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财妻:腹黑教主追妻忙》 第1章 一半天使,一半恶魔 (1) 下午三点四十分,一架由美国洛杉矶飞来的豪华客机终于进入了甬城的上空。 佳俞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拉起遮阳板,有温度的阳光穿透云层遥遥打在她的脸上,一双清澈如湖水的眼睛,昭然若揭,她忽然哭了。 千尺高空,她望见那片海,和海中的那座阔别六年的城市。 时光恍然隔世,她想起曾经在这里生活的事,遇见的人,还有那个永远温暖的男孩。 六年里每一个无助的深夜,耳边终会响起那一句:“别怕,有我在。” 他是静风,安静温暖的人,他有这个世界上最纯净的眼神,有这世界上最温暖的笑容。他是周围人眼中的天才,是这座城市曾经的骄傲。 青梅竹马十几年,他和佳俞一样,住在甬城郊外的民工住宅区。房子不大,每一面墙却贴满了奖状。从小学到高中,他从未辜负过家人的期待,以几乎完美的分数领跑整座城市,高考前两月,他已经收获十余所海内外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他的笑容出现在佳俞的眼底,她收起泪水,静静地等待飞机的降落。 当机场广播第三次播报响起的时候,静风走到了拥挤的人潮间,在周遭喧闹的环境中,他的那份安静显得格格不入,比起身旁那些焦虑的人们,他持着一副与众不同的淡然。 很快,随着行李箱的轱辘在大理石地面摩擦出清脆的响声时,肤色不同的人,从护栏的那头陆陆续续的出现,佳俞脱俗清丽的容貌,让得在人群中显而易见。 佳俞拖着行礼,但落地的那一刻,她心底那份久违的亲切感彻底的消失了。狭小过道,拥挤的人群,一口口浓厚的乡音,和空气中弥漫的汗臭味,都让得她无比的厌恶。 人往高走,水往低处流,她顿然觉得自己像是掉入臭水沟的白天鹅一样可笑。 当她第一眼在人群中发现静风的时候,她脸上露出了笑容,不是开怀,而是隐隐地冷笑。 “他怎么一点长进也没有,这么一个重要的日子他竟然还穿着六年前那件米老鼠t恤,他真的穷到这个地步吗?天呐他手里那串钥匙是什么?车的logo呢?” 这都是她心里的话,当她真正来到静风面前的时候,依旧装出了那副清纯可爱的模样。 静风是个内敛的人,过往的十几年来,他和佳俞始终保持着一张课桌的距离,即便在这一个久别重逢的日子里,他们的相遇也没有拥抱,没有牵手,而是在尴尬的时刻,给了她温暖的笑容,然后顺手接过她的行李,沉默地朝着出口走去。 他的确还是那个温暖而含蓄的大男孩,六年的时光让他的轮廓变得锋利而俊朗,个子似乎也高了许多,以及他行步间不经意贴在t恤上肌肉的线条。但似乎这一切都还不足以达到佳俞的标准。 她目光如雷达,能在视线范围内精准的捕捉到每一个路人的职业背景、是否单身,甚至他们开着什么车,存款有多少。她觉得这种本能来自于她所从事的工作——金融投资的高级顾问。 机场外形形色色的车川流不息,毫无疑问,油门的咆哮声决定于这辆车的价值,当轰隆的马达声从耳边呼啸而过的时候,总能吸引一些羡艳的目光。 这样静静欣赏来往的名车,是佳俞在洛杉矶的时候最喜欢做得事情,她会端着热腾的星巴克咖啡,显得孤立无援的站在最繁华的街道,等待着豪车停在她的面前,屡试不爽。 但下一秒,停在她面前的不再是一块油漆足以毁灭一个家庭的豪车,甚至四个轮子还变成了两个。 她惊讶地发现,自己耗费半年工资买下的昂贵行李箱,竟这么粗鲁被几条橡皮绳捆绑在电动车的后座上,静风大汗淋漓地下来,还冲她一阵傻笑。 面对这样的傻笑,她确信自己很难再笑出来,为了不让这一身同样昂贵的连衣裙沾染贫穷的气息,她招下了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留下汽车尾气雾霾中,茫然不知所措的静风。 而佳俞最终才发现,她这个作法是无知而又愚蠢的,因为从出租车停下的那一刻算起,她足足等待了一个多小时,静风的影子才从路的尽头跌跌撞撞地驶来。 并且她的周遭已经没有耀眼的豪车,甚至连四个轮子的车都见不到了,有的只是打着响铃是不是对你吆喝的三轮车,和身后那一片污水横流,鸡飞狗跳的菜市场。 这让她一双价格不菲的凉鞋在跺足捶胸间沾满了泥泞。 电动车停下,佳俞已经不顾这箱子有多昂贵,目光决绝地将它从后座上扯拽下来,没有多说一句话,往一条梧桐巷子里走去。 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巷口,静风也没有晃过神来。 “为什么一句再见也没有呢?”他显得有些失落,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脚步不再停留,很快穿过几个街口,拐入了一条车迹罕见的公路上,那里停着一辆崭新的黑色迈巴赫。 一个戴着墨镜西装笔挺的中年人从车里走下,拉开了后座的车门,静风坐进车里,将车窗降下,点起一只烟将手伸向了窗外。 “事情办得如何。”两条烟从他的鼻孔中冲出,他望了一眼后视镜里的中年人。 “那批货已经运到仓库里了。思明哥已经和兄弟们过去了。” “把眼镜摘下来说话。”静风的语气变得有些严厉,这让中年人有些惊慌失措,速速取下了墨镜又将那句话重复了一遍。 一支烟在静风的手中由长到短又由短变长,他看着窗外略带思索:“俄国佬一共来了几个人。” “五个人。” “开着什么车。” “这.....老大....” 中年人不经意地迟疑,让静风的目光瞬间如刀一般锋利:“车的不同意味着车里放置的装备不同,马力不同,甚至重量也不同,这会直接影响计划的精准,这么基本的常识你还不懂?” 中年人不再说话,他清楚的知道,后座上的这个人能够在六年之内坐上甬城第一大帮三联会的堂口老大的位子,有的不单单只是拳头而已。 “开车。” 一支烟弹到了车外,车窗重新合上,黑色的轿车轰足马力,朝着路的尽头飞驰而去。 第2章 一半天使,一半恶魔(2) 沈思明是个远见卓识的人,正如他的名字那样,思维明晰。二十五岁的年纪,他有着比同龄人更加优越的条件。 甬城的繁华造就这里的房价足以买断人半辈子的年华,而沈思明却坐拥私人豪宅,和一辆开在路上就让其他车避犹不及的天价豪车。这是他引以为傲,甚至目中无人的资本。 可他明白,这些资本,离不开一个人——静风。 时光飞到六年以前,那个二十岁不到的热血青年随静风一起进入了三联会,经过六年的打拼,他拥有了所有年轻人梦想的一切。但与静风质朴和沉稳不同,他喜好挥霍,一掷千金,因此一些高档的会所总能见到他的身影。 但在这个依旧不可一世的年纪,他办起事来同样有着同龄人所达不到的冷静与睿智。国境边上出生的他,面对距离自己不足两尺的俄国彪形大汉,也能不慌不忙地抽着烟,并有一口流利的俄语对答如流。 黑暗的仓库里,几盏台灯的炽光显得惨白而无力,灯光下摆着两个铁皮箱子,几个三联会老练的弟兄在清点完货物后一言不吭地站到了沈思明的身后。 一支燃着火光的烟蒂丢到地上踩灭,沈思明用流利地俄语说道:“你们现在可以拿钱走了。” 俄国佬相互对看了眼,三个人去到灯下检查箱子里的现金,一个人走到车里将车灯亮起,留下最后一个人和沈思明握手。 很快,五名俄国佬驾驶着一辆老旧的吉普车驶离了仓库,拐向一个僻静的公路,而在那里,事先准备好的钉链子已经架好。 崭新的黑色迈巴赫掩藏在路旁的树林里,当那辆吉普驶过眼前的时候,他拿起手机,平淡地说了句:“拉起警报。” 树林另一侧的小道上亮起红蓝交替的灯光,紧接着一辆老款的桑塔纳带着警笛的呼啸着驶进了公路。 吉普车内的俄国佬往后视镜里一看,顿时吓得慌不择路,急促的命令声中,驾驶者用力的踩下油门,只听一声轰隆的爆破声,四个轮胎被尖钉刺破,车里的人破窗飞出。 迈巴赫和老款的桑塔纳同时在吉普车后方停了下来,七八个穿着黑t的年轻人拉开了迈巴赫的车门,一双黑亮的皮鞋迈了下来,此时的静风已身着笔挺的西装,身姿儒雅地走了下来。 “风哥。” 七八个年轻人同时朝他鞠躬行礼,他走向前方,看了眼面目全非,横七竖八的倒在血泊中的俄国佬,满意地点起了烟来。 一名年轻人跟了上来,兴匆匆地准备拉起吉普车的后备箱,只见一个滚烫的烟头弹在了他的脸上,静风严厉地瞪了过来:“你会把钱放在后备箱么?” 那年轻人捂着脸,恍然大悟的拉开副驾驶的车座,将两个铁皮箱子依次扛了下来。 “风哥,这些俄国佬怎么处理?”那个年轻人来到了静风的身旁小小声地说道。 剑一般锋利的眉头皱了皱,静风招手唤来另一个人年轻的小伙:“你上车,叫弟兄们把这些俄国佬依次在座位上摆好。” “然后呢?”年轻的小伙看了看他,眨巴了几下眼睛。 皮鞋旋转,静风指着公路尽头一座桥:“从这桥上开下去。桥上有摄像,所以等车子掉下去的那一刻,你开门出去。能做到么?” 说话的时候,他一张黑卡已经塞进了年轻人的裤带里:“这卡里有两百万,办得干净,这钱就是你的。” “能!能!”兴奋地点头,年轻的小伙转眼忙活起来。 回到了迈巴赫里,中年人看了眼后视镜,欲言又止了半晌,还是好奇地问道:“老大,你真给他两百万啊?” 长烟点燃,静风深深吸进了一口,嘴角泛起一抹颇有意味的笑容:“任何一个人都有他的价码,包括生命。你认为那张卡里真的有两百万么?” “那有多少?” “一分也没有。人的贪念会趋势他自然的认为里面有两百万。”烟雾在车厢里弥漫着,静风靠在牛皮座椅上显得有些慵懒。 “那.....那事后他若发现里面没有两百万,那可怎么办?” 身子挺上前去,在中年人的后脑勺上敲了一下:“你倒是从这桥上下去,看看能不能活着。跟了我这么久,这点经验也没有?” 瞳孔微微紧缩了几分,中年人喉结深深滚动了几分,即可不敢耽搁,飞快的驾车驶离公路。 降下车窗,迎面而来的风吹动着他的头发,车窗外的景物反向疾驰,犹如世间之事顺时空逆流。 他回想起六年之前的事.... 那一年,当所有学子都忙着准备高考的时候,他家的信箱里已经收到十几封各大一线院校的邀请函,其中有着他梦寐以求的学校。而就在一个郎朗星辰的夜晚,他和佳俞在公园里漫步,不知不觉来到一个月光晒不到的地方,佳俞哭了。 她的泪似珍珠般晶莹,犹如她的面容一般清澈。看见她哭了,静风显得不知所措。 “别怕,有我在呢。发生了什么事吗?” 佳俞将头轻轻靠在静风的怀中,发丝有着淡淡的清香,一直安静地靠了许久,她才含着哭声说:“大熊哥,我想去美国,好想好想,可是我家里没有钱。” 她总喜欢这么称呼静风,因为他有熊一样的朴实和宽厚,在这个年纪有着同龄人没有的担当。而静风也总喜欢喊她小兔,在他的心底,没有谁能比得上这个女孩的纯净和可爱。 “那咱们就不去美国了,中国同样有很多好的学校,不是吗?” 佳俞极力地摇头,用手推开了静风:“不,他们都说,美国是离梦想最近的地方。” 静风许久没有说话,其实他很想说:“离梦想最近的地方,也是离我最远的地方。” 回到房里,静风烧毁了所有的邀请函,站在镜子前,用绷带将手一遍一遍的缠住。 一拳打在墙壁之上,强烈的痛楚从手骨的深处传来,他咬着牙,任凭丝丝的鲜血逐渐渗透着绷带,他也硬生生的将痛苦吞下。 这一夜,他决定用自己的梦,换佳俞的梦... 白烟从车窗飘出,顺着逆风吹散,静风揉搓了下太阳穴:“小兔,现在的我,就像恶魔,你一定不会喜欢了吧。” 第3章 一半天使,一半恶魔(3) 这是入职中国分公司的第一天,佳俞在镜子前精心梳妆着自己。 柳叶般细长的眉毛,高挺的鼻梁和精致的小口,她有着许多女生都羡慕的容貌,她也自认这是引以为傲的资本,这样的资本足以让她在大街上显得更外的瞩目,在女同事当中鹤立鸡群。 但即便撇开这些不说,光凭一个头衔就足以让她在这个新公司有截然不同的待遇。 “这位是从美国总部调来的新同事,施佳俞小姐,目前担任我们公司市场总监大家欢迎。”人事经理赵哥热络地介绍着。 市场总监,cmo。这是多少女孩在这个年纪梦寐已久的位子,但对于佳俞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头衔而已,但似乎在中国“头衔”远远大于“能力”。在美国没有人会因为你的总监而施舍你一个单子,但在中国,虚名能带来的远远比想象的还要多。 这样的金融公司女性多余男性,女性多的地方,殷情献媚就多,窃窃私语就多。凭佳俞的眼力自然能够发觉出人群中,哪些人目光中的不怀好意,哪些人的笑容是虚伪的。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交往,似乎就是隔着一层大家都心知肚明却不戳破的窗户纸。佳俞官方式的笑容挂在脸上,颇有礼数的鞠了个躬,便没有再说什么,给了赵哥一个眼神,就离开了。 坐在宽敞的办公室里,一尘不染的办公桌上摆着佳俞最喜欢的百合,抽屉里也安静摆放着她最喜欢的马卡龙,甚至连办公室里味道都是她最喜欢的。 “这个人事经理心思还真细,姑奶奶我喜欢。”笔点着下巴,佳俞仔细打量着这间属于她的办公室。书柜与墙壁的贴合度、文件夹摆放的方式、沙发材质,甚至肉眼无法捕捉的细微角落都布置到令人无法挑剔的程度。 翻开通讯录,佳俞有意无意地多看了几眼人事经理的资料,一口咖啡差点儿没喷在电脑屏幕上。 “赵高,人事经理叫赵高?我个姑奶奶呀,公司里还有个太监!”她算是明白为什么每个员工都会亲切的称他“赵哥”了。 美国的职场熏陶,让佳俞养成了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那就是用最少的时间做最多的事情,剩下的时间,尽可能的享受生活。 整整一个上午在整理了客户名录和过往案例之后,她选择来到公司楼下的星巴克,点上一杯美式咖啡来享受下午茶的时光。 阳光痕迹散漫地穿过枝叶的间隙照进落地窗,打在她的眼底,有树影摇曳的影子。 她一直是个讲究效率的人,一杯咖啡的时间,足以让她完成一份报告,看一部小说,但她却选择用这个时间去回忆一个人。 在她的记忆里,她似乎总在追赶静风,却永远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他是那么的优秀,他不但是老师心目中的天才,更是所有好学生眼中的梦靥,只要有他的存在,谁也不可能成为第一。 可这样一个优秀的人,从名门学府毕业,依旧还是一个穷小子吗? 咖啡的苦涩弥漫在口中,她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回忆终归只是回忆,如今的身份,让她必须与这种穷小子尽可能的撇清关系。至于大学四年的学费与生活费,去年已经还清了,理当来说,已是互不相欠。 六年的时光足以改变一个人,在这个社会,只有同样档次的人才能自成一个圈子,这是她一直以来信奉的道理,公主只会嫁给王子,灰姑娘的故事只会纯在于童话里。 她很庆幸,至少这一杯咖啡的时间,让得想通了很多事情。但毕竟是邻居,如果真的要撇清关系,首先要做的就是买房子,搬家!搬到一个静风找不到的地方! 掀开笔记本,“公主”般的修养,让她敲击键盘的时候,都像弹钢琴那般优雅,这是她一直自我训练的结果。因此她每天都在等待,一个能配得上她的王子。 简单的搜索了下周边房子的情况,惊天的价格让她触目惊心。这样的房价,即便在美国也足以拥有一套地段不错的私人别墅了。 悻悻地合上电脑,她选择让自己冷静下来,如果是这样的价格,以她现在的收入而言,不吃不喝也要为公司卖命十年! 黄昏在地平线上拉出一道极光的时候,佳俞已经随着下班高峰的人潮回到了自己的小房子里,然后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中国人口的密集,让她烦躁的情绪达到了顶点。 敲门声起,母亲端着饭菜进了屋,表面上是将饭菜放在她的桌上,实际上却是拉她到床边说上半天的话。 施佳俞和在这片民工区的孩子一样,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工人家庭里。施爸爸名叫施汉中是水泥工人,早出晚归,披星戴月,在三十岁的年纪才结识了工地外头一家医院的小护士,结婚生子,或者贫穷却安逸的日子。 施妈妈叫黄秀兰,与施汉中结婚的那会才二十出头,但在那个年代,二十出头未婚的女性已是剩女,也许是崇拜工人自带的沧桑感和那一身强健的肌肉,以及大汗淋漓下浓浓的男人味,这个妙龄少女最终把持不住最后一道防线,未婚先孕了。 而等秀兰终于到了成熟的年纪时候,她才明白什么是后悔。出门买菜要为一角两角撕破脸,一瓶酱油要仿佛掺上几次水,直到一点酱油味都没有的时候才换新的,甚至酱油瓶子舍不得丢囤在那里,等着哪一天收破烂的价格也像房价那样涨得飞快才肯撒手。 所以每当秀兰在家里看见施汉中一脸悠哉的翘着腿抽烟的时候,她总会嚷嚷:“抽抽抽!一套房子都给你抽没了!” 对这话,施汉中已经习惯了,每次笑着回答:“好,都怪我。”但有的时候,男人脾气起来,也会反驳两句:“老婆子,我每天那么幸苦,总得缓解缓解,再说了,我又不抽好烟,一包才五块。” 然后,秀兰便会拉着他算上一天的柴米油盐,让他明白少了这五块,犹如末日。 所以,在这个家里,男人没有尊严,只有委屈。 第4章 一半天使,一半恶魔(4) “女儿,不是妈妈催你,都二十好几了,也该带个对象回来给我和你爸看看吧?” 黄秀兰虽然戴着老花眼镜,可她的眼睛可一点儿都不花,至少她能看得出自己的女儿是个美人胚子,在这个城市里怎么说也得找个百万身家的。 佳俞伸出手指,一根根掰给施妈看:“在美国的时候您一开始共说了五次,后来每月一次,都快赶上您女儿的例假了。得,现在来您身边了,得每天一次了吧?” 黄秀兰嘿了一声,拍了拍这小丫头的脑袋;“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这是怪你老妈啰嗦?不是老妈说你,就隔壁老张家那女儿,那出息的,前些天结婚的车队,把咱小区的路都给堵上了,那一排都是宝马呀。” 黄秀兰声色俱厉,手舞足蹈,试图用肢体的语言描绘那宏大的场面。 “诶?老妈,您这是催女儿嫁人呢还是赶不及坐宝马呀?听着贼像是卖女儿似的。电视剧里演的您都看过吧,您太像里头势利眼的丈母娘了。” 黄秀兰的动作停在了半空,整张脸严肃了起来:“你这傻丫头,咋这么说你妈呢?你可别像你妈,后悔药可买不着。” “知道啦。”佳俞不耐烦地从床上站起,来到镜子前摆弄着身姿:“好在您当初的设计好,看,把您女儿设计得那叫一个标致呀。”转脸冲施妈一乐,她叉起了腰来:“您就放心吧,改明儿就给您领个千万富豪回来,让您天天个做宝马!” “得嘞,就等你这话了。饭快吃,别等着凉喽。”黄秀兰满意地走出了屋,来到门旁的时候里暗喜地捶了捶手。 出门的时候,施汉中正翘着腿抽着烟,看着电视屏幕里格格之乐。黄秀兰一张脸沉了下来,悻悻地上前拿起遥控器就将电视关了。 “我说老施,这电视你都看了几遍了还看,女儿的终生大事还管不管了?” 施爸摘下眼睛,一脸委屈地看向黄秀兰:“咱姑娘挺好呀,这不是回国才几天嘛,过不久追求的小伙子就排得老远喽。” “嘿!我说你这当爸的怎么一点防范意思也没有。”噔噔走上前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拍着桌子就喊:“咱女儿多大岁数,你是不知道现在的小伙子手段多得很,要是碰着个坏小伙,咱闺女就给人拐跑了,到时候看你急不急。” 施爸看着她,认真地想了想,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脑海中几个人名过去之后,忽然两眼一亮:“老婆子,你觉得静风怎么样?我觉得那孩子就不错,实在,靠谱儿,对咱闺女也好。” “不行!坚决不行!你不会想让咱闺女一辈子就呆在这破地方吧?” 施爸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反驳的话又咽了下去,这一次没有硝烟的谈判,最终还是没有结果。 车窗外夜色如水,游离的路灯在疾驰的车里看去,像是一串金色的珠帘。 崭新的迈巴赫停在了污水横流的街口,静风带着一丝酒气下了车,独影阑珊的走入一盏孤灯的巷子里。 脚步停在了佳俞家门口,他点燃了一支烟,陷入了浅浅的思忖当中。 他等待六年的女人回来了,但似乎还不如在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时候。至少那个时候,偶尔还有一两通互道寒暄的电话。可回来后,几次电话过去,要么无人接听,要么被挂断,最好的情况是接起之后,又以各种借口挂断。 他不禁回想起六年之前,进入三联会的日子。为了得到那笔足以供佳俞在美国的学费,他拿起了刀,在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沾满了鲜血,那是别人的血。 后来的几次,他又在三联会内部的拳赛中,在地下拳馆和职业拳手过招,同样沾满了鲜血,那是他自己的血。 终于他遍体鳞伤的抱着钱回来,完成了佳俞的梦想,也终于因为久伤不治,直到如今每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都要经受伤痛的煎熬。 而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响起他们的过往,那个青春的年纪,风吹百合花般的纯情。 那段回忆里,她还是个会因为一只千纸鹤高兴一整天的女孩,还是那个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吹着风车的女孩,还是会拉着他的手,漫无目的地走的女孩。 “小兔,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一支烟,足以让他无眠一整夜。 同一片夜空,两个人的都会都来到六年前的那个时光,佳俞托着下巴靠在窗台,如墨的夜色里,是那段美国的回忆。 和许多留学生一样,她独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国都,语言不同、文化不同、肤色也不同,偶尔在路上遇到肤色相同的人,她兴奋的上前打招呼,但对方回敬你的还是英文,在这个国家,所有的国人,似乎都忘记了自己的母语,或是无意或是刻意。 初到美国的第一年,室友angie是菲律宾人,在一个深夜恶作剧,将一条毒蛇放在了佳俞的床上,一声撕破黑夜的尖叫,她满身是血的被送完医院。 那几个小时仿佛与死神赛跑,幸在最后她保住了一条命,但她的小腿却留下神经麻木的后遗症,经常走在路上,小腿会突然没有知觉。 这样的回忆在过往的六年里,以不同的方式重演着,也让她明白,她必须找到一个男人,一个有能力保护她的男人。 第5章 一半天使,一半恶魔(5) 当白璐第三次介绍她皮包的时候,佳俞终于忍不住制止了她,隔着面前两份牛排的距离,佳俞竖起三根手指:“白璐,我承认你的包确实漂亮,可第三次了,一顿饭的时间你能跟我说三次?” 白璐,作为佳俞的贴身闺蜜之一,从高中的时候便辍学不读,跟着家里的表姐做起了服装生意,几年下来算不得风生水起,但也积攒了一小笔存款。 自认为长得还算俏丽的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打扮自己,让自己看过去身价不菲,她信誓旦旦地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高档次的异性。 不可否认的是,当她那款限量版lv包横摆在餐桌上的时候,就连一些女性的服务员都不经意地多看两眼,这是白璐最享受的。在她看来,包就是女人的脸,一个女人被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被说不漂亮。 一块牛排送入口中,白璐优雅地咀嚼了两口,然后扬起手来露出那金闪闪的手镯,又有意无意地提高了音量:“服务员来杯冰水。” 她的手镯的确昂贵,甚至是这些服务员只能在电视广告里才见过的。但她的举动既显眼又高调,佳俞终于也是看不下去,按住她的手,正儿八经地看着她:“白璐咱够了啊,不管你的包还是你的镯子,姑奶奶我也有,也买得起。” 白璐骄傲地提起了嘴:“那不一样。你知道吗佳俞。你是买得起没有错,但一个女人的本事取决于她想买的东西,从来不需要自己掏腰包。” 白璐将一头金灿灿的长发扎到耳后,使得她的脸庞格外的玲珑精致。她绝非那种一眼就让人惊艳的女孩,但她的妆容无疑替她加分不少。 她伸出那只刚做完保养,犹如青葱般纤细修长的手指,眼睛眯得像只狐狸:“你知道为什么姐姐我从来不戴戒指?”佳俞吃着牛排,摇了摇头。 她自豪地扬着头:“戒指是会误导那些会为你买单或者即将为你买单的男人。愚蠢的女人才会将戒子戴在手上,一个聪明的女人,为了宣告自己的单身主义,戒指永远只躺在首饰盒的最底层。” “歪理逻辑。”翻下刀叉,佳俞看着手机,对于白璐这番偏执的理论她听听也就过了。 “佳俞不是姐们说你。你看你长得不赖吧,有胸有屁股,小腰儿还挺细,哪个男的见你不得多看两眼呀。再说了,你可是跨国企业的cmo,在美国也是高级投资顾问,这样的条件追你的男的岂不排到长安街呀。” 抬起眼皮看着她,佳俞自然知道自己的条件远远胜过她同龄的女孩,可这又如何呢?从回过到现在敢和她说上两句话的能有几个人呢,更别提进一步的发展了。 “你别这样看着我,姐们说得不对吗?以我多年混迹上流社会的经验,你这样的姑娘,嘿,那叫一个吃香了。瞧,看见门口停车那帅哥没有?” 两双眼睛同一时间,不同的角度穿过落地窗,望见西餐厅门外刚刚把车停下的中年人。 平头短发,一脸干练,熨烫笔挺的白衬衫在阳光下反射着淡淡的光泽。从模样上来看,约莫四十前后,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韵味。 “这也叫帅哥?太老了吧?”纤长的睫毛眨巴着,佳俞显然对这个年纪的男人没有任何的兴趣。 白璐不一样,在她看来这个年纪的男人独立成熟,同时还很有韵味,但终归来说一点,就是不差钱。 “你不懂,二十岁的男人是扇门,要么藏金子,要么藏沙子。三十岁的男人是矿石,只要去凿,总有一颗是钻石!” “那四十岁呢?” 白璐的眼睛眯成一条线,神秘兮兮地看了过来:“看过海贼王吗?”佳俞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点头。 “四十岁的男人就是所有女人的onepiece!你说你跟onepiece在一起,还怕没有钱吗?” 喝一口咖啡,嗯,白璐说的也有道理。 “你瞧他的那辆卡宴,没个百八十万拿不下来吧?他可以拿下百八十万的车,姐们就能把他给拿下。你可看好了啊,今个儿姐们就给你展现一下撩哥技术。” 白璐两眼放光,视线顺着那个男人的移动而移动。只见那个男人随意寻了一个靠窗的位子,点了杯摩卡,翘着腿看报纸。 白璐将手机关机,扭动着****,身姿婀娜地朝他走去,来到面前的时候,一个崴脚娇嗔了一声朝他位子倒去。 “哎呀~” 男人连忙起身搀扶,白鹭眼疾手快后脚跟踢了下桌子,那杯摩卡不偏不倚的洒在她的手机上。 男人赶忙拿起桌上的纸巾擦拭,口中含不停关切地说:“小姐您太不小心了。” 白璐一脸焦急,轻轻按了按手机,漂亮的眼睛里很快有着焦急地神色:“哎呀,我这手机进水了,没反应了呢。” 她又故作焦急地拨弄了几下,情到深处,眼泪都不禁滴落下来。男人一时紧张,也是有些尴尬而不知所措。 “哥~你打个电话来,看能不能打通。” 男人恍惚间手机已被白璐夺了过去,连播三通,白璐神色颓然:“哥你看都没反应了呢。哎,今天运气太糟了,刚刚和男朋友分手,现在连手机也坏了。” 白璐越说越难过越说越委屈,最后抹着眼泪离开了,留下那个原地呆目愣神的男人。 她一路捂着脸,等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两手张开,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怎么样,这男人的号码我就要到了吧。” “要了号码又能怎样呢?幼稚。”佳俞不屑地撇了撇嘴。 “如果等我开机之后,他就能收到短信,如果他对我感兴趣,那么就会发一条短信过来询问手机的情况。如果没兴趣,那我就主动出击,至少这是成功的第一步嘛。喂喂,今儿免费让你看了场教学,这顿饭得你请喔。” 白璐的笑容比花儿还灿烂,佳俞只能无可奈何地笑笑。 第6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1) 佳俞所处的公司叫艾美投资,和市面上大多的公司相同,为了促进业绩的增长,资本商总喜欢组织些没有实际意义的酒会活动,来拉拢现有的客户。 酒会现场,霓虹闪烁,灯红酒绿,佳俞隔着水晶高脚杯,观察每一个路过她身边的人,职业化的训练,让她能够清楚的判断一个人的地位和身价。 灵敏的嗅觉,锋利的目光,让她很轻易的从人群中发现一个别具一格的男人。 整洁笔挺的暗棕色西装,锃亮的平头皮鞋,不长不短的头发整齐的梳在脑后,一副金丝眼镜在儒雅中不失睿智。他的装束突显了他的品味,对于佳俞这样眼力刁钻的人而言,也似乎找不出半点可以挑剔的地方。 再细细观察,他年纪不大,五官也很立体,这样的男人,仅仅是站在那里与身旁的人谈笑风生,就注意吸引众多单身女性的目光。 “就是他了!”佳俞拽着粉嫩的小拳头,脱下高跟鞋在大理石的地面上用力的敲击了下。昂贵的鞋跟断裂的那一刹,她仿佛都听到了心在滴血的声音。 狠狠咬牙,作为一个资深的撩哥女性,舍身取义是应有的素养! “一拐脚,二娇嗔,三跌怀,嗯就是这样。”她心底一遍遍地重复要诀,身姿妩媚地走入了人群中,在一个角度恰当的时候,左脚一瘸,鞋跟飞起,她一声娇喘跌入了那个男人的怀中,指间一拨,高脚杯中的酒水恰到好处的溅洒在他西装内的衬衣上。 这一幕完完全全符合了她内心中彩排的情景,她的腰肢很快被迎来一只温暖的手掌。 “嗯,力道很足,他平时应该没少健身。”带着一丝娇羞的陶醉,她被那只手掌轻轻托起。 男人的性格如同他的脸一样斯文,鲜红的酒水渗透他昂贵衬衣的时候,他似乎也都没有皱一下眉头,俊朗的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直到佳俞完全平稳的站好,他磁性的声音才脱口而出。 “小姐你没事吧?” 就像事先安排好的那样,佳俞尽可能的将演技发挥到极致,柔弱的手轻轻搭在那健硕胸肌撑得紧绷的衬衣上,一脸的歉意:“对不起这位先生,弄脏了您的衣服了。” 男人笑着弯下身,将那只失落的高跟鞋拾起,递给了佳俞:“像你这样美丽的小姐,并不需要高跟鞋来增添姿色。” 佳俞接过高跟鞋却发现鞋跟下多了一张名片。 “您是外科医生?”漂亮的眼睛又明亮了几分,佳俞脑海中飞速换算着一个外科医生等同的价值:“百万...千万?不,我记得...”她又低头看了下名片上的名字:“涂志勋?等等,涂志勋!” 由于这个姓比较少见,在整个外科领域可以说是独一无二,让得佳俞在顷刻间回想起之前看过的医学周刊,有整整五页的篇幅来介绍一位名誉极高的青年医生,那个医生就是涂志勋! “您是涂志勋医生?”直到这一刻,佳俞还是不敢相信这个令整个医学界都为之震惊的天才医生,既然就如此真切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我是涂志勋,很高兴认识你。”涂志勋伸出了手:“如果你不介意,我可否请你喝上一杯呢?” “不介意!当然不介意!”这是佳俞内心的咆哮,但作为一个思想独立的女性,她自然不会像小姑娘那样花枝烂颤,即便欲望冲头也会欲擒故纵地说:“涂医生很抱歉弄脏了您的衣服,如果您不介意,我想先您我们的工作衬衣。” 她说话的时候,眼神有意无意地向周遭挑动,向那些蠢蠢欲动的女性们宣示着主权。 一个贵族即便脱下了华服,依旧是个贵族。就好像换上工作衬衣的涂志勋,失去了名牌特有的光泽和质感,这件衬衣在他的身上同样价值连城。 两个人极为默契的选择离开吵杂的酒会,驾车来到一家安静的咖啡厅。 他绝不是这里的常客,甚至仅仅是第一次来,可当他名贵的轿车停在门外的那一刻,本是死气沉沉的店员们如浴春风般热络地接引。 几名服务员争前恐后的递上菜单,甚至一些两三名女性的服务员会有意的将男服务挤在后头轮流上前服务。 简单的几杯咖啡,却挂着天价。但佳俞依旧没有表现出半点惊讶地表情,随意地看了眼,轻声细语地朝服务员说道:“来一杯美式咖啡,不加糖,不加奶。” “很少有女孩愿意喝苦的东西。”涂志勋点了杯铁观音,视线便重新回到了佳俞的身上。 “只有尝尽了苦,才明白甜的滋味。这是美国的经历所教会我的。”她一面回答着涂志勋的问题,一面饶有兴趣地观察着他,昏暗的灯光下他的西装泛着淡淡的光,他虽斯文的坐着,可那副金丝眼镜丝毫无法掩盖他眼睛中的火热。 佳俞确信,这个男人对她有百分百的兴趣。当然对于这样一个年轻多金的男人,她也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咖啡或是茶,简简单单的餐谱暗藏更深的寓意就是,咖啡、茶还是我? 而他选择点一杯茶,在英语里就是:“cupoftea,中文的含义就是你是我的菜。” 两个人即便一句话都不说,似乎都明白了对方的心意,等服务员把咖啡与茶都端上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夜色下驾车离去,驶往甬城最繁华的酒店... 一夜翻云覆雨,两个人像永不休止的野兽相互的所取。直到阳光穿过薄纱的窗帘照进房里的时候,这场战役才宣告结束。 涂志勋温柔地亲吻着佳俞背上光滑的肌肤,嗅着她发丝淡淡的清香,将唇递到她的耳边,轻声细语道:“佳俞,感谢让我遇见了你。” 轻轻抓着那只温暖的手掌,浅浅的睡意让佳俞带着笑容,微微合上了眼。 “我也是。” 第7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2) 沈思明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和大多数的纨绔子弟没有什么差别,但他却懂得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什么场合选择沉默的像个木乃伊。 因此静风总喜欢带着他,也给予他十足的信任。 他同时也是个极简主义者,两排衣柜打开是清一色的白衬衫黑西装,品牌,款式,尺码都一般无二,以他的话而言就是:“我每天都换衣服,只是你们看不出来罢了。” 这种主义思想从肉身延续到了钢筋水泥上,五百平的三层小别墅,肉眼所能捕捉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只有黑白两色。黑白的沙发,黑白的杯子,黑白的吊灯,甚至连牙刷、肥皂,都特意选用黑白色的。 静风偶尔会来这里坐坐,便会以此拿他打趣:“也许你家的苍蝇都只有黑百两种。” 作为一个极简主义者,偏执的想法,自傲的个性一定是要有的。但即便他桀骜不驯,有时固执如牛,但对于静风的命令,他是百分之一百的服从,因为这个男人,是他唯一钦佩的。 他眼中的静风,沉稳冷静,睿智果敢,天生似乎就是个政治家和阴谋家。六年里,思维的缜密似乎没有让他放下一次错误,更不会在任何一个现场留下蛛丝马迹、。同时他还具备极高的反侦察能力,在警署的档案袋里,他甚至还是清清白白的公民。 有时沈思明会想,这样一个男人如当初没有进入黑道,而是进入了警署,那么甬城的犯罪率无疑会创下历史新低,所有未解密案都能够一一破解。 “为什么拥有这样超级大脑的人,会进入黑道呢?凭静风哥的智商,要进任何一所名门学府都是分分钟的事情。” 一口清茶在他的口中回荡,望着落地窗外逐渐暗沉下来的天色,疑惑地思索着。即便六年的相处,静风的一切与他而言,似乎都还是个迷。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住在哪里,他也从来不会在兄弟面前提及亲人,朋友,和他的过去。 翻看面前的笔记本,萤光幕前,密密麻麻地小字汇聚着他对静风一点一滴搜集来的了解。 他是一个黑道的大哥,但他从来不会像任何一个大哥那样频繁的出入高档会所,从来不会挥金如土,除了三联会配的那辆迈巴赫外,他没有属于自己的车。 同时,他还是个作风古怪的人,他会不事先告诉你,而在下一秒出现在你家的门口,告诉你马上有个新的任务要执行。 搓着下巴,他反复查阅着自己记录下来的信息,只因为这么一丝不苟、犹如电脑般精准的人,就在前几天出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失误。就在与俄国佬谈判的那天,他的迈巴赫足足迟了十八分零三秒才赶到那片树林。 “他从来不会犯错,我认可的男人绝不会放如此低级的错误。他究竟去了哪里,又是什么让影响了他的时间?” 过往的六年,他们执行过大大小小数百次任务,无论路程的时间,道路拥堵的情况,每一个红绿灯间隔的秒数,都在静风的大脑里有着严密且清晰的图谱,所以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他的车永远会在准点的时刻抵达。 拉开一扇门,里面是一个宽敞的房间,摆满了各种护具与沙袋,这是沈思明平日练功的地方。墙的一面挂满了大大小小,各色各样的奖杯奖状。没到一个时刻,他终会来到这个房间,一遍遍地看着自己曾经的荣耀。但这一切的荣耀都并非来自于他的勤苦。 他记得一位教授曾经说过的话,一名在世界舞台上获过奖的冠军选手,他最强的地方不是他的肉体,而是大脑。如果一个普通人告诉自己,他是个篮球员,那么他的篮球技术就会突飞猛进。 若是一个天才不断告诉自己,那么很有可能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达到一个职业的水平,这叫做潜意识自我催眠。 在过往的十几年来,他一直坚信自己具备这样的能力,甚至无人能够超越。直到他遇见了静风。 那是六年前的一个雨夜,三联会与甬城另外一个大黑道天道盟拼杀,他和静风作为入会的新人被推到了最前线。 那一夜的雨很大,轰隆的雨声几乎吞没了所有的声音。可就在两派人马挥刀冲杀的时候,所有的雨声都被掩盖了下去。 嘶吼声、尖叫声、金铁碰撞的声音,还有汽车警报的声音交汇在了一起,微茫的路灯下,没有人能够在雨雾中分清对方的人,可所有人第一秒的反应就是手起刀落。 当雨水中开始弥漫血腥的气味时,静风犹如一头猛兽,肃杀进人群但中,那双眼睛在黑暗里似乎散发着血光,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甚至也不知道什么是疲惫,直到最后在五个大汉合力的拉扯下,才终于将他拖回了面包车里,呼啸离去。 那时的沈思明躲在一个掩蔽性很高的广告牌后边,他眼中的静风,甚至已经超越了野兽,全然是恶魔一般的存在。 他不知道,那一夜究竟是什么,促使着他不断的朝前冲杀,又是哪一种仇恨,让他忘却了疲惫。 很快,门铃声的响起,将他从回忆中拉了回来。合上练功房的门,他迈步来到门前。显示屏上是一张熟悉的脸——静风。 “静风?” 静风走入房里,他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子,袋子里有两罐啤酒。 “思明,能和我说说话么?” 窗外的路灯照亮了静风半张脸,屋内昏暗的光线下,沈思明能望见他眼底茕茕的落寞。 “当....当然。”沈思明拉上了门,请静风进了屋,打开了所有的灯,将落地窗帘拉上,然后将静风买来的啤酒倒上,坐到了他的身旁。 “你可好久没来我这儿坐啦。” 沈思明脸上挂着笑容,静风却是一脸阴云,一口啤酒下肚后,他才问了一句:“思明,你了解女人么?” 第8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3) 女人,这个问题似乎很抽象。 静风一年算下来也来不了这里几次,而这次来,开口就是问女人? 沈思明觉得静风会问这个问题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有意开个玩笑,一种就是要试探些什么,于是他笑着回答:“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女人的问题,还用得着问我吗?” 静风眨了眨眼睛,好像自顾自地思索着什么,然后又认真地看了眼沈思明:“我问你,如果你是女人,你会喜欢上一个黑道么?” 单边眉毛挑起,静风真是古怪得很。惹得沈思明背脊一阵发凉,他手轻轻拍打了两下后颈,也是试探性的问他:“你别告诉我,你喜欢上哪个女人了。” 坐在沙发上,一支烟递给了沈思明,静风一口浓烟吞入口中,云雾飘腾间,他眼底有着一抹精芒:“我想她不会喜欢上一个黑道。至少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纯情的女孩。” “我靠!静风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矫情?当年是谁跟我说成大事者不为情所困的?”一口烟足足肺里停留了很久长一点点地从沈思明的鼻孔里飘出。 不过惊讶归惊讶,六年下来,这个形单影只的男人终于有了对女人的想法,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至少下一次他应该不会拒绝夜总会的邀请了。 沈思明是个有着国字脸的男人,所以当他的脸凑到静风呼吸可及的地方时,还是沉思中的他吓了一跳。 “今晚你不是我老大,而我是你的老师。来,跟老师说说,是哪家姑娘让我们静公子如此魂不守舍的。” 静风的双目依旧恍惚地撇了他一眼,似听到又似没听到,自顾自地沉吟了很久,才一点点地说:“她是施佳俞,六年前我因为她才进入了三联会。” 这句在静风口中轻描淡写的话,犹如一道惊雷晴空霹雳,沈思明圆眼瞪大,整个人都傻愣在了原地,脑袋像是撕裂般的疼。 “你.....你是在和我说笑吗?”如果此时有面镜子,沈思明完全能够看到自己的笑容是多么的不自然。 “思明,我们认识也有六年了。这是我的故事,同样他也是我内心的秘密,你是我值得信赖的兄弟,所以我今晚才选择来找你。” 静风的话或多或少的触动了沈思明,他深深吸进一口烟,然后将烟灭了。稍稍调整了下坐姿,一本正经地看着静风。 “首先我不是女的,我也没有自信能够将自己的思维带入成一个女性,但我想,你已经不像那个我认识的静风,我所认识的一个静风遇到再大的问题,他的决断也不会超过三十秒。” “你觉得一个能让我为了她进入三联会的女人,对我来说是什么?” 沈思明一怔,叹了口气:“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用曾经你对我说的话来告诉你,作为一个男人,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但在这里,我多加一句,如果你真的断不了这个念想,那么就去把握吧,还有什么能够难倒一个三联会的堂口大哥呢?” “我该以何种身份去面对她。” 沈思明笑了,第一是觉得静风对于感情的事情,无知得像个孩子,于是他说道:“身份就好像一个人的皇冠,有的人皇冠过于耀眼,不免让人忽视他的本身,很显然你属于这种人。但我想如果你的头顶是皇冠的话,你根本犯不着来找我。你的顾虑,是因为你头顶上戴着,是颗沾满鲜血的钻石。” 静风选择了沉默,在不经意间点了点头。 “既然是这样,那你就摘去所有装裱你的东西,你不在是什么富裕的黑道大哥,不再有一切不干不净的东西。就让你这个人,静风,去拥有她。如果结局是她接受了你,那么你接下来你该考虑的就是如何将一切不堪的过往尘封起来。” 说到这里,沈思明的手掌轻轻在静风的肩头拍了拍:“但如果结局并不是这样,那么你就信兄弟一句话,有些时候回忆比现实更美好,某些人,注定要成为生命里的过客。” 他说得很有道理,让静风那张苦闷很久的脸,露出了罕见的笑容:“我想你说的是对的。” 嘴角抽了抽,沈思明鼻孔吐出热气,深叹了一声:“不过别怪兄弟没跟你说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正纯粹的东西。也没有哪个女人会守着回忆过不去,小孩子才谈感情,成年人只看现实。” 话说完,两罐啤酒也空了,静风离开了沈思明的家,在孤独的路灯下孑然而行。 他晒着路灯的光,静心思忖,经过和沈思明一夜的交谈,他思绪明朗了许多,也让他认清了接下来的方向。路灯下的脚步变得轻快,口中不经哼起了小曲儿~ 第9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4) 爱上一个人也许只要一眼,而了解一个人也许需要一生。 有时候爱情来的猝不及防,以超乎你想像的迅猛之势,占据你整个生活。 这是佳俞与涂志勋相恋七天所得出的结论,他们几乎形影不离,从游乐场到电影院,从世纪公园到车幕电影,除了各自工作的时间外,他们一分一秒都相距五根手指的距离。甚至更多的时候,他们的距离是负数的。 有些人说,与医生,律师甚至老师相恋是无趣而又乏味的,他们古板,固执,甚至有些自命不凡的傲气。但涂志勋却不同,他幽默风情,懂得浪漫。 他会布置好一个公园,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按下开关,亮起金灿连珠的霓虹。他会在包下整个车场来营造独特的二人世界,然后在荧幕放映到浪漫桥段的时候,悄悄在佳俞的脸颊上留下深情的一吻。 甚至仅仅是平淡的散步,他也能在经过某一处巷口,每一处建筑的时候,告诉你这里发生过的趣事和曾经的历史。让你醉心于此刻慵懒的步伐,感受慢条斯理间他的内涵。 他有态度,有风度,有别的男人有的,也有别的男人所没有的。 “哇!这简直就是完美情人呀!这是电影里的男主角吧?”白璐眨巴着大眼睛,口中的搅拌勺迟迟没有放下来。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认真的听佳俞说话。 “算是吧...?”佳俞似在谦逊,可她的表情却出卖了她,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幸福与自傲感。 当然,任凭哪一个女人拥有这样一个既年轻又多金,同时还具备优秀品质的男人,都无疑不是她们炫耀的本钱。 “他和你求婚了吗?”隔着一张餐桌的距离,白璐的手紧紧抓住了她。 “这个嘛....”佳俞眼神闪烁,红唇微微抿了抿:“毕竟才相处这么几天,不会这么快吧?”她这句话是在告诉白璐听,同时也是在告诉自己。 “那你有见过他的家人吗?” 佳俞摇头。 “朋友、同事呢?” 佳俞还是摇头。 “姑娘,你还是太年轻了。”白璐收回了手,托起咖啡轻轻喝了一口:“他现在所拥有的肯定比失去的多,这种男人难免谨慎。越是谨慎就越容易看到你身上的缺点,你还不趁着他对你还有些兴趣的时候,好好捆牢他呀?” 白璐的话也许是对的,可单凭七天的交往,佳俞还没有这个自信能够在他的世界里指手画脚。 一餐午饭的时间,两个女人从人生观谈到价值观再从价值观谈到世界观,直到佳俞包里的手机已经响个不停的时候,她才匆匆道别,赶回了公司。 佳俞走了,白璐有些闲得发闷,而就在她一个不经意地目光朝落地窗外看去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兀得出现在视线里。 高挑精炼的身子,简单干净的白t和那张在人群中略显出众的俊朗脸庞,白璐很快认出来了,便跑到门外,隔着半条马路的距离冲他招手:“静风!你是静风吧!好巧啊!” 听到那高嗓门的呐喊,静风停下脚步,此时的他正准备骑上电动车前往佳俞的公司,却在半路遇见了这个久违的人。 作为佳俞十几年的青梅竹马,静风对白璐自然不会陌生,甚至两人的交情也是不浅。 在高中的时代,静风一直是班里的佼佼者,甚至整个学校,乃至全市都挑不去第二个这样出色的学生。她是曾经佳俞引以为豪,随时挂着嘴巴炫耀的资本。虽然在那个年代,佳俞的成绩一直不温不火的徘徊在中游,但有静风这样同伴,她在老师的眼中自然也是优秀的孩子。 可白璐则不同了,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她几乎连课本都没有摸过,上课睡觉,下课化妆几乎成了她日常生活的全部。以她的话来说那就是,比起读书,投资自己才是最聪明的做法,等哪天嫁个有钱的老公,开着跑车飞驰的而过,那些曾经成绩优异的女孩,没准还在送着快递呢。 这个想法不但直接,而且有魄力,连老师都深深地将她放弃。 但即便如此,也丝毫无法阻碍她与佳俞的交往。那时候的佳俞纯情善良,性格温柔,就是连说话都不敢大声,这正好与白璐大大咧咧和仗义的性格互补,两人自然而然的打成了一片,而因此也认识了静风。 与佳俞不同,白璐在这六年里偶尔见过静风几面,有时在闹市区的十字口,有时是在边郊的街道上,但无论哪一次见他,他身边总有几个西装革履的人,因此她也不好上前打招呼。 但,之前的几次,静风都是西装笔挺,看上去人模狗样,绝不会像眼前坐着的这个男人,这样随性的衣着甚至有些衬不上这个西餐厅的格调。 也许是因为白璐是佳俞最亲近的人,所以在她的面前,静风收起那种冷冽干练的气场,脸上始终挂着温暖灿烂的笑容。 静风笑,她总不能不笑,但她知道现在的状况她的笑一定很难看,所以她选择不停地喝咖啡,然后目光飘忽不定。 终于在这种两人都不选择说话的时候,美女服务员开了口。 “先生,您可以点餐了吗?” 静风几乎连看都没有看菜单,两只手在膝盖间搓动着,笑眯眯地说:“给我一杯冰水就好了。” “先生,我们这儿的规定是一名客人必须点一样东西,冰水是免费的。”美女服务员脸上的表情在不经意间有些轻视。而这一个细微的表情被白璐捕捉到,也是咧起嘴来:“喝啥冰水呀,来杯巴克龙。” “巴克龙?这酒我可喝不起。”静风连忙摆手。 白璐的表情在这一刻冷到了零点,眼皮搭了下来:“给他来杯巴克龙,我买单。” 静风不好意思的搓了搓鼻子,身子已经缩在那里。服务员合上菜单,扭头就走了,白璐望着她的背影臭骂了几句然后回头也是没有什么好脸色地看着静风:“喂,我说你个大老爷们跟个美女喝咖啡,连杯巴克龙都付不起啊?” 第10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5) 有时候一杯酒的时间,能够判定一个人,至少白璐是这么认为的。 她神态雍容地轻托着手中的茶杯,一直观察了静风很久。 他那件米老鼠的t恤在她在六年前就见过,下身那一条牛仔裤已是洗的发白,他手上没有手表,也没有戒指,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应该就是他腰间若隐若现的那条杰尼亚的皮带了,不过从做工来看,应该也是假货。 玻璃杯中的巴克龙自动挥发着,他也丝毫没喝上一口,甚至连看都不敢看一眼。两只手总在膝盖间搓弄着,似乎对于这种环境很不习惯。 综上的一切细节,足以判定出一个字:穷。 不过看到静风这幅穷酸模样,白璐的心底却是暗爽,至少这证明了她一开始的想法,好学生未必能有好下场。 “六年不见啦,这六年你都忙些什么呢,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同学聚会也没见你参加呢。”白璐轻轻撩起她蕾丝袖摆,优雅地将杯子放回了桌上。 选择与白璐坐在这里并和她喝上一杯,静风早已料到她会问出的所有问题,心下早有了说辞。 “一个老板承包了一块地皮,家里头托关系把我安排进去,这几年都在工地上跑,不但忙而且累。”静风说完又叹了口气。 “工地啊.....”白璐知道自己的笑容尴尬,于是她又加了一句:“不错,挺好的。” 女人的问题,往往比男人要多,即便是一个她没有丝毫兴趣的男人。一个问题问完,她很快又有了好奇:“咦~我记得当年你是保送的吧?后来去了哪儿呢?” “北京。” “哪一所?” “你觉得我家庭的条件,供得起我在北京的开销吗?所以我去北京,也是去工地上了。” 白璐的目光终于收了回去,淡蓝色的美瞳使得她的眼睛不但大而漂亮,还略带几分妖媚。 她咬着下唇,想了想,语气略微低了几分:“我问你。佳俞回来,你应该知道的吧?她有联系过你吗?听说佳俞去美国那段时间,你们全家都搬走了。” “嗯。”他回答了两个问题。 白璐的鼻翼微微放大,深深吸了口气,啧啧了两声,说:“一开始我还挺好你们的,哎,可是你也争点气呀,不是姐姐说你,人家佳俞现在啥样,你啥样?当年她会和你好,那是你优秀,你是全市的骄傲,可现在呢?” 白璐是个聪明的女孩,她很清楚,既然静风说过佳俞联系过他,为何自己与佳俞见面的时候她只字不提静风呢?这个道理一目了然。 她似乎看到静风脸上那不易察觉地失落,但为了佳俞,她还是铁着心,继续说下去:“实话告诉你吧,佳俞她呀现在追求的人可多了呢,目前是和一个外科医生在一起。还不是一般的外科医生喔,涂志勋你知道吧?咳~想你也不知道,反正很厉害就对了。” 佳俞天生丽质,留学之后更多了气质,追求者众多这是意料中的事,可当静风听到她已经和一个男人正在交往的时候,心头不禁咯噔一颤,犹如晴空霹雳,顿时握紧拳头。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对佳俞的心意,但我作为她的好闺蜜,也算你的好同学,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权利选择更好的生活不是吗?手放开听过吧?” 她忽然唱了起来:“对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 “够了,我明白。”静风打断了她陶醉的声线:“如果她遇到更好的人,我想我也不会去打扰她。” 说完,他起身一句话也没有说,就离开了西餐厅,留得白璐一脸的木讷。 扭转电动车的马达,静风飞驰在人潮拥挤的马路之上,一个急转弯,停在了一座七十多层高的办公楼前。拿出手机一看时间,再过半个多小时就是佳俞该下班的时间了。 “快递哥,今天来这么早啊~” 一道清亮的声线从身后传来,一个穿着职业装,扎着小马尾的女孩抱着两叠文件小跑上前。 “咦?今天换了个人吗?”她歪着头,很快没有多想,露出俏丽的笑容将手中的文件包裹叠在静风的后座上。 “这些明天一早都要送到的喔,麻烦啦么么哒。”她的声音可爱到令人酥麻,可静风一阵深沉的郁闷,不过就是骑辆电动车,自己就成送快递了? 不过当他目光一扫周遭,一栋栋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擦得光亮的玻璃在落日下散发圣洁的光芒,自己的电动车的确有些不搭衬了。 小姑娘丢下包裹正要走,却被静风叫住了:“不好意思,我是来这里等人的。” “等人?”先前来俏丽乖巧的小姑娘,一下子风云突变,整张脸都充斥着那种极度厌恶的表情:“您骑这玩意儿来接人?走错地儿了吧?” 前一秒还是台湾腔,下一秒东北味儿就出来了,这还不过只是二十出头的姑娘,静风就能从她的眼中看出那种势力,不禁也是自嘲自己连个快递哥都比不过了。 而很快,这姑娘冷下来的脸,下一秒又花枝烂颤了起来,一双眼睛射出两道光,静风一个皱眉,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一辆油光锃亮的捷豹跑车呼啸而来,比肩停在了身旁。 车门开启,走下一个模样斯文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伴随他的出现,办公楼里很快出现了那道熟悉的倩影——佳俞。 简单的职业装裁剪得很显腰身,几乎完美勾勒出她逐渐成熟的身材,乌黑的长发轻轻垂落在丰润的胸线前,齐膝的短裙是一双雪白的长腿。 她画着淡妆,却如素颜,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嘴角泛起了笑容,让静风一眼就注意到那浅浅的酒窝。 “佳俞姐~”小姑娘再次挤出了台湾腔,甚至还有了日本的味道。 佳俞目光轮转而来,前一秒还是笑着,后一秒就冷若冰霜,一言不吭地在那男人的搂抱下进了车里,轰隆而去。 跑车就是跑车,尾气都比别的车要浓烈,呛得小姑娘一面挥手道别,一面捂鼻咳嗽。 “那就是和她交往的男人吗?”静风握紧了拳头。 第11章 穷小子,你玩不起(6)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忘记的事,只是想不起来罢了。 轻描淡写的一眼,足以让坐进跑车里的佳俞,心绪不宁。她很清楚,如果静风没有与她这么多的瓜葛,她也许能够坦然的对面,或是成为朋友。 这一切,也许都来源内心深处那种亏欠,而在静风这种心意面前,亏欠所要还的,几乎也就只有爱情了。 “不可能,即便他千百种好,作为一个女人,我需要的他给不了。”自顾自地在内心对话着,佳俞望向车窗外逆向流离的街景,仿佛时光倒转,回到那个有着明媚阳光的纯真年代。 回忆的美好往往来自于故事的不完美。孙美美,是那段回忆里不堪的人。 在那个没有土豪,没有富二代、谁都是光荣的劳动人民的年代,孙美美是这个班级里家境相对富裕的人。当所有的同学都骑着自行车上下学的时候,她却有着轿车接送,有着比别的孩子更好的书包,有着更好看的发卡。所以她自然成了女生群体里的头儿。 当然,她和所有的女同学一样,都爱慕着静风,只不过有些不同的是,她认为她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 在一个阳光有些懒散的午后,班主任老师领着学校的保安和高层的领导气势汹汹地走进班级里。 “孙美美的那块玉你们都看到了吗?”足有鞋底厚的镜片下,班主任的眼睛显得浑浊不清。 “报告老师!”一声清亮的声音响起,有位女同学率先,举起了手,站起来的时候,目光有意无意地看了眼正在温书的佳俞。 “老师,昨天午休的时候我看到施佳俞把美美的玉藏到书包里了。” 佳俞心一凛,一脸茫然地看着那位同学,刚还想说些什么,从班级另一头又传来了相同的声音:“老师我也看到了。”恰好她还是个班干部。 在那个没有摄像头的念头,舆论主导了一切,于是班主任动如雷霆般的历叱道:“施佳俞!你给我来办公室一趟!” “凭什么呀,佳俞午休的时候跟我在操场!我能作证!”白璐拍桌站了起来,义正言辞地替佳俞伸冤。可显然,作为班级里的“害虫”她的话,没有谁会在意的。 一时间,全班的目光都几乎汇聚到佳俞的身上,那种惊讶中夹杂鄙夷的目光让那得这个女孩陷入一阵委屈的奔溃中。 “我没有拿!”她用尽全力喊出声,这是她第一次发出高亢的声音。但班主任依旧不为所动,她自然的认为佳俞这个出身贫寒,成绩也并不突出的孩子,当然有可能拿同学的东西。于是她说:“这个学校自会查个清楚,你先跟我去办公室。” 佳俞清楚的记得,在那话音落下的时候,班主任的嘴角似乎还扬起了一抹冷笑。 在学生的世界里,不需要证据,一两句声音,就足以导向整个事件的发展,佳俞自然的成为了盗玉的贼。 而那时,静风正外出参加全市的奥数竞赛,对于这件事情丝毫不知。而就在决赛的前一晚,他从白璐的口中得知了这件事后,连夜赶了回来。 过程究竟是怎样的,没有人知道。但就是静风回来的第二天,班主任才来班上宣布,那块玉是孙美美自己忘在车上了,并还了佳俞一个清白。 回忆如幻灯片轮转,在跑车停在一座别墅前的时候,结束了。 恍若隔世的佳俞回过神来,望着湖滨边上这一座精致的二层别墅,脸颊不经意地迎来了一个深情温润的吻。 “想什么呢?”声音的温柔,佳俞从回忆中抽身了回来,浅浅地一笑回应,又问:“这是哪儿?” “这是我在西郊的别墅。”涂志勋的笑容里带着神秘。 柳荫摇曳间这座精致的小楼不但典雅,而且略带一丝欧洲风情特有的低调奢华,这是佳俞最喜欢的。她毫不犹豫地随涂志勋下了车,进入了别墅之中。 同样的回忆,在不同人的脑海中上演,总会有一些出人意料的真相。 同样坐在迈巴赫后座里的静风,带着忧郁地神容轻轻点燃一根烟。此时的心进入湖水,甚至连烟气灼烧肺叶,都能清楚的感知到。 伴随这辆豪华轿车在高速路上飞驰,窗外的天色逐渐暗沉,远方似有令人心头紧缩的乌云,车窗上很快打上了几滴雨水。 他坐在车里回忆起那段记忆深刻的往事..... 那是距离决赛的前一晚,他连夜赶到了孙美美的家,穿着睡衣的她似乎还略抹上了妆容,俏丽清新的出了门,但见到静风的那一刻,脸上很快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她似乎等待这一刻许久了。 她笑着,静风却选择沉默而平静地看着她,大约定格了几秒,他才缓缓地说:“玉没丢吧。” 他不是问,而是直接阐述了自己判断之后的答案。他本以为孙美美会试图狡辩,但却不料她坦然地承认了,并且信誓旦旦地说:“我就是讨厌她,怎么样呢?” “无耻。” 这两个字,在任何人听来都是极致的辱贬,可她听着脸上却依旧有着笑容:“随你怎么说,反正我就是讨厌她。” “为什么?她从来就没有招惹过你。” “因为你喜欢她呀,谁都看得出来,你对她可不一般呢。”她将手背在身后,一只脚翘着,在所有人看来她都不过只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只有静风知道,越是这样的人,才越可怕。 静风已不想去追究为何自己喜欢她却招惹了孙美美,他只想尽快的解决这件事情,于是他说:“那你怎样才能放过她?” 孙美美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目光锐利地看着静风:“很简单,和我在一起。我爸爸只有我一个女儿,他很宠我,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我能给你想要的一切。” 这句话绝对不像一个从一个高中女孩口中说出的。而当这个条件摆在静风眼前的时候,他选择了妥协。 第12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1) 有人说,爱情是一种精准的化学反应,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没有还好,更没有将就。 而这种化学反应更精准的地方在于,它能清楚的将两个层次相同的人拉拢在一起,将思想在不同阶级的人分隔而开。 在爱情里,不是只有游乐场和电影院,它甚至精细到柴米油盐,精细到能否热的时候开空调,冷的时候开暖气。 “旅行可以说走就走,爱情才能天长地久。” 这似乎成了佳俞口边经常挂到的一句话,这也是她的爱情观,而当她遇见了精神与物质都能达到完美融合的多金少帅涂志勋的时候,她更加确信,爱情的方程式,足以让她遇见这样优秀的人。 从西城的别墅回来的时候,月影已溅洒星河,璀璨的夜空下,男女在车内相拥,深吻。离别的时候涂志勋还俏皮地打了两下车灯,带着孩子般的笑容驱车离开了。 当车从巷口驶离的时候,街角等待许久的电动车般开到了佳俞的家门口便呼唤着她的名字。 回头,静风靠在电动车上,手搭着车头,略有些老式香港电影里追风少年的味道。但到了佳俞现在的身份,一个少年已经远远无法吸引他,甚至当她看到静风第一眼的时候,嘴角不经意地流露一抹厌恶地笑容。 在佳俞的面前,静风有意无意地将口袋里烟盒的形状用t恤盖住,甩着肩膀走到了她的跟前,露出那一口洁白的牙齿。 “那天你走得急,我都赶不上和你说上话。” “哪一次?” “哪一次都是。”静风摸着鼻子说着。 “喔,那你有什么话想和我说吗?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她显得有些不耐烦。 静风看着她,有些欲言又止,心下犹豫了很久,才开了口:“我听白璐说,你有新的男朋友了,叫涂志勋,是个外科医生是吗?” 她神容依旧漠然地回答:“你有两个地方说错了。第一,什么叫做“新”男朋友,莫非我之前的男朋友你都知道?第二,他是全市最优秀的外科医生。” 说到“最优秀”三个字的时候,她刻意加重的几分。 “嗯,了解。”静风点了点头,然后一脸严肃而认真地看着她:“小兔,我想跟你说的是。这个人的背景我查过。他不断有过一段婚姻,并且他的妻子在三年前离奇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是吗?”她根本没有惊讶,甚至根本就不相信静风的话,她本能的认为以静风现在这种身份,哪里有什么调查的能耐,他显然是给涂志勋泼脏水。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看得出静风的对她的心意,因此他这么做的动机也十分合理。 “静风,我已经是大姑娘了,小孩子时候的昵称,我想以后还是不要叫了吧,这样会让我很不自在。”她似乎连正脸都不看静风了。 “小兔!我很认真的告诉你,这个男人的背景绝不简单!从你认识我到现在,我那一次骗你,而且哪一次的判断是错的呢?”静风略微有些激动了,面对自己最爱的女人如此冷面,他揪心地疼。 “够了静风,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找什么样的男人我自有分寸,也有我的判断。对,曾经的你是天之骄子,可你看看现在的你,成了什么样子?我相信我的判断力绝对超过现在的你。” 那双漂亮的眼睛第一次让静风觉得陌生,而佳俞依旧还没有停口,继续义正言辞地说:“好,即便他丧妻或者妻子失踪有能如何?至少和他在一起我很满足,他比你虚长几岁,却可以买得起跑车别墅,这些你都有吗?呵呵,静风,作为曾经的同学我规劝你,如果现在你还活在儿女情长里,那你日后也没什么出息了。” 她的话像一把把刀深深刺进了静风的心,那个曾经纯洁无瑕的女孩,那个挽着自己一蹦一跳的小兔子,永远的消失了... “好了,如果你没有话想说,我该回去了。”佳俞说着便扭头就走,走出几步,高跟鞋的声音便停了下来,转过身去,从钱包里拿出了五百块钱,塞进了静风的手中。 “念在你曾经帮助我的份上,这钱算是我资助你吧。去买件新衣裳吧,虽然你这一次你的t恤洗的白净,但一个大男人从不能成天穿一件衣裳吧,好了,回去吧,没事别来找我了。”话说完,她走了,她真的走了,一次也没有回头。 静风无声地在站了原地许久,然后拿出火机将这五百块钱点燃。火光在他的眼底沸腾,他取出一根烟,伸入火光之中,深深吸进了一口夹杂复杂情感的烟气。 “再见了,小兔子。”仰天吐出了一口烟,他骑车离开了。 拉开卧室的门,敞亮的水晶灯在琉璃铺成的天花板上打上炫目的光彩,静风按下墙壁上的按钮,智能衣柜带着悦耳的声响缓缓开启,那里面挂满了一排足有数十件款式相同的米老鼠t恤。 他握紧拳头,咬着牙将它们全部扯了下来。脑海中不断放映着那段曾经的回忆。 那是六年前的一夜,静风晚自习后从学校回来,经过家门口的梧桐雨巷时,树下忽然出来格格犹如银铃般悦耳的笑声,然后一个俏皮地小脸蛋便从树的后面探了出来。 “小兔。”静风脸上露出了笑容。 “大熊哥!”佳俞将手背在身后,一蹦一跳地跑上前来,忽然将两只手从背后拿了出来,手中捧着一件崭新洁白的米老鼠t恤。 “生日快乐嘻嘻。”她娇俏地笑着,敞开t恤和静风的身子比划了一下,忽然嘟起了嘴:“哎呀,好像大了呢。”她又低声声地呢喃了句:“如果有钱的话就好了,就能买那件维尼熊的给大熊哥了。” 在这之前,静风全然已经忘记今天正是他的生日。看着这小姑娘纯情般的眼眸和扁在一起的唇,心头一阵暖意。 “小兔送的,大熊哥会穿一辈子。”静风笑眯眯地看着她。 那双委屈的大眼睛很快又明亮了起来:“真的吗?你不能骗我喔!要穿一辈子!” “好,一定。” 第13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2) 蓝天白云,又是大好的晴天。对于白璐来说,这种天气最适合“捕猎”,因为她可以穿着性感的小背心外加一条超短裙露出傲人的胸线和美腿,这样亮眼的风景线,即便让那些开着车的男人也不禁错看红绿灯。 拎着她炫耀大半年的鳄鱼皮包,撑着把阳伞,她尽可能的挤在人群最中央的过道,然后大步流星般的走着。 挺拔的腰身,让她胸前那道风景愈发的汹涌,一些擦肩而过的情侣很快在她的身后发出了争吵声。 “切~没见过市面的男人。”嘴翘得像只鸭子,白璐把一头金发撂倒而后,露出那一串施华洛世奇的水晶耳坠。阳光下泛着七彩的光泽。 她一路走,一路有着浓香的风,当经过一个大型百货的时候,她有意无意地撇了一眼落地窗里迪奥的新款皮包。 “真漂亮,这样的包才配得上我。”白璐心里默念着,欲望趋势着她的脚步朝前落地窗挪近。 包就像女人的磁场,生活中的小情人。就像她们口中常说的那样“包治百病”,男人看女人那是看脸,女人看女人,那就是看包了。 也许是看得有些入迷,白璐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正缓缓朝他逼近。 他的脚步很轻,手却快如闪电,猛地一把将白璐肩上的挎包扯去,以一个猎狗般的速跑开。等白璐反应过来的时候,已是被他甩开五十米,除了尖声叫喊,她什么也做不了。 路上的行人望着从身旁急掠而过的男子,露出了惊骇的神色,纷纷退避而开,其中不乏一些男人。依旧形如漠视,避犹不及。 如果这是在美国的街道上,这个小偷没有办法逃走,光是人墙就能将路堵个水泄不通。即便一个漂亮的女人倒在地上无力地尖叫,路上的冷,除了冷漠和惊讶,几乎看不到半点其他的表情。 这个鸭舌帽的男人,定是一个老手,他抢包的时间绝不会超过一秒,五十米的冲刺也超不过十秒,等他将白璐远远甩开的时候,帽檐下,便露出了狡猾的笑容。 但就在某一个时刻,他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视线前方,一个穿着笔挺西装的男人静立不动。 他拔出了刀,恐吓他让开,可这个男人依旧坚毅地站在原地,一双冷冽的目光比他手上的刀还要锋利。 老江湖碰到老江湖了! 神情一阵错愕,鸭舌帽男脑筋高速旋转,很快便转了个弯,试图绕过这个西装的男人。 但他的计算显然不是精准的,他没有想到这个男人的手臂这么长,以至于他前一秒才绕开他,后一秒的领口就被那只手硬生拽住。 “哎哟!” 措手不及的叫喊了一声,鸭舌帽一屁股跌在地上,那个西装男人弯下腰来,用更加敏捷的手法将他手中的包夺来。 鸭舌帽心头一狠,挣扎间一把小刀以极刁钻的角度刺了过去,却听啪的一声,他的手腕挨了那男人如猛地一劈。 这个男人的手掌犹如钢铁坚硬,鸭舌帽手腕反折,倒在地上惨叫不已。 眼见鸭舌帽被制服,周围的群众才陆陆续续的围上前来,高喊着打小偷。 男人拎着包从人群中淡然地走了出来,白璐隔着老远看着他,一瞬间心房彷如被箭射中,开始躁动起来。 她视力不好,所以那个男人在远处的时候,她只觉得这是一个身材和气质都极好的男人,而等他走近,她便发现这个男人还有着十分俊朗的面容。可当她晃过神来的时候,脑子砰地一响,唇瓣有些迟疑。 “静风?怎么是你。” 一瞬之间,静风脸上的冷酷顿然消失,取而代之地是那阳光般灿烂且憨厚的笑容。他挠了挠头,弯下腰来将包递给了白璐。 “好巧,又遇见你了。” 听到静风的声音,白璐才打破了内心的怀疑。没有想到,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在动起手来的时候还真有那种男人味十足的狠劲。而且换上西装的他,也真是有点帅啊。 “白璐你在想什么呢!冷静冷静!”她晃着脑袋,像是淋水之后的鸭子。 “好了,把包拿上吧。以后出门可是要小心了。”静风笑看着她,从上衣的暗袋里拿了包纸巾递给她:“擦擦眼泪吧,妆都画了。本来还挺漂亮一个小姑娘,现在跟只熊猫似的。” “要你管喔!”白璐悻悻结果包和纸巾,脸上露出了好气又好笑的表情。她自然不会怪静风这么跟她开玩笑,毕竟几年的交情,即便这个男人再没有条件,还是能做朋友嘛。 白璐是个直性子的女孩,这样的女孩往往有着别的女孩没有的自信与仗义。于是她说:“这个点儿还没吃吧?走,姐请你吃大餐。” “不了,我还有事。”静风直接了当的拒绝。 额头上有着细微的青筋暴起,白璐叉着腰,在她看来,静风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一个美女加一顿大餐的邀请,所以她说:“你确定要拒绝一个大美女的邀请?” 静风有些迟疑了,他的迟疑并不是因为白璐是个美女,而是她实实在在那彪悍的眼神,不可置否地盯着他看。 迟疑仅仅半秒,白璐已经手已经勾上他臂,似拉似拽的将他往一栋商场里走。 也许是一次偶然的相助,让两人之间阔别六年的隔阂彻底打破。白璐的身体里就像住这个纯爷们儿,一顿饭的时间,她能从幼儿园的故事开始说起。 但也许是她善良,也许是她聪明,她自然抉择跳过任何一个有关佳俞的故事。 她知道,这个男人平淡如风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深情而火热的心。 第14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3) 爱情是一种能让人进化,同时又能让人退化的化学反应。进化的是外表,退化的是大脑。 而外表进化的程度,往往取决于和什么人交往。对于佳俞而言,能和涂志勋这样年轻帅气又多金的外科医生交往,她必须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自己的外表甚至还有内在。 足足一个月下来,除了上班,她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泡在美容院和健身房里,虽然她的外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是惊世骇俗,但对于一个始终苛求自己的女人而言,永远没有完美,只有更完美! 当涂志勋擦了擦眼镜戴上,重新看了看面前这个新鲜的大美女时,眼神中流露的那抹惊讶,无疑满足了佳俞的心理。 由于国外的一个医疗会议,涂志勋在新加坡呆上了一个月的时间,而他换来的却是一个焕然一新的佳俞,真是美不胜收。 浪漫的烛光晚餐在这样美好的铺垫之下,按照佳俞心里所计划的那样进行着。至少她能看到面前的这个男人脸上始终挂着笑容。 香槟美酒,琉璃星辰,象征爱情纯洁的白蜡烛还有座位旁那一束鲜艳的百合花。 他还是那么的浪漫,浪漫到每个女人都会心醉。在这样的环境下,佳俞甚至在想,他会不会在下一秒下跪求婚,在所有宾客的掌声中说出一串甜而不腻的宣言?会不会像电影演的那样把戒指藏在蛋糕里? 所以,整整一个晚餐的时间,佳俞都在留意桌上的菜,和随时有可能出现的蛋糕。甚至她连咀嚼牛排的时候,都有意的细嚼慢咽,深怕自己像那电视剧里充满傻气的女主角一样,把戒指活活吞了下去。 女人是种爱幻想的动物,以至于现实已宣告她们幻想结束的时候,她们的希望也依旧没有被冲淡过。 捷豹跑车轰鸣声阔别的一个月后,终于重新的传入耳朵里,佳俞静心陶醉着,等她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来到了那栋熟悉的别墅。 涂志勋依旧绅士的替她拉开了车门,牵着她的走进入了屋里。相隔了一个月,这里什么都没有变,甚至连灰尘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增加。 高大的落地窗,水晶的大吊灯,甚至两百寸超级大电视上,都看不到一丁点的尘埃。 这是一个外科医生惯有的洁癖,在他们的世界里,任何的东西,都是细菌。 而当佳俞路过客厅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面精致的小相框,立在了玻璃桌面上。 在她的记忆里,并未出现过这个相框,看着涂志勋走入卧室的背影,她好奇的来到桌前,拿起那相框看。 相框里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虽然从照片的成色来看,已经是几年前的东西了。但佳俞还是清楚的看见,照片里的那个男人就是涂志勋,而他身旁紧紧搂着的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 这个女人长得很清纯,也很漂亮,甚至恍惚间与自己有几分神似。 心跳莫名的在这一刻加速,她忽然想起了什么,而当回忆逐渐清晰起来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阴森低沉的声音。 “把它放下。” 佳俞吓了一跳,连忙放下了相框,回过头去的时候,是涂志勋那张阴冷的脸。此时大厅内打着亮光,可不知为何,佳俞仿佛在那一瞬间觉得,世界一片漆黑,只有他的那双眼睛有着如刀光般的寒芒。 “对.....对不起....”佳俞不知所措地搓了搓手,低着头不敢看他。 “该死的菲佣,我已再三叮嘱过...”他似是有些自言自语,令佳俞有些害怕。 那张温柔的脸在此刻看似如此的陌生,佳俞地脚步向后退缩着,目光警惕地望着他。终于那张脸在冰冷半刻之后回过了熟悉的神色,笑容重新浮现在他的脸上。 “抱歉,是我不好,吓坏了你。”他拉住佳俞的手,不带一丝猥琐,将她带到了沙发上。 “都怪我,我本该将这件事情告诉你。但请你相信,我不过是害怕失去你。”他含情脉脉地望着佳俞的眼睛,即便隔着镜片的距离,佳俞依旧能感受到他眼底的真诚。 他将相框放在膝盖上,眼眸深邃,摘下眼镜,淡淡揉了揉鼻梁的穴位:“其实我是一个结过婚的男人,但我深爱的那个她,三年之前失踪了。” “失踪了?”任何人听到这样的消息无疑是震惊的,佳俞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脑子反复在一瞬间变得空白:“怎么失踪的?没去找过吗?” “找了,却找不到。三年前,我和她去山里露营。我们搭好了帐篷之后,我就去林子里找些干柴,可等我回来的时候,她就不在了。我整整在山里找了她三天三夜。后来也报过警,搜救人员在山里巡查过,也调集过指纹,最后在一个洞穴的石壁上发现了她的鞋,还有血,甚至被杂草勾破的衣角和石壁上的指纹。”他略带哽咽地说着,像是在说一段悲伤的故事。 “那是什么洞穴?” 涂志勋摇头:“我不确定,但搜救队员告诉我,那洞里有狼的踪迹。” “天呐!”佳俞尖叫了声:“那她......” 她终究没有再说下去,因为她已望见这个男人眼底的脆弱与悲痛,泪水顺着他锋利的脸颊滑落,令人看得心疼。 “好啦,一切都过去了。”佳俞将他的头拥入了怀中,柔声细语地说着。 第15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4) “不是做兄弟的说你。黑道怎么了?咱们有挂个金字招牌写上“三联会”三个字吗?都什么年代了,咱们一不偷二不抢,注册的都是正经公司。不就是手底下多几个出生入死的兄弟嘛,就让你这么没法见人了?” 别墅的天台上,沈思明一口浓烟吸入口中,唾沫横飞地说着。 他显然无法平静这种酒过三巡后的激昂澎湃,躺在他身旁躺椅上的静风,撇了他一眼:“你觉得军火是正经生意么?” 沈思明挥舞的手僵在了空中,讪笑了两声,挠了挠头:“这个还真不算。”见静风叼起了烟,他的火便递了过去。 火星在燃烧得很漂亮,静风抽得很优雅,那口浓浓的白烟从他口中吐出,飘散在眼前的时候,他忽然又说了:“社会就是江湖,明面上风平浪静,实则暗潮汹涌。只不过在寻常人的眼里看不到那些刀光剑影。却总把电视剧的那些桥段盖在黑道的头上。我们是黑道,谁又不是呢?” 听着静风地话,沈思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不禁又是觉得好笑:“诶,你说你静大教授感悟世间真谛都这么透彻了,怎么还看不透一个女人?甚至还在在他的面前畏首畏脚,刻意隐藏身份,这真不像我认识的你。” 静风摇头:“不,我这不是隐藏,而是保护。” “保护你自己?” “保护她。”静风一口烟在口中久久未吐,眉头微微紧缩了几分,目光变得锐利。 “我没懂。” “你不需要懂,你无法成为我,也无法去看别人走过的路。同样看海,每个人眼中的景和心中所想都是不同的。也许你并不明白,每个人的回忆就像一扇门,钥匙就在他们的手中却并不是谁都愿意去打开。我想留给她的,仅仅是那段记忆中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 沈思明吞了一口红酒感慨:“没想到堂堂三联会的堂口大哥,还是个性情中人。” “不是性情中人,谁愿意踏入这条不归路呢?或者说这世界上每一条路都叫不归路,只不过我们脚下的路,要不堪的多。我相信,任何一个会走向这条路的人,他们早已明白自己的命运,但总有一种欲望趋势着他们破釜沉舟,那个东西就叫做感情。” 静风说完就站起了身子,伸长了懒腰,打了个极响的哈欠,然后从顺手把沈思明摆在桌子上的车钥匙拿走:“你喝酒了啊,别想开车去后半场,要去,自个儿打车。” 高声嘿了一声,沈思明托着红酒杯冲静风的背影喊道:“你也是啊,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车马力大,你喝了酒慢点儿开。” 静风背对着他扬起手,手指甩动着车钥匙:“先看看我杯中的酒再说。” 沈思明顺眼看向静风躺椅旁的红酒杯,空空荡荡光洁明亮,他从始至终都没喝上过一口酒。 银灰,一种低调不失奢华和大气的颜色,特别当这种颜色出现在玛莎拉蒂车身上,如一道闪电在路灯下飞驰的时候,无疑是更加的炫目。 轰隆的马达响彻在宽敞的夜路上,车内却静如另一个世界。可静风的情愫却起伏不宁,耳边不断重复环绕着佳俞犀利冷漠的言辞,一遍遍的刺痛着他的心。 很快,车速逐渐放慢了下来,甬城的繁华,早就这里的夜同样有着无眠的热情。夜空如墨,了无星云,闹市街区的霓虹成了另一道银河璀璨。 来往的男男女女在或是在吵闹的夜店门前跌跌撞撞,或是在僻静的树下热拥相吻。当然也少不了因为应酬而在那些客户怀中半推半就的白领小姑娘。 静风有意将车速放慢到一个和步伐相同的频率,看着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他在想,如果自己没有进入黑道。现在的这个时候,是否也要违心的和陌生的客户称兄道弟,也要夜夜醉酒在这种鱼龙混杂之地。 就在这个难得的清净间,一道凄厉的尖叫划破了夜空,那是距离路旁这家夜店不足两百米的一个街角,几个穿着时尚的年轻小伙将一个显得孤立无援的漂亮女孩围了起来,不停扯拽着她手上的包。 静风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个见义勇为的人,但也许是因为前不久佳俞带来的烦恼,令他内心的总有团火想发泄。下一刻,他踩下了油门。 尖锐刺耳的刹车声响起,那些小年轻的目光很快汇聚到这辆豪华轿跑上。以至于他们手中的动作略微有些停滞。 车门开启,一身黑色西装的静风走了下来,点燃了一根烟,两只手插在口袋里。 几个年轻人相互对看了一脸,留下两个人抓住女孩,其余四人便朝着静风走去。 “大哥,挺有钱啊,借点哥几个花花。不然您这车,咱可保不住要让他毁容了啊。”一个鸭舌帽斜戴的瘦小男孩似乎一点都不惧怕静风,上前来便有些威胁的意思。 静风没有回答他,目光在这几个年纪均超不过二十的年轻人身上一扫而过。但见他们衣着前卫,耳朵挂着银环,舌头打着舌钉,更甚者,甚至鼻孔里也嵌着闪闪发亮的珠子。 “走吧,我不喜欢欺负小孩儿。”静风抽了口烟,云淡风轻地说着。 “呵。”那个帽子斜戴的小男孩轻笑了一声,忽然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匕首,一手扯住静风的领口:“别他妈给脸不要脸,兄弟们想找点乐子,你别不识相儿!” 而就在这一刻,这个男孩的表情忽然变得僵硬,瞳孔狰狞的紧缩起来。只见刚才用力一扯间,将静风领口扯破,露出健硕的胸膛以及胸膛上的刺青。 那是一个勾绘锋利的“联”字。 “三...三联会!” 第16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5) 很显然,黑道对于这些街头混混而言,是神圣而又敬畏的。 男孩很快把匕首收了起来,身子向后退开,惊慌失措间双脚也是隐隐有些发抖。 “大....大哥...不好意思啊...” 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他自然明白三联会的背景加上一辆百万跑车意味着什么。 静风很安静,这份安静令人觉得不安。男孩眼神示意了下身后的人,很快匆匆而逃。 女孩身旁的两个年轻人面面相觑,惊慌跑开,由于奔跑得急,不免踉跄的几步,跌了个跟头,显得狼狈。 女孩捂着嘴偷笑,手放下的时候,脸颊有着浅浅的酒窝,与佳俞一样迷人的酒窝。 也许就是这么一笑,或者仅仅是因为酒窝,静风多看了她两眼。 这是一个留着浅棕色卷发皮肤很白的女孩,小巧的脸蛋搭配清秀的五官,这样的女孩即便不施粉黛,依旧能在人群中引人注目。尤其是那双打着轻薄彩粉的凤眼,无疑增色了几分韵味。 她长得美,身姿更美,特别在这一身洁白的连衣短裙下,两条雪白的长腿一览无遗。也难怪会引来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了。 有人说,尖叫是女人另一种武器,而她的武器无疑是旷世奇兵。若不是这足以穿透数百米距离的分贝,静风也不可能坐在车里注意到她。 一支烟的时间,静风肆无忌惮地看着她,女孩歪着头问:“大侠,看够了吗?” 尴尬地咳了两声,静风踩灭了烟头,转身走向了车,拉开车门的时候,回过了头来:“既然是夜间动物,就应该懂得保护自己。下次出门,别戴那么多东西了。”一支烟的时间,足以让静风注意到她手上的钻表,珍珠项链和包链上的水晶吊坠。 车灯亮起,静风正要踩下油门的时候,那个女孩忽然拉开了车门坐了进来,叉着手瞪了过来:“救了人,就想走啊?” 静风觉得有些好笑:“那你有什么指教呢?” “带我去喝两杯,我请。”静风有些讶异,就冲她这语气,像是刚刚遭受抢劫的样子吗? “小妹妹,这个世界上有种人叫坏人。” “你又不是坏人,如果你是坏人,刚刚就不会救我了。”她说的是有那么几分道理,但对于静风来说,这是一种无知的想法。 “你救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儿,难道就不希望她报答你吗?”眨巴着大眼睛,女孩甜笑着看他。 “希望,我希望那个漂亮的女孩儿现在能够下车。我还有事。” “不下。”她倒是倔起来了。 摇了摇头,静风沉下了脸。油门轰响,驾车飞驰而起。转眼穿过了两个路口,停在了一家蓝调风情的静吧前。 “不就是喝两杯吗?走。” 这间酒吧在这条街上开了很久,老板是西班牙人,会特调名字古怪的酒。所以即便夜深人静的时候,这家酒吧依旧坐无虚席。 女孩坐在位子上,静风在门口和老板用西班牙语熟络的交谈,昏黄的灯光打在他的脸颊上,显得棱角更加的分明。高挺的鼻梁,锋利的眉毛,女孩饶有兴趣地望着,也是没想到这个男人竟有着如此好看的侧脸。 静风似是这里的熟客,他清楚的知道哪一个位子对应的落地窗外视野最好,可以随便报出任何一种酒的名字,甚至还能精准的知道一杯酒调制的时间,等他回到位子上的时候,两杯色彩斑斓的酒恰好摆上了桌。 沉默地喝了一口,静风点燃一支烟,然后继续沉默。 “哎!你们混黑道的是不是都这么酷啊?”女孩打量着静风,有些好奇起来。 这是个聪明的女孩,一个聪明的女孩甚至不用交谈便能知道你的身份。静风随意地看了她一眼,并不随意地吸进一口烟。 “多大了?” “二十。”静风第一次问自己,女孩显得有些激动,一双眼睛亮了几分。但她回答之后,静风只是点了点头,便继续着他一贯的沉默。 女孩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从她有意识开始,见过她的男人哪个不是满面春风,笑得满脸都是牙齿,没有一个像静风这样冷漠的。难道是自己不够漂亮?她皱了皱眉头。 “你叫什么名字呢?”女孩只能主动找话头。 “静风。” “姓静啊?真是好少见的姓呢。那请问静静是你的谁呢?哈哈。”女孩笑得合不拢嘴,静风那头依旧冷若冰封。 看着静风这张不阴不阳的扑克脸,女孩自觉无趣地收敛几分,然后又笑着介绍道:“我叫顾天星。很好听吧?” 她一定是个天生的演员,普普通通的一句话都能在她身上描绘得有声有色。 如果是简单喝两杯显然是无趣的,如果同时加上喝酒的人还是个唧唧咋咋的小麻雀,静风这样喜好安静的人,就更孰也不可耐了。 “第一,我不姓静,我姓韩。第二,我没有兴趣知道你的名字。第三,我的酒喝完了,该走了。”静风说完,起身离开了酒吧,门外轰隆的马达声响起,绝尘而去。 “韩静风?哼,本小姐记住你了。”顾天星从包里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到槐树路36号接我。” 很快,一辆白色的奔驰轿车停在了门外,中年司机走了下来,拉开了车门:“小姐,今儿有些晚了。” 撇了一眼老司机,顾天星说:“老顾都不管我了,你管我?” 奔驰轿车飞驰离去,顾天星靠着车门,沉默地望着窗外,她顿时觉得孤独,在这个偌大的城市,她有的只是一个房子,那不是家.... 第17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6) 又是一夜的翻云覆雨,当捷豹车停在笔挺的办公楼前时,已经是九点五十分,佳俞足足迟到了近一个小时。 进入公司的大门,视线是里一张张对着电话那头献媚的脸,耳朵里嗡嗡嘈杂着各种听不清的话。佳俞有些疲惫的坐进了办公室,本想趴着偷个盹儿,敲门声不合时宜的响起。 “小施啊,怎么昨天没休息好?”项目部的总监李达走了进来,佳俞脸上很快露出了殷情,柔媚的看着他:“不好意思李总,让你见笑了。” “哎!我知道你都是为了工作。作为同事我十分钦佩,可作为一个兄长,我倒是要劝你多多休息,毕竟身体要紧。”李达笑得眼角都是皱纹。作为一个年纪五十出头的男人,他半辈子都奉献给了艾美,所以一个元老级的角色。 虽然在中国的职场没有太多的经验,但佳俞自认为自己还是个识相的人,看似平和的公司,往往考验的就是这种交际能力。这里就好像另一个社会,对于李达这样的人物,关系网络可谓是盘根错节,即便大老总见他也得敬重三分。 当然,佳俞也明白,虽然同为总监级,但地位差距终有显现。市场部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无疑是烧钱的部门,头牌自然是销售部和项目部。所以对于项目部总监的身份,足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四四方方的脸,梳着一个油头,佩着一副假斯文的眼镜,这个老练的男人给佳俞更多的印象是老奸巨猾,看着他的笑,佳俞就知道他会来找自己,定是打着什么算盘了。 “小施啊,你来单位没有多久。我比你虚长一些,你大可叫我哥哥了。当然你一定叫我叔叔我也不介意啊。”这个年纪的男人总喜欢讲一些自以为幽默风趣的话,但你又不得不笑脸相应。 “怎么会介意呢,李哥。” “诶!哈哈,李哥认了你这个妹妹,以后有这么事情大可以找李哥帮忙,千万别客气啊。” 佳俞脸上带着笑容,心里却是隐隐地抽了他两耳光。总说吃人嘴软,拿人手段,而最狡猾的人,往往是用人情来跟你交换利益,倒头来你还什么都没拿到。 “好了,既然认了你这个妹妹,做兄长的总得意思意思。”他从怀中拿出了一张名片:“别说哥哥没照顾你啊。最近公司准备投资一个市政工程项目,标书我已经拟好了,正准备找人送过去。” “是哪种工程?”作为一个投资公司,除了金融业的设计外,偶尔也充当点vc和pe的角色,但这种工程类项目,佳俞倒是从未听闻。 李达平光镜反折着淡淡的紫光,他有意压低了声音:“郊县的动车站。” 听到这个消息,佳俞不免有些震惊,甬城作为沿海一带首屈一指的发达城市,为了竞争大城市头衔以换取更多国家资源,特地会拉动周边的贫困县,而郊县就是其中之一。这个项目其实走在五六年前的时候,交通厅就接到了下达文件,只是迟迟搁置在发改委那儿。现在又被翻出来,显然是有些令人诧异。 “哥哥早就听闻小施你在美国一些案例,干得很漂亮。回国后人脉也是极广,所以这个项目交给你,应该不成问题吧?”李达老谋深算,掐准了佳俞新官上位正是要以绩立威的时候,这个时候把这个案子摁在她手里,她没有理由不接受。 成年人的交流,各自有各自的算盘。名面上这是块肥肉,可佳俞清楚得很,如果真的是块好咬的肉,李达这个老狐狸怎么会拱手让人?光是面上就能看出两个问题。 首先这是市政工程,严打时期市里头的关系可是动不得的,光凭这点就足以把很多投资方拒之门外了。其次政府单位公开招标,可实际上来说,早已是些大背景的国家单位,凭艾美这种外资企业而言,无疑是没有什么竞争的资本。毕竟老美那头经济可不景气,政府不可能冒这个风险。 而更让佳俞疑惑的则是,市政工程自然是稳赚不赔,但郊县是一个贫困县,流动量自然不大,这样投资下去,图得到底是什么呢? 嗯,这个项目接不得,做不下来,还要背上一个办事不利的骂名。 “可是李哥,这可不是我们市场部的工作职责呀。”佳俞借词推脱。却又被李达一句话挡回去:“什么困难有李哥在,咱们两个部门合力还怕拿不下它?到时候这功劳可都是咱们的。” 李达说完便再没有给佳俞任何说话的余地就借故急事匆匆离开了。 桌面上很快弹出李达秘书发来的邮件,是标书的内容。佳俞眼睛扫也不扫就关闭了。她清楚得很,标书只是一个形式流程,没有人真正的注意这个。重要的是谁把这个标书递上去,又是交到谁的手里。 一口晦气吐了出来,佳俞靠在皮椅上,觉得脑子真不够用了。这块肉,她是怎么也啃不下来的。不过事已至此,与其怨天尤人,还不如找点解决的方法呢。 打开手机,草草翻了几页通讯录,她才发现,真正需要的时候,能帮自己的,只有涂志勋了。 “一个外科医生,应该有超出他本职以外广大的人脉才对。”眨了眨眼睛,她寻思着晚上该如何开这个口了。 第18章 天使,是另一种恶魔(7) 佳俞一直认为,最求至高拜金的主义,就是要让男人心甘情愿的拿出一切来满足你无穷无尽的欲望,绝非是伸手讨要。 但现实的问题又像是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她不得不主动寻求这个男人的依靠,打碎她新现代独立女性的人格梦。 夜晚的风恍惚的穿过两排高大的槐树吹入车窗当中,大多数的这个时候,佳俞会在自己的房间里看部电视剧,或者听一些国外最新的流行歌。可今天她选择独自来到那栋别墅。 这里没有麻将声、电视声、小孩的啼哭声,一切静得高雅。当出租车停下来的那一刻,佳俞仿佛觉得,眼前的别墅就像中世纪的古堡,在这片园林里,点缀着别具一格的情调和梦幻。 风扑簌簌地吹动着树叶,落地窗内射出圣洁的水晶灯光,两米高的精致大门推开,涂志勋像个绅士出现在佳俞的眼前。 他依旧是那么斯文,斯文中压抑着欲望。轻轻拉着佳俞的手进了屋,露出了原始的面貌,二话不说,将她按在墙与自己之间,略带酒气的嘴亲上了她的唇。 他今夜有些反常,反常到佳俞措手不及,却深陷其中。暴雨般密集的吻,点在她身上每一处角落,她能感到脖子上湿漉而带来的凉意,和呼吸间的热流。 轻轻的闭上了眼,她沉浸在这种罕见却充满刺激的狂野中.... 战斗之后的疲惫让佳俞像懒洋洋的猫贴在床上不肯动弹,涂志勋拿来了一杯牛奶放在床头,然后温柔地抚摸着她的秀发。 “我还有病例要看,喝了牛奶就睡会。等你醒了我带你去个朋友。”他的声线令人着迷,望着他走出房间的背影,佳俞喝下了牛奶安心的睡去。 牛奶的分解,让她睡得很沉,甚至还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涂志勋穿着洁白的手术服将她介绍给了一个记不清脸的领导。在那位领导的帮助下,她成功拿下了那个案子,在公司接受着同事们的掌声和鲜花。 梦境的美好让她舍不得离开,直到脚踝和手腕传来阵阵刺痛的时候,她才猛然惊醒了过来。 视线从模糊到清晰,眼瞳从迷离到紧缩,她忽然想放声大叫,嘴巴却是被一团麻布塞得严实。 面前是一张铁质的手术台,一束白光打在上面显得阴森。手术台旁边有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铁架子,架子上是摆放着锋利的刀具。 很快一双洁白的橡皮手套出现在铁架子前,手指轻轻划过每一个刀具,黑暗里忽然传出了阴冷冷的笑声。 佳俞一度以为这是画风有些诡异的梦境,直到她深深觉得口中的麻布几乎要抵进她喉咙的那种窒息时,她才猛然惊醒挣扎地扭动着身体,和皮质的座椅剧烈的摩擦。 “嘘,别吵。” 这个声音格外的熟悉,她忽然愣住了,直到那张脸出现在白光之下的时候,她才再一次的发出那种低呜地哀嚎声。 这张脸不是别人,正是涂志勋! 虽然他戴着大大的口罩,那无论是那副金丝眼镜还是眼镜底下那温柔如水的目光,都能让佳俞在一瞬间认出了他。 “5月15日,也就是明天。我爱人的忌日,三年前的这一天,她就死在这张手术台前。”他说得很慢,甚至云淡风轻。 佳俞心底骇然一颤,脑海中还清晰地记得那晚他低声痛苦,似乎这一切都不过只是他上演的一场戏码罢了。 忽然,她似乎明白了那句“等你醒了我带你去见个朋友”更深层的意思。那个“朋友”就是他的前妻! 他优雅地拿着手术刀在白光下端详,眼底有着笑意:“作为一个医生,我一辈子追逐医学的最高真谛。你听过活人解剖么?呵呵,这是我本该完成的梦,只是我的前妻胆子太小,身子又太弱了,坚持三分二十秒,就死了。所以这个梦,只有让你替我完成了。” 静静地走到佳俞的面前,看着她因为恐惧而落下的泪水滴落在光滑冰冷的手术刀上。涂志勋忽然笑了,笑得有些癫狂:“你一定想知道为什么是你。只因为你和她长得很像,不对,你比她更漂亮,你的肌肤比她更好。从第一次和你上床开始,我吻着你的背,就深深被你的肌肤所吸引,我恨不得立马就想看到它被手术刀划破后的样子。” “但我必须忍着!甚至要忍到明天!我要用成功来纪念我三年前活人解剖的失败!”双手猛地拍在皮椅上,他俯下身子,离佳俞仅有两根手指的距离:“你一定很后悔,很绝望。我能够理解。但是!你要知道,你是在为医学无上的荣耀作贡献!你的牺牲是有价值的。” “你本该察觉一些事情,但利于攻心,往往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力。你无疑是个愚蠢的女人。”一句话时间,他已经消失这间黑暗的密室里。 无声的泪水一遍遍地顺着眼角滑落,她哭却哭不出声,想后悔却为时已晚。心里还记着那个黑夜里静风的话,她应该选择相信啊!无论是六年前还是现在,这个男人何时有一次不为自己着想! “对不起,静风。”她很想当面说这句话,但晚了,一切都晚了,明天的这个时候,她将躺在这张冰冷的手术台前,接受和他前妻一样的命运.... 掠过繁华如斯的洛杉矶,踱到岁月静好的甬城,脑海中幻想的爱恋似乎才刚刚开始,天使,就变成了恶魔... 第19章 大哥,别装酷!(1) 这些日子,静风奔走与城乡之间,披星戴月,总感觉分身乏术。但他始终保持一个如同电脑清晰的大脑,不让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将所有来路不明的帐通过缜密的计划洗白,令人无迹可寻。 启程贸易是三联会下属诸个公司之一,在这里,静风有着比大哥两个字更加正面的称呼——韩总。 偌大的办公室里,静风靠在椅子上,揉搓着太阳穴,显得疲惫。 “还在想那个女孩啊。”敲了下玻璃门,沈思明提着两瓶啤酒进来,放在了静风的办公桌前。 “这么晚了,该去后半场了吧?”静风丢给他一支烟,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平常的这个时候,沈思明早已在夜总会里抱着小姐了。 沈思明一手抽着烟,一手枕在脑后:“上次给你做了心理辅导,解答了你的疑惑。那你是不是也该回答我一个问题。”静风抬眼看着他:“说吧,我们兄弟不分彼此。” “好,上次俄国佬的货放在第九间仓库里。我想知道那批最重要的货,你放在了哪里?” “第十间仓库。” 沈思明皱起眉头:“第十间?我怎么不知道还有第十间仓库。在什么地方?” 烟和酒在静风口中交融,他沉了口气,犹豫着要不要告诉沈思明。忽然裤袋里的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的是个未知的号码。 “接吧。”沈思明叹了口气,身子靠回了椅子上。 静风按下了接听,电话那头是白璐焦急的声音,记得上一次在西餐厅,临走的时候白璐曾要过号码。 “静风!佳俞失踪了!施妈刚才打电话给我,说佳俞昨天到现在都没有回家过,也没有给家里打过电话,联系单位也是见不着人!”白璐紧张地连话都有些含糊,静风脸色一变,噌地从椅子上站起:“打得通手机么?!” “关机了!” “好,你等我消息。”静风按下了电话,目光中充斥着怒火。 “出事儿了?”沈思明从未见过静风这样的表情,所以他自然的判断这件事定和他口中的那个女人有关。 静风压抑着怒火,拳头打在办公桌上:“思明,上次让你查的那个外科医生你还记得?”“记得,前妻失踪的那个,叫...涂...啊对,涂志勋!” “你知道他的住处么?” 一口烟吸进肺里,沈思明认真地想了想:“医生这行油水可不简单。名下的房产不说,非名下的估计就有好几处。” “我给你五分钟时间联系上这个人,同时让人查出他现在什么地方。”静风的口吻略带着命令,他是真的认真了。认真时的他像是一头随时可能动怒的雄狮,沈思明不敢说半句话,一口酒还没喝,拿着手机就出了门。 五分钟后,沈思明准时回到了办公室,将手机放在静风的面前,上面有一串电话,和一个地址。 “与其海底捞针的去找他的住处,不容直接找上他的父母。”沈思明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这个眼神让静风明白了该怎么做。 拿上车钥匙,静风将油门踩到底,飞驰的速度对面而来的车惶恐不按地按着喇叭。玛莎拉蒂驶入了一片闹中取静的老旧小区,停在了3单元,噔噔上了四楼,按下了门铃。 看门的是个戴着老花眼镜,模样看过去充满学识的老先生。还没等他问话,枪头已经对准了他的脑门,坐在客厅沙发上的老妇人吓坏了,正准备将手伸向电话,一颗无声的子弹击碎了桌子上的玻璃杯。 “给你的儿子打电话。”静风后脚按上了门,消音器的枪头抵住那老先生的脑门将他带到了沙发上。 “小伙子你冷静点,我老伴心脏不好。”老先生说着,用手示意着老妇打电话。老妇不敢耽搁很快拨打了电话。 “志勋!!...”老妇还未来得及多说一句话,电话就被静风夺了过去:“如果你还有良心,告诉我你现在人在哪里。否则你将永远见不到你的父母。” 电话那头有着咆哮的怒吼,半刻之后,那声音略微才有些缓和了下来:“你是什么人?我和你有何冤仇。” “你果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你的父母在我手里,你还问我?我给你三秒钟说出你所在的位置,我会带你父亲过来,如果你说谎,你知道是什么后果。” “....明山路209号水湾雅静别墅区38栋。” “好,三十分钟后见。”静风按下了电话,嘴角浮起淡淡的冷笑:“明山的别墅,你儿子还真是有钱。”他一手抓住老先生的胳膊,目光落向沙发上脸色苍白的老妇:“如果你的儿子遵守规则,你会见到你的老伴平安回来。电影看过么?规矩应该懂吧?” “懂!我懂,我不会报警!小伙子你..你别伤害我儿子,有什么事好好说..”老妇担心坏了,两只手握得紧紧的。 油门声很快响起,银灰色的玛莎拉蒂驶离了这片小区,朝着明山的方向疾驰而去。 拐过几条宽敞的山路,驶入了一片槐树林中,路的尽头出现了一栋别墅的影子。车灯熄灭,静风反手敲昏了老先生,然后走下了车,将车门反锁,拨通了涂志勋的号码。 别墅的门打开,一束光照亮了面前的路,涂志勋显然有些惊讶,他没有想到静风的速度会这么快! 甚至比警察还要快.... “我爸呢?”他的样子比想象中要淡定,静风点燃一支烟回头示意了下身后的车,然后说:“把佳俞带出来。” “佳俞?呵呵,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忽然发出了有些干涩的笑容。 “愚蠢不可怕,没有良心才真的可怕。你到现在还在装傻,你觉得我会放过你,还有你的父亲么?” 金丝眼镜下,那双眼睛布满了血丝,他遇到了一个劲敌。 “我早该想到这个女人的背景不单纯。”涂志勋咬着牙。 第20章 大哥,别装酷!(2) 流氓并不可怕,有智慧的流氓才可怕。面对静风的有恃无恐和沉着冷静,涂志勋在不甘中选择了妥协。等他再次从门里出来的时候,怀里抱着已经昏迷过去的佳俞,也许是因为一夜未进食,也许是因为面临死亡的压力,她昏得深,气若游丝。 从涂志勋手中接过佳俞的时候,静风的心揪着疼,她瘦了,眼角挂着泪痕,脸憔悴得像张纸。 静风很内疚,内疚自己那晚没有用更强硬的方式告诫她离开这个男人,内疚自己不能很好的在她身边保护她不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甚至内疚自己不够优秀,得不到她的芳心。 因为愤怒,静风的目光如野兽般瞪着涂志勋,看得他心悸,有些双腿发软。但也因为诚信,任凭他与自己仅隔一个拳头的距离,他也没有选择出手教训一下这个烂人。 涂志勋从车里把老先生抗了下来,然后看了眼静风,嘴角忽然勾起一抹嘲笑:“兄弟,虽然我不知道你和她是什么关系,不过能做到这一步,你倒是用情很深啊。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女人不值得。不,或许她至今都不知道你有这辆车吧?” “什么意思?” “呵呵,从见她第一眼,我就认定,这个女人是十足的拜金女,否则怎么第一次见面就跟我上床了呢?恐怕她还是个钓凯子的老手。你说,如果他知道你有这辆车的话,还会有我的存在么?没有了。” 望着涂志勋脸上的笑容,静风恨不得一拳打上去,但成熟的心智让他只是思想上前撒了回野,动作依旧冷静,当务之急,他必须将佳俞送到医院。 拉开车门,静风将她的身体放好,轰踩着油门,很快驱车离去。 夜晚的山路,黑暗像潮水翻涌,等这辆车从山上驶下之后,红白的灯光在山路的另一头亮起,一辆载着四名警员的警车无声无息的上了山去。 驾驶座上,是个年纪四十出头,肩上两花警衔的男人。他目光如狼,嘴上叼着只烟,铁砂般粗矿的脸庞棱角分明。他是甬城白沙分局的队长刘忠国,十几年的办案经验,让他有比车内其他的小警员更灵敏的嗅觉,那种能嗅到犯罪的嗅觉。 “刘队,这次的线索又是代号孤鹰的人提供的吗?他究竟是谁啊?”副驾驶座上一个年轻的警员忍不住的好奇。他进入警队不久,却屡屡听到一个代号叫孤鹰的人,他不知道这个人究竟是什么身份,但他每一次提供的线索都极为可靠,甚至许多桩都是大案。 刘忠国坚毅的脸庞上露出了罕见的笑容,布满老茧的手指掐灭的烟头,目光望着前方那栋别墅,他说:“甭管他是谁,我只能告诉你们,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人才。这些小警员并不知道,这个词已是刘忠国一生最高的赞美。 江东区人民医院的病房里,医生给佳俞带上了呼吸机已提高她的呼吸。 病房的门轻轻合上,等候在座椅上的静风走上前去,一脸焦急:“医生怎么样了?” 老医生深邃的镜片底下,那双浑浊的老眼有着一丝疑虑,淡淡地摇了摇头,还是告诉了他:“情况不是很稳定。她昨天除了喝水没有进过食物,腹中残留着排泄物压缩了肠道,造成了急性的肠胃炎,经过初步的诊断,病人先前动过肝脏手术,所以导致她有肾衰竭的迹象,现在只能用药物控制。” 老医生又翻了翻诊断书,皱了皱眉头:“她血压很低,受到了感染,所以我们第二次的注射药物会是明天早上,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了。” 静风心头一颤,脑袋崩裂般的疼,肾衰竭,那是极有可能导致致命的! 一个拳头重重地打在墙壁上,静风强压着怒火,呼吸愈发的沉重。 很快,伴随急促的脚步踏着地面的瓷砖传来,施爸施妈还有白璐,焦急的跑来,看到静风,便紧紧的抓住他的手:“怎么样了!我女儿现在情况怎么样!”施妈急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施爸略显冷静却也杵在一旁等待静风的回话。 “医生说现在状况不是很稳定,让我们先等着。”静风脑子一片乱,他从未像现在这么不安过。 施妈妈脸色苍白,差点儿没晕过去,砰地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施爸将她扶到座位上不停的安慰。白璐走了过来,透过玻璃窗户朝病房里看去,轻咬着下唇,拳头紧紧握着:“究竟是哪个混蛋!老娘非剥了他的皮不可!” “涂志勋。在你的眼里,他不是很优秀么?你们女人眼中除了名声和地位难道就没有别的了?如果你能给她一个理智的忠告,会有这个后果吗!”静风话中压抑着怒火。 白璐冷笑了声:“什么叫我们女人,韩静风,你把话给我说清楚喽。现在是怪姑奶奶我没有给她忠告?你干什么去了?曾经那个会为佳俞做一切的静风哪去了?你知不知道她在美国受了多少苦,你又知不知道她因为室友的恶作剧动过手术!” “你说什么?”回忆起老医生的话,静风恍然大悟,两只手用力地抓住白璐的手臂,低沉地咆哮:“你说什么?室友的恶作剧,为什么她从没告诉我?电话里,她永远说自己过得很好。” “你不是天才吗?你的智商到哪里去了!她只是觉得,一个动过肝脏手术的人随时都有可能面临死亡,这样的她你还会要吗?所以她才没告诉你!我真替佳俞悲哀!”白璐说着说着眼角也落下了泪水。 这个消息犹如晴空霹雳,静风能够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手都在颤抖却无法控制。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她回国才疏远了自己,才用那些讽刺的话来伤自己。 她还是曾经的佳俞!对!还是那个比谁都要善良的女孩! 此刻的空气似尖锐的刀,刺痛着静风的肺叶,他的大脑突然针刻般清晰,眼中恍惚间出现了佳俞浅浅的笑靥..... 第21章 大哥,别装酷!(3) “大熊哥,我想去一个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佳俞坐在高高的树上,荡着脚,仰头数天上的白云。 天蓝得很漂亮,静风靠在树下,嘴巴里叼着狗尾草,这是他第三次被佳俞拉着逃课。但凭他的成绩,自然是不用担心被老师批评,倒是佳俞了,自从偷玉的风波过去之后,好不容易在老师面前树立起来的形象,怕是又要倒塌了。 “大熊哥,我问你话呢!”佳俞娇怒显露在脸上,静风若有似无地抬头看了她一眼:“我们现在不就谁也找不到吗?” “哎呀!跟你聊天真无趣!不理你了!”佳俞在树上摘了颗果子就往静风头上丢。 讪笑着挠了挠头,静风双手枕在脑后,望着湛蓝的天,洁白的云,只希望时间永远停在这一刻,这一刻.... 病房的开门声将梦境中的静风唤醒,老医生拈着镜框,翻阅了一遍诊测的结果。额头上紧缩的皱纹终于松弛了几分。 他看了眼椅子上的人都还沉沉地睡着,只有静风的眼睛里有着光芒。 “家属吧,来。”顺着老医生的招手,静风被带到了安静的角落,他眼睛瞟了眼密密麻麻有图有文的诊断,只怪自己没有熟读过医学方面的书。 “病人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但不确定什么时候能够醒来。你们一会可以进入病房,如果病人醒了就按护士铃。不过记住,即便病人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似乎受过某种神级上的刺激,这点你们要注意了。”老医生说完,在静风的感谢声中缓缓离开了。 推开门,静风轻手轻脚地走入病房,佳俞闭着眼,带着呼吸机,心率仪在昏暗的病房中闪着绿光,耳边隐约能够听到嘀嘀嘀的声音,那是他第一次如此真切的听到佳俞心跳的频率。 她的左手插着针管,吊瓶里的药物一滴滴地顺着橡皮软管输送到她的体内,似乎有那么一瞬间,静风仿佛觉得自己成为了这琥珀色的药液流入了她的体内,替她驱散那些不敢拥有的病痛。 他是个安静的人,平时除了看书之外并没有太多的爱好,但他也明白,在这个时候,电影里的男人总是会拿起女主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可真的到了这一刻,他小心翼翼的心脏丝毫经受不住自己去触碰她的身体。 她就像个易碎的天使,深怕一点点的差池,就会让这个女孩永远离开自己。 所以他只是静静地坐在病床旁,听着心率仪的跳动,一遍遍的掰着手指头。 很快,病房外的光射了进来,施爸施妈还有白璐都走了进来。看见佳俞那憔悴的脸,每个人脸上都有着难过的愁容。 裤袋里的手机震动着,静风走到门外,接起了电话。“昨天有人进入一号仓库了。”电话那头是沈思明的声音,虽然他的语气依旧平淡,但静风依旧能从他的话中察觉到那一丝不安。 编号一到十的仓库,是三联会暗藏秘密货物的仓库,除了帮会里的核心人员,无人知晓它的存在。如果是从前,听到这个消息的静风会立马赶赴现场,用比电脑精算还要复杂的大脑来判断这件事情的真相。 但现在,他说:“我知道了,没有事情的话,我先挂了。” 放下电话,沈思明坐在沙发上,望着窗外的投射而来的阳光,微微皱起了眉头。他知道静风的作风,他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永远不会说,所以作为他最好的兄弟,沈思明也选择永运不会去问。但现在的情况不同,他从未见过静风会对自己的事情漠不关心,这让沈思明很快联想那佳俞。 “施佳俞,你究竟和静风有怎样的过去。”眼睛眯得像地平线的破晓,沈思明喝下一口咖啡,暗暗地沉思了起来。就在他沉思的这段时间,手机的屏幕伴随着震动一共亮了两次。按下了接听,沈思明十指交叉,仅仅念了一个字。 “孤鹰,昨晚的线索提供得很好,很全面。经过搜查,我们在那栋别墅的地下室里发现了藏在冰窖内的尸体,经过确认,证实是嫌疑人三年前失踪的妻子。同时我们怀疑,嫌疑人还有食尸的嗜好。极有可能与近几年失踪的少女案件有关。” “喔对了,昨天深夜,我们行动小组根据你提供的地址找到了所说的一号仓库,但我们的人员进入之后,发现里面仍然一道门且设置高端科技的防护装置,随行的破密人员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解破密码,所以还是无获而归了。看来还需要你提供给我们密码才行。”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浑厚,沈思明平静地听完之后,嘴角才浮起淡淡地笑容:“老刘,就凭你们那儿的三脚猫也想破密一个天才设下的防护装置?还是省了这条心吧。这件事情不急,我自有我的计划。不过话说回来,这次我帮你破获了大案,你是不是也得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刘忠国为人耿直,从来就不绕弯子,人情之事自然也不会推脱。 “我身边需要一个人,有他在我能做许多事。”沈思明眯着眼,声音也低沉了下来。 “什么人,你直说,能配合的,我尽量想办法。” “把肥狗放出来。” “肥狗?孤鹰,你不是和我开玩笑吧?六年前他可是你抓进来的,恨得你直咬牙,你现在把他放出来,别说指望他帮你,没咬下你一块肉就不错了!我看你是疯了吧。” 一支烟点燃,沈思明向后仰着,吞云吐雾间,目光变得神秘而又深远:“这个老刘你就不要管了,三天,三天之后我要见到这个人。” “....好,我想办法。” 第22章 大哥,别装酷!(4) 作为一个退休工人,施爸爸为人憨厚朴实。瞧着静风一夜没合眼,看着也是心疼,偷偷去楼下买了两个肉包子和一袋豆浆递给他然后坐在他的身边:“小风啊,这次也是麻烦你了。我们佳俞真是太不懂事了。从美国回来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 “施伯伯别这么说。佳俞就像我妹妹一样,我总不能看她遇到危险吧。”静风一口肉包子佩着豆浆,好久没吃得这么欢过了。 在许多人眼里,施爸爸呆头呆脑像根木头,可静风却非常喜欢他,他依稀记得小时候家里穷,没什么零嘴吃,施爸爸每次从工地里回来的时候都会带些干果回来给他,有的时候待他也像亲儿子。 “哎,施伯伯知道,打小你就是个贴心有责任感的孩子,佳俞也没少受你照顾。现在你们都长大了,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和工作,想法也不像小时候那么简单了。”施爸望着静风,一只饱经风霜的手,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没事常回家坐坐,我让你施阿姨做拿手菜。” 施爸爸慈爱的目光让静风冰冷的心感到一阵暖意,无论岁月几何,他就像个父亲一样坚实而温暖。 静风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五岁之前的记忆里,父亲是张牙舞爪的怪物,凶残狠心。五岁那年父亲入了狱,母亲扛起了整个家庭,供他上学,供他吃住,这个女人用自己的青春年华,换来她的孩子健康平安。 记忆里,母亲在寒冬腊月里拾着瓶瓶罐罐,在灼灼烈日下扛着麻袋挨家挨户的搜集破烂。这个女人甚至一生的都没能穿上一件新衣裳,没能吃上一口饱饭,但每当她望着静风的时候,脸上总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种幸福是用一角两角堆积而成的。 但只有静风知道,在无数个寂静阑珊的夜晚,她总是独自一人忍着病痛偷偷哭泣。 所以他恨他的父亲,恨这个狠心的男人,所以他从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姓,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一种耻辱。 当然,静风的聪明懂事在很大程度上是令他母亲欣慰的,这也许是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生的慰藉。可慰藉又如何,她还是死了,死在静风进入三联会后的第二年,死于肝癌晚期。 所以静风害怕疾病,害怕空气中弥漫的药水味,所以面对病重的佳俞,他是如此的小心翼翼。 施爸一生没有读过什么书,却是个明白人。他心境通明,知道静风对自己女儿的赤诚之心。可他喜欢静风却更爱自己的女儿,所以她的将来,全由她自己决定。 吃完肉包,在施爸的推脱下,静风毅然拿着缴费单子去缴医费,如果一个高级病房的门前时,里头忽然传来了嚷嚷声,那声音格外的熟悉,似曾相识。 病房外站着几个穿着西装的男人,他们的脸色看过去有些难看,像是口中含了块难以融化的冰。鼓着腮帮子愁容满面。 “我不过就是发了个烧,就被你们带来医院囚禁!有意思吗?我问你们这样有意思吗!” 这声音很锋利,让静风忽然想起了一个人,目光不经意地透过门上的玻璃看了进去,柔软的病床上坐着一个浅棕色卷发,模样像个瓷娃娃的女孩。琉璃般的大眼睛眨巴着,她踞着腿,像个女将军训斥着面前一排衣装楚楚的中年人。 阳光透过高级病房的窗帘洋洋洒洒的照进来,能够看见空气中飘浮的尘埃,和女孩咆哮中飞溅而出的唾沫。 愤怒足以让一个恬静的淑女沉沦为一头野兽。而这些一本正经的中年人在这样恣肆的历叱声中显得敢怒而不敢言。 “小姐不要让我们为难了,老爷走时可是有吩咐,说您肠胃动过手术,任何小病都得重视,要是感染了什么大病可就不好了。”一排的人你看我我看你,终于是难为一个人开了口。 “放屁!姑奶奶我身子可好着呢!老顾这么关心我他怎么来看我呢,怎么不在身边陪我呢!都是骗子,你们都是骗子!”她越说越难过,越说越委屈,最后抱着枕头呜呜地哭起来了。 雷声大雨点小,她还没哭了几秒,忽然安静了下来,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病房的门看,那张有些憔悴的脸庞瞬间灿烂了起来:“姓静的!叫...对!静风!是你呀静风!”她冲着门挥手。 静风一怔,当下才缓过神来,正要迈步离开,病房的门就打开了,一个中年人按住了他的肩膀:“兄弟留步,我们小姐要见你。” 他说的是“要”而不是“想”,这个奴才身份的男人,倒是把主子的话穿得很地道,静风向后斜了一眼,两根手指夹着缴费单晃了晃:“我这还有要事去办。” 中年人没有说话,一个眼神甩过去,身后两名穿西装的男人便跑上前去拿走了静风手中的缴费单子。 “你的医药费我们包了。”中年人眼神坚定地说着,让得静风也是觉得好笑,摇了摇头,便走进了病房。 “你们都出去吧。”抱着枕头的女孩命令下达,这些训练有素的人排着队列就走了出去。她细细长长地睫毛眨巴着,饶有兴趣地打量着静风:“看你这样子,是把我忘了啊?” “顾天星。” “哎呀,不错嘛。我以为像你这种黑道大哥,每天见不同的女人,早就把我忘了呢。” “你错了,你还不是女人,对我来说,你只是个女娃。其次,既然你知道我是大哥,还敢把我请进来,不怕有什么危险吗?”走到窗台,静风点燃一支烟。 瞥了眼病房外的人,顾天星一脸自豪:“喂,看到门口那个脸上有刀疤的没?特种兵出身,还有那个大鼻子,全市七届散打王...喏,还有那个脖子上挂金项链的,跟你一样,曾经是个黑道,不过从良跟了我们星辰....喔还有..” 她嘀嘀咕咕像只永不休止的麻雀,静风打断了她的话:“所以你认为,你很安全?” “不然呢?”顾天星信誓旦旦地看着他。 忽然一阵风铺面而来,静风快如闪电,一手捂住她的口,一肘扣住她锁骨以上的颈部,将她按在了床上。 “想试试么?” 四目相交,心跳加速... 第23章 大哥,别装酷!(5) 呼吸的温度,心跳的声音,惶惑的目光,手肘略微触碰到的一丝柔软,都让静风眼瞳深处闪掠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尴尬。 阳光下麦黄色的空气冻凝了,时间在这一刻无限拉长放大,就好像电影里常见的慢镜头。 顾天星第一次被男人这样粗鲁的压着,一双大眼睛瞪圆,口却被捂住发不出声音。 松开手静风直起了身子,漠然地看着她:“在我看来,你和其他的千金小姐没什么差别,任性无知却还喜欢自作聪明。所以你没有必要斥责这些保护你的人,不是他们,你已经不知道在地球哪一个角落了。” “你很了解我吗?混黑道的都像你这么自以为事么?”顾天星叉着腰,她可从来没被人这么说过。 “你叫顾天星,星辰集团的董事长顾雄的掌上明珠,一个不务学业的大二学生。你有个弟弟叫顾天辰和你一样,含着金钥匙出身,过着富裕且娇生惯养的生活,十八岁的年纪,进过三次劳教所,被四所学校开除。还想听下去吗?” 静风的眼睛像把刀,刀锋斩断丑恶,刀面照亮人心。 “你为什么都知道?讨厌!你调查我!” “你觉得一个黑道会放过任何一个富家千金吗?”静风眯着眼,俯下身子,在她呼吸可及的距离露出一抹邪魅的笑:“所以,别招惹我。” 起身,甩手,他浩浩荡荡的离开了。瞅着他的背影,顾天星歪着嘴,不甘地喊了一句:“干嘛每次都这么酷啊喂!” 偌大的医院,宛如一座迷宫,咨询台的护士会不耐烦的告诉你,买药付费在一楼,住院费去住院大楼,如果你直接是来找厕所,她便会给你一个白眼,随手指一个方向。 拥挤的过道上充斥着消毒水和干粉的味道,来往的白大褂和病人游离在家属之间,长排的座椅上每个人手揣着号码,等待着挂式屏幕上出现自己的名字。这样的时间是漫长的,而终于当名字对上号码的时候,医生就掐着表,关上门然后两手插着口袋,气宇轩昂的离开。如果有人追上来,就会被护士拦着:“看看!都几点了!医生不要吃饭啊?” 门诊每一层的出口处都摆着一个泡沫箱子,小贩们挎着包,从箱子里取出洁白的饭盒叠上,等你路过身旁的时候,他会热情的问你:“吃饭吗?两荤一素五块钱。”而当你满心期待的打开盒饭的时候,才会惊讶地发现,两荤是半颗卤蛋加火腿肠,一素就是几根烂豆芽。 医院,对于社会低层的老百姓而言,与菜市场并没有什么区别。唯独不同的则是,菜市场的摊贩至少会笑脸迎人,高兴的时候还会喊两句老板。而医院的药师们,则是持着一副不阴不阳的脸,似乎在告诉你:“爱买就买,不买活该。” 当然对于极少部分的富人而言,他们所能享受的是闹中取静的高等病房,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的贴身护士,一日三餐不重复的营养料理, 医院,是另一个社会。 当静风提着打包的午饭回来的时候佳俞已经醒了,施爸施妈和白璐围在病床前,摸着她的手,不断关切着。可她眼神恍惚而空洞,似乎还未从惊吓中完全恢复,唇瓣颤抖着似乎在说些什么,但微弱的气息让人根本听不到她的声音。 这时,护士像把刀明晃晃地杀进来:“病人需要安静!需要安静!你们别杵在这里,快出去!”她丝毫没有注意到最凶吵的人就是她了。 “佳俞怎么样了?”静风把白璐拉到一旁询问着。那双气性未消的漂亮眼睛撇了过来:“没事了,医生说能醒过来就没大碍,只是神经还处在敏感时期,不要刺激到她。” 看着他满面愁容,白璐从皮包里取了一千块钱塞进了他的手中:“住院费很贵吧。下次别逞能,有我还有施伯和阿姨在呢。” 揣着崭新的人民币,静风将气沉入肺底。感觉一句话卡在喉咙里,想说又说不出口。 病房走廊上的挂钟无声的走着,外头的天色逐渐黯淡的下来。远方的云压得很低,似强忍着哭泣。静风踱步在病房间,心绪起伏不宁,直到他记不得第几次望向玻璃窗的时候,护士拉开了门:“谁是静风?病人找。” “你好,我是静风。”静风拉住了护士的手,也许是看到他俊朗的脸庞,那虎背熊腰的护士抿了抿唇,粗矿的架势略微收敛了几分:“进去吧,别提一些刺激她的事喔。” 静风的心紧缩着,走到病床前的时候,他僵硬许久的表情,勉强的挤出一抹笑容。而令他欣慰的是,佳俞的脸色远比上午的时候要红润许多。 美眸含水,她第一眼看到静风的时候,脸上有着无法掩盖的歉意,但很快她的嘴就高高的翘着,静风知道那是她开心时候会做的表情:“小.....佳俞感觉好些了吗?”小兔的称呼终究还是埋进了心底。 “大熊哥~....”她忽然呼唤着静风,隔着六年的光阴,生涩却很真诚。 这一刻仿佛一束光照进了心房,静风眼睛里闪动着光泽,轻轻地握上了她的手:“我在!我在呢!” “对不起大熊哥。我应该听你的.....” “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有大熊哥在,大熊哥会保护好你。”手越握越紧,这是六年以来他第一次这么激动过。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觉得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然后一同回到那个纯真的时光里。 窗外电光闪动,雷声在云层的摩擦中发出轰隆的响动。风恣肆地吹进来,窗帘像是女巫的袖摆。静风起身想去关上窗户,佳俞的手却抓着他不放,第一次温柔地说:“陪我听风和雨的声音,好吗?” 她终归还是个没长大的女孩,内心充盈着浪漫和文艺的气息。静风温暖地笑着,轻轻点了点头... 第24章 刁蛮公主,最亮的星!(1) “大熊哥!你看!好漂亮的紫云英耶!”佳俞指着远方,那里是一片紫色的花海,簇拥在金黄色的麦田中央,阳光下盛开得娇艳。 这段日子总是晴天,也许是从朋友口中听闻涂志勋被关入了监牢的消息,佳俞的心豁然开朗了许多。就好似风雨过后的阳光,明媚得让人心头紧缩。 像很多爱情故事开始的那样,静风和佳俞正陷入一场微妙的旋窝中。一台脚踏车,两支冰棍,他们有着属于自己的浪漫,和小小的满足。 风一路向南,车一路向北。 静风卖力地踩着踏板,发出车链上叽叽呀呀地厮磨声,佳俞坐在后边,抱着他的腰,贴着他的背,问着空气中淡淡的稻香,听着耳边悦耳的虫鸣,她浮躁许久的心,从未如此宁静过。 “再等等,我们就能到了。”望着那片紫色的花海,那是幸福的尽头。静风小腿的肌肉绷紧,汗珠顺着他眉毛滴落,他已经记不清楚自己上一次骑脚踏车是什么时候了,小腿不适应的酸疼,但为了看到后座女孩灿烂的笑容,他选择卯足全力,声嘶力竭地踩踏。 花,对于任何一个女人而言无疑是具有的诱惑。当周围不知不觉被一望无际的紫云英包裹的时候,佳俞脸上的笑容便没有消失过。 她像是一个翩翩起舞的蝴蝶,淹没在紫色的海洋里,发出银铃般悦耳的笑声。 静风拿出一支烟,靠着脚踏车望着这个仙子在花丛中的舞蹈。这样的画面就好像曾经那个如花般纯真的年华。 看着自己手中的烟,静风嘴角扬起笑容,最终也没有它点燃。 愉快的时光比想象中过得快,这一次的风波,让佳俞足足请了半个多月的假,当高跟鞋带着清脆的声音重新踏入公司大门的时候,她的眼力很快察觉到那些因为心虚而躲避的眼神。而同事与同事间似乎都在用目光交流着她所不知道的事。 她很清楚,这些人都在看她的笑话。 世界上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公司这个极小的圈子里,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成为饭后添油加醋的话题,这种给乏味的“饭菜加料”无疑是都市小白领最喜欢做的事情。 作为一个标准的双子座,捕风捉影不是她所喜好的,但依旧看不惯这种在背地里嚼舌根的行为。 但工作的阅历让她只是心底狠狠地记住了那些人的名字,行动上依旧保持着高雅和风度,泰然自居的回到办公室里。 手机在办公桌上震动,是静风发来的信息:“忘掉那些该忘掉的,重新开始你的人生,你的工作,加油,一直默默支持你的静风。” 平静地看着手机屏幕,佳俞的眼底流露着一抹漠视。 “幼稚。”她淡淡地吐出了两个字,摇着头按下了手机。 的确,对于静风她心有愧疚,但那仅仅只是愧疚而已。道歉也好,道谢也罢,在她看来,这半个月装纯卖萌的陪伴,难道还不够么? 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双面人,工作一面,生活一面,现在面对静风又是一面。她不觉得这是虚伪的表现,只认为这是一种社会必须的技能。她也总是这么告诉自己:“我是双子座,没有两面,能叫双子座吗?” 收起轻蔑的笑容,她很快让自己投身于工作的状态中。正正一个上午,她整理了这半个月遗留下来的文件,然后将它们收拾规整,放入了文档柜中。 一张名片,忽然从几页文件中飘落下来。拾起一看,正是那天项目部总监李达留给他的名片。 名片的材质和设计往往反映着一个企业的文化和价值。但这张名片不同,白底黑字红章,中规中矩,毫无设计可言,手指触摸上去的时候,犹如在摸一张没有质量的纸。 这种比电线杆上小广告还要劣质的名片,在很多的时候佳俞是丢弃到废纸桶里的。唯独这一次不同,只因为这名片之上,粗陋的字体勾绘出两个令人眼前一亮的信息。 “市委办公厅,洪海。”佳俞暗揣着心思,小心翼翼地收起了名片。 这顿饭,对顾家来说就是一场灾难,望着碎了一地的精美餐盘,洒了满桌都是昂贵红酒,在顾家干了大半辈子的李管家又是按着脑门深深摇头。 毫无疑问,这场灾难的肇事者,就是这个家里的活祖宗顾天星。 细白的长腿翘着,顾天星一手啃着苹果,一手抓着遥控,将环绕音响的声音开到最大,像个没事人一样坐在那里,脸上丝毫没有半点忏悔的表情。当然她也从来没有过。 “小姐啊,董事长操心工作上的事情已经够烦恼了,你也不想让他回到家里也烦心,对不对?”李管家躬着身子,尽可能温和地跟这家的“刁蛮公主”说道理。 道理谁都会说,听不听得进就是另一回事了。对于顾天星来说,摔些碗啊酒啊算什么,没把她老爸那珍藏多年的酒王砸了就算给足面子了。 嘴一翘,眼一斜,对于这个五十好几的老管家,和身后那一排低着头不敢说话的佣人们,顾天星只想说一个字:“滚。” “凭什么顾老头烦可以,我就不可以?这个家里就没一个好东西。都是给钱就吆喝的狗奴才。”心里这般想着,顾天星挪着嘴,一口苹果皮吐在地上,宣示着自己油盐不进的傲娇状态。 李管家实在拿这个小祖宗没有办法,从医院回来到现在,她就没一天消停过。学校已经给家里去来好几次电话了,若不是仰仗着星辰集团这四个字,这个青春期的小姑娘已经不知收到多少次勒令退学的通知了。 抬手看了眼时间,已经是九点二十分了,顾天星知道她的大忙人老爸肯定又不回家了,也不知道这时正搂着哪一个女人睡觉呢。 得,别等了。 她咽下了苦水,留一声叹息.... 第25章 刁蛮公主,最亮的星!(2) 有些生意是从酒桌上谈出来的,有些交情从是酒桌上开始的。 古韵典雅的包房里杯觥交错,佳俞穿着素雅的长裙,坐在洪处长的身旁。李达热络地往他杯子里加酒,不时用筷子介绍着台面上的菜品。 作为一个精于业务的老手,一口伶牙俐齿自然不在话下。比起李达的市侩,洪处长要显得儒雅从容。脸上有着略显客套的笑容,偶尔点头回应,缓解下李达独角戏的尴尬。 台面上的菜品泛着美味的油光,可佳俞从始至终都未曾动过筷子,一双眼睛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身旁的洪处长。 一个走仕途的男人,眼中难免没有老谋深算的浑浊,但这个男人的眼睛却很亮,亮得清澈。四十出头的年纪,眉清目秀,轮廓分明的棱角,精如刀刻。 熨烫笔挺的衣领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蓝,简简单单的衬衫穿在他的身上,有成熟男人的韵味。 这个男人,的确有着与众不同的气质。 “洪处长,初次见面我还没能跟您喝上一杯酒呢。”佳俞托着酒杯面带笑容。 洪处长刚举杯,身旁的李达插话进来:“诶小施,下个月再见洪处长的时候,可就要改口叫洪秘书啦。” 作为一个商人固然有着难以遮掩的浮夸和油滑,但这恰恰是官场之人所不悦的,饮下一口酒后,洪处长便更愿意与身旁识大体的佳俞交谈。 “施小姐看过去很年轻,却已经是市场总监了,佩服。” “哪里,洪处长您才让我佩服呢。我印象里那些当官的,要么是地中海,要么大肚子,您不一样,皮肤保养得好,似乎经常锻炼吧?” “小施!”李达一个严肃的眼神过来,然后堆起一脸笑容往洪处长的杯中加酒:“洪处长小施年纪小说错话,您可别见怪啊。” 李达的笑容很快僵住,手停在了半路,洪处长手掌盖住杯口,目光横了过来,假笑了两声:“李总监今天关顾着招呼我,也没见吃上几口菜,多吃点,别饿着了。” 扑哧一声,佳俞捂住嘴,差点儿没笑出声来。 看到佳俞笑,洪处长也笑了,只是到了他这个身份,丝毫不至于在一个商人面前藏着掖着。笑,就是放纵得笑,只不过他的笑始终都让人琢磨不透其中的含义。 李达的目光游走在洪处长和佳俞之间,精干的眼眸深处,兀自寻思着什么.... 夜色如水,月光清冽。静风开着车行驶在公路之上,一马平川。车内放在当下火热的流行音乐,他握着方向盘,后而跟着哼上几句,然后又莫名的笑起来。这段日子,他的心情一直很好。 玛莎拉蒂的车轮在路灯下反射着炫目的光泽,当车在十字路口左拐的时候,后视镜里出现了一个坐在路边护栏上,光着脚喝酒的女孩。 浅棕色的卷发,一袭雪白的长裙,静风有意无意地多看了两眼之后,踩下了刹车。将车倒退,缓缓停在了那个女孩的面前。车窗降下,他看清的女孩的脸,不是别人,又是那个顾家的大小姐,顾天星。 她脸上泛着粉红色的晕,眼神迷离,坐在高高的护栏上,双脚荡来荡去,脚下已是满满一打的啤酒罐子。 静风有种像踩下油门驶离的念头,但由于心情好,他选择走下车去。 “夜深人静的,你是想在这里扮鬼吓人呢,还是想招来色狼?”静风点燃一支烟站在她的眼前,一双惺忪的眼睛半梦半醒地看过来,口中还迷迷糊糊地说着什么。 “大..大哥~嘻嘻,是你呀~”愣是看了很久,她才认出这个男人的脸,充满酒气的笑容浮现而出,也不知该说她可爱还是无知。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没有家~没..没有..” “听话。如果你不说,我可真的走了啊。” “别嘛~”她忽然撒起娇来,一只手拽着静风的袖口:“来啊,陪顾小姐我喝一点~” 望着护栏上吊挂的塑料袋,里面还装着五六罐啤酒,静风摇了摇头也是觉得好笑:“我这可开着车,你是要让我酒驾?我是被抓进去了,你知道什么后果。” “你~你可别给我拽喔,本小姐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 “我知道,大半夜的坐在这里喝酒,也是没谁了。”静风摇了摇头,看了塑料袋里的酒,思忖了下,也是叹了口气:“好吧,今天算你走运。” 一把撑起身子坐上护栏,静风拿了罐啤酒。 “呲~咻~”顾天星学着啤酒罐的声音,手舞足蹈了起来。静风有些无语地看着她,她是真的醉了。 冰镇的啤酒在喉咙里滚动,静风打了个嗝,顿觉一阵舒爽,他好久没像现在这样放松过。无论是生活还是三联会,他始终保持大脑的紧绷。 卷发撩到耳后,顾天星的侧脸在路灯下格外的精致,忽然她眼神变得认真起来:“大哥,你有家人吗?” 静风的酒卡在了喉咙里,他的心冷了下来:“曾经有。”说完,他汹涌地饮入一大口酒。 “曾经?那我们一样,都是孤儿嘛~”顾天星嘴角扬着笑,一只手揽过了静风的肩头:“没事儿,姐和你一样,你并不孤单。” 望着她一脸醉醺醺却还故作镇定的脸,静风真是觉得好气又好笑:“你怎么会和我一样,星辰集团的董事长那是你的父亲。” “屁!放屁!”唾沫星子喷在静风脸上,顾天星鼓起了嘴来:“我才不稀罕呢!他就是一个衣冠禽兽!” 她忽然眯着眼狐疑地盯着静风:“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想着外面彩旗飘飘,回家依旧港湾,把我们女人当什么了?嗯?” “这么说你好像很懂男人。还有,你是女人么?” “是呀!我怎么不是啦!你看看我!不像女人吗?” 静风认真地看着她,然后认真地摇头:“不像。” 第26章 刁蛮公主,最亮的星!(3) “哼!我不跟你说了!反正你们男人都一个德行。就欺负我们女人善良包容。要不是这样,我...我妈也不会死...”顾天星的声音越来越弱,最后几个字几乎如蚊吟,可静风却听得很清楚,不由心头一凛。 “你母亲....”静风小心翼翼地问,甚至还不敢直接问,他知道这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意味着什么。他也感同身受。 . 身旁许久没有了回音,转头看去的时候,顾天星已靠在他的肩上睡着了。 “装死?家在哪呢?”静风眉头收了收,拍打了两下她的脸蛋:“你可别给我这么时候睡着啊!” 向来淡定的静风终于不淡定了,夜深人静,孤男寡女,酒过三巡,无家可归,他不放心将顾天星交给别人,但又不可能送到自己的家里。心下寻思了半刻,他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 十五分钟之后,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这个路口,一个穿着黑衬衫的年轻人下了车来:“风哥,叫我来有什么事吗?” “把车开到嘉恒广场的停车库。”钥匙丢给了他,静风扶着顾天星坐进了出租车里:“洲际酒店。” 离合器收缩,油门轰踩,午夜出租车的司机有着野性,转数表一路飙升,犹如过山车般飞驰在公路之上,伴随刹车清响,一道高雅的光照进车窗,门童拉开了车门,静风驮着顾天星往酒店里走。 把顾天星丢在床上,拉上落地窗帘,将空调按到27度,静风扯了扯领口,身上有着难掩的酒气。 顾天星舔着嘴,说着胡话,关于辱骂男人的。静风闭耳不闻,看着这个充满孤独的女孩,第一次有了怜爱的心,见她舔嘴的时候连头发都吃进入,无奈地坐到了床前,将发丝从她口中拨开。 这样一个细微的举动之后,他的手就永远的停在了那里。顾天星忽然睁开了眼,抱住了他的手,像个被人遗弃的孩子,满脸的苦楚:“你不要走,好不好?” 委屈和哀怜,似乎被她渲染得很好,静风的眼中出现了动摇。 并不是因为她漂亮和可爱,而是这个表情仿佛让静风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两个结,生结或是死结。 对于静风而言,死结无疑是他离世的母亲,母亲已死,这个结永远解不开,而他的活结就是佳俞,它却是慢慢被解开。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莫名的情愫,让得静风潜意识希望帮助她解开那个活结。 “好,那你睡吧,我暂时不走。” “暂时是多久?” “你什么时候睡着,我什么时候走。” 顾天星敏感得像根针,洞若光火:“那我不睡了。你得一直陪着我。” “给我个理由。” “我不够漂亮吗?” “漂亮,不,很漂亮。但那又如何呢?这叫做理由?” 顾天星抿着嘴,顿时觉得这个男人矫情得要命。自己这么一个美少女毫无防备的摆在他眼前,竟然还仰长脖子装起天鹅来了?如果他是女人,那就是故作矜持的****,但他是个男人,所以他一定是和尚,要么就是同性恋! 很显然,同性恋的可能性要大些。 想着想着,顾天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静风怪异地看她一眼:“你笑什么。” “没有呀,这不算笑。我很理解,真的,我身边就有很多同性恋的朋友。嗯~怎么说呢,我觉得吧~” “好了。我没有时间跟你讨论你的朋友,我想你也找不出什么理由。所以我该走了。”静风甩开了她的手。 “喂!你干嘛还那么酷啊,难道对你的朋友,都是这张扑克脸啊,好歹笑一个呀。” 静风起身,回头:“第一,如果你喜欢看人笑,去剧场听人说相声。第二,我不记得我有你这个朋友。” “那....那,至少留个电话嘛。”顾天星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矜持彻底碎了。 静风停下了脚步,想了想,拿起桌上的笔写下的电话,放在了她的床头:“没事别给我打电话。”说完,转身就离开了。 门轻声的关上了。顾天星脑海中回放着他离去的残影,嘴角翘着:“嘿,真是个难弄的小妖精,跟姐儿摆酷,装!真装!” 拱了拱鼻子,她的目光落向床头灯下那一串号码。都说字如其人,虽然只是数字,但可以看得出他写得一手漂亮的字。 “哼,姐就不信了,你还逃得出姐的手掌心?” 窗外的夜逐渐变得明朗,透过薄纱的窗帘有种淡淡的蓝。沈思明一夜无眠,坐在电脑屏幕前的他深思熟虑,直到门铃声响起的时候,那的目光朝落向了大门。 打开门,外头站着一个带着身形魁梧的男人,鸭舌帽压得很低,宽阔的脸庞在路灯下露出坚毅的光。 他的脸上有条刀疤,很深很长的刀疤,几乎横过了整张脸,即便他的鸭舌帽压得再低,也无法掩盖住。 沈思明个头并不矮,裸足站立就超过一米八,但门外的这个人从始至终都低着头,依旧高出他许多。 “你现在活得像个人,少了当年那个孤鹰的野性。”他终于开了口,声线很低,像是低音鼓。 “好久不见了,肥狗。” “六年了,我六年没有听到人叫我这个绰号了。”他抬起了头,露出一双犹如野狼般凶狠的眼睛。 “希望你不要恨我。” “从我离开铁牢的那一刻起,恨这个字已经与我无关了。” 沈思明笑了,侧开身子让他进来。走到厨房倒上了一杯水,递到他的面前,然后坐在了他的身旁。 肥狗看了眼桌面上的水,并没有喝上一口,目光移到沈思明的身上:“我在牢里听过你的事迹,你终于还是打上三联会的主意了。” “所以我才需要你。” “当年落在你的手上,我肥狗是心服口服。现在承了你的恩,我这条命也自然是你的了。但我想告诉你,你觉得一只孤鹰,能叼得起一头犀牛吗?同时还是奔跑中的犀牛。” 沈思明嘴角泛着浅浅的笑容,将水杯又朝他递进了几分:“你觉得如何能够推动一个几千吨的铁球?” 肥狗认真的想了想,摇头。 沈思明又笑了:“推自然是推不动的,但如果你在铁球的前面掏一个坡,你觉得呢?” 第27章 刁蛮公主,最亮的星!(4) 自古有言: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意指官商勾结,私相贿赂。在许多人的眼里,官定和商纠结不清,利益趋势不同道路上的人,成为了亲兄弟。 但这些许只是片面的现象,走仕途的人往往具备着大智慧。所以商人对于他们而言,无疑如过水的轻舟,偶尔需要却不是必要。在为官之人的眼中,商人是最愚笨的,他们所做的事情无疑就是金钱上的往来,玩得都是别人制定下来的游戏规则。 官却不同,他们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一个上午,洪海的办公室里进进出出的人就有不少,有些人坐下就谈起了生意,有些人面上露着笑脸,心底打着算盘。 洪海依旧是持着不阴不阳的脸,只是伏案工作,这些人的话左耳进,右耳就出了。他很清楚,有些人交朋友,交的是情谊,有些人,交的是关系。而他现在的身份,决定于每天总会有不少人上门“交朋友”,而到了他现在这个年纪和工作的阅历,很多人和事已经入不了眼了。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一天下来也只有午饭的时间清净得多,但也就是这个时候,约饭的电话,总是响个不停。 洪海坐在办公桌前,上下翻着号码,脑海中出现了一张女孩的脸,那个前不久与他吃过饭的女孩。一个让他想起故人的女孩。 她这会是在工作,还是像许多白领那样选择在午休的时间,坐在咖啡厅里刷着手机,或是像大多年轻女孩那样,逛着商场? “喂,施小姐吗?”洪海终于选择打这个电话,也仅仅是想打一声招呼。 “洪处长您好,我是佳俞。”对于佳俞礼貌性的回答,洪海只觉得有些生疏。 “你们的标书,我看过了。如果你下午有时间的话,可以来我办公室一趟。” “真的吗?那太好了,我等您这句话已经好多天了呢。” “好,回见。” 女孩的笑声在电话里回荡,洪海靠在办公椅上,内心有着一种莫名的期待。对于一个接近四十岁的男人来说,除了权利与财富,似乎没有什么能够激起这种情绪了。 到了他现在的身份,已经无须假扮纯情了,想要什么,便是召之即来。但他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毛头小伙,内心翻涌着波澜壮阔。 又是一个忙碌的下午,洪海忙完了上头分配下来的工作,有些疲惫地靠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敲门声恰如其分的响起。开门,佳俞站在他的眼前,是他幻想的那样亭亭玉立。 “像,真的很像。” “洪处长,您说什么呢?” “哦没什么,请进。” 佳俞在沙发上坐下,洪海倒上一杯水,放在了她的面前,脸上始终有着笑容。 佳俞四周看看,不尤欣喜的看见强上的字画:“洪处长还精通书画呀。” “略懂而已,商人喜欢追求高雅,听听歌剧,打几场高尔夫,大多是焚琴煮鹤。我呢,毕竟喜欢根本而纯粹的事情。” “洪处长的意思,商人都是数典忘祖喽?” “不,路不同,追求自然不同,甚至向世人展示的表象也不同。一场高尔夫,在商人眼里就是场生意。我处在这个位子,金钱对我而言只是一串数字,没有根本意义,如何在纷杂的社会保持一个淡如水的心,才是我所需要去努力的事。” 佳俞静静地听着他的话,这个年纪的男人,就好像一本书,任何一句话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理解。在他的面前,佳俞仿佛觉得自己就像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女孩。 第二次见洪海,他穿着普通的浅灰色衬衫,整齐而干净,除了那支老款的手表,身上没有任何一处光鲜亮丽的装裱。但却有种愈发让人想去了解他的魅力。 洪海走到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标书和一个信封。 “你们的标书我看过了,你们这次是以乙方单位的身份进驻投资。车站你们造,钱你们投。看起来是个公益事业。政府需要做公益来换好处的人,但你这,太明显。” “啊?您这话的意思我没懂。” “拿回去吧。跟政府打交道没那么简单。” 洪海打着官腔,重复着模棱两可,像许多仕途青云的人一样,懂得怎么打太极。佳俞估摸着心底那一丝小小的希望,今儿算是要破灭了。 从市政府大楼出来的时候,佳俞脸上挂着满满的失落,这是她回到中国后,第一次在商场失利。为了排解心头压抑的郁闷,她约了白璐吃完饭。 简约的包厢里,端菜的服务员进进出出就有七八回。可端上来的菜虽然精美,却还没麻雀肚子大。白璐瞅着今儿不对啊,佳俞一脸愁容不说,似乎还准备着大出血。 “佳俞啊,你今儿个出门没吃药吧?你要是跟我说晚餐吃的是满汉全席,我早就旗袍加身赴宴了。” “你就吃吧你。”佳俞鼓着嘴,一肚子委屈不知道能不能被填满。 一块蜜汁莲藕入口,白璐感觉甜到心里去了,两只眼睛很是享受地眯着,说:“你说我们之前怎么没来过这家呢,这蜜汁莲藕也太好吃了吧!” “诶!对了。”白璐张开了眼,伸着脖子看她:“这几天怎么没看你和静风在一起啊?干嘛,吵架啦?没理由啊,就静风那好人脾气的。” “咱俩吃饭,能不提静风吗?”佳俞白了一眼,托起酒杯就往嘴里送。 看她着样子,白璐嘴角泛起一抹颇有意味地笑:“我想也是。静风再好,你也看不上的。” “不是看不上...只是...”佳俞刮肠搜肚,也找不出个合适的词,于是只能说:“不合适吧。” “好吧。生活毕竟不是电视剧,日子要想过得好票子肯定少不了。姐妹儿我还是支持你追逐更好的选择。我也不信静风这么多年没找对象是因为你,八成他这条件,也没人看得上吧。” 第28章 刁蛮公主,最亮的星!(5)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以为遇见爱情,就是一辈子。现在长大啦,那个人是谁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个人能不能帮你完成你完不成的梦,能不能在有限的生命力,给你最大的满足。” 台面上的菜来得快,去的匆,佳俞一面说,一面喝着酒,有些老上海女人特有的忧郁。 白璐第一次觉得她被佳俞教育了,教育得很透彻,说得很有道理,所以她很自觉地喝下杯子里所有的酒。打了个嗝:“哎,当你认为和爱情靠得越近的时候,才越危险,因为那个时候你的眼睛是被蒙蔽的。而当你看见爱情以外的东西是,你往往才是清醒的。” 白璐脸颊泛着粉色的晕,眼神却很坚定:“我一直担心你活在过去,直到现在才发现,你理解的爱情比我要透彻,咳,小女子甘拜下风了。” 一顿饭的时间,她们仿佛渡过了一生.... 夜黑风高,孤灯难明,月光在乌云的遮蔽间时隐时现,一辆崭新的黑色迈巴赫停在了甬城边郊一处废弃的工厂前。车窗降下来,一支点燃烟的手伸出,迥然地目光在黑暗里泛着冷冽。 “老大,我们到了。”驾驶座上的中年人站在车门旁说着,待得静风点头的时候,他便小心翼翼拉开了车门。 皮鞋踏在铺满落叶的水泥地上,在寂静的环境里发出清脆的响声。静风一支烟夹在手上,另一手插着口袋,望着这座在孤灯下有些阴森的工厂,眼底倒映出一个逐渐朝他走来的人影。 那是一个身形魁梧,鸭舌帽压得很低的男人,缓缓从工厂的黑暗里走来,伴随他走近,静风踩灭了烟头,冰冷许久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人如其名,肥狗,欢迎你回来。” 肥狗握住了静风伸出的手。凭借他这个黑道老前辈的阅历,仅仅握了个手,他便能察觉到静风深藏不露的本领。 “六年了,六年的铁窗生涯,让我几乎做梦都幻想重回这个世界,即便闻一闻空气了活人的味道也好。” 静风笑了,肥狗就是肥狗,说起话来都像极了一条饥肠辘辘的猎狗。 “在牢里的时候,就不少听过三联会的韩静风,风哥。今日一见,果然不简单。” “肥狗兄弟不必抬举,既然回来了,那么以后都是自家的兄弟。你是前辈,我没什么资格在你面前充大哥。所以不必对我拘谨。先上车吧,兄弟们还等着给你接风洗尘。” 中年人拉开了车门,静风与肥狗坐了进去。车灯亮起,照亮了周遭荒芜的田埂。 豪乐会最大的包房之内,堂口弟兄早早在此等候,等暗棕色的大门开启的时候,整齐洪亮的声音让得开门的小姐都差点儿没吓出病来。 “风哥!” 包房里共分十桌,共来了一百二十多号的弟兄。清一色的黑色西装,和门口整齐停放的一排奥迪车,让得迎宾的小姐和门童都吓得不敢多说一句话。 正席主座上,静风举杯介绍了肥狗,并宣布了他重新回到三联会的消息。肥狗因此连吹了五瓶的啤酒,然后挨个给兄弟们敬酒“打通关”。而令人惊讶的则是,当酒敬到堂口二把手沈思明的时候,肥狗的脸上一点酒色也没有,过程中他甚至也没上过一次厕所。 光凭这等酒量,就足以让在场的弟兄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肥狗,真是好酒量。”沈思明眯着眼笑着。而肥狗依旧是持着那张犹如钢板一般僵硬,不苟言笑的脸。只是用眼神稍稍示意了下。 “肥狗,这是我的好兄弟沈思明,在帮会遇到什么问题大可以找他。”静风拍了拍肥狗的肩膀。 “思明,肥狗刚才牢里出来,对于帮会肯定是要适应一段时间,劳烦你多照顾了。” “风哥一句话的事情。不过肥狗,现在的三联会和六年前不同了,做得都是正经生意,我可是听闻过你之前的事迹,什么东西该碰,什么东西不该碰,六年的牢饭,希望你也长记性了” 沈思明的话里带着刺,偌大的包房里顿时寂静无声。肥狗的表情明显有变,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沈思明。 静风沉下脸,酒杯伸到了两人之间:“好了,过去的事情不必再提。都是自家兄弟,不要因为陈年旧事伤了和气。” 沈思明阴冷下来的脸很快露出了狡猾地笑:“风哥说得对。肥狗,我刚只是提醒一下而已,如果觉得不痛快的地方,兄弟这里敬你一杯。”他将酒杯递上前去,肥狗鼻孔里热气冲出,也是将酒杯碰了上去。 杯还未碰到,沈思明忽然一不小心的喊了声,手中的酒杯摔在了地上,碎了。 “哎呀,瞧我这酒量,不行喽。才喝了几杯就晕乎乎的。”沈思明手腕搂着脑门,装出一副酒后恍惚的模样。 “思明!你跟我过来!”静风怒目而视,甩手走出了包房,沈思明跟上前去,步出门的时候,还回头看了肥狗一眼。 “思明,有些话应当放在台面上说么?”静风背对着他,点燃了一支烟。 “静风,我想你也有怀疑,一个走私枪械被抓起来,甚至还有前科的人,能六年就放出来吗?” “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你要隔岸观火,也不能明面上就让人察觉出来。你觉得刚才,像你么?”静风向后撇了一眼沈思明。 “你会这么说,说明你也怀疑他。那为什么又接纳他回到三联会。六年了,他在帮会里已经没有威信了,如果你不允许他加入,他根本就没办法回来。” “思明,你认真的想想我为什么这么做。你是否怀疑过,他是警方派出的卧底?” 沈思明不假思索地点头,忽然想到了什么:“你的意思。如果他真是警方的人,那么反倒可以帮助我们进行反侦察?” 月光下,静风的嘴角扬起一抹笑容,一口浓烟吐出,他淡淡地点了点头:“这就像是象棋,他们所认为跃过楚河的棋子,其实就是我的炮台。” 第29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1) 同样的夜晚,不同的地方。一条街的距离,仿佛分割了两个世界,高雅和低俗。一边是充斥着金钱欢愉,美女如云的豪乐会。另一边是丝竹绕耳,古色古香的素餐馆。洪海选择在这里与佳俞共进晚餐。 两杯茶水,三盘素菜,远离了红酒佳肴,佳俞第一次觉得这样的气氛依旧显得浪漫而富有内涵。也许是因为她面前坐的这个男人。 走仕途的人,身上是没有铜臭味的,但却永远崭露着一种久经沙场的老练,和掌控权势的气度。 到他这个年纪的男人,已经不需要华丽的装裱来掩盖内心的虚无,他总是穿着单调颜色的西装,不像年轻的小伙喜欢夸大其词,他的谈吐斯文有深度,让你仿佛在听一段故事,慢条斯理间感悟其中的哲理。 这样的男人,好像自带着一种磁场,让你不知不觉,弥足深陷。而这样的男人并非没有弱点,唯一能够使他们臣服的,只有女人。 佳俞,就是这个女人。 素雅的碎花长裙,清秀的脸庞不施粉黛,她只需要优雅地坐在那里,便足以周围男性的目光,在她一颦一笑间心神摇动。 “我曾想,洪处长这样身份的人,一定有很多大老板抢着和您吃饭呢,没想到我还能被您约着,真是荣幸呢。”佳俞同样有着这个年纪的女孩所没有的成熟和精明。 “施小姐,哦不,施小姐喊着怪生分的,我比你虚长几岁,还是叫你小施好了。”洪海的脸上有着笑容,温文尔雅,不显猥琐:“我倒是要感谢你。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这个时候应该享受属于她的时光,而非是配一个中年人吃饭。” “我哪有什么自己的时光啊,从签下劳动合同的那天起,我就做好把青春献给公司的准备喽。” “青春,其实从你踏上社会的那一天起,它便不复存在了。所以你献给事业的,是你的时间。时间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是宝贵的。公司总归是别人的,时间却是自己的,所以更多的时候不要让工作耽误了时间。” 佳俞听得很认真,眼里泛着光:“洪处长,您真像一本书。感觉和您聊天,能明白很多道理。您对一切都看得这么透彻吗?” 洪海笑了,他觉得当这个女孩露出眼神时,竟是那么的可爱。冲着这一点,他选择回答她:“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唯一的真理,不同的阅历取决于你对事物的理解不同。你认为我看得透彻,那是因为你的价值观和我是一致的。所以我们能成为朋友。” “那您的意思,我们现在是朋友?我能够和您这样身份的人成为朋友吗?” “当然,为什么不呢?” 佳俞开心得笑了,两只手捧着茶杯,像个孩子。 看着她的脸,洪海脸上挂着笑,眼神却变得狡黠,他忽然有意思地问:“那作为朋友,我想知道,像小施你这样才貌出众的女孩,生活中一定有不少追求者吧?” 佳俞紧抿着,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也许有。但好像只有那么一个男人始终出现在我的生命中,该怎么说呢?他似乎真的很喜欢我。但我对他仅限于友情...” 洪海喝了口茶,说:“相恋不如相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人们把矢志不渝视作一种赞美,但更多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时间也许会让我们了解一个人,但却不一定能够爱上一个人。” 说完,他又笑了:“物是人非是爱情故事人所常见的。所以我很钦佩这个年轻人的痴情,同时我也很羡慕他能够比我更早的认识你。” “啊?洪处长是什么意思呢?” 洪海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他目光深情而诚恳:“无论你是如何看待自己,但请相信我。小施,你的确是个值得让人心动的女孩。” 佳俞不说话了,眼神有着闪躲,羞涩地将头低了下去。 时间悄然流逝,当洪海和佳俞从素菜馆出来的时候,夜已入深,对街的豪乐会进出着醉酒的人,偶尔嚷嚷几句,吵得街上闹哄哄的。 夜晚的风有些阴凉,洪海脱下自己的外衣劈在单薄的肩上,心里有种将这个小女人拥进怀里的冲动。但成熟决定于他只是轻轻揉了揉她的肩,并没有过分的举动。而佳俞的手却是轻轻缠上了他的腰,将头埋入他宽阔的胸膛。 正在这时,静风恰好在几个小弟的护送中走了出来,正准备坐上车的时候,目光忽然停在对街素菜馆的门口。 “先把车开回去。我突然有些事。”静风眼神如刀,锋利地让人不敢多说一句话。 耳边回响着刺耳的车笛,他是无旁骛,径直地穿过街道,来往的车灯打在他的眼底,有怒火的光。 他本想在这个夜给佳俞打一通电话,也许是寒暄片语,也许是彻夜长谈,他幻想自己天真烂漫的小兔这会儿一定托着腮望着天上的月亮发呆,或者听着音乐哼着歌。但任何一种臆想都绝非是眼前这个场景。 不是星星月亮和纯净的女孩,而是在灯红酒绿的街道上和一个中年男人举止亲蜜的搂抱! “佳俞。” 静风轻轻的唤了声,然后不动声色的站在那里。即便他的心头有着怒火,但在外人的面前,他依旧给予了尊重。 洪海看着静风,这个年纪轻轻的小伙,穿着件整洁而普通的西装,头发梳得很干净,和一般的都市白领没有什么差别。但他的阅历却隐隐告诉着自己,这个年轻人的眼神中有着一种特意掩盖的领导者的气场。 佳俞回过头,惊讶万分,但却没有表现得很明显。嘴角很快浮起一抹笑容,走上前去亲昵地搂上静风的胳膊,将他带到洪海面前。 “洪处长,他是我的弟弟,施静风。” “弟弟?”静风皱起了眉头,这是十几年来,自己第一次成为佳俞的“弟弟”,而且还是在一个陌生男人的面前! 第30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2) 夏天的雨像是女人的月经,一个月总会来一次,一次就是好几天,还从来就没准过。 窗外的雨忽近忽远拉着帘幕,痕迹散漫地掠过街角,总会有人把包举在头顶奔跑,总会有孩子在水中打闹。 雨水打在咖啡厅的落地窗上,屋里的热气在窗上形成各种形状。顾天星百无聊赖的用手指勾画着,或是几个哭脸的表情,或是那么一句:你在干嘛? 身后的几名中年人表情怪异地看着窗户上的图案,面面相觑,相互耸了耸肩。 大而拥挤的咖啡厅,他们显得格格不入。没有咖啡,没有座位,像几座铁塔屹立不动,将顾天星隔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 她有时会回头看看这几个人,第一次明白,也许《围城》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有时她甚至会觉得自己就像动物园里的动物,永远在一个普通的场合,显得特别。她似乎也早已习惯这种被人当成国宝的感觉,直到前不久和司机策划出逃,整一个礼拜,她夜夜笙歌,肆意沉静在没有束缚的放纵当中。 她忽然想起了静风,这个第一次能和自己面对面接触的男人。 “他在干嘛呢?”她眼睛里有光,两只脚盘了起来,笑眯眯地打了个电话。那头的声音不出所料的冷淡。 “猜猜我是谁呀?”顾天星捂着嘴偷笑,但静风却几乎不用思考的说出了她的名字。 脸一下就沉了下来,顾天星扁着嘴:“你就不会装一下啊!你知不知道,你有时候真的很讨厌。” “有什么事吗?” 顾天星其实很想说“没事不能给你打电话吗?”但她还是忍住了,一直沉默了很久,眼珠转了好几圈,才憋出了一句话:“我....我被绑架啦!”她的语气显得迟钝而生涩。 当这一句话脱口而出的时候,咖啡厅顿时安静了下来,周围的目光避犹不及地看过来,警惕地打量着那几个西装笔挺的彪形大汉。 “绑架。那一句猜猜我是谁,就应该是绑匪说的了。好了,如果你只是无聊,请找个同样无聊的人,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就这样。” 没等顾天星再说什么,电话那头便是无尽的忙音,冰冷的像是夜深人静的水滴声。 顾天星鼓着嘴,满肚子的怨气,这个男人在她面前永远是那副冰冰冷冷的表情,像个僵尸一样没有温度。 “臭僵尸!”她撅着嘴,把静风的手机备注名都改成了这个。 心头莫名有种冲动,她很想看看这个男人紧张起来会是什么样子。或者说,这个男人到底会不会因为她而紧张。 吸管在冰块里吸出燥耳的声音,顾天星眼睛眯得像只狐狸,暗暗盘算着什么.... 窗外的雨声无法穿透市政府办公室的窗户,办公室里有种和谐的安静。 洪海伏案,全神贯注。一道不知哪个世界传来的敲门声,惊扰了他。拉开门,是一头秀发湿漉漉黏在脸上的佳俞。她显得有些狼狈。 洪海急忙从衣架取下外衣披在她的身上,然后拉着她的手坐在沙发上,递上了一杯热茶,和几张纸巾。 佳俞擦拭着头发上的雨水,脸上的笑容有些尴尬:“真不好意思洪处长,让您看到我这幅模样了。” “雷雨天气,出门最好备一把伞。工作总归是公司的,身体才是你自己的。”洪海语气中有着严厉,眼神却很温柔,一遍遍的将纸巾递给她,并将擦拭好的纸巾收拾好。 “知道洪处长不喜欢迟到的人,这着急出门就忘了嘛。再说了,要是知道出租车进不了您这皇宫,我就让个同事送我来了呢。” “皇宫?”洪处长忽然笑了,看着这个小女人一脸委屈却还有心情打趣,深觉可爱。 “会开车吗?” “在美国的时候开过,回国之后想开也没有这个条件了。” 洪处长点了点头,起身走回办公桌前翻了翻,从抽屉的信封里拿出了一个钥匙:“我这有个朋友,人移居到了国外,车就暂时寄放在我这里。你就暂时拿去开,等我那朋友回来了,再还给他。” 看着面前的钥匙,佳俞清楚地看见上面蓝白交错的标致,不可置信地说:“这是您朋友的车,我怎么能开呢。再说了,这可是宝马,要是出了事故我可赔不起呀。” 洪海浅浅一笑:“如果开车的人都像你这样提心吊胆,那事故可就接连不断了。好了,自然给你,就放心拿着开。如果是担心油钱,我这还有一张三年的加油卡。” “不不不,车都收了您的了,再要您的卡,我这都成什么人了。”佳俞瞅着钥匙,然后又看了眼洪海:“您又不是我的什么人,真的愿意把这车给我开吗?” 洪海喝了口茶,抿了抿嘴,表情显得有些严肃,沉吟了许久,才说:“小施,我也许还不是你的什么人,但我却是你的朋友。朋友是相互帮助的,是在这个相对冰冷的社会,真正关心的人。” 洪海说得很认真,目光中有浅浅的炽热。佳俞抿着嘴,嘴角泛着酒窝。 “所以,请你不要拒绝一个关心的朋友。”洪海把车钥匙又移近了几分:“我希望在这个城市里,能尽可能的给你帮助。” 佳俞笑了,不再掩饰内敛,灿烂的笑了。 洪海回到了办公桌前,手指轻轻敲打着键盘,眼睛里有着笑意,看着沙发上的佳俞:“作为朋友,我帮了你一个忙。我也希望你能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是我能帮您的吗?您说。” “首先作为朋友,你就不该用“您”这个称呼,朋友间没有辈分。至于你要帮我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在这里等我一个小时。我还有几份报告要拟,等结束了,陪我吃个饭。” “啊?就这么简单啊?”佳俞惊讶地看着他。还以为像他这样身份的人,口中的“帮忙”该是多么艰巨而高大,没想到,仅仅只是陪他吃顿饭? 第31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3) 废弃的仓库,昏暗而潮湿,阳光穿过破碎的窗户照射进来,有飘浮的尘埃,空气中难掩的恶臭。 “喂!绑紧点!你当他是白痴吗?要是让他看出来这是演戏,我要你好看!”顾天星坐在凳子上,一脸的娇怒。 身后模样实诚的中年人将她五花大绑,额头的汗水顺着脸颊滴落在颤抖的手上,这可是自家的小姐,绑得紧了,留下印子也弄疼她,绑得松了又引一顿骂。 “诶你!对,颜料再给我加点,这血也太假了!还有你,假尸准备好了没有?别整个塑料模特,要硅胶,硅胶懂吗?....喂!说了几遍了,不要戴墨镜!你是绑匪,不是骇客帝国的特工!” 偌大的仓库,像一个电影片场,七八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忙进忙出,焦头烂额。顾天星像把刀,明晃晃地指挥着一切。只为了一场,策划已久的“绑架案”。 这几个中年人面露无奈,配合着“鬼灵精”玩着猫捉耗子的游戏,他们都是她的保镖,而现在却要充当起场工的角色。 噗哧,顾天星捂嘴偷笑,脑海中已经编织出那一幕幕电影里的桥段。女主角深陷阴谋遭遇劫持,男主角单枪匹马,奋不顾身的闯入贼营,在枪林弹雨中救出了他心爱的女人,然后抱着她义无反顾的奔跑,逃离这个危险的世界,前往幸福的过度。 “从此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哎呀~好浪漫呀~”顾天星害羞地捂住了脸。 “小姐,一切准备就绪了。”一道沉稳的声音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她的臆想。顾天星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给静风拨去一个电话,眼中带着笑意。 电话响了两声之后,那个熟悉的声音传入她的耳朵里:“大哥!我被绑架了!”她尽可能的让自己显得紧张,焦虑,不安。 “绑架找警察,打我电话干嘛?”这显然不是她想像的那种台词,于是她嘴一扁,又说:“绑匪说了,要钱,要....要一百万!” “那应该找你父亲,找我干嘛?”说完,电话就挂了。 两句话,他似乎看穿了一切,顾天星气得跺脚,嘴撅得像只鸭子。她自认为自己的演技已经可以和一线演员媲美了,但他还是能够单凭三言两语就看穿了整件事情。 她算是明白了,一个男人如果太过聪明,你肚子里的花花肠子根本逃不过他的眼睛。她哀声叹了口气,这大半天算是白忙活了。 “顾大小姐,还是让我来帮你吧。” 忽然一个声音似近而远的传来,光线明亮的铁门外,出现了几个陌生的黑影,周围的保镖骤然警惕了起来,筑起人墙挡在了她的前面。 “你们是什么人?!要做什么!” 皮鞋的声音由远至近,顾天星能清楚地看到,面前的保镖们隐隐向后退开的碎步子。 向来不可一世的她忽然也是紧张了起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也不知这些人是谁,她只看到半秒钟之后,一颗无声的子弹穿过她面前一个中年保镖的后脑,鲜血溅洒在她洁白的衣裙上。 她的大脑在零点一秒内一片空白,直到那个中枪的保镖向后倒下的时候,她才高声尖叫。 “啊——!” 视线内,那几个陌生的黑影穿梭而来,以敏捷的身手,三两下撂倒了惊慌失措的保镖们。 装着消音器的手枪在一个额头有刀疤的男人手中,对准一张张狰狞抽搐的脸射去窒息的子弹,绝望的喊叫声几乎在一瞬间销声匿迹.... 鲜血顺着额头上的弹孔流出,混杂着乳白色的脑浆,泼墨大片的猩红。这一刻,她想叫也叫不出声了,从小到大,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在如此真实的死在眼前,一种血腥的冲击让这个大小姐瞬间陷入了愕然不知所措中。 由于害怕她浑身颤抖,由于紧张她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每一根发丝,每一处细微的毛孔,都在紧绷。 她顿时丧失了视力,根本看不清这些人的脸,只知道他们一共五人,拿枪的人额头上有道疤。 冰冷的枪头贴在顾天星粉嫩的脸颊上,一张长满青春痘的脸凑近了她,声线低沉,恐怖:“原来像你这样的大小姐,还喜欢玩这种游戏。亏我兄弟们苦心调查你这么久。” 他像吃过虫子,嘴里一股腐臭味,顾天星不由侧开了脸,却躲不开那贴在脸上的枪口。 这同样她第一次和真枪零距离的接触,第一次闻到枪口里飘浮出硝烟味。 “你们要钱吗?我..我的钱包里有一张信用卡,可以透支五十万。” “五十万?”那个男人的语气里充满了嘲笑,可他的脸却如闪电般冰冷了下来:“你当我是什么!五十万,五十万就能换星辰集团千金的命?” “那..你们...要多少?”那双犹如野兽般的眼睛紧紧盯看着她,一声咆哮,吓得她连说话的都带着颤抖,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了。 “你也看到了,我们一共五个人,要得也不多。”他咧开了嘴,露出一排层次不齐的蜡黄色牙齿。然后伸出了五根手指在顾天星的眼前晃了晃。 “五百万?” “加一个零。”他眼中有着胜券在握的笑,但这种笑很快消失了。“我没有。” “我知道你们没有,但是你的老爸,星辰集团的董事长顾天雄有!现在就打电话给他,你就能保住一条命!” “不要。”她眼中忽然少了胆怯,目光决绝。 那张本就丑陋的人在这一刻几乎扭曲到变形,他愤怒地咆哮者,将手中的抢对准地上死去的人,眼瞳之中布满了血丝,恶狠狠地盯着顾天星:“你认识他们么?我问你认识他们么!” 扳机扣下,子弹穿过了冰冷的身体,一遍一遍,鲜血溅洒四处。这样血腥的场面绝非一个年纪不过二十岁女孩所能承受的,她缩着身子,一手捂住眼睛,一手捂住耳朵。 粗鲁地扯下她捂住眼睛地手,那个男人用尽全力朝她怒吼:“看清楚了!” 第32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4) 地面上的鲜血散泛着刺鼻的腥味,那个粗鲁的男人一遍又一遍的在她面前演示着什么叫做残忍。 终于内心最后一根弦压断了,顾天星选择了妥协。而当手指拨动通讯录的那一刻,她忽然灵机一动已非常短的时间修改了备注。 下午三点四十分,静风结束了工作,从公司出来,坐进了车里。正要驱车赶往甬城郊外的会所。手机却在这时响起,他是个谨慎的人,所以他从来不存任何人的名字,但凭借极高的记忆能力,当屏幕亮起一串数字的时候,他就知道,电话的主人就是顾天星。 他不想与这个女孩有太多的纠缠,花季少女的幼稚是他这个年纪的心智所不能接受的。 但也许是心底深处某种古怪的情绪在作祟,他终究还是接起了电话,本能的选择沉默。 “顾董,您不需要惊讶,没准儿这种电话,您接过不少。” 后视镜里,静风的脸瞬间沉了下来:“我女儿在哪里?”他压低了声线。 “跟您这样的大企业家通电话就是省事,还不用我多说,您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开门见山,要钱不要命。” “你们要多少?” “这...”那个男人瞄了一眼顾天星,笑了笑:“这得看您女儿值多少了。” “我要确认她还活着。” 男人把手机抵到顾天星的耳边并给了她一个凶狠的眼神:“好好说话。” “爸~”顾天星喊了一声,泪中有泪。可很快又忍不住笑出了声。那男人看得古怪,也是皱起了眉头,一把夺过了电话:“好了,声音您也听了,现在是时候开价了吧。” 点燃了一支烟,静风望向窗外:“五千万。” 那个男人眼睛一亮,电话里的数字正是他理想的价码。将头发撂倒脑后,他笑容里充满着贪婪:“爽快,五点整,准备好现金,放在西郊桥头我会派人来取。这中间电话您就别打了,我会定时给您电话。”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来,把她带走。”男人一声令下,两个同伙便上前抓住顾天星的胳膊将她往外拽。 “你们要干什么!要带我去哪里!”顾天星惊慌失措,下一秒一股巨力敲击在她的后颈,两眼一黑,昏厥了过去。 男人看了眼手机,然后放在凳子上,吹着口哨悠然离开了。 马巴赫的后座上,静风陷入了沉思,驾驶座上的中年人几番犹豫,也是询问道:“老大,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眼皮抬了抬,静风淡淡地说了两个字:“绑架。” “绑架!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动三联会风哥的女人?老大,我看不然先定位下那手机吧?” 浓烟在后座内缥缈着,静风眼中掠过一抹精芒:“他敢用女孩的手机给我打电话,就说明他要的就是我们定位,他也早已做好的准备。这个时候,他们早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了,接下来,他每换一个地方,就会换一部手机给我电话,我想这个时候,那女孩应该是昏迷的状态。” “那...那咱们真的给他五千万啊?” “五千万是那个绑匪心里的价位。”静风笃定地说。 “老大,这你都算得到啊?” “跟了我这么久,这点水平都没有么?我问你,一辆车最多能做几个人?” 中年人想了想,回答:“五个如果是面包车或者商务车,那么就是七个。” “你觉得绑匪会愿意一份钱七个人分么?所以,那正好是一辆车,而且是能够将人绑好放置后备箱的小型轿车。五个人,以那女孩的价值,五百万太少,那自然就是五千万了。” 话说到此,静风眼神有了一些变化:“我猜想,他们竟然如此有恃无恐的用女孩手机给我打电话,那么很显然,他们也一定敢让女孩看见他们的模样。这只有两个可能,要么就是这五个人有着十足的自信,要么就是...” “他们要钱...也要命!”中年人骇然地说道。 “那我们该怎么做?” 锋利的眉毛微微一蹙,静风思忖了半刻,嘴角忽然有着笑容:“其实他们有个致命的问题。那个绑匪很聪明,但却是个贪婪的人,贪婪影响了他的判断。五千万的现金,除非重载卡车,否则如何能够装下,而且得有多少人合力才能搬动。运载数千万现金的货车行驶公路上,难道真当那些交警是傻子?” “而可笑的是,他却让我把钱放在桥头,显然他没有想好。不过以这个绑匪的智慧他很快会想到这一点,所以下一通电话,应该是告诉我,五千万分多少次,分别放在什么地方。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会有两个要求,把钱换成美金,分五次放在不同的地方。” 静风的侦查力无疑是让中年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一句话不说,静静地听着,仿佛参与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破案。 “老李,你去准备五十万美金的现金,不要用现金条分好。从以上几点,我可以断定,这批团伙是第一次作案,毫无经验,所以他们分不清五十万美金和一百万美金的重量。另外召集弟兄封锁所有西郊桥头周遭的小道,切记不要打草惊蛇,我只要知道他的行动轨迹就行。” 降下车窗,浓烟在疾驰的风中飘散,静风目光锐利,早已在心下勾画出精密的计划。 通往北海城区的高速公路上,一辆飞驰而过的老款桑塔纳轿车,沉甸甸的后备箱发出了浅浅的动静。漆黑闷热的空间里,顾天星睁开了眼睛,口被胶带封住,手脚和腰都被粗绳所绑。 叫又叫不出声,动又动弹不得,在这狭小密封的空间,稀薄的空气,让她连呼吸都成为了一种奢侈。恐慌的泪水顺着眼角滑落,她此刻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静静的等待,静静的祈祷,祈祷一切真如她最初幻想的那样... 女主角深陷劫持,男主角单枪匹马,奋不顾身的闯入贼营,在枪林弹雨中救出了他心爱的女人,然后抱着她义无反顾的奔跑,逃离这个危险的世界,前往幸福的过度..... 第33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5) 没有颜色的世界,没有时间的夜晚。 一切似乎正如静风预料的那般上演,洋基队的棒球袋被五十万美金塞得变形,如约放置在西郊的桥头。一个飞驰而过的摩托车随手拎起绝尘而去。 脚下,静风的电话如期而至,电话的那头,男人告诉他等第一笔钱到了,他将会告知下一个现金的放置地点。 按下手机,静风命令三联会所有的弟兄在驻守在每一个街道上,甚至连下水道都不要放过。 月光变得清冽,照耀在一片阴暗潮湿的街巷里,摩托车的灯光从远处打来,静风将身子掩蔽在一个看不见的死角,待车从身旁呼啸而过的时候,一枚子弹击破了后轮,一个穿着夹克衫带着安全帽的男人从摩托上飞了出去,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摔得爬不起身来。 安全帽被用力扯拽下来,出现在他面前的是静风冰冷孤傲的脸。他的身后站着四五个彪形大汉,每个人的胸膛之上都刻着一个显眼的“联”字。 “三...三联会?”一口唾沫吞下,那个人茫然失措间还不知发了什么事。 “你叫什么名字?” “李...李三。”枪口抵在他的脑门上,让他不敢有半句谎言。 “你的同伴都叫你什么?” “猴子....”他瑟瑟发抖,怎么也想不起自己何时惹到三联会的人。 “现在要去哪里?” “北海...清水湖村38号。” 他是个诚实的人,正如他的脸,老实巴交。该问的问完,就见静风身后的人冲上前里,将他拖入了巷子当中。 十分钟后,换上新轮的摩托重新启动,排气孔轰隆作响,长烟滚滚而起,呼啸离去。 摩托车还是那台摩托车,夹克也同样还是那件夹克,维度不同的是,穿上夹克,骑上摩托的人,已经变成了静风。 一路将马力轰到最大,静风通知了在北海的弟兄,自己却已更快的速度赶到了现场。 那是静临清湖旁的一处民宅,蜡黄的灯光打在水泥墙上,映出了几条影子。静风抽了一根烟,戴上口罩,敲下了门。 “谁?” “猴子。” 开门的是个头很高的胖子,黝黑的皮肤,肥厚的双下巴,戴着一顶明显小上几号的棒球帽。 见到了静风他显得很兴奋,尤其是当他看到那个鼓鼓的棒球袋时,几乎忽略了静风脸上的口罩。“干得漂亮啊兄弟!”他用力拍了拍静风的肩,将他领入了民房中。 民房不高,天花板是粗木搭建的,房里各个角落都放着吃剩的泡面桶子,几包榨菜,几团发黄的手纸和用过的避孕套。这似乎是这民房的客厅,等穿过一条狭长黑暗的过道时,静风才和那个胖子走进了房间。 房间里坐着三个男人,围着一张方凳,旁边挂着一盏台灯,借着光饶有兴趣的打起了牌。屋子里有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个泪眼婆娑的女孩,蜷缩着身子,目光惊恐。 “顾天星。”静风的眼神念着这个名字。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观察了半刻,庆幸的是这些绑匪还算懂得规矩,除了嘴上贴着绷带,手腕和脚踝有浅浅的勒痕外,这些人并没有因为顾天星的漂亮而动了歪念。 “瞅啥猴子!又瞅人大白腿了吧?得,等这一票干完,这妞儿先给你小子痛快。”说话的是额头上有疤的男人,他一手接过静风的棒球袋,迫不及待的拉开链子数着里头的钱。 他伸长了舌头像只哈巴狗,看到钱的眼睛里汹涌着火花。其他的同伙也围上前去,帮着数钱。趁着这段时间,静风望向了顾天星。 目光在某个时刻交错,顾天星忽然瞪大了眼,发出嘀嘀呜呜的声音,很显然,她同样一眼认出了静风。 手指贴在口罩上,静风示意她不要发出声音,然后很小步的朝这几个绑匪靠近,忽然目光一寒,手掌劈在胖子的后颈上,一脚横踢在另外一名同伙的脸上。他力道较大,以至于这一掌,一脚瞬间将两个人击昏。 “猴子!你做什么!”额头上有疤的那人怒眼瞪了过来,忽然眼瞳一阵紧缩:“不,你不是猴子!你是谁!” 他拔出了抢,却不料静风的速度要快得多。一股劲风扑面而来,他的拳头已经狠狠打在这个男人的胸口。 啊的一声叫喊,那个男人重重撞在墙壁之上,差点儿没晕过去,一旁的同伙吓坏了,一把匕首从一个极其刁钻的角度刺了过来,由于房间太小,静风身手无法施展开来,小腿被匕首刺中,一阵刺痛直窜而上。 他狠狠咬了咬牙,硬声忍住了痛,目光如野兽般朝下看去。对上这种眼神,那个年纪并不大的小伙子顿时吓白了脸。只听啪的一声,静风手如刀刃直斩而下,顿时击碎了那个人的手骨! “给老子停下!”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咆哮,静风侧目看去,但见那个额头上有疤的男人已经不知何时爬上了床,手臂锁住顾天星的脖子,枪口抵在她的太阳穴上。 “你是警察?”那个男人阴冷冷地笑着。顾天星想要挣扎,但拗不过他的力气。 “不是。” “呵呵。”他淡淡一声笑,投了个眼神过来,身后那个小伙子举着凳子便往静风身上砸。 木屑碎裂一地,静风纹丝不动的站在原地,甚至连眉头也没有皱下,目光凶狠地盯着那个头上有疤的男人:“你不是道上的人。” “道?呵呵,看来你的背景也不单纯。念你是条汉子,我也不瞒你,我叫老酒,三年前刚从牢里出来。”说着,他枪头用抵紧了静风,威吓道:“你既然能够穿着我兄弟的衣服,还带着钱来这里。想来你是被顾天雄雇来的人。” “我说不是,你信么?” “跟酒哥说话注意你的口气!”那小伙子仗着静风不敢轻举妄动,话音还没落下,一把匕首深深刺入了他的肋骨,吓得顾天星不停挣扎叫喊,眼泪直流。 第34章 你会一直保护我吗?(6) 血从静风黑色的西裤里渗出蔓延,他嗤了声,眉头皱着,脸上没有太多痛苦的表情,瞪着老酒,他说:“你想要的,我可以给你,只要你放了她。” 顾天星眼神闪动着泪光,心头有着暖流,让她无所畏惧。 “你当我老酒白混这么多年了。”老酒咧起一口黄牙,甩了甩头,身后那小弟将匕首拔出,刺在静风的大腿上。 这是一条如钢筋般坚硬的腿,刺下去的时候,能隐隐感觉到反震回来的力。小弟显然有些错愕。 作为一个老江湖,老酒的眼神游离在静风和顾天星之间,忽然明白了什么,转颜便是一笑:“顾大小姐,这个男人被我刺了两刀也不还手。似乎真的很担心我伤了你。” 泪水顺着脸颊滑落,一种感动与担忧焦急在她的心头。她曾经一度幻想过的场景终于在她眼前上演了,可当这一幕真的来临的时候,她才知道,她是多么喜欢这个男人离开,不要在因为她而受伤。 她一再用眼神暗示着,可静风却是视若无睹。他的冷漠底下是那种世人不知的柔情。 那双如狼似虎的眼睛再次看向静风,他的脸有些苍白,或许是因为血流过多的缘故,他的目光也不再向之前那么坚定。 “剩下的钱在哪里,我的兄弟又在哪里。”老酒问。 “剩下的钱还在西郊桥头,而你的兄弟,我想和顾小姐是一样的出境。” 老酒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猴子就留给你们了。我只要钱。只要我拿到我该拿的,你们自然就可以安然无恙的离开。” “西郊桥头,桥墩下的第二个洞口。”静风这次说得更详细了。老酒给一个眼神,那个小弟便出去了,门外的马达声响起,呼啸疾驰的声音渐行渐远。 此刻,房间之内除了被打昏的两个同伙完,就剩下静风,老酒和顾天星。 “你拿了钱,确定会让我们离开?”静风再一次地问他。 “你可以去道上打听打听,我老酒向来说一不二。”老酒笑着说,额头上的皱纹将他那道疤挤压得变形,他忽然又说:“你血流了这么多,难道不坐下来休息休息?” 静风浅浅一笑:“我是受雇佣的人,我该有职业的原则。你见过坐在地上的保镖吗?” “所以你是保镖?”老酒皱起眉头看他,然后又摇了摇头:“不,你不像,保镖是愚蠢的。而你很聪明。” “虽说这个世界上不能有聪明的保镖呢?” 老酒挑了挑眉毛,轻笑了声:“也对,像顾董事长这样的大富豪,什么能人异士请不着?好了,你要站就继续站着吧。” 苍白的唇角艰难地挤出一抹淡然的笑。静风哪里是不想坐下,而是他根本就坐不下来。那把匕首正好刺入了他大腿的腿骨,以至于他的神经组织在某一刻断裂,现在他的腿几乎没有半点知觉。 但他却不能将这表露在老酒的面前,因为即使他多站在这里一秒,表现得从容淡定,就多少能给老酒一点威吓。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直到门外马达声由远至近而来的时候,老酒的笑声才打破了许久的沉默。 脚步声从门外走近,老酒两眼闪烁着光芒,目光瞬移而去,就见那个年轻人提着一个大麻袋走了进来。 “酒...酒哥...”他表情显得很奇怪,脸色一青一白,而被贪婪冲昏头脑的老酒自然不会注意这么多,他命令着将麻袋打开,目光紧紧地盯看着即将出现在他眼前的百万美钞。 而就在这一刻,枪声响彻了整片宁静的湖泊,一颗子弹穿过了那个年轻人的身体,不偏不倚的射中老酒的脑门。 仅仅那么一瞬之间,老酒几乎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那颗子弹已经进入了他的大脑,击碎了他所有的神经。 鲜血喷射而出,老酒睁着眼僵直地倒在了床上,吓得身旁的顾天星发出闷吟的喊叫。 一颗子弹,两条人命,能有这样的枪法,只会是一个人——沈思明。 “思明....”当静风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便念出那个名字的时候,他整个人终于无力地倒在了地上,漆黑的世界里,耳边有着不断涌进的人潮声....风哥!风哥! 甬城人民医院的监护室里,集结了整个医院最顶尖的医生,甚至惊动了医院所有的高层,连夜赶赴而来。 医院的大门外,整整齐齐的停靠着数十辆黑色轿车,清一色西装革履的三联会兄弟驻守在此,等待进一步的情况消息。 监护室外,顾天星苍白着脸,蜷缩着身子,不停祈祷着,七八名保镖像铁人般围在她的身边,李管家在走廊上来回踱步,实时给顾天雄汇报最新的情况。 “请不要靠近这里。”保镖将沈思明挡在了外边,顾天星抬头起来,下了个命令,那保镖才把手放了下来。 坐在顾天星的身旁,沈思明显得有些烦躁,他真想骂这个幼稚的女孩,可骂又有什么用呢? “医生说由于失血过多,现在静风的血压很低,呼吸很弱,加上肋骨断裂伤到了内脏,短时间内还处在危险期。”沈思明说着,转头看向了顾天星:“我不知道你是谁,你有什么背景,如果静风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不会绕过你。” 漂亮的眼睛昭然若揭,她刚刚才经历过生死,又岂会怕沈思明的威吓。她的眼泪是为静风而流,在过往的几年,她从不相信一个男人会为了一个女人付出生命,但现在她相信了,心头翻涌着无尽的后悔.. 她自责,自责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自责自己将心动的男人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自责自己在这段时间里做了许多令这个男人烦心的事情... 她默默地低下头来,默默的祷告,祈祷静风不要出意外,甚是愿意用自己的命去换他的。 “静风,如果你能够醒来。以后,就让我来保护你。” 第35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1) 人的生命有时就像死神的琴弦,旋律停止的那一刻,生命也走向了终点。 手术室里,心率仪低沉的跳动着声音,一束光打在静风的身上,一瞬间将他带到了那个阳光明媚的年代。 那一年,香港的明星因为出轨上了报纸头条,成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禽流感第二次席卷了祖国的大江南北,让区政府对面新开不到半月肯德基关门了。马丁路第三条街口修自行车的老李,他儿子复读后,在那一年成为了高考状元,老李激动得当场昏了过去,去医院检查得知换了肝癌。 岁月无声的走,每天总在发生许许多多的故事,或喜或悲。也就在那一年,静风获得了全国机器人大赛的冠军,一时间成为了无数老师津津乐道的天才。 从北京回来,静风陆陆续续收到了许多红包,他总会从红包里偷偷抽搐两百块塞兜里,已准备给下礼拜生日的佳俞买个大大的礼物。 而当他兴高采烈跑到佳俞家敲门的时候,施爸爸一脸憔悴的告诉她,佳俞被怀疑得了禽流感,已经被送去隔离了。 静风瞅了一眼屋子,里头摆满了各种神像,或东方的或西方的。黄秀兰像个神棍成天围着这些神像祈求,怕过不了多久,佳俞安然无恙的出院,她则要进精神病院了。 佳俞因禽流感被隔离。这无疑是这一年最令静风揪心的消息了,从家里溜了出来,他连夜奔向甬城最大的医院,远远看见几辆救护车呼啸而过,整个住院大楼的窗户都被红蓝两种光照亮。 救护车后门打开,所有急救人员戴着防毒面具将担架抬出来,相互嚷嚷的推开大门急掠而入。 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占据着过道,人潮始终汹涌,借着吵杂的环境和拥挤的人群,静风像只泥鳅溜了进去。 电梯之中被担架和白大褂霸占着,静风转身向消防通道跑去,他脚步很急,生怕迟了一秒就永远看不到佳俞了... 距离五分钟之后,他终于在五楼的重症隔离室看到了佳俞。她洁白的衬衫校服还未及更换,半盖着被子,长长的黑发如瀑布垂下,看不清人,让静风一阵焦急。 脚步声从走廊的尽头传来,两个交谈的保安出现在静风的视线里,他们似是要往消防通道里走。 静风紧张坏了,他知道如果现在被抓住,那么接下来的日子他也许会成为这家医院安保的黑名单,这意味着他无法自如的出入这里。 下一秒,他将目光落向楼梯口的窗户,一咬牙,他又像个猴子一样飞了出去,用力抱住铁质水管,险些没有从五楼掉下去。 但由于焦急和紧张,他的手臂被水管上的钉子划出一道十几厘米的口子,鲜血一点点的往下流。 他额间布满了汗水,短短两分钟的时间,犹如一个世纪那样漫长,他的耳朵从未如此刻这般灵敏,甚至能清楚的通过脚步声判断保安的方位。 当保安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里的时候,静风仿佛有种死里逃生的解脱。 从窗户外爬回来的时候,走廊里的灯已经关了两盏,只留下那一束打在长椅上孤灯。 那天晚上静风寸步不离的守在重症隔离室的外头,坐在空旷无声的长椅上,嘴巴很干,口中有着苦涩,心里默数着一分一秒的时间。中途因为疲惫打了个小盹,却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境是无边无际的黑暗,耳边有着佳俞婴儿般的啼哭声。 他忽然醒了,晃眼的白光打在他浑浊疲惫的眼底,使劲转动眼球,耳边有声声鸟鸣。窗户外的天空有隐隐发亮的兆头。静风轻轻走向隔离室的窗户朝里面看去,黑暗的空间里是各种仪器的光忽明忽暗,佳俞还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的睡着。 有那么一瞬间,静风忽然紧张起来,他本能的以为佳俞是不是就这么死了,然后眼泪就哗啦啦的流下来。可伤心过后,他又恢复了理智,如果佳俞死了,心率仪就不会跳动,医生也早就会接到消息赶来。 也许,她被注射了某种安眠镇定的药物沉沉睡去,她一定做了很长的梦,梦到自己健健康康的出院,梦到下礼拜的生日,自己送给她的礼物。 清晨的光终于醒目的照进走廊,佳俞在这一刻醒了,眼神涣散,脑中空白如洗,浑然不知身在何处,只知道一个转头,静风和她相隔一个窗户的距离。 他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这种笑容使人感到安心。佳俞开口跟他说话,声音很轻,更无法穿透隔音的玻璃,但静风似乎能够听懂一般,冲她比划着手势,偶尔做几个鬼脸。 她笑了,无色的唇瓣高高翘着,似乎在告诉静风不必替她担心,甚至会摸一摸自己的脸,然后一脸委屈的看着他。静风知道,她一定怕这个时候的自己不漂亮。 “你很漂亮。”静风念出了声,手势在脸上打了一圈,隔着一扇玻璃,佳俞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 两人的默契,仿佛在这一刻跨越了时间,空间,更跨越了语言,交换着心。 “诶!哪里来的!” 洪钟一般的咆哮声从走廊的尽头穿透而来,两名保安像疯狗一般冲上前来,一把将静风按在地上。隔离室里的佳俞吓坏了,她扯下手上的针管,任凭鲜血沾染了她洁白的校服,跑到窗户前用力的敲打,泪眼婆娑的大喊。 保安给了她冷漠地眼神,然后凶狠地冲静风吼道:“这是什么地方,你不要命了!” “放开我!我就呆一小会!”静风还在挣扎着,但这两个成年的保安可不是吃素的,两只手想被钢钳牢牢锁住,动也不能动。 “喊什么喊!这就给你送派出所去,现在的小孩真是无法无天!”斥责之声不绝于耳。 那一刻,静风感觉他就像许仙,前来探望关押在雷峰塔中的白娘子,还未相处半刻,法海就出现了... 第36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2) 两个保安,一个姓张,一个姓杨,两人是表兄弟,都来自河南新乡。因为同是金庸迷,所以他们分别给自己的儿子取名张无忌和杨过。张师傅老爸死得早,留了半亩田和一头牛给他和病重的老妈。杨师傅年轻的时候在大队里当过干部,扛过大枪,据说曾经还打死过一个越南人。 不大不小的保安亭,充满了欢声笑语,这些信息都是静风和他们聊天之后知道的。当静风拿出学生证并和学校联系之后,这两个保安态度几乎是三百六十度的改变。 他们总说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能像他一样优秀,并告诉他,这些日子都帮助他来探望病房里的女孩。 那是一段漫长而充实的日子,上学、放学,然后就是往医院去。张师傅会掐着时间给静风开门,杨师傅会和同事交换巡视的楼层,夜深的时候,偶尔会提两袋面包给静风。 静风很感动,至少这段时间,这两个保安像是他另外一种家人。 命运有时候喜欢捉弄人,接连一个礼拜下来,佳俞其他的症状都显示正常,唯独高烧不退,因此医院严重怀疑她得了禽流感,每天注射的药物又增加了,而她也一天天憔悴下来。 但在静风的眼里,她依旧那么美,美得惊心动魄,美得让人目光无法在她身上移开,一分一秒都不行。 由于这里是高危隔离室,守夜的年轻护士到了深夜都不敢踏入这个楼层半步。因此每每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走廊上便充满了那种小心翼翼的欢笑声。 隔着一面厚厚的玻璃,静风拿着纸板给佳俞画画,偶尔写上两句溢美的诗或句子,她的脸上就会浮起浅浅的红晕。 她摘下大大的口罩,脸很苍白,朝玻璃窗上吐气,白雾茫茫间,瘦削如竹枝的手指,一笔一划的写着字。 “谢谢你。” 字随着白雾很快蒸发干净,但这三个字却烙印在静风心中,他微笑着摇头吐了口热气在玻璃上,写了三个字“我愿意。” 时间就这么匆匆过了半个月,佳俞最终诊断为普通性感冒出院了。出院的那天施爸施妈捧着鲜花来接她,回到家里之后又是鸡汤又是人参给她补。 晚上,月亮挂在枝头似触手可及,半开的窗户飞进一架纸飞机。佳俞探头出去,静风骑着一辆自行车,躲在树下冲她招手,然后示意她把纸飞机拆开。 眨了眨眼睛,佳俞低头拆开纸飞机看,有一行字:“我们去旅行。” “旅行?现在啊?...”佳俞小声问着。静风神秘一笑,从树下抱着一团棉被扑在楼下:“跳下来我接着你。” 距离地面的高度虽然只有六米,但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无疑是恐惧的,她瞅着地面上厚实的棉被,咬着唇,内心挣扎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换了身运动服,支开窗户上的盆栽,跨出了脚。 六米的高度,对佳俞来说宛如天堂坠落地狱,而在静风的眼中却是天使降落凡尘。佳俞的勇气让他欣喜不已,没等她梳理凌乱的头发时,他的手已经紧紧握来,拉着她坐上了自行车后座,然后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这片区域。 “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去阳明山,那里的日出最美。”静风律动的背影,在的路灯下泛着淡淡的光。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期待,偶尔回头脸上有着傻气的笑。 夜空作美,郎朗星辰如钻石闪烁,让上山的路在流离的星河间显得不那么无聊。 夜晚的山林有着淡淡的湿气,不明不暗的路灯下,静风的背影显得有些疲惫,衣服被汗水浸湿,但他努力压抑着喘息不让佳俞听见。 终于,身体的机能大大超出了符合,静风停在半山腰上,将车靠在一颗松树上,从车篮里拿出两瓶水,然后带着佳俞找了一块视野空旷的草坪坐下。 “大熊哥,其实我们在这里也可以看日出的,真的。不一定要到山顶。”望着静风从额头滑落至喉咙的汗水,仿佛淋过一场雨般,佳俞心里也是满满的担心。 咕噜噜半瓶水咽下,静风抬手抹去嘴边的水和汗,依旧扬起笑容:“我听人说了,只有在山顶才能看到最美的日出。现在是三点,我争取一个小时带你到山顶。” “可是你已经很累了呀。”佳俞的脸上露出不悦,拿出纸巾轻轻擦拭着他的脸颊。 “不累,如果连这点幸苦都不能坚持,以后还怎么养你?”也许是身体的热气冲昏了头,他浑然不知间讲出了这么一句话,当下顿时陷入了一片无声的沉重中.... 静风脑子一片空白,表情僵硬,尴尬又紧张,一口气把剩下的半瓶水也喝光了。 佳俞的脸上有浅浅的粉红,抿着嘴撇开了头:“什么呀,我干嘛要大熊哥养呢?” “呃,不是,我的意思是.....”他依旧还是编不出接下去的话,他的大脑从未如此刻一般生锈,心跳得很快,呼吸有些沉重。 佳俞终究还是比一般的女孩要善解人意,她回过头来,露出了微笑,目光对上静风的眼睛,由浅入深:“大熊哥你这么优秀,以后一定能够成为完成自己的梦想,然后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我只希望到那个时候,大熊哥不要嫌弃小兔。” “小兔你说什么呢?如果你以后再这么说,我可真的要生气了啊。”静风说着,眼珠一转,认真地看着她:“那好,我们约定。”他伸出手指勾住了佳俞:“无论以后我们变成什么样的人,都要不离不弃,一直作对方心里最重要的人。” “最重要的人?”眨巴着眼睛,佳俞歪着头,有些疑惑。 “对,最重要的人。小兔一定是大熊哥最重要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大熊哥一定会保护你,照顾你!”静风语速快而激动着,佳俞看着他,眼神如水清澈流动,就在话音落下的那一刻,吻上了他的脸颊。 那是静风生命里第一个吻.... 第37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3) 每个人的回忆里都有一个胖子。赵乃根就是故事里那个胖子。 有人说,每一个人胖子都是折翼天使的转世,他们天身就自带着善良的心脏,就像日本漫画里的哆啦a梦。 但,赵乃根却是胖虎,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霸,校园里避犹不及的存在。 赵乃根从来不喜欢别人叫他的名字。土。于是更多的时候,关系好的同学会喊他大根,关系差一点的见面就得喊根哥,如果是他所讨厌的人,如果不想挨揍,那就得成天根爷长根爷短的叫他。 和许多校园的恶势力一样,赵乃根有着一票跟在身后的兄弟。在那个年代,身后没站个三五个人你都不好意思走出教室。下课口袋里没拔出几根香烟,甚至连厕所的门都别想进去。 但静风向来孤僻,形单影只,可与那些受人欺负的好学生不同,他并不是一个懦弱的人,而是在他的智慧看来,这些人的脑袋里除了大便,什么都没有了。 应着那句老话,故事总在改变,命运却惊人的相似。正如香港老电影念的那样,赵乃根鬼使神差的喜欢上了佳俞,以他的话来说,佳俞是他见过马尾辫扎得最好看的女孩。 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赵乃根开始对佳俞进行疯狂的追求。 高二的年纪,赵乃根有着比同龄人高出半个头的海拔,壮硕的体格,黝黑的皮肤,寸短的头发,和一张凶神恶煞的脸。光是他的外形就足以威吓到许多人,所以每每当他迈入佳俞班级门的时候,坐在她周围的男同学都会识趣的躲开。 可班级里终有那么一些全神贯注读书的男同学,赵乃根一个眼神过去,身后一个竹竿身材的小喽啰一把扯住正在温书的四眼天鸡的头发,就外教室后面带,一声声的惨叫让许多人在惊恐中逃出了教室。 走到佳俞面前,大脚巴子踏在课桌上,赵乃根自认为潇洒的将他瓜瓣头向后撩去,揣着一口港台腔:“曾经有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而我没有珍惜,直到....” “直到失去之后才后悔莫及。周星驰的台词嘛,老套。”佳俞抬眼看了下他又低头继续看书。 时值夏日,耳边有着声声的蝉鸣,窗外的叶子很亮,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教室,仿佛在佳俞的身上渡上一圣洁的晕,她穿着洁白的衬衫,领口没有扣齐,里头有着一丝若隐若现的风景,看得赵乃根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他用力的将口水吸回去,脸上堆起笑容:“嘿嘿,原来你也有看大话西游啊,要不再看一遍?我家买了录像带。” “幼稚。” 平平淡淡地两句话如同针刺中了赵乃根的心,他手指伸进鼻孔里掏了掏,不甘心的切了一声。眼珠斜斜地往下瞟,佳俞的身材的确发育得很好,应该有多少罩杯呢? 他舌头在嘴唇上一转,终于忍不住把手伸了下去,佳俞警惕地向后缩了半个身位,抓着圆珠笔惊恐地看着他:“你要干嘛?” 这会儿白璐正从小卖铺买牛奶回来,走到教室门口看到这一幕,便冲了进来,袋装的牛奶噗得一声全喷在他脸上:“赵乃根赵乃根,今天姑奶奶让你奶喝个够!” 身后的小喽啰欲笑又止,看着满脸都是牛奶的赵乃根他们差点儿没有忍住。 “他娘!你谁啊!”赵乃根将脸上的牛奶甩下,怒气腾腾地盯着白璐,好在她是也是长相姣好的姑娘,否则赵乃根的拳头可就过去了。 “你丫管我是谁,也不瞧瞧这是什么地方。高二年级五班,知道吗?高二年级的优等班!滚回你的垃圾班去,否则我可叫老师了啊。”白璐活像一头母老虎,有着气吞山河之势。 舌头在嘴皮上转了转,赵乃根仰着脖子,用手指着白璐:“你有种哈,我记住你了。放学你给老子等着!” “等什么呢?等公交啊?老娘我骑车的。”白璐叼着嘴,嘲笑地看着赵乃根引来一片哄堂大笑。 赵乃根气不打一处来,怒是跺了跺脚,气汹汹地离开了,走出门的时候,静风切好捧着书往教室走,肩头忽然一阵刺痛,赵乃根横冲直撞间也是将他撞到在地。 “小子,你他妈走路看着点!”赵乃根凶了他一声,又看了看高二五班的门,轻哼了声:“你也是五班的吧,书呆子,有你们好果子吃的!”说着,他扭头就要走。 “站住。”静风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一双眼睛不卑不亢地看着他:“你是撞到了我,你应该向我道歉。” “道歉?呵呵。”正愁心头一阵无名火发不出来,赵乃根两步上去用力搓了搓静风的头:“小子,你他妈说什么呢?你知不知我哥是谁?” 静风用手打开了他的手:“我连你都不认识,怎么会知道你哥?你这思维的逻辑存在问题。” 这句话彻彻底底的把赵乃根给激怒了,先前被白璐说是“垃圾班”的时候,他有火发不出,现在正好。二话不说一个拳头不偏不倚的打在静风的脸上。 这一拳很猛,脸颊火辣辣的疼,但静风愣是没有吭出一声,将头扭了回来:“我现在就去找老师。”静风推开了他迈出步子,两只手却被赵乃根的小喽啰架住。 “找老师?能不能像个男人一样爷们儿一点。我发现你们好学生班上还真是一个像男人的都没有。一个个都被老子吓跑了。”赵乃根一脸蔑笑地看着静风。 “静风!”白璐隔空一喊,脚步匆匆而来,赵乃根沉下了脸,招了招手,示意两个小喽啰把静风松开。 “真是个八婆。”低低骂了一句,赵乃根不愿和白璐过多纠缠,很快带人离开了。 “静风你怎么样啊?这里都青了呢,要不要去找老师?”白璐关切地看着静风嘴角的淤青,也是咬了咬牙,臭骂了一声:“这该死的赵乃根,就会欺负人!” 第38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4) 那个傍晚,雨声有些吵杂,两排长如雨巷的榕树间掩杀着一条灰蒙的路,这条放学必经的路,此刻正酝酿着一场报复。 雨水扑簌簌地打在树叶上,水珠偶尔顺着流下,凝成水泊,汇入路边的水沟里。水沟旁有几块垫脚石,而其中一块正被一只手拾起来。 那是一只秀气到只可以拿笔的手,却在此刻握住了砖。 那是静风的手,在萧瑟的雨巷里,他目光如勾,心有怒火,自从知道今早发生的事情之后,他绝不能容忍佳俞身边随时可能存在的危险,他必须将其扼杀。 作为一个校园扛把子,赵乃根的身后永远有着三四个或高或矮,或胖或瘦的小喽啰,嚼着泡泡糖,竖着领口,气焰嚣张的跟在后头,横行跋扈的走了一路。 风在霎时有些疾,雨有些密,朦胧如纱的水雾中,一个人影嘶吼着肃杀而来,端着一个砖头就往赵乃根头上盖。 赵乃根能够成为校园恶霸,除了他彪悍的体格之外,终归还是有那么几招功夫,手一探,反掌一拧,右脚下盘一扫,砖头落地,静风零秒间倒入水泊中。 不屑的轻笑两声,赵乃根弯下去就是两个拳头,狠狠地打在静风的脸上。身后虚张声势的小喽啰拍手叫好,偶尔也上来补上几脚。 “你还真有种啊。”拎起静风的领口,望着那张沾满泥泞和雨水的脸,赵乃根磨了磨牙齿,扇了个巴掌过去,怒吼:“你什么东西,还敢偷袭我!” 他的手劲很足,以至于静风隐隐觉得侧边的牙齿都有些松口。倒在水泊中,嘴里呛入几口污水,有泥土和血的腥气。 视线混浊不清,隐约间他能感到一阵风扑面而来,然后又是一记重拳狠狠地打在他的鼻梁上。 鼻子永远是人最脆弱的地方,这一个拳头过来,一阵刺激的酥麻感直冲脑门,整个人头晕目眩,然后两行鼻血就流了下来。 赵乃根显然还没有解气,尤其是他将静风记起来的时候。低声臭骂了两句,伦着手臂势要把静风打残。 路上许多同学停下来看,偶尔走来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头老太,会劝两句,见没有效果就悻悻离开了。一些上下班的人往这里瞅了几眼没有过多驻足,他们认为与其花时间看小孩子打架,还不如早些回去休息。 赵乃根,就是在这个各色的目光中,将拳头一次次的打在静风柔弱的身板上,闷闷的响声从胸腔和拳骨的碰撞中发出,而静风强忍着痛楚,没有发出一丝叫喊。 打了累了,赵乃根喘着气,叉着腰,恶狠狠地看着静风,也是有些郁闷,难道自己的拳头不过硬?这小子怎么连叫也不叫一声。 他招了招手,身后几名小喽啰很快跑上前去对着静风便是一顿拳打脚踢。 “快住手!” 一声尖叫盖过了雨声,佳俞丢下伞,冒雨朝这里奔来,白璐跟在她的身后,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砖头,叫喊着追上去。 见到佳俞的出现,赵乃根丝毫没有收敛。在雌性面前展露雄风,似乎是任何雄性的本能,他拨开了小喽啰,举起一块砖头便是狠狠砸在静风的背脊上,然后命令那些小喽啰把佳俞和白璐拦下来。 “看到了没有,这就是跟我作对的下场。”赵乃根看着佳俞,嘴角泛着冷嘲。 “求求你!不要再打了!”佳俞语气卑弱而颤抖,眼中泪水和雨水交织着。 “这里离学校不远,你们难道不怕老师经过吗!”白璐试图威胁他们,手中的砖头背在身后,随时准备着出手。 静风的眼睛已经被大得红肿,狭小的视线里他模糊不清的看见雨中的佳俞和她脸上的那抹愁容。 他很想反抗,但被打了这么久,浑身如同散架一般,说不出是麻木还是疼痛,他甚至连手指都无法自如的控制。 下一秒,静风的头发被拽了起来,赵乃根一口唾沫吐在他的脸上,眼底充满了戏谑。 而这一幕,从始至终都落在一个人的眼里。 那是街口停着的黑色奔驰车,昏暗的后座里,一双坚毅的眼瞳深处,在此刻流露出一抹颇有意味的笑意。 火焰在昏暗的后座中燃起,一支烟徐徐变短:“小张,去处理下。” 驾驶座上一个模样英气的年轻人毕恭毕敬地点了点头,然后推开车门,撑起一把黑伞,朝雨巷里走去。 “老子今天就废了你!”赵乃根拾起地上的砖头,用脚踩住静风的手掌,就准备朝他手肘砸去。可他的手刚刚抬到半空,就被另外一只更有力的手掌握住。 凶狠地目光怒视而去,却在下一秒化作了惊恐。赵乃根的视线里,是一双冰冷到极致的眼瞳,黑伞下一个装着西装的年轻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然后淡淡地说了句:“适可而止。” 赵乃根不敢说话了,弱弱地将头低了下去。那年轻人松开了手,俯身蹲了下去,忽然一道闪电般目光看向了赵乃根几人怒斥一声:“还不快滚!” 赵乃根几人一慌,二话不说撒腿就跑,一面跑便有小弟在身后喊:“大根我们跑什么呀?” “是啊,平时可没见你这么窝囊。” 赵乃根忍了口气,一脸无奈道:“你们懂什么,你们没看到吗?那黑伞上的字,三联!!” 雨水如珠而下,淋在光滑的黑色伞面上泛着淡淡的光泽。那个年轻人从上衣的暗袋里拿出了一张名片,放进了静风的书包里。 “遇到困难,就打名片上的电话。”说着,他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吓得花容失色的佳俞和白璐:“他肋骨断了,快送他去医院吧。” 年轻人迈着脚步,渐行渐远,回到车里的时候,他将伞收好,然后透过后视镜里看了眼,问:“大哥,很少见到您会插手一个高中生的事。” 烟雾在后座弥漫,那双坚毅的眼瞳里透着久经沙场的目光,他看向窗外,望着在两个女同学搀扶下徐徐站起来的静风,嘴角扬起一抹笑意:“相信我,他会是我想要的人。” 第39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5) 肋骨断裂三条,脑部有轻微震旦,静风送入病房之后,就再也没有醒来过。心率仪的跳动声滴答响声,似投入心湖的石子,越沉越深... 相同的命运,不同的时空,也为了不同的女人。 夜深得清净,他已记不得昏迷了多久时间,只记得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他拉着佳俞的手,义无反顾的往光明之处走,一直走。 两眼无力的睁开,静风缓缓苏醒过来,眼球使劲转动着,才恍然发现置身在一个刷着洁白墙面的病房里,耳边窸窣的有哭泣的声音,他的身子似打过了麻药浑然无力,只知道身上缠着绷带,一个吊瓶不断往体内输送冰凉凉的液体。 过了很久,他的意识才逐渐清晰,模糊地视线里,看见了几个陌生保镖的脸,还有沈思明心急如焚的模样。 他微微张着嘴,试图说些什么,但声带像是干涸的河床,燥热而又刺痛。 一直温润的小手紧紧抓着他,是顾天星。她泪眼婆娑,漂亮的眼睛哭成了红色。 静风很想安慰她,但手却抬不起来。阵阵的耳鸣间隙中,可以听到沈思明的冲出门外大喊,再度昏睡过去的最后一刻,他看见几名医生和护士陆续涌了进来... 这一夜,就在他双眼再度陷入黑暗中,悄然的度过了。 次日,阳光透过薄纱的窗帘直射进来,空气里漂浮着尘埃,静风的意识逐渐恢复了正常,但四肢却依旧麻木而僵疼。他扭过头,顾天星倒在他手掌上睡着了,阳光映照在她的侧脸上,纯净得像是一个熟睡中的孩童。 视线不着痕迹地在病房里游荡,病床旁放着盆仙人掌,上面贴着许多小标签。也许是需要安静的环境,所有的保镖都被驱赶到病房外头。病房里面除了顾天星外并没有其他人。 不久后,沈思明提着一袋早点走了进来,见着苏醒的静风兴奋地跑上前来:“你可算是醒了,我差点以为你昨天是回光返照呢。”他有意打趣着。 沈思明的声音不经意的唤醒了熟睡中的顾天星。她惊喜地看着静风,然后笨拙又小心地将他扶了起来,用一个软垫的抱枕靠着。 “还疼么?”娇嫩的小手轻轻抚在静风肩头的绷带上,眼眶中尽是歉意与关心。她的声音甜美而柔情,让人即便身处字疼痛中,也会不忍告诉她真相。 静风没有说话,只是给她一个温暖的笑容。看到他的笑容,顾天星颤抖的小手也是渐渐缓和了下来。 这漫长的一夜,仿佛经历了生死,仿佛隔绝了世界。静风脑袋还有些沉疼,他挠了挠头,开口说了话:“我昏迷了多久?” “七十二个小时,医生说了,如果你过了这个时间还不醒,就永远醒不来了。”沈思明点起一个烟,翘着腿坐到了沙发上,很显然静风醒来之后,他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了许多。 “医院能抽烟么?给我灭掉!”静风瞪了他一眼,他挪了挪嘴,站起身来,将枉仙人掌的盆里插去。 “喂!你干嘛啊!这是我给风哥的生命树,你别破坏!”顾天星显得很激动,像一只乍毛的猫。 “哎唷?连风哥都叫上了,救了你顾大小姐的命,身份就是不同了啊。”沈思明笑着摇头,将烟丢到地上踩灭,冲静风挤了挤眼睛:“静风,这小姑娘挺好的,你昏迷的这段时间她寸步不离,比你那个什么佳俞要好得多了,不如考虑考虑。” 静风瞪了过来,他闭了嘴。但就是这么不经意间的打趣,却是让顾天星顿时羞红了脸。 羞了半晌,忽然觉得哪里不对,抓着静风的手生疼:“谁是佳俞啊?” “佳俞,就是静风的相好。你要是对我们风哥有意思,先过了那关再说吧。”沈思明一口肉包子咬在嘴里,有意无意地说着,却是没有注意到静风一双眼睛已如刀子一般射来。 “沈思明,我怎么没发现你是个多嘴的人?” 沈思明不敢说话了,捂着嘴坐到了沙发上。顾天星转着眼珠子,暗地里打着算盘。 同样的回忆,故事里的人却已各奔东西,同样是床,静风躺在病床上,佳俞却躺在别的男人的床上。 洪海作为一个几近中年的男人,终归还是有他独特的魅力。成熟,睿智,不但有钱更有社会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坐上他这个位子的人,已没有天敌,所以不惧一切。这样的男人,自然而然,会有着一种不凡的气度,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气度,才让佳俞深陷掌心之中,无法自拔。 他在人前文质彬彬,儒雅斯文,到了床上,却如同贪婪的猛兽,尽情享用着他的猎物,更像一个君王,在翻云覆雨间主导着一切。 一夜的战斗无法熄灭他内心的火焰,趁着清早的活力,他提枪上马,奔波千里,待得风雨平息之后,他才满意而悠闲的点燃一支烟,靠在床头,抚摸怀中小女人细腻的肌肤。 “没想到你也抽烟,我还以为像你们这种当官的都很有自律性呢。”佳俞扁着嘴,有些布满他口中的烟味。 洪海浅浅一笑说:“正是因为自律惯了,所以才需要偶尔的放纵。从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自律的人,但你破坏了这一切。我败给了你。” 佳俞羞着脸,肩头靠在他温暖的胸膛上:“你总是有理,现在倒还怪我了。” 她终归还是一个小女人,即便职场压抑了她的天性,给她戴在上锋利的钢牙,但在私密的空间里,她几乎就如同一只宠物般乖巧,温顺。 洪海笑了,他喜欢这样表面清纯如莲花,在适宜的时候,又展露骚劲的女子。很快,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一种沉凝的表情出现在他的脸上:“那天出现在餐馆门口的,不是你的弟弟,对吧?” 佳俞微怔,轻抿着嘴,轻轻点了点头。 “其实你无需隐瞒我。我视你作我的女人,所以,我希望你能够真诚。” 第40章 时光依旧,青春无悔(6) 寂寞的空城,有雨下过的痕迹。风吹拂过脸颊,冰凉如人心。天一广场的华灯如鬼火跳跃,静风彷徨行步不知该往何处。 距离他出院之后,以后半月没能和佳俞见上一次面,电话那头始终是个忙碌的女人。 喝了点酒,内心的欲望不受控制,他驱车前往城郊,停在了佳俞的门前。 孤独的路灯打在玛莎拉蒂的车身上,泛着淡而优雅的光,静风降下车窗,一支点燃火星的烟伸了出来。 他的目光始终停在那扇窗户,十几年来,那扇前的鲜花从枯萎到凋零,再重获新生,如今依旧开得娇艳。 一支烟燃尽半途,后视镜里出现了车灯的光,静风将车窗升起,视线里那辆黑光闪耀的大众辉腾缓缓行驶,最终在静风身旁停了下来。 车门开启,洪海走了下来,拉开了副驾驶座上的门。佳俞面带笑容的在他出现在静风的视线里,然后在洪海的搂抱和亲吻后,依依作别上了楼。 洪海靠着车门,直到这个小女人的背影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内时,他才重新回到了车里,点火离开。 静风怒火中烧,有轰足油门撞向那辆车的冲动。但作为一个黑帮的头目,多年的历练让他有着冷静心智。 从佳俞回国到现在,短短数月,她已经换了两个男人,从恶魔医生涂志勋,到现在这个叫做洪海的处长。这还是自己所认识的小兔吗? 双手用力敲打着方向盘发出刺耳的鸣笛声,静风心如刀绞,但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在别人怀里的时候,竟是这般的痛。 脑海中莫名浮现起一个女孩,顾天星。他拨通了号码。电话那头是雀跃而甜腻的声音:“风哥!你终于舍得给我打电话了呀。” “出来,我要见你。现在。” “好呀,哪儿?” “天一威斯汀酒店。” 电话按下,静风身体被怒火灼烧得发烫,轰隆的油门声在寂静的小区响起,一声破风般的呼啸后,这辆车转眼消失在漆黑的小道上。 酒店房间的门铃响起,顾天星打扮娇艳的出现在门外。洁白的衬衫,露出领口若隐若现的胸线,鲜亮的皮裙下是双又长又直的雪白大腿。今晚的她略化点眼妆,使得那双眼睛明而娇媚,清爽的马尾辫,更让得那张小脸格外的精致。 她手背在身后,娇俏的朝屋里看,好奇道:“干嘛约我来这里呀,不像你的风格嘛。”她抬眼看着静风,不知为何,总感觉,那张脸格外的陌生。 静风没有说话,有些粗鲁地掐住她的手就往屋里拽。后脚将门按上,将她推到墙与自己之间。 幽暗的床头灯浅浅地泛进过道,那双明亮的眼睛显得有些紧张,她能清楚地看到静风眼底汹涌的怒火,能听到他粗重的呼吸声,和口中吐出的略带酒味的热气。 “你喝酒啦?”那双眼睛在黑暗里依旧如水清澈,泛着淡淡的光。静风不由分说,带着酒劲和烟熏豪迈的贴在顾天星的唇上,内心的悲苦和郁闷让他很快用牙齿咬住那两片柔滑细嫩的唇。 这是顾天星的初吻,在粗鲁、狂野、猝手不及中有一丝丝的抗拒。略微颤粟和犹疑的身体轻微摆动着。 静风将她的手牢牢地压在墙上,不顾女孩轻柔的低吟和哀求,狠狠地将怒火在她唇间撕咬。直到那抹淡淡的血腥味冲刺鼻腔的时候,那双眼睛才重新恢复了人的光泽。 他下意识醒悟过来,眼中有着歉然,轻轻地将自己和顾天星疯狂。昏暗的光线中,他清楚的看见那双清净的眼眸有着泪光闪烁。 “抱,抱歉。”这是时隔半刻之后,静风第一次开口,有些生涩。 顾天星红着眼眶,嘴角火辣辣地疼。从静风冒着生命来救她的那一刻开始,她内心便期待的有这么一天到来,但绝不是这样鲁莽草率,甚至毫无感情。 泪水顺着脸颊话下,这无疑和她脑海中幻想的场景截然不同。而她就这样被强行霸占了初吻,打碎了内心深处那份如梦如幻的期待。 静风沉默不语,手指穿过头发,懊恼地点燃一支烟,深深地吸进了一口,将愤怒长长地吐出。 就这样寂静无声了良久,顾天星嘴唇上的血迹渐干,冰冷颤抖的心也逐渐缓和,看着静风,借着床灯的光,她似乎能够懂得那张俊朗侧脸下的哀伤。 走上前,小指轻轻勾住静风,顾天星脸上挂着笑容故作开朗地说:“没事啦,只是你这么霸道,我有些不习惯而已。” 漠然的眼神轻轻斜下看去,静风挪开了手:“不要误会,我没有那种意思,我只是心底有一种怒火,需要发泄。” 听到这句话,顾天星心里有些痛,她莫名成了自己心爱男人发泄的对象?仅仅只是如此? 心底的郁闷并没有在脸上表露出来,这个男人能不顾生命的去救自己,自己即便只是一个发泄的对象又如何呢? 她终归是个善良又单纯的女孩。在过往的岁月里,她尝尽了孤独,终于有个男人给了她阳光,在危难之时挺身而出。这让她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 她静静地走上前去,站在静风的面前,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然后一点点的解开了上衣的扣子:“只要你想,我做什么都愿意。” 如剑锋利的眉头紧紧皱在了一起,静风抓住了她的手:“你做什么?我不需要你这样。你不觉得你这样很傻吗?” 她眼中有泪,目光却很坚强,洞若观火:“难道你会为了救我不惜生命,就不傻了吗!” 凄迷地看着静风,她嘴唇轻轻触动着,静风想说的话,最终又咽了下去。是啊,为什么自己可以为了去救她,不顾危险,不惜一切呢? 心里真的有这个女孩吗? 静风想不明白,也不敢去想,就在心绪有些混乱交织间,女孩湿润的唇紧紧地贴了上来。 泪水顺着她眼角滑落,流到唇间,咸咸的,苦苦的...... 第41章 会痛的拳头,最深沉的爱(1) 这是与佳俞断联的六十五天。洪海的话很大程度影响了她,让她适时分清自己的交际圈子。 一次次拨通而去的电话都显示着通话的状态,似乎佳俞已经将静风移到了通讯录的黑名单中。 有人说,多少次的未接,就代表着多少次的在乎。终于在第一百个电话之后,静风灰心意冷,将她的号码就此删除。 这是一种难忍的不舍,他们两人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是谁也无法预料的。 很长一段时间,静风深陷在痛苦中无法自拔,他开始迷恋上一种地下拳击的比赛,每到夜深人静,连霓虹都不再闪烁的时候,路面上就是连一片落叶都格外的安静。而就在这个城市地下,鲜有人闻的角落,人声鼎沸,有着实况空前的热闹。 两个穿着皮裤衩,赤露大半身子的彪型大汉如野兽般被关在笼子里搏杀,四面人潮包围,喊声一片。 而铁笼之中,拳头的撞击声甚至盖过了周遭的吵闹,每一次的出拳,踢脚,都会掀起刺眼的血光,然后便会看到一个让你径直倒在血泊中,久久无法动弹。 这是生死般的博弈,是所有有钱人热衷的娱乐。他们一掷千金,感受赌徒的欢愉,甚至叫上一两个人小姐左拥右抱,显得自己一把年纪却依旧魅力不减。 一声清响,静风眼睁睁地望着一个身长七尺的大汉被铁丝网的铁笼勾划得满是伤痕,锋利的铁丝嵌入皮肉中,将整块血肉留在了铁丝网上。 撕心裂肺般的痛吼声还没有持续半秒,面前一个泰国人的飞膝正中他的喉咙,一双瞳孔顿时超前暴突,整张脸瞬然通红,僵硬地跪倒在地,然后咽气倒下。 二层的观看台上,烟气极有节奏地在静风鼻腔与口腔间交汇吐出,他望着铁笼中那个被盖上白布抬走的人,内心的平静似乎与周遭的喧哗有些格格不入。即便是这样刺眼的角斗,似乎依旧无法牢牢抓住他的眼睛。 沈思明在旁看着,也是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女人嘛,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风大少,堂堂三联会头目,用得着在一个女人身上煞费苦心吗?” 静风斜着眼看了看他,很快又将目光移了回去,深吸了口烟:“旁观者清,只因没有当局者深情。世间之事如果都是口头说说那么简单,那人就不是感情的动物了。” “你这何止是谈感情,你这分明是痴情。不,装纯情!好了,不和你扯这种小孩子的把戏,我可告诉你,今天我押了重金在我们三联拳霸的身上,一会你可得好好加油,别死气沉沉着脸。”沈思明说着,眼中有了笑意,手指轻轻搓动了两下。 “三联拳霸?三联会中不乏身手好的弟兄,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 “秦胜。” “三联会中有这么一个人吗?”静风皱起眉头,细细想去,也是没有半点印象。他自己本就是靠拳头与狠劲拼到今时今日的地位,因此班会中拳头硬的几个人,他又怎会不知。 忽然周遭的吵闹升华了数倍,数不清的手臂遥空挥舞着,朝着铁笼内高声呐喊。 “瞧,他来了。” 顺着沈思明的目光,静风看向了铁笼,但见一个披着黑色斗篷,个头约莫一米八十五左右的男人走入了场中。双肩耸动,斗篷飘落,露出一身线条分明的肌肉轮廓。 他身材极好,身上有着或新或旧的疤痕,脸上有着历练沉淀之后的稳重之色,只可惜他的眼睛被乱而蓬松的头发遮蔽住令人看不清楚。 在拳脚场上,气势往往占据胜利很大一部分,而眼神更是气势直接的出口。但他发丝遮蔽着眼睛,着实有些另类。 “这是自由搏击,只要获得胜利,可以用任何方法。这个人留着盖住眼睛的头发,难道他就不怕这会成为他的弱点?”静风有些疑惑地笑着,但这个人的出现却无意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你是说他的头发被人扯住?拜托,他的对手可是三界泰国地下搏击的拳王!总不会用这么卑劣的手段吧?” “不一定。”静风眼中有光,下一秒,他的眼底深处倒影出一道飞梭如电的身形,那个皮肤黝黑的泰拳王手脚快如疾风,一肘,一脚刚猛无论。 “等等!那是什么招数!”沈思明忽然瞪大了眼,一支烟停在了手中,视线之内,当那泰拳王的脚飞去的时候,那个男人动了,他形如太极,一瞬间卸掉了那一脚刚猛的力道,手如灵蛇将泰拳王的脚踝至小腿缠住,右拳如火炮一般轰了出去直接与之钢肘争锋相对。 “他疯了么!泰拳手的肘可是能够劈弯钢筋的啊!”沈思明的话音还没有全部的散尽,一道清脆的响声之后,四下顿然陷入一片愕然的寂静当中。 泰拳王的肘被那个如核弹般的拳头击打得反折,里头骨头尽碎。 歇斯底里的痛吼声中,那个男人蓄力已久的拳头第二次打了出去,这一次,周围的人仿佛都能看到掩盖在发丝之下,那双阴痕如狼的眼睛。 一拳击碎了泰拳王的颧骨,将他击倒在地。 场内一片寂静,半晌之后从哗然到沸腾,几乎响彻了整片场馆。 “今晚的胜出者是秦胜!”广播里激昂的声音喊出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他脸上却是没有半点兴奋地情绪,平静地从地上拾起斗篷披上,缓缓走出了铁笼。 “精彩,简直太精彩了。”沈思明赞叹不已地鼓掌,还不禁问道:“静风你说,如果你和他交手,谁会赢?” 淡淡地摇了摇头,静风半截香烟吸入肺中,长长地吐了出来:“洪拳,能有这么大的拳力,除了洪拳没有哪种拳法可以做到。” “只是,能有如此洪拳造诣,怎么会来地下打黑拳?” 静风暗自思忖,这样一个来自名门正宗的弟子,却堕落到此,这就是金钱的诱惑吗? 第42章 会痛的拳头,最深沉的爱(2) 转动钥匙锁,秦胜推开那扇锈迹斑驳的铁门,按下墙边的开光,接触不灵的火光带着呲呲的声音闪烁着。 日光灯照亮了有些简陋的客厅,他拉开冰箱的门取出两片面包,半片火腿和西红柿,叠成一个三明治再用保鲜膜包好,重新放回了冰箱里。 缓缓来到房间前,小心翼翼地将门推出一条缝,客厅的光在这片黑暗里照出一条光线,映出一个女孩熟睡的面庞。 那是他的妹妹,秦瞳。 秦胜从小在城郊的孤儿院长大,七岁的时候,镇上来了个姓楚的老先生。也许是看出秦胜天资不凡,将他收养,后来秦胜才知道这为姓楚的老先生是洪拳旁宗的嫡传弟子。 十二岁的时候,楚先生病逝,秦胜继承了武馆,但毕竟还是个孩童的年纪,武馆很快落入了别人的名下。一无所有也无家可归的秦胜只得重新回到孤儿院中。 十三岁那一年,来了一批被父母狠心遗弃的孩子,秦瞳就是其中之一。秦瞳这个名字是秦胜取的,在此之前,这个瘦瘦小小,年纪不过三、四岁的小女孩,还根本不知道名字是什么。只因为她有一双如星河般璀璨的眼眸,所以秦胜便给她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秦瞳是个开朗的女孩,她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自卑,更不会因此自暴自弃,见人总是笑盈盈的。也许正是这点,让秦胜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并视她作妹,最后带着她离开了孤儿院,走上了迷途漂泊的日子。 到了秦瞳该上学的年纪,秦胜也已经成年,他开始奔波于各种工地与商场,扛水泥,搬砖头,发传单,他几乎用所有的时间为秦瞳赚取学费。 令人欣慰的是,秦瞳很聪明也很懂事,学校里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而且开朗活泼的性格也很是讨喜,加上长得秀美俏丽,在同学和老时间相处和谐,也多多少少给秦胜减少了些精神上的负担。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秦瞳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下个月的高考之后,她就要步入大学的校门了。她将拥有一个截然不同的人生,去往一个陌生的城市,遇到一个喜欢她的男孩。 鼻头有些酸楚,这张钢铁般坚毅脸上,却泛起了浅浅的笑容。 轻轻地合上了门,秦胜走入厕所,看着镜子前的自己,拿起洗手台上的刀片,往健硕的胸口上深深割去。 鲜血顺着刀片流下,他脸上却是没有露出半点痛处的表情。在这处被割刻下的血口之下,有着一条条,相似的刀疤。 他的手指轻轻抚摸过这些疤痕,数着:“一、二、三....”一共五条疤痕,等血干后,胸口便会出现第六条刀疤。 “一条疤是一年,转眼第六年了....” 六年之前的一场拳赛,秦胜以一匹黑马的身份获得了新格斗联赛,让一些下了重注的赌客怀恨在心。 回去的路上,秦胜路径一条漆黑的巷子时,十几名蒙着口罩头戴鸭舌帽的人用电棒击昏了他。 在秦胜记忆里得最后一幕,一根铁棍狠狠地敲在他后脑勺上。等到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置身在医院当中。 医生告诉他,脑中积着血块压住视觉神经,这让他随时都有可能失明,并且如同一颗不定时的炸弹,时刻面临着死亡。 恍若隔世,转眼六年过去,面对镜子里的自己,他瞳孔缩放着,视线从模糊到清晰再从清晰到模糊,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失明,什么时候会死,但作为一个走在拳场上的人,生死早已置之度外,唯独放心不下的牵挂就是他的妹妹… 清晨的阳光有点清冷,秦瞳早起梳妆,隔着门给秦胜道别后便拿出冰箱里的三明治上学去了。 秦瞳是班里的优等生,早早将第一志愿锁定在清华。也由于长相甜美靓丽,在学校里也吸引着众多男同学垂涎的目光。 “…我的哥哥,就是我的天空…”讲台上,秦瞳念完了手中的作文,眼中闪着泪,嘴角却绽着笑。 台下掌声雷动,前排一些男同学甚至吹起了口哨。 “切~什么嘛。《我最爱的人》不写父母,写哥哥?什么鬼嘛~”后排座位上的王宁宁斜着眼,满脸不屑。 王宁宁同样是高三年段的资优生,可总是被秦瞳压着排名,久而久之,那种滋生的嫉妒愈演愈烈,只要逮着机会,她就会刻意刁难,这种冷嘲暗讽,已是见怪不怪的了。 王宁宁出身富贵,父母当着不大不小的官却极有神通,衣食无忧生来娇贵的她平日里出手阔气,所以学校里也是有不少投怀献媚的“小妹”们。 扎着一个齐刘海的公主头,唇角的媒婆痣在她说话的时候颤得厉害。 “秦瞳同学这篇作文写得很好。”班主任鼓掌走上讲台,神态端仪地说:“同学们,再过40天就高考了,这是你们人生的转折点,三年的努力就为这一刻了。” 李蓉作为这个班级的班主任,嘴边时常挂着三年前她带领“状元班”的光辉事迹。而此刻在她眼中流露出的火花,似乎正预示着重现辉煌的曙光就要出现了。 下课铃响,大批的学生从教室里蜂拥而出,秦瞳却恬静地坐在教室里,捧着书,为高考做着复习准备。忽然窗外的阳光被挡住,两个女生站在了她的课桌旁,其中一名女生手中抓着一把锋利的铁尺子,二话不说就往她手上打去。 痛得一声叫喊,秦瞳一脸茫然地抬头看着她们俩,下一秒有些泼辣的巴掌扇在她的脸上。 “臭不要脸!敢抢我们宁宁姐的风头!”说话的女同学身材略胖,因此胸很大,在班里的绰号叫奶牛。身旁另一个是模样斯斯文文,戴着一副度数很高眼镜的女孩,也是除奶牛之外女生中稍有的阴险角色。 两人相互对看了一眼,不由分说地将哭泣中的秦瞳扣住,一路往厕所扯去。 第43章 会痛的拳头,最深沉的爱(3) 女厕里的同学在很短的时间跑了出来,便从里面传来了辱骂和殴打的声音。秦瞳捂着脸,头发有些凌乱,校服的领口被扯破,鲜红的抓痕在她白皙的皮肤清晰可见。 “谁允许你在老师面前抢威风的?就剩40天了,还不安分!”奶牛扒着秦瞳的衣服,耳光狠狠扇在她用手护住的脸上。 “倩倩你来,把她衣服扒光!我用手机拍下来!”奶牛嘴角咧起阴痕的笑容,身后那个戴眼镜的女生很快跑上前来,两只手就往她衣服上扯。 “好了,不要把事情搞大。”一道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王宁宁靠在门上,叉着手,一脸轻蔑看着蹲在地上抽泣的秦瞳。 倩倩松开了手,和奶牛自觉地退到了一旁,王宁宁移步而来,低头看着秦瞳:“《我最爱的人》,你偏偏要写哥哥,难道你没有父母么?你是孤儿么?” 哭红的眼睛泛着浅浅的泪光,秦瞳点头,又摇头:“我有哥哥,我不是孤儿。” 王宁宁冷着脸,嘴角微微向上翘着:“我这是在看小说呢,还是电视剧呢?你还真是无父无母了,真是可笑。” 这场闹剧终于没有持续太久,上课铃响的那一刻,三个女同学便陆陆续续的离开了。唯独留下狼狈不堪的秦瞳轻声的抽泣。 放学的路是漫长而又黑暗的,天色暗淡下来的时候,秦瞳恍然觉得自己像是漂泊上茫茫大海中一叶扁舟,孤立无援地随波逐流。 她有着自己认为知心的朋友,却没有一个人在她危难的时刻站出来,甚至连通报老师的勇气都没有。谁在这个人生最关键的时候,都不敢有半点差池,更不敢去招惹王宁宁。 黑暗如潮涌翻腾不息,虽是无声,却最令人恐惧。在那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造的老房区中,有着一栋她熟悉的单元,正对单元门前有一棵她熟悉的树。而此时的树下还站着她熟悉的人。 一路垂头走着,当她的视线注意到路灯树下那个熟悉的身影时,她本能地停下脚步,稍稍整了整衣着和妆容,然后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踏着欢快的脚步,从相对黑暗的地方走出来。 “哥~不是说了嘛,不用等我的。你晚上可还有夜班呢,趁着这会儿下班的时间,你要去休息一下。”一驻足,一昂首,在秦胜面前,她还是那个俏皮又开朗的妹妹。 在人生许多的时候,秦胜的脸像是钢铁,在他的脸上几乎看不到一丝一毫情感的波动。曾经一段时间,他开过出租车,但就是这张令人发憷铁面,接到过上百起投诉,最后出租车公司无奈也是将他开除。 可就是这么一张在大多时候都冷漠的脸,当面对秦瞳的时候,却是露出罕见的温暖笑容。背在身后那双神秘的手拿了出来,手中提着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半只烤鸡。 “哇!是烤鸡耶!兴宁桥的那家吗?好久没吃了呢~我可想死它了!”秦瞳很兴奋,嘴馋的眼神滴溜溜地盯看着油光灿烂的烤鸡。 她看着烤鸡,秦胜却看着她,眉头轻轻一皱间,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赫然发现秦瞳的脖子深处有着几道抓痕,头发也有着明显的打结和分叉。 “瞳瞳,发生什么事了。”他语气很平淡,而当他语气越发平淡的时候,却是令人不寒而栗。 秦瞳眼中对烤鸡那份火热的目光也消失了,轻咬着下唇淡淡地摇了摇头。 “是不是有谁欺负你?” “没有呢哥。”她的回答有些牵强,牵强到她自己都不相信。 一路沉默的上楼,望着桌上的烤鸡,两个人都没有什么胃口。秦胜看着她脸上苦闷的表情,一阵揪心得疼。 “告诉哥哥,你脖子上的抓痕是谁弄的。” 秦瞳眼神飘忽,不知该落向何处,也不知看着什么,才能令她心绪评定。而终于在秦胜一再质问下,她终于还是道出了原委。 坐在桌子前,秦胜沉默了许久,然后轻轻点了点头:“好了,有些人我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快点吃吧,吃完该去复习了。” 秦瞳笑着点头,两个人沉默的吃光了半只烤鸡之后,秦胜回到了房里,点燃了一支烟。 燃烧的烟头漂浮出的烟,熏得他的眼睛有些酸疼。他是个对烟无瘾的人,平时在家的时候,几乎不会抽上一根。但这个夜晚,他心头有着起伏不宁的怨。 凌晨一点,秦瞳已经睡下,他如约赶赴地下拳馆,披上那件黑色的斗篷,一步步地朝铁笼里走去。他今晚的对手是两届全美地下拳赛的冠军。 一米九的个头将近两百五十磅的体重,身上的肌肉分明得像是砖块。光亮的脑门在穹顶的白炽灯下,反射着光芒。浓密的络腮胡子扎成一条条小辫子,浑身上下布满了刺青。 对面这样一个对手,秦胜却显得很淡然。这让二层观战台上的静风眼前一亮。 “我感觉他今晚有些不同。”静风抽着烟,有些思索。 “当然会不同啊,现在他可是万众瞩目的黑马,观今晚下注压他赢得就超过七位数!”沈思明两眼放光地说着,很显然,他今晚也下了重金。 “不。”静风摇了摇头:“我所说的不同,不是这个。我能感觉到他内心中似乎压抑着某种愤怒。”说着他看向沈思明:“今晚比赛之后,你想办法让他来见我。” “怎么?想要的女人得不到,把念头打到男人头上了?”沈思明有意打去着,点燃一支烟,吞云吐雾了一口:“真不是我吹,从我看地下拳赛开始,就没有见过一个人能像他这么厉害的,只要他出场的比赛,绝不会超过三十秒就能ko对手。” 沈思明的一句话才刚刚说完,广播里那有些愕然又震惊的声音传了出来:“今晚...胜者是...秦胜....” 四下顿时无声,旋即哗然一片,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一瞬间望向了铁笼之中。秦胜甚至连斗篷都还会脱下,那个美国大汉已经平躺在了地上,两眼翻白.... 第44章 会痛的拳头,最深沉的爱(4) 那一瞬间,几乎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他的拳已经快到了肉眼无法捕捉的地步。他将脸埋进斗篷之下,然后迈着步子走出了铁笼,像只冰冷的野兽。格格不入的穿过喧闹的人声人潮,留下一个坚毅而默然的背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上学的路成了秦瞳的畏途,她总是惶恐不安,提心吊胆,深怕王宁宁和她的“小妹”们会不经意地出现,抓扯着她的胳膊,往潮湿又黑暗的巷口里带去。 就是因为这样的恐惧,让得她整整一个礼拜都魂不守舍,也憔悴的不少,就连肤色也暗淡了许多。 在班级里的时候,她本能的躲开她们,看有些时候越害怕一样东西,它就越容易出现在面前。就像此刻的秦瞳,她不过只是下课时候上个洗手间,镜子里便多了那几张令她恐惧的脸。 王宁宁靠在墙壁上玩手机,对着电话那头的陌生男人撒娇献媚。奶牛和倩倩分别站在秦瞳的左右两边,嘴角浮起的笑容令她莫名感到一阵恐慌。 “不要害怕,我又不会吃了你。”奶牛说这句话的手,脸上还挂着戏谑的笑容。 “听说你的课堂笔记比复习资料还要全呀?你看姐妹儿们平时成绩一直不温不火,要不你就把你的笔记借给我们看两天?”倩倩抬了抬那副高度数的眼镜,忽然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声音低沉了下去:“你说~上一次没能扒光你的衣服拍照,是不是有些可惜呢?” 秦瞳抿着嘴,心头有着怒气,却不敢发出来,只能用决绝的眼神看着她,然后平静地说:“你们这样我真的要告诉老师了。” 奶牛和倩倩的脸同时冷了下来,就连电话打得热火朝天的王宁宁也是将目光看了过来:“你说什么?告诉老师?” 掐断手机,王宁宁的脸像是褶皱的玫瑰,一步步朝秦瞳逼近,奶牛和倩倩同时抓住她的手,任由王宁宁做什么。 响亮的巴掌声在女厕的瓷砖间回荡着,空灵而又窒息。王宁宁扯住了她的头发,但由于她的发质柔顺加上扯得用力,一下子没能扯牢,却拔下了秦瞳几个头发,痛得她哇得一声叫了出来,泪水顺着脸颊滴落而下。 “扒了她的衣服,姐姐我今儿就是要给她好好拍上几张照片。” 王宁宁的话音还徘徊在空旷无人的女厕之中,奶牛和倩倩便忙活起来,在秦瞳的拼死挣扎中硬生生地扯破了她的领口。 一颗从衣服上蹦出的扣子滚到一只油亮的皮鞋上停下,一个戴着眼镜模样斯文的中年人一声厉叱:“都给我住手!” 四双眼睛同时看了过去,三双眼睛露出了骇然的神色。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这所高中的教务处主任。在他那张斯文的脸上已是明显可以看到因为愤怒而狰狞的五官。 “都给我出来!”主任脖子上青筋暴起,气汹汹地转身离开,王宁宁几人只得低着头嘟嘟囔囔的从女厕中走了出来,出门的时候,忽然发现拐角处一名个头矮小,铜眼龅牙的男同学。 王宁宁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个在全年级可以排上前三的优等生,古小宇。虽然他并不在一个班,可王宁宁不但知道他的成绩,更知道这个小男生对秦瞳爱慕已久。 那本是干净纯洁的眼睛忽然锋利如刀,脸上的肌肉微微抖动着,王宁宁深深记下了这个人。 庆幸是古小宇及时找到老师来阻止了这场校园的暴力,但不幸的是,就在当天放学的时候,古小宇被几个社会上的青年抓到了一个僻静的巷子里,用铁棍打断了脚。医生经过诊断,这条断腿已经废了,而且他必须在医院待上很长一段时间。 这也就意味着,他也许将无法正常的复习。更也许,这样痛苦的回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的高考。 一个备受家人和老师期许的好学生,一夜之间成为了废人,直到这件事发生后的第三天,古小宇将自己反锁在病房的厕所里,割腕自杀了。 他留下了一封遗书:“那是风中有茉莉花香的季节,阳光下我遇见了你。你像纯净的天鹅,在我的心湖游荡,让我醉心于这起伏荡漾的情愫里。也许你还不知道我是谁,但你也不必知道我是谁了,因为我要走了,离开这个世界。我很庆幸在有限的生命力能够拯救你,望你珍重。” 得知这个消息,秦瞳心如刀割,透过字里行间,她就知道,古小宇本就是个自卑的人,他如何能够承受成为再成为废人的压力。 所以他选择了死。 “王宁宁!”秦瞳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情绪,拾起笔盒里的圆珠笔,用力在刺向王宁宁的后脑勺,但最终在奶牛和倩倩的合力阻止下,她被推到在教室后边的垃圾桶旁。 教室里的同学吓得不敢出声,低着头看着书,心思却早已不在书上。 王宁宁的眼神中再次流露出比刀还要锋利的光芒。 放学,人潮从校门里涌出,沿街的商铺里络绎不绝,秦瞳走得小心,双手抓着书包,弯着背也低着头,眼睛从始至终都在转动着,警惕地观察着周遭任何一丝风吹草动。 她敏感得橡根针,但她的敏感却丝毫没有给她带来半点好处。一只有力的手掌捂住了她的口,将她拖入了巷子里... 巷子很长,长到黄昏的光只能照进一半,而秦瞳所处的位子,恰好是中央最黑暗的地方。 视线里有三个穿着背心,手臂上有纹身的男人。其中一个男人嘴上还叼着烟,抽起烟来的时候表情极为陶醉。 很快,清脆的脚步声响起,视线尽头又走来三个熟悉的身影,正是王宁宁三人。 这一刻,秦瞳彻底感到绝望,她有一种预感,自己的下场将会和古小宇一样。不,甚至比他还惨! “秦瞳,你真的很不识相。今天要不是我和倩倩阻止,宁宁姐这会儿已经在医院了!”奶牛生气地冲她喊道,王宁宁上前了一步,笑看着她:“你知道这些我请来的男人,是来干嘛的么?” 第45章 会痛的拳头,最深沉的爱(5) 靠在墙壁上一直抽烟的男人,终于将手中的烟丢下,朝前走来。奶牛和倩倩立马拿出了手机,摄像头的光打在秦瞳的脸上,有些刺眼。 看着他和另外两个男人的眼神,秦瞳似乎明白了什么,双手护在胸前,像只惊恐的猫。 忽然的一声叫喊,如撕裂黑暗的黎明,一个高大的黑影在所有人错愕的目光中硬生拗折了一只手臂。苦痛地尖叫声还在持续,那个黑影动作不停,在黑暗中看不清动作,却能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 一眨眼,三个男人手脚反折,被击昏在地。 王宁宁三人显然没有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只听见在秦瞳泪光闪烁间喊了一声:“哥~” 奶牛和倩倩吓得丢掉了手机就往外边跑,王宁宁却是双脚麻木,连跑的力气都瞬间消失。 忽然她感到头皮一阵撕裂般的痛,一只手狠狠地扯住她的头发,一张脸俯在她的眼前,让她看清那双杀人般的眼瞳。 那绝不是人的眼睛,它冰冷绝情,充满了杀戮的气息。 秦瞳仓皇抓住了他的手臂:“哥~不要伤害她,求你了!” 秦胜视若无睹,忽然压低了声音:“你想怎么死?” 王宁宁面如白纸,两片唇疯一般的颤抖,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无助地呻吟。 秦瞳哭喊着,哀求着他放手。 终于那纯净的泪水浇熄了这个男人心头的怒火,一个耳光扇在了王宁宁的脸上,黑暗里,他声嘶如猛兽:“如果你再敢欺负我的妹妹....”他没有说下去,拳头用力的击打在墙壁之上,碎裂的石子滚落而下,鲜血顺着绽裂的墙壁缓缓流下。 王宁宁拼命地点头,眼妆已经哭花了大片。 夜晚的路灯在漆黑宁静的小区间忽明忽暗,秦胜和秦瞳一路沉默,无声似刀,刺在心头,隐隐作痛。 夜晚的风有些凄冷,秦胜停下步子将外衣披在她的肩上,依旧沉默的不说一句话,默然地转过身去,静静地走。 望着哥哥的背影,秦瞳只感觉恍然间陷入了那深沉的爱中,她竖起领口,让风刮过自己的脸颊,加快脚步朝前奔跑,最后一声哭喊抱住了他。 “哥!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瞳瞳再也不会这样了。” 秦胜低着头,看着路灯下相拥在一起的影子,心彻底碎了。他能清楚的感受到背上泪水的温度,和那来自无奈与委屈的哭喊。 他转过身,将自己最心爱的妹妹拥入怀中,手掌轻轻抚摸着她的头,温柔地说:“这不是你的错。而这一切都已经过去。” 秦瞳抽泣着,将头埋进他的胸膛。从记事开始,她眼中的哥哥就像一个铁人,背负着责任与使命,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自己。他似乎从来都没说过一次累,也从来不会在自己的面前暴露过疲惫,但这一刻,她却能感受到这个铁人的柔情和温暖。 “别哭了,是哥哥不好,哥哥应该更好的保护你。” “不,瞳瞳知道,哥哥有工作,哥哥不需要保护瞳瞳的。”秦瞳用力地摇头。 轻轻地叹了口气,乱发遮蔽的眼瞳中,也是掠过了一抹淡淡的苦涩。即便他的拳头能够战胜任何一个对手,却无法战胜命运。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死神就要带他离开这个世界。保险公司也不会因为他患有这样的病而允许他参保。 所以为了秦瞳下来的人生,他必须用最短的时间赚最多的钱。每一次的拳赛,他都能获得不菲的佣金,但这对他来说远远是还不够的。 忽然,车灯的光在路的尽头闪烁,秦胜眉头一皱,警惕地将自己与妹妹分开,转身对视而去。 车灯的光很刺眼,但他的视觉神经已经微弱到对光源不是那么敏感了,所以他没有抬手遮挡,而是静立在原地对视而去。 马达的响声连同那两束光都在同一刻消失了。月光下,玛莎拉蒂的车身泛着浅浅的晕,看到这辆车的时候,秦胜的声音便低沉了下来:“小瞳,你回家等我。” 秦瞳皱了皱眉,却并没有追问,很快朝着家的方向离开了,路过车旁的时候,还有意无意地车窗里偷看了两眼。 后视镜里,望见女孩的身影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视线之内的时候,静风才推开了车门。 一支烟丢给了秦胜,他靠坐在车头,自己也点燃一支烟,借着夜色,打量着面前这个人高马大,身手极好的男人。 “你知道我是谁吗?” 秦胜摇头:“你既要来见我,就会告诉我你是谁。” 静风笑了,烟在黑暗里从长到短,再从短到长:“我是韩静风。” “韩静风?你是三联会的风哥?!”秦胜有些惊讶,以他的身份在三联会里,也不过只是一个下手,韩静风是何等的大人物,竟然亲自来找自己! 一支烟在他的手中颤颤巍巍地点起,秦胜吞咽了一口唾沫,语气变得谦逊:“风哥,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的谦逊并非因为静风的地位,而是他在三联会中种种的事迹。 风吹树叶飒飒响,路灯的光打在秦胜坚毅的脸上,他烟吐得很慢,心却跳的很快,因为面前的静风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半晌没有说话。 “好了,你的身手不错,我很看重,所以今天也想简单的认识一下你。”说着,他起身拉开了车门,取出了一个沉甸甸的信封。 “接着。”信封抛了出去,秦胜一手接过,眉头轻轻皱起:“风哥,这个是?” “这信封里有三十万。是你十场拳赛的钱。以你现在赛程,差不多是半年打十场。这些钱算是我买断了你十场的拳,你不需要再去地下拳馆,专心为三联会办事,也替我办事。” “可是风哥,地下拳馆,可没那么容易退出的。” “这点不需要你担心了。”静风笑了笑,转身上了车。一只手从车窗中伸了出来,冲他挥了挥:“多陪陪你妹妹吧。” 车灯亮起,油门轰鸣,玛莎拉蒂转眼飞驰离去.... 第46章 记忆的起点,爱情的开始(1) 刘德华的新卡带红遍了大江南北,小虎队的海报贴满每个少女的房间里,林志颖的旋风从海峡那头飘来,让这个夏季的毕业生,回味在感伤与期待中,结束了十七岁的雨季。 “小俞,他是静风,住在我们隔壁,以后你们可以一起上学了喔。” 那是黄秀兰还风华正茂的年纪,那是佳俞第一次见到静风。 她清楚的记得,那光彩熠熠的眼睛,而阳光下泛着金黄的梧桐叶。他站在风中,脸上有着比夏日阳光更灿烂的笑容。 小学六年级一班,第一次有人喊佳俞叫甲鱼,你是乌龟的意思,她抹着眼泪哭了一整天。直到第二天上学的时候,还未走到班级门口,隔着老远就听到吵闹声,她停下脚步,伫耳细听... “你们以后谁敢再叫佳俞外号,我就揍谁!听清楚了没!” 透过门框,浅浅的视线里,第一个喊自己外号的小胖子鼻青脸肿的坐在位子上,静风举着一把很长的尺子,像个将军威风赫赫。 当然,他的左眼也黑了一块..... 初一年级五班,男生开始发育,个头逐渐超过女生。班级外的走廊上来来往往成群结队,一些男生已经学会了抽烟,听说六班一个叫阿雅的女生跟校外一个混混上床怀了孕。隔壁学校姓张的同学上礼拜跳楼自杀了。 各色各样的传闻总是不经意地传入每个同学的耳朵里,然后就成为了校园的传说。 静风两耳不闻窗外事,宁静的像是湖面漂浮的清荷。只是偶尔的鸟鸣会让他望向窗外,看一看翠绿的树,金黄色的阳光,窗台上的蜻蜓,和坐在窗边认真读书的佳俞。 有时不巧,佳俞也会不经意地看过来,四目相交,总会让这两个懵懂的少年红起脸,青青涩涩地低下头。 随着窗外的树从嫩芽到凋零,又从凋零到新生,时光轮转,一年匆匆而过。 初中二年级,女同学开始会在笔盒上贴上she的粘纸,背包上挂着蔡依林的卡片。男同学开始在班会的时候唱起周杰伦的双节棍,口齿不清的咬字让很多同学在那一年患上了大舌头。 湖人队毫无悬念的夺下了总冠军,科比作为新秀,受到万众瞩目,当他捧起奖杯说得第一句话,在电视机模糊的喇叭里断断续续只听懂一个词:fuck 也由于nba的旋风,让国内刮起了一股“竖中指”的狂潮。年轻人见面总喜欢拿这个打招呼,上了年纪的人看看,依旧摇头叹息的离开,留下一种“一代不如一代”的眼神。 也就是那一年,静风获得了初中部的奥数冠军,更是第二次蝉联年段第一名的成绩。所以每当放学的时候,黄秀兰总会等在路口,偶尔买两支冰棍,偶尔买块烧饼给他,让他抽空多帮佳俞补习补习。 那个时候,佳俞耳朵里听得最多的就是:“你看看人家静风,人家的妈妈该多开心啊!多幸福啊!你再瞧瞧你,啥时候能让我也沾点光,你再考不好,下次家长会老娘就不去了,让你爸去受窝囊气!” 佳俞听在耳朵里,想:“妈妈,你什么时候会想着我幸不幸福呢?” 三个月后,静风不出所料的获得了全市的奥数冠军,母亲捧着奖金,在一个周末,给他买了辆自行车。当天下午,他便敲响了佳俞家的门:“黄阿姨,我想带佳俞去公园玩。” 黄秀兰瞅了眼自行车,本想告诉他车骑不好载人危险,但看着这孩子令人骄傲的成绩,笑着摸了摸他的头,转身便去房里把睡懒觉的佳俞叫了出来。 睡眼朦胧的佳俞穿着睡衣,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手就被静风拉上,一把将她按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欢呼飞驰着。 午后的眼光没有温度,却很明亮,穿过枝叶在路面上洒下斑驳的树影。问着空气中的清香,佳俞晃过神来:“咦?你怎么跟我妈说的呀。” “去公园呗。” “可这不是去公园的路呀。”佳俞四下看了看。 “我可没想带你去公园儿,我们去西湖!”静风卖力地踏着脚板,穿过了一个角度刁钻的拐口。 “你骗人啊?”佳俞抿了抿嘴,忽然瞪大了眼:“不对呀,我们这里离西湖可远着呢!你会累死的!” 静风不可一世地轻笑了声,然后向后撇了眼:“不怕,我体力好。嘿嘿。” 阳光越来越低,视线的尽头出现了太阳的影子,静风身上浸湿了汗水,一声不吭地骑着,终于等阳光仅仅只能看到一条浅浅的线时,西湖的一角才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夕阳的光洒在湖面上,泛着粼粼的金灿,雀鸟和蜻蜓交错飞舞,偶尔躺在湖面的荷花上,令人醉心一片。佳俞哇的一下叫了出来,兴奋地喊道:“好漂亮呀,我好久好久没有来西湖了呢。” 听到她欢悦的声音,静风嘴角扬起了笑容:“怎么样,没有白来吧?” 湖光山色固然是美好的,这望着湖边停泊漫漫的自行车,静风有些挠头起来,沿着湖边行了一里,才找到一个可钻的缝。扣上锁链,将钥匙放进口袋,静风这才抹去额头上的汗水。 “喝口水吧。”佳俞将中途买来的水递给了他,而没等他喝上一口,一个低沉的声音忽然从静风耳边传来。 “把钱拿出来。” 那是一个戴着鸭舌帽,个子不高,有些瘦小的男人,一把刀反手搭在静风的脖子上,凶狠地目光瞪向已经吓得说不出话的佳俞。 “快点!钱拿出来!”他声音变得更加凶狠,静风身子一颤,将手伸进了口袋里。 “还有你!小姑娘,快点,有多少钱都拿出来。” 静风眉头一皱:“她没钱,你没看到她穿着睡衣吗?” 这句话有意无意的激怒了这个男人,目光更加凶狠,将刀抵紧了几分:“小子你很狂啊!” 看着佳俞一脸惊慌失措,静风暗叹了口气,约会的雅兴算是彻底没了...... 第47章 记忆的起点,爱情的开始(2) 锋利的刀口摩擦着角质层,映出浅浅的血痕,静风嘶了一声,手伸入口袋,掏了掏,最后拿出了三元钱。 三元,仅仅只有三元!这无疑是让这个瘦小的男人陷入了怒火当中。凶狠的目光很快锁定在佳俞的身上,一只手用力的掐住静风的脖子,刀锋指向了佳俞:“我必须要看到钱!必须!” 面对一个雄性粗暴而愤怒地咆哮,佳俞吓得说不出话来。而她的犹疑让这个男人的怒火很快燃烧到了顶点。雪白的刀光一闪,尖锋之间朝佳俞的脸颊而去。 静风猛然一怔,像疯了一样冲上前去,一把将那个男人推倒在地。由于仓皇的出手,让得那锋利的刀口在一瞬间划伤了他的手臂,足足七厘米长的创口之中,鲜血决堤而出,不止的往下流淌,渐染了大片的白衬衫。 那个男人见状,误以为自己的刀错伤了他的要害,吓得拔腿就跑。佳俞慌慌张张的从睡衣的口袋取出两张纸巾捂住了他的伤口,紧张不已:“怎么办呀!你流血了!” 木纤维的纸巾很快被鲜血浸湿,一滴滴的落在静风的脚边汇聚成一滩血泊。他的手和他身体都在颤抖,可脸上却挂着笑容。 “你都受伤了,还笑!”佳俞瞪了他一眼。 “一点小伤而已。我只要想到刚才如果我没出手,那这个伤口很有可能就落到你脸上的时候,还是庆幸的。” 佳俞白了他一眼,急得跺脚,远眺四周,空旷的视线之内,仅有远处依稀可见高楼和民宅的缩影。 见她这般焦急,静风看得心疼,急中生智间也是连忙脱下了上衣的白衬衫,在手臂的创口出用力打了一个死结。撕裂的动脉很快在用力的压制间得到了缓和,鲜血不在向外渗出。 “怎么办呀,你受伤了,你得去医院,可这附近的医院在哪儿呢?....哎呀!怎么办呀!”由于着急,让她像是只麻雀唧唧咋咋叫唤不停,也由于着急,她口齿都变得模糊不清。 “我不用去医院,血小板很快会凝结这些红细胞的,这是生物常识。” 佳俞看着他,认真地问:“真的?” “真的。”静风不可置否地回答,一只手抬起挠了挠头:“不过我的手不能轻举妄动倒是真的,否则一会伤口再度裂开也许就要感染了。” 一听到“感染”两个字,佳俞吓坏了:“会感染吗?那你不要动了,真的不要动了。” 静风见她这一脸焦急又担忧的模样可爱极了,目光一转指着不远处湖畔边上的亭子:“那里有个亭子,我们先去歇息下吧。” 说着,他没等佳俞回话,便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有些霸道地,不由分说地将她带往了亭子。 天色在此刻暗淡了下来,晚风吹拂在脸颊上有着涩涩的冰凉,空气中有着茉莉花的香气,游水的鸭子在湖面上招摇过市,偶尔嘎嘎呻吟几曲,有些扰耳,却很安逸。 湖堤拉起了夜的帷幕,平静的湖面上泛起七彩的霓虹,静风望着夜幕下的湖边美景,不禁感慨:“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你都受伤了还开心呀。”佳俞嗔怪了他一眼,忽然瞪圆了眼:“糟了,天都黑了,回去要被我妈打死的。” “打死?哪有这么夸张。”静风看着她,这个姑娘也是紧张的时候,越令人觉得可爱。 “哎呀,你不懂啦。我妈管我很严的。真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你看我的手也没办法骑车,你又不会骑,我们肯定没办法那么快回去的。”静风语气略有些无奈,心底却在窃喜。 佳俞嘟囔着嘴,又是无奈,又是哀愁地看着他的手:“那可怎么办呀?你说,血小板什么时候会凝结红细胞呢?” 静风一只手枕在脑后,靠在亭子的石椅上,神情悠哉:“那我可就不知道了,也许要到明天也说不定。” “啊!这可不行!我真的会被打死的!”佳俞信誓旦旦地说着,来回踱步,紧张地搓着手。 “那我可就真的没有办法了。要不,我们走回去?” “才不要呢,这么远的路耶~走回去,我宁愿被老妈打死。”佳俞鼓着嘴说,目光强悍,若有所思。 沉默了半晌,佳俞抿了抿嘴,目光柔弱了下来,望着静风的伤口说:“好啦,你先好好养手,这个比较重要。” 两个人,望着夜色下的西湖,虫鸣绕耳,天地间一片安逸,也许爱情的萌芽就是在这个夜晚,悄然而生。 初中的第三个年头,故事里出现了白璐这么一个姑娘,她热情活泼,仗义豪爽,比一般的女孩更懂得打扮自己,在学生里显得光彩耀人,同时也比一般的女孩要坚强勇敢。 那一年,校外出现了传闻中的遛鸟侠,穿着大大的披风,见到形单影子的女同学就会上前敞衣露鸟,神出鬼没,惹得很长一段时间人心惶惶。 也就是在一个下午,佳俞稍晚了些离开校园,如果一个街角的时候,遛鸟侠出现在她的面前。佳俞一声尖叫划破长空,街口的白璐闻声,狂奔而来,扯着尖嗓,举起地上的砖头对遛鸟侠是又追又打。 这个事迹很快在整片初中校园传开了,而白璐也顺理成章的获得了女中豪杰的封号。也就是从那时起,佳俞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姐妹... 白璐的出现让静风在很大程度上有所不满,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许多的价值观是他所不屑的。而是从此之后,佳俞大多数的时间都被她所占据,无论是周末的郊游,还是平日里的午饭,这个女孩无疑以加高的瓦数充当着电灯泡的角色。 而无论是白璐还是佳俞却还都浑然不觉,每当她们手拉手走在前头的时候,身后总会有一声叹息,和一个垂头丧气的男孩。 而静风,也同样浑然不知,爱情的种子,就是在这个被跌宕泼墨的初夏,发了芽....... 第48章 记忆的起点,爱情的开始(3) 初中第三年,朝气在年轻人学子的脸上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繁重的课业所带来的低气压,和沉重背包压弯的脊椎。 无良的黑商看中了这个市场,在那一年推出了一个叫“背背佳”的东西,在弹力纤维里加入了软铁片,说是背上之后,站如松,行如风.... “行如风的话,还不知道多少人被车撞死在街头了咧。”白璐试着她刚从家里偷出来的口红,把“背背佳”宣传页压在笔盒下面,目光向后撇了撇:“佳俞你说是不是很可笑......佳俞?佳俞?....又跑哪儿去啦....” 桌位后空空荡荡,而不出所料的是,静风也跟着消失了。无论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都属于足不出户,两耳不闻天下事的性子,这会莫名的消失?白璐的脸上露出了一抹颇有意味的笑容。 “嘿嘿...哎呀!”她的口红画歪了...... 这年秋天特别短暂,以至于冬天来临的时候还没有人在意过它的萧瑟,白雪意外的出现在一个午夜,雪花细细碎碎的飘落在家家户户的房顶之上,寒意瞬间席卷了大街小巷。 静风呼哧着白气,通红的耳朵,在黑色的毛线帽衬托下格外的显眼。凌冽的风吹在他的脸上,如轻薄的刀片,隐隐地疼,但他的脸上始终挂着春日般温暖而灿烂的笑容,拉着佳俞的手,义无反顾地穿过挂满雪子的香樟林。 “我们这要去哪呀?”这是一路来佳俞第三次问,而每一次,静风都用神秘狡黠的笑容回应。 棉靴踏在林地的白雪上有“哗哗”的响声,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将雪地照耀得有些晃眼,让佳俞瞬间有种遁入梦境般的错觉。甚至她也一度觉得这就是梦境,否则静风这样一个好学生,怎么会带着自己逃课呢? 静风的嘴角越扬越高,笑容里压抑着兴奋,终于在某一个时刻,他的目光有星火跳跃,激动地转过身来朝佳俞指了一个方向。 那是掩杀在树林深处一片冻结成冰的湖泊,午后的阳光下,湖面泛着宁静而圣洁的光,在雪白绿荫的环绕下,相得益彰。 “哇!好漂亮呀!” 没有哪个女孩可以抗拒美好的事物,当那双漂亮的眼睛闪闪发亮的时候,静心心底一阵满足。 他拉住佳俞的手,穿过了茂密的树丛,在一个不起眼的草堆下取出了两块被削得光洁的木板,让佳俞的双脚踏在其上,然后拿出两根草藤紧紧系住,一个粗陋的滑雪板,还算是有模有样的出现在佳俞的脚下。 “你.....你做的呀?”佳俞惊讶地看着脚下的木板,粗糙的草藤,不经意间也是注意到静风手指上的被刀口划破,尤迹尚新的创口。 静风冲她一阵乐呵,脱下的手套,搀扶着她缓缓走向湖泊的冰面上。 他小心翼翼,观察着佳俞的脚下,并不时发声提醒着。午后的太阳明媚却没有温度,打在他的侧脸上显得轮廓更加的分明。 佳俞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不知不觉忘了脚下,脸颊不由得泛起一抹浅浅的红晕。 “小心!” 一个缓而不急的斜坡,佳俞一个失神,脚下的木板控制不住,连同静风一起朝冰面上倒去。 木板折断的声音清脆刺耳,挫溅的冰晶掠过视线,佳俞还未来得及寻找那个疼痛的地方,所有的注意力已经被近在咫尺的那双眼睛所吸引。 那是一双深邃又纯净的眼睛,在她呼吸可及的距离,伴随着有些急促又沉重的喘息声,让她恍然注意到,静风竟然压在了自己的身上。 她潜意识的第一反应是想叫,歇斯底里的尖叫,但当对上那双眼睛的时候,却能比其中那份莫名的宁静所吸引,犹如波澜不惊的大海,深邃又吸引着她的心。 这是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静风的心跳动得很快,耳朵里嗡嗡地听不到任何声音,却能清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隔着厚实的衣服,静风仿佛能够感受到少女特有的温存,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像是会说话,却眨也不眨地看着他,不知道是什么情感。 但很快,静风的目光从她的眼睛向下移,最后停在了那两片粉红水晶般晶莹剔透的唇瓣上。隐隐间有一丝香气飘然而来,让他顿时有种想吻下去的冲动。 他还真的这么做了!两片唇极不协调的撅起,以一个不紧不慢地速度向下落去。但最终却落在那有些冰冷的手背上。 佳俞捂着嘴,眼睛瞪得很大,整张脸通红得像是苹果。 静风当下觉得有些失态,急忙将嘴收了回去。嘴角轻轻抽动,似笑非笑,懊悔不已。 短暂的尴尬并没有持续太久,终于在佳俞那句:“你还想压着我多久啊?”两人慌忙间分开,然后各自坐在原地,思绪万千。 心跳的速度久久不能平息,也许是某种悸动,让静风有些口干舌燥,连连吞咽了几口唾沫。虽然那个吻终归没有得逞,但对他而言,无疑足够幻想好几个夜晚了..... 那犹如渡上甜蜜的唇,那张在阳光下第一次觉得如此美丽的脸庞。都令静风沉浸在良久的回味中,无法自拔。今天的佳俞美得惊心动魄........ 而此刻的佳俞内心是既矛盾又娇羞的,她不停问着自己,对静风是出于一种怎样的情感。是的,他是那样的优秀,同时又如同一个哥哥一样,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他可靠,温暖,开朗,有着许多男生特有的阳光,更有着许多男生所没有的睿智。 但,在这个懵懂的年纪,她还无法认清楚自己的情感,隐射到脸上,便化作了沉默..... 许久沉默,两个人的目光总会不经意的交织又不经意地闪躲,这样的气氛令两人都尴尬不已,但却又不舍得打破。 若干年后,等他们再成熟些的时候,也许才能明白,这就叫暧昧........ 第49章 记忆的起点,爱情的开始(4) 从记忆深处回过神来,静风望向车窗外的流光,好似记忆的缩影,一幕幕掠过的都是曾经,路还在继续,故事仍在上演。 好久好久没有再见过佳俞,没有说上一句话,虽然同在一个城市,看着同一片天空,呼吸着相同的空气,但她却像一块在阳光下冰,融化了,消失了。 车速在油门的踏板下加剧着,犹如静风此时的心,渴望被风吹过的声音和轮胎急速摩擦路面的声音淹没。 许多的时候,人与人的关系,潮汐里的礁石,风平浪静的时候,你也许会看到它的存在,但当一切外力汹涌如潮而来的时候,它就会被淹没在深邃的海水里,看不见,摸不着,只有你心里清楚,它曾经存在过。 也许在那段平淡无华的青春岁月里,他陪伴着佳俞走过了如花般短暂的年华,六年的时光就如同无声的暗潮,淹没了感情积淀的礁石。 但命运似乎总喜欢将有回忆的人搭在一起,当静风将车停靠在那片长如雨巷的槐树下时,佳俞的身影有些疲惫的从路灯下徐徐走来。 后视镜里,她的长发如瀑般落在盈盈一握的腰肢上,一张脸显得很白。她比之前憔悴了。 看着有些心疼,静风无声地推开了车门,沉默地站在她的面前。 路灯的光晕有浅浅的小麦色,空气中有淡淡的花香,她抬头,静风目光如炬,深情又温暖。 “你.....”她有些惊讶,却不知下一句该说什么。 “佳俞,我没有办法不来见你,我控制不了自己,控制不了!”他眼瞳睁得很大,声音里充斥着一种,不明就里的悲凉。 很快,那两只颤抖而有力的手握住了佳俞纤弱的肩,由于用力过了度,让她眉头轻轻皱了下,眼神中却依旧有着倔强。 “佳俞,我很想离开你,给你一个没有我的世界。但我做不到,我想要拥有你,并成为你的世界......”他咬着牙,眼眶通红如火:“我能够爱你吗?” 十几年来,这是静风第一次对佳俞说出了“爱”字,生涩却又真诚。饱含着六年来所压抑的思念和这段时间思潮翻涌的痛苦。 “爱?你知道爱是什么吗?”面对静风的澎湃,她显得很平静,甚至有些冰冷。 面对她的话,静风沉默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或者准确的来说,他不知道如何回答才是正确的。 “我告诉你静风,爱不代表拥有,拥有就是满足,而爱不是满足,它代表着安全。” “安全.......?”静风的心纠结在了一起。 “亲人可以背叛,仕途可以中断,生命可以结束,唯一不变的,就是你所拥有的财富,地位,它所能带来的就是安全,它可以让你不再卑微,不再受制于人。你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一切,无论是女人还是男人,这才叫爱。” 她深吸了一口气:“所以静风,我们不是小孩子了,不要再玩那种幼稚的爱情游戏。爱情是很现实的,如果你真的爱我,你就会为我去创造财富,而不是在这里对我空谈“爱”。” 她平静地说着,像是一个老师在教育自己的学生,严厉而且陌生。静风沉默地看着她,淡淡地摇了摇头:“不佳俞,我想你错了。喜欢也许是欲望的驱使,对浪漫的欲望,对亲吻的欲望,对性的欲望。但我想爱所代表的是一种责任,一种愿意照顾你、保护你一辈子的责任。” 望着这个男人真诚的眼睛,佳俞不可否认自己被刚才的那句话打动。毕竟无论是这六年也好,十几年也好,他都是那个一直陪伴自己,无时无刻保护照顾自己的人。 但理智让她清醒,让她意识到更现实的东西,语气变得更加冰冷:“静风,请你不要再说了。我现在有属于自己的男人。” “男人?那个洪处长是吗?你难道不知道他有妻儿,有家室吗?” “哪有怎么样?我想要的安全,他能给我,你可以吗?” 面对这么一句话,静风很想回应她,但似乎安全这个字,与他永远也不会沾上关系,于是他只能用更高亢地声音掩饰这种落寞:“难道你宁愿做别人的小三,也不愿和我在一起吗?” 胸脯一阵起伏,佳俞的余光不经意间落向槐树下那辆玛莎拉蒂,嘴角忽然浮现起一抹轻蔑:“好啊,等你什么时候买得起这辆车,我就考虑离开他。”说着,她不屑一笑,转身离开。 “等等....” 高跟鞋在寂静黑夜里的回响消失了,她转过身双手环胸:“我的话难道说得不够明白吗?” 一支烟点燃,清风从上衣的口袋里取出了钥匙,轻轻按了两下,无锁启动的马达声轰隆响起,车灯的光将两排梧桐树照耀得通明。 佳俞整个人傻傻的惊楞在了原地,手缓缓从胸前放下,脸颊有隐隐的酥麻,能从脚底蹿上来了颤触。 “这.......这是你的车?”佳俞显然深感怀疑。 静风摇头:“是我一个兄弟的,我的名下没有属于自己的车。” 那片刻的震惊终于在这一句话之后消失了,佳俞脸上充满了被戏谑的娇怒:“韩静风!我承认我很看不起你的穷,但至少你在我的心里还是一个有尊严的人。这是别人的车,你开出来的目的是什么呢?这只是在掩饰你的贫穷,这是自欺欺人的做法!” 浅浅地笑了两声,面对这样的质疑,静风不知道该如何向她争辩,只能淡淡地问她:“所以,也正是因为贫穷,你选择不再和我联系,是吗?” “是。”佳俞斩钉截铁地回答他。 这一刻,静风的心沉到了谷底,他漠然地回身,上车,透过车窗,望着这个走入小巷的绝情女人,眼角隐隐闪烁着泪..... “再见了,我曾经心爱的小兔。”最后一句话,连同他的心,就此尘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