者无畏。 继续赶路,脚程比之前快上许多,这恶心的地方,她一刻也不愿多待了。可真正的危险,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