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嫁给校草》 第一章 女孩心,海底针 天道、人道,道法自然。 男友性格豪爽,为人正直,这是敏君非常赞赏的,可秀气聪慧的敏君依然觉得这爱情少了点什么。是默契么?敏君左思右想,也想不明白自己那看似单纯却深不可测的内心。 “女孩心,海底针。”敏君想。“再深我也能猜到。”男友的眼神仿佛透露着这样的信息。敏君独立惯了,虽然没正经八百的谈过恋爱,内心里却深深的爱过了,一个万水千山外的人。每每想及此,敏君的心并大快塌方,内心翻江倒海般。 男友性格豪迈,大概猜测不到她眼角偶尔隐现的淡淡忧伤,这忧伤类似雨打芭蕉,激不起风浪。但没听说过么?巴西热带雨林的小小蝴蝶一振动翅膀并有可能引发海啸。防微杜渐,这不容忽视。 敏君作诗,男友打球,兴趣爱好相差十万八千里,更不用说情投意合。这是敏君的小小心病。但爱情不是用来解读的,套用一句话;当你领悟爱情时候,其实你正在失去爱情之味。想想极有理。如果你已经知道山那边的风景是什么样子,那还有心再次登山么?答案显然是让我们所失落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古人极有远见,爱情就好比击鼓上战场,一次新鲜,二次淡而无味,三次变质。 当然,鲁迅爷爷曾说过:“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何况,古往今来,大凡在爱情上勇敢者,都可称之为勇士了。 “敏君,你又再做白日梦了。”敏君想想千里之外的人对自己说的这句话,心痛不已。“燕雀安之鸿鹄之志哉。”敏君用古语安慰自己道。不过又落了几滴泪在心里,欲哭无泪比梨花带雨逊色多了,后者可以欣赏,前者却只可郁闷。 他走了,带走的何止是一片真心,带走的是她的梦。敏君是何许人也,一个凡人丫头,和世间的亿万姐妹一样,人生有三梦,爱情必是梦中的精品。可时世无常,敏君小心经营数年的爱情之梦,像琉璃一般易碎,时不时扎自己的心一下,又时不时扎别人一下。 生日宴会,敏君一袭长裙,落落大方。小姨一见,笑道:“敏君,出落成大姑娘了。”敏君伸伸舌头,脸颊诞出几分羞涩。 “敏君,脸红了,”表姐打趣到。 “热气腾的。”敏君淡定自若,边说边用汤勺舀了半碗雪花鱼汤。香滑可口的鲜鱼汤滑落肚里。敏君察觉到:”诺,自己也会掩人耳目了。” “冰丝萝卜,尝尝”,表姐对众人说。敏君方才回过神来。母亲阅历丰富,一切看在眼里。嘴里道:“君君,吃菜。”一块鱼头肉夹道碗里。 “鱼尾巴儿”,表姐又夹了一块鱼尾在敏君碗里。 “有头有尾”,大姨凑合道。敏君笑笑,双眼望着鱼头,鱼尾,心里生出一丝丝暖流。仿佛自己是生日的女主角。这时,真正的女主角上场了。高贵优雅,敏君对女主角的第一印象。一袭高贵,浅浅而魅,女主角拖着红色蕾丝长裙,手握香槟,像宾客敬酒。敏君不胜酒力,以茶代之。 “这位想必是千金敏君了”,女主人道。 “敏君并不吃惊,众人皆在,论身份地位,论年龄辈分,绝轮不到她的名儿。”敏君心里想着。 “正是爱女。”母亲笑着道。 “君浩常提起她。”女主人说道。 “林君浩?”,敏君一惊,怎么是他? 一席客套完毕,众人继续用餐。敏君早已吃完,陪母亲左右。就餐完毕,自找了一片清净地坐下。清风徐来,敏君却并未感到神清气爽,只是深深的吐了一口气。这一切,全被远处的一个人看在眼里。 第二章 一个梦境 宴会过后,已是夜晚。 夏天的夜晚,虫鸣声叫个不停,敏君睡不着,披了件白色披肩,穿着件淡黄旗袍,随意踩着拖鞋,到院内寻个清凉,微风袭来,裙摆飘逸,优雅灵动。虫鸣声大了些,天空中挂满亮晶晶的星星,米西在一旁醒着,摇着尾巴,似乎在向小主人打招呼。 “米西,你也失眠?”敏君问了一句连自己都会喷饭的问题。米西很乖,紧随其后。敏君找到一个极隐蔽的地方,竹林后边的石子路上徘徊。石子路堆砌的甚是可爱,弯弯曲曲,敏君脱下拖鞋,赤着脚丫,踩着石子,来回散步。敏君觉得:这样真好,现世安稳。如果能一直这样生活下去,多好。 溜达了几圈,累了,打了个哈欠,回了小屋。敏君穿过里客厅,轻手轻脚的,担心吵醒了父母,可还是不小心一个趔趄,摔了一绞,打碎了手上的玉镯。一声清脆的响声,足以打破夜的宁静。米西跑进屋,叫了起来。 “嘘,米西。”奇怪,怎么感觉屋里没人,回到房间,敏君按往常一样拨打母亲的手机。电话通了,可房间里没有声音,又拨打了父亲的号,也是一样。 “君君,还没睡觉?“一阵喧闹的声音从电话的另一端传来,是母亲的声音。 “爸爸也没在家?“敏君问母亲。 “和我在一处,君君,你先睡觉。”母亲说。 嘟,另一头没有了声音。敏君回到自己的卧室,想起今天的一切,辗转无眠。于是从书橱里随手挑了一本英文书,读了一会,便睡去了。 次日,凌晨时分。 敏君在一片绿地上飞快的奔跑,手里牵引着一根长长的指向天空的风筝线,风筝是一只大鸟,风是它的翅膀。眼前是一大片一大片被风吹得摇曳的金黄色的向日葵,像她招手,她朝那片金色的花丛跑去。突然,风筝线断了,金色的花海也随即消失不见了,敏君拖着长长的裙子,在漫无目的的寻找,这时,一阵黄沙弥漫整个天空,渐渐地向她靠近。 “啊”,敏君大叫一声,睁开眼睛,只看见咖啡颗粒洒了一地,风扇在上方吹着,方才回过神来,原来,刚刚做了一个梦。 “米西”,敏君拿着扫帚,打量着米西,嘴里嚷到:“坏——米——西,你干的好事。”米西见情况不妙,一溜烟跑了,跑出一段距离,又跑回来,绕着敏君直跳。 也许是见惯了小主人的脾性,米西并不害怕,还跳着要吃的。全身直立,双脚作揖,一脸无辜状,可爱的动作,让小主人的气,顿时烟霄云散。 敏君关了风扇,拿了些狗粮,又备了水,送到院子里。走到院子里,突然看见白色栅栏上别着一束玫瑰,上面别着一枚白色的卡片,上面写着:卓敏君小姐收。没有时间,没有地址。纸的背面用英文写到:“生日快乐”。她首先没有想到花是谁送的,却鬼使神差的想到第一次收到玫瑰花的场景,那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瓣,似乎变成一根根细小的玫瑰花刺,刺进她的心底。 “叮铃铃”门铃响了起来,敏君的思绪回过来。透过花丛,敏君看到林君浩站在门外,自己却穿着一件粉色卡通睡衣,脚上拖着灰色毛毛兔耳朵拖鞋,“啊?太白痴了,自己这个样子,好卡哇伊。”她心里想着,可是来不及换了。 “君君”,一口唇红齿白的男生爽快的叫到。“快开门呀”,敏君放下手中的卡片,径直穿过草丛,去开门。 “这么早啊”,“啊”字明显的被拖长了音。敏君说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还早啊,死丫头,收拾好了没?九点出发咯。”君浩说,他看着眼前的女孩子的模样,觉得可爱极了。 “天哪,我忘了。”边说边跑近屋里打扮一番。 君浩摇摇头,准备把热乎的豆浆油条放在餐桌上,却意外的看见藤椅上的玫瑰花束。君浩径直走过去,没有找到卡片之类的蛛丝马迹,心里却生出了“丝线”。 敏君梳洗打扮,摇身一变,变成了乖乖女,和刚才门外的懒虫丫头真是判若两人。 “你就会装啊,死丫头。”林君浩看到美美的敏君,本想夸奖一番,可却心口不一的打击一番。 “当然咯,何为美女,美女是妆出来的。”两人口里的“装,妆”同音,意思却大相径庭。 “你厉害。”君浩好不容易挤出三个字,然后无语。 “当然”,敏君毫不谦虚。二者有心,可说话都没心没肺的。 “旅途愉快。”君浩递给她一个头枕,说道:“我没在你身边,你就靠着它休息吧”。 “出发咯。”一个响亮的声音从车库传出来,他坐在车上,朝着敏君喊道。 两个可爱的小女生,蕾朵,冰玉也快速的坐上了车。 “拜拜,君浩,记得帮我照顾狗狗。” 院子里陷入一片寂静,君浩无奈的摆摆手,本来他也要去的,可是母亲却突然说家里有事,只能作罢。 他看着白色小轿车扬尘而去,只剩下自己,和手里为米西准备好的狗粮,他微微一笑,说道:”敏君,旅途愉快!“ 第三章 古希腊的美少年 一栋暖色调,欧式风格的连体别墅坐落在风景如画的天鹅湖湖畔上方,湖水清澈,一直延伸到爱情小镇附近,现在是傍晚时分,凉风吹过,湖面一片涟漪,余晖洒满整个湖面,泛起一点点金光粼粼的碎片,湖畔远处零零星星的坐着几个人,这片水域早已被林氏集团买下,属于私人空间。 别墅里,传出优美动听的旋律,一曲《夜的钢琴曲》,音符在大厅内流淌,一个身穿白衬衣的男孩,五官优美得好像古希腊的美少年雕像,一抹淡淡的笑容挂在他的嘴角,如同阳光一样,他转身一笑,屋内的灯光瞬间都黯然失色。 “好了,这是今晚的课程,少爷要加强练习哦。“一个优雅的女老师说道,她虽是老师,年龄看起来也不过十五六岁。 “颖老师,以后不要叫我少爷。叫我名字就可以了。”男孩温和的说道。 “好的。”颖儿说道。 “再见。”少女拿起网球拍像门外走去。 等身影完全消失在门外时,他拿起手中的遥控,瞬间,周围白色的纱帘填满了四周的落地玻璃窗,与外面的湖畔隔绝开来。 他静静的坐在钢琴前面,一双修长的手指落在琴键上,顿时,音符欢快的跳动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墙壁上挂着精美的壁画,还有一幅巨大的风景画,那是他十六岁生日时,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礼物,画面清新脱俗,被母亲一眼看上,便摆在了整个大厅最显要的位置。 每天放学回来,他都要练习母亲为他安排好的钢琴课,就像洗脸刷牙一样,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 他闭上眼睛,微微扬起头,侧脸完美得没有一丝瑕疵,就像他的内心一样。 这时,一个衣着高贵的妇人从楼上慢慢走到他身旁,只说了一句:”记得把它送回去,别墅里养什么狗。“便拿着车钥匙从门外走去。 米西似乎听懂女主人的话,一下子跳到钢琴架上,想要他抱抱,他抱起这个雪白的小生命,微微一笑。 他已经习惯母亲的脾性了,于是没有多想,便抱着米西走上二楼,回到那个属于自己,自由自在的小天地了。 他沿着用白色大理石铺好的楼梯,踩在细腻精致的波斯地毯上面,绕过玄关,经过两侧摆满书籍和各色甜点的雅室,他径直来到了他的卧室。 卧室是整坐别墅里唯一的冷色调,它的顶部是无穷无尽的星空图案,星空图案深邃的镶嵌在阁楼顶棚,如果不仔细观看,就像真的置身于外太空神秘的星空里一样。 房间中间过渡着纯洁的白色精美壁纸,简单而优雅,只有唯一一面墙,剩余三面玻璃窗挂着巨大的落地窗帘,地板如同海底世界一样,透明的玻璃地面上镶嵌了各色贝壳,珊瑚,里面有每天更新的水源源不断的流过,水里有精美的小鱼游过,房间中央是一张淡灰色的床,旁边是一个简单的木质画架,画上一片空白,它仿佛在等待小主人,给它涂上美丽的色彩。 “米西,过来。”他学着敏君的样子叫米西,也许是颜值太高的缘故,米西一下子跑到他身旁。自从转学过来,每天放学回家,都是自己一个人,现在好了,多了一个小可爱,内心舒畅多了。 第四章 记忆移植后 阳光温柔的抚过她的脸,她眨巴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一幕。 很久以前,她是不敢这样的盯着“陌生人”看的,从头到脚,她心里一征:这个人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不过,只是转念一想,她又把注意力聚中到书中的情节中去了。 现在,她的心似乎在书里,快要跟着书中的主人公阿尔芒撕心裂肺了一般。 “你在看什么书?”陌生男人非常绅士的问道,不过,听口气好像有点紧张。 她似乎没听见,没吱声,但又把书拿到嘴角,挡住了半张脸,眼波微微一动。 “茶花女”,男人放松了内心的紧张与不安,温柔的说到。 “我妻子曾经很喜欢她”男人顿了顿,说到。 她还是不言不语,似乎不喜欢这场对话,想早点结束它。 男人默默的走到她身旁的长木凳上,偷偷的打量着她,内心里却有什么东西断了,一下一下的破碎了。 “她,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闭上眼睛,感受着头顶的阳光,在记忆里寻找着她。 十七岁时,他在头脑中搜寻到了他的十七岁,奇怪,最近他的脑海中始终浮现出这一段。 他问过医生:“自己的记忆力越来越好了,自从那次移植手术后,他的脑海里始终会浮现出十七岁时候的他” 那是他最好的时光,却是她最难受的时光。 奇怪,怎么,老是想起那个时候,记忆清晰的就像在昨日一般。 他上次问了给他做移植手术的医生,医生只是简短的回了一句,手术很成功。 自从上次车祸过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她,直到今天。 “林总,公司的投标下来了。”助手打来电话,他现在等着要去签署一个合同,不得不离开了。、 他想要一个电话,好联系她,却发现,她只是笑笑,那画面熟悉得就像刚遇见她的那一天。 二十年过去了,她,已经完全忘记他了,就像她最后对他说的话:”你走吧,就当这世上没有你这个人,我就当你死了。“ 如今,他没有死,又回来了,只不过,带着另外一个人一起回来了。 时间嘎然而至,只是那么一瞬间,他感觉对不起眼前这个中年女子,他想要弥补什么,如果现实允许的话。 他用手机拍下她的照片,他的秘密抽屉里也一直存着她的照片,只是,岁月变迁,她已经步入中年,而他也到快了五十而知天命的年龄。 拍了很多张,他才不舍的离去,等处理完公司的事情,他会亲自来看她。 苏氏集团总部,写字楼里,一位五十岁左右的男人站在高大明亮的玻璃落地窗前,手里拿着刚才拍的那张照片,陷入了沉思,这座高楼位于城市的最中心,当年他和她相遇的旧学校,如今已被高楼大厦所代替。 人生过半,他本应该五十而知天命,好好打理家庭和事业,可脑海里却被两个记忆环绕着,一个记忆是自己的,一个却是关于一个女子的,记忆内容都与他有关,仿佛昨日,历历在目。 “叮咚。”办公室外的门铃响起,一个衣着高贵华丽,年纪大概三十多岁的女人走了进来。 “你怎么越发没规矩了,也不敲门。”他埋怨到,忙把手中的照片放进西装口袋里。 “我是你妻子,怎么,不欢迎啊,林老板?”女人微笑这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和他相处十几年,他是什么脾气性格,早就拿捏得稳妥了。 他看见她并未生气,说道:“君浩呢?怎么他没来?” “儿子,儿子,整天都是问你儿子,他在天鹅湖,现在是高三了,哪有时间跟我来看你。” “也对,过几天就是他生日了,你多操心操心。”他说。 “知道了,老古董,对了,投标的事情怎么样了?”她眼睛望着桌子上的合同问道。 “公司的事情不要你管,你好好在家闲着过日子就行。” 这时,助理,看见小冬也在,赶忙倒了一杯热咖啡给她。 “热的咖啡,冬姐请。” 第五章 泼水节前 蜿蜒曲折的高速路上,四个同行者有说有笑的,以轩是司机。 夜色降临。山林中升腾着雾气,些许冷风拂面,并又增添了几分寒气。 敏君掖了掖衣领,把脖子缩进高高的衣领,只露出半个脸。“犹抱琵琶半遮面。” 车窗外透着寒气,行人却不觉得寒冷,日夜穿梭于都市繁华的他们,也有厌倦的时候,难得一见茂密苍翠的大山,别有一番风味。 都市里,丰饶的物质,是否能填补空虚寂寞的心灵,是否可以填补贫瘠的灵魂?大山里,是否又是另外的景象。 透过半掩的窗,敏君零星地看到坐落在山顶上少许的灯光,在黑夜的映衬下,却显得格外的明亮。 “他们过着怎样的日子呢?他们是怎样与这个世界交流,还是被遗弃到世界之外?”她思索着。 约莫过了一个多钟头,疲惫拥挤的道路终于得于舒缓筋骨,水泄不通的路面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车辆缓慢向前移动,人们的心理稍微安顿了些。 车速如同蜗牛漫步,虽没有听到车主们的破口大骂,现场的气氛却是郁闷的。 敏君亦如此,毫不容易从一个添堵的环境解脱出来,又赶上了另一场堵面。看来,车势暂时不会好转了。没过几分钟,又停了下来,原地踏步。敏君点开音乐,随机播放。“哦,哦诶,啊嘶嘚啊嘶嘚,啊嘶嘚咯嘚咯嘚。”敏君点开音乐,随机播放。听罢,敏君晕,一曲《忐忑》,道出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真的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又重听了数个轮回,敏君还是不知所云。这时,蕾朵,冰玉返回了车。 “君妹,吃葡萄。”敏君方从音乐中回过神来。 “敏君这孩子,别的什么都好,就是太认真,说白了就是较劲,不到南墙不回头。”敏君想起了母亲对小姨说的话。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颠簸,他们终于到达目的地。 “说好的飞机票呢?”敏君瞪着以轩,气呼呼的样子。 “不小心冲游戏币冲没了。”以轩头也不抬的打着游戏说道。 “那可是我的钱哪?屁娃娃。”敏君说。 “油费,路费,景点门票费,我补上就是了。” “成交“,敏君叉着腰说,好像一只发威的母老虎。 “马上要到我的家乡了。”蕾朵拍着手欢呼到。俗话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敏君来到另一种环境,也自然被这种环境所感染,这是四月10号,泼水节前夕,她被以轩拖着出来玩,却不知道,一次不经意的微笑,却促成次此生最平凡,最唯美的感动。 当黎明扯下它脸上的最后一丝神秘面纱前,整个小城笼罩在一大片水汽之下,女人们无需涂抹面霜便可直接把脸蛋呈现于这湿润的气候下。敏君也受到这水润气候的福泽,脸上湿润润的。 她发觉,这里的人的肤色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是细腻的白,要么就是黑,中间的过渡色很少。 四人在小城内转悠了一早,吃了各色当地小吃,又逛了一家又一家精美的服装店,蕾朵看到以轩疲惫的样子,帮他整理了一下衣领,然后,说道:”两位姐姐,要不,我和以轩先把东西送回家去,你们先逛着,六点来接你们吧。“ 以轩一阵惊喜,这个小女朋友还真是体贴人啊,本公子半条腿都逛累了。 于是,安排好集合地点后,以轩便和蕾朵先回家了。 蕾朵家距离小镇三公里的距离,不是很远,于是便先回去了。 敏君,冰玉二人走进一家小阁楼服装店,店面设施虽然普通,里面的衣服却很精美和独特,让两个女孩子爱不释手。 两位女店员向她俩走来,亲切的问道:”阿妹,这是新款的式样,你们要不试一下?“ 只见,一位偏白的傣族姑娘身着一身嫩绿色的段衫和筒裙站在她眼前,因为肤色极白,加上嫩绿的搭配,就更显得娇媚白皙了,只见她抬起她那双同样白皙的手臂,头斜斜的垂向左肩的方向,指尖梳理着发丝,黑发如同瀑布一般垂到半腰。 “好美丽的头发。”朋友冰玉在镜中看了看自己简短的头发,失望地撇了撇嘴。 “你俩,跟我来。”绿裙姑娘把头发温柔的甩到身后,对她俩说到。 “等会你俩换上裙子,到我的梳妆台来。她指了指床上的衣裙说到,然后关门走了出去。 敏君和冰玉相互对视了一下,异口同声的说:“我挑这件。” 二人各自拿起自己喜欢的服装试穿起来。 “红色这件,太小了,小君。”冰玉指了指敏君身上的衣服说到。 “确实是有点紧,出去不方便。” “好多件都不合身啊。”这下可急坏了两个汉族姑娘。 “换好了没?”绿裙姑娘在门外轻声问道。语气柔和得如同葫芦丝发出的最温柔的音色。 “阿妹,有没有其他衣服,你看这几件,都不合身。”冰玉说。 “你们等等。”门外的姑娘回答到。 约莫过了十分钟,绿衣姑娘手里捧着一件看似淡雅柔美的衣裙。 “小君穿穿看。”冰玉说。 几分钟后,一个美丽的身影驻足在小竹楼里。 “真漂亮。”冰玉说。 “是啊,仿佛是专为她量身定做的。”绿衣姑娘说。 “阿姐为我订做的,只可惜这几年长胖了些,索性把它压在箱底了,压箱底又觉得可惜,便拿出来挂在衣橱里。 “那玉儿呢?”敏君试了一身合适的衣服后问到。 “我穿这件吧。”冰玉拿起一身红色的衣裙试穿起来。 “挺合身的。” “一素一雅,活脱脱两位小美女,”这时,门帘外闯进来一个年龄稍长的姑娘,只见她穿着汉族服饰,黑发高高挽起。 “阿姐回来了。”绿衣姑娘说。 “叫我玉淑好了。” “玉姐姐,呆会我们吃了糯米粑粑,再去孔雀湖。”绿衣姑娘说。 于是,二人掀开一层层用芭蕉叶包的粑粑吃起来,香甜粘口,敏君看得嘴馋。 “小姐姐,孔雀湖在哪里?刚好我有个朋友也住在附近。”敏君问到。 “距离这儿不远,顺着玉碎湖,划船,十分钟的路程就到了,坐车去有点绕。”那绿衣女孩子说。 要不待会我们一起去,我也准备去那里。她笑着说,眼睛里纯净的不染一丝纤尘,两人便答应了。 敏君便给以轩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自己随后坐船来,孔雀湖见。 敏君一开始反对来这儿,只想一个人去看海,去忘记前尘往事,可现在,却有点喜欢这里了。 以轩跟着蕾朵来到她家,”这里的树真独特。“以轩说。 “还有更奇特的树呢,跟我来。”蕾朵说:”先闭上眼睛,等我数一二三的时候再睁开。“ 以轩闭上眼睛,任由这个精灵般的女孩拉着往前走。 “一二三”,蕾朵说道。 “什么呀,好奇怪的墙壁,你们这里的房子都是用竹子构建的,难道还有用木头搭建的小木屋?”以轩惊奇的问她。 “对呀,阿爸是这里的木工,很多独特的房子都是他建造的。” “阿爸。”当以轩听到阿爸这两个字时,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这算是见未来的老丈人不成?”他心里思索到,看着两手空空的自己,不禁往回走去。 “走错方向了,我家在这边。“蕾朵指着一片宽阔的竹林说道。 “朵朵,我去去就来。我去车里拿点东西。” 等等我,一起去吧,不然待会遇到什么小青蛇小白蛇,可不要害怕哦。”蕾朵调皮的笑着说,嘴上露出了她那两颗的标志性的小兔牙,可爱极了。“ 以轩听到这里有蛇,闻蛇色变,慌忙跳到她前面,说:“刚才车听到哪里了?我好像忘记了。” “这边走吧,这变草低,好走。后悔来了吧?”蕾朵说,“你们城里的孩子哪里习惯我们这里,哈哈。” 约莫几个弯,蕾朵说:“小以同学,看到了没?” 以轩打开后备箱,从车里取出几瓶酒和烟,以及家乡特长,便和蕾朵去了她家。 第六章 泼水节 “阿爸,我回来了。”蕾朵飞快的扑进阿爸的怀抱。 “阿爸,这是我的同学,卓以轩。” “小轩,进来坐。”一个精瘦的男子,穿着朴实的衣服站在门前的走廊里说道。“其他同学呢?” “哦,对了,还有卓敏君,萧冰玉她们,她们去买傣族衣服去了,待会就到了。 同一个时候,在寨子的另一头,一片绿荫遮蔽的竹楼走廊里,一个少年坐在走廊的草席上,左右手跳动在葫芦丝的小孔上,嘴角轻吹着,一阵优美的乐声从指间流淌出来,一会儿是《月光下的凤尾竹》,一会儿又是《竹林深处》。 “喊娃,你今天不去赶摆?“母亲问到。 “不去了。”喊娃停下吹奏,说到。 母亲也没有去劝说,陷入了一片沉默里。 很多年前,母子俩话不投机,没说几句话,就各自忙做自己的事情了,各自沉默。 “喊娃,你别跟我争,你也没权利争,你又不是阿爸的儿子。”三年前,二哥说。 “你别胡说。”喊娃说完急着去找母亲落实二哥的话。 “你二哥说的没错,喊娃,你原先的名字叫雪少,随母亲改嫁到这个寨子来的。”母亲低着头,始终无法正视儿子的眼睛。都十八年了,雪少两岁时,就随自己来到了这个傣族家。 “那我父亲呢?”喊娃大声说。 “你父亲死了。他是汉族,我也是汉族,所以你从小汉话说得都比同年龄人好。” “我不相信。”喊娃哭喊着跑了老远,跑到村寨附近的小镇上,溜达了几天才回来。自从那次以后,完全变了一个样子,沉默寡言。 今天的沉默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被母亲主动打破。“喊娃,你吹个葫芦丝给娘听听。”母亲坐到他身边,看着手中摆弄着葫芦丝的儿子说到。 她还没坐好,喊娃一溜烟冲进了竹林里,不见了踪影。 他跨过小河,沿着田埂向远方漫无目的的走去。 天色快到傍晚了,夕阳把最后的余辉一点点收回,喊娃却没有返回的意思,向一片亮着光的地方走去,腰间别着那把小葫芦丝。那是一片美丽的湖泊,叫玉碎湖。 “玉淑,你先领着她俩到孔雀湖,我随后就来。”玉清说。 “好的,阿姐。”三人便朝孔雀湖走去。 一路上,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人满路都是,路途两旁摆满了各色物品出售,小吃遍街都是。 “谁家的阿妹,好标致。”一个老妇人问到。 “玉林家的的闺女玉淑。”路人说。 “不是,旁边的那个。”妇人指了指冰玉,冰玉朝着她微微笑道,敏君没有注意这些,只被旁边的各种小东小西吸引去了。 她一会拿起一把做工精致的小伞看看,又拿起一个木雕瞅瞅,大发感慨:“原来,真正的高手在民间。“哪里像外面的世界,一首流行歌曲便被安上歌星的高帽子,一部不如流的作品便被称做大师了。真正的明星在哪里,真正的“民星”在人民当中。 穿过小径,三人踏上小舟,是用竹子做成的扁舟,玉淑掌舵,小舟缓缓地向湖的另一面滑去。 敏君是穿着白色凉鞋的,害怕滑到水里,于是便坐在小舟上,让双脚滑在清澈的湖面上,划出层层水圈。 这时,几只白色的飞鸟掠过湖面,几秒钟的工夫,嘴里便着一条小鱼儿,迅速的离开了。 “咯咯咯。”似乎有一阵笑声传到喊娃的耳朵里,蹲在湖岸边上的他无动于衷。 “那边有人。”冰玉眼尖,说到。 “也许是去赶摆的少年吧。”玉淑说到,平息了二人的惊慌,三个手无寸铁的女孩,自然是害怕了些。 “那是喊娃吧,他怎么也来了?”玉淑想着,继续掌舵向岸边划去。 喊娃无意的转了个头,看到了湖面上三个傣族姑娘坐在竹舟上谈笑的样子,不过太远了,没有看清楚,只看到波光荡漾的湖面上三个人的靓影。 “到了。”小舟划到岸边,三个人你拉我扶地跳上了岸。 这时,手机铃声响起,“喊娃,在哪里?走,喝酒去。“是表哥三刀打来的。 “你在哪里?” 他找到表哥的时候,他看见一大群同龄人站在祠堂附近。其中就有他刚才在湖面上看到的那三个人。 他看见她们在拍照,不,他只看见中间那个穿素色裙子的女孩子,浅浅地笑。他的心湖仿佛被投入了一块小石头,久久不能平静。 “喊娃,过来,你发什么呆。”表哥又喊到。 喊娃这才回过神来,待他又要看那个女孩时,人已不见了踪影,他的心一阵焦急,仿佛丢失了一件珍贵的东西一样。 他们一群人走在热闹的集市上,他的心却在寻找刚才那个影子。他终于恢复了一点精神,他想要认识她,不,再看她一眼也可以。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他识字不多,小学毕业的文凭,并不影响他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他相信她是他的缘。又转悠了几圈,他又看到了她,这次看得清清楚楚,他看见她嘴角浅浅的酒窝,像是对着他笑。 他想错了,因为他看见几个傣族少年正在和她说话,而她只是笑笑,他们问她要电话号码,她没有告诉他们,她只是温柔的笑笑,便随同伴走开了。 他想啊想,怎么才可以认识她,而又给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他看了看自己,还算满意,只是害羞牵引住他走向她的脚步,他最后还是走了过去,不过,不是走向她,而是走向了冰玉身边。 “阿妹,和我们一同去那边吃饭吧。”他指了指那边的露天饭桌,桌上摆放了三道简单的菜肴,已经坐满了一大半,饭菜虽简单,气氛却很欢乐。 她们三人便和他坐在一起吃饭,这时,他夹了许多菜给那个一直不太爱说话的姑娘,“吃菜。” “谢谢。”敏君说。 整顿饭菜吃得欣喜又紧张,吃完饭后,他送她们离开。 “我们一起合影吧,留做纪念。”冰玉拿出相机,一起照了一张。 三人便离去。 以轩站在车旁等着她们,说:“明天是泼水节,后天再回去吧。也让敏君好好放松一下,我许久没见过她大大咧咧的笑容了,自从他离开后,好像她变了一个性格。” 第七章 七夕,七夕 七夕,蕾朵穿着白色蛋糕裙,头发被拉直披至肩膀,白净的脸上涂着淡淡嫩粉唇彩,透着水蜜桃的香气,脚上一双银色高跟凉鞋出现在敏君面前时,还是让敏君眼前一亮。 在敏君眼里的蕾朵,是像小猫一样可爱的女孩子,总是又酷又不失优雅的装扮,黑色的眼线勾勒的恰到好处,黑色的连衣裙,黑色的头发,黑色的指甲油,诠释不完的优雅,唯美纯粹的黑色。今日简直颠覆了以往她“小酷妹“的形象。 “小酷妹,今日有什么化妆舞会吗?”敏君打趣到。“孺子可教也。” “什么啦。”蕾朵调皮的吐吐舌头说道。 “喜欢吗?“ “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还可以。” “是吗,真正有气质的淑女,既淡淡而行于高贵优雅的场合,也默默而歌于平凡琐碎的生活哦。“ “今日想去哪里呢?”敏君问。 “去小米那里吧,昨天他约了我。” “啊,他不陪她女朋友,约你做什么呢?” “去了就知道,走吧。” 两人来到小米家院子,里面只有小米一个人在修整草坪。草丛中的喷泉在阳光的照射下形成了一道亮丽彩虹。 “两位美女请。“边说边招呼她俩穿过篱笆,来到小石凳旁边坐下。 小米为二人冲了两杯茶水,便开口说到。 “蕾朵,敏敏,大家都是多年的朋友,今天我们三个就坐下来好好的商量一件关于蕾朵的事。 敏君预先不知道什么事,只听小米说:“蕾朵,以轩他昨晚全跟我说了。我叫你来,想必你也心里有底了。” “我知道,他电话一直打不通。”蕾朵说到,敏君喝水时,还是无意看见蕾朵两点泪花在她眼中迅速涌出而又收回了去。敏君才后知后觉发现,“他们真的分手了吗?”她想着。 “他为什么不当面跟我讲清楚,而是让你转告我?”蕾朵好像自言自语的说。 说者有意,听者也为她难过而又无可奈何。 蕾朵没有多问,只是笑着看着小米,眼睛好象在说:“叫他亲自来跟我讲清楚。” 说完很有礼貌的转身走了,敏君追上去,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是暗暗骂到:“怡新真是瞎了眼,这么好的朵朵。” 外边的天空蓝得透彻,透彻的让人心更觉得寒。 二人一前一后,敏君也不知道怎么说,只是走在她的身后,两人打车回家,再也没有逛街的兴致,说好是一起给以轩挑个礼物。“ 这时,敏君电话想起,“喂,君浩,你在哪里?” “在离你家不远处等你,敏敏,你去哪里了?”君浩问。 “和蕾朵在一起。” “谁是蕾朵?那我们?” “别废话了,我们马上就到了。” 电话挂断,君浩看着周围绿树成荫,舒了一口气,虽然等了三个钟头却不生气,一跃而起,终于可以看见丫头了。 敏君走到院子里,只看见树林中一个白色的身影笑着向她俩打招呼,正是君浩。 “不好意思,林哥哥,让你久等。这是蕾朵,怡新的…..“,刚要说出是以轩的女朋友,就停住了。 “你好。”蕾朵极有礼貌,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照样谈笑自若。 “蕾朵真坚强,若是换做自己,非闹到鸡飞狗跳不可。”敏君想着,却未曾知道,蕾朵一个人坐在电脑面前,耳朵塞着耳机听着音乐,内心要爆破一般。 “谁是谁的谁,谁都不是谁的谁。“这句话真是对。 君浩听到敏君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觉得这姑娘又要发飙了。暴雨之前,必有雷声,苏格拉底这句话说地甚是有理。 “林哥哥,你过来一下。” 君浩正在厨房里忙着准备做花白鲢鲜鱼汤,听到敏君叫他便放下鱼,听她说。 “怎么了,你看我这么忙,也不帮帮忙,懒虫。”君浩笑着说。 “没怎么,就是心好烦。” “大小姐,从我认识你那天,我见你就没有消停过烦恼,你到底怎么了?开心点啊,今天是我们俩的节日,本来出去吃的,你朋友来,就在你家里一起吃咯。” 敏君没有说话,只是想到蕾朵的事,越想越气,她这样的脾气,让懂的人以为是小孩子脾气,可也不小啦,都二十多岁了;让不懂的人以为是臭脾气死改不了。 这时,以轩回来了。 “姐。”喊敏君。“见到夏雪没有。” “什么夏雪,没有啊,蕾蕾在啊。”她指了指书房说。 还没来得及跟蕾朵打个招呼,以轩接了个电话,又走了。 “姐,跟我去劝劝夏雪,她要走了。” “啊?哪里啊?好乱。君浩,你招呼着。” 夜色开始降临下来,街道上一片喧哗,夏雪提着一个箱子,站在汽车客运站外的车站旁,眼睛红了一大片,脸色憔悴得让人心碎,手里拿着一张已经褶皱的相片,相片是一对俊男美女的照片,正是她和以轩。 敏君看到夏雪,又想到蕾朵,又想到以轩的花心不专情,心里又纠结又痛苦,仿佛眼前的痛都变成了她的痛苦。虽然她还没遇到三个人的爱情,她还不曾体会到三个人的爱情绝对太拥挤,太折磨人了,她像怡新一样,不知道到底是选择新女友,还是前女友。两个女孩子都让人心碎,两个女孩子都有自己的爱情要坚持,到底谁是最后的爱情守侯者,谁心里也没底。 敏君最讨厌那种朝秦慕楚的人,如果自己遇到这样的人,她是万万不会要的,但那两个女孩子到底在坚持什么,恐怕连她门自己都想不清楚。世界上想不清楚的事情太多,因为很多人连自己都想不清楚自己,又怎么能正确的对待别人的感情。 两个女孩子都哭,但方式却又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一个大哭,一个心里哭,到底要用怎么方式去安慰两颗受伤的心灵,敏君确实不知道了,而以轩呢?连他自己都搞不懂,到底要选择谁,他的朋友大都支持她选择新人,忘记旧人。他一看到旧人就想到新人的新鲜,而当他一看到新人又想到旧人的好,他处在选择的状态,纠结不堪。 最后,一个留下来,一个只能走,可后来的后来,走的那个反而留在他身边,留下来的最后还是没能留下来。敏君想不通爱情是什么,但凡世间的爱情都不可说吧,它们美好,它们疼痛。 世事无常,爱情无常,人生无常,在这无常的人生中,到底又有多少人能坚守到最后,即使坚守到最后,又沧桑轮回了多少次心。 茫茫人世,形形色色的人们各自揣着自己的心,很多人最终最爱的还是自己,爱自己心底“不灭”的理想。 勇于开辟人生路,勇于开拓,勇于放下,勇于淡泊,放下对年轻人很难,开拓对因循守旧者很难,淡泊对追逐名利者很难,但对于为爱而奋斗一生的人很容易,他们并不比其他人更强,他们也是血肉之身,他们只是懂得为别人多考虑。 敏君沉于思索中,这时,男友买来一大束玫瑰花来递给她,她吃惊的是,还有一束是给夏雪的。 敏君明白男友的周全,毕竟他俩一同出来守侯心伤的夏雪,怕她出什么意外,可她还是略微生君浩的气了,“要么你只送给我,要么你就不要送,有哪个女孩能够忍受男友把鲜花送给其他女孩。”,敏君气呼呼的想。 三个人坐在网吧里,一个倒头大睡,一个替别人想心事,一个还在为自己争幸福。敏君大概是最傻最笨的,还不知道该为自己好好想想,还沉溺在挽救别人水深火热的痛苦思绪中。 第八章 一个玩笑 君浩关机,免得母亲又打电话催促他,他在网吧里陪伴着敏君,以及以轩的女友夏雪,就这样过了一个无厘头的情人节,网吧里到处弥漫着刺鼻的烟味,以及无穷尽的键盘敲打声,他选择陪着敏君,而敏君陪着夏雪,很荒妙的剧情。 就在来网吧之前,他在楼下等敏君时,他亲耳听到蕾朵和夏雪的对话. 蕾朵大喊着说:“你真的爱他吗?,你要是爱他,我们就去跳水库试试?看看谁爱他?你敢不敢?”蕾朵的黑色眼线,黑色睫毛膏已被泪水弄湿,眼妆都花了,显得更加炫酷,她继续说道,君浩在角落里看得目瞪口呆,心里叹到,如今的小女孩谈个恋爱,动不动就你死我活,比自己当初还疯狂。 “走啊,去跳啊。”夏雪更不是省油的灯,“走去跳啊”。她穿着平底鞋,上去就拉着蕾朵,“走啊。“ 蕾朵身穿7cm高的高跟鞋,经不起她这么一拉,不小心往前摔在地上。 “你敢打我?”蕾朵从地上一下爬起来,拎着包包就要去打夏雪的样子,差点让君浩冲出去。 “都住手。”以轩从远处跑了过来,这时,两个女孩都顺势,拉住他的手。以轩的双手像冰柱一样,凝固在半空中。 战况太复杂,他已经能够感觉到一股巨大的斗气正在他身旁蔓延,他思绪已经乱成一团麻线,只听见她们在耳边你死我活的一句一句谩骂着,两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赶快逃离案发现场要紧。“他心里想着。 他打电话叫敏君下来,说:”你带蕾朵先上去。“他指了指亮着的房间。 “真是渣男,叫我女朋友帮你解围。”君浩看见敏君下楼,也走了出来。 “敏君。”君浩喊道。 “你怎么来了?”敏君发觉更乱了。 “我等你三个小时了,心想你一定会自己走下楼。“君浩说。 “走,一起上去吧。“敏君说。 “夏雪,我有话跟你说。”以轩叫住夏雪。 “和这个贱人,有什么好说的。”蕾朵破口大骂夏雪。 “谁是贱人,走着瞧。”夏雪也不甘示弱。 一夜没完没了,然后自己就陪敏君,夏雪坐在这里了,他突然想起多年前,他的纯真年代。 “宁潇潇,宁潇潇。”君浩现在还记得那个疯狂追姑娘的年代,只是有多疯狂,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有些爱是盲目跟风,有些爱是一时好奇,有些爱纯粹因为一个玩笑,而有些爱却是因为宿命,像若风那样的爱才是纯真的童话。 只是,说爱的人常有,而童话不常有。 那天,学校的樱花开的浪漫,每个人都处于最浪漫的心灵年代。君浩也不例外。 “君浩,我跟你打赌,刚转学来的那个宁潇潇,我一个月内拿下。”社会上的田野跟当时在校君浩打赌到。 “赌什么?”一心只觉得好玩的君浩问到。 “赌比赛,我赢了,篮球赛三中必须输,一中赢。”田野一脸痞子气的说到。 “你凭什么认为我会跟你赌?”君浩说到。 “凭若风。” “关若风什么事?”君浩问。 “若风欠我高利贷,如果他想在三中继续混的话,篮球比赛你们必须输.” “欠多少?” “十万。” 对当时还是学生来说的君浩,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 “如果我也想要宁潇潇呢?”君浩反问到。 “那更有趣,我们两个赌。你赢我乖乖退让。 “那若风呢?” “若风我会多给他一个期限。” “球赛输赢,看实力”君浩说。 “可以,只要跟你赌,赌什么都可以。 于是,一个叫宁潇潇的女孩子声名大振。 “宁潇潇,我们交往吧。”君浩拿起播音话筒对着全校宣布。 当时还是纯正心灵的潇潇差点红透了脸,一连几个课间都不敢走出教室,课间操也没去,想着自己改多么难堪。 教务主任气的脸红脖子粗,可君浩为学校立下汗马功劳,年年学校冬运会,省运会都夺冠,教务主任只能当面给全校一个交代,背后也拿他没办法,毕竟,学校荣誉跟自己的钱包紧紧挂钩,跟什么都可以过不去,不能跟钱过不去。 于是只能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也给君浩一个台阶下。可对于宁潇潇这边,早已种下了苦果。 宁潇潇刚转来的那会,真是靓瞎了三中男生的眼睛,连钱娇娇这样的美人胚子也羡慕,关键还是恨,谁不知道钱娇娇垂涎君浩好久了,钱娇娇一路斩杀美女无数,眼快快要修成正果时,又半个杀出个宁潇潇来,这下,宁潇潇的日子可不好受了。 “孤立。”这是女生惯用的伎俩。 那个时候,要说全校最受男生欢迎的女生是谁?宁潇潇。 那个时候,要说全校最不受女生欢迎的女生是谁?还是,宁潇潇。 自从君浩夸张的表白后,潇潇上个厕所,吃个早点,停个自行车,都是焦点。 当然,也有少数派力挺宁潇潇,觉得潇潇为咋们三中长了脸。 当时流传这几句话:一中是学场,三中是战场,四中是情场。 “宁潇潇。”君浩,若风,子曦三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她的身后。吓得她心慌意乱。 “为什么要让我出丑?”潇潇一直低着头看着地面,不敢向上抬起头,怕撞上他的视线。 “喜欢你呗。”子曦嬉皮笑脸的说。 三个高大的男生站在自己面前,潇潇一时紧张的说不出话来。 若风看着这个和自己一样内秀沉默的女孩,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他一直看着潇潇。 而君浩,在思索着如何在一个月内让她答应自己。 突然,一盒泡面放在他的电脑前面,君浩的思绪也被拉了回来。 “在想什么呢?平时不见你这样。”敏君说。 “刚想着曹操,曹操就到我面前了。”君浩回过神来,笑着说。 “油嘴滑舌。”。 “看来今晚要守护她一夜了。”君浩悄悄地对敏君说。“傻菇凉。,她到底是你什么人啊?对她这么好。” “一开始,我以为她是以轩的同学,今晚才知道是她女朋友。” “他脚踏两只船。你还帮他?” “哦,对了,林哥哥,你也愿意当个夹心饼干吗?”敏君问。 “吃你的面,哪壶不开提哪壶,死丫头。”君浩被说中了心事。慌忙掩饰过去。 一夜无眠,等到天亮时,三人才互相散了去。 第九章 密码被盗 第二天,当网管下班,清洁工开始上班打扫网吧时,敏君才发觉,不知不觉在网吧呆了一夜,这可是自己第一次夜不归宿,于是,慌忙打开手机,手机上和自己期待的一样,果然,一个电话号码也没有。 也许是以轩帮自己随意编了一个谎言搪塞了过去,也许压根就没人关心她,敏君非常的失落,但看到对面那个少年,心里不禁感动起来。 “丫头,你醒了。”正当敏君看着眼前这个“冒牌男友”时,他突然睁开眼睛看着她。 她窘得转过头去,发现夏雪还在睡熟,看她脸上的泪痕还在。 “估计哭了一宿。”她说。 “还等啊,傻丫头,走啦。”君浩说,“我要赶回去了,免得她发雷霆。” “就是上次那个漂亮阿姨吗?怪不得?”敏君说。 “怪不得什么?”君浩一时来了精神,问到。 怪不得儿子长这么帅,敏君原本想这么说,却说道:”怪不得会请我的家人去参加生日宴会。“ “什么生日宴会?“君浩问。 “你母亲的啊。“ 敏君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孩,一脸帅气的看着她,才发觉,自己还没洗脸。 这时,以轩来了。 正当他们聊天的空儿,以轩来了。 “哥,你怎么找到这儿的?”敏君问。 “我昨晚就知道你们在这里了,不是你告诉我的吗?” “我,什么时候。”敏君一脸懵,这才想起,昨晚夏雪说,借她的qq用一下,原来是她。 “蕾朵呢?”敏君问。 “昨晚连夜走了,没拉住。” “啊——”敏君不明白昨晚夏雪用自己的qq号码到底做了什么。 她和君浩走出了网吧,没有再看她一眼。 “你要去哪里?丫头,我真要走了。”君浩说。 敏君正在拨通蕾朵的电话,电话却一直是占线提示,最后变成,你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剧情反转的太快,她一下子适应不过来,说:”我好累,你先回家吧,君浩,开学见。“ ”什么,丫头,开学还有两个星期呢。“ ”嗯,拜拜。“ ”拜” 敏君快速的用手机登录qq,却发现上次的登录地址不对,怎么会是另外一个城市,密码肯定是泄露了。 既然登不上密码,也就无法查找聊天记录,也就找不出事情的前因后果了,只能亲自问哥了。 另一个城市,助手小周拿着林总吩咐给他的新任务,迅速找到照片中的这个女人,他已经走了半个上午,心想“林总也真是,家里有那么美貌的妻子,偏偏要托自己出来找这么一个普通的老女人,他是怎么想的。” 林总此时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按照自己莫名多出来的记忆,正在网页上输入一个账号和密码,他一页一页的翻着,眼睛静静湿润了,当他翻到这一页时,脸色渐渐严肃起来。 他努力搜索这个日期,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一个普通院落内,一个女孩坐在窗前的电脑旁。 “敏君,何事紧缩眉头?”母亲看着在电脑前愁眉不展的敏敏,关切的问到。 敏君摇头,示意没事。右手却慌乱的把刚才写字的页面关闭。 “出去透气,姑娘家怎可整日宅在家里。”母亲催促到。 “请不要叫我宅女,叫我居里夫人。”敏君引用别人的一句话,回了母亲。 母亲一时无语,走进厨房。 这时,米西懒洋洋的摇着尾巴,红色的小舌头时不时舔舔鼻子,坐到敏君跟前来。 “米西,米西”,敏君爱怜地抚摸米西光滑洁白的毛发,自言自语。 “可惜你不会说话,哎。” “敏敏,年轻人,不要唉声叹气”。爸爸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房间里出来,敏君没注意,倒吓了一小跳。 “爸爸,下午有什么应酬没?陪我去博物馆?” “下午有客,改日再去。” “哦”。 敏君从沙发上坐起,这时,电话屏幕亮起。是林哥哥,她在心里一直这样称呼他。 “敏敏,在不在家?”话筒的另一边传来君浩的声音。“敏敏,出来一下。” “不是吧,你没回去。”挂断电话,敏君透过落地窗户,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楼下的竹林旁,他朝她勾勾手指,示意她下去。 “吃饭了。”厨房里传来母亲的声音。 “我不吃了。”敏君随意穿了一套宽大的运动装,弯腰系好鞋带,对母亲说。 敏君小跑着出去。他看见一片清亮的竹影中,站着一个身穿白色篮球服的男孩,在阳光下对她微笑。 “干嘛?”敏君还沉溺在刚才的思绪里,无法自拔,她随口问了一下他。 “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吗?” “你去哪里换了一套运动服,还挺合身。”敏君看着他说。 “我家住在学校附近,你不知道?” “就是旁边的学区房吗?真土豪。” “上个星期买的,以后离学校更近一些了。”君浩说。“我们先去和朋友吃饭,下午有我的比赛哦。” 敏君默默的跟在他身后,心里想着:这个人真讨厌,怎么都甩不掉他的身影。她现在还没从阴影中走出来,又看到蕾朵的亲身感情遭遇,她的勇气就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再也弹跳不起来,记得那谁谁谁曾说过:“人第一次谈恋爱是为了爱情,以后的恋爱并不那么么纯粹了。”而她的纯洁爱恋已经破灭了,因此心就彻底死了。 君浩大概没发现这一点,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孩,发现她的脾气又臭又硬,但也发现掩盖在她坏脾气下的纯真。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但,她,绝对是第一个对他吹鼻子瞪眼睛的人。 废弃的铁道路上,他看到她双手插着裤兜,懒洋洋的跟在他身后,他停下了脚步,伸手想拉她一起走,却没有勇气。 她只是一个普通女孩啊?为什么心跳的这么厉害?他给自己灌了一口冰红茶。 第十章 暑假余额不足 “一,二,三”,敏君指着日历,一天一天的数着日期,“天哪,只有22天的就是开学季了。她用红笔把逝去的昨天画上一个大大的哭脸。 “拜托,日历不是你的画板,你看,上面又是三个笑脸,又是四个哭脸,又是一个皱眉,完全变成了你心情的晴雨表了。”以轩说,眼睛不离手机。 “你还是管好自己那堆乱账吧。”敏君对哥哥作了一个鬼脸,说道。 “真希望明年能考上北大。”敏君说。边说边在今天的新日期上面用汉语拼音写上bd两个字母。 “我现在在想,我明天中五千万就好了。”以轩在一旁说。 敏君刚听他说完,想想不对劲啊,他这不是怼我嘛,不是强调自己没那个命吧。听完,她恶狠狠地看了他一眼,他给自己的负面影响实在是太多了。 虽然是她妹,但他俩的差距是在是太大了。 “哥,老实交代,你和蕾朵到底是什么情况?“ “小屁孩,管好自己的事情吧,你还小。“ “居然叫我小屁孩,啊,”抱枕大战开始。 以轩接招不住,只能说了实情。“是这样的,前一个月,也就是去蕾朵家之前,小米给我介绍了一个网友,我原先拒绝了,可是小米又发来一张照片,我随手打开一看,哇塞,真漂亮,就加了,原本决定认识一下就好,谁知道那姑娘反倒看上我了。上次也去过蕾朵家了,你也知道,她家的生活条件和我们家不一样,将来能不能走到一块,也说不准。” “都说女孩子现实,你们男的才现实,男的都是大猪蹄子,哼。”敏君很气愤,决定去找小米。 “你要去哪里?”以轩问。 “去问小米啊,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就算没有小米,没有夏雪,我和蕾朵也不可能在一起。” “。。。。。。”敏君没有说话。她只是后悔为什么那天陪蕾朵的不是自己。 夏雪真是一个心机婊,哥怎么一点也没看出来,这是一场骗局吗? 越想越乱,不想了。 “这22,天,用来做什么呢?刷题,还是刷一遍连续剧?”她看着日历上的数字,心里想着。 “刷题吧,这样北大或许不是梦。” “刷一部连续剧吧,这样开学就可以全力以赴投入学习高考了。” “出去旅行吧。” 无数个念头在她脑海里打架徘徊,算了,还是回归现实“刷题吧。” 只有一年就高考了,那可是千万军队过独木桥啊,父母常在耳边絮叨:“你看明珠同学,和你一个班的,确是中考状元,你呢?你的书读到哪里去了。” 这时,她想起了她的学霸同桌。 记得中考那天,敏君怀揣着一颗自信满满的心,以及喝完母亲为她每日准备的“生命一号”营养液时,她的双眼都爆发着必胜的力量,那天眼睛里都满是亮晶晶的色彩。 全校全年级第一的学霸就走在她的前面,她看起来仍然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作为自己一年的同桌,敏君对她的映像是:明明可以考颜值吃饭,偏偏要靠才华。 如果说学生时代,优异的成绩和分数代表一个人的“才华”,那她绝对是万里挑一。敏君认为自己是刻苦中的一份子,可每天看着同桌背着沉重的书包,和她那双大眼睛下憔悴的脸庞,以及下课期间她总是围绕老师身边对知识的“刨根问底”,她还是有点担心。有的时候,你越担心什么,什么就越发生,这就是着名的墨菲定理。 中考前一天,从来不被疾病光顾的敏君,既然鬼使神差的迎来了疾病的光顾,头昏眼花,眼睛周围冒着忽明忽暗的五角星觉得情况有点糟糕,距离第一场考试还有两个小时,她重新认真检查了一遍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橡皮擦,然后沿着满是爱心送考的车流道路上,径直去医院挂了一瓶吊瓶,当她手拿吊瓶走进考场的时候,甚至都没引起考生同伴们太多的关注,这是一场重要的选拔考试,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你的下一个人生阶段,中考,高考,环环相扣,马虎不得。 两个小时的考试时间,平均一秒中一滴,等待铃声收尾的时候,她的输液瓶也差不多滴完了,被拔下针头的那一刻,她看着针眼处,心想:这次考试不太紧张,因为注意力全被眼角的五角星打乱了,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心平气和的答完所有题。 下午情况有所好转,下午顺利的考完数学,在出学校大门,一直到家里洗手间的整个阶段,她是平和的,直到水龙头冲出巨大的哗哗声,她才号啕大哭起来。 一千个辛苦的日日夜夜,一张试卷的分数便决定了所有。 后来的后来,同桌顺利的获得了中考状元的头衔,接下来,同桌即将进入全省最优异的高中,省级重点,那一年,她的人生才刚刚开挂,一直到后来的高考省状元,以及后来的欧洲游学之旅,无不证明,开挂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而对于敏君,她的人生轨迹完全按照潜水的速度一直往下,中考过后,分数勉强够到一个普通高中。 “复读吗?“这个问题当时没有人特意问过,那时就缺乏一种远见,直到后来碰了一鼻子灰后,才恍然大误,原来,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只是,那是很多年后,才体会得到的。 选择的另一个层面,便是放弃一种生活。 她的大多数同学选择了海外留学,少部分选择了重点高中,剩余几个,是靠自己艰辛奋斗而来的成果,而敏君,瞬间跌到谷底。 “去读师范吧?”亲戚说,“女孩子当个教书匠,是顶好的。” “坚决,不。”敏君想起初中的老师各个都被学生取了一个外号,例如“皮肤黑里透黄的,被取了一个叫”卤鸡蛋“的外号,性情高冷的被称为”灭绝师太“,脾气暴躁的被称为”黑女巫“,还有稀奇古怪的各种名字,只有想不到,没有取不到。敏君是非常反感当老师的。 “我要继续读高中。我要上清华,我要读北大。”她几乎很强悍的说道。 两年后的今天,当敏君回想起曾经那个信誓旦旦的自己,就算泄了气,每次都会用最快的速度让自己恢复过来。 恢复方法的其中之一,便是跑步。其二,便是旅行,从一种厌倦的生活状态迅速调到另一种状态。 两年后的今天,敏君已彻底忘记了那场失意。 因为各人有各人的人生轨迹,总有一条摆在你面前,踏上去,便是人生。 说到读书,敏君是刻苦的,但也许不是读书那块料,每次数学考试,都高高的亮起了红灯,可君浩却不一样,君浩那可是才貌双全。 她就想不明白,自己比他努力,他呢,在学校基本都是玩一天学一天,但却每门优秀。 “可能是考试制度错了。”她心里这样想。如果换成另外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未必她不行。 “叮铃铃,叮铃铃。”正当她正襟危坐,准备好好看书学习时,座机响了,她接起电话。 “出来逛街。”电话那头说。 “今天不去了,以后超过五毛钱的活动别叫我,我要好好学习。”敏君笑着说。 “不是吧,丫头,我下周要去乡下了,我来找你玩会吧。”冰玉说。 “来吧,温暖的小窝已为你准备好。”敏君说。 房间里,敏君,冰玉穿着雪白的裙子,一个躺在落地窗旁边的巨大榻榻米上,一个拿着一本英语词典背单词。 “你不要太紧张考试了,我相信你一定可以考上,到时我们去同一个地方上大学。”冰玉说。 “你是学霸,可我是学渣啊,冰冰。”敏君把头埋在词典里。 “冰玉啊,你帮我盘绕一个发型,好不好?”敏君拿出一小篮子发饰。 “行,让我们好好打扮,放松一下。” 敏君又拿出很多漂亮的发饰,让她应接不暇,乱了方寸,不知该选哪个。 她又参观了敏君的书房,那么多书啊,她仅有读不我完的课本啊。 她的指间摸着一本书的封面,觉得一下子喜欢这本书。 “冰玉,喜欢就拿去看吧,我这还有英文版的。” 冰玉捧着这本薄薄地书本,心里有说不出的欢喜。 “谢拉,小才女。”冰玉说。 “快帮我梳头发,冰美女。”敏君调皮的说。“哎呀,我怎么没长成你这个美人呢?” “那我们相换啊” “好啊好啊。”一阵短暂的沉默,然后房间里充满欢声笑语。 “对了,冰玉,你什么时候回老家?” “下周吧,我的报纸销量还没完成。”冰玉说:“你呢,快收假了,有什么计划没?” “我打算去老家看看外婆。”天鹅湖畔,一栋白色别墅,此时的林君浩正坐在钢琴前面,他正在上钢琴课,金色的阳光从他俊美的侧脸掠过,惊艳了坐在一旁的母亲钱小冬,她眼里看到的是他,心里看到的却是林楚天的前妻,一股嫉妒之火从她心底慢慢升腾起来,到底是怎样的女子可以生出这样完美的儿子,亏我嫁给你林楚天多年,却无一儿半女,还替你们养育这个孩子,心里越想越难受。“母亲,怎么了?”林君浩目光察觉到钱小冬的异常,忙问道。君浩一岁与亲生母亲分别,同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16年,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真相。而他们也不想让他知道真相。一声母亲把钱小冬从思绪里拉回现实,她才感觉到刚才在儿子面前失了态,虽然不是亲生的,她却打心底疼爱这个懂事的孩子。“林儿,呆会到我房间来,我有事跟你谈谈。” 第十一章 红色的曼陀罗 离开敏君家,冰玉才想起今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除了上学,她每个周末要去报社领报纸去街上卖,除此之外,她用积攒了半年的的零花钱给自己报了一个溜冰培训班,为的是以后空余时间可以做点兼职,比如当溜冰教练之类的,这样,她既不耽误学习,又可以赚取学费,额外还能学点技能。 今天刚好是周二,每个星期二的八点到晚上十点,是她集中学习溜冰的时间,她要在八点之前把家里的饭菜做好,然后匆匆吃晚饭,再把周二的作业完成,才可以跑出来学习溜冰。 今天她找敏君玩,一时忘记做饭的事情,加上时间也来不及了,于是,她匆匆的脱下唯一的一条白色裙子,然后换上干净的宽松牛仔裤和一件红色毛衣,单肩背着溜冰装备,便关门走了出去。 教她溜冰的是一个外地女孩,比她大几岁。 由于她学习的比较认真,又加上坚持不懈的练习,不到两周的功夫,她已经能顺利的前溜,转弯,甚至后溜冰。 溜着溜着,天空突然下起了小雨,她一路朝家跑去,回到了家,她脱下沉重的溜冰鞋,摸了摸自己酸疼的脚踝,把它们放在热水中,那水汽暖暖的升起,突然,她脑海中浮现出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 她看到他好多次了,只是每次都隔着远远的距离,她每次在广场上溜冰的时候,她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鼓舞着她,她就觉得要好好溜冰。每次有空,她都在那里溜冰,周围也有很多溜冰的孩子,而他永远出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 “玉儿,又淋雨了,一个姑娘家,总是这么大大咧咧,总是不好好走路。”爸爸看见冰玉说。 只见她瘦小的身体包裹在潮湿的红色毛衣中,像一朵被雨水敲打过的小红蘑菇。 玉儿咧嘴一笑:“爸爸,没事。”说完走到房间,换了一身干衣服,然后走进厨房,果然如她意料的一样,厨房冷冷清清,于是,她便忙活起来淘米做饭。 半个小时的工夫,几道小菜便盖得严严实实,摆放在父亲面前,父女俩一起等候她们回家。 一会儿,一阵嘈杂的女声穿过弄堂,穿过他们耳朵里,异常刺耳。 “真晦气,又输了二百。妞,有钱没?给我五百。”一身尖细的声音从一张满是口红的嘴唇中说出来,像从手中洒落一地的玻璃珠子,敲打了他二人的心。 ”再红的口红也掩盖不了她内心的苍白。“冰玉看着眼前的两个女人,心里想着,没有说话。 “冰妹,有的话,分我一点,下次我请客啊。”一旁,浓艳的姐姐也附和说到。 “我没有了。”冰玉说,看着姐姐的鼻尖说到,没有看她那一双在别人眼里异常漂亮的大眼睛。很久很久,她想尽量避开那一双眼睛,不想正视。 八年以前,她第一次看到这双眼睛时,就感到了恐惧。 那天,他看到父亲难得的笑容挂在脸上,还穿了一身西装,姑姑牵起她的小手,告诉她这辈子再也忘不了的话:“你爸今天结婚,高兴点儿,不要整天绷着脸啊。” “啊?”她还是吃了一惊,遂又异常的平静下来,那天,她在河边,坐了一天,抹了一天的泪,有几次她踏入河边,河里冰冷的水,让她撤退了回来。 第二天,一个比自己略大一点的女孩子细细打量着她那双因为爸爸结婚才被姑姑强制穿上的新鞋,嫉妒的眼光闪烁在另一颗幼小却深不可测的眼睛里。 后来,还有另一双温和的表情却更让她不愿正视。 她一次次在父亲面前给她最甜美的糖果,给她穿上比妹妹还要漂亮的衣服时候,就感到了不寒而颤。 短暂表面幸福的背后,换来的将是无法言传的折磨,将是只有眼泪才可以冲掉的恐惧。妹妹睡在另一张床上,笑着对她说:“小妹,迟早一天我要把你折磨成神经病。” 她又无助的流泪了,只不过被枕头擦拭了,她从不在她们母女俩面前哭,很久以前,她会在她们眼前把委屈愤怒表现的淋漓尽致,后来,她无力了,无力的希望赶快长大啊,逃出这个家。 可是,父亲啊,他的容颜不再那样年轻,他的身躯不再那么硬朗,他的笑容比往日更加少,她不忍离开啊,她想看到她曾经很熟悉的笑容啊。 “贱人。”姐姐丢了一句,吃完饭就去房间里继续折腾那永远也不闲累的脸了,然后,又匆匆摔门而出去了。 “你这个死丫头,还不把你那该死的溜冰鞋给卖了,你看看你什么地位,你有什么资格玩啊。”继母走到她正在刷碗的身后,轻轻的说了一声,她听起来却是那么清楚明了。 生在这样互相折磨的环境里,她变得异常的敏感脆弱,也变得异常的顽强和坚决。她发誓:誓死对抗到底。 她异常的勤奋,奖状贴满了床边,她异常坚韧,长跑不比男生差,她是个女孩子,却总是挑战男生不敢做的事情。她年年体育长跑第一。 后来有学长问她说:“萧冰玉,长跑健将一点儿也不像你啊。你看看你,这么单薄。” 她听着听着就拍打了他的肩膀一下,想要掩饰下心底泛滥起的心伤,说到:“要不要我们比试一下,谁怕谁啊?” “傻姑娘。”他像个长者一样摸摸她的头发,说:“长这么漂亮,也不留长头发,哪像个十八岁的女孩子。” 回到家,她在镜子旁边生平第一次认真审视自己:短头发,大眼睛,白皮肤。没什么不妥啊。 她们那群女孩子都是短头发,大大咧咧的样子,她想长头发也不是不好,只是有了长头发,嫌麻烦。 但今天她听到第一次有人对他的提议,她觉得有必要采纳一下异性的建议。 她们商量着一起留长头发,不要再当野孩子,假小子了,再不漂亮,就将跨进二位岁数了。 她看着房间里自己的物品,单调得让她自卑,没有属于女孩子的漂亮东西,甚至没有一根漂亮的发带。 她回想起昨天去敏君房间里,感到眼前的世界让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生活在旧社会的喜儿,连一根红头绳都让她那么欢喜。但她只是微微一想,便睡去了。林君浩上完钢琴课,径直来到母亲的卧室,此刻,她换上了一套蓝色的长款旗袍,她正在弹古筝,此刻,他觉得她的母亲是这么的优雅,他弹奏的声音是多么的动听,他没有打断她弹琴,一曲完毕,他端着一杯热茶走到母亲面前,双手奉上说:“妈,我来了”。钱小冬喝了一口茶,意味深长的看着君浩说到:“林林,现在你长大了,要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别总是找同学去挥霍时间”,“妈,我知道了。”“如果学习累的话,周末可以和颖儿去俱乐部骑马,打高尔夫球,别总跟那些不同阶层的人混在一起”。聪慧的君浩当然明白母亲的意思,不要总找敏君,自己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假装糊涂的说到,“知道了,母亲,以后听你的吩咐便是。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母亲面前懂事的男孩,在家之外却是一个叛逆少年。 第十二章 走在乡间小路上 距离城市四十公里外,乡间小路上,敏君背着书包,手里提着一大袋食品,朝老人家走去。 这是一个普通的小村落,小时候,敏君跟老人在这里生活过。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她一路回忆和老人在一起的时光。 就在这个时候,老人正在暗黑的屋子里摸索着,弯着腰,睁着看不清东西的眼睛,在柴草堆里都瞅西瞅,用布满老茧的双手东摸西摸,没找着她想要的东西. 老人又蹒跚着走到厨房,走到门后,摸着,还是没找到. 老人佝偻着,想屋外走去,屋外的光很强,老人察觉不到,老人的眼睛不好,屋里屋外都一样. 十几步的路走了几分钟,走啊走,在一堆杂物前停下,老人摸到了自己的老拌,拐杖. 老人好象有点欢喜,但随后却泪水纵横,原来她的老伴拐杖断了,老人又在回屋的路上摸到一根和她一样高的棍子,老人拄着棍子回到屋里. 老人抬出一个小凳子,坐到门口,向村口瞅着,看着. 老人模糊地看着太阳光线已经挪到了门口,老人推算着,是吃午饭的时间了,老人等者她的午饭,等啊等,今天的午饭没来. 老人似乎很累很累,在屋子里的草堆上躺了一会儿,醒过来后,在厨房里摸着一个袋子,摸出一颗糖,老人吃着糖,边吃边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老人想念那个人,那个人是她的孙女,每次来看她,都给她带糖,老人记性不太好,惟独记得她的小孙女,敏君。 当敏君看到眼前的一暮时,还是忍不住哭了出来,无声的哭泣。 她一个人,正孤独的坐在曾经那个整日冒着饭菜香气的壁炉旁边,如今,壁炉里一丝烟火气也没有,只有孤零零的身影。 “外婆。”敏君站在门口轻轻叫喊她。 “吃饭了没有?”老人握住敏君的手,问她,她虽然看不清楚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却用迷糊的双眼盯着她的脸庞。 “外婆,这是你最爱吃的八宝粥,还有你爱吃的米线,热的,还有。。。。。。”,敏君从袋子里拿出很多婆婆平时爱吃的食物,又从书包里拿出了一些。这些是她每个月的零花钱,除了用于日常早点的开销,剩余的全部用来给婆婆买吃的。 老人的眼睛似乎有了一点光,笑容也在脸上舒展开来。 老人起身,想去角落里摸出什么东西,却发现什么也没有。 “婆婆,先吃米线吧,我也不会做饭,你先吃点。” “我们一起吃吧。“孙女两人便你一口我一口吃了起来,敏君爱干净,从来不与别人吃同一盒饭菜,但和婆婆在一起,却吃得不亦乐乎。每次婆婆吃不完的饭,敏君便帮婆婆分担一部分,她从小便在外婆身边长大,吃同一桌饭,睡同一张床,一直到十一二岁,因为搬家的原因,才和婆婆分开。 吃完食物,敏君像小时候外婆牵着她的手一样,牵着外婆,一前一后的在村里走着,现在,她是外婆的大拐杖了,走累了,走到门前的一颗大梨树下,孙女俩靠着大树,懒洋洋的晒着太阳,说着话。 “小宝,记得小时候,你最爱吃槐花。。。。。。”外婆指着槐树说,虽然敏君现在17岁了,但外婆总叫她小宝。 记得小的时候,一年又一年,门前高大的槐树也很老了,但依旧一年又一年开出淡黄色的花朵,外婆总会托人从树上摘些槐花下来,洗干净放在锅中和着面蒸,蒸熟后,加上香油和蒜泥,那味道至今让她难于忘怀。 树一年又一年花开叶茂,然后落叶归根,但人呢,盛年不重来,越来越多的熟悉面孔消失了,年轻人也走出去发展了,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独自一个人迎接日出,等待日落。在乡下好一些,淳朴浓厚的乡音,恬淡简朴的环境,只会有点无聊却不会孤独。对于他们,家是最好的归宿,一切是熟悉了一辈子的。子孙满堂的,每逢过节,都是热热闹闹,其乐融融的气氛。 敏君记得很小的时候,她每次到外婆家,都是很热闹的,一大家子围着篝火坐在一起边拉家常边扯闲话,她呢,搬来童年那只由木匠哥哥专门为她制做的小凳子,凑到火堆旁,等待着发压岁钱,那些年,最大的乐趣就是等着发压岁钱买鞭炮放。 有一次,敏君在火边烤着洋芋,烘着小手,掏了掏裤包,发现钱不翼而飞了,敏君哭着脸钻进外婆怀里就睡着了,那个冬天暖和极了,虽然钱丢失了,可幼小受庇护的心里才不理会这些哩。 次日,一大家子站在一起照全家照,敏君抬着小凳子坐在外婆面前,那是全部人最齐全的时候,纯真质朴的笑容全都盛开并永远定格在那张五寸大小的黑白照片上,只有外公例外,他低头看一旁的小孙子时,表情被定格在那一瞬间。 后来,外公渐渐老了,喜欢靠在柴堆上晒会太阳,敏君在一旁拿着手绢帮她赶飞舞的苍蝇。整个夏天,她快跟着被晒成小黑妹了。 她牵着外公时,他的脚步迈开的步子越来越小了,后来干脆走不到很远的地方了,他就躺在床上一天又一天,可他依旧爱吃冰棒,敏君不知道他患有糖尿病,不可以吃甜食。 一次,她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根冰棍儿,跑着带回来给他吃,冰棍在半路中早已化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是被她自己偷吃了,她爬到楼上递给他时,只剩下连着棍子的一小口了,她哇的一声就哭了。 外公哄她不住,指了指旁边的柜子,外婆帮忙把柜子打开,拿出了饼干和八宝粥给她吃,她就不哭了。 后来,她时常坐在床头看着外公,看他睡觉时呼吸的嘴巴,看他嘴角的白胡子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看着他额头冒出的汗珠。 他对外公的印象并不多,却很深刻地记得坐在他篮子里的时光,足够她铭记一生。 “明儿个去对门的松林里捡菌子,今儿有雨。”外公说。 “好咧。”她想,外公怎么知道会下雨啊,很是好奇。 果然,到了傍晚时候,天还没黑,乌云就布面天空,大雨狂漂下来,雷声轰鸣,雪茜捂着耳朵,惊叹外公真是厉害。 外婆说:“生活了大半辈子,何时下雨,何时飘雪,看天就知道了。” 黎明送走了黑夜,拉开了新的帷幕,雨过半夜的空气很清醒,绿树青翠了很多,雪茜呼吸着早晨清鲜的空气,和外公一起出发了,外婆把五岁的敏君放在外公高高的篮子里坐好,里面再摆放好敏君的小篮子,便出发了。 半个钟头过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他们就到松林里了,敏君要下来,外公便放她下来,她自个儿背着小竹篮,弯着腰左右瞅瞅,看见黑褐色或微黄色的鸡纵菌变拣了起来,外公特意告诉她专门拣这种蘑菇。 她拿着根小棍子,跟在外公身后,把落满地面的松毛翻了个遍也没拣着,外公倒拣了一大筐呢,什么形状,什么大小的都有,琳琅满目。 “外公骗人,没有你说的那种小蘑菇,我倒是看见了你篮子里的。” “别着急,就是要考考你的辨别力和耐心,慢慢找,晌午还早着哩。” “哦。”敏君拣不到,专门拣掉到松毛堆里的松树果子,又寻找起松鼠来,真是三心二意。到头来,什么菌子也没拣到,倒拣回饿一只小野鸭子,以及一株不知名字连根被拔起的藤蔓植物。 敏君篮子里背着那只野鸭子,像极了课本里的丑小鸭,她想:“兴许是一只小天鹅呢。” 小鸭子时不时探出小脑袋,她时不时说:“小鸭子乖乖,回家喂你好吃的。” 外公又拣了很多枯枝干柴背回去,敏君背着小篮子跟在后面。 很多次,她是坐在外公的扁担两旁的竹筐里回去的,她坐在扁担的这一头,物品放在另一头,这是外公给她最大的印象。 第十三章 青青山林间 稚子牵衣问 歇了一会,敏君拉着外婆的手,慢慢的便走进了一片长满苹果树的树林,树林后便是爷爷家。 “外婆,我们去爷爷家坐坐吧。” 爷爷和奶奶都没在家,门前的鸡和鸭却悠闲的在土地上走来走去,看着眼前的苹果树,敏君想起了很多年前,在山林间和爷爷看守苹果的时光。 那年夏末初秋,苹果结果了,青的,红的,坠满深绿色的枝条,绿叶为它抵热纳凉,山上的苹果更是硕果累累,这会儿敏君总要跟着爷爷山上去看苹果,山间用茅草盖的茅草屋,爷爷每到苹果成熟收获的季节,总要在那里当一个守林老人。 本来她很喜爱吃青苹果的,“敏君,来,啃个青果子。”爷爷拿着一个刚刚摘下的苹果对她说。 “恩。”边说边张开嘴巴一口咬下去,也不仔细擦洗。 “啊——呸”,敏君吐出一大口苹果,爷爷慌了,以为咬到舌头了,忙问什么事。 她指着半只蠕动的虫子尾巴,慌的像丢铅球一样的把苹果抛了老远。 “我再也不吃青苹果了。”她撅着嘴赌气说。爷爷被她逗笑了。 肚子在午饭时刻饿得咕咕直叫起来,说:“吃吧。” 她学着爷爷的样子,撇断一根细枝条折成两段当作筷子用,爷孙女俩高高兴兴地在山上吃起午饭来了,饭菜很简单,白饭加咸菜,饿了吃起来却很美味。虫子风波,敏君也暂时忘记了。 午饭后,爷孙俩打盹半个钟头,一老一小各自戴着个草帽绕着山转,还有一只黑色的大狗,名叫狼牙,霸气十足的名字,连敏君看到它也浑身起鸡皮疙瘩,渐渐的,她和它混得好象很熟了,互相都很轻松的相处起来,一起跑,一起发呆。 “这山也真大呀。”敏君说,她把爷爷给她戴的大草帽背在后背上,也太大了,半个头都遮住了,她到水塘边,弯腰撇了一片荷叶,挡在头顶遮凉。 “爷爷,快点啊。”敏君一边热得冒汗,一边到处找水喝,她走着走着,踩到一片湿湿的草丛中,寻着湿地去找水源。 “当心点儿。”爷爷仰着头,手按了按帽檐说到。 “爷爷,水,有泉水。“敏君惊呼,高兴地不得了。 爷爷不慌不忙地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小塘清澈的泉水隐藏在斜坡上的草丛边,被草掩盖了大半个视线,不容易被发现,可水却溢出来,流到地面上一小片。 敏君跳到泉水边上,低着头弯着腰问:“爷爷,这水哪儿来的啊?”爷爷想也没想就说:“是龙王打个喷嚏打出来的。” 她摇摇头,表示不相信,站起来四处瞅瞅,说:“我看见它明明是从山肚子里跑出来的,你看。” 她指着山的更高处,那里有更大更明亮的水流从山上流淌咧,她嚷到:“那不会是往天上掉下来的吧,真漂亮” “是啊,很漂亮,我们打点泉水,边走边喝。”那年的水,山泉是真正的纯净水,是可以用手捧起来就喝的,那年的河水,是用来洗菜的,而如今哪,别在河里看到动物死尸就是莫大的安慰了。 爷孙俩一前一后继续往前走,雪茜边走边捉蝴蝶,采路边的有些微酸的红色蛇莓吃。 “少吃点儿,是蛇吃的,吃多了拉肚子。”爷爷说。 “好。”敏君就不多吃了,但她又开始捉毛毛虫了,她先是找到毛毛虫,把它放在叶子上,又把小一点的叶子让它拖住,看着它走路,虫子缓慢缓慢的移动,她乐呵呵的,总是一个把戏接一个把戏逗小虫子玩,自从上了自然课,她就不伤害它们了,把他们当作好朋友了。 爷孙俩继续往前走,越往水流的方向走,可越发觉它越远了。 “还远着哩,歇会,下次去吧,敏君。”爷爷抹了一把汗说到。 于是,他们边往回走,她把泉水灌满一整瓶挎在脖子上,又在路边采了野花,红的,粉的,紫的,白的花儿开得漫山遍野都是,敏君想摘些花给自己编了个花环戴着。 一路,他们在地里摘了些草药作中药材,爷爷用嘴尝,知道什么有药用价值,什么有毒,爷爷可算得上是中医了,外婆常叫他:“草医生。”敏君看见好多次爷爷为病人治疗创伤,都是把草药捣碎直接涂在患口处,不用什么西药便自然治疗好了。 敏君潜移默化的学到了很多学堂里学不到的课外知识,强烈的好奇心促使她时常牵着爷爷的衣裳东问西问。什么草可以做药材?什么野菜可以食用?冰棒为什么会流泪?奇思秒想的问题一个接一个。 大自然真是奇妙的天使,它们总是会给人们带来奇迹和惊喜,可惜,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能享受那种纯粹的大自然之美了,只能在童年的记忆里打捞了,从小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们,遗失了多少童年之梦啊。 当然啦,有美梦的地方同时也孕育着危险,敏君在外婆的口述中,听到过很多人与大自然的事情,有多少人走在深林中就莫名其妙消失了,有人说是被野狼叼走了,有人说是触犯神灵被鬼魂锁走了。 敏君有一次走在山间的小路上就看到过奇特的景象,说做梦那是不可能的,她清楚的知道她在上学路上看到过,她不知道为什么回头向山的一边看了一眼,看到一个头带尖尖帽的白色影子在山脚缓慢移动,她以为是服丧的人赶回来,可又回头看了一眼,吓坏了,她立在原地,也没拔腿就跑,她看见刚才那个影子一下子就到山的高处了,也看不清楚什么样子,她后来就回家了,也没说什么。后来,她从大人和老人的口重听到很多奇特的故事,都是亲眼所见到,于是,她的心底对外边的大山生起一股惊奇的感觉,她想探个究竟,有时,又会有点恐惧之感觉袭上心来。 村里的孩子们玩得不过瘾,又学鬼魂叫,扰得又好气又让人心有余悸。她慢慢也就不那么害怕了,有时候,照常一个人背着篮子去深山采桑叶,割猪草,有时候,在树林中走着走着,想起那些传说,她就快速跑起来,让自己不那么害怕了,敏君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性格中多了一份恐惧心里,那是对未知世界,对神秘世界的一点担忧。 和爷爷看了几天山,敏君便回家了,她很想念外婆和伙伴就回去了,她直奔跑外婆家,外婆正在小河边洗菜,河水清冽的缓缓流淌,这时,一块厚土块从河床上落下,扑通一声,掉到河水中,土块上蠕动着一大群小蚂蚁,眼看着蚂蚁快被水流冲走,外婆灵机一动,把剩余的半小盆蔬菜盛入蚂蚁快要流失的方向,落水蚂蚁被半盆青菜救起,蚂蚁似乎知恩图报,点点头,排着整齐的队伍爬到安全的地方去了。 这一暮被敏君看到眼里,印刻到记忆里。 回到家,敏君两只小手扑到她怀里。 “山上的苹果好吃么?”外婆问。 “不好吃不好吃,有虫子。”敏君摇着头。 外婆笑,露出只剩半口的牙齿,是那么的慈祥,可爱。 “卓敏君,卓敏君,”远处一个女孩子叫她的名字,她才从记忆中回过神来。 “什么时候回来的?”那个皮肤黝黑的女孩子问,她的小学伙伴。 “今早回来的,你们几号开学?”敏君笑着问道。 “我没读书了。” “。。。。。。” “好久不见。” 两个童年好友吹了一会儿,敏君便拉着外婆走进爷爷家,爷爷回来了。 在乡下两天一晚,敏君不得不离开了,她偷偷的站在小桥上,目送着外婆回家,才离开。 第十四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 正当敏君回到城里的时候,冰玉还在大街上卖报纸,马上要开学了,新的学期的学费还没有着落,她的内心很着急。 一场秋雨一场寒,她站在相约的地点等教她溜冰的大姐姐,天气渐凉了,她口里不时哈出白气,她不得不挫着双手让冰凉的双手暖和一点。 她突然眼前一亮,然后又暗淡了下去。她没有看到那个身影。 他时常站在那个角落里,不管天寒地暑,一如即往.她偶尔会随手投几枚硬币在他的碗中. 他虽年过古稀,却依然坚持着常人不愿意的“工作”,乞讨.很长一段时光,她把他当作前进的动力,每次倦怠松懈,她以他为榜样,学习他的执着,坚持不懈.每次路过,她认真的看着他,看见他在风中颤抖的身躯,看见过他疲倦时的打盹,,也看见过他面带微笑时露出的笑容.他一直站在那里,一个学期的时光. 每天路过那里,她暗暗告戒自己,以后帮助像他这样的老人,让他们有个安详的晚年,这是她立的志向. 时光荏苒,高二时,当她再次路过那条熟悉的街道,却不曾与他碰面过. “他还好吗?”她的第一念头. “他一定还好吧.”她这样积极地暗示自己. 她每天还是从那里经过,还是没有再见过他。 今天路过这里,还是这个地点,占据了另外一个人,应该说是乞讨者。只不过,这一个,年轻了很多。短短凌乱的发丝披在头上,她跪着,睁着一双并不美丽的大眼睛,紧紧地看着人群。旁边放着一个大大的碗,让她惊奇的是,旁边多了一喝牛奶。 让她再度吃惊的是,手里握着一盒牛奶,嘴里喝着。也许,她饿久了吧,也许,是别人送的,这是她对她的最初印象。 她手里握着纸币,却没有递给她,她在等待,等待真实的答案。她碰到过各种各样的乞讨者,她有她的判断力。 这时,一双手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溜冰的大姐姐按约定的时间到了,而她,每次都会提前到达。 她偶尔会想起广场上的那个不知姓名的男孩子,不过只是偶尔,她已经好久没去学溜冰了,为了赚九月份的学费,她除了学溜冰,以后和这个大姐姐合作,一起办一个溜冰培训班外。 她又给自己额外找了一份兼职工作——卖报纸,她现在有一大堆处理不完的事情,她每天一大早不得不六点起床,六点半到达领报地点,先是按各个版面把报纸归类在一起,然后再用自行车拖着两百份报纸到处找人去卖报纸,一份报纸一块钱,不贵却不容易卖出,纸质的报纸和电子产品读物比较起来,后者当然炙手可热。因此每卖出一份报纸,那绝对是一份小小的胜利,如果,有顾客的微笑,那就是一份微小的成功。 冰玉每天都做着同样的工作,累并快乐着。 每天看到不同的面孔,每天穿梭过不同的大街,每天洒下相似的汗水,每天阅读不同的新闻,收获的是单纯的充实和满足。 每天能够充实的一觉睡到天亮,对于她就算是最大的幸福。 今天是周五,同样是卖报纸,只不过每份报纸的重量增加了好多,两个人一组,各自抱着报纸去卖,同伴是新来的姑娘,和自己不相上下的年龄。 两个人相视一笑,一路话并不多,却不觉得生疏。两人都有一种亲和力,人见人爱,而各自都没察觉到这一点。一个是千锤白练后的真实,一个是风云变幻后的醉御清风。殊途同归。 两人似乎有一种天生的默契,来到了公园里卖报纸,好像不仅仅只是为了卖报纸,而是边卖报纸边看海鸥,边卖报纸边逛街,当然是只逛不买,她俩都囊中羞涩,边玩边工作,工作生活两不误,她们毕竟是花季女孩,虽处于困境中,但还是充满着对生活的向往与热爱。 第二天,她们俩被分配在各自的双人队伍中,她们远远的相视一笑,并又从一个共同的中心点,各自分散在这个城市里,还好,今天,阳光还算暖和。 不过,冰玉却觉察到昨天那个女孩子看起来好象很不舒服,原本白净的脸上,进早看起来却是苍白,豪无血色。临走时,她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林彦君,加油哦,回头聚合哦。” 冰玉走后,她把捆好的报纸抱在怀里,同伴要先去送报纸,她先留下来等伙伴。 她是彦君,一个高高瘦瘦的短发女孩。 她把自己疲惫的身体晾晒在太阳底下,不顾形象的伸直腿坐在一片废弃的墙脚边,这一刻,她仿佛得到了全世界,得到了温暖,她此时只需要温暖的日光,暖洋洋的照着她生病的身体,她就仿佛得到了全部力量。 有很多时候,人生是虚无的,她仿佛被遗弃到尘埃里,没人看到她的一切,外貌,思想和灵魂,她仿佛是空气,除了她自己还能看见自己。 她在爸爸的眼中,轻如鸿毛,不平衡,所以她加倍增加自己的分量。 在街道小区的拐角处,她看见这样的场景:左右两边分别被两个小摊位占据,很普通的场景却折射出两种不同的生存状态,左边是一个面带白色口罩的中年妇女,眼睛随时投在火炉上方,双手随时在烧饵块的火炉上方来回舞动着,她不言不语,每天准时站在那里。 她的思绪回到母亲身上,那个操劳了一辈子的母亲,此刻正绝望的躺在病床上。 “胃癌。”,当林彦君拿着母亲的化验单,上面的字像一把把匕首直刺入她幼小的心脏,她今年17岁,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正准备考上一个理想的大学来报答母亲,却中途传来这么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 她擦拭刚要流出的眼泪,强压在心底,她还有爸爸,6岁的弟弟,她要坚强,趁着暑假间隙时间,她出来打工挣钱,因为年纪不大,只能找一点卖报纸的活儿先做着。 今天她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叫冰玉,长着美丽的大眼睛,手上却满是老茧,看来,都是苦命人。 回到家里,她拧开台灯,在日记本里写下了一首小诗,她是一个内心烂漫的女孩子。 幸福之外 文\/林彦君 我站在幸福的门栏之外 听屋内琴声悠扬 看屋外灯火阑珊 屋内屋外没有我的位置 我侧耳倾听优美音符 它们轻轻扣东我的心扉 我放眼观看窗外阑珊 它们倒映我的眼眸 我听见幸福在敲我的心门 我看见幸福赐我一盏心灯 我张开怀抱拥进它的心窝 它却悄悄隐退我的视线之外 我只能站在幸福的门外 我只愿站在幸福的门外 当她在日记本上写完最后一行字时,领班回来运矿泉水,对她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第十五章 原来是校友 再忙碌的日子都是限量版,暑假结束,生活翻开了新的篇章。 开学前一天,全校师生来学校报到的日子,今天不用穿死气沉沉的校服,冰玉,敏君,君浩三人早早就来到了学校。 君浩从家里出来,照常跟司机约定说,不用他送,他自己骑车去学校。他很反感曾经那些追捧他的初中同学。 初中时代,君浩每天都有司机开着法拉利上下学接送,虽说一中是鼎鼎有名的名校,但是如此高调的进进出出,会带坏了学校的风气,那时正流行看《流星花园》,少男少女们都疯狂的迷恋里面的男主角,如今,学校真的空降一个名副其实的帅哥,而且还是高富帅,校内校外都轰动了,因此也有很多匿名的女学生写来的信件,君浩刚开始是自信心爆棚,后来渐渐腻烦了。 “不许跟着我。”从踏入高中的时刻起,他决定低调,确实,除了高贵的出生,他也只是个孩子。 他验证了那句,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初三,他树立了太多的情敌和死对头,又谈了几个女个女朋友,因此,生活过得颇不宁静。 “不知道是分到了快班,还是普通班?”敏君在人群中,看着墙上的板报,看新学期分班情况,这个学期又多分出了一个新的班级,55个人组成一个班级,不知自己是不是仍在高三一班。 “你在这里,敏君。”冰玉指指高中十班的板报位置。 果然,自己真是瞎折腾,从第一页看起,不如从最后一页看起算了。敏君快气哭的样子。 “我也在十班。我们又在一起了,真好。”冰玉说。 “有什么好?照这种分法,很不公平,把所有的优等生全分到一班,而我们被分到十班,你能想象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有吗?你看,名单里也有很多优秀同学啊。”冰玉说。 “我分在十班,我理解,你不是应该分在一班吗?”敏君说。 这个就不是我们学生所能理解的事情了。”冰玉说。“在哪个班都都一样,我们照样考重点。我们学校是全区重点中学,就算是尾巴上的同学,到其他学校去,也是数一数二,敏君小姐姐,你就不要抓狂了。” “敏君。”这时,君浩抱着篮球走了过来,耳朵里还塞着耳机,虽然他穿着极为普通的运动服,还是引来附近低年级学妹一阵激动。 哇,好帅的学长啊。”几个学妹在一旁犯起花痴来。 “他在叫我吗?”一个女孩兴奋的对身旁的女孩说。 “别做梦了,敏金小姐,你们只是同名同姓而已,他在喊她。”说着把可乐瓶举到敏君和冰玉站立的方向。 “哇哦,神仙颜值。”那女孩子又看看冰玉,又说道。 “那中间的那个呢?”戴蝴蝶结发卡的女孩指着敏君的方向说。 “哪个啊?” “就是站在神仙姐姐旁边的那个扎马尾的女孩。”蝴蝶结女孩说。 “她啊,估计是电灯泡。”戴眼镜的女孩说。 敏君,虽离她们有十步距离,却听的清清楚楚,她走过去。 “说谁呢,说谁灯泡呢。”敏君毫不客气地说。”你戴着四只眼睛,难道看不清本小姐气质脱俗,美若天仙吗?“敏君刚说完这句话,忍不住自己听着都想吐。 “妈呀,原来是个自恋狂。”她们丢下这句话,捧着两瓶可乐消失在绿茵下。 这时,君浩摘下耳机,说到:”刚发现一首新歌,分享给你。“说着把耳机赛在敏君耳朵里。 “走开。”敏君没好气的说。 “干嘛啦。”君浩莫名其妙的看着她,他觉得得这个女孩子跟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清楚,她从来不把他当回事,这倒反而吸引了他的注意。 “别生气。”君浩说。“不就是在十班吗?” “哼。”敏君跺跺脚。哼了一声。 “不用担心看不到我啦。” “自恋狂中的vip啊。”敏君更气了,他都不明白她在气什么。 冰玉早已走到教室去了,她不能在中间当灯泡了。 刚按分班的名单找到各自的座位,敏君便看到一个戴着眼镜的长发女老师背着单肩包走进教室。 她咳了一声,扶了扶无框眼镜,然后说到:”我是你们新的班主任,我们十班是新分出来的班级,相信大家或多或少已经熟识了,今天第一课,我先跟大家说一下我本学期的教学计划,也希望大家下课后写一份简单学习计划给我,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嘛。“ 她转身在黑板上写上三个大字之后,算是完成了她的个人自我介绍,很简短,就像她干净简单的服饰搭配一样,敏君一下子便喜欢这个新来的班主任了。 第十六章 篮球王子 开学第一场考试,高十班教室,一个身穿蓝色衬衫的男老师在教室里慢慢走动,生怕吵到每一个奋笔疾书的学子。 这时,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引起了他的注意。 只见他看着一个男同学用铅笔在草稿纸上沙沙的画着,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画什么,监考老师蓝衣在韩子曦身后,停住不走了。 “不知道他要搞什么名堂?“监考老师这样想着,韩子曦也这样想着. “还不走开,没看见少爷我正着急着?我靠~~“ “小子,我看你要耍什么花招?“蓝衣这样想着. 韩子曦不耐烦的举起他那只奇特的大手,说是奇特,的确是,手上饶着白色的纱布。 “幸亏自己是左撇子,不然,此次考试,怎让本少爷舞文弄墨?哦,不,是舞数学公式,哇靠,也不知道上次选科目的时候,脑子是不是被驴踢了,竟选了我最擅长但最不擅长考试的科目,苍天那,老李,你说对了,明年的夏天,我们果然有缘分再见,可,我不想见你啊.“韩子曦心里这样想着。 韩子曦和蓝衣对抗到底。 半小时,两小时,交卷,韩子曦向球队飞奔而去,考试顿时抛到脑后,上帝啊. 下一场,英语考试。 圆珠笔在试卷上飞舞的写着字,听力还没放完,他便交了试卷,对于他说,学习生涯是多么的令他生厌,打闹玩乐,他才可以做回他自己。 每一次英语考试,连骗带猜的乱碰乱撞,运气好的话,可以得个零头,运气太倒霉,一二十分,英语老师被她气个半死。她讨厌这个拖油瓶总是拖她的总成绩,让她难堪。他也一样讨厌这个整天用眼睛瞪他的可恶老女人。她看见他上课又捣乱她会头大,她看见她又来了他想逃出教室去抽烟。 两个人就这样无形的对立着。 这次考试,敏君被分配坐到了最前排,正当她低着头唰刷的写英语作文的时候,一个小纸条从她脑后飞了过来,差点打在她头上,还好,它顺着她的脸庞掉她的书桌地底下,监考老师正要走过来了,她不知道是哪个麻烦鬼给她添麻烦,眼看老师快走了过来,她一脚踩在纸条上,掩饰了过去。 他眼看她没有回应,焦急地像热锅上的蚂蚁,只有十五分钟了,再收不到答案要死人呢,考不好,他这个月的零钱可就要泡汤了。 他一连向四面八方求助支援,一连投了四张小纸条,其中一张幸运的落到监考老师的讲桌上,他一慌乱,用瞥脚的中文英语说到:“买噶,你往哪里飞啊。” 监考老师走过去,捡起纸条,眼睛瞅了教室一遍,所有想准备作弊的同学被他的一打草惊蛇,弄得直好暂时按兵不动, 监考老师一转身,一俯头,一打盹,无不是他们作弊的零碎机会,机会稍纵即逝,时间就是生命。 敏君也在焦急着,这次的作文题目真是要命,题目是没有见过的生词,完全猜测不出涵义来,偏偏此时此刻,四方岌岌可危,一方有力,八方相助,周围躁动起来,作弊在最后的时刻达到了顶峰。 监考老师完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睛,敏君很是气愤,胡乱的写了篇文不对题的文章,匆匆逃离考试阵地。 刚回过半个小时的神来,下一场考试并接踵而来,是要命的数学考试,敏君倒也显得十分轻松。 几乎和一部分难兄难妹一样,数学考试是他们最害怕的,却也是应付得最容易的。 因为什么也不会做,就胡乱填了一番,匆匆倒头睡过其余的时光,等时间一到,像炸开了锅,逃离折磨现场,一真疯玩。 要命,要命的数学,一直是敏君的心头之痛,总也拔不掉着个拖分数的痛。 每次大补小补课下来,一听便懂,一做题便一头雾水。 两天之内,一天三科,速战速绝的考试便收场,同学们大大的舒了一口气,可以放松了。 快学要考,每月小考,每季大考,每半年总结考,让学生们置身于无形的压力中,雪茜便置身与这一群体中,高考,重点高中,要命啊。 韩子曦翘到敏君课桌前说:“课代表,怕不是,我这次可惨了,估计个位数。” “你该静心好好学了,不要总是这样。”敏君看着眼前这个小个子男生说,觉得他很聪明,完全不是差学生。 “可我就是不想学,觉得学习无聊。”韩子曦说。 “怎么会这样?”敏君问。 “不知道,我不喜欢英语老师,更不喜欢英语。” “你可以试着喜欢哪。” “还是算了吧。你们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我们这些坏学生是没救了。“ “不要这样想嘛,一切会好起来的,加油哦。“敏君说,握起小拳头,为他打气。 “周六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吗?”韩子曦问敏君。 “好啊。”她爽朗的回答。 周六一整天,敏君睡了个大懒觉后,拿出一本卫斯里小说看,当她读到《支离人》这一章时,害怕极了。她喊了韩屋内,一个人影都没有,父母又去哪里了呢?卓以轩呢?不会又去约会了吧。正想着他们去了哪里,电话响起,是子曦来电。 “喂,课代表,记得参加我的生日派对哦。”子曦又说了一遍。 “必须的。“敏君爽朗的回答。 晚上韩子曦的生日宴会在学校的小草坪上按时举行,来的同学并不多,约莫四五个,除了子曦,和冰玉同来的陌生女孩外,大都是她不认识的。 敏君拍拍子曦的肩膀问他:“怎么没看见林君浩?” 子曦沉默了一下,说:“被若风临时叫走了,可能有什么急事吧。” 敏君没有再问下去。 六个人坐在城市霓虹灯的草坪上,点燃十七根蜡烛,开心的唱起了生日歌。 “小曦,生日快乐。”敏君边说边递给子曦一本李开复的书《做最好的自己》。 “谢谢敏君,虽然我不爱读书,不过是你送的,我要好好收藏。”韩子曦边切蛋糕边说:“谢谢朋友门,这是我过的第一个生日。” “你父母呢?他们不帮你过吗?”冰玉说。 韩子曦没有说话,只是笑笑,说:“等一下我们六个去哪里耍?” “去郊外走走吧。”另一个女生说。 “好啊。”众人说。 “整天呆在学校里,要发疯啊。我也想去走。“韩子曦说。 一群人并踏着夜色,行走在城市郊外的路上。到处都是青绿色的豆子。 就在那时,敏君认识了林彦君。 “你怎么不去?”敏君问林彦君。“所有的人都分伙行动,就你不去。” “我不想吃,你们去吧。” “随你,人来了记得吹个口哨哦。”她又说。 “我吹不响。”彦君说。 “吹它。”冰玉递给林彦一个蓝色的塑料口哨便走了,只剩下彦君一个人,此刻,她正经历着内心最大的煎熬,超出同龄人该承受的煎熬。 开学考才完成,同学们都深深的呼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考试成绩怎样,未来一年的自由跟这次考试紧紧挂钩,该上补习班的上补习吧,该加强管理的加强管理,总之,每个人都顺着自己生活的轨迹前进着。 因此,下课时间,贪玩的学生简直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拼命涌出教室玩耍。那简直是他们最快乐的时间段。 “君浩,君浩“,高三一班的女同学扯着嗓门站在球场上为他喊加油!君浩在不打球的时候,安静的像一个优雅的王子,在球场上的时候,却是一个运动健将,在家里母亲管束的太严格,回到学校便是他最自由的时光了。 红蓝相间的塑胶地板上虽积了薄薄一层雨水,但依然消减不了他们的热情,白蓝相间的地板上倒映着着一张张无忧无虑,激情四射的,年轻的脸蛋。 她们和成年人不一样,她们处在最美的年华,而成年人的世界,在鲜美的外表下,大都狼狈不堪。她们是鲜美且鲜活的!这就不难理解,她们在阴雨绵绵的雨季,依然热情! “高三一班,进一个“,一波接一波的口号响彻整个操场,各个年级的学生们都参与了这场球赛,这是本校号称“篮球王子“的赛场。 冰玉坐在高三十班的教室,双手捂着耳朵,认真的翻译英文课文,不去理会外边发生了什么,实在是太吵了,她抬起头,发现教室里只有两三个人,绝大多数都聚在栏杆上,球场上,把比赛现场围得水泄不通! “那边的同学,下来“,保安气的脸一阵白一阵黑,生怕会引起安全事故,但那边却玩得不亦乐乎。似乎没有人听见。 场面越来越激烈,随着每进一球,爆发一片欢呼声。 铃声想起,不到几十秒的工夫,学生们又井然有序的回到各自的座位! 这是混乱不堪的一群人,这又是遵守纪律的一群人,每个人心里有一百种看法,你的心就是一个量尺。 君浩抱着篮球回到教室,路过十班的时候,顺便吹了一个口哨,敏君羞得满脸通红。这时,一朵玫瑰花准确无误的落到敏君的课桌上,在班主任进门的那一瞬间,她慌的把花朵塞进课桌里! 感觉无数双眼睛都看向自己,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喂,你好“,放学十分,一个女生偷偷的给敏君塞了一张纸条,那是一个胖胖的女孩儿,留着短短的波波头。她在这里等候敏君多时。 敏君打开纸条,惊讶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第十七章 女教师 高三十班,语文课,女老师正在讲台上唾沫横飞的讲解《线条画中的黑白对比》,当她转过头去,用手指打开课件的时候,一副印第安人的黑白线条画跃然于白板上,讲台下突然爆发出一阵哄笑,他咳咳嗽提醒台下的同学。 “同学们,欣赏一下《印第安人》《牛仔裤》这两幅作品,说一下黑白在画面中分别起到哪些作用?” “通过黑白明暗对比,给视觉立体感。“班长大声答到。 这时,教室里传出一种类似打呼的声音。 “这位同学,你有什么不同的说法“,女老师敲敲正在打瞌睡的男生,只见他睡得正沉。 “下课时间来一趟办公室。”她对着刚醒来的他说。 “我的课是催眠课吗?”女老师看着男孩说。 “到。“男同学莫名其妙的答“到。”引得全班哄堂大笑。 当她说“下课”后,有些同学飞一般的涌出教室,其间,有一个学生拿着半根断掉的尺子,一个人在走道上滑来滑去的玩。 女老师走近一看,却是刚才上课打瞌睡的男生,走近一看,只见他眉眼清秀的,身穿一件蓝色运动服和蓝色牛仔裤,脚穿运动鞋,黄色的鞋带已经松开来,垂到地上,可他还在走道上飞快的跑来跑去,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鞋带散了“,她告诉他。 她看着他系好鞋带,接着问:“刚才听到我叫你下课做什么吗?” 一阵沉默。 “上课怎么总是开小差?“女老师又问。“你是不是所有课都这样?”” “我只是不喜欢有些老师的课。“他回答。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课?“ “我喜欢不会骂学生,松严适度的老师的课。”他稍微安份了点,把尺子放在身后,问文清:“你的眼镜怎么只有一只脚?““不会掉吗? “哦,这个我保密,这是最近流行的单脚眼镜!“她不知道怎么回答,编了一个谎言告诉他。 铃声想起了,女老师用手扶了扶脚架,以免眼镜滑落到地下。 “文清老师“,这时候,一个带着眼镜的女老师走了过来,对她说:“下节课我上“。 文清拿起单间背包,快速的跑下楼去,这时候的校园,是很平静的,她环绕着跑道走了几圈,准备去幼儿园接他的孩子。 “来接了。“幼儿园保育阿姨边开门边对文清笑着说到! 文清笑着回复到。她轻声的走到女儿的教室门口,女儿正歪着头想着什么,她没看见她。她心底一阵刺痛,女儿半岁就没有了父亲,自己一个人把她带大到五岁,一路艰辛! “妈妈“女儿们背着小书包,像她飞奔而来!文清弯下腰,抱抱大女儿小女儿,大手牵小手的向园外走去。 “今天玩的开心吗?“文清像往常一样和女儿们边走边说笑,两个一长一短的身影在沐在浴夕阳的余晖下。 “真幸福啊“,旁边投来羡慕的目光。街道上车来车往,嘈杂的声音蔓延在整个城市,让她有点想逃离都市生活的冲动,她心想,但只是略微想一想。这时候,电话想起来,她看看屏幕上的电话号码,没有去接。 “妈妈“,女儿边喊边扯扯他的衣角问“你的电话响了,是不是爸爸回来了。” 文清表面很平静的对女儿说:“爸爸会回来的。“,内心却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文清没有表现出来,不想让女儿分担自己的无奈。 回到出租屋,文清为女儿准备了可口的晚餐,说:“乖乖,你慢慢吃,妈妈去打个电话。“她退到洗手间,关上了门! “喂。田野,钱过几天打给你“,这久实在为难。 “一个月,一个月,必须还“。“又听田野说了一大通话,方才挂了电话,她翻开手机,打开微信,看看这个月的工资到账了没?好把女儿的学费交了。 “银行卡余额不足“,她有点淡定的绝望,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暑假的工资也还没发下来,假期因为父亲的事,已经花光可他几万的积蓄。 “没钱难倒英雄汉,“她真是领略到了!她开了水龙头,把脸淹没到水盆里,然后又默默的擦干了脸她回到厨房,陪女儿吃完了饭,内心里万分惆怅! 文清是前年刚到学校的合同制教师,今年因为高三临时多分出一个班级,学校便叫她继续教毕业班,虽说教龄时间不长,但文清对待工作却是兢兢业业,极为上心的。去年送走的毕业班也在她的带领下,取得了一个好成绩。 这是开学季,第一周,是新生军训周,她作为高三十班的班主任,本应该有积极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可生活上却接二连三的打击,让她隐忍在心里。 她每天看着操场上站着整齐的一列列纵队,他们是入学的新生,她的内心不免一阵羡慕,学生时代,才是她认为的最美好的时光,而她的时光,被生活现实压得喘不过气来。 她看着他们穿着整齐的迷彩服,他们即将迎来人生的重要转折期。她看到他们的眼里满是青涩,笑容干净明亮,她羡慕不已,如果人生再来一次的话,她一定不会选择那样的人生。 第十八章 校草同桌 敏君打开胖女孩递给她的纸条,那纸条可不是一张简单的废纸条,它被叠成无数层,敏君打开,惊讶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纸条上写着:“卓敏君,林君浩是我的男朋友,你想都别想,一周内离开他,我跟踪你很久了,后果自负,然后就是各种恶毒的攻击,上面没有名字。”敏君看了,吐出一口气,还以为是什么神秘事情呢,又是这样的剧情。敏君随手把纸条丢在垃圾桶里,并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关于自己是否是君浩女朋友的问题,自己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对现在的她完全不重要。她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读好书,考上一个好的大学,然后见到远方的他。 她和君浩,更确切的说,应该是同学关系,至于莫名其妙的成为他的女友完全是一场意外。 记得君浩高二刚从三中转学过来的时候,他便成为她的同桌,逐渐熟识之后,她便成为他的死党。 有一天放学回家,她莫名其妙的接过一份戴着粉红口罩的小学妹的信,那信笺是粉色的,还散发着淡淡的柠檬香气。 她递给敏君说,”小姐姐,麻烦帮我转交给你的同桌。“说完害羞的低下头。 敏君一时没缓过神来,什么,还有这种神操作? 她说:”小学妹,这种事情还是自己亲自吧。“ 小学妹笑着说:”学姐,你可是我们羡慕的对象哦,每天都有男神陪伴左右。好幸福哟。“ ”有吗?“敏君问问自己,”是这样吗?“她不禁回想了一下君浩,他有那么特别吗?一群花痴。 下午课间,敏君拿出那份信笺给君浩。 “君浩,我又收到情书了。”这句话是敏君成为他同桌后的口头禅,因为敏君光荣的成为了连接君浩情场的重要桥梁,所有的人都要麻烦她把情书转交给君浩,过程很简单,夹在他的课本里,书包最里面。 这一切秘密工作原先是由送信人自己秘密完成的,可每到君浩离开座位,机会来临的时候,敏君像个瘟神一样永远坐在座位上做题看书,送信人不好意思,只能转几道手,直接叫敏君把信夹在他课本里。 敏君每次被打扰得不胜其烦,对她们说:“拜托,各位直接放在桌子右下角,不要打扰我看书。” “诺,你的情书。“敏君把今天收到的第三封情书递给君浩。 “放你那里吧,反正你知道的,我也不会看。”君浩嚼着口香糖说。 “那你想办法终结啊。”敏君背了一个单词“coge”,然后说道。 “为了我们的大学梦,这个主意不错。”他说。 “你想到办法了,那就好,我还有几个单词没背完,你先走吧。”敏君说。 君浩眨眨眼,神秘的对她说:“我等你吧,你还不知道我的终结办法是什么呢?” “我可不想知道啊。”敏君头也没抬的说。”你的秘密我不想了解。“ 敏君确实不想了解,那时她可是心有所属,就在高一那一年,她认识了他。 第十九章 无意一回顾 高一那年,敏君遇见了生命中的第一个奇迹,她第一次看见他时,只是无意识的往教室后一瞥,想看看教室黑板上的黑板报设计图,却未曾意料,不经意的一瞥,却牵动了她柔软的内心。 她轻轻坐到座位上,掩盖她小鹿乱撞的内心,仿佛他拿走了她的什么东西,心里紧张不已。 “他是谁?”她在心里问自己。 以后的日子里,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每天都会不小心看见他,教室的阳台边,或是足球草地上,他的身影仿佛无处不在。 她看到他的时候,她满心欢喜,他不小心撞到她时,她却又紧张的要命。 第二天,她早早的来到教室,站在一张新生名单前。 一串串陌生的名字被她扫光,却始终猜不出他叫什么名字。 各种各样的名字她对号入座,但都觉得和他不般配。 她认为他那样文雅英俊,一定会有和他本身很般配的名字。 铃声一响,她转身,发现教室早已塞满了新面孔,除了他,虽然他也是新面孔,可他总觉得那张脸似曾相识。 当然,那时,她还没读过什么名着《红楼梦》,也不会像宝玉一样杜撰“这个妹妹,我倒是在哪里见过。”书上宝玉对黛玉这样说,可她,却不敢这样对他说。 初堂课,班主任点名,她认真侧耳倾听,用眼角的余光辨别这一一答“到”的人。 “到”,那一张平常的声音却轻轻震动她的心灵,她记住了他的名字,以至,很多年都不曾忘记。 “卓敏君”,点到她的名字,她注意力没有集中,第一次没听见。 “卓敏君”,同桌拽拽她的衣角,她才答“到”。 “不像话”,班主任对她的初次印象。 而此刻的他,并没注意到她,甚至没有朝她看一眼,而她呢,以为他已经把她看成是“书呆子”了。 从此,她便走上了一条奇妙的旅行,心的旅行。 直到有一天,她再也没有看见他的身影,因为据同学所说,他随父母去上海了。 可她才发现,她和他,还没讲过几句话,就这样,他就走了。 唯一一次她刚要跟他打招呼时,他从前面走来,她正好在拖地,她本来想对他打个招呼,可话还没说出口,她就在他面前滑到了,连同拖把摔在地上,她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慌忙爬起来,他不见了,也许他没看见自己,直到走进教室的时候,他一看见她,就不小心笑了一下,她尴尬的跑到座位上,想着:“太尴尬了,第一次碰面就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真实羞死了。” 更可怜的是第二次碰面,敏君气喘兮兮的踩着上课铃声跑到教室门口,刚要开门,门却被人抵住了,她奋力的推来门,想都没想,看都没看,就劈头盖脸的骂道:“你有病噶?真讨厌。”骂完才看到他经常穿的那双皮鞋,才反应过来是他。 她看见他不高兴的脸,后悔的想从门缝里钻进去,再也不要在他面前出洋相。 而现在,他就这样走了,让她的心后悔不已。 直到整个高二,她都没有忘记那个让她心动的男孩子,她永远记得她曾经不小心走过他书桌时,在他课本里写过的一句话”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从此,她就决定让自己变成一个有气质的女孩。 “敏君,又在发什么青春呆?”君浩拿着两杯奶茶走了过来,递给她说。 敏君接过奶茶,没好气的说:‘发你个大猪头。走吧。” 二人便一前一后,推着自行车往前走。 走到一半路程,敏君说:“林哥哥,和你商量个事儿?”,敏君打算告诉君浩不再当你的冒牌女友了。 话刚要说出口,突然,一道蓝色的高大身影,站在他俩的前面。 第二十章 一个秘密 那蓝色背影,正是若风。 “若风,好久不见。”君浩说。 若风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君浩,和他身旁扎马尾的女孩子敏君。 “她又是谁?”若风问。 “我是他高中同学,你好,同学。”敏君看到状况有点不对劲,忙说道。 这时,一张自行车猛地停在她们三人面前,卷起一阵尘土,他说道:“终于追上你们了,不是说好一起去抓小龙虾吗?你们两个倒好。先走了。”子曦抹着汗水说道。 “子曦。”若风喊道,微笑着说道。 “你们都在啊。正好,今天聚一聚,老朋友好久没坐在一起喝酒了。“子曦接着说。” “走去家里坐坐。”若风指的家,是租来的房子。 来到了若风的住处,住处不大,屋子里却难得的整洁,除一张简单的床外,到处都是字画,以及自己雕刻的艺术品。 这是一个不大的四合院,若风以及其他在外租房子的学生合租在北院,倒也热闹。 东院住着的是一对大学生情侣,西院住着的则是一个年轻的单身母亲,带着不到一岁大的的孩子。南院则是一些短暂居住的旅客,有些旅游旺季旅馆常常爆满,而人们又都想挤一个四合院小住一下,因此,这里便成了流动空间。 “是宁潇潇,你小子怎么会有潇潇的照片?老实交代。”子曦看到墙上挂着宁潇潇的照片,故意问道。 君浩似乎什么也没有听到,只是仔细端详着若风的山水画。这是一幅覆盖半面墙壁的山水画,惟妙惟肖。 “这是最近的新作。“若风走到君浩旁边说到。 “没看出你还有这么一手,一中三剑客之一居然会吟诗作画,。”苏子曦赞赏到。 “喝酒,找一副扑克牌来。”子曦继续说到。 三人便觥筹交错起来,敏君在一旁看书,他们三人喝了一宿,渐渐的醉了,便开始胡言乱语起来。 但醉归醉,清醒归清醒,若风却没有从君浩嘴里套出半句关于宁潇潇的话来,看来他真的从来没有爱过那个傻瓜。 子曦却不同,从天南讲到地北,从初恋讲到未来的黄昏恋,想象力爆满,若风却听得一阵心酸。 君浩从头至尾没有提到过凌潇潇,只是提了一下清颜,也只是一笔而过。 “樱落,你还记得在初中那会吧,那些女生追你,追得那样疯狂,可你却唯独选了宁潇潇做女朋友,那些女生对潇潇那个嫉妒跟仇恨啊,你以为她在你身边有多风光,我告诉你,君浩,潇潇当时就只有你,我,子曦三个朋友,在一中,没有一个女生愿意真正跟她做朋友。你知道为什么吗?”。若风终于无法容忍君浩对潇潇的无视,全都说了出来。 “你一个爷们,什么都让潇潇一个人承担,潇潇也好歹是我们三中校花级别的人物,有多少男生想对她好,就因为她的男友是林君浩,全都不敢接近她,更别说安慰她一下。”若风又喝了半杯酒,说到:“我不知道潇潇在你心目中是什么位置,但请你不要再伤害她。” 君浩只是一杯又一杯的喝酒,一直无语。 子曦看着若风一反常态,不太对劲,有走火的危险,于是问道:“若风,出去买包香烟。” 若风站了起来,去了门外的小商铺。 “君浩,别再喝了。”子曦一把抢过樱落手中的酒杯,把他强拉到院子内。 “子曦,他妈的若风懂什么,他只懂画画。”君浩爆粗口说到。可见兄弟这样看他,他的愤怒之极。 “若风一直就爱着潇潇。”子曦说。 “我知道。”君浩看着清晨的天空说到。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从第一次见到宁潇潇的时候。” “为什么?” “我也不想多解释,总之,潇潇以前必须是我的女朋友,没有为什么。”君浩回答,让子曦更加迷糊。 坐在一旁的敏君,完全被三个人的对话弄懵了,也许,等回到学校,她终于可以放松的把她的心思告诉君浩了。 第二十二章 校草前传二 “想哭就哭出来吧。”那时的君浩正孤立无助,他听到一个男孩子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 在他的世界里,从来只有人对他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孩子就是要强大,却从没有人问他:“你孤单吗?”从来没有。 他看着眼前这个比他瘦弱的男孩子,微微一笑。 “我叫林君浩,你叫什么名字?”君浩虽然时常感到孤单,性格却是大大咧咧的,他问到。 “叫我若风吧。” 两个人此后便成为了搭档。 若风出生在一个平凡的下岗工人之家,父亲患病,母亲又没工作收入,和君浩相处起来,却落落大方,不卑不亢。 有一天,一个名叫田野的社会青年突然拦住若风,后边还跟着几个打手,若风被逼到墙角,君浩相都没想就站了出去。 “助手,你们是什么人?”君浩看着他们脖子上,腿上到处都纹着惊恐的图像,部分手上还拿着砖头,忙说道:“这是我兄弟,有什么事,和我说清楚。” 田野和几个光头青年一阵哄笑,说道:“就凭你小子?说着哈哈大笑。 君浩从地上拿起一块砖头,就向笑得最花枝乱颤的那个大汉拍去。 一小股暗红色的鲜血顺着大汉的头发一直留到脑门,然后顺着鼻翼流到嘴角,那大汉用手摸到满脸的血,一时怒气冲冲的就从身上摸出一把亮闪闪的匕首,若风见情况不对,忙冲过来,拉起他的手臂,就说:”快跑。“ 正当他们跑的时候,若风从手中扬起一把沙土,朝他们脸上洒去,却没避开飞舞过来的匕首,匕首从若风手臂擦过,一道细长的口子瞬间便布满细密的血珠,还好伤口不大,没有割到神经,两人一路狂奔,跑到开阔地带时,追赶的人看见附近有民警在巡逻,便溜走了。 ”啊“的一声,他俩看见宁潇潇惊恐的看着他们。 宁潇潇看见若风手臂上的血,一时吓得哭了起来,那时她真实胆小,什么都不知道的丫头。 三人快速的跑到医院急诊室,潇潇赶忙挂号,若风看着她焦急的样子,只是笑着说:”一点皮外伤,给我开点消毒药水就可以了。“ 君浩,潇潇陪着他一直消完伤口毒,喷上云南白药,打完破伤风才离开,直到那天,君浩才注意到,有一个名叫宁潇潇的女孩。 那时,追他的女生络绎不绝,但都是半途就结束了,唯独潇潇,陪伴了他整个中学时代。 ”宁潇潇“,当他第一次从田野口中听说这个女孩子的名字时,他并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是篮球比赛的输赢,在意的只是若风的安危,包括现在,他只是记得她的名字。 第二十三章 校草前传三 “子曦,你翻墙做什么?你不会光明正大的走进去?“君浩此时正推着自行车从学校门口出来,走到一个小胡同里,却发现路灯投影下一个身影,抬头一看,那背影,不是苏子曦,是谁? “苏子曦,你的钱包掉了?“君浩清了清嗓门,提高了音量说道。 “你丫,滚蛋。“子曦好不容易踩着布满青苔的光秃秃的墙壁,刚爬到一半,却被君浩扰乱,没好气的说道。 “还是一张红钞,一张,两张。。。。。。“君浩扬起手中的叶子假装钱说道。 子曦知道自己书包里一个子儿都没有,所有的钱今晚都用来给秋叶子买信封,信纸了,顺便还买了一瓶喷在信纸上香喷喷的玫瑰香水。。。。。。 “韩秋叶,这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他说。 “对了,还有我写给你的信。。。。。。” “我好感动,子曦哥哥。我,我,其实我。。。。。。“韩秋叶深情脉脉的对他说道。 “不要说,秋叶妹妹,我。。。。。。”正当苏子曦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好想象中时,君浩不知到从哪里掏出一把皮枪,专门打鸟的那种,只见他眯着帅气的大眼睛,左手固定好方向,右手往后拉紧皮绳,眼睛对准树上的目标,啪的一下。 啪的一下,一粒鸟屎掉到苏子曦鼻子上方。 子曦被臭气熏到,用手往鼻子上一抹,才发现,原来是鸟屎。 他忽然分神,脚底一滑,顺着布满青苔的砖强溜溜滑下来,脚底一滑,踩到臭水沟里。 他强忍着火气站起来,对自己说:“不能生气,不能生气,生气不帅,等下还要见秋叶子。” 当他站稳脚跟,裤子里却哗啦啦的掉下一封又一封蓝色的信封来,这下他彻底乱了心神,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前面的人是谁,过去就是一顿怒火,“林君浩,你”看着眼前这个全校第一打手的帅哥,他的火气渐渐熄灭下来。 “你为什么搞破坏?”他怒气冲冲的说。 “没看见我在打鸟吗?”君浩指着树上的鸟窝说道。 子曦确实看到围墙边上有一颗大树,树上有鸟儿的身影飞来飞去。 “鸟屎怎么回事?” “你去问鸟啊。” “你丫,兄弟我记住啦。”子曦说着离开了。 “这是什么?”君浩从地上捡起一封干净的信封,上面写着韩秋叶的大名,顿时明白了。 “嗨,站住。” “挑事啊?”子曦说。 “追韩秋叶啊,兄弟我帮你搞定。” 子曦看着眼前这个快一米八的高大男孩,又看了他帅气的脸,说了声:“算了吧。” “今晚是她的生日对吧?“君浩说:”来,信给我,我帮你搞定。“ 苏子曦十分疑惑的看着他。 第二十五章 不在一个频率 当同学们提前一天在学校多功能大厅彩排中秋节节目的时候,敏君一个人,还在中学学校附近游荡。 学校周围的绿化带很好,绿色的香樟树,冬樱树,桂花树,云南滇卜,北美樱落等树种应有尽有,齐齐整整的分布在护城河边的街道上。 学校与街道被一条长长的河道隔离开来。还有绿化带,层层叠嶂,仿佛这样,那些天之骄子才会安安静静的学习,不受外界环境的干扰。 但还是受到了干扰,虽隔了远远的距离,但每天早上,还是能清楚的听到学校外面跳广场舞的声音,相反,学校里的预备铃声就显得渺小微弱了。迟到的学子再也用不着心惊胆战的踩着预备铃声的折磨,飞奔到学校。至少不用那么的局促,像听紧急情报一样集合。 今早也如此,只是街道上少了往日的拥挤与热闹,学子们都放假了,放眼望去,学校里除了彩排的同学,空荡荡的,除了保安,一个人影也没有。 敏君骑着自行车,慢慢的行驶到学校门口,因为在这读了三年中学,也混得个眼熟,但主要是敏君这孩子,总爱踩着铃声进教室,给保安大叔留下了深刻的映象,保安就让进去了。 进了大门,视野便开阔了起来,硕大的足球场,自己压根儿就从没有好好利用过,长长的跑道,想起那几个月为了中考体育坑爹的训练强度,敏君的腿就一阵酸软,跨过足球场,再横穿过那个熟悉的篮球场,敏君小小的驻足了一下,篮球场,那个特别的地方。 走着走着,竟然走到了自己的教室门口。窗门紧紧的关闭着,这就是自己曾经上课读书的教室。还有通往洗手间的那条小道,自己不知道丢了多大的脸,在他面前摔倒,害她看见他就脸红,害他看见她就笑。 哎,一梦两年,终究是一场空,连和他一起读到高三的机会也没有。 想着想着,君浩来电话了,这个人呀,躲都躲不掉。想见的人,却怎么也见不着。 “干嘛?”她轻描淡写的问一句。 “哦,我才回家,刚要睡觉。对了,学校彩排的事,我帮你请假了,旅途注意安全。” “呃……” “不用谢我,想谢我的话,就把你的qq号码发过来。” “拜拜”。哎! 她打开信息箱,把qq号码发了过去。 那时候,流行用qq聊天,踩空间写日志也刚刚兴起。 他真的不生气吗?她想了一下,算了,也好,像他那样备受瞩目的校草,是不会为感情这种事情伤脑筋的。 可是,她想错了,那只是她主观的想法。 那时的君浩已经不是中学时代的他,狂妄,自大,骄傲,霸气,已经离他很远很远,现在的他,只想安安静静的过一段纯洁的日子。 从第一次遇见敏君同学时,他就在茫茫人海中发现她的美好,和学校里的校花比起来,和他的前女友比起来,不,他从没拿她和她们做比较,她是独一无二的。 “我再也不为任何人改变我自己,追求真善美,永远为这个目标努力。”当有一天,当他好奇的点开她的空间看的时候,他看到她写了这么一句话,那是他心底最困惑,最迷茫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道光,那是纯洁善良,于是,他心动了。 风风雨雨走过这么多年,他渐渐知道,什么是美好的,什么是过眼云烟。 他决定好好做人,把过去永远埋藏在心底,那是他永远无法碰触的伤疤,他以为她可以治疗那道伤口。 可是,命运永远不会按照人的意志来行事。 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主观世界里,无法避免的从自己的角度去看问题分析问题,这是她们那个年龄段无法理解的,只有拥有足够的阅历,才能恍然大悟,可是,青春只有一次,时间在慢慢流逝,她们这个年龄段,是不会体会到时间的流逝的。 第二十六章 上帝的一个玩笑 处理好公司大大小小的事务,林楚天再一次经过上次遇见前妻白心月的地方,他希望可以和她坐在一起,好好聊聊这些年。 他从晨曦等到落日,没有看见那个记忆中熟悉的身影,他今天还特意带来前妻爱看的一本书,很久以前,他是连一页书也不会翻开的。 自从上次车祸手术之后,他似乎变了一个人,不,他还是他自己,只不过现在变成多年前那个内心柔软的自己。 “医生,为什么我多出几年的记忆?”他问主治医生。 “你的手术是很成功的,至于多出来的那部分记忆,只能问你的捐赠者,但她曾经和医院签过一份保密合同,我们要尊重她个人的隐私,毕竟上次那个手术是国内首例,曾经引起轰动,为了当事人生活不被打扰,请原谅。”医生说。 林楚天失落的走出医院大厅,坐在院外的一个角落里,他仔细回忆那一天,但什么也想不起来。 他只记得睁开眼时,钱小冬站在他的面前服侍他,他想打电话问小冬,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多年来,他和小冬不仅有强大的经济牵绊,还有林君浩存在他们之间,他们之间构成一个坚硬的铁三角,他不想再次打破,因为他已有前车之鉴,因此,处处小心谨慎。 钱小冬作为公司最大的股东之一,他是不能轻易得罪的,即便是夫妻之间,当牵涉到金钱的问题时,也难免免俗。 正因为这样的局面,他开始怀念前妻。 白心月,她不会计较太多,她会对他全心全意,但他,却辜负了一片真心。 今天是君浩的生日,五月二十日,作为父亲,他记得清清楚楚,什么时辰出生,什么时候满月,他都一清二楚。 这一切,当然是练习过一遍了,记得前妻第一次生孩子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露面,只是当孩子呱呱从产房抱出来时,他抱了抱他。 “爸爸,我们已经在雅苑了。”听到君浩在电话那边说话,林楚天才把思绪拉回。 “来,帮我订做一个宇宙之星”,宇宙之星是一种蛋糕的名字,林楚天拿起给儿子订做的蛋糕,突然看到角落里,最不起眼的那种低价蛋糕,内心又针扎了一番,这辈子,他只给林雪少买过一次,还是他一周岁的时候,从此从未尽到父亲的责任。 第二十七章 上帝只是眨了一下眼睛 上帝只是眨了一下眼睛,所有的故事便开始改写。 二十年前,当林楚天离开白心月母子去远方的时候,其实,命运的序幕便拉开了一角。 “爸爸,我们想念你。” “爸爸,不要走。” “爸爸,我很想念你。” “爸爸,你在哪里?” “你在哪里?” “我等你,爸爸。” 。。。。。。 “我的溜冰鞋呢,爸爸。” “我想你了。” “我不想你了。” “你还好吗?” 。。。。。。 当林楚天打开多年前藏在箱底的诺基亚手机,充满点,打开信息箱时,发现全是妻子发给他的信息,同时也是儿子想念父亲的信息,但他却装作一切都没有。 他一直向前走,一直向前,直到彻底走出自己内心的防线,终于,他向生活,向他自私的人性妥协了,最后,他成功了,最后,他铁石心肠的成功了。 他把诺基亚压在箱底,假装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当音乐在儿子耳边想起,他走了出去,走到雅苑。 终于,他的内心越来越感觉不安了,二十年了,他的儿子在哪里?他居然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小周。”他拨通了助理的电话,说道:“从现在起,帮我做一件事情,不要让第三个人知道。” 说完事情后,他走到钱小冬身后,仿佛看见了白心月站在自己眼前。 “小冬。”虽然林楚天心里想到心月,可嘴里还是叫钱小东。 “楚天,快过来,我们一家人合个影。”穿着玫瑰色旗袍的小冬妖娆的站在他眼前,她虽年过四十,却依然风韵犹存。 第二十八章 高三,高三 忙碌的高三生活,除了每天学校全封闭的管理,除了每天堆积如山的试卷,敏君要想见到伙伴们一面,都很难,虽然都在同一个学校,可是,他们都背负着沉重的学业压力,身上穿着千篇一律的校服。 但被关在笼中的鸟儿,即使羽翼丰满,也飞不出笼子,还好,它还有飞翔天空的梦想。 有的时候,梦想是现实的良药,它可以医治被束缚的心灵。梦想,是心的翅膀。她便是这样一个被现实束缚的女孩子。 “敏君,以后你肯定是嫁一大老板。“朋友冰玉这样说道。 “为什么呢?“ “你有富态美。“环顾了她一圈的冰玉说到。 “胡说。”敏君说,“嫁一大老板,俗气,我可喜欢文质彬彬的才子。” “才子多风流。” “才怪。‘ “对了,冰玉,你想找个什么样的?”敏君问。 “这个嘛,我喜欢的,喜欢我的就成。” 真是不懂事的娃啊,没钱,不帅,免谈。’子曦说。 “帅可以刷卡么,这年头,没听说过有钱的男人靠不住,男人一有钱就变坏。”冰玉说。 “也不一定,我们的思想我们作主,可不要被坏思想影响了。”敏君发表言论。 “世界之大,容易让人迷失。”。”丹丹说。 “我的大小姐,这又是你的见解,林彦君说。”这是什么音乐?“ “贾斯汀。比伯的。”敏君说。 “君浩呢?”冰玉转身问林君浩。 “我啊,音乐就是一切。”君浩弹着吉他说。 不知是谁播放《在路上》,音乐飘进每个女孩男孩的心里。 敏君听得醉了,醉倒在歌词里,又联想到《在路上》的一段话“一路上是用我耿耿于怀的是在我开始旅行的重要日子里,我仅仅是向北移动而不是朝着向往以久的西部,”她的心里渐渐惆怅起来。 “我,还在路上。”她心里说,只是满眼经落寞,像极了被大雾环绕的林间。 君浩随手拔出几个节拍,跟着哼起来。 敏君发呆,冰玉画画,各自心里想着心事,夕阳渐渐染红了天空,连屋内也红彤彤一片。 “朝阳不常在,盛年不重来。”敏君触景生情,想起了以往。 “走,朋友们,看晚霞去。”敏君从屋内探出半个头,对大家说到。 五人踏着晚霞的余晖,漫游在泪光点点的湖畔。 湖畔里开满了大朵大朵的荷花,湖水被风吹起,落到荷叶上,成了荷叶的眼睛。 “大珠小珠落玉盘。”敏君念到。 “妙极了。”我看也是,彦君说。 波光粼粼的湖水,姑娘们轻灵的心更加美好起来。 “但愿此景常在。”冰玉说。 “可不是。”彦君说。“帮我拍一张照。” 彦君随手摆了个pose,裙摆随风飘扬,美极了。 “水不在深,有“君”则灵。”敏君打趣到。 随后,各人又拍了照片,告别了湖畔,走到街上。 “阿妹,来一份撒撇不?”街边上摆满了各色小说,稀豆粉,卷粉,蒸饵块,土鸡米线等,无所不有。 “来五份吧”,君浩对老板说。 只见老板熟练的把熟米线,牛肉片,几种蔬菜,酸柠檬水等各自打包成一份,五人各自得一份,坐到路边竹椅上,便吃了起来。 “你们尝尝苦撒?”子曦对四人说。 “呃,不吃。”四人纷纷摇头。 “没口福”,子曦挑起一柱,放到嘴里。 “勇气可嘉”,众人大赞。 “嗨,冰玉”。何小兵在路边叫冰玉。 “大伙都在,哇噻,还有美味佳肴。”何小兵说。 “学弟,坐下一起吃。”众人说。 “不了,我还有事。大伙好好玩。何小兵答到。 敏君看到小兵离去的背影,有点黯然神伤。 “小兵总是一个人,喜欢独来独往,像极了以前的自己。自己呢?身在人群中。心却神游啊。”敏君想着。 “啊么,敏君,又在想什么啦?快准备尝尝我们的秋刀鱼。”君浩打断了她的思绪。 “又香又辣的秋刀鱼来了。” 烧烤老板喊到,把五条美味的鱼摆在他们的桌子上面。 美味,暂时夺走了学习们的心事,大伙吃完,乐呵呵的往返学校上晚自习。 第二十九章 不一样的选择 上次君浩被母亲禁止和敏君出去旅行时,他就猜到这一点,母亲并不喜欢那个女孩子。 今天放学回来,母亲对他说:“小林,你的英国留学计划我们帮你安排好了。” 当听到留学两个字时,他先是欢呼雀跃了一番,然后渐渐沉默了,因为他想到了卓敏君。 当他第一次转身见到敏君的时候,他就发誓说,将来一定要和她读同一所大学,他一直在等她长大,成熟一点。可现在计划赶不上变化,他怎么办? 英国牛津大学,那是其他人一辈子梦寐以求的大学,可他却犹疑了。 “高考完后,我们全家就去英国,儿子。”母亲说,她看见母亲眼角的第一条鱼尾纹,他心痛了,母亲为他付出了一切,才弄到这个名额。 “我想去bj读大学。”他还是把这句话憋在心里,那时年少,他以为读个两三年,便回国,他便答应了母亲。 他把这个秘密一直保存到领取通知书的那一天。 剩下的时光,便是好好读书,如果自己能上清华,或者其他名校,说不定可以留在国内,那就离她更近了。于是,他像换了一个人,每天拼命学习。 自从上个星期考完模拟考试以来,学子们每天又投入到另一场期末考试中,这期间没有往日的玩乐,只是一抹全心投入学习的背影,学习成了他们全部的色彩。那色彩,它是蓝色的。 只有不到一个月的紧张复习时间,让他们不敢丝毫懈怠,他们放弃了每天看日出日落的生活,放弃了每天一小时的课外阅读,全力以付投入学习中。 每天,每一个身影,都在奔跑,奔跑着赶2路,5路,22路公共汽车,奔跑着到教室先做简单的打扫,奔跑着去做读书学习,下课后奔跑着去补课,奔跑着赶最后一趟回家的公共汽车,奔跑着.......如此循环反复,学校,家,两点一线的生活将为他们的未来,开启敲门砖。 这样的生活真累,但也真正的快乐。成功离不开坚持,一切都是靠他们自己的努力争取来的,他们暂时忘记一切,投入到高考的复习中,它虽残酷,却锻炼了他们的心志,锻炼了他们的心态,他们全力以赴。 学习的时候,偶尔会思想开小差,想着为什么他她还不打一个电话给我,想着肚子好饿啊快下课....... 有一天,当林君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赶到学校的时候,却被一秒钟拒之门外的感觉,他哭了,不是被拒绝,是他的时间啊,以前是逃课去打篮球,现在是争分夺秒去学习。 他想好好学习,想要不辜负他的人生,他一切的一切只有一个信念:和她在一起。 而今天,最让他感动的是,她的老师,她这么瘦弱,除了课间时间却坚持上了七个小时的课程,而他呢?听了五个小时的课我快坚持不住了,况且他的老师身体不是很好,他明白了,他要向他佩服的人们学习,他要一直向美好的方向出发努力,他要看到美好的人和事,他的眼睛不能只盯着一个人的缺点,他要打开自己的思路,他要学习海洋,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他要做最好的自己,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人。 “不好了,不好了,彦君出事了。“冰玉哭着跑过来,对敏君说。 “她母亲检测到,癌症晚期。“冰玉说。 “什么?不可能,前几天彦君还和我一起去逛街,帮她妈妈买衣服,她还有说有笑的。”敏君不敢相信的说。 “她一直不肯跟我们说她的心事,我只知道,上次暑假,她和我在一起卖报纸,她每天都很憔悴。”冰玉说道。 “原来,她一个人承受了这么久。”敏君说。 冰玉也陷入了自己不幸的生活中,最近,她也如此。 为什么每一个幸福的瞬间都是那么的短暂?为什么幸福总是要打折扣才可以靠近一点点。 彦君十七岁时,喜欢肆无忌惮的笑,笑弯了眉,笑红了脸,笑出了眼泪,那泪,也是欢笑的。 十七岁的天空,对于她,仅仅是水蓝水蓝的,那时,她不爱看天空,她爱看欢笑着的生活。 可是,天空不总是平静的,母亲的癌症,父亲的无情,真的变得如同名字一样沉没了,她喜欢上一个看天空的角度,45度。 她看的是天空,却没看到天空,她看到的是满眼的落墨。 安昵宝贝说:“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只是寂寞。”可彦君的天空中,并不是寂寞,而是忧伤。 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让她从此哀伤沉默,这沉默,是对生命难于承受之重的沉,是一个穷孩子难于承受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第三十章 我又不会把你吃了 考完了第一次模拟考,每个人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因为高三生活即将拉开序幕。 考完之后,监考老师们投入到紧张的改卷中,因为试卷量大,这天,君浩,敏君被抽到同一组,帮老师批阅试卷。 “敏君,君浩早早的来到教室等到她。”他给她带来了一杯热豆浆,一块红丝绒蛋糕,一瓶热水,一支钢笔,甚至一包纸巾,而他自己,只给自己带来一只红笔。 “一起吃吧。”敏君毫不客气的接过蛋糕,豆浆,吃了起来。 那豆浆爱还冒着白白的热气,他轻声说:“喝慢点,死丫头。” 敏君白了他一眼,说:“猪头,你也来一块。”说着把蛋糕分了一半给君浩。 “我吃过了,你吃吧。”他说。 “那好吧。” “记住,以后过生日的时候,吃蛋糕的时候记得想起我。”君浩说。 “你是霸道总裁吗?”敏君说。 君浩笑笑,想起了前一久在她家院子里看到了玫瑰花束,他变得有点失落。 “好,同学们分成五个纵队做好,每个队改一摞试卷。”这时,苏老师走了过来。 在分配题目的时候,君浩把最好改的选择题分给了她,自己改填空题,一秒一个勾勾叉叉,为的是等会帮敏君改,现在时间不多了,能为她分担一点,就多分担一点吧。 “哈哈,我改完了。”君浩大笔一落,走到敏君前面,拿起剩余的卷子就改起来。 等待算平均分的时候,他让君浩念着分数,自己在电脑上输入分数,然后把各项分数,平均分,及格人数,90分以上人数一一算出来,不到半小时的功夫,两人便算好了平均分。 出学校大门的时候,天色已经慢慢暗了起来,君浩对敏君说:“敏君,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不去了,今晚还要去医院看望彦君的母亲。”君浩只好同意了。 他本来是要给她一个惊喜的,也许时间不到吧,再等等,她会看到的。 某区重点医院,一股浓浓的药水味道弥漫整个区域,敏君顺着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了医院的住院部,只见七层高大的医院房间整齐的亮着,这么多房间,就意味着癌症患者很多,她提着水果,拿着一束鲜花,经过医院走廊,来到电梯门口,门口外早已经聚集了很多人,有带着口罩的孩童,有坐在轮椅上的老人,有年轻人,气氛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这时,电梯门打开了,一阵熟悉的钢琴曲《蓝色生死恋》在电梯打开的一瞬间响起来,敏君忽然想到了前一个暑假看过的韩剧《蓝色生死恋》,想起里面的女主角死去时,男主角伤感的结局,不禁泪眼婆娑。 “小姑娘,快进来,电梯要关门了。”一个老人在电梯里喊她。 她慌忙提起水果篮子,抱着鲜花走了进去。 里面的音乐还在持续不断的响起,电梯里的每个人脸上都是沉重的,他们要么是病人家属,要么就是病人情侣,总之,眼神是暗淡的,没有光彩的。 敏君顺着走廊走到护士站前,问道:“请问2202房间在哪里?''. 那小护士无精打采的顺手指了一个方向,没有说话,没有任何表情。 敏君绕过一个走廊,顺着一路门牌号寻找那个号码,都没找到,她只好又返回去问刚才那个护士。 “病人家属姓名,电话号码。”那护士丢给她一张纸,叫她写上信息。 她从书包里掏出一只碳素笔,写上“林彦君”三个字,又写上一串电话号码,交给了护士,她在心里想,“护士不都是白衣天使嘛,这个人态度真差。” “她出院了。”护士依旧不耐烦的说。“今早刚办理完出院。” 她没有再问下去。 她提着水果,抱着鲜花,走出了医院。径直向林彦君家方向打了一辆出租车。 时间已经接近八点半,敏君犹疑着要不要去直接见见彦君,因为彦君家离城里还有一段距离,万一返回的时候没有车,那就难办了,可她还是决定去一趟。 “小姑娘,去哪里?”一个男司机用本地方言说道。 “去溪江。”敏君边整理水果袋,边说到,丝毫没有注意到车上的异样。 一路上,她从车窗外看到满街的霓虹灯,以及若隐若现的车灯,慢慢走出一段距离,离城边有一段距离了她才发觉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了,她第一次来彦君家,以前虽然和彦君一同来过附近的集市,每次都是急匆匆的返回学校,但她大概有个印象。 “师傅,是不是走错了?”敏君迟疑的问道,她发现车子离溪江越来越远。 “小姑娘,前面修路,只能绕道走。”司机用四川话说道。 “你不是本地人啊,师傅。“敏感清了清嗓子,温和的说道。 ”对头,我四川人前些阵子刚来云南。“那司机转过头来望了她一眼,嬉皮笑脸的说道。 倒不是他的样子吓人,敏君被吓到是因为他看起来至少和她一样大,还是未成年人,旁边的司机牌照上面也不是他本人的头像,她感到有点害怕。 ”放心,这个车子还有两周才报废,一百二十个心。“那男孩继续说道。 敏君为自己捏了一把汗,说道:”不会吧,这车是不是你租的?“她慌乱问了一个问题,刚问完就后悔了。 因为那男孩继续说道:”我妈的,今晚她出克打麻将,我偷出来耍。“ 敏君第一个念头是,赶快下车,但看到周围一片漆黑,只有后方还有一点微亮的灯光,她只能在心里找机会逃脱,她偷偷打开手机信息箱子,给君浩发了一条信息,她想也没想,第一个想到的人尽然是他。 “不要害怕,我又不会把你吃了,是不是。”他拿出一根烟,吊儿郎当的打着火,吸了一口烟,然后缓缓的突出一个烟圈,缓缓说道。 敏君早已吓得不敢吱声了,她从来没有晚上一个人出过门,还是有点担心。 车子驶进一个更黑更黑的地方了,远远的只能看到一片白花花的影子。 第三十一章 终于说出口 敏君猜想前方就是溪江,再往前走,应该就到收费站了,到时自己就可以借机出去了。她的心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车子按她预想的开到收费站,她觉得一定要抓住机会,虽然猜不出他是不是坏人,但看到他的举动和言行,她觉得越快下车,越好。 “十元。”站台上的女收费员说道。那时还没有流行刷卡。 男司机摸摸裤子口袋,除了一团揉皱的纸巾,什么也没掏出。 他骂了一声,拍了一下脑袋,说道:“妈的,忘记拿钱了。” 敏君赶忙说:“小哥哥,我有零钱。“敏君单纯的以为只要她心善一点,也许他会放过她。 男孩啥也没说,夺过钱来,就把钱传给女收费员。 敏君急了,赶忙打开车门,却发现车门是锁死的,唯一开着的驾驶窗也迅速被关死车子迅速像前方驶去,敏君这下彻底相信自己遇到危险了。 在爱情小镇居住的林君浩此时并没有在家里,他打开手机,看到敏君的打的电话记录,看到她发的第一条信息,便着急的跑出学校操场。 在奔跑的路上,他直接拨打周叔叔的电话,虽然叫他叔叔,却比他大不了几岁的样子。 周墨汐看到君浩的电话,第一时间便开车赶到了君所在地,然后二人迅速疾驰在去往溪江的路上。 “我只是个初中生,还有家人,我要回家。”敏君温和的说道。“我的千纸鹤还没有寄出去。”单纯的她以为他会被她的言语感动放她下车,可是她想得太简单了。 他才不管三七二十一,他现在的若不是因为急需拿到东西,他早就对敏君下手了,并且那个女人交代过,带完整的人来,他也不敢轻举妄动。“妈的”,他又骂了一句。看着后座上的学生妹子,内心痒痒的按捺不住。 “往这边开。”君浩对周墨汐说到。“这里离溪江更近。” 墨汐掉转了方向盘,踩了油门,车子变快速行驶出去。 ”少爷是要去找什么人吗?这么着急?”墨汐说。 “一个很重要的人,要快啊,不然就来不及了。” “我记得前方是未成年人禁地。”墨汐指着远处有片亮光的地方说道。 “我已经不是未成年人了。”君浩说。“等下记得从山谷的隧道出去,转两个弯便道目的地了。 ”你来过。“墨汐吃惊的问到。 君浩没有回到,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内心却翻江倒海般淤堵,他何止来过,说这里的带头老大是他,也不为过。 墨汐看了一眼身旁这位脸蛋高贵的男孩,任凭他再怎么脑补,都不相信他喜欢这种场合。 敏君被带到山上,然后又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被带到一片荒凉的村落里,村落里一片平静,敏君从来没有来过此地,只是闻到一股呛鼻的味道,车子绕过荒凉的村子,前方出现了一座比城市更为豪华的房子。 “他到底要做什么?”敏君手旁的花束都要散落一车了,是刚才山路太过颠簸的缘故。 突然一个急刹车,车子停了下来,男孩拉着敏君的袖子,挣脱她出来,她死死的拉着车门,不让他把车门打开,较了一会尽,敏君的袖子被扯坏了,她最后败下阵来,被连拖带拽的拉到一个暗黑的屋子里。 敏感绝望的想自尽。 “老大,人我给你带来了。”敏感被他用黑布蒙上了眼睛,然后被带着走了一小段路。她终于舒缓了一口气,不是劫色就好,士可杀不可辱,她的脑袋乱急了,为什么自己会会莫名其妙的被带到这里来,她一点头绪都没有,待会见到那人便知道了。 突然,一双光滑细嫩的手滑过她的脸庞,一个女声音说道,”也不怎么样,他知道吗?“ 司机男孩点了点头,做得漂亮,今晚就属于你了。”那女人刚要揭开她脸上的面罩,突然,另一个人说到:“你要作死,是不是,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的行踪吗?” “不要你管。” “好了,事情我已经办到这里,至于怎么做,接下来是你的事情,我懒得干这些勾当。”那是一个浑厚的男声音,说完便消失在敏君所站的地方。 敏君在暗黑里,什么也看不见,她还是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 她问:“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我还是初中生。” “哈哈哈,搞笑,我还是你们校长呢。”那女声音越来越尖锐,里面似乎夹杂这一股怨气。 “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居然敢抢我的男人?”那女人说。 “什么男人啊,我还没有男朋友。”敏君说。这时,站在门外的君浩突然内心一阵酸涩,原来,我在她心中,什么也不是。 “住手。”君浩在暗处看见那女人扬手要打敏君的样子,便冲了出去。 “浩哥,你终于来了。”那女人大哭,伸手就要朝君浩抱去。 林君浩没有理她,直接跑到敏君身后,抱住了敏君,说道:“丫头,终于找到你了。” 敏君这下才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她撤下面罩,转身看着林君浩。 “你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林君浩看着敏君的眼里满是不屑,伤心的问到。 “想不到你是这种人,林君浩,对了,今晚我就要对你说一句话。 “你要对我说什么?“ “我不想做你的冒牌女友了。” “什么,敏君,是因为她吗?” 敏君这才回头看到了身后的那个女人,非常的漂亮动人,只是眼神为她的形象打了个折扣。那眼神太锋利,像一把刀子一样逼人。 “你过来。”有人站在门口对他说,敏君听声音,正是刚才那位声音浑厚的男人。 第三十二章 冷面人出场 叫君浩过来的男人穿着黑色简单的短袖上衣,黑色牛仔裤,黑色球鞋,身材高大,衣服中间是一头巨大的老虎头像图案,逼真的神态似乎想要从衣服中挣脱出来,粗大的金项链挂在他的脖颈上,从脖颈上,一直延伸到手背上,是一条巨大的纹身图案,由于他戴着墨镜,怒而不威的气势让敏君看得目瞪口呆。 “你是谁?”那男人揭开墨镜看着林君浩问道。 君浩看着眼前这位男士,暗中打量了他一番,只见他的眼神,气势都非常的出众,因此他没有说话,他等着她说。 “冷哥。他是我男朋友“只见那女子张开双唇说道。 “宁潇潇,这就是你那个高贵的男朋友。不错,有眼光。”冷面顺便竖起离歌大拇指,对宁潇潇说道。 “他就是宁潇潇,果然闻名不如见面,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可以说是美女中的美女,身材,颜值是上等,敏君突然想起一句诗句:“一顾倾城,再顾倾国。“,说的就是她这样的人。 敏君看了一眼君浩,那也是一张高贵帅气的看不出一点过往的脸蛋,他和她之间有过什么秘密,她没有多想,因为现在起,她彻底明白了她不属于他们的世界。 “宁潇潇,你又要搞什么名堂?难道世界还不够乱吗?”君浩没有看着她说话,他不知道他的眼睛该看哪里,毕竟,毕竟,眼前的人曾经的确是他的女朋友。 “为什么离开我,浩哥?”宁潇潇一反刚刚的神态,在君浩面前问。 “你问你自己。”君浩说道,话里没有任何情感。 “浩哥,难道你就没有一点心痛,哪怕只是一丁点。” “过去已经过去。”君浩不想再呆下去。“我们走。”他拉住敏君,就要往外离开。 “今天谁也不能走。”冷面说道。 “你又是什么人,这是我的私事,与她无关。”君浩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问到。 “这小子太固执。”冷面心里想着,脸上却如他的名字一样冷若冰霜,没有一丝气息。 “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样子,让一个女人哭,算什么?今晚不处理好这件事,谁都不许走。”冷面说,伸手示意窗外的兄弟把外门紧锁起来。 君浩看看着铁门即将被锁紧,敏君逃出去的机会为零,于是赶忙说道:“你放她走,她什么都不知道,是我追的她。”君浩早已经跟周墨汐事先打好招呼,如果待会自己没有出来,先带卓敏君离开这里,他会想办法摆平。 “凭什么?你以为我这里是什么地方,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冷面说。 “那你到底想要什么?”君浩说,他们这个道上的人,无非就是为了一个钱字。“要多少?” “不是钱的问题。”冷面为了掩饰自己真实的内心,故意不去谈钱,出来混,又有这么多兄弟在场,可不能让他们以为自己是一个欺负未成年人的混蛋,那绝对不是他的风格。 “那是什么?”君浩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比自己想象的要复杂,如果是钱的问题,自然好解决,问题是他不谈钱。 “你。” “什么?我。”君浩看着对手,一时有点诧异。 “要放她走,除非你留下。”那男人继续说道。 “冷哥,又改变计划了吗?我们不是采纳第一方案吗?”宁潇潇点燃一根烟,说道。 “这就是第一方案。” 林君浩看着眼前这个妖娆的前女友,不禁感到一阵心寒。夜长梦多,为了防止敏君再出什么危险,他果断说:“成交。” 然后敏君被蒙着眼睛重先带到了屋外,她只听见君浩的声音响彻在身后,“敏君,等我回来,不要报警。” 看着敏君被带了一个相对安全的范围,因为墨汐就在附近。 敏君心底对君浩产生了一点好感,但更多的是对他感到很陌生,同学将近一年,她一直以为他只是一个优秀的男生,却没想到,他的另一面。 随后敏君看到不远处,有一个看似有点迷糊的身影在向她招手,他轻声问道:“你是卓敏君小姐吗?” 敏君看着周围到处都是寂静漆黑的样子,心里害怕极了,但当她听到她的名字从他口里说出时,她猜想,那一定是君浩的朋友吧。 “林,林君浩还在里面。”她结结巴巴的说道。 “那是他们私人的问题,让他们自己解决吧。”小周说。 敏君一脸疲惫的把头埋在双手之间,然后把头靠在后座上的软座上,今晚的事情对她来说,太离谱了。 敏君走后,林君浩立马被带到一个宽敞明亮的大厅里,大厅里有一张巨大的饭桌,上面摆满了饭菜,宁潇潇凑到他耳边轻声说道:“看来她也不稀奇你,还是我对你最好。” 林君浩没有看她,转到一边去。 “好了,吃饭。”冷面招呼这兄弟们围坐在桌旁,示意着潇潇给君浩斟酒。 “我听说曾经都是一家人,有事好好商量。”冷面继续说道。 第三十三章 一个人的战斗 君浩为什么会和他们称兄道弟,说来还是因为若风的事情,初三的时候,因为若风为了给父亲治病,借了高利贷,数额越来越大,被以田野为守的社会青年威逼还钱。 当时的若风已经是死无退路,只能豁出去了,当时约了学校一批人去外打群架,君浩不小心被卷入这场闹剧。 两伙人约好了时间地点,却鬼使神差的走错了小路,最后只剩下林君浩一人抵挡一批人,君浩那天来迟了,却一个人找到了地点,刚到时,他以为是不是记错了时间。 面对前面的阵势,君浩完全可以跑为上策,但那时的他年轻气盛,爱出风头。他的字典里,不允许背后朝着敌人,那是他的原则。 以田野为代表的社会青年先站了出来,说道:“上次我们不是打赌,三种球赛必须输,为什么你没遵守诺言。” 在江湖上混的田野自然有他说话的依据,不能无缘无故就打架斗殴,他自以为和别的小混混不是同一个级别的,在他眼里,那些小偷小摸的小青年充其量就是为了钱,可以出卖人格,但田野不一样,他认为,出来混,还是得遵循江湖的规则,不可逾越。 他走向君浩,身后还跟着几个社会青年,他打量着眼前这个青涩的少年,只见他比自己高一个头,虽然只有十五岁的年龄,个子,身材却和成年人不相上下,他心里想到,如果单挑的话,自己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何况,他又是林氏集团的公子,他不能直接和他动手,早在三年前,两人就结下了梁子。 其中的一个兄弟说道:“苏若风呢?”那小子不会是缩头乌龟吧。”说完其他便哈哈大小起来。 君浩看着眼前的阵势,心想还是能忍则忍,见机行事,实在没办法,跑为上策。 田野与那般无知少年不同,他略微成熟一些,只见他的眼睛骨碌的转了一下,便对君浩说:“这是我和若风的事情,你最好不要插手。” “若风在哪里?”田野接着问道,语气平静的没有一丝情绪在里面。 君浩早已经看清楚他们不止这几个人,从忽明忽亮的摩托车灯光中,就猜测到这次看来是来真的。他们人数也够,只不过都是学校里平时不学无术的少年,和他们这些社会青年比起来,力量悬殊很大。 他们是为啥而来,无非就是为了吃饭钱,为了钱。君浩当然想到了这一点,他也早有准备。 “差多少?”君浩说道。 “十二万。外加跪下,向我磕三个响头。“田野无赖的说道。 “多出来的两万是几个意思?”至于第二条,你以为呢?“君浩眼神变得凌厉起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觉得呢?“田野吐出一个眼圈缓缓的说道。”至于第二条,这是私仇,你懂的。” “这是整整十万,多的没有。”君浩听若风说过,自己只像田野借过高利贷,只不过只借了八万,多出来的两万是利息,他凑了一周才凑到这么多,除了这些,一分钱也没有。 君浩把包丢到田野手里,简单的说了一声:“一分也不少。” 刚要转身走开,以免待会若风一伙人上来,引起正面冲突。这时,身后脖子以上的地方却被两只大手叩住,他用手肘的力量向反方向一击,顺势靠近敌人的腹部,然后用后背的力量把那人整个翻转了180度,那人便痛得嗷嗷大叫起来,这几年,他也没少练过一些基本的防御,反攻等。 待其他人反应过来时,那人便横躺在地上起不来。 田野只是按往常的习惯做了一个简单的抬手手势,在暗处隐蔽的兄弟们却会错了意,只见人群里一个声音喊到:“兄弟们,上,保护老大。” 突然宽阔隐蔽的旧工厂附近便来了一群人,君浩见情况失控,只能迅速把身边的几个小混混摆平,然后迅速跑向相反的方向,他一边跑,一边想着,希望同学们不要现在出现,对方手里有刀,他早就发现了,他尽量把他们引到一个距离他们约定位置更远的方向。 后来敏君问君浩,当时哪来的勇气,君浩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是巧合吧。”可他心里却很清楚,当时他心里都是两个字“义气。” 幸亏他曾经在这片转悠过,地形死角都很熟悉,他尽量朝路线崎岖水地走,这样就不会被摩托车追到。 第三十四章 两边夹击 田野看着君浩从自己眼前消失得无影无踪,看着兄弟们也追累了,喘着气说道:“没想到这小子这么能跑。” “弟兄们,今晚辛苦大家了,这是分给大家的辛苦钱,都散了,散了。”田野从卡包里掏出一大叠红钞,递给顺子,顺子是他的扛把兄弟,让他去分。 他坐在车里仔细想到:“亏自己是堂堂嘻哈帮的老大,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幸亏那小子能跑,如果真出了事情,被上头的老大,怪罪下来,那是吃不了就兜着走啊。”他抹了一把汗。 说道私仇,无非就是宁潇潇那个小姑娘,自己竞争不过,论长相,自己长得一般,论身材,也矮他一头,他妈的,就算是论金钱,他就被他甩出几十条大街,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说道追宁潇潇,他可是废了好大心力的,最后的结果为了证明自己,不行。 之前,正在君浩思索着怎么样追到宁潇潇的时候,田野这边也展开了攻势。 他这边就现实多了,买花送,在学校门口等,放学接送,一开始是一帮兄弟跟着,但田野看到这个女孩子受惊吓不小,于是,决定自己轻装上阵。 “宁潇潇,喜欢吃豆浆油条吗。”田野一脸乖张的站在她面前,一反常态。 潇潇看着眼前这个严肃帅气的男孩,不知道该不该接受他的好意。 “宁潇潇,百合。”又一天,田野双手捧着一束白色的百合,等待在她骑单车必经的路上,潇潇防不胜防。 “宁潇潇,加油。”有一天,潇潇听到这样一句话,自己等待已久的话,可是却从来没有人对她说,因为那时候的她被 女生孤立,被钱娇娇一时欺负的有点惨,君浩虽然每天在她的周围,可从来没有安慰她一句,只是冷冷的看着这个女孩子,会怎样应付这种局面。 这句话居然是田野说出口的,潇潇不了解田野是什么背景,只是很感激有这样一个人,默默地关心自己。 “谢谢你。”有一天,在田野隐秘追求了好久以后,潇潇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可从头到尾,也就这句话,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她两终于走到一起,他气得吹鼻子瞪眼,肺都气炸了的阵势。从此他心底就暗暗的想要和君浩较劲。 君浩每天看着这个女孩子,钱娇娇每天看着君浩。“从没有一个女孩子会拒绝我。”君浩百思不得其解。 君浩从水中灌木丛出来的时候,已是半夜了,他听到若风一伙人再叫他。 另一所重点高中,学校篮球场。 “帅哥,过来一起打球啊。”那边的女同学喊道。 听到篮球二字,君浩神一样的速度走去,向篮球走去。 半场球赛下来,君浩已处处占上风,那些小女生们也惊得目顿口呆,都转移了目标,纷纷给君浩递水啊,闲聊之类的。那些小男生看着风头竟被君浩抢尽,都愤愤然,然而,更多的是崇拜之情。 “师父,收了我吧。”一古灵精怪的小女生对着君浩说到。 “电视看多了吧。”另一男生打趣道。 那女孩子身穿红黑方格短裙,白衬衣束腰穿着,头发微卷,大眼睛忽闪忽闪,样子十分可爱。 君浩简单的看了她一眼,说到:“小孩子好好读书去吧。” “要不考虑考虑下我,拜我为师。”那男生笑着说到。 “拜见师伯。”那女孩子倒也给脸,但话一出口,差点没让君浩旁边的男生背过气去。 那几个女孩子笑得花枝乱颤,君浩突然话锋一转:“几点了?” “六点了,师父。”那个女孩子欢快的答道。 “啊?”君浩站了起来,说到:“晚上电联,我还有事,先行一步,你们接着玩。” 君浩看了看手机,却没有敏君的短信,心底有一丝失落。自从上次出租车时间后,敏君一直对他爱搭不理的样子,很是失落。从小到大,自己从来都是受宠的对象,没想到却在敏君这里,却来了一个态度大逆转。 第三十五章 那点希望之光 自从从溪江山回来之后,君浩也没收到敏君的信息,他此刻正在忙一件重要的事,心想忙完之后再跟她解释清楚也不迟,第二天,他来到了另一所重点高中来找一个重要的人。 某某中学,学校篮球场。 “帅哥,过来一起打球啊。”那边的女同学喊道。 听到篮球二字,君浩神一样的速度走去,向篮球走去。 半场球赛下来,君浩已处处占上风,那些小女生们也惊得目顿口呆,都转移了目标,纷纷给君浩递水啊,闲聊之类的。那些小男生看着风头竟被君浩抢尽,都愤愤然,然而,更多的是崇拜之情。 “师父,收了我吧。”一古灵精怪的小女生对着君浩说到。 “电视看多了吧。”另一男生打趣道。 那女孩子身穿红黑方格短裙,白衬衣束腰穿着,头发微卷,大眼睛忽闪忽闪,样子十分可爱。 君浩简单的看了她一眼,说到:“小孩子好好读书去吧。” “要不考虑考虑下我,拜我为师。”那男生笑着说到。 “拜见师伯。”那女孩子倒也给脸,但话一出口,差点没让君浩旁边的男生背过气去。 那几个女孩子笑得花枝乱颤,君浩突然话锋一转:“几点了?” “六点了,师父。”那个女孩子欢快的答道。 “啊?”君浩站了起来,说到:“晚上电联,我还有事,先行一步,你们接着玩。” 君浩看了看手机,却没有敏君的短信,心底有一丝失落。自从上次出租车时间后,敏君一直对他爱搭不理的样子,让是失落。从小到大,自己从来都是受宠的对象,没想到却在敏君这里,却来了一个态度大逆转。 这时的敏君还没从昨晚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只想找冰玉谈谈心,却不知道,那时,冰玉出门匆忙,没有看手机短信。 她去都市商场门口等待彦君。昨天因为下雨的原因,买报纸的业绩没有达标,今早早早的就约好了去卖报。 她站在门口,远远的就朝彦君打招呼,今天的林彦君随意扎了个马尾,一件白衬衫,一条蓝布棉裙,一双白布鞋,空着手便出去了。 今天的她不穿高跟鞋,不化淡妆,不披头发,不抹唇彩,一脸清汤挂面的样子,丢失已久的清纯气质又浮出水面,只是少了先前那一低头的温柔,少了一种随年华丢失的纯净心情。 经过几天的调整,彦君在外表上,终于从沧桑中走了出来,脸又重新恢复了往日的神采,终于理解到朋友口中“黄脸婆是如何造成的”的感觉,如若再伤心下去,又要增添了几许愁容。 可在内心里,却徘徊着一股悲伤,剪不断,理还乱。 “彦君,”冰玉站在都市商场门口向她喊到。 “冰儿,我又迟到了。”彦君愧疚的说。 “没事。”冰玉答到,说“看你,瘦了这么多。” “瘦了也好,以前读初中的时候,每天嚷着减肥,每天跳舞跑步,就是瘦不下来。现在可好了,省了好多力气呢。” “傻瓜。”冰玉心疼的说。“你看你,头发也不见得长,去年是这么长,今年还是这么长。” “听人说心闲养头发,人闲养指甲。” “是吗?我指甲这么长,可我天天忙,累得要死。”冰玉边说边看她的纤纤玉手。 “我们的冰儿可天生是个美人坯子。” “彦君也是。”二人一路打趣说。 走至一湖畔处,绿水悠悠,白云悠悠,二人便找了一个可以纳凉的好地方坐下。 “彦君,你是不是贫血?嘴唇发白,是不是不舒服?”细心的冰玉问一脸苍白的彦君。 “我看看,我一向就是这个样子,没事。”边说边把头轻轻埋在双臂肩,说到:“冰儿,我睡会。” “恩。靠着我的背睡会。” 彦君仰面靠着冰玉,眼睛里冒着很多星星,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慢慢地,头痛,眼睛越来越花,无论睁开还是眼睛闭上眼睛,眼里的星星总也赶不走。 二人手拉手向街道另一边走去。 涓涓细流,水滴石穿,一样都在流动,如果只能一滴一滴水的给以与获得,做一滴水,一滴快乐的水珠,水滴石穿,总会抵达那个信仰,那个梦。都是生命的美 假如我今天错过了你,我也不会错过清风明月,假如你今天不小心伤了我的灵魂,我也不会错过对你的爱与呵护。彦君想着男朋友小可。 很多时候,生命是如此的单纯又丰富,不需要刻意去解释,所需要的是,是沉淀,是等待。 无人欣赏,并不影响她兑变的更美丽。 两排挂满金色叶子的树木之间分出了一条羊肠小道,叶子簌簌随风飘落,飘荡在湛蓝的天空下,彦君静静的烤着暖洋洋的阳光,静静的看天边云卷云舒,不悲不喜,淡淡而行。 走着走着,走到了尘世的喧嚣中,车声鸣笛,车水马龙,袅袅烟雾,行人络绎不绝。 迎面走过一对年轻情侣,迎面又走过一个孕妇,迎面走过一个老者,彦君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幸福,平凡的一暮暮,对纷扰中的人,是梦想。 她渴望精彩,她却渴望最平凡的点滴。大家都想好好相爱,可似乎又都犹疑不绝,大家都想与子携手,可大家都害怕走进未知的前方。 一面渴望幸福,一面又渴望自由。可理想的东西和现实完全不一单身的渴望有个伴,相爱的又厌倦想分手,一辈子很长,一辈子也很短。都这么清醒,都在迷路。 结婚的又吵着要离婚,就像他的父亲一样。直到她的母亲得了癌症,他才稍微收敛了一点。 拥有的不懂得去珍惜,失去后才知道后悔已晚。 这是什么世道啊?她看过一辆辆公交车从身旁而过,渴望能见到那个身影,可这渴望也太好笑了不是,生活不是电视,不是浪漫,生活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 她像一朵渴望阳光照耀的向日葵,寻找她的阳光,但天空是灰蒙蒙的,没有尽头。 “好了吗?”冰玉摸摸她的头问。 “好点了,走,我们继续去卖报纸,加油,冰儿。” 两个女孩相似一笑,往卖报点走去。 第三十六章 夜的夜深 连续喝了三天的酒,他终于酩酊大醉。 踉踉跄跄的走到路边的草丛里,想要躺一会,却摔倒在路旁的街道边上,还好,他们走远了,夜很黑了。 他突然感到胸口一阵难受,胃里翻江倒海,双腿发麻站不起来,他的头皮发麻,记忆却是异常清晰,内心是清晰的痛楚。 他躺在这深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他也不知道他昏头昏脑的走到哪里来了,只觉得周围到是是让他作呕的气味,他弯着腰,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的样子。 耳边断断续续的路过车辆,还有夜里三更出来飙车急驰而过的摩托车,他躺在这稀疏的草丛边上,并未清醒感到路边的危险,倒是心底刻骨铭心的痛让他倍感清醒。 三年前,结婚多年的妻子生产完孩子后不久,便查出已是绝症晚期了,幼小的婴儿也不知道会不会和妻子一样,焦急的心突然像失去链条的同心锁,失去牵引掉落到低谷。 那时他一天天看到产后的她日益憔悴,她那双漂亮的眼睛已如死灰一般,没有一丝生气。她快要断气的时候,她朝新生儿望了一眼,眼一翻,再也没有醒来。 他已料想到她不愿看自己最后一眼的,她做的已够好了,他不珍惜,他听见一颗心爆裂开来,像玻璃似的碎了一地,他再也忍不住抱头哭起来,这是他第二次流泪,人大了以后就不常流泪了,都只是藏在心里。他记得他第一次流泪是在他 女朋友离开他时。 他此刻支着手臂,回想着他的妻子,他对她,似乎没有太多记忆犹深的回忆,他深深的自责,自己一路忽视了什么,自己一路丢失了什么。他越回忆越是找不到回忆的线索,他更加后悔和自责了。 今晚同样是接连不断的应酬,老板的腰包一天天鼓起来,而他的胃也一天天被酒水灌满,他的钱包没有鼓起来,人倒是消瘦了一大圈,他看着镜中的自己,觉得和年轻时候的自己比较起来,恍若隔世。 他整理了条纹领带,白色的衬衫上面加一件深灰色的西服,掩饰了从心底到脸上的憔悴,他痛苦的挤出一个笑,迎接新的工作应酬。 他看着他们把眼前的杯子一杯杯灌满,把瓶子一个个倒空,五个人十四瓶白酒,你们头不晕吗?他这样看着他们,笑了,笑得那样绝望。 他想:“如果哪一天出去吃饭是真正的吃饭而不是喝酒。”刚一想到这,对面走来了几个举止放荡,浓妆艳抹的女人,其中几个手里娴熟的点着烟,烟雾在他和她们之间缭绕着烟雾,他更觉得那涂抹着浓厚妆容的脸是异常的丑陋不堪了。 他忽然想到妻子清秀端庄的脸早已消失不在,他想到妻子的死,眼前挥之不去的女人此刻形同蜘蛛一样挡在他的视网膜的前方,让他厌恶。他抽身离开了一会,她们看猎物走开了,于是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他走出去,经过富丽堂皇的酒店,里面散发出高贵优雅的品位,可在暗处却充斥着暗无天日的勾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一走出酒店,便开车在大街上游荡起来,他凭着高超的经验躲过了查酒驾的交警,又凭着熟练的车技开始驰骋在城市郊外的大陆上,胃里开始翻江倒海起来。 他急刹车,把车子停在一片废气的空地上,他倒在路边的草地旁,一脸狼狈,鼻涕眼泪,面目全非,他什么也不去想,任寒风倾入他单薄的衬衣。 “喂,你怎么了,快起来,躺在这里很危险。”他昏沉的脑袋似乎听到了一个女声。 “等一下。”又听到了,这次他确定是一个声音。 “给你,水,纸巾,擦擦脸。”几分钟后声音又回来了。他没有抬头,因为他意识到此刻自己不好意思抬起头来。 直到他感觉她离开了,走远了,他冲洗了脸和手,他看见一个白色的背影消失在夜里。他狼狈的坐起来,头疼得厉害。 他的心里升起了一股暖流,他朝四周望了望,不远处有一个彻夜灯火通明的汽车修理站,他看见一个姑娘低着头抱着一沓报纸,他没有走过去,而是上车回了家。 “小周。”刚上车,这时,车窗外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正是老板林楚天,他内心一阵慌乱,却故作镇静的笑着说道:“林总,今晚少爷生日,你好好陪陪少爷吧,你放心,明天起,我就去调查你安排的事情。”小周内心一慌乱,说了很多话,这让林楚天更加不放心,作为自己的私人助理,他是像长辈一样关心他的,毕竟,小周,确实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小周,喝酒就不要开车了。”林楚天边说边打电话找来公司的一个临时助驾,对那人说,把小周安全送到家。 小周安全的回到家里,家里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女儿随着父母在老家,每天下班回来,他一个人总会晚睡,熬夜打游戏,自从妻子去世后,他一个人每天过着单调寂寞的日子。 照常的应酬,照常的生活,一直单调的持续着,直到半年前,她的到来,他的生活渐渐有了一点变化,让他感觉到生活这碗饭,吃起来并没有那么糟糕。 她是新来的同事,负责广告策划,她清秀爱笑,这是她给他的第一印象,她老爱问他许多工作上的问题,后来慢慢又请教起他私人化的问题,他是老好人,对自己有原则,对别人完全没有原则,爱帮助人。 “周哥,帮帮忙啦。”有一天她问他,像往常一样随意,他也不好意思拒绝一个新来的年轻同事。 “什么事,说”。他倒也爽快。 “十一有什么打算没?和我去一躺家乡吧。哥哥结婚。”她说。 “我?” “就是你”。 小周把两岁的女儿托给父母照顾,便去了她的家乡,一个僻静的小村庄。 “你也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呀?”小周看着路边绿油油的松树林,看着眼前被车轮扬起的黄沙说到。 “是啊,你也是么?”“张妮明知故问。她在公司里,早就把各人的基本家底摸得一清二楚了。至于小周,她更是摸清了底细。他家有两个年迈的父母,父亲是退休干部,母亲是家庭主妇,一个女儿,他是独子,有两处房子。 小周虽也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可童年还未过完就到城里的学校读书了,成绩优异不用说,更是长得一表人才,只可惜年纪轻轻妻子便死了,也真够可惜的。 去了才明白上小妮子的当了,哪是什么哥哥结婚,完全没有这回事。 在小周眼里,张妮就一长不大的女孩子,他哪里又猜得到,这个看似单纯不暗世事的女孩子,早已结过一次婚了。他更没有想到她会用他来做挡箭牌来搪塞自己的父母,不过,他还是原谅了她。 回来时,张妮对他,尤其是女儿彤彤可是大大回报了一番,带彤彤去乐园,陪他去展览馆看书画,他倒也不好拒绝。 转眼二月就来了,日子一晃眼又到春节了,张妮不得不回家过年了,但谎言怎么半呢,她又想到了小周。父母在家乡 已经为她安排了一门亲事,与同城中一个三十多岁的“大老板”结缘。张妮死活不愿意,硬说:“我有男朋友了。” 这次,小周当然不能再帮助她了,骗人的事,他是不会做的,上次纯属一次误会,也非自己而为。 当新年的礼炮还没在家里放完的第三天,张妮鬼使神差的来到小周的家乡。 他的母亲道是一阵欣喜,儿子好久没带女性回家了,老人很是为他的生活担忧,如今又来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喜欢得不得了。彤彤也对这上天恩赐来的阿姨满心欢喜,毕竟孩子从来没见过自己的亲生母亲,只有x小周头皮发麻,剪不断,理还乱。 一天,他抱着一大叠档案走到办公室时,突然手一松,失去了力量,坐到了地上,站不起来。 “小周,怎么回事?”同事把他扶到了椅子上,他这才发现自己失态了,要是被她看见怎么办啊。 “小妮,你不要过来。”他坐在椅子上,觉得浑身失去了一切力量,他想起前日医生诊断的话:“典型的肌无力。” “小周,你看,漂亮吧,也不知道是谁送的,连个名字也没有留下。”张妮说,手里捧着一大束百合,他微笑一句话也没有说,连头也没有转动一下。 “下班我给你做鱼吃。”她看着他说,她以为花是他送的。 他只是笑,此时的他正被一股力量夺去了全部力气,抬不起手,转不了头,是那么的无力,他忍着,尽量不让她发现自己现在的状况,他们快订婚了,这花不知道是谁送给她的,但他准备送给她的戒指在抽屉里。 他尽量保持淡定,只笑不语。他尽量不要让她知道这个消息。 她大大咧咧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回到了她的办公室,并未察觉到他有何不同。 他盯着她的身影,直到她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外,他就放心了。 他想拨通电话,却又抬不起手,他想振作,却更无力,最后昏厥过去。 他在梦中,先是看到她决然离开自己,他无力却又拉不住他执意要走的心。 模糊睁开仿佛坠着重力的双眼,他看到她握着什么坐在自己面前,他想抬起手来摸摸她的头发,却不知道手在哪里,他竟连感觉也消退了。 最后,她的影子慢慢散淡在他的眼里,他觉得全身无力了,无力的瘫倒在地上。 后来,他便收到了医院的病情通知单上写着:”典型的肌无力“,后来,她便消失了。 第三十七章 秘密计划 小周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想起这一切不幸往事,又想起这些年对他照顾有加的林楚天,他作为他的老板,却没有老板架子,在发现他患病后,又资助他看病,加上今晚陌生女孩子的善意,他的心底似乎升起了一点温暖,他看着墙上孩子的照片,又对生活充满了一点希望之光。 不管失去了什么,都要好好活着,现在,他的当务之急就是:帮助林楚天调查他安排的事情。 除了每天去医院的检查和治疗,调查一个人,对专业出生的他来说,倒也不难。他虽然失去一切,却在陌生人的点滴善意中继续面对生活。 林楚天给了小周一些资料,整个计划都是秘密的进行。 整件事都是瞒着钱小冬,他清楚的知道,钱小冬知道的越少越好,毕竟他要找的人,将来关系着林氏的长远发展。 “楚天。”钱小冬问,“今早也没见到小周.“钱小冬刚说完,才发觉自己说漏了嘴,忙添加了一句“那个小周,除了业务能力强之外,不知道你到底看上他什么,还直接晋升他为贴身助理。” 林楚天虽听着这话别扭,却没再说什么,有的时候,他认为,沉默是最好的答案,一味的解释反而会让事情越来越复杂,这是他的性格特征,沉默少言,别的人走不进他心里,他也不想走进别人心里,除非是有利可图,他是现实的代表,他把自己包裹得厚而凝重,而作为妻子的钱小冬,久而久之自然会对他的这种产生不愉快,直至到最后明目张胆的厌恶,当然,那是后来才发生的事,很多时候,不是人推着生活的剧情向前走,二是,被迫着成为那个让自己讨厌的角色。 作为林楚天的第二任妻子,她是机智的,在任何一个场合,她都把自己的角色处理的惟妙惟肖,如鱼得水,即便是林楚天的亲生父亲林长青,都对她刮目相看,说到林长青,他的嚣张是当地出了名的,其实他也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也没任何雄厚的经济实力,论内在,胸无点墨,论外在,也是貌不扬,在那个比不了老子,比孩子的时代,他却鬼使神差的娶到了当地最美“村花”王翠莲,乍听这名字,俗不可奈,为什么人人称她为村花,确是有渊源的。 王翠花家境一般,学历介于文盲和半文盲之间,却被一脸猥琐相貌的林长青看上,也是奇缘。 “闺女,你也不小啦。“翠花之母王老太太对女儿说道。”林长青是当地唯一一个教书匠,以后你嫁给他,便有了一个保障,你从小没有父亲,娘只能拼了这条老命,让你找一个有保障的人家,不要像我,一辈子一个人抚养你们姊妹长大。你可要为老王家争气啊”,王老太太一把鼻子一把泪的拉着女儿的手说道,这毕竟是她的宝贝闺女。 王翠花听着母亲说道,心里又惊喜又害怕,惊喜的是自己一个文盲居然可以攀“高枝”,害怕的是,从来没见过那人,只能在有限的思维里凭空想象他的如意郎君。 后来的事实证明,那王老太太果然有战略眼光,和其他四个女儿起来,王翠花是嫁得最好的一个。 虽然每次过年母女相聚,王老太太看见女儿的脸由娇嫩水灵变得粗糙无比,由白里透红变得蜡黄,她还是拉着女儿的手说:“做女人,就是要勤劳些。”说完老太太一阵唉声叹气。 至于林长青,自从娶了王翠花这个“美人”,加上在村里的一官半职,自己的眼睛更是长到头顶上去了。 作为长子的林楚天,作为命运的宠儿,很幸运的继承了王翠花的一切优点,深邃立体的五官,甚至有点霸道的身高,而妹妹林芝就很不幸运,继承了父亲的一切缺点。 徘徊在这个不同认知结构的家庭里,钱小冬可算是费了一番功夫,一开始她爱林楚天,看到高大英俊的楚天,她觉得自己应该是爱屋及乌,才会对他死心塌地,忍受着三坐大山,俗称“火山,冰山,死火山”的洗礼,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小冬却游刃有余,她是见过世面的女人,知道什么叫做投其所好。 而对于白心月,同样面对相似的处境,却只能选择逃避,性格决定命运,当白心月在照片上看见钱小冬的犀利眼神时,她就感觉到她的危机四伏了。 不过,那时,她已经有了林雪少,林君浩两个儿子,说来家庭地位应该是稳如泰山,尤其在那个重男轻女的老封建思想里,她可以说是座稳半壁江山了,但天不随人愿,你越害怕失去什么,什么便离你越快。 将近三年的婚姻,白心月可谓是精疲力尽,就在那时,半路杀出一个陈小会。后来,白心月回忆起来时,她对儿子说:“这是唯一不能释怀的事情,而对于钱小冬,与其说是怨恨,不如说是一种救赎。” 小周拿着一张简单的彩色照片,和一个简单的名字,开始了寻人之旅。 整件事必须秘密进行,因此微信,朋友圈,微博之类的网络连碰也不敢碰。 茫茫人海,小周相信,只要用心去相遇,两个人一定会见面的。他安置好女儿的幼儿园,让父母先代替自己照看女儿,便开始了寻找。 茫茫人海,除了他的亲生母亲白心月,除了一张三岁的照片,除了名字和生辰八字,关于林雪少的消息,少之又少。 林雪少制定了简略的计划,决定先找到白心月,他对白心月还是有一点印象的,因为他好几次看到林楚天拿着她的照片黯然神伤,又在林楚天的私人书房里看到过这个女人的照片,照片上的卷发女孩子蹲在小石桥旁的台阶上,她回眸一笑的瞬间被相机定格成一幅耐人寻味的画面,照片已渐渐退了颜色,但从女子的神情中,他还是可以猜测到,为什么林总一定要找到她,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那是一缕吹散在芳华年轮中的轻烟,那是张爱玲笔下的白月光。 第三十八章 年少不知愁滋味 当君浩一个人把自己埋在习题中时,当他独自一人在湖边吹着晚风的时候,当他优雅的双手落在黑白琴键上的时候,他绝不会想到,他的性格命运即将发生巨变。 “林哥哥”钢琴老师颖儿亲切的叫他,段小颖作为一名贵族世家出生的女孩子,平时娇贵惯了,可在林君浩这里,却低调的像个乖乖女。 听到林哥哥三个字,林君浩突然抬头看着眼前这个金发大眼的女孩子,虽然她的金发是挑染的,她的睫毛是嫁接的,她的一切都看起来都充满金钱的味道,她的身后是一幅巨大的向日葵背景油画,但此时,她看起来就像一个金发天使,即便只是一秒的错觉。 君浩不禁看得呆了,仿佛看到敏君站在自己面前,他多次邀请过敏君来家里做客,但仔细想想,还是不要给对方施加太多的压力。 平时和他们家族来往的客人,都是身份显赫的有钱人,他们拥有名车,豪宅,他们随便的一次挥霍却是底层人民半生的积蓄,他知道敏君家境也算小康水平,但他知道母亲的习性,她教导他,不要和不同阶层的人少打交道。 他见过太多身穿高贵外衣的贵族,可骨子里却并不这样认为,自从他离开所谓的贵族学校,来到一中,他才发觉,真实的世界,不是他想象的那个样子。 真实的世界里,不只是拥有金钱,还有朋友,亲情,伙伴,穷人,乞讨者,还有工作,拼搏等等,他们所有的人构成这个世界的一切,而不是他每天看到的觥筹交错的生活场景,那不是真实的,假如有一天,那些富丽堂皇的一切消失了,怎么办? 从他四岁记事时,他就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中,好像生活中没有他不能拥有的,他想学什么,想玩什么,想去哪里,那只是钱的问题,根本不用他担心,直到他来到这个学校,接触了一部分最接地气的人群,比如冰玉,比如若风,他才明白,这才是真实的生活,里面有关爱,有欢声笑语,而不是自己那个冰冷的家,那里富丽堂皇,却冷清。 至于爷爷奶奶,更是一年才回去见一次面,而对于外祖父母,完全映像了。 但没印象,不代表没存在过,只不过当时年纪太小,忘却了那部分记忆。 “明天有个网球联谊比赛,好久不见你打网球了,明天同去吗?”段小颖很真诚的问他,最近她每次见到林君浩,发现这个男孩子完全变了一个样,整天沉溺在学业中。 “君浩哥,你不用这样用功,毕业无非是拿个文凭,走个形式,而工作,将来任你挑。”段小颖说。 林君浩没有回答,林楚天曾经也对他说过同样的话,去国外留学几年,顺便读个mba,将来直接来公司任职。 “这话没毛病。”他心里想着,但那真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他已经渐渐长大,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至于未来的路该怎么走,他还很迷茫,但是,有一件事情却是他认定的,和他们在一起。 “小屁孩,你不懂。”他没有叫她颖老师,而是打趣她。 段小颖一脸不服气的看着他说:“你有金碧辉煌的大道,偏偏要去挤那条千军万马的小道。” “那不是小道,那是最公平的路。”林君浩说。“如果没有学习这条改变命运的路,那是否意味着很大一部分人都只能沿着祖辈的足迹一直走下去,大众走的路线,一定有他要走的道理,现在我们不懂,或许将来也不一定能完全理解,但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命运,自己的路要自己去走。” 段小颖只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但看到他帅气的脸,只能奈着性子听下去。 “段小颖的世界里,还不明白什么是忧愁,她整天活在父母为她创造的美丽生活中,年少不知愁滋味,说得就是她这种无忧无虑的小公主。”他这样认为。 可是真正的段小颖,却厉害着,只是她没有表现出来,对于她来说,琴棋书画诗酒花只是信手拈来的事情,它们对她来说平常得就好像洗脸刷牙一样,没什么值得炫耀的,而林君浩,却是真正的门外汉,平时除了哥们应酬打球泡吧外,他一样真实技能也没有习得,这就是贵族教育与暴发户教育的差别。 段小颖从小出生于书香世家,母亲还是英国公主的座上宾加闺蜜好友,母亲也算是一代名媛,段小颖从小跟随母亲环游世界,她看到的世界远比林君浩看到的更广阔更深邃,她的国际视野,是林君浩无法抵达的高度,虽然他们同处一个社会阶层,出入同样的场合,内心差别却很大。 而年少的君浩却认为,那是一种浮夸和虚荣。他们同处于一片星空下,一个却在仰望星空,而一个还沉溺于现实。 第三十九章 前女友 高大的白桦树,阳光如细金一样从缝隙中扬扬洒洒漏下来,给古树留下一片朦胧的诗意,大树下是一片片用石头整齐排列出来的石阶,一直向四周延伸到街道的尽头,石路旁是古色古香的一排排老屋,坐落在一条清澈的小河两旁。 林君浩独自向林荫路39号走去,他与老友约定的地址坐落在小河旁一个幽静的的客栈里。 走到客栈门口,一排排黄绿色的藤蔓从高处垂落下来,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被白色的栅栏环绕起来,草地上有零星点点的花朵盛开着,在阳光下散发着青草的香味。 “这可不是她的风格。“林君浩迟疑的想到。他按照约定的地点找到春风十里客栈,一进门,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靠在藤椅上,如瀑布般的黑色长发垂落到她白色的连衣裙上,他征了一下,仿佛自己踏上时光隧道回到了那个刚认识她的夏天,跟前几天见到的那个妖娆的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没等他走上前去,她突然转身,回过头来,对他回眸一笑,说道:“好久不见。” 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他的内心和他平静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面无表情,内心却发生了一场海啸。 “怎么,你还这么恨我?”她一开始就感到了一股冰冷的气氛蔓延在他俩的周围,与四周温暖的色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没想过这件事。”这倒是他的心里话,从那次轰动全校的事件已经过去两年的时间,他确实怒再恨她了。 “你是不是不爱我了?”她问出了多年来藏在她心底的一个疑问,虽然她在心底和自己斗争了无数次,不要主动问他,可他还是问了。 这句话就像一片轻轻的羽毛掉落在平静如水的湖面上,在他的心里没有激起任何波浪,他看着眼前这个外表美丽的人,无法想象和三年前的那个她,是同样一个人。 她没有等到他的回到,正如她所预料的结果一样,她太清楚他了,他是一个爱恨分明的人。 两人之间是漫长的沉默,还是一个小女孩打破了沉默。 “大哥哥,要给女朋友买一朵玫瑰花吗?”一个稚嫩的声音响彻在寂静的客栈里,君浩看看四周,确定问的是自己,心里感到很奇怪,“今天不是周六吗?怎么这么安静?” “大小姐的气派还是一点没变。”君浩在心里说道,然后摸摸小女孩的头发,温柔的说道:“乖,这是我妹妹,去那边玩吧。“ “什么,我是你妹妹?”宁潇潇看着眼前的人说道。 今天他终于说出口:''''如果你做我妹妹多好.''''她没震惊,她很平静.因为他们心里都这样想过,她没有理由怪她他,只不过今天他终于说出口.痛吗?她也不知道,她没感觉了,她束手无力.她不知道怎么做了,她傻了. 真正爱一个人是不离不弃的,他和她都有各自的想法,看来这么多年来,都不是爱.她尊重他的选择,毕竟,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我祝他幸福.那她自己怎么办? “你为我想过吗?君浩,你要自由,我支持你.你要听从内心的声音,我也支持你,你要做什么,我都支持你.你要追求你的人生,我也可以和你一起努力.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这么纯洁的爱,也这般容易被摧残.”她在心里问自己。 “以后这么长的人生,你又让我一个人走,你怎么忍心,你怎么忍心让我因为你离家出走.我不走是不行了.我什么都不懂,我该出去受点苦,让我清醒,我不能一辈子走不出一个情字.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梦境里.也许我过得太''''幸福''''了,是该受苦的时候了.”她内心思考他不爱她的原因,也许两个世界的人永远不可能走进对方的内心。 她多么希望她说一句,再苦再累他们一起走,可他没有说.她要听他说,她想说可还是没有说出口,既然他如此不珍惜她,她又怎么不对他失望. “对你,我只后悔一件事,为了出国读书,在我们争取读同一所学校的时候我曾经犹疑放弃了,后来我回来找你时,第三个人出现了,再后来,我们。。。。。。。 她觉得她曾经是一个天使,来到人间寻找她的幸福,却没想到现在却沦落一个孤单天使,曾经她有一双白色的翅膀,她借助它在她的世界飞翔,后来,一个叫林君浩的男孩出现在她的天空下,她发现他和她不一样,他没有翅膀,于是她想把她的翅膀送给他,她说:“我们一个人一只翅膀,我们一起飞吧,我想到远方看看大海。他说:好吧,我们一起。从此,她少了一只翅膀,却多了一个伙伴。她们幸福的飞翔,飞累了,他鼓励她一下,她关心他,一直朝着远方飞翔,她发觉她不再是一个孤单天使了,她有伙伴了。 这是她内心中的爱情图景,可在林君浩眼中,她只不过是众多女友中,比较好看的那一种类型而已,他当时只顾着打赌追她,并没有想那么远。 况且,追他不费一点心思,他没有为她付出太多的心力,也就没有她想的那么深刻。 宁潇潇,她拥有女孩子们梦寐以求的美丽外表,在那完美的背后,却有一道看不见的伤痕。 第四十章 看不见的伤痕 宁潇潇的眼睛湿润了,是被记忆打湿的。 两年前,冷风凉飕飕的钻进她的衣领,使她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冬天来临了,宏大色的羽绒服上随意搭上一条白色的围巾,使她在漫天的白色中显得生动惹眼。 那时,她正在经历这样的心路历程,那时她感到没有亲情,心里没有依靠;没有爱情,心里没有净土,没有友情,不是所有的人都明白自己。 她在现实中,没有自我,没有人容忍她的脾气,甚至理想,她在现实生活中是多么的缥缈。现在她只有唯一的,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信仰。她相信年只有善良纯真的心才可以感受幸福,她希望她永远善良。 “我想回家。”她在日记本中大大的写上这句花。 接着她拨通了母亲的电话。 “我想回来。”她对她的母亲说。 “不要丢人现眼。”她的母亲在电话那头说。 挂了电话,把她干晾在那里。 她敏感的内心起伏了,她感觉自己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一直孤单。 就连自己的母亲也抛弃了她,她不恨她,但也绝对不会原谅她。 她便没有绝望,只是感到悲凉,就算全部的光熄灭,她也要自己发光,她就是自己的阳光。 急促,呆滞,冷峻,这是她在这个城市里看到的行人面容。当然,欢笑,轻松,灿烂的面容也夹杂在这里。 至于她自己,介于两者之间,情况还好。 饥饿最终还是战胜了好奇心,最后,她把眼睛转向一家小餐馆,店面不大,生意却十分火热。 她穿这白色的针织衫,拖着拖箱,鼓起勇气,径直向店面走去。 店面老板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对比得异常的热情,招呼她在一处幽静的角落里落座。 屋内的热气渐渐包围了她寒冷的身体,让她忘记了自己几乎是身无分文的过客。 还好,头发优雅的批在耳后的她并没有显现出一丝凌乱,简单的米色白色搭配并没有透露出她的窘迫,最重要的是她优雅的神情与举动,并没有让人怀疑到她是一个身无分文的人。 “老板娘,我为你画一副画,题一副对联,来抵消我今日的饭钱?” “姑娘开玩笑把?”,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老板娘露出吃惊的表情。 “我是说真的。”她答到。 “我开这个店,只为生计,姑娘,要不,今天你帮我洗一天碗,算是两顿的饭钱。” 宁潇潇捏紧自己冻得通红的双手,说道。”好的,老板娘。“ 第四十一章 年华似水 十月国庆,七天的小长假正式开始,敏君回了老家,君浩留在这个没有她的城市里,他把时间扳成一小块细碎的时光,用许多零星的时光偷偷的想念她,发觉仍是奢侈。 时间,不够用。 短暂的,是青春。他死死打拼,为了抓住青春最后的尾巴,为了生存,为了证明他真的爱她。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流星在一刹那间划落天际,天落泪。 你我在一刹那间擦肩而过,心若动。 尘世间一次不经意回眸,并从此拉开邂逅的帷幕。 帷幕之后,一撇红颜,伊人红妆,宿醉少年。 “敏君。”口里念到这两个字时,内心还是一片涟漪,似一枚小石投入心湖,打碎了少年的心,打破了寂静的灵魂。 流畅的字体在信纸上晕染开来,如同泼墨洒下一片淡雅的花瓣,跃然于纸上。纸的右上角处,伊人似乎漫步于纸上。 这是第一次写给她的信,只是从没有让她知道。 画面切换到2003年,一片青翠的绿阴下,竹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一个白裙的女孩子依靠在树枝旁,正在品读着美丽的诗篇,“一片冰心在玉壶”,那时她的心,就是诗词做的,他偷偷的在角落里看着她。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似寒风的娇羞。” 他在信的开头,写下了席志摩写的一首小诗。 他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不禁眉头舒展。 “小林,这孩子,怎么在那一个人傻笑。”母亲走过来摸摸他的头说到。 他随手拿起一本书,说:”我去学习了。“便关上了门。 他打算用三天的时间完成小长假作业,再打算用两天的时间上英文补习班,这样剩余的两天时间,便可以去见敏君了。 而在同一个阶段的彦君和冰玉,正在城市的大小角落忙着挣钱,贴补家用。 此刻的敏君,正坐在车上到处去旅行。 火车缓缓地向目的地前进,她带着耳机,音乐拂耳,旅行的时光,真美. 窗外是荒凉的风景,被绿色的植被点缀,显得不再那么单调.路途中,偶尔可以遇见一大片开满格桑花的土地,野外的花疯狂的生长,不为让别人欣赏,只为自己开得绚烂夺目. 她打开车窗,贪婪地把他们的姿态刻进眼帘中,投在心海里.花儿在荒凉的深山中,以它独有的姿态绽放.并不显得寂寞. 渐渐地,谢别了花的身影,感谢造物主的神气与美妙,迎接了另一番风景. 眼前掠过一群群大山,她们穿梭于山谷中,看碧水蓝天,赏云卷云舒,只有置身于群山中,才可以感受到山的雄厚,山的博大,才可以领略到人类的渺小与广博. 她看看山的博大,她弱小的心灵仿佛变得强大,狭隘的心思仿佛变得广博.古人云”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可见,青山还有别样的美. 偶尔,她可以从群山间观赏到瀑布,这是距离中考三年后,她和家人的第一次长途旅行。 要么人在路上,要么心在路上,敏君因为很多现实原因,并不能到处去旅行,去看世界,她更多的旅行,是心的旅行。 从最初接触到的第一本小学生作文,到后来的世界经典文学名着,各类诗集散文,她的心被文学的土壤滋养着,日渐丰厚,书为她打开了一个神奇的世界,比现实世界更奇妙的旅途,人总是受限于现实生活中,但在书的世界里,她可以畅游在书海里。 每次课间休息的十分钟,她都会拿出一本书,放在课桌的抽屉里细读,周围嘈杂的声音似乎不能扰乱她的思绪,当别的孩子在玩乐的时候,她还在读书,有输入便有输出,那时,她在尝试她人生的第一本小说《时光漫游记》,她在笔记本上连载,读者是她自己,她已觉得是一种单纯的美好。 你好,大海。 那天,她平生第一次看见大海,蔚蓝,庄严,广阔。 置身于广阔的海边,呼吸变得轻盈起来,她和弟弟以轩站在海边,心情平静,亦如平静的大海。 那是,他们第一次穿越大海,与世界同行,太多的爱恨情仇,都随海水化为乌有。 年少的心中,却积郁了太多的泪,隐忍了太多的心酸,这一刻,时间静止,她眼角的泪水,终究还是,落在心里。 这一刻,是感恩,感谢世间万物,让他们领略生命的真善美。 人生处处皆风景,因为人生随时都可以出发,只要你愿意。 扬起风帆,踏上船沿,离别故土,不是离别,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为了更好珍爱她曾生活过的陆地,为了忘却的纪念。 “你好,大海。”走上船沿,她在心里说到。这已经成了她的习惯。每一次生活的转折,或是变动,她都在心里这样激励自己,以饱满的热情与勇气,去迎接生活,不管美好,还是苦难。 生活有时候让她疲于奔命,让她忘而却步,但生活总要向前,已知的未知的,都要去亲身体验,那才是她想要的人生风景。 “以轩,你看,那是什么?” “那是大海的眼睛。”以轩鬼使神差的说了这么一句,让她很惊讶。 其实是灯塔,敏君还是被以轩的回答折服了。是啊,眼睛的方向,就是我们的方向,眼睛总是向前看,我的脚步总也要迈向前方。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在黑夜里寻找光明。”敏君突然想到了顾成的诗歌,想到那样清澈的灵魂,却被悲剧吞没,心里荡起一片惋惜。 人生是一场华丽的冒险,因为人生充满诱惑,大千世界,人容易走丢,偏离人生旅行的轨道,偏离最初最想要达到的地方。她决心要抵达的地方,为什么要在半途而废。世界之大,容易迷乱双眼,让她无法看清楚什么是美,什么是真,什么是有意义的人生。 在旅行中,她渐渐发现了自己如此的渺小,因为太容易迷失,为什么不再容易快乐,为什么会用怀疑的眼光看世界,为什么没有心力再完整的爱一个人,为什么心不再坚定,很多的为什么,等着她去经历。。。。。。 实际上敏君很爱做梦的,做梦之与她,就好比一颗定心丸,很可惜,她的梦,深深地被破碎了,碎了一地.从此,终于变成了一个淡漠的女孩. 但现在,她站在大海边,许了一心愿。 “你许了什么愿望?”以轩问。 “说出来就不灵了。” “那我也许个愿望吧。”以轩朝着大海喊道:“我要和蕾朵在一起一生一世。”说完他用双脚在沙滩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爱心,上面是他和蕾朵的名字。 海水拍打着沙滩,他们一路奔跑,一路欢呼,仿佛,美好,尽在眼前。 在海边游玩了几天之后,敏君回到了家里。 一路上,她想起了很多关于他的事情,她回想起她打篮球的每一节体育课,那时候,她的世界是忧伤的,却也是欢喜的,她和伙伴们坐在球场边上,悄悄地看他在这片被树木包围的球场上打球,一大群落叶随风飘舞在她们眼前,飘落到他身旁,抬头向被树木包围地那片天空看,叶子似乎是从天空上落下来的。 谁说年华似水,谁说年华多忧愁,那时的他们,活在最美的年华里,那时,世界如诗般美丽清澈,如落叶般温存,随风起舞,看见他的时光,她不会落叶伤秋,而是心飞扬。 次日,天还没有全亮,她就早早的起床,志愿者社团组织去敬老院看望老人。 同行的二十几个伙伴踏着清晨的雨露,向目的地走去,路过美丽的珍奇园,见到无数奇形怪状的树木,怎一个美字了得。而后路过菜市场,敏君过惯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日子,忽而感受到了平常老百姓过日子的乐趣来,而后大伙向一个类似同伴说的江南水乡的地方走区,房子很像,只不过少了水的陪衬,她的心又一紧,想起远方的他,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大伙又拐了几个弯,路过几颗巨大的树,树干粗得可供数十人我围绕,树根向周围蔓延开来,裸露到地表来,真是一番别致的根之景象。 到了目的地,大伙儿也不觉得累,眼前的场景让他们驻足:有四处观望的老人,有在轮椅上失去知觉的植物人,有耳聋大声嚷嚷的老人,有发到的老人,有沉默的大多数,有另类的极少数。他们共同组成了他们眼前的画面。 敏君听到:“这里的老人真是可怜。” 敏君点头,她印象里的老人院是:这样的每天早起活动活动筋骨,而后吃饭,谈笑,回忆往事,日子乐呵呵的,在没来敬老院之前,她一直这样想。 如今,她是明白了,老人们在敬老院里的大概日子了。 一个中年女子带领她们参观老人们的卧室,都很简陋,一张小床,一只水壶,一双鞋,一件棉被而已,组成了他们老年人生活的全部家当。 还好,大部分人是两人共住一间房子,还算不太拥挤,不冷清,不孤寂。 这时,一个老人拿起屋子一的一张凳子,举起来试图要打自己的头,让他们看了不禁心惊,随后明白,不会说话的老人是告诉我们这里的管理员老是用凳子打他们的头......这时候,她不禁想起了外婆,那个孤独的老人的后半生结局,不禁潸然泪下…… 静静的时光里,她喜欢想念,想念那些曾经爱过的人,想念那些爱过的印记. 她知道,那些爱过的人,终究是被时光拆散了,那些她想守护一生一世的人,终究是被时间封锁,只留下一张渐渐模糊的脸,她想再一次触摸那些脸,可是,什么也没有,除了心脏跳动的节奏,此刻是如此的清晰,而逝去的是如此的无可奈何. 人们说,当一个人开始回忆时,她的心已经开始老了,她不知道何时,她的心也渐渐变老,没有激动,没有先前烈火般的心,一切,被平静代替. 当秋天的最后一片叶子落下,她知道,她终究也还是成熟了,虽然很不情愿,但是,她明白,那是人生的经历. 时间,让人老去的何止是容颜,还有,曾经那颗晶莹剔透的心. 欣慰的是,那颗心,终归可以在记忆中寻找到,毕竟,它曾经那样纯白无暇. 有时候她在想,如果人可以永远纯白的活着,岂不永远幸福,但她知道,人生不允许,毕竟,人生应该勇往直前. 不论她们为成长付出了多少代价,人生,还是值得跋涉的. 第四十二章 情深未完成(一) 苏氏集团总部,写字楼里,一位五十岁左右的男人站在高大明亮的玻璃落地窗前,看着眼前一座座高楼贯穿在城市的最中心,嘴角扬起一丝苦涩的微笑。”快十五年了。“ ”苏董事长,这是你让我调查的资料,十年的数据,资料都在文件里。“助手说道。 苏总平静的接过那份蓝色的文件,心里却早已不平静,但他从来不喜形于色。 “雪少,年龄17岁,,血型,o型,职业:修车。。。。。。”一大串惊心动魄的信息扫入他的脑海,他捏紧拳头,把刚要爆发的脾气又收了回去。 “给我订一张去云南的机票,越快越好。”他扬起坚毅的下巴,一串热泪涌了下来。 “小冬,进来总部一下。”他拿起华为手机,给钱小冬一个电话。 这时候,天鹅湖湖畔,欧式风格的连体别墅内,一位高贵的女士拿起手中的电话,说道:”喂,我是钱小冬。“ 电话那端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他说道:”明早十点的飞机票,速回上海。“她泪如雨下。 ”终于冰释前嫌了。“她叹了一口气。 ”君浩,赶快收拾行李,陪我回上海。“ 君浩此刻正在画画,没有理会母亲。 ”快点。“母亲一反常态,把他的水粉画拿开,现在就去收拾。 ”我不想回去,你先走吧。“君浩斩钉截铁的说,”我还有一个朋友没有告别。 钱小冬气得脸上的胭脂仿佛都掉了下来,瞬间苍老了许多,她走到镜子前面,说:”君浩,为了这一刻,我等待了十年,必须走。“ 看来是没有回旋的余地了,这时,他想起那个长发女孩,他觉得应该去告诉她什么? ”什么时候的飞机?“他问。 ”明早十点。“ ”还好,还有16个小时的时间,我可以做点什么?“他对自己说。 他拿起行李箱,在她的眼皮地下,把护照,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整理好,又放进一本他喜欢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和一些私人用品,她才放心的去处理她的事情。 ”啪”的一声,当她后脚刚走,他迅速穿上一件淡蓝牛仔外套,从画夹里拿出一张装饰精美的肖像画,然后飞快的向外面跑去,他的心在默默祈祷,希望奇迹出现。 路人纷纷用手机偷偷捕拍他,他起初没有发现,后来干脆带上了黑色口罩和黑色墨镜。围观的人群大多是十五六岁的女孩子,但,他没有找到那个身影。 就在同一个时刻,他的父亲已乘坐飞机飞往云南最边疆的小城,芒市,一个美丽的边城。 25年前,他曾经来过这座边疆小城,现在再次踏入这篇故土时,他依然感到很陌生,那年,他坐着火车欢乐的来到这里,半年后,他坐着火车悲伤的离开,时隔多年,情愫早已不再,他现在只想找到那个孩子。 街道上的温度依然很高,楼房也高大起来了,25年前,这个地方,自己一根烟的时间就能走遍,如今,它扩大了几十个倍数,这也让寻找暂时变得麻烦起来。 他想静静的观看一段时间,再制定方案,因此没有让助理打草惊蛇,只是大概记下了他的地址,也许是因为亏欠的太多,他决定让自己从头寻找一遍,以弥补自己的过失。 他走进一家又一家修理店,虽然他换了一身装束,却仍然无法掩盖他高贵的气质,高贵来自于内心,而他的高贵却在举手投足之间,换成任何一个人,你无法体会,这样的人会犯那样低级的错误,总之,你无法把他归为不受欢迎的那类人。 一切都有了变化,曾经安静的街道上,如今川流不息,曾经质朴的装扮上,如今一份精致,再也寻找不到曾经青春的气息,连记忆里的美食味道也变了,因为已经没有那份纯净的心情去欣赏,不是时间在流逝,流逝的青春。 第四十三章 情深未完成二 蓝衣牛仔男孩子走过一条又一条她可能经过的道路,但是,时间在飞逝,而她没有出现,心变得越发焦躁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如果这次分离,也许永远见不到她了。 “敏君,你在哪里?我找不到你了,我可能不能陪着你参加高考了,我要走了。”君浩在内心呐喊着。 自从上次撇清男女朋友关系,他就担心失去她了。 他担心他会离开这里,永远不再回来。 “敏君,他走过无数条街道,走到他们常常去的地方,甚至走到她独自一个人发呆的地方,都没有看见她。 深夜十点,她还是没有回来。 他把送给她的画放在她家的门旁,又感觉太突兀,对她影响不好。又悄悄的把画放在花盆的后面,因为画夹里面,有他写给她的信件。 手机屏幕亮起,母亲的电话又来催促了。他觉得哪里不对劲,一定是父亲的公司除了出了什么问题,不然不会这么急匆匆的回去,父亲的电话也打不通。 而另一个边远小城,一个身影正在寻找他多年前失散的儿子。 第四十四章 师傅,收了我吧 另一所重点高中,学校篮球场。 “帅哥,过来一起打球啊。”那边的女同学喊道。 听到篮球二字,君浩神一样的速度走去,向篮球走去。 半场球赛下来,君浩已处处占上风,那些小女生们也惊得目顿口呆,都转移了目标,纷纷给君浩递水啊,闲聊之类的。那些小男生看着风头竟被君浩抢尽,都愤愤然,然而,更多的是崇拜之情。 “师父,收了我吧。”一古灵精怪的小女生对着君浩说到。 “电视看多了吧。”另一男生打趣道。 那女孩子身穿红黑方格短裙,白衬衣束腰穿着,头发微卷,大眼睛忽闪忽闪,样子十分可爱。 君浩简单的看了她一眼,说到:“小孩子好好读书去吧。” “要不考虑考虑下我,拜我为师。”那男生笑着说到。 “拜见师伯。”那女孩子倒也给脸,但话一出口,差点没让君浩旁边的男生背过气去。 那几个女孩子笑得花枝乱颤,君浩突然话锋一转:“几点了?” “六点了,师父。”那个女孩子欢快的答道。 “啊?”君浩站了起来,说到:“晚上电联,我还有事,先行一步,你们接着玩。” 君浩看了看手机,却没有敏君的短信,心底有一丝失落。 第四十五章 红颜本无罪 太美人易妒 “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凌薇看着镜中的自己,学着《白雪公主》里的王后问镜子。心里却想到妹妹冰玉。 “哐啷一声。“镜子碎了一地,她母亲跑了进来。 “败家子。”凌薇母亲说到。 “姐,怎么了?”冰玉从睡梦中醒来问到。 “还不去扫掉。”凌母叫到。 冰玉套上拖鞋,睡眼朦胧的去打扫姐姐的“杰作。” 凌母一阵破骂,也不知道到底在骂谁,一个人的错,全家人承担。 凌薇拨了个电话,喊到:“在哪?”就挂了电话,走出屋子。 “死丫头,走了别回来。”凌母破口骂到。 冰玉清理完碎玻璃,整理好床铺,却久久难于入眠,左思右想这个拼凑家庭的种种悲欢,想着想着便又进入了梦乡。 梦里,冰玉对爸爸说:“爸爸,我们走吧。”爸爸只说:“玉儿。”然后低下了头。 清早,闹钟将冰玉从睡梦中叫醒,是个大晴天,真好,她想着,随意梳了梳头,镜子坏了,她透过橱窗,整理好自己的校服裙子。调皮地挤出一个大大的笑脸,今天学校演出彩排,无论如何都要尽力。 公交车穿梭在城市的街道上,把人们输送到各自的目的地,这时,上来一个中年男人,他问司机:“师傅,到不到小花园?” 师傅被他问蒙了,这里没有什么小花园啊,他问:“是云溪花园吧?” “哦,是哪。”男人终于搞清楚到哪。 “还以为到你家小花园呢?”司机开玩笑说到。 这时,车内一阵笑,大家都清楚这里没有小花园这个地方。 “小玉,终于见到你笑了。”学长说。 “呃……”冰玉想起刚才的一幕,又笑了,说:“哪像你,装酷?” “有吗?”学长问。 “看下表,现在几点了,估计要迟到了。”冰玉看着窗外问学长。 “还有十分钟。” “啊,要迟到了”。 “我倒没事,迟到了往后推迟半小时训练时间。” “还是你们社团好啊。”冰玉整理好书包,准备下车。 “打车去吧。”学长说。 下一个站台到了,车后门的乘客像一股洪水往外涌出,他俩几乎忘了是怎么站在地上的,管他怎么下来的,不要迟到就万幸了。 这时,她似乎不经意看到一个穿着格子衬衫的熟悉身影在街道的另一头。 她忙着打车,也没仔细再看他,他也看到了她,她今天干嘛穿得这么漂亮,白色的衬衣上打着黑色的蝴蝶结,黑色的摆裙,他打算跑过去和她问声好,车流却涌现在他的眼前没完没了。 他看着她上了出租车,他也看到了她身边的他,原来:“她有男朋友了。”他想到。 回到画室,他立即画了一副画《车来车往》:画内是车流不断的街道,街道两旁是两个匆匆一瞥的身影。 他,是有泪痣的男子,曾经她看过这样一个传说,浪漫的说法是:“泪痣是泪水凝结后的样子。暗红的色泽麻木包裹着名人了浓浓的睡意。泪痣,是燃烧的间隙。泪痣,没有哭泣的权利,眼下一公分的位置,朱砂点不出的效果,如此真实。泪痣,三生石上刻下的印记,连转世都抹不掉的痕迹。” 第四十六章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 咖啡馆,淡黄的灯光微弱的打在咖啡馆的墙壁上,到处都是一种简单质朴的感觉,墙壁周围的书柜上整齐的摆满书籍和杂志,当然也有各种美酒,古龙先生曾说过:“喝酒,并不在于酒的味道,而在于喝酒时的气氛和朋友。“ “敏君,你真的不想知道我的终结秘密是什么?”君浩说。 “不想。“敏君脑子里还在想着昨天发生的一切,根本没心思回答他。 “是你啊。“君浩厚着脸皮说。 “什么?“敏君说,”我可不想成为全校女生的公敌啊,还有,更不想再收到威胁纸条。“敏君斩钉截铁的说。 “威胁?”君浩此刻正拿起一瓶雪花啤酒,他一口饮干净后,然后说道:“是因为我吗?” 这时,咖啡馆里响起了陈楚生的《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 气氛一度宁静,敏君突然想起了那个无果而终的人。真正的爱一个人,会遍体鳞伤,无时无刻想他,会是一辈子的思念和痛心! 君浩看着眼前这个女孩,想要继续说什么,却忍住了,他已经察觉到,她的心思从来不在他身上。 “君浩,”对不起,我的心不够开阔,我忘记不了过去的伤痛,所以每次我在你面前练习微笑,都是那么不自在。我的心好不了,我的心病好不了,让我回到一个人的世界,和你一起,让我想起很多痛,我没勇气面对,我想流浪,一个人浪迹天涯,让我一个人疯,别管我,我自己都管不了自己。我的心真的好不了。“敏君一口气说了很多。 这一顿饭吃得既伤感又平静,她把食物咽进嘴里,酸涩却堵在心里,眼泪无论如何都不该在这个场合流,况且,多年前,已经流干了泪。 她曾经问过自己:“为什么流不出眼泪了。”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却清楚的知道,她的鼻子发酸,心底酸楚,眼泪却流不出眼眶,她不可以流泪,眼泪是会耗尽的。 饭后,两人一起走在回家的路途中,夜色渐渐来临,他俩绕过无数个弯道,来到小河边,月色为河水洒上了一片银白色的色彩,投影到他俩的眼睛里,眼里共同一个月亮,各自眼外站着一个人,他俩近在眼前,却咫尺天涯。 “傻姑娘。”沉默了许久,他终于说话。 “我变了许多。”她说。 “你一点也没变,还是个孩子。我以为……”他说到一半却停住了,想拥抱她一下,却没有这么做,他清楚的知道,不能再耽误她了,她有自己的梦想要完成。 “什么也不要说,这样就很好,静静的呆在一起,比什么都好。”她说,语气温柔,让她自己吃惊。 “心静最好。”他说。 “恩。” 他俩静静走过石桥,静静走过一条又一条大街。 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了夜色的宁静,打破了各自如鲠在喉的沉默。 他与夜色一样,陷入了一片漆黑的落寞。 他看着眼前的人,从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就这么爱哭,一年三百六十天,哭了多少回啊。他一直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伤感,又一直不明白她伤感的根源在哪里。他曾经认为她总是无理取闹,而他现在却是明白了一些事。 这么多年来,他历尽沧桑,却终于发现,原来,眼前的这个人,沧桑比自己还多。 “林哥哥,可以背着我回去吗?”她哽咽的说。 他弯下腰,背起这个爱哭的人儿。他流了泪,他没有让她看见。 他背着她,一步一步走得那么艰难,那么心疼,她变得好轻,他回想起当初她白净有点婴儿肥的脸,回想起当初那么洁净的内心,他痛得一步步走下去,他的秘密,终是没有说出口,这是第一个,他主动追求的女孩,她从他心里走了。 第四十七章 危险前夕 “嘟—嘟—嘟”,电话的另一头没有应答,她越发不安了起来。祖母从楼上摔坏了身子,不知道此刻情况如何。跑过超市,买了好多食品,她坐上了去祖母家的车子。车子在黄土上奔跑,扬起了层层尘土,而她的内心,早已刮起了风暴。 她的小女儿要卖房子,给她的屋里留了一张旧沙发,上面铺着柔软的沙发套子。 敏君记得那一天,当全班同学在试卷上奋笔疾书的时候,他又听到了外婆不见了的消息,她看着窗外,只想早一点冲出教室,打一通电话问清楚情况。时间就是金钱,现在对于她来说,一文不值,她希望时间飞逝。 “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此刻的她,三十分钟等于熬了三千年。铃声终于吹响它的号角,她飞快的跑出教室。同学们看着她,为她迅雷不及掩耳的离开,感到奇怪。 “课代表,试卷”班长朝她喊时,她早已经飞奔到了楼下。 “你帮个忙,收一下,谢谢.“她头也不回的大声对她说。 老人心细,为了不让老屋的尘土弄脏了沙发,于是把沙发套收起来,放到楼阁上,然而不知怎么就从楼上摔下来了。这是人们口中的第一种说法。 她赶到姥姥老屋时,听邻居老人这样说。 “都这么老了,还遭受这样的罪啊”。老人边说边流泪。 还有第二种说法是这样的。由于婆媳不合,儿子婆媳的不孝顺,媳妇的辱骂伤了老人的心,老人心痛,爬楼梯掉了下来。无论是哪一种说法,当敏君看到面前的一暮时,还是忍不住哭了出来,无声的哭泣。 赶到祖母家时,门口是关闭的,她推开房门,跑到楼上的房子,发现一片漆黑,摸索走到房间门口时,又陷入更黑的暗影中。 敏君自幼在这里住惯了,倒也不生疏,摸索着走到窗口,用力推开窗子。 “咯吱”一声,木头制的窗子半打开着,屋内钻进了一片亮光。 敏君打量这屋内的一切,只看到:“一片狼藉。”没有人影。 内心一慌乱,冲出了房间,嘴里叫到外婆。 没有回音。 她忘了她是怎么下楼的,当她看到她时,她睡在一张破木板支的床上,床上零零散散的堆放着杂物,她苍老的身体只占据了三分之一的位置。 床被摆放在狭窄的墙角,只有一个古老的脸盆架,孤单的摆在角落里。 往日的锅碗瓢盆奏出的音乐早已经随风溜走,往日的柴米油盐早已消散在老屋中,只剩下一个冷清的灶台,没有锅炉,勺子,甚至,没有水。 还有,一个被冷落在墙角的老人,一个从楼梯上摔伤的老人,孤零零的沉睡在她的老屋里。 陪伴她的,是永恒的孤寂,是心底的阵痛。 佝偻身躯、她轻轻的走到她的床头,蹲在旁边,用脸颊贴近了她苍老被疼痛折磨的脸庞。 脸是温热的,她又嗅到了她熟悉的味道,她花白的头发的味道,那是她记忆中的味道。 从她拥有记忆的时候,她便在这样的味道中成长。 很小很小的时候,她记得她头发的味道,是充满青草的香味,那时,她背着幼小的她,穿梭于树林间,拾捡蘑菇,树林的味道,就是她的味道。 过了很多年,她长大了,她却老了,不过身体仍然硬朗,她喜欢环绕在她的身后,时常嗅到她头发的味道,充满这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那时,很多人是用洗衣粉来洗头发,着在乡下很常见。 现在,她俯在她的发梢,只闻到汗水的味道,那是她熟悉的味道。 “外婆”,她轻声呼唤着她,仿佛母亲呼唤这婴儿。 她似乎听到了,模糊地看着她,起先,她分不清楚她是雪茜还是雪菲。 “我是敏君。”老人着才回过神来。 往后的日子,她回来看她,分别的时候总要紧紧的拥抱她,才肯离去,而她苍老的身影,停在村边的桥上,看着她离开,她却没有离开,躲在角落里,看着她转身,默默跟着她走到家去,才离开。 以前,她是一个需要她照顾的小孩子,现在,她仿佛成了她不放心的小孩子。 她记得她以前眼睛患有白内障的时候,她总是忧愁的坐在角落里,当她看见她时,虽看不清她是雪茜还是雪菲,可还是乐得合不拢嘴,给她留下世界上最慈祥的笑容,以及嘴里的那颗牙齿,和她一样历经风雨的牙齿。 她的眼睛旁边有一个浅浅的受伤印记,她天真的想:到下一辈子就凭着这个痕迹找到她的姥姥,她还要遇见她。 她的眼睛很漂亮,虽然年老了,两只眼睛依然漂亮。她的头发是花白的,她常常帮她梳理头发,掉落的头发被她抽藏起来,用蓝丝绢包起来,等想她的时候哪出来看看闻闻,那里又她身上最真实的气息。 她匆匆的抱了抱她,只听到一阵沉重的叹息,她踏着夜色,赶往学校。 第四十八章 就像风筝断了线 敏君沉溺在无声的悲苦中,现在,对她最好的两个人都不在她身边,一个永远消失在人海,一个生死相隔,让她彻底变成一个沉默的女孩子。 她背着书包,回到了熟悉的教室,可是心境却回不去了。 就在前一个星期,她还是世界上最幸运的女孩,可是,一切都像风筝断了线,再也找不到幸福的身影。 她没有问林君浩去了哪里,上次钱小冬就单独找她谈过话。 “彦君?”当敏君看到林彦君走进教室时,看到她左臂上别着一个黑色的物件,还是猜测到了什么。 林彦君超越同龄人一样的稳重,她无声无息的淡淡一笑,似乎是在告诉她:“我没事。” 敏君还是心底碎了一块,她太熟悉那种感觉了,就像是一个人被悲伤包围的太久,最后却云淡风轻的把它束之高阁在一旁,外面的人进不去,也无从安慰了解。 “冰玉呢?好久不见她的影子了?“彦君环顾一下教室,说道。 敏君也不知道怎么和彦君说冰玉的事情,她现在实在是太累太憔悴了,只想静静的咀嚼这苦涩的回忆。 “还有三个月就参加高考了。“敏君说,”你要调整好情绪。“ “你也是,敏君。” 两人淡淡而笑,便沉溺在各自的思绪里。 没有了君浩的生活,敏君的周围顿时变得安静了许多,不再有欢呼,但至少收获了片刻的宁静。 最后三个月,高三十班的同学无不披星戴月的奋力一博,就连平时的捣蛋大王苏子曦也渐渐收敛了一些。 “林君浩转学转到哪里了?“每天依然有匿名的信件放在敏君的桌子抽屉里。敏君却无力回应,也许是巨大的高考压力,让她的心思没有半点空闲,她偶尔会想起他,也只是习惯使然。 如果没有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那所有的喜欢最终都虚无缥缈,他喜欢她的时候,她却喜欢另一个人。 这样单纯的情愫,或许要在多年之后,伤痕累累的时候,才会恍然大悟,原来,曾经,也被纯洁的喜欢过。 当正拥有的时候,很少有人会感觉到自己是幸运儿。 时间过得飞快,没有往日的惊喜,只有无穷无尽的题海。倒计时开始,五天,四天,三天。。。。。。 离高考还差三天,彦君处理好母亲的后事不到三个月,看完考场后返回家中拿身份证,这时,她看见家里多了一个和他一样大的男孩子,他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 她从来不记得父母还有这个远方亲戚,平时亲戚除了礼节往来,也很少走动,更不用说眼前这个平板头的男孩了,正在她上楼的时候,厨房里走出一个身穿棕红色衣服的中年妇女,看打扮四十岁的样子,彦君问:“你是谁?“她平常是个很有礼貌的孩子,今天心里却莫名的不舒服,这时,父亲拿着烟袋走了出来:“她是小崔阿姨,以后留在这里了。“ “什么?“小彦如五雷轰顶般难受,自己的母亲才走了不到三个月,家中就多出来一个女人。 第四十九章 爱得太虔诚 伤到了灵魂 次日午后,敏君又来到了这座被称做世界文化遗产的丽江古城,这个早已来过无数次的地方,这里的水波依然温柔地让人心碎,从雪山上流淌下来的水,纯净而透明。这天是中秋节,三天的假期,敏君打算回丽江老家来看看。 她又来到许愿树下,想起了多年前她在这里写给他的一片心,被她挂在树枝上,他看到了吗?她不知道。 她让雕刻工把它刻在竹片上,她把它挂在那个挂满无数心愿的地方,上面写到: 在你眼中 文\/卓敏君 在你眼中,也许只是流年过往, 在我心中,却早已是沧海遗珠, 深情,情深,一场浮华,万世变迁。 谁吻你一世眼眸,谁拭你一世泪水, 谁伴你数载悲歌,谁为你辗转千年, 只为换你一世安然,一世深情, 如若,我有能量,我愿是你手中的拐仗, 在某个路口,等待你将我拾起, 而后伴你衰老佝偻的身躯, 慢慢前行在夕阳的余辉中...... 在你眼中,也许只是洁白天真, 在我心中,却早已是洗净繁华, 痴情,情痴,一场欢颜,万事寂静。 谁等待凡尘花开,谁淋湿一场夏雨, 谁平添秋风萧瑟,谁苍茫白色天地, 只为换你驻足停留,回眸一笑, 如若,我有能量,我愿是一盏心灯, 在某个转角,等待你将我拾起, 而伴你长行于茫茫黑夜, 在你手心迎接黎明前温柔的曙光..... 在你眼中,也许已是一世红颜, 在我心中,也许也是一生至爱, 相知,相惜,相爱,一世携手。 或许,在某个洒满阳光的清晨, 我会装做漫不经心,却悄悄凝望, 当你发现,我已消失在清亮的绿荫下, 如若,我有能量,我愿是你遗落的心情, 无影无踪,无迹可寻,无处安放, 却无时不在靠近你心灵最近的地方........ 两年前的雪茜,独自一个人,沿着爱人的足迹,沿着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去寻找一份纯净,去看看他走过的路,去看看雪山上流淌下的水。 每一次,当她不知道怎么去爱的时候,她就去看看水,让它告诉她答案。所有的一切,水都知道.现在她不知道该怎么走了,那就再看看水吧,它知道。 古镇还是那条古镇,古镇的夜色美得让人迷离,让人忧伤,一场繁华一长梦。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客栈上方的树枝时,照射到她的手掌心时,她还是感动了,有阳光的地方,就有希望。这么多年来,她有两个信仰,其中就是光明。就算黑夜再深,天总是会亮的,太阳总会出来的。 她在古城中找到了他曾经笑得最清澈的地方,他们一群人,爬到水边上方的高大树枝上,笑容璀璨的那一刻,让她回味无穷。 那年,她挥手告别了所有的“爱情”,拒绝了所有爱她的男孩子。 爱情对于她只有一次,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太遥远太奢侈的梦想,注定了她只能选择一个人默默独行于漫漫人生路。 第五十章 虚惊一场 周六,卓敏君补完课回家,走到家门口十米之外,却发现车库的大门明目张胆的开放着,为什么说明目张胆呢?车库里乱七八糟的堆着一堆要用到的大大小小的杂物,和整个高大上的房子格格不入,爱面子的家人怎么可能让它在在众目睽睽下呢? 敏君今日直接从车库走进家里,走到厨房,发现里面一个人也没有,刚想去二楼看看有没有人,刚要抬脚上楼梯,却顿住了。 “有点反常啊?”敏君心里琢磨到。 ”爸“,敏君勉强朝楼上叫了三声,却没有回音,她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刚好十二点半,应该下班回来了,可为什么没有回音?” 世间最难懂,是心灵;世间最简单,是心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灵成长史,你的心灵长成什么样子,你们还记得吗? 君浩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曾经他曾疯狂的向往自已是一条鱼。可惜他永远不可能是一条鱼,也没有像鱼一样游向天空的梦想。 敏君说:“我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的人生就是勇往直前。” 冰玉说:“我不想故作坚强,我的理想不过是,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而已。” “大哥,那是谁,怎么和你这么相像?”有一天,和她一起飙车的兄弟小米突然问道。 “你猜”,冰玉大声喊着街道那边的姑娘。可那个女孩子,她的妹妹,却没有朝她看一眼,奇怪的是,她拔起腿,溜掉了。 冰玉感觉什么地方不对劲,自己这个月来一直在忙着赚钱养家,又忙着照顾弟兄们,疏忽了妹妹清玉,很内疚,于是慌忙去追清玉,而清玉已经穿过街道,拐进胡同去了。 冰玉抄近路追上妹妹,只见她顺溜地爬上路旁的冬樱树,又腾地一跃而起,跳到了围墙上,这一飞冲天的举动差点吓晕了身旁的小米。 “这个女孩子,还真是够独特,追定了。”小米看着翻越围墙的冰玉,深思了起来,又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原来他早就发现他们的带头大哥是个女孩子,还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更要命的是,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他按捺住内心的激动,跟着她翻越围墙,追了上去。刚爬到树上,背后传来城管的呼啸声:“干什么?”说时迟那时快,他一个箭步跨到了围墙上。 “真人不露相啊。”冰玉吃了一惊,看着平时这个十分低调的男孩子,她曾还错觉的以为他徒有其表。 “小case."他说着含糊不清的英文,嘴角隐约里有一丝羞怯,但很快又挂上他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小米,你先回去吧。”冰玉犹疑了一下,对小米说到。 小米大大咧咧的性格并没有察觉到有什么异常,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我暂时不回去,我去打会球” “那好啊,到时短信联系。”冰玉背对着他挥挥手臂,头也不回的去追清玉了。 “清玉。”冰玉去追穿着白衬衫,蓝色棉布裙的清玉,她快步疾走,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冰玉百米冲刺的速度终于抵挡在她的前面,“为什么躲着我?”冰玉大惑不解的问道。 清玉只顾着低着头,长发在风中飞舞着,却并不凌乱。 “你问凌薇。”清玉低着头,没有再说话。 冰玉没有多问,她知道妹妹本来就是一个内秀少言的人。 “凌薇。”冰玉突然想起有几年没见姐姐了,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突然想起往事,一时百感交集。 这边冰玉刚离开,小米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喂,君浩。”电话那边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耳膜,天空似乎更加蔚蓝了,小米看着天空,条件反射似的感受卷土重来。 “回头见,冰玉。”小米对着远去的背影儿说到。 第五十一章 千纸鹤女孩 敏君看着水天一色的湛蓝大海,坐在椰子树下的一片绿荫里,她一只手枕着头,一手拿着一本书,把书挡在脸上方,细细品读着一句话:“有自觉才有自由,缺乏自觉,昏昏然,何有自由?” 耳边是哗哗的海水拍打沙滩的声音,她看到父母在沙滩远处拍照,哥哥以轩是摄影师。 时间一滴一滴的缓慢流逝,她看着眼前的一切,觉得这样的时光真好,缓慢舒适,没有考试,没有离别,真好。 天地有大美,她看着海面思考着,和同龄人比起来,她已经读了一些除课堂外的其它书,因此看待问题的时候,比较理性,但她始终还是个年轻孩子,还是缺乏对现实的真实体验,她活在一种不真实的世界里,那里只有鲜花的芳香,流水的灵动,那里是满满的少女心。 一只白色的大鸟从海面掠过身影,她看见以轩跟着鸟的身影在奔跑,在捕捉,而她只是懒洋洋的躺在沙滩上,想着心底的秘密。 “一只,两只,一千只。”敏君看着天空中掠过的海鸟,她的思绪突然回到高一的某一天。 那天,蓝色的桌布铺满整个教室,淡蓝色的窗帘被打成一个个漂亮的蝴蝶结,她刚打扫完教室,这时,夕阳的余晖洒落到教室里,给明亮整洁的教室投上一抹神秘的淡金色。 这时,她从课桌下轻轻拿出一个包装盒,把里面一个个粉色的千纸鹤倒在每一张课桌上,总共有一千对纸鹤,也就是两千只。 她看看手表,现在已经是六点整,这个时候教室里的同学都回家去了,老师们也差不多走了,她放心的把千纸鹤整齐的按相同的数量摆放在蓝色桌布上,然后重先清点一下数量,一只都不能少,一只都不能多,这个是他50多个小时,半个多月抽时间叠出来的心血,她小心翼翼的拿起,仿佛是捧着一只只粉色的,震动翅膀欲飞的小鸟一样。、 虽然教室里面外面一个人影都没有,她的心还是像小鹿乱撞一样,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好了,就是它们了,明天我就寄出去了。”她心里想着,那些千纸鹤会亲自落在他指尖,他一定会感动的。 她的左手手腕上随时系着一根红丝线,对于别人,那是再普通不过的丝线了,可对于她,却是一种心灵的信仰。 每次周末,她都要独自一人去爬一座山,山上有个寺院,她每次经过,都十分虔诚的拜完眼前的佛像,然后心里重复着同样一句话,“希望他一生一世平安。“然后一个小和尚便在她的手腕上系上一根红线,这虽然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但当时在敏君心里,却是一种信仰和寄托。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她在网上随意浏览灾区帖子,那时她的内心依旧单纯,当她看到灾区图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时,她遇见了改变她一生的那个人。 那年还在流行qq聊天,她正在浏览网页,忽然,电脑右下角,一个熟悉的小企鹅头像滴滴响起来。 她随手打开一看,一个陌生的男生头像亮着在跳动,点开一看,却发现是视频聊天,她慌忙用手关了聊天窗口,天知道,那时,她是一个多么害羞,没自信的女孩子呀。 那年敏君十八岁,那年,她的qq名叫遗忘的微笑,遗忘了而微笑,胜于记住了而悲伤。 至于她要遗忘什么,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现在尽量不再提起。 “陪我听首歌吧”,对话窗里弹出一句简短的话。 “戴上耳机”,因为当时她心情也不好,也带上了耳机。 她只听到耳机里流淌出一阵音乐,歌词唱道:“如果明天的路你不知道怎么走,就在我身边做我老婆好不好,如果你疲倦了外面的风风雨雨,就在我身边做我老婆好不好。” “谢谢你陪你我听歌。”屏幕那头的陌生人又发来一句。 她只是听着歌,想着她的伤心往事。没有回答。 “我叫小龙,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遗忘的微笑,你可以叫我小君。 “谢谢你,我今天心里很难过。”又发来一句。 看到他很难过的字眼,她回了一句。“不用谢,我也喜欢听歌。 “我现在心里有种火烧的感觉”他说道。 那时她心思单纯,不明白他说什么。 “那你多喝点水吧。” “恩恩,我喜欢喝冰红茶,请你一起喝吧”。说完,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水杯的图案。 就这样,她在一个悲伤的日子,遇见了一个爱喝冰红茶的悲伤男孩,只是,她的悲伤深入骨髓,而他的悲伤她却不在乎。 电脑右下方显示,离关机只有最后50秒的时间。 “拜拜,我下线了。”敏君随手打出几个字,然后电脑变成黑屏。黑屏里映照出敏君平静的脸庞,她随手看了看手机,心里想到:又混了一晚上的时间了。明天一定去图书馆,不玩电脑了,不上网了。 第五十二章 电脑那边的男孩 最近,哥哥的脾气总是很暴躁,总是和母亲发火,母亲也总不示弱,两虎相遇,必有一伤,夏熙龙不知道怎么去调节,只是看着旁边的女孩,哥哥的女友,希望她可以帮助,却不知道,天真的他怎么能猜到大人深不可测的心底。 夜深,夏熙龙总是听到母亲哭泣的声音,却不知道怎么办,看着天幕中亮晶晶的星星,是那么的明亮,却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每当这时,他总会想起一张熟悉的脸,一张遥不可及的脸。 “龙,这是我的录取通知书,现在我们又一个学校了。”冰儿挥舞着手臂中的纸张,在田埂上大声对他说,一转眼又消失在金黄色的麦田中,空留他一个人伫立在风中,茫然不知所措。 他傻了眼,坐在田埂上苦涩的笑。 “我已经不上学了,冰玉。”他苦涩的笑笑,心里说到。 “哎呀,你就真的是憨喃,我都打回转哒,你还冒搞圆。”他记得野炊那天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那天,阳光明媚,他们一群人在湘江边上野炊,她负责烧菜,他负责生火。 听她这么一说,他急得汗流,倒不是真急,面对自己的心上人,经过这样的奚落,他窘迫的愣在一旁。 只见她利落的把火点燃,雪白的双手将洗净的蔬菜倒入滚烫的锅中,升起团团热雾,掩盖住他的脸。她那双亮晶晶双眼似乎嵌满了水,清澈的快要荡漾出来。 他的心微微一动,心想这湘妹子虽有点蛮不讲理,却也十分可爱。 或许,就是那一刻心动,他在脑海中回想着往日的一幕幕,又看着家里一贫如洗的局面,百感交集。 离开,这是下定决心的了,他害怕看到母亲的泪。他要为她擦干眼泪。 而她呢?就交给时间老人吧。就交给缘分吧。 第五十三章 他们遇见对方的地方 他走到一座早已废弃的学校旁,他们遇见对方的地方。学校是一所废弃的医院改装的私立学校,学生是外地打工者,没有本地户口的外地人,课桌是破旧的,学生的笑声却不失童年的纯真,却又夹杂着过早浸透苦难的早熟。 她就是这样来到自己身边,那年,他们都很年轻。 那年十月中旬,她捧着父亲买给她的新书包,奔往城里的那个隐蔽的小学校。虽然隐蔽,还是被她父亲在万千招聘广告中搜寻到了,对于极需读书的孩子来说,哪里有机会,哪里就有希望。 “去某某学校。”她对司机说,因为怕迟到,造成不好的印象。 “某某学校。”司机迟疑了几秒,仿佛没听说过还有这样一所学校,最后还是说到:“就是那个走廊乌黑看不清路的学校么?” “你怎么知道?” “我听说的,学校设备简陋,在读的学生多半是不成器后在里面混日子的人群,或者是边缘人群。”司机说。 “边缘人群?”冰玉笑了笑,想到;“那里也许是个特别的地方。” 车到了,一所有点废旧的学校夹杂在城市角落里的角落里,是那么的容易被忽略。 但越是被遗弃的地方,往往是奇迹之地。是的,冰玉这样天真的想着。 学校看外观,像是一所废弃的就医院改造的,大门是禁闭的,侧门处有个小门,也是关闭着的,冰玉下意识的去敲了敲门,门开了。 “你好老师,我是来报道的。” “你就是新转学来的萧同学。”一个约莫30多岁的妇女说到,手里还拿着喂孩子的调羹。 “恩,老师。”冰玉回答。 “哦,那你往这里走,向前边往右边拐,上二楼就可以了。”妇女说到。 “好的,谢谢。‘冰玉望着眼前有点黑暗的角落,一直走过去,到了二楼,找到了教务处。 “丁咚”,轻轻的敲门声后,一张埋藏在报纸中的中年男人抬起头来。 “你是新来的同学吧,父母呢?怎么没来?,你看,这是我们为你准备的课本,你先准备下,下节课到六年级去找赵老师。”老师说到,他好像就是教导主任。 冰玉把个人简历递给他,很是高兴自己这么容易就有了这样一个机会,还没等他询问自己的情况,还没匆匆看了看简历,就同意她去读书,冰玉没有找学校读书的经验,认为这是老师看重她,于是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把书读好。 老师走了出去,冰玉一个人坐在桌子旁边备课。这时,一个年轻的身影从门口路过,冰玉无意一看,又低下头写起字来。 时间很快过去,冰玉拿着课本,自信的走进六年级教室。 “老师好。我是新来的学生。大家好。” 同学们异口同声的说:”你好。“,让她很是高兴,第一次有这么多人跟自己问好。 接下来便是上课了,她简单的作了自我介绍,也许是新面孔的魔力,大家都对她十分欢迎。 时间匆匆过,下课了,冰玉告别同学,来到办公室。刚才那位男老师说:“今天第一天上学。感觉如何?”冰玉很是开心,开心人生中的每一次开心的经历。 这时,门口又站着刚才看见的那位高高的男孩,冰玉对他笑了笑,原来,这里有这么帅气年轻的同学。 这些是她遇见他的那天经历,她告诉了他。而在他心里,他是这样遇见她的。 “这个女孩子有点特别。“他这样认为。她是那么的天真,她学习的样子很认真,和别的女孩子很不一样。 好奇心迫使他去了解眼前这个女孩子,她总是忘了带写作业的钢笔,她总问他借笔用。最重要的一点,她很爱笑,笑容那么纯真。 有一天,他进去她的空间,看到了关于她的一些信息,他被感动了,觉得一瞬间喜欢上了她。 “我有点喜欢你了。”后来他对她说。 后来,她离开学校时,她也说出了同样的话,简单却虔诚的一句话,两个人并走到了一起。 她是现实生活中第一次恋爱,而他也是。 “我等你。”他说。 后来,他等到了,却是等到了一颗伤痕累累的心,他爱她时,她不相信爱情,她的人生经历,让她伤了整个灵魂。 “爱得太用心,伤到了灵魂。“这是他在她空间里看到的一句话,如今真正感受到她曾经的绝望了。 物是人非,还好,我们都还是自己,我们却又不再是自己。 第五十四章 香魂断野地 黑暗一下子从背后袭来,迅速,她来不及思索。 腿上的肌肉撕裂,接着是腰部,太阳穴。她只看见一片血红,极度的撞击,她倒在湿地上,撕心的疼痛遍布身体。 她的手与其是慌乱的抓着什么,不如说是因疼痛而产生的痉挛。旧的恐惧还没消散,死神又加快了脚步,她被车子拖出了好远好远,。 眼泪,血液,泥土,雨水,雷声,她被丢入到一片混沌的空间,来不及分辨,她张开松弛的嘴,睁开布满血的双眼,那双眼曾经饱含多少善良深情,她没看见她想要看到的,只看见一片血红。 血红,她惊恐,平生经历过无数次大灾难,却唯独没有这一次害怕。 寒冷代替了疼痛,雨水冲刷了鲜红,寂静代替了惊恐,她不再挣扎,头沉沉的靠在地面上。 她最后一丝气息,消失。 最后一秒钟,她还在抗争,她的肢体语言告诉了他们一切,她的眼睛看着苍穹,显然她看不到,嘴角张着,双手沾满混杂血液的泥土。 那天是敏君接到中考成绩单后的一个星期天,她以为一切痛苦学业都结束了,可以开始疯玩了。在她被撞的同一时刻,敏君正在和同学在一起闲逛,并没有意识到她即将面临的危险。当她试了一件又一件衣服时,她并不知道,她最爱的人正在一次又一次寻找往哪儿走的路。 夕阳西下,老人拄着和她一样风烛残年的拐杖,一步一步像未知的方向缓缓移动。没有行人,没有风,有的只是脚下泥泞的土地,路没有尽头。 走过了无数个蜿蜒的小路,饶过无数个弯道,她的双脚渐渐无力了,她开始期待,先前胸中的怒火也渐渐平淡下来,她没有心思去想这些了,她只希望,有一辆车,可以带她走一段路程,她实在走不动了。 路旁有一块石头,她走过去,坐在上面等着车的出现,等啊等,车不多,但是对于她已经够了,看见车就等于看见了希望,她抬着拐杖招呼,可没有一辆车为她停下。因为她没有钱。 她掏出怀里最后两个值钱的东西,可还是没人愿意相信一个老人。她失望地坐下,刚要去吃那个梨,这时,一个好心人过来问她。 “你要去什么地方?”老人说了一个地名。 然后好心人把老人带上了车,她终于平静下来,不再慌张了。 “老人家,下车了,在前面就是了。”一直走啊走,不大一会儿,那个人对她说 她虽然不情愿地下车,因为怕又一次迷路。可最后她还是继续回到了她行走的路上,她顿时失去了希望。 母亲打电话告诉她:“你外婆又走丢了。” 敏君说了一句让她内疚一生的话:“别管她。”,她不是第一次走丢了,每次都是敏君主动找到,这次她真的想好好玩一下,于是,便丢了这一句话。 说完,她就后悔了,除了她之外,又有几个人真正用行动和爱去关心她的忧愁,她的悲伤,她的绝望,她的看不见,她的恐惧。连敏君也丢给老人这样一句话,老天终于忍不住哭泣了起来,大雨倾盆,似乎想要冲刷掉大地上最悲伤的一暮。 次日,敏君沿着路途去找她,乡间泥泞的销路上。除了一连串脚印,除了一路上寻找她苍老的容颜,她一直无暇顾忌周围的一切。 “外婆”,敏君千万遍呼唤这个词。 除了回声,她什么也没听到。 越走越担心,越担心越害怕,拐了无数个弯,路过无数条路,最后站在一个路口:“向左,向右?”。心里踟躇。 她从来没有来过这里,只能没有方向却有目的的寻找着。 昨夜的梦境还历历在目,“不会这样的?”敏君对自己这样说,眼泪却啪啪的落下。 “小姑娘,去哪儿?”停在路边的司机在车里对她喊到。 敏君看着天色已晚,路途不知还有多远,“也许姥姥在前面的小镇上等着一个人来找她。也许她没有分文,只有一根破旧的拐杖。” 一想到这里,她又慌了起来。想要联系,那时手里却没有通讯工具。 匆匆上了车,向一个未知的方向驶去。 不知过了多漫长的路途,敏君下了车,匆忙地在人群里寻找着她的身影。 那年,她十六岁。 当她看着姥姥躺在褥子里,脸上盖上了白布,她就再也不会跳了,跳累了也没有个怀抱了,疲倦了也没有怀抱睡觉了,饿了口馋了也没有水果糖吃了,最可怕的事,没人哭诉了,没人庇护了。再也看不到她的笑,再也摸不到她脸上的皱纹了。她想起最后一次帮她梳头发的时候,她记得她慈爱的笑容,脸上荡漾着快乐,她想不到,一个星期后,这笑容将成永远。 她是健康的老人,却无情的被夺走了生命。 她呆坐在那里,所有的人都哭了,就她一个人没有哭。表姐说:“外婆生前最疼你了,你尽一滴泪也没有。” 她多想申辩啊,可没有力气了,她看到她被众人放在木板上,直挺挺的躺在那里,不会动,只有纸钱被烧得飞舞起来。 她说:“外婆啊,那是你在说话吗?为何连纸钱都这般匆匆慌张,你生前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啊?你怎么忍受那痛苦,你疼吧?现在你终于不疼了,也终于不孤独了,你看啊,他们都来了,这个冷清了好久的房子终于充满人味了,可你在哪里啊?我好想你啊。” 她来到她的遗体前,那已是变了的样子,她的手指缩到袖子里去了,流了太多的血,她的身体收缩得越来越小了,她抓住外婆的手,是那么的僵硬,连她的怀抱也是那么僵硬,她痛得受不了了,以前多柔软多温暖的怀抱如今直戳进她的心脏,她也快死了,可又死不了,她多想一直抱着这个身体,可就要入棺了,这生平最后一次拥抱,再也不会有了,她没有惊叫,也没有大哭,她疼在心里,无力的看着她被抬入了里面。 她多想吻吻那最后的容颜,可是死相太残忍了,她无法正视那长补满血丝的眼睛,脸庞,嘴巴,她不敢细看,她害怕会痛苦一生,所以她没看她最后痛苦的脸,只是在远处看了那长模糊的脸,却刺清楚了她整个人生。 她看到这张脸,突然就想起了九年前外婆揭开外公的那张脸,那张脸是那么平静的闭上眼睛,这张脸却是那么的惨不忍睹。 可她永远记得,外婆慈祥的脸上衰老的皱纹依然在她的记忆中是那么的美丽,她手指的伤疤,她右眼睛上边的那一小条痕迹,她记得,她小小的脚,她伫立在风中孤单的拐杖,她的白发,她死后垂在胸口的脸,她已无力支撑,虽然她支撑起一个大家族八十六年。 风风雨雨的生活中,她哭泣过,她欢笑过,她绝望过,她经历了她的那个时代,她躲过了那场中国战乱的时期,她经过饥荒窘迫的年代,她见证过子女的过早夭折,惟独没有料到她最后的人生景象却是这般的萧瑟悲凉,她已踏入了人生之秋,她即将走到人生的尽头,可她还是没能如愿:安静的走完这一生。一场无比荒唐的车祸夺走了一个完美的人生,使她那样悲痛和绝望。 她仿佛看到了她最后的时光,她在脑海中想了千万遍,她是怎样的感到背后一阵恐惧与巨痛袭来,还是从眼前袭来,没有人知晓,没有人感觉得到,她是孤独的生,最后孤独的死。但人生的过程,却给多少人刻下了一辈子的爱戴与回忆。每个谈起她的人会为她哭。 那天,她看到一个年已古稀的老人流下了最让人难受的眼泪。 第五十五章 青春彻失语 “外婆走了,带着痛苦走了,她走的时候好痛,双目圆睁,头上伤痕累累,后脑一个大洞,右腿完全断了......带着好痛好痛的身体,好痛好痛的心就这样的走了..... 她好不情愿的就这样的离去,无奈的痛苦的离去.她死的前几分钟还忍受着饥饿,寒冷,极大的无助孤独,她不情愿的就这样的离去,无奈的痛苦的离去. 外婆走的时候竟没有一个人在她身边,她是被摩托车撞到的的,骑车的人走了,外婆生前还对敏君说,车是不会撞老人的,它会绕开,可外婆千万没有想到.......她会...... 外婆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在路上被撞到的,是不愿受大舅家的气而出走的,她身上没有一分钱,就着样慢慢的走着,弯着腰,手拄一根不是拐棍的长木板,当时天还在下着大雨,她就着样在雨中孤独无助的走着......突然从背后灾难一下子扑了上来......就着样痛苦,孤独,无助的走了....... 她不知道她被撞到的一刹那手到多大的疼痛,她在想些什么,她有没有力气去想,她又在期待着什么...... 敏君不懂,为什么老天要着样的对她,她是多么的善良,她在年轻的时候救助过穷人,帮助过多少人,老天为什么如此不公平,让她这么惨痛的离去......甚至在她最无助的时候,还这么孤独,她以前是多么的孤独啊. 她是多么的想活着,多么的渴望过上幸福的生活啊.她活着的时候,她常跟敏君说:“小君,我想活,我还要活到90多岁呢.''''她常对她说; “外婆,您一定可以的,您这么善良,您身体这么好,一定可以的,你一定可以活到100岁,我还要养你呢.''''每当这时,外婆就笑了.可她走了,就着么走了,她再也摸不到她那慈祥的面庞,在也听不到她叫她小君了,再也听不到她唱灯了.“外婆啊,我好想你啊,你在天堂里好吗?”敏君再心里呼喊到,没有人听得见。 “外婆,昨晚我又梦见你了,你还对我说:“我是被摩托撞死的,我现在在天上.....“,外婆,是真的吗?真的有天堂吗?你在那里好吗?还孤独吗?外婆,我好想你啊,你知道吗?我现在好爱学习,为了我自己,也为了你对我的期待,你活着的时候只知道唯一的一所大学:bj大学.我一定考上,外婆,你相信我.” “外婆,你知道吗?我好想你,你活着的时候,你的善良影响了我,你没在了,它将影响我的一生,虽然你一生善良,却死于人们的冷漠,如果那天稍微有好心人帮你,你就不会.......可外婆,我还是要学习你的善良,你的一切好.....我将把你的一却优秀品质延性续下去,外婆,你曾经跟我说过:你要活到96岁,可你86岁不幸走了,我帮你实现,我努力活到.外婆,我永远爱你...........爱你......爱你的小君.....” 这是她在网络上打上的一段文字,她一遍又一遍的听着周的音乐《外婆》,一遍又一遍回想那个可怕的场景,却不敢回看和她在一起的岁月,不敢看她的照片一眼,不敢去想她,只是一遍又一遍的流泪,她太年轻了,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一切。 她彻底走进了一个悲伤的世界,开始观看悲剧性的书籍,第一本悲剧性的书籍是红楼梦,她离那个欢快的她逐渐生疏了起来,她仿佛成了一团忧愁,进入了自己的心灵世界,那里,一片汪洋。 第五十六章 独自疗伤的日子(一) “谁是英语课代表?”敏君被一声男声打断,思绪回到现实中来. “我是.”敏君举了举手. 一位男同学走到她的座位,拿出一叠试卷说到:“这是你们班的英语试卷,今晚七点开始考试.” 英语课代表,也许这是敏君与外界的唯一主动交流的渠道,除了负责好这件事外,其他的事,在同学看来,一切好象与她与世隔绝般. 英语成绩,唯一让她展露的地方,关于她的其它事,就像迷雾森林一样,让人茫然不知. 她就一直这样静静的在学校里过着迎接高考生活,生活平静而安逸,似乎没有什么大风大浪,一切都是平静的,除了心底的小小角落里,总是开满着忧伤的花朵,弥漫了她的整个身心. 她不知道,正是那股忧伤,啃嗜着她稀薄单调的时光,时间流过了她的脸,落叶叹息一声飘落到地上,那时她还发觉不到.任时光荏苒,她还静止在回忆里,无法自拔. “一个人静默好吗?”角落里,彦君这样偷偷关注那位有史以来最沉默的女孩.“她是这么的安静,她孤单吗?”她这样为她想着,她想走进这个像湖水一样静默的女孩子,她始终不明白,最美丽的花季时光,她却开放在最孤单的角落. “嗨,中午一起吃饭.”彦君轻声对她说. 她点头微笑,结束了独行侠的日子.和她在一起的时光,风柔了,花香了,心里的痛有人分享了,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欢喜. 年少时候,两个朋友之间的距离有多近,它可以源于一声温暖的问候,就可以打开一个人的心灵. 友谊,多久没有滋润她早已干涸的心田,一次次伤害,让她害怕走进人群,而她,让她的心灵逐渐充盈起来. 有她的日子,笑颜盛开在她细白的脸上,她开始试图打开自己.每一次都是一种挑战,每一次都有她的鼓励. 美好的事情总是短暂的,也是破碎的.不谙时世的她,内心珍惜着这样一份友情,却总是放在心底,她的沉默,曾一度让彦君以为,她并不在乎这段友谊,曾一度让她们渐行渐远. 但她永远在她记忆了一个角落里,为她安置了一个位置,你,还在我的心底,第一次走进我心里的女孩. 彦君离开的那天,她甚至没有按礼节去车站送她.只在心里默默祝福,一次离别,直到多年之后,都不能相见. 不过,她坚信:一个放在心底的人,终有相见的那天,只是她们不知道,多年后的相见,她们会以哪句话问出口.最深沉的话语,总是与最简单的方式表露. 第五十七章 独自疗伤的日子二 林君浩走的那天,天空中飘下白色的雪花,大雪,并没有阻挡他留下的脚步。 她批着黑色的风衣,没有雨伞,在雪中奔向他走的方向,再真切的感情,都留不住一颗坚决要离开的心。 带走了她的梦,空留下一颗冰冷的心。 她慢慢地像家里走去,白茫茫苍茫一片。 “我不是漂亮的女孩,但希望你发现我内心的美丽。”敏君在湖蓝色的信笺上用荧光笔写下这样一行字迹,清秀工整,像一朵朵洁白素雅的小花,跃然开放在纸上,花香飘落在心湖中。 这是很多年前的记忆,那点心思,犹在心上。 “落叶随风将要去何方?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曾飞舞的声音,像天使的翅膀,划过我幸福的过往。”熟悉的旋律与歌词在耳边奏响,敏君在记忆里一遍遍温习着当初的自己,想要触动一下那个无人涉足的心灵领域。 ??记忆回到一年前的一个夜晚,在操场外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我喜欢你,喜欢你五年了。”只为一句不经意的告白,羞红了敏君水嫩的脸。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对不起,我以前没有认出你来。“林君浩说。”我以为你和她们一样,只是我生命里的过客,直到现在我才确定我。。。“ “我也喜欢你。”在心里酝酿好久的话终于还是没能说出口。一直到多年以后,她才大喊一声:“我也喜欢你,我喜欢你好久了。”只不过挪动了一个地点,不是在他跟前,而是在电脑屏幕前。 ???将一段纯真的感情埋藏的太久,并不会增长它的价值,有时,只会让它消逝。就像鲜花错过了美好的季节,它注定无法美丽的开放。 ??泪水淹没了她的脸,一直往下掉,就像她纯真的爱恋,一下子从心里坠落,无法复原。直到没有了踪迹,只留下无奈的叹息。 他离开的哪天,天空中飘落下白色的雪花,她想:一段纯百的爱情随风飘走了,漫天飞雪,像极了她的心。 放学后,她踩着白雪,被人踩过的白雪,匆匆地往有他的方向赶。 按响门铃时,她有片刻的期待:她希望他还在这里,在她看得见的他的地方。 ?直到身上的白雪化了一地,她才相信:他还是离开这个城市了,离开有她的地方。 ??看到房间内被她摔碎的玫瑰花,觉得它像极了自己。 “嘟————”电话铃声响起。 ??虽有千言万语,万般无奈,还是一句简单的问候:“你坐上车了?”分不清是雪是泪。湿了脸,她抛出一句:我等你两年,二十年也可以。 直到如今她还在佩服当初的勇气,真是天真到家。 电话挂断,一颗心也被狠狠地摔碎,懒得再去弯腰拾捡那些碎片。 第五十八章 不一样的寒假 这个寒假对于敏君,真是漫长了一些。 开学初,学校因为教学楼紧缺的情况,像附近的一所高中暂时借用了整个年级的教学楼,对于敏君来说,这是好事,不用触景生情,不用想起以往的点点滴滴,不用想起那个一头黝黑厚重,穿着长裙,跟在校草后面的那个熟悉身影,也不用想起当初疯狂泡吧的日子,去图书馆看书的日子。。。。。。 现在,可以换另外一条路线去上学,不用踩着曾经两人走过的脚印,甚至,可以避开曾经那些争风吃醋的人。 她们的童话已经结束,她的童话也结束。世界变得清净了。 只是偶尔,当她独自走过那一条吐满新芽的林荫小道时,她才发觉,刻意去忘记的事情,往往会事倍功半。 她为什么要特意去忘记呢?仔细想想,除了做了他几个月的冒牌女友,还是建立在“终结约定”的基础上,能有多么刻骨铭心呢?无非是遗憾罢了,她这样想着,遗憾她为什么从来没珍惜过和他在一起的时光,遗憾为什么她和他的心不在一个频率上。 他来的时候,她视而不见,他走近她,她慌忙逃离,他不得不离开时,她才恍然大悟。 “课代表,呆会的作业借我抄一下。”韩子曦骑着自行车从她身后飞快而过,她的长发轻轻扬起,她尽然会莫名其妙的希望奇迹在下一刻出现。 “丫头,快上车。”然后她奔跑到那个熟悉的自行车后座上,那是她的殊荣。她坐在后座上,顿时,阳光暖洋洋的洒满了林荫小道,一个身穿白色校服的男生正带着一个身穿白色百褶裙的女生飞快的向学校奔去。 “铃——”的一声,子曦又骑着自行车折返过来,她才发现,刚刚自己是在做白日梦,他的身影不会再出现了,永远不会了。 “敏君,我发现学校里通往外面有三条路,你猜是哪三条?”子曦调皮的说。 敏君哪有心思回答这些,她随便敷衍了一句:“正门一处,后门一处,其他就不知道了。”然后眼神又暗淡了下去。 子曦突然反应过来她是怎么回事,默默的去停好自行车,然后两人径直向教学楼走去。 今天是寒假收假的第一天,敏君仔细找到新的班级,按上个学期的座位,找到自己的座位,座位的第排,并没有看见冰玉的身影,彦君也还没来,她从书包里仔细拿出一张纯白的纸巾,把自己的座位擦拭了一遍,然后是冰玉的座位,在然后是敏君的。 一切准备就绪,望着人群越来越多,却没有见到熟悉的身影,于是,她沿着楼道找高三一班的教室,看见属于君浩的座位空落落的,心底更空了,也说不上是什么原因,就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从心里抽离了一番难受。 快到预备铃声响起时,敏捷才看到彦君气喘吁吁的从外面冲到教室门口,而冰玉似乎还没来到学校,作为副班长的冰玉,这时,早就应该在教室里收寒假作业了,但是,没有出现。 第五十九章 窗外的人脸 若水小镇,低矮的房子错综复杂的排列在一起,上面烈日当空,地面尘土飞扬,也许是刚刚飚过摩托车的缘故。 玉洁早猜到是姐姐回来了,母亲去外地几天,忙去开门。 玉结是萧父和继母的亲生女儿,冰玉和她不相上下的年龄,让她很久以前就明白了,父亲当初是怎么背叛母亲的,是怎么在母亲坐月子的时候认识继母的,随着玉洁的出现,事情已经显露了一半,她有时候,是怨恨他的父亲的,但更多的,是无奈的爱和期待。 她并不恨这个妹妹,她理解孩子的无辜,却无法原谅继母。 冰玉看了看继母没在家,就径直走进厨房,她舀起水缸里的水,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酷暑难耐的天气,云朵似乎都要融化掉。 “玉洁,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冰玉拍了拍自己满是尘土的短发问道。玉洁只是喊了一声姐姐,便关上了大门。 冰玉瞪着大眼睛看着妹妹,想听听她怎么说。玉洁一言不发,只是拿着手机在屏幕上划个不停。 “咚咚咚。”玻璃窗外,一个人脸正看着他两,然后秒速消失不见。冰玉只顾着看玉洁,什么也没看见。却潜意识的猜到了什么,可是什么也没多说。 “收拾行李,明天跟我去我那里玩几天。”冰玉突然说道。 “啊,这么快。还有三天才开学呢。”玉洁狡辩到。 玉洁慌乱的扫了一眼窗外,却意外地看到墙上镜子里的自己,脸红的怪异。玉洁的心更加忐忑不安了。 “姐,今晚吃鱼不,我去买点鱼。”玉洁慌乱的移出冰玉的视线,就像被偷窥的人移出监控区。 冰玉想跟上去,却什么也没有做。 玉洁挽着香菇头,穿着蓝色运动服,径直向门外走去,这是他看到的玉洁,一个未成年女孩子。他又朝窗那边望了望,虽然很警醒的望过去,却不小心对上了她的眼睛,距离不是很远,却发现那布满疑惑的眼睛,异常美丽。 他犹疑了一下,示意她可不可以出来一下。 “你又是谁?”他反问到。 “我是她姐姐,你不知道我妹妹是谁,你干嘛偷窥她?” “哦,不要误会啊,我是专程来找她的。” “找她什么事?” “这件事是秘密进行,时机到了,我自然会告诉你们。” “连当事人都保密嘛?” “差不多是这样。” “那我坚决不同意。”冰玉斩钉截铁的回答了他,不留遗地。内心里越发不解,自己女扮男装都被他一眼道破,里面肯定有隐情。 那人刚想解释说明,却又咽回去,离开了。 冰玉一直把那个人的言行举止,五官外貌记在心里,回去好调查调查他的来路。 冰玉回到屋里,看水缸里的水剩下不多了,便挑起水桶,到井里去打水,自来水也有,可她喝惯了井里的水,那是童年的味道。 “是冰玉吧,都这么大了。”镇里的人看见许久未见的冰玉,都纷纷向她打招呼。也难怪,冰玉打小就讨人喜欢,古灵精怪的性格,只是家庭变故,今夕不同往日,但冰玉依然乐观的笑对人生。 “冰玉,快毕业了吧?“一位同龄人问她。 “快了,高三下半年了。”冰玉爽快的答道,也不可以隐瞒什么。 冰玉把水倒进石缸里,又来回挑了几桶水,妹妹玉洁也提着鲫鱼回来了。 姐妹两人虽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却也冰释前嫌,相处得愉快,两人准备做酸辣鱼。 “爸爸去哪里了?” “哦,爸爸去邻村帮忙,听说是办喜事,估计几天才回来。”玉洁刮着鱼鳞说到。 “哦。” “妈妈去外婆家了,外婆的腿疾又犯了。”冰玉刚想问继母去哪了,却无论如何都叫不出妈妈两个字,玉洁替她回答了, “恩,对了,玉洁,你有没有发觉最近又什么人跟踪你?不要慌张啊,我只是猜测一下,你自己注意安全哦。”冰玉刮着姜问道。 “谁敢跟踪我啊,姐,你别开玩笑了。”玉洁挥舞着手里的死鱼,说到:“谁敢跟踪我多远,我把他甩多远。”玉洁伸出手臂,做了个投铅球的动作说到。 “你就吹吧,你。”冰玉笑笑说,内心里却相信妹妹有这份神力。 小时候,三个孩子蹲在湖边打水漂,只有玉洁一个人,可以丢得很远很远。 第六十章 蓝色的敏君 阳光洒在她细白的脸上,她觉得这样真好,每天在最纯洁的色彩下醒来,她仿佛又有了光和力量。她已渐渐学会坚强,虽然有时候,她会捧着双手,在暗夜里看着广袤星空静静祈祷,把心愿寄托到星星那里。星星离天空最近,她会在那里,听到她的祝福。她这样单纯的认为。 ????闭上双眼,手指间捧着一只白色的千纸鹤,她把一只载满心愿的纸鹤抛向了天空,就像把一枚银币抛向水中荡漾起涟漪一样,在抛出纸鹤的一刹那,也拨动起她心的旋律。?请捎去我的心愿,让她看到,让她听到。她是这样一个爱幻想,梦幻一般的精灵。 她的双眸中总是闪烁着清澈的眼神,长长的睫毛覆盖在那双黑色的眼湖上,弯弯的眉毛像淡瘦的柳叶一样挂在眉梢,她一笑脸蛋上会浮现淡淡的旋涡,她一微笑,仿佛时间停止了,精灵复活了。 ??这件事情一直持续了很久,直到她住了校。由于高三紧张的学习生活,加上学校离家里有点远,以及晚自习时间,敏君决定先住校吧,这是读书时代以来,第一次住校。 ????宿舍里有六个女孩,花样的年华,像一只只美丽的蜻蜓,刚要飞向湖面蜻蜓点水一番。?小霞,宿舍长,圆脸蛋,眼睛会说话的的女孩子,带着外地人口音,很是可爱,敏君看到她时的第一感觉。小雯,乖乖女,和自己一样乖巧的女孩子,大大的眼睛,雪白的毛衣,害羞的微笑,像天使一般的女孩子,这是敏君对雯最初的印象。最重要的是,还有彦君和冰玉。 “林彦君来了没有,听说她回家住,为什么不搬到学校住呢?“宿舍长小霞问到,她本属于六班,因住校的人数有点多,宿舍楼又紧缺,每个宿舍插入了些其他班的同学。 “因为家里的原因吧。“冰玉说。 ”彦君为了照顾母亲,在医院附近租了一个临时住处。“敏君说。”对了,冰玉,昨天你怎么没赶来学校,发生什么事了?“ 冰玉悄悄的对敏君耳语道:”改天和你说吧,大小姐。“她神秘的一笑。 至于冰玉为什么没赶到学校,是因为玉洁的事情,冰玉终于查出了那个神秘人的底细,一个普通的中学体育老师而已。至于他为什么老找妹妹玉洁,还搞得那么神秘,事情就有点蹊跷了。 “大哥,有什么事尽管说,兄弟们量力而行。”电话那头的小米对冰玉的说到。 “你啊,少给我添烦恼就可以了。”冰玉对依然有点青涩的小米说到。 “啊?冰哥?这么不相信兄弟我啊。”小米左思右想,想不出自己什么时候给冰玉惹了麻烦。 第六十一章 记忆移值室 自从上次碰到眼前的这位安静女士,他就情不自禁的想要认识她。 “你好,心月。”说这句话时,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阳光暖洋洋地洒在他的眉梢,眼睛上,他把双手放在眼前,眼前全是被太阳照射下浮现的血液般的红色,他时常去感受这个片段,想要回忆起什么,但都是徒劳。 他眼睛看着左边的这个女子,看她那么安静而美好,好像与世隔绝了一般,他突然痛苦的把脸埋在双手间,怕别人看见他裸露的脆弱。 记忆变了,他的性格依旧未变,他是一个外表阳光内心寂寞的人。 他一直“陪着”她坐到她起身合上书的那一刻。 “我也读完了。”他看着他离去的在背影说道。 他记得从去年开始,他把在记忆中她爱看的书都狂扫了一遍,以便有一天能和她一起聊聊天。 她安静的像一株幽兰,人走了,香气却溢在他的心间。 “林总,你的复审资料出来了,在医学界,这真是一件小概率事件。”主治医师张博闻说道。 “张主任,你再跟我仔细讲解一下,毕竟,这些术语太专业,我一时弄不明白。”平时从来都深藏不漏的林楚天对张主任说道。 “这个嘛,通俗的讲就是。。。。。。”张医师一边用两个橘子比喻到,林楚天才听明白一些。 “我想问的是,给我捐赠的人,记忆是否可以恢复?” “这个就要看那个人自己了,如果她的神经元中有促进记忆的记忆源,那有百分之三十的可能,如果病人执意要切断这段记忆,它就会受到一种阻碍和干扰,那恢复情况更难了。” “您的意思是,她故意要忘记这段记忆,只是不小心转移到我这里了。” “不好意思,根据医院的规定,我们不能透露病人的信息。难道你认识这位捐赠者?” “是的,他是我的前妻。” 张博闻的嘴巴张得比两个橘子还要大。 张博闻突然明白了什么,原先手术计划本来有两个的,最后却采用了备用计划,备用计划意味着捐赠者的大爱,她可以牺牲自己,来救治病人。 第六十二章 任性紫冰 密斯优餐厅,一个名副其实的火锅店。冰玉初次来到这个地方做兼职时,还以为是一个西餐厅。 冰玉利落的换上领班衣服,开始准备早会。 话说这冰玉运气实在好,直接晋级当上餐厅主管,还省略掉了半个月的实习期。这其中的缘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是瞄准工资来的,她最近急需一笔钱。作为真正的穷人,她也只能靠自己的微薄之力赚点生活费。 作为同样是穷苦人群的员工,对她非但没有嫉妒之心,反而对她另眼相看,李真真除外。 “今天是周末,客人比平日里多,大家手脚要快,解散。”健身操完毕,冰玉声音洪亮的说到。 大伙儿拍拍手,一股烟般解散开来,回到各自的岗位。 彦君擦洗着酒杯,身后被拍了一下。 “喂,迟到大王”冰玉拖着地说到,眼睛望着彦君笑着说。“今天又错过锻炼了。” “什么,冰主管?”彦君继续刷着瓶瓶罐罐,头也没抬的说到。心里却很慌乱。 “冰主管。”这时候,李真真出现了。 她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她太自负,虽然脸蛋漂亮得让全餐厅的女生惊叫,却无论如何都激不起她多看她一眼的兴趣。 她有她自己的秘密,才不会像那帮傻瓜们一样,被一个人的外貌所迷惑,她还是有分寸的。 “你是学生?”李真真问道。 “对呀。”她答道,依然没有热情。 “喔,挺能干呀,现在靠自己打工赚学费的学生已经很少了。” “她怎么知道自己打工是为了赚取学费?”她心里想着,却没有答话,继续做着工作,她怀疑自己有美女恐惧症,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个人不可靠。不是同类,靠边站。 她一时被凉在那里,心想:“这个孩子真是个闷头怪。”自己从来都是被追捧的对象,却被她干晾在一边。 “嘟嘟嘟”电话响起来了。彦君跑去接电话。 “你好,我找冰玉。”一个清脆的女声说到。 “请稍等。”她朝他喊道。“冰玉,有人找。” 她看着她吹着口哨,吊儿郎当的从她身旁走过。 “喂,敏君,怎么了?”她问道。 井然有序的做好自己一天的分内工作,彦君已然累得只想找个地儿躺下,她坐到餐厅的吧台上,打了个盹儿。 只隐隐约约的听到;“谢谢老大。”各种不同的声音在她旁边想起,现在已接近傍晚了,客人越发的多了起来,自己昨天没睡好,又碰上生理期,累得不行。 餐厅24小时营业,今天刚好轮到她上晚班,至于冰玉,她好像随时都在上晚班。也不知道她哪来这么多体力和耐力。 冰玉,彦君今晚守着吧台,快到12点时,两人眼皮累得直打架儿。 这时,在困倦中隐约看到一群人从大厅门口进来,个个浓妆艳抹,妖娆艳丽。其中还夹杂着一个温文尔雅的少年,与人群格格不入。 一个脚踩细高跟的白衣女子娇嗔到:“致远在哪里?”彦君看到眼前这个飘飘若仙,眉目清丽的女子,一时想到“飘飘惊鸿影”这句诗,想来也是好笑。自己爱读诗,每每看到好看的人儿,好看的景致,都忍不住在心里赞叹一翻。 “嗨,美少女”。少年对冰玉说到。“见过致远没?” 冰玉左顾又望,才发觉是在问自己。忙打到:“刚才还见过,这会应该在休息”。 “谢啦”少年快速飞过一句。 “王子,你怎么来了?”致远看着王子冰说到。 “我怎么不能来了?你看,谁来了?” 致远瞥了楼下一眼,方才明白过来。 第六十三章 奔跑的少年 记得那是他最喜欢的一节数学课,他的思绪还沉,溺于数字王国中时,一个汗流夹背的身影,匆匆落在他的书桌前,迅雷不及掩耳般,他还来不急回过神来,就被他拉拽着冲出门外。 他被大步的拽着往家跑,他分不清是跑还是在滚,气喘吁吁地往死里跑,来不急问清楚发生了什么。 一直到一个转角处,眼前的一幕,让他眼前一黑。 数几个人抬着一个木板,破旧的木板上躺着一个奄奄一熄的身体,他来不及看他最后一眼,只是在脑中播放着千万遍画面,数万个场景历历穿过身躯,像一把利剑,穿破了他的胸膛,击倒了本来就瘦弱的身躯,他哭了,没有声息的在心里 嚎啕大哭,母亲用双臂紧紧抱着他,想要为他减去悲痛,却救病复发,无力的倒在他更瘦弱的肩膀上。 哥哥背起母亲,飞快地向医院跑去。 欧阳子龙一直尾随着那沉沉的木板,不敢离开半步,不能离开半步,他相信哥哥强壮的身体,会挑起整个重担。年幼的身体,被现实逼迫的坚强起来,他挺起胸膛,踏着沉重的步子,像家里的方向走去。 “好男儿挺起胸膛做人。”这是父亲教悔哥哥的话,被他记在了心里。每一步都是那么的沉重,天空蓝得让人眩晕,阳光格外的刺眼,连小鸟的叫声都听着让人刺心,他挺起了胸膛,似乎坚强了许多,心底却涌动起一股暗流,淹没了整个身体。 那一年,他记得,路是那样那样的长,他仿佛走了一个世纪。他多么想路可以倒着走回去呀,回到那个阳光清亮的清晨,回到父亲还没走出家门的那段时光。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想把它封印住,那样,黑暗将不会布满他的天空,他这样幼稚却虔诚的想。 可是,时光,回得来么? 埋葬了父亲后,龙很长一段时间都郁郁寡欢,换了一个人似的,不再喜欢沉溺于孩子童年的天真幻想,不再喜欢见人就露出他那爽朗的微笑,更不再留恋学堂。 不知道什么原因,终是与学堂无缘,母亲万方劝告,他仍是让她深深失望了。 寂静时,他喜欢坐到父亲的坟头,和他谈谈心。他曾经多想和父亲认真的说说话啊,可每次都是不欢而散。 在他眼里,父亲是高大的,可却是难于接近的,讲不到几句话,就换来一阵咆哮,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听到父亲对自己的和蔼教诲,就像对待哥哥那样,可是,现在,一切终将破灭,他望着墙上贴满的奖状静静发呆,每次都可以联想到父亲那一张总是愁眉不展的脸,联想到父亲那颗猜不透的内心,想不通为什么总是得不到父亲的肯定。 可现在他不这样期待,他期待他重新活过来。可是,一切心愿都让他觉得自己可笑。 他被现实的残酷,揠苗助长般的助长大了,他觉得一切都是这么的可笑,连学堂也是这样。 一次次怀疑,一次次心酸,一次次折磨,让他相信:上天是不公平的。 他要寻找到最公正的天平,称出他最真实的分量,在父亲心目中的分量,除了上学,他力求一切做到最好,为了父亲。 繁重的农活让他的皮肤变得更黑,牙齿更白了,村里人都叫他“黑仔。”身体长得结实了,力气也大了,心力也在日愈顽强,一颗种子在他的心里发芽了,他开始想像哥哥一样,去外面闯荡一番了。 每次奔跑在山上,他总在猜想,山的另一边是什么?他的身影又将落在何方。抬头问天,天空一阵静默,只有初春的气候,散布点点新绿,更触动着那颗不安分的心灵。 “小伙子,过来一下。”一个厚重的男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才发觉,自己走神了好久,最近腿痛得厉害,思乡的心更迫切了些。 他约莫二十多岁,却看起来比一般的同龄人更老道些,更强壮一些。 那老男人的车莫名其妙的没油,正好停靠在工厂的正大门。 “呸,真是晦气。”老王粗鲁的吐了一口吐沫,骂天天不灵,骂娘娘不在,只好找保安帮忙推车。 保安林远又呼了几个保安过来,各个摩拳擦掌,准备推车。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车子终于堆出大门口,停在路边上。 “小伙子,不错嘛,多大了,跟我混,保证你吃香喝辣的。”老男人说到,口气像个土豪。 “多亏了大家一起推,我也没那么大力气。”子龙说到。 那人递给他一张名片,便去打电话找人来拖车。 子龙拿起名片瞅瞅,上面写到:某某建筑公司老总,联系电话,qq号码,地址一应俱全。 子龙把名片放进口袋里,摸摸肚子,才发觉他饿得前胸贴后背,肚子空空的什么也没有,饿得只咽口水,胃也开始疼痛,头也晕晕的,于是换班准备去做饭。 边做饭边打开公用电脑,打算兑昨晚买的大乐透,双色球,打开网页,发现又挂掉了,每天坚持买四块钱的彩票,总会碰上运气的,穷也穷怕了。顺便加了那人的qq号码,又随便加了几个异性的号码,整天守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连个女孩子也见不到。 那个可爱的小企鹅头像跳了跳,验证通过,网名:遗忘的微笑。还不错。看看再说。 第六十四章 第二印象 密斯优餐厅,午夜,冰玉站在吧台后,疲倦的只打盹。 突然,听到几个欢笑的声音穿过耳膜,是几个妙龄女郎,身材在尖细的高跟鞋上妖绕妩媚,夸张的短裙,变换的眼影,血红的口红,嘴里吐出的烟圈儿,无不让冰玉看花了眼。 她们一直摇曳着身姿,朝吧台走来。 “帅哥,陪我们去喝一杯。”一个看似慵懒却妖艳的女子对男主管说到。 冰玉等待他将会怎么处理,他却应对自如的和她们聊得甚欢,还请她们喝酒,果然不是什么好鸟,她狠狠的想到,自己平时最讨厌这些女人了。 这时候,餐厅外传来一阵飙车的声音,打破了夜的宁静,飙车声突然停了下来,大厅内陆陆续续走出四个人来。哐当哐当的响声敲着地面,顶神一看,那群人各自提着一面大刀,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足以把冰玉吓晕。 “来两打啤酒,”其中一个浑身臃肿,短脖短腿的男人对着冰玉说到。 另一个细高瘦弱的男人对她吐着烟圈,她被呛得眼睛酸,只等着主管来应付这种场面,自己一个高中生,又是一个未见过世面的丫头,第一次上夜班就遇到这种情景,吓得手心冒汗。 “再不来我就完了。” “请到那边坐。”女老板递给他们一人一根香烟,请她们到了包间。还赠送了几瓶好酒。 冰玉这时才安静下来。这时耳边传来一个声音:“今晚你就先回去,我帮你看着。” 是男主管,对,该死的他,脸庞上还被落了一个大大的唇印,邪恶的朝她笑笑。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冰玉没好气的说,还怪刚刚他去了哪里儿生气。 “我的学生证”,这时,他递给她自己的学生证,才发觉他也是个高中生,又看了一眼学生证,才发觉他的学校离自己的学校不是很远。 她没有多问,只是说:“那红姐那边怎么应付,万一开除我?” “没事,我帮你应付。”说完,开了一瓶酒,自己喝了起来。 “他到底是什么人,怎么可以在餐厅里这么随意。” “你随意,我干了。”他喝完了一整瓶酒。 想起了今晚这么晦气,这么累,她换上了自己的衣服,一条浅色牛仔裤,运动鞋,简单的白t恤,蹬上自行车,回家去了。 第六十五章 记忆移植的后果(一) 上次和主治医生聊了一个下午后,林楚天按照医院后续的恢复方案,每天专门找一个固定的时间疏通自己多出来的那一部分记忆。这样不但有助于修养身心,还可以通过仪器记录他在拥有第二个记忆时,脑电波的运行数据,有助于医生解决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特例事件。 他慢慢的闭上眼睛,内心随着舒缓的音乐慢慢起伏,这时,另一幅画面占据了他此刻身处的画面。 那画面清晰无比,如果画面里的人不是一个女人,那简直就是他自己的人生一样,清晰的画面感缓缓打开: 经过化妆师一阵精心打扮后,她变成了一个美丽动人的新娘,雪白的婚纱披在她的身上,她的心灵似乎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洁白的心境。她开心的笑了,很多年没有这样轻松的笑了,如果他在自己的面前,自己一定露出最美的微笑,可惜他没能来。 现在她终于明白,有些人,一个转身,便是一辈子,永不相见。 她想起很多年前,她差点可以成为他的新娘,她的妻子,可怎奈情深缘浅。 她湿了眼,透露出她心底的真正秘密。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想起了《镜中的安娜》那首吉他音乐,想起了那个流浪的男孩,她看着自己的外表鲜艳夺目,内心悲伤无助,在这场即将到来的盛大婚礼背后,交换的不是真心,而是金钱与地位,财富与虚荣。 那天,她多想走上前去,可她始终没有勇气,她叫林楚天帮他要个他的号码,他随便说了号码搪塞了她,她也没生气。 婚车马上就要到了,这场即将震惊全市的婚礼,在她看来,却是一场出卖自由与灵魂的赌博。 她害怕了,差点站立不住,母亲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优雅的一笑,强颜欢笑又重先堆在脸上。 “白心月,这是你吗?”白心月看着镜中的自己说到。 “如今家道中落,应该为家业着想。” “白心月,你该自强自立,而不是做别人的依附品。”两个声音都想冲破世俗压力,但也只是想在心里。 “人生在世,哪能事事如意。”白心月想。 “白小姐,好羡慕你,才子佳人,天生一对。”一位女客人说。 “白小姐,恭喜恭喜。”客人陆续向白家道喜,却不知这背后巨大的压力与纠结。 白家一度辉煌,而今如此落魄,白父不得不委屈女儿嫁给许伊。 许伊是何许人也,白心月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说过。白心月想起小时候的那个梦:她穿着漂亮的婚纱,成为最美丽的新娘,身旁是她的白马王子。 而如今,新郎是什么样子也不曾见过。 “婚车来了。”有人说,白心月闭上眼睛。 那年那天那时,林楚天,悲痛欲绝。 友人们出席朋友的婚礼,新娘很漂亮,新郎很英俊,有人幸福,就有人断肠。 “好吧,我们一起走过失恋。”白心月发了个简讯给林楚天,林楚天没有回短信。 同是天涯痴情人,同为天下断肠人。 “跟我走。”林楚天拉住白心月的手。 这时,舒缓的音乐停下,林楚天睁开眼睛,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分不清他是他自己,还是他是白心月。 第六十六章 记忆移植的后果(二) 林楚天又播放了一遍刚才的那首轻音乐,设置成单曲循环,他缓缓的再次闭上眼睛。记忆的画面打开: 一大片玫瑰花瓣洒在那一对新婚夫妻的洁白婚纱和黑西装上,当白心月看到新娘那优雅温柔的笑容是后,她简直感动得要哭了。 但还是忍回去了,她脑里突然浮现出多年前的新娘,当时也是这般的优雅温柔,她的初恋喜欢她,而现在新娘和她的初恋并未走到一起,而是分别牵着另一个人步入了婚姻。她觉得,上帝真是技艺精湛,它眨眨眼,人们的爱恨便消失得灰飞烟灭了。 虽然她的男友坐在她的身旁和她一起用餐,和她一起看这场美伦美奂的婚礼,可她还是从心底涌出一股忧伤来。 他夹给她很多菜,她口里吃着他夹的才,吃下去却仿佛是堵在心口了,吃下去的菜,此刻突然感觉是咽了一块快石头。 她坐在这堆熟悉却陌生的人之间,她们的形象映入了她的眼帘,她仔细回想,却总也想不到她和她们曾经共同经历过什么,她心就酸了,若没有她的男朋友在场,她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想尽快逃离这看似热闹却孤独的场合,她站了起来,向他们打了招呼,就和男朋友离开了。 她又恢复到了那种单调而又绝望的生活工作中去了,尽管她每天都尽力发挥她的创造力,想要从这乏味的工作中创造出一点点乐趣来,但却以失落而告终。 她想换一种工作试试,毕竟还这么年轻,总不能因为一点工资把自己束缚在此处。可她不能这样做,至少现在不能这样做,她舍不得她的爱情。爱情,让倔强的心灵不得不低下她那高贵的头颅。 回到家里,家里来了很多亲朋,她打个招呼便回房间了,这时,她进来了,她觉得她是来搅乱了,哪壶不开偏提哪壶,她想逃,但往哪逃呢。 她看到张着血喷大口的女人说到:“按两头占的话,心月,虚数就快28岁了,该嫁了。” 白心月没有回答她,只是按着太阳穴好让自己原本就乱的思绪停下来。她不过刚满25岁,是个结婚的年龄段,可不能因为年龄而结婚吧,她听她讲话已不是两三年了,她也习惯她的无稽之谈了,她思索到:“眼前的这个女人,每天不看电视,更不用说是看书了,她最大的兴趣是张罗着把她女儿物色她满意的女婿,见到一个她中意的,她一开口便询问别人的家底。 她偶尔会想起那个男孩子,不过只是偶尔,她已经好久没见到他了,她现在有一大堆处理不完的事情,她每天一大早不得不六点起床,六点半到达公司。 每天看到不同的面孔,每天穿梭过不同的大街,每天洒下相似的汗水。“ 林楚天在白心月的记忆里,努力打捞着自己,一个一个久违的记忆,又重先浮出水面。 第六十七章 记忆移植的后果三 待客人陆续走后,她进了屋,抬头看墙上滴答作响的秒钟一圈圈转个不停,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了,窗户上结着一层薄薄的水汽,她伸出涂满玫瑰色指甲的双手,在窗户上优雅的画出一片片雪花简化图,雪花片刻就化为一串串潮湿的水流瞬间落下,窗户仿佛像一个美丽的托盘,把残余的水滴紧紧吸附在上面,如同她此刻内心瞬间忽然闪现的希望与落空一样清澈透明。 在窗口停顿了片刻,她拉上了象牙色白的窗帘,隔断了外边那一片冰冷的世界,回归到自己的小世界里来,绣着大朵大朵水红牡丹的红色旗袍,在水绿色叶片的陪衬下,愈发显得娇艳无比,就像她此刻的妆容,美艳的与四周的环境格格不入。四周一片黯淡,除了衣橱上那个显目的大红喜字,她坐到了梳妆台前,用剪刀把刺啦作响的红烛芯略微剪短了些,屋子里更静了。方才端详起镜中自己的脸,突然觉得一脸陌生,于是,她拿出化妆棉和卸妆液,一片片轻柔的把混合着各类化学成分的妆容去掉,先是眼睛,鼻梁,脸颊,最后是那两片娇艳的红唇,一一把它们清理干净后,镜面中浮现出一张素雅亲切的脸,只是头发还在盘着,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头发从发胶,彩带,发夹混杂的境地中解放出来,顿时,瀑布般的长发披散在肩上,一直垂到胸前那一制备人工绣活的蜻蜓图案上面。 她在反光镜里看了看时钟,快一点钟了,看来不用等他了,直接梳洗睡了吧,她走进浴室,浴室里顿时水雾弥漫,狭小的浴室让她感觉呼吸不过来,于是匆匆冲了个澡,早早的穿上白色棉布睡裙,上床睡去了。 人是躺下了,一天的疲倦却未引起她的睡意,她辗转反侧,难于入眠,心里大概是失落透了。一大地热泪从她的左眼角流出,流在红色枕头,可片刻工夫,那泪痕却消失不见了。 她静静的闭着眼睛,内心里却如同翻江倒水一般。 “这就是我的洞房花烛夜?”她细细想:“一个人?” 她不快的从床上坐起,拿出手机拨打了他的号码。 “您好,你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电话那头传来这样的回音。 突然,手机震动起来,她接起手机,只听见他温柔的在电话领一端说道:“小会回来。” “是他。”她略微放了心,心想他没事就好,只是电话那头传来的嘈杂声让她有点小失落。 新婚之夜,也会穿插孤独的插曲,虽然这屋里屋外,还有她的“父母”及其小叔子。 一道门,两个世界,一个喧嚣,一个安静。 她本想走出卧室,去阳台上透透气,可那片刻的宁静却被横在客厅里的一张床阻隔断了,她知道他的亲戚们就睡在客厅里的一张临时安装的床上,至于她的婆婆和公公,估计就在一墙之隔的另一间。 她被困在了门角,没有扭动门把手。 这时,门外响起了轻微开锁的声音。 是他回来了。 她有点生气,却不表现出来,这似乎不符合她往常一贯心直口快的风格。 今天是新婚,她是懂得的。 他静悄悄的走进卧室,对她笑了笑,也许是太疲倦的缘故,他抱着她,不知不觉的睡着了,也没说什么让她期待的话,那毕竟是电视里才有的剧情,生活跟电视里的情节是不一样的。 她期待的浪漫新婚,她期待的温馨话语,就这样被黑夜吞没了。没有什么,平淡得如同平凡的每一天一样,可对于她那样的人来说,爱情,新婚,是多么珍贵的一件事情啊。 次日,二人早早便起了床,新郎似乎忙着去结算昨天没办完的婚车钱,留下她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原本性格拘束害羞的她便迟迟呆在卧室里,迟迟不肯出去。 外边纷纷扬扬的雪花,仿佛飘进了她的心里。 “新婚第一天,第二天,他都没在自己身边。”白心月心里这样想着,年岁渐增,她也多了一分成熟,不去计较的太多。只是这样一个美好的场景,只能与雪花为伴了,她换上新衣,不禁又回想起自己的青春年华来,那一场像雪一样纯白无暇的青春年华,却也孤单的有些可悲。 第六十八章 青青子衿 萧父一心想生个儿子,到第三个女孩子出世的时候,终于绝望的选择了自杀,作为长女的萧冰玉,终于改邪归正,浪子回头。 萧冰玉是萧父与第一任妻子的双胞胎女儿,萧清玉是她的亲妹妹,而凌薇是萧父与后妻的女儿。萧父的重婚,自杀,已经给冰玉当头一棒,而后母不顾情分,萧父一死,葬礼一完,就恩将仇报,将她与妹妹赶出门外,冰玉四处求亲戚收留她们姐妹两人,却不料家家窗门紧掩,冰玉突然觉得人生只不过是南柯一梦,从此行为举止都像个假小子,女扮男装起来,男孩子会的她基本一学就会,朋友都夸她义薄云天,想拜她为大哥。可她是个女孩儿,不能做大哥,如果让他们发现了她是个女孩子,她怎么在男人堆里混下去,因此她怀揣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决心,瞒天过海,收了小弟,做了大哥。那年,她十七岁。 妹妹清玉只小冰玉几分钟的时间,十七岁的清玉已明眸皓齿,亭亭玉立,美貌丝毫不逊于姐姐冰玉。 敏君回到熟悉的城市,先把米西送回家里让家人照看,自己飞快的蹬上自行车,朝打工的餐厅密斯优跑去,还好,车流还很少。 她停好自行车,飞快的换上工作服,跑到办公室去签到,这时,几排同事已经站得整整齐齐,开始做热身操了,她飞红着脸跑进队伍里,冰玉站在最前面,指挥着整个队形。 卓父是那种瘦弱体型的人,学生时代啃得一肚子文史书,说话时,时不时引经据典一下,卓母是那种从农村小妇人到城市打工族的女性一族,她们烧得一手好菜,也拼得了职场。她们在日复一日的奔波中逐渐领悟了生活二字,生活无非就是要足够多的钱,钱,钱。 卓敏君便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着,到后来逐渐演变为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着。 “重男轻女。”敏君到现在还记得姥姥口里的这句话,那也许是自己人生路上,第一次有人为自己了的处境打抱不平。 小时候体会不到,年岁越大,便越发清晰了。 “敏君,收拾碗筷去。”卓父催促着,还给话加上了作料,“女孩子家不要懒,不要好吃懒做。” 敏君麻利的收拾残羹冷炙,听到后边的话时,心里很不服气,“还没开始做事,就给自己贴上了懒惰的标签。”,心里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不过,她心却不计较这些,只管把事做完。 “还没回来?”姥姥扒拉着落地窗,时不时瞅瞅窗外的小道。 “快了,姥姥,别急。“敏君把姥姥拉回客厅的沙发上坐着,老人却执拗的站在窗户旁等女儿回来。 敏君看着姥姥白内障的眼睛里,白雾似乎又添多了些,白茫茫的一片,遮挡着老人的视线,但老人的心里比谁都明白,亮堂。 女儿终于是平安到家了,老人终于舒了口气。 年近高三了,老人还在敏君家里养着住着,敏君每天放学回家,都拉着老人聊天散步,日子过得倒也快乐,老人的微笑对于敏君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因此紧张的高三也变得不那么压抑了。 今晚周五,没有晚自习。傍晚,敏君帮姥姥拉好窗帘,打完蚊子,就按开台灯,准备复习。 “哗”的一声,一个紫色信封从语文课本里飘到在地上。 敏君开始没注意,随后定睛一看,发现白天那封忘记打开的信件。 “是谁还会在这样繁忙的日子里,给自己写信呢?”她想了一下,好像应该没有什么人。 “敏君,展信佳。” 信的开头,清清秀秀的落下了她的名字。 她遐想了几分钟,心里欢快的飘过一个小思绪,“难道是他?怪不得今天中午他在教室里问自己借自行车?”自己好心的把自行车借给他,却没料到他尽然会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带着自己的同桌夏天飞奔而去,那个气啊,难道是道歉?” 可是,心里却让她大跌眼镜的写到:“今晚有空没?八点教室见。” 敏君左思右想,“今天不是愚人节啊?此人是谁?潜水潜得这么厉害。” 敏君继续往下读,让她想去的理由是她看到有林子衿三个字眼。 敏君利落的梳妆打扮了一下,心里吐出了一口气,向学校走去。 虽然是周五,教室里零零散散的坐着些人,有埋头苦干的人,有吹牛聊天的人,“他在哪里?” 自己正要四处寻找他的身影问个清楚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这是陆川送给你的。”说话的人正是林子衿。 “啊,明明是你的落笔。”敏君有一丝失落的问道。 “哦,陆川可能不太好意思吧。”林子衿说到。 “哦。”敏君一时有点尴尬。 “你们聊着,我先走了。”那边夏天正朝着林子衿打招呼。 林子衿笑笑,离去了。 敏君手里捧着陆川送给自己的礼物,眼神的余光却朝林子衿离去的方向望去,当然,是那么的小心翼翼。 “林子衿。”敏君失落的走到窗户边,看着操场上有说有笑的夏天和林子衿,眼睛湿润了起来。 不知道自己是有心,还是无意。手一滑,水晶模型掉到楼下的阳台上,洒落一地,清脆瓦解的声音打破了夜的沉静。 敏君来不及去抓住它,只留下一片闪着月色的薰衣草及玻璃碎片。 敏君看着远处,发着呆。却没有看到楼下,拾捡碎片的陆川。 约莫过了半个钟头,陆川没有出现在教室里,敏君也倦了想离开。 却无意间在楼道里碰上了林子衿。“你不是和夏天回家了吗?“敏君想问,却憋在心里。 林子衿似乎没有看到上一台阶的敏君,看上去很生气的样子,猛地朝垃圾桶踢了一下,也不在乎他的形象。 敏君吓得愣在那里,子衿抬头看到了她,走到她身边,说到:“不关你的事,早点回家吧。” 这是他离她最近的一次谈话。 她吓得内心砰砰乱跳。 第六十九章 新生报到 时光转眼即逝,新生报到的那天,她乘坐着从昆明开往瑞丽的卧铺车踏进新的土地,车子带着她以及其他的乘客饶过无数个弯,翻山越岭,眼前的绿色渐渐填满了她的双眼,“这里的树木可真漂亮,可真多啊。”她心里想着,对前方的路途充满了期待,高考的失利,让她痛苦,但这一路上奇形怪状的各色树木,让她暂时忘却了烦恼。 她坐在卧铺床上,拉开车上的蓝色小窗帘,向未曾看到过的新世界望去,这里真的与别处完全不同。 天渐渐下起了小雨,树木更青翠了,车子内前方的一对情侣手牵着手听着音乐,让敏君一阵羡慕,想起自己那一场悄无声息的暗恋,想起《似水年华》那部电视剧,平添了一点小小的忧愁。 “芒市”,两个红色的大字刻在一块大石头上,映入了她的眼帘,她便知道,她到了另一片天地。 她还没来得及细细欣赏这片土地,雨便越发下得大了起来,乘客们纷纷从车的储存箱里拖出自己的行李箱,纷纷走向各自的旅途。清颜撑开伞,拖着行李箱准备去找学校。 眼看眼前的人一个个走远,她鼓了鼓气,对自己说:“以后,自己一个人在外地生活,可要加油哦。” 出租车司机用她不太熟悉的口音和她交谈,绿色的出租车载着她开往学校,雨停了,眼前出现一大排叫不出名字的林荫小道,约莫有五十米长,后来她才知道那是棕榈树,两旁道路上已站满了陆陆续续的新同学,或是老同学。 一条红色和横幅上面写着“欢迎新同学“几个大字,她在同学的帮助下找到了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报完了到。她便拿着行李尾随学长去找宿舍。 她再一次走过那一片青翠的棕榈树,枝叶粗壮的扎根与地下,枝叶繁茂地延伸到天空中,两排的树枝相拥在一起,形成了一条巨大的树林隧道。 走过树林,一片湖水映入眼帘,一条曲曲折折的小石路通向湖面上的白色亭子,湖面上莲花朵朵盛开在青灰色的天幕下。 “又要下雨了?我们抄近路,往这边走。”学长说。 她跟着学长饶过一片低矮的房屋,穿过青石小道,穿过园子,来到通往西校区的大路上,大路边长满叫不出名字的大树,左右布满各种特色小商店,一直到路的尽头,又交错着另一条大路,似乎是主街道,两旁整齐的排列着高大的棕榈树。 “前方就是了。”学长说。 “谢谢你。”她宛尔一笑,说到。 随后,她拖着大大的行李箱,来到了住宿处。 这里一片狼籍,不,这里应该是处在施工作业中。 敏君并不失望,她曾在书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她初来乍到,新鲜的环境冲淡了往日的忧愁,她满怀信心的迎接大学时光的来临。 初次来到这个学校,所有的中文系女同学一同住在西校区的一所大教室里,大约有三十多张床位,清颜并没有被眼前的强大阵势吓坏,她整理好床铺,躺倒在上面想:“这下可热闹了。” 俗话说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床铺彼此靠近的同学,自然就三五成群的坐到一起聊天。 “你是哪里的?” “滕冲。” “哦,真巧,我们是同乡。”话匣子便打开了,大家有说有笑,更多的是对新生活的期待。 她们虽然来自四面八方,五湖四海,但大家都经历过高考的洗礼,“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大家相聚在一个学校里,相聚在同一个大宿舍里,证明彼此有缘。 人生最美是初见,大家第一次遇见,都不知道彼此的过往,都彼此生疏,因此也都彼此敞开笑容。因为陌生,所以亲切。 敏君更是将一切当作人生的礼物。来到学校的前一天,她听着陈楚生的《有没有人告诉你》,思念那一个永远没有说出爱恋的人,她在qq空间上写上了一句话:“你是什么是由上帝的天赋注定,而你成为什么则是你献给上帝的礼物。”,而这,成为她新一轮的追求。 第七十章 蚂蚁之乡 躺在大树旁的草地上,双手枕着头,闭上眼睛,感受风的轻柔,草地上暖洋洋的,是太阳赐给的光芒,就这样懒洋洋的躺着,感受人生的清闲,渐渐地睁开双眼,蓝天白云投入眼帘,还有那金秋的枝杆,一切凑成这里美好的一切。敏君和一水躺在学校边上的草地上。 享受了片刻的悠闲,敏君就被烈日晒得不行了,忙起身撑开小花伞,刚去拿伞,就被眼前的景象下了一大跳。 “一水,这伞怎么这么招蚂蚁啊?怎么这么多蚂蚁?”敏君嘀咕着说,一水正眯着眼睛,带着耳麦听歌,也没听到她说什么。 敏君不慌不乱的抖落了伞上的蚂蚁,用手指戳戳地上躺着的一水。 “一水,快起来。” 一水装作没听到,继续沉溺在歌声里。 敏君只得帮她拍拍爬到运动鞋上的蚂蚁,头发上,到处都是它们的小小的身影。 “这里应该叫蚂蚁之乡。”敏君指着草坪说到。 一水被敏君拍得不耐烦,睁开眼睛问道:“干嘛啊?” “蚂蚁”,敏君用手指指指地面,嘴里吐出“蚂蚁”两个字。 “啊,什么?”一水突地站起来。拍拍身上,好像爬满了蚂蚁。“别吓我啊,颜颜。哪有蚂蚁?” “蚂蚁洞,无数个小蚂蚁洞,带上眼镜,看见了没?”敏君扒开低矮的草丛,指着地面。 “恐怖啊,我的妈呀。”一水吓得直跳出草丛。 “真遗憾,在家乡的时候,草地又不让人坐,这儿这么多草地,又被蚂蚁大军占领,悲催啦。”敏君说着。 “什么?种草不让人趟,那不如改种仙人掌?”刘一水狠狠的说到。 “这么有才啊,一水,我们中文系就靠你了。”敏君打趣道。 “我么?君君,你也不怕闪了舌头。” “此话怎么说,一水?” “我们学校有三大派,外语系,体育系,加上我们中文系,外语系部长含笑,中文系部长樱尚,体育系部长星月,还有各派系副部长,个个都是精英,个个都神秘莫测。”一水含着冰棍说到。 “啊,打探得这么仔细啊?”敏君扇着扇子说到。“真热啊,我都快化掉了,一水,我们找个凉快的地儿坐坐。 她俩撑开伞,躲避着烈日,虽说夏天已经走远了,秋天已经到来了一个多月了,这里还是热气逼人,两个都是极爱美的女生,也怕再晒黑了脸,加上军训的暴晒,雪上加霜,那就无脸对镜了。 这学校不大,但绝对是个奇妙的地方,有悠长的林荫大道贯穿校园,错落有致的石子路铺满狭长小道,有温柔的水波醉倒在荷花塘里,有大片大片挺拔,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竹林在疯长,有湿热的水气弥漫在整个空气里,有数不清的花鸟虫鱼,还有看不见的美好信仰,聚集在这里,敏君也是醉了,醉倒在青春的灿烂里,如痴如醉。 移步到篮球场,一群快乐的男生正在打着篮球,她俩坐在石登上看了一会儿,只是这一会儿的时间。就让她爱上了这里。 大片大片的落叶在柔风的吹拂下,缓缓飞舞在湛蓝的天空下,耳畔有风,吹醒了被高考折磨得憔悴的灵魂。自然之子,万物之灵,将睁开眼睛,细细欣赏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一切才刚刚开始,她将会面临什么样的人生,她满心期待着,却又寂静无声,只是在心里开出许多青春之花,淡然欢喜。暂时忘却了烦恼。 第七十一章 冰玉的大学 来到学校也有好长时间了,有时候却不知道要做点什么,冰玉被这种无聊的日子折磨着。 从高中那段紧张的日子一下跨越到这么轻松无聊的日子,她突然有点不知所措,这里,有美丽的香樟树,四处散发着香气,可是,她无心欣赏这些,生活的重担压在她的身上,让她喘不过气。她要照顾好家人,无论是两个妹妹,还是可恶的继母。 当然,她偶尔也会想起高中时候的学长,李卓俊奇。他在她心中,永远如同他的名字一样,是那么的优秀独特。 她的美貌是全系公认的,但这并不影响她继续做一个我行我素的自由人。她在大学里给自己定了三不原则:不谈恋爱,不拉帮结派,不打架。首先第一条,就让舍友闻而色变,谁不想乘着青春年华,大好时光,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呢? “冰玉的感情生活,一直是个谜。”怪不得,后来,她的舍友都这么说。冰玉一改往常的生活作风,她勤工俭学,除了上课学习,时间基本用在做大学生志愿者,课外打工挣钱。“嗨,同学,你好。”正埋头整理鞋带的冰玉一抬头,只见前方站着一个全身身穿白色运动服的高大男生,他给她的第一映像,就是白色耐克运动服套装很干净,“你是?”冰玉秒看了他一秒,又低下头整理她的鞋带,下一秒随即说:“同学,让一下。”然后抬起脚就要走。“我见过你,在开学典礼上。”男生看到她张嘴对自己说话,尽愣了一秒,呆在原地,说不出话来,然后目光看着她蓝色的身影消失在绿荫中,他嘴角微微上扬,心里道:“这个女孩真漂亮。”“冰玉,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位同学是谁呀?”同学小敏在路上遇到冰玉,正好看到他俩聊天的画面,明知故问的问她。“没注意,没看清他长啥样,不知道耶。”“不是吧。”小敏吃惊的看着眼前这个眼神冷艳的漂亮的女孩,同样是漂亮女孩子,她性格为什么就这么冷啊?“小–敏”,直到她听到远处有人大声的喊她一起去逛街,她才略微从冰玉的倩影上离开,“世间竟有这样惊艳的女孩子,我一个女孩子看着都觉得漂亮,哎,羡慕嫉妒不恨,要是我长成她这样,我做梦都会笑醒。”小敏跟冰玉挥手道别,冰玉一个人向宿舍走去,今天下午只有一节选修课,刚好有时间出去找点事情做,顺便帮妹妹们积攒点学费。冰玉从心里深深吐出一口气,然后又气定神闲的上宿舍楼,不了解她情况的人,羡慕的看着她靓丽的身影,只有她心底清楚。她承受着怎样的苦楚和悲伤,每当她难受的时光,一个熟悉的名字就会出现在她脑海中,她微微一笑,向生活大步走去。一个人无论环境上有多寒酸,经济上有多贫乏,只要心底有一个心上人,就会有一股积极向上的力量牵引着她的心,向上吧,少年! 第七十二章 有一个美丽的地方 敏君来到这个陌生的环境,并不感到十分陌生,相反,满眼满心都是新的,从高考繁琐的日子的脱离到这个新的环境里,一种新鲜感油然而生。 校园不大,有一条铺满绿茵的小道,敏君每次路过,都满心欢喜。校园墙角又一株绿色的含羞草,每次路过,都要去摸一摸含羞草,指尖刚一碰到含羞草,羽毛状的叶子并合拢起来,敏君于是又给它起了更一个名字“心心相映”。 现在正是初秋季节,淡黄色的树叶在风中摇曳着金色的铃铛,天空是湛蓝的背景,放眼望去,就像一副美丽的画面,也难怪,在她这样一个年龄。看什么事物都是美丽的,但美丽是短暂的,感伤却是扑面而来的风,敏君的心底透过一阵刺痛,来自灵魂深处的刺痛。 “你在天堂还好吗?那里没有孤独,没有冷漠吧,“敏君想着,突然肩膀被拍了一下,愣过神来,原来是同桌,同桌是一个长发清秀的女孩,“走,去图书馆借书”。敏君对书的狂热不是一般,一听到书,立马爽口答应:“let''s go”。学校图书馆虽然不大,学习环境却是一等一的好,图书馆被一大片高大的绿树包围,仿佛置身在绿色的森林氧吧里。她俩穿过坐满莘莘学子的阅览室,径直来到进入二楼的图书借阅室,很有默契的共同走到文学借阅室。心照不宣,异口同声的说到:“我俩来读书比赛,从这排开始,等毕业的时候,看谁能把图书馆的书读完一半。”敏君想都没想,就用吹牛的口气说到:“好的呀,这个我喜欢。”敏君在心里还暗暗发誓,这个图书馆里一定会出现一位女作家,然后想想三年后,功成名就的样子,越想越开心,越想动力越十足。“你借了什么?”敏君看着同桌手中拿着一本《似水年华》光看书名,就稀奇的不得了,“看完我俩交换着看吧?”“没问题”,同桌答。“呆会去吃撒撇嘛”敏君说,“就知道吃,都胖成小猪了,你这个小吃货。”敏君边听边看着自己日益肥胖的身材,心里想到:“反正也没看,胖就胖吧”,说着两人哼着“让我们红尘做伴,活的潇潇洒洒,吃得白白胖胖”,两人,两个马尾辫,扬长而去! 第七十三章 未寄出的信一 林楚天打开尘封已久的日记本,读到:“傻瓜,你知不知道,我开始有一点喜欢你了,从我知道你的傻气时,你像个孩子一样,傻傻的说我是你的最爱,傻傻的为我喝醉,傻傻的跟我聊天,傻傻的为我担心,傻傻地……小傻瓜,我写首“诗“送给你吧:纯纯的爱–献给我的纯白男孩,树影下的光线明了又暗,天空中的云彩飘来又走,而那像雪一样纯白的少年,依旧枕着双手徘徊在树下,凝望那亦远亦近的爱神。地上的流水啊流了远去,天上的月亮啊圆了又缺,而那像落叶一样失落的少年,依旧在心中追逐那遥远的梦,依恋那种心醉亦心碎的幸福。虚无的时间啊嘀嗒嘀嗒流,交错的空间啊切换又错落,而那像清泉一样纯净的少年,依旧在饮那满腔的柔情之酒,回味那遥远的幸福和苦难,哦,像雪一样纯白的少年。你在做什么呢?我突然很想你,是朋友的那种想念,你知不知道,前一天我内心有一点喜欢上了你,因为你单纯,可爱,笨笨的,这是你给我的感觉,后一天我就骗你说我有男朋友了。实际上我没有,我拒绝你是因为我们俩不合适。你的世界太纯朴太美好,我照顾不了你,我的世界太过无奈,事实上我什么经历都没有,可我却是世界上最惆怅的女孩,我有太多的忧愁你不了解,你永远也不会了解,我们内心的差距有多大,你知道不?你放手的那刻,我很难过,因为没有人像你这样爱我,从来没有,从来没有,你我的照片,我会珍藏一辈子,我在内心的一个角落珍藏你,谢谢你爱过我!“林楚天双脚踏着落叶,突然起风了,叶子在他身后飞舞了起来,他感到由内到外的一种凄凉,还有些许清冷,他一直往前走。到了一家小吃店,他随意点了一份甜糯的汤圆,想给苦涩的自己增加一点甜,却越发苦涩了,有些人有些事,只有等真正失去不可挽回得那一天,才能真正明白它曾经的美!“心月“,林楚天回想起和她在一起的那些美好时光,不禁潸然泪下,他记得他只哭过三次,一次是结婚的那天,那天他打好西装领带,兴高采烈的去迎娶她的新娘,整个结婚过程中,他都在照顾她,他哭了,终于结婚了,当他拿起话筒说出誓言“我愿意“时,他哭了,他不知道白心月是怎么想的,只看到眼前的她一脸微笑的站在他面前,有点不真实。像他这样经历复杂的男人,是不会明白当时内心像雪一样纯白的心月的,他的脑海里只有他自己,他,终于在他和前女友分手后的一年时间里,迅速结婚了,而白心月,当时却是一个单纯不谙世事的女孩,真真正正简简单单,直奔着爱情结婚的女孩子!爱情有时候,可以暂时蒙蔽人的双眼,甚至是心灵,白心月就像上街买菜一样随意,看着自己中意的,就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却不知道,从她结婚的那天起,她的命运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结婚只是一天,结婚的后果却是一生!并且,这一忏悔,用尽半生。 第七十四章 未寄出的信二 除了林楚天,真正知道白心月的人少之又少,白心月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工人家庭,十二岁时并随父母搬到一个新的地方开始新生活,童年的亲朋好友也渐渐的接触少了,因此性格越发变得安静起来,也没见过什么世面,从第一次见到林楚天的时候,并无好感,林楚天和她在同一个公司,同一个办公室,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一回生,二回熟,慢慢就讲起话来。 “白心月,记得等下帮我的资料带下来。”白月心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同事,也不好说同意,也不好说拒绝,看在他平时三番四次帮助自己的份上,随意打了个ok的手势。这一天,他们二人都被留在办公室里加班,公司要做一个广告策划方案,她负责写文稿,他负责准备明天新的招聘计划,一天到晚,两人都顾不上吃一顿饭,这是一家私人企业,上班时间接近变态,早上八点准时打卡,中午只有半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早上六点左右下班,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上写的劳动者权益法,但当时两人都很年轻,一个只想好好做好眼前的工作,一个也好像没啥追求,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并没有抱怨太多!当时钟敲响到晚上10点钟,两人才发现肚子饥肠辘辘,并约着一起去随便吃点什么。 这是林楚天第一次近看白心月,弯弯的睫毛,水灵灵的眼睛透着灵气,那是与世俗不同的气质,忽儿有点心动。而白心月,全程只顾着低头吃饭,一句话也没多说。林楚天打量着她,她扎着长长的马尾,眼神是他从来没见过的清澈和干净,她皮肤白皙的如同月牙一般,她的手上没有多余的配饰,是那么的安静的一个人。而他就不一样了,他从小内心里就有一团火在燃烧,喜欢惹事生非,静不过三秒钟,他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觉得心口有一团火在燃烧,他没有表现出来,只是顺着她的话题说下去,而她也并不多话,整个气氛异常的安静,他发现她总是习惯沉默,他越发对他好奇。两人吃完饭,他为她打了一辆车,目送她离去了,而他,沿着大道,一个人慢慢走在城市的霓虹灯下。 他来自遥远的山区,看着眼前繁华的城市,尽然有一丝醉了,可能是喝酒的缘故,刚才他一个人喝了好几瓶酒,白心月喝水,他也没强求,他什么样的女孩没见过呢,这个女孩,真是一股清流!他一直朝他租住的小区走去。 这时,一阵熟悉的旋律响起来,想都不用想,他便知道是谁打过来的,他想都不想,就按掉了电话!此时的白心月早已进入了甜蜜的梦乡,毕竟加班了一整天,也累了。 第二天,他早早起床上班,第一个早早到办公室,还为心月带了一份豆浆油条,白心月这一天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梳着干净利落的马尾辫,从外形上来看,外人根本看不出来她外在是个干练的女孩子,内在却温柔的像孩子的心灵一样,外表干练,内在柔弱,她时常听母亲说过,一个人的外在形象非常重要,没有人会通过你邋遢的外表去发现你的内心,而她是个里外一致的人,喜欢随性自在,今早母亲硬是强求她穿上漂亮的连衣裙和精致的高跟鞋,她小鹿乱撞的走进办公室,这还是自己第一次穿高跟鞋,走起路来跌跌撞撞的,林楚天看了看她一眼,立马发现了她的不自然,只能假装没看见,把头埋在双手里,偷偷笑着尽量不让她发现,他发现她今早走路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好像一步步踏进他心里。白心月看看旁边都没有豆浆,只有自己的桌上有,心想除了对面的林楚天,没有人会帮自己带早点,它环顾一下四周,发现每个人都在专注做自己的事情,偷偷把早点推给了他。林楚天一脸懵逼,这个女孩太见外了吧。想当初,满世界的女孩子为他买早点,为他送水之类的,如今他主动去做这件事,感觉还蛮有新鲜感。 这时,他看见老板走到白心月旁边,手里拿着一叠厚厚的资料,丢给她说,今天早上之前把它复印一份给我,这老板身材瘦高,穿着一套与他身材服帖的银色西装,皮肤白净,看背影你会觉得他一表人才,但从正面看,未免有点吓人,他一只眼睛是微微闭着的,仔细一看,会发现他的双眼根本看不清任何东西,一看他正脸就知道是那种人狠话不多的角色,他方向感极好,凭着感觉走到复印机旁。 “你就是上周新来的员工?”他问她,他正面没看着她。“是的”白心月忙答道。“把这份资料打印给我”。他用手指敲敲拿在他左手里的文件,白心月忙接了过去,用非常不自然的动作去打开复印机,正面复印好了,但反面就有点不好弄了,白心月用余光喵了一眼站在身旁的老板,内心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天哪,又复印反了,自己从来没接触过,虽然复印如此简单的事情,却被自己搞砸了,老板咳嗽了一声,她感到她的工作怕是要丢了,反反复复复印三四次,都弄错了。 这时,天降神兵,林楚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迅速移到她前面,只见他非常迅速的把纸张重先放进打印机,不到三秒种的功夫,一张双面的资料就打印出来了。老板压根没反映过来到底是谁打印的,走后之是淡淡的说了一句:“这位新同事,业务还不熟练啊。”白心月以为瞒天过海,总算过了面见老板的第一关,但听到老板一句:“小天,以后你要多带带她。”吓得赶紧伸了伸舌头,这老板的眼睛虽然看不见,心里却是雪亮雪亮的。对于电脑还是其他机械操作,自己简直就是白痴啊。 她在林楚天的帮助下,把剩下的资料复印完,领班又给她下发了新任务,今天之内公司的宣传专栏由她负责,主编今早刚好请假,她需要完成五篇稿子。这可是她最擅长的,可她是个初来乍到的人,对公司经营理念完全不熟悉,这时,一大沓资料被放在她眼前,”小白,这是公司的相关资料,务必读完,才可以写好你的专栏,白心月心里暗自叹了口气,这么厚,看来今晚又得加班了。小白小白的称呼她,伤害性不大,侮辱性很强,林楚天这个时候正好出去了,没看见其他女同事这样称呼白心月。白心月骨子里善良单纯,并没有想到这么深。可她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个张口就叫她小白的人,前一久才和自己的男朋友成功蹬掉了一个新员工,她用不动声色的职场套路来淘汰掉一个又一个初入茅庐的新手。 第七十五章 未寄出的信三 周末,正当林楚天怀着十二分热情去找白心月一起去赏雪时,打电话给她,她却没接,那时候还没出现微信抖音这样的全民交流软件,他只干巴巴的收到一句简短的短信。“今天有事。” 他也回了一句短信给她:“今天下雪,雪花好美“,他扬起头去感受到飞舞到脸上的雪花,此刻只想约她一同出来看雪。 而白心月早早去儿童收容所了。她今天又为孩子带来了许多好吃的,甚至还有图画书,她为孩子们整理好床铺,又用毛巾为他们擦拭了一遍脸蛋,孩子们乐得像花儿一样微笑。 白心月忙累了,在为孩子打扫房间时,看到门后有一面镜子,于是在镜中随意整理了一下头发,正打算出门,却隐约听到了窗外传来”叽叽喳喳“的孩子声。 打开门,往外一看,自己倒吃了一惊。 门外齐刷刷的站着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两个小女孩。 “小月姐姐。”没等她回过神来,短发女孩率先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袋零食。 “来,送给你。”知道小月姐姐爱吃坚果,甜食。”短发女孩爽快的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呀?”她捧着她的小脑袋问她,她心里有点感动,别看小女孩平时大大咧咧的性格,心可真细心啊。 第一站,儿童福利院结束,白心月正在内心思忖着呆会先回家,还是去找林楚天,因为她发现她的诺基亚手机已经塞满了短信,而她只回了四个字,未免太不礼貌了。 “手机空间不足,未能显示信短信。”她用冻得发红的手打开手机收件箱,删除了一条又一条不太重要的信息,终于接收到了信息,这次却不是林楚天发的,她的内心瑟瑟发抖,慌忙把手机关了机。 而林楚天一直等到天黑都没有收到她的一个电话,甚至是短信,这时,他的手机想了起来,是玲玲的,他接了电话,只见那头说道:“这一久,你跑到哪里去了?电话也不接。”,他听到这个无数次想念的声音,却忍住没有说多余的客套话,只是冷冷的回了一句:“当初不是你让我走么?”,电话那头没有了声音。 林楚天挂了电话,捧起雪捏了一个雪球,狠狠的打在前方的雪地上,今年的雪格外大,今天更是如此,他看着雪印呆了几秒中,雪印就被新雪覆盖了。他不是没想过回去找她符合,只是他的性格不允许,自尊不允许,何况,他遇到了比她更好的女孩. 林楚天经历过一次感情失败,曾经柔软的内心竟生出了一副凯甲,不轻易让人走进他的内心,当然,白心月算是一个例外,至于为什么,他自己也没想清楚,可能这就是新鲜感吧。 第七十六章 凋零的青春 第一次生离死别,是婆婆车祸去世时,那时,她格外的平静,平静的让众人不解。 “这个人真没良心啊。别人哭得那么伤心”,她却连一滴眼泪也没有。这次也一样,这次面对的是她的好朋友。这次没有几个人认识她,所以她只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站在外面。 她看到人群中唯一哭泣的老人,她好像是彦君的姑妈,她巨大的哭声打破了宁静的灵堂,她的侄女是年纪轻轻便去世了,按她们那个地方的传统,是没有资格进入祖坟的,现在刚好是丧葬制度的改革时期,遗体只能被火化,她安静的躺在一个黄色的盒子里,她看着她是那么的小,而她活着的时候是多么的活泼爱笑,她静静的躺在哪里,已听不到外界任何声音,她们被隔在生与死的两端。 她是学校的一名可爱的老师,与病魔斗争了很多年,她现在走了,全校同事来送她最后一面,校长致辞:“林彦君,生于1987年,卒于2019年。。。。。。是一个优秀的人民教师。”短短的几句话便概括了她苦难的一生。 敏君似乎听到有个老同学在抹眼泪,强忍的情绪,不觉也落了泪,偷偷擦拭掉了。心里感慨万千,其实人的一生就是如此短暂,生老病死,人人都要经历。 在面对死亡这个巨大的命题时,人才会真正意义上的清醒,平时是麻木的,20岁时,以为大把大把的时光在前方等着,认为我可以改变这个世界,等过了30岁,才发现,其实真正的青春就那么十年,爱过了伤过了,青春并散场了。 就像年少时,彦君曾经常说:“我希望从今天起,不要再流泪了,不为情哭,不为情伤,不为情痴,只是单纯的活着,只是简简单单的看着阳光,就幸福了。” 时间让单纯的心灵变得日渐成熟,让少女多愁善感的梦变得云淡风轻,生活呀,你什么也没有给她,却又夺走了她的母亲,她的父亲,她的心灵,夺走了她的生命,如果生命可以再来一次,她一定不会选择那么悲伤。 “秀秀”敏君听到耳边响起一个低沉的男声,这个小名好久没人叫了,自从彦君活着的时候,她说过她要为自己改一个名字,叫朋友不要叫她以前的名字,我们就叫她彦君,可她永远是秀秀。 “你是?”敏君问。 “原来,她真的走了。”他抽泣着低声说道。 敏君曾经听过彦君提过一个男孩子,莫非就是他。 “原来他记得你,真好,秀秀。”敏君再心里说道,情绪尽量控制的不失分寸。 也许,世界上每一个平凡的人,曾经都被守候过吧。 有过,还有什么遗憾呢? 你来过一阵子,我却记得你一生。 如果终极命运终是消失再这个世上,那爱已经让生命定格再永恒的瞬间。 “你是敏君吗?”男生问。 “是的。”敏君决定告诉他事情的真相。 “这是我写给彦君的日记本,我已经珍藏十年了。” “为什么以前不送给她?” “我不敢。” 敏君竟一时语塞,哽咽在心里,原来,世界上竟然有和自己一样胆小的人。 敏君曾经也为一个男孩子写过两本笔记本的学习资料,也偷偷在日记本上写满那个人的名字,但是,却从未说出口,这种年少的自卑,让他们留下了永久的遗憾,却也让遗憾升华为永恒。 我爱过你,偷偷的追随过你。 曾经,你的影子无处不在,在教室里,在篮球场上,甚至在你站在我身后的任何地方,我就是能感受到你在哪里。我偷偷爱过你,独自欢喜,独自悲伤。 而你,对于我,什么也不知道。 “为什么不珍藏一辈子呢?”敏君问。 “想过,希望把日记本烧给她,但不知道她看不看得到。”他苦笑一笑,“人死如灯灭,看不到了。” “为什么告诉我这些?”敏君问。 “我们是一类人。”他答。 殡仪馆远处升起浓浓的烟雾,气味随风扑鼻而来,让人心情沉重。 人的一生,到最后是什么,不过是一缕烟。 “咳咳”他咳嗽了一声说道。“其实,我也知道你的故事。” “别开玩笑,我能有什么故事。” “我最好的朋友认识你。” “谁?” “当初看他追你追得死去活来,而你却无动于衷,而你喜欢另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敏君自以为内心的这个小秘密会永远沉默在心底,却不小心,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你读日记便知道了。” “这是你们的秘密啊?” “这不是秘密,这是一代人的青春。” 第七十七章 未寄出的信四 那天白心月终于说出口:''''如果你做我哥哥多好.''''林楚天没震惊,他很平静.因为他心里也这样想过,他没有理由怪她.只不过今天她终于说出口.痛吗?他也不知道,他没感觉了,他束手无力.他不知道怎么做了,他傻了. 真正爱一个人是不离不弃的,他和她都有各自的想法,看来不是爱.他尊重她的选择,毕竟,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他祝她幸福.那他怎么办? “你为我想过吗?你要自由,我支持你.你要听从内心的声音,我也支持你,你要做什么,我都支持你.你要追求一番事业,我也可以和你一起努力.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这么纯洁的爱,也这般容易被摧残.”白心月在心里问自己。 “以后这么长的人生,你又让我一个人走,你怎么忍心,你怎么忍心让我因为你离家出走.我不走是不行了.我什么都不懂,我该出去受点苦,让我清醒,我不能一辈子走不出一个情字.一辈子活在你的影响下.也许我过得太''''幸福''''了,是该受苦的时候了.”她内心思考他不爱的原因,也许两个世界的人永远不可能走进对方的内心。 他多么希望她说一句,再苦再累他们一起走,可她没有说.他要听她亲口说,他想说可还是没有说出口,既然她如此不珍惜,他又怎么不失望. 而对他,白心月只后悔一件事,在我们订婚的时候她曾经犹疑了,后来又准备订婚时,第三个人出现了,再后来,他们都不敢爱了. 后来的后来,是他亲口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是我妹妹,我倒可以帮助你.'''' 她就彻底不明白了,找不到答案,她只能离开.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两人都没有了交集。他依然沿着他的轨道在生活,而她却在空间里写到:爱情是一种遇见!谢谢你,林,往后,我要做一个快乐的女孩!我要好好的! 她在日记里写到:我爱你,把我心灵疗好伤的人,有你的每一天,生命就是一场奇迹,或许为了和你在一起,我重新站了起来,勇敢的迎接未知的世界,从今天起,我要好好爱自己.我不会说很多很多爱你的话,却会做很多很多爱你的事! 这一世历经苦难 原来只为 途中与你相见 这一世流尽眼泪 原来只为 途中与你相知 翻遍万水青山 只为那一汪清泉 用尽心愿情愁 只为欣赏你的美 在千万个路口 你轻轻走来 走了好长一条路,好长好长一条弯路,并且还要继续走下去,以前呢,是自己一个人孤单的在走,走心目中想走的路,一路迷惘,一路欢笑,一路悲伤,只到某月某一天,孤单的生命中出现了五个人,五个重要的人,他们是真正愿意走进我心灵的人,他们是真正让我感动让我欢笑让我流泪的人,也许有的人已经成为我人生中的过客,但你们的身影在在我记忆中定格,直到生命终结,某些人,我想忘记,但却不想真的忘记. 有好多话要写,可她在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文字,终究载不动满满的爱与忧愁! 你们在我的心里,就这样,并足够! 今天是七夕! 林哥哥,情人节快乐! 她知道,不管她怎么努力,都爱不到他.他们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 第七十八章 净土 自从告别了彦君,敏君和林君浩一直没有联系,她没有刻意去联系他,他好像也像风筝断了线,消失在风中一样。那天是2019年7月19日,敏君打开她那本尘封已久的日记,在上面用蓝色的楷体写到:梦中的路 每一次路过梦中的路, 遥远蔓延没有尽头, 心若漂泊到哪都是流浪, 我生活在这个美丽的世界 笑容灿烂内心忧伤, 如今,那纯真笑容离我远去 而我渐渐已害怕生活在没有土壤, 没有阳光没有水分没有牵挂的地方, 归途遥遥无期, 我该到哪里流浪? 我是一个孩子, 我已不想继续长大, 让我消失在这美丽的季节 随风流浪找寻我的快乐。 哭倦了哭倦了, 生活它还没开始呀, 就这样如此落莫忧伤。…… 写完,敏君看着蓝色封面的日记本发呆,思绪好像被带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久得连自己都想不起那天的画面,但眼泪却始终在眼里打转。 这时,她听到手机响了几下,眼睛看到微信里有一个蓝色的头像一直在跳跃,有那么一瞬间,她内心如小鹿乱撞,是他吗?她心里想着。 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她打开一看,只看到一句买车推销广告,她把手机放在一旁,继续捧着日记本,听着音乐发呆,本来心里够烦乱了,听着音乐,内心就更加多愁善感了,她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趁着假期去完成自己的一个心愿,心愿之一就是去一次xz,虽然从没有去过,但心里一想到仓央嘉措,一想到布达拉宫,就非常向往,那可是她心中最后一片净土啊。 那接下来该怎么去呢,和谁一起去?她翻开通讯录,一个熟悉的名字印在她的眼帘,君浩,她没有拨出去这个号码。人的一生,一定要和自己最爱的人去一次,她好像在哪本书里读到这句话,此时此刻,看来是不能的,自己去,还是和朋友一起? 各种百度xz游攻略后,她打开朋友圈无意看看,朋友圈看到一句话:一起去ls,有没有一起去的?是校友发出的,她看看头像,平时二人虽然没有读多少交集,但大概还是有点熟的,她用微信软件拍了拍她,然后问她,去ls吗?同去。 之后,她就进了一个小群,名叫一起去ls。这就叫巧合,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上次做了半个月的雪乡攻略,朋友突然变卦,就没去成。就这样干脆决定了,去,一定要去xz一次。然后便是做各种攻略了,好在是跟团旅行,敏君没有做任何攻略,从小到大,她大概是依赖惯了,也不怎么操心,唯一有点担心的是高原反应,她咨询了好友,进藏之前要注意什么,好友给了她诚挚的祝福,给她交代了必备物品和药品之后,她便骑着小电驴去药店购买药品了,一路上,阳光,空气都是欢呼雀跃的,去xz,曾是她的梦想之一,xz,是她内心的一片领土,虽然她从未去过,就如同一个神交已久的网友一样,虽然从未谋面,但心却在咫尺。“君君,你在哪儿?“母亲打电话过来。 “回来吃饭,顺便带包盐回来……“敏君挂完电话,沐浴在阳光中,在风中,欢快的向超市的方向而去。然后又去了药店,买了红景天等各种防高反的药物。 “提前一个星期吃“导购小姐姐说到,另外还要注意这几天不要感冒了。“好的,谢谢“敏君爽快的回答到,接了药物,骑着电瓶回家了。 第七十九章 发一点感想 这个小说的构思是十年前,但一直因为各种现实生存的原因,没把它呈现在纸上,现在,缘分到了,那些被遗忘在时光里的纯洁感情,它们永远活在记忆里!这本书用心血写的,很遗憾在电脑端搜不到了,在手机端则搜不到,除了几个热心的网友再一次把它搜索出来,我又仔细看了一遍这个故事,看到有些章节,每每落泪,希望我把这个故事写完,这是一本为心灵而写的,希望这本书永远在善良的人心中!很久很久没有写了,但是会把它写完的,也许是一年的时间,也许是一生的时间,只要你愿意读,我就会用心写,为了那些善良的灵魂,为了,为了生命本身,这是我写它的最终目的。关于书名,很多人觉得幼稚,书的原名叫做《哭泣的向日葵》,向日葵是多么积极向上的花儿,它都哭泣了。可见,生存是多么的让人伤感而无可奈何,可生活又是充满希望的,因为网络上书名太多,只能取这个名字《我拒绝嫁给校草》,校草,校花,是每个人青春的白莲花,是永远得不到的美好,但是,后来的后来,我却拒绝得到这些青春期所谓的美好,也许真正美的,不只是空洞德外表,用一年级一个小朋友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来概括美:“心灵的美最重要。“晚安,今晚累了,写得有点随心所欲,见谅,希望大家安好,在共同抗疫的日子里,好好活着! 失联? 今天打开手机,发现我的作品显示《像雪一样纯白的少年》《我拒绝嫁给校草》已经失联,下架,内心非常难过,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原因,难道努力写的字就这样不见了,自己的心血,别人说删除就可以删除了吗?各位知道是什么原因? 第八十章 低头的温柔 寒假正式开始,敏君回了老家,君浩留在这个没有她的城市里,他把时间扳成一小块细碎的时光,用许多零星的时光偷偷的想念她,发觉仍是奢侈。 时间,不够用。 短暂的,是青春。漫长的,是思念。他死死打拼,为了抓住青春最后的尾巴,为了生存,为了证明他真的爱她。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流星在一刹那间划落天际,天落泪。 你我在一刹那间擦肩而过,心若动。 尘世间一次不经意回眸,并从此拉开邂逅的帷幕。 帷幕之后,一撇红颜,伊人红妆,宿醉少年。 “敏君。”口里念到这两个字时,内心还是一片涟漪,似一枚小石投入心湖,打碎了少年的心,打破了寂静的灵魂。 流畅的字体在信纸上晕染开来,如同泼墨洒下一片淡雅的花瓣,跃然于纸上。纸的右上角处,伊人似乎漫步于纸上。 这是第一次写给她的信,只是从没有让她知道。 画面切换到2003年,一片青翠的绿阴下,竹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一个白裙的女孩子依靠在树枝旁,正在品读着美丽的诗篇,“一片冰心在玉壶”,那时她的心,就是诗词做的,他偷偷的在角落里看着她。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似寒风的娇羞。” 他在信的开头,写下了席志摩写的一首小诗。 他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不禁眉头舒展。 “小林,这孩子,怎么在那一个人傻笑。”母亲走过来摸摸他的头说到。 他随手拿起一本书,说:”我去学习了。“便关上了门。 他打算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完成暑假作业,再打算用十天的时间上英文补习班,这样剩余的时间,便可以去见敏君了。 而在同一个阶段的彦君和冰玉,正在城市的大小角落忙着挣钱,贴补家用。 此刻的敏君,正坐在车上到处去旅行。 火车缓缓地向目的地前进,她带着耳机,音乐拂耳,旅行的时光,真美. 窗外是荒凉的风景,被绿色的植被点缀,显得不再那么单调.路途中,偶尔可以遇见一大片开满格桑花的土地,野外的花疯狂的生长,不为让别人欣赏,只为自己开得绚烂夺目. 她打开车窗,贪婪地把他们的姿态刻进眼帘中,投在心海里.花儿在荒凉的深山中,以它独有的姿态绽放.并不显得寂寞. 渐渐地,谢别了花的身影,感谢造物主的神气与美妙,迎接了另一番风景. 眼前掠过一群群大山,她们穿梭于山谷中,看碧水蓝天,赏云卷云舒,只有置身于群山中,才可以感受到山的雄厚,山的博大,才可以领略到人类的渺小与广博. 她看看山的博大,她弱小的心灵仿佛变得强大,狭隘的心思仿佛变得广博.古人云”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可见,青山还有别样的美. 偶尔,她可以从群山间观赏到瀑布,这是距离中考三年后,她和家人的第一次长途旅行。 要么人在路上,要么心在路上,敏君因为很多现实原因,并不能到处去旅行,去看世界,她更多的旅行,是心的旅行。 从最初接触到的第一本小学生作文,到后来的世界经典文学名着,各类诗集散文,她的心被文学的土壤滋养着,日渐丰厚,书为她打开了一个神奇的世界,比现实世界更奇妙的旅途,人总是受限于现实生活中,但在书的世界里,她可以畅游在书海里。 每次课间休息的十分钟,她都会拿出一本书,放在课桌的抽屉里细读,周围嘈杂的声音似乎不能扰乱她的思绪,当别的孩子在玩乐的时候,她还在读书,有输入便有输出,那时,她在尝试她人生的第一本小说《时光漫游记》,她在笔记本上连载,读者是她自己,她已觉得是一种单纯的美好。 你好,大海。 那天,她平生第一次看见大海,蔚蓝,庄严,广阔。 置身于广阔的海边,呼吸变得轻盈起来,她和弟弟以轩站在海边,心情平静,亦如平静的大海。 那是,他们第一次穿越大海,与世界同行,太多的爱恨情仇,都随海水化为乌有。 年少的心中,却积郁了太多的泪,隐忍了太多的心酸,这一刻,时间静止,她眼角的泪水,终究还是,落在心里。 这一刻,是感恩,感谢世间万物,让他们领略生命的真善美。 人生处处皆风景,因为人生随时都可以出发,只要你愿意。 扬起风帆,踏上船沿,离别故土,不是离别,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为了更好珍爱她曾生活过的陆地,为了忘却的纪念。 “你好,大海。”走上船沿,她在心里说到。这已经成了她的习惯。每一次生活的转折,或是变动,她都在心里这样激励自己,以饱满的热情与勇气,去迎接生活,不管美好,还是苦难。 生活有时候让她疲于奔命,让她忘而却步,但生活总要向前,已知的未知的,都要去亲身体验,那才是她想要的人生风景。 “以轩,你看,那是什么?” “那是大海的眼睛。”以轩鬼使神差的说了这么一句,让她很惊讶。 其实是灯塔,敏君还是被以轩的回答折服了。是啊,眼睛的方向,就是我们的方向,眼睛总是向前看,我的脚步总也要迈向前方。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在黑夜里寻找光明。”敏君突然想到了顾成的诗歌,想到那样清澈的灵魂,却被悲剧吞没,心里荡起一片惋惜。 人生是一场华丽的冒险,因为人生充满诱惑,大千世界,人容易走丢,偏离人生旅行的轨道,偏离最初最想要达到的地方。她决心要抵达的地方,为什么要在半途而废。世界之大,容易迷乱双眼,让她无法看清楚什么是美,什么是真,什么是有意义的人生。 在旅行中,她渐渐发现了自己如此的渺小,因为太容易迷失,为什么不再容易快乐,为什么会用怀疑的眼光看世界,为什么没有心力再完整的爱一个人,为什么心不再坚定,很多的为什么,等着她去经历。。。。。。 实际上敏君很爱做梦的,做梦之与她,就好比一颗定心丸,很可惜,她的梦,深深地被破碎了,碎了一地.从此,终于变成了一个淡漠的女孩. 但现在,她站在大海边,许了一心愿。 “你许了什么愿望?”以轩问。 “说出来就不灵了。” “那我也许个愿望吧。”以轩朝着大海喊道:“我要和蕾朵在一起一生一世。”说完他用双脚在沙滩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爱心,上面是他和蕾朵的名字。 海水拍打着沙滩,他们一路奔跑,一路欢呼,仿佛,美好,尽在眼前。 第八十一章 三年未见 敏君已经三年没见到君浩了,抬头看看日历,今天是2010年10月1日,她随手点开qq群,群上好几个老同学都在线,但是弹窗基本一年不会跳动,毕业一年了,大家都各奔东西,有了新的目标,新的人生方向。 第八十二章 情人劫 情人节的真正意义,是让我们做个有情有义之人。 提醒我们不要忘了那个为了你,为了家,而全心付出一切的爱人! 是提醒我们做一个有情有爱的人,对天地有敬畏之情,对苍生有悲悯之情,对长辈有尽孝之情,对幼小有怜爱之心。 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上,重要的不是你有没有情人,而在于你是不是一个有情有义有爱之人。 第八十三章 转折 你以为非常普通的一天,却是决定命运走向的一天。 2008年,当汶川大地震的阴霾还在人们心中盘旋时,君浩突然下了一个决定,当时他正在英国剑桥大学学习,他突然临时决定回国,为灾区尽一点绵薄之力。 第八十四章 错过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相见不如怀念,当敏君不经意间点开他的qq空间,那是每次登录空间时,第一个习惯性的动作,看看他最近的动态。 他很懒惰,从高中毕业时,他从未更新过动态,时间永远停留在那一天。 她不断刷新电脑,怕错过关于他的一切。 突然,她看见一位小鸟依人般的女孩子站在他身旁时,她才明白,她终于错过他了。 因为,她分明看到的是他的结婚照,新娘不是她。 她在脑海里幻想过无数次再次见到他的场景,要么就是她穿着洁白的长裙遇见他,要么就是她事业有成,他在台下为她鼓掌,要么就是他主动来找她! 可是,从未发生过,那一场悄无声息的暗恋,终究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或许,只是她的一厢情愿,她知道,从未开始的爱。是比较长久的,长久到足矣完全错过! 第八十五章 红色曼陀罗 冷风凉飕飕的钻进她的衣领,使她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冬天来临了,红色的羽绒服上随意搭上一条白色的围巾,使她在漫天的白色中显得生动惹眼。 她现在挣扎经历这样的心路历程,她感到没有亲情,心里没有依靠;没有爱情,心里没有净土,没有友情,不是所有的人都明白自己。 在现实中,没有自我,没有人回容忍你的脾气,甚至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是多么的缥缈。现在她只有唯一的,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信仰。她相信年只有善良纯真的心才可以感受幸福,她希望她永远善良。 “我想回家。”她在日记本中大大的写上这句花。 接着她拨通了母亲的电话。 “我想回来。”她对她说。 “不要丢人现眼。”她说。 挂了电话,把她干晾在那里。 她敏感的内心起伏了,她感觉自己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一直孤单。 就连自己的母亲也抛弃了她,她不恨她,但也绝对不会原谅她。 她便没有绝望,只是感到悲凉,就算全部的光熄灭,她也要自己发光,她就是自己的阳光。 急促,呆滞,冷峻,这是她在这个城市里看到的行人面容。当然,欢笑,轻松,灿烂的面容也夹杂在这里。 至于她自己,介于两者之间,情况还好。 饥饿最终还是战胜了好奇心,最后,她把眼睛转向一家小餐馆,店面不大,生意却十分火热。 她穿这白色的针织衫,拖着拖箱,鼓起勇气,径直向店面走去。 店面老板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对比得异常的热情,招呼她在一处幽静的角落里落座。 屋内的热气渐渐包围了她寒冷的身体,让她忘记了自己几乎是身无分文的过客。 还好,头发优雅的盘在耳后的她并没有显现出一丝凌乱,简单的米色白色搭配并没有透露出她的窘迫,最重要的是她优雅的神情与举动,并没有让人怀疑到她是一个身无分文的人。 “老板娘,我为你画一副画,题一副对联,来抵消我今日的反潜?” “姑娘开玩笑把?”,她说出着据花时候,老板娘露出吃惊的表情。 “我是说真的。”她答到。 “我开这个店,只为生计。” 第八十六章 冰玉创业 冰玉参加高考前,就一边上学一边打工,帮忙减轻爸爸的负担。 她知道她在家里的家庭地位也十分清楚一切只能靠自己,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她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 第八十七章 高考前 离高考还差三天,彦君处理好母亲的后事不到一个月,看完考场后返回家中拿身份证。 这时,她看见家里多了一个和他一样大的男孩子,他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她从来不记得父母还有这个远方亲戚,平时亲戚除了礼节往来,也很少走动,更不用说眼前这个平板头的男孩了。 正在她上楼的时候,厨房里走出一个身穿棕红色衣服的中年妇女,看打扮三四十岁的样子。 彦君问:“你是谁?“她平常适合很有礼貌的孩子,今天心里却莫名的不舒服。 这时,父亲拿着烟袋走了出来:“她是小崔阿姨,以后留在这里了。“ “什么?“小彦如五雷轰顶般难受,自己的母亲才走了 第八十八章 健康是唯一 彦君陪母亲去看病,母女俩走在深夜冷清的大街上找吃的。 店铺大部分已经打烊关门了,但大街上充斥着外卖小哥的声音… 彦君对他们的映像是辛苦两个字,到看着他们在路上谈笑风生的样子,突然一阵羡慕。 心里想到,就算一辈子辛苦点,身体健健康康也是极好的,可惜母亲生病了,自己身体也不如从前。 第八十九章 初为人父 他初次抱着这个小小的生命,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温柔。孩子的身体是那么的小,小鼻子,小眼睛,小耳朵,小嘴巴费力的呼吸着,他这样看到,轻轻的抱着他,觉得是那么的可爱。觉得生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有一次,他抱着孩子去看病,到门诊室,那医生看也没看一眼孩子便说,打针还是输液? 他想发火又怕耽误孩子看病,冷静下来向医生说了孩子的具体病情,那医生简单写了一个谁也看不懂的病历递给他,他强压着火,轻声问那看似眉清目秀的女医生,只见她满口红唇里吐出几个字:“三楼左拐。” 他抱着孩子忍着,他从不对女人动手,尤其是那种良心已濒临灭绝的女人,免得脏了自己的手。 三楼左边,门栏上挂着一个牌匾,他走了进去,门口几乎没有人,一个年轻医生坐在椅子上,昏昏欲睡的样子,眼镜夺拉着,快要掉到地上。 看到这样的场景,他似乎后悔带孩子来到这里。可大医院候诊的人极多,孩子经不起折腾,只好到小诊所来就医。 他敲敲门,那医生慌忙站起来,像好久不曾迎接到病人一样,满脸堆笑道:“看来,要输液,小孩子烧得可不轻。” 边说边兑了针水,当针头穿进孩子额头时候,他心疼地从手心里浸出了汗,自己可以流血,却不忍心孩子这么小受这种罪,内心升起内疚感来。 点滴滴答滴答的滴着,他的心一秒一秒的焦急着,心疼着,恨不得让自己去承担。 第九十章 一片冰心在玉壶 冰玉在日记里写到:“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到大,我和一个老婆婆生活在人世间,从没有见到我的亲生父母,更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亲人。 我把婆婆当成我人生中的挚爱,当然,是从我懂爱的那一刻起,以前,婆婆是我的避风港。可能因为小,我并不懂得爱婆婆,但我是知道,婆婆看我的时候,眼里有爱意,有笑容。 今天我二十一岁了,我还算顺利,一大早卖了三箱石榴,收红包的时候我很开心,但更的是心酸,因为都是陌生人对我的支持!我一边收红包,一边留下了心酸和感动的泪水。 第九十一章 遇见过 冰玉看着这个外表英俊却内心忧郁的男生,不知道怎么去帮助他走出,自己已中毒不轻,又怎么能帮助别人走出来。 “我小时候遇见过和你一样酷爱画画的人。”冰玉捧着一本书正在看,却没有来由的说了这句话。 他正在思索,回过神来,说:“是吗?” “简直和你现在一样。”她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书页上,说到。 “也许你曾经真的见过我。”他看着她的背影说 “怎么可能啦,他现在应该比你大二十岁。” “我说,是在你的愿望里见过。” “大画家,不要太累,过来喝杯茶。” “我还是喜欢喝白开水。”他离开了画夹,走到她身旁的座位上。那是一条长长的绿色藤椅,她看到坐在学校秋千椅上的她,似乎想说什么,又缄默了。 冰玉递给他一杯水,他雪白的身影映在杯子上的那一刻,她突然觉得,有一个沉睡已久的梦醒来了。她没有让那个梦醒来,因为她有另一个梦。 “你说,我们俩干脆做两个雕塑,站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整天沉思也很好。”她无意的说了很多年前致远说的同一句话,心底还是隐隐地被刀刺了一下。 他笑了一笑,又陷入了别人无法理解的孤独沉思中,但冰玉懂得这种感觉。 “我感觉我们两个都是主动挑选命运的人。”略微沉思了几秒钟,君浩说到。 “对于命运,我从来不是一个主动的人,却被迫一次次去挑战它。”冰玉端着茶水,端详着里面沉浮的茶叶说到,好象自己就是那沸水中的一片茶叶。 “可我们最后都完成了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不是吗?”君浩说。 “也许是吧。”雪茜抿了一小口茶,说到。 “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呢?”他今日的话似乎比往日多了许多。 “很多很多。”冰玉认真想了一下这个被自己思索了无数遍的问题,如今却找不出答案去回答。 “你有没有为了一样最重要的东西而放弃了某些东西?” “有吗?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是纯洁吧!”眼前这个快二十岁的男声居然说出了冰玉内心的秘密,冰玉还是一阵感动,随后又恢复了平静。 “你怎么知道?”冰玉的表情似乎发出这样的疑问,可冰玉什么表情也没有,每个人都有圣洁的地方,这无关爱情。 “因为我知道。”他说。 “你知道什么?可否告知啊?”她问。 “我知道你知道。”他很认真的说,眼睛看着她,而她似乎没有听到一样,让他内心一阵凄楚。 “这个女孩子,才是我一生要寻找的人啊,可惜我们隔得这么近,却又是那么遥远。他想着。 第九十二章 球场上 “樱落,樱落“,高一二班的女同学扯着嗓门站在球场上为樱落喊加油! 红蓝相间的塑胶地板上早已经积了薄薄一层雨水,白蓝相间的地板上倒映着着一张张无忧无虑,激情四射的,年轻的脸蛋。 她们和成年人不一样,她们处在最美的年华,而成年人的世界,在鲜美的外表下,大都狼狈不堪。她们是鲜美且鲜活的!这就不难理解,她们在阴雨绵绵的雨季,依然热情! “高二班,进一个“,一波接一波的口号响彻整个操场,各个年级的学生们都参与了这场球赛,这是本校号称“篮球王子“的赛场。 冰玉坐在高一班教室,双手捂着耳朵,认真的翻译英文课文,不去理会外边发生了什么,实在是太吵了。 她抬起头,发现教室里只有两三个人,绝大多数都聚在栏杆上,球场上,把比赛现场围得水泄不通! “那边的同学,下来“,保安气的脸一阵白一阵黑,生怕会引起安全事故,但那边却玩得不亦乐乎。似乎没有人听见,场面越来越激烈。 随着每进一球,爆发一片欢呼声。铃声想起,不到几十秒的工夫,学生们又井然有序的回到各自的座位! 这是混乱不堪的一群人,这又是遵守纪律的一群人,每个人心里有一百种看法,你的心就是一个量尺。 樱落抱着篮球回到教室,路过一班的时候,顺便吹了一个口哨,冰玉羞得满脸通红。 这时,一朵玫瑰花准确无误的落到冰玉的课桌上,在班主任进门的那一瞬间,她慌的把花朵塞进课桌里!感觉无数双眼睛都看向自己,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喂,你好“,放学十分,一个女生偷偷的给冰玉塞了一张纸条,那是一个胖胖的女孩儿,留着短短的波波头。她在这里等后冰玉多时。 第九十三章 纸条的秘密 冰玉接过胖女孩递给她的纸条,她看也没看,就捏成一团,丢进教室楼道的垃圾桶里。 “纸条交给她了没有?“樱落抱着篮球,从胖女孩身边匆匆走过,顺便问了一句。 “刚刚是他在跟我说话吗?“胖女孩问了问身旁的三个女同学,那三个女孩都是她的死党。 “就是你啊,快说,姐妹,有什么秘密瞒着我们。“其他三个人异口同声的说到。 她眨了眨她那双和她身材不相协调的小眼睛,勾勾手指说到:“中午的奶茶先满上。“ “咦…“女同学们说着走开了。 “好吧,到时,有你们后悔的。“她从包里最里层的口袋里掏出五张卡片,对她们大声说到。 女伴们又一窝蜂挤到她身旁。 “好姐妹,快让我们看看。“ 胖女孩伸出一只手,指着学校不远处的奶茶店,明显的暗示到。 “还喝啊,都快变成什么了。“轮到今日请客的女伴细声低估到,声音太小,其他人并没听到。 “对了,樱落刚神神秘秘的跟你说什么?“ “过几天再告诉你们。“胖女孩神气的说到。 冰玉只是随意的把纸条丢进垃圾桶里,却不明白未来将面对什么,这是后话了。 第九十四章 同学聚会 冰玉也不知道纸条里写了什么,因此也就错过了那天的聚会。 樱落在人群里从头至尾也没见过冰玉那瘦弱的身影,只看到高兴在人群里笑得前仰后合。 冰玉没有在现场,他的注意力被高兴今天的反常行为吸引过去了。 这个死姑娘平时看着像北极和南极一样冰冷不尽人意,今天却像赤道周围一样热情似火,这反差也太大了。 第九十五章 见风使舵 因为各种闲言碎语,冰玉的名声越传越坏,冰玉却不知情,其他人也见风使舵,在课间,同学们远远的看见冰玉就议论纷纷起来。 冰玉作为学校里备受瞩目的焦点,恨不得戴上面具,把自己包裹起来,只想平平静静的过日子。 她绝美的容颜下,谁会想到她原生家庭的不幸呢? 她的同学看到她,只会私下羡慕她优异的成绩,她大气美丽的长相,她大大咧咧的性格,她们猜想,她一定拥有让人羡慕的富裕家庭,可事实就是造化弄人。 “一切都是命,半点不由人“,每当莫名难过的时候,冰玉就会想起一个人,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她不禁打了个寒颤,把头深深的埋进双手间。 一股热泪快要顺着她那双大眼睛流下来了,她不想让别人发现她在偷偷哭泣。 就这样持续了几分钟,上课铃声响了,她整理好历史书,等待老师的来临。 她无意间瞟了一眼第一组第一排,发现彦君今天还是没有来上课。 历史老师正在讲台上讲得意气风发,讲台下却暗流涌动。 一张纸条不知从哪里飞来,打在冰玉的后脑勺上,这时的老师正在板书黑板。冰玉也在飞快的记录笔记,顾不得这么多。 丢纸条的同学本来想给冰玉一点颜色看看,到等了好几分钟,冰玉都一动不动,心里莫名生气。 她整节课都在搞恶作剧,历史老师是个年轻的女老师,平时看着也温柔,因此课上十分为所欲为。 一会儿丢纸条,一会儿闲言碎语,吵得旁边的同学中光听她们讲闲话了,一节课老师讲什么压根听不见。 冰玉作为班委,早就看不下去了,想也不想纸条里写了什么,就拿起来交给年轻的历史老师。 “这一下,麻烦可大了。“胖女孩心里想到纸条上所写的,就瑟瑟发抖。 第九十六章 友谊的小船 那时候没有手机,只有信封在各个城市里相互传递。 那字里行间简单却也真挚。 冰玉收到的信可以说是成百上千了,用敏君的话说。 冰玉没有好好打开那些信封,只是随手把它们丢在抽屉里,今天突然想给好久不见的彦君亲手写一封信。 她和彦君,敏君三人虽处于同一个城市,却因为各种原因,一个月也顾不得相聚一次。 学校里,家里各种杂事也多,尤其高中紧张的学习氛围,别说见面了,要出校门都要写假条请帮主任批准。 “彦君,展信佳, 你最近怎么样了?对了,听说你上次……“ 半个钟头的功夫,冰玉把一张水蓝水蓝的信件用一张牛皮纸信封包起来,然后写上了地址,便去邮寄了。 她等待着彦君的回信,却没想到,高中的彦君正忙得焦头烂额,因此也没给她回信。 而敏君作为三者中最悠闲的一类人,此时正处在甜蜜的爱情幻想中,当然,还有繁重的学业。 三人便不像初中时候,有过多的交集,更多的是打个座机电话发发牢骚,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越发少了。 时间长河中,三人的友谊小船悄悄的随时间发生了细微变化,慢慢流向啊啊不同的方向。 第九十七章 静坐洗尘心 豪爽是清澈的眼眸。 今晚的夜色似乎是用笔墨泼洒出来的,淡淡的,温文尔雅。 像一位白衣飘飘的天使,手握横笛,余音缓缓从口中滚落,像热泪,也像此刻荷叶上的水珠,被清风吹着,滑来滑去,却总也滑不出荷叶的眼睛,就那样在荷叶间来回打转,而后静静的滑落. 放眼望去,满眼尽是汩汩的清水在荷叶中间流淌,水在夜色中格外的清亮,像溢满泪水的双眼,在眨眼时忽明忽暗,听人说,眼睛在泪水中容易模糊,而我却怎么觉得那越发的明亮,越发清澈,直至心底. 耳边并没有音乐,有的仅仅是夜晚的虫鸣,把四周衬的更静,很喜欢这样静静的感觉,静静的看世间的一切. 不远处,有一盏便不明亮的小灯,光线填满了一个小小的角落,不过,仍觉温暖,投在水中的光影,被湖水的涟漪激起了一层层,光在水中闪烁. 好山好水好景,怎可缺了好音乐,为了让今晚的夜更美,敏君放了一首唯美清朗的音乐,夜色似乎变得柔和起来,仁者说:“不是风动,是心动。“ 对,周围的景色没变,只是她的心变了,心变得柔软起来,有两种结局:一种是幸福,另一种便是无穷无尽的伤感. 第九十八章 问情 敏君偷偷爱一个人,爱的久了,也爱的累了,也爱的心酸了。 突然,有一天,她委婉的回过头来,委婉的问了一句:“你又重新爱上一个人了?“ 她知道这样问是多此一举。 他没有拒绝回答,他委婉的比喻回答,又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是最后一封,:“君,你看,就像好久不曾读一本小说,书中的人物和情节都会忘记“ “流水正是因为没有了退路,才变成汹涌的瀑布,高考在即,好好应对高考,不要去回头看。“ 敏君呆呆的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信,她第一次明白,爱,是有期限的。 爱是有期限的,那是很久很久之后,她才看到的问题。 对于她这个虔诚的心灵来说,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相思相念倍相亲,爱是不会消失的。 但,人是社会属性的人,她也要慢慢去适应这个社会的残酷,去接受这个社会的平庸和现实,。 只不过,这要在很多年,很多年后,才会明白的道理。 在今天她这个年华,不撞南墙,她是不会回头的。 第九十九章 潮湿的心 是什么淋湿了她的眼睛?是什么淋湿了她的灵魂? 是过往,是高考后外婆的车祸,是第一次与至亲至爱的离别。 是友情,是无数次照顾弱小,又被弱小背叛与孤立的孤独与无助。 是爱情,那纯白的,淡淡的情愫,那无声无息,却润物细无声的直抵灵魂深处。 爱的太虔诚,伤到了灵魂! 世界之大,她爱的人在心底,她爱的人在远方。 世界之大,她爱的人,不知道她爱他,她爱他超越爱她自己! “别傻了,傻孩子,这世界哪有什么真爱啊?” “爱是寂寞撒的一个谎。” 她曾经看到他在空间里发了这条动态。她以前不理解。 就像年少时候反复听一首歌,耳熟能详,但不懂歌词里的意思。 如今重先听到,才发觉初听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曲终人散,才是人间常态。 公主与白马王子从此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终究是童话故事里的美好结局。 真正的生活从结婚后才真正开始,残酷与人性的高低才慢慢揭开答案。 彩云易散,琉璃易碎,越美好的东西,越破碎,它经不起现实生活的蹂躏。 第一百章 遗忘的微笑 遗忘了而微笑,胜却了忘记了而悲伤。 昨晚她梦到了一个人,那个人从高中毕业那年起,她就再也没有见过。 可能潜意识里从没有忘记,所以梦里见得到。 梦里可比现实完美多了,梦里像现实中一样纯洁无瑕,梦里像现实中一般更胆小。 明明很在乎他,却很胆小。 现实中,她走到哪里,不用眼睛特意看,只要他出现的地方,她就可以感觉到。 比如在茫茫人海中,她可以感觉到他在校园的篮球场上打篮球,在教室走廊上,她不用朝他站立的方向看一眼,她就能感觉到他在人群中的哪个角落。 她以前把这种感觉理解为一种特异功能,后来才明白那是多么在乎一个人啊。 现实中,她永远那么不起眼,他永远都似乎不会注意到她,因为青春年华里,她是那么的普通,而她的性格使然,又让她沉入茫茫人海里,永远像一片挂在天空上飘来飘去的白云,无足轻重。 梦里,她的情感像陷入一个漫长的轮回里,不受她控制! 从没开始的感情,是比较长久的,因为没有开始,当然就永远没有结束。 只剩下那淡淡的纯真,贯穿整个暗淡而又为学习所忙碌的青春年华。 第一百零一章 无声无息 成年人的奔溃,是无声的,是安静的,因为现实太嘈杂太琐碎,已经折腾不起感情了。 现在我只记得闺蜜说的话“菇凉,别天真了,该干嘛干嘛,好好睡一觉”。 我知道我该干嘛,但我真的不知道我该睡觉了!此刻,我真的难于入睡,倒不是因为他。 第一百零二章 写日记 眼前的一切,都是过去种下的因,所结下的果,得到的是你该得到的,用不着得意。失去的是你该失去的,用不着懊恼,得失是缘,何不淡定自然。 最近敏君读了一本书,对她影响太大,让她从理性变得感性起来,每每想起书中情节,她便感叹:“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但一生只爱一个人。“ 她只想要一生一世纯洁的感情,在如今社会中却这么难,为了成为他的灵魂伴侣,她努力生活,努力适应他的生活,奔跑着去爱他。 她努力读书,以及努力“读“生活这本书,为了他,她颠覆了我以前的世界观,从一个单纯快乐的人,变成现在的她,只为成为他的灵魂伴侣。 可能她真的太偏执了,这是平凡的世界,哪有那么多真情,人人都在追求经济基础,她却去追求不现实的爱情,所以,她活成了现在的样子。 “敏君,醒醒吧,有一颗心不够,还得有实力!“她在日记里写上这句话。 “君浩,你等着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敏君又写了一句,然后又用修正带盖住了。 不,她可不能像这样写关于他的一切,她对他的感情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纯粹,她不允许自己这么记录关于她和他的一切! “越善良的人越有权利拥有幸福,加油,敏君!“她把笔轻轻放到笔筒里,又把笔记本轻轻合上,锁到了抽屉里! 然后才打开手机,一看,发现有好多条未读短信。 第一百零三章 少年与玫瑰 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爱一个人。 如今,信息发达,却不知道那个曾经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 短短的十一个数字,却总也想不起最后三位数,本以为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数字,却被潜意识渐渐的遗忘了。 曾经,那是清晨醒来拨通他起床的第一个号码,如今时隔多年,却早已忘记。 最纯真的情愫,终于随着那一年落在雪地里的玫瑰花,一起被命运的雪花渐渐覆盖。 君浩,那个风一样的少年,敏君已多年不曾见到了。 第一百零四章 冬天来了 再次见到君浩是在五年后的一个冬天。 敏君刚从超市买要水果出来,打扮的异常朴素,但还是听到有人在背后叫她。 这个声音并不陌生,她听到很激动,但只是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她的表情一样,在她转头看他的一瞬间,安然若素,仿佛只是看见一个陌生人一般。 这次敏君应对自如,不像以前一样看到他那样手足无措,情绪慌乱。 君浩说:“你在这里。“ 敏君淡然一笑,淡淡的说到:“只是刚好路过这里。“ “哦,那我们真有缘分啊。“君浩说。 “去喝杯咖啡吧。“君浩说到。 敏君提起手里的蔬菜果蔬,7说到:“不了。“算是直接拒绝。 君浩说:“好吧,留个联系方式吧。“ “我的联系方式十几年一直没变。“敏君笑笑说道。 君浩低下头,内心说到:“原来是我变了,是我删除了她的联系方式。“ “好吧,等你有空,下次见。“ “再见。“ 敏君赶紧提着水果上了车,像是要快速逃离现场一样。 她内心翻江倒海般,觉得自己和他都不是原来的自己了。 变得这班客套和陌生。 再见,再也不见。她知道他没有她的联系方式。 五年来,没有联系,就代表着遗忘,或者说是故意忘记。 回到家,她在日记里写了一个她以前在哪本书里读过的句子:“万相人生,人生本无常,我本无相,亦有万象。“ 敏君又接着写到:“我是何相,取决于你,见恶更恶,恶则转善,见善更善,礼尚往来。“ 她越让自己思绪变得理智,就越是烦乱,因为君浩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敏敏,这一生,真的就这样吗?你甘心吗?“ 敏君没有回答,因为车窗被她关起来了,但她听到了他对她说的这句话,又觉得那样不真实,恍恍惚惚,似乎是风把他的话吹进车窗里的。 她觉得她一定是听错了。 敏君看着眼前这个快接近三十岁的朋友,敏君突然怀念起以前的青涩时光,但是,无论多么怀念,回不去了。 在所有的失去中,在失去的人群里,最应该怀念的是曾经的她。 所以她一踩油门,离开了刚才碰见的地方,她不想停留。 第一百零五章 时间的答语 真正快乐的人,是不会想到快乐这个词,至少不会像她这样。 她常常问自己:“快乐对于我,到底是什么?现在的我,此刻的我,到底怎么了?“ 从昨天偶遇之后,她陷入了无尽的思绪中。 她以为,那种寂寥的眼神,会离她很远,可如今的她,满眼是秋的萧瑟,满脸是灰色落寞的颜色,满身是秋风扫落叶的风霜? 她发觉,她在一瞬间,突然老去了,比白发苍苍,比满脸皱纹还让她心酸。 她的心,如冬日里的树叶,在枝桠上摇摇欲坠,坠的她的心,如此凄凉。 她记得有一次,她踏着满目的秋意,脚底发出落叶的声音,风在她身后卷了一地的落叶,她就突然发觉:好凄凉的感觉啊。 她把双手放在脸上,想要挤出一个画颜的笑意,可发觉笑容好硬,眼睛生涩地疼? 曾经温暖她的阳光,他们渐渐被时光的年龄挤压散了,并且,永远都不会有了? 曾经,会有人对她说,我会等你,一直等到你头发盘起那一天,可她知道,他终究,还是,说了谎话,或许,他没说谎是时间改变了他的心,只是时间的错.。 很久以前,有人对她说,我永远爱你,这话本身就不靠谱,不是吗? 他对于她,只能相忘于江湖,相知相爱却不能相守?只能眼睁睁地,看他远去。 曾经,有人对她说,你是我的最爱,她笑了,很开心的笑了,她从来没有那样地幸福?她以为,终于有人爱她了,可终究,还是错过。 只因为,她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他和她,只是被外表吸引,他不懂她,她的心,他从来没有了解过。 所以,世间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她的角度考虑问题。 可真当你走过她的路时,你连路过都觉得难过……有时候,你所看到的并非是事实真相,你了解的不过是浮在水面上的冰山一角! 遗忘了而微笑,胜于记住了却悲伤。 “放心,五年之内我都不会谈女朋友的。“敏君仔细回味着他曾经说过的话。 五年前听得很虔诚也很认真。五年后回味这句话,就感觉是一个笑话。 直到一个电话把她拉回了现实,她才从思绪中回到现实。 第一百零六章 请个假 我今天咳嗽了,咳嗽时间差不多20天了,今天突然咳出血痰来,我确实也着急了一下,所以今天不写了,希望不要让我的小说下架,谢谢编辑大大!等我好,我肯定会补写的! 第一百零七章 木已成舟 像每一滴酒回不了最初的葡萄,敏君她回不到最初的那个自己。 凡是劝不动的,拦不住的,那都是定数。 但凡有一个人拼死都不听劝,那说明这条弯路,他必须走,有些劫,他必须经历,生命当中的这堂课,他也必须要上。 你不允许别人受苦时,就是在逆天行道,懂得随缘,才是人生。 敏君初看这段话有道理,再看觉得冷血没人情,于是她查阅资料,发现上面这段文字是借弘一法师的名编写的文案。 弘一法师是怎么说呢?他是这样说的:“劝人者,当先自省,若己心无欲,所言所行皆出于善,则虽劝不住,亦无愧于心。” 他说:“世人心多浮躁,劝之难入。然吾等当以慈悲为怀,虽知劝不住,亦不可弃之不顾。当以善言善行默化之,或待其历经世事,自有所悟。” 果然,弘一法师有大慈悲,大智慧,敏君以前理解错了! 第一百零八章 晨曦之美 “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的时光,敏君喜欢清晨。 清晨之美,美在清鲜,美在黑夜与白天交替处的清美。 当清晨的第一缕光亮在黎明前打开时,世界仿佛被披上一件神秘的面纱,她惊叹阳光的美,美得自然,美得真实。 当清晨的第一缕柔弱的阳光洒落她的眼眸,她知道,那是阳光神秘浪漫的微笑,因为是那么的温暖。 当清晨的第一次悦耳的声音灌入她的耳膜时,她知道,那是它动听的歌声。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莫过于在一个清朗的清晨,听到声声悦耳的鸟鸣声。 当清晨拖着五彩的长裙向她走来时,她领略了它的美,美在自由,美在洒脱,它如水般的脚步,滋润了万物,却不与万物争高下,它默默地流动在最低处,无声无息! 她是这样一个感性的人,阳光,空气,一草一木,都可以让她感触到生命的美好。 第一百零九章 梦开始的地方 我不是有钱人,可是我的心又宽又富有。 我不聪明,可是我知道做人的道理。 我是个无名小族,可是心里很满足。 我不漂亮,可是我会活出漂亮。 听着以前爱听的歌,谁的幸福不是奋斗出来的? 敏君突然想到一个她曾经挚爱过的人,现在却不那么爱了,也不知道中间到底经历了什么。 只知道从一开始的热烈追求爱情,为爱情要死不活的阶段,过渡到了现在的心平气和阶段。 只是偶尔的一首歌,会把记忆拉回最初的那个纯爱阶段。 梦开始的地方,她在日记本上开始写字: 梦开始的地方 此刻我正在码字, 思念飘过了山坡 回不去的时光 以前时光很慢 一生只爱一个人 现在时光太匆匆 发现生活中处处 都是需要自己去爱的人 为心灵而生…… 第一百一十章 理想主义 爱情是人生美好的追求,但所有人,无一例外,首先牺牲的,就是爱情! 爱情要为一切让步!提爱情,都是对爱情的亵渎与侮辱。 她们都慢慢变老了,她们的梦想都没能实现。 除了眼角微笑时流露出来的皱纹,头上悄然生长的白发,逐渐沧桑的内心。 那些年,灿烂的青春,一去不复往! 她真的怀疑,梦想,它真的会实现吗?太玄了!人生如梦!她开始羡慕那些理想主义者,羡慕曾经的那个自己! 学习永远是抵御年龄危机的核武器,她决定,抓住青春的尾巴,再奋力一搏! 今早在阳光下,她练习八段锦,整个人的感觉都很好,人活精气神,口开神气散,舌动是非生,除了非必要的讲话,其他时间守口如瓶,收心不二,少说话。 第一百一十一章 思伤脾 以前的敏君真纯朴,口红都不会涂,现在不涂口红,直接不敢出门了,她这样在镜中打量着自己。 自己一直以来,同龄人中算是年轻那一类的人群,但最近由于气血不足,变老了很多。 敏君已经有八个月没读好书了,也没怎么写文字了,心有余力而不足! 她在努力让自己变得健康,变得气血充足! 已经喝了快一个月补气血的中药了,八段锦,太极什么的都在练,思虑过多,伤脾胃,讲课又耗气血,医生说:没办法,那就补气血! 她从未放弃放弃过梦想,只是身体不如从前,不敢再拼命了,也不敢太爱了。 活着,已尽最大的努力了,每个努力健康活着的人,已经很勇敢了!感恩命运!不然,还能怎样呢?永远积极向上! 第一百一十二章 却道故人心易变 人年龄越大,才会发现最爱你的人还是父母,可惜很多人年轻的时候错把自己对外人的想象当成自己的最爱。 只有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会明白所爱是人是鬼,才会明白真爱终究演化成一场泡沫闹剧! 知乎上好多人在评论区留言,如果有下一辈子,你还想遇见他吗? 不会,我会拿着砖头站在相遇的十字路口等等等等…… 以前觉得人也太过绝情。没有人情味,可慢慢才会明白人生从来不是从此王子与公主过上了幸福生活,而是鸡飞狗跳的一地鸡毛。 “一生一代一双人,相思相念倍相亲。“纳兰性德的诗词在世间流传百年。 但一生一代一双人的理想终究是幻想,源于现实,而败于现实。 这么多年高兴总结出一个经验,人品才是检验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其它都是浮云。 最经不起时间推敲的就是一个人的容颜,容颜也是最低的择偶标准,可惜很多人年轻的时候都被表象蒙蔽了双眼。 有些人徒有外表,但却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已。 色衰而爱弛,以前看书的时候,觉得书里描述的情节太夸张了,现在亲自领悟过,才知道说的极对。 人品至真至纯至善的人很稀有,在人类社会的复杂背景下基本很难存在这样的人,要么就是充满着缺陷的完美。 在书里见过,现实里她还基本没见过! 而且善良不露锋芒的话,在社会里还很难,知世故而不世故。 除了父母,没有人真正会包容你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