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两晋:我修炼雷霆正法》 第一章:我有雷法 西山域,定北城。 定北凌氏在风雨飘摇的大晋朝,自认为算是数得上名号的世家,尤其在封地西山域,更是高于王权的存在。 自古有话“流水的王朝,铁打的世家”,无论朝代的更迭还是藩王作乱,哪一个新主子不得借助世家的力量? 可是,千百年来不动如山的凌家,此刻却跟菜市场似的,乱作一团。 和悦堂内。 凌氏的直系早已到齐,话事人凌英正襟危坐,可脑袋却大了不止一圈。 西北王司马韦打着清君侧的幌子,却与羯沆瀣一气,不日就杀到定北城了。 平素里个顶个的大义凛然,到了事关家族存亡之际,堂内却是一片推诿。 “举家迁移,已是定局,留人在定北城,不过是给凌氏一块遮羞布。” “谁留下来,都是十死无生,凌氏与张贵人,穿的可是一条裤子,司马韦清的不就是张贵人?” “百年铺排,谁的贡献小?按我说,谁都不用留!” “那凌氏在大晋朝,脊梁骨都要被戳碎!” 争得面红耳赤,归根结底,谁都不愿意留在定北城,为了家族脸面而白白做了那个枉死之人。 “让凌牧云留下!”说话的是凌牧云同父异母的姐姐凌牧雨。 她的话,仿佛黑暗中的一束光,把那个几乎被淡忘的凌牧云推到了风口浪尖。 “对,他也姓凌,凭什么可以置身事外?” “平日里不是听曲就是打架,凌家给他擦的屁股可不少。” “就是!要修为没修为,要谋略没谋略,月俸领的一分不少!” …… 本跷着二郎腿哼着乡野小调的凌牧云,此刻正叼着狗尾巴草饶有兴致地伸长脖子向小院外看着。 “瘸九,瘸九!”凌牧云喊着自己“唯一”的下人。 “来啦来啦,公子,你也知道我这不争气的腿……” 瘸九原名已无从知晓,但每走九步,就忍不住垫一下脚,否则,本就短了一截的右腿,便跟不上左脚的步伐了,更因此得了个瘸九的“雅称”。 “这院外干啥呢,鸡飞狗跳的?” “哦!说是西北王勾连羯造反,不日就打到定北城了!这不,正筹备着搬家呢。” “定北凌氏,被外族吓成这样,啧啧!”凌牧云嘟囔着:“可惜了,才得了虞美人正眼。” 瘸九没有言语,也在小院抽了一棵狗尾巴草放在嘴里,默默地站在凌牧云身旁,一肩高一肩低的。 只是戏还没看多久,凌氏大管家的儿子贾佳就小跑着凑近小院:“凌……”牧云两个字还没脱口,就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公子,遵大老爷吩咐,叫您和悦堂议事。” 见凌牧云忽然阴沉了脸,贾佳撇了撇嘴:“反正话是传到了,去不去的,你随便,断了月俸可别怪我。” 说完,头也不回地往回跑去,生怕回去晚了惹怒凌英。 见凌牧云站着不动,瘸九向前一步:“公子,这少了月俸,红烧肉吃不吃的,倒也无所谓,那勾栏听曲的雅兴,可就要断了。” “出息!”凌牧云回过神,毫不掩饰鄙夷:“好事会轮到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他妈鸿门宴!” 凌牧云停顿了片刻,继续说道:“再说,就是去了,贾鱼会不克扣我的月俸?一天天的,就知道勾栏听曲,那半老徐娘的胸脯都被你盯掉二两肉。” “贾鱼”是凌牧云给贾佳的爱称。 “公子,虞美人弹琴的时候,您的眼睛都不舍得眨!”瘸九小声地顶着嘴。 “还敢顶嘴?等我回来,肯定要踹断你的那条好腿!” 到底是舍不得勾栏听曲的诱惑,凌牧云一面说着,一面向和悦堂方向挪步,嘴里的狗尾巴草一上一下的,与高门大院格格不入。 凌牧云跨过大院走进内堂时,所有人都行了注目礼,虽然看起来极尽友善,可空气中弥漫的阴谋味道,在他出小院时就闻到了。 抱着膀子倚靠在门口,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凌牧云还在嚼着那根狗尾巴草。 “牧云来啦!恰商讨家族大事,作为家族的一份子,应是责无旁贷。想必你已知晓一二,家族准备……” 对于凌牧云的印象,更多的是每月月俸单上的名字,此时,见凌牧云吊儿郎当模样,凌英心生不悦。 只不过,凌英刻意地和颜悦色,让凌牧云浑身泛起了鸡皮疙瘩。 “得了吧,凌英,你见过猫哭耗子的?有事直说,少戴高帽子!”凌牧云懒洋洋的话音,加上故意拉长的语调,把凌英那丝无中生有的愧疚,冲得荡然无存。 “放肆!大爷爷的名讳是你直呼的?” “没大没小,没规没矩,若不是在这和悦堂,定要一番家法伺候!” 大堂内义愤填膺的声音颇有同仇敌忾的意味,尤其是凌牧雨,过于愤慨以至于胸脯的起伏,和勾栏内的半老徐娘一样。 “凌牧雨,再怎么舔,在他们眼里,父亲也不过是勾结异族的犯上之辈,圈子不同,不必强融。”凌牧云的话里充满着调侃。 “凌牧云,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如不是大爷爷阻拦,定让你见识凌氏雷法的厉害!”凌牧雨还没反驳,凌氏小辈里比较跳脱的凌牧忠率先插过话来。 “哈,哈哈。不是我瞧不起你,凌牧忠,你除了在女人肚皮上耍威风,什么时候已经有这种气概了?” 凌牧云嘴上不饶人:“要不要,把凌英接下来安排的事,换成你?你真是记吃不记打啊!” 凌牧忠一时语塞,脸憋得如同猪肝,论修为,他的那点微末雷法,怕是连个鸟都打不死,而和悦堂一拍即合的“好事”,与替死鬼无异。 更何况,不久前,凌牧云毫无章法的一套王八拳,让自己吃够了苦头。 “既然牧云弟弟如此自信,作为哥哥,我倒是想领教一二。”偏座中一人起身,鹰钩鼻、眼神阴鸷,正是凌氏小一辈中公认的翘楚凌牧义,一手术法神鬼莫测。 正座上的凌英被一个小辈唤了名字,确实有些不爽,此时微闭双眼,不动声色,显然是默认了凌牧义的话。 这让凌牧义得到了极大的鼓励:“怎么?不敢么?怕不是属鸭子的,只有嘴硬?” “怕你不成?”话虽如此,但凌牧云内心却收起了轻视。 凌牧义的口碑不怎么好。 当然,不是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是因为他的长相,在颜值即口碑的大晋朝实在是上不了什么台面。 但其修为和谋略,却是公认的凌氏小辈第一人。 “凌牧云,要不要我现在给你求个情?虽是庶出,但一会你的嘴被打烂,倒也会丢了我的名声。”凌牧雨一脸的幸灾乐祸,哪有半点求情的意思? “我一直听说,你的口技不错,尤善吹箫,就这还要名声?!说起来,以后可不要满世界说我和你同一个爹,丢不起那人。” 话罢,凌牧云还不忘唾上一口。 “你……”凌牧雨气得险些背过气去,只是转念一想,又忽然笑了起来:“果然和那妖精一样,怕不是父亲叛逃,也是受了那妖精蛊惑!” “唰”凌牧雨话音才落,一道身影随着闷雷之声闪到她身前,不等她有所反应,脖颈就被凌牧云的右手掐住,慢慢提了起来。 噼里啪啦的雷电在凌牧云的手臂上环绕,加上那吃人的表情,着实有些吓人。 “雷法!怎么可能?” “没听说过他修行,不是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么?” “谁教的?难道是偷学?那可犯了重罪!” “啪!”一个清脆的耳光打断了周围的议论声,凌牧云如同甩鼻涕般将凌牧雨重重扔在地上,狠狠的说道:“再敢对我母亲出言不逊,下次打烂的就不是你的嘴了。” 显然,凌牧雨犯了禁忌,本想再好强地扯上两句,可被雷电扇肿的脸,除了火辣辣的痛,还带着焦麻,只能任由嘴角流涎,一副委屈模样。 但这博取不了凌牧云一丝同情。 平素里,作威作福,尖酸刻薄,凌牧云不以为意,可今天,却犯了凌牧云的禁脔。 第二章:掌心雷 凌牧云大步跨出内堂,来到庭院时,凌牧义早摆好了架势。 见凌牧云出来,好奇的问道:“凌氏雷法,你是如何学到的?” “我父亲姓凌。” 此话一出,小辈满心的疑惑又被消解。 平素里,不屑与之为伍,自然知之甚少。 稍有交集的,莫过于每次惹事都是王八拳那一套。 哪有一点修行迹象? 便是骨子里瞧不起这个连庶出都算不上的凌牧云,可他却实实在在的姓凌。 凌牧云的父亲凌昊在雷法上造诣颇深,曾千里追逃通缉榜榜首风沙燕,在大漠留下赫赫威名。 那么,作为凌氏的子嗣,会一些雷法自然无可厚非。 可这话在凌英等老一辈的脑海中却掀起了轩然大波:凌昊消失时凌牧云才四岁,作为庶出,住的是最小的院子,领的是最少的月俸,平素里贾佳克扣,凌英等人也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便是举家搬离是非之地,被抛弃的也是他凌牧云。 谁让他连个后盾都没有? 在凌氏族群,凌牧云的身份甚至抵不上大管家的儿子。 可就是这么一个没有人管的野孩子,学会了雷法! 要知道,千年血战时,凌天君赤雷犁地,异族与西山同化齑粉时,用的正是《太师雷霆正法》。 千年过去,现在的凌氏,能修行《太师雷霆正法》雷法篇的已属凤毛麟角,霆法篇极其晦涩难懂,自凌天君后更无人能参悟。 便是如此,在大晋西北,凌氏也稳稳的占了一席之地,哪怕,大晋只是名义上的大晋。 在凌英看来,凌牧云的天赋和悟性,已经超过了在场的所有小辈,如果再加上这份隐忍,或许…… 凌英第一次正视这个从未管过的孙子:不修边幅的装束下,故作玩世不恭却遮不住一脸英气,尤其是眼神,清澈、睿智。 凌英有些许后悔,和悦堂的决定是否过于唐突了。 “凌牧云,不要让我失望哦!”凌牧义说完,手上泛起丝丝绿光:“作为凌氏的长公子,没学会雷法,确实有些惭愧呢,但术法万千,又何必拘泥形式。术·绵延。” 话音刚落,微风已如波浪般层层叠叠扑面而来,随之而来的,还有如石楠花一样的异香。 “这是什么?”凌牧云一时猜不出对手的套路,不敢大意,暂时屏住呼吸,运转真炁,雷光覆盖全身。 “摊牌了!既然知道了我用的是雷法,那就大大方方的让你见识一下,我最近所得。掌心雷!” 一道拇指粗雷电从掌心发出,直奔凌牧义。 “掌心雷!”听到这三个字,凌英的手指险些扣进掌心。 雷法的初级应用便是以雷附于身体某处,对敌时,有雷电之力加持,有如神助。 可掌心雷却不同,做到雷电离体,除了对炁的掌控要求纯熟,还要对雷法的应用达到小成境界。 可以说,掌心雷卡住了绝大多数想要修行雷法的凌氏小辈。 嘴里同样能塞入鸡蛋的,还有一众小辈,在这个“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大晋朝,便是一本阉割版的雷法,也必然会引起寒门的疯抢。 普通人能有多少修行资源?更无论指导。 可就是在那个破落穷酸的偏僻院子里,一个庶出,使出了掌心雷! “阴险小人!” “背着我们偷偷修炼!” “扮猪吃老虎!” 真正五味杂陈的,是凌牧雨,如果她知道自己这个便宜弟弟对雷法的造诣如此之深,她实在没必要去费尽心思去巴结旁人。 姊以弟贵,就足够她在凌氏立足了。 掌心雷应声而落,在地上炸出一个大坑,凌牧义来不及躲避,满身灰尘,头发一根根的直立着,冒着黑烟,满脸扭曲:“桀桀,真让我惊讶,有此等修为,那我也不客气了。术·浸骨。” 凌牧云本做好了有什么惊天动地变化的准备,可现在就是那连绵不绝的微风也消失了,这让他十分诧异。 他一度认为,或许是凌牧义学艺不精,术法没发动起来,甚至是被自己的掌心雷炸坏了脑子,在说胡话。 可当他再次动用真炁时,却发现了异常。 真炁紊乱不堪,强行调动却传来刺骨的疼痛。 “发现了?哈哈,我这术法唤作蛊瘴,来源于苗疆,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巫术,第一式似风,以无声浸染万物,第二式似瘴,于不知不觉中发动瘴毒,禁锢修行者的真炁,使其无法运转,变成凡人。” 修行,说起来很简单,不过是以功法修出真炁,以真炁催动术法,再以术法凝练真炁,循环往复,相辅相成。 比如凌牧云,便是以雷法修出第一丝真炁,待真炁能以周天运转,便能使用简单的雷法。 而术法的发动,虽基于真炁,却倚靠的却是玄而又玄的悟性。 凌牧义看着错愕的凌牧云,一脸得意:“接下来,就是见识下蛊神大人力量的时候了,蛊·蚀骨。” 掌间绿色光芒化作箭矢向凌牧云射去。 全身真炁无法动用,凌牧云只好靠本能去闪避。 殊不知,一道绿芒被凌牧云躲开,却无意中射入了凌牧忠体内。 瞬间,凌牧忠如坠冰窟,极寒一闪即逝,紧接着便是如杀猪般的叫声,满地打滚。 凌牧云不寒而栗:“凌牧义,他哪是你一母同生的兄弟,果真如蜈蚣的手足啊!” “哼!凌牧云,一会满地打滚的时候,千万别喊哥哥!蛊·群英落。” 凌牧义五指张开,指尖的绿芒如雨点密集,向着凌牧云泼洒而去:“这次,我看你怎么躲!” 尽管凌英已经闪身到凌牧忠身旁,以真炁逼迫蛊虫,可耳边的惨叫却没有间歇,凌牧云不敢怠慢,以一个极为不雅的恶狗扑食接翻滚躲过一波“箭雨”。 “瘸九,再不把墨刃扔过来,小爷就交代在这了。”藉着喘息的机会,凌牧云对趴在墙上的瘸九喊道。 未经允许,瘸九这种下人中的下人肯定是不能进入和悦堂的,但这规矩丝毫不影响他扒在墙上看的津津有味,听到凌牧云喊自己,慌乱间将武器甩了过来。 “砰!”武器是扔过来了,但瘸九却一屁股摔在地上。 不得不说,这扔武器的本领倒是不低,墨刃不偏不倚的落在凌牧云手边。 墨刃,刀身长三尺有余,宽一寸半,柄长一尺,通体黝黑,刀护处是佛家卍字。 凌牧云翻滚起身,双手握住刀柄,刀尖指向凌牧义:“我就说,阉割了的雷法,果真是靠不住啊!但凡我有全本,也不会如此狼狈!” “你从哪里整来个稀奇古怪的刀?我怎么不知道?”凌牧义停止攻击,开口询问。 幽幽的黑光,让他不觉打了个冷战。 “这话说的,我有什么还要先知会你一声?等下不被我戳个对穿,就算小爷手下留情。”凌牧云的嘴角上扬,似乎笃定,一定要给他捅上一刀。 第三章:捅你个对穿 “墨刃,姬凤仙的配刃。”凌英掐着一个绿色多脚蠕虫,开口说道。 凌牧忠脸色煞白,但已不再哀嚎,想来,这蠕虫便是凌牧义口中所说的“蛊神”。 “姬凤仙?”凌牧云和凌牧义异口同声的说道。 “牧云的母亲,原名姬凤仙,嫁入凌家后,改名为水仙。” “然后呢?”对于母亲身世,凌牧云知之甚少,此刻听凌英提起,不由得好奇起来。 从瘸九断断续续的叙述中得知,凌昊不明不白的带回来一个来历不清的女人,既不是明媒正娶,更没有八抬大轿,稀里糊涂的就生活在了凌家。 按惯例,世家联姻应是常态,世族讲究一个门当户对,试问山鸡又怎能配凤凰? 可是在凌昊的执拗和凌家的压力下,姬凤仙以妾的身份,暂留凌氏,实际上连个身份都没有。 凌牧云对母亲的记忆,也停留在那个面容憔悴、以药做餐的模样,便是对他有些许宠溺,也显得弱不禁风。 “然后?和你父亲消失了!我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凌英无奈的摇了摇头。 “哦!”本以为能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没想到竟是空欢喜,凌牧云瘪了瘪嘴,略显不爽。 “没有了真炁,你不会天真的以为,用一把刀就能挡住我这第三式吧?”凌牧义不合时宜的打乱了凌牧云的思绪。 对凌牧云的无视,在凌家是发自内心的,没有人会在意他在做什么,他的感受如何。 早已习惯了的凌牧云,深呼一口气,压住心中的怅然,又恢复了往日吊儿郎当模样:“我说了,要捅你一个对穿!” “哼!蛊·附骨!”凌牧义的蛊虫不再以直线形式进攻,而是如蝗虫般从四面八方涌来,原本掉落在地上的蛊虫也开始急速蠕动,密密麻麻的穿出土层,窜向凌牧云。 凌牧云压低刀身,紧闭双眼,一动不动的蓄势。 在蛊虫到达身边时,双眼精光闪现,手中墨刃顺势而动。 速度之快,已分不清刀身在何处,凌牧云又在何处,只有漫天虚影和叮叮当当的碰撞之声。 一时间风云色变,看得周围人眼花缭乱。 就在众人还在连连称奇之际,凌牧义的左肩传来刺骨的疼痛。 等他将视线收回,空气似乎凝固了一般,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满地的蛊虫尸体,直让人作呕,可凌牧云带来的震撼,却如此的不可置信。 “把身法篇练至大成,再举一反三,运用在刀法上,哎,孺子可教!”不知道这一声叹息是凌英的惋惜还是后悔。 随着墨刃缓缓抽离凌牧义的身体,殷红的鲜血顺着刀身流淌。 凌牧云忽然说道:“就捅你一个对穿!” “哦,你刚才的话没说完。”凌牧义有些愤恨,一手握住墨刃,用力拔出。 鲜血飙出,凌牧义惨笑一下,直挺挺的摔在地上,眼神里有一丝清澈。 “输给本家,不丢人。” 人人都说,凌氏长公子丑,但没人说,长公子心眼小。 “小小年纪,竟如此心狠手辣,看来,是留你不得!”凌牧义好歹是有父母的,此时见儿子被捅的生死不明,凌正飞身前来,一手扶起凌牧义,另一只手,雷光化作圆球刺拉拉的响着。 目光里,满是杀机。 “打了小的,来的老的,凌正,我也要捅你一个窟窿。”凌牧云喘着粗气,再次将刀尖指向凌正:“这已经是你第二次想弄死我了吧?” “目无尊长!”凌正随手甩出一团雷光,袭向凌牧云。 “这是什么!”如果只是简单的一道雷术,倒也没什么稀奇,可这团雷光竟能忽左忽右的跳跃闪烁,凌牧云一时无法猜出其真正的攻击点。 这种雷术,且不说凌牧云未曾见过,纵观凌昊传给他的雷法,加上他未曾参悟的部分,都没有关于这种术法的描述:“看来,要找机会搞到完整版的《太师雷霆正法》!” “够了!”凌牧云的表现出人意外,可以说,是三代里最有天赋的凌氏族人。 可仅凭这点,是无法接下在雷法上浸淫半生的凌正的“雷击”之术,更何况,凌正修行的,是未删略过的《太师雷霆正法》。 凌正闪身来到二人之间,空手接住炸雷,轻轻捏碎:“还不够乱么?牧云,你先回去。” 现在不是逞强的时候,形势比人强。 警惕的收起墨刃,背在背上,凌牧云转身,忽然停住脚步,像忘记叮嘱一样咧了咧嘴:“记住,凌正,我还要捅你一个窟窿呢。” 说完,头也不回的迈出和悦堂大院。 这一刻,再也没有人说他放肆了,在一干小辈中,他有放肆的资本。 大堂内的唏嘘凌牧云并不知晓,就像诸多悔恨和嫉妒一样,他并不在意。 “公子,这逼格,真满!”瘸九一瘸一拐的跟在凌牧云身后,啧啧的称赞。 “那是!小爷是谁?对了,后面有人跟着没?” “没有!” “确定没有?” “确定没有!” “快,背我回去!” “诶?刚不是挺威风的么?震撼全场!再说,我一个瘸子,怕是……” “你再不背我,我就倒在地上了!妈的,脱力!爹妈留这点玩意,今天是都用上了。” “你不是说夫人还教你刀法了么?都没见你用过。” “我妈不是也说了,雷法不到大成,切忌使用。” …… “你能不能稳一点,这颠来颠去的。”凌牧云嫌弃的说道。 “我倒是想稳,腿不齐啊!将就着吧!” 主仆两人,像摇摇马一样,颠簸着回到了小院。 凌牧云强撑的精神在进院的一瞬间崩塌,沉沉的趴在瘸九肩上睡了过去。 “真不赖,比凌昊强的不是一星半点。”将凌牧云放在床上,瘸九从床脚摸出一排银针:“不知道瘸子的手艺退步没?再过两年,怕是连穴位都分辨不清咯!” 小院的风平浪静与和悦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凌英本想力排众议,更改决定,他在凌牧云身上看到了家族崛起的希望。 更看到了自己在朝堂上与“王谢桓瘐”谈笑风生的身影。 奈何,族中之人竟出奇的一致:没有一人赞成,尤其是凌飞,竟以家族决裂相威胁。 活下来的才是天才,死了的,叫尸体。 就像大晋朝一样,能扶起来的新兴势力,十不足一。 凌英未能力排众议。 他不能不妥协,凌飞主管着家族商路,值此之际,凌家没落迫在眉睫,经受不起太多的风吹草动。 凌氏走了,携老挈幼,队伍很长,动静很大。 “凌氏凌牧云暂代定北城凌氏族长,携三百护卫与定北共存亡。” 掩耳盗铃的把戏,只能给自己留点脸面,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转过身的一口唾弃,说明了一切。 如果凌英知道凌家最后的家底,是被留下的以忠诚著称的三百府兵哄抢,连墙上的鎏金大字都被切割了去,不知他作何感想。 定北城自凌氏离开,一片悲凉。 趁乱打劫的、偷盗的、欺男霸女的,时时刻刻在上演,甚至“凌府”这两个鎏金大字,都被好事之人扯下来,挂了金漆。 小院,是凌家最后的一方净土,是定北凌家最后的脸面。 三日前,凌牧云留下的除了惊叹,还有余威。 等他真正醒来时,已是三日的午后。 第四章:横山陆氏之后 “舒服!”凌牧云伸了个懒腰:“瘸九!” “公子醒了?”不待凌牧云发问,瘸九将这三天的事情说了个大概,然后递过来一本蜀锦包裹的书籍和半箱珠宝:“大老爷来过一趟,让我把这些转交给公子。” 扯开锦布,一本《太师雷霆正法》散发着古朴气息,再无他物。 “凌……话事人良心发现?”凌牧云对凌正多了一丝好感,不再直呼其名。 “总纲:雷霆之法,在于磨砺,受万千法,持万千难……”凌牧云第一次见到雷法竟有个总纲! 再随意翻看目录,忽地破口大骂:“妈的,小爷以前学的,不能用阉割形容了!先不说雷法后面还有个霆法,就是雷法篇,也相差太远!“ 又仔细地翻看前面几页,继续说道:“幸好身法篇完整,否则,那天肯定得栽!” “我就说嘛,那么简单的雷术,当年凌天君怎么可能用雷洗地,还把西山炸平了。” 凌牧云越看越气,愤愤地将书翻到最后,基础篇、身法篇、雷法篇、霆法篇后面几张空白书页是几个意思? “难不成这还是阉割版?”凌牧云抖了抖书本,没发现夹层,不由得皱紧了眉头:“我有理由怀疑,太师本身是敲猪的!” “公子何出此言?”瘸九在旁边听了个大概,此时凑到床前,斜眼瞅着《太师雷霆正法》,仔细思忖着。 “你看看,书都没写完,后面是空白的,也没个提示!”凌牧云将书塞给瘸九,“哐当”一声又躺在床上。 瘸九接过书,也如凌牧云一般,甩了又甩,翻了又翻,既没发现夹层,也没有“神迹”显现,不由得挠了挠头。 “公子,那我们现在?”瘸九的意思是要不要溜之大吉。 “勾栏听曲!买前面的座位!每次抠抠搜搜的站在后面,现在有钱了!”凌牧云显然没有跑路的准备,一屁股坐起,将书随意的塞在枕头下,便要出发。 “要不要先吃碗红烧肉?” “出息!前面的座位,可是有桌子的,什么好吃的没有?点,点贵的!” 虞美人的舞姿依旧绰约,嗓音依旧绕梁,眼神依旧含情,坐在第一排,凌牧云的魂都要被勾去半个。 瘸九更是不堪,在回来的路上,凌牧云一直捂着脸喊着“丢人啊,丢死人了!” “你说你流口水也就罢了,怎能动手动脚呢?” “果然是山猪吃不了细糠!” “那两个大耳光子,你竟然很享受!真贱啊!” 翌日。 瘸九在凌牧云的房间外站着,轻声的说道:“公子,曲开始了。” 对于昨日之事,凌牧云始终耿耿于怀,笃定再也不带瘸九去勾栏听曲了,实在是丢不起那人。 因此,尽管知道瘸九在房外徘徊了许久,凌牧云仍旧赖在床上不肯起来。 直到瘸九忍不住心痒,开口提醒。 “走!”凌牧云清脆的声音从房里传出的那一霎,瘸九的脸上露出了猥琐的笑容。 到底是勾栏听曲更有兴致,何况,耳光打的又不是他凌牧云。 轻锁小院,门上贴着瘸九新写的告示:云爷小院,擅入者死。 不得不说,瘸九的腿是瘸的,可这一手好字,着实让凌牧云艳羡许久。 至于凌家都快被卸光了,为什么还执着地守着这个小院,凌牧云语气深长地告诉瘸九:怕父母回来,找不到家。 不过,瘸九从不怀疑这张纸的作用,且不说造反的府兵已经逃出城去,这定北城的泼皮瘪三,哪一个不认识凌牧云? 在他们眼中,这厮极是记仇,下手又黑,没轻没重,完事还要说上几句风凉话。 市井中,报一句“云爷”,哪个不长眼的敢不给面子? 一脚踢飞落在地上的“凌府”牌匾,主仆二人风尘仆仆的赶往勾栏。 靠前的座位,四碟小吃一壶好茶,手指在大腿上敲着节拍,凌牧云认为,这就是神仙日子。 ““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 隔壁桌突兀的声音打断了凌牧云的雅兴,转头望去:眼生,不似西山域之人,着装刻意简朴,却无法掩盖一脸娇嫩的富贵气。 “这位仁兄,在下的话是否勾起您的共鸣?” “我共你大爷!最恶心的就是你们这种,听个曲,还高谈阔论,咋?世界之大,已装不下你的文化,要来这里显摆?” 凌牧云打心底里瞧不上这些世家公子哥,声音中更是极尽嘲讽。 “在下横山陆氏陆机,阁下是想清谈?”陆机一副翩翩公子风度。 大晋朝,崇尚唯美,如陆机一般,高贵典雅,俊秀阴柔,走到哪里,都会有一群痴男信女追着索要签名。 “清谈?”世家门阀、青年才俊或为名、或为利、或炫耀地扎在一堆,起一个话题后高谈阔论,再互相吹捧,即是清谈。 对此,凌牧云向来嗤之以鼻:“故作呻吟,与世无益。你脑子没病吧?” 横山陆氏,曾有潘江陆海之称,“二陆入洛,三张减价”。 几十年前,陆机兵败七里涧,被夷灭三族,幸得枯井中遗腹子留了血脉。 凡五十年,两代人励精图治,开枝散叶,这代的青年翘楚更复以“陆机”之名,师从上清派。 虽说不写文章、不钻研儒术了,可如今陆氏,便是“王谢桓瘐”四大家族都会高看一眼。 谁让人家不玩学术玩道术了呢? 陆机羽扇纶巾,得意后却一副吃了憋的表情:在这蛮荒一般的定北城,特意报上家门,竟被说成脑子有病! 果真是不开化之地,怪不得西北王造反都不用带干粮,学起蛮族那套“两脚羊”“和骨烂”惟妙惟肖。 “我想我们会再见面的!”陆机没了勾栏听曲的兴致,甩身带着仆从离开坐位,临行前,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 凌牧云不以为意,定北城说这话的人不在少数,哪个不是被套了麻袋,打得鼻青脸肿? 社会的毒打,好过无谓的争论。 用手敲着桌面,跟着节拍:“今天的踏摇娘,有那味!” “那是!我一直相信公子的品位!”瘸九的腿,坐着的时候,一样齐。 曲终人散,凌牧云意犹未尽地哼着小调,瘸九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我说过,我们会再见面的。” 循着声音看去,不是陆机是谁? “缺心眼的玩意,这和说过没说过有什么关系?分明是特意等小爷的,怎么,找碴?”凌牧云有些懊恼,刚找对了曲调,就被搅得忘词。 “这位公子既然不愿清谈,那陆某就想换个方式,与公子认识一下,还不知公子姓名?” 有一点是值得凌牧云佩服的,就是不管言语间有多么尖酸刻薄乃至不堪,陆机的回答总是彬彬有礼,声音颇有磁性,让人听了有如沐春风之感。 “凌牧云!” “定北凌家,一手雷法惊天地泣鬼神,千年血战,早已物是人非,但凌天君的赫赫威名仍如雷贯耳啊。”陆机感叹的同时双眼望向远方。 “小爷实在说不出什么与有荣焉的话,你不会告诉我你在追忆往昔吧?快,划出个道道,小爷接着!” 说完,凌牧云挽起袖口,街头霸王那一套摆起,显然是受不了陆机的故作高深。 第五章:陆机的卜算 “在下受师长之命,来定北城打探叛乱一事,原不想节外生枝。不过,见仁兄跃跃欲试,实不好搅了雅兴,那就点到为止?” 话音才落,右脚跺地,一阵风浪笼罩开来。 瘸九见事态不妙,也不瘸了,小跑着离开是非之地,远远的望着,与他一同的,还有陆机的仆人。 “瘸九,太没义气!”凌牧云周身雷电覆盖,盯着陆机。 “震:春生!”陆机左手一挥,很有仙风道骨模样。 同时,在凌牧云的脚下,一排木桩刺出。 凌牧云感觉异样,轻点脚尖,一跃而起,躲过攻击。 “巽:夏长!”陆机再次挥手,木桩破土,直追凌牧云。 “掌心雷!”一道道雷光倾泻,将追来的木桩炸成碎屑。 “坤:秋收!”陆机脸上浮现一丝微笑,五指慢慢收拢。 碎裂的木屑本就是漫天飞舞,此时,像包粽子一样,向凌牧云包裹而来。 显然,此刻掌心雷已无法奏效,凌牧云只能运转雷法,在周身形成一个雷电区域,抵抗靠近的碎屑。 只不过,雷电击碎木屑,木屑变得更为细碎,卷土重来,层层叠叠,似乎永无止境。 “乾:冬藏!”陆机翻转手心,手掌下压。 被雷电烧焦的木炭呈现黑色,未被烧焦的呈现赤白,如阴阳鱼一样一上一下,将裹成粽子的凌牧云夹在中间。 无论春夏秋,凌牧云都未感觉到其他变化,唯独冬,他仿佛置身于冰天雪地,透骨的寒风冻得他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既然如此,那你尝尝我这个!五雷令:浴雷!” 浴雷这招式,是两败俱伤的打法,以凌牧云为中心,所有在场的人都会受到雷电的无差别攻击。 这一式,借的是天地间雷电之力,而非自身修炼的雷法。 因此,即便是使用之人,也不能精准控制其范围。 “真是麻烦了!”陆机露出一脸无奈:“不打了!切磋就切磋,玩什么命啊!” 说完,左脚轻点地面,又一阵风浪袭来,所有的木屑随着术法消失不见。 除了地上的点点焦黑,再也看不出一丝打斗的痕迹。 “不打了?”凌牧云散去真炁,望着漫天突兀出现的乌云,心有余悸地继续说道:“我也是才领悟此术,这架势,看着还挺唬人!” 昨夜翻看《太师雷霆正法》雷法篇,仔细研磨直至深夜,尤其是五雷令,勾住了他的兴致,今日得以检验,竟有如此效果,这让凌牧云有些始料未及:“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惊喜!” “没分出胜负,总是意难平,不如卜上一卦,看今日武谈吉凶,也省却些许气力?” “还能这样?”凌牧云满脸疑惑的看向陆机。 陆机没有回答,闭上双眼,嘴中念念有词,手指掐算越来越急,真炁在其周身凝结,直至丝丝可见。 “噗!”一口鲜血喷出,陆机忽然睁开双眼,诧异地望向凌牧云:“不可能!” “算卦喷出两斤血这种事,我还真是第一次见!你怕不是想把小爷笑死,以继承凌家的那个破院子?”凌牧云的错愕一点不比陆机少。 卜上一卦,算个胜负,还要喷血,那还不如被自己打吐血,也能落个一世英名。 陆机没有回应,而是开口问道:“敢问凌公子,凌昊?” “家父!” “难怪!”陆机恍然大悟,连连点头:“不瞒凌公子,令堂消失一事,我曾卜过一卦,同样呕了二两血,却毫无所得。” 对于父母消失一事,凌牧云是有些怨气的,尤其是童年在歧视和欺辱中度过,这怨气越积越深。 随着年龄的增长,凌牧云倒是看开了许多,想着父母尚在的时候,他得到的宠溺不比任何人少,又自我宽慰,原谅了他们的不告而别。 直到凌家开始流传着凌昊与姬凤仙叛了异族,凌牧云才开始试图了解父母离开的真相。 尽管,他不知道,异族是羯、羌还是鲜卑、柔然。 可是,他能得到的信息,仅是寥寥片语,几无法追求真相,父母仿佛凭空消失一般。 刚刚陆机的话,再次勾起了凌牧云内心的柔软:“陆公子,你知道家父之事?” “不知!” “妈的,不知道你还故作神秘!神神叨叨的,吊人胃口!” “但活着!”陆机接着解释。 过去无可挽回,已成定局,如果凌昊已死,无论是什么人试图掩蔽天机,都不能掩盖已死的事实。 只有未来,才充满变数。 陆机又是画圈,又是摆划的说了半天,凌牧云反而听的云里雾里:“一如既往的神叨,不过,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话说回来,你闲的没事,算我父亲做啥?” “因为,与令堂一同消失的,共有十人,修行界称为十逆,包括家父陆有才!”陆机继续说道:“而家父去向,同样被蒙蔽,一片朦胧!上清师长许穆也无法窥视一二。” 十逆也好,十顺也罢,凌牧云都不在乎,他只知道,那是他的父母。 所以,他对十逆,没提起半分兴趣。 “一群人去找爸爸?想想就壮观!”凌牧云听过许多关于父母的传言,都是凭空想象,经不起推敲。 陆机神神叨叨的,说的反而是最靠谱的,也最扑朔迷离。 再三追问下,陆机都说“不知道,不清楚,不明白”,渐渐的凌牧云也失去了兴致。 “没事我回去了,饿了!” “凌牧云,我们会再见面的!”陆机望着凌牧云的身影,喃喃的说道。 对于卜算凌昊遭受反噬一事,陆机认为天机不愿泄露,或是有大宗师蒙蔽了天机,可卜算凌牧云时,本只是想看下输赢结果,可一瞬间出了十几种卦象,这激起了自己的好奇心。 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卜算凌牧云吉凶,谁知,却遭受了反噬,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卜算,说白了便是辨吉凶,进而趋利避害。 如果“利”影响过大,那么,就会有反噬。 莫非,这凌牧云有什么惊天的秘密?陆机杵在那里,直到凌牧云的身影消失。 “阿嚏!”凌牧云揉了揉鼻子:“瘸九,你说陆机是不是在骂我?” “世家,不都那样?”瘸九不屑地说道:“身穿儒服,行若狗彘。” “中肯!” 第六章:虞美人的身份 “公子,咱要不要跑路?”瘸九对于送死这个事,一直愤愤不平。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从你接过《太师雷霆正法》时,就走不了了!”凌牧云眼睛一转,直勾勾的盯着瘸九:“你也想跑?” 三百忠诚府卫早逃的一干二净,身边剩下的,只有瘸九这个老仆。 单是这点,就足以让凌牧云心生感念,便是瘸九说了要逃出城去,凌牧云也不会横加阻拦。 “公子说的哪里话?过年的那碗红烧肉,谁家公子会与下人分食?我瘸九,可不是苟且偷生的人。” 为了表忠心,瘸九特意将胸膛拍的邦邦响,以加强语气。 “哎,还不知道西北王的癖性,从传言来看,不是什么好鸟。”凌牧云少有的多愁善感:“瘸九,你先跑吧!我实在守不住小院……我就去寻你。” 可以说,瘸九是看着凌牧云长大的,对于自家公子的性子,他比谁都了解。 心性纯良,乐天好强,执着中带着一丝执拗,偶尔想念父母,也是在夜深人静时。 定北城太小,装不下公子,可即便哪一天离开这是非之地,想必,小院也是安然无恙。 “我瘸九,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势与公子共存亡!” “肉麻得紧!再说,我们留下来不假,可没答应守城,没答应守家吧?西北王打进定北,与我何干?”凌牧云眼睛一转,坏笑道:“要是虞美人说这话,我倒是爱听。” 提到虞美人,凌牧云接着眉头一皱:整个定北城,能走的都走了,剩下的,要么是舍不得那一份家业,对西北王存了一丝幻想的,要么是老弱病残,实在走不了的。 可虞美人,乃至整个勾栏,都似没事人一样,曲照唱,舞照扭,风轻云淡的,着实让人看不透。 “公子,你可知道勾栏名字?”瘸九明知故问。 “闭着眼睛都能走到忆石轩,还能不知道名字?”凌牧云对瘸九没头没脑的问题有些不以为然。 “那公子有没有想过,虞美人不姓虞?” “虞美人不姓虞,难道姓石?”凌牧云话还没说完,忽地拍了下脑门:“果真?” 瘸九点了点头:“八九不离十。” 无论是多么明智的君主,总是求贤若渴,如前朝曹氏,脍炙人口的“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对人才的渴望已经到了横槊赋诗的地步。 大晋朝则不然,简直是人才济济,前有竹林七贤,后有金谷二十四友,哪一个拎出来没有几分经天纬地之才? 可问题就在于:人多,反骨也不少。 石家在乱世中出曾经璀璨的如一颗明星,现在看来,不过是一个历史的一个插曲。 虽早已没落,可是并州十八骑,至今仍能止住塞北婴啼。 “叱咤风云的十八骑,最后落在了一个女子之手,老石家的棺材板还能消停?”凌牧云接着说道:“那她来西山域,定有所图,或许,说不定与西北王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瘸九久久不语,目光深邃的望着斜阳:“那天,我的手,确实唐突了!” “你什么时候知道忆石轩与并州石家有关?”凌牧云总感觉这其中有什么不对劲,可又想不透其中关节。 “公子啊,我怎么知道?这不是被你引着往这面想么?”瘸九憋着苦瓜脸,愁容满面。 “不对劲,明天去试探下!” “公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乱世之秋。” “怎么这副德行?”凌牧云看着瘸九,像全天下都欠了他钱似的:“有小爷我在,你怕个鸟?” “公子,当时我挨那两耳光,你可是装作不认识!”瘸九的声音很低,但怨气不小。 “不要在乎这些细节,就说明天还听不听曲吧!” “嗯……听!”瘸九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 往日听曲,多半是为了精神愉悦,可明日,却是想弄个究竟。 以至于在床上翻滚了半天,凌牧云仍未能入睡,便把《太师雷霆正法》从枕头下抽了出来,仔细翻看。 按书中所载,雷为阳,霆为阴,修行者由浅入深,须先修雷法,是为阳雷,再修霆法,是为阴雷,后融会贯通为雷霆之法。 此时,便可以使用天雷、地雷、水雷、神雷、社雷,合称五雷。 此五雷与雷法篇的五雷令,又有不同,是真正的五雷之法。 阉割版的凌氏雷法,仅记录了身法和不足一半的雷法,而掌心雷,不过是阳雷应用中的一种。 同时,掌心雷又称引雷,想借用天地间的雷电之力,须使用掌心雷使空间布满雷力,以引动天地雷力。 “这不就是鸡窝里放个引蛋么?”云里雾里地被绕了半天,凌牧云将书塞回枕头下,转身睡了过去。 第二天,主仆二人兴致勃勃的去勾栏听曲时,发现忆石轩大门紧闭。 门头用红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打烊三天。 “瘸九,你说是不是蹊跷了点?” 往日里,忆石轩歇业的时候并不少见,可偏偏自己要来探个究竟时,忆石轩没开门! 回想这三年来,除了偶有闹事之人,忆石轩从不逾矩,又无法考究蛛丝马迹。 “是巧了点,要不要砸门?”瘸九作势就要伸手。 “是不是缺心眼?”凌牧云拦住瘸九:“现在进去,不就打草惊蛇了?不如来个夜探!” “公子什么时候有了梁上君子的嗜好?” “我又不是贼,还梁上君子!再拽文我肯定要打断你的腿!” 做了计较,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凌牧云穿了一袭夜行衣,准备出门,迎面而来的是同样一袭黑衣的瘸九:“你要做甚?” “不是公子说要夜探么?” “勾栏的那两条狗,你跑得过?如果虞美人真如猜想的一样,你这深一脚浅一脚的声音,人家早发现了!”凌牧云鄙夷地说道:“安心在家,整好宵夜,等我回来。” 说完,闪身消失在黑夜中。 忆石轩大门依旧紧闭,可翻过院墙,里面却是另一番景象:窸窸窣窣,张灯结彩,正堂两个穿了铠甲的武夫守住堂门。 还有往日里杂耍男子也持了刀剑来回巡视。 凌牧云压低身形,半挂墙上,只见正堂内,虞美人一身浅绿,上着紧身对襟小袄,衣袖宽大,下穿多折裥裙,宽松拽的。 没了往日风情万种模样,倒多了一丝英气和孤傲。 其对面一长髯老者,戴胡帽,大袖翩翩,一副人畜无害模样。 只是里面的对话无法听清,凌牧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蹑手蹑脚地沿着院墙向里靠近。 夏日的闷热,倒是让蜘蛛吃了个肚圆。 扯断柔韧的蛛丝,凌牧云终于靠进了正堂,只不过,还没来得及竖耳打探虚实,长髯老者便出了内堂,与虞美人简短道别后,匆匆离开。 “哎,来晚了!”凌牧云蹲在墙角,一脸遗憾:“不过这虞美人,果然不简单!” 第七章:并州石氏 “没想到凌公子竟对奴家如此痴心,三更半夜的,也不忘来看上一眼!”虞美人送走老者,转过身对着凌牧云的方向说道。 在定北城,凌氏能走的都走光了,加之虞美人的眼神,凌牧云不需猜想,就知道自己被发现了。 但暴露是一码事,被当场抓住是另外一码事。 大不了事后死不承认,忆石轩还能屈打成招? 脑子一转,凌牧云腾空跃起,就要翻墙而出,怎料一道巨大蛛丝铺天盖地袭来。 蛛丝极细,肉眼难察,但韧劲却极好。 凌牧云一撞,蛛丝鼓起一个大包,接着一个反弹,将他被牢牢地粘在上面,晃动起来。 跟荡秋千似的。 “这么着急走作甚?难不成,只有偷窥的胆量?”虞美人一脸揶揄忽然变得狠厉:“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误会,都是误会,我只是不经意间路过,什么都没听见!”凌牧云又挣扎了几下,仍无法挣脱,便暗暗运转雷法:“真的什么都没听见。” “我劝凌公子不要枉费心机!”虞美人笑盈盈地看着凌牧云。 一笑,倾城!凌牧云心神都跟着荡漾,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还在蛛丝上。 如不是眼中透着杀机,凌牧云此时一定会嘴角流涎,露出一脸白痴相。 绝不能坐以待毙。 淡淡的雷光在蛛丝上蔓延,发出呲呲声响,虞美人收敛杀机,似乎勾栏里的顾客一般,坐在花坛边,看得饶有兴致。 “凌公子,我都说了,不要枉费气力,怎么就不听奴家的?我这蛛丝,是极地寒蛛所吐,刀枪不断,水火不侵。” 虞美人不知从何处摸来一串葡萄,摘了一颗,纤纤玉手送入口中,端庄典雅的模样,又把凌牧云看呆了。 甩了甩头,回过神,凌牧云竟有些心悸:虞美人最厉害的,怕不是蛛丝,而是邪魅功夫,这蛛丝不过是一个幌子! 心中猜测刚起,很快就得到虞美人证实:“市井所传果然信不得,想不到,凌公子还是一个心志坚定之辈,哪有一点登徒子的浪荡?” 说完,虞美人再次起身,向凌牧云走来。 肩膀上还趴着一个巴掌大的蜘蛛,通体如玉,浑身长着虚白绒毛。 “我……还好没讨你做老婆,床帏之乐时,忽然跳出一个蜘蛛,就不能用扫兴来形容了!” 凌牧云警惕地盯着虞美人,继续说道:“现在我该称呼你石姬公主,还是虞美人?” 虞美人眯起双眼,语速不紧不慢:“知道的不少,但,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只有死人,才不会说话。” 随着虞美人的话音,蛛丝开始收紧。 “撕拉!” 衣服撕裂的声音传入凌牧云的耳朵,让他的声音里有些焦急:“我真他妈是路过!” “都一样,都一样。”虞美人轻言细语,似在呢喃。 再次怔了怔神,凌牧云大骂道:“狐狸精,还玩魅惑这套?你真以为吃定我了?” “凌公子,全身最硬的就只有嘴了吧?要不要,先挣脱蛛丝再说……凌公子!”虞美人特意拉高了最后三个字的声调。 “更硬的金刚杵,迟早让你见识见识!”凌牧云眼神闪过一丝狡黠:“雷火!” 雷火是雷法篇记载的关于雷法的特殊用法,以精纯的雷电之力引动天地业火,焚烧万物。 原本冒着丝丝雷电的蛛丝,忽地燃起火苗,以燎原之势,瞬息布满蛛网。 随着空气中,一股毛发烧焦的味道散出,凌牧云稳稳地落在地上。 “怎么可能?”虞美人一脸惊讶:“小看凌公子了!与横山陆机一战,不过数日,凌公子修为精进的速度,倒是让奴家艳羡啊。” “增长的可不止修为哟!”凌牧云露出坏笑:“还有……掌心雷!” 虞美人还在等着下文,殊不知凌牧云搞起了偷袭这一套,突然发动掌心雷。 一道雷电划过,虞美人慌忙将袖口一甩,暗用真炁,匆匆挡下:“凌公子……” 眼前哪还有凌牧云身影? 倒是远远地传出一句:“再见了您呐!石矶公主!” “哼!不用追了!”拍掉袖口的火苗,虞美人止住准备追击的守卫,噗嗤一声笑了:“还是泼皮那一套,丝毫没有风度呢。” 一笑,风情万种。 凌氏小院。 瘸九摆弄着烤肉,吱吱冒油,见凌牧云闪进小院,招呼道:“公子,正是时候,我一直在等公子,没舍得吃。” “如果你擦了嘴角的油,再说没吃,我还能信你一分,现在,连半分都不信。”接过烤串,凌牧云撸了两串。 接着说道:“虞美人就是石矶!毋庸置疑!” “然后呢?”瘸九等了许久,仍不见凌牧云继续说话,不由得开口问道。 “什么然后?”凌牧云一脸茫然。 “虞美人是并州石家之女,石家早已没落。现在西北王造反,勾连的是羯族,虞美人是否想趁机复国?这里面……”瘸九分析得头头是道,却被凌牧云打断。 “和咱啥关系?不是说了么,小院之外,凡事无关!” “那你大晚上的去忆石轩,不会只是好奇虞美人是不是姓石吧?”瘸九一脸错愕。 “不然呢?去听曲人家也没开门啊!”凌牧云又拿了两串烤肉撸了起来。 大晋朝总有些风雨飘摇的味道,皇帝杀太子、新储闷死皇帝,屁股还没坐稳,兄弟之间又互相讨伐。 和击鼓传花似的。 好不容易消停了几年,还是张贵人协了桓家,遮遮掩掩地做了幕后之人,才稳住局面。 可那份黑而短粗的尊荣,再配上那副诡诈善妒的嘴脸,想要让一众藩王真正消停,确实不易。 这一切在凌牧云看来,和勾栏听曲一样有趣,仅限有趣。 就像夜探忆石轩,也仅是满足内心的好奇,而已。 “你不会以为我要匡扶社稷、扶大厦于将倾吧?”凌牧云一副看傻瓜的表情望着瘸九。 “怎么会?那种事,向来是世家的事!”瘸九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说到社稷,忽然想起,西北王还没到定北?” 凌牧云挠了挠头,略作思忖:“如果虞美人和西北王有关联,那就快了。” 接着将夜晚所见所遇分毫不差地说了一遍。 “长髯老者?什么模样?”瘸九问道。 “没看太清,就盯着虞美人的衣服了!” …… 第八章:风景这边独好 西北王毫无阻挡地进了定北城。 其实,不用瘸九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拍着房门,急匆匆的告知,凌牧云也能猜到,西北王会兵不血刃。 凌氏举族搬迁,留下三百府卫,打劫了自己主子,然后做鸟散状。 行政长官早早收拾细软携了家眷逃回关内,一同带走的还有城防力量。 不过,话说回来,督军萧炎、千人都校尉萧典没有开门投敌,已经算是为秦天王鞠躬尽瘁了。 如果这种情况,部队还有死伤,那凌牧云不得不怀疑,西北王的脑袋,怕是还没有核桃大。 又或者,西北王造反前,没找个术师卜算一卦,所行不利。 “有些商贾,组织起来到城门迎接,甚至还做了犒赏的军粮。”瘸九咂着舌头,一脸的不可思议。 “商人逐利,谁来了都会夹道欢迎。在他们眼里,兜里那两个子,才是爹。”凌牧云一脸不屑:“走,凑个热闹。” 让瘸九没想到的是,自己公子凑热闹的方式简直是独树一帜。 护国寺的九层高塔,把整个定北城看得清清楚楚,坐在塔尖上,总会凭空生出几分运筹帷幄的感觉。 稍稍有些煞风景的是塔下的和尚,挥舞着扫把,哄哄嚷嚷的,叫嚣着让二人下来。 “佛门重地!这些和尚,嗔戒修行有待提高啊!”凌牧云感叹着。 “就是的!”瘸九重重的点了点头附和完,伸长胳膊指着城内:“公子,后面穿青绛色衣服的,就是羯族。” 凌牧云定眼远望,前面的队伍着了甲胄,制式还留着前晋的那一套,应是西北王的将士。 后面的队伍如瘸九所说,衣服上绣了花鸟虫鱼的,应是羯族,男女都有。 又看了片刻,直到旗手入城,凌牧云才收回目光,说道:“青蓝底上一团火苗的旗帜,是拜火教标志。” 羯族崇尚大火,皆信奉拜火教,实行火葬,其中修行者多是与火相关。 看到这里,凌牧云无来由地生出一种厌恶之感。 仔细感受,是一股若隐若无的气息,可这气息并非来源于西北王,也非羯族,甚至拜火教。 这股气息到底是什么? 直到这种令人厌恶的气息忽然凭空消失,他也没弄清楚。 “难道是错觉?”凌牧云自言自语:“西北王所为,确实让人不爽。” 定北城很大,两万多人进城,倒不显得多么拥挤,只是时间用了很久。 主仆二人看得百无聊赖,加上塔下聒噪得很,就没了先前的新鲜感。 顺着塔檐溜下去,昂首挺胸地穿过塔下和尚堆,沿着小门大摇大摆地出了护国寺。 按凌牧云所言,之所以昂着头,只是对正门“谢客”二字无声地抗议。 “阿弥陀佛,两位施主,亵渎了佛门,就这样走了么?” 已经离护国寺几十丈了,反倒是有一个年轻和尚在身后打起了佛语。 “不用留,不用留,斋饭就不吃了,看,护国寺真是客道!”凌牧云插科打诨着,摆手示意瘸九快走。 “施主,道立有礼了!”道立和尚念动佛号,变换手势,结了一道大孔雀双手印。 “唵”伴随着禅定波罗蜜多之音从口中发出,一只白色孔雀从其双掌中飞出,直奔主仆二人。 “简直是无礼!”一把将瘸九推了个踉跄,凌牧云掌心雷蓄势待发。 等孔雀旋转着飞到身前数丈,掌心雷连绵不绝的轰击在孔雀上,几乎成了一条直线。 数息之间,凌牧云已分不清到底用了多少记掌心雷。 “轰隆”一声,孔雀在凌牧云三尺外化为点点白光,与雷法同时消散。 凌牧云与和尚各自后退三步。 “阿弥陀佛!”道立打了个佛语,转身向护国寺走去。 “打了人就想走!”凌牧云哪受得了这个气?作势又要施展雷法,瘸九赶紧起身,抱住凌牧云劝阻:“公子,好汉不吃眼前亏,这可是在护国寺地界!” “哼!”收了雷法,凌牧云一甩衣袖,同样转身,故作潇洒。 “噗!”背过身的刹那,一口鲜血险些喷出,被凌牧云生生咽下。 “公子!”瘸九关切的眼神中,有丝丝担忧。 “不碍事!”擦了下嘴角的殷红,凌牧云现出一抹得意:“那小秃驴也不好受!” 再看道立和尚,才走到寺门,一口鲜血便喷到了石阶上。 院内的和尚见道立受伤,纷纷前来搀扶。 “小师叔……” “定北凌氏,还有如此青年翘楚?不简单!”道立看着远去的身影,喃喃说道。 主仆二人从偏僻处回到小院,秉持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原则,紧闭大门,学起护国寺作风,在门上挂了“谢客”二字。 事与愿违,越是不想惹事,偏偏“祸事”临头。 半夜里门外窸窸窣窣的人来人往,脚步焦急。 主仆二人小声地嘀咕着,恐怕又有人趁乱想来凌府搜罗一番。 紧接着定北城开始火光冲天,求饶声、哭泣声、婴啼与鸡鸣犬吠混杂一起。 间或纷乱的敲门声。 主仆二人如临大敌,凌牧云手中的墨刃和瘸九怀里的铁锅,随时做好鱼死网破的准备。 便是如此,在小院里不敢出声,甚至不敢交头接耳,只凭声音判断定北城内情况。 直到一个微弱的敲门声响起,“咚、咚咚!” 起初二人并不理会,毕竟,敲门的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了。 但随后的声音,触动了凌牧云的内心柔软:“救救我的孩子!救救孩子!” “哎!”凌牧云一跺脚:“忍不了了!” 说完,义无反顾地打开院门。 入眼的是一个妇人,抱着尚在襁褓中熟睡的婴儿,瘫坐在门前。 见院门打开,妇人颤颤巍巍地将手中婴儿艰难地递了过去:“救救,救救……” 声音戛然而止。 凌牧云下意识地接过婴儿,才发现,妇人的腹部早中了一刀,内脏几乎流了出来,仅凭着一口气吊着。 母爱如斯。 “大嫂!大嫂!” 凌牧云触景生情,也不顾什么男女有别,抱起妇人回到院内。 瘸九扒开妇人瞳孔,叹了一口气:“救不活了!大罗神仙来了也救不活了。” 瘸九的医术,在凌牧云看来,是有些门道的,尤其是瘸九曾救活被凌牧云打得背过气的张三,让凌牧云更加认可了瘸九的医术。 怔过神,凌牧云拂去眼角不知何时流下的泪水:“凌氏不管,督军不管,咱得管!” 至于管什么,瘸九是听懂了的,所以,他再次拾起地上的那口黑锅,义愤填膺。 “你去做什么?好好地照看孩子!”凌牧云拦住瘸九:“到时候我可顾不得你!” 瘸九“哦”了一声,又把拿在手上的铁锅放下,接过凌牧云怀里的婴儿:“公子,别逞能啊。” 凌牧云重重地点了点头,掠过窄巷和破落的连廊,向凌氏大门跑去。 第九章:修为全开 凌氏府邸已经进来了许多人,以老弱居多,间或一二青年。 全部破衣烂衫,都沉默不语,低头啜泣,看得凌牧云鼻子又一次发酸。 穿过茫然的人群,尚未到凌氏大门,就传来的打斗声,空气中弥散着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息。 凌牧云加快脚步,等走到跟前,却发现陆机已和叛军打得难解难分。 大门前,已经摆了上百具叛军尸体,陆机的脸上和身上挂了彩,衣衫褴褛模样,哪还有半点翩翩公子的形象? “快来帮忙!”见凌牧云过来,陆机也不客套,似乎笃定凌牧云会出手一般。 “啊?啊!”初次见到如此阵仗,凌牧云一时无法适应,尤其是尸横遍野、殷红流淌,看得他胃里翻江倒海。 “逃到凌府的平民,让他们进去,阻拦追杀的叛军和羯兵!尽量不动用修为!” 言简意赅,也让凌牧云明白了陆机所作所为。 直白一点,便是救人。 至于不用修为,是怕引起注意同为修行之人的叛军,更何况,凌氏的雷法,每次使用起来,动静都不小。 虽然不能动用修为,可墨刃在手,对于击杀追赶平民的士兵,倒是颇为顺手。 越过初始的不适,凌牧云的动作熟稔起来,砍瓜切菜般干净利落。 “凌公子,没想到,你白打的功夫如此了得!”救人的间隙,陆机开口称赞。 “杀人是个力气活!”凌牧云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不忘揶揄:“眼前人越来越少,我们向其他区域!” “不可,凌公子,能救下府内之人,已是功德!如果我们离开,能不能抗衡叛军暂且不谈,怕是这府上千人也难逃毒手。” “分开行动?” “凌公子,你看我现在,还能坚持多久?”陆机浑身沾满了鲜血,不知道是他自己的还是叛军的。 可远处的劫掠仍在继续,求救声、哀嚎声、放肆的笑声,不间断地传过来。 听得凌牧云义愤难平。 尤其是几十丈外,那无辜惨死的男子,死死抱住叛军的大腿,让妻女快跑的场面,让凌牧云丧失了最后的一点克制。 “陆公子,我不想救万民于水火,但,我看不惯恃强凌弱!” 说完,一道无匹的气势自凌牧云脚底散开,真炁直达天际。 一时间,乌云密布,雷声阵阵,似有电闪欲裹挟千钧之势,随时倾覆而下。 “凌公子,那在下也不藏着掖着了!天衍·万物生!” 陆机随即将修为散开,凌府四周凭空生出四支巨型圆形光柱,散着幽幽绿光。 “定北凌氏!上清派!” 西北王占据了督军府,此时,府内长髯老者望着天空,微睁双眼:“需老夫走上一遭!” 话音未落,人已消失在原地,仅留下焦黑的脚印,散发着淡淡黑烟。 “凌牧云?另外一个是陆机?闹出这么大动静!没承想,还是低估了二人!”虞美人望着漫天乌云和四支光柱,摇了摇头:“不过,哎,不太聪明的样子!” 话虽如此,但却忍不住内心好奇,一跃至楼顶,在屋檐上急速闪身,向凌府奔去。 击杀了几个叛军,凌牧云和陆机二人还在为可以使用修为暗爽时,“轰隆!”一声巨响,长髯老者如巨石般落在凌府门前,青石四处崩飞。 “诶?小小年纪,弄出如此动静,真是后生可畏啊!” 与出现时的天崩地裂不同,老者脚步变得十分轻盈:“老夫舍其蓝,见过二位!” “玩大了,本想多引些杂碎,谁知,来的却是修行者!”凌牧云一脸苦瓜:“陆兄,你来应付?” “谁能想到,羯族大长老、拜火教第三席舍其蓝,随军前行。横山陆氏陆机,见过大长老。”陆机的话是说给凌牧云听的,目的不言而喻。 “老夫久闻,横山陆机,凭借上清法门,近年来大放异彩!今日得见,幸甚!”舍其蓝微微颔首,侧身看向凌牧云:“这位小友,应是凌氏族人,不知如何称呼?” “凌牧云见过大长老!”凌牧云不失礼数,恭敬抱拳。 “定北凌氏,出了如此翘楚,倒让老夫有些意外。不知两位小友意欲何为?” 舍其蓝的话音看似和煦,可随着他的气势打开,周围的空气逐渐凝固,似乎置身于釜蒸一般。 在这区域里的人,顷刻间汗流浃背。 “大长老!”已报上了家门,可舍其蓝仍在兴师问罪,陆机有些懊恼,不由得抬高声调:“见不到将士劫掠吗?” 陆机说的委婉。 定北城的人都知道,西北王以清君侧之名实造反之意。 按理说,士兵长途跋涉,略作犒劳也能容忍,甚至偶有劫掠,也会听之任之。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黎民百姓早有了这个觉悟。 可定北发生了什么,就是泥人看了也会冒出三分气性:壮年充军,稍有姿色的女子白天沦为玩物,夜里成为食物,老弱妇孺被肆意残虐,能带走的全部带走,带不走的,全部毁掉。 活脱脱的一个人间炼狱。 “哼!两万将士前线浴血,使异族未前进一分!可毒妇与谢家沆瀣一气,瞒而不报,是何道理?”舍其蓝的气势再一次拔高:“谁又知,我也为这天下苍生!” 一时间,凌牧云和陆机脚下的青石纷纷碎裂,额头汗珠如雨,肩上更如扛了座山一般沉重。 “那你也不能,肆意,左右他人生死!”凌牧云的压抑在一瞬间爆发,浑身雷电环绕,将舍其蓝的威压击溃。 “今天的事,小爷管定了!” “嗖!”凌牧云消失在原地,再次出现时,已在舍其蓝身后一丈,掌心雷顺势发出。 舍其蓝绝非等闲之辈,自脚下燃起熊熊烈火,包裹全身。 轻挥衣袖,一道火线喷涌而出,与雷电在空中对碰。 “嘭!” 漫天火花,随着掌心雷四散。 既然凌牧云已经出手,陆机也不能袖手旁观。 何况,两人携手,或有一丝取胜机会,单靠一人,无异于飞蛾扑火。 “癸:阴水!” 霎时间,空气中似流水潺潺,如激流拍岸。 短短的几息间,凌牧云已发起了数十道掌心雷,虽都被挡下,可雷力已布满空间,引得乌云如墨,雷声大作,几欲喷薄而出。 “小辈,适可而止吧,否则,休怪老夫以大欺小了!” 第十章:竹林七贤门下 舍其蓝年长几岁,自恃身份,一直没有动用真正的实力,而是以戏谑的态度与凌牧云过了几招。 待阴水一出,凌牧云收回掌心雷不再进攻时,他的内心闪出一丝不安。 只不过,他转念一想,又再次释然。 自己修行一生,少有敌手,眼前不过是两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 即使有什么特殊手段,又能翻起什么大浪? 舍其蓝不由得暗暗嘲笑自己年龄大了,没了年轻时的傲气,全然不顾凌牧云眼神里透出的那一丝狡黠,。 退回来的凌牧云双手环抱于前,雷电急剧压缩,极不稳定,似乎随时可能炸裂。 “五雷令:浴雷!”手中雷电忽然释放,直冲天际后没入云层,这一切仅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浴雷之术区别于真正的五雷法,根本在于,是暂时借用还是以自身修为牵引。 或者说,《太师雷霆正法》在雷法篇,以取巧的手段让修行者提前感受下真正的雷霆之法。 凌牧云第一次使用浴雷之术与陆机一战,最后无疾而终,没能见识其真正威力。 现在,是第二次使用。 “上次要是有这手段,我连那二两血都省了!”陆机揉了揉眼睛,嘴里如同塞了个鸡蛋。 “还不快闪!” 凌牧云也没想到浴雷的动静如此之大。 看着乌云翻滚,伴随着电闪雷鸣,不好的预感从心底升起。 赶紧散了浑身雷力,以逃命的速度向后翻滚十数丈,一头扎入尸堆中,甚至还快速拖来两具尸体盖在自己身上。 陆机距离尸堆更近,听到凌牧云提醒,嗖的一声,同样躲到凌牧云身旁,像乌龟一样,连头都缩了进去。 “戊:土掩!”地底黄土破开青石,砰的一声,盖在二人身上,显然,陆机觉得不保险,用了上清法术确保安全。 舍其蓝知道其中有诈,但面对两个小辈,无论是躲闪还是率先出手,自己那一世英名,都将在顷刻间化为乌有。 尤其是围拢过来看热闹的士兵,躲在暗处窥探的并州石氏之后,在舍其蓝看来,全是口舌。 大晋的风度,可不是以大欺小,大晋的风度,是傲人的风骨。 运转真炁,浑身烈火浸入身体,似乎变成了一个随时喷发的火山:皮肤下岩浆蠕动,鼻子、眼睛、口耳,散发着层层火焰。 舍其蓝准备以最强横的姿态告诉在场的所有人:“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阴谋都如同儿戏!” 话音才落,乌云中数道丈粗的雷电光柱骤然砸下。 似乎舍其蓝的话惹怒了煌煌天威。 其中一道,不偏不倚地直接劈在舍其蓝的头顶。 “咚!” 金铭的撞击声,远在数百丈外的观看“奇迹”的人不约而同地惨叫,七窍渗出鲜血。 胆子大一些,喜欢凑热闹的士兵,本想着一睹舍其蓝身手,在顷刻间化作虚无。 尽管舍其蓝双臂交叉,做了防御,可更让他始料未及的是,雷电似乎无穷无尽,将所有的愤怒一股脑地宣泄下来。 “轰!” 雷电变得更粗,带着丝丝黑气,似乎要将荡尽世间万物,洗涤一切不敬。 “轰!” 又一声巨响,雷电完全释放,光柱在地上砸出大坑,原本柔软的沙土,全部光洁如镜,颇似琉璃。 本埋在土里的二人,硬是被土层挤压出来,抛出数丈,狠狠地砸在了地板上。 摔得五脏六腑移位,大口喷着鲜血。 “这动静……”凌牧云缓了一下,喘着粗气,咧了咧嘴。 对于凌天君赤雷犁地,凌牧云总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态度,尤其是凌天君将西山化作齑粉的传说,更是嗤之以鼻。 西山无山,流沙千里,不过是凌家为了造势编纂的神话而已。 直到今天,凌牧云有了全新的认识:西山原本是有山的,定是被凌天君抹平了。 “至阴之水,引至阳之雷,恐怖如斯!”陆机擦了下嘴角鲜血,问道:“舍其蓝呢?” “在找老夫么?” “咚!”“咚!” 舍其蓝从丈深的坑中缓缓走出,每一步都力如千钧。 每一步发出的声响,都如重锤一般,砸在二人心口。 “让两个小辈,打的如此狼狈!”骨骼、肌肉里流出岩浆一样的鲜血,身上火焰晦暗不明,显然受了不小的伤,舍其蓝动了真怒:“只好用鲜血洗刷耻辱了!火龙:湮灭!” 舍其蓝身上流淌的岩浆,缓缓飘出,聚在半空,最终形成一条丈长火龙。 “吼!” 火龙成型发出怒吼,在空中盘旋一圈,似示威一般再次“吼”了起来。 空气中的温度也因为过高而让人产生窒息。 “交代在这了!”凌牧云强运真炁,一口鲜血喷出,身体上的雷光才微微泛起,又消散无形:“得,任人宰割!” 陆机同样喷出了一口血,不用问,肯定也是强运真炁带来的反噬:“天道夷且简,人道险而难。果然不能和你这种人共事,吉凶都算不透!” 陆机苦笑着摇了摇头。 火龙裹挟万物,所过之处,化为焦土。 青石板都因温度过高,纷纷爆裂;一道道肉眼可见的波浪随空气散开。 凌牧云抽出墨刃,艰难的举起:“今天不死,迟早,捅你个窟窿!” 这是凌牧云最后的倔强,最后的不屈。 就在火龙张开大口即将吞噬二人之际,一道身影挡在了火龙前面。 一拳。 朴素的一拳。 “呼!”火龙似活物般发出一声哀嚎,然后扭曲着身体,碎成漫天烟火。 借着火光,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背对着二人:一肩高,一肩低。 “瘸九!” “瘸九?” 最震惊的莫过于舍其蓝,驭火术是拜火教的秘典,而修出火龙,更代表着功法大成,再进一步,修出阳炎,便是宗师境。 而来者,仅是一拳,就破了自己最引以为傲的火龙湮灭,不由得让他瞳孔一缩。 “在下舍其蓝,敢问尊驾名姓?” 瘸九没有正面答复,而是告诫道:“回去告诉你们教主,中原之事,不是尔等小教派可以插足的,便是再鸡飞狗跳,充其量算作自家人打闹,还轮不到你等指手画脚!” 舍其蓝的脸色一沉,再次抬手抱拳:“尊驾既然不肯透露名姓,在下实难劝阻教主,还请海涵!” “真是麻烦!若不是杀万人过于罪孽,我这瘸腿,也该动弹动弹了。”瘸九语气极不耐烦:“竹林七贤门下!” 第十一章:嘴瓢了一下 瘸九爆出家门,舍其蓝脸色霎时间变得惨白,浑身烈火瞬间消失。 大晋风骨,还有“识时务者,在乎俊杰”。 竹林七贤,各有绝技,无论是哪一贤,拜火教都惹不起。 现在,又怎敢多问一个字? 从地上拾起一块破碎的青石挡住关键部位,顾不得后面的浑圆,舍其蓝以极其别扭的姿势行了跪拜礼:“舍其蓝有碍观瞻,还请尊者海涵!” “罢了罢了!不知者不罪,至于以大欺小这个事,我也替公子原谅你了!”瘸九继续说道:“我家公子大才,岂是你等可冒犯的?” 凌牧云听到这话,恨不得将头埋进土里:“瘸……九爷,以后您是公子!小的给您鞍前马后!” 且不说自己身负重伤,就是全盛时期,想要接下火龙,也几无可能。 瘸九只一拳,没见任何真炁波动,将火龙打得烟消云散。 就这份修为,凌牧云也不好意思再喊“瘸九”了。 “公子哪里话!”瘸九本想接着说几句安慰的话,见仍跪在地上的舍其蓝,不禁问道:“还有事?” “没,不敢劳烦尊者!” “那就散了吧!还有那边的姑娘,对了,虞美人,也散了吧,我与自己公子说两句体己话。” 舍其蓝和躲在暗处的虞美人躬身行礼,以逃窜的速度消失在黑暗里。 陆机也识趣,拖着受伤的身体,一面咳嗽着一面跨入凌府。 场内,仅剩下瘸九和凌牧云。 “公子!”瘸九一如既往地瘸着腿,准备去搀扶凌牧云。 “九爷,不敢打扰,我自己能行!”凌牧云说完,忍着剧痛,呲牙咧嘴地弹跳起身:“您看,活蹦乱跳的。” 瘸九没想到,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公子,依然是,那么的“懂事”。 “公子,即使今日不出手,瘸九也要离开了!”说完,眼神逐渐黯淡下去。 “你要走?”凌牧云挖了下耳朵,以为是刚才雷声过重,震坏了自己的耳朵。 他实在无法相信,从小陪伴自己的瘸九就这么离开,他更愿意相信自己听错了。 瘸九与自己,说是仆人,更胜亲人。 “公子没听错!” “为什么?父母走了,连你也走了,我……”凌牧云一屁股坐下,少有的垂头丧气,忍着不让泪水流下去。 他无法接受,那个抢红烧肉的瘸九,那个一起勾栏听曲的瘸九,那个遇事跑得比谁都快的瘸九,那个深藏不露的瘸九,要离开了。 “本以为小打小闹的,可背后的黑手,伸的有点长了!”瘸九停顿一下:“千年血战、异族入侵,关乎的是天下苍生!情非得已,不是老仆……哎!” 一声叹息,诉不尽瘸九的无奈。 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哪怕是有了那一点委屈,也是在被窝里,咬牙切齿。 可现在,竟当着自己的面,强忍泪水。 瘸九席地而坐,语气尽量平缓,絮絮叨叨的苦口婆心起来。 只是这些话,怎么听,都像临行叮嘱。 公子,修行切忌浮躁。 公子,定北太小,可游历天下,但要记着藏拙啊。 公子,《太师雷霆正法》是上古法门,总纲里的那句“受万千难”,也是见世面的意思。 公子,勾栏听曲时,少点两个菜,贵,不如红烧肉来得实在。 公子,人在江湖飘,记得要带刀。 公子,…… 瘸九还是那个瘸九,一口一个公子的叫着。 凌牧云却只能像牵线木偶般自顾地点头。 等回过神,身边已没了瘸九身影。 瘸九走了,一同带走的,还有凌牧云童年的欢乐。 夜越来越深,定北城渐渐安静起来。 陆机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凌牧云身边:“凌公子,定北城之事已告一段落,我也该动身了!” 凌牧云没有问陆机要去哪里,只是摆了摆手。 “都走吧!” 陆机点了点头,没有再言语,拖着疲惫的身体,消失在夜色里。 凌府大门,只剩下凌牧云孤零零的身影,坐到天明。 定北城早已安静,杀戮早已停止。 凌府内探头探脑的出来几人,确定安全后,开始大胆起来:“凌公子,大恩不言谢!” “大恩不言谢!” 越来越多的人从凌府出来,朝着凌牧云跪拜。 凌牧云无拘无束惯了,哪受得了这阵仗? 赶忙起身回礼,只是人太多了,他实在受不了这万般客套,只能推脱有事,逃难似的向长街跑去。 一路上,入眼的景象比预想的还要严重: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如不是昨夜一战,怕是整个定北城已经十室九空了。 西北王连夜出城,带走了能带走的一切,留下了满目疮痍。 哀嚎遍野。 让凌牧云诧异的是,虞美人竟留了下来,头裹布巾,宽袖短衣长裙,一身妇人模样,正在熬煮稀粥。 “虞美人,你不复国了?”凌牧云栖身向前,略有讥讽。 无论虞美人是否参与了昨日的劫掠,凌牧云的内心,对其与羯族瓜葛,都有些许介怀。 虞美人摇了摇头,给灶台添了一把火:“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这样的复国,我宁肯不要。” “嗯!”这话说出来,不由得让凌牧云高看几眼,再看看虞美人妇人模样,又有些许动情。“有什么用得上的地方,尽可开口。” 像虞美人这样的女人,是容易被原谅的。 “没米了,就是这种稀粥,也只能再煮一顿!凌氏的粮食可愿施舍么?”凌牧云没想到,一句客套话,虞美人竟当真了:“其实,饥饿比死亡更可怕!” “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凌氏没留一粒米!”凌牧云讪讪地撇了撇嘴,见虞美人脸色暗淡,于心不忍,赶紧接起前面的话茬:“不过,我知道哪有米!” “哪?” “护国寺!”凌牧云斩钉截铁地说道:“护国寺有良田千亩,不事生产,没有赋税,昨日叛军也未曾前往!” “那劳烦凌公子走上一趟,能得护国寺周济,不至于饿殍遍野,甚至,甚至易子相食。”虞美人言辞切切,尤其是梨花带雨的眼中,闪出的那希望之光,直让凌牧云不好拒绝。 “那就走上一遭!” 话答应得爽快,可现实情况是,前两天还和道立打了一架,互吐了一口鲜血,今天上门借粮,借不借的到另说,白眼是遭定了。 但既然应承了虞美人,也只能硬着头皮向护国寺走去。 一路上,定北城的“难民”络绎不绝,看样子同样是前往护国寺。 他们知道,哪里才能活下去。 第十二章:公子,听曲否? 到护国寺时,门前已经聚集了上百人,紧盯着“谢客”两个字。 有性情急躁的,叩动门环,大门内人影绰绰,却始终不见打开。 见护国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凌牧云灵机一动,绕过正门,轻车熟路的穿至后门,一跃至大树枝杈上,再一跃,轻盈的落在护国寺内。 一如往常的爬上九层高塔,置身塔尖,揭开瓦片,投掷到塔下。 “啪!”清脆的声音惊动了扫塔的沙弥,不一刻,塔下便聚满了叫嚣的和尚。 “叫你们管事的来见我,否则,我今天拆了护国寺!”凌牧云威胁完,还不忘再扔下两片瓦片。 “阿弥陀佛,凌施主,不知今日所为何事,竟如此嗔怒?” 早预见护国寺方丈不可能亲自前来,只是没承想,来的竟是半个熟人--道立。 “道立,你护国寺是见不到门外万千饥民嗷嗷待哺,还是不肯见?” 这句话,上升到万民水火的高度,置身于道德的制高点,直接略过叫嚣着拆护国寺的事,着实让道立有些措手不及。 “佛门清净地,不愿涉足尘俗!”道立双手合十,一副高僧风范。 “西北王来了,你当缩头乌龟,挂着谢客的牌子,现在,饥民来了,你还挂着谢客的牌子!难道你护国寺只能做盛世的点缀,而不去普度众生?” 凌牧云把心中愤懑一股脑抛出,眼睛盯着道立,大声质问:“护国,你护的是哪个国?” 声若炸雷,直击肺腑,似乎所有的错都归咎于护国寺身上。 “阿弥陀佛!佛说,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凌施主又怎知,已没之人未到西方极乐?”道立的佛法悟性,放眼大晋朝,也是首屈一指。 如果真要辩经,凌牧云便是长了百口,也难以应对。 “你的佛怎么说,我不管,我只问一句!”凌牧云盯着塔下和尚,手中雷电分明写着“威胁”二字。 “凌施主,但问无妨!”道立浑身佛光乍现,随时准备应对凌牧云的雷法。 “护国寺借不借粮!” 这个“借”字用的极好。 道立呕了两口血,在小辈面前丢了份子,此刻正踌躇满志,想要完美的接一记雷法。 可凌牧云竟是借粮,这感觉就像面对着美味,刚要伸手,忽然被人唾了一口,这感觉简直比吃了苍蝇还难受。 “凌施主来护国寺借粮?”道立诧异的问道。 “不然呢?”现在,轮到凌牧云诧异了:“我以定北凌氏的名义,向护国寺借粮一万斛!不知道立和尚是否赏脸?” “一万斛!”道立和尚好想破口大骂,顺便教一下凌牧云数术和斛的概念,奈何旁边围拢着众多僧众,不便开口。 只好打了佛号,苦笑道:“凌施主有救世之心,实是万民之幸事,但一万斛,实是仓廪不足,护国寺最多可放五百斛。” 见凌牧云皱眉,道立继续说道:“这已是护国寺存粮十之七八了。” “行,五百斛就五百斛!借了!”凌牧云见道立不似假话,爽快的答应了。 “非也,凌施主!是护国寺放粮五百斛!” “诶?护国寺忽然这么大方,倒让小爷有些惭愧了!”凌牧云挠了挠头,如果护国寺放粮,自己也少搭个人情。 “阿弥陀佛!护国寺放粮,救济天下苍生而已!”道立向着佛塔合十双掌:“凌氏平日多有供养,今日借粮,也是为了天下苍生,护国寺就不算利息了!” 什么意思?凌牧云饶了好久才想明白,这不是既当又立么?合着打着护国寺放粮的幌子,买了人心,最后却是凌氏买单? 不过,凌牧云转念一想,又毫不犹豫的答应:“好!借了!” 道立说的清楚,是定北凌氏借粮,不是凌牧云借粮,何况,过不了几天,自己也会跑路。 不,是游历! 到时候,护国寺爱向谁要向谁要。 “阿弥陀佛!凌施主,现在,可愿下来了么?” “啊,哈哈!”凌牧云尴尬一笑:“不用送了!我自己走!记得放粮啊!” 看着凌牧云跳出院墙,道立低吟佛语。 院中不忿的和尚觉得肉痛,分头找了监院和住持,汇报首座道立借粮五百斛的事。 “昨夜雷法,我没把握接住!”道立摇了摇头。 “舍其蓝与我,不分伯仲!”住持说完,背过身去,敲起木鱼。 没人发现住持脸上也露出一丝肉痛。 犹记得前年冬日,凌牧云与瘸九到佛塔观雪,住持一式“佛怒”,狂风四起,险些将主仆二人从塔尖生生吹落。 本以为施以小戒,让二人收敛一下,谁知,瘸九当晚翻墙而入,对着住持一顿输出。 “让你佛怒,让你以大欺小,让你刮风……” 直到现在,住持对木鱼砸在头部的清脆仍历历在目,更让他发自内心恐惧的是,自己挨了一顿毒打,整个寺院都没听到任何响动。 今天,凌牧云来护国寺,只是借粮的,哪怕来借命,也要和佛祖商量一下,借他几条。 谁让他背后,有个自己无还手之力的靠山呢? “此子看似顽劣,实非池中之物!”待禅堂内仅剩二人,主持给了自己和道立一个说得过去的台阶。 佛曰,善缘。 护国寺之后的事,凌牧云无从知晓。 下山的路,乡野小调吹的兴起,遇到路人,也不管是三三两两还是独行,都要说上那句:“回去吧,我已知会护国寺放粮了!” “上山干啥?护国寺承诺我,放粮!!” 直到入了定北城,来到忆石轩门口。 看见放粥的虞美人仍在忙碌,凌牧云假意咳嗽一下。 “看凌公子春光满面,想来,借粮一事有了眉目?”虞美人顺着声音看去,见凌牧云背着双手,斜眼看天,知道事有转机,便开口探问。 “手拿把掐的事,但凡瘸九在,我都不用亲自跑一趟!” 提起瘸九,凌牧云的眼神里明显有一丝暗淡:“护国寺放粮五百斛!” “怎么放?”虞美人追问道。 “嗯……”凌牧云一时语塞,嗫嚅道:“一时忘记问了,但答应了,肯定会放。” “扑哧!”虞美人半遮面容,双娥微蹙,笑的妩媚。 “既是护国寺答应放粮,自不会食言,是奴家多嘴了!” 这一颦一笑间,凌牧云把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凌公子?凌公子!” “啊!那是!那是!”凌牧云附和道。 被虞美人从幻想拉回现实,更加局促:“那个,我得回去了!还有事!瘸九还等着我呢。” “真是蹩脚的借口!”虞美人噗嗤一笑,看着慌不择路的凌牧云,忍不住存了捉弄之心:“公子,听曲否?” “西洲曲!会么?”凌牧云停住脚步,故作平淡的说道。 “想听?” 凌牧云点了点头。 “晚间!忆石轩!” 凌牧云又点了点头,始终没有回头。 直到拐个弯,到了小巷,才欢欣雀跃的打起节拍:“西洲曲啊西洲曲,西洲曲啊西洲曲,西洲曲!” “粥确实有些稀了!” “原来大户人家的快乐,也是如此。” …… 夜,终于来了,太阳在凌牧云骂骂咧咧下,沉入沙海。 凌牧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大袖翩翩的白衫,领口、袖口、裙边浅蓝色刺花点缀,腰襕下纤梢垂地,漆纱笼冠,故意留出一缕长发,自然垂于额头。 手中折扇“刷”的一声,如孔雀开屏,说不出的风流倜傥。 “听曲!”一路分花拂柳,很快到了忆石轩。 勾栏歇业。 凌牧云闪身跃至屋顶,映入眼帘的,是匆匆迁移后的狼藉满地。 虞美人也走了。 凌牧云显得有些失落,坐在正脊上,将折扇扔到院子里。 “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 起先,他只是小声哼唱,渐渐的,放开嗓音,最后几近嚎叫。 那夜,半个定北城都听了凌公子的西洲曲。 “不敢恭维!” “救命恩人怎么了?不能昧着良心说话,唱得确实难听!” “没在调上!” 第十三章:贾南风之女 真正解救定北城所有人耳朵的,是那股令人厌恶的气息,再度出现。 就像一只失恋了的公鸡,正悲哀的打鸣,却被一支大手生生的扼住咽喉。 “司马韦留了后手?” “还是有不死心的拜火教,趁机作乱?这定北城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差把城门搬走了!” 前日,西北王入城后,那股一闪即逝的气息,从来没有在定北城出现过。 那种发自心底的厌恶,如此的真切,不同于情绪的波动,纯粹是感受。 凌牧云改坐为盘膝,放出真炁,仔细的感受空气中的任何波动,眼中精光忽然一闪:“在督军府!” 浑身雷电乍现,紧接着凌牧云化作一道流光,直奔督军府。 督军府内。 “麻烦!这凌氏的功法真是古怪……连山简都发现不了……”两道身影合二为一,化作一团黑云,向城外掠去。 “嗯?在移动!发现我了?” 仔细捕捉着这股气息的移动方向,凌牧云调转身形,再次以极快的速度向之靠近。 一个跑,一个追,始终保持着几里的距离。 “欲擒故纵?”气息流窜的速度很快,但始终没有消失,凌牧云也能清晰的锁定气息的位置。 你追我赶,不经意间已到了城外三十里。 “在寻我么?”那道神秘的身影停在凌牧云前方,等凌牧云跟来,开口说道。 整个人都被一团黑气笼罩着,看不清容貌和装束,但在说话的声音中,凌牧云断定:女性,年龄不大。 “你是谁?”凌牧云止住身形,那股令人厌恶的气息扑面而来。 “不嫌弃的话,凌公子可唤奴家贾念昔。”贾念昔说话的间隙,一道黑气如毒蛇一般,趁着夜色,从地面悄悄的靠近凌牧云。 “砰!”凌牧云一记掌心雷,将黑气变幻的触手击退:“我说呢,原来姓贾!怪不得,会有一股让人作呕的味道!” 远在胶州的贾佳,无端地打了一个喷嚏,下意识地揉了揉鼻子,转身再次酣睡。 “凌公子,对贾姓,貌似有很大的成见啊!” “不能用成见来形容,简直想剥皮抽筋啊!”每每想到被克扣的月俸,凌牧云就忍不住咬牙切齿。 如果贾佳按凌氏直系的月俸全额发放,自己用得着听个曲,还要站在后排? 尤其是亲身体会到了前排桌子的待遇,凌牧云的恨意,便更多了几分。 贾念昔也不再遮遮掩掩地偷袭,黑气如墨鱼一般喷涌而出,在半空中幻化成一条长鞭,被她拿在手里:“凌公子的话,让我很失望啊!” “受!”贾念昔的话没头没尾,手中长鞭也随着话音,向凌牧云的腰身扫了过去。 凌牧云早做好了警戒,见鞭身扫来,弯曲腰身,以上弓式躲闪,在手掌落地前,一道掌心雷以不及掩耳之势抛出。 贾念昔没承想凌牧云在躲避之时竟能做出反击,急忙拖拽长鞭,在地上留下一道黑褐色痕迹,冒着黑烟。 长鞭收回,再次化为黑气,贾念昔双手快速结了几道手印,在身前形成一道黑气漩涡,包裹住迎面袭来的掌心雷。 “爆!”凌牧云的嘴角上扬,似乎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中。 随着他的话音,原本被包裹住的掌心雷,压缩成球,没头苍蝇似的左突右窜。 似乎随时都会撕裂漩涡,炸裂开来。 “哼!”眼见雷球就要冲破束缚,贾念昔冷哼一声,身体里涌出更多的黑气,同样极速压缩,倒让雷球跳跃得越来越快。 “噗!”一声闷响,雷球炸开,在黑气漩涡里撕出一道口子。 借着雷光,凌牧云依稀看到了对方模样:不足十岁样子,颇为乖巧,若不是抹了浓妆,直让人说一句邻家有女。 黑色漩涡在贾念昔的驱使下,再次笼罩全身。 显然,掌心雷没给贾念昔带来什么实质性伤害:“凌公子的修行,比之昨日,精进不少啊。” “哦?既然知道,那要不要感受下昨日的雷霆之威?”雷爆没能伤敌,倒是出乎凌牧云的意料。 雷爆,是《太师雷霆正法》中记载的关于掌心雷的进阶用法。 如再精进一步,便如凌正一般,掌心雷发出时化作一团雷光,所过之处,尽为齑粉。 “嘿嘿,奴家可不是舍其蓝那蠢猪,站着不动让你劈!” 如虞美人一般,一笑倾人城,可贾念昔的笑,更如墓地里骤然响起的哭号,端的是阴森恐怖。 “贾姑娘一笑,倒让我想起一人!每每如此,我都忍不住想用雷法劈死他!”凌牧云手中的雷电再起,掌心雷蓄势待发。 “哦?不知是何人让凌公子这样大动肝火?”贾念昔周身黑气在她身体来回穿梭,随之应对那出其不意的掌心雷。 如果是普通的掌心雷也罢,硬接几记也无妨,可随之而来的雷爆,生生的将她体内黑气消解了几分,才抵挡过去。 再接几记的话,真如凌牧云所说,来一次昨晚的雷术,怕是自己连跑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两个人都没有贸然出手,都在谨慎的防备着对方。 “我那管家的儿子,和你一样姓贾,总克扣我的月俸。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前晋朝毒后贾南风那臭婆娘的遗孤!” 雷爆没能奏效,眼下除了五雷令:浴雷,实在是拿不出更好的对敌手段,可真如贾念昔所说,能躲过浴雷,在无差别攻击下,反而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所以,凌牧云借说话拖延时间,一面思忖着应敌之策,一面暗暗后悔自己疏于修行。 谁知,才提到贾南风,贾念昔竟直接发起癫狂:“哈,哈哈,哈哈哈,母后,有人想你!” 就在凌牧云还在想这句话包含的玄机时,从贾念昔身后,飘出一“人”:身高不足五尺,鼻孔朝天,嘴唇包地,面色发黑,眉后还有一大块的胎记。 更骇人的是,这“人”七孔间隐有金屑流出,再配以贾念昔的大笑,直让凌牧云以为到了阴曹地府,见了枉死之人。 尤其是“她”出来的那一刻,整个城外似乎都充斥着那股气息,更加强烈,让人厌恶。 “原来如此!传,贾南风丑而短黑,被金屑酒毒死,果然不假。只是,贾姑娘的身份,却让人越发看不懂了。” 看似风轻云淡,侃侃而谈,实际上,此时凌牧云的心里早已泛起了滔天巨浪。 贾南风早在永康元年,就被司马伦已金屑酒毒杀,可眼前之“人”,其模样与史书记载相同,尤其是眉后的胎记,与描述分毫不差。 如不是眼前突兀出现的贾南风,神情呆滞,还保留着毒死的恐怖面容,凌牧云甚至会以为“活见鬼”了。 可越是如此,越让人匪夷所思。 且不说鬼神之说虚无缥缈,眼前的贾南风,分明是个人,或者说,是“尸体”! 哪家的术法如此奇怪,有操尸之术? “湘西?不是,湘西三邪赶尸术,不是藏尸术,贾南风怎会凭空出现?到底是什么?” 第十四章:激战哀献皇女 “如果我说,我是哀献皇女,你是信呢还是不信呢?” 贾念昔的声音中有一丝揶揄,半丝怨怼。 “怎么可能!司马女彦不是在八岁就……” 凌牧云听到此话,声音拔高了半度。 先是死了几十年的贾南风,半死不活地出现在眼前,现在,她早夭的女儿说,她是哀献皇女。 大脑疯狂地运转,凌牧云仔细的搜寻着记忆。 哀献皇女,名司马女彦是贾南风的小女儿,八岁时便能书写、讽诵诗论,长期缠绵病榻。 因其容貌俊美,深得贾南风喜爱。 病死后,特谥号哀献皇女,以长公主的规格下葬。 后来在八王之乱中,哀献皇女司马女彦之墓被乱兵所掘。 这每一个字,史书都写的清清楚楚,如果眼前的是司马女彦,那死的是谁?乱兵掘地又是谁的坟墓? “信不信由你!” 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上一秒还在研究身份,下一秒,五条黑气从身体里探出。 凝聚成巨蟒,张着血盆大口,在空中相互缠绕。 “这是……”凌牧云一时间没能从贾念昔的身份中缓过神来。 湘西赶尸术,是活人驱动死尸,如果贾念昔没有说谎,现在是死尸赶死尸! “死了,我会慢慢告诉你!”贾念昔冷笑一声:“去!” 巨蟒带着滚滚黑烟,向凌牧云扑去。 凌牧云的计谋被识破,仓皇间施展掌心雷。 掌心雷打在蟒头上,不过是稍稍迟缓其进攻速度,并。 但这已经够了,凌牧云的真正用意,依旧是五雷令:浴雷。 “母亲,交给你了!”贾念昔说完,贾南风的喉咙咕噜一声,接着嘴越张越大,最后几乎把整个脸都盖住。 风起。 只见,定北城内,冒出道道黑气。 大嘴仿佛要吞噬万物,所有的黑气,受到召唤一般,随着狂风,全部涌入贾南风的口中。 待最后一道黑气进入,贾南风紧咬牙关。 即使凌牧云还在与五条巨蟒缠斗,仍能隐约听到贾南风肚子里,无数人挣扎呐喊的声音。 “遮天蔽日!” 还未等凌牧云想个究竟,贾念昔一掌打在贾南风背后,只见贾南风原本紧闭的大嘴再次张开,刚才吞噬的黑气全部向着天空喷出。 一时间,天地色变,星月无光,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吞噬在黑暗之下。 在这一切黑暗中,巨蟒如鱼得水,如同隐身般,只几息,手臂及胸部便被撕咬得鲜血淋漓。 “五雷令:浴雷!”凌牧云双手之间绽出一道雷电,抵住一条巨蟒的直扑,闷声喊道。 瞬间,雷声大作。 也只有雷声大作。 “嗯?为什么?”正分神间,另外四条巨蟒汇聚到凌牧云抵住的巨蟒身上,五蟒合一。 “噗!”凌牧云被撞击得向后翻飞十几丈,鲜血喷洒在空中。 巨蟒并未乘势追击,伏首盘旋,任由贾念昔坐在头上,耷拉着双腿:“为什么?这漫天的执念,带着不舍和羁绊,隔绝了空间中的雷力!就这么简单。” “咳!咳!”凌牧云挣扎着起身,咳出两口鲜血:“我当是什么,原来是邪祟!” “大言不惭!”贾念昔讥笑道:“将死之人,倒是嘴硬得紧。” “咳!”凌牧云擦去嘴角的血迹,一脸轻蔑地说道:“《太师雷霆正法》中有关于镇邪的术法,我一直以为,是用来炸鬼的。没承想,真有邪祟!恰好学了三两个术法,就拿你开刀!” 说完,两手托举,泛起丝丝雷电。 “嗯?来不及了?”贾念昔看向天边,眉头一皱,叹了口气:“今天到这吧!” 双手在空中一划,所有的黑气全部汇聚,钻入她的额头。 “去!”一道黑气化作箭矢,捣向凌牧云的胸前。 凌牧云双手之间雷电成链,紧紧锁住箭头。 “砰!”黑气炸开,凌牧云再次被炸飞,跌落在沙地上,摔得七荤八素。 “完了,真炁全乱了!”望着满天星斗,凌牧云低声说道:“五雷令:浴雷!” 可真炁却无法调动,五雷令无法施展,微微抬起的左手,散不出一丝雷光。 “还要变强啊!”凌牧云自顾自地念叨着。 艰难的强撑着身体坐起来,环顾四周,早没了贾念昔的身影:“被我的话吓跑了?”紧接着凌牧云又摇了摇头:“肯定不是!看来,要真学镇邪的术法了!下次,可不一定有这么好运了。” 凌牧云见没了贾念昔的身影,索性躺了下去。 久违的繁星,再次映入眼帘,思绪也随之打开。 贾念昔是司马女彦,也就是哀献皇女,和自己稀里糊涂地打了一通。 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哀献皇女早已死了,比贾南风死得还早。 佛家倒还有些玄机,记载着高僧圆寂后,墓室见不到尸体的说法。 可这漫天黑气,哪有一点正法的样子? 贾南风出现时,那股令人厌恶的气息,并不是味觉,也不是视觉,而是纯粹发自内心的不喜。 有些类似虞美人的魅惑之术,却又大不相同。 虞美人的术法,是发动了才有效果,而贾南风只要出现,就有那种效果。 而这种效果,绝不是贾佳这个跳梁小丑能牵动的。 今夜的遭遇,简直可以用一时惊起千层浪来形容。 难道真的是,久居定北城,见不到外面大千世界的奇异,做了井底之蛙? 一面头疼的想东想西,一面调理着体内真炁,凌牧云暗暗感叹着:要是在瘸九就好了,还能背着我回去。 直到真炁不再乱窜,凌牧云又吐了一口鲜血。 挣扎着起身,在不远处寻了一截枯木,一路拄着,踉踉跄跄的向城内走去。 三十里的路途,呕了几口鲜血,花了近一夜时间,直到天色泛白,才到了小院。 伤势不轻,直过了两天,才好了大半。 要不是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凌牧云恨不得就在那张小床上,再腻上几天。 找了一些吃食,精神不再萎靡,凌牧云痛定思痛。 离开定北城,游历! 收拾行囊,背上墨刃,把整个小院环顾一遍,恋恋不舍地锁上了院门。 第十五章:游历?未成! 临行前,他特意去了趟卖油的老妪家里。 “女孩呢?”凌牧云的脸色铁青。 那夜救的女婴,已不知去向。 他知道,这两日,定北城处于饥饿和恐慌之中,女婴交给老妪,也是平素里感念其宽厚,可现在,女婴不见了。 老妪眼神躲闪着:“公子,不是老妇没有信用,可家中确实没有粮食,就……就……” “就怎么了?”凌牧云的手握在刀柄上,生怕老妪说出“易子相食”的话来。 杀一个孱弱的老妪本用不到出刀的。 “公子,饶命啊!”老妪直接跪在地上:“昨日,孩子饿得啼哭不止,我……我就把孩子放在了忆石轩门口。” “然后呢?” “孩子被老嬢抱了进去。”老妪说着,哭了起来:“公子,不是老妇有意丢弃,最后一口粮食都喂给了孩子!老妇实不知,这女孩是公子的千金,真要是知道,就是给老妇……” “行了!”凌牧云有些不耐烦,打断了老妪的话。 问个孩子下落,竟喜当爹了…… 瘸九说,孩子交给了卖油婆,并未交代具体细节,现在来看,老妪也未说谎,或许其中真的存在误会。 “确定女孩是被抱进去了?” “千真万确,公子!那一帮子人出城的时候,我还见老嬢怀里抱着呢。要不,咋个放心哟!” 老妪说完,又是两滴泪水挤下。 “嗯!”凌牧云看着老妪可怜模样,又觉得自己做的有些许过分。 于是,从背包里,拿出一块银饼,递给老妪:“辛苦了。” “公子,是要远行?”老妪也不客套,接过银饼,看了一眼凌牧云,大胆地问道。 凌牧云点了点头。 “忆时轩从哪出的城?” “城南!公子,差了一天,怕是追赶不上了!我这事……”老妪犹犹豫豫地,又将银饼递还过去。 她以为凌牧云是为了追赶女婴。 没接老妪的银饼,凌牧云转身离开,准备从南门出定北城。 只因为,护国寺在北门放粮,他怕遇见道立。 事与愿违。 没等凌牧云故作伤感的说上几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定北城残留的平民已经围拢而来,依稀间有些眼熟。 原来,是那晚救下之人居多。 “凌公子!要走啊?”一少妇从怀里掏出半块黑乎乎的干粮:“路上吃,省得挨饿!” “没有了凌公子,怎么活啊!”一男子唉声叹气的,递过来一口小锅:“路上煮点热乎的!” “官家走了,凌氏也走了,我们……”老妪挤了进来,手里拿着油壶:“公子,这瓶香油,算是一点心意,少放,能多吃几顿。” 还有孩提,黑黝黝的小手递过来一只瘸腿的布娃娃…… 凌牧云的手停在半空。 他忽然意识到,现在的定北城,缺的不是官家,不是凌氏,是一个主心骨。 持续半天的劫掠,留下的,除了残垣断壁,还有对生的绝望。 再看看这群定北城的原住民,声音悲切,拿出来的破烂物什,平素里,连正眼都不会给一个,此时,却显得弥足珍贵。 “自身本苦,却见不得众生苦!”凌牧云深呼一口气:“果然,还是心太软!不过,这卖油婆的嘴太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那小脚下装着风火轮呢。” “谁说小爷要走!”凌牧云的白眼略显俏皮:“我这不是给虞美人送行么?来晚了!走,凌府!” “不走了?” “就你话多,公子没想走!” 欢欣鼓舞的众人簇拥着凌牧云走向凌府。 “除了听曲,我也不会经营啊!”凌牧云边走边暗暗思忖,最后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横竖先撑几天,过些时候官家来了,再甩手走人!” 心中还在合计着,一回头,乌泱泱的人群,已经看不到边了! 自己一个人不行,可以找帮手啊,自己最擅长什么? 下命令! “谁知道张三在哪?”凌牧云心中有了计较。 “张三!” “张三,公子唤你!” “公子,张三在!”张三一面大声回应,一面穿过拥挤人群,来到凌牧云面前:“公子有事,尽管吩咐!” “去把你那群狐朋狗友叫过来!”凌牧云继续问道:“有谁会写字?” “公子,我是定北城的讼师,会写几个字。” “谁的腿快?” “公子,我做过旗官,虽然老了,可腿不比小年轻的慢!” …… 张三领着那群地头蛇成了临时安保,还收纳了未离城的府兵,暂时维持定北城秩序。 讼师老年暂时成了凌牧云的仆从,负责登录、书写事宜。 旗官老七嗓门大,带着用破布临时做的旗帜穿梭人群。 木工、瓦匠、织工、落魄的地主、勤劳的佃户,各行各业记录在案。 忙到夜幕降临时,一个巧手老妇像护着宝贝一样,走到凌牧云面前:“公子,老妇人没啥手艺,这面旗子,赶制得匆忙,公子不嫌弃的话,挂在府上!” 旗官见状,赶忙上前搭了把手,一面绿色黄边大旗缓缓展开,“公子”二字龙飞凤舞! 再看老妇人十指,隐隐泛红,针孔可见,想来,是干支急迫。 “好!”凌牧云一时间意气风发:“老七,把旗挂在凌府大门之上!旗在,我凌牧云就在!” 定北城自建城伊始,前所未有的和谐上演了。 虽说青壮年十不存一,但摒弃了男女之别,所有人都在为了活着贡献着最后的力量。 房屋修葺、尸体掩埋、大锅饭炊烟袅袅。 引水修渠、播种种菜、田地间往来穿梭。 只半年,定北城重新焕发了生机,其标志性事件,是庄稼终于迎来了第一轮丰收。 凌牧云一身短衫,扇着蒲扇,坐在大门前,看着所有人排着队按人头领谷物、蔬果,不由得感慨万千。 “张三!” “公子!”张三早没了泼皮那一套,半年时间,勤勤恳恳,倒是积累了不少声望。 “分了粮食,把无主地和凌氏的土地按人头分了!定北城施行均田制!” “公子,按今年的做法,大家都有饭吃,如果分了,怕是人心就散了。” “你懂什么?”凌牧云伸了伸懒腰:“每个人有了自己的土地,才会激发更强的活力!” 有一句潜台词,凌牧云没有讲,大锅饭的弊端在于,当保暖满足,私心便会泛滥。 一旦有了私心,就会有明争暗斗。 定北城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是同生死的品德,不是共富贵的标准。 就在凌牧云和张三探讨着更多的细节时,旗官老七匆匆跑了过来:“公子,公子!北门出现大队人马,约千人!” 第十六章:西北王折返 定北城才焕发一点生机,又有来路不明的军队路过,想来,按大晋、大秦、大凉行伍雁过拔毛的特点,取走一半收成,都算秋毫无犯。 谁来了,都是一个鸟样,凌牧云如是的说着。 “张三,集合安保,我们去看看!” 凌牧云有修为,脚步快些,先一步登上北门城楼。 远远望去,一群士兵懒懒散散的向定北城靠拢。 只是那副丢盔卸甲模样,看样子,是打了败仗。 “关闭大门!” “公子有令,关闭大门!” 定北城遭受了近乎灭绝的打击,但城门和城墙却完好无损。 每次想到这里,凌牧云都想当面感谢下督军和千人都校尉,顺便再抽他们两个耳光。 经过半年休养生息,定北城已经组建了百人安保,听到老七喊话,守门的两个精壮转动齿轮,伴随着一声巨响,大门紧闭。 约莫半个时辰,军队缓慢地集结在城下一里之遥,军旗残破,但“西”字却清晰可见。 “真是冤家路窄,西北王这是打了败仗,夹着尾巴逃回来了?”凌牧云有些幸灾乐祸。 从舍其蓝中途退出,带走羯族大部的那一刻,西北王的“清君侧”就只剩下失败二字。 原因无他,孤立无援的造反,无异于火中取栗。 “他们还来做什么?定北城被祸害的还不够么?” “公子,我们和他们拼了!”张三李四,从不分家,可西北王过后,就只剩下张三了。 “咚!”张三挨了一爆栗。 “我说张三,你的脑子是不是被驴踢了!”凌牧云说完这话,又觉得不妥,刚不是自己给了他一个爆栗? “咚!”气不过的凌牧云又朝着张三的头敲了一下。 “公子,我这次没说话!”张三委屈地揉着脑袋,但想到公子说自己是驴,脑袋的那个包,似乎忽然小了许多。 “想敲!”凌牧云现出一丝恶作剧后的得意:“动动你的脑子,城下虽是败兵,虽是落魄,但也是久经沙场的军队,就你们这点人,还不够人家一个小队砍的。” 凌牧云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张三,坏笑道:“要不,你下去叫个板,公子我给你擂鼓助威?” 张三伸长脖子望向城外瞭望,乌泱泱的不在少数,赶紧将头缩了缩。 “公子说笑,我这斤两,说飞蛾扑火,都是对我的抬举了!” “出息。” 城楼上凌牧云还在打趣张三,城下士兵出来一人,骑黑色枣红马,举“西”字大旗,快速向城门奔来。 未等扬起的黄沙落定,便大声地对着城楼喊道: “定北城,速度打开城门!否则,一炷香后破城,格杀勿论!” 连喊三遍。 “张三,你知道今天最幸运的是什么吗?”凌牧云故作高深的问道。 “城门关上了!”张三脱口而出。 “嘶!以后不要说跟我混的,丢不起那人!是今天分粮,所有人都在城里。”凌牧云说完,咧着嘴笑了:“也就是说,我没有后顾之忧。” “公子是要?” 张三的话还没说完,凌牧云已纵身一跃,从城楼上飞身而下。 在接近地面时,一记掌心雷没入黄沙。 “轰!”随着雷声,凌牧云翻转身躯,恰好落在深坑旁边。 “如果不是木屐和短裤,这一跃肯定会惊艳万分啊!”凌牧云有些遗憾,为什么没有换身衣服再过来。 最不济,也该把蒲扇拿来,那样才有一副高人形象。 “公子!公子!” 城楼上,张三手里拿着朴刀,奋力地呐喊助威。 这一喊不得了,跟着上了城楼的人,纷纷跟着起哄喊了起来。 在张三眼里,那么高的城墙跳下,再巧用雷法作为缓冲,就是这波操作,足以闪瞎那军队的狗眼。 “当说不说的,还是张三懂我。”凌牧云故作潇洒地挥手,止住城楼呐喊:“不知来者何人,所为何事!” 见过长髯持刀气势汹汹的,见过唯唯诺诺递交降书的,可穿裤衩还一脸穷酸的,让旗官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呆立当场。 “小爷问你要怎样?”凌牧云满头黑线:“你这厮,太不懂风情!” “哦!奉西北王之令,尔等大开城门!”旗官将旗举过头顶,用命令的口吻说道。 自古以来,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可旗官提起西北王,让凌牧云没来由的气从心起。 浑身雷电浮现,刺啦一声,旗官就感到了强烈的窒息感。 等回过神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已被拉下马,一只大手正掐着自己的脖颈,连气都喘不过来。 随着凌牧云手上力度加大,旗官弹动的双腿慢慢垂了下去。 凌牧云将旗官扔出一丈以外,又捡起“西”字旗,撕成两半,然后,毫无风度的褪下短裤,一道水线淋在旗上。 这边发生的一切,着实是出乎西北王的意料。 西北王很胖,就像一摊腐肉一样,堆在四匹马拉着的马车上,压的车轴吱吱作响。 可手上的劲头却不小。 “砰!”掰断车辕,喘着粗气问道:“谁去取了他项上人头?” “末将愿往!” 阵列中出来一人,为四中郎将屠浩杰。 十六年前忽儿山与柔然前锋一战,屠浩杰一柄长枪,杀敌六百。 尸体堆积成山,如同京观,被柔然各部称为“忽儿山屠夫”。 即使过去这么久,屠浩杰长枪上的头颅,仍能震慑柔然各部。 得了西北王应允,四中郎将拖着长枪,一步一步地朝凌牧云走来:“犯上之人,杀!” “等等!”凌牧云止住屠浩杰,说道:“犯上?哪来的上?你们不才是造反之人么?” “哼!”屠浩杰冰冷的目光如同盯着一具尸体,甩出一个枪花,朝凌牧云刺去。 在外人眼里,一个直刺,有些不太把修行之人放在眼里的意味。 无论修为的深浅,比之常人,到底是多了对敌的手段。 虽然凌牧云的王八拳,曾痛打凌牧忠,可被酒色掏空的身体怎算得了数? 四中郎将屠浩杰,敦煌郡一战,就是凭着这一个直刺,将护西域副校尉扎了个透心凉。 要不是横山陆氏赶到,说不定,现在的西北王,已经坐在敦煌看日落了。 在凌牧云耳中,这一直刺,却是另一番味道。 势重,却不失灵巧,没有丝毫真炁,纯武夫之力。 随着枪身的抖动,枪头微有龙啸之音。 凌牧云双手环抱,真炁流转,丝丝雷电凝聚其中,在枪头到达之时猛然推出。 “咚!” 凌牧云后退三步,双臂微微发麻,虽是堪堪挡住了这挟天地之势的一枪,但心中多了几分忌惮。 其实,对于战场上的高武,无非是下黑手、射暗箭,要么是用人头活活拖死,显然,此时的定北城显然不具备这些条件。 洛阳城高,四中郎将尚能借力跳跃而上,上个定北城,还不如平地一般? 高武对垒才是战场的正确打开方式。 第十七章:屠山屠氏 这是凌牧云下城对敌的原因,也是解决此次危机的唯一途径。 只不过,凌牧云从没有挨打不还手的习惯。 五岁时,在后街,被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王踹了一脚,凌牧云回家取了菜刀,愣是追了他两条街,直到孩子王低头认错,让凌牧云踹回三脚才罢休。 双手搓揉,缓缓分开,一道弧形闪电化作长鞭,脱手而出,向着屠浩杰围拢而去。 屠浩杰长枪如龙,一瞬间十几道枪影点出,如盛开的鲜花。 紧接着,手腕轻抖,原本绷直的枪身弯曲如弓,弹在闪电上。 闪电应声消失。 这一式雷链,是雷法篇中等术法,被屠浩杰轻松写意的破去。 “四中郎将屠浩杰,敢问阁下名姓!” 屠浩杰没有说出枪下不死无名之鬼的瞎话,开口,便是对凌牧云的尊重。 “定北凌牧云,城里人抬举,叫一声公子。” 凌牧云拱了拱手,作为回礼,同时借说话之机,思考着应敌之策。 屠浩杰久经沙场,也猜到了凌牧云的心思,率先出手。 枪身挑起,残影掠过凌牧云。 下一刻,看似未动的凌牧云,已后退一枪之隔,暗暗咽下一口鲜血,数道掌心雷随即甩出,速度极快。 屠浩杰其实并不好受,他的枪法是屠氏的祖传枪法。 屠氏原是塞北大族,受“王与马共天下”的世家王氏迫害,千里逃亡,最后落户屠山。 好在一杆长枪并非浪得虚名,在屠山难逢敌手,仅三年,就有了个屠山屠氏的称号。 屠氏长枪乃是重枪,枪头为玄铁所铸,枪身为千锤百炼的精钢。 当然,无论是什么噱头,有一件事可以确定:都导电。 “半年前,与舍其蓝一战的,可是公子?”屠浩杰单手握枪,刺破雷电,没有继续追击。 “是!”凌牧云随手又打出几记掌心雷。 “如果确是公子,以当日雷霆之威,屠某不敢撄其锋芒!公子大才,何不与我等,共谋大事?” 屠浩杰用枪拨开雷电,没有急于进攻,转而劝降。 交战中劝降,几乎是惯用伎俩。 以凌牧云的年纪和修为,屠浩杰本生了惜才之心,想要拉拢凌牧云入伙。 “和你们一起烧杀抢掠共食人肉?” 凌牧云心有不忿,继续说道:“你们进城的目的,不也是再次抢掠一番?” 说完,右手手腕旋转,手掌徐徐下压,左手结印。 “公子既然无意,那就休怪屠某枪不留情了!” 屠浩杰枪身一抖,枪头绽放枪花,破空之声不绝于耳,因速度太快,形成圆弧。 屠家枪法必杀技:点化轮回。 枪术,讲究的是平正速度,枪出如龙,可屠家另辟蹊跷,以面带点,如猛虎下山。 据说死在此技之下,再无来生。 只是,才跨出两步,就被一道闪电阻住,枪势全用来抵挡雷电的攻击。 “嗯?”没见到凌牧云使用雷法,怎会凭空出现雷电? 屠浩杰试探着再前进一步,又一道雷电劈下。 这闪电来的莫名其妙,屠浩杰不敢尝试:“请公子解惑。” “雷术:四兽镇邪。本是雷法中用来镇压邪祟的招式。”凌牧云脸上现出歉意:“四中郎将手下留情,才让我有了施展的机会。” “什么时候?” “自掌心雷开始,旋腕下按!” 屠浩杰仔细回忆刚才的打斗,凌牧云虽然施展的都是掌心雷,也被自己一一挡下,但每次的雷击力度和方位均有不同,而雷电落的方位,却呈现了规律性。 再仔细的察看脚下,依稀有雷电在地下时隐时现,应是凌牧云所说的阵法。 摸不清阵法原理,加之阵法产生雷电比之雷链还要强盛,屠浩杰皱起了眉头:“能在战场上做到心思缜密,实在是让屠某佩服!” 凌牧云没有得意,他知道,四兽镇邪挡不住屠浩杰,于是开口说道:“屠将军,你说我来个擒贼先擒王,现在冲过去给司马韦劈个外焦里嫩,如何?” 凌牧云在试探。 屠浩杰知道凌牧云在试探:“公子,你真的以为,王爷造反,靠的是位置?” 凌牧云哂笑一下:“是咯,好奇嘛!司马韦修为很高?”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屠浩杰继续说道:“屠某奉劝一句,公子,惜命。” “算啦算啦!曲还没听够,我就不去了!让九爷试试!”凌牧云摆了摆手,说的煞有介事。 “竹林七贤门下!一拳,让舍其蓝退军,让王爷避其锋芒!先生还在城内?” 屠浩杰在试探。 凌牧云知道屠浩杰在试探:“你不会以为,瘸九不在,我敢下来以一人对千人吧?” 屠浩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收拢长枪,枪柄轻戳地面,一道涟漪四散开来。 紧接着,屠浩杰动了。 一步一道雷电。 一步枪影绰绰。 最后,随着一声巨响,阵破,屠浩杰喷出一口鲜血。 收起长枪,屠浩杰转身走向阵列。 破阵,他没了再战之力,何况,他早已是疲惫之躯。 “公子,有空可来屠山一叙?那里的曲,异域风情,让人流连忘返。” “一定去的!”凌牧云咽下一口鲜血,暗暗咒骂:“妈的,怎么没写四兽镇邪有反噬呢,用一次喷一次血,谁着得住啊。” 骂声还没结束,又有一旗官小跑过来,在凌牧云三丈外停住:“奉西北王之命,任命凌牧云为千人都校尉。奉西北王之命,定北城纳粮五十斛,资军。” 命令一出,凌牧云惊若木鸡。 “凌校尉,请受命!”旗官往前几步,硬着头皮将授印小心翼翼的塞到凌牧云怀里。 地上的旗官尸体还没凉透,自己也没活够。 “看来,西北王真的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凌牧云缓了缓神。 两个命令,一个给的是瘸九面子,一个要的是西北王的面子。 至于命令是否具有法理性,凌牧云没有怀疑,西北王又没说是哪的的千人都校尉,扯虎皮当大旗,说不定用得上。 再说,无论西北王成功还是失败,他现在仍是西北王。 大晋朝群雄四起,割据称王的和雨后春笋一样,朝廷忙着和大秦掰手腕,就没把西北王叛乱当回事。 再说,世人都知道,西域长史府早归了大秦,西北王不过占据一城,徒有其名。 打着清君侧的幌子,借道大秦,反过来,连大秦都没出,就被打了回来,弄得丢盔卸甲。 出师时名不正言不顺,结果徒惹天下笑话。 只留下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哀叹。 可这份愚忠,或许,值得一提,毕竟大秦西北之北,还有个西北王,归属大晋。 “定北城只能纳粮二十斛,多了我做不了主。” 旗官再回来时,只带了一个字:“允!” 西北王在城外守了片刻,等粮食到的差不多了,便绕城离去。 运粮期间,凌牧云特意找了一个身材与瘸九相仿之人,穿了瘸九的衣物,站在门楼之上。 自己后退半步,假意恭谨。 “公子,人走远了!”张三长舒了一口气。 “我不瞎!”凌牧云阴阳怪气的说道:“站久了,腿麻,背我回去。” 第十八章:驼队 在城楼上的所有人,都见识了凌牧云的英姿,更是以一人之力退敌。 对于凌牧云腿麻这个事,所有人都认为他习惯了欺负张三,甚至张三还在暗暗腹诽:“修行到这境界,还会腿麻?” 他不知道的是,凌牧云的真炁乱窜,已经到了崩坏的临界点。 将军一怒,气贯山河。 四中郎将不过一介武夫,没有修为,但凭借武技与蛮力,便与自己打得不分伯仲。 按屠浩杰所说,西北王司马韦或许深不可测。 不用想,那种压死四匹骁马的体重,必然不是武夫。 “坐井观天了!”凌牧云一面调息,一面唏嘘着。 这半年里,自己沉浸在“公子”的角色里,不可自拔。 甚至,有大妗姐带着姑娘上门说媒时,自己还会想着在定北城终老。 在这种安逸里,忘却了所有的初衷和好奇。 父母消失的原因是什么? “十逆”的背后隐藏着什么? 瘸九临别时叮嘱一定要游历,才看得清乱世,又怎么游历? 只知道“竹林七贤”,瘸九到底是谁? 瘸九提到异族,那他是不是知道父母离开的真相? 还有那虞美人,是爱慕,是爱而不得,还是爱,没有定论。 自己引以为傲的雷法,近乎停滞不前,而今天所见,才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不是定北城太小,是我还在井里。”凌牧云总结道。 半月后,定北城接到新任督军即将赴任的消息,让凌牧云放下了最后的一丝挂念。 隔日。 “公子旗”被卷起,放在凌氏大门前。 门上“人走也”三个大字,告诉所有人,公子走了。 “还没来得及送行。” “字是丑了点,可公子还是公子。” “走的南门!”老妪说得斩钉截铁。 凌牧云确实走的南门。 和安保打了招呼,大摇大摆地出了城门,向西而行。 舍其蓝说,曾与异族交战。 异族与父母的消失有关。 瘸九说,游历,见见世面,却没说去哪。 雷法篇越发难懂,修行遇到瓶颈,总结一句话是:字都认识,合起来就不知所云了。 何况,屠山有曲,异域风情。 没有理由不来个一路向西。 只是,大漠孤烟直,想象即可,实在没有必要亲自体会。 白天炙热,夜间寒冷,除了胡瓜比中土的甜一些外,就只剩下硕大的太阳了。 凌牧云在大漠里走了近半月,已过了西山域的范围。 一路上,风餐露宿的,连个鸟都没见过,更不用说欣赏什么壮志美景了。 “听曲,是有代价的!”就在他自言自语之际,一声鹰唳引起了他的注意。 海东青! 盛产于东北,极为罕见,在茫茫沙海中出现,意味着,在不远处,有人的踪迹。 且此人的身份应是不低。 根据海东青的盘旋范围,凌牧云锁定了大概方向,极速靠拢。 不一时,一列驼队出现在前方。 约百十头骆驼,驮着重物,在沙漠中缓缓移动,应是行商。 如果能一路同行,也少了旅途的寂寞,最不济,换些盐巴也可以。 戈壁中从不缺野兔、狐狸等动物,混个肚圆不成问题。 尤其是多次摸索,掌握了雷法的精细使用后,被电晕的野味脱离了初始焦煳,反而有不同的口感风味,这让凌牧云有些喜出望外。 只不过,天天吃这些东西,到底是有些腻了,此刻,他的内心对于米粟的清香有着执着的向往。 一般来讲,在沙海中的驼队,多会雇用护卫队,以防范匪盗、猛兽之类的危险。 毕竟,驼队本身就是一块诱人的肥肉。 就在凌牧云想着如何打招呼而不引起误会时,从队尾中走出一人,长袍、马裤,皮带束腰,俊朗中有一丝彪悍,年龄不大却一脸沧桑。 “朋友,止步!”海东青落在青年胳膊上,又再次振翅飞走。 “嗯?朋友怎么称呼?”凌牧云停下来问道。 “拓跋珪,你呢?” “千人都校尉,凌牧云!” 凌牧云本没把这个便宜校尉当回事,即使收拾东西时,授印也是随意扔在包裹里。 没承想,这么快便有了用处。 在茫茫沙海,怎么介绍都不如一个官家身份更让人容易接受。 “校尉大人,是有事吩咐?” 拓跋珪对于凌牧云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哪个千人都校尉不是高头大马、前呼后拥?但眼前这个别说士兵,便是一个仆从都没有,确实过于寒酸了。 可根据海东青传回的信息,凌牧云确实是一个人,这又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总不会一个人劫掠一个商队吧? “于屠山受差,不知是否顺路?”凌牧云看出对方的疑虑,扯了一个谎。 授印不可作假,至于做什么,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正说话间,驼队护卫簇拥着一个老者来到近前。 “刘老爷,是独自一个人,周围也无异常。”拓跋珪率先开口。 老者点了点头,率先开口:“看公子装饰,异于常人,敢问所为何事?意欲何往?” 老者脸上有些疲态,却中气十足,声音洪亮。 “千人都校尉凌牧云,受西北王之命,前往屠山受差。因与仆从走散,所以才一人独行。”凌牧云谎话越说越流利:“不知是否顺路,沿途也好相互照应。” “哦,原是校尉大人。”老者拱了拱手,权作礼节:“商队吃穿用度,都严格计算,且路途不顺,多野兽、盗匪,怕耽搁了大人的好事,担待不起。” 如果是旁人,或许还要狡辩几句,说上几句客套话。 凌氏是定北城的大族,曾养过三支商队,往来川蜀与西域各部。 凌牧云虽不曾跟随跑商,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 不用老者进一步提醒,凌牧云从地上捡起一块稍大的石子,掂在手里:“献丑了!” 话音未落,石子抛向半空。 “唰”的一声,墨刃已双手持握。 “做什么?”护卫急忙抽出朴刀,明光闪闪的指向凌牧云。 石子快速下落。 未理会护卫的惊慌和谨慎防御,墨刃一息之间在石子上斩了数刀。 还未等众人从眼花缭乱中缓过神来,凌牧云灵犀一指,石子已被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墨刃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次回到背上。 “刘老爷,现在呢?” 凌牧云跟耍杂耍似的,露了一手,直叫人拍案叫绝,尤其是石子被切割的棱角分明,更是让在场的所有人叹为观止。 “驼铃商队过波斯,途径屠山!校尉大人,如不嫌弃,可与我等一同上路!”老者抱拳,显然是认可了凌牧云的身手。 “刘老爷客气,叫我凌牧云即可!那接下来时日,就叨扰了!” 老者话不多,点了点头,扔下一句“烦请凌公子与小哥同行!”便转身回到队伍中。 第十九章:驼队的秘密 拓跋珪与凌牧云年龄相仿,加上老者有所交代,二人很快熟络起来。 按拓跋珪所言,他也同凌牧云一般四处游历,本没有目的地,途中偶遇驼队,便跟着一路同行。 如凌牧云猜想,拓跋珪确是颍川拓跋氏之后,曾辉煌一时。 如今,拓跋代国已被灭国,而拓跋珪仍用拓跋姓氏,毫不避讳,单是这一点就让凌牧云心生许多好感。 只不过拓跋珪紧锁的眉头和忧郁,时时刻刻都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 在驼队后面跟了半个月,驼队经过掖城驿站,上演了一部小插曲,使的商队略作休整,但例行补给后还是再次出发。 一路上,虽躲了几场沙尘暴,但对于驼队来讲,已经算是风调雨顺了。 直到鹦鹉洲绿洲时,海东青开始焦躁不安,不停地在空中盘旋。 即使拓跋珪吹了许多次口哨,可它只是掠过头顶,始终不肯安静地落下。 “云哥。” 月余的相处,拓跋珪与凌牧云几乎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凌牧云虚长两岁,拓跋珪便称呼他为“云哥。” “海东青的反应过于强烈,可方圆十里却没有异常。” “在沙土里!” “地下?” 凌牧云点了点头。 从进入绿洲的那一刻,他就闻到了空气中散发的那种若有若无的腐烂气息。 无论腐叶的气味掩饰得有多好,可始终没能逃过凌牧云的鼻子。 这种味道,凌牧云太熟悉了:是大量尸体掩埋后风干,透过沙层传递而出的味道。 定北城的累累白骨,即使刷洗的再干净,埋的再深,可那种尸骨的腐臭,仍时不时地冒出来,趁人不备,钻入鼻孔。 “给刘老头提个醒!”拓跋珪是个直性子,甚至有一丝莽撞,没等凌牧云阻拦,便开口喊道:“刘老爷,小心了!” 听到拓跋珪提醒,商队的伙计、护卫队都停了下来,将骆驼圈在中间,警惕地望着四周。 可看了半天,除了“啾啾”的鹰啼,再没有任何异常。 “拓跋小哥,何事?可是发现了什么。”老者缓步走到队尾,语气中没有一丝责怪的意思。 实际上,拓跋珪本身并未做错什么,行商就该警惕一切风吹草动,往往小小的风险不经意间就会演变成灭顶之灾。 “云哥说,危险在地底下!” 老者听闻此话,盯着地面,然后一脸疑惑地把目光转向凌牧云。 “地底下有死尸,不下百具。”凌牧云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不约而同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绿洲作为沙漠中为数不多的天然引水点,是商路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无论是匪盗还是官兵,都会刻意避免在绿洲内发生矛盾。 这玩意,消失一个,就少一个。 所以,凌牧云的话,激起了所有人的质疑,护卫队长率先开口。 “凌公子,怕不是放长线钓大鱼,到了收网时候?” 护卫队长话不多,行商时也从不主动开口说话,如果不是凌牧云故意上前搭话,最后落了个讪讪而归的下场,那他一定会以为护卫队长是个哑巴。 “护卫长今日的话不少,是做贼心虚?”自己善意提醒,却被猜忌,让凌牧云不由得联想起驿站之事。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说多了,会掉脑袋的。”护卫队长盯着凌牧云,仿佛盯着一具死尸。 “好了,如凌公子所说为真,这绿洲怕是确有蹊跷之处!”老者插话止住了一场口舌之争:“今日不在鹦鹉洲歇脚,全速前进!” 凌牧云和拓跋珪没有什么异议,可护卫长却有些抵触:“刘老爷,护卫俱皆劳苦,若是匆忙赶路,怕是不妥。我们不能听信一人之言,草率决定,怕是落了圈套。” 护卫长说完,眼神中闪出一丝狠戾。 自幼混于市井,又在凌氏受尽白眼,凌牧云怎能不知道这眼神中所蕴含的杀机? “护卫长,掖城驿站消失之人,是你所杀吧?” 掖城驿站凭空消失一个伙计,二十多岁。 护卫队在方圆几里找了一遍,海东青也巡视半天,都没有发现伙计的行踪。 按理说,这茫茫沙漠中别无去处,伙计的消失确实蹊跷。 不过,驼队并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去年商队也曾消失了一个伙计,商队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后来商队归来的路上竟然偶然遇到,一问才知,是伙计看上了人家姑娘,入赘了。 商队寻找一番,已经算是尽了人事,绝不会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伙计,耽误太久的行程。 说不定,这伙计和上次一样,正在花烛夜谈呢。 “信口雌黄!不要以为会点杂耍,就天下无敌了!” 护卫队长的眼神更加凌厉,已毫不掩饰其中杀机。 “我一直有件事没想通!”凌牧云后退一步,做好了护卫队长随手暴起伤人的准备:“伙计到底听到或者见到了什么,才让你痛下杀手?” 护卫队长眯起眼睛,意味深长的看了眼凌牧云。 然后将两只小拇指放进嘴里,和拓跋珪一样,吹出更为尖锐的哨声。 所有队员听到哨声,仿佛约定好了一般,立即抽出朴刀,控制住最近的商队伙计。 “本想晚些时候动手,少些麻烦。”护卫队长扔掉手中长刀,好奇地问向凌牧云:“你是如何发现的?” “驿站里,我与你说话,你刀上的苍蝇驱而不散。现在想想,是人血吧?” 人吃五谷杂粮,血液更加腥臭。武器一旦沾染了人血,光靠擦拭,是无法清除血腥味道的。 因此,凌牧云猜测,伙计多数是受到戕害,而下手的人,或是护卫队长。 到鹦鹉洲后,护卫开始有意无意地分散站立,那架势更像是大敌当前。 再加上海东青的异常,凌牧云确定,商队护卫会在鹦鹉洲动手,看样子,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护卫队长听完凌牧云的推测,情不自禁地鼓掌来:“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凌小兄弟,要不要入伙?一个千人都校尉,干上百年,都不如这一票来得实在!” 老者在二人说话的间隙,慢慢的靠拢到凌牧云与拓跋珪这面,可听了护卫队长的话,又怕二人受了蛊惑,对自己下手。 “二位小兄弟,今日,如果刘某人得二位相助,躲过劫难,这商队收成,尽可分去!” 未等二人回话,老者又对护卫队长说道:“安护卫,我这话对你也算数,如果能不害某家性命,这货物尽可拿去。” “哈哈!”护卫队长笑得有些肆无忌惮:“张瓘,你真的以为就你那把老骨头,有资格觊觎藏宝图?” “你!”老者的神情明显紧张起来:“你怎么知道藏宝图?” 护卫队长将身体倚在车辕上,答非所问:“好一手金蝉脱壳的把戏。” 第二十章:水叠三重 前凉凉州牧张瓘,杀了君主张祚,拥立张玄靓为凉王。 相传,后被辅国将军讨逆,逼得兵败自杀。 “刚愎苛虐的张瓘自杀,骗一骗市井小民还可以!”护卫队长讥讽着:“你舍得世祖留下的惊天财富?” “你到底是谁?”张瓘被说得面红耳赤,不由得有些气急败坏。 “张大豫!” 两人的一对一答,颇有些猜哑谜的感觉。 但有一件事可以确定,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商队劫掠了,似乎世仇、复仇的戏份更多。 尤其是张瓘听到张大豫三个字,仿佛见了鬼一般,颓然地坐在地上。 凌牧云和拓跋珪面面相觑,对视一眼后不约而同地后退了几步,以防城门失火,做了那无辜池鱼。 “两位小兄弟倒是识趣。”张大豫点了点头:“凌公子有一件事没猜对,鹦鹉洲的商队确实是我所杀,但并不为劫财,而是为了今晚。” 世人皆知,世祖好问柳,宾遐观“金屋藏娇”,可世人不知道的是,“宾遐观”是一座活动的大殿,相传,里面有无尽的财富。 等到世祖油尽灯枯,没了精气,与他一同消失的,就有“宾遐观”。 又传,留下一张不知真假的藏宝图,是寻找“宾遐观”的关键。 张大豫也是在不经意间听闻,张瓘化名刘金雪,做了商队的买卖。 按理说,张瓘白得了一条小命,该夹起尾巴苟延残喘,实在没有披头露面的必要。 可事实却是相反:张瓘在丝绸之路上以商队名义频繁往来。 让一个人连命都不要的,怕是只有世祖至宝了。 纵观张瓘十几年跑商,无论去往何处,必过鹦鹉洲。 张大豫由此断定,世祖至宝定与鹦鹉洲有关,只是,张瓘尚未获得。 于是,张大豫扮成护卫,刻意接近张瓘,以护送商队为名,图谋套取藏宝图。 谁知张瓘恁的狡猾,始终没有透露半句藏宝图之事。 护送了两次,耽搁近一年时间,张大豫早已等待不及,想着今晚在鹦鹉洲动手,逼张瓘说出秘密,谁知,中途搅进来一个凌牧云,险些坏了好事。 “王穆!” 一持斧虬髯大汉径直走来,对着张瓘就是一斧劈下,顿时人首分离,鲜血喷出数尺。 “我让你搜身,不是让你砍人!”张大豫气急败坏地说道。 “喏!” 王穆也不嫌弃,在无头尸体上摸索半天,直扒得一丝不剩,也没发现藏宝图。 然后,将斧刃对准凌牧云二人。 “且慢!”张大豫出言阻止王穆,说道:“拓跋珪,你我本无冤仇,且实无为了佞臣结怨的必要,不如就此别过?也好结了善缘,说不得以后,还要守望相助。” 近几年,拓跋氏在贺兰部的扶持下,隐隐有龙兴之势。 如自己现在杀了拓跋珪,凭空多了仇家不说,大和尚法果也不会善罢甘休。 自己才积攒的些许力量,是否挡得住法果的“无生四谛”? 海东青在天空中盘旋,依旧不肯下来。 “好!” 张瓘接纳拓跋珪、凌牧云,不过是看中其能力,实在谈不上什么交情。 拓跋珪答应得干脆,也无可厚非。 “至于凌牧云……” “云哥是我兄弟,你不可以杀他!”拓跋珪继承了草原的直率,开口阻拦。 “拓跋珪,你的面子,没那么大!”张大豫脸色铁青,颇为不悦。 藏宝图未得,事又因凌牧云而起,张大豫怎会不迁怒于他? “哼!”凌牧云一直冷眼旁观,本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能置身事外,可张大豫显然没有善罢甘休的准备。 “小爷最讨厌你们这些高高在上,指手画脚,似乎能决定所有人生死的……狗彘!” “杀!”张大豫脸色铁青的摆了摆手。 任谁被形容成猪狗,心情也不会好,更何况,无论是投降也好,归顺也罢,张大豫仍有王族血脉。 听到命令的护卫队,手起刀落,一时间惨叫声不绝于耳。 血腥气蔓延的那一刻,凌牧云便将瘸九和母亲藏拙的殷勤叮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真炁运转,右脚往地面后方擦去,雷电之力溢散全身。 下一秒,躲过王穆的斧头,一记掌心雷打在最近的护卫身上,救下一名商队伙计。 王穆一斧劈空,见护卫闷声倒地,双眼似冒出火来。 赶紧踏步追赶,抡起大斧带着呼啸向凌牧云横扫开来。 这一斧如果扎实地砍在身上,不说什么雷法护身,便是太师附体也要被拦腰截断。 凌牧云眼见无法躲闪,掌心雷也来不及施展,腾空一跃,踩在斧面。 随后大手伸出,一招“大耳光”带着闪电按在王穆脸上,仿佛要将他眼中的火焰熄灭。 紧接着凌牧云侧开身子,翻过王穆头顶,冲向张大豫。 被打的措手不及的王穆,摇摇晃晃的失去了支撑,随后跪在地上,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这年轻人下手如此之重,仅一招就让自己败下阵来。 张大豫也非常人,见凌牧云掌心雷已到,左掌上下翻飞,一道水幕挡在身前。 掌心雷触及水幕,激起了道道涟漪,却始终不破。 “定北凌氏!只可惜,凌天君的威名,也只是威名,后辈早已不入流了!”张大豫右手作执笔状,似在书写。 随着笔锋停顿,一个凌字出现在水幕上:“水叠三重:识魂!” 水叠三重是武王张轨成名之技,一重识名,如山岳压身,二重识人,如坠落深渊,三重识魂,如受轮回之苦。 水叠三重倚靠的是借势,有山则一重,有渊则二重,二者皆无时,第三重反而能发挥出最大威力。 “识魂!” “识魂!” 凌字化作水雾一个不落的扑入凌牧云身体,可无往而不利的术法,此刻却失去作用。 原本该抱头痛哭或跪地求饶的场面并未发生,以至于张大豫以为术法出了问题,又使用了两遍。 这番操作看得凌牧云有些茫然:气势汹汹的水雾,自己躲闪不及,却来了个神清气爽!难不成张大豫有特殊嗜好?准备让对手舒服死? 第二十一章:世祖宝藏 大晋朝,好男风,声名远播。 同样看傻的,还有张大豫。 对手一脸享受,还带着一点……一点贱嗖嗖的模样,让他产生强烈的怀疑:高祖张轨是不是确实有什么特殊癖好?所以才在术法中对这类人留了一手。 只有拓跋珪因信奉佛教,且修行法门也是佛技,才大约猜出一二:或许,凌牧云不在五行中,不受轮回苦。 所以,水叠三重才会毫无效果。 僵持错愕之际,张大豫到底是有帝王之姿,行帝王之事。 果断放弃术法,从旁边拎起一个少年伙计,扼住咽喉,威胁道:“凌牧云,你敢再前进一步,我定会撕破他的喉咙。” 这波操作,生生止住凌牧云的脚步。 环顾下四周,只是片刻之间,伙计已死伤殆尽,张大豫的手下,做事确实麻利。 场中仅剩两人,自己救下的伙计,被拓跋珪护着;张大豫手中的伙计,半死不活。 “真是头痛!”凌牧云看着张大豫小人得志的脸,恨不得一雷将他劈得外焦里嫩,可望着伙计哀求的眼神,又把掌心雷收了回来。 “凌牧云,待我退回安定,自会释放这伙计。” “你说,我能信你么?” “信不信由你。我身后将士,也非等闲,如殊死搏斗,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张大豫看着正在犹豫的凌牧云,继续添油加醋:“执意要打,这伙计,必死!” “好!”凌牧云爽快的答应,现在,没有更好的选择。 已经死了这么多人,被拖住无法施以援手,现在,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惨死。 “等等!”拓跋珪止住小心出撤退的张大豫。 “拓跋珪,你又要如何?” 拓跋珪没有回话,而是从包里取出神车,开始念念有词,直到神车散出金光。 “如这伙计被你戕害,我已向天神诅咒,你张大豫必受断头之刑!” 张大豫眼睛眯成一条缝,深深地望了拓跋珪一眼:“后会有期!” 就在这时,凌牧云心里泛出一丝惊悸,一股似曾相识的气息,一瞬即逝。 这股气息与贾念昔似有相同,又完全不同,可不同在哪,却说不清。 凌牧云不禁深深地望了张大豫一眼,想要从中发现点什么。 可此时的张大豫,既无黑气笼罩,又无气息闪现,仔细回想其功法,也是中规中矩。 一时间竟无法看出端倪,可凌牧云确定,这丝气息,一定是张大豫的。 张大豫不知凌牧云心中所想,摆手示意护卫驱使驼队,拖上王穆,往沙海中行去。 “说到底,还是劫匪!”凌牧云本想着张大豫等人离开后,自己把驼队及货物就近卖了,过上几天阔绰日子,谁知,张大豫来个涓滴不留。 更可恨的是,才走半日,张大豫便将伙计亲手活埋,泄了心头之恨。 “张大豫,真小人!”凌牧云二人和侥幸活下来的伙计正在掩埋尸体,尽最后一点人事, 拓跋珪开口说道。 “杀了伙计?”凌牧云心中有几分猜测。 拓跋珪点了点头:“日后受了断头之苦,会不会后悔今日所为?” 再次想起张大豫的异常气息,凌牧云陷入沉思:“到底是什么?” 等回过神来一看,手中拎的竟是张瓘的头颅,甩掉脑海中萦绕的张大豫,凌牧云叹道:“可惜没了针线,否则,倒也能给他留个全尸。” 本如旁观者一样,说句无关痛痒的话,却无意间摸到发髻伸出有一软物。 拨开头发,一卷薄如纸片的羊皮,藏得颇为隐秘。 再抽出羊皮纸,上有山川、湖泊、城池等标记详细,不正是张大豫口中所说的藏宝图么? “拓跋珪!”凌牧云将羊皮纸顶在食指转动起来:“你猜我找到了什么?” “云哥,别说是藏宝图!”拓跋珪对凌牧云转动羊皮纸更有兴趣:“教教我,怎么转的?” “这可是传说中的世祖至宝!你也太不尊重世祖了!”凌牧云将藏宝图摊在地上:“沮渠蒙逊,你也来看看!” 沮渠氏源于左沮渠,以官名为姓氏,多为匈奴后裔。 “云哥!”沮渠蒙逊学拓跋珪一样,喊上一声“云哥”。 “能看懂么?”拓跋珪对沮渠蒙逊,似天生有仇一般,见他栖身前来,开口调侃。 “能!沮渠氏的子弟都有一种惊人的天赋,那就是对天文地理有天生的领悟力。”沮渠蒙逊说话的时候,带着丝丝骄傲。 凌牧云和拓跋珪不以为意,任谁都知道,说起自己家族时,总要带上一点神话色彩才显得与众不同。 可打脸来得太快。 沮渠蒙逊的手在地图上比比划划的,接着越来越快,最后,以凌牧云的眼力,竟分不清其五指。 “这不为盗可惜了!”凌牧云感慨着,“一双手养活一城人!”拓跋珪附和着。 “好了!云哥,你猜在哪?”沮渠蒙逊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卖起关子。 “鹦鹉洲!” 沮渠蒙逊的嘴里如同放了一个鹅蛋,用手指着凌牧云:“云……云……云哥你早看出来了?” 凌牧云哪看得出来?藏宝图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地名,他都认识,可放在这么一个图上,就如同天书一般。 “真在鹦鹉洲?” 沮渠蒙逊肯定的点了点头,“说修行,沮渠氏没有一个能上得了台面,可说起天文地理,沮渠氏当仁不让的天下第一!而我,更是得了《大胤历》的真传!” “我瞎蒙的!”凌牧云没有故作高深,坦白承认自己不过是随口一说,竟然说中了。 事情真实的,和做梦似的。 “鹦鹉洲这么大,总不能掘地三尺吧!”拓跋珪插话道。 “非也,具体方位,需要些时日才能测出具,如果能在高处就好了!” “多高?” “十丈,足矣!”沮渠蒙逊见凌牧云和拓跋珪坏坏地相视一笑,心底发慌:“云哥,你们……” 一声嘹亮的哨响,海东青如箭矢一般俯冲而下,抓住发愣的沮渠蒙逊的衣领,腾空而起。 仅几息间,就将他带入半空百十余丈。 让人始料未及的,海东青习惯了抓住猎物高空抛落,两爪一松,沮渠蒙逊便来了个高空坠落。 “云哥救命!” 这么高落下来,便是有些修为,也要变成一坨,更何况,沮渠蒙逊没有修为。 拓跋珪早有准备,祭出神车,一道柔光乍现,直冲天际。 术法看着惊涛骇浪,大气磅礴,可却偏偏漏掉了沮渠蒙逊。 “云哥,漏了!” 第二十二章:骇人的世祖宝藏 凌牧云满头黑线,手中雷光泛起,八道掌心雷没入沙土,随着一声“雷术:平地雷起!”,沙土轰的一声被炸得升入半空。 沮渠蒙逊恰落在沙土上,正拍着胸口,以为虚惊一场时,谁知,沙土没了雷力,又落了下去。 “救我!”沮渠蒙逊的求救才喊出,又接着“诶呦”一声,捂着屁股在地上打滚。 “看清楚了没?没看清的话,我的海东青还能送你一回。”拓跋珪扶起沮渠蒙逊,打趣道。 “看清了,看清了!”沮渠蒙逊慌忙应答:“原来,鹦鹉洲形似鹦鹉,与星河辉映,在其爪处,有汇聚天地灵炁之势,《大胤历》中记载……” “你就说在哪!”凌牧云打断沮渠蒙逊。 《太师神雷正法》还没修到霆法,哪会对《大胤历》感兴趣? “跟我来!”沮渠蒙逊大手一挥,意气风发的模样,引得拓跋珪不爽,一脚踢在了他的屁股上,又是几声哀嚎。 兜兜转转上千步,沮渠蒙逊停在了一块空旷处:“按藏宝图记载,此处下三丈,便是世祖至宝埋藏之所。” 沙漠中挖掘,绝不是易事,尤其是流沙涌动,怕是宝藏没寻到,却被活埋作了陪葬。 “以木桩撑住四周!”凌牧云的话才说完,就被四双眼睛死死地盯上。 “云哥,这挖坟掘墓的买卖,没少做啊!” 说笑归说笑,可三人的手速不慢,不一刻,一座石门挡在三人面前。 拓跋珪拉动门栓,很轻,门后甬道,晦暗不明。 凌牧云以雷法点燃长明灯,借着光亮,三人穿过甬道,就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 大殿内,金银器物胡乱堆砌,闪闪发光,更有各式珠宝,随意摆放。 财富确实不少,可如果用堆积如山形容,又有些名不符实。 藏宝图有言,宝藏于墙,在张骏眼中,墙上的才是无边的财富。 “传闻张骏淫纵过度,奸乱邑里,果不其然。”满墙的壁画,多是秽乱不堪之事,让凌牧云看得叹为观止:“子曰,学而时习之。见识是长了,就差温习了!” “原以为少不了冒险争斗,谁知,张骏的才华除了《东门行》,都用在了绘画上!宝藏连个机关都没有。” “满地俗物和壁画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啊。” 三人在无限感慨中,面红耳赤的仔细研习,生怕漏掉一个细节。 最后恋恋不舍的把目光放在金银宝器上,挑挑拣拣的选些贵重之物,出了大殿。 “云哥,那本书记录的是啥?”沮渠蒙逊在大殿内,见凌牧云将唯一的一本书拾走,不禁好奇。 “《葬经》” “哦,我还以为除了壁画,还有文字著说。”沮渠蒙逊眼神中闪出一丝失望。 郭璞所著《葬经》虽不多见,可对于沮渠蒙逊和拓跋珪而言,却并不是什么稀罕物。 世家门阀,哪个没有几本风水之术? 凌牧云瞥了他一眼,关山石门,以雷法震碎坑道:“以后,谁手紧,自己来取。” 三人背着鼓囊囊的包裹,消化着大殿所得。 “云哥,你自己记住即可,剩下财物,多是金银,我用处不大。” “我也是。” 拓跋珪和沮渠蒙逊对于金银之物,并不偏好。 一来,二人不缺此物;二来,稍显贵重之物,已被三人挑选。 剩下的,做个顺水人情,何乐而不为? 不过,三人一致认为,收获最大的,还是壁画,值得深入研究,并付诸实践。 世祖至宝,绝非虚言。 正在三人还在讨论其中细节时,海东青一声长啸,引起了拓跋珪的注意。 口哨声作为回应,海东青又是“啾啾”几声,颇似对话。 “云哥,我要走了!”拓跋珪收回口中手指,神情落寞的说道。 “去哪?” 往日,海东青几次啼叫都是示警,凌牧云以为又有不明来客,可拓跋珪的话让他心生诧异。 代国灭亡,拓跋珪与母亲寄居独孤部刘库仁部,权且栖身。 怎料刘库仁被慕容文袭杀,其子刘显又欲加害拓跋珪。 在母亲的建议下,拓跋珪逃往贺兰部,并以游历方式远离灾祸。 拓跋珪洋洋洒洒地说了半天,直到天边出现二人,想来,应是拓跋珪所说的贺讷。 “云哥,舅舅贺讷来接我了!你要不要随我一起?有朝一日,我再为王,定给你个大官!” “我还要寻我母亲呢!”凌牧云没提父亲之事。 “母亲?自古后宫干政,祸乱朝纲,我为王时,一定会实行子贵母死的制度!”拓跋珪眼中只有天下,却忘记了自己的母亲曾以瘦弱之躯喝退贺染干,保了他的性命。 “帝王家事,乱!”凌牧云摇了摇头,没有否认,也没有赞同。 说话间,二人已到近前,其中一人大胡子、长头发,带着九眼天珠,应是拓跋珪所说的贺讷。 另外一人光头、袒胸露乳,大腹便便,满面佛光。 经拓跋珪引介,正是和尚法果--拓跋珪的老师。 拓跋珪临行前拥抱凌牧云,在耳边低语:“代国拓跋氏,随时恭候云哥,共襄盛举!” “代国?”凌牧云先是一愣,接着眼前一亮,明白了其中含义:“顺意!” 几人简单寒暄几句,便准备起程。 谁知,法果才走几步,又回过身来,对着凌牧云说道:“凌施主,此一别,经年难受,想结个善缘,不知施主意下如何?” 刚法果才见凌牧云,捻动佛珠端详个遍,看得凌牧云浑身难受。 现在,又说结个善缘,更让他莫名其妙。 “请师傅指教!”因为道立的原因,凌牧云对法果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只是作为拓跋珪的老师,值得他客套。 “指教不敢当!在下有一言,或有助于公子。” “嗯!说条件吧。”凌牧云怀疑,道立和法果是不是一脉相承,否则,怎会同样市侩。 “施主通达!大和尚惭愧。”法果笑眯眯的样子哪怕是有一丝惭愧,都是佛祖恩赏:“十逆非逆。” “你说什么!”法果的话如同晴天霹雳,在凌牧云耳边瞬间炸开。 自陆机之后,法果是第二个提起“十逆”的人,怎能让凌牧云不激动? “把你知道的告诉我!我答应你所有的事!” “阿弥陀佛!施主,家师佛图澄为十逆之一。”法果说完,低头念起佛语,似在忏悔。 “不可能,佛图澄在建武十四年去世,怎会是十逆之一!”凌牧云想不透其中关节,甚至以为法果在诓他。 “家师去世后,据说有雍州的僧人见家师西入关了,石虎不信,挖开家师墓穴。”法果打了一声佛号:“内只有一块石头。 第二十三章:和尚法果 一声佛号:“内只有一块石头。” “那……十逆还有谁?”凌牧云对于虚无缥缈的传说,是难以相信的。 虽司马女彦一事确有蹊跷,可冒名顶替、故作高深,也非难事。 现在若不是涉及十逆,法果又言之凿凿,换做以前,说不定会当场给法果一个霹雳,来个醍醐灌顶。 “和尚只知,凌昊为十逆之首,至于其他人等,和尚确实不知!” 凌牧云在法果的话里,想得到更多信息,已无可能,于是换了个问法:“你怎么知道佛图澄是十逆之一?” 陆机只知道陆有才是十逆之一,其他一概不知,法果知道的基本相同,只是多了凌昊是十逆之首的消息。 如果换一个角度,先知其然,再知其所以然,是否会有收获? “冥冥中自有定数!凌施主,正一张天师,或知一二!” 法果的话里充满禅机。 “龙虎山?”凌牧云下意识地说道:“找到张天师便可知道真相?” “张天师巡监天地,行踪不定,怕是要在三年后的正一大典上才可一见!”法果没有正面回答,继续说道:“凌施主,其他,和尚确实不知!” “说吧,你想要什么。”凌牧云知道再追问下去,法果也不知道详情,于是,回到了最初的话题。 “佛教历劫,请凌施主出手相助。” “什么时候?” “阿弥陀佛!世间自有因果。”法果没有回答,双手合十,转身离开。 “话也不说明白!”凌牧云望着法果的身影,又想起了道立:“等见了道立,一定要问清楚,他的师父是不是佛图澄!” 龙虎山,正一道,张天师? 凌牧云在心底默念,仔细盘算着行程,最后一拍大腿:做人要有始有终,怎能始乱终弃? 屠山听曲,不耽误龙虎山一行! “云哥!”沮渠蒙逊凑了过来:“你准备去哪?” “屠山!”凌牧云说得斩钉截铁。 “那祝云哥一路顺风!” “你不去?” “沮渠氏有更重要的事!” 沮渠蒙逊的话让凌牧云一愣,接着满头黑线:“你以为我无所事事么?” 沮渠蒙逊没有辩解,恭敬地施了稽首礼:“云哥,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请受此礼。” “行了行了,啰唆,既然有事,还跟着跑商。” “跑商,是为了让凉州刺史梁熙,睡得着觉。”沮渠蒙逊说得隐晦。 实际上,他广猎史书,才智出众,且精通天文地理,凉州刺史梁熙常忌惮其才能。 所以,沮渠蒙逊才经常游历饮酒,掩盖才能。 这次跑商,更是临时兴起,谁知,险些惨遭毒手。 人各有志,凌牧云自然不会强加挽留,见沮渠蒙逊渐行渐远的身影,叹了一口气:“又剩我一个人!到屠山之前,先到龟兹整个牛车。” 大晋朝少马,多牛。 久而久之,加上皇室推崇,士大夫、门阀贵族都喜欢赶着牛车四处闲逛,乘牛车成了一种风尚。 凌牧云出定北时,部分土地还在用人犁地,牛都不够用,因此他没舍得驾牛车跟一下风尚。 现在鼓囊囊的包裹,里面是金玉珠宝,怎能不换辆牛车? 学一下士大夫,带几壶小酒,漫看云卷云舒,岂不畅快? 接下来的路,凌牧云再没有冒失的寻找商队,而是一路独行。 唱着市井小曲,吃着随手猎杀的野味,露宿沙海。 月余时间,龟兹在望。 只不过,以凌牧云现在的尊荣,就像有座金山的乞丐一般:头发蓬乱,浑身污垢,散发着他自己都无法忍受的气味。 当务之急,是找间客栈,换洗一番。 “石板崖客栈”,名不副实,地无石板,也无崖壁,但装修得富丽堂皇,颇为大气。 就是定北城最大的客栈,也没有石板崖客栈的一半大。 凌牧云满意的点了点头,只有这样的客栈,才不辜负自己包裹里的金玉宝器。 包里有钱了,自然要过成有钱人的潇洒,哪天花完了,大不了跑趟鹦鹉洲。 抬腿迈上台阶,看着鼻孔朝天的堂倌,凌牧云才意识到,自己是不是过于破落,不要遭了白脸。 “走开走开!臭要饭的!”堂倌对于破衣烂衫的凌牧云,态度极为尖酸刻薄:“也不打听打听这是什么地方,是你等能奢望的?” 凌牧云并不气恼,高端客栈,更注重客人感受,堂倌所做,除了态度上确实有些鼻孔朝天,但本质上,没什么大错。 不慌不忙地从包裹中摸出一块金饼,在手里晃了晃,递给堂倌。 堂倌满脸疑惑地接过金饼,用袖口仔细擦拭一番,咬了一口,眼中顿时透出精光:“爷,里面请,小的给您准备上房一间。” “准备热水,好吃好喝的先做着,小爷不差钱!” 堂倌万万没想到,一个人的胃口可以那么大。 更让他挠头发的是,出手阔绰的凌牧云,这份尊荣,让他实在有些难以理解,要么就是风尚改变,流行乞丐风了,要么,就是踩了狗屎,一副暴发户嘴脸。 满桌的饭菜,狼吞虎咽,最后还要了一盘瓜果,美其名曰溜溜缝。 堂倌确定,是暴发户。 凌牧云管不得别人的目光,酒足饭饱后,摸着浑圆的肚皮,换上堂倌才买的胡服,溜达着出了客栈。 不同于定北风情,龟兹城的大街小巷,所卖之物与定北截然不同。 不过,最吸引凌牧云的,莫过于铁匠铺。 原因无他,墨刃没有刀鞘。 以前都是瘸九背着,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一切靠自己时才发现,稍不注意,就会割破衣衫,十分不便。 “店家,可做的刀鞘么?” “可以做!龟兹冶铁,闻名遐迩,怎做不得一个刀鞘?”铁匠停下手中活计:“客家口音不似龟兹人,是大秦人士?” “大晋朝西山区域人士。” 铁匠酣然一笑。 自秦天王苻坚天威降临,西域都护府早不以大晋为主。 后天王座下、骁骑将军吕光,两年前进攻龟兹,前城主白纯携财宝跑路,现在的城主白震也以大秦属地相称。 倘若说龟兹城在河之南也罢,西北之所,早该称大秦人士。 “客家莫不是在洞中度过光景?”铁匠的话里多多少少有些嘲讽。 “你这铁匠!西北王司马韦不同样以大晋王自称?”凌牧云辩解道。 西北王仅占据西北一城之地,以大晋朝为天子,扼守虚无缥缈的天山北,那一份愚忠,不过是自取其乐罢了。 再往北苦寒且不说,阴森恐怖,可有人烟? 大秦去攻打一个没有任何价值的城池,除非,苻天王脑子热坏了 第二十四章:飞将军之后 “你是什么人物,也能和西北王相提并论?”铁匠摇了摇头,不置可否:“不说这等没用之话,客家可把刀取下,我也好量测!” “龟兹城都往城中奔跑,是有什么热闹可以凑么?”凌牧云一边解下墨刃,一边问道。 “客家有所不知,白城主和李暠在演武场比试武艺,这可是不可多得的机会。”铁匠接过墨刃,轻抚刀身:“客家不去看看么?兵器先放我这,做好刀鞘,怎么也要几个时辰,如果客家有特殊要求,需要的时间就更久些。” 凌牧云沉思片刻:“算了,你做个最简单的刀鞘即可!能有多快,便有多快!” 白震和李暠的比武,他不想错过,领略一下百家所长,体会一下龟兹的风土,何乐而不为? 可墨刃放在铁匠铺,他又不放心,毕竟,这可是她母亲留给他的唯一物什。 珍贵不珍贵的暂且不提,好歹是个念想。 “好勒!”铁匠说完,只粗略地看了一眼墨刃,便从排架上取出一个早已蒙尘的漆黑刀鞘,套在墨刃之上。 多一分则宽冗,少一分则不适,刚好! “铁匠你不会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早做好了刀鞘,等我?”凌牧云的话语中带着一丝戏谑:“也太合适了!” “客家哪里话,还不是缘分!”铁匠搓着手说道:“随意给上几钱便可,也不是什么贵重玩意。” “嗯,确实!”凌牧云把玩片刻,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问道:“演武场怎么走?” “不远,客家跟着人流走就可以了!” 付了钱,凌牧云跟着人流一路前行。 果然如铁匠所说,才走了不到一炷香功夫,演武场便映入眼帘。 不过,这演武场的门头极小气,如不是刻意寻找,怕是很难发现,但走进里面后又大有乾坤。 穿过门廊,交上几两银锭,便可随意找些位置坐下。 凌牧云找了个靠前的位置,人显得不那么拥挤。 之所以大家不爱靠前坐,是因为血的经验告诉众人:灰尘四起,还容易被误伤。 不一刻,来了个堂倌模样的男子,靠近身前:“公子,玩博戏么?” 演武场的比武自然有极大的吸引力,可更让人趋之若鹜的,便是这博戏了。 博戏分为两种,一种是赌胜负平,赔率是庄家早定好的;另一种,则是赌时长,在输赢的基础上增加时长,难度更大,但倍率更高。 凌牧云对比武的二人并不了解,更无赌性,但荷官望着他鼓囊囊的包裹,迟迟不肯离开,前前后的各种介绍博戏的内容 无奈之下,凌牧云取出一金锭,至于胜负平则让荷官自己决定。 荷官久混迹于赌场,什么人没见过?可让自己定输赢的,还是头一次。 可看了看手中沉甸甸的金锭,又露出一抹谄笑,拿了记录用的木牌,试探地问道:“李暠?” “可以!一看姓李,就知道不简单!”凌牧云点了点头,在木牌上按了手印。 荷官顺利地拿了个大单,心中暗暗窃喜,奉承几句眼光高、发财之类的套话,便匆匆地找下家去了。 凌牧云翘着二郎腿,百无聊赖的等着比武二人的进场,不知不觉间,身边多了一些没找到后排座位的人。 许久,“当”的一声锣响,让哄闹的演武场安静下来。 紧接着,场内走出二人,一人布衣短衫,背着一张长弓,一人甲胄着身,手持大马长剑。 “当!”又一声锣响,比武开始了。 “我还以为要啰里啰嗦的说上一大堆呢,最不济,也有个开场白,谁知,真是简单直接!只是分不清这两人谁是李暠谁是白震,哎,我那金锭,怕是要喂了狗了。”凌牧云小声的嘟囔着。 “这位公子,用弓之人名李暠,自称飞将军李广的十六世孙,持剑地唤作白震,是白霸国王后裔,如今的龟兹城主。” 一白衣、白冠书生模样的男子接过凌牧云的话茬,讲解一通后,开口问道:“公子哪里人?是被骗了么?” “没有!”凌牧云转过头仔细端详男子,背着嵇琴,面色惨白,甚至没有一丝血色,似已死之人,不禁好奇地问道:“公子哪里人?” “弋阳侯嵇旷!有礼!” “嵇旷?竹林七贤嵇康是……”凌牧云心里一惊,下意识地问道。 “正是列祖!阁下名姓?” “凌牧云。”在竹林七贤之后面前,说什么定北凌氏,不过是自取其辱:“侯爷,你可认得一瘸腿老者,同为竹林七贤门下。” “形容猥琐,好……好人妇!”凌牧云急切之间补充道。 “按凌公子描述,颇似山简。不过,其应在永嘉六年便已离世。”嵇旷继续说道:“天下战乱,七贤之后,或远离是非,或各事其主,往来联系大不如从前,或许有我不知道之人,也未可知。” 瘸九看似老迈,实际不过花甲,身有残疾,特征过于明显,又是竹林七贤后人,按理说,应属于“凤毛麟角”那一类的。 难道瘸九真是山简? 真如嵇旷所说,瘸九岂不是已有一百三十余岁? 摇了摇脑袋,晃出这个不切合实际的想法,凌牧云把瘸九的身世归咎于他当时在说谎。 “疏通高素的山简,绝不会摸人家胸脯肉!” “凌公子见过山简?” “没,一时好奇!”凌牧云没有把瘸九的“光荣事迹”抖搂出来,看向场内。 李暠最后一支箭气势极大,隐有破空之音,但使用完,箭壶里已空无一物。 大马长剑厚重,“劈刺砍”在白震手里,却极为轻巧。 挽了个剑花,以一记大巧若拙的直刺,抵住箭镞,后退丈余,地下留下一条沟壑。 箭矢一分为二,从白震身体两侧飞出,倏然落地。 “李暠输了,我也输了。”凌牧云见李暠没了后手,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那一块金锭,不免有些惋惜。 “尚未可知!” 嵇旷确实有竹林七贤当年的风度,没等凌牧云追问,便自顾地当起了解说。 李暠修习的是飞将军李广的家传功法《白羽渡》,曾以一箭凌空飞渡弱水,惊为天人。 更是悟透了李广自创的绝学“西北望:射天狼”,此箭是否当得起百万师尚未可知,但其曾凭此一箭,退羌族三千兵马百里,一度传为美谈。 第二十五章:敲闷棍 “西北望:射天狼”的神奇之处在于,此箭借的是天地之力,无需箭镞。 白震所依仗的,是其手中的大马长剑,看似平平无奇,却是其祖以天外陨铁请七十二位匠师打造。不过,其所用功法多为战场杀伐之术,家传功法早被其兄长白纯带走,不知所踪。 现在的白震,抵挡李昊的普通攻击,尚有余力,如李暠起了胜负心,使出射天狼,白震就算学了家传功法,能否接住,也要看造化。 “你知道真是不少!话说,你来龟兹做什么?”凌牧云的话,不带有一丝酸腐,单纯的出于赞叹和好奇。 “嵇氏四弄,既是琴曲,亦是修行。龟兹乐舞,举世闻名,来陶冶一下曲感,并无不妥。凌公子,又所为何事?”嵇旷的脸很白,苍白。 “屠山听曲。” “凌公子也喜好曲乐?” “喜欢,当然喜欢,具体到什么程度呢?每次都去吧!” 没等凌牧云继续介绍忆石轩和虞美人,场内输赢已定。 “在下箭壶内已无箭矢,是在下输了!”李暠拱手认输这事,看得嵇旷双眼冒火,纤长的手指哆哆嗦嗦地指向场内:“我买了五块金锭,赌他赢,他……他……” 嵇旷面容扭曲的脸,让凌牧云的心情瞬间好转,他甚至觉得他赌的那块金锭已经不重要了。 毕竟,有人比他输得更惨。 “侯爷!大方点,让人看了笑话!”凌牧云一脸欠揍的表情,分明在说,就是他在看笑话。 “弋阳侯不过是袭爵,凌公子这么叫,反倒是让我浑身不自在,不如直接叫我名字。” 嵇旷的脸依然沉得如水,恨恨地望着场内的李暠。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嵇公子长我几岁,我便叫一声旷兄!”说实话,对于侯爷这两个字,凌牧云略有反感。 他确实没有叫别人“爷”的习惯,如果不是竹林七贤的后人,当得起侯爷二字,他绝不会如此称呼。 但若称为嵇兄,总有些歧义,所以,凌牧云叫声旷兄。 场中胜负已分,围观的群众感叹精彩之际,多了一份唏嘘:博戏输赢,影响心情。 “旷兄,我住石板崖客栈,有空可以来坐坐。”看着陆续散场的演武场,凌牧云客套地说道。 “巧了!天字二号房!”嵇旷的话还没说完,扭曲的脸骤然变黑:“不过,可能回不去了!” “为什么?”不回去和回不去是两个概念,凌牧云不明所以,疑惑地问道。 “我要和李暠拼了!一定要让世人知道其小人所为!”嵇旷愤恨地说道。 凌牧云更加迷惑了,直到他随着嵇旷的目光望去,瞥见李暠正在领赌资,那一脸奸笑,显然,是买了自己输! “我也不回去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凌牧云说得咬牙切齿。 然后,二人同时对视一眼。 “套麻袋!” “打闷棍!” “迷魂散!” 重重地点了点头,达成一致。 在人群中穿来穿去,时而装作讨价还价地买东西,时而装作路过,二人一路尾随着兴高采烈的李暠,直到他拐入了一条窄巷。 “就在这埋伏,这活路我熟!”凌牧云比量着顺手“拾”到的麻袋。 “他要不出来怎么办?”嵇旷晃了下手中短棒,练习着殴打的动作。 “你赢了钱做什么?” “曲乐啊,来龟兹不听曲,岂不无趣?”嵇旷说完,眼前忽然一亮:“明白了!等!” 李暠进去的时间不长,折返回来时,已换了一身长衫。 如二人所料,这装束,多半是准备寻找乐子。 才行至巷口,李眼前暠忽然一黑,没等他反应过来,丝丝雷电之力已侵入丹田,并来回地游走:“别动,否则,废你丹田炁!” 被人直击丹田,轻则无法运炁,重则修为尽失,李暠不敢轻举妄动。 “朋友!”暗运真炁,锁住丹田,需要一些时间,李暠开口,准备用话语拖延一下。 谁知,嵇旷只说了一句“谁是你朋友!”便挥动短棒打在了李暠的后脑勺。 “嘭!”李暠眼前这次是真的黑了,如烂泥一般,瘫倒下去。 “下手是不是狠了点!”凌牧云没想到嵇旷的一棒下去,竟把李昊打得直接昏死过去。 “没事,有分寸!”嵇旷扔了短棒,心情大爽:“用腌臜不堪的手段玩博戏,没废了他双手,算是我们两个仁慈。” “旷兄,此地不宜久留!扯胡?”凌牧云看了下四周,暂时无人,便提醒道。 “去哪?” “先回客栈!” “去不了!”嵇旷露出一分无奈,半分羞赧。 “为何?” “赌了全部家当!都让这厮黑了去!” 或许因为瘸九的原因,对于竹林七贤之后,凌牧云总是凭空出现丝丝好感。 因此,没有遮遮掩掩,把包裹露出一个小缝:“算我的。” “借!”嵇旷说完,眼里露出一抹精光:“嵇氏借,双倍还!” “曾有一个人,和你一样,用这种手段,借了五百斛粮食!”凌牧云读懂了嵇旷的眼神:不是我嵇旷借的,是嵇氏借的。 “谁?” 凌牧云眨了眨眼睛,忍住没有说出自己的光辉事迹:“吃穿用度,都算我身上,但你嵇旷,得欠我一个人情才行。” 在凌牧云眼中,这黄白珠宝之物,不如人情来得实在。 “借了!”在嵇旷眼中,人情这种东西,欠就欠了。 石板崖客栈。 凌牧云点了几个小菜,与嵇旷计划着龟兹歌舞一行。 正聊得兴起,李暠在堂倌的迎引下,坐在了隔壁一桌。 看着李暠时不时抚摸隐隐隆起的后脑勺,二人一脸吃惊。 “这就是你说的分寸?” “没想到,如此头铁!” 二人几乎是以极低的嗓音交流,按理说,旁人听不清具体说辞。 可李暠却隐隐听到了“头铁”两个字。 侧头瞥了几眼,见凌牧云二人眼生,无论如何回忆,也想不起有什么仇怨,可头铁二字却与自己如此巧合! 压抑不住心中的困惑,李暠离开座位,来到二人近前,拱手问道:“二位仁兄,在下陇西李氏李暠。不知刚才因何故说头铁?李某愿闻其详。” “什么头铁?龟兹冶铁,还能打出头铁?不曾听闻。”凌牧云佯装诧异。 “确实不知兄台所说的头铁是何物!”嵇旷附和道。 “敢问二位名姓?”李暠仍不死心。 自幼习箭,屏息间可闻得百丈之外蚊蝇聒噪,他确信二人说了头铁二字,问过来二人却矢口否认,这更加增加了他的怀疑。 “嵇旷!” “姓牧,单一个云字,牧云!”定北凌氏,并非籍籍无名之辈,如果按实说自己姓凌,再加上刚才自己以雷法威胁其丹田炁,无异于不打自招。 嵇旷应是嵇中散之后,世袭弋阳侯,而牧姓,或为皇帝臣力牧之后。 单从姓氏上来说,倒也没什么异常,找不到蛛丝马迹。 摸了摸脑后,带着疑虑,李暠拱手说了句“打扰”,又回到了座位上。 凌牧云二人不敢再言语,几个眼神交流,随便吃了几口饭菜,便起身前往“十年一梦”。 第二十六章:再遇虞美人 据嵇旷所说,里面“管弦伎乐,特善诸国”。 尤其是里面的胡旋女,直叫人流连忘返,醉生梦死,不负“十年一梦”的店名。 只是,二人才出了客栈,李暠连饭都没吃上,便跟了上来。 “还在后面跟着?”凌牧云问向嵇旷。 嵇旷没有回头,闭上眼睛,轻轻地敲了一下背后嵇琴,一息后睁开:“没,跟着呢。” “这么神妙?有什么原理?” “琴能感天地以致和,何况是人?”嵇旷没有流露出丝毫得意,反而继续说道:“凌兄的雷法,也可以!只是方式不同。” “你知道我用的雷法?” 从二人相识,凌牧云并未提及功法,嵇旷这么一说,倒是让凌牧云生出一丝诧异。 “刚才凌兄以雷法止住李暠,我即已猜出,凌兄乃定北凌氏!只是以前未曾听闻凌兄大名而已。” “忘了这茬了!”凌牧云恍然大悟。 “果然!”李暠远远地听到此话,箭步如风,蓦然挡在二人身前:“还说不是你们!定北凌氏,凌牧云!威胁我的,就是你!” 接着又看向嵇旷:“敲闷棍的,想必就是你了!” 城池内,禁止打架斗狠,便是这民风彪悍的龟兹,也不例外。 正因此,李暠只是指责,倒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我买了你赢,你竟然认输!害我输了全部家当!”嵇旷耍起光棍,索性大方地承认确实是二人所为。 “赔钱!”凌牧云伸出右手,理直气壮的举动,倒让李暠一时间不知所措。 “打不过,不认输……” “还说打不过!飞将军的西北望:射天狼,都被你赢的钱玷污了!”嵇旷越说越是气愤,满脑子都是他那五块金锭。 “天狼射?在演武场?”李暠瞪大了眼睛:“不知道是你们疯了还是我疯了!” “赔钱!”凌牧云继续反客为主,手向李暠前面一递,大有不赔钱誓不罢休的架势。 无论路过的行人还是街边商贩,看到此情形,都不会觉得是李暠在找二人麻烦,反而是凌牧云二人在讨债一般。 李暠自幼好学,至而立之年,更是宽厚谦和,器度优雅。 只不过,让二人敲了闷棍,一时间被搅得失去理性。 现在知道事情原委,又觉得确实是自己比武时未尽全力,又买了自家输赢,理亏在先,只好无奈地哂笑,说道:“两位仁兄!我实在是……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钱财。” “哎!”凌牧云阻住嵇旷的得理不饶人,开口说道:“我们也不是那小气之人,倘若十年一梦,你买单,这事就罢了!” 人打了,气出了,李暠也说了软话,看他表情,确实拿不出太多金锭,凌牧云便想着各找一个台阶,下了即可。 “啊?” “怎么?这小气!赔钱!”嵇旷也同凌牧云一样,把手伸了过去。 “十年一梦,一夜千金!如果有去那的钱,我还不如赔给二位!”见嵇旷和凌牧云有些不悦,李暠眼睛一转,继续说道:“不过我有一地,可做弥补。” “说来听听?”凌牧云持了怀疑。 “一甲子一次的巽风即将来临,我愿与二位共同瞻仰奇观。” 龟兹城外三百里,每一甲子都会凭空爆发一次风暴,遮天蔽日。 所过之处,人畜不存,寸草不生。 千百年来,无数人前仆后继,试图了解真相,都无果而终,最后,归咎于天的伟力。 但龟兹巽风,却成了不可多得的奇景。 “怎会起这个名字?自古有八卦主八风的说法,巽风,该是和煦之风。”无所不知的嵇旷皱着眉头思忖起来。 “易传记载,清明风者,天气明净清凉也,此时清风吹万物,使盛大明净可观也。或许,是有所指?” 凌牧云的话才说完,嵇旷的眼睛似乎看怪物一样地盯着他:“被你外表骗了,没想到,凌兄也是博学多才之人!” 定北凌氏的藏书,虽无功法修行类的书籍,但凌牧云却因无“公事”加身得以遍览,肚子中自然是有几车学问的。 “别说这些没用的,难道我们自己不会去?你就是想赖账!”凌牧云似乎抓住了其中关键。 “凌公子有所不知,平常人哪看得了巽风?避之唯恐不及。可我无意间发现,戈壁中有一处风蚀的山洞,可作为观风的极佳场所!”李暠言之凿凿地说道。 “信你一回!”凌牧云本没想过要回那一块金锭,现在又能见巽风奇观,自然没有异议。 “什么时候?又如何找你?”嵇旷补充道。 “路途遥远,巽风期近,最晚明天午时便要出发!” “买个牛车!”凌牧云听到要在沙漠中行走,下意识地想起了牛车。 “那二位,我们走?”李暠搓着手,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 “去哪?” “十年一梦!” “你有钱?” “没有。” 李暠还是厚着脸皮,揩了凌牧云的油。 十年一梦,店如其名。 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一身飘带,在三道弯体态下,捻指、弹指,快速旋转,直让人应接不暇。 竖箜篌、琵琶、五弦、笙、笛等等乐器在乐师的魔指下,奏出一首首欢快的靡靡之音,更让人流连忘返。 如不是连绵不断的口哨声提醒着三教九流,凌牧云三人毫不怀疑,已到了天上人间。 将这个夜晚推向高潮的是,新晋舞姬捧着琵琶,半作羞涩半含情,让整个十年一梦全部陷入癫狂。 金玉珠宝,如雪花般扔向舞台。 凌牧云的下巴已无法合拢,呆呆地望着舞姬,大脑一片空白:“虞美人!” 虞美人走的南门,凌牧云走的也是南门却一路向西。 凌牧云曾暗暗惋惜,或许,再也听不到虞美人的西洲曲了。 谁知,龟兹城里,不期而遇--邂逅了。 “还欠我一首西洲曲呢。”望着那依旧曼妙的身姿,凌牧云喃喃地说道。 曲终人散,余音未尽。 “最后出场的舞姬,只有将军之后才能与之共舞!” “舞姬应留憾,双壁遗嵇琴!” 嵇旷和李暠到了客栈,仍在争论谁才是虞美人的最佳伴侣,只有凌牧云默默不语。 “凌兄,是有心事?” “怕不是被舞姬勾走了魂!” 凌牧云斜着眼睛瞪了二人一眼:“半夜三更的,早些休息,明日还要赶路。” “扫兴!” “无趣!” 第二十七章:第二次相约 各自回屋,鼾声四起,但凌牧云辗转反侧,久久未睡。 最后,索性踢开被褥,从窗口跳出,飞身至屋顶,顶着硕大的月色,如夜探忆石轩一般, 向十年一梦掠去。 “凌公子!”凌牧云到了门口,刚准备翻墙而入,虞美人的声音传来:“一别数日,还是喜欢做那梁上君子?” “嘿嘿!”凌牧云止住身形,循着声音望去。 虞美人倚靠在屋顶的翼角上,左手持壶,右袖掩面,浅酌一口:“怎么?凌公子变哑巴了么?” “你才变哑巴了!”凌牧云一个闪身,跃到屋脊上,与虞美人隔了几米远。 “夜深难寐?”虞美人将手中酒壶递给凌牧云,嫣然一笑。 “独酌难饮?”凌牧云接过酒壶,灌了两口。 酒很烈。 “凌公子是特意来寻奴家的么?” “你还欠我一首西洲曲呢!”凌牧云答非所问。 “公子,听曲否?”虞美人说完,笑如银铃。 “明日去看巽风,可来么?”凌牧云依旧答非所问。 “怎么不来?”虞美人从白皙的颈间摘下一个口哨,递给凌牧云:“出发前,于城外吹动口哨,我自会到来。” 口哨带着余温,让凌牧云的脸不由得滚烫,如浇了热油般。 “怎么?公子不会吹奏么?”虞美人看出了凌牧云的窘态,故意问道。 “会,怎么不会?长啸当歌,不才是大晋风雅?”凌牧云将口哨攥在手心,一时局促,鬼使神差的来了一句:“地回去了,困了。” 说完,也不待虞美人挽留,逃也似的跳下房脊,三步并作两步,跑向客栈。 “无趣!”虞美人跳下房檐的时候,饰带层叠,俊俏潇洒。 翌日。 龟兹城外。 李暠正在整顿骆驼车,见凌牧云与嵇旷赶到,率先开口:“本是弄辆马车,怎奈骁骑将军吕光,几乎掠走了所有龟兹骏马,便是这辆驼车,也是花了大价钱的!” 骆驼车内,葡萄、梨、桃各色瓜果,装了不少,最惹眼的是蓬幔,用的龟兹锦,绣着花鸟虫鱼。 由此可见,李暠所言非虚。 “如果是辆牛车,就更好了!”凌牧云执着地认为,只有牛车才是标配。 “牛车更难!你以为这是汉的?”嵇旷这次,站在了李暠这边:“有车坐就不错了,省得旅途浪费脚力,我们尽早出发!” “等等!”凌牧云也没说缘由,从脖颈摘下口哨,自顾自地吹奏起来。 其声,若西洲曲。 起初,李暠和嵇旷以为凌牧云不过是附庸风雅,临行前引吭高歌一番,标新立异。 但碍于西洲曲吹得不错,便稍事等待。 可谁知,凌牧云吹了一曲又一曲,直吹得口鼻生烟,更等得二人接近恼怒,还不肯罢休。 “凌兄,适可而止吧?” “莫不是等人?” 哨声嘶哑,凌牧云望向城门,仍不见虞美人,心情顿时跌入谷底。 垂头丧气地想将口哨扔到沙土里,但迟疑片刻,再次挂回脖子上:“走吧。” “这是什么道理?”嵇旷不明所以,盯着凌牧云:“把口哨拿出来,我看看有何玄机!” 此时的凌牧云哪还有好气? 一屁股坐在驼车上,拿起一串葡萄,置气般扔入口中。 今天这般景象,他早做了心理准备。 毕竟,虞美人爽约这个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忆时轩的节目单,就从来没准过,何况,西洲曲,可是至今都未兑现呢。 只是,真正事到临头时,那份失落多多少少的,总会有些。 “沾了我的口水,你能吹的?” “走了,再晚一点,就赶不到第一个绿洲了。”李暠驱使骆驼,开始上路。 才走了几步,便被凌牧云匆匆叫停,“停车停车!” 不等二人有所询问,便如装了弹簧似的跳跃下车。 “到底是去也不去,凌……”嵇旷的话音戛然而止。 不远处,虞美人青赭相间的半臂装下,一副手臂白如青葱,半遮腰身状如水蛇,尤其是那薄纱下的面孔,端得神妙。 “凌爷,早说等人啊!”嵇旷和李暠二人慌忙凑到凌牧云身旁,口角流涎:“这般女子,等个三天三夜又如何?” 凌牧云看似宠辱不惊,可其胸口的起伏,早已暴露了他此时的激动,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怎么?不等我么?”虞美人的声音带着一丝俏皮。 “这不是……” “十年一梦的……” 就在嵇旷和李暠瞠目结舌之际,不知道该怎么说下面的话时,凌牧云开口介绍道:“这位是……故友,虞美人。” “上车,上车!听说你要一路同行,我特意准备了蓬幔!”李暠先回过神,用手遮住前额:“沙漠风大,你这肌如凝脂肤如白雪的,比不上我们这粗野汉子。” “就是就是!这车上蒲团,坐着极为柔软,少些颠簸,你这体貌闲丽、腰如束素的,受不得颠簸。” 二人忙前忙后的样子,哪有一点翩翩公子的风骨,纯粹是一副登徒子模样。 “启程!” “启程” 等虞美人笑涔涔地仰卧在驼车上后,李暠的皮鞭就抡了起来。 把骆驼当作马一样驱赶,生怕慢一些,虞美人变了主意,转身回城。 这一路上,凌牧云算是真正领略到了什么叫“风骨”,比起李暠和嵇康的谄媚,他甚至觉得邓通“吮痈求宠”已经算是收敛了。 甚至,他一度忍不住想用雷法,劈开二人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写了“舔狗”两个字。 如果仅是如此也就罢了,虞美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之后,都要看他一眼,直让他后悔为什么不独享一曲“西洲曲”,省得糟心。 好在,三百里路,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第二日傍晚,四人来到了李暠口中所说的风蚀山洞。 说是山洞,实际上不过丈宽,值得称赞的是,山洞前方,有一片巨石嵌入山体,形成一个宽大平台,倒不失为观景的好去处。 平台上,崖壁受风蚀,如刀削一般,被切成十几丈长,光洁如镜。 再往上,便是山丘之顶。 大漠少山,多土丘。 三位风雅男士,搬运些挡风的毛毡之类,忙活半天。 虞美人站在平台上,远眺风景。 巽风每甲子一次,发生于清明,从没有例外。 第二十八章:巽风美景 “现在,知道龟兹巽风的,可不多!”虞美人盯着远处的人影,说的不咸不淡。 来人走的不慢,身影很快就清晰起来,头戴斗笠,身穿蓑衣,看样子,也是奔着山洞而来。 “这装束,总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凌牧云顺着虞美人的话继续说道:“江南多雨,蓑笠充作雨服,可西域干冷风大,没有江南的情调。” “等卸了担子,也去看看‘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到底是何样子。”虞美人的眼睛满是憧憬。 “我也没见过。” 凌氏不过微末,从晋元帝避难到衣冠南渡,上百世家,可没有定北凌氏的名字。 且凌牧云每月的那点月俸,拿到手里,连出个定北城都难,更别说去江南了。 “有机会,一起看看去?”虞美人说话的时候没有回头,只是笑了笑,睫毛蒲扇似的扑闪扑闪的。 “吴郡钱塘,有琅玡王氏所建的灵隐寺,据说湖景绝唱天下。”凌牧云看似没有答应,实际上,连看景的地点都已经选好了。 “好!”虞美人说完,转过头来:“那男子,应是梁胤。” 梁胤是梁州刺史梁熙之子,据传已死在安弥之战,怎会出现在此? 凌牧云用疑惑的眼神望向那个越来越近的身影:“果然传言不可信。只不过,这身装饰再加上此时此地,他来着的动机,就值得推敲了!” “这巽风奇观,只能你看?”虞美人白了凌牧云一眼:“没准,历经生死,了断前缘,也准备遍览天下美景呢。” 自魏晋以来,文人墨客,僧侣道士,或玄游、或归隐、或传道,寄情山水,创造出花样百出的游历方式。 在这种风气下,虞美人的说法倒也贴合实际。 “我们二人忙里忙外,你倒偷了懒!”嵇旷拍打着满身灰尘,一脸抱怨。 倒不是做了这点活花了多大力气,他只是觉得,站在虞美人身边谈天说地的,应该是自己。 “难不成,旷兄对虞美人有意见?”凌牧云一招祸水东引,直接让嵇旷支支吾吾的解释了半天。 幸好,梁胤及时赶到,解救了一脸涨红的嵇旷。 “氐族梁胤,忝为鹰扬将军,来看巽风奇观,不知是否有叨扰之处?”梁胤介绍完自己,环顾四人,最后,目光停留在虞美人身上,继续说道:“这位不是十年一梦的舞姬?” “奴家姓虞,梁将军不嫌弃,可称呼奴家虞美人”虞美人随意施礼,语气中略有不悦。 她对自己舞姬的身份并没有什么介怀,可除了十年一梦,还提舞姬,多多少少让人不爽。 就像梁胤去过十年一梦,还放纵了一晚,现在遇到,总不能直接称呼他“嫖客梁”吧? “还什么弃不弃的,败军之将,不足挂齿!”梁胤没听出虞美人话中语气,反倒是说的洒脱。又转向凌牧云等三人:“这几位是?” 能请虞美人来看巽风奇观,且看起来又不像仆人模样,梁胤心生好奇。 他知道,在十年一梦,虞美人只作相思红豆,不可采撷。 “小小龟兹,倒是藏龙卧虎。”听完凌牧云等三人一一介绍完毕,梁胤恭维道。 “物以类聚!想那平常人等,也难得一见将军真容。”虞美人面容俊美,说出话来也同样漂亮。 也正因为虞美人的这句话,瞬间拉近了几个人的距离,你让我请的,坐下来谈论巽风。 不觉间,天地渐暗,明月初升,风起东南。 “开始了!” 四人起身,看向远方。 巽风初起,已是飞沙走石。 “一甲子一次,开始时便有如此气势。” “恰好能俯瞰,真是观景好去处。” 就在几人还在感慨之际,梁胤从怀里掏出一个血色铜镜,照向东南。 “有什么说法么?”凌牧云十分不解,开口问道。 其余三人也是一脸疑惑,难不成在镜子里能看得更清晰? 可三人看了下镜面,锈迹斑斑,实在没什么奇特之处。 梁胤的脸上现出悲恸,徐徐诉说。 吕光出征西域诸国,大胜而回,携带骆驼、马匹、珠宝无数,行经宜禾时,要求刺史梁熙大开城门,以便通行。 而梁熙认为,吕光没有诏书擅自撤军,此举志向难测,因此拒绝其入境,同时,派梁胤率兵五万截击。 不料,吕光阵中,修行之人无数,梁胤军不敌,惨遭屠戮。 武威太守彭济更是捉住梁熙,投靠吕光,致使梁熙被吕光斩杀。 法显大师广布佛法,路遇奄奄一息的梁胤,出手救治,才让梁胤未死于野兽之口。 “安弥之战,我侥幸得法显大师救治,留得半条性命,但家父梁熙却惨遭毒手。” “我伤愈后,苦苦哀求大师指点,以求真相,绝不让家父梁熙落个叛逆之名。” 说完,梁胤又拿出匕首,在手腕划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任由血液流进铜镜。 “大师以铜镜赠我,并称,以鲜血为引、巽风为媒,望吕光之气!如铜镜为黑,则吕光必反!” “如果不是黑色呢?”凌牧云说这话并不是在唱反调。 梁胤的鲜血流入铜镜,竟浸入镜面,一片殷红,怎么会忽然间变成黑色? “如果不是?”梁胤一时呆住,苦笑道:“家父勤俭爱民、文雅有余,更有“二梁”美誉,不会错!” 这和错不错有什么关系?怎么听,二者之间都没有什么必然联系。 凌牧云到嘴边的话生生咽了下去。 每个人都有追求,就像虞美人想要复国、自己想要揭开谜团一样,梁胤想要的,是真相。 梁胤颓然的坐在地上,失魂落魄,呆呆的望着镜面,喃喃的问着:“为什么,为什么?” 没有变黑,满是妖异的红色。 四人不忍心看着梁胤受到打击,纷纷劝慰。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或是听错了,红色说明吕光必反; 梁熙美名,幽州百姓无不称赞。 …… 梁胤仿佛钻进了牛角尖,任由四人劝说,却听不进去半句。 死死的盯着镜子,生怕错过一个细节。 巽风肆意,遮天蔽日。 镜子中的梁胤,忽然笑了…… 第二十九章:再见贾念昔 一瞬间,凌牧云忽然感受到那股难以名状的气息,在梁胤身体中凭空显现,又突然消失。 梁胤仍是痴傻模样,可在凌牧云眼中,此时的梁胤,却带着一丝慌张,只是这慌张,被掩饰得很好。 再仔细端详,连慌张都没了,梁胤还是那个梁胤。 可凌牧云确定,这股气息,与张大豫一模一样,同样的一闪即逝、同样的难以捕捉。 “到底是什么?”凌牧云的思维在贾念昔、张大豫、梁胤身上来回切换。 贾念昔的气息,给人厌恶之感,而张大豫、梁胤身体中窜出的气息,让人有一丝恐惧。 没错,是恐惧! “梁胤?”凌牧云假意试探:“镜面黑了!” “黑不黑,与我何干!”梁胤的声音充满了冷漠,甩起手中的铜镜,哪还有一点恭谨的样子? “有蹊跷!” 更让凌牧云瞠目结舌的是,梁胤手中的铜镜在他的把玩下,忽然化作了灰飞。 如果不是地上还有镜面留下的粉末,凌牧云都会怀疑这镜子是否真实存在过。 “你是谁?”凌牧云手中雷电涌出,“咔咔”作响。 这一举动,惊动了还沉浸在巽风啧啧称奇的三人:“凌兄,这是何意?” 嵇旷的话里虽有质疑之声,可接下来的一系列动作却表明了态度。 只见他在一瞬间里,单腿半蹲,另一条腿权做琴台,嵇琴置于腿上,双手按住琴弦,警惕地望向梁胤。 在演武场,从第一眼见到凌牧云起,嵇旷便没来由地生出好感,更是特意穿过层层人群,站在他的身边。 此时,嵇旷更是毫无理由的选择了相信凌牧云。 虞美人和李暠几乎也在同一时间,靠近了凌牧云。 “你们做什么?”梁胤向后退了几步,惺惺作态,一脸的无辜。 “你不是梁胤!”凌牧云笃定地说道:“你究竟是谁?” “哼哼!”梁胤冷笑一声,声音变得阴柔:“千年血战,凌念娇的后人竟还有几分出息!” “被阉了!”嵇旷听到这声音,似恍然大悟。 梁胤听到这话,脸色微怒,右手一挥,斗笠旋转着向嵇旷射来:“多嘴!” “游春!”未等凌牧云的掌心雷发出,嵇旷轻抚嵇琴,一道淡绿色光影中带着点点浅粉的音波,与斗笠撞击在一起。 斗笠四散而飞,而空中一枝红杏似要出墙,娇艳欲滴。 “哦?蔡氏五弄?”梁胤疑惑地问道:“蔡邕之后,只有蔡文姬习得此法,可蔡文姬无后,你又是何人?” “嵇旷!” “姓嵇?不认得!那位手中拿箭的,是李广的后人?”梁胤看向李暠,好奇地问道。 李暠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支羽箭,通体青光:“正是,后学李暠,敢问前辈名姓?” “凌念娇之后、蔡氏真传、李广子嗣,阵仗可是不小!”梁胤轻笑,手中银光泛起:“那就,后会有期!” 说未说完,一道肉眼可见的银光,化作弧线,向四人横扫过来。 发出一击后,腾空而起,顺着崖壁向上飞跃。 原来,这一击不过是惑敌之计,真正的目的是逃走! “想跑!”凌牧云眼疾手快,手中雷光化作长链,甩向梁胤。 “啪!”雷链末梢落在梁胤后背,打出一阵青烟。 梁胤吃痛之际,身形稍稍受阻。 李暠见嵇旷以琴曲“渌水”挡住银光,也急忙将手中羽箭投掷而出,发出清脆的破空之声。 本受了凌牧云一击,梁胤才将速度提起,哪知,仍未逃过李暠甩过来的箭矢。 虽没用弓,可箭镞却十分锋利,射入他的小腿,青光四散,直将他钉在了崖壁上。 见梁胤无法挣脱,凌牧云收回些许法力,紧接了一记掌心雷,以期制敌。 “砰!” 一声闷响,掌心雷被黑气阻挡,在梁胤前方炸开。 “群殴这种事,太没风度!”不知什么时候,山丘之上,凭空多出一人。 黑冠、黑衣、红束腰,一脸稚气未脱的样子,笑盈盈地望着几人。 虽没有那股令人厌恶的气息,可凌牧云对于这个声音并不陌生:“贾念昔!还是叫你司马女彦?” “嗯?凌哥哥对奴家的口气……可不太友好,不过,我记得我们可是无仇无怨啊!”贾念昔带着童音,再加上这调侃的语气,让虞美人等三人的目光同时转向了凌牧云。 他们有理由怀疑,凌牧云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无仇无怨?定北城险些被你弄死,这仇,早就结下了。” 巽风怒号,摧枯拉朽。 “还不是你追奴家,求而不得,再而生怨!”贾念昔假意嗔怒,同时涌出黑气,在梁胤身旁化作巨掌,一把将其擒在手里:“凌哥哥,人我要带走!” “你敢!”凌牧云挥舞手中雷链,在空中发出一声啸响,向贾念昔卷去。 “凌哥哥,许久不见,手段倒是层出不穷啊!” 说话间,贾念昔黑气同样化作长鞭,与雷链搅在一起。 凌牧云的雷链,在与屠浩杰对战时,是如流星锤一般抛射出去。 而今天化作长鞭模样,也是见到贾念昔后,一时兴起。 贾念昔以黑气为鞭,自己为何不能以雷链为鞭? 念头通达后,再使用起来,竟十分顺手,这让凌牧云喜出望外。 “这凌牧云的修行速度,怎如此之快?”虞美人与凌牧云交手时,凌牧云可没有这般手段。 只见,雷声大作,每一次碰撞,便落下无数电光火石。 黑鞭呜咽,每一次缠绕,总带着数道黑气消散。 “以雷为鞭,伸缩自如,倒是开了眼了!”嵇旷随意拨弄嵇琴,高山流水。 上方,雷电刚中带柔,每次挥舞,都有雷电之声呼啸而过。 “确实,我被雷法制住时,后面敲闷棍的你,手法也很娴熟!” 嵇旷和李暠开始斗嘴时,交战二人你来我往间,也慢慢地打出真气。 雷链光影与黑鞭交织,已看不清招式,只见黑夜里,两道明暗交替,层层叠叠相互碰撞,相互攻讦,直叫人眼花缭乱。 第三十章:那你当肉垫 见占不了便宜,凌牧云便不想再过多纠缠。 趁着雷链与黑鞭如麻绳扭在一起时,手印一结:“爆!” 雷链顿时雷光大盛,噼里啪啦的声响不绝于耳。 “凌哥哥,真是手不留情呢!”贾念昔望着与雷链一同消失的黑气,假意拍着胸脯,装作惊吓模样。 凌牧云没有接话,手中雷光又起,掌心雷蓄势而发。 说实话,贾念昔左一句凌哥哥右一句凌哥哥,听得凌牧云鸡皮疙瘩落了一地。 论岁数,贾念昔已经年近期颐,任谁被一个百岁老太婆叫声哥哥,能不惊出二两血? 论族群,凌牧云始终觉得,贾念昔不是“人”的范畴,但凡心理正常,被一个似人非人、似鬼非鬼的“怪物”叫声哥哥,还不吓得魂飞魄散? 待手中雷光凝聚,凌牧云手掌一推: 第一道掌心雷直奔贾念昔前方,被贾念昔黑气漩涡挡下。 紧接着第二道掌心雷发出,被贾念昔偏头躲过,落在她的后方。 没等贾念昔反击,第三道、第四道掌心雷接踵而至,分别落在贾念昔的左右。 “凌哥哥到底还是舍不得奴家!”贾念昔仍是幼童模样,说出这话后,让虞美人三人避瘟神似的匆匆跳开。 “禽兽!” “不如!” 嵇旷和李暠一唱一和。 “咯咯……”贾念昔见凌牧云满头黑线,不由得笑了起来:“凌哥哥不会忘了吧?浴雷,可是不顶用呢。” 凌牧云摇了摇头,带着一丝狡黠:“谁说掌心雷过后,一定是五雷术·浴雷?” 说完,右手翻转手腕,手掌徐徐下压,左手结印,瞬间,一股威压从天而降。 不待贾念昔抽身,四周雷声大作,隐有雷电闪烁其中。 “雷术:四兽镇邪!” “嗯?真会阵法啊!”贾念昔原以为凌牧云又在扯谎,可周身的雷电之力与上次截然不同。 不敢大意,放出一缕黑气,探个究竟。 可就在黑气蜿蜒曲折地向外散开,触碰到阵法边缘的瞬间,“呼”的一声,如蛛丝浴火,顷刻间被燃烧殆尽,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还不算完,阵法雷电似找到了目标一般,爬藤似的顺着黑气向贾念昔蔓延。 见雷电诡异,贾念昔倒也利落,衣袖一挥,果断斩断体外黑气。 雷电失去目标,嗤嗤拉拉地闪了半天,逐渐消失。 可那威压之盛,时刻提醒着她:阵法仍在。 皱了皱着眉头,贾念昔双手托腮,显得十分委屈:“麻烦了!哎,凌哥哥,撤了阵法,我大人不记小人过,就此别过,可好?” “不好!”凌牧云摇了摇头,一本正经的回答。 “唉!那只能如此了!镜,辛苦一下!”贾念昔的脸上出现一丝坏笑。 “你要做什么?” 梁胤本好整以暇地看着场中打斗,恨不得来把寒瓜子,叫上两声好。 可没得意多久,就被贾念一句话惊得嘴角抽搐,不由得面色慌张,开口阻拦:“昔,不要以为我怕了你,同为……” 梁胤的话还没说完,一团黑气顺着头顶生生地将他罩住,越收越紧,最后捆成粽子一般。 不甘被当枪使,梁胤奋力挣扎。 只见粽子里银光乍现,一拳一掌地打在黑气上,却始终无法破开束缚。 贾念昔满意地点了点头:“凌牧云,我先走了,下次再领教你的阵法,对了,还有那个拿箭的,敢射我一下,定灭你陇西李氏满门!” “你说什么?”李暠面露愠色,拳头攥得嘎吱直响,才形成的羽箭在手中微微颤抖:“焉敢!” 显然,李暠偷袭的心思让贾念昔猜到了,这才出言警告。 没管李暠的歇斯底里,贾念昔将梁胤高举头顶,右脚一划,弯腰下蹲,道道黑气喷涌而出:“走了!” 如脱兔般,一跃而起,脚下石块纷纷炸裂开来。 “啊!”梁胤的身体触碰到阵法时,雷电似网,凭空出现,一道道迅雷打在梁胤身上。 极度的疼痛让他大声哀嚎起来:“放我下来!你个贱人!你个毒妇!放我下来!” 贾念昔听到梁胤出言不逊,嘴角一扬,随之加大力度。 梁胤做了挡箭牌,受着万千雷电鞭笞,却迟迟无法突破阵法。 四兽镇邪在《太师雷霆正法》中,是第一个阵法,也是凌牧云悟透的唯一一个,在与屠浩杰交战时,曾小试牛刀,被屠浩杰破去。 凌牧云误以为,此阵法不过是阻敌之策,可今天才发现,其威力竟比之前大了许多倍。 月余时间,凌牧云并不觉得修为能提升多少,那么,原因只有一个。 贾念昔身份古怪,用的是邪门功法,或者,贾念昔本身就是邪祟,所以,四兽镇邪,才充分发挥了其镇邪的作用。 随着贾念昔的背后黑气越来越多,即将破掉阵法之际,四角各显现出一只神兽,只不过身影模糊,看不清模样。 但却有一股洪荒气息似从远古传来。 贾念昔一愣,知道情况不妙,也不再藏拙,身后黑气化作五头巨蟒,凌空腾起,将贾念昔托在半空。 贾念昔脚下有了推力,信心大增,再用全力向上突破。 凌牧云见识过巨蟒的厉害,再一道掌心雷打出,谁知,阵法却将雷电隔绝在外! 正在凌牧云思考下一步对策时,阵法的四角处,神兽身体忽地绽放雷火,顺着雷电蔓延,编织成网。 梁胤的身体瞬间燃起青色火苗,甚至连包裹其上的黑气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贾念昔一惊,脸上现出一丝狠戾。 不知从何处摸出一把寸长匕首,毫不犹豫地朝着梁胤的腰部扎了进去。 刀身全部没入,又旋转半圈。 “昔,我错了,放过我!姐姐,放过我!”梁胤本已晕厥,身上一道道黑烟,传出毛发烧焦的味道。 可这一刀一旋的,又将他疼醒。 “闭嘴,再啰唆,再捅你一刀!” 匕首拔出来的瞬间,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贾念昔的手臂。 诡异的是,鲜血并未顺她的手臂滴落,而是全部浸入了进去。 顷刻间,一个人脸兽身、长着四脚、手持黑气的文身现于上臂。 第三十一章:真炁的古怪 “以血为引,以炁为媒,呼唤君之名。巫:血遁!”贾念昔念动咒语,凭空刻画符篆。 待符篆完成停在半空,贾念昔挥手将其打入脚下巨蟒体内。 只见巨蟒周身“腾”的一声,泛出红晕,似有鲜血燃烧。 巨蟒对着夜空,“嘶”一声长鸣,旋转身躯,包裹住贾念昔,毫不犹豫地冲向阵法。 “哗”的一声脆响,雷火编织的大网应声而破,贾念昔举着梁胤几个闪身,消失在黑暗中。 四兽镇邪被破,雷电如烟花般噼里啪啦地闪了半天,照亮了半个夜空。 包括凌牧云在内,一时间都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 凌牧云在惊叹四兽镇邪的威力同时,一面压制因反噬带来的真炁乱窜。 一面思考在他脑中萦绕着的另外一个问题:贾念昔的那股气息怎么不见了?还是那股气息,本就不属于她,而是来源于贾南风? “叹为观止!这交手之精彩,已有了宗师之风。”嵇旷将嵇琴束在身后,嘴上啧啧称奇:“话说回来,李暠,你怎么不射他一箭?” 李暠摇了摇头,苦笑道:“最后那阵仗,我没有十成把握一箭制敌。” 其背后是陇西李氏,一击不成,那陇西李氏便结下了一个不小的梁子。 以现场战力来看,这梁子真若结下了,怕是不好收场。 “吹牛!还十成把握,你那根箭,能有一成,以后陇西李氏的族谱,就得单独列一页。”嵇旷的话说得有些尖酸。 射不射是态度问题,中不中才是能力问题,嵇康对于李暠没射出这一箭,还是心有成见的。 “凌公子的修行速度,可谓神速!”虞美人说这话的时候,眼窝里有一汪秋水。 “过誉了,虞……虞姑娘。”凌牧云被虞美人一夸,舌头有些打结,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客套。 “话说回来,这女娃是谁?我听你叫她司马女彦?”嵇旷的脸上浮现着疑惑,他刚刚分明听清楚了,但又不敢确定,贾念昔是司马女彦。 “是!” 凌牧云肯定地说道,接着便将定北城与贾念昔一战娓娓道来,没有任何隐瞒。 “你们感受不到那股气息?”凌牧云叙述完,好奇地问道。 “感受不到,除非真炁放开!难道你随时都在放开真炁?”嵇旷话说了一半,忽然一拍脑门:“我明白了!为什么在演武场,会被你吸引,直接到你身边!” “这有什么关系?”凌牧云不解。 “有什么关系?因为你的真炁,随时放开,也就是所谓的真炁外溢!我们自然就感知得到啊!”嵇旷接着将修为散开,感受片刻:“确实如此!你们也试试!” “是的!”李暠肯定的点了点头。 “我早知道了!”虞美人同样点了点头,附和着嵇旷的说法。 修炼时,心无旁骛,盘膝静坐,以功法化天地元炁为真炁,丝丝纳入,再以周天运行。 每每如此,天地间元炁变化,都会被其他人感知,只是这种感知很细微。 再者就是使用术法时,被感知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了。 除此之外,行走游历、寻花问柳,如不展现修为,便如普通人一般,并无二致。 除非达到了宗师境,能窥视周天,才能一眼看出他人是否修行、修为高低。 可这世间,宗师者开宗立派不知凡几,多是欺世盗名之辈罢了。 有真才实学达到宗师境的,比凤毛麟角还要稀少。 “自瘸九离开,凌公子的真炁便是如此。”虞美人继续说道:“我猜测,并不是瘸九离开导致的这种现象,而是,瘸九一直在帮你掩饰修为。” “这么说,瘸九是宗师境?”凌牧云沉吟片刻,接着问道:“那我这……是好是坏?” “好还是坏?”嵇旷的嘴角微微抽搐,恨不得唾上凌牧云一口:“招摇过市,你说好还是不好?” 凌牧云忽然想起拓跋珪的海东青,是不是也受了自己真炁影响,才当做敌情示警的。 “那不意味着,我的修为在时刻流失?” “你不修炼么?”嵇旷反问道。 “修炼不就是将真炁运转几个周天就可以了么?”凌牧云一脸不解。 从他修行开始,就是按这种方式修炼的,也一直认为,修炼本就如此。 “运转几个周天是因为你炼化的天地元炁,需要与原真炁水乳交融、合为一体啊!”嵇旷现出了浓厚的嫉妒之心:“真炁外溢,还这么高的修为!” “凌公子,你能想起你第一缕真炁是如何修得的么?”嵇旷的话如一石惊起千层浪,虞美人和李暠都起了好奇之心。 “不都是以功法练修出真炁,以真炁催动术法,再以术法凝练真炁么?” “是也不是。”虞美人抢在嵇旷前面,说道:“我修炼之法,须要辅之寒蛛,否则,便无法炼化天地元炁。” “诡异是诡异了点,但从你身上来看,貌似也不是坏事!等哪次回去了,问下家中族长,或有答案。”嵇旷说完,目光忽然转向虞美人:“你有修为?” “我为什么没有?”虞美人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看向嵇旷。 “我也没看出来。”李暠附和道。 巽风旋旋,贯通天地。 一声巨响,打断了几人的对话。 远处,两道龙卷风平地而起:一道中空直立,带着狂暴的闪电,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大地,另一道漏斗漩涡,裹着熊熊的烈火,旋转上升如同火龙,欲将万物吞噬。 两道龙卷风色彩鲜明,偶然发生碰撞,便如天崩地裂一般,远在山丘的四人,也跟着摇晃起来。 “有鸟焉,其名为鹏,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嵇旷感叹道:“南华真人庄周所指,便是这龙卷风。” “汉书所说:汉丘山下,有龙卷风,吹木折石。”李暠接过话茬:“相比而言,就显得过于小家子气了!” “风与云气相搏,然后为龙虎之形。”虞美人不甘落后:“淮南子·天文训,也略逊一筹。” “你们没看到巽风之下有人打架?”略过附庸风雅,凌牧云极煞风景地说道。 “嗯?”因修行功法的原因,李暠的视力极好。 在凌牧云的提醒下,瞳孔转为灰色,极目远望:“确实,一人用剑,挥动时流光四溢;一人用尺,尺寸间青光乍现。” “接着说啊!”三个人都在等着下文。 李暠揉了揉眼睛:“无法窥视,被屏蔽了!凌兄,你又是用何功法看到的?” 相比之下,他更想知道凌牧云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看不到!”凌牧云摆了摆手:“真炁震荡,不是有人打架是什么?” “现在呢?”嵇旷的好奇心很重,继续追问。 “看景吧!我也被屏蔽了!” 第三十二章:张天师的指导 从明月初升,巽风似乎一直在酝酿,无论是天色骤变还是飞沙走石,都没有两道龙卷风来的震撼。 只不过,越是高潮越是短暂,两道龙卷风在一次巨大的碰撞后合为一体,火借雷势,雷以火助,雷火交融,忽然间生生拔至天际,再轰然落下。 巽风终曲,天地清明。 再看,哪还有一点巽风的影子? 只有空旷的天地和满船星梦,压了那星河。 四人站在那里,心潮鼓荡,久久不能平静。 李暠的手中多了一把弓,通体白色。 凌牧云的掌心雷化作圆球,围绕着他的手心旋转。 嵇旷的鬓角泛出点点雪花,悄然滑落。 虞美人的眼中,有秋水流动。 奇观过后,念头通达,各有所获。 “这要是天天看,怕不是,宗师境指日可待。”嵇旷有些意犹未尽。 “乱世之中,不知道还有谁记得此景。”凌牧云感慨道。 “那六块金锭,值吧?” “值!” “超值!” 三个人的哑谜,虞美人没听懂,她的心里,只想对凌牧云说声“感谢”,再补上那首西洲曲。 “我当是谁家小娃,不知好歹!并州石氏、陇西李氏、凌天君之后、七贤嵇康之后!” 四人还沉浸在收获中,被一个突兀的声音打断。 来人面如古铜,长髯飘逸,身着紫色道袍,雌雄剑负在背上,状若生铜、五节连环柄、上有隐秘符文、日月星辰之象。 尤其是其头顶几十根红色头发,黑夜不能掩其光芒,端的是仙风道骨。 “嵇中散之后,拜见老天师!”嵇旷乃名门之后,虽未见过龙虎山天师,但其装束及长相,与传说无二,赶紧稽首行了晚辈礼。 凌牧云等三人,先是一愣,忽地缓过神来,慌忙行礼。 “凌牧云拜见天师!” “飞将军之后李暠,拜见天师!” “石姬拜见天师。” 几人在天师面前,也不敢提什么世家门阀那套,老老实实地行礼,等着天师训话。 尤其是虞美人,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坦言自己身世,且没了妩媚,反而是多了一份庄重。 “嗯!不必多礼!”张天师点了点头,真的开口训诫起来:“几家小娃,恁不识好歹?这巽风是你等可以观看的?若不是我与马宗师封印及时,哼!” 被张天师训诫一番,几人大气也不敢出,更不敢问天师所做为何,低头俯首地等着下文。 “所见即是缘,小辈恭谨,就点拨几句。”张天师捋了一下胡须:“四弄取意于雪,石氏难兴,六甲子归于李氏,至于你嘛!” 张天师沉吟片刻,怒道:“你的刀是摆设?暴殄天物!” 如只是训诫倒也罢了,张天师气不过,竟给了凌牧云一个爆栗,直痛的凌牧云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话尽于此,小辈应知恩图报!”张天师扭过身去,背着手一副高人形象:“时不我待啊!” 嵇旷拉了一下凌牧云的衣角,小声说道:“给钱!” “给钱?”凌牧云的眼睛瞪得比驼铃还大。 嵇旷重重地点了点头,眼神里似乎在说,相信我,没错。 凌牧云这才借机揉了下起包的头顶,哆哆嗦嗦地从包裹里抓了一把金玉珠宝,也不知价值几许,紧张的塞进张天师的手里。 “孺子可教!”张天师也不回头,将到手的钱财塞进胸襟,作势离开。 “天师!晚辈有一事相问!”凌牧云见张天师抬腿要走,急忙开口。 “尚早!”张天师丢下两个字,一步几十丈,瞬息间便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见天师离开,几个人长吁了一口气。 “嵇氏四弄,原来是雪!与我今日所得不谋而合!”嵇康所传四弄,嵇旷始终不得要领,倒是将蔡氏五弄学去四弄。 虞美人和李暠,都被点了心中所想,只有凌牧云,既是金主,又挨了一爆栗,属实有些委屈。 “用刀扔雷?跟暗器似的?”凌牧云将墨刃抽出,仔细端量片刻,也没想明白天师到底指的是什么。 “不过,实在没想到啊,天师竟然收费!”李暠也弄不明白天师所指,索性不再琢磨,提起刚才的趣事来。 “天师巡监天下,总不能不吃不喝吧?难道还要背一包裹金银?”嵇旷的话不无道理:“能得天师点拨,可不是谁出钱都可以的。” 凌牧云不明白天师的“暴殄天物”是何意思,本想问下“十逆”的事,只得到“尚早”的回复,也不知这早是时间还是另有所指,抑或是都有。 甚至,不知道这个“早”是不是说得十逆。 这哑谜,让凌牧云不由得有些烦闷,因此,对于嵇旷的话更不以为然。 “反正出钱的不是你!” 俗话说,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嵇旷又吃又拿的,一时也不好顶嘴,嗫嚅地说道:“我就是说这个道理,别较真嘛。” “行了,回去吧!”虞美人说完,率先转身离开。 天师对虞美人的点拨通俗易懂,虽然李暠和嵇旷没有追问,可也从话中听出一二。 只不过,生逢乱世,任谁有点封王的心思,都情有可原,何况,后赵才亡了多久?不甘心也是人之常情。 “我出钱了,你们两个收拾!”当了一回金主,凌牧云也做起了甩手掌柜,紧跟了两步,与虞美人并肩同行。 “天师所言,当不得真的!不要难过!” “不会安慰就不要安慰……”虞美人瞥了凌牧云一眼,嗔怪道:“你何曾看到我难过?” …… 或许是因为巽风的原因,回程的路,也无风雨也无晴。 虞美人的心思,和当年司马昭一样,路人皆知。 可无论是嵇旷还是李暠,都没有实质性的助力。 嵇康留下个世袭的弋阳侯,到了嵇旷这代,除了象征意义外,比不上一个县令。 李暠家族世代是豪门大族,对于奴隶出身的石勒,除了嗤之以鼻外,还要说上一声“晦气”。 无论石勒的后赵,一时风光无限,在李氏看来,不过是昙花一现。 李暠本又是遗腹子,做不了离开家族自立的事。 但舔狗该做的事,李暠一件也没少。 第三十三章:惊天秘闻 傍晚,几人又回到了龟兹城。 因过于劳累,虞美人早早地回去休息,其余三人,也悻悻地不再执着于十年一梦。 没有虞美人的十年一梦,总是缺了些许味道。 就像偶尔吃过了飞禽一口,便是走兽的半斤做出天花,也会对那口飞禽念念不忘。 凌牧云的心情有些沉重。 贾念昔的事还没弄清楚,又多了个梁胤,那也罢了,抽丝剥茧,或有也能拨开云天见日月。 真炁外溢又是怎么回事? 将真炁运转了几十个周天,三更都快过了,可始终察觉不出一丝异常,反而让凌牧云有些烦躁。 “父母、十逆、贾念昔、梁胤、张天师……异族!”凌牧云将颓然地躺下,将被子盖在脸上:“哎!该听曲的,省的糟心。” 想着想着,凌牧云便有了微鼾。 “吱呀” 石板崖客栈,总是执着于开门一定要声音,美其名曰防贼。 可谁不知道,这客栈实际的主人姓白? 贼盗是穷,不是多了几条胳膊腿。 对于这个事,凌牧云还和掌柜争论几句,谁知,最终的受益人,竟是自己。 贼人开门的刹那,凌牧云便已经醒了,本存了戏弄的心思,想看看这贼人所为何物。 不料,贼人竟十分狡猾,一脚才迈进屋门,便一跃而起,等凌牧云发现异常时,贼人已出了房屋。 凌牧云翻身而起,寻着贼人身影几个跳跃出了客栈。 《太师雷霆正法》中身法篇颇为精妙,施展后有雷光闪现,便是不动用真炁,也非寻常身法可比。 但在夜里追了许久,踩碎了几多瓦片暂且不提,竟始终无法赶上贼人。 那贼人,在墙上如履平地,在屋顶健步如飞,即使是墙的腰线上,也能跑上几步。 凌牧云追了半天,眼见贼人消失,手中雷光一闪,掌心雷不偏不倚地落在贼人前方。 贼人闪身躲过,旋转身形换了方向继续逃窜。 凌牧云才顿悟出将掌心雷化成雷球的方法,正好当做练手,又起了捉弄的心思。 于是,一面追赶,一面以掌心雷封锁贼人的前方。 你追我赶间,掌心雷已运用成熟,使用起来也如凌正一般,划着弧线打在了贼人的背上。 贼人吃了一记掌心雷,翻滚几圈,也不逃了,将墨刃抽出,转身面向凌牧云。 “不逃了?”凌牧云将掌心雷在两手间掂来掂去,戏谑地问道。 “公子,对墨落幽白怎么看?” 贼人声音有些耳熟,但凌牧云却始终想不起来在哪听过:“什么墨落幽白!你盗我墨刃,图些什么?” “相传,千年血战,异族浮生偶得化血神刀,所向披靡,祖上欧冶子铸造墨落幽白以抗之。”贼人见凌牧云脸上不屑,便不再言语。 “故事讲得不错,但你偷我墨刃做什么?” “墨刃即是墨落幽白!”贼人的声音透着无奈。 “哦!你这么说,我忽然想起你是谁了!前两日的那个铁匠?明天,一定要砸了你的铺子!” 凌牧云恨恨地说道。 “公子,我非盗窃墨落幽白,只想仔细一观,瞻仰先祖神技!”贼人停顿数息:“在下欧侯,恳请公子应允。” “你借刀可以给我说,怎么会做那偷盗之事?我看你分明就不想还!”凌牧云斥责道。 “非我本意!”欧侯直了直腰杆,娓娓道来。 那日,欧侯初次见到墨刃,便生出一种似曾相识之感,可无论如何,也不记得自己铸造过这柄武器。 直到接过墨刃,拿到手里,便确定了七八分,墨刃可能是传说中的墨落幽白。 不是因为其通体黝黑及款式,而是重量。 据家族世代相传,墨落幽白重五斤四两三钱,而自己因铁匠身份,练就了一身称重的本领。 无论何种物件,放在手里一掂,便知重量,分毫不差。 因此,欧侯虽不动声色,可内心却起了怀疑之心。 本想着能放在手里求证,凌牧云却不肯将墨刃放在铁匠铺。 欧侯只能将遗留的三把刀鞘之一,“卖”给凌牧云,然后再仔细地跟踪,伺机取回墨刃,仔细端详。 “三把刀鞘之一?” “确实如此,公子,墨落幽白不进名器谱,是家规,但,三把刀鞘,每一把都与之完美契合!当刀插入刀鞘那刻,我便确定,公子所持,确是墨落幽白!” 欧侯说完,将墨刃双手递交给凌牧云:“公子,我的行为已辱没了先祖,这就交还给你!” “嗯!”凌牧云怕欧侯使诈,本小心的做好准备,不料,欧侯竟真的将墨刃还了回来。 “墨刃是家母遗留之物,不便离身,如果你想看,就到我房间观看,不可离开我的视线!”凌牧云觉得欧侯所说不假,又感念其虔诚,便脱口应承下来。 “当真?”欧侯心中大喜,深深地鞠了一躬:“感谢公子大恩!” 按欧侯所说,他继承的铸造技艺早已十不存一,倒是冶铁技术在龟兹有些名堂,带了些许徒弟,也不算没了手艺。 凌牧云百无聊赖,也不敢完全相信欧侯,因此,整晚上除了听欧侯絮絮叨叨的说着,再就是看着他对墨刃又敲又打又听声的。 直到日上三竿,欧侯才将墨刃插回刀鞘:“公子,大恩不言谢,欧侯虽不能复制墨落幽白,但按此制式创造武器,绝不在话下,请公子放心。” “我放心你大爷!你造武器和我什么关系?”凌牧云心底骂得极是难听,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墨刃的事,不要乱讲,我不想招惹麻烦。”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谁都懂。 “请公子放心!欧侯绝不是乱说之人。”欧侯说完,看了下窗户:“打扰公子了!” 说完,退出房门。 嵇旷起得晚,正准备叫凌牧云一同吃点东西,却看见欧侯一脸春风地从凌牧云的房间退了出来。 等嵇旷进入房间,见凌牧云一脸疲惫,两眼乌黑的呆坐在床边,忽然明白了其中奥妙。 “想不到凌兄爱好广泛,小弟自愧不如!” “什么?” “大晋风流,莫过于此!凌兄一夜未睡,想必是劳累困顿,我就不打扰了。”嵇旷望向凌牧云的眼神里,只有猥琐两个字,再无其他。 “累倒是不累,几夜未睡,困是真的!” 一夜歌舞,一夜观巽风,一夜看刀,可不是几夜未睡。 凌牧云扯过被子盖在身上:“我睡会,有事晚上再说。” “注意身体啊!凌兄!” 嵇旷关了房门,深呼一口气:“真是,惊天秘闻啊!” 第三十四章:异族的消息 凌牧云一觉醒来,已是黄昏时分。 “堂倌!堂倌!”凌牧云喊了堂倌上来,吩咐安排洗漱用水:“你贱兮兮地看着我做什么?” “没有,客官,有什么需要,只管吩咐!”堂倌说完,又重复了一遍:“任何需求!” “嗯,知道了!”凌牧云心想,自己住了上房,又没有过分的要求,难不成这堂倌还能拒绝?“把粉洗了!一个大男人,搽粉抹胭脂的,总显得怪怪的。” “听你的!”堂倌的一句话,险些让凌牧云将洗脸水打翻。 待洗漱完毕,堂倌端着水出门,凌牧云总感觉这堂倌走路,多了几分脂粉气。 带着一脸的莫名其妙,凌牧云敲响嵇旷房门。 李暠也在。 “漫漫长夜,甚是无聊,不如?” “十年一梦?” “走!” 三人步履一致,直奔十年一梦,赏鉴龟兹歌舞。 是夜。 凌牧云困顿依旧,回去后随意洗漱,便早早入睡。 天字二号房与四号房仅一墙之隔,李暠和嵇旷轮流值班,等着凌牧云的四号房传出动静。 可一晚上,除了微微的鼾声,极是均匀外,连厕所都没上。 翌日。 三人游览了龟兹各处风景,直等到太阳落山。 “漫漫长夜……” “十年一梦?” “走!” 三人再次鉴赏了一次龟兹歌舞。 又过一日,凌牧云三人窜入李暠进出的巷子,才发现,李暠博戏赢的钱财,全给了那几个破落院子的穷苦人家。 从孩童脸上的熟稔和欢欣雀跃,及老弱孤寡频频招呼中,不难发现,李暠应是多次作此善举。 这让凌牧云和嵇旷心生了些许愧疚。 在集市,买了些日常用度,换些散碎金钱,同李暠一起,也送了一次温暖。 “你我燕舞笙歌,却不知这天下,还有人嗷嗷待哺。” 凌牧云感慨万千。 “今晚……” “走!” 十年一梦是名副其实的销金窟,不仅限于龟兹歌舞,只要这天下有地,每天都不重样。 压轴的舞姬,或歌或舞,总能引起全场共鸣,赢得金银如雪。 可今夜,压轴的却不是虞美人。 待三人问了管事才知,虞美人在昨夜离开十年一梦,至于去了哪里,却无从知晓。 “不告而别!” “好歹每天都捧场!” 李暠和嵇旷在遗憾之余,稍有责备。 凌牧云仿佛早就习以为常了,不咸不淡地说道:“困了,早点休息。” 原本来龟兹,只想买辆牛车,附庸下风雅,没承想会有这么多插曲,这早就出乎了凌牧云的意料。 现在,虞美人又走了,那么,屠山之行,是时候提上日程了。 只是,还未等凌牧云向嵇旷二人告别,李暠倒是先找上门来。 “凌兄,见过异族么?”李暠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 “啊?” 异族两个字,最能拉动凌牧云的心弦,父母、瘸九,都与之息息相关。 本想着过了屠山,到西北王的地盘一探究竟,怎料,李暠提前说了异族的信息。 “在哪?” “凌兄怎么这么激动?”李暠将凌牧云的手从自己的胳膊上拿开,继续说道:“据白震说,花了大价钱,从天山北运过来的。” “他弄异族做什么?”凌牧云眉头一皱,有些怀疑地问道。 “赚钱啊!你以为这龟兹城的博戏是谁的庄家?” “这和博戏什么关系?” “旷兄也来了?”李暠见嵇旷进入房间,特意关上房门,压低了声音…… 白震作为龟兹之主,看似风光,实际上过得十分凄苦。 白纯卷了财富逃窜,吕光更是刮了两层地皮,给白震留下的,算是一个烂摊子。 如不是博戏赚些钱,偌大的城主府,怕是要发不起月俸了。 上次与李暠比武,也是白震的主意,特意搞了噱头,大肆宣扬。 其实,比赛结果,在赛前已经商量好了,甚至,打上多少时间,都提前做了约定。 可白震的位置,来得不明,连王印都没有,这在西域诸国都是大忌。 白震又比不得大晋朝,没有传国玉玺,也做了几十年的“白板天子。” 因此,想要稳住局面,只能用大量的金钱供养能人异士。 钱从哪来? 最快的就是博戏! 可问题在于,龟兹人爱好歌舞胜过博戏! 除非有大的噱头,否则,很难让龟兹人乖乖的把钱送上来。 所以,白震找了西北王的门路,以异族为吸引点,想大赚一笔。 “听说,押送的人,是高僧鸠摩罗什的名义妻子,比丘尼阿竭耶末帝。”李暠讲得口干舌燥,但兴致不减。 阿竭耶末帝修的佛教果位中第二等斯陀含果,相当于伪宗师境。 由她押送,可见异族非同小可。 “阿竭耶末帝也缺钱?”嵇旷反问道:“按理说,她受万千供养,地位尊崇,不会受白震调遣啊。” “诶,这你就不知了,阿竭耶末帝是白纯的女儿,白震的侄女!”李暠一脸得意:“白震亲口告诉我的。” 明日午时,在演武场,准备了一百名奴隶,与异族厮杀,最后存活的奴隶将获得取消奴籍的奖励。 而如果杀了异族,便会赐予良田百亩,跻身地主行列。 可谓是天大的诱惑。 博戏的内容除了输赢,便有了更多的选择方式:时间、人数甚至具体到人。 此次白震几乎赌上了身家性命,若是成了,他可以大手大脚的花上两年,若是没成,那连运费都亏掉了。 自己这城主的位置,能不能做得安稳,就要另说了。 说不准,哪家势力忽然拿了王印,倒反天罡的,说自己才是正主。 凭着白震的那两把斧子,能砍的到谁? 至于是白震还是黑软做了龟兹城主,凌牧云并不关心。 他只关心那异族是不是真的如传言一般,是真正的异族,自己能不能从中获取些信息。 当然,即使什么都没得,见见世面也是好的。 “要午时?” “不单如此!以往的比武,看热闹的不在少数,这次,要出了钱或是等价物,才能进场。”李暠从桌子上端起茶壶,也没用杯子,对着茶嘴就灌了一口。 “说到底,还是钱闹的!” 第三十五章:阿竭耶末帝 凌牧云沉默不语,嵇旷开口问道:“要多少?” “大概一块金锭的钱,还是要的!” 一块金锭已经隔绝了普通民众,那真正能进去的,少之又少。 “想什么呢?龟兹,曾是西域诸国中最有势力的,虽有些冥顽不化,但你不能说他穷。博望侯张骞,可不是送温暖的主。”李暠又嘬了口茶:“去的话,我先挑好了位置,守着。” 凌牧云从包裹中掏出一件金器,递给李暠:“换了钱,安排好。” “诶?这金壶,不简单,落款大凉王……应该是前凉专供的。我去寻些门道。” 李暠前脚出了房门,嵇旷便将凌牧云的包裹抢了过来。 “还有多少,这段时日可没少花!” 包裹打开的那一刻,纵使嵇旷见多识广,也被震惊片刻。 “最后一件金器,也换了钱,就剩下这些珠宝了。” “凌兄,这些,够我们吃几年了,如果遇上识货的主,吃上十几年也绰绰有余。” “听你的意思,是准备白嫖到底了?” “去哪不是去?跟着凌兄走,也好有个照应。” 嵇旷说得理所当然,凌牧云也不往心里去,从包裹里拿了一颗墨绿色珠子,剩下的连包裹都扔给了嵇旷。 “以后你背包裹!” “好嘞,凌爷!” 李暠办事的速度很快。 石板崖客栈,住的都是些有钱的主,再加上李暠的市侩,没到一炷香的功夫,就从怀里掏出了十块金锭。 凉世祖用过的东西,总是要贵一些。 三人安静地待了一晚,没有去十年一梦,养精蓄锐。 翌日晌午。 凌牧云三人早早地来到了演武场。 如李暠所说,演武场已是人声鼎沸。 小打小闹的比试,吸引不了日理万机的世家门阀,只有噱头足够,才能让演武场齐聚真正的有钱人。 普通人想要进来,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 光是两块金锭的入场费,就隔绝的大部分。 此时,凌牧云才意识到,陇西李氏的名声,确实好使。 “坐在东边第二排,服饰毡褐,断发无巾,是焉耆龙氏;坐在西方第三排,服饰精短,金发垂绦,是大月氏牛氏……” 李暠如数家珍的介绍着场中来人。 凌牧云的目光却盯在东边最下首的一排僧众,其中一受了具足戒的比丘尼最是显眼。 单独一排,一手捏印,一手捻动佛珠,着九条衣。 不用猜想,定是受了二果的阿竭耶末帝。 左拐右拐,凌牧云穿过半个演武场,来到了阿竭耶末帝的身边。 “法师,末学凌牧云,有礼了。” “无量寿!凌公子跋涉而来,所为何事?”阿竭耶末帝双手合十,声音极是轻柔,仿若天籁。 “弟子想问关于异族之事,还请尊者解惑。”凌牧云一直保持作揖的动作,态度极为恭谨。 阿竭耶末帝是得了果位的比丘尼,在西域诸国,能得到她的指点,哪怕一二,也足以自傲。 偌大演武场,能厚着脸皮上来打招呼的,只有凌牧云一人。 其他人,不是不敢,要么自认为身份不足,要么,觉得不应惹尊者清修。 “无量寿!此异族为西北王所赠,具体,我并不知晓。” “异族又是什么?” “无量寿!佛曰,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是为一切众生。无生死,无轮回,是为异。” “异族不死不灭?” 凌牧云一时惊住了。 有史所载,高寿者不过百岁,真有那千古不灭之人,要么是杜撰,要么是去了西天极乐、三十三天,世间哪有? 便是言之凿凿的彭祖,不是也仙游去了? 要说真有“百年刺猬”之类的,瘸九应该算一个。 “非不死,是为不死!” 阿竭耶末帝说这话的时候,凌牧云忽然想到了法果,所谓禅机,是自己悟性过低还是本就不想让人听懂? “法师可听闻十逆?” 凌牧云试探地问道,其内心并没有抱有过多幻想。 “十逆非逆,天山之北,或有凌公子所觅!”阿竭耶末帝双手合十:“无量寿。” 见阿竭耶末帝起了送客的意思,凌牧云不好再开口,双手抱拳拜谢,便又穿过人群回到了嵇旷二人身边。 李暠还在不辞辛苦地介绍着场内各个势力。 “别说了,来了!”嵇旷打断了李暠。 只见,场地大门被缓缓拉开,开门的是两个全副武装的高壮武士。 之所以说全副武装,是连头都用了精铁打造的盔甲罩的严实,全身更是无一处皮肤外漏。 关节处,铁器摩挲的声音,丝毫未被大门的吱呀声掩盖。 先进场的是一百奴隶,都拿了刀枪棍棒等武器,后背涂了数字编号。 除衣衫褴褛、武器五花八门外,精壮、孔武有力,倒也看不出是奴隶身份。 “这怎么看得出奴隶?”凌牧云未曾远游,且定北开化,早已废除奴隶说法,第一次见到,不由得好奇。 “看耳边,有烙印的,便是奴隶。一旦消了奴藉,便会将烙印烫平,辅之户籍册,一查即可。” 陇西李氏,自李广开始,历代都对西域有威慑。 李暠作为名门之后,对西域诸国、风土人情,自然是了解甚多。 待一众奴隶一字摆开,对着场地展现完肌肉,荷官便进场进行博戏下注。 场内都是有身份之人,倒也不用拿了真金白银,只记录好,各家族签字确认即可。 待荷官退下,演武场依旧是简单的一声锣响,提醒众人演武开始。 依旧是大门。 不同的是,一辆比平常大上两倍的马车被拉了进来。 车上盖了一块黑布,扯下黑布,一个被几条铁索捆缚的“人”,引起了场内不小的骚乱。 之所以说是人,确实是人的模样,不过,却有两人之高,腰围粗犷,几乎需三人合抱。 更令人称奇的是,皮肤为浅蓝色,不着片甲,五官丑陋,牙齿长且稀少。 睡得正沉,鼾声如雷,鞭之不醒。 “这不,用得着我的地方来了?”李暠说着,从背上取下长弓。 满月。 迅疾如风。 一箭正中异族的左肩,箭入三分。 “嗷!”异族吃痛,不由得大叫,呼哧呼哧地坐了起来,也不顾左肩的长箭,铜铃般的眼睛盯着场内奴隶。 有些奴隶吓破了胆,疯狂地向场外跑去,可大门已关,只能抓着铁门苦苦哀嚎。 也有些精明的奴隶,知道不敌,躺在地上装死。 可异族却用实际行动告诉他,聪明反被聪明误。 一脚踩得乌珠迸出,脑袋被提起来,抱着啃食。 早有那富家千金、贵族小姐,用衣袖掩住眼睛,蹲下来干呕。 多数奴隶,仗着手中兵器,想要谋那一线生机。 只不过,棍棒类武器,砸在异族身上,连痕迹都留不下,而刀枪类武器,也不过是留下浅浅的伤痕。 演武场早成了屠戮场。 异族的单方面屠杀 奴隶被一拳、一脚、一甩、一压,残肢断臂,哀鸿遍野。 直到场内,靠着灵活走位的干瘦奴隶,险之又险的躲过几次必杀,才得以幸存。 八十一号。 鲜血在编号上流淌。 不知道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第三十六章:西北望射天狼 “白震赚这钱,不怕报应么?”嵇康的脸色煞白,强忍着胃部的翻江倒海,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听过‘两脚羊’、‘和骨烂’么?”凌牧云并非没有同理心。 他在异族的杀戮中,看到了西北王的无奈。 舍其蓝说,前线将士与异族血战,如果面对的都是场中这种所谓的异族,那么,西北王还在坚守的天山北,又会是何种模样? 在凌牧云的印象中,父母极为和蔼,且知书善礼,绝不会助纣为虐,那他们的处境,又是如何艰苦? “奴隶,生命都不是自己的。”李暠似乎司空见惯,继续说道:“这也是始皇之所以为始皇帝的原因,奠定了文明的基础。” 八十一号被扯住两只脚,狠狠地摔在了高耸的石壁上。 最后的幸存者也没了气息。 可在异族眼里,场内的人太多了。 好在,石壁有十丈之高,它跳了几跳,除了惊起看台上一群人的惊叫外,便颓然地坐在地上,拾起血肉蚕食起来。 凌牧云将目光移向阿竭耶末帝。 盘膝而坐,双手合十,佛珠置于手上,正超度亡魂。 “旷兄,上!”凌牧云朝嵇旷点了点头。 “好!”嵇旷缚紧嵇琴,从台上一跃而下。 凌牧云浑身浴雷,先一步落地。 “哎!”李暠一跺脚,紧随其后:“又没博戏,下来做什么?” “杀!”凌牧云也不废话,一道掌心雷划出弧线,“嘭”的一声,在异族的肩膀上炸开。 异族吃痛,摸了下肩膀,有片片腐肉脱落,随手拿起一条腿,甩向三人。 纯力气之大,残肢竟然有呼呼风声。 凌牧云又一道掌心雷,将残肢击碎,手中雷鞭如长矛一样,刺向异族。 异族的异,除了习性,还有身体。 雷鞭抽离,只留下一道焦黑的细洞,流出暗黑色液体。 嵇旷也未闲着,落地的瞬间,拾起一把朴刀,几个闪身,便到了异族身后。 斜劈。 声势浩大,用了真炁,却只留下不到一尺的伤痕,甚至异族只是随意挥舞胳膊,便将他打飞一丈之远。 到此为止,凌牧云已用了两式雷法,嵇旷虽未动用嵇琴,也用上了真炁,过了一招。 即便如此,异族也该应声倒地。 可事实却是相反,异族竟如野兽般,被激出血性。 “吼” 不顾身体受到接二连三的攻击,执拗地奔着凌牧云砸去。 凌牧云运起雷链,锁住异族的大手,仍是低估了异族的力量,被一拳打在前胸。 “噗!”一口鲜血,喷在地上,同样翻滚了一丈多远。 看台上,白震挥手止住了想要下场的客卿。 “异人的手里,多几个亡魂而已,又不是我等安排,便是那陇西李氏,也不能把我如何。” “场内三人,来头都不小。” “这异人,绝非善类,不是几个毛头小子能对付得了的。” 白震及客卿在台上看着场下精彩的打斗,马上安排荷官开始做起博戏买卖。 只分胜负。 赔率一比九,异族九。 从场内来看,异族确实值得一个九。 满身插了十几支箭,被掌心雷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冒着黑烟,下三路更是血迹斑斑。 可却仍旧奔跑于场内,似乎没有痛觉、不知疲倦。 再看另外三人,背琴的,连琴都取不出,拿箭的,箭壶已空,只有那个用雷的,还能反击一二,却呕了几升血。 孰胜孰负,已是定局。 “凌兄,可有对敌之策?”李暠侧身躲过一脚,凌空一跃,问道。 “等你的西北望:射天狼。”凌牧云掌心雷引来异族,让狼狈躲闪的嵇旷缓了一口气。 “我有一式,可用,但无法左右其范围!” “那就只能用我这一式了!” 李暠扔掉长弓,左手化出一箭,青光三尺,右手化出长弓,幽白如玉。 弓步、举弓、搭箭、靠弦、拉弓,一气呵成。 “西北望:射天狼!” 白芒如霞,迅如闪电,箭羽处,直留下一个飘逸的长尾。 异族听到声音时,身体已从腰部一分为二。 一脸不可思议地看了眼下身,轰然倒下。 没有过多痛苦,没有挣扎,甚至,有些安详。 箭头掠过异族,威势不但不减,甚至还越变越大,掀起一阵狂风。 从初始的长啸,到最后,竟形成一只奔跑的天狼,向着看台狂奔。 迅如流星。 “佛曰:诸法空性。” 一只佛手从天而降,在看台不足十丈的距离,握住天狼。 后,被生生地拖行了十丈。 “轰” 音浪在演武场回荡。 天狼、佛手轰然消失。 坐在前排的世家,恍惚间见到了鬼门关,又被一道佛手生生的拉了回来。 其他世家门阀的客卿在第一时间做了防御,但仍有修为稍弱的,昏死当场。 场内,看着天狼留下的丈深壕沟,没有人怀疑,这一箭过后,演武场是否存在。 嵇旷望着场内光景,终于明白了李暠为什么听到在演武场施展“西北望:射天狼”时,一副看傻子的表情。 一箭退敌三千,果不虚传。 “多射几箭,怕是大晋朝也要姓李,传国玉玺连夜都要给你送过来。” “月有圆缺,星有陨落。这一箭的积累,非一朝一夕。”李暠摇了摇头,真是能无限使用天狼射,那李家,有的就不是大晋的那点江山了。 “别在那煽情了!趁着白震没反应过来,先跑路!” 凌牧云说完,强提真炁,浑身雷电再起,一雷融掉大门栅栏,几个闪身跳出演武场。 嵇旷亦步亦趋,跟在身后。 杀了白震的摇钱树,又毁了龟兹的演武场,现在不走,等白震从震惊中醒悟过来,就走不了了。 “凌兄,旷兄,再会了!”李暠对着大门方向,抱拳作揖。 功法已成,正是建功立业之时。 “李暠没跟上?” “陇西李氏,志不在此,凌兄不必多虑。” 等石震反应过来,命令关闭城门,全城搜捕的时候,二人已离龟兹城三十里。 十年一梦的堂倌,听说凌牧云二人已成了通缉犯,匆匆地在堂后洗了胭脂。 “凌兄,你说阿竭耶末帝会不会追来?” “不会。” “为什么这么笃定?” “佛曰,不可说。” “凌兄,你说这算不算阿竭耶末帝造了杀虐?” “事有因果,尊者修了果位,定不会妄造杀虐。”凌牧云想起道立的话:“你怎么不知他们去往西方极乐了呢?” “我们去哪?” “屠山!” 第三十七章:辛女 “可惜无酒……” “下个村落,高低弄个牛车。” 二人同行,风餐露宿,不比凌牧云独行时,光景好过一些。 幸好,年龄相仿、兴趣相投,话自然多,也不觉得劳累。 行了三天,终于见到了一个小型部落。 一座座蒙古包,约七八座的样子,牛不多,羊倒是不少,风吹草低的,和静安宁。 最近的蒙古包,有一年轻女子,二八年华,穿着不似北方牧民,托着腮,一脸好奇地看向越来越近的二人。 “阿布,来客了!” 年轻女子名叫辛女,是部族族长辛纳的女儿。 “辛女,赶紧回去。世道乱,长生天哪照拂的过来?”从屋内走出一男子,唤作辛纳,身穿蓝棕色单夹袍,领口、衣角都镶了花边。 一脸的胡须,被仔细的捆绑成一缕缕的,最显眼的,莫过于腰间的环首刀,是大晋朝世家标配之一。 “远方的朋友,不知来这小小的部落,所为何事?”辛纳一手握住刀柄,一手施着抚胸礼。 “族长,有礼!我二人欲前往屠山,路过贵部,讨杯水喝。”凌牧云抱拳回礼。 辛纳迟疑了片刻。 今天称王明天成囚的事,走马观花似的,世道早乱了。 突兀出现的两人,不似面恶之人,但恶人又不会在脸上写上“恶”字,不像奴隶,刻了字就有了显而易见的身份。 “在下定北凌氏凌牧云,旁边这位是弋阳侯嵇旷,并无恶意。” 凌牧云看出了辛纳的忧虑,接着开口说道。 “陇西辛氏,辛纳,见过弋阳侯。” 辛纳的话很客道,只不过未行礼。 凌牧云二人久不在官场,自然不知,吕光占了姑臧,隐隐有自立的征兆。 一个晋朝的弋阳侯,在北疆,实在是值不得什么大礼。 这身份,对修行界的分量,或许更重些。 至于定北城,不过是小城,如不记得凌天君赫赫威名了上千载,实在是让人难以提及。 尤其是近两百年,连个做官的也没有,纯吃着凌天君的老本。 辛纳说完,对着屋内喊道:“辛女,准备酒菜,迎接远方的客人。” 马奶酒配着胡饼,再加上风干的羊肉,让二人大快朵颐。 席间,话自然多了起来。 “陇西李氏倒有个朋友,叫做李暠,不知辛族长是否听过。”凌牧云吃了口肉干,见环首刀制式,不是部族特有,试探的问道。 未待辛纳接话,辛女的脸倒是腾的一下红了起来。 “哈哈!”辛纳见女儿脸色羞怯,不由得大笑起来:“二位兄弟可是见过李暠?” “何止见过,一起在龟兹城,在十年……”嵇旷的马奶酒被凌牧云一推,大灌了一口,也生生的把话打断。 “前两日,我们在龟兹城别过,还做了十年相见之约。”凌牧云以海碗掩面,装作狂饮,以遮挡因说谎臊红的脸。 “李公子在龟兹?阿布……”辛女委屈的看向辛纳。 “哈哈,明天,带你走上一遭。”辛纳满脸无奈,又有一丝揶揄。 “阿布最好了。” “和李公子相比,谁好?” “阿布……”女子的娇羞,总是如苹果般诱人:“嵇公子,李公子他……他……可好?” 一阵欢声笑语,嵇旷只好狂灌酒,生怕自己不小心砸了七座庙。 “好!只是……”凌牧云故意停顿片刻,直到辛女满脸急色才再次开口:“时常念叨她的未嫁娘。我们还一直纳闷,是何等仙子让他念念不忘。” 辛女的脸上洋溢的笑,总是带着丝丝羞涩。 “竟如此巧合,在此遇见,也算圆了我俩的愿望。” 酒足饭饱。 有人好办事。 牛在牧民家分量极重,尤其是会拉车的牛,就更重了。 不过,凌牧云的话,显然进了辛女的心,也让辛纳心满意足。 临行前,婉拒了挽留。 却得了一辆牛车,不奢华,但车内的几坛好酒、瓜果、羊肉,尽显辛纳的好客。 嵇旷坐在车辕上,凌牧云躺在牛车里。 终于圆了那个“牛上唱歌牛下坐,夜归还向牛边卧”的高雅。 屠山。 牛车很慢,架不住格调高雅。 士大夫们,果然是懂得享受的。 凌牧云比士大夫还要惬意几分,毕竟,不是每个士大夫都能边坐牛车边听琴的。 尤其是嵇旷的嵇琴,琴声瑟瑟、辗转悠扬。 “传闻,嵇中散有一首广陵散,哪首才是?” 嵇旷对于凌牧云这种爱听曲却没有乐感,还爱品头论足的人,相当愤恨。 “我就没弹过广陵散!”嵇旷的愤恨又加重了几分。 “为什么不弹?别小家子气,弹下听听!”凌牧云以为嵇旷敝帚自珍,不愿弹奏。 怎知,当年嵇康遭谗被害,临刑前,索要嵇琴,奏的那首曲子,便是《广陵散》。 那句“於今绝矣!”,说明广陵散已断了传承。 嵇氏几经寻找,都没有琴谱,也就断了寻找念头。 因此,广陵散几是绝响了。 “不过,我曾在家族书库中,无意间得了片纸,是列祖手迹,有无名曲调,要不要听下?” 嵇旷说话的时候,极为认真,仿佛做了一个极大的决定。 “哦?弹来听听!”凌牧云的兴致一下子被勾了起来。 “吁!”嵇旷止住牛车,故作神秘:“要离牛车远点,别惊了它。” 凌牧云一脸的不解,跟着嵇旷来到了一座矮丘之下。 只见嵇旷调整呼吸,坐得端正,神情凛然。 轻抚嵇琴,第一声单调,第二声混杂,第三声,如操戈,第四声,琴声一转,一片萧杀之气,寒彻入骨。 又,自琴弦处,凌空出现一剑,不见繁琐,却似有万钧之势。 凌牧云看得目瞪口呆,直等那一剑刺出,才显得酣畅淋漓。 嵇旷忽然双手按琴,不再言语,瞪着眼睛望向凌牧云:“如何?” “如何?接着弹啊!” 也难怪凌牧云有些焦急,他此刻的感觉,就像是新郎官,才拜完天地。 洞房也闹了,盖头也挑开而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红着脸“愿君多采撷”。 可等着临门一脚的时候,却有人告诉他:不好意思,我才是新郎,你的任务完成了,可以走了。 这得多难受? 更难受的是,嵇旷接下来的话:“就只是这些,却非同凡响。” “非同你大爷!” 凌牧云以为,刚才就很难受了,谁知道,比那还难受。 临门一脚的时候,发现新娘是个太监! 而凌牧云,确实提不起“断袖”的兴致,甚至有些作呕。 “我外出三年,一来,是清谈确实无趣,二来,便是看能否寻到那蛛丝马迹,毕竟,嵇琴源于西域。” 第三十八章:屠山有曲 牛车继续北行。 虽只有五调,旋律却始终环绕在凌牧云的脑中。 “旷兄,可听说过聂政刺韩王的故事?” “专诸、聂政、豫让、荆轲四大刺客,以士为知己者死为信仰,有任侠美誉。聂政得手后,怕连累母亲,自犁剥面,无人能辨其面容,是也不是?” “后面对了,中间还有一事,蔡邕《琴操》记载,聂政第一次行刺失败,逃进泰山,与仙人习琴十余年!” 凌牧云说得言之凿凿,嵇旷听得疑窦丛生:“我怎么没听过这段?蔡邕的《琴操》我可是读过数遍,怎么没见到你说的出处?” “我见过,在勾栏曲里。” “那怎么当得了真?”嵇旷继续说道:“勾栏之所,不就是瞎编乱造一通?” “你刚弹奏的那曲,极似虞美人弹过,只不过,空有其曲,和旷兄这肃杀气息,完全不同。” 嵇旷弹奏时,凌牧云被声势所引,没注意曲调。 怎知,一路上这几声琴调却始终挥之不去,凌牧云想了许久。 原是虞美人弹过,要不,怎么依稀间觉得耳熟。 “好,就算虞美人弹过,可天下曲子数不胜数,偶有曲调相通,也极为正常啊。”嵇旷对于曲谱的认知,绝不是凌牧云勾栏听到的那么粗浅。 凌牧云没有反驳,继续说道:“那首曲子,就叫《聂政刺韩傀曲》!” “乡野小曲,总爱附庸风雅,不过是……” 嵇旷的声音戛然而止。 聂政、失败、进山、学曲、蔡邕、琴操,再加上嵇康《广陵散》的传说…… “你的意思是《广陵散》就是《聂政刺韩傀曲》?”嵇旷满脸的不可置信。 “极有可能!”凌牧云点了点头,饮了一口马奶酒。 润喉而不粗劣。 “即便如此,列祖以《广陵散》入宗师境,或更有玄妙。” 嵇旷内心已经认可了七八分,可还是想不通其中关节。 “见过鸡生蛋么?你拿的那片纸,或许,就是引蛋。” 凌牧云的话,像一块巨石扔入平静的池水,惊起了滔天海浪。 修琴这种事,最讲究心境,能让嵇旷心境变化如此之大的,就只有嵇氏念念不忘的《广陵散》了。 “凌兄,真如你所说,恐怕,我只能陪你到此了。”嵇旷犹豫了片刻,说道。 广陵散有了消息,无论真假,都要嵇旷亲自去验证。 “你怎么知道虞美人不在屠山?”凌牧云似乎胸有成竹。 “何解?难不成你和虞美人心有灵犀?” “非也非也,是她要见西北王,则必经屠山。” 屠山,是通往西北王驻守的夏特古道的唯一道路。 “所以,你去屠山寻她?”嵇旷的话问到了凌牧云的心底。 不知不觉间,对虞美人的仰慕,变成了爱慕。 屠山有曲,异域风情? “屠山有曲,异域风情。”凌牧云躺在了马车上。 天色湛蓝,蓝的清澈,倒让天空中翱翔的秃鹫,显得愈发小巧。 就像屠山城,小得可怜,比定北城还小,籍籍无名。 可屠山很高,高耸入云那么高。 屠山脚下的谷很深,深不见底的深。 屠山城,便在中间 进出屠山城,都要交税,而且守城士兵盘查得十分详尽。 一件一件地查,一件一件的雁过拔毛。 凌牧云倒不担心。 千人都校尉的授印在大秦不好使,在大晋有没有人买账尚且存疑。 但在屠山和夏特古道,西北王就是天。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西北王,早没了君命。 “校尉大人,请!” 屠山城只有两道城门,东门很矮,入城的话,只需要一跃。 西门很高,四中郎将刚好能借力跳跃而上。 城内很拥挤,人影幢幢,还有牛羊马驼。 “在这么偏远,还能如江南晋风一样的穿着,倒也罕见。” 凌牧云二人选了一个入得了眼的客栈,暂且落脚。 听雨轩,名字起得诗情画意,和屠山的风景却格格不入。 “还不如叫剑阁呢。”嵇旷小声嘟囔着。 掌柜是个妇人,浓妆艳抹,半露丰腴,不知是谁,给起了个扈二娘的名字。 “哎哟,两位小哥,打尖还是住店?”扈二娘吸溜的一下,将到了嘴角的口水吞了进去:“这细皮嫩肉的!不像那些糙野汉子,看着就惹人烦。” “这位公子,脸色这么白?是不是生病了?来,我来看看。”说完,就伸手向嵇旷的额头摸去,脱兔险些迸出,又被掌柜的端了回去。 大晋朝,阴柔成风,男子多爱揽镜自照。 嵇旷很白,扈二娘对嵇旷,自然有发自内心的好感。 “两间上房。”嵇旷躲过掌柜的手,从包裹里掏出一块金锭。 “公子倒是客气,客栈还不是我说了算?如果公子愿意,还用得了这粗俗之物?”扈二娘没接金锭,扭着腰身从前台挤了出来:“该死的堂倌,早让他弄宽些。” “扈二娘,你怕不是要吸死这少年?” “癞蛤蟆,要吃天鹅了?” 吃饭的客人显然是熟客,眼睛在掌柜的身上瞄来瞄去,开口说着荤话。 “妈的,饭菜堵不上你们的狗嘴是不?” 扈二娘从筷筒里抽了几双筷子,扔向扯话的男子,又惹得哄堂大笑。 屠山的客栈,是有暖炕的。 不同于龟兹的石板崖客栈,只有天字房和地字房,听雨轩有天地人、通铺、柴房、马圈,都可以住人。 客栈不小,住的却是三教九流。 饭食粗犷,大块肉坨,混煮,时令不同,新鲜蔬菜倒是少有。 “掌柜,这可以听曲去处?” 二人初来乍到,又不像龟兹,有嵇旷打了前站,便向扈二娘询问。 “那听曲有什么好?如公子难耐,奴家倒是会上两曲。” 后院又在杀羊,叫声凄惨。 “不敢劳烦,我二人也是寻找故人。” “听风阁,那里的娘们,瘦弱得很,没味道。”有一食客插话道。 “小二,给这位开眼的客官,加半斤羊肉!”扈二娘笑起来,肉颤。 屠山城不大,自然,听风阁也就不远。 与十年一梦不同,十年一梦要高级很多。 听风阁,声音此起彼伏。 也有那曲曲调调的,不过是没有客人的红倌,用以招揽客人的手段。 “不是说,屠山有曲、异域风情么?”凌牧云瞪大了眼睛。 “这种风情法,倒不少见。”嵇旷见凌牧云看向自己,讪讪地笑了一下:“路过,未曾品鉴。” “既是如此,去问下屠浩杰?到了屠山,不拜访下,岂不失了礼数。” 虞美人善唱曲,善歌舞,但不会在窑子。 第三十九章:异族的消息 屠氏的大门很气派,比凌氏气派得多,光是门口的那两座石狮子就比凌氏的大了两圈不止。 大门上的铜环,用的紫铜,敲起来,声音很是清脆。 “两位公子所为何事?”门缝里传出一个声音。 “千人都校尉凌牧云,受四中郎将屠将军相邀,前来拜谒。”凌牧云从包裹中取出授印,从门上方孔递了进去。 “四中郎将的规矩倒是不少。”嵇旷说这话的时候,却忘了自己的侯爷府,比屠府大了数倍,规矩更是繁琐。 预约、递帖、登门礼、通报等等。 如果没有预约,那守门管家,头抬得比天都高。 吱……呀…… 屠府的大门,很厚重,声音也很响。 打断了凌牧云二人对扈二娘的讨论。 “凌公子,一别数月,属实想念。”屠浩杰在大门打开的那一霎,便迈步前来,爽快热情。 “屠将军,贸然打扰,莫要怪罪啊!”凌牧云打拱施礼,笑脸相迎。 “不打扰,蓬荜生辉啊!这位是?” “在下弋阳侯嵇旷,见过将军。” “侯爷!里面请!” 西北王以大晋臣子自居,四中郎将自然对大晋的风土了解更多。 世袭的侯爷,早不复往年风光,不过,起码的规矩,还是要有的。 “年纪轻轻,将军竟出门相迎,不知是哪家公子?” “千人都校尉,叫什么来着?” “这……何等军功,这么年轻就做了校尉?” 一群下人看着谈笑风生的三人,说起了八卦。 宾主尽欢,说着客套话,暂且不提,倒是饭后清茶,拉近了三人的距离。 清一色的黑瓷琉璃盏,花型古朴,再配以不伤一叶的天山雪莲,在滚烫的热水中悄然绽放,除了味道清香,看起来也赏心悦目。 “在七月初,挑那雪线边缘处,选铜钱大小含苞欲放的雪莲,以玉器摘下,在茶房中自然阴干。不过,这雪莲娇气,成茶者十不存一。” “配以天山背阴处不冻泉的泉水,以黑琉璃壶烹煮……” 无论嵇旷还是凌牧云,都不怎么精通茶道,初入口时,微苦,清淡。 经屠浩杰介绍后,顿觉清香、甘甜、唇齿留香。 “屠将军,我这次来,一是拜谒将军。”凌牧云说完,将准备好的珠宝递上一颗,继续说道:“二是打探下异族之事。” 屠浩杰本还在仔细端详浅绿色珠子,里面氤氲,似有流水,听到“异族”二字,手微微打颤,险些将珠子掉在地上。 “凌公子,在何处听闻异族二字?” “王爷途径定北城,舍其蓝亲口所说。”凌牧云说的委婉,给了屠浩杰脸面。 “月余时间,在龟兹,阿竭耶末帝亲自压回一个异族,两人高,蓝色……”嵇旷跟在凌牧云的话,补充道。 屠浩杰端过茶杯,轻摇黑盏,浅浅的啜了一口:“凌公子,当真要听?说出来,有些惊世骇俗。” “还请屠将军告知详情。”凌牧云打躬作揖,一脸坚毅。 屠浩杰猛的一口喝掉杯中茶水,屏退左右,才继续开口。 汉腾格里冰川,万尺之高,其下冰碛,自百年前开始融化。 起初,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木扎尔特河水大涨,下游水草更加丰美。 约前晋末年,自冰碛下开始冒出汩汩黑烟,尤其是冰川西北的湖泊,原是一道风景。 自夏特古道来往的行商,都会前往瞻仰拜祭。 可却在一夜之间干涸,被浓烟充斥。 原西北王派人去打探真相,百人的队伍,无一人逃出。 后司马韦继任西北王,曾多次上书朝堂,请求调查真相,可却无一人回应。 直到有一天,黑烟忽然停止,形成漩涡,旋转不停。 本以为是天地之变化,奇闻异景罢了。 而且几十年,也习惯了,至少黑烟无毒,那先后进入浓烟的人,或许是迷路无法出来。 永和六年,自漩涡处突兀的冒出六“人”,丈高,蓝肤,力大且嗜血,不惧风火。 司马韦新任西北王,年轻气盛,便带着一众将士与之厮杀。 折损兵八百、将四人,将“六人”尽数斩杀。 这“六人”与演武场的异族是同类,被西北王命为“蓝兽”。 不以人的称谓。 司马韦再上表叙述,可大晋朝与大秦忙着争地盘,无暇顾及遥远的西北,尤其是,不值一提的西北王。 之所以说不值一提,是因为,这一城一地,已对大晋没有了任何的用处。 西北王曾试图联系大秦,但秦天王苻坚志向也不在此,便不了了之。 在这个过程中,异族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数量也越来越多。 最多时,有十八数之多。 好在,官兵长期与异族战斗,有了丰富的作战经验,再加上古世家诸葛青坐镇,伤亡越来越少,最近几年,多蓝兽的作战,伤亡接近于零。 如是这般也就罢了,众将士反倒是能当个乐子,可在去年的七月七日,出现红肤异族,无论是速度、攻击还是防御,都不是“蓝兽”所能比拟的。 西北王称之为“红鬼”。 更让人战栗的是,红鬼如传说的僵尸般,被它攻击后的人纷纷死而复生,化为僵类。 而所化僵类,毫无理智,随即发起无差别的攻击,甚至,包括同类。 陆有才,不忍将士无故枉死,以真炁燃烧为代价,与红鬼同归于尽。 “陆有才!”凌牧云似踩到脚的猫一般,从座位上忽然起身,连带着琉璃盏掉落,碎了一地。 “凌公子与陆公相识?”屠浩杰面露不解。 “陆有才,在传闻中是十逆之一。”凌牧云眉头一皱,声音黯淡却掷地有声。 “十逆?这是什么称呼!”屠浩杰心有不忿:“现在驻守夏特古道的,哪一个还有私欲?” “按屠将军所言,如异族越过夏特古道,过了屠山,就再无遮挡了。”嵇旷说道:“那异族,岂不是如狼入羊群?” “如果是红鬼……”凌牧云不由得浑身发寒:“屠将军,在下有个不情之请。” “但说无妨。” “我想去夏特古道,拜谒西北王。” 按凌牧云的猜想,西北王或许知道更多的细节,至少,十逆这个称呼,屠浩杰并不清楚。 “有何不可?不过,要等到明天晨时,给运送物资过去,也好顺路。”屠浩杰爽快地答应着:“今晚,带两位兄弟,体会下屠山有曲,异域风情。也算我屠某不曾食言。” 看到屠浩杰说完这话,脸上带着一抹邪笑,凌牧云就知道事情不简单。 第四十章:神仙渡 果然。 几个臃肿的“千金”,搔首弄姿,跟着音乐甩动肥肉时,凌牧云和嵇旷恨不得将眼睛挖下来,放在木扎尔特河里,狠狠地冲洗几遍。 “我前半生,所有的罪恶,都在这一刻,得到了谅解。”嵇旷喃喃地说道。 “我前半生,所有的悔恨,都在这一刻,得到了救赎。”凌牧云附和道。 “两位老弟,挑中了哪个?我自然安排妥当。”屠浩杰轻轻一拳,怼在最近的“千金”胸脯上。 蠕动,带风。 百般推辞、千般拒绝,凌牧云和嵇旷,总算是逃回了“听雨轩”。 扈二娘趴在柜台上打瞌睡。 睡眼惺忪地看着晚归的二人。 “风韵犹存。”嵇旷赞叹道。 “别有滋味。”凌牧云附和道。 “诶唷,两位小哥倒是会说话,我这就亲自下厨炒两道下酒菜,与二位小哥畅饮。” 扈二娘听到凌牧云和嵇旷的赞誉,不由得喜上眉梢。 打起精神来,作势就要奔后厨去。 “我还有事!” “我也有事!” 扈二娘见两个小哥跑得比兔子都快,又趴回了柜台上:“无趣。” 天还未亮,二人草草洗漱一番,打趣了两句扈二娘,急匆匆地与屠浩杰在城西会面。 两匹枣红骏马,是屠浩杰给二人准备的。 颠簸,不如牛车优雅,却比牛车飒爽。 一路上谈天说地,领略天山美景、古道人情,不知不觉间,已是斜阳横洒。 雪山上,金碧辉煌。 “再行十里,就是王爷镇守的神仙渡,前方车辆马匹不能行,需步行了。” 屠浩杰对旗官点了点头,嘴上衔上一根木棍,扛起四袋米粮,先行上山。 凌牧云和嵇旷不甘人后,从旗官手里接过木棍咬住,各扛起四袋,跟在身后。 神仙渡,神仙难渡。 脚下是万丈深渊,头顶是皑皑白雪。 稍有不慎,便是粉身碎骨。 所有士兵,都不发出任何声响,默默地扛着重物,接踵而行。 也有那运气不好的士兵,一脚踩空,坠落下去。 过了很久,声音才能从谷底传出来,沉闷,不清脆。 没有呼救,尽是决然。 凌牧云和嵇旷并不知道是何声音,还以为是落雪的声音,待汗流浃背的见到一座巨城,感叹路途之艰时,屠浩杰开口了。 “有多少人坠崖?” “回禀将军,共七人坠崖!” “不错!进城!” 凌牧云的心一凛,开口问道:“屠将军,七人坠崖,每次都这样么?” “不同,这次算少了,最多时,有十五人。”屠浩杰淡淡的说道。 “那怎么不白天行这十里路?”凌牧云盯着月光,虽银灰满地,但到底不如白天视野清晰。 “月色恰好,白天,死的只会更多。慢慢琢磨吧。” 神仙渡三个字,写得歪歪扭扭。 “真是丑陋的神仙渡,不如让我来写。” “凌公子可以和王爷商量下。”屠浩杰打趣地说道。 “这是西北王写的?”凌牧云满脸诧异。 “别人怎有这龙飞凤舞?” “说起神仙渡,我一直有个疑问,西北王是怎么行的这十里天堑?” 凌牧云对西北王的印象很深:像一摊泥一样,堆在马车上。 “凌空飞渡。”屠浩杰没有说谎。 但是凌牧云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一辆马车大小的人,走路都费劲,怎么能凌空飞渡。 真如屠浩杰所说,西北王有什么特殊的本领? “不可能!”嵇旷接过话茬:“西北王难道长了翅膀?” 屠浩杰摇了摇头,一脸荣光:“进城吧,王爷在府上等着呢。” “没见屠将军汇报,怎会知道王爷行踪……” “城上旗语啊!以后千万别说自己是千人都校尉,容易露馅。”屠浩杰说完,带队进城。 凌牧云第一次见西北王的时候,是远远地望着,只觉身形庞大,状如腐肉。 直面西北王时,又是另一番光景。 椅子是特制的,雕龙刻凤,非木非金,却有暗金色氤氲环绕。 渺渺升起的烟雾,随着西北王的呼吸,左右摇摆。 烟云后面,西北王似在呼吸,隐有雷霆之声,微微传来。 如果不是那双精致的眼睛打量着二人,凌牧云甚至怀疑,西北王已经睡着了。 之所以说精致,是因为五官已经被肥肉挤在了一起,如不仔细观察,想来,是难以分清鼻子和眼睛的。 屠浩杰曾说,二十年前的西北王,精瘦干练,可现在这副模样,实在难以和精瘦干练联系起来。 “如果哪一天西北王天葬了,这漫天秃鹫,怕不是要上几天?” “难道是人肉吃多了?这一顿,怕不是要吃上几个人吧?” 凌牧云和嵇旷两人心中,同时浮出了恶趣味。 不过,也仅限在心里,身体却很诚实。 “不必多礼了,坐。”未等几人行礼,西北王喘着粗气,说道。 几人还是礼节性地拱了拱手,在下首的椅子上就座。 “凌牧云,定北城一战,已有尔父风采。” 到底是西北王,每个人的心思揣摩得清清楚楚。 上来就点到了凌牧云的最心底。 这还不算完,继续说道:“姬凤仙对你,也是十分想念。” 久不闻父母音讯,即便道听途说,也是以“十逆”的身份。 本还在思考着如何开口,谁知,西北王竟是主动提起。 “王爷,我此次前来,就是为了父母的踪迹,还请王爷赐教。”凌牧云的双眼已有朦胧之色,但仍旧调整声调,尽量听起来平缓。 “凌昊与姬凤仙去往北境,今年是第十年了。” “北境?”凌牧云疑惑地问道。 “冰封万里之境。”西北王喘了一口粗气:“你也别想了,你这等修为,走不过百里。” “敢问王爷,十逆又作何解?” “小娃问题倒是多。”西北王轻递了一个眼神,站在他后面的孱弱女子递来茶碗,喂给西北王。 “龙虎山张天师,或能告诉你真相。” 未等凌牧云再次开口,一阵锣响,传令兵的声音在大堂外传了进来。 “报!黑妖出现!” “警戒!警戒!” 不用问,“黑妖”这么粗俗的名字,与“蓝兽”“红鬼”一样,都是西北王的杰作。 “两位,愿一同探上一探么?” 第四十一章:黑妖 对于黑妖是何种异族,凌牧云和嵇旷都存了好奇。 更让两人好奇的是,西北王怎么走路。 直到堂内来了四个光了膀子的高大精壮,浑身的肌肉一条条隆起,抬着步辇入了堂,才解开二人的困惑。 这四个精壮步伐一致,搀扶着西北王坐上步辇,待肩膀上的横杆几乎陷进肉里,步辇堪堪抬起。 一步一摇的颇有节奏。 西北王不拘泥于礼节,从一路上遇见的士兵便可知道。 没有一个人行礼,有条不紊的做着自己手中的事,偶尔有兵油子扔来块羊肉,还要说上句:“王爷,尝尝,今天这肉,嫩的很!” “不错,羊腿送我那一条!”西北王的回复,和邻家的纨绔一般。 “好嘞!” 这与那行兵不带粮的西北王,似乎不是一个人。 “王爷!”行至半路,一个头戴纶巾,身披鹤氅,手持羽扇的瘦弱青年加入队伍。 “诸葛青,古世家诸葛家族,来神仙渡快一年了。”屠浩杰在凌牧云耳边小声说道。 “诸葛青,让你多吃点肉,这孱弱身体,怎配得上咱天山女子?” 天山之女,以胖为美,最重丰乳肥臀,若是哪家女子,能抗得起两袋粗粮,那房门都要被踩破。 如虞美人般瘦弱,无论国色天香,天山的男子都不会娶入家门。 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娶回来当花瓶么? “王爷又打趣我了,上次你给我说媒,那女子的半臀,比我腰都粗!还是虞美人中看!”诸葛青摇动扇子的动作,确实很欠揍。 神仙渡,终年积雪、冰碛不开,一把扇子,属实有些多余。 “那等瘦弱,能生得了娃?”西北王摇了摇头:“凌牧云,喜欢神仙渡的话,我给你安排一个。准生儿子!” 凌牧云嘴上说着感谢的话,可心里却想着诸葛青刚才所说。 虞美人在神仙渡? “王爷!” 凌牧云还在找机会与诸葛青搭讪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 “您又在背后说我坏话?” “什么叫背后啊,在哪我也要说你屁股不够大,生不了儿子!”西北王撇了撇嘴,继续说道:“第一个黑妖?” “是的,王爷,在城外盘旋,比红鬼聪明许多,似有思维。” 待西北上的步辇不再遮挡视线,虞美人看到了凌牧云。 微微颔首,双目似水流动。 神仙渡的城墙很高,约百丈,巨石咬合再覆以冰水,光滑如镜。 有将士以桐油包裹箭矢,点燃后攒射, 城底下,极为开阔,一眼望不到边,借着火光,可以看见一人,黑如锅炭,不着寸缕,蹲在地上,愣愣地盯着神仙渡。 “这黑妖又是什么来历?”凌牧云低头问向屠浩杰。 “凌公子有所不知,王爷将异族分为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蓝兽、红鬼、黑妖、赤魔、橙魇、黄邪、青魅。”屠浩杰一一类举。 “只听过蓝兽和将军提起的红鬼,其他……异族又是何模样?”凌牧云不解的问道。 “没出现过,王爷觉得以颜色来区分,更容易,便提前定了说辞。” 凌牧云微微骇然,如神仙渡的题字一般,西北王做事,果真不按套路。 “非是巧合,每到月圆之夜,出现异族,已是规律,不同的是,这次异族又出了新品种。”屠浩杰看了眼城下,解释道。 “有谁愿意下去一遭?”西北王用手扶着城跺,艰难地向下窥探。 “王爷,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嵇旷自进了神仙渡,第一次开口说话。 “但讲无妨。” “这么高的城墙,异族能爬得上来?为何……”嵇旷不敢质疑,只好将后面的话生生咽了下去。 “如果放任自流,怕是这神仙渡前面,已有万余大军,叠起罗汉来,这神仙渡早就一马平川了。”西北王很有耐心:“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 “末将愿往!”屠浩杰双手抱拳,准备领命。 西北王默默不语。 “王爷,数日来,多有打扰,并州十八骑,愿为王爷前锋。”虞美人同样抱拳。 “允。” 神仙渡有城门,高百尺,沉万钧。 每次开启,需二十人同时搅动机关,才能缓缓拉开城门。 一旦人员进出完毕,放下时,倒是利落,“嘭”的一声,并州十八骑便被关在了门外。 并州十八骑,是石勒所建,有羯人、匈奴人、乌桓人、月之人、汉人,先后跟随石勒、石弘、石虎,为后赵立下汗马功劳。 让并州十八骑名动天下的,是石勒带着十八骑,诛杀幽州刺史王浚。 每个人的坐骑上,都挂满了人头,似刚从地狱出来的凶神恶煞,石勒云链刃上,王浚的头颅怒目圆睁。 后冉闵篡位,几乎将并州石氏屠戮殆尽。 十八骑自塞北进关,千里救主。 从邺城东杀入,救出石琨,杀出邺城西,势如破竹。 半个时辰,斩修士六人,将士千余人, 出城时,连人带马,已如浴血,以至于无人敢追、无人敢挡。 石家得以留了一条血脉。 “王爷,何故关门?”虞美人担忧的看着已出城的十七人。 并州十八骑,必有一人姓石。 “黑妖如果有了红鬼的能力,那神仙渡,就成了人间炼狱了。” 关城门,并无不可。 虞美人双手抱拳,一脸毅然,转身跳下城墙。 极地寒蛛口吐蛛丝,八只脚抓在虞美人肩上,百丈高墙,仅几息间便落到了城外。 “并州石氏,天命不归,否则,此女定成气候。”西北王微微颔首,赞叹道。 黑妖缓缓起身,歪着头,盯着前方气势汹汹的十八骑。 十八骑,话不多,只杀戮。 没有聒噪,策马扑杀。 为首一柄马槊,伏在马背,再靠近黑妖时,缰绳绷紧,马匹横空直立,马槊直刺黑妖前胸。 “当!”火花四溅。 黑妖双臂格挡,被推出一丈多远。 第二骑一柄弯刀,于地面掠过,不待黑妖反应过来,自下至上,居中撩砍。 黑妖以手抓住弯刀,直被带飞两丈,才翻滚落地。 第三骑已来到,斗大铜锤,直奔黑妖天灵盖砸下。 黑妖再次以肉身抵挡,被生生地砸入冰下一尺,双脚弯曲。 第四骑偃月刀,寒光一闪,砍向一时无法抽身的黑妖脖颈。 “呲”带着丝丝黑血,向后掠去。 黑妖俯身躲过第五骑的流星锤,以掌撑地,拔出双腿,一个跳跃,使第六骑的双锏砸空。 在落地的瞬间,拾起一块冰锥,扔向持朴刀的第七骑。 “噗”第七骑砍碎冰锥,碎屑四散而飞。 第四十二章:往日的荣耀 “并州十八骑,一骑一势,势势相连。果然有些门道。”西北王坐回步辇上,四个精壮抬着他,看向城外。 “看似粗犷的攻击方式,可一招一式,均有杀机,毫无累赘动作。”屠浩杰附和道:“便是屠氏枪法,也只能堪堪接下第十三人的狼牙棒。” “即使是修行之人,怕也难以抵挡这接近完美的攻杀配合。” “确实,长久的战场厮杀,练就了毫无拖沓的攻击方式,招招毙命。” 就在城墙几人还在称赞的间隙,城下已完成第一轮冲杀。 虞美人一边,十七骑一边,黑妖伤口处冒出汩汩黑血,落在冰面上,发着“滴滴答答”的声响。 十七骑很有默契地分散开来,站成一圈,将黑妖围在中间。 黑妖歪着头看了看,似在思考,随后一拳砸在冰面上。 “咔咔”冰面龟裂。 黑妖抱起一根冰柱,在黑血上蹭了蹭,扛在肩上,再次歪着头。 “杀!” 一股肃杀之气,使得冰面更加寒冷。 并州十八骑,包括虞美人在内,全部向黑妖冲杀过去。 一时间,马蹄飞扬,冰花四溅。 兵器四处纷飞,冰柱咚咚作响,打作一团。 “这黑妖,似乎慢慢熟悉了战斗?”凌牧云双手撑在墙垛上,他发现,在这么凌乱的攻势下,黑妖没有新伤,可并州十八骑却已气喘吁吁。 显然,消耗了极大体力。 “确实如此!”嵇旷附和道:“而且,这黑妖的眼神,逐渐清明了。” “十八骑,第一轮用的二龙出水阵、第二轮四方兜底阵,虽是简略,但也发挥了阵法的极致。”诸葛青的扇子,扇了又扇:“现在摆出一字长蛇阵,却做起防御,倒落了下乘。” 场内。 并州十八骑,并非不知道现在的阵法,攻有余而防不足。 但在场中,他们对黑妖的攻击有更深刻的体会。 它手里的冰柱,或因染了鲜血的原因,坚硬如铁,与兵器碰撞却不落下风。 他的攻击渐趋灵活,且越来越游刃有余。 十八骑更从它呆滞的眼神中,看到了嗜血的疯狂。 一字长蛇阵,虞美人排在队尾,并不是有意为之。 并州十八骑,从无败绩。 要么,取了敌人首级,要么,被敌人取下首级。 这是规矩。 十八骑悍不畏死,石家人,须最后一个死。 这也是规矩。 尽忠而已。 黑妖用手扶了下头,不再歪了。 又从肩上取下漆黑的冰柱,“叮”一声清脆,手指插入冰柱末端。 抬脚。 黑妖和十八骑,同时向对方发起冲锋。 铠甲和刀剑在月光下闪烁着冷光。 每一骑的眼神都充满了坚定和决心,为了捍卫尊严,为了所谓的荣耀,他们愿意以生命为代价的决然。 决战。 接近的刹那,黑妖左手抓住马槊,右手冰柱砸在了第一骑的头上。 如西瓜碎裂,连坐下马匹都断了腰身。 鲜血喷了三尺高。 第二骑的弯刀被黑妖以脖颈夹住,再用手抓住其手臂,冰柱如刀一般,直刺前胸。 胳膊断裂,第二骑也摊在地上。 第三骑的铜锤,与冰柱触碰的瞬间,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被弹入半空。 未等第三骑接了铜锤,一手漆黑的大手,已插入喉咙。 这是一场充满牺牲和荣耀的战斗,没有恐惧,勇往直前,带着尊严和执着。 …… 凌牧云看得目瞪欲裂。 尤其是瘸九占了人家便宜的妇人,头颅被黑妖拎在手里,他手上泛起了丝丝雷电。 百丈高度,凌牧云无法像定北城那般,来个漂亮的落地。 城门,即便是西北王同意打开, 等打开的时候,恐怕连虞美人都已遭受毒手,无论况其他人。 焦急时,凌牧云的目光碰到了蛛丝上。 曾在蛛丝上挂了许久,他知道蛛丝的韧性。 “屠将军,借长枪一用!” 不待屠浩杰应允,凌牧云抓起重枪,一跃翻墙。 在空中挽了个枪花,枪头缠住蛛丝,身体向下用力,如千斤坠般顺着蛛丝向下滑去。 在速度过快时,又挽一个枪花,降低速度。 如此往复,最后一跃,挡在了虞美人身前。 还没说上几句诸如“一切有我”之类的壮志凌云的话,一道蛛丝,猝不及防间将其捆住。 虞美人玉手一挥,凌牧云被“粘”到了城墙上。 “你做什么?” “这是并州十八骑的荣耀!”虞美人的话里有决然,也有悲壮。 “荣耀个锤子,我不允许你死!雷火!” 蛛丝应声而断。 落地的瞬间,凌牧云几记掌心雷打出,如黑暗中的光明,照亮了黑妖周身。 黑妖并没察觉异常,一冰柱插过第十七骑的胸膛。 再以右掌击左手背,冰柱脱手而出,带着十七骑的身体,向虞美人飞了过来。 “轰”冰柱在虞美人一尺的距离,被一道雷霆击碎,冰屑四飞。 “雷术:四兽镇邪。”凌牧云左手执印,心里冒出丝丝寒气:“幸好赶上了!我这小体格子,垫在虞美人前面,也得成同命鸳鸯。” “凌牧云,你做什么?”虞美人眼神冰冷。 十七骑已全部赴难,唯留虞美人独活。 “欠债不还,就要一死了之?”凌牧云浑身雷光乍现,闪身挡在虞美人身前:“什么狗屁荣耀,在小爷这,都不如那西洲曲来的实在!” “凌牧云……”虞美人眼里忽然噙了泪花。 并州十八骑,一骑一荣耀。 自从懂事起,她就被一遍一遍的灌输着复仇的思想。 被一遍一遍坚定着复国的志向。 直到那个忧劳成疾、不敢用真名的爹郁郁而终。 她才松了一口气。 她并不想带着那个虚无缥缈的复国梦,游荡在各个勾栏中。 去寻觅各个世家的支持。 更不想把所有的青春,给了那个早已埋入黄土的冉闵,那个石勒视如己出的养孙。 张天师说“石氏难兴”的时候,她放下了最后的执拗。 胸无大志也好,大逆不道也罢,至少,她保住了并州十八骑最后的荣耀。 给石家留了最后的脸面。 一切得到解脱的时候,那个勾栏听曲都只能站在后排的少年,挡在了自己面前。 非亲非故,只为了那首尚未唱起的“西洲曲”。 “不值得!”虞美人的泪水终于滑下。 “娘儿们唧唧的!”凌牧云呵斥完,强开了一个玩笑:“上次没尝到浴雷的滋味,这次要不要尝尝?” 见虞美人没有反应,凌牧云不由得大吼道:“你他妈想害死我啊!” “啊……哦!”虞美人想起了舍其蓝被浴雷击中的场面,无差别攻击,惊天地泣鬼神。 急忙驱使极地寒蛛,向城墙上收拢蛛丝。 上行了一丈,又停在半空,对着凌牧云的背影说道:“活着回来,我一定给你唱西洲曲。” 第四十三章:西北王的实力 说完,极地寒蛛继续拉着虞美人飞上城墙。 黑妖见虞美人逃走,有些愠怒,歪着头,追了上去。 “呲”忽然,前方漫天的雷电笼罩下来,阻住了他的脚步。 黑妖后退几步,缓身蹲下,歪着头看向凌牧云,似乎焦糊的躯体与它无关一样。 安静地蹲着,一时间,空气都静止了。 “不动么……”凌牧云似在自言自语,又似说给黑妖:“《太师雷霆正法》,几乎每一个阵法前都有这么一句话,‘胜义念诵,思维第一,雷霆法理’,我一直不得其解,直到旷兄弹奏的广陵散,一片萧杀之气,我才略有所得。” “东方青龙,吐云郁气,喊雷发声; 西方白虎,英英素质,肃肃清音; 南方朱雀,神仪六象,碧霄流响; 北方玄武,太阴化生,统摄万灵。” 凌牧云声音清脆,无喜无悲,每念动一次咒语,都结一次手印。 “四兽朝礼,役使雷霆。雷术:四兽镇邪!” 咒语完,天地间雷霆阵阵。 黑妖四方骤然升起四道臂粗雷电,直通天际。 紧接着,雷霆降落,在阵法四角幻化成四道清晰的神兽身影。 青色为龙,白色是虎,赤色朱雀,黑色玄武,周身雷霆环绕,说不尽的盛气凌人。 “当年凌昊施展四兽镇邪,可没这场面。”西北王点了点头,称赞道。 “王爷,定北城外,若是这等气势,我怕是回不来了。”屠浩杰话里没有嫉妒,反而是一脸骄傲。 “这阵法,吟咏时间过长,躲过四方,便破了阵法。”西北王安慰着屠浩杰。 “王爷,此间事了,我便先回弋阳。”嵇旷对西北王施了一礼,说道。 “不用妄自菲薄,各家功法,各有玄妙,勤加练习,自是勤能补拙。” 西北王的话,让嵇旷恨不得现在就走。 凌牧云的雷法,确实有独到之处,怎么到了西北王嘴里,成了勤能补拙? 说勤,凌牧云又哪里勤? 到头来,倒是自己落了个“拙”字。 “不会安慰就别安慰了。”嵇旷苦着脸嗫嚅道。 “凌牧云吃亏咯!”西北王摆了摆手,让精壮放自己下来:“黑妖狡猾,在阵法里不动,四兽镇邪就成了摆设。” 在精壮的搀扶下起身,西北上继续说道:“这等威势,凌牧云称不过一炷香。还是年轻啊。” “啊?”虞美人听到这话,不由得心急,刚要翻身越墙,便被西北王挡了下来。 “好久没动下了,这异族,是不是忘了我司马韦了!” 西北王微蹲,摒弃左右,一跃出城。 “咔”,城墙上数尺宽的青石,裂出几道纹路。 “砰!” 又一声巨响,伴随着微微的地动山摇,西北王落到了城下。 一波风浪,险些让凌牧云失去身形。 “贤侄,撤去阵法吧!” 见凌牧云一时失神,西北王再次开口:“如果黑妖不呆,冲撞阵法,你有三成的机会将其击杀,五成的胜算同归于尽。” “足以自傲了。剩下的,交给我吧。” 凌牧云听罢,乖乖地撤去阵法,向后退了两步,但周身雷光仍在噼啪作响。 黑妖起身,用手撑了下脑袋,不再歪头,怔怔地望向铁塔一般的西北王。 “哼!” 西北王冷哼一声,一步一势,走向黑妖。 黑妖动了。 身形如鬼魅一般,直拳冲向西北王。 “噗” 黑妖的拳风很盛,城墙的众人,暗暗地替西北王捏了把汗。 却不料,这一拳却被西北王如蒲扇一般的大手,直接握住。 一声闷响。 还未等黑妖另一拳袭来,西北王抓起黑妖,在冰面上来回地摔了又摔。 任黑妖在空中的反抗越来越弱。 直到冰面出了两个尺深的大坑,黑妖不再动弹,西北王才把它拎起来在眼前端详片刻:“当时,该给这东西命名成鬼,红妖黑鬼才好听。哎,罢了罢了。” 说完,将黑妖扔在地上,一脚跺在了头上。 如西瓜爆裂。 “开门!”西北王对着城门喊完,大门吱吱呀呀地缓缓打开。 “贤侄,还愣着干啥?进城吧。”西北王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似乎每一步都要耗尽身体的气力。 和刚才的霸气模样判若两人。 “哦!”凌牧云才反应过来,这声“贤侄”叫的是自己。 跟在西北王身后,鼓起了勇气,问道:“王爷,小辈有一事不明……” “诶!有什么明不明的,金刚怒本就是这般功法,要不是我的金刚杵携带不便,一杵便结果了这黑妖,还用费力气?” 西北王说的话有点多,似乎喘不过气,深深地吸了一口,继续说道:“你未到宗师境,体会不到宗师境的快乐,若是到了张天师的那般境界,就更快乐了。” “张天师是何种境界?”从来没有人对凌牧云提起过修行境界的划分,西北王的话不由得让他升起了浓浓的好奇。 “或到了天人境!”西北王点了点头:“不到也差不多了。” “王爷,您看我是什么境界?”凌牧云说话的声音很小。 从来没有人告诉他修行境界是如何划分的,在书中的记载,也是寥寥几句,无法参考。 面前摆着宗师境的西北王,不问下,总觉得是一种缺憾。 “江南那些氏族,倒是划分得清楚,什么一品到七品,什么儒道武巫的,在我看来,宗师之下,都叫修者,只有到了伪宗师境,才值得显摆一下。 西北王的步子很慢:“宗师、天人、天君三境,都有个伪字,因为这三境的突破,是修者最重要的分水岭。宗师境,脱离凡夫俗体,天人境,可开天门,随时飞升,传说中的天君境,嗯,没见过。” “瘸九也是宗师境么?” “不是!” “我还以为瘸九是隐藏高手,宗师境呢。看来,上次让他装到了。”凌牧云摆了摆手:“下次见到,一定要臭骂他一顿。” “瘸九,应是伪天人境。”西北王那看不见的眼睛,闪过一丝狡黠。 “瘸九是山简么?”凌牧云只觉后背发凉,舌头已经捋不直了,含糊地问道。 “是也不是,等他回来,你亲口问他。” “回来?他去哪了?” “去黑云漩涡了!不用担心,活得好呢,我看他的招魂灯,怕是在和异族喝酒。” “招魂灯?” “诸葛世家的招魂灯,人死灯灭。”西北王没有提凌昊和姬凤仙,他们同样也有招魂灯。 并不是西北王故意隐瞒。 招魂灯取一人魂魄,以诸葛家妙法,藏于灯内,灯不息,则表示人且尚在,如果灯灭了,则表示人已离世。 看似精妙,却须小心对待,如有大手大脚之人不小心打翻招魂灯,那灯的主人,轻则重病不起,重则身死道消。 “至于异族,我一介武夫,知道的不多,也须三缄其口,如果你想知道,就问天师去吧。”西北王知道凌牧云接下来要问什么,索性先开了口,省得一会自己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 屠浩杰等人来城门迎接,西北王又坐上了他的步辇,一副瘫软的样子。 “屠将军,安排宴席。 第四十四章:雷池 王府上下,灯火通明。 上好的全羊,摆在几人面前。 “此羊,自出生时便以异叶青兰、天山玉竹、堇菜花楸等数十种药材喂养,六个月大,正是娇嫩,辅之雪岭云杉新鲜球果,阴干后慢慢炙烤,吃起来,妙用无穷。”伙夫介绍完,将羊头仔细切下,端到西北王面前。 “不必拘谨!”西北王很随意,用手抱起羊头,啃食起来。 宾主尽欢。 “西北王不似那穷凶极恶之人,怎会纵容手下……”凌牧云欲言又止地问道。 虞美人面有愁容,但仍回答得认真:“你真以为西北王会舍得两万将士,做清君侧的买卖?回来的那些,才是西北王的部下。” “死的是羯族?” “经此一役,天山再无羯族后患。西北王就能安心地在神仙渡,对抗异族。”虞美人看着目瞪口呆的凌牧云,继续说道:“凌公子,我到了,你是要侍寝?” “啊!那不叨扰了。”凌牧云一脸尬笑,讪讪地搓了搓手,转身向自己的住处走去。 晚上的睡眠并不好,北风呜咽,推门入帐。 待阳光洒进房间,凌牧云起身洗漱一番,穿了一身干净衣裳,走出房门。 昨夜,没能仔细地与虞美人聊上几句。 “今天,如果还问小爷侍寝不,我一定不客气。” 出门时,恰碰到了诸葛青。 “凌公子,行色匆匆,所为何事?”诸葛青彬彬有礼,举止有度。 “啊,诸葛先生,我准备和……和旷兄一同,仔细看下神仙渡。”凌牧云扯了个谎。 “哦?嵇兄与虞姑娘一早就出发了,没叫你么?” “去哪了?”凌牧云心中有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倒是不知,但拾了包裹,不似游玩。”诸葛青摇了摇头:“或有急事,先行一步,也未可知。” 凌牧云挤出一抹笑容:“是这话,可说,诸葛先生找我么?” “哦,这包裹里财物,遗在嵇兄的房间,我特意送来。”诸葛青递过一个包裹。 不正是凌牧云交给嵇旷的包裹么? 嵇旷跟随虞美人,或是为了广陵散,可虞美人又为何不告而别? 拿了包裹,假意礼让一番,凌牧云独自回到屋里。 下一步去哪? 屠山的曲听了,父母的去向也已知晓,除了十逆的身份,倒也没什么值得关注的。 忽然间便没了方向。 去找瘸九? 伪天人的手段,入的了漩涡,自己这点微末伎俩,再遇到黑妖,该如何应对? 去往北境? 父母已去了十年未归,自己该如何寻找? “修为太浅,望洋兴叹。” 凌牧云决定,还是再找拜见下西北王,或有指引。 “你若是执意,北境倒可以领略一下,向北三十里,有一雷池,对你凌氏功法修炼,自有帮助。再往北,仅是罡风,你便无法抵御。” 西北王沉吟片刻,再次开口:“如果你能回来,倒确有一事。” 凌牧云退出神仙居,便要起身去往北境。 “凌公子!” 诸葛青似乎刻意等待。 “诸葛先生有何吩咐?” “凌公子欲前往雷池,我有一事相托,不知凌公子能否行个方便?” “说来听听。”凌牧云没有贸然答应。 “传闻,雷池中有万年铁精,久受雷霆之击,已如琉璃,凌公子能带回一块,我定有厚报!”诸葛青见凌牧云眉头一皱,接着说道:“不方便就算了。” “厚报是什么?” “我自己的推算!”诸葛青怕凌牧云反悔,压低了声音:“关于千年血战的!” “嗯!”凌牧云点了点头:“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漩涡和北境有什么关系?” 这个问题,凌牧云思考了一晚上,也没想出个能让自己信服的答案。 “漩涡是表象,北境是源头!这是你父亲凌昊的猜想!我以为你知道。” 从四岁,凌牧云的父母就消失了,怎会知道? …… 神仙渡只有两扇门,一门靠东,经十里天堑,连接夏特古道。 一门靠西,扼守蛮荒。 北面是一望无际的群山,冰雪覆盖,连绵不绝。 南面壁立千仞无依倚靠。 不过,诸葛家奇门之术确有神妙。 诸葛青手演八卦,平地风起,竟生生地将凌牧云托举至城下。 在呼呼的寒风中行了五里,凌牧云来到了地图标识的“通天柱”下。 上有“北境”二字,金文书写。 在其旁边,还有鬼画符般的文字,看似古远,凌牧云并不认识。 跨过通天柱,再往北,寒风就不能用凛冽来形容了。 似一把把刀夹在风中,刺入骨髓。 凌牧云的衣服,是屠浩杰赠送的裘皮大氅,在风中竟如不着寸缕般,寒意彻骨。 顶着北风,凌牧云又行了十里,一扇破落的大门几被冰雪覆盖。 地图上标识是“正阳门”,但年代久远,门牌字迹早已斑驳,认不出模样。 到了此处,便有了如西北王所说的罡风,凡人不渡。 想通过此地,需以真炁护体,以功法开路,破除冰障的同时,还要抵御随时飞来的冰雪袭击。 坚硬如铁,速度惊人。 不过,这里的罡风才是细枝末节,与百里外的罡风不能比,威力甚至不及其十分之一。 这十里,走得异常艰难,就在真炁耗尽、雷法微弱之时,风停,雪降。 本闷着头行走的凌牧云,浑身忽然间轻松了许多。 放眼望去,不远处,雷霆怒闪,纵横交织,倒有吞天噬地之威。 平常人等走到此处已实属不易,再见到雷霆,或心生畏惧,选择绕行。 可两侧悬崖峭壁直通天际,想要绕行,也非易事。 再看这三十里雷池,在地图中是个圈,凌牧云脚下站的地方,应是雷霆边缘。 如此来看,雷池所涉范围,应该是方圆十里。 在他人眼中,雷池或许是险境,但在凌牧云看来,却是有几分亲近。 真炁运转了几个大周天,恢复到最佳状态,凌牧云又吃了几块肉干果腹,施施然地站起来,向雷池中心进发。 开始的几十丈,倒不见异常,只觉空气中布满雷力,隐隐有爆发之势,复行几十丈,一股天地之间的威势轰然降临。 “四兽镇邪!”凌牧云清晰的感受到这股威压,如四兽镇邪般,裹挟着天地之势。 再行十几丈,便有雷霆闪现,极目远望,雷霆编织成网。 凌牧云盘膝而坐,为抵抗威压,几乎耗尽了真炁。 而这,不过是短短的瞬息之间。 第四十五章:雷法精进 忽然,一道雷电突兀的冒了出来,凌牧云本能地以雷电覆体,进行防御。 “啪”一股酥麻感传遍全身。 “修的是雷法,倒被雷击了!”凌牧云的嘴角露出一丝无奈。 细细品味一下,这雷力,与自己所修行的雷法又略有不同。 更纯粹,更阳刚。 本想着再挨上几记雷劈,回味一下,可雷击貌似偶然触发,即使远处闪过雷电,也来不及赶过去。 凌牧云灵机一动,手中的掌心雷向上抛去。 掌心雷也称为引雷,不知在这里,是否也有效果。 心底的念头还没闪完,几十道雷电便沿着掌心雷向凌牧云劈来。 起初几道,除了通体酥麻,还有一点酣畅淋漓,后面几道,便大有不同,雷霆之力在体内排异不出,堆积起来,似乎随时都会撑爆凌牧云的身体。 凌牧云不得不紧急后退几步,可行若四兽镇邪的跨步雷压,又引来了更多的闪电。 退也不是,进也不行,凌牧云心一横,盘腿而坐,浑身布满雷电,以身体硬抗雷击。 衣服被雷火引燃、烧焦,凌牧云随手一扯,扔出一丈之远。 可头发、眉毛被烧焦,他却只能死撑。 雷霆肆虐了半炷香时间,终于停了下来。 再看凌牧云,光洁溜溜,不说装束,便是通体,连个汗毛都不见了。 恰来了一道寒风,穿过雷电,让凌牧云忍不住打了几个冷战。 幸好,雷池的气温清冷,但不寒冷。 可怎么回去?不着寸缕,那一世英名可就全放在了神仙渡,况且,罡风的凛冽,可不是寒冷两个字能形容的。 再盘点一下身边的物资,除了墨刃和《太师雷霆正法》毫发无伤外,地上仅存的片缕,让凌牧云露出无奈之色。 “先不想回去的事,不如,光棍一些”坐下来调整真炁,再往前走一段。 哪知,真炁才运行了一个周天,凌牧云的脸上便布满惊喜。 修行不过是以雷法淬炼天地元炁,再予以吸纳。 现在自己的真炁,似乎变了模样,在身体里畅通无阻,甚至,自行按周天之数运转。 更让他惊奇的是,真炁与天地元炁,似乎没有了本质区别,无须淬炼,便可吸收一般。 “难道和嵇旷所说的,真炁外溢有关?” 凌牧云挠了挠头,试探着放出一丝雷电。 原本煞白的雷电,也变了样,透着似有若无的红色。 这雷池,难道有洗毛伐髓的作用? 凌牧云尝试着向前走了几步,四兽镇邪的威压几乎消失。 “西北王说,雷池对雷法修行有帮助,此话不假。” 复行数十丈,凌牧云来到了雷霆编织成网的地方。 “似有结界?”仔细观察片刻,雷电环绕成了一个雷圈,却始终没有向外扩散:“难道这雷池是人为造就?这要什么神仙手段?” 凌牧云慢慢的将手伸了过去。 “呼!”雷网的吸力直接将他拽了进去。 紧接着,雷电不由分说的砸了下来。 有了先前的经验,凌牧云不敢轻易使用掌心雷,盘膝而坐,一面疯狂的运转的真炁,一面以雷电覆在身体表面。 整整十道。 最后三道,凌牧云鲜血狂喷,皮肤上更是密密麻麻的小口,或冒着黑烟,或渗着殷红,如血人一般,趴在地上。 《太师雷霆正法》记载,十雷者,一曰玉枢雷,二曰神霄雷,三曰大洞雷,四曰仙都雷,五曰北极雷,六曰太乙雷,七曰紫府雷,八曰玉晨雷,九曰太霄雷,十曰太极雷。 应该便是刚才自己所承受的十次雷击。 待趴了许久,凌牧云才撑着坐了起来。 不敢挪动半分,仔细地调整着身体的真炁。 这雷圈虽然暴烈,天地元炁倒很充裕,再加上凌牧云的真炁异常,很快便能运转周天。 轻轻的挪动着身体,跨出雷圈,凌牧云小心翼翼地爬了几十丈,来到墨刃和《太师雷霆正法》旁。 仔细翻看关于十雷的记载,再细细回想每一道雷击的感受,凌牧云确定,刚才承受的,就是“十雷”。 这十雷,凌牧云琢磨了许久,可一直没有什么进展。 现在,雷池就像严厉的师父一般,一招一式地教着,怎能不珍惜? 按书上的法门,再加上自己的体悟,凌牧云尝试着结印,使用雷法。 “不对!” “还是不对!” 尝试了几十次,凌牧云挠着光头:“书上说,感应神霄玉府,难道指的是天上?” 凌牧云一面结印,一面体会着刚才所受的雷击,按书上所写,运转真炁,更是神思直上,感应雷动。 待真炁运转熟稔,脑海中则出现了一座神霄玉府,更有如三省、四府、六院、东西华台、玄馆妙阁般,仙音渺渺,雷声阵阵。 这种感觉,不似想象,更像是实物一般,凭空出现在脑海中。 “玉枢。”凌牧云脱口而出,脑海中玉枢院的牌匾忽然出现在一座偏殿门头。 紧接着一道闪电从天空而降,又引得身边又是一阵雷落。 再一次“沐浴”雷击,凌牧云不像第一次那般仓皇,一缕缕引导着入体的雷电,在身体里游走,体会着雷电之力。 《太师雷霆正法》有云,雷,万物之阳,霆,始于极阴。 以往总是按书修行,以雷御敌,现在,是真正体会到万物之阳的感觉。 似乎找到了阵法漏洞,或者是体会到了雷池的用意。 凌牧云跨入雷圈,被雷砸得遍体鳞伤,再艰难的爬出来,琢磨十雷,来个通体舒畅,不知不觉间,地上已经有了数百道血迹,都是他爬行留下的痕迹。 随着雷法使用的流畅,他受的伤越来越轻,最后一次,竟只是身体出了两道伤口,站着走了出来。 只是,他早没了那种酥麻的感觉,似乎外围的雷电,已经起不到原有的作用。 “太极。”凌牧云法印一结,自地面凭空生出一道晶莹剔透的道家太极图,一道道雷电自空中降落。 纯红。 所击之处,地面尽化岩浆, 凌牧云的真炁更是直接抽空,涓滴不剩。 第四十六章:十雷成 脑海中,十座大殿,或偏或正,全部标识清晰,对应着十雷。 其余大殿,影影绰绰,约四十一座,仍旧笼罩在仙雾之中,尤其是中间五座,连轮廓都不清晰。 凌牧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集中精神想看个清楚,可除了脑袋如同爆裂般疼痛,却一无所获。 试了几次,都无功而返,还落得头痛欲裂。 凌牧云不敢轻易尝试,盘膝而坐,牵引天地元炁,周天运行,将真炁补满。 又在地上捡起已经化作焦炭的肉干,塞入口中,囫囵吞枣般吞下去,骗了肚子。 再次向雷池中心探寻。 虽自认摸准了规律,躲避多数攻击,凌牧云仍是挨了几十道雷击。 才愈合的伤口又渗出鲜血,滴了一路。 雷池中心,在一里之遥,表面上看去,风平浪静,甚至还能感受到暖风习习,如春风和煦。 但凌牧云却生生地止住脚步。 一股强大的威压,扑面而来。 不用多加思考,凌牧云毫不怀疑,即使前方没有雷霆,自己在这股威压下,也不会走到雷池中央。 “怎会有这种感觉?” “按理说,不该是层层递加么?这一层的差距,怎么会如此之大?竟隐隐死亡的错觉?” 凌牧云细细的体会着这股威压,越是深入了解,越是胆战心惊。 正无计可施时,凌牧云的目光落在了不远处。 “嗯?前面是不是铁精?” 一块巴掌大小的琉璃,光洁如镜,反射着雷电的光芒。 “我以身法,快速接近,拿了就撤回!一来可以试探前方的雷力,二来,也能取了铁精。” 心中暗自盘算,凌牧云运起掌心雷,随手挥出。 然后一咬牙,奔着铁精冲了过去,也不管掌心雷落在了哪里。 “轰!” 凌牧云旁一丈之外,掌心雷还飞在半空,就被一道黑色闪电击中。 “砰!” 凌牧云被这声势浩大的黑雷,震出了雷网,直到四兽镇邪的阵法外侧,才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只是余威……” 如果黑色雷霆打在自己的身上,怕是连渣都剩不下。 “但愿诸葛青的回报值得我以身犯险。” 简单地查看自己的身体,五脏六腑移位,真炁荡然无存,连肋骨都断了几根。 尤其是眼皮,没来由的沉重,恨不得立马闭上,沉沉地睡上一觉。 可在这冰天雪地里,闭上了眼睛,就再也睁不开了。 强打着精神,凌牧云喷出几口鲜血,反倒是更加恍惚。 “不能睡!” 咬着牙,用手按在自己的肋骨上,那股来自灵魂的痛楚,让他激灵一下:“我可是用雷电淬过体的男人。” 挣扎着盘膝,感受天地元炁,引入全身:“好久没做过这种事了。” …… 山中无岁月,世上已千年。 凌牧云一直处于那种玄而又玄的状态中,直到肚子提出了抗议。 焦炭一样的肉干,被榨干了最后一丝能量,浓浓的饥饿感如潮水般涌来。 睁开双眼,后方的雷霆依旧在肆虐,《太师雷霆正法》和墨刃安静地躺在身边。 凌牧云起身,将不远处散落的肉干一一捡起,也不嫌弃,胡乱地塞进嘴里。 等有了饱腹感,拾起地上存留的布条,对着身体比划一番。 再小心地撕扯一番,挡住身体上下关键部位。 虽说有碍观瞻,但不至于赤身裸体。 “肉炭不多了,或能坚持着回到神仙渡,可罡风那该怎么过去?” 凌牧云又环顾了一下四周,雷霆之下,尽是齑粉,连一块完整的石头都没有。 出了雷池范围,就是罡风和雪的冰川,身上的这两块布条,连装饰作用都起不到,更无法抵御严寒。 似乎陷入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 “前后都是死,绕着雷池转一圈或有生机!”凌牧云只能把希望寄托于雷池周边,既不过于寒冷,也没有如黑雷一般的雷霆,随时危及生命。 二十多里的距离,走起来并不慢,偶尔有雷电袭来,凌牧云都是先行躲避。 再挨上几记神雷,身体倒是无恙,可浑身就是真的不着寸缕了。 一圈下来,北侧寒风呼号,东西两侧,悬崖峭壁。 雷池就像一道关隘,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当然,也不是没有收获,一截朽木被凌牧云从地下生生地挖了下来。 墨刃锋利,仔细刻上一番,再用仅有的布条拢上,一件颇似铠甲的厚重木衣被凌牧云穿在身上。 甚至,连树皮都没浪费,弄了一双很不合脚的鞋子。 说实话,凌牧云的雕刻功夫,着实有些拿不出手。 以至于他望着手中的鞋子陷入了沉思。 仍记得很小的时候,定北城护城河结冰,凌牧云还在上面滑过多次。 灵机一动,凌牧云走出雷池范围,将鞋子绑在脚上,弯起腰身,右手拿着刀鞘,左手持着刀柄。 借力北风,双手用力滑动。 竟是出奇的快。 尤其是“鞋子”沾上冰雪后,连初始的阻碍都没有了。 来时的举步维艰,变成了一场滑雪之旅,让凌牧云大为畅快。 若不是这木衣挡不住什么寒风,凌牧云甚至希望这段旅程更长一些。 穿过正阳门、掠过通天柱,一路向南,不过个把时辰,神仙渡已经遥遥在望。 提前运了掌心雷,凌牧云向着城墙甩去。 “轰!” 雷声阵阵。 不一刻,神仙渡城墙上就聚满了人。 “那不是凌牧云?”诸葛青诧异地说道:“怎这般装束?” “我还以为又出了什么新品种呢。”西北王示意步辇回去。 “凌公子,我扔下绳索,拉你上来!”屠浩杰对着城下喊了一句,转身去寻绳索。 神仙渡很大,北西不接,绕行确实不如直接攀爬来得实在。 “诸葛青,你怎不用术法把我拉上来?” 凌牧云扯开身上的木衣,将大氅披在身上,埋怨起诸葛青。 本就冻僵的双手,还要拉着绳子,有怨气倒也正常。 “凌兄,百丈距离,我可没那通天本领!” 下城的时候,在诸葛青身边,被风托着下去,上来,以这百丈距离,想施法把一人托上来,无异于用术法搬山一样。 “好了好了,赶紧回去洗个热水澡,我让人温了酒水,再喝上几杯,暖暖身体。”屠浩杰搂住凌牧云的肩膀:“这一个月,我们还以为你……” “一个月?”凌牧云诧异地看向屠浩杰。 “那还有假?年都过了!这一个月,风平浪静,连蓝兽都没来过!我琢磨着,异族是不是也过年。” 屠浩杰滔滔不绝地讲着,忽然看了眼凌牧云的头发和眉毛:“你出现时,卫兵还以为又出了新异族呢。” 第四十七章:气运之说 凌牧云躺在澡盆里,闭着眼睛,仔细回想着,可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为什么会经历了一个月。 且不说回程的速度,即便是去时,也不过用了一天时间。 热汤带来了一抹困意,直到西北王拆人,唤凌牧云过去,才悠悠转醒。 换个干净衣物,凌牧云来到神仙居。 西北王早已坐在宽大的座椅上,见凌牧云进来,示意他就座。 “既然回来了,我有一事相托。也是凌昊未成之志。” “我的父亲?” “确实如此。”西北王点了点头:“异族入侵,关乎的是人族气数。可那些腌臜不堪的世家门阀、帝王将相,心里装的小九九,都是封王拜相,割据天下。” “更有民族征伐,血流漂橹。” “异族,你已见过,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快,实力越来越强。” “神仙渡有中郎将、惩边将军共四人,士兵八千,至今,仅余四中郎将屠浩杰,士兵两千。” “人才凋敝,不出十年,怕是神仙渡再无一人可用。” “凌昊曾预言,后续之战,普通士兵或不能参与,因此深入北境,以求从根本上解决。” “黑妖的出现,恰验证了这一点。” “王爷以一己之力,力抗异族,却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凌牧云插了一句看似拍了马屁的话。 “宗师境,敌万人如入无人之境,可屠戮殆尽,胜负谁手,尚未可知。真炁使然。” 凌牧云想到了定北城,与陆机阻敌于谢府门前,纵使杀人如切瓜砍菜,但时间一长,难免伤痕累累。 “千年血战,人才济济,尚苦苦撑了百年,艰难取胜,如今人族能否崛起,尚未可知。” “如神仙渡再无能人异士,想必,这天下生灵,尽遭涂炭。” “王爷是想让我招兵买马?”凌牧云听出了言外之意:“异族之事,惊世骇俗……” 西北王没有说话,而是从怀里掏出一方玉玺,递给凌牧云:“此乃传国玉玺!” 自前燕慕容氏灭冉魏,天下忽然出现了两块传国玉玺。 前燕声称灭亡冉魏后,冉闵妻子献出了传国玉玺,称为前燕玉玺; 南方的大晋也是声称得到了传国玉玺,是冉魏请自己帮忙让大将军蒋干送来的,是为东晋玉玺。 大晋的那枚玉玺刻有“昊天之命,皇帝寿昌”,称前燕的玉玺是假的,东晋的才是真的。 “实际上,这两块玉玺都是真的。”西北王说道。 大晋自衣冠南渡,做了几十年的白板天子,一下子竟有两块,这倒出乎凌牧云的意料。 “这两块有什么区别?” “大晋的那块,是天下帝王象征,你手中的这块,是人族气数。”西北王顿了一下:“是九鼎之气。” “敢问王爷,这玉玺有何用处?” 传国玉玺,是正统的代表,难不成西北王想称帝? 或是,想为人王? 凌牧云对于气数这种玄而又玄的说法,并没有具体概念。 “气数!”西北王明显提高了音调,睁大了双眼:“也是历届西北王守护之物。” “西北王是名义的西北王,却是世袭罔替的西北王。这也是千百年来,西北王仍旧是西北王,神仙渡仍旧是神仙渡的原因,怕只有不长眼的羯族,才会觊觎神仙渡。” “神仙渡,有诸多秘境,可让修士更进一步。”西北王从桌子上拿了一本古书:“这里记载的秘境,不知凡几,雷池不过是其中之一。” “或是羯族有所耳闻……果然蛮荒,进入秘境,须要一缕先天紫气,才能寻到,否则,能见到的,只是茫茫冰川。” “我有先天紫气?”凌牧云惊讶地问道,自己怎么不知道。 “先天紫气,只有你手里的传国玉玺可产出,现在,你明白了么?” “王爷是要以秘境、修行为饵,招揽修士?” “也不尽然,这传国玉玺,是突破天人的关键。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西北王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也有为了天下苍生的人吧……”凌牧云嗫嚅道:“西北王,您不就是么?” “贤侄高估我了,我这是西北王的责任。如果一定要这么说,你父亲算得一个。” 西北王说完,嘴里念念有词,不一刻,传国玉玺闪过一道紫光,直入凌牧云气海。 “先天紫气不可对敌,只一丝参悟即可,我给贤侄这一缕,是为了遍访能人时,便于展示。”西北王接着说道:“也参悟不出什么,现知道的,除了看到秘境,倒无用处。” “刚说的气数呢?”凌牧云瞪大了眼睛。 “不是一回事,气数之事,你须得问诸葛家。”对于气数这种玄机,没有人比诸葛家更了解。 西北王坐回座位:“以十年为期,有教无类,正邪不论,神仙渡都会接纳。贤侄,无论如何,你最晚要在庚子年回到神仙居。” “如果赶不到,无论是山简、还是令尊,想回来,怕是难上加难了!” 拿了记载秘境的古书,退出神仙居后,凌牧云直接找到诸葛青,问个究竟。 “不知道这是不是你要找的万年铁精。”凌牧云掏出那片光洁如面的琉璃,递给诸葛青。 “光如镜,寒如水,敲击有金铭之声,坚硬无比。确实是万年铁精。”诸葛青仔细地端详片刻,一时间爱不释手:“凌公子,你可帮了我大忙了。” “也算不负所托,对了,诸葛先生,什么是气数?”凌牧云见所取之物确为诸葛青所说的万年铁精,心中大定。 如果拿错了,对于气数这种问题,贸然问出,倒有些唐突。 “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得罪了凌公子?”诸葛青将万年铁精放好,没有直接回答凌牧云的问题,而是问起了缘由。 “那倒不是,只是忽然想起这个问题,想必诸葛先生天文地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一定知道,所以才想向先生求教。” 凌牧云不着痕迹地给诸葛青戴了一顶高帽子。 盛衰兴亡的命运,谓之气数。 福应非他,气数所生,若灭福应,即无气数矣。 想要镇压气数,则要看被镇压的气数如何。 锤锤病矣,诅咒几句,或就成了催命符。 气数旺盛,扎小人、下符咒,一丝丝研磨其气数,也能起到镇压作用。 如果指的是国运,就是把全天下的稻草全部用来扎小人,也挡不住紫气东来。 国运最难镇压。 否则,商纣王早就被扎小人、下诅咒地吓死了,怎么还会有妲己、费仲之流作乱朝纲。 当然,最难不是不能。 以大法力驱动奇门之法,再辅之以关乎国运之物,也能镇压。 不过,一国之运,万民齐心,就只能消磨,而不能镇压。 第四十八章:又见贾念昔 “那异族有气数的说法么?”凌牧云试探地问道。 “当然有!万物阴阳,皆有气数!没了气数,这万千界,就和泯灭不远了。”诸葛青斩钉截铁的说道。 始皇帝一统寰宇,镇压六合,何等风光? 可面临异族的入侵,仍是捉襟见肘,力有不逮。 最后,始皇帝开恩,借大秦五百年国运给黄石公,用来镇压异族气数。 “若不是黄石公诓了始皇帝,这九州之下,是否要重演千年血战,尚未可知。”诸葛青感叹道。 “那你所说的千年血战,又有何玄机?”凌牧云继续问道。 千年前,纣王与文王各显神通。 姜太公手执封神榜,封了三百六十五位正神,看似声势浩大,实则,文王以灵台借了远古洪荒气运,才压倒了大商气数。 殷商才灭,文王不舍割让,最终,食言而肥,未能兑现承诺。 远古洪荒气不过,突破结界,再临人间,被称为异族。 当年,未参与封神之战的修士与异族大战,最后惨胜,被称为千年血战。 文王分封的八百诸侯,有一半是与千年血战有关。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凌牧云看着一本正经的诸葛青,问道。 “推测!” “那不就是胡说八道?”凌牧云撇了一嘴,故意说道:“这万年铁精,怕不是你诓我,编的瞎话?” “不无道理啊!文王灵台巧夺天工,其确实是借气数所用!” 诸葛青脸上不变,表情郑重:“如不是始皇帝车同轨、书同文,这千年血战或许还有些文字,可以佐证。不过,我在家族藏书中偷看过一本书,记载的远古洪荒,确实与现在异族类似。” “至少体貌特征相似。” 诸葛青补充道。 “按你这么推测,千年轮回,异族岂不是在尧舜禹?”凌牧云顺着诸葛青的猜测,向上推测。 “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也!”诸葛青眼神透出一抹深邃。 “舜即位后,虚怀纳谏,惩罚奸佞,流放四凶:共工、獾兜、三苗、鲧。”凌牧云摇了摇头:“对于尧舜禹之间的事,未有定论,但四凶或有其事,而异族现在所在,与孟子所说: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杀三苗於三危,殛鲧於羽山,倒有相似之处。” “没想到,凌公子博览群书,倒是让某家惭颜了。” “这推断是否准确暂且不提,又建立在文王灵台借了远古气运的基础上,倒有些杞人忧天的味道。” “有理!时辰到了,我须得照看招魂灯,暂且别过。”诸葛青望了眼天空的太阳,匆匆离去。 凌牧云肚中饥饿,脑海中想着二人云里雾里的话,赶回住处。 推门的瞬间,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坐在椅子上,大口咀嚼着桌上的饭菜。 “贾念昔?” 恰领悟了十雷,这贾念昔莫不是来陪自己练手的? “凌哥哥,这是什么待客之道?吃你两个羊腿而已,那么小气,不吃了。”贾念昔将手中吃了一半的羊腿,扔在桌上,嘟着嘴,一副受了委屈的模样。 “你来做什么?”凌牧云隐去手中雷法,警惕地望着贾念昔。 “还不是司马韦求我,帮你招贤纳士,否则,才懒得见你!”贾念昔越说越气:“定北城追我!龟兹追我!遇到你就没好事!我与你有仇?” 贾念昔曾随司马韦进定北城,那么,贾念昔说西北王派遣,倒有几分可信。 “梁胤呢?”凌牧云运转真炁,没有发现梁胤藏匿的身影,便开口问道。 “梁胤不是去年就死了么?还有他那苦命的老爹,梁熙。”贾念昔歪着头,从凳子上起身,坐到床上。 “在龟兹巽风,你救走的那个!” “你在说镜?”贾念昔双手托着下巴:“不知道,可能猫在哪个山洞疗伤呢吧。”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 “不是说了么,司马韦求我帮你。” “他给了你什么好处?秘境?” “那怎么能告诉你。”贾念昔躺在了凌牧云的床上,继续说道:“如果你不需要,你就给司马韦说,我倒是省事。” “要!怎么不需要?”本来就没弄清贾念昔的身世,存了一丝好奇,再说,以西北王的身份,给自己找个帮手,总好过自己没头苍蝇一样。 贾念昔活得久,见得多,在神仙渡,或许是最佳人选。 想透这些,凌牧云反倒是欣然接受了贾念昔,成为自己的“搭档”。 “凌哥哥,我们明早出发,今天早点休息。”贾念昔打着哈欠,困意朦胧。 “你睡这,我睡哪?” “凌哥哥,理论上,我才八岁,你不会对一个孩子,心存邪念吧?”贾念昔眨着眼睛,看向凌牧云:“不行的话,我让我母亲和你谈谈。” “不用,不用!我去找屠将军再安排一间。” 凌牧云一想到贾南风那副骇人的面孔和让人厌恶的气息,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拎起半条羊排,逃也似的跑出房门。 “咯咯” 身后,传来了贾念昔的笑声。 “八岁……说八十岁都小了……” 凌牧云找屠浩杰另外要了一间屋子,暂住一晚。 “西北王……反倒是大义了?父亲未完之志?”想着想着,便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翌日。 贾念昔和凌牧云启程。 诸葛青和屠浩杰前来送行,西北王并未出面。 一些道别的话暂且不提。 出了神仙渡,便是那十里天堑。 “这里走来,须得小心。”凌牧云好意提醒道。 “切!”贾念昔不屑的冷哼一声:“母亲,女儿累了!” 说完,贾念昔身后一股黑气涌出,贾南风从黑气中走出,直挺挺的摔在地上。 还不等凌牧云有所反应,贾念昔一下就踩到了贾南风的后背上。 “呼”狂风骤起,贾念昔“骑”着贾南风,只两息就消失在凌牧云眼前。 十里天堑,如履平地。 “丑是丑了点,好用。”凌牧云赞叹完,紧随其后。 上次走这条路,是在晚上,可换作白天,凌牧云终于理解了屠浩杰那句“月色恰好,白天,死的只会更多”这句话。 抬头,是高耸入云的崖壁,覆盖着摇摇欲坠的积雪。 低头,是万丈悬崖,一片黝黑,深不见底。 小路狭窄,才通人。 白天,走在这种路上,着实是心惊胆战。 第四十九章:我要两个浴桶 等到凌牧云战战兢兢的走过十里天堑,贾念昔早呆得百无聊赖,趴在路边看蚂蚁搬家:“凌哥哥,你这速度也太慢了,再过一会,我都想让母亲去接你了。” “不用不用,我自己能行!”凌牧云一脸尴尬地拒绝。 无论过这十里天堑多么肉颤,总比踩在一具尸体上,要踏实得多。 “运气好的话,碰上商队,还能顺上一程,运气不好的话,今晚就要在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了。” 见凌牧云没有搭话,贾念昔继续说道:“凌哥哥,要不要比一下谁快?这样,也不用露宿荒野,晚上就到了屠山城呢。” “也好!到了屠山城,我们还要计划下行程。” “计划什么行程?肯定是先去大晋啊,天下攻伐,司马睿衣冠南渡,带的是世家门阀,换句话说,带的是万千人才。” 贾念昔又皱了皱眉头:“你不会以为,九品中正之下,普通人会有所作为?” 凌牧云不紧不慢的跟在身后。 对于贾念昔所说的比试,凌牧云并不感兴趣。 修者行路,比普通人快些,但用真炁赶路,一是没那“海量”,二是,一旦对敌,真炁损耗过多,自然会落入下乘。 “凌哥哥,还是我先到了!” 贾念昔先一步到了屠山城,凌牧云紧跟其后。 扈二娘依旧慵懒地趴在柜台上,盯着前方食客。 见凌牧云进来,眼睛一亮,又黯淡起来,懒洋洋的声音说道:“凌公子,你这发型和装束,实在是有些……清新脱俗。” “掌柜的有所不知,我家哥哥准备皈依了。”贾念昔抢先插话道。 凌牧云这才想起,自己的眉毛和头发,已经被雷火烧得精光。 被贾念昔这么一说,脸上不觉有些羞赧。 现在这副形象,说是皈依,受了五戒,除了头顶缺的那几个戒疤,别人哪有不信的道理? “不要听小孩子瞎说,掌柜的,两间上房。”凌牧云敲了敲柜台。 “我还以为这俊俏小哥,准备侍佛了呢。”扈二娘站了起来,仔细地端详一番,继续说道:“我给你琢磨个假发?” “顺便弄辆马车。”凌牧云从包里掏出一块银锭,放在桌子上。 “马车可弄不到,那是稀缺玩意,牛车倒是可以,不过你这点银子,可买不起哟。”扈二娘掂量了一下银锭,连称都没称,便脱口而出。 “现在呢?”凌牧云又从包里摸出一块金锭,摆在柜台上。 “请好吧,凌公子,连假发都给你弄活人的!” 扈二娘挤过柜台,嘴上嘟囔着:“跑堂的,迟早剐了你,这么窄,进出恁费劲。” “掌柜的,还要两个浴桶!”贾念昔补充道。 “年纪不大,要那么多浴桶做什么?” “我有洁癖……不行么?” “怎么不行,钱到位了,把屋里摆满浴桶都没问题。”扈二娘扭着肥硕的腰身,一副看不惯的样子。 直到那个厌恶的气息传来,凌牧云才明白,为什么贾念昔要两个浴桶:她不会给贾南风洗澡呢吧。 那玩意,能洗干净么? 很快,那股令人厌恶的气息传来,凌牧云不由得脑补画面,可无论如何,也猜不出贾念昔到底如何给贾南风洗澡。 房外,传出了店小二的窃窃私语:“那么干净的小姑娘,怎么洗出这种味道。” “可不是,和长大蛆了似的,真是难闻,难怪要两个桶。” 被贾念昔一折腾,凌牧云没有了吃饭的胃口,开始盘算行程。 龟兹是不能去了,想必现在龟兹城门的通缉榜上,还贴着自己的画像。 取道高昌,下敦煌、酒泉,行至姑臧,南转陇东、长安、南阳郡,一路向东,经弋阳、寿阳,直至建康。 从酷寒之地一路逐春风而行,到了建康,应是夏日炎炎了。 如果中途再有点波折,或者“人才们”有什么想法,那时间就不可估量了。 一夜无话。 扈二娘的效率是有目共睹的,除了一辆带着帷帐的牛车,还贴心地在车里放了瓜果菜蔬,尤其是给凌牧云准备的假发,像紧箍一样戴在头上,颇有些异域风情。 “凌公子,准备去哪?” “准备去大晋,看一下江南秀色,还有那娇滴滴的美娘子。”凌牧云打趣道。 “走龟兹还是高昌?” “高昌,龟兹已经游过了,没什么看头。” “怕不是把白震得罪了,不敢去了吧?”扈二娘为人率直,坦言说道:“小娘子有一事相求,不知凌公子可愿意?” “只要不是以身相许的事,倒可以说上一说。” “你这弱不禁风的,老娘还看不上呢!能配上老娘的。只有西北王那般伟男子!”扈二娘说完,脸上竟是泛起红晕:“公子到了高昌,城东有阚氏,家长叫阚启,可否代奴家看上一眼?” “可有话交代?”凌牧云疑惑地问道。 扈二娘从怀里拿出一个金步摇,小心地交给凌牧云:“你就说,阚二丫尚在,不悔。” 声音稍有哀切。 “好,一定带到。”凌牧云点了点头,将金步摇小心放起,告别扈二娘。 扬起手中长鞭,做起了马夫。 “凌哥哥,你说,虞美人看见我坐在马车上,会不会吃醋?”贾念昔撩开帷幔,翘起双腿,一颗颗地摘着葡萄。 “吃什么醋?八岁的小姑娘,不值得,八十岁的老太太,犯不上。” 手上挽了一个鞭花,响声清脆,和凌牧云此刻的表情一样。 “啪”贾念昔气鼓鼓地将帷幔落下,仍旧是气不过,再次掀开,把手中的葡萄扔在凌牧云背上,才出了这口气。 只不过,路途很长,总不能一直闹别扭,两个人过了开始的沉闷,又说起话来。 除了不放出贾南风,贾念昔确实没有什么让凌牧云讨厌的地方。 所有的仇怨,貌似是贾南风引起。 “贾念昔,你怎么会死而复生?” “我的神复活我的啊。” 凌牧云没有继续追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修行法门,只是,贾念昔的过于诡秘。 既然不肯相告,也就没有再次追问的理由。 “你母亲,贾……贾皇后呢?” “她?是我的尸偶,童年时对我极为宠爱,我对母后也是十分挂念。这样不好么?和爱的人天天在一起。” 贾念昔的眼睛,一眨一眨的。 第五十章:扈二娘的往事 “山谷两侧有人,约十几个。”凌牧云不紧不慢地赶着马车。 “嗯,是逃兵,不是劫匪。” “有区别么?都干了打家劫舍的买卖。” 再往前行了几十丈,前面有三人挡住了去路。 “兄弟,我们只劫财,不伤性命,所以,还请配合。”为首的虬髯大汉,模样并不凶恶,说起话,也不似穷凶极恶之人。 “这不就是区别?劫匪要财也要命,逃兵只要财。” 贾念昔抬着头,饶有兴致的看着前方。 “轰!” 一声巨响。 凌牧云一记掌心雷,将远处的青石炸的四分五裂。 “现在呢?” “请!”大汉示意,让开了一条道路。 “好好的兵不当,怎么做起了打家劫舍的买卖?”贾念昔从车探出头来,开口问道。 “小姐,我们本是巴西人士、大秦兵士,自苻天王淝水之战,大秦岌岌可危,又遇姚苌缢杀苻坚于新平寺。因此,流亡在外,不得已而为之。” 虬髯大汉抱拳作揖。 “回去吧,这营生做多了,就成了匪了。”凌牧云从包裹里取出一颗珠宝扔给了大汉:“换了,做成盘缠。” “谯纵谢公子大恩!敢问公子名讳?”谯纵一脸激动。 “何必在意名姓?”凌牧云扬起长鞭,驱赶牛车前行。 “凌哥哥,怎不让他去神仙渡”贾念昔在车里坐久了,也坐在车辕上,耷拉着腿。 “神仙渡,不缺普通士兵。如果他能安心回去,倒也算不辜负我的一片好心。”凌牧云解释道。 贾念昔拿起了一壶酒,喝了两口;“凌哥哥,唱首歌吧。” “那就来首西洲曲吧。” 贾念昔做了人生最后悔的一件事。 以至于,往后的行程,再无聊,也不会提起唱歌的事。 即使凌牧云兴致来了,也会被她借口生生打断。 高昌城多柔然、敕勒人,鲜有汉人。 阚氏更是散居在城东汉人区。 如不是扈二娘相托,凌牧云实在没有游览高昌的兴致。 权作旅程的过渡和补给而已。 左右打听了许久,凌牧云终于见到了阚启。 个头不高,一身前晋打扮,正拿着一本掉了皮的书,看散落的书页,应是风水相关。 “敢问是阚启阚伯家么?”凌牧云敲了门环,打断了阚启读书的兴致。 “正在老夫,公子何事?”阚启转过头,一脸疑惑。 本应是一重小院,但为了赶进制,倒是生生改成了双重院落。 “在下受扈二娘所托,前来拜见。”说完,凌牧云便将提前准备好的金步摇递了上去。 本还在纳闷扈二娘是谁,可一见到金步摇,阚启如遭雷击,呆在了当场。 等他回过神,哆哆嗦嗦地将金步摇接了过来,声音也有丝丝颤抖:“二丫……可好?” “嗯,吃的好,睡得好,心也宽,也……不悔。”凌牧云结合扈二娘的身材,丰润了扈二娘的话。 “不悔……傻孩子。”阚启脸上闪出丝丝释然:“公子,舟车劳顿,权且歇身,我让贱内做些家常便饭,望公子不要嫌弃。” 阚启热情,凌牧云二人不好拒绝,便看着阚启小心翼翼地将金步摇放好,说起扈二娘的事。 扈二娘原名阚二丫,在高昌的汉人区,是出了名的美人。 约二十年前,司马韦到了高昌,具体何事,已无从知晓,只是,那一脸英姿,倒是迷住了扈二娘。 于是,扈二娘学起那敕勒之风,找个机会,对司马韦表露心怀。 司马韦久居疆外,并未将扈二娘的话当真。 两晋风度,是崇尚唯美的时代。 一个人如果有了美丽的皮囊,就会被人注意到有趣的灵魂,因此获得更多喜欢的机会。 前晋潘岳,也被叫做潘安,每次出门,都会有大批患了脑瘫的人,送花送果的。 而司马韦,正值壮年,威风凛凛,玉树临风,有几个同样脑子有问题的人,说上几句爱慕的话,倒不足为奇。 所以,当司马韦一脸邪笑的对扈二娘说道:“你再胖点,我就喜欢你了。” 一句戏言,扈二娘信以为真,偏执的离家出走,跟着西北王的步伐,到了屠山。 没想到的是,那个貌比潘安的司马韦,成了走路都费劲的西北王。 而自己,更是成了浓妆艳抹的丰腴老板娘。 悔么?不悔。 守着就好。 “阚伯这本书,有些年头了。”凌牧云换了个话题,以免阚启过于悲伤。 “说是《葬经》残本,却没头没尾。我本闲来无事,就翻看一下。公子喜欢的话,尽可拿去。”阚启将书小心地合拢,递给凌牧云。 “《葬经》?” 凌牧云没有接过阚启的书,反倒是出了院门,从牛车上取来世祖宝藏中得来的《葬经》,递给阚启。 “这……”阚启将葬经翻了几页,与手中残本对照,发现其更为详尽,且涉及宗庙之法、江西之法,一时间爱不释手。 “阚伯喜欢就拿去,我也是偶然得来,今天您不提起,我早已忘掉了还有这本书。” “这怎么行?君子不夺人所爱,且,这东西太贵重了。”阚启忍着心痛,将书推了过来。 郭璞除家传易学外,还承袭了道教的术数学理论,是非常著名的方术士,传说擅长诸多奇异的方术。 其有《青囊中书》《水经注》《葬经》最为出名。 两人推来推去,贾念昔有些看不过,夺过葬经,撕掉三页,吞入口里:“这不就是残本了?收了残本,省得麻烦。” 阚启肉痛,赶紧将葬经用锦布包裹,放在箱子底。 又是一阵挽留,最后,在门口遥遥摆手,目送凌牧云二人离开。 “撕掉几页,可惜了!”凌牧云语气里,并没有责怪的意思。 “阚氏有这残本,就已经算是给了造化,全本葬经,连郭璞都没能承受得住天机,何况是阚氏?” 贾念昔所说,反倒是不像八岁孩童能说出来的话。 “无论如何,也算是不负扈二娘托付,我们补些物资,就不再高昌耽搁时间了,如何?” 凌牧云没有和贾念昔理论《葬经》的事。 “下一站?” “敦煌吧,中途不停,节约时间。” “那可是极远的路。” 路远而话近。 第五十一章:敦煌再遇梁胤 大将军吕光从龟兹回了姑臧,自领凉州刺史、护羌校尉,隐隐有自立之势。 但任谁也不敢说吕光反了,尤其是西域诸国,处处聆听儒音,没了往日的乖张。 自太元八年开始,吕光以七万精兵,把西域诸国打得俯首称臣,地皮都刮了三尺,以至于月余时间,二人挑大路走,从未遇到什么大风大浪。 只是,敦煌难进。 太守姚静正在大张旗鼓地搜寻“反贼”踪迹。 进出敦煌的人,全部要仔细盘查,以前无往而不利的黄白之物,都成了秋毫无犯的典范。 “凌哥哥你看通缉榜上,是谁?”贾念昔托着下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凌牧云还在伸着脖子,看士兵盘查,被贾念昔提醒,目光转向通缉榜:梁胤。 梁胤在敦煌? “你能感受得到么?”凌牧云问道。 “镜,隐去了修为,我感受不到。”贾念昔依旧一副无辜的样子。 “镜?梁胤?”凌牧云的目光转向贾念昔:“同一个人?” “是镜附身于梁胤。”贾念昔见凌牧云仍旧一脸疑惑,继续说道:“镜的能力就是夺取,将原主的灵魂封印到镜子里,而自己获得原主的身体。” “那就是你说的镜,已经不是梁胤了。” 灵魂被夺取,只剩一个皮囊,那岂不是和换了一个人一样? “不是,梁胤还是梁胤。反正也说不明白,见到了你就弄死他就对了。”贾念昔坐到另一侧的车辕上。 “上次不是你救的么?”凌牧云诧异的问道。 “救他是承诺,弄死他是本性。谁让你的阵法,威力那么小。” 贾念昔埋怨地说道。 “什么承诺?我越来越好奇了。” 凌牧云的追问,被盘查打断。 查得仔细,连车底都查了一个遍。 尤其是凌牧云的假发被摘掉后,又是量身高,又是做比照,直到最后,在脸上搓揉了半天,确定没有什么易容之类的术法,才放了进去。 “头发长起来了,确实没有戴的必要。”凌牧云将假发扔到一边,摸着新冒出的头茬说道。 “凌哥哥,我觉得光头的时候,显得你的修为特别强。” “为什么?” “光头都是凶神恶煞的样子。” …… 敦煌城是东西往来的枢纽之一,辉煌暂且不说,最值得称道的是其佛教文化。 传闻,僧人乐傅路经敦煌大山,忽见金光闪耀,如现万佛,于是便在岩壁上开凿了第一个洞窟。 此后法良禅师等又继续在此建洞修禅,称为“漠高窟”。 所以,在敦煌,见到最多的,除了商贾,莫过于修了大乘、小乘的和尚和比丘尼。 凌牧云找了一个距离出城最近的客栈。 梁胤和镜,他没兴趣弄清楚,至于梁胤被通缉,他更没有兴致掺和进去。 无论从何种角度,梁胤可能都不是一个好的人选。 洗去风尘,胡吃海塞一番,凌牧云躺在宽大的床上,胡思乱想起来。 不知道西北王是在哪个城门被打得丢盔卸甲? 陆机还在敦煌么? 匆匆离开,陆机以后知道我过了敦煌,会不会气得又在半路截我? 忽然,那股令人恐惧的气息传了过来。 “梁胤?” 仔细探寻后,凌牧云确定,确实是梁胤的气息。 不一刻,整个敦煌城再次出现大队人马,挨家挨户地搜寻梁胤。 凌牧云盘膝坐起,暗运真炁,消减那股气息带来的不适。 “轰!” 一声巨响传来,伴随着地动山摇和房客的叫喊,凌牧云推开房门。 “贱人,还回阴阳照血镜,你害我一事,我可以既往不咎。”梁胤手中拿着一面铜镜,附着银光,挡在客栈门口。 “镜,谁拿了你的东西你找谁,冤有头债有主。可真是一如既往的出息,拿救命恩人撒气,丢不丢人?” 贾念昔坐在客栈的吊灯上,荡着秋千,出言讥讽。 断裂的楼梯,摇摇欲坠,想必刚才巨响应该是二人所为。 “哼!等下落到我手中,一定要让你受尽炼魂之苦。”梁胤手中铜镜一晃,一道银光打在吊灯上。 贾念昔身形一闪,躲过攻击,飘到凌牧云身后,委屈地说道:“凌哥哥,有人欺负我。” “你们两个的事,我实在无意参与。” 凌牧云不想参与这场稀里糊涂的争斗,向旁边靠了一下。 “凌哥哥真是无情,你就没想过为什么司马韦让我来帮你?” 凌牧云并不是愚钝之人,既然西北王让贾念昔一同寻找传国玉玺,那自然有他的深意。 “你到底惹了多少仇家?” “凌哥哥哪里话?就这一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贾念昔眼神一转,接着说道:“其他的,我都自己解决了!” “梁胤,镜?”凌牧云手中雷光泛起:“此事就此作罢,如何?” “凌牧云?剃了头发、刮光眉毛,差点认不出你了,怎么,这趟洪水你要蹚下?”梁胤眼神冰冷的看向凌牧云。 “你们两个的事,我不想掺和。” 其实,凌牧云和梁胤没有什么仇怨,不过是气息导致。 若不是梁胤突然暴起,也不至于结下一个算不上梁子的梁子。 “你也要有掺和的资格!滚!”梁胤话音刚落,手中铜镜银光乍现,如剑气般,向凌牧云劈来。 背后是客房,二楼又有许多房客因楼梯断裂,还没来得及下楼。 凌牧云没有躲闪,手中雷光大盛,化作雷链,挡住银光。 “我看你能挡得住几道!镜:花。” 梁胤见银光被挡,铜镜凌空旋转一圈。 一道道银光如柳条般垂下,波光粼粼,散发出如月光般的光晕。 明月西悬。 定北城的凌氏小院里。 凌昊在教授凌牧云雷法。 姬凤仙身上盖着一条毛毯,时不时地咳嗽两声。 但看向院中的父子时,眼神里却充满了温柔。 “昊哥,云儿还小,要耐心些。” “自家孩子,怎管教不得?外面风大,赶紧回屋。”凌昊搀起姬凤仙,顺手拍了拍凌牧云的脑袋:“自己感悟,尽快修出第一道真炁。” 凌牧云盘膝坐在地上,仔细感受着天地雷力,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那所谓的真炁。 “学这些有什么用!” 气不过的凌牧云,随手拿了一块石头扔到门上。 “砰” “公子,又发脾气了?”瘸九的腿一如既往的瘸。 “学这些,又不能当饭吃!”凌牧云的腮气鼓鼓的,和塞了两颗鸡卵似的。 “说不定以后用到了呢,公子啊,技多不压身,再说,老爷和夫人又不能时刻在你身边!” 瘸九坐到了凌牧云身边,随手递给凌牧云一颗石子,让他扔了撒气。 “怎么会?我要和……” “父母!”凌牧云眼神一怔,掌心雷已在手中极速旋转。 未等梁胤的匕首接近,凌牧云一记掌心雷便打在了他的铜镜上。 第五十二章:上古四邪 “叮”镜面裂了几道纹路。 “你怎么破得了我的法术?”梁胤一脸惊讶,看了眼镜子,随手扔在地上。 环顾滞留客栈的人,有的伸着手乱摸,有的面露疯狂,有的一脸痴傻,都被梁胤的术法,勾起了心底最原始的欲望。 “玉枢!”凌牧云没有解释,右手抬起,挥落。 一道臂粗神雷击穿屋顶,雷势不减,又奔着梁胤的天灵盖劈下。 梁胤伤势已痊愈,也适应了这个身体,又自以为是地知道凌牧云深浅,且不足三个月时间,便是这凌牧云修为精进,又能如何? 无视心底突来的预警,手中银光形成圆弧,托举而上。 再看那眼神,分明有一丝轻蔑。 “嘭!” 神雷降落,梁胤的防御如纸糊的一般,被生生击穿。 “噗”,紧接着,一口老血,喷了一丈多远。 满身的衣物,冒着青烟,幸好,关键位置尚在,否则,大庭广众之下,就走了光了。 更让人忍俊不禁的是,那一根根的头发,看似完好无损,却根根分明,精神抖擞地直立着。 “小崽子,原来是藏拙了!” 梁胤的面容扭曲,大意间吃了闷亏,不由得激起了火气。 从怀中又取出一面铜镜,在空中挥了一个十字。 “水:月!” 凌牧云对梁胤的攻击,早做好了心理准备。 可幻像里,父母渐行渐远的身影,让他忍不住多看几眼。 水中月,拾而不得。 那又如何? 那个日日夜夜想念的身影,就在自己的眼前。 父母恋恋不舍地回头,轻声地呼唤,哪一个能让他热泪盈眶。 凌牧云散去浑身雷力。 假的,但解相思。 自己宁愿受伤,也愿意再多看一眼。 “阿弥陀佛!” 一声佛念,空灵、破妄,打断了所有人的奢望。 “美人!你在哪?” “金子,我的金子!” …… 仍有人和凌牧云一样,不愿在幻象里醒来,当幻象消失的一刹,便陷入疯癫。 “佛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梁胤,你着想了!” 来人是个和尚,自称鸠摩罗什,素袈裟,高鼻梁,眉宇间倒有几分阿竭耶末帝的样子。 “贼秃,又坏我好事!” 梁胤见鸠摩罗什破了自己的幻术,凌牧云的雷法也非善类,早没了再打斗下去的心思。 一挥手,一道微不可察的银光掠过,转身翻到房顶。 定眼一看,姚静竟带了大队人马,守在客栈外。 “放箭!” 姚静下完命令,更是从背上取来一柄长弓,搭上一支没有箭镞的羽箭,瞄向梁胤。 “追魂索命!” 姚静一共有三支箭,第一支唤作无痕,曾随大秦征西将军苻洛攻入代国,一箭破甲七百二,得了敦煌太守之职。 第二支唤作无迹,梁熙将苻洛杀害后,又被吕光追杀,姚静凭此一箭,退梁熙三千兵马于敦煌,迫其改道武威。 第三支箭,唤作追魂索命,用在当下。 在姚静看来,梁胤此番前来,一是报自己背叛梁熙、投靠吕光之仇,二是报自己见死不救之仇。 梁熙之死,自己有脱不开的干系。 “哼!” 见箭已离弦,梁胤冷哼一声,一手荡开普通的箭羽,翻身跳下楼顶。 凌牧云和鸠摩罗什追了出来,刚好见姚静消失。 “寻着我箭的方向,他跑不了!”姚静胸有成竹。 梁胤怎么都没想到,这一箭竟是如此难缠,如附骨之疽一般,无论如何辗转腾挪、飞檐走壁,都逃不出箭羽的锁定。 仓皇间,他拐了几个弯,又折返回来。 贾念昔也翻身到了楼顶,不知从何处取了一把西瓜子,津津有味地磕着。 时不时的,还将瓜子皮吐向匆匆往来的士兵。 “你还不跑么?”贾念昔问向姚静。 姚静望了贾念昔一眼,没有搭话。 总角孩提,懂的什么? 天色未晚,熙熙攘攘的人群,让凌牧云有些束手束脚。 和鸠摩罗什二人,心照不宣地将梁胤向城外逼。 到了城外,雷法大开大合间,既能阻敌,也能伤敌,又不会伤及无辜。 谁知,看似仓皇逃窜的梁胤竟顶着雷法和佛印,拼着身体受伤,从二人中间穿了过去。 “不好!”凌牧云心里产生一丝不好的预感,只能祈祷着姚静手下有些能人,挡上梁胤一息。 两晋的能人异士,还是有些风骨的。 可以拥立,可以不问世事,也可以把尧舜禹的禅让,玩成家常便饭,但绝不能朝夕不定,做墙头草。 祖上的坟头,总要些脸面。 这种情况下,姚静的身边便没了能挡住一面的修士。 鸠摩罗什不能算作姚静的人。 还是大将军时的吕光,纯粹无聊,先逼鸠摩罗什娶阿竭耶末帝,后又将其劫至凉州。 如不是敦煌有莫高窟,鸠摩罗什在佛祖面前起了誓,参悟佛法后自回姑臧,怕是姚静早身首异处了。 当然,前提是梁胤能破了这第三箭:追魂索命。 梁胤向姚静奔来的时候,姚静还在看热闹,甚至一度认为梁胤只有束手就擒的份。 直到梁胤身形化成两道,从姚静的身旁掠过。 姚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追魂索命之下,魂魄不存,尽化虚无。 望着姚静额头上铜钱大小的黑洞,贾念昔将手中瓜子扔到一旁:“让你不跑,让你鼻子插大葱!” 箭是姚静的箭,姚静没了,箭也就散了。 梁胤计谋得逞,有些暗自得意,看着二人追来的方向,向前方掠去。 只不过,才行了两步,便有些后悔。 从客栈出城太近了,自己一时忘形,竟出了城。 “影遁!” 已经受了两次伤,梁胤不敢贸然折返,用了影遁之术,身体化作一道残影,向远处窜去。 “神霄!” 出了城,凌牧云无所顾忌,结了一记神霄雷,尽管梁胤的速度可谓是惊人,仍旧结结实实的挨了一记雷击。 身形乍现,梁胤滴着鲜血,停了下来,恶狠狠的说道:“凌牧云,你真想结个不死不休的仇?” 凌牧云自小就不怕结仇。 “梁胤,我现在对你的身份,很好奇,能解惑吗?” “我就是梁胤啊!你还想知道什么?”梁胤摆了摆手,诚恳的模样,像是受了极大的冤屈。 “是也不是,破妄,是般若!”鸠摩罗什说完,双手掐印。 接着,梁胤的身后现出一团灰气,没有形态,似雾非雾,似云非云。 一股让人恐惧的气息传入发自二人心底。 鸠摩罗什的背后,同样现出一道身形,是一尊佛,宝相庄严。 凌牧云背后,什么都没有。 “这是何等妖孽?无形无状?”鸠摩罗什口诵佛号,一时诧异。 第五十三章:怨之灵 “与铜镜相关,我曾与他交手,自称是镜!”凌牧云半扯了一个谎,没有说出贾念昔的名字。 “上古四邪,镜之灵!阿弥陀佛!”鸠摩罗什说完,又结了一道大虚空藏印:“小友,此邪非同小可,切不能让他逃脱。” 随着手印结成,自敦煌石窟,一道佛影腾空而起,端坐半空。 佛光照向梁胤,使其无法移动。 鸠摩罗什的佛光,多了些慈悲,少了些杀伐,以至于梁胤每次都能从容地窜逃。 “太极!” 凌牧云见状,也结了法印,一股气浪急速旋转,自内而外,迸发出去。 太极图在梁胤的脚下突然升起,强大的威压,似从九霄云外直接降下一般。 任他左右闪躲,仍旧是被笼罩其中。 梁胤不由得慌了,眼神窃窃,开始求饶:“凌公子,你我确无仇怨,不如就此别过?我保证也不再找贾念昔的麻烦,可好?” “晚了,梁胤!或者是称呼你为镜之灵?” 镜之灵是上古四邪之一,魑魅之列,是魅惑勾引人的邪怪。 无形无体,无意无实,乃是心之邪物。 所谓心之邪物,便是现于子时,生于人心,长于恐惧的恐怖邪恶之灵。 奇书《山海经》记载,它们从古至今都存在于真实与虚幻之中,以众生的恐惧之念为食。 相传它们专门依附借助镜子与众生接触。 只要在午夜十二点,以鲜血染红镜子四周,便可窥探到他们的实体。 它们会化作照镜之人,模仿其每一个动作与神情,只要动作跟镜外之人动作彻底一致,便能摆脱幻境走出镜子,以镜外之人的身份现世生活,而镜外之人则被永生永世封入镜子内。 “凌公子,所言不虚,但梁胤是主动献祭于我,换了复仇机会,是公平的交易!”梁胤语速越来越快,周身银光大盛,抵挡着威压。 无论梁胤多么巧言善辩,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一道道横飞的闪光像一条条金龙穿梭,把银光撕得七零八落,残缺不齐。 梁胤浑身冒出黑色血气,挣扎着起身,放弃防御:“你也别想活!” 黑气化成一股,向凌牧云袭去。 可转瞬间,便被太极雷阻回、吞没,一同的,还有梁胤。 雷声大震,闪电飞光。 直到那股让人恐惧的气息彻底消失,凌牧云才撤了法印,一下子瘫坐在地上。 太极之威,摧枯拉朽。 却是最耗真炁。 “不如浴雷来得实在,至少,一击不成,还有反击之力。”凌牧云呼呼的喘着粗气,有气无力的对贾念昔说道:“背我回去。” “我一个八岁的娃娃,怎么背你回去?”贾念昔咯咯的笑了起来。 “凌公子,我扶你回去吧。”鸠摩罗什打了声佛号,扶起凌牧云:“公子的功法端的是奇异,竟能避开破妄,身后没有显像。” “佛家法术才是奇妙,竟有这般手段。”凌牧云装作更加无力的模样,向鸠摩罗什靠了一下:“那小姑娘的本体是什么?” “阿弥陀佛!也如镜之灵一般,无形无状,不好妄下结论。” “我没有显像?” “确无。” …… 凌牧云回到客栈,收拾包裹,取了墨刃,唤上贾念昔,再次出发。 本想着在敦煌休整一天,现在看来不得不改变行程。 敦煌太守姚静被杀,城里一片混乱,变成是非之地。 而这一切,都有凌牧云的影子,那还不如早些离城,省得节外生枝。 好在敦煌崇尚佛教,鸠摩罗什的话有极大分量,使得二人满载物资顺利出城。 至于陆机,想必早离了敦煌。 那个以天下苍生为己任的陆机,过得比皇帝还累。 在城里追了这么久,如果他在敦煌的话,早就出来凑热闹了。 “贾念昔,你是昔之念,还是你的神,是昔之念?” 凌牧云赶着牛车,天色渐行渐黑,只能点了篝火,露宿荒野。 “你知道了?”贾念昔有一丝失落,火光在她的脸上,跳来跳去:“我和镜之灵不一样,他是本体,我是执行者。” “梁胤死了,镜之灵也化了灰烬。”凌牧云将烤好的肉串递给贾念昔。 “上古四邪,镜之灵、昔之念、怨之灵、獬,活了几千年,被你凌牧云弄死了,信么?”贾念昔拿着肉串,没有吃,反问道。 “确实不好相信。”凌牧云回答得中肯。 “只要人有恐惧,镜之灵便不死不灭。”贾念昔停顿一下:“镜的本体被张天师请神封了,梁胤不过是他的一缕神念。” “就像张大豫,也是?” 贾念昔没有正面回答,继续自我说道:“镜之灵想重临人间,昔之念则不同,只是找执行者,否则,这人间,怕是待不下去了。” 昔之念是上古大邪,成于天地初生,但修为却终生不得寸近,无法修行。 它无形无质,生于过去,成于现在。 生灵的执念,不舍、羁绊、不甘心,或是思念,或是等待,或是承诺。 哪怕在死去,灵魂陨灭后依然存在,如果执念强大,会在原地经久不散,形成一种邪恶的,带有诅咒的黑暗力量。 执念如果积聚冲天,便会不断蔓延,凡触碰者必死于自身执念。 执行者,便是将执念炼化,一部分传递给昔之念,供其成活,一部分用来修炼。 “所以,你总是出现在,战乱之后?” “死人的执念,最为恐怖。” “我一直以为你和异族有关。”凌牧云说完这话,有了释然。 “异族存在的,是怨念,不是执念。”贾念昔扔掉了手中的肉串,从车里取了果子,穿起来,烤在火上。 “异族到底是什么?” “绝不是赤橙黄绿青蓝紫。”贾念昔叹了一口气:“说不定,他们早已开始招兵买马,能镇压气数的,除了传国玉玺,再者,就是大禹铸的九鼎了。” “异族出来了?他们为什么不从西北王那抢?难道他们手有九鼎?” 面对凌牧云一连串的问题,贾念昔没有搭话,静静地啃着手里的果子。 凌牧云也不再提问,继续吃着手中的肉串。 《太师雷霆正法》雷法篇至阳至刚,加上自己外溢的真炁,对负面的情绪,如执念、恐惧,自然是更加敏感。 这样看来,无论是在定北还是龟兹,与贾念昔的争斗,或许是源于功法的相生相克。 “镜为什么要重临人间?” “以后见到,想办法弄死就好了,反正你也得罪了它,它也不会放过你。”贾念昔说完,回到了车上。 第五十四章:大儒郭瑀 凌牧云在篝火旁,铺了毡子,望着满天星斗发呆。 春风料峭,万物未苏。 篝火散尽,第一缕阳光,如约而至。 “世道乱,军队行色匆匆,看式样,仍是敦煌甲兵。”凌牧云驱赶牛车,靠边而行,给过往的军队让开大路。 行路的军旗扛了“凉”字经过时,倒让贾念昔看得津津有味:“前两天敦煌太守姚静才死,篝火余温尚在,这敦煌就从秦变成凉了。” “只要不出岔子就好,尽早到了大晋,才是正事。” 牛车不快,路又多沙,走起来实在不如马车,甚至不如脚力。 可西北人烟稀少,却又不得不赶牛车而行,只为那一车吃喝。 不一刻,一座二十四人抬的步辇,行色匆匆的路过牛车。 “这倒是稀罕,连大隐士郭瑀都随波逐流了。”贾念昔来了兴致,跳上车顶,张望着冗长的车队。 “如此看来,酒泉怕是不安宁。” “问下不就好了?” “怎么问?”凌牧云好奇。 贾念昔冲天黑气升起,不一时,便遮天蔽日,士兵恐惧之下,纷纷后退,持了长矛远远地将凌牧云二人围了起来。 修士在战场并不少见,可难见的,却是这等大手段之人。 步辇停了下来,郭瑀取来笔墨,凌空一笔,挥毫泼墨,“经”字冉冉升起。 贾念昔遮天蔽日的黑气,便如乖巧的绵羊,缓缓地没入体内。 “姑娘,可上前说话。”郭瑀的声音,如私塾的老先生讲课般,抑扬顿挫。 “你看,这不就行了?”贾念昔跳下车,蹦蹦跳跳地上了步辇,开门见山地问道:“先生隐居已久,为何出山?前方又是何状况?” “与好友索嘏驰援王穆,姑娘兴师动众,便是为此?” “可不?我与哥哥要过酒泉,下建康,你们打来打去的,这大路是走不成了。”贾念昔嘟着嘴,一脸愁容。 “姑娘此言差矣,临河救溺,不卜命之短长;脉病三年,不豫绝其餐馈;鲁连在赵,义不结舌,况人将左衽而不救之!”王穆笑了笑,和先生似的摇头晃脑。 贾念昔跳下步辇,回到牛车上:“糟了,王穆在酒泉起事了。” “啊?”凌牧云错愕道:“那张大豫怕不是自立了?” “你认识?” “何止是认识,简直是仇家啊!”凌牧云把鹦鹉洲的事,简略复述一遍。 贾念昔对于拓跋珪的诅咒耿耿于怀:“拓跋珪为什么不诅咒张大豫当场被杀呢,倒是让张大豫钻了空子。” 凌牧云更是头大。 从身份上讲,前凉世子张大豫,寻自家世祖宝藏,被自己阻拦,结了个仇。 更进一步的,张大豫还和镜之灵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无论是哪个身份,酒泉,都是一道难过的坎。 “凌哥哥,改道吧。”贾念昔听凌牧云一说,幸灾乐祸地说道。 “能改哪去?往南吐谷浑,无川无路,往北,再折回长安?” “为什么非要去长安?” “经历淝水之战,总有郁郁不得志之人。”凌牧云说得笃定。 “那就和郭夫子同行,能少些麻烦。” 贾念昔几个跳跃,又惊起了一阵刀光剑影,堪堪落在了步辇上。 凌牧云无奈,只能收拾了行囊,将牛车随便赠给了路过的兵勇,一路小跑着跟在步辇旁。 牛车确实跟不上急行军。 “辇下小友,怎不上来一叙?”行了一天,郭瑀见凌牧云一直跟在步辇旁,不由得好奇,于是发出邀请。 “夫子客气,这步辇沉重,若是我上去,岂不是延误了行程?” “也罢,晚间可同进食。” 军队的伙食不过是清粥、肥肉,见不到几根绿蔬。 郭瑀也不例外,馒头稀饭,吃得香甜。 “郭夫子,可听闻异族一说?”本是食不言,凌牧云按捺不住,开口问道。 郭瑀不紧不慢地吃下馒头,又喝了一口清粥,最后洗了双手,说道:“异族之事,虚无缥缈,虽有所耳闻,但当不得真,子不以怪力乱神。” 凌牧云本以为郭瑀不想回答,谁知,其癖性竟是如此规执。 “我们在神仙渡见过!”贾念昔插话进来:“蓝肤、红肤、黑肤都有,那最恐怖的是红肤,和僵尸一般,传染起来,恁得迅速。” “确实如此。” “哎,世间事有世间人管,老了,倒没了年轻时的好奇之心。” “郭夫子难道不想更精进一步么?” 林松山郭瑀,可是秦天王苻坚、凉王张天锡都请不出山的人物。 可凌牧云不死心,仍旧徐徐善诱的说道。 “修行之事,有之亦可,无之不妨,随缘随遇。”郭瑀始终不搭凌牧云的话茬。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自要以天下为己任,郭夫子又如何教导弟子呢?” “哈哈,小友的激将法,倒是用的娴熟。我有一婿,唤作刘昞,在酒泉潜心修行,小友倒可探寻一下。”郭瑀说完,身影淡化,再出现时,已在步辇上。 读书人总是有些偏执,一旦认准的事,谁都无法劝诫。 何况,郭瑀超脱于世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弟子千人,就是异族来了,也要给几分薄面。 倒是贾念昔,自幼能诗能文,又见多识广,与郭瑀所谈甚欢。 直到酒泉,才下了步辇,手中持了一封书信,对着郭瑀拜别:“夫子,谢了!” “何物?”凌牧云问道。 “郭瑀万千弟子中,他最欣赏的是刘昞,又把女儿嫁给了他,所谓‘快婿’指的就是刘昞!”贾念昔凑到凌牧云耳边,继续说道:“我从郭瑀那磨了一封书信,刘昞见到后,自然会去神仙渡。” “这么容易?”凌牧云一时间有些错愕,自己又是诱导又是激将法,还不如贾念昔一口一个夫子来的实在。 “容易?他早看出我的身份,给的也是前晋的面子。”贾念昔感叹道:“在这种大贤面前,连隐藏的意义都没有。” 临近傍晚,凌牧云二人跟着进了酒泉。 城里早已人满为患,部队调度、外迁人员,熙熙攘攘的,倒显得拥挤。 二人找了几家客栈,连柴房都没有了,无论天地房。 “看来,只能露宿街头了。怪不得城外那么多毡房。”贾念昔对于住宿没有什么追求,酒泉的小吃不少,商品琳琅满目。 购物,对她的吸引力更大一些。 不一刻,凌牧云已经大包小包地抱了一堆。 第五十五章:快婿刘昞 “去找刘昞,倒不至于露宿街头。”凌牧云灵机一动,说道。 “是个好办法!凌哥哥最聪明了!”贾念昔停了下来,神秘兮兮地靠近凌牧云:“我以前买东西,也有人帮我扛!” “那你快点让他帮你!”凌牧云有些不耐烦。 自受西北王所托,行了数月,毫无建树。 现在的刘昞,就像是垂在嘴边的肉,却时刻得不到吃。 而介绍信,却在贾念昔手里,他又不能催之过急。 “母亲,帮我抬个东西。”贾念昔闪身到了一个隐蔽处,看没人注意,从黑烟里分出贾南风,将早已准备好的帽子盖在她的头上:“凌哥哥,把东西拿过来。” “我该早想到的!”凌牧云满脸黑线。 贾南风短而粗,再加上全身挂满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看着点!” “眼瞎么?” 贾念昔可不管这些,依然乐此不疲的往贾南风身上“装”东西,直到贾南风变的又高又粗,贾念昔手里的松花饼实在没地方放了,才满脸遗憾的望向凌牧云。 “哦!刘昞便在松花巷!” “你怎么知道?” “刘昞在酒泉,名声显赫,随便问个人就问到了。” 不过,让二人始料未及的是,松花巷是条窄巷,宽不过三尺,一人通行倒也没甚大碍,可贾南风的“琳琅满目”,想通过实在有些难了。 “凌哥哥,你帮我拿一些!” “嗯嗯!”凌牧云挑挑拣拣的,拿了一些像样的东西拎在手里:贸然前往刘昞家,不带上一份薄礼,总说不过去。 好在松花巷人不多,凌牧云和贾念昔挤来挤去的,不多时,便到了一处宽敞的宅院。 “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 “作善,降至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一阵阵朗朗读声传入耳中,让凌牧云不禁哑然:“刘昞竟也如郭瑀一般,开课授徒。” 贾念昔泯然一笑,说道:“凌哥哥有所不知,这快婿之说,就来自刘昞。” 郭瑀曾在讲堂另外设一席,对诸弟子说道:我有一女儿,待字闺中,现觅一快女婿。谁坐此这个位置上,就将女儿嫁给他。 郭瑀所说的“快女婿”本指令自己快意的女婿,没想到刘昞抖了抖衣服,抢在众人之前,飞“快”地坐到了这个座位上,神态严肃地说道:“您所求的快女婿就是我啊!” 出自刘昞之口的“快女婿”,简直可视为跑得飞快的女婿! “没承想,刘昞倒也是个妙人!”凌牧云感叹道。 正说话间,来了个书童打扮的童子,彬彬有礼地问道:“敢问二位所为何事?书堂之地,切不可喧哗,先生会不高兴的。” 凌牧云看了贾念昔一眼,眼神里分明说着:你们岁数差不多,你去说。 贾念昔撇了凌牧云一眼:“我来找刘昞先生求学,就说是郭先生引荐。” 童子听完,略有迟疑地看向二人。 最近找刘昞的人不少,即使是现在,他还在会见张济。 “先生琐事繁忙,怕有所怠慢,二位且在凉亭等候,等我知会了先生,再说。” 看着童子的言谈举止,凌牧云脱口而出:“避难之国,唯凉土耳,郭荷先生的传承,是汉文明最后的守护。” 话音才落,凌牧云忽的有感而发,轻撩左臂,印起:玉枢。 此玉枢为霆雷三十六第一雷,与十雷重名,却不同意。 玉枢,刚正不阿。 一道黑而短粗的神雷直接打在了凉亭上,瞬间,连瓦片都化作齑粉。 “就这个凉亭的梁子,怕是你已经结下了。”贾念昔满头黑线:“凌哥哥,你是想给刘昞一个下马威?” 凌牧云一时语竭。 霆法开篇说:霆为阴,发于感。 自己一直不明白什么叫发于感,今天无意的感叹,才知,霆法自凌天君后,鲜有人练成的原因,除了结印,还有这种玄而又玄的感觉。 “雷是天威,霆是人间烟火。”凌牧云略有所思。 “你这小辈,端得无理,缘何坏我庭院?” 凌牧云的思绪被一道声音打断,来人一副汉儒打扮,纶巾布衣,戒尺上有一长穗,眉目清明,长髯尺许。 “先生,凌牧云有礼!”凌牧云作揖行礼:“院中儒气,不由得让学生想起郭荷先生的一脉相承,因此修行中有所感悟,呼之欲出,请先生见谅。” 刘昞微微颔首:“可。” “凌哥哥什么时候能这般温文尔雅了!”贾念昔蹦蹦跳跳的来到刘昞面前,将早已准备好的书信塞给刘昞。 “郭老头给你的!” “先生,异族又起,为天下生民计,请先生出山。”凌牧云接着说道。 刘昞接过书信,眉头皱起:“读万卷书,倒不曾听闻,即是岳翁所命,自当前往。” 凌牧云眼中露出一丝欣喜,随即被刘昞的话音打断:“我不久前夜观天象,灾星气旺,正应岳翁之劫,须迟些出发。” “郭老先生有劫?”凌牧云心中一惊:“我却可护佑一二。” “郭老头自己算不出来么?” “哎!”刘昞一声长叹:“岳翁自是知晓,张大豫自立,反了吕光,本是不义。只不过,前凉姓汉,后凉姓氐,岳翁效仿诸葛孔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我能做些什么?” “天命不可违,但且随之。不过,刘某确有一事。” “先生但讲无妨。” “我有一友,名张蚝,身在晋阳,前不久带书信一封,请定白部大人系佛叛乱一事,如小友愿意,可帮衬一二。” 凌牧云自然不会推脱,应承下来。 因带了书信,刘昞客套一番,留了二人晚饭及住宿。 清粥寡面,倒不失文人风骨。 翌日,凌牧云二人告别刘昞,还未挤出松花巷,便碰到了熟人。 李暠。 “李兄?” “凌公子?贾念昔?”李暠一脸的不可置信。 龟兹巽风,被贾念昔威胁一通,还要你死我活,谁知,二人竟有说有笑,这倒让李暠有些摸不着头脑。 “你来松花巷是找先生刘昞?”凌牧云开口问道。 “你见过先生?” “才拜别而已。” 凌牧云对于李暠,存了招揽心思,便将龟兹之后一应说给李暠:“李公子要不要去神仙渡领略下风景?” 李暠对于异族的说法,虽未见经典,但祖上飞将军李广曾以一箭定匈奴,留下只言片语,现在被凌牧云点破,一时间豁然开朗。 “即是先生前往,李某愿相随。” 李暠尚文典,而刘昞对此又有独到的见解,一来二去,倒成了好友。 “不过……”李暠沉吟片刻:“贱内尚在城中,须商议一番。” “辛女?”凌牧云问道。 “说到底,凌公子算得半个媒人呢。”李暠的脸上泛了一丝红晕。 自龟兹一别,路遇辛女,凌牧云将李暠夸了一通,谁知,这辛女竟是如此有情,连夜骑了马匹,追至龟兹,几经波折,终于见了她的如意郎君。 即是贵族联姻,又是两情相悦,二人水到渠成般喜结连理。 “你是不是要请我喝上一杯?”凌牧云眨了眨眼睛:“洞房都不曾闹!” “怎少了这杯酒?不过,在酒前,我还有一事。” “李兄成了家,怎变得婆婆妈妈的?”凌牧云不禁揶揄了李暠一句。 “倒也不是,当日离别匆忙,未能体会凌公子雷法,现在得见了,想弥补下遗憾。” “李暠,我觉得,你八成会输?”贾念昔插话道。 “哦?还有两成呢?” “另外两成,会输的很惨。” 第五十六章:平手 城外三十里。 凌牧云与李暠分南北站立,约百米。 凌牧云雷电四起,白光和紫气交织。 李暠长弓紧握,天狼箭蓄势待发。 一里外,辛女和贾念昔并排而坐,吃着糖果,目不转睛地望向两人。 西北望:射天狼。 箭如其名,迅捷如风,所过之处,鸿沟如壑。 至凌牧云三十米时,已成晶莹剔透的天狼,四肢狂奔。 凌牧云手指飞舞,快速结印。 十雷者,一曰玉枢雷,阻其气势;二曰神霄雷,缓其脚步;三曰大洞雷,消其锋锐;四曰仙都雷,泯其野性;五曰北极雷,浸其筋骨;六曰太乙雷,融其筋骨;七曰紫府雷,炼其灵魂;八曰玉晨雷,透其神彩;九曰太霄雷,粉其身影。 十曰太极雷。 一道道神雷接踵而出,或恢弘大气,或庄严肃穆,应接不暇。 直到太极雷出,已是真炁不济。 再看天狼箭,在一层层神雷的洗礼下,从玉色变为白色,再由白色化作透明,最后,箭头堪堪地在太极雷的研磨下,生生的磨成齑粉,烟消云散。 待烟尘散去,凌牧云呼呼地喘着粗气,灰尘落了一身,膝盖以下,尽在土里。 一箭,恐怖如斯。 十雷,不遑多让。 在凌牧云心里,算是平手。 可接下来,却让他结结实实地受到了李暠的攻击。 只见辛女,小跑着奔向李暠。 李暠更是张开双臂,一把将她搂在怀里。 “我夫君,果然是顶天立地的男子!” 那你侬我侬的互诉衷肠,让凌牧云产生了极大的嫉妒。 但凡现在还有一点真炁,他都会忍不住将刚领悟的玉枢雷砸在李暠的头顶。 “我说,李兄……” 凌牧云的话音未落,辛女与李暠旁若无人的互吻,虽只是蜻蜓点水,可却让凌牧云的眼里冒出了火光。 “诶?凌公子想说什么来着?”李暠的手环着辛女的芊芊细腰。 “没,没什么。” “凌哥哥,凌哥哥!”贾念昔嘟了嘟嘴:“也亲我一下!” “啊?”呆立当场的不光是凌牧云,还有不明所以的辛女。 没想到一副翩翩公子模样的凌牧云,竟有如此嗜好。 李暠看出了凌牧云的窘境,赶紧上前打了圆场:“酒泉美食,最不宜错过的,应是羊羔肉,在草原上奔跑的羊羔,肉质细嫩,味道鲜美。以泉水清洗,配以多种调料和中药材腌制,充分入味,蘸上特配的椒盐,让人流连忘返。” “吃上一次,十年一梦啊!”凌牧云说完这话,有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怎么这么耳熟呢?”辛女听到十年一梦,仔细地搜索着脑海中的记忆,可若有若无的片段,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在哪见过。 “一种酒,一饮十年醉!”贾念昔插过话来。 “对对,是这种酒!” 李暠的眼神里,对贾念昔多了一丝感激。 回城的路上,凌牧云将西北王的推测,又说了一遍:“李兄倒是可去秘境一探,我感觉天狼射或能分身换影。” “哦?”李暠勾起了好奇心。 如果不是刘昞同去神仙渡,想让陇西李氏去抵抗异族,或许要多废些口舌。 “凌公子对箭法也有研究?” 凌牧云仔细地思忖片刻,也不隐瞒:“那倒是没有,或因那一缕先天紫气的原因,让我冥冥中出现这种感觉。” “如果天狼箭能一分为二,那我将超越先祖!到时候,凌公子的雷法,不知道能否抗的住?”李暠多了一分的洋洋自得。 今天的比试,并非生死,可李暠除了这一箭外,还有普通的箭矢。 可凌牧云,十雷过后,真炁明显不济。 这种变数,在生死之战中,就占了下乘。 “诶?话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某人曾说,我赢的几率,连一成都没有。”李暠的目光转向贾念昔,眼神中分明存了质问。 “谁告诉你,真炁没了就不能战斗?”贾念昔反问道。 “哦?”李暠一脸怀疑的转向凌牧云:“难不成凌公子还留了什么手段?” “没有!”凌牧云笃定的说道,可手却下意识的摸了下墨刃。 姬凤仙曾说过,墨刃的刀法,须在凌牧云雷法大成之后,才能使用。 最近一段时间,自己得益于雷法对敌,几乎忘记了母亲的叮嘱。 尤其是太极雷过于消耗真炁,几乎是十雷中前九雷所用真炁的总和。 尽管太极雷如磨盘一般,笼罩着敌方,直至消磨殆尽,可自己却也同样的,真炁全无。 在这个空隙期,确实缺少了对敌的手段。 即使自己领悟了霆法第一雷,可如果没有真炁,无论如何也使用不出来。 凌牧云听着几人的对话,思绪却早飘到九霄云外去了。 十雷,一雷比一雷强,归根结底,是对天雷的领悟,是阳雷。 三十六霆雷,需要的是人间烟火,靠的是自己的感悟,是阴雷。 那四十一座大殿,中枢殿与十雷的中枢殿并排而立,阳雷殿雷光闪烁,阴雷殿黑云笼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难道这里便有阴阳之说? 但如果把两种中枢雷放在一起比较,说谁强谁弱,却很难分辨。 甩了甩脑袋,想不透其中关节,凌牧云又想起了尘封已久的记忆。 墨刃刀法,姬凤仙未曾告知其名字,但一共四式却记得清楚:春雷衍生、夏雷怒殛、秋雷五狱、冬雷归藏。 辅之以基础刀法对敌。 凌牧云曾以基础刀法对战凌牧义,取了奇效,可随着雷法修行的精进,已经好久没练习刀法了。 便是现在,也不过是因为真炁全无时,才想起了自己还有刀法可用。 墨刃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象征意义。 “诶?凌公子在想什么?半天无话?”李暠搂住凌牧云的肩膀:“我可是比你年长十几岁,假以时日,说不定孰强孰弱呢。” “凌哥哥的雷法有一记没用。”贾念昔凑了上来。 “不是不用,是真炁不济,何况,与第一式中枢雷,雷力虽有不同,但威力一致。”凌牧云赶紧解释道。 “以后再领教,先把肚皮糊弄过去再说。”李暠不以为意。 李暠少年时便十分好学,沉静聪慧,宽厚谦和,尤其是通读经史,特别擅长文辞。 对于胜负之事,本就不放在心上,即使是修行,也多是天赋使然。 “羊羔肉?” “酒泉有店家,身居小巷,却是远近闻名。” 第五十六章:郭瑀之死 长青巷,羔羊馆。 夏鸡鸣酒配上羔羊肉,入口软烂鲜嫩,酒味回甘,四人几乎忘记了说话,连辛女都没了淑女形象,吃得满嘴流油。 就在四人大快朵颐时,窗外一人,年纪不大,与凌牧云相仿,干瘦,布衣褴褛,抱着一把锈剑,吞着口水。 起初并未引起几人注意。 按李暠所说,张大豫自立,张掖、西郡忙着调兵遣将围攻姑臧,酒泉、敦煌人心惶惶。 难民、贫民绝不少见。 真正引起凌牧云兴致的,是他从窗子递出一坨羊肉,可少年却用了极大的力量转过头去。 那份倔强倒是让几人另眼相看。 “巷子后方,有松叶酒,小兄弟可愿代我跑上一程?归来时,可与我等共食。”李暠递过散碎银锭。 少年迟疑了片刻,小心翼翼地接过银子,一路小跑着离开。 “你猜他会买多少酒回来?”李暠问道。 “你没有怀疑他不回来?”贾念昔放下手中羊腿,紧跟着说道。 “不会,眼神清澈。”凌牧云吃了一口羔羊肉:“品性不错,李兄倒可收个跟班。” “或他胸有大志,也未可知。” 就在几人尚在议论间,少年小跑着回来,怯生生地将酒从窗外递了进来。 “刚不是说了,可一起共食么?”李暠打趣道。 少年望了一眼自己的衣裳,脸上泛红。 这一幕让凌牧云想起了自己。 时年七岁,万家灯火,凌氏小院里,瘸九不知从何处讨来半碗红烧肉,放在凌牧云面前。 “少爷,不吃就凉了!” 自己同样是满脸羞红,不同的是,自己好歹有个瘸九,能在大年三十偷来半碗红烧肉。 “不会洗手么?”凌牧云故意问道。 少年错愕一下,赶忙回了一句:“少爷,会的!” 说完,跑到水井旁,虔诚地洗着双手,直到没有一丝污垢,才心满意足的来到桌旁,站在一边。 店家好心,却兼济不了天下,见几位客人施了善心,特意找来一个围裙,权做少年蔽衣。 “吃吧,还要三请五请?”贾念昔递过一坨肉,示意少年坐下。 少年轻轻地挪了一条板凳,坐在桌边,接过羊羔肉,一口一口地啃食。 速度极快,却并不狼狈。 “倒是懂礼。”辛女顺便递过来一杯夏鸡鸣酒。 少年客客气气地接过,一饮而尽。 那憋红的双脸,直到艰难地吞咽下去,也不曾吐出半点。 “怎么称呼?”凌牧云问道。 “回公子,姓刘,名倚。”刘倚赶紧将肉吞入腹中,擦了擦嘴,回道。 “看你手中之剑,有伶字,家有渊源?”李暠接着问道。 “祖上,刘伶。”刘倚说到此话,虽很恭谨,但却有几分自豪。 刘伶醉酒,竹林七贤之后。 “刘伶《酒德颂》藐视一切存在的气概,浪漫、豪迈,追求自至,后代却乏善可陈。”贾念昔撇了撇嘴:“你家不该是沛国么?” “颠沛流离,落到此处。”刘倚被说的满脸通红,一时不好反驳。 “吃吧!” 一顿饭菜,倒吃出来个刘倚,倒是出乎意料。 刘倚吃相不难看,早没了刘伶的陶陶兀兀,酒量倒是不小。 “小兄弟没放开了吃,为何?”凌牧云见刘倚吃的越来越小口,似乎有些不舍得吃的感觉,于是开口问道。 “家母尚未进食……”刘倚嗫嚅道。 “倒也孝顺!”李暠赞许的点了点头:“店家,备一份羊羔肉,带走!” 酒足饭饱,李暠倒存了招揽的心思:“我过些时日,要去神仙渡,身边缺个赶车的,不知你是否愿意同行?” “刘倚承蒙不弃,只是尚有母亲须赡养,怕……” “一同带上!总好过风餐露宿。”李暠不以为意。 凌牧云身无长物,便对贾念昔说道:“你那有什么好东西,做个临别赠礼?” 贾念昔倒也不吝啬,叫店家取了笔墨纸砚,洋洋洒洒的写了半个时辰。 开篇:泱漭望舒隐,黮黤玄夜阴,是北芒客舍的诗句,可越往后,却是修行法门。 “这是刘伶的北芒醉剑,既然去神仙渡,就好好研习一番。” 刘倚的眼睛瞬间湿润起来。 当年鹿车荷锸的无为散人,或许到老死在家时都没想过,自家的后人也是这般无为。 甚至连自创的北芒醉剑,都没能流传下去。 “有没有一种可能,刘伶的后人买不起酒?”凌牧云望着李暠三人离去的身影,淡淡的说道。 “或许如此。”贾念昔不无感慨。 “走!” “去哪?” “张大豫,或者是镜之灵,围攻姑臧,咱总要掺和一脚。”凌牧云脸上浮出一丝坏笑。 “郭瑀可是站在张大豫这面的,刚还诓了人家女婿,现在就砸人家的饭碗?”贾念昔鄙夷的说道。 “刘昞能去,是因为郭瑀站在人族大义,郭瑀帮张大豫,是为了守护汉文明。可你我知道,张大豫,不过是镜之灵罢了。” 凌牧云的分析不无道理。 郭瑀帮助的,不是张大豫,是前凉。 “取道姑臧,近十天路程,怎么从张大豫眼皮底下过去?” “还是找郭老先生,蹭了行程,到姑臧前下车。”凌牧云灵机一动:“只不过,事后就难以面对郭老先生咯。” 凌牧云和贾念昔已在酒泉耽搁一天,想追上队伍,便要昼夜行走。 好在夜间行走,对于二人来说,并非难事。 终于,在第二日晌午,二人追上了二十四步辇。 在贾念昔软磨硬泡下,二人跟着队伍向姑臧前行。 优哉游哉的到了张掖。 凌牧云一度被郭瑀的经学、文学所折服,甚至丢下了找张大豫麻烦的想法。 可让凌牧云没想到的是,王穆竟相信谗言,兵伐索暇! 郭瑀听闻此事,捶胸顿足,口里念着“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本想着蹭行程,却经历这事,让凌牧云二人也不好贸然离开。 且前几天也听了刘昞所说,郭瑀劫难将至,更是寸步不离。 谁知,郭瑀的犟脾气上来,谁也拦不住。 把被子盖着脸,不与任何人交谈,任由凌牧云和贾念昔好言相劝,都无济于事。 “怕是郭老先生,有祈死的心思。”凌牧云叹了口气。 “要不要再劝一下?七天了,再这么下去,怕是饿也要饿死。”贾念昔也是一脸愁容。 身处险境,可以救,自己求死,神仙难救。 “我再去劝一次!”凌牧云思忖片刻:“至少让他回到酒泉。” 郭瑀仍旧守在屋内,谁人不见,也不说话,双眼无神地望着房梁。 “先生!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凌牧云讪讪地说了一句废话:“岂不闻,古之君子不卒于内寝,先生是当世大儒,正士所归,如果……” 凌牧云本想说,自己把自己气死,又觉得不妥,立即换了言语:“如果是这种死法,怕是天下正士……” 郭瑀仍未说话,凌牧云退出房间,摇了摇头。 “牧云。”忽地,屋里传来郭瑀的声音,让凌牧云神情一震,立即跳回房间。 “先生可有吩咐。” “备马。” “先生去哪?” “酒泉,南山,赤崖阁。” “我就这就备马。”凌牧云一脚踏出房门,贾念昔便进了房间。 不一时,凌牧云以郭瑀的名义拉来三匹高头大马:“先生,马匹准备好了。” 郭瑀早换好了衣物,出了房门,遥望天空许久:“夜梦乘青龙上天,至屋而止。” 说完,侧身上马,继续说道:“毋庸跟来。” 马蹄声渐渐消失,凌牧云伫立许久:“到底,天下还是少了个大儒。” “先生不是回去了么?”贾念昔不解地问道。 “屋这个字,尸下一个至字。龙飞到尸下……先生还是求死而已。”说完,凌牧云跪地,对着郭瑀前行的方向,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自郭荷后,郭瑀接过了文明守护的重任,只不过,却以此告终。 第五十七章:吕光之威 “张大豫先是随其父张天赐降了前秦,又投了大晋,最后投了鲜卑的秃发思复鞬。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一个人。”贾念昔念道。 “神人吕布?张大豫可比不上。”凌牧云摇了摇头。 “走吧,郭先生回了酒泉,最后的羁绊也没了,那我们就会会张大豫。”贾念昔也觉得自己的形容不妥,不再纠结,建议道。 “修者以一敌万?我还没活够。” “吕光有一将领,唤做彭晃,我与他有救命之恩,到了姑臧,我们去找他即可。”贾念昔鄙视地看了凌牧云一眼:“刘昞的旧友,张蚝,可是有万人敌的美誉,你真是丢人啊。” 凌牧云没有反驳,但却对张蚝产生了极深的兴致。 “此间事了,我们就去寻张蚝,受了刘昞所托,也正好见识下这位万人敌。” 凌牧云与贾念昔与大路隔了十几里,沟壑纵横,直到第三日夜幕,才摸到了姑臧城外五里。 城下,火把交织,喊声震天。 “姑臧城高坚固,张大豫犯了迷糊?”凌牧云一脸的不解。 “镜之灵做事,总有深意。不可以常理度之。” “搅乱局势,消耗力量,最后,异族破出神仙渡,阻力会小很多。”凌牧云盯着前方的军队调度,漫不经心的说道。 “猜到了?” “镜之灵已出,那怨之灵,怕是也不远了。”凌牧云继续说道。 “未曾见过,不过,我猜是在大晋,同时搅动南北,才是最好的选择。”贾念昔分析道。 “上古四邪,分属异族、人族,着实让人想不到啊。” “渊源不同,目的自然不同。”贾念昔没有继续说下去:“看好了怎么进城没有?” 凌牧云摇了摇头。 城下有几万军队,城上同样灯火通明,如果贸然前往,说不得就被当成了间隙,最后弄个背腹受敌,不好收场。 “摸到城下,我自有办法。” 二人以修为躲过斥候,一路摸索着,来到城下。 让凌牧云没有想到,贾念昔的办法,就是让贾南风拎着两人的衣领,凌空飞到城内。 只是在落地的瞬间,城里便响起了警报。 随后一道真炁铺天盖地袭来,肆无忌惮地扫着众人。 如果只是贾念昔,尚好隐瞒,可凌牧云的真炁外溢,直接被这道真炁锁定。 还未等二人藏匿,一道身影在夜空中几个闪身,便挡在了凌牧云和贾念昔身前。 “何人?” 来人身高五尺,剑眉肥脸,手持八面玲珑锤,有其两人之高。 “彭晃,多年不见,倒是健忘啊。”贾念昔上前一步,挡在凌牧云身前。 “贾姑娘?”彭晃上前一步,仔细辨认:“多年未见,难不成姑娘也如我一般?” “比不上你呢!”贾念昔揶揄道:“这是我朋友,来帮你破敌,还不摆宴庆祝下?” “姑娘莫急,我先汇报情况,否则,杜侯还以为二位是细作呢。” 凌牧云二人稍等了片刻,彭晃晃晃悠悠地小跑回来,引着二人来到军帐。 吩咐酒食暂且不提。 “姑娘来得正是时候,明日且看我等破那张大豫!” “可破?” 张大豫屯兵城西,王穆与奚干屯兵城南。 按彭晃的所说,吕光亲帅大军迎战奚干,彭晃与徐炅兵分城西。 “姑娘和凌公子,倒可先于城上,赏吕将军之威,如有闲暇,再来城西。” “你没见过吕光出手?”贾念昔话中有话。 “嘿嘿。”彭晃讪讪地搓了搓手:“不敢打探。” “也好,倒让你死了那份心。”贾念昔颇有无奈。 等退出军帐,才对凌牧云说起其中缘由。 其实,彭晃早有不臣之心,碍于吕光部将杜进情义,才委身于吕光。 且吕光一生鲜有败绩,据说其身长八尺,目生双瞳,左肘肉印,自带神光。 吕光的光,便是夜带神光的光。 “如此说来,明天倒要见上一见。” 据载,仓颉、虞舜、项羽都是双瞳,可现实中却很少见得,今天听闻吕光是双瞳,瞬间激起了凌牧云的好奇心。 “据说张蚝曾单枪匹马冲入秦军四五次,如入无人之境,天王苻坚便起了收服的心思。于是悬赏全军,活捉张蚝。” “你猜怎么着?” “吕光策马直奔张蚝,只一枪,便刺伤了张蚝,将其擒回。” 吕光之威,恐怖如斯。 翌日。 彭晃给二人办了身份牌,可在城南观战。 午时三刻,免战牌摘下,城门大开。 吕光赤膊而出,骑了一匹高壮白马,手持方天画戟,好不威武。 最显眼的,莫过于他右肘上的红色肉印,竟有真炁流转。 只不过凌牧云只能站在城墙上,远远观望,没能近距离看一下,吕光是否双瞳。 确是有些遗憾。 王穆阵营摆了雁翎阵,当中一人,红须黑脸,枣红马、九环大刀。 据旁边小吏所讲,其人便是奚干。 这奚干是秃发思复鞬之子,年纪轻轻,练了一身横练的功夫,一般刀枪难进、水火不侵,箭矢射在身上,留不下一点白茬。 曾在城下骂阵多次,吕光的两员猛将出城迎战,连一合都没接住,便被一刀砍落马下。 果真是当世英豪。 所以才惊得吕光亲自挂帅。 “能亲眼见得吕将军之威,实乃三生有幸。” 小吏满脸荣光。 吕光的话不多,待后方三千队伍到齐,锥形阵才成型,便手举起方天画戟,直接冲向雁翎阵。 本想着还有武将对垒的局面,谁知,吕光竟不按套路出牌。 幸好奚干不甘人后,一夹马腹,腾空跃了三丈,率先冲出阵去。 两马相冲。 吕光方天画戟泛起幽幽神光。 奚干九环大刀真炁萦绕。 都舍弃了防御,以求一击毙敌。 可预想中的金铭撞击声,没有传来。 只见吕光如同切豆腐一般,方天画戟切断九环大刀,划过奚干腰部,连坐下枣红马都被一分为二。 吕光气势不减,拖着方天画戟,直接冲入阵里。 “吕光的神光,确实有些神妙!” “曾有传闻,其父吕婆楼曾窃了一缕七宝妙树的神光,现在看来,还真有那么一点味道。”贾念昔扯了下凌牧云的胳膊,示意他去往城西。 凌牧云点了点头,与贾念昔并肩。 接下来的战斗,已毫无悬念,甚至在凌牧云看来,吕光后面的三千甲兵都只是摆设,单是吕光便可把三万多人打得溃不成军。 王穆的那两把刷子,凌牧云是领教过的。 “也不尽然,王穆以汉人自居,手下颇有能人,保命应是无虞。”贾念昔继续说道:“古往今来,英雄不知凡几,能左右战争的,只有谋略,而非万人敌。” 第五十八章:水叠三重第一重 城南的战争尚未开始,彭晃、徐炅仍在排兵布阵。 凌牧云穿过军阵,来到中军。 “王穆败了!”贾念昔没有过多言语。 “猜到了,张大豫换了阵型,看样子,是准备撤退。” “凌哥哥,一起玩玩?” 凌牧云点了点头。 鹦鹉洲让张大豫威胁了一通,倒不值得记上一仇,可知道了张大豫的真实身份,自然不能放之逃脱。 且不说镜之灵的睚眦必报,便是它与异族千丝万缕的联系,也不能再次听之任之。 “咚!” 吕光冲阵,显得轻松写意,没用军鼓,彭晃二人,待一鼓作气后,才发号施令。 凌牧云与贾念昔心灵相通,共骑一马,盯着张大豫的身影,不急不缓的在阵中游走。 偶遇不长眼的士兵,也都被凌牧云的墨刃砍落身下。 “凌哥哥的刀法,竟也熟稔。”贾念昔并未出手,搂着凌牧云的腰,好整以暇。 “第一次是在定北,这是第二次使用。” “寻常刀法,确不如术法来得实在。” 凌牧云没有反驳,驱骑向张大豫靠拢。 张大豫见自家阵型已乱,嘴角邪笑,一挥手,地上血迹如滚滚长河,汇集一起。 “想逃?” 凌牧云见识过贾念昔的血遁,见张大豫收了鲜血,周身银光乍现,想必是做了逃跑的准备。 贾念昔不急不慌地从怀里掏出一面古朴铜镜,虎牙一露:“阴阳照血镜,血落阴阳。” 话音才落,张大豫才汇集的鲜血竟忽然调转方向,全部涌向贾念昔。 贾念昔将铜镜一挥,血河全部涌入,涓滴不剩。 “贱人,阴阳照血镜果然在你那!”张大豫的眼睛盯向贾念昔。 凌牧云与贾念昔都未动用修为,使用了最普通的技法,在战场上并不显眼。 直到贾念昔用了阴阳照血镜,张大豫才发现二人。 “水叠三重:识名!” 姑臧有山,名紫山,层峦叠嶂,宛如莲花。 随着张大豫的水叠三重第一重术法,一座山峰拔地而起。 一时间地动山摇,所有士兵不在盯着对方,呆立当场。 “地震!” “敌袭?” 分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张轨曾以此法,建立前凉,让汉文化在西北繁衍生息,可谓是功不可没。 “这般移山填海的术法,天人境或许才能有这般手段。”贾念昔感叹道:“张轨不愧于南有建康,北有姑臧的美誉。” 看着一座山峰从天而降,凌牧云也感叹其为神迹。 可下方的将领、士兵却哪见过这般术法? 也不顾对手不对手的,争相逃命。 死在战场,或许还能得些抚慰,被一座山压死,那可是尸骨无存。 “十雷,一曰中枢!” 凌牧云单手结印,中枢雷炸在山顶,削平山尖,巨石纷纷滚落。 “当年凌天君赤雷千里,该是何等威风。”凌牧云也不再结印。 按中枢雷的威力,十雷毫无保留,也炸不平这一座山峰。 “攻其本体!” 未等凌牧云阻拦,贾念昔化作一道黑烟,直奔张大豫。 可触碰到水幕,无论如何也无法前进一步,倒无无头苍蝇一般乱撞。 “贱人!等我将你镇压山下,定让你生不如死!” 张大豫咬牙切齿的同时,还有一丝得意。 水叠三重的水幕,非大法力不能破,贾念昔也急得团团转。 “母亲,撑一会!” 两军交战,死伤无数,贾南风才出现,便张开巨口,一道黑气从士兵的尸首飘出,涌入其口中。 几息间,贾南风肚子鼓得和吃了一个巨鼎一般。 “放!”贾念昔说完,又撤回到凌牧云身边,一脸焦急地说道:“凌哥哥,快想办法,我母亲撑不了多久!” 只见贾南风融在肚子里的黑气喷薄而出,直接拖住了遮天蔽日的山峰。 山峰降落,自己和贾念昔或许能逃脱,贾南风怕是尸骨无存。 凌牧云知道水幕厉害,平常雷法起不到作用,只能把希望寄托于墨刃之上。 浑身雷电泛起,凌牧云几个闪身来到张大豫面前。 水幕盈盈,笔锋挥洒。 凌牧云试探性地用墨刃滑向水幕。 “哗!” 抽刀断水! 张大豫一脸的不可置信,急忙挥笔,又补上水幕。 水更流。 凌牧云一见有门,墨刃便挥舞开来。 借着雷法的身法,加上刀法的速度,一瞬间,水幕竟如玻璃一般,支离破碎。 “凌牧云,又是你坏我好事!”张大豫大笔一挥,借着恍然大悟般停了下来:“你不受三重影响!” “扛着你的山吧!我看有多少执念供你撑住一座山!” 张大豫再挥手中毛笔,一道黑色浓墨袭向贾南风。 凌牧云眼疾手快,闪身挡在贾南风面前,一瞬间挥出十几刀,墨水全被挡下。 水叠三重被阻,水幕被破,张大豫没了对敌手段,只能用一手围魏救赵,减了自己的危机,待凌牧云应接不暇时,用影遁逃走。 凌牧云没有追击,闪身回到贾念昔身边:“还能撑多久?” “半柱香!” “我用雷法击碎山体,却不知能否如凌天君般……” “你知道西山有多高么?大概是五个紫山那么大。还凌天君……”贾念昔打断了凌牧云,甚至撇了他一嘴。 还未等凌牧云行那以雷击山的壮举,吕光骑着白马从远处奔来。 “小友,且收了术法!” 吕光说完,手中方天画戟道道神光萦绕。 贾念昔也不拖拉,急忙收了贾南风。 山峰轰然落下。 却见吕光方天画戟劈砍数刀,一道道神光打在山体上。 山峰瞬间四分五裂,滚滚巨石从天而降。 凌牧云不敢怠慢,掌心雷道道发出,击碎头顶的巨石。 贾念昔不甘示弱,黑气化作巨蟒,将二人卷在身躯中间,巨石砸在蟒首,砰砰作响。 神光纷飞。 雷电四起。 黑气缭绕。 一时间,倒如修罗战场。 待尘烟散去,乱石嶙峋。 城西三里,高了足足一尺,倒成了沙场练兵的好去处。 “呼呼”凌牧云喘着粗气,贾念昔累瘫在地上,吕光的神光也已暗淡下去。 “两位小友,手段非常!敢问名姓?” 吕光存了招揽的心思。 其手下可用之人不少,但高手不多,除了杜进,每每征战,都要自己亲自上阵,确实让他疲于应对。 “凌牧云!” “贾念昔!” “不知是否愿为麾下,吕某自当以礼相待。”吕光也不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其实,凌牧云内心也存了招揽的心思,但转念一想,便又放弃。 吕光占了姑臧自立,志向天下,让他放下一切去神仙渡,空费口舌。 且吕光的修行功法殊异,神光非凡,凌牧云甚至看不出其后续功法疏漏。 有此功法,再加上其野心,招揽实属无意。 “感谢吕将军美意,我兄妹二人,还要追逃张大豫,不便打扰。” “如此也好,我会让彭晃、徐炅二将紧随其后。” 吕光的心思很简单,既然无法招揽,但如果凌牧云二人能诛杀了张大豫,自己倒是省了许多气力。 调息片刻,凌牧云与贾念昔告别吕光,向着张大豫逃跑方向追去。 “果真是双瞳,奇异!” 凌牧云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啧啧称赞道。 第五十九章:周天血祭 “如果吕光肯去神仙渡,双瞳便是他开天门的保障,留恋世俗权力,双瞳无益,反倒是乱了心性。” 贾念昔一面探寻着周身真炁的波动,一面解释道。 凌牧云也凭着镜之灵的恐惧气息,一路追寻。 不知不觉间,已是一昼夜。 俱城。 镜之灵的气息越来越浓郁,似乎毫无遮拦一般。 伴随的,还有漫天血气。 “凌哥哥,这下麻烦大了。”贾念昔满脸愁容。 “这漫天血气,是镜之灵的什么手段?”凌牧云问道。 贾念昔从怀里拿出阴阳照血镜,递给凌牧云。 这阴阳照血镜是镜之灵的附身法宝,是镜之灵真身降临的倚仗。 也唯有此物,吸了千万人血气,再辅之以阴阳颠倒大阵,镜之灵便可突破规则束缚,不再以诱惑之力,分身降临。 “巽风的封印,也需要血磨之法,污了正气,才会松动。” “如此说来,张大豫自立是假,杀生是真?” 贾念昔没有说话,而是默认了凌牧云的话。 “如何在不伤害俱城百姓的情况下,制止张大豫?”凌牧云继续问道。 “这就是我说的麻烦。”贾念昔满脸愁容。 “先进城再说!” 俱城大门紧闭,血色氤氲。 城墙上也无一人值守,倒像是张大豫摆了空城计一般。 好在城墙不高,凌牧云几步跳跃,翻入城里。 街道上空无一人,倒是漫天红雾,丝丝流动。 此时,凌牧云感受到了身体的不对,真炁受阻,无法运转,而且血气似乎隔绝了张大豫的恐惧气息。 贾念昔因修行功法的原因,甚至提不起任何一丝执念。 “周天血祭!俱城上下,恐无活人。”贾念昔更加孱弱,继续说道:“凌哥哥,周天血祭,以生为念,以血为媒,搅动周天,是禁忌阵法。” 其更恐怖之处在于,阵法之中,隔绝真炁,进入容易,出去连生门都没有。 处处死门,只能破阵。 便是宗师来了,也要脱掉一层皮。 “如何破阵?” “镜之灵便是阵心。” 贾念昔说完,化作黑气,缓缓渗入地下:“凌哥哥,最多两个时辰破阵,否则,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凌牧云叫了两声,不见贾念昔回应,便知贾念昔已撑不住身形,权且隐匿。 即使如此,也只能撑上两个时辰。 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找到张大豫,并击败他? “张大豫,畏畏缩缩的,哪像一点男子?” “张大豫,我手中阴阳照血镜,你要也不要?” …… 凌牧云把能想到的肮脏词汇和诱惑手段喊了一遍,把能问候的都问候了一遍,张大豫做起缩头乌龟,就是不现身。 两个时辰,找一座城,何其艰难。 “既然找不到他,何不让他来找我?” 凌牧云灵机一动,将真炁快速散逸而出,造成真炁枯竭的假象。 为了骗过张大豫,装作气急败坏地发了几道雷霆,炸毁几间房屋,最后,雷霆越来越小,气若游丝。 踉跄几步,倒地,喘着粗气。 “这不是凌公子么?怎落的这般田地?” 凌牧云在地上装死,正要怀疑自己的方法是不是失效了,谁知,张大豫竟真的现了真身。 “你我无冤无仇,先坏我世祖宝藏,再扰我复国大计,是何道理?” 张大豫的声音很尖细,和受了宫刑一般。 “镜之灵,你勾连异族……图的什么?”凌牧云气若游丝的样子,让张大豫很享受,从房檐上飞下,站在凌牧云身前。 “异族?咯咯,谁是异族?当年如果尧舜禹换做共、欢、苗、鲧,你们不也是异族?”镜之灵以血气化棍,戳在凌牧云肩膀上:“小鬼不知道天高地厚,也敢涉足上古之事?” “你作为……四邪,怎也掺和进来?” 凌牧云曾与诸葛青猜测异族事宜,没有定论,今天从镜之灵的话里,似乎很明确,所谓异族,便是共工、欢兜、三苗、鲧。 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个不同之地,怎又会在天山? 一连串的疑问,让凌牧云一时头大。 “邪?咯咯!真是没教养啊!”张大豫面容扭曲,血气由棍变剑,刺向凌牧云的脑袋。 凌牧云雷电闪烁,侧身躲过一剑,墨刃上撩,攻击一气呵成。 张大豫一跃躲过偷袭,满脸诧异:“耍诈?” 接着左手结印,右手中空多出一只血色毛笔,刷刷几下,在水幕上写了一个“禁”字。 “周天血祭,逆转周天,我看你怎么破!水叠三重:识人。” 随着张大豫的话音,凌牧云的周身环境开始错乱,八根柱子拔天而起,飘散着汩汩血气,四周血浪滔天,仿佛置身地狱深渊。 尤其是柱子上雕刻的人间受狱,栩栩如生,几如活物。 “中枢!” 凌牧云想也没想,以十雷对敌,不料周天血祭隔绝天地,中枢殿隐隐雷鸣,却没有神雷落下,落得个无疾而终。 “中枢!” 三十六雷,凌牧云领悟了第一雷,十雷无法指引后,立即转为三十六雷。 “轰!” 人间烟火与霆雷相辅相成,给中枢殿定了方位。 黑而短粗的神雷骤然降下。 张大豫不明所以,看到凌牧云结了两道中枢雷,本想嘲笑一番,谁知,第二道中枢竟堪堪砸下。 一时间,地动山摇。 张大豫硬抗了一道神雷,周身水幕纷纷碎裂,恍然大悟:“第二道与第一道结印不同!” 凌牧云见神雷有效,再次结印。 张大豫吃了一个闷亏,早做了好防御,手掌翻飞如扇子,巨柱拔地而起。 “轰”中枢雷带着刚正不阿之气,与巨柱撞击在一起。 巨柱四散,凭空消失。 八根巨柱,八道神雷,可破。 就在凌牧云暗暗计较之时,刚炸毁的巨柱再次原地拔起,似生生不息。 摸清了凌牧云底气,以血气补好水幕,张大豫讥讽道:“周天血祭,借用的是城内五千百姓的精血,循环不息,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少真炁可以挥霍!” 见凌牧云不语,张大豫愈发得意,接着说道:“水叠三重,配合周天血祭,在阵法中再设深渊,便是宗师来了,也要退避三舍!你凌牧云,一届凡夫俗子,不用多时,便要成血祭对象。” 说罢,咬破指尖,手心挥舞,将一道道指尖血弹入巨柱。 巨柱收到鲜血,开始嗡嗡作想,进而发出阵阵红色激光,扫向凌牧云。 凌牧云不敢怠慢,雷电附体,辗转腾挪,或躲或闪,辅之墨刃抵挡。 可红光越来越多,越来越快,不一时,凌牧云的身上便多了几处伤痕,血迹斑斑。 却始终无法靠近张大豫半分,更无法跳出八根巨柱。 第六十章:春雷衍生的妙用 “中枢!” 得到间隙的瞬间,凌牧云结印,又发了几道神雷。 “真没想到,赫赫天君的后人,竟是蠢笨如斯。你那雷法能奈我何?垂死挣扎罢了!” 张大豫手掌翻飞,被击碎的巨柱再次升起。 “等我灭了你,挖出那贱人,找到阴阳照血镜,便是去了龙虎山,张天师也要亲自开门迎客!” 张大豫越说越得意,最后竟哼了几句小调。 凌牧云真炁已有枯竭的迹象,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实在没雅兴听张大豫的小调。 再说,张大豫的小调唱得再好听,凌牧云也觉得与自己所差甚远。 要知道,自己高歌西洲曲,在定北城可是家喻户晓的。 “你不过是凭了周天血祭,撤去阵法,你什么都不是!” “激将法这种小伎俩就不用耍出来了,我活了几千年,什么没见过?”张大豫索性坐在了巨柱上,接着说道:“如果我本体解除封印,就你这种小爬虫,连让我正眼的资格都没有。” 凌牧云咧了咧嘴,感受着空气中布满的雷力,咧了咧嘴。 “春雷衍生。” 墨刃刀法第一式,春雷衍生。 但见墨刃雷光点点,每次劈斩,雷光都会与空气中的雷力结合。 张大豫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可又说不上来,毕竟,凌牧云的刀只是多了一层雷电覆盖。 况且,他的劈砍似乎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倒像是花架子。 操纵巨柱发射红光,张大豫看着凌牧云狼狈的模样,放下心去。 “小丑般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 凌牧云这边却是另一番感受。 浑身确守又受了几记伤害,伤痕越来越多,可随着墨刃的挥舞,他有一种感觉,那便是,他就是雷电,他无处不再。 第八刀辟出,气势一消。 凌牧云的气息竟与周身雷电融为一体。 衍生,处处可生。 凌牧云笑了。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需要在雷法大成时才能使用。 没有天地间至纯的雷力,春雷则不雷,不雷则无法衍生,那么,自己的后续劈斩,就形同虚设。 凌牧云挥刀,挡住一记红光,接着侧身,欲提刀冲向张大豫。 只不过,他还是低估了春雷衍生的威力。 他本以为,自己与雷电融为一体,为的是身形隐匿或是提升速度。 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自己只是一个想法,谁知,竟出现在张大豫身旁。 如瞬间移动。 这一幕,错愕的不只是张大豫,还有凌牧云。 二人四目相对了两息,凌牧云才一刀刺出。 张大豫侧身躲过,甩了甩头:“墨殇神技?不可能啊,她不是被镇压在冥舟山了么?” 凌牧云一击未能建功,但却摸到了春雷衍生的诀窍,刀势一转,已到三丈之地。 刀锋所指,人之必至,是为衍生。 凌牧云舔了舔嘴唇,为了验证心中想法,一刀劈向张大豫的头颅。 本还在三丈外,可刀降落之时,却如幽灵一般,出现在张大豫的头顶。 张大豫躲闪不及,以血幕为盾。 撕拉一声,声如裂帛,张大豫的前额便被一刀划开,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双眼。 还未等他做反击,凌牧云已退出一丈之外。 张大豫怒了,巨柱红光攒射,交织成网。 凌牧云不紧不慢,身如鬼魅,甚至引诱红光射向张大豫。 一时间,张大豫手掌翻飞,阵内红光凌乱,凌牧云忽隐忽现,墨刃刺砍。 忽然,张大豫胸前剧痛传来,等反应过来,却只看见墨刃的刀锋正抽离自己的身体。 原来,是从后背一刀捅了个对穿! 张大豫知道,再这样下去,只能自乱阵脚,捡不到丝毫便宜。 双手高举,银光四溅,所有血气瞬间聚集而来。 “想逃?” 凌牧云瞬间出现在张大豫的身侧,一息砍出十数刀,带出串串血花。 谁知,这一波操作,却正中张大豫下怀。 “巫:血遁。” 张大豫既不念动咒语,也不像贾念昔一般凭空画符,瞬间化作一道滚滚红烟,向城外遁去。 “轰!” 周天血祭被破,最开始那道中枢雷忽然落下,猝不及防地炸在凌牧云身旁。 好在春雷衍生尚在,凌牧云在雷落的瞬间,躲到几丈外,否则,定要光洁溜溜地站在城内。 尤其是才生的眉毛和头发,又会像卤蛋一样散着青光。 “贾念昔!” “凌哥哥!我在这。” 贾念昔的声音,随着地下汩汩的黑烟一同传出:“能破周天血祭,凌哥哥怕是到了伪宗师境。” 修行境界的划分,从来都很模糊。 按西北王所说,大晋的世家门阀,做事精细,划分的一清二楚,可对于凌牧云而言,似乎从来都没有人给他提起到底如何划分。 只是大概听了西北王的说法,知道宗师境以上,还有伪天人、天君境。 便是宗师境,脱离凡夫俗体,也只限于知晓这四个字,却不清楚原理如何。 “宗师境凤毛麟角,哪那么容易突破。”凌牧云摇了摇头,一脸苦笑。 “脱了凡体,追求的便是更高。有怎会让你轻易看见?” 凡修者到了宗师境,都会潜心修行,寄希望于有朝一日,破开天门,白日飞升。 只有宗师无望的,才在人间行走,或为权、或为利。 “宗师境这么容易?” “有伪字,说明是卡了境界。” “那我是什么境界?” “我怎么知道。” “你呢?” “伪宗师境。” “西北王呢?” “天人境。” “怎么才能知道自己到了宗师境。” “凌哥哥,城外喊声震天,说明彭晃、徐炅真的来了,你再问下去,那张大豫就可就追不上上了。”贾念昔叹了一口气。 修行到这个份上,连自己境界都不知道的,比宗师境还要凤毛麟角。 “张大豫用了血遁。”凌牧云望着天边。 斜阳似火,却哪里有半点张大豫的影子。 “血遁,我是他祖宗!” 贾念昔嘴角一抹得意,身后贾南风一现,鼓起腮帮子,将满城的黑气吸入腹内。 “不能浪费了,五千个的执念,机会可不多见。” 贾念昔满意地拍了拍贾南风的肚皮,继续说道:“凌哥哥,你抓住我母亲的脚踝,我带你飞。” 说完,骑在贾南风的脖子上,一股黑气瞬间笼罩着二人。 “到不了天人境,便不能凌空飞渡,让你提前体会下,飞升的感觉。” “为什么我不能骑在或站在贾南风的头上?”凌牧云对于摸脚后跟这个事,心里存了些许别扭。 “因为她是我母亲,只能我骑。” 贾念昔一挥手,贾南风腾空而起,顺着张大豫逃亡的方向,急速追去。 “贾南风是天人境?” 凌牧云忍着恶臭,开口问道。 “凌哥哥,你的话有点多哟!”贾念昔故作生气地瞪了他一眼,继续说道:“容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