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都哭了》 第1章 (1) [1]钱是王八蛋,花了咱再赚。 深夜,我刚退出游戏,准备关了电脑睡觉,手机就在桌子上嗡嗡地振动了起来。 我看了一眼屏幕,上面不停地闪烁着米楚的名字,然后转身朝卫生间走去。 但当我刷牙洗漱完毕,准备爬到床上时,手机依旧在不眠不休地嗡嗡振动着。这是米楚的一贯风格,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无奈地拿起电话,米楚标准的公鸭嗓顿时炸雷般响彻耳边,操,你这个傻叉在家偷人啊,这么久才接电话! 我把手机的音量调小,远离耳边,每次听米楚讲电话都是对我耳朵的一种考验。 我说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饥渴啊,我刚打完游戏,正准备睡觉呢。 就你这右脑不发达的小智商还打游戏?扫地雷吧你。米楚一到深更半夜,就精神抖擞得跟吃了**一样,所以此刻她振奋不已地羞辱着我。 对于她的嘲笑,我一点都不生气,因为连我自己都唾弃自己这个堆俄罗斯方块走不出五步的人。 不过米楚属于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口水就茁壮成长的苗子,跟她贫,纯粹是自找罪受。所以我迅速地切入问题核心,这么晚找我什么事啊? 你这话问得可真霸气,麻烦你掰着你的手指头,连带脚指头一起算算,你有多久没出来了!不是失去一个陆齐铭就把我们这群朋友也给踹了吧?米楚冷笑道。 我不就最近没跟你们一起出去横行霸道吗?我心虚地回应。 那现在出来吧,我们都在“糖果”等你呢。 我还没来得及找理由搪塞,米楚已经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我抬头看墙上悬挂的钟表,指针指向十二点。无奈的我像个女蜘蛛侠一样飞速地换了衣服、鞋子,出门打车直奔“糖果”。 自从和陆齐铭分手后,真的好久都没出去过了。 所以当我坐在车里,看着窗外依旧是一片灯火辉煌,火树银花的景象时,想起了米楚说过的一句话,地球没了谁都他妈的照样转。突然,我觉得自己像个窝囊废一样躲在家里半个月之久,期望没了我世界一片大乱,确实有够傻叉的。 开车的师傅是个中年人,看我一副沉思生命的模样,嘿嘿地笑着搭话,小姑娘失恋了吧?去唱唱歌没错的,就是千万别想不开,你看,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 我转头看那师傅,他已经摆出一副了然于胸的狂侃架势,再从车的后视镜里使劲瞅自己的脸上是不是带着与世长辞的念头,怎么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给师傅这样的错觉。我从包里抽出一百块钱,豪迈地甩在师傅面前,师傅,您看错了,长我这样都失恋,那甩我的那个人的脑门儿肯定是被您的车门挤了。我赶着去救人呢,您开快点。 那师傅瞟了一眼眼前的票子,嘿嘿地干笑了一通,然后一句话不说,“噌”的一下把油门拉到了最大。 车里的电台在播一首老歌,林忆莲缱绻**地唱着,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前几天我还在网上看她和李宗盛的故事,说是才子佳人,他们当之无愧。只可惜,在现实生活将两个人磨砺为普通人,不再是偶像时,两个人分道扬镳。 许多歌迷欷歔不已。但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最爱的,是要放在天边一辈子惦念的。 当然,以前我不是这个想法。我和陆齐铭谈恋爱时,最简单的想法就是,赶紧跟他去把证给领了。因为我总杞人忧天地觉得,是上天打了个瞌睡,才会把陆齐铭送到我身边。 陆齐铭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月牙白的小脸上的微笑就格外干净明亮。他像拍小狗一样拍着我的头,温柔地说,不急,再等等。我瞪他,别指望等几天就有别的女生奔腾到你身边。他也不辩解,好脾气地冲我笑笑,低头翻手机上的日历。 其实我知道陆齐铭不是这意思,他曾跟葫芦讲过,说等我们两个人都到了法定婚龄,他会毫不犹豫地立刻带我去民政局。 一想到“民政局”这三个字,我的眼前就会出现一幅金光闪闪的画面,陆齐铭穿着黑色西装,我穿着洁白的婚纱,像头纯真的小鹿一样偎依在他瘦弱的肩膀上,笑得一脸招摇。通往民政局的路,脚踏之处,春暖花开,烟火漫天。 感觉到旁边好像有人在不停地拉扯我,我猛地惊醒过来,睁开眼看着窗外掠过的红绿灯,才知道自己打了一个瞌睡。出租车师傅在一旁提醒我,姑娘,电话响了。 我愣怔了片刻,终于明白过来眼前的状况,一脸悲愤地接起了电话。 米楚像唱美声一样地号叫着,操,林洛施,你怎么还没到! 我正琢磨着是回答路上堵车,还是临行前去了厕所,正在疾驰的车子却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朝前倾了过去。我刚想转头问候师傅是不是把脚丫子踩到油箱里了,就听到他利索地说,到了。 我犹豫地看了下窗外,确实是“糖果”灯火迷乱的标志,门口站着穿喷血吊带的米楚。 一看到米楚,我就跟特种兵队伍突然生还人间似的精神起来。米楚看到我,也亲热地扑了上来,我以为她要表达多日不见对我的思念,谁知道她从头到脚地瞅了我几眼,诡异地问,你怎么就直接穿t恤牛仔裤出来了? 废话,见你们几个还需要我涂脂抹粉,锦衣华服吗? 那你也太蹉跎了点。米楚尖叫。 我冲她翻了个白眼,有件事我得告诉你,前段时间跟你借的交话费的一百块钱,我刚给了出租车司机了。 米楚立刻暴走了起来,她说,姐姐你可真能耐啊,翻倍给!你要哪天不浪费钱,你他妈的生命就是一团废纸。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跟米楚说话,我就觉得特别精神。我朝她抛了个媚眼,我正如花似玉,生命当然不能是一团废纸。再说了,是你天天教导我,说钱是王八蛋,花了咱再赚。 第2章 (2) [2]俩人那神态,比你们当年金童玉女多了。 我问米楚今天都谁来了。 米楚说,就我、葫芦,跟千寻。 说着,米楚就领着我走进电梯,摁了三楼。我说,那就稀奇了,加上我也就四个人,你朝三楼跑什么啊,三楼都是豪华大包。 米楚咬牙切齿,你还不知道吧,葫芦那个祸害,他爸是这里的股东。他拿的vip卡是001,服务员看到卡后就直接把我们领到三楼了。 一瞬间我便失语了,我明白米楚仇富的心。记得我们跟葫芦刚熟识时,只知道他爸是市主任,每天上学放学一辆破车接送,在学校那群官宦子弟里,特不起眼。 而我们第一次出去玩时,他就弄了辆拉风的奔驰出来,吓得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柴火妞狂问他是不是偷来的车。葫芦特轻蔑地瞅了我一眼。那时,我才听陆齐铭说,市里的很多企业葫芦他爸都有投资,幕后黑手四面八方延伸的,比现代化交通都发达。 但葫芦他爸又对葫芦有很多不成文的限定,比方说上学不准开车,寝室不准特殊化,吃饭不准浪费,上课不准旷课等。这样变态的压抑,导致葫芦在周末和假期甩开脚丫狂放荡。 因此也导致后来葫芦每次拍着胸口跟我们说“市里兴建的某某小区是我爸投资的,你们谁买房子找我”、“市里某家具城也有我爸的股份”等等之类的话时,我们扑上去埋了他的心都有。 我一走进包厢,就看到葫芦正斜躺在沙发上,千寻拿着话筒在唱——如果我有仙女棒,变大变小变漂亮,还要变个都是漫画巧克力和玩具的家…… 我无奈地冲她翻了个白眼,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这个世界,比方说谁能想到眼前这个唱弱智儿童歌的女生,就是市里有名的电台节目“都市夜话”的忧郁情感主持。 我揉着头问,阮千寻,你能换个与你的身份相辅相成的歌吗? 千寻白我了一眼,换了首《寂寞的恋人啊》。 我无聊地跑去折腾葫芦。说起葫芦这个绰号,我至今还在沾沾自喜。 记得陆齐铭第一次带我见葫芦时,我蹦出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哥们儿,长得可真是一表人才,如果以后带回家给我爸妈过场,他们绝对没有半点挑剔的。 当时,陆齐铭的脸就黑了。他说林洛施,你什么意思,我长得怎么就过不了场了? 我干笑道,扯着葫芦的肩比画,你看,他的脸,长得方方正正的,跟葫芦娃似的,特像老一辈喜欢的那种。 顿时,陆齐铭在旁边笑得要撒手人寰,正在得意扬扬地摆造型的葫芦的脸瞬间就黑了。 他瞪着我,对陆齐铭说,真是物以类聚啊,你女朋友比你还损。 之后,陆齐铭便没向我介绍葫芦的真名,而是同我一起改口叫他葫芦。 葫芦可能有点困了,我拍打他时他正闭着眼睛。看到我,他猛地坐起身问,你怎么来了?震惊的表情跟撞了鬼似的。 我对他翻了个白眼,指了指米楚。 葫芦立刻像我一样对米楚翻了个白眼说,你怎么这么能折腾事! 米楚保持队形般地回了葫芦一个白眼,我怎么了? 葫芦说,你明知道…… 葫芦的话还没说完,米楚就接话道,陆齐铭又不是虎豹豺狼,难道你要洛施躲他一辈子? 一听米楚这句话,我就疑惑了,我说,这唱歌管陆齐铭什么事? 葫芦看了我一眼,犹豫地说道,我们来时……在楼下碰到了齐铭…… 操,就是陆齐铭那个王八蛋领着他的新女友到处招摇过市。米楚不耐烦地打断葫芦,转头对我说道,俩人那神态,比你们当年金童玉女多了。 我斜睨着米楚,这才是你今晚把我弄出来的原因吧。 米楚冲我嘿嘿地笑,还是你最了解我。不过我是真看不惯那女的,长这么丑,还敢来“糖果”唱歌! 米楚的口头禅就是,长这么丑,还敢怎样怎样,仿佛世界上就她一朵出水芙蓉似的。 他们现在在哪里?我问。 张娜拉说口渴,齐铭就带她出去买饮料了。葫芦顺溜地答道。 原来陆齐铭的新女友叫张娜拉啊,这名字可真洋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韩国明星呢。我边吃果盘边琢磨着。 让服务员送上来不就得了。米楚继续跟死鱼一样翻白眼。 她说这里没她平时喝的那一种。 操!米楚听了这句话,立刻跟蛤蟆一样从沙发上弹起来说,林洛施,她比你当年都矫情! 我拍了拍她的手,少安毋躁,是我前男友换女朋友,别搞的你跟他有私情似的。 第3章 (3) [3]我不仅逻辑思维混乱,还是一个游戏白痴。 米楚看我一脸淡定,跟没事人似的,也就放了心,随口问我在家玩什么游戏。 我本来正在拿猕猴桃的手抖了一下,假装没听见准备岔开话题,葫芦却突然瞪大眼睛指着我,不会吧?林洛施,你竟然……还在玩“天堂”啊! 我含糊地“嗯”了一声,然后又觉得面子挂不住,便画蛇添足地解释,我换了个区。 葫芦喟叹一声,米楚开始有资本斜睨我了。我知道他们肯定在想,刚还装不在乎,这会儿又上演念念不忘的戏码儿了。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我玩的“天堂”,是陆齐铭教我的。 高中时,陆齐铭最喜欢这个游戏。每逢周末,他就跟葫芦一起去网吧玩游戏,每次看着他端正地坐在电脑前,动作熟练地操作着键盘上的快捷键打怪,我就觉得他的侧面英俊得让人脸红心跳。每次一打到高级装备,他的嘴角就会邪魅地上扬。米楚曾说,陆齐铭就是一有气场的灭绝型美男。 不过陆齐铭也是一个绅士,就连他在游戏里的角色都是让人一看就心稳的骑士。记得我们在一起时,我曾问过他为什么是骑士。那时的他,脸上突然流露出一种与年龄极不相符的忧伤,他说,因为骑士可以保护别人,可以凭着一匹马,一把剑,和一身孤勇,来取得自己想要的一切。 不过那时陆齐铭已经想放弃玩游戏了,他说怕忽略我。但我却是一个拿他的微笑当蜜糖的人,一听这话,立刻感动得热泪盈眶,坚定不移地拍着胸脯说,我和你们一起玩。 事实证明,我不仅逻辑思维混乱,还是一个游戏白痴。 我经常跟着他们转,走一步打开地图看一下,用一次城市传送师就问一次名字,游戏快捷键说一遍忘一遍,就连加血,都是被人打死后才发现,由于我打怪太激动,压根儿就忘记了加血这回事! 记得有一次和葫芦他们去打怪,我跟在他们身后,不时地放个小箭什么的,兴奋地转了半个小时都没死。因为每次血格一空,就会自动加满。我心跳加速,表情神秘地对葫芦他们喊,喂,我的电脑会自动加血! 顿时,一群人脑袋冒汗,葫芦说,林洛施,你个傻叉,你没看到队伍后面跟着加血的保姆吗? 是吗?我突然就脸红了,偷偷地看了看陆齐铭,他闷笑了几声,对葫芦说,我先退队,带洛施去别的地方转转。我不理葫芦他们鄙视的手势,喜滋滋地看着陆齐铭,还是他最关心我。 陆齐铭带我去的是天空岛,清凉而空旷的画面,天蓝云白。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都记得天空岛的美丽,走一步,就像踩在云端。自此,再也没有景色能入得了我的眼。 这之后,我每天要做的事就是跟在他们身后捡钱了,连放箭都省了。他们边打,我就边在后面捡得不亦乐乎。有时候连一些没人弯腰去捡的小钱,我都屁颠屁颠地跑上去捡。 为此,葫芦他们不止一次地鄙视我,说我右脑不发达,财迷心窍。我终于被他们气得咬牙切齿,决定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来吓死他们,让他们从此以后都仰望我,崇拜我,把我诩为照亮他们生命的太阳。 游戏不擅长,可我擅长混论坛啊。而且那时,“天堂”的论坛格外热闹,发帖水王也颇受人尊重。所以,那一夜,我注册了个马甲,从晚上六点灌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看着满论坛都是我腥风血雨的足迹,有一种成就感在我心中像五星红旗一样冉冉升起。 我甚至可以想象葫芦他们看到这样的成果,会有多么目瞪口呆。于是,我心满意足地睡了。 等我睡了两个小时,起床再登录论坛时,却发现账号已经被管理员封掉了。我欲哭无泪,整个人跟霜打的白菜一样蔫掉了。 不过,幸好那晚在线的人多,虽然我的账号不在了,但江湖上仍有关于我的传说。 论坛的n个帖子都是对我的壮举的议论,说当年有个男生曾一战成名,一夜回帖六百个,现在来了个女的,瞬间就打破了纪录,直奔七百个。 葫芦当笑谈跟陆齐铭说时,我立刻小人得志般地在边上挥舞着爪子,假装可怜地大声哭诉,奶奶的,有没有天理,我申请个马甲灌水都要被封号,这是什么世道啊! 葫芦怀疑地看着我,马甲是你的?林洛施,你没吃错药吧! 我假装不在乎地说,就是无聊玩玩而已,谁想到会打破纪录啊。 顿时,葫芦便对我刮目相看。从那以后,陆齐铭带我游山玩水,他再也没嘲笑过我一次。 其实我是挺想升级的,因为升到四十级就可以结婚了。 我想,现实里年龄不到不能领结婚证,好歹在游戏里成全我吧。 但是实在是天赋有限,直到现在,我换了区,依旧没有冲上四十级。我每天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转,逮着个人就让他带我去天空岛。我不得不承认,其实我对陆齐铭还带点小念想。 即便如此,我也没再回过以往的区,也没登录过那个区的号,即便我听说陆齐铭一直没有放弃“天堂”。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4章 (4) [4]你走天桥,我走地下道。 正当我惆怅地想着陆齐铭现在的女朋友会不会比我聪明数倍,早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拉着陆齐铭奔进结婚的小礼堂,葫芦他们会不会不义气地在周围放烟火时,就看到包厢的门被轻轻地推开了。 我忽然想起以前陆齐铭问过我一个问题,他说,洛施,你最怕什么? 当时的我想了半天,摇了摇头,我说齐铭,你觉得我还能怕什么呢? 陆齐铭不说话,沉默了很久,然后仰起头对我说,你知道我最怕什么吗?我最怕的,便是失去你。 那一刻,天光忽暗,山雨欲来。陆齐铭的脸上,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光芒。 我从没告诉过他,这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一句情话。 只是当日的我一定想不到,曾经动听美丽的情话,会在今天变成一个笑话。 因为陆齐铭他一定不知道,今时今日,我终于懂得了怕,而我最怕的,却是见到他。 包厢的门被推开,当那张曾在我的生命周围反复出现过四年的脸突然映在我面前时,我怔怔地忘记了如何呼吸。他依旧穿着我送给他的那件天蓝色t恤,深邃鲜亮的眼睛像暗夜里的星光,熠熠生辉。而再往下看,他的身旁,与他并肩站立着的,是一个陌生的女孩,他们十指紧扣的模样,仿佛在握着一生一世,相依为命的诺言。米楚真说对了,这模样,比我们当年金童玉女多了。 那个曾温暖我生命的手掌,在一刹那间如繁花被碾落般凋零。 米楚适时地偎依过来,捏了一下我的后背说,镇定点,没你高没你瘦没你漂亮。 我张张嘴,却无法告诉她,米楚,你知道吗,我突然觉得很自卑。因为我突然明白,一个女人的优秀,不在于她有怎样的容貌、金钱、社会地位,而在于她的身边站了一个怎样的男人。 我曾有一种想为他死的冲动的那个男子,如今站在一个陌生女孩的身边,眉眼如岭上白云一般平淡澄澈,心却与我隔了厚厚的万水千山。 我托着果盘的手停顿在空中,抑制不住地颤抖,心仿佛变成一座华丽的空城,轰然颓败塌陷。 一阵溃不成军的难过汹涌而来,我想起一首歌,那首歌的名字叫《你走天桥,我走地下道》,唱得可真好。 你走天桥,我走地下道……你的幸福,路人皆知,我的悲伤,无处遁形。 陆齐铭看到我也愣了一下,本来牵着张娜拉的手,不着痕迹地松开来。但是他没有再望我一眼,仿佛放下他女朋友的手,并不是因为看到了我这个前女友。 张娜拉粉嫩的脸突然绿了,她悻悻地看着陆齐铭,陆齐铭却搭着葫芦的肩膀跟他打招呼。紧接着,张娜拉也顺从地坐在了他旁边。 包厢里陷入了尴尬的气氛。米楚突然移到张娜拉身边,亲热地跟她打招呼,问道,你买到要喝的饮料了吗? 张娜拉明白在座的几个都是陆齐铭平时玩得不错的朋友,立刻讨好似的冲米楚点了点头。 米楚又朝她靠了靠,神态自若地说,你比林洛施当年都矫情。顿时,周围的人都变了脸色。不过,她现在想矫情都碰不到能容忍她的臭脾气的那个人了。米楚接着说道,口气里带着幸灾乐祸。 葫芦眼神复杂地看了米楚一眼,仿佛在说,你大爷的没喝酒晕什么,当着外人的面损自己人。 纵然我不知道米楚为什么突然跟张娜拉这么亲热,不过她的话,却让我突然泪凝于睫。因为,这句话是真的没有说错。 张娜拉特温柔地冲米楚笑笑,眼里带着对米楚的话的受用和开心。 这时,总是慢半拍,一直在唱歌的千寻也凑了过来,借着歌曲的旋律,用只有我们四个女生听得到的声音说,有人想攀的高枝无非是别人不想下的台阶。虽然千寻平时不说话,但一张嘴,那语言绝对犀利得让人觉得她是拿了把刀在凌辱你,毕竟是电台的情感主持,对感情早就刻薄得游刃有余了。 几分钟之内,张娜拉的一张小脸变得比调色板都生动鲜活。 而我一直垂着头,低调地吃着水果。如果悲伤可以像果盘里的水果一样吞咽下去,该有多好。其实我并不是不说话,而是不敢说话,因为我怕一张嘴便泣不成声。 我一直以为自己足够强大,可以不药而愈。分开的这些时日,我屏蔽了陆齐铭所有的消息,以为这样就可以将他慢慢地从记忆里剔除,只是到现在我才发现,我低估了自己的记忆和勇气。 我从来没把那些过往忘记,而是将它们埋葬在窗外的月光里,夜色上浮,它们便会争先恐后地蜂拥而出。我总以为我和陆齐铭没有分开,他只是出去旅行了几天,不过旅途有点远,要等很久才能回来。 直到现在,我才真真切切地明白,他不是去旅行,他是真的离开了我。 离开了我的所有记忆,让我的目光所触及之地,全部沦为回忆。 我看到自己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满地,我光着脚狠狠地踩在上面。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5章 (5) [5]朋友的朋友,我们最后的定位。 正当我觉得异常难过时,千寻突然扯了我一下说,帮你点了歌,快去唱。 屏幕上显示的,是小美的《朋友的朋友》。那一瞬间,我硬生生憋回心底的眼泪,突然又凝聚在了眼眶。米楚跟张娜拉坐得特别近,开心地说,这首歌可真应景。 千寻淡淡地看了一眼从见到张娜拉后就突然变得诡异的米楚,没有说话。 我拿起话筒,发觉有一道细微眷恋的目光紧随而至,我知道那是从陆齐铭的方向传递过来的,但转瞬我就嗤笑自己的多情。如今,他的新女友偎依在他的身旁,他怎么还会关注我。只听新人笑,谁闻旧人哭。 屏幕上显示出一行行的歌词,仿佛是为我量身定制的。 朋友的朋友,我们最后的定位,疏离得让自己都好想流泪。 朋友的朋友,我们最后的关联,隐藏好的伤悲,不想被你感觉…… 记得我曾对陆齐铭说过,一直以来,不管看书还是看电影,我最怕看到的,不是两个相爱的人互相伤害,而是两个爱了很久很久的人突然分开,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我受不了那种残忍的过程,因为我不能明白当初植入骨血的亲密,怎么会变为日后两两相忘的冷漠。 但在残忍铺天盖地地袭来之时,我忽然明白了这一切都是真的,真的可以如此。由亲密变为疏离,不过是一步的距离。 这世间最残忍的爱,不是得不到,而是已失去。 因为得不到,心底会始终怀着那份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美好。而已失去,却会成为心口一个无法弥补的大洞,只要风一吹,就会空荡荡地疼痛起来。这样的疼痛,叫做伤口。 伤口会在以后每个不管是希望还是失望,抑或是绝望的夜晚,隐隐作痛。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把歌唱完的,也不记得米楚和张娜拉说了什么,葫芦和陆齐铭坐在哪里,只记得自己坐在角落里,看着屏幕上播放的任意一首歌,都会心生悲伤。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多失恋情歌。只是,为什么纵使有千万首的悲痛,却没有一首可以唱出我心底的曲折。 唱完歌,大家一起走出“糖果”。走到门口,我和米楚、千寻站在一边,张娜拉小鸟依人地挂在陆齐铭的手臂上。 葫芦说我开车送你们。我点头,米楚却狠狠地掐了我一把,突然大叫道,哎呀,我饿了,大家一起去吃夜宵吧。 说完,她却把眼光投到张娜拉身上。张娜拉看似并不情愿,抬头求助似的望着陆齐铭。陆齐铭体贴地谢绝了米楚的邀请,说,算了,这么晚了,我先送娜拉回去。 米楚立刻移到张娜拉身边,亲切地拉住她的手说,大家一起去嘛,都这么晚了,又不差这一个小时。 张娜拉犹豫了一下,碍于刚刚还跟米楚亲热的份儿上,也不好再拒绝。 于是,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去了路边的大排档。 每次看着葫芦的奔驰停在路边摊旁,我和米楚就会对他肃然起敬。米楚说,葫芦,你以后当了官,也准是一体恤民众,平易近人的好官。 葫芦说,得,别给我戴高帽子了,吃了这顿,下顿哥还请。 我们最喜欢吃饭的时候玩一个叫“水果”的游戏,就是一群人各自取个水果名,然后由甲叫乙,乙叫丙,一直传下去叫,各自之间不能叫回去。 这次也不例外。几个人刚坐定,叫了酒,就开始摩拳擦掌。 张娜拉作为新人,有优先取水果名的权利,她犹豫了一下,温柔地说,那就选西瓜吧。 一桌人朝我望来,谁都知道我万年不变地叫西瓜,西瓜是我的特权,我叫西瓜,谁都不能和我争。 米楚把张娜拉拐来后就开始翻脸不认人,她极为不满地说,你换个。 张娜拉立刻就有点讪讪。 我拉了下米楚,说,算了,我叫苹果。 游戏开始,张娜拉因为是新人,玩第一盘就输了。米楚和千寻嚷着,西瓜输了,西瓜输了,罚酒一杯。 我坐在陆齐铭的左边,张娜拉坐在陆齐铭的右边。在米楚和千寻嚷着罚酒时,陆齐铭突然像木偶一样,两眼放空,然后很神奇地端起我面前的酒杯,一口干了下去。 我愣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我说,你帮我喝什么,是你女朋友输了。 话说出口的那一瞬间,我真想找针线把自己的嘴巴缝上。 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很难承认陆齐铭和别人在一起的事实,却没想到这么容易。 葫芦促狭地看着我,米楚冲我竖起大拇指,千寻得意地笑着,我知道,她是在为陆齐铭的错喝彩。 但是,没人知道我心里的翻天覆地。我承认了,我终于承认陆齐铭离开了我。 四年的感情,好似被我一剑封喉,再也没有回转的余地。 陆齐铭反应过来,他转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包含了太多,只是我还没来得及想清楚,就看到他已经端起张娜拉的酒喝了下去。 张娜拉因为陆齐铭犯错,有点不高兴,葫芦立刻打圆场,平时洛施叫西瓜叫惯了。 张娜拉微笑着,不动声色地应承了葫芦的话,怪不得米楚不让我叫西瓜,真不好意思。 我明白,张娜拉说这话,不过是在向我挑衅,意思是,即使陆齐铭他可能因为你而形成一个习惯,但是现在依旧得为我改变。 我还没想怎么接招,米楚就替我接了上去。她对陆齐铭凉凉地说,又不是你输,你喝个什么劲啊。 陆齐铭平静地说,娜拉不会喝酒。 这时,千寻也接话上来,不会喝酒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自己过敏,还硬要喝酒的傻叉。 千寻说这话的时候,斜着眼睛看我,我知道她说的是高三那年的事。 高三那年,陆齐铭十七岁生日,要我陪他挨个儿给在座的朋友敬酒。 我小的时候,我爸喜欢喝酒,所以他就经常倒满一杯酒后让我先尝一口。 有一次他多给我喝了半杯,我当天晚上便进了医院,全身浮肿得跟腌的泡菜一样。医生说我属于酒精过敏型,吃了几天药才恢复原貌。 为此,我妈整整念了我爸一年,此后我就再也没沾过一滴酒。 陆齐铭生日那天,看着他开心的脸,我不忍扫兴,端起酒杯就义无反顾地跟着他挨桌走。 但第二天,我便不愿起床了,因为我实在不忍心让他们看到我惨绝人寰的模样。葫芦看到我就笑了起来,他说,林洛施,其实你把脸挡上,还真跟电影明星似的。 我愤怒地掀开脚边的被子,说,滚你大爷的。 然后,我就看到站在旁边的陆齐铭立刻捂起了脸。年少时的爱情最可贵,因为你总想把自己最好最美的一面展现给对方,就像当初的我一样。我不敢想象陆齐铭看到我的模样时的心情,会觉得可怖或是厌恶。但是,我从指缝里看到他的身影轻轻地靠近,然后,就有一个怀抱将我温暖地埋了进去,仿佛我是一件稀世珍宝,接着,我听到头顶的陆齐铭深深地叹了口气,说,你这个傻丫头,真不要命了。 我不用抬头都能想到陆齐铭温柔如风的眼睛,所以就傻笑起来,我说,因为你开心,我也开心。 正当我陷入回忆时,却看到张娜拉柔弱却坚定地拉住陆齐铭的手臂,微笑着说,不会可以学嘛,我喝。 她说这话时,脸色有点苍白,弱不禁风的样子让我觉得我们在逼良为娼,但一看到她覆盖在陆齐铭手臂上的手,我就又恶毒地想,别说现在让她喝酒,就是喝毒药,她也是活该。 陆齐铭低着头没说话,只是反过来拍了拍她的手。 那天晚上张娜拉输得很惨,被我们折腾得喝了五六瓶啤酒,当然,我和米楚、千寻也喝过,但经年之后的我跟他们一样,喝两瓶酒跟喝矿泉水一样,轻松得不在话下。 葫芦开车送我们走的时候,陆齐铭还扶着站在路边不停呕吐的张娜拉,看着张娜拉惨烈的样子,米楚和千寻冲我邪恶地笑了笑。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们的身影渐渐变成小圆点,然后消失不见。 终于,我跟瘫痪了一样软在座位上,车子里开着空调,放着李玖哲的《我会好好过》——我会好好过,等你再爱我,总有一个角落,会让你想起我。 唉,又是一首失恋情歌。 我想起喝酒时陆齐铭看我的眼神,有空气一样轻淡的忧伤,里面还夹杂着一丝莫名的委屈。我突然觉得特别难过。 我转过头看着座位后面的米楚跟千寻,千寻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米楚拿着镜子在擦脸上花掉的妆。后车窗里,辉映着这座城市最大的摩天轮,它安静而缓慢地转动着,不停地变幻着各种喧嚣的灯光,就像我们如梦似幻的人生。 我望着后车窗,愣了一瞬,平静地说,跟你们说个事,我思考了几天,准备辍学。 米楚立刻举着镜子,不可置信地望着我,操,你他妈喝高了吧!刚念完大一辍什么学! 我转过头看着车行的前方,不再说话。车子陷入一片空前的沉默之中。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6章 (1) [1]谁说我以后碰不到蓝筹股呢。 当苏冽开着她的甲壳虫,载着我在高速上奔驰时,我才意识到,又是新的一天。 昨天晚上的悲伤早已不复存在,梦里陆齐铭的脸也随着清晨的第一道阳光不捅而破。我把头探出车窗外,英姿飒爽地唱,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啊啊…… 看着路过车里的人惊疑不定的眼神,我从起床到现在低沉的心情终于激昂了起来,得意地把头缩进来。苏冽瞥了我一眼,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我问她,有什么事吗? 她转过头,关怀备至地看着我问,你……没事吧? 我斜睨了她一眼,我知道苏冽此刻一定特别不安,当初我和陆齐铭分手时,给她打电话,当时她正准备去开会,不但没有安慰我,反而特别不耐烦地回应我,操,你别他妈的娱乐我,你今天就是说陆齐铭送你个炸弹我都信,但说你俩分手,可真是本年度最好笑的笑话。 说完她就把电话挂断了。我抱着电话,欲哭无泪,本来已经被爱情伤到筋骨的我,对这个世界更加绝望了,我这交的是什么朋友啊。 所以这会儿,我不打算放过她,瘫在座位上,垂下眼睛,一脸忧伤。 苏冽从没看过我不活络的时候,所以她立刻就急了,转头惊异地问,操,林洛施,你他妈的不会被欺负了吧? 我继续保持沉默,忧伤。 苏冽和米楚一样是急脾气,问完后看我没回话,立刻就把车引擎给灭了,让正在享受给这个女强人带来不安的我,二话不说就愉悦地朝挡风玻璃冲了过去,从美梦里摔了出来。 我横她一眼,你干吗呢? 她打着方向盘,斩钉截铁地说,回去!把欺负你的那个傻叉给办了! 这下轮到我急了,要知道,这可是高速!回头路?说不定就车毁人亡了!我拉住苏冽,讨好地说,姐姐,我错了,刚才是骗你的,我能有什么事啊。 说完我冲她眨了眨眼睛,恨不得转一圈给她看。苏冽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看到我浑身都发毛了,才冷哼一声,是啊,我应该考虑下,惹到你林洛施,她会有什么事。 我讨好地冲苏冽笑,苏冽不理会。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地把昨晚的事绘声绘色地交代了一遍。最后,我以“陆齐铭丢了我这株暴风雨里的杂草,换了朵连酒都不会喝的温柔似水的玫瑰”做了总结语。 我以为苏冽听了我这么悲伤的叙述,会和我一样感同身受,愤怒地对陆齐铭进行追责讨伐,却没想到她刚刚还是一副不满的模样,转眼就笑得格外淫荡,她说,林洛施,你就是一纸老虎,整晚上没见你放一个屁! 我立刻就飙了起来,操,好歹姐得有个缓冲的过程,你让陆齐铭现在再带那朵玫瑰到我面前来,姐他妈的不甩她几巴掌就不姓林! 苏冽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问,说实话,跟陆齐铭分手,你真的不后悔? 那一刻,我突然想起米楚说的话,她说,林洛施,陆齐铭以前是潜力股,现在噌噌两下就他娘的涨成了优质股,奔腾到他身边的那些小女生,真比看到五百万都喜庆。 我把米楚的话跟苏冽重复了一遍,最后双手交叉叠在后脑勺上,瘫在靠背上说,谁说我林洛施以后碰不到蓝筹股了呢。 苏冽哈哈大笑起来,她说,洛施,我就喜欢你这点,对生活永远都抱着希冀! 车窗外的城市,沉默空旷,车水马龙的街头,喧嚣的人群,在晨光熹微中,像一幅素描画,淡淡的笔调,显得异常清冷。 那一刻,我忽然很文艺地想起了《圣经》里的一句话,我又看到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海也不再有了。 我深沉地对苏冽说,可是生活永远会将我的希冀打破,不是吗? 苏冽没有说话。 因为我们都明白,可怕的现实在我们身上留下了什么痕迹。 如果不是被现实所逼,我怎么会如此急于找工作。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我怎么会放弃最美好的校园生活。 就像此刻坐在我旁边驾驶位上的苏冽,她化着精致的妆容,身上的真丝吊带裙够我吃半年的鸡肉卷。她在市里最大的装饰公司担任首席设计师,每天锦衣玉食,金钗美器,年纪轻轻便拥有了一些人一辈子都可望而不可及的生活。只是谁都看到了她人前的风光万丈,却永远不会想到她背后的心酸。 谁会知道,四年前的苏冽,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丢在人堆里都找不到的女孩。 那时,她穿着背心,牛仔裤,背着双肩包,包上还挂着一个可爱的小熊,走起路来晃晃荡荡的。她素面朝天,一副高中生的打扮,眼神纯净懵懂,对任何人都没有防范,所以,就连小偷把手伸进她的包里时,她还在仰着纯净的笑脸给别人让座。 集善良与美貌于一身的我,在那一刻化身为行侠仗义的女侠,冲上去装作熟人跟她打招呼,搭着她的肩膀暗示她在最近一站下。直到下车,她还迷茫地看着我问,同学,我好像……不认识你。 我对天翻白眼,刚刚有人偷你钱包。 而苏冽下一刻的动作和话语,让我一辈子都铭记在了心里。 她惊呼一声,立刻从包里翻出钱包,当看到里面的钱时,顿时舒了口气,亲热地拉着我,微笑而真诚地说,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这个月就喝西北风了。 她说完后,我却觉得一阵心酸,因为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钱包里,只有一张孤单的五十块钱。她说那是她一个月的饭钱。 那一年,我念高一。如今,我大一辍学,一晃神,四年的光阴就从指缝中仓皇流逝了。 我忽然明白小时候写作文,最喜欢在第一句话就写的“岁月如梭”这四个字所表达的残忍了。 岁月如梭。 四年后的苏冽,同事结婚打五千块钱的红包,眼皮都不会眨一下。带我们去吃饭的地方,也一次比一次高档,当初那个吃肯德基都要算半天账,从网上下载优惠券的女孩早已遗落在了记忆的彼岸,取而代之的是此岸这个做一次头发都够我跟米楚两个月花销的女金刚。 面对生活,她终于收敛了大哭大笑的真性情,变得遇事沉稳,不动声色。 生活给予什么,她便镇定地承接什么,即便是混着蜜糖的砒霜,她也仰头吞咽。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怀念从前那个笑容纯白羞涩的女孩。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7章 (2) [2]初次进城,请多多关照! 车子在华天大厦停下时,我还沉浸在当年苏冽在站牌下拿着五十块钱对我扬脸微笑的场景之中。 苏冽拉了一把沉默的我,说,别想了,陆齐铭跟那朵玫瑰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我没告诉她,其实我没在想陆齐铭和张娜拉,却下意识地问了她为什么。 她冷笑道,鲜花往往不属于赏花人,而属于牛粪。 我一瞬间呈现失语状态。我没告诉苏冽,说张娜拉是鲜花不过是抬举她,米楚说她充其量就一狗尾巴花。 苏冽拿着比她的脸都精致的包,边下车边和我说,洛施,姐能耐不大,你平时不是喜欢写写画画吗?姐先帮你找了份出版社的工作,你看着不行再换。 我抬头看了看威严耸立,豪华牛叉的华天大厦,对苏冽所说的“能耐不大”表现出深深的崇敬,这年头,像苏冽这么谦虚的人不多了。 租用华天大厦的可都是本市的知名企业啊。 更何况是出版社!我一个大学没毕业的,想都没想过。 我拉了拉身上的t恤,终于发现米楚说我没职业装是多么寒酸的一件事了。再看身边穿着真丝吊带裙,跟参加盛大晚宴一样的苏冽,真是qq跟兰博基尼的差别。 我颤巍巍地问,苏冽,那个……我是去倒水?还是扫地? 苏冽鄙视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谦卑啊!说完,她就带我直奔华天大厦。 苏冽对这里显然很熟,轻车熟路地带我拐进电梯。我站在电梯里啧啧感慨,这里连电梯都豪华得不像话。跟我住的地方的破电梯比,岂止天堂地狱。 苏冽提着包,双手交叉在身前,名门淑媛的风范一览无余,我跟乡下卖猪肉的一样,大大咧咧地跟在她身后。 当电梯到达十一楼时,随着“叮咚”一声门开,我觉得有一阵深深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坐着一堆穿着得体,面容优雅的小白领。 起初我还羞赧得跟乡里来的一样扯了扯衣服,摸摸头发,但当我一路走来,才发现自己做这个动作有多么多余。这里的每个人都盯着电脑,头都不抬一下,没有人会去注意电梯里走出来的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 深深的浓厚的文化气息啊!我想象着自己不久后就要枯木逢春,摇身变成才女的情景,兴奋异常。 苏冽气定神闲地带着我穿越了一个又一个办公区,最后在一个办公室门前停住。她优雅地抚了一下刘海儿,办公室旁边就有一个女秘书立刻站起身,尊敬地说,苏小姐,蒋总在里面等你。 正沉入幻想的我听到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后,瞬间犹遭雷霹。我慢慢地,慢慢地抬起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当我看到女秘书的胸早于脸,就清楚地明白,刚刚不是错觉。 竟然是她! 对面的女秘书看到我的脸后,显然也异常惊讶,她“啊”的一声娇柔地尖叫着,挺着壮观的胸,像柔弱的小鸟一样飞身扑了上来,惊喜地问道,林洛施?!真的是你吗? 她娇嗔撒娇的模样比见了亲人都亲。我呆愣在原地,任她抱住肩膀死噌,嘴角抽搐,唐琳琳?你……怎么…… 我的话还没问完,唐琳琳就迅速地接道,是啦是啦,我在这里好久了。 说完她放开我的肩膀,手顺势滑下来拉住我的手臂,开心地摇晃着,洛施,真没想到能再见到你,好巧啊! 我顶着死机状态的脑袋,对她勉强地微笑,我……也……很高兴。 唐琳琳激动地问,怎么样,你现在过得还好吗?你怎么会来这里? 说到这里,她突然转头看了看苏冽,恍然大悟道,哦,我知道了!你是苏小姐介绍的人吧! 我尴尬地点了点头,苏冽也冲她淡淡地点了下头,说,我们先进去了。 唐琳琳听了苏冽的话,立刻放开我,干笑道,刚见到洛施太高兴了,还请苏小姐见谅!你们进去吧,蒋总等你们好久了呢。 苏冽推开门走进去,我机械地随着她朝门里走去。唐琳琳拉我了一把,我回头,她冲我莞尔一笑,天真地吐了吐舌头说,我们要成为同事了,好有缘分。 我龇牙咧嘴地回她了一个不自然的笑,然后逃命似的随苏冽进了传说中蒋总的办公室。 如果唐琳琳是一波巨大的冲击,那这个蒋总的办公室就更让我目瞪口呆了。 整个办公室都是一片白色,沙发,窗帘,书柜,办公桌,笔记本,就连脚下的地毯,都是灰白色的。到底是怎样有洁癖的人,能把办公室搞得跟医院一样。 那张宽大的办公桌后面,坐着传说中的蒋总,逆着落地窗的光,只看到大概的轮廓。 看到我们进来,他立刻站起身朝我们走来。而当他走到我面前,我看清他的面孔的那一刻,就立刻惊呆在了原地。 我一直以为能坐上这个位置的,最起码也有我爸的年龄。但这个蒋总却像个大学生,长得异常好看,眉似月,眼如星,衣冠胜雪。用这十个字来形容他,一点都不过分。米楚曾说过,陆齐铭的存在,是为了让所有女生心花怒放,让所有男生痛恨太阳。那是因为她没见过眼前的这个蒋总。如果蒋总是一个美男,那陆齐铭充其量就是一美男的跟班。 苏冽和他打过招呼后,就指着我说,人我带来了,帮我妹安排个好点的职位。 我心里想,什么时候我成你妹了。不过为了以后的工作,暂受一时的屈辱也是正常的。 蒋总并没有像别人初见时一样上下打量我,而是真诚地望着我的眼睛,微笑着伸出手,你好,我是蒋言。 蒋言笑起来显得特别清澈。我见过两个笑起来最好看的人,一个是苏冽,她的脸上有个特别深的酒窝,笑起来显得特别无害,虽然这不符合她女强人的特点。不过也正是这个缺点,变成她后来工作时的利刃,只要她朝别人一笑,身上凛冽的光就会立刻变得温暖清纯,别人只能没有选择余地地、乖乖地相信她这个披着羊皮的大灰狼。 而蒋言与苏冽不同,他笑起来,清澈得仿佛让人可以听到泉水叮咚响。他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光的折射,竟带着点湖蓝色。 我生硬地伸出手,和他握手,握手的时候,眼睛无意中瞟到墙角处的一只花瓶。我记得我从电视上看到过这只花瓶,当时那个鉴定专家说,这只花瓶值几十万。 我平静的心立刻因为这只花瓶沸腾起来,几十万啊!以前念书还不觉得富有算什么,现在我才觉得自己真是从乡里来的。所以当我握着蒋言的手时,本来想说,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可一不小心,就激动地变成,初次进城,请多多关照! 我握着蒋言的手的那股亲切劲儿,比唐琳琳见到我还亲! 我想如果是卡通片,蒋言的头顶一定会有三道黑线。苏冽扯开我,干笑道,我妹太激动了。 我回过神,立刻红了脸,低下头说,不好意思啊蒋总。 蒋言却毫不在意地轻笑着,说,林小姐可真幽默。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8章 (3) [3]唐琳琳跟陆齐铭是天仙配,我跟陆齐铭充其量就一黑白配。 面试很成功,其实,面不面试都成功,蒋言买的是苏冽的面子,我只是来过下场而已。 从华天大厦出来,我接到米楚的电话,她说,我跟千寻在时光吧,你过来吃饭吧。 于是,我跟苏冽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 时光吧是一家咖啡厅,里面的设计略带古朴,别有一番田园风味,而且特别静谧,所以我们就把时光吧列为了聚会的老地方。 我和苏冽刚走进去,就看到米楚和千寻坐在老位子上,冲我们招手,老板跟我们打了个招呼。 我走过去,米楚扯我坐下,讽刺道,你动作倒挺快的啊,昨天说辍学,今天就去应聘了。 我冲她嬉笑,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嘛。 千寻问,应聘怎么样? 我指着苏冽,有她在,还有什么事是搞不定的。 米楚端起杯子,得,林洛施,这可是你自己的选择,我们谁都挡不住。虽然我现在还不能接受你工作,但还是祝你以后工作顺利。 其实昨天听到我说辍学,反应最大的就是米楚,她从头到尾都没和我说一句话。千寻说,她是不能接受和她朝夕相处的姐妹突然离开她,过会儿就好了。 我端起杯子,反讽回去,你这态度转变得比天气预报都快。 米楚冷哼一声说,是千寻开导有方。 千寻微笑着挠她。 苏冽漫不经心地喝着柠檬水,放下杯子时问道,你认识唐秘书? 苏冽的话让我刚咽下去的一口水差点呛出来,她不提这出还好。我放下杯子,对米楚和千寻说,你们猜我今天看到了谁? 她们摇头。我说,你们还记得安妮女神吗? 米楚和千寻一起瞪大眼睛,我满意地看着她们的反应,转头跟苏冽说,唐琳琳就是安妮女神。 苏冽指着米楚和千寻问,她们干吗……这样的表情? 那一刻,高中的时光仿若潮水般,一幕幕,一波波,汹涌进我的眼睛。 四年前,唐琳琳是实验高中的名人。 那时,她不但成绩优异,而且长相出众,鹅蛋脸,眼窝略深,颇有点西方美,一头自然卷,像海藻般的头发披在肩上,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不过,唐琳琳除了这两个优点外,还有一个致命的特点,那就是……胸大。 四年前,在我们那群发育还不完全的女生中,唐琳琳真的是充满了成熟女性的致命诱惑,155cm的个头,却挺着c罩杯。有人开玩笑说,每次看到唐琳琳,都先看到她的波澜壮阔。所以,大家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先胸制人”。就连校外的那些混混,也总喜欢对她吹口哨。 而那时的我,却恰恰跟她相反。四年后的我是卖猪肉的,四年前的我就是卖柴火的,天天穿着廉价的男式衣服到处瞎逛,在实验高中那群达官显贵家庭出身的公子小姐堆里,显得格外迥异。 所以,在唐琳琳大张旗鼓地追陆齐铭,陆齐铭却倒戈相向对我发起攻击时,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仿佛天塌下来,都没陆齐铭追我壮观,就连葫芦都扯着我问,是不是我给陆齐铭下了什么蛊。一五好青年怎么就栽到了我这个柴火妞的手里,别的不说,至少从外观和各方面硬件质量来看,唐琳琳跟陆齐铭是天仙配,我跟陆齐铭充其量就一黑白配。 而且,那时的唐琳琳对葫芦来说,也有一种水中望月的美。 那是葫芦第一次质疑自己一直跟随的老大,也就是陆齐铭的审美眼光。 不过唐琳琳此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可是把葫芦吓得花容失色,战战兢兢。他再也不说唐琳琳比我与陆齐铭更般配的鬼话了,而是一直夸陆齐铭有先见之明。 唐琳琳追求陆齐铭不成功,并且看到陆齐铭拒绝她这个美人,而捡了我这个柴火妞,就变得异常……销魂。 之前上课努力的她,开始睡觉,下课活跃在同学之间的她,开始不说话。她整个人从热烈的阳光,瞬间变幻为惨淡的月光。 其实唐琳琳之前一直对我不错,别人对我都是白眼相待,只有她,对我青睐有加,不但照顾我的生活,还经常把笔记借给我抄。 所以她的转变让一直挺不在乎人情世故的我,忽然觉得非常内疚,就好像正儿八经追求我的陆齐铭,是我倒追过来跟她抢的。 于是,和陆齐铭在一起后,每次见到她,我都不敢说话,总觉得自己低她一等。而且,每次有什么好东西,我都会偷偷地分一半放在她的桌洞里。 这样的愧疚,一直持续到我在陆齐铭的桌洞里发现了一本漂亮的日记本。 那天我帮打球的陆齐铭去拿护腕,却在他的桌洞里翻到一本日记本。 我当时就奇怪,陆齐铭什么时候买了这么漂亮的本子,他又不写日记,难道要当惊喜送给我? 当翻开日记本看到里面的内容时,我的脸都绿了。因为,那本日记是唐琳琳的! 里面写满了她对陆齐铭的爱恋之情,以及思念之意,语言甚是火辣,最后还有一封用英文写的信。其实现在想想,唐琳琳的本质在那时就已经初现端倪。 我黑着脸,举着日记本问刚打完球、大汗淋漓的陆齐铭,这是怎么回事? 陆齐铭咕咚咕咚喝完水,孩子气地用衣袖抹了把头顶的汗,迷茫地问我,什么? 我拿日记本朝他的头顶拍下去,愤怒地说,孙子,再装我就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 陆齐铭急了,嗫嚅道,是你送我的日记本? 顿时,我就疯了。如果我能写出这样的日记,那还不如直接给我把刀让我自行了断! 后来,在我审问了陆齐铭很久未果,又去问葫芦后,才确定,这本日记是唐琳琳自己放在陆齐铭的桌洞里的,只是在陆齐铭未看到之前,被我撞了个正着。 当我把日记本甩到唐琳琳面前时,她的整张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跟被人扇了一巴掌一样。 我说,你要是喜欢陆齐铭的话,大家就明着竞争,别他妈背后玩阴的! 唐琳琳埋下头,肩膀开始慢慢耸动,柔弱的模样让人看了心有不忍,想立刻飞身上去呵护她。 但我突然想起自己看到她的日记的那一刹那,也是活活地被人扇了一巴掌啊! 那时的我,一点都不懂得委婉和退让,只会步步相逼,决绝凛冽。 当很久之后的我懂得人情世故,回忆起从前时,对唐琳琳总会有丝丝的愧疚,我总觉得,如果当初我没那么做,也就不会有后来她的整个人生颠覆了。 可是,时光不允许我回头忏悔。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9章 (4) [4]瞬间,她便由“先胸制人”摇身变为“安妮女神”。 那件事是我和陆齐铭的第一次争吵,虽然他好声好气地对我说,洛施,以后不要那么直接,容易伤害人。但我却固执地认为他是心疼唐琳琳,所以才会这样袒护她。 四年前的我,一直想做个睿智的女生,但初次面临感情是非的我,却像一个最俗气的中年妇女一样,毫不客气地、自以为是地捍卫着自己的领土。 我口不择言地说,陆齐铭,你要是觉得心疼,就去找她啊,反正她喜欢你。 陆齐铭被我抢白得脸红一阵青一阵,握着我的手腕第一次发怒,让我收回刚刚说的话。 在我和他僵持时,葫芦看不过去,他说,得,为兄弟两肋插刀!你们小夫妻别吵了,把唐琳琳的电话号码给我,哥去安慰她。 我说你别啊,别为了我和陆齐铭牺牲色相。 葫芦翻着白眼,做你的春秋大梦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之前对她就有点小念想,现在刚好乘人之危。说完,他还装得跟色狼一样嘿嘿地奸笑了两声。 不过葫芦至死都不会想到,这两声奸笑,最后会变成苦笑。 葫芦给唐琳琳发短信的那天,唐琳琳竟然像往常一样叫我一起吃饭,并且笑脸相迎,跟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虽然女生的心是狭隘的,有个隐患在身边,便一定要解决,但我真的希望唐琳琳有个好归宿。所以当她准备和葫芦赴约时,我竟然不厚道地劝她,如果不想去,就不要去。 我想,如果葫芦知道我背后这样说,估计埋了我的心都有。其实不是葫芦不好,只是我觉得唐琳琳显得太委曲求全。 但我的劝告反而让唐琳琳欣然的脸上出现了你多管闲事的表情,于是我就闭嘴了。 不过,这次见面,让一直跃跃欲试的葫芦,瞬间被吓了个结实。 葫芦回来和我们描述,操,这个唐琳琳也太开放了,我刚说了句洗衣服累,她就主动要求帮我洗。我刚夸了句她的手长得好看,她就主动牵上了我的手,并且暗示可以更进一步。 最后,葫芦闭上眼睛叹气,唉,还是雾里看花来得美妙一些。现实真的太幻灭了! 之后,不知道葫芦怎么打发唐琳琳的,总之过了一段时间,两个人就不了了之,连在路上碰面,都不打一个招呼。而唐琳琳在一夕之间,变得更加……诡异。 和班里的男生打情骂俏,给同学讲题,穿着大衣领的衣服趴在同学面前,不管衣领内的风光是不是被别人一览无余。就连在班主任上英语课时,她都开始变得浮躁。 起初一直把她挂在嘴边的班主任,终于对她的行为投来厌恶的目光。 由坏变好,有人需要一生的时间,都难以做到,而由好变坏,常常只有一步。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唐琳琳就从光环女神跌到声名狼藉,每周换男友成了家常便饭。 而这时,她开始迷恋安妮宝贝,那个讲都市故事,将故事勾勒成海市蜃楼的作家,我曾看到唐琳琳在习题本上乱写,很久以后,你是否还会记得那个穿白棉布裙,一头海藻般的头发,光脚穿帆布鞋,一路行走的女子? 米楚说,她学到了安妮宝贝的精髓。 当然,这些并不足以致命,让唐琳琳真正声名狼藉的,是“日记事件”。 有一天,葫芦突然神情古怪地问我,你知道唐琳琳网恋吗? 我笑嘻嘻的,你不是不喜欢她吗?干吗还这么关注她! 葫芦急切地摇头,哥不是关注她,是男生寝室出现了一本日记本,是唐琳琳的! 又是日记!我意外地看着葫芦,可是,日记和她网恋有什么关系? 葫芦犹豫了半天,才说,日记里是关于她网恋,然后见网友,再然后一夜情的描写。 …… 我惊疑不定地问葫芦,你的意思是?那不是摘抄的? 葫芦郁闷道,我又没看,我只是听人说,应该不是摘抄的,里面有她谈的每个男朋友的名字缩写,而且地点和动作也写得很详细。 那本日记在一时间变得炙手可热,好像每个人见面时打招呼问的“吃了吗”都变成“看日记了吗”。 而在一次月考中,唐琳琳的成绩由年级前三跌到了百名之外,所有任课老师,连平时宠爱她的班主任,都对她的“日记事件”略有耳闻了。 再加上她经常逃课,甚至夜不归宿,瞬间,她便由“先胸制人”摇身变为“安妮女神”。 从前在校门口对她吹口哨的小混混,她也从不屑一顾变成了偶尔调笑。 更牛叉的是,她和班上一个转学来的男生打得火热,并且在学校当众接吻,导致高二那年,没有一个班愿意接纳她,最后迫不得已,她被勒令退学。 从那以后,算来,真的已经三年未见她了。 她以后不会针对你吧?跟苏冽讲完唐琳琳的故事,千寻担忧地道。 三年前能让她走,三年后她敢动洛施一根头发,我米楚就绝对把她玩得生不如死。米楚牛叉地说。 安啦,她不会得逞的,苏冽跟我们蒋总很熟呢。我满不在乎地道。 苏冽霸气而妩媚地回道,那当然。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10章 (5) [5]还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我开始意气风发地去上班了,每天早上起来照镜子,越看我这张脸就越觉得顺眼,一小白领啊。公司的同事都夸我随和,那是,每天穿t恤、牛仔裤、球鞋的我,往光彩逼人的她们面前一站,跟倒水小妹一样,能不随和吗? 不过在公司一段时间,除了累和忙,对蒋言印象的幻灭,也是一件大事。 在一次会议之后,我终于明白当天应聘出来后,苏冽为什么会对我说,别看他现在随和,其实对下属很严厉。 那时我心笑,怎么都想不出来蒋言严厉的模样。 但转眼在一次会议上,我便看到了蒋言的严厉和苛刻。 那次集体会议,是有关于公司的一个重点图书文案策划,他刚走进会议室,就把文案“啪”的一声丢在会议桌上,整个会议室瞬间便安静得没有人声了。紧接着,长相漂亮的主编低着头站起身。蒋言皱着眉,厉声道,长得像坨屎也就算了,做的东西也像坨屎! 这句话从他口里讲出来,我立刻石化在原地。太幻灭了!与我初次见到的那个微笑清澈的大男孩相比,此刻的蒋言就像地狱使者,所到之处,风声鹤唳。 要是有人这么说我,我准会摆足弱者的姿态,无声地哭。 但是漂亮的主编只是很淡定地点了点头,说,是,再给我三天时间,我会做一坨不像屎的东西送上去。 …… 我刚还处在对蒋言的崩溃中没出来,主编的话让我又一阵塌陷。而周围的同事却一脸坦然,估计对这样的场景已经习以为常。那一刻,我真不明白自己是在出版社工作,还是在……厕所。 我在q群里跟米楚和千寻讲述这个蒋总的伟大事迹。 最后感慨了一番公司人员的能力,忧郁地展望了一番自己在公司的未来,唉,定是生不如死。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千寻给我打气。 但是,当满地都是金子时,我他妈的就不知道自己是哪一颗了。我没出息地回道。 一群人鄙视了我。 这时,米楚问,喂,洛施,唐琳琳欺负你没有? 我默默地回,没有。 唐琳琳不但没有欺负我,反而对我很好,每天中午叫我吃饭,教我为人处世之道,而且还陪我逛街给米楚挑生日礼物。 对了,她还托付给我一个任务。 我问米楚,你生日请了多少人? 米楚说,不知道,反正在高中和大学同学群里都有叫,谁有时间谁来。 我说,唐琳琳说她也想去呢,她说她好久没见高中同学了,也想见见老同学。 她有没有问老同学想不想见她?米楚回答。 我无言以对。 得了吧,她想去我还能拦住她?只要别把当年“安妮女神”的阵势弄出来就行,姐实在受不了棉布裙,海藻头发,啧啧,那得多少天没洗。米楚又迅速地说。 ……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唐琳琳时,她眉开眼笑地拍着手说,洛施,谢谢你。 我说,谢什么,小事。 过了一会儿,唐琳琳又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和陆齐铭还好吗? 此时,我们正坐在楼下的肯德基吃薯条。唐琳琳问起陆齐铭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来,以前每次我在肯德基吃薯条,都会欠揍地让陆齐铭跑到对面的麦当劳去拿蒜蓉酱给我,因为我不喜欢吃番茄酱。葫芦每次都翻着白眼鄙视我,而陆齐铭总是一脸温柔地望着我笑,并对葫芦说,我们家的林洛施同志,就是这么标新立异。说完,他就蹦跶蹦跶地朝麦当劳跑,心甘情愿地服从命令。 窗外的阳光有那么一瞬间晃花了我的眼睛,不然怎么会有眼泪涌上我的眼眶。 我低下头,把眼泪逼回心底,然后抬起头,若无其事地望着唐琳琳,笑道,你早就想问这句话了吧?如你所愿,我们分开了。 陆齐铭曾说过,我最不会做的事,就是委婉。每次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直抒胸臆,过了这么多年,我这个缺点还是没有改变。 唐琳琳本来紧张的脸,因为我的这句话,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她说,洛施,我最怕你多想,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道歉,那时,真的是年少无知,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对不起。 唐琳琳脸上的表情显得格外真挚,阳光打在她的脸上,她妩媚的眼睫毛仿佛会飞的蝴蝶,随着眼睛一闪一闪,长大后的唐琳琳,比当年更有味道了。 想起以往,我有点潸然,那些旧电影一样的时光,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仿佛一片盛开的花朵,突然间荒芜满园,灰飞烟灭。 还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我搅动着咖啡,没关系,其实现在想来,谁都没有错。 错就错在,我不该在错的时候,遇到对的人,也不该在对的时候,放弃曾经执迷不悔,愿意放弃所有跟随他去天涯的、那个对的人。 唐琳琳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转而又兴奋地问我,洛施,我那天能不能带上我的男朋友一起去? 你男朋友?我惊愕。 嗯,你们也认识。唐琳琳羞涩地低下头。 谁? 李楠。你还记得他吗? 唐琳琳的话音刚落,我的脑海里又是一阵电闪雷鸣!上帝一定是觉得我这几年过得太太平了,所以现在把一群霹雳人物陆陆续续地弄到我的生活里来。 你现在竟然还和丑人男在一起?哦,不是,李楠?我惊异地问唐琳琳。 唐琳琳微笑地点了点头,喝着杯子里的饮料。 晚上聚餐。 我拍着米楚的肩,深深地看着她,亲爱的,你的生日宴会有看头了,唐琳琳会携她男朋友一起去。 米楚不在乎地说,去就去呗,多摆副碗筷而已。 但是,米楚,你知道唐琳琳的现任男友是谁吗? 谁啊? 丑人男…… 看到米楚像我一样惊异地瞪大眼睛,我知道自己达到了想要的效果,于是肯定地冲她点了点头,嗯!对!是丑人男! 苏冽再次迷茫地问,丑人男又是谁? 千寻答,当年在实验高中,和“安妮女神”并驾齐驱的另一个名人,最重要的是……他曾轰轰烈烈地追求过米楚。 苏冽惊叹,实验高中可真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啊!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11章 (1) [1]以后谁再说老子丑,老子就把他抓到李楠面前看! 丑人男本名叫李楠,当初是以转校生身份到实验高中的。 他那张脸长得,用米楚的话来说就是,跟烂柿子皮一样,特别是五官,好像是让人放在水泥搅拌机里搅拌了半天捞出来的,扭曲得不像人脸。好在他长得还算善意,所以没那么狰狞。 很多转校生往往是因为成绩好,家世好,或是容貌好而扬名,但李楠却因为丑惊动了整个学校。 之前实验高中有个长得特别丑的男生,被大家封号为怪兽,但自从李楠来了以后,怪兽就放话出来说,以后谁再说老子丑,老子就把他抓到李楠面前看! 米楚说她要长这样,绝对每天都待在家里面壁思过,而不是出来满大街溜达,说不定哪天就被警察射杀了。但李楠从来不为自己的相貌自卑,相反,他特别不安分,仗着家里有点小钱,纨绔子弟的气质在他身上格外明显。 他一进实验高中,就大张旗鼓地追米楚,因为听说米楚长得很像他的偶像周迅,灵气十足的眼睛,尖尖的下巴,一把销魂的公鸭嗓。不过米楚比周迅更有优势,海拔一米七的她,站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打眼。 李楠大张旗鼓地追米楚时,有个高年级的学长也在追米楚,李楠知道后,狂妄地说,那小子算什么东西。 这句话通过“人肉传播”,从“那小子算什么东西”到“那小子家里没一点钱,还敢跟我抢”,再到“那个大猩猩,老子一点都不放眼里”,到高年级学长耳朵里时,已经是“那个大猩猩,去找只母猩猩交配吧”。 于是某天,同学们正在上课,只听“咚”的一声炸雷般的门响,班上的所有学生都朝门口望去。 门因为被人过度用力推开,倒在后面的墙上,墙壁上许久未擦拭的灰尘随着震动到处飘落,在光线里显得有点杀气腾腾。再看门外站着的高年级学长,如天降大佛一般立在门口。 其实高年级学长家里有点黑社会背景,在学校里他是很有威望的。 他不顾任课老师脸红还是脸绿,中气十足地说,你们班最丑的那个男的,给我出来! 正当我们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时,就听到后面移凳子的声音,紧接着,就看到李楠乖乖地走了出去。 从那以后,李楠就有了个称号,叫“丑人楠”。后来,慢慢地,大家觉得“丑人楠”太特指,不够霸气,“楠”谐音又通“男”,所以,为他改名为“丑人男”,惟妙惟肖地证明了他是男生中的丑之最。 后来,传说的大猩猩学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让丑人男放弃了米楚,总之他没有再跟开花店一样给米楚大束大束地送花了,可能是因为他有别的事情做了。 唐琳琳因为他这个特别的外号,觉得他特别可爱,就试图接近他。那时唐琳琳已经封号为“安妮女神”,位子也已经沦落到最后一排,跟丑人男的位子挨得特别近,所以两个各有名头的“名人”干柴烈火,一拍即合。 这就演绎了在之前提到过的,唐琳琳当众接吻的镜头,那个男主角,就是丑人男! 唐琳琳和丑人男在一起后,瞬间就成了焦点,她自己也备感身价大增。她还特别矫情地跟我们说,其实李楠是个很好的人,我说脚冷,他就把我的脚抱到他怀里暖。 我们面面相觑,因为我们早知道了,有同学看到他们的动作,早已传得风起云涌了。不过我们听到的版本是,唐琳琳把脚放在丑人男怀里,丑人男边看h色小说边抚摸之…… 这大概是后来丑人男被开除的预兆,在唐琳琳被逼辍学前,他们曾夜不归宿,在实验楼做了不该做的事,刚好被政教处执勤抓到,不知道是不是和暖脚有关。 虽然米楚和丑人男已经是陈年旧账了,不过在我们挤眉弄眼的示意下,苏冽也笑道,看来明天热闹了。 此时此刻,我们开心地讨论着突然闯入我们生活的两个霹雳人物,想象着明天的热闹场面。我死都不会想到,凑热闹的,反而变成了被看热闹的。 米楚的生日,我反而成了大家目光下的宠儿。 只是,如果,如果早知道生命里会有这样难堪的一天,那我宁愿当天走在路上,就被车撞死,被突然从天降落的陨石砸死,都不愿去参加那场生日宴会。那是怎样悲壮的心啊……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12章 (2) [2]红杏不出墙,坚决拽出来。 第二天周末,睡到十点,我被苏冽的电话吵起来。 她精神地说,快起来洗漱打扮一番,姐接了千寻就到你那里。 我立刻像女超人一样飞速起身,刷牙洗脸换衣服。 到酒店门口我才发现,那群妖孽穿得格外齐整。也许大家许久没见了,所以以前的高中同学从q群里得知消息后都赶来了,整个一同学聚会。 我也特别兴奋,高中同学,大学同学,还有玩游戏玩论坛认识的朋友,只要是米楚的朋友,没一个我不认识的,谁让我们是相亲相爱的姐妹花呢。我端着酒杯,跟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交际名伶一样,跟着米楚满场飞,喝得面红耳赤,兴奋得跟我过生日似的。 苏冽嫌弃我们是一群还没毕业还未涉足社会的小青年,来给米楚送了个大礼包,酒也不喝就闪人了。 葫芦搂着一个面容模糊的女生跟我们介绍,这是我女朋友。 说葫芦的女朋友面容模糊,不是嫌她长得丑说得委婉,就是估计下次我们就见不着了,所以也没仔细看。 虽然葫芦换女朋友的速度比神七都快,但个个都是他从别的男生手里抢过来的。他秉承的原则就是,红杏不出墙,坚决拽出来。 但每个都是交往一周后,就又无情无义地甩掉。所以葫芦介绍女朋友时就特肉麻,统一说这是我家宝贝,也免得我们费心伤神地记那么多名字。每次看到那些女生听到葫芦这么介绍时一脸的柔情蜜意,我就觉得她们特可怜。 唐琳琳和丑人男一起来了。旧日同学看到他们两个时,脸上的表情都格外千变万化。 但听说两个人快要订婚时,也都挺虚伪地祝福了一番。其实我觉得,他们心里肯定在想,两个极品凑对,共同建造和谐的共产主义社会。 看来我低估了大家的承受力,丑人男看到米楚没有癫狂,只是微笑地说了句生日快乐。而唐琳琳看到葫芦,更是目不斜视。没有热闹可看,我只得无趣地喝酒。 看着大家淡定的面孔,我边喝边独自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看到这些人仿佛还在高中校园,而那些一同经历过的路程好像还是昨天。 千寻说给我和米楚一杯酒,整个场子都是我们的。 我特得意地说,那是那是。但整个场子转下来,我的脸由白到红,又由红到黑。 因为以前的同学看到我,都特别热情地问,林洛施,你家陆齐铭呢? 我知道他们是好意,但是如果我现在告诉他们陆齐铭和我分了,那绝对比让他们看场电影还精彩。所以,我只能端着酒杯,乐呵呵地说,来,哥俩儿好,喝。不喝?你他妈是爷们儿不?喝! 起初我以为是米楚怕我心里忌讳,而且这么多高中同学在,怕我丢面子,所以没叫他。 但喝到一半,葫芦喝得有点高了,端着酒杯冲周围的人销魂地笑,还拉着身旁一男的喊,齐铭,来,我敬你一杯,一定要喝。 旁边的男同学和他碰杯的同时,顺口问道,对啦,齐铭去哪里了?怎么不见他! 葫芦嘿嘿地笑道,指着他说,你?不是和张娜拉去旅行了吗?你们俩搞得跟度蜜月似的。 虽然周围吵吵嚷嚷,但葫芦这句话却如平地惊雷一样反射到我耳朵里,我拿杯子的手突然就不可抑制地晃动起来。旁边的米楚显然也听到了,她一步抢在我面前,端起桌上的茶水就泼到葫芦脸上,你大爷的喝高了吧! 旁边的男同学见这阵势,再看米楚身后一脸讳莫如深的我,瞬间就明白了。葫芦的酒意却没醒,只是拉着米楚说,哈,米楚,生日快乐,喝酒,喝酒,高兴。 旁边的同学接到米楚的暗示,扯着葫芦把他拉远了。 米楚转过头看了我一眼,说,我没叫陆齐铭,你别听葫芦瞎说。 我不着痕迹地晃了晃手里的酒杯,笑嘻嘻地拍着米楚的肩膀说,你忘了吗?我们早分手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和陆齐铭高二那年的那场私奔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在了眼前。那时我和陆齐铭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在学校里牵手都怕撞到老师,却大胆包天地策划了一场私奔。 其实那时候陆齐铭可听话了,他没这个胆量,是我威胁的。现在想来,我从一开始就很有先见之明。我想方设法占尽陆齐铭的第一次,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第一次过情人节,第一次买玫瑰花,就差初夜了。 陆齐铭听到我说私奔后,笑得特别奸诈,他说,林洛施你别这么急啊,我早晚都是你的。 我脸一红,一掌拍在他的脑袋上,胡思乱想什么呢。 那场私奔,占用了我们两天的周末假,其实顶多算次小旅行。 我家里还算家教严的,我长这么大没在外边过过夜,而且家人也不允许。但为了两个人的第一次私奔,我心一横,留了张字条给我妈,说我跟同学约好出去玩了,不同意也得同意。不知道我妈看了那张字条时是什么反应。 反正我回去后,她没怎么答理我。后来我才知道,陆齐铭的妈找不到他,开始给他的朋友挨个打电话,不晓得从哪里知道了陆齐铭可能跟他的小女友,也就是我在一起,便一个电话打到了我家。 是我妈接的电话。陆齐铭的妈问,是林洛施家吗? 我妈流畅地应答,你是哪位? 陆齐铭的妈绝对是一人精,从打电话就看得出来,她特别平静地说,我是洛施的同学,她在家吗? 我妈说,她跟朋友一起出去玩了,要过两天才回来。 陆齐铭的妈说,这样啊,那谢谢你了。说完挂了电话,心里有了底,便不再着急了。 我和陆齐铭在开封古城玩了两天。每天早上,陆齐铭都躺在旁边的床上伸脚踹我,叫我起床。我说你怎么不起。他说你先起。 这就导致后来当我在网上看到“两只像挺尸一样躺在地上的企鹅互相叫彼此起床,一只企鹅打另一只企鹅说,起床了。另一只企鹅说,你先起”时,就觉得这是以我俩为蓝本设计的。 那时两个人脱离家人老师的视线,围着包公湖跑得跟疯子似的,跑累了就找地方吃饭。因为身上的零花钱有限,所以我们进的都是小店。 很久之后的我,住豪华酒店,吃可口美食,可是,却再也找不到那时两人分吃一碗泡面的美味了。 我这个人从小就特矫情,喜欢吃水饺,却又不吃里面的馅儿,非要别人把馅儿吃掉,把面皮留给我吃。米楚不止一次打击我,长得挺人模狗样,吃东西怎么这么飞禽走兽。我就一巴掌拍过去。 可是陆齐铭一点都不介意,他温柔地吃着水饺馅儿,看我吃面皮。 那时我就想,别说上天入地,斗转星移,就算出动警力,世界末日,跟着陆齐铭,我也愿意。因为,我觉得他是我这辈子最爱,下辈子也要爱的人。 我们坐在古城里到处拉客的脚踏三轮车上,跑遍了所有的景点。有一次我让车夫和我一起坐,指示着陆齐铭去前面骑车。看着陆齐铭那小身板能把三轮车蹬得虎虎生风,我笑得格外开心。那个车夫与我并排坐着,边拿帽子扇脸上的汗水边说,你们小俩口刚结婚吧,感情可真好。我的脸“噌”的一下就红了。陆齐铭在前面蹬着车,笑得特别温柔地回车夫,想结婚,可年龄不到。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13章 (3) [3]让未来到来,让过去过去。 米楚一巴掌打在我的脑门儿上,说,你对着酒杯愣什么,别人敬你酒呢。 我回过神,看到面前端酒的旧日同学,扯着嘴角勉强冲他笑了笑,仰起头先干为净。 陆齐铭微笑的脸随着酒精在我的脾胃里,脑袋里,慢慢地挥发开来。 那时我喜欢耍赖,没走几步就喊累,大热天的,让陆齐铭背着我爬七十三层的阶梯,然后又把我背下来。 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也背着张娜拉爬阶梯,边爬,张娜拉边躲在后面伸手给他擦汗,假装心疼,其实又偷偷地觉得特别幸福地看着他。 米楚刚从我身边走开去招呼人,千寻就不知道从哪里凑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挤眉弄眼地说了一句特别文艺的话,她说,让未来到来,让过去过去。 就是这句话,让强颜欢笑一直硬撑的我,突然有种潸然泪下的感觉。我倚着千寻的肩膀,闭上眼睛说,千寻,我真有点撑不住了。 千寻是我的好朋友中最冷静的一个,每次只要靠在她的肩膀上,我就会觉得格外安稳。她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话少,但有想法,好像从来都不会迷茫。即使她和一个比我们大十岁的男人相恋,最后发现他欺骗她,其实他有老婆的时候,也会冷静地抽身离开。 我仰头看着天花板的灯,觉得一阵阵眩晕。我听到有人来碰杯,千寻替我拦下,说我喝醉了。碰杯的人嘀咕道,这就稀奇了,林洛施什么时候醉过。 我抬起头冲他笑,然后就觉得我是真的醉了,不然我怎么会在房间的尽头看到陆齐铭呢。隔着重重的灯,隔着人头攒动的人群,我说,千寻,你用力掐我一下。 千寻冷静地说,不用了,你没看错,是陆齐铭和张娜拉。 听到这话,我立刻从微醺中清醒过来。整个包厢的人在看到他们的那一刻,开始窸窸窣窣地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大概谁都想不到,当年疼我疼得全校皆知的陆齐铭,身边会突然另有佳人。 其实我之前有在米楚的生日会上看到陆齐铭和张娜拉的打算,但是没想过他们会以这样的方式登场,就好像一片表面平静的大海一样,在所有人未来得及预料时,突然掀起万丈波澜。 张娜拉在众人闪烁的眼神里,乖巧地走过来给米楚献上礼物,微笑着说,齐铭还怕赶不上,幸好我估摸着时间觉得不晚,就拉着他赶来了。 米楚皮笑肉不笑地接过礼物说,你们的光临是今晚最靓丽的风景线。 米楚话里的讽刺显而易见,张娜拉却仿佛没有听懂,面色喜庆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表面功夫做得滴水不漏。陆齐铭站在她的旁边,灯光下的他们,穿着白色的情侣衫,显得格外珠联璧合,佳偶天成。 旧日同学心照不宣地朝我望来,我埋在千寻的肩膀上,扯起嘴角,笑得格外勉强。 张娜拉真的很聪明,这样的出场方式,不管是向我示威,还是吸引别人的眼球,她都成功了。 尴尬的片刻过后,大家又神情自若地吃起饭来,不过看得出来,在场的每个人都在新奇地偷偷打量张娜拉。 就像当初我站在陆齐铭身边时,每个人都意义不明地打量我一样。 那时的我或许还令人不太满意,但此时的张娜拉,站在陆齐铭身边,虽不优秀,却也匹配。 张娜拉淡定地吃饭,陆齐铭像往常一样体贴地夹菜,拿纸巾,不过如今的对象变成了张娜拉。 米楚特看不惯,上前又要喝酒。我拉住米楚,说,算了,今天你生日,别和闲杂人计较。 只是我想都不会想到,这个所谓的闲杂人,变成了当天的主角。 如果说张娜拉和陆齐铭的出场方式别具一格,那么到后来散场时,张娜拉宣布的消息更像一枚空投下来的炸弹,瞬间将高楼夷为平地。 至少,那是让我毕生都无法忘记的一个夜晚。 大家吃完饭准备散场时,张娜拉却突然站起身,拉着陆齐铭走到台上,对着话筒笑靥如花,说,趁米楚姐生日,大家都在,齐铭和我特意向大家发出邀请。 说完,她就看向陆齐铭。陆齐铭单手插在口袋里,我一直觉得,陆齐铭每次一不说话,就会像喧嚣尘世中一道安静的光,耀眼,却直指人心。但这时,他却接过张娜拉的话,淡淡地看着台下说,下个月我们即将订婚,到时大家有时间打电话给我。 这个消息像重磅炸弹一样将所有人炸了个灰飞烟灭。 站在我身边的米楚瞬间绿了脸,扶着凳子边缘的手青筋暴突。她愤怒地站起身,这可真是我生日收到的最大贺礼,长这么丑还敢在我米楚的场子上踩我姐妹! 说完她就准备往台上走,周围的人也都第二次心照不宣地朝我们望来。 我紧紧地抓住米楚的手,说,米楚,别。 米楚转过身,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低吼道,怎么了?你他妈今天也吃错药了不是?这个张娜拉嚣张得都骑你头上来了。 我低着头,死死地拽住她的手。 别人听到这个消息都不可置信,更何况是我,天崩地裂的感觉都有了。 但是,我仍拖住米楚,低声说,米楚,求你了,真别。 米楚瞬间便听出了我声音里的不对劲。 千寻适时地拉住我,对米楚说,你去送大家,我和洛施去趟卫生间。 米楚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我像一个木偶一样不会动,不会笑,任由千寻拖着我的手。直到远离了人群,到了安静的卫生间,我才松开刚刚因为用力而拼命握紧的手掌,掌心处是指甲狠狠陷进去的痕迹,痛彻心扉。千寻轻轻地抱住我说,没关系,哭一下吧。 而这时,我的手机拼命地响起来,一连进了几条短信。 千寻放开我,我颤抖着手打开手机,都是刚刚离开的同学发的,他们都问我,洛施,你没事吧? 我握着手机摇了摇头,随之又想到他们看不到,便苦笑了一下收起手机。 一个月前,当有同学在群里问我和陆齐铭时,我还特得意地对他们说,陆齐铭已经被我降得死死的了,现在就等年龄一到,就马上去领证把关系合法化。 而现在,大家聚会,看到的却是这样的情景。 一个陌生的女孩,张扬地宣布,陆齐铭已经是她的了。而平日嚣张的我,此刻却他妈的跟窝囊废一样,一声不吭。 米楚送完宾客赶回来的时候,咬牙切齿地说,妈的,陆齐铭最近脑子有病。 千寻淡定地说,不是有病,是已经被收服了。收服男人的下半身,相当于收服他的下半生。 我和米楚惊异地看着千寻,千寻冷笑,这样的故事太多了。一个女人想迅速收服一个男人,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身体做起。身体关系会导致男人很长一段时间的摇摆不定,不辨是非,所以张娜拉才会这么嚣张。不然,我想不出别的理由可以让陆齐铭这样。千寻说完耸了耸肩。 这对奸夫**,可真够恶心的。米楚愤慨道,长这么丑还敢招摇过市。 其实我挺想说,米楚你忘了吗,当初可是你说的,他陆齐铭是一灭绝型美男。更何况俩人都不丑,站在人群里,那绝对是一眼就能望到的啊。 可是我觉得仿佛有什么堵在了我的嗓子处,我张张嘴,却说不出来任何话语。 忍了许久的眼泪不停歇地掉落下来。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14章 (4) [4]我相信旅行可以有很多次,而爱人,却只有唯一的一个。 我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到现在的地步,就在一个月前,考试完,我去旅行前,陆齐铭还一脸温柔地揉着我的头发说,带不带礼物不要紧,最重要的是人早点回来。 陆齐铭对我,从来都是没有代价的温柔。 即使米楚说其实我是那种早该拖到法场上,以死谢罪的人。 因为自从和陆齐铭在一起后,我就经常仗着他对我无条件的容忍,而不停地肆无忌惮地挑战他的极限。 我会偷偷地弄脏他买的游戏攻略,然后眨着无辜的眼睛看他;我会当着他的面,撕碎别的女生写给他的情书,并且逼迫他和我一起嘲笑别人“这写的什么,真是烂死了”;我会在一群朋友玩得兴起时,跟个老佛爷一样指使他给我端茶倒水,而不管身边的人是什么眼神;我会不顾他站在冬天的寒风里等我,却拖着米楚在网吧看电影;还会和别的男生嬉笑打闹,以惹来他的忌妒和愤怒…… 可是,不管我做什么事,他都是一副好脾气地看着我说,林洛施,我最了解你,你就是一个没安全感的小孩,不停地做着自以为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以获得周围人的关注。 但是随后,他就会把头抵在我的发间,轻轻地叹息,是我不好,没有给你足够的安全感。 葫芦其实特别看不惯我的做法,他总是啧啧有声,林洛施,你要是我女朋友,我早他妈把你废了。 米楚和千寻在这个时候,也总是和葫芦站在同一战线,搞得我特别挫败。 但是,就是这样好这样温柔这样容忍我钟爱我,恨不得把全世界给我的陆齐铭,却在我最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时候,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我到达旅行地点的第一天晚上,打电话给他,知晓他病了发烧了。 他有气无力地告诉我在医院里,我再三叮嘱他要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回去带礼物给他。 但是,与此同时,我已经买了回程的票。 因为我想起以前我生病的时候,陆齐铭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的情景。他说,当一个人生病的时候,是最脆弱的时候。我不想陆齐铭在最寂寞的时候,只能盯着窗外的天空看。 我相信旅行可以有很多次,而爱人,却只有唯一的一个。 所以,我在当天夜里,便马不停蹄地踏上归程,但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到。当时的我已经顾不得自己的披头散发,也顾不得比熊猫还浓重的黑眼圈,便飞速地朝医院赶。 可是,当我赶到医院,寻找到陆齐铭的病房时,却站在门口犹豫了…… 因为我看到他的病床前,坐着一个女孩。他们的手握在一起,女孩好似有点疲惫,趴在床沿上闭着眼睛,陆齐铭边打点滴,边翻动着手机。 我站在门口,心里掀起千层浪,脚下的地仿佛有磁性一样紧紧地吸住我的脚掌,使我寸步难移。 我滑下身,蹲坐在行李箱上,拿出手机。 好点了吗?我困难地打出这四个字,发了出去。 发完,我转头看病房里的陆齐铭,他接到短信,微笑了一下,然后手指迅速地摁着键盘。 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晕染着光圈在他的脸上,他的笑容干净剔透,他是这个世上最好看的玲珑少年。 嗯,好多了,别担心,在打针。你好好玩,早点回来。手机震动了一下,收到他的短信。 你别一个人打针,拉上葫芦陪你。我想了想,轻轻地回复道。 放心吧,他在呢。 当我看到病房里的陆齐铭传过来的最后六个字时,心脏猛地收缩在了一起,一种说不清的无力感如尖刀一样锋利地划过我的心,手里的手机也轻巧地掉在了地上。那是我和陆齐铭一起买的情侣机。 这件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在家里忧伤憋闷了几天。 然后,我就巧笑倩兮地出现在了陆齐铭面前。他伸出双手要拥抱我,我却只是站在原地,定定地不动,微笑着问,陆齐铭,你说的话还算数吗? 什么话?陆齐铭疑惑地看着我。 如果有一天我碰到比我喜欢你还多的人,一定要告诉你。 陆齐铭怔怔地僵在原地,脸上的表情转瞬由开心退换成了低落,黯然。如果没有之前我亲眼看到的那一幕,我想这一刻,不用米楚说,我都有给自己放血的心。 但是,一想起陆齐铭握着陌生女孩的手,我的心就跟一朵沾满剧毒汁液的花儿一样,邪恶,带着巨大的摧毁力量。 最后,陆齐铭仍抱有一丝期待,木讷地问,你现在是在转告我吗? 是的,陆齐铭,我们分手吧。我肯定地说完这句话,看到陆齐铭琉璃色的眸子带着仓皇和哀伤。我心里的毒花随之以燎原之势铺展开来。 陆齐铭一定不明白此刻的我有多么不能原谅他。 所以,我以最蠢的方式去刺痛他。 我只想让他像我一样伤痛,让他像我一样尝试被抛弃的感觉,却从未想过这样做的后果。 米楚和千寻,以及苏冽和葫芦,都不知道我和陆齐铭分手的原因。 只是他们都觉得肯定是我的错,因为以陆齐铭这般容忍我的脾气,就算是我去偷人,说不定他还会帮我打电话跟人联络时间地点。 直到陆齐铭带着张娜拉招摇出现,他们鄙视我的眼神才突然转变为怜悯。 我记得第一次和张娜拉喝完酒的那个晚上,米楚握着我的手,挺真挚地跟我说,洛施,真对不起,我一直都以为是你的错,现在才知道,是陆齐铭那个孙子对不起你。 我当时就冲她翻白眼,有种你现在把当初鄙视我的那种眼神操练出来啊。 而现在,在我首次跟米楚和千寻倾谈了分手的整个过程后,米楚说,操,肯定是那个张娜拉先勾引陆齐铭的,不然以陆齐铭对你的心,我掐准你们能携手走到一百岁。 千寻说,那也未必,一个巴掌拍不响。 管他妈的什么原因,这个张娜拉真不对我的眼,改天我就找人收拾了她。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15章 (5) [5]我想,我还没有成熟到可以原谅背叛。 如果这些时日所有的事情都跟赶集一样轮番添堵,那唯一顺畅的便是我的工作越来越上手。 第一次忐忑地交上去自己做的文案策划,我已经做好被蒋言羞辱的准备了。 但是他看完后,却一反常态地赞许道,写得很不错,你在这方面很有天赋,以后要继续努力。 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句非常官方的话,却让我雀跃异常。 我回到位子上,立刻打开q群跟她们报喜,其实我还挺适合这份工作的,而且蒋言说我有天赋! q群里却没一个人,过了好一会儿,苏冽才冒出了一句,哟,能得到蒋言的肯定,不容易啊。 那确实。我喜滋滋地回答,接着又奇怪地问,米楚和千寻去哪里了? 千寻回学校拿什么证去了,米楚今天下午没事做,大概是去收拾张娜拉了吧。苏冽迅速地回道,不和你说了,我正好要出去下。 我正对着电脑发愣,琢磨着米楚会不会真的去找张娜拉,电话突然响了。 熟悉而陌生的铃声让我瞬间跟机器人一样僵直了身子,是我唯一设置了特殊铃声的陆齐铭…… 我一遍又一遍地听着梅姑熟悉而动听的歌声,我要飞越春夏秋冬,飞越千山万水,守住你给我的美,我要天天与你相对,夜夜拥你入睡,要一生爱你千百回…… 不可否认,直到今日,陆齐铭在我心里的位置依旧无人取代。即使分开,这个铃声也一直为他保留,从未改变过。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潜意识里还期待着他回头,而我也真切地明白,所有的所有,都回不了头。 我犹豫了一下,接起了电话,刚“喂”了一声,就听到那头陆齐铭的口气里带着隐忍的愤怒,林洛施,你们放过娜拉吧,不要追她了。 我疑惑地问,你说什么? 陆齐铭像小兽一样低吼着,你以前没安全感,不停地考验我可以,但这次,林洛施,你不用再试探考验了,我确定娜拉就是我喜欢的人。 我还没来得及张口,那边便切断了电话。我看着手机上的通话时间,三十二秒。我苦笑了一下,望着手机发呆,原来他这样费尽心思地打过来,就是为了告诉我,我们早就玩完了,你死了和好的这条心吧。 只是,这和张娜拉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说我追张娜拉? 想到这个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立刻拨了米楚的电话。 米楚接起电话,声音听起来颇为激愤,我问米楚,你在哪里? 我他妈带了一群人在追张娜拉。 你追她干什么? 妈的,刚把她拉到“糖果”包厢里准备揍她,一不留神让她给跑了。这不,她跑?老子打车追她。 你他妈是不是疯了?我立刻火了,你还嫌乱子不够是吧! 隔了很久,那头都是一片安静,就在我以为米楚没听电话时,却听到她淡淡地说,洛施,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看她不顺眼。 这句话说完,米楚便挂了电话。我望着电话,眼泪都差点掉下来。 从我认识米楚到现在,她从没这么平静地跟我说过话,我知道,刚刚我那句在气头上的话伤到了她。因为陆齐铭让我受了气,所以我就把从陆齐铭那里受的气转到了她身上。 其实,从一开始,米楚就是无辜的,她只是怕我受委屈,要为我报仇,才这样费尽心力地去找人堵张娜拉。 我打电话给葫芦,让他去拦住米楚。 葫芦已经在路上了,他说,陆齐铭刚也跟我说了这个事,说张娜拉准备报警,他正在稳住她,让我去稳住米楚。 你一定要拦住米楚,一定。不知道为什么,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眼泪“刷”的一下就掉了下来。 葫芦听出我声音里的哽咽,不停地安慰我,没事的,你放心。啊?你最近一定很累吧,好好休息下,米楚交给我。 我含糊地应着,你快去找她,找到了联系我,我不占线了,挂了。 挂了电话后,我的头脑一片混乱。唐琳琳经过我的桌边,问我怎么了。 我摇摇头,唐琳琳拿起我的杯子去帮我沏了杯绿茶,关切地说,喝点茶提下神吧。 我感激地望了她一眼,喝了一口茶,闭上眼靠在椅子上。 这些天发生过的事,就像过山车一样在我眼前呼啸而过。 相恋四年,被所有人认为要携手走到结婚礼堂的人,却突然拉起了另外一个女孩的手。 刚念完大一,对整个大学旅程还有所憧憬的我,竟然开始工作了,并且工作的地方是大学毕业生也要找关系出钱进的出版社。 遇到避之不及的高中同学唐琳琳,却意外地成了不错的朋友。 在我的好姐妹米楚的生日宴会上听到陆齐铭订婚的消息,比别人扇我一巴掌还来得庞大,痛苦。 而这些,如果没有那天下午的电话,恐怕都不会发生。 那天,在医院看到陆齐铭发的最后六个字的短信后, 我拖着行李箱朝家里走去,整个天空阴云笼罩,压抑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喜欢了四年的男孩,他有了别人。而我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四年前,我可以无惧无畏地伤害别人,以获求这段感情的安稳。四年后,我却没有任何力气对抗这样的场面。 我想起以前和陆齐铭看过的一本叫《nana》的漫画。 奈奈看到她的男友与别的女孩在一起时,泪流满面地说,我想,我还没有成熟到可以原谅背叛。 我是林洛施,我二十一岁了。我想,二十一岁的我亦如此,还没有成熟到可以原谅背叛。 我在家捧着那本漫画,看着里面奈奈离开的场面,痛哭流涕。 这时,电话响了。 我接起来,里面是我妈焦急呜咽的声音,她说,洛施,你爸爸……你爸爸出事了…… 阴霾的天空,一声轰隆隆的惊雷传来,窗外下起了倾盆大雨……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16章 (1) [1]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加倍偿还。 唐琳琳说,洛施你不要担心,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要先稳定住情绪。米楚那边一切好说,就算张娜拉真报了警,米楚她爸动下手指头都能把她捞出来。更何况,张娜拉不笨,分得清轻重。 我站在窗前,叹息一声。从十一楼望下去,成群的花树开出白色的花朵,在黄昏微弱的光线里显得异常洁白丰硕,就像我们曾经年少的时光一样。 其实我并不担心张娜拉报警,我只是担心刚刚说的话会让米楚难过。 我跟米楚属于不打不相识的那种。高一那年,她还是个正宗的小太妹,仗着老爹有几个钱,天天在实验高中耀武扬威,横行霸道。她成了同学们敬而远之的对象,大家都唯恐惹到她这个瘟神。 久而久之,瘟神便因为没人招惹,而丧失了生活乐趣,便没事开始自己找乐子。别人不惹她,总会惹到她的朋友,所以只要自己身边的朋友受到半点欺负,她就兴奋得跟上前线一样帮别人出头。 我不过是在卫生间里无意踩了一个女生的脚,道了歉后还被她死死揪住,让我为她刷鞋,我不理会,扬长而去。 而当天晚自习,就有一群小太妹冲到了班上,为首的是一个寸头女生,眼神生猛,气焰嚣张。 那天是元旦,班里已经布置好,准备开始晚会。当班上的同学看到一群不速之客时,好奇地议论纷纷,不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好戏。 为首的寸头女生大摇大摆地走到讲台上,问,谁是林洛施? 所有人的目光像利箭一样扫射到我身上,我不明状况地问,什么事? 寸头女生挑眉,出来下。 当我看到被我踩到鞋子的女生躲在她身后,朝我轻蔑嚣张地微笑时,顿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我镇定地坐在凳子上,冷淡地问,为什么? 寸头女生显然没碰到过不买账的,被我堵回话后,脸“刷”的一下就拉了下来,咬牙切齿地说,操,给脸不要脸! 紧接着,讲台上的粉笔盒就像流星一样呈抛物线状朝我飞来。 我一直坚守的格言便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加倍偿还。从小,我便不是生活在温室里的玫瑰,暴风雨里的艰辛让我有了一套自己存活的方式。 这样的场面对于实验高中的高干子弟来说,或许已经热闹非凡,但对我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在粉笔盒快要到达我面前的时候,我拿起课桌上的书本,伸出手轻盈地挥落,仿佛飞驰而来的粉笔盒不过是一只无关痛痒的蚊子。 粉笔盒崩裂在地面,粉笔断开,散落了一地。 我厌恶地看着讲台上的一群小太妹,突然站起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拎起身边的凳子,朝讲台砸去。讲台上的几个小太妹登时吓得花容失色,朝两面躲闪开来。嚣张的寸头女生突然眼神闪烁了一下,快速地移至旁边,凳子顺势砸在黑板上,落在地面。 周围的同学都吸了口气,如果刚刚寸头女生没有闪躲,恐怕会立马血溅当场。 许久都没动过手的我被这样的气氛挑起了兴趣,我看了寸头女生一眼,恹恹地说,别他妈废话,有种单挑,怕你是孙子! 外班元旦晚会的热闹声隐隐约约地传来,而我们的班里却一片寂静,没有一个人说话,一群人虎视眈眈地怔在原地。 直到很久之后,我和米楚成为朋友,她对我说,林洛施,其实我当时被你震到了,因为我从来没看到过一个女生的眼神像你这般凛冽,让人望而生畏。 是的,寸头女生,便是米楚。 从认识她到现在,我从未见她对谁服过软,除了家境使然,还有生命中曾遭受过的冷漠和背叛。她很少有朋友,但当她把一个人当朋友时,别说上刀山下火海,两肋插刀,就是两肋插炸弹都不在话下。 就像现在一样,即便我口不择言地责怪她,她也只是将委屈往肚子里吞。 她说,那是她和张娜拉的账,不关我的事。 她声音里的难过,说听不出来是假的。她大概永远都不会想到有这么一天,明明是替自己最好的小姐妹出头,却被嫌弃。那样的忧伤,是不是像一个人站在漫漫的荒原,一阵风空临席卷?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17章 (2) [2]每个人都是单行道的跳蚤,每个人都皈依自己的宗教。 整个下午,我都因为米楚的事而坐立不安。 手上跟进的一本图书已经差不多到尾声,只剩下最后一道送审程序,只要不出错就算完成了。我打开文档,看着打印机循序渐进地打出一张张稿纸,空白的a4纸被油墨填满。每个人出生时,也像这些白纸一样,洁白无瑕,命运的手在上面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地涂画,躲不开的灾难成就了天谴,逃不开的深爱沦为了宿命。 唐琳琳说,洛施,你精神不好就不要勉强自己,回去休息吧,我替你看着。 我犹豫了一下,冲她点了点头,以我现在这样的状况,确实无心工作。 拜托了唐琳琳帮我照看,然后跟主编请了假,收拾东西,走出公司。 走出公司,不知道可以去哪里。我漫无目的地飘荡在大街上,与陌生人擦肩而过。以前逃课时也有过这样的清闲,不过那时米楚总是陪在我身边,她有说不完的话题,抱怨这狗血人生,说她那良心被狗吞了的爸爸,酒吧里一掷千金的小开,西街头每天开摩托车的少年。 那时我总嫌她吵,现在,当我孑然一身时,却又觉得寂静得想要疯掉。大街上的繁华热闹,好像无声的旧电影般,与我无关,擦肩而过。我拉紧身上的衣服,突觉周身寒冷。 天阴得像那个沉闷的午后,妈妈在电话里的呜咽再次回响在我耳边。赶到医院时,爸爸的肩膀血淋淋的模样,以及他脸上的痛苦和隐忍。 想了想,我决定买张车票先回去。 车站南来北往的人群,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习惯性的漠然。 我喜欢的歌手曾唱,每个人都是单行道的跳蚤,每个人都皈依自己的宗教。 一路上有人白头到老,有人失去青春年少。 有人在回忆里微笑,也有人为了明天而烦恼。 售票员冷冷地问我到哪里。我正欲开口,手机却响了。 我看着手机上不停地闪烁着苏冽的名字,忙不迭地接起来。售票员睨了我一眼,示意我不买票就往旁边让让,不要挡着后面的人。 我没有像往常一样较劲她的态度,只是拿着电话,低落地走出售票厅。 苏冽问我,你在哪里呢? 我说,火车站,想回去看看爸爸。 苏冽顿了顿,问道,洛施,你是在逃避吗? 我靠在售票厅的栏杆上,在听到她的这句话时,竟然发现自己失了声。 她没有理会我的沉默,说,都迈出了第一步,难道你又想退缩回去吗?我认识的林洛施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那你认识的林洛施是什么样子呢?我问苏冽。 苏冽那边停了声,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说道,我认识的林洛施,一直都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不管面临任何困难,都无所畏惧,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她也会把今天的事情都做好。她总喜欢用坚硬的姿势保护自己柔弱的灵魂,使自己清醒地活着,骄傲地面对任何人…… 我想或许是我最近哭得太多了,听到苏冽的这段话,我心里翻天覆地地难过起来,可是眼睛却干涩得流不出一滴泪来。我想说,其实我不是那么大无畏,我也会惧怕。 我说,可是苏冽,现在该怎么办?我把事情都搞糟了。 那头的苏冽冷静地说,现在有什么事糟了?无非是你失去了陆齐铭,又和米楚闹矛盾。洛施,相信我,米楚她不会生你的气。你不会失去爱情后,再索性把生活和友情闹得一团糟吧? 我哽咽地点了点头,虽然我明白苏冽看不到,但我知道她一定感觉得到。 她说,我刚接到葫芦的电话了,他说打不通你的。已经找到米楚和张娜拉了,张娜拉没事,被齐铭接走了。晚上我安排,你现在什么都不要想,打车过来我这里。 挂了苏冽的电话后,远方的天空泛出淡淡的灰白,刚刚的阴沉已经逐渐扩散,暮霭沉沉的云海次第展开,远处一幢幢石头森林依然沉浸在这座城市枯燥的空气里。 我站在原地眺望着人群,心里因为苏冽的话稍稍安定。 苏冽,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今天的话,给了我多大的勇气。即使在以后那些被寂寞包围的夜里,只要想起你的话,我便会觉得遍身温暖。 就仿佛身处寒冷的北极之地,而你,就是那团照亮我的光芒。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18章 (3) [3]我琢磨着一中是不是搬了几个日本相扑过来。 苏冽载着我和千寻直奔豪廷。 这样的顶级酒店,也只有苏冽敢带着我们跟进自家后厨一样盛气凌人。 我们到时,葫芦和米楚已经在那里了。 米楚坐在座位上,抬眼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摆弄起手机来。我尴尬地站在原地,要是以前,米楚准扑上来,然后一拳擂在我肩膀上。 千寻拉着我在米楚身边坐下,苏冽坐到葫芦的旁边。 葫芦擅长活跃气氛,口沫横飞地跟我们讲他最近叱咤情场的战果,千寻睨视着他。葫芦摆出心虚的表情,嘻嘻哈哈地扯着千寻说,情感专家,你一摆出这种表情,我就觉得在你面前没穿衣服。 那你岂不是裸奔了很多年?千寻微笑着反驳。 吃饭中途,米楚站起身去卫生间,过了许久都不曾回来。 苏冽说,洛施,你去看看。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朝卫生间走去,一路上都在想该怎么开口对她道歉。 我知道米楚不会怪我。她曾说过,林洛施,你是我最好的姐妹,做姐妹有今生没来世的,以后就是我们两个有个什么差池,我米楚也认了。 有个词叫什么来着,一语成谶。自从和米楚认识,我们一直合拍得没有过任何矛盾。 高一那年,米楚去班里闹事,是那时并不相识的葫芦解的围。 而我与米楚的相熟,却是在不久后实验高中与一中举行的女篮赛上。 其实每个学校打比赛前,教练都会告诉大家,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是,年少气盛,谁都不服输。比赛打着打着,就会变得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一中女篮队员的体型都格外剽悍,我琢磨着一中是不是搬了几个日本相扑过来。个个不经意地朝实验高中的队员身上一撞,实验高中的小身板队员就会飞出两米远。 我没想到米楚是实验高中的女篮队员,虽然不驯的气势是在的,但她细胳膊细腿的模样看起来实在让人担忧。 不过半场下来,我反而为米楚喝起彩来。她是实验高中女篮的领军人物,动作矫捷,所以每次都会躲过对方球员的恶意碰撞。 而实验高中除了米楚和一个擅长断球的女生完好无缺外,其他的队员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女孩子最怕留疤,但那几个队员却已经打得眼红,完全不在意胳膊和腿上的青紫。 秉着交流的精神,教练也不好说什么,半场过后,只能叫暂停。 实验高中已经换了两个替补队员了,最好的几个队员也都在场上了,只剩下一个空位,教练思考着。 我站在旁边观看,米楚皱着眉头,少了平时的痞里痞气,愤愤地说,妈的,找一群校外的混混,算什么比赛! 教练犹豫地看着一个受伤稍微轻的队员,队员自告奋勇地承诺,我可以,下半场我还是上场吧,不然就缺人了。 我犹豫了一下,走上去,冷静地说,教练,我是高一(2)班的林洛施,以前打过篮球,让我顶个空位吧。 女篮队员和教练惊疑不定地看着我,米楚也疑惑地望了望我,然后扯了下教练说,老师,让她试下吧。教练无奈地点了点头。山穷水尽时,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下半场一开始,我和米楚她们就一起力挽狂澜。起初,米楚好像在故意试探我的实力,试传了几个球给我。除了被人围攻截下一个,其他的我都没有让她失望,迅速地过人,闪身,投篮,时不时地,还要小心对方球员扑上来。 那场比赛打得异常艰难,对方女生显然看出来我和米楚配合默契,所以不停地派人守我们,起初的流畅随着两个队员夹守一个而变得寸步难行。我和米楚只能想法给别的队员传球。 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比分已经在逐渐拉拢。对方女队员大概是米楚在校外的旧识,她们在擦身而过的时候,冷笑地望着米楚,看这次谁还救得了你。 她们的防势越来越紧迫,步步紧逼,招招狠毒,目标却只有米楚一个。 我隔着人群望向米楚,米楚却冲我淡定地点了点头。紧接着,她便在一场冲撞里倒在地上,血像小虫子一样从她的小腿蔓延开来,她的膝盖一片青紫。她唇色发白地蜷曲在地上,我和队友焦急地冲了过去。 慌乱的人群中,米楚坚定地拉住我的手,示意我悄然俯身下去。我俯下身,听到她在耳边说,林洛施,只剩十分钟了,你带大家打完这场比赛,即使输,也要输得漂亮。我知道,她们的目标在我,我下去了,她们对你们就不会太苛刻了。 迟暮的落日铺洒了一层金色的光在每个角落,隔着重重人影,米楚苍白的脸上依稀有微光影影绰绰。那一刻,我突然有些潸然,仿佛身负重命的勇士一样,冲她点了点头。 米楚下场后,换了已经受了轻伤的队友上场。 对方队员见米楚下了场,也就不再为难我们,而离比赛结束也只剩十分钟了,对方大概觉得十五分的差距已是定局,又因为之前一中里两个相扑的撞人假动作太明显,被罚下场,所以剩下的在场的已经明显军心散乱。 我趁着良机,带着队友紧追比分,不愿错失一球。米楚在场外和拉拉队一起给我们加油。我们像神勇的大力士一般所向披靡,被对方夹击跌倒,爬起来再打,每个队员的脸上都带着一股视死如归的勇气。 但是,当结束的哨声响起时,比分牌上却是50∶51。我们以一分之差落败。 人群散去,寂寞的球场上,篮球散落一地。不知道哪个队员转过身抹了眼睛,然后就听到了低低的啜泣声。 米楚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谢谢你。 我抹了下手臂上的擦痕,扯着嘴角,无奈地冲她微笑了一下,鼻子却有点酸酸的。 那场比赛永远地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那是我学会打球后打得最惨烈的一场比赛,也是最难忘的一场。 而我和米楚,也因为那场比赛开始相熟。我们的友谊也仿佛因为那场腥风血雨的比赛,而显得格外牢不可破。 这样回忆着,不知不觉我就走到了卫生间,米楚正依在洗手台上抽烟。而卫生间里,弥漫着诡异的呻yin声,跟喘气喘不过来似的…… 我惊悚地瞅了米楚一眼,她默契地冲我邪恶地笑了笑,然后灭了烟走过去,用力地拍着门,伤心欲绝地喊叫,老公,老公……你在里面吗?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怎么背着我和这个女人在一起?要不是别人打电话给我,我还一直蒙在鼓里……呜呜……老公,老公! 卫生间里顿时一片安静,诡异的声音停止。 米楚冲我满意地笑了笑,边继续假装呜咽地说“我在家等你”,边和我一起走出卫生间。 走出卫生间后,我和米楚牵着手在过道里狂奔,哈哈大笑起来。 压抑的矛盾好像随着我们的奔跑和微笑突然消失。我说,你真的好贱啊。 她翻白眼,是那对贱人贱好吧,楼上就能开房,偏要挑大庭广众的地方挑战群众的耐性。老娘没有破门而入就是脚下留情了。 切,你神气什么,几年前你怎么没有破门而入?我嘲笑她。 几年前,当我和米楚还是纯洁的花骨朵少女时,一起去泡吧。 虽然米楚是一副不良少女的模样,但对感情之事却一知半解。那家酒吧是清吧,因为还没到时间,所以客人有些少。 米楚坐了一会儿,说是去卫生间,我在座位上等了好久也没见她回来,于是也像现在一样起身去找她,却见她心急火燎地站在门口。我问她怎么了。 她说,里面有个女孩好像病了,我进来时她一直在喘气喊叫,但是我一敲门,里面就没了声音。 我闻言也觉得很严重,于是转身就去叫老板。 我和老板还没走到卫生间,就碰到了回来的米楚。她一脸愤慨地说,妈的,真是一对狗男女!老板听了她的话,瞬间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只有纯洁的我还拉着她,纯真地问怎么了,怎么了,那个女孩出来没? 米楚说,出来了。不但她出来了,和她偷情的贱人也出来了。 两个人****地看着守在门外的米楚,尴尬万分,男的还丢了个白眼给她。为此,米楚一直耿耿于怀。 想起当年,真是好笑。因为年轻,所以就锋利得像一把匕首,爱恨分明。 可是如今,好像一瞬间老了许多。对一些人的感情,是爱,却又好像带着一点点的恨。 很多人抵挡得了时间把容颜改变,也抵挡得了分崩离析的人生,却抵挡不了失去的爱情。如我,始终做不到的便是洒脱。一想起陆齐铭,我便有种灰心的绝望。与他有过的那段青春,像呼啸而过的火车,从此以后的生活,只能凭记忆临摹。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19章 (4) [4]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吃完饭后,几个人已经放浪形骸。葫芦评价这顿为了我和米楚和好的饭局举办得非常成功。大家一高兴,决定再去酒吧续场。葫芦打电话叫他不知名的女友一起,又喊了几个平时玩的朋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开往酒吧。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里是人间天堂,满目的迷离男女。我倒在苏冽的肩上,看米楚跟酒吧打碟的小伙子眉来眼去,千寻、葫芦等一群人在玩骰子。千寻喝酒跟爷们儿一样豪爽,弄得邻桌的几个浪荡公子哥频繁地朝这边看。 我仰头干下一杯酒,苦涩的液体在嘴里弥漫。其实我不喜欢喝酒。苏冽说,一个酒精过敏的人变成千杯不倒的女金刚,其实也算奇迹。 我摇头苦笑,这个世界上如果真有奇迹,那也是因爱而生的。 从发现自己喝酒过敏,我从没试图过改变,医生说过敏这回事,谁都拦不住。所有的转折均发生在刚入大一那年。 彼时,陆齐铭家的家族生意一落千丈,而他的爸爸也因为这个打击,一夜之间病倒。庆幸大学的课程还算轻松,所以陆齐铭除了上课外,还可以一边照顾他的爸爸,一边学习做生意。 那个穿白色t恤的少年,穿上了西服,打起了领带。 他带着客户从这个酒店奔赴到那个夜场,喝酒是不可或缺的。生意不都是在酒桌上谈拢的吗? 我有时课闲会去找陆齐铭,葫芦说,作为未来生意人的女朋友,怎么能不会喝酒呢?那样的话,到酒桌上会很扫兴的。 很多签单的是北方人,北方人豪爽,撇开生意不谈,就要先去酒桌上过两圈。一看对方喝酒爽快,自己签单也就爽快。 虽然陆齐铭很少带我到生意场上,但是我觉得葫芦说得有道理,不会喝酒是不行的。 于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经常背着陆齐铭,拖着米楚、苏冽和千寻去酒吧。我经常喝得摇摇晃晃,醉眼迷离,然后第二天就去医院打针吃药,过一段时间又死性不改地跑去酒吧。 长此以往,一个月下来,我竟然对酒精不再过敏了。 医生都为我捏了把汗,说,小女孩胆子也忒大了,这样搞是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幸亏你体质好,稍微差点的估计就直接住院了。 我微笑不语,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我不理会所有人的担心,开心地去找陆齐铭。 在酒桌上,当客户说,敬你们小夫妻早日永结同心时,陆齐铭立刻为我挡酒。我拦下他的手,豪爽地笑道,谢谢秦总。 陆齐铭瞪我,我拉他的手让他不要担心。 那笔单签得非常顺利。后来陆齐铭问我怎么不过敏了,我说大概是天意吧。 从此以后,他西装革履,我衣冠楚楚,转烛于锱铢,在言语厮杀的谈判里逆流而上,再也不是学校里那个微笑纯净的少年和上蹿下跳的少女了。 而我,对于那一个月不停地酒吧医院两地奔波的事情却绝口不提。 有些事情,我宁可一辈子烂在肚子里,因为我不喜欢对人开口就讲付出。那样会让我觉得我所做的,不是爱情,而是逼迫。葫芦送我到家时,我已经有点头晕眼花,每走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米楚她们把我丢到家里就集体闪人了,屋里一片寂静,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昏昏沉沉的。我喜欢黑暗,黑暗让我觉得有种莫名的安全感。就像现在,可以在黑暗里肆无忌惮地流眼泪,没人看见,就连自己,都看不见自己通红的双眼。 以前每次都是陆齐铭送我回来的,除了履行男友的义务,还因为高中时,曾发生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使得我差点丧命。 那时我跟陆齐铭在一起了有段日子,和米楚葫芦也还玩的不错,每天嘻嘻哈哈,勾肩搭背。跟从前相比,生活热闹的不得了,我以为上天开始垂怜我,再也不会有艰辛,孤苦。 但是某次周末放假回家,在车站却碰到了曾经和米楚一起去班里挑事的女生。 女生搭住我的肩膀把我朝车站旁边的小胡同里拐,我不明所以,却也未抗拒。毕竟我想我和米楚已经成为朋友,她的朋友,应该找我有事或是怎样。 总之,我永远都不会想到,等待我的却是一场灭顶之灾。在我的生活里影响深远。 女孩把我拐进胡同里时,我看到胡同里还有另外几个女孩,她们脸上都带着幸灾乐祸。 直到那时,我才急了,我知道,来者不善。我挣脱开女孩的手朝外边跑,但女孩显然已经料到我的反应,反手把我推进了胡同里。 没有任何犹豫和空挡,劈头盖脸的痛打便如洪水猛兽般袭来,我分不清是谁的手推了我的头,谁的指甲划了我的脸,谁的脚踢向我的胸口。期间我企图翻身,却势单力薄,无法动弹。 到最后,我浑身都是火辣辣的疼,如果不是模糊的看到她们停手,我的意识里,身体还是一阵一阵的疼,好像还有拳头一拳一拳的擂在我的身上。 我蜷缩在地上,女孩轻蔑的对我笑了笑,指挥周围的女孩一把把我架起。 年少时最容易吃亏,因为学不会服软,学不会好汉不吃眼前亏。就像当时的我一样,死死的盯住带头女孩,不服输,不恐慌、 带头女孩不屑于我的态度,冷哼一声把我推开。架着我的女孩也随后把我甩开。 我那天肯定撞到了这辈子最大的衰神,架着我的女孩把我甩开后,我便失控的朝地上倒去。 那时车站在扩建,胡同旁边就是建筑工地,所以道路坑洼,并且被建筑工人丢有铁棍,石块,钢架等在路边。 在我的意识还未来得及分辨前,我死死的盯着地面的三角架,直直的扑了上去,顿时,眼睛疼痛欲裂。我的天黑了下来。 然后我感觉到有人把我揪起来,然后耳边响起一阵惊呼,天啊,她的眼睛…… 周围也开始有悉悉索索的议论,米楚知道怎么办?米楚会打死我们的。君君,这是你弄的事,米楚找你别供我们。 那个叫君君的,大概是带头女孩,她镇定的说,走。 我不知道那天是谁送我去的医院,我只知道,模糊中,有人一直拉着我问家属的电话。 我没有任何犹豫写了陆齐铭的电话。 就像现在一样,我已经醉的意识有点不太清楚,在这个寂寥的房子里,孤独油然而生之时。我依旧是没有任何犹豫的,第一个想到的是陆齐铭。 陆齐铭的名字在我手机里排第一位,因为他叫“爱人”。 米楚曾嘲笑我说,这称呼还真够古老的,我爸妈那一辈儿才这么叫,现在的90后都喜欢叫“哈尼”,“老公”,“亲爱的”,“宝贝”,“猪猪”。 但是我坚持存这个,一是因为开头的拼音是“a”,永远都在第一位。 二是,我喜欢“爱人”这两个字,这两个字是我觉得在爱情里最可靠的称呼。爱人,相爱的人,爱惜的人,爱情里的人。 喂?当一个甜美的女声从另一端响起。我从微醺中清醒过来,周围有冷冷的风将我包围。我全身软绵绵地瘫软在沙发上。 我闭上眼睛,颤抖地问道,请问陆齐铭在吗? 那头张娜拉还因为昨天米楚的事怀恨在心,娇笑道,他睡了,你有什么事跟我说吧。 麻烦让他接电话好吗?或许因为当初我的正室地位太根深蒂固,或许张娜拉根本就不忌讳我能折腾出什么事来。 过了好久,一阵窸窸窣窣后,陆齐铭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洛施? 曾经我以为,失去陆齐铭,是一件很难过的事,却并不足以难过到让我撕心裂肺。 因为,在我心底,一直都抱着这样的信念,我觉得只要我开口,他就会像以往一样宠溺地对我说,你就喜欢瞎折腾,不要难过了,其实我心里还是喜欢你的。 然后,他就好好地回到我身边,像以前一样宠我,疼我,忍让我。 可是如今,那头的陆齐铭只是用低低的声音对我说,洛施,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了。 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了。 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了。 手机滑落在地,全世界轰然倒塌。 四年前的一幕如同旧电影般浮现在眼前。 女孩挂着大大的黑眼圈,男孩说,晚上要早点睡觉。 女孩说,我也不想失眠呀,失眠的感觉好寂寞的。 男孩说,你失眠时就打电话给我,我二十四小时不关机。 从此以后,男孩说到做到。每次女孩吐着舌头说,又打给你。 男孩就会轻笑,包容地说,傻瓜,这么晚又没睡。 那个男孩是陆齐铭,女孩,是我。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20章 (5) [5]分手就是分手,没有孰是孰非。 我被电话吵醒时已经是中午,米楚和千寻叫我去逛街。 因为凌晨的呕吐,所以我爬起来时已经饥肠辘辘,先让米楚和千寻请我吃了饭,才陪着她们在商场晃荡。在试鞋区,我们竟然碰到了葫芦和他女朋友。 葫芦大老远地就扑上来说,各位老婆好!这就是“猿粪”啊! 米楚看到他身后的女友,立刻冲他抛着媚眼尖叫,哎呀,老公,这是谁啊? 葫芦的女朋友笑眯眯地站在旁边,估计看出来米楚是在开玩笑,所以一点也不生气。千寻说,我刚琢磨着今天人少了点,就碰到你了。 葫芦问,苏冽呢? 谁知道,她一天到晚神出鬼没的。米楚答道。 这么说着,几个人就结伴逛了起来。葫芦一直说,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到。现在看来,葫芦这把锄头还真的是好之又好。 虽然平时他在我们面前挺风流倜傥的,但是对待女生,真的好得没话说。 他女朋友刚看中一双鞋子,他就立刻体贴地走上去说,试一下,喜欢我送你。 正在看鞋的米楚和千寻听到这话,尖叫着扑上去,争先恐后地喊着,真的吗?真的吗? 葫芦嘿嘿地笑道,真的。不过这句话是对我女朋友说的。 米楚推了一把他的脑袋,奶奶的,敢情刚刚你叫我们老婆是白让你占便宜了。 葫芦无奈地妥协,好啦好啦,你们挑就是了。 米楚跟千寻立刻兴奋得眼睛冒出红光来,跟机关枪一样在商场里扫射着。 路过一个店时,里面的离子电视正在播一条新闻,说是一男人无法忍受女友抛弃,欲跳楼自杀。 米楚欷歔道,心理这么脆弱,活该被抛弃。 葫芦接口道,我知道自杀的一百种方法,其中最痛快的一个,你们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我问道。 娶你们四人中的任何一个,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 商场里传出葫芦的怪叫声,米楚在他身后追打。 千寻看我情绪低落,扯着我说,来,买双鞋子就好了。 米楚回过头说,洛施,出来玩就开心点,别老惦记着那个王八蛋了。 转而她扯着葫芦问,你和陆齐铭那么好,你说,他做的这叫什么事! 葫芦说,自从齐铭跟张娜拉在一起后,我跟他都很少联系了。 米楚问,你真不知道为什么?你不觉得有点诡异吗?我以前觉得就是林洛施出墙,陆齐铭都会拉着她的手说,如果他对你不好,我会永远等着你。 我斜睨了米楚一眼,这叫什么话。 葫芦转头若无其事地问我,洛施,你没做对不起陆齐铭的事吧?他不是一个决绝的人,除非是有什么事刺激到他了。 我翻白眼,你们这段时间不都在我身边嘛,我能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葫芦说,那指不定呢。 滚你大爷的,你这话里有话,知道什么就直说。 我就是觉得你们两个之间应该有点什么误会来着,反正我怎么问,齐铭他都不说。 能有什么误会,总不能阻止别人另有所爱吧!我冷淡地讽刺道,心里却因为这句话难过起来。 那天陆齐铭躺在床上,握着张娜拉的手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眼前。 我摇了摇头,觉得这些没必要告诉大家。我怕讲出来米楚又要跳脚。 毕竟,分手就是分手,没有孰是孰非。陆齐铭,我唯一能做到的,便是保护你的名誉不受损伤。你曾经对我那么好,所以我也不舍得分手后你难过。 从商场出来,暮色已经降临。 女人逛街真是了不得,从一楼到六楼,从鞋区到女装区,到内衣区,到男装区,甚至童装区,都被米楚、千寻和葫芦女朋友逛了一遍。她们痛快地血洗商场,我和葫芦作陪,是痛快得恨不得血溅商场! 葫芦开着他的奔驰带我们去吃饭,在酒店也格外惹眼,一男的率领四个美女,这阵势可不是别的男人随便就能弄出来的。 米楚走在最前面,跟正房一样。葫芦女朋友人很温柔,性格又好,或许是理解米楚的性格,所以一点都不介意,反而和我们说说笑笑。 这时,苏冽打电话过来,问我们在做什么,我说吃饭,问她过来不。 她说,不过去了,声音听起来有些不对劲。我再追问,她说是工作上遇到了不顺心的事。 我说,那一起过来吃饭吧。苏冽还是拒绝了,说自己静一会儿就好了。 她总是这样,不想说的事谁都逼迫不了她。 吃完饭和米楚、葫芦他们告别后,我又接到苏冽的电话,起初那边只是低低的啜泣声,后来渐渐地就呜咽了起来。 我静静地听着,不说话,就像几年前她刚工作时那样。 我在学校念书,她在公司一受委屈,就会打电话跟我哭。那时,她还是个满眼纯真,不懂人情世故的女孩,被同事欺负,单子被人抢,都会哭得像个小孩。 这样想来,我真的许久都没见过苏冽哭了。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从柔弱的百合,变成了张牙舞爪的野玫瑰。 出租车穿梭在这座城市空旷的街道上,有路灯从窗外呼啸而过,明明灭灭。苏冽的哭泣使我的心情变得异常压抑,觉得窗外的所有都变成了灰色调。 她哭泣的声音里带着颤抖,我已经有许多年没见过她哭得这么惨烈了,就好像丢失了某样心爱的东西。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21章 (1) [1]这是苏冬,她是你的姐姐,你叫苏夏。 昨天晚上苏冽哭了好久,才把电话挂掉。 我没有问她为什么,也没有去找她,因为我要给她足够的时间好整以暇。她曾说过,更多的时候,她需要的不是问候,而仅仅是聆听。我喜欢做静谧的树洞,搜集身边朋友的悲伤,因为我固执地认为,那样,悲伤过后,她们便会有越来越多的快乐。 还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我决定回家看看爸爸。 他在工厂发生了事故,手臂被机器截断,在医院做了手术送回家静养。我因为工作的繁忙,还没回去看过他,妈妈在电话里言辞闪烁,说恢复得很好,让我不要担心。 我叹了口气,恐怕爸爸到现在都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一直是那么好强的一个人,我在这方面很随他。 一路上我都显得有点心不在焉。漓水镇离市区不算太远,每天早晨,一班老旧的绿皮火车会慢悠悠地从这座城市开往另外一座城市,途径漓水镇等一些风景别致的小地方。与周围光亮的火车相比,绿皮车显得格外老旧,却又不乏其独特的味道。所以,这班绿皮车基本上成了一些游客的观光车。我旁边的女孩大概是学摄影的,她举着相机,不停地拍着窗外的风景,在看到大片的花田时惊呼起来,雀跃的模样让我心生羡慕。曾几何时,我也如她,满眼望到的,也是一片葱绿,而非潮湿的灰色地带。 那时,我天真烂漫,在父母膝下承欢,日子虽然过得贫穷,却也极尽欢快。 是从什么时候改变了呢?变得冷漠反叛,喧嚣孤单。 是十二岁,还是十三岁? 泯然的时光,像这列呼啸而至的旧火车般,转瞬便将我带到了那年。 赤道划破面容的忧伤,都在那一刻,静静地迎面扑来。 那年,我念初二,阴雨的午后,我在教室里午休,突然被人叫醒,说外边有人找。 我睁着迷蒙的双眼,晃晃荡荡走到教室外。 然后,我看到一个留着平头的男生含笑望着我,大概有一米七的个头。他的眼神明朗,神色里带着一点点疲惫,但看到我时眼睛却像小火焰一样亮了一下。 我揉着眼睛,疑惑地问,你是? 他激动地上前一步拉住我,问道,你……叫林洛施,是不是? 我点头答道,对,有什么事?空气里流动的冷空气已经使我清醒,我确定我不认识眼前的男生。 他搓着双手,问,你……有时间吗?我请你吃点东西好吗? 我自认没有那么大的魅力,吸引一个年龄看上去和我相差三四岁的男生请我吃东西。我转头看了一下教室墙壁上挂着的钟表,离上课还有半个小时。有什么事吗?我再次问道。 嗯,找个地方谈谈吧,是很重要的事。男生坚持着。 我执拗不过,于是同意跟他一起去校外的甜品店。 那天的气温有点低,电视里有故事发生时,经常会拍摄周围菲薄多变的天气。那天的我跟在男生的身后,缩着肩膀,竟也因为阴冷的天气,有点未雨绸缪的担惊。 一声闷雷轰隆作响后,现实顺着我的担惊撕开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就像一个张开大嘴的猛兽,瞬间便将我吞没。 男生给我带来了一个惊天秘密。 这使我在此后很长很长的一段时光中,都不敢回望那一刻。 他说,林洛施,你好,我叫苏扬,从血缘关系来说,我是你的亲哥哥。 彼时的我,天真妄想,张大嘴巴傻乎乎地看着他,可是爸爸妈妈没告诉过我我有哥哥…… 他笑了一下,因为他们不是你的亲生父母,你和我才是亲生的。 他看我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立刻从包里翻出一张照片,递到我面前说,你看看这张照片,自然会明白的。 那是他和另一个女孩的合影。我低头细看女孩的脸时,突然惊愕地呆愣在原地,因为照片里的女孩和我有一张相似度达百分之九十的脸。 他看着吃惊的我,指着照片上的女孩说,这是苏冬,她是你的姐姐,你叫苏夏。 我看着照片,咬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他径自说道,苏夏,你要原谅爸爸妈妈,你出生时,家庭贫困,他们迫不得已,才把你送给了别家。 我看着照片,像案板上的鱼一样作垂死挣扎,喃喃地说,我想你大概找错人了。 他愣了一下,转而笑道,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但我确认没有找错人,不信你可以回去问问你现在的父母。 他的这句话无躲无藏,坦坦荡荡,却让年少时的我瞬间绝望。 因为这个秘密来得太过于庞大,之前的十几年没有一点风声,现在却要我突然接受。我不知道是不是大人说起从前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我只知道,我不喜欢苏扬,不喜欢他的镇定和冷静,不喜欢他以一副无关风月的样子告诉我,其实我是被抛弃了多年的孩子,现在,他来认领我了。 虽然他一再强调,当时是因为家庭困难,父母才会把我送出去,但相比于他的冷静,我做不到淡然。我尖锐地说,既然把我送出去,现在又何必来找我,是因为发财了,所以就像领养一只小狗一样又要把我领回去? 苏扬看着抓狂的我,安静地说,苏夏,你冷静点听我说。我知道,直到现在你对自己的身世都不知情,可见你……养父养母的良苦用心,他们对你的视如己出。妈妈说过,她不奢求得到你的原谅,我只是希望,你可以回去看看她,我们的妈妈,她很想你…… 抱歉,我妈妈现在在家里,我不知道你说的妈妈是谁。我打断他。 他看着我的眼神突然变得很忧伤,他说,苏夏,我不会打扰到你的生活,只想请你去看看她。 抱歉,我没时间。我说着,就站起身朝外走。 但是,苏扬的下句话却让我震惊得停顿了脚步。他拉着我的手腕,低声说,苏夏,她病了,是癌症,时日不多了……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22章 (2) [2]内心滞留的伤口,这么多年来,只有我一个人明白。 我下车后走了一会儿才到家。妈妈看到我回来,立刻放下手里的鞋垫,迎上来说,我还以为你这周不回来呢。 我笑着攀附在她的肩上,怎么会不回呢?这是我给爸爸带的药。 家里的药还没吃完,你别乱花钱买。她边接过药边嗔怪我,唠唠叨叨的,却让我特别窝心。 她转身去放药的时候,迎着院落里的阳光,我被她头上的华发晃花了眼。她穿着宽松的棉布衣服,身形矫捷地走来走去,为我找家里的亲戚们送来的好吃的东西。她的背影有点微微的臃肿,在老旧的房子里忙碌地穿梭着。 那一瞬间,站在阳光下的我,突然特别忧伤。 每个做子女的,不管成长到几岁,都觉得自己依旧活在父母的羽翼下,面对风暴时,习惯躲在父母身后,面对挫折时,习惯找父母倾诉,面对伤害时,习惯找父母哭泣。我们毫无节制地索取,父母毫无怨言地给予,这也就使我们被宠溺得成年后依旧像个小孩子。 直到看到父母的第一根白发,父母掉落的第一颗牙齿,父母越来越浑浊的双眼,才会真正明白,我们真的长大了,父母,真的老了。 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类。 如果在这个世上选择一个最容易被你伤害,却又愿意承受你的任何伤害的人,那么,他们便是父母。 我走进卧室时,爸爸正躺在床上。看到我,他笑着说道,回来了? 我帮他拉了一下披在身上的衣服,说,嗯,周末。 屋里这么暗,怎么不出去晒晒太阳?我边说边去扶爸爸。 爸爸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顺从地在我的搀扶下走出卧室。他肩膀上的白色纱布见了光亮后,显得更加醒目,他垮着肩膀站在太阳下。 当我从屋里搬了凳子出来时,看到他正站在院子里微仰着头,眯着眼睛看那棵桃树。桃树错综的枝丫挡住了光亮,他的身影在光线里显得格外瘦弱。 他看着桃树碎碎念,今年你连桃子都没吃上,从医院出来,桃子已经被周围几个小毛猴摘走了,今年是第一次结果…… 我走过去笑道,桃子年年都有,来年肯定会长得更好。 我陪着爸爸在院子里坐着聊天,大概是为了维持在我面前的形象,所以他对自己的伤好像不以为意,只说以后找工作难了。可是,我却从他的眼里看出了落寞的苍茫。 我好久都没这样和他聊天了,印象里,爸爸妈妈都不是善言谈的人,天冷的时候他们会给我送衣服,却不会说一句,天冷,注意点身体。所以,我很少和他们有过多的交流。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渐渐懂得体贴父母,偶尔会和他们开几句玩笑,关系倒改善了不少。 我很意外爸爸知道我和陆齐铭在一起后,竟然没有反对。他说,女孩子嘛,这个年龄总要有这样一段经历。 他在太阳下微眯着眼睛问,齐铭怎么没来玩? 他家那摊子生意,他怎么走得开。我对答如流地应着。 爸爸仰着头看桃树,不再说话。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于是在心里盘算着,回去要再去哪里找份兼职,因为我想尽量早点帮他装个假肢。 在家里陪爸爸妈妈吃过饭后,隔壁的好友来找我玩。 她看到我时,惊奇地说,林洛施,你变了。 我嗤笑,变美了? 哈哈,不像一个假小子了,没那么反叛了。 好友的话,让我的脑海里突然多了些有模有样的回忆。 我还记得漓水镇上那些进出***的霹雳时光。我张口无声地笑了笑,那段不堪回首的时光。 因为痛苦,所以拼了命地寻求解脱,因为绝望,所以毫无顾忌地堕落。 从温顺到反叛,从愤慨到堕落。内心滞留的伤口,这么多年来,只有我一个人明白。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23章 (3) [3]世上我最爱的那个人去了。 那年苏扬来找我后,留了电话便走了。他说,苏夏,我请求你考虑一下。 而我,捏着那张单薄的写着电话的字条,仿佛捏着被抛弃的命运,泪如雨下。我不想原谅,也无法原谅。我一直以为自己是被宠爱的那个,而直到那时我才明白,原来自己是最可怜的被抛弃的那个。 可是,我又不得不原谅。血浓于水的牵连让我无法置若罔闻,我甚至在深夜里拼命想生母的模样,她会不会像现在的母亲一样微胖,和气善良,她会不会喜欢穿深红色的衣服,她会不会给我做好吃的饭菜,她会不会微笑起来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牵念和惦记让我日夜不安,苏扬的话在我耳边不停重现,她时日不多了,希望你尽快答复我。她时日不多了,希望你尽快答复我…… 最后,我还是压不下心疼和好奇,决定去见她一面。即使她曾抛弃我,给予了我另一番不同的命运。可是,不得不承认,我还是惦记她的,我恨她,却又发自内心地想见她。 命运是一双大手,将你的人生反复拨弄,即便你被困其中,也无人能伸出援手,唯有自己从中走出来,像重生的燕尾蝶般决绝。 我有想过她看到我,会抱着我哭泣,为从前对我的遗弃道歉,期待我的原谅。我也有想过,她见到我,会企图让我叫她一声妈妈。那么,不管怎样,我都可以耍耍小脾气,生生气。 可是,我从未想过,她是那样淡漠,就像空气里流动的冷风。我怀疑刚进门时,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光亮,脸上的激动与欣喜,是我的错觉。 她的脸已经因为化疗而变得有些干瘪,头发比母亲的要花白得多,因为靠流体食物来生存,所以瘦得不成样子。 我看着她,眼泪蓦然涌上眼眶。这就是我的亲生母亲吗?我和她血肉相连。 我拘谨地走到床边,想握握她的手,可是伸出手,却不知道如何去拉。 因为她淡淡地打量着我,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 苏扬在旁边说,妈,苏夏来看你了。 她张开干裂的嘴唇,冷冰冰地问,苏夏是谁? 苏夏是谁?苏夏是谁?经年以后,我听过很多冷漠的话,可是没有一句能抵得上这句所带给我的心寒。 我咬了咬嘴唇,忍住眼泪,无奈地干笑道,哈哈,我也不认识,我是林洛施,好像走错门了。 说完,我飞快地转身朝门外跑去。 因为,我怕在房间多待一秒,就会被他们看到我的眼泪。 那天苏扬从病房里追出来,我低声对他说,去下卫生间。 我躲在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卫生间里,面对着冰冷的空气,大声哭起来。 我觉得自己撕心裂肺地难过,或许活生生地将我的心挖出来都没这么痛。我难过自己的心软,难过自己来见她,因为我发现,即使她这样冷漠地待我,我竟然不恨她。 她躺在床上,那么瘦,那么小,眼神中还带着拒人于千里的坚硬和疏离,但是一片白色的被单下,她的孱弱却又那么让人心疼。 我想拉拉她的手说,我是苏夏,我来看你了。 可是她的话让我一时语塞。 我擦干眼泪,洗了把脸,才从卫生间里走出去。 我出去时,苏扬坐在不远处,正低头抽着烟。那时他已经念大学了,纯真的脸上带着一股同龄人没有的沧桑。 我扯着嘴角轻笑道,见过了,我也要回去了。 苏扬抬头看了看我,最后叹了口气,送我去车站。 在候车厅等车时,他帮我扯了扯衣领。他这个不经意的动作,却很快又让我红了眼。我低下头,抽了抽鼻子说,她没认我。 苏扬叹了口气,说,意料之中。她的生命要走到尽头了,不想带给你任何拖累。 说着,他又扬起嘴角,无奈地笑道,我去找你,她并不知道,因为你在家里一直是禁忌。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从她的房间经过,听到她在跟爸爸说,她这辈子做过唯一的一件错事,就是把自己的小女儿送给了别人。 我知道,你是她的一块心病。她病了之后住在医院,除了带了常用衣物,压在她枕头下的,是你的百天照。她总是趁我们不在的时候偷偷地看,但还是被我整理床单时不小心发现了。 说这话的时候,苏扬又用力地抽了口烟,从医院到这里,他一路都没停过。 我说,少抽点烟,对肺不好。 他笑了一下,继续说道,她何尝不愿意认你,但是,她明白,已经毫无意义了。她觉得这辈子最亏欠的就是你,她没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她不想临终前再逼你去尽女儿的义务。 你刚刚从病房冲出去的时候,我看到她转过头去抹眼睛了。 苏夏……你别怪她。啊?说到最后,苏扬的眼圈红红的。 我咬着嘴唇,轻轻地点头,眼泪却慢慢滑落,我说,以后我还会常来看她的。 苏扬点了点头,哽咽道,你记好我的电话。 可是,我许的承诺,却再也没有实现的机会。 因为,我回去的第三天打电话给苏扬,苏扬在电话里低声对我说,她去了。 苏扬说,她是在我打电话之前的一个小时去的,她走的时候,是闭着眼睛的,很安详。她说,了无遗憾。她的手里紧紧握着的,是我的百天照。 挂了电话后,我蹲在电话亭里号啕大哭,像一个丢失了糖果的小孩。我那么那么难过,因为,我甚至没来得及叫她一声妈妈。 即便她遗弃了我,却给了我柔软的灵魂和此后漫长的一生。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24章 (4) [4]我是灰头土脸的灰姑娘,他是拥有神奇玻璃鞋的王子。 亲生母亲的去世,给了我致命的打击。它是一道不可磨灭的伤口,提醒我这是我一生都无法泅渡的桎梏。 我一直以为,我有机会常常看望她,她总有一天会对我微笑。 可是,停留在我记忆里的,始终是她看我时那双冰冷的眼睛。 苏扬说过她对我的感情,可是,我还来不及亲身体会,她便早早地放弃。 苏扬说,临终前,她对父亲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去打扰我,不要再去找我,让我好好过自己的生活。我过得好,就是上天给她的最大宽慰。 那年的夏天,好像因为她的离去,变得特别短。 我也在那一年夏天结束前,真正地转变了性格,之前的温顺刹那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恶霸一样的少女形象。 我想,有很长一段时间,父母对我的转变一定很困惑。 我守口如瓶,没有告诉过他们我早已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每次我惹是生非后,他们还是第一时间赶到帮我收拾烂摊子。那两年,他们不停地掏着血汗钱,迎着笑脸去***领我。 漓水镇不大,我成了***进进出出的熟人,成了人们眼中的反叛少女。 严肃的爸爸每次带我回来都会暴跳如雷,手边有什么,就朝我砸什么。而我,每次都冷冷地看着他想,果然不是亲生的。 现在想来,那时的想法真是奇怪得匪夷所思。父母对我的好,我非但没有善报,反而变本加厉地作恶。 所以,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都在庆幸,在我即将坠入万丈深渊的时候,遇到了陆齐铭。他引领我走出那片压抑的沼泽,给我带来了光亮和温暖。 如果没有他,或许今天的我还自私地存活于世上,以孜然的态度面对世界的不公。 所以,很多时候,陆齐铭之于我的意义,并不仅仅是恋人,还是一个拯救者。他将我从心底的淤泥里拯救出来,他带我看清洁的世界,更重要的是,他在我危难时第一个赶到身前。 那年,我被叫君君的女孩殴打之后,陆齐铭赶到医院帮我交了一切费用。因为他平时的零花钱有限,又大多给我买零食了。而且,我们那时早恋,也不能让父母知道。 所以,陆齐铭七拼八凑的跟朋友借。陆齐铭是有点傲气的人,他从不肯屈身与别人,他曾说过,有些东西,他即使得不到,也不会去求别人给予。 我能想象彼时他的为难,焦灼不安。 当我在医院醒来,眼边模糊一片时,却有一双温暖的手覆盖上我的眼睛。 然后我听到陆齐铭温柔的说,洛施,别害怕,你眼睛只是因为包扎,所以暂时的模糊,不会失明,你的眉心缝了七针,没有破相。 陆齐铭很了解我,他知道我自恋到一定程度,最害怕的事便是毁容。所以他的话仿佛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 他说完,才把手轻轻的拿开,眼睛适应了光亮之后,我才看清齐铭的脸,另外一只眼睛因为包扎眉心的缘故,所以被纱布遮了少许。 陆齐铭开玩笑的活跃气氛,别担心,就算是你被毁容,我也要你。 我没有如他所愿的笑,而是撇嘴,流起了眼泪。 陆齐铭顿时便慌了手脚,他边给我擦眼泪边说,洛施,别哭,怎么了?好疼吗?我叫医生…… 说完便朝房门外喊,我拖住他的手阻止他,满脸鼻涕的说,我只是有点感动。 是啊,怎能不感动,在一场祸事之后,你发现你没有缺胳膊少腿,还有喜欢的人陪在身边。而且他为你开口屈尊,开口求人。他对你的好,是真心诚意,没有要求任何一丝回报的。 直到现在我也无法开口称赞陆齐铭的好,因为我怕说多了上天会把你的最完好的东西带走。 至少在那年,我是灰头土脸的灰姑娘,他是拥有神奇玻璃鞋的王子。苦寻尘世千年,将我救赎。 米楚生日那天,所有同学看到我,都称赞陆齐铭独具慧眼,即使那时我们已经不在一起了。可是,我身上因为他而做的改变,显而易见。这四年来,同学中发生了最大改变的恐怕是我,我成熟了,漂亮了,优雅了,虽然不是金字塔尖的那种,但扔在人堆里绝对找得到。 而这些,他们都归功于陆齐铭。我,也归功于陆齐铭。 如果不是那年他的白衬衫太耀眼,我怎会卑微地想要为他改变? 如果不是他的微笑太璀璨,我怎会甘愿俯身姿态到尘埃,从此一心一意,像向日葵仰望太阳,像重臣朝拜君主?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25章 (5) [5]你还记得回首遥望吗?还想过回头吗? 我在家里待了一天,踏上了回市里的车。临走前,母亲像那年送我念书时一样,要给我塞我爱吃的黄桃罐头和橘片,我说太重懒得提。但是眼角却湿了。 上火车时,天色已有点昏暗。我趴在车窗边,望着窗外起起伏伏的麦浪,在夜色下,像一片片海洋,此起彼伏。车厢里的人也都享受着各自的乐趣,周围安静无声。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回家归来,我都会有种寂静的感觉,就好像漓水镇掩埋着我的疼痛和隐忍,那些年的反叛和怨怼。 这也是为什么上高中后我鲜少回家的原因。每次父母送我到镇口坐车,当车渐行渐远,我回头望向他们的身影时,都会特别特别难过。 我坐在车上昏昏欲睡,眼前又浮现出那年的往事来。 我的脸没破相,眉毛却破相了,从边沿起,有一道长长的痕。这也是后来我一直留厚厚的刘海的原因。 我在医院住了一周出院时,本想问清米楚那女孩,但是学校里却不见了那个女孩的身影。 言谈间,同桌千寻告诉我,陆齐铭差点打米楚,是米楚把君君给弄走的。具体的原因不详。 我去问齐铭事情的始末,他始终避而不谈,他只是说,不喜欢米楚。 我问米楚,米楚看到我眉间的疤痕,却莫名的抱着我哭。 她说,洛施……对不起,都怪我,她一直掩饰的很好,我没想到她会再去找你挑事…… 我拍着米楚的肩膀,安慰她道,这算什么大事,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吗。 说完我就冲米楚笑。我真的没事。刚看到这个伤疤时,我是无法接受。但是用刘海挡挡,也就没有关系了。 从那以后,米楚一直便对我有愧疚,她固执的觉得,如果不是她的保护不当,我便不会受伤。 而后来,我也听米楚说,是她和陆齐铭联手逼君君转学的,君君家是有点家底的人,陆齐铭花钱找了道上的人,我眉心留了疤,君君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至于具体的,他们并没有告诉我。陆齐铭甚至从来没有提过。 但是,米楚说,洛施,陆齐铭对你,恩泽并重。 我点头。怎会不知道。他并不善于甜言蜜语,但是他钟爱我,保护我。作为一个家世优秀的男孩,除了为我的医药费四处借钱,竟然还去联系不熟悉的道上的人。 我想的有点忧伤时,手机铃声却划破了夜色掩护的忧伤。 我接起,听到米楚着急地问我,你在哪里? 我说,在回程的车上。怎么了? 几点到?我去接你。 我问,出什么事了? 我刚得知一消息,米楚突然压低声音,是关于张娜拉的,等你回来再说。 好。 挂了电话后,我再无睡意,还剩半个小时就到市区。 米楚的话把我拉回现实,张娜拉,一听到这个名字,陆齐铭的名字就会随之浮现。 我突然有些心酸,曾几何时,与陆齐铭并列的名字是林洛施,而非张娜拉。 到底过去了多久,他的音容笑貌还残存在我的记忆里,而他的人却早已遥远在了天边。 陆齐铭,我究竟该如何对你,以沉默,或眼泪? 我下车时,在熙熙攘攘的出口,看到了米楚熟悉的脸。 一天不见,恍然隔了一生那么遥远。米楚蹦跳地跑到我身边,用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傻叉,你总算回来了。 她一开口说话,我就找回了那熟悉的感觉。我冲她翻了个白眼,你他妈才是傻叉,什么消息,快说。 米楚冲我邪恶地笑,每次她一露出这样的笑,我就会在心里替别人哀嚎,她肯定又想出什么鬼主意整人了。 果不其然,她开口道,这次张娜拉有天大的本事也逃不出姐的手掌心了。 我咽了咽口水,艰难地开口,米楚,那个……虽然,我也不喜欢她,但是,我们是正义善良的美少女! 米楚对我息事宁人的态度嗤之以鼻,你就是个傻叉,陆齐铭也是傻叉,张娜拉早已给他带了无数顶绿帽子,他还满头冒绿光地跟个傻叉一样带着她到处转悠。 我惊愕地看着米楚,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张娜拉给陆齐铭带什么绿帽子了? 米楚得意地说,你知道我今天碰到谁了吗?丑人男。是他跟我说的。我生日那天,张娜拉和陆齐铭不是后来去的吗?丑人男看到张娜拉了,我说那天他走时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还以为他是对我旧情不忘呢,原来是想告诉我这件事。我跟你说,张娜拉以前不叫张娜拉,是叫一个张芳草之类的名字,反正土得要死。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改了这么个韩国影星的名字,我们不是在实验高中吗,她以前是三中的,丑人男那个傻叉,基本上市里的每所高中他都念过。而且他那个祸害,经常仗着家里有钱,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快,他说那时,张娜拉就是他其中的一个女朋友。啧啧,我不得不说陆齐铭的眼光了,连丑人男丢掉的,他都要。 一时间,我被米楚说的话雷到了,转而平静下来问米楚,你忘了吗?实验高中当时有句口头禅就是,宁可相信世界有鬼,都不要相信丑人男那张破嘴。 米楚拍着胸口保证,林洛施,我告诉你,丑人男他对别人胡扯,若敢对我米楚胡扯,我立刻把他的头拧下来当球踢。你放心,他跟我保证,说他说的话千真万确,不信可以去找以前三中的同学打听。而且他还说了,张娜拉跟的不只他一个,她是属于谁给她钱,她就跟谁的那种。 那你说,陆齐铭会不会给她钱了?我突然抓住米楚问。 米楚一副看神经病的模样扫视了我一眼,陆齐铭那样的条件,用得着花钱找人气你吗?再说了,你和他那么多年的感情,他干吗平白无故地找别人气你? 米楚所说的也不无道理,那一刻,我本来涌上来的希望突然又破灭了。我望着夜幕,愣愣地说不出话来。 米楚带来的这个消息太庞大,庞大得好像我十三岁那年,苏扬跑来告诉我,说我不是父母亲生的一样。步步都像走在梦境里。米楚扯了我一把,喂,傻叉,去把这个消息告诉陆齐铭,他肯定是被张娜拉骗了。 可是……我这样会不会显得落井下石?我艰难地开口。 米楚白了我一眼,洛施,你的缺点就是心软。她张娜拉都不仁不义了,我生日那天她那样欺负你,你还怕什么落井下石。 可是……米楚,我……不想让陆齐铭……难过。 那你就想看着他整天头冒绿光秀甜蜜,被人背后嘲笑? 我……我回应不出任何有力的话。 陆齐铭,陆齐铭,一想到这个名字,我就心痛难忍。 在这座城市,我不可以避开两个地方,一个有太多的欢乐,一个有太多的眼泪,共同之处就是有太多的回忆。而这些,均由同一个人赐予。 陆齐铭,那个人就是你。 每次面对关于你的事,我都不知道如何抉择,是把它当成一个秘密继续埋葬在心里,还是张张口,不甘心地告诉你? 可是,我们早已在时光中迈出脚步,即便知道事情的真相,你还记得回首遥望吗?还想过回头吗?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26章 (1) [1]我是猫猫吉祥,我在等我的猫猫如意。 回到家时,我有些疲惫,可是米楚带给我的消息又让我无法安睡。 我洗了个热水澡,躺在床上,拿着电话翻来覆去,不知道是否要打给陆齐铭。我们已经分开一个月了,这一个月来,我无时无刻不备受煎熬。可是我告诉自己,熬一熬,就会走过去。 电脑开着,音响里梁咏琪的声音清澈流转,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永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那年她还是个清纯的短发女生,唱着有些小情调的悲伤,被人封为玉女掌门人。可是在她的事业如日中天时,她的感情却是一笔糊涂账。她顶着第三者的称号,逼走邵美琪,选择了郑伊健。 那场豪赌,花费了她一生的胆量。因为年轻,所以敢做,因为年轻,所以敢为了爱与世界为敌。 她选择了爱情,放弃了似锦前程。 十年了,当人们已经渐渐接受她所犯下的错,想笑着祝福她时,她却宣布和郑伊健分手,两个人的十年长跑并没有落得美满。她荒废了十年的青春去爱一个男人,十年后,她顶着沧桑的脸,再次披挂进入娱乐圈。 可是,十年沉浮,新人换旧人,她早已是过去的脸庞。就算她出了新专辑,唱着关于自己爱情的失恋情歌,可是歌迷已经不买账。 就像我,依旧听着她以前唱的那些小情小调,却拒绝听她现在嘶哑地唱,每个人都有一份礼物,就是为另外一个人付出,没有经历过挥之不去的痛苦,不懂珍惜手中的礼物。 我不喜欢把自己的经历坎坷都写在脸上,来博取别人的同情。我觉得我有一点小小的骄傲,就是不喜欢贩卖自己的悲惨。这也就是为什么和陆齐铭分手后,我没有过多的纠缠,因为我不想让当初亲密得就像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的人看到我的不堪。我宁可自己一个人在暗夜里压抑哭泣,但在阳光灿烂的时候,我还是会让自己笑得像个没心没肺的傻子。 我一直躺在床上握着电话胡思乱想,所以,当电话猛地响起时,我竟然被吓了一跳。 我看了一下号码,接了起来,是许久未联络的苏扬。 喂?洛施,叔叔的情况好点没? 自从那年亲生母亲去世后,我和苏扬还保持着断断续续的联络。他在我的坚持下,开始叫我洛施。而苏夏这个名字,随着亲生母亲的去世,再也不会重见天日。 恩,好多了,谢谢你,苏扬。我说道。 脱口而出的这句感激是真的,父亲出事的那天下午,急需要一大笔钱,而我面对满满的电话簿,却不知道拨给谁。 最后,鬼使神差地,我拨了苏扬的电话。在我心里,米楚、苏冽、千寻、葫芦,他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我不愿意一出事就去依赖他们。我知道他们任何一个都可以帮我拿出那笔钱,但是,我不想从此刻就开始耗费我们的友情,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情。我想,除非没有任何退路,否则我不会开口向他们寻求帮助。 彼时的苏扬,已经毕业有三年了,尚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那天接到我的电话后,他便从另一座城市风尘仆仆地赶来给我送钱。当天下午,爸爸就被顺利地送到了市医院。 我问他,你怎么不把钱从卡上转过来,非要自己跑这么远? 他浅笑道,终于有个机会可以来看看你,怎么能不亲自跑来呢?看看那个被我叫做妹妹的小丫头,她终于长大了,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苏扬的一句玩笑话,却让那天下午的我扑在他怀里哭起来。 苏扬一边抚着我的背安慰我,一边问我出什么事了,我便把几个小时前看到的场景断断续续地告诉了他。陆齐铭牵着别人的手,与我发短信的情景。 现在你和他怎么样了?电话那头,苏扬关怀地问道。 分手了。我低声回答。 好好照顾自己。苏扬说,末了又开玩笑似的加了一句,世上男人千千万,实在不行天天换。 我为苏扬难得的幽默动容。我知道,他是怕我伤心,所以才哄着我开心。 挂电话的时候,我感激地说,哥,真的谢谢你。 苏扬顿了顿,傻丫头。 昨天晚上挂了苏扬的电话后,我就莫名其妙地睡着了。 最近我经常睡得不知今夕何夕,醒来看着外边郁郁葱葱的树木,心情突然变得异样的蓬勃葱绿。我从衣柜里翻出许久都未穿过的浅绿色短裙,扎了个精神的马尾。 我想,以后我应该以更好的方式开始新的一天,而不是千篇一律地在每个早上浑浑噩噩地醒来。 对着镜子,我为自己打气,突然觉得有点生龙活虎的兴奋。 在公司碰到唐琳琳,她看到我,说,今天你的脸色不错。 我冲她微笑着点了点头,问周五托付她帮我打印送审的事情有没有搞好。 她说,大概中午就会出结果。 我在q上同苏冽问好,苏冽那边是自动回复,你好,我现在有事不在,稍后再跟你联系。 配着她那可爱的猫猫头像,显得异常不和谐。 苏冽的q名叫猫猫吉祥,每次看到她的q名,我都无法与她的脸对上。她的q签名里长年都是一句傻傻的话,我是猫猫吉祥,我在等我的猫猫如意。从我认识她就没变过。由此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多么固执的人,却又多么心怀童话。 一个上午,我竟然精神奕奕地做好了一个许久都没感觉的文案策划。 中午,唐琳琳叫我去吃饭,我刚站起身,桌上的电话就响了。 我接起来,听到主编的声音,她说,你来我办公室一趟。 我让唐琳琳先去吃饭,然后一个人忐忑地推开主编办公室的门。没事的情况下,主编不会轻易叫人。 主编看到我进来,拿起一个文件夹递给我。我奇怪地打开,是自己跟进的那本图书送审打印稿。我疑惑地看着主编,过审了吗? 主编看了我一眼,问道,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家事? 我赶紧否认地摇了摇头。她继续说道,你刚工作,一定要明白,不要把自己的心情带进工作里,不然很容易出错的。 我点头。她扶了一下眼镜,说,你送审的这本稿子是没校对过的。 我睁大眼睛,不可能啊,我打印的明明是校对好的稿子。 主编看了我一眼,我迅速低下头,我再去确认一下。 主编冲我点了点头。 我抱着稿子从主编办公室退出来,连午饭都顾不得吃,就直奔电脑前。 可是,我翻遍整个电脑的文件夹才发现,校对过的稿子已经不翼而飞,电脑里存的是原先未给校对人员看过的稿子!在并不炎热的天气里,我的头顶竟然冒出细密的汗珠。我一遍一遍地反复寻找,都未果。 最后,我颓然地倒在椅子上。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27章 (2) [2]与其在尘世中搜寻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唐琳琳吃完饭回来,看到我这个样子,吓坏了,摇着我问,洛施,你怎么了?怎么了? 我抓住唐琳琳的手,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块浮木,焦急地问道,琳琳,上周让你帮我看的打印稿,你没弄错吧? 唐琳琳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说,没啊,打印完我就放在文件夹里,送到主编办公室了啊。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我电脑里面正确的文档好像被人删掉了……你看到……有人动我的电脑了吗?我焦灼地问道。 唐琳琳摇头,没有。你确定是被人删掉了吗?会不会是你存错了? 我愣了一下,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前段时间我每天都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可是我明明记得有些事情自己是真的做过。特别是工作,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新人,所以很怕出错。 可是现在,我叹了口气,终究是百密一疏。 主编对我的过错并没有过多的言语,而是冷淡地让我自己看着处理。 经同事的提醒,我打电话给校对人员,可是校对人员说刚好赶上电脑重装,没有存稿。唯一有的是自己打印出来,在纸上校对过的稿子。 我二话不说,请了假打车跑过去取。 可是等我急匆匆地取回来,才发现要面对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我要自己对着纸张,在电脑的文档里修改。 纸张上密密麻麻的红色让我头晕眼花,可是根本没有别的办法。 于是,整个下午,我都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地改正错字。期间主编有走过来问候几句,然后,我又被蒋言叫到办公室训了一通。 因为我手里的一本图书,耽搁了公司计划的一批一系列图书的出版计划。 本以为是个不大不小的错误,却没想到牵制到其他,想来我更是着急。 我连q群里苏冽她们因为张娜拉的消息闹翻了天也不顾了,只一心一意地修改错误。蒋言脸色铁青地说,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明天下午之前我希望这批图书准时下厂印刷。 下班时唐琳琳向我打了招呼,说要坐下来帮我一起改。我让她先走了,我出的错没道理让她帮我一起承担。 陆陆续续,偌大的办公室里,终于只剩下我一人在灯下奋战。米楚打来电话时,我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低头修改,脖子已经酸痛难忍了。 米楚说“来a8”时,我已经有点精神分裂了,疑惑地问,葫芦换车了吗? 那头米楚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紧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她说,傻叉,是新开的酒吧,不是奥迪a8。 我“哦哦”地应着,然后回她道,我在加班。 跟米楚贫了几句,挂了电话后,我才突然感觉到胃有点痛。从中午到现在,我还滴水未进呢。 我起身倒了一杯热水给自己,然后坐下来继续修改错误。 我以为喝点热水就会平复胃痛,可是胃痛反而越来越剧烈。最后,我不得不放弃修改,趴在桌子上休息。 冰冷的办公室里漆黑一片,只有我的座位边亮着灯,夏末的风从窗户吹进来,扬起窗帘,这样的暗夜显得异常安静。 电脑里回放着水木年华的歌,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我想,一定是因为胃痛或是下午的奔波委屈,不然在这样的场景下,我怎么会莫名地流泪呢?我忽然明白几年前打电话跟我哭的苏冽了。那时,她是不是也像我现在这样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寂寞而荒凉? 席慕容曾说过,与其在尘世中搜寻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我也想有个爱人,告诉他我所有的坏毛病,靠在他肩头痛哭一晚,然后抛开一切,好好地爱他。 可是,我的爱人在哪里呢?他的肩头,是不是早有了别人哭泣? 正在我悲伤难抑时,突然外边的门一阵响,我立刻直起身,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时,办公室的灯全亮了。我转过头,看到蒋言站在开关边。他看到我,显然也很意外。我的眼睛通红一片,脸上还挂着泪,于是赶紧低下头寻找纸巾,冲他打了个招呼,蒋总好。 蒋言仿佛没看到我通红的双眼一般,冲我淡定地点了点头,然后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我继续挣扎着,捂着肚子趴在键盘上修改错误。不一会儿,蒋言就从办公室走了出来,经过我时又倒了回去。 再出来时,他走到我身边,扫了一眼我的电脑,说,工作再忙也得注意身体。 说着,我的桌边便多了一盒胃药和一包饼干。我诧异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胃痛? 蒋言笑了,这是我第二次看到蒋言笑。直到现在,我都记得他那时的微笑,让我想起当时图书上刚修改过的一句话,吹不散眉弯的一点春皱。那种清澈略带忧伤的微笑,这么多年,我都没有再看到。 他说,你像虾子一样弓在这里。 我讨好地冲他笑了笑。 他手上搭着外套,白色衬衫在夜里显得格外温柔。那一刻,我突然语不成句,因为他穿着白衬衫站在原地微笑的模样,那么那么像陆齐铭。 还好他说完话之后就转身走了,没看到我又涌上来的眼泪。 我修改完整个文本内容时,低头看表,已经十点了。 因为吃了药和饼干,所以胃痛舒缓了很多。我关了电脑,站起身伸了个懒腰。 我在寂静的楼道里走时,电话突然响起来,惊得我一身冷汗。我接起来,又是米楚。 喂,洛施,加班加完了没?赶紧过来,就缺你一个了。 我胃痛啊姐姐。 操!胃痛?姐姐这里有烧刀子,喝两杯就不痛了! 滚你大爷的!我回家了。我已经疲于跟米楚贫了,准备挂电话。 哎,别,大家正热火朝天地等着你呢。 好了好了,地址。我无奈地妥协道。 解放路静水小区旁边。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28章 (3) [3]那样,我会更难过,比不跟他在一起都难过。 坐上车跟师傅报了地址后,我才有种被雷霹到的感觉。静水小区……是陆齐铭家…… 电话里米楚精神奕奕的口气再次回响在我耳边,我突然发觉了她口气里幸灾乐祸的苗头。可是那一刻,因为胃痛和疲惫,我已经不堪重负,索性什么都不想地倒在了靠背上。 我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不管身在怎样的闹市,只要有条件,都能小寐一下。 就像现在,我倒在靠背上,两眼皮就打起架来。 和陆齐铭分手,我从没有纠缠过他。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分开的一个多月来,他每夜都会入我梦来。 梦里经常是我去寻他,他微笑着清冷地告诉我,洛施,我们已经分开了。 我们已经分开了。所以,孤单时我不能要求他送我回家,情人节也不能再企图收到他的花。 我们已经分开了。所以,不管我遇到怎样的困难,都不能再想到他。 我们已经分开了。所以,我是我,他是他,再也没有那些不必要的牵挂。 每每醒来想到这些,我便会心痛难忍。 梦里的情景让我对陆齐铭望而却步。即便有很多次,我压抑不下自己的念头想去找他,可是只要想到梦境里的伤心和难堪,我就会理智地停下步伐。 到酒吧时,我闭着眼睛都知道是那四张万恶的脸,他们就是这座城市里的妖孽。 米楚不知道正在讲什么,激动得唾沫横飞。我走过去,听到苏冽啧啧地感慨,不服老不行啊,我真是不理解现在的年轻人的心思了。 千寻依旧是一副冷静的模样,慢悠悠地说道,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可真他妈的刺激。 我刚走过去,米楚就开心地说,当当当,我们的女主角驾到。葫芦喝了口酒,看着我笑。 我斜睨了米楚一眼,她推了推桌子上的果盘说,先吃点水果垫垫胃。然后她又从包里拿出一盒胃药,喏,刚出去帮你买的。 神经大条如米楚,对我却心细如发。我有点小小的感动。 但米楚很快就把我的感动转走了。她说,喂,考虑了一天一夜了,你打算怎么办? 我愣了一下,转而意识到她说的是张娜拉的事。我把药吞咽下去后,冷静地说,没有意义。那些都是以前的事了,齐铭既然和她在一起,就肯定知道她的过去,愿意接受她的过去。 那如果陆齐铭不知道呢?你不准备去提醒一下他吗?米楚不怀好意地冲我微笑。 算了。我低下头。 葫芦这时插话进来,他说,我赞同洛施的做法。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说完赞许地看了我一眼说,度量大。 我浅笑着吃了块水果,没有吭声。 其实我的度量一点都不大。自从昨天听到那个消息时起,我就希望陆齐铭马上知道张娜拉曾有过这样不堪的过去,我恨不得他立刻同她说分手。 但是,我怕陆齐铭会说,我知道,可我还是爱她。 我还怕陆齐铭说,那是她的过去,我只在乎与她的以后。 我更怕的是,陆齐铭像2008年的谢霆锋一样,即便出了“***”,也依旧坚持非柏芝不娶。 那样,我会很难过。 比不跟他在一起都难过。 但是你愿意放过某些人,某些人看起来可不愿放过你呀。米楚在我耳边说。 我正疑惑地想问她是什么意思,就看到她意有所指地看着门口。我转过头,就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我低声问米楚,你叫他们的? 米楚摊开双手,我没有。我再看葫芦,葫芦也摇头。 眼看那两个人的身影越来越近,在迷幻暗淡的灯光下,我突然有些眩晕。 陆齐铭和张娜拉像初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时一样,手牵着手,只是这次他不像初次那样放开张娜拉的手,反而自然地握着,相依相随。 显然他们也看到了我们,笑意盈盈地走了过来。 陆齐铭看着众人,微笑道,好久不见。 他穿着白衬衫,在绚烂的灯光下,衣冠胜雪。周围的一切喧闹都仿佛与他无关,他只是在看向众人的时候,扫了我一眼,然后说了句,好久不见。 如此四个字,千锤百炼的简单,要表达的感情,却千辛万苦地艰难。 如果是朋友,“好久不见”是重逢后的喜悦。而如果是恋人,确切地说是曾经的恋人,那这个词要倾诉的恐怕只是分离已久的伤感了。 我低下头不说话,酒杯的边缘已经被我捏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我放下酒杯,拿纸巾擦了下嘴巴,假装若无其事地对米楚他们说,我去下卫生间。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29章 (4) [4]寂寞是一件奢侈品,有钱人才消费得起。 我从酒吧的后门走出来,夏夜微凉。 我在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盒烟和一个打火机,然后颤抖着手点上。我吸了一口,竟有点不习惯这种味道。真的是许久没抽了,许久,应该也代表着四年。 四年?我苦笑,好像我生命里的许多事情都能牵扯到这四年。可是现在,四所代表的,真的是祭祀的“祀”吧。 其实我没有太大的烟瘾,初中时学抽烟,更多的是为了壮大声势,觉得在外面混的,理应有支烟做基本的铺垫。后来,大概是慢慢习惯了烟草的味道,心情不好时,无所事事时,我都习惯叼着烟来舒缓内心的压抑。 刚到实验高中时,我依旧找个角落就躲在那里吞云吐雾,烟雾缭绕的感觉让我莫名心安。 但后来跟陆齐铭在一起后,陆齐铭一句“你不要抽烟好不好,伤身体”,我就真的不再抽了,一支都没抽过。 那年我还喜欢上了一首老歌,歌手深情地唱着,我希望身体健康,因为我答应过要让你生活得十全十美,海誓山盟倒不如保重,别叫你牵累……我曾把光阴浪费,甚至莽撞到视死如归,却因为爱上了你,才开始渴望长命百岁。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竟然不由自主地哼起了那首歌,在这条冷清的街道边。 夏夜的凉风吹在身上,竟有些凉意,甚至把人吹得有一点点忧伤。 最后,我又用力地吸了几口烟,然后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用力地碾灭,就像希望碾灭我对过往的回忆一样。 我回到酒吧时,张娜拉已经不在了,陆齐铭和葫芦、千寻在玩骰子喝酒,苏冽和米楚靠在一起讲着话。我走过去,米楚冲我招了招手。 我刚坐下,米楚就鼻子尖地发现我抽了烟,说,操,抽烟也不叫我! 我把烟和火机扔在桌子上,给你。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觉得正在喝酒的陆齐铭看到我丢在桌子上的烟和打火机时,端着酒杯的手突然停顿了一下。转而我便扯着嘴角嘲笑自己总是这样臆想着陆齐铭对我还有留恋,这样的毛病,真的不好。 已经分开了,我抽不抽烟,健不健康,以及我以后要去任何地方,都不关他的事了。 米楚点上烟,又不要脸地给我让了一支,我犹豫了一下。 其实我并不想抽烟,也不想当着陆齐铭的面抽烟,可是那一刻,我突然心生出些许不甘,不想让陆齐铭觉得,即便分手了,我依旧沉浸在他的话里,生活在他的影子里。这样想着,我便自然地接过米楚递过来的烟,对上火。我以为这是一种与过去决裂的态度,殊不知,这不过是我一个人作茧自缚,把自己困顿在其中。 张娜拉回来的时候,捂着半边脸,满脸委屈的模样。 她走到陆齐铭身边,轻轻地扯了扯他的衣角,陆齐铭就和她一起出去了。 米楚斜睨着我说,她怎么了? 我茫然,我怎么知道。 我们继续吃东西喝酒,看台子上有人在傻蹦傻跳,听dj问,你们寂寞吗?台下所有人狂呼,寂寞…… 灯红酒绿,无所事事,摇摇晃晃,人山人海,醉生梦死。 为什么明明这么多人在一起,却还是会寂寞?我问千寻。 你瞅在这里泡吧的小孩,哪个不是家底殷实的,他们每天要做的事就是花钱,能不寂寞吗?那些辛苦的上班族,家庭贫困要打工的学生,谁会喊寂寞?千寻答道。 苏冽说,是啊,我在办公室熬夜加班,被人暗算痛哭的时候,还不知道寂寞是个什么东西。寂寞啊,就是一件奢侈品,有钱人才消费得起。 我们都朝米楚和葫芦看过去,他俩都是有钱人家的祸害。葫芦淡定地说,我不寂寞,因为我有好多钱要花,还有好多美女陪着。 米楚还没来得及回答,我就见灯光人影中,陆齐铭和张娜拉又一起回来了。 张娜拉好像比刚刚的情况更严重,在迷离的灯光下,她的眼睛有点肿,就跟哭过一样。陆齐铭的脸色也极差。我还以为小两口吵架了。 谁知道陆齐铭刚在桌边站定,就冷漠地说,我们有事先回去了。 葫芦和苏冽冲他点了点头。他牵着张娜拉的手朝外走,临走前又回过头,气愤地说了一句,林洛施,你好自为之! 虽然周围的音乐很吵,但是这句话却清晰地砸进了我的耳朵里。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不知道所为何事。但是想着他甚至有点恨恨的眼神,我连日来挤压的怨怼瞬间便爆发了。 我放下酒杯便追了出去。在酒吧门口,我大声喊道,陆齐铭,你站住!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30章 (5) [5]她说她找不到能爱的人,所以宁愿居无定所地过一生。 陆齐铭站在原地,冷冷地看着我,比这夏末的风都冷。 在望到他的眼睛的那一刻,我的怨怼、委屈、压抑,突然间又没了。他的眼睛那么冷,曾经的浓情蜜意都消失不见了。 我突然不知道,我的情绪,我的痛苦,我连夜的失眠,与他有何关系。 当我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道如何开口时,身后米楚他们也跟了出来。 米楚指着陆齐铭说,陆齐铭,我告诉你,你别仗着洛施喜欢你就蹬鼻子上脸。好自为之?我看这句话送给你最合适。以后,麻烦你好自为之,不要再带着你的新女友不停地出现在我们眼前,你不累,观众都审美疲劳了! 我上前拉住米楚,示意她不要再说了,因为我看到陆齐铭的眼睛里的忧伤正像潮水一样慢慢地蔓延。他穿着白色的衬衫站在夜色里,他还是当初我心上那个挺拔的少年,所以,我依旧不忍心,也不想看到他有一点难过。那样,我会比他更难过。 但是这时,陆齐铭却开口了,他定定地看着我,林洛施,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抬起头,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你期待我说什么?分手快乐?祝你快乐?我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难道你不需要为自己犯下的错承担责任吗?陆齐铭依旧死死地望着我。 我愕然,我犯什么错了? 张娜拉拉起陆齐铭,齐铭……我们走吧。 陆齐铭失望地望了我一眼说,我们已经分开了,以后请你尊重我的感情,尊重我的女朋友。如果再有今天的事情发生,我不会就此结束的。 操!米楚不满地尖叫,陆齐铭,什么叫尊重你女朋友!每天把你女朋友当佛像一样供在那里?见到她就要端茶倒水让座位?你也真他妈太敢想了! 我不理会米楚的尖叫,冷声问陆齐铭,你所指的“今天的事情”是什么事? 张娜拉又扯了一下陆齐铭,状似艰难地开口,齐铭……我们走吧。 我指着她咆哮,你闭嘴! 然后我专注地看着陆齐铭,齐铭,你说,到底是什么事? 陆齐铭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眼里的冰越结越多,他说,洛施,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上次米楚打娜拉的事还没算完,今天晚上你又动手,你们是不是觉得她好欺负?! 我动手?我茫然地看着众人,今晚我一直坐在桌边,动没动手,大家看得最清楚! 说完这句话,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我先出的门,随后回去就没见到张娜拉,紧接着她便捂着半边脸回来了……这之间的时间…… 是的,足够我动手了…… 我笑起来。 米楚她们大概也想到了这些,一直看着我。我低下头,苦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我低声对她们说,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这样僵持着,一直沉默的苏冽突然跑到张娜拉面前,问道,她打你哪里了? 张娜拉不明所以地指了指右脸。 “啪”! 当这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时,所有人都愣在了原地。 苏冽抱着双臂站在那里,冷冷地说道,既然洛施背了这样的黑锅,那这件事没道理不做,我替她做了。 我觉得张娜拉天生就是演戏的,苏冽的一巴掌刚抽完,她的眼泪就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陆齐铭眼睛冒火地看着苏冽,手紧紧地攥着,可是他却无法动手,他是男人,而且,苏冽曾给过他太多的帮助。 他顶替他的父亲接管家里的生意时,苏冽给他介绍过太多的客户。 这时,一直在酒吧里等我们的葫芦也出来了,他看到了这一幕,给我们递了个眼色,让我们把苏冽拉回去,然后走到陆齐铭面前,拉住他说,齐铭,别跟她们几个疯子计较,走,哥们儿送你们回去。 张娜拉懂事地抹了把眼睛,可怜巴巴地说,齐铭,走吧。 陆齐铭愧疚地看着她,最后又回头失望地看了我一眼,我不甘示弱地回望着他。 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我才全身无力地蹲下来,胃又隐隐地痛起来。 米楚扶着我,愤慨地说,操,满头冒绿光还护着那个贱人!脑子有病! 千寻说,不要说他脑子有病,脑子有病的前提是得先有个脑子。 苏冽回过头,严肃地说,洛施,我之前一直觉得张娜拉挺普通的,不知道齐铭怎么会跟她在一起,但今天晚上的事真是让我对她刮目相看。我不知道她怎么挑拨开了你跟齐铭,不过我觉得大家有必要提醒一下齐铭。 苏冽一直把我当妹妹看,同样,她也把陆齐铭当兄弟看。虽然我跟陆齐铭分手使得她与他之间罅隙横生,但是我知道,她一直都希望我们能够和好。我想了想,点了点头。 苏冽说她跟米楚、千寻三个人先送我到家。 我说,我想自己走一下。她们三个面面相觑。 我笑道,放心,我不会自杀的。 苏冽说,这么晚了,你这样我们怎么可能放心。 我失笑,我自己走几步就会打车的,你们别担心我,我就想一个人静静。我边说边推她们去车边。 米楚说,要不我陪你吧。 不用不用,拜托你们放过我吧。我冲她们挥手。 苏冽看着我,摇了摇头,妥协地拉着米楚和千寻走了。 我一个人走在清冷的街道上,抱紧双肩,企图能够温暖一点。马路冷清,路灯静默。 在一个已经打烊的商店前,我在自动贩卖机里打了几听啤酒下来。喝完一听后,我突然来了兴趣,把这个易拉罐当沙包,在自己臆想的构图里,蹦来蹦去,丢来丢去,就像小时候玩的那个叫跳房子的游戏。 其实小时候,我最不喜欢玩的就是这个游戏,因为我觉得人总是局限在几条虚构的线里,那种被困顿的感觉,异常辛苦。 直到长大后,我才渐渐明白,其实人生就像跳格子,一步一步地跳着,循序渐进,即便赢了,结束了,最后也还是会回到原点。总而言之,你逃不过这个有秩序的格子,就像逃不过这朗朗乾坤。 易拉罐沙包越来越多,而我也渐渐有了点模糊的醉意。 我坐在地上,把它们摆成一个心型的模样,就像当年陆齐铭在圣诞节为我摆的一圈蜡烛一样,可是我拼来拼去,都因为易拉罐太少而无法成形。 我焦灼急躁,突然觉得如果无法拼成心形,就证明我和陆齐铭没有缘分。 最后,我想了一个好办法,又晃晃悠悠地走到贩卖机前,投钱进去,换了几听啤酒出来。 我满意地看着自己用易拉罐摆好的心形。多可悲,我就是在自己这样的幻觉里,以为拼成了一颗完整的心,陆齐铭便会出现。 微笑变成了苦笑,我低下头,有眼泪跌落。 时至今日,我依旧无法从“陆齐铭”这三个字里走出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啤酒,手却在这时突然被人拉住。 我泪眼模糊地仰起头,眼前浮现出熟悉的身影。 是幻觉吗?是上天明我心知我苦,所以眷顾我吗? 我愣愣地张开嘴,酒气弥漫,可是依旧清晰无比地叫道,齐铭…… 然后,眼泪不停歇地跌落。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31章 (1) [1]我不怕他不爱我,却怕他所爱之人,并非良人。 蒋言说,他还没见过一个女的哭到这种神志不清的地步。 他说这话时,我在他的公寓里,昨天晚上是他把我带回来的。他说我对着他喊了几声“齐铭”,便晕过去了。 我用力地回想当时的情景,却没有一点印象,只记得当时我的视线里好像出现了一个穿白衬衣的少年,我以为那是陆齐铭。 但是我发誓,我真的不是哭得神志不清,我只是喝醉了而已。我举着手,跟蒋言保证。 蒋言不理会我的辩解,刷着牙问我,林洛施,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房子里有一股发霉的味道?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开始有点神游天外。清醒后的我突然发现蒋言穿着浅蓝色的家居服站在我面前,平时的西装革履给他增添了稳重老成的味道,虽然英俊,但是锋利,遥不可及。而家居服却把他衬托得异常随和英俊,一副无害的模样。我琢磨着,这要是在我们学校,估计想扑上去把他按倒的女生不计其数。 正在我发愣之际,蒋言蹙着眉头又叫了我一遍,林洛施? 啊……哦。想起他刚刚问我的问题,我立刻用力地抽了一下鼻子,好像是有那么一股味道……我冲他肯定地点了点头,是的,你的房子这么干净,怎么会有难闻的酸味? 蒋言古怪地看了我一眼,淡定地伸手指了指卫生间说,昨天晚上,某个人……在我的卫生间吐得翻天覆地…… 刚刚还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的我听到他这句话,立刻诚惶诚恐起来,我马上去清理。 我怎能不惶恐,醒来后的第一震撼是我竟然看到了蒋言这个美男,第二震撼就是蒋言的家,整个一他办公室的放大版,灰白色调为主,干净得飞不进一只蚊子来。 而我却把有洁癖的他的卫生间弄脏了,用米楚的话说,我就是有三张脸都不够他扇! 我边清理卫生间边感慨,唉,这猪狗不如的人生。 我住的地方跟蒋言住的地方比,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他家一个洗漱台,就大得够两个人躺上去了。真是变态,一个洗漱台就够我的一个卫生间大。我边清理地面边嘀咕着。 哦,是吗?我还嫌它小了。蒋言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时吓了我一跳,我回过头,他正举着杯子走过来漱口。 我不知道应该什么话。 蒋言漱完口放下杯子,一本正经地拉着我在窗台旁边比画,你看,我想把洗漱台砌到这里,嗯……算了,还要拆,太麻烦了……还是……再买套房子好了。 他刚说完,就丢下听这话正听得热血沸腾的我,独自若有所思地走出了洗手间。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比当初埋葫芦的心都强烈地想埋了蒋言。祸害!一群祸害! 可是,可是,我也多想成为祸害中的一员!呜呜,我也想每天开个奔驰,把买套房子跟买个菜一样轻松地挂在嘴边。 我用力地擦着洗漱台,化悲愤为动力,发泄着自己心里的怨气。 和蒋言一起走下楼时,我突然有种莫名的警觉,因为周围的环境怎么这么该死地熟悉? 门口处的喷泉,周围的杨树,米黄色的楼层…… 当这些标志性的事物越来越多地进入我的眼睛时,我的大脑立刻处于待机状态。 这里竟然是静水小区!蒋言竟然跟陆齐铭住在同一个小区! 理解通透这个消息后,我立刻做贼般环顾四周,方圆一里内暂时没有发现可疑的身影。我立刻低下头,匆匆地亦步亦趋地走在蒋言身后,直到坐在车上,都在不安分地通过车窗朝四周望。 蒋言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说,放心,你长得很安全,别指望有人跟踪你。 我转过头“哼”了一声,过了一会儿,蒋言车启动后,我才回过头来,开始对他那句“长得安全”耿耿于怀,于是抬头较真地问他,你不觉得我长得很耐看吗? 他扬起嘴角笑道,嗯,很耐看,需要我耐心看。 …… 我发现我走进了一个误区,蒋言其实一点都不如初次见面时那般绅士,相反,他毒舌得只要一开口说话,就有种让人想抽他的脸的冲动。 但是他又毒舌得一本正经,从容镇定,让你没有丝毫反驳的余地。 我认识到这个事实后,便不再开口,免得再被他奚落。 蒋言开车也一点不像他的外表那样温文尔雅,我觉得他不去开飞机真是浪费了。 到公司时,我眩晕着从车上走下来,喝了一杯柠檬水,才略微舒缓过来。 登上q,接到苏冽发来的消息,她说,你昨晚什么时候回的? 走了一会儿,就打车回了。不想让苏冽担心,我编了个谎话。 你不准备跟齐铭好好谈谈吗?那边又发来一句话。 看着这句话,不知道是坐蒋言的车的后遗症,还是怎么的,我竟然发了好长时间的呆,才意识过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苏冽这句话问到了我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经过昨晚的不愉快,我也特别想跟齐铭打个电话。 因为,我不怕他不爱我,却怕他所爱之人,并非良人。 特别是在这个我醒来就身处在他居住的小区的清晨,那些往事如沸水般,滚滚而来。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32章 (2) [2]这个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高二时放寒假,我回了漓水镇,所以有好多天都见不到陆齐铭。 即便每天打电话,也无法杜绝我对他的念想。而陆齐铭也几次要来看我,都被我拒绝,因为漓水镇太小了,小到我上午和谁在一起,下午我爸爸便会一清二楚。我怕他一来,整个世界都会鸡犬不宁。 所以,某天夜里,我折腾了半晚都没睡着后,便决定第二天早上去看他。 不然,我怕我真的会想他想到走路被人撞着,喝水被呛着,吃饭被噎着。 第二天一早,我便起来了,然后偷偷地在车棚里找到爸爸上班用的摩托车,偷偷地骑走。 那是冬日的凌晨,天还有些黑,公路上的路灯泛着冷冽微弱的光。即使我穿了羽绒服,戴了帽子,可是冬日的寒风打在脸上,依旧生生地疼。 特别是我走得急,忘了戴手套,所以当我骑了一个小时,在天光微亮时赶到市里时,整个手都是麻木的,伸都伸不直,依旧是握摩托车把的样子。 坐在早餐厅,陆齐铭捧着我的手在嘴边哈气。我顶着被风吹得涨红的脸对他笑啊笑的,他一抬头,我却看到他红了眼睛。 他说,林洛施,你怎么总是这么傻。 我假装不在乎地说道,怎么了嘛,我就是想见你嘛。 我可以去看你,以后你不准这样冒险好不好。你这样骑摩托车在高速上跑,很危险的。陆齐铭握着我的手说。 我靠在陆齐铭的肩上,喃喃地为自己解释,齐铭,我只是想为你做点事。 那天早上,陆齐铭给我点了很多很多吃的,水煎包、豆腐脑、小笼包、油条、八宝粥。早餐厅旁边有的,他都帮我端了过来。 我笑他,你当是养猪啊。 他就揉乱我的头发,猪,快吃。 我和他只有一个小时的相聚时间,因为我要在早上八点时赶回家里,把车放在原位,装成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所以吃完早餐,我就马不停蹄地赶了回去。 临回去时,我靠在陆齐铭的肩膀上感叹,唉,真希望能和你住在隔壁,至少在一个小区,每天早上可以一起吃早餐,晚上又可以一起散步。 那时的陆齐铭,用力地握了握我的手,没有说话,只是把他的厚围巾围在了我的脖子上,然后带我去附近的商店买了一副手套。 很久之后,我偶然看到他的日记,他在上面写着—— 我希望自己能够尽快独当一面。 因为每天晚上睡前,都能看到你眯着的双眼,每天早上醒来,你与阳光同在。 这些,也是我想要的未来。 往事不可回望,不然嘴边的微笑终会变为苦笑。如苦涩的咖啡般,渗透进脾胃。 想你的眉目,想到模糊。 两年多了,那时的奢望,终于在今天实现了。只不过,时过境迁,当日再美的情话,都被时间的手无情地摧毁了。 恐怕我永远都不会想到,我们在同一个小区住了一晚,看同样的景,走同样的路,心却隔得比任何时候都远。 我拿着电话,起身朝卫生间走去。齐铭,即便我们分开了,过去被掩埋遗忘了,但是,关于你以后我无法参与的未来,我仍旧希望你爱情美满,前程似锦。 所以,张娜拉的事,我一定要告诉你。 我在卫生间洗了把冷水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英勇无比地摁了联系人组里,那个称呼是“爱人”的号码。 其实在拨这个号码前,我有想过,如果是张娜拉接的,那我无非是再被羞辱一通。 如果这个电话是陆齐铭接的,那么,或许是天意让我告诉他事实。 虽然看起来我的想法已经非常宽容,具有正室范儿,但我的内心其实异常黑暗地期盼电话是陆齐铭接的。 所以,在我忐忑地听到陆齐铭的声音的那一刹那,心终于落了地。 可是随之,我的嘴却无法与心相合,反而执拗起来。 我打电话的目的只是想问候一声,顺便提醒他关于张娜拉的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开口,我便丢了句硬邦邦的话,昨天晚上,我真的没有动手。 虽然当这句话脱口而出时,我已经在后悔了,但陆齐铭的反应却使我更加气闷。 他只是淡淡地应着,问我,洛施,有其他事吗? 这句话立刻引爆了我的愤怒,操!陆齐铭,你还是不相信我!我要对她不满早动手了,还用等到现在背后玩阴的吗? 陆齐铭没有吭声,他总是能够轻易掌控我的情绪,他越沉默,我就越焦急。 最后我挫败地道,算了算了,反正打这个电话我也不是为了和你吵架。 恩。陆齐铭应了一声,表示他在听。 我说,齐铭,你跟张娜拉在一起了解她的从前吗?我……听到一些不好的传闻,希望你能考虑一下自己的选择…… 什么传闻? 说是……说是张娜拉以前在高中的名声不太好。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当那头陆齐铭没有感情的声音再度响起时,我快速地说了声“再见”,然后挂掉了电话。因为我害怕自己多打一秒钟,就会不能抑制地对他破口大骂。 他这样不冷不热的态度让我难受,我想质问他是不是从前朝夕相处的四年感情抵不过她的一句话,一个微笑。 那一刻,我是带着一点点恨的,恨他的决绝,恨他对她的袒护,对我的冷漠。 可是我也知道,这个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如果不是爱得太用力太认真,又怎会恨得这样伤心欲绝?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33章 (3) [3]听君一席话,省我十本书。 一个上午,我都因为这个电话而没有丝毫精神。我行尸走肉般地坐在办公室里,开了一堆网页,却不知道看哪个。 期间公司开了会,蒋言对我上周犯的错误进行了口头批评。散会时,漂亮的主编对我说,你这次算是幸运,没有物质惩罚,希望你下次注意点。 我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蒋言与我擦肩而过时,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然觉得他的目光里有一丝深究的探寻。 不过经过今天早上的事,蒋言内敛沉稳的形象已经在我心里倒塌,我觉得他是一个极度腹黑的人。 我坐在电脑前,无聊地问苏冽,你说蒋言是个什么样的人? 哟,你对他产生兴趣了?苏冽问道。 胡扯什么,我总要了解一下老板的内幕,以便以后更好地上位不。 蒋言啊,反正现在别跟他谈感情就成,他戒了。苏冽迅速回道,他前女友刚出国没多久,出国前跟他说分手,把他给伤大了。 啊?这个八卦让我大跌眼镜,我惊叹道,看不出蒋言有什么低落跟伤心啊。 大悲无言你知道吗?蒋言跟他女朋友谈了五年呢,过的坎儿比你跟齐铭走的路都多。再说,他每天跟只深藏不露的狐狸似的,你这个傻叉能看出什么来。 哦……听君一席话,省我十本书。我大彻大悟地回苏冽。 哈哈,算了吧。苏冽笑道,对了,上午跟你提跟齐铭谈一下的事,你怎么莫名其妙就消失了? 别提了,我是去给他打电话了。 哦?那结果如何? 你看我这反应能如何,他应该挺爱张娜拉的,根本就没怎么理我。 ……苏冽隔了很久才回过来一个省略号,说,他真是我们身边的谢霆锋,不过他没搞明白,那个可是张娜拉啊!不是张柏芝! 正当我无聊地跟苏冽在群里蹦着时,米楚突然丢了个炸弹的表情窜了出来。 她的出场语跟她的qq表情一样搭配,她愤怒地吼道,啊啊啊!妈的!老娘当初真是瞎了狗眼,看上这个禽兽! …… …… 我和苏冽都打着省略号做出相同的反应。我颤悠悠地说,你也真不容易,长了双狗眼。 米楚反应过来后,也跟我们一样对自己表示无语。 操!骂别人骂习惯了,到自己身上没改过来! 怎么了?苏冽问道。 妈的!你们知道吗?我刚上前男友的qq,想从他的账号里转点qq币来玩,下之前,我鬼使神差地点了下“最近联系人”,又随意点了一个女生的qq头像,然后就看到了**老娘眼睛的对话!啊啊啊!老娘永世难忘!这个世上的狗男女怎么这么多啊!米楚尖叫着继续发炸弹的qq表情。 你今天怎么这么亢奋?你跟人家分手了还不允许人家去勾搭别的女生啊!苏冽冷静而鄙视地回道。 米楚以前谈过一个挺好的男朋友,后来分手后,她就开始和其他男生吊儿郎当地交往。这个前男友就是她后来谈的其中的一个,我们见过,是一个家世不错的公子哥。米楚跟他分手后,他还一直对米楚念念不忘,对米楚依旧是鞍前马后,随叫随到。 不然,米楚也不会记得他的qq密码,去他的账号里随意转qq币。其实我们都觉得她前男友为人不错。 要是他正经谈恋爱也就算了,关键是……得,我不说了!我复制聊天记录给你们看!米楚不被我们理解,显得异常郁闷。 但是紧接着她发的聊天记录,不但让我们郁闷了,还让我们石化了。久久,久久都不能回过神来。 千万点:天好热啊,走吧,开房去。 浅浅拉:无聊。 千万点:别假装了,走吧。 浅浅拉:上次跟你还后悔着呢。 千万点:后悔什么?我学了几个新姿势,体验一下。 浅浅拉:你在哪里学的? 千万点:片里呗。 浅浅拉:你又不是没女朋友。 千万点:我只喜欢你。 浅浅拉:少来了。 千万点:走吧,我喊我一哥们儿一起过去。 浅浅拉:我不想动。 千万点:在你家对面酒店开完房等你好了。 浅浅拉:好吧,到时你把房间号短信给我。 不言而喻,千万点是米楚的前男友,另一个是未知的女生。 米楚把这段对话发到群里足足有一分钟,群里鸦雀无声。一分钟后,当我和苏冽从死机状态中恢复过来时,唯有以感叹号来表达我们内心的撼动。 虽然电视里经常有这样彪悍的镜头出现,但见到身边的活范本,我们还是头一遭。 我说,米楚,我一直觉得我们挺前卫的,但看到这段对话,我觉得我们太闭塞了! 米楚看到我们跟她一样的反应,显然已经淡定了不少,她说,快来个ufo把这群狗男女抓到外星球吧! 苏冽依旧是三个字,我老了…… 这时,一直没露面的千寻爬了上来,追问我们刚才在说什么。 米楚把聊天记录又复制了一遍,我们屏息等待千寻像往常一样给几句犀利评价,毕竟情感电台主持人不是白当的。 但千寻最后只发了一句特别简单特别朴素的话,饱暖思**。 我们沉思了又沉思,终于承认,千寻才是高人,言简意赅,却又意境饱满地表达了那些人的生活状态。 不过说笑后,我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那个浅浅拉的名字怎么有点耳熟? 我利用qq搜索引擎搜了半天,自己的qq里明明没这个人。 直到第二天中午吃饭,我才想起来,这个网名我在陆齐铭的空间里见过,而它的主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张娜拉……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34章 (4) [4]太狗血了!看电视剧都不带这么盘旋曲折! 唐琳琳被惊呼的我吓了一跳。她说,洛施,你怎么了? 我心神不宁地说,没什么,刚想到一点事。琳琳你先吃,我吃饱了,先回办公室了。 我在q上叫米楚,我说,傻叉,快出来,我跟你说件事,张娜拉的qq名好像就叫浅浅拉,齐铭的qq空间应该有她的足迹,你去确认一下! 操!你说的是真的吗?那头米楚立刻兴奋得跟打了鸡血似的蹦出来,奶奶的!激动得老娘都找不到齐铭的qq了。 他的qq是3997xxx。我说,你快点。 你连这个都记得?!米楚惊讶道。 我笑了一下,没再说话。是啊,别说他的qq,就是陆齐铭他四年前用的第一个手机号码,我都记得。 自从他的qq从我的账号里消失后,我就自知地没有再通过朋友的空间去看他。 是的,我耿耿于怀。虽然后来陆齐铭说,是张娜拉把我从他的qq里拉黑的。 但是,嗬,没有你陆齐铭的决绝,她怎敢有这样的举动。 我觉得二十一年来,我一直坚持的“大度对待你的情敌”的观念其实是错误的。 最后得逞的其实还是那些并不大度的女孩,就像张娜拉,她聪明地知道,如果我一直留在陆齐铭的qq里,那他定会睹物思人。所以,她宁愿与陆齐铭争吵一次,都要把我这个情敌从明里拔除。她跟陆齐铭在一起后,便要了他的qq密码,把我从他的qq里拉黑。 我正想着,米楚从qq里蹦出来说,妈的!洛施,你没记错!真是张娜拉!她的q名确实叫浅浅拉!操!这一什么群魔乱舞的世界啊!太狗血了!看电视剧都不带这么盘旋曲折! 我说现在怎么办,怎么办? 操,你把这段记录发给陆齐铭去看啊! 我考虑一下吧,我有事先出去下。我应下米楚的话后,就心情复杂的匆匆地下了线。 因为就在刚刚,我接到了苏扬的电话。 苏扬说,洛施,我到你这边来出差几天,有时间见个面吧。 当然有时间了,对于这个帮过我大忙的哥哥,没时间我也会抽出时间来。 我请了个假,便去找苏扬了。 那天,我带苏扬在市里逛了一个下午,去有名的小吃街,去风景如画的湖边赏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血缘关系,我跟苏扬在一起即使话很少,也不会觉得尴尬。他偶尔会跟我讲一下身边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我也会给他讲米楚这群朋友。 他说,洛施,看到你现在这个模样,我真开心。如果妈妈在,她也会为你感到高兴的。 提到这个话题,我有点潸然。 湖边的游人很多,南来北往,脸上都挂着闲适的表情。其实我最羡慕的是一直走在旅途上的人,因为他们的自由,还有他们的干脆,他们看万千的风光,却不为任何一份美景停留。 正当我和苏扬相对无语时,电话响了。 是葫芦。葫芦说,洛施,市里开了家特色餐厅,我爸刚给了我一张卡,待会儿一起去试菜吧! 不行啊,我在陪我哥哥。我拒绝道。 林洛施你也开始玩矫情了,什么时候弄了个哥哥出来啊?是你新找的野男人吧? 懒得跟你瞎扯,是我亲哥哥。 亲哥哥?你妈什么时候给你生了个哥哥玩啊? 滚你大爷的! 哈哈,好了好了,你带你哥哥一起来吃饭,在南苑路,餐厅名字叫一口香啊。 我挂了电话,苏扬问我,有饭局? 我说,是啊,是邀请我们两个的饭局。 本来晚上还愁着要带苏扬到哪里吃特色的东西,这倒好,葫芦这个电话真及时。 苏扬说,算了,我回酒店休息,明天早点去谈合同。 走吧,我那群朋友都想见见你。我拖着苏扬。 最后,苏扬被我无奈地拖去了一口香。我们到时,米楚她们已经到了。一看到苏扬,她们就开始打趣。 米楚说,哇,洛施,你从哪里弄了一男人? 千寻说,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吊死在陆齐铭这棵树上了。 苏冽说,果然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啊。 我翻了她们一眼,乱说什么啊,这可是我亲哥哥。 米楚鄙夷地看着我,跟你在一起这么久,还真没听说过你有哥哥这回事。 唉,这件事说来话长,改天跟你们慢慢说。我说道。 我的话音刚落,米楚就举起酒杯说,洛施的哥哥就是我米楚的哥哥,我敬你一杯。 我摁下她的手,滚你大爷的,你把灌别人的德行又操练出来了。 操,我可是真心的。米楚争辩道。 苏扬笑着端起酒杯,对米楚和苏冽她们说,第一杯应该是我敬大家的,初次见面,谢谢你们平时对洛施的照顾。 米楚得意地斜睨了我一眼,跟苏扬碰杯。 我无奈地举起杯子,担心地看了苏扬一眼,这可是一群妖魔鬼怪。 但我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苏扬喝酒一点也不差,一路下来,被他们轮番灌都没醉。 最后还清醒地跟我们一起走出包厢。 葫芦去结账,我们站在门口打打闹闹。 正在这时,一口香的门又开了。在我们嬉笑打闹间,我回过头,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电视上经常有镜头定格的想象,而我,多希望时间定格在那一瞬间。 我回头微笑,陆齐铭突然抬头微笑,目光像是被一根紧密的线连在了一起。那一刻,旁若无人,时光漫长。我突然觉得,我的少年,又像最初的时候回到了我面前。 直到我看到他身边那抹柔弱的身影,于是立刻收回了眷恋的眼光。 陆齐铭带着客户来这边吃饭,而他旁边当初我站的位置,站着张娜拉。 那个客户刚好是上次祝我们永结同心的秦老板,他一看到我,突然惊喜地叫道,咦,齐铭,这不是你家那位吗? 这句话刚冒出来,周围人脸上的表情就变得万紫千红的了。张娜拉立刻一脸的不高兴。 原来,陆齐铭还没跟他们介绍张娜拉。这样想着,我心里突然有说不清的快乐与酸涩。 我冲那位秦老板疏离地点头微笑。秦老板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立刻意识到了什么,冲我招了招手说,我们先进去了。我点了点头。 在陆齐铭跟我们擦肩而过时,我忽然觉得他特别凛冽地看了我身后一眼。 直到回去的路上,苏扬才说,可能他把我当成假想敌了。 我笑了,怎么可能。 苏冽打着方向盘说,怎么不可能?我觉得齐铭当时的神情可真悲伤。我琢磨着过几天他的婚都订不成了。 我心里一紧,订婚?!是的,我都忘了,陆齐铭曾亲口宣布过他要订婚的事。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35章 (5) [5]拥抱是最疏离的姿势,因为你永远都看不到对方的表情。 车窗外有小雨飘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的天气,我竟然伤感起来。 我想起曾经我跟陆齐铭计划过的未来。那时我们还年轻稚嫩,用同一个勺子吃饭,同一个耳塞听歌,还在纸上画房屋的布局,在上面设计林林总总的房间。 年少时的爱情,就是欢天喜地地认为会与眼前人过一辈子,所以预想以后的种种,一口咬定它会实现。 直到很多年后,当我们经历了成长的阵痛,爱情的变故,走过千山万水后,才会幡然醒悟,那么多年的时光只是上天赐予你的一场美梦,为了支撑你此后坚强地走完这冗长的一生。 窗外的小雨里,我看到一个男孩背着一个女孩在走路,女孩不时地揪他的耳朵,男孩就蹦蹦跳跳地企图把女孩丢下来吓她,他们的笑容弥漫在雨雾里,天真懵懂。 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和陆齐铭。 陆齐铭背着我走路,我俯在他的肩头唱歌: 我只想要间小房子,能做你的小妻子。 饭后你要帮我洗盘子,还要个胖胖的小孩子。 等你长出了白胡子,坐在家中的老椅子。 可会记得这好日子,和我美丽的白裙子。 有眼泪积蓄在眼底,我曾以为,我会为陆齐铭唱这个歌,一辈子。 苏冽把苏扬送回酒店后问我,要不要去喝一杯? 我点了点头。 苏冽打着方向盘只奔后窗,我们平时经常去的一家酒吧。我打电话给米楚和千寻,她们正在逛街,接到电话后也一起来了。 我觉得我的人生除却吃喝拉撒,只剩下两件事——上班和跟这群祸害鬼混。 我们常常一天一小聚,三天一大聚的。从以生日为由到周末为由,再到国庆啊,放假啊为由地聚,到最后连什么植树节、世界卫生日、国际反毒品日都蹦了出来。弄得到现在,一群浪荡的人,索性不再找理由。 我常常觉得这座城市很小,因为不管我们走到哪里,都能撞见陆齐铭和张娜拉那两张阴魂不散的脸。 我们刚落座没多久,便看到陆齐铭带着吃饭时碰到的秦老板那群客户走进来,张娜拉一脸微笑地挽着他的手臂。 苏冽说,洛施,你跟陆齐铭谈了四年恋爱,最大的收获就是两个人心有灵犀地跟事先约好一样。 我苦笑,这座城市本来就不大,更何况两个人的朋友圈又相同。 我不敢看他们,靠在千寻的肩膀上,眼睛瞟向别的地方。每逢这些寂寞的夜晚,陆齐铭的出现都会让我更寂寞。 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又不由自主地假装不在乎地看四周,搜索他们的位置。在与我们相隔几张桌子的地方,陆齐铭的脸在灯光幻影下显得有点模糊,并无悲喜。 我闷头喝着酒,米楚和千寻到处窜着,因为这里的熟客居多,所以和旁边的人也极熟,大家嘻嘻哈哈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再抬头假装蓦然地扫过陆齐铭时,突然发现米楚竟然站在他们那一桌,我吓了一跳。苏冽在酒吧的靡靡之音中半眯着眼抽烟,发短信。 我拽了苏冽一下,指了指陆齐铭那边。苏冽抬头瞟了一眼,也有点惊讶。 这时,我看到米楚端起酒杯冲张娜拉扬了扬,而张娜拉则得意地朝这边望了一眼。我迅速移开目光,不想让张娜拉知道我在关注他们。 不过我还没来得及再转头看他们,就听到整个酒吧一阵混乱躁动。我寻着声音望过去,竟然是在陆齐铭那边。米楚等人被攒动的人群围住,看不清发生了什么。我和苏冽立刻站起身朝那边走去。 当我挤进人群,挤到米楚身边,才看到陆齐铭捂着胸口,他的胸口前是一张白纸。 米楚愤怒地说,你他妈的就是个傻逼,还护着这个贱人!看看自己的头顶戴了几顶绿帽子吧。 我挤进人群的时候,陆齐铭的眼睛朝我这边看过来,他的眼光一暗,我的心就痛了。这时,酒吧的老板也挤了过来,一看是我们几个熟人,便拍着我的肩膀说,哎呀,你们几个是干什么呢。走,有什么事去包厢说。 说完,他把人群分散,带我们去了包厢。 外边的热闹突然被隔离了,那些醉生梦死的声音隔着门隔着墙隐约传进来,不过已经失去了那种味道。 包厢里一片尴尬,秦总那群客户在外边被酒吧老板招待着,所以包厢里只剩下我们几个。陆齐铭拿着那张纸,低下头。 灯光下,他的脸在看到那张纸后有些黯然。他把纸递给张娜拉,张娜拉看完后,眼圈立刻就红了。 米楚冷笑道,骗人有风险,所以说谎要谨慎。 张娜拉拉住陆齐铭的衣角,小心翼翼地说,齐铭,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的qq前几天就被盗了。 当这句话从张娜拉嘴里蹦出来时,我听到身后的苏冽轻轻地笑了。如果没看到陆齐铭伤心的脸,或许我也会因为这句话发笑。 可是我看到陆齐铭站在原地,单手插在口袋里,没有说一句话。他的刘海儿遮住了眼睛,所以我看不到他的眼眸。但我知道,他的眼睛里一定有漫不开的忧伤。 我拉了拉米楚,说,我们走吧。 米楚却掏出手机拨她前男友的电话,并说,洛施,今天谁都不要拉我,你受的委屈,我他妈今天非要替你讨回来不可! 我说,米楚,我不需要…… 米楚并没有听到我的话,因为她的电话接通了,她刚说了句,喂,我米楚。 旁边的张娜拉却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疯狂地扑了上来,伸手抢过米楚的电话,歇斯底里地冲电话喊道,你是谁?你为什么陷害我?你不要想破坏我和齐铭的感情…… 然后她就抱着电话哇哇地哭起来。她说,我的qq你可以盗走,但是不要陷害我,我和齐铭好不容易才走到一起…… 张娜拉对着电话的愤怒和乞求让我有点看不下去,或许她的qq真的是被人盗了。我朝后面千寻的身边靠了靠,却看到陆齐铭走上前,拉住张娜拉的手,低沉地说,不要哭了。 张娜拉回身扑进陆齐铭的怀抱,哽咽地说,齐铭,你要相信我,你要相信我…… 世界上最亲密的姿势,其实不是拥抱。拥抱是最疏离的,因为你永远都看不到对方的表情。 就像现在这般,当张娜拉扑在陆齐铭的怀里时,陆齐铭却朝我望来,他的眼里有我猜测到的忧伤,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落寞。 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寂静了。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蜗牛一样,背着陆齐铭留给我的回忆,一步一步地慢慢爬行。可是当我就要爬到墙头时,他回望的这一眼,却让我一下子跌落了下来。 我静静地看着他怀里靠的别的女子,湿了眼。 僵持间,包厢的门开了,身后传来一声急急的“洛施,出什么事了?”的问候。我回过头,看到本来已经回酒店的苏扬和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我的泪水在看到他的那一霎那再也关不了闸,我喊了句“哥”,然后就扑到了他的肩头。 苏扬抱着我说,乖丫头,不要哭不要哭。 而这时,我却听到身后陆齐铭问,你刚刚叫他什么? 我回过头,泪眼模糊,看到陆齐铭已经拉开在他怀里哭泣的张娜拉,静静地看着我,定定地问道,你刚刚叫他什么? 苏扬伸出手说,你好,陆齐铭,我是洛施的哥哥。 陆齐铭在听到这句话时,身体仿佛跌落的风筝一样晃了晃,脸色突然亮白一片。 张娜拉慌张地拉住他喊,齐铭,齐铭…… 而陆齐铭却莫名地掉下眼泪来。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36章 (1) [1]我的心像大雨将至,那么潮湿。 米楚曾说过,就是一枚炸弹放在我和陆齐铭中间,都炸不开我们。 而我忘了告诉米楚,有些东西的引爆力往往会比炸弹来得庞大。比方说,回忆,比方说,我们未曾参与对方的过去。所以有一天,当这些过去以猝不及防的姿态出现时,我们便被会打得措手不及。 我总以为我的那段身世并不需要人人知道,毕竟它已经丝毫不能控制我的生活。但是我却从未想到,它出现之后便将我的生活毁得一团糟。 昨晚,当陆齐铭得知苏扬是我的哥哥后,不顾众人愕然的眼神,拉着我便朝外走去。我回过头,看到张娜拉脸色苍白地站在原地。 而葫芦对我比画着口型说,我会送她回去。米楚、千寻、苏冽她们也都一副先去看看是什么事的表情。 我和陆齐铭面对面地坐在酒吧街对面的咖啡馆里,一些被误解的过去像宣纸上的一团浓墨,铺陈开来。 那天下午,妈妈的电话像窗外的雷电一样霹碎了我的世界。她断断续续地哭着说,洛施,你爸爸出事了……他的手臂在工厂里被机器打断了……镇上说要换到市医院,我们在路上…… 刚在医院看到陆齐铭和别人牵手的我,接到电话后,来不及有任何思考和伤感,便疯了一般朝市医院赶去。家里一直不富裕,而且我一直在念书,学费生活费使得并不富裕的家庭入不敷出,全家只靠爸爸一个人工作养家糊口。本来已是力不从心的家,现在又发生这样的事。妈妈上气不接下气的哭泣声,更证明了爸爸的手臂一定伤得不轻。 在路上,我开始给苏扬打电话借钱。那天,是赶来后的苏扬送钱给我,我才能安稳地安置爸爸在医院做手术。 当爸爸的手术结束,医生确认已经无大碍时,我才缓了口气,送苏扬去酒店休息。 爸爸截肢给我带来的悲伤,已经使我忘了刚刚那些痛彻心扉的难过,也忘了我深爱的陆齐铭就在同一家医院。 所以,我至死也不会想到,我与苏扬一起走进酒店时,身后会有一个男孩眼睛红得像***一样。 我一直觉得我跟陆齐铭之间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有时候,我们的眼睛会欺骗我们。 就像在妈妈打电话前,我风尘仆仆地从旅游的地方赶回来看陆齐铭,却看到他牵着张娜拉的手一样。 陆齐铭告诉我,其实张娜拉和他小时候是玩伴,后来因为搬迁两个人分开了,已有许久未见。而那天发烧发得走路已经迷迷糊糊的他,来医院打针碰巧遇到她。 她看到陆齐铭也特别开心,得知陆齐铭病了,便自告奋勇地照顾他。而那天她好像刚失恋,心情抑郁,聊着聊着就趴在床边睡着了。她睡得格外不沉稳。陆齐铭说她小时候就有个毛病,睡觉时一定要知道旁边有个人,这就使得她经常抓住他的手不放。 而那天,陆齐铭隔了十年再次遇到她,一时怜悯,就轻轻地把手放在她手边让她牵着,安稳地睡。 陆齐铭说,洛施,我知道,这件事是我的错。但是娜拉,我是把她当亲妹妹对待的。给你发短信时,我是怕你多想,才说跟葫芦在一起的。 只是你不知道,其实我在门外看得一清二楚。对吧?我淡笑着回道。 陆齐铭低下头,他善意的谎言报复了他。 电视里演的,两个人多年的误会解除后,往往会抱头痛哭。 可是昨晚,我和陆齐铭讲述着那些事,却异常平静。就连得知事情的真相时,两个人也依旧是面对面地坐着。在咖啡馆氤氲的钢琴声中,我看到陆齐铭眼里的忧伤一波又一波,突然明白了苏冽说的大悲无言的含义。而我心底的忧伤也像潮水般一波又一波地袭来,可是我却动弹不得。 事情的真相,使得我全身无力。我到底是该笑呢,还是哭? 陆齐铭为了保护我的名誉不受伤害,没对葫芦吐露过一个字,关于他看到我与别的男人走进酒店的事。 而我,为了保护他的名誉,也没对米楚她们说过一个字,其实我看到了他与别人牵手。 我们到底是爱对方爱得太深,还是爱自己多一点,所以才变得如此小心翼翼,不愿意放下自尊去向对方求证一下,不愿意放下身价试图被伤害一下。 这个单薄的真相在我们分开的这些时日面前,变得不堪一击。 原来,我们只是因为这样简单的理由,便放开了对方的手。 我想,这样的认知,让我们各自惭愧。所以,我们相对静坐到咖啡馆打烊,都没有一个人先开口说“和好”这两个字。 那晚,陆齐铭送我回家,种满花树的街道摇曳着芳香。 此后我的记忆里,便一直有一条很长很长的路出现,陆齐铭和我走在中间。 影子被路灯拉长,相聚在一起,又分开,又相聚在一起,再次分开。它们始终都像两个轨道的行星般,无法预测我们的未来。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37章 (2) [2]爱情生活里,比找不到安全感更可怕的是找不到安全套。 我正躺在床上想着往事,电话突然响起来。我看表,才七点。从昨晚回来,我一直没睡。 我睁着眼睛如一具尸体般躺在床上,那些说不出口的难过和压抑埋在心底,让我恨不得拿刀子把心剜出来,才能停止那种难以忍受的痛。 我有些疲惫地接起电话,米楚八卦地问,昨晚齐铭跟你说了什么?你看我这么大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你打电话,你就快告诉我吧。 我握着电话,紧紧地握着电话,就像当初握着陆齐铭的手那般坚定。可是后来我们还是被吹散在风中,悲伤蔓延了我的全身。 看我没说话,米楚在那头焦急地道,操,洛施,怎么了?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米楚关怀的口气让我压了一个晚上的悲痛突然蜂拥而上,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就像婴儿来到人间时那种隐忍许久后的哭声,久久都不能停息。 我和米楚坐在早餐店,米楚听了我的讲述后一声不吭。 而我,也因为长达一个小时的哭泣和对米楚讲述整件事的发泄,已经平静了下来。我的眼睛流不出任何泪水,心底终于不再压抑,只是好像被挖心掏肺般空荡荡的,没有一丝力气。 米楚催着我,先吃点东西,然后回家好好睡一觉,我让苏冽帮你请假。我摇头,这段逝去的感情怎么换得回? 如果我和陆齐铭仅仅是因为谁先转身而分开,或许我不会这么难过。 因为我从一开始便坚信这个世上最伟大的是感情,但经历了这番波折挣扎后,我才无力地看清,强悍的是命运。 直到米楚送我回家时,我都静静的,不发一言。米楚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送到卧室,直到看到我躺下,她才安心地去上课。 临走前她对我说,洛施,有时我们太想爱了,反而更容易互相伤害。 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富有哲理性的话,虽然我们相交了这么久,却从未讨论过感情。米楚自有她自己的苦情,但是她从来不说。 她说,我只希望能看到你和陆齐铭像以前一样嘻嘻哈哈打闹,你不知道,这些年来,我看着你们一路走来,就好像是自己在谈情说爱。如果你们都不幸福,那你要我以后如何幸福呢? 她说到最后那句话,有点哽咽。而我听着她锁门,走下楼的声音,眼泪才顺着脸颊开始滑落,滑落在耳朵里,凉透心扉。 我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里是我们年轻的脸。那时的我和陆齐铭手拉手,米楚、千寻和葫芦在我们身后打闹,苏冽微笑着看着落叶。 我们一直沿着那条落满金色梧桐落叶的路走,一直走,一直走,好像没有尽头一样。 他们说要去参观我们的新家,我与陆齐铭相视微笑。 我是从这片温暖的场景里猛地睁开眼睛的,我迅速地起床,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直到手里握住那张薄薄的纸后,我才仿佛舒了口气般地靠在床沿上。那张纸上,是陆齐铭画下的我们未来的新家的草图。最重要的是,右下角有我们两个的签名。 我记得高三毕业那年,他给我办了生日宴会,送我这个礼物时,房间里所有的人都在惊叹。 它仅仅是一张普通的纸,上面画着普通的图,但是陆齐铭说的话,却使它立刻变得价值连城。因为陆齐铭说,洛施,四年后,我要给你兑现一栋这张纸上设计的房子。 那一刻,房顶有气球飘飞,周围有我的好友,在他们的口哨声和掌声中,我的眼泪落地。 陆齐铭总能这样轻而易举地让我感动。 当然,他也能说到做到。大学时,他除了上自己的专业课,还选修了室内设计课。每次我没课就陪着他去当旁听,但是每次我都会听着枯燥无味的课程睡着。 当下课后看到他记的密密麻麻的笔记时,我总会假装崇拜地说,你好厉害。 陆齐铭就会拍拍我的头,微笑道,傻瓜。 他喜欢叫我傻瓜,我一直抗拒这个称呼,因为我觉得这些年来一不傻的人天天听到别人叫你傻瓜,就会被叫傻。 不然,我怎么傻得连话都不愿意问,就心甘情愿地和陆齐铭分开了呢。 我不愿意自己一直沉浸在失去陆齐铭的悲伤里,我觉得房子里空荡得让我走动一步就会觉得寂寞。 我看了下表,中午12点,起身刷牙洗脸,然后去楼下吃午饭,直奔公司。 路上我接到苏扬的电话,他说他正在跟客户谈生意,问我昨天晚上的事情有没有解决。 对米楚倾诉过的我,已经平静了许多,所以只是轻描淡写地对苏扬说,没什么事。苏扬放心地挂了电话。 我刚到公司,唐琳琳就扑上来问,洛施你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苍白? 我冲她无奈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有时候,我觉得人有时候会心存芥蒂,比方说我和唐琳琳。虽然我们在一个公司,平时她也对我关怀备至,但是我始终无法做到的便是对她像对米楚和千寻那样交心。 我不但对爱情没有过多的安全感,对友情也是如此。如今我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是结交三年以下的。 我想起千寻说的那句笑话,她说,爱情生活里,比找不到安全感更可怕的是找不到安全套。 固然千寻同我们一样只有二十一岁,但是她所接触的人与事,以及生活给予她的心态,早已到达了三四十岁,所以她带领我跟米楚也活得整天不拿自己当少女。葫芦曾说过,我跟米楚往人堆里一站,那绝对是俩淑女,但一开口说话,一个声音让人幻灭,一个讲话开放得让人幻灭。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38章 (3) [3]我每天都给自己打气,不怕死,亦不怕活下去。 我刚登上q,便蹦出群消息,是米楚她们在讨论该怎么安慰我。我们的群名字叫“我们是害虫”。 我说,都几个熟人,别搞那些假情假意的,晚上陪我去喝酒就得了。 她们几个被突然蹦出来的我吓了一跳,争先恐后地问我怎么不在家里休息。我说,睡醒了。别担心我,我没什么事。 我说完这句话,她们才开始朝八卦的方向靠拢,比方说,你打算以后跟陆齐铭怎么办呢?现在误会解除了,你们俩还干吗拖着不和好? 我说,这个问题有待考证,你们就甭担心了,顺其自然吧。 我说这话时,外边有阳光从窗户钻进来,我桌子上的仙人球格外绿意盎然。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哭过,我竟然觉得整个世界开始澄澈美好起来。 但是这样的状况没持续多久我就蔫了下来,因为唐琳琳走过来说,蒋言叫我到他的办公室去。我问她怎么了。她说看不出来他的喜怒。 我忐忑地走进蒋言的办公室,主编已经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了,压抑的沉默有种风雨欲来的架势。我刚走到蒋言的办公桌前,他就甩出一本书给我,蹙着眉头问,这是怎么回事? 我看主编,主编指了一下封底图书价格的位置。我扫了一眼,马上就在心里哀号起来,完了,我是彻底完了。 图书价格本是25块钱,上面却清晰明白地写着“22”。这个错误是我在出片前就检查出来的,并且对美术编辑提醒过要改掉的,可现在…… 我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地说,这个,我有提醒美术编辑改正的…… 但是,当美术编辑到达蒋言的办公室,看到书上的错误时,立刻对我翻着白眼说,真服了你了,自己负责的书定价都搞错。 我意外地看着她的反应,低声说道,我明明要你改过的啊。 美术编辑听到我的话,不但没有领一点情,反倒突然大声嚷起来,你什么时候跟我说过?上次校对就犯了错误,害得我加班给你替换文件,现在又这样。你总是出这样的错误,让我怎么跟你合作! 我知道美术编辑是公司的老员工,但她咄咄逼人的态度还是让我当场就懵在那里。那一瞬,我听着她肯定的否认,竟然开始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了怀疑。她强硬的态度让我百口莫辩。 我想起苏冽跟我说过的一句话,作为一个新人,要适当地软一下。 这样的僵局被蒋言打破,他说,你们先回去,林洛施你留下。 蒋言说,林洛施,你是这本书的责编,所谓责编,就是这本书从头到尾,不管出了什么错,都要由你负责。你明白吗? 我愕然地看着他,想要争辩什么,可是细细一想,他的话却合情合理。最后,我黯然地低下头,点了点头,说,对不起。 这三个字并不能帮你逃脱责任。蒋言严肃地说。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道此刻还能说什么。最后我脱口而出,那我辞职吧。 我说完这句话,蒋言定定地没有说话。我以为他准会大发雷霆,可是我低着头等了一会儿,却听到了他的笑声。他说,苏冽跟我说,你特别英勇,现在看来,不过是缩头乌龟。 我抬头瞪他,但在看到他沉静的眼睛时,我的气势却弱了下来。 他不是穿家居服的那个明亮而又毒舌的大男孩,他是穿着西服,气势沉稳的老板;即便是笑着,也让人不自觉地有一股压力。 最后他叹道,新人难免会犯错,但第一次就犯这么大的错,你也挺不容易的。 我怎么听这句话怎么像在挤兑我,但在这么严肃的环境下,我没有任何还口的余地。他说,我跟印刷厂打了招呼,暂时停印。你亲自去趟印刷厂跟他们沟通一下吧。 蒋言的话让我忘了他刚刚还在挤兑我,而是不停地对他点头,感激涕零地说,谢谢蒋总,谢谢蒋总。 我从办公室出来时,美术编辑心虚地看了我一眼。我没有理会她,因为我觉得蒋言的话是对的,即使她有错,但更大的错在于我;更大的责任,也需要我承担。 一路上,我都在感慨自己最近的悲剧状态,我觉得我应该去寺庙拜拜菩萨来灭灭晦气。 但是在我还没想好去哪个寺庙拜哪尊菩萨时,就听到耳边传来一声尖锐的鸣笛声。我转过头,看到一辆车疯了般朝我冲撞而来,我本想一转身跑掉,但是脚却像生了根般扎在原地,所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车慢慢地向我靠近。 最后我两眼一黑,伴随着疼痛昏倒在地上。看来,寺庙也不用去了,菩萨也不用拜了。 和陆齐铭分开后,我曾偷偷地走上过二十七楼,想一了百了地跳下去。爸爸出事后,我也曾一天一天地存过安眠药,企图吞下去。 是的,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求死的心是如此强烈。但是后来,我被自己说服,我每天都给自己打气,不怕死,亦不怕活下去。 当这辆车冲撞过来的那一瞬间,没有人知道,我突然由惊慌变成了平静,因为那么久以来我想做的事,终于实现了。 我终于可以歇一歇了,放下所有的事来歇一歇了。 那一刻,我的眼前浮现出初次见陆齐铭的情形。那年的元旦,他穿着白色毛衣,蓝色羽绒服,坐在霓虹闪烁的灯光下,微笑纯白,眼神澄澈。 我多想告诉他,其实从一开始,我便对他怀有所有少女都拥有的心事。 只是面对他身边的如云美女,我望而却步。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朝我走过来,会对我说,林洛施,我喜欢你。 在有生之年,能听到陆齐铭的这句话,我愿意花光我所有的运气。 我曾暗暗发誓,如果我们之间有一千步的距离,只要他朝我走来第一步,那剩下的999步,我都会坚定不移地朝他走去。 可是后来的我,为什么忘了呢? 齐铭,对不起,对不起。纵使我们因为怀疑对方而分开,可是这一刻,我还是如此如此地想念你。 我还带着你画的房子设计图纸,上面还有我们的签名。 那是你许我的诺言,你看,我将它带走了。这样,你便会永远亏欠着我,便会永远记得我。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39章 (4) [4]那天晚上他留在了我身边,却失去了我们此后的很多年。 我挣扎着睁开眼睛时,周围一片吵闹声,虽然眼到之处都是一片白色,但当我听到那些熟悉的声音时,就明白,我没有进天堂。 苏冽说,现在洛施都为齐铭自杀了,我觉得怎么着也得让齐铭把一辈子的责任给担负了。 米楚说,对,张娜拉敢说半句废话,老娘让她废了。 千寻说,你们还真是比洛施都惦记陆齐铭。 葫芦说,我打了电话,齐铭正在来的路上。 听了这话,我跟木乃伊一样“噌”的一下坐起来,我说,妈的,我是多么不优秀,上帝不愿意带我走。 这句话来自米楚,她说,2009年,上帝爱听歌,带走了迈克尔?杰克逊,爱看新闻,带走了罗京,爱看漫画,带走了小新爸爸。 一群人被我的生猛吓了一跳,只听我独自一个人念念叨叨,原来上帝不爱看美人啊,奶奶的。 葫芦说,完了完了,这脑子都错乱了,齐铭想不负责都难了。 我没有理会他的话,因为当我看到自己打着石膏的腿时,鬼哭狼嚎地尖叫了起来。 米楚冲上来拍着我的肩说,洛施,别怕别怕,就你这身子骨,只要不是天灾人祸,小病小灾轻易拿不下你。 葫芦在旁边说,淡定淡定,只是骨折而已。 听了葫芦的话,我放下心来,斜了米楚一眼,真不知道她是在安慰我还是打击我。千寻和苏冽也走上来,苏冽说,得,看起来不是自杀。 p话,就算是自杀,我也会先杀了张娜拉垫底。我翻了个白眼回道。 由此可以看出,我还真是恨张娜拉。不过上午米楚说昨晚我和陆齐铭走后,她打电话跟她前男友确认那段聊天记录,估计张娜拉已经提前通了风,她前男友一直在跟她打太极。 而我和陆齐铭的误会解除后,我对张娜拉好像没那么大的反感了。 有句话说,如果敌人让你生气,那就说明你还没有战胜她的把握。 起初我讨厌张娜拉,是因为她身边站着陆齐铭。而现在,她对我来说,只是一个陌生人,因为她的名字前,再也不会挂着陆齐铭的名字了。 正当我和米楚她们嘻嘻哈哈时,病房的门被推开,我微笑着抬起头,看到陆齐铭焦灼的脸。 他在所有人都未反应过来时冲到我的病床前,然后一把把我抱进怀里,喃喃地叫道,洛…… 陆齐铭很少会这样温柔地叫我的名字,而这个突如其来的温热怀抱也使我鼻子一酸,真的是暌违已久的拥抱。多少个午夜梦回,我就是在想念这个拥抱里泪湿了眼的。正当我眼底氤氲出雾水时,旁边的米楚她们却啧啧地笑起来。 我反应过来,赶紧把眼泪逼回心底,尴尬地推开陆齐铭,低下头。此刻,我的脸热得都可以在上面煎个蛋了。苏冽拍着齐铭的肩膀说,洛施交给你了,我们先走了。 说着,他们一群人便冲我挤眉弄眼地走出房间。 而房里的空气也在他们出去的那一瞬安静了下来。隔了许久,我才听到陆齐铭一声低低的叹息声,他说,傻瓜…… 这个熟悉的称呼让我突然“哇哇”地哭起来,我边抽泣边说,你不要叫我傻瓜,你都把我叫傻了…… 陆齐铭被我莫名其妙的眼泪吓了一跳,他手足无措地上来给我擦眼泪,说,好了好了,不叫了不叫了,别哭别哭。 我觉得我真是矫情地在演琼瑶剧,陆齐铭越是安慰我,我越是放肆地哭,弄得我旁边病床的老太太一个劲地看我,我估计她是闲得慌把我俩当电视剧看了。 最后陆齐铭好说歹说才把我给劝住,而我也因为骨折,需要在医院里躺一周左右。 那天晚上是陆齐铭陪着我的,听着他躺在沙发上发出平静的鼻息声,我有了从未有过的安心。 这个世上有家的地方,就是有爱人在的地方。 不过还没等我安心多久,便被模糊的亮光惊醒,我朝亮光的地方望去,是陆齐铭的手机在闪。 借着亮光,他的脸显得异常踯躅,我起身轻声喊道,齐铭。 陆齐铭听到我的声音,立刻抬起头应了一声,然后关怀备至地朝我奔来,怎么了,洛施? 你……这么晚怎么还没睡?我抬起下巴点了下他手机的位置。 嗯。齐铭低下头,欲言又止。 出什么事了吗?我问道。 娜拉在楼下。 …… 我站在原地,窗棂上有凉风吹进来。黑暗里,我看不清陆齐铭脸上的表情,但却感觉出来,他在担心她。 原来一直是我低估了敌人的实力。 我咬了咬嘴唇,费力地说,齐铭,这么晚了,你也该回去了。 陆齐铭抬起头看我,黑暗与光亮交接,我看到他仓皇的脸,他说,洛施,我陪着你。 最后我与陆齐铭僵持着,我站在窗边,看着楼下的路灯下,有一个人影在那里不断地徘徊。 她的等待姿态让我疲倦,也让我心底又刮起了一阵冷风。我转头有点恹恹地说,齐铭,你回去吧。 不知道为什么,经过我和陆齐铭这场意外的分别后,我突然开始有点相信命运了,我相信,不是自己的,强留都留不住。 只是那晚,陆齐铭仿佛与我较劲般,非要留在病房里。我知道,或许他心里也有同我一样的预感,如果这次他走,或许我们就是永久的分离。而这次他留,那此后,我们将继续演绎伉俪情深的画面。 那天晚上我睡得不是很熟,偶尔会从梦里醒来一下,看到陆齐铭坐在病床的旁边,于是就安心地握着他的手再次闭上眼睛。 他的脑袋俯在病床的边沿,掌心温暖如旧。 我想很久很久之后的我,如果明白那时的宁静是我们最后的相守,恐怕我一整夜都会睁着眼睛,好好地将我的男孩看清楚。 因为,那天晚上他留在了我身边,却失去了我们此后的很多年。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40章 (5) [5]残忍的话,其实是将你之前的美好幻想全部颠覆的话。 第二天清晨,我在阳光里醒来。陆齐铭大概出去洗了把冷水脸,我睁开眼,就看到他眉眼清澈地坐在床前定定地望着我。我在他的注视下竟然开始不好意思起来,他温柔地对我笑,递过来茶杯和已经挤好牙膏的牙刷,然后端着一次性的杯子,让我刷牙漱口。陆齐铭总会体贴得让人想落泪。 我刷完牙后,他又递给我湿毛巾擦脸。 洗漱之后,他摸着我的头问,饿了吗?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他说,你等着,我出去给你买早饭。 我曾经认为残酷的话,是“我恨你”、“再也不想见到你”,或者是“你怎么不去死呢”这种带着仇恨性质的话。 但那一天,我认识到了,残忍的话,其实是将你之前的美好幻想全部颠覆的话。 就好像陆齐铭这句“你等着,我出去给你买早饭”。 我就抱着这样美好的想法等着他,等了一秒又一秒,一分又一分,从早晨九点等到十点。不过是步行五分钟的距离,他却一个小时都没回来。 我心凉如水地望着窗外,遥遥路的尽头,没有熟悉的少年的身影。 我终于按了床头的铃叫护士,麻烦她帮我叫一份外卖。 我想起曾经看过的电影《天下无贼》,刘若英在失去刘德华后,大口大口地吞咽着饭菜,其实她并非全是因为肚子里的孩子,而是她难过了,她难过得不知道怎么才能填充空荡荡的心。 就像现在的我一样,大口大口地吞咽着面前的米饭,直至泪流满面。 昨天晚上齐铭和我说话时,我扫了一眼他的手机,是张娜拉发给他的短信,齐铭,我等你等到明天上午。 其实早晨醒来时,我感觉到我的眼角湿湿的,齐铭问我,怎么了? 我一脸茫然地看着他,只是因为我不愿意告诉他,我做恶梦了,梦到他又回到了张娜拉身边。 我怕有些话说出口就会被路过人间的愿望精灵听见,它们就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偷偷帮你实现。 我吃完饭后倚在床头眯着眼看着窗外的阳光,电话突然响起来。 我接起来,是葫芦,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洛施,不好了不好了,出事了…… 葫芦的话让我顿时惊慌失措起来,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误解齐铭了,齐铭没回来是不是因为出什么事了,我真的是该死。 我胆战心惊地问葫芦,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葫芦说,张娜拉自杀了! 葫芦的话惊得我差点将手机摔在地上。虽然我不喜欢张娜拉,可听到这个消息,还是有点不可置信。 我焦灼地问,到底怎么回事? 葫芦说,我也不清楚,现在她应该在去医院的路上。刚刚齐铭打电话给我,让我先送点钱过去。 我愣愣地看着面前的桌子,终于知道为什么齐铭没有回来了。 葫芦大概是一边开车,一边讲电话,所以声音有点模糊,眼看着你和齐铭就要重修旧好了,她这一割可真了不得,我琢磨着把你俩的情意都给割断了。 我放下电话时有点难过。 但却是那种爱得太用力之后,疲软的难过。 昨天晚上我还告诉自己,有些人,强留是留不住的,现在却又心怀忐忑地害怕他是“失之我命”。 我打电话给陆齐铭,却被告知他的手机不在服务区,大概是没电了。 我无聊地靠在床沿上,翻着米楚帮我带来的小说。苏扬发短信说他一会儿过来。因为我的骨折,苏扬完成公司的事后,又请了几天假在这里陪我。 有时候我真庆幸自己的独立,离父母千米远,因为这样,不管我出什么事,都可以隐瞒下来,免却他们的担心。 但是,在我无聊地看书时,蒋言却来了。 他说,那本书被你盯破洞了。 我惊愕地抬起头,他的脸一本正经,找不到笑点。 我对他翻了个白眼,继续低头看书不理会他。反正我现在是病人,病人最大,谁还管你是不是老板。 他说,喏,给你的。我还没来得及反应,手上便多了一个信封。我打开来,毛爷爷红光满面的脸闪花了我的眼睛。 有奶就是娘,有钱就是爷。我立刻跟川剧变脸似的变得满面笑容,但还是保持了矜持,假意把钱递到蒋言手边,充满歉意地说,抱歉蒋总,昨天的事我还没完成就进这里了,这个钱我不能拿。 我边说边瞟着那个厚厚的信封,表情却坚定得跟英勇就义的英雄一样。 哦,这个是你的医疗保险,保险公司给的。蒋言慢腾腾地说着,你不用的话,我就带回去当公款好了。 啊……我恨不得尖叫着扑上去喊,还老娘的钱。但是我不敢,即使我在很多人面前张扬得不可一世,就连牛b的苏冽,我都可以对她颐指气使。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一到蒋言面前,我就跟个小绵羊似的。 所以此刻,我只能虚弱地笑道,哦,这样啊……那个……既然是保险公司的赔偿,那我还是拿着好了…… 蒋言面无表情地又把信封递给了我,但是我觉得这个腹黑的人,心里肯定在偷着乐。 他说,里面也有公司给你的补偿。 鉴于之前的反复,我不敢再说什么,只能点头诚惶诚恐地说,谢谢谢谢,我爱公司,公司是我家。 蒋言不理会我的神经病言论,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凳子上,拿起桌子上的苹果就吃起来,边吃边低头发短信,一点不都介意旁边还有我这么一个……病人。我觉得我比真空还微不足道,好歹真空还能影响空气指数,看他这状态,我整个一无声无息。 我也顿觉没重量,便自觉地拿起书继续看。 蒋言说,书倒了。 我抬起头,他瞟了我一眼,我红了脸,但是又觉得莫名其妙。我一病人干吗要怕他? 不是那谁说过唯病人与女子难养吗?我两者兼是,所以我在他说“你应该多锻炼一下,腿才会好得好点时”,理直气壮地瞪了他一眼,无赖地说道,又没人扶我,我怎么锻炼。 但他的下一句话就让我差点从床上摔下来,他说,我不是在这里吗? 于是,那天上午,很诡异地就出现了这样的场景,我像个老佛爷一样在地上蹦蹦跳跳,旁边的蒋言跟个奴才一样搀扶着我,我开心地使唤着他。 这就导致病房的门被推开我都没注意。 直到陆齐铭站在我面前,我才抬起头,看到他忧伤的脸。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