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摆渡人之背叛》 一、三十年前 (1) 1978年,上海郊区的一个农村,现在正是一年里最闷热的黄梅季节。本来白天天空万里无云,但到了傍晚的时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大片的云层堆积在天上,被晚霞一照,如同一块块火红的棉花球,煞是好看。 齐建国和卫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一对小年轻,还没等大学毕业,就积极响应国家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号召,投身于轰轰烈烈的祖国建设之中。热情归热情,现实归现实,在百般劝阻都无效的情况下,齐建国的父亲动用了手中的一点权力,把儿子安排到了本市的一个农村来插队,这样既满足了热血青年投身革命的愿望,也解决了齐母与儿子分隔两地的相思之苦。当然,作为双方父母都已默认的未来儿媳,卫玲自然与齐建国被毫无意外的分配到了同一个地方。 齐建国的父亲是一个老革命,随着1949年5月解放军第三野战军渡过长江,解放了大上海后,便留在了上海继续革命。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也一度受到波及,但没多长时间就官复原职,并且官升一级,现在已做到了市政府下辖的粮食局的一个副局长,这也是一个实权部门,安排两个小辈下乡插队的事,自然不在话下。 此刻,齐建国和卫玲正走在往大队晒谷场的小路上,因为今天大队通知,晚上七点晒谷场将放映电影《上廿岭》,虽然这部经典红色电影被播放了无数次,但在那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十分匮乏的年代,似乎每一次观看都能看出不一样的精彩。 卫玲今天穿了一件粉蓝相间碎花图案的短袖衬衫,头上扎着时下流行的两个小辫子,身材娇小的她像只小燕子一般,围着齐建国不停地打闹着。此刻,头上的红云越聚越多,红色的晚霞映照在卫玲漂亮精致的脸颊上,青春的气息随风飘扬。 “好了,别闹了!”齐建国假装生气,喝住了像个小孩一样爱闹的卫玲。他性格沉稳,但有时显得有些沉闷。而卫玲性格开朗,爱笑爱闹,十分完美的弥补了齐建国性格上的短处,这也是两人能这么长时间仍不离不弃的原因。 齐建国四下看了看,发现四周没人后便拉住卫玲,用手擦了把她头上的汗,小声说道:“别再疯了,小心肚子里的……。” 卫玲今天是有些兴奋的,一方面是生产队里放电影,这是一年也碰不到几回的,这也是与附近其他生产队的知青们聚会的机会。她是个爱热闹的人,所以想想都觉得开心。第二就是她发现,就在前两个月一个浪漫躁动的晚上,与心爱的人禁不住发生了那羞人的事后,她的“老朋友”就没有再来过。通过她了解到的仅有的一点生理知识分析,那就是“有了”。 这让她既紧张又害怕,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齐建国后,爱人的反应是让她满意的。 齐建国知道这个消息后,明白光凭自己现在的能力,是无法担负起这个重大责任的,因为在农村是无法给予自己的爱人和孩子最好照顾的。所以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硬着头皮迅速把这个事情向自己的父母作了坦白,请求父亲能想办法让他们回到熟悉的城市中。 当时,随着邓伯伯的再次主政,上山下乡运动也已接近尾声,齐建国他们身边的不少知青都已回到了城市里,他只是怪当初父亲不和自己打招乎就把他和卫玲分配到离家这么近的地方,所以一直没和家里提出回城的要求,但回城在当时已是一个大趋势,何况现在又有了这么一个重大的因素。 就在他们去大队晒谷场看电影前,齐建国接到了家里的来信,信中告诉他们回城的手续已经快办好了,而且连新工作单位都已经找好了,到时只要这里手续一办好,就马上回城结婚。 八十年代的未婚先孕在当时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但对于思想开放,性格活泼的卫玲来说,却是一件大喜事。由于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她不但终于结束了辛苦的农村劳动生活,还能马上与自己一直喜欢的青梅竹马的齐建国走进婚姻的殿堂,这不就是童话中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吗?卫玲甚至偷偷连孩子的姓名都想好了,怕齐建国笑话她,所以忍着没说。 卫玲经齐建国这么一提醒,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肚子,对着齐建国做了个鬼脸,就再也不敢闹了。于是顺势挽起齐建国的胳膊,慢慢往大队晒谷场走去。两人迎着夕阳朝前走着,前面的路被迎面照射过来的阳光映得闪闪发亮。 (2) 从齐建国、卫玲居住的村子到大队的晒谷场,是有一段距离的,再加上南方农村河道众多,日常走的小路多是绕着河道,沿着一片片农田而筑,即使直线距离挺近的两个隔壁村庄,走走有时也得花上十几二十分钟时间。 齐建国和卫玲走去晒谷场的路上没遇到什么人,那是因为他们去得已经晚了。像大队放露天电影这种大事情,男女老少只要走得动的都去了,性子急的都等不急吃晚饭,随便带些干点心就早早地去占位置了,因为到时肯定人山人海,去晚了就只能看别人的后脑勺了。齐建国和卫玲对于《上廿岭》这类老电影其实兴趣不大,他们去纯粹就是图个热闹。 当他们快走到晒谷场的时候,看到人们正三三两两往回走,觉得奇怪,于是急忙拉住另一村的一个男知青问是怎么回事,那男知青一脸沮丧地指了指天上说:“老村长说天上马上要下暴雨了,电影放不成了。” 这时旁边另一个女知青忙补充说:“老村长还说,这天诡异的很,怕是要出精怪,叫我们赶紧回家。”说着这帮知青一边抱怨一边急着往回走。 齐建国和卫玲抬头看了看天,发现刚才还是一朵朵可爱的绵花糖晚霞,现在早已连成一片,厚厚的云层结结实实盖在了他们的头顶上,但是奇怪的是这云层不像往常暴风雨来临时的那种乌云,而是一层厚厚的红云! 这时天边已经开始有隐约的电光闪现,但还没有雷声传来,说明暴雨一时半会儿还不会下下来。 齐建国和卫玲只好也随着人流往回走,齐建国倒还没什么,卫玲早已把嘴巴噘的老高,一脸不乐意。 当初为了方便与卫玲谈朋友,所以齐建国找了个借口,要求老村长给他和卫玲安排了两家离知青们集体居住的地方隔了一段距离的农家借住,所以他们回到住的地方又得花上三四十分种的时间,连休息也没休息就又得往回赶,也难怪卫玲不乐意了。 齐建国看到自己的女朋友不乐意,把头凑过去,悄悄说了句话。卫玲听了,马上一下子开心地蹦了起来,指着齐建国喊到:“齐建国,你说话算数,到时你可不能耍赖,要背我的哦!” 这话刚说完,后面就走来了老村长,顿时把齐建国囧得满脸通红,但还是努力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和老村长打招呼。卫玲则早吓得躲到齐建国身后去了。 上山下乡运动刚开始的时候,知青是不准谈恋爱的,但到了后期,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知青之间谈恋爱是有的,但也是偷偷摸摸的,如果被大队里发现,也是要吃批评的。所以两个年青人都十分紧张,怕被老村长发现了。其实他俩的事,同村的知青们和村里人只要不笨都能察觉到,只是大家怕他们面子薄,都不挑明。 老村长看到两人,笑呵呵地朝齐建国挥了挥手,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建国啊,你们快点回去吧,这天不好,妖怪着呢。哦对了,你家里最近来信了吗?家里爷娘身体都好吧?” “谢谢村长,刚接到家里的信,阿爸姆妈身体都很好。”见老村长没对刚才卫玲的话有反应,齐建国暗中吐了口气,笑着回了老村长的话。 “好好,那我就不留你们了,快回去吧!”说着老村长背着手,快步走过去了。 齐建国摸摸脑袋,对老村长忽然问他家里人的情况感到有些莫明,但也没多想,指了指卫玲的鼻子,一本正经的快步往回走了。卫玲回了个不服气的鬼脸,也迅速跟了上去。 天边的晚霞逐渐隐入到远处的树林里,天上的云层堆积得越来越厚,比平时更黑暗的暮色已降临。又一道闪电从远处闪现,瞬时照亮了整个大地,紧接着隆隆的雷声慢悠悠地传来。 “看来这雨来得蛮急的,我们抄近道走吧?”齐建国看了看天,有些不安地皱了皱眉头。 “我才不要呢,你是不是要走那条有暗矶的小路,那里长了老高老高的野草,黑乎乎阴森森的,好吓人的。”卫玲对齐建国的提议提出反对意见。 “但是你看天变得这么快,雨说不定说下就下了,我淋点雨没什么,万一你要是淋了雨,感冒了,那……”齐建国没把话说完,但言下之意卫玲已经听懂了。 “那好吧。”卫玲又下意识地摸了摸肚子,决定跟着齐建国抄小道回住的那个村子。 暗矶是指连接河两岸一条小坝,河水上涨的时候,小坝没在水中,等河水水位下降的时候就露了出来。 俩人走的这条近道是沿着河道而行的,河两岸长满了高高的野草,加之天色越来越黑,行进变得有些困难。齐建国紧紧抓着卫玲的手,低头只顾往前走。卫玲也没有了来时欢快的心情,一声不响地跟着齐建国,俩人一路上显得有些沉闷。 忽然,一道刺目的光从齐建国的身后射来,照得前方一片炫目,他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原来是卫玲手里的手电筒发出的光。 “你想得真周到,还带了手电啊!” “那当然,要是夜里看完电影,回去的路上也是黑漆漆的,手电那是必须要带好的。”卫玲得意地说道。 有了手电照明,齐建国的心里就没那么紧张了。虽说无产阶级革命者都是无神论者,但那条要经过的暗矶还真是有点阴森的。前天齐建国才经过那里,即使是大白天,也让他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毛。 拐过一个田埂,前面就是暗矶了。齐建国用手电向前面照了照,但这黑夜好像浓得有如实质,手电的光只能照到身前几米远的地方,再往前就黑乎乎地一片,什么也看不清了。 “真奇怪,现在这时候怎么起雾了。”齐建国有些后悔抄近道了,但已经走了那么久,不可能再退回去了,而且只要穿过这条暗矶,再走几分种就到了他们住的那个村子。 “啊,建国,你快看这雾……”卫玲惊叫道。 “这雾,好像是红色的,好奇怪。”齐建国沿着手电筒射出的光线,发现飘荡在光束周围的雾,竟然与天上的红云一模一样! “轰……”一道闪电伴着响雷在他们头上炸开,一滴硕大的雨点落在齐建国的额头上,暴雨马上就要来临了。 “快走!”齐建国没时间去研究这些奇怪的雾了,搂住卫玲的身子,猫着腰,慢慢从岸边就往暗矶上滑了下去。 “建国,我有些害怕。”卫玲单薄的身子有些发抖。 齐建国搂紧了卫玲,安慰道:“这条暗矶我前天刚走过,别怕,没问题的。” 夜黑得如同一团黑汁,雾越来越浓,即使天空中越来越密集的闪电,也不能把它化开半分。齐建国靠着手电,只能看清身前半米左右的范围,天上的雨滴有越来越密集的趋势,身上的衬衫早已被汗水浸透,沾在身上十分难受。但他已顾不上这些了,安全的带着卫玲渡过这条暗矶是最重要的。 河道不宽,所以暗矶并不长。据村民说在这条暗矶上淹死过人,再加上长年没人管理,有些荒芜阴森的样子,所以被当地百姓视为凶险地方。但由于齐建国的村子正好在这条暗矶边上,所以偶尔他也会去走,也没见发生什么异常的事。所以,对于这条暗矶,齐建国认为还是当地人相互之间的心理暗示,把它妖魔化了,作为革命小将,他当然对这些迷信落后的思想是嗤之以鼻的。 暗矶很窄,仅能容一人通过,齐建国和卫玲一前一后,齐建国在前面探路,卫玲紧抓着齐建国的手,俩人横着身子一步一步小心地往前移动。由于没人敢来这里打猪草,所以暗矶两旁的野草长得比人还高,在黑色的浓雾里影影绰绰,好像飘荡在河边的人影。河水时不时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似乎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水里翻滚。这些让卫玲更加紧张,但她怕齐建国分心,忍住没作声,只是一只手抓着齐建国,另一只手抓紧了齐建国的圆领衫下摆,就像一个刚刚学步的孩子,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暗矶上仍长着没有晒干的水草,让这一段路变得异常湿滑,也走的非常辛苦。 终于,这段短暂但又惊心动魄的路快走完了,两人来到了河岸的另一头,接下来是连接岸与暗矶的一个小陡坡,只要爬上陡坡,就离开了暗矶。齐建国回头,看到卫玲紧张的样子,不由笑道:“平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卫玲同志,今天怎么像个小朋友这么乖啊?快放手了,接下来是上坡,你这样抓着我怎么上去啊。” 卫玲被他一说,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马上松开了手,但仍不放心,说:“你倒有心情来取笑我,还不快点爬上去,再来拉我上去。” 齐建国不敢耽误,他把手电筒给卫玲,让她在后面照着,然后抬起腿就往上爬。 这个陡坡虽然很陡,但有几级农民挖出的方便上下的土阶,对于农村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难度,何况是年轻腿长的齐建国,他一步跨了两级,手脚并用,一下就爬了上去。还没等卫玲把手伸出来,只听上面“啊”的一声,一块巨大的土块随着齐建国一起从上边滚了下来。卫玲出于本能的一躲,齐建国就从她身边直接滚到了旁边的河水里。 卫玲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一时没反映过来。齐建国掉落到河里后,迅速又冒出了头,一把抓住了暗矶边的野草,努力往上爬。卫玲这时才回过神来,心想齐建国是会游泳的,只要能抓住这些茂盛的野草,爬上来应该不成问题。 但是,不知怎么回事,野草还是被扯断了,连草带着一团根泥,被拽到了河里。就在齐建国要往水里沉下去的时候,卫玲的一只手及时抓住了齐建国衣领,她伏着身体,一边大叫“救命”,一边努力把齐建国往上拉。 河面上出现了一股股旋涡,水面下似乎有着一股巨大的吸力,把会游泳的齐建国往水下拉。卫玲一只手撑地,一只手死死地拉住齐建国,阻止他下沉,但是这短暂的角力还是很快决出了胜负,卫玲反被齐建国正慢慢拖向水里。 “轰”一道闪电在河边炸开,照亮了卫玲惨白的脸色,巨大的雷鸣声掩住了卫玲惊慌失措的呼救声。齐建国双手在水中无助的拨拉着,试图想抓住些什么,但反而却被水上漂浮的水草缚住了双手,沉的更快。 “救我,水里有……”这是齐建国沉下去之前的最后一句话。 短短的几秒钟,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卫玲看着被水草覆盖的水面,已没有了痕迹,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终于,暴雨以不可阻挡的气势倾盆而下,雨滴砸落在地上、河面上,发出“啪啪”的响声,盖住了卫玲凄惨的哭声。 过不多久,一道道手电亮光从河岸上照下来,附近村子里的村民听到了卫玲的呼救声,都赶了过来,一个身影从刚才齐建国滚落的地方滑到了暗矶上,抱住了嚎啕大哭的卫玲。 卫玲看清来人,马上指着河里叫道:“培良,快去救建国呀,他掉到河里去了,快去救啊……”,话没说完就晕死了过去。 阎培良一把抱住晕过去的卫玲,还没等他去叫醒她,就见他瞪大着眼睛指着浑浊的河水大叫道:“鬼,鬼啊!” 只见在齐建国入水的地方,河水里忽然冒出了大量的气泡,似乎有一个巨大的东西要浮上来,过了一会儿又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然后漩涡一个接着一个逐渐远去,直至消失在人们视线的尽头,似乎某种巨大而又怪异的东西正在河底移动。 岸上的村民都被这诡异的一幕吓傻了,竟没有一个人敢下水救人。 二、程灵的痛 程灵忽然从睡梦中惊醒,从四肢百骸传来的疼痛再一次通过中枢神经准确地传递到了他的大脑里,使他的大脑还未接受任何信息,便再一次陷入到瘫痪状态中。 “额……”程灵忍不住哼了一声,就躺在床上不敢乱动了,即使他的头此刻疼得似乎要炸开,他也不敢伸手去揉一揉。他尽量放松自己的身体,试图使这从全身各处传来的这莫明疼痛慢慢消失。 果然,这疼痛来得突然,但去的也快,不一会疼痛就缓解了大半。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作了,这古怪的疼痛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是在他昨天早晨醒来的一刹那,相比第一次时感觉自己快要死了的那种崩溃状态,往后出现的几次,程灵应付起来就显得比较有经验了。其实也谈不上什么经验,只要不呼天抢地的嚎叫,也不要试图移动身体,因为这除了会引起更巨大的头痛之外,对解决问题没有半点帮助。就这么死躺着,过一会儿自然这莫明的痛也会莫明的消失,就像它从来也没出现过。 这是2008年初夏的一个平凡早晨,和程灵在这个城市中渡过的6年中数不清的早晨一样平凡,如果不是因为这短暂出现的奇怪疼痛的打扰,他就会像电脑开机然后运行程序一样准确而毫无新意。 起床、刷牙,穿衣出门,毫无意外地会在他住的小区门口的小吃摊上买一份早点,甚至不用他开口说话,只要把钱递给那位像欠了她钱一样,一脸严肃不爱搭理人的早点阿姨,就会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得到与昨天同样内容的一份早点,以及找零。然后,乘坐四站公交,再搭乘地铁,耗费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准时在八点前踏进公司的大门,完成一天他该做的事情。最后在昏暗的灯光下拖着长长地影子,从外面那喧嚣的世界里抽身而出,回到他这间狭小而局促的出租房,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结束一天的生活。六年时间,除了休息天的茫然若失之外,其余的时间过得不咸不淡,孤独而又忙碌。 程灵是一个海漂。他自小生活在山西吕梁地区一个叫石楼县的地方,在黄河的东边,一听名字就知道,除了石头和黄土其他一无所有,贫穷在那里就像一个传统,被传了一代又一代。程灵作为村子里唯一一个大学生,大学一毕业就来到了我国第一沿海大城市——上海打拼。满以为是遍地黄金的大上海,但混了这么多年,除了按月把大部分挣来的钱寄回老家,自己还是一副半死不活的状态,既没啥积蓄,也没有朋友,当然包括女朋友。 程灵现在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普通职员,每天必须穿着廉价的西服,开着破旧的电动自行车,游走于上海各个住宅小区里,带着各式各样的人看房、租房、买房。虽然在他手里经手了不知多少套房子,但他还是不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些年,作为他居住的这个一线大城市,房价的节节攀升给他的工作带来了不错的便利,但也离买一套属于他自己房子的愿望变得越来越渺茫。 目前,程灵是这个城市里的一名标准屌丝。如果说世界好像一个舞台,生活就是一出戏,每个人都是舞台上的演员,演着属于自己的悲欢离合。而程灵就是躲在舞台角落里看戏的人,他既不属于舞台,也不愿意参演,只愿意静静地看着这个世界。如果说他唯一对这个世界还有所追求的话,那就是他期望能在这个城市里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以便能更好的躲在角落里看戏。但显然,事与愿违。 这突然的疼痛打乱了程灵的生活节奏,如同在一个精密运转的仪器里放进了一粒小石子,让整个仪器运转发生了偏差。 对于程灵来说,变化主要还是心理层面的,这个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忽然意识到,他虽然生活在上海这个喧嚣繁华的大都市里,但他却是孤独而无助的。 在第一次发生异痛的那个早晨,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他本能地忍着剧痛挣扎着想要寻求帮助,忽然发现自己除了拿起电话拨打120之外,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信任并托付的人。这个发现让他觉得非常沮丧,对他目前的生状态活产生了巨大的阴影,也对今后的生活产生了怀疑。 孤独是一剂慢性毒药,当你对它习以为常,就是对生活无药可救的时候。 出现的莫名异痛,如一剂强心针,让他顿时惊醒,大汗淋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死在了床上,那么第一个发现我的人一定是房东吧,只有房东因为收不到房租,才会来这个无人问津的出租屋找他。如果要是死在了月初,那算我倒霉,房东到了月底才会找过来,自己的尸体估计都发臭发烂了吧,一定是这样的。程灵这样想着,然后感到一阵后怕。 对于一个快奔三的男人来说,30岁是体力、精力和经验三者马上要完美的融为一体,在社会上干出一番事业的时候,而程灵却觉得自己的人生早早进入了暮年,无可奈何又无药可救,如同一个不会游泳的溺水者,挣扎在河的中央。 三、一个奇怪的老头 这莫名的浑身异痛,还引发了副作用,比如失忆。 自从他第一次发生浑身异痛后,就怎么也记不清前一天的事了,想破了脑袋也记不起前一天他去了什么地方,干了些什么。只记得他醒来的地方是他租住的屋子,他有一份房产中介的工作,他每天必须早上八点准时踏进公司的大门,否则他的顶头上司,一个带着娘娘腔属性的死胖子——他的业务经理,会用夹杂着口臭的四川普通话对着他喷上半个小时,他还得装作一副十分诚恳受教的样子,如果被他察觉有一丝丝的不耐烦,那接下去被派到的工作绝对是惨绝人寰的。如果正好碰到他情绪不佳歇斯底里的那几天,再找一份工作的可能性都是有的。程灵曾亲眼看到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同事,由于没有忍受住夹着口臭的川普的攻击,第二天就卷铺盖走人了。 所以,他一待疼痛消失,马上从床上蹦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出现在去往公司的公交车上。 上海这个超级大城市的繁华,对于生活在山西老家的父母来说,就是用最丰富的想象力也是无法想象的。就拿交通来说,天上架起了高架桥,地下挖通了地铁,路面上还有川流不息的小汽车,但是到了上下班高峰的时候,马路瞬间变成了停车场。而这个海纳百川的大都市,如同有魔力,还在不停的吸引着四方英雄豪杰,来这里拼搏奋斗。 对于程灵来说,他早已从曾今的豪杰变成了如今的一粒流沙,静静匍匐在了海底。 ※※※※※※ 程灵坐在公交车上,看着车窗外密集的车流,正想着什么时候接自己的父母来上海玩几天的时候,忽然听到站在旁边的一位乘客发出了包含某种意思的“咳嗽声”。这种咳嗽声他并不陌生,一般在公司里的那位娘娘腔死胖子经理需要他去做某些事情而又不方便说的时候,就会从他公鸭嗓子里蹦出一串如此这般的咳嗽声,但程灵基本上是装傻无视的。 公车不比公司,程灵马上抬头找这咳嗽声的发源地,一个长相威猛的老头映入他的眼帘。大眼睛,大鼻子,一把花白的络腮大胡子,约莫六七十岁的样子,穿一件颜色鲜艳的花格子t恤衫,粗壮的脖子里一条银光闪闪的链子若隐若现,一顶卷边牛仔凉帽下,灰白相间的头发披散而下。看这打扮,就知道这是一个非常时髦的潮老头。 现在的老人还真是会倚老卖老,不跟我们年轻人客气,老头想必年轻的时候骗过不少妹子吧!程灵心里嘀咕着,嘴上却说:“老师傅,您请坐,您请坐。”忙起身让座。 但奇怪的是,那老头也不马上在位子上坐下,而是慢悠悠地从他的背包里取出一副墨镜戴了起来,最后竟靠在座位边上朝车窗外看起了风景。这时车上刚好进来一位着装清凉的美女,见有个位子没人坐,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虽然老头的举动有些奇怪,但程灵也看不出哪里不妥。 难道那老头虽然看着打扮时髦,其实是个扒手!老年扒手还在发挥余热,肯定是高手。估计是盯上了刚上来那美女的皮包吧,那包一看就知道是高档货,里面的东西也不会差。程灵对自己的推理觉得满意,于是站在公交车后头盯紧了那老头。 但是车子过了两三站,车厢里的人越来越挤,那老头除了往美女的座位边挪了挪,他的两只手也没任何动作,甚至整个人只是低着头保持着一种姿势一动不动。 程灵朝着老头的位置也移了移,想靠近点看看,因为直觉告诉他,这老头肯定有猫腻。但是失望了,直到那美女到站要下车了,那老头的双手还是没有任何异常举动。 程灵不禁又打量了老头一眼,因为先前只注意盯他的手了。但这一看就发现了其中的奥妙。原来老头之前一直是在“看风景”,不过不是在看车窗外的风景,而是在看车窗里的“风景”。老头利用身高优势,用墨镜做掩护,由上而下结结实实的把那领口开得比较低的美女的“春色”看了个够。在美女起身站起来的一刹那,老头仍旧恋恋不舍的随着美女的胸脯移动的眼睛,以及嘴角挂着猥琐的笑容被程灵抓了个现行,这如此巧妙的偷窥技巧还真是不容易识破。 美女走了,老头又慢悠悠摘下眼镜,放回了自己的背包里,对着程灵翻了个白眼,一屁股坐到座位上闭目养神了。 程灵被他看得一愣,心道这老头原来一直知道我在监视他,还这么明目张胆,现在的老年人还有没有人管了? 四、著名房产中介公司 挤完公交挤地铁,挤得程灵快把早饭都吐出来了,每一次上班都好比是一次小型春运,其中的辛苦只有尝过的人才知道。 终于准点踏进了公司的大门。说是公司,其实就是一家三十平米左右的街面房,里面摆放着十几张办公桌,一个经理、十几个员工和十几台电脑就是全部。 但是,他们这家中介公司是一家著名连锁公司的分部,与旁边那些夫妻老婆店形式的小中介是完全不同的,除了代理二手房,有时也会包销一些开发商的新房,帮助那些万恶的房产开发商炒作楼盘,捂盘不卖,抬高房价。所以,不管怎么样,在这里打工不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没什么风险,还算是比较稳定。 “程灵,你又迟到了!”程灵屁股还没坐到座位上,一阵公鸭嗓子般的尖锐叫声传入耳膜,让他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一个肥硕的身形同时出现在他身后。 经理姓赵,是一个标准的胖子,程灵喜欢在胖子前面加个“死”字。赵经理圆球一样的脑袋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梳得油光发亮的大背头连苍蝇站在上面都得打滑,身上的衬衫永远是长袖的,袖子永远是卷起来的,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程灵还知道一个小秘密,赵经理眼睛其实没有近视,戴那副眼镜只是为了掩盖他初中文化的水平和那双小的找不着的眼睛,典型的没文化人口袋里要插两支钢笔的心态。 “你不要狡辩,我是不是说过,八点不是踏进公司大门,而是要进入工作状态……。”还没等程灵说话,赵经理早已连珠炮般把口水喷了程灵一脸。 对于这位不学无术的经理,程灵早已无话可说,业务上一塌糊涂但教训人的水平着实不赖,如果兴趣好了,可以连续训话一个小时不带喝水的。谁叫这家伙有个好舅舅呢,据传这厮的舅舅是总公司的某位高层,由舅舅照着所以尽管在这里作威作福,也没人表示有意见。 “经理,您批评的对,下次注意,下次注意。”程灵没心情看他表演,估计赵经理这几天又到了歇斯底里发作的时间,得着机会就找茬,所以不想和他多废话。 “下次注意,还有下次,要是你们十几号人每人来一次,那我这个公司还开的下去伐?”赵经理喜欢把这个连锁公司称为我的公司,但没人会去计较他这个口误。 程灵决定再退一步,因为眼下找一个不好不坏差不多的工作确实挺难的。 “好吧,经理您说吧,我认罚。”程灵心里想着,如果这死胖子还不依不饶,那就豁出去和他撕了,大爷也是有脾气的。 “好,这个态度不错,城西四马路32号101,看房验房,还有把那里的卫生搞搞清爽。”说完一把钥匙便扔了过来。 “城西四马路!有没有搞错,离这里大概十几公里的距离……”,程灵发现上了这家伙的当了,顶着大太阳来回二三十公里路,真是要出人命了。转身看看其他同事,个个把头埋在电脑前一副忙碌的样子,顿时明白这苦差事肯定是被踢了一圈的皮球,最后被他这个软柿子给接了。 “哎,不对啊,为什么还要搞卫生?我们中介公司可没这项业务啊!”程灵忽然反应过来这项任务的艰巨性在哪了,不光是大热天不能在公司里孵空调,原来还有这项体力活啊! “你懂什么,懂什么,人家客户对我们中介公司这个金字招牌多么信任,不怕路远特地从城西跑到城东来找到我,请我把他的房子卖出去,还把钥匙都留在了这里,这是信任你懂吗?为了这个信任,为了公司的荣誉,我们不要把房子好好包装一下的?”赵经理回过头来,翘着肥硕的兰花指,越说越激动。 程灵怕死胖子情绪失控连累自己,连忙双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经理您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没想到程灵今天态度这么好,赵经理有一种一拳打空的错感,准备好的滔滔说辞被生生卡在了喉咙里。 “哼,算侬识相!”兰花指无奈的向后一甩,一脸不爽的扭着大屁股回自己办公室去了。 程灵环顾四周,发现绝大多数同事都在捂嘴偷笑,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就知道在他来之前死胖子肯定是被他们给刺激的不轻,自己糊里糊涂成了受气包。 “程老师程老师,您别生气,刚才经理说的那套房子根本没人买,都在城西那边的中介公司挂了一年多了,所以房东才会大老远跑到我们这里挂牌的。”从角落里一台电脑屏幕后面弹出一张姑娘的脸,偷偷压低了嗓门说道。 他叫张丽丽,皮肤黝黑,扎一头马尾,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四川妹子,虽然长相一般学历也不高,但老于世故很会做人,在公司里人缘不错,也是公司里目前看起来对程灵比较好的人。由于比程灵晚进公司几年,所以看到程灵总是一口一个“程老师。 见程灵还没反应过来,她拿眼看了一下经理室,然后快速跑到程灵身边,悄悄说道:“我听城西那边的同行说,那所老房子不太干净,所以卖不出去。”说完向程灵挤挤眼睛。 “哦,我知道了,谢谢你啊小张。”程灵与张丽丽凑过来的身体不露痕迹的保持了一个指头的距离。 “程老师我今天没有单子,要不和您一块去吧,那样也能快点搞完。”张丽丽轻声细语,但眼睛犹如一道闪电,亮的吓人。 对于这个一直有企图把师生关系上升为恋人关系,发动一场师生不伦恋的妹子,程灵唯有退避三舍。除开了长相不说,这类型的妹子真不是他的菜。 “不麻烦了,小张,我上午还要处理几个单子,要下午才能过去,你去忙吧,老房子都不会太干净,随便意思几下就行了,还真指望我大扫除啊!”程灵笑着摆摆手。 “不是的,程老师,你听我说……” “哎呦,我上午约客户看房子的时间到了,来不及了,我得走了。”对张丽丽再次靠过来的身体程灵忙又退了半步,如果在没人的地方偶尔玩玩暧昧他是可以接受的,但现在当着那么多同事的面,他是招架不住的,只想快点撤离。 五、老房子 程灵在忙完了手头上的事后,终于在傍晚时候骑上了公司配发的专用坐骑——一辆二手电动自行车,这是房产中介们的标准配置,开着它在车水马龙的城市街道里穿行,简直如鱼得水,就短线来说绝对不比开着大奔花的时间长。程灵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这么远的路这破电动车能没病没灾的载着自己安全回来就谢天谢地了。 初夏的上海马山就要进入黄梅季节了,虽然气温只有三十度左右,但空气中湿度很大,十分闷热,即使开着电动自行车,程灵还是觉得浑身湿腻腻的,十分不舒服。 城西是老城区,上海旧城改造的春风没有吹到这里,所以这里还完整地保留着八九十年代城市建设的印记,与城东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里仿佛是一个被时光遗忘的角落,想追寻怀旧的时光,倒是一个理想的地方。 由于比较落后的城市建设,城西目前是一个房产价格的洼地,开发商的魔掌暂时还没伸到这里,但是从上海的建设速度来看,开发这里是迟早的事。由于低廉的房屋租金,这里也成了外来打工者的聚居地,杂乱中夹着繁荣是这里的特色。 程灵骑在狭窄的石头街道上,街道两旁都是一间间这里的原住民搭建的私房,现在都出租给了那些务工者。从两旁两层高的小楼里撑出一排排晾衣架子,五颜六色的衣服裤子犹如藏民悬挂的经幡,在程灵的头上随风飘扬,晃得他有点头晕。路两边随处可见各种小店铺,都是杂货铺和饮食店,以满足这些最底层打工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时,正是这里最热闹的时候,小小的石头路上买菜的、卖菜的当街砍价,炒菜的、喝酒的此起彼伏,好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程灵一路上犹如钻壕沟冒枪林弹雨,过关斩将好不容易闯出了繁华地,来到了四马路这个地方。抬头一看,不同于街面上那些搭建的私房,这里是一个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老式公寓小区,一棵棵郁郁葱葱的大樟树掩映其中,显得古朴而幽静。 虽然外面热闹非凡,但小区里面倒是十分安静。年轻人都搬到了更有活力的城东去了,所以这种老式小区里住的不是老人,就是有着一定收入的外来租房者,所以小区环境还是不错的。 这个小区虽然从外面看规模不大,但当程灵真的到了里面却发现,要找的那间房子真是一点也不好找。老式小区不像现在的新式居民楼,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再加之可能后来又扩建过,所以小区道路错综复杂,以为32号101应该不难找,但程灵在小区里兜了好几个来回,才在小区的最深处找到了它,心里是已经把当初那个编门牌号的亲属问候了十八遍。 此刻已是华灯初上,程灵还没吃晚饭,肚子早已饿得直叫,但他决定还是先进房间去看了再说。他在进101门的时候就想好了,不管里面怎么样,看一眼就走,这个倒霉差事折腾了一下午,真是受够了。 这是个楼房的结构是一梯四户,本以为101室应该是第一间,但却恰恰相反,101室是最里面的一间,要进去必须穿过一个不长不短的过道。但奇怪的是,现在正好是吃晚饭的时间,但底层竟然没有一户的灯亮着,整个一楼黑乎乎的,过道也显得有些阴森可怕。 这种老式小区还没有改造安装感应式门灯,而原来的门灯显然是坏了。当程灵走了进去,楼道里一股潮湿而又怪异的味道扑鼻而来,这也是老式小区里特有的味道。 走进黑暗,程灵觉得有些紧张,他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这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笼罩着他,让他总有种想逃跑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有点瞧不起自己。 于是,他吹起了口哨,想打破夹杂在黑暗里从四面八法笼罩而来的压抑和不安的感觉,但刚吹响就吓了自己一跳。经过四周略显封闭的墙壁的回响,声音扩大了数倍,与周围寂静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显得特别刺耳。 程灵不敢再吹了,只得沿着墙壁慢慢往里走,越往里走,心慌的感觉就越强烈。短短的一小段路,走得无比艰辛。 终于到了门口,程灵拿出钥匙,往钥匙孔里一插,还没扭动钥匙,门开了!一股子房子长时间没人居住的特有的霉味扑鼻而来。 咦,门怎么会没上锁!程灵心中一紧,难道这房子太长时间没人住,被小偷光顾了?不管了,既然都到这了,先进去看看再说。程灵把房门推开,走了进去。 房子里面比外面更黑,没有一丝光,犹如一块黑布直接罩在眼前,根本什么也看不见。程灵忙一只手往旁边的墙上摸去,按照一般家庭装修习惯,这个位置应该会有电灯的开关。果然,在摸索了一阵后,“啪”的一声,灯亮了。 六、老人的回忆(1)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面积不大的客厅,客厅里的家具基本都还在,但都是一些不值钱的老旧货,可能房子的主人也不想要了,所以就没去动它。客厅靠南的位置有一扇门,显然那是卧室,但门关着,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客厅靠东和靠西有各有一扇小门,门都虚掩着,可以看到是厨房和卫生间。客厅里的窗帘都遮得结结实实的,所以如果没开灯,屋子里就显得特别黑。 从第一眼看来,这间房子的结构还是不错的,虽然是个一居室,房间朝南,厨卫位置合理,地理位置虽然在老城区,但好歹是在房价节节上涨的大上海的房子,竟然会卖不掉,不竟有些奇怪。程灵迅速从专业的角度对这所房子做了评估。当然,房子卖不卖的出去,和搞没搞过卫生,干净不干净没半毛钱关系。程灵知道这是死胖子在故意找他的茬,也有可能是有一次晚上去公司拿东西,撞见胖子慌慌张张从他自己办公室里跑出来有关,他确定办公室里还躲着一个人,不要想就知道那是个女的。 程灵穿过客厅,走向卧室,打算看一眼卧室后就闪人了,有了对这房子的直观映像他就心里有底了,确信自己能在两个星期里把它卖掉。 打开房门的一刹那,程灵忽然觉得背后一凉,心理没来由的又是一阵心慌,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使他推门的手有了一丝犹豫。 嗨!疑神疑鬼的,程灵自嘲了一句。把房门轻轻推开,随后摸到了门边上的电灯开关,打开了卧室的灯。 卧室的灯一亮,只见正中间的大床上直挺挺的躺着一个老人!程灵吓得双腿一软,差点跌倒在地上。虽说算不上英雄气概,但胆子也不算小的,程灵如今看到如此诡异的一幕,加之没有一点思想准备,一刹那吓得连逃跑的力气也没了。 正当他想努力移动那双不争气的腿时,床上僵尸一样的老人动了,不但动了,而且还开口说话了。 “小伙子别走,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 虽然天气又闷又热,但老人骨瘦嶙峋的身上穿了一件长袖睡衣和长腿裤子,眼眶深陷,眼睛紧闭着。只见他一边从床上爬起来,一边双手在床边摸着什么,不一会手里就多了一根拐棍。 “小伙子,你进来坐啊,我老头子眼睛不好,看不见。”老人边说边用拐棍开路,朝着房间里唯一一只椅子走了过去。 这房子里竟然还住着人!程灵心里有点火了,死胖子整人不是这么整的,跑了那么远的路过来,说好要卖的房子里竟然还住着人!程灵没有马上离开,他已不再是二十岁的毛糙小子了,他要听听这老人怎么说,因为正常人是不会没事拿还住着人的房子到中介公司去挂牌玩的。 “小伙子,你是谁啊,到我这里有什么事吗?”老人的声音听起来有点闷,好像隔着一层玻璃似的,人也看上去有点模糊,可能是房间的灯比较暗的关系。 “大爷,我是房产中介公司的,听说你的房子要卖啊?”程灵说道。 “又是房产中介,又想惦记着我这套房子,哼!”老人听了程灵的话,用力躲了躲手里的拐棍。过了片刻,接着又似乎自言自语的说道:“哎,来就来了吧,总比没人来强吧。” “大爷,您是不是不想卖这套房子啊?那这样的话我就不打扰了。”说完程灵决定要撤了,想着回去怎么也得好好整整那死胖子,大不了再换个工作。 “小伙子别走,你还没听我说完怎么就知道我不卖房子呢?”老人一听程灵要走,马上松了口。 好吧,暂且听听这老人要说些什么,哪怕他不卖,就当是陪聊吧,看样子也是个孤独的老头。程灵决定留下来了,但环顾四周却没发现可以坐的椅子,只得在床沿上坐了下来。 老人坐在椅子上,把拐棍杵在前面,两只手扶在把手上,瞬间陷入到了他的思绪中。 “你可能见过我儿子了,就是那个要卖房子的中年人。” “还没见过,是我们经理接待的。”程灵说。 “哦,没关系。说起我儿子,小时候很优秀的,你不知道吧?他小时候学习一直是班级里最好的,老师们都说他将来能有出息。我们以前住在乡下的,为了能给他报个好学校,我和他妈托了不知多少关系,花了多少钱,才把他送到城里的学校来上学。那时候真是不容易啊!”老人顿了个顿,已经完全沉浸到了回忆里去了。 七、老人的回忆(2) “那时候,为了能在城里照顾他,供他上学,我们一狠心把乡下的土地也租给了别人,租期是二十年,二十年啊!等于是把土地给卖了,这也好,绝了我们的后路。不过这个决定是对的,虽然我们的户口还是农村的,但我们却过起了城里人的生活。那时候我一个人要打三份工,他妈在家里专门负者照顾他,虽然累点但却很有干劲。”老人又顿了顿,嘴角挂着微笑,看来这是一段辛苦但十分美好的回忆。 “就这样,直到儿子上了高中,他考上了一家市重点中学。你知道吗?那时他们全班只有三个人考到市重点,我儿子就是其中一个。”老人脸上又露出了自豪的神情,“只是市重点在xx区,离我们这里挺远的。他妈就和他在学校边上租了一间小房子,我没法去,我的工作在这里。” “市中心的房租真是挺贵的,就那么小一间房要了我大半个月的工资。没办法,我住到了乡下,然后每天天不亮起床,再赶到城里来上班,那时候做梦都想要在城里买套房子。那时我们虽然辛苦,但看到儿子那么有出息,就觉得特别有干劲。我拼命的工作,除了供他们在那里的生活外,就把钱攒起来,准备买房子。” “是从什么时候起,儿子开始变得呢?”老人若有所思,“是有一次我去学校看他,害的他被同学笑话是乡下人抬不起头吗?还是他为了学习开始他妈吵?像我们农村出来的,全靠读书来翻身,给他压力是应该的,可能他妈也急了些,总是责备他这没做好那没做好。但是他也不能说不读就不读吧,我们花了多少心血啊!”老人说到这把拐棍用力往地上跺,程灵静静地听着。 “好了,最后回来了,继读了个普通高中,不过大学虽然没考上,还好考了个中专,这就意味着他的户口可以转成非农户口了,不用脸朝黄土背朝天,也算是书包翻身了吧。不过谁能想到呢,现在全市又在搞取消农业户口,不用拼死拼活的读书,不管孩子出生在哪里,一生下来就是城里人了,可笑吧!” “不过有一件事还是做对了,就是我拼了命买了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我是我们村里第一个在城里买房的。”老人脸上又不自觉的露出了自豪的神情。 “虽然儿子总把没考上大学的责任怪在我们头上,但总的来说,那时和我们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关系变坏大概就从他结婚后开始的吧。小夫妻要住这套房子,这没问题,但不能把我们赶走啊,要是我们住到乡下,我工作实在太不方便了,我也一把年纪了,叫我像十年前那样拼,拼不动了。虽然房子小了点,但房间隔一隔还是能住的,但他那个媳妇不干啊,天天闹天天吵,后来没办法他们出去租房子住,两居室的中套,房租还是我出的。”老人继续喋喋不休的诉说着。 “后来我给他们付了首付,他们贷了一点款,总算把他住的那套房子买了下来,这下总算清净了,两套房真是扒了我两层皮啊!”回想买房子的经历,老人直摇头。程灵身处于这个物欲横流房价飞涨如洪水猛兽般肆虐的大都市,深有同感。 “虽然房子买好了,但亲情好像也断了,一年也难得来看我们一回,来了也说不上几句就走了,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们?我和他妈是有多疼爱他啊,乡下孩子见都没见过的牛奶,小时候起我们从来就没给他断过。后来我老太婆过世了,我也老了,眼睛也看不见了,他又打起了我这老房子的主意了。竟然要把我送到敬老院去,说是他没办法照顾我,敬老院可以更好地照顾我,我才不要人照顾呢,我知道他是看上了我的老房子,想把它卖了,然后再换个大的。” 程灵一直在静静地听着老人的诉说,虽然有些啰嗦漫长但没有打断,他好像看到了这个城市底层原住民的生存状态,同样是围着自己的孩子和房子,在生活的漩涡里不停地挣扎。虽然他一直觉得他们这些外来的新上海人生存不易,但看来他们也一样值得同情。 “小伙子,你说我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奉献了一切,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他要这样对我!”老人越说越气,不停用拐棍跺着地板,发出碰碰的声音。而此时,房间的温度好像也在迅速下降,室外三十几度的温度,程灵在室内只觉得瑟瑟发抖。而此时房间的灯可能是长久不用的原因,也开始变得忽明忽暗,恐怖片的经典场景忽然重现。 程灵有些害怕,也没心情听故事了,他从床上站起来,打算和老人说拜拜了。但他还没开口,老人似乎早知道他的意图,不知何时已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的面前,伸出拐棍把他拦住了。 “小伙子,还没说到卖房子呢,你这么急就想走吗?”老人露出的古怪笑容让程灵心里发毛。 “不是,不是大爷,我,我听出来了,这房子是你的命根子,我觉得你不应该卖。我还有事,就,就先走了啊!”程灵一紧张就会口吃,这毛病一直没改好。 “你只要把我儿子叫到这里,我就同意把这房子卖了。” “什么?”程灵以为自己听错了。但看到老人拦在身前的拐棍放了下来,顿时如蒙大赦,忙不迭的溜了出去。跑到门外看到天上的星星月亮,深深吸了口气,捏捏自己的脸,确保自己不是在做梦。今天遇到的这个老人实在是有点诡异,但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他定了定神,刚想回去,一转身看到不远处的绿化带那边有个人影一晃而过,只看到那人身材高大,穿了一件花花绿绿的t恤衫。不会那么巧吧?程灵想起了今早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个好色老头。 看来今天是跟这些老头过不去了,回头看看刚才的房间,不知何时灯已关了,四周又变得一片漆黑。冷峻的房子在夜色里仿佛一头怪兽,正伺机择人而噬。 八、见鬼了 第二天刚一进公司,张丽丽就神秘兮兮的跑了过来问:“程老师,你昨天去看了四马路的房子没?” 程灵说:“看了,挺好的一间小套房,地理位置、卧室朝向、厨卫布局都挺好的,唯一缺点就是房子老了点。” 张丽丽听了,瞪大眼睛说:“程老师,你看房的时候有没发生怪异的事情,比如听到登登登的声音。” “没有啊。”程灵对张丽丽这种一惊一乍的脾气十分不屑,这姑娘脾气挺好,就是有点爱慕虚荣和八卦。 “是吗?”张丽丽觉得有些失望,继续说道:“我听老城区那里的中介说,那间房子里经常会闹鬼,以前很多中介去看房子的时候就会听到奇怪的声音,都快吓死了,所以那间房子卖了一年都没卖出去。” “我还好啊,没什么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就是里面有个老头有点奇奇怪怪的。” “天哪!”张丽丽发出一声惊叫,把眼睛瞪得像牛眼,并且迅速向后跳了一步,脸色惨白的看着程灵,好像程灵身上感染了某种致命病毒,立刻与他保持了安全距离。 “你肯定是见了鬼吧!” “小张,大白天的别开这种玩笑!”程灵被她吓了一跳。 张丽丽的高分贝迅速引起了其他同事的注意,都放下手头的工作围了过来。 张丽丽见同事们都在等她把话说完,于是也来了劲,继续说道:“我是听城西的中介,就是我的四川老乡说的,据说那间老房子里以前住着一个老头,但是一年前死了。后来房子里经常闹鬼,连隔壁的邻居都吓得搬走了。那房子就一直空着,既租不出去,也卖不掉,所以房东,也就是那老头的儿子才会老远跑到我们城东来挂牌,指望着哪个不知情的傻瓜会买了去。” 程灵听了张丽丽的话,心里咯噔一下:我滴个娘哎,可能真是见鬼了,怪不得觉得昨晚那老头怪怪的呢。 这时,胖经理从他办公司里探出半个头喊道:“哎哎哎,不要乱传谣言,传播谣言是要负法律责任滴。程灵,是不是又是你?”众人听到经理发话,顿作鸟兽散。 程灵感觉非常不好,比吃了一百只死苍蝇还要不好。都说气衰的人容易见鬼,可见自己得是有多衰啊。于是向胖经理告了假,也没等经理同意就匆匆出了门。 虽然张丽丽的话听起来很悬,但无风不起浪,所以最好还是去核实一下,别自己吓自己。 ※※※※※※ 中午时候,程灵又来到了四马路小区。他从电影里曾今看到古时候官府砍犯人的头要到菜市口,但行刑时间都会选在午时三刻,因为这时是一天之中阳气最足的时候,万一有什么冤魂野鬼也不会作祟,所以他耐着性子等到了中午才过去。 以程灵的经验,一般要了解小区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主要有两个地方可以去打听,一个是居委会,属于官方渠道;再就是小区的门卫室,属于民间渠道。于是他选择了门卫室,因为居委会是不会接受一个房产中介的调查的。 走进小区的门卫室,里面值班的是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约莫六十来岁的老头,程灵摸摸自己的鼻子,心里说了声“百无禁忌”,便笑着脸递上两包烟。这是他在来的路上买的,作为打探消息的敲门砖。 看到烟,谢顶的门卫老头倒也不客气,抽屉一拉,手一挥,两包烟就消失在抽屉里。程灵看到有门,忙说明来意。门卫老头倒也不急回答,指着边上的小椅子说:“先坐着,问101室的人,你不是第一个,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你是中介公司的还是要买那套房子的?” “中介公司的。”程灵老实回答道。 九、门卫老头的回忆 门卫老头摸了摸他滚圆的脑袋,并顺手捋了捋剩下为数不多的头发,慢悠悠的说道:“按理我们与101室姓顾的那家人也没什么恩怨,不应该说他家闲话,但是那顾家的小子实在是气人,我也是为了伸张正义,打击歪风邪气是吧,你到外面可不能说是我说的,他们房子卖不掉要赖到我头上的。” 程灵心道,看来这闹鬼传闻的源头在这儿啊,嘴上却说:“老师傅您放心,我这人是出了名的嘴巴紧。” 门卫老头从另一个抽屉里拿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在烟雾缭绕中眯着眼,开始了他的故事。 “101室这家人是最早在这个城区买房的那一批人,这家的男人不容易,因为当时能在这里买房的不是老板就是领导,他一个工薪阶层靠着打工,愣是在这里买了商品房,我就挺佩服他的。以前他们老两口和儿子是住在一起的,后来儿子结婚后就搬了出去,据说他儿子也没什正经工作,老大不小了还经常来问老顾要钱,没钱他就吵。但老顾对儿子是真好啊,一把年纪还出去打临工,赚来的钱补贴儿子家用。直到他眼睛有了毛病才不做了。他眼睛开始是小病,但他舍不得花钱去看,忍着,后来就看不好了。” “那101室那老头,老顾,现在还在吗?”程灵可没心情听101室的历史故事,他要知道重点。 “去年死的,死的挺可怜的,还是隔壁邻居发现的。据说隔壁邻居闻到了臭味报了警,警察来后撞开他家的门,发现他已经死在了床上,都烂了。当时我也去了,还帮忙一快儿处理了尸体。”门卫老头说道。 “那他是怎么死的?”程灵虽然心里有准备,但经门卫老头证实了后,还是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 “这个就没有一定说法了,警察的尸检没查出什么来,都烂了还能看出啥?事情发生后警察把他儿子带到派出所里去问话了,但也没问出什么。可是我们都说老顾是被他儿子活活饿死的。” “饿死的?这怎么说?”程灵来了兴趣,了解一下这鬼的故事总没错的,这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你听我说。”门卫老头似乎觉得找到了好听众,有点来劲了,“这老顾眼睛不好,加上老伴走得早没人照顾,他儿子就用他的退休工资请了个阿姨来给他做饭,外加偶尔照顾一下,死之前阿姨有事要回外地老家,就跟他儿子也说了,但警察问他儿子,他儿子竟然说不知道这事。他儿子平时很少来看他老爹的,等被邻居发现就晚了。后来阿姨和他儿子各执一词,都说不清楚,就不了了之了。你知道为什么说他是被饿死的吗?我听派出所里传出的消息,尸体检查的时候,在老顾的胃里发现了许多碎纸屑。” “什么,碎纸屑?”程灵感到惊讶。 “就是嘛,可能是老顾饿急了就随手抓了家里的纸吃。”门卫老头肯定的说道。 “那老顾为什么不去外面求救呢?”程灵问道。 “其实老顾不但眼睛瞎,还得了轻度的老年痴呆,脑子时好时不好,而且和隔壁邻居的关系也没处理好,所以没什么人去关心他,也挺可怜的。”门卫老头说道。 “那他儿子为什不来照顾他,儿子照顾老子不是天经地义的吗?”程灵觉得有些愤怒了。 “就是嘛。老顾把钱看得太重,所以和其他亲戚关系都不太好,但对他儿子是真好,为了儿子吃了不少苦,但有什么用,养了只白眼狼呗。只有算计他老子的钱了才会来看看他。”门卫老头吸了口烟,郑重地说到:“你知道吗,自从老顾死后,那房子里就经常闹鬼啊!32号底楼那几户人家吓得全搬走了,听他们说夜里常常听到空房间里有人走动的声音和棍子敲地板的声音。我们现在晚上都是绕开那里走的,想想就害怕啊。” “你说的是不是那种拐棍敲地板的声音?”程灵心虚的问道。 “是啊,你听到过啦?据说在老顾出事前几天,隔壁邻居也听到过那种“登登登”的声音,估计那是他在求救,没力气喊,就用拐棍敲墙壁、地板,但隔壁邻居都没当回事。现在老顾变成了鬼魂,回来报复他们了,吓得他们有家不能回,房子也卖不出去,亏死他们了。” “照你这么说,他儿子当时是故意不给他老爹送饭,才会被饿死的,可是为什么呢,毕竟是他亲爹啊?” “亲爹亲还是一百万人民币亲!小伙子你是房产中介,你应该知道这几年上海的房价是发了疯的往上涨,我们这里现在已经是两万一个平米了,老顾的那个小套至少也得值个一百多万啊!一百万什么概念,就是一下子成百万富翁了。他那儿子还不盼着他早点死,好把房子卖个大价钱。哎,简直畜生不如啊!现在倒好,这房子一闹鬼,一文不值了,也是老天有眼啊!”门卫老头愤愤说道。 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有时确实会变得禽兽不如,包括对自己最亲的人。大多数时候大家还像个正人君子一样和和气气,看似人畜无害,其实是还没有足够大的利益诱惑而已,实际上很少有人能经得起诱惑,程灵不禁感慨。 现在,最差的预期被证实了,程灵失魂落魄地退出了门卫室。 刚一出门,耳边就响起一阵尖锐的刹车声音,紧接着一个比刹车声更尖锐更高分贝的声音在耳边炸响:“寻死啊,走路没长眼睛啊!” 程灵定睛一看,一个四眼瘦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他跟前,车轮离他只有半寸的距离,程灵的贸然窜出把这个四眼小哥吓得不轻,有点恼羞成怒了。 “对不起,对不起。”这年头谁也惹不起啊,程灵连声道歉,确实是他失魂落魄的没有看路。 “下次当心点,像个十三点……”,四眼小哥丢下一句脏话,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md,听口音就知道不是上海本地人,竟然用蹩脚的上海话骂我!”程灵气的差点吐血,大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之感。 十、老头,又见老头 真是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程灵正想着要去庙里拜拜菩萨,求个护身符什么的,忽然斜刺里又窜出一人挡在了他的前面,他一时收势不住,就一头撞了上去。 “碰”的一声,程灵好似撞在了一块钢板山,鼻端顿时传来一阵浓烈的香水味。 “md谁啊,走路怎么不长眼睛,别不开眼啊,老子正心情不佳呢!程灵有点急眼了,倒霉也不能够这么个倒霉法呀,简直不给人活路走。 抬头一看,不是别人,竟然是上次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个好色老头,墨镜加牛仔帽,肩背一个黄色牛皮背包,酷到不行,正不怀好意地笑着看着他。 “原来是你这好色老头啊!”程灵叫道,“怎么着,在这里截我,是想打击报复吗?” 这次明显是碰瓷的架势,程灵一看来者不善,便准备迎战,但浑身上下摸了一遍,除了一串钥匙,也没能摸出一件趁手的“兵器”来。于是再往地上一瞄,要说大城市卫生搞得真是好,别说板砖了,连片树叶都没看到,暗叫不妙。 “小子,终于找到你了,这回看你往哪里跑!”好色老头一说话,声如洪钟,铿锵有力。 果然是来寻仇的,但程灵想不起来倒底是哪里得罪他了。难道他真是个扒手,公交车上坏了他的好事,被他惦记到现在。程灵暗暗叫苦,想想自己也是倒霉的可以了。 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实在要动手就逃快点,这是程灵的一贯原则。打架是人类原始动物性的体现,迈入二十一世纪的文明社会,打架这种简单粗暴毫不解决问题的行为,是程灵所不齿的。当然,也是他所不在行的。 逃跑也是个技术活,但程灵就很有经验。他假意面带笑容,伸出手来与老头握手,等老头莫名其妙的伸出手,还没弄明白是什么情况的时候,程灵猛地用力一拉老头的手,使得他往前一个趔趄,程灵却借着这一拉之力直窜了出去,等老头稳住身体往后一看,程灵已一溜烟跑进了小区里。 这个小区道路四通八达,错综复杂,但是程灵早在第一次来的时候就基本摸清了这里的情况,所以他想借着有利地形把好色老头给甩了。 人在危急时刻总是能激发出意外的潜能。程灵觉得自己的身体从来没这么轻盈过,跑路的速度飞快,道路两边的大樟树在身边快速后退,一条小道两三步就跑完了,他觉得自己快要飞起来了。程灵不记得自己最近一次跑步是什么时候,他现在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有这么大的运动潜能没被开发出来。 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一个看上去有六十好几的老头,竟然也能跑得那么快,速度甚至超过了三十岁的程灵。好色老头跑步的姿势很奇怪,他看起来就像是在空中滑行一般,两只**替在地上一蹬,身体就飞了起来,像只大鹏鸟一样扑向程灵这只小麻雀。程灵回头一看,猛然在绝望中明白了一个事实,这老头不是一般人。 好色老头就像拎一只小鸡一样把程灵拎在了手里。程灵已彻底放弃抵抗,正确地认清了敌我形势,并迅速而又坦然的接受了它,这也是他的一个优点。就凭好色老头露的这一手,他自认为还没资格和老头玩。 “臭小子,还跑吗?” “不跑了。” “为什么不跑了?” “跑不过您。” “哈哈哈……”好色老头大笑,顺手放开了拎着的衣领,两手抱在胸前笑眯眯看着程灵,一副笃定的样子,也不怕程灵再耍滑头跑路。 “臭小子,我看你现在的处境不妙啊!”好色老头说道。 “大爷,求您高抬贵手放我一马,我知道您是位高人,别与我这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啊。”程灵发自肺腑的哀求道。 “放你一马也可以,但你必须帮我做一件事,这事办完了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一定会感谢我的。”好色老头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看的程灵有点心惊肉跳。 果然有事,但如今人在人家手里,还是先顾了眼前再说,于是说道:“您老尽管说,只要不是伤天害理,我能力范围以外的,我一定办到。” “好。”好色老头一拍手掌,道:“你去把32号101室的房东叫到房子里。” “什么?怎么又是101室!”程灵一听到101室,一股寒气马上从脚尖直冲脑门,“那屋子可正闹鬼呢,而且你叫房东去那房子里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我可不做的。” “放心,我就是去捉鬼的。据我了解,那鬼魂的儿子生前对他不好,所以产生了怨念,使他的灵魂粒子聚而不散,而且死的时候因为空气里的电离子强烈干扰,使他的灵魂粒子无法转化到二类空间去。现在只有他儿子出现,刺激他留存在世上的所有灵粒子都出来,我才能把他完整的送到二类空间去。”好色老头拍拍程灵的肩膀。 程灵对好色老头嘴里说的什么灵魂粒子、电离子、二类空间等名词听得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是不是刚从精神病院偷跑出来的,不过虽然满嘴胡话,人类好色的本能倒还是在的,身上的功夫看来也没落下,要成功摆脱他确实不太容易。但是101室闹鬼可是真的,这可是我亲眼所见的。难道他其实是个神棍,像现在很多假和尚假道士一样,专门靠装神弄鬼骗钱? 程灵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于是一脸苦逼的对好色老头说道:“老英雄,我兜里只有几十块钱,还不够请您吃顿饭的,实在没钱请您去在捉鬼啊。” “我不要钱,义务为群众服务。” 还没等程灵想出办法来应付,忽觉领子上又是一紧,又被好色老头拎了起来。老头手劲奇大,把他拎的像件挂在衣架上的衣服,摇来晃去,脖子也被勒得喘快不过气来。 “在打什么歪脑筋,马上去办。” “您快松手,放我下来,马上就办。”程灵的小心思被好色老头看穿,只得求饶。 老头把程灵放下来,两手臂在胸前一抱,眼睛直瞪着程灵。 程灵被瞪得没办法,只得说道:“那房东的电话号码在我们经理那,我得回去一趟拿号码。” “别废话,我知道你有电话号码,赶紧联系。”老头似乎已看穿一切。 “好好好。”程灵无计可施,只得乖乖就范。他还真有房东的联系方式,就是在出来前问胖经理要的,打算如果这里问不到什么就联系房东再问问情况的。心里直纳闷这老头是怎么知道他有电话号码的,兴许是蒙的吧,也只怪自己太嫩,被他一唬就怂了。 “必须让他来这里,否则……”好色老头做了个掐脖子的动作。 程灵虽然不相信光天化日之下老头敢对他下死手,但要是真是个精神病那就不好说了,万一惹毛了他来个狠的,那自己和谁讲理去。被一个精神病人莫名其妙的弄死,死了也白死,可怜了老家的父母,精神病人作案,连个赔偿金都没有的。程灵觉得还是保险点,按老头的意思来,到时再看看有没有脱身的机会。 程灵马上拨通了姓顾的房东的手机,假称有人要买他的房子,坚持要房东过来一起验房,否则就不买了。电话那头那个姓顾的推三阻四死活不肯来,但当听到程灵这边出的价位,再加上程灵对卖房的艰巨性详细述说了一遍后,终于答应来了。 但姓顾的房东并没有马上过来,期间又打电话催了好几次。而这段时间程灵被好色老头像盯贼一样盯着,没有一点逃跑的机会。大概靠近晚饭时分,房东终于来了。 十一、四眼房东 房东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瘦小的中年男人,穿一件略显宽大的短袖衬衫,戴一副黑框眼睛,三七开的头发梳得纹丝不乱,胳膊里加了个牛皮小包,一副斯文模样,但从眼睛片后面左右飘移不定的眼神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心眼活络内心不太光明的家伙。看了第一眼,程灵就对眼前此人的厌恶感油然而生,对门卫老头的话不由又信了几分。 四眼房东熟练的从他的夹包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三支想递给程灵和好色老头,但被谢绝了,于是把多余的两支又插回了烟盒,剩下一支叼在嘴里,掏出打火机点上,在长喷出一口烟后,斜着身子对好色老头问道:“是你要买我的房子?” 好色老头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 “价格是一平二万一吗?我这房子不瞒你说,要不是我现在要把它卖了再换套大的,还真舍不得呢。它房型好,地段好,虽然房龄老了些,但是实话告诉你,据我打听到的消息,再过两三年这里就会旧城改造,一旦这里拆迁的话,那可是一套换两套啊!说实话,我还真有点舍不得卖它呢……”四眼房东边吞吐着烟雾边滔滔不绝地说着。 程灵心里对他的厌恶感不由又增加了几分,见他还要自欺欺人的表演下去,忙打住话头:“顾先生,这位老先生非常想买你的房子,只要你带他到房子里去看看,这事就定了。而且价格方面还可以商量。”最后一句话程灵故意靠过来,假装神秘的在四眼房东耳边轻轻说道。 果然,四眼房东小眼睛一亮,但随即又犹豫了,说道:“钥匙不是给你们公司了吗?难道你们没领他进去看过,干嘛非得要我带进去。我里面就不去了,这事全权委托给你们了。”说完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但却没有马上离开,只是斜着眼瞄着好色老头。 “我只要你带我进去看看,还有几个细节地方请你帮我说明一下就可以了。”好色老头朝着房子的方向一指,乌黑的墨镜配着他冷峻的面孔,在夕阳下显得有些森然。 四眼房东被好色老头的气势吓得往回一缩,对好色老头的提议直摇头。 “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马山要走,还是让中介陪你进去吧,我全权委托中介,有什么事尽管找他们商量。”四眼房东似乎看出哪里不对,说完把手里还没抽完的半支烟往地上一扔,转身就走。 程灵心中暗骂,这好色老头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刚才的样子把这小子给吓到了,一个心里有鬼的人是十分敏感的。 程灵刚想张口挽留,忽然身旁一个黑影闪过,好色老头身体一晃就拦在了四眼房东前面。程灵以为好色老头又会故技重施,像对付他那样来对付这个瘦小的男人,心里忽然有种搬凳子看戏的恶趣味闪现,对于接下来的事他还是有点期待的。自四眼房东来之后,他一直非常好的配合着好色老头,其实心底对好色老头如何糊弄(修理)这个男人是有所期待的。 只见好色老头走到四眼房东面前,摘下眼镜,露出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然后一只左手拍在四眼房东肩膀上,一只右手伸出一根食指,摆在四眼房东眼前,同时脸凑近了四眼房东的脸。由于隔了一些距离,程灵也不知好色老头跟四眼房东说了些什么,只见四眼房东动也不动的看着好色老头,任由好色老头在他面前嘀咕着什么。 不过很快,好色老头就与四眼分开了,重新戴上了墨镜,朝着程灵打了个响指,说道:“走吧,被我说通了。” 果然,好色老头一走,四眼房东立马跟了过来,没有一声抱怨,乖的像儿子跟着老子。虽然四眼房东的行为有些前后反差,但程灵也不想搞清楚好色老头究竟对他说了些什么才说动他的,他目前的最大愿望就是早点离开这个神秘又有些神经的老头,再说他是打心里不想再去见那个死老鬼了。 “大爷,人我可是给您找来了,您就放我走吧!”程灵说道。 “你怎么能走,一块去见识一下嘛。我看你小子潜力不错,有没兴趣跟着我干?”好色老头也不管程灵愿不愿意,一把拉住程灵就走。 “大爷,您这行太危险了,不太适合我,我没什么人生大理想,就想能有口饭吃,然后平平安安过完余生就行了。” “你没见过怎么就说不适合,等你见识了,开了眼界,说不定求着要拜我为师呢。” “大爷,您就高抬贵手放了我吧,我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整一个庸人俗人,肯定是干不了这行的。” “你能看到魂魄,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这就叫天赋知道吗?而且你的潜力非常大,大爷我是不会看错的。” “你怎么知道我看得见鬼魂?” “上次遇到你后,我对你做了详细的调查,你们那个破中介公司我也去过了,今天在这里遇到我不是意外,知道了吗?” 程灵忽然明白了,敢情是被这老头给盯上了。只是不知道是从公交车上开始,还是后来在101室的门口,程灵现在确定上次他从101室出来看到的那个穿花t恤的应该就是他。如果从公交车上就开始的话,那也太可怕了,但想不明白的是自己身上那点吸引到他了,看到鬼魂这个事情应该是被他盯上之后,他从中介公司那里打听到的吧。 说起看到鬼魂这个事,程灵忽然明白,心想原来那房间里的鬼魂其他人是看不到的,自己能看到不是因为霉运,而是天赋?难道自己真有阴阳眼,据说有阴阳眼的人是能看到死人的魂魄的。但是以前为什么从没看到过,难道这阴阳眼的特殊能力是最近才开发出来的?那岂不是太惨了,下半辈子难道都要永远和这些魂魄纠缠不清了! 正当程灵胡思乱想的时候,101室门口到了。 十二、空间结界 程灵一想到里面那个鬼老头,就忍不住双腿打颤。但被好色老头捏着手,一丝挣扎的力气也没有,就这么乖乖地跟着走了进去。程灵曾在武侠小说里看到过,一些武功高强的人会捏住别人的脉门,不管对方武功多么强大,也是一丝力气也用不出。但那是武侠小说,是想象加夸张虚构的,难道现实生活中也有这种神功。再看那位四眼房东,也是一路跟着,倒是不用用手捏着,但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也不知老头对他做了什么手脚,先前老头“说通了”的解释,连小孩都不会信。 一路被老头挟持,程灵没有贸然喊叫求救,因为见识了老头的身手,再看到他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就知道老头绝对有把握在引起路人关注之前,就会把他这个问题解决掉的。再说现在的人越来越冷漠,就算肯仗义出手,面对老头估计也没多大胜算,万一老头狗急跳墙就得不偿失了,至少现在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所以,程灵只能忍耐着。 进入到101室的客厅里,程灵好似觉得死到临头便开始垂死挣扎一般,开始一边求饶一边挣扎。但是,还真是有点用处呢! 好色老头忽然放开了程灵,把他往墙角一丢,然后不紧不慢地在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件罗盘一样的东西,在客厅正中间一摆,那“罗盘”便发出了一道柔和的蓝光,瞬间充满了整间屋子。 程灵平生第一次看到了让他觉得神奇地东西,会拐弯的光! 那蓝光如同水流一般,环绕在众人周围。那一丝一缕的蓝色光线犹如北极光一般,绚烂多姿,飘逸不定,一团团一缕缕,似丝带如发丝,从“罗盘”一端流出,环绕一圈后又回到了“罗盘”另一端。 这个漂亮而又怪异的蓝色光圈看得程灵有点傻了,竟然忘了逃跑,等反应过来刚想起脚开溜,就听好色老头不紧不慢地说道: “我已经在我们所在的这个区域划出了一个低质空间,就是你们讲的那种所谓“结界”的东西,别看这些又像光又像水流一样的东西,它们是高速粒子,现在以比光速快一百万倍的速度再运动,在我们四周切割出了一个低质空间。这个空间已经与我们原来所在的空间脱离了,虽然离得也不太远,但是现在里面的人别想出去,包括那个由灵魂粒子构成的阴灵。当然,外面的人也无论如何进不来了。” 对于好色老头的这番奇谈怪论,程灵当然不信,这看似淡淡的蓝光还能困住自己?他甚至能隔着蓝光看到外面房间的墙壁和出去的那扇门,只是外面的景象被蓝关阻隔,看起来如同透过了一块凹凸不平的有色玻璃,有些扭曲而已。 程灵乘好色老头在整理他背包的时候,猛地往外冲去,但是不知怎的身体并没有碰到任何物体的阻挡,也没有感觉有什么异常,只是眼睛被蓝光一闪,然后发现兜了个圈子又回到了原地。程灵连续试了几次,连吃奶的劲都用了出来可是结果还是一样,无奈最后只好乖乖放弃。 好色老头看到程灵的举动倒也不阻止,只是静静地看着,等程灵玩累了,就从背包里拿出一把样式古朴的刀,大概一米左右,没有刀鞘,有点类似于日本的武士刀,刀身细长,但没有武士刀弯曲的弧度那么大。也不知用什么材料打造,看上去漆黑而没有一丝光泽,刀身和刀把似乎是一体的,也没有护手,刀把上只是随意缠着几圈布条,只是为了方便拿握,除此以外整把刀便没有了任何装饰物。 程灵有点脑子不够用了,好色老头稀奇古怪的东西一件又一件,他不明白那只看上去不大不小普普通通的背包里怎么能放得下那么长一把刀。 好色老头没有解释他的包,倒是对他拿出来的黑刀格外看重,目光灼热地仔细盯着黑色刀身,随后又随手甩了几下,讲解道:“这把刀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造的,反正拥有它的主人都喜欢给它取个名字,传到我这里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黑’,嘿嘿,有人说像乡下土狗的名字,你说像吧?” 程灵不由点了点头,看到程灵点头,好色老头不禁气结。 “你小子别瞧不起它,它可是降妖伏魔的一把好手,自它诞生之日起,不知斩了多少恶灵,甚至是异空间的怪物。制造它的材料据说是只有二类空间里才有的十分稀有的黑金,由好几位铸刀大师历经数百年不断完善才最后铸成,别说我们这个世界上找不到第二把,就是放眼整个蜂巢空间,也是把一等一的好刀啊。” 好色老头说罢,随手朝摆在房间角落里的那台旧冰箱轻轻一挥,没听到任何破风或金属碰撞的声音,而冰箱一角已悄然滑落,露出了一个整齐的切口,如果程灵走进仔细观察那个切口的话,会发现切口边缘的金属还在不断慢慢的往下消融。 “不错吧,它不但削金如泥,最厉害的是能切割任何性质的灵粒子,任何恶灵都经不起它轻轻一刀,危急时刻能帮你大忙,而且等你用到它,还会发现许多意想不到的好处。不过对付一般的阴灵,最好还是不要用到它,因为灵粒子被切割掉后,就不能完整的把这些阴灵送到二类空间了,哈哈哈……。”好色老头边说边笑了起来,看得出这种事也没少做。 随后,好色老头反手持着“小黑”,又从包里取出一个盒子,从盒子里拿出一种类似于隐形眼镜一样半透明的东西,把它塞进了四眼的眼睛里。 “这是一次性显灵镜片,让他们父子最后再好好团聚一回,为了能给这个四眼一个难忘的告别,我也是花了血本了。”好色老头又转头对程灵说道:“其实摆渡灵魂用不着这么麻烦,但我是个完美主义者,这些都是我义务做的。”好色老头有点违和的朝程灵摆了个俗气的胜利剪刀手。 “好了,开工了!”好色老头脸色一正,一脚把卧室门踢开,拎起四眼房东就往卧室里扔了进去。 十三、阴灵的攻击 不一会儿,四周空气的温度急剧下降,程灵上次来这里时心慌的感觉又出现了,而且这次比上次更加强烈。 “灵魂粒子在聚集的时候,会大量吸收空气中的温度,所以会觉得有点阴冷。”看到程灵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样子,好色老头解释到。不过随即他又皱了皱眉,自言自语的说道:“这个阴灵好像有点特别啊,没想到在城市里也会形成这么厉害的家伙,看来怨念不浅。” 说着他推了推鼻子上的墨镜(程灵奇怪房间里的光线这么差,他居然还带着墨镜),用教学生的口气对程灵说道:“有些阴灵会因为一些特殊的环境,再加上生前性格太偏激或是执念太强,而自己的精神力量也足够强大,就会在肉体死亡后灵魂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不肯流转到二类世界去。这时候就需要我们灵魂摆渡人出场,来摆渡他们的灵魂,送他们去该去的地方。不过,最头疼的是它们中偶尔有些会发生变异,产生特殊的穿梭能力,能在一类世界和其他小空间里游走,要摆渡他们很麻烦,搞不好还会有生命危险。” 一边说着,好色老头一边又把刚才扔到卧室里的四眼房东给拎了出来。还没等四眼房东身体落地,一团白乎乎的东西也跟着飞了出来。好色老头就如同钓鱼一般,四眼房东是鱼饵,那团白乎乎的东西就是上钩的鱼了。 程灵定睛一看,只见那白乎乎的东西还在不停变化形状,好像是在不断长大,更确切的说是在不断形成。好像空气中有某些物质在不断的被凝聚出来,然后聚拢到那白乎乎的东西身上,使他越来越看上去像一个人形。 好色老头指着那东西说道:“有时候阴灵会感觉到我的存在,所以就会躲着不肯出来,用他们的执念来引诱他们出来是最直接的办法。不过,这个阴灵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好像聚灵能力还挺强大的,不过你放心,我已经打开了结界,它最多也只能吸收到这小空间里的灵力,不会像上次那样弄得不好收拾。” “上次?” 好色老头自知失言,喉咙里发出几声干咳,便转过身去,对着仍然一脸痴痴傻傻的四眼房东说道:“一个人不能总是做恶,如果过了就要接受惩罚,整个生命空间的精神力总量是平衡的,所以今天我来帮你偿还你欠的债,免得欠多了日后你还不起。” 说完右手在他脑后轻轻一拍,顷刻就听到四眼房东杀猪似的一声惨叫,猛的抱住正好在边上的程灵的大腿,瞪着惊恐的眼睛看着四周,特别是眼前已经现出人形的阴灵——他的老爹,老顾。 此刻,阴灵“老顾”的外形显得格外恐怖。双眼虽然圆睁着,但眼球上却没有眼瞳,惨白的眼珠子盯着程灵这里。四周没有风,但全身的“衣服”都在飘扬,好像在显示他的愤怒。 他全身上下散发着白色的光芒,忽亮忽暗不太稳定,但那绝对不是圣洁的白色,程灵一看到这光,就知道为什么人死后要盖白布,因为这就是死亡的颜色。这一吞一吐的光芒,仿佛要吸取人的灵魂似的,使程灵难以抑制的产生了发自灵魂深处的深深恐惧感。四眼房东更是身体抖得像筛糠,嘴里更是像条待宰的狗般发出了呜呜的如泣似诉的声音,一滩黄色的水流缓缓从身下淌了出来。 “畜生,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这样对我?”四周忽然又是寒气大盛,那阴灵的两只手臂不知为何忽然暴长,十个指头犹如十把锥子,飞速插向程灵和四眼房东。 但是两人早已吓傻,除了簌簌发抖,身体就像被钉在了地上,无法移动半分,眼看着那十根发着惨白色光芒的手指直直插了过来。 忽然眼前一花,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阴灵手臂上轻轻一敲,阴灵痛得发出一阵尖锐的啸叫声,震得程灵的耳朵生痛。原来是好色老头关键时刻用“小黑”的刀背在阴灵的手臂上敲了一下。 好色老头怀抱黑刀靠在墙角,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对着阴灵说道:“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原则,今天可以让你稍稍嗨皮一下,也好让你的怨念稍微降点温度,这样方便我摆渡你,但是,可不能伤人哦。”在如此诡异恐怖的时刻,好色老头一番话又尽显逗比本色,让程灵大跌眼镜。但不知怎的,程灵那种深深的恐惧感倒是消退了不少。 不知阴灵又没听到好色老头的话,看到他儿子后,仿佛就已陷入到疯狂之中,完全没了程灵第一次见时的理智,像一只猛**对眼前的猎物发起致命一击,但却又有所忌惮不敢贸然出击似的,不停在程灵两人的身前游走,身上恐怖的白芒忽亮忽暗,嘴里依然只有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 忽然,阴灵似乎想通了似的,转过头来对着好色老头嘶哑咧嘴,作势欲扑。好色老头对此亦然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推推鼻梁上的墨镜,对着阴灵说道:“你想干嘛?我是给你时间和儿子作最后告别,别给脸不要脸啊!……” 话没说完,只见阴灵身体不动,双手又是暴长,如两根弹簧般插向好色老头。好色老头身体根本连动都没动,对这阴灵的攻击完全没放在心上,只是用刀背轻轻一挥,就想把阴灵的两只长手拨开。但是,刀还没碰到手臂,就看到阴灵的肩膀上又“长”出了一只类似于手臂模样的东西,依然如先前那样,直插四眼房东头颅。 好色老头一时大意,小看了这阴灵的能耐,不禁大叫道:“小心!” 程灵还没弄清是什么状况,只觉得身体被人一推,自己的脑袋就直冲着那阴灵插过来的手指而去,心中大叫:好卑鄙! 那直插而来的发着惨白光芒的手指在程灵眼里显得无比清晰,甚至能看到在接近自己脑袋的时候手指正快速变形成如匕首一般的尖锐,如此近的距离就是程灵状态正常,精神饱满也已避无可避,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眼睛闭上,静静等待死神的降临。 十四、欠债还债 但是正当那催命手指即将到来的时候,程灵忽然看到了一丝不一样的情况。那原本正对着他笔直飞过来的手指忽然发生了微微的倾斜,随着距离越来越接近,倾斜的角度也越来越大,到程灵脑袋上的时候,那手指几乎是横着过来的,“啪”的一声,重重砸在了程灵的脸上,直打得他眼冒金星,同时一股刺骨的寒气扑面而来,虽然外面是初夏季节,但感觉如同在腊月里被淋了一盆凉水,让他又是一阵颤抖。 阴灵再次发出一阵尖锐的啸叫声,当程灵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阴灵新长出来的“手臂”已被齐臂切断了,而另一边的地上正插着“小黑”。估计是好色老头危急时刻脱手掷出“小黑”,切断了阴灵的“手臂”,才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程灵一命。 只见好色老头一个闪身,避开阴灵另外两只手的攻击,又飞出一脚把阴灵踢得直飞了出去,一直被踢到了刚才出来的那间卧室里,暂时没了声音。 好色老头有些有些尴尬,冲着程灵忙解释道:“刚才一开始就被这阴灵给骗了,我看到它一副嘶哑咧嘴的样子,以为它没剩下多少灵智了,没想到还这么聪明,而且灵力这么强,还能变换身形制造出灵身来,差点就出安全事故了。” 程灵哭丧着脸说道:“大爷,你硬是把我弄到这里来观摩,好歹要负点责任啊,我还年轻,外面还有美好生活等着我呢。” “意外意外,下次注意。”好色老头边说边从地上拔出了“小黑”。 “还有下次啊!”程灵的脸变成了苦瓜。今天一晚上的刺激比起他自记事起活到现在加起来都多了。 “大师,快救救我,……,我不想死,……,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啊。”四眼房东推了程灵作挡箭牌后,此刻正蜷缩在程灵身后,看到好色老头似乎是唯一的救星,马上一边哭喊一边对着他一阵磕头。程灵在边上看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色老头走过来像拎小鸡一样,一把拎起了四眼,怒道:“不管你以前干了什么天理不容的事,今天我给你一个忏悔的机会,但看来你并不需要啊。真是死人好渡,活人难渡!” 说完就像之前做的那样,再次把他扔进了卧室里。 “老子和儿子的恩怨,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该怎么了结。债欠了,总要还的。”好色老头淡淡地说道。 此刻,四周的温度再次急剧下降,卧室里传来一阵凄厉的惨叫。 ※※※※※※ “大师,您这样做,那鬼魂会杀了他的。”程灵听到卧室里传来的声音,担忧的说道。 好色老头一副不必大惊小怪的样子,说道:“首先,那东西我们的标准叫法称为’阴灵’,还有我们作为摆渡人,虽然摆渡的是阴灵,但有时候活人更需要被摆渡。如果今天不摆渡那个四眼,他仍然执迷不悟的话,那可就真没救了!” 程灵想想刚才的生死一线,觉得好色老头的话也有点道理,一时无从分辩。 沉默了一会儿,好色老头接着又说道:“你放心,四眼的死鬼老爹死了也快一年了,虽然它的神志保存的很好,但是灵力已经一般般了,而且刚才又被我分离了一部分灵粒子,在这个小空间里又没法补充灵力,据我的经验,它现在能保持住人形不散掉已经不错了,没办法再伤人了。” “你确定?”程灵有些不相信,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就在眼前。 “等着看大结局呗。”好色老头不置可否。 此时,卧室里再次传来了四眼房东杀猪死的嚎叫声和阴灵尖锐的啸叫声。 ※※※※※※ “爸,我错了……,我是畜生,我错了……。”四眼跪在阴灵“老顾”的身前瑟瑟发抖,嚎啕大哭,不住地求饶。 “老顾”身上的白光明显比刚才暗淡了许多,它一手拄着拐棍,一手高高扬起,作势欲击,但是手举了半天,最后除了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外,就再无动作。胸膛起伏不定,不知是因为衰弱还是激动。 “哎……”一声叹息,“老顾”慢慢走近到四眼身前,吓得四眼只是磕头如捣蒜。“老顾”扶住四眼的肩膀,满含深情地说道:“儿子,看着我。” 听到“老顾”说话,四眼刚惶恐的抬起头,就看到一根惨白的手指按在了他的额头上,一缕肉眼可见的白色物质瞬间注入进了他的脑门里。 十六、摆渡灵魂 阴灵“老顾”疲惫不堪的出现在了卧室门口,拄着拐棍,一步一步走了出来。 “大师,这个世界已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我现在愿意接受你的摆渡。” “好,这才是圆满的结局嘛。贪婪是心中最大的恶灵,要摆渡它需要勇气和毅力,内心懦弱的人是无法彻底摆脱它的诅咒的,来世的路还需要你们自己选择。”好色老头见阴灵的最后执念也被化解,于是转过身去,从他的背包里拿出一个与脸盘大小的环形物体,这东西散发着暗黄色的金属光泽,上面还镶嵌着宝石,印刻着一些程灵看不懂的符号,看上去似乎是一件十分贵重的东西。 确实,好色老头小心翼翼的把它举过头顶,对着阴灵喃喃自语道:“肉体的消亡并不是最后的消亡,精神与灵力将永存与时间之海。今天我把你摆渡到另一个空间,你会在那里得到重生,此世界的罪孽将得到清赎,彼世界的重生不留遗憾。” 做完这些充满了仪式感的举动,好色老头对着阴灵大喝一声:“走吧。”顿时环形物体发出暗红色的光芒,并且迅速由淡变亮。此时,环形物体的中间出现了犹如水面一般的涟漪,接着涟漪抖动的越来越激烈,到最后犹如煮开的沸水一般,本来是透明的红色镜面迅速变暗变黑,到最后黑的如同墨汁,或者说是黑色的夜空。不一会儿,竟然真的在那黑色的夜空里看到有点点星光闪动! 从环形物体里看到的,赫然是一个宇宙空间。 那环形物体就像是一架望远镜,带着观察者的视线在浩瀚的宇宙空间里翱翔。不一会儿,环形物体马山锁定了一颗星球,一颗与地球几乎一模一样的蓝色星球。但程灵知道那颗星球绝对不是地球,因为围绕着这颗蓝色星球的,有多达七八颗卫星! “我们所知道的宇宙空间,其实并不是三维的,它是一个多维空间,可能是五维,也可能是六维,甚至更高维。就拿我们居住的这个宇宙空间来说,它就是六维的。除了我们这个三维空间,还有另一个与我们完全对应的三维空间。我们与那个空间的关系,就好比沙漏的两端,能量物质从沙漏的这端消灭,就会在另一端生长,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如果沙漏两端的能量失衡,规律被打破,那建立起来的两个三维空间就会逐渐崩塌,然后重新组合新的多维空间,这就是空间的最原始秘密。当然,那样的话所有的生命体都会消失,转化为物质能量被重新分配给空间,你、我,一切的生命都将不复存在,再经过亿万年后,由空间组合出现新的生命能量体。”好色老头一边摆弄仪器,一边耐心的解释着。 “我们灵魂摆渡人的工作,就是要确保把那些不愿转化到另一个空间的生命能量摆渡过去,保持两个空间的能量平衡。我们的工作是不是很伟大,不光服务全世界,还对整个生命空间负责。不过这些年来地球上的人越来越喜欢放纵自己的欲望,贪婪、嫉妒、懒惰、暴怒制造出的精神能量愈来愈强烈,愈来愈暴虐,工作难度和工作量都在增加,人手紧缺啊!” 好色老头一边说着,一边试图把由环形物体显示出的蓝色星球画面推近放大,但试了几次都没成功,嘴里轻声嘟囔了一句,转过头来对着程灵说道:“别光看啊,来搭把手,去把空间罗盘关了,这里空间太小,灵力不够用了,我的空间传送仪需要吸收更多的灵力。” 程灵似懂非懂地听着好色老头的话,忽然明白过来那个摆在客厅中间发出淡蓝色拐弯光线的神奇东西叫“空间罗盘”,于是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 蓝光忽然消失,虽然程灵没感受到任何震动,但还是有种电梯到站,心脏猛地一颤的感觉,终于又回到了地球。 空间罗盘被关闭了。 房间里只剩下空间传送仪发出的暗红色光芒。四周明显感觉到了空气的流动,从四面八方缓缓流向了好色老头手中所持的环形物体中。 空间传送仪中的图像瞬间变幻,蓝色星球无限发大,有种带着你的视线朝着地面急速飞驰的错觉。直到能仔细看到星球上的山川和河流,图像又忽然停止了移动。 然后,空间传送仪发出的暗红色光芒又笼罩住了阴灵,并产生了一股强劲的吸力。红光中的阴灵腾升而起,同时身体和四肢上浮现出无数银白色粉末状的东西,这些粉末被吸进了空间传送仪中。空中阴灵的身体在迅速化解,化解成银色粉末,不一会儿,整个阴灵就消失不见,完全被吸了进去。 “收工!”随着好色老头忽然蹦出的两个字,空间传送仪也迅速暗淡下来,失去了光芒。 “小子,你看这有多神奇多好玩啊!这工作多伟大崇高啊!我老头玩了几百年到现在也还没玩腻,这这绝对让你的人生从此……”。好色老头转身,发现程灵早已不见人影,溜之大吉了! 好色老头一跺脚,“哎呦,是我大意了,这下可要坏事了!” 这一夜,在这间小屋子里发生了平常人做梦也想不到的神奇事件,但事情过后却什么痕迹也没留下,完全不为人所知。 早上,当小区秃头门卫打着哈气从门卫室出来的时候,看到从小区里走出来一个傻兮兮的中年男人,嘴里不停的念叨着“我是畜生”几个字,任秃头门卫怎么叫他,他也没搭理,只是自顾自的走出小区,走入了门外滚滚的人流里去了。 十七 、公司奇遇 话说程灵趁着好色老头正忙着摆渡阴灵之际,赶忙溜出了小区,一路狂奔回了公司。 到了公司门口才缓过神来,今天夜里发生的事太过神奇,已经超出了他的脑容量,他需要静下心来消化消化。 此时,环顾四周,才发现已是下半夜了,马路上虽然路灯明亮,但附近的建筑物里早已漆黑一片,整个城市切换到了休眠模式。四周静悄悄的,偶尔马路上呼啸而过一辆晚归的汽车,也是急匆匆奔向自己的归宿。 但是,公司里依然还亮着灯。 这灯光是如此温暖,程灵仿佛是一个迷途的小孩,看到了家中为他永远亮着的那盏灯,等着他回来给他安慰、给他温暖。他需要倾诉,把今天离奇的遭遇向人倾诉,哪怕是那个让人厌恶的胖经理也好,只要别人哪怕表示出一点同情或是理解,对他都是莫大的鼓励和安慰。 公司本来就不大,程灵透过外面的玻璃门早就看到,灯光就是从经理室里发出的。他立刻想推门而入,现在急需个明白人为他指点一下目前的困境,虽然经理为人不怎么样,但确实是公司里为数不多的脑子比较活络的人之一。 咦!程灵一推玻璃门,竟然没推动,门锁了。 还好带了钥匙,程灵打开门,走了进去。 进入公司,还没来得及开外面房间的灯,就听到从经理室传出了类似桌椅猛烈摇动的声音,同时伴随着一个女人时而笑骂时而呻吟的声音。经理室在大房间的最里面,是单独隔出来的一小间,程灵呆立在通往经理室的走道上,一个意外被另一个意外迅速占领了脑子。这色心不死的胖子竟然连开房费都省了,搞女人搞到了公司里来,真是色胆包天了。 要不是胖经理让他去那个倒霉的小区,怎么会碰到那些个离奇的事情。程灵促狭之心油然而生,这么好的机会还不好好敲他一笔。 “经理,经理,你在里面吗?这么晚还在加班啊!”程灵放开了嗓门一声吼,如同在这夜深人静的小房子里引爆了颗炸弹。程灵要给这个色胆包天的死胖子一个难忘地刺激,好让他每次做坏事祸害女同胞的时候都会回想起今夜的刺激。 果然,经理室先是一静,然后是惊呼声、办公室桌椅猛烈碰撞声,以及胖子不知绊到了什么,传出了身体着地的“砰砰”和“哎呦”的惨叫声。 程灵暗自好笑,心想以后可别落下什么病根啊。然后他慢悠悠走到经理室门口,敲敲门:“经理你在里边吗?你不说话我就进来了。” “谁,谁啊?我在里面,你先别进来。”办公室里传来了胖经理慌张的声音。 “哦,我是程灵啊。我有件事本来想明天向你汇报的,但在外面看到你办公室灯亮着,就想是不是现在就对您说了。”程灵说道。 “有什么事明天说,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胖经理恶狠狠的回道。 “呦,经理,是不是打扰您加班了,真不好意思。如果你不出来,那我可就打电话给我嫂子了,我这事儿可关系到我下半辈子的幸福。”程灵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程灵知道死胖子虽然好色,但却娶了个姿色一流脾气火爆的老婆,每次程灵看到他老婆脑海里就浮现一句十分恰当的比喻:好菜让猪拱了。 而且程灵还知道胖子的媳妇家境不错,岳父还是当官的,所以这货在家畏妻如虎,只要听到他媳妇的声音,就立刻变成小猫。但越是这样胖子越是还要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偷腥,而且就凭胖子的模样,能勾搭到手的也就是些残羹剩菜,却依然乐此不彼。人有时真是一种不可理解的动物。 一听程灵搬出他媳妇来,死胖子立刻萎了。 “好好,我马上出来,有话好说嘛。” 趁死胖子还没出来的间隙,程灵也在思考,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到底要敲什么竹杠倒真没想好。 不一会儿,胖经理出来了,衣服倒是收拾的整整齐齐,一副笃定的神情,但是凌乱的头发和额角上的一道红杠出卖了他的慌张。 “程灵啊,有什么大不了的事,非要现在谈呢?”胖经理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他也是个聪明人,被当场抓了现行,也只好自认倒霉。 “经理,最近遇到点麻烦事,要请个长假。”程灵终于想好了自己的条件。 “我当是什么事呢,不就是请假嘛,至于三更半夜的跑到公司里来。请几天?”胖经理看了程灵一眼,那哀怨的眼神十分复杂,有责备的心却再没责备的胆说出来。 “经理,我的意思可能你还没明白。我是说我要请两个月的长假,但是你知道我工资就这么点,又得生存又得孝敬老家的父母,耽误不起啊。”程灵说道。 “明白了,带薪休假,就是时间有点长啊。你知道我们总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很严格的,我这里没问题,万一被总公司查到,或者被公司里其他人举报,那我也没办法啊。”胖经理一脸无奈的表示。 “这是经理您的问题了,您是聪明人,这些问题我想您一定有办法解决的。”程灵觉得自己有做奸商的潜质。 果然,胖经理思索一阵后,小眼睛一亮,说道:“有了,我们公司在郊区有一套老房子需要打理一下,有个客户要买,我就说你公派出差去谈这个项目了,怎么样?” “又是老房子,经理你不是又坑我吧?”程灵一听老房子,后背一凉。 “老房子怎么啦?不过这次你不需要去整理房子了,人家要的就是古旧的味道。你只需要去看一眼知道个大概位置,然后等客人来验房就完事了,够意思吧。” “行,那给个依据吧?”程灵对胖经理的安排感到满意,但现在城里人套路深,万一出门不认人怎么办,他得让胖经理有个保证。 “我什么人你还不相信?”胖经理说归说,还是打开附近办公桌上的一台电脑,通过网络向公司总部发了一封关于委派程灵去郊区处理古宅的电邮报告,算是给程灵备了个案。 “好了,今天的事到此为止。”胖经理用手捋了捋头发,“你知我知,你懂的。” 程灵知道两个月带薪休假已是死胖子能做到的极限了,他也不打算再拿这事去要挟什么,获得其他的利益。偷情这种事在这个躁动的城市里实在是太过平常了,城市人都习惯带着道貌岸然的面具,彬彬有礼的打招呼,但背后究竟是怎样真实的一面,是没人在意的。 “我懂。那么那所古宅子在哪?”程灵只是计划让自己消失一段时间,来摆脱那个恐怖的好色老头的追踪,至于去哪儿到真是没方向,只是觉得自己的出租房肯定是没法待了。 “古泾村。” “古泾村?”程灵脑海里似乎有某样东西被触动了一下,当他再想要去紧紧抓住它的时候,又溜走了,没留下一丝痕迹。 “经理,最后再麻烦您件事。” “什,什么事?” “如果有个老头来打听我的去向,麻烦请保密。我们大家互相保密!” “没问题,互相保密!”胖经理咧嘴一笑,笑得有些邪恶。 交易达成,程灵转身往外走去。就在经过张丽丽的办公桌时,忽然瞥见她的钥匙仍插在抽屉上,而她经常随身带进带出的某名牌手袋也正安安静静地放在她的座位上。 程灵忽然觉得胃里一阵恶心。 十八、古村度假 古泾村是离市区很远的一个偏僻村庄,虽然仍在上海市范围之内,但其实它与江苏省也只有一隅之隔了。 百多年前,上海与江苏依河而界,而那条河也是大大有名,正是当年郑和公公下西洋的出发地,浏河。而古泾村却有些特别,它其实在河的另一头,深入江苏地界,却属上海的范围,而且百年前为了抵御外敌,引浏河水,围着村子挖了条宽阔的护村河,所以造成了如今的古泾村如同一个小岛,四周被河水团团围住,而且村子里也河道众多,往来交通只能通过河道上大大小小的古石桥来通行。所以,古泾村也被外人称之为“浏岛”。 由于交通不便,虽然上海的现代化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与这个北方小村庄似乎关系不大,这里的村民依然倔强的保持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掘井取水担柴生火的农耕生活,城市的繁华与喧嚣与它无关。 程灵为了到达古泾村,足足换了四种交通工具,相继乘坐了地铁、大巴、出租车,最后到了村子外围实在没有交通工具可用了,只得徒步,才得以进入村子。 在来之前,程灵早已在地图上看好了村子的位置,因为这里足够偏僻,所以才引起了他的兴趣。现在要摆脱好色老头的追踪才是他的第一任务。 这次是打算在这里住一段时间的,所以他大包小包的随身带了很多东西,这一路过来差点没把他给累死。特别是最后没有了交通工具,只得徒步了,更是走走停停费了好多时间。程灵边走还边想,自己是不是有早衰倾向,三十还没到体力竟然这么差劲,走段路歇了三歇,被路过的一健步如飞的农村大爷直接投来鄙视的目光。 这个村子虽然如同世外桃源般与世隔绝,但近年也有头脑活络的村民搞起了三产。最近几年城里兴起了一股农家乐的热潮,所以凭着这里颇具特色的乡村风光,有的村民经营起了农家乐旅馆,生意倒是不错,所以每逢周末村子里三三两两的城里人倒也能看到。程灵的出现并没引起村民的特别关注。 刚踏入村子地那一刻,程灵脑中那熟悉地感觉再次被轻轻地触动了一下,但和第一次听到古泾村名字时一样,如蜻蜓点水,虽激起一丝涟漪,但正想深究却又了无痕迹,无处可寻。或许,在某个梦中,也曾出现过这样地场景,又或许自己一直向往地生活,就是这种模样地吧。 在来之前,程灵就联系好了一家农家小旅馆,反正因为胖经理的操作,把度假变成了出差,费用公司自然会报销,所以程灵准备在这里舒舒服服当两个月的大爷,等好色老头死了心,过了这个劲儿,他就可以继续回归正常生活,该干嘛干嘛去。 所以,安顿好之后,程灵就开启了休假模式。这两天是天天睡觉睡到自然醒,土菜吃到肚子圆,呼吸着农村清新的空气,看着房前的浏河水滔滔不绝,真是过着神仙一般的生活,好不惬意。 但是农村生活虽然惬意幽静,但对于早已适应城市快节奏生活的他来说,时间一长就有点穷极无聊,不知所措了。 “真是个劳碌命啊,才过了没几天舒坦日子就不适应了”,这天早上程灵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的琢磨着。看来,是该去看看公司里要卖掉的那套老宅子了。 由于受了上次老公房鬼魂事件的刺激,程灵对于老房子就特别感冒,所以这次虽然名义上是要去验房交房的,但他其实真没打算去干这事。但这天早上一醒来,就有种特别想出去走走的想法,所以就自然而然又想到了那间老宅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何况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哪来那么多妖魔鬼怪,程灵这样安慰自己。 在没事的时候,他倒真是看过这间老宅子的资料介绍。据资料记载,在晚清的时候古泾村本地出了一个状元,名叫徐傅,字写的相当好,很受慈禧老佛爷的器重,曾担任过兵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要职,在当时也算是一个很牛的大人物了,后来退休回来就在老家造了这么一所大宅子安度晚年,也算是一个低调的人。不幸的是徐傅后辈无能,家道中落,之后又经历了民国乱世,新中国后又是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终于熬到了到了改革开放的新世纪,徐氏后辈们早把祖上留下的家业败得精光,即使是这所古宅也早已不姓徐了。据说,徐傅后人也早已离开了村子,不知所踪了。 于是,问了下小旅馆老板徐氏古宅的位置,程灵乘着早上天还没热起来,胡乱洗了把脸早早就出发了。 徐氏古宅坐落在村子的中央,而程灵住的地方靠近浏河边,在村子南边,要沿着河边的小路绕到之前进村子的大路上,再往里深入的走一段小路才能到。而且虽然在同一个村子里,但是由于古泾村里小河道纵横交错,小路七拐八弯,还真是不太好找。 不过还好,徐氏古宅在村子里人人都知道,而且程灵从事房屋中介工作,别的本事没学到,倒是练就了一张巧嘴,逢人就问路,再难找的地方也难不倒他。 沿着浏河边的碎石小道慢慢走着,程灵发现两边都是是高大挺拔的桦树,长的很有气势,不知当年是那位高人种下的。晨风吹过桦树茂密的叶子,发出“沙沙”的声音,抬头往上看,一片片叶子在晨晖的掩映下,都闪闪发着亮光。浏河里偶尔驶过一艘货船,古老的汽笛惊醒了村庄的宁静,此刻家家户户的房顶上,正有袅袅炊烟环绕,此刻正是村民烧早饭的时间。 不一会儿,程灵就来到了村口的那条大路上。此时,村口正停着一辆黑色奥迪车,豪华的小车与周围古朴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显得格外醒目,不由得让程灵对正在车旁谈话的男女多看了几眼。 谈话的是一对有些年纪的男女,男的穿着蓝色衬衫,棕色西裤,一双皮鞋岑亮,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女的穿一身黑白色系的套裙,搭配黑色的高跟鞋,虽然已经有些年纪了,但仍衬的她身材和气质一流。 只是两人都侧着身体,程灵看不到他们的脸,只能借着晨风隐约听到他们的一些谈话。 “你还是不愿陪我进去?”女的说道。 “不去了,那是个伤心地。年年不都是你一个人去的吗?我就在这里等你好了。”男的说完从包里掏出一包中华烟,抽出一支,再从裤兜里拿出一个银色的打火机,把烟点着。 女的看着男的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放弃了。然后打开后车门,弯腰从车后座上拿出了一个袋子。袋子看上去还是有些分量的,让拎着它的那个女入的身体微微往袋子那边倾斜了过去。而那个男的手里只是夹着烟,并没有打算帮忙的意思。最后,女的也没再看男的一眼,拎着这个颇重的袋子快步往村子里走去,而男的则钻进车里去了。 程灵猜不出这对男女来古泾村的目的,看样子好像也不是来玩农家乐的。程灵自己的事情也够烦的了,没闲心去操心别人家的事,于是低着头默默的走过,随着刚才那女人走的那条路,往古宅方向走去。 一路上问了三四个人,过了四五座桥,才终于来到了徐家古宅。没想古泾村地图上看不大,但真要走走地方还真不小,七拐八弯费了程灵大半个上午的时间才找到,又累了个半死。 这是个占地面积大约三四亩的大宅子,坐落在村子的中央,四周有围墙围着,与边上的农宅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即使现在破败不堪,围墙也塌了数段,但仍能感受道它昔日无与伦比的霸气,与周围的房屋相比显得如此鹤立鸡群。 程灵来到正门口,迎面看到的是雕刻着精美花纹和图案的大门帘。 程灵对于古建筑不是太懂,但一看到这个门帘就觉得有种富贵逼人的气势。在青石砌成的大门上沿错落有致的雕刻着梅花、荷花、蝙蝠、寿星等预示吉祥如意的图案,再上面的屋檐飞泻而出,不光屋檐上站立着叫不出名字的神兽,连每一个挑出的飞檐头部都雕刻有一只只鱼头神兽,可以想像当时那极尽的奢华之美。只是由于时间的侵蚀,墙壁缝隙里长出了许多杂草,那些精美的神兽雕刻也残的残,断的断,就连大户人家门前本该有的一对看门石狮子也不见了踪影,取代它们的是齐膝高的杂草,给人一种没落贵族的颓废感。 程灵正想开门进去,不知从哪个角落里钻出一个老头来,正不阴不阳地看着他。 十九、相请不如偶遇 现在对于老头程灵是非常感冒的,盯着这个皮夫黝黑,个头矮小,留着花白山羊胡子的老头防贼似的看了半天,直到双方解释清楚了各自的身份,这才放松了警惕。 原来这个老头是住在附近的村民,也姓徐,是公司雇来给古宅子看门的,兼带着搞搞卫生做做维护工作的。不过程灵就看了一下古宅的外围,就知道这是个不太称职的管理员。 程灵说明了来意,然后由老徐领着进入了宅子里。虽然现在是正午十分,外面的气温达到了三十多度,加之上海独有的黄梅节气,站着不动都热的冒汗,但刚进入宅子,一股阴凉的气息扑面而来,如同安装了空调一般,让人顿时精神一振。 程灵抬头观察,发现这宅子建造的十分高挑,一层高的屋子都赶上现代房子的两层的高度,这就是当初读书时学到的所谓“高堂”了。程灵对于古建筑不是很懂,什么几进院落、东西厢房也没兴趣了解,正想问问里边现在还能不能住人的时候,回头一看,发现那老徐不知什么时候,早已不见了踪影。真如他突然的出现那样,又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程灵顿时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刚才凉风阵阵此刻觉得变成了阴风习习。赶忙安慰自己,心道是心理作用。自从程灵发现自己拥有了阴阳眼后,现在看谁都觉得像阴灵,搞得他有些神经兮兮的了。 本来对这份验房的工作就没什么责任感,纯粹是闲的想出来走走,现在被老徐头一吓,程灵赶紧想撤退了。要是再往里走,真保不齐还会在这两三百年的宅子里碰到哪一辈的阴灵。 但当程灵刚跨出厅门口,就看到老徐在宅子更里面的一间院子里叫他,向他招手,意思叫他进去。程灵觉得这老徐头怎么看怎么诡异,心想这老徐到底是人是鬼,真是神出鬼没飘忽不定。程灵也不搭理他,转头就往外走,眼里看着外面那扇半开着的大门,心里直打鼓,此刻心里最怕的就是大门忽然关了,那样就成了关门打狗了。 不过还好,恐怖片里的惯用套路没有出现,但是程灵在走出大门口的时候还是被高高的门槛给拌了一下,差点摔了个狗啃泥,然后落荒而逃似的溜出了徐家老宅子。 程灵刚走出去,门后面就现出了老徐那黑黝黝满褶子的老脸和一副迷茫的神情:“难道城里人都是这么神经兮兮的吗?要走也不打个招呼,我还好心叫他进去喝口水呢。”说完,那张老脸竟慢慢变得模糊,最后消失到门后的阴影里去了。 ※※※※※※ 程灵心里怕老头追出来再把他抓回去,一时惊慌失措,慌不择路,竟然忘记了回去的路,在乡下的小路上又七拐八拐,转的没了方向。 他沿着长着绿油油齐人高的茭白杆的河边小路走着,在转了几个弯后,忽然隐约听到了在一座石板桥的另一头,传来了一阵阵女人的抽泣声。 程灵站在桥的这头往那头看去,看到一个女人正红着眼,站在河岸边,手里拿着手帕,两肩一耸一耸的抽泣着。程灵往前再走了几步,看清这个女人正是之前在村口遇到的那个。而不可思议的是,在那个女人身后,此刻正站着一个穿衬衫的年轻男人,一只手放在那个女人的背上,似乎正在安慰她。 这奇怪的一幕引起了程灵的兴趣,对于两人的关系,展开了丰富的联想。是母子?看年纪也有可能,但程灵凭直觉认为他们肯定不是母子关系。是情人?看着两人的神情还真有点像,但这年龄也差得太大了吧。不过话说回来,老妻少夫虽然不多,但现实生活中还是有的。但是,前面在村口的那个男人又算什么呢? 故意窥探别人的隐私是不礼貌的,但这桥总还得过吧。程灵装作若无其事的走到了桥上,他一上桥就被站在河对岸的女人看到了。只见她神色略显慌张,赶忙用手帕擦了擦眼睛,下意识的理了理头发,也不管那年轻男人,直接快步离开了河岸边。 程灵也故意放慢了脚步,确保不和那女人发生照面,以免尴尬。等那女的走远了,他再加快脚步,走完了石桥。正当他也要离开的时候,站在河边的那个年轻男人忽然叫住了他。 “喂,小伙子,你能替我办件事吗?” 程灵停下脚步,左右看看没其他人,这才确定是在叫他。 我不去惹他们,他倒是主动来招惹我,不知道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但程灵除了对好色老头没有办法外,也不是个怕事的人。 “叫我?”程灵用手指指自己,看到对方肯定的点头后,他转身走向了年轻人。心里不禁嘀咕,对方年纪不大就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还叫自己小伙子。 “小伙子,你知道古泾村为什么叫古泾村吗?”那年轻人忽然抛出了这么个问题。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浏河的关系,我听说浏河头的浏家港是当年郑和下西洋的出发地。”程灵说到。 青年摇摇头,说道:“郑和下西洋离现在才数百年的时间,算不上很古老吧。而且泾指的是小河,浏河显然太大了。” “倒也是,那你倒说说看古泾村的名字是怎么来的?”程灵被青年的问题引起了兴趣。 “之所以叫古泾村,当然还是因为村子里真的有条古泾,这条古泾河在这个村子形成之前就存在了,也有可能就是因为这条古泾的存在,才有了人居住,后来逐渐就形成了村子。所以,古泾村的村民可能就是上海居住历史最悠久的原住民之一了。当然,这里以前是属于江苏地区的,后来才划并入上海。”青年侃侃而谈。 “那既然村子里有条这么有名的古泾,我怎么没听别人说起过?”程灵觉得眼前这个土里土气的男人竟然对上海的历史还有些研究的,倒是不多见。 “那是因为这条古泾虽然养育了这一方土地,但近年来名声却不太好,所以当地人都不太愿意提它。” “听你这么说,这条古泾河现在还能看的到咯?”程灵好奇心大增,决心去见识一下这条神秘的古河道。 “当然还在,而且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青年笑道。 程灵大吃一惊,指着身边这条小河问道,“就是这条河?” “对了,就是这条河。你知道吗,这条河很特别,在它的下面有着极强的磁场,磁场的磁力如果在特殊环境下与空气中的电子结合,再加上机缘巧合,就能锁住生物死亡时溢出的灵魂,把它们留在这个世界。所以,这条古河道上经常会出现一些灵异事件,虽然对附近村民不会有什么大的危害,但总不是什么好事情,所以这里的村民很少来这里,而且现在村委会为了开发旅游,更是绝口不谈这条古河道了。”青年说道。 “哦,那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呢?”程灵边说,边脚步慢慢往后移。 “因为我不是本地人啊,所以告诉你也无妨。还有,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青年步步进逼。 程灵马上摇头:“不想知道,我只是来这里度假的,我不想惹事。”说完转身拔腿就跑。 二十、鬼挡墙 但不知什么时候起,大中午的周围竟然飘起了浓重的雾气。而且,这雾还是暗红色的! 程灵看不清远处,只能沿着脚下的小路拼命的跑,但是跑了半天还是浓雾重重,一眼看不到头。 忽然,在他前面又出现了一座石桥,要说这个村子的桥还真是多,而且长得都差不多。程灵快步跑上了这座小石桥,但是当他一踏上石桥,就发现似乎哪里不对劲。 他不再蒙头狂奔,而是小心翼翼地走着,才走了一半就看到了浓雾中有个影子站在河对岸。慢慢走近,发现果然还是那个青年,仍然保持着刚才手插着裤兜的样子,笑吟吟的看着他。 原来,他跑了半天,仍在原地打转! 听说野外的鬼魂会一种叫“鬼挡墙”的障眼法,不管你怎么跑,就是跑不出他圈定的范围,即使看着眼前就是出口了,但一转身又绕到原路去了。这个灵异事件程灵以前听一个老知青回忆农村插队生活时说起过,没想到自己会真的遇上。 程灵也不打算跑了,反正跑也跑不掉。他虽然心里怕得要命,但还是故作镇定,坦然走了上前。 青年面朝着古河的方向走了两步,露出了本来隐藏在他身后的东西。原来在他身后的一处低洼沟渠旁,正摆放着一对蜡烛和用来祭拜一些瓜果,蜡烛摇曳的烛光如同两只勾魂的眼睛,让程灵的双腿有些发软。这些东西正是刚才那个气质不错的女人在这里祭拜留下的。 青年看着面前的古泾河,又轻轻的问了一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你们总是盯着我不放?”程灵哭丧这脸问道。 “因为这三十年来,你是第一个能看到我,和我交流的人,不找你找谁?”青年顿了一顿,又说道:“我相信这就是宿命,是你的,也是我的,怎么跑也是跑不掉的。今天让我在这里遇到你,也不枉我苦熬了这三十年。”说完拿眼看了一下程灵,似乎在说你小子有本事再跑啊。 与这青年才谈了几句,程灵似乎就适应了眼前的气氛。比起之前遇到阴灵老顾时那种内心无法抑制的恐惧感相比,眼前的青年反而给他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程灵有些纳闷,难道自己还真有这方面的天赋,真是一回生二回熟啊! “我曾听人说过,像你这样的,除了特殊的环境气候,还必须有强烈的意念才能保持灵魂不散。”程灵定下心来后,想听听眼前这个阴灵又有着怎样的一个可怜故事。 “要说意念,还不如说怨念。那个人不但害我无辜枉死,还霸占我妻,害死我孩子,这样的怨恨够不够产生强烈的意念?”青年依然面对这古泾河,脸上依然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那你能不能说说你的故事,看看我能为你做些什么。”程灵说。 青年转过身来,程灵这时才真正看清他的样貌。一米七八左右的身高,看上去倒也是一表人才,只是头发有些杂乱,穿一件蓝色粗布衬衫,一条绿色军裤,裤腿上破了个口子,衣服和裤子上都粘了不少泥,脚上只有一只白色球鞋,另一只脚光着。 青年看到程灵正关注他的鞋子,于是笑笑道:“当时就是这个样子,我怕时间太长忘了当时的样子,所以一直保持着这个样子,反正也没人看。” 青年又转过身去,呆呆望着古泾河,仿佛正在努力抓住过往的回忆。过了一会儿,说道: “其实我的故事不太复杂的。我叫齐建国,是插队到古泾村的知情。我的妻子叫卫玲,说她是我的妻子可能不太准确,因为我们没有正式结婚,但在我心里,她就是我永远的妻子。我们一起读大学,一起下乡插队,虽然插队时农村的生活很辛苦,但当时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日子。但是,在我们即将回城去开创另一个美好生活的时候,一切都被一个人毁掉了。 三十年前,这里还没有桥,在这座桥的下面有一条连接河两岸的暗矶。那一晚也像今天一样,空气里飘着暗红色的雾,天上电闪雷鸣。我和卫玲从大队晒谷场回住的地方,在走过这条暗矶的时候,我跌落到了古泾河里,就再也没有上来。当时人们都以为这是个意外,只是怪责这条神秘又诡异的古河,但只有我知道,那不是个意外。 我当时从暗矶往河岸上爬的时候,踏空的那个地方,泥土被人用铁锹掘松了,当时是夜里,不容易发现,所以不管是谁只要踏上那个地方,再加上那么陡的地方,肯定就会掉到河里。掉到河里不一定会死,但那个人是存心要致我于死地,他在河水里放了根带电的电线,所以我一掉下去就全身痉挛,连叫都叫不出声,就这样眼睁睁的沉到了河底。那个害我的人可真是思虑严密,他不但在河水里放电,还把河边所有的杂草都挖松了,让我没有任何东西可抓靠,够阴险吧。” 果然,这又是一个屈死的阴灵,程灵在刚才就已经意识到了。听了阴灵齐建国的叙说,程灵也对那个害他的人感到了好奇,这人思虑这么严密,时间点又找的那么准,也真是个人才。 “那害你的那个人是谁,你后来又是怎么发现的?” “那晚我沉入水底后,灵魂就离开了身体,但是这条古泾河确实很古怪,我的灵魂竟然被禁锢住了,没有被转化到另一个世界,就这样被困在了这条古河里。到了第二天,我发现了一个让我震惊的事实。那天早上,我正在河面上游荡,看到我的好朋友,和我们一起下乡插队的阎培良偷偷摸摸来河边,原来他是来把当晚趁乱藏在河边的那条电线,又悄悄接回了原处。他本来在大学里学的就是有线通讯专业,下乡后就担任了生产队的电工。那时,我终于明白原来害我的人竟是他。 阎培良是我们的大学同学,当时我、卫玲还有他三个一起报名下乡插队。虽然我知道姓阎的暗地里也喜欢卫玲,但是我自信他是没有半点机会的。那时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没想到他竟然丧心病狂到这个地步。可怜那时卫玲已经怀了我的孩子,而且我们马上就要回城结婚了……” 齐建国顿了顿,继续说道:“之后的事情都是卫玲告诉我的,自从我死后,她每年都会来这里祭拜我,虽然看不见我,但仍会当我在她身边一样,和我述说一年来她所有的事。头一年的时候,她告诉我她要生下我们的宝宝,我听了开心极了。到了第二年,她说已经偷偷生下了宝宝,但是她说她不能带回城里去,要把他留在村子里。我想也对,那时未婚妈妈名声不好,会被人骂的,而且因为顾虑她也没把有宝宝的事告诉我父母。第三年的时候,她给我带来了坏消息,他说我们的宝宝得病夭折了,而且我的父母也积郁成疾相继过世了。我听到这些,好想大哭一场,但是作为一个鬼魂,却连哭的资格也没有了。到了第四年,她又告诉我要嫁人了,而且就是嫁给阎培良。我焦急,愤怒,但却无可奈何,我是一个魂魄,我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我看得见她,她却感受不到我,我没有一点办法。但即使这样,她还是我永远最爱的妻子。 接下来,每年我的祭日就变成了我最期盼的日子,就是这个让我每年能见到她的日子,让我支撑了三十年。你不知道,古泾河虽然磁场强大,但每年我的灵魂都在不断衰弱,消退。如果你不出现,再这样下去,我怕也坚持不了多久了。但是,今天终于让我见到了你,就知道我坚持这三十年是值得的。”齐建国看着程灵,眼里放着光,他伸出双手走上前,想握住程灵的手,但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 “我知道,我现在是鬼魂,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但这是我最后的机会,希望你能可怜我这个游魂,帮帮我。” 这又是个可怜的阴灵和他可怜的故事,但却与阴灵老顾那种激烈的怨气不一样,眼前的这个阴灵和他的故事让程灵感动。 二十一、助人为乐 “你要我怎么帮你?” “我只要你把阎培良那个畜生带到这里来,我就有办法让他说出真相,让卫玲知道真相,认清他的真面目,不要再继续被他蒙骗下去了。” “但我和他们都不熟,我怎么能把他带到这里呢?” “你只要说动卫玲,她自然有办法把阎培良带到这里来。” “你觉得我会说动她吗?” “其实每次卫玲来这里的时候,我都会尽我的能力制造一些异象,让她感觉到我的存在,所以如果由你去说动她,我想还是有希望的。” 齐建国指着河边的某处,说道:“在那里的淤泥下,埋着我的一块表,是当年我掉入水里的时候从手上掉落的,你拿着它去见玲,她看到这块表就会相信你的话了。” 程灵半信半疑,他走到河滩边挖了起来,果然不一会儿就挖到了一块上海牌的老式男表,在土里埋了三十多年,竟然一点都没生锈,擦掉淤泥仍像新的一样。 “今天就是最好的机会,错过了,我死不瞑目啊。”齐建国有些激动的说道。 “卫玲就是刚才站在这里的那个女士吧,虽然我愿意帮你,但是她已经离开了那么长的时间,说不定早就回去了。”程灵对能追到卫玲不抱任何希望。 齐建国神秘一笑道:“你刚才没走出那片红雾,她当然也不可能走的出去的。” 原来如此,当齐建国第一眼看到程灵的时候,其实他的复仇计划就已经开始布局了。程灵心想,这是他三十年来的第一次机会,可能也是唯一一次机会,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你沿着这条田埂路走,自然就会遇到她的。”齐建国指着河边的另一条路说道。 都到这份上了,看来也躲不掉了,何况如果不帮这个阴灵实现愿望也走不脱,程灵正要离开,忽然回头问道:“我想到个问题,这个古泾河既然这么古怪,难道千百年来就困住了你一个倒霉鬼?” “哪里只有我一个,只是为了能保持灵身不散,这三十年来,我把它们都吃光了。” 程灵一个趔趄,赶紧逃似的离开了。 ※※※※※※ 卫玲并没有走远,她与程灵陷入了同样的困境。 暗红色的迷雾勾起了她恐惧的回忆,在迷雾中慌慌张张连续兜了好几个圈子后,此刻正气喘吁吁的跌坐田埂上休息。熟悉的古河,诡异的迷雾,早已给她的人生烙上了痛苦的印记,曾在无数个夜深人静时,在她的脑海里一遍一遍的烙刻,三十年来这种痛苦非但没有被抚平,反而更加深刻。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即使三十年前的意外曾让她痛不欲生,但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却还是无法释怀,让她自己都有些难以理解。丈夫对她疼爱有加,自己的事业也顺风顺水,唯一的遗憾就是一直没有再怀一个孩子,尽管如此她从知青插队返城后的人生,照理应该比大多数人都幸福了,但为什么仍会有这种痛彻心肺的感觉,以及对过去苦难无法忘记的耿耿于怀。 有时她想,这可能是对以前的自己的一种祭奠,或是骨子里就有的一种悲观情绪的发酵吧。但是,过去和现在,自己到底应该遵从哪个呢? 卫玲觉得有些胸闷,这是她的老毛病了,自从插队返城后,她的心脏就一直有问题,特别是黄梅季节更容易发作。每次她从乡下祭扫回去,心脏总会不舒服一阵子,为此她的丈夫都劝了她不知少次,劝她至少不需要每年都来祭扫,但这早已成为她生命里的重要仪式,无法割舍,哪怕一次。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个坚强的女人,为此也犯过一些错误,但至少这件事是她能坚持做到的。 当她从包里拿出保心丸和水,正准备要服用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人影在迷雾中向她逼近。 卫玲本能地有些害怕,她一慌把手里的药和水杯都掉到了地上。她慌忙站了起来,但是刚走了一步,一只脚踩到了田根的边沿上,田埂的泥土很松,她脚一滑,差点摔倒。 “哎哟”,虽然没有摔倒,但她的脚却扭了,一阵酸痛从它的脚踝处扩散开来。她没法跑了,而此刻,那个黑影却正快速接近,片刻就破雾而出,站在了她的跟前。 “你是卫玲女士吗?”程灵问道。 “是,我是卫玲,你是?”卫玲惊讶的看着眼前的青年,惊慌的心也迅速平静了下来,第一眼她对眼前的青年有好感。 “哦,我叫程灵,本来是到这里来度假的。刚才遇到你过去的老朋友,托我给你带样东西。”程灵见到卫玲,忽然觉得不知从何说起,因为遇到鬼魂这种事在一般人听来有点扯,何况现在要让对面的人在短时间内相信,似乎不太容易。忽然他觉得有些心虚,因为直到现在,他自己都还没完全接受世界上存在阴灵这个事实,何况还要去说服别人相信。他觉得自己就像个神棍。 “哦?程灵,好巧啊,和我的名同音啊。我曾今有过一个孩子,单名也是一个灵字。那么程灵,我的朋友叫什么,托你给我带什么东西?”卫玲饶有兴趣的问道。 “就是这个,他说你看到就会明白的。”程灵递上手表。他一时无从解释这种玄幻的事,干脆就不解释,先拿出齐建国的信物,看看卫玲的反应。 卫玲接过手表,蹙着眉头仔细端详了起来。不一会儿,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拿着手表的手也开始颤抖起来,颤抖越来越剧烈,仿佛身体里正努力抵御某种外来东西的入袭,终于,她拼命坚持的努力失败了,她又一次跌坐在了田埂上,同时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此刻,她的脸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灰白色,而嘴唇也变成了紫黑色。她顾不得擦眼泪,迅速再次从包里拿出一粒保心丸,因为刚才把带来的杯子里的水撒了,所以直接一仰头,把药咽了下去。吃完药,又闭着眼用手轻揉着自己的胸口,过了好一会,脸色终于慢慢缓了过来。 “这块表,是谁给你的?”卫玲的眼睛有些发亮,紧盯着程灵,似乎想看穿对方给她这块表真实的企图。 程灵被她看的有些不自然,清了清喉咙,说道:“这个人有些特殊,怎么说呢,他说你看到这块表,就会理解我接下来要说的话。” “那你说说看吧,但不要骗我,因为这块表和它的主人对我很重要。”卫玲说道。 “这块表的主人,嗯……”,程灵顿了顿,整理了下思路,继续说道:“确切的说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听到这句话,卫玲本来明亮的眼睛迅速黯淡了下来,她自嘲似的轻声说道:“哎,虽然当年没有找到他的尸体,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还这么不切实际,不可能的。” 程灵继续说道:“怎么说呢,可能您不会相信,我能看到平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这块表的主人肉体虽然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但他却以另一种状态存在着,这块表就是他让我给你的,他还有些十分重要的话要对你说。” “那我要怎么相信你呢?仅凭一块表可不够啊。” “如果您跟我回刚才你祭扫那个人的地方,或许我能证明给你看。” “好,我和你去。”说完卫玲激动的站了起来,也顾不得脚上的伤痛,一瘸一拐的走在了前面。 再次回到了古泾河边,齐建国正等在那里。 这次没有好色老头的那种显灵镜片,程灵也不会玩灵魂附体之类的把戏,只能由他来作为传话筒,证明齐建国的存在。当齐建国告诉了程灵一些当年只有齐建国和卫玲两人才知道的事情后,卫玲终于接受了齐建国的灵魂还在这个世界上的事实。 “其实,你之前和我说这块表是他让你给我的时候,我就已经相信了大半,因为我每次冒着心脏崩溃的风险坚持到这里来,就是感觉到建国好像就在我身边,在听我喋喋不休的唠叨,悄悄的安慰我。虽然我看不到他,但是隐隐的就是能感觉到他的存在。”卫玲从口袋里拿出手帕,擦了擦眼泪,对程灵说道。 随后,她伸出手,在空气里轻轻划过,仿佛感受到了齐建国的存在一般。而此刻,齐建国也恰好在卫玲的身边,用他的手轻抚着卫玲的手。这是巧合还是心灵感应,不知为什么,程灵的眼睛有点湿润。 “建国,你在那边过得好吗?我对不起你,没有照顾好我们的孩子,不该为了自己,自私的把孩子留在了农村,让他那么小就……”话还没说完,卫玲的眼泪又止不住的流了出来,身体微微颤抖,脸色又变得十分难看。 “玲,我不怪你,我从没有一天怪过你。在当时那样的环境下,你未婚先孕真是难为你了,即使你告诉我把孩子托给了村里的老乡养,后来又告诉我孩子生病死了,即使你说要嫁给阎培良,我都没有怪过你。这些都不是你的错,要怪就怪我不能保护你,要怪就怪阎培良那个畜生害的我们阴阳相隔。”齐建国通过程灵的嘴说出了这三十年想说但没法说出的话。 “阎培良?”卫玲惊讶的看着程灵。 齐建国终于通过程灵说出了当年他被阎培良害死的经过,但对于这个事实,卫玲却一时无法相信,与其说不相信,还不如说是难以接受。她只是摇着头,对着古泾河不停的抽泣着,这些突如其来的一切让她有些不知所措,真如她当年面对齐建国突然死去而自己又有身孕时的境况一样。 阎培良这个和她生活了近三十年的人,虽然性格有些深沉,有时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但对于卫玲他是真的在乎和关心的。当然,这里也有着卫玲家世的关系,她的娘家人在阎培良的仕途上给予了很大的关照,让他从一个没有背景的普通青年,一步步的早早就坐上了上海市某区区长的高位,如今正雄心勃勃地在向副市长宝座发起冲击。 但是现在的卫玲已经不是当年无助的卫玲,现在的卫玲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是某大型国企的老总。虽然这个消息让她震惊,但在她思考了片刻后,就又一次擦干了眼泪,恢复了神情。 “建国,你要我怎么做?”卫玲的眼里闪现出坚毅的神色。 程灵不知为什么,看到她的眼神时,忽然觉得有些心痛。 “其实就在刚才,我还对阎培良恨之入骨,但现在能和你说说话,就觉得已经满足了,就像做梦一样。其实,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也无法再回到过去,也无法改变什么了,对于报仇我已经没有了兴趣,对于这个世界我也已经没有什么遗憾的了。”齐建国说道。 “是啊,今天大概也是我这三十年来最开心的一天了,但是不知为什么,眼泪也是流的最多的一天。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和你说上话,我也没什么遗憾的了。”卫玲微微一笑,继续说道:“但是,有些事情必须得有个说法的,就当为了祭奠我们被窃取的青春。” 卫玲从口袋里拿出齐建国的手表,仔细的端详着这块样式老旧的表,上面显示的时间是六点五十九分,离七点只差一分钟,这是定格齐建国生命的时间,这是齐建国永远也无法跨越的一分钟。 “经过了三十年的等待,我的仇恨早已被这古泾河的水冲刷得所剩无几了,让我现在还在坚持的,就是每年能和你相逢,听你聊聊你的生活、你的事业,感受你所有的喜怒哀乐,这就是我最大的满足。” “我知道我每年应该多来几次的,是我对不起你……”卫玲又忍不住的泪流满面,这位商界的女强人已彻底卸掉了她的伪装,又变回了曾经那个爱哭爱笑的知青小女孩。 程灵作为齐建国的代言人,与他们一起感受着痛与爱的煎熬,仿佛亲身经历一般,也忍不住的泪水长流。程灵没有谈过恋爱,还不知道爱情滋味,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忠贞的爱情更是无处可循。但今天,他看到了齐建国对卫玲的这份跨越生死的爱,明白了爱到极致,就是不抱任何希望,不图任何回报,仍然坚持默默长情的等待和陪伴。 正当程灵沉浸在齐建国和卫玲悲伤的爱情故事里的时候,忽然一个人影从天而降,砸落在他的身旁。只听“咚”的一声,震的大地都一抖,可见来人下坠的力量之大。 程灵下意识的要逃离,但身体还没来得及动,一股大力从手臂上传来,一只铁箍一般的大手已抓住了他的手,顿时把他定在了原地。他抬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神秘莫测的好色老头。 二十二、天降老头 原来好色老头在发现程灵溜走后,马上就追到了程灵的出租房里守株待兔,但没想到程灵没有回出租房,而是回了公司,老头守了一晚上也没逮到兔子,天亮后就直奔公司而去,没想程灵刚好又从公司离开去了乡下。于是老头就问了胖经理,胖经理脑子倒是活络,编了个故事说程灵外出旅游去了,等老头反应过来上当受骗又耽误了一天,这时程灵已经在古泾村玩起了农家乐。 老头终于在逼问胖经理后,火速赶到了古泾村的小旅馆,发现程灵已经外出了,于是满村子的找,终于被他打听到了程灵去了徐家古宅,就又马不停蹄的赶到了古宅,没想程灵又刚好走了,各种不顺差点逼疯了老头。老头只好从回旅馆的那条路追过去,没想程灵迷了路,没走寻常路,又没遇到程灵,正窝火的时候,发现了远处这个用暗红色迷雾布局的“鬼挡墙”,但是走了几次竟然走不进去,于是凭着惊人的神力竟然直接蹦了进去,就发生了之前的一幕。这次,他终于又逮到了程灵。 好色老头虽然手抓着程灵,但脸却对着齐建国,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推了推他标志性的墨镜,说道:“你手段不赖啊,摆的这个迷魂阵老头我差点就进不来了,不过还好我机智,从空中飞进来你没想到吧。”说完得意的哈哈一笑。 齐建国看到这个从天而降的不速之客,先是一惊,在确定这个老头也能看到自己后,便说道:“老先生,不好意思,我的小手段是为了留住这位小伙子,请他帮我做点事,对老先生没有恶意的。” “管你有没有恶意,现在我有件紧急的事要处理,没空收拾你。”说完扯着程灵的胳膊就要走。 程灵大呼倒霉,更是赖在地上死活不肯走。正当好色老头要使用强制手段的时候,旁边的卫玲说话了:“老先生,我不知道你和程灵是什么关系,但是我们正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要求他帮忙,能不能请你放开他。” “对啊,我正在处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如果你不让我处理完,你收徒弟的事我绝不会答应的。”程灵也大叫道。 好色老头看看卫玲,看看程灵,又看看齐建国,似乎在思考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沉吟了一会儿后便说道:“既然这样,就给你们一个小时的时间先处理你们的事,超过时间我可就不等了,我的事也很急的。” 急个啥,不就是看我天赋异禀,要算计我呗,程灵心道。他对这个目前连名字也不知道神秘而又好色的老头,对他如此执着的穷追猛打感到有些奇怪,也有些吃不消了。 卫玲不急不慢的把他和齐建国、阎培良的故事向好色老头简单说了一遍,当即好色老头主动要求去把等在村口的阎培良抓进来,但被卫玲拒绝了。 “谢谢你老先生,我自己去,用不了多少时间的。我一定要让他来这里,给当年的事做个了断。”说完也没等好色老头回答,便走上了小石桥。而此时,有风吹来,暗红色的雾被风一吹,似乎散去了不少。 “大师,你的一次性显灵镜片等会借来用用啊,如果你帮我摆平了眼前这件事,我就答应你的要求。”程灵知道自己现在是无法脱离好色老头的魔爪了,乘着还没被他折磨之前,想着先捞点利息。 “要显灵镜片干什么?我可存货不多了。”好色老头一副气急的样子。 “那个该死的阎培良不是要过来嘛,如果他看不到齐建国,那不是太可惜了!” “看在我未来徒弟的份上,这种小事就不劳你操心了。不知道你师傅是专业干这个的吗?” ※※※※※※ 村口,卫玲坐在那辆豪华奥迪车内,阎培良没有说话,卫玲在等他考虑的结果。 “你去不去?如果你去的话,我就听你的劝告,这次就是我最后一次到古泾村了。” “我们不是早就说好的嘛,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怎么今天就非要让我一起去呢?”阎培良开口了,嗓音有点沙哑。 “我就想着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了,好歹我们以前也是同学一场,而且你也从来没进去过,所以把你叫上,和我最后再去一次,算是做个最后的了结吧。” “你是知道的,我最讨厌这种事情了……”阎培良再次陷入沉默。 “算是我最后求你一次吧!”卫玲没有多少时间了,她开始央求起来,这让阎培良有点惊讶。 卫玲虽然长得一副娇小柔弱的样子,但生活中经历了那么多的事后,已经把她磨练的果断和坚强,在阎培良的记忆里几乎没有主动央求过他的时候。看到卫玲这种异常表现,阎培良直觉告诉自己应该拒绝她。 “如果这次你陪我进去了,那你副市长的事,我可以请我大哥出面给你打个招呼的。” 阎培良知道,卫玲的大哥是本市大型企业神华集团的总裁,目前正承建着好几个市里重点工程项目,与市里党政两个主要领导的关系都不浅。为了自己的事阎培良早就拜访过自己这位大舅哥了,但无奈这个大舅对阎培良的感觉一直不怎么好,如果没有卫玲出面,大舅还真不太给他面子。 但是卫玲对于阎培良竞争副市长的事一直不太关心,今天她主动提出要帮他一把,再一次让阎培良感到了意外。与此同时,他的心里涌出一股莫名的愤怒,为了那个早已不在人世的人,卫玲宁愿低下她高贵的头颅来向他祈求,这损伤了他的自尊。 他真想直接拒绝这个要求,但他早已不是个毛头小伙子了,孰轻孰重他还是有分寸的,而且理智告诉他,吃一个死人的醋是荒唐的。如果真有卫玲替他开口,那么那个大舅哥肯定会出力的,而自己在几个副市长候选人里自然是脱颖而出,可以说成功的机会还是非常大的。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看来我不去的话就不太合适了,好吧,就最后陪你去一次,了了你我这三十年的心愿吧!” 阎培良吸了一口已经不知不觉快燃到烟蒂的中华烟,然后把它掐灭,扔出了车窗外。 二十三、三十年前的悬案 卫玲带着阎培良走进了村子,这个三十年前他们曾一起劳动过,付出过汗水和青春的村子,并没有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依然在它自己的世界里俳佪。大多数农宅还是三十年前的旧房子,树还是三十年前的树,唯一有变化的就是在村里纵横交错的河道上,多了不少小石桥,这极大方便了村民的通行,再也不用出个门绕上半天的路。 这得归功于卫玲和曾经在这里奋斗过的知青们,当大家都不在为生活而窘迫的时候,由卫玲牵头在知青里募集了一笔资金,为村子里铺上了水泥路,还在河道上造了七八座小石桥,包括那条让她留下刻骨铭心的痛的古泾河。 这个曾带给他甜蜜和痛苦的村子,注定要和她纠缠一辈子。 在接近古泾河的时候,那怪异的暗红色雾气又飘散开来。一路走来一直在谈笑风生忆苦思甜的阎培良明显感到紧张,变得沉默起来。古怪的雾气越来越浓,让他想起了三十年前那个有魔鬼出没的晚上,那个面目狰狞的晚上。 卫玲也不说话,两个人在雾色里低着头只顾往前走。 踏上小石桥的时候,一直走在前面的卫玲突然加快了步伐,娇小的身影迅速隐没在了浓雾里。 “卫玲,等等我!”阎培良急忙喊了一声。 这一喊让阎培良马上觉得有失形象。作为一个共产党正局级领导干部,早已锻炼的处变不惊,但不知为什么,自从走进古泾村后他就觉得有点沉不住气,本想通过不停说话来缓解紧张,但效果不好,隐隐约约的紧张和压抑感始终缠绕着他。 阎培良也向前急走几步,想追上卫玲,但他一直走到小桥的尽头也没看到卫玲的身影。他只得停下了脚步,因为在他面前,出现了一条岔路。 阎培良稍停了片刻,就决定从其中一条岔路追上去。他倒不担心会跟丢,如果是这样也好,他也正好有借口不去那个地方了。自打一进村他就感觉十分不好,已经有些后悔答应卫玲的请求了。正当他抬脚要走的时候,前面迷雾中出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那个人影从身高上判断,绝不是卫玲。 迷雾中的人影看起来有些奇怪,因为来人走路双肩不动,似乎是“飘”着过来的。 “阎培良,三十年了,还记得我吗?”人影由远及近,由模糊渐渐清晰。依然是三十年前的打扮,依然是三十年前的容貌,再见面唯一不同的是不再笑脸盈盈,而是寒气森森。 阎培良感觉自己的心脏有种如遭重击的感觉,一瞬间恐惧占据了他整个身体。他想叫,喉咙干涩叫不出声,他想跑,双腿发软始终迈不出一步。 “齐,齐建国……”阎培良嘶哑的喉咙里终于喊出了一个久违的名字,这时他终于支撑不住,瘫坐在了地上。 “对,我是齐建国,你曾经的同学,你曾经的朋友。”齐建国走到了阎培良的面前,一个面容依然年轻,一个已经两鬓花白,有那么一刹那,两人就这么对视着。 “不,不可能,你已经死了。你,你是鬼?”阎培良从巨大的惊恐中慢慢恢复过来,他挣扎着努力从地上爬起来,这三十年来的宦海浮沉,让他自有了一股领导者的气度和快速应变能力。 “不错,原来你没忘记我。我自掉进这条古泾河那晚起,也一刻没有忘记你。”齐建国缓缓说到。 阎培良脸色忽然变得惨白,从齐建国的口气中,他已经猜出,那个晚上自己鬼使神差犯下的罪孽,齐建国早已知道了。 但他仍不死心,说道:“建国,你是说卫玲吧,不错,我们是在一起了,你看你都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我代你一直照顾着卫玲了,一晃也快三十年了。” “仅仅是这些吗?三十年前的今天,你做的好事难道忘了?”齐建国不怒自威,虽然是初夏季节,但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气让阎培良身体不由自主的瑟瑟发抖。 阎培良偷偷拿眼扫了一下四周,浓雾越来越重,只能看得见身前两三步远。记得那天晚上也是这样的浓雾,帮他完美掩盖了罪行,从而成功抓住了他人生第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机遇。 今天,又是这么大的雾,能否帮他再次度过难关? 恐惧和敬畏是人对于未知事物的一种普遍反应。对于鬼魂,阎培良和其他正常人一样,抱有恐惧和敬畏的心。他又一次跪了下来,祈求宽恕。 “建国,那天是我鬼迷心窍,是我犯了罪,我不是人,你看在咱们多年同学的份上,看在我这么多年照顾卫玲的份上,饶了我吧……。”阎培良的变化是突然性的,上一秒还气度不凡镇定自若的样子,下一秒忽然痛哭流涕,哭的眼泪鼻涕一大把,哪里还有局级领导的一丝风度。 齐建国只是静静的站在阎培良的面前,既不愤怒,也不痛心,仿佛对面这个人曾经做的一切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静静的看着。 阎培良终于哭的累了,趴在地上只是低声的嚎着。 终于,齐建国说话了:“其实今天我现身和你见面,只是想问你一个问题,就是当初为什么要对我下手?为什么会对你的同学,你的朋友,和你在同一个地方流泪流汗的人下手?这个问题困扰了我三十年,我很想听听你的解释。” 阎培良抬起头,正想说的时候,齐建国又说道:“记住,我想听真话,别想拿假话骗我,你知道的,像我现在这种情况,真话假话还是能分得清的。”说完两只眼睛忽然射出两道惨白的光,吓得阎培良一阵哆嗦。 只存在于电影小说里的鬼魂忽然在现实生活里出现,只有真正经历到了,才能体会到那种无法言语的恐惧感。虽然齐建国的胆子不算小,但不知是做贼心虚,还是良心发现,这次他选择了说真话。 阎培良慢慢转过身子,坐在了地上,定了定神,整理了下思路,说到:“其实,这都是我的心魔在作怪。不错,当时你和卫玲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后来下乡到村子里,我都把你们当作我最好的朋友。但是,你知道的,我的家境不好,和你在一起时间越长,心里就越自卑,就越想超过你。但是,不管我怎么努力,怎么勤奋都没用,我最喜欢的卫玲喜欢你,我努力竞争的学生会主席也被你抢了去,就连下乡到农村,还要靠你父亲来打招呼。你家庭条件那么好,什么事都压我一头,就是因为有一个当领导的好父亲。虽然我表面上没什么,但嫉妒就像一个魔鬼,在我心里不断膨胀,我不相信命运,觉得总有一天我会改变命运。” 阎培良习惯性的摸了摸口袋,发现口袋是空的,那包还没抽完的烟放在了车里,只得继续说到:“那天我因为感冒,所以没去大队晒谷场看电影,后来听住隔壁的老乡说看这天气肯定要下雨,估计那些去看电影的人要白跑一趟了。于是我就想到你和卫玲也去了,又想起你经常会去走那条没人敢走的暗矶,那条暗矶正好是你们回住处的捷径,天如果要下雨的话,你肯定会超近道去走那条危险的小路。我是大队里的电工,知道正好在那条古河道边上有一条临时外接用来灌溉的电线还留在那里,只需要把它扔到河里,那么只要有人不小心掉进河里,就会被电线电到淹死,而这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意外。” “我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自己也吓了一跳,但当时你们马上就要回城了,而我因为家里成分问题,老支书找我谈过话,我可能会永远留在这个小村子里当农民。最后我还是鬼使神差的去了暗矶那里,我不但把电线扔到了河水里,还在上坡的土阶上做了手脚,只要有人踩上去,就会滑落到河里去。做完这一切后,我心里怕的要命,心里还不断祈祷你们不要走那条路。那短短一个多小时,我心里十分痛苦,反复告诉自己不能这样做,但是心里的魔鬼还是占据了上风。后来,我是想去弥补这个错误的,但是在去的路上就听到了卫玲的哭喊声,一切都晚了”。 “你一直对卫玲是有企图的。”齐建国说道。 “不错,我当时非常喜欢她,但是你有一个做大官的父亲,卫玲不可能喜欢我的。” “其实你应该早已知道,卫玲的父亲刚刚被平反了。在文化大革命被打倒前,她父亲就是大企业家,被平反之后,她父亲会被任命为市里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老总。如果你能赢得卫玲的心,你的命运就会改变,事实上,也确实改变了你的命运。” “我是真心喜欢卫玲的,为了卫玲,我愿意做任何事。”阎培良有点激动。 “不,你不是为了卫玲,你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在大学的时候就处心积虑接近我们,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开始后,你还偷偷去找了我父亲,名义上是为了我,其实是为了你自己能和我们一起分到一个好的下乡地区。你为了自己,不惜谋杀你的好朋友,在我死后主动关心卫玲,结婚后就靠了卫玲家人的关系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办事员,做到了如今的大区长。你为了自己不择手段,利用了你的朋友和妻子。”齐建国终于愤怒了,暗红色的浓雾快速流动起来,在两人的周围形成了一股旋风,远远看去,原本晴朗的天空中乌云突现,天地为之变色,在古泾的上空,一条如龙卷风般的细长旋风带正连接在天地之间。 此刻,九十多岁高龄的老村长正拄着拐杖,在自家门前的大榆树下乘凉,抬头看到天空中忽然间乌云滚滚,喃喃自语道:“天现异象,必有妖孽,大家赶紧回家哟。”说完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回了屋里。 二十四、公布真相 “轰!”一道惨白色的雷电在河面上炸开,一如那个晚上那般猛烈,紧接着细密的雷电丝四散开来,犹如一朵美丽绽放的烟花。只是这细密的雷电丝看似柔美,每一缕都携带者几亿伏的电压,稍一粘染就会被电成焦炭。 四周有微风流动,却是从四面八方流向齐建国这个中心。齐建国身上的“衣服”无风自动,整个人身上隐隐有微光流动。 “轰、轰……”雷电越来越密集,也越来越向两人所在的地方靠近。在天地之威面前,人类显得是如此渺小。 “杀我之仇,夺妻之恨我都可以忍了,但是可怜了我的孩子,出生一周岁还不到,就因为你的谗言,让他一个人留在了乡下,结果因为生病来不及医治死了,你说这个仇你要我怎么忘?”没有任何借力,齐建国竟然缓缓升到了半空,犹如神祗,低头看着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阎培良。 “轰!”又是一道雷电,把不远处的一丛野草和周围的泥土炸得焦黑一片。 “建国……建国,你不能杀我,我有个你儿子的秘密要告诉你……”阎培良抬头急得大叫,因为他知道再晚一秒,下一个雷电就一定会降临到他的身上。 “说!”齐建国从空中缓缓飘落在地上,“说实话我可以饶你一命。” “其实,你儿子并没有死,是我为了让卫玲断绝和你的一切关系,暗地里给了收养孩子的那户人家一笔钱,让他们把孩子卖到了外省去。其实,你儿子还在人世的。”阎培良听到自己有了一线生机,忙不迭的说道。 “阎培良,你的心好狠啊!既然趁人之危和卫玲结了婚,却连抚养她孩子的一丝责任都不愿承担。其实,我早就知道我儿子被你卖出了上海,那个收养孩子被你利用的农妇在第二年就跑到我这里来忏悔,把什么都说了。可是这三十年来,我明知这个事实却无法告诉卫玲,让她在自责中过了三十年,也让我们的儿子遗失在外三十年。”齐建国渐渐平静下来,天上的雷电也渐渐稀疏,乌云也正缓缓飘离。 “但是,今天这一切终于可以结束了,三十年的噩梦,终于可以醒了!”齐建国对着浓雾身处微微一笑。 此刻,浓雾深处,正走来两个人影,一高一矮,一老一少。 “这个阴灵好厉害,是我这几年碰到的最厉害的一个了。他竟然能引动天地能量,真是个天才啊,可惜肉体已经死了,没发展前途了。”老者说道,“不过还好它比较识相,没有在这里作孽害人。” “刚才那么危险你还这么淡定,不怕他发起飙来下道闪电把你胡子烤了。”青年说。 “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让他尽情表演的,你小子别不识好人心。再说了,你别小看你师傅的能耐。”老者拍拍青年的肩膀。 “这不是还没正式拜师吗?别老是师傅师傅的,有哪个做师傅的这么不矜持。”青年说道。 “……”老者一时语噎。 说话间,两人也从雾中缓缓现身。 看到又有两个人出现,阎培良再也控制不住,也不知哪来的力气,“鬼啊!”大喊一声后,连滚带爬夺路而逃。 而此时,无处不在的雾气也忽然散开了,远处一块块绿色的农田和掩映在稀疏大树间的农宅依稀可见,又是一副田园风光。 “就这样放他走了?”程灵不理解。 “其实即使要了他的命又能怎样,发生的事已经无法改变。今天已经了了我三十年来的心愿,这就已经足够了。”齐建国说道。 雾气散开,卫玲在不远处,早已哭成了泪人。 “卫玲,我今天心愿已了,希望你能找到我们的儿子,好好善待他。”齐建国转过身,对着好色老头说道,“大师,我知道你是什么人,希望你能帮我脱离这片苦海。”说完,双掌合十,慢慢虔诚地跪下。 ※※※※※※ 程灵和好色老头来到了程灵租住的公寓里。 “程灵,有没有觉得自己最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好色老头问道。 “没有啊。”程灵对好色老头的问题,觉得有些莫名奇妙。但对好色老头能问出这样的问题,倒是不觉得奇怪,因为和他在一起,如果一切都正常那才是件奇怪的事。 “你是不是好久没吃东西了,你上一次吃东西是什么时候?你是不是觉得一天比一天虚弱,最近越来越明显?”好色老头继续问道。 “大爷,我的体格牛着呢!”程灵嘴上虽然不认输,但转念一想,最近确实有许多奇怪的地方。比如虽然觉得饿,但真是好久都没想过要吃东西了,似乎把吃东西这事给忘了似的。而且最近体力似乎是出现了问题,尤其是这次到乡下去,没走几步路就觉得累,虚弱感似乎越来越严重。难道自己的身体真的出现了问题? “好吧!既然这样,那就检验一下吧!”好色老头忽然手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来,闪着寒光的锋利刀锋正对着程灵的胸口。 好色老头猝起发难,刀光一闪,抬手对着程灵的胸口就是一刀! 这一刀犹如闪电,冷冷的刀光如同死神的眼睛。距离太近,而且好色老头的刀法也不是程灵所能闪避的,只听到“噗”的一声,刀刃已深深刺入胸口,直没刀柄。 “你,这是要干嘛?”程灵瞪着难以置信的眼睛,慢慢倒在了身旁的床上。 好色老头摸摸自己的头,看着倒在床上的程灵,自言自语地说道:“好像是有点麻烦。” 二十五、阳灵之体 过了一会儿,见程灵仍一动不动的躺着,忽然抬起腿,往他屁股上重重的踢了一脚。没想到一脚竟然把程灵给踢“活”了。 “少装蒜,快点给我起来。” 程灵满脸莫名其妙的神情,竟然真的从床上慢悠悠的爬了起来,刚才插进胸口的那把不算短的水果刀,赫然仍挂在胸前。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不觉得痛,为什么我没死?”边说程灵边把水果刀从胸口拔了出来,奇怪的是身上竟然没留出一滴血。 “这就是我急着要找到你的原因。因为你现在严格来说,也是灵粒子状态下的存在。”好色老头说道。 “您不要开玩笑,什么灵粒子状态的存在,我怎么可能是鬼魂呢,我怎么可能和那些阴灵一样呢。我死没死自己还不知道吗?前不久不是还和你一起在抓阴灵吗?”程灵听到好色老头的这句话,忽然觉得自己要崩溃了,他看着自己迅速融合已经没有半点痕迹的胸口,一时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 但是,忽然能看见死去的亡灵了,忘记了吃饭,不需要睡觉,身体变得轻飘飘的,还有就是怎么也想不起以前的事了,只记得第一次从床上痛醒后这两天的事。这种种的异常现象,难道真是变成阴灵后才有的特征? 不可能,不可能!程灵有些绝望,虽然他曾不止一次被这个社会逼得想自杀,但真的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已经死了的时候,对生的渴望又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留恋。 “你先不要激动,听我把话说完。”好色老头看到程灵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说道:“其实你目前还不能被称为阴灵。你的这种状态,我们称为阳灵,就是人们常说的灵魂出窍现象。当然,出窍后的灵魂还是可以回到本体的,回去之后就一切正常了,对身体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而且阳灵和阴灵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虽然也是灵魂离开了身体,但阳灵状态下和真实的人的状态几乎是一样的,甚至能毫无破绽的在人类世界生活而不被发现,而且阳灵的好处是几乎不会被这个世界上的物质消灭,就像刚才一样,你看,多牛啊。 原来自己还没有死,只是处于灵魂出窍的阳灵状态。程灵听了好色老头大喘气的解释,捂着胸口心中大定。 好色老头继续说道:“但你也别高兴的太早,灵魂出窍的时间过长,如果没有通过专门的锻炼,就可能无法正常回归到本体中去。如果时间太长了,可能就再也回不去了,最后就真的变成死阴灵了。这就是我当初发现你之后,一直追着你的原因,只是当时阴差阳错,没有第一时间把你这事给解决好。” “那有什么办法可以回到我的本体呢?”程灵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 “其实刚才我突然给你一刀就是一种办法。在突然遭遇极度惊恐的时候,灵魂会产生波动从而与本体产生联系,就好比平时做梦一样,在梦里一吓就醒过来一个道理。但现在看来,你的情况有点不妙。现在你不是离本体距离太远,就是你离开本体的时间太长了,已经没办法自己回去了。” “那怎么办?大师,师傅,您可要救救我啊,我可不想变成阴灵,我还有大好人生没好好过啊……” “现在终于肯心甘情愿的喊师傅了?放心,既然是我徒弟,我就会负责到底的。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找到你的本体,只有找到了本体,我就有一百种方法让你灵魂归位。但问题是你的本体在哪呢?很显然他并不在你房间里,这就有点棘手了。”好色老头又摸了摸头,努力的想着法子。 “你小子再努力想想,你最后一次吃饭是在哪里吃的?你除了这些天的记忆,再之前还能想起来些什么吗,哪怕一点点也好。”好色老头提醒道。 我灵魂离开本体之前在哪呢?当时又会在干什么呢?程灵一想到这些问题,就头痛欲裂,无法再思考。 “对了,我这次到古泾村的时候,总有种感觉,好像以前去过那里,但想再深入的回忆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程灵忽然想到那天他走到古泾村村口时忽然涌上来一种熟悉的感觉。 “你确定?”好色老头走到程灵身边,“只要有一丝蜘丝马迹,我就能找到你的本体,找人是我的强项哎。” “我确定,虽然只是一瞬间,但那种熟悉的感觉还是挺强烈的。”程灵说道。 “好,这至少能肯定你曾经到过古泾村,而且离你魂魄出窍的时间不会太长,因为如果时间长的话你连这种感觉也不会有。”好色老头得到程灵肯定的回答后,有些兴奋。 “你现在老实待在这里,哪里也不要去,尽量放松自己,这样能减缓你身上灵粒子的流失。如果灵粒子流失过多,那就和那些阴灵一样,就再也回不去了。”说完好色老头马上背起他的牛皮背包,戴上墨镜,推门而出。 “等着,我会把你送回去的。你是我这几百年来见到的天赋最好的阳灵,我不会错过的……。”声音随着房门关上,也戛然而止。 “你说什么,把我送到哪儿去?”程灵没听清好色老头的话,但人已经离开了,现在全部的希望只能寄托在这老头身上了。 阳灵状态,真是一个神奇的状态。外表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也能拿起东西,和人交谈,但却和阴灵一样没有实体,只是一团犹如实质的灵粒子的结合体,所以不会受伤,移动起来也更迅速。在好色老头走后,程灵闲着没事,开始研究起自己来,最后他得出结论,如果没有灵粒子会慢慢被空间吸收的话,其实阳灵状态下还是挺不错的,至少不用吃饭睡觉,多省事啊! 但是,现在灵粒子却呈加速流失的状态。 刚开始的时候没有明显感觉,等有了症状后,虚弱的感觉就像潮水一样,还没等挣扎就忽然把他淹没了。 程灵静静地躺在床上,他不知道还有多少时间生命就将彻底结束。他曾不止一次幻想,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自己会是什么样的状态?会在那里?周围又会有那些人?自己的心情是惊恐还是平静? 程灵觉得对自己最后时刻的设想还是猜对了大部分,唯一有些遗憾的是身边没有一个亲人。他想起了远在山西老家的父母,虽然父母没什么见识,也没什么财富能留给他,他们这辈子最远只到过省城,大部分的生命都消耗在了那个永远灰蒙蒙的小村子里。父母含辛茹苦养育了他,他很感谢他们,他们也以他为骄傲,他是他们村子里唯一的大学生。但是,他很想对父母说声对不起,虽然在上海打拼了多年,但仍然是一个屌丝,没有成为他父母期望的那种人。 程灵还想到了他的房东,一个瘦瘦高高的中年本地人,永远皱着眉头,平时没事不会来这里,就是收房租也是收完就走,不会耽搁一秒钟。如果自己死了,身体应该会彻底消失吧,而不会像正常死亡那样留下尸体,那样房东就不会发现异常,程灵很想对他说赶紧再找个人把房子租了吧,他是不会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 时间在程灵胡思乱想中快速流逝,窗外的太阳升了又落,落了又升,但始终没见好色老头开门进来。虚弱正快速蚕食着程灵,到最后只能躺在床上,一动也动不了了。 空气中似乎有一个看不见的黑洞,正在拼命的吸拽着他的灵魂,他努力的抗拒着这个越来越强大的力量,但是意识却在逐渐模糊,他正在失去对自己的掌控。 好色老头仍然没有出现,最后的时刻终于到了! 程灵想,这样死去,他的生命能量应该是不会到达好色老头所说的那个二类空间的,那个地方也许就是佛教徒们所称的彼岸,基督、天主教徒们所称的天堂吧。那自己这样算什么呢,是不是就是电影里常说的永世不得超生。 程灵在彻底失去意识前,说了五个字:真、t、m、倒、霉! 二十六、重生 清晨,第一缕的太阳照亮了刚刚竣工的上海第一高楼,也是目前中国的第一高楼——上海金融环球中心顶端的巨型梯形“月门”上,如同一座巨大的灯塔一般,指引着这个城市的发展高度,从未真正沉睡的城市血脉随着这缕晨光的降临,又开始有力地搏动起来,自地面上蒸腾而起的繁华和喧嚣,又迅速成为了这座城市新的一天的主旋律。 此刻,上海某著名三甲医院的特需病房内,却显得特别安静。屋里没有人说话,只有心电检测仪器时不时地发出几声嘟嘟声,上面时而变化的数字显示出被监测者正常而有力的心跳频率。一清早,床位护士给患者做好每天的常规检查后,正在床头的记录本上写上检查报告。 这是一间宽敞的单人病房,病房里配备着所能想到的一切生活设施,不亚于一间高档酒店,当然每天这里的费用也不是一般老百姓所能承受的,更何况是在这个永远人满为患一房难求的知名脑外科医院。 此刻,房间的茶几上正摆着一盘新鲜的水果,这是昨天晚上刚换上的,之前的已经被扔到了垃圾桶里,但是今天依然没人去动它们。在沙发的角落里蜷缩着一位女士,正看着护士熟练而又忙碌的工作。病房里本来是有给陪床家属准备的床铺,但显然她没有使用,宁愿蜷缩在那张沙发上过夜。 “您好卫姐!早上的检查做好了,各项指标都正常。您已经在这里陪了两天两夜了,教授说不出意外,病人应该就会在这两天苏醒的,您可以回去休息一下了。”护士写完报告,露出甜美的笑容和卫玲打了个招呼,就轻轻走出了房间。 “谢谢!”卫灵对护士报以一笑,等护士出去后,她揉了揉眼睛,伸展了一下有些酸痛的腰。 她的眼睛有些红肿,脸色也有些苍白,疲倦十分明显的印在了她脸上,但是她的眼神依然明亮。给病人诊断的,是国内著名的脑外科教授,也是国际上数一数二的专家,教授估计什么时候病人会醒过来,那与实际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卫灵十分相信教授的判断。 她从沙发上下来,走到了病床旁,躺在床上的病人虽然戴着呼吸机,但从眉目间可以看出,与她有着七八分的相似。她伸出手,摸了摸病人的额头,又顺势捋了捋他的头发。这时,她的眼里终于流出了眼泪。 “孩子,你终于要醒了!”她轻轻地说道。 ※※※※※※ 程灵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好色老头那张满脸褶子的老脸。 “我死了吗?”程灵有些迷糊的问道。 “你死了,那我算怎么个意思?”好色老头说道。看到程灵醒过来,他的心情不错。 “程灵,你醒啦!” 程灵转头朝发出声音的方向看去,发现在好色老头身后站着一个气度不凡的男人,身材不高,戴着一副无框眼镜,保养较好的脸上猜不出大概年龄,只能从花白的头发上判断应该在五六十岁年纪。 “哦,这位是卫东先生,这次能顺利找到你,卫先生可是帮了大忙啊。”好色老头作了简单的介绍。 “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既然醒了,那以后就有的是时间来叙旧。我现在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去处理,袁木先生就麻烦你多陪一会儿程灵吧。”卫先生轻轻拍了拍程灵的手,挤出一个笑容,转身走了出去。程灵似乎看到那个老人在转头的一瞬间,眼角有亮晶晶的东西在闪。 待卫先生走后,好色老头说道:“你这次真算是命大,不过可能冥冥之中老天早已规划好了一切,只是我们凡人没有能力看破而已。” “原来您叫袁木啊,这么些天我都还不知道您名字呢,什么时候您也相信宿命论那套东西了?”程灵对眼前的这个老人,心里还是十分感激的,不管先前怎么误会他,逃避他,但老人还是执着的把他找到,救了他。从这一刻起,程灵心里总算是认可了这个师傅。 “宗教的因果理论还是有科学依据的,有些东西也是可以借鉴的。不过话说回来,我可没食言吧,虽然你师傅偶尔有些不靠谱,但是关系到人命关天的大事,还是不会马虎的。对了,虽然把你救了,但你和我说说,究竟你是怎么发生意外的,还灵魂都出体了?”袁木说道。 “我记得有天我山西的父母突然给我寄了一封信过来,信里告诉了我一个秘密,告诉我其实我不是他们亲生的,这个秘密他们瞒了三十年,也不想再隐瞒下去了。信上说三十年前我被人从上海卖到山西,当时抱我过去的那个人和他们是远房亲戚,因为这件事后来大家也就不再来往了。还告诉我那户人家就住在古泾村里,希望我在上海的时候有机会去找寻一下我的亲生父母。我知道后心里很复杂,但既然有被拐卖的嫌疑,还是想去找找我的亲身父母。于是就去了古泾村,后来发现那户人家过了三十年竟然还在村子里,被我找到了,但是他们对于当年卖小孩的事死活不肯承认。但是我不放弃,一连去了好几回,记得我在最后一次去后,晚上在出村口的路上,正走着忽然就觉得脑袋一震,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后来,我醒过来就发现躺在自己出租屋的床上了,那时就如你说的,是阳灵状态了,之前发生的事也不记得了,再后来的事你也知道了。” “哦,其实事情大概我已经知道了一些。你那天是被人在后面袭击了,然后被扔进了浏河里。不过幸运的是你被一团水草给缠住了,没沉下去,袭击你的人因为天黑也没注意就放过你了。后来你随着浏河水飘到了一个小河道的凹口里,所以也没人能发现你,你就这么在河上浮了一个多星期。那天,我出门后就马上去找了卫玲女士,根据你可怜的一点印象,在卫玲和她大哥卫东先生的帮助下,以古泾村为圆心的十公里范围内,出动了包括当地公安在内的一百多人,进行地毯式搜查,后来终于在那个小河道里把你找着了,再晚一刻就真的晚了,你也是命不该绝啊。”袁木说道。 “师傅,那关于我的身世,你还知道些什么?”程灵问道。 “其实那天我在古泾村找到你的阳灵体时,就已经知道了。灵粒子就像是人类的基因一样,某些方面的特征是可以遗传的。那天我第一眼看到那个阴灵时我就知道了你们三人的关系,所以看在你们老齐家的面子上,我才破例管了那桩闲事,要不然早就把你给带走了。所以,那天急着要找你的本体时,我第一时间就和你的亲生母亲卫玲女士取得了联系,再通过你舅——卫东先生的关系,发动了那么人来找你。”袁木说道。 程灵其实对于卫玲和齐建国是他真正的父母这件事谈不上感觉有多么意外,因为虽然当年把他送走的那个村妇不肯说实话,在没被打晕之前他也已经从古泾村其他村民那里打听到了一些当年他父母的事,甚至还找到了当时的老村长了解到一些详细的情况,毕竟那场意外影响太大,没人能忘得了。那天如果不发生被袭击的事,他就要根据老村长提供的地址,去找卫玲了。现在,袁木的话终于印证了他的猜测。 程灵的目光在病房里扫了扫,但是他没发现他想看见的那个人。而袁木则坐到沙发上,翘着腿开始剥橙子吃了。 身世的真相终于大白,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总算是有了个好的结局。此刻,程灵忽然有了另一个烦恼,现在要面对突然多出来的这个母亲,虽然早有了思想准备,但心里还是有些紧张和无措。虽然有着血浓于水割舍不断的亲情关系,但毕竟从小到大没和她共同生活过一天,马上要面对这个最亲近的陌生人了,程灵心里有些期待,又有些忐忑。静下心来后,程灵一边躺在床上,开始反复的幻想着与母亲再次见面时的场景。 但是,本以为马上就能实现的见面,直到晚上也没能实现。 二十七、身世之迷 好色老头袁木见程灵醒过来后,又跑的没了影,这时也没个人问,程灵只得心中作了一百种假设。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他的焦虑也越积越多,他觉得自己快被这病房里巨大的安静给压垮了。但现在除了安心待在病房里等着,也确实找不到其他好的办法。 在程灵准备上第八次洗手间的时候,病房的门终于被推开了。 第一个走进来的是刚才与他匆匆打了个招呼就离开的卫东先生,也就是他的舅舅,后面跟着袁木,显然他们白天应该是在一起的。 程灵一时不知该怎么称呼这个舅舅,纠结了半天嘴里还是轻轻叫了声“卫先生”。 卫东倒也不在乎,摆摆手,示意程灵躺在床上不要起来。 “程灵,现在事情基本上已经搞清楚了,你就是我妹妹唯一的儿子,我也就是你的舅舅了,以后就不要这么见外了。”卫东一上来,就开门见山地把与程灵的关系给挑明了,但是从他紧锁的眉头上,程灵感觉到了一丝不详。 “哦舅舅,那,我母亲她没来吗?”程灵小心翼翼地问道。 卫东没有回答,他从手里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封信,递给了程灵。 “这是你母亲给你的信,你的所有疑问都在信里了。”卫东说道。 程灵打开信封,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行行清秀洒脱的小楷字体。 程灵吾儿: 首先请原谅你母亲的懦弱,我左思右想,觉得实在没脸面再与你相见,所以干脆就不再见面了。 当年,你母亲听信了坏人的谗言,鬼迷心窍把刚出生的你独自一人留在了农村,造成了我们骨肉分离三十年,这是我这辈子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的事。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你死去的父亲。那天在古泾村,有生之年我们一家三口还能够重逢,还能看到健康的你(医生说你很快就会醒过来了),我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我错了半辈子,不想再继续错下去了,上次袁木大师摆渡你父亲灵魂时,我其实已经做了决定,我决定去追随你的父亲,希望我们的灵魂能在另一个世界重逢。这两天,你终于要醒过来了,我也完成了最后的任务,没有什么可牵挂的了。孩子,让我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好好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我和你父亲会在另一个世界祝福你。 死亡,只是另一个开始。 望勿悲伤。 母:卫玲留 一滴滴眼泪打湿了信纸,虽然心中早有不详预感,虽然和她还没有母子感情,但是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掉了下来。悲伤中有些失落,失落中还有些惆怅,此刻这复杂的感情程灵也无法准确描述。 “程灵,你不要伤心了,你的事你母亲生前已经告诉我了,也把你托付给了我,虽然你现在失去了亲生父母,但还有舅舅,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你的……”卫东话说了一半,就已经泣不成声,他摘下眼镜,从口袋里拿出手帕擦拭眼泪,慢慢平复着心情。可以看出和卫玲的兄妹感情还是很深的。 稍微平复了下心情,卫东继续说道:“其实你母亲苦了一辈子,在我们童年的时候,你外公被四人帮打倒,我们小时候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后来外公平反了,眼看着苦尽甘来,你父亲又被害了。这时你母亲已经有了身孕,那时候未婚先孕可是件大事情,而我还在大西北没回上海,在她最彷徨无助的时候被阎培良的虚情假意给骗了,把你留在农村的决定让她后悔了一辈子。后来她用工作来麻痹自己,虽然事业上有了点成绩,但我知道她的生活是痛苦的,她每分每秒都活在痛苦和自责里。就在昨天,你醒来之前,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对她来说,可能就是最好的解脱。所以孩子,希望你不要怪她。”卫东说完,眼泪又止不住的往下掉。 “不会,我当然不会怪她的。”面对自己亲生母亲的死,程灵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只是默默流泪。 “对了,袭击你的人找到了。那家伙就是古泾村里的一个二流子,看到你被救起后吓得不轻,以为你会揭发他,所以在你还没醒的时候就跑到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了。据他说是有人出钱叫他干的,后来派出所查到出钱的这个人叫阎秉德,是个做生意的,而且这个阎秉德和阎培良是同乡,这些年靠了阎培良的政府背景,赚了不少钱。但是他坚持说这事是他一个人干的,还说是打错了人,其实是想把事给抗了。可能是你跑到古泾村惊动了阎培良,不过你放心,这件事我会处理的,一定会叫阎培良那个混蛋付出该付的代价。”卫东拍怕程灵的肩膀。 二十八、 没有结束的开始 终南山某处山峰之颠。 整座山峰犹如一把利剑直直插在山脊之上,四周几乎没有可以攀爬到山峰的路,由于险峻的地理位置,这是少数几个还没有被游客和隐士占据的山峰。 海拔三千多米的山峰之上绿树繁茂,林鸟喳喳,风景秀丽。山下云海茫茫,变幻莫测,远处群山若隐若现,松涛一浪接着一浪,更难得的是自山腰处流出一眼瀑布,飞流直下,瀑布飞散出来的水雾被阳光穿透,折射出如彩虹般的光晕,犹如仙境一般。 在这无名山峰上有一处突出的悬崖,悬崖上落有一块椭圆形的巨大山石,高达十余米,横卧在悬崖之上,其中三分之二悬空在外,只有一小半还留在山体上,仿佛只要在悬空一端稍微增加一点重量,这块巨石就会轰然而下,掉下无底深渊,惊险异常。 此刻,在这块黑褐色山石悬空的一端,正有两人,一站一坐。坐者三十岁左右年纪,面貌清秀,双眼微闭,正盘腿在巨石上打坐。站在他身侧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面相威猛的老者,墨镜牛仔帽,一副时髦打扮。 “师傅,既然空间里的一切归根到底都是能量物质的运动和转移,那生与死对于我们还有什么意义?死亡就是另一个开始,诞生的结局就是死亡。人的生命对于茫茫宇宙来说,只是瞬息之间,但是大部分人生活的那么艰难,或早就失去了活着的价值,如行尸走肉一般,却还在努力的活着,即使肉体死去了,那些灵魂还是尽一切可能的想留在人世间不肯离开。这又是为什么呢?”年轻人问道。 “物质能量的转移需要一定的规律来实现,所以造物主在所有生命物质的灵魂里印刻下了对生的本能,同时又设定了死的期限,确保他们完成从生到死的发展过程。生存和发展是本能,也正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这种本能,人类演化出了喜怒哀乐,演化出了文明,演化出了国家和社会,演化出了今天的一切。生与死对于宇宙空间的意义和对于人类本身的意义,当然是不一样的。具体到每一个人也是不一样的,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意义。所以去探寻生与死的普遍意义,本身就是没有仍何意义的,你只能探索属于自己的意义。”老者回答道。 “我明白了,遵循天理,顺势而为,这不就是道家的思想吗?”年轻人又问道。 年轻人忽然发现老者不接话了,便睁开眼看向老者,只见老者一动不动的低着头,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 在茫茫云海之中,正隐藏着一座座山峰,或苍俊挺拔,或纤秀柔美,云雾飘散,如梦似幻。 “师傅,可是又有什么新的发现?” “嗯,完美的比例,完美的造型,最可贵的是那种独特的气韵,绝对是大自然的杰作啊……”老者猛然从静止状态中解冻出来,脸泛红光,兴奋不已。 在下面云海之间的某处山峰,如果用高倍望远镜仔细观察的话,此刻正游人如织,那个山峰是一处热门的旅游景点。 “师傅,有时您在这里修炼一坐就是一天,不会是在偷窥下面的美女吧?”年轻人又问道。 “啪”,年轻人头上挨了个“爆栗”。 “齐灵,臭小子你专心修炼,哪来那么多问题。如果你能学会吸纳灵力,那么在阳灵状态下就不会那么不堪一击了,才有资格做一个合格的灵魂摆渡人。”老者说完纵身一跃,竟然直接跳下了悬崖,如一只飞鸟一般,直扑那山峰而去,几个起落间就不见了踪影。 “老是戴着副墨镜,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墨镜的秘密!哎,这大概就是他生命的最大意义吧,活了那么久,也就这点爱好了,不管了,也管不了。”年轻人叹了口气,又闭上眼睛开始了打坐。 ※※※※※※ 阎培良自从妻子死后,就再也没回过以前的家。不过他在市里其他地方还有几处房产,这连与他生活了三十年的妻子也不知道,现在他就搬进了其中的一套高档公寓里。 卫玲自杀前,已经委托律师对她名下的财产作了处置,包括婚后一直居住的那套房子,像阎培良这种级别的人,自然不会为了这些再去斤斤计较,所以他听了律师的建议把房子挂牌出售,换算成人民币再分割就简单多了。反正那处让他感觉不好的房子,是不会再去住了。 阎培良从奥迪车里出来,走进可以从车库直达家里客厅的电梯,看着电梯门缓缓关闭,他不自觉的摸了摸裤袋。他喜欢把烟放在裤袋里而不是包里,因为这样能随时随地的抽上烟。他的烟瘾确实挺大的,吸烟能让他放松精神,活跃思维。 但是这次他没有拿到烟,因为医生让他戒烟。香烟虽然能暂时缓解紧张,但对他脑神经的刺激会加重他出现幻觉的病症,所以他下定决心把烟给戒了。 自从卫玲死后,他莫名紧张的毛病倒是好了,但取而代之的是脑子时不时会产生幻觉。他预约了国内最著名的脑神经、心理方面的专家看了好几次,但效果都不太好。这个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他的工作和生活,只要他的精神稍微有些的松懈,幻觉就会随时随地迅速占领他的脑子。 他觉得幻觉出现的时候,自己其实是能够保持必要的镇定的,也没有觉得特别的紧张或害怕,但身体却不自觉产生了心慌无力的感觉,甚至连正常走路都变得困难,这让他非常苦恼。 医生说这种病症更多的还是在心理层面,有些抑郁症的症状就是如此。但阎培良觉得抑郁症对他来说就是个笑话,他有着比常人更坚定的意志,更冷静的头脑,也正是这些优势帮他一步步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学生走到了今天的地位。这么多年来他从来不怕面对内心的恐惧。 电梯门打开,迎面看到的是一间宽敞的客厅,客厅里的家居是中式古典风格的,尤其是那套黄花梨材质的沙发和茶几更显得豪气逼人。但这些是不能给外人看的,如果不是因为搬家匆忙,这些以前工作种大大小小的老板们送给他的东西,肯定是要处理掉的。虽然他实际身价早已达到了上亿级别,但他知道低调的重要性。这也是他的工作性质决定的,毕竟每一个领导都不希望被纪委盯上,特别是私底下并不怎么“干净”的那些。 阎培良感觉有些心力交瘁。家里最近发生的事暂且不说,前些天据市委组织部里传来消息,他竞争副市长位置的事已经黄了,市委已经定了提拔另一个区的区长就任。其实对于这个消息他倒是并不感到意外,自打卫玲自杀的那天起这件事就已经没有了希望,他那位大舅哥在里面肯定是起了反作用了。 令他头痛的倒是昨天区委陆书记找他谈了一次话。因为这些天身体状况不好,也确实影响到了工作,本来书记找他谈话也是关心他,但他却从谈话中嗅到了一丝不一样的气息,这是凭着几十年官场经验才能感觉到的,所以这两天他反复琢磨着陆书记说的每句话的言外之意,但仍然毫无头绪。 他不担心三十年前的那桩事会影响到他,卫玲自杀后就更没了这个可能,因为连当事人都没了,谁还会去冒巨大的风险追究一件连证据都没有的案子,特别是这件案子还涉及到一个正局级干部。他也不担心程灵的案子会牵连到自己,因为他相信阎秉德,它与阎秉德之间所做的事,所牵涉的范围不是程灵这个案子能比的,他相信阎秉德是有分寸的。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阎培良坐到沙发上,揉了揉太阳穴。虽然他现在生活上十分简朴,但就目前他隐藏的身价来说,早就能确保他下半辈子过上富足的生活了,单单就这间房子里隐藏的财富,不要说下半辈子,就连他的下一代过上富足的生活也绰绰有余了。 想起下一代,阎培良觉得是到了考虑的时候了。和卫玲在一起三十年都没有孩子是他人生的一大遗憾,他也曾瞒着卫玲偷偷到医院去检查过,应该说问题还是在卫玲那里,他为了尊重卫玲所以一直没有对卫玲提出什么要求,但他凭直觉觉得卫玲是不想要孩子的。现在卫玲的自杀给了他这样一个机会,也可以说给了他开启另一个人生的钥匙。他才五十岁出头一点,还有的是精力和体力,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这倒霉的区长大不了不做吧,去做一个散淡的闲人,看看能不能通过关系移民到国外就最好了,干嘛非要陷在这个泥潭里呢。他这样想着,忽然觉得他生活的思路被一下子打开了。心里一放松,一阵倦意涌来,不由的就在沙发上睡着了。 阎培良是被一阵冷风给吹醒的,客厅里的一扇小窗开着。屋外的温度随着夜晚的来临也迅速下降,再加上空调的作用屋里就显得有些凉了。灯没有打开,外面的月光透过落地窗户照射进来,屋子里倒也亮堂堂的。 阎培良刚想站起来,心慌的感觉又迅速占领了他的全身,浑身的力气仿佛都一下子被抽空了,他只能继续躺在沙发上不能动弹。 借着月光,阎培良看到了两个人影出现在客厅里,背对月光站着,正看着他。 “建国、卫玲,你们来了!”阎培良轻声说到。虽然他不止一次的对自己说这只是怪病引起的幻觉,但这幻觉是如此逼真,他还是不由自主的被他们吸引过去。 齐建国还是当年的模样,一件蓝色粗布衬衫,军绿色的裤子,脸上甚至还粘了块泥。卫玲又回到了二十岁时的模样,穿着粉蓝相间的短袖衬衫,头上扎着两个小辫子,一脸幸福的依偎在齐建国的身旁。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笑吟吟地看着他,就像当初在那个艰苦的小村子里时,每次见到他们时一样。 “建国、卫玲,你们终于又在一起了,恭喜你们。你们为什么每次来都不说话,说说话吧,你们走后,我都没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了,想当初我们三个人在一起时可是无话不说的。真怀念当初的岁月啊!”阎培良自言自语的说着。 忽然,卫玲调皮的用手指了指门口,阎培良随着卫玲手指的方向看去,什么也没发现,但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两个人影莫名消失了。 “叮咚……”一阵门铃声打破了房间里的寂静,阎培良的神经忽然说不清的一阵紧张。知道这间房子地址的,只有阎秉德一个人,而且他最近才刚搬过来住,是没有人知道他住在这里的。会是谁不请自来呢? “叮咚、叮咚……”又是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同时还伴随着不耐烦的敲门声。 阎培良没有动,他没打算去开门,他也不能去开门,因为这间屋子里藏着的秘密还没来得及处理掉,他不能让人进来。 但是,急促的门铃声外加敲门声不停从门口传来,预示着门外的人进来的决心。 “阎培良快开门!我们是市检查院的,知道你在里面。”门外传来一个男人严肃的声音。 “要来的,终究是要来的……”阎培良捋了捋头发,站起身来,朝门口走去。 (第一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