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莲华生》 第一章 水华醒来 楔子 弱水百丈,中有群山,名曰昆仑,昆仑之上,有大树,其名建木,可回春,可回生。 年轻公子驻足岸旁:“请广虚道长过来。” 顷刻,一位道人已至公子身侧,长须飘飘,颇具仙风道骨。道人作下一礼:“公子,该回了。” 年轻公子微一点头,眼睛却凝视着弱水。 道人叹息一声:“昆仑本是西王母之地,上古诸神亦不得擅自进入,公子肉体凡胎,能一睹仙山已是缘分,又怎能强求。不若听老道一言,将水华姑娘的身体放入若水之中,或可浮到昆仑。” 弱水之上,鸿毛不浮,连风都吹不过去,凡躯又怎能漂浮? 道人又出主意:“传闻在上古时期,西王母邀请神族众人参加蟠桃会,弱水神女广派建木枝,助众神渡过弱水,公子不若在凡间寻找,或能找到遗落凡间的建木。” 年轻公子半晌无声,道:“遗神书记载,诸神时期多大战,建木乃神物,有回生之力,又只生于昆仑,为弱水环绕,神族都难以得到。大战后,西王母仙去,蟠桃盛会不再,流传下来的建木更是寥寥无几,便是我有耐心找,水华也等不起了。” 颜水华,赵国大贵族颜家长女,自幼入宫与诸王姬为伴,嫁与赵公子正,公子轩即位,诛公子正于赵侯墓前,半年后颜氏水华卒于行华宫。 年轻公子道:“愿弱水神女眷顾水华。” 第一章 我挣扎许久,总算将眼睛睁开。四周一片蒙蒙的灰色,却是在水底。刚刚睡醒的脑袋不甚清明,半晌才识辨出来,这不是弱水水底?要说弱水,怕没人比我更熟悉了,我生于弱水,长于弱水,弱水神女便是我了。 鸿蒙之初,天地浑沌如鸡子,祖神盘古开天辟地,垂死之际化身山川万物,昆仑弱水皆在其中,之后不知过了多少万年,女娲大帝造了人又补了天,伏羲大神创了八卦,巨人夸父追了太阳……到我化出神识之际,这些大神早已不再世间,神迹难寻,所遗不过十只金乌,交替从汤谷升起,虞渊落下,日复一日,万年如此。 我因是祖神形体所化,生来便多些神气,化形后神力也比旁人强上些许,算是在出生上占了个大便宜。但同是祖神所化的昆仑就没有那么好运气。在我还是单纯的水,不会说话,也不会化形的时候,我环绕的昆仑也不是昆仑仙境。那时候的昆仑是座连杂草都生不出来的石山。 存环境的恶劣使得鲜少有鸟儿愿意在昆仑下蛋,即使不慎将蛋下在了昆仑,也一定连夜喊来蛋儿他爹,将蛋搬走。久而久之,昆仑成了座叫荒山都太抬举了的石头山。 我很郁闷,好歹大家是同个出处,现下又扎堆一处,就常常送些灵气给它,没承想它太过阿斗,我这样助它,还是一副连根草都没的凄凉样,只好放弃。 直到一天,有个青衣华服的女子站在我面前。我从未见到过如此女子,美如莲花,缈如清月,清冷庄重,恍若将万生万物盛在心里,又好似清明一片,将万物隔绝在外,真正无悲无喜,无情无欲。 那天她与我说话,大概就是,昆仑山脉隐隐有通天之势,却无通天之形,《大荒书》记载,天地之初,也有神山出现此种情况,若她所料不差,昆仑山中有本该绝迹的建木种子遗存至今,且到要发芽的时候,却被昆仑抑制,结果两败俱伤,问我想不想让它发芽。 说实话,建木种子能不能发芽,实在是跟我半毛钱关系没有。可听那人所言,此乃天地之初就已经灭绝了的种子,我若是能将它养大,肯定少不了我的好处。再不济待我修成人形,转手将它卖了,也能去外面的花花世界玩玩,听说外面的世界流通一种叫钱的黄白之物,有了它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真是有说不尽的妙处。 打定了主意,我又开始犯愁,作为一捧水,作为一捧不会说话的水,知晓旁人的心思实是容易,只需在人议事时,往旁边一站,哪怕是正大光明地偷窥也无人能发现,毕竟大家在议事时,总是习惯先上盏茶再说话,而不是先撤了茶再说。可是我该如何把自己的心思告诉旁人知晓呢?我犯难。 熟料女子似是知道我心中所想,挥手一道银光过,一粒干扑扑的种子从山体里滑下,直溜溜滚进弱水中,一触到水底便生根发芽,牢牢抓住河床的淤泥。 女子端庄一笑:“昆仑百里之内,生气全无,唯有弱水灵气十足,孕育建木果然是命中注定。” 我无语,正如沙漠里的旅人见了水就想喝个饱,建木种子埋在山里这许多年,早没了种子该有的水灵样,一幅炒过了头,当下酒菜都嫌没滋味的干黑相,自是一头扎进水里,再也不想出来,与命中注定实是搭不上半点关系。 然我没半点保护私有财产的本事,眼前的女子能认出建木已是不凡,若是看上了这种子,我盘算了下,觉得决计没法把建木从她手里抢回来,于是默默认下这个命中注定。 之后便是女子在昆仑住下,我听闻了她唤作西王母。 五万年的时光,是建木叶边滴下的水珠,落在弱水平静无波的湖面上,晕出一圈圈荡漾。昆仑枯了数遭,又春了数遭,沧海桑田,终是郁郁葱葱,成了仙境。 而当初那颗像炒糊的建木种子,也长成了俊美少年,时常懒懒坐于水边,任凭日光透出层层叶片,落在他白皙精致的脸上映出点点斑驳,纯净美好得仿佛在画中。 每次瞅着这一幕,我都想掀个浪头上去,把他打翻。 这时的昆仑已经看不出当初石头山的模样,山上树木丛生,百草丰茂,万物生长。其中最出名的东西有三样,西王母的蟠桃会,太古就绝了种却在昆仑神秘出现的建木树,以及我这条怎么都渡不过去的弱水。 说起我这个怎么都渡不过的特性,我也很郁闷。起初我并非如此,我像天底下所有的水一样,默默地贡献自己滋养万物,当然由于昆仑的贫瘠,我所需滋养的万物只有建木一株幼苗。我小心翼翼地控制它周围的水量,防止它被淹死,又时不时给它除除虫,松松土什么的,简直比待我自己还好。 建木也很争气的从种子长成小苗苗,又从小苗苗长成大苗苗。想到它长得越好,我就能拿它卖更多的钱,而以它的如今的长势,说不定以后能买座城池下来,我简直心花怒放,更是殷勤地伺候它。 我盼呀盼,就盼它能快点长大,好早点报答我的养育之恩。然而我不晓得的是,这注定是个要破灭的美梦。 在建木刚刚能把顶端露出水面的时候,他得了种怪病,疯狂地吸收周围的生气灵气。这本无不妥之处,万物但凡生长化形,谁不从外界取点东西,美其名曰,吸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但坏就坏在,这丫半点不会节制,掠夺似的吸光昆仑所有的灵气,还有向外的趋势。 可把我吓得,万一他哪天食欲大发,把我给吸干了,那我可就亏大发了。还好还好,这么恐怖的事情终是没有发生。 我在担心受怕中度过了大概有几万年。期间我养成个习惯,每天早晨睁开眼睛,先瞅瞅自己灵气有没有少,少了多少,省的将来化形后缺个胳膊少个腿的,哭都没地方哭去。 建木的根扎满弱水水底后,终于恢复正常,我也得以舒一口气,可这口气还没完全舒出去,就卡在喉咙里,我惊悚地发现我被它传染了! 起初并不明显,只是每日日出时,有几缕极浓的灵气汇入我体内,我心中窃喜,还以为是做梦时,领略了什么了不得的功法。结果没高兴几天就发现不仅是日出之时,连日常之时也有类似情况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到了后来竟演变成了逮什么吸什么,连鸟儿经过都会“扑通”一声掉进水里。唯一可以放松一点的是,吸进来的活物都能顺着建木的根茎自己爬出去,不然垃圾太多,都没法清理干净。 不过也有好处,那时建木与昆仑的相克之力越来越小,几本忽略不计。地上爬的,天上飞的,没长眼睛的都可以看出,昆仑是座神山。这导致了个问题,昆仑山脉有限,想要住进来的活物却源源不断,僧多肉少,如何分配土地成了大问题。我的新技能,使得每天有大量外来人员被清理出去,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土地压力。同时也拉了大批仇恨,成为新一期最不受欢迎人物之首,教人有苦难言。 又过了几百几千年,那些被我吸入水中的活物终是不能再爬出来,而我也不再主动吸入旁的东西,只是水面变得幽暗无比,透不进多少光亮,也再没人能从我上头飞过去。 别人给我取名叫弱水,鸿毛不浮,飞鸟难过的弱水。 但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木烨便重新替我起了个,叫作水华。 木烨正是能化形的建木。他长相俊美,从化形的第一眼起我便如此觉得,但他好歹是我养大的,我自个还未化形,他先化了,让我心下不喜,更不必说,我还疑心就是被他吸走了太多灵气,才化不了形,更是不想搭理他,便也厌乌及乌的不太爱这个名字。直到后来我能化形,才勉强接受了它。 四周依旧蒙蒙的一片,却比刚多了丝亮色,外头应是有些日头了,缓了这些时候,脑袋也缓过些来了,我四处看看,边上小杌上有封信,果然是木烨留的。 信上说他去赴婉华仙子的宴了,要是我不巧在这时候醒了,要不就等他会儿,大概等个三五十年的,他也就回来了,实在等得无聊,就往西南方向去寻他,还给我留了只玄龟当坐骑,云云,最后还附了张地图。 他信上说的这位婉华仙子,是炎帝的小女儿,名唤神农瑶姬,瑶姬爱花,每到春日便摆个宴,邀众人一道赏花。在杀气颇重,战火纷飞的上古算是个异类。 我因着好奇,厚着脸皮不请自去了一回,花是好花,宴也是好宴。我尤其中意宴上的花露汁子,比西王母的蟠桃还好吃。吃饱喝足,告别时诚恳的希望下次她再办春宴,也给我下张帖子。 第二年春日,我果然收到了瑶姬的请帖。我想着礼尚往来,西王母再举办蟠桃盛会时,也会替她向王母讨张帖子,一来二去彼此也就熟识了。 刚刚不想还不觉得,一想到春宴的好处,却是有些饿了。我将信一叠,揣在怀里,正好去瑶姬处,讨些吃的祭祭五脏庙。 木烨留给我的玄龟正四脚朝天,躺在床后头的地板上,我大惊,这还没骑怎么就翻白了。弱水里头如今虽然没鱼,但以前还是挺多的,鱼儿一翻白,就是差不多了,都是水里的想着玄龟也差不离。 我着急,赶紧跑去摇他,看看还能不能救回来,摇着摇着,想通了,凡间历来都是死者为大,神界也是如此。这只玄龟既是木烨留给我的,想必也跟了他不少时日,既然已经翻白了,我也不要再折腾它为好。更何况这种背着个壳的脚程历来不快,以乌龟、蜗牛为代表,我坐着它赶路,兴许一天也走不了几里,如此一思量,就弃了玄龟,驾朵祥云飘出了弱水,打算先去吃顿好的,回来再帮它入土为安。 第二章 章莪瑶姬 一路飞去,方向还是同个方向,不过沧海桑田,令人嗟叹。怪道木烨留张地图给我,我还腹诽,这条道没走过几万回,也走过几千回了,怎会迷路,忒小看我。先下看来,唔,木烨他很有先见之明。 不过个把时辰,便到了瑶姬的章莪山。章莪山依旧繁花似锦,缤纷怒放着,风过处,乱红漫天,香雪海似的美景。 守山的几个小灵童,也是活泼可爱,讨喜的紧,见我落下云头,跑过来做礼:“这位仙君安好。” 我长叹口气,真不晓得我睡了多长时间。从前章莪山从看门到扫地的,没一人不识得我的,哪怕我翻墙进去,也不会有这许多人围上来。如今看来,只怕还得着人通报一番。 我做出和蔼状来:“灵童可与婉华仙子通报,弱水神女前来赴宴。” 我话音还未落下,几个小灵童睁圆了眼睛,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我心中疑问,莫非春宴已经结束了,但就算结束了,也不必这样一副惊悚样,左右不过串个门子,如今的童子真是呆板,全然没有以前那么机灵。 一个年岁大些的童子才缓过神来:“神女莫怪,我等这就去通报,神女稍候。” 说完,一溜烟的跑得没了人影。剩下反应过来的,这才做礼的做礼,引路的引路,将我引了进去。 不多时,一个女子疾步向我迎来,正是瑶姬。 美人疾行图。有次春宴,我与木烨四处闲逛,恰巧听闻几位男神君在谈论美人,便躲在花架子后听了会。其中有人提起瑶姬,特特提到她的行姿。 神族修行都以神气炼精煅体,鲜有容貌不佳者。然若要称得上是美人,须得另有一番气韵风味。正如瑶姬行路时的仪姿,婀娜多姿,仪态万千,或快或慢,皆可如画。 我十分羡慕,还同木烨提过。 木烨只一笑,指着前头的花,道:“牡丹有牡丹的美,芍药有芍药的好。你与瑶姬各有千秋,何必羡慕。” 我十分满意这个答案,也是怪事,此后我果真不再羡慕,只余欣赏之意。 此刻美人在前,我当是好好欣赏。 可惜美人没有被我欣赏的觉悟。 美人到我面前,我极自然地赞叹:“美人呀美人。” 美人情绪不好:“也亏得你还有心情油嘴滑舌,我还道你要一睡不醒了。” 我干笑:“怎么会?” 瑶姬道:“怎么不会,你睡了三万年。” 我吓了一跳,我在睡前干了件大事,耗光了神力且重伤,闭眼之前,就晓得自己要沉睡些时日。但因醒来时,木烨不在身旁,也没处问问,还以为就睡了七八千年。 瑶姬恨恨道:“我们到替你担心,可恨某个人还以为自己只是小睡了片刻。” 我赶紧陪笑道:“这不醒来就往你这来了吗?” 我这才晓得,原来我这一睡,竟成了神族与魔族交战的导火索。天地间神、魔、仙、鬼、人、妖共存,实力最强的却只二族,偏偏魔族与神族素来不睦,几十万年间,相互征战,不知凡几。 三万年前,魔族战败,偏安一隅,本以为能就此安分几万年,谁成想祖神盘古于浑沌中降下神谕,盘古斧出世,为魔族卜知。 彼时,我正离家出走,晃荡至太华山一带,太华山本是四象之一,白虎一族的居住地,白虎主杀,乃凶神,修炼时不只取神气,更引少量煞气入体。 按道理,神气是清气的一种,而煞气却是浊气的一种,清浊二气在天地间虽是相生却也相克,强悍如之体,也只敢取一种用以修炼,白虎之躯竟能将二者同时炼化,真是不得不感慨造化之神奇。 若只是如此,还引不起我太大的兴趣。最最让人感兴趣的是,引煞气入体用以修炼的种族,多是歪瓜裂枣。白虎却是例外,男子各个俊,女子各个俏,特别是白虎神家的二儿子,据说生得比九尾白狐还要勾人,一双桃花眼,微微一漾,不知羞红了多少女儿家的脸。 我很是神往。恰巧白虎神小女儿白羽身子羸弱,缠绵病榻。建木回生之能也是出了名的,木烨时时替白羽救治一回,与白虎神一家关系都不错。 我几次央他带我去瞅瞅那传说中的二公子白潋,他不是冷了脸,便是先头答应的好好,转身将我抛下。 我对他言而无信很是生气,好容易离家出走一回,先满足好奇心是正经。 没成想,白潋还没见到,却发现了魔族的踪迹。 魔族与神族之间,战争是主流,但也不是没有关系好的。我私下里听木烨说,白家于魔族二皇子有恩,二者交往甚密,那二皇子还时常替白羽寻药。然后惋惜,二皇子非魔后所出,在魔宫做不得主,不然魔宫与白虎一族联姻,之间能少些征战也未可知。 我不置可否。但是魔族刚刚战败,魔族人民对神族的仇恨正值顶峰,这节骨眼上,哪怕关系再好,也该避避嫌。何况,就算是来串门搞外交的,数量未免也太多。 我化成水汽,跟在那些魔将后头,却意外探得这个惊天动地的大消息,以致心神不宁,被人察觉,与那些魔将大战一场,拼死将消息带了出来,在见到来接应我的木烨后,终于撑不住晕了过去,一睡就到了如今。 后来的事情走向如何,结局如何,我睡得昏天暗地,一概不知。在看到木烨的信后,觉得应是神族胜了,不然他也不会放心让我一个人出来。 瑶姬抿嘴一笑:“自是神族胜了,不然你这个英雄岂不白当了。” 我觉得怪异,瑶姬虽是在笑,却带着股愁苦之意,笑意也未达眼底,莫不是受了情伤,在疗养期? 越想越觉得是,从前昆仑山上的青鸟妹妹也是如此。王母居昆仑玉山,几乎从未下山,若有信笺都是青鸟妹妹代传。青鸟妹妹待人和善,闲暇时也替我传过几回。 有次,西王母开蟠桃宴,赶巧白虎神的小女儿病得半死不活,着人请了木烨去,我便替他留了个桃儿。 我唯恐桃子放久失了滋味,想央青鸟妹妹受累走一遭,替我送去。不成想青鸟妹妹藏得太好,我竟是寻了好久都未寻到,寻得累了,想在桃林里歇歇脚,还没坐下,就听到一阵呜呜声,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循声找去,竟是寻了半日都未寻到的青鸟妹妹。 在我几万岁的人生中,我经历过最尴尬的事,莫过于我藏在被窝里看话本,正值精彩处潸然泪下,木烨突然闯了进来,还非要同我说话。 要知道,那时的我正一把鼻涕一把泪,鼻头塞得一个字都讲不出来,一应他,他定能听出来我哭了,然后势必要来掀我的被子查看,然后被他晓得我居然看话本看哭了,这简直和我想驯头凶兽做宠物,却被它一尾巴扇飞一样丢人。 我推己及人,觉得青鸟妹妹也不会想在哭的时候和人说话,便悄悄地退了回去。 哪知还没走到山脚,就被她追上,告诉我刚刚听到我喊她名字了,问我寻她何事。 我仔细观察了下,她脸上没有泪痕,眼睛也不红,脸上甚至还带着笑,可终归还是有些勉强,和瑶姬此时的笑很相似。 后来,我与桃林里刚成精的小精灵们谈天,终于晓得了缘故。 原来青鸟妹妹常年替王母四处送信,游走八荒,一来二去和蒙水的嬴鱼看对了眼,两人就在一起了。结果,唔,还没几年呢,嬴鱼就与旁人勾搭上,弃了青鸟妹妹。 是以我得出结论,瑶姬现下一副愁苦样,也是被人弃了。 我倒是好奇,瑶姬与青鸟妹妹不同,她可是堂堂炎帝之女,哪位仁兄敢弃她?不要命了不是。 这样想着,一不留神说了出来。 估计是没料到我睡了三万年,睡出些从未有过的细致来,瑶姬噎了一噎,脸上腾起两朵红云来。 我暗道糟糕,这种事情委实丢人,瑶姬她定是从未与人言过。现下被我看破了,我也该装作不知才对,悔之晚矣。 我正不知该说点什么挽救一下。 瑶姬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发,我心中一动,无端想起木烨额前的碎发,被风吹乱时,也会调皮翻飞。 我情不自禁问:“木烨呢?他与我留了封信,说来参加你的春宴,怎的还不出来?” “他几年前便走了,与另几位神君,怕是有事。” 我了然,瑶姬每回开春都摆宴,来的客人却不尽相同,神仙无岁月,若每个小宴都赴,日子过得委实疲惫。 我吃饱喝足,打算告辞。 瑶姬却留道:“水华,其实,其实……” 我打量瑶姬几眼,觉得她此番是个悲戚的形容,莫不是还介意我看破她被弃了的事? 我扶着她手,诚恳地与她赌咒说誓,绝对不会泄露出去。 瑶姬落下泪来:“水华,神界受了覆顶之灾,我父王、姊姊……都不在了……” 原来我沉睡后,木烨第一时间便将消息传了回去,二族很快就此次事件开了个大会商讨,未果,战事爆发。 魔族孤注一掷,不成功便成仁,与人妖二族结盟,神族遂与仙鬼统一战线,很快二族征战演变成了六族之战。 那是真正的九州动荡,血染八荒,百战黄沙,气冲汉霄。过重的杀气戾气,终是惹怒上天,降下天罚。天地之怒,又岂是区区能承受。 幸运的是,终是有人躲过天罚,没有变成灭族之祸。不幸的是,六族精锐付之一炬,元气大伤,且神族是出了名的子嗣艰难,魔族也是修行之劫难过,二族就此没落,不得已让出八荒臣服的地位。 我倒觉得是否让八荒臣服,也没甚要紧,便是还有这实力,天罚才过,你还敢再打人家一次? 我虽由祖神所化,天生地养,没有亲人,不像瑶姬似的悲痛欲绝,但同族陨落岂是愉悦之事?乍一听到,也是心里沉痛,不必说其中还有与我有半师之谊的西王母。 最令我吃惊的却是人族,人族由女娲大帝创造,历来隶属神族,此次大战竟选择了与魔结盟。 瑶姬道:“人族早不耐烦事事以神族马首是瞻,寻了这个契机离开八荒,去往人间,也算是求仁得仁。却没料到,没有神族分与他们神力,修行之路竟是比以往难上百倍,如今修行者也寥寥无几了。” 人族能否修行,修行得如何,我并不是十分关心,人间我却是要走一遭的,为的是祭奠一下青鸟妹妹。 上头也说了青鸟妹妹为西王母传送信笺,游走八荒,各地都是熟识的,唯有人间没有去过,那时人间还被称作九州。有一回青鸟妹妹误入九州,也不知看到了什么,总是念念不忘。待她仙去前,拉了我的手,定要我应她,将她葬去九州。 我其实不大乐意,青鸟妹妹生于昆仑,长于昆仑,也该葬回昆仑才是,怎能一个人孤零零的在九州。然我既应了她,也不好失信,只得给她找了块山清水秀的好景致。 我怕她寂寞,时常去伴她,给她讲点新鲜事,也算是报她当年替我送信的情谊。 辞别瑶姬,这厢才走到山门前,便听到方才那群替我引路的小灵童们在私语。说是私语,这声响也忒大,竟一丝不落地传到我耳朵里,说得正是我本人,我便停下脚步,不客气的听了许多。 一说:“弱水神女竟是如此貌美,叫人意外。” 一说:“正是正是,我本以为神女只是能战,却不成想能与我家仙子平分秋分,她又与建木神君同住一处,真替我家仙子担心。” 又一说:“建木神君与我家仙子走得近,万一神女妒了,将咱们章莪山夷为平地那可怎么好?” 还有人说:“神女力战魔将一百零八,全身而退,我家仙子怕是连她一巴掌都接不下。” 又有人说:“也不一定,如今看来,神女与我家仙子交好,届时东窗事发,神女念着仙子的好,也不一定会动手。” “也有可能就是因为是我家仙子,才下重手。” 然后看他们齐齐打了个哆嗦。 我真真哭笑不得,木烨若是同瑶姬有一腿,我就能被弱水淹死。而且魔界既能与神界对战数十万年,便是不弱。魔将也不是白菜萝卜,站着不动任人砍的,别说一百零八魔将,十八将我都不一定能拿下。如今的小灵童们呀,真是太八卦了。 第三章 初入赵宫(一) 我去了趟凡间,祭奠完青鸟妹妹。因多耽搁了些时候,回去路上已经日影西斜,倦鸟还巢。 我虽在瑶姬处吃饱喝足,却行了不少路,三万年的缺也不是容易补的,现下闻着股饭菜香气,又被勾下云头。 瑶姬说的不错,人族虽然寿命短暂,修行不如旁族,却是占了个会生育的便宜,不过三万年,已然看不出当年天罚的痕迹。可叹我神族,子嗣艰难,一路飞来都没见着几个。 我降落的地头是一处繁华城都,顺着香味进了一个叫仙客居的饭馆。仙客居生意十分不错,大堂里人坐的满满的。 我挑了个角落的空桌子坐下,正好不远处的隔壁唤人:“小二,这边。” 然后一个肩膀上搭着块白毛巾的人小跑过来,边跑还边应道:“来咯,客观。” 我依样画葫芦:“小二,这边。” 那边开始点菜:“粉蒸排骨,香辣口水鸡,鸡汁豆腐……” 我跟着点:“粉蒸排骨,香辣口水鸡,鸡汁豆腐……” 一抬头见这个小二似是傻了片刻,全然没有隔壁桌那个热情,我奇道:“你这小二不管点饭食?” 他像是醒来似的,嗫嚅道:“并,并不是……我替您点菜。” 这是叫我再复述一遍的意思?我看看旁边桌子,那边已经点完了,而我也忘记了刚说了哪写菜名…… 我其实晓得几道人间的菜名,可年岁过去太久了,万一这些个菜已经没有了,而我点了。碰上个没见识的便罢了,只推说是记错就行,万一碰上个有见识的,我该怎么搪塞过去? 我正打算说,你随便上几个罢。 那厢小二已很快复述了遍,差不多就是这几个菜。唔,这小二不错,一心二用,还记得这么清楚。 菜很快上齐,我坐着的角落因没烛火,略暗。凡人兴许看不清楚,我当然不会看不清。这几道菜,红的红,黄的黄,卖相甚好,品一品,果然味美。 我还没动几筷子,门口一阵喧闹,我无视之。 主要是我想视也视不见,位子坐得太靠里,就是这个不好,有什么风吹草动都看不见,要不就站起来,这样未免太突兀了,我一向低调。 然后低调的我眼前一暗,光被人挡了。 我抬头,一个身躯是旁人两倍大,身披甲胄,看上去是个将军的人挡在我前头。旁边站着一个看似文质彬彬,实则猥琐的人。 这下可好,我不看热闹,热闹送到我面前让我看。 正常情况下,正常的姑娘应该怎么反映?我在脑袋里搜索了一圈,发现没一个可以借鉴的。 如瑶姬者,估计不会与他们说话,转身就消失,现下众目睽睽,我若就这么消失了,不知叫旁人做何感想,不妥不妥。如青鸟妹妹,可能也不会理他们,吧。 块头朝着猥琐点了下头,猥琐清了清嗓子,展开个笑,看起来是想极力将自己塑造得亲切一些,声音也很和缓:“姑娘一个人?” 我也不理他们。 “姑娘可否借一步说话。” 我还是不理他们。 猥琐脸上挂不住了,厉色道:“姑娘可知我是谁?我乃堂堂赵王使臣,游历诸国,为我王寻天下美人……” 那人絮絮叨叨说了半天还没完,我十分厌烦。西王母不是个爱说话的,平日里每天说上个七八句就算很健谈了,木烨的话比西王母多些,却也不是个话匣子。不料刚到人间,碰上如此聒噪之人,真想使个术吊他两天,看他还有这许多话。 我正要施术,他却已停下了,我略微感到遗憾。 结合旁边看客的低语,我总结了下他话中的意思。他是赵王的艳使,专为赵王搜集天下美人,赵国是如今的霸主国,他带我去赵王宫是去享福的,我应该感谢他。 几句话能概括的事,难为他说了三刻钟。 猥琐其它的话不甚了了,有一句却很合我意。他说:“姑娘,天下之最尽在赵宫,就不想去看看,享用一番?” 但凡到一处新鲜地方,我总是会想尝尝最美味的吃食,看看最独特的风景,住住最高档的客栈。总之,和最字搭边的事物,总是能轻易引起人们的好奇心,勾得人想去试试,我也不例外。 然后,我就跟他们走了。 当晚便有一个婢女来服侍我,条件不错。弱水水底除了建木,没有旁的活物,我活了十八万年,还没被人服侍过,今天可算是享受了。 婢女名唤茴香,才十二,小丫头片子一枚,许是宫里出来的,看着稚气,说话却有分寸,言行都是一篇规矩。 话说我十二万岁时,在干嘛来着?呜,忘了,总归没她的规矩。这样想着,就想看看她没规矩的模样,且她越有规矩,就越想打破她的规矩。 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又怎敌本神女十八万载的功力,很快将她逗得活泼起来。 本是爱说话的年纪,不过被拘成那副死板样子,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不过也是奇怪,先前听那个猥琐男叨叨只觉厌烦,听茴香说话,却有趣得很。 茴香是个可怜的姑娘,只六岁没了娘亲,父亲养了两年,待后母一进门,就将她卖于人贩子,送进宫中调养。迄今为止,我是她伺候过的第四位主子。 她与我说,前三位也是这样时候被挑选出的美人,只是未留用,被打发回老家,她没人可伺候,只好回去浣洗衣物。 我说:“这个赵王眼光倒高。” 她正色道:“我家大王是赵国史上最英明的大王,继位不过四年,南征北战,纳降了五个小国,连带着收了不少附属国……” 好嘛,就是该和茴香这样的谈天,没一会儿功夫,就将赵王以及赵王宫,还有他的赵王后了解的清清楚楚。我甚至晓得了赵王一个月同他的夫人们同房几回,每回多长时间,最近一回是哪一天。简直具体到连细节都能描绘出来。 茴香诶,你该说书去,那么好的天分,当丫鬟真是可惜了。 如今的赵王是前赵王的第二个公子,并非王后所出。且是个倒霉催的,他一出生,他的夫人娘亲就死了,母族式微,一直被兄长打压,却阴错阳差得了赵国四大贵族之一,颜氏一族的助力,将王座从他兄长手中夺了过来。 这个故事本无甚出奇,像天底下所有争夺家产的兄弟一样,兄长认为家产应归他所有,理由是他才是王后所出,赵国的嫡长子。弟弟却不同意,认为能者多得,兄长虽占了个名分,但能力不足,家产交到兄长手上早晚给败光,只有他才能打理好偌大这份家业。两人谁都不让,彼此仇视,最后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然后弟弟赢了,兄长就被杀死了。 但其中却有一人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一个叫颜水华的女子,不仅因为她与我名字相同,更因为颜家是公开支持赵王的,作为颜家长女,她是如何顺利嫁给赵王他兄长的? 我将这个疑问说与茴香听,然后得到一个八卦。 据说,赵王与颜水华原本是青梅竹马,颜水华都要与了还不是赵王的赵王,也就是赵二公子当夫人了,却被他兄长横刀夺爱。赵二公子冲冠一怒为红颜,发誓不仅要将颜水华夺回来,还要夺兄长的江山,叫他尝尝后悔的滋味。赵二公子终于成功上位,颜水华却变了心,转头爱上他兄长。赵王因爱生恨,将其投入冷宫,不成想真叫她病死了,悔恨不及,终日郁郁。 这真是个充满幻想且经不起推敲的八卦,不过美人英雄的故事可比全是权谋的故事好听多了,我听得还算满意。 茴香又与我说,赵王二十有五,却无子嗣,后宫才一位王后并三位夫人,大臣们都着了急,纷纷上谏,这才有了每年春秋两季大送美人入宫。 我却想着,幸好赵国够大,附属国又够多,不然一年两次,连着四五年,真替这些艳使们担心,上哪找这许多美人去?又不是青菜萝卜,一块地里一大片。 末了,茴香还告诉我,我就是因为那个小二的举荐才被寻来的,小二举荐有功,拿了一大笔赏钱,回乡享福去了。 没想到,我来人间一回,还做了件好事。 外头月色溶溶,铺呈进窗子里,映得烛火幽幽,似有琼花暗香传来。夜已深了,我躺在床上,人间的被褥不似水灵幻化的软和,膈得我不舒坦,只胡乱眯着眼睛,养了养神。 第四章 初入赵宫(二) 太阳尚在打瞌睡,我已被茴香唤醒,一番打扮,坐上马车开始赶路。 马车颠簸又慢,不像我驾云,赶了一上午路,不过几十里,颠得我养神都没了力气。幸而不是一人一辆,与我同坐的还有两位美人,可以听她们说说话。 话题还是围着赵王,除了昨日茴香说的,还不住打听我家住哪里,年龄几何,有无族人在宫中当差,是否有姐妹被选为美人…… 除了家庭住址和年龄不得实话实说,其余我自然如实回答:“并无,并无……” 然她们都不相信似的,拐着弯与我套话,一个下午,我简直身心俱疲,精力憔悴。 看来大家深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不仅兢兢业业地打听八卦,还不遗余力地试探对手。亏得茴香说此处离陈都近,不过晚膳十分,便能达到,不然我真怕自己把持不住,施法吊她们几天,再转头走掉,那就白受一天苦。 后来到了宫中,我蓦然醒悟,我要去赵宫看看,何必如此委屈自己。又是后悔没有中途脱队,又是后悔没有吊那两个美人一天,只好对月叹息惆怅,此是后话。 话说晚膳十分,我们入了陈宫,赶了一天路,还未歇下,就听闻有旨意传来。今晚陈王大宴群臣,有大臣提议,美人刚刚入城,若是王能挑选一二,充实后宫,开枝散叶,那真是可庆之事。 唔,是想让陈王今夜当新郎。我窃以为,提议的这个大臣太为陈王省钱,娶小老婆本来开销就不大,他还想和夜宴一起,连个酒席都省了。 茴香一脸兴奋,拖着我换上繁华的宫装,又帮我画了个精致而浓重的妆容,在我走前之前,还期待地展望了下未来:“主子貌美,定能留用,何愁不能富贵无期,我也能往上升好几档次了。” 其实我真的很想说,就算他留用我,我也不会留用他的。但看着茴香红扑扑的小脸蛋,还是默默把话咽进了肚子里。 随着人流进入宴请大殿,我们被带到一个昏暗的角落里,我处在里边,使劲抬头也只能看前头人的脑袋。 我每次宴请都能坐在前头,只有旁人看我脑袋的份,没有我看人脑袋的时候,偶尔一次,还挺新鲜。 良久一声唱喏,大殿立时消声,隐约可以看到,许多背脊压下,那是群臣在迎接他们的王。 只听得嗓音淡淡,接着歌舞响起。 我等得有些无聊。 好一会儿,歌平舞毕,大殿一阵平静,似是透出一个人声,终于我们这块角落里,有人开始移动。 人越来越少,我看得也就越来越清楚。这是一座恢宏壮丽的大殿,可容千人,群臣跪坐两旁,当中一条深色长道,延绵至王座之下,赵国年轻的君主一身玄色冕服,冠冕投下的阴影将原本就照不到光的脸遮在阴影之下,宛如一座雕像,俯瞰众生,无悲无喜。 他身边坐着他的王后,亦是一脸肃容,端庄得体。 可能是为了衬托君主的威仪,王座之上,烛火寥寥无几,愈发昏暗。就像为了衬托美人之美一样,我所在的角落里亦没有多点烛火。 对此我其实很疑惑,美人朦胧美则美矣,但一不留神就可能眼花,挑个并不是十分美的美人。就如同我左手边的这位,五官脸型都是算得上是美人,就是脸上长了麻子,烛火一暗,缺憾没了。万一被赵王选上,夜里倒没什么,蜡烛一吹,帐子一撩,过去就过去了。第二日醒来,赵王发现自己千挑万选,从一大堆美人中选了这样一个,岂不奔溃? 继而又想通了,这些美人是大臣们选的,大抵他也不是十分想要,多个吃闲饭的他也不是养不起,而大臣们的目的也只是要美人来绵延子嗣,至于这个美人美还是丑,他们的君王有没有奔溃,可能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这样想着就觉得美人着实可怜,一不留神多看了她几眼,反倒被她狠狠一瞪,真是好心没好报。 又是一声唱,我随着其他美人一道走上正中间的长道。 我听到寡淡嗓音说:“抬起头来。” 他的目光正落在我脸上,那是一双深如古潭的双眸,幽幽点点如天际寒星。 宴毕,我很快被带到了一处叫承露台的地方,我猜不是赵王的寝宫,光听名字也晓得不是什么正经宫殿。 我是跑路呢,跑路呢,还是跑路呢?还是跑吧。 但其实我虽被带进了承露台,却并不是十分紧张。我一身神力,要离开这里,就算整个王都的军队都来,也拦不住我。 我没想到的是,赵王没来,赵王后来了。我傻了眼,听说这个世道,流行男男,称作断袖,女女又叫什么? 联想起赵王尚无子嗣,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我脑子里。赵王其实只喜欢男人,而身为一国君王,又不可以没有王后,所以就娶了个喜欢女人的王后。而这些年送入宫中的美人,其实不是给赵王挑的,而是给赵王后挑的?所以说看上我的不是赵王,而是赵王后? 我觉得自己很机智,一眼看破现象,直指本质。先前还觉得赵王没有子嗣,是因为前赵王,也就是赵王他爹太能生了,十几个儿子,以致把他儿子的儿子全生完了。没想到是这么一回事。 我犹自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 赵王后也在打量我:“听说你也叫水华,同本宫姊姊同名,你姓什么?” 眼前的这位王后是颜水华的嫡亲妹妹,这我是晓得的。难不成是因为我也叫水华,让她感到亲切,才先与我来说说话?那我是不是该说,“我姓颜。” 赵王后厉声喝道:“你说谎。” 被发现了,我正要问问她如何察觉的,却见赵王后脸色大变,一脸要吃了我的模样。 真是有趣。颜水华和赵王后是嫡亲姐妹,我没有姐妹,可瑶姬有,我也逢着几回,她的姐妹们来章莪山的情形,没有很亲热,可绝不是厌恶。 我好奇心大起,试着说了声:“水容,我回来了,你不高兴吗?” 然后,赵王后就走了,我遥望了下她的形容应该是受了惊吓。不过赵王后的脸上本事拿捏的不错,出去时脸色未变,只步伐微乱,很快又是端庄肃穆之相。 就像一个探案故事,你从要不就不看,要不就从头看到尾,看了一半,上不上下不下的挂着,最是难受。 睡觉前,我捂着被褥祈祷:“老天爷,把这桩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我吧。” 耳边一个含笑的声音:“告诉你也行,你先说如何报答我?” 第五章 木烨初现 耳边一个含笑的声音:“告诉你也行,先说如何报答我?” 一天零六个时辰之前,我因某人的信,拖着孱弱之躯,赶了上万里路去章莪山,结果被告知他先一步离开,此是一不开心。 应付一群无知少女,连个马车都坐不太平,此是二不开心。 本是来赵宫试个新鲜,却得到个无头无尾的故事,将我吊得十分难受,此是三不开心。 细细思量,我几万年的不如意都无这两日多,却还得顾及身份,不好同那些凡人计较,便将账算到了岁魁祸首头上。 是以乍听到这话,疑心是账算得多了出现幻听。 果然晚上睡不好,脑袋就不好,还是应该早些回家。 那个幻听哭笑不得道:“我与你说话,你捂着被子睡觉是什么意思。”把被子从我脑袋上扯了下来,掖到下巴。 我眨了眨眼睛,再眨,其实我是已经睡着了。因我白日里一直想着木烨,然后晚上他就入梦来了? 人间有句话,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说得就是这个情形? 木烨一袭棕袍,身量修长,清朗俊逸,仪态翩翩,似与记忆中有些许不同。他含笑注视我,我伸出手抚上他的面颊,温的? 竟是真的。 我激动,撩开被子坐起来:“你怎的来了?” 木烨收了笑,淡淡道:“我本想你刚醒来,应是在水底多歇几日,最多去趟瑶姬处,结果倒好,一不注意,跑来人间,想是已经大好了。“ 我陪笑:“没有大好,没有大好。” 按照我的经验,只要我随便哪里痛下,他肯定就舍不得说我了。 我扶着额头:“我头有些晕,我留下后遗症了,又要睡过去了。” 木烨嘴角勾起个微微的弧度:“你接着装。” 我道:“没装,真的要睡过去了。” 他点头:“那你继续睡。”作势起身离开。 我连忙抱住他的胳膊,撅起小嘴,酝酿着打算撒个大娇。 木烨道:“不是给你留了只玄龟。怎么不坐着它出来?” “你都不给我留只质量有保证的坐骑,那只龟都翻白了。”我控诉道,“还是只龟,想来也行不了多快。” 木烨哭笑不得:“玄龟行速可比风云,坐着也稳当。” 我强辩道:“反正已经翻白了。” 木烨哦了声:“他日日在水底,看着你睡,可能也想试试仰躺的感觉,近来一直这样睡觉。” 我:“……” 木烨道:“我为了在弱水底将它养活,不知废了多少神力。你随手将它弃了,倒来怪我。” 我扑到木烨身上:“回去就把它炖了,给你补补。” 木烨脚边刚呈出只龟壳样的事物,听了我的话,嗖又回去了土里。 许是闹得太响,茴香过来敲门:“主子可是有事?” 在人间,如我这般境况的,便算是嫁了。人间规矩甚严厉,莫说是趴在丈夫之外的男子怀里,便是见一面都有讲究。当然,木烨算不得外人,可我入乡随俗,便有些心虚:“无事,你且去歇息。” 茴香隔着门安慰我:“主子莫要忧心,大王不来,定是有要事。今夜三百名美人,只主子留用了,已是很好了。” 不忧心,不忧心,我有什么好忧心的。不过演习要全套,我故作忧愁道:“你下去吧,我歇息了。” 门外很快没了声响,我顺手设了结界,转头一看,只见木烨似笑非笑:“三百人只你一个?” 我讪讪转移话题:“天黑了,我们寝吧。” 木烨道:“睡?” 我肯定点头:“睡。” 他笑一声:“那就睡吧。” 这一觉我睡得无比安心,做了个梦,梦见木烨刚刚化形之时。 木烨化形得低调,天无神劫,亦无异象。那日,我刚与他松完土,絮絮念叨:“你长得再大些,长得再快些。” 念叨完,甫一抬头,我唬了一跳,不是受了惊吓,是受了惊喜。一个精致的小男孩,漂亮的像年画里的童子娃娃,让人忍不住想抱到怀里蹂躏一番。 过了许多万年,我问他:“你怎么就化形了呢?” 他道:“我听到你说,让我长快些,长大些,我便化形了。”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 木烨已经起了,住在窗边的桌上,不知在看什么,手上扶着只白色陶瓷茶杯,当中茶叶沉浮碧绿,映得修长手指如玉。 他看风景,我看他,还没看一会儿,他转过头来:“过来。” 我正巧渴了,听了他的话,乖乖走过去,就着他的杯子喝了水。 因惦记着昨日木烨说的,他晓得赵王室的辛秘。我惦记着这个辛秘惦记得十分辛苦,便很想问问,却见他一脸沉思,而我知道他想事情时一向不喜欢被人打断,因此对问还是不问很是纠结。 还没纠结完,木烨已回过了神,见我这样子就知道我在想什么:“想听故事?” 以前我很讨厌他一眼便能看破我心中所思所想,觉得在他面前就像小孩在大人面前一样,一点心思都瞒不住。也不知从何时起,竟觉得这样也很好,有什么事都不用讲出来,一个眼神就行,起码在口渴的时候可以节约口水。 我矜持地端过来一个果盘,一袋番薯干,一袋地瓜干,又善解人意倒上一杯茶水放到木烨手边,然后矜持点头:“嗯。” “大概是三年之前,弱水里沉进一个女人……” 一道白光过,前面出现画面,是神族常用的水镜术。 三年前,弱水里沉进的这个女人就是颜水华。弱水因多年没有外来物,木烨第一时间便感知了,想着我虽然没有洁癖,但总不好什么垃圾都叫人往弱水里丢,却不想是个女人,且是个死了多时的女人。 我生平害怕的东西不多,整好有三,一是狗,二是蛇,第三就是死了多时的尸体。不是说死尸有多丑,就想着他或她前几日还在你面前活蹦乱跳,转眼便冷冰冰,不会吃饭,不会喝水,也不会再同你说笑,心中着实寒碜。 所以说,幸好有木烨在,不然我一人对着具死尸都不晓得该怎么办,总不好留着过年。 第六章 往兮往兮(一) 木烨打算将她送出水面,找个地方埋了,一触手却是一片将天地铺满的光亮,而后光亮破碎,一阵厚重古朴的祭乐穿过殿堂,百步栏阶,徐徐而行,是女子生前的执念。 一般来说,人之执念死前最重,待人一死,尘归尘土归土,便也消弭世间了。执念最是脆弱,也最是强大。脆弱指的是随便施个法术,它就扛不住要崩塌。强大指的就是这位了,死了那么久后还未消散,甚至强烈到将一位上神拖入其中,就让人感觉惊奇的强大了。 木烨正是因着这份惊奇,没有立时将它打破,而是选择留下来看看到底是什么叫她如此执着。 不看不知道,一看真是连我们这些活了多少万年的神族,都要感叹的曲折而又坎坷的一生。 同我听到的八卦一样,这个生于世家大族权力倾轧间的女子,一出生便因为她姨母的争取,有了自由出入宫廷的权利。在世人或羡或嫉的目光中长到十岁,琴棋书画,诗书礼乐样样皆通,成了世人眼中真正的奇女子,堪为贵族女子的典范。 这是世人对她的评价,事实上,人生的前十年,她活得十分辛苦。为了符合父母世人的期许,她拼命用功。琴棋书画,贵族礼仪,凡是可能用到的样样皆学,时常与同龄人说句话的功夫都没有。 除此之外,她还得经常出入宫闱,借此来刷存在感,宫中多危机,她小心翼翼,不给家族带来祸患。 显然对家族来说,她这十年的努力十分值得。赵王因她褒奖了颜氏一族,并认为她父亲教女有方,对于治理国家也一定很有心得,将她父亲封为三公之一,颜氏一族一跃由一般的贵族,成了四大贵族之一。 听到这里,我由衷的被前赵王强大的思维逻辑震惊了。因为养了个世人皆赞的女儿,所以认为他可以治理好国家,虽然我认为这二者并没有绝对的联系,可令人惊奇的是,整个赵国居然没有一个人对此提出异议。 我不由得陷入了一个关于宇宙本源的哲学思考,人之所以为人,神之所以为神,难道说根本原因就在这里? 这道御旨一下来,于颜氏一族而言,自然是值得举族同庆的,但于颜水华而言却是未必,因为一同下来的还有一道旨意,颜氏女德才兼备,礼仪俱佳,当为贵族之典范,特此召入宫中,与诸王姬为伴。 我听过这样一桩旧事。说是有个诸侯国的王,看上了个德才兼备,礼仪俱佳的女子,可巧是王后的小妹妹,自己正经的小姨子。因着发妻助自己良多,不好意思直接对小姨子出手,就下了道旨意,将小姨子召入宫中,明着是赐她学习宫廷乐理的机会,实则暗中窥视,企图下手,终于在一次晚宴后找着机会,将喝得醉醺醺的小姨子,唔,轻薄了。此后,万般恩怨情仇不必再提。 提起这桩旧事是因为它与颜水华的故事何其相似,都是诸侯王将一位才貌双全的女子召入宫中,若非听过茴香的八卦,晓得是两位公子相争,简直以为是旧事的翻版。当然,也有可能是旧事中的诸侯王好意思强占小姨子,这边这个赵王下手没儿子快,没脸跟两个儿子争女人。 回到故事。 颜水华常住宫廷后,自然比以前更了解宫廷,吃完晚饭没事时,便常独自往御花园僻静处走走,一走二走,走出了事情。 那日,暮色朦胧,笼着各色花木,偶得细细莺语,别有一番滋味,正是可以赏玩时,颜水华照例散步,待到人声尽处,却被一群男女围住,断了去路。 原来,颜水华的才女之名流传甚广。特别是在大世族内,有年纪差不离的孩童,都被他们爹娘念叨着与她比过,连男孩子都没能逃过,颜水华三字简直成了诸人的噩梦。 少年心性单纯,原以为她入了宫,不用再被比了。却不想她老子爹因她之故官至三公,整个颜氏家族也跟着水涨船高。朝堂之上谁人不恨,恨得狠了,便将教导自家儿郎女儿的夫子请来谈一通话,加作业的加作业,加课程的加课程,搞的一干贵族子弟很仇视她。 我很能理解这些贵族子弟的想法,就像当初我在西王母处,和白水的素女一道学乐,琴瑟鼓箫样样皆学,没一样比得过她。那段时日,我三百丈内看见素女,就自觉绕道,对她十分厌恶。可恨诸神宴请聚餐,不但喜好闻乐,还喜好亲自动手弄乐,搞得我不学就跟不上大部队,真是学也不是,不学也不是。几万年过得辛苦。 再说这些贵族子弟,也不知谁打听到,颜水华喜在晚饭后散步,且专走僻静小道,便邀了要好的玩伴,求了王后进宫来,打算将她拖到僻静处偷偷打一顿解气。 颜水华再有美名,也不过十岁,被他们一拦,当下就懵了。一双含水妙目,欲说还休,着实撩人心弦,可惜那群贵族子弟都被夫子罚得怕了,如今见着祸根,只想解气,哪还管她是美是丑。 颜水华当然没被打,拳头还没落下,众子弟便听到一声:“住手。” 到底是在宫中,干得还是聚众斗殴这样的事,众子弟本就心中惶惶,乍然听到人声,也顾不得打人了,两只脚像踩着瓜皮似的,溜得飞快。 这声住手的主人就是赵王的二公子——赵轩,也是本故事的男主人公,争夺颜水华的公子之一。 我有许多条的人生哲学,其中有一条是,偶然背后必有必然,如果你不能被偶然落下的馅饼砸中,那么必定是你没有做好必然的准备。 这条真理曾被我多次验证,放在这里也合情合理。 赵轩当然不是老天爷怜香惜玉,看见美人受欺负,于是特地派来助她的。据他自己说,他已经在这守了半月。 他说,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就对她一见了钟情,却怕唐突佳人,不敢上前,每每她过来散步,都默默地守在她身旁,只求看她一眼。 我以为赵轩表的这个白,虽然太过直白且没有技术含量,但因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美人不仅没被吓跑,反倒两颊红云升,忒得艳丽。 此后便是时光流逝,白云过隙,曲调婉转如三月春花。 到了七夕,宫中拜月,特许女官们留在宫中过节。 传统是女不祭灶,男不拜月。所以仪式开始之前,方圆三里都被清了场,就怕有男人刚好路过这里,惊了月神。 但我觉得其实她们更想和情郎一起过。从我这角度看过去,好几个女官的眼神都飘了。 一个流程看下来,我对其中一个养喜蛛的环节甚是有兴趣。瑶姬最是爱花,却最怕蜘蛛,赶明儿我和她也一起过七夕,然后送个八盒十盒的喜蛛给她。 颜水华最喜欢的一个环节是做泥塑。她和了团泥,认认真真塑了两个泥胚。她这样的小姐,别说是做泥塑了,可能连泥巴都没捏过,我实在认不出她做的两个东西是什么玩意儿。但联系到七夕的另一个涵义,觉得她可能是想塑一个她,一个赵轩。 事实证明,我是很有智慧的。夜宴歇,颜水华抱着泥塑来到了河边。 第七章 往兮往兮(二) 前头早有一团影子候着,正是赵轩。 颜水华抿了抿唇:“等很久了吧,我也不知道要这么长时间。” 他笑道:“不久。” 她也笑,女儿家的娇羞。她从怀里掏了掏,我以为是要掏出泥塑来,不想她手指一偏,摸了一个匣子出来:“我给你带了巧果。” 世间有许多种情人的相处模式。有的一对人在一起说着话,一句也停不下来;有的说不到三句话就滚上床单;还有的说上三句话就不晓得给说什么了,赵轩与颜水华便是此类。 我其实觉得这样也挺好,特别是像这样一个夜晚,两人临湖而坐,相依相偎,遥望天上牛郎织女,也很浪漫。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蚊子太多,被咬了数个蚊子块。 颜水华还是将泥塑给了赵轩,在分开之前。因为整个约会过程中,她一直紧紧握着泥塑,导致本来就看太不出塑了什么的泥塑,彻底被毁掉。 没想到第二日夜里,赵轩又将颜水华约了出来,地点改在一个王宫冷暖地带交界处,一个无人居住的小宫一隅。 没有在水边可能是赵旭吸取了昨日蚊子太多的教训,孺子可教也。 他说:“泥人易碎,我刻了一双木雕。”将手中的黑布展开,是一对男女,栩栩如生。 她将木雕拿在手中,细细地看,莫名落下泪来。 他一把搂住了她:“等你及笄,我就娶你。” 两颗星星还在闪着光亮,牛郎织女已回到天河两岸,地上一对人儿紧紧在一处,照着星光,连影子都合作一个。 一载一载又半载,颜水华及笄,赵轩却没能娶她。 那是个春日。东风却依旧肃杀,阻了春回大地,阻了勃勃生机,也阻了有情人终成眷属。 魏国遣使,向赵国求亲,欲结秦晋之好。 有传言说,赵王打算从大族中挑个世家女,封为王姬,远嫁魏国。 魏国远则远矣,嫁过去却是当魏公子正妻的。那些在国内够不上当公子正妻,又很有野心的姑娘们都开始蠢蠢欲动。 和亲前景一片大好,就等着来个三轮笔试,三轮面试,进行层层选拔。 结果搞半天,那使者不是替他们公子来求亲的,是替他们大王来求亲。 姑娘们都傻了。她们虽然弄不太清楚时局战况,但是各国基本状况还是晓得的。 魏国国王是个年近六十的糟老头! 都是十五六的姑娘,正是对生活充满幻想的年纪,哪个愿意下半辈子陪伴在一个比自己老爹年纪还大的男人身边,还很有可能一嫁过去就得守活寡。 那段时间赵国出嫁的贵族女子,比前一年出嫁的还多。 所有人都很急,急着嫁女儿,急着娶媳妇。赵轩也很急,而且他比旁的人要急一百倍。 因为他娶不成颜水华了。拒绝的人不是她父亲,是他父王。 他不晓得他父王是对这桩婚事不满意,还是对颜水华另有打算。作为一个有政治嗅觉的人,他觉得此事不同寻常。 我觉得他想太多,赵王既然不愿意嫁女儿,而要挑个世家女嫁过去,就意味着他不看好和魏国的这门婚事,而颜水华在王庭的待遇一直等同于正牌王姬,嫁过去的可能性真是小得比芝麻还小。 可能就是所谓的关心则乱。 赵轩除了着急,也没有旁的办法,总不能先将生米煮成熟饭,然后对他父王说:“父王,水华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求您开恩,将她许配给我。” 那样更大的可能是他政治生涯到头,而颜水华被拉去浸猪笼。 两人担惊受怕,内心很是煎熬。 煎熬了几天,在他们脆弱的小心肝熬成米糊糊之前,和亲的人选出来了,不是颜水华。 本神女果然英明。 两人因为这次危机,感情愈发好了。 宫廷继续醉生梦死。贵人们打叶子牌的打叶子牌,听戏的听戏。 春日和风下,昆剧缱绻,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 台上伶人妖娆唱腔,咿咿呀呀,作出万种风情,唱得深情完满,人儿成双,春日也就成了春事。 然而春日年年来,戏曲常年有,人们却未必有那个闲心回回赏玩。赵王病危,趋势动荡,朝中人人自危,更别说是赵王的儿子们,成王败寇,皆在赵王一念之间。 算算日子这对人儿已有半月未见,相思入骨。颜水华已是宫中女官,借着职务之便,跑去东六宫看望情郎,时运不佳,这一看便看出了问题。 公子正见了颜水华,一时间惊为天人,当下就去求了王后,想娶了回家。 从这里可以看出,赵轩和赵正着实是一对兄弟,不仅审美相同,还都喜欢一见钟情式的爱情。虽然我更偏向日久生情的,至少成了亲不会因为性格不合而吵架。 我晓得公子正的心愿其实是被满足了的,但不晓得是什么时候被满足的,一心期盼着看看美人穿上嫁衣时的模样,结果失望了。 赵王半死不活的躺在床上,在下一口气能不能吐出来或者吸进去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公子正这个当儿子的,除非打算被言官的唾沫芯子淹死,否则自然是不能娶媳妇的。 公子正显然同我一样失望,虽然我不晓得自己为什么失望,可是我是女人嘛,就是可以该发脾气的时候发脾气,失望的时候失望,也用不着什么理由。 后来才晓得我失望是对故事进度条拉得太慢的不满。 从那以后,公子正每天都去堵颜水华,有的时候是在后宫,有的时候是在御花园,早半个时辰,晚半个时辰居然都避不开,堵着了还非得同她说说话,堵得颜水华连脾气都没了。 反观赵轩,不仅每日在床前侍药,还将各种国事处理得井井有条。我若是赵王,有这样一个儿子,肯定就立他为王了,可惜我不是赵王。 第八章 往兮往兮(三) 赵王的身体逐渐康复,像每个年富力强的君王一样,喜欢优秀的儿子,可看着儿子露出爪牙,又担心自己屁股底下的位子坐得不牢靠。 虽然我从局外人的角度来看,赵王他其实并不是那么年富力强了,但架不住他自己认为自己还是年富力强。 自此便疑上了二儿子,处处打压。反倒对着他生病时整天泡妞的大儿子,十分和蔼,真是让人没有想法。 赵王年轻时很是风流,且不吝啬名分,只要哪个女人怀上子嗣,立即予以封号,以致于他夫人成群,子嗣也成群,想是只注重量不注重质,儿子一大堆就没几个高质量的,不是对治国没想法的,就是压根没想过治国。在争破脑袋争王位的王室中也算是一道奇异的风景线,让赵王很是头疼,只好拼命和他的夫人们继续制造儿子,将希望寄托在未出世的儿子身上。 结果是努力了许多年,直将自己身子努力垮了,也没能努力出一个令他满意的儿子,只好肃然叹道:“当大王真是不容易。” 许是这份恒心感动了上苍,同年,大儿子上书请求进入军营历练,而二儿子一篇《谏赵王六思疏》,满朝皆赞。令赵王稍感安慰。 自此赵王室终于出现王位争夺之人,宗室之风重归大部队。 而公子正与赵轩的王位争夺战一打便是十年,期间大大小小纷争不断,虽然因赵轩没有生母而略显颓势,但总体来说还算平衡。 直到这次赵王病愈。 所谓朝堂,就是大王说得有理,听大王的话有肉吃的地方。哪怕有一两个耿直的,在大潮流之下表明不同的立场,也该掂量掂量是说还是不说。毕竟你若表明了不同的观点,你就是与旁人不同的,而人的习惯一直都是在寻找与旁人的相同或相似之处。 就像去参加聚会,所有人穿得都很休闲,而你穿了一身正式的礼服,就算大家都不在意,你自己也不能不在意,简直刚进去就想出来把衣服换了,因为这时你同众人是很不同的。 所以在赵王表明了打压赵轩的立场后,朝中立刻呈现出了一片倒向公子正的局面。 公子正春风得意,紧赶慢赶的将要娶颜水华这件事提上了日程。 一切都很顺利,唯一不顺利的是颜水华本人并不愿意嫁给他。 八月,日头毒得像是要将大地变作炉子,树木葳蕤撑出一片阴凉。自赵轩被打压,一直深居简出,我本想不出他到底有何事,非得在这个节骨眼上见颜水华,但联想到颜水华嫁的是公子正,而如今看来,她显然不愿意嫁给他,一个不好的念头,在我脑袋里成形。 但随即很快将它抛开,就像木烨不会把我送出去一样,颜水华和赵轩好了将近十年,情谊深厚,应该也不会那么人渣。 不过我显然错估了王位和女人这二者在赵轩心中的地位了。 我想了想木烨把我送出去的几率是多少,思考半天没有结论,随即想到如果他敢把我送出去,那么当天晚上我一定跑回来,将他砍成八段。接着我就淡定的得出这个为零的几率,因为实力对品德其实也是很有制约作用的。 那日,颜水华快活地来到约会的地方,像每个怀春少女一样,她将自己好好地打扮了一番,画好眉毛,涂上胭脂,戴上自己最喜欢的首饰,来找心上人。 虽然他们这样见面其实于理不合,她需得偷偷来,只穿了件宫女的衣服,但是美人在打扮方面是天生占优势的,具体表现为颜水华哪怕只穿了件宫女的衣服,也带着夫人的仪容。而赵王宫中的某些夫人,哪怕穿了夫人的正装,看起来也像是套了夫人衣服的宫女。 这似乎也能解释为何赵王儿子们质量都不高,选妃时的烛火太暗真是害苦了赵王,还好能从数量上弥补。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赵轩完美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虽然这样对一个女子未免太过残忍。 他紧紧地抓住颜水华的肩膀,紧得手上爆出青筋:“水华,你就再助我一次,就这一次。” 颜水华似是不能相信,嘴唇颤抖:“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他只是重复着,像是抓住稻草的溺水之人:“水华,你助我,助我……” 颜水华一把挣开他的手,盯着这个男人,像是要把他拓刻在眼睛里似的,这是她爱过的男人。 三天后,公子正再一次求婚,得到了颜水华的答复,她说:“好。” 从这里看出,颜水华是个坚强的女子,受了情伤不过三天,已经可以自如地应对另一个男人,且看起来除了脸色苍白了点,与前几日相比亦无不妥之处。 事情到了这一步,我觉得正常人自然而然会有疑问,为什么先前那么多次一次都没答应,偏偏就这次答应了呢?然而,沉浸在心爱之人答应嫁给自己的喜悦中的公子正,坚信她是被自己的诚意感动,因为没有哪个诸侯王的公子,会一次次向大臣的女儿求婚。几乎所有公子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选择叫自己的父王爹或者母亲做主,直接一道旨意抬了她进来,就算不同意也得同意,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子正确实有诚意。 颜水华本就口碑甚好,导致没一个人纠结她为何答应嫁给公子正这个问题,也算是无惊无险地达到了赵轩的目的。 但其实我对赵轩的反应更感兴趣一点。但似乎是对他绝望了,颜水华的记忆里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跟着赵出成婚后去往封地,都没再出现这个人的新动态,导致木烨没能晓得赵轩的反应,而听故事的我更没处去打听,直接去问他本人是个好主意,但要解释我为何晓得这桩辛秘是个问题。 总不好推说,我是听八卦听来的,其实这事已经被传遍了,你随便去打听打听就能晓得。那样指不准他恼羞成怒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我是无所谓,大不了就走,总不好连累那些走不了的人,比如茴香。 对于外放这件事,赵国惯例如此,成了亲的公子们都会外放,先给他们一块封地治理,也算是给他们练练手,赵国历代君主中绝大部分都去封地历练过。同理,寻常百姓之家若是儿子大了,也会给点产业打理,也基本上只有打理过产业的儿子才能继承大宗的家业。 因此一个妙龄女子嫁给一个能当自己父亲或者爷爷的丈夫时,就意味着她就算生了儿子也很可能与大宗的家产无缘。所以在赵国鳏夫再娶是个大问题,死了老婆年纪又稍大的男人基本上找不到老婆,除非前头老婆没孩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幼子们遭遇恶毒后娘的几率。 同样因为这个原因幸存下来的,还有赵王宫中数量众多的夫人和小公子们,反正不能继承王位,不就是多吃了口饭,王后才不嫉妒。 第九章 往兮往兮(四) 话说颜水华跟着公子正前往封地,赵轩的本意是叫她时时注意公子正的动向,最好再抓个错处什么的,身为公子,且是肖想王座的公子没有哪个是干干净净的。 但这回他却是估计失误,成亲两载,别说是有用的消息,连送回去的消息都越来越少。我觉得这是正常的,他这样对颜水华,颜水华没立即将他毒死,算她修养好,还要求这要求那的,换了我早把他拍死了。 最关键是,公子正对颜水华好的简直没边。 我听闻过这样一句话,没钱的人对一个人最好的行为是给那人花钱,很忙的人对一个人最好的行为是陪那人过完整的一天。 公子正的那块封地正好是赵国与陈国的交界处,正好陈国近年来虫灾严重,百姓过得辛苦,不免对陈王有所怨言,无奈,陈王只好没事出个兵,和赵国干上一架,借此来转移国内百姓的注意。是以公子正这两年来也过得劳碌,就怕一不留神赵国来奇袭一下,自己小命不保。 就是这样的情况下,公子正得了一件天蚕丝制成的里衫,先给颜水华,有了敌军叫阵,先派人护着她,有一回还因为替她挡了一箭,受了重伤,差点没命。更不用说,因着她喜欢奇书,便派人到各地索罗,她吃不惯封地菜色,就要人千里迢迢从王都送厨子菜蔬过来之类的事情了。 人心都是肉长的,公子正的好,她又怎会感受不到,心中的天平自然慢慢倾斜过来。 就在她将倾未倾之时,王都传来消息,她的小妹妹嫁予了赵轩。 晴天霹雳不过如此。 按照一般女子的思维,我为你付出如此之多,甚至为你嫁与别的男人也罢了,你不补偿我,还在我心口插刀,定然是要报复。 然而颜水华十岁便能以己之力为家族挣得荣誉,便不是一般女子,与家族安排的内线接头,很快得到消息。 赵王一月前,再次病重,留在赵都的赵轩与颜家定下盟约,借颜家之力逼宫,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之前,制住赵王赵后,以雷霆手段将赵后公子正一党全部清除。可怜公子正身在千里之外,还不知王都变故,只一心应付边患问题。如今局势已经明了,赵轩虽还未黑袍加身,却也是赵国实际的掌权者,所缺不过一个加冕仪式。 我以为颜家家主无能了一辈子,升个官也要靠女儿,临近花甲总算魄力一回,做了个大决定,却叫大女儿情何以堪,真不晓得叫人如何评价。好在赵轩叫密探捎了个口信过来,说已经派了人暗中护她。情堪不堪的,也就这样了,总归生命安全是有保障了。 公子正以为自己娶了颜水华,外放边地,已经领先赵轩一步。却不想这个弟弟不是个按规矩行事的。 直到他接了赵王的旨意,回到王都,被扣押起来才晓得此“陈王”非彼“陈王”,之后便是软禁直至死掉。 到了这里,我已经看烦了公子正所在的场景。毕竟主角是赵轩与颜水华,作为一个陪衬轩颜爱情的冤大头,他出现得如此频繁作甚!关键是他长得不如赵轩好看,还老霸占着与我同名的美人,我心中不爽到了极点。 木烨应我的要求,略过颜水华与公子正回王都的经过,直接将进度条拉到他们回到王都的那个深秋。 与我进城时的景物完全不同,那日天阴,有点微风。 公子正刚踏进赵宫,便被拿下,纵然公子正素有英武之名,但以有心算无心,胜利几乎没有悬念。 我从水镜中看到,因为赵轩埋伏的人实在太多,大家看见公子正就一哄而上,别说是每人一脚了,站在外围的人根本连公子正的头发丝都碰不到。但看到旁人都在拼命地往前冲,自己也不好落后,只好埋在人堆里,往公子正大致所在方向挥拳头。结果等到人散开,除了公子正被揍得鼻青脸肿外,还有一大堆人也是鼻青脸肿,还好国家发了一笔丰厚的抚恤金。 自此赵轩重新夺回颜水华的所有权。 但是人与物终归是不同的,特别是颜水华这样看似温顺,实则很有主意的人。 入宫已逾三月,她愣是一句话都不与赵轩说,偶尔一个眼神交汇,也迅速移了开去。 我与木烨赞她心智着实非凡,换我三天不说话,就已经无法忍受了。 木烨只是摇头:“世间所有坚韧非凡的心智,都是历经苦难磨砺出来的。你便是从未吃过苦头,所以才做不到。改天也该叫你吃点苦头。” 我不以为然,心智坚韧固然好,但也不是所有姑娘都能活得如我一般肆意娇纵。若是让世间女儿们自主选择,可能所有人都愿意过我这样的日子,毕竟只有有可依赖之人,才能肆意纯真。 赵轩带着一身寒意踏进颜水华的住处,屋内一只点燃的烛火都无,像是无人居住的空屋子:“水华,你睡了吗?” 赵轩又道:“怎的如此寒冷,那群奴才都没好好伺候,回头便将他们换了。” 窗前传来颜水华的声音,淡淡道:“是我叫他们不要点火烛的。” 赵轩嘴角就攒出笑意:“要为夫找你?这个花样别致。”说着,走过去一把抱住她,又准又快,像是能夜间视物一般。 赵轩当然是不能夜间事物,但他很快就发现不寻常,手指拂过处,布满水渍,他猛地将她拽到月光照亮处,已是满脸泪水。 他的笑隐了:“理由。” 颜水华从他怀里站起来,拭去泪水:“我知道他死了。” 赵轩的眉眼冷了:“他当然得死,他死了,我便高枕无忧,从此真正成为赵国的王,你该恭喜我。” 她嘲道:“恭喜你弑父杀兄?” 赵轩脸上一瞬间怒意迸发,却又盘绕回眸子里,似是无奈:“水华,别再惹我不开心,我们还像以前一样在一处,不好吗?你依旧是我的王后” 颜水华轻笑一声:“王后?” 赵轩倾身搂住她,拂拂她的脸颊:“自然是王后,你再等些日子,我为你安排妥当。” 她趴在他怀里:“那水容呢?” 赵轩柔声解释:“他是我们的妹妹,等你们身份对换,我将她送出宫,再为她找个好人家嫁了。” 理想很美好,但我以为这事确实难办,颜水容虽不如她姐姐有名气,但好歹是颜家的女儿,颜水华的妹妹,自小在众人的注目中成长,几乎每家都有几个女眷认识她。 如今这情形还要再为她重新找婆家,也确实并不是所有男人都能接受妻子曾经是个王后,若以权势相压,就算将人娶了,也没法保证她今后的幸福。 颜水华又落下泪来,浸湿赵轩胸前的衣襟,如同一只随意落下的蝴蝶:“不可能……不可能的,你放过我……我是赵正的妻子……” 赵轩怒道:“你还真将自己当成他的妻?那个废人,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连个小小的陈国都搞不定,若不是是王后的亲子,他凭什么与我争!” 赵轩这一怒,怒得不轻。 第十章 往兮往兮(五) 传奇话本的套路是,男主人公喜着喜着就能和女主人公滚上床单,女主人公悲着悲着也能和男主人公滚上床单,男主人公怒着怒着,更是会将女主人公粗鲁地推上床最后,唔,还是滚床单。 因此我得出结论,主人公情绪波动过大,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滚床单。 其实我一直都有一颗强烈的好奇心,一直想要拜读一下春宫画本,但是好书无处寻,只好退而求其次,读读如《金瓶梅》这类的书册。如今终于有这样一个求知的机会摆在我眼前,我焉能不激动。赵轩果然不负我的厚望,三两下推攘,直接把颜水华推上了床。 我瞪大了眼睛,还没到脱衣服那段,眼前一闪,却是木烨撤了术法。 我:“……” 集体生活的弊病就在于此。每回看到些禁忌东西总有人施法掩了,或者快进快进再快进,将它全部跳过。有一回我认识一个招英朋友,邀她去我们昆仑玩,她却说她要上族学,若是被爹娘发现逃课,非打断她的翅膀不可。 我因从未上过学,感觉很惊奇,便央了她带我去学堂里看看,那日夫子正讲到创世神祗之爱情篇,讲到西王母原来是个人形兽相的糙汉子,为了炎帝才成了如今这样的美妙女子。 我因第一眼见到西王母时,她已经是一个美妙女子,又时时与她见面,皆是面目姣好,是以完全不能接受夫子所说的西王母是个糙汉子这件事,也不能接受她从糙汉子变性成为美妙女子这件事,非要夫子拿出证据来,不然便是诽谤。 夫子无法,只好施法构出西王母原来的样子,课堂里立即一阵唏嘘。许是夫子觉得留着这个法术,可以让学生听得更加形象生动,便将这个法术留了下来,但我私以为是那位夫子因在众人面前被我折了颜面,故意不撤法,向我示威。 我一向自诩是个大度的神,自不会与他计较,当然也是因为信仰崩塌,我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顾影自怜,根本没空看上头的东西。 直到一声更响的唏嘘响起才将我惊动。只见夫子将上头的法术中的幻影拉得像我御风一样快,我虚心请教小招英,才晓得原来是放出两位创世神滚了床单的镜头。我因没看到这画面不免又是一阵伤痛。 以至于回去弱水,便闭门谢客。 此后许多年,与那位夫子一般做法的人,实是数不胜数,以至于我至今依旧没能看到这类的静动态场景,深以为憾。 现今有了机会我又岂能放弃,拉着木烨的袖子要维权。 他似笑非笑:“想看。” 我坚定地点头:“嗯。” 他将袖子从我手中抽出:“小孩子家家怎么能看这个。” 我怒,他竟瞧巧不起我,我翻老本:“我才不是小孩子,你还是我养大的呢!” 他看着我,眸子里闪着沉沉的光:“不是小孩子。” 我:“不是。” 木烨倾身向我压下:“怎么证明?” 我闻到好闻的木中香飘来,空气中似有似无的暧昧。我觉得脸有些发烧,不知是否红了。 我连忙推开他:“我们继续看吧。” 木烨没有为难我,轻笑了声。 画面继续。 我却不能集中注意,明明是看着水镜中的人,却总忍不住把视线移到木烨脸上。连日光都忍不住透过窗棂来吻木烨侧脸,我看到木烨嘴唇勾起一道浅浅的弧度,果然很俊。 水镜中时光飞逝,转眼过了一月,水镜中很是热闹,一时掀桌,一时砸床,完全没有镜子外面我和木烨般和谐。 我听到一个盛怒的声音:“水华,你要去就去好了,我不拦着你。”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傻傻接了句:“我去哪里呀?” 木烨一声笑,我立刻意识到,我们现在在观赏的故事女主人公也叫水华,一时大为尴尬,只好扭过头去假装专心看故事。 颜水华去了冷宫。 一般来说,冷宫这种角落怨气重,戾气重,是孤魂野鬼最喜欢的落脚点。 我以为冷宫就是寂静、恐怖、荒凉的代名词,显然我孤陋寡闻了。人家冷宫设施齐全,且配备完备的武装力量,人身安全有保障的很,完全不是任失宠嫔妃自生自灭的地方。 冷宫迎来不知第几任主人后的第七天,终于又迎来一位客人,还是位重量级的贵客。 颜水容,颜家幼女,颜水华唯一的小妹妹,也是当今的陈王后。 颜水华惊疑:“水容?” 颜水容提了只食盒,巧笑嫣然:“姐姐,我来看你。” 颜水容将食盒里的菜一一摆出来,道:“我听奴才说,大王最近肝火旺得很,我就想到是你。” 王宫里,两代人共同侍奉一位王的也不是没有,何况是姐妹,然颜水华还是感到尴尬:“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姐姐。” 颜水容两手拖着腮,眼睛亮晃晃的,丝毫没有一国王后的威仪,反倒像小时候每次进宫来看她时,好奇打量的模样。 颜水华的心瞬间软了,连日来的愁苦,仿佛也随着小妹妹的到来烟消云散。 颜水容又道:“姐姐,我给你带了点吃的,冷宫里的东西,你肯定是吃不惯的,我记得你对吃食特别挑剔。” 颜水容带得饭菜,一看便是下了一番心思,看得我都食指大动,想要尝尝。 颜水华也感动:“水容长大了,都晓得照顾人了。” 颜水容将筷子递过来:“姐姐,你尝尝。” 颜水华夹了筷子吃了,抬头看见妹妹怔怔地盯着她。 “水容?” 颜水容回过神来,强拉出一个笑:“没什么?姐姐……” “姐姐……”她嗫嚅道:“如果我做错事了,你会原谅我吗?” “你从前就答应过我,我想要的你都会给我吗,是不是?”颜水容急急说道,她抓住姐姐的手,像是个急于求证的孩子,似乎姐姐一点头,就是她的希望。 颜水华不明就里:“是……”她觉得有些难受,腹中灼灼,闷闷地疼,她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妹妹。 颜水容慌乱地将筷子扔到桌上,快步过来她的姐姐,带着哭腔:“姐,你怎么样?巫医,巫医快来,巫医……” 她感觉腹中的异样在消下去:“水容?” 颜水容是被惊醒:“不对,巫医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她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姐,你不要怪我,我只是想留在宫里,留在大王身边……” “姐,你对我最好了,你从小就疼我,什么好东西都留给我,你再疼我一次好不好,我只要这一次,以后我都不要了……” 颜水容苦笑一声:“以后我也给不了你什么了?”顿了顿;“水容,你爱他什么?” 我以为这是个十分难回答的问题,就像我问了自己无数次,我倒底喜欢木烨什么?长得好,术法高,当我做了不着调的事情的时候会帮我善后?好像都是,但好像又不全是,可你问我哪里不全是了,我又回答不上来。哎,这个问题太深奥了,一点都不适合我,我还是适合剥盘小龙虾继续看故事。 颜水容一秒都没顿,道:“姐,我听着你的事情长大,爹娘都说你是最好的,你看上的男人一定也是最好的。我从小就不如你,我想嫁一个最好的男人,你成全我。” 颜水华闭上眼睛:“原来如此,他对你好吗?” 颜水容回答:“我很满意这样的生活。” 颜水容说着,激动地扶住她姐姐的手,泣道:“姐姐,大王是爱你的,你会永远在他心中,而我只要求他身边一个位子,我不想离开他,姐姐答应我好吗?” 似是觉得好了些,颜水华撑着坐起来:“水容,你是我妹妹,我第一眼看见你,你还在襁褓中,我就觉得,你怎么那么小,小得忍不住就想保护你。我要做天底下最好的姐姐,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妹妹,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不像我这也不敢做,那也不能做的。水容,我做到了。” 颜水容泣不成声,紧紧抱着她:“姐,姐……” “你扶我起来,我想梳妆。” 妆罢,只见镜中美人,头上长乐髻,腰间玲珑索,薄施粉黛,轻点绛唇,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真真疑是洛川神女作,花容月貌不足比。 颜水华问:“我还有多少时间?” “是海外修道之人处得的药,服药后,腹中灼痛,很快平复,然后有三个时辰的时间,慢慢虚弱下去,不会痛的。”颜水容犹豫了下,道:“还能再见大王一面。” 颜水华笑了笑:“好。” 我目瞪口呆,小龙虾脱手落下,在衣裳上蹦跶两下,划出一道油迹。我一阵手忙脚乱,真是想一百遍也没想到颜水华会这样死去,这姑娘也太狠,那可是她亲姐姐!为了个说不上爱或不爱的男人,这已经算不得任性,简直扭曲到狠辣,或者说是假意套个爱的说辞,为了王后的位分?木烨捉住我揩着衣裳的手,一道光过,油渍去无踪,还是净水咒方便。 第十一章 往兮往兮(六) 从前青鸟妹妹与我说,脸谱戏曲之所以那么多人喜欢,是因为红脸关公、黑脸张飞、白脸曹操,忠奸善恶一目了然,戴了哪个面具就扮成哪个角色,不必费心思考,特别适合我们这等平时用脑过度的人,放松一下。 诚然青鸟妹妹整天出门在外,脑袋里塞满了各条路线,须得时时警惕上方打雷,前方碰树,绕错路线这等事情。然我整日在昆仑上窜下跳,一切都很方便,没什么不方便,总之没什么劳心劳力之事,但她既这样说了,我也只好默默认下时常用脑过度这事。 我头一次见到颜水容,就是在昨日的大殿之上,她一出来便摆出一副庄重凛然之相,然后成为雕塑背景,直挺挺地坐在上头,一句话都没说。我还在心中默默地叹息,不过十五六的年纪,已然凤袍加身,母仪赵国,该多么辛苦,如今看来,全是活该。 到了这步,若是传奇故事,赵王便该立即登场,然后发现佳人异样,赶紧延医诊治,事后追问何人下毒。当然这个追问只是随便问问,因为男主角总有一些超过常人的智慧,能一眼看破真相,像是掌握了神族的推演之术一般神奇。最后恶人受惩,好人虽然痛苦一番,却总能落个大欢喜的结局,颜水华与赵轩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然而现实总是与故事不太一样。 在残阳似血的时候,出门狩猎的赵王一回到宫中,就被颜水华的婢女请了过去。 这让我恨迷惑,颜水华明明就被发配到冷宫去了,而在这一段里,我虽然剥小龙虾剥得很认真,但其实并没漏下什么情节,也就是说,赵轩并没有旨意将她从冷宫放出来,那她怎么还能使唤动婢女? 我想半天终于想通,就像在昆仑山,我被木烨的结界拘了起来后,就算全山的人都晓得我被看管起来了,但我若能出得来,谁还会把我关回去。同理,宫里其实每个人都晓得颜水华是赵王心尖上的,她如果想换个地方住,谁不同意那不就是给自己找不痛快?何况她还有个当王后的妹妹。 赵轩踏入殿门,愣了一下,他似乎已经很久没看到如斯打扮的颜水华:“水华?” 颜水华抿唇一笑,娇艳似三月桃花:“我煮了茶,你莫惊了它。” 赵轩对面坐下。 茶水从壶口泻下,热茶雾气袅袅,掩的后头被一缕青丝掩住的脸不甚分明:“以往总想洗手羹汤,像对平常夫妇,却也只能为你煮杯茶了。” 赵轩眼中泛笑:“往后我们日日一处,你每天做给我吃。” 颜水华在薄雾后头轻轻应了声,声音像是来自远处:“其实我还是恨你。” 赵轩搁了茶杯:“水华,莫要再提了,我已是后悔,往后我会补偿你……” 颜水华打断他:“你听我说完,我怕来不及。” 在颜水华缓缓的语调中,过去的日子像一卷泛了黄却依旧清晰的画卷,被慢慢推了开来。 “我第一次见你,就是在我被欺负的时候,你像个英雄从天而降,但其实我并没有很感动。我甚至在想你干什么出来,我要是被欺负了,便可以好好休息几日,兴许还可以出宫去,我想回家。” “后来,我知道了你的身世。你没有母妃,又被王后所不喜,过得十分辛苦,可你却不改其乐,我真是很讶异。” “你来找我,我跟你出去。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可以这样开心。” “我玩疯了,若是被爹娘晓得,他们一定会骂我,可是我就盼着你来找我。” “你可还记得有次我去新夫人处请安,新夫人赏了一道牛乳燕窝予我,我自小不能饮牛乳,却不敢推辞。我正要饮,你却夺了我手中的牛乳。当时新夫人的脸色像是染了墨,你却一点没在意。” “后来你被王后关了禁闭,我偷偷见到你,我一直哭,反倒是你,一直笑着安慰我,眼睛里像藏着两个小小的太阳,灼得很。” …… 颜水华捂着帕子咳起来:“你为何对我那么好,整整十年,你若没那么好,我兴许不会那么恨你。” “水华。”赵轩一脸痛苦,“自从你走了后,我早已是悔了。” “自你与我说了那话,要我嫁给你哥哥后,我真是恨死你了。我要你也尝尝这样痛苦的滋味。可是我怎么也想不到怎样才能叫你痛苦。后来我想到了死,我若是死了,你会不会比我痛?” 赵轩猛地一把抓住她:“水华!” 她终于哭了出来,为两年前的自己,也为如今的自己:“可是我不敢,剪子抓在手上扎不下去,我怕疼,又怕死。我真是窝囊,现在我终于可以不窝囊了……” 赵轩终于发现异样:“你做了什么!巫医!巫医!” “来不及了。”她一把抓住他的衣襟,阻止他起身,“你陪陪我好不好,我还是很胆小,很怕死。” 时隔两年,她终于再一次在他面前展现软弱。 他脸色发白,声音发颤:“不会的,我们还有很长的日子要过,我答应过你,要十里红妆,大红花轿来娶你,陪你看日出日落,九州山河,我们要过一辈子的,水华……” “水华!” 这是颜水华的一生。 前十年为家族活,后来总算遇到个心爱的人,结果没快活几年,就嫁了人,嫁得还是喜欢的人的哥哥,也就是说本以为嫁过去是当妻子,结果成了嫂子,爱情幻灭不算,好容易有个转机,又被妹妹横插一脚,丢了性命,果然坎坷。 听完这个故事,我刚剥完一盘小龙虾,打算再来一笼小笼包时,豆蔻来敲门,说是我有幸被传召了。 若是昨日我还没对赵轩传召可有可无,那么听完这个故事后,我对他的好奇心简直爆表,就算他不来找我,我也打算去探望一下他。 是以我雀跃地整理好仪容,主要是刚才剥小龙虾,听故事太投入,吃得狼狈。我顺手重新幻化了套衣裳就去了。木烨隐了身形跟在我旁边。 第十二章 追溯来路 刚踏进殿门,只见殿中沉香袅袅,年轻的王背对殿门,负手而立,一位广袖长须的道人随侍一旁。 我迷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可能好像应该是作为宫妃被选进来的,那旁边直挺挺地杵着个老道是怎么回事?莫非是新开发的情趣? 老道对我和蔼一笑:“贫道道号广虚,敢问道友仙号?” 我一惊,这老道了不得,竟看出我非凡人之躯。我幻化之术练得好,远古时候,许多正儿八经的神君都识不破我的幻形。 我奇道:“你这道人,如何识破我的?” 广虚道人架子端得好,只微微一笑,没回答我的问题,反说了一堆旁的:“听闻上古之时,六族共生,人族与神族一同生活于八荒之上,是以两族交流频繁,有不少遗神书流传。贫道不才,承蒙师尊器重,得遗神书一册,上头有这样一桩异事,不知姑娘有没有兴趣一同听听?” 说实话,神界的异事我几乎全部晓得,我不说给他听也罢了,他倒来说给我听:“我……”不感兴趣…… 我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他已开始讲了:“有一个丈夫出门远行,留了刚娶的妻子在家。却不想恶嫂当家,竟生生将妻子折磨死。幸好丈夫很快回到家里,也是妻子命不该绝,他手上刚刚有一截弱水神女赐的建木枝,建木乃神树,可回春,可回生。丈夫便用那截建木为其妻还魂。然建木果然是无上神物,竟为女子重塑身躯,所塑之躯竟为神躯……” 这桩事我可能没人比我更清楚了。那人手上的建木枝确是我给的,只是不是他妻子死前给的。 也是桩奇事。 昆仑于上古诸神也是圣地,除开西王母的蟠桃宴,连神族都没几个能进来的。偏巧那人进来了,还一进来就碰到我了,懵懵懂懂向我问路:“请问姑娘昆仑仙境怎么走?” 我告诉他:“这里就是昆仑。” 他一幅不可置信的样子。 我问他:“你来昆仑作甚?” 这回倒是不傻了,连忙像我行礼作揖:“求神女救救我妻,她才二八年华,是我害死了他……” 堂堂七尺男儿,就这样哭了起来。 我因从未见过男儿哭,不免傻了片刻。 待回过神,免不了要问问原因,这一问我了然了。 跟广虚道人说得一样,他妻子被嫂子折磨死了。虽然我很想问问他,为何是被他嫂子折磨死的?难不成他与他嫂子有那什么关系?他嫂子因爱生恨,就将她妻子虐待死了?若真是如此,那便是家丑。我一个头次见面的人肯定不好问。 我费了很大劲才没将这伤人的问题问出口:“你是想……” “求神女救救我妻!” 旧物灭亡,才有新物诞生,这是天地法则。虽然她妻子亡得早了点,但亡了就是亡了。若是人人都有个妻子或者孩子什么的亡了,不能接受,求了神祗或者用了什么异术让他们活过来,世间岂不大乱! 最主要的是,我白白活她妻子一命,若是被传了开去,人人都求到我跟前,我岂不是在自找麻烦?哪怕我不惧麻烦,也不能让木烨变成根光秃秃的木头。 世人皆知西王母有不死神药,不知的是,不死药的主要材料就是建木枝。 所以我无情地拒绝了他。 不料他却是个毅力非凡的,对着弱水嚎了两天两夜,我不胜其烦,本想将他赶打出去。 木烨却道:“他能进来昆仑便是有缘,或许正是天意让他能求到复生他妻子的方法,你去给他一截枝桠吧。” 施药的正主都发了话,我还能拦着不成,给了他一截建木枝,让他去了。 至于重塑神躯什么的,当然是没有的,她妻子死去多日已经腐烂,建木不过替她塑了身皮肉罢了。可能是年代过于久远,人云亦云,传到如今才成了这样。 广虚道人还在继续:“不知姑娘与弱水可有渊源?” 我被问懵了,他绕了一大圈,就为了问我与弱水的渊源?但他如何只道我与弱水的渊源? 木烨拍拍我的肩,朝着前头努努嘴。 我顺着他看过去,西王母呀!有谁能告诉我为何前头这个,一直背对着我的人,会如此灼灼看着我? 清明翻上灵台,赵轩他莫不是以为我是颜水华吧。 颜水华死了,赵轩将她放进弱水,再结合刚才广虚道人讲的,我就是那个通过建木活过来的,被建木重塑了形体的“颜水华”? 这思维与前赵王封颜水华的父亲为三公之一,是因为她养了个好女儿一样诡异。 不亏是父子。 可又很快觉得是自己脑洞太大,赵轩这几年南征北战,将赵国疆域几乎扩大了一倍,与他父亲的明显是不同的,思维一脉传承的可能性不大。 我斟酌道:“我与弱水有无关系似乎与你们没什么关系。” 赵轩道:“姑娘给我一种很是熟悉的感觉,我只是想问问,姑娘是否是我的故人?” 我说:“我不是你的故人。” 说实话,他虽将颜水华的身体的放入了弱水,但是活过来的几率还是小得可怜,因为大多进入弱水的生物都被木烨当垃圾清理掉了,颜水华,她吧,好像被木烨给埋了。 我道:“我知道你的故人,实话与你说,我真的不是颜水华。” 赵轩眸子黯了黯。 我劝道:“颜水华是自己选择死的,你便是将她活了过来,她也不一定会感谢你,她死了反而是种解脱。” 他突然很激动:“你根本不知道,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你怎么知道她不想活,她是想活的。她想给我洗手做羹汤,她想和我一起去看名山大川,她想和我出宫去……” 我打断他:“可是你不会出宫,你是赵国的王,你有你的雄图霸业。留下来,她永远是做过赵正妻子的人,她没法面对不堪的往日,她没法面对已经是你的妻子的妹妹,没法面对你们的感情……” 我终于知道为何死亡于颜水华而言明明是种解脱,她的执念却还如此之深,因为这里还有一个人执着地念着她。赵轩的思念牢牢禁锢着她,叫她死后都不得解脱。 我看着王座上高高在上的王,他似是不能忍受,声嘶力竭地重复着他与他心爱的女人的过去。这是她死后,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奔溃。他或许只是在发泄,发泄那些不能在人前的情绪,完了以后,他会戴上一个面具,从此成为赵国高高在上的王,没有情绪,没有弱点。他会带领着他的国家走向强盛,然后一个人死去。或许某个只他一人的夜里,他会后悔,可是又有谁知道呢? 第十三章 天宫小驻 我与木烨驾云而去,脚下越来越小的赵王宫,渐渐掩在层层云障之下,融入名山大川,秀丽风光中。 我有感而发:“或许他早就知道她不在了,带她去弱水,不过是留一个幻想——她会活过来,然后在某处好好地活。” 到了此时,我只对一件事情有疑问:“赵轩晓得其实颜水华不是自杀的吗?” 木烨淡淡道:“或许从一开始他就知道。” 据木烨说,他此番在天庭参加一个论道****,因我这个醒来算是个突发事件,他尚未与众仙打招呼就匆匆来找我,是以现在还得回去,问我要不要与他一道。 我想着如今仙族崛起,以后可能要频频与他们打交道,去混个脸熟也不错,就应了。 仙族的大本营在天界。 仙人品味奇特,天界不像神界也不像人间,整一个被埋在雾气里面,稍不留神就被绊一下。最让人无语的是,头上来来往往,不时闪着一片片的光,白的,红的,紫的,五颜六色还挺好看。 我问木烨:“光里的都是仙人?” 他手一摊:“显然。” 我咽咽口水,白天都这么明显,到了夜里简直给人家当活靶子,打下来倒是方便,这种蠢事神族和魔族还真都做不来。 相比于仙人们的扎眼,我和木烨十分低调,低调地驾着朵小白云飘进南天门,低调地逗了逗守门的几只老虎,低调地飘进了木烨的住处。 木烨说:“天庭的论道会,一开便是七七四十九天,我每回来都住这。” 我看了看,偌大的宫殿,上书华穆宫三字,苍劲古朴,我甚是满意。 我还未赞一声,便见里头急慌慌跑出一个人来,剪水眸,樱桃唇,杨柳腰,是位美人。 只是这位美人现下像是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双目楚楚:“神君走了都不与梓欣说一声,梓欣还道神君一去不回了。” 木烨客气道:“多谢仙子惦念。” 一瞬间客气又疏远,不复我面前时的随和。 我拽拽木烨的衣袖,向他努努嘴,无声问道她谁呀? 木烨向我介绍:“碧霞元君之女,梓欣仙子。你能醒来多亏碧霞元君赠药。” 说起碧霞元君,我是晓得的,她是泰山神之女,还是个女娃娃的时候,跟着泰山神一同来参加过蟠桃会,生得可爱讨喜,向我讨过建木枝。不成想几万年过去,连女儿都那么大了。 我感觉有点沧桑,正要跟她打招呼,却见她脸色发白,我奇道:“你脸色怎么如此之白?还是快进去休息一会。” 她勉强笑笑:“无事,无事,不过日头有点晒。” 我抬头看看,透过雾气只能看出一个模糊圆形,透出点柔和的光,日头,呃,果然太晒了。 ****尚未结束,我在华穆宫拘得慌,央木烨带我出去走走。 天宫果然别有一般滋味,细水小桥,精致画栋。 因是****时间,路上没什么人,更加显得清幽,我看得有趣。 又走了一段,只见迎面浩浩荡荡走来一群人,十分排场,为首之人宝相庄严,却是五岳帝君。 两下相遇,先各自站定,然后互相拱了拱手,算是招呼,又关心了下木烨临时走掉的事。 木烨郑重介绍我道:“这位是若水神女,水华她日前刚醒,我带她来看看天庭盛会。” 五岳帝君与他身后的人都很吃惊:“若水神女?” 我一点头。 五岳帝君到底是五君之首,很快清醒,向我道贺,又向木烨道贺,完了邀我有空时去他宫中坐坐。 我亦客气道谢。 我被木烨拉着很快就到****的地方。 正巧,北斗第一阳明贪狼星君与曹国舅论道正中场休息,木烨与我一进场,门口仙侍一声响亮的唱颂:“建木神君到~”将全场目光都引向了我们这里。 我许多年未被如此多人注目过,刚想摆出一副庄重凛然之态,忘了自己的手还被木烨握着,这一耽搁,错过了摆架子的最好时机。 摆架子这种事情,摆得晚了,还不如不摆,我只好和蔼朝众仙一笑,由着木烨将我拉到位置上坐下。 我路过处,隐约听到一两声问,都是问近处坐着的同僚:“与建木神君一同的那位女子是谁?” 因为五岳帝君与梓欣仙子,这两位我刚识得的不在场,而那些我以前识得的如碧霞元君,也都不在场,无人给他们答案,我又是个最心慈的,看他们问得辛苦,少不得替他们解解惑。 所以在听到一个“那位仙子与建木神君如此亲厚,也不知是谁”时,我好心转过头去:“其实我是弱水神女。” 然后就看到傻了一片人,那些人没五岳帝君的好定力,傻了好半天还没回过神来。 我问木烨:“我醒过来真有那么吃惊?” 他笑了声:“你说呢?” 原来,仙族修史都是仿着神族的模板修的。特别是上古诸神那段时期,仙族没落,根本无人修史。到了如今,上古于他们这辈仙人来说,已是望都不能望的时期了,若非还有我、木烨、瑶姬这类的上古神祗遗存,他们都不晓得该如何想象上古。 是以仙族史官修上古史时,拿了神族的上古史做模板。我以为神族修史,特别是对神族做出过贡献的神祗,记录编修时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已经很不靠谱。没想到仙族更不靠谱。 当然也有可能是神族修史时,先一点不靠谱,仙族修史时,再一点不靠谱,积少成多,以至于如今看修完的上古史,除了面目全非,我想象不到第二个可以形容的词。 举个例子,我当年是不经意间窥得盘古斧之事。但是在典籍中,我被描述得神乎其神,什么天降异象,万物不苏,我运用演算之术卜得西荒有神物降世,什么我足踏火龙,手擎神凤,向太华赶去,一路上万物膜拜,什么我与魔族一千零八将大战三万回合…… 直将我描述的与祖神一个等级。 我脸皮一向来都不厚,因此看这个典籍,不免红了又红。真是难为那些小神仙们都信了。 我醒来的这件事,自此传遍天宫。 不久后天君正式给我下了个帖子,与我接风。 近年来,神族与仙族关系越发亲密,天君的面子我当然得给,是以收了帖子,准备走一遭。 第十四章 天宫渊源 我与仙族有一点点瓜葛,这瓜葛还要从妖族说起。 妖族三公主萝陵是妖王的掌上明珠,人生得美,还能打架,战场上布得一手好阵法。淮邑之战以少胜多,带领三千妖族击溃八千鬼族将士,更是叫她一战成名。 各族英雄纷纷求娶,她却一个都看不上。 然而注定有一个人成她的劫。 他们在战场上相遇。 仙族出兵征战妖族,统帅是天族太子。 妖族应战,萝陵为先锋。 萝陵平生从不怯战,出手时亦不手软,红缨枪虎虎生风,走的皆是取人性命的路子,然天族太子非平庸之辈,两人大战三千回合,难分胜负。 此后许多次战场上相遇,各有胜负。 想是越是不能分出胜负,就越想分出胜负。 不久后萝陵给他下了张战帖。 天族太子对她其实也很欣赏,接了战帖,两人约战广粟之野。 到了约定日期,因着敬重对手,两人皆拿出平生所学,战了个昏天黑地,日月无光。 此等约战,不论胜负,本该都成为佳话。 结果并未战完。 也不知何人泄露此事,要紧关头,遭了鬼将偷袭。 两人因前头的打斗耗尽了仙气妖气,乍然被袭击,根本无力阻止。 幸好古往今来约战地点都爱挑在高处,比方什么之巅,什么之峰。 萝陵与天族太子也未能免俗。广粟之野听起来像个平原,其实地势十分复杂,两人不远处正是悬崖深渊。 凭着多年实战的经验两人险险躲过偷袭,接着双双跳崖。 如果断章取义一下,这两人的跳崖行为很像一对私奔的小情儿,私奔途中被家人追上,为了不辜负对方的情谊,只好跳崖殉情。但实际上,两人不过想借着地形甩掉后头追杀的鬼将。 在平常时候,后头两个鬼将是决计无法威胁到他俩的,可这不是特殊时期,两人狼狈异常,颇有点虎落平阳的凄凉。 接着就是不断被追杀以及逃过追杀。 两个人一个是天族太子,一个是妖族三公主,多时不归自有人来寻他们。他们要做的就是尽量拖延时间。 鬼将显然也很清楚这点,到了日头将尽未尽时,大量鬼族出动,看架势是不找着他们不肯罢休了。 夜是鬼族的天下,萝陵与天族太子躲得更加艰难。 不多时,应付完又一拨鬼族后,两人身上多了几道新口子。 萝陵是内疚的:“若我没有给你下战帖,就不会发生这些事,也不知能不能回去了,是我害了你。” 天族太子力竭,用随身宝剑撑着坐到地上,笑道:“如此说来,倒是我的不是,我若不接战帖,也没这许多事。” 许是月色太朦胧,萝陵觉得他长得其实挺好看。 又应付过几拨,眼看天色将明,萝陵和天族太子被鬼族大部队围在一处洞穴内。 萝陵重伤。 她道:“你莫要管我了,与其两个人都被捉住,不若逃出去一个。” 天族太子皱眉道:“你不要说话,我与你还未分出胜负,等伤好后,还要战一场。” 然而伤好的前提是两人都能活着。 鬼族实力不强,却素来诡诈,又有天然的鬼门关做天险,除鬼族外,不论何人,靠近鬼门法力就会流逝,哪怕最强的神族与魔族,也不敢贸然接近。落到他们手里,下场可想而知。 太阳如一个发着红光的圆盘,跳跃着要跃出地平线,鬼族发动总攻。 天族太子应战,手中的宝剑挥舞,每一下都充满力量,每一下都是一条性命。太阳终于跃出地平线,蓦然射出万道金光,他像是被镀上了一道金边,在耀眼的背景下杀敌,恍若杀神。 这是两个世界,一个在他前面,断肢遍地,血雨风飞,充满哀嚎与厮杀。一个在他后面,只她一人,安然而卧。 她觉得心跳都变慢了,这是种奇妙的感觉。自她成名,妖族求她庇护者不计其数,她不是没遇上过险境,比这更险的境地都遇上过好几回,那时她始终站在最前头,给将士,给族人撑起一片天。 原来躲在人后头,是这种感觉。好似也不赖。 他们的支援终是到了,先找到他们的是仙族。 后头是新到的援军,前头是天族太子这块啃不下的硬骨头,再加上天已大明,鬼族优势全失,纵然不甘心也只能退兵。 萝陵被带回天宫养伤。 她看似伤得很重,其实是力竭,修养几日便养回来。真正伤得重的是天族太子。 她去看他,遇上漓秀给他送补汤。 这汤萝陵认识,这些天也喝了不少,想是漓秀听说被救回来的是两人,顺便也给她炖了。 她向漓秀道谢。 漓秀连道客气,是个很温柔的女子。 漓秀是天族本家的姑娘,太子的表姐。两人自小被长辈撮合,青梅竹马一道长大。 萝陵听宫女说:“自太子受伤,漓秀公主整日整夜伴在床侧。” “太子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找漓秀公主。” “太子殿下喝了漓秀公主的补汤,气色都好了许多。” “太子殿下……漓秀公主……” 除此之外,萝陵还常听说:“太子殿下经常替漓秀公主作画。” “太子殿下又替漓秀公主画了眉。” 萝陵心中不痛快,却又觉得没什么,王族每个人都是最好的戏子,戴上脸谱,哪是这群宫女能看得穿的。就像她父王和母后,人前人后都是恩爱夫妻,却时时算计提防。 她看烦了这些手段,要嫁一个真心疼她,不离不弃的夫君,像天族太子那样的,她就觉得很好,他没有抛下他独自逃命。她觉得她于他应该是特别的,不然为何要护她到如此地步。 她决心去看看,如果真是她想得那样,他与漓秀不过表面做戏,她就回家让她父王替她提亲。 她悄悄念出他的名字:“关月。”只觉得满心欢喜,连嘴里都是甜的。 她仔细想了想,应该没人会反对这桩亲事。妖族与仙族的战事半年前就停了,两族签订了休战的契约,她嫁过去就是一个双保险,毕竟从古至今无论什么约定都没有婚约来得有用,他父王不会反对。天君的话,听说天君一直很喜欢漓秀,想要漓秀做儿媳妇,但她又不是要独占他,她嫁过去后,漓秀也可以当他的侧妃,天君那里应该也不会反对。 于他而言,她萝陵文武双全,生得又美,嫁给他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助力,他们志趣相投,日后会有许多共同语言。最重要的是,他没抛下她,他没有理由不娶她。 萝陵觉得开心,她想了又想,她和太子的婚事,应当是没人会反对的,她的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直到踏进太子的寝宫,她看见漓秀在喂太子喝药,他喝得两根眉毛都拧在一起了,嘴里还在逞能:“一点都不苦,你再喂我两大碗,我都能喝。” 看见她后,连忙咳了声,做出平常时的客气模样,漓秀也赶忙从他床侧坐起来,坐回旁边的凳子上。 萝陵心中咯噔了下,面上装得平静:“我来多谢你救我。” 他道:“我们的胜负还未分,我怎么能叫你出事。” 她接着他的话道:“等你伤好,我们接着比,定要与你分出胜负。” 他笑道:“一定。“ 漓秀也很客气,问了她的伤势、饮食,住不住得惯,宫人伺候得好不好。 萝陵觉得再也坐不下去,并非因为漓秀俨然女主人的样子,而是整个过程,他一直温柔的笑看她,偶尔与她眼神撞上,俱露出一个会心的笑。那是与她父王看母后时,完全不一样的眼神。 萝陵很快回到妖族。 往后她时不时以战帖相邀,或比武或比阵法,却始终没有越雷池一步。 她把他当恩人,当对手,当好友。 百年后,漓秀病危,须得建木回生。她十天十夜,不吃不睡,从昆仑寻到太华,再从太华,寻到章莪,终于寻到我与木烨,道明缘由,取了建木枝去救漓秀。 又百年,天族太子大婚,娶得是她的表姐漓秀,两人共结连理,成就一段佳话,请了萝陵去吃酒。 席上萝陵喝了三坛子酒,笑得比新娘还开心,宴罢,又到昆仑来喝了三坛酒,吐得胆汁都吐不出来了。 我道:“你又是何必,你喜欢他,又不去争取,倒来我这里吃闷酒,还累得我伺候你。” 她道:“他对我若是有一点情,我自是要争取,但他满眼满心里都是漓秀。我是妖族三公主,我有我的骄傲,又怎会去破坏他们?况且他还是我的恩人。” 我劝道:“一个茶壶配一个盖,他既然配不了你,说明还有更好的盖等着你去配。” 她笑道:“你说得对,一定会有真正属于我的盖来配我的。”然后就醉倒了。 萝陵有一句话说得不错,王族都是演习的高手,脸谱一戴叫人看不出一点破绽,天族太子不晓得萝陵喜欢他,漓秀不晓得萝陵喜欢他,她也当着自己不喜欢他。 他大婚,她也只能到我这个不是朋友的朋友这里来,喝个烂醉。 若不是她来木烨处取过建木枝,说过她的故事,可能除了她自己,这世间再也无人知晓,她有过一段很长很长的情,还没发芽,就夭折了。 过后,我与木烨说了她的话,木烨像是感触良多道:“萝陵是个想得开的,过后一定会有更好的人,待她真心,也值得她真心相待。” 天族的那位关月太子就是这代天君的的祖爷爷。神族的一生太长,一回忆起来真是沧海桑田。 第十五章 喝酒非酒 神族摆宴向来连着摆上几十天,宾客乘兴而至,兴尽而归,没有迟到早退这种说法。是以我拉着木烨一路慢悠悠边看夜景,边晃过去。 待踏进金雕玉器的殿门,我唬了一跳,一殿神仙只等着我俩。 我与木烨在天君下首坐定,礼官唱一声喏,夜宴便开始了。 这个宴是个便宴,却因有天君在上头,众人显得拘束,其实我挺想和木烨窃窃私语,但因在座诸位没人窃窃私语,我也只好不窃窃私语,忍得辛苦。 未几,歌舞上,殿上终于有了骚动。 我拉拉木烨袖子:“你怎么不和我说,赴个宴还有迟到这码事,早晓得就踩着点到了。” 他盛了碗汤给我:“不是什么大事。” 我觉着奇怪,木烨他一向待人有理,见过的没见过的人,都会巡礼笑一笑,今日的晚宴迟到不说,方才天后看他,他竟将目光挪开了,真是奇事。 我还没琢磨出个子丑寅卯来,天君已端着架子开始说场面话,先问候了我,再叫诸仙尽兴。酒过三巡后带着天后遁了。 天君走后席上明显热闹起来。 我也自在许多,按理我与关月太子有过几面之缘,这代天君算是我的小辈,但首先我与他不熟,其次他乃一界之主,我既要亲切客气,又不能折了他的威仪,每句话说之前都要思量再三,很是疲乏。 很快有位青衣仙君来向我敬酒。 我其实挺为难,因为我不会喝酒。 以前的以前,我也记不得是多以前了,总之是很以前之前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就是这件事情导致我不会喝酒。 那时的木烨还是一个小萝卜头,术法并不是那么高强,当然他如今术法高强,但需知所有术法高深、心思深沉的大神仙都是有小萝卜头样的小神仙长成的。 某日他离家出走,留了封信给我,说他认识的小伙伴们都晓得腾蛇这种蛇,但他不晓得,他觉得很没面子,决定去广粟之野亲眼看看,也好同小伙伴们炫耀他们只是晓得这种蛇,而他已经亲眼看过了。 我虽然在那时也是个小萝卜头,但我这个萝卜头比木烨年长了几岁,因此包子脸比他的要大一些,小短腿比他的要长一些,脑袋里装的东西也比他要多上一些,晓得一些关于腾蛇的事。 腾蛇虽然名字叫蛇,但它确实不是一种蛇,是女娲大帝座下的一种神兽,据说当初女娲大帝还在时,它是种温顺友好的兽,但女娲大帝故去后,不知怎么的,变得比梼杌还要凶残。 有人猜测,它本性为恶,只是被女娲大帝治服,教养在身旁,才伪装成温顺友好的模样,如今女娲故去,它显出本性来了。 也有人猜测,它与女娲大帝感情深厚,因接受不了女娲故去,才性情大变。 还有人猜测,它是因为在怀孕时失了孩子,才变成这副模样的。不过后来证实,腾蛇是只公腾蛇,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 众人猜测纷纷,认为什么的都有。但不管什么缘故,总的结论就是腾蛇如今是一种十分不好惹的凶残的兽。 我看到他留的信简直被他吓死,连忙赶去广粟之野,路上还默默祈祷他能走得慢些,最好再迷个路,扶个老奶奶过马路什么的,被勒索也没关系。 结果老天爷就爱玩我,木烨没迷路,我迷路了。 等我懵懵懂懂迷完路,赶到腾蛇窟。 还好不算太晚,也只是腾蛇刚刚张大嘴巴,想啃了木烨而已。 我看到木烨仰坐在地上,快哭的样子,腾蛇的大红眼睛比木他脑袋还大,他的小身子只那张开的嘴的一半大。 我想都没想,念咒掐诀,迎上去就给了那个大红眼睛一下,一番恶战,将木烨从蛇窟里拖了出来。 木烨受到了惊吓,白日恍恍惚惚,夜里经常惊梦,吓醒就睡不着,我也只好整日整夜陪着他。 但其实我也是受到惊吓的,晓得木烨一个人去腾蛇窟,此是一惊,看到腾蛇要啃木烨,此是一吓。更不必说,与腾蛇一番恶战下来,被它尾巴拍飞两次,受重伤。 但我怕他晓得我受伤更加害怕,只好做出个坚强的形容,半夜起床吐个血,都不方便。 只好每天睡之前哄他喝三杯酒,陪他睡着后,自己也喝三杯酒,这样就能一觉睡到大天亮了。 于是从此养成三杯倒的习惯,喝完三杯马上醉倒。把我抬出去扔了,我还以为免费做了次云霄飞车。 是以看着眼前青衣仙君喝得空空的杯子,我很是犹豫。 不喝就太不给面子。喝的话,我瞄了瞄四周端着酒杯看似在聊天,实则一直注意这边动静的仙君们,估计是等着我一开喝,就过来敬酒的。我喝了甲的,就必须得喝乙的,喝了乙的,还得喝丙的,这样下去肯定很快当众醉倒,那样就太不雅观了。 正在犹豫呀犹豫,一只修长莹润的手伸过来,拿走了我的酒杯,手主人淡淡道:“她不会喝酒,我替她喝。” 青衣神君一脸惊讶,大殿里的仙君仙子们也一地惊讶。 我也惊讶,不就是替喝个酒,有什么好惊讶的?再看一众女仙一脸心碎的表情。 我悟了,然后淡定了。原来天君给我接风是个托词,借这个小宴摆场相亲会才是真的。 怪道木烨这么一个守礼的人竟做出迟到这种事,我只后悔没再迟到了一个时辰两个时辰的。 我淡淡朝诸位点头,淡淡拉过木烨袖子,淡淡在众人眼中扬长而去。 相亲,相你妹! 第十六章 欠债还钱 夜间的那场相亲宴弄得我甚气闷,看木烨那样子肯定不止一两次了,这人果然还是要变成自己的才保险,不然生个气都名不正,言不顺。 我看看外头,月黑风高,只几点星子零落地镶在夜幕中。 我去找木烨,穿过月拱门,走过九曲桥,绕过湖边亭,到他门外。 从门外头看一点烛火都无。 莫非是睡了?这么早…… 我拍门,不应,再拍,还是不应,睡死了都该醒来了。 我打开门,进去。 屏风后头,透出点雾气,透出点烛光,幽幽的映出一个影子,原来是在洗澡。 不会是洗太久,晕过去了。 我赶忙绕到屏风后面。 雾气环绕中,木烨闭了眼睛,水滴从他的长睫毛上滴落下来,滑过脸庞,顺着锁骨,汇进水里,莫名的性感。 他把眼睛睁开,声音暗哑:“水华?” 还醒着…… 醒着刚才不应一声。 我脸好烫,快步绕过屏风:“我叫你,你不应我,我才进来看的,不是偷窥呀。” 他轻笑一声:“替我拿下衣物,就在床头。” 这人,洗澡不拿衣服。 我拿来他的衣物,在屏风后头递给他:“给。” “你走近些,我拿不到。” 我走近了些。 “再走近些。” 还拿不到?都能碰到浴桶了。 他突然握住我的手腕,猛地往前一拽,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拽进了浴桶里。 我从水里挣扎出来,刚想怒,一个大力被他圈进怀里,怒这种事情讲求气势,我被他搂在怀里,就像只泄了气的球,自然怒不出来了。 我脸贴在他胸膛上,听见他心跳,鼓点似的落下,落在我心中。 声音却还平静:“叫我猜一猜,大半夜的来我房中,是今天的晚宴不痛快了。” 我要抬起头来,他更大力的将我按在他胸口:“莫起来。” 我乖乖的顺从,小小声道:“有一点点。” “就一点点?” 我在他胸口蹭了蹭:“真就一点点。” 他倒吸了口凉气,将我更紧抱住:“再不听话,就罚你了。” 两人紧紧相贴,他再细小的变化我都感觉得到,感觉到他的异样,我有点懵了,一动不敢动。 他的下巴搁在我头上:“我也不痛快。” 慢了半拍的脑袋终于反应过来。 我听见他说:“水华,我想了你十八万年。” 我好似也说:“我也想你。” 他的唇留恋在我脸上,唇上,顺着脖子一路啃噬,发烫的手伸进里衣里,将我的身子点燃,细细娇喘,仿佛被他放进了巨大的虚空中,最轻的动作都能叫我感到痛苦,但我只有他,全是他,除了攀附他,别无选择…… 锦帐春宵恋不休,狂魂疑似入仙舟。何须再道中间事,连理枝头连理枝。 再醒来,室中漆黑,不知白日黑夜。 我揉揉眼睛,感觉身子被碾压过似的,酸痛乏力的很。 手被拢住,木烨将我搂进怀中。我想起昨日的荒唐事,有点害羞,鸵鸟似的将头埋入他怀里。 他轻笑,摸摸我的头发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了,遇到昨日夜宴上的事,你要拒绝。” 清明闪过灵台,我顿时悟了,怪道他带我来天宫,怪道来天宫后他总带着我到处溜达,怪道天君安排相亲宴他还带我去,我趴在他胸口,开心道:“你带我来天宫,不仅是告诉那些仙君我醒了,还是告诉他们,你是我的,我是你的,是不是?是不是?” 木烨将头转向一侧:“你说是就是。” 我在他身上晃了晃:“就是,就是!” 他突然低哼了一声:“下来。” 我感受到他的变化,脸立即红了,乖乖下来,自觉在他臂弯中躺好,嘀咕:“我怎么晓得这样容易就……” 他抱住我:“水华,明日我们就去找药,把欠碧霞元君的债还了,此后,天高海阔只我二人。” 我点头,日前我已经晓得,我能这么快醒来,是因为碧霞元君赠药之故。 因果轮回,木烨为了我欠了碧霞元君不小的债,若是不还,六界之中虽然没人能奈何他,但天道绝对不会让他好过。梓欣仙子是碧霞元君唯一的女儿,碧霞元君仙去,这份恩情也只能报到梓欣仙子的身上。不然,以如今那位梓欣仙子对木烨的情来说,很有可能纠缠成三个人的情劫,最后报到木烨身上。 六界之中从未有人实现过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仙有仙劫,神亦有神劫。劫数之所以为劫数,就是因为其古怪不可预测,往往不经意间到来,待到灰飞魄散时,方能醒悟那是劫数。 我与木烨蹉跎了十八万年,方修成正果,至少也该再活个十八万年才能没有遗憾,怎能叫他因果缠身,随时面临劫数的威胁。 木烨道:“碧霞元君在时,她母女二人,常年游走六界寻药,于梓欣仙子而言,天宫全无她立足之地。我替她在天宫谋了个前程,算是了却她的后顾之忧,再为她寻得良药,补足她缺失的一魂,也算是还了碧霞元君的债。” 我忧心道:“碧霞元君穷尽一生都未寻到的药……” 木烨摸了摸我的背,打断道:“莫要忧心,碧霞元君其实早已从医神处得了方子,也寻到了几味药,这些年,我又得了几味,剩下不过三味,我已有些头绪,定能寻到的。” 六界之中有医神,神出鬼没,素来神秘,无人晓得他是仙是妖是神是鬼,也无人晓得他住哪里,甚至无人见过他的真容,唯一能供大伙传道的就是他一身医术出神入化,就算病只剩下半口气了,都能把人给你吊回来。但也是出了名的有医术,没医德,人死在他面前都能无动于衷,也不晓得怎么还不被天道给弄死。 木烨道:“许就是如此,才能最少程度的沾染因果。” 我哼。 木烨说,他缺的三味药分别是离人泪、金乌血、焕灵草。 医神就是医神,开的药都莫名其妙。 焕灵草?那是什么鬼,听都没有听过。 金乌血……该不会,就是指三足金乌……的血?难不成我们还得找太阳打一架?木烨先去和金乌打架,最好给它弄点伤什么的,然后我在下面举着只碗跑,接点血,不成不成,碗口太小了,万一没接到,洒到地上了,岂不可惜,还得弄只脸盆。 离人泪,顾名思义就是分别时候的眼泪,这个好办,去人间,人族不像我们能日行千里万里的,一般出个门就要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的,到处都是离别的人,眼泪当然也多。 我把想法与木烨一说,木烨哭笑不得:“离人泪若是那么好寻,我也不用耽搁到如今了,这个泪是要至纯至净之泪,方可入药。” “至纯至净?那不就是小孩子?刚生出来的那种。” 木烨摇头:“医神与碧霞元君约定,三千年后来替梓欣补魂,如今也只剩下五年时间。” “焕灵草在登天道,金乌血也难办,还是该先去寻离人泪……” 第十七章 再回人间 山中阳光明媚,绿树成荫,和着蝉声一片,山道上有行人趁着日头尚且不烈在赶路,路边的茶水铺子,三三两两围坐着人,一派人间气象。 真是世事难料。我以为我不会再来人间了,没想到还没隔多久,就又坐进了茶水铺子里。就像我与木烨,昨夜才过了和谐的一夜,今日我就恼了他。 事情是这样的。 今早上起身后,因我们很快要来人间寻离人泪。木烨要与旧友话别,留了我一人睡回笼觉。 我才没睡一会儿,一阵开门声,然后便是盆子落地,打翻水的声音。 梓欣一脸泫然欲泣,驻在门口。 我也醒了。 天气尚热,我嫌被子盖着气闷,把大半个身子露在外头,还没穿衣裳。我被她白白占了便宜都没哭,她有什么好哭的。 我幻化出衣裳来,穿戴妥帖:“梓欣仙子,我若是没记错,这里不是你的屋子。”怎么能招呼都不打一声随便进来。 梓欣泣道:“下仙,下仙……” “怎的站在外头。”木烨的声音传来,他踏进屋子里,看见我,“起了?我还以为你要再睡一会儿。” 我撇撇嘴,心道这样都还能睡着,我就真的太有本事了:“醒了就起了。” 木烨点头,又与梓欣道:“你来得正好,我正要与你说,明日我便下界,替你去寻药,你好好待在天宫。” 梓欣的脸霎那间生了粉色,漫过整个脸颊,眼中也有了殷切之色:“劳烦神君,为了梓欣的事,神君帮忙太多,梓欣想与神君一道……” 别说她想与我们一道去凡间,我赶紧截住她的话头。忍了忍还是没忍住,说了几句刻薄话:“梓欣仙子不必客气,木烨虽受碧霞元君之托照顾你,但这许多年早将你当成妹妹,我也会将你当成妹妹,自家兄妹何来劳烦之说。” 梓欣的脸又白回一张纸。 “哦,对了,还有这种活计。”我指了指打翻的盆子,诚恳道,“仙子娇生之躯,以后还是不劳仙子动手了。” 爱情这种东西,从来都是得寸进尺的。最好的抑制办法就是寸步不让。 梓欣脚步踉跄着走了。 木烨皱眉道:“她少一魂,情绪波动不能太大,何必跟一个小孩子计较。” 我炸了。 以前是听过这样一件事情,说是有一个池子里头的一条小鱼精,天生少一魂一魄,看着同平常人一样,却只能记得当天的事。第二天醒来连自己是谁都记不得,活得很心酸,后来他父母都不管他了,他也就不见了,谁都不晓得他去了哪里。 这种才叫可怜,她梓欣不是这条小鱼精,她有疼她的母亲,有木烨替她寻药,还给她安排好往后的生活。 “她不懂感恩就罢了,还巴巴地肖想我的男人。分明是想利用你的怜弱之心,捆着你……”我狠狠道。 木烨挑出字眼来,勾起唇角:“肖想你的男人……那是挺该生气的。” 从前就觉得他焉坏,耍完人被耍的人都不晓得被耍了,还对他感恩戴德。不成想他调戏人,还是这么一本正经的,我脸上有点挂不住。 但是想到我还在炸毛,就觉得不能轻易原谅他。 所以就是这样子,此刻我们坐在一处凡间的小茶铺子里,我在生气,他在喝茶,顺便听听有人在谈论的人间的天下局势。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我们不过在天宫听了几日道法会,人间已经过去十多年。赵轩果然是个人才,不过短短十多年的时间,已经将天下一统,再尊为皇。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四海之内再无战事,他实现了野心,如今应该女人多得一个宅子都放不下了,也不晓得他还记不记得有一个叫颜水华的女人。 当然这不是我关心的,主要是想关心也没有办法,总不能再跑去皇宫一趟:“赵轩,不晓得你还认不认识我,我这次来其实是来做问卷调查的,题目就叫男人能记一个女人多长时间,请问你还记不记得颜水华这个人?” 那样可能答案还没有,我就被当刺客全国通缉了。 木烨那茶杯放到我面前:“喝点水。” 我撅起嘴巴,把头撇向一边:“我不渴。” 他闲闲地合上折扇:“吃点东西?” 木烨总是穿一身棕色长袍,显得挺拔英俊,现下换了白色,拿了折扇,做出风流公子的形容,别有一番滋味。 “我不饿。” 他轻笑一声:“还在恼?” 我把头转回来,淡淡道:“谁恼了?你照顾梓欣,她反过来照顾你,人人都能称道一声好,我哪会恼。” 茶水铺子的大娘在一旁笑道:“公子,你家小娘子恼了,谁叫你当着她的面待别的女子好,可不吃醋。” 木烨将折扇在另一只手上拍了拍:“大娘,您有所不知,那是故人之女,临终前托给我,不得不照顾,还是个小女孩。” 旁的几桌汉子,纷纷起哄:“你这小娘子妒性真大,小孩子的醋都喝……” 又有人道:“夫妻哪有隔夜仇,房门一关,什么仇怨都没了。公子按我老三说的做,保管你这小娘子服服帖帖……” 眼见越说越过分,他们人多,我不能辩,跺着脚道:“谁是他娘子,谁是他娘子……” 木烨在一旁轻笑道:“不做我娘子,做媳妇也行。” 茶铺子里又是一阵大笑。 我捂着脑袋从茶铺子里跑出来,木烨追过来,拉住我的手:“真恼了?” 我挣脱不开木烨的手,只好用一只手捂着脸道:“恼了。” 他将我的另一只手从脑袋上扒下来,也握住,看着我的眼睛,脸上还是在笑,眼中却是认真:“你若真不喜欢,往后我们只住在昆仑,她在天宫,也见不着面。” 我闷闷道:“那你不护着她了。” 他将我半楼在怀中:“该做的都为她做了,我能为她做的也只是这些。” 我听着很开心,想做出不开心的模样,奈何嘴角越翘越高,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实在做不出不开心的模样,只能故意岔开话题道:“那我们快去找离人泪,不是说只有五年的时间了?” 我听到一声好,开心的简直要蹦起来。 第十八章 平水怪事 夏日的日头大且烈,道上也没有行人,只剩了三三两两的货摊,小贩或躲在树下荫里瞌睡,或坐在茶馆檐下,轻声嗑叨,蝉敞开了嗓门,愈发噪响。 我懒懒躺在客栈床上,屋子里散放着几盆冰,木烨陪我躺着,在旁边轻轻打扇,这日子过得不要太惬意。 我眯起眼睛,滚了几下,顺利滚进木烨怀中:“我们以后也像这般可好?” 他稳住我滚动的身子:“自然是好。” 听到意料中的答案,我笑得眼睛都成了月牙儿,但也就开心了一小会儿,因着想到恼人的离人泪。 我以为世间离人无数,商人逐利,举子赴试……只要耐得下性子寻,离人泪总是能寻到的,不想却是千难万难。 有一回寻到一个去参加科考的举子,对着老妻寡母话别,眼泪流了三千丈,还以为就是他了,接过来一看,那眼泪黑浊的,比得上黑水河了。却是那举子喜极而泣之泪,他寒窗二十载,如今终是能进京,心思早就飞到京城,哪还顾得上老妻寡母。 还有一回,锦城一个有名的李员外外出做生意。听闻他家中家财万贯,经常在青楼楚馆豪掷千金。每回外出,都是锦城最热闹的时候,家中女眷,青楼姐儿,还有不少妙龄少男都挥着手绢送他,那么多人,居然没有一点泪能称得上是离人泪。 再有前日遇见一个小道姑,这辈子还没出过山门,才从师门出来,还以为她是舍不得师傅同门,结果是刚下山被人撞到,没了钱包,又找不到外出历练的师姐,才哭得凄惨。我看她可怜,还掏了十两银子给她充路费。 还有老母出丧,儿子服役,女儿夭折…… 世人庸碌,心中诸般杂念,连爱人都爱不纯粹,我长叹一声,离人泪,到底哪里可以去寻? 木烨摸摸我的脸:“莫担心,总能……” 话还未说完,一阵敲门声,门板被砸得砰砰作响,在这等寂静时候,愈发显得声响大:“客官,客官在吗?” 我微恼,是哪个没眼色的,挑在歇中觉的时候来打扰。 木烨起身,把扇子递给我:“你躺着,我去打发了他。” 木烨将门大家开一条缝,客栈小伙计道:“客官叨扰,有位师太说是您的故人,要见您一面。” 故人?木烨何曾有个道姑故人? 我透过门缝看去,一个四十出头,风韵犹存的徐娘道姑,向木烨做礼。 木烨显然与我一般迷惑,但还是客气点头:“你是……” 徐娘道姑也很客气:“冒昧前来,实是有要事相商,不知可否借一步说话?”说完,意有所指的向里面看了看。 木烨与我对视一眼,侧开身容她进来。 她才进来,后头又蹦就来一条小尾巴。咦,不是前日拿了我十两银子的小道姑吗? 小道姑显然没想到我躺在床上,一进来,呀的一声,忙捂住眼睛:“打扰姐姐姐夫了……” 确是打扰我们了,不过这小道姑脸红成这样作甚。 我起来,整了整尚妥帖的衣裳。 徐娘道姑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木烨,自觉到桌边坐下,翻了个茶杯喝茶。 四人坐定,徐娘道姑喝光了一杯茶,还是没有说出要相商的要事,又开始喝第二杯……然后喝光了一壶茶。想来是这茶水特别好喝,我没忍住也倒了杯饮了,砸吧砸吧嘴巴,得出个结论,定是这道姑大中午的赶过来,十分口渴,我正想唤小二上来,再添一壶。 徐娘道姑晃了晃倒不出水来的茶壶,终于说话:“贫尼师承扶生派慎虚真人,道号广平,不知二位可否听过?” 我与木烨私底下传音一番,均表示既没听过他师父慎虚真人,也没听过广平这个道号。 硬说耳熟,那就是他师父慎虚这个道号与肾虚之病同名,我乍一听,第一反应就是,叫什么不好要叫肾虚,除此之外,我很茫然。 广平道姑脸上有些挂不住,想来她的师门是个在人间很有名望的门派,她的师父可能也是受人崇敬惯了。 我表示真不是故意没听过。 毕竟在山下历练多时,广平道姑脸上功夫修炼的甚是到家,一瞬间又恢复了刚进门时的淡定,当然也有可能是她有事来找我们商议,在商议完之前不能翻脸。就像我有想要和木烨讨要一个物什,到手之前绝对不会翻脸一样。 广平道姑端架子,做回高人道姑的形容,切入正题道:“距此一百三十里外,有个地方叫平水镇,每年镇子上都会发生一起怪事……” 说起平水镇,我倒有有几分认识,几日前,我与木烨刚从那边过来。 平水镇是个不大也不小的镇子,算不得太繁华,也算不得不繁华,平日里也不会有什么事故发生。只一样,平水镇每年在夏秋交汇之际,离镇子三十里处都会出现一十三具尸首,像是被什么东西吸干了全身的血液与水分。 头几年出现的时候,县太爷高度紧张,命人封锁消息,向邻近镇子借人求助,还向上头报告。但天下无不透风的墙,封锁消息到后来,莫说是平水镇上的住户,连外头的人都晓得平水镇上的怪事。 加上县太爷查来查去,都查不到到底是哪家有人出事,渐渐的大家习惯成自然,平水镇反而多了项经济收入——每年这时节从外地赶来看干尸新鲜的人,多到客栈打地铺都安置不下。 算算时日干尸也该这些就要出现了。 广平道姑果然道:“百姓虽然不在意干尸了,可上头还是重视的很,每年都广招能人异士,想设法破了干尸的局。” 所以呢? “不知道友是否感兴趣?” 我很想回答一点都不感兴趣,但人家看得是木烨,一点眼神都没有分给我,我也不好替他回答。 在桌子底下扯着他的袖子,扯扯扯,都要把他半边衣裳扯下来了,还没听到他拒绝。 我只好道:“其实我们真的不是什么能人异士,广平师太还是另请高明。” 结果,我被华丽丽的无视了。 广平道姑只高深莫测地盯着木烨看,理都不理我。 我一时讪讪。 还好坐在一旁,许久不曾说话的小道姑替我解围,一脸天真道:“姐姐不去没事,姐夫去就可以了,反正师姐找的是高人,没找姐姐。” 我:“……” 你还不如不说话。 广平道姑道:“还未谢谢公子赠银,我这不成器的小师妹,多谢公子帮她。广清,还不快来谢谢公子。” 小道姑脆生生的声音:“广清多谢公子赠银。” 可能是我记忆出现了差错,原来送她银子的是木烨不是我,不然怎么大家都这么认为。 木烨若有所思:“是那十两银子?” 广平笑道:“正是那十两银子,银子上的清气极不一般,若不是那块银子,贫尼也识不得原来公子也是修道之人。” 这么一说,我记得了,那块银子好像确实是我从木烨荷包里掏出来的。 我与木烨所习的隐藏之术虽是同宗,但习惯不同。我喜欢将所有神气全部封在体内,隐得彻底,而他习惯将神气封在一定范围内,取出物品时将物上沾染的神气消去。 他说:“将神气全部封在体内?不就是躯体直接接触天地之气,天地清气如此单薄,岂不难受?” 其实天地清气真不单薄,不然人与仙如何借助它修炼?只是万事万物都有个相对性,他习惯了自身神气浓郁,便愈发觉得天地清气单薄。 正是因为习惯问题,我赠广清银子时,忘了将神气消去,木烨大概觉得不消也没甚了了,结果偏偏碰到一个识货的师姐。 悔之悔之。 木烨刷的一声合上扇子,漫不经心道:“便是去一遭又何妨。” 干尸一定是活人变的,平水镇没死人,不代表旁的地方没死人,或许制作干尸的原料就是那群各地赶过来看新鲜的人,或者干脆就是这帮所谓的能人异士。 区区人间妖怪对我们自然是构不成威胁的,但一旦动手,难免再造杀孽,压倒骆驼的可以是最后一根稻草,看个热闹焉知会出什么意外。 木烨这种情况,赶紧还了债是正经,然后别说是干尸,想看尸干都随他去。 我嫌弃他应得太快。 但他既然应了,便是有自己的打算,我也不好劝他,只能跟着他走。 第十九章 据说干尸 马车颠簸,险些累断我的老腰,木烨一路替我揉着,都不能轻松半分。幸好第二天的傍晚,马车驶进了平水镇。 我们在一处平水酒楼住着,据说是因为还有好些同道中人未来的缘故,需得等上一等。 来看干尸的人果然多,据小二说,四五天前已经没有空着的客房了,到了这两天,连柴房打地铺的地方都没了,只好在大厅里找位子躺,如果我们不是跟着广平师姐妹来的,分得一个贵宾房,怕是也得在大厅里打地铺了。 然后又好心建议道,若是无聊,白日可以去街上逛逛,夜间坐大堂里与人聊聊,也甚是有趣。 我们听取小二哥的意见,去了街上逛逛。满大街都是卖干尸的人,我大惊,如今平水镇已经是干尸满地走了?后来经询问才晓得,这个干尸不是人尸,是猪尸。经过特殊工艺加工之后,拿出来卖,为了应景才叫的干尸。比方说我手上拿着的这个大腿,在平水镇叫干尸腿,在外头就叫火腿,有一道菜叫火腿蒸蛋,味道不错。 摊主问我要不要包一个试试。我应了,拿回客栈蒸了,味道果然不错。剩下的大堂里分了分,自然而然得到一个拼桌的机会。 我与木烨挤挤坐下。 江湖经验,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因为我们可以从群众中得到无穷无尽的八卦。 一千个听众就有一千个说书先生,此处大堂大约摸有百来号人,一百个说书先生同时说书是个怎样的场景?也就三千只鸭子同时叫。 我被叫得头晕脑胀,回房时几乎已经睡着,还好木烨抗聒噪能力强,还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将听到的东西进行概括总结。 官方说法干尸在八年前出现,但据干尸爱好者阐述,干尸十年前就出现了。证据是他一个哥们十年前到平水镇,至今还没回来,他怀疑他那哥们已经成了干尸。临去前托他照顾嫂子,这一照顾就是十年,他大女儿今年十一岁,当时他都不晓得该如何是好,多亏了干尸,如今他儿女双全,每年都来平水镇祭奠一番,也算是全了兄弟情谊。 当时正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情事后,木烨把这个当成睡前故事说给我听,我唯一的感想是,这哥们胆子太大了,就这还敢每年到平水镇来,换了我,变成干尸也要从棺材里跳出来咬死他。 木烨摸摸我的脑袋,继续说,据说干尸其实会咬人。 据说,被咬的人也会变干尸。 据说,能把咬过的人变干尸的尸是僵尸。 据说,所有人都不相信。 据说,…… 据说,…… 据说,木烨还没说完,我已经枕着他的手臂睡着了。 第二日醒来,我被通知,县太爷给我们这些高人接风,顺便换个住所。 八卦还没听完,我有些不舍。 广清小道姑道:“姐姐,我们白住人家掌柜的已经好些天了,你要体谅人家,我们一走,这些房间空出去,还能做生意。” 我脸一红,想到如今只要有住的地方,价格就涨的很高,何况是上等房,自己这个白吃白住的,确实不好意思,就乖乖收拾了房间。 平水镇临水,有小秦淮之称,好些游船画舫走在水上,鼓乐喧天,通火通明,映得水面半明半灭,好不热闹。 县太爷的接风宴就在一所画舫上,加上当地几个富户相陪,足足坐了三大桌。 高人主要分两拨,一拨天师道姑,一拨拓落游侠。 可能是考虑到前者得清修,歌舞声乐一概没有,只安排了几个美人伺候后者。 县太爷一拍手,美人们鱼贯而入,自觉坐到游侠身旁,还有几个妙目楚楚,盯着木烨就想做到他身边,被我一眼瞪走,很是哀怨,场面颇有些凄风苦雨。 我才不管。 我侧头仔细观察了下木烨,表情不变,眼神不变,眉梢都没抬一下。不愧是我的男人,在心底默默地给他点了个赞,还没点完,桌子底下的手被另一只手握住,轻轻捏着。 我顺着那只手向上看,木烨这厮,在旁人看不见的地方,调戏我调戏得欢畅,面上倒是一派平静,只有嘴角比平日里多翘起的一点点弧度,显示出主人此刻心情愉悦。 我因着他愉悦,自己也很愉悦,众目睽睽又有点不好意思,反手轻轻掐了他一下,把手抽出来,一本正经坐好,左右看看,应该没人注意。 的确不会有人注意……大家的注意力,呃,好像都集中在美人身上。 分到美人的,都在专心研究美人的手呀腰呀之类的,没有的,只好一脸渴慕地看旁人怀里的美人。 不患寡而患不均,古人诚不欺我。 但不得不说,从古至今美人都是一种很好的交际手段。从刚进画舫时,许多人一声不吭,只充作高人模样,到现在一派欢声笑语,拍着胸脯表示一定为县太爷解忧,都是美人的功劳。 这次接风宴主要做了下相互介绍的工作,然后就是我们这些人的住房分配问题。 我与木烨还有广平广清二人以及另两人一同分进王家住宿。 广清小道姑与我们介绍那两位。 一位是江湖人称左手刀的侠客商明,混迹江湖,但也协助朝廷破过几起大案,算得上是黑白通吃的人物。 另一位是叫凌空子的天师,降妖除魔很有口碑,驱邪镇宅也有一手,还会相面看姻缘加求子,深受广大妇女同志的欢迎,建议我也可以找他去求个子。 她的原话是:“姐姐虽然生得貌美,但是跟姐夫一比,也就一般般了,今儿个接风宴上,不少美人都偷偷拿小眼神瞟着姐夫,当然她们没姐姐美。”她强调道,“但万一姐夫吃腻了山珍,想换个青菜萝卜尝尝。姐姐还是得早日生下宝宝,这样地位才能巩固,将来人老珠黄,姐夫不要你了,也好有个依靠。” 我咬牙切齿地道谢。 木烨一脸无奈。 王家负责接待我们的是王家的大公子王华,脾性豪爽,乐善布施,江湖上朋友一大堆,远近都有口碑,听说十三四岁时,就已接管了家族的生意,是把好手。 王华与我们逐个寒暄后,直接与商明聊上了:“商明兄行走江湖,不知可有白神医的下落?” 商明叹气:“辜负王华兄的期望了,半年前我打听到白神医在霍城一带出现过,匆匆赶去,还是没能找到白神医。” 王华眼中失望之色一闪而逝,随即朝商明拱手:“多谢商明兄费心,找不到白神医,可能也是宁儿命该如此。” 商明道:“令妹吉人自有天相,必能逢凶化吉。” 真是个万能安慰话。 我托着腮想,难不成神医这种职业的人都喜欢居无定所,把自己弄得神神秘秘。他们话中的那个白神医也是,给梓欣看病的那个医神也是,小心哪天死在荒山野岭,都没人给他们收尸,我恶毒地想着。 第二十章 人族英雄 王家是平水镇的大户,宅子经过几辈人的修葺,雕栏画栋,丹楹刻桷,我们被安排住进北苑。 北苑传承了主院一贯的风格,假山好水,莲花卧池,树木葳蕤,长廊将各处连接,纵容外头骄阳似火,里头还是晒不到一丝太阳,好生惬意。 应该是好生惬意的,但不知为何,总有点怪怪的感觉,从我第一脚踏入北苑,不,应是踏入王家就感觉到的一种怪异。 我活了十几万年,足够普通仙妖活上十几世,与我同一时期的基本上都死得差不多了,他们之中有比我神力强的,有比我经验丰富的,为何只我还活着? 当然因为我有木烨,旁人都是一个人,我们有两个人,两个脑袋总比一个脑袋考虑的周到些,两个人也比一个人能打些。比如有一回,木烨和一个魔族的王子打得难分难舍,我从背后绕过去,顺手给了那个王子一瓦罐,砸在他脑袋上,瓦罐是我幻化出来的,坚硬无比,于是他晕了过去,我们轻松取胜。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个优良的品质,不会因为人族寿命短,修为上难有成就就小看他们。 我可还记得,上古时期有个人族的大英雄,名唤后羿,年纪轻轻的,一发狠,把太阳射了下来。 那时候我五百三十二岁,按人族的岁数算,也就两三岁的样子。 天地之中其实有十只金乌,十兄弟每日轮流从汤谷升起,虞渊落下,十分和谐。也不知怎的,某日,十兄弟一起值起班来,一道从汤谷升起,也不回虞渊了,天上就一直挂了十个太阳。 若是那么一日,便也罢了,偏偏连续数日,还没有消停的迹象。 旁的几族尚能忍受,人族绝大多数身体孱弱,短短数日已经到了极限。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个叫后羿的人,锻造了一把射日弓与十把射日箭,将天上的九个太阳都射了下来。 我尚且记得,那****睁开眼睛,正想检查检查,真身又干涸了多少,一抬头恍然看到天空不是橙红的,竟变作了灰色。 我惊喜之下,冒出头去,只见木烨一脸凝重坐在建木顶上。 我飞上去与他并排坐。 他沉重的与我说:“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你每天睡得那么晚起来,没见到方才有个人族的,将太阳射了下来。” 我还以为木烨梦游,伸出两根胖胖的手指:“这是几?” 他眼角呈抽搐状:“真是有人族的,将九只金乌射了下来,还想射第十只,第十只金乌比他兄弟聪明,也跑得快,这才躲过了一命,不然都这个点了,天上为何一个太阳都没有?” 我目瞪口呆。 金乌乃祖神盘古所化,存在了不晓得有多少万年,地位也就比女娲大帝低了那么一点点。是以有时候干了什么不着调的事,比如十个太阳一起没日没夜挂在半空里,也没人去管他们。 竟然有人族的把他们射下来了! 后来,听旁人谈论说,那人叫后羿,十分擅长射箭,在射日之前,还干过几件大事,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早就小有名气。 经过这次射日,他的名气到达顶峰,全大荒都晓得有这么个人。 连最强的都不会去惹他,生怕他一生气,像对付金乌那样,把他们给射了。 问题是还没人给他们出头。 关于金乌被射杀这个事件,神族内部经过激烈的讨论。 有人认为后羿如此猖狂,简直视我神族如无物,应当讨伐。 有人认为,因果轮回,金乌有这等下场与他们素日的行径不无关系,后羿射日,不过是天道挑中他做为执行者罢了。 考虑到后羿毕竟是人族的,而神族是个讲道理的种族,不能像对付积怨已深的魔族一样,一言不合,先打一架再说。 两下争执不下,谁都不能说服谁。 对后羿的审判也就不了了之。 我很羡慕。 我干了不着调的事,从来没人讨论,都是西王母直接下决定。 一般就关进小黑屋里抄三遍《盘古语录》。 因此我没事时,就会用三支笔叠起来抄《盘古语录》,这样抄一遍就有三遍的效果,随时备着应付西王母的惩戒。 当然,我无聊时,也爱翻翻画本传奇。 后羿射日后,所有新出的话本传奇都将他当作主人公,描写他的骁勇模样。 我因那日起得太晚,没见到他射日的英姿,只好对着话本想象。 可这些话本每一本都将后羿写做一个模样,将想象力发挥到极致也没办法想出他真实的样貌来。眼见为实,我决定亲自去看看。 我将这个想法与木烨一说,他深以为然。 他抱着对英雄的崇敬之心和好奇之心,要求和我一道去。 我与木烨手拉着手,去了南荒。 后羿与想象出入甚大。 话本上说,后羿是人族的大英雄,受万民景仰。 既是大英雄,又受万民景仰,那应该是如炎帝那般的人物。炎帝贵为人皇,为人族做了许多事情,同时也受到人族景仰,天下万民为他在神农山修葺了一座宫殿,八百里蔚为壮观。后羿也应该如炎帝住在宫殿里。 传奇里说,后羿力大无穷,每日射猎,身边有佳人相伴。 力大无穷的话,应该是身为常人,却有巨人一族般的身高,全身上下都是肌肉棒子,一个小指头能举起我和木烨两个人,这样才能符合力大无穷的设定。 木烨皱着小眉头,认真道:“那****看他好像也就比平常人高一点,没有全身上下都是肌肉棒子,那样的人是傻大个。” 我怀疑:“真的?你确定没有被十个日头晃了眼?” 他不确定。 我不与他争辩,反正见到了就晓得了。 我们的小白云晃晃悠悠降在一个小土坡上。 土坡上头白云飘飘,稀稀拉拉几棵大树,还有一个茅草屋,门口有个大叔在磨刀。 我难以置信:“我们其实是走错路了是吗?” 木烨道:“不可能,我不会带错路的。” 我当然相信他,我们一合计,觉得事情可能是这样的,后羿虽是个大英雄,也受人民爱戴,但他本身比较低调,而且成名时间太短,人族不像我们施个法术,就能建造一个豪华宫殿,因此他住的宫殿暂时不可能有炎帝那么大,我们刚好落在山的另一半,当然就看不到他的宫殿。 至于后羿为何住在一个小土坡上,木烨给出的解释是,所谓英雄,就应该遗世独立,单独住在一座山上。但因为他这个英雄出现得太晚,细细数来,名川大山,可能小土坡都已经被人霸占光了。我们前面也说了,后羿这个英雄,他是个低调的英雄,当然不可能去干占山为王这种事情。 因此只好随便找个人口稀疏的小土坡,找找遗世独立的感觉。 我被他说服,觉得确实没有更好的理由。 于是我们开始找小土坡另一侧的宫殿,从山脚走到山顶,又从山顶走到山脚,来来回回走了三四趟。 我倚着一棵歪脖子树,累得直喘气,走不动了。 木烨也累,一屁股坐在一块大石头上。 旁边那位磨刀的大叔看不下去:“小家伙们,你们在找什么?” 我说:“我们在找宫殿。” 木烨说:“我们在找大英雄住的宫殿。“ 我说:“那个大英雄有一把弓和十只箭,都是金灿灿的。” 木烨说:“如今就剩下一只箭了,其它九只射了太阳。” 我点头:“对,如今只有一只了。” 木烨说:“他力大无穷。” 我说:“他一身肌肉棒子。” 木烨伸出两根胖乎乎的手指摇了摇:“不是肌肉棒子,那是傻大个。” 我也学他伸出两个手指摇摇:“力大无穷,就是肌肉棒子。一根小指头就能举起我们两个人。” 木烨:“才不是……” 我:“就是……” 木烨:“不是……” 我:“是……” 大叔听得哈哈大笑:“我没有宫殿也不是傻大个,小家伙们随我去我家做客吧。” 说着,一手举起我们中的一个,把我们放到了他肩上,大步流星朝茅草屋走去。 我初初没反映过来,受了惊吓,待反应过来了,很兴奋,两眼放光:“大叔,大叔,你就是后羿?” 后羿声如洪钟:“我就是后羿。” 他踏入茅草屋:“嫦娥,家里来了两小客人。” 话音刚落,一位黑发如墨,肌肤赛雪,皎皎如月的女子从屋子中出来。 后羿与我们介绍:“她是我的内子,嫦娥。” 我们在后羿家中待了一日,终于近距离观察了射日的大英雄,很是激动。 同时我也领略了话本传奇有多不靠谱,只一样,英雄身边都会有一位美人。 后来,我们回到昆仑,没几年听说嫦娥偷吃了西王母赠给后羿的不死药,飞升了,后羿不久郁郁而终,一代英雄落得个如此下场。 木烨还叹过:“美人乡,英雄冢。” 然后又一本正经嘱咐我,脸绷得像个包子:“你可千万不能如嫦娥那般,做对不起我的事。” 我郑重点头,然后掏呀掏,掏出一把不死药来:“我不瞒着你吃这个了,以后你吃一个,我吃一个,不过……” 我小脸皱了起来,为难道:“这个都是橘子味的,你不喜欢吃,我就全吃了吧,别浪费。以后把它做成桃子味的,我们再你一个,我一个。” 我同他商量道:“好不好?” 他深沉地思考了下,批准了。 至此,后羿辉煌而又短暂的一生拉下了帷幕。但六界八荒谁都不敢小觑这位逝去的英雄,他的故事至今都在大范围的流传。 天晓得,人族会不会再出这样一位英雄,能与魔族比肩,敢与神族抗争。 天晓得,这个英雄会不会出现在王家…… 好吧,这个其实不太可能,但万一存在什么东西,能叫我们吃个暗亏那还是可能的。 就像许多江湖高手都爱输给一些小人物一样。 总之,小心无大错。 我与木烨相互在对方体内放了点神气,这样对方有个风吹草动都能第一时间晓得,觉得可以安心。 于是两人双双开始睡午觉,一直睡到傍晚。 第二十一章 平水王家 如血的残阳映红了半边天空。晚饭设在临水的迎客亭,沿路走去,大片红色木槿竞相开放,就像铺呈的花海,直延伸到亭下,衬着残阳,入目都是妖冶的红色。 王家经营的就是花卉,各种稀罕花都有,每年举办牡丹大会,遍邀天下富豪参加,顺便把花王拍卖出去。 参加过的人都啧啧称奇,王家的牡丹每朵都是姿态各异,色泽鲜丽,特别是花王,姿态妩媚,宛如曼妙少女,慵懒而卧,迎风而立时,还有一股别样的香气,叫人沉醉。 自然牡丹王的价格也是天价,一盆花抵得上一户大户一年的收入。 我向津津有味对我们介绍王家的丫鬟提问:“牡丹王这么贵,有人买吗?” 小丫鬟眼睛瞪圆:“当然有,牡丹王不仅花开得好,花期也长,能开上个两三个月,所有参加大会的商户,都以买到牡丹王为荣。” 我不禁感叹,丫鬟真是一个讨人喜欢的职业。不管是大户人家还是宫闱之内,都缺不了她们的影子,她们平时伺候主子,私下里交换交换八卦,那些听来的话,最后十有八九都是真的,可给我省了不少功夫。 可惜了,今年的牡丹大会两月前已经开过了,不然买盆回去送给瑶姬也好。 我的手被木烨拉了下,抬头看见迎面走来王华和商明。 我反射性扯出一个笑,退后一步,木烨已经上前温声寒暄。 我在后头漫不经心,这种事历来都交给木烨,他早已应酬得如鱼得水,半点不用我操心。 四人并作一路,很快到达迎客亭。 迎客亭里早有人在了,一位是中年美妇,还有一位病弱的少女。我皱了下眉,这个少女应该就是王府的大小姐王宁了,看着文文静静的乖乖模样,脸色却苍白得不正常,周身死气环绕,乍看之下还以为是鬼族的。但显然人家还没有病到要死掉的地步,怎么会有这么重的死气? 我疑惑,下意识看向木烨。 他像是什么都没看见,和众人一一招呼,然后落座。 我也收回目光,跟着木烨落座。 那位中年美妇是王华的母亲,王家的当家夫人。 想起昨日丫鬟提起自家夫人时的一脸敬重。 这位王夫人是位奇女子。早年间家乡遭了灾祸,孤身一人流落异乡,被外出做生意的王老爷带了回来,那时王老爷还是王少爷,家里头还有老太爷和老夫人。 二老自然是不满王夫人的,来路不明不说,连身子是否清白都不晓得。 一个女人无依无靠,流落异乡,拿什么活? 许多男人都是双标,对待不是妻子的女人,最好随便随便,再随便,能哄上床是最好的,一旦要做妻子,那就要讨一个身家清白的女子。儿媳也一样。 这桩婚事头一个反对的就是老太爷,他老人家万花丛中过,对那些女子的手段太晓得了,教育儿子:“我与你娘从小就把你管得太紧,以至于有女人稍微给你点好,你就找不着北了。你若真的放不下她,就纳来做妾。娶她,你以后必定会后悔。” 王老爷却是铁了心非她不娶。 不久,王夫人怀了孕。 王家三代单传,子嗣艰难,老太爷一生热衷于纳妾事业,侍妾涵盖各行各业专业人士,比如舞女、戏子、妓女,卖艺不卖身的,卖身不卖艺的,或者身艺兼卖的都有,愣是没一个人生下孩子,王老爷也是发妻年近四十才生下来的。 二老虽然还是不喜王夫人,但看在她能生的份上,勉强接受。 好景不长,王老爷在王夫人怀着第二胎时暴毙,两位老人家也先后去了。 偌大一个王府,只剩了王夫人与两个嗷嗷待哺的婴儿。 我的第一反应是,王夫人嫁得太值了,正好正大光明霸占家产,还能趁着青春再去找个夫君。 反应完了后,觉得心虚,偷偷瞄瞄木烨,只见他一脸似笑非笑看着我:“霸占家产?再去找个?” 我讪讪道:“你听错了,你听错了……” 他一把将我拉得坐到他身上:“我听错了?” 我不看他的眼睛,眼神直往下瞟,看见他薄薄的唇,都说唇薄的人薄情,我却觉得他薄情点也好,都是有家室的人了,要这么多情做什么? 他的唇微微勾起,我恶从胆边生,反手抱住他就亲了下去。 亲完虚着的心立刻实了:“你是我的,你的东西也是我的,我自己的东西有什么好霸占的?” 王夫人当然没有霸占家产,再去寻找第二春,不然如今王府就不该叫王府,该叫丁府、陈府、李府之类乱七八糟的府了。当然也有可能再找一个姓王的,继续叫王府。 王夫人没有改嫁,兢兢业业守着家业,拉扯着两个孩子长大,一守就是二十年,确是一个能让人敬重的女子。 我回过神,亭外水面的卧莲碧叶也被夕阳染成了金红,在波光里荡漾。 广平广清两位道姑到了,众人分了主次坐下吃饭。 饭桌个是交流感情的好地方,感情深浅都在酒杯里头,众人卯足了劲培养感情,我百无聊赖,夹了个肉丸吃。 还没开始咬,门房带着一个人大步流星过来,我定睛一看,顿时不无聊了,正是昨夜接风宴上见过的张捕头,听说往几届的干尸案都是他负责的。 张捕头隔着老远就朝席中众人一拱手:“打搅各位,实在情非得已。”又向王华拱拱手,看了眼王宁:“王华兄,可否让府上女眷暂避,免得冲撞到她们。” 看来王宁身子弱是远近闻名了,张捕头连说说都怕吓到她,要请她回避。 王宁一走,张捕头立即道:“打搅各位了,干尸又出现了,少不得请诸位出手相助。” 第二十二章 杏林尸妖 王家条件是好的,此去干尸出现地不过几里路,安排了好几辆马车,我与木烨坐了一辆。 车厢里就我们两个人,我迫不及待道:“刚刚那王家小姐真是奇怪,明明是个大活人,竟有这么重的死气,我还以为是鬼族的。” 木烨淡淡道:“教你读书不用功,师父教你什么东西,总是左耳进右耳出,王宁的情况应该是冲撞到了死魂。” 木烨拜了西王母为师,我没有拜师,但也是跟着西王母学,随木烨唤她一声师父。 我脸一红,忆起了活人好像是不能见死魂,也见不到死魂,但万一真的天时地利人和,冲撞到了这些东西,也确会大病一场,身上死气会多许多。 我正无话可说,马车停了下来,外头传来声音:“各位,到了。” 我赶紧跳下马车。 干尸的出现地是一片杏花林,刚好是王家的产业。 每年三四月份都有人赶来赏杏花,如今杏花谢了,正是杏子成熟的时节,一串串挂在枝头,煞是可爱,我看得满心欢喜。 若是没有煞风景的干尸,简直铺块餐布就能野餐了。 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有一大群人围在杏林外,都被官差挡着,想就是各地赶过来的干尸爱好者了。 我悄悄与木烨道:“难为有这么多人看了。” 木烨漫不经心道:“都是来猎奇的。看热闹不嫌事大。一个人来害怕得紧,有人陪着,就乐意看了。” 张捕头带着,我们很容易穿过人群,进到杏林里头。 杏林很大,七绕八绕的,绕了好久才停下。 果然一具干尸,站着趴在一颗杏树上,全身都失了水分,表皮像块干木头似的裂开,一双大大的眼白瞪着前方,好像前一刻正要摘杏子,后一刻便成了这副模样。 有两个作天师打扮的人已经过去检查,片刻后,摇了摇头。 立即有两个官差过去将干尸从书上扶了下来。 张捕头过来道:“也不知各位有何发现?” 众人都检查了一圈,那群侠客打扮的自然检查不出什么来,作天师道姑打扮的说什么的都有。 有说蛊术的,有说妖物的,也有人说是道法的。 天地之中有一种鸟生在凡间,名为布谷,生于地府名为尸鸠,修炼成妖,喜食人魂魄,被吃的那人变成尸妖,成为妖怪操纵的傀儡。 肉眼凡胎看不出来,我自然是看得出来的,这分明就是尸妖。 现在日头还没有完全沉下,它正睡着,看似好像干尸,入了夜还不知要生出什么事端来,赶紧抬出去烧了是正经。 木烨与我对视一眼,上前一步:“在下冒昧,不知这个干尸,王捕头要如何处理?” 王捕头道:“每年都会出现十三具这样的干尸,按着惯例,等集齐了,放到衙门前堂展出个三五日便可烧掉。” 尸妖虽是雏妖,然于凡人而言何其危险,竟然还要收集它们,再展出几日,简直自寻死路。何况尸妖出现,说明暗处一定还存在一只尸鸠,平水镇每年决计不会只死十三人。 木烨劝道:“在下幼时师从海外异人,听说过此等尸首,倘若尸变必定危险,不若尽早焚之妥当。” 王捕头苦笑道:“公子有所不知,我等兄弟都是希望能尽早处理的。可是每年来平水镇看干尸的人太多,连带着银子泼水似的泼进平水镇,县太爷特地吩咐要将干尸留下,我们也没办法。” 说了半天就是舍不得钱,我暗地里翻白眼,可是要钱你也得有命才能花呀。 王捕头又道:“我们平水镇每年都广招能人异士,就是怕干尸发生特殊情况。” 原来这群人来是当保镖来的。我拂额,这个倒是能够理解,万一出现超出常理的情况,顾帮保镖,哪怕解决不了,也有个心理安慰。可问题是这只尸鸠能从地府来到凡间,就已经说明了它不是只一般的尸鸠,很可能已经修炼成了人形,隐在人群中。这群保镖招来八成是给它当口粮的,还是官方提供。真是只聪明的尸鸠。 我嘱咐木烨:“这热闹我们看看就好了,也别管了。妖怪吃人是天道,就跟人吃猪肉一样的道理。” 木烨道:“你不觉得这事很蹊跷吗?平水镇为何每年只出现十三具尸妖,像是故意似的,还有妖怪吃人会故意隐藏的?” 我道:“说明这是只高智商的妖怪,人家聪明。” 木烨道:“为何我们进平水镇那么长时间,还是没感应到任何妖气?” 我道:“说明人家善于隐藏。” 木烨:“为何……” 我怒了:“你烦不烦,仗着自己地位高,人家吃顿饭,你都要管东管西的,不晓得时代在变,做妖怪也要全面协调可持续。” 木烨:“……” 尽管在杏林里被我吼了一通,木烨还是对自己没有感应到妖气一事耿耿于怀,于是决定半夜时分拜访一下那只刚被发现的尸妖。 我与他一起去,但其实我有些紧张。 我怕尸体,从小就怕,还是很怕很怕的那种。 有一回,我突然想吃瓜,就去与一个看瓜地的大娘聊天,大娘说了许多话,我也吃了许多瓜。到了午后,大娘想小睡一会儿,托我看她的瓜地。我吃了她那么多瓜自然是应了。 我继续吃瓜,顺便替她看瓜地,还没一会儿,大娘灵魂出窍,我以为她是想梦游一会儿,还与她打了个招呼。大娘应了,又嘱咐了一次叫我好好看瓜地。我摘了个瓜,继续吃,点头。 吃了一整天,我吃得饱饱的,大娘还没回来。 木烨来找我回家。 我为难,我应了大娘给她看瓜地,她还没醒,万一瓜被人家偷摘去了,如何是好? 木烨看了看我面前堆成小山的瓜皮:“其实大娘叫你看牢的是你自己吧。” 我怒视他。 最后,木烨妥协了,他陪我等在瓜田里,我们等呀等,等到星星都出来了,大娘还没醒。 我靠在他肩膀上都快睡着了,木烨提议:“我去把大娘叫醒,我们回家去睡觉。” 我迷糊地点头,点到一半:“不是呀,大娘灵魂出窍,去梦游去了,我们要等她魂魄回来。 木烨讶异:“那不就是死了?” 我傻傻地问:“为何?” 木烨一副受不了的样子:“大娘是人族的,你见过那个人族的,灵魂出窍还能回来的,不就是死了吗?” 我被吓醒,一想到我居然和一具尸体一起待了一下午,一下子就腿软了。 到如今十几万年过去,我比以前好上许多,至少能撑一段时间再软。 可是一想到,等下可能要跟着尸妖,进一个堆满尸体的地方,我还是紧张,在木烨怀里找了个感觉安全点的位置,一再嘱咐他:“等下不管什么情况,你可千万别松手,别松手呀……” 第二十三章 杏林尸妖(二) 尸妖被拉去了县衙暂住,顺便等他的同伴。 木烨施了隐身术,揽着我无声无息走进衙门。 平水镇的县衙不大,绕过大堂就是一个四合院式的院落,中间一口天井,两边一排厢房,都点着烛火。 后面一排屋子黑漆漆的,有一间外头,守着不少衙役,他们或坐或靠,有喝酒的,有聊天的,还有打坐的?咦,那不是凌空子? 真是位印象深刻的天师,改明儿要是送子娘娘不给我和木烨面子,我就去向他讨贴符水喝喝,这就是所谓的二手准备了。 树枝摇曳过后,月亮隐进云里,一阵轻响。 木烨在我耳边轻声道:“尸妖醒了。” 就在同时,凌空子睁眼翻身而起:“干尸有异。” 一群衙役闻言面面相觑,皆惊疑不定。 县太爷不在,众人以张捕头为首,张捕头一丝犹豫也无,拔出随身佩刀:“众人戒备。” 众人都佩刀在手,慢慢呈包围之势,向那间屋子靠拢。 人族孱弱,居然妄想与妖物抗争,真是顽强,不过胜在人数众多,还可一试。但我觉得即便赢了,代价也很惨重,就该刚发现时给它一把火,一了百了。 我不敢看了,闭上眼睛,把头深深埋进木烨怀里,我要做一只幸福的鸵鸟。 又是砰砰两声响,从屋子里传出,直砸进我心里。 有时候最害怕的就是对未知的恐惧,想象比现实更疯狂。我告诉自己,不就是一只尸妖,我动动手指就能把它碾死,我一遍遍告诉自己,我才不怕它,我不怕它。 但是脑海中还有一个声音,从很深很深的地方传出来,越来越清晰,那是一具尸体,它杀人,会有很多具尸体出现在我旁边,然后呢?尸妖会不会爬到我后头?两只眼白瞪着我,空洞的嘴巴里冒着黑气,全身干裂得像一截腐朽的木头,它的一只手伸到我背后。 我听见自己的呼吸变慢了。 一瞬间,我不是在县衙的院落里,衙役没了,木烨没了,那是一方深红色的天地,天地间只我一人,那里有许多尸体出来,用两只眼白向我笑,向我爬来,它要碰到我了…… 身体倏然腾空,我立即清醒过来,我还在木烨怀里,那些衙役也都没有死掉,木烨出手救了他们。我都要哭出来了,想象力太丰富,真他母亲的不是一件好事情,还没和对手交手,自己就先将自己吓死了。 尸体神马的果然最讨厌了,我再也不和它们打交道了。 我的声音有点哭腔:“木烨……” 木烨在追前面那只尸妖,准确的说,木烨跟在它后面,想到它的巢穴去看看。他追的很平稳,呼吸也没有波动,完全没有急速奔跑的感觉,倒像是在闲庭信步地赏花。 木烨的身形慢了下来,低头看我,担忧道:“怎么了?那具尸体吓到你了?”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委屈道:“我以为有一大群尸体在我后头。” 木烨索性停下了,摸摸我的额头,有点汗,是方才在他怀里闷出来的:“我们回去,回去睡一觉就好了。” 我复埋进他怀里,声音闷闷的:“不用了,你追,我也好奇,那只尸鸠是怎么隐藏妖气,才能同时瞒过我们两个人的。” 木烨皱了眉头:“你……” 我催他:“我真的没事,你快追,等下跟丢了。” 他还是不动。 我发誓:“真的没事,只是方才氛围太好,我又闭上了眼睛,才胡思乱想的。我等下一定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我瞪死那些尸妖。快追,快追……” 木烨仔细观察了我下,见我脸色还好,这才重新提气追赶。 尸妖看起来僵硬,跑得还挺快,耽搁这会儿功夫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当然这难不到我们,木烨稍稍分辨,锁定了个方向继续追。 追了一会儿,眼前出现一片杏花林里。 我奇道:“这不是王家的那片杏花林?” 晚饭时分的杏林被斜阳笼罩,杏子一颗颗泛着金红色的光,宛如少女俏皮可爱。此刻的杏林,乍一看却是鬼气重重,显得十分诡异,可一瞬间又变了个模样,月光清泠,夜色明亮,是我眼花? 我看向木烨。 木烨拍拍我的后背以示安慰,眉头却不知不觉皱了起来:“明明阴气森森,却一点都感觉不到。” 他也这样认为,那就不是我眼睛出了问题。 我迅速将脑袋清理了下,腾出块地方来分析眼前的情况。 以我的脑袋能想到的情况唯二。 首先是有法力比我与木烨更高强的人,其次是此处有天地异宝。但显然第一种情况不大可能存在,如我等活了十几万年的存在,天罚过后,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出来,手指不够,唔,加上脚指肯定是够了。 这些人不是在天宫神界,就是在鬼域魔宫,反正我是没听说进来有上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来凡世。 不要说人家低调,到我们这个岁数,哪怕再懒的,都比旁人强上几分,这就是个资历问题了,早出生的就是占便宜,想低调都不可能。 排除一种,那就只能是天地异宝了。 宝贝总是能撩动人的心弦,饶是我这等无欲无求的,也不能避免。 我瞬间高亢,拉拉木烨袖子:“可能有宝贝,我们快去看看。” 木烨看我的样子,好笑道:“不怕尸体了?” 我严肃的在宝贝和尸体之间衡量了一阵,宝贝压倒尸体。 我坚定道:“怕,可是还是想看看宝贝。”又有点犹豫,“你待会儿走稳点,最好绕开它们走。” 木烨揽着我七拐八拐,这片杏林真是大,我一个人早迷路了。又绕过一个供游人休憩的凉亭,木烨停了下来。 我觉得眼熟,这不是发现尸妖的地方,怎么到这里来了? 木烨仔细检查了下四周,在那棵趴过尸妖的树旁,发现一个地道。 我无语,感情那具尸妖是刚出家门,就被人拉去了县衙?这就是没有调查清楚外头的情况,就贸然出门的后果。 我和木烨从地道里进去。 夜间视物于我们二人不是问题,问题是在黑漆漆的地方,突然冒出只干枯如木的手臂,比在有光亮的地方走出一只尸妖来更加刺激。 我一挥手,将墙壁两侧的蜡烛全部点着。 第二十四章 杏林尸妖(三) 这里是一处地窖,地窖很大,由许多密封的房间组成,不同的房间放着不同的东西,按年份,按种类,整整齐齐码着。 杏子能做的东西真多,杏花酒、青杏酒、果肉渍了做蜜饯,杏核也被做成了干果。我随手抽出一匣子杏肉做成的蜜饯边吃边走,果肉厚实、渍得也好,一口咬下去唇齿留香,怪不得王家生意比别处好上许多,果然比我吃过的果干都好吃。 我提议道:“我们回去之前,要到这里多买些果干,真好吃。” 木烨瞟了我一眼,指指我手里的杏肉:“可能这些东西都是被尸妖碰过的,你还要吃?” 我顿时吃不下了,这人,太讨厌了。 我马上往回走了几步,将手里的杏肉放回原处。 突然一阵风吹来。 地窖密封,哪来的风?我心生警惕,木烨已快步到我身边揽了我。 我小声道:“尸鸠?” 尸妖是雏妖,智商太低,干不来这种装神弄鬼的事,想来想去应该是尸鸠,感应不到妖气真是麻烦,倒底是什么宝贝?能将气息隐得如此彻底。 正想着一道黑影闪过,木烨迅速追了上去。 我被带的撞在木烨胸前,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忙拿手揉鼻子。 木烨揽在我腰间的手紧了紧:“莫松手,小心掉下去。” 我回了句:“你不松手,我就不会掉下去。” 然后我就掉下去了。 我搔搔头,至今也没想明白,我到底是如何掉下来的? 我就记得,木烨追着只不晓得是什么的东西跑,然后旁边又蹿出个黑影来,木烨祭出赤耀剑,将它砍成两半。 难不成就是那时候手一松掉下来的? 我揉揉摔疼了的腰,心中腹诽,王家把个地窖修得能捉迷藏不算,还要修成两层,有这么多杏子要放吗? 我再揉下脸,木烨还不下来接我。 我正好掉在墙边,拿手扶着墙站起来,照例弄出点光来。 待看清四周的环境,我浑身冒冷汗,王家真有特色,修了地窖,一层放杏子,底下一层放尸妖。 偌大的地方不像上一层被一间间分开,这里被修成了一整块地方,只有一根根石柱立在中央做支撑,抬头看看哪里有我这么大个人能掉下来的洞? 横七竖八的尸妖随便堆在这里。作为一个密集恐惧症和尸体恐惧症患者,第一个反映是晕倒,但因为木烨不再,没人来扛我,只好坚持着不晕过去。第二个反映是尖叫一声,运气好能把木烨叫过来,但更可能的是,木烨还没过来,这些尸体已经被我叫醒。 上古多战事,死人更是常事,怕尸体实在太不好。 木烨曾想方设法帮我克服它,试了许多办法都没有成功。他有个七师兄听说了这事,跑过来出主意,认为我之所以会有害怕的事物,是因为我没有习惯它们,等到习惯它们的存在后,我就不会害怕它们了。 木烨一听觉得这个理论很有道理,但是苦于没有实践支撑,害怕冒然运用到我身上会起到不好的效果,正巧从四师兄那里得知七师兄其实很害怕狼这种动物。 他灵机一动,挑了个黄道吉日,将七师兄五花大绑了扔进狼窝里。他还在外头兢兢业业守了三日,主要是七师兄太不听话,木烨想着帮他克服一下怕狼的心理障碍,他还一个劲的想往外面跑。木烨只好在外头,等他一出来,就将他踹进去,再出来,再踹进去,如此循环。 三日后,七师兄被提出来,从此他一看见狼跑得比兔子还快。 事实证明,七师兄的理论经不住事实的推敲。 但我一直觉得,只有七师兄一个样本,得出的这个结论实在太不科学,但没有多余的样本可供实践,也只能不了了之。 今日我以大无畏的献身精神,为科学实验做出了贡献,证明了还有一个词叫作因人而异。 因为我在第一第二个反映后,奇迹般的冷静下来。 只要不看着它们,其实也没那么吓人,至少比我自己想象的要不吓人多了,果然自己吓自己才是最能把自己吓死的。 我镇定地环顾四周,没有出口。但不管什么地方,能进去就一定能出来,此处应该是设了阵。我阵法学得好,找阵眼也不会太困难。 我将尸妖当成木头,冷静地从它们堆叠的地方穿过去,不小心踩了人家一脚,还能从容的道个歉。 我很快找到了阵眼,祭出枢耀剑,破阵。 阵法这东西,越用越精通,一直不用慢慢就生疏了,可叹这门课我从前可是学得比木烨还好的,不过几万年没用它,竟然连个阵眼都找不到了。 我还没感慨完,背后一阵阴风,被我反手用枢耀剑挡住。 我转过头,只见一大片尸妖睁开眼睛,慢慢从地上爬起来。 我咽了口唾沫,干干一笑:“打搅各位了,真是对不住,正是好眠时,要不各位再睡一会?” 没尸妖理我。 我背脊发冷,冒了一头冷汗,也说不出话来了。早知今日,就该用七师兄的办法试试,天天和尸体处一块儿,说不准到今日,我已经练就看尸体如看木头,砍尸妖如坎萝卜了。我回头就去练,不能再让木烨这么惯着我了。 几具尸妖猛地向我扑来,我挥剑挡,又有扑来,我再挡…… 几回合下来,我怒了,胆从怒中生,这群东西真把我当软柿子捏了,我好歹也是上古神女,十几万年的上善修为,还比不得一群小小雏妖? 我将神力注入剑中,和着剑气扫过,瞬间清空半个场子,眼尖的看见一群尸妖中躲着一只胖鸟。 就是它了!这只破鸟,造了这许多破尸体,害我担惊受怕,还有受累。 我变换身形步足,绕过又想靠近我的尸妖,单手结印施术,将欲遁走的尸鸠缚住。 我叱道:“叫它们退下。” 尸鸠听得懂我的话,拍拍翅膀,剩下的尸妖就地倒下。 我大步流星走过去,抓起它的翅膀摇了摇,不亏是地府出来的,体形都比一般的布谷大上一圈,跟只大肥鸡似的,正好今天我劳累了,可以给我补补。 又是砰的一声响,还有一只? 抬眼看去,却是木烨携了赤耀剑,急急来寻我。 我突然感觉到委屈,顾不得旁的,随手扔了尸鸠,奔到他怀里:“这里许多尸妖,我好害怕,还有只大肥鸡欺负我。” 木烨抱住我,声音有些急,气息也不平稳:“是我不好,我不该放开你,让你独自一人。” 我指指地上的尸妖,挤出两颗眼泪来:“我以后再也不要看见这种东西了……” 木烨自是一番柔声安慰。 第二十五章 杏林尸妖(四) 此番大亏,异宝没寻到,反而跟尸体做了次亲密接触,到最后也只落了只大肥鸡般的尸鸠,我趴在木烨怀里两眼红红,寻求安慰。 木烨将颓然的我从地底下带出来,已经月过中天,杏林里不是想象中的清静,一片嘈杂,乍看十好几个火把,将杏林照得亮堂堂的。为首是凌空子、王华,还有张捕头。 凌空子和张捕头齐上来做礼:“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多谢公子相救。” 木烨点点头,道声客气。 王华一脸犹豫:“这尸妖怎么会在我家杏林底下的仓库里?” 这个问题我们当然不晓得,既然尸鸠不是王家豢养的,那只能问问它了,只是方才我将它扔得太重,到现在还未醒来,也有可能醒过来后脑震荡,万一摔傻,那就问不出什么了。 木烨不会将可能有天地异宝的事说出来,只说跟着尸妖过来,发现了地窖下面的玄机,顺便将尸鸠捉了出来。 众人听罢,皆脸色大变,连连称赞木烨义举。 张捕头恳切道:“还要劳烦公子将下头的尸妖都给收了。” 木烨道:“应该的。” 原来,张捕头等差办人员早就晓得平水镇一年不止死十三人。然此等案件超出常l县太爷怕丢了官帽,不敢往上头报,头几年死死瞒着,可毕竟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渐渐的有点风声出来,瞒不住了。 这种奇异事件有点风头出来,就被传得越来越烈,也不晓得是谁出的主意,索性将它传成了灵异事件,以平水镇的名义广招能人异士。如此一来,反倒被旁人当成了噱头,还以为是平水镇特色旅行,争着来观赏。 县太爷开始怕露陷,但久而久之就尝到了好处,索性富贵险中求。反正自广招能人异士来,妖物就不大动平水镇的百姓了。而那些个人平常为保持高人风范四处云游,连亲近的人一两年不见他们也是寻常,被妖物吃了也没人发现。 张捕头劝过几次,妖物不可放任,久之必成大患,还是要报上去,请朝廷派人来处l县太爷理直气壮:“我广招能人异士也是为了平水镇的百姓着想,那些人能把妖物收了最好,收不了也不至于祸害百姓,咱们平水镇越来越富不就是靠这些传言?” 到后来竟变成官府替尸鸠掩饰。 听完后,我默了,原来尸鸠吃的真是官粮,连善后工作都有人替它做了。真是辜负我的期望,本来以为遇上只聪明的,现在看来,炖了真不心疼。 我揉揉眼睛,刚挤了两滴眼泪,有点困了。我小小声问:“怎么这么多人?都不能回去。” 凌空子年纪一大把,耳力还没有退化,我问得那么小声都被他听见了:“老道等人随着公子前来,想着多个人多分力,必要时也能搭把手。” 这个天师有两把刷子,尸妖醒来他发觉了,木烨虽然追得不快,但于凡人而言,已是很快的速度了,他也能跟上,想必再修几世也能白日飞升,入得仙籍了。 我作出感激涕零的样子:“多谢您老。” 凌空子十分敬业,释惑完后,三句话又开始老本行:“我观姑娘面相,乃是有大福之人,将来必定儿孙满堂。” 我眼笑成月牙儿。神族子嗣艰难,再加上我与木烨还不是一个品种的,生孩子更是难上加难,但好话谁都爱听。 回头看看木烨,他也开心,与他刚刚疏远有礼的笑不同,此刻笑意从眼眸中渗出来,沁遍周身,将他整个人都暖了起来,有了烟火气息。 凌空子愣了一愣。 次日大早,我努力撑开眼皮从床上爬起来,身旁的位置早没了温热。 我记得当时我睡得迷迷糊糊,只隐约听见木烨说有个事情要去处理,在我额上吻了下就出去了。 我才梳洗完毕,有丫鬟来通禀,他们家大小姐问我有没有起了,想与我共进早餐。 我们昨夜仍旧回了王家住宿,想到如今吃人家的,住人家的,主人家殷勤邀我一同吃早餐,我自然不好推拒。 一路分花拂柳,去了前厅。 王家小姐依旧一身死气,脸色苍白,见我过来,招呼我坐下。 我欣然应之。 王宁道:“水华姑娘不要见怪,我母亲哥哥与木烨公子都去了别处,是以叫我来招待姑娘。” 我连忙摆摆手:“不见怪,不见怪。”继而迷惑道,“他们去做什么?” 王宁一愣:“木烨公子没与姑娘说?” 我讪笑道:“他出去时,我还睡着,好像是与我说了什么,我没听清。” 王宁赞了句:“木烨公子真是疼你。” 又勉强笑了笑:“还不是处理那只妖物,妖物为祸,官府却不为民除害。多亏了木烨公子,只是我家的杏林恐怕以后也做不成生意了。” 我了然,怪道她愁眉苦脸的,这种事情虽然不会广而告之,但还是瞒不过有心人的眼睛,最后还是会被传出去,恐怕不仅是杏林,王家旁的生意也会受到影响。 我不晓得该怎么劝慰她,只好将脸埋进碗里呼呼喝粥。 食毕,王宁又拉着我逛起宅院。 王家宅院花团锦簇,绿树成荫,我逛着逛着甚是得趣。 王宁突然道:“我家本是做玉器生意的,但我爹我祖父母先后去世,我娘在这些事情上不懂,还好她从小爱花,能养出旁人养不出的花来,这才撑着王家到今日。” 这段往事我听过,但即使听过,还是对王夫人肃然起敬:“你娘很不容易。” 她点头:“我娘一个弱女子,既要顾着我们兄妹二人,又要顾着生意,还能将生意越做越大,的确很不容易。那片杏林就是我娘买下的,已经买了十好几年了,每年都产许多杏子,又大又好吃,我很喜欢,每年都要吃好多,却想不到底下有那种东西。” 我想可不是,怪不得你死气沉沉的,每年都要吃在尸妖堆里长出来的,身子还能好?我善意地道:“以后要吃杏子就不要吃那里的了,说不定身子都能好起来。” 王宁一顿,微微皱眉:“你觉得我身子不好,是因为多吃了那些杏子的缘故?可是我娘也很爱吃,她就没事。” 我噎住:“兴许,兴许……王夫人底子好,多吃些没事。” 她若有所思,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一会儿,猛然发现把客人冷落了,连忙解释:“我是喝药喝怕了,喝了十多年的药,也想自己快点好。” 我一奇,脱口而出道:“你喝了十几年的药?那你今年几岁了?” 话一出口便觉得贸然,果然王宁眼眶涟涟了。 人间的女儿家成婚的早,十五六岁梳做妇人发髻的已是很多,从前我调皮,大师兄总是训斥我:“在凡间十几岁就要嫁做人妇了,你几万岁还上窜下跳,没个姑娘样子,当心以后木烨不要你了。” 我满不在乎:“他不要我,还能要谁,难不成他以后打算和大师兄过日子?” 我拿了大师兄打趣,怕他翻脸,说完这话后,已经准备好逃走。 没想到大师兄只肃张脸道:“人族的女子嫁不出去就要孤独终老,最最凄惨,以后死了都没人给收尸。” 我顿时被吓哭:“我才不要变成尸体,大师兄说我要变成尸体了,我才不要……” 我大哭着跑了。 大师兄:“……” 因着对这件事印象深刻,我晓得王宁为何眼眶红了,她这样子显然还没嫁出去。 纵然我觉得其实不嫁出去也没多大干系,但王宁从小在人间长大,受到嫁不出去就很惨的这一氛围熏陶,一定是这样觉得的。 我这样一说,肯定戳到她的痛处。 我手忙脚乱安慰道:“你别哭,你看我也是年纪很大了,才出嫁的,当初我们整个山头的人都说我嫁不出去了,如今不也过得很好。” 王宁颤着声嗯了一声,勉强笑了下,拿帕子揩拭眼眶:“是我失态了,水华姑娘慢坐,我失陪一下。” 我:“哎~哎~~哎~~~”哎了好久也只哎到个背影,我郁闷,我不是故意的。 第二十六章 王家往事(一) 日头升上中天,窗外荷塘里的睡莲都被晒得恹恹的。 我悠哉悠哉躺在躺椅上啃西瓜,木烨回来了。 我唔了声,从躺椅上半仰起来,拿着西瓜朝他挥手,西瓜汁子顺着手臂流下来,延了好长一条。 木烨眼神蓦然深了深,快步走过来,抓了我的手,沿着西瓜汁的延伸将它舔掉。 我手忙脚乱挡开他,找到布头擦拭:“这个擦擦就好了,刚想跟你说,这个西瓜好甜,我特地留了半个,用井水浸着凉凉的,等你回来吃。” 木烨一副发不出脾气的表情,把头转向一边:“我不想吃那半个西瓜。” 我瞪大眼睛:“为什么?我特地给你留的,真的很甜。” 木烨闷声道:“不为什么,就是不想吃。” 谁说女人心海底针的,明明就是男人心海底针,不过发小脾气的男人是要哄的,我小心翼翼道:“那我们再破个新的?” 他突然把头转回来:“我要吃你手上的那块。” 我手上的这块:“可是我已经咬过了……” 木烨抓住我的手腕,就着我的手咬了口:“嗯,甜。” 然后,慢慢顺着西瓜咬到了我手上的肌肤,麻麻的,不时用舌头****下,又痒痒的。 我无语,这厮原来刚才想亲我,直说好了,都老夫老妻的,还来这一套,不过感觉还是羞羞的。 我抿了抿唇,下一秒猛地在他嘴角亲了下,趁他被我惊到,放开手的霎那,我复躺回躺椅上,转过身背对他,想了想又拿刚擦过西瓜汁的布蒙在脑袋上,把手上的西瓜递过去:“给你……” 我听见一声笑,木烨接过西瓜:“你不是说刚给我留了半个?” 我在布头下面道:“你自己说不要的。” 木烨不依:“我又要了。” 我不饶:“不给你了。” 打闹一番,还是将那半个珍藏的西瓜捧了出来,我边吃边和他聊天:“上午不就是处理了只尸鸠,怎么这么长时间才回来?” 他漫不经心道:“处理只尸鸠本就简单,不简单的是一大群人在那里讨论怎么处理。” 我肃然点头,从前在昆仑山上,木烨他们师兄弟九人加我一人,一共不过十人,吃盘菜都能吵吵嚷嚷个半天,木烨今日肯定辛苦了。 我啃了口西瓜问:“那到底是怎么处理了?” 木烨道:“我本是想将它送回地府的,它无故吃了这许多人,造的杀孽如此之重,就算不去管它,将来也是天劫难过。” 我赞同,天道真她娘的太公平,欠了人多少就得还多少,少一分都不行,挨不过去?天道有的是办法让你死翘翘。当年盘古大帝身归混沌也是因着天道无情,盘古大帝都躲不过,别说是区区一只尸鸠。 木烨道:“将它放生所有人都不同意,后来还是凌空子那老道出的主意,引了女娲庙里供奉的火种将它烧死。” 我啧啧摇头:“看不出来那老道杀念那么重,尸鸠即便是该死也轮不到他来处决,可惜他一身真才实学,本以为再过几世便能白日飞升,如今看来是遥遥无期了。” 木烨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半晌无声,道:“令我不解的是,王夫人,她……” 我追问:“她怎么了?” 他沉吟:“她……” 我心中咯噔一声,从前旁的女人,木烨是圆的还是扁的都不会看,今日怎的突然关心起王夫人来了? 我听在情感历程上很有造诣的六师兄说过,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恋母情节,喜欢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更能给他一种母亲的感觉。 六师兄处过的对象比我认识的人还多,他简直就是情感史这座巍巍高山的最高峰的那片白雪,需要我这等长在最山脚的小小草仰望的那种,他用自己十几万年的人生得出的结论,我当然深信不疑。 王夫人虽然年纪不大,但看起来比木烨老。人族的寿命不长,老得都很快。 王夫人又是那种很担当的,看起来比我成熟,也比我温柔,似乎也很会照顾人的样子,而我一直都被木烨照顾,难不成他照顾累了,想换个能照顾他的? 不对,打住,我没事做这么残酷的自我剖析作甚。 我默默地看着他。 所以说他方才他丫的待我这么温柔,是想让我放松警惕? 我再默默捧起他的脸,让他看着我,认真道:“木烨,王夫人虽然看起来很老了,但她嫁过人还生了两孩子,你不要想她,她没我好看……” 木烨哭笑不得道:“我虽然喜欢你偶尔吃吃醋,但你这阵醋吃的实在没有根据。” 我用眼神询问。 他道:“方才回来路上,王夫人有事求我,我觉得有点不对劲。” 我来了兴致:“什么不对劲?” 木烨看我一来兴致,反倒说起旁的,慢悠悠地道:“也不晓得你的好奇心为何如此旺盛,好奇心会害死猫,听过没有?” 我坚定道:“没有。” 木烨这话说得没道理,我的好奇心都是在可控范围内的,也就是说,我不觉得王家有什么东西能威胁到我,闲暇时看看旁人的热闹,费点脑筋猜下这家那家的秘密,都是消遣。 那种很大的事,我才没有去惹。 反倒是他自己,小小年纪时,类似跑去看腾蛇的事就不少,越大想干的事越危险,害我每次心惊胆战,就怕他一不留神小命报销。 木烨说,王夫人在回来时避开众人,求他救救她的一双儿女。 事情要从她全家死光光说起,王家家大业大,自他们家只留下她一个寡妇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婴孩后,那些个她晓都不晓得的,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全都冒了出来。以王家族规的名义,逼着她把王家家产分给他们,还威胁她说,如果不把家产分给他们,他们就不承认这两个孩子是王家的血脉,要将他们母子沉塘。 我听了十分无语,王家三代单传,哪有什么族亲,这些人为了钱真是连最基本的廉耻都不要了。 王夫人当然不会答应他们的要求,且不说把家财送给那些人,他们母子以后怎么生活。这要是传出去一点,人云亦云的,谁晓得传到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流言蜚语能杀人,一个不留神,两个孩子要被人戳脊梁骨一辈子,王夫人没了法子。 第二十七章 王家往事(二) 木烨讲到这里略顿了顿。 我催着他说下去:“然后呢?” 木烨淡淡看了我一眼,继续道,王夫人祖上是海外异族人,族里有豢养驱使妖物的秘术,王夫人与她母亲学过,以前她流落异乡时,便靠着秘术活下来。她被人逼到绝境,索性用了族里秘术中的禁术,从地府里召了只尸鸠出来,与它结契。 听到这里,我啊了一声:“原来这只尸鸠是王夫人养的。” 木烨摸了摸我的脸:“别大惊小怪。王夫人与尸鸠结契后,以自身血肉供养它,将觊觎家产的人吓退,顺便帮她养了满院子的花。”木烨指了指外头的花,“王家得以传承。” 我跑到门外掘了颗草出来,根部果真有淡到看不出的妖气。怪不得王家的花就是要比别处的好,妖怪用法力养出来的,人哪比得上。 木烨接着道:“但是自十年前起,王华从外地经商带回来一块玉石后,王家就变了。王夫人就这么一双儿女,对他们事事亲躬,她在家中养了尸鸠的事,瞒得住外人,瞒不了自己的亲生儿女,是以家中有只妖怪,王华兄妹隐约是知道的。那年,王华在外头碰到一个天师。” 木烨转述王夫人的话,大概意思就是那个天师道貌岸然,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果然将王华哄得走了邪路,用那个天师给的一块玉将尸鸠藏了起来,这些年竟铸成这样大的大错。 母亲的通病,自家儿子永远是最天真可爱,纯洁善良的,犯了错肯定是别人带坏的,想方设法先把儿子从责任里摘出来,连王夫人这样的女强人都不能避免。 她向木烨哭诉道:“我只有这么一个儿,我习得的秘术是族中传下来的,那个天师却不知道安了什么心思。凌空子说您老人家道法高超,也求您救救我儿,不要让他一错再错了,不管什么代价我都愿意付。” 这大概是一个作为母亲的心,不过我听到比这个更感兴趣的东西,我抠出字眼来:“也就是说,将尸鸠还有那些尸妖气息掩起来的东西,是一块玉,在王华手上?” 木烨点头:“王夫人的意思是,让我们把玉从王华手上夺过来,断了王华与那个天师的联系,王华没学过道术,翻不起什么风浪来,也只能安安分分过日子。” 我问:“你要帮她吗?” 木烨叹了口气,淡道:“水华,你一点都没听出来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我一脸懵懂地总结他方才说过的话:“王夫人为了她的儿女养了只尸鸠,王华被一个天师欺骗,将尸鸠藏了起来,以至于这些年让它害死了许多人。王夫人求你将他儿子拉回到正路上来。是这样,没错。” 我道:“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木烨弹了下我的额头:“我绝对不会放心让你一个人出门。” 我顺势抱住他的手臂,笑嘻嘻道:“我们可以一起出门。” 木烨回到话题,认真道:“王夫人的故事编的很好,如果我真是人族的,就被她骗过去了。” “能结契的妖怪都是衍生出智慧的,哪里是王华想藏就能藏住的。最主要的是,像他们这种人与妖的结契,结的都是血契,血脉中连结的契约,根本不可能出现掩住气息就找不到另一方的情况。” 由于我从来没见过结契,也就不晓得结契的原理,对它的运作过程、不良反应之类的事物更是一概不知,不过木烨说的大概不会错。 果然,说谎这种东西是需要相当的社会经验才能识破的,尤其是这种技术型的谎话。 我透过现象直指本质:“也就是说王夫人想借你的手对付王华。” 我不解:“可是为什么?王华是王夫人的唯一的儿子,人族寿命不长,等待王夫人百年后,这个家全是他的,他把他娘惹急了,有什么好处?” 木烨不语,我思索一阵,一道灵光闪过脑壳,恍然大悟道:“难不成和尸鸠结了契的人比一般人耐死一点,王华怕自己死了他娘还活着,没机会继承尸鸠和家产,才铤而走险。” 我仿佛自己成了王夫人,情景带入,悲戚道:“家门不幸,家门不幸,王夫人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还如此不孝,我们帮帮她。” 木烨耐心扫盲:“尸鸠没有延年益寿的功能。” 我接着思索,再恍然大悟道:“人族寿命短,王华和王夫人也就差了二十来年,等王夫人死了,王华其实也差不多了,王华他不想等的时间如此之长,用的时间如此之短,所以和他娘翻脸。” 我越想越觉得这个解释有道理。 就我自身而言也很讨厌这样的事情,排两个时辰的队,只能享受一刻钟的成果。如果非必要,我八成放弃,如果是必要的,那也只能排着了。当然如果有熟人,我其实挺乐意插个队什么的。 王华他也可能想插队。 木烨只好继续扫盲:“尸鸠不是家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王夫人死了,契约会解除。” 我疑惑:“难不成王华其实是看上那只尸鸠了,非它不可,王夫人不同意,他才只好把尸鸠藏起来?有没有可能是他们两情相悦?尸鸠自愿被藏起来的。” 木烨揉了揉额角:“显然不是。” 我也觉得,尸鸠还不能化成人形,就目前而言,至少还得维持个千儿八百年的胖鸡外形,王华好歹是一正常人,我认为依正常人的眼界,是无论如何也没办法看上只胖鸡,除了想喝鸡汤的时候。 难不成王华高瞻远瞩到这等境界,能预测到它化形后乃一绝世美人? 我听过一个传奇故事,主角叫杨贵妃,杨贵妃体态丰腴雍容,但因为生得好,是个美胖子,十分得一个皇帝的宠爱,两人上演了场凄美绝伦的爱情故事,杨贵妃也被世人尊为四大美人之一。 这样一想那只胖鸡确是有杨贵妃之体形,说不定王华慧眼识英,看出它其实是只绝世美鸡,将来化人也能变成如杨贵妃之类的美人,所以愿意坐等其成? 我很快推翻自己的假设,就算王华愿意坐等其成,也是替别人养媳妇,因为他活不了这么久。 我继续思索,接着恍然大悟道:“尸鸠于人族是个危险的生物,王夫人不同意王华学这等秘术,遂与王华决裂?” 木烨说出自己的疑问:“为何在你的设定里,王夫人都如此无辜?” 我理所当然:“因为她是母亲。哪有母亲害儿子的,何况王华还是她唯一的儿子。” 木烨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音,半晌道:“水华,人心太复杂,母亲会真心爱孩子,但也有可能更爱旁的东西。” 我不明白,用眼神询问。 木烨不答,只绕开话题道:“若我猜得不错,尸鸠被杀,王夫人受了反噬,与王华的平衡打破,这几日必定有人会有动作。” 第二十八章 王家山庄 出于对木烨无条件的信任,我一直等待他们中的任意一方出手。 天气炎热加上我等得心急,不免更加燥热,每日吃两个冰镇过的西瓜都不能缓解。日复一日,把小日子给吃了出来,要命的是,来的时候一阵一阵疼。 我趴在床上痛不欲生,每日再被木烨灌很苦很苦的药,简直生无可恋,也没心情去关心王家的事了。 过了几日,身子尚未清爽,已经不是太痛了。 木烨哄我喝完药。 我漱了口,正盘腿坐在床上掏蜜饯吃。 王宁来看我。 考虑到关于生理期的情况,女孩子间总有些私密话要讲,木烨主动退了出去,给我们留下私人空间。 王宁抿了嘴笑:“水华姑娘真是好福气,木烨公子如此关心你。” 我谦虚道:“一般一般。” 王宁这次来是在邀请我,去她们家的别院山庄小住几日:“过几日是我的生辰,我们一贯是要去城外的山庄过的,你要不要同我们一起去?” 我躺了这些天,说实话是挺想出去走走,可是身上懒懒的,也不想坐马车。 王宁似看出了我的想法,道:“山庄离这里不远,纳凉好,还有一方湖泊,我很喜欢。每日早晨自己划了船出去摘莲蓬,边摘边吃,到了晌午连饭都不用吃。下午正是热的时候,可以将船划到树荫下,摘片荷叶覆面,小睡一会儿就是一下午。” “山庄里的果蔬,摘了现吃,比这里的要新鲜上许多。还有放养的老母鸡,有劲的很,可以飞到树上去,熬汤也鲜美……” 我动摇了。 等到王宁离去时,我已经想着那只劲道很足的鸡是熬汤吃还是用荷叶裹了,做成荷叶鸡吃。 木烨从隔壁进来,我扑到他怀里:“我们一起去王家的庄子吃荷叶鸡。” 木烨哭笑不得:“你的原身其实是狐狸。” 我道:“狐狸才不好,狐狸和建木不是一对,弱水才是。” 两日后,我们踏着晨曦的第一缕日光出了城,日头还未升到头顶已经到了山庄,庄子里绿树成荫,几声鸟鸣胡乱缀在其中,相得益彰。 我随王宁去看那方湖泊,湖泊很大,一眼望不到尽头,里头种满荷花,荷叶铺得满塘都是,岸上垂柳落下柳枝,伸进水里,摇曳生姿。 有钱人家果然不一样,看上了个湖,直接圈进自家后院里,想什么时候游玩一番就什么时候游玩一番。 我从前在昆仑时,时常想在弱水中划个船,但因弱水鹅毛不浮,稍不留神就连人带船被拉进弱水里,完了还得把船从里头捞起来,不如浮在上面泡个澡,晒个太阳舒服,久而久之,我也歇了划船的心思。 这会儿乍然可以弥补下内心的遗恨,我很兴奋。 木烨表示他并不很想划船,我不勉强。 他由王华陪着去了别处。 我拉了王宁坐上小船。 王宁招手要喊个仆从上来,替我们划船,被我拒绝:“我们去玩,有个人跟着就没意思了。” 她迟疑:“可是那不是要自己划船?” 我摆摆手,施个小法术,船自己向着荷叶深处一摇一晃地摆去:“这不就可以了。” 王宁一脸讶然:“水华姑娘也是修道之人?” 我随口道:“我与木烨是同个师父的。” 王宁肃然道:“原来水华姑娘与木烨公子是同门师兄妹。我听哥哥说,木烨公子术法高强,却不知二位师从何处,也好为二位的师门宣扬一下。” 来了人间这些日子,特别是听广清小道姑提起过,人间特别是修道门派,好像是有这样的传统,做些事情定要留下姓名。然而光光留下姓名,显得只是为了出名才做事情,不免让人反感,于是在名字前面加上个师门,表示我是为了使得师门扬名,顺便扬下自己的名,才如此行事。 这样既显得人品高华,又能让人敬佩,深受修道之人的喜爱。当然最主要的是扬了名,下次再出现类似事情时,众人能第一时间想到他,从而请他来解决这些事情,这样就能收到大把大把香油钱,将日子过得滋润。 真是个不晓得该怎么说才好的传统。 然而我与木烨并不需要这些,我斟酌道:“我们无门无派,不过师从逍遥散仙,习些玄术,胡乱游历一番罢了,王姑娘不必客气。” 王宁似是没想到我如此淡薄名利,如此低调谦和,一时间愣了愣,接不上话来。 我在莲花中寻见个落了花的莲蓬,摘下剥开来,得了莲子,去心后扔进嘴里,清新的甘涩味在唇齿间流转开来,我一个接一个吃。 小船在水上晃晃荡荡,左右摆动,我仿佛置身在摇篮里,也跟着一摇一摆的,甚是得趣。船驶到岸边的垂柳下,我们躲进阴影里,一身暑气消散,好不惬意。 王宁面向我坐着,目光却并未落到我身上,道:“前些日子在水华姑娘面前失态,还请姑娘不要放在心上。” 我细致地回忆了下,她这个道的是哪门子的歉,回忆半晌,依旧茫然。但是旁人既然已经道了歉,我还是要有所表示的。又不能直接说,我其实已经忘记是什么事情了,那样又显得太不把人放在心上。 我酝酿了下情绪,诚恳又不失真诚道:“我没有放在心上,王姑娘也不要在意了。”又道,“我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就别姑娘长,姑娘短的了,你直接叫我名字好了。” 王宁莞尔:“我就叫你水华,你也叫我宁儿罢。” 王宁采了朵莲花,拿在手里把玩,间或将手伸入水中,小船嘎吱向前,带得湖面泛起一道道涟漪。 王宁道:“我听了你的话,近日也不吃杏子了,大夫把了脉果然好了许多,水华,你一来我生了十多年的病就好了,木烨公子还帮我们家除了妖孽,若是这妖孽一直在,我真不知我们家会变成什么模样。”说着,就开始泪眼涟涟,“你真是我命里的福气。” 我没搞清楚状况,被她的感激唬了一大跳,听过冒领银子的,也听过冒认官亲的,就是没听过冒充福气的,我连连摆手:“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你能身体安泰,也是种了好的因,方才得这好果,与我实是没什么关系。” 赐福的历来是天官,如今又有个新上天的小神仙,叫什么来着我忘掉了,只隐约记得,好像是个组合里头的一个福星,那组合的名字好像叫福禄寿,也管着人间的福气。我若是抢人家的饭碗,还不与我来拼命? 不过如今的小神仙,扎堆的真是越来越多,先头这个叫福禄寿的不算,还有叫八仙的,七仙女的。听说是种新式做派,改明儿我和木烨也赶回时髦,组个组合,取个气派的名字。 第二十九章 母子矛盾 我诚恳望她。 谁料王宁非但没有被我劝开怀,脸上的愁苦之色却越发浓重。 我有些不知所措。 上古时的女神仙都刚强的很,被人砍上一刀,咬了牙扎完伤口就能上战场的,一拨接着一拨,张口就哭的,听都没听过。不过话说回来,我第一眼见王宁时,也没发现她那么柔弱。果然人不可貌相。 我于劝慰旁人这道上的功力很是浅薄,踌躇了半晌,都想不到可以用什么话语来劝王宁。只好坐一旁等她哭完。 想来哭这回事也如戏文般,是需要有观众的,一人或者数人在中心哭,旁边围着的人递帕子的递帕子,宽慰的宽慰,这样里头的人才能发挥的好,没眼泪能挤出几滴泪来,有眼泪的更是能发挥得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这才不辜负旁人递帕子,绞尽脑汁想宽慰词的情谊。 如我这般只在旁边坐着的,想来是个很不合格的,可叹直到王宁收了声,我还没反映过来,只在心中暗暗庆幸,我虽然看王宁走了眼,但也看走太大的眼。丝毫没想到她那么快收声,是因为没观众的缘故。 因没观众而生生浪费一帕子眼泪的王宁,幽幽叹口气:“真是修道之人才能说出的箴言,若是人人都如此,世上哪里来这许多不平事。” 她这番话一说,估计是要与我讲那些不平事,可惜方才上船太急,除了手头上摘的莲蓬外,也没点李子桃子地瓜干之类的,令我微有点遗憾。 小船咯吱一声荡,左右颠簸一下。她眼神迷蒙,仿佛透过雾气看见些许别的时光。 人间的女子,除了嫁人生子无大事,王宁却是个例外,她除了要想嫁人的事外,还要夹在哥哥和母亲中间,充当类似夹心饼干中夹心的角色。 “哥哥和母亲从小都对我很好,特别是母亲,我没有父亲,我与哥哥是她的一切。可是也不知从何时起,哥哥待母亲很冷淡。” “有一回,我去找母亲,听见她在哭,我母亲还未生下我,就一力承担起家里所有的事责,早已习惯坚强。我从未见过她哭,当时就慌了手脚,想进去安慰她。” “但还没进去已经听见母亲说话,说哥哥长大了,儿大不由娘,他想要什么,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拿去,她却不能让哥哥去冒险。从开着的窗子里望进去,母亲捧着父亲的生前配过的玉饰哭。” “我听了难受,去找哥哥,哥哥却说与我无关,只要我能好好保护自己就好了。可是怎么会与我无关?他们是我最亲的亲人。” 她将脑袋深深埋在胸口,手却用力扯着裙子。 我叹口气,果然情之一字最是磨人,不管爱情还是亲情。 但我以为她咨询的问题,却是咨询错人了。毕竟我天生地养,既没母亲又没哥哥。这辈子需要好好想的,最糟心的事就是,约好与知己好友谈理想,谈人生外加吃果子,结果完全忘记这茬事,事后绞尽脑汁如何翻篇。因此着实没法与她感同身受。 也不晓得怎么安慰她。 想了会儿,突然想到一个与此情景完全没有关系的事情,方才她与我道歉,不会是前些日子,她邀我吃早饭,完了后,在院子里闲逛时,被我说哭那茬? 其实真论起来,该道歉的人该是我。 不过她既没等到我的开解,我也没向她道歉。 她已继续道:“后来我身子一日不如一日,哥哥十分费心,替我寻遍天下名医,母亲也很信任哥哥,将我完全交给了哥哥,我恨他为何要让母亲伤心,却也恼他对我如此好……” 说完,又嘤嘤泣道。 我搞不清楚她为何要对我说这些话,因为正如她所说的,不管是王夫人还是王华,都是她的亲人,而我只是个暂时借住在她家的外人罢了。 想了会觉得王宁之所以这样做,可能只是想要个树洞发泄下,毕竟一方是母亲,一方是哥哥,她夹在中间也很为难。 当然前提是她说的都是实话。 不过我挺愿意相信她的,不是因为她凄惨,而是因为以我十几万年的社会经验来看,若是两方人马对上,不管手下死多少人,两方的头头都不会很快出事,最多受个小伤什么的,也很快能痊愈。王宁身上这程度的死气,一不留神就死翘翘,她这样都能当头头,该说她运气实在太差,还是另一方太弱? 日头悬上头顶,透过青青垂柳,晕出几块斑驳在小船上,偶尔落在人的身上,我随手采片莲叶遮在脑袋上,听了王宁的故事,脑袋有点混乱,我要先理一理。 没有料到的是,外部条件太过舒适,理着理着,思路还没理清,我就先打起了瞌睡。 再醒来,已是夜色朦胧,我躺在柔软的床铺上。 室内没有点灯,一团模糊的影子背对着我坐在桌边,我含糊道:“木烨……” 影子动了动,站起身来,走到床前,果然是木烨。他摸摸我的头,额间微有汗意。 我头还有些沉,复闭上眼睛。 床边一沉,木烨坐了下来,我听到他说:“还困?” 我不想说话,将脑袋埋进他手里。 好一会儿,我才开口,声音有点喑哑:“不困了。” 木烨要将手抽走,我不让,作势将他的手抱在怀中:“你抱抱我。” 木烨轻笑一声,俯下身来,长发顺着落下,拂过我的脖颈,有一种撩人的微痒。 我被他拢在怀里,熟悉的木中香扑面而来,将我萦绕,我拉起他的一缕长发,送至鼻尖,轻嗅,又送至唇边,放肆且暧昧。 木烨将我搂紧了些:“水华。” 我挣了挣他有力的手臂,调整了下角度,趴在他胸膛上,从下往上将他望去,突出的喉结掩在高领之下,严严实实的仿佛禁欲,但我晓得不是这样的,情动时它会上下转动,汗水亦沿着它滑进胸膛。 我心中一动,将他的领口拉下一点,手轻轻的碰了碰,复又向上滑去,温润的唇,硬挺的鼻梁,还有专注看着我的眼神。 我凑过去贴上的他唇,还来不及感受他的温润,他已反扑,攻城略地,毫不留情。 我气喘吁吁软倒在他怀里。 第三十章 对弈诗会 窗棂外啪哒一声,像是被放上了什么事物,一团橘色的暖光亮起,渐渐绵延至远处,原来是到了掌灯时候。 外头灯影朦胧,不时有人影晃过。 不晓得我与木烨相依相偎的影像,投到窗棂纸上是何情景,像是一段过去的绵长时光,我陡然想到岁月静好。 我心底宁静,又有些赧然,纵然我们离窗子还有些远,点上烛火也不过能投射到素色的纱幔上。 我从木烨怀里坐了起来。 木烨并未勉强,室内烛火自动燃起。 我看到方才木烨坐着的桌旁,一局残棋,几粒黑子随意散落着。 我琴棋书画四样才艺中,乐理学得一塌糊涂,勉强能弹几曲小调,在诸神宴上糊弄下,不至于出丑。书法和画画也只能算个一般的高手,只有围棋登堂入室,一眼便看出,对弈之人犹如小孩与长者,黑子已入绝境,左突右闪,妄图走出条生路来,却只是让棋局更为凌乱,白子则是不动声色,引君入瓮。 我执了黑子按下。 木烨紧跟而上。 几回合过后,我叹息。纵然我力挽狂澜,然而黑子之前便是颓势太多,终究有心无力。 我眉头皱成个川字,犹豫不决,越下越慢。 木烨抬眼看我:“王华下得这一局,早已是死局。” 我当然晓得,然绝处逢生却是个趣味。诚如好酒之人遇见美酒总要尝两口,尝不到也要闻一闻,再不济抱着个酒坛子摸一摸也好。我看着眼前的残局手痒难耐,自然想细细思索一番。 我费力分出一丝神来睹他一眼:“不要说话。”然后继续思索。 不多时,我又被影响到,外头传来敲门声,王夫人派的丫鬟隔着门问我,要不要吃点东西,厨上一直煨着鸡汤。 我这才想起,今日在小船上吃了一莲蓬的莲子后,就未曾进过食,然而以往我也不是每日都吃饭的,主要是做饭太麻烦,如果木烨有事出门,又不方便带着我,我就会略过吃饭这个步骤。 正如我此时,正在得趣,根本不想吃东西,我正要回绝。 木烨抢先一步,叫她们端了饭菜进来。 我有些着恼:“端了饭菜进来,棋盘放哪儿?” 他一拂袖子,将棋子拂乱,棋盘推到一旁:“吃完饭再下。” 我怒视他,他自岿然不动。 我败下阵来。 丫鬟们鱼贯而入,菜色丰盛,红红绿绿摆了一桌,看起来甚是味美,稍稍安慰了下我受伤的心灵。 能飞上树的鸡果然与众不同,熬出的汤格外鲜美,我化身黄鼠狼,木烨在一旁看得食指大动,也陪着我吃了一些。 我吃饱喝足,又意犹未尽:“今日这么好兴致,与王华下棋?” 据我对木烨多年的了解,这种程度的对手,他是绝对没这么好耐心的,一定在最短时间内杀得他片甲不留,然后闭门谢客。可依今日棋盘上的路数来看,他不仅手下留情,而且还故意延长了王华败势来的时间,一定有内幕。 木烨神情淡然道:“得了个故事,正想与你说说。” 我表示感兴趣。 依旧是王家的故事,出自王华的口。 时间大概在十多年前,王华七八岁,他妹妹王宁六七岁的时候。 夏初,牡丹花雍容绽开,放肆得妖娆。 王华每日里跟着请来的先生读书,下了学就回内宅跟着母亲学如何打理庶务,偶尔出门交友。立志考取功名,得个官身回来,好保护寡母与幼妹。 夏日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一场雨后,天空碧蓝如洗。 王华由小厮服侍着去了一个同窗办的诗会。 诗会算是个雅集,诸位才子吟诗作对一番,喝个小酒也算到顶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这种诗会上还能碰到砸场子的。 砸场子的是个女子,且是一位头牌。 我一直以为风尘女子就该美艳妖娆,逮着个男人一定要说句:“爷,您上来坐坐?”或者是相熟一点的:“爷,好久没见到您了,可教奴家害了相思。”然后趁机倚进男人怀里,或者丢块帕子纱巾什么的到他脸上,基本上就成了一半,要是这样他都没反映,只能说明他还是不要逛青楼了,还能省钱。 而作为风尘女子中的翘楚,更要将这种风尘发挥到极致。事实证明,我在这上头着实是个没见识的,人家头牌美而不艳,妖而不腻,穿了件白色的衣裳,风雅到极致,简直比大家闺秀还大家闺秀。 沿路行来,有不少人都向她点头示意,应该都是被她的气质所迷惑,以为她是哪家的小姐出游,行径至此,被他们的文采所吸引,所以过来看看。总不会是这些读书人,其实都是逛妓院的读书人。这样的话,孔孟先贤可能要哭晕在茅厕里。 大家闺秀式的头牌,按着大家闺秀的做派,寻了个不那么打眼的角落坐下,然而美人不管坐在哪里都不可能不打眼,尤其是一大群男人中只一个美人时,但大家都是有教养的人,也不过略微瞄上一眼,就将目光挪开,个别挪不开的,都想法子换了座次,两下相安。 当然不会真的相安,不然头牌吃饱了没事干还是怎的,放着生意不做,从楼子里跑出来,就为了参加个诗会?如果我没记错,头牌与人谈诗论文的机会还是挺多的。 盖因许多文人骚客,到楼子里行些与诗墨没半毛钱关系的事,还喜欢找个吟诗弄墨的名头。搞的那些姑娘成天学这学那,十分疲惫。 而且不学不行,不学就落于人后。她们这个行当竞争还是挺激烈的。 后来经木烨提醒,那种地方都是晚上做生意,白天歇业的。我恍然,能稳坐头牌之人果然不同,做了一晚上生意,略略睡了一上午,脸色已是滋润有光泽,像朵花似的。不像我一晚上睡不好觉,其实也是朵花,是朵干花。 也不晓得能不能向她讨教一番,我有些虚虚地看了木烨一眼,觉得他一定不肯让我没事在那种地方待上一夜,真是小气。不过转念想到,我们应该还要在平水镇住段时间,想想办法兴许能溜出去一趟,我又高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