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史前当野人》 第1章 仰望天空的人 张天坐在末班地铁空荡的车厢里,翘着二郎腿,头歪倒在扶手广告牌上,视线落到对面显示屏上。 显示屏里循环播放茶镇遗址考古人员离奇失踪的报道,以及警方搜寻的进展。 这是近期的头版头条,相关资讯霸占了几乎所有平台的热搜榜,就连地铁的传媒渠道也难以幸免。 林郁,失踪者的名字,北大在读博士,二十多岁就赶上茶镇遗址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重大考古发现,这是多少考古学家毕生难求的机遇。 她本该前途无量。 “可惜了……” 张天叹息一声,闭目养神,连续两周的高强度工作,纵使铁打的他,也有些吃不消了。 但他毫无怨言。 因为他是老板。 管着一家游戏工作室,手底下有5个小孩,目前正在开发一款模拟文明进程的手游,名为《蛮荒之地》,玩家可以通过神明的视角指导原始部落的发展。 恰逢茶镇遗址的发现引发全民对考古对原始社会的关注和好奇,本着有热度不蹭白不蹭的精神,身为老板兼首席策划兼首席设计师,自然要身先士卒,加班加点,尽早把游戏肝出来。 经过两周的昼夜无休,游戏的开发终于进入收尾阶段。 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 到家后,张天倒头就睡,一沾枕头就着。 …… 夜幕低垂,星月璀璨,湿冷的夜风钻入兽皮衣裙,风吹蛋蛋凉。 张天望着天空呆愣许久。 他分明记得闭上眼睛前的最后一幕是天花板上的假水晶灯和温暖的被窝,怎么一睁眼就身处山野,衣不蔽体了呢? 【信仰值:1】 直到眼前出现这行小字,他才回过神来。 信仰值?这不是我游戏里的设定吗? 建设部落,增加人口,提升信仰值,消耗信仰值换取资源或者施放神术,是这个游戏最基本的玩法。 按理说应该要有资源栏和神术栏……还真有! 所以我是穿越到我自己的游戏里来了? 虽说他确实打算第二天进行测试,实地测试是不是太离谱了点! 张天低头看了看围裹在腰间挡住隐私部位的鹿皮短裙,又回头望了眼火光摇曳人影幢幢的天然洞穴,面有苦色。 不幸中的万幸,他是游戏的首席策划,对这个游戏的故事背景和所有设定了若指掌,只要不鲁莽行事,不去招惹虎、熊之类的大型食肉动物,生存下去毫无问题。 信仰值为1,这唯一的1点信仰来自他本人。 天,这是他在部落里的名字。 原身是这个时代罕有的憧憬天空的野人,夜里总会独自一人坐在洞穴外仰望天空,正是他的虔诚,令天空之神的力量得以在蛮荒之地苏醒。 1点信仰值无法使用任何神术,即便是最低级的神术,也需要消耗10点信仰值。 可兑换的资源也很有限,包括一枚鸡蛋、一勺稻米,一碗面粉、一颗冰糖、一袋速溶咖啡、一把锉刀……都是些什么玩意! 不该是一捆木柴、一具鸟兽尸体、一件石制器具吗!哪个龟孙偷偷改我设定! 张天把可兑换的资源通读一遍,蓦然惊觉,这些好像都是他家里有的东西……敢情我人来了还不够,连资源也要我自掏腰包?! “天,你又在望天了。你不冷吗?” 同样裹着鹿皮衣裙,年龄相仿的野人枭走到张天身旁,发出几个简短的不那么连贯的音节,这个时代的语言很贫瘠,通常是简单词汇的堆砌,能够表达的意思很有限,比起言传,更注重意会。 张天摇摇头,鼓动舌头,用同样简短的话回复道:“不冷。” 回忆了一下过去,枭和他是同一天出生,以血缘关系算,两人是表兄弟,不过原始社会里没有亲表之分,只要同属一个部落,就是手足,不同部落的人,就是陌路。 由于是同一天出生,两人的关系要比其他人亲密些,好比孪生兄弟和普通兄弟的区别。 部落一共六七十个人,也可能是七八十个,这是张天根据记忆估算的数值。 现在的人还在用手指头记数,超过十就要用结绳记数或者在洞壁上刻痕记数,想要知道确切的人数,得进洞里挨个点人头。 记忆中部落里的男女比例还算协调,男性负责狩猎,女性从事采集。 张天的母亲生完他就死了,至于亲爹,由于部落禁止同族交配,鬼知道他的亲爹是哪个部落的哪个野人,张天只当他死了。 他有一群视他如己出的舅舅和姨妈。 部落对自身存续的重视程度远高过其他,每一个新生儿都是所有人共同的孩子,莫说原始社会,哪怕在现代社会,许多家庭仍然视繁衍后代为头等大事。 从这个角度出发,他虽然父母双亡,却并非孤儿。 “我们进去吧,阿妈要讲故事了。” 枭在外面站了会儿,觉得有点冷了。 张天也是手脚冰凉,便跟他回洞里烤火取暖。 部落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人一等或低人一等的存在。 但有一个大家长,她是部落里最年长的人,按辈分算,是张天和枭的祖母辈,不过部落里没有祖母这个称呼,毕竟原始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来岁,绝大多数人都活不到这个辈分。 老人是部落里唯一的祖母辈,所有人都叫她阿妈。 阿妈是部落的精神领袖,她见多识广,有丰富的荒野求生经历,每到晚上,她就会把自己的经历当作故事讲给孩子们听,这是部落里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之一。 由于经常讲故事,阿妈的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是部落里最好的。 阿妈和一群姨妈围坐在篝火边,用竹条编织竹篮。 男人们围坐在另一边,嘿咻嘿咻地打磨各自的石斧、石矛,令刃端更加锋利。 部落已经掌握粗浅的编织技术和简单石器的磨制方法,经过观察后,张天得出如上的结论。 他和枭的年纪还小,因此没有加入男人的队伍,而是混进了女人的阵营。 不声不响的,他已经点完了人头,一共六十七人,青壮年居多,小孩次之,老年人最少,因为大多数人都活不到老年,便被野兽、天灾、致病细菌、伤口感染等自然因素给淘汰掉了。 洞穴、篝火、磨制石器的男人、编织竹篮的女人……一切似乎都合情合理,可张天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咕噜噜~” 枭的肚子忽然一阵叫唤。 这声肠鸣的动静有点大,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更显得响亮。 所有人都是一愣。 张天终于明白缺少什么了。 缺食物。 第2章 凛冬将至 今日的收获应该留一部分满足明早的需求,至少要满足男人们的需求,这样才有力气外出狩猎。 可洞里的每个角落张天都看过了,除了一堆骨头残渣,没有发现任何食物。 不仅没有留出明早的食物,就连今晚的这顿饭,也只吃了几只竹鼠、鸟雀、冬笋和植物的根茎块,男人们都半饱不饱,像张天、枭这样的小孩,几乎都饿着肚子。 再一回忆,食物短缺的情况竟然已经持续好几天了! 阿妈说:“枭,你要是饿了,就睡觉吧。” 枭摇头:“不饿!” 所有人都在辛苦劳作,他怎么好意思独自睡觉? 阿妈抬头环视一圈,见孩子们都面有疲态,精神不振,于是放下手中的竹条说:“行了,大家都坐过来吧。” 大家都停下手上的动作,男人们靠了过来,所有人都围坐在篝火旁,安静地等待每晚例行的讲故事环节。 阿妈说:“我知道大家都没吃饱,这是因为冷天来了,野兽都藏了起来。我经历过很多个吃不饱的冷天,这是正常的,我记得最冷最饿的时候,地上寸草不生,河水冻上厚厚的冰。没有任何食物,我们只能剥树皮吃。” 阿妈没有季节的概念,便用冷天指代冬天。 众人听得认真,听到说最后只能剥树皮吃,都面露惊讶和怜悯之色。 枭好奇询问:“吃树皮能活下来吗?” 阿妈摇摇头:“吃树皮能够充饥,但很难活下来,许多人死了,老人几乎全死了。” 众人发出惊呼。 “我们最终熬过了那个冷天,地上重新长出嫩草,成群的野兽出来觅食,遍地都是食物,我们活了下来,活得很好。现在也是一样,只要熬过这个冷天,就会等到遍地的食物,每天都吃得饱饱的。” 阿妈露出慈祥的、坚定的、充满希望的笑容。 众人受到鼓舞,虎头挥动起粗壮的胳膊,振奋道:“阿妈说得对!我们现在还有竹鼠和鸟雀吃,比阿妈当年好多了,阿妈能够熬过来,我们也可以!” “没错!” “我们也可以!” 高涨的情绪一旦占领思维的高地,腹中的饥饿也不得不暂时退避。 群情激动,只有张天面色肃然,不发一言,也只有他知道,根据游戏的背景设定,现在的冷,是因为小行星的撞击致使全球气温骤降,真正的冬天还没来呢! 这个冬天会比以往的冬天更冷,更漫长。 更糟糕的是,由于天气变冷过于突然,部落里连最基本的冬粮都没有储备,今后的每一天都将面临食物不足、忍冻挨饿的危机。 倒霉!竟然是北方开局么! 留在北方别说发展了,就连生存都是问题,想要活下来,必须往相对温暖的南方迁徙。 张天没有给他们泼冷水。 部落世世代代居住在这个洞穴,生活范围不超出方圆百里,再远的地方谁都没去过,阿妈不可能因为一个小孩的一句话,就赌上整个部落的命运,带领大家踏上一条完全未知的旅程。 只能徐徐图之了,独自上路风险太高,能说服大家跟他一起走最好,若实在办不到,哪怕只身一人,他也要离开这个地方。 “天,你的脸色怎么这样差?” 枭这时候问张天,他词汇匮乏,表达不出愁闷的意思,便用手捏住眉梢,学起张天的愁眉苦脸来。 大家也都注意到张天的低沉,在众人皆醉的时候,那个独醒的人就显得格外扎眼。 “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枭的母亲也是把张天从小带大的姨妈兰花问。 张天摇摇头说:“我只是觉得现在缺乏食物,我也应该跟虎头他们出去狩猎才是。” “对!我也这么想!” 枭站起来,抄起石斧像模像样地挥砍几下,彰显自己的强壮,以证明自己可以胜任狩猎的任务。 虎头哈哈大笑道:“好!你们愿意的话,明天就跟我们出去狩猎!” 枭欢呼雀跃。 张天也笑了笑,走到女人们的身后,那里躺着一捆白天砍回来的细竹,不足手腕粗,修长而笔直,他上手试了试,硬度和弹性都很不错。 挑选之后,他取出一根接近四米长的竹子,放到一旁,对兰花姨妈说:“这根竹子留给我。” “竹子不适合用来做武器,你让虎头削块木头给你。” “我不用它做武器。” 张天留下这么一句,便朝角落里那堆骨头残渣走去,兰花奇怪地看他一眼,没有多问,山里最不缺的就是竹子,留一根给他倒没什么。 张天在骨头残渣里翻找,好点的骨头都被女人们挑走了,大的磨制成骨刀,小的磨制成骨针或者各式各样的饰品,剩下的都是些歪瓜裂枣。 矬子里拔将军,最终挑了五块碎骨,也不知道是竹鼠的颅骨还是鸟兽的颅骨,总之都扁平窄小,仅两只手指宽,即便如此,想要将这些碎骨磨成钩状,也很需要费一番功夫。 他打算做一支钓竿。 洞穴位于山腰处,山中林木以绿叶浓密、枝叶粗大的阔叶树林为主,幸运的是,其中还生长着一片面积不大的竹林。 山下有条河水。 他记得昨天和枭去河边打水,河水就已经有流速放缓、水位下降的迹象,但山里的一些落叶乔木只是微微泛黄,应该还是秋天,却已经和以往的冬天差不多冷了,若真到了腊月,那还了得。 人在漫长的岁月中进化出了智慧,学会了观察和总结事物发展的规律,学会了将过往的经历转变为生活的经验。 但智慧也带来了惯性思维,人们开始囿于经验,墨守成规,而忽略了动物的本能,丧失了对于潜在危机的敏锐嗅觉。 这是野兽比人强的地方。 接连的狩猎失利,不是因为野兽藏起来了,而是因为大部分野兽察觉到了气温异常的骤降,食物突然的减少,尤其是鹿、羊等大型食草动物,开始成群结队地朝温暖的食物充足的地方迁徙。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它们不会回来了,狩猎很难再有丰收,这和人数的多少、工具的先进程度没有关系。 张天打算去河边碰碰运气。 天冷了鱼也不爱动弹,想要丰收不容易,但狩猎有可能空手而归,而钓鱼他从未空过军,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族人们相继睡下。 张天主动表示负责今晚的守夜。 夜深人静后,要有人看着篝火,防止毒蛇猛兽趁夜偷袭,当然,以现在的情况,他的舅舅们或许巴不得遭遇毒蛇猛兽的袭击,人一旦饿急了,哪怕来的是老虎,也滑铲给你看! 第3章 画风不对 【信仰值:0】 将仅有的1点信仰值消耗掉,一把锉刀凭空出现,落在张天手心。 橡胶握柄,扁挫刀头,无论材质、尺寸还是样式,甚至连磨损程度都和家里那把别无二致。 再看资源栏,可兑换的资源里锉刀的数量由3变成2,资源变成有限的了,果然是把家里那把传送过来了吗? 什么叫羊毛出在羊身上啊! 张天后悔莫及,早知如此,就该多买几套野外求生的工具备在家里,问为什么不直接兑换钓竿?他倒是想,但家里的三把钓竿,每把兑换所需的信仰值都在100以上,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做个简易钓竿并不难,打磨钓钩需要费些力气,但有锉刀在手,这个过程就可以大幅缩短,一个晚上足够了。 张天盘起腿,将骨头放在石块上,耐心研磨。 和他一起守夜的虎头露出古怪的神色,他不知道张天手里握着的那个又细又短又黑的东西是什么,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对骨头残渣做那种事。 怕打扰族人们休息,他没有多问,只往篝火里添了一些木柴,对张天说:“我先睡,等柴烧得差不多了,你叫我起来。” 张天下意识比了个ok的手势,立即又点点头。 虎头愣了下,也屈起指关节,将大拇指和食指圈成圆。 有点怪……怪特别的。 他摇摇头,四仰八叉卧倒篝火旁,很快发出鼾声。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骨制鱼钩自然不可能与铁制鱼钩相媲美,磨到钩身大概两公分宽,钩尖比骨针略细即可,如果经常做手工,还能像张天这样在钩尖内侧打磨出个倒刺来。 不要小瞧了原始人的磨制技术,也不必高估了鱼的智商,曾有考古学家按照出土的骨制鱼钩复刻出一模一样的来,拿去试钓,一上午钓上来好几十条罗非鱼。 鱼钩逐渐打磨成形,张天吹去粉末,摸了摸尖端,颇为扎手,刺穿鱼嘴毫无问题。 他轻手轻脚走到女人们身后,把那根单独放在一边的竹竿拖到洞穴外。 又进洞里找了把骨刀,用刀背轻轻敲掉竹竿上多余的枝节,到达尖端时,手上动作更加温柔,生怕一不小心弄断竹竿,那就前功尽弃了。 “呼,真冷呐……” 他原地跺跺脚,朝手心里哈口气,接着修平节疤。 试着挥了挥竿,弹性尚可,如果想长时间使用,就要熏烤、拉直和上漆,所幸这根竹子本身够直,倒不必这么讲究,凑合着用也能用个十天半月。 竹子是个好东西,竹竿可以制弓制箭制鱼竿,削小后去掉竹肉可以编织竹篮、竹笼,竹纤维收集起来可以搓成绳。 女人们白天搓好的绳都条理分明地放在干燥处晾晒,张天选了几条相对较长且足够结实的,互相打结连成一条长绳,然后缠到竹竿上绑紧,另一头缠上他自制的骨鱼钩,一把简易的鱼竿就成形了。 把鱼竿珍而重之地收好,取来竹条、竹片,坐在篝火旁编织竹笼。 要钓鱼,没装鱼的笼子怎么行? 从底部编起,采用最简单的井字编结,边长和他的肩宽差不多,半人高,空隙大点没关系,钓上来的鱼若是比竹片间的空隙还小,那也没必要留着了。 接着又按照竹笼开口部位的尺寸编了个上宽下窄的漏斗形罩子,倒过来扣进笼子里,鱼便跳不出来,夜里沉入河底,还可以当捕鱼笼使。 已是深夜,万籁俱寂,只有木柴燃烧的噼啪声不知疲惫,后来就连燃烧的声音也渐渐小了。 张天往火堆里添了些新柴,见手上沾满竹木屑和泥土,便起身往干燥平滑的岩壁上抹了抹,走过去摇醒虎头。 该睡觉了,明天还要早起当钓鱼佬。 …… “天!醒醒!醒醒!” 张天迷迷糊糊睁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脏兮兮的脸和一头乱糟糟的发。 枭咧嘴而笑:“虎头他们要去狩猎了!” 天蒙蒙亮,族人们都活动开了,青壮男女都整装待发,做好了外出狩猎和采集的准备。 跳动的火焰驱散清晨的寒凉,洞里相当温暖。 生火不易,即便白天也不会熄灭火种,跟这漫山遍野的草木相比,烧掉的这点木材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何况现在是冷天,更是一刻都离不开火。 张天爬起来,到洞穴外面做伸展运动。 昨晚睡得还行,毕竟是原始人的身体,早就适应了席地而眠,只是精神有些疲惫,尚且不太能接受穿越的事实,夜里做了个游戏发布后叫好又叫座的美梦,口水还没止住呢,一觉醒来却要面对饭都吃不饱的现实,实在残酷。 天气冷且干燥,山里没有起雾,视野很好,放眼望去,两岸青山相对,峡谷里一条大河波浪宽。 洞穴在山腰上,离河边不算远,族人却很少下山捕鱼,主要是因为河水深且急,凭借长矛扎刺很难有所收获,再加上狩猎所得已经足够生存了,便没有舍近求远,发展出渔猎来。 枭的肚子又开始咕咕叫了。 张天也饿,所有人都饿,几个身怀六甲的姐姐更是眼冒金星,嘴唇泛白,今日再不吃个饱饭,怕是要被肚里的孩子给榨干了。 青壮们准备外出觅食了。 临行前,阿妈为大家鼓劲动员,嘱咐大家一定要在天黑之前回来,所谓精神领袖,越是在族人意志消沉的时候,才越显出作用。 众人备受鼓舞,男人们扛起骨刀石矛,女人们背起竹篓拿起尖头的挖掘棒,张天一手竖起近四米长的竹竿,另一只手拎起半人高的竹笼。 人群里出了个画风不对的家伙。 “你这是做什么……” 众人奇怪地看着张天。 “我去河边钓鱼,你们狩猎去吧,不用管我,等太阳落到那个山头,我就会回来。” 张天指了指远处那座拔尖的山峰,大步朝山下走去。 “我也去!” 枭拎着一根碗口粗的木棒追上张天的脚步。 虎头昨晚就觉得张天不对劲,不知道在偷偷捣鼓什么,此时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没有制止,招呼男人们说:“由他们去吧,到底是小孩子,本来就没指望他们能帮上忙。我们狩猎去!” 男人们捶着胸口,呼噜噜喊叫着,士气高涨地进山狩猎。 第4章 钓鱼佬之资 “钓鱼是什么意思?” “钓鱼就是把这个钩子扔进水里,等鱼儿咬钩。一会儿你就明白了。” 两人沿河岸往上游走,穿过一座座长满青草的圆丘,峡谷两侧的山丘连绵起伏,坡度和缓,山坡上植被密布,有深褐色树皮的栎树、山毛榉和微微泛红的枫树,薄树皮枝叶柔软的柳树、桦树和白杨错落生长其间。 更多的是张天认不出来的树种,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字的花草,粉红与雪白的细碎花瓣飘落山间,有些已经枯萎衰败,有些还倔强地盛放着。 向远处眺望,高耸入云的山脉阻隔视线,崇山峻岭上覆盖着皑皑冰雪,在旭日柔和的光芒下,覆冰的山头反射出桃红与浅紫交相辉映的瑰丽色彩,宛如戴着一顶镶满珠宝的巨大皇冠。 如此壮丽的景象令张天心生震撼,略微削减了心里的苦闷。 天可怜见,最终让他找到一处水流较缓、水草较多的回水湾,就地挖出不少蚯蚓和叫不出名字的小肉虫。 张天蹲坐在河边,拨开表面的一层浮游生物,捧起河水洗了把脸。 水里映照出一张粗犷的脸庞,额头突出,脸颊扁平,就头身比例而言,和现代人的差别不大,四肢要发达得多,总之以张天的审美来看,绝对算不上帅哥,至于在原始人眼里是什么模样,就不得而知了。 或许原始人根本不在乎美丑……他心里想着,拍拍皮裙站起来,挥动鱼竿拍打水面。 天气转冷后鱼也像人一样懒死懒活的,觅食远不如热天积极,得发出点动静吸引它们的注意。 挂上鱼饵,捡了片枯黄的阔叶穿进鱼线里充当浮标,然后抡起胳膊甩竿,鱼钩落入河里,枯黄的阔叶浮在河面,周围都是绿油油的水草,只那一抹黄色,非常容易辨认。 “来,你拿着,不要动。” 枭接过鱼竿,听说不能动,身体立刻变得有些僵硬,紧张兮兮地问:“然后呢?” “等。如果有鱼咬钩,那片黄色的叶子会动,到时候喊我。” 张天扭头朝林子里走去。 “你干嘛去?” “我去捡点木头回来生火,太冷了。” 钓鱼不比狩猎,后者是运动战,前者搞不好是罚站,这大冷天的,别鱼没钓上来几条,身子先冻出毛病来了。 钻木取火和击石取火是每个原始人的必修课,张天很快便在岸边生起一堆篝火,燃烧的热量通过对流传递出去,周围的空气逐渐变得暖和,连带着水温也有所回升。 鱼有趋温性,喜欢往水温较高的地方钻,所以钓鱼一般都会选在阳光照射充足的水域。 这时靠近河岸的水温逐渐升高,河里的懒鱼终于愿意挪窝了,慢悠悠游过来一瞧,吓,这么大条蚯蚓,是不是没把我鲤鱼王放在眼里!遂张口一咬。 枯叶浮标忽然剧烈抖动,鱼儿挣扎的力道通过鱼线传到鱼竿,再由鱼竿传到枭的指尖,他只觉得手指麻了下,紧跟着从头到脚的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这个瞬间,他终于感受到了钓鱼的乐趣。 “动了!动了!” “给我吧。” 张天接过鱼竿的控制权,他没有急着起竿,而是抖了下竿,相当于打擂台前先和对手碰个拳,发觉对方是个重量级,便将鱼竿往上前方扬起,放线遛它,然后再慢慢起竿发力。 “哗啦!” 河面溅起水花,一条半米左右的鲤鱼破水而出,在岸边搁浅,鱼嘴一张一合,偶尔扑腾一下,看得出来,它已经被遛得筋疲力尽了。 枭二话不说,抄起木棒照着鲤鱼的脑袋来了个当头棒喝。 “不要!” 已经晚了,鲤鱼当场去世,血溅了一地。 张天看着地上的狼藉,目瞪口呆。 枭一脸疑惑:“怎么了?” 他没有狩过猎,更没有钓过鱼,只是从小听舅舅们说,只有死的野兽才是好的野兽,所以就毫不犹豫出手了。 “没事,没必要打死它,我们可以把它活着带回去,新鲜的更好吃。” “活着怎么带回去?阿妈说过,鱼儿离了水会死的。” “用这个。” 张天踢了下脚边的竹笼。 打死就打死了,也没关系,新不新鲜除了张天,其他人不会在意。 他只是担心枭这一棒子把他鱼钩敲坏,那就得不偿失了。 从血肉模糊的鱼头里拔出鱼钩,还好,鱼钩完好无损。 他重新挂上鱼饵,将鱼钩抛进河里,把鱼竿交到枭手中。 枭笔直地站在河边,像雕像一样纹丝不动,期待着再次体验那种浑身战栗的感觉。 鲤鱼的尸体张天没动它,出血的鱼不好再浸竹笼。 他倒是动过烤熟吃掉的念头,他和枭都很饿,这条鲤鱼少说也有六七斤重,够他们两个吃了。 但很快便打消了念头,部落赖以存在、彼此能够信任的基础就是食物共享,这种不利于团结的事最好不要做。 好在现在气温低,就这么曝尸荒野也坏不了。 张天取出昨晚挑出来的碎骨头,还有四块,他要把它们全部制成鱼钩。 “动了!” 很快又有鱼儿上钩,枭兴奋大喊。 是条两三斤的小鱼,张天很轻松地起竿、收竿,又一条鲤鱼,悬吊在半空,张着嘴,一脸的生无可恋。 “来,你用手抓住它。” 枭依言抓住鲤鱼滑溜溜的身体,鲤鱼象征性地挣扎一下,枭哦哟哟叫唤起来,心脏砰砰跳,莫名的兴奋。 张天把鱼嘴里的钩子取出来,踢了踢竹笼说:“丢进来。” 鲤鱼顺着漏斗入笼,竹笼没入浅滩,河水没过鱼身。 枭大感好奇,蹲下来观察了好一会儿,确认笼子里的鱼出不来,才放下心。 张天下了竿,再次把罚站的任务交给枭,自己坐到篝火旁继续磨制鱼钩。 枭也乐得罚站,他甚至觉得这才是钓鱼的趣味所在,等待得越久,鱼竿震动的那一刻就越兴奋。 “天,下次我来拉鱼竿。” 愿意尝试是好事,张天欣然应允。 太阳渐渐升至头顶,气温也随之升高了些,鱼儿越发活络,咬钩更加频繁。 枭失手了两次,跑掉两条大鱼,这令他懊恼不已,不过他很快便吸取教训,重振旗鼓,之后越钓越顺,只要起竿,必有收获。 张天不禁为之侧目,心想这小子倒很有点钓鱼佬的潜质。 枭沉迷钓鱼,无法自拔,甚至忘记了饥饿。 张天也没闲着,不仅打磨出四枚鱼钩,还赶在日落之前编出两个竹笼。 日薄西山,山野间隐隐响起哦哦的喊声。 部落里的长辈催促起来了。 枭只好收起鱼竿,深吸口气,朝洞穴的方向哦哦大叫,张天听得出他的激动,但声音传到山上,洞里的人多半是听不出来了。 两人费劲地将竹笼拖到岸上。 和前几天的惨淡相比,今天算是大丰收,满满一笼子的鱼,少说也有六七十斤重,加上采集到的植物根茎块,足够所有人饱餐一顿了。 枭现在很想知道狩猎的情况如何,他莫名生出一点胜负心和迫切想要向族人们炫耀的心理,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情绪,他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 张天把新编好的两个竹笼沉入河底,用绳子绑点蚯蚓和虫子,漏洞形的罩子倒扣在笼子里,开口朝着河水流过来的方向。 枭大惑不解:“这是做什么?” “碰碰运气,万一鱼会自己游进来呢?” 鱼会自己游进笼子里?游进来又怎么样呢,再游出去不就行了? 枭无法理解此举的意义。 张天没有解释,两人抱起竹笼,用手兜住底部,生怕它承不住力从中裂开。 夕阳染红了山河,两人迎着落日的余晖返回山林。 第5章 满载而归 当太阳落到最高的那座山的山头时,外出采集的女人们沉默着归来,她们脚步沉重,神情疲惫。 阿妈和留守洞穴的老人小孩看到她们手里半满的竹篮竹篓,心情也跟着沉重起来,肚子似乎更饿了。 女人们的收获和前几日相差无几,天冷之后,包括蕨类植物、蔷薇科植物在内的许多食物来源几乎不生长了,她们能够采集到的果实和根茎块越来越少,好在竹林里长出了不少微微冒尖的冬笋。 等冬笋挖完后,又该如何呢? 兰花将竹篓里的冬笋倒出来,问:“虎头他们还没回来吗?” “还没有。” “他们一定是碰到大家伙了。” “希望是这样。” 阿妈嘴上这样说,心里比谁都清楚,最可能的情况,是男人们没有狩猎到足够的野兽,所以不得不前往更远的地方寻找食物。 大家都不说话了,闷头剥笋皮。 兰花看了一圈,奇道:“枭和天呢?也还没回来吗?” “没有。” “他们不是去河边了吗?能去这么久?” 兰花担心儿子,走到洞穴外,深吸口气,朝山下放声呼喊。 等了一会儿,听见山下传来哦哦的叫声,她的心落回肚子里。 回到篝火边坐下,这时冬笋已经剥完了,她便拿起一把尚未成形的燧石刀接着打磨,嘴里念叨着:“这俩孩子真不懂事,也不小了,现在这样的情况,不帮忙就算了,还有心情和力气去河边玩水。” “天那孩子说,他去河边是干什么来着,捕鱼是吧?” 红花的记性一向很好,她其实记得张天说的是钓鱼,但她不明白何为钓鱼,便认为是张天的口误,擅自替他更正为捕鱼。 “得了吧!”兰花嗤之以鼻,“我还不了解他俩?说是捕鱼,一到了河边,肯定只顾着玩水了!白、火、叶、树,你们千万不能学枭和天,听到了吗?” 她借机教育起另几个年纪更小的孩子。 生活在洞穴里,每天可聊的话题不多,育儿算是百聊不厌的一个,一说到这个,女人们就来劲了,都打开话匣子叽叽喳喳讨论起来。 就在这时,男人们迈着更加沉重的双腿,以更加垂头丧气的神情回到洞穴。 目光扫过男人的面庞,心立即跌到谷底,再看他们的手中,几乎所有人都空手而归,只有虎头拎着两只竹鼠,两只野兔和五只巴掌大的鸟雀。 十几个男人,外出狩猎一天,只打回来这么点东西,说明这座山里是真的不剩什么野兽了。 日薄西山,天色渐渐暗淡,阴云笼罩大地,也笼罩在每个人的头顶。 食物被堆到一处,这么点东西,分给所有人,那就所有人都挨饿,如果只分给一部分人,又该分给谁?不分给谁? 小孩眼巴巴盯着,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他们需要。 孕妇眼巴巴盯着,肚子里怀着部落的未来,她们也需要。 青壮眼巴巴盯着,为了明天有力气外出狩猎和采集,他们也需要。 谁也没有开口,绝望在沉默中悄悄酝酿。 食物的分配一向由阿妈负责,虽然艰难,但她必须做出抉择。 她正要开口,忽听见洞外传来呼哧呼哧的喘气声。 “妈!来帮忙!” 兰花立刻跳起来,风风火火朝洞外跑去,不多时又折返回来,跳着脚高呼:“快来!鱼!好多鱼!” 众人一涌而出,张天和枭抬着满满一竹笼的鱼哼哧哼哧地爬上来,把竹笼往人群前一放,再也坚持不住,四仰八叉躺倒在地,望着天空呼呼大喘气。 张天一阵头昏眼花,呼吸如有刀割,喉鼻隐隐生疼,枭更是腿脚抽经,整个人蜷成一团麻花,疼到面目扭曲。 本来就腹中空空,还负重爬山,也就是原始人的身板抗造,换作现代人,早嗝屁了。 他俩筋疲力竭倒下,人群却爆发出兴奋的呼声。 人们发疯似的冲上来,六七十斤重的竹篓,虎头一把抱起,看他的样子,还留有余力。 男人们簇拥着虎头,争相摸笼子里的鱼,仿佛捧起的是大力神杯,哪怕坐了整场冷板凳的替补也与有荣焉,非得蹭一下不可。 把笼子里的鱼给吓坏了,死鱼眼瞪得一个比一个抽象。 女人们要来扶张天和枭,两人立刻爬起来,硬挺着走回洞穴。 阿妈终于松了口气,这一大笼的鱼,再加上冬笋和猎物,不仅够今晚饱饭一顿,还能留一点当明早的口粮,艰难的抉择可以不必做了。 枭向族人们吹嘘起和天一起钓鱼的事,见众人不懂何为钓鱼,便照搬张天的话,很神气地说:“钓鱼就是把钩子扔进水里,等鱼儿咬钩!” “什么是钩子?” “钩子就是……” 枭想起鱼竿没带回来,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忽然想到张天随身带着几个,喊道:“天,你还有鱼钩吗?给我一个!” 部落极少吃鱼,甚至不知道要给鱼去鳞,见虎头一棒子把鱼脑壳敲碎,用竹签串好后便想架到篝火上烤,张天赶紧制止了他。 他用骨刀给鱼去鳞,然后把鱼剖开,去掉血液、内脏和骨头。 血液用水袋收集起来,晚饭时要分给众人喝掉,其中含有人体所必需的维生素、矿物质,更重要的是盐! 内脏几乎不用掏,剖开肚子就滚出来,哺乳动物的内脏需要单独清理,尤其是肠子,原始人可以不计较口味,但不代表他们会接受九转大肠。 听到枭的喊声,张天从衣服褶层里摸出一个鱼钩扔给他。 “就是这个!鱼儿咬住这个,就跑不掉了!” 枭又开始眉飞色舞地炫耀起来。 阿妈从枭手里接过骨鱼钩,不敢相信男人们用长矛都扎不到的鱼,这样一个简单的东西,却能一抓一个准。 她仔细看了看,发现这个所谓的鱼钩打磨得很细致,尤其是尖端部位,比骨针更加锋利,神奇的是,尖端内侧竟然还有一根倒着的针,她想不明白是怎么磨出来的。 “你做的?”她问枭。 枭摇头:“天做的!钓鱼也是他教我的!” 阿妈抬头,找到男人堆里的张天,发现他在教男人们处理鱼,更觉得惊奇:一个九岁的小孩,没学过磨制骨针,也没有参加过狩猎,怎么一下懂这么多了? 第6章 死亡与星辰 低端的食材往往不需要烹饪,熟了就行。 烤竹鼠、烤野兔、烤鸟雀、烤鱼、烤冬笋……万物皆可烤。阿妈撕下两条兔后腿,分给张天和枭,以嘉奖他们今天的表现。 张天快饿晕了,一通狼吞虎咽,几口就啃得一干二净,至于滋味,在这个靠茹毛饮血补充盐分的年代,还要什么滋味,吃得出是蛋白质和脂肪就够了。 但有一说一,虎舌对火候的掌控很精准,这条兔腿烤得嫩而不生,熟而不老,恰到好处,一吃就知道是个老师傅。 张天又分到一条鱼、半只鸟雀和小半个冬笋,鱼肉有点老了,显然是不常烤鱼的缘故,虎舌自己尝了尝,也觉得不甚满意,默默总结经验教训。 “嗝……” 久违的一顿饱饭,还剩下一些冬笋和植物的根茎块,留着明天早上垫肚子。 鼠皮、兔皮甚至鸟皮都被虎爪一丝不苟地完整剥下来,兽皮是比石器、骨器更加珍贵的资源,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张天身上的这条鹿皮衣裙,便是以鹿皮为主,再拿鼠皮、兔皮和其他边角余料缝制而成。 除了缝制衣物,兽皮还可以用来制作袋子。 部落里的水袋都是兽皮制的,大多取自水獭、河狸之类的动物,它们大小合适,毛皮的防水性好,割开喉咙把内脏、肉和骨头掏干净,剩下的皮囊就是天然的水袋,头通常不会割掉,靠着后颈的皮与身体相连,充当水袋的盖子。 每次瞥见靠在洞壁根下的那排兽头袋子,张天就觉得瘆得慌。 洞里坐久了,烟熏得脑壳疼,这些原始人的寿命之所以如此短暂,吸入太多未充分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也是原因之一。 他到洞外呼吸几口新鲜空气,顺便仰望一下天空——例行公事是有必要的,以前每天都要做的事,今天突然不做了,未免惹人生疑。 夜色笼罩下的远山如墨,星光勾勒出一道道蜿蜒的轮廓,寒山寂寂,连虫鸣都为之悄悄,张天想感慨一句月色多美好,话到嘴边却变成:“真他妈无聊!” 离开网络的第二天,想它。 “天!” 枭向张天发来场外求助。 吃饱喝足,男人们追问起钓鱼之事,也想加入其中,但不知道鱼竿如何制作,枭自然是一问三不知。 其实没什么难的,不过是竹子削去枝节,再套上绳子罢了,如果把鱼竿拿回来了,张天甚至不用说明,大家都是智人,一看就懂。 鱼钩的磨制需要点技术,更多的是耐心,尤其是倒刺,如果没有锉刀,可能需要磨上好几天。 众人得知了制作方法,都惊讶于一根竹子竟能源源不断地钓上鱼来,早知如此,还狩什么猎啊,这山里有的是竹子,大伙人手一根,都当钓鱼佬去! 阿妈问:“天,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这话把大伙都点醒了,是啊,连阿妈都不知道的事情,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孩是怎么知道的? 疑惑的目光聚焦在张天身上。 张天一直在等着阿妈问出这个问题,他的回答将决定部落的未来,是留在这个洞穴坐以待毙,抑或是赌上所有人的性命同死神一搏。 他静静地想了想,抬头看向篝火对面慈祥的大家长,很认真地说:“阿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关于星星的故事,你能再讲一遍吗?” “好,那今晚我就再给你们讲一遍星星的故事。” 阿妈回忆起往事,语气也变得悠远起来。 “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我还小,刚学会说话。有句话我现在每天都要对你们说——” “我知道!”同样刚学会说话的白抢话,“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 阿妈笑了笑,点点头说:“没错,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只有洞里是安全的。可那时候的我还不懂,有天晚上,我追着一只萤火虫跑出了洞穴,跑进了山林里。” 除了白和另外几个小孩子,其他人都听过这个故事,但不管听多少次,每次讲到这里,众人的心便揪了起来,白更是不安地躲进妈妈的怀里,紧紧抓住妈妈的手指。 “我追啊追,终于抓住了那只萤火虫,但也迷失了回家的路。森林里特别的黑,也特别的冷,我很害怕,坐在地上放声大哭。萤火虫从我的指缝间飞走了,但我的面前却亮起了两点幽绿的光芒。” “是狼的眼睛!” 众人一同屏住了呼吸,白吓得小脸煞白,一把抱住妈妈的腿,不过她很快就不怕了,大声说:“阿妈现在还活着,那个时候肯定没事!” “是啊,我没事,因为我的妈妈救了我,她替我打跑了那头狼。可她也受了伤,伤势一天比一天严重,她也一天比一天虚弱。” “她离开的那天,我一直抱着她哭,哀求她不要死,她笑着摸摸我的头,告诉我说她不会死,她会变成天上的星星,会在天上一直看着我,守护着我。” 众人狠狠地共情了,泪眼婆娑,谁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这个时代的母子和母女关系何其紧密,真叫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是另一个自己。 女人们尤其沉浸,她们有的已经是母亲,有的即将成为母亲,都悲伤难抑,又感动不已。 “你们看——” 阿妈抬起手,指向洞穴外的天空。 “离月亮最近的那颗星星就是我的妈妈。每一个离开我们的人,都会变成星星,天上所有的星星都是我们的祖先变的,只要我们抬头,就能看到他们。” 众人望向天空,望向漫天闪烁着的似乎正冲他们眨眼的繁星,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阿妈的母亲大概是这世上第一个将死亡和星辰联系在一起的人,或许是出于对女儿的爱和不舍,才令她在人生的最后一刻拓宽了想象力的边界,脱口说出如此浪漫而感人的话。 “我的故事说完了。天,该讲讲你的故事了。” 阿妈把话题引回正轨,众人的注意力重新回到张天身上。 张天酝酿了一会儿情绪,然后用哀伤的口吻分享他刚编的故事: “我没有见过我的妈妈,在我出生的那天,她就变成了星星。” “所以我经常仰望天空,我知道她一直在看着我,守护着我,我也想多看看她,陪陪她。” “就在昨天,我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我想,那一定是我的妈妈。她教会我制作鱼竿和鱼钩,说用这个方法可以钓鱼。” “她还说,我们应该多向天空祈祷,祖先会指引我们,天空会指引我们。” 第7章 天空的指引 张天没有一上来就假借祖先之名让他们迁徙,激进的改革只会迎来激烈的反抗,任何改变他人思想的尝试都应该循序渐进,而且现在还没有做好启程的准备,不必着急。 【信仰值:5】 话音刚落,信仰值立刻增长5点。 游戏里关于信仰的设定,遵从信则灵,不信则无,是发乎内心,而没有形式上的要求,一个人哪怕从不祈祷,只要他真心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相信天空会为他带来指引和启示,他就是信徒。 信仰值增长5点,说明有5个人完全接受了张天的说辞,他们相信仰望天空会得到祖先的指引。 考虑到部落还没有发展出图腾崇拜、生殖崇拜或其他的原始信仰,对于神明之类的超自然存在并无概念,因此他才顺着阿妈的话把祖先推到前面,比起触不可及的天空,祖先显然更容易令人亲近和信服。 众人都有些心疼他,原来他经常仰望天空是出于这样的理由……原本有一部分族人不理解他的行为,现在都恍然大悟,由不理解变为同情和怜惜。 兰花走过来抱住张天,像母亲抱住受伤的孩子,她这样做完全是出自本能,这时的人们或许还不会用积极温暖的话语抚慰人心,但已经学会用行动践行最原始的安慰。 阿妈看着跳动的火焰,怔怔出神。 她偶尔会听到妈妈或先祖的声音,不过通常是在梦里,有时醒来她会泪流满面,却记不得妈妈说过什么了。 原来仰望天空也能听到妈妈的声音吗? 是啊,妈妈明明说过了,她会变成天上的星星,而我只顾盯着脚下,看着身边的族人,却忘记了仰望天空,看看妈妈。 阿妈并不怀疑张天的说辞,只是突然有点感伤,她忍不住想,如果小时候也常常仰望天空就好了。 枭也有点伤心,但他更加好奇,他的好奇心一向很重,他忍不住问:“什么是祈祷?” “祈祷就是仰望天空,告诉天空自己的愿望。” 张天直接将祈祷的对象定义成天空。 “哦!”枭做恍然大悟状,“那你的愿望一定是听到妈妈的声音了。只要祈祷就能实现愿望吗?” 这当然不可能,但趋利避害,动物本能,鱼尚且要投放鱼饵才会上钩,人比鱼精明得多,没有好处何来信徒,好处可以是抽象的末日审判、轮回转世,也可以是实际的君权神授,花钱赎罪,全凭人的需求。 原始人的愿望,想来无非吃饱穿暖,孩子平安长大之类,张天心说这点要求不必劳烦神灵,我努努力也能替你们实现了。 于是他煽动大家说:“这我就不知道了,你可以试试,大家都可以试试。” 枭、白和一众小孩当即跳了起来,跑到洞穴外,抬头仰望天空。 所有人都跟了出来,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包括年事已高,不常离开洞穴的阿妈。 对着天空许个愿望而已,又不会损失什么,何乐不为?实现了最好,没实现就当集体活动了,横竖不亏。 众人抱着这样的心态对天空祈祷,男人们希望明天狩猎到更多野兽,女人们希望明天采集到更多植物,孩子们希望明天不会饿肚子,还是阿妈的层次高,她希望冷天早日过去,部落永远延续。 等众人祈祷完,张天声称自己又听到了声音,得到了新的指引。 “我们需要更多的鱼竿和鱼钩,需要更多用来装鱼的竹笼。” 这正是男人们所希望的,这群身强体壮的野蛮人以为钓鱼和狩猎是一回事,觉得连两个小孩都能钓回来满满一笼子的鱼,换作他们,肯定只多不少。 他们兴奋地跑进洞里,兴致勃勃地挑选用于制作鱼竿的竹子。 然而库存的竹子数量有限,并非所有人都能分到。 虎头和虎爪相中了同一根竹子,两人都说是自己先挑中的,各抓住竹子的一端,冲对方嗷嗷叫。 比嗓门是分不出胜负的。 阿妈让他们按照部落的传统进行摔跤比试,谁赢了就归谁。 不止虎头和虎爪,有争执的男人纷纷撩起衣裙,抓住对方的胳膊进行力量与技巧的碰撞,女人的叫好将流淌在他们血液里的野性全部激发出来,越发斗志昂扬。 和昨夜的沉闷截然不同,今天大家都吃饱了肚子,又得知有方法捕捉到河里的鱼,心情格外舒畅。 夜色更浓,火焰更烈,男人们缠斗在一起,用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发泄多余的精力,蓬勃的荷尔蒙气息充满整座洞穴。 张天消耗两点信仰值兑换了剩下的两把锉刀,分别是圆锉和半圆锉刀头,和之前的扁锉正好是一套,可兑换的资源里不再有锉刀这个选项。 他以现成的鱼钩和竹笼为参照,教女人们磨制鱼钩,编织竹笼。 “这是什么?” 兰花注意到张天手里握着一把细细的黑色棍状物。 “锉刀,用这个磨东西更快。” 张天取一块碎骨放在石板上,用锉刀研磨,碎骨的尖端很快变得细长锋利。 众人大开眼界,惊叹不已,这可比石刀快多了! “这是怎么做出来的?” “我仰望天空的时候,忽然从天上掉下来的,我想,这一定是天空的恩赐。” 张天将三把锉刀分别给了兰花、红花和竹叶,教会她们使用现代工具。 【信仰值:9】 瞬间就有6个人由衷地相信天空具有伟力。 果然还是实打实的东西更令人信服。 互相较劲的男人们陆续分出胜负,获胜的男人捶胸嚎叫,耀武扬威,然后雄赳赳拿起属于自己的胜利品,到洞穴外制作鱼竿。 败下阵来的男人则垂头丧气,灰溜溜回到洞中,咬着后槽牙打磨石斧,暗暗憋着劲,心想这破竹子不要也罢,等明天天一亮,就去山里挑选更好的! 张天没让他们等这么久,便以天空之名交代给他们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去外面搜集树皮,越多越好! 一听非常重要,失败者们顿时精神抖擞,拎起石斧干劲十足地砍伐洞穴附近的树木,小心翼翼地将树皮剥下来。 天黑之后本来不必劳作,此时却是一派忙碌的景象,不管男女,无论老少,谁也没有要休息的意思。 阿妈看着忙碌的族人,心生慰藉的同时也暗暗松了口气。 这些天她虽然表现得很镇定,不断用她的故事和经验宽慰着族人,其实心里比谁都焦虑。 天气冷得不正常,她隐隐察觉到了。 哪怕是她经历过的最冷的那个冷天,也不像现在这样,过了最热的时候,突然就冷下来了。 收获和储存食物的那段时间被跳过去了。 这是她从未见过的情况。 好在事情似乎得到了解决。 她扭头望向璀璨的夜空。 或许就像天说的那样,这一切都是祖先的指引。 她看向距离月亮最近的那颗星星,它仿佛更亮了。 第8章 更高的生产力 张天在石堆里翻找着。 人从单挑荒野转为抱团生活的那天起,就学会了“囤货”,起初和仓鼠、松鼠之流一样,主要是囤积粮食,以应付寒冷的冬天,后来慢慢演变为只要是好东西都捡回来存着。 部落里囤得最多的东西是竹子,其次是石头,食物因为容易变质,反而是囤得最少的。 女人外出采集的时候,见到大小硬度都适合打磨成工具的原石,便会顺手带回来,方的、圆的、扁的……各种形状的都有。 “你在做什么?” 枭跟了过来,直觉告诉他,他的兄弟又要做些与众不同的事情了。 张天捡了块巴掌大的扁圆形石块,厚度在两公分左右,吩咐说:“拿把石刀给我。” 枭很快拿了把石刀回来,一脸好奇地蹲坐在旁边。 张天把石刀当凿刀用,用力凿击扁圆形石块中心,很快便凿出一块拇指大小的凹陷来。 他吹掉石屑,随手从地上拈起少许砂石,洒进凹陷处,然后反复快速旋转石刀,凹陷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陷,不多时便钻出一个小孔。 枭发出哦的一声惊呼。 给石头钻孔他也会,但做不到这么快。 是因为加了砂石的缘故吗? 经过比较,他发现天只比他多做这么了一步,效率便大大提高,于是打算下次钻孔也加一些砂石试试。 张天举起石块,透过石块中心的小孔看枭。 因为是单面钻孔,所以孔呈现出一端大一端小的外观特征,远不如管钻孔来得均匀有致,而且自带螺纹。 不过管钻孔费时费力,他只是想做一个简易的纺轮,不必这么麻烦。 枭也举起一个钻了孔的石块同张天中门对狙。 两人透过孔洞大眼瞪小眼,相视而笑。 枭问:“这里有很多带孔的石块,为什么要再做一个?” “因为这里面没有这种形状的。” 纺轮纺轮,首先它得是个轮,才能转动起来,利用自身的重量和旋转使一堆乱麻似的纤维牵伸拉细,聚合成麻花状。 张天找了根粗细合适的木棍插入孔洞中,充当纺杆。 “这是什么?” “纺轮。” “纺轮……” 枭复述几遍,默默记下,但他还不知道这个叫纺轮的东西有什么用。 男人们已经剥回来大量树皮,和女人一起将这些树皮内层的纤维撕成细条,然后再将这些细条状的树皮纤维揉搓成结实的线。 新做了七把鱼竿,但光竿司令是钓不上鱼的,至少得有七条配套的鱼线。 众人围着篝火席地而坐,以手搓线,这些粗糙的树皮纤维十分恪手,孩子们很快便搓红了掌心,搓起了水泡,而经常搓线的勤劳的女人们早已是满手老茧。 这时张天拿着他刚做好的简易纺轮走过来,叫停了以手搓线的众人。 他将树皮纤维的一端系在纺杆上,另一端提在手上,然后搓捻纺杆,纺轮快速旋转起来,树皮纤维不断被牵伸加捻,一根细长、坚韧的线就此而成。 众人都看傻了眼,他们很早就发现植物纤维可以被搓揉成线,但从未想过这个过程竟会如此轻松写意! 一块石头和一根木棒竟然能够替代双手,甚至比用手搓来得更快更好…… 当他们发现用纺轮纺成的线比他们辛辛苦苦搓出来的更细、更结实时,手里的线顿时不香了,都不约而同望向张天。 张天从他们殷切的眼中看到七个字:教练,我想学这个! 纺轮的使用并不复杂,他很快便教会众人,不过,只有一个纺轮显然是不够的,他问枭:“你学会怎么做了吗?” 枭立即领悟,兴高采烈地对男人们说:“我教你们做纺轮!” 一个接一个石制纺轮被制造出来,人们习惯了数千上万年的手搓麻线,在一夕之间便被拥有更高生产力的纺轮所取代。 尽管文明的进程具有多样性和统一性,尽管社会的进步需要历史的偶然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归根结底,都逃不出生产力的掌心。 粗糙的树皮纤维飞快地变成一根根细长坚韧的线,把线的一端紧紧系在竹竿上,再在另一端绑上鱼钩,七把鱼竿顷刻而成。 阿妈面带笑容地注视着把玩鱼竿的男人们和纺织麻线的女人们,叫孩子们取来烧黑的木炭,在洞壁上记录下部落的变化和重要事件。 在以前的壁画中,能够看到石矛、骨针、竹篮等等改变了族人生存方式的发明创造,而现在,在祖先们留下的痕迹之后,阿妈又加上由两条细线组成的鱼竿以及由一个扁圆和一条竖线组成的纺轮。 张天看着洞壁上质朴的简笔画,咧嘴笑了起来。 夜深了,众人在疲惫与满足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照进洞穴,落在张天的肩膀,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这天是越来越冷了。 以虎头为首的拥有鱼竿的七个男人也学着张天昨日的模样,竖起竹竿,拎起竹笼,整装待发。 经过昨晚,众人都不再把张天当作普通的孩子看待,而是视为受到天空和祖先指引的“神童”。 说是童子有些过分了,张天好歹也已经九岁,部落里的小孩满十岁即成年,成年后就可以参与狩猎,十二岁就可以代表部落去和其他部落的异性繁衍后代了。 张天出生于冰消雪融之际,也就是说,等天气回暖的时候,他就成年了。 现在怎么也算是半个男人。 一行九人下到河边,来到昨天钓鱼的那片回水湾。 枭一路小跑过去捡起昨晚遗留在这里的鱼竿,张天则是径直踩进冰冷的河里,捞起沉在河底的捕鱼笼。 两个竹笼,其中一个笼里有一条鱼三只虾,另一个笼两条鱼两只虾,都是小家伙。 男人们倍感惊奇,心说这还没开始钓呢,就有收获了?更觉得信心十足。 枭百思不解,问张天:“它们为什么不游出去?” “你要是能明白,就和这些鱼一样笨了。” 说白了就是智商不够用,能从大口进,却无法从小口出。 张天对捕鱼笼的鱼获不甚满意,这么大两个笼子,一晚上才抓到三条鱼,果然这种笼子更适合放在那种清澈的浅溪里。 抓到河虾倒是意外收获,这两个竹笼编得比较随意,竹片间的空隙有的甚至能穿过三根手指,河虾努努力,是能够逃出去的。 只能说天气变冷以后,大家都躺平了,与其费力挣扎,不如赶紧毁灭。 他把鱼虾集中到一个竹笼里,再浸入水中。 枭带着七名新手挖鱼饵,岸边这块泥土地松软湿润,又有许多杂草和藻类的滋养,相当肥沃,很轻易的便挖出了蚯蚓和其他食腐肉虫。 枭娴熟地挂上鱼饵,甩竿下钩。 新手们有样学样,将鱼饵挂上鱼钩,然后甩竿。 “唉哟!” “谁拉我!” “你松开!” 这期间张天用纺轮改造出一个拉线钻,替代手搓,眨眼便完成了钻木取火,抬头一看,见七个新手的鱼线全部缠在了一起,顿觉脑海里有成群的乌鸦飞过。 耐心地帮他们把线分开,再把他们的人也分开。 这片回水湾的河岸线很长,每隔十来米安排一个钓点,各钓各的,彼此岁月静好,这下终于清净了。 第9章 你挂底了 八个身穿兽皮裙,蓬头垢面的野人像八座雕像一样安静地伫立在河边。 张天坐在火堆旁悠闲地烤着火,他感觉自己像个万恶的奴隶主,如果给他换上一身体面的小西装,火堆旁再放一把用鳄鱼皮做的精致皮鞭,就更有那味了。 但事实上,他才刚坐下来不久。 枭不必他操心,另外七个人他操碎了心。 虎头习惯了在山林里追逐搏斗,如今让他长久地保持一个姿势不动,真是比杀了他更加难受。 早知钓鱼这么无趣,他宁愿去山里狩猎! 但来都来了,这时突然撂挑子不干说不过去,又看见枭接二连三地钓上鱼来,他那不服输的劲头被激起来了,在狩猎这件事上,他从来都是领头羊,怎么能被一个小孩比下去? 他按捺住躁动的心,聚精会神地盯着河面上的阔叶浮标。 可他的浮标却似钉在了河面上,一动不动。 眼见得其他新手都在张天的指导下钓上了鱼,只剩他一无所获,他焦急万分,心里早骂开了:“没蛋的东西,你倒是咬啊!” “怎么样了虎头?” 张天慢悠悠走近,踢了踢虎头脚边的竹笼说:“还是空的啊!” 虎头顿觉压力山大,忙不迭道:“马上!马上就有大鱼上钩了!” “嗯……” 张天观察了会儿,拍拍虎头的肩膀,肃然道:“大哥,你挂底了。” “挂底?”虎头一头雾水。 “鱼竿给我。” 张天接过鱼竿抖了抖,发觉挂上的东西不沉,便径直钓上来。 一团杂草,中间裹了几块碎石……等等! 张天把鱼竿递回给虎头,蹲下身拨开杂草,翻出裹在其中的“碎石”。 这是…… 张天瞳孔一凝,脸上微微变色,心里无比诧异:“怎么会出现陶器?这不合理……” 那几块“碎石”并非石头,而是用黏土烧制成的陶土碎片。 这附近并无其他部落,据阿妈所说,最近的部落在至少百里开外。 这几块陶土碎片应该是被河水冲到这里来的,也就是说,位于河水上游的某个部落,他们已经掌握了制陶的技术! 张天受到的震撼和昨晚头一回接触纺轮的族人们如出一辙。 从这几块碎片来看,对方采用的制陶工艺并不复杂,应该是最原始也最简单的篝火烧制,顶天了是坑烧,只要他愿意,今晚就能复制。 碎片本身并无特别之处,只是它们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这和游戏的背景设定相悖。 水、食物、火和庇护所,这是原始部落存续所需的基本要素,陶器本质上是提高生活品质的东西,有没有都不影响生存。 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生存的基本需求没有得到保障的人,不可能有多余的精力和心思琢磨怎么样让生活过得更好。 能够发展出制陶技术,说明对方已经拥有足够的生产力,起码拥有充足稳定的食物来源,这样的部落很有可能已经进入农耕社会。 想到这里,张天的神情不禁古怪起来。 这条河是南北流向,由北向南流动,位于这条河的上游,也就是位于更北方。 如今冰期将至,越是北方,越是艰难,位于河水上游的部落如果真的发展出农业,必然会死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迟早完蛋。 这样一想,狩猎和采集反倒是一件好事,跑路的时候不需要考虑沉没成本,不会有过多的心理负担,无非是从一个洞换到另一个洞罢了。 张天随手一扔,将陶土碎片扔回河里,拍掉手上的灰土。 最初的惊讶过后,他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 同一个时代不同地区发展不均是正常现象,莫说现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甚至越是现代,不同国家不同人之间的差距越大,比起罗马与牛马的差距,陶器与石器的差别又算得了什么。 张天暂时不打算烧制陶器。 烧制陶器能够显着提升生活品质,这是好处,亦是坏处。 原因和他不看好河流上游的那个部落一样,安土重迁,一旦生活条件变好了,想要说服人们迁徙就会变得困难,何况迁徙途中带着瓶瓶罐罐也不方便。 他现在做的每一件事,都应该为今后的迁徙做准备,那将是一段漫长而艰苦的旅程,得要有吃苦耐劳的觉悟才行,至于改善生活,等到了温暖的南方,定居下来后再说也不迟。 “有了!有了!” 虎头忽然兴奋大喊。 张天扭头看去,只见阔叶浮标上下浮沉,鱼线绷紧,鱼竿弯如垂柳,河里翻腾起半米高的水花,拥有如此强壮的尾鳍,看来是个大家伙! “鱼竿给我!” 张天快步上前,但已经晚了。 虎头急不可耐,早把张天传授的技巧抛诸脑后,一瞧鱼儿奋力反抗,顿时气血上涌,心说拼力气老子可没怕过谁,立即握紧鱼竿,手臂上成块的肌肉高高鼓起,猛地用力一拉! “咔嚓!” “啊哟!” 一声脆响,竹竿应声断裂,虎头收不住力,连退十几步,最后一屁股跌坐在地,痛呼出声。 你个莽夫! 张天暗骂一句,蹚进河里捡起断掉的半截鱼竿,回收绑在上面的线和鱼钩。 鱼儿早跑了,鱼钩上残留着一大块鱼唇,可见虎头用了多大的蛮力。 虎头骂骂咧咧爬起,把手里的断竿扔地上,觉得脸上无光,置气道:“我再去弄一根竹子来!” “别动!” 张天大声喝止。 虎头正要转身,被这突然的厉喝吓得险些脚肚子抽筋,好歹是止住了动作,却发现众人都以一种惊恐的神情盯着他身后,立即紧绷神经,竖起耳朵。 他立刻察觉到了,在他身后不远处,有某种可怕的生物正在窥伺,只是被盯上,他就已经感到呼吸困难,后背冷汗直冒。 虎头浑身肌肉紧绷,如张弓待发的利箭,他很想回头看一眼,然而身体已经被本能接管,他无法动弹。 上一次有这种体验,是被狼群给盯上。 他听见窸窣的动静,那是树叶和草木摩擦过身体的声响,他感觉到地面在轻微震动,那东西正在靠近。 一道被阳光拉长的影子覆盖上他的影子。 四足捕食者,体形远比狼巨大。 影子忽然站了起来,仿佛阴云笼罩头顶,天光瞬间黯淡,那沉重的喷吐着热气的呼吸近在咫尺! 第10章 熊出没请注意 虎头认出了背后的捕食者,那是一头远比他魁梧壮硕的熊! 他生平第一次感觉自己离死亡这么近,在对方庞大身躯的笼罩下,他本能地感到恐惧战栗,极度逼近的压迫感令一向勇猛的他几乎生不出反抗的念头。 张天毫不犹豫,立即将浸在河里的竹笼扔向远处空地。 竹笼摔落地面,漏斗形的罩子被震出竹笼,随之震出来的还有三条泛着银白光泽的鱼和几只灰不溜秋的河虾。 鱼儿奋力摆动尾鳍,在湿润的河滩上跳跃,似乎生怕捕食者注意不到它。 虎头只觉得一阵厉风扫过后脑勺,深棕色的魁梧身躯四足并用奔向猎物。 熊是很贪吃的动物,为了一口吃的,它甚至敢径直闯入人类的营地光明正大地翻找食物。 族人一般不会和熊正面对抗,如果在野外遭遇,通常的做法是用手里的武器制造噪声驱赶,熊只要不是太饿,就会战术性撤退,跑出一段距离后再用后脚站立,伸长脖子观察情况。 不过这一次,显然是他们误入了熊的领地。 这片回水湾水流较缓,鱼虾丰富,它应该经常来这里捕食,昨天没遇上算张天和枭运气好,不然昨天就该是熊的丰收日了。 三条小鱼,棕熊一口一条,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囫囵吞下,至于那几只灰不溜秋的小虾米,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棕熊盯着张天等九人,耳朵向后耸起,前爪不断拍击地面,片刻后又张开血盆大口咆哮。 “吼!” 这是警告,更是威胁,再不滚蛋,它不惜鱼死网破。 熊一般不会主动挑衅,但若有不速之客在它的领地放肆,它也绝不会手软。 虎头常年混迹山野,对熊的习性很了解,好汉不吃眼前亏,他立即招呼同伴撤退。 枭试图带上竹笼,却听见一声咆哮,触电般缩手,恋恋不舍地看了眼笼子里的鱼,心不甘情不愿地空手离开。 众人面朝棕熊,慢慢退回山林,隐蔽起来,打算等棕熊走后再折返,无论如何也要把今日的口粮凑齐。 张天想的更加长远。 今天是初次照面,因为己方占据数量优势,那头棕熊只是口头警告,那下次呢? 这里既是棕熊的领地,也是部落最重要的食物来源,迁徙之前的食物储备也要从这里获取,之后迟早会再次碰上。 第一次是警告,第二次难保它不会动手。 不速之客走后,棕熊立刻将浸在水里的竹笼一一打翻,它懒得自己捕鱼了,直接吃现成的,很快便将所有竹笼扫荡一空。 “太可恶了!” 枭气急败坏,数他笼子里的鱼最多,其中不乏大鱼,辛辛苦苦钓上来,全便宜这畜生了。 众人恨得牙痒痒,张天倒是司空见惯,十分平静,劳动成果惨遭他人窃取这种事,他经历过太多次了,几条鱼不算什么。 但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 “我们弄死它吧。” 张天这样说道,语气轻描淡写。 众人都惊了一跳,虎头说:“那可是熊啊!你看见它站起来有多高了吧?如果狩猎它,我们会死很多人!” “阿妈说过,熊一掌能拍碎石头!” 枭想起阿妈讲过的熊的故事,露出惊恐之色。 张天当然不会蠢到用石矛石斧正面狩猎棕熊,对付这种大型野兽,还得靠陷阱。 “如果有不死人就能杀死棕熊的方法呢?” “什么方法?” “嘘!天空正在给我指引。” 张天把手放到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抬头仰望天空。 众人跟着他仰望天空,但他们什么也没听到。 枭忍不住问:“为什么只有你能听到声音?” 虎头朝他肩头捶了一拳,学着张天的动作把手放到嘴边,皱起眉头很严肃地发出嘘声。 枭一惊,心想难道虎头也听到声音了?虎头人如其名,长得和老虎一样壮硕威严,部落里的小孩都挺怕他,枭也不例外,于是赶紧闭上嘴。 片刻后,张天收回目光,望向吃饱喝足慢悠悠离开的熊,用很深沉的语气说:“现在,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走出树丛,迈着坚定的脚步走向河滩,众人紧随其后,他们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都相信他一定做得到,想到自己即将狩猎一头熊,那可是一掌能拍碎石头的熊啊!都难掩兴奋之情。 尤其是虎头,比起罚站式钓鱼,他认为狩猎野熊才是男人该做的事。 枭追到虎头身旁,问他:“你也听到声音了?” “没有。” 虎头说得理直气壮,他刚才让枭闭嘴是怕他打扰到张天,顺便学着做一下噤声的手势,他觉得张天做的这些手势很有趣,包括前天晚上将大拇指和食指圈成圆的手势,那似乎表示同意的意思,下次他也要试试。 枭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但又不敢多哔哔,只能委屈巴巴地揉揉肩膀,这一拳打得是真疼哪! 张天先到河岸边检查竹笼。 这该死的熊!十个竹笼被它弄坏六个! 众人义愤填膺,鱼也不想钓了,拎起石矛石斧,嚷嚷着要去找那头熊算账。 张天安抚他们的情绪,吩咐他们继续钓鱼,猎熊之事由他和虎头去做。 众人一听此言,不禁有点难以置信,天空再怎么指引,人终究是血肉之躯,哪怕强壮如虎头,也经不住熊的一巴掌,张天这小身板更不必说。仅凭两个人真的能够猎熊? 虎头也有点心虚,不过想到自己即将成为部落里第一个独自猎熊的英雄,或许会被阿妈编进故事里,一代一代传下去,他顿觉热血沸腾。 他下意识将张天排除在外,在他的潜意识里,已经不再将张天划分到人这一类,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他只是有这样的直觉。 众人听从张天的指示,捡起各自的鱼竿继续钓鱼。 虎头急不可待地问:“我要做什么?” 张天笑了笑,他知道,虎头和枭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枭好奇心重,喜欢动脑筋思考,虎头更喜欢动手,拥有敏锐的直觉。 跟虎头不需要解释太多,他直接发号施令:“你去砍两根竹子回来,一般粗的就行。” 第11章 挖坑设陷 野外的陷阱无外乎两种:利用重力的落地陷阱和利用弹力的吊索陷阱。 竹子的弹性固然极佳,但想要困住动辄半吨重的成年棕熊,还得是落地陷阱。 要制作落地陷阱,就得挖坑,至少两米深直径两米的大坑! 没有趁手的工具,为了挖个坑消耗信仰值兑换一把工兵铲过于浪费,张天想了想,打起石斧的主意来。 石斧的斧头经过仔细研磨,刃端薄而宽,柄端厚而窄,和后世用来翻地的耜(si)很相似,可以把斧头拆下来制成石耜。 说干就干。 他找来两根一米多长碗口粗的树干,剥掉树皮,打磨成棍状,用改造而成的拉线钻在棍身上钻孔,再将粗细适宜的木棒插入孔洞中,充当横杆,最后用绳子将石耜和木柄紧紧绑定,便大功告成。 这时,虎头拖着两根细长的竹子归来。 “这是什么?” 虎头见他把石斧拆了重新做了个玩意,大惑不解。 “这是石耜,用来翻地的,我们要挖一个坑。” 张天说着,将石耜插入土里,用脚踩踏横杆,河滩上的土质松软,他很轻松地推耜入土,然后手腕一翻,掀起土来。 等以后有条件了,还是要用动物的肩胛骨制作骨耜,石耜终究沉了点,不利用长时间劳作……他心里下了结论。 不过这点重量虎头毫不在意,他有的是力气,二话不说,立即接过石耜哼哧哼哧挖起坑来。 张天很快制作出第二把石耜,然后处理竹子,娴熟地去掉多余的枝节,留下了一些细小坚硬的倒刺,这些倒刺能够使掉入陷阱的野兽无法挣脱。 接下来要将竹竿砍成小节,削尖削利,这一带的竹子是耐寒的品种,皮厚且硬,韧性又好,凭石刀和骨刀的锋利程度,估计得削到天荒地老。 张天果断消耗5点信仰值将他户外常用的那把帕兰砍刀兑换了过来,可兑换的资源里不再有帕兰砍刀这个选项,信仰值降至4点。 虎头闷头干活,不知疲惫,完全没发觉张天手里忽然多出一把从未见过的银色武器。 砍刀在手,张天找回了当年和驴友们混迹山林露宿野外的感觉。他挥动砍刀不断劈砍,将竹竿劈成半米长的小节,再削尖竹头,制成利器,以现代工具削出来的锋利程度,能够很轻易地穿透棕熊的毛皮,刺破它的五脏六腑。 忙碌到日薄西山,他终于将两根竹竿全部削成尖钉,一共十六根。 陷坑也已经挖掘成形,虎头挖废了两把石耜,纵使体壮如牛,也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身高一米六左右的虎头在坑里显得格外娇小,但用于对付那头小山一般的棕熊,才刚刚够用而已。 虎头手脚并用爬出陷坑,这才发现张天手里多了把砍刀,一看就不同凡响。 张天借口说是天空的恩赐,让他用砍刀砍树。 虎头一试之下,惊骇不已,碗口粗的树,原本需要砍上百下才能折断,用这个叫砍刀的东西竟然几下就成了! 这把砍刀于他而言如虎添翼,他自忖现在的自己有一丝机会和那头熊同归于尽,但仅凭他一个人,把握还是太低了。 他向张天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张天笑道:“不需要你和那头熊正面对抗,我们可以用这个坑猎杀它。” 虎头望着自己挖出来的大坑,不明所以。 坑要怎么猎杀熊?就算它不小心掉下去了,再爬出来不就行了? 这时钓鱼佬们也已经收竿,抱着竹笼过来分享喜悦,顺便看看两人的进度。 枭的收获最多,竹笼里装了大半,和其他六个人的加在一起,也有满满一笼。 今天的收获差不多是昨天的两倍,这还是在棕熊捣乱的情况下,他们实际上只钓了半天鱼,想到这,众人都眉开眼笑,喜不自禁,心想只要解决掉那头熊,这个冬天就不愁没鱼吃! 张天没有这么乐观,这片水域未经渔猎,因此鱼虾丰富,但再丰富的资源终究有限,总有坐吃山空的那天,甚至不用等到那天,等气温变得更冷,河面逐渐结冰,就很难再有这么好的收获。 枭看见陷坑,又看见张天脚边放着一排削尖了的竹子,顿时灵光一闪:“我知道了!我们把这些竹子插在坑里,熊一掉下去,就会被刺穿!” 虎头恍然大悟,这确实是个好办法,这些竹子几乎和这把砍刀一样锋利,熊只要掉下去,必定被扎成蜂窝,哪怕再爬出来,也是一头垂死的病熊,他有足够的把握对付。 虎头说:“我们可以用鱼的尸体诱使它掉进坑里!” 他狩猎的时候经常用这一招把鼬、獾等躲在洞里的小型食肉动物骗出来杀掉。 其他人也都领悟到这个方法可行,情绪激动,思维便随之活络起来,纷纷提供想法。 因为是头一回制作落地陷阱,众人的想法难免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成分在,但思考这件事本身,已经彰显出人和野兽的本质区别,孺子可教,张天感到十分欣慰。 为确保万无一失,最终的执行还是要按照张天的计划来。 由于土质潮湿松软,尖钉插入后不够牢固,因此需要回填干燥的沙土进行夯实,埋好暗钉后,再用枯枝败叶掩盖坑洞,覆上一层沙土和杂草,伪装成地面的模样,因为熊一般是白天出来觅食,所以打算明早再放置诱饵。 张天在陷阱附近留下记号,以免自己人误入。 众人齐心协力,做完这一切,太阳已经坠落山头,月亮尚未升起,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 河岸边燃起火把,跳动的火光映照出九张兴奋的脸庞。 枭看着与周围环境浑然一体的陷阱,咧嘴笑道:“那头熊死定了!它的巴掌再硬也没用!” 虎头更是急不可待,恨不得立刻天亮,他好布下诱饵,猎杀棕熊。 峡谷间响起悠远绵长的哦哦喊叫,洞穴里的族人们声声催促。 众人朝洞穴的方向齐声嗷一嗓子,报个平安,然后拎起各自的竹笼踏上归程。 第12章 石烹 洞穴里的众人等得心焦。 外出狩猎和采集的青壮早已归来,他们收获的食物比昨天略少一些,全部落的希望都寄托在钓鱼的队伍上。 他们却迟迟未归。 “阿妈,我们回来了!” 听见这声喊,众人都跑到洞外迎接,迫切地想知道今日收获如何。 一束火光自漆黑的山林里走来。 阿妈对照手里的绳结清点人头,白天出去的孩子们一个不少地回来了,还带回来两竹笼的鱼虾。 众人欢欣鼓舞,在这个时代,没有比充足的食物更令人振奋的了。 唯有阿妈不甚高兴,板起脸说:“我每天都要叮嘱一遍,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天和枭也就罢了,怎么连你们也不懂事?” 虎头兴高采烈道:“阿妈,我们在猎熊呢!” 此言一出,满洞皆惊。 虎头对大家的反应很满意,便将挖陷阱猎熊的计划一五一十地说给大家知晓。 “那头熊肯定经常去河边捕鱼,明天我们去放诱饵,它迟早会掉进去!” 众人被这个大胆的计划给吓到了,熊在所有的故事里都被塑造为可徒手碎岩的山林霸主,甚至比老虎更加凶悍,那些招惹了熊的部落无一例外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那个叫陷阱的东西真的能够杀死熊吗?万一它逃出来怎么办?会不会给部落带来灾难? 阿妈不无担忧地说:“在我小的时候,我就听大人们说,熊是非常危险的野兽,它们不会主动袭击人,但如果遭到袭击,一定会疯狂报复。可以的话,还是不要招惹熊比较好。” 枭说:“但那头熊霸占了我们钓鱼的水域,为了食物,我们必须杀死它。” 想到自己辛辛苦苦钓上来的鱼全便宜了那头熊,他就感到愤愤不平。 为了今后能够安心的钓鱼,说什么也要杀死那头熊! 得知猎熊是为了食物,阿妈不再反对,跟部落的存续相比,这点风险也就不算什么了。 见族人们心存顾虑,张天说:“昨天我们向天空祈祷,希望今天能收获更多的食物,我们果然钓到了更多的鱼!猎熊是天空的指引,祖先不会害我们,我相信这件事对我们没有坏处。” 虎头、枭、兰花等人纷纷附和,虎头拿出那把砍刀展示给人们看,称这是天空的恩赐,他亲眼看到它从天而降,大腿那么粗的树,几下就砍倒了! 他说罢,取来竹子亲自示范,挥起砍刀很轻松地将竹子劈成小节,然后快速地将竹子削尖,对准鱼身一扎,噗一声,像刺破树叶一样瞬间将鱼刺了对穿。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只是砍断竹子,骨刀多砍几下也能做到,但想将竹子削得如此锋利,骨刀很难做到! 虎头笃定道:“那个陷阱里插着许多把这样的竹子,任何野兽掉进去,都不可能活着出来!” 【信仰值:27】 虎头这番话和砍刀展示出来的强大功效,令二十三人心悦诚服,由衷地崇拜天空,希望自己也能够得到一把削竹如泥的刀。 所谓三人成虎,昨晚张天磨破嘴皮子,也没几个人当真,今天有虎头等人帮腔,几句话就为他争取到一票信徒。 信仰值超过两位数,他解锁了第一个神术。 【入梦:消耗10点信仰值,进入信徒的梦中传达神谕。】 这个技能设计出来的初衷是为了实现玩家与游戏角色之间的交互,从而远程指导部落的发展,现在他本人就在这里,似乎不太用得上。 竹笼里的鱼被倒出来开膛破肚,洞穴里满是鱼腥味,张天有点遭不住,跑到洞外喘口气,但对其他人来说,这是幸福的味道,族人们谈笑风生,甘之如饴。 虎爪借来砍刀,他之前一直用骨刀剥皮解肉,如今鸟枪换炮,刀尖轻轻一剌,便即剌开一条小口,他轻而易举地将兔皮从肉上撕开,紧跟着咄咄两刀,毫不费力地将腿与头部斩断。 虎爪被砍刀的锋芒彻底征服,嫌弃地将骨刀踢到一边,再不愿用。 部落里没有发展出陶器,因此很少以煮的方式加热食物,“很少”代表有能力做到但不常这么做。 这两天,张天见识了两种以木材充当炊具进行加热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用竹子,竹子是空心结构,剖开后是天然的器皿,而且表皮厚实,不易点燃和烧毁,族人们常用粗竹子烧水煮动物的内脏、植物的根茎之类的小东西。 这和后世的竹筒饭一脉相承。 不过受竹子的口径限制,一次性能煮的东西不多,所以族人们比较常用第二种方法:石烹。 今晚便是石烹的日子,吃腻了烧烤,原始人偶尔也会换换口味,吃货的基因在人掌握火的那一天就已经诞生了。 “天!来帮忙!” “来了!” 洞里有好几个需要两人合抱才能抱住的大树墩,树墩里的肉被掏空,只剩下筒状的外壳。 张天和枭把树筒抱到篝火旁,将水袋里的水倒进树墩,接着倒入鱼虾、竹鼠、野兔和鸟雀,投入烧红的石块,水立刻滋滋沸腾起来。 将放完热的石块取出,投入新的灼热的石块,使水一直保持沸腾,直到肉食煮熟,再放入冬笋和植物的根茎块,烫熟即可食用。 煮法很有点涮锅的意思,只是吃法相当野蛮,用竹篮往水里一抄,将树筒里的食物捞出来,再分而食之,是正儿八经的水底捞。 众人围坐在树筒旁,就着热乎乎的水汽,默默啃食热乎乎的食物。 吃饭的时候几乎不交谈,食物来之不易,而且一天就这么一顿正餐,大家都吃得很认真。 有一说一,这样煮出来的食物,肉和菜的味道彼此交融,要比烤出来的香一些。 如果有足够的盐,再来点辣椒、芝麻油和葱姜蒜,就更棒了。 光是想想就流口水。 想吃火锅了。 张天慢慢嚼着鱼肉和叫不出名字的野菜,明明只是魂穿,却觉得嘴里寡淡无味,悼念起辣椒在舌头上绽放的快感,看来麻辣鲜香已经刻入他的灵魂。 剩下的鱼够明天吃了,如今天气冷,不必另做处理,就这样放一天也不会坏。 安全起见,在那头棕熊“落网”之前,张天不会再去那片回水湾钓鱼,他打算明天往下游走,看看有没有适合钓鱼的水域。 第13章 林暗草惊风 吃饱喝足,张天走出洞穴,例行仰望天空。 兴许是昨日的祈祷得到了应验,族人们今夜继续向天空祈祷,除了祈祷丰收,也希望张天的陷阱能够成功杀死棕熊。 白天的遭遇给张天上了一课,原始人的身体固然强壮,比之大型野兽却相去甚远,哪怕勇猛如虎头,面对棕熊同样无力反抗。 如今气候剧变,食物减少,山林里的野兽大都饿得两眼发黑,以前或许还会对奇形怪状的两脚兽有所忌惮,现在怕是会不顾一切扑上来。 张天消耗5点信仰值把他常用的那把折叠刀也兑换了过来,可兑换的刀具只剩下刻刀、剪刀和厨房用刀,信仰值降至22点。 折叠刀是每一个野营爱好者的必备品,锋利、结实、耐用、轻便,他将折叠刀放进鹿皮衣裙的褶层里,这种褶层是用兽皮在腰间一圈缝制的夹层,和衣兜裤兜一个意思。 有武器防身,以后再遭遇野兽,便能周旋一二。 枭看见张天在洞穴附近的树林里挑来选去,走过去问:“你又听到声音了吗?这次要做什么?” “弓箭。” “弓箭……” 枭咂摸着这个陌生的词汇,这几天他学了不少新鲜词汇,亲眼见证张天将这些词汇对应的神奇工具做出来,对他能够听到指引的事早已深信不疑。 唯一觉得遗憾的是,为什么自己听不到天空的声音?后来一想,天听到的声音来自他妈妈,便又不觉得羡慕,反而有些心疼了。 张天相中一棵胸径十公分左右的桦树。 桦树是理想的制弓材料,这片山林里不乏优质的上等桦树,弓箭的制作并不复杂,而且只需花很短的时间练习,便能得心应手,用于武装族人再合适不过了。 用砍刀砍断树干,120公分左右的弓长对新手来说最容易上手,不过手边没有量尺,张天便按照自己的身高,在齐肩的位置处做上标记,选取这一段作为弓臂。 将原木劈成两半,弓的结构是中部宽,两端逐渐收窄,末端的直径大概只有中部的三分之一左右,需要比较精细的切削,这时候折叠刀就能派上用场了。 枭见他随手又摸出一把削木如泥的刀来,眼睛都看直了,他到底是少年心性,羡慕之情溢于言表。 张天将他的反应看在眼里,笑笑说:“弓箭比这个厉害得多,一会儿做好了给你用。” “真的?太好了!” 枭喜出望外,他还不知道弓箭有什么用,但天不会骗他,比削木如泥的刀更加厉害,那得有多厉害……他难以想象,越发的期待。 “你去找根结实点的绳子来。” “好!” 张天削出弓形,接着在两端刻出凹槽。 弓弦以生牛皮制作最为理想,如今条件有限,只能先用粗纤维绳凑合着了。 枭很快取来绳子。 张天将绳子的一端系在凹槽里,置于地面,用脚踩住,弓臂很硬,他费了不小的力气使弓臂弯曲,将绳子的另一端系上。 一张制作精良的硬弓远比陷阱有效,只要有足够的力气拉开弓,弓臂便能提供巨大的弹力,精确地命中数十米之外的目标。 “好了吗?” 枭看着被紧绷的线绳弯曲成月牙形的弓臂,有种无法言喻的美感,直觉告诉他快完成了。 张天指着弓臂说:“你看,它的左边是不是比右边更加弯曲?” “唔……好像是。” “所以还不行,还要再调一下弓,让它左右一样。” “不一样会怎样呢?”枭好奇。 “不一样的话,使用的时候容易断裂。” 张天用锉刀对弓臂进行微调,令两臂更加对称。 这时虎头、虎爪等一众青壮也凑了过来,看见张天在削树枝上的树皮,忍不住问:“这是在做什么?” 枭抢答道:“在做弓箭!” “弓箭……” 这个词很快便在人群里传开了,众人议论纷纷,虽然不知道弓箭是什么,但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谁去拿三根羽毛给我?” 生活在山林里,鸟雀是最常见的猎物,立刻便有人抱过来一捧五颜六色的鸟毛。 张天将树枝的一端削细削尖,尾部刻槽,选取三根白色羽毛,撕去半边,头尾各露出一截羽毛管,用细线绑在树枝尾部,制成尾羽,最后用火将箭头烤硬。 枭眼睛一亮,他发觉箭头的形状和陷阱里的尖钉很像,一定也是用来猎杀野兽的,但他还没想到要如何实现,只知道肯定和这把弓有关系。 众人更加茫然不解,一根比拇指还细的树枝能做什么?这根弯弯扭扭的木头又有什么用? 张天拿上弓箭,朝洞外走去。 众人向两侧让开,好奇地跟在他身后。 林木昏暗如墨,夜风带来窸窣的声响,草木摇晃,不远处的灌木丛里,有只野兔露出了头,鼻头不住的耸动,谨慎地观察着环境。 张天搭箭拉弓,瞄准那只露头的野兔。 众人都看到了那只野兔,也都猜到了他想做什么,下意识闭上了嘴,安静地看着他挽弓如满月,眼神里疑惑与期待各占一半。 理智告诉他们树枝不可能杀死野兔,心底里又希望他再一次创造奇迹。 “嗖!” 张天毫不犹豫出手,他只是想试试弓,正好撞上野兔露头,便拿它当靶子,没指望真的射中。 然而今天的他格外受幸运女神垂青,箭矢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竟就神准的一箭爆头! 人群里爆发出惊惧交加的叫声,男人们跑过去察看情况,箭簇没入兔头,野兔死得很干脆,没有任何痛苦。 枭捉住兔耳朵,将野兔拎起,围在旁边的人赶紧躲开,倒不是躲尸体,而是躲那支插在兔头里的箭矢。 这一幕令他们对这根细长的树枝产生了些许畏惧,断定它不是普通的树枝,多半也和天一样受到了天空的指引,竟然能够飞出十几步的距离射穿野兔的脑袋,真是可怕。 只有枭摩拳擦掌,脸上写满兴奋,他知道射穿野兔脑袋的不是树枝,而是张天手里的那把弓! 好厉害! 果然比刀厉害多了! 第14章 从讲故事开始 张天收回箭矢,面对惊疑不定的族人,没有解释,而是将弓交给枭,从站姿到握姿,一丝不苟地教他射箭。 恐惧源于未知。 在族人们看来,树枝杀死野兔这件事是反常识的,不清楚其中缘由,很容易联想到怪力乱神的东西。 解释不如演示,当他们看到枭通过练习也能射出精准强劲的箭,不必费什么唇舌,人们自然会打消疑虑。 受限于材料和工艺,这把弓的有效射程只有三十米左右,换算成步,也就六十步的距离,实在是弓中之耻,但胜在精准度高,跟石矛、投石索等远程武器相比,那便是妥妥的神器了。 张天在二十步之外立起一株树桩,让枭瞄着树桩射,他则另捡了一些树枝,叫上菜头、叶子等年纪稍大的小孩,教他们制作羽箭。 动手能力要从娃娃抓起。 男人们站一旁围观枭射箭,发觉他射出的箭竟然也和投掷出去的长矛一样迅捷,就是准头不太行,箭箭虚发,全部扎进地里吃土。 枭练了一会儿,离弦之箭没能射中标靶,反倒把他的脸颊和手臂刮得通红,疼得咬牙切齿。 弓很硬,他感到胳膊有些发酸,拉不太动了。 “我来!” 虎头早就蠢蠢欲动了,这时见枭现出疲态,便上前接过弓箭,模仿枭的姿势张弓搭箭,瞄准树桩,松开手指。 “嗖!” 箭矢爆射而出,发出强劲的破风声,擦着树桩边缘掠过。 “有趣!”虎头大笑一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如果这时有人追问是怎么回事,他一定哑口无言。 总之使劲拉绳子,树枝就会飞出去,指哪儿飞哪儿,他只知道这么多,也只需要知道这么多。 剩下的事交给肌肉和直觉。 张天将新做好的羽箭拿给他,矫正他的射姿。 虎头再次张弓搭箭,瞄准树桩。 手指松开,只听得一声脆响,弓箭应声扎入树桩,整个箭簇都没入其中。 众人大声叫好,枭也叫好,叫完好又有些闷闷不乐,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虎头第二箭就正中目标,他射了十几箭,连树桩的边都没挨到。 弓箭可以再做,天赋却是羡慕不来的。 张天从褶层里摸出一枚鱼钩,递到他面前。 枭愣了下。 张天说:“这是我从虎头的鱼竿上取下来的。” 枭想到白天虎头钓鱼的糗样,咧嘴笑了起来,心态瞬间平衡了。 虎头接连几箭,全部命中。 旁观的男人们跃跃欲试,起初的那点惧怕荡然无存,他们都看明白了,弓箭不是张天的专属,枭使得,虎头使得,他们自然也使得! 大家争着抢着要用弓箭射一发。 原始人只是见识少,智力并不比现代人低,他们上手一试,立即体会到弓箭相比于石矛石斧的优越性。 以后用弓箭狩猎,隔着几十米远就能射死野兔、竹鼠,那些藏在树梢里难以猎杀的鸟雀,如今也尽在射程范围内,只要射得准,狩猎就会变得非常容易! 见时机成熟,张天宣称听到了天空的指引,要让每个人都拥有一把弓。 众人欢呼雀跃,这正是他们所殷切期盼的,善解人意仁慈亲民的神灵谁不爱呢,他们举头仰望天空,从未感觉天空距离自己如此之近。 【信仰值:30】 成功收获8点信仰值,加上之前消耗的13点,部落里只剩下24人还心存疑虑,其中小孩就占了不少,指望懵懵懂懂、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孩信仰天空确实有点强人所难,他们恐怕还无法理解何为相信,更别说信仰了。 在张天的指导下,男人们很快做好了各自的弓箭,兴奋得像是新买了玩具的小孩,迫不及待地在洞穴外立起一排树桩。 箭矢乱飞,嗖嗖作响,莫说射中靶子,能够射正的都寥寥无几,像虎头这样的天赋型选手终究是少数。 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的热情,仿佛在进行一场原始人射箭锦标赛,虽然他们一个比一个菜,但或许这群菜鸟已经代表着这个时代的最高水平。 阿妈叫孩子们取来木炭,在鱼竿和纺轮之后,又画上一个半圆和一条穿过这个半圆的直线。 她相信这个叫做弓箭的东西,会为部落带来巨大的改变。 夜深了,她招呼孩子们回到洞穴。 众人围坐在篝火旁,男人们抱着弓箭,不舍得放下。第一届原始人射箭锦标赛的冠军毫无疑问是虎头,至于亚军花落谁家,众人莫衷一是,都觉得自己更牛逼,谁也不服谁。 张天说:“射箭最厉害的人叫后羿,你们都比不过他,虎头也不行。” 男人们顿时不乐意了,虎头嚷嚷道:“谁是后羿?哪个部落的?叫他来和我比比!” “后羿已经死了,但他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 “什么故事?” “你们听说过吗?” “阿妈知道吗?” 众人七嘴八舌,谁都没听过有关后羿的故事。 阿妈说:“天,看来只有你知道这个故事了。今晚就由你来讲故事吧。” 正中张天下怀。 族人们终年生活在这片山野,消息闭塞,对于世界的认知大都来自故事,想要改变他们的思想,讲故事或许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 阿妈的故事过于保守,她总是强调天黑之后有多危险,外面的世界有多可怕,每天接受这样的信息,会让人越来越畏缩不前。 是时候传播正能量了。 张天娓娓道来:“在很久很久以前,天空上同时升起十个太阳,炎热烤焦了森林,烘干了大地,晒干了河流。” 族人们露出惊恐的神色,现在只有一个太阳,热的时候已经让人受不了了,他们不敢想象十个太阳同时存在的世界,那该是怎样一副炼狱场景。 只是听描述,白已经觉得后背冒汗了,她抓住妈妈的手指,怯生生地问:“那人是不是都热死了?” “热死了很多人,也渴死了很多人,这个时候,后羿站了出来,他爬上最高的那座山,在山顶上张弓搭箭,朝那十个太阳中的九个射去!那九个太阳爆裂成巨大的火球,纷纷坠落山头,砸向后羿。” 白“啊”的一声惊呼,忙问:“后羿死了吗?” “后羿死了,但他救了所有人,最后,天上只剩下一个太阳,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个,人们将后羿誉为英雄,传颂他英勇无畏的故事。” 长久的沉默。 只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却仿佛一颗石子坠入平静的湖泊,在众人心底激起阵阵涟漪。 以前听阿妈讲的故事,要么是阿妈听祖辈们讲的,要么就是她自己的经历,说来说去都是方圆百里内的人和事。 这个故事截然不同,它离族人们的生活很远,谁也没有见过十个太阳,但他们经历过酷暑和干旱,因此能够想象那样的场景,寸草不生、大地开裂、河流干枯的恐怖场景。 他们手里有弓,也自认为射艺高超,但射太阳却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那个后羿却做到了,男人们光是想象了下登高射日的壮举,便觉得心中似有沟壑万丈,几欲喷涌而出! 虎头慨然道:“换作是我,我也会那样做!” 张天问:“即便会死?” 虎头咧嘴笑道:“能射下来九个太阳,死也值了!” “说得好!” 张天为之鼓掌,族人们都被虎头这句话惊到。 一直以来,生存都被所有人视作头等大事,他们从不觉得这世上有任何事值得他们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完成。 虎头是不假思索,凭胸中的豪情脱口而出,他没有思考过,或许以后也不会去思考,他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其实已经默认射下九个太阳这件事的价值和意义,高过他的生命。 篝火的光芒在众人的眼底跳动,张天欣喜地看着他的族人,他知道,他已经在他们心底埋下种子,终有一天,他们会克服对死亡和未知的恐惧,离开这个狭小的洞穴,走向广阔的世界。 第15章 勇气测试 所有人都被远处传来的滚滚雷声惊醒。 孩子们扑进妈妈怀里,瑟缩成一团,母亲们轻抚孩子的背脊,眼神里同样流露出惊恐的情绪,族人们紧紧挤在火堆的内侧,离洞口远远的,仿佛外面徘徊着什么可怕的东西。 张天困倦地打个呵欠,慢慢爬起来,朝洞穴外走去。 “天,你做什么?快过来!” 众人被他的举动吓到了,枭追上来抓住张天的胳膊,用极其严肃的口吻提醒:“雷兽出来觅食了,不要出去,很危险!” “嗯……” 张天停下脚步,原地呆愣了好一会儿。 他脑子还没清醒,刚才是膀胱在控制他的双腿,驱使他去外面放水,这会儿才觉察到众人的异常。 雷兽……他想起来了,阿妈说过,雷兽是天底下最可怕的野兽,谁也没有见过它的全貌,因为它总是躲在乌云里面,只知道它的脚有从地面到天空那么长,发出璀璨的蓝光,它的吼声能把人活生生震死。 每当乌云笼罩天空,就是它要出来觅食的征兆,这时候一定要赶快回到洞穴,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出去。 至于为什么不能出去,因为阿妈曾经目睹雷兽一脚踩在远处的山头,引发了一场山火,烧了足足三天三夜,那一幕对她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她坚信那是雷兽的捕食行为,只要不被它发现,就不会遭受攻击。 尽管推导的过程十分具有想象力,但结论是对的,在野外碰到雷电天气,待在洞穴里的确是最安全的选择。 但看见族人们挤在一堆瑟瑟发抖的模样,张天油然生出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来。 这只闻雷响不见电光,而且雷声远在十万八千里外,值得怕成这样? 就这点胆量,这辈子也别想离开这破洞! 张天跟枭回到篝火处,却没有挨着他和兰花姨妈坐下,而是拿起脚边的弓箭,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正色道:“还记得后羿射日的故事吗?雷兽躲在云里,以前我们拿它没办法,现在我们有弓,只要它敢来,我们就把它射下来!就像后羿射下九个太阳一样!谁敢和我同去?” 一向镇定的阿妈几乎是嘶吼着说:“不行!雷兽不是普通的野兽,你们出去会害死自己!” 她话音刚落,身旁就响起一声大笑:“能把雷兽射下来,死也值了!” 虎头呼出一口浊气,终是勇气战胜了恐惧,拿起弓箭走到张天身边。 “我也去!” 枭霍然起身,年轻气盛的他全然不理会兰花的阻拦,径直走到张天身边,手紧紧握住弓臂。 “虎爪,你个没蛋的东西!连小孩都敢去,你竟然还坐得住?” 虎头朝地面呸一口。 “放你妈的屁!” 虎爪骂骂咧咧爬起来,他自忖箭术不精,带弓箭去等同于白给,于是拎起张天那把削竹如泥的砍刀。 洞外雷鸣不断,如野兽低沉的咆哮,空谷传响,久久不绝。 洞里的男人们都被虎头的话激出了血性,纷纷挺身而出。 “胡闹!简直胡闹!都给我坐下!谁也不准去!” 阿妈几乎快要昏倒,要是男人们都死了,等待部落的命运只能是被其他部落吞并。 她颤巍巍站起,兰花和红花赶紧扶住她的左膀右臂。 张天怕给阿妈气出心肌梗塞,赶紧说:“我们四个人足够了,你们留下,阿妈需要你们,部落需要你们。” 虎头很豪迈地说:“你们留下来,传颂我的故事!以后不仅有后羿射日,还我虎头射雷兽!” 说罢,他扭头大步走出洞穴。 空气清爽似被雨水洗过,头顶星群明亮辉煌,皓月当空,山林亮如白昼。远在千百里之外,东南方向,有黑云笼罩四野,闪电沉默地划亮远处的山头,紧接着滚滚雷声在天边回荡,远方风狂雨骤,此间宁静安详。 见此情景,张天彻底放下心来,心知他们身处雷雨带之外,“雷兽”不可能跑过来捕食。 枭、虎头和虎爪被划破夜空的电光吓得面色煞白,忍不住浑身颤抖。 以往遭遇雷电天气,他们都谨遵阿妈的教诲,早早躲进洞里,这还是头一回亲眼目睹雷兽的真身,果真如阿妈说得那样,它的长腿贯穿天地,光芒耀眼令人不敢直视! 张天问:“雷兽的光芒比起太阳如何?” 三人精神一震,齐声道:“远不如太阳!” 后羿独自一人能够射下更加厉害的太阳,而且射下来九个,他们四个人难道还对付不了一头小小的雷兽吗? 想到这,虎头不再惧怕,挺起胸膛问:“我们要去山顶吗?” “不用了,就在这里等它吧。” 闪电最爱光顾山顶,张天只是想测试他们的胆量,激发他们的勇气,可不想真的被雷劈。 他搭箭张弓,对准远方的黑云虚张声势,余光瞄向身旁三人,他们深深呼吸,压下心头的恐惧,鼓起莫大的勇气,也搭箭张弓,对准那贯穿天地的雷霆霹雳,指尖虽在颤抖,眼神却异常坚定,一副豁出性命的模样。 这一幕令张天想起那个挺剑与风车搏斗的唐吉坷德,后世或许会嘲笑他们的愚昧无知,但在此时此刻,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勇士! 族人们望着那四道如磐石般矗立洞口的身影,阿妈和女人们神情紧张,男人们面露期待,孩子们从母亲的臂弯里探出头,篝火映红了他们稚气的脸庞,火苗在他们眼底跳动,将恐惧驱散。 直到雷声止息,电光消散,直到旭日东升,刺破黑暗。 那四道坚如磐石的身影终于回到洞穴,虎头高举弓箭,慷慨激昂地宣布:“雷兽被我们打跑了!” 孩子们兴奋地挣脱母亲的怀抱,飞奔向打跑猛兽的英雄。 白抱住虎头粗壮的腿,仰起脖子喊道:“后羿!你是我们的后羿!” 虎头哈哈大笑,弯腰一手抱起一个人类幼崽,以胜利者之姿昂首阔步回到营地,迎接他的是男人们热情的簇拥和欢呼。 阿妈和女人们松了口气,兰花责备儿子道:“太危险了,以后不准这样!” 枭不假思索道:“我不怕!雷兽也没有那么可怕,我们现在有了弓箭,它下次再来,我们一样可以打跑它!” 兰花噎住,阿妈面带愁容地看着欢呼雀跃的族人,她感觉到事情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她对这种变化感到忧心,却无可奈何。 第16章 奖励与荣誉 张天消耗6点信仰值,偷偷兑换两把菜刀和一把水果刀,这下连厨房用刀也兑换光了,信仰值降至21。 “各位!” 他忽然提高音量,吸引到族人们的注意力,数十双眼睛齐刷刷盯着他手里的刀具,刀刃泛起的银色光芒晃得他们眼晕。 张天宣称自己听到了天空的指引:“虎头,虎爪,枭,面对雷兽,你们表现出来的勇气和胆量令人钦佩,这是天空和祖先对你们的嘉奖!” 他将两把菜刀分给虎头和虎爪,水果刀给了枭。 三人大喜过望,虎爪迫不及待要试一试锋芒,从竹笼里拿出一条鱼,轻轻一划,刀锋过处,雪白的鱼腹破开,流淌出鲜红的血液。 众人惊叹不已,羡慕得快要流口水。 部落里虽然没有硬性的条例,规定哪些行为将获得奖励,哪些行为将受到惩罚,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已经贯彻了奖惩机制,比如在狩猎中表现出色的人,吃饭的时候他会分到最好的食物,反之,拖后腿的人就只能啃骨头。 在昨晚狩猎雷兽的行动中,虎头、虎爪和枭无疑是表现出色的人,他们理应得到奖励,众人对此没有异议,只是没想到奖励会如此之好,都十分后悔昨晚没有勇敢地站出来,不然现在也能分到一把削鱼如泥的利刃了。 但最高的嘉奖从来不是物质上的好处。 张天接着说:“虎头,虎爪,枭,我现在以天空和祖先的名义,赐予你们勇士之名,只有英勇无畏,临危不惧的人能够获得这个称呼!” 荣誉才是最高的嘉奖,再锋利的刀也终有磨损钝化的那天,但勇士之名会跟随他们一生,规范他们的行为,督促他们成为真正的勇士。 虎头振臂高呼,意气风发,他不明白何为荣誉,他只知道他喜欢这个称呼,自豪道:“我是勇士!” 枭神情激动,他明白这是来自天空和祖先的认可,勇士之名代表他比其他人更加勇敢,代表他可以做到其他人做不到的事! 我是勇士了! 他不像虎头那么自得,只是握紧了手里的水果刀,心里默默想着,今后也要像昨晚那般勇敢。 众人眼红不已,尤其是男人们,虽然嘴上不说,却个个心有不甘,力气比不过虎头也就罢了,比勇气怎么还能输呢?甚至还被枭给比了下去,真是丢人!男人们咬着牙暗暗发誓,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绝对不怂。 这可比奖励刀的效果好得多。 族人们长期以来过的是公有制的生活,部落在他们眼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于私有的概念并无清晰认知,刀给了虎头他们的确羡慕,但想到提升的是部落的整体战力,人人都能从中得益,就不觉得难受了。 勇士之名却不同,它对于部落没有任何实质的帮助,彰显的却是个体之间的差异,没能成为勇士的人自然会琢磨自己差在哪里,知耻而后勇,精神激励法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好用。 张天的这番操作令阿妈感到疑惑,她相信张天只是在听从祖先的指引,诸多事实已经证明祖先的指引确实存在,她对此深信不疑,但她无法理解,像昨晚那种冒失的危险的行为,为什么会得到祖先的嘉奖? 难道一直以来,是我做错了? 她不禁自我怀疑起来。 吃过早饭,张天嘱咐男人们,在那头熊伏诛之前,暂时不要去那片水域钓鱼,以免遭遇不测。 有人拍胸脯表示:“我不怕熊!我很勇敢!” 你确实很勇……张天心里吐槽一句,本来不想理会,但这种发言竟然得到不少拥趸,看来男人们是有点被激励过头了。 张天沉下脸,很严肃地说:“临危不惧是勇敢,自找麻烦是鲁莽,如果哪天熊冲进我们的洞穴,你们敢于拿起武器和熊搏斗而不是逃跑,你们就是勇士,但明知河边是熊的领地,还要去叫嚣挑衅,这叫莽夫。” 用嘴巴比勇敢的人不再吭声。 并非所有人都像枭那样爱动脑子,许多人或许压根没听懂勇敢和鲁莽的区别,但他们相信张天的话,他说不是,必然就不是。 张天现在的身份类似于某些原始部落的祭司,因为他是唯一能够听到指引的人,而且天空的指引的确解决了许多危机,随着生活越过越好,他在人们心中的分量自然就越来越重。 至少今天不用为了食物的事情烦恼,就算要冒险,也该等到明天。 外出觅食的队伍兵分三路,女人们进山采集,虎爪带一部分人进山狩猎,鸟枪换炮后,男人们都有些跃跃欲试,早上爬起来很勤快地练习射箭,就不知道临阵磨枪能带来多大帮助。 张天是不抱什么期望,他带着昨天的原班人马下到河边。 来到那片回水湾,先在陷阱上布下诱饵,然后让虎头带四个人守在附近,棕熊落坑后未必就死,为了防止它爬出来跑掉,需要有人落井下石。 石头砸不死,还有弓箭呢,昨晚一共制作出70多支羽箭,其中有10支加了骨制箭簇,全在虎头这里,以他的箭法,棕熊就是活靶子。 张天、枭和两个经验丰富的舅舅顺流而下,一方面是寻找适合钓鱼的水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熟悉环境,这一带的山林里一定还有更多可用的资源,动物就算迁徙了,也会留下蛛丝马迹。 一行四人沿着河岸走了许久,枭不止一次看到有半条胳膊那么长的河鱼跃出水面,银白色的鱼鳞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看得他手痒难耐,鱼饵好几次挂上又取下,给肉虫扎出一身的洞。 张天自始至终不曾放缓脚步,延绵的青山夹出一道蜿蜒的峡谷,湍急的河水纵行其间,河宽目测在十米以上,水色青绿,他用鱼竿试了试深浅,枭兴致勃勃地注视着他,却见他默默收回鱼竿,接着往前走。 两岸的山林千篇一律,每座山看起来都差不多,他甚至快要忘了洞穴所在何处,好在有大舅和二舅随行,天气热的时候他们常到河边狩猎饮水的野兽,因此对这里的环境很熟悉。 最近是不常来了,至少他们一路走来,没有看见一头饮水的动物。 第17章 足迹 “天,到底什么样的水域适合钓鱼?” “你觉得呢?我们前两天钓鱼的地方和这里有什么不同?” “唔……那里河面更宽,水流更缓,对了,河岸边还有许多虫子!哦,我明白了,鱼儿更喜欢待在水流缓慢,食物充足的地方!” “你看,你不是知道吗?” 枭咧嘴而笑,他对发生在他身边的一切抱有极强的好奇心,类似的问题每天要问几十个,张天通常不会直接回答,而是换着法地引导他,慢慢的他自己就学会了通过思考得到答案。 事实证明,和那片回水湾一样适宜垂钓的水域不可多得,难怪那头棕熊不惜鱼死网破,也要护住它的铁饭碗。 越往下游走,河滩越窄,到最后,河滩彻底消失,耸立的峭壁挡住去路,莫说钓鱼,想找个立足之地都很难。 枭看着前方高耸的山崖,失望道:“看来只能回去了。” 大舅和二舅也已经准备打道回府,扭头看向张天,却见他一脸惊愕地盯着不远处的河滩。 三人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只见窄窄的河滩上赫然有一团经过多次踩踏形成的乱糟糟的足印! 枭眼睛一亮,欣喜道:“有野兽!” “好大的蹄子!” 大舅和二舅惊呼出声,立刻走到近处俯身观察,顿时也流露出和张天如出一辙的惊愕神情。 “这形状怎么有点像……奇怪!” 两个舅舅大惑不解,他们狩猎经验丰富,只要是山里有的动物,从赤鹿、山羊、野猪、狼獾,到黄鼬、狐狸、水貂、水獭,乃至于各种鸟禽和鼠类,都了若指掌,可这些足印却不属于其中一种野兽。 连从未狩过猎,对野兽足印知之甚少的枭也感到惊奇,他发现单个足印的大小几乎快赶上自己的脚了,形状也和人的脚很相似。 他在那团足印旁边踩一脚,留下一个脚印,两相对比之下,就更觉得像了,奇怪的是,对方的足印里有一条条波浪状的纹路,脚跟处还有一朵花状的印子。 难不成有人在自己的脚底板上刻花? 想到这,枭忍不住轻笑出声。 张天却笑不出来,这团足印毫无疑问是鞋印,看大小应该是小孩或者女人留下的。 怎么会出现鞋印?! 原始人没有穿鞋的习惯,他们脚底板的老茧起码两三公分厚,即便是在石子地上奔跑也毫无感觉,顶多在冷天的时候用一层兽皮包裹足部,也是为了保暖而非护足。 即便有穿鞋的部落,以这个时代的技术,也只做得出草鞋,不可能留下这么繁复精致的纹路。 张天忽然想到一个很恐怖的可能性。 或许他根本没有穿越回史前一万年,而是穿到了现代的某个原始部落,他知道在非洲、美洲和大洋洲的某些地区,仍然保留着一些原始部落的聚居地。 说不定翻过这座山崖,就会看到一排铁丝网,在铁丝网外面挂着牌,上面写着某某非物质文化保护区。 但他立即推翻了这个想法,他的眼前还挂着“信仰值”三个明晃晃的字样,很显然他现在身处游戏之中,而游戏的背景设定是在一万三千年前,新仙女木事件爆发之初。 “去看看!”张天当机立断,“把东西都放在这儿,只带弓箭和石矛。” “就我们四个?” “足够了。” 大舅和二舅有些迟疑,终究是拗不过张天,又想到早上才发过誓遇事不怂,便鼓起些许勇气。 四人放下鱼竿和竹笼,循着足迹进入山林。 足印很新,河岸边的泥沙湿软,沾了不少在对方鞋底,在落叶和灌木丛中留下一串清晰的足迹,步幅不大,应该还没有走远。 足迹旁有不均匀的水渍,应该是在河边打了水,返回途中洒落出来的。 对方是独自行动,大概率是孤身一人。 张天心里有底,显得从容不迫,反观大舅和二舅,一人持弓,一人执矛,神色戒备,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狩猎菜鸟枭有些不知所措,亦步亦趋地跟在三人身后,手悄悄握住皮裙褶层里的水果刀,紧张兮兮地观察四周。 足迹越来越浅,最终彻底消失。 但四人已经不需要足迹的指引,对方显然是直线上山,行进路线一目了然。 “这是什么?” 打头阵的大舅诧异地停下脚步,在他面前躺着一个绳圈,圈中放着少许动物内脏,另一端系在一棵弯曲的小树上。 “陷阱。”张天说,“跨过去就行。” 大舅吃了一惊,他昨天才从张天嘴里学到这个词汇,没想到今天就在别处见到了,看来还有别的部落也得到了天空的指引。 不过这个陷阱和他们挖来猎熊的陷坑不一样,他看不明白它的机制,也懒得多想,遵照张天的嘱咐小心翼翼地跨了过去。 吊索陷阱的出现令张天更加确认对方是个现代人,而且具备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 用来制作吊索陷阱的绳由草木纤维揉搓而成,论工艺水平,还比不过部落用石制纺轮制作出来的麻绳,这说明对方很可能没有携带野外生存的工具。 威胁程度直线降低。 陷阱布在这里,营地多半就在附近。 张天放慢脚步,正打算对这一带展开搜索,忽然听见滋啦一声,紧接着是咕噜咕噜的沸腾声。 他和两个舅舅互相交换了眼神,立刻朝声源处摸去。 拨开遮挡视线的枝叶,一座由断木、树叶和干草搭建的简陋营地出现在四人眼前。 营地里空无一人,用石头搭起的火塘窜起一束火苗,火塘旁的树筒里冒出腾腾热气,看来也是用石烹法煮沸了水,水面上漂浮着少许蚯蚓、肉虫和树根草茎,想必这便是对方的午餐了。 用餐的人却不见踪影。 大舅和二舅的心顿时落回肚子,看营地知实力,越是强盛的部落,定居的洞穴越豪华,住宿条件这么差,说明对方混得相当糟糕,多半是犯了严重错误被逐出部落的野人。 四人潜伏在树丛里,大舅张弓搭箭,对准营地。 这种独自求生的野人对于部落是一种潜在的风险,只要有机会,对方会毫不犹豫杀人抢夺食物,因此部落通常的做法是先发制人。 张天按住他的弓箭,冲他摇了摇头,然后压低声音说:“我要活的。” 第18章 一棍子敲晕 大舅不解其意,以为张天不懂部落的规矩,于是简单说明缘由。 道理张天都懂,但他依然坚持己见。 二舅说:“听天的,对方的脚和枭的差不多大,要么是小孩,要么是女人,怕什么?” “谁怕了?” 大舅有些愠怒,他很抵触“怕”这个字,显得自己多胆小似的。 “嘘!” 张天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营地另一侧的树丛里传来窸窣的动静,草木晃动,一条灰白色的纤细身影自林木间钻出,她绑着马尾,头发油腻黯淡,灰头土脸神情疲惫像刚在采石场干完苦力,一身白色的大褂几乎染成土黄色。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张天仍然惊得合不拢嘴。 他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在茶镇遗址发掘现场离奇失踪的考古专业学生,他记得名字叫林郁,此时的她和照片里那个青春靓丽的女生几乎判若两人,想必在原始山林里求生的日子并不好过。 张天一时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惋惜。 林郁席地而坐,她对于身后灌木丛里四双窥伺的眼睛毫无察觉,神情阴郁地盯着面前的树筒。 她的午饭很丰盛,蜗牛、蛞蝓和蠕虫都是高蛋白食物,蛇麻草的嫩茎飘散着近似菊花茶的清香,从树皮上刮下来的真菌和苔类植物能够提供人体所必需的矿物质和维生素,这一筒虫草大餐,满满的营养,看着就很有食欲。 当然,无论吃多少次,她还是觉得蚯蚓最难以下咽,那溢满口鼻的土腥味,不管是烤是煮,都无法完全去除。 她不禁怀念起松鼠的味道来,可惜来这里这么多天,她只抓到过一次。 “呼……” 她抱起树筒,朝滚烫的水面吹气,饥饿令她两眼冒光,唾沫不断分泌。 她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大口畅饮,囫囵吞下,不咀嚼是她最后的倔强。 热水入喉,食物下肚,热量很快传遍四肢百骸,她的身体逐渐暖和起来,灰暗的眸子也恢复些许光彩。 树筒见底,露出一块纯白无暇似玉非玉的石头,这是她从茶镇遗址里发掘出来的古物。 出土的时候,这玩意儿裹满泥土,跟普通的石头没什么区别,谁也没在意,后来经过清理,她才发现这块石头浑圆如珠,表面异常光洁,不似天然形成。 一万多年前的人类为何要将一块石头打磨至此,这对于狩猎和采集毫无帮助,他们是如何做到凭借简陋的工具,将石头打磨得如此圆润光滑,甚至不输现代工艺。 一连串的问题在她脑海里浮现。 林郁意识到这块石头对于研究原始社会的文化和技术所具备的潜在价值,兴奋不已,便将石头带回临时工作站,加班加点进行更加细致妥善的清理和保存。 忙碌到后半夜,她趴在桌子上休息,谁知一觉醒来,竟然换了人间,除了这块石头和随身携带的记事本、手机,身边再无其他熟悉的东西,只有陌生的绵延不绝的山林、山林和山林。 她已经翻过十三座山,依然看不到尽头,也不曾碰到一个活人。 时至今日,她还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如果是梦,未免过于真实了,就连蜗牛和蛞蝓之间细微的口感上的差别她都感知得一清二楚。 她意犹未尽地咂摸嘴唇,将树筒里的白石取出,用树叶擦干后揣进衣兜里。 它似乎有吸附杂质的功能,用火烧热后扔进水里,煮沸河水的同时还令其变得清澈纯净,这几日她都是用此法烹制食物,虽然吃不饱,却也没有出现腹泻或者其他的不适。 张天很好心地等她吃完了饭,再招呼大舅、二舅动手。 他以为在他叮嘱之后,舅舅们会懂得分寸,但他显然低估了原始人的狂野。 二舅调转石矛,俨然身经百战的特战队员,迅捷地冲出灌木丛,林郁猛地扭头,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叫,一根木棒便给予她迎头痛击。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石火间,等张天追赶上二舅的脚步,林郁已经匍匐在地,不省人事。 二舅探了探她的鼻息,冲张天咧嘴笑道:“她没死。” 张天不想理他,伸手到林郁的衣兜里摸索,摸出来一部电量耗尽的手机、一支圆珠笔和一个便携的线圈本,以及一块纯白无暇的石头。 “这是什么?” 枭捡起手机,这玩意儿比手掌略大,不像是石块,一面白一面黑,白的那面画了个果子,但缺了一块,像是被人咬了一口。 他曲起指关节在黑的那面敲了敲,发出清脆的声响,很像河水结冰后敲击冰面的声音。 大舅对野人的脚更感兴趣,黑不溜秋的,像是八百年没洗过脚,竟也不臭,趴下来仔细观察,脚底板上果然刻着条纹和花朵,河边的足印正是她留下的。 奇怪的是,这个野人没有脚趾! 原来是个怪胎,怪不得会被逐出部落。他心里做出判断。 二舅进营地里看了看,啥也没有,不免有些失望,见她全身上下似乎就衣服有点价值,虽然不如兽皮厚实,但强过树叶,也算是战利品了。 正想扒野人的衣服,却见张天拿出麻绳,又找来一根粗壮的木头,用绑野兽的方式将野人同木头绑在一起。 二舅诧异道:“你做什么?” “捆绑,把她带回去。” “她可是野人!” 不仅二舅,大舅也惊呆了,把来历不明的野人带回洞穴,这不是引狼入室吗? 枭想起阿妈说过的话:“阿妈说过,只有被部落赶出来的人才会独自行动,这些野人比野兽更加危险,有些甚至会吃人!” 他们的顾虑不无道理,怜悯和慈悲只适用于同一个部落的族人,在这片原始山林里,不怀好意的两脚兽远比野兽的威胁大,何况现在正是食物紧缺的时候,多一个人多一张嘴,于情于理都不该把野人带回去。 如果张天不知道林郁的来历,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弃之不顾,既然碰到了,就没办法置之不理。况且这件事有点离奇,林郁和他的游戏八竿子打不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宣称是天空和祖先的指引,倒是可以无视民意强行带她回去,不过这样做势必会令许多人心生怀疑和不满。 他想了想说:“你们难道在害怕一个女人?” “我可没有害怕!”大舅为自己辩解,“她不是普通的女人,你们看,她没有脚趾!” 他指着林郁脚上的黑色帆布鞋,二舅和枭同时变了脸色,真是可怕,怎么会有人的脚长成这样! 张天熟练地脱掉帆布鞋:“这叫鞋子。” 接着又脱掉白色的长袜:“这叫袜子。” 最后指着裸露在外的脚丫说:“这才是脚,你们仔细看看,和你们的脚有任何区别吗?” 第19章 打道回府 要说区别还是有的,他们几个原始人的脚黄得发黑,布满老茧,和树皮一样粗糙,而林郁的脚几乎和婴儿的一样,白里透着红,这令三人倍感惊奇。 枭看了看一旁的鞋和袜,明白过来了:“这两样东西和我们用来给脚保暖的兽皮一样!” 说完又摇了摇头,嘀咕道:“好像不太一样。” 兽皮可没办法让脚保持婴儿般的状态,只要下地走路,脚总会被石子、树枝磨出茧子来……他的视线落到鞋子上,若有所思。 发现她的脚除了白净稚嫩一些并无异常,一向谨慎的大舅摸摸鼻子,不好再说什么,以免说多了有怕女人之嫌。 二舅奇道:“这野女人手白脚白的,倒是不常见,带回去也行,等下次部落大会,我们可以把她带去,或许能从其他部落那儿换到好东西。” 部落大会通常会在每年的夏、冬两季举行。 夏季食物充足,是繁衍的季节,附近几个部落的青壮男女会聚在一处,共度几个美好的夜晚,有那么点合宿的意思,但不是为了集训,而是为了造人。 到了冬季,一直生活在高寒地带的草原和丘陵上的猛犸、披毛犀等巨兽会往南迁徙,到这一带的河谷啃食灌木和树皮,这时各个部落的青壮也会聚集起来,一起狩猎巨兽,一只猛犸就可以满足整个部落的肉食需求。 张天不置可否地嗯一声,麻利地将林郁绑好,由两个舅舅抬下山,他和枭随行左右,到山下拿上鱼竿和竹笼,打道回府。 这一趟虽然没找到适合钓鱼的水域,却捕捉到一个野生的现代人。 张天查看她的记事本后发现,她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正是新仙女木时期亚欧大陆原始部落的迁徙与演变,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则是植物和农业考古。 什么叫专业对口啊! 长久看来,她所拥有的知识可比一竹笼的鱼有价值得多。 “你手上的东西是什么?” “本子。” “本子……” 枭见张天看得投入,便也凑过来瞅了眼,却见本子上画着密密麻麻的蝌蚪大的图画,顿时没了兴趣。 他将手机递到张天眼皮底下,问:“这是什么?” 张天头也不抬地说:“不知道。” 枭一怔,随即嘿嘿笑了起来:“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啊……” 这几日张天的表现,给人的感觉仿佛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突然从他嘴里听到不知道这三个字,反倒极大地勾起了枭的兴趣,他抱着手机仔细研究起来。 张天继续翻看林郁的记事本。 前面记录了她在参与茶镇遗址的发掘过程中的所学所感,很巧合的是,根据碳14测定,茶镇遗址的年代范围和他游戏里设定的年代基本重合,这大概是他和林郁之间唯一的一点微不足道的关联。 “我想我可能是在做梦,但为什么会这么饿,我明明在睡觉之前吃了两桶泡面!” 从这一页开始画风突变,由学术思考变成漫无边际的碎碎念,显示出那段期间病人的精神状况极不稳定,显然是穿越过来后的记录。 “就算是做梦,我也必须吃点东西了。” “瞧我发现了什么!一只毛茸茸、胖嘟嘟的松鼠!真是可爱,烤熟后一定很香。” “确实很香,嗝~” “山里的爬虫、蚯蚓可真多,但我绝不可能吃这么恶心的东西。” “蚯蚓真难吃!” “为什么这个梦还不醒?” “我太难了!” “这里的山似乎没有尽头,这里的人似乎在躲着我。” “找到河了!” “好消息是:河里有鱼,坏消息是:看得见吃不着。” “我到底身处多偏僻的地方,全球七十亿人竟然一个也碰不到?” “我想我应该做一条木筏,沿着河流顺游而下,河道两侧一定有人定居,只要找到人,我就能得救!” 碎碎念到此为止。 张天合上记事本,看来她至今还没有搞清楚状况,这个时代全球有没有一千万人都得打个问号,她能在如此广阔的森林里碰到自己,已经算是运气爆棚了。 大舅和二舅各挑着木头的一端,一百来斤的重量,他俩却视若无物,脚步如飞,几乎和来时一样轻快。 吊在半空的林郁随着两人的脚步左右晃荡,不多时,她便悠悠醒转,额头上挨闷棍的记忆随着疼痛一并袭来,她龇牙咧嘴,连吸几口凉气。 听到动静,张天和枭的目光立刻落到她身上。 张天只是观察她的状态,见她脑子似乎没坏,也就放下心来。 枭则是一脸警惕,他紧握木棒,下山之前大舅嘱咐过他,如果这野人醒过来了,就用木棒敲晕她。 他知道张天并不赞成大舅的提议,所以没有立即动手。 大舅催促道:“枭,还愣着干嘛?” “我在想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把她敲晕。” “你想当猎人,首先要学会的就是如何对付人,一次敲不晕就多敲几次,你会找到手感的。” “没必要吧。”张天听不下去了,“她对我们没有威胁。” 大舅很严肃地说:“我可不是怕她,我是不想让她记住我们洞穴的位置。” “那我把她眼睛蒙上。” 林郁终于从延迟的疼痛中缓过神来,随即发觉自己仰面朝上,赤着足,手脚和身体被紧紧绑在一根碗口粗的木头上,像猎物一样被两个人抬着往前走。 她动弹不得,只能以极其屈辱的姿势扭动脖子观察四周。 但巨大的喜悦很快便将这点屈辱淹没。 人! 手机断电之后,她便将所有希望寄托在寻找人迹上,她坚信只要找到人就能得救,正是这样的信念令她坚持到今天。 得偿所愿的她被狂喜冲昏了头脑,选择性地忽视了一些违和之处,譬如他们原始的着装和极不友善的态度。 见其中一个蓬头垢面的矮小男人靠近,她立即用她所知的各种语言传递信号。 “救命!help!阿尼阿瑟哟!空尼吃哇!绷住!古藤摩根!达斯维达尼亚……” 张天怜悯地看她一眼,用她的白色长袜和麻绳蒙住她的眼睛。 “别!非洲的兄弟,我是中国人!chinese!i''m chinese!” 林郁声嘶力竭,直到另一只白色长袜塞进她的嘴里。 她呜呜地叫着,袜子的臭味冲进嗓子眼里,在这个瞬间,这些天的提心吊胆和此时此刻的屈辱愤懑一并涌上心头。她突然很想哭,于是眼泪就顺着她的双鬓滑落下来。 第20章 狩猎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情绪上的一点点破口转瞬扩大成心防的全线崩溃,霎时间,林郁的脑海闪过无数可怕的念头。 她想起生活在东南亚原始丛林里的某些土着还保留着食人的传统,又想起非洲某些具有极端崇拜的原始部落,他们会将年轻漂亮的女人活埋,滋养水土,祈祷丰收…… 就算侥幸逃得一死,也难免沦为奴隶和生育工具,还不如一死了之! 绝望将她的内心占据,她感觉浑身发冷,裸露在外的手脚早已冻得通红,手腕、脚腕、肩周和腰部被麻绳勒得快要丧失知觉,脑袋充血严重,她尽力扬起脖子,不一会儿脖子也开始酸痛起来。 最初的恐惧之后,她逐渐冷静下来。 这四个人的穿着打扮虽然酷似贫穷落后的非洲兄弟,但这一带并非热带雨林,而是绵延不断的丘陵地区,植被以阔叶林为主,向北逐渐过渡为针叶林,应该位于温带无疑。 不是亚欧大陆就是美洲大陆,怎么也跟非洲扯不上关系。 再说了,人家也不黑呀! 她觉得自己真是昏了头了,随即又感到疑惑,位于亚欧大陆丘陵地区的原始部落寥寥无几,基本都和现代接轨了,对外来者不说欢迎,起码不会这么粗鲁,一棒子敲晕了拖回洞穴这种事不太能干得出来。 我不会是在美洲吧?更精确一点,大概率是在南美洲,因为北美温带地区的土着基本都能听懂简单的英语,而这群人对她的求助却毫无反应。 想到这,林郁的心沉至谷底,她对于亚欧大陆现存的原始部落了解颇多,美洲真是两眼一抹黑,而且南美本就是相对落后的地区,很早就听说那里的土着相当狂野,她现在切身感受到了。 她听见野人们在交谈。 她竖起耳朵,试图从一连串叽里咕噜语意不明的古怪发音中找出规律。 “天,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和你一样心软,等你长到我这么大,你会明白,对外人心软就是对自己人心狠。” 大舅以过来人的口吻谆谆教诲,张天嗯嗯啊啊地敷衍着。 千百年来人们都是以部落为单位抱团生活,对于外人向来是排斥的,哪怕是临近的部落,彼此的关系也不是始终和睦,为了争夺资源和地盘而爆发冲突的事情数见不鲜,一旦打起来,儿子杀老子的事更是稀松平常。 想让他们发自内心地接受一个来路不明的野人,这不是张天说了就算的,归根结底要看林郁自己的表现,只要她能为部落带来好的改变,自然能够收获族人们的认同。 当然,前提是不能再让酷爱用棒子敲头的舅舅们得逞,以免给人敲傻了。 二舅忽然问:“现在咱们到哪儿了,你俩看得出来吗?” 和手机较了一路劲的枭抬起头来,环视四周,指着不远处的山欣喜道:“我们的洞穴在那座山上!” 张天也认出来了。 他以为会难以分辨,但其实比他想得容易,洞穴所在的山坡上生长着一片竹林,这在附近很少见到,而且山上的树木明显要稀疏不少,河岸边有大量的脚印残留,这些都是人类频繁活动的迹象。 “不知道虎头那边怎么样了?” 话音刚落,便听见“吼”的一声咆哮,自河岸上游传来,林间鸟雀惊飞而起,看方向,正是前两天钓鱼的那片回水湾。 四人面面相觑,张天从两个舅舅眼里看到一抹火热。 猎熊啊,谁不想亲身参与!似这种凶悍的大型食肉动物族人们向来是敬而远之,听刚才那声带着愤怒和痛苦的咆哮,那头熊显然掉坑里了,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枭更多的是好奇,望着在场的三人说:“去看看?” 张天也感到热血沸腾,似乎无论哪个年代的男人都很难拒绝狩猎这项活动,即便在食物充足的后世,无论东西方都设有专门的猎场供权贵取乐,这大概是雄性与生俱来的天性。 不过他的素质很高,这时候下意识考虑了下人质的感受,这一去免不了要让她多受点累。 但也只是稍微考虑了下,立刻便和大舅二舅达成一致,四人加快脚步朝河流上游跑去。 林郁听到那声咆哮不禁心里打鼓,视线被剥夺的她无法观察外界的状况,只是感觉到行进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简短的交谈之后,突然加速。 吊在木头上的她就像暴走的钟摆,剧烈的颠簸和晃动令中午喝下的那筒虫草汤好几次涌到嗓子眼,想到以后未必能吃到如此有营养的食物,她又给咽了回去。 紧接着又是一声咆哮! 听声音竟然更近了! 怎么回事?难道是被野兽盯上了? “呜!” 她被粗暴地扔在地上,耳边响起密集的脚步声,咆哮声接连响起,几乎近在咫尺,声音却逐渐凄厉,且一声比一声衰弱。 他们在狩猎! 林郁心脏突突直跳,这是个好消息,只要狩猎到足够的猎物,这些野人应该就不会吃她了,哪怕是最为凶残的食人族,同类相食也是最后的选项。 咆哮声不再,脚步声放缓,取而代之的是欢呼声和大笑声。 她闻到了极其浓重的血腥味。 她听见重物摩擦地面的声响。 他们在拖曳猎物,听起来是个大家伙。 有人在她身边交谈。 “这下好了,以后可以安心钓鱼了。” “我现在就想钓。” “也行,天色还早,还能钓会儿。” 林郁顿时起一身鸡皮疙瘩。 钓鱼!对话中有个词汇十分像钓鱼的中文发音! 空耳吗?会不会太巧了一点? 在眼睛被蒙住之前,她看见野人手里拿着竹制的鱼竿,一副钓鱼佬的架势。 脚步声来来去去,但始终有个人守在附近,就坐在她身边,她能听见他用刀削木头的声音,听起来是把挺锋利的刀。 一群人走了过来,拖着沉重的猎物,同她身边的人展开对话。 “哪儿来的野人?” “山里遇到的,还没拷问她的来历。” “咦~” 这声咦她听懂了,是嫌弃的口吻。 “她穿的什么衣服,丑成这样?” “野人是这样。” “这头熊够咱们吃好几天了。” “真不容易对付,掉进陷阱里还能爬出来拼命,要不是咱们有弓箭,结果真不好说。” 陷阱!弓箭! 林郁几乎要跳起来! 第21章 爱美的原始人 “呜!呜!” 林郁抱着根木头在铺满落叶的地上滚来滚去,用鼻子使劲发出含糊不清的音节。 张天知道她为何突然如此激动,无非因为刚才的对话中出现了几个中文词汇,但也就那么几个词汇了。 和魂穿而来继承了记忆的张天不同,身穿过来的林郁不可能听懂原始人的语言,仅凭钓鱼、陷阱、弓箭等几个有限的词汇,是无法交流的,反倒会引起族人们的怀疑,以为她在偷学技术。 任凭她如何卖力地撒泼打滚求关注,张天只当看不到也听不见,很耐心地将三根长木棍上多余的枝节削去。 虎头带领男人们用树叶和草将棕熊身上的伤口堵住,以免回去的路上滴血,引来狼群的觊觎,接着将棕熊的尸体同粗壮的木头绑在一起,和张天绑林郁的捆绑方式相同,部落祖传手艺。 不过棕熊可比林郁重得多,两个人抬够呛,于是便将张天削好的木棍自横木底下穿过去,呈丰字形,由六个人像抬轿子一样将猎物抬起。 其实拖回去更加轻松,但拖曳会在沿路留下极浓的气息,容易招惹来大型捕食者,安全起见,虎头选择费点力气,毕竟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气。 “她是不是想拉屎了?” 虎头注意到满地打滚呜呜叫个不停的野人,问了个很人性化的问题。 张天愣了下,他倒是没有考虑过这种情况。 他蹲下来,将滚到脚边的野人摁住,扯下她嘴里的袜子。 林郁明显的一愣,随即大声道:“我会钓鱼——呜!” 密码错误,张天立刻将袜子塞回去。 虎头没听清,诧异道:“她说什么?” “谁知道呢,总之不是要拉屎。我们去把陷阱盖上,说不定还会有不长眼的野兽掉进去。” 声音渐渐远去。 林郁有些困惑,她想展示自己的价值,但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听懂她的话,应该是听懂了,不然不会一听到钓鱼两个字立刻堵上她的嘴。 他不想从我嘴里听到这两个字?难道有什么禁忌?女人不能钓鱼? 她胡乱猜测着,同时又觉得奇怪,为什么野人的语言里夹杂了几个中文单词?更奇怪的是,这年头竟然还有以渔猎为生的原始部落?当地政府都不加以管制的吗? 就她所知,除了大洋洲那几个与世隔绝的岛屿,其他地区的原始部落,哪怕是非洲最穷的国家,也都进化出了定居农业。 我究竟在什么地方! 她正琢磨着,忽然身体一轻,再次被人抬离地面。 再次上路,起初还有叽里咕噜的对话,后来只剩下沉重的脚步和呼吸,看样子东西很沉,收获颇丰,今晚应该不会拿她开刀了,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分到几根骨头。 她察觉到光线正在变暗。 快日落了。 过了一会儿,身体由水平变为向上倾斜,正在爬坡。 从远处传来欢呼,欢呼声伴随着急促嘈杂的脚步快速靠近,像是在迎接狩猎队伍的归来,人数众多,仿佛全部落的人倾巢而出。 “熊!” “野人!” 她听见人们反复提及这两个单词,她猜测和今天狩猎到的猎物有关,可惜蒙住了眼睛,不然就能学会两个单词。 语言很重要,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才能最大程度地确保自身的安全! “呜!” 再一次被粗暴地扔在地上。 绳子被解开,历经不知多少个小时,她终于得以摆脱那根粗糙湿冷的木头。 绳子几乎是从她手腕和脚腕的皮肤上撕下来的,疼得她咬牙切齿。 但很快又被绑上,不过绑她的人还算有点人道,换了个部位打结,绑得也没那么紧了。 挡在眼前的袜子被揭开,一张略显稚气的男人的脸出现面前,高额头,扁脸颊,黑棕色的瞳孔,是白天给她戴袜子的那个矮个子男人,脸比白天干净许多,显然用水洗过。 懂得用水洗脸,说明这个野人比较注重外表,已经萌生出最原始的爱美之心……这样的人或许会比较容易沟通。她快速做出判断。 对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林郁一怔,欣喜点头。 懂得使用国际通用手势,说明这个部落与外界有一定的接触,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她精神一振,心底重新燃起回归现代社会的希望。 塞在嘴里的袜子也被取出,她大口呼吸,吐出嘴里的臭袜子味。 “天!来帮忙!” “来了!” 野人快步离开。 “天……” 这应该就是对方的名字,她默念几遍记下来。 她被绑在洞口,不露痕迹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洞穴外,男人们正在给一头棕熊放血。 竟然猎杀了一头熊么! 她有些惊讶,竖起耳朵听男人们的对话,确定了熊这个单词的发音。 洞穴里燃起旺盛的篝火,角落里存放着一堆竹子和石头,靠在洞壁根下,直挺挺坐着一排兽头皮袋,肚子圆鼓鼓的,想必里面装满了水,颇有些瘆人。 女人们围坐在一起清理采集回来的植物。 她大致看了眼,发觉她们的菜谱比较单调,森林里可食用的植物和菌类远超这些,或许是不会辨别,也可能是不会处理,总之没能采集回来。 除了熊,猎物还有鼠、兔和各种鸟雀,排成一排等待解剖。 她想起松鼠香嫩的肉质,忍不住咽口唾沫,肚子咕噜噜的叫。 等等!那是什么? 她看见负责解剖的男人掏出一把明晃晃的砍刀! 住在洞穴,用着磨制和打制石器,过的是狩猎和采集的生活,解剖却用现代刀具? 是不是哪里搞错了? 她不理解,既然用上了现代刀具,为何还要执着于石器和骨器,人手配一把砍刀,狩猎不是更简单? 不管怎样,这是好事,说明他们很可能接触过现代人,尽管他们对待现代人的态度十分不友好……林郁稍稍安心了些。 她看见那个叫天的男人坐到了一位老妇人的身旁,那位老妇人满脸的皱纹和老人斑,看着得有七八十岁了,实际年龄恐怕不超过四十岁,很可能便是部落的酋长、首领之类的角色。 她察觉到女人们的目光时不时飘向自己,老妇人似乎也正和天谈论自己,或许还带着些许责备,因为她看到老妇人的神情十分严肃,天则是很恭顺地连连点头。 不会要把我放逐了吧……她不安地想着。天已经黑了,摸黑采集食物是非常危险的事,如果可以,她希望吃顿饭再走。 第22章 听阿妈的话 “天!来帮忙!” “来了!” 听到兰花姨妈的呼喊,张天快步走过去。 阿妈冲他招招手说:“天,你坐过来。” 张天知道阿妈心里憋着话。 这两天发生的事,不管是他讲的故事,还是他怂恿大家走出洞穴直面雷兽,都在挑战阿妈过去制定的规则。 别人可能察觉不到,阿妈一定察觉得到,只是碍于祖先之名,她不好针锋相对。 但把来历不明的野人带回族人们世世代代定居的洞穴,这事多半触及到了阿妈的底线,她不可能装聋作哑,不闻不问。 张天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虽然假借天空和祖先之名,获得了族人们的信任,但要跟阿妈数十年累积下来的威望相比,他得到的这点信任微不足道。 他仰仗的祖先都在天上,遥不可及,而阿妈是活着的祖先,如果得不到她的支持,他以后在部落很难有所作为。 从林郁身边到阿妈身旁的这段路,张天快速地权衡了一下利弊,心里明白,至少在野人这件事上,他必须做出一点退让。 “我听狼牙说,野人是在河流下游的山里碰到的?” 阿妈的神色如常,语气也很温和,听不出有任何责怪的意思。 狼牙是大舅的名字,大舅的态度很清楚,他是四个人里最反对把野人带回来的。 张天不知道他对阿妈说了什么,便抢先把二舅抬出来:“狼爪说,这野女人手白脚白的,十分罕见,等下次部落大会把她带去,或许能换到好东西。我和枭都赞同狼爪的看法。” 阿妈换成严肃的口吻:“狼爪也跟我说了。那个野人穿的衣服和我们不一样,说的话也和我们不同,我想,她应该不是附近部落的人。” “这种来历不明的野人,你最好离她远一点,谁知道她有没有携带什么不洁的东西,不然为什么会被部落赶出来呢?她的手和脚之所以那么白,说不定就是这个原因。” “这话我一会儿也会跟他们说,其他部落我管不着,但咱们部落谁也不准碰她,不能和这种野人生孩子。” 张天明白阿妈的意思,有些部落专门换其他部落不要的女人回去过冬,说白了就是当作男人的泄欲工具。 阿妈禁止部落里的男人碰林郁,这也是张天乐于看到的,于是连连点头:“阿妈说的是,我以后会注意的。” “好孩子。”阿妈露出微笑,“距离部落大会应该还有段时日,部落里不养闲人,我会让女人们教她编竹笼磨石头,你们男人就别管了。” 张天乖巧称好,阿妈没有如他预想的那样怪罪他,只是让他和男人们同野人保持距离,这是合理的要求,也很容易做到。 “阿妈!试试这张熊皮!” 这时男人们抱着刚剥下来的熊皮兴冲冲跑进来,要给阿妈做熊皮大衣。 阿妈摆摆手道:“我身上这件貂皮大衣暖和得很,不需要。给天和枭做一身新衣服吧,他俩的衣服很久没换了。” “这个好!”红花笑了起来,“他两兄弟从小就形影不离,就连穿的衣服也是用同一张鹿皮做的,我瞧这张熊皮够大,正好给他俩一人做一件!” 女人们接过熊皮,围着张天和枭丈量尺寸。 两人都喜笑颜开,新衣服谁不喜欢呢? 身上的鹿皮衣裙穿好几年了,青春期的孩子一年一个样,和两三年前相比,两人都长高长壮了不少,这身鹿皮衣裙改了又改,补了又补,是时候换新了。 女人们量好了尺寸,将硕大的熊皮裁成两半,准备明天拿到河边清洗。 切割好的肉块被陆续抱进洞穴,洞内立刻忙碌起来。 张天和孩子们另外生起几堆篝火,女人们用石烹法将熊肉煮熟,男人们用竹子在篝火上方搭建起比人还要高一头的垂直方形框架,将煮熟的熊肉吊起来。 草木燃烧产生的烟气能够带走熊肉内部的水分,使其脱水的同时还可以为其添上一层保护衣。 日照不足的时候,部落常用这种方法烟熏多余的肉食,熏干的肉可以保存很长的时间。 众人把熊肉熏上,今夜的晚饭是昨天剩下的那一笼鱼和今天狩猎到的鼠、兔以及鸟雀。 剖鱼、穿竹签、烧烤……正忙活着,忽然听见洞口传来一声喊叫:“蹄子!” 扭头看去,只见被绑在洞口的野人抬起裸露在外的脚丫,鼓动舌头,用极其别扭的发音说:“蹄子!火!” 林郁的脚要比这群常年赤脚的原始人娇嫩得多,况且她被绑在洞口,脚得不到活动,又远离篝火,无法取暖,随着夜色渐浓,气温渐低,她早已冷得瑟瑟发抖,脚是最先受不了的,几乎快要冻裂开了。 好在听了这么久的对话,她偷学到一些简单的词汇,只不过原始人对于人的脚和动物的脚有所区分,她此时用的单词是动物的脚,类似于中文里的爪子、蹄子之类。 担心这群野人没听清,她又大声重复一遍:“蹄子!火!” 众人顿时哄笑出声,洞穴里充满快活的气氛。 林郁望着笑得前仰后合的人群,诧异莫名,还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又换了几个更离谱的单词,试图表达脚冷需要烤火的诉求。 阿妈的理解能力很强,一听就懂了,吩咐说:“兰花,你把她带进来吧。” 接着又把男人们叫过来,把刚才对张天说的话拿来告诫他们。 部落里的人对阿妈的话是无条件相信,一听这个野女人很有可能携带不洁之物,又觉得她皮肤这么白确实很病态,说不定真的有什么大病,立即退避三舍,生怕把自己给传染上。 兰花解开林郁脚上的麻绳,扶着她,一跛一跛地走到篝火旁坐下。 她伸直了腿,冻得通红的脚丫凑到火堆旁,手臂被紧紧绑着,她只能小幅度地搓手,朝手心里呵气。 身体渐渐暖和起来了,冻僵的脚趾也慢慢能活动了。 她继续当一个观察者,很快便发现男人们对她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只要她看向他们,他们就会立刻回避视线,似乎在避免和她产生交集,哪怕只是视线上的交集。 包括那个三番五次捆绑她的叫天的年轻人,此时也躲得远远的,一副敬而远之的模样。 第23章 观察者 林郁发现了更多的现代工具,女人手里的锉刀,那个大块头手里的菜刀,那个叫枭的年轻人手里的水果刀——他正在尝试用水果刀强行撬开手机的后盖,却是徒劳,只在机身留下一道道划痕,看得林郁眼皮直跳。 她的记事本不知道被谁拿去了,还有笔。 这些都在其次,最重要的是那颗奇怪的白石,她莫名其妙来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多半和那颗石头有关。 那颗石头会在谁手上? 她的目光落到张天身上。 穿完鱼后,她看见他特意用清水冲了下手,洗掉手上的血迹,他是所有人里唯一一个这么做的,再加上他那张明显用水洗过的脸,和其他人比起来,这个野人干净到令人怀疑他有洁癖的程度。 一个萌生了爱美之心的人是无法拒绝那颗堪称艺术品的石头的,林郁几乎可以断定是他拿了。 好香! 女人们将各种草叶一股脑扔进树筒里,再放入烧热的石头,沸腾的水瞬间将素菜烫熟,薄荷和苜蓿的香气被激发出来,令人精神一振。 林郁轻轻皱眉,身为一名辅修过植物学自学过烹饪的考古学博士,她对女人们暴殄天物的行为感到不满。 她们采集回来的植物,有些适合泡茶,有些适合入药,有些适合用作香料,剩下那些适合当菜食的,也该搭配着不同的食材烹制,才能发挥出各自的风味,这样一股脑扔水里煮,实在是浪费资源。 甚至连史前的原始人都懂得处理食材,这群活在现代的原始人怎么活得这么粗糙……她感到奇怪。 她还发现另一件奇怪的事。 这群野人拥有的现代工具似乎仅限于刀具,其余的工具都是用骨头、木头和石头制成。 比如他们将动物的肋骨用作搅拌棒,将又大又扁的动物盆骨和薄薄的木片用作大大小小的盘子,那些有凹陷的颌骨、头骨和木块则被用来充当长柄勺、杯子和碗…… 能够现场看一群原始人演示如何使用骨器、石器和木器,对她而言是一件幸事,如果不是以俘虏的身份就更好了。 他们需要一双筷子。 看见他们用手抓木碗里的草叶和冬笋片,林郁忽然冒出这样的念头。 人们开始享用晚餐,除了她。 没有人在意她。 她在一个人的角落,一边吐槽野人活得糙,一边疯狂咽口水。 她感觉自己像个老派的人类学家,正在南美洲某个落后的原始部落里进行崇高的田野调查,默默观察并记录当地人的生活,不打扰也不干涉。 等我回去,又可以水一篇论文了…… 她自我安慰着,却难忍饥饿,现在哪怕扔根骨头给她,她也会扑上去啃的……那是狗!我应该会捡起来抱着啃…… 她盯着野人手里的骨头胡思乱想。 开始收拾了。 野人们自始至终没有理会她,他们似乎不打算给她食物了。 真是吝啬又刻薄的主人!以热情好客着称的南美洲人应当以你们为耻! 她终究没有开口索要食物,倒不是因为不食嗟来之食,她是有点骨气,但没那么多,比起饿死,她更想活下去。 主要是因为语言不通,她不知道如何表达饥饿,也不敢随意出声,这群野人吃饭的时候安静得可怕,或许对他们来说,进食是一件神圣的不可打扰的事。 直到野人们吃完饭,她才朝那位疑似酋长的老妇人叫了声:“阿妈!” 她听野人们都这样称呼老妇人,但愿没有失礼。 阿妈惊讶地看向她,心说这野人倒是机灵,学编织一定学得快。 林郁喜不自禁,立刻张开嘴作出嗷嗷待哺的样子,她知道阿妈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她刚才脚冷,便是阿妈让人扶她进洞里烤火的。 阿妈对兰花说:“你教她编竹笼吧,等她学会了,再给她点东西吃。” 兰花冲她招了招手。 林郁立即站起身,跑到女人堆里。 兰花将绑住她手臂的麻绳解开,她迫不及待地想吃东西,兰花却将几根竹条放在她手里。 “???” 她水灵的眼睛里充满大大的疑惑。 兰花开始编织竹笼,并用眼神示意她跟着做。 林郁几乎要出离愤怒了! 马儿还没吃草,就要马儿跑,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殊不知阿妈的想法正好相反,阿妈心想:马儿还没跑,就想要吃草,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林郁只好忍饥挨饿为野人干活,好在她还算心灵手巧,兰花只教了一遍,她就学会了编织的技巧,编得又快又好。 女人们惊讶于她的天赋,同时又惋惜于她的身份,如果不是野人,她或许会成为一名很出色的“织女”。 兰花舀一碗树筒里的剩汤,汤面上漂着几缕毫无营养价值的植物根须。 汤已经凉了,兰花很好心地放火上热了热。 林郁一饮而尽,说实话,味道还不如她自己煮的虫草汤。 接着编竹笼,每编一个竹笼,便换一碗汤喝,等她编完三个竹笼,兰花给了她一碗汤和一块手指头大小的兔肉。 当兔肉香嫩的质感在唇齿间绽开,没来由的,林郁突然就崩溃了,眼泪跟爆管了似的哗哗往下掉。 她一边细细咀嚼嘴里的兔头,一边无声地痛哭,哭得很难看。 女人们都被她吓到了,红花说:“她肯定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真是可怜。” 女人们总是心软,见她这般模样,不禁怜悯起她来。 幸好林郁听不懂她们的对话,不然她一定会哭得更厉害。 她咽下嘴里的肉,抬手抹去脸上的泪水,很快便恢复如常,拿起地上的竹条,闷不吭声地继续编织竹笼。 无论如何,她要活下去。 她不知道的是,洞穴里存在着另一个观察者,以她为观察对象的观察者。 张天远远地看着她,看她忽然泪崩,多多少少能够理解她的心情。 明明是考古圈子里前途无量的明日之星,突然落到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境地,搁谁谁不崩溃? 见她很快便收拾好情绪,接受现实,倒令张天有点刮目相看。 他不打算主动对她表明身份,但他相信要不了多久,对方就会发现他的存在,毕竟他露出的马脚足够多了。 就当是个小小的考验吧,如果连这点观察力和判断力都没有,那他就要重新考虑下了。 第24章 围火夜话 编了几个竹笼、竹篓后,林郁编织竹编物的技艺已经很娴熟了,兰花开始教她缝制衣物,用细长的骨针引线,将一块块不同动物的兽皮缝合在一起。 兰花摸了摸野人单薄的外衣,看她的眼神更加怜悯,将兽皮、骨针和线放到她手里,说:“不知道你以前是哪个部落的,难道你们连缝制衣服都不会吗?穿这么薄的衣服怎能够熬过冷天呢?” 林郁完全听不懂,只能嗯嗯嗯地点头。 兰花拉起她的手,放在野兔毛茸茸的毛皮上,问:“暖和吧?” “暖……呵……” “暖和。”兰花纠正她的发音。 “暖和。” 林郁抚摸野兔的毛皮,猜测这个单词大概是温暖、舒服的意思。 兰花心里却想:这野女人的手可真是细嫩,竟然连一点茧子都没有。 身怀六甲、小腹高高隆起的薄荷笑道:“你对她说这么多干嘛,她又听不懂。” 兰花却说:“正是因为听不懂才要多说,说得多了,慢慢就懂了。等你生了孩子就明白了。” 在所有女人里,数兰花生的孩子最多,也数她最不幸,她的孩子要么早夭,要么患有严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得不遗弃,健健康康活下来的只有枭。 女人们围坐在一起,一边干活一边唠嗑,男人们要安静得多,他们各自为政,有的在打磨武器,有的在制作弓箭,有的在调试鱼竿…… 小孩在女人堆里,年纪大些的就跟着母亲学习编织,缝制,或者学着用质地柔韧、防腐耐潮的桦树皮制作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年幼的就用纺轮将植物纤维纺成麻线。 天和枭竟然也坐在女人堆里,这令她略感意外,毕竟从面相和体格看,他俩已经很成熟了,是因为发育得早,实际年龄其实并不大么? 令她感到欣慰的是,枭终于没再祸害她的手机,正用麻绳编织着什么。 林郁支起耳朵,不放过每一句对话。 部落里常见的事物所对应的词汇她都记住了,比如竹子、石头、各种动物、火、水、树木等等,由此衍生出来的词汇比如竹笼、竹篓、竹竿、石斧、石刀、毛皮、爪子、骨头、热、冷、枝叶等等,她的耳朵也能分辨出来。 但距离理解野人们叽里咕噜的对话还差得远。 她尝试用简单的中文跟兰花交流,结果表明,似乎只有个别单词的发音与中文相近,一旦展开对话,便是鸡同鸭讲了。 这倒是咄咄怪事,她不禁又有点怀疑自己压根没出国门,或者出的不远,就在东南亚一带,因此才会受到中文的影响。 可这里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与东南亚明显不符…… 这时,她忽然听到有人字正腔圆地大喊一声:“鞋子!” 又一个中文单词。 枭兴奋地举起他编织好的“鞋子”,向在座的兄弟姐妹和姨妈们炫耀。 众人面面相觑,红花一脸诧异地问:“鞋子?那是什么?” 枭拿出林郁穿的帆布鞋,然后指着她的脚说:“她的脚没有茧子,就是因为穿了鞋子!还有袜子!咦,袜子哪儿去了?” 枭没找到实物,便说:“袜子可以用兽皮做,很简单的!” 众人看看自己结满老茧、长满冻疮的脚,又看看林郁光溜溜的脚,仿佛在看广告里使用前和使用后的对比图,穿了鞋子后成效明显,女人们十分心动。 被这么多人盯着脚看,林郁很有点不自在,慢慢盘起腿,把脏兮兮的脚丫蜷进大腿下面藏住。 张天就坐在枭的旁边,目睹了枭从无到有自己摸索着编织出这个世界第一双草鞋的全过程,这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震撼,尽管这双草鞋没有鞋鼻、鞋耳、鞋跟和鞋带,充其量只能算是个鞋垫。 枭将鞋垫踩在脚下,用麻绳将鞋垫和脚绑在一起,迈开腿走两步,果真不觉得磨脚了! 女人们发觉枭编出来的鞋子和野女人穿的鞋子有明显区别,便也纷纷开动脑筋,集思广益。 她们的编织技艺比枭高明得多,很快弄出了鞋鼻、鞋耳、鞋跟和鞋带,一双正儿八经的草鞋自此诞生。 枭用兽皮随意缝了双袜子,穿上袜子,再穿上草鞋,他绕着篝火健步如飞,不时摆出很骚气的姿势,秀他的新鞋,逗得女人们咯咯地笑。 他又跑到男人面前转悠,故意把脚抬得老高,男人们很快发现他脚上的异样,都大感惊奇。 孩子们羡慕不已,嚷嚷着脚脚冷脚脚痛,也要穿袜子穿鞋子,孩子们长期待在洞里,脚还没有遭受摧残,更需要鞋袜的保护。 女人们立刻开工,更多的鞋袜被制作出来。 林郁惊奇地看着这一切,她没想到自己的鞋袜竟会为这个原始部落带来如此巨大的变化。 我这算不算是推动了文明的进程? 她忽然觉得,这群粗糙的野人似乎也追求更好的生活,尽管他们不愿意融入现代社会。 我或许能帮上忙,用我所学的知识! 想要收获原始人的信任和友谊,这无疑是最快的方法。 林郁正琢磨着从何处入手,就见人们忽然纷纷起身朝洞穴外走去。 她纳闷地跟在最后。 夜空低垂,漫天繁星交相辉映,一轮弯月高悬天际,今夜的月光格外皎洁,将远近的山林照得明亮通透。 她惊奇地发现,众人不约而同地仰望天空,喃喃自语。 那个叫虎头的壮汉嗓门最大:“昨天我们向天空祈祷,今天果然成功杀死了熊!希望明天,不,希望以后都有肉吃!” 他们崇拜天空?或者是崇拜月亮,星星? 【信仰值:30】 昨日的祈祷得到应验,又有六个人成为天空的追随者,张天掐指一算,部落里只剩下18个人不是信徒,基本都是小孩了,或许还有几个固执的老人。 想进一步提升信仰值,只能去忽悠别的部落了。 各个部落都有各自的地盘,平时很少来往,想要见到其他部落的人,只能等到部落大会。 阿妈说距离部落大会还有段时间,但如今气温骤降,高纬度地区恐怕已经变成一片冻土,或许不用等那么久,猛犸、披毛犀等巨兽就会向南方迁徙,面对食物短缺的危机,附近的部落必然会联合起来狩猎这些大型食草动物。 在那之前,要储存足够多的食物,做好迁徙的准备。 回到洞穴,在篝火旁落座,接下来该给族人们讲故事了。 第25章 百草 “在很久很久以前,人们主要靠吃野草,喝生水,食用树上的野果子,吃地上爬行的小虫子,捉水里的小鱼小虾生存。” 张天刚起了个头,白便瞪着懵懂的大眼睛疑惑道:“现在也一样啊!”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算是发现了,这个小女孩是个捧场王,不管谁讲故事,她都听得最认真,而且响应最积极。 “白,你过来。” 他朝小姑娘招了招手。 白离开妈妈的怀抱,三岁出头的她走路已经十分稳健,脚上穿着枫叶姨妈给她编织的鞋袜。 张天用一只手环住她,另一只手从竹篮里抓出一把色彩明艳的花草,问她:“你知道这个叫什么吗?” “我知道!”白大声说,“这是萱草。” “萱草能吃吗?” “能!” “你怎么知道的?” “我妈妈告诉我的!” “那你妈妈是怎么知道的?” “唔……” 白答不上来了,向她妈妈求助:“妈妈,你是怎么知道的?” 枫叶姨妈笑道:“当然是阿妈告诉我的。” 张天接着问阿妈:“那阿妈,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是祖先们传下来的知识。” 阿妈到底是阿妈,她的回答要有水平得多。 奈何张天是铁了心要刨根究底:“那祖先们又是怎么知道的?” 这下众人都沉默了,就连阿妈也一时怔然,不曾想过这个问题。 枭低着头思索,他很快想明白了,一语惊人:“祖先们不知道。”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知识是祖先们传下来的,祖先们怎么会不知道呢? 枭解释说:“第一个吃萱草的人,他不知道萱草有没有毒,能不能吃,他是吃过之后才知道的。” “没错!”张天顺着枭的话说,“知识不会凭空出现,它是靠祖先们经过一次次勇敢的尝试得到的。这些对我们来说习以为常的食物,在很久很久以前,对祖先们来说,都是没有吃过也没有见过的东西。” 这番话令所有人都心头一惊,继而陷入更深的思考中。 没有吃过也没有见过的东西,何止以前,现在也到处都是! 他们从不去碰那些东西,因为阿妈说过…… “可是阿妈说过,没有吃过没有见过的东西很可能隐藏着危险,不能随便尝试。” 族人们在心里想的话,白替他们说了出来。 “阿妈说得对。” 张天先是肯定了阿妈的说法,面子还是要给的,紧接着话锋一转说:“但是,如果所有人都不去尝试,那么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哪些东西能吃,哪些东西不能吃。今天我要讲的故事,正是为我们尝试百草的祖先,他的名字叫神农。” 林郁一惊。 前面的长篇大论她一个标点符号也没懂,唯独最后这两个字她听明白了。 神农? 她十分怀疑自己的耳朵。 但很快,她听见张天的嘴里不断吐出这个单词,再搭配上他娓娓道来的神态,和他手里握着的那把萱草,怎么看都像是在讲神农尝百草的故事。 还真是咱们大中华文化区的原始部落?连神农尝百草都知道? 林郁迷糊了,她自认为对亚欧大陆上现存的原始部落了解颇深,但从未听说在丘陵地区生活着这么一个极端原始极端落后的部落。 她抠着头皮,努力回忆。 书用到时方恨少啊!她十分后悔没有更加用功的学习和研究。 “……神农专门采摘那些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的花草,放到嘴里尝,尝过之后再告诉大家,哪些草是苦的,哪些是甜的,哪些热,哪些凉,哪些吃了能充饥,哪些有毒不能吃,都清清楚楚。” “人们按照神农的指示采摘花草,果然再也没有生过病、中过毒。” 众人听得入迷,如果说后羿射日的故事令他们感到震撼和惊骇,尝百草的神农则令他们肃然起敬。 这个故事离他们的生活很近,花草每天都在吃,所以神农的形象也就更加具体更加亲近。随着张天的讲述,他们仿佛能看到那位游走在山林间,不断品尝未知花草的老人,顿时生出惭愧之心。 尤其是女人们,她们每天都要进山采集,每天都会看到许许多多陌生的花草,但她们守着祖先传下来的那一点点知识,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别说品尝了,连靠近都不敢,跟祖先比起来,真是差太远了。 虎头喃喃道:“他是勇士,和后羿一样是真正的勇士,我不如他,远远不如……” 白问:“那神农没有生过病,没有中过毒吗?” “当然生过病,中过毒。” 张天拨开白浓密的头发,一边替她捉虱子,一边讲述。 “神农每天都会中毒,最多的一次,一天就中了七十二种毒!” “啊!”白惊了一跳,“他中了这么多的毒还没有死吗?” 族人们也都露出担忧、害怕的神情。 张天笑道:“这要说到神农的另一个发现了。他在尝百草的过程中,发现有的草会令人生病,而有的草呢,却能够治病,所以他每次中毒或者生病,就会吃那些能够解毒和治病的草。” 还有能够解毒和治病的草?! 众人头一回听说这种事,女人们终于坐不住了,兰花问:“为什么祖先没有把这些知识传给我们?” 张天一愣,心想原来族人们不知道植物能够入药啊…… 好在他反应很快,立即说:“这些知识,神农还没来得及传下来,就去世了。” 以此当作故事的结尾有烂尾之嫌,所幸族人们不像后世的读者那般吹毛求疵,他们只觉得无比惋惜,如果这些知识能够传下来,部落每年会少死很多人! 兰花想到自己因病早夭的孩子们,更是痛心不已,她看着身旁仅剩的儿子,心想无论如何要让枭健康长大。 为母则刚,她毫不犹豫地说:“至少我们知道了有些花草能够治病,祖先留给我们的知识够多了,那些能够治病的花草,我会把它们找出来!” 红花更正道:“我们会把它们找出来!” “对!”女人们众口一词,“我们会把它们找出来!” 男人们都被惊到了,他们从未见过女人如此果断如此坚决有力的一面,简直就像男人一样。 张天欣慰于女性力量的觉醒,但他讲这个故事的目的并非怂恿她们以身试毒,只是想要鼓励族人们勇于尝试,敢于探索未知的事物。 他并非无所不知,尽管学过一些植物相关的知识,但也仅限于常见的品种,真要说起来,他对植物的了解未必比女人们强多少,在尝百草这件事上,他给不出太多有用的意见。 他想了想说:“我们可以用鸟雀和松鼠替我们尝试没有吃过的花草,如果它们吃了没事,我们再尝。” 他的提议得到众人的一致认可,包括阿妈。 能够治病的花草对部落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阿妈稍微权衡了一下,便明白此事虽然有风险,但利大于弊。 在场只有一个人始终默不吭声。 林郁自始至终都在状况外,除了神农这个单词,她没能从人们的对话中获取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不过有神农这个词就足够了。 她已经知道该从何处着手了。 第26章 饮茶先 “狼牙,今晚由我和狼爪守夜吧。” 张天向大舅提出换班神情。 “那怎么行?你前两天刚守过夜,今晚轮到我了。” “下次轮到我的时候,你帮我守,今晚月色很亮,我想多看看天空。” “那好吧。” 狼牙答应下来。 到睡觉的时间了。 兰花问:“这个野人还需要捆绑吗?” 她会问出这种问题,就说明她更倾向于不绑。 这个野女人手脚麻利,人也机灵,又哭得可怜,想到之后要将她换去别的部落遭罪,女人们都心生不忍,想要对她好一点。 虎头不假思索道:“当然得绑了!她可是野人!” “我来吧。” 张天自告奋勇。 林郁看见那个叫天的野人拿着麻绳走向自己,就知道又要挨绑了。 不过这一次,对方绑得很松,显然是为了让自己能够睡得舒服点。 心地倒是不坏,或许可以把他当作突破口。 她想到男人们对自己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态度的转变发生在和阿妈的谈话后,一定是阿妈限制他们和自己接触。 趁他捆绑自己的间隙,她压低了声音说:“我的石头。” 见对方没有反应,她又重复一遍:“我的石头。” 张天麻利地打上结,远远走开。 族人们相继睡下,男人睡一块儿,女人和孩子睡一块儿,地上垫着老旧的兽皮,毛都掉得七七八八了,和直接睡地上差不了多少。 狼爪往篝火里添了些木柴,嘱咐说:“记得给熏肉的火堆里添柴,等柴烧得差不多了,叫我。” 张天应了声好。 二舅倒头睡下,很快便响起不大不小的呼噜声。 等所有人都睡下,张天才从外衣褶层里摸出那颗浑圆的白石,举起来给洞穴另一侧的林郁看了眼。 见白石果然在他手上,林郁终于安心,只要没丢,以后总有办法要回来。 男人们对她敬而远之是好事,她晚上可以放心睡大觉。 她还是太年轻了。 事实证明,男人们就算不打她的主意,也另有办法叫她难以入眠。 洞穴里响起此起彼伏的呼噜声,那个叫虎头的壮汉尤为恐怖,打呼跟装修似的,一会儿砸墙,一会儿电钻。 地面冷硬,时不时还有夜风灌入衣领,简直没法睡。 林郁看着睡姿安详的女人们,既佩服又羡慕。 又伸长了脖子看向洞穴另一侧的守夜人,见他正在切削和打磨各种木料,一时半会儿没看出来他想干什么。 她对于地理环境和各种植物的用途了然于心,但对于工具的制作和野外求生的技能,就不如张天精通了。 张天在准备制弓的材料。 之前做的弓,为了省事,做得十分粗糙,射程和威力都不尽如人意,日常狩猎是够用了,但将来要对付猛犸、披毛犀甚至剑齿虎等巨兽,就不太够看了,甚至比不过石矛和投石索,后者起码近距离的破甲能力强。 他打算做一把角弓。 角弓是复合弓,弓臂由多种材料粘合而成,同样的弓体大小,机械效率至少两倍于用单一材料制成的单体弓。 换句话说,用原来的弓只能射三十米,换成角弓就能射到六十米开外! 选用硬竹做弓胎,用砍刀劈开后,刮去内外枝节,然后弯曲弓胎使其达到合适的弧度,用麻绳捆绑固定,令其保持弧度。 他只准备了三把弓胎,目前的材料只够做三把,这已经需要耗费他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后有机会再做更多。 等部落里的男人用上角弓,在武力上对其他部落几乎就是碾压之势了,到时候去参加部落大会,面对那些百人以上的大部落,也就更有底气。 等他做完这一切,抬头朝洞穴的另一侧看去,林郁终于是敌不过困倦,靠着洞壁浑浑噩噩地睡着了。 他拿出记事本和圆珠笔,翻到碎碎念的最后,略一沉吟,提笔沙沙地写着。 夜色渐深,火光渐渐微弱。 张天合上记事本,起身往各个火堆里都添了些柴,然后将二舅摇醒,交班。 一觉醒来,腰酸脖子疼。 绳子已经被解开了。 林郁揉着脖子,发现女人们正在准备早饭,赶紧凑上前去,指着竹篮里的唇形草本植物说:“薄荷。” 兰花以为她在学习说话,笑着点点头表示她的发音很正确。 “薄荷。” 林郁伸出手,做了个索要的姿势。 兰花有些诧异:“你要薄荷?” 林郁用力点头:“我要薄荷。” 兰花没多想,拿了根薄荷草给她。 林郁又指着另两种草说:“我要三叶草,我要荨麻。” “你想做什么?” 兰花知道她听不懂,没指望她回答,随口问了一嘴,便把她要的东西给她了,几根草而已,她还是能做主的。 林郁将薄荷、荨麻和三叶草撕成小块,放进用竹筒杯里,这三种草都有提神醒脑、清肠通便的功效,用来泡杯早茶再合适不过了。 她要了些热水,冲入杯中,顿时有清爽的香气溢出。 兰花吸了吸鼻子,忍不住赞叹:“好香!” 林郁朝杯中轻轻吹气,吹凉后先喝一口以示无毒,然后将竹筒杯递给兰花,竖起大拇指说:“茶!好吃!” 兰花看着她竖起的大拇指一愣,心里嘀咕:这野人怎么跟天一样喜欢做奇怪的手势? 她接过竹筒杯,看着杯子里漂浮着的碎叶,通常只有剩汤才会是这般惨状,不过她是亲眼看到野人将草叶撕碎了扔进杯子里的,必然有其用意。 她浅抿一口,顿觉精神一阵,晨起的倦意消失殆尽,清新的香气缱绻于唇齿之间,就连呼吸也变得无比畅快。 她惊喜地问:“这叫什么?” “茶!薄荷茶!” “茶……薄荷茶……” 兰花点点头记下,然后拉着林郁到阿妈身旁,将竹筒杯递给她老人家:“阿妈,你尝尝这个。” 一口茶饮下,阿妈的眼睛似乎都清亮了几分。 “好啊,又香又甜,喝了这个感觉精神许多。这是什么?” 兰花扯了扯林郁的衣服,林郁立刻像复读机一样说:“茶!薄荷茶!” 兰花笑道:“这是她做的呢,看来是她以前的部落教她的。” 阿妈露出和煦的笑容:“你还会做什么?” 林郁歪歪头,疑惑地看向兰花,仿佛兰花是她的翻译官。 阿妈轻拍额头:“我倒忘了,她听不懂话。这样吧,她以后要是想做什么,你都让她试试。” 兰花笑着答应下来。 林郁也笑了起来,她虽然没听懂,但她知道一定是好事,因为她看见女人们正在和兰花学着制作薄荷茶。 很好!看我用美食征服这群野蛮人!她兴致勃勃地想着。 当薄荷茶被端到张天手中,他不禁哑然失笑。 这么快就开始行动了啊…… 竹筒杯里冒出腾腾热气,他慢慢饮着茶,用竹棍轻轻翻搅竹筒中的碎骨头。 忙碌的一天从早茶开始。 第27章 忙碌的早晨 女人们准备早饭的时候,张天在另一处火堆上架起数个皮糙肉厚的竹筒,倒入薄薄的一层水,熬煮鱼骨和其他动物的骨头碎渣。 只有那些形状好的骨头才会被挑选来制作骨器,剩下的碎骨头族人们会收集起来扔到深山老林里。 这无疑是极其浪费的行为。 天生其材必有用,即便是碎骨头,也有它的用武之地。 “给,这叫薄荷茶,那个野人做的。” 枭端一杯薄荷茶给张天。 张天慢慢喝着茶,用竹棍轻轻翻搅竹筒里的碎骨头,他脚边放着一沓熊筋,以背筋和脚筋为主,也不知道够不够制作三张弓。 “你在做什么?”枭好奇询问。 “熬胶。” “胶?那种粘粘的东西?” “对的。” 部落里已经发展出简单的制胶技术,不过是植物胶,一般是利用植物的淀粉成分制作,但因为粘性平平,通常只用作辅助固定,主要还是靠绳子。 枭立刻来了兴趣:“骨头也能制成胶吗?” “不仅骨头,这个也可以。” 张天说着,将一个充满腥臭气息的竹篓递给他。 枭接过来一看,竹篓里满满的鱼鳔,他就说这两天吃饭怎么没见到这种内脏,原来都在这儿了! 张天笑呵呵道:“这些鱼鳔我都煮过了,你去拿个大点的碗,用石棒将它们全部捣碎。” “这样就能制成胶了?” 枭感到惊奇,他无法将鱼鳔与粘粘的胶联系起来。 张天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说:“要捣得非常烂才行。” “这个简单!” 枭兴高采烈地去了。 经过一天的观察,林郁发现这个部落的技能似乎全点在工具的制作上了,和他们粗糙的饮食习惯相比,鱼竿和弓箭精致得像是舶来物。 令她更为惊奇的是,那两个形影不离的年轻人,天和枭,一个在熬碎骨,另一个在捣鱼鳔。 他们竟然会提取胶质,制作动物胶! 同时又觉得奇怪,鱼鳔胶的制作非常辛苦,有句话叫“好汉捣不了二两胶”,这种体力活怎么会交给一个孩子去做?这帮男人都在干等着吃饭,竟然也不帮忙…… 枭很快就发觉不对劲:他以前捣过的肉食和植物,轻轻捣几下就会碎裂,这鱼鳔捣了半天竟然一点变化也没有! 他想起天把鱼鳔递给他时露出的神秘兮兮的笑容,大呼上当。 环视一圈,目光落到某个脑子里长肌肉的大块头身上。 “虎头哥。” 枭一脸谄笑地将骨碗递到虎头面前。 “干嘛?” “天说,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把鱼鳔捣烂,我试过了,我好像不太行。” “你当然不行!给我,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勇士!” 虎头一把夺过碗和石棒,坐下来跟打桩机似的疯狂输出,手速快到只剩残影,石棒撞击骨碗发出像机关枪一样密集的脆响。 枭原封不动地照搬张天的话:“要捣得非常烂才行。” 虎头头也不抬,高手从不废话,他轻描淡写地做了个ok的手势,对于手势的使用是越发自如了。 枭坐回张天的身旁,想看他如何将骨头变成胶,却发现他正在用麻线编织着什么,和草鞋差不多的编法,只不过要大一些,线要细一些,缝隙要小一些。 张天打算编织一张手帕大小的滤布,严格意义上讲,还不算是布,因为用树皮纤维纺的线太粗太硬了,其中罕有大量的纤维素、木质素、胶质及其他一些杂质。 只有选用苎麻、亚麻等优质的麻料,经过沤渍脱胶等加工工艺去除杂质,才能纺出柔软纤细的线,织出柔和的布匹来。 不过用来过滤已经足够。 他刚编好滤布,就看见虎头威风凛凛地走来。 他一手端着碗,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很有高人风范,淡淡地说:“给,这样可以了吧?” 骨碗里鱼鳔碎到只有指甲盖大小。 张天赞不绝口:“厉害!果然还得是你!” 虎头面有得色,微笑着轻拍枭的肩头,一副年轻人多学着点的高姿态。 枭将装满鱼鳔的竹篓拎到他面前,笑嘻嘻道:“要把这一篓的鱼鳔全部捣碎,才是真正的勇士!” 虎头的笑容顿时凝固在脸上,好在这时响起兰花的声音:“吃饭了!” 他立刻说:“先吃饭!” 毫不迟疑地转身离开。 两人看见他背在身后的手好似寒风中的树叶抖个不停,笑得前仰后合。 张天将鱼鳔碎屑扔到竹筒里和骨头一起煮,随着胶质渐渐熬出来,竹筒中的水变得越发浓稠。 枭伸手捻了捻竹筒里的胶质,惊奇道:“确实变得粘乎乎了……” 张天把滤布给他:“来,像这样举着,拿稳了。” 枭平举着滤布,他不明白天要做什么,但他很快便明白了。 张天将竹筒和碗里的胶趁热全部倒在了滤布上,包裹起来,用手反复挤压,胶液透过缝隙渗到了骨盆里,而骨头和鱼鳔碎屑统统留在了滤布上。 枭大开眼界,想不到“草鞋”还有这样的妙用。 他忍不住说:“天,你真聪明!” 张天笑着摇摇头:“这都是天空的指引。” 这时枭看见那个野女人走了过来,想起阿妈的话,他谨慎地退开两步。 林郁却没走近,隔着两三米的距离,指着枭手里的滤布可劲比划,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什么。 张天听得很清楚,她在用中文问:“我能不能借用这块布?” 他点点头,用原始人的语言说:“可以。” 他将滤布放在干净的石头上,示意她要用的时候自行取之。 林郁心满意足地去了。 枭全程懵逼:“她说什么?” 张天正要解释,忽听见兰花姨妈提高声量喊道:“吃饭了!要我来请你们吗?” 枭悚然一惊,母上的脾气他最是了解,再不去吃饭,她老人家就要扛着大棒来请人了。 “你先去吧,我一会儿就来。” 张天将熊筋和装满胶液的骨盆放到洞穴外晾晒,随后回洞里吃早饭。 饭后稍作休息,外出劳作。 这次是兵分四路,张天和枭领着一队人去河边钓鱼,虎头和虎爪带剩下的人进山狩猎——虎头已经放弃钓鱼,他挎上弓,拿起矛,回归自己的老本行。 兰花带一队人去河边清洗兽皮,林郁也在此列,红花带剩下的人进山采集。 留守洞穴的老人、小孩和孕妇们也并非无所事事,昨天猎杀的熊,它皮下组织、内脏器官周围和腹部处的大块肥肉需要熬成油脂,留待寒冬之际食用,这件事便由他们负责。 第28章 焕然一新 去河边钓鱼和清洗兽皮的两路人一同下山。 行在山林间,众人有说有笑,昨天猎杀了棕熊,今后可以安心钓鱼了,有了相对稳定的肉食来源,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 林郁默默地观察周围的环境。 山间林木以阔叶林为主,树种繁杂,栎树、山毛榉、胡桃、枫树、柳树、桦树、白杨……竞相野蛮生长,其间点缀着赤杨和榛树树丛,同属桦木科的鹅耳枥枝繁叶盛,树梢上仍垂挂着零星的花穗。 走到山下平缓处,深绿色的针叶树开始出现,矮小的藓类与禾本科植物丛生其间,为这片高大的林木增添了些许趣味。 此外还有形形色色的小型植物,从薄荷草、三叶草等各种草本植物,到攀缘在岩壁上的各种肉质植物,种类繁多,不一而足。 但要说格外引人注意的,还要属山脚下的那片竹林。 她翻过不少座山,只在这里见到了竹子,或许正是因为如此,部落才会选在这里定居。 这一带林区的植物基本符合她对于温带丘陵地区的认知,只不过…… 之前独自翻山越岭,每时每刻都在为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庇护所、水和火奔波,没有多余的精力思考,昨夜挨了一晚上冻,她才察觉到有些不对劲。 从这些植物的生长状态看,如今最可能的季节是初秋,和她在茶镇参与发掘工作的时间是一致的。 和茶镇相比,这里的气温会不会有点过于冷了? 她穿同样的衣服,在茶镇她可以趴桌上睡觉不担心着凉,在这里大白天都觉得冷。 她看到许多植物开了花却没有结果,一棵两棵是这样还可以用其他原因解释,大多数都是如此,那多半是气候的原因了。 “难道今年会迎来百年难得一遇的寒冬?没听说过呀……” 她越想越疑惑,索性摇摇头不再多想。 如今之计,是赶紧学会当地人的语言,向他们说明情况。 说不定当他们得知我来自天朝上国,是根正苗红的神农氏传人,就会毕恭毕敬地护送我回去呢!她很乐观地想着。 两路人在山脚下分道扬镳,男人们去河流上游的回水湾钓鱼,女人们用树筒打水,在河边生起了火。 …… 清洗兽皮用不了一天的时间,当太阳升到头顶上时,女人们便抱着树筒和兽皮回来了。 回来的路上,林郁顺手采集了些木贼,这是一种节蕨类植物,模样很像袖珍版的竹子,又刮了一捧松脂。 兰花告诉她:“这些不能吃。” 林郁报以微笑。 兰花立刻明白她没听懂,于是拿手比划了下。 林郁点点头表示看懂了,然后指了指手里的木贼,竖起大拇指说:“好。” 兰花便明白她另有他用,于是也学着她的样子竖起大拇指说了声好,意思是:你随意。 留守洞穴的族人还在熬熊脂。 熊脂固然不少,主要还是因为竹筒的容积太小了,得分批分次熬制。 林郁心想:如果能有一口大陶锅,这些熊脂一锅就熬了,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 烧制陶器这事她一个人干不了,而以她如今的地位,想要差遣野人们干活是绝无可能的,只能等以后再说了。 竹筒中的水升腾起细密的气泡,肥肉逐渐融化,析出雪白的熊脂,在沸水中滋啦作响。 女人们用木棍轻轻翻搅,浓郁的香气喷涌而出,和薄荷茶提神醒脑的清香不同,油脂香气立刻激起人们的食欲,所有人都悄悄吞咽口水。 孩子们的身体最诚实,围在火堆旁,眼巴巴看着竹筒里翻腾的雪白油脂,时不时吧唧一下嘴。 林郁指着已经熬成形的熊脂说:“我要。” 不等兰花开口拒绝,她又掐着小指头,用奇怪的语调说:“一点点。” 兰花被她可爱的口音逗笑了,先纠正了她的发音,然后用竹棍挑起拇指头大的一块熊脂给她。 林郁开心地笑了,连声说:“谢谢!” 她将油脂放进木碗里,捡了些草木燃烧后的灰烬,用水浸泡后过滤,因为张天织的布过滤效果比较差,所以她反复过滤了好几次,最后得到一小碗还算纯净的碱水。 把松脂和油脂加进碱水里,放在火上慢慢煨热,蒸发水分。 兰花见她把油脂和一堆垃圾放一起煮,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忍着郁闷问:“你在做什么?” 这句话林郁是第二次听到,上次没懂,这次懂了,指着碗里的水说:“肥皂。” “肥……皂?” 又是个新鲜词汇。 这似曾相识的感觉。 兰花隐隐在林郁的身上看到天的影子,她猜,这野人可能又要做些新鲜东西了。 她突然有点期待。 肥皂的好处不必多说,林郁并非多么娇气的人,但整日和虱子共眠,与跳蚤共舞,头皮痒也就罢了,最主要的是容易染病。 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岭,没有什么比保持健康更加重要了。 她紧接着处理木贼,这种植物除了可以入药,还可以用作洗发剂,清除跳蚤、虱子、螨虫等寄生虫有一手。 等碗里的水蒸发殆尽,冷凝之后,一小块纯天然的肥皂便凝结成形了。 兰花好奇地看她取出肥皂,其他人也早注意到她了,野人不管做什么都令人很难忽视,所有人都在等她的下一步行动。 林郁指了指肥皂,又指了指自己的手说:“白。” 兰花跟林郁接触得最多,也最能明白她想表达的意思,为族人们翻译道:“她说,是这个叫肥皂的东西让她的手变得这么白。” 族人们大感惊奇,女人们尤其目光灼灼。 林郁烧了一大筒热水,蹲在洞口,低下头,如野草般杂乱纠结的发团垂下。 她用竹筒杯舀水,将头发打湿,然后抹上肥皂,反复清洗了三次,终于在第四次洗出了泡泡,倒少许木贼汁在发丝间,和着肥皂泡泡一起搓揉。 所有人都围了上来,观摩她洗头,见她一头肮脏纠结的发经过反复清洗,冲去泡泡后,竟然变得乌黑发亮,三千青丝如瀑布垂下,条条分明。 众人看得两眼放光。 林郁洗完头,又洗了把脸,顿时焕然一新。 族人们这才发现,这野女人不仅手白脚白,脸蛋也是白里透着红,像婴儿的脸,嫩得仿佛能掐出水来。 原来都是肥皂的功劳! 林郁摊开手,手心的肥皂只剩下薄薄一片,还能用一次。 “要吗?”她问众人。 “要!”女人们异口同声。 第29章 从今天起开发廊 当男人们乘着夜色归来,看见长发乌黑发亮、面容整洁如新的女人们,站在洞口一时不敢入内,还以为自己进错了洞! 后世的女人是卸了妆妈都不认识,如今的女人是洗了脸儿子都不认识。 枭跟见了鬼似的,惊愕了好一会儿,才拖着长长的颤音喊:“妈?” 兰花抄起大棒。 “妈!” 枭立刻确定,这就是他亲妈,如假包换! 今天是钓鱼佬们最先回来,带回来三大笼鱼虾,按照以往的经验,一笼鱼虾就够吃了,多余的食物同样以烟熏法熏干后储存起来。 白掰着手指头算数:“今天剩两笼,明天剩两笼,明天的明天剩两笼……” 很快便将她的十个手指头全部用完了,她立刻得出一个悲伤的结论,焦急地大喊:“妈妈,怎么办!鱼儿永远都吃不完了!” 族人们哈哈大笑,枫叶姨妈说:“吃不完才好呢!” 洞穴里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唯有两个人在状况外,林郁是听不懂,张天还在洞外徘徊。 他在查看早上晾晒在外面的熊筋和胶液。 制作角弓,筋和胶是必不可少的材料,经过一日的晾晒,胶液已经凝固成果冻状,熊筋还不够干,以如今的日照强度,估计还得再晒个两三天。 他将两种材料收进洞穴,熊筋挂在洞壁上,鱼鳔胶倒出来,用折叠刀切成丁状,装进碗里,明天接着拿出去晾晒,要晒到完全脱水,像枯草一样为止。 枭兴冲冲跑过来:“快来洗头!妈妈说,洗了头头就不痒了!连阿妈都洗了呢!” 他拉着张天到洞口排队。 狩猎和采集的队伍也回来了,在洞口排起两条长龙,由兰花和枫叶充当“洗头小妹”,为族人们清洗肮脏杂乱的长发。 “你知道那个是什么吗?” 张天顺着枭手指方向看去,兰花手里握着的像魔芋块一样的东西,毫无疑问是肥皂。 他一脸茫然地摇摇头:“不知道,从没见过那样的东西。” 枭咧嘴而笑:“那个叫肥皂!盆子里装的是木贼汁,听说可以杀死虱子,但不会伤害头发!” “这么神奇的吗?” 张天做恍然大悟状。 不用问,这一定是林郁捣鼓出来的东西。 肥皂张天也会做,用动物的油脂或树脂加上碱性物质凝固而成,从木贼里提取的汁液能够除寄生虫,这倒是他的知识盲区,甚至连木贼这种植物他都是头一回见。 看来她对植物十分了解,正好可以弥补我的短板。 他心中欣喜,面上却不表露出来,还是那副平静的模样。 这令枭感到诧异:“你不好奇是谁做的吗?” “我猜是兰花。”张天故意瞎猜。 枭嘁一声:“我妈哪有那本事!” 他朝一旁的林郁努努嘴,压低声音说:“是那个野女人做的。” “真的?!”张天一个夸张的后仰。 “嘘!” 枭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一本正经地分析说:“我猜,她一定来自很大的部落,她的祖先一定和我们的祖先一样厉害,所以才会传下来这么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 用肥皂和木贼汁洗了头,果真神清气爽,不仅头皮不痒了,头发还散发着淡淡的草木清香,族人们都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捧着头发在火边烘烤,时不时凑近细嗅,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头发。 等头发烤干,女人们又教男人们如何束发,林郁手舞足蹈地问要不要把头发割短,被男人们断然拒绝,怀疑这野女人不怀好意。 附近部落的男人都是长发,他们无法想象短头发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更担心割短了头发会丧失交配权。 只有张天说:“我可以试试。” 长发对于男人有弊无利,不仅打理起来费时费力,狩猎时还容易挂到树枝,轻则追丢目标,重则丢掉性命。 他知道舅舅和哥哥们不敢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就让他来做个示范。 众人都有些惊讶,但没有劝阻,因为张天年纪还小,暂时没有交配的顾虑,而且男人们都很好奇头发割短后的模样。 林郁跃跃欲试要给张天做造型,她的想法和张天一样,想着只要把他弄得帅帅气气的,打造成林氏发廊的御用模特,男人们自然会纷纷效仿。 张天也希望由林郁操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会想留一个奇形怪状的发型?论审美,部落里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及林郁的万分之一。 他消耗两点信仰值偷偷兑换了一把剪刀,信仰值降至28。 没等他拿出来,虎爪大喝一声:“我来给你割!” 他最喜欢剥皮去毛了,拎起砍刀过了过火,然后撩起张天的长发,手起刀落,青丝落了一地。 张天略显无奈地咳嗽两声,这时再点名让林郁给自己剪显然不妥,只好把剪刀递给虎爪,求他手下留情。 “你放心,这些年被我剥皮的野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闭着眼睛也伤不到你!” 虎爪很自然地接过剪刀,对于张天随时从衣服褶层里摸出锋利的刀具,族人们都习以为常,在人们眼中,这无非是天空的又一恩赐。 唯有林郁吃了一惊,心说原始人的口袋当真和哆啦a梦有得一拼,令她大开眼界。 她读过许多专业的文献,掘过许多史前的遗址,自认为比原始人还了解原始人,但这两天亲眼见识过,她发现真正的部落生活和她想象的有很大差别,也由此对以前所学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虎爪三下五除二搞定。 不必对照水面,光是看林郁的表情,就知道肯定稀碎。 幸好张天事先提了要求,让他不要剪得太短,还有修整的余地。 林郁再度毛遂自荐,张天一口答应,当然措辞比较委婉:“看着怪怪的,让她试试吧。” 林郁以修复文物的专注度给张天修整发型,起初人们还兴致勃勃地围观,见她久未搞定,便渐渐失去兴趣,开始择菜剖鱼,准备晚饭。 张天很有耐心,甚至有点享受,在一万多年前的原始社会,理发实在是件很奢侈的事,何况是如此认真细致的理发。 “好啦!” 族人们不约而同看过来,乍一看,仍然觉得怪怪的,但多看几眼,便觉得意外的和谐,没有虎爪剪完之后那种跟狼啃过似的感觉。 林郁用兽皮拍打张天肩头,朝他脖子里吹气,吹掉残留在他颈间和衣服里的碎发。 张天一激灵,下意识缩起脖子跳起来。 这具身体是头一回留短发,脖子本就凉嗖嗖的,她这一吹气,直接激起了他的应激反应。 林郁道声歉,递一碗水给他,笑盈盈问:“怎么样?” 看得出来,理发师本人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 张天看着水面,竟然给他剪了个锅盖头…… 谈不上帅,但是变年轻了许多,以前蓬头垢面的看着老气横秋,现在终于有了几分少年人的模样。 舒坦了。 他咧嘴一笑,冲她竖起大拇指。 第30章 共同的祖先 今日的狩猎和采集也是大丰收。 以前用标枪和投石索,或者直接扔石头,一天只能打下来七八只鸟雀,这都算是老天赏脸了,运气差点也有过颗粒无收的时候。 狩猎野兔、鼠、鼬等比较敏锐的动物就更费工夫,扑上去硬抓并非上策,最好的办法是一路追踪到它们的洞穴,在洞外面熏烟,方能稳稳地一窝端了。 至于森林马、森林鹿、斑羚之类的大型食草动物,在这一带山区并不常见,碰上了自然皆大欢喜,但不能指望天天有这样的好运。 这也是因为部落的实力相对较弱,占据的地盘不尽如人意。 其实再往西去一些,丘陵逐渐过渡为草原,数以百万顷的草本植物生长其间,那里是大型食草动物的天堂,许多大部落都在那附近定居。 当然了,这些事连阿妈都不是很清楚,她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部落大会和狩猎猛犸的河谷营地,再远的地方她只从其他部落的人嘴里听过零星的三言两语。 阿妈一辈子都活在这个洞里,守着祖先留下来的这块地盘,她没有遭遇过真正的危机。 前些日子食物的短缺令她很是紧张,但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她给孩子们讲的那个故事,她经历过的最冷的那个冬天,老人们都死了,这就是一种办法。 另一种办法,是拿部落里的女人去和别的部落换取食物,那些大部落愿意出很多食物换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年轻女人,但这是最坏的办法,部落里的族人都是她的孩子,她怎会舍得送自己的孩子去遭罪? 好在问题得到了解决。 现在有了弓箭,主要是有了虎头这个神箭手,不管野兔藏得再深,鸟雀站得再高,只要在射程之内,几乎都难逃一劫。 退一万步讲,还有那个野女人。 阿妈对野女人的印象不坏,只不过,比起部落的存续,她个人的好恶无关紧要。 她虽然不常发表意见,大多数时候只是微笑地看着闹腾的孩子们,但心里早就想好了一切。 女人们采集回来大量的植物,有半数都是她们不认识的,张天也只能认出其中一小部分。 以前过于守旧,现在又有点矫枉过正了。 虎头他们捉回来三只活兔,女人们决定拿它们来试毒。 林郁看见野人们用竹子在洞壁一侧筑起简单的栅栏,圈出一块面积不大的地,将那三只野兔扔进去,还以为他们突然开窍,要尝试驯化野兽了。 凑近一瞧,发现三只野兔被分别做上了标记,似乎是为了加以区分,又看见女人们用不同的花草喂食野兔,每种花草只喂食一点点,然后便将这些花草分开放,同一只野兔吃的放在一堆。 女人们热情讨论着,语速很快,她只听得懂个别单词,却串不起来,无法理解意思。 不过她心中已有猜测。 “兰花,你们……是不是……在……” 她尝试说出完整的句子,磕磕巴巴好一会儿,选择放弃,挥舞双手比划起来。 兰花心领神会,笑呵呵点头:“是的,我们在效仿祖先,品尝百草。” 林郁笑了。 机会这不就来了吗? 女人们采集回来的植物她大都认识,不仅认识,还知道它们的功能和用途。 她立刻说:“我知道!” 声音略激昂,女人们都朝她投来诧异的目光。 兰花不明所以:“你知道什么?” 林郁拍拍胸脯,昂首挺胸说:“我,神农!” “噗!” 一直站在不远处旁观的张天实在没绷住,一口水喷了出来。 “我没事……你们继续!” 张天抱着竹筒杯转身离开,他本来想莅临指导工作,此时见林郁冒充神农,便明白她要出手了。 有她在,张天可以安心去制作他的角弓了。 女人们面面相觑,兰花微微皱眉,边比划边说:“神农是我们的祖先,跟你有什么关系?” 不必听懂,看女人们的表情就知道她们对此嗤之以鼻。 林郁从竹篮里取出一株白色的钟形大花,足有近一米长,放在篮子里格外显眼,气味十分难闻,她很早就注意到了。 花名曼陀罗,整株都有致命的毒素,但如果使用得当,可以用作麻醉剂或镇定剂。 紧接着,她又从竹篮里翻找出一朵伞形真菌,巴掌大小,橄榄绿的菌盖,白色的菌肉,闻起来有几分胡萝卜的味道,仅这一朵便足以置人于死地,是有菌中毒王之称的死人帽菌。 白天看见这一带长着栎树和山毛榉,她就想到了,这种毒菌常生长于这两种树林中。 她指了指手里的曼陀罗和死人帽菌,张嘴做出吃下的动作,然后双眼翻白,吐出舌头,发出诶诶的痛苦呻吟。 不需要兰花翻译,所有人都看懂了:这两种植物有毒,吃下就会死! 众人心中一凛,面露凝重之色,但也没有轻信了林郁的话。 兰花和红花接过她手里的两种植物,分别喂食一只野兔。 野兔连连后退,拒绝食用。 两人对视一眼,均看到彼此眼中的惊讶。 野兽的直觉最是敏锐,它们这副模样,已经证明林郁所言不虚。 不过,光是这样不足以服众。 两人抓住野兔,掰开兔嘴,强行喂食。 这两种植物的毒性对于人来说都是致命的,对小小野兔来说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不多时,便见一只野兔颠颠又倒倒像喝醉了酒,另一只野兔恹恹的趴地上,一动不动。 剩下那只幸运的野兔立刻躲得远远的,惊恐地看着它的兄弟们痛苦喘息,最终咽气解脱。 女人们大惊失色,兰花和红花赶紧扔掉手里的毒物,用水反复洗手。 “用这个。” 林郁把肥皂递给她俩,她在肥皂里混合了松脂,有一定的抗菌能力。 女人们围着她,叽叽喳喳地问:“你怎么知道有毒?这些花草你都认识吗?是不是你的祖先教你的?你的祖先也尝过百草吗?” 兰花将女人们的问题代为传达。 林郁拍拍胸脯,正色说:“我,神农氏传人!我们有共同的祖先!” 第31章 失散多年的姐妹 “你是说,你也是神农的后代?“ 兰花重新比划一遍,确认自己没有理解错。 林郁用力点头。 兰花惊愕不已,将她的话翻译给众人听,所有人都瞠目结舌。 所以这个野人竟然是我们的姐妹? 这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我们问问阿妈!” 阿妈得知此事后,一向平静的脸上也起了波澜。 她先是不以为然,忽然又想到在她小时候,她似乎听长辈提起过,在很久很久以前,族人们生活在河流的上游,后来某一天,大地剧烈震动,洞穴坍塌,山石滚落,砸死许多族人,部落不得不另觅家园。 一部分族人来到了这里,另一部分族人顺着河流而下,去了更远的地方。 或许,这个野人正是当年另一部分族人的后代? 这种可能性并非没有,但很小,更可能的情况是,这个野人在说谎,她不过是听到了天讲述的祖先的故事,牵强附会编了这套说辞,想骗取人们的信任。 不然怎么会这么巧,天昨天讲了故事,她今天就成神农传人了,在昨天以前,族人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个叫神农的祖先。 阿妈做事一向谨慎,自然不会因为野人辨认出了两种毒草就相信她的一面之词。 这件事验证起来也容易,既然野人宣称自己是祖先的后代,那就问问祖先认不认她这个子孙! 阿妈环视一圈,问:“天呢?把天叫过来。” 张天正和枭一起打磨制作角弓的木料。 他现在急需一把手锯,奈何可兑换的资源里没有这个选项,只能先用砍刀将桦木切削成形,再用锉刀慢慢打磨。 这些木料打磨出来后要和弓胎拼接在一起,再用鱼鳔胶粘合,类似于榫卯结构,对尺寸精度的要求较高,用他手边这些工具,制作起来相当费时费力。 这种需要动脑子的事他只敢让枭帮忙,也只有枭能真正理解他的用意,其他男人嘛,还是更适合捣鱼鳔胶。 “嘿咻嘿咻!” 听说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捣烂鱼鳔,男人们都很卖力,试图以此证明自己。 放出这种小道消息的是虎头,他一想到要将竹篓里的鱼鳔全部捣烂,而且今后每天都有一篓鱼鳔,手就止不住地抖。 这种苦不能他一个人受,兄弟们都得尝尝。 “天!你来!” 听到兰花姨妈的呼喊,张天对枭简单交代几句,然后拍拍手走到女人堆里。 兰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阿妈问:“你昨天讲的故事是听祖先说的,对吧?” “是的。” 张天是受到天空指引的人,而祖先们都在天上看着他,给他讲几个故事合情合理,族人们对此毫不怀疑。 “现在也在说吗?” “是的,祖先的声音和他们的智慧一样无穷无尽,只要我想听,随时都能听到。” 阿妈微笑点头,吩咐说:“这个野人自称是祖先的后代,以我的智慧,无法判断真假,但我相信,祖先会给我们指引。” “明白了,我现在就听听祖先的意见。” 张天说罢,闭上眼做出认真倾听的模样。 所有人都闭上嘴,默不作声地等待着,生怕打扰到张天和祖先的交流,兰花不断比划着,向一头雾水的林郁说明情况。 兰花告诉她:“我们在等祖先的答案。” 林郁立即心凉了半截。 她万料不到,事情竟会朝着这种方向发展! 她当然不信“天空的指引”、“祖先的声音”之类的胡话,但这群野蛮人显然深信不疑,他们崇拜天空,并且坚信天就是那个“特殊的存在”。 为什么是他?一个尚未成年的小孩凭什么成为部落里类似祭司的存在,难道他出生的时候天降祥瑞了? 原因她还不清楚,想来无非是把某些自然现象错误的和人联系在了一起。 她忐忑不安地看着张天,是福是祸全在这小子的一念之间了。 同时又不禁感到庆幸,还好是他,她刚给他修剪了发型,而且看他的反应,似乎非常满意自己的杰作。 有这么一层关系在,她觉得他是所有人中最有可能替她打圆场的。 唉哟……需要装神弄鬼这么久吗? 林郁等得煎熬。 张天不着急,戏要做足,他时不时点点头,仿佛在虚心接受祖先的指引。 阿妈说她无法判断真假,也就是说,阿妈认为林郁的说辞有一定可能性是真的,所以才无法判断。 这就够了。 他只需要替老祖宗认下这个不肖子孙就行了,甚至不必说明理由,阿妈会替他解释一切。 良久,他睁开眼睛,迎向众人或期待或好奇或忐忑的目光,最终,他看向阿妈,用十分严肃的口吻说:“她是神农的后代,她拥有神农传下来的知识。” 众人顿时炸开了锅,谁能想到,这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野人竟然真的是她们失散多年的姐妹! 即便有祖先背书,她们依然觉得难以置信。 一旁察言观色的林郁见女人们如此反应,立刻就明白了,忍不住微微扬起嘴角。 他果然替我圆场了……她的心落回肚子里。 红花问:“既然她和我们拥有共同的祖先,为什么她出生在其他部落?” 张天摇摇头:“我不知道,祖先说,阿妈会告诉我们原因。” 众人的目光聚焦在阿妈身上。 阿妈的神情几经变幻,最终长叹口气:“原来真是这样……孩子,你过来。” 既是祖先的指引,阿妈也不得不接受。 她朝林郁招招手,第一次称呼她为孩子。 兰花打心底里感到高兴,拉起林郁的手把她送到阿妈身旁。 阿妈握住她白嫩的手,轻轻拍打她的手背,问:“你叫什么?” 经兰花手语翻译,得知是在问自己名字,林郁心中一喜,她很清楚,询问名字代表对方愿意把她当一个人来看待了,或许还不到族人的程度,但已经比野人强许多了。 “林郁。” “林郁……” 阿妈喃喃几声,所有人都默默记下这个奇怪的名字。 “把男人们都叫过来吧。” 和鱼鳔奋战许久的男人们揉着酸痛的胳膊懒洋洋走过来,发现不是开饭,都略显失望。 等人到齐,阿妈说起很久以前祖先们迁徙至此的故事。 末了说:“你们带回来的‘野人’,她叫林郁,是当年顺流而下的祖先们的后代。她远道而来,我们要像对待客人一样对她。” 第32章 美食家 阿妈对林郁的态度显然有所保留,只把她当客人,而非自家人。 在阿妈看来,族人之间不仅要有血脉上的联结,更要有情感上的联系,就算有共同的祖先,没有朝夕相处的手足情谊,就不算真正的家人。 男人们有些许惊讶,但不多,很快就坦然接受了。 这个时代的男女关系很简单,大多数男人眼中的女人只分成两类:可以交配的和不可以交配的。 林郁不管是野人还是客人,都属于后者,所以这种身份上的变化对男人们来说没有太大区别,也不会改变他们对她的态度。 虎头拍着空落落的肚皮抱怨:“还不吃饭吗?” 他更关心这个。 于是女人们继续准备晚饭,从野人变成客人的林郁地位随之提升,女人们对她更加亲近,主动把带回来的未知花草交给她辨认。 林郁将这些花草分成五类,分门别类摆放:致病或致命的、可入药的、适合泡茶的、适合用作香料的,以及可以当作蔬菜和谷物食用的。 一边分类,一边教女人和孩子们辨认,科普这些植物的功能和用途。 张天将解剖出来的鱼鳔煮烂后拎到男人们跟前,笑呵呵道:“鱼鳔来了!捣完了还有!” 男人们顿时叫苦不迭。 狼牙忍不住问:“捣这些鱼鳔有什么用?” 他看见枭在打磨木头,磨成方的、尖的……奇形怪状的木块,完全看不明白这俩小孩想干什么。 大舅年纪大了,老胳膊老腿的,若非必要,他实在不想干这种体力活,阿妈说过,知难而退也是一种智慧。 张天问他:“我记得你总说,你的弓箭不够好,所以老是射不中猎物。” 众人哄笑起来:“分明是他自己不行!大家用的是一样的弓箭,为什么我们都能射中,就他射不中?” “谁说我射不中?我是故意放水,给你们年轻人一点表现的机会!” 狼牙涨红了脸硬掰,众人笑得前仰后合。 张天正色说:“捣鱼鳔就是为了让你们的弓箭更加好用,射出去的箭不仅更快,而且更稳更准。后羿用来射太阳的弓,就是用鱼鳔做的,你们谁捣的鱼鳔最多,我就最先给他做射太阳的弓。” 一听此言,男人们的积极性瞬间大增,也顾不上思考为什么鱼鳔能制弓,抱起各自的碗,争相从竹篓里取了鱼鳔,卖力地捣起来,生怕落后于人。 张天露出满意的笑容,回到他的工位,继续打磨木料。 另一边的女人们厘清了各种植物,开始烧水煮菜,虎舌和老人们负责烧烤肉食。 今晚只煮常规的花草,至于新品种,族人的生命安全高过一切,她们不会仅凭林郁的一面之词就给族人们煮以前从未吃过的东西。 她们还是打算先给野兔喂食,再选人来尝试,如果野兔和人吃了都没事,再加入部落的食谱里。 林郁却抱起那些新品种说:“今晚我就吃这些吧!” 她知道这群原始人谨慎,不会轻信她的话,但这些花草她确信是无害的,前几日已经吃过多次了,味道很不错。 女人们不禁为之侧目,空口鉴毒不算厉害,敢于身体力行去实践才真叫人刮目相看。 众人更加相信她是神农的后代,得到了祖先传下来的知识。 林郁指了指待烤的动物尸体,比划着说:“能给我一只鸟雀吗?” 分配食物是阿妈的权利,她会根据族人们当天的表现和贡献分配食物,这是部落里最原始的奖惩机制。 虎舌不敢自作主张,用眼神询问阿妈的意见,见阿妈点头应允,才拿了一只肥胖的雷鸟给她。 阿妈自有她的一套奖惩标准,林郁的身份已与昨日不同,她现在是客人,客人拥有正常进食的权利,以她今日做出的贡献别说只是要一只鸟雀,再多要两条鱼都是可以的。 虎舌好心地说:“我帮你烤。” 他对自己的烧烤水平很有信心。 “不用了,谢谢。” 林郁脱口而出两个简单的单词,说完便被自己惊到。 第一次不借助肢体动作,纯靠语言进行如此流畅自然的对答,这令她油然生出一丝成就感,对自己的语言水平突然又有信心了,打算一会儿就去向阿妈请教问题。 她迫切地想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同样的问题她已经问过兰花,但兰花显然无法理解她的点,只说在洞穴里,在山里,在森林里。 她相信见多识广的阿妈一定懂她的意思。 雷鸟已经经过剥皮和解剖,体内的内脏都被掏干净了,只剩下丰腴的肉和骨架。 林郁将款冬的茎叶择成小块塞进雷鸟的肚皮里,款冬茎叶有一种独特的香气,是天然的香料;又将紫苏、薄荷、樱草等去腥增香的花草塞进鸟腹中,然后用牛蒡叶包裹住鸟身。 去洞外挖一筒黄泥回来,加点水调成粘稠的泥,然后在女人们诧异的目光中,她将黄泥均匀地涂抹在牛蒡叶上,最后放进火堆里慢慢煨烤。 植物的块根单独煮软,再放在火边烤。在秋冬交接之际,块根是植物身上淀粉含量最多的部位,煮软烤熟后和烤红薯差不多,甜甜糯糯的,相当美味。 令她惊喜的是,女人们还采集回来一些香根莎草,这种草通常生长在浅水边,根茎烤干碾碎后可以泡茶,和咖啡的味道和功效近似。 林郁泡一杯莎草茶,煮一筒花草,烤熟块根,然后取出火堆里的“叫花鸟”。 这时忙碌一天的原始人也终于开饭了,众人吃着各种烤味,都朝她投去好奇的目光,目睹她用石头敲砸泥土。 泥土碎裂的一瞬,肉香交织着各种植物的香气喷薄而出,浓郁的香气飞速扩散,很快便充盈整个洞穴。 众人使劲吸鼻子,只是嗅到这香气,便令所有人口齿生津,狂咽唾沫,手里的烤鱼、烤兔顿时不香了。 更过分的是,那个女人全然不顾他们的感受,抱着她的“三菜一汤”坐到人堆里,自顾自地大口咀嚼,她吃得越香,众人看得越眼馋。 林郁也实在是饿极了,一天一顿正餐的生活她一时半会儿还适应不了。 好些天没吃肉了,真香哪…… 饿归饿,饭量到底有限,她狼吞虎咽,很快便吃饱了,叫花鸟却还剩下半只,正好留作明天的早饭。 她正想着,一抬头,就见所有人馋兮兮地盯着她手里的半只雷鸟,一副想尝尝又怕中毒的纠结模样。 第33章 壁画 虎头舔舔嘴唇说:“她吃了那么多,看起来还很正常,说明这些植物是可以吃的。” 狼爪立即表示赞同:“咱们一人尝一口,就算有毒,也毒不死咱们。” 男人们已经将那半只雷鸟当作自己的食物,开始盘算着怎么分了。 这也是部落里不成文的规矩,分给谁的食物便归谁所有,但如果那个人没吃完,剩下的理应由其他人分享,想留到第二天当早饭,这种事是不存在的。 只嫌吃不够,哪里还有剩的道理? 林郁知道自己的早饭保不住了,索性自己动手,将剩下的半只鸟撕成小块,分给众人。 虎舌是老师傅了,他烤了多年的肉食,对火候的控制早已炉火纯青,烤出来的肉外酥里嫩,只要吃过没有不说好的,甚至每年的部落大会,各个部落也是一致推举由他来负责烧烤肉食。 他自认为不会有人比他更懂烤肉了,直到他将林郁分给他的这块肉放入嘴中。 肉质极嫩,像豆腐一样几乎入口就化,如果只是这样,虎舌自忖也能办到,他细细咀嚼,每一次咀嚼,便有独特的香气自肉中溢出,细腻绵长,富有层次感。 太香了! 所有人都在细细品尝这难得的美味,只觉得香气宜人,令人迷醉,却形容不出具体的滋味。 因为他们这辈子还没尝过什么滋味,他们最了解的味道是果子的甜、酸、苦、涩,甚至连咸味都是种奢侈品,只在部落大会的时候,有机会从其他部落那里换到一些粗盐,也是苦涩的。 他们是头一回品尝到如此丰富的味道,弥漫在唇齿间的香气令他们感到词穷,只能不断地赞叹:“好吃!太好吃了!” 虎舌忍不住问:“你是怎么做的?” 兰花抢答道:“我知道!是植物!有些花草可以和食物一起烹制,能够增加香味,这叫作……叫作……” 她一时忘了那个新鲜的词汇,张天提醒她:“香料。” “对!”兰花一拍手,“就叫这个名字!” 林郁诧异地看一眼张天,她记得她教女人们辨认植物时,他应该不在场才对,怎会知道这个名词? 可能是兰花告诉他了吧……她立即想到合理的解释。 虎舌两眼放光,他敏锐地察觉到,这些名叫香料的植物能够令他的厨艺更上一层楼,等下次部落大会,他或许可以惊艳所有人,收获无数女人的青睐。 想到这,他连忙向林郁请教。 难得这些原始人如此好学,林郁没有保留,把对女人们讲过的知识很耐心地再给虎舌讲一遍。 这时,她看见张天忽然站了起来,率先朝洞穴外走去,紧接着是枭,再然后,越来越多人离开洞穴,走到外面仰望天空。 昨天好像也是他带的头……他果然是部落里的祭司吗? 虎舌了解完香料的秘密,也兴高采烈地去了。 洞穴里只剩下一些小孩和几个老人,阿妈也在其中,她举着火把,让孩子们拿了些木炭给她,正对着墙壁画着什么。 林郁这才注意到较深处的洞壁上画着一幅幅简单的壁画,光线昏暗,木炭勾勒出黑色的线条,若不走近了仔细看,还真不容易发现。 她走到阿妈身旁,看她用木炭画上一个圆圈。 阿妈说:“好的事物都会被记下,这面墙壁上的每一幅画,都曾为我们的部落带来好的改变。” 林郁自然是没有听懂,不过她看懂了,类似的画她看过太多了,以前是看考古发掘出来的遗迹,简单的几条线可以引发出无数种猜测,如今看原始人现场作画,要易懂多了。 那幅由两条细线组成的东西应该是鱼竿,由一个扁圆和一条竖线组成的应该是纺轮,由一个半圆和一条直线组成的应该是弓箭——这些都是部落里有的东西,很容易联想到。 至于新画上的这个,只能是肥皂了。 看原始人将自己捣鼓出来的东西珍而重之地画在墙上,她的心情有点复杂。 会不会一万年后被人发掘出来,也会有考古学家对着这个圆圈发愣,猜测它画的到底是太阳还是鸟蛋? 一念及此,林郁忍俊不禁,心想:大概打死他们也想不到这个圆圈代表肥皂吧? 她察觉到一些不同寻常之处,比划着问阿妈:“鱼竿、纺轮和弓箭都是刚做出来的东西吗?” 这三幅画的笔迹很新,应该是近几天画上去的。 阿妈点点头。 林郁的神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是谁做的呢?” “天。” “天又是从哪里知道这些东西的制作方法呢?” “是祖先的指引。” 阿妈指着洞外的天空说道。 林郁沉默了,她移开视线,朝更深处的洞壁看去,洞壁上画着长矛、斧头、骨针、竹篮……炭痕黯淡,显然是许多年前画上去的。 她忽然瞪大眼睛,疑惑、惊慌、难以置信等情绪爬上她的脸颊。 她急切地问:“阿妈,我能去里面看看吗?” 阿妈举着火把领她进到洞穴深处,跳动的火光照亮隐藏在黑暗中的壁画,一幅幅巨兽图呈现在两人眼前。 鼻长及地的猛犸,独角的披毛犀,长獠牙的剑齿虎……惟妙惟肖,栩栩如生,仿佛在嘲笑她的无知和天真…… 林郁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这些巨兽都是用木炭画上去,笔迹很黯淡了,或许有数十年上百年的历史,但绝没有数万年之久! 怪不得,怪不得……她明白了,早该明白的。 但她仍然抱有一丝侥幸,边比划边问:“这些野兽现在还存在吗?” 阿妈微笑着,将她最后一丝希望无情掐灭。 回不去了,这辈子就只能当个野人。 林郁的心情跌落谷底,忽而又自嘲地笑起来。 她想起自己以前经常和朋友吐槽,说考古工作者最大的悲哀,是他们的猜想永远无法被证实,如果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那么史前史便是进化未完全的南方古猿,许多时候甚至辨不出雌雄。 如果给考古学家一次回到过去亲眼验证自己猜想的机会,代价是永远无法回来,她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欣然前往,包括她自己。 所以说啊,人不能乱立g,老天爷是懂实现愿望的。 如今真的来了,欣然吗? 一点也不,她只觉得无比操蛋! 为什么是我,我导师不比我资深多了吗? 她很郁闷地想着。 第34章 移山 “天,今晚还是讲祖先的故事吗?” “当然!” “讲故事!讲故事!” 白用竹签敲着碗,兴奋叫好。 仰望天空的人们回到洞穴,在熊熊燃烧的篝火边坐下,迫不及待想听张天讲述今日份的故事。 这是部落里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而张天将之变成了族人们最期待的项目,因为他讲的故事足够新奇有趣。 跟随他的讲述,族人们会不由自主地想象故事里的世界,会感到自己的生活不再局限于这个小小的洞穴,思维和眼界在这个过程中悄然提升着。 张天看着他的族人们,在开始今天的讲述之前,他先问了男人们一个问题:“鱼鳔捣完了吗?” 男人们顿时谈鳔变色,叫苦连天,见女人们不明所以,便将鱼鳔拿给她们捣。 女人们试着捣了会儿,便明白这活儿不好干。 张天笑呵呵问:“把鱼鳔捣烂不容易吧?” “岂止是不容易,这可比狩猎难多了!” “那和移走一座山比呢?是捣鱼鳔更难,还是移山更难?” “那当然是移山更难!”众人不假思索,“鱼鳔至少能捣烂,山怎么可能被移走?” “山当然移得走!”张天信誓旦旦,“今天我要讲的,就是我们的祖先移山的故事……” 林郁坐在不起眼的角落,看一群陌生的面孔在用陌生的语言喋喋不休,明明很吵闹,她却觉得声音好遥远,遥远到不真实,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 孤独感猝不及防地袭来,将她吞没。 在山林里独自游荡数日,她都不觉得孤独,但此时此刻,她忽然觉得一切都了无乐趣。 她的语言永远不再有人懂,她的故事永远无法对人说,她的想法永远不会被人理解,她的秘密只能永远烂在肚子里。 或许几万年后被人挖出来,她的同行们会指着她的盆骨,轻描淡写地说:“哦,这是个女人。” 如今只有亲眼见证史前巨兽能够带给她些许慰藉。 猛犸啊猛犸…… 察觉到她的消沉,兰花关切地问:“你没事吧?” 林郁摇摇头,稍微振作起精神。 不管怎样,她还是要活下去。 虽然情况很糟糕,但还不算最糟糕,至少我没有失忆……她很乐观地想着。 她渐渐冷静下来,大脑飞速运转,用她所学的知识分析情况。 猛犸、披毛犀、剑齿虎等巨兽生活在更新世,始于260万年前冰川活跃时期,结束于年前的新仙女木事件,这期间诞生过无数人种,现在坐在她面前的这群人,圆脑袋、高额头、扁脸颊,是现代人的祖先智人无疑。 智人…… 10万年前,欧洲的霸主是尼安德特人,丹尼索瓦人则长期雄踞亚洲,难觅敌手,那时候的智人还在非洲的一隅闭关修炼。 直到7万年前,练就绝世神功的智人才如潮水一般涌出非洲,花了几万年的时间把欧洲霸主逼上绝路,把亚洲天王赶出地球,从此横扫八荒,一统六合,成为令全球生物闻风丧胆的恐怖直立猿。 能够在温带丘陵地区见到智人,说明如今所处的年代不会早于这个时间。 真是不幸中的万幸,远古智人和现代智人的长相没有太大差别,如果抓住她的是尼安德特人或丹尼索瓦人,估计会被当成奇行种直接打死吧。 确定了年代在史前一万年至七万年间,那么就有三件事是说不通的。 其一,这群原始人的现代刀具究竟从何而来? 她问过阿妈,阿妈还是那么神棍的把事情统统推到天空身上,好像天上能下刀子一样。 其二,为什么他们的语言里会出现中文词汇? 其三,为什么那个叫天的少年正在给族人们讲“愚公移山”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我们的祖先还不住在这里,而是住在河流的上游。” “我知道!阿妈讲过这个故事!” 白一如既往地捧场,她今天就坐在张天旁边,头发洗过之后乌黑发亮,不需要张天给她捉跳蚤了。 张天捏捏她肉嘟嘟的脸蛋说:“我说的这个故事还要更早。阿妈说过,在河流的上游,那里没有山,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大草原,草原上到处是吃草的野兽。” 众人暗暗点头,阿妈刚才讲了祖先迁徙的故事,在故事里提到了这一点。 张天故意借用了阿妈的故事背景,这会让他的故事更可信。 他话锋一转说:“但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那里有一座很大的山,我们的祖先愚公就在那座山的对面居住,每天去草原上狩猎都要翻过那座山,非常辛苦。” “有一天,愚公召集族人们,决定挖平那座山,把它移走,使道路通向草原,以后狩猎就再也不用翻山越岭了。” 枭略一思考,忍不住说:“可是凭人的力气,每天最多挖十篮子的土,山那么大,就算挖一辈子,也不可能移走的!” 众人纷纷附和,深以为然。 张天笑道:“当时也有人用同样的话质疑愚公,你们猜愚公怎么回答?” 族人们面面相觑,谁也答不上来。 只有白掰着手指头边数边说:“一辈子挖不完,就挖两辈子,两辈子挖不完,就挖三辈子……总有一天能够挖完!” 族人们哈哈大笑,枫叶捏了捏女儿的脸说:“人只能活一辈子,哪里还有两辈子、三辈子呢?” 小孩子童言无忌,大家一笑而过,都没往心里去。 只有枭低下了头,露出思索的神色,不多时,他抬起头来,眼睛里不再有困惑。 张天说:“看来枭想到答案了。” 众人都朝枭投去疑惑的目光。 枭正色说:“人的确只能活一辈子,但人死了,还有儿子,儿子又生儿子,代代相传,无穷无尽,可是山却不会增高加大,还怕挖不平吗?” “没错,愚公正是这么回答的!”张天抚掌而笑,“愚公说,山不会增高加大,人只要不怕辛苦,不畏艰难,坚持每天挖山,即便是和天空一样高的山,也总有挖平的那天!” 众人心头都是一震,被这句话蕴藏的决心所震撼,他们仿佛能够看到一位神情坚毅的老人奋力地挖掘山土,日复一日,不知疲倦,不言放弃。 男人们顿时觉得无地自容,祖先们面对的可是和天一样高的山,而他们只是捣了会儿鱼鳔,就呜呼哀哉,想要知难而退,实在是愧对祖先。 “那他成功了吗?”白问出所有人的心声。 “当然!” 张天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从那以后,愚公便带着族人们每天挖山,他们将挖来的山石搬到河水的下游。愚公死了,他的儿子继续带领族人们移山,儿子死了,便轮到儿子的儿子……” “历经很多很多代,终于,我们的祖先将那座挡在洞穴前的大山移到了河水下流,从此去草原的路上再也没有高山阻隔。” “而被祖先们移走的那座山,慢慢长出了树,又生出了草,形成了洞穴,最终变成我们住的这片山林!” 众人恍然大悟。 到故事的最后,他们才发觉,原来祖先们离自己是如此之近,他们住的这个洞穴,脚下踩的这块石头,或许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被愚公一点一点移过来的,仿佛还能感受到祖先的那份坚持。 想到这,男人们再也不叫苦叫累了,默默拿起碗捣鱼鳔。 第35章 确认过眼神 这个家伙绝对有问题! 刀具是经他的手给的,中文词汇是他教的,故事也是他讲的……所有不合理都指向他。 林郁问兰花:“天是部落里的人吗?” 兰花奇怪地看她一眼,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点点头给出肯定答复。 林郁微微皱眉,她以为张天也是被半路捡回来的,没想到是个根正苗红的土着。 她想了想,接着问:“他是从小就给你们讲故事吗?” “不,是从他受到天空的指引开始,他给我们讲的都是祖先的故事。” “大概是什么时候?” “几天前吧。” “鱼竿、纺轮和弓箭也是受到指引之后做的吧?” “是……你到底想问什么?” 兰花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对天这么好奇,天是喝她的奶水长大的,不是亲生,胜似亲生,护犊子是母亲的本能。 林郁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比划着说:“我只是想不明白,我们拥有共同的祖先,为什么我听不到天空的指引?” “这是当然的了,天是特殊的!”兰花不无自豪,“他刚学会说话,就开始整夜整夜的仰望天空,什么样的孩子会做这样的事呢?他一定是受到了天空的指引!” 林郁做恍然大悟状,不再多问。 过了会儿,她站起身,不引人注意地慢慢朝张天走去。 从野人晋升为客人的另一个好处,她的一举一动不再那么受到关注,可以悄悄地运作一些事。 张天还在和他的“木工活”较劲,全神贯注的时候,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字正腔圆的中文:“唉哟你干嘛!” 扭头的一瞬他就知道上当了,但他是真的忍不住,谁能拒绝一个小黑子呢? 然后他就看见堂堂北大高材生正在冲他做铁山靠。 “噗!” 他一般是不会笑的,这次是真的没忍住。 这一笑,暗号就对上了。 确认过眼神,都是穿越过来的人。 林郁收起拙劣的舞姿,慢慢走近,嘴角扬起几分得意的弧度,一副抓到你了的小模样。 张天轻轻叹口气,是他败了,败在没想到林博士会这么没节操,也没想到她这么快就能察觉到他穿越者的身份。 他以为起码要等十天半个月…… 其实推测出他的身份不难,毕竟他从没想过隐藏,各种线索也够多,只不过,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冷静观察并分析,说明她的心态足够好。 在原始社会求生存,一个好的心态和一个好的头脑同样重要。 幸运的是,他这位老乡二者兼备。 张天从外衣褶层里取出林郁的记事本、圆珠笔和那颗精致的白石,这些东西他只是替她保管,以免被其他族人搜刮去,现在是时候物归原主了。 两人很默契地没有进行交流,以免惹人注意,一切都在沉默中进行。 张天把东西递给她,指了指记事本,然后重新坐下,继续干他的木工活。 枭诧异询问:“她刚才的动作是什么意思?” 他尝试学着做铁山靠,却发现怎么做都做不出那种味道。 张天说:“她让我把她的东西还给她。” 不愧是天,这也能看懂……枭完全想不到她的动作和还东西有什么关联。 林郁回到属于她的角落,把白石揣进衣兜里,翻开记事本。 他刚才特意指了指记事本,这已经是明示了,她不可能不懂。 她仔细翻看,看着自己不久前记下的所学所感,过去的记忆开始透过文字攻击她,令她生出些许恍如隔世之感。 她快速翻过,后面是她穿越过来后胡乱写的碎碎念。 写的啥呀这是…… 她脸颊一热,那段时间的精神状态很迷,写的东西完全不符合她高冷学霸的人设,写的时候倒不觉得有什么,如今重看,简直不忍直视。 翻到最后,在她碎碎念后面,有人用工整的字迹写下一封“信”: “致林博士: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已经知道我们来自同一个时代。 我叫张天,抓你回来这天,是我穿越到此的第三天。 这期间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如你所见,我是魂穿而来,现在是部落的一份子,为了不令族人们起疑,我必须表现得像个野人。 言归正传,以下是我所知的信息,这些信息对你了解并融入这个时代至关重要。 我们所处的时间节点是年前新仙女木事件爆发之初,如今的气温比正常的秋天要冷得多,你应该已经察觉到了。 我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在亚欧大陆北方丘陵与草原的过渡地带,具体位置我无法判断,你是考古学博士,或许比我更加了解。 这一带有不下十个部落,部落之间平时很少联系,只在冬夏两季的部落大会碰头。夏季为了繁衍,冬季则是为了狩猎由北方迁徙而来的巨兽。 经过气候变迁、大洪水和人类的狩猎,巨兽的数量已经远不如以往,而这不寻常的寒冷将持续一千多年。 我认为留在北方是没有前途的,前往南方的平原地区发展农业才是正道,你觉得呢? 等获得足够的物资,我将带领族人朝南方迁徙。 我诚挚地邀请你与我们同行,若伱我联手,必将创造辉煌的文明! 此外,族人还没有完全信任你,阿妈更是警告所有男人同你保持距离。有外人在场的时候,你我最好避免直接交流,有什么话可以写在这个本子上,经过我的验证,族人对此毫无兴趣。” 信的内容到此为止。 看来他早已料到我会识破他的身份,所以早早写下这封信,以避免言语上的交流……想得倒是挺周全。 林郁能够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他的真诚和复杂的心情。 她的心情同样复杂,一方面老乡见老乡,虽不至于两眼泪汪汪,但得知自己并不孤独,先前的苦闷情绪立刻消解大半。 另一方面又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人家是魂穿,我是身穿!这公平吗?! 她胡思乱想一阵,注意力重新回到信的内容上。 看他的描述,显然对史前史、地理和气候都有相当程度的了解,这是好事,只不过……有一些事令她比较在意。 她咬着笔琢磨片刻,落笔撰文。 第36章 隐秘的交流 临睡觉前,林郁趁众人不注意,悄悄把记事本塞给张天。 待族人们睡下,张天翻开记事本,在他的信后,有人用娟秀的字迹写下一封回信。 “致野人天:” 看到这个抬头他不禁愣了下,随即哑然失笑,以他现在的状况,林郁这么称呼他倒很贴切。 接着往下看。 “如果你对时间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往南方迁徙的确是最好的选择。事实上,现代考古学界普遍认为,人类由原始的采集狩猎大规模转向农业生产,正是在新仙女木事件爆发之后。 用句时髦的话讲,现在开始种田是顺应时代的潮流。我很乐意加入你们这趟南迁之行,也希望能够在这个时代留下一点痕迹,不枉来此一遭。 比起这个,我更好奇你判断时间的方法。你似乎对我们所处的时间节点很确信,可有什么依据吗? 如果你是以气温骤降为判断依据,那么恕我直言,这个结论下得过于武断了。 气温骤降的确是新仙女木事件的主要标志之一,但放在数以百万年计的时间尺度上,类似的气候变化并不罕见。 此外,还有两件事令我困惑不解,要向你请教。 你从何得知我所学的专业和学历?你认识我?鉴于你对史前史、地理和气候的了解程度,容我大胆猜测一下,你不会是我的同行吧? 你的刀具又是从何而来?穿越的时候家里的刀具也跟着一起穿越了?这不合理吧,你可是魂穿哪! 我可以给伱讲讲我的穿越经历……” 或许是太久没跟人交流,有点憋坏了,林博士将她穿越前和穿越后的经历洋洋洒洒写了好几页纸,幸好她的字够秀气,不然这个小本子还不够她写自传的。 水论文是一把好手啊! 张天一边看一边在心里吐槽。 他从她的“回忆录”中捕捉到一个关键信息:那颗白石不同寻常。 具有净化作用的石头……这就是她的金手指吗? 不对啊!难道我们不是在我的游戏里吗? 张天很确定自己没有设计过这种道具。 他思索片刻,忽然觉得或许一直以来都是他想错了。 根据林郁的说法,她是在考古发掘现场挖到了史前的文物,受到石头自带的超自然力量的影响而穿越,那么她应该穿越回真实的史前时期才对,实在没有道理穿进游戏里。 所以更可能的情况是,他和林郁都身处真实的史前时期,林郁的金手指是那颗白石,而他的金手指是他自己设计的游戏系统。 张天摇摇头,如今再来纠结这些细枝末节毫无意义,管他是真实世界还是游戏世界,总归是要干一番事业的,干就完事了。 他提笔快速写了封回信,然后倒头睡觉。 次日一早,天蒙蒙亮,除林郁外的所有人都已醒来,洞穴里一派忙碌的景象。 又是万里无云的一天。 张天将熊筋和鱼鳔胶拿到洞外晾晒。 前两天仰望天空他都是做做样子,唯独昨晚的祈祷非常真诚,他希望最近几日都不要出现阴天,现在的日照强度已经很不足了,再来几朵云碍事,真不知要晾晒到猴年马月。 其实用火烤干也不是不行,前提是能够控温,否则温度过高会影响熊筋的弹性,弓的威力必然会大打折扣。自然晒干是最稳妥的。 回到洞里时林郁已经醒来,正蹲在洞口用柳枝蘸着松脂、薄荷漱口。 说实话,他穿越过来这么多天,从来没有想过要刷牙,这会儿见了,忍不住冲掌心哈口气闻了闻,险些给他熏晕过去,连忙撕几叶薄荷草放嘴里咀嚼。 女人们见状,也感到好奇,凑上去问林郁在干嘛。 林郁吐掉嘴里的漱口水说:“刷牙。” 紧跟着又加了句:“这是祖先的指引。” 女人们面面相觑,以为她也能听到天空的声音。 还是兰花懂她,解释说:“她应该是想说,这是她的祖先传下来的知识。” 众人恍然,既然是祖先传下来的,那必然是好的,大家都闹着要刷牙。 林郁把她用水泡胀的柳枝分给众人,她泡的不多,分下来每三个人共用一把。 女人们丝毫不嫌弃,按照林郁教的方法,将柳枝的一端咬开,里面的纤维顿时散开,像细密的梳子齿,俨然一把天然的牙刷。 趁着族人们研究刷牙,张天不露痕迹地把记事本塞给林郁。 林郁坐到一处无人的火堆旁翻看他的回信。 “致林博士: 我判断时间的依据和我穿越的经历有关。 我并非考古相关的研究员,而是游戏行业的从业者。 在穿越之前,我正在开发一款模拟文明进程的游戏,游戏的背景设定是年前的原始社会,因此查阅了许多资料,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 读到这里,想必你已经发现了,游戏设定的时代和茶镇遗址所属的时代吻合。 我们的工作都和这段时期有关,没道理穿去别的时代,我想,这也是素无交集的你我能够在此相遇的原因。 我是通过微博热搜知道的你。是的,你火了,在你离奇失踪之后。至少在我穿越之前,你是国内当之无愧的顶流,各大平台的热搜榜都是你的名字。 我想不认识你都难。 至于刀具,它们都是我的私人物品,我可以从我的私人物品里选取部分东西传送过来,但前提是需要有足够的原始人信仰天空。 网络小说看过吧?你可以将之视为我的金手指,就好比你拥有的那颗白石是你的金手指一样。 顺带说一句,那颗白石我试着用来煮过水,很显然那是属于你的东西,我无法激活它的净化能力。” 林郁没有看过网络小说,但她明白金手指的含义。 她从怀里摸出那颗圆润光滑的白石,放在装满水的竹筒里。 漂浮在水面上的杂质瞬间被白石吸收,略微浑浊的河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清澈纯净。 原来只有我能用么……难道我是某位仙女的转世,这颗石头其实是我的法宝? 林郁用竹筒煮了杯薄荷茶,经过净化的水不再有异味,煮出来的茶更加清香浓郁。 有道是寒从脚起,病从口入,许多疾病的引发都可以归咎于不注重饮食卫生,河水里的致病菌尤其多,但有了这颗白石,以后便能保证用水干净,多活个几年不成问题。 我的法宝很有用啊! 她欣然接受了这个设定,尽管她无法从科学的角度予以解释,但想到连穿越这么离谱的事都发生了,一颗拥有超自然力量的石头又算得了什么? 部落里的储水主要靠水袋和树筒,每天早晚各要去河边打一次水。 族人们早已从河边打来了水,她此时便撸起袖子,将她的法宝依次扔进水袋里。 第37章 得意忘形 族人们互相龇着牙,刷完牙后,感觉清爽多了,嘴巴里不再有一股子臭鸡蛋味,清新口气,才能更亲近彼此。 回过头来,就看见林郁正背对着众人,鬼鬼祟祟地朝水袋里投放着什么。 这一幕实在太过可疑,族人们尤其是男人们本来就不信任她,虎头用肌肉想都知道她肯定在捣鬼,怒喝道:“呔!你做什么?!” 林郁扭头看见面露狐疑的女人们和目露凶光的男人们,顿时明白自己干了件蠢事。 水是部落里不可或缺的资源,岂容她一个外人染指? 她应该先向族人们说明情况再操作,而不是自以为好心地替他们做主。 有点得意忘形了啊…… 她反应也是极快,想到自己语言不通,一时半会儿很难解释清楚,立刻抱起水袋咕噜咕噜痛饮,用行动证明自己不是在投毒。 然而光是这样还不足以平息众怒,她自作主张的行为令男人们感到愤慨和不安。 就算是客人,也不该在未经主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动主人的东西,何况还是他们耐以生存的水,万一她哪天往水里投毒,整个部落岂不是要被她全灭了? “你到底在做什么?” “阿妈同意你这么做了吗?” “你凭什么动我们的水?” 众人七嘴八舌地质问,不必听懂,通过男人们的神情、语气和肢体动作,林郁也能感受到他们的怒火。 眼看着昨天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信任就要瓦解,搞不好还会被逐出部落,她急得汗都出来了,怎奈有口难言,只能手舞足蹈地可劲比划。 然而声量小的吵不过声量大的,自古皆然,她手脚都跳麻了,族人们却越说越火大。 这时,忽然听见一个略显稚气的声音大声说:“是我让她这么做的!” 洞穴里有片刻的安静,众人循声看去,见是张天,不禁面面相觑。 很少发表意见的阿妈面对这样的情况,也无法坐视不理,看着张天,很严肃地问:“有什么事是族人们做不了,只能由她来做的吗?而且,做这样的决定,你为什么不告诉大家?” 这是很严厉的指责了,互不隐瞒和共识决是族人们能够彼此信任、抱团生活的基础,就算是阿妈,她在做事之前也会和大家商量。 张天虽然得到了天空的指引,但不代表他可以无视默契,肆意妄为。 不过,他既然敢站出来替林郁背书,就已经想好了怎么狡辩。 他朝林郁走去。 林郁一头雾水,完全没听懂阿妈的问话,但见阿妈神情严肃,族人们也都一言不发,显然情况不妙。 想到这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她既懊恼又愧疚,用眼神询问张天,见张天递来一个沉稳镇定的眼神,顿时安心不少。 张天伸手到水袋里捞起那颗白石,对族人们说:“还记得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吗?神农为什么不在尝百草之前告诉族人们,哪些花草能吃,哪些花草不能吃?” 枭是站在张天这边的,立即说:“因为神农也不知道,只有尝试过后才知道!” “没错!” 张天摊开手,露出手里的白石。 族人们的视线立刻被这颗纯白圆润的石头所吸引。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石头,像雪一样白,像太阳一样圆,有种难以言喻的无与伦比的美感,比他们用兽骨打磨出来的饰品要好看多了。 张天说:“抓她回来那天,我从她身上搜到这颗石头,这两天我一直想弄明白它的用处,没有告诉大家就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它有什么用,我必须尝试过后才知道,才能告诉大家。” 众人恍然,这番话听起来就很有道理,再加上有祖先的事迹为证,族人们立刻便释然了,殊不知张天已经悄悄偷换了概念。 虎头问:“那你让她用这个石头做什么呢?为什么要扔进水里?” 张天用很严肃的口吻说:“因为就在刚才,我听到了天空的声音,祖先们告诉我,这是他们传下来的宝物,只有林郁能够使用它。所以我让她用给我看。” 他顿了顿,接着说:“现在我知道了,这颗石头能够让我们喝的水变得清澈纯净!” 兰花拿起水袋瞧了瞧,然后递给族人们,欣喜道:“看!我们打回来的河水果然变得干净了!变得和雪融化后的水一样!” 张天把白石递给林郁。 林郁有点懵,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很显然的,经过张天的一番嘴炮,误会已经得到解除,她看见族人们正抱着她净化后的水品尝,露出陶醉的神情。 兰花比划着问:“你能给我们演示一下你是怎么做到的吗?” “当然!” 林郁爽快答应。 男人们抠着脑袋凑过来,一本正经地向她致以诚挚的歉意,表示不该对身为客人的她吼辣么大声。 林郁微笑着摆摆手,心想这群原始人倒是很直率。 想了想,又觉得这是必然的。 大家朝夕相处,没有任何私人空间,再怎么情同手足,也难免起争执,也只有性格直率不记仇的人,才能长久地在一起生活。 女人们用林郁净化后的水煮花草,再辅以香料调味,香气弥漫开来,令人食指大动。 难得吃到如此干净且有滋有味的食物,就连张天也忍不住多吃了两碗。 和两天前相比,族人们的生活品质显着提升,形象也称得上改头换面,张天更是顶着这个时代绝无仅有的锅盖头,是全洞穴最靓的仔。 有一说一,看久了之后,竟然感觉还不错,男人们也是越看他的发型越觉得顺眼。 早饭后,青壮们整装待发。 张天今天不去河边。 年纪相对较大的舅舅们普遍更喜欢钓鱼,也更擅长钓鱼,经过这几日的垂钓,他们已经掌握了钓鱼的技巧,就算张天不在,也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万一遇到搞不定的情况,还有枭呢,他已经是个成熟的钓鱼佬了,要学会自己带队。 张天要和以虎头为首的哥哥们进山狩猎。 狩猎在其次,他主要想巡巡山,把自家部落的地盘摸清楚,如果运气够好,他希望能碰到带角的动物。 碰不到也没关系,角弓里的兽角并非必需品,可以用木料代替。 当然,如果想制作上好的角弓,在选材上还是要一丝不苟才行,如果再苛刻些,制作工序更是要精益求精,没有个一年半载休想做出来。 但以如今的条件,张天不奢求这么多,做出来能用,比普通弓好用就行。 林郁今日也要进山,身为神农的后裔,她要教女人们辨别百草。 第38章 大自然的馈赠 出发之前,张天从林郁那里拿到记事本。 他没有急着翻看,将记事本不动声色地揣进外衣褶层里,跟随狩猎队伍进山。 地盘的划分通常是根据脚程算的,以洞穴中心,以一日往返的距离为半径,附近数座或者十数座山头全归部落所有。 部落的规矩,族人们外出必须当天去当天回,再远的地方划给你也没用。 至于具体有多少座山没人说得清,族人们没有自然数的概念,只知道从河流上游的某座山到下流的某座山之间,这一片山林都是自家的猎场。 按后世的标准,部落的地盘不算小了,妥妥的地主老财。 山里遍生林木,现在有林郁帮忙掌眼,可采集的植物种类一下增加了数倍不止,那些以前不敢碰的花草,因为长期无人采摘,都长得枝繁叶茂,现在正好一并收割了。 男人们说是狩猎,其实大多数时候也在采集。 山麓丘陵中的动物和草原上以丰沛草料为食的动物截然不同,后者通常有较强的群居性,往往成群结队活动,而且草原是开阔地带,动物们无处藏身,比较容易发现,也比较容易猎杀。 相比之下,山林里的动物大多独来独往或者过着小型的家族生活,不容易碰到。 因此大多数时候,男人们都在采集昆虫、捣鸟窝、射麻雀。 “不要采集蚂蚁,没什么肉又难吃,有些蚂蚁还会咬人,剧痛无比,不要收集那些以腐肉和野兽粪便为食的虫子,它们会让我们生病……” 一路上,虎爪很耐心地给这位狩猎新手上课。 张天连连点头称是。 实际上,他比虎爪知道更多。 他知道蚂蚁不全是难吃的,有一种蜜蚁或者叫糖蚁,它们大腹便便,肚子里装满了甘甜的汁液,味道十分不错。 他还知道颜色鲜艳的昆虫包括它们的幼虫通常都是有毒的,在叶子下面发现的幼虫,多半也含有毒液…… 这些都是野外生存必备的常识,在他看来是常识,在族人们看来却是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换来的珍贵知识。 狩猎队伍朝河流上游的方向行进,翻山越岭,爬坡过坎,运气还算不错,路上收获了三只松鼠和七只鸟雀,其中有接近半数都是张天射杀的。 他是身经百战的了,箭法自然要比刚学会使用弓箭的野人们强些。 男人们惊叹于他的狩猎天赋,不禁另眼相看,不再因为他年龄小而小瞧他。 “你们过来瞧!这是不是蹄印?” 张天心头一跳,听人提到蹄印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怀疑有穿越者,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溪水边的泥土松软,留下一串浅浅的蹄印,看起来像是羊蹄印,显然是到溪边饮水时留下的,印迹很新,或许还没走远。 众人立刻循着足迹去追,但没追多远,足迹便消失于铺满地面的落叶中。 论追踪能力,人类大概是所有捕食者里排倒数的。 虎头像狗一样趴地上嗅了半天,最后随手一指说:“往那边去了!” 张天很怀疑他是胡乱指了个方向。 最终果然没追上。 男人们站在光秃秃的山脊上,望山兴叹。 此地便是边界,该打道回府了。 虎头很笃定地说:“那头羊刚经过这里!我们来晚一步!” 男人们叹着可惜,脸上却露出振奋的神情。 张天知道,等晚上回到洞穴,他们又可以就此吹嘘一番,说只差一步之遥就杀死一头羊!实际上连羊毛都没看到。 虽然错过了羊,却在追踪的途中端了一窝野兔,又射死一只黄鼬,就算回程的路上一无所获,也足够交差了。 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 在山林里穿行一上午,众人都有些疲乏,到溪边喝口水,稍事休息。 张天从怀里摸出记事本,翻到最新一页的留言。 “致野人天: 我干了件蠢事……感谢解围!你跟他们怎么解释的?咱俩串串供~ (划掉) 地理位置我们可以从植被的类型进行大致判断,植被的分布和气候息息相关,现在的气候虽然和一万年后的气候有所差别,但没有大到能够彻底改变地貌和生态的程度。 这一带丘陵的植被属于针叶阔叶混交林,据你所说,这附近还有草原,这两种植被区域几乎都在北纬40度到60度之间,我国的东三省就位于这个纬度区间内。 当然了,这两种植被在同纬度的欧洲和北美洲都很常见,无法据此判断我们究竟身在何处。 关于南迁,你有计划了吗?” 中间有一行字被她划掉了,不过划得不深,张天还是能够看出来,那行字写的是:“我失踪多久了?我父母还好吗?” 其实张天又何尝不想知道? 林郁是身穿,表现为失踪,而他是魂穿,所以他的肉身会怎样,是直接死了吗? 他未曾为人父母,因此无从得知,失踪和死亡哪个对父母的打击更大。 他也一直避免去想这些事情,想也无益,只是徒增烦恼罢了。 林郁之所以写了又划掉,想必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或许是被张天上午的表现刺激到了,回程路上男人们异常积极,射杀鸟雀、鼠兔十多只,采集昆虫、鸟蛋三大袋,今晚的食物是够够的了。 张天反倒有意收敛了锋芒,把表现的机会让给族人。 临近黄昏,翻过最后这座山头便到家了。 这时,张天忽然听到一阵嗡嗡声。 他循声看去,立刻眼睛一亮。 蜜蜂! 蜂蜜是大自然最好的馈赠,益处良多,可食用,可入药也可当做香料,营养价值高,而且人体容易吸收,疲惫时来一勺,可以立刻增强体力。 秋天是野生蜜蜂取蜜较为集中的季节,尽管这个秋天比以往冷,蜜蜂不仅没有摆烂,反而更加辛勤地采蜜,堪称生物界的劳模。 工蜂和人一样,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张天跟着那只蜜蜂,很快便找到了蜂巢,在一棵中空的树洞中。 男人们也跟了过来,见是蜜蜂,都劝阻说:“这玩意儿可捉不得!能蜇死人!” “我有办法。” 张天收集一堆落叶和野草,在蜂巢四周点上火,滚滚浓烟瞬间将蜂巢包裹住。 蜜蜂最怕火烟,熏上一时半会儿,便承受不住,纷纷飞离树洞。 为防止蜜蜂追巢,张天举起火把将树洞里里外外熏了个遍,熏到蜂巢内充满浓烟。 发现家里冒烟了,蜜蜂再不留恋,舍弃巢穴,挟裹着女王头也不回地离去。 不必等张天招呼,男人们立刻一拥而上取出蜂巢,笑得合不拢嘴。 第39章 药材 狩猎队伍最后回到洞穴。 族人们一眼便看到了几乎有半个人那么大的蜂巢,鼠兔鸟雀天天都有,蜂巢可是一年也难得带回来一个,而且还是这么大一个,所有人都喜出望外,惊奇不已,七嘴八舌地询问经过,又问男人们有没有受伤。 男人们比张天更加兴奋,你一言我一句,再配上丰富的表情和肢体语言,添油加醋地把张天烟熏蜜蜂的过程生动演绎了一遍。 每日回来分享今天的见闻,这也是部落里固定的娱乐活动之一。 至于有没有受伤,在缺少防护的情况下,难免挨几下蛰,但原始人皮糙肉厚,稍微蛰几下跟蚊子叮似的,男人们浑不在意,只说蜜蜂闻到了烟味,夹着尾刺就跑了,哪里顾得上蜇人呢? 女人们听着男人们的吹嘘,笑呵呵地把蜜脾从蜂巢里取出来,用手将里面的蜜挤压出来,浓稠的蜂蜜灌满了五个大竹筒。 孩子们眼巴巴地围观,时不时吧唧一下嘴,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 母亲们见状,便将残留在手上的蜂蜜给孩子舔,又拿出一小块蜂巢分给孩子们吃。 蜂巢常年累月受到蜂蜜、蜂花粉、蜂蜡、蜂胶、蜂茧衣等物质的浸润,营养价值也是极高,而且不易变质,留待过冬再合适不过了。 蜂蜡是很不错的引火材料,而且燃烧缓慢,可以制成蜡烛,迁徙途中如果碰上阴雨天,生火困难,这时蜂蜡便能派上用场。 在张天的指示下,族人们将一整个蜂巢拆解成诸多宝贝,储存起来,以备将来。 经过一日的晾晒,前天制成的鱼鳔胶已经足够干了,张天把它们装进竹筒里,放到阴凉处,等到要用时,随时取出来加水烧化即可。 熊筋也干得发硬了,明天再晒一天,估摸着也就差不多了。 收拾好熊筋和鱼鳔胶,张天很自然地走到女人堆里,不露痕迹地把记事本放到林郁脚边,然后坐下来择菜,和姐姐、姨妈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今日采集回来的植物大多数是昨天经过验证无毒可食用的,小部分新鲜玩意,当然了,其中不少张天都认识,有些他知道用途,另外一些比如赤杨树皮、柳树皮等他就不明白是干什么用的了。 这些新鲜玩意全都装在林郁的竹篓里,由她单独处理和先行试吃。 还是那个道理,在确认无毒无害之前,女人们不会把没吃过的东西煮给族人们吃。 林郁将记事本揣进衣兜里,继续干活。 她今天采集回来的植物以药材为主,在这个没有抗生素没有疫苗的时代,草药是唯一能够治病救命的东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理应早做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人类究竟是从何时学会了利用植物治病,考古学界至今尚无定论,只知道从有文字记载的那天起,药草就是人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神农尝百草,张天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侧重于寻找食物,但其实神农氏是为了探究各种植物的药理性质,所以后世尊神农氏为药王神,而不是食神。 我国的草药史无论底蕴还是文化,其他所有国家加起来都望尘莫及,林郁在修植物学的时候,或多或少了解过一些,当然,比起资深的老中医,她这点知识拿出去只会贻笑大方,不过在这个时代足够她傲视群雄了。 或许只有张天能和我比一比? 她这样想着,忍不住抬头看他一眼,发觉他也正好奇地观察自己,神情带着几分疑惑,显然不是很明白。 她不禁有些小得意。 男人们负责解剖野兽和鱼,将多余的食物煮熟后吊在火上熏制。 鱼鳔仍然煮熟捣烂,熬成胶液,胶液不嫌多,制完弓剩下的,可以用来粘合石矛、石斧等工具,起到加固作用。 红花、枫叶等几位姨妈是缝制衣服的好手,前天清洗的熊皮经过晾晒和烘烤,今日已经干透,又听从林郁的建议,用柠檬草、甘菊、木贼等花草为毛皮除菌增香。 女人们把枭和天叫来量体裁衣,两人抱着厚实暖和的熊皮,细嗅皮毛间散发出来的淡淡芳香,都爱不释手。 林郁对此十分羡慕,她这身衣服穿了一个多星期了,全靠她自制的“香水”掩盖气味,不然早沦为和野人们一样的邋遢境地。 但也只是勉强维持着表面上的光鲜,衣服里面早捂臭了,她现在拉开衣领,就能闻到浓浓的汗味,浑身上下都痒得不行。 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舒舒服服洗个热水澡,换身干净舒爽的衣服,不过只能想想而已,且不说如今没这条件——叫她像野人那样脱光了当众洗澡,她是万万不敢的——就算搭起了浴房,她也没衣服可换啊! 大张的兽皮是稀缺货,怎么也轮不到她这个外人。 她只能在四下无人的时候,用小块的兽皮蘸取她自制的清洁汁液,撩起衣服偷偷擦拭身体。 好在干考古这行的就没几个人爱干净,尤其是像她这种长期致力于田野考古的学者,大多属于远看像要饭的,近看像种地的,都是土里来土里去,脏惯了的人。 只要身上不痒,臭就臭吧,都沦落到和野人同吃同住了,香给谁闻呢? 令她欣慰的是,野人们昨日便把她的鞋袜还给她了,她又用鼠皮缝了一双袜子,以便换洗。 毫不夸张地说,她现在的脚比脸还干净。 “可以再给我几张兽皮吗?我想要兔皮……” 她冲阿妈比划着。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她已经大致了解这个原始部落的运作机制,似她这样的外人,做任何事之前最好都先经过阿妈的首肯,否则很容易被视为无礼,甚至是冒犯。 阿妈微笑着点头应允。 林郁拿了兔皮,又问张天要来剪刀,裁剪后用热水和肥皂清洗干净,放在火边烘烤。 她打算缝制一套内衣。 外衣可以不换,内衣不换,她怕时间长了,捂出皮肤病或者妇科病来,以她有限的药理知识,还无法治疗此类疑难杂症,保持干净又卫生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 第40章 灵魂拷问 女人们开始学着精细地辨认百草,记忆它们各自的用途和烹制方法。 百草有百味,即便是同一种植物,不同部位也有不同的用处。 比如蛇麻草的茎剥皮煮熟后可以食用,它的花适合冲茶,锥状果实磨成粉末后冲水服用,有安眠定神的效果,适合入药。 又比如大车前草的嫩叶烫熟后味道近似菠菜,汁液则可用于涂抹伤口,防止感染,或者整株煎熬,可以缓解胸闷气短。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其中大有学问,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掌握的。 由于语言不通,大大增加了沟通成本,原本一两句话可以讲明白的事,林郁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表达清楚。 不过林郁始终很有耐心,女人们也学得很认真,包括张天和枭,他俩尚未成年,混在女人堆里很正常。 唯有虎舌显得格格不入。 部落里的男女有明确的分工,一般来讲都是各干各的,一方面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也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考量。 虽然阿妈反复强调同族禁止交配,但欲望这种东西,不是几句空口白话就禁得了的,所以最好分开来,少接触,以免女人按捺不住,男人擦枪走火。 虎舌略显尴尬,不过他立志要在部落大会上大显身手,用完美的烧烤征服女人的心,进而得到女人的身,香料的帮助不可或缺,因此便厚着脸皮在女人堆里潜伏下来了。 女人们将适合用作香料的花草择成小块,有的碾成粉末,用竹筒分门别类地保存,以后煮菜、烤肉的时候再取出来放一些调味。 随着竹筒越装越多,张天对她们发起灵魂拷问:“我们要如何辨认哪个竹筒里装的哪种香料?比如我现在想要薄荷草,有谁知道它装在哪个竹筒里吗?” 身怀六甲的薄荷姐姐笑道:“揭开盖子辨认一下就知道了!” 张天说:“可是现在有这么多竹筒,以后还会有更多竹筒,有些装的是香料,有些装的是草药,有些装的是蜂蜜或者鱼鳔胶,却只有一个装的是薄荷,难道我每次要用薄荷的时候,都要把所有竹筒揭开,一一辨认吗?这样不是很麻烦吗?” 女人们沉默了,怔怔地看着眼前的竹筒,陷入思考。 这些竹筒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光看竹筒肯定没办法辨认,可是一一揭开,又确实过于麻烦。 林郁不明所以,悄声询问兰花。 兰花将张天的灵魂拷问翻译给她知晓,然后就看见她忽然笑了起来。 “你知道该怎么做?” “不,我不知道。” 林郁摇摇头,敛起笑容,也露出困惑不解的神情。 她当然知道张天想做什么。 族人们一直以来都活得很粗糙,过冬的食物从来都是杂七杂八堆在一起,所以不曾遇到类似的问题,但现在开始精细化分门别类地储存,以前那种管理办法自然就行不通了。 枭忽然说:“我们可以给竹筒做上标记,就像那三只野兔一样!” 他口中的三只野兔昨天药死了俩,今天又补齐三只,一只背部的毛发被剪掉一块,一只被剪了腿毛,最后一只是秃头,以此来做区分,不然三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这个办法好!我们可以在竹筒上画画,不同的画对应不同的花草!” 立即有人联想到阿妈画的壁画,把这些画复刻到竹筒上,以后见画如见物,就不用揭开盖子了! 众人都认为这是个好办法,不约而同望向张天,似乎在征询他的意见。 张天没有否定族人们的想法,两手一摊说:“别看我,我只是突然想到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我也不知道。管不管用,你们尝试一下不就明白了吗?”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希望族人们遇到问题能够自己多动手尝试,而不是一来就向他寻求答案。 众人立刻动起来,唯有林郁和张天坐在火堆的两侧岿然不动。 林郁悄悄朝他竖起大拇指,张天咧嘴一笑。 “哎呀,不行!” 一画就发现这个办法行不通,木炭在竹筒上画出的图案根本无法长久留存,轻轻一擦就掉色了。 枭灵光一闪道:“我们可以在竹筒上刻画!” 他掏出水果刀,担心他割到手,张天把比较小巧的折叠刀扔给他:“用这个!” 其他人用磨尖的石头,虽然费劲一些,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慢慢也能刻出简单的图案。 该用什么图案代表竹筒里的花草呢? 族人们最先想到的是用花草本身,就像阿妈用一条线一个圆代表纺轮,他们也仿照花草的形状在竹筒上刻制线条。 但很快就有人发现问题。 有些花草的形状十分相似,而他们的雕刻技艺很粗糙,无法精确将之区分。 于是有人想到通过它们的用途来区分,比如有的花草适合泡茶,与之相似的花草适合入药,就在适合泡茶的花草图案下面加两条波浪,代表水。 洞穴里萌动着思考的力量。 族人们热火朝天地刻着线条,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断发现问题,又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再用行动去检验。 或许他们想出来的办法不是最好的,甚至有些想法在张天和林郁看来稚嫩得有点可爱,但他俩谁也没有出言干涉。 张天按照族人们的想法,在每个竹筒的表面都刻上图案,又在图案下刻上符号。 这些图案和符号距离真正的文字还差得远,但用简单的东西象征复杂的事物,这份思维已经和文字最初的意涵契合了。 等以后物资的种类多到连使用图案和符号也感到复杂的时候,这些图案和符号自然会慢慢演变成相对简单的象形文字,然后随着生产力的提升,随着需求的变化,象形文字又会慢慢简化,最终演变成现代文字。 至于最终会否演变成中文,在张天的有生之年应该是看不到了,他也不打算干涉,文明从来不该由一个人所掌控,而是由一群人去创造。 他在这个蛮荒的时代点燃了火,这就足够了,火自会烧往它该去的地方。 第41章 思想建设 这顿晚饭是族人们有史以来吃得最香的一顿,民以食为天,尤其在生产力落后的时代,食物能够带给人最大的满足感。 美食的威力可想而知。 虎头直呼没吃饱,怀疑虎舌和女人们分量没煮够,但其实他今天吃的比前几天要多,每个人都比前几天吃得多,也都还馋着呢。 改变才刚刚开始,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张天相信,以后只会一天一个样。 饭后,族人们照例走出洞穴,向天空祈祷。 林郁趁着这会儿工夫取出记事本,翻看张天的回信。 “致林博士: 我告诉他们,这颗石头是祖先传下来的宝物,只有你能使用,你也展示过白石的净化能力了,族人们对此并无疑虑,你大可以放心。 (划掉) 关于南迁,我确有一番计划,也有一些问题,正想就此和你讨论。 我现在无法确定的是,我们需要迁徙到多南的南方才可以躲避寒流,路上大概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你对新仙女木事件时期的气候有过研究,这方面肯定比我了解。 启程的时间我暂定于明年开春,以如今的气候,可能要等五六月份,才能迎来大地回春,万物复苏,那时沿路的食物补充相对充足,部落里的孕妇也都生产过了,上路的风险较小。 这个冬天有足够的渔获,等到部落大会再猎杀一些野兽,应该可以顺利度过。 当然,在迁徙之前需要准备足够的食物以应对途中的消耗,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找到另一样东西:盐。 据我所知,每年夏冬两季的部落大会,阿妈都会向其他部落换取一定数量的粗盐,尤其是冬季,几乎狩猎不到活物,盐分的补充全靠这些粗盐。 这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那些控制了盐的大部落每年都会以极少量的盐从小部落那里换取到大量的资源。 不知道山里是否有矿盐或岩盐资源?以后进山,我们多留意下。有的话最好,没有就只能等到部落大会,打其他部落的主意了。 除了物资上的准备,精神上的动员同样重要。 部落世世代代居住在这个洞穴,守着这片山林,想说服他们放弃熟知的家园,踏上一段未知的、充满风险的旅途并不容易。 我正在尝试以讲故事的方式给他们做思想建设,目前看来,效果还不错。 你若有好的故事,欢迎来稿~ 此外,我打算在今天的故事中把你塑造为通晓异术、善于治病的巫师,以此提升你在部落中的地位。或许无法令族人们完全接纳你,至少会让他们尊重你、敬畏你,尤其是男人们。 你觉得如何? 另外,我有个不情之请。私以为,没有辣椒的烧烤没有灵魂,这几日进山采集,可否帮忙找找看有没有辣椒或者别的替代品? 先叩首致谢了。” 中间有一段文字被划掉了,但划痕不深,林郁仍然能够辨认出来,写的是:“截至我穿越之时,伱已失踪一周。有关你家人的消息未见报道,我无从得知,但有句话叫没有消息便是最好的消息,我相信他们一定安好。” 她写完那些问题立即就划掉了,因为她明白,纠结这些问题无济于事,只会给对方造成困扰。 没想到他会正儿八经地回答,而且还故意把答案划掉了…… 林郁笑了起来,这个回答或许无法弭平她的担忧,但这份善意足以宽慰她的内心。 是个温柔的人啊……她心里想着,看见张天从洞穴外走进来,于是径直用中文说:“我觉得可以!” 族人们朝她投去诧异的目光,这女人经常用奇怪的语言嘟嘟囔囔,谁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起初还有些警惕,后来慢慢就习以为常了。 只有阿妈仍然心存疑惑,虽说祖先迁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这期间语言有所变化是正常的,但变得如此彻底令她感到匪夷所思,也因此,她对林郁的态度始终有所保留。 张天轻轻点了下头,知道她同意将她塑造为巫师。 林郁会辨认百草,懂得一定的药理知识,又有一件能够净化水源的宝物,现在的形象本来就和原始部落里的巫师接近。 只是族人们对于巫师并无概念,虽然觉得她不同寻常,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张天要做的事很简单,替巫师下个定义,再以祖先的名义给林郁加持一下就行了。 族人们落座篝火旁,孩子们一脸期待地看着张天,白兴奋跑到他身旁坐下,问:“今晚还有故事吗?” “每晚都有故事。” “还有很多没讲过的故事吗?” “当然了。” 张天捏捏她肉嘟嘟的脸,笑道:“阿妈不是说过吗?天上的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位祖先,每一位祖先都有一段故事,你看天上有多少颗星星,就有多少个故事。” 白扭头望向洞穴外的满天繁星,璀璨星光看得她眼晕,别说她的十根手指了,就算把部落里所有麻绳拿来结绳,也不够记数的。 “有好多好多星星!” 她忽然悲从中来,望着张天一本正经地问:“我这辈子能听你说完嘛?” 族人们哈哈大笑,张天也被她逗乐了。 难得白这么正经地提问,他仔细想了想,也用很正经的语气回答:“虽然每个祖先都有一段故事,但不是所有祖先都会把他们的故事告诉我。” “为什么啊?” 不止白,所有人都露出不解的神情。 张天正色说:“因为许多祖先和我们一样,他们这辈子都住在这个洞穴里,从来没有离开过这片森林,他们的故事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他们经历过的一切,我们也经历过。”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为人父母,为人父母的父母……最终成为漫天繁星中的一颗,成为后代们的祖先,但只有像后羿、神农和愚公那样勇敢、执着、坚韧的人,才能够给予后代指引。” “大多数的祖先,他们不比我们知道的多,所以只能默默注视着我们,守护着我们。” 这番话对于族人们无异于当头棒喝。 一直以来,他们都将祖先视为无所不能、遥不可及的存在,从来没想过祖先也曾像他们一样庸庸碌碌地活着,而庸庸碌碌的他们也终将成为子孙后代的祖先。 族人们很快便联想到自己,想到自己乏善可陈的前半生,当他们成为祖先之后,他们又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样的指引呢?还是说,他们也将变成那些沉默的没有故事的大多数? 林郁不知道张天说了什么,只见野人们忽然面露惊诧之色,随即陷入思索,脸上浮现出不甘的神色,最后抬起头时,一个个都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一般,充满干劲。 她心里不禁嘀咕:这家伙怕不是干思政工作出身的……怪不得能当老板呢。 第42章 巫师 “在很久很久以前……” 标准开头,连听了几天,林郁已经学会这句话,知道张天要讲故事了,想到这个故事和自己有关,突然有些紧张,更多的是好奇,她还不知道他要讲什么故事。 在她的印象里,没有哪个神话故事是以巫师为主角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突然有一天,天空中传来轰隆一声巨响!” 白问:“是雷兽来了吗?我们可以打跑它!” 张天笑着摇摇头:“比雷兽可怕多了,是天空塌下来一大块,露出一个巨大的窟窿!洪水从窟窿中喷涌而出,倾泻下来,转眼间就将大地淹没,人们哭喊着四散逃跑,但人哪里跑得过洪水呢?许多人被洪水淹没,眼看就活不成了。” 族人们面露惊恐,洞穴塌下来就够恐怖了,天空塌下来,光是想想,就令人心胆俱裂! 他们虽然没有见过那样的场景,但他们经历过山洪泛滥的时期,山底下那条河水发起威来,那可比豺狼虎豹可怕多了,河岸两侧的树木,他们一天只能砍倒十几棵,洪水眨眼间就将它们冲得干干净净,一棵不剩! 这还只是山底下的那条河,能够淹没大地的洪水……他们不敢想象,都竖起耳朵倾听。 张天把控着讲述节奏,见族人们聚精会神,显然已经代入故事背景里,继续说:“这时,我们的祖先女娲站了出来……” 林郁瞠目结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女娲?!我何德何能! “……面对吞没一切的洪水,女娲没有逃跑,她选择迎难而上,但想要救出被洪水淹没的人,就必须把天空补上。” 众人疑惑,补天这种事远超他们想象,转念一想又觉得很有道理,天空既然会塌下来,自然就能补上。 “天空要怎么补上?射箭吗?”白问出他们的心声。 “射箭只会射出更多的窟窿来,想要补天,只有使用石头,普通的石头不行,必须集齐赤、青、黄、白、黑五种颜色的具有神奇功能的石头。” 众人连连点头,想起以前洞穴被雨水冲出窟窿的时候,他们也是用石头和泥土补的。 白听得入迷,急切追问:“那她集齐了吗?” 张天说:“女娲在大江大河里找,在悬崖峭壁上找,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集齐了五色石。但是集齐了还不行,还必须把这五颗石头融成一块大石头,才能用来补天。可是普通的火焰是无法融化石头的,除非有巫师的帮助。” “巫师?” 族人们面面相觑,这是个新鲜词汇,他们不明白它的意涵。 “对,巫师。”张天解释,“巫师是懂得治病疗伤,拥有神力的人,只有巫师能够激发五色石的功能,能够令它们融合在一起。” “我们的祖先女娲就是一名拥有神力的巫师,她把五色石扔进火里,耗尽所有神力,终于令五颗石头融合在一起。融合之后的五色石发出和太阳一样耀眼的光芒,飞上天空,补上了那个巨大的窟窿。” “洪水褪去,所有人都得救了,耗尽神力的女娲望着春暖花开的大地,看着朝她跪拜叩首感谢她救命之恩的人们,含笑离开了这个世界。” 族人们沉浸在故事中,想象天崩地裂洪水吞没大地的末日场景,那种情况逃命都唯恐不及,可他们的祖先女娲却凭一己之力完成了补天的壮举,令人惊叹又敬畏,同时为自己身为女娲后人而自豪。 白歪歪头,问:“女娲最后是死了吗?” 小小年纪的她还无法理解张天的委婉表述。 “是啊,女娲死了。”张天轻抚她的头发,“但她的族人们活了下来,她的神力也一并传承了下来。我们都是她的后代,都有她的血脉,但只有极少数人拥有神力,拥有神力的人就是巫师。” 他顿了顿,终于说到关键处了,他就是为了这碟醋包的这盘饺子。 他环视族人们,正色说:“还记得用来净化水的那颗石头吗?我早上说过了,它是祖先传下来的宝物,现在你们应该知道为什么只有林郁能用了。” “她是巫师!”枭反应很快,“那颗石头是五色石中白色的那颗!” 族人们恍然大悟,他们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那颗白石可以净化水源,原来是祖先用来补天的五色石。 男人们大感震惊,没想到捉回来的野女人竟然是拥有神力的巫师。 女人们想到林郁对草药非常了解,显然懂得治病疗伤,对她巫师的身份更加深信不疑。 林郁正在写回信,忽然察觉到打量的目光,抬头一看,发现所有人的视线都时不时飘向自己,好奇中带着些许探寻的意味。 白忍不住问:“可是五色石不是用来补天了吗?怎么在她那里?天又塌下来了吗?” 她发现了盲点,张天赶紧找补:“因为五色石不止一颗,有很多很多颗,女娲补完天后还剩下来一些。你们可以试试,谁能够用那颗石头净化水源,谁就拥有神力,可以当巫师!” 一听此言,孩子们哪里还坐得住,立刻凑到林郁跟前争相要借白石一用。 林郁合上记事本,迷茫地看着这群半大孩童,耳边像有成群的鸟雀环绕,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兰花问她:“你是巫师吗?” 林郁下意识看了张天一眼,然后点头称是。 得到肯定答复,男人们看向她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敬畏。 “能不能借一下那颗白石?” 林郁没问她们要用白石做什么,想也知道是张天的安排。 她很干脆地取出白石递给孩子们。 枭拿来一袋未经净化的河水,孩子们依次将白石扔进去,然后轮到女人们,男人们也都难忍好奇,凑过来一一尝试了。 谁也没能激发白石的功能,水面上依然漂浮着杂质,甚至更浑浊了。 林郁看明白了,这群野人试图自证巫师身份,显然他们都以失败告终。 她从水袋里取出白石,然后在众人灼灼目光的注视下,松开手扔回水里。 水质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澄澈纯净。 眼见为实,同样的石头,同样的水,他们扔进去毫无作用,林郁扔进去立刻有了反应,这已经证明了一切。 “巫师!你是巫师!” 孩子们高喊着,很是兴奋。 男人们尽皆刮目相看,在此之前或许还有人怀着拿林郁去部落大会上换物资的念头,在此之后没人再这么想了。 一个能够治病疗伤,拥有神力的巫师比任何物资都珍贵得多! 第43章 再不治疗就痊愈了 张天瞅准时机,凑到林郁跟前,伸出手,指着手背上被蜜蜂蛰出来的肿包说:“巫师大人!请为我疗伤!” 草药能够治病疗伤,族人们听过多次了,但毕竟没有亲眼见识过,对其真实性不够确信,而且以前没有治病疗伤的习惯,平时有什么跌打损伤、头疼脑热的,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螃蟹得有人带头吃,这个人自然是张天最合适,部落里属他最了解林郁的本事,堂堂北大博士,总不至于治个蜇伤就给他治死了,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众人都围了上来,里三层外三层,想要见识巫师是如何治病疗伤的。 白从舅舅姨妈、哥哥姐姐的粗壮大腿中费劲地钻进来,愁眉苦脸地把白石还给林郁,她刚才又试了好几次,确认自己不是巫师,这令她幼小的心灵大受伤害。 “你怎么了?” 林郁蹲下来问,这是她现今掌握的为数不多的几句话之一。 “我也想成为女娲那样的人。” 白噘着嘴不开心,她学会说话的时间不长,语速很慢,用词也相对简单,林郁半听半猜,基本能领会她的意思。 林郁比划着说:“就算没有女娲那样的能力,也可以成为女娲那样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勇敢的、善良的、温柔的心。” 兰花将她的话翻译给白听,同时也是给族人们听。 白眨眨眼问:“那我要怎么做?” 林郁想了想说:“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跟我学习用花草治病的知识。那些竹筒上刻的图画,你都认识吗?” “认识!”白用力点头,一脸骄傲地说:“三叶草是我刻的!” “很棒!那你去把黄菊花、荠菜叶和肥皂拿来给我,好不好?” “好!” 白兴高采烈地去了,围观的族人们让开一条路,枫叶怕女儿拿错,也跟着去了。 张天手背上的蜇伤她看过了,刺已经拔除,除了肿,没别的毛病,再不治疗,过个一两天就要痊愈了。 她能做的只是给他敷一些防止感染和加速伤口愈合的草药,将痊愈的时间提前。 白很快取来肥皂和装有黄菊花、荠菜叶的竹筒。 林郁先用肥皂为张天清理伤口,然后取少量黄菊花和荠菜叶放在碗里,加少许热水,用木棒捣成泥状,再将花草泥均匀涂抹在伤口上,一边涂抹一边教白。 见张天的额头上也有一处蜇伤,她便凑近了些,伸手为他涂抹,动作很轻柔也很耐心,倒真有几分巫师的模样,看得女人们颇为意动,长期混迹于山野,谁还没点隐疾呢? 给他敷完,还剩下不少,林郁对男人们说:“还有谁被蜇了的,把这个拿去自己敷上,很快就消肿了。” 男人们还在观望,女人们已经全无疑虑,这些花花草草本身就是可食用的,能治病最好,假使无效,就当加餐了,也没什么坏处,于是七嘴八舌地争相提出各自的诉求。 有采集的时候被倒刺割破手的,有感染风寒头痛难忍的,有口生溃疡食欲不振的,有经期临近腹痛不止的,有大便艰难肛生痔疮的…… 以前没有巫师,无路求医,大家即便患上病痛,也只能默默咬牙忍着,不愿暴露自己软弱的一面,也不愿给族人们添麻烦,现在有了巫师,才知道原来有病的不止自己,族人们或多或少都有不适之处。 其实老人们的伤病更多,尤其是阿妈。 从来这里的第一天起,林郁就一直在重点观察这位疑似部落首领的老人。 阿妈的苍老在她深陷的眼窝和花白的头发上显露无疑,她的牙齿磨损不堪,牙龈出血严重,为了避免咀嚼,她每天只吃很少的汤菜,几乎不怎么吃肉,也不常开口说话。 长期困居寒冷、潮湿的山洞,阿妈和其他老人一样,饱受风湿与关节炎之苦,四肢末端受害尤烈,稍微动弹一下便是钻心的疼,所以她不常走动,几乎一整天都坐在篝火旁,看着她的孩子们,时常会坐着睡着,许久才惊醒。 这几天相处下来,林郁从来没在阿妈的脸上见过痛苦的神情,即便是此时此刻,她仍然微笑着远远地看着她的孩子们,没有流露出任何想要寻求治疗的意愿,仿佛只要孩子们过得好,她就不觉得痛了。 面对女人们千奇百怪的病症,能治且有现成草药的林郁便为她们熬制简单的汤药或研磨外敷的药剂,治不了或者没有现成的草药就说今后进山采集,会替她们留意相关的花草。 洞穴的一侧热火朝天,洞穴的另一侧,接受完治疗的张天独自静坐,翻开林郁的记事本。 “致野人天: 我猜猜看,你是不是给他们讲了女娲补天的故事,然后谎称我这颗石头是补天遗留下来的五色石? 看你一本正经地给野人们讲神话故事还挺有趣,但愿我能尽快学会这里的语言,以后也能听你讲故事了。 言归正传,关于南迁的问题,我硕士期间和导师一起做过新仙女木时期黄河晋陕峡谷的局部气候研究,我先把研究结果简单做个说明,再说我的看法。 晋陕峡谷的河段位于北纬40度线附近,属于半干旱半季风气候区,在新仙女木时期,该河段处于极端干冷的环境之中,冬季风强盛、夏季风衰弱,黄河水位下降明显,河漫滩和江心洲大面积露出,大量的沙物质在风力作用下向岸边输移,在河谷两侧堆积成坡。 也就是说,寒流对于北纬40度线以北的区域都有相当程度的影响,或许你对北纬40度线没有具体的概念,我国的首都就位于这条线上。 我们要找一个适合长期定居、发展农业的地方,至少需要向南跨过这条线,相当于要从黑省境内迁徙到华北平原,保守估计也要一两个月,不容易啊! 你喜欢吃辣?哪儿的人啊? 很遗憾地告诉你,辣椒原产于中南美洲热带地区,这片山里不可能有。至于替代品,常见的茱萸、生姜也都不属于中温带产物,只有辣根和山葵耐寒,可以在这一带生根,这两种植物常用于制作芥末,你肯定知道。 我会帮你留意的。” 张天合上记事本,神情略显严肃。 若生存无法保障,则发展无从谈起,为了部落的未来,前往温暖的南方定居是必要的。 但如此长距离的迁徙,途中的一切都是未知,一两个月的估计过于乐观了,他只希望在来年开春时出发,在冬天来临之前能够找到新家园。 第44章 大树部落 第二天清晨,张天跟族人们一起去河边打水,顺便在河边洗把脸,冰凉的河水刺激面庞,晨起的困倦尽除,他瞬间清醒许多。 他看着河面的倒影,发现额头上的蜇伤消肿了,再看手背,也消肿了,再看其他男人,他们还肿着呢。 他立刻大肆宣扬,引得女人们纷纷附和,被倒刺割破手的说她伤口结痂了,感染风寒的说她头没那么疼了,经期临近的说她腹部不痛了,拉不出屎的说她终于通畅了……仿佛一夜之间大家的病情都有所好转。 其中难免有人夸大其词,但效果应该也有,毕竟是头一回用药,药效可能会比较明显。 所谓三人成虎,听到女人们交口盛赞,再对比自己和张天的蜇伤,男人们再无疑虑,紧赶慢赶回到洞穴,想寻医问药,却不见巫师大人。 这个时间点不在洞穴,多半是去山里拉野屎了。 张天将记事本放在属于林郁的小小地盘。 部落里老人共用一个火堆,女人和小孩共用一个火堆,男人共用一个火堆,只在吃饭和讲故事的时候聚在一起,平时休息和干活都是分开的。 林郁身为客人,她独享一个火堆,在习惯了抱团生活的族人们看来这绝对是件值得同情的事,张天却颇有些羡慕。 他把熊筋和昨晚熬制的鱼鳔胶拿到外面晾晒。 正往树上挂熊筋,忽听见林子里传来窸窣的声响,动静不小,是个大家伙! 张天退开两步,摸出怀里的折叠刀,严阵以待。 树丛从中拨开,林郁钻了出来,两人对视一眼,均是一愣。 张天的视线落到林郁手中,随即移开目光,咳嗽一声,指了指树上,略显尴尬地说:“我在晾晒熊筋。” 林郁这才想起自己手里攥着刚换下来的内衣,脸上一热,立即背起手,说句“我先进去了”,低着头快步跑开。 等张天回到洞穴,男人们已将巫师大人团团围住,争相倾诉病症,接受治疗。 他站旁边听了会儿,除了不会痛经,男人的伤病和女人大同小异,有昨晚的经验,林郁应对起来得心应手,不仅能够听懂,表达也越发顺畅,甚至还能分心考一考白。 等轮到大舅,他忽然有些难为情,扭扭捏捏地说:“我也不知道我这个算不算病,它一点儿也不痛,就是……就是……” “快点的!” 排狼牙后面的虎头等得不耐烦,一把摘掉他的兽皮帽子,替他说了:“巫师大人,他秃顶!” 族人们看着狼牙光秃秃的天灵盖哈哈大笑,林郁也忍俊不禁。 狼牙涨红了脸,夺回帽子戴上,忙问:“你看能治不能?” 林郁敛起笑容,正色说:“有一种植物叫何首乌,吃了它有助于生发,不过我手边没有,以后进山采药,我会帮你留意的。” “有劳巫师大人!” 得知头发有办法长出来,狼牙乐不可支。这几年因为秃顶,女人们都拒绝和他交配,说秃顶的男人会生出秃顶的儿子,真是岂有此理!是时候重振雄风了! 早饭过后,进山狩猎。 昨日是往河流上游的方向走,今天朝下游进发。 张天忽然想到一事,问男人们:“河对岸你们去过吗?” 虎头说:“河对岸是大树部落的地盘,我们一般不会去。” 听到这个名字,张天便想起来了,以前听男人们提起过,大树部落也是个小部落,洞穴附近有一颗无比高大的树,因此得名。 张天所在的部落叫大河部落,因为山底下有条大河波浪宽,部落名字并无深意,更无关信仰,只是为了和其他部落区分开而已。 虎头说他们一般不会去,说明还是去过。 张天问:“你们会游泳吗?我是说像鱼一样在水里游。” “你认真的吗?人又不是鱼,怎么能像鱼一样在水里游呢?” 男人们相视而笑。 “那你们怎么过河?” “这还不简单,用木头搭座桥,走过去就行了。” “……有道理。” 张天感觉自己问了个很白痴的问题,山底下那些针叶树随便一棵都有半米以上的胸径,二三十米高,砍倒后便是天然的桥梁。 不过他也确定了一件事:族人们不会游泳。 连住在河边的他们都不会,其他部落的人更不可能会。 “快看!” 捉了一路的昆虫,终于叫他们发现了野兽的踪迹。 血迹! 一滩不小的血迹,血液已经凝固、发黑,其中混杂着少量的组织碎屑和毛皮碎块,爬满了忙碌的蚂蚁和快乐的食腐昆虫。 虎头用木棒驱赶毛皮上的虫蚁,蹲下来观察片刻,肃然道:“是羚羊,这里发生过搏斗,狩猎它的不是狼就是猞猁。” “看看去?” 男人们望着一路向山脊延伸的血迹,放在以前,既知前方有四足捕食者,他们肯定会选择绕行,不过现在手里有弓,又一连听了好几天祖先的光辉事迹,目前正处于打了鸡血的状态,都有点跃跃欲试。 反倒是虎头比较谨慎,他绕着四周仔细查看一番,只发现一头捕食者的痕迹,展露笑容道:“看来是猞猁了。我们走!” 山林里的狼大多成群结队行动,一旦遭遇上还真不好说,猞猁通常习惯于独来独往,虎头有把握对付它。 张天也做出了同样的判断,不过比起猞猁,他对那头羚羊更感兴趣。 从残留下来的毛皮碎块看不出公母,如果是雄羚羊,那他心心念念的用于制作角弓的兽角便有着落了。 但他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 似这种有角的动物很少跑到森林里晃悠,因为容易被树枝藤蔓缠住兽角,遇到捕食者几乎逃不掉。 众人循着血迹追踪而去,男人们各自握紧手里的武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神经都紧绷到极点。 猞猁是擅长攀爬的猫科动物,它有可能藏身于任何地方,速度比狼快上许多,狩猎时总是潜伏静待时机,然后从猎物意想不到的地方突然袭击。 预想中的敌人没有现身,看样子也不会现身了。 众人已经发现了羚羊的尸体,它被弃置在一处裸露的岩壁上,尸体上站满了眼尖的食腐鸟,这群拾人牙慧的禽兽正贪婪地吮吸碎肉,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和腐臭气息。 男人们大失所望,食腐鸟和食腐昆虫一样容易致病,除非弹尽粮绝,族人们不会吃这种鸟,但这不妨碍虎头张弓搭箭泄愤似的射死它们,众鸟惊飞而起,发出刺耳的叫声。 唯有张天望着羚羊头颅上的那对黑色长角笑逐颜开。 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第45章 开工 兽角有了,不必再找替代品,等狩猎的队伍回到洞穴,熊筋也早已晒得像干海带一样,和木头一样硬,材料备齐,可以开工了。 张天招呼男人们将熊筋捶散,然后撕成长长的细丝,不比头发丝粗多少。 枭早就巴巴地等着了,很积极地问:“我能做什么?” 张天比照弓胎的尺寸,在兽角上画好线,递给他说:“和之前一样,沿着这几条线切削打磨,要格外当心,木头打磨坏了还可以重做,兽角就这一对,弄坏了可就没了。” “明白!” 枭严肃点头,坐下来认真干活。 张天取出鱼鳔胶,加水煮化,熬至浓稠。 胶在制作角弓的工艺中,几乎起到决定性作用,只有熬制得恰到好处的胶才能做出性能出众、经久耐用的好弓,所以有“成也胶,败也胶”的说法。 熬胶的过程中,他找来一块硬实的木头,将之切削至巴掌大小,然后磨至扁平,一头略宽,一头略窄,将窄的那头打磨出一根根密集排列的细长的齿,一把精巧的梳子逐渐成形。 这时外出采集的女人们也满载而归,阿妈对照绳结清点人头,见孩子们一个不落地平安归来,露出欣慰的笑容。 女人们看见闷头干活的男人们,都觉得奇怪,以往回来,男人们总会先吹嘘一番他们在山林里的遭遇,要么是差一点狩猎到羊啊鹿啊,要么就是和狼群对峙了一天,最后以狼的落荒而逃告终。 今天却一反常态,男人们竟然对她们的归来视若无睹。 红花问:“你们在做什么?” 男人们很兴奋地说:“制弓!我们在制作可以把太阳射下来的弓箭!” 女人们闻言都大吃一惊,不用问,这肯定是祖先后羿给予的指引。 听到“把太阳射下来”这几个字,林郁会心一笑,知道张天一定同野人们讲过后羿射日的故事了。 她放下竹篮,篮子里装的是族人们不曾尝试过植物,要由她这个神农率先以身试毒。 采集不似狩猎,野兽会满山遍野乱窜,所以狩猎就要满山遍野搜寻,能不能碰上多少需要点运气。 而植物的生长地点比较固定,竹笋只长在竹林里,喜欢潮湿的植物大多长在河边、溪边,喜欢阴凉的会长在茂盛的大树底下或山阴处,喜欢日照的就会选在裸露的空地或岩壁上生根…… 女人们世世代代在这一片林区采集,早已归纳总结出可食用植物的分布,因此采集的地点比较固定,属于有的放矢。 但今天林郁带女人们去了平时不常去的地方,这令她们收获颇丰,也找到了数量不多的辣椒替代品山葵,花了她好大的工夫。 走了一天的山路,她的体质不比原始人,早已累得浑身汗湿,气喘连连。 她坐到火堆旁,如今这天气,出了汗更得保持体温,不然汗水蒸发带走热量,很容易着凉。 烤着火更觉得热,她脱去外衣和针织衫,用手给自己扇风,内里穿一件黑色的纯色t恤,更衬得她纤细的手臂和雪一样白皙。 众人都是头一次见她脱去外衣,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女人们均诧异于她的肌肤何以会如此白皙,尤其是和自己的胳膊一比,好似两个物种。 男人们则没见过这么细瘦的女人,不禁为她感到悲哀,在他们看来,这么瘦的女人要么是营养不良,要么就是有病,又想起阿妈的嘱咐,男人们更倾向于后者。 林郁不知道自己脱个衣服竟然会引起族人们的各种猜测,她取出记事本,翻看张天的回信。 “致林博士: 专业!听了你的分析,我心里就有底了。 我说说我的看法吧,按照你的分析,此行的路程在一千公里以上,假使每天走五十里地,也要走一个多月,这是最理想的状况。 暂时不考虑其他因素,单说路线,我想我们无法笔直地向南行进。 你明天进山,可以找个高点朝南方眺望,你会发现丘陵一直向远方延伸,看不到尽头,而且越往南山势越高越陡,山路难行,这会给行进带来极大的阻碍。 可如果你朝西南方向眺望,你会发现山势逐渐趋缓,林木逐渐稀疏,最终变成草原。 草地易行,而且草原上的动物更容易猎杀,目前看来,朝西南方向绕行会更为稳妥,当然,具体情况要等到部落大会,你我去实地考察过才知道。 我是云南的,云南大理的。 我们那边烤昆虫习惯放点辣椒面,芥末么……配海鲜还行,和烧烤不搭呀!不过有总好过没有。我记得你是北方人?那你可能不怎么吃辣。”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山葵,不搭也得吃! 林郁心里哼唧一句,她还没有想过路线的问题,张天显然比她考虑得更周全,而且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她知道南迁之路必定困难重重,不会比西天取经容易多少,只是她一向乐观,事情总往好的方向想,在这方面反倒不如张天思虑周全。 有个靠谱的队友真是令人安心,若是单打独斗,估计愁都得愁死了,有人帮衬着她感觉很有底气,前路或许一片未知,或许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麻烦,她却并不因此而忧虑。 明天总会比今天更好,她相信自己,也相信他。 有点冷了。 她合上记事本,往针织衫和外衣上洒少许她自制的香水,穿上衣服,闻起来又是个芳香宜人的干净姑娘了。 洞穴的另一侧,张天将做好的梳子放一旁,拿起竹签在竹筒里轻轻搅拌。 “这样可以吗?” 枭将他打磨成弓片的羊角拿给张天验收。 张天接过来仔细审视,又和弓胎的尺寸进行对比,笑道:“不错,可以了。” 枭发出快活的笑声,干劲满满地去和另一支羊角较劲了。 男人们也都将熊筋撕成了细丝,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干起活来自然既快且顺。 粘合需要精细且娴熟的操作,这活儿只有张天干过,也只能由他来干。 待鱼鳔胶熬好后,取出弓胎,在两端粘合弓稍,将羊角插进梢头,这部分是为了今后上弦做准备。 弓胎两面刷胶,熊筋丝用鱼鳔胶浸透,用梳子刮成胶带那样的长条薄片。 竹青那面粘合羊角弓片,竹黄那面铺贴熊筋丝,铺完筋后再细致修形。 然后用麻绳将粘合的部位绑紧绑结实,使各种材料能够紧密粘合,而不至于粘合失败。 张天坐在火堆旁小心翼翼地烘烤弓胎。 枭探头过来问:“这就成了?” “早着呢!明早拿到外面晾晒,估计得晒个两三天,胶液才会凝固,之后还要修形、驯弓、上弦。” “这么麻烦啊……” “那是,想要把太阳射下来,哪有这么简单?” 张天直起背捶了捶发酸的后腰,接着烘烤第二把弓胎。 第46章 世界的参差 史前的植物未经人类大肆砍伐,普遍长得高大粗壮,这一棵红松尤其威武挺拔,胸径足有两米多,需要六个人才能合抱,举头望不见顶,比它的兄弟们都要高出一大头。 火红的枝叶层层叠叠,树叶稀疏,黄昏的微光自叶缝间泻下,地上爬满了耐寒的灌木和禾本科植物,竞相昂起倔强的头颅,贪婪地吮吸最后一缕光芒。 当太阳落下山头,冰冷的黑夜笼罩大地,外出觅食的人不管情不情愿,都必须回到洞穴,回到这片山林里唯一安全的地方。 洞穴里的族人望着洞穴外那棵参天大树,尽管他们对于祈祷并无明确的概念,实际上他们已经在做了,他们在心里默默祈求,希望男人们能够平安归来,满载归来。 他们有许多天不曾饱餐一顿了。 光凭几只鸟雀、几只鼠兔和几袋昆虫无法满足一整个部落六七十口人对蛋白质的需求。 孩子们渴望肉食,孕妇们渴望肉食,老人们早已断肉,如果食物短缺的问题仍然无法得到解决,他们会是最先被舍弃的人,他们对此毫无怨言,因为历来便是如此,一切都是为了部落。 天黑了,男人们却迟迟未归。 众人焦急等待着,殷切期盼着。 孩子们揉着空落落的肚皮问妈妈:“松果哥哥他们怎么还不回来?” 松果是部落里跑得最快、耐力最好的男人,甚至连森林马都跑不过他,他是部落的实质首领,拥有食物的分配权,族人们都很信任他。 松叶是松果的亲姐姐,拥有丰富的采集经验和一双能编善织的巧手,她宽慰孩子们说:“哥哥们今天要去更远的地方狩猎,他们会回来得晚一些,但会带回来很多很多食物。” “会带回来羊吗?一头好大好大的羊!” “有鹿吗?我想吃鹿肉……” “鹿肉不好吃,牛肉才好吃!松果哥哥能带回来牛吗?” 孩子们七嘴八舌。 松叶笑着点点头,轻声说:“会的,会有的。” 孩子们高兴地欢呼,幻想着烤羊、烤鹿、烤牛的味道,只觉得口齿生津,他们咽下嘴里的唾沫,似乎没那么饿了。 就在这时,洞穴外响起一阵疲惫的脚步声,夜色笼罩下,有一群模糊的身影正在靠近。 男人们回来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洞穴外的人影上。 孩子们尽皆站了起来,翘首以盼。 火光照亮了男人们的脸庞,暴露出他们的垂头丧气和阴郁的神情,也暴露出他们空空的双手。 没有羊,没有鹿,更没有牛,甚至连最常见的鸟雀也所获不多。 众人的心立刻沉到了谷底,几个年纪尚小的孩子更是哇的一声哭出来。 巨大的红松沉默地俯望山野,森林里飘荡着微弱的呜咽,渐渐的,呜咽声也悄不可闻,天地间重归寂静,只有清冷的月光照耀大地。 …… 河水的西岸曾也有过几个静谧的夜晚,现在是一日比一日吵闹。 男人们回来忙于撕扯熊筋,制作强力的弓箭,没来得及吹嘘今日的见闻,但这不代表他们忘了这件事。 这会儿干完了活,他们开始对族人们夸夸其谈,说今日狩猎遭遇了凶猛的猞猁,那野兽畏于他们的英勇表现,不得不抛弃食物,夹着尾巴逃之夭夭,他们带回来的那对羊角,便是此战的战利品。 女人们对这群男人再了解不过了,纯当听故事,不慌不忙地将采集回来的植物分门别类,这两天学了不少知识,一个人很难记全,但一群人互相提醒,反复实践,不断巩固记忆,慢慢也就熟练了。 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悠然神往,仿佛亲眼目睹了一场激烈的厮杀,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哥哥、舅舅们的形象越发高大威猛。 “你在做什么?” 兰花看见林郁正用菜刀切那个名叫山葵的植物。 令她惊讶的是,林郁用起菜刀来很是得心应手,不像是第一次使用的样子。 “你以前的部落也有这样的刀吗?”她忍不住问。 林郁愣了下,随即明白对方这样问的缘由,麻利地切去山葵根茎上的疤点,然后比划着说:“我们部落有差不多的刀,不过是用骨头做的,远不如这个锋利。” 兰花笑了起来,不无自豪地说:“我去过许多次部落大会,见识过许多锋利的骨刀,但那些刀全部加起来,都比不过我们的刀。这都是天空的恩赐,其他部落是没有的。” 林郁微笑着点头称是,把山葵根放在加热过的木板上研磨,热气渐渐逼出野生山葵的粘性和辣性,空气里飘荡起一股淡淡的辛辣味。 两个女人首当其冲,林郁还好,没什么感觉,兰花是头一回闻到这种气味,顿时变了脸色,捂住鼻子说:“什么东西?” “辛辣。” “辛辣?” “和酸甜苦涩一样,是一种味道。” 山葵根磨碎后,林郁又用刀剁几下,令其变得更粘、更香、更辛辣。 她用竹签挑起一小块放入嘴中,细细品尝。 和辣根相比,山葵酱的口感要柔和、细腻得多,吃起来没那么冲,后劲也不强,短暂的辛辣过后,残留下淡淡的清甜和清爽,回味悠长。 “要尝尝吗?” 林郁挑起一小块问兰花。 兰花迟疑片刻,最终还是敌不过好奇心,决定尝尝这个闻起来很怪但从未尝过的味道。 将山葵酱含在嘴里的瞬间,一股刺激性的气味直冲而上,不仅将她长年堵塞的鼻孔打通,她感觉天灵盖仿佛都要被掀起来了! 兰花惊呼一声,那种神奇的体验转瞬即逝,轻轻咀嚼,口中的山葵酱似是失去了魔法,略有回甘。 “怎样?” 林郁观察她的神情,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接受这个味道,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深恶痛绝,看兰花的反应,她应该可以接受。 果然,就听兰花嘟哝着说:“虽然很奇特,但……似乎还不错?” 林郁笑道:“直接吃可能冲了点,如果配上肉菜会好很多。” “那我们煮菜去吧,那些香料我还不太会用呢,你再教教我。” 女人们烧水煮菜,虎舌孜孜不倦地研究他的烧烤,尝试新的用料,烤出千奇百怪的口味,浓郁的香气飘出洞穴,和孩子们的笑声交织在一起,回荡于寂静的山林。 第47章 说出你的故事 将弓胎烘烤后置于干燥处,等明早拿到洞穴外晾晒。 还剩下不少零碎的优质木料,扔了可惜,张天全部收集起来,打算做些小东西。 枭见他不知疲惫,刚粘完弓,又抱着碎木头、碎竹竿切磋琢磨,好奇地看了会儿,拿起地上一块被打磨出细密齿状物的木块问他:“这是什么?” “梳子。” “梳子……” “用来打理头发的,我教你。” 张天拿过梳子替他梳理乱糟糟的头发,数日不洗头,枭的长发早已纠缠打结,梳起来颇费劲。 “头发该洗了呀!” 枭咧嘴一笑:“不痒。” 和以前蓬头垢面的程度相比,现在确实还算干净,起码看得出来是黑发。 “剪短吧!剪成我这么短,就不容易脏了。” “唔……再说吧,再说。” 枭对打理头发没什么兴趣,他更好奇张天手里的竹子,只有两三根手指粗细,和小臂差不多长,竹身上每隔一段距离钻一个小孔,他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好奇询问:“这又是什么?” “竹笛。” “竹笛?” “呼!” 张天吹去竹笛里外的碎屑,嘴唇凑到吹孔上,将竹笛横在嘴边,六根手指悬在气孔上,摆出在枭看来略有些怪异的姿势。 他摁住气孔,朝吹孔里吹气,气流冲出内径,发出尖锐刺耳的噪声。 “咦!”枭捂住耳朵,一脸嫌弃地挪开些距离。 张天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把残次品放到一边,继续做第二支。 小时候被父母逼着学了些才艺,笛子他会吹,自制这是头一次,只能凭记忆和感觉钻磨内径和气孔,不过乐器这东西,孔径和间距的尺寸对音准和音色影响极大,差之毫厘失之千里,除了多做多试找到最优解外,没有其他办法。 洞中日月长,闲着也是闲着,就当自娱自乐了。 “吃饭啦!” 众人围坐篝火旁,享用丰盛的晚餐,林郁用山葵酱拌了一盆马齿苋,向族人们推销,族人们何曾吃过这种东西,无不被山葵直击脑仁的味道所震撼,大感新奇。 木盆被族人们以击鼓传花的方式传到张天手里。 张天抬头看向篝火对面的林郁,见她正注视着自己,面露和善的笑容。 张天心知这个场是一定要捧的。 他拿手抓一把马齿苋,裹上油滋滋的烤肉,放嘴里细细咀嚼,立刻眼睛一亮。 芥末味比他预想的温和得多,山葵的辛辣很好地调和了马齿苋的酸涩口感,清爽的余韵又能够消解烤肉的油腻,有种烤肉配大葱大蒜的感觉,远超他的预期。 林博士有一手的! 张天朝她竖起大拇指。 当然了,这种时候不管爱不爱吃都必须竖起大拇指。人类的社交属性是点满了的,大多数原始人都懂得基本的社交礼仪,像虎头那种呸一口吐地上,再嘟囔一句什么玩意儿的憨批,整个部落也就他一个。 林郁略显得意地笑着,她对自己的厨艺很有信心。 饭后,张天拿出梳子送给女人们,宣称是天空和祖先的嘉奖,嘉奖她们的辛勤、勇敢,以及为部落做出的贡献。 女人们兴高采烈,男人们则偃旗息鼓,颇有些受挫。 男人们并非羡慕这点奖励,梳子本身也算不上多好的奖励,若是想要,他们随时可以照猫画虎,自己做一个出来。 之所以会感到受挫,是因为他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生出了荣辱之心,梳子代表的那份荣誉才是他们真正在乎的。 张天对族人们说:“我们在做,天空在看!祖先告诉我,这个冷天将非常寒冷非常漫长,我们现在已经积攒下一些食物,祖先们十分欣慰,但这远远不够,真正的冷天尚未到来,我们还需加倍努力!” 他也给林郁做了一把梳子,并当着族人们的面把梳子给她。 张天没有明说,只是用行动彰显祖先对林郁的认可,连祖先都一视同仁了,族人们自然也会慢慢转变态度,接纳她,爱护她,视她为自己人。 众人一如往常走出洞穴,仰望天空,向祖先祈祷,男人们心里憋着劲,发誓要好好表现,不叫祖先们失望。 等回到洞穴,张天在他的“工位”上发现了林郁的记事本,他捡起来,揣进外衣褶层里,他听见孩子们的催促,族人们都已排排坐好,等着听今晚的故事。 张天在篝火旁落座,不等他开口,阿妈忽然说:“天,祖先的故事明天再讲吧。” 张天应了声是,他以为阿妈想讲故事,阿妈却看向林郁,放慢语速说:“我看你给族人们治病疗伤,交流似乎没有太大问题了?” 林郁如实回答:“只能进行简单的交流,复杂一点的还是要靠比划。” 阿妈微笑道:“你这句话就说得挺好,这样吧,今晚就讲讲你的故事吧。你从哪里来?为何而来?我相信大家也都很想知道。” 张天心里咯噔一下,他被阿妈打了个措手不及,这几天光在想怎么帮林郁做好身份,倒忘了替她编造一个来历。 不止他忘了,若不是阿妈提醒,族人们也都想不起要追究,他们被张天带了节奏,再加上林郁的表现有目共睹,确实当得起巫师之名,早先的那点怀疑基本都打消了。 阿妈显然还心存疑虑,估摸着也是因为看见林郁的地位跟坐火箭似的蹿升,她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多半感到不安,所以才会抢在形势无可挽回之前问明情况。 这是阿妈给这个外来者的最后的考验,只要说清楚来历和为什么离开原先的部落,她很乐见多一个能够治病疗伤、懂得辨认百草的孩子。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林郁身上,包括张天。 这会儿他是帮不上忙了,只能靠她临场发挥。 张天略有点担心,只有一点点,他相信她的才智,相信北大博士的含金量。 林郁眉眼低垂,望着跳动的火苗,神色凄苦,仿佛陷入某段不愿想起的回忆中,良久才抬起头来,眼眶微红,眼角湿润,当真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哪怕是虎头这种糙汉,见此情景也心生不忍。 她深深呼吸,平复心情,开口第一句话就令所有人大吃一惊:“我的族人们都死了。” 第48章 绳结 很稳! 听到这个开头,张天的心放下了大半。 开局族人祭天,接下来随便编,能够自圆其说就行,反正死无对证。 和张天正好相反,族人们的心全都提到了嗓子眼,他们听惯了平铺直叙的故事,何时听过如此刺激的开头,顿时悬念拉满,急切追问缘由。 “我实在不愿回忆这件事。” 林郁幽幽地叹了口气,用很伤感的口吻和略显张牙舞爪的手势讲述她刚编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的祖先在河流下游很远的地方找到了新的家园,那里到处是花香,遍地是牛羊,缓缓流淌的河水清澈见底,水里面的肥鱼多到几乎挤不下,一矛扎下去,能串起四五条,只要揭开树筒盖,就会有蠢鸭子飞到碗里来……” 族人们听得如痴如醉,他们无法想象那样富饶的生活,草原上的野兽够多了,但也远远比不上林郁描述那种的场景,一想到揭开盖子就有鸭子飞到碗里来,脸上无不流露出深深的向往之情。 张天以手扶额,遮挡他上扬的嘴角,心想这姑娘是真敢吹啊,这不欺负老实人么? 效果相当好,族人们没见过什么世面,立刻被林郁描述的世外桃源吸引住了,聚精会神地听她讲述。 “……我的祖先在那片土地上定居,一年四季都不愁没东西吃。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到了我们这代,忽然有一天夜里,天空中传来隆隆的巨响!” 白惊呼道:“天空又裂开了!” 林郁摇摇头说:“天空没有裂开,是有很黑很厚的云,还有很亮的蓝色的光芒,隆隆的声音就像一万头野兽在咆哮!” 她不知道雷电要怎么讲,于是一边形容一边手舞足蹈地比划。 族人们立刻心领神会,男人们下意识抓起手边的弓箭,虎头挺直脊背,略显自傲地说:“是雷兽!” “对,就是雷兽!”林郁将雷兽这个词汇和电闪雷鸣联系起来,“可怕的雷兽袭击了我们的家园,山里燃起大火,火势冲天,越烧越旺,很快便蔓延到洞穴附近,黑色的浓烟不断涌进洞里,很快我们就无法呼吸。” 众人都屏住了呼吸,大气不敢出一口,仿佛此时洞外正燃烧着熊熊山火,有滚滚浓烟袭来。孩子们缩在妈妈的怀里,眼中流露出惊恐的神色。 “我们只好离开洞穴,但是森林里更加危险,到处都是滚烫的火焰,身旁的树木不断倒塌,还有可怕的雷兽虎视眈眈。” 林郁语气悲伤:“我的族人们有些被烧死了,有些被树木压死了,有些被浓烟熏死了……本来我也应该死在那片火海里,是这个救了我。” 她从衣兜里取出那颗白石,展示给众人看。 张天立刻更正她的措辞,肃然道:“是我们共同的祖先女娲救了她。” 族人们恍然大悟,找到了情感上的联结,更加相信是祖先女娲给了她指引,使她死里逃生。 林郁受到启发,立即临场加词:“我醒过来后发现族人们都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悲痛欲绝,但看到这颗白石,我想到了我们的祖先女娲,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也要振作起来!” 众人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后来我想到,我曾经听长辈提起过,以前迁徙的时候,有一部分族人留在了河流的上游,我们拥有共同的祖先,是一家人!所以我就沿着河流往上游找来,祖先保佑,让我找到了你们!当我听你们提起神农的时候,你们无法想象我有多高兴!” 族人们听她说完,既怜悯又心疼,兰花想起她拍着胸脯自称神农时的兴奋神情,她们还怀疑她来着,谁曾想当时的她竟然怀着那样复杂的心情! 她愧疚不已,轻轻搂住林郁的肩头,像妈妈对女儿那样抚摸她乌黑柔顺的长发,她很想说,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你的家人了,这里就是你的新家园。 但她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需要部落里所有人都认可她、接纳她才行。 她环视一圈,看族人们的神情她便知道,大家都已经发自内心地认可她、接纳她,除了阿妈,她老人家似乎还有所顾虑。 众人目光灼灼地看着阿妈。 阿妈感受到了族人们的殷切期盼和无声的压力,但她没有轻易答应,她必须为部落负责,为族人们负责,将所有疑问全部厘清。 她看向林郁,慢慢说:“你的遭遇我很同情,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有一个问题困惑我很久,你和我们既然拥有共同的祖先,为什么你一点儿也不懂我们的语言呢?” “我们现在说的话,和祖先们的差别并不大,难道你们迁徙之后,把祖先的语言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创造出一门新的语言来?” 众人被阿妈一语点醒,这确实费解,视线落回到林郁身上,压力又来到她这一边。 张天不禁多看了阿妈两眼,阿妈平时很少发表意见,不显山不露水的,令他有些误判,现在听阿妈思路清晰地点出要害,心想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林郁这个故事编得很完美了,换作张天不会比她做得更好,但还是无法动摇阿妈的内心,可见她身为部落的精神领袖,对族人们实在是尽职尽责。 张天正想替她解围,却见她神色如常,似乎已有应对之策,便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我听说举办部落大会的时候,附近的部落都会聚在一起,各个部落应该都用的一样的语言吧?” “当然了。”兰花说,“我们要交换物资,要一起狩猎巨兽,语言不通怎么行呢?” “是啊,语言不通怎么行呢?” 林郁顺着她的话说:“我们定居的地方也有部落大会,但住在那附近的部落,他们的语言和我们的不同。为了能和他们交流,我们不得不学习并使用他们的语言,渐渐的,我们忘记了自己的语言,到后来,就只记得新的语言了。” 张天的心彻底落回肚子里。 众人恍然大悟,纷纷表示理解。 阿妈见她对答如流,给出的解释也合情合理,终于打消了所有顾虑,展露笑容道:“好孩子,真是难为你了。” 她看向族人们,提高声量说:“我对林没有疑问了,我同意她加入我们的部落,成为我们的族人,你们谁还有问题,或者有别的想法,现在可以提出来。” 阿妈的目光从众人脸上依次划过,了解每个人的想法,最后落到林郁身上。 林郁正襟危坐,脸上写满真诚,虽然她的故事是假的,但她想要融入部落的心情是真的,任谁都感受得到。 终于,她听见阿妈宣布:“从现在起,林,这里就是伱的新家园,我们会像你曾经的族人那样待你爱你。” 阿妈取出那条打满绳结的麻绳,这条绳上一共有六十七个绳结,每一个结都代表一个族人。 在众人的注视下,阿妈郑重地系上第六十八个绳结,相当于在“族谱”上写下林郁的名字。 现在,她是大河部落的人了。 第49章 终成兄妹 部落里迎来新的族人,这通常只发生在新生命诞生的春季或秋季,接纳一个大姑娘成为族人,这是前所未有的事。 阿妈问她:“你有岁绳吗?” 林郁摇摇头。 “你还记得你多少岁吗?” 全场只有张天知道林郁的真实年龄。 她二十五了,比大舅还大两岁,部落里只有阿妈和几个老人比她年长,若是论资排辈,张天得叫她一声大姨妈。 林郁自然不会报真实年龄,这太惊世骇俗了,她掰着手指头很认真地算了算,最终摇摇头说:“记不得了。” 张天看得暗暗点头,心想林博士不愧是专业对口,这波处理得很细节。 族人们对于自然数没有明确的概念,因此没有办法真正“记住”自己的年龄,必须借助手指、结绳或者刻痕来说明。 比如张天想对其他人说明自己的年龄,他必须屈起九根手指,以此来表示自己九岁了,说白了,这些原始人还无法理解抽象事物,所以才要借助实物来辅助记忆。 年龄则是根据度过冬天的数量来计算,每度过一个冬天,就长一岁,当某个孩子成功度过十个冬天,手指计数就不够用了,需要换成绳子。族人们将这条记录年龄的绳子称为“岁绳”,拥有岁绳是成年的标志。 林郁说她没有岁绳,族人们便知道她还未成年,不禁有些难以置信。 倒不是完全不像,二十五岁的现代人在生理年龄上不比十岁的原始人大多少,何况林郁本就是偏幼态稚气的长相,皮肤又出奇的好,比许多孩子的皮肤还要好,只看脸的话,冒充未成年毫无问题。 但是她长得太高了,比许多男人长得都高。 一个未成年的女孩长得比自己还高,男人们打从心底里就拒绝接受这个现实。 林郁也是迫不得已。 代表部落去和其他部落的男性交配是每一个成年女性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她尽不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冒充未成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她觉得自己还是有资格冒充一下的,同事们都说她看着才十八岁呢! 阿妈很有点惊讶,想了想,凑到她耳边轻声问她是否来过月经,这种有关女性私密的话题向来不会当着男人们的面讨论。 林郁果断摇头。 阿妈点点头说:“那等你来月经了,再给你岁绳吧。” 然后又对族人们说:“从今天起,我们又多一个女儿了!” 众人欢呼雀跃,男人们将肚皮拍得震天响,催促女人们赶快煮宵夜,部落喜得一女,这样的大喜事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加餐,必须加餐! “天、枭,你们过来。” 张天和枭走到阿妈和林郁跟前。 阿妈正色说:“你俩是部落里最大的孩子,从今天起,林就是你们的妹妹了,你们要细心照顾她,耐心教她说话。” 两人同时称是。 林郁站起身,笑盈盈问候:“哥哥们好!” 枭仰起脖子望着这个高自己一头的妹妹,顿觉压力山大,笑容略显勉强。 张天倒是乐得合不拢嘴,这个发展是他没想到的,这是好事,林郁变成他的大妹子,以后他就可以打着教学语言的幌子,光明正大地同她讨论,不必再用记事本对话了。 女人们煮好了宵夜,男人们开心地胡吃海喝。 孩子们追着林郁询问有关那片“世外桃源”的更多细节,林郁描绘得更加细致,直如仙境一般,令族人们悠然神往。 林郁试探着说:“我以前定居的地方地广人稀,那里暖天很长,冷天很短,物资很丰富,其实我们可以迁徙到那里去……” 话音未落便遭到族人们的一致反对。 令张天欣慰的是,族人们反对的理由不再是“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里”,也不是“那里有可怕的雷兽出没”,而是“我们在这里生活得很好,为什么要费力气迁徙呢?” 虽然同样是不愿迁徙,但因守旧、恐惧而偏安一隅,和因满足于现状而不想改变,这二者有本质上的不同。 看来我这段时间的思想工作没有白做。 他这样想着,油然生出些许成就感和志得意满来,便趁着这股兴奋劲动员族人们说:“我们给林搭一间木屋吧!” “木屋?” “木屋和洞穴一样,可以遮风挡雨。” 族人们觉得奇怪:“那为什么不叫树洞呢?” 张天笑道:“叫树洞也可以,不过是很大很大的树洞,至少要能住进去一个人才行。” 族人们更觉得奇怪了:“我们已经有洞穴了,为什么还要做一个树洞?难道林不跟我们住在一起吗?” “林是我们的族人,当然跟我们住在一起。但同时,她也是一名巫师,巫师为我们治病疗伤的时候,不应该被其他人看到,她需要有一块足够隐蔽的地盘。” 张天不给他们继续追问的机会,直接把祖先搬出来:“我也是听祖先说的,不如我们问问林,看她是否需要一间木屋?” “需要!” 林郁几乎是脱口而出,她可太需要了,不必多豪华的木屋,只要足够牢固足够严密,能够为她保留一点点隐私就行。 她朝张天递去一个感激的眼神,这么显而易见的关照她岂会看不出来? 得到巫师本人的证实,众人不再追究为什么。 其实张天给出的理由已经说服了相当一部分人,谁还没有一两个难言之隐呢?比如大舅,他心想以后找巫师治疗秃顶,再也不会被那群混蛋嘲笑了。 族人们没见过木屋,更别说盖了,林郁同样一窍不通,大家的目光都落到张天身上,相信祖先一定会给他指引。 张天虽然很想趁热打铁,不过今天实在太晚了,他决定明天再开工。 待族人们睡下,他翻开记事本,借着火光阅读林郁的回信: “致野人天: 你有和其他部落接触过吗? 说实话,我对这个部落大会十分好奇,关于原始人类之间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的模式,有多少个考古学者,就有多少套猜想和理论,唯独没有真相。 而我即将目睹并参与它的运作,想想就很兴奋!光是这一个题目,就够我写三篇论文的了! 你不打算烧一些陶器吗?没有趁手的炊具,严重限制了我的厨艺。要不我来烧吧,烧制的方法我是知道的,尽管我没有实践过。” 第50章 恶人 山里的落叶林几乎是一夜之间全部秃了头,树梢上为数不多坚挺的枯叶在寒风中起舞,摇摇欲坠,远处山头的枫叶早已换上红妆,如今更是红得发紫,再过些日子也该片片凋落了。 这是冷天即将来临的征兆。 可是这个冷天来得太早了,令他和他的族人们措手不及,几乎没有做什么准备。 那些在暖天生长的植物大多已经凋谢,原本会结出酸甜果子的树木大多没有结果,两栖爬行类的动物和鼠科动物原本是他们最主要的食物来源之一,可这几日进山狩猎却不多见了,想必这些野兽也要找地方躲起来冬眠了。 松果站在洞穴外,望着山林间越发萧瑟的景象,神情也如眼前的景象一样冷峻。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这将是一个漫长而难熬的冷天。 对人是如此,对野兽亦是如此,如果没有储备起足够的脂肪和食物就早早的冬眠,大多数动物将会死在这个冷天,这会导致暖天的狩猎所获减少,如果下一个冷天的情况没有好转…… 松果不敢接着想下去,他摇摇头,将不必要的念头甩出脑袋。 下一个冷天离他们还太过遥远,他必须先带领族人们度过当下的危机。 女人们用神秘而古老的树叶熬了一些汤茶分给族人们喝。 他们有丰富的挨饿经验,深深懂得,人只要多喝点水,即便许多天不进食也是死不了的,何况现在的情况还没有那么糟,他们仍然有东西可吃,只是不足以饱腹罢了。 松叶端一碗热气腾腾的树叶茶给洞穴外的松果,柔声问:“你在想什么?” 松果接过木碗仰脖饮下碗中茶水,温热的茶水顺着喉舌注入胃中,一股暖流自肠胃流经四肢百骸,他感觉扁扁的肚子鼓胀起来了,冰冷的四肢热起来了,精神顿时为之一振。 他将碗递回给姐姐,终于下定了决心,正色说:“我打算带一些兄弟去河流上游很远的地方看看,今晚可能回不来了,你替我照顾好族人们,我明天回来,最迟,明天的明天一定回来。” “河流上游很远的地方……” 松叶微微变了脸色,惊讶地看向她的至亲手足,欲言又止地说:“你该不会是想……” 松果知道瞒不过姐姐,坦诚说:“放心吧,我只是去看看,听说那些人有吃不完的食物,如果是真的,或许我们可以用这个东西从他们那里交换到足够的食物。” 他从外衣褶层里摸出一小把深棕色的不足指甲盖大小的粒状物。 那是不久前发生的事,那时候天气还很温暖,山林里的植物还很茂盛,动物繁衍生息,几乎每天都能碰到大型的食草动物,经常只狩猎半日,获得的食物就足够所有人吃了。 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多狩猎些野兽储存起来,何至于面临如今的困境? 可那会儿谁想得到呢,大家都以为暖天还会持续很久,过早地储存食物毫无意义,等不到冷天来临食物就变质了。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放走了很多近在咫尺的野兽,包括那头羊。 他们发现那头羊的时候,它正在专注、贪婪地舔舐地上的石头,它舔得实在太香太投入了,仿佛那是人间难得一遇的美味,以至于吓跑它以后,松果忍不住也趴地上学着羊的样子舔起来。 然后他便发现了他手里的这些晶体,同时也是那些大部落绝口不提从何处获得的宝贝:盐。 松叶的神情变得更加复杂,她自然明白盐的价值,每年的部落大会,那些拥有盐的部落都会以此同其他部落交换食物、石器、骨器、兽皮、编织物和适龄的女人。 可以说,正是因为拥有盐,才令那些部落变得越来越强大。 松叶本以为,发现盐的他们也能变成那样的大部落,不止她,族人们都抱有同样的愿景,谁知还没等到召开部落大会,他们就先陷入食物不足的危机中了。 “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和那些恶人换呢?祖先创造了火,是为了让我们取暖和煮熟食物,他们却用来烧毁养育我们的森林,部落大会已经将他们驱逐,如果你去和他们进行交换,附近的部落会怎么看我们呢?” 松叶忧心忡忡,又说:“如果你想用盐交换食物,这是很容易的事,就在河水的另一侧,不就有个比我们还要弱小的需要盐的部落吗?你带几个兄弟去一趟,今晚就能到。” “姐姐啊!”松果略显无奈地叹口气,“你也说了,大河部落比我们还要弱小,现在连我们都没有足够的食物,他们只怕快要啃树皮了,你应该也听妈妈说过,他们可是拥有丰富的啃树皮的经验,我们要跟他们换什么东西呢?树皮吗?” 松叶一时语塞,无可反驳。 松果接着说:“如今森林里冷得不正常,其他部落一定和我们的处境一样,盐固然重要,但哪里比得上食物呢?现在还拥有充足食物的,除了那些大部落,就只剩下那些恶人了。大部落有盐,不需要和我们交换,所以我们只能去找那些恶人。” 松叶思考了好一会儿,才跟上弟弟的逻辑。 她这个弟弟打小就聪明,不管是学结绳记事,还是学编织和打磨,都比别人学得快。她比任何人都相信他,也比任何人都依赖他,正因为如此,她才更加担心他的安危。 除了去参加部落大会,族人们从不在外面过夜,何况是去和声名狼藉的恶人打交道?这叫她这个做姐姐的如何不担心? 松果瞧出姐姐的担忧,故作轻松地笑笑,宽慰她说:“没问题的,你想啊,那些恶人被驱逐出了部落大会,没有部落愿意和他们交换物资,他们一定非常缺盐。我们只需要付出一点点盐,就能换到大量的食物。这件事我们悄悄地进行,其他部落哪里会知道呢?” 松叶被说服了,在讲道理这件事上,她一向说不过她弟弟。 “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 “把狼皮大衣穿上吧,我给你拿来。” 松叶回洞穴取出部落里唯一一件毛发雪白的狼皮大衣,给精壮的弟弟披上,仔细地抚平褶皱,然后退开两步,认真端详两眼,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这个弟弟什么都好,就是活得过于粗糙,平时和族人们在一起倒是无所谓,此去是代表大树部落,必须注意形象。 族人们站在洞口,目送男人们走进森林,隐入灌木之中。 第51章 晨议 昨夜刮了一夜的冷风,张天被冷醒了好几次,早上起来看见女人们把平时收集起来的鸟毛都抱了出来,部落里储备的兽皮不够,就只能鸟毛来凑了。 太阳出来后,气温总算有所回升。 他把昨天粘合好的三把弓胎拿到洞外晾晒,男人们好奇地围观,评头论足。 此时的弓胎未经修形上弦,还看不出弓的样子,男人们对它的实用性持保留态度,尤其想到这玩意儿是用胶液粘合而成的,都对它的牢固性表示担忧。 莫说他们,张天心里也是没底,他本身是传统弓箭的爱好者,也是手工达人,但用如此落后的工具和粗糙的工艺制作角弓,这是头一回。 成败就看这几天了,只要胶液没问题,弓胎不开裂,或许不会是三把质量上佳的好弓,至少不会翻车。 他望了望天,又是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大概率不会下雨,但以防万一,他还是嘱咐了弟弟妹妹几句,用胶粘合的弓最怕受潮,一旦风云变色,必须立即收进洞里。 “醒醒!醒醒!” 张天把昨儿个刚认的林妹妹摇醒。 林郁昨日“认祖归宗”,晚上便和女人、小孩们分享一个火堆,夜里确实有点冷,她浑浑噩噩中跟邻近几个孩子抢兽皮盖,孩子们哪里卷得过她,身上的兽皮眨眼就被她卷跑了,以致孩子们对这个牛高马大的姐姐颇有微词。 好在女人们体谅她,兰花知她衣衫单薄,便打算用鸟毛和老旧的兽皮给她做一件暖和的衣服。 林郁惊坐而起,略显茫然地瞪着火堆。 立刻有小孩冲她抱怨:“你不是好姐姐!你抢我被子!” 林郁这才明白自己睡着后干了些什么,老脸一红,赶紧说:“是姐姐不好,姐姐一会儿给你们弄糖汁吃!” 孩子们立刻不闹了,想到糖汁甘甜的滋味,忍不住直咽唾沫。 张天不清楚她要上哪儿去弄糖汁,虽然山里有一片枫林,但枫树只在春夏之季储存养分,生成带有甜味的树液,如今头都快冻秃了,哪里还榨得出枫糖来? 他心里好奇,但没多问,只喊她去河边打水。 林郁知道他有话要和自己讲,便强压下起床气,拎起水袋,和男人们迎着冷风朝河边走去。 男人们抬着树筒走在前面,两人远远跟在后面,用中文交谈。 说实话,这副喉舌说惯了原始语言,突然切换至中文还真不太适应。 即便说中文,张天还是忍不住要加上各种肢体动作,原始人的词汇或许不够丰富,但他们的肢体语言相当发达,族人之间的交流就像跳舞一样,不仅要听懂,更要意会。 张天已经习惯了,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也没必要改,光动嘴皮子不动身体反而会令族人们起疑。 “昨晚你试探他们对迁徙的看法,他们的态度你也看到了,不是我不会或者不愿烧制陶器,现在还没有陶器呢,他们已经对现状感到满足,要是再过得好点,只会更加难以说服他们离开这里。” “更重要的是,陶器烧出来也带不走,我们的计划是开春就上路,只用一个冬天的话,我感觉意义不大。” “我是这么想的,现阶段暂时不要改善他们的生活,我知道你学识渊博,厨艺高超,我也特想品尝你的手艺,但不必急于一时,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机会。” “咱们老祖宗不是说过嘛,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我甚至觉得过冬的食物都未必需要那么充足,人只有多饿几顿,多挨几次毒打,才会想要寻求改变……你干嘛这样看我?” 张天被林郁盯得心里略有些发毛。 “你好厚黑啊……老板的心思都这么可怕吗?”林郁做出瑟瑟发抖的模样,“还是你考虑得周全,我就想不到这些。” 张天笑道:“林博士谦虚了,我因为是魂穿,没什么压力,所以想得多一些。” 林郁抿着嘴笑,心想他口口声声说“林博士谦虚了”,其实是他自己谦虚才对。 她身边的人际关系简单,没挨过社会的毒打,这方面肯定不如张天,但她有她擅长的地方。 “你知道目前发现的最早的陶器是多少年前的吗?”林郁忽然问。 张天看着她。 “是在我国赣省仙人洞遗址出土的绳纹深腹陶罐,距现代大约两万年前,不仅如此,住在仙人洞的原始人类还是目前发现的最早采集野生稻谷的人。” 她看向张天,接着说:“你敢信?距今大约七千年前,就有人发明了陶器。在仙人洞遗址问世之前,考古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陶器的出现应该在农业生产之后,但其实,陶器的出现和农业没有必然联系。” “伱确定附近的部落没有人烧出陶器来?可不要小瞧了原始人的智慧哦!” 张天愣了下,想起之前从河里面钓起来的那几块陶土碎片,住在河流上流的某个部落显然捣鼓出了陶器,或许还很粗糙,甚至会漏水,但比起树筒、水袋来,其优越性不言而喻。 林郁说:“有不少考古学者认为,在新石器时代,在原始部落分布较密集的地方,陶器不仅仅被用作炊具和器皿,也被当作类似货币的东西进行交易,一件品相上佳、质量上乘的陶器,或许能为我们换到不少盐呢!” 张天必须承认,最后这句话令他怦然心动。 要说现在部落里还缺什么,非盐莫属,这两天翻山越岭,爬坡过沟,也没有发现盐矿存在的迹象,他甚至怀疑正是因为这片山里没盐,所以大型食草动物才那么少。 如果最终找不到盐,在部落大会上同其他部落交换似乎是唯一的出路。 想到这,他点点头说:“你说的有道理,这样吧,等临近部落大会时,我们再来烧制陶器,这期间,你给女人多做做思想工作,我负责游说男人,争取早日说服他们。” 林郁欣然同意。 众人到河边打水,张天想捧河水洗脸,被林郁阻止。 她用白石将水袋里的净化之后,再递给他,皱皱鼻子说:“就算穿成了原始人,也要像现代人一样活着啊,多活几年不好吗?” 张天咧嘴一笑,捧起干净的水洗脸。 林郁沿着河岸朝上游走,边走边寻觅着,不多时,她便看到了她想要的东西:一米多高的草本植物,三棱形的茎,狭长的剑形叶,正是常被古人用于防疫驱邪的灵草菖蒲。 第52章 刀耕火种 “一大清早就开始采集植物了?” 男人们见林郁抱着一大捧草回来,都惊讶于她的勤快。 张天认出她带回来的草是菖蒲,耐寒喜潮湿,多生长在淡水边,是很常见的草本植物,古人用它来制作香囊,据说有辟邪的功效。 但林郁特意采集一捧菖蒲回去,显然不是为了辟邪,必定还有他不知道的用途。 男人们打了水回到洞穴,女人们正在准备早饭。 孩子们跑到林郁跟前问她要糖汁吃。 林郁摸摸孩子们的头,笑道:“这就给你们做。” 她烧一筒热水,将菖蒲块根择下来,切成薄片,然后扔进水里,顿时便有甜香的气息涌出。 孩子们在火堆旁围成一圈,使劲吸动鼻头,眼巴巴望着竹筒里越发浓稠的汁液,一边叫着好香,一边吧唧嘴。 无论是哪个时代的孩子,大抵都无法抗拒甜食的诱惑。以前这个时候,还有甜甜的果子可吃,如今天冷气寒,草木不结果实,孩子们早馋得不行。 等竹筒里的水沸腾起来,菖蒲块根里的甜液便全煮进了水里。 孩子们争相恐后地递碗,林郁像是推着怀旧雪糕车叫卖的大姐姐,一边吆喝着让孩子们稍安勿躁,一边很耐心地给他们分糖汁。 将这一切默默看在眼里的女人们又学到一招,以后孩子再闹着要吃糖,便不愁没法子满足了。 在一旁偷师学艺的还有张天,林博士的学识令人折服,这几天听她给女人们科普植物的一万种用途,他也跟着涨了不少知识。 吃早饭的时候,张天向族人们打听附近的部落。 未成年的他还不曾参加过部落大会,没有见过其他部落的人,他只在男人们的闲聊中偶尔听他们提过几句。 “除了三个部落有盐,占据了最好的山洞和地盘,人数比较多,其他部落都不如咱们,就拿离我们最近的大树部落来说吧,你肯定还记得阿妈的话,他们部落现在由一个叫松果的小年轻管事,年轻人懂什么?所以他们经常吃不饱饭,拥有丰富的挨饿经验……” 虎头轻描淡写地讲述其他部落的“蒙难史”,在他看来,除了自家部落,其他部落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值一提。 不过他也承认,比起有盐部落、有虎部落和穴狮部落,以前的大河部落还是要稍逊风骚的,但如今他们有受到天空和祖先指引的天,还有懂得辨认百草、善于治病疗伤的林,那三个大部落的生活便也日益水深火热起来了。 张天和林郁相视而笑,心知虎头明显带有吹嘘成分的话大概率没什么参考价值。 附近的部落每年聚两次,每次聚个十天八天的,对彼此的了解大多来自道听途说,再加上族人们普遍预设了人不如己的优越心理,对其他部落的评价自然容易偏离事实。 不过,虎头提到的“恶人部落”成功引起了两人的注意。 “为什么管他们叫恶人部落?”张天追问。 “因为他们不敬森林,肆意砍伐草木,每到暖天就放火烧山,每到冷天就换地方住,他们住过的地方全都变成了荒地,不再有植物生长,不再野兽繁衍,这样的人不是恶人是什么?不过你放心,我们再也不会见到那群恶人,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参加部落大会。” 听完虎头的描述,张天立刻想到一个词语:刀耕火种。 有人在用刀耕火种的方式种植食物! “那群恶人住在什么地方?” “谁知道呢?以前住在河流上游很远的地方,现在可能迁到更远的地方去了。” 虎头拍拍肚皮站起来,众人用完了餐,收拾东西准备外出劳作。 族人们虽然言必称其为恶人,神情也充满鄙夷,但显然并不很关心他们的所作所为,也不曾深究他们为何这样做,放火烧山的行为固然可恶,只要火没烧到自家的地盘,就不会有多深的感受。 相较之下,张天对此更加在意,心想这群住在河流上游的家伙该不会和捣鼓出劣质陶器的是同一拨人吧? 虽说刀耕火种是极其落后的原始农业,放火烧山在后世更是要把牢底坐穿,然而比起以狩猎和采集为主的生产方式,这群恶人反倒走在了时代的前沿。 他从林郁的眼底看到了她浓厚的学术兴趣,能够亲眼见证史前人类原始农业活动的机会可不多,如果条件允许,张天猜她一定很乐意前往实地考察。 …… 日落时分,薄暮冥冥,昏黄的光芒难敌黑夜的侵蚀,正一点一点从山头褪去,冷寂随着夜晚重新降临山野。 马不停蹄赶了一天路的松果带着七名年轻强壮的男性族人攀上最后的山头,眺望远处的光景,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骇住。 松果曾在很久很久以前来过这里一次,那时候山的那边还是草木成荫、繁花似锦,一派郁郁葱葱、生机盎然之景,而如今,森林惨遭屠戮,大地被烧成一片焦黑,青山不复,绿水不在,荒野里难觅野兽踪迹,了无生机。 尽管对于恶人的行径早有耳闻,目睹这一切仍然令众人愤怒到浑身发抖。 “松果,我们真的要去和那群恶人交换食物吗?” 族人们义愤填膺,他们世世代代生活在大山里,和野兽共处,与草木共眠,享受着森林母亲的哺育,如今母亲罹难,他们如何能咽下这口气?更不愿与那群弑母求存的恶人为伍。 松果乍见此景也是双拳紧握,难掩愤慨之情,然而深深呼吸之后,他便压抑住心头的怒火。 任何人都可以冲动行事,唯独他不能。 他肩负着整个部落的前途命运,他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必须为全体族人的利益考虑。 弑母求存的确令人不耻,可是……他忍不住想,如果他的部落同样濒临饥荒,而烧毁森林能够获取足够令所有人都活下去的食物,他会不会也这样做? 松果没有再想下去,至少同烧毁森林相比,和恶人打交道是更容易的选择。 “来都来了,去看看吧。” 他说完,当先朝山下走去。 第53章 有谷部落 恶人部落是附近部落对这群烧山毁林之徒的蔑称,他们自称有谷部落。 没人知道他们是从何时开始种植谷物的,就连他们自己也说不清,直到数年前邻近部落察觉到他们的恶行,才引起众怒,以有盐、有虎和穴狮为首的众部落一致决定,将之驱逐出部落大会,严禁与其族人进行交配和交易。 这些年,为了部落的存续,有谷部落不得不重启血婚制,即族内交配,效果不太理想,新生婴孩的不健康率明显提升,部分婴孩的智力表现欠佳,这令酋长苗和大地祭司葵深感忧虑。 快要日落了。 苗和葵带领族人们在洞前宽阔的空地上忙碌,这里是部落唯一指定的“打谷场”,从山野里收割来的谷物都被堆在这里晾晒,之后再由族人们扬谷,脱去谷壳。 冷冽的风吹来,卷起飞舞的落叶,回光返照的夕阳为大地蒙上一层生机盎然的假象。 族人们利用山间的阵阵劲风将又宽又浅的篮子富有节奏地扬起,篮子里的谷物被抛向空中,轻飘飘的谷壳随风而去,较重的谷粒重新落回篮子里。 禾捧着篮子,葵在她身后,双手抓着女儿的手,教她如何将谷物抛向空中,令谷粒和谷壳、碎禾杆等杂物分离。 在葵怀上禾之前,族人们很担心葵这辈子都无法生育,大地祭司将在她这一代断绝。 后来男人们轮番上阵,使尽浑身解数,才终于使她受孕。 但族人们的忧虑却未能因此稍减。 禾是个笨小孩,即便和其他几个笨小孩相比,她也是最笨的那个。 她直到五岁才学会说话,至今仍然说不利索,想和她交流,必须先做好一句话反复说三遍的心理准备。 不仅笨嘴拙舌,做事也是笨手笨脚。 就拿扬谷子这件事来说吧,葵每年都会教她,她当时能够学会,但到第二年就又不会了,需要重头再教。 让这样的笨小孩接替葵成为大地祭司,在未来很长的一段岁月里,将由她指导族人们进行种植和收获,每每想到这,就令众人心生不安。 大家都希望葵能再生一个。 但这么多年过去,部落里的精锐尽出,却再也无法令葵受孕。 葵倒是很耐心,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教女儿扬谷。 给谷物脱粒是十足的苦活,族人们从日出忙到日落,扬谷子扬到腰酸背痛,但他们情愿承受这份劳累,越是辛苦,说明收成越多,冷天的食物便越充足。 然而今年的扬谷结束得远比去年早。 尽管在收割的时候就已有预料,苗的神色还是显得十分苦闷,他有些焦躁地再三询问葵:“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这次少了这么多?难道青石没有发挥作用吗?” 葵摇摇头说:“如果青石没有发挥作用,我们最多只能收获这些谷物的一半。你不觉得奇怪吗?以往收完谷子,有这么冷吗?” 苗沉默了。 他当然察觉到了,森林里冷得不正常,这些天进山里狩猎,野兽是肉眼可见的少了,但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希望谷物能够丰收,以弥补狩猎所获的不足。 “以前过完冷天,谷物还能盈余不少,足够我们吃到下一次收获。这次的收获虽然少了许多,但支撑我们度过冷天毫无问题,大不了等暖天到了,我再带着女人们去采集植物。现在最缺的是肉,再狩猎不到野兽,这个冷天可就要无肉可吃了。” 葵很精准地戳中他的痛点。 谷物可以维生,但久不吃肉食会令族人们越来越消瘦,所以,部落虽然以种植取代了采集,却没有彻底放弃狩猎。 苗怏怏地说:“你是大地祭司,大地变冷了,你应该想办法解决才是。” 葵正色道:“森林变冷不是大地的问题,是天空的问题,我无能为力。” 两人正拌着嘴,忽然听见有人喊了一声:“你们看!有人来了!” 苗和葵顺着族人手指的方向看去,族人们也都停下手中活路,抬起头向山下好奇张望。 这一带的土地经过刀耕火种早已寸草不生,视线没有遮挡,数公里之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只见八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正迎着夕阳的余晖朝这边走来,黑黄色的土地更衬得当先那人一袭白衣胜雪。 部落多久没有迎来访客了? 没人记得清,这些年他们一直过着堪称与世隔绝的生活,种植带来的食物令他们不必冒险狩猎巨兽也可以自给自足,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等来访者走得近了,苗和葵都认了出来。 先认出的衣服,再认出的人。 那一身雪白的狼皮大衣,附近就只有大树部落有,以前每次参加部落大会,大树部落的酋长像流水一样换了一个又一个,唯独这身标志性的白狼毛皮始终如一。 松果,上次见他还是个连投石索都扔不利索的菜鸟猎人呢,如今竟也成长为部落之首了,真叫人刮目相看。 “真是稀客啊!” 苗迎上去,面带和善的笑容。 尽管因为烧山种植一事同其他部落闹得不太愉快,但他们烧的是自己的地盘,从来没有在其他部落的山林里纵火,彼此间并无深仇大恨,充其量只是观念有所不同罢了。 既然如此,身为主人的他理应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这是基本的社交礼仪。 身为客人的松果也很克制,同苗一路寒暄着朝洞穴走去。 他带来的族人们就没那么好的脾气了,瞪视着围上来的众人,毫不掩饰目光中的鄙夷和厌恶,看到他们手中的谷物,想到这些都是烧山毁林得来的,更是老大的不爽,拿鼻孔哼一声,扭过脸去。 有谷部落的族人多年未见外来者,本是抱着善意和热情上来迎接,岂料热脸贴了冷屁股,顿时也没什么好脸色,纷纷走开,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一边干活,一边窃窃私语着,时不时朝大树部落的人扔去几个白眼。 只有笨笨的禾不知好歹,仍然煮了八杯热水端给客人们。 “给。” 她将热水递给松果。 松果看了她两眼,说了声“谢谢”,接过水喝一口,然后向苗说明来意。 第54章 各取所需 得知松果此行前来是为了用盐换取食物,苗和葵都有些意外,立刻明白其他部落的处境比他们只差不好,他们至少还有充足的谷物,足以顺利度过冷天。 苗和葵对视一眼,苗起身朝洞穴深处走去。 有谷部落占据的地盘距离狩猎巨兽的河谷营地很远,大概是附近所有部落里距离最远的,不过他们找到的这处洞穴很不错,宽敞、干燥,洞的深处有两个洞中洞,一个由葵掌管,另一个用于储存各种物资。 松果对有谷部落的了解仅限于祖辈们口耳相传的那些流言。 唯一一次和有谷部落的族人接触,是在很久以前的部落大会上,那会儿他才刚成年,表现不佳,未能获得女人们的青睐,还是有谷部落的某个大姐姐瞧他可怜,给了他温柔的一夜,让他从男孩彻底蜕变成了男人。 他和有谷部落一共就这么点交集,出发之前心里也十分忐忑,现在发现对方没有传言中那般穷凶极恶,除了放火烧山令人唾弃,和其他部落没什么差别,便稍稍放下心来。 不多时,苗从洞穴深处走出来,怀里抱着个乌黑的形状不规则的“石块”。 大树部落的人面面相觑,不解其意。 直到苗走近后,他们才惊奇地发现那个石块竟然是空心的! 这究竟要浪费多少时间和力气才能将石头打磨至此?直接用树筒和兽皮袋子不香吗? 松果面露诧异之色,他的族人们更是忍不住腹诽:这些人怕是脑子不好使,不愧是近亲交配的产物…… 苗将客人们的反应看眼里,拍拍石块表面,笑道:“这个叫陶罐,是大地的恩赐。” 松果礼貌性的一笑,他从没听说过这种东西,对此也不感兴趣,他是为食物而来,这所谓的陶罐里装满了黑色的颗粒状晶体,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显然不在食物之列。 苗取出一小块黑色晶体,拿到嘴边舔了舔,以示无毒,然后把黑色晶体递给松果,用眼神示意他尝一尝。 松果不明所以,接过来舔了舔,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难看,喃喃道:“原来你们有盐……” 这个黑色的东西竟然是盐?大树部落的人深感惊讶,这和他们印象中的盐截然不同,问松果要过来一舔,果真带着咸味。 苗笑道:“你的祖先难道没有告诉你,我们在很久以前就不从其他部落那里换取盐了吗?” 事实上,有谷部落的盐来源比较特别,是刀耕火种的附带产物。 许多植物里都含有盐分,比如胡桃树的树根就是很好的制盐材料,将其焚烧之后,就会析出这样的黑色晶盐。 但这种制盐方法的产出很低,也只有像有谷部落这样大面积的烧山,才能获取到足够的食盐。 松果轻轻叹口气,起身说:“打扰了。” 既然对方有盐,就没必要浪费口舌了。 “莫急。” 苗抓住他的胳膊,示意他坐下来,事情还有的谈。 “我们确实不需要盐,如果你们想要谷物,可以用别的东西来换,比如……肉食。” 苗不得不承认,葵的判断是正确的,这次收获的谷物虽然不如以往,但谷物比寻常的植物抗饿多了,以现有的量撑过冷天绰绰有余。 他打算只留下过冬的储备,把多余的谷物拿出来交换肉食,这样肉食不足的问题便也得到解决。 只要能熬到暖天,就不怕没东西吃了。 大树部落的人相顾哑然失笑,松果说:“实不相瞒,我们也很需要肉食,最近森林变冷,狩猎艰难,大家的情况应该都差不多,或许生活在草原附近的那几个部落会好一些。” “我明白。”苗说,“但你们可以去河谷营地狩猎巨兽,我们不行。如今森林里比以往更早变冷,枫叶肯定也会比以往更早掉落,或许就在这几天了。” 当火红的枫叶落尽之时,便是附近的部落动身前往河谷营地之日,历来如此,有谷部落曾经参加过冬狩,自然是懂规矩的。 松果听懂了:“你想让我们用巨兽的肉和你们换取谷物……可我们部落有资格狩猎巨兽的猎人不多,恐怕无法获得足够两个部落过冬的肉,就算运气好狩猎到了,也很难从河谷营地运回来。” 这确实是个问题……苗眼珠子一转,笑道:“这样,谷物我们可以送给你们,作为回报,去河谷营地的时候,你们需要带上我们的猎人,至于能狩猎到多少猎物,各凭本事,怎么样?” “这……” “你放心,我们这些老东西肯定不会去,部落里的小辈从未去过河谷营地,其他部落的人不可能认识,你就说是你们部落的猎人,不会有人怀疑。” 大树部落的人都皱起眉头,让恶人部落的人混进自己的部落里,同自己为伍,他们是一百个不乐意,不过他们也知道,为了有口饭吃,有时候不得不做点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松果仔细思考了下,摇摇头说:“不行,咱们两个部落的猎人加起来太多了,几乎快赶上那几个大部落了,他们一定会起疑。” 苗“唔”一声,心知松果说的在理,他摸着下巴思索,一时想不到办法。 这时,一直没吭声的葵说:“那就再拉个部落入伙,把我们的猎人分散到两个部落里,就不会引人注意了。伱也说了,如今冷得不正常,大家都缺肉少食,而我们有充足的谷物,省着点吃,可以勉强够三个部落撑过冷天,我相信任何一个部落都不会拒绝。” 松果忍不住多看了葵两眼,他并不清楚葵的身份,除了那几个大部落,其他部落都没有类似祭司的职位,他只是隐隐觉得这个女人的地位不低,在他们谈话期间,苗和她以眼神交换了好几次意见。 他必须承认,葵的看法很有见地,就比如他们的邻居大河部落,只要分给他们一点谷物,使他们免于啃食树皮,他们一定会欢天喜地、敲锣打鼓地接受这个提议。 第55章 唧唧复唧唧 狩猎归来的男人们在张天的授意下带回来许多断枝残木。 张天虽然摆出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令族人们对他信心十足,但其实建房子这件事他也没干过,以前在野外露宿,要么自带帐篷,要么就用草木搭个简易的临时庇护所,用不着这么费劲。 不过他懂营地建造的知识,建个短期使用的小木屋不难,挑选质量好的木头搭建框架,再将竹条或者细小的树枝以类似编织的方式穿插进框架里,形成围护结构,用阔叶盖住屋顶,充当顶棚。 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可以速成,他指挥十几个壮丁加班加点,一晚上就能盖好,缺点是承重不太行,遇到雪天,就得不定时清理积雪,以免压塌房屋。 如果在墙外敷泥,再用柴草熏干,或者直接用石头砌墙,肯定要结实耐操得多,就是费时费力,考虑到“房屋产权”只有一个冬天,他认为没必要这么麻烦。 林郁也不是挑剔的人,知道他的想法后,直言怎么简单怎么弄。 张天带着男人们在洞外面忙活,林郁在洞里面教女人们辨认百草,聊她曾经定居的世外桃源,跟打广告似的反复宣传,听一次或许还不够心动,但她相信,给女人们讲一个冬天,她们迟早会变成精神桃源人。 学完今日份的知识,女人们准备烧火煮菜。 林郁走出洞穴,白跟在她左右,自从林郁答应教她植物的药理知识,她便化身成为巫师大人的小跟班,走哪儿跟哪儿了。 林郁从建材废料里找了些碎木料,在间隔两米左右的两端搭起木架,然后把手指粗细的木棒捆上麻线,另一端捆在横木上,间隔五公分左右插进两端的土里,形成六十条经线。 张天捣鼓出来的纺轮自带玩具性质,一弄便滴溜溜地转,孩子们喜欢得不行,这些天纺出来的线堆满了洞穴一角,正好,林郁打算织几匹粗麻布,消耗过剩的纺线产能。 白好奇询问:“这是什么?” “织机。” 林郁说完,觉得不够严谨,又用中文自顾自地找补一句:“唔……算是雏形吧。” 跟秦汉时期的斜织机相比,她现在弄的这个连玩具都称不上,不过原理是相同的,简陋归简陋,效率仍然比纯手工编织高得多。 白默念几遍记下这个名词,她年纪尚小,弄不明白的东西可太多了,都按照林郁的话先记住,以后再慢慢理解。 “去拿一条长点的麻线,越长越好。” 白屁颠屁颠去了,很快便攥着麻线的一头归来,另一头一直延伸到洞穴里,看不到端点,实在是有够长的。 林郁笑了起来,将白拿来的线用作纬线,所谓织布,就是把经纬线交织在一起的过程。 她提起横木,六十根经线立刻分为上下两层,然后让白牵引纬线从分成两层的经线中穿过去,将纬线拢紧后,再降下横木,原本位于上层的经线变成了下层,继续牵引纬线从中穿过…… 如此循环往复,经线和纬线便渐渐交织成布。 织布本质上是机械式的工作,和流水线上的活计差别不大,想要织得快织得好,无他,唯手熟尔。 两人的配合起初还很生疏,慢慢的变得越来越默契,随着布匹的成形,白惊奇地发现,用树皮纺出来的线竟然形成了像兽皮一样的东西。 当然比兽皮要粗糙许多,而且质地很硬,不适合制成衣物。 张天得空过来视察工作,发现林博士竟然当起了织女,用这种又粗又硬的线唧唧复唧唧,不禁笑道:“你在织草席呢?” 林郁听出了他口吻里的取笑意味,白他一眼说:“我织来当门帘的!” 两人合力织出一张近两米长一米多宽的粗布。 白看着经由自己双手织出来的布,心底顿时涌上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她跑进洞穴里向妈妈、姨妈和姐姐们炫耀。 女人们得知林郁和白两个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编织出这么大一块布,都惊讶不已,她们用手也能编织出这样的布来,但起码需要两三天的时间,而且得是手艺娴熟的女人才行。 晚饭后,女人们都跑出来围观林郁和白织布,瞧着经线上上下下,纬线进进出出,密密麻麻的,看得眼晕。 看了一会儿就发现,操作其实很简单,无非提起和下降横木、穿线、拢线罢了。 她们不明白其中的原理,但立刻意识到织机的优越性,这可比她们用手编织快多了! “快看!木屋好像也快盖好了!” 女人们又熙攘着跑去看男人们盖的木屋。 洞穴外面的空地上一座十平米左右大、两米来高的简易木屋拔地而起。 木屋对族人们来说是新鲜词汇,但搭出来后,他们发现这所谓的木屋和他们在河谷搭建的营地十分相似,只不过木屋用的是木材,而河谷营地用的是猛犸的牙齿和兽皮。 男人们为木屋盖上用树叶串成的顶棚,张天进到屋里,点起用蜂蜡制成的蜡烛,借着烛光在屋中一隅挖出一个数公分深的方形浅坑,墙角底部留一条缝隙,用以排水。 这一块区域就相当于浴室了。 盖这间木屋主要就是为了洗澡,族人们没有洗澡的习惯,一年也洗不了几次,而且集中在暖天,用满是寄生虫的河水清洗,越洗越脏。 林郁来之前,张天还可以烧一筒水在洞外面露天冲洗,林郁来了之后,他最近穿衣服都比较注意,以免不必要的露出,有碍观瞻。 大家都来自礼仪之邦,还是要注意点形象。 想到以后可以经常洗澡了,他的心情十分愉悦,下意识哼起小曲来。 一旁的枭听得出神,等张天哼完一曲,他忍不住问:“你在哼唧什么?还挺好听的。” 张天愣了下,若不是枭出言询问,他甚至没察觉到自己在哼歌,笑道:“我哼的是乐曲。” “乐曲?” “令人感到心情愉悦的声音就叫乐曲,虎头干活的时候,不也经常吆喝么?那也算是乐曲。” “可他吆喝得很难听,一点儿也不愉悦。” “你或许不觉得愉悦,但虎头乐在其中,乐曲不一定要悦人,也可以悦己。” 张天说着,从怀里摸出一根打了孔的竹子,枭记得这个东西叫竹笛,会发出很刺耳的声音。 眼看张天又要开吹,枭连忙退开两步,提前躲避他的声波攻击。 出乎意料的是,他这次吹出来的声音却很悦耳。 清亮的笛声飘出木屋,随风潜入静谧的夜晚,传入所有人的耳朵里。 族人们常年饱受虎头五音不全的大嗓门的迫害,何时听过如此美妙的仙乐,顿觉心头荡起阵阵涟漪,不禁为之沉醉。 林郁也暂时搁下手里的经纬线,侧耳听着悠扬的笛声,忍不住唇角微扬,在这个忙碌的夜晚偷得片刻闲暇。 第56章 打不过就加入 在搭建木屋框架的时候,张天留出了门和窗的位置,不过正儿八经的门窗做起来比较麻烦,为图省事,便用林郁织出来的粗布匹遮挡,看着很像是入冬后北方商场门口挂着的厚重门帘。 张天对族人们说,这间木屋是巫师的地盘,没有巫师的许可绝对不能擅自入内,否则会招致厄运、疾病甚至是死亡。 虎头大喇喇表示:“这个我懂,我们每次去河谷营地,有盐部落的祭司也会提各种要求,这不让做,那不让做,说一旦违反就会引发可怕的后果。” “有盐部落有祭司?” 话出口后,张天才从记忆的角落里找到一些零碎的信息,族人以前提起过这件事,不过都是只言片语,原身从未往心里去,所以印象不够深刻。 “当然有!不然你以为他们的盐是从哪里来的?” “从哪里来的?” “从雪变来的!”虎头十分笃定,“他们的祭司可以把雪变成盐!” 张天和林郁对视一眼,心知族人们被人家忽悠瘸了。 把雪变成盐自然是太监开会无稽之谈,有盐部落的祭司多半是掌握了制盐的方法,但不愿和其他部落分享技术,所以才发明出这么一套说辞,以便获取最大的利益。 看来即便在原始社会,部落里的人过着看似自由而散漫的“原始共产主义”生活,但在不同部落之间,仍然存在着垄断和剥削。 进一步询问后,张天了解到更多的信息。 族人们对于水的三相变化没有清晰的认知,他们知道水在冷天会变成冰,也知道雪加热之后可以变成水,但他们并不认为水、雪和冰是同一种物质。 经过长年累月的观察,有盐部落的祭司发现了其中的奥秘,他宣称雪乃万物之源,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景象也归功于雪。 在冷天覆盖山林的雪到暖天就消失了,消失的雪到哪里去了呢?一部分变成了水,一部分变成了花草植物,还有一部分变成了盐。 族人们深以为然,这是很简单的逻辑,雪既然可以变成水,自然也可以变成盐或者其他的东西,何况单从外表看,就知道雪和盐必然是亲戚! 真是鬼才……张天为之折服,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反驳起,转念一想,为什么要反驳?和原始人讨论科学本身就是一件不科学的事,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好了。 据说每年冬狩之前,那几个掌控盐的部落总会带领众人祭祀雪灵,祈求狩猎丰收,顺利度过冷天。 这不就是最原始的自然崇拜么?和张天在做的事本质上并无两样。 这个祭司别人当得,他自然也当得! 不过他得先琢磨琢磨怎么把雪变成盐,毕竟在族人们看来,只有能够做到这件事的人才有资格成为祭司。 “天,枭!过来试新衣服了!” 经过数个晚上的缝制,红花和枫叶终于将厚实的熊皮制成崭新的大衣,两位姨妈很是兴奋地招呼两个孩子过来试衣服。 枭高兴坏了,他早就巴巴地等着了,一个箭步冲过去,迫不及待地就要脱下旧衣换上新装。 张天赶紧制止。 “洗个澡再换新衣服吧。” “好!” 枭以为的洗澡是烧一筒水在洞穴外冲洗,结果却被张天连人带水一并带到了黑黢黢的木屋里。 张天在屋子里生起火,冰冷的空气渐渐暖和起来。 枭四下瞧了瞧,略显忐忑地问:“你不是说不能随便进来吗?” 张天笑道:“我已经得到林的许可,林说,在这里洗澡才洗得干净,而且不会着凉。一会儿帮我搓下背。” “搓背?” “嗯,把背上的脏东西搓掉……你看我是怎么洗的。” 艾叶熬成的热水淋在身上,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大了嘴,贪婪地吮吸着久违的雨露甘霖。 张天用粗糙的麻布轻搓手臂,将积攒了数月之久的厚厚污泥搓成一团团拇指大的泥丸。 枭看得触目惊心,骇然道:“你的肉被搓掉了!” “这是泥,你像我这样搓一下就知道了。” 枭犹犹豫豫地拿起麻布,一搓之下,发现一点儿也不疼,这才放下心来。 原来我身上有这么多泥吗? 他感到震惊,以前洗澡都是用水胡乱冲一下,从未仔细搓过,如今搓掉了泥,肌肤肉眼可见的白嫩了许多。 他欣喜道:“我变得和林一样白了!” 张天哈哈大笑,叫他给自己搓背,嘱咐说:“别搓太狠,这麻布糙得很,容易搓破皮。” 洗完澡,换上干净舒爽的熊皮大衣,两人都觉得神清气爽,身轻如燕,说不出的惬意。 已是夜深,干了一晚上体力活,男人们都疲惫不堪,早早在自己的火堆旁睡下。 这令枭颇为丧气,他还没来得及炫耀他的新衣服呢! 好在女人们很捧场,对他的新装扮赞不绝口,薄荷笑道:“瞧他俩,洗了澡换上新衣服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枭兴高采烈,趁机说起和天互相搓背,搓出一地泥的事,又撸起袖子,展示经过搓洗之后白里透红的手臂,女人们看得惊奇又心动,都说明天也要搓个澡试试。 张天蜷在略带草木芳香的熊皮大衣里,手缩进腰间结实暖和的兔皮褶层里,直打呵欠。 张天和枭换下来的鹿皮衣服自然不会扔掉,部落里就没有扔掉的兽皮,磨破了的可以打补丁,掉了毛的可以粘上鸟毛,实在不行,还可以当垫子、被子或者制成袋子。 比如林郁怀里抱着的那件五彩斑斓的衣服,便是兰花用旧兽皮和各色鸟毛制成的,有一说一,还挺好看的。 林郁比任何人都想要洗澡。 等水烧开,她悄摸摸把记事本递给张天。 张天翻开一看,只有短短一句话:“我想洗个澡,可不可以替我放下风?” 他朝林郁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对族人们说:“我去外面望一会儿天,你们睡吧,不用管我。” 孩子们嚷嚷道:“你还没有给我们讲祖先的故事呢!” “今天太晚了,明天再讲吧。” 他走出洞穴,在木屋旁装模作样地仰望天空。 不多时,林郁抱着一大筒热水走来,两人相视而笑。 张天替她掀开门帘,问:“要我帮你生火吗?” “我自己来吧。” 族人们相继睡下。 星空下,山林里,万籁俱静,只有木柴燃烧的噼啪声和水溅落地面的哗哗声从墙里面传来,带着泡沫和热气的水从底部的那道缝隙流出,流向山野,那道缝隙之内,一双雪白的脚丫正欢欣地踩着水,有轻柔的哼唱声传出,但很快又戛然而止。 第57章 走马上任 “怎么不唱了?”张天笑呵呵问。 “咳……” 还能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哼到一半想起一墙之隔的外边还守着个人呗……并非她胆小,好吧,她胆子确实不大,这荒山野林、乌漆墨黑的,有个信得过的人守在外面令她安心许多。 林郁有些难为情,岔开话说:“麻烦你了,这么晚让你帮忙。” “小事,你不也费心帮我找辣椒了么?你我流落此地,理应互帮互助。” “嗯。” 气氛略尴尬,短暂的沉默过后,张天问:“那个恶人部落,你怎么看?” “刀耕火种,他们或许是最早一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很有研究价值。” “或许?” “按照学界的主流观点,现在这个时代是原始农业的开端,但谁知道呢,万一以后挖出来年代更久远的遗址,证明在这之前已经有人从事农业生产,现有的猜想和理论就将被全部推翻。所以我才说考古学没有真相,研究了这么久,甚至连人类的起源都没有定论。” “不是非洲起源么?” “这是很着名的观点,但不是唯一的观点,也有许多学者信奉‘多地进化说’,他们从各地不同的石器传统、人种骨骼形态、生殖隔离等方面提出证据,认为各地的人都是由本地进化而来,这两派的学者一度势同水火。” “那你是哪一派?” “我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也都有失偏颇,我个人更倾向于非洲起源、混种繁衍、多地进化的演化路径。” 张天一愣,狐疑道:“我怎么觉得,你只是把两派的观点杂糅了一下?” “才不是,我有依据的好嘛!从基因图谱来看,智人的确崛起于非洲,也走出了非洲,但在走向全球的过程中,我们的祖先也不是只知道党同伐异,赶尽杀绝,而是吸纳兼并了各地人种,所以在现代人的体内,才会有各个人种的基因……” 讨论起自己擅长的领域,林郁侃侃而谈,滔滔不绝,仿佛在给张天上一堂考古学的专业课,就是时不时响起的哗哗水声和那双在他眼皮底下晃来晃去的雪白脚丫,总令他分神,不太听得进去。 舒舒服服洗个热水澡,林郁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她换下穿了大半个月的现代衣物,换上五彩斑斓的鸟毛大衣,抱起树筒掀起门帘走出木屋。 替她放风的张天仔细打量她几眼,笑着给出中肯的评价:“现在你像个原始人了。” 接下来的两天,族人们也都相继进木屋里狠狠搓了番澡,搓完后个个红光满面,身体一下轻了好几斤,走路都生风。 林郁戏称自己的领地变成了公共澡堂。 不过,族人们洗完这次澡,下次洗澡恐怕得等到明年开春了。 在张天的示意下,男人们为“澡堂”添了些家具,桌子、椅子、架子……都是他们见所未见的新鲜玩意。 建起了木屋,林郁便走马上任,肩负起巫师的职责。 她将采集回来的药用植物拿到木屋里处理,单独给白开小灶,传授她基本的药理知识,白是个聪明的孩子,学得很快。 许多族人私下找她治疗,包括阿妈。 阿妈是部落里最长寿的人,和她同辈的老人,甚至她的孩子都一个个离世了,而她依然精神矍铄,眼不花耳不聋,说话也条理清晰。 无论在哪个时代,长寿者总叫人肃然起敬,仿佛人的威严也会随着年龄一并增长。 部落里的每个人都是阿妈从小看着长大的,他们从一出生起,就听阿妈讲故事,这么多年过去,阿妈还是那副镇定、睿智的形象,以至于族人们从未想过她也会患病,也会饱受伤痛折磨。 只有阿妈自己知道,她的身体状况并不好,很不好。 在族人们面前,她绝不愿也绝不会展露出痛苦软弱的一面,那不是身为阿妈的她该有的样子。 所以前几天,林郁悄悄问她的病情时,她只是微笑不语,直到搭起这间木屋,她才编了个借口来找巫师看病。 发现白也在,阿妈的神情略显迟疑。 林郁搀扶着阿妈的手臂,说:“白是巫师的学徒,她也要遵守巫师的规矩,发生在这间木屋里的事,她不会对任何人说。” 白用力点头,跟个小大人似的认真道:“我向天空发誓,我一个字也不会对外讲!” 向天空发誓这种话,自然也是张天教给族人们的,他宣称,天上的祖先会时时刻刻关注起誓者,一旦违背誓言,天空就会降下严厉的惩罚。 阿妈哑然失笑,抬起和树皮一样粗糙的手轻抚白乌黑的发,在椅子上落座。 第一次坐椅子,她还有些不习惯,不过这样坐着,脚似乎没那么疼了。 “白,去给阿妈煮一杯柳树皮茶来吧。” “好!” 白踮起脚,从架子上取下刻有柳树图案的竹筒,娴熟地倒出柳树皮,捣碎后加入经过净化的水,放到火上加热。 林郁听阿妈讲述她的不适,查看她的牙齿和身体各处。 阿妈的病症比她预想的要复杂得多,风湿病和牙病只是显现出来的病灶,似乎还是最轻的。 她越听越觉得惊讶,无法想象阿妈是忍着怎样的痛苦在生活,同时又感到无力,阿妈积病已久,以她半吊子的医术,想要治愈阿妈,实在很难。 阿妈讲完,见林郁欲言又止,微笑道:“有什么话你直说就是,我都能接受。” 林郁思考了措辞,尽可能委婉地说:“你的病情很复杂,我不敢保证我能治好,我们可以一个一个治,先从牙痛开始吧。” 这时,白端来柳树皮茶,柳树皮里富含水杨苷,这种物质是阿司匹林的主要成分,有止痛消炎的功效。 阿妈饮下茶水,顿觉牙痛似乎得到些许缓解,欣喜道:“真是神奇,这么快就治好了我的牙齿!” 林郁摇摇头说:“这不是治疗,只是止痛,想要一劳永逸,不再受牙痛之苦,只有一个法子——把牙齿拔掉。” “拔掉!”阿妈吓得后缩,“我还是喝茶吧,这个茶就挺好。” 第58章 射艺大赛 无论林郁如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阿妈坚持不愿拔牙. 林郁只好退而求其次说:“那好吧,不拔牙也行,但你的牙龈肿得厉害,牙齿已经生出龋洞,我必须切开你的牙龈放血消肿,再通过灼烧来消除疼痛。” 这种治疗方法实在是骇人听闻! 阿妈脸色发白,紧闭着嘴唇不置可否。 林郁说:“听起来很可怕,但其实没那么疼,我向你保证,比你平时忍受的牙痛轻多了!而且只疼这么一下,疼过这下,以后就不疼了。” 阿妈有点心动,她想,林说得在理,再糟也不会比牙痛糟到哪里去,于是点头同意。 林郁展颜而笑,取出两根小木棒,将其中一根的末端放在灼热的石头底下闷烧,另一根用折叠刀削尖,过火杀菌。 “阿妈,把嘴张大。” 阿妈依言张开嘴,露出两排磨损严重的牙齿。 她紧张兮兮地望着林郁,望着她手中尖利的木棒,心提到嗓子眼。 “放松,会有点疼。”林郁语气温柔,“白,你仔细看我的操作。” 白睁大眼睛,一眨不眨。 “用尖利的一端戳破牙齿下面肿大的牙龈,令其中的血流出来。” 林郁一边讲解一边示范。 阿妈轻轻皱眉,疼肯定是疼的,但确实如林所说,和她平时忍受的病痛相比,这点疼痛实在不算什么。 排血的时候,林郁将那根闷烧至发红发黑的木棒取出,用另一根压住阿妈的舌头,然后将烧红的这根插进龋洞里。 白听到滋啦一声,看到一缕淡淡的热气从阿妈嘴里冒出。 阿妈身体轻颤,她握紧双拳,一声不吭。 “把红花粉取来。” 白立刻取来装有红花粉的竹筒,红花对局部外伤有活血化瘀和止痛的作用。 林郁用指尖挑起些许用红花研磨而成的粉末,涂抹到阿妈牙龈的伤口上。 “好了,等几天看看,如果牙龈又肿了,就必须拔牙。我会给你熬制一些调理的药,你以后每天早晚都来服一次药,对你的病情会有帮助。” 林郁不敢把话说得太满,她毕竟不是老中医,没有妙手回春的本事,而且独活、蕈树等对于风湿伤寒有不错疗效的植物大多生长在暖温的南方,她只能选用疗效比较一般的老鹤草来熬药,这令她本就不算高明的医术雪上加霜。 但在族人们眼里,林郁是名副其实的神医。 阿妈感受着渐渐消痛的牙齿,很高兴地说:“已经没那么疼了。” 这几天听族人们夸赞林的医术听到她耳朵快起茧子,她始终半信半疑,现在亲自体验过,再不怀疑林的能力,更不怀疑她巫师的身份。 胶液终于晒干,三把弓胎无一开裂,张天乐得合不拢嘴,他试了试粘合的效果,相当牢固! 看来本大爷的手艺没有退步……他喜滋滋想着。 接下来是修形,族人们现在用的弓是直拉弓,呈月牙形,角弓大多制成反曲弓,弓腹处仍然弧度饱满弯如月牙,两端则向外弯曲,呈波浪形,这种形状能够最大程度的提升拉距,增强威力。 男人们强势围观,心都悬着,他们对胶水的粘合强度仍然不够放心,生怕弓胎突然崩裂。 直到张天很顺利地完成三把弓胎的修形,他们松一口气的同时,又大感惊奇,制弓的这些材料,即便用绳子捆绑在一起,也经不住这样折腾,这鱼鳔胶竟然如此强劲! 修完形就该驯弓了。 按理说,为了提升角弓的使用寿命,还应该再刷一层胶,包贴兽皮,或者取漆树的树液制漆,涂抹在弓胎的表面,以达到防水防潮的目的。 但这些步骤耗时太长,如果按部就班搞下来,就赶不上冬狩了。 有道是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他费大力气制作更加先进的狩猎武器,如果不能在部落大会上一鸣惊人,那制弓的意义何在? 弓胎终于有了弓的形状,等驯弓上弦制成成品还需要一些时日,不过男人们都已摩拳擦掌,迫不及待,高声争论着这三把弓的归属。 见男人们越争越凶,逐渐脸红脖子粗,为避免上演原始版的二桃杀三士,张天立即出言制止,提议道:“你们想用射太阳的弓,就要凭实力争取,这三把弓,我会分给箭术最好的三个人!” 虎头哈哈大笑:“当然是我的箭术最好,谁敢不服?” “我不服!” “我也不服!” 群情激昂,男人们没一个服气的,在这种时候,至少嘴上不能认怂。 虎头气急败坏,他满以为自己是公认的神射手,平日里,这群家伙明明对他的箭术赞誉有加,这会儿竟然都翻脸不认,属实可恶! 张天笑道:“既然你们都认为自己的箭术最好,那就比一比!咱们办一场射艺大赛!” 他数了数,连他自己在内,一共十二名青壮参赛。 于是找来四个树墩,得知林郁擅长徒手画圆,便让她用木炭在树墩上画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同心圆。 又给每人发一条绳子,宣布规则说:“射中最里面的圆,打三个绳结,射中中间的圆,打两个绳结,射中最外面的圆,打一个绳结,我们一共射十轮,最后看谁的绳结最多,谁的箭术就最好。” 男人们面面相觑,均是一头雾水,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射中了圆要打绳结,为什么绳结的数量会和箭术的高低有关系。 张天不厌其烦地解释,光是讲解规则的内在逻辑就费了他不少唇舌。 “都听懂了吗?” “懂了懂了!” 男人们忙不迭答应,张天看得出来,有的人是真的懂了,大部分人是不懂装懂。 “开始吧!赶紧的!” 虎头连声催促,比试的规则他一个字也没懂,但无所谓,他会出手,只要每箭都射中最小的圆,谁还敢质疑他的箭术? 族人们都走出洞穴,兴致盎然地等着看男人们比试。 以往男人们产生争执,都是通过摔跤来分出胜负,比试箭术是破天荒头一回,众人在场地两侧排排坐下,眼里都跳动着期待的光芒。 四个树靶立在二十米开外,参赛选手被分成三组,由完全理解了规则的林郁和枭为选手们计分,孩子们则充当箭童,给选手们递箭递水。 虎头面色肃然,丝毫没有轻视之心,郑重其事地在场地边活动肩膀和手腕关节,等待入场。 就在这时,山林里忽然响起一声爽朗的大笑:“各位真是好兴致,这么晚了还集体出洞!是白天没吃饱,晚上接着觅食吗?” 远处传来一阵男人的笑声。 众人循声看去,只见清冷月光下,一行七人钻出树丛,当先那人面如刀削,身材精壮,一袭狼皮大衣似雪一样纯白。 第59章 客从远方来 大树部落的人突然出现,赛场上的紧张气氛顿时为之一松,众人的注意力都被这群“不速之客”吸引。 虎头哼一声道:“我还以为是谁……你们这是吃不上饭,饿昏了头,跑这儿讨食来了?” 族人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算是近邻,彼此间的来往在所有部落里是最多的,了解自然最深。 两个部落常拿对方的“蒙难史”当反面教材教育小辈,幸福是比较出来的,每每想到隔壁部落过得比自己还要惨,族人们心里就平衡多了。 双方见面打打嘴炮是稀松平常的事,不至于伤了和气,何况虎头和松果本就不太对付,两人年龄相仿,常被人放一块比较,难免暗中较劲。 阿妈行动不便,兰花代她领着几个男人迎上去,诧异询问:“如今枫叶还没有落完,你们这就去河谷营地?” 大树部落的人通常只在前往部落大会的途中顺路造访大河部落,在大河部落客居一晚后,两个部落再一同上路。 兰花下意识以为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冬狩。 不过话一出口,她就知道他们并非为此而来。 如果是去冬狩,他们一定会带上没能在暖天受孕的女人,利用最后的机会冲一波业绩。 繁衍是头等大事,若人丁不兴,则部落不强,这个时代婴孩的夭折率很高,所以处于生育期的女人都得动员起来,争取每年怀一胎。 对方这行人里显然没有女人。 这就更奇怪了。 若是女人们单独前来,还有可能是奔着求种来的,男人们来是做什么?难道真像虎头说的,大树部落又陷入三天饿九顿的窘境,跑来讨要食物了? 霎时间,兰花心里转过无数念头。 松果面带笑容,提高声量说:“我们是专程来拜访你们的,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 这番话在大河部落里引起些许骚动,族人们大都面露好奇,只有虎头嗤之以鼻:“你能有什么好消息?” 松果带领族人走到阿妈跟前,毕恭毕敬地问好。 阿妈是有名的长寿老人,在附近的部落里很有声望,即便是那些大部落的酋长,见了阿妈也要礼敬三分。 阿妈微笑颔首,算是回礼。 走得近了,松果注意到一些异样。 大河部落的人怎么突然变白了许多? 不对,是变干净了。 脸蛋光洁,没有一丁点儿污渍,头发乌黑发亮,像一条黑色瀑布柔顺地垂在脑后,跟他们灰头土脸、发如杂草的模样形成强烈的对比。 置身于一群容光焕发的人中,松果和他的族人们突然有点自惭形秽。 松果在人群里发现两个外形奇怪的家伙。 一个留着短发的年轻男人和一个异常高挑的年轻女人。 这个短发男人他倒是有点印象,这个高个女人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上一次来怎么没见过? 他还注意到洞穴外边用木头和竹子搭起来的那座木屋,上次来也是没有的。 这些也就罢了,最令他疑惑的,是男人们几乎人手握着一根弯弯的木头,木头上绑着一条线,另一只手里攥着细长的树枝。 这又是在做什么?树皮的新吃法? 阿妈说:“我们进洞里坐吧。” 松果收回观察的目光,应一声好,边走边对阿妈说:“如今森林里比以往要冷,想来你们也察觉到了,最近一定没什么食物可吃吧……”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脚步也僵停在洞穴口,不可思议地瞪着洞穴里搭起来的数座熏肉架,和架子上满挂的各种肉食。 大河部落竟然有这么多肉!不仅够吃,甚至还有余粮用于储备过冬的食物! 他的族人们同样惊得合不拢嘴,闻到空气里弥漫的淡淡肉香,不禁偷偷咽唾沫。 有谷部落给了他们一些谷物作为“定金”,以示诚意,出发之前,他们已经饱餐过一顿,不过那是早上的事了,赶了一天的路,大伙肚子里都空落落的。 而且比起饿,更多的是馋。 肉谁不爱呢?原始社会里可没有出家人,何况他们已经有许多天不曾大快朵颐了。 阿妈将客人们的神情尽收眼底,吩咐虎舌和女人们说:“我们的客人从遥远的地方翻山越岭而来,想必一定饿了,你们多备点肉菜,不要怠慢了客人。” 松果很想十分硬气地说一句不用了,但望着串肉烤鱼的虎舌,看着烧水煮菜的女人们,又瞥见同行的族人们不断耸动的喉结,话到嘴边打了几个转,终究咽了回去。 肚里没货,嘴巴很难硬得起来。 但也绝不能表现得过于饥渴,他们一行人代表着整个部落的形象,一定要忍住,忍住…… 心里这么想,口腔里却源源不断地分泌出大量唾沫,他们不得不疯狂吞咽。 太香了!怎么可以这么香! 客人们的目光不受控制地飘向篝火上滋滋冒油的鱼虾和各种野味,虎舌专注且娴熟地不断翻烤食物,动作潇洒地向肉的两面抛洒各种奇怪的粉末,随即便有浓郁的香气涌出,令人食指大动! 虎舌他们很熟,知道此人不善狩猎,却极擅长烧烤,每次部落大会,他都是官方指定的掌勺大厨之一。 奇怪的是,暖天的部落大会,他们刚尝过虎舌的手艺,那时绝没有现在这么香! 是那些粉末的作用吗……松果疑惑。 这时林郁煮好了开胃茶,让孩子们端给客人们。 客人们端起清香浓郁的茶一饮而尽,试图饮水充饥,喝完却发觉更饿了,肚皮相继抗议,跟商量好了似的,此起彼伏发出声量惊人的肠鸣。 大河部落的人很有礼貌地掩嘴而笑,唯独虎头笑得很大声。 客人们窘迫不已,面色涨得通红,想要忍住,奈何肚皮不听使唤,一个劲地咕噜作响。 大树部落里口耳相传邻居家的落魄往事,在他们看来,大河部落应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远不如自己才对,如果连他们都无肉可吃,大河部落早该断粮了才是。 但面对此情此景,他们的信念开始动摇,这充足的肉食和令人垂涎欲滴的浓郁香气,哪里像是要啃树皮的样子? 松果瞧见族人们一个个都表情管理失败,立即从外衣褶层里摸出一个巴掌大的兽皮袋,递给阿妈,试图以此扳回一城。 第60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这是什么?” 阿妈望着袋子里像沙土一样的颗粒物,神情疑惑,心想生活再怎么困难,也不至于吃土吧。 松果用手指头挑出些许,放到嘴边舔舐,然后示意阿妈也尝尝。 阿妈心里是拒绝的,叫来兰花代劳。 兰花勉为其难地挑出一丢丢放进嘴里,立即紧锁眉头。 口感极差,她怀疑这根本就是沙子,而且是很苦的沙子,不过……苦中似乎带着一点点咸味? 仔细分辨过后,她有些惊讶地问:“这里面有盐?” 不远处的张天和林郁同时动了动耳朵,不动声色地挪移到阿妈和兰花身后。 盐不仅是百味之首,更是人体所必须的钠离子的主要来源,当然和水比起来,盐没有那么不可或缺,但如果长期缺乏盐分摄入,轻则四肢无力,神经衰弱,重则肌肉痉挛,心悸晕厥。 原始人长期从事狩猎与采集,钠离子的消耗远高过现代人,对盐分的需求更为迫切。 然而盐自古以来便是稀缺资源,传闻黄帝与蚩尤开战,就是为了争夺盐矿的归属。 大多数时候,族人们只能从动物的血液、植物的根茎中直接获得盐分,在困难时期,甚至要从汗液、尿液里获取盐分补充。 难道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两人心心念念的盐这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张天伸长脖子朝袋子里张望几眼,不免大感失望。 人家是盐里掺杂质,他这是杂质里掺盐! 很显然,大树部落不会制盐,看样子,应该是把岩壁或者地表的含盐结晶刮了下来,未经处理就直接装袋了。 这也吃得下去……张天敬他是条汉子。 松果很认真地说:“我们找到了能够使雪变成盐的土地,我知道吃起来不够纯净,这是因为我们还不曾祭祀雪灵。等山里下了雪,在雪盐地里祭祀过后,雪就会变成纯净的盐了。” 有盐部落的祭司是这么宣称的,松果对此毫不怀疑。 张天忽然灵光一现,忍不住面露喜色。他知道怎么让雪变成盐了! 大河部落的人都羡慕不已,那可是盐啊,拿到部落大会上,一小袋纯净的盐就足以换取好几天的食物。 阿妈说:“你打算请山溪去你们那儿祭祀雪灵?据我所知,请他祭祀的代价可不小。” “我知道,他会拿走绝大部分盐,只留下很少的一点给我们。” 松果无奈叹气。 两人口中的山溪是有盐部落祭司的名字。 在这之前,巨岩部落也曾过发现雪盐地,他们尝试自己举行祭祀仪式,但显然,并非所有人都具备山溪那样的神力,他们耗费了大量物资祭祀雪灵,最终也没能令雪变成纯净的盐。 “我也不想请他帮忙祭祀,可是……巨岩部落的故事阿妈你比我了解,除了山溪,还有谁能够令雪变成纯净的盐呢?我没得选。” “不,你有!” 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引得众人纷纷抬头。 松果也循声看去,只见阿妈身后,那个顶着锅盖头的奇怪男人正对自己露出自信的笑容……他诧异道:“你是?” “他叫天,是受到祖先指引的孩子。”阿妈说,“我们的祖先传授给他许多知识,你看到的这些肉食,都是在他的帮助下狩猎到的。” 大树部落的人顿时炸开了锅,这话换别人来说他们未必相信,但阿妈是什么地位?她老人家金口玉言,说出来的话岂会有假? 乍见张天,他们都悄悄对他别致的发型评头论足过,以之为笑谈,这时不禁刮目相看。 松果顾不得追问来龙去脉,他更关心他的雪盐地。 “你说我有得选,难道你认识懂得祭祀雪灵的人?” 张天正色道:“祭祀雪灵是祖先流传下来的知识,就在刚才,祖先们把这个知识教给了我。” “祖先?”松果四下张望一番,“在哪儿呢?” “在天上。”张天指向洞穴外璀璨的星空,“那些离开我们的族人,他们都变成了星星,在天上看着我们,守护着我们,只要仰望天空,就会得到他们的指引。” 松果和他的族人们听得一愣一愣的。 忽然有人惊呼出声:“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经常盯着天空发呆的怪小孩!” 经他这么一说,大树部落的其他人也都回忆起来,想到怪小孩以前的所作所为,突然觉得事情合理了许多。 松果仍然感到难以置信,追问:“你是说,你会祭祀雪灵?” “是的。”张天给出肯定答复,“我可以帮你们祭祀,得到的盐咱们两个部落各取一半。” 松果眼睛一亮,这个条件可比山溪开出来的优渥多了!他非常心动。 但是……这个尚未成年的小孩真的懂得如何祭祀雪灵吗? 食物本就匮乏,如果祭祀不成功,这个冷天将变得更加艰难。 不管怎么想,风险都太大了…… 张天瞧出松果心有疑虑,立刻补上一句:“祖先告诉我,只要向天空祈祷,祭祀雪灵就不需要食物。” 此话一出,不仅大树部落,自家部落的人也都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祭祀雪灵历来都需要用到食物,怎么到张天这里就不用了呢? 疑惑归疑惑,族人们丝毫不怀疑张天所言的真实性,既然祖先这么说了,那就一定有祖先的道理。 大树部落的人则很有些不以为然,心想没有食物的祭祀还是祭祀吗?如果照他说的做,肯定失败,就像当年的巨岩部落一样。 松果也不太相信,但他琢磨着,既然不需要食物,那么即使失败了也无所谓,大不了等下一个冷天再请山溪来祭祀。 他想了想问:“祈祷是什么?” 枭抢答道:“祈祷就是仰望天空,许下心愿。” 松果皱起眉头:“我不明白……向天空祈祷和祭祀雪灵有什么关系?” 张天不答反问:“雪是从哪里来的?” “当然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松果脱口而出,话一出口他立刻就明白了。 在场的人也都恍然大悟。 雪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雪和天空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 张天神情肃然,紧接着说出令所有人都无比震惊的话: “雪是天空的一部分,祭祀雪灵本质上就是祭祀天空,如果我们直接祭祀天空,不仅不需要食物,效果还会比祭祀雪灵好很多,得到的盐会更加纯净!” 第61章 战书 直接祭祀天空! 众人瞠目结舌,一条从未设想过的道路展现在他们面前。 最初的惊讶过后,大河部落的人立刻接受了这一说法,天空的伟力族人们见识过多次,早已深信不疑。 大树部落的人则是将信将疑,他们承认张天的说辞确有几分道理,事实上,不少人曾经思考过同样的问题:雪既然是万物之源,为什么会从天而降呢?就连山溪本人也说不清楚。 现在他们明白了,原来雪是天空的一部分,雪不是万物之源,天空才是万物之源。 至于天空为什么要降雪,这很好解释,大家都有头皮瘙痒的时候,随手一挠,白色碎屑就会像雪花般片片飘落,或许天空也只是头皮发痒了,随便挠一挠而已。 逻辑上完全说得通。 然而这终究只是一个未成年小孩的一面之词,在亲眼见证雪变成盐之前,他们很难发自内心地信服。 松果略一思索,如果祭祀天空有效,他们将获得大量纯净的盐,如果失败,他们也不损失什么,至多浪费点时间,这样的好事他实在想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 于是他欣然应允:“好,那等山里下了雪,你带人来我们部落,我带你们去那片雪盐地。” “过来吃饭吧!” 虎舌烤好了肉食,女人们煮好了菜,招呼客人们用餐。 松果连忙扭头,想朝族人们使眼色,示意他们要矜持,千万不要表现得跟八辈子没吃过肉似的。 但他一扭头便绝望地发现,他的族人们竟然已经在篝火旁落座,一脸猴急地接过主人递来的食物,毫无形象地大口撕咬,用力咀嚼,吃得满嘴流油,双眼放光,还不忘献上溢美之词,连声惊叹虎舌和女人们的好手艺。 可恶!竟然不等我! 松果坐不住了,生怕再矜持一会儿,这几个没良心的连骨头也一起啃了,留一些剩汤给他。 他一个箭步蹿到篝火旁,虎舌递给他一条烤鱼,浓郁的香气扑鼻,他使劲吸嗅,仿佛不把香气全部吸进鼻子里,也是一种浪费。 咬一口鱼肉,顿时也和他的族人们一样两眼放光。 “好香!” 香气不仅仅停留在表面,更是融入了鱼的每一寸肉里,细嫩多汁的鱼肉在嘴里化开,肉香混着层次丰富的异香溢满唇齿,他感到舌头都在兴奋地战栗着,绵长的香气在口腔里久久不散,这是何等的美味! 松果习惯烤熟了就吃,何时尝过这样精心烹饪的美食?当即也像他的族人们一样狼吞虎咽起来。 他嘴里咀嚼着食物,含糊不清地问虎舌:“你烤鱼的时候洒的东西是什么?” “香料。” “香料?” 松果从未听说过这种东西。 “是的,能够给食物增香的植物就是香料。” “有这样的好东西,为什么上次部落大会不拿出来?” “我倒是想……” 虎头心说那时的他若有如今的本事,也不至于度过几个寂寞的夜晚。 他指了指那个穿彩色鸟毛大衣的高个女人,说:“香料是林教给我们的知识。” “林……我记得上次来没见过她。” “她是我失散多年的妹妹,刚回家不久。” 这倒是件稀奇事。 松果多看了林郁几眼,没有深究,此时的他对食物更感兴趣,风卷残云般啃掉手里的鱼,赶紧拿第二条。 好大的鱼! 这条鱼比和他的脸还大! 他一进洞穴就发现了,大河部落的鱼多不胜数,每个熏架上都挂得满满当当的,看得人眼晕,比这条鱼更大的鱼多的是。 他们经常在山间的溪水里捕鱼,但很少捕到体型如此丰满的鱼儿。 溪水太小也太浅,容不下这样的大鱼,必然是从山底下那条河里捕的。 但山底下那条河很有些浑浊,而且水流湍急,深不可测,要怎么捕鱼? 松果想不明白,向阿妈请教:“你刚才说,你们能够狩猎到肉食,也是因为天的帮助,他都做了些什么?” “天做的事情可多了!我给你讲!” 枭兴致勃勃地坐到松果旁边。 张天做的每一件事,他都全程参与,比任何人都清楚来龙去脉,他也与有荣焉,急着想要向客人们宣扬他和天的光辉事迹。 他指着靠在洞壁上的细长竹竿,眉飞色舞地告诉松果,那个叫鱼竿,他用那个竿子一天可以钓上来二十条鱼! 又拿起一个圆形的中间插着木棍的石块,告诉他这个叫纺轮,用这个东西,一个晚上就能纺出一个月都用不完的麻线! 又说天曾经教他们制作过一种陷阱,毫发无伤地猎杀了一头比两个人还要壮的熊! 松果越听越震惊,甚至顾不上进食,当他听到枭说,那个弯弯的木头和不足手指粗的树枝,可以很精准地射杀六十步以内的鸟兽,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一度怀疑这个小屁孩在诓他。 “不可能!绝不可能!” “我骗你干什么!” 枭撇撇嘴,面露不满,心想等新的弓做好了,我们连太阳都能射下来,射几只鸟兽又算得了什么!真是少见多怪! 松果追问细节:“你说的这个可以百发百中的弓箭,是多久前做出来的?” “森林里刚转冷的时候。” “所以我说不可能!就算弓箭真能射死野兽,你们一共才练习多少天?怎么可能百发百中?松针是我们部落最出色的投石索猎人,他从四岁开始练习投石索,连他都做不到百发百中,你们就更不行了。” 枭有些恼怒,正想反驳,忽然闪过一个念头,立即沉住气,笑呵呵道:“在你们来之前,我们正准备举行一场射箭比赛。不如让你们部落最出色的投石索猎人也参加比赛,他用投石索,我们用弓箭,看谁射得准!” “好啊!” 一旁大快朵颐的松针听到枭下了战书,一口答应。 平时在森林里狩猎,用投石索一来施展不开,二来动作幅度过大,前摇太长,容易吓跑野兽,所以战绩不佳,如果是射静靶,他自信不会输给任何人,何况是练习时长远远不足两年半的菜鸡? “怎么比?”他问。 枭很是费了一番唇舌,才令松针听懂赛事规则。 “最厉害的三个人奖励弓箭么……我不需要那种东西,伱想要的话,我可以送给你。” 松针气定神闲,仿佛已经胜券在握。 “等你赢了再说吧!” 枭白眼翻上天。 第62章 放箭! 男人们沾客人的光,搭着吃了顿宵夜。 酒足饭饱,正好通过运动来消食。 虎头大声嚷嚷:“射箭!射箭!” 众人走出洞穴,参赛选手各就各位,观众抱着热乎的茶水在场边排排坐,翘首以待。 松针取出他引以为傲的武器,用牛皮、牛筋和麻线制成的强力投石索,蓄满力量可以将石头投掷出一百步以外,其威力绝对不是一根小小树枝能够媲美的,即便是大型野兽挨上一发也得嗷嗷叫。 当然,一百步之外就不要考虑命中率这种事了,没有任何武器可以精准射中那么远的猎物,绝对没有!不如闭着眼睛乱打,瞎猫偶尔也能撞上死耗子。 如果要兼顾命中率,那就要缩短与猎物之间的距离。 二十步以内松针有十足的把握,超过二十步就得看当天的手感。 考虑到投石索的破坏力,树靶恐怕难以承受,张天找了块大石头给他当箭靶。 必须赞美一番林郁徒手画圆的本领,五个箭靶不管是木头还是石头,她画出来的同心圆大小相差无几,极大程度地保证了赛事的公平性。 当松针站到赛场上时,他才发觉自己根本没搞懂规则。 他以为“射中圆圈”里的圆圈起码要有脑袋那么大,岂料最小的圆圈竟然不比他手指头大多少! 再目测一下距离,足有四十步之遥! 想射中最小的圆圈,就好比要在四十步之外射中兔子的眼睛,能射中才见鬼了! 在场边观战的大树部落的人也都察觉到靶子的大小远低于预期,窃窃私语地讨论着,无不面露惊讶之色,随后便担忧起松针的表现来。 松针看到他的对手们摆出怪异的射击姿势,没有大幅度的动作,也没有超长的前摇,只是简简单单的张弓搭箭,瞄准目标。 瞧见那尖利的箭簇,跟他手里的石头相比,这种细长的树枝似乎更适合精准打击。 他固然是一名出色的投石索猎人,但平时练习从未要求精准到点上,只要能射中木靶,无论射中哪一个点,以投石索的破坏力,足以令木靶四分五裂! 松针突然意识到投石索与弓箭的差异所在,信心顿时没那么充足了。 他摇摇头,将无关紧要的念头甩出去,深深呼吸,捡起脚边的石子嵌进用坚韧的牛皮做的软兜中,抓住软兜两端用牛筋和麻线拧成的长绳。 现在不是考虑这些事的时候,他全神贯注地盯着远处的靶子,无论胜败,他都要全力以赴! “放箭!放箭!” 随着张天一声令下,虎头等四名青壮同时松开弓弦,箭矢从场边观众的眼前飞速掠过,紧跟着啪一声脆响,四支羽箭稳稳插入树靶中,羽尾轻微颤抖。 大河部落的人高声叫好。 林郁和枭手持麻绳,对照箭靶的环数,快速打结。 两人刚计完第一轮的分数,立即又听见啪一声脆响,第二轮的箭矢倏忽而至! 虎头自恃艺高人胆大,不屑于长时间瞄准,张弓速射,眨眼间已射出三箭。 再看松针,他的前摇尚未结束,投石索在头顶被挥舞成满月。 他一边瞄准一边积蓄力量,随后松开一根牵引绳,牛皮兜里的石子立刻沿着切线方向劲射而出,发出疾厉的破空声,一头撞在石靶上,砰然作响,砸起一缕石灰,在靶子上留下一个浅浅的坑印。 “好!” “漂亮!” 大树部落的人扯起嗓门,不甘示弱。 然而这个比赛并不是射中靶子就算赢,唯一理解了规则的松果定睛看向箭靶,脸色顿时不太好看。 四个树靶,其中虎头那个靶子两支箭插在最小的圆圈里,一只箭插在中等大小的圆圈里。 他掐指一算,按规则相当于八个绳结,其他三人也有五六个绳结的水平。 而松针……刚才那一下确实很出彩,声势也很惊人,但只砸中了最大的圆,只能打一个绳结。 何况松果清楚,这一投已经算发挥不错的了,发挥再差点,极有可能脱靶。 他计算分数的时候,虎头又刷刷射出两箭,均中靶心,引得场边观众狂热嘶吼,就连大树部落的人也为之侧目,不得不承认这个大块头有点实力。 松果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 这个叫弓箭的武器不仅精准度高,而且出手隐蔽,射速快,投石索发出一击,弓箭能射出两箭,如果像虎头那样速射,甚至能射出三箭! 他突然有点明白弓箭在狩猎上的优越性了。 虎头当先射完全部十支箭,定睛一看,只有三支箭落在中等大小的圆里,其余的箭都在最小的圆里,再看一眼对手,比他远远不如! 至于用投石索的松果,他连看都懒得看,男人们早在私下里比较过这两种武器,如果投石索更好用,他们岂会将之汰换成弓箭? 第一组射完,第二组接着上场比试。 松针几乎是和第二组选手同时完成比赛,他感到手臂一阵发酸,舞动投石索需要耗费不少体力,反观大河部落的弓箭手,他们神态自若,仿佛射箭就和喝水一样轻松。 十投八中,只脱靶两次,他对自己的发挥很满意。 他和第二组选手朝箭靶走去,领取绳结。 石靶上坑坑洼洼,他大致看了眼,发觉大多数坑位于最大的圆内,再看一眼旁边的树靶,心里咯噔一下。 “你的绳结。” 林郁把打满绳结的绳子递给他,一共十一个结。 松针看了看其他选手的绳子,立刻将自己的绳子揣进外衣褶层里,一声不吭地朝观众席走去。 大树部落的人还没搞懂规则,也没看出松针略微失望的神色,围上来七嘴八舌询问结果,赢了还是输了。 松针坦然笑道:“输赢不重要,友谊最重要!” 一听此言,众人便不再问了,坐回场边,突然变得格外安静。 第三组选手相继出场。 张天在场边完成热身,拿起弓箭。 “你也上?”林郁没有见过他射箭,对他的水平一无所知:“你打算拿多少分?” “27分。” 林郁愣了下,她没想到张天会报出一个具体的数值,而且正好是虎头的分数,这比目标满分更加彰显他的自信。 枭笑道:“天射箭很厉害的,我甚至觉得他比虎头厉害,他就是太不爱表现了。” 林郁略有些意外,她看向张天,只见他身体舒展,弓如满月,随着一声“放箭”,羽箭飞射而出! 第63章 觉悟 第三组选手很快完成十连射,在记分员处领取各自的绳子。 “你的绳子,挺厉害嘛!”林郁说,“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正好27个绳结。” “低调,低调。” 张天很淡定地接过绳子,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喜悦。 “天,我看看你的绳子!” 虎头比张天更加激动,后面两组选手他都看了,只有张天的表现令他感受到压力,到底谁才是箭术最好的猎人,得比过绳结数量才知道。 选手们都围了上来,众人将两人的绳结逐一比对,最终发现一样多,枭大声宣布:“我们有两个箭术最好的猎人!他们将各获得一把弓!” 虎头志得意满,搂住张天的肩膀哈哈大笑道:“你以后肯定会成为和我一样出色的猎人!” 众人对此毫不关心,他们更在意最后一把射日神弓的归属。 第三名的角逐异常激烈,大伙的绳结数量咬得很紧,直到最后一刻才分出胜负,二舅狼爪以一个绳结之差勇夺季军,获得第三把角弓。 当枭宣布这个结果时,狼爪还有点稀里糊涂,他和虎头一样,自始至终也没有搞懂规则,他也不打算搞懂了,管他怎么赢的,赢了就行! 狼爪大喜过望,随后敛起神色,挺直腰背,一本正经地教育落败的小辈们,让他们多向优秀如他的长辈学习。 松果带着族人们走过来,由衷赞美男人们的箭术。 枭故意问松针:“我的弓箭呢?不是说要把弓箭送给我吗?” 松针倒也敞亮,坦然道:“弓箭厉害!我输了,输得心服口服!我想用你们的弓箭射几箭,可以吗?”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枭立即把自己的弓拿给松针,教他如何张弓搭箭如何瞄准目标。 大树部落的人都已经充分认识到弓箭的优越性,纷纷问大河部落的人借来弓箭,学习如何射箭。 别看两个部落经常打嘴炮,关系其实是很紧密的,平时缺衣少食,都是上邻居家里借一点,女人的怀孕率过低,也是去邻居家借个种,这次有谷部落提出再拉一个部落入伙,松果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隔壁的大河部落。 以虎头为首的男人们毫无保留地教客人们射箭的技巧。 亲自试过后,松果更加明白这件武器的强大之处:它太容易上手了,只要掌握了正确的射姿,懂得如何瞄准,几乎不会失手! 当然,瞄准的时候同样需要考虑风速、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相关技巧他们在练习投石索和标枪的时候已经掌握了,触类旁通,这些经验丰富的猎人很快就学会了弓箭的使用方法。 松果心想:如果我的族人们也能人手一把弓箭,今后何愁狩猎不到食物? 想到这,他便向张天提出请求:“能换给我们一些弓箭吗?我们愿意用盐来交换!” 他将随身携带的盐全部拿出来,一共也就三小袋,其中大部分是杂质,含盐量有没有10%都得打个问号。 张天琢磨着,把弓箭换给他们,他们回去依葫芦画瓢,迟早能自己做出来,与其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还能落个人情。 于是他说:“我可以教你们制作弓箭的方法。” 松果一怔,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生怕他反悔,连忙答应:“那可太好了!真是太感谢你了!” 他对张天的好感瞬间拉满,想起对方答应帮忙祭祀,开出的条件也只是分走一半的盐,又想起今夜在大河部落种种新奇的体验,顿时觉得或许真如阿妈所说,天得到了祖先的指引,所以才像祖先一样慷慨仁慈,有大智慧。 “你不必谢我。”张天忽然仰望天空,神情肃然,“你应该感谢天空,一切都是天空的指引。” 松果也跟着抬头望向天空,星河璀璨,光耀四野。 他想起张天说的话,他说这些星星都是祖先变成的,祖先们一直在默默注视他们,守护他们。 附近的部落常年进行群体交配,彼此的血脉早已交融在一起,大河部落的祖先自然也是大树部落的祖先。 他望向广无边际的天空,望着那星星点点的光芒,神情逐渐变得虔诚。 他低声道:“赞美祖先,赞美天空!” 【信仰值:31】 张天的嘴角扬起一个微不可察的弧度,笑得很隐秘。 时隔多日,信仰值终于再次提升。 枭瞧见张天和松果都在仰望天空,便招呼族人们说:“该向天空祈祷了!” 大树部落的人惊讶地发现,他们的邻居忽然全部抬头望向天空,嘴里念念有词,紧接着看见松果也保持着同样的姿势,更是惊掉下巴。 枭对他们说:“你们不仰望天空吗?向天空祈祷的话,能够实现你们的愿望哦!” “当真?”松针半信半疑。 “连你们的酋长都在祈祷了,你还在怀疑什么呢?难道伱们不想要充足的食物,不想拥有和弓箭一样厉害的武器吗?这些都是天空的恩赐。” 松针和族人们都动摇了,慢慢抬起头,仰望璀璨的夜空。 枭接着说:“必须发自内心地相信天空能够实现你们的愿望,愿望才有可能被实现。” 张天在一旁竖起耳朵听着,听见枭照搬他的话引导大树部落的人信仰天空,心想这小子觉悟倒挺高,很有当祭司的潜质。 信仰值升至37。 回到洞穴,众人围坐在篝火旁,客人们将在大河部落的洞穴里借住一晚,明早再踏上归途。 孩子们眼巴巴望着张天,白问:“今晚有故事听吗?” 张天笑道:“今晚听听客人们的故事吧。松果,你不是说有‘好消息’吗?” 他不提,族人们都快忘记这茬了。 松果倒是没忘,他只是觉得没必要再提了,大河部落富足的生活给了他信心和希望,现在有了弓箭,他们的生活也必将得到改善。 若不是走投无路,谁愿意和恶人为伍呢?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他试图糊弄过去,张天却追根究底,丝毫不给他糊弄的机会。 被接连追问几句,松果无奈,只好如实相告。 第64章 谷物 得知大树部落去找有谷部落谈过,族人们既意外又略感鄙夷。 阿妈问:“他们果真把山林烧了?” 松果点点头说:“只有烧了山林,种下的谷物才能长出果实,那些恶人是这样说的。” 族人们的眉头皱得更深了,眼里都含着愠怒。 客人们有点坐立难安,松果为自家部落辩解一句:“孩子们许多天没吃肉了,采集回来的植物也一天比一天少,冷天的食物我们还没有开始储备,就已经不够吃了,实在没有办法,才想着去找他们交换……你们应该也听说了,他们的食物多到吃不完的。” 但这番解释并没有为他们换来谅解。 在族人们看来,放火烧山之人不可饶恕,何况在部落大会上,各部落都已达成一致,立下誓言,共同对恶人部落实施不交配也不交易的“制裁措施”,他们怎么能违背誓言呢? 唯有阿妈和兰花比较能够共情松果。 阿妈是大河部落的精神领袖,但因为阿妈年老体衰,行动不便,部落里的大小事情其实是由兰花在打理。 她二人不免想到之前经历过的那段挨饿的时期,当全族人都眼巴巴望着你指望你能想出解决的办法,那种焦虑,那种压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了解。 如果没有天教男人们钓鱼和射箭,没有林教女人们辨认百草,族人们现在的处境只怕不会比大树部落好到哪儿去,若身处同样的处境,她们会不会也做出相同的决定? 阿妈和兰花默然不语。 还有两个人更加“离经叛道”,他俩不仅不觉得有谷部落的行为有什么不对,甚至认为能够在这个年代这个地区开展刀耕火种,实在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张天下意识朝身旁的林郁看去,心想林博士还不出手吗? 这几天相处下来,他对林郁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知道她曾经参与过旱作区新石器时代的植物考古研究。 换句话说,她以前不辞辛劳、费尽心思挖这个年代的植物种子残骸,尤其是谷物种子残骸,进行浮选、研究和遗存统计,而如今,她能够亲眼见证这个年代鲜活的谷物,也不知道该说是她的幸运还是不幸。 他正想着,林郁就开口了:“能把他们的谷物给我看看吗?” “啊?” 松果没太明白。 一方面是因为林郁的语言和肢体动作还不够娴熟,族人们和她朝夕相处,能够意会,松果他们初来乍到,自然不易理解,心说这女人的口音有够奇怪的,肢体看着也不太协调的样子…… 另一方面,松果完全没想到大河部落的人会想要看恶人部落种出来的东西,毕竟他们的态度似乎已经很明确了。 张天帮林郁复述:“我们想看看恶人部落的谷物,可以吗?” “当然……” 松果有点惊讶。 因为是奔着合作来的,有谷部落也给了大河部落一部分谷物当作“定金”,让松果代为转交。 松果带是带来了,只是没想到还有机会拿出来。 他偷偷观察了下其他人的神情,奇怪的是,大河部落的人明明对恶人部落嗤之以鼻,但那个穿花衣服的高个女人堂而皇之地索要恶人部落的谷物,他们不仅不为所动,反而露出一副好奇、期待的模样。 松果察觉到一丝不对劲,他不动声色地取出谷物递给林郁,见她从兽皮袋子里掏出一把谷物,十分专注地分辨着在他看来毫无差别的谷粒,悄声问兰花:“我记得她叫林,是吧?她似乎对谷物很了解?” “岂止!”兰花无不骄傲,“她可是神农的后代,对所有植物都了若指掌!” 松果想起来了,之前好像听虎舌提起过,香料也是这个失散多年的妹妹教会他辨认的,不过那时他醉心于美食,没怎么往心里去。 他更加疑惑了,追问:“神农是哪位?” “好呀!”一个略显稚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竟然连我们伟大的祖先神农都不知道!” 松果吓一跳,扭头一看,发现竟然是原本坐在他对面的枭,诧异道:“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枭嘿嘿地笑:“我瞧你们一副糊里糊涂、浑浑噩噩的模样,料定你们满肚子疑惑,便过来给你们答疑解惑了。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吧!来来来,都坐过来点!” 大树部落的人都靠近了些,孩子们也都围了过来,他们还想再听一遍祖先那传奇的一生。 枭兴致勃勃地给众人讲故事的时候,张天和林郁正在另一处火堆分辨这些谷物的品种,主要是林郁在分辨,张天帮她进行记录和整理。 族人们很默契地没有打扰他们。 天和林是特殊的,他们都拥有祖先的知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族人们已经深刻认知到这一点。 当他们在进行一些“祖先级别”的讨论时,除了枭,其他人一般都不会打扰,因为根本听不懂,也插不进话。 林郁很开心。 和她共事这么多天,张天头一回见她露出如此纯粹的极富感染力的笑容,同时她又是那么专注,她目不转瞬地盯着手里的谷物,眼睛里跳动着兴奋的光。 在这个瞬间,他感觉他曾在照片上看到的那个令无数网友扼腕叹息的美女学霸回来了。 被她的情绪感染,张天也充满干劲。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林郁手心里躺着一颗圆鼓鼓的、直径不足两毫米的球状谷粒。 张天摇摇头。 “这是粟!不是狗尾草,而是粟!”林郁强调。 张天立刻领悟其中的玄机,惊讶道:“粟是由狗尾草驯化而来,如果你手里的是粟粒,说明有谷部落已经从事农业生产很长时间了!” “完全正确!” 林郁朝张天投去一个赞赏的目光,心想这家伙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知道的东西可真不少呢! 她正色说:“原始狗尾草的籽粒呈长扁梭形,长度通常不足1.5毫米,而这颗谷粒从形态和尺寸上都已经明显有别于狗尾草,更接近于粟,说明已经经过长时间的驯化。这个有谷部落,或许比我们预想的更加进步!” 第65章 今儿个真高兴 “不仅如此,通过这些粟,我基本可以确定,我们现在位于我国东北西部的丘陵地区!” “怎么知道的?” “因为粟作农业起源于东亚地区,主要是中国,这一点学术界已经达成共识。而粟对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的适应性很强,具有耐旱、耐瘠薄等特点,比较适合在我国华北、西北、黄土高原以及东北西部的干旱半干旱浅山丘陵地区生长。” 张天恍然,欣喜不已。 确定了具体的地理位置,今后制定迁徙路线便有据可依,不必再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了! 不过对林郁来说,粟的发现还有更重要的意义。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她两眼放光,“目前出土的最早的粟作物残骸来自武安磁山遗址,距现代社会大约8000年前,而我们所处的年代比那早了整整5000年!” “也就是说,我国粟作农业的起源时间比我们预计的要早至少5000年,这是足以震惊整个学界的重大发现!我完全可以就此撰写一篇博士论文,不,三篇!” 但很快,林郁便将这个数量提升至三十篇,因为她紧接着辨认出了经过驯化的黍、藜麦、大豆等谷物,每一种谷物都刷新了她对史前时期人类与植物的相互关系的认知。 巨大的幸福感将她笼罩,她考了这么多年的古,头一次觉得历史的真相离她如此之近! 在松果提供的谷物里,以粟作物为主,混杂了少量的黍、藜麦和大豆。 但林郁坚信这并非有谷部落的全部家当:“我敢打赌,他们一定还种植了其他植物,比如黄芪,比如蒿类,这些植物在这个地区非常常见,而且极易种活……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她发现张天正看着自己笑。 “没什么,头一次见你话这么多,有点惊讶。” 张天不露痕迹地收回目光。认真起来的林博士还真有点……与众不同,他心里想着。 林郁脸上一热,感觉自己高冷学霸的人设又崩了一点,辩解道:“我的研究课题就是这个,以前只能鉴定残骸,现在是看实物,当然会比较激动啊!” 随即又叹口气说:“可惜我发现得太晚了,要是在穿越之前能挖出这些谷物残骸,肯定能混个最年轻的教授当当,以后评上院士也说不定呢……” 她幻想着她本可以获得的学术成就,脸上的惋惜之情显露无遗。 “那有什么意思?”张天正色说,“你现在可是神农传人、女娲后裔、独一无二的巫师大人,你可以教他们播种,改进他们的种植方式,改良农作物的品质,你的每一个举动都在创造历史!” “等到一万年以后,那些教授和院士,包括你的导师,他们将在田野里苦苦寻觅你的遗产,为你现在的所作所为而狂热。这难道不比当院士有趣多了?” 张天这番言论煽动性十足,林郁越听越上头,脸上逐渐展露笑容,笑容逐渐变态,听张天提到她的导师,脑补了下那个场景,再绷不住,扑哧乐出声来。 她忍不住多看张天几眼,打趣道:“不愧是老板,几句话就把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当你的员工一定很辛苦吧?” “才怪,都是我亲力亲为好嘛!正是因为长期加班,才导致我身心俱疲,最终穿越至此。” “你们在说什么?笑得这么开心?” 这时枭已经讲完故事,瞧见天和林的嘴角就没下来过,他很少见巫师大人这么高兴,好奇心起,便凑过来打听。 林郁敛起笑容,又恢复了以往高冷学霸的模样,一本正经地教枭辨认这些谷物。 洞穴的另一边,听完故事的客人们顿时炸开了锅。 “那个林,她会辨认百草,还懂得治病疗伤?!” 松果难以置信,尤其在听说了林郁尚未成年之后,想到天也没有成年,心里不禁嘀咕:现在的未成年人都这么可怕吗?为什么我们部落的小孩就知道要东西吃? 不止呢,她还是女娲后人,能够使用五色石的力量……族人们心里想着,但谁也没提这茬儿,因为这事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势必要先给他们讲女娲补天的故事,今天已经很晚了,大家都有些困倦了,不想再耗费过多的唇舌。 大树部落的人倒是一点儿也不困,他们今晚见识了太多新东西,又得知了自己拥有如此伟大的祖先,正兴奋着呢,怎么能睡得着呢? 松果看着阿妈,欲言又止。 阿妈微笑道:“有什么话,直说吧。” “我有个不情之请……请容许我和我的族人们商量下。” “可以。” 松果和他的族人们移动到另一处火堆旁低声交谈。 大河部落的人打着呵欠,虎头不耐烦道:“能不能快点啊?明天还要早起狩猎呢!” 不多时,大树部落的人回到篝火旁落座,他们已经做出决定。 松果说:“我请求和你们交换这些知识,我知道这些知识非常珍贵,我们愿意付出任何东西,包括我身上这件狼皮,包括女人!” 松果语出惊人。 他身上这件狼皮是大树部落酋长身份的象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女人就更不必多说,在繁衍高过一切的时代,女人对于任何部落都是最珍贵的资源。 他愿意拿出这两样东西交换,可谓诚意十足。 众人小声议论着,阿妈说:“这件事我做不了主,得询问祖先的意思。” 阿妈比谁都明白知识的重要性,她能够在众部落中享有地位、受到尊敬,当然不只是因为她活得够久,更因为她经历过太多的事,拥有别人所没有的经验和知识。 女人固然珍贵,但是否比得上知识,她无法确定。 只有祖先能够给出答案。 她叫来张天,林郁和枭也跟了过来。 得知前因后果后,张、林二人交换了下眼神。 确认过眼神,张天明白林郁不介意传授知识,心想林博士倒是有几分孔夫子有教无类的格局。 说起来,教化万民正是他们要做的事,不过得先确认对方是他们的民才行。 他闭上眼听了会儿祖先的指引,然后对大树部落的人说:“祖先对他的后代一视同仁,但伱们太久没有仰望天空,没有倾听祖先的声音,你们是迷途的孩子。回去以后带领族人多向天空祈祷吧!等你们重回天空的怀抱,再来向我们交换祖先的知识。” 第66章 迷途的孩子 松果和他的族人们乐意至极,在见识过大河部落的富足生活后,在听说了神农传奇的一生后,大树部落的人无不对祖先心怀向往和憧憬之情。 张天说:“祖先还给了我另一个指引,这个指引和林接下来要问的问题有关。” 众人的目光都落到林郁身上。 林郁放缓语速,认真比划着问松果:“恶人部落用于种植谷物的土地有多大?” 这回松果听懂了,摇摇头说:“不知道,我们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收割完了。” “每一株植物能结多少果实?” “不清楚。” “他们一共收获了多少谷物?” “不了解,据他们所说,省着点吃,足够我们三个部落度过冷天了。” 松果一问三不知,令林郁感到一阵郁闷。 好在他还是提供了一些有用的信息,至少她现在知道了,有谷部落今年种出了足够三个部落度过冷天的谷物,这还是在气候发生剧变的情况下,以往只会更多! 真是惊人! 林郁暗暗咋舌,张天也吃了一惊。 两人都很清楚,刀耕火种是极其落后的农业模式,农作物产量非常之低,俗话说“种一山坡,收一萝萝”,亩产绝不会超过一百公斤。 根据有谷部落的收获量反推,可见他们的种植面积相当之大! 这就更加奇怪了。 有谷部落的人口和大河部落、大树部落相去不远,他们是如何经营大面积的农田的? 察觉到此事的蹊跷之处,张天对这个率先进入农业时代的部落更加好奇。 他忽然想到另一件事,问松果:“恶人部落有陶器吗?” 大河部落的人面面相觑,陶器这对他们来说是个新鲜玩意,之前从未听说过。 松果本来也快忘记了,听张天提到,便想起那天看到的那个被掏空的大石块,他记得苗称之为陶罐。 他据实相告,随后询问:“你怎么知道他们有那种奇怪的石头?” 张天肃然道:“因为祖先给我的另一个指引里提到了这件事。祖先告诉我,恶人部落和你们一样,也是迷途的孩子。” 他顿了顿,看向他的族人们,说:“祖先希望我们引导那些迷途的孩子走上正道。” 众人一脸惊愕,阿妈疑惑地问:“难道祖先希望我们和那些烧山毁林的恶人打交道?” 张天知道,想要说服众人,先要说服阿妈,他也料到阿妈会有此一问,于是搬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回答:“他们的确做了错事,但他们仍然是祖先的孩子。阿妈,如果你的孩子,比如虎头做了错事,你会怎么做?” 正在抠脚皮的虎头一怔,一抬头,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自己身上,立即大声否认:“我没有,我没做,别乱说!” 阿妈明白张天的意思,叹口气说:“还能怎么做呢?他再怎么犯错,也终究是我的孩子,我或许会责骂他,惩罚他,逼他认错、改正,但绝不会抛弃他。祖先的意思我明白了。” 听了阿妈这番话,众人也都理解了祖先的良苦用心。 阿妈接着说:“可是我们曾经立下誓言,不再和那些恶人进行交配和交换,难道我们要背弃誓言吗?” 张天正色道:“我们立下的誓言是不同烧山毁林的恶人进行交配和交换,但如果他们从此不再烧山毁林了呢?” “就像阿妈说的,当虎头犯了错,她会责骂他,惩罚他,逼他认错、改正,但如果没有阿妈的责骂和惩罚,虎头会认错、会改正吗?祖先希望我们做的,正是阿妈曾经对虎头做过的事啊!” 族人们陷入深深的思考中,体会张天言辞中的道理,只有虎头仍在状况外,一脸委屈地嘟囔着:“我没有!我做错什么了?阿妈几时责骂过我?” 松果第一个表态:“你说的对!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妈妈就告诉我,犯错并不是可耻的事,每个人都会犯错,只要愿意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她就会一如既往地爱我。” “恶人部落的确犯了很严重的错误,但只要他们愿意承认错误,改正错误,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他们呢?” 他的话得到在场所有人的一致认可。 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大家都不再那么敌视有谷部落。 兰花问:“可是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在部落大会上,大家骂也骂了,罚也罚了,到头来也没见他们改正,你有什么办法吗?” 众人连连点头,这也是他们的疑惑,愿意改过自新固然很好,怕的是对方屡教不改,反倒影响自家部落的风评。 其实改或不改,张天和林郁根本不在意。 刀耕火种作为一种原始的农业生产模式,你可以说它落后,但不能说它错了。如果非说有谷部落有什么错,也只是错误地认为唯有放火烧荒,种下的谷物才能结出果实,归根结底是认知上的错误,情有可原。 两人并不打算传授有谷部落更先进的种植技术,这没有意义,这一带地区受寒流影响,将会迎来长达一千年的寒冬,再先进的种植技术也无法抵御气候的剧变。 要种田,还得去南方。 张天只是单纯地对有谷部落不同寻常的高生产力感到奇怪,想要与之接触,探明原因,林郁就更不用说了,她恨不能现在就飞过去一探究竟。 当然,这种理由族人们不可能接受,还得假借祖先的名义。 张天板起脸,用很严肃的口吻说:“他们不知道祖先的存在,没有听从天空的指引,所以才误入歧途。等部落大会结束,我会前往他们的部落,传达祖先的意思,引导他走上正道。” 他看向客人们:“既然你们已经答应,要带上他们的人参加部落大会,谷物也收下了,就别再反悔了,否则会加深彼此的矛盾和仇恨,这不是祖先想看到的结果。” 想到自己确实考虑过反悔,松果不禁面露惭愧之色。 “松果明白。”他郑重答应,“那你们……” 张天知道他想问什么,但这件事他不能独断,必须先征询阿妈的意见。 得到阿妈的应允后,他才说:“我们也会带上他们的人,就当作我们对迷途的孩子释出的一点点善意,希望他们早日迷途知返,重回天空的怀抱。” 第67章 客去 第二天一早,东方刚泛起鱼肚白,客人们便已整装待发,准备打道回府。 兰花说:“吃过早饭再走吧。” “不了,昨晚没少吃,肚子还胀着呢!” 松果谢过主人的热情款待,对张天立下承诺:“回去之后,我会带领族人们日夜向天空祈祷,希望祖先还记得我们这些迷途的孩子,愿意给予我们指引。” 张天微笑道:“只要你们足够诚心诚意,天空不会辜负,祖先亦不会忘记。” 心里想:祖先会不会显灵,得看信仰值涨得够不够多。 “那么,枫叶落尽之日再见!” “枫叶落尽之日再见!到时候记得多带一些盐来,交换祖先传下来的知识。” “没问题!” 道了别,松果带领族人们踏上归途,大河部落的人站在洞穴外目送客人离去,孩子们都有些不舍,久居山野,难得有访客登门,想到昨晚射箭大赛的热闹非凡,更觉得这个清晨格外静谧,仿佛连空气都清冷了许多。 大树部落的人很快便隐入山林,不复得见。 下次见面,要等到冬狩的前夕,那时来的不只有大树部落的男男女女,还会有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 族人们望向远处山顶红火的枫叶,心知那一天不会太久了。 阿妈说:“我们也该着手准备了。上一次的祭祀大典,我可是听说,你们的表现很糟糕啊,几乎全军覆没?” 听阿妈提起陈年旧事,男人们顿觉面上无光,女人们也都默不作声。 只有虎头昂首挺胸,一脸骄傲地说:“我赢得了奖励!” 阿妈微笑道:“但是你输给了松果。” “谁说的!平手!我们是平手!”虎头涨红了脸,大声争辩。 林郁戳戳张天的胳膊,悄声问:“他们在讨论什么?” 张天没有去过部落大会,但从去过的人嘴里听来不少“八卦”,多多少少了解一些情况,解释说: “部落大会由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轮流主办,那时通常已经下过初雪,在狩猎之前会先祭祀雪灵,届时会举办一系列的比赛,既是祭祀典礼的一环,也是为了促进各部落的友谊,嗯……你可以想象成奥运会,但是原始部落版。” “听起来还蛮有意思。”林郁抿着嘴笑,“那我们需要准备些什么?”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秋冬季的部落大会主要是为了狩猎从北方迁徙而来的巨兽,那些巨兽可不好对付,只有经验丰富的猎人能够猎杀,或许会带上几个有潜力的年轻猎人,再加上夏天未能受孕的女人,像我们这样的未成年人,通常是不让去的。” 林郁眨眨眼,没有吭声,静待一个但是。 张天等了会儿,见这位林妹妹不捧哏,只好自顾自地说下去:“但是,前几天我已经跟阿妈商量过了,这次的部落大会,我、你还有枭,阿妈准许我们三个未成年人随同前往。我们准备自己的东西就行,别的不用咱们操心。” 要带哪些东西去,张天还真没想好,倒也不必急,这期间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晚上回来,我们烧制一些陶器吧。”他对林郁说。 在得知有谷部落拥有陶器的那一刻,张天就决定要抓紧烧制一些,他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断不能被原始人比下去。 “好啊!” 林郁笑得开心,她早盼着这天了,等烧制出陶器,她引以为傲的厨艺终于有用武之地,她要带领部落跑步进入舌尖上的时代。 “等着尝我的手艺吧!”她自信满满地挥了挥拳头。 说实话,这段时间没少听她吹嘘自己的厨艺,张天倒真有点期待,虽说在林郁的指导下,部落里的饮食条件已经是突飞猛进,但和后世比起来,仍然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为了助林大厨一臂之力,张天打算把从松果那儿交换到的盐给提纯出来。 在族人们惊讶的目光中,他把含盐的沙土全部倒进水里,用麻布过滤掉大颗的砂石,然后把装满盐水的树筒放到洞穴外晾晒。 晒盐和煮盐都是常见的提纯手段,因为树筒经不住长时间的火煮,而竹筒的容积又太小,所以采用先晒后煮的方式。 每到这种时候,他就会觉得林郁的那颗白石实在不够智能,目前表现出来的功能只有净化水源,若是可以随心所欲净化物质,提纯盐何须这么麻烦? “为什么把盐倒进水里?” 枭问出族人们共同的疑惑,大树部落的盐再不纯净,也是实打实的盐,倒掉岂非可惜? 张天说:“因为这样做可以让盐变得纯净。” 族人们更加疑惑了,心想盐倒进水里不就没了吗?怎么还能变得纯净呢? 枭想到了另一个问题:“不需要祭祀天空吗?” “祈祷本身就是一种祭祀行为,我们每天都在向天空祈祷,相当于每天都在祭祀,现在只需要把盐水放在天空下,天空的力量会令盐变得纯净。” 众人恍然大悟,在心里默默赞美天空的仁慈,同时也好奇天空的力量要如何令盐变得纯净。 之前狩猎到的那头熊,张天用它的肩胛骨制作了两把骨耜,跟石耜相比,骨耜更轻便也更锋利,用骨耜翻土要容易得多。 在出发狩猎之前,张天把稍大一些的弟弟妹妹召集起来,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骨耜,然后很认真地说:“我有个任务要交给你们。” 孩子们高兴极了,张天郑重其事的口吻令他们感觉自己受到重视,还不知道做些什么呢,就一口答应下来。 张天笑着摸摸他们的小脑袋,用木炭在洞穴外的空地上画出两个紧挨着的边长两米左右的方形,指着地面说:“你们帮我挖两个坑,沿着我画的这些线挖,深度的话,一个到你们的脚踝,一个到你们的膝盖。” “没问题!” “天哥放心!” “保证完成任务!” 孩子们一个个都跟小大人似的,一本正经地大声承诺。 张天笑道:“轮流着挖,累了就换人,别逞强啊!如果坑挖得好,我就教你们吹笛子!” “我还要喝糖水!” “行,不仅有糖水,我再让林给你们做点好吃的!” “好耶!” 孩子们欢呼雀跃,斗志昂扬,立即撸起袖子挖坑。 第68章 陶与盐 “好啊你,差遣孩子们的是你,犒劳的任务交给我?” 林郁以开玩笑的语气抱怨。 张天厚着脸皮说:“这叫分工合作。” 林郁白他一眼,问:“挖坑烧陶的话,只到膝盖会不会浅了些?” “谁说我挖坑是用来烧陶的?” “不是吗?” 林郁一愣,她还以为张天要用坑烧法制陶,这种原始的制陶方法一直沿用到现代,她曾经在一些少数民族的聚落里见识过。 张天说:“我猜有谷部落的陶器多半就是用篝火或者挖坑烧出来,我要是用同样的方法制陶,如何能显出咱们的优越性来?” 林郁哑然失笑,心想你跟原始人较什么劲哪…… 不过他既然这么说,就表示他有办法烧制出质量更好、外形更美观的陶器,她很难不支持。 “那你让孩子们挖坑干嘛?” 她更加好奇了,制陶的方法她懂,但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从未动手实操过,很多细节没那么清楚。 “你晚上就明白了!”张天卖个关子,“走了,晚上见!” 说完他便和男人们进山去了。 可恶……林郁看着奋力挖坑的孩子们,心里跟猫抓似的难受。 她这人比较轴,遇到问题非得弄明白了不可,不然心里会一直都记挂着。 一直记到傍晚,回来后发现张天正蹲在坑边忙活,立即进洞里放下篮子,出来观摩学习。 孩子们挖好了两个坑,一深一浅,浅坑里倒满了生黏土。 张天让男人们去河边打来河水,倒进黏土里,他和枭用木棍搅拌,使黏土融入水中,形成悬浊液。 忽然见林郁风风火火跑来,张天递了根木棒给她,让她帮忙搅拌。 “我明白了!”林郁一下反应过来,“这两个坑是用来分离杂质的对不对?” “聪明!” 枭一头雾水:“什么意思?不是说要制作陶器吗?” 张天耐心地解释:“还记得制作鱼鳔胶时,我是如何分离胶液和鱼鳔的吗?” “记得,用的麻布,把鱼鳔胶倒在麻布上,胶液会从缝隙中漏下去,鱼鳔会留在麻布上。” “没错,现在也是一样。” 张天从悬浊液的底部掏出一把碎石头,说:“制作陶器要用黏土,而混杂在黏土里的这些碎石头会导致陶器开裂,所以必须分离掉,但这次我们不用麻布。” 他说罢,在两个坑之间挖出一道沟渠。 枭看见浅坑里的黏土悬浊液立刻经由沟渠流入深坑中,而那些碎石头则留在了浅坑坑底,他恍然大悟,默默记下这个奇妙的分离方法。 如此重复几次,深坑便被黏土悬浊液填满,静置一段时间后,黏土沉淀至底部,张天和枭从坑底捞出湿润的精制黏土,放在一旁干燥。 “吃饭了!”兰花喊,“吃完再去玩泥巴!” “才不是玩泥巴!”枭气急败坏,“我们在制作陶器!天说了,陶器比石器好用得多!” 我可没这么说……张天心里反驳一句。 陶器和石器的功能并不重叠,最终取代石器的也不是陶器,甚至不是铜器,而是铁器。 两人满手满脸的污泥,兰花一边用清水和肥皂替两人清洗,一边嫌弃地嘟囔着:“脏死了!” 自从林郁来到部落,族人们对干净卫生的追求便与日俱增。 各个时代的审美或许有所差别,但无论何时,干净永远是美的标准之一。 清洗干净后,在篝火旁落座。 忙碌一天,两人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一手抓着香气浓郁的烤野味,一手端着热气腾腾的菜汤,狼吞虎咽。 女人们笑问:“陶器呢?在哪里?” “快了!”枭咽下嘴里的食物,信誓旦旦说,“等着大吃一惊吧!” 尽管他从未见过陶器,但他相信天,这段时间,天做出来的东西,哪样不是令人大吃一惊的呢? 张天默默吃饭不说话。 陶器今天是烧不出来了,但喝着碗里的菜汤,他决定先把盐给提纯出来。 煮汤不放盐,放再多香料也终究差了点意思。 等明儿个把陶器烧出来,林郁说了,她要煲一锅鲜鱼汤,再煮一锅小米粥,用熊脂炸蔬菜丸子,香煎鸟胸肉,油爆大虾……光是想想就流口水! 饭后,张天把晒了一天的盐水抱进洞穴。 用小拇指蘸取些许盐水尝了尝,咸到发苦,说明盐在水里的饱和度足够高了。 “盐变纯净了吗?怎么还是水呢?” 枭好奇地问。 族人们也都凑了过来,等着看张天的操作。和陶器不同,盐是他们很熟悉的东西,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他们也想知道如何令盐变得纯净。 张天蘸取一点盐水给枭尝,又招呼大家都尝一点,令他意外的是,林郁也跑过来凑热闹。 他以为她是来凑热闹,其实她是来学习技术的,制盐的原理她懂,但和制陶一样,她是纯纯的理论派,实践经验是一点儿也无,这方面她自知不如张天。 “咦!”枭面容扭曲,“好咸!好苦!” 族人们也是同样的表情。 张天笑道:“这就对了,又咸又苦,说明水里已经融入了天空的力量,现在可以从水里获得纯净的盐了。” 枭问:“要怎么做呢?” “去拿一些大竹筒来。” 族人们拿来大竹筒。 张天将树筒里的盐水倒进各个竹筒里,放到火上烧煮。 众人目光灼灼地注视着竹筒里的盐水。 随着水温逐渐升高,族人们很快察觉到异样:水里出现了白色的粉末状晶体! “盐!水变成盐了!” 人群一阵骚动,惊呼之声不绝于耳。 张天立刻倒出一部分饱和的浓盐水,也就是卤水,大约总量的十分之一,放到一边备用。 然后将剩下的浓盐水烧干,得到一筒结晶物,这就是粗盐了,色泽略有些发黄,说明盐里仍然含有比较多的杂质。 张天把各个竹筒里的粗盐收集到一处,用小拇指蘸取一点品尝,微苦,口感很差,但已经可以食用了。 他让族人们也尝了尝,然后问:“这和你们换来的盐一样吗?” “一模一样!” 族人们激动万分,他们有盐了!纯净的盐!以后再也不用和其他部落换盐了,说不定还能用盐换到其他部落的好东西! 和张天想的一样,有盐部落制的盐只到浓缩结晶为止,此时的盐还算不上纯净,还少了一步淋卤提纯的流程。 他将备用的卤水加热至临近沸腾,再倒入竹筒中和粗盐混合,用木棍轻轻搅拌。 由于各物质的溶解度随温度变化的差异性,盐在沸腾的卤水里几乎不会溶解,但杂质却慢慢溶解掉了。 “这是在做什么?” 族人们摸不着头脑,明明已经得到盐了,为什么还要加水呢?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原本略有些发黄的盐正在渐渐变白,变得像雪一样白! 张天用木勺舀出经过提纯的精盐,递到族人们面前:“再尝尝。” 一尝之下,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 这时的盐不再有一丁点儿苦味,口感细腻,咸香的气息充盈唇齿之间。 族人们从未吃过如此纯净的盐,回味着残留在嘴里的咸香,惊叹不已。 想到张天早就说过,祭祀天空会得到更加纯净的盐,心里均想:果然天空才是万物之源!又想:以后还有祭祀雪灵的必要吗? 第69章 颠覆 张天将族人们的神情尽收眼底,他知道,如果此时有人提出请他担任天空祭司一职,就像有盐部落的雪灵祭司山溪一样,族人们不会有任何反对。 可惜他忘了串通一个“内鬼”,林博士和他显然还不到心有灵犀的程度,枭这小鬼平时挺机灵的,今晚却不够善解人意,这种事又不好自己提,只能等下次了。 松果带来的三袋含盐沙土,经过提纯,最终只剩下一竹筒的精盐。 按照现代人每日盐分摄入量的标准,这一筒盐还不够部落一天的量,盐果然是奢侈品。 他问族人们:“以往交换这么一筒盐,我们需要付出多少东西?” “我们都是按袋交换的。”兰花说,“冷天的部落大会,通常是用狩猎到的猎物交换,一头完整的大角鹿可以交换三袋盐,不过我们的盐比他们的盐好吃多了,完全可以多要点东西!” 张天笑了起来,心说兰花姨妈想得挺远,现在就开始考虑和其他部落物物交换的事了。 “多大的袋子?” “就是用野兽的胃做的那种小袋子……我拿给你看!” 兰花拿来盐袋。 张天稍作对比,一袋的量大致相当于三到四个竹筒,而史前的大角鹿,他记得体重是半吨起跳,一头大角鹿足以满足整个部落十天的肉食需求,何况还有两米多宽的超大鹿角,以及鹿骨、鹿皮、鹿脂、鹿筋等多种宝贝。 想到浑身是宝的巨兽们,他不禁怦然心动。 希望松果下次来能多带点盐,嗯……不止盐,还有陶器,制陶比制盐的成本低多了,用陶器交换是最划算的。 不过陶器毕竟不是必需品,能换到多高的价实在不好说。 一念及此,张天走出洞穴,在山林里捡来几块结实的木头,用刀切削成等宽的小木板,通过榫卯结构连接在一起,制成大约五公分厚的方形模具。 在砖模内部敷上草木灰防止粘粘,再把黏土填充进模具里,用力压实。 枭看着觉得有趣,跑出来帮忙,问:“你在做什么?” “制砖。” 张天把压实的黏土取出,则成了一块块方形的砖坯。 砖坯烘干后便可搭建炉灶式的升焰窑,用于烧制陶器。 篝火制陶和坑烧制陶最大的弊端在于温度散失严重,空气流通受阻致使燃烧不充分,良率低,侥幸烧出几个完好不渗水的,也难有美感可言。 用窑制陶则能在一定程度保证火温和通风,使烧出来的陶器又结实又美观。 正忙活着,眼前的信仰值忽然由37升至52。 张天愣了下,随即咧嘴而笑,心想松果的动作还挺快。 …… 夜空中的星指引旅人的归途,几缕浮云快速地从月亮眼前溜走,皎洁的月光将这片稀疏的林地照得明亮,那棵古老的挺拔的红松以永恒不变的姿势俯瞰大地,守望着洞穴中摇曳的火光。 “松果哥哥回来了!” 眼尖的孩子认出了乘着月色归来的雪白身影,孩子们一窝蜂地朝洞穴外跑去,迎向他们的英雄。 松果带领他的“出使团”回到熟悉的环境,他们精神抖擞,健步如飞,跋涉一日后本该有的疲惫与困倦,在他们脸上全然不可见。 最令孩子们雀跃的,是男人们手里拎着的数量远超往日的鼠兔鸟兽。 赶路的途中顺便用弓箭狩了个猎,由于是初学射艺,箭术不精,不然收获会更加丰盛。 即便如此,他们带来回的猎物也已经大大超出族人们的预期。 “这是什么?” 有孩子指着松针肩上挎着的弓箭问。 “这叫弓箭,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 “比投石索还厉害吗?” 孩子的问题也是族人们的疑惑,这根弯弯的木头无论怎么看都和“厉害”两个字挂不上钩。 松针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而是取下弓箭,张弓搭箭,瞄准不远处的松树,手指一松,箭矢笔直射出,一头扎入树干之中! 孩子们兴奋地拍手叫好,他们只觉得有趣,大人们却立刻意识到弓箭的优越性。 精准、快速、出手隐蔽,威力虽然比不上投石索,但能够射穿树皮,足以穿透小型野兽的身躯了……无需多言,松针这一箭,已经说明一切。 松果脱去雪白的狼皮大衣,松叶将之妥善收好,这是部落用来撑门面的衣服,平时可舍不得穿。 “这是大河部落给你们的东西?” “连我们都没有,他们又是从哪里弄来的弓箭?” “他们又啃树皮了吗?” “他们答应恶人部落的条件了吗?” “得知我们发现了雪盐地,他们一定羡慕坏了吧?” 族人们七嘴八舌,询问此次出访的结果。 男人们的回答令众人大受震撼。 “弓箭是他们自己制作出来的。” “有一个叫天的小孩,得到了祖先的指引,祖先教给他许多知识,有可以源源不断钓上鱼来的竿子,有可以快速纺出麻线的石头,还有制作简单、百发百中的弓箭……” “你问祖先在哪儿?祖先就在我们头顶,看到了吗?每一个离开我们的族人,都变成了天上的星星,永远地守护着我们,只要我们向天空祈祷,他们就能听到。” “祈祷是什么?祈祷就是仰望天空,真诚地许下心愿。” “我们昨晚向天空祈祷,希望今天能够丰收,瞧,今天果真狩猎到了更多的猎物!” “还有一个叫林的小女孩,她是我见过最高的小孩,几乎和松果一样高,不可思议吧?我一看这女孩就知道她不简单!事实证明,我看人很准的,这个女孩是我们伟大的祖先神农的后代……” “你们连神农都不知道?” “来来来,都坐过来些,我给你们讲讲神农尝百草的故事……” 男人们滔滔不绝地讲述昨日的见闻。 当听到大河部落食物充足且无比美味,族人们目瞪口呆,口齿生津;听到松针在射箭大赛上的以一敌十,不禁惊叹连连,面露自豪;又听闻祖先神农传奇的一生,更是如痴如醉,心生憧憬…… 这一夜彻底颠覆了他们对于大河部落的认知,这还是他们印象中的那个落魄邻居吗? 松果在松针身旁坐下,小声嘱咐他说:“明天一早,你出发去恶人……有谷部落,告诉他们大河部落已经答应他们的条件,等枫叶落尽之日,让他们的猎人直接去大河部落。” 松针点头称是。 待吃过晚饭,松果招呼族人们去洞穴外向天空祈祷。 头一回做这样的事,众人都感到十分新奇。他们抬头仰望璀璨的星空,许下各自的愿望,有的人只是照章办事,有的人则带着几分虔诚。 第70章 开天辟地 “你们谁还记得我们第一位祖先,也就是始祖的名字吗?” 族人们一脸茫然地摇头,没有文字记载,谁会记得那么久远的人和事呢?超过三代以上的,族人们都统称为祖先。 张天正色说:“我们的始祖叫做盘古,他是天地间第一个人,也是如今大地上所有人共同的祖先。” “他是天地间第一个人……” 白嘀咕着,忽然脑洞大开,问:“那他没有妈妈吗?没有妈妈哪来的他呢?” 所有人包括张天都是一愣。 “好问题!” 张天反应很快,朝坐在林郁旁边的白投去赞赏的目光,解释说:“盘古和我们不一样,男人和女人结合生下了我们,而盘古是天空和大地结合生下来的人。” 族人们再次被狠狠地震撼到了,他们从未想过,原来天空和大地也能够像人一样结合!忍不住想:天空如此浩瀚,大地如此辽阔,他们生下来的人该是何等的强壮! 枭却感到疑惑,问:“天空和大地要怎么结合呢?我是说,天空和大地距离那么远……你懂我的意思?” 临近成年的枭懂一点生理知识,知道所谓的结合必须负距离接触,当着弟弟妹妹的面,他不好说得过于直白。 张天明白他的意思,正色道:“我们现在看到天空和大地距离很远,但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天空和大地没有分开,是连在一起的,就像是一个大鸟蛋,或者是没有出口的洞穴。” 族人们无法想象天地连在一起会是什么样的景象,但他们天天住在洞穴里,一想到天地间仅有一个洞穴那么大,还没有出口,哪也去不了,顿时感到十分憋闷。 白直接就问了出来:“那岂不是很闷很憋屈?” “没错。”张天点点头,“盘古出生后,发现自己被困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四周漆黑一片,他感觉很闷很憋屈,于是用石头做了一把斧头,用力向前面劈砍过去!” 众人都下意识屏住呼吸,心提到嗓子眼。 “盘古是天地之子,他拥有比女娲更加强大的力量,他这一斧头砍出去,天地瞬间被劈成两半!其中轻的、清的一部分往上升,越升越高最后变成了天空;而重的、浊的一部分就向下沉淀,最终形成了大地。” “天地刚分开的时候,距离并不遥远,盘古担心二者又重新结合在一起,于是脚踩大地,头顶天空,站立于天地之间,手脚发力,使二者加速远离。” “自那以后,天空每日都上升一丈,大地每日都下沉一丈,盘古的身体也随之越长越高。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天地最终变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模样,他们彼此远离,再也无法结合在一起。” 听到此处,众人无不坐直了身体,心生震撼,面色肃然。 白急切追问:“那后来呢?盘古怎么样了?” 张天叹口气说:“天地分开以后,盘古觉得自己非常疲惫,就躺在地上休息,然而开天辟地用光了他全部的力量,他这一睡下,就再也没有起来。” 白“啊”的惊呼一声,紧紧抓住林郁的手臂,林郁微笑着轻轻抚摸她乌黑的发丝。 族人们也都面露惋惜、伤感之色。 “但是故事还没有结束。” 众人的注意力再次回到张天身上,竖起耳朵静待下文。 张天接着说:“盘古是天地之子,他的死亡也注定不同寻常。” “在他死后,他的眼睛升上天空,左眼变成太阳,右眼变成月亮;他呼出的气体变成了风和云;手脚和身体变成了高山;血液变成河水;皮肤和毛发变成了花草树木;牙齿和骨骼也变成了各种坚硬的石头……” “我们现在生活的这片山林,是我们的祖先愚公从河流上游移过来的,起初是一片荒山,因为其中蕴含了盘古的神力,所以才能重新长出树林,生出花草,吸引来野兽。”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从开天辟地的盘古到补天的女娲,到射日的后羿,到尝百草的神农,到移山的愚公,再到他们这一代,祖先们虽然早已离他们而去,但他们的知识和精神却代代传承了下来,从未断绝。 张天为今天的故事收尾:“盘古留给我们的东西远远不止这个小小的洞穴,以后有机会,我们应该去更远的地方看看,只要我们身处天地之间,天空上群星闪耀,大地上遍布始祖的遗产,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得到祖先的保佑。” 夜深了,族人们怀着对祖先和远方的憧憬进入梦乡。 今晚由张天和虎头守夜。 一如既往的,张天守前半夜。 他蹑起手脚走出洞穴,在洞口生起火堆,继续用模具制造砖坯。 没多会儿,背后响起轻柔的脚步声,回头一看,是林博士。 “想洗澡了?”张天随口问。 “没有……看你挺累,来帮你干点活。” “反正要守夜,找点事做而已,给。”张天把模具递给她,“把黏土填进模具里,压实了再取出来。” 林郁“嗯”一声,在他身旁坐下,把披散的头发重新绑起来,露出白皙修长的颈线。 “你制砖做什么?” “搭个窑烧制陶器。” “你还会搭建陶窑呢。” “听起来高大上,其实很简单,保证你一看就会。” “厉害……我今天也向天空祈祷了,你说你需要信仰,不知道我的算不算?给你贡献一个。” 今天的信仰值增加了15点,张天还真不知道有没有她。 不过他可以验证一下。 【你将使用神术入梦,请选择受术者。】 他在心里默想林郁的名字和面容。 【今夜,你将进入林郁的梦中,请留下伱要传达的神谕。】 取消。 “算,我已经收到你的信仰了。” “真假?”林郁略有些紧张,“那……你能做些什么呢?” 张天笑道:“我可以给你托梦,像你祖先一样。” “噗!” 林郁笑出声来。 “放心吧,我没这么无聊。”张天耸耸肩,“如果哪天你梦到我了,绝对不是我的原因。” “谁会梦到你啊!” 林郁呸一口,或许是篝火燃烧得更旺了,她的脸有些发红发烫。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块接一块的砖坯被制造出来。 张天把这些湿润的砖坯垒在火堆四周,又用剩下的黏土捏了四个大罐子,两口锅和八个碗,同样放在火堆旁烘烤。 但愿不要下雨……他看向天空,忍不住也祈祷起来。 第71章 幼崽 交班的时候,张天让虎头注意着洞口的火堆,记得添柴。 虎头不知道张天想干嘛,也懒得问,很爽快地答应下来。 第二天早上醒来,张天立刻出洞查看。 经过一夜的烘烤,砖坯和陶坯已经相当干燥结实,未经烧制的砖坯用来造房子肯定不行,一下雨就化成渣了,但用来垒一座小型的陶窑完全没问题。 他叫上枭,又把林郁从睡梦中摇醒:“起来干活啦!” 三人来到洞穴外,简易的陶窑没啥技术含量,连砂浆都不用加,干砌就行。 从底部往上,依次垒出灰膛、炉栅和火膛,最后搭建用于烧制的窑室,窑室容积在一立方米左右,算不上大,但也不小了。 张天将烘干的陶坯放入窑室中,开口向下,以便像热气球一样捕集热气,提高烧制效率,陶坯之间留出一指宽的空隙,用作火焰的上升通道。 四个罐子,两口锅,八个碗,再塞几块砖坯进去,凑够满满一窑,以免浪费火力。 从山林里捡回来大量树枝,劈成一米左右长的木柴,堆在陶窑旁,几乎有半人高。 将木柴引燃后放入底部的灰膛和火膛中,燃烧的火焰和烟气顺着砖块和陶坯间的缝隙直往上窜。 他用砖盖住顶部的缝隙,防止火焰窜出损失热量。 “这样就行了吗?” “这样就行了,等陶坯烧到红热发光,就不会渗水了。” “要烧多久?” “烧制半天,冷却半天,晚上回来就差不多了。” 吃过早饭,张天再次把弟弟妹妹们叫出来:“今天同样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们。” “挖坑吗?” 孩子们摩拳擦掌,瞧他们这么积极,想必林博士昨晚很是煮了些美味犒劳他们。 张天摇摇头说:“今天不挖坑,我要你们盯着这个窑,一旦火势减弱,就往下面的洞里添木柴,一直烧到太阳升到头顶的位置,就不用再烧了,拿木板把顶部盖住。” 盖住顶部是为了把热量闷在窑里,减少热对流,以免冷却过快导致陶身开裂。 “好好干!”张天激励道,“晚上有好东西吃!比你们以前吃过的所有东西都要好吃!” 孩子们兴奋不已,下决心说要一整天都守在陶窑附近,哪儿也不去! 张天笑了起来,他并非开空头支票,等烧出了陶器,又有盐的加持,他相信林大厨能够轻松征服这群小屁孩的胃。 …… “阿嚏!谁又在背后念叨我……” 林郁揉揉鼻子,小声嘟哝着。 褐色的枯叶打着旋儿飘落,一阵冷风吹来,枯叶再度腾飞,完成生命中最后的一舞,再缓缓掉落地面,紧接着又被女人们的挖掘棒翻开,寻找有可能藏在枯叶底下的昆虫幼虫。 女人们用于采集的挖掘棒和后世的药锄很像,只不过头部用的不是铸铁,而是磨尖了的骨头。 她们用这棒子撬翻倒木,寻找蝾螈和肥美的昆虫;靠它协助捕捉溪里的软体动物,把它们赶到岸边,然后伸手捞起;还用它挖出土里的各种球茎、块茎和根…… 凭借自己的巧手操作,女人们生生将这落后的工具玩成了多功能采集器。 这些天跟着林郁学习和实践,她们已经能够辨认山林里大多数常见的植物。 她们沿路采集仍然顽强生长的耐寒植物,挖出根茎,去掉蓟的刺,收割枝叶,还顺手采摘一些浆果和坚果。 山林里结实的果树不多,果子的长势也不如人意,放在以前,她们是不屑一顾的,如今也不再挑三拣四,秉持着“凡路过,不放过”的原则,尽可能多地采集回去。 女人们也随身携带着石匕、骨刀等小型武器,个别女人还挎着弓箭,虽然她们不事狩猎,但终日混迹山野,必要的防身是不可少的。 女人里最擅长弓箭的是琼花,她的射艺天赋略逊于虎头,远胜过二舅,每天进山采集,她都能顺手射杀几只鸟兽带回来,要不是琼花姐姐有孕在身,张天很乐意为她打造一把角弓。 “听!什么声音?” 琼花忽然叫住女人们。 众人停下脚步和手上的动作,竖起耳朵倾听。 风吹过山林,簌簌作响,似乎还夹杂着哀伤的低吟,很像是受伤的动物发出的呻吟。 “看看去!” 兰花当机立断,希望能够抢在四足捕食者之前捡漏。 众人背起竹篓,拎着挖掘棒循声追去,万一遭遇野狼,挖掘棒还能当打狗棒使。 林郁的心突突直跳,不免有些紧张和害怕,她的手伸进外衣褶层里,紧紧握住张天给她防身用的折叠刀。 一个巨大的浅褐色身形半掩在血渍斑驳的落叶里,绵软而了无生息。 腹部雪白蓬松的绒毛已经血污粘黏,腐朽的气息紧附其间,背部厚实的毛发上或深或浅点缀着斑点,此时也黯淡无光。 林郁隐约瞥见它尖尖的耳朵里蠕动着蛆虫,咧开的嘴里满是黄牙,闻风而来的食腐昆虫爬满口腔。 但真正令她惊讶的是这只猞猁的体形,后世的猞猁长到一米二三的体长算很了不得了,而这头猞猁健壮得几乎像一匹小马,何况它还是体型较小的雌性。 “快看我找到了什么!” 女人们的视线落到琼花怀里,顿时高兴地叫出声,随即靠过去。 琼花从猞猁的窝里找到三团明黄色的毛球,它们双眼仍未张开,盲目地磨蹭琼花,它们嗅到了奶水的味道,却无法从冰冷的兽皮上找到奶源,哀伤的低吟正是从它们嘴里发出,此时还带着些许有奶吃不着的焦急。 林郁看得眼睛放光,谁能拒绝毛茸茸的大猫幼崽呢? 女人们纷纷探出咸猪手揩油,弄得三个小家伙颇为烦躁,呲呲地叫。 琼花分了一只幼崽给林郁。 林郁高兴坏了,紧紧抱着大猫幼崽,将它温软的皮毛贴近自己的脸颊。 幼崽却一脸不乐意,用尚未长出利爪的肉掌抵住这张过分热情的奇怪的大脸,很高傲地将头拧到一边。 它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抱着它的这个黄花大闺女显然没有奶水喂它,这令它十分恼火,嗷嗷叫着要认有奶的女人当娘。 第72章 驯养 如果换做男人们在场,他们会更加关心成年猞猁因何而死,尸体是否还有利用价值,女人们的注意力则被毛绒绒的幼崽吸引,抚摸它们柔顺温热的毛发,爱不释手。 “可怜的小家伙……”琼花说,“没有妈妈它们肯定活不了了。” “听阿妈说,猞猁肉是酸的,不好吃。” “而且它们瘦得只剩皮包骨了,也没什么肉可吃。” “要不带回去养着吧?”有人提议,“就像养兔子和养竹鼠一样。” 当食物充足的时候,男人们会活捉一些野兔和竹鼠回来圈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驯养,而是一种特殊的食物保鲜技术,用作冬天的储备粮。冬日漫长,不能光靠熏制的肉干,偶尔也要吃点新鲜肉食,打打牙祭。 兰花知道女人们心软,她也怜悯这三小只,但她的头脑很清醒,正色说:“猞猁是吃肉的。” 虽说部落现在不缺肉食,但也没有充裕到可以用肉食饲喂野兽的地步,何况猞猁肉并不好吃,养大了有什么用? 林郁说:“我们可以用肉汤和内脏喂它们,等它们长大一些,就放它们自己去觅食。储藏在洞穴里的谷物和坚果,经常被老鼠啃食吧?猞猁是捕捉老鼠的好手,养在洞里可以保护我们的食物不被偷吃。” 原始语言里的老鼠泛指小型的啮齿动物,以鼠科动物为主,并非后世那个人人喊打的老鼠。 老鼠是食物的一大威胁,也是各种病毒的携带者和传播者,人类与之缠斗了数十万年,双方都在进化,至今仍未分出胜负。 最早驯养猫也是为了对付这些鼠辈。 不过单纯为了除鼠而饲养猞猁,实在是有点大材小用,成年的猞猁完全可以协助狩猎。 盛唐时期的贵族圈子里就有驯养猞猁的风气,当贵族们骑马出游或捕猎时,猞猁会和人一起坐在马背上,招摇过市,十分气派。 林郁心里这样想着,但没有说出口,族人们对于驯化野兽为己所用没有概念,这种事说出来她们不会相信,只有亲眼见到了,才会发自内心地接受。 红花笑道:“看来林是很喜欢这几只幼崽了,瞧她抱得多紧!” 兰花也露出温和的笑容。 难得见林有特别喜欢的东西,而且她说得没错,洞穴里鼠患严重,每年储备着用于过冬的食物,至少要被那些畜生糟蹋一半,若小猞猁有捉鼠驱虫的本领,倒是帮了大忙。 再不济,也可以随时宰了饱餐一顿。 想到这,她便点头应允:“行吧,带回去再说。” …… 狩猎的队伍是最后回到洞穴的。 归来第一件事就是查看陶器烧制得如何了。 孩子们严格按照他的要求在陶窑顶部覆盖了木板,不许任何人触碰。 直到张天回来,木板仍然盖着,有淡淡的烟气从缝隙间溢出,走之前堆积成山的木柴,如今已化作一地的灰烬。 他摸了摸窑室的外表面,触感温热,冷却得差不多了。 略有些忐忑地掀开木板,闷在窑里的热气混杂着浓烈的烟味扑面而来。 他拿手扇了扇,看着窑室里被烧成橘红色的陶器和砖块,心立刻放下一半。 用指关节敲了敲陶罐底部,发出清亮如钟磬的声响。 张天咧嘴而笑,他知道,发出这种声音就代表陶器没有开裂。 将两口锅、四个罐子和八只碗取出,仅有两个碗烧出裂痕,应该是捏泥不均导致的。 剩下的陶器全部完好无损,色泽均匀,陶身虽然没有挂釉,却也足够光滑,和之前从河底钓起来的陶土碎片比,也就领先了几千年吧。 他露出满意的笑容,却忽然觉得少了点什么。 举目四望,洞穴外的空地上昏暗清冷,只有山风不知疲惫地呼啸着,林间枝叶簌簌抖动,时而有栖鸟惊起,啼叫一声,更衬出秋夜的寂寥。 他蓦然惊觉:今天竟然没有观众! 怪不得觉得少了点什么,原来是少了族人们的震惊和彩虹屁。 他感到奇怪,他在外面晃悠这么久了,枭竟然不出来观察情况,林大厨口口声声说要大展身手,竟然也不出来关心一下炊具的成色。 “陶器烧好了!” 张天朝洞穴里大喊。 他满以为族人们会争先恐后跑出来观摩新鲜事物,结果却只等到林郁的一句:“烧得怎么样?拿进来我看看!” “……” “我来啦!” 只有枭跑了出来,脸上挂着老父亲般慈爱的笑容。 张天使劲眨了眨眼,确认自己没有看错,枭的脸上确实挂着老父亲般慈爱的笑容。 “你们在干嘛?”他十分纳闷。 枭咧着嘴笑,说:“妈妈她们带回来三只猞猁幼崽,和我巴掌差不多大,说是要养在洞里面捉老鼠呢!你、我还有林,咱们仨各养一只!” “猞猁……吗?” 张天哭笑不得,谁能想到部落尝试驯化的第一种野兽竟然是猞猁,猫可是养不熟的啊! “这就是陶器?” 枭蹲下来仔细观察,松果描述过陶器的样子,说是黑不溜秋的像块石头,里面都被挖空了,可以用来装东西。 “为什么是红色的?” “正常就该是红色的,品质不好的才是黑色或杂色。” 露天烧制的陶通常以红褐色为主,但如果黏土中混入了较多的植物茎、叶、壳等,在烧制过程中,植物炭化,就会使陶胎呈现出黑色,胎质较为疏松。 枭用手指戳了戳,惊讶道:“真的变硬了!” 他记得早上还是泥巴,用火一烧,果真变成石头了! 两人将烧制好的陶器抱进洞穴,沉迷逗猫的族人们这才纷纷围上来,对着陶罐敲敲打打,清脆之声不绝于耳。 众人也都惊奇不已,不明白软趴趴的泥土怎么突然变成硬邦邦的石头了,而且是肚子被掏空的石头,这不是天然的储物器具么! 张天往各个陶器倒满了水,进行渗水测试。 尽管人类早在两万年前就开始烧制陶器了,但真正烧制出耐用且不渗水的优质陶器,还是在进入农耕社会之后……这是林博士告诉他的没什么用的冷知识。 “只是把泥巴捏成各种形状,用火烧一天,就变成石头了?” “准确地说,是变成了陶,陶虽然也很硬,但比石头脆得多。” 众人不明所以,对于物体的各种物理性质他们尚不具备清晰的认知。 张天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另一只手举着有裂痕的陶碗,从同一高度同时松手,石头和陶碗同时落地,这既证明了重力加速度和质量无关,也证明了陶不是石头——因为石头安然无恙,而陶碗瞬间碎了一地。 第73章 我在东北玩泥巴 实践出真知,张天这么一摔,族人们立刻明白了陶与石头的差别,也知道了今后使用陶器,应当轻拿轻放。 摔的时候有多潇洒,打扫的时候就有多狼狈。 他将陶碗的碎块收拢到一处,这些经过烧制的陶土可以用作熟料,加入下次烧制的黏土中,能够提高良率,这就是所谓的回炉再造,变废为宝。 “怎么样?好使吗?” 林郁走过来,三只猞猁幼崽跟在她脚后,她刚才喂它们吃了些肉沫汤,投喂是快速建立信任的有效手段之一,吃人嘴短,幼崽们决定给这个两脚兽一次机会。 “在做渗水测试,目前一切正常。” 张天摸了摸陶罐的外壁,很干燥,没有水渗出的迹象,更没有黏土融化的迹象。 “猞猁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当宠物养是违法的知道不?” 他开着玩笑,朝幼崽们张开怀抱,嘴里发出啧啧的声响。 幼崽们停下脚步,警惕地瞪向这个奇怪的家伙,耳朵竖起,尖端耸立一簇深灰色丛毛,为其增添了几分气势。 “用这个。” 林郁将捣得稀碎的内脏碎屑倒一些给他。 幼崽们显然知道林郁在捣鼓它们的食物,凑到她脚边用小脑袋蹭用肉爪挠,呲呲地叫。 “来这儿!” 张天以食物引诱,幼崽们立刻将先前的戒备抛诸脑后,迈着小短腿,争先恐后、连滚带爬地跑过来,舔舐地上的内脏碎屑。 张天趁机抚摸它们。 幼崽们发出不耐烦的呜声,但没有反抗,或许是因为出生的时间不长,还没有学会护食,这是好事,说明它们没什么野性,很容易建立信任,多喂几次食就足以令它们把人类当亲妈和同类看待了。 幼崽们舔得很干净,一丁点儿血沫都不放过,吃饱喝足后坐地上用肉爪洗脸。 林郁用脚尖轻轻踢了左边那只小猞猁的屁股一脚,说:“这只是你的。” 三只幼崽乍一看都相差无几,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发现一些区别。 左边那只幼崽显然是三兄弟里最瘦弱的,它的毛色相对也最浅,背上的斑点也是浅浅的灰色,胸前和腹部长满蓬松的白毛,但偏偏尾巴是乌黑一团,而它的两个兄弟都是明黄色的短尾巴。 张天抓住它的后颈皮,将它拎到眼前。 “以后你就叫黑尾了。” 他看着黑尾琥珀色的眼睛说。 黑尾四肢僵直在半空,命运的后颈皮被“叼”住,这一刻它感受到了母亲大人的威严,它老实巴交地看着这张近在咫尺的没毛的大脸,不敢吭声,只是默默记住这个两脚兽的气息。 得知陶器源自黏土,孩子们高兴极了,这下可以光明正大地玩泥巴了! 张天指导孩子们揉搓泥条,再用泥条层层叠叠盘筑成形。 不多时,男人们也加入其中,玩得比孩子们还欢,手艺却是参差不齐,虎头捏出来的东西最抽象,歪七扭八的看着倒像是带有后现代主义风格的工艺品。 张天说:“记住自己捏的碗啊,我们明天看看谁的烧裂最多,谁的烧出来最漂亮。” 男人们顿时燃起熊熊的胜负欲,更加用心地捏制陶坯。 这一批陶器以碗为主,一百个碗,人手一个,还留了不少余量,以免陶碗烧裂,数量就不够了——看他们捏的陶坯大多厚薄不均,只怕要烧裂不少。 张天没说什么,不管捏得再差劲再丑陋,都统统放进窑室里。 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谁一生下来就是手艺人,就连聪慧灵巧如林博士,今天不也烧裂了两个碗么?尽管林郁对此矢口否认,非说那两个碗是张天捏的……呵,女人! 张天还捏了几个圆盘放进去,中间开孔,烧制成形后可以制成陶轮。 男人们进山里搜刮来大量树枝,劈削成大约一米长的木柴,引燃后放入火膛中。 “好香!” 空气里飘荡起浓郁的饭菜香气,比以往任何一天都要香!男人们疯狂吸动鼻头,肚子叫唤连天。 洞穴里,林郁教女人们使用陶器煮饭烧菜,刀工了得的虎舌负责处理食材。 谷物被淘洗干净,分别倒进两个大陶罐里,为了节约时间,水先用石烹法煮沸,再倒入陶罐中,盖上盖子闷煮。 虎舌按照指示将四条和小腿差不多大的鱼剖开肚皮,去掉血液和内脏,用盐水涂抹鱼身,肚子里塞入紫苏、薄荷、款冬等植物去腥增香。 雪白的熊脂在陶锅中受热融化,淡淡的烟气扶摇直上,直至沸腾。 鱼下锅,顿时滋啦作响,腾腾的热气涌出,族人们从未嗅过的鲜香气息溢满洞穴,所有人都使劲吞咽唾沫。 林郁手持自制锅铲,待一面煎至酥脆,立刻翻面煎炸另一面,之后倒入沸水,盖上盖子,等汤汁熬煮成乳白色,再将锅中的原汤倒入大罐子里,加满沸水,放入切成丁的蘑菇和块状的冬笋,与鱼肉混合出极致的鲜美。 在外面玩泥巴的孩子们便在此时跑了回来,男人们紧跟其后,众人迫不及待地围凑过来,新奇地看着篝火上架起的瓶瓶罐罐。 但兰花立刻抄起棍棒把这群脏兮兮的大小孩子赶到洞穴外边清洗。 洗得白白净净的孩子们忙不迭跑回来,生怕错过美味的食物。 看着巫师姐姐用两根细长的竹签搅动着碗里的蛋液,白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筷子。用它代替我们的手,夹取滚烫的食物。” 蛋液倒入滚油中,摊成饼状。 林郁挥动锅铲,快速炒碎,紧跟着放入男人们叫不出名字的各种嫩叶,翻炒断生,洒上一层薄薄的精盐,丰富的香气顿时被百味之王统合起来,谱出美妙和谐的乐章,男人们伸长脖子贪婪地吸嗅着,口齿生津。 孩子们的心思却被另一口锅里飘出的味道所吸引。 切成了大块的菖蒲块根在水中煎熬,孩子们认出这是用来熬制糖水的植物,他们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甜香气息。 “姐姐!姐姐!糖水变色了!” 孩子们瞧见锅里的糖水逐渐变得焦黑,急切地呼唤林郁,势必要拯救他们心爱的糖水。 林郁却气定神闲,有条不紊地倒入少量沸水冲开,再将早已煎至两面金黄的鸟翅倒入锅中,轻巧翻炒,令其染上糖色,甜香的味道也随之浸入每一寸肉中。 孩子们食指大动,光是用眼睛看,就已经能够想象到糖翅在舌尖上绽放的美味,他们还从来没有吃过甜甜的鸟翅! 接着煎鸟胸肉、炸河虾、炸昆虫、清蒸鱼头、清炒“什锦”……林大厨变着花样烹饪食物,令打下手的虎舌叹为观止,顿觉厨之一艺,博大精深,他自以为深谙此道,实则尚未入门。 猞猁幼崽们也都被香气吸引,张天抱起他的黑尾,枭抱起他的小虎,林郁的猫女则扒拉着主人的裤腿,仰起小脑袋呲呲地叫着。 当小米粥的清香喷薄而出,当雪白的鱼汤被盛入碗中,当色泽缤纷的精致菜肴被一一端至眼前……族人们第一次知道饭原来还可以这么吃。 林郁教族人们使用筷子,笨拙的男人们总也学不会,越是学不会,越是心急如焚,夹起又溜走,再夹起,再溜走……眼看着很快掌握诀窍的天不断抢走盘子里的食物,男人们只能伸脖子瞪眼干着急。 “起!给我起!” 虎头大吼着,极力控制手里的筷子,像在和洪水猛兽做殊死搏斗,成功就在眼前,却被虎爪不知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一碰,手一抖,筷子末端的鸟翅立刻飞出去,气得他滋哇乱叫,跳起来要和虎爪拼命。 众人哈哈大笑,欢声笑语伴着炊烟和饭菜香气飘出洞穴,在夜幕笼罩下的山林间回荡。 第74章 新生 令女人们感到意外的是,懂得治病疗伤、能够熬制出安胎药水的林竟然不会接生。 想到她尚未成年,又觉得情有可原,族人们总是会因为她的身高和博学而忽略她的年龄。 在去年冬季的部落大会上受孕的女人,她们已经彻底停止生产活动,专心等待临盆。 每年的春秋两季都是生育的高峰期,有时甚至会碰上数个女人同一天临盆,为了使产妇得到充分的照顾,为了保证新生儿顺利诞生,部落里的每个女人都要学会接生。 也只在这几天,孕妇们享有男人们这辈子都不可能享有的特权,她们不必劳动,可以指使任何人替她们效劳。 在生育这件事上,男人们无权过问,更严禁干涉,不仅如此,每当部落里有女人临盆,他们必须离开洞穴,如果不幸是在夜晚,那么他们就只能在洞穴外的空地上度过漫漫长夜。 但这个秋天的情况有变,林郁告诉族人们,可以在她的木屋里接生,并宣称女娲大人会守护每一位将要生育的族人。 女人们高兴极了,男人们同样高兴,这意味着他们不必再因避讳而离开洞穴。 张天很贴心地用烧制出来的红砖在木屋里搭建起一座火炉,供女人们取暖,且不用担心会烧毁木屋。 以兰花为首的几个年纪较大、接生经验丰富的姨妈不再外出采集,她们留守洞穴,照顾产妇的起居,时刻准备着迎接新生儿的到来。 男人们更加卖力地狩猎,从早到晚不间断地烧制陶器。 最初烧制的一百个碗,碎了接近一半,男人们自觉面上无光,于是苦练手艺,再加上张天做出了简易的陶轮,靠着轮盘的转动盘筑陶坯,即便是不善此道的虎头,也能把陶坯捏得均匀有致,良率日渐提升。 张天原本只是打算烧一些陶器去部落大会交换物资,然而历史的洪流是挡不住的。 越来越多的陶器被批量烧制出来,锅、碗、瓢、盆……获取不易、容易腐坏变质的兽皮水袋很快就被水瓮取代。 但水袋并没有就此被淘汰,和水瓮相比,水袋的优势在于轻便、不易损坏。 张天将这些水袋保存起来,等到迁徙那天,它们将随族人们一起踏上征程,而这些陶器将被留在这个洞穴,成为这段历史的见证,或许在尘封万年以后,会迎来重见天日的那天。 张天还用红砖在洞口附近砌起一座灶台,以便林大厨发挥她的厨艺。 终于迎来这一天。 整个早上,薄荷姐姐都处于产前的阵痛期,或许是因为初次怀孕,她的疼痛感格外强烈,痛苦的嚎叫响彻洞穴,除了兰花等几个姨妈,林郁也要留下来,学习如何接生。 男人们见此情景,便早早地进山狩猎或下河钓鱼去了。 姨妈们把薄荷抬进温暖的木屋里,负责采集的女人们在离开之前都到木屋里露了个脸,鼓励几句给予精神支持。 等到午后,薄荷的阵痛开始加剧,林郁让她喝下用野山药的根熬制的汤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虚滋阴、纾解痛楚。 但随着太阳一点点朝山头落去,薄荷的宫缩越来越剧烈且密集,她躺在用茅草和兽皮铺就的床上,紧紧抓住兰花的手,全身汗湿,痛得直扭身体,尖叫声几乎没有断过。 洞穴里,阿妈的神色没有太大波澜,心却揪了起来,尽管这些年听多了凄厉的哀嚎,也见多了生离死别,但直到今天,她还是做不到坦然处之。她望向逐渐暗淡的天空,为她可怜的孩子祈祷。 孩子们也停止了活动,不安地坐在篝火边,搓着小手。他们望着洞穴外的木屋,每当有人想要开口说话,就被薄荷的痛呼声打断。 “她的屁股太小,产道张得不够开。” “要不要弄破羊水?或许会有帮助。” “再等等,羊水过早破裂会导致干产,我怕她撑不住。” 林郁听着女人们的讨论,见薄荷痛苦到面容扭曲、青筋绽出,她很想做点什么,怎奈她对此一无所知,只能在一旁看着,帮不上忙。 她看见兰花取出一根细长的木棒,心知她一会儿要用这个捅破羊水,赶紧拿来沸水替木棒消毒杀菌。 “嗷!” 薄荷再次痛苦大叫,她浑身的肌肉因宫缩而用力绷紧。 “她越来越虚弱了!”红花语气焦急,“我觉得我们现在处理比较好,不然……” “嗯。”兰花更加沉得住气,“再等等,等这次宫缩完毕,我就来处理。” “嗷!” 阵痛达到顶点,薄荷弓起腰背,紧抓住红花和枫叶的手,叫声凄厉至极! 熬过这阵,薄荷看上去又虚弱了几分。 兰花明白事不宜迟,嘱咐她两句,利索地将木棒插入,立刻有大量的羊水涌出! “就是现在!”女人们大声喊,“挤!用力挤!天空在看着你,祖先在看着你,你的宝宝在看着你!你必须再用力一点!用力!” 薄荷只觉得头晕目眩,骨头几乎快要散架,她顾不上越发剧烈的疼痛,发出“啊”的大叫,使出全部的力气,仿佛在拼命把五脏六腑挤出来! 一旁的林郁也咬着后槽牙,攥紧拳头,跟着暗暗使劲。 一股浓稠的红血喷出,婴儿的头终于挤出狭窄的产道。 “很好!头出来了!再来一次!薄荷,醒醒!再来一次!把胎盘挤出来!” 兰花抓住婴儿的头配合宫缩往外拉,女人们在薄荷耳边大声疾呼。 浑浑噩噩的薄荷稍微清醒了些,她已经痛到麻木,却仍用最后的意识,榨出最后一丝力气,再度用力!随即眼前一黑,颓然倒下,不省人事。 红花用染红的兽筋结扎脐带,枫叶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剪断,兰花重重拍打婴儿的脚,直到听见婴儿哇一声哭出来,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婴儿是活的,两腿间的小小牙签彰显他的性别。 林郁照顾昏死过去的薄荷,她气若游丝,几乎去掉半条命,但能够在如此艰难的生产之后活下来,已经是极幸运的了。 她用热的兽皮毛巾替薄荷擦拭身体,在一旁全程观摩的她仿佛也跟着经历了一场分娩,感觉浑身发酸。 生存和延续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她心里感慨着。 第75章 幸运星 外出狩猎和钓鱼的男人们归来,得知母子平安,都欣喜万分。 薄荷已经醒转,又喝了碗肉粥,脸上已经恢复些许血色。 婴儿刚吃过母乳,此时躺在她的臂弯,睡得香甜。 男人们问:“叫什么名字?” 薄荷说:“还没有名字呢!阿妈说等你们回来再给取。” 新生儿的名字一向由阿妈给取,以往的规律,男婴通常以凶猛的四足捕食者为名,女婴通常以花草植物为名。 不过这个规律近几年有所改变,大概是因为常见的猛兽和植物都被用掉了,这些年夭折的婴孩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个,他们的名字自然不能再重复使用,太不吉利。 总之从某一年开始,阿妈就改为用单音节的单词为孩子们命名。 张天合理怀疑,阿妈其实也是图个省事,毕竟对族人们来说,名字只是称呼,没有什么特别的寓意。 “现在我们回来了。”狼牙有点迫不及待,“阿妈,快给孩子取名字吧!” 阿妈微笑道:“名字我早就想好了。自从天受到祖先的指引,林来到我们的部落,每天都有新的词语被创造出来,这些词语都很好,而且之前从来没有被使用过,用来命名再合适不过了。” 族人们深以为然。 他们观念里的“好与坏”是根据实用价值来判断的,而非词语的象征意涵,张天和林郁发明的各种新事物,无不为部落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自然是极好的。 “天和林教会我们的新词语很多,阿妈要选择哪一个呢?” 薄荷很好奇,稍微坐直了身体。 阿妈说:“天制作出陶器没多久,这个孩子就出生了,这其中或许存在着某种关联,就叫他‘陶’吧!” “陶!”薄荷看着怀里熟睡的婴孩,用带着几分惊喜的口吻呼唤儿子。 族人们也都重复着这个单词,默默记下。 不过此时的陶还不算是部落的一员,要等到天气变暖,满了周岁,举行过仪式,才能在“族谱”上打上属于他们的绳结。 与陶一起等待着周岁仪式的,还有另外四个婴孩,他们在春天出生,与他们同期出生的另外两个兄弟都已夭折,而他们即将面临的是更加残酷的冷天,大多数婴孩都挺不过这一关。 极高的夭折率是制约部落壮大的主要因素之一,这和过于严苛的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东北漫长寒冷的冬天和相对不那么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令生存和繁衍格外艰难。 事实上,东北地区确实也是我国最晚进入农耕社会的地区,深知这一点的林郁甚至比张天更加赞同南迁,就算没有新仙女木时期的气候巨变,她也认为应该如此做。 见陶醒了过来,张天起身走到薄荷姐姐跟前,蹲下来逗弄部落里暂时的老幺,他的皮肤皱巴巴的,脑袋因为分娩时受到了压迫,以致于有些变形,但张天知道这是正常现象,很快就会恢复。 薄荷对陶说:“这是天,你以后也要像天一样聪明哦!” 陶睁着大眼睛,忽然咧嘴咯咯笑了起来,倒不是冲着天,而是冲着天脚边的黑尾。 黑尾被笑声吸引,好奇地攀上薄荷的大腿,朝躺在薄荷怀里的陶伸出长满白色绒毛的肉爪,发出呲呲的叫声。 陶伸出小手抓住黑尾毛茸茸的肉爪,笑得更开心了。 该说是崽崽相惜吗?人类幼崽与猞猁幼崽进行友好的握爪,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倒是十分罕见的温馨场面。 然而这一幕很快被打破,张天抓住黑尾的后颈皮,将它从薄荷的腿上拎下来,放到一边。 他从外衣褶层里摸出一枚陶制的红色五角星,对薄荷说:“这是我用陶土烧制的星星,陶出生的时候,这颗星星正好烧制成形,我想,这应该就是阿妈所说的联系了。这颗星星或许能为陶带来健康和好运。” 薄荷乐得合不拢嘴,星星可是祖先的象征,祖先则是智慧、慷慨、仁慈的化身,儿子的出生和星星、和祖先有所联系,这已经足以说明陶的不凡! 当母亲的,谁不希望子女平安顺遂、成龙成凤呢? 她高兴地收下,将幸运的五角星拿到儿子面前,陶伸长了手抓向星星,张着嘴咯咯地笑。 其他孩子们看在眼里,心生羡慕,跑过来围住张天,纷纷表示他们也想要星星。 部落里一直以来都有把碎骨头、动物牙齿磨制成装饰品的习惯。 每年夏季的部落大会,交配的季节,适龄的族人们会佩戴上各种漂亮的骨制饰品,男人们会随身携带野兽的长鞭,交配之前偷偷食用少许,女人们会穿上用象征着生育、生机和生命的花草编织而成的精美衣裙,盛装出席。 冬季的部落大会要祭祀雪灵,与会的男男女女同样会隆重打扮,尽管意义有所差别,不再是为了吸引异性、提高怀孕几率,而是为了礼敬雪灵。 磨制的骨头饰品如何比得过烧制出来陶土饰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原始人虽然不会像现代人那样为容貌和身材而焦虑,却也希望能够闪闪发亮、与众不同,孩子们更是幻想着成为全部落最靓的仔,这样就能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疼爱。 张天笑道:“跟我来,我教你们捏制星星。” 他带着孩子们来到洞穴外,星星的捏制没啥好教的,对具有丰富玩泥巴经验的孩子们来说不在话下。 张天要教他们的不是这个,而是想象力。 想象力或许对于眼前苟且的生活毫无帮助,但长远来看,无论是抽象思维的形成、创造力的培养、审美意识的提升,都离不开想象力。正如黑格尔所言,一个族群总要有一些仰望星空的人,才有希望。 “不只是星星,你们可以用陶土捏制出任何你们喜欢的东西,月亮、太阳、云朵、山川、树木、野兽,甚至是河水、风、火焰……” 孩子们兴致勃勃地开工,立刻又犯了愁:“河水、风和火焰是形状的?” “我不知道。”张天摊手,“这要问你们,在你们的眼里,它们是什么形状的?或者说,你们希望它们是什么形状的?按照自己的想法随心所欲地捏吧,不要有任何顾虑,捏出来的东西属于你们,只要自己喜欢就行。” 孩子们兴奋不已,以往都是长辈做好了骨头饰品或者木头玩具送给他们,如今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制作自己喜欢的饰品和玩具,这叫他们如何不激动?纷纷撸起袖子开干。 第76章 枫叶飘落时 不知道分娩是否也和情绪一样具有传染性,在薄荷完成生产后的几天,另外三名产妇也相继诞下新生儿,除了蒲花阿姨不幸生下畸形儿,其余两位姐姐均母女或母子平安。 以往产期结束,难免会有产妇因难产而死,此次却无一人殒命,族人们将之归功于林郁的安胎药,以及祖先尤其是女娲大人的保佑。 参与了四次接生,林郁从起初的袖手旁观,到最后已经可以娴熟地给脐带结扎,为婴孩清洗身体,她的学习能力令女人们感到吃惊,更加深了她们心里“巫师异于常人”的刻板印象。 所有人都沉浸在迎接新生命的喜悦中,除了蒲花。 这是蒲花最后一次生产,她的岁绳上已有二十个绳结。 部落里的女人一到二十岁,通常就不再参与交配,这是祖先历经数百上千年的观察得出的血的教训。 在这个时代,超过二十岁的孕妇就是高龄产妇了。 只要性发育成熟了,年轻的产妇普遍比高龄的产妇分娩顺畅,这一点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成立。 许多年轻的产妇生孩子就像母鸡下蛋一样丝滑,张天不止一次在新闻里看到,某些学生前脚在厕所里偷偷产完子,后脚就回班里接着上课,一点事儿没有。 换作高龄产妇,即便有家人和护工日以继夜的精心照顾,仍然伴随着更高的风险,分娩前经历数十个夜晚的煎熬、数十次的宫缩阵痛,更是数见不鲜的事。 这还是在医疗水平发达的现代社会,在蛮荒时代,高龄产妇几乎就等同于危险与死亡。 除非碰到天灾人祸,导致年轻的女人骤减,正常情况下,蒲花此生都不再有孕育新生的机会。 从十岁或更早来月经,到二十岁终止生育,蒲花作为女人,完成了部落和祖先给予她的最重要的使命,她也没有辜负族人们的期望,顺利将膝下的儿女抚养长大。 该当是没有遗憾了,但蒲花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她终究没能看到她最后一个孩子的最后一面……尽管那是个畸形儿。 部落对死胎和畸形儿的处置一向冷酷、无情、不留任何余地。 负责接生的人一旦发现死胎或者畸形儿,会立即带到山林里遗弃,产妇除了会被告知诞下死胎或畸形儿,其余的事,婴孩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遗弃在什么地方……无权知晓。 这也是为了避免产妇母爱泛滥,滋生事端。 蒲花曾也遗弃过别人的婴孩,当时只道是寻常,照章办事嘛……当这件事发生自己身上,她才明白有多不好受。 “要喝杯水吗?” 沉浸在悲伤中的蒲花闻声抬头,是林,她双手各端着一个陶杯,将其中一个递到她面前,杯中冒出腾腾热气,伴随着香甜诱人的气息。 她略显勉强地笑笑,接过陶杯,随口问:“糖水吗?” “比那更好喝……你尝尝。” 林郁在蒲花对面坐下。 蒲花浅尝一口,醇香的甘甜顺着喉舌滑入肠胃,温热的气息随着暖流传遍四肢百骸,令她精神一振,分娩后的虚弱顿时消散大半。 她惊讶地问:“这是蜂蜜?” 林郁笑着点点头。 “我怎么能吃这么珍贵的东西呢……其他人也有吗?” “刚经历过生产的女人们都有,这是蜂蜜,也是药水,有助于你们恢复精神和气力。” 由于蜂蜜具有一定的药用性质,阿妈便分了些给林郁,由这位年轻的巫师自行支配。 “这么好喝的药水,我真巴不得天天喝呢!” “那你得天天生孩子才行。” 两人都笑了起来,蒲花的心情也随着这一笑而舒畅了些。 “那个婴儿……” 林郁主动提起那个畸形儿。 蒲花心神一凛,她知道林在场,她一定了解情况,于是竖起耳朵,静待下文。 林郁稍稍压低了声音说:“部落里的规矩,具体的细节我不能讲,我只能告诉你,你的孩子很痛苦,死亡对他是一种解脱,不是结束,他只是还没有做好来到这个世界的准备,等他做好准备,他会再次回到我们身边。” 蒲花听得怔然,她望着跳动的篝火,出神许久,等再次抬起头,已露出释然的神色。 “谢谢。” 她看着年轻巫师如蜂蜜水般温暖甘甜的笑容,由衷地说。 “自家人何必言谢。好好休息吧,哪里不舒服尽管来找我。” 林郁起身离开,猫女蹒跚地跟在她脚后,呲呲地叫着,似在抱怨主人偏心,那么大杯蜂蜜水都给别人喝了,却不给它尝一口。 …… 天气一日冷过一日,到河边钓鱼的队伍,收获也一日少过一日。 那些从未见过鱼钩的蠢鱼起初跟不要命似的,没饵的钩也要咬一口试试看,或许是因为蠢鱼都被钓完了,主要还是因为水温越来越冷,鱼越来越不爱动弹,他们又总在同一个地方垂钓,如今的鱼获只够当天食用,几乎剩不下来。 好在枫叶开始飘落了。 冷天的肉食储备主要来自部落大会,历来便是如此,族人们一点儿都不担心,在他们看来,最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部落大会在即,他们定能获取丰富的肉食。 男人们意气风发,女人们同样信心十足,他们有新的武器,有精盐、有陶器、有肥皂……有许多新奇好用的事物,随便拿一些到部落大会上,足以交换到充裕的物资。 这一天早上,林郁被悠扬的笛声唤醒。 她使劲揉了揉蜷成一团仍未睡醒的猫女,晚上有这只大猫幼崽依偎着,就跟抱了个暖手袋似的,再不觉得冷了。 她抻着懒腰,慢吞吞走到洞穴外。 远处被枫林染红的山头渐渐褪色,张天慵懒地倚坐在洞口,吹响只他二人熟悉的旋律。 她忍不住跟着笛音轻声哼唱起来:“缓缓飘落的枫叶像思念,我点燃烛火温暖岁末的秋天……” “想起谁了?”她笑问,“老婆?孩子?” “我没有那种亲戚。” “真的假的?多大岁数了还没结婚?” “哥哥我只比你大两岁,难道你结婚了?” “没……女博士狗不理人不爱的,结什么婚。”林郁自嘲一句,“你27岁就当老板,年轻有为啊!” “干我这行可不就是吃青春饭么?不像你们搞学术的,越老越吃香……唉哟哟!腿给我坐麻了!” 张天从地上爬起来,拍掉身上的尘土,笑道:“感觉在和你讨论上辈子的事……走吧,打水去!” 两人抱上水瓮,和男人们一起朝山下走去。 第77章 筹备 孩子们活在成年人的羽翼保护下,这一处洞穴便是他们世界的全部,他们对外界的了解几乎全部来自长辈们的故事,以及他们根据这些故事想象出来的场景。 也因此,不曾被这个世界的真实面貌束缚的他们拥有最纯粹的想象力。 在张天鼓励他们随心所欲地捏制陶土后,每天都会有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东西被烧制出来。 每当开窑验收的时候,孩子们就会冲上来将他团团围住,认领属于自己的“手办”。 张天则会趁机拿着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一一询问他们捏的是什么。 孩子们没有见过猛犸,只听说猛犸体型巨大,拥有长长的牙齿,所以他们捏出来的猛犸虽然方的、圆的、扁的、条状的都有,但全部满足上述两个特点。 每个人都声称,自己捏出来的猛犸才是纯种猛犸,其他形状的都是杂种。 白与树就雷兽的真实面貌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白认为,雷兽肯定有翅膀,不然怎么飞到云后面躲起来呢? 树认为,雷兽没有翅膀,但它有一条伸缩自如的腿,就像男人们都有的那条,只是雷兽的更长,足有从地面到天空那么长!所以它可以随时靠那条腿弹射到天上去,还可以利用那条腿来捕食,正如阿妈在故事里说的那样。 他嘲讽白因为没有那条腿,所以这辈子都无法理解。 白哇哇大哭,树洋洋得意。 但树并没有得意多久,一个名叫火的少年横空出世,声称自己捏出了后羿,区区雷兽,一箭给你射碎! “这就是你捏出来的后羿?” 张天从陶窑里取出一个三头六臂九足的人形手办,当真是后羿看了沉默,哪吒看了流泪。 与后羿同时出窑的,还有盘古大神,这是山的杰作。 “所以为什么盘古的手臂上有这么多洞?” “这些不是洞!是眼睛!盘古有十一只眼睛!” “为什么盘古有十一只眼睛?” “因为盘古的眼睛变成了月亮和太阳,而在很久很久以前,天上有十个太阳!” “嗯……” 张天必须承认山言之有理,但他总觉得手臂上长眼睛的设定好像在哪里见过。 好景不长,当天晚上,火和山便遭受了各自亲妈的棍棒教育。随意捏制祖先的模样可是大不敬!何况这俩死小孩捏成这种奇形怪状!该打! 最令张天惊讶的,还得是枭。 枭用陶土烧制出了或许是这个世界的第一把陶笛。 林郁同样惊讶不已,据她所知,国内曾经发掘出4000多年前的陶笛,这也是目前已知的最古老的陶笛,而枭此举不仅把这个记录刷新了,还刷新到一个几乎很难再被打破的高度。 美中不足的是,枭烧制的这把陶笛在很大程度上仿照了竹笛的样式,和后世的陶笛大相径庭。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虽然采用了全新的材料,值得表扬,但独创性显然不够。 枭很兴奋地把陶笛拿给张天看。 张天先是认真夸赞一番,然后问他:“为什么要把陶笛做成这个形状?” “笛子不就应该是这个形状么?” 枭的不假思索令张天感到忧虑。 这正是他最担心的事。 他想做的是引导,而不是制定规则和教条,这世上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一切皆有可能。 他不希望自己在提供了一个可能性的同时,扼杀了其他的可能性。 张天正色说:“笛子没有固定的形状,我做成这种形状,是因为竹子本身是长条形的。没有什么东西天生就应该如此,一切皆有可能,你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呢?下次不妨试试别的形状,或许会吹出更动听的声音。” 枭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 当枫叶开始大面积飘落,族人们也都忙碌起来,为即将到来的部落大会做最后的筹备。 今年的枫叶显然比往年更早飘落。 以往女人们完成分娩,身体恢复之后还要等上许久,才会迎来枫叶飘落。 如今她们尚未完全恢复,就得肩负起照顾族人的重任——男人们将离开十数天之久,这期间部落里的一切全靠女人们维系。 晚饭过后,族人们围坐在篝火旁,等待阿妈宣布参与此次部落大会的人选。 人选经过众人商议后选定,阿妈只是统合了所有人的意见,做最后的宣布而已。 这次的情况比较特殊,前往与会的代表团将“混编”一些有谷部落的猎人,为了避免因人数过多引起怀疑,他们必须裁剪一些人员,原本打算带去历练的年轻猎人此次就不再去了。 年轻的猎人们无不感到深深的遗憾,狩猎巨兽的机会一年只这一次,错过今年,就只能等明年了。 如果给他们知道没有明年,估计不会这么轻易就妥协……张天心里想着。 兰花宽慰他们说:“你们留下也好,白天可以进山狩猎,晚上有像你们这样强壮的男人守在洞穴里,我们也安心些。” 这番话令年轻的猎人们很受用,也就不再抱怨。 最终定出十四人的名单,包括狼爪、虎头、虎爪等七名猎人,三名适龄且未孕的年轻女人,一名御用大厨,以及张天、林郁和枭三个临近成年的小孩,由二舅狼爪带队。 按惯例,小孩一般不会去参加部落大会,不过天和林的不凡之处众人有目共睹,枭和天从小就形影不离,这次破例带上他们,也在情理之中,族人们对此没有意见。 从部落所在的洞穴前往河谷营地,至少要花上两天的时间,途中会经过蛇皮部落,在对方的洞穴里借住一晚。 要筹备的东西有:途中所需的食物、狩猎的武器、用于祭祀雪灵的物品、用于交换的物品、送给举办方的礼物,以及其他一些必需的工具和用品。 此外,各个部落还要准备一场重现狩猎活动的表演,将平时经历过的惊心动魄的狩猎情境演绎出来,这一环节向来是冬季部落大会的重头戏,男人们都乐此不疲。 重现狩猎活动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炫耀自家部落的本领,更是为了向年轻的猎人示范狩猎的技巧和策略,以及向其他部落展示新的武器和工具。 当然也少不了故事。 分享故事是篝火晚会上必不可少的娱乐项目,因为阿妈的存在,大河部落在这个项目上独领风骚许多年。 这次的部落大会,阿妈不再前往,这个重任自然就落到同样擅长讲故事的张天身上。 第78章 风劲角弓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在草原上狩猎和在森林里狩猎所采用的策略全然不同,狩猎巨兽和狩猎飞禽走兽所需要用到的武器也大相径庭。 男人们用石头敲破白垩岩的灰色外层,露出底下深色的燧石,挑选色泽良好、没有杂质的燧石敲打,石块纷纷脱落,燧石结核上留下一道道波浪状的凹痕。 其中一些石块自掉落的那一刻起就是锋利的刀子,只需经过简单的加工,就可以制成武器或者工具。 成功入选与会名单的男人们嘿咻嘿咻卖力地打磨着各自的武器,一整个晚上,他们的嘴角都没有放下来过,兴奋和迫切之情溢于言表。 相比之下,同样入选的三位姐姐要淡定得多。 冬天的部落大会并非她们的主场,相反,由于冬天参与的女人很少,平均到每个人身上的繁衍任务自然就重了,每天繁衍个五六次还可以接受,如果是十几二十次,就会……很累。 除了承受雨露,女人们还要负责后勤工作,男人们狩猎到的野兽,将由她们进行切割、晾晒、熬煮和捆扎,至于烧水煮饭,那更是女人们的日常,到哪儿都一样。 用来狩猎巨兽的武器以火把、长矛和标枪为主,辅以投石索,个别技艺高超、臂力过人的猎人还会使用流星锤——投石索的加强版,用多个兽皮袋包裹石块,以兽筋和麻线拧成的绳打结系好。 和投石索的使用方法一致,也是在头顶挥臂旋转,积蓄力量然后掷出,区别在于流星锤有多个石块,像霰弹一样射出,能够覆盖较大的面积,只要有任何一块石头击中动物的腿、颈、头等部位,就会为狩猎创造机会。 这些在森林里施展不开的武器,到草原上对付那些大型的食草动物效率很高,相比之下,弓箭的威力终究差了些,很难给皮糙肉厚的大家伙们造成沉重的打击。 但这指的是那些粗制滥造的普通弓箭,精心制作的强弓兼具精准度与威力,否则也不会淘汰投石索和标枪,甚至成为古代贵族的必修课。 可以说,弓箭对于蛮荒时代,正如火器对于冷兵器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 张天拿起置于干燥处的角弓,经过多日的驯弓,基本已经定型。 虎头瞥见张天的举动,立刻跳起来,快步走过去。 “我的射日弓好了吗?” 他嗓门本来就粗犷,此时又难以抑制激动的情绪,说话更显大声。 所有人都听见了,男人们立刻抛下手里的活计,争先恐后跑过来观摩,拥有其中一把弓的所属权的狼爪更是以无比得意的口吻高喊着“让一让”,挤进人群,脸上的神情和白天认领“手办”的孩子们别无二致。 面对众人期待的目光,张天笑着点点头:“可以上弦了。” 弓弦早已备好,以熊筋和麻线一绺一绺地精心编拧而成,很是费了他一番工夫。 依次给三把弓上好弓弦,由于弓的拉距增大不少,箭矢也需要稍微加长加粗,仍以打磨尖利的骨头和石头作为箭簇。 虎头和狼爪摩拳擦掌,接过弓后忙不迭的就要拉动弓弦尝试手感。 张天立刻制止了他俩:“不要空放!带上箭矢去外面射靶子。” 空放容易把弓崩断,寻常的弓倒没什么,角弓威力惊人,一旦崩断,所谓反弓打死牛,其反作用力连皮糙肉厚的老黄牛都吃不消,何况是人? 三人带着弓箭走到洞穴外,族人们无论男女老少全部跟了出来,要亲眼见识祖先后羿用来射太阳的弓,究竟拥有怎样的威力! 虎头张弓搭箭,弓弦拉开的瞬间,眼睛也跟着一亮,即便强壮如他,拉开这把弓竟然也要费一些力气! 弓如满月,箭在弦上,紧绷的力量自弓弦传至指尖,令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都为之战栗,忍不住大喝出声:“好弓!” 狼爪也是两眼放光,一把弓的好坏,一拉便知,光是这无与伦比的手感,以前用过的那些弓全部加起来都赶不上! 张天面有得色,弓的性能比他预想的还要好,尽管和他以前玩过的角弓比起来还算不上出色,但用来狩猎绰绰有余! 三人瞄准二十米之外的树靶,感受着耳边刮过的徐徐山风,林木摇晃,发出轻柔的声响。 所有人都屏气凝神,满眼期待又略显紧张地盯着三人的指尖。 “嗖!” 一声劲响,虎头率先松开手指! 紧跟着又是嗖嗖两声,张天和狼爪也相继出箭! “嘭!” 一声闷响,唯有张天的箭精准命中目标,锋利的箭簇像撕开柔软的兽皮一样轻易地撕裂树靶,巨大的动能推动着箭簇朝树干深处钻去,直到一半的箭身没入其中! 虎头的箭擦着树靶的边缘掠过,狼爪更是射到姥姥家去了,换上新弓,两人一时都有些掌握不住,顿觉面上无光,那么大个树墩,竟然还能脱靶! 众人瞠目结舌,这威力实在太过惊人!二十米远的距离,几乎快要将腰那么粗的树墩穿透!此等威力,恐怕没一个野兽挡得住! 虎头再次张弓,这次不再托大,仔细感受弓弦上传来的力量,瞄准,出手,一气呵成,箭矢应声没入树墩! “好弓!果真是好弓!” 挽回颜面的虎头哈哈大笑,兴奋至极。 男人们心痒难耐,一窝蜂冲上来将三人团团围住,嚷嚷着要借弓一射。 三把弓似击鼓传花一般在众人手里传递,一人射过,旁边的人立刻把弓抢过来接着射,射完顿时也像前一个人那般呆愣原地,回味着射日弓带来的令肌肉战栗的惊艳触感。 琼花也走上前来:“我能试试吗?” “当然。” 张天把手里的角弓交给她。 弓很硬,所幸琼花经常练习射艺,腕力和臂力比其他女人强得多。 她连射三箭,这才恋恋不舍地把弓还给张天,问:“等我生完孩子,可以给我做一把吗?狼爪的箭术还不如我呢……” “谁说的!” 狼爪表示不服。 琼花提出比试,他立即闭口不言了。 男人们纷纷响应,虽然他们不生孩子,箭术也不如琼花精湛,但也希望拥有一把射日弓。 张天郑重道:“只要这次部落大会狩猎到足够的兽角和兽筋,我就给每个人做一把!” 第79章 无知者无畏 就应该选取哪一幕狩猎情景进行重现的问题,男人们产生了分歧。 以虎头为首的一派认为应该演绎弓箭手的丛林激情之旅,这才是猎人的本色。 以大舅狼牙为首的一派则认为应该演绎钓鱼佬的河边悠闲日常,毕竟站着就能获取食物,这可是前所未有的狩猎经验。 虎头不以为然道:“在河边傻站着有什么可演的?我又不是没钓过鱼,自己钓就够无聊了,演出来只会更加无聊。” 话一出口,立即引起众怒。 “你懂个屁!” “钓鱼的快乐你不懂!” “真是可怜,你从未体验过真正的快乐!” 面对钓鱼佬的反击,弓箭手们自然不甘示弱,双方为此吵了一个晚上,最终也没吵出个所以然来,只能找阿妈裁决。 阿妈充满智慧地说:“并非所有部落都住在河边,而弓箭无论在哪儿都用得到。” 钓鱼佬们顿时如遭重创,面如死灰,弓箭手们大笑出声,毫不掩饰自己的得意,立刻着手制作表演要用到的道具。 附近部落的关系整体而言是和睦的,因为地广人稀,平时难得见上一面,大家对一年仅有的两次碰头格外期待,见到其他部落的人也觉得亲切,除非是做了类似烧山毁林这种触犯众怒的事,部落之间很少发生冲突。 林郁说,等以后到了南方,部落之间的关系或许就不会这么纯粹了。 张天表示赞同。 南方气候相对温暖,资源相对丰富,繁衍的速度自然会更快,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地盘势必也要随之扩张,为了争夺资源和地盘,争取更好的发展机会,部落冲突在所难免。 如果本地部落都难以和谐相处,作为外来势力的他们,只怕更加难以融入,被群起而攻之也不是不可能。 张天知道林郁在提醒自己,他其实早有心理准备,既然决定了南迁,这种事是迟早要面对的。 “你在做什么?” 史前最强钓鱼佬枭因为输了争吵而憋着一肚子的闷气,跑过来想找天评理,看见天又在独自做着手工,坐一旁看了会儿,评理的心思转眼抛之脑后,只剩下好奇。 “标枪投掷器。”张天头也不抬地回答。 他取来一根手腕粗细的木头,从中劈成两半,照着标枪的尺寸,将其中一半的中央掏出一道光滑的沟槽,使标枪能够刚好嵌入其中,后端封闭,用作发射标枪的着力点,投掷器下端留出一小截枝杈,用作握把。 这种投掷器对于标枪投射的稳定性,以及射程都有极大的提高,考虑到标枪自身的重量,其杀伤力非常惊人,关键是制作简单,比起单体弓与复合弓之间的技术差距,投掷器的技术门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枭歪歪头,不是很懂。 部落里的猎人长期在山林里活动,很少使用标枪狩猎,哪怕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也只在参加部落大会的前几天临阵磨枪,练习一下投掷技术。 好在他们要狩猎的野兽体型都足够巨大,标枪的命中率还是相当高的。 枭平时连标枪都很难见到,对投掷器更是一无所知。 但唯有一点他十分确定:这是天制作过的最简单的东西,以至于他只是看到成品,就知道该如何制作了。 这样简单的东西,能有多大用处呢? 他疑惑不解。 第二天早上,猎人们正在洞穴外苦练投掷技术,忽然看见张天也提着长枪入列,一本正经地做出投掷和瞄准的动作。 众人失笑道:“别白费力气了!以你的臂力,投不中那么远的靶子!” 眼尖的狼爪瞧出端倪:“不对,他的枪好像比我们的要粗一些!” 猎人们定睛一看,果然,他的标枪外面似乎还套了一层木头! 枭大声说:“那个叫标枪投掷器!” 张天对众人的对话置若罔闻,他将投掷器平举到与肩部齐高,手握握把,专注地瞄准远处的目标,紧接着腰部发力,带动肩周、手肘,用力向前下方推进,标枪立刻与投掷器分离,急速冲向目标! 没中。 用力过猛导致标枪飞过了头。 张天一脸懊恼,众人却大惊失色:一个尚未成年的小孩竟然投得比资深猎人还要远!这令他们大受打击。 枭同样惊得合不拢嘴,但他转念又想:原来简单的东西,只要运用得当,也可以发挥出惊人的作用! 张天瞧见猎人们震惊的神情,立刻收起懊恼,向他们推销起新产品。 与此同时,在河流的上游,有谷部落在祭司葵的主持下完成了祭祀大地的仪式。 每年播种之前和收获之后,他们都要祭祀大地,以祈求丰收、恢复地力和感谢大地的恩赐。 葵将大地祭司代代相传的青石贴身收好,她走出洞穴,远处山峦上醒目的枫叶林已不复往日的炽烈。 “枫叶开始飘落了。”苗说。 他看着正在苦练投掷技术的年轻猎人,既不满意他们的表现,又忧虑于即将到来的部落大会。 自从大树部落的松针来报过信后,部落里富有经验的老猎人们便开始教年轻猎人如何狩猎巨兽,如何使用标枪、长矛等平时不常用的武器。 这些年轻人明明从未见过那些恐怖的巨兽,却一个个都试图表现得无所畏惧。 因无知产生的无畏,只会令苗感到不安,多年的狩猎经验告诉他,抱着这种轻率的态度狩猎巨兽,通常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葵对于狩猎一事知之甚少,光看猎人们的状态,感觉还不错,但看苗的神情,又似乎不尽如人意。 “怎么了?孩子们练得不好吗?” “不是好不好的问题,是态度问题……” 苗叹口气,终于下定了决心,说:“看来,我还是得亲自走一趟。这样也好,部落里去过大河部落的人不剩几个了,趁我还走得动,就带孩子们认认路吧。” 葵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惊讶道:“你打算请他们的猎人照顾孩子们?” “不是照顾,是教导。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猎人有丰富的狩猎巨兽的经验,如果他们愿意在实战中指点一二,比我们在这里瞎练有用得多。” “可是,我们要拿什么去交换呢?剩下的谷物已经不多了。” “我们不是还有陶器么?”苗说,“我会让他们明白,用陶器煮出来的谷物有多美味。” 第80章 有盐部落 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是最早一批定居于此的人。 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祖先从更加寒冷的北方迁徙而来,占据了位于山林与草原交界处的最好的三个洞穴。 绝大多数故事都已被遗忘于滚滚向前的时间长河中,但仍然有一些事,通过口耳相传,通过壁画的形式一代代传承了下来,令他们不至于忘记自己的来处。 天色尚早,洞穴里跳动着熊熊的火光,孩子们围坐一圈,聚精会神地听祭司山溪为他们讲述祖先的传奇故事。 当祖先们迁移至此的时候,这里气候温暖湿润,物种丰富,山林里生长着茂密的栎树、果树,草原上遍布着野生的狗尾草、豆类植物。 暖天的时候,成群的牛马在草原上恣意奔腾,冷天的时候,成群的猛犸会从寒冷的北方迁徙而来。 这里是采集与狩猎者的天堂,仿佛有永远都吃不完的食物,更关键的是,这片丰饶的土地不曾被同类占据,只有一些扁脑壳的异族人。 “什么是扁脑壳的异族人?” 孩子们眨着好奇的大眼睛。 这个问题,如果是林郁来回答,她可以用不少于两千字的篇幅来论述智人与尼安德特人、丹尼索瓦人之间的差别。 但山溪和孩子们一样,他从未见过异族人,对此知之甚少,他只能重复上一任祭司的话,含糊不清地解释:“扁脑壳的异族人就是脑壳扁平的人,他们和我们不是同类。” “总之,”他很干脆地话锋一转,不给孩子们追问的机会,“祖先们凭借着智慧赶走了那些异族人,从此在这里定居下来。” 历任祭司在讲到这一段时都会美化祖先们的行为,真实的情况是,他们的祖先打死了异族男人,俘虏了异族女人,从此霸占了他们的洞穴,成为附近唯一的住民。 就这样,这片丰饶的土地陆陆续续吸引来更多的人。 这里地大物博,容得下更多的部落共同发展,慷慨仁慈的祖先们接纳了后来者,允许他们前往相对偏远的地方,挑选没那么好的洞穴居住。 山溪用很严肃的口吻说:“你们要记住,其他部落的人虽然是我们的同类,但我们的祖先并不相同,确切地说,是我们的祖先接纳了他们的祖先。” 见孩子们用力点头,山溪露出温和的笑容,接着说:“即便是和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的有虎部落和穴狮部落,也和我们不同,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我知道!”孩子们抢答说,“我们曾经信奉不一样的灵!” “没错,这一点从部落的名字就能看出来。有虎部落信奉剑齿虎之灵,穴狮部落信奉穴狮之灵,而我们……谁还记得我们部落曾经信奉什么?” “洞熊之灵!” “很好,很好。” 山溪朝孩子们投去赞许的目光。 来这里定居之前,有盐部落不叫有盐部落,而叫洞熊部落,祖先们信奉一种名为洞熊的巨兽,那种熊的体型比两头棕熊还要大! 祖先们相信,只要是洞熊居住过的洞穴,就会为部落带来好运。 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自从迁徙到这里,祖先们就再也没有见过洞熊。 山溪常常会想,或许名为洞熊的巨兽,也随着那些扁脑壳的异族人一起,消失了在漫长的岁月里,正是他们的消失,换来了祖先们的新生活,正如雪消失之后,变成了盐和花草树木一样。 洞熊消失之后,洞熊之灵也就不再具有神力,后来某位伟大的祖先发现了盐,于是部落便改名为有盐部落,信奉万物之源雪灵。 “祭司大人……” 一名青壮男人走近,恭敬地呼唤一声,以引起注意。 山溪轻轻拍手,对孩子们说:“好了,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回自己的火堆去吧。” 孩子们嬉闹着互相追逐着跑开。 属于祭司的火堆旁只剩下山溪和那名青壮男人。 “黑熊,你不是和男人们出去狩猎了吗?” 名为黑熊的男人说:“枫叶开始飘落了,飘落的速度很快,云让我回来告诉你一声。” “这么早……” 山溪微微皱眉,他记得女人们刚生产过没多久,以往这时候枫叶还红着呢。 黑熊说:“最近是冷得不正常,草原上许多吃草的野兽都开始往南方迁徙了,女人们也说,今年山林里的植物不如以往丰盛,许多草木甚至都没结果子呢!” “这么重要的事,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山溪语带责备,“别人也就算了,你可是我的学徒,怎么也瞒着我?” 山溪已不再年轻,他早已从狩猎采集的一线上退了下来,专注于祭祀、制盐、教育孩子们等工作。 黑熊年富力强,除了要参与狩猎,还兼着祭司学徒的身份,从小便跟随山溪学习。 黑熊用略带漫不经心的口吻说:“也不是什么大事,草原上仍然有许多野兽,我们的食物还和以前一样充足,不过是又一个比较冷的冷天罢了,又不是没经历过……” “你是这么想的?”山溪更加不满,“我以前是这么教你的?身为雪灵祭司,关注冷暖难道不是最重要的事?” “可是云说……” “云是云,你是你!”山溪打断,声色俱厉,“云有云的职责,你有你的职责,你做好伱自己的事了吗!” 黑熊不吭声了,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低下羞愧的头颅。 山溪无奈地叹口气,心想黑熊这孩子哪儿都好,就是太没主见,这可不是祭司该有的样子。他年纪大了,早就想把祭司的位置让给黑熊了,但每每看到他这副模样,他就无法安心地退位让贤。 “枫叶落了,该做些什么?” “该去河谷营地做准备了。” 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不仅占据了最好的洞穴,还占据着狩猎巨兽的最佳位置——河谷营地,每年冬季的部落大会由三个部落轮流举办,今年轮到有盐部落了。 “既然知道,还愣着干嘛?” “我这就去!” “回来!多带些人,另外,既然今年比以往冷,其他部落必定缺少食物,这几天你们多打点猎物回来,这是向他们交换物资和人口的好时机。” “明白了。” 黑熊应一声,扭头快步离去。 第81章 大发明家 张天答应松果等部落大会回来后要帮他祭祀天空,以获取纯净的盐。 他有意要通过这场“祭天”奠定自己天空祭司的身份,因此必须办得像模像样的,在祭品上可以从简,但仪式感一定要够,要自成体系。 思来想去,还是直接借鉴古人的仪式最为方便。 无论是祭天抑或是祭祖,自古便是最重要的祭祀活动之一,宗庙文化更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借鉴的东西很多。 他和林郁讨论过相关细节,在这方面,林博士比他精通得多。 首先要做的依然是思想建设。 他要让族人们明白祭天的仪式不是凭空来的,祖先们早就摸索出了一套完整的仪式,只是在屡次的迁徙和漫长的时间中失传了而已。 现在,得到祖先指引的他又重新传承了这些高深的知识。 夜幕低垂,万籁俱寂,张天按照惯例带领族人们到洞穴外仰望天空。 他的信仰值已经涨到了78,大树部落的人大部分都已成为天空的信徒。 回到洞穴里,族人们围坐在篝火边,孩子们满脸期待地看着张天,等着听今晚的故事。 张天开口第一句话就令所有人大吃一惊:“今天我要讲的这位祖先,他是女娲的哥哥,他的名字叫伏羲。” 白歪着头好奇询问:“女娲的哥哥……那伏羲也和女娲一样拥有神力吗?” “伏羲没有神力,但伏羲拥有无与伦比的智慧,这是其他人难以企及的。今天虽然是我第一次讲伏羲的故事,但其实我们已经在使用伏羲创造出来的东西了,比如鱼竿,比如纺轮,比如弓箭,比如竹笛……” 张天细数着他过往的种种发明,并将之全部归功于伟大的祖先伏羲。 神话传说中的伏羲本就是个大发明家,挂在他老人家名下的发明创造多不胜数,不怕再多这几样。 张天每数出一件发明,族人们眼底的敬意便浓郁一分。 原来他们已经习以为常的种种工具,全部都是伏羲创造出来的!究竟得有多大的智慧才能创造出这么多神奇好用的东西?老祖先的智慧当真是如同天空一般广阔无边! 族人们无不在心里惊叹。 “可惜的是,”张天忽然话锋一转,用略带惋惜的口吻说:“伏羲创造出来的东西大部分都失传了,只有一样东西我们一直沿用至今。” “是什么?”白立即追问。 “结绳。用绳子打结的方式记录事情,这也是伏羲的创造。” 众人恍然大悟,就连阿妈也抬起了困倦的眼皮,熊熊的火焰映入她苍老浑浊的瞳孔里,跳动起微弱的光。 结绳记事她天天在用,用了几十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寻常,她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方法也是被创造出来的,现在她终于知道了。 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编织了一辈子的“族谱”,通过这条粗糙的绳子,她感觉自己即将燃尽的生命仿佛也和那位充满智慧的祖先连在了一起。 张天接着说:“不仅如此,伏羲还留下了许多高深难懂的知识,这其中就包括祭祀天空的仪式。” 众人立刻坐直了身体,神情严肃。 毫无疑问,这才是重点!只要掌握了祭祀天空的仪式,部落就能得到源源不断的无比纯净的盐,就能成为像有盐部落那样的大部落,其重要性毋庸置疑! 枭试图挑战一下这些高深难懂的知识,追问:“是什么样的仪式?” “这个仪式要从这件东西说起。” 张天取出一个竹筒,展示给众人看。 族人们伸长脖子盯着竹筒观察半天,枭诧异道:“不就是一个竹筒吗?” “不,我要你们看的不是竹筒,而是你们刻在这上面的图案。还记得它代表着什么吗?” “当然!这不是薄荷嘛!我刻的!”薄荷姐姐抱着怀里熟睡的陶,神色骄傲。 “没错,这个图案正是薄荷。”张天揭开盖子,露出竹筒里的薄荷草,“不仅薄荷,天地间所有的东西都能用这样的图案来表示,包括天空和大地本身。” 族人们一惊,这是他们从未想过的事,但有之前刻图的经历打底,他们略一思索,便接受了这个说法。 既然薄荷可以用图案来表示,其他东西自然也可以。 “现在我们说回伏羲的故事。” 张天掏出他的标准开头:“在很久很久以前,天空中忽然传来一声巨响,汹涌的大洪水涌出,淹没大地……” “我知道!”白大声说,“这是女娲补天的故事。” 众人也都听了出来,都疑惑不解:明明是讲伏羲的故事,怎么变成女娲了? “没错,这是女娲补天的故事,我刚才说过,伏羲是女娲的哥哥,所以那个时候,当妹妹告诉他要用全部神力补天的时候,伏羲嚎啕大哭,悲痛万分,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最疼爱的妹妹牺牲自己。” 族人们想起女娲补天的结局,想到身为哥哥的伏羲只能目睹妹妹死去,顿时充满同情和伤感,有亲妹妹的男人们不禁鼻头发酸,更能共情伏羲当时的心情。 “伏羲发誓要守护妹妹用生命拯救的世界,守护他和妹妹共同的族人,所以他决定观察天空,他想弄明白天空为什么会裂开,要怎样做才能令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于是他登上最高的那座山,没错,就是后羿射下太阳的那座山。伏羲坐在山巅上仰望天空,观察日月星辰的变化,俯视山川风云的法则,不断地思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终于,他想明白了!” “他参透了天地间的至理,从此万物在他眼里不再是万物本来的样子,它们化成了一副美妙的景象,彼此交融,彼此滋生消长,最终凝聚成一个半黑半白的圆,以及八个无比精妙的图案!” 张天说罢,用树枝在地上画一个圆,用木炭将一半涂黑,用白垩岩将另一半涂白,大圆中嵌着小圆,黑中有白,白中有黑,又在圆圈的外围画出八个以线条构成的图案。 他正色说:“这正是祭祀天空所需要用到的最重要的知识:阴阳与八卦!” 第82章 初雪 族人们盯着地上那个半黑半白的圆圈,张天对于太极八卦的解释,他们一个字也听不懂,但这个图案令他们感受到一种无法言喻的无与伦比的美感。 盯得久了,枭忽然惊觉图案仿佛活了过来,黑色的部分似乎在不断变成白色,白色的部分也在不断变成黑色!再联想到张天所说的阴阳转换,黑白颠倒,不禁低下头,若有所悟。 但这八个代表世间万物的图案,他就完全摸不着挠头了,心想祖先留下来的知识当真是高深晦涩,常人难懂,怪不得会失传! 张天将众人的神情看在眼里,他知道,缺乏抽象思维的族人们现在还很难理解八卦的变化之理。 这在他的意料之中。 伏羲画卦,肇启文明。始祖伏羲将其对于世界的思考和认知全部凝聚在这一个小小的圆和八个图案中,它无比精简,却又无所不包,其中蕴含的和谐大同的哲学思想、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更是对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就是他为祭天仪式设置的门槛,也是他未来履行祭司职能的理论基础。 后来者想要成为天空祭司,就必须理解并掌握这些抽象的概念。 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对自身、对这个世界不断产生新的思考和新的认识,或许在数千年以后,也会诞生周文王、孔子那样的人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博大精深、独树一帜的易学文化。 这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可以想见,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将是独一无二的天空祭司。 枭忍不住问:“这些知识,你全都明白吗?” 张天厚着脸皮给予肯定回答,正统的易学知识他只略懂皮毛,远远算不上精通,但现在,太极八卦的最终解释权在他手上,自然他说什么便是什么。 族人们大受震撼,头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了人和人之间的差距。 祖先留下来的这些知识,他们只是听了几句,就觉得脑壳隐隐作痛,虎头更是差点听睡着了,而天竟然全都明白! 众人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在想:天的智慧,只怕可以和那些伟大的祖先相比了吧? 张天说:“只有掌握这些知识的人,才拥有祭祀天空的资格,才能成为天空祭司。你们不想多了解一下吗?我可以再给你们讲解一遍。” 族人们表示十分感兴趣,但是不必了,只有枭真心想了解,张天看得出来。枭的话,他以后再慢慢教他。 虎头直言道:“你明白不就行了?以后你就是我们的天空祭司!” 很难得的,虎头的话得到了族人们的一致赞同,纷纷出言认可张天的祭司身份。 张天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族人们都看在眼里,他已经在履行祭司的职责了,甚至比有盐部落的祭司更加出色,只是还没有祭司之名罢了。 张天倒不急着要这个名分,只是成为自家部落的祭司有什么难度?他的目标是尽可能多的统合邻近部落的信仰,成为众望所归的天空祭司。 “我只是懂得祖先留下的知识,但还没有成功主持过一次祭祀,等我祭祀过天空后再说吧。” …… 枫叶眼看着就要落尽,族人们换上了过冬穿的厚实大衣,脚上的草鞋,鞋面也缝上了暖和的毛皮。 日子变得忙碌起来,女人们忙着把熏干的肉、采集回来的植物以及从有谷部落处获得的谷物分类收存,天气足够冷了,大自然就是天然的冰箱。 男人们忙着打磨武器,练习狩猎的技巧。 吃过晚饭,故事也不听了,族人们排排坐好,抢先观赏男人们重现狩猎的场景。 男人们分配好角色,共同演绎猎熊的那一幕,由体壮如牛的虎头扮演棕熊。 虎头一开始是拒绝的,真进入状态了,比谁都入戏,他和棕熊近距离接触过,棕熊带给他的压迫感他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头皮发麻。此时解放天性,撒开膀子演绎起来,倒真有点熊样。 族人们看得捧腹大笑,就连猞猁幼崽们也深受感染,跑到“演员们”脚边呲呲叫个不停。 张天和林郁也沉浸在这种简单而纯粹的快乐中。 所有人都乐在其中,为什么不呢?他们有充足的食物,有全新的武器和工具,今后还会有取之不尽的纯净的盐,生活在一天天变好,他们对未来充满希望。 这一天早上,林郁被孩子们的欢呼声吵醒。 “下雪了!” 这个冷天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得更早一些。 族人们伫立在天空下,仰起头,任凭漫天轻柔的雪花落在脸颊,落在头顶,落在肩膀……感受着雪花融化带来的冷意,这会为他们带来好运。 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承受这份好运。 林郁没有严格恪守“医德”,保守病人的隐私——她把阿妈的情况告诉给了张天。 以阿妈这个岁数,早年落下的病根久未医治,拖到如今,林郁也束手无策。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阿妈的病痛也越来越难以忍受,近些天,她几乎不再离开火堆,也不再说话了,以免牵动痛处。 林郁告诉张天:“阿妈或许撑不过这个冬天。” 其实不止阿妈,部落里的其他老人也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每一个冬天对于这些老人都是一次考验,他们甚至比婴儿更加虚弱。 张天叹口气说:“尽人事听天命吧。” 每个冷天都会有老人离世,阿妈的年龄摆在这里,这个冷天又格外寒冷和漫长,熬不过去实属正常。 只是族人们打一出生起就习惯了阿妈的存在,若是阿妈在这个冷天离去,无疑会极大地打击族人们的士气。 不过,一旦阿妈不在了,族人们迁徙的意愿或许会更高……张天摇摇头,甩掉这个颇为冷血的念头,不管怎样,他还是希望阿妈身体健康。 山峦上火红的枫叶林彻底黯然失色,前不久落下的雪并未能够积起,只为绵延起伏的山脉增添了几分萧索灰暗的景象,远处的针叶林依然焕发着或苍翠的或红紫色的生机。 不出意外的话,大树部落和有谷部落的人应该已经出发,等两个部落的猎人抵达,他们就该动身了。 左右不过这几日。 天色渐晚,猎人们抓紧最后的时间练习技艺,虎头和狼爪苦练新弓,强劲的箭矢划破空气,发出嗖嗖的声响。 狼爪一箭射歪,箭矢掠过树靶,挟裹着无比的威势一头扎入树林里,却发出“砰”的一声脆响,紧接着响起“唉哟”一声惊呼! 第83章 如约而至 “谁在那里?” 三人放下手里的弓箭,循声看去。 树林里影影绰绰,暮色掩映下,看不分明,少说也有七八个人。 “是我们,有谷部落!” 苗自报家门,随后询问身旁的谷:“没事吧?” “我没事。” 谷只是吓了一跳,刚才突然有东西嗖一下飞过来,比标枪细短,但比标枪快得多,他根本来不及反应,那东西就砰一声狠狠撞在他怀里的陶罐上,突如其来的冲击力令他险些没能站稳脚跟。 谷用手摸了摸陶罐的外表面,发现遭受撞击的地方凹进去一块,周围似乎有细密的裂痕,光线太暗,看不清楚,只能用手感知,心想还好这次挑了最厚实的陶罐带过来,更庆幸的是,他怀里抱着这个厚实的陶罐,不然刚才那下足以撕开他的肚皮。 一念及此,他不禁心有余悸,说:“陶罐好像崩掉一块,不知道会不会漏水……” “没关系,这个漏了,我们还有另外一个。” 陶罐这玩意儿平时不管是用作储物还是做饭,都很方便,就是携带太麻烦,易碎,还死沉,有谷部落这次只带了最好的两个陶罐来,说实话,听到谷说崩掉一块,苗还是有点肉疼的。 他蹲下身,捡起弹落在他脚边的长条状“暗器”。 捡起来一看,顿时怀疑自己捡错了东西。 怎么会是木棒?!而且是仅有手指粗细的木棒!这玩意儿能崩掉陶罐一块皮? 然而脚边全是落叶,比起落叶,还是这根木棒更具杀伤力一些。 “是什么东西?” “标枪么?” “这么细这么短怎么可能是标枪?就算是,也不可能扔这么远,还有这么大的威力。” 族人们七嘴八舌分析着。 这时树林外燃起的火光由远及近。 大河部落的人来了。 人未到,声先至:“没受伤吧?是不是射到谁了?” “没有!没人受伤!” 苗领着族人们钻出树林,与对方碰头。 双方互相打量着。 苗的目光快速扫过众人,大多脸生,只有为首的狼爪他还有印象,于是将手里的木棒递给他,说:“我是有谷部落的苗,按照约定,我带着猎人们来了。” “你们怎么也不打个火把?” 狼爪有些郁闷地接过箭矢,心说还好没出事,万一不小心把对方的族人干掉了,那他这篓子可就捅大了! “想着没几步路了,就没生火……这根木棒是干什么用的?” “自然是狩猎。” 众人一边聊一边朝洞穴走去。 “狩猎?” 有谷部落的人从未见过以木棒当武器的,常理而言,扔石头都比扔木棒靠谱,但偏偏这根木棒的威力他们已经略微领教过,因此更加疑惑。 谷借着火光,发现陶罐外表面果然磕掉一块,周围有细密的裂纹,忍不住发出惊叹:“这威力……如果扔得够准,确实足以杀死野兽。” 大河部落的猎人都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见客人们一头雾水,狼爪笑着解释:“这个叫弓箭,可不是靠扔的……瞧着!” 狼爪很潇洒地张弓搭箭,架势都摆好了,忽然想起自己还没有完全适应这把射日弓,不禁有点露怯。 在族人面前失手倒没什么,若是在外人面前失手,那可大大的丢人! 想到这,他立即收功,使唤虎头:“你来!” 虎头二话不说,张弓搭箭,瞄向远处一颗柳树,手指一松,箭矢应声射出,噗一声精准扎中树干,锋利的箭簇撕开树皮,箭身瞬间没入大半! 有谷部落的众人目瞪口呆! 苗目测了下距离,少说也有二十步远,这个叫弓箭的东西竟然能将二十步之外的柳树几乎穿透,简直匪夷所思! 众人心想:如果将那棵柳树换成野兽,下场只怕不会好到哪里去。 谷更觉得后怕,他的身体可没有柳树皮实,刚才真是躲过一劫! 虎头收起弓,神情淡然,从头到尾没有说过话,一副高人风范。 苗看出这个年轻人颇有些傲气,他体格壮硕,又有一身好本事,骄傲一点也是应该。 苗的目光重新回到狼爪身上,还是这位老猎人看着更加亲和,他问狼爪:“现在你们都不用标枪,改用弓箭狩猎巨兽了?” 许久不曾参与部落大会,他感觉自己有点跟不上时代了。 “哪能呐!普通弓箭没有这么大威力,这可是射日弓,所有部落加起来总共只有三把!三把全在咱们部落,其中一把由我持有!” 狼爪不无得意。 客人们面面相觑,苗正想追问什么是射日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这时兰花代阿妈迎了出来。 大河部落的人都跑到洞口翘首以盼,孩子们尤其兴奋:有客人来,部落里又要有热闹起来了!男人们也很高兴,心想今晚又有宵夜可吃了! 苗和兰花也算是知根知底的故交,年轻的时候挑选繁衍对象,曾也是彼此的首选。 两人寒暄着过往,颇有些感慨,许久未见,曾经的故人也如自己一般衰老了。 唯有阿妈智慧依旧,仿佛和天上的太阳,地上的高山一样永恒。 谁也不知道阿妈的确切年龄,她老人家的岁绳,据说上面的绳结密密麻麻,没人数得清。 苗带着族人们向阿妈行礼问好,他带来的年轻猎人虽然是第一次见阿妈,但这位长寿老人的威名,他们是早有耳闻的,因此态度十分恭敬。 阿妈微微颔首,算是回礼。 苗本来还有些忐忑,其他部落对自家部落的看法他心知肚明,他虽然表现得不以为意,心里难免打鼓。 此时到了大河部落,发觉无论长幼,都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敌意,不禁暗暗松一口气。 有谷部落的猎人们头一回“出村”,头一回到其他部落的洞穴做客,好奇地观察着一切。 和曾经的大树部落一样,他们也察觉到了异样。 大河部落的人未免过于干净了! 相比之下,他们像是刚在泥地里滚了一圈,一个个灰头土脸,蓬头垢面的,坐在大河部落的人堆里,显得格格不入。 女人的身上甚至还散发着淡淡的芳香,更是令这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们蠢蠢欲动。 还有那对奇怪的男女,那个男人的发型真是看一次笑一次,还有那个女人,简直跟个竹竿似的,又高又瘦! 可怜!还这么年轻,就痛失交配权了……年轻猎人们心里想着。 第84章 天地之辩 “大树部落的人还没到吗?他们明明比我们近。” “可能比你们更晚出发吧,总归是这一两天了。” “我们带了些食物,谷,荆,把东西拿过来……” 苗冲抱着陶罐的谷和荆招招手。 苗虽然许久不曾参加部落大会,规矩还没忘,这一路上会途经好几个部落,主人愿不愿意拿出食物招待全凭主人的意愿,客人理应自备食物,何况如今格外寒冷,连他们都觉得食物不够充裕,大河部落只会更加穷困。 来之前,苗特意多带了些谷物,打算救济一下这些久不联系的穷邻居。 不巧的是,在他们抵达之前,大河部落已经把挂在外面熏制的肉食全部收存了起来,洞穴里只剩下空荡的熏架,等待着猎人们凯旋的那天,被新的猎物填满,此时看着和家徒四壁、一贫如洗没什么差别。 但还是留下了些许可疑的痕迹。 比如那三头猞猁幼崽。 枭很自豪地向客人们炫耀他饲养的小虎,经过这段时间的喂养,三只幼崽都比当初大了一圈,倒真长出一点小老虎的气势。 客人们用礼貌的微笑应对枭的滔滔不绝,心里诧异:他们自己都没东西吃了,哪来的余粮喂养猞猁呢? 更奇怪的是,大河部落的人看上去红光满脸,神采奕奕,不像是长期忍饥挨饿的样子。 谷和荆将怀里的陶罐抱到苗和兰花的面前,揭开盖子,露出罐子里盛装着的满满的谷物。 苗很慷慨地说:“我们在这里停留的期间,这些谷物应该足够吃了。等我们从部落大会回来,我再派人把答应给你们的谷物送来……这个冷天会比以往更加漫长,要省着点吃,可能不会吃得很饱,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挨饿了。” 大河部落的人尽皆一愣,神情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苗没察觉到主人们的异常,搬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侃侃而谈:“你们很少吃谷物吧?谷物的煮法是有讲究的,用这个罐子煮,多放些水,一小把谷子就能煮出一大罐粥来。” “对了,这个罐子叫陶罐,是大地的恩赐,比竹筒、树筒耐热得多,就算丢进火里面烧他个三天三夜,也绝对烧不坏,像这种上好的陶罐,一个可以用很久很久……你干嘛?” 他正讲得兴起,身旁的谷却一直在扯他的衣袖。 苗神色不快地横他一眼,心说这些小辈真是越来越放肆了! 谷一脸惊骇,朝苗使了个眼色,指了指他身后。 苗扭头一看,登时瞠目结舌。 只见他身后的洞壁根下,站着一排圆滚滚的器皿,赫然便是他口中的陶罐! 不止有陶罐,还有体形更大的水瓮,挺着鼓胀的大肚子,那鲜艳如枫的色泽似在散发耀眼的火红的光芒,刺得他眼睛生疼。 他很清楚这样完美的色泽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一排数不清的水瓮全部都是上好的陶器! 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即便是身负大地血脉的葵,也要烧制好几次,才能烧出一两个上好的陶器,他们哪儿来的这么多! 看见苗的目光落到身后的那排水瓮上,兰花笑着解释:“陶器我们最近都不烧了,太多了,根本用不完,还占地方。” 兰花真不是故意显摆,她说的是事实,孩子们每天都要捏一大堆奇形怪状的东西,烧出来后便到处乱扔乱放,烦都烦死了。 但听在客人们耳朵里,这些抱怨无疑是幸福的烦恼,又看到孩子们拿出自制的陶土玩具炫耀,年轻的猎人们羡慕不已。 苗却忽然变了脸色,忙问:“你们最近还烧制过陶器?最近怎么能烧制陶器呢?你们会触怒大地之灵的!”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你们连这都不知道?”苗更加疑惑了,“没有大地的恩赐,你们是怎么烧出陶器的?” 有谷部落信奉大地,起初是因为种植谷物,后来又发现了可以烧制成陶器的黏土,更加崇拜大地的伟力。 他们将能够烧制成陶器的黏土称为“灵土”,是大地最富有灵气的一部分。 但大地的灵气是有限的,如果烧制了过多的陶器,就会导致地力减弱,进而影响到谷物的收成。 所以在很久以前,前任大地祭司就定下了规矩,只在每年祭祀之前烧制陶器,其余时候,尤其在谷物收获之后,大地的力量已经很弱了,就像分娩后的女人,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这时候是绝对不能烧制陶器的。 听完苗的讲述,枭十分不以为然:“我们的陶器不是大地的恩赐,而是天空的恩赐!天空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天空的力量更是无穷无尽,所以我们想什么时候烧制就什么时候烧制。” 苗失笑道:“这和天空有什么关系?我虽然不是大地祭司,但我也明白,陶器是用土制成的,而土是大地的一部分,这分明是大地的恩赐。” 枭哑口无言,苗的逻辑无懈可击,他一时找不出明显的漏洞来。 瞧见大河部落的人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苗露出笑容,正要乘胜追击,忽然听见一声反驳:“非也!非也!” 所有人都朝声源处看去,见是那个顶着锅盖头的奇怪男人,有谷部落的人都是一怔。 苗上下打量他一眼,见他年轻,便没怎么往心里去,笑呵呵问:“年轻人,难道我说的不对?” “不是不对,是不完全对。”张天说,“陶器里的确含有土,因此蕴含一部分大地的力量,但陶器里不只含有土,还含有另一样东西。” 客人们窃窃私语着,不明白张天口中的另一样东西是什么。 苗皱着眉头回忆了下制陶的全过程,迟疑着开口:“你是说……水?” “没错,正是水!” “但水也是在地上流的,其中蕴含的还是大地的力量。” “不对!” “哪里不对?” “你们的水取自何处?” “取自谷中溪涧。” “溪涧中的水来自何处?” “来自山顶湖泊。” “湖泊里的水又来自何处?” “这……” 两人一番快问快答,旁人听得耳朵几欲冒烟,就在脑子快跟不上的时候,苗卡壳了。 片刻的安静后,枭大笑道:“我知道了!湖泊里的水来自雨水,雨水来自天空!水里蕴含的是天空的力量!” 第85章 亦有差距 “很对!”张天同枭一唱一和,“水里蕴含天空的力量,土里蕴含大地的力量,所以陶器不仅是大地的恩赐,也是天空的恩赐!” 族人们恍然大悟。 “不不不!肯定有什么地方错了!” 苗实在难以接受,他从小听着长辈讲陶器的故事长大,每个故事都和大地有关,从来没有人提到过天空,如果陶器里存在天空的力量,历任的大地祭司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令他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观念受到极大的冲击。 但凡他了解一点水循环的知识,就能把张天驳斥得体无完肤,然而他对此一无所知,他只能连声否认,却想不到该如何进行有力的反驳。 他的族人们就更加无言以对,毕竟雨水从天而降是有目共睹、不容争辩的事实,这样一想,大地上的水的确来自天空,蕴含天空的力量似乎合情合理。 张天忽然说:“可否把你们的陶器给我们看看?你们也可以看看我们的陶器。” 苗早就想这么做了,那一排色泽红艳的上好的陶器令他百思不解,十分怀疑是用泥巴捏出来装装样子的! 他起身走到洞壁边,发现水瓮的大肚子里都装满了水,顿时脸色一变。 未经烧制的陶坯是无法装水的,他比谁都清楚这一点,很显然,这些水瓮都是实打实的陶器。 他用指关节敲了敲陶身,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果然是上好的陶器,体态浑圆,色泽均匀,更令他吃惊的是,这些水瓮的壁面比他的手指还薄,相比之下,他带来的那两个陶罐就显得格外笨重了。 他想不明白,这么薄的壁面怎么会不渗水? 张天瞧见苗面露惊疑之色,心知他察觉到了,即便同为陶器,亦有差距。 有谷部落的陶器显然是以最原始的贴片法制成,而且在制陶之前没有过滤黏土,烧制的时候温度又较低,所以很难得到致密且美观的陶器。 “我猜,”张天轻轻拍打着怀里的陶器,用很严肃的口吻说,“像这样的陶器,你们不太容易烧制出来吧?” 苗叹口气说:“这是必然的,大地的力量并非无穷无尽,我们已经依靠大地的力量种出丰盛的谷物,又怎么能奢望再依靠大地的力量烧制出上好的陶器呢?” 张天正色道:“单靠大地的力量或许不足以成功,为什么不尝试着借助天空的力量呢?天空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只要你们仰望天空,发自内心地向天空祈祷,天空就会给予你们指引。” “这……” 苗和他的族人们略显抗拒,欲言又止。 有谷部落世世代代信奉大地,光凭这三言两语,是不可能令他们转变信仰的。 张天心知肚明,他笑笑说:“其实天空和大地本无差别,你们或许不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的天地不像现在这样遥遥相望,而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分彼此,天空就是大地,大地就是天空。” 客人们大惊失色! 从踏入大河部落地盘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接连不断地受惊,但之前见到的事物不管多离奇,听到的话语不管多匪夷所思,都比不上这番说辞来得震撼! 光是想象了下张天描述的场景,他们就感觉头皮发麻,天灵盖都快要飞起来! 苗惊恐地看向大河部落的其他人,部落里的小孩说出此等胡言乱语,长辈们理应制止、斥责甚至动用棍棒教育,但他赫然发现,大河部落的长辈们不仅不为所动,反而面带微笑,显然对这番惊世骇俗的言论深以为然。 兰花看出客人们的惊惧,解释说:“忘了为伱们介绍,那个孩子叫天,他受到天空的指引,传承了祖先的知识。等这次部落大会结束,他会带领我们和大树部落举行祭天仪式,等到那时,他将正式成为我们的天空祭司!” 客人们大受震撼,他们部落就有祭司,所以能够理解祭司是怎样的存在,忍不住多看了张天几眼,还是很难将这个发型奇怪的家伙同强大而神秘的祭司联系起来。 一直没说话的阿妈也开口了:“天说的是祖先的故事,距离我们很久远了,你们不知道也很正常。” 连阿妈都这样说,苗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和他那番惊世骇俗的言论,他追问:“是什么样的故事?能给我们也讲讲吗?” “我来我来!” 枭起身跑到有谷部落的人堆里坐下,他最喜欢给客人们讲伟大祖先的传奇故事了,每每看到客人们面露惊骇、惶恐、崇敬的神色,他就感到说不出的畅快。 他想,怪不得天那么喜欢讲故事呢! 他绘声绘色地给客人们讲述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 兰花一拍脑袋说:“你看我,让你们干坐了这么久,都忘了给你们弄点吃的!” 然后吩咐说:“赶紧烧水煮饭煮菜!” 苗立即说:“用我们的谷物吧!森林里越发冷了,你们屯点食物不容易……” 他话音未落,就见女人们从洞穴深处走出,手里挎着竹篮,篮子里装满丰盛的食物,菜、肉、果子、谷物……应有尽有! 苗的声音戛然而止,下巴快落到地上! 大河部落竟然还有这么多余粮! 正在听故事的猎人们也瞧见了,目光一落到油光发亮的肉上,就再也收不回来,顿时有点心不在焉。 枭没好气地问:“要不等你们吃了饭我再讲?” 苗立即收敛起失态的神色,再看他的族人,这些年轻人一个个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用失态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们,简直就是丢人! 苗气不打一处来,沉声道:“谷,荆,你们很饿吗?” 年轻的猎人们悚然一惊,赶紧收回目光,将涌到嘴边的口水咽回去。 苗嘴上大义凛然,眼睛却也忍不住瞄向在洞口忙活的女人们。 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洞口那座红色的土台,还以为是类似祭台的东西,原来是用来做饭的。 他看见女人们在灶台里面生起了火,明黄色的火焰直冲而上,从上方的洞口蹿出,女人们将陶锅陶罐放在火焰上,堵住洞口,很快有腾腾的热气升起。 第86章 不一样的粥 原来如此,这和烧陶是一个道理,火焰集中起来后会更加的热,烧得也就更快。 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苗大受启发,有谷部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他们的陶罐更厚,每次煮饭都要等待许久,如果能用上这样的土台,就可以大大缩短做饭的时间! 大河部落变了,和我上一次来完全是两个样子。 他心里想着。 或许他们真的得到了天空的指引,就像我们得到了大地的指引一样。可惜葵没来,葵才是祭司,她比我懂得更多,她应该能和那个叫天的小孩聊到一块,如果他真是祭司的话…… “算了算了!等你们吃完饭我再讲吧!” 枭不乐意讲了,这届听众不行,一个个都心不在焉的,半天没点反应,这故事讲得没劲。 他不禁念起松果、松针的好来,心想大树部落的人怎么还没到呢?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他们还没听过呢! 客人们自知失礼,很诚恳地道歉,表示吃了饭再来捧场。 这不能怪他们,怪只怪饭菜的气息过分香浓! 上次大树部落可是吃饱喝足后才听的故事,他们长途跋涉而来,肚子早就在抗议了。 诱人的香气从洞口源源不断飘进来,他们就算管得住眼睛,也管不住鼻子,嘴里的唾沫更是怎么咽都咽不完! 光是闻着这味道,苗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出发之前,他还想着要教他们使用陶罐煮粥煮饭,现在想想,多少有点自以为是了。 “没必要因为我们搞得这么麻烦,天色也不早了……” 苗很客气地说。 大河部落如此热情的款待,既令他感到意外,又令他惶惶不安。 这和他预想的情景截然不同,他和族人们都做好了被冷眼相待的心理准备,以两家部落过往的关系,遭受冷遇似乎才是正常的…… 苗却没有从主人们的眼里看到多少敌意,但也没有看到与之匹配的热忱,而是某种奇怪的情绪……该说是怜悯吗?怜悯中带着慈爱和宽恕,像是母亲看向犯了错的孩子的目光。 什么情况?! 兰花此时正以这种充满母爱的目光看着这些迷途的孩子,微笑道:“不麻烦!我们平时就是这么做饭的,和你们没关系,纯粹是习惯了。自从林来了我们部落,我们的饮食就越来越精致了。” “林?” “就是那个高个子女孩,她和天一样,传承了祖先的知识。” 苗早就注意到林郁了,她坐在孩子们之中,俨然鹤立鸡群,他一度以为这女人同禾一样,也是脑子不太好使,谁曾想竟然又是一个“神童”? 难道传承了祖先知识的小孩,都是这种“怪胎”么? 他想到自家部落的小孩,除了怪笨的,就没有别的怪异之处了,不禁大感郁闷。 “有一件事我不太明白。”他问,“既然你们不缺食物,为什么要答应我们的条件呢?” 看到这一幕幕令人大开眼界的场景,他就算再后知后觉,也明白了一件事:他们不仅没有挨饿,还过得很好,比以往任何时候过得都好! 他们甚至在喂养猞猁! 真是可怕,谁会喂养食肉的野兽呢?何况猞猁肉一点儿也不好吃。 种种迹象都表明,大河部落早已今非昔比,他们不再是当年那个饿到啃树皮的大河部落了。 兰花的回答却令他摸不着头脑。 “祖先不会抛弃任何一个孩子。”她这样说道。 苗正要追问,这时女人们喊道:“吃饭了!” 一碗碗热气腾腾的杂粮粥被端到客人们手中,粥质浓稠,隔着老远就闻到丰富的令人垂涎的香气,不仅有谷物本身的清香,更混杂着浓郁的肉香和菜香! 年轻的猎人们伸手接过陶碗,惊奇地发现,粥里面竟然还混着肉沫和碎菜叶子! 他们打从出生起就喝粥吃米饭,但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煮法! 顾不得吹凉热粥,迫不及待地痛饮一大口,结果便是被刚出锅的粥液烫到唇舌,他们张大嘴巴呼呼大喘气,纵使烫得手舞足蹈、上蹿下跳,也不舍得将无比美味的粥液吐出来,逗得众人哈哈大笑。 “急什么?” 苗不满于族人们的猴急,心说不就是一碗粥吗,平时吃得还少了?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面前这碗粥确实比他以前吃过的要香得多,那滚滚蒸腾的热气仿佛蕴藏着某种魔力,令他食指大动,几乎快要控制不住他自己。 身为部落之首,本次“出使团”中年龄最长者,他必须要维持长者的风范,断不能闹了笑话,给部落丢人。 他端起粥碗,强忍着冲动,很有风度地轻轻吹拂。 “用这个!” 女人们拿来陶勺,分发给客人们,教他们用勺子翻搅、舀起并食用,这样就不会被烫到了。 苗端详着手里仅两根手指大小的弧度完美的陶勺,他难以相信,大河部落竟然能够烧制出如此精美的陶器,远超他们的水准……难道果真如那个孩子所说,我们一直以来都忽视了天空的力量? 他不禁有些动摇了。 他们部落里也有勺,骨制的、木制的……但都是用作炊具的大汤勺,平时喝粥都是就碗喝的。 看着碗里飘香的青菜瘦肉粥和手里精美的小勺,他有点明白兰花口中“精致”一词的含义了。 苗舀起一勺瘦肉粥,放入嘴中,眼睛顿时也如他的族人们一样亮了起来! 菜香与肉香完美地融入浓稠的粥里,富有层次感的滋味在舌尖上跳动,刺激着每一处味蕾,热乎的粥液顺着喉舌滑入肠胃,将暖意带向四肢百骸。 在这个寒冷的夜里,没有什么比一碗热粥更能抚慰旅人的身心。 客人们顿觉精神一振,昼夜奔波之苦在此刻得到消解。 更令他们惊奇的是,大河部落熬的粥竟然是咸的! 这是他们头一回品尝咸粥。 和部落里粗糙的植物盐不同,大河部落的盐没有丝毫苦味和异味,只有醇正的浓厚的咸香,与肉粥的滋味相得益彰! 这是何等的美味! 苗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粥都白喝了,再难保持风度,抱起粥碗狼吞虎咽起来。 第87章 好苗子 洞穴的另一侧,孩子们也托客人们的福,在睡觉之前加了一顿简餐。 张天瞧见有谷部落的人相继沦陷于美味的肉粥之下,不禁感慨:“果然还得靠美食外交。” “那是,食色性也,美食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林郁见她教给族人们的菜式大受欢迎,不无得意地说:“我大中华的饮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的深字,就体现在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上。你知道全世界最早出现的地方特色小吃是什么吗?” 张天还真被问住了。 林博士三不五时就给他科普一些冷知识,倒是有助于他了解这个时代,了解不同地区的原始部落在社会形态、生活水平、经济发展和宗教信仰上的差异。 他摇摇头表示不知。 林郁笑道:“就和咱们同一时代,在湘省道县的玉蟾岩洞穴里,那里的原始人在采集渔猎的同时,也和有谷部落一样,在尝试驯化野生稻。也是在那个洞里,出土了全世界最早的猕猴桃、梅子,以及全世界最早的地方特色小吃——永州喝螺。” “玉蟾岩遗址啊……” 张天有所耳闻,这个遗址因出土了全世界最早的人工栽培稻标本而闻名于世。 想到那些只在考古资料里出现过的上古先民,此时说不定正在数万里之外的洞穴里,享受着温暖湿润的气候,一边品尝着猕猴桃干和梅干的甘甜,一边将螺蛳连同茱萸、生姜、花椒一起炖煮,感受着麻辣鲜香在舌尖跳动的快感。 他的心情不免有些复杂。 可恶!竟然活得连原始人也不如么! 他嘀咕道:“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碰到他们……” “那就牛逼了!” 林郁脱口而出。 光是这个可能性的存在就令她兴奋不已,不过她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太现实,玉蟾岩距离他们的目的地太远了,而且这个时代没有导航也没有地图,想在满山遍野里找一个洞穴,无异于大海捞针。 转念一想,就算碰不到玉蟾岩的原始人,黄河流域出土的遗址多不胜数,只要他们向南迁徙,总归会碰上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先民们。 她忽然想,她以前参与发掘和研究过的遗址,说不定她会在这个时代遭遇,她搞了这么多年的植物和农业考古,挖出的碳化种子不计其数,或许有一部分就是她亲手留下的痕迹。 该不会考古考到最后,赫然发现原始人竟是我自己吧……她哑然失笑。 一碗热粥下肚,苗被咸粥的滋味狠狠惊艳到。看书喇 他以前参加过部落大会,向有盐部落换取过食盐,他们的盐号称纯净,仍然带有些许异味,口感并不太好,跟这碗粥的咸香有天壤之别。 他忍不住问兰花:“你们的盐不是从有盐部落换来的吧?” 枭抢答道:“有盐部落的盐哪能和我们的盐相比?他们的盐是雪灵的恩赐,我们的盐是天空的恩赐,天空的力量可比雪强大多了!” 又是天空……苗接着问:“那弓箭呢?” “当然也是天空的恩赐。”枭不假思索,“天空恩赐的东西可多了!” 他眉飞色舞地给客人们细数天空为他们的生活带来的改变:可以源源不断钓上鱼来的竿子,可以轻而易举纺出麻线的纺轮,可以毫发无伤猎杀比两个人还要壮的熊的陷阱……就像曾经对大树部落做过的那样。 枭展示的每一样东西,都令他们大受震撼,大开眼界,大惊失色。 客人们如此大的反应令枭十分满意,心说这才对嘛,这才是我想要的效果! 他现在又有讲故事的欲望了。 苗越来越相信天空的力量确实存在,而且比大地的力量更加强大……不然要怎么解释这一切呢? 这些神奇的东西总不可能凭空出现,尤其是那几把削竹如泥的刀,其锋利程度是他生平仅见,而且浑然天成,丝毫看不出雕琢打磨的痕迹,与之相比,他怀里的骨刀简直就像玩具一样可笑! 不过他很快发现了另一件奇怪的事:除了天空,大河部落还经常提到祖先,他们显然也对伟大的祖先们推崇备至。 “所以到底是天空的指引,还是祖先的指引?”他有些糊涂了。 枭一愣,诧异于他们连祖先身在何处都不知道,小声嘟哝着:“怪不得祖先说你们迷途的孩子,这迷得够远啊……” “什么?” 客人们都没听清楚。 枭板起脸,正色问:“你们有多久不曾仰望天空了?” “这……” 客人们面面相觑,不解其意。 “看到天上的星星了吗?”枭指着洞穴外的满天繁星说,“每一个离开我们的族人,都会变成星星,在天上永远看着我们,守护我们。只要我们时常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就会得到祖先的指引!”看书溂 有谷部落的人都是一惊,随即醒悟:他们一直以来只顾看着脚下,却忘记了仰望天空,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没能得到天空的恩赐和祖先的指引。 枭展示的那些神奇的东西,描述的那种充裕的生活,说不羡慕那是假的,有机会的话,谁不想过得更好呢? 想到这,苗问:“你们说天空和大地不分彼此,又是什么意思?” 枭咧嘴笑了起来,到他最爱的环节了。 “这就要从我们的始祖盘古说起了,他是天地间第一个人,正是他开辟了现在的天空和大地。在很久很久以前,天空和大地没有分开,是连在一起的,就像是一个大鸟蛋,或者是没有出口的洞穴……” 吃饱喝足的客人们聚精会神地听着,脸上的神情随着枭的讲述不断变化,他们何曾听过如此充满想象力的故事?都被枭的描述惊吓到面无血色,张开的嘴自始至终就没合拢过。 孩子们也都围了过来,要再听一遍伟大祖先的传奇一生。 “枭真是很有当祭司的潜质。”林郁说。 “确实。” 张天深以为然,枭够聪明,求知欲强,觉悟也很高,是棵好苗子,等他学会祭天的仪式,掌握了制盐的方法,将来成为独当一面的祭司也不是不可能。 第88章 高产的秘密 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让客人们头皮发麻,麻过之后又觉得枭言之有理,甚至隐隐符合他们对自我和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一直以来,有谷部落的人都相信自己是大地的后裔,部落里的历任祭司更是身负大地血脉,说是大地之子也不为过。 身为天地间第一个人,所有人的始祖,盘古理应比他们强大,所以他是天地之子,这很合理。 而且这个故事也解开了他们的一些疑惑。 有盐部落“雪乃万物之源”的那套说辞他们是嗤之以鼻的,他们宁愿相信大地是万物之源。 只是有几个问题他们始终无法解释:身为万物之源的大地究竟是如何生出太阳和月亮的?天上的云和星星又是从何而来? 现在他们明白了。 原来是天空和大地的结合生出了始祖,始祖开天辟地,死后又孕育出了世间的万物。 客人们对这位用生命创造世界的伟大祖先案肃然起敬。 苗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我们都是盘古的后代,各自传承了始祖一半的血脉,我们是大地之子,你们是天空之子!” 谷眼睛一亮,顺着苗的逻辑往下推论:“所以我们两个部落理应结合,就像当初的天空和大地一样,我们生出的后代一定会非常优秀!” 话音未落,年轻的猎人们不禁朝在座的年轻女人们投去无比火热的目光,他们血气方刚,饱暖之后难免思淫欲,何况大河部落的女人芳香袭人,早令他们蠢蠢欲动了。 这要是放在后世,便是妥妥的性骚扰了,但在这个时代,有道是求偶不积极,脑子有问题,男人若不奔放一点,女人才瞧不上呢! 发觉气氛突然变得奇怪,张天咳嗽一声,强行把话题拉回来:“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我们既然是盘古的后代,自然传承了他全部的血脉,不然,我们怎么能烧制出同时兼具天空与大地力量的陶器呢?你们也有天空的血脉,只是你们忘记了而已。” “没错!”枭用力点头,“所以祖先才说,你们是迷途的孩子!” “我们是迷途的孩子?”苗听得一愣一愣的,“祖先真这么说?” 客人们齐齐望向张天,神情略显紧张,他们已经相信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孩受到了祖先的指引,能够听到祖先的声音。 张天用十分惋惜的口吻说:“祖先一直在天上看着你们,本来想给予你们指引,传授伱们不必烧山毁林也能种出谷物的方法,而且可以种出更多的谷物,你们却始终不曾仰望天空。” “真有这样的方法?” 苗对此持怀疑态度,不止他,有谷部落的人都不太相信。 附近的部落里,只有他们在种植谷物,也只有他们懂得如何种植谷物,如果祖先知道更好的方法,他们在世的时候为什么不使用这种方法种植呢?种植谷物不比狩猎采集稳定多了? 他们心里这样想着,但谁也没有说出来,即便是自诩大地后裔的他们,也不愿意当众质疑祖先的智慧。 林郁忽然说:“你们种植谷物,是不是先用石斧砍伐地面上的草木,待其晒干后再用火焚烧,经过火烧的土地变得松软,草木灰堆积在地表,是天然的肥料,之后再播种,一般一块地只能种一次,来年就要易地而种,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 苗大吃一惊,尽管他不明白“肥料”是什么意思,但整个种植过程确如林郁所说,除了没有提到祭祀,其余部分几乎一字不差! 林郁微笑道:“这是祖先传下来的知识。” 兰花插话说:“忘了给你们介绍,这个孩子叫林,她是神农的传人,女娲的后代,和草木相关的知识,没有她不知道的!她曾经住在河流下游一个叫桃源的地方,那里的人们也种植谷物,他们就从来不烧山毁林!” 兰花说得煞有介事,仿佛她亲身造访过那个叫桃源的地方,亲眼见识过他们种植的谷物。 这些天林郁给女人们讲述桃源的美好生活,早已令她们心生向往。 苗顾不上追究神农和女娲是何许人也,忙问:“所以你知道不烧山毁林也能种出谷物的方法?” 林郁不答反问:“你知道种植谷物必不可少的东西是什么吗?” “当然是大地。” “除此之外呢?” “唔……” 苗稍微回忆了下,立即便明白过来:“还需要水,而水里面含有天空的力量。” 林郁忍俊不禁,心说这位酋长都学会抢答了,看来已经完全接受了张天的设定。 “没错。”她说,“所以种植谷物和烧制陶器一样,同样需要借助天空的力量,只有结合了天空与大地的力量,才能种植出更多的谷物,地力也不会因此衰弱。” 客人们恍然大悟。 苗忍不住看向洞壁根下的那一排水瓮,他不得不承认,林郁的话很有道理,这些上好的陶器就是铁证。 林郁接着问:“你们用于种植的土地有多大?能收获多少谷物?” “这……” 苗略显迟疑,部落里分工明确,种植的事历来由葵说了算,他从不干涉,这些问题涉及种植的细节,未经大地祭司的同意,他也不知道该不该回答。 他越发觉得应该把葵也带来,在种植这件事上,她远比他懂得多。 林郁其实也很疑惑,看苗的反应,有谷部落的确采用的是最原始的刀耕火种,但以这种粗放的方式进行种植,他们是怎么种出足够三个部落过冬的谷物的? 种出来的谷物她看过了,绝非后世经过无数次人工培育筛选出来的优良品种,也就比野生谷物强一点点,不应该有这么高的产量才对。 这其中必定遗漏了什么,但看苗支支吾吾的样子,心知这事还得问过那位神秘的大地祭司才知道。 她对张天使了个眼色,张天立即说:“想要获得天空的力量,就必须祭祀天空,正好,等这次部落大会结束,我们将前往大树部落发现的雪盐地举行祭天仪式。欢迎你们来旁观,我很想和你们的大地祭司见上一面。” 第89章 大地的血脉 苗相信葵一定会对大河部落的祭天仪式感兴趣。 他不是祭司,不具备祭司才有的神秘而强大的力量,如果是葵,必定能看出一些门道,弄明白天空与大地之间的关系。 而且,这两个小孩提到的那种不必烧山毁林、不使地力衰弱、可以种出更多谷物的种植方法,是有谷部落无论如何也想掌握的,假使这种方法真的存在的话。看书溂 想到这,他便欣然同意。 张天对族人们说:“时候不早了,该向天空祈祷了。” 见大河部落的人纷纷起身朝洞穴外走去,客人们颇有些坐立难安,也只好跟随大流走出洞穴。 他们惊讶地发现,大河部落的人全部抬头仰望天空,面露虔诚,嘴里不住念叨着什么,仿佛在和远在天边的祖先沟通。 只要这样做,祖先就能听到我们的声音吗? 客人们望向璀璨的星空,想到枭之前说的天上的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位逝去的族人,脑海里自然而然浮现出逝去的族人的音容笑貌,心里也不禁有所触动。 天空中群星闪烁,如人眨眼,似在慰藉他们的心灵。 等回到洞穴,苗忍不住问张天:“刚才是在做什么?” “祈祷,仰望天空并请求祖先的保佑,这是祭祀的一部分。” 苗懵懵懂懂,在祭祀大地的仪式里,没有这样的环节。 “所以你们每天都在祭祀?” 他感到诧异,心想天天这样念叨,祖先不会厌烦吗? “可以这么说。”张天点点头,“其实对祖先的敬爱,比起用复杂的仪式来体现,更重要的是时刻谨记在心。每天祈祷就是为了让祖先们知道,我们一刻也不敢忘记。女人们常说,吵闹的孩子有奶吃,不是吗?” “原来如此……” 张天这番话令苗有种醍醐灌顶之感,此前他从未这样想过,现在一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祖先有那么多孩子,那些天天闹腾、喋喋不休的孩子,自然更容易引起祖先的注意,得到祖先的关照。 苗越发觉得这个叫天的小孩异于常人,充满智慧,又想到同为准祭司的禾,心想禾要是有这个小孩一半聪明就好了。 夜深了,众人相继睡下。 第二天一早,客人们早早醒来,很积极地同男人们一起下山打水。 苗看着水瓮中略有些浑浊的河水,忽然察觉到一丝不对劲,问狼爪:“你们平时饮用的水都是从这河里面取的吗?” “当然。” “我怎么记得昨晚喝的水非常纯净,几乎和雪变成的水一样?” 狼爪奇道:“昨晚不是告诉你了吗?林是女娲后人,她拥有女娲的神力,把浑浊的水变纯净,对她来说轻而易举。” 苗愣了下,他隐隐记得确实听人提过一嘴,当时没往心里去,这时忙问:“女娲是谁?” “女娲自然是我们伟大的祖先,她还有个哥哥叫伏羲,拥有和天空一样广阔无边的智慧,那时候天上有十个太阳,啊不对,串了,那是后羿的故事……” 狼爪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漫无边际,毫无逻辑。 苗越听越糊涂,一下蹦出这么多陌生的祖先,任谁都反应不过来。 他赶紧打断:“能不能只说说女娲的故事?” “可以是可以,但讲故事我不擅长,还是等回去让天和枭他们给你讲吧!” 回到洞穴,猎人们抓紧练习狩猎的技巧,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也在其中。 经过一夜的相处,男人们发觉这些烧山毁林的恶人似乎也没有传闻中那么恶劣,这些年轻的猎人和自家部落的那些愣头青别无二致,甚至更愣一些,他们显然从未见过巨兽,一个个满腔热血,天真得有些可爱。 谷在一旁观摩大河部落的猎人使用弓箭射靶,正是这种新奇的武器,昨晚差点要了他的小命。 真是可怕,一根弯弯的木头和一条麻线,就能令不足手指粗的树枝变成精准、快速、杀伤力惊人的武器! 若说其上没有附着天空的力量,他是不信的。 他发现男人们使用的弓也不尽相同,那个体壮如牛、容貌威严、神色冷峻、名叫虎头的男人用的弓形状奇特,威力显然比其他人的弓强上一大截,射出的箭迅捷无比,要是被这种武器瞄准,别说闪躲了,眼睛想跟上都很困难! 他记得狼爪说过,这种弓叫射日弓,难道是用来射太阳的吗? 想到这,谷更加惊惧,同时也更加好奇,心底忽然涌上一阵强烈的冲动:他想学这个! 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以前学投石索,学投矛,归根结底是因为不得不学。 这是他头一回产生想要做某件事的冲动,这冲动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头脑一热,竟然向那个可怕的猛男提出请求:“我可以看看你的弓箭吗?” “不行。” 虎头断然拒绝。 谷一下尬住,全然没想到对方会拒绝得如此干脆。 虎头正色道:“射日弓太过强大和危险,你把握不住。” 他把他以前用的单体弓扔给谷,很有高人风范地说:“新手用这个,看了这么久,应该知道怎么用了吧?伱朝靶子随意射几箭,且让我看看你的器量。” 谷模仿着虎头的姿势,张弓搭箭,目视前方,瞄准树靶。 手指一松,箭矢离弦而出,堪堪擦着树靶的边缘掠过! “唉……” 谷唉声叹气,十分惋惜,虎头却是一惊,心说这小子还真有点天赋! “再来。” 虎头递一支羽箭给谷,很耐心地矫正他的射姿,正如当初张天教他的那样。 与此同时,洞穴之中,苗还没来得及打听女娲的故事,就发现了一个令他惊掉下巴的事实:他看见林郁从外衣褶层里摸出一颗圆润光泽的白色石头,依次放入男人们打回来的水中,原本略有些浑浊的河水瞬间变得清澈透亮。 他瞪大了难以置信的眼,死死盯着林郁手里的白石,脑海浮现出的却是部落里大地祭司代代相传的那颗青石。 除了颜色不同,无论形状大小,几乎如出一辙! 林郁察觉到他的目光,掂了掂手里的白石,问:“怎么了?” 霎时之间,苗的脑海里闪过无数念头,千言万语涌到嘴边变成一句话:“你也有大地的血脉?!” 第90章 渔猎 “大地的血脉?” 林郁面露疑惑。 苗更是惊疑不定,他也不敢妄下结论,部落里的青石历来由大地祭司保管,他只在祭祀仪式上见过,那颗青石据说只有身负大地血脉的人能够发挥其作用。 这个女孩手里的白石虽然和青石很相似,但毕竟颜色不同,或许也是一颗“灵石”,或许不是,他无法确定。 在此之前,苗还对林郁有关谷物种植的那番言论持保留态度,但此时此刻,察觉到她很可能和葵一样身负大地血脉,一切就变得合理了。 大地祭司若是不会种田,那才是咄咄怪事! 转念又想,大河部落竟然同时拥有天空祭司和大地祭司,怪不得可以同时使用天空和大地的力量。 “喂……你说我拥有大地血脉是什么意思?你见过这颗白石?” 林郁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见苗突然不吭声了,两眼发怔仿佛灵魂出窍,脸上的神情却越来越复杂,震惊、恍然、羡慕……也不知道他在脑补些什么,但看他视线所及之处,多半和这颗白石有关。 苗定了定神,摇摇头说:“我没有见过。你用它净化水?” “这正是它的作用。”林郁坦然承认。 “是不是只有你能发挥它的作用?” 林郁挑了挑眉,敏锐地捕捉到对方话里的漏洞:“你怎知只有我能发挥它的作用?你知道它的来历!” “这……” 苗再度支支吾吾起来,青石的存在是部落最重要的秘密,也是大地祭司最重要的秘密,他不愿也不能对外人透露。 但这次林郁没有轻易放过他,铁了心要追问到底。 被问得急了,苗只好稍微漏点口风说:“石头也好,泥土也罢,都是大地一部分,这些问题,等伱见到我们部落的大地祭司,你可以问她,我知道的远远不如她知道的多。” 苗说罢,立刻逃也似的溜了,生怕这女娃继续揪着他不放。 林郁摩挲着圆润的白石,对这位“藏头露尾”的大地祭司越发好奇。 她把这事告诉了张天,张天同样吃惊不小,他原本没把这些原始部落的祭司当一回事,但现在看来,有谷部落的祭司或许真有点东西。 吃过早饭,客人们坚决表示不能坐吃白饭,理应和男人们一起进山狩猎,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年轻的猎人们摩拳擦掌,谷尤其跃跃欲试,短短一个早上的时间他就已经达成箭术精通的成就,就连虎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小年轻的天分或许不在自己之下。 谷颇有些踌躇满志。 和他的兄弟们比起来,他不够强壮,跑得也不够快,各种武器他都会用,但也仅限于会用而已,他一直是最平平无奇的那个,没有特别薄弱的环节,也没有特别出彩之处。 现在,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长处,正等着大展拳脚呢! 有了客人们的加入,狩猎队伍几乎比以往翻了一倍,于是兵分两路,分别朝河流上游和下游进发。 钓鱼佬们仍然前往河边。 听闻钓鱼是个轻松愉悦的活计,苗欣然前往,他对这个由一根竹子和一条长线组成的名叫鱼竿的东西十分好奇,据说可以源源不断钓上鱼来! 他完全想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不过这一夜他见识了太多想不明白的东西,以至于现在有点麻木了。 许久没有去河边钓鱼,张天今天也混入了钓鱼的队伍中。 自从下过初雪,河水便隐隐有了封冻的迹象,这几天到河边打水,张天在岸边发现了零碎的冰碴子。 河水日益变冷导致的结果是鱼获日益减少。 起初一天鱼获足够部落所有人吃三天,现在的鱼获要和狩猎所得加在一起,才够一天的量。 当然也有食物储备充裕,族人们比较能敞开肚皮吃肉的缘故,同样的肉量,放在有谷部落和大树部落,足够他们吃两天的了。 张天也曾考虑过要不要编个渔网下网捕鱼,但稍一尝试就宣告放弃。 用树皮纤维编出来的渔网线径太粗,风阻太大,不容易抛远,而且切水性太差,沉得太慢,鱼只要稍灵活点,就全跑光了,再加上湿水后本身又十分沉重,捕鱼效率极低,甚至还不如钓鱼呢。看书溂 再说,他已经培养出一批优秀的热衷于此的史前钓鱼佬,又何必舍近求远?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对钓鱼的向往,即便以后河水冻住了,也还可以敲个洞进行冬钓嘛! 一行九人下到河边。 张天分一把鱼竿给苗,教他如何钓鱼。 苗略有些紧张。 很久没有做这样的事了。 他曾经也是投矛猎鹿、爬树捉鸟的一把好手,曾经也能发足狂奔数十里地,面不改色气不喘,曾经也在冬狩之时直面巨兽,毫不退缩……但现在的他已经垂垂老矣,再也无法胜任翻山越岭、长途追猎的任务。 上一次到野外猎取食物是什么时候?他记不清了。 他只记得那是美好的一天,晴空万里,田里的谷子茁壮成长,天气不冷也不热,但那天清晨,族人们出去狩猎,没有再叫上他。 他知道族人们是为他好,也知道再强壮的人,终究有老去的那天,就像暖天盛开的百花,到了冷天终将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 可是…… “抛钩吧。” 略显稚气的声音打断他纷乱的思绪,他学着张天的动作,将挂上饵的鱼钩抛入水中。 线随着鱼钩慢慢沉下去,只有枯叶浮标飘在水面,一动不动。 他紧紧握住鱼竿,心里忐忑,不确定这双苍老无力的手,还能否找回昔日的荣光。 “放松。”张天说,“鱼虽然很笨,但也很敏锐,你这么紧张,它们会察觉到的。” 时间缓缓流逝。 苗很沉得住气,这是年老带给他为数不多的优势之一。 忽然,枯叶浮标剧烈抖动! 鱼儿挣扎的力道通过鱼线传到鱼竿,再由鱼竿传到他指尖,他只觉得手指麻了下,紧跟着生出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个瞬间,他感觉自己年迈的心再次热烈地跳动起来! 第91章 客又至 箭矢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无声无息。 正在不远处翻找食物的野鸡机敏抬头,随即被锋利的箭簇贯穿脖颈,箭矢挟裹的动能将它掀翻在地。 它疯狂扑腾翅膀,很快便不再动弹,至死也不明白,究竟是何种可怕的东西要了它的小命,附近明明没有天敌存在的迹象。 “厉害啊,谷!” “你怎么能射得这么准?这么远的距离竟然能射中那么细的脖子!” “弓箭真强,那傻鸟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我们,要是我们还用投石索,肯定早就暴露了!” 年轻的猎人们惊叹着从树丛后面现身,谷手持弓箭,走过去捡起他的猎物,笑容满面。 实战是最好的练习,瞄准猎物和瞄准靶子完全是两码事。 刚才躲在树丛后面瞄准野鸡的时候,他感觉天地间一下子清净了,山风不再呼啸,仿佛连心跳也停止了喧嚣,当手指松开,箭矢离弦而出的瞬间,他兴奋到浑身战栗! 我果然是天生的弓箭手! 谷不无得意地想着。 当结束一天的狩猎回到洞穴,谷的箭术又比早上精进不少。 钓鱼的队伍也回来了。 年轻猎人们惊奇地发现,他们的老酋长苗竟然满面红光,正同女人们谈笑风生,俨然焕发了生命的第二春。 苗同样不无得意。 他今天很是钓起来不少鱼,仅次于张天和枭,当然有运气的成分在,无论如何,他毕竟是头一回钓鱼,能有如此收获,就连大舅狼牙都不得不竖起大拇指,认可他钓鱼佬的身份。 苗忽然发觉,自己或许还没有那么老。 诚然,他现在扔不动矛,也跑不动道,但他还拿得起钓竿,钓得上鱼来,他有足够的耐心,可以在河边干站一天,这是浮躁气盛的年轻猎人们难以做到的。 他很高兴,和收获谷物时一样高兴,但收获时的高兴是为了部落,而现在,他的高兴只为他自己。 张天将苗这一整天的心路历程看在眼里,从起初的忐忑不安,到后来找到自信,越钓越勇。 他大致理解苗的心情,钓鱼的队伍以大龄族人为主,不只是因为年纪大的人更沉得住气,更是因为钓鱼令这些体能下降、不再适应高强度狩猎的人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对于部落的价值。 愉快的夜晚从晚饭开始。 在林郁的调教下,女人们的厨艺越发精湛了,她们熟练地使用各种炊具和厨具,张天兑换来的菜刀也终于发挥出它本来的作用,刀光不断落下,切宰食材便如劈开树叶一样容易,大大提高了烹饪的效率。 男人们打回来的野鸡和鸟雀被拔了毛去掉内脏,放陶锅里炖成一锅香浓的鸡汤,鲜香的气息很快溢满洞穴,令所有人食指大动。 虎舌以炉火纯青的技艺进行多线操作,同时烧烤着数十只鱼和猎物,他翻动烤物,挥洒香料,姿态潇洒。 当然还少不了杂粮粥,自从谷物被这片土地上的两脚兽驯化,就一直作为劳动人民饭桌上最重要的主食,伴随人类一起经历了一场长达数万年的进化。 孩子们围在灶台旁,找缝插针地向妈妈和姐姐们讨要食物。 正忙碌着,忽听得洞穴外响起一声大喊:“好香!看来我们来得很及时,正赶上吃饭!哈哈哈……” 随即便传来男人们的欢笑声。 兰花抬眼看去,只见一群男女手持火把上得山来,为首那人白衣胜雪,不是松果,又是何人? 大树部落的人如约而至,除了上次来的那七个男人,还带着四个未能受孕的年轻女人。 “哦哟!你们怎会比我们先到?莫非枫叶尚未落尽,就急急忙忙出发了?” 松果一眼便瞧见了有谷部落的猎人们,很有些意外,分明他们距离大河部落要近得多。 苗微笑道:“我们离得远,所以提前了两天出发,以免让你们久等。” “到多久了?” “昨日才到。” 酋长们寒暄着,兰花代腿脚不便的阿妈迎接客人们入洞。 松果带领族人们在阿妈跟前行礼如仪,新来的四个女人很积极主动地加入煮菜烧饭的行列中,但她们立即发觉一件事:大河部落的烧饭方式她们一窍不通!连听都没听说过! 从做饭的器具:灶台、刀具、各种陶器,到各式各样的香料,都是闻所未闻的事物! 她们手足无措,只能和那些等着讨要吃食的孩子们一样傻愣愣站在一旁,心里不禁埋怨起男人们,他们回去之后对大河部落的改变大肆褒扬,却唯独没有提到这一点,令她们措手不及。 从洞穴里拿了更多食材出来的红花瞧出她们的局促,很贴心地招呼她们一起择菜、清洗食材。 新来了客人,自然要额外再煮一些食物。 “你是松果的姐姐吧?松叶?” “是。”松叶含笑点头,“红花姐姐好记性。” “我记得你有两个孩子?” “只剩一个了……唉!” 红花宽慰她说:“你还年轻,不像我,孩子走一个就少一个,再没机会生养了……” 女人们聊着家长里短,很快便互相熟识,打成一片。 上次白吃白喝了一顿,这次再来,大树部落带上了肉干、谷物以及他们地盘上最丰盛的特产——松子。 得到了有谷部落的谷物和大河部落的弓箭,这些日子他们已经摆脱饥饿,这也令大树部落的族人们越发相信,他们对天空的祈祷得到了回应。 此时,他们便将随身携带的食物拿出一部分交给主人,算是今晚的“伙食费”。 松针疯狂吸动鼻头,感慨道:“好香啊!是我太饿了吗?我怎么觉着,今晚的饭菜比上次更香了?” 不只他,他的族人们都深有同感,他们本以为上次在大河部落品尝到的食物就已经是绝顶的美味,没想到隔了些时日不见,女人们的厨艺又再上一层楼! 不仅如此,他们还察觉到了另一些显眼的改变:洞穴口的灶台、洞壁根下的那排颜色鲜艳的水瓮、虎头爱不释手的那把造型奇怪的弓…… 大河部落的生活简直一天一个样,令他们连声惊叹,又羡慕不已。 第92章 现身说法 男人们的目光被洞壁根下那排胖嘟嘟、色泽鲜艳如枫的水瓮吸引。 上次来的时候听主人们提起过,他们把这些中心被掏空的石头称之为陶器,最初见到陶器是在有谷部落,没想到大河部落这么快也捣鼓出来了,而且模样更精致,色泽明亮均匀,令他们想起自家部落外面的那片红松林,第一眼就很喜欢。 松针好奇地敲了敲陶器的外壁,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不禁咧嘴而笑,问主人们:“这玩意儿做一个需要多长时间?” 兰花笑道:“这一排水瓮,一共只用了五天不到,大部分时间都在晾晒、烘烤和烧制,真正动手制作,可能就半天呢!” 大树部落的人难掩惊讶之色,这一排水瓮的数量多到他们数不清,如果换做容积更小的水袋,则需要更多的数量,光是凑齐这个数的毛皮就需要花费不少的时间,还要一点运气,之后的加工更是费时费力……没有个一年半载,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而这些陶器的制作只花了五天! 容量大、不易腐坏变质、制作简单、耐火耐热……之前他们对陶器还没有清晰的认知,现在,他们终于明白陶器的优越性了。 “这些也是天空的恩赐吗?” “当然!” “赞美天空!” 大树部落的人忽然虔诚地赞美天空的慷慨仁慈,看得有谷部落的人一愣一愣的。 苗奇怪地问:“难道你们也得到了天空的指引?” 松果正色说:“曾经的我们也像你们一样,是迷途的孩子,但现在,我们已经习惯于仰望天空,倾听祖先的声音。上次见面,我们还缺衣少食,如今我们已经不再为食物而忧愁,全靠天空和祖先的保佑。” 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们本就不太坚定的心志再一次遭受剧烈动摇! 之前听张天说、听林郁说、听大河部落的人说,终究是一面之词,现在跳出来个第三方现身说法,仿佛在告诉他们:仰望天空,亲测有效,欲信从速! 这叫他们很难不相信,若不是从小养成的大地后裔的认知足够根深蒂固,此时几乎就要转投天空的怀抱了。 松果人群里在搜寻着,很快找到正和林郁窃窃私语的张天。 上次来造访,这个发型别具一格的少年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们这次来,也遵守了离开时的承诺,带来了更多的粗盐。 松果把带来的粗盐交给张天,然后就见他转手把袋子里的盐倒入陶罐中,只是这样倒没什么,无非是换一个储存器皿罢了,但紧接着,他又看见张天毫不犹豫地往陶罐里倒水。 松果瞠目结舌,惊诧道:“你这是做什么?” 张天不答反问:“你回去之后,是否有按照我说的,带领族人们向天空祈祷?” “当然!”松果不假思索,“每晚都仰望天空,一天也不敢懈怠!” 张天点点头,微笑道:“这就对了,怪不得在你这次带来的盐里,我感觉到了天空的力量。” “盐里有天空的力量?”松果面露疑惑,“可是……我们并没有祭祀天空。” “祭天不同于祭祀雪灵,我同有谷部落的人也说过了,每日的祈祷也是祭天仪式的一环。你们每晚都仰望天空,不曾懈怠,且足够虔诚,所以天空给予了回应,在伱们的盐里留下了能够令其变纯净的力量。” 张天说着,用麻布过滤粗盐水,滤掉大颗的砂石碎屑,又把过滤后的粗盐水放在火上灼烧,有了耐热耐火的陶罐,就可以直接通过煮盐来制取相对纯净的食盐了。 松果看得一脸懵。 张天的解释未能完全消除他的疑惑,他现在知道盐里面有天空的力量了,但加水之后,盐不是全没了吗?要怎么变得纯净呢? 煮盐是个漫长的过程,只有傻子才会站这儿干等着。 张天把盐煮上后就溜了。 松果自然也不是傻子,等了一会儿见陶罐里的盐水毫无反应,便怀着一肚子疑惑回到族人们身边,等待开饭。 “吃饭啦!” 女人们端上热气腾腾、浓香扑鼻的丰盛晚餐。 男人们早已迫不及待,将手中碗筷敲得乒乓作响。 陶罐里的菌鸡汤熬煮至金黄,浓稠的杂粮粥溢出甜香,陶盆里的各色菜肴发出诱人的油光,各种烤味随着陶盘一起盛上,表面洒着青翠的葱花。 盛汤、舀粥、分取食物,举碗、动筷、翻动陶勺……热闹的洞穴忽然变得格外安静,在族人们看来,安静地、认真地享用来之不易的食物,便是对美食最大的尊重。 只有餐具碰撞的清脆声响和众人狼吞虎咽的咀嚼声回荡着洞穴之中。 饭菜一入口,大树部落的人立即恍然大悟:这次的食物之所以比上次的更香,不仅是因为换上了全新的炊具和烹饪方式,更是因为多出一味至关重要的调味品——盐! 无比醇正的咸香充盈唇齿,在百味之王的提挈下,各种香味顿时有了生命,在舌尖上交织出美妙和谐的乐章。 松针忍不住惊喜赞叹:“好吃!” 赞叹完立刻闭嘴不言,生怕多说一句话,就会少吃一口饭。 此时无声胜有声,无需多言,众人风卷残云般的进食便是对女人们的手艺最高的赞美。看书喇 松果心里惊讶,但松果不说。 他知道大河部落的盐来自他们,但自家部落的盐是个什么德性他比谁都清楚。 和嘴里醇香的、没有丝毫异味的绝妙口感相比,他带来的那些盐简直应该扔进垃圾堆里! 如此纯净的味道,即便是通过祭祀雪灵得到的盐,也望尘莫及。 天空之力恐怖如斯! 大树部落的年轻猎人同样惊喜,继昨日的咸粥之后,他们今晚又尝到了另一种味道的粥:甜粥! 在来大河部落之前,他们只吃过白粥,也习惯了白粥,从来没想过粥还可以有这么多味道。 白粥也很香,但偶尔换换口味,尝试下新鲜的东西,这令他们感到说不出的愉悦。 众人安静地享用着在这个时代难得一见的丰盛晚餐,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意。 第93章 饭后的余兴 众人摸着饱胀的肚皮,慵懒地倚靠在洞壁上消食。 饱的确是饱了,吃也还吃得下,假使再多来些食物的话。 被扫荡一空的锅碗瓢盆歪七扭八地倒在地面,几乎连一丝油水都不剩下。 陶器的出现固然令人类的饮食文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也随之产生了令后世人最深恶痛绝的一项工作:洗碗。 大树部落的女人们主动肩负起这项毫无乐趣和成就感可言的任务,煮饭的时候她们没能帮上多少忙,洗碗这件事没有难度,她们很乐意做出一点贡献。 张天走到煮盐的火堆旁,用竹筷蘸取少许沸腾的盐水,放入口中品尝,味极咸且极苦,且底部有少许晶体析出,显然已经饱和。 此时直接把水煮干,可以得到杂质含量非常高的粗盐。 张天没有这样做,他将陶罐抱到洞穴外,等待其自然冷却。 松果等人对主人们的热情款待赞不绝口,表示他们是头一回吃到如此纯净的盐,天空的力量果真比雪灵更加强大! 松针早就注意到虎头抱在怀里时时勤拂拭的角弓,这时终于找到机会,问:“这把弓就是上次箭术比赛的奖励吗?后羿用来射太阳的弓?” 他们上次来的时候就已经听过后羿射日的故事,只是那时角弓还没做好,无缘得见,这时听见虎头给出肯定答复,都来了兴趣。 有谷部落的人更是好奇,纷纷向身边的人询问谁是后羿,为什么管这把弓叫射太阳的弓? 于是又给了枭表现的机会,他接着绘声绘色地给客人们讲伟大祖先的故事。 这边讲着故事,那边的松针还没忘记上次比赛惨败的经历,他回去后苦练箭术,自认为已拥有相当的水平,便向男人们提出再比一场,还按一样的规则,一来可以见识射日弓的威力,二来他好一雪前耻。 不止松针,大树部落的猎人们都有备而来,他们早已不是当初连箭靶都射不中的菜鸡了。 男人们吃饱喝足,正是精力旺盛无处发泄的时候,见对方下了战书,岂有不应之理? 虎头很霸气地说:“那就来比!这次定叫你们心服口服!” “算我一个!” 谷忽然大声说。 有谷部落的猎人们刚接触弓箭,其他人的箭术都不够看,只有天赋出众的谷有点实力,他对这个比赛很感兴趣,也很乐意代表部落出战。 “还有我!” 另一个声音娇柔却坚定,来自女人堆里,是琼花。 客人们都有些惊讶,男人们的活动女人一般不会参与,何况是这种和狩猎有关的项目? 大河部落的女人们却大声叫好,男人们则倍感压力,琼花的本事他们比谁都清楚,单论射箭,就连虎头也不敢说自己稳赢过她。 虎头顿觉事情变得有意思起来了,哈哈大笑道:“好!还有谁想参赛的?尽管来!” 继安静的晚饭之后,洞穴里立刻又热闹起来。 比赛还得由张天来组织,他宣读一遍规则,不出意外的,有谷部落的猎人们也是一头雾水,积分制对他们来说是很新的东西,理解起来比较吃力。 上次比赛用的箭靶早就淘汰了,于是找来新的树墩,再度请林郁画上三个大小不一的同心圆。 分组的时候,松果主动提出要和虎头一组,谷和琼花也正有此意,既然要比,自然要和最厉害的人同组竞技。看书溂 虎头欣然同意,他没在怕的。 就这样,四名种子选手全部被分到最后一组,成为今晚全场比赛的焦点。 众人走出洞穴。 观众们在场地两侧排排坐下,兴致盎然,吵吵闹闹,期待着各自支持的选手的表现。 四个树靶立在二十米开外,参赛选手被分成三组,由完全理解了规则的张天、林郁和枭为选手们计分,孩子们则充当箭童,给选手们递箭递水。 “你不参赛吗?”林郁问张天。 “我参赛就没有悬念了。”张天很欠揍地说。 选手们张弓搭箭,神情专注,即便并非夺冠热门,他们同样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对待射出去每一支箭,势必要全力以赴。 箭矢如雨,伴随着场边不断响起的叫好声,嗖嗖扎入树靶。 三人快速打着绳结,记录环数。 持射日弓登场的狼爪引发今晚的第一个小高潮。 他挽弓如满月,手指一松,箭矢立如流星般射出,竟是后发先至,抢在对手的箭矢之前,一头扎进树靶中,发出砰的一声闷响,劲力之强,直透靶背! 纵使大树部落的猎人已有心理准备,仍然被强劲的一箭给惊到,稍一对比,就知道射日弓的威力比寻常的弓强了一倍不止!就算面对大型野兽,也有相当的杀伤力! 狼爪生平第一次享受到如此盛大的欢呼,心情不免有些激动,他深吸几口气,平复情绪,继续专注于第二箭。 他的箭术天赋并非第一流,赢得这把射日弓多少带点运气成分,男人们并不太服气。 出现才不配位的情况,有的人会心安理得地接受,有的人则会通过努力使自己变得匹配。 狼爪属于后者。 自从拿到了这把弓,他就开始苦练箭术,这些天的付出在这一刻得到了回报,他用实力证明自己配得上射日弓,收获了无数的欢呼和掌声。 当最后一组选手登场,全场的气氛被推至最高潮。 有谷部落的观众为谷呐喊,大树部落的观众为松果疯狂,大河部落的观众则分别为虎头和琼花助威,四人的名字此起彼伏,响彻云霄,惊起飞鸟无数。 无论什么比赛,观众总是比选手激动。 选手们尽管也燃起了熊熊的胜负心,当双脚站上赛场,立即便进入无我之境,冷静、专注、从容,耳朵自动屏蔽一切噪音,眼里除了箭靶再无其他…… 四人都拿出了最好的状态和最高的水平,他们既是在和对手比,也是在和自己比,除了要超越对手,更要超越自己! 张天欣慰地看着他的弓箭手们,他们进步得很快,像这样的切磋未尝不是一种互相勉励共同进步的方式,无论胜负,今夜没有败者。 第94章 五色石 夜色渐浓,族人们都有些亢奋难眠,不仅因为刚比完赛,更因为猎人们明天就要启程,前往远方的河谷营地,要等十天甚至更久才会回来。 张天、林郁和枭都是头一回参加部落大会,而且尚未成年,兰花和众位姨妈、姐姐对三人千叮咛万嘱咐,巨细靡遗。 “放心吧妈!”枭拍胸脯说,“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兰花戳他额头,没好气道:“你顶什么用?给我老老实实跟着虎头他们,不准乱跑,遇到事情不要自作主张,至少要同天和林商量,明白吗?” “知道啦!” 枭略有些不耐烦。 对于这趟未知的旅途,他一点儿都不担心,更不觉得害怕,只有好奇和兴奋,恨不得眼睛一闭一睁就到明天,他好跟着大部队上路,去从未去过的地方,见从未见过的风景,经历从未经历过的事。 兰花也知道有虎头、狼爪他们在,还有大树部落和大河部落的诸位,中途还要途经蛇皮部落,山中就算有老虎,也只能退避三舍,该是很安全的。 但儿行千里母担忧,枭长这么大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要离开她这么久,她岂能不担心? 她转过头接着叮嘱她同样视若己出的张天,也拉着林郁的手嘱咐她路上小心,不要太累着自己。看书溂 被人关心和惦记总是好的,两人都感到心中一暖,于是耐心听着,点头称是。 猎人们也都分配完毕,有谷部落此次来了六个年轻猎人,两个部落各带三人。 苗用极其诚恳地口吻说:“我们部落的猎人从未见过巨兽,他们太过年轻也太过天真,希望各位到时候能带带他们,我们狩猎到的猎物可以分给你们一部分。” 他本来打算以陶器来换取帮助,但在见过大河部落的陶器后,他带来的那两个笨重的陶罐就不再拿得出手,只好临时换成了猎物。 年轻的猎人们对苗用“天真”这个词来形容自己感到不满,觉得很没面子,但出于对长者的尊敬,他们没有当着众人的面反驳他。 出乎他意料的是,松果和狼爪都很爽快地答应下来,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抵触和抗拒。 得知大河部落要带上三个未成年的小孩前往部落大会,有谷部落的人都很惊讶,心想那两个男孩也就罢了,纯当去长长见识,那个女孩既不能狩猎,也不能交配,去了有什么用呢? 继而得知那个名叫林的女孩擅长治病疗伤,是一行人中唯一的巫师,又觉得带上她是很有必要的了。 “巫师是什么?” 客人们都疑惑不解。 枭立即说:“想要明白什么是巫师,就必须从我们的祖先女娲的故事说起……来来来,都坐过来些,我给你们好好讲讲!” 苗心中一凛,又是这位祖先,早上他就想问了,结果被林郁一通追问,给他岔忘了,这会儿正好听一听。 枭开始给客人们讲述女娲补天的故事。 张天趁机到洞穴外把装有浓盐水的陶罐抱进来。 水温冷却后,析出了不少结晶,盐在水里的溶解度随温度的变化十分微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析出来的这些基本都是杂质。 他将冷却后的浓盐水倒入干净的陶罐里,再次进行加热,后面的操作就和之前一样了,煮干盐水,再反复淋卤提纯。 这个过程同样十分耗时,把盐水煮上后张天便回到人堆里,听枭讲故事。 “……想要制止泛滥的洪水,必须把天补上,而想要补天,只有使用石头,普通的石头不行,必须集齐赤、青、黄、白、黑五种颜色的具有神奇功能的石头!” 客人们大受震撼。 每次听祖先的故事,他们都觉得自己的脑壳被人敲开一个洞,用竹竿在脑子里一通搅拌。他们光是想象那末世般的场景就觉得脑仁炸裂,又想到祖先曾经直面那样的大恐怖而毫不退缩,肃然起敬的同时又惭愧不已。 跟与天斗、与地斗、与太阳斗的祖先相比,他们实在是远远不如。 有谷部落的众人却在震撼之余,互相交换了下眼神:赤、青、黄、白、黑五种颜色的具有神奇功能的石头,听起来怎么就这么耳熟呢? 待听到女娲最后因补天而死,众人不禁伤感惋惜,女人们更是偷偷垂泪。 这时枭顺势揭晓林的身份:“女娲虽然死了,但她的血脉传承了下来,我们都是她的后代,但只有极少数人拥有神力,能够发挥出五色石的功能,拥有神力的人就是巫师!” 众人恍然大悟,苗却微微变了脸色,随即陷入深深的思索中。 照这么说,葵其实也是巫师?原来灵石有五种颜色吗?我怎么从来没有听她提起过……也是,这些隐秘通常也不会告诉外人,等我回去后再问问她……他心里想着。 苗丝毫不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因为女娲补天所用到的五色石,其中青色的那块石头现在就在葵的手中,这几乎算得上铁证了。 很显然,女娲也是他们的祖先,在很久很久以前,有谷部落和大河部落都是女娲的族人,曾经一起并肩作战,协助祖先修补天空,拯救世人。 想到这,他不禁有些自豪。 “行了!”等儿子讲完故事,兰花说:“时候不早了,我们去外面祈祷完就睡觉吧!你们明早就要出发,今晚好好休息。” 众人走出洞穴,仰望天空,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族人虔诚祈祷,有谷部落的猎人们虽然已经对天空的伟力深信不疑,但还不愿意向天空寻求帮助,他们觉得这种做法是对大地的一种背叛。 张天也没有强求,他知道,他说得再好听的也没用,想要彻底改变他们的想法,只能由那位大地祭司发话。 回到洞穴,族人们相继睡下。 今晚由不参加部落大会的男人守夜,张天嘱咐他们盯着点陶罐里的盐水,待水煮干后就把罐子放到一旁。 两人欣然答应。 张天回到林郁和枭之间那块属于他的小小“床位”,倒头就睡。 第95章 启程 松果惊奇地发现,他睡一觉起来,陶罐里的水竟然变成了盐! 张天将经过淋卤提纯的精盐倒入竹筒中,大树部落这次带来的粗盐一共制备出三筒盐,留两筒在部落里,带一筒去部落大会,给其他部落的人尝尝,让他们感受下精盐的美味。 这些天,猎人们用这个时代最顶尖的打制技术,石叶技术,将燧石打磨成锋利程度堪比手术刀的顶级杀器。 石叶制品是石器时代打制工具的巅峰之作,以这种技术打制石头,每千克的燧石可以得到总长超过9米的刃部,毫不夸张地说,这几乎是把整个石头搓成一条麻绳在用了! 张天以前只在书里见过这种技术,如今亲眼见过并且亲手试过,才真正明白把石头打制成和树叶一样薄有多难,何况族人们用的是还是最简陋的工具。 原始社会的猎人们都很有点工匠精神,他们把经过成百上千次打磨而成的石叶装进严密编织的竹篓里,等到达河谷营地,再用麻线将这些石叶和木棒捆绑起来,就可以制作出用于狩猎的石矛和标枪。 被一并装进袋子里的还有数不清的石制和骨制箭簇。 体积较大的箭矢只少量携带,装在用木头制成的箭筒里。 从得知自己要和猎人们一同前往参加部落大会的那天起,枭就兴奋得坐不住。 他不断缠着猎人们问该带什么东西去,临出发的前几天,他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往自己的竹篓里装东西,第二天又拿出来重装,如此重复了好几次。 “天!你看我带的这些东西够不够?” 这大概是他第一百次问类似的问题,张天只好第一百次回答他:“很够了,不要带太多东西,我们的双手要留给猎物,假使猎人们能够狩猎到猛犸,回程时要带的东西将非常沉重。” 男人们背负武器、工具和食物,女人们往水袋里灌满纯净的水,每个女人只需背两个水袋,因为沿路有溪水补充,不担心没水喝,除此之外,她们还要背上祭祀雪灵的祭品。 张天和枭若是愿意,他们完全可以两手空空的上路。 但身为即将成年的男子汉,两人都很乐意为大人们分担一些负重。 于是他们背上了陶器,以碗、瓢、杯子等小型陶器为主,陶罐和陶锅各带一口,这是为东道主准备的礼物,因为各个部落送的礼物都要拿出来当众展示,这是大会上的传统活动之一,所以有那么点拿着模型去参展,忽悠买家下单订购的意思。 相比之下,林郁需要带更多东西。 张天在木屋里找到她,打算帮她分担一些行囊。 林郁正在给白布置功课:“我走之后,女人们采集回来的草药就由你负责分类和处理了,你把新分拣的草药放到架子最下面一排,等我回来,我会检查你这段时间做得对不对,看看教给你的知识你到底有没有记住。” 白拍胸脯保证:“绝对不会出错!” 林郁笑着揉揉她的小脑袋:“行了,回洞里面去吧。” 等白走后,她问张天:“东西都收好了?” “早收好了,一共也没多少东西。伱呢?要我帮忙吗?” “我也还好,看着挺多,其实不重。” 林郁把竹筒里常用的草药倒出,装进不足巴掌大的小袋子里,用麻线系紧袋口,再用木炭在袋子表面写下与之对应的草药名,以便区分。 见林博士光明正大地写下中文,张天笑道:“你就不怕被别人看到?” “看到又怎样?除了你,谁会懂这些字?他们只会认为这是巫师搞出来的奇怪的符号罢了。” 她取出草药袋,袋子外表面用赭石画着醒目的红色线条,表示巫师专属,其他人不能随意取用,更不能拿去装别的东西。 她把各个小袋放进草药袋里,满满一大包,张天拎了拎,正如她所说,看似多,实则轻,跟一包棉花似的。 林郁仍然穿着那件色彩鲜艳的鸟毛大衣,这样显眼的颜色于狩猎不利,男人们肯定不会穿,她穿着倒是很符合她独一无二的巫师身份。 除了鸟毛大衣,她还穿上了针织衫和秋裤,以及用兽皮缝制而成的皮衣皮裤,以抵御比丘陵地区更加寒冷的草原气候。 猎人们也都换上更加厚实的猛犸牌毛皮大衣。 狩猎猛犸,尤其是狩猎成年猛犸需要一点运气,并非每年都能成功,但只要成功一次,它的毛皮足够部落所有人穿上新衣服。 不过猛犸衣服和猛犸一样十分笨重,严重影响男人们的奔跑速度,平时在较为暖和的森林里狩猎,他们是不乐意穿的。 张天和枭没有增添衣物,他们的熊皮大衣足够暖和了。 吃过最后一顿热乎的早饭,收拾妥当的众人同阿妈、同族人们告别,林郁抱着她的猫女使劲撸它的毛发,仿佛想把未来缺失的都在今日补上,口中喃喃着:“我走了,你要乖乖听姐姐们的话,听到没?” 小猞猁用僵直的肉爪抵住她过分热情的身躯,发出不耐烦的叫声。 张天对苗说:“这期间你就留在我们部落吧,等我们回来,你再和你的族人们一起回去。” 苗不能前往部落大会,其他部落的人认得他,他毕竟不再年轻,独自返程的风险太高,留下来等待族人是最稳妥的选择。 苗心里也很清楚,他没问题,但一个外人要在家里逗留十数日之久,不知道主人怎么想。 他看向阿妈,用眼神征求这位部落大家长的意见。 阿妈轻轻点头,兰花笑道:“你就安心留下来吧,天和枭都走了,我们还指着你钓鱼呢!” 苗很高兴地笑起来,立即拿起鱼竿,信誓旦旦道:“别的我或许不行,钓鱼我最擅长了!” 启程。 进山狩猎和采集的族人们陪远行的队伍走到山脊,停下来送上美好的祝愿,然后目送他们离开,直到众人的身影完全隐入树林中,不复得见,才转身奔向今天的猎物。 第96章 蛇皮部落 当一行人越过位于山洞西边的山脊,旭日已从东边的山头跃出,初露的曙光将覆盖着山坡的森林照得明亮金黄。 狼爪和松果带头疾走,速度几乎是平时巡山狩猎的两倍快,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们已被编入两个部落的队伍中,表现得就像本族人一样自然,女人们的负担不重,但不习惯如此快速地行军,得使劲追赶才跟得上。 众人走出平时狩猎的范围,进入不常涉足的区域,这时太阳仍然低悬于天际。 他们将稍稍绕个远路,前往邻近的蛇皮部落,路上不狩猎,不采集,亦不炊煮,渴了便喝两口水,饿了便吃点肉干、坚果,如果一切顺利,今夜就能到达。 …… 在这片草原与森林交接的区域,一共住着九个部落,距离草原最近的是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其次便是蛇皮部落。 从蛇皮部落的洞穴前往草原,一路疾行的话只需一天一夜。 有道是远香近臭,离那些住着草景房的大部落最近的蛇皮部落同他们的关系反而最差。 这是因为每逢狩猎不顺、食物不足,蛇皮部落的猎人们就会偷跑到草原上狩猎那里的大型食草动物,只要猎到一头,就足够全部落的人吃三天了。 在那三个大部落看来,草原是他们的地盘,生活在草原上的动物是只属于他们的猎物,外人不请自来就是挑衅,就是入侵,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们之所以忍到至今,还没有把蛇皮部落逐出“朋友圈”,是因为蛇皮部落的猎人就如同他们部落的名字一样走位蛇皮,几个大部落虽然发现了许多疑似两脚兽狩猎的痕迹,却一直没能抓住现行。 光凭一些痕迹,就想把一个在此定居了上千年的元老级部落赶走,是不足以服众的。 但这不影响大部落们对这些“偷猎者”心怀不满。 当然,蛇皮部落之所以叫蛇皮部落,倒不是因为他们的猎人拥有灵活的身段,而是因为他们的祖先在入住此地时,在洞穴里发现了一张蟒蛇蜕下来的巨大蛇皮,以为神物,故有此名。 蛇皮部落的现任酋长是一名年长的女性,名叫蛇母,她年轻时诞下十名子嗣,并养活了其中的七个,部落里的男人都十分尊敬她,女人都十分崇拜她,称她为“孕育部落的母亲”。 “母亲,枫叶已经落尽,或许今夜,或许明天,客人们就该来了。” “男人们回来了?” “不,我是说……客人们就要来了!” 蛇尾提高一个八度。 很有些耳背的蛇母终于听明白了,她知道是大树部落和大河部落的猎人要来了,因为还算顺路,这两个部落习惯了在前往河谷营地的途中在蛇皮部落借住一晚。 她回忆了下,说:“我记得大河部落有个体格特别壮的猎人……” “虎头吗?” “好像是这么个名字,你记得倒清楚,怎么暖天的时候没怀上他的孩子?”看书喇 “唉!别提了!”蛇尾叹口气说,“哪个女人不是奔着强壮的男人去的呢?他那么强壮,自然遭到女人们哄抢,轮到我的时候,他已经钻过十几次小树林,完全不行了。” 蛇母略略坐直了身体,喃喃道:“那个壮小伙……确实,假使我再年轻个几岁,也一定把他榨干,生出来的孩子准保又白又胖。” 蛇母常对女人们说,她之所以能够生出健康壮实的宝宝,纯靠挑男人的眼光好,并且将自己多年的经验巨细靡遗地传授给后辈。 蛇尾掩嘴笑道:“母亲现在也很年轻呢!” “不行了,我若有阿妈那样的好身体,现在这个岁数又算得了什么?再生十个孩子又有何妨!可我已经老了……”蛇母摆摆手说,“那样壮的小伙我是无福消受了,留给你们年轻人吧!” 蛇母很是羡慕阿妈的长寿,在她还是个活蹦乱跳的小姑娘的时候,阿妈就已经是德高望重的女人了,如今她垂垂老矣,再活蹦乱跳不起来了,去年冷天见到阿妈,她老人家身体还硬朗着呢!真叫人唏嘘。 不过,蛇母虽然比不得阿妈长寿,在性教育这件事却远比阿妈开放。 她抓起蛇尾的手,轻拍她的手背,对没能在暖天怀孕的女人们说:“都别灰心,暖天被人捷足先登,现在机会不就来了么?等客人们送上门来,不要犹豫,大胆出击,把你们钟意的男人统统拿下!” “拿下!” 女人们高声宣誓,士气高涨。 这其中混进来一个稚气未脱的声音。 蛇尾瞪着蛇莓,板起脸说:“大人们在讨论正事,毛还没长齐的小孩一边儿凉快去!” 蛇莓嘿嘿笑道:“我也想学学技术嘛,以后用得上,唉哟!” 她话未说完,就被蛇尾揪起耳朵强制驱离。 “这孩子,真是越来越放肆了。” 蛇尾回到蛇母身旁坐下。 蛇母却面带笑意,说:“蛇莓这孩子很有我当年的风范,你们好好教她,等她长大,或许也会成为一名孕育部落的母亲。” 蛇尾和女人们没想到母亲如此看得起那个爱捣蛋的小丫头,更没想到母亲小时候也如此调皮,笑着答应下来。 蛇母问:“男人们走多久了?” “三天了。” “那应该快回来了。” 话音刚落,洞穴外响起一声略带兴奋的呼喊:“母亲!我们回来了!” 女人和小孩立刻跑出去迎接。 男人们乘着夜色归来,带回来两头体形彪悍的野生原牛,这种原牛喜欢在森林边缘的草地上游荡,蛇皮部落的猎人们每次去草原上狩猎,最偏爱这种体格壮硕、老实巴交的野兽。 如今森林里缺少猎物,他们基本上每隔两三天就要去草原上走一趟。 见猎人们满载而归,众人都兴奋不已。 蛇尾问:“没被发现吧?” “哪能呢!”大蟒不无得意,“咱们从小就干这个!哪次被逮住了?” 论打游击战,他们是专业的。 “走半路上才发现枫叶落尽了,客人们还没到吧?” “没呢!” “那正好,今晚把这两头牛解了,等过两天客人来了,就有食物款待了。” 说干就干,大蟒一刻也不歇息,立刻招呼男人们干活。 第97章 作客 关于蛇皮部落,张天回忆了下,倒是从记忆里翻出不少信息来。 他记得阿妈说过,蛇皮部落的现任酋长蛇母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一手抚养大了七个孩子,为蛇皮部落如今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阿妈经常以蛇母的故事教育孩子们,繁衍才是致使部落强大的根本因素。 而在男人们口中,蛇皮部落的女人都热情似火,但也十分难缠,那些女人一旦盯上了某个男人,便会蛇一样紧紧缠住他,直到将他榨干为止。 他回忆了下男人们说这话时的神情和语气,他们显然并不认为这是件坏事,反而给人一种很乐意体验一番的感觉,不过“蛇女们”的眼光普遍很高,大多数男人没有这样的荣幸。 众人从日出走到日落,一天走的路比平时两天走的路还要多。 山林里变得幽暗静谧,领头的松果和狼爪却并没有就此停下,只是稍稍放慢了脚步,燃起火把。 “快到了。” 松果对众人说,算是鼓劲。 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和三个小孩一样不认路,不过他们的体力显然更好,疾行一日,看不出半点疲态,张天和枭也没太大感觉,林郁是真的累成狗了,好在多年的田野考古给她打下了不错的底子,咬咬牙也还坚持得住。 队伍里相继燃起火把,炽烈的火光照亮前路。 继续赶路。 …… 昨夜解了牛,两头原牛的肉量堆满洞穴,乍一看也是个富裕的部落。 但蛇皮部落的富裕全在表面,这些食物便是他们拥有的全部了,勉强足够族人们撑到部落大会结束,猎人们带回来新的肉食接续上。 不管怎样,至少在这个异常寒冷的冷天,他们仍然不缺衣少食,这就足以令人高兴了。 采集归来的女人们在洞穴里一边择菜一边讨论着客人们什么时候到,猜测这次会来哪些人…… “肯定有虎头!上次的部落大会,你们是没见着,他一个人简直能当两个使!” “还有松果!他跑得可快了,连大角鹿都跑不过他呢!” 女人们聊起去年的冬狩,细数那些令她们印象深刻的男人,去年没有参加冬狩、不曾目睹猛男英姿的姐妹们不免感到遗憾。 “你们说阿妈这次还会来吗?”有人问。 “应该会吧,在我的印象中,阿妈似乎每次都参加了。” “是啊,祭祀雪灵的仪式,没有比阿妈更适合的人了。” 不多时,进山狩猎的男人们也回来了,他们带回来的猎物不多,但有总好过没有。 把食材交给女人们,他们接着打磨武器。 由于最近三不五时就去草原上狩猎,他们投矛和投掷标枪的手感十分火热,因此不必再进行额外的训练,只需要把武器打磨锋利就行。 夜幕降临,女人们烧水煮菜。 等吃了饭,仍然不见客人们的身影,众人只道今日是不会来了,蛇莓却忽然跳起来,指着洞穴外说:“看!有火光!” 洞穴外漆黑如墨,那抹跳动的火光越发清晰。 “来了!” 众人笑逐颜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迎接远道而来的朋友的心情,不论古今,都是相通的。 蛇母带领族人们走出洞穴,林间的火光勾勒出一道雪白的身影。 蛇母笑道:“这件白狼皮大衣,大树部落能穿到天荒地老。” 族人们都笑了起来。 狼爪和松果手持火把当先走出树林,三十号人紧跟其后。 “蛇母!许久不见,近来可好!” 狼爪和松果分别领着各自的族人向身为主人的蛇母问好,表示今晚可能要借宝地叨扰一夜。 这当然客套之词,历次部落大会都要途经蛇皮部落,并在此落脚过夜,蛇母不可能不收留他们。 “行了,都别傻站着了,进洞里聊!” 蛇母手一挥,招呼道:“姑娘们,别光顾着看男人,赶紧烧水煮菜!” 有谷部落的猎人们和三个小孩都倍感错愕,他们头一次来,全然没料到威名远播的蛇母竟会是这种行事风格,和老成持重的阿妈截然不同。 女人们倒也不害臊,蛇尾更是径直走到虎头跟前,踮起脚冲他耳语了几句,虎头咧着嘴笑,他禁欲半载,自然是来者不拒,当即点头应好。 客人们随主人进到洞穴,在火堆旁落座。 虎舌主动承担起烧烤的职责,林郁和松叶带着各自部落的女人们加入做饭的阵营,用带来的陶罐和陶锅烧水煮汤、烹饪食物,令蛇皮部落的女人们大开眼界,纷纷询问这些红色的石头是什么。 林郁便向她们解释这不是石头,而是陶器,是用土制成的。 女人们的注意力却奇怪的点上,抬头望着林郁,惊叹道:“你好高啊!” 林郁撩起袖子,露出纤细的胳膊说:“也很瘦,我身上的肉都长到个头上去了。” 女人们都被逗乐了,很快便同她亲近起来。 “阿妈身体可好?怎么这次没见到她老人家?” 大河部落的人不是由阿妈带队,十分出乎蛇母的意料,这种不寻常的情况,令她自然而然联想到或许是阿妈的身体出了问题。 “阿妈身体好着呢!但她老人家毕竟上了岁数,如今又这么冷,长途跋涉过于艰辛,还是留在洞穴里更加稳妥。” 这是阿妈给出的理由,狼爪原封不动地复述一遍。 “说的也是,变冷之后,我也不怎么出去了。”蛇母表示赞同,“不管怎样,只要阿妈身体好,一切就好。” 与此同此,洞穴的另一侧,张天正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蛇皮部落的情况比他预想的好很多,他们的肉食还算充足,没有到忍饥挨饿的地步,他认出了堆在洞壁下的肉是牛肉,肉还很新鲜,显然刚狩猎回来不久。 他的视线环顾一周,最终落到那对尚未经过处理的牛角上。 就在这时,一个软绵绵的身体忽然扑在他背上,险些将他扑倒在地,好在他反应够快,及时用手撑住了地面,紧接着耳朵边响起银铃般欢快的笑声:“你叫什么?为什么你的头发这么奇怪?” 第98章 如此推销 张天反手揪住“偷袭者”的后衣领,屁股一撅,手腕一拧,给对方来了个过肩摔! “唉哟!” 对方惊呼一声。 两人这才瞧见偷袭者的真面目:一个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小姑娘,久未梳洗的头发拧成一绺绺天然的脏辫,面有土色,指她脸蛋上沾着货真价实的泥渍,显然也不怎么洗脸,唯有一双大眼睛亮如月光,很有灵气,看得出来年纪不大。 小姑娘裹着厚实的毛皮衣服,像头体态臃肿的大地獭,身手倒挺敏捷,轻巧翻身从地上跃起,也不生气,拍去身上的泥土,好奇地打量张天和枭,她还是头一回看见其他部落的同龄人。 枭警惕地瞪着她:“你瞅啥?” “我叫蛇莓!”她展颜而笑,落落大方,“你们呢?” “天。” “枭。” “我八岁了!”她伸出八根手指,“你们呢?” “九岁。” “一样。” “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被火烧了吗?” 蛇莓径直走过来,强行坐到两人中间,明明是初次见面,却用一种老友的语气搭话。 这家伙是个社牛……张天心里想着,嘴上说:“我故意割短的。” “为什么?” “因为短发不容易长虱子,也不容易脏,你没发现我的头发比伱的头发干净许多吗?” 蛇莓当然发现了。 这两个异族的男孩一出现,她就注意到了,他们的头发乌黑发亮,白净的脸蛋被冻得略有些发红,身上的衣服很新,不知道是用什么野兽的皮毛制成,深棕色的浓密绒毛看着就很暖和,此时坐在两人身边,还得隐约嗅到淡淡的芳香。 她凑近嗅了嗅,奇道:“为什么你们的衣服带着香气?” “因为我们喷了杀虫液。”枭不无得意地说,“杀虫液可以杀死藏在毛皮里的螨虫、虱子、跳蚤等虫子,而且香香的特别好闻。” “你们的头发也用了那个叫杀虫液的东西?” “还有肥皂。” “肥皂?” 蛇莓咂摸着这个新鲜的词汇。 “杀虫液只能杀虫,用肥皂才能洗干净。” “你们带来了吗?能给我用用吗?”蛇莓使劲抠着头皮,“我脑壳痒得厉害。” 张天倒是带了几块树脂皂在身上,他却不打算这么轻易地满足这个自来熟的愿望,微笑道:“肥皂可是很珍贵的东西,你有可以用来交换的东西吗?” “交换……” 蛇莓把外衣上的褶层全都摸遍了,也没找到足够有价值的东西。 她眼珠子一转,看着两个男孩,露出狡黠的笑容:“要不,等我用那个叫肥皂的东西洗了头,我亲你们一口吧!两口也行!左边脸亲一下,右边脸亲一下,怎么样?” 枭生平第一次离开洞穴,接触到的第一个异族女孩,就是如此热情活泼、古灵精怪的蛇莓,哪里招架得住?本身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顿时感觉脸颊发烫,心跳有些加速。 张天失笑道:“我俩的脸可比你的嘴干净,你亲我们,不还是你占便宜?” 枭忍不住说:“她可以用肥皂洗洗脸的……” 张天踢他一脚,接着对蛇莓说:“这样吧,我们也不难为你,你把你们部落里的小孩全叫过来,让他们看着你洗头,可以吧?” “这个简单!” 蛇莓立刻跑去摇人。 张天烧一筒水,蛇皮部落的水取自山间小溪,十分清澈,就算直接饮用也毫无问题。 等水烧开,孩子们呼啦啦一涌而出,成功引起大人们的注意,也都跑到洞穴口好奇窥探。 蛇莓蹲在洞口,按照洗头师父的指示低下头,垂下拧成麻花状的脏辫。 热气腾腾的水自头顶浇下,打湿发辫,涂抹肥皂,使劲揉搓,反复清洗了四次,才洗出泡泡。 孩子们看见蛇莓的脑壳上搓出泡泡,都嘿嘿嘿地乐出声,觉得十分新奇,又看见她原本打结油腻的脏辫搓着搓着忽然变得乌黑发亮、柔顺光泽,更是发出惊呼,叽叽喳喳,议论不休。 “行了!起来吧!” 蛇莓腿都蹲麻了,在枭的搀扶下站起,张天一边用兽皮帮她擦拭头发,一边向围观的孩子和大人们展示成果,同时采访蛇莓的用后感:“感觉怎么样?” “太神奇了!用肥皂洗了头,脑壳一点儿也不痒了!” 蛇莓捧起湿漉漉的长发使劲嗅了嗅,露出满脸的欣喜,惊叹道:“好香啊!” 然后捧着头发走向围观的人群:“你们闻!” 众人争相凑上来,顿觉芳香扑鼻,令人陶醉。 看看自己的头发,再对比蛇莓的头发,仿佛在看产品使用前后的效果对比图,视觉刺激太过强烈,众人大为心动,争先恐后道:“我也要洗!” 张天笑道:“肥皂是很珍贵的东西,大家想要的话,我们可以拿出五块肥皂和你们交换。” “你们想要交换什么东西?”有人问。 “牛角和牛筋。” 张天图穷匕见。牛角和牛筋是用来制作角弓的上好材料,在他手里很有用,但对蛇皮部落的用处没那么大,他认为用五块肥皂交换是合理的,他自然是血赚,对方也不亏。 为了令本次交换更具吸引力,他又从竹篓里取出两把梳子:“这个叫梳子,蛇莓,你过来。” 他就着蛇莓刚洗过的头发,向众人演示梳子的功能,然后正色说:“梳子和肥皂是绝配,我们只带了这两把,只在今晚,如果你们愿意交换,我们可以把这两把梳子送给你们!过了今晚,就不送了!” 现在交换,还限时限量附送礼物! 原始部落的人们何曾见识过这种高端的玩法,眼睛瞬间就亮了,心里就跟猫抓似的,瘙痒难耐,感觉现在不换就亏大了! 他们火急火燎跑到蛇母身边,七嘴八舌说明情况。 蛇母被这突如其来的阵仗吓了一跳,喝道:“别吵!一个人说!” 等她弄明白前因后果,立即招招手把蛇莓叫到身边,见她的头发果真乌黑发亮、芳香袭人,不禁连连赞叹:“不错,真是不错。” 她问大蟒:“你觉得呢?” 蛇母在部落里的地位虽然尊崇,但绝不是一言堂,事事都由她说了算。像牛角和牛筋这种东西,男人们更明白其用途和价值,她在做决定前理应听听男人们的意见。看书喇 大蟒略一琢磨,牛角可以打磨成武器,牛筋可以制成线,但武器和线的原材料不一定非得是牛角和牛筋不可,替代品很容易找到,而且他们随时可以再去草原上狩猎,实在算不上珍贵。 想到这,他便点点头说:“我觉得可以。” 于是蛇母拍板道:“那就换吧!” 第99章 遍地开花 众人欢呼雀跃,双方都很高兴。 张天把肥皂和梳子交给蛇皮部落的族人,很干脆地说:“以后再有牛角和牛筋,随时找我们交换,不仅可以换肥皂和梳子,任何东西都可以换!” 主人们答应下来,但他们还不清楚张天口中的“任何东西”都包含了什么。 牛角和牛筋暂时先放在这里,等返程时再带回部落。 孩子们见大人拿到肥皂,立刻嚷嚷起来:“脑壳痒!脑壳长虫子啦!要洗头,现在就要洗!” 男人们拗不过这群小鬼,只好不情不愿地去洞穴附近的溪水里打水回来烧。 “这次来了不少没见过的年轻人啊!” 蛇母注意到客人中的有不少生面孔,包括遂行交换的那个年轻男人,更是留着一头奇怪的短发,令她侧目。 狼爪搬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都是部落里年轻的猎人,你可能没印象了,这次带去部落大会长长见识。至于那三个……” 他指了指张天、林郁和枭,说:“他们还没成年,不过也快了,等天气变暖就成年了。” 蛇母的注意力立刻被引到那三个小孩身上,奇道:“没成年的小孩去部落大会做什么?” 狼爪紧接着向蛇母解释天和林的不凡之处,松果在一旁附和,以证明他所言不虚。 蛇母越听越惊讶,不可思议道:“你是说,那个叫天的男孩得到了祖先的指引,而那个叫林的女孩懂得用花草治病疗伤?” “正是如此。”狼爪说,“肥皂和梳子就是他们用祖先的知识制作出来的。此外还有这些陶器……” 狼爪取出陶碗,向蛇母介绍陶器相比木器、骨器的优越性,并极力推销。 在他们带来的所有产品里,陶器是成本最低且最实用的东西了,自然要优先把陶器用于交换。 另一边,正用陶锅、陶罐煮汤的女人们也切实感受到了陶器的便利,它的容积要远远大过用野兽头骨做的炊具,耐热性要远远好过用木头做的器皿,用来储存杂物和烧水煮菜再合适不过了。 “这东西得打磨很长时间吧?”蛇尾问,“难以相信你们竟然把石头打磨得如此光滑,颜色还涂得这么均匀显眼,简直就像枫叶一样漂亮!” 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几个女人都笑了起来。 “你们笑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 松叶说:“起初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在大河部落,用来装水的水瓮比这大得多,数量多到数不清呢!你想想,要是靠打磨,得打磨到什么时候去了?” 得知陶锅和陶罐在大河部落根本不算什么,还有更庞大更精巧的陶器,而且数量惊人,女人们都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蛇尾更加疑惑了:“如果不是靠打磨,那是靠什么呢?难道天生就有长这样的石头?” “好像是用火烧吧……谁知道呢?这种事都是男人们在做,你们若是想要,可以和我们换,用武器、工具、衣服、篮子,或者直接用野兽的肉、筋、兽皮、骨头……什么都行!” 女人们听得怦然心动,不过这事她们不能自作主张,要问过族人们的意见才行。 当陶罐里乱炖的肉菜汤熬至烂熟,林郁取出竹筒,揭开盖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往汤里面倒洒雪白的粉末状物质,随后用骨制汤勺轻轻搅拌。 “盐!” 蛇尾一眼就认出这是盐,十分诧异:“伱们暖天换的盐现在还没吃完吗?” 林郁没有解释,用筷子挑起少许的盐给蛇尾品尝。 蛇尾不明所以,张嘴舔了舔递到嘴边的盐,顿时惊呼出声:“好纯净的盐!没有一点异味!比有盐部落的盐更加纯净!” 听到蛇尾这样说,女人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都想一尝为快,但盐毕竟是奢侈品,直接吃未免暴殄天物,于是舀起一勺汤,每人抿一小口,立即发觉蛇尾所言不虚。 “你们的盐不是从有盐部落那里换来的!” 女人们反应过来,随即又疑惑:“那你们的盐是从哪里来的呢?” 松叶说:“这些盐是我们部落找到的,那个名叫天的孩子用天空的力量令其变得纯净。” “天空的力量?” 既然女人们诚心诚意请教了,松叶当即化身为野生传教士,告诉她们天空是逝者的栖息地,祖先们都在天上看着她们,然后又向女人们讲述大树部落是如何重归天空的怀抱,生活又因此发生了哪些改变…… 类似的事情也在洞穴口上演。 男人们以极其敷衍的手法给孩子们洗头,没办法,孩子们闹着要洗,女人们又在做饭,只能由他们代劳了。 好在洗头的同时还有故事可听。 枭正在给众人讲后羿射日的故事。 起因是因为男人们发现客人们几乎人手一把弯木头,他们的反应和头一回见到弓箭的大树部落、有谷部落如出一辙:这玩意儿当回旋镖是不是太大了点?全然不相信这根弯木头搭配树枝,能够射杀野兽。 直到张天用角弓给他们表演了一个百步穿杨。 男人们差点把手里的头发揪下来,疼得孩子们滋哇乱叫。 然后他们便追问弓箭的来历,自然就牵扯出那个受到祖先指引的追风少年,以及指引他制作出弓箭的伟大祖先,射日的后羿。 所有人都被枭描述的十日凌空之景所震撼,无不面露惊恐。 那如同人间炼狱一般的场景已经超出他们想象力的极限,但射下太阳这样的壮举哪怕只是听人转述,仍然激发出他们胸中无尽的豪情,忍不住加大手上的力度,把孩子们的脑袋当太阳来蹂躏。 洗过这次头,孩子们大概要把这群毛手毛脚的洗头师父给拉进黑名单了。 听完故事,男人们也完成了洗头的任务,收获了一肚子无处释放的豪情,以及孩子们的怒火。 男人们才不理呢,立即去勾搭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女人了,今晚得好好释放一下。 蛇莓好奇地问:“所以向天空祈祷,祖先就能听到?” “只要你足够虔诚。” “那我去试试!” 蛇莓立即跳起来,朝洞穴外跑去。 第100章 趁少年青涩 “希望未来我也能成为像母亲那样孕育生命的人。” 【信仰值:79】 蛇莓毫不矫情,说信就信,十分果断地投入了天空的怀抱。 一般人初次祈祷要么祈求吃饱,要么祈求穿暖,她年纪轻轻,所求之事却比大多数都更有格局,倒是难能可贵。 蛇莓看向身后的少年:“你们说,祖先听到了吗?” “祖先一定能够听到。” “那我的愿望能实现吗?” “这取决于你。” “取决于我?” “是的。”张天正色说,“每天都有这么多人向祖先祈祷,有无数个愿望等着祖先来实现,祖先哪里实现得过来呢?所以他会选取那些足够努力、足够坚定的人给予指引。” “我明白了!” 蛇莓若有所悟地点点头,随后紧握拳头,坚定道:“我会努力的!” 又对张天和枭说:“你们也要努力!” 两人一头雾水,枭问:“你的愿望关我们什么事?” “一个人怎么孕育生命?”蛇莓双手叉腰,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你们以后多吃点,长壮点,我的第一胎就靠你们两个了!” 枭哪里听过这种赤果果的调戏,当即臊得面红耳赤,讷讷地盯着月光下那道尚未长开的娇小身影,说不出话来。 张天也不禁哑然失笑,心说这小丫头毛还没长齐呢,就开始预约男人了,可见平日里蛇母的教育颇为前卫,怪不得蛇皮部落的女人这么吃香呢! 蛇莓露出得意的笑容,蛇母说过,要想孩子长得好,挑男人的眼光不可少,她相信自己的眼光,趁少年青涩,忽悠来当她孩子的父亲再好不过了。 “叫伱们吃饭啦!怎么喊不听呢!” 蛇尾拿着棍棒走出来。 不同的部落,同一个催促方式。 三人回到洞穴,食物的香气扑鼻而来。 蛇莓在外面还没什么感觉,一进到洞里,嗅到空气里弥漫着的不同寻常的浓香,肚子立刻叫唤起来。 真香啊!比以往任何一次开饭都要香得多! 她疯狂吸动鼻头,似乎不将这空气里的香气全部吸进肚子里,就是一种浪费。 她看见男人们已经在大快朵颐,吃得满嘴流油,他们虽然没怎么挨过饿,却也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在客人面前注意吃相什么的,当舌尖触及食物的那一刻,就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出门在外,本来是不带香料的,但队伍里有个虎舌,他就指着这次部落大会惊艳所有人呢,其他东西或许会忘记,香料管够! 他观察着“食客们”的表情,露出满足的微笑。 他喜欢看人们进食时的反应,人们越是投入,越是享受,越是疯狂,他就越有成就感。 就连蛇母也忍不住夸赞他的手艺:“你烤出来的肉比暖天的时候更香更好吃了,听说上次大会的烤肉大赛,你是第二?这次有望第一了!” 冬季的部落大会,各个部落都以枫叶为讯,枫叶落尽之时,差不多就是北方的巨兽迁徙至此的日子。 大多数时候会早个几天,正好用来举行祭祀雪灵的礼仪,以及举办一系列赛事,烤肉大赛是其中一个项目,在该项赛事中脱颖而出的人将获得飨雪的殊荣。 虎舌笑着感谢蛇母的吉言,心里却想:这只是小试牛刀罢了,我还没有展示真正的技术呢。 待众人吃饱喝足,所有食物被扫荡一空,张天故意问女人们:“我们带来的陶罐和陶锅好用吗?” 蛇尾一拍巴掌,她差点就忘了,赶紧向族人们说明缘由,询问是否要用冬狩获得的猎物换取一些陶器。 每年的冬狩所得都相当丰富,猎人们通常只会把皮剥下来,把肉割下来带回部落,骨头、内脏还有多余的肉就在河谷营地同其他部落进行交换,主要是同住得最近的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进行交换。 女人们说:“还要换一些盐!” 男人们说:“还要换一些弓箭!” 孩子们说:“还要再换一些肥皂!” 众人这才发现,原来大家都有各自想要换取的东西。 蛇母笑道:“就看你们这次能猎到多少猎物了。只要留足了冷天的食物,其他的,你们想换什么就换什么。” 众人兴高采烈,叽叽喳喳讨论着要换什么东西,用多少东西来换。 猎人们雄心勃勃,包括大树部落和有谷部落的猎人,他们有同样的打算。 张天很乐意换取他们的肉食,他不会嫌食物多,因为他不仅要储备过冬的食物,还要为开春后的迁徙做准备,如果食物太多,一次拿不了,那就多拿几次,这时候累一点,上路后才会更轻松。 蛇母对另一件事更感兴趣,问张天:“孩子,听说你得到了祖先的指引?” 张天点头称是。 这时众人已经从不同人的嘴里得知了这个信息,既有陶器、弓箭、肥皂、盐等物证,又有大树部落的诸多人证,人证物证俱在,由不得他们不信。 和有谷部落不同,蛇皮部落没有真正的信仰。 他们倒是愿意信奉雪灵,假使雪灵也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积极的变化,然而雪灵只给有盐部落带去了源源不断的好处,对他们的生活并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相比之下,张天带来的陶器、弓箭、肥皂、盐乃至于各种香料都是实打实的,足以彻底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 更何况,造出这些东西的不是别人,也不是任何虚无缥缈的灵,正是他们伟大的祖先! 所以他们很乐意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向祖先倾诉。 蛇母带领族人们走出洞穴,生平第一次充满希望地仰望天空。 【信仰值:130】 张天目瞪口呆,他知道统合蛇皮部落的信仰不会太难,但全然没料到会这么快!无论大河部落还是大树部落,都花了一段时间才慢慢归心。 转念一想,又觉得在情理之中,当初引导自家部落的时候,他还没造出这么多东西,引导大树部落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亲自出面,全靠松果他们几个人的努力,这次他带上全部身家,亲自出马,自然是马到功成。 第101章 通灵 信仰值超过一百,随之解锁第二个神术。 【通灵:选择一个族群(人或动物),消耗100点信仰值,可掌握该族群的交流方式。】 “我的设定果然又被篡改了么……” 张天嘟哝一句,倒没有很意外。 在原本的游戏设定里,玩家是神明,操纵自然现象是神明的基本素养,因此从第二个神术开始,玩家就可以呼风唤雨、掌控雷电了。 但现实毕竟不是游戏。 游戏里的时间流速最快可调至1:3600,玩家睡一觉起来就可以见证文明的发展与进步。 而现实里的时间不是任人拨动的指针,张天也不是高高在上、与天同寿的神明,他人就在这里,是这个原始部落的一份子,他将亲身参与从无到有的全过程。 玩法已经截然不同,对设定做出调整也情有可原。 通灵,虽然这个名称很玄乎,但看描述是个实用性很强的技能。 生活在不同地区的原始部落,由于长期的地理隔离,必然会发展出截然不同的语言和交流方式。 他迟早要带领族人们进行长距离的迁徙,沿路很可能会遇到不同的部落和族群,使用这个神术便可以解决语言不通、无法交流的问题。 回到洞穴后,老人和孩子们都相继睡下,年轻的男男女女前后脚进入隐秘的洞室中。 蛇皮部落的洞穴是洞中洞的结构,洞穴里套着一个小洞室,平时做收纳之用,现在正好被众男女拿来当繁衍之地。 然而洞室虽然隐蔽,隔音却约等于没有,很快就有嗷嗷的叫声传出,一直闹腾到后半夜才消停。 早上起来,张天、林郁和枭都顶着黑眼圈,神情疲惫,蛇莓倒是精神抖擞,还略有点亢奋,跳到三人面前问:“你们什么时候走?” 枭打个呵欠说:“吃过早饭吧。” 张天奇道:“我还以为你会不舍得我们走,怎么感觉你挺高兴?” 蛇莓眨眨眼说:“因为我知道,我们很快会再见。” “这倒是……等部落大会结束,返程时我们还得在你们这儿借住一晚。” 张天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想:或许不止一晚。 如果这次收获的猎物足够多,多到一次拿不完,他打算把距离河谷营地更近的蛇皮部落当作中转站,先把猎物都搬到这里,再慢慢搬回部落。 大河部落、大树部落同蛇皮部落的关系相对其他部落而言要更紧密一些。 好关系都建立在常联系之上,每年两次部落大会,一去一回至少要在蛇皮部落住四个晚上,历经这么多年,足以积攒下很深厚的友谊了。 蛇女们显然手下留情,没有真的将猎人们榨干。 得到释放的男人们反而更有精神,爬起来和蛇皮部落的人一起去山里面打了水,回来后麻利地收拾行囊,准备上路。 女人们简单煮了些肉菜,为同族的猎人们备好肉干、果干和水。 蛇母的腿脚还很灵便,亲自带着族人们一路相送到山脊,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最终也不得不停下,目送孩子们的身影远去,直到消失于山林。 “回去吧!” 众人收回目光,返回洞穴。 蛇母从怀里摸出临时的“族谱”。 每当部落里添了新丁,她就会在族谱上打上一个绳结,每当部落里有人逝去,她就会割掉一个绳结,以此保证绳结的数量和人数相同。 但猎人们的离去是暂时性的,割掉绳结不合适,于是重新编了条临时的族谱,这些天就靠这条临时族谱清点人头了。 她对照着手里的绳结清点人数,数到最后,不禁皱起眉头,以为自己数错了,这是偶尔会发生的事,只好重新数一遍。 她反复数了五遍,每数一遍,神色便凝重一分,等第五遍数完,她高声道:“大家都坐下别动!” 族人们不明所以,但见母亲很罕见的声色俱厉,都心惊胆战,不敢出声,老老实实在篝火边坐下。 蛇母再次对照绳结数一遍,这次绝不可能数错,结果却没有改变。 “少了一个人!”她惊声道,“是谁?!谁走丢了!” 众人也都霍然变色,尽皆左顾右盼,窃窃私语,想找出那个不在的族人。 这时,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响起:“是蛇莓,蛇莓溜走了,她说……” 见族人们不善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蛇胆一激灵,下意识闭上了嘴。 蛇母沉下脸,耐着性子追问:“她说什么?” “她说她要去参加部落大会,让我晚上再告诉你们。” “胡闹!简直胡闹!” 蛇母勃然大怒,愤怒的同时也感到自责。 是我太惯着她了,所以她才敢这样乱来……她心想。 她私心里很喜欢这个活蹦乱跳的孩子,每次见着蛇莓,她就感觉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所以平时纵使调皮捣蛋一些,胆大妄为一些,蛇母也很少责罚她。 但这次她做过头了! 蛇母又不禁担心起来:她还是个孩子,此前很少进山采集,她认得路吗?会不会碰到狼?万一追不上猎人们怎么办? …… “想什么呢?” 张天看着突然变得有些沉闷的枭,笑呵呵调侃:“该不会才离开这么一会儿,就开始想念蛇皮部落的女孩了吧?” “谁啊谁啊?”林郁的八卦之魂顿时熊熊燃烧,“是蛇莓吗?” “放屁!” 枭涨红了脸,矢口否认:“我怎会想她!那个……那个奇怪的家伙!” 林郁露出促狭的笑容,故意追问:“不是蛇莓那是谁?蛇草?蛇花?还是青蛇?” “谁也不是!是我妈!”枭梗起脖子道,“我想我妈了!” 两人笑得更大声了。看书喇 就在这时,枭忽然停下脚步,竖起耳朵听了听,一脸诧异地问:“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什么声音?”张天笑,“别告诉我是蛇莓啊!” 话音未落,两人也都隐约听到了。 “等等!等等我!” 所有人都听到了,霍然转身,朝声源处看去。 远处的林木间,一个灰褐色的身影快速靠近,她的声音也越发清晰,不是蛇莓还能是谁? 第102章 狂喜 众人惊愕地看向那道逐渐清晰的身影。 枭的脸上绽放出些许笑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蛇皮部落的猎人们越发难看的脸色。 他们可太了解蛇莓了,这丫头绝不是来送温暖的,母亲也绝不可能放任她一个人跑这么远! 大蟒从队伍前端朝后方走来。 蛇莓像傻狍子一样闷头奔至众人眼前,气喘连天。这一路马不停蹄地飞奔,好歹是追上了,终于可以停下来喘口气了。 “你来做什么?”大蟒皱着眉头问。 蛇莓喘匀了气,昂起头,理直气壮地说:“我要去部落大会!” “胡闹!你一个小孩去什么部落大会!” “小孩怎么了?他们不也是小孩?他们可以去,我也要去!” 蛇莓指着张天等人说。 “你和他们能一样吗?天可是受到祖先指引的人,就算是小孩,也是特殊的小孩……” “我也是!我是要成为孕育部落的女人!” 蛇莓拍着胸脯信誓旦旦。 大蟒很想骂人,但家丑不可外扬,当着外人的面终究不好发作,他黑着脸问:“母亲知情吗?” “我让蛇胆等到晚上再告诉母亲。” “你……胡闹!简直胡闹!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私自跑出来,所有人都要为伱担心!” “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我保证!” 蛇莓果断认错。她知道大蟒哥哥最疼她了,气归气,绝不会放心让她一个人回去,更不会丢下她不管。 大蟒思前想后,发觉自己也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带上她一同前往,更觉得郁闷不已。 出门在外,把缺乏生存能力的小孩带在身边本就累赘,何况还是部落里最不让人省心的娃。 “回去再好好收拾你!”大蟒咬牙切齿道。 蛇莓展颜而笑:“谢谢哥!你不用管我,我会跟着他们,保证不给你添乱!” “你最好是。” 大蟒扭头朝队伍前端走去,招呼族人们继续上路。 蛇莓立刻跑到队伍中间的妇孺阵营里,冲同样是小孩的三人挤眉弄眼:“我说过我们很快会再见的!” 张天不禁对她另眼相看,心想这小丫头有够叛逆且大胆的,这种个性在这个时代倒很少见。 从蛇皮部落出发前往河谷营地,最快也要明天中午才能抵达,不过今天应该能走出茂密的森林,夜里通常会在溪流边扎营,等到第二天日出再接着进发。 丘陵西北部的地形比较崎岖,坡度平缓的山脉突然变成了深窄的峡谷和陡峭的悬崖,峡谷两侧立着嶙峋的石壁,峡谷中碎石块密布,有时候走到尽头,两面石壁接合变成了死路,这时候就只能上山,走艰难的山路。 沿途的景象令林郁发出感慨:“这些都是过去地壳的剧烈活动,解放了石灰岩晶体结合力的结果。地质学家来了一定狂喜!” 张天笑道:“照你的逻辑,这里还有无数的史前人类和史前生物,考古学家来了一定狂喜。你现在来了,敢问你狂喜吗?” “……” 林郁为自己辩护:“我主要是太年轻了,心态还不够成熟,要是年纪大些再来,我肯定狂喜!” “年纪多大才算大?” “快死的时候?” “呵,人类!” 领路的狼爪、松果和大蟒配合队伍里行动较慢的成员调整着行进速度,但众人仍然走得很辛苦。 对林郁而言,这趟旅途尤其艰辛,但参加史前人类聚会的兴奋和对史前巨兽的期待令她精神大振,虽然她早已汗流浃背、气喘吁吁,脚趾还磨起了水泡,但都不妨碍这位年轻的考古学者发挥她的精神力量。 越往西北走,林木越稀疏。 他们沿崎岖的山路走了差不多整整一天,跨越偶尔出现的溪流,穿过一片单调低矮的栎树林,终于进入相对平缓的稀树山地,深窄的峡谷变成有流水的河谷。 河谷里不受冷冽的北风侵蚀,而且水汽充足,除了栎树,高大耐寒的杉树同样是这一带的主流树种,树干上攀援着常春藤、铁线莲等藤本植物。 更多的是各种低矮的灌木和苔藓,它们在这片无主之地野蛮生长,更接近原本应有的数量。 林郁观察着四周,辨认出这些在北方针叶林带十分常见的植物。 她对张天说:“这里应该是东北西部的森林草原地带,再往西边去,就是蒙古高原,那里是巨兽的天堂,我国最大的猛犸骸骨就出土自内蒙。” “也就是说,巨兽会从西边过来。” “没错,以如今的气温,高原地带的草本植物基本都枯死了,它们只能啃食苔藓和地衣,一路慢慢啃过来。这边气温高些,植物相对丰富,除了啃苔藓和地衣,还可以啃灌木和树叶,不至于饿死。” 偶尔有野猪、狼獾、狐狸,以及兔鼠等小型动物从眼前倏忽而过,但猎人们视若无睹,只马不停蹄地赶路。 这些野兽在平时是不可多得的美味,然而冬狩讲究一个抓大放小,像这样的小家伙,压根入不了猎人们的法眼。 他们还遭遇了狼群。 狼群显然被这群人多势众的两脚兽吓坏了,远远一个照面,撒腿就跑。 林郁从这些撒丫子狂奔的身影中瞧出些许二哈的影子。 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抓几只狼崽回来驯养……林郁心里想着。 这样一来,她就猫狗双全了!谁能想到,作为现代人的她始终未遂的心愿,回到史前竟然有机会实现,真叫人大跌眼镜! 狼爪大声宣布:“再往前不远,就到今晚的营地了!” 大家都振奋起来,双腿虽然发酸发痛,却也习惯了这样的疾行,不知疲惫地健步如飞。 天色越来越暗。 队伍里燃起火把,又赶了一段夜路,终于抵达今夜的营地。 大蟒他们前不久刚来过,用木头和兽皮搭建的简易营地里,还残留着很新的草木灰和宿营痕迹,溪水两岸生长着蓬乱的灌木丛,夹峙出小溪蜿蜒的身形。 男人们在营地里生火,女人们从溪边打回来水,煮水泡茶,取出肉干、果干分发给族人。 三个部落围坐在各自的火堆旁,就着茶水,享用干粮,补充早已见底的体力。 蛇莓原本坐在蛇皮部落的人堆里,后来又溜到大河部落的火堆旁,在张天和枭之间坐下。 大蟒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想到大人吃席,小孩子一桌,实属正常,也就没有制止。 疾行时所有人都浑身发热,但一停下来休息,便又觉得凉飕飕的,等火焰烧一阵子,营地里才渐渐暖和起来。 留下三个守夜的人,其余人相互依偎着席地而眠。 第103章 河谷营地 “!起来了!” 张天拿手轻轻拍打的脸,野外不比洞穴,尽管有兽皮营帐挡风,仍然冷得够,何况他们并没有带被品出门,只能彼此依抱团取暖这倒没什么,张天昨晚也像只小鸟一样依在了林怀里——没办法,谁让林博士高他半头呢?虽然比较丢人,但这个姿势是最舒服的了只是这小子抱得过于紧了,甚至还上腿,蛇早就醒来,但被这家伙紧紧缠着,是动弹不得,不过看她的样子,似乎也没想要动弹悠悠醒转,睁开的睡眼“你怎么回事?”张天质问他,“乎时从不睡过头的,今天怀里抱了个妹妹,就舍不得醒了?” “啊……” 略发出一个略带疑惑的音节,很快反应过来,一下就清醒了,立刻跳起来,面红耳赤,急忙辩解道:“我不知道!我还以为抱的是被子呢! 狼爪摇摇头,以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口说:“笨小子,这有什么好解释的?抱就抱了,再亲一口又能怎么样?你也快成年了,你妈没教你怎么和女人打交道吗? 不想听这些,逃也似的钻出营帐他们带来了好消息,他心里想着人群里名叫乌鸦的年轻男人应一声是,叫上两个兄弟快步离去众人的疲态令云十分恼火这一带没有延绵起伏的山川,也没有层层叠叠意生长的林木,视野开阔,似猛那般雄壮的巨兽,即便远在数百里之外,也能看得一清二楚“多远?”云问这峡谷一看和这一带的其他峡谷并无不同,水流,耐寒的草木丛生其间其他部落就算了,毕意住得远,时间未必能,得这么准,有虎部落和穴狮部落得如此之近,要不了半天的工夫就能赶到,怎么还来迟呢? 他莫名兴奋起来,或许是直觉,又或许是他敏锐的感官能够察觉到对方微妙的情他们知道这是云接任长之职后第一次举办部落大会,这位年轻的长想要争几分面子,展现部落的强盛,以此证明他领导有方,倒也无可厚非鹰眼有着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历来都由他负责在附近的制高点上监视巨兽的动向众人哈哈大笑,营地里充满快活的气“不好说,按以往的经验,它们或许要才走个两三天才能到达这里” “我没有……” “给我起来!什么时候了还在睡觉!你们这个年纪是怎么睡得着的? 难道因为我年轻就瞧不起我吗? 鹰眼喘着气兴奋大叫割版的部落大会显然不足以提升他的声望乌鸦一脸委屈,指着营帐后方,说:“他们来了!” 他不禁有些急躁愤怒的响彻营地云走出营帐,呼的北风在这片缺乏林木阻挡的开阔地带所向披,风吹过旷野,刮过用猛的骨头和皮毛搭建而成的极其豪华的营帐,猎猎作响正在“磨洋工”的族人们听见了,立刻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围到这两个神色激的男人身旁他从不隐藏自己的怒火,当即声色俱厉地教训道:“你们想让我难堪吗?们想让我们部落丢脸吗?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去给我修营地,做好迎接客人的准备!” “两三天……” 黑熊点头称是,招呼族人们干活云本来就很不悦了,见状更心生恼怒,斥道:“拖拖拉拉的干什么!” 他从来没有看错过,这次也绝不会看错云越想越不高兴,吩咐道:“乌鸦,你带两个人去有虎部落和穴狮部落,告们,猛来了!” 众人心里闷,但嘴上不说河谷营地虽然叫做河谷营地,但其实没有驻扎于谷中,而是驻扎在河谷南侧的岩壁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峡谷想到这,云又感到愤怒云在心里计算了下时间,一天用于举办大会,一天用于雪灵,这就需要两天时间,如果客人们能在今日之内抵达,倒是可以赶在兽群到达之前完成,如果不能,则势必要砍掉一些项目……客人们怎么还不到呢? 不多时,三人又折返回来“猛来了!一大群!”他手舞足蹈地说接任长之位后主办的第一场部落大会,他当然希望办得圆满顺,让其他部落惊叹于自家部落的强大,感慨于有盐部落新长的领导才能,他希望所有部落回去之后,都热情谈论这次的大会,传颂他的名字“那就再检查一遍!”他提高声量,“这次部落大会必须完美举行,你们明白吗绝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 如果有兽群不慎走入这个死胡同,等待它们的将是恐怖直立不讲武德的偷袭和围攻云一,心知黑熊说的在理,但已经撒出去的怒火是断不能收回来的,否则他的脸往哪儿搁,他身为部落之首的威严往哪儿摆? 云眯起眼睛,昂首面对冰冷的北风风扬起他的长发,拍打裹住他双腿的厚实的毛皮,他浓密的胡须被吹得紧贴住脸他满志离得近了,那两道身影也瞧见了独自站立的云,立刻挥起手,再足劲跑过来被派来干活的族人们打着欠醒过来,浑浑中,瞧见他们的新长云站在营帐口,满脸怒容,赶紧爬起来,还以为多晚了,走出营帐一看,东边刚泛起鱼肚白,顿时又觉得困了这时黑熊走到云身旁,压低声音说:“营地我们修过了,部落大会和雪灵要用到的东西也都准备好了,大家昨天忙活了一天,很晚才睡下,多睡会儿也情有可原” “猛!猛来了!” 但站在岩壁上观看全貌,就会发现这个峡谷形似一个口袋,朝向西面的开口十分开阔,往里慢慢收窄,到尽头处,巨大的岩石堆积成山,彻底挡住去路忽然,他感觉到远处似有动静,扭头看去,两个黑点从很远的地方飞奔而来,身影越来越清 第104章 集结 “云老弟,你何必着急?我们三家世代毗邻而居,还能来晚了不成?” 有虎部落的酋长剑齿和穴狮部落的酋长狮心带领各自部落的族人越过营帐,出现在众人眼前。 云脸上的神色由怒转喜,迎上前去,笑道:“并非我着急,只是猛犸象群已经出现,我是担心耽误了哥哥们狩猎。” 剑齿哈哈一笑,十分爽朗,相比之下,狮心就要内敛得多,他本来也是三人中年龄最大的,更为老沉持重。 “你们是约好了一起来的?” “哪有的事,路上恰巧碰到而已。只能说我和狮心老爷子心意相通,出发的时机掐得一模一样。” 狮心老爷子不想理他,抬眼环视一圈,问云:“山溪没来?” “山溪晚点到,他岁数大了,精神状态大不如前,我让他休息好了再来。” “嗯……所以现在黑熊是祭司?” “名义上还不是,但我认为黑熊的能力已经足以胜任祭司一职了。” 说笑间,云领着客人们进入最豪华的那个猛犸营帐,这是东道主的营帐,同时也是议事大厅。 众人在篝火旁落座。 女人们烧热了水,倒进木碗里,端给客人们。 客人们则送上为主人准备的礼物。 作为九个部落中最“财大气粗”的两个部落,剑齿和狮心准备的礼物自然相当丰厚。 礼物以各种手工制品为主,包括镂空编织的精美背篓、用上好的皮料缝制的垫子、用优质的木料打磨的容器、用野兽的筋、毛发和植物纤维搓制的强韧绳索……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云一边说着哥哥们客气,一边让女人们把礼物放到营帐的外围,摊开在每个人都能看到的位置。 等所有部落到齐,摆满一圈的礼物既彰显出部落大会的盛大隆重,进而表明主人举办得很成功,又体现出客人们的热情大方。 部落大会并非女人的主场,也没有专为女人设置的竞技项目,但这些手工制品大多出自女人之手,所以在大会期间,无聊的女人们会仔细观赏其他部落的礼物,私下里对彼此的手艺进行评判。 这种评判不会像正式的竞技项目那样非要分出个高下不可,交流、切磋和评判本身就是一种乐趣。 狮心喝一口热水,慢条斯理地说:“我们刚从祭坑那边过来,发现多了个新坑,还以为山溪已经不再担任祭司,换成黑熊了。” 新祭司上任后,会用新坑举行祭祀仪式,而老坑将被填埋,代表着老祭司的落幕和退场,暗含新旧交替、传承延续之意。 所以狮心才会觉得奇怪,老的未去,新的怎么就来了呢?正如一山不容二虎,一个部落怎么能有两个祭司呢? 云微笑道:“我说过了,黑熊的能力已经足以胜任祭司一职,事实上,这次祭祀仪式的筹备,全部由黑熊在负责,在实质上,他和祭司又有什么差别呢?我认为这个新坑是他应得的。” 狮心和剑齿对视一眼,两人均想:这个年轻人是打算逼山溪退位啊! 随即又想到此前听过的一些传闻,据说山溪似乎不太看得惯这位新酋长的行事风格,在很多事情上两个人都站在对立面,因此多有龃龉,关系并不和睦。 就连一向不拘小节的剑齿也觉得云有点做过头了,忍不住提醒他:“既然山溪还没有退下来,开新的祭坑似乎不太符合传统。” 云不以为然道:“有什么关系?老坑我又没填埋,他依然可以用他的坑。” 见他态度强硬,铁了心要让山溪难堪,剑齿和狮心到底是外人,也不好再说什么。 两人算是明白为什么山溪不太看得惯他了,同时又暗暗替山溪不值,想他勤勤恳恳一辈子,到老来竟然遭到如此对待,实在太不公平。 这时,乌鸦火急火燎跑进来,大声说:“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来了!” 云立刻起身,走出营帐迎接,狮心和剑齿也紧跟着走出。 巨岩部落的酋长高山和有穴部落的领队土狼带领各自部落的族人。 两个部落所在的洞穴彼此邻近,每次参加部落大会,也像大树部落、大河部落和蛇皮部落一样,一同前往。 和阵仗浩大、神采奕奕的有虎、狮心部落不同,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与会的人数要少得多,他们甚至没带女人前来,而且由于长期肉食摄入不足,又经过长途跋涉,所有人都神情憔悴,疲惫不堪。 云迎接客人们进入营帐,问土狼:“花豹怎么没来?他身体可还好?” 花豹是有穴部落的现任酋长,年纪大了,不宜长途跋涉,所以没来。 土狼如实相告。 高山很快发现山溪不在场,巨岩部落同这位老祭司十分熟识,他们部落发现的雪盐地就是山溪帮忙祭祀的。 他问起同样的问题,云便以同样的话回答。 双方行礼如仪,主人们奉茶倒水,客人们献上礼物。 相比之下,巨岩部落和有学部落就要普通得多,有一体光滑的木碗,有骨制的杯盘,还有帽子、手套、袜子、袋子等皮革制品,东西虽然不稀奇,但看得出来都是经过精雕细琢的。 女人们收下客人们的礼物,仍然放到营帐外围展示。 随着四个部落的抵达,空荡的营地顿时热闹起来,这一片河谷平时罕有人至,只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升起袅袅的炊烟,响起欢快的人语。 云瞧见新到的猎人们的状态,心知他们腹中空空,于是问:“你们是否需要换一些食物?” 东道主不管饭,八个部落一百来号人呢,还都是饭量大的精英猎人,即便是食物充足的大部落,也负担不起如此庞大的消耗。 再说,他们愿意接纳这些小部落来此地狩猎,已经足够仁慈了,又不是搞慈善的,天底下哪有免费的食物? 高山点点头说:“我们想借一些肉食,等猎到足够的猎物,再还给你们。” “若是没能猎到足够的猎物呢?” 高山迟疑片刻,最终还是咬咬牙说:“那就还你们一个年轻的女人。” “好,就这么说定了!” 云吩咐乌鸦带巨岩部落的人去取肉食。 土狼见状,也以同样的条件向云换取了食物。猎人们都筋疲力竭了,以这种状态是无法狩猎巨兽的,吃饱肚子是必要的投资。 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回自家的营帐生火烤肉去了。 现在就差那三个部落了。 云登上谷壁,眺望东南方向,他知道那三个部落将会从这个方向出现。 一想到那三个部落总是最后一个抵达,他心里的焦躁就更为剧烈了。 第105章 抵达 “看!前面有烟!” 临近中午,马不停蹄的一行人终于望见了终点。 烟飘荡于他们正要前往的方向,尽管在很远的地方,仍然令众人精神一振,酸痛的双腿涌起新的力量,走得更快了几分。 又行进了很长一段距离,远处的营地已经显露出轮廓,一道道黑影穿梭其间。 “哦唔!” 远远传来一声呼喊,营地里的人显然也发现了他们。 众人兴奋不已,因为逆风,没有喊回去,只是默默加快了脚步。 有谷部落的猎人和四个孩子还要更加激动,他们都是头一回参与此等盛事,对即将见识的一切有强烈的期待感和新鲜感。 无论之前的旅途有多艰难,此时此刻的林郁只觉得无比喜悦,疲惫似乎已经离她而去,她精神抖擞,脚步欢快,毫无倦色。 在如此落后的年代,这些分散于山林各处的原始部落,约定在同一时间,为了同一个目标,历经同样艰难的旅程,汇聚在同一个地方,他们履行这个约定已有数百上千年之久,光是想到这一点,就令她十分震撼了。 云带领族人们前来迎接,他一眼就瞧见了松果那身标志性的白狼毛皮。 在所有的酋长里,只有他和松果的年龄相仿,两人免不了要被其他人拿来做比较,云当然不认为松果能够和自己相提并论,和一个远不如自己的人比较,这件事本身就令他感到不舒服,连带着对松果也没什么好感。 “松果!许久不见!” 他轻描淡写地寒暄一句,转而问候另外两个人。 “大蟒!蛇母近来可好?” “狼爪!阿妈怎么没来?!” 阿妈没来可是个重磅消息,此言一出,有虎、穴狮、巨岩和有穴部落的猎人纷纷从各自的营帐里钻出来。 “阿妈没来么?” “我印象中这是阿妈第一次缺席吧?” “她老人家的身体可还安康?” 面对众人七嘴八舌的询问,狼爪赶紧解释:“阿妈身体好着呢!但她老人家毕竟上了岁数,如今又这么冷,长途跋涉过于艰辛,还是留在洞穴里更加稳妥。” 听闻阿妈身体无碍,众人都松了口气。 这位长寿老人每多活一天,就多创造一天的奇迹,所有人都希望阿妈平安健康,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云的脸色却很有些难看。 阿妈没来! 他担任酋长后举办的第一场部落大会,最年长、最受尊重、最具威望的阿妈竟然没来! 等他们回到自家的部落,等多年后再次提及今日的大会,他们会怎么评价呢? “哦,那场大会啊,就是阿妈唯一一次没去的那场。” 为了把这次部落大会办好,他耗费了这么多精力,没想到从一开始就不完美了! 云深深呼吸,阿妈毕竟是所有部落里最年长、最受尊重、最具威望的人,他不好埋怨,只能忍着郁闷和气恼,对阿妈的选择表示遗憾,并祝愿阿妈身体安康,万寿无疆。 狼爪笑呵呵道声谢,没有多想,扭头和狮心、剑齿、高山、土狼等人寒暄,阿妈不在,同其他部落交际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他这个领队头上了。 头一回干这样的事,他还不太熟练,下意识便找熟识的人闲聊,没曾想无意中冷落了正儿八经的东道主。 他和云确实也不熟,何况还有代沟。 云被晾在一旁,发觉这些老家伙聊天他还真插不上嘴,更觉得不快,提高声量说:“在外面站着不冷吗?进去聊吧!” 大人们交际的时候,孩子们已在营地里转悠开来了。 这一路都在震惊别人,这一回轮到林郁和张天震惊了。 “卧槽……” 张天望着眼前以象牙做门,象腿骨做柱,象肋骨做屋顶,象皮做墙的雄伟建筑,险些惊掉下巴:“这得有多大?五十个平米?” 林郁同样合不拢嘴,她抚摸着猛犸厚实暖和的皮毛,喃喃道:“象牙堡……我听说过,在乌克兰境内曾发掘出四座‘史前豪宅’,距现代大概一万五千年前,比我们所处的时代还早两千年。” 她抬头望向营帐的顶部,声音略有些颤抖:“但那四座象牙堡最大的也才25平米,这一座明显大得多,而且这里足有八座之多!” 两人绕着最大的象牙堡转一圈,发现光是象牙就有36根,不知道宰了多少头猛犸象才集齐数量如此惊人建筑材料。 林郁说:“一根完整的猛犸象牙起码有一百公斤重,腿骨和肋骨只会更重,用这些重物搭建庇护所是十分艰难的事,何况……你瞧,全屋没有一颗钉子,没有一个榫卯,你会盖房子,你能看出他们是怎么修的吗?” 两人钻进营帐中,房屋外部罩着厚实的猛犸象皮毛,从内部才能看到结构。 这座象牙堡少说也有四五十平,火光不足以照亮整座房屋,远离篝火的地方略显昏暗。 猛犸象常年生活在极寒地带,皮毛的保暖性能毋庸置疑,营帐内十分暖和,简直就像通了暖气,屋内屋外完全是两个季节。看书喇 张天观察着内部的结构,惊叹道:“他们竟然用拼乐高的方式搭建起如此豪华的一座象牙堡!” 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技巧,这些原始人建象牙堡纯靠拼插,一环套一环地镶嵌拼接出这个庞然大物。 “真的不会塌房吗?” 张天心有疑虑,总觉得这种结构不够牢固,摇摇欲塌的样子。 林郁却乐出了声:“你多虑了,乌克兰境内的那四座象牙堡历经1.5万年,都变成化石了,还保持着原样呢!” 两人观摩着这座史前豪宅,感叹于老祖宗的智慧。 张天忽然想到一事:“照你这么说,这八座象牙堡应该也不会塌房,怎么国内就没人挖出来过呢?我可不是在质疑你们的能力啊,只是我确实从未见过相关报道。” “不知道在哪儿怎么挖?”林郁没好气,“考古是要点运气的,何况我国幅员辽阔,从事田野考古的人却寥寥无几,经费也不多……” 要是我能回去,立马给它挖出来!林郁漫无边际地幻想着。 第106章 叙旧 枭和蛇莓同样惊叹于象牙堡的宏伟,不过他们没办法像张天和林郁那样从历史和技术的角度欣赏这个庞然大物,因此看一会儿就觉得腻了。 他们的视线被摆放在营帐外围的各种手工艺品所吸引,有盐部落的女人告诉他们,这些都是各个部落送来的礼物。 两人更感兴趣了,好奇地观赏着,小声地评头论足。 孩子们自顾自玩耍的时候,主宾已经在篝火旁落座。 云早就发现大河部落的人有点奇怪,他们带着奇怪的武器和奇怪的红色大石头,竟然还带了小孩来参加部落大会,小孩能干什么呢?只会张嘴吃饭罢了,何况长得还不讨喜,东跑西窜的,一点儿规矩也不懂,看着就令人生厌。 当狼爪拿出那两个红色大石头,声称这是大河部落的一点心意,不成敬意的时候,云和他的族人们都惊呆了,其他部落的人同样错愕,心说再穷再苦,也不至于拿石头来敷衍吧? 当狼爪将那两个石头递到众人面前,他们才发现石头里面竟然是空的! 狼爪很真诚地说:“这个叫陶锅,这个叫陶罐,都是用陶土做的,耐火耐潮,不容易腐坏变质,用来烧水煮菜再好不过了。但容易碎,不能像石头那样随便扔。” 他紧跟着又拿出各种餐具:“这些是陶碗、陶杯、陶盘,跟用木头和骨头做的功能一样,但不容易坏。” 这下众人就明白了,互相传看着这些稀奇货。 剑齿敲了敲陶碗,发出清脆的声音,他不明白和石头一样硬的东西怎么能发出这种声音,而且碗的内外壁面都打磨得光滑如冰,几乎不逊色于精雕细琢的木碗和骨碗了。 但这可是石头呀!究竟要打磨多长的时间,才能把石头打磨至此? 众人也都察觉到这一点,顿时觉得这些陶器里饱含着满满的诚意。 狮心好奇询问:“陶土是什么东西?” 他活这么久,还从未听说过这种东西。 “可以烧成陶器的土。” 狼爪言简意不赅,说了句废话。 狮心噎了下,只好换种方式请教:“土是怎么变成石头的?” “用火烧。” “可我们每天都在土上面烧火,怎么这些土没有变成石头?” “这些土不行,要用陶土。” “所以什么是陶土?” “就是可以烧成陶器的土。” 见狼爪一脸真诚,狮心不再问了。 云也察觉到陶器的不凡,欣喜地叫女人们收下,小心翼翼地摆放出来,生怕摔碎了。 令他意外的是,蛇皮、大河和大树部落的猎人一个个都红光满面,神采奕奕,看着全然不像食不果腹的样子。 蛇皮部落想必又到我们的地盘偷猎了……云对这群惯犯颇为不满,心想别被我逮到,不然有你们好看! 大树部落和大河部落住在更远的地方,没有偷猎的条件,他们竟然也吃得饱穿得暖么? 云试探着问:“你们需要换一些食物吗?” “不用!”狼爪满面笑容,“我们带的干粮还没吃完呢!” 狼爪同东道主和其他部落的酋长交流感情的时候,其他人回到自家的营帐里清扫、生火、烧水、煮茶,到处闲逛的孩子们被女人们用棍棒请回了营帐,众人就着茶水吞咽肉干和果干,补充体力。 做完这一切,男人们和其他部落的男人一起下到河谷里熟悉环境,女人们则约上其他部落的女人,到附近的栎树林里转悠,看看有无可采集的昆虫和植物。 迁徙的兽群还有两三天才到,现在是与旧识重叙情谊的时刻,是交换八卦与故事的时刻,无论男女,都轻松愉悦,有说有笑,分享发生在各自部落的种种趣事。 当被问及人手一把的弯木头有什么用处,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猎人们露出神秘的笑容说:“这个叫弓箭,明天你们就知道了,保管叫你们大吃一惊!” 男人们的闲聊几乎全部围绕着狩猎活动展开:制作了哪些武器,遭遇了哪些猛兽,采用了哪种战术,取得了何种战果……类似的话题每次见面都聊,总也聊不腻。 得知大河部落的猎人曾经毫发无损地猎杀了一头熊,众人大感好奇,纷纷追问来龙去脉。 虎头仍然神秘兮兮地说:“等祭祀雪灵的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众人明白,大河部落的男人将在祭祀典礼上重演狩猎棕熊的一幕。 和食草动物不同,棕熊可是真正具有威胁和破坏力的野兽,森林里几乎没有它的对手!毫无疑问,那必将是非常精彩的一场表演,男人们都期待起来。 相比之下,女人们聊天的话题更加丰富,从采集时的种种见闻,发现了哪些新的可食用的植物,开发了哪些新的烹饪方式,到研究手工艺品的制作,讨论孩子的生养和教育,吐槽男人们做的那些蠢事等家长里短…… 只要是她们见到过的、听到过的事,没有不能聊的。 其他部落的女人们很快发觉大河部落的女人的过人之处,她们能够辨认出更多的植物,并且可以很详细地说出各种植物的用途。 “你们怎么忽然懂得这么多了?” 众人既惊讶又疑惑,分明上次见面,大河部落的女人还和她们一样,甚至还不如她们知道的多呢!短短半年时间,她们上哪儿学到这么多知识? 女人们很自豪地说:“多亏了林!林教会我们辨认百草和新的烹饪方式,以前不敢乱吃的植物现在也都成了我们的食物,部落里的伙食是一天比一天丰盛了!” “谁是林?” “林就是那个又高又瘦的女孩,她是神农的后代,女娲的传人呢!” 众人紧跟着追问神农和女娲是何许人也,女人们露出和男人们如出一辙的神秘笑容,说:“神农和女娲的故事,等晚上再给伱们讲到吧。”看书喇 又得知除了林,同行的还有一个叫天的男孩,他受到天空的指引,传承了祖先的知识,这一次阿妈没来,就将由天为她们讲述故事。 女人们也都期待起来。 第107章 登高 第108章 登高 鹰眼带着想要先睹为快的众人登上他的“了望台”。 初次参加部落大会的年轻猎人总是对巨兽充满好奇,尽管他反复强调此时兽群距离他们还很远,只有眼力足够好的人,才能捕捉到地平线上的斑斑黑影,想要一睹巨兽的真容,那是绝无可能的。 无论他说什么,这些年轻人始终坚持己见。 除了年轻的猎人,这次还有四个小孩。 小孩的好奇心一向很重,他倒不觉得奇怪,只要别给他添麻烦就行。 张天和林郁跟随众人登上附近的制高点,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半枯半荣,青黄相间,交错的水网蜿蜒其间,从眼前低矮起伏的丘陵伸展、绵延而去,直到天边。 草原上零星点缀着几棵东倒西歪、生长不良的树,更衬托出这片草原的空旷辽阔。 至于地平线上隐隐约约、若有似无的黑影,以张天的目力,还无法判断出那究竟是兽群,还是光线造成的视觉假象。 众人不免大感失望,嘟嘟囔囔地抱怨起来,鹰眼没好气道:“我早说过了!你们不信,非要爬上来看看。” 张天和林郁却不觉得失望,他俩本就不是为了看巨兽而来,当然,能看到最好,看不到也不妨碍他们观察地形。 “穿过这片草原,距离首都就不远了吧?”张天问。 “我想想……”林郁努力回忆了下许久不用的地理知识,“这里应该是松辽平原草原区,往南走,穿过这片草原会先进入冀北山地,然后抵达华北平原,穿过华北平原就到黄河了。” “我感觉这条路线不错,大部分都是平原,走起来会比较容易。” 林郁表示赞同。想由北向南跨越上千公里迁徙至黄河边上,跋山涉水是避免不了的,她只是给出宏观的分析,但局部的地形往往千差万别、千奇百怪,具体怎么走,会碰到怎样的路况,只有等上路后才会知晓。 现在唯一确定的是,他们的南迁之路将从这片草原开始。 …… 虎舌哪儿也没去。 既没有去河谷里熟悉环境,也没有登高望远,更没有去杉树林里采集昆虫和植物。 八个部落全部到齐,今晚将展开部落大会的第一项比试:厨艺。 作为地球上唯一一个吃熟食的物种,人类吃货的基因在掌握火的那一刻就诞生了。 没有美食的盛会还算是盛会吗? 也因此,厨艺大赛历来便是部落大会的第一个项目,在这个项目中夺冠的人,将在祭祀典礼上为众人烹饪飨雪的食物,这无疑是极大的荣誉。 虎头钻进东道主的营帐,营帐中,七名来自各个部落的“厨师”已等候多时。 在撩开门帘的一刹那,所有人的目光都朝他看去,他也看向他的对手们,今年没有新面孔。 虎舌的目光扫过每一张面孔,最终落到他的死对头,有盐部落的黑牛身上。 因为这个家伙的存在,他屈居第二很多年了。 虎舌很不服气,他和黑牛的厨艺其实在伯仲之间,每次都输的原因,是因为评委超过半数都来自三个大部落,在实力相近的情况下,他们自然更倾向于选择自己人。 黑牛也看着他,神态轻松,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 这副气定神闲、十拿九稳的笑容虎舌看着就来气,他立刻深深呼吸,别开视线,调整好心态。 有什么可气的呢?只有败者才会气恼,而我必将取胜!他信心十足地想着。 “你终于来了。” 云以略带不满的口吻抱怨一句,心想这些小部落的人似乎习惯了姗姗来迟,怪不得每次部落大会,数他们来得最晚。 “比试的规则和上次一样,每人领一只雷鸟回去,在日落之时做好,做法不限,评委试吃后会选出本次厨艺大赛的优胜者,优胜者将在祭祀典礼上为众人烹饪食物。评委由各个部落的酋长、代酋长和祭司担任。” 八名酋长和代酋长,再加上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的三名祭司,一共十一个评委,采用多数决。 宣读完规则,云给八位厨师每人发了一只胖滚滚的雷鸟。 一众厨师领了各自的食材离去,只有自家部落的黑牛留了下来。 男人们在竞赛中的表现最能体现部落的强盛,只有人才济济、人丁兴旺的部落才能在各项赛事中全部名列前茅,甚至夺得桂冠。 通过竞赛也可以瞧出各个酋长的领导能力,是否善于训练、激励族人。 想到这,云拍拍黑牛的胳膊,强行激励道:“不必紧张,以你的实力,只要发挥出正常的水准,绝不会输。” “我没有紧张……” 黑牛略显无奈,心说伱哪只眼看到我紧张了?我放松得快睡着了好嘛! “我不可能输,也从没有输过。” 得到如此轻描淡写却又如此霸气的回应,云不禁一愣。 他知道黑牛从没有输过,他只是希望这次的胜利里能够有他的一份功劳。发觉没有自己的用武之地,这令他多少有点遗憾。 夕阳一点一点朝地平线坠去,万丈霞光为远近的天空染上或桃红或浅紫的缤纷色彩,苍茫辽阔的原野笼罩在浓艳的光辉中,几欲燃烧。 在山谷演练狩猎阵型的猎人们和在杉树林里采集食物的女人们都相继回到营地。 食物的香气从各个部落的营帐里飘出,在营地的上空纠缠、萦绕,仿佛连香气也在彼此竞赛。 众人使劲吸动鼻头,很快分辨出最浓郁、最富层次感的那道香气。 “好香啊!” 有肉香,有盐的咸香,还有他们从未闻过的芳香,那不是任何一种肉该有的气味,却完美的与肉香和咸香融合为一体,刺激着所有人的嗅觉神经,口腔止不住地分泌唾沫。 他们情不自禁地迈开腿,寻找这道香气的源头,最终在一处营帐前停下。 大河部落的营帐。 “让一让!让一让啊!” 狼爪撩起门帘,像只雄赳赳的公鸡一样走出营帐,四个孩子紧随其后,手里各端一件陶器。 众人争相吸嗅从盖子里溢出来的香气,心里纳闷:不是只有一只鸟吗?怎么端出来四道菜? 第108章 品鉴 第109章 品鉴 日落时分,一众厨师相继从各自的营帐走出,经过精心烹制的食物用木盘或骨盘盛装,盖上同样由木头或兽骨制成的盖子,不使热气跑掉。 其他部落都是厨师亲自呈送食物,唯有虎舌带着四名孩童,身后跟着一大票循着香气而来的好事者们。 他们一路跟到东道主的营帐外,眼巴巴看着狼爪、虎舌和四名孩童进入营帐,羡慕评委们可以先吃为快,而他们要等到评选结束,才有机会品尝厨师们的手艺,还不是所有人都能分到。 评委们已在营帐内就座,有盐部落的祭司山溪仍未现身,黑熊代其担任评委,其他人看在眼里,嘴上虽然不说,心里却生出各种猜测。 这时,狼爪掀开门帘,大厨虎舌和他的四名跟班端着参赛作品走入,浓郁的香气即便是厚重的陶盖也无法完全阻隔,众人的注意力立刻被溢散出来的香气吸引,随即看到大河部落与众不同的上菜阵仗,都是一愣。 大蟒瞪着蛇莓,气不打一处来,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好发火,便冲她手舞足蹈地比划:“你哪个部落的?” 蛇莓低下头,只当看不见。 一众厨师也都嗅到了这不同寻常的诱人的香气,又见虎舌端上来四道菜,更加疑惑,心想一只鸟有必要用四个盘子装吗? 黑牛则微微变了脸色,他深知,食物的气味和口味同样重要,香气能够激发多少食欲也是评委们的评判标准之一,在这一点上,他显然已经落了下风。 即便是见识过虎舌手艺的松果和大蟒,此时也感到十分好奇,全然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菜品上齐,只有八名厨师,却上了十一道菜,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 用木块堆叠而成的简易餐桌上,各式各样的餐盘和餐盆一字排开,正好同十一名评委一一对应。 厨师们退到一旁,四个小孩本该在外面等待结果,但他们厚着脸皮赖着不走,好不容易来一次部落大会,这样的场面怎么能错过呢? 对于小孩,大人们总是比较宽容,见状便也默许了。 “那么,我们开始吧。” 进入试吃环节。 林郁惊奇地发现,这些原始人在评判食物时竟然也讲究个色香味俱全,他们从左至右逐一揭开盖子,细嗅食物的香气,观察食物的色泽和形状,最后再细细品尝,通常只吃一小口。 平时在部落里习惯了狼吞虎咽的狼爪,此时也不得不东施效颦,学着其他人的模样小口进食,细嚼慢咽,摇头晃脑,做品鉴之状。张天和枭看得窃笑不止。 当评委们品尝到自己的作品,厨师走上前去,向众人介绍自己的烹饪心得:采用了何种烹饪方式,选用了哪些配料,有无创新和独到之处,有无失误或不足之处,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 评委们只是面不改色地听着,通常不会直白地表露出好恶。 令林郁吃惊的是,每一位厨师都在以往的烹饪经验上做出了创新和改变,这些创新和改变或许很微小,只是多添加了一两种配料,调整了烹饪的火候和时间,在食材的处理上更加精细…… 有的创新甚至不一定是正向的,比如有穴部落的厨师为了最大程度地保留食材的风味,直接将未经清洗的鸟屁股熬进汤中,令评委们印象深刻。 但无论如何,勇于创新的精神是好的,正是这样的精神,才造就了后世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 意识到自己正在见证饮食文化的起源,林郁心里不无感慨。 由于陶器尚未出现,烹饪方式大多以烧烤为主,只有个别厨师采用熬煮法。 再优质的木料也耐不住长时间的火烧,平时烧个水煮个菜还行,煮肉就力有不逮,只有形状适宜、大小适中的兽骨才可以用来熬汤,这种天然的炊具不可多得,因此厨师们更加明白陶器的珍贵和优越性。 黑牛同样采用烧烤的方式烹制雷鸟,但和其他人不同,他对食材进行了更为精细的处理。 云揭开盖子,顿时有浓郁的肉香和咸香气息涌出,被烤至表皮酥脆、色泽焦黄的胖雷鸟静静躺在骨盘里,肚子鼓胀,乍一看完好无损,似是烤全鸟,仔细一看,就发现各部位的连接处有被切割的迹象。 “我把一整只雷鸟分成了多个部位,不同的部位用不同的火候烧烤不同的时间,有的部位适合烤得嫩一些,有的部位适合烤得脆一些,有的部位宜清淡,有的部位应该多放盐……最后再用木签串起来,呈现出完整的样子,但其实每个部位的味道都有细微差别……” 黑牛滔滔不绝地讲述着。 评委们细细品尝他的手艺,肉质酥嫩,火候掌握得秒到毫巅,咸淡适宜,不可避免的略带些许苦味,这是盐的味道,不过苦味被压得很淡,更显示出厨师对食材精妙的运用和把控。 见评委们面带笑容,神情享受,黑牛心里得意,忍不住瞄向旁边的虎舌,却发现他气定神闲,成竹在胸,似乎全然没把他的杰作放在眼里。 他轻哼一声,心想这只是开胃菜,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各位,请允许我割开这只雷鸟的肚皮。” 黑牛用打磨锋利的骨刀割开雷鸟的肚皮,霎时间,另一重香气喷薄而出! 众人定睛一看,原来这雷鸟的肚子里内有乾坤! “内脏我也全部掏出来单独烤制,再烤一些块根和松子,用煮过的菜叶包裹起来塞回肚皮里,菜食清淡,能够解肉食之腻。” 黑牛展开菜叶,露出包裹在其中胗、心、肝、肠等内脏,以及清香扑鼻的植物块根和松子。 评委们品尝着内脏和清淡可口的菜食,虽然不发一言,眼底的赞赏任谁都看得出来。 一众厨师也都被黑牛的这番心思给震住,小声讨论着:“果然还得是黑牛啊……” “看来这次又是黑牛获胜了。” 黑牛听了颇有些沾沾自喜,紧接着又听见大树部落的厨师说:“我看未必,虎舌这次也是来势汹汹呢!” 他下意识再次朝虎舌看去,见他无动于衷,还是那副泰然自若的轻松模样,不禁有些来气。 好!就让我瞧瞧你的手艺!黑牛心里想着。 第109章 一鸟多吃 第110章 一鸟多吃 还剩下最后四道菜,来自同一个人。 这四道菜显然是众人最期待揭晓的谜团,那不断溢散出来的香气撩动着所有人的心弦。 评委们很鸡贼地把这四道菜留到最后,故意叫众人望眼欲穿,即便到了最后关头,狮心还要卖个关子,慢条斯理地问虎舌:“在揭开盖子之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要分成四份吗?你也和黑牛一样,对不同部位进行了不同的处理?” “是,也不是。” 见众人不明所以,虎舌解释说:“黑牛虽然对不同部位进行了不同的处理,但本质上,仍然是烧烤。而我的处理,采用的是截然不同的烹饪方法!我师父告诉我,这叫一鸟多吃!” “你师父?” “没错,她便是我的师父,她叫林。” 虎舌指了指林郁,坦诚道:“我从她那里学到的烹饪技巧,比我这辈子吃过的盐还要多!如果今天是她在这里比赛,胜负将毫无悬念!” 当然,我上场结果也一样……虎舌心里补上一句。他没好意思自吹自擂,但吹嘘林郁他是不遗余力的,师父厉害,徒弟自然也不会差。 这个异常高挑、白净和消瘦的女孩是虎舌的师父? 众人惊奇不已,虎舌的厨艺大家是知道的,连他都这么说,可见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娃确有两把刷子。 感受到众人的目光,听见虎舌狂吹自己,林郁只好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众人更加好奇了,望着那四道尚未开盖的菜肴,期待感攀升至顶峰。 狮心见状,立刻揭晓第一道菜的真面目。 盖子揭开,被封印的香气随着热气扑面而出,单是嗅到这香味,就令众人口齿生津。 品尝过前七道大同小异的菜,评委们本来已经有点审美疲劳,此刻闻到这与众不同的、气味丰富的香气,顿时有种忽听仙乐耳暂明的爽快感,食欲大增。 “好香啊!” “大河部落还有多余的盐吗?” “不止盐,这香气太丰富了,一定还放了别的东西!” 众人议论纷纷。 黑牛也不得不承认,单论香气,虎舌要略胜他一筹。 不过见着盘中食物,他又不觉得多厉害了,心想吹了半天,不还是烧烤吗? “一鸟多吃,第一吃是最经典的烧烤。取雷鸟的腿、翅和内脏,配以菜食,辅以盐和各种香料,烧烤入味。” 评委细细咀嚼着,香气并非只停留在表面,而是融进了每一寸肉里,富有层次感的香味随着咀嚼不断溢出,充盈唇齿,回味绵长。 他们很快察觉到另一件事:肉里的盐竟然没有丝毫苦味!只有无比醇正的咸香! 他竟然彻底消除了盐的苦味! 评委们相顾惊奇,优秀的厨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住盐的苦味,就像黑牛做的那样,但想要彻底消除,除了不用盐,他们想不到第二种的方法。 但很显然,虎舌做到了在他们看来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 碍于品尝食物时不出声的传统,他们按捺住心里的好奇,没有急着一问究竟。 接着揭晓第二道菜。 “第二吃是煎鸟块。取鸟胸肉切斩成块,加葱、盐和香料入味,涂抹用鸟蛋清和植物块根调制的糊,放入沸腾的熊脂中煎至两面金黄。” 闻所未闻的烹饪方法! 一众厨师听得云里雾里,什么葱啊香料啊糊啊,都是头一回听说,唯有熊脂他们听明白了,惊诧道:“你说的熊脂……” “是的。”虎舌淡定点头,“我们猎杀了一头熊,没有任何人受伤!” 猎熊不算什么,人一旦饿急眼了什么不能猎?无伤就有点厉害了,熊临死前的反扑异常凶悍,一巴掌下去能把石头干碎,若非万不得已,猎人们不会轻易招惹熊。 众人追问来龙去脉。 虎舌表示这与比赛无关,笑而不答。 一鸟多吃的缺点是每道菜的分量都比较少,评委们沉醉于鸡块外酥里嫩的绝妙口感,还想再来一块,却发现无了,只好意犹未尽地揭开第三道菜,顿时有甜香的气息涌出。 “第三吃用的烹饪方法是炒,把剩下的鸟肉切丁,用鸟蛋清和植物块根调制的糊上浆,倒入油锅里,加浆果炒熟。” 炊具的落后决定了他们无法理解何为“炒”,不过食材切小后容易入味,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而这道炒鸟肉丁菜式精致,更是有目共睹,盘中点缀着红色的浆果,颇具趣味,肉香中包裹着浆果的甘甜气息,令人食指大动。 在连接吃过煎炸烤的重口味食物后,来一道清新别致的甜口菜品,只看评委们的神情,就知道有多惬意了。 黑牛神情复杂,略有些不甘,更多的是震撼,虎舌一日千里的进步速度令他备受冲击,难以接受,甚至感到绝望,因为他发觉他和虎舌的差距忽然变得如此之大,大到他完全看不到追上的希望。 当他还在琢磨如何在烧烤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时,虎舌已经脱离烧烤的范畴,开始学习全新的闻所未闻的烹饪技巧。 这就是那个女孩教给他的东西吗? 黑牛忍不住看向一旁的林郁,思绪万千。 最后一道菜是用陶罐装的,不必揭开众人也能猜到是一道汤菜。 “最后一吃是菌菇鸡汤。”虎舌很自信地向众人讲述,“用鸟骨架和菌菇慢火熬制,顺带说一句,用陶罐熬汤,味道不易流失,熬出来的汤会更加浓郁,这便是陶器的好处。” 他叫虎舌,他为陶器代言。 厨师们吸嗅着空气里无与伦比的鲜香,看着这个器量惊人的大陶罐,耳朵里钻进虎舌的靡靡之音,只觉得怦然心动,若是条件允许,谁也不想要一个趁手的炊具呢? 鲜美的汤汁顺着喉舌滑入体内,评委们发出满足的叹息,鸟肉本就是最常见的食材,虎舌却烹制出如此多的新奇的花样,令他们大饱口福,也大开眼界。 吃完这四道菜,云就知道黑牛没机会了。 他很郁闷,这是他第一次主办的部落大会,结果从未缺席的阿妈缺席了,从未输过的黑牛也输了,怎么就这么不顺呢? “都出去吧。”云摆摆手说,“让我们讨论一下。” 第110章 愤怒 第111章 愤怒 厨师们端着各自的“参赛作品”退出营帐,众人立刻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询问结果,同时分食剩下的食物。 得知虎舌今日技惊四座,然而他做的菜几乎被评委们吃干抹净了,只剩下一些鸡汤,众人不无惋惜,很快便如饿狼一般将剩下的那点鸡汤也分食殆尽,顿时双眼放光,直呼美味。 这一点哪里够吃呢? 猎人们没有尽兴,猎人们很不快乐。 大树部落的厨师笑道:“不必担心,这次的优胜者非虎舌莫属,等到祭祀典礼,你们可以吃个痛快!” 虎舌春风得意,他享受着众人崇敬的目光,厨师们簇拥着他,向他请教和烹饪相关的各种问题,顺便打听陶器的交换价码。 黑牛则径直走到林郁跟前,很恭敬地喊:“师父!” “啊?” 林郁吓一跳。 黑牛抬起头来,露出真挚且火热的眼神:“师父,我也想学技术!我想证明,我不比虎舌差!” 张天抢先说:“知道你比虎舌差在哪儿吗?不只是技术,还有工具!熬汤也好,炒菜也罢,都需要用到陶器。没有陶器,再好的厨艺也没有用武之地,在学技术之前,不如先换一套趁手的陶器回去。” “要用什么交换呢?” “食物,反正你们也不缺食物,不是吗?” 黑牛很想立刻答应下来,但这事他说不了算。 “我需要和族人们商量一下。”他说。 “那商量好了再来找我们吧。” 黑牛心事重重地离去。 林郁忍不住吐槽:“伱这是敲竹杠。” “这怎么能叫敲竹杠呢?”张天义正辞严,“我这是替你收学费呢,徒弟孝敬师父,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不多时,营帐的门帘被人掀开,酋长们鱼贯而出,以往需要讨论许久才出结果,这一次异常的迅速,显然没有出现太大的分歧。 身为东道主的云最后一个走出,大声宣布道:“经过讨论,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厨艺大赛的优胜者是——虎舌!期待吧!他将在祭祀典礼上展现他出色的手艺!” “虎舌!” “虎舌!” “虎舌!” 猎人们高喊着虎舌的名字,祭祀典礼尚未开始,营地里已是庆典般的氛围。 云伸出双手往下压了压,示意大家稍安勿躁。 等沸腾的人群稍微冷静下来,他看向虎舌,说:“有件事我很好奇,不,我们都很好奇,你是如何彻底消除盐的苦味的?” 除了大树部落和蛇皮部落的族人,其他人都愣了下,在他们的认知里,盐的苦味和咸味一样与生俱来,就连祭祀雪灵也无法完全消除,虎舌竟然做到了? 厨师们更觉得惊愕,心想虎舌的厨艺竟然高到可以完全消除盐的苦味了?他们以为自己够高看虎舌了,没想到还是低估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虎舌身上,虎舌很骄傲地说:“因为我们的盐本来就没有苦味!” 云皱着眉头问:“什么叫你们的盐?你们的盐不也是从我们这里换取的么?” “非也!”虎舌大摇其头,“我们的盐来自大树部落!” 众人立刻朝松果看去。 你小子说话别说一半哪! 松果躺着中枪,肚子里骂一句,赶紧解释:“我们确实发现了一片雪盐地,但令雪盐变纯净的不是我们,而是……” 他在人群里搜寻一圈,终于找到站在最后面的张天,指着他说:“是大河部落的天!他受到天空的指引,传承了祖先的知识,他通过祭祀天空,获得了比祭祀雪灵更加强大的力量,得到了无比纯净、没有丝毫苦味的盐!” 众人扭头朝身后看去,发现是那个发型奇怪的男孩,又听见松果口吐惊人之语,顿时议论纷纷。 张天双手以农民揣的方式缩在袖子里,很淡定地接受众人的瞩目。这样的事情无可避免,来之前他就预料到了。 “胡扯!” 云呵斥一声,沉下脸说:“没有任何力量会比雪灵的力量更加强大!” 松果说:“但他祭祀天空得到的盐确实比你们祭祀雪灵得到的盐更加纯净,你们也尝过了,这要怎么解释呢?” 云一下噎住,他毕竟不是祭司,其中的门道不是很清楚,他用余光扫向身旁的黑熊,却见这位祭司学徒同样讷讷地说不出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真是没用! 他忽然又念起山溪的好来,缺乏主见的黑熊固然容易掌控,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还真指望不上他! 他立即给乌鸦使了个眼色。 乌鸦心领神会,带上两个兄弟乘着夜色悄无声息地离开营地,朝部落定居的洞穴跑去。 剑齿和狮心很有默契地袖手旁观,他们两个部落仍然信奉古老的剑齿虎之灵和穴狮之灵,对雪灵之说一向敬而远之,至于这会儿突然冒出来的天空之灵,他们当然也不会接受。 这时不明真相的群众嚷嚷起来:“更加纯净的盐在哪儿呢?我们还没尝过呢!” 其实他们之中有几个人已经尝过了,在分食剩汤的时候,只不过那会儿争相抢食,大家囫囵吞枣,谁也没吃出味道来。 “你们会吃到的!”张天大声说,“所有人都会吃到!在祭祀典礼上,虎舌将会使用没有苦味的盐为你们烹饪食物!” 众人欢呼雀跃,想象着没有苦味、只有咸香的盐的味道,越发期待祭祀典礼,期待典礼上的美食。 云的脸色更加难看,愤怒地瞪视那个煽动民意的异端,这个小孩从外貌到举止再到言辞都令他感到厌恶。 张天能够很清晰地感受到东道主的怒火,他明白对方为何愤怒,令他诧异的是,这位年轻的酋长似乎不打算追问细节,这让他准备好的说辞毫无用武之地。 这个年轻人不太冷静呐……他对云的性格有了大致的判断。 此时最受伤的人是黑牛。 他刚回到族人们身边,想说服族人们向大河部落交换陶器,形势突然就变了,他瞧见族人们满面怒容,只好把嘴边的话尽数咽回肚子里。 第111章 热闹是他们的 第112章 热闹是他们的 云再三向其他部落的酋长强调,天空之灵纯属歪理邪说,雪才是万物之源,也唯有雪灵能够为众人带来丰收和好运。 “我们在每一个枫叶飘落的日子汇聚于此,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获取足够的猎物,顺利度过冷天吗?雪灵有哪一次没有实现我们的愿望?高山,你们部落发现的盐,在祭祀过雪灵后,难道没有变纯净吗?” 云发出一连串的反问,难掩焦急。 他发现情况已经超出他的掌控,大树部落和蛇皮部落显然站在大河部落那边,有虎部落和穴狮部落信奉着古老的灵,指望不上,现在他能够争取的只有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 巨岩部落见识过雪灵的力量,他们理应站在自己这边。他心里想着。 “的确变纯净了。” 高山的嘴一边这样说,一边在回味虎舌的手艺,那醇正的没有丝毫异味的咸香口感仍然残留在他的唇齿之间,令他忍不住频频舔唇。 祭祀雪灵的确得到了纯净的盐,但显然不如大河部落的盐纯净,何况每次请有盐部落的祭司帮忙祭祀雪灵,他们总会拿走大部落的盐,只留下极少的一部分给他们。 对此,他和他的族人们早有怨言。 想到这,高山扭头问松果:“大河部落帮你们祭祀雪灵,不,祭祀天空,他们分走多少盐?” 松果说:“他们答应和我们一人一半。” “一半么!” 高山惊呆了,请大河部落帮忙可以得到更纯净的盐不说,分到的量也更多,天底下竟有这种好事? 没有任何犹豫,高山立刻朝大河部落的营帐走去。 “诶……” 云还想再论证几句,一扭头,却发现酋长们已相继离开,就连黑熊也不见踪影! 这家伙,这种时候跑哪儿去了? 营地里忽然响起阵阵惊呼,他仔细听了听,似是来自后方。 云脸色微变,位于东道主营帐后方的,其中就有大河部落的营帐! 他这才注意到营地里的人变少了,除了自家部落和有虎、穴狮部落的族人三三两两地扎堆唠嗑,几乎不见其他部落的人,显得有些冷清。 本来没什么,毕竟现在时候不早了,人们可能都回各自的营帐休息了。 但营地里不断响起的惊呼表明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怪哉!就算是男男女女成群结队地繁衍,也不该发出这样的声音啊! 云纳闷地朝营地后方走去,热闹的景象重回视线,火光也更加密集,各个部落的人果然都集中到了这里! 他穿过兴奋的人群,他看见大河部落的女人们和那个叫枭的小孩散在各处,正绘声绘色地给其他部落的人讲故事,听众们无不面露惊骇之色,此起彼伏地爆发出惊呼之声。 他路过一个个聚众讲故事的火堆,一些陌生的人名无可避免地钻进他的耳朵,诸如“盘古”、“伏羲”、“女娲”、“神农”之类,令他大惑不解。 这些故事我怎么一个都没听过? 大河部落的营帐外最是热闹,离他而去的酋长们几乎全在这里,包括有虎部落的剑齿和穴狮部落的狮心,正同狼爪谈笑风生,好不愉快! 明明我才是东道主!明明我们部落才该是全场的焦点!为什么所有人都围着大河部落转!这不符合传统! 云异常恼怒,又发现不见踪影的黑熊赫然也在其中,正专注地倾听那个异端滔滔不绝的讲述,顿时生出一种众叛亲离之感,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 “你在做什么?” 身后忽然响起比如今的气温还要冷上三分的质问,黑熊一激灵,回头对上那双几欲喷火的眼睛,立刻怂了半截。 “云酋长。”张天很客气地问好,“我正在向黑熊祭司请教祭祀的礼仪。” “我还不是祭司!”黑熊连忙更正,“我只是学徒。也算不上请教,我懂的东西伱都懂,你懂的东西我却听不明白。” 黑熊是个老实人,张天给他讲解太极八卦图,他听得云山雾罩的,但看见张天画出来的阴阳相生的太极图案,他能够直观地感受到其中无与伦比的美感,仿佛蕴藏着无穷的奥妙。 张天说,雪不是万物之源,甚至天空也不是,阴阳才是,又说雪和天空都是由阴阳变化而来,本是同根生,不应该区分彼此。 他虽然听不懂,但大受震撼。 黑熊自作主张跑来和这个异端闲聊也就罢了,他竟然还甘拜下风! 云更加来气,沉声道:“黑熊,你别忘了你是雪灵祭司!” “我还不是……” 见云神色凛然,黑熊立刻闭嘴不说了。 这时,高山带着两名族人急冲冲走来:“可算找到你了……云酋长,你也在?” 高山瞧见云,欲言又止,想了想,又觉得没什么可避讳的,径直对张天说:“我刚才跟狼爪聊过了,他让我来问你。我们部落也发现了一片雪盐地,听松果说,请你祭祀天空,只分走一半的盐,我们也想请你帮忙。” “你!” 云气到说不出话,只觉得心口隐隐作痛。 就连黑熊也听不下去了,皱眉道:“高山酋长,你们的盐一直是由我师父在祭祀,为什么不等他老人家来了再商量呢?我以为我们两个部落之间是有些情谊在的。” 高山正色说:“你们每次祭祀,都要拿走大部分的盐,只留下极少的一部分给我们,你们何曾对我们有过情谊?我只是就事论事罢了,如果你们能够祭祀出更纯净的盐,分给我们更多的量,我当然愿意请你们帮忙。” 云再忍不住,愤而离去。 黑熊叹口气,也只好跟着离开。 张天对高山说:“等部落大会结束,我将前往大树部落祭祀天空,你可以把你们的盐带来,我一并祭祀了。” 高山大喜过望,连声道谢。 “不需要谢我。”张天说,“应该感谢天空,感谢祖先的指引。关于祖先的故事,你们听过多少了呢?” “刚听了后羿射日的故事,天空上有十个太阳!光是想想,我就觉得害怕!祖先的勇气,我们是远远不如的。” “祖先的智慧同样值得我们学习,有一位伟大的祖先,他的智慧就如同天空一样广阔无边……” 第112章 部落大会 第113章 部落大会 大河部落的女人们和枭兴致勃勃地给其他部落的人讲述伟大祖先的故事。 在这个民智尚未开启的时代,“盘古开天”、“女娲补天”、“伏羲画卦”、“后羿射日”等神话故事给这些原始人造成的震撼无异于在他们脑袋里投下两颗原子弹。 他们听完了祖先光辉的一生,转头又将这些故事分享给同伴,几乎在一夜之间,所有人都经受了一次精神和思想上的洗礼。 即便是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的族人,他们虽然不认同大河部落对于天空的某些主张,但他们同样被这些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深深吸引和震撼,以至于晚上做梦都在和十个太阳搏斗。 同时,他们也从故事里了解到一种可怕的武器:弓箭! 伟大的祖先后羿曾用这种武器射落九个太阳!据大河部落第一勇士虎头所说,他曾用这种武器击退过雷兽! 众人百思不解,那根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弯木头竟然有如此威力? 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猎人都声称将使用弓箭参与此次大会的比试,他们信心十足的模样更令众人好奇。 天蒙蒙亮,营地里已是热闹非凡,猎人们摩拳擦掌,或伸展双臂,或扭动腰肢,或踢腿慢跑,各自做着热身活动。 昨天的厨艺大赛只是预热,今天才是部落大会正式的比赛日,比试的内容包括力量大赛,短跑大赛,长跑大赛,攀爬大赛,摔跤大赛以及武器大赛,本质上是在检验猎人们的个人能力。 虎头不禁犯了愁。 按照规则,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赛事。 他的力量在所有人里无疑是数一数二的,以往他也是参加力量大赛,但现在有了弓箭,他的箭术同样难逢敌手,如果参加武器大赛,必然是乱杀。 狼爪说:“要不你参加力量大赛,我参加武器大赛,咱俩各拿一个第一?” 虎头不以为然道:“你有把握赢过松针吗?其他人不用弓箭,不值一提,那小子可是不弱,你未必是他的对手。” 狼爪不太服气,但想起松针上次的表现,确实没什么把握。 “我有把握!” 谷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眨着真诚的大眼睛,毛遂自荐道:“我能赢他!让我去吧!” 武器大赛的规则他听说了,东道主将在距离选手五十步之外的地方释放野兔,谁最先猎杀野兔,谁就获胜,武器不限。 这不就是为他量身制定的比赛吗?他可太想参加了! “一边儿去!” 虎头和狼爪异口同声,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 开玩笑,再是无人可用,也绝不可能请外援代打,这点竞技精神还是有的。 再说了,大树部落对他们知根知底,真让有谷部落的人上场,回去不得被嘲笑死? 谷委屈巴巴地走开。 狼爪忽然灵机一动,扭头看向张天:“天,要不伱也参加武器大赛?” 张天每天跟他们一起进山狩猎,他的实力猎人们有目共睹。 狼爪一提议,立刻得到族人们的一致同意,虎头也说:“天上场的话,那就稳了!” 能得到虎头认可的人不多,张天无疑是其中一个。 “我可以上吗?” “有什么不可以的!”狼爪说,“规则又没说不让小孩参加!你狩过猎,是真正的猎人,是猎人就可以参加武器大赛!” “去吧去吧!”林郁也在一旁怂恿他。 张天本来没这个想法,被众人这么一起哄,顿觉热血上涌,咧嘴笑道:“行!我上!” …… 睡一觉起来,想到昨晚的事,云还是很恼怒。 他只是想漂漂亮亮地办一场部落大会,他自认为已经尽到东道主的职责,客人们理应称赞他的慷慨,感谢他的辛苦付出,结果昨晚无论走到哪儿,他听到的永远是大河部落。 “你们听说了吗?大河部落有个叫林的小孩,她比虎舌的厨艺还要好!” “听说大河部落受到了祖先的指引,是真的吗?” “大河部落又在讲祖先的故事了!快去听!” 所有人都在谈论大河部落,仿佛大河部落才是东道主! 更可气的是,巨岩部落的酋长竟然胆敢当众让他难堪! 要不是我借食物给你们,你们连肚子都填不饱,还要什么盐! 云深深呼吸,努力平复心头的怒火。 他拿起经过精心打磨的标枪,走出营帐。 标枪是他最擅长的武器,他将在今天的武器大赛上使用标枪猎杀野兔。 争勇好斗是雄性的天性,这种天性在平时受到部落内部的约束,但部落大会给了男人们一个有所限制的雄竞的渠道,令这种天性能够得到适度的解放和宣泄。 部落大会的各项大赛历来都是猎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些大赛中脱颖而出的人无疑将收获男人们的尊敬和女人们的崇拜。 自从云成为猎人的那一刻,他就一直是武器大赛的优胜者。 和黑牛一样,在这个项目上,他从来没有输过。 “呸!” 云啐一口,下意识联想到刚收获惨败的黑牛,令他觉得无比晦气。 昨天丢的面子,他决定在今天的比赛中找回来,他要成为全场的瞩目,让所有人都为他喝彩! 只有女人才讲故事,真正的猎人,就该凭借狩猎的本领说话! 他握紧手里的标枪,信心十足。 等猎人们调整到最佳状态,部落大会随之开始。 第一场是力量的比拼,比赛规则很简单,东道主准备了一系列轻重不一的石头,选手们从最轻的开始抱,抱起来了就接着抱下一个,抱不起来就淘汰,谁抱起的石头最重,谁就是优胜者。 这是一个纯靠蛮力,不需要过多技巧的项目,有没有力量看体格就一目了然,像狼爪这种老龄猎人,或松果那样比较纤瘦的猎人,都很有自知之明地选择当一个观众。 观众们在场边就座,各个部落的猛男依次登场亮相,屈起胳膊,展露壮硕的肱头肌。 营地里很快响起猛男们发力的咬牙切齿声,观众们的叫好声,以及女人们咯咯咯的笑声。 第113章 一支穿云箭 第114章 一支穿云箭 听二舅狼爪说,虎头是天生神力,刚成年那会儿就已经是个猛男了,好几年过去,他还是这么生猛。 二舅说这话时眼里流露出无尽的艳羡,在他看来,力量永远是女人们择偶的第一标准,这些年,虎头的种子早已洒遍七大部落,虽然孩子不一定认他这个爹,但他的后代无疑是最多的。 二舅捏了捏张天不甚粗壮的胳膊,语重心长道:“多吃肉,孩子,多吃肉。你的头发已经够丑了,再这么瘦下去,女人们不会青睐你的。” 张天脸有点黑,一旁的林郁快笑疯了。 “你别笑他,伱也好不到哪儿去。”二舅用很严肃的口吻教诲,“阿妈常说,屁股大的女人好生养,你瞧瞧你,也快成年了,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哪个男人瞧得上?” 林郁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一张俏脸涨得通红。 张天扫了眼她足以冒充未成年人的胸膛,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 “你笑屁啊!” 林郁双手抱胸,恨恨地瞪他一眼。张天笑得更大声了。 虎头从最轻的石头抱起,一路抱到最重的石头。 他半蹲下身,双手把住巨石底部的两端,咬着后槽牙默默发力,额头上青筋条条绽出,显然即便对于天生神力的他来说,这块巨石也是不小的挑战。 场边的猎人也跟着双拳紧握,咬牙切齿,暗暗使劲。 石头离开了地面,正一点一点向上抬升。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一眨不眨地盯着虎头,直到他完全站直了身体,猎人们同时一跃而起,兴奋得手舞足蹈,高喊虎头的名字,甚至比虎头更加激动,女人们看向那道伟岸的身影,两眼放光。 虎头以无可非议的实力碾压获胜。 “又是大河部落……” 从阿妈缺席开始,云感觉大河部落仿佛故意跟他过不去似的,总是抢他的戏,但想到虎头在这个项目上统治多年,此次获胜也是理所应当,心里稍稍好受一些。 接下来的短跑大赛,长跑大赛,攀爬大赛和摔跤大赛都不是大河部落的强项。 短跑大赛大致相当于后世的百米赛跑,这个项目的优胜被有虎部落收入囊中。 长跑大赛则是围绕营地跑二十圈,估计能有个六七千米,松果蝉联冠军。 攀爬大赛考验的是猎人们上树掏鸟窝的本领,虎爪拿了个第二,刷新个人最佳成绩,收获不少女人的媚眼,给他乐坏了。 摔跤大赛更像是有节制的角斗,虎头如果上场,也是有机会争胜的,可惜参加了力量大赛的他已不能再参加别的项目,只能眼睁睁看着穴狮部落的猎人笑傲群雄。 等摔跤大赛比完,已是午后。 接下来便是本次大会的最后一项赛事,也是参与人数最多竞争最激烈的赛事,武器大赛。 没有什么比真实的狩猎更令人热血沸腾了。 猎人们都祭出了各自的“杀手锏”,有使长矛的,有使标枪的,有使投石索的,有使流星锤的,有使飞刀的,还有干脆扔石头的…… 唯有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猎人与众不同,他们手持长弓,背负箭筒,赚足了眼球。 “终于要展示新武器了吗?” “用那些比手指还细的树枝真的能猎杀野兽?我怎么这么不信呢?” “你懂什么!这可是祖先的智慧!” 不管是参赛的还是不参赛的,猎人们无不密切关注着弓箭手们的一举一动,后羿射日的故事吊足了他们的胃口,令他们对这种新武器充满期待。 除了云。 云自然不会听大河部落的故事,他对弓箭曾经射落太阳的事迹一无所知,他看着他的对手们手持奇怪的弯木头,背起装满树枝的木筒,只觉得一头雾水。 什么时候树枝也能当作武器了? 他哑然失笑,发现那个叫天的小孩也参赛,令他很有些意外。 很好,只有遭受过成年人的毒打,才会明白狩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猎物不会因为你讲几个故事,耍一下嘴皮子就自动送上门来。 他决定好好给这个小屁孩上一课。 云活动肩膀,舒展手臂,扭动手腕,在场边做着热身。 这时,人群忽然骚动起来。 “山溪来了!” “祭司大人!” 人群向两侧退开,让出一条路。 一名面容憔悴的老人跟着乌鸦等人快步走来。 洞穴到营地的距离不算远,也不算近,他年轻时一口气跑过来都不在话下,现在是老了,走走停停仍觉得力不从心。 山溪当了一辈子祭司,主持了一辈子的祭祀仪式,一个从出生到老去始终在坚持做同一件事的人,无论怎样都是值得尊敬的,这一点,从人们对他的态度上就能看出来。 他走到云的身旁,半是埋怨半是责备地说:“客人们都到了,也不派人告诉我,你还当我是祭司吗?” 云轻轻皱眉,老祭司总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和口吻教训他,教他做事,这令他十分不快。 虽然祭司在部落里享有超然的地位,但他才是酋长,他才是领导部落的人!而且,他早就不是小孩子了! “有什么话,等我比完赛再说。” 云略显不耐烦地摆摆手,走上赛场。 近二十名猎人们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五十步之外,五名裁判各自按住一只野兔,随着一声令下,裁判同时松手,向两边退开,五只野兔重获自由,立刻撒腿向四面八方跑去。 与此同时,猎人们也如离弦之箭冲出! 云紧盯着他的猎物,手紧握标枪,并不急于出手。 他只有这一支标枪,只有一次出手的机会,五十步的距离太远,他没有必中的把握,必须追到三十步以内! 三十步的距离,用标枪精准射杀不比巴掌大多少的野兔,而且还是快速移动中的野兔,除了他,不可能有第二个人做到! “嗖!” 他刚跑出去没两步,一道疾厉的风声几乎是擦着他耳边划过,一根细长的树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向他盯上的野兔,精准地命中兔头! 那野兔一翻两瞪眼,当场去世。 “什么?!” 第114章 更快更高更强 第115章 更快更高更强 云惊诧回头,他看见大树部落和大河部落的猎人们伫立原地,挺胸直背,左手举起弯木头,右手拉动树枝,以一种极其怪异的姿势瞄准奔逃的野兔,手指一松,树枝立刻如风一样射出! 一箭不中,弓箭手们快速地从箭筒里抽出第二支箭矢,再度张弓搭箭。 箭矢如雨,一波接一波掠过他眼前,呼啸着冲向仓皇逃窜的野兔! 云顿时变了脸色,他只有一支标枪,而这些人木筒里的树枝根本数不清! 至于这些树枝的杀伤力,那只野兔的惨状历历在目,他已经不再怀疑。 动身追逐的猎人们全都停下了脚步,正在蓄力投石索和流星锤的猎人们瞬间萎了,这场比赛忽然变成了弓箭手的表演赛,无论选手还是观众都看呆了,大家都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岂会看不出弓箭相比于其他武器的优势? 然而弓箭与弓箭之间,弓箭手与弓箭手之间,亦有差距,而且差距明显。 想要命中五十步之外的移动靶,即便是使用弓箭,也有相当的难度,几轮箭雨射下来,选手们的水平高下立判。 云赫然发现,射的最准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叫天的小孩! 五只野兔转眼去世四只,其中有两只死于张天之手,另两只分别被狼爪和松针射杀。 第五只野兔最是机灵,一落地便朝远离猎人们的方向发足狂奔,眨眼已奔逃至七十步以外。 这个距离已经超出普通弓箭的有效射程,弓箭手们都放下了手里的弓。 猎人们见状,立刻挥舞投石索,投掷长矛,试图挽尊。尽管他们的武器能够覆盖更远的距离,不过命中率几乎和瞎猫碰上死耗子的概率相当,大多数尝试都差着十万八千里,连描边大师都算不上。 野兔受到惊吓,又见小树林遥遥在望,眼看就要脱离虎口,逃出生天,它铆足了劲,跑得更快了。 唯有狼爪和张天仍然挽弓如满月。 众人这才发觉,他俩的弓比其他人的弓更长,形状更奇怪,像条弯弯扭扭的蛇一样。 这么远的距离,也能射中吗? 众人不敢相信,却不禁屏住了呼吸,死死盯着两人舒展的射姿,面露期待。他们想起昨晚听到的后羿射日的故事,心想祖先能够把太阳射下来,我们虽然远远不如祖先,但只是射一只野兔,未必做不到! “嗖!” 狼爪率先出手。 好快的箭! 众人瞳孔一凝,对比其他人射出的箭,狼爪这一箭明显更快,飞得更高,力道也更强! 箭矢以惊人的高速冲向猎物。 能射中吗?看箭矢的速度和轨迹,似乎有戏!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翘首以盼,视线追随。 “噗!” 箭矢以毫厘之差扎入冰冷的土里,野兔吓一跳,向右跳开两步,接着朝树林跑去。 人群中爆发出剧烈的叹息声,观众们甚至比狼爪更加惋惜,狼爪很有自知之明,这个距离已经超出他的能力范围,射不中是正常发挥,射中需要一点运气。 “可惜!就差一点!” “已经很厉害了,这距离确实太远了,目标又那么小。” “那个小孩似乎还没有放弃,我一直在观察他,他射得很准!” “不必看了,野兔已经跑出百步之外,没有任何武器能够精准命中那么远的猎物。” 猎人们都已不抱期待,转而看向裁判,等待他们宣布武器大赛的优胜者,第一只野兔到底是谁射杀的呢?众人十分好奇。 只有大河部落的族人仍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张天。 天从来没有令他们失望,他做成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其他人做不到的事,如果是天的话,他们相信他一定做得到。 还不出手吗……虎头望向那只逐渐缩小成一个黑点的野兔,心里估摸了下,这个距离,换做是他,他没有十足的把握,但他看见天神情专注,目不斜视,分明处于绝佳的竞技状态中。 他还是头一回瞧见天全力以赴,平时不管是狩猎还是切磋,这小子始终收着力,偶尔露一小手,还要声称是运气。 但虎头看得出来,天的箭术水平很高,甚至在他之上。 枭攥着拳,神情紧张,就连一向对狩猎活动不感兴趣的林郁也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手心捏出了汗。 张天将弓拉到最开,弓弦紧紧贴住面部,令他看起来鼻歪嘴斜。 野兔几乎是以匀速直线的运动轨迹远离,这大大降低了预判的难度。 他瞄向野兔逃跑路线的正前方。 在狼爪出手后,他又等了两秒。 对他而言只是转瞬即逝的两秒,对林郁等人来说却似永恒一般漫长。 他松开手指,箭矢立刻直冲上天,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 众人的目光都被这冲天而起的一箭吸引,明知不可能射中,却仍然抱有一丝不切实际的期望。谁不想亲眼见证奇迹的诞生呢? 本以为比赛已经结束,捡起野兔尸体正往回走的裁判们也停下脚步,抬头望向那支从他们头顶越过的羽箭。 羽箭急速坠落,落向野兔的正前方,而那只野兔也正朝着落点不要命地跑去,二者越来越接近,似乎……有戏! 众人死死盯着那支穿云箭,本已不剩什么的期待被再次拉满,当箭矢从天而降,当仓皇逃窜的野兔几乎以自投罗网的方式奔向这宛如宿命的一箭,箭矢像穿透树叶一样瞬间贯穿野兔的身体,将它牢牢钉在地面! 营地里有片刻的安静,下一刻便爆发出排山倒海般的欢呼。 猎人们用原始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大喊着牛逼,张牙舞爪地冲向神情自若的张天。 张天本来没有太多的感觉,这一箭会中,在羽箭脱手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了,但看见猎人们欢呼雀跃地冲上来,他被众人的情绪感染,也跟着大笑欢呼。 裁判们赶紧扭头跑向那只野兔,箭簇整个的没入土中,他们很是费了一些力气才把羽箭拔出来。 裁判高举起羽箭向众人示意,箭矢的末端串着那只瘦弱的野兔。 “后羿!” “后羿!” “后羿!” 猎人们高呼祖先之名,此时在他们眼中,张天就是当代的后羿。 第115章 访客 第116章 访客 在武器大赛结束后,再没有人把张天当作一个小孩来看待。 一人独中三只猎物,而且其中一只猎物已经逃出百步之外,仍然没能逃过天降正义,起码在箭术上,他展现出来的实力无人能及。 “我现在还是不敢相信,竟然真的人能够射杀百步之外的猎物!” “你没听说吗?那可是射日弓!是后羿用来射太阳的弓!连太阳都能射下来,射一只野兔又算得了什么?” “说的也是……我要是能有一把弓箭就好了。” “可以换啊!大河部落的人说了,他们愿意交换弓箭。” 云神情阴郁地穿过热烈讨论的人群,人们讨论着大河部落的射日弓,讨论着虎头的天生神力,讨论着每一项大赛的优胜者,唯独没有人在讨论他。 在武器大赛上从未输过的他,这次是彻彻底底地沦为了背景板,随便一个拿弓箭的人都比他表现得出色。 他回到营帐,恼怒地扔掉手中的标枪。 这次大会从一开始就诸事不顺,放在平时,他早发火了,但身为东道主,他不得不控制情绪,力图表现得慷慨、热情和大度。 然而一而再再而三的受挫,令他心中的郁结之气越攒越多,偏偏这时候山溪又凑过来,拿那些破事数落他,他哪里忍得了,当即甩脸子道:“少来管我!管好你自己的事吧!我看以后我们也别祭祀雪灵了,干脆祭祀天空得了!” “你胡说什么?”山溪震怒,“伱这是对雪灵的大不敬!我要你收回这句话!” “呵,去问问你的好徒弟,他可是对天空的力量赞不绝口呢!” 说完这句颇为阴阳怪气的话,瞧见吹胡子瞪眼的老祭司呆愣错愕的模样,云忽然觉得心里好受了许多。 …… “你们想换弓箭?哪里用得着换呢?我们都是后羿的后代,拥有共同的祖先,只要你们向天空祈祷,得到祖先的认可,等部落大会结束,我可以教你们制作弓箭。” 张天对每一个前来交换弓箭的猎人如是说。 猎人们高兴极了!天将教他们如何制作弓箭,这可比直接给他们弓箭强多了,而且他们不需要付出任何实质的代价,天底下竟有这样的好事! 他们忙不迭答应下来,盛赞张天的慷慨,立即虔诚地向天空祈祷,希望能够得到祖先的认同。 然而这群原始人并不懂得,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付出自己的信仰,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的猎人就拒绝向天空祈祷,张天也不强求,告诉他们可以拿食物来交换弓箭。 这三个部落不缺食物,答应得很痛快。 张天不想为难他们,何必为难原始人呢?反正过完冬他就要带领族人们跑路,这三个部落看样子是会留下来,不管怎样,他们毕竟是定居在神州大地上的先民,如果弓箭能够帮助他们度过寒冬,也是一件好事。 张天看着眼前不断上涨的信仰值,嘴角难以抑制地微微上扬。 “想笑就笑吧!这里没外人。” 林郁自己先笑了起来,她今天一天都是带着笑的。 无数考古学者费尽心思发掘遗址,又绞尽脑汁试图从挖出来的文物和残骸中还原史前人类的生活,她的前辈们用毕生的精力证明了原始人并非茹毛饮血的野蛮人,他们和现代人一样拥有丰富的精神世界。 他们崇拜自然,追求美食,雕刻雕塑,制作手工艺品和装饰品,他们用各种颜色的材料在洞壁上绘画,用骨头制作笛子吹奏音乐…… 她特别喜欢挖这些对于狩猎采集毫无帮助的“奢侈品”,这些奢侈品仿佛从出土的那一刻起就带着温度,令她感觉,那些生活在遥远年代的先民,离她其实很近很近。 但无论挖出来再多的文物,无论再怎么推理还原原始人的生活,都赶不上亲身参加一次史前人类的聚会来得直观和真实。 她今天虽然没有上场比赛,却比上了场的张天更加兴奋。 都说考古没有真相,但她今天切切实实见证了真相!她终于可以昂首挺胸地向全世界宣告,没有人比她更懂原始人! “林博士今天的兴致很高嘛!还哼起小曲儿来了!难得你这么高兴,我就大发慈悲,给你伴个奏,想唱点啥,尽管点!” 张天从外衣褶层里摸出竹笛。 林郁反倒收声了,哼哼道:“我才不唱呢!自个儿吹去吧!” 张天笑道:“想唱就唱吧!这里没外人。” “你……” 林郁被自己的话噎了下,正想好好同他唠唠,忽听一声喊:“天!有人找!” “来了!没完没了还,就不能约着一起来么……” 张天应一声,嘴里嘟哝着朝营帐外走去。 他以为又是来换弓箭的,钻出营帐一看,原来是有盐部落的山溪和他的学徒黑熊。 终于来了么。 比他预料的要晚一些。 “祭司大人。” 张天笑着问好。 山溪上下打量着这个发型奇怪的少年,下午他远远地看见了张天在武器大赛上的表现,最后那一箭令他印象深刻,他还以为是个年轻有为的猎人呢,没想到是个小孩。 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听黑熊说了,难以置信,一个箭术冠绝全场的小孩竟然还懂得祭祀之道。 他小的时候,老祭司常说他天赋异禀,现在看见了张天,他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天赋异禀。 “祭司大人,里面请。” 张天撩起门帘,请两位客人入内。 营帐里只有林郁,她正抱着记事本记录所见所闻,嘴里还哼着曲儿,瞧见来客,立刻收声,将笔和记事本收起来。 三人在篝火旁落座。 见林郁没有离开的打算,山溪委婉地提醒:“这位是……” 接下来的话,他不想当着其他人的面说。 张天微笑道:“她是我妹妹,林,我们部落的巫师,她懂的知识不比我少。” “巫师?” 山溪和黑熊对视一眼,均看到彼此眼底的疑惑,他们还是头一回听说这个名词。 “是的,巫师,和祭司的职责类似。” 张天不打算详细解释,太麻烦了,总不能再把女娲补天的故事讲一遍吧?那今晚就别想聊正事了。 欠一章,最近比较忙,过两天补 第116章 雪盐 第117章 雪盐 这个面生的年轻女人竟然和祭司一样也是部落里特殊的存在? 山溪将信将疑,忍不住多看了林郁几眼。 因为是坐着,乍一看没觉得,仔细一瞧,才发觉这女人的腿很长,站起来一定很高,模样也不同寻常,具体哪里不同寻常他说不上来,不是长相的问题,就觉得……不一样,和他见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莫名给他一种聪慧过人的感觉。 毕竟是从顶尖学府出来的博士,气质这块拿捏得死死的。 山溪年年主持祭祀仪式,也算是阅人无数,他虽然不懂得何为气质,但隐隐能感觉到林郁的与众不同。 这时黑熊俯首到他耳边,把昨日厨艺大赛的事告诉他。 山溪吃惊不小,最令他意外的还不是虎舌认她为师,而是这个长腿女人竟然尚未成年!她看起来瘦瘦弱弱的,的确像是没有发育完全的样子,但是对比其他同龄人,她的身高会不会太夸张了一点! 大河部落何时冒出来这样一对从外貌到智慧都异于常人的小孩?怎么以前从未听说过? 山溪看着这一对少男少女,心里惊疑不定。 林郁很自如地烧一壶水,为两位客人泡一杯清茶,张天则往火堆里添了些柴,拍拍手说:“昨天我已经和黑熊讨论过以雪制盐的方法,他应该转告给你了,不知道我说的方法是否无误?” 起初他以为有盐部落搞出雪变盐的这么一套理论,是为了忽悠其他部落,后来得知有盐部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物资祭祀雪灵,又觉得这群原始人似乎真的相信雪乃万物之源。 在大树部落第一次造访的那个晚上,他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的情况。 或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有盐部落的祖先在追踪兽群的过程中发现了一片盐碱地或者裸露的盐矿,他们模仿野兽的样子趴下来舔舐土地,从苦涩的土里尝出了一丝淡淡的咸味。 摄入足量盐分的人们顿觉精神抖擞,腰不酸了,腿不痛了,一口气能爬六座山了。 这令他们意识到,这种又苦又咸的土是个好东西! 但未经任何处理的盐毕竟太苦太涩了,实在难以下咽,他们只在大量出汗、手麻脚软的时候来地里舔一舔。 直到某一个冬天,那个注定要改变部落历史的原始人来到这片含盐的土地,他模仿羊群刨开地上的积雪,但地面太过冰冷,他没有像羊一样直接伸舌头舔,而是连雪带土一起挖出来,装进兽皮袋子里,带回部落。 等他回到洞穴,雪已经化成了水,他捞出水底的泥土,拿到火边稍微加热,然后再放到嘴边舔舐,满嘴的土味,哪里还有半点咸味?不禁大惊失色:我盐呢?我那么大一坨盐呢? 他心很累,琢磨着既然盐消失了,那就喝一杯水吧。 于是他把兽皮袋子里的水倒出来,放在火上加热。 水很快沸腾,紧接着,他发现水里不断有白色的颗粒析出。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挑出这些细小的颗粒,放到嘴里一尝,顿时一蹦三尺高,大呼小叫起来:“盐!纯净的盐!” 族人们都围了过来,品尝过结晶盐,发觉曾经难以下咽的盐土,苦涩味变得很淡很淡,都惊奇不已,七嘴八舌地询问:“咋回事呢?这后劲咋还不足了呢?” “是因为雪!” 那个把雪和盐土一并带回部落的男人笃定地说:“盐只有在雪的帮助下,才会变得纯净!” 就这样,有盐部落的祖先在机缘巧合之下发现了提纯盐的方法,却错误地将之和雪联系在一起,并渐渐发展出对雪的崇拜。 这个猜想,张天很早就告诉林郁了,得到林博士的盛赞,有专家背书,这令他的底气更足。 昨晚他约黑熊见面,聊的就是这事。 虽然黑熊当时不置可否,坚称要先向老师说明情况,再给答复,但看他略显惊慌的神情,张天知道自己的猜想八九不离十。 后来又给他讲了讲伏羲画卦的故事,告诉他祭祀天空由来已久,只是相关知识过于复杂,没能传承下来。 就在黑熊大受震撼之际,那个名为云的火爆青年突然出现,打断了张天的施法,害他嘴遁失败,不然昨晚就该拿下这头老实熊了。 山溪端起茶杯抿了口这个名为茶水的东西,带着清淡香气的热茶滚入喉舌,令他精神一振。 在不久前,听完黑熊的转述,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个叫天的小孩明明是外族人,却说出了他们祖先的故事,仿佛亲眼所见一般!这太不可思议了! 老祭司缓了许久才接受这个事实,后来又得知其他一些事实:大河部落这次带来的弓箭、陶器和无比纯净的盐,据说都是出自这个受到天空的指引,传承了祖先的知识的少年人之手。 黑熊还说,他们将在部落大会结束后,回大树部落发现的那块雪盐地里祭祀天空,天会担任天空祭司,连巨岩部落都倒向了他们。 在知道这些事情后,他立刻收起轻视之心,以无比慎重的态度前来拜访,希望能够和未来的天空祭司进行一场平等的祭司与祭司之间的对话。 “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些事的呢?” 山溪放下茶杯,他这样问,算是承认了张天所言不虚。 “一切都是天空的指引。”张天还是那一套说辞,“是祖先告诉我的。” “祖先……”山溪微微皱眉,“是你们的祖先,还是我们的祖先?” “既是我们的祖先,也是伱们的祖先。” “你该不会想说,我们拥有共同的祖先吧?” 张天愣了下,山溪把他的台词抢了,这是他始料未及的。 他不由得稍稍坐直了身体,用更认真的态度对待这位老祭司:“我们世世代代定居于此,彼此的血脉早已交融,我们的祖先自然也是你们的祖先。” “你错了。” 山溪用很严肃的口吻说:“我们虽然遗忘了很多事,也遗忘了很多人,但我们还不曾忘记自己的来处,也不曾忘记自己的祖先。我们和你们,并不相同。” 第117章 选择 第118章 选择 张天和林郁对视一眼,均诧异于老祭司的强硬与坚决。 他俩其实挺好奇山溪口中的“祖先”究竟是何方神圣,但无论祖先来自何处,历经这么多代人的群婚,附近这九个部落早已同属一个族群,还分什么彼此? 不过看老祭司的态度,他显然认为部落才是连接祖先与后代的桥梁,而非血缘,只要不是有盐部落的人,就不配和他们拥有共同的祖先。 山溪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缠,点到即止,随即岔开话说:“我能尝尝你们通过祭祀天空得到的盐吗?” “当然。” “我去吧。” 盐在虎舌那儿,林郁这个当师父的,免不了要亲自走一趟。 她一起身,山溪和黑熊立刻感受到压力,说实话,林博士这一米七几的个头,即便在现代社会,也算很高挑的了。 等林郁钻出营帐,张天忽然想起一事,对二人道一声抱歉,赶紧追出去。 “林!” 人高腿长走路也快,张天小跑着追上。 “怎么了?” “没什么……我陪你一起。” 林郁觉得奇怪,但没有多问。 等好不容易找到虎舌的“藏身之所”,听见营帐里传来此起彼伏的嗷嗷叫声,林郁这才反应过来,虎舌昨日拿了厨艺大赛的优胜,吃香得很,是说今天一天没见着他,原来忙着耕耘呢。 如果她单独前来,管正在兴头上的虎舌索要食盐……想想就很尴尬。 “虎舌!虎舌!” 张天在营帐外喊。 “谁?” 叫声戛然而止。 “我,天!你们继续,我进来拿个盐!” “直接进来啊,废什么话?还以为出什么事了……” 虎舌的语气不太愉快,营帐里立刻又响起此起彼伏的动静。 张天忽然意识到自己犯蠢了,他下意识代入了现代人的思维,但原始人岂会在乎隐私,他们躲在营帐里繁衍纯粹是因为天气冷,暖天的时候都是上百人一起滚草地的。 想到这,他扭头对林郁说:“伱就别进来了。” 然后矮身钻进营帐里。 林郁等在外面,很快听见营帐里传来女人们的调戏声:“哟,这不是我们的后羿吗?来!到姐姐怀里来!” “别跑呀!大家都说你射艺过人,我们也想见识一下呢!” “撒手!”张天宁死不从的声音,“我还没成年呢!” “没成年就没成年,姐姐不介意~” “我介意!” 张天抱着盐筒突出重围,里面比他想象的还要混乱,他感觉他的眼睛都不干净了。 林郁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万花丛中过的感觉怎么样?” “你是不是对花这个字有什么误解?” 并非歧视原始人,只是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审美,像林郁这样式儿的,搁现代妥妥的肤白貌美大长腿,放原始社会则是营养不良的典型。 同理,这些强壮的原始女人虽然深受本地男人的追捧,但绝不符合张天的审美,他宁愿打一辈子光棍,也下不去这嘴。 两人拿了盐回到自家营帐。 “久等了。” 抛下客人的行为属实有点失礼,为了表达歉意,张天多挑了一些盐给二人。 两人舔了舔指尖雪白的盐粒,顿时明白大河部落的盐和自家的盐的差距所在。 山溪幽幽地叹口气,坦诚道:“我制了一辈子的盐,这是我吃到过的最纯净的盐。” 马不停蹄地赶路只是令他身体疲惫,他的精气神仍在,但在这一刻,他的精气神也萎靡了,瞬间苍老了许多。 事实胜于雄辩,尽管很不情愿,但他不得不承认,天空的力量确实比雪灵的力量更加强大。 从师父嘴里听到这句话,黑熊也备受打击。 看着消沉的二人,张天说:“其实雪本来就是天空的一部分,为什么不试着直接向天空祈祷呢?天上有无数颗星星,其中有我们的祖先,也有你们的祖先,只要你们向天空祈祷,或许就会得到祖先的回应。” 山溪沉默许久,摇摇头说:“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祭祀雪灵了,从开始到结束,我这一生只会是雪灵祭司,不会再向第二个灵祈祷。” “老师……” “但黑熊,你还不是祭司,你还可以选择,我知道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我们的祖先曾经做过类似的选择。当然,向天空祈祷未必能够得到回应,这是你必须要考虑到的后果。无论怎样,你即将成为新一任的祭司,决定权在你。” “我……我不行的……” 黑熊顿觉压力山大。 山溪正色道:“你首先要相信自己,才能令族人们相信你。别人的意见可以听取,但不要盲从,至少在祭祀这件事上,由你说了算,即便是云,也无权质疑你的决定。” 张天也说:“等部落大会结束,我们将前往大树部落祭祀天空,如果你做出了决定,可以来大树部落参加祭祀仪式,我会教你祭祀天空需要用到的知识。” 黑熊想起他昨晚画下的太极八卦图,更觉得一个脑袋两个大,太难了,他根本听不明白。 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想不通。 分明前一刻还是活在老师羽翼下的无忧无虑的学徒,怎么突然之间就背上了这么多艰巨的责任,就要面临事关部落未来的重大选择。 陡然而至的压力令他感到焦躁不安,有些不堪重负。 张天将黑熊的神情看在眼里,心里不抱太大期望。 有盐部落的新酋长年轻气盛,十分强势,相比之下,这位准祭司的气场就太弱了些,只怕很难顶住压力搞改革。 这次部落大会或许就是最后一面了。 他决定给这些原始人提个醒:“你们应该也察觉到了,这个冷天比以往来得早,森林里的花草也不如以往丰盛,许多果树没有结实,野兽也早早地躲藏起来,难以狩猎。” 山溪说:“我许久不参与狩猎了,不过听孩子们说,食物还很充足。” “这是因为冷天才刚刚开始。” “什么意思?” “祖先告诉我,今后的冷天会越来越冷,越来越漫长。如果这样的冷天持续很久很久,还会有这么充足的食物吗?我们在这里定居得够久了,或许,是时候换个地方了。” 言尽于此,张天不再多说。 第118章 最后一课 第119章 最后一课 当年轻的猎人们再一次登上“了望台”,那些远在地平线尽头的模糊黑影,轮廓已变得清晰可见。体型惊人的猛犸象群宛若一座座移动堡垒,数量庞大的兽群被四足捕食者冲散,奔逐逃窜,卷起尘雾,为远方的天空蒙上一层淡褐色。 或许今夜,或许明天,从高寒地带迁徙而来的兽群就将抵达恐怖直立猿的伏击地点。 长期在山林里摸爬滚打的年轻猎人哪里见过如此惊人的阵仗?都双眼放光,无比振奋。 年轻的猎人们兴冲冲回到营地,磨刀霍霍,跟随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再次演练狩猎阵型。 猛犸象自然是猎人们狩猎的首选,成年的猛犸象少说也有七八吨重,壮硕的雄性可以长到十吨以上,猎人们常说:“猎到一头,冷天不愁。” 只要储存得当,一头猛犸象的肉量足够支撑整个部落度过漫长而寒冷的冬天。 不仅肉,猛犸象和竹子一样浑身是宝,几乎每个部位都用得到,深受广大原始人民的喜爱。 坚韧厚实的象皮比其他兽皮更加保暖耐用,而且量大管够,可以制成各种衣物,可以挂在洞口挡风,还可以做成户外栖息的营帐。 柔软的绒毛可以制成毛毡、毯子,可以填充垫子,可以充当婴儿的襁褓,粗长的象毛可以搓成结实的绳索,筋腱是天然的线,用来缝制衣物再合适不过了。 膀胱、胃、肠可以做成盛水的容器,甚至可以充当防水的雨衣,还有大量的油脂,足以满足族人们在冬天蜗居时赖以维生的基础热量需求。 可惜的是,由于路途遥远,就算猎杀了猛犸象,猎人们也无法将之完整地带回部落,只能择优搬运,剩下的则交换成更为轻便、实用的物资,盐历来是最热门的交换货品之一。 能吃下这些庞然大物的部落,只有住得最近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每年冬狩,其他部落带不走的大宗物资,全被他们以低价换走,这也使得这三个部落越来越富裕,食物多到吃不完。 也因此,张天那番善意的提醒,山溪没怎么往心里去。 他不认为冷天会给部落的存续造成影响,冷天的确会令万物凋谢,会令原本生活于此的食草动物离开,但也会带来这些浑身是宝的巨兽。 诚然,狩猎巨兽的风险很高,山溪记得长辈们说过,祖先最初狩猎巨兽,每每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还不一定成功。 但随着狩猎经验的不断累积,狩猎技巧的不断改善,这种风险在日益降低,比起祖先那会儿,现在好很多了,可以想见,在以后,终有一天,猎人们狩猎巨兽会像狩猎兔子一样容易。 他对此十分乐观。 只是他从未想过,巨兽并非无穷无尽,一旦他们的狩猎活动超出了整个族群所能承受的极限,等这些史前巨兽被屠戮殆尽,他们也离死不远了。 那一天还很遥远,以山溪的眼界,还看不到如此遥远的未来,他更关心今晚的祭祀典礼,他最后的祭祀典礼。 日渐西斜,山溪拖着老迈的身躯朝位于营地东侧的祭祀场地走去。 远远的,就看见黑熊正同几名年轻的族人互相推搡,他听见黑熊愤怒的吼声。 “谁让你们这么做的?!没有祭司大人的允许,你们凭什么擅自行动!” “云说,这是为你挖的坑,伱也同意了。” “放屁!我根本不知情!赶紧给我填上!” “怎么了?” 山溪慢吞吞走向争执的人群。 众人立刻朝老祭司问好。 不等黑熊解释,山溪已经看到了,在他用于焚烧祭品的祭坑旁边,挖出来一个新的祭坑。 他皱起眉头,面色肃然。 黑熊忙说:“我这就让他们把坑填上……” 山溪抬手,示意徒弟稍安勿躁。 黑熊只好闭嘴退到一边。 山溪看向以乌鸦为首的年轻人,沉声问:“你们挖的?” 这一伙年轻人同云的关系紧密,他们是我行我素惯了的。 乌鸦理直气壮地说:“这是为了以防万一。云说,祭司大人的年纪大了,身体常有不适,万一这次大会来不了,就只能由黑熊主持祭祀,所以提前挖个坑准备着,总不能耽误了祭祀仪式……” 山溪打断道:“你们每一个人都参与了挖掘,对吗?还有其他人吗?” “祭司大人……” “回答我的问题!” 山溪声色俱厉。 这些年轻人还从未见过老祭司发这么大火,都吓了一跳。 乌鸦倒也敢作敢当,坦然承认道:“坑是我和豹皮、豹肝挖的。” 山溪用更加严厉的口吻说:“你们从小听着我讲的故事长大,违背祭礼,触怒雪灵会有什么后果,应该没忘吧?” 众人只觉得呼吸一滞,豹皮、豹肝见势不对,赶紧解释:“我们以为是黑熊的指示……” 乌鸦万没料到老祭司竟想要动用如此严厉的责罚,也开始慌了,辩解说:“我们只是挖了个新坑,并没有填埋老坑,不算违背祭礼……” 说到最后,他的语气渐渐弱下来,因为他知道,有没有违背祭礼他说了不算,祭司说了才算。 而看山溪的态度,他显然不打算手下留情。 山溪是老了,大多数时候他和部落里的其他老人并无二致,他的和蔼慈祥令这些年轻人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他也和黑熊一样老实可欺。 直到这一刻,他们才明白这位老祭司绝不是他们能够招惹的对象。 山溪扭头看向黑熊,问:“违背祭礼,触怒雪灵之人,应当如何处罚?” 黑熊同样没有想到老师会行使此等重罚,咽口唾沫,讷讷地回答:“应当施以诅咒,并永远放逐。” 此话一出,乌鸦等三人瞬间面如死灰,豹皮和豹肝腿都软了,大喊着不知者不罪,乞求老祭司法外开恩。 山溪充耳不闻,只对黑熊说:“我很久没有放逐族人了,在你成为学徒之后,就没再做过。正好,在我担任祭司的最后一天,给你上这最后一课。” 第119章 放逐 第120章 放逐 得知此事的云立刻找到山溪,两人大吵一架。 山溪铁了心要杀鸡儆猴,替徒弟立威,无论云如何暴跳如雷,他只说:“这是雪灵的意志,难道你想违背雪灵的意志吗?” 两人吵架的声音,连隔壁营帐里的一众厨师都听得一清二楚。 厨师们正在积极备菜。 虎舌以主厨的身份指挥他的手下败将干活。 以往黑牛才是指点江山的那个,如今身份颠倒,令他倍感屈辱,不过虎舌确实给他们带来不少新的烹饪理念和技巧,这一点他不得不服。 黑牛正忙活着,忽然听见云的咆哮,紧接着听到放逐一词反复出现,心中凛然。 放逐?谁要被放逐?为什么要放逐?发生什么了? 一连串的疑问在他脑子里盘旋,他心事重重,手脚自然也就没那么利索了。 “发什么呆!” 可给虎舌逮着机会了,毫不留情地教育他的死对头:“知道做菜最重要的是什么吗?是态度!你用这种敷衍的态度对待食材,这辈子都别想做出顶尖的美食!” 这几乎是羞辱了。 黑牛肺都快气炸了,怎奈刚才确实有点走神,有错在先,不好反驳,只能咬牙切齿,把面前的牛肉当成虎舌使劲捶打。 临近日落时分,归来的猎人们嗅到了营地里飘荡的浓郁香气,想起今天是品尝虎舌手艺的日子,还有无比纯净的、没有丝毫异味的盐! 他们迫不及待地回到各自的营帐,穿戴上精致的骨制、木制饰品,拿起用于还原狩猎场景的道具,在酋长的带领下有序地朝祭祀场地聚集。 东道主早已布置好现场,场地周围燃起盛大的篝火,忙碌的人群穿梭其间,有盐部落的猎人们着装统一,头戴用白色羽毛编织的冠饰,身穿洁白的羊毛大衣,就连裹脚御寒的毛皮也是白色的。 白是雪之色,他们只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才会换上和雪灵颜色相近的衣物,以示虔诚。 不过对于其他部落来说,这场祭祀仪式更像是一场庆典活动,而且有盐部落很慷慨的为所有参与者提供免费的食物。 谁能拒绝免费的晚餐呢? 大家虽然不怎么相信雪灵,但每次部落大会,都很踊跃地参与祭祀雪灵的仪式。 客人们陆续抵达,在各自的火堆旁落座。 “奇怪……”林郁察觉到一丝不对劲,“怎么感觉有盐部落的人情绪不高?” 张天也觉得奇怪,他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神情,有惊讶,有不解,有悲伤,有恐慌……都不像祭祀时该有的状态。 他看见那位年轻的酋长怒气冲冲地找到老祭司,手舞足蹈地比划着,神色激动。 张天知道云脾气火爆,但愤怒到不惜在祭祀仪式上冲主持祭祀的祭司发火,这就很不寻常了。 他还注意到在场地的外围,候着三个面如死灰的青年,他记得其中一个人叫乌鸦,是有盐部落的族人。奇怪的是,其他人都从头到脚一身雪白,唯独他们三人没有换装。 族人们的关注点在另一件事上。 虎爪诧异道:“咦?这次怎么有两个祭坑?” 狼爪也说:“难道换新祭司了?不对呀,我听说还是山溪主持啊,而且老坑也没有填埋……” 林郁好奇地询问更多的细节,狼爪告诉她,一个祭司一个坑,只有新祭司上任,才会挖新坑,填埋老坑,他参加了许多次部落大会,从来没有见过两个祭坑同时存在的情况。 “或许主持完这次祭祀,山溪就会把祭司之位让给黑熊。” “那也应该等到祭祀结束,他宣布之后,再挖新坑。” 狼爪语气笃定,这些都是阿妈告诉他的,绝不会错。 …… 云做梦也没有想到山溪竟会如此强硬,只是因为挖了一个坑,就要放逐三个年轻力壮的族人,他无法接受! 但也无法阻止。 乌鸦等人的确破坏了祭祀仪式的传统,山溪身为祭司,他有权处罚任何一个冒犯雪灵的人,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追究始作俑者云的过错。 他没有这么做,已经很宽容了。 云却不这么想,在他看来,这老家伙分明是小题大做,故意找茬。 “就算他们做得不对,你可以罚他们干活,罚他们在雪地里忏悔……罚他们干什么都行!他们只是挖了一个坑,远远不到遭受诅咒和放逐的程度!” 云强忍着怒火喋喋不休。 山溪心意已决,懒得理他,对黑熊说:“孩子,今后伱也将独自做决定,或许也会有这样那样的人试图改变你的想法,但你要记住,你是部落里唯一的祭司,你只需要听从雪灵的意志,其他人的话你就当是一阵风,听听就好,不要往心里去。” “你!” 云气到面容扭曲,他明白无论自己说什么都无济于事了,索性不再浪费口舌,愤怒地转身离去。 黑熊知道他的老师和云经常意见不合,以往也就争论几句,爆发如此激烈的冲突,这还是头一次见,心里不免有些惴惴不安。 他迟疑着说:“要不我还是让他们把我的坑埋了吧?” “胡闹!祭坑岂是可以随便挖随便埋的?这个祭坑是你以后同雪灵沟通的渠道,一旦填埋,你就再也无法和雪灵沟通,自然也就失去了成为祭司的资格。” “可是,两个祭坑要怎么祭祀?” “有一点云没说错。” 山溪拍拍黑熊的肩头,正色说:“最近几次的祭祀都是你在筹备,雪灵早已认可你的能力,认可你作为祭司的资格。所以这一次,就由我们一起主持祭祀仪式,祭品也将分成两份,在两个祭坑里焚烧。” …… 客人们全数到齐,很惊讶地发现今年有两个祭坑,而且两个祭坑里都堆放着祭品。 这次的部落大会真是不同寻常……众人莫名兴奋。按部就班反倒没什么意思,越是不寻常,他们回去之后才越有的说,这个冷天不愁没谈资了。 不多时,山溪和黑熊走到场地中央。 两个人一起主持么……客人们心里想着,都坐直了身体,吸嗅着无处不在的香气,情不自禁地舔舐嘴唇。他们知道,祭祀典礼即将开始,一大波美食即将到来! 但山溪开口的第一句话就令所有人大吃一惊:“在祭祀之前,我,山溪,以雪灵的名义,在此放逐三名有罪之人!” 第120章 怨毒 第121章 怨毒 全场耸动,只有林郁一头雾水,“放逐”对于她是个陌生的词汇。 “他说什么?”她拽了拽张天的衣袖,小声问。 “放逐。”张天解释,“将族人逐出部落。” 其实放逐这件事本身并不稀奇,每个部落每年都会放逐几名族人,只不过,放逐的对象大多是丧失了自理能力、无法再为部落做出贡献的人,以伤残、重病患者和老年人为主,与其说是放逐,不如说是抛弃。 后世的道德观不适用于原始部落,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和延续,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是为了生存,冷血地抛弃同伴也是为了生存,提倡“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为了延续,拒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也是为了延续。 带有抛弃性质的放逐司空见惯,真正令众人惊讶的是,山溪宣称他将放逐有罪之人,而非“无用之人”。 换句话说,这次的放逐不是抛弃无用的族人,而是惩罚犯了错的族人,这就很罕见了。 无论在哪个部落,放逐都是最严厉的惩罚,绝不会轻易动用。 在狼爪的印象中,他很小的时候,阿妈放逐过一名族人,那个人在与同族人的争执中失手杀掉了对方。 也只有犯下此类不可饶恕的错误,才会遭受如此严厉的惩罚,而被放逐的人将永远失去部落的庇护,成为流落山野的野人。 这也是为何,当初在山林里发现疑似野人的林郁,狼爪会反对把她带回部落,在他看来,这野女人要么重病缠身,要么罪大恶极,无论哪种,带回去都有害无益。 众人议论纷纷,猜测那三个人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以至于老祭司要在祭祀仪式上当众宣布放逐。 山溪对客人们的反应视若无睹,扭头问黑熊:“诅咒的仪式还记得吧?” 黑熊点点头,他学过,但从未实践过。 “很好。”山溪面带微笑,“那么,就由你来施加诅咒吧。” 张天看见黑熊退到祭场后方,取出一堆兽骨,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律堆叠摆放,然后盘腿坐下,神情严肃,口中念念有词。 所有人都看到了,年轻的猎人们一头雾水,狼爪惊呼出声:“诅咒!他在对他们施加诅咒!” 狼爪以前听阿妈提起过,有盐部落的祭司能够利用雪灵的力量施加诅咒,雪原本会带来好运,但如果是受到诅咒的人,雪会降下惩罚,令他们忍冻挨饿,直至死亡。 全场陷入死寂。 绝大多数人只在故事里听说过雪灵的诅咒,在每一个故事里,诅咒都被描述成无法抗拒、无可避免的灾难,所有受到诅咒的人,无一例外都死在了大雪纷飞的日子。 想到黑熊正在做这种可怕的事,众人的脸上都浮现出惊惧不安的神色,紧闭着嘴不敢说话,唯恐惊扰了雪灵。 不多时,黑熊站了起来,神情痛苦而哀伤,若非迫不得已,谁愿意诅咒自己的族人呢? 他无须以动作示意,当他站起来的那一刻,众人便知道,他已经完成他的使命。 豹皮和豹肝失声痛哭,乌鸦面色惨白如雪,几乎快要站不住,有盐部落的族人沉浸在悲伤之中。 云感到悲愤,他明白,事情至此已无可挽回,同时又觉得愧疚,挖新坑是他的主意,乌鸦他们只是按他的吩咐办事,结果却受到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惩罚……归根结底,都是山溪的错! 那个“罪魁祸首”正看着他。 云明白山溪的意思,放逐族人需要由他这个酋长来宣布。 他磨磨蹭蹭,极不情愿地从外衣褶层里取出一条打满密密麻麻绳结的绳子,这是有盐部落的“族谱”。 乌鸦等三人望着这位年轻的酋长,眼底始终残存着一丝希望。 云下午信誓旦旦地承诺过,会说服老祭司收回成命,绝不会眼睁睁看着他们被逐出部落。 但此时此刻,看见他摸出族谱,三人最后一丝希望也消散殆尽。 乌鸦双腿一软,瘫坐在地,豹皮和豹肝的嚎啕声划破寂静的夜空。 云不敢去看乌鸦他们所在的方向,他用略有些颤抖的声音宣布:“乌鸦,豹皮,豹肝,我将遵照雪灵的意志,割断属于你们的绳结,有盐部落从此不再有你们的位置,直至死亡洗净伱们的罪错,雪灵会把你们带回我们身边。” 他说罢,抽出骨刀割断三个绳结,将之扔进火中。 绳结燃尽,放逐仪式完成,三人被彻底除名。 乌鸦爬起来,颇有些怨毒地看了山溪、黑熊和云一眼,然后转身离去,豹皮和豹肝失魂落魄地跟在他身后,三人渐行渐远,最终隐入苍茫的夜色中,不复得见。 祭祀场地里仍然鸦雀无声,众人一时无法从沉浸式看戏的状态里挣脱出来,狼爪参加过许多次部落大会,还是头一回瞧见当众放逐族人的场面。 不得不说,有祭司就是不一样,连放逐族人都这么有仪式感……狼爪心里想着。 林郁同样大开眼界,悄声问:“如果他们不走会怎样?” 张天说:“大概会被当成野人对待,嗯……你应该很有经验才是。” 林郁想起之前被一棒子敲晕,嘴里被塞袜子,像野兽一样被绑在棍子上的屈辱经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说起来,这事她还没有追究呢! “当初谁敲的我?” “啊?” “谁敲我闷棍?是不是你?” “怎么可能?我很怜香惜玉的好嘛!是狼爪!”张天果断卖队友,“他本来想拿弓箭射你,是我极力劝阻,才保住你的性命。” “是么?”林郁将信将疑,“那我鞋袜是谁脱的?嘴里的袜子是谁塞的?是谁想到用那么损的方法绑我?” “快看!祭祀仪式开始了!” 张天立刻转移话题,同时转移视线,望向正在点火焚烧祭品的山溪和黑熊。 林郁“啧”一声,她知道是他干的,除了他,还有谁懂得先解开鞋带再脱鞋子呢?竟然还三番五次把袜子塞她嘴里……她越想越气,什么怜香惜玉,出门在外,果然老乡才是最狠的! 第121章 庆典 第122章 庆典 林郁打从进到祭祀场地起就一直在观察,每当看到和她认知相符的事情,便油然生出一种所见与所学相互印证的畅快感。 人类最早的祭祀活动可以追溯到四五万年前,早期的祭祀没有那么多礼仪规矩,也不需要开坛建庙,随时随地均可祭献。 但无论在哪个时代,无论是祭天、祭祖还是祭祀任何一个神灵,祭品都是必不可少的。 祭品是人神沟通的媒介。 有盐部落选取的祭品以牺牲为主,在各种食物中,肉食是比较难得的资源,所以用肉食祭祀最为隆重,也最体现诚意。 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的猎人看到祭坑里经过宰割去骨的肉块,想到自家部落许久不曾饱餐过肉食,神情都有些复杂。 祭品除了牺牲,还有一些精致的皮革制品,大部分来自其他部落,他们以客人的身份参与祭祀仪式,自然不能空手而来,送点祭品,算是随礼。 山溪和黑熊在各自的祭坑里点起了火,木柴里多半添加了油脂和原始人称之为“黑火石”实则为二氧化锰的助燃物,火焰烧得格外旺盛,很快便有烧焦羽毛的气味涌出。 坑祭和燔烧都是早期祭祀常见的祭法,和后世祭祖把东西烧给祖先的意涵不同,有盐部落的祭司认为雪灵喜欢享用祭品的芬芳气味,所以通过焚烧的方式将祭品的气味上达雪灵。 当火焰烧到最旺的时候,黑熊大喝一声,有盐部落的猎人们手持长矛,列队出场,绕着祭坑在祭场里跳起动作简单但富有节奏的祭祀舞,手中长矛不断敲击地面,发出整齐划一的嘭嘭声响。 富有经验的客人们已经站起来,随着节奏一起摇摆,或跺脚或拍手或哼哼哈嘿,初来乍到的客人们还愣在当场,见状也赶紧起身,模仿身旁的“老司机”加入其中。 张天和林郁也摇了起来,起初还不太放得开,但很快就融入节庆般的气氛,越摇越觉得带感。 祭祀舞一直跳到祭品焚烧殆尽,火焰熄灭。 这时,浓郁的食物香气袭来,终于等到进食环节,众人早已迫不及待,很积极地跑回营地帮厨师们上菜。 经由特级厨师虎舌精心烹饪的菜肴依次端上火堆,被架在适当的位置,以保持食物的温度。 诱人的香气萦绕鼻间,众人使劲吸动鼻头,疯狂吞咽口水,但在祭司宣布祭祀仪式结束之前,哪怕再饿再想吃,也只能忍着。 众人眼巴巴望着清理祭坑的山溪和黑熊,恨不得冲上去搭把手。 仿佛等了一个世纪,两人终于完成清理,有盐部落的猎人们将残渣运送出祭祀场地,扔到营地外面。 山溪毕竟上了年纪,干完这些活,只觉得腰酸背痛,他背对众人,扒在祭坑边喘了会儿气,等心跳和呼吸稍稍平复,才奋力爬出祭坑,慢条斯理地拍打衣服上的尘土。 众人咬牙切齿地看着他,急得不行。 山溪转过身来,视线扫过各个火堆,朗声道:“有件事我要宣布——” 他冲黑熊招了招手。 黑熊走过来。 山溪拍拍黑熊的胳膊,对众人说:“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部落的新祭司,黑熊!” 老祭司宣布退位让贤。 早已得知此事的张天和林郁不觉得惊讶,早已猜到这个结果的剑齿和狮心也不觉得惊讶,其他人在看到两个祭坑的时候就隐隐有这样的预感,现在预感被证实,惊讶有一点,更多的是感慨。 这个冷天真是不同寻常,先是阿妈一反常态地缺席部落大会,紧接着当了一辈子祭司山溪也宣布退隐,素有威望的老人们仿佛约好了一起淡出人们的视线。 在这一刻,年轻的猎人们忽然感觉肩膀上多了几分沉甸甸的重量,曾经为他们遮风挡雨的羽翼已不再坚实有力,往后的岁月,该由他们来遮风挡雨、负重前行了。 老祭司一宣布祭祀仪式结束,众人立刻如飞蛾扑火一般扑向面前的食物,胡吃海喝,狼吞虎咽,所有人都被这无与伦比的美味所征服,面露惊喜、沉醉之色,但谁也顾不上称赞,生怕多说一句话,就少吃一口肉。 人们安静地张牙舞爪,安静地风卷残云。 直到将所有食物扫荡一空,人们才发出满足的饱嗝,大声赞美虎舌的手艺,赞美大河部落盐的纯净。 虎舌在这一声声赞美中迷失了自我,但很快又在林老师犀利的点评中找回了自我,他自以为做得足够好了,听完林郁的点评,他顿时觉得自己做的食物或许就比大便强一点,哪里还敢自鸣得意呢? 既是庆典,光有美食,没有节目怎么行呢? 吃饱喝足的猎人们换好服装,布置好道具,相继登场重演狩猎时的情景。 台上的猎人全情投入,卖力表演,台下的观众看得全神贯注,津津有味,时不时爆发出欢呼、大笑和叫好声,当扮演猎物的演员被英勇的猎人们打倒,更是将现场的气氛推向一个又一个高潮。 很快,众人最期待的“节目”要登场了。 大河部落将在祭祀典礼上重演猎熊的情景,这个消息早就在人群里传开了,大家都很好奇,大河部落究竟采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能够无伤猎杀一头成年棕熊。 虎头找到山溪,想借祭坑一用。 山溪微笑道:“正好我的祭坑该填埋了,就让它在填埋之前再发挥点作用吧。” 观众们看见大河部落的猎人们找来草木盖住祭坑,然后又在草木上面洒上肉屑,做完这一切,手持长矛弓箭,全副武装的猎人们退到一旁躲起来,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片刻后,扮演熊的虎头从另一边手脚并用、熊里熊气地爬出来,逗得全场哈哈大笑。 虎头走到陷阱旁停下来,伸长了脖子使劲吸嗅,他循着气味张望,立刻发现了猎人们故意留下的肉屑,眼睛一亮,撒开腿狂奔而去,然后踏入陷阱,一脚踩空,掉入祭坑,发出“嗷嗷”的惨叫。 藏在暗处的猎人们立刻冲出来,朝祭坑里投掷长矛、射箭,当然,这些都是经过处理的道具。 观众们恍然大悟,原来还可以这样狩猎!真是聪明的方法! 第122章 兽群来袭 第123章 兽群来袭 “大河部落的男人是英勇的猎人!他们的点子很好,在猎物必经的路上挖个洞,洞上面铺灌木掩盖,再放点食物引诱,就能毫不费力地困住野兽!我们以后可以试试这招。” “听说这个主意是天从祖先那里得到的指引。” “赞美天空!赞美祖先!” 人们热烈讨论着各个部落的表演,交流和分享彼此的狩猎经验和技巧,其中大河部落的表演给众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们从中学到了一种全新的狩猎方式:制作陷阱! 得知这是祖先的指引,无不被祖先的智慧折服。 人们仰望天空,对着漫天繁星祈祷。 信仰值升至155。 在见识过这么多超出想象的事物,又连续听了几天祖先的光辉事迹之后,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的猎人们早已对天空的伟力深信不疑,可以想见,等他们回到自家部落,必将引导族人们成为天空的信徒。 有穴部落的领队土狼找到张天,表示想要带领族人参加不久后的祭天仪式。 张天欣然应允,祭天仪式的具体流程还没有确定,不过有盐部落祭祀雪灵的仪式给了他一些灵感,他正想找林郁商量,忽听见远远一声呼喊:“来了!兽群来了!” 热烈的讨论戛然而止,猎人们尽皆起立,夜色里,一道模糊的人影由远及近,逐渐变得清晰。 是负责了望兽群的鹰眼。 云上前一步问:“兽群到哪儿了?” 鹰眼在云面前停下,喘着气说:“有一部分已经进入河谷,不过它们放缓了行进速度,大概率明早才会到咱们这儿。” “很好,去继续盯着,有情况立刻来报!” 鹰眼连气都来不及喘匀,扭头朝他的岗位跑去,很快便消失在暮色中。 兽群即将抵达,猎人们,尤其是年轻的猎人们都难掩兴奋之色,他们头一回参加冬狩,无所畏惧,没有忐忑,只有迫切地想要大展身手的渴望。 各个部落不辞辛苦,翻山越岭在此相聚,彼此交流经验、交换物资是一方面,但说到底,最重要的还是为了狩猎,部落能否有充足的食物度过这个冷天,全看明后两天猎人们的表现了。 庆典散场,众人回到自家的营帐,营地里只留下几个守夜的人。 狼爪叮嘱男人们:“这两天不准交配!你们的体力要留给猎物,不能浪费在女人身上!” 虎舌嘿嘿地笑,他和女人一样,搞后勤的,主要负责剥皮、肢解和加工处理,因此不需要保留那么多体力,一想到这两天没人和他竞争,营地里的女人任他挑选,他就乐得合不拢嘴。 这次部落大会把他以前未完成的繁衍指标都补上了,就是身体有些吃不消,但愿猎人们旗开得胜,满载而归,他好炖几条兽鞭补补身子。 明天就能看到史前巨兽了! 林郁此时的心情就像在动物园门口排队等待入园的小孩一样,兴奋、好奇又急切,枭和蛇莓也是同样的心情,不过他们更想看英勇的猎人们齐心协力狩猎巨兽,而林郁只是单纯地想观摩这些古老的生物。 古生物学家大概会羡慕到流口水吧……林郁正沾沾自喜着,张天忽然凑到她身旁小声问:“你会跳舞吗?” “什么?” 林郁一下愣住。 “问你会不会跳舞。” “问这干嘛?”她一脸狐疑。 “就问一下,看伱的气质,感觉像是会跳的。” 林郁从小到大听得最多的话是:你一看就是学霸。 还是头一回有人说她的气质看着像跳舞的,不禁端正了坐姿,挺胸直背,用很得意的口吻说:“眼光真好!我藏得这么深,还是被你发现了!实不相瞒,在下念本科的时候,那也是舞蹈社的扛把子,绝对的c位!” 张天一副崇拜脸,先吹捧她两句,然后问:“有盐部落的祭祀舞你看了,你感觉如何?” “那也配叫舞蹈?” 林郁肉眼可见的膨胀了,嗤笑道:“他们不过是一边走一边跺脚罢了。” 张天点头表示赞同,话锋一转问:“如果让你来编舞,你可以吗?” “我当然……你想干嘛?” 林郁警觉地看着他。 张天笑呵呵道:“你不是说过嘛,早期的祭祀,乐舞通常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我觉得咱们也可以搞一个祭祀舞,而且要比有盐部落搞得更好!我已经培养出一批会吹笛子的乐手,舞蹈就靠你了,扛把子。” “啊这……” 林郁当场石化。 她必须承认,她刚才小小地吹了一点牛。 她本科期间的确是舞蹈社的成员,但那只是个业余的社团,成员都是舞蹈爱好者,甚至很多人压根不会跳舞。 她是社团的扛把子不假,纯粹是因为她的人气比较高,说白了,靠的不是实力,而是脸。 至于她的舞蹈水平……有是有,但不多,同专业的舞者相比,她这点道行只能贻笑大方,不过,虐一虐原始人还是没问题的。 想到这,她展颜笑道:“行,我琢磨琢磨。” …… “起来了!嘿!” 耳边响起恼人的催促,身体也被人轻轻晃动着,林郁蜷缩在温暖的毛皮被窝里,用鼻子发出一个不耐烦的音节,翻个身接着睡。 林博士一如既往的起床气,张天忽然提高声量喊道:“猛犸象来了!” “在哪儿?!” 林郁惊坐而起,定睛一瞧,哪里有什么猛犸象?甚至连营帐里都是空荡荡的,只剩下她和张天。 “族人们呢?” “在外面集合,兽群就快到了,赶紧起来吃饭吧。” 林郁抻个懒腰,慢吞吞钻出温暖的被窝。 张天捧着碗喝汤,指了指火边的另一个碗。 “你还没吃呢?” “没呢,大家都没吃,猎人们只喝了点茶,说是昨晚吃的东西还没消化,今早再吃会影响状态。这是给你煮的,你是现代人的肠胃,还是吃点东西比较好。我也搭着你吃一点。” 林郁端起碗看了眼,浅尝一口,问:“你煮的吧?” “怎么知道的?” “就把肉和菜煮熟了,放了点盐,换作其他任何人,不能这么干。你是真不会做菜啊!” 林郁一边吐槽一边喝汤,汤汁没什么滋味,却格外温暖,她感到心底都是暖洋洋的。 第123章 冬狩 第124章 冬狩 猎人们起了个大早,事实上,许多人昨晚压根没睡着,心里都惦记着今日的狩猎,哪里睡得着呢? 没有人觉得困,个个都亢奋无比,他们脱去妨碍行动的厚重外衣,钻出低矮的营帐,陡然刮起的强劲北风卷起又轻又干的碎草和尘屑往他们脸上扑来,但扑不灭他们满腔的热情和热血。 鹰眼传来最新消息,一大波野兽即将袭来!最先抵达的是鹿群。 猎人们在营地里聚集,老猎人们四处跺脚以暖身,年轻的猎人们持矛凌空虚刺,舒展、放松紧绷的肌肉,他们斗志昂扬,直到最后一刻仍在练习狩猎技巧。 待族人到齐,便以部落为单位朝河谷进发。 大河部落的猎人们手持长矛,肩挎弓箭,背负箭筒,不参与狩猎的男人、女人和孩子们留在谷壁上方待命,等狩猎活动告一段落,他们再下来搬运猎物。 猎人们下到河谷,在制高点上、在灌木丛里、在林木里埋伏,形成包围圈。 对付大角鹿这种空有体格,却胆小温驯缺乏攻击性的动物,猎人们好整以暇,从容不迫,他们只需要注意一件事:切断自投罗网者的退路。 因为往前是绝路,只要切断鹿群的退路,就能瓮中捉鳖,一网打尽。 擅长远程武器的猎人都守着制高点,张天和狼爪占一个点,虎头单独占一个点。 等猎人们各就各位,做好埋伏,天已经大亮了,阳光将河谷里的一切照得通透明亮,不多时,位于制高点上的猎人们率先发现了远处冒头的鹿群,最先冒出来的还不是头,而是雄鹿那硕大到堪称夸张的鹿角。 鹿群沿着河流优哉游哉地朝猎人们的包围圈走来,丝毫没有察觉到藏在暗处的威胁。 张天大致数了数,这一群鹿足有十三四只,其中有三头成年雄鹿,体型之大,甚至超过他们之前猎杀的那头棕熊! 鹿群靠得越来越近。 张天仔细观察着这群强壮的大角鹿。 它们身上长满浓密的御寒的长毛,肩部又大又宽,肩高比人还高,腰腹处略窄却结实有力,头顶的一对鹿角足有三四米宽,可达八十斤重,很难想象它们头戴如此沉重的“王冠”,竟然还能健步如飞。 年轻的猎人们瞄向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焦急地等候他们发出信号。 虎头张弓搭箭,耐心等待着,直到鹿群踏入包围圈,进入角弓的射程,他手指一松,羽箭划破寂静的山谷,锋利的箭簇很轻易地撕开雄鹿的毛皮,深深刺入它体内。 张天和狼爪几乎在同一时间出手,雄鹿庞大的身躯就是活靶子,以两人的箭术,不存在失手的可能性。 雄鹿正昂首挺胸,向同行的雌鹿展示它美丽的大角,它没有发现任何捕食者,却忽然觉得腰部一疼,紧接着,脖子和屁股也是一疼,起初只是轻微的仿佛被毒虫蜇了下的疼痛,随即便转变成撕心裂肺般的剧痛! 它嗷嗷地叫唤起来,也顾不得挑逗雌鹿了,撒腿就跑。 鹿群受到惊讶,也立刻四散奔逃! 埋伏的猎人们立即冲出,用弓箭射,用长矛刺,用标枪投,迫使走回头路的鹿群调头往绝路跑,接下来便是猎人们的拿手好戏:追猎。 弓箭的优势在这个时候展露无遗,移动中的远距离精准射击,而且可以快速射出多发羽箭,对猎物造成持续性伤害,这是其他任何远程武器都比不上的。 猎人们一边跟在受伤的猎物后边紧追不舍,一边疯狂输出。 这个追逐游戏一旦开始,四条腿的长毛动物就注定要输给两条腿的无毛动物。 两脚兽有先天优势,他们光溜溜的,浑身布满汗腺,跑再远“发动机”都不会过热,而长毛动物的散热很成问题,这导致它们无法长时间全速运行。 何况动物受了伤,在持续掉血,惊慌和狂奔只会让血液流动越来越快,进而加重伤势,加速死亡。 更不幸的是,它们碰到了一群不讲武德的捕食者,他们体形不大,没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却懂得突施冷箭,以多欺少,围追堵截,完全不给它们喘息的机会。 一头接一头的鹿瘫倒在地,被一拥而上的猎人们结果了性命。 很快,这一群误入绝路的大角鹿便被屠戮殆尽。 使用弓箭的两个部落收获最丰,大河部落猎杀了四头,大树部落猎杀了三头,表面上是如此,但实际上,是大河部落、大树部落和有谷部落分别猎杀了三、二、二头。 由于狩猎的对象是没什么危险的大角鹿,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们没有跟随两个部落的老猎人行动,他们独自狩猎,表现神勇。 猎人们欢欣鼓舞,喜不自禁。 这一群大角鹿还不足以支撑部落度过冷天,但这是一个完美的开端,令人振奋。 作壁上观的男男女女都下到谷底,和猎人们一起把猎物运回营地,进行剖皮、放血和宰割。 好大的鹿! 枭和蛇莓围着大角鹿的尸体打转,他俩只见过森林里的鹿,和眼前的这些巨鹿比起来,森林里的鹿简直就跟雏鹿一样娇小。 林郁倒显得比较淡定,她虽然是头一回目睹大角鹿,这个物种灭绝于公元前五六千年前,但和它同时代另一种大型鹿驼鹿却幸存了下来,一直活到现代社会,她以前见过不少,因此不觉得多么惊讶。 首战告捷,猎人们还没来得及庆祝,就见鹰眼再度飞奔而至,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猛犸!猛犸象来了!” 众人神色一凛,云问:“有多少头?” 鹰眼答:“两头!一头大的,一头小的!” “看来是落单的象,多半是母象带小象!” 猛犸象的社会结构与非洲象、亚洲象相似,母象和幼年的公象生活在由一个雌性首领领导的群体中,成年的公象通常单独生活,只在发情期回到族群中播种,事了拂衣去,留种不留名。带孩子这件事公象是从不过问的。 猎人们根据长期狩猎猛犸的经验,一听来的是一大一小,便立即得出母象带小象的结论。 第124章 巨兽 第125章 巨兽 第二波兽群由两头猛犸象领衔,猛犸象自然是boss级别的存在,吸引了所有猎人的注意。 但同行而来的牛群同样不可小觑,包括披毛犀、水牛和野牛,这些史前的牛祖先普遍比后世的子孙大上好几圈,而且脾气火爆,一身蛮力,横冲直撞起来,就连老虎也要退避三舍。 听说兽群里有三头披毛犀,猎人们的神情都变得凝重起来。 成年的披毛犀无疑是精英怪中的精英怪,它们体长可达三四米,体重可达四五吨,头生锋利如矛的角,可以轻易地捅穿树干,血肉之躯挨一下,非死即残! 对付这种破坏力惊人的野兽,近战并不可取,离得远远的,用弓箭、用标枪、用投石索刮痧才是明智之举。 好在披毛犀有一个巨大的弱点:它们是小短腿,身材笨重,行动迟缓。 猎人们决定采用放风筝的打法,将这些小短腿活活耗死。 虎头把对付不同野兽的狩猎技巧快速地讲了一遍,主要是讲给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听,另一边的松果也在做同样的事。 猎人们分别从火堆里取出一块发红的木炭,放进系在腰间的牛角制品里,然后拎起前一晚制作的尚未点燃的火把,再次在河谷设伏。 各个部落埋伏在河谷各处,猎物进到谁的伏击圈就归谁。 众人翘首以盼,都期望猛犸象进入自己的狩猎范围,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解决他们冷天的需求。 当那道接近两层楼高的浑身覆盖深棕色长毛的伟岸身躯进入众人的视线,年轻的猎人们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他们经常听部落里的老猎人提及这种巨兽,但这个时代还没有“量”的概念,老猎人们无法量化地描述,每当形容起猛犸象,总是很含糊地称之非常大,或者像山一样大。 直到这一刻,他们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像山一样大”,望着那座移动的山岳,无不面露惊恐之色,心想这是真实存在的吗?凭他们几个人的小胳膊小腿,真的能够猎杀这种庞然大物吗? 谷壁上的“看客”毫无紧张情绪,只觉得异常兴奋。 枭和蛇莓早已从无数的故事里听说过这种巨兽,脑子里幻想过无数种千奇百怪的形象,今日终于得偿所愿,亲眼看到了猛犸象的庐山真面目,看到健壮的母象用又粗又长的鼻子卷起干硬的草皮放进嘴里咀嚼,看到年幼的公象用锋利的象牙掘开土地,拔起树木…… 猛犸象、披毛犀、王氏水牛、草原野牛……林郁辨认出兽群里的各种动物,在她认知里早已灭绝的动物,这一幕令她感到不真实,仿佛穿越到了《侏罗纪公园》的姊妹篇《更新世公园》里。 转念一想,她完全可以自信点,把“仿佛”给去掉。 在所有史前巨兽里,她最感兴趣的就是猛犸象,这份好感源于小时候对《冰川时代》的喜爱,猛犸象曼尼是她最喜欢的动画形象之一。 后来干了这行,虽说她主攻植物考古,古生物或多或少也有所接触,14年莫斯科展出猛犸象遗骸的时候,她还去参观过,那头幼象的遗骸冰封在西伯利亚永冻层长达四万年之久,四肢完整,带有毛发,还保有完整的大脑组织。 活生生的猛犸象带着它同时代的朋友们优哉游哉朝河谷深处走来,对四周暗藏的杀机毫无察觉。 猛犸象一路走一路吃,以它们的身材,每天就算站着不动,消耗量也相当惊人,为了补充日常的消耗,它们必须不断进食,一生之中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吃饭,妥妥的饭桶了。 披毛犀的魁梧身躯几乎和小象相当,更显得它的四肢短小无力,一副笨蛋野兽的模样。 王氏水牛在河边俯首,惬意地享用清澈冰凉的河水,兴奋地甩动着短小的尾巴。 这种大水牛的化石只在中国东北和内蒙等地有发现,林郁通过它们独特的牛角辨认出它们的身份:王氏水牛的牛角短粗并指向后上方,从角基到角尖逐渐变细,横切面呈三角形。 都是些体型硕大,皮糙肉厚但不太敏捷的动物,它们通常会在夏季胡吃海喝,将多余的营养变成脂肪,储存在皮下,以补充冬季的消耗。 换句话说,这个季节正是它们最肥美的时候。 猎人们看得眼睛都直了,张天大致数了数,一头成年猛犸,一头幼象,三头披毛犀,还有七八头水牛和十来头野牛。 要将它们一网打尽不太容易,光是水牛和野牛的冲锋,猎人们就很难挡得住。 虎头朝族人们打手势,嘱咐众人优先狩猎猛犸象和披毛犀。 兽群渐渐靠近。 猎人们紧紧握住武器,手心微微汗湿,心跳如鼓。 离得近了,年轻的猎人们对于猛犸象恐怖的体型有了更加直观的印象,先前的淡定和自信不复存在,心底油然生出恐惧之情,既希望猛犸象往自己这边来,当它真的朝这边移动了,又感到忐忑不安。 张天同样紧张,刚才的大角鹿已是他这辈子猎杀过的最雄壮的野兽,谁料到眨眼间,这个纪录就要被大幅刷新。 和大角鹿不同,猛犸象和披毛犀虽然是食草动物,但吨位摆在那儿,猎人可能要射几十上百箭才能造成致命伤,但它只要碰猎人一下,人就没了,风险极高。 母象带着幼象踏入大河部落的伏击圈,同时进入伏击圈的还有一头披毛犀。 加上有谷部落的猎人和张天,大河部落一共十一名猎人,按照先前的计划,箭法最好的几个弓箭手对付披毛犀,剩下的猎人合力能够对付一头猛犸象。 张天张弓搭箭,瞄准目标,猎人们取出火热的木炭,握着火把准备着。 母象大步向前,幼象注意到一块鲜美的灌木丛,离开母亲的保护,踏着轻快的脚步往旁边走去,殊不知那里正是虎头等人的藏身处。 虎头发出信号,猎人们立刻将火把贴近余火未尽的木炭,用力吹气令火把点燃,随后大叫着齐齐冲出! 第125章 猎杀 第126章 猎杀 成年的猛犸象没有天敌,只有幼象会遭四足捕食者的毒手,但碰到狡猾的两脚兽情况就不同了,猎人们通过长期的观察发现了猛犸象最大的弱点:它们非常怕火。 猎人们举着熊熊燃烧的火把大吼着冲出,朝幼象投掷标枪和石头。 幼象嘶吼一声,它嗅到了可怕的烟味,听见一群奇怪的猴子在鬼叫,身上又吃痛,顿时陷入极端的恐慌之中,扭头就跑,因为被切断了去路,只能朝着远离母象的方向奔逃。 母象听见孩子的嘶吼,也大叫一声,奋力地往回赶。 猎人们没有追击幼象,幼象自有其他部落的猎人对付,他们的目标是母象。 足有三个人高的巨兽发足奔来,大地都在轻微颤抖,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紧张到极点,一时之间竟是动弹不得。 “散开!散开!” 虎头大吼着,将手中冒着浓烟的火把使劲朝母象扔去。 “吼!” 母象虽然护子心切,但也敌不过畏火的天性,惊恐大叫着扬起前脚,紧急刹车。 这时,身负勇士之名的虎爪自斜侧方冲出,手持明晃晃的砍刀,他奋不顾身地冲向母象的左后腿,用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利刃划破它厚实的毛皮和坚韧的肌腱,就像划破树叶一样容易。 母象痛得失声尖叫,凄厉的叫声响彻河谷。 它发动技能:踩踏! 霎时间,尘土飞扬,大地震动! 虎爪就地一滚,惊险避开。 猎人们立刻朝受伤的母象发动远程攻击,不断消耗母象的血槽,每当母象试图突围,猎人们便投掷冒着浓烟的火把,将它逼退回去。 母象无法往前走,只能且战且退,没退多远便到了死路,退无可退,猎人们举着火把紧追不舍,一轮接一轮的箭雨似乎无穷无尽。 母象庞大的身躯上扎满了羽箭和标枪,深棕色的毛发被鲜血染红,活像一头淌血的刺猬。 它筋疲力竭,退到岩壁处,痛苦得连连哀鸣,到最后连发出哀鸣的力气也没有了。 就是现在!虎爪再度发动偷袭,这一次他瞄准了右后腿,铆足了劲一刀斩下,砍断它的筋腱,这头高不可攀的巨兽惨叫一声,后腿一弯,跪了下来。 虎头立即提着长矛冲上,用力刺入母象的腹部。 母象本能地想要攻击他,却使不上力气,它很痛,痛到浑身麻木,意识在逐渐模糊。 更多的猎人冲上来,将经过精心打磨的长矛刺入母象体内,矛头正是用猛犸象的骨头制成,等它死后,它的骨头也将被猎人们制成武器,用于猎杀它的族人。 虎爪爬上岩石,用冰冷的刀刃刺穿母象的眼睛,温热的血溅到他身上。 巨兽剧烈抖动一下,使出最后的力气发出一声悍然不屈的嚎叫,颓然倒下了。 猎人们同样筋疲力竭,他们喘着粗气,默默地望着彼此,飙升的肾上腺素尚未退去,前所未有的兴奋再度袭来,最原始的冲动自心底升起,化为胜利的欢呼! 他们做到了!成功杀死了或许是这世上最强壮的野兽! 他们的力气远不如猛犸象,但凭借祖先传下来的经验和技巧,毫发无伤地猎杀了这头没有其他捕食者杀得了的庞然大物! 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充斥在所有人心间,有谷部落的猎人们激动到说不出话来,他们看着面前的巨兽,脑海里闪过刚才的一幕幕,仍然感到惊心动魄。 “干得不错!” 虎头由衷夸赞虎爪,他这个以解剖为乐的兄弟表现神勇,是本次狩猎的最大功臣。 虎爪擦拭着他心爱的砍刀,咧嘴一笑。 虎头望向西方,不无担忧地说:“不知道他们的情况怎么样了?” “放心吧。”虎爪一点儿也不担心,“天的箭术你还不知道吗?他连一百步外的野兔都能射中,还有狼爪和谷从旁协助,披毛犀那种笨野兽,不可能造成什么威胁。” …… 张天正被发狂的披毛犀追着满河谷跑。 为什么追我! 这头披毛犀多少有点异常,被张天接连几箭射中要害,不仅不跑,反而悍勇无比地冲上来,逮着张天紧追不放,一副要和这头万恶的两脚兽同归于尽的架势。 好在披毛犀不以速度见长,张天发足狂奔,带着这头短腿巨兽在河谷里遛弯,心里十分纳闷:我嘲讽这么高吗? 岩壁上林郁、枭和蛇莓看得心惊胆战,无不替张天捏一把冷汗。 张天的小心脏也是怦怦狂跳,屁股后面追了头发狂的猛兽,任谁都忐忑。 狼爪和谷趁机疯狂输出,很快便将披毛犀射成刺猬。 披毛犀浑身浴血,越跑越慢,到最后脚步都踉跄了,仍然执着于追击那道明明近在咫尺却始终遥不可及的身影。 如此执着的披毛犀,所有人都是头一回见。 张天回头瞄了眼,见双方拉开了一段距离,披毛犀也跑不太动了,于是站定脚步,反手抽出一支羽箭,张弓搭箭,瞄准它用力呼吸的鼻孔。 手指松开,羽箭眨眼间没入它扩张的鼻孔,锋利的箭簇穿透它柔软的鼻腔粘膜,强大的动量推动着箭簇向里钻探,直到将整个呼吸道撕裂。 这头发狂的披毛犀发出最后一声愤怒的嘶吼,轰然倒地,就此气绝。 谷壁上的众人爆发出激动的欢呼,狼爪和谷也都大笑大叫着跑过来,他们合力解决了一头比棕熊还大几倍的野兽,而且非常轻松! 他俩确实轻松,张天其实挺累的,主要是心累,被死神追击的滋味实在不怎么样,好在这个死神是个小短腿,追不上他。 他谨慎地朝披毛犀补了几箭,确认它死得不能再死了,才彻底松一口气。 不多时,其他部落的猎人也都相继完成了这一轮的狩猎,幼象被大树部落拿下,另外两头披毛犀分别归属有盐部落和穴狮部落,那群牛只跑掉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都被各个部落收入囊中。 “那头母象呢?” “我看见虎头他们把母象赶到死路去了。” “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众人议论纷纷,但议论声戛然而止。 他们看见大河部落的猎人从河谷深处走来,在他们身后,赫然拖着一对象牙! 第126章 多多益善 第127章 多多益善 这次猎杀的野兽个头比大角鹿大得多,没办法整个的运回营地,女人们下到河谷里,同男人们一起就地肢解猎物。 其他部落的年轻猎人也都慕名前往河谷尽头,围观那头如同山一般的猛犸象,惊叹不已。 大河部落的无伤“通关”给了他们信心,也激发出他们的斗志和勇气,在此之前,他们对于狩猎这样恐怖的巨兽心存惊惧,如今再无疑虑。 没有什么野兽是杀不死的!他们满怀热血,信念坚定。 “你要试试吗?” 张天邀请林郁加入肢解披毛犀的行列。 “我不太会……” “学呗!咱俩一起学。” 在肢解和处理猎物这件事上,张天懂的不比林郁多,谷也是个新手,好在有狼爪和两名老猎人指导。 张天用锋利的现代刀具割开披毛犀厚实的皮毛,长满粗毛的厚皮下有一层丰腴的油脂,油脂是个好东西,刮下来装进兽皮袋子里,与之相连的血管、神经和小囊则弃之不要。 放掉血液,取出内脏,把兽肉切割成小块。 背筋和脚筋仔细挑出来单独放在一边,这两处部位的筋无论韧性还是弹性都是上上之选,用来搓线制弦再合适不过了。 张天已经放出消息,大河部落愿意用陶器和弓箭交换野兽的背筋和脚筋,这两种材料是制作角弓必不可少的原材料,而且消耗量很大,自然是多多益善。 他们处理披毛犀的时候,其他人都跑去肢解猛犸象。 林郁眼巴巴地望向河谷深处,比起披毛犀,她更想近距离看看猛犸象。 张天瞧出她的心思,拍拍手说:“剩下的交给你们了。林,我们去虎头那儿帮忙。” 林郁开心一笑,立刻跟上张天的脚步,朝河谷深处走去。 谷说:“我也想去。” “不,你不想。”狼爪断然拒绝,“在弄完之前,哪儿也不准去。” 谷一脸委屈,只好埋头接着干活。 张、林二人抵达的时候,虎头他们还在切割象皮,猛犸象太庞大了,光是剖皮就费了他们不少工夫,他们将没去毛的象皮切割成数张,每张密密地卷成一捆,方便搬运。 女人们在猛犸象的尸体周围生起了火,一来可以防止兽肉冻结导致宰割不便,二来让闻到血和生肉味道的食腐动物不敢靠近。 被抽筋剥皮的猛犸象变成一大坨毫无生气的肉块,如河水般喷涌而出的鲜血染红大地,血腥气息充斥空气,场面颇为残忍。 林郁面不改色,除了浓重的血腥气令她有些反胃,从她脸上看不到丝毫惊恐或者怜悯。从事田野考古的都得有颗大心脏,不然怎敢去荒山野岭挖死人的东西? 她感到惋惜,既惋惜猛犸象已不复之前的模样,更惋惜手机没电了,没办法拍照留念。 一直忙活到傍晚,终于完成了初步的肢解。 众人将切割成小块的猎物分批运回营地,骨头大部分都留在此处,只有形状、大小合适的才带回去,用于修缮营地、制作武器或饰品。 这期间,其他部落又狩猎了一轮误入此地的野兽,不过哪怕多狩猎了一轮,他们的收获仍然远远比不上大河部落。 光是这头母象就足以以一当十了,此外还有一头披毛犀和三头大角鹿,大河部落的营帐附近堆满了兽肉,多到快要放不下。 想要将数量如此惊人的肉食带回部落,必须先进行脱水处理。 食物失去水分后会变干缩小,体积和重量都会减少,营养成分更为集中,而且不易变质,当水分含量大于16%时,食物会生出霉菌,当水分仅为5%或者更少时,就几乎不会生霉,更不会生蛆。 脱水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晒干、风干和熏干。 如今连阳光都是冰冷的,晒是没法晒了,好在草原上的风很大,一天到晚刮个不休,再辅以火的热量和烟,两到三天便可以完成初步脱水,等回到部落,再接着烟熏,熏过的肉外表就似涂了一层漆一样,保质期比单纯风干更长。 每个部落都有一块“自留地”,用于存放和处理猎物。 男人们将肉和毛皮或摊开或挂出来,接受强风吹拂和烈火熏烤,女人们把遇冷凝结的油脂丢进锅里煮,把熬出来的油倒进洗净切段的肠子里,两端绑紧。 做完这一切,夜幕已然降临。 夜里仍有三三两两的野兽进入这片河谷,考虑到摸黑狩猎是很危险的事,猎人们决定大发慈悲,放它们一条生路。 通常而言,只在兽群初来乍到的头两天,会有较多的野兽进入这片河谷,两天的时间足够这些巨兽把谷内的植物啃食得七七八八,没有食物,走过路过的野兽自然就不会进来了。 所以明天是最后的机会。 其他部落的猎人十分羡慕大河部落一天就完成了指标,而且是超额完成,明天可以好好休息了。 狼爪却说:“明天我们仍然要狩猎。” 众人诧异:“今天的猎物已经足够了吧?猎杀再多野兽,带不回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狼爪说:“一次带不走,就多带几次。伱们如果有多余的肉,可以和我们交换。” 众人不明白大河部落要这么多肉做什么,等天气变暖了,吃新鲜的肉不好吗? 其实狼爪也不太明白,是张天说肉食多多益善,他没问原因。 回到各自的营帐。 男人们疲惫不堪,又欣喜无比,聚在一块儿重温那场惊心动魄的狩猎,互相褒奖对方的勇敢,女人们烧水煮菜,烹制晚餐。 众人享用着离开后山洞后的第一顿鲜肉大餐,昨天祭祀典礼上的食物虽然美味,用的却不是现杀现宰的肉,和鲜肉的质感没法比。 饱餐一顿后,困意上涌。 睡觉之前,要留人守夜,一说到这个,猎人们都沉默不语。 守夜是必要的,虎头哥,你也不想你的猎物便宜了偷鸡摸狗的畜生吧? 虎头不想,但他也不想守夜,他只想睡觉。 枭自告奋勇,他今天没出多少力,是时候表现一下了。 皆大欢喜。众人怀着激动的心情钻进温暖的毛皮被窝,营地里很快便响起此起彼伏的鼾声。 第127章 偷家 第128章 偷家 初次听闻所谓的天空的力量,有盐部落的族人无不对此嗤之以鼻,但经过这几天的耳濡目染,品尝过大河部落无与伦比的美食,见识过先进的武器和工具,他们嘴上虽然不说,心里都有些动摇。 今天大河部落狩猎的表现令人刮目相看,他们忍不住想:这或许就是天空神力的体现。 事实上,祈求狩猎丰收正是他们祭祀雪灵的目的之一,所以大河部落的丰收让他们立刻有了这样的联想。 那两头猛犸象为什么偏偏去了大河部落的伏击圈?一定是天空的指引! 他们开始正视天空之灵的存在,一旦想通了,就不觉得难以接受,有虎部落和穴狮部落也有各自信奉的灵,这并非多么稀奇的事。 黑熊却很烦恼。 他没有忘记那天晚上的谈话。 现在他是祭司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刚接任祭司之职的黑熊是想做一点事情的。 但他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能做得太过激烈,天说雪是天空的一部分,他对此仍然心存疑虑,雪乃万物之源的说法早已根植在他的认知里,对族人们来说更是如此。 诚然,他们的祖先转变过一次信仰,但那是因为洞熊已经绝迹,雪灵又适时地出现,填补了他们信仰上的空白。 如今族人们已经习惯祭祀雪灵,而且雪灵并没有抛弃他们,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和认知,不是说变就能变的。 就连黑熊自己都难以跨出这一步。 他找到云的时候,这位年轻的酋长又在发火。 云最近心情不佳,格外暴躁,黑熊心知肚明,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直到他看见了一张不该出现在这里的脸。 “河狸,你不在洞穴里守着,跑来这里做什么?” 河狸刚到不久,听说黑熊成了新祭司,便向他祝贺。 黑熊看看脸色阴郁的云,又看看同样愤怒的河狸,皱眉道:“可是洞穴里出了什么事?” 河狸恨恨地说:“别提了,我们被乌鸦他们骗了!” …… “呜呜呜……” “呜呜呜……” “哭哭哭!就知道哭!要哭滚一边儿哭去,别跟着我!” 乌鸦回头狠狠瞪一眼豹皮和豹肝。 兄弟俩哭丧着脸,泪流不止,被乌鸦这么一吼,不敢再高声哭泣,但心底不断涌上的悲伤和绝望,令他们情难自禁,仍然低声啜泣着。 豹皮抹一把鼻涕,哽咽着说:“我早就说了,我们不应该擅自动祭司大人的东西,云不听我的,你也不听我的,你们非要挖坑,还非要拉上我……” 豹肝更加委屈:“至少伱还知道是云的主意,我一直以为是黑熊的主意……我根本就是被你们骗了,我是无辜的!” 乌鸦撇撇嘴道:“事情已经发生了,抱怨这些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能让你们多活一天吗?” 一听此言,想到自己受到最严厉的诅咒,指定是活不过这个冷天了,两人悲从中来,豆大的悲伤顺着眼角滑落,怎么也止不住。 豹皮和豹肝还很年轻,这是他们第一次参加冬狩,谁能想到,连巨兽的影子都没看到,就惨遭放逐,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悲伤的故事吗? “反正也活不了了,我还不能抱怨两句吗?” 豹肝很委屈。 乌鸦是三人里最年长的,相对也最镇定,冷声道:“你们想死想活是你们的事,我反正要活。” 两人对视一眼,均看到彼此眼中的诧异,问:“你有办法解除雪灵的诅咒吗?” “我要是知道,我就是祭司了,还轮得到黑熊?” “那你要怎么活呢?祭司大人说过,雪下得越大,地上的积雪越多,诅咒的威力就越强。现在还没怎么下雪呢,我就感觉诅咒在发挥效果了,你们不觉得又冷又饿吗?” 豹肝连连点头,他和豹皮有同样的感受。 “你说到重点了。”乌鸦用很严肃的口吻说,“雪下得越大,地上的积雪越多,诅咒的威力就越强,所以我要去没有雪的地方!只要没有雪,诅咒就永远不会生效!” “没有雪的地方?”豹肝和豹皮一惊,“真有那样的地方吗?即便冷天也不会下雪?” “我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是,留在这里必死无疑。那些山很早以前就覆盖白雪了,你们是知道的吧?” 乌鸦指向远方高耸的山脉,借着清冷的月光,只能看清远山的轮廓,分辨不出色彩。 两人点头表示知道。 “你们没有想过为什么吗?”乌鸦说,“为什么那些山早早的就覆盖白雪了,而我们这里还没有下雪。” 豹肝略一思索,便想明白了:“因为那里更冷!” “没错,那里更冷,所以我要往反方向走,跟着野兽走,野兽不会去没有食物的地方。” 两人恍然大悟,已经绝望的心重新燃起一丝希望,求生是动物的本能,如果能活,谁甘愿死呢? 同时又感到疑惑:“那我们是不是走反了啊?” 乌鸦明显是在朝着雪山的方向行进。 “没有走反。我们现在一无所有,既没有食物,也没有工具,走不了多远的。所以在离开之前,我们应该先回一趟洞穴,带上充足的物资再出发。” “回洞穴?!”两人大惊失色,“可我们已经被放逐了!我们是野人!” “是的,我们是被放逐了,但这是发生在河谷营地的事,洞穴里的族人并不知情。”乌鸦露出狡黠的笑容,“我们就说营地里的食物吃光了,武器也耗尽了,云派我们回来取,难道他们会不给我们吗?” 行得通! 豹肝和豹皮面露欣喜,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安:“我们骗走部落的物资,云知道后肯定暴怒,他一定会派人抓我们。” 云的脾气他们是了解的。 乌鸦却不以为然:“呵!他有什么脸暴怒?新祭坑分明是他指示我们挖的,到最后受罚的是我们,他一点儿事没有!他但凡有点羞愧之心,就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我们走。” 两人不再多说,事到如今,就算云不念旧情,他们也必须这样做。 第128章 巫师出马 第129章 巫师出马 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黑熊有些惊讶。 倒不是惊讶于乌鸦等人的胆大包天,而是惊讶于云的克制。 放在平时,部落里发生这种事,他早就跳起来率队出征了,此时的他虽然面有愠色,却并无任何行动,黑熊从他含怒的双眼中捕捉到一丝释然。 反倒是河狸坐不住了,问:“他们是上午走的,走不了太远,要不要派几个猎人去追?” 云沉吟片刻,摇摇头说:“比起那三个野人,狩猎巨兽更加重要,现在正是最关键的时候,猎人们脱不开身。等我们回到洞穴,再做计较吧。” 河狸轻轻皱眉,心想等你们回到洞穴,那三个野人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还计较个屁啊! 黑熊心知云有意网开一面,他本也是个心软的人,叹口气说:“我对他们施加了诅咒,他们再怎么逃,也活不过这个冷天。” 河狸一惊,云只告诉了他放逐,没有提及诅咒的事,想到他们犯下的错,忍不住吐槽:“你说他们三个是怎么想的?连雪灵都敢冒犯,是不是脑袋被驴踢了?” 一旁的云脸色越发难看。 “咳!” 黑熊咳嗽一声,打断河狸的滔滔不绝:“他们已经为此付出了代价,这些话就别再说了。” 云嘱咐道:“这件事暂时不要告诉其他人,以免影响猎人的状态。” 河狸答应下来,见黑熊似乎有话想和云说,便知趣地自行离开。 等河狸走后,黑熊表明来意:“大河部落宣称的天空的力量,你怎么看?” “我怎么看重要吗?我又不是祭司。” “但伱是酋长,族人们同样信任你。我听说部落大会结束后,大河部落将要举行祭天仪式,许多部落都打算参加。” 云一言不发地看着他,静待后文。 “我想,”黑熊说,“或许我们也应该参加。” “你在开什么玩笑!”云断然驳斥,“不敢相信,这种话竟然从你的嘴里说出来!你有没有搞清楚自己的身份!你是雪灵祭司,不是天空祭司!” “参加大河部落的祭天仪式和我的身份有什么关系?就像我们的祭祀仪式,有虎部落和穴狮部落的祭司不也照样参加吗?尽管他们并不信奉雪灵。” “这能一样吗?我们三家部落历来交好,我们的祖先在这里定居的时候,大河部落的祖先不知道在哪儿啃树皮呢!什么后羿射日,女娲补天,全是胡扯,他们的祖先真要这么厉害,至于落魄这么久吗?” 云愤然起身。 这几日不管走到哪儿碰到谁聊什么话题,大河部落仿佛是一座永远无法绕开的山,是个人就要提两句,现在就连他的新祭司也为了这个部落的破事跑来烦他,他真是受够了! “要去你自己去!” 他的语气已是十分不快。 黑熊不勉强他,只说:“我想带几个族人一同前往。” “呵!你认真的吗?” 云瞧见黑熊神情严肃,看样子是真打算参加大河部落的祭天仪式,不由得气极反笑:“行,人你随便挑,我倒要看看,谁会跟你一起去!” …… 第二天的狩猎从清晨开始。 或许是一觉醒来手感冷了,又或许是昨天过于顺利,导致今天有些松懈和轻敌,总之,昨天一整天,无人受伤,今天刚开始,就接连有人挂彩。 对于轻伤,猎人们浑不在意,拍拍屁股爬起来接着追猎。 穴狮部落的那个名叫狮骨的年轻猎人就有点惨了,被临死反扑的洞鬣狗咬下一大块肉,血流不止,疼得他嗷嗷直叫。 鬣狗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的死对头,它们不仅不惧怕两脚兽,反而对两脚兽居住的冬暖夏凉的洞穴虎视眈眈,随时企图侵占。 林郁一看到这群形态凶恶的捕食者,就想到着名的周口店遗址,洞穴里发掘出好几层含丰富的鬣狗化石的地层,这种现象只能用人类和鬣狗争夺地盘来解释,时而人类占上风,时而鬣狗占上风,洞穴的归属轮换了好几次。 鬣狗是非常贪婪的动物,也是非常赖皮的动物,它们最喜欢的狩猎方式,是凭借数量优势,抢占别人的猎物,若是数量不占优势,就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是猎人们的重点盯防对象。 林郁冲进混乱的人群,硬挤过密不透风的人墙,穴狮部落的众人诧异地看着这个又高又瘦的女孩,他们知道她是虎舌的师父,善于烹饪美食,但不知道她来这里做什么。 紧跟在她身后张天对众人解释:“她会治病疗伤,她可以帮忙!” 这个女孩会治病疗伤? 众人重新审视林郁,心里却想:没有谁比我们的祭司更懂治病疗伤! 林郁赶到的时候,穴狮部落的祭司红正用干净的兽皮按压住出血区,取出兽皮带子,试图包扎,看起来确实具备一定的处理外伤的经验。 林郁问:“伤口处理了吗?” 红愣了下,扭头看向身后,面露诧异之色,她专注于止血包扎,没有察觉到林郁的到来。 张天再解释一遍,以他如今的声望,尽管比不上阿妈,说出来的话也还是有一些分量的。 红打量着林郁,脑海里浮现的念头和她的族人们如出一辙。 “清洗过伤口吗?”林郁问。 “没有。”红摇头。 “那肯定也没有消毒了。” “消毒?” 红不明白这个词汇的意涵,这令她感觉这个叫林的女孩似乎懂得不少知识。 “要清洗消毒才行,不然容易感染。以前应该发生过这种情况吧,伤口明明包扎了,却迟迟无法愈合,严重的时候,会出现发热、畏寒、精神萎靡、呼吸困难、食欲降低等症状。” “确实有过类似的情况。” 红甚至不需要回忆,这种情况她见得太多了,她始终不清楚原因。 林郁说:“这是因为没有清洗消毒,导致伤口感染,引发的相关症状。” 鬣狗经常以腐肉为食,它口腔里有害的细菌多不胜数,若是狂犬病她爱莫能助,伤口感染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是可以避免的。 第129章 有医无类 第130章 有医无类 红听得一愣一愣的。 清洗消毒在现代人看来是常识,她对此却一无所知。 她处理伤口的知识全部来自于上一任的祭司和平时的经验积累,不过林郁说的那种情况她见过不少:有的人包扎了很快就能愈合,有的人却越来越严重,直至死亡。 这个女孩能够如此详细地描述出伤患的状态,足以证明她懂得许多知识,甚至比自己懂得更多! 红收起了轻视之心,问:“所以你知道怎么避免那种情况?” “我可以试试。” 林郁是有备而来,她用白石净化了一些水,放入少许盐,盐水是常见的抗菌剂,又取牛蒡属植物的根部煎熬压碎,制成泥敷剂,对于清创和愈合颇具功效。 “会有点疼,你忍一下。” 她揭开兽皮,看了眼伤口。 只是被咬掉一块肉,没有伤到骨头,伤势不算严重,只要不感染狂犬病毒,要不了多久就能愈合,嗯……就算愈合,应该也没有以前那么强壮有力了。 她心里做出判断,用盐水冲洗伤口周围的污垢和异物。 狮骨立刻发出嗷的惨叫,疼到面目扭曲。 穴狮部落的众人看得双腿一软,仿佛自己的小腿也在隐隐作痛。 红轻轻皱眉,狮骨痛苦的模样令她于心不忍,她有点后悔让林郁来处理了。 红说:“你受得住吗?要不还是直接包扎吧?” 狮骨咬着牙摇摇头。 身为一名老猎人,他经常同鬣狗打交道,他见多了被鬣狗咬伤的人,那些人要么发狂发癫,暴毙而亡,要么就像林说的,伤势越来越严重,直至慢性死亡,几乎没有活下来的。 在被鬣狗咬伤的那一刻,他感受到的不仅是肢体上的疼痛,更是心理上的绝望,他知道自己大概率是无了。 他不想死。 比起对死亡的恐惧,这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他咬紧牙关,他可以忍。 林郁麻利地清洗完伤口,仔细涂抹上泥敷剂,然后再用兽皮替他包扎。 红看得暗暗吃惊,林的手法娴熟且独特,包扎得又快又好,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侧目,狮骨更是大为安心,越发相信这个女孩确实懂得治病疗伤。 林郁嘱咐他说:“在恢复之前,多休息,少活动,有条件的话,尽量躺着,抬高伤腿静养。过两天我再来看看,给伱换药。” 狮骨不懂什么是换药,他从来没用过药,祭司大人会熬一种包治百病的血汤,据说是用狮血熬的,十分珍贵,他无福消受。 无论怎样,这是件好事,对方愿意花时间替他治病疗伤,他感激不尽,于是连声道谢。 伤口还是很痛,灼烧般的痛,痛到小腿几乎要失去知觉,不过血已经止住,他十分高兴,对于伤势的恢复也变得乐观起来。 林郁笑着点点头,和张天一起离开穴狮部落的营帐。 在河谷营地,没有什么东西比消息传播的速度更快,上一刻发生的事,下一刻就人尽皆知。 等两人回到自家的营帐,所有人或亲眼见证或道听途说,得知大河部落有个叫林的女孩懂得治病疗伤,再向大河部落的人一求证,得到轻描淡写的回答:“她是神农的后代,传承了祖先的知识,当然会治病疗伤了。” 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而且和每个人切身相关。 众人追问:“什么病都能治吗?” 狼爪想也不想,拍胸脯说:“只有你们没见过的病,没有林治不了的病!” “那我们去找她看病,可以吗?” “当然!天说了,祖先对他的孩子们一视同仁!” 消息一传出去,病友们立刻纷至沓来,踏破门槛。 白天男人们还在狩猎,访客以女人为主,大多是陈年旧疾,起初或许都不算严重,拖久了就落下病根,能治的林郁尽量治,治不了的只能开一些安慰剂,缓解她们的痛苦。 女人们哪里见过以草药治病的方法? 即便是有虎部落和穴狮部落的祭司,他们治病用的是他们信奉之物的某些部位做药引,由于剑齿虎和穴狮十分罕见,治疗的成本自然水涨船高,一般人可无法享受那么好的医疗资源。 林郁用的却是随处可见的花草树木,她就像狼爪说的那样,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她十分耐心地倾听每一个人讲述病情,关切地询问和宽慰,尽心尽力地治疗,令众人倍感温暖。 话疗也是治疗的一部分。 女人们来时的脚步带着几分沉重,离开时都步履轻松,并非药到病除,而是心情愉快了许多,都对这位亲切的巫师赞不绝口。 到了午后,自投罗网的野兽逐渐少了,猎人们陆续返回营地,第一件事便是找这位年轻的巫师大人疗伤。 他们的伤口都很新鲜,狩猎过程中受点伤在所难免,自己走过来的大都不严重,以擦伤、磕伤和抓伤为主,放在以前,他们压根不会考虑治疗的问题,现在听闻大河部落的巫师妙手回春,来都来了,不见识一下怎么行呢? 有虎部落的年轻猎人山猫伤得最离谱,他和族人们采用同样的方法,用火围攻猛犸象,岂料过于紧张,一不小心把自己的头发点着了,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山猫甩动着熊熊燃烧的长发冲出藏身处,把猛犸象吓得花容失色。 坐在林郁面前的山猫面如死灰。 烧伤倒在其次,关键是年纪轻轻就秃了,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在打量他,拼命忍笑,可以想见,等他们回到各自的部落,必将大肆宣扬他力战猛犸象的英勇事迹。他很想死。 林郁没有当着病人的面笑,她在听张天说起这事时就已经肆无忌惮地笑过了。 她很严肃地取出晒干并研磨成粉状的菊花、薄荷草和牛膝草,加水调成膏状,涂在山猫的伤处,这种药膏对于烧伤和烫伤的缓解十分有效。 她仔细端详山猫的头发,两边烧得七零八落,中间剩的比较多,也是参差不齐的。 她心念一动,露出笑容,说:“你的头发,要不我替你修剪一下?保证比现在好看!” 第130章 往事 第131章 往事 “成了!” 林郁抄起兽皮,潇洒地掸去山猫肩颈上的碎发。 比山猫预想的要快得多,巫师手里那把名叫剪刀的东西格外锋利,咔嚓咔嚓几下就把他的头发剪了。 本来上了药就感觉凉飕飕的,现在更觉得脑壳发冷。 他很好奇自己的新发型,眼睛瞧不见便上手摸,两边都光秃秃的,只有中间留了一道两指宽的齐整的短发,从额头一直延伸到后脑勺……山猫露出古怪的神色。 林郁笑道:“别琢磨了,回去照照水面,你会爱上这个发型的。” 山猫一走出营帐,众人立刻向他的行注目礼,盯着他独树一帜的发型,惊得合拢不拢嘴,张天一口水喷了出来,叹服于林博士的恶趣味。 山猫回到自家部落,不多时,营地里响起嘹亮的哀嚎,众人爆发出快活的大笑。 打那以后,山猫养成了戴帽子的习惯,虽然巫师大人的审美他无法接受,但她的医术没得说,涂抹了草药以后,他感觉舒服多了,对此他还是很感激的。 林郁度过了她人生中最忙碌的一天,不断的问诊、熬药,一刻也没休息,她当初辅修植物学,纯粹是因为她的研究方向是植物考古,谁能想到会有今天? 一直到夜幕降临,营帐外仍然排着一长串看病的队伍。 人们不管有病没病,大病小病,都想找巫师看看,比起治病疗伤,更多的是好奇,还有一种从众的心理,毕竟看过病的病友们都说好,而且别人都看了,自己不看感觉血亏。 “都散了吧!巫师大人累了!明天再来!” 张天驱散人群。 林郁钻出营帐,一手捶打着腰背,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好累!我妈以前还想让我报考医学院,还好没听她的!” 张天开玩笑说:“如果你听了阿姨的话,今天就不会沦落到和野人为伍了。” 林郁一愣,然后沉默了,捶打腰背的手也停了下来,她望着营地里跳动的篝火,怔怔出神。 她想家了。 这不是她第一次思念故土,思念家人,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但这是她第一次在张天面前表现出低落消沉的一面。 一直以来,她都是博学广识、从容乐观的林博士,只在夜深人静、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才会短暂地做回一个二十多岁的普通人,在沉默中宣泄情绪。 张天将林郁的神情看在眼里,明白自己说了不合时宜的话,赶紧岔开话问:“你为什么会选择考古这个专业?据我所知,这应该是所有专业里最冷门的吧?” “还能因为啥?因为喜欢呗!” 林郁回过神来,继续捶打腰背,述说起往事:“我爷爷就是干这个的。千禧年前后是国内田野考古高速发展的时期,北大的考古系和考古文博院,以及其他高校的考古系或考古专业都是在这期间设立的。” “那时候的遗址可太好挖了,光黄河流域上中下游的史前遗址,大大小小的一年就能挖出上百个来!学校一放假,我就跑去我爷爷主持的发掘现场,看他带着他的学生哼哧哼哧地忙活。” “我特别喜欢从土里挖出宝贝的那种感觉,到现在也还很喜欢,就我这种嗜好,要是生在古代,高低得是个摸金校尉!” 她恢复了自信而乐观的模样,脸上绽放出极具感染力的笑容。 张天也笑了起来,有些惊讶地说:“原来是考古世家啊!失敬失敬!” “谈不上,我家也就出了我爷爷这么一个教授。唉,本来我也有希望的……当不成教授,只能当祖先了。” “说不定伱爷爷当年挖过的墓,就是你现在走过的路。” “哈哈哈!我也这么想过!” 林郁转而问他:“那你呢?你怎么想到要做原始社会相关的游戏?听起来就很小众。” “是模拟文明进程的游戏,原始社会只是起步。”张天纠正她,“只是题材比较小众,玩法还是很常见的,本质上是个挂机游戏。” 他没有说得太具体,术业有专攻,正如他不懂专业的考古知识,林郁对游戏行业的了解也不够深入。 张天很郁闷地说:“我本来想蹭你们发掘茶镇遗址的热度,熬了两个星期的夜,好不容易把游戏肝出来,当晚就噶了。”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林郁却很想笑。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张天也跟她说了许多他上学期间的往事,想他青春年少之时,也是个热血男儿,他痴迷野营的那几年,贝爷在国内还没有大火呢! 说起来,他会策划这种题材的游戏,也和他喜欢野营,擅长原始技术有关。 这段时间,两人没少聊天,但真正聊这种私人的话题,聊到彼此的过去,这还是头一次。 也不是刻意为之,一切都是自然而然,人毕竟是社交动物,倾诉的欲望谁都会有,何况面对的是彼此唯一可以倾诉的对象。 第二天的狩猎结束,有虎部落猎杀了一头猛犸象,但他们没有大河部落那么好运,付出了两条人命的代价,一个被暴躁的猛犸象一脚踩扁,另一个被象鼻扫到,撞上岩石,当场毙命。 其他部落也多多少少有所伤亡,唯有大河部落全员无恙。 这更令人们相信,大河部落是受到了天空的护佑。 当晚,身为东道主的云组织众人一起悼念此次部落大会牺牲的猎人。 各个部落都已收获足够的食物,营地里被兽肉堆满,接下来只要等这些兽肉风干,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一群鬣狗在营地外环伺,被弓箭射死几只后,它们立刻躲得远远的,但还没有死心,而是躲在远处观察,找寻偷鸡摸狗的时机。 完成了今年的狩猎指标,猎人们彻底放飞自我,每天只干两件事:胡吃海喝和繁衍后代。 营地里从早到晚都笼罩在食物的香气和女人的嗷嗷叫声中。 所有人都放松下来了,唯有林郁仍然忙得不可开交。 经过两天的治疗,药效渐渐显现出来,许多人都深有体会,每有一个人出来现身说法,巫师之名就真实可信一分,到后来,众人对林郁的身份都已深信不疑。 就在部落大会即将散场的时刻,云得知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第131章 把柄 第132章 把柄 兽肉足够干了。 各部落开始收拾行囊,收装兽肉,明天天一亮就将踏上归途。 相聚不易,离别更为感伤。 明年的部落大会,有一些人注定不会再见,年老的猎人心知肚明,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参加冬狩,年轻的猎人同样心有戚戚,谁敢说一定能够活到明年的今天呢?你永远无法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张天和林郁也怅然若失,他们没有对于不确定的未来的担忧,相反,他们十分确定:不会再有下一次了,这就是最后一次参加部落大会。 “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林郁抱着温暖的茶杯,看着营地里的一切,仿佛想把这里的一草一木都记在脑海里。 “我以后肯定会怀念这里的。”她说。 各部落的人络绎不绝地登门拜访,向大河部落的众人道别,向张天和林郁道谢,感谢天空祭司教会他们制作弓箭,也感谢巫师大人为他们治疗伤病,并约定在雪满山林之时,他们会踏雪而至,参加独一无二的祭天仪式。 穴狮部落也是道别和道谢大军中的一员。 经过这几天的休养,狮骨的腿伤大有起色,伤势恢复的速度之快,远超所有人的预期,红处理过的外伤不可谓不多,从未见过如此惊人的愈合速度,显然是巫师的草药起了作用。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狮骨只能一个劲地感谢。 这时有盐部落的河狸跑来,在狮心耳边耳语几句。 狮心轻轻皱眉:“现在?” 河狸点头。 狮心只好向狼爪表达歉意,嘱咐红几句,然后跟随步履匆忙的山猫穿过三三两两的人堆,来到有盐部落的营帐。 有虎部落的酋长剑齿也在。 狮心看向那位年轻的酋长……云的脸上一如既往带着怒意,不过狮心敏锐地捕捉到他眼底闪过的得意和愉悦。 他以眼神询问剑齿,剑齿摇摇头,他也是刚到,对云口中的“大事”一无所知。 狮心对这个暴躁且独断的年轻人不太满意,但他和有盐部落的上一任酋长关系亲近,而且三家部落的交情源远流长,平时见面都是称兄道弟,再怎么不满,面子还是要给的。 他用很平和的口吻问:“这么急切地把我们叫过来,到底出了什么事?” 云微笑道:“我年纪小,刚接任酋长之位不久,许多事情只是听说,不曾亲眼见过,也不敢妄下结论。请二位哥哥来,是想请你们帮忙辨认一样东西。” 狮心和剑齿对视一眼,剑齿问:“什么东西?” 云伸出攥着的左手,递到两人面前摊开。 “谷物?”剑齿不明所以,“怎么了吗?” 草原上多的是野生谷物,实在算不上稀奇。 狮心定睛一瞧,不禁微微变了脸色:“这是……” 云紧接着伸出右手,右手里握着的同样是一把谷物,他解释说:“右手的谷物是女人们采集回来的,左手的谷物是我们在大河部落族人的衣服里找到的,你们看,这两种谷物是不是不一样?” 剑齿也看出来了,女人们采集回来的谷物扁而长,另一只手的谷物圆润饱满,更像是……他脑子里闪过一些久远的记忆,那件事发生的时候,他还不是酋长。 他也不敢妄下结论,皱眉道:“会不会是不同的谷物?” 云说:“我问过女人们,她们采集过生长在这里的每一种谷物,没有哪种长成这样。但她们见过这种谷物,在很久以前,曾经有个部落,每次部落大会都用它交换我们的盐和食物。我从未接触过那个部落,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是真的。”狮心叹口气,“这是有谷……恶人部落种出来的谷物,真没想到,我还能再次见到这种与众不同的谷物。” 当年有谷部落被逐出部落大会,身为酋长的狮心是投了赞成票的,他对此印象深刻。 狮心做事一向谨慎,连他都这么说,事情必然不会错了。 “我也还记得,这种谷物相当美味,很受大家的喜欢,恶人部落靠着这种谷物,连拿了好几次厨艺大赛的优胜呢!” 尽管是许多年前的事了,剑齿仍然记得这种谷物煮熟后的香气,比野生的谷物浓郁得多,口感也更好。 “但这是以烧山毁林为代价换来的!” 云提高声量,他对剑齿略带夸赞的语气感到不满。 “我知道……”剑齿不太高兴地看他一眼,“他们做得不对,所以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长辈告诉我,我们对恶人部落的惩罚是不允许他们参加部落大不会,不同他们进行交流、交换和交配,但现在,显然有人背弃了誓言!大河部落背弃了誓言!或许他们从来就没有遵守过!” 云言之凿凿,义愤填膺。 “对于背弃誓言的部落,我们应当怎么做?” 他心里早已想好惩处措施,这些天,喧宾夺主的大河部落把他东道主的风头全部抢光了,他正憋了一肚子闷气无处发泄,现在给他抓到这么大一把柄,此时不泄愤,更待何时? 不过在行动之前,他需要获得有虎部落和穴狮部落的支持。 狮心比较谨慎,追问:“伱说这是从大河部落族人的衣服里找到的,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有谷部落的猎人随身带了不少谷物,路上没吃完,还剩了一些,他们不觉得有什么要紧,也没有告诉任何人,至于扔掉,更不可能了,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怎么能扔掉呢? 这几日繁衍生息,这些血气方刚的小伙头一回接触其他部落的女人,都极其亢奋,以至于放松了警惕,被有盐部落的女人摸了兜却浑然不知。 “所以是那个叫谷的猎人带了这些谷物来?” “不止呢!” 云勾起嘴角,哼一声道:“我让女人们把所有人的衣服全摸了一遍,你们猜怎么着?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带来的那几个年轻猎人,衣服里全都藏了这种谷物!依我看,那几个猎人分明就来自恶人部落!” 第132章 质问 第133章 质问 “我就觉得奇怪,那几个猎人明明分属两个部落,但狩猎的时候总是彼此合作。我问了许多老猎人,结果没一个人认识他们!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带来的年轻猎人,全部是初次参加部落大会的新手!这合理吗?这不合理!” 云讲述自己判断的依据,他只是脾气不好,脑子并不笨,观察能力也很出众。 狮心不得不承认,云的推断有一定道理。 如果推断无误,那么这的确是一件大事……他不明白的是,大河部落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他们受到了天空的指引,又有懂得治病疗伤的巫师,迟早会成为人丁兴旺的大部落,为什么还要和恶人部落打交道呢? 剑齿问:“所以你打算怎么做?” 云就等着他问这个问题,立即说:“他们背弃誓言,刻意隐瞒,理应遭受驱逐,但我愿意给他们一次改正的机会,只要他们承认错误,以后同恶人部落划清界限就行。当然,必要的惩罚不可少:这次狩猎到的猎物,他们不能带走!” 两人一惊。 这可是相当严厉的惩罚! 各部落就指着冬狩的猎物度过冷天,不让带走,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岂会答应? 背弃誓言的行为理应受到惩罚,两人对此没有异议,但并不希望发生冲突。 此外,狮心和剑齿还有一些私心,部落里受伤的族人林郁多有照顾,张天又教会他们制作弓箭,他们承了恩情,不愿太过刁难。 “不如先把狼爪和松果请来,问清楚缘由再做决定。” 狮心倾向于私下解决,云自然不同意,他要当众质问。 …… 大河部落的众人沉浸在喜悦之中。 猎人们清点了此次部落大会的收获,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丰盛,风干的兽肉堆积成山,一趟运不完,只能分成两趟运送。 狼爪已经和大蟒说好,先运送一部分到蛇皮部落,他们再回营地取剩下的,这一往一返就是四天的时间,需要留几个人在营地看守。 枭虽然自告奋勇,但男人们显然不会让小孩留守营地,正讨论着,忽然看见云带着他的族人们气势汹汹而来。 一看就不是来道别的。 不多时,其他部落的人也陆续汇聚过来。 “发生什么事了?” “怎么大家都来了?” “难道今晚还有活动?” 众人打着呵欠,议论纷纷。 得知在场的人都是被东道主摇来的,还以为又要办什么典礼或仪式,今天已经很晚了,明天一早就要启程,离开部落这么多天,大家都盼着回去和族人团聚呢,兴致不是很高。 云开口第一句话就令困倦的人们瞬间清醒:“就你叫谷是吧?解释一下,你怎么会有恶人部落的谷物?” 他走到谷身前,出示掌中经过初步驯化的谷物。 他的语气很平静,声音也不大,听在众人耳朵里却如惊雷炸响! “恶人部落?是那个烧山毁林的恶人部落吗?” “除了他们还能有谁?” “不是说不再和他们交换物资了吗?大河部落的族人怎么会有恶人部落的谷物?” 年轻人只在各种故事中听过恶人部落的恶行,乍听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称,惊讶中带着几分好奇,年纪稍长的大多经历过那次事件,纷纷发出质疑。 云听见人群里的质疑声,嘴角微微上扬,很好,这正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 他看见谷的脸色刷一下变得煞白,活像一只惊慌失措的野兔,又看见大河部落的众人都一副慌乱的模样,顿觉无比畅快。 但还有一个人面不改色。 云的视线扫过张天神色如常的面庞,心情顿时不那么美丽了。 他接着语出惊人:“不止伱,还有你、你、你……你们几个都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们身上会有恶人部落的谷物?” 他把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年轻猎人全部点了出来,松果瞬间变了脸色,众人更加惊讶。 “大树部落也和恶人部落进行了交换?” “大树部落和大河部落的关系一向很好,说不定早就通过气了。” “说起来,这几个猎人你们有谁见过吗?我怎么一个都不认识?” 质疑声越发热烈,云不无得意地看向张天,仍然没能从他脸上捕捉到丝毫惊慌的神情。 你凭什么这么镇定!张天气定神闲的模样令他感到不快。 偷瞄张天的不止云,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族人都在等他传达祖先的指引,毕竟接纳有谷部落是祖先的意思,这时候祖先理应出面给他们撑腰。 张天不至于惊慌,意外确实是有点意外,眼瞅着快散场了,突然冒出这么一档子事,有谷部落的这群憨憨竟然还随身带着谷物,带了也就罢了,竟然还被人摸走了,纯粹是找事给他做。 转念一想,这时候爆出来其实是好事,若是等他明天走了再发难,他辛辛苦苦猎来的兽肉多半就保不住了。 他走到谷身旁,人群立刻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他,看着这个发型奇怪的少年,箭术卓绝的弓箭手,独一无二的天空祭司。 云以为他会狡辩,但他没有。 张天拍了拍谷的肩头,坦诚道:“他们都是有谷部落的族人。” 众人愣了下,恶人部落叫习惯了,许久没听人提起“有谷部落”这四个字,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 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万没料到张天会自曝其短,这倒是省了他许多工夫,他立刻说:“所以你承认了,你们违背了誓言,不仅和有谷部落进行了交换,还偷偷把他们的猎人带来部落大会。” 张天摇摇头:“不,我们没有违背誓言。我们的誓言是不和烧山毁林的恶人进行交换,有谷部落的酋长苗已经承诺,今后不再烧山毁林,也就是说,他们不再是恶人。” “恶人的话你也信?”云嗤之以鼻。 谷被他轻蔑的态度给激怒了,很想冲上去捶他。 张天一把按住他,看向围观的人群:“我对你们说过一句话:祖先对他的孩子一视同仁,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 “记得!” 他们怎么会不记得?张天传授他们知识,巫师为他们治病疗伤,就是这句话最好的体现。 张天说:“有谷部落也是祖先的孩子,是,他们的确犯了错,但如果是你们的孩子犯了错,难道你们会抛弃他吗?如果那个孩子愿意改正,难道我们不该给他一次机会吗?” 第133章 担保 第134章 担保 简单易懂的类比,而且很有效,切身相关的人和事最能引发人的共情。 是啊!我们都是祖先的孩子,谁会抛弃自己的孩子呢?即便那个孩子犯了错……众人心里想着。 归根结底,有谷部落和在场的人并无深仇大恨,甚至不少老猎人和他们还有一定的交情,只要他们停止烧山毁林的恶行,重新接纳他们也不是不行,只不过…… “你要怎么确保恶人部落不再烧山毁林?” 云问出了众人的心声。 “还有,阿妈难道没有告诉你,将恶人部落驱逐出部落大会是所有部落共同的决定?是否重新接纳他们,也理应由所有部落共同决定,而不是你们自己说了算,还故意瞒着我们,偷偷把人带来,要不是我发现了这些谷物,伱会告诉我们吗?” “大蟒,他们有告诉你吗?土狼、高山,他们有告诉你们吗?瞧,我们谁都不知情,他们这是欺骗!” 云的话煽动性十足,蛇皮部落的众人都沉默了,想到自己和大树部落、大河部落一路同行,却始终被蒙在鼓里,难免有些不满。 狼爪和松果哑口无言,有谷部落的猎人低下了头,这事儿他们确实理亏。 就连林郁也忐忑起来,面对如此强烈的质疑,要怎么回应才能让大家信服?她想不出来,但她看见张天还是那副泰然自若的模样,顿觉安心不少。 张天打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和云讲道理,身为祖先的代言人,当然要谈感情。 “大蟒、土狼、高山,在场的各位。”张天对围观的众人喊话,“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来找我和林道过谢,我对你们每一个人都说了同样的话,我说不用谢我,不是我在帮助你们,是祖先在帮助他的孩子,要感谢就感谢天空,感谢祖先。” 众人纷纷点头,这确实是张天说过的话,他们印象深刻。 云皱眉道:“我在问你恶人部落的事,你扯这些做什么?” “因为是同样的道理,不是我们要帮助有谷部落,是祖先要帮助他的孩子。” “这个冷天比以往来得更早,也更冷,山林里的草木大多没有结果,野兽也都藏了起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无法狩猎到足够的肉食,无法采集到足够的蔬果,夜晚是那样寒冷,那样漫长,有时候反反复复饿醒,却始终等不到天亮。” 张天娓娓而谈,饱含深情。 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不曾经历过忍饥挨饿的日子,无法感同身受,但其他部落很容易地就代入了张天描述的场景,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的猎人们更是黯然神伤,直到此时此刻,他们的族人仍然生活在饥寒交迫中。 “是祖先的指引帮助了我们。”张天说,“祖先告诉我,他看见孩子们过得不好,他很忧心,他想要帮助我们,让我们吃得饱穿得暖,不再为明天的食物发愁。祖先就在天空中,他能看到我们每一个人,当然也包括有谷部落。” 所有人都听懂了,祖先对他的孩子一视同仁,既然祖先帮助了他们,自然也会帮助有谷部落。 “甚至现在,我仍然能够听见祖先的声音。” “祖先在说什么?” “祖先说他很失望,他帮助我们,不是为了让我们彼此指责,彼此争吵,他希望我们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共同度过漫长的冷天。” 众人立即收起责问的态度和不满的情绪,感到惭愧,祖先的慷慨仁慈他们是远远比不上的。 听说祖先很失望,他们更觉得惶恐,不约而同望向天空,向祖先认错,并承诺今后一定会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云看傻眼了。 他替对方预想了无数种狡辩的方式,并想好了反驳之词,这件事他占着理,怎么也不可能辩输,岂料张天完全不讲道理,凡事都是祖先的指引,偏偏这些人对祖先的指引深信不疑,最听祖先的话,这要怎么辩? 眼看民意倒向大河部落那边,云立即说:“我不管是谁的指引,也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错就是错,对就是对!你们未经我们同意,私自把有谷部落的猎人带来部落大会,理应受罚!” 巨岩部落的酋长高山说:“既然已经解释清楚,有谷部落也承诺今后不再烧山毁林,还惩罚什么呢?祖先都说了,我们应当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大蟒和有穴部落的土狼也都表示赞同。 “你们的祖先这样说了,我们的祖先可没同意!”云提高声量,“这个营地是由我们和有虎、穴狮部落的祖先共同搭建的,你们身为客人,做这种事之前,难道不该先问过主人的意见吗!” 他看向狮心和剑齿,示意他们表态。 这两个老哥来了之后一直默不吭声,在一旁划水,他们不想拂逆东道主的意愿,但也不太想为难大河部落,只想当个混子,这时见众人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也不得不出来说两句话。 狮心咳嗽一声,说:“我觉得比起这个,另一件事更重要。” 他问张天:“你说恶人部落承诺了不再烧山毁林,万一他们不遵守承诺呢?” 谷大声说:“我们说到做到!” “很抱歉,我们并不相信你。” 狮心仍然看着张天,他更相信这个不同寻常的少年。 “我要和我的族人们讨论一下。” 张天和狼爪、虎头等人交换了下意见,然后说:“我们可以替有谷部落做担保,如果有谷部落不遵守承诺,仍然烧山毁林,大河部落将永不参加部落大会!” 众人都是一惊,云也十分意外,没想到大河部落竟然会把自家部落的命运押在恶人部落身上,他必须承认,这是非常有诚意的担保条件。 他生怕大河部落反悔,立即说:“好,就这么定了!” 然后看向松果:“你也要做同样的担保吗?” “我……” 松果咽口唾沫,期期艾艾。部落大会对于各部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他佩服天的魄力,他做不到这么果断。 张天见状,走过去同他耳语几句,松果顿时吃下定心丸,慨然道:“大树部落也做同样的担保!” 第134章 落幕 第135章 落幕 “希望这次你们能够信守承诺。”云拿出东道主的派头来,“等到暖天来临,我会派人前往你们部落,一旦发现烧山毁林的迹象,我不管是谁的指引,也不想听任何人解释,这三个部落立刻从部落大会除名!大家都没意见吧?” 众人一致同意。 “到时候欢迎来大河部落做客。” 张天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想,等你们的人来了,大概只能找到一个空荡荡的洞穴。 只是得到担保,云不甚满足。 他看了眼大河部落多到装不下的兽肉,心里有些不平衡。这次冬狩,拥有弓箭的大河部落表现得太抢眼了,他们很轻松地完成了狩猎,而且没有人伤亡,彻底把有盐部落比了下去。 他本打算在利用这次部落大会展示自家部落的强盛,体现新酋长的领导有方,结果从头到尾都是大河部落的独角戏,这一对奇形怪状的少男少女更是出尽风头,他这个东道主当得跟透明人似的,郁闷至极。 好在在最后这个夜晚,给他找到机会,杀了杀大河部落的威风,一出心头的怨气。 但见他们狩猎到如此多的兽肉,还和其他部落交换了不少——以往都是和他们三个住得最近的部落交换,这不是利益问题,有盐部落并不缺这点肉食,这是面子问题。 他正想得寸进尺,没来得及开口,狮心抢先道:“行了,就这样吧!天色也不早了,伱们住得远,长途跋涉不容易,都回去休息吧。” 狮心太知道云的心思了,瞧见他频频瞥向大河部落的猎物,赶紧抢在他开口之前宣布散场,以免他激化冲突。 事情告一段落,众人心满意足,打着呵欠离去,走向自家的营帐。 唯有云涌到嘴边的话被狮心堵了回去,十分恼火,但见围观的人群毫不留恋地散去,他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带着些许遗憾退场。 “大蟒!” 张天叫住蛇皮部落的众人。 他用很真诚的口吻说:“有谷部落的事,很抱歉,没有及早告诉你们。” 隐瞒这件事是为了省事,结果现在闹得更麻烦,其他部落暂且不论,他们在蛇皮部落借住过一晚,还与他们一路同行,却始终没有坦白,换位想想,心情绝不会愉快。 张天自知这件事做得不够地道,这种时候,再多的解释也不如一个真诚的道歉有效。 松果也表达歉意。 蛇莓两步跳上前来,拍了拍张天的肩膀,大喇喇道:“没事!我原谅你了!” “一边儿去!哪都有你!你偷跑出来的事,我早晚跟你算账!” 大蟒揪起蛇莓的耳朵,将她拎到一旁,疼得她滋哇乱叫。 收拾了蛇莓,他对两人说:“我明白你们的顾虑,但其实……我们三个部落的往来算比较频繁的了,只要把事情说清楚,我们是可以理解的。” 他当然是不满的,他的不满并非源于背弃誓言,而是因为不信任,隐瞒是不信任的体现。 大蟒是个很直爽的人,他很坦率地表达了自己的情绪,然后露出笑容说:“好在现在说清楚了,也不算晚,以后可别再瞒着我们了,再怎么说,咱们也算是近邻。” 大蟒带着族人们离去。 松果长出一口气,他的心一直悬在嗓子眼,现在终于落回肚子里。 “多亏了你,不然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松果向张天表达感谢,在所有酋长里,他是最年轻的,经验相对也最少,若无张天的解围,他肯定要被云轻松拿捏。 张天笑道:“我也只是在传达祖先的指引罢了。” 同时松一口气还有大河部落的众人。 狼爪刚才半天放不出个屁来,这会儿云一走,他立马硬气起来了,嚷嚷道:“这臭小子,刚当上酋长就耍威风!我听说祭祀仪式上的新坑就是他让人挖的,想给老祭司难看,这会儿又踩到我们头上来了!我知道他早看我们不顺眼了……” 有谷部落的猎人们感到愧疚、自责和沮丧,抬不起头来。 谷说:“都是因为我……” “和你没关系。”张天说,“迟早的事,你们总有一天会以有谷部落族人的身份出现在其他人面前,今天被发现算是好的,等到以后,更加解释不清楚。” 其实张天是打算先斩后奏,等部落大会结束,尘埃落定,回程时告诉蛇皮部落,在祭天仪式上再告诉其他部落,刚才应对云质问的那番说辞其实就是为了解释这件事准备的,因为早有准备,所以他才有恃无恐。 谷他们的疏忽确实打乱了他的计划,不过问题不大,他也不想过多地苛责这几个小年轻。 听了张天的宽慰,有谷部落的猎人们都觉得好受许多。 大树部落的人也离去,各部落回到自家的营帐歇息,营地里重归寂静,清冷的月光照耀苍茫的大地,北风不知疲惫,依然呼啸着席卷过越发荒凉的草原。 男人们继续讨论留守营地的人选。 张天在火堆旁坐下。 枭刚才也很忐忑,现在只剩下激动,滔滔不绝地说着什么,张天没怎么听进去。 林郁倒一杯热水给他,竖起大拇指,翕动嘴唇,无声地说:“厉害。” 张天接过水杯,略有些得意地笑了笑。 次日一早,东方的天空刚泛起鱼肚白,猎人们便已醒来,吃过丰盛的早饭,人们互相做最后的道别,当然还要特别感谢东道主的盛情款待,赞美有盐部落的慷慨。 云和颜悦色地接待了每一位酋长,行礼如仪。 好聚好散,这期间哪怕有再多不愉快,也都随着散场而一并消散。 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的众人背负起沉重的行囊,迫不及待地离开,他们的族人还在洞穴里挨饿,他们早已归心似箭。 大河、大树和蛇皮部落也告辞离去,大河部落留下了包括狼爪在内的三名猎人看守剩下的兽肉。 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回洞穴只需半日的路程,他们将在清理完营地后离开。 部落大会就此落幕,众人踏上归途,各奔东西。 或许从此以后,河谷营地不会再有昨夜的热闹景象,这些用无数象牙象骨搭建而成的象牙堡最终会淹没在冷清而漫长的时间中,连同这里的故事和故人一起,被世界遗忘。 第135章 归途 第136章 归途 回程比去程更费时费力,沉重的负担令他们无法长时间快走。 巫师体弱,猎人们都很照顾她,只让她背负很少的东西,即便如此,林郁仍然一度快要支撑不住,负重前行,走得还是崎岖的山路,对于体力和意志都是巨大的考验。 “分一点给我吧。” 张天见她大汗淋漓,气喘不止,不无担心。 林郁累到说不出话,很倔地摇摇头,张天的负重远比她多,大家都不轻松,生存本来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她早已摒弃享乐的念头。 猎人们把自己当牛一样使,身上满挂满载,手里还拖拽着一捆捆兽皮。 原本半天的路程,他们走了整整一天,才到达宿营地。 休整一夜,第二天继续上路。 …… 留守山洞的人一直在留意猎人何时归来。从最初推测猎人该回来了的时刻起,蛇母就派人到附近最高的山脊上站岗,出勤的大部分是即将成年的小孩。 这天轮到蛇胆上岗,他因放纵蛇莓偷跑而接受了长辈的棍棒教育,一肚子气愤。 蛇莓走之前答应把她那件漂亮的蛇牙饰品送给他,挨了一顿揍后,蛇胆不满足了,心想等蛇莓回来,要和她重新谈谈价码。 他很认真地盯着辽阔的远方看,起初很专注,不多会儿就无聊起来。 他和蛇莓不同,蛇莓坐不住,经常满山遍野乱跑,他更喜欢宅在洞里,打磨骨头、木头,把它们制成各种好看的形状。 他的亲妈对此十分头疼,她有三个孩子,前两个孩子都很优秀,眼看三娃子就要成年,却一点儿没有表现出对于狩猎的兴趣和欲望,光会捣鼓这些没用的东西了。 蛇胆不同意老妈的看法,有用没用的他不在意,对他来说好看就够了。 他举目四望,只见山林,不见归人,于是从外衣褶层里摸出一枚兽骨和打磨的工具,盘腿坐下来,继续他未竟的事业。 他打磨起兽骨来,可比眺望山林专注多了,忘记了饥饿,忘记了时间,更没有注意到远行的猎人归来,正渐渐朝他靠近,直到一声清亮的呼喊唤醒他的注意力: “蛇胆!” 这声音太熟悉了。 蛇胆霍然抬头,就见蛇莓冲他招手,风尘仆仆的猎人们几乎快要爬上山脊。 大蟒一脸不悦,他当然知道蛇胆在站岗,他小时候也在这里守望过猎人,但这小子公然摸鱼,实在不像话。 他又看看身旁全然不懂安分为何物的蛇莓,心想现在的小孩,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蛇胆立马跳起来,飞快地朝洞穴跑去。他必须抢先把这个消息传递给族人们,这正是站岗的意义所在,若是同猎人们一起回去,指定又要挨一顿揍。 “回来了!大蟒他们回来了!蛇莓也在!” 他大叫着跑回山洞,兴奋得手舞足蹈。 蛇莓偷溜之后,蛇皮部落的族人无不替她担忧,如今听闻蛇莓平安归来,都松一口气。 所有人都跑出洞穴,迎接凯旋的猎人,分担他们肩背上的重物,不仅替自家部落的猎人分担,也一视同仁地对待大树部落和大河部落的猎人。 当肩上的重担卸下,一直靠意志强撑的林郁终于松一口气,随之而来的剧烈的疲惫令她感到一阵眩晕,几乎站不住。 张天眼疾手快地扶住她,另一只手取下挂在腰间的装有盐水的竹筒,递到她略微干裂的唇边,又摸出几块肉干和果干,喂她吃下,半是责备半是关切地说:“都说了不要逞强,我们更需要你的知识,而不是你的体力。” 林郁气喘吁吁,连咀嚼的力气都没有了,但仍有力气嘴硬:“我没有……没有逞强,呼,你看,我不是做到了吗?” 她咧着嘴笑,小脸苍白如雪。 张天没好气地摇摇头,心想林博士这张嘴,等一万年以后,大概能变成化石。 他扶着宛如软骨动物的林郁回到蛇皮部落的洞穴。 落日时分,夕阳为灰暗单调的山林染上几分斑斓的色彩。 蛇母对照着绳结清点人头,发觉少了一人,一问之下,才知道有一名猎人被野牛顶破了肚皮,没能挺过来。 她神色复杂地割断一个绳结,抛进火堆里,看着它,直至火舌将之吞没殆尽。 猎人们卸下沉重的行囊,或躺倒或倚墙而坐,头脑放空,大口喘息,留守洞穴的族人早已搭好熏架,欢笑着将丰盛的兽肉取出,挂在火堆上熏烤,空荡荡的洞穴转瞬变成肉的海洋。 女人们将卷起来的毛皮一一展开,用经过打磨的骨头刮擦毛皮,仔细清除掉每一点肉屑和脂肪,以防止引来食腐的昆虫,吞食毛皮。 她们到溪水边将毛皮清洗干净,然后绷紧了,同样放在火边烘烤,在储藏之前,必须烤干所有水分,不然容易腐烂变质。 膀胱和胃做同样的处理,这些器官是天然的袋子,深受众人喜爱。 一节节鼓胀的肠子里灌满雪白的固状的油脂,以往用肠子储存,打上结,在肠子外抹草木灰,能储存很长一段时间,但取用很不方便。 这一次,他们用兽筋和兽角同大河部落交换了陶罐,陶器用作储物器具的便利性不言而喻,他们都满心期待。 明天,虎头会带猎人返回营地取剩下的兽肉,张天、林郁和枭则会和女人们一起回大河部落,让留守洞穴的族人前来搬运,顺便把交换给蛇皮部落的陶器带来。 女人们开始烧水煮菜,猎人们逐渐缓过气来,孩子们已经排排坐好,一脸期待,想要听他们讲述在部落大会上的所见所闻。 不过在这之前,大蟒还没忘了要收拾蛇莓。 他挑选着专门用来教育小辈的棍棒,从细到粗一整套,适用于不同程度的惩罚,而蛇莓犯的错误……他直接拿起最粗的棍棒,看向蛇莓,嘴角扬起一抹瘆人的弧度。 蛇莓不寒而栗,立刻扑倒在蛇母跟前,嚎啕大叫:“母亲!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蛇母轻轻抚摸她的发丝,露出和善的笑容:“好孩子,只要伱说话算话,我们打完这次,以后再也不打了。” 第136章 空手而归 第137章 空手而归 蛇莓挨了一顿狠揍,立刻老实了。 收拾完熊孩子,大蟒兴致勃勃地同族人们讲述他在部落大会上的见闻,从各项大赛,到祭祀典礼,再到狩猎巨兽,这次部落大会发生的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张天抢在他之前,主动向蛇母坦白,他们带来的猎人里有几个来自有谷部落。 “你们是恶人部落的?” 众人看向谷、荆等人,大吃一惊。 他们之中的大部分只在故事里听过这个劣迹斑斑的部落,相处后发现,这些恶人似乎没有故事里描述的那么凶残,混在大河部落的猎人里,如果张天不说,他们不会察觉到任何异样。 被恶人恶人的喊着,谷心里很不舒服,但他依然保持着平和的心态,以微笑面对众人好奇的打量。 大蟒向族人们说明前因后果。 张天和松果再度为之前的隐瞒致歉。 “有谷部落啊……” 蛇母不仅没有计较,反而率先改口,看着有谷部落的年轻人,仿佛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悠悠地说:“在很久以前,我见过你们的长辈,我记得那时候,你们部落的酋长既年轻又强壮,好像叫什么……苗?” “现在也还是他。”谷插一句话。 “是嘛……他近来可好?” “他很好,最近找到了新的乐趣,感觉整个人变年轻了许多。” 蛇母轻轻点头,有谷部落被驱逐出部落大会的时候,她还很年轻,记不得太多事,只对几个年轻力壮的男人印象深刻,本来都是她的目标,可惜再也没有机会下手了,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觉得遗憾。 “伱们的谷物很香,我只吃过一次,之后再没吃过那样香的谷物。” 有谷部落的猎人立刻献上随身携带的谷物,说:“我们还剩了些,今晚都煮了吧。” 蛇皮部落的族人没有吃过饭和粥。 山林里野生的谷物并不多见,有也是零零星星的,采集回来煮不成一锅饭,平时都是和肉、菜一起丢水里乱炖的。 没有趁手的炊具,即使有足够的谷物,也难以熬煮成米饭,只能用石烹法煮粥,几块灼热的石头扔进树筒里,足以令水沸腾半个小时。 蛇母问:“你们以后不再烧山毁林,是不是就种不出这种谷物了?” “不。”谷摇摇头,“林说,她懂得不用烧山毁林也能种出谷物的方法,我们只要学会这种方法就行了。” 众人的目光落到那个又高又瘦的女孩身上。 上次在蛇皮部落借住,林郁没有得到太多表现的机会,大家对她的了解不多,但从部落大会归来的猎人们可太知道了。 大蟒立刻同族人们说起巫师救死扶伤的光辉事迹,众人肃然起敬,得知自家部落的猎人也接受过巫师的治疗,看向林郁的目光越发尊敬和充满感激。 猎人们滔滔不绝地分享着各自的见闻,等女人们做好了饭,蛇皮部落的族人头一次品尝到香浓的粟米粥,都为之惊艳,客人们狼吞虎咽,吃了一路的干粮,没有什么比热乎的饭菜更能消解奔波之苦。 晚饭后,疲惫的旅人早早睡下。 待一觉醒来,享用过热乎的早饭,客人们同主人道别,再次踏上旅途。 大河部落的兽肉都暂存在蛇皮部落,不仅前往营地的人轻装上路,回部落的人也只带极少的东西。 凭他们几个妇孺,拿不了太多东西,与其累死累活的,不如等回到洞穴,多派一些人来取,还可以替虎头他们分担一部分。 大树部落和有谷部落依然负重前行。 蛇莓捂着屁股同她的小伙伴依依惜别,她凑到三人身旁,压低声音说:“等祭天仪式,我再去找你们玩。” 枭奇道:“他们会带你来吗?” “带不带的,我反正会去。” 蛇莓眨着眼,露出狡黠的笑容。 看样子昨晚挨揍的时候,她虽然嘴上不住求饶,心里想的却是下次还敢。 打得还是不够狠哪! …… 女人们在山林里翻找昆虫,天气越来越冷,草木凋谢了七七八八,等猎人们归来,她们将彻底停止采集活动,宅在洞穴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直到冷天过去。 人虽然不能冬眠,但可以通过减少活动降低新陈代谢,从而减少能量消耗。 “我总感觉他们要回来了。” 兰花喃喃着,孩子们离开太久了,从他们离开的那一刻起,她就开始惦记了,怅然若失。 红花笑道:“你昨天也是这么感觉的,昨天的昨天也是这么感觉的。” “今天的感觉格外强烈。” 女人们都笑了起来,母亲盼望孩子归来的心情她们可以理解,不过兰花的直觉显然不太靠谱。 “你们听到了吗?”兰花忽然直起身体,“有人在呼喊!好像是枭的声音!” “哪有什么声音?是你太想枭了吧……” “妈——” 众人一下愣住,这声“妈”虽然很遥远,但很清晰了,所有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枭!” 兰花看到了她日思夜想的儿子,枭激动地飞奔而来,天和林慢悠悠跟在后头,男人们的身影逐渐变得清晰。 女人们兴奋地迎上去,却发现自家部落的猎人一个都没回来,回来的妇孺也都两手空空,毫无收获。 “怎么回事?虎头他们呢?” 女人们忙不迭询问,神情略显惊慌。 “他们还要等几天才能回来……” 枭简明扼要地说明缘由。 得知猎人们毫发无损,众人都松一口气,紧接着问:“我们有多少猎物?怎么你们全部空着手?” “非常多!” 枭一脸自豪,然后扭头看了眼尚未靠近的大部队,小声说:“我们的猎物比大树部落和有谷部落的加起来还要多!都放在蛇皮部落了,我们拿不了那么多东西,天打算让留守洞穴的猎人去取。” 比另两个部落加起来还要多! 女人们看向大树部落和有谷部落的猎人,见他们满挂满载,收获已是相当丰富,霎时间,巨大的喜悦和幸福将她们吞没。 毫无疑问,这个冷天将会是她们度过的最富裕的一个冷天! 第137章 兴奋 第138章 兴奋 留守洞穴的年轻猎人已不再进山狩猎。 天上飞的大部分已经离开这片干冷的树林,地上跑的也都找到地方过冬,很少出来活动,山林里一天比一天萧条寂静,他们翻山越岭,奔波一整天猎到的猎物,甚至不够补充他们消耗的体力。 但成天闷在洞穴里无所事事,这群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感到很无聊,于是便加入大龄男团的阵营,每天到河边钓钓鱼。 鱼获也越来越少,好在钓鱼不怎么费力,纯当打发时间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修炼,“再就业”的苗钓功大增,甚至可以指导新手上路了。 “知道钓鱼最需要的是什么吗?不是技术,是心态!”苗充满激情地传授他个人的心得体会,“拉杆时固然欣喜,等待鱼咬钩的过程同样美妙。只有懂得享受这个过程,才能从中获得乐趣,才能钓上更多的鱼来!” 年轻人终究没有他那样沉稳的心态,所以他们的战绩始终欠佳。 钓鱼天团迎着斜阳踏上归路,苗同钓友们吹牛胡侃,爽朗的笑声在山谷回荡。 若不是每晚单独睡一个火堆,他甚至快要忘了自己客人的身份。他当然也期盼猎人们平安而归,满载而归,不过等待的过程并不煎熬,猎人们晚一天回来,他就多钓一天鱼,多过一天悠闲的生活。 这一个傍晚,他和往常一样,拎着鱼篓扛着钓竿同钓友们谈笑风生,优哉游哉返回洞穴,完全没去想部落大会的事。 直到谷的声音忽然响起:“酋长!” 期待越低,惊喜越大。 “回来了!” 苗喜笑颜开,快步奔向他的孩子们。 狼牙等人同样健步如飞,谷回来了,狼爪他们自然也回来了,他们抱着这样的期待回到洞穴,结果自然是和女人们一样惊讶错乱,枭又向他们解释一遍。 “我们明天就去!” 得知食物存放在蛇皮部落,男人们恨不得即刻动身。 “不急,虎头他们从营地回来需要好几天的时间,你们等几天再去也是一样的。” “宁早勿晚,早去几天也比去晚了好。” 大舅狼牙神情严肃,语气坚定,和平时动辄喊累,经常知难而退的他判若两人。 他的表态获得其他人的一致赞同。 张天稍微琢磨了下,不禁笑了起来,男人们这哪儿是要去运货啊,分明是想去会一会蛇皮部落的姑娘! “行,你们走的时候,把陶器也带上,我一会儿挑选出来,放到洞口。” “包在我们身上!” 男人们的兴奋都快溢出来了。 林郁回来的第一件事,不是躺下来恢复元气,也不是进食喝水补充体力,而是扑向她的大猫。 “猫女~” 看到那个过分热情的女人,猫女悚然一惊,扭头想逃,却慢了一步。 林郁将它紧紧抱在怀里,用脏兮兮的脸使劲蹭它松软的毛发。 离开半个月之久,小猞猁圆润了不少,刚捡回来的时候瘦得跟皮包骨似的,如今几乎和竹鼠一般大了,毛发也更具光泽,手感极佳,林郁可以抱着它撸一整天。 猫女很嫌弃地将头扭到一边,发出呲呲的叫声,它的声音也比以前清亮了许多,不是那种俏皮的喵喵叫,听起来十分威严。 三兄妹中最瘦弱的黑尾也变壮实了,步履稳健,像个威武的上将军。 张天待它不似林郁待猫女那般热情和细致,平时喂了食就放任不管了,偶尔给它梳梳毛挠挠痒啥的,属于认识但不熟的关系。 黑尾喜欢这种距离感,许久不见,还有些想念这个会给它梳毛抓痒的两脚兽,但高傲的大猫岂会向两脚兽低头?它没有迎上去,只是趴在距离他不远不近的位置,琥珀色的眼睛看着他。 张天走过去,蹲下来挠黑尾的脑壳和下巴,这两个地方它自己舔不到,需要别人代劳。 黑尾眯起眼,嗓子里发出咕咕的很享受的声音。 枭抱着他的小虎向族人讲述部落大会的精彩瞬间,着重描述自家猎人的高光时刻,比如虎舌在厨艺大赛上力压群雄,天在武器大赛上技惊四座…… 女人们向阿妈转达各部落酋长的问候,得知山溪已经退位让贤,阿妈的心情颇为复杂,她知道,属于老一辈的荣光终将过去,部落的未来注定是年轻人的。 山溪退了,她或许也该做出决定了。 阿妈默不作声地看着她的孩子们,她的目光扫过每个人的脸庞,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与喜悦,他们自信,积极,充满希望。 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 孩子们都长大了……她心里想着。 谷告诉了苗伪装败露之事,苗找到张天,郑重地感谢他的解围。 经过这次部落大会,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已经完全认可张天天空祭司的身份。 饱饭后,疲惫的旅人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大树部落和有谷部落的众人背上行囊,向阿妈辞别。 苗再次郑重道谢,既感谢这段时间的收留,也感谢虎头等人对自家猎人的照顾,这些菜鸟能够全部活着回来,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的老猎人居功至伟。 “等到祭天仪式,我们会把承诺给你们谷物带来。” “别忘了带上伱们的大地祭司。”张天说。 “当然!” 松果和苗带着各自的族人下山,朝不同的方向远去。 男人们早已迫不及待,抱起锅碗瓢盆罐,告别阿妈和族人,前往蛇皮部落。 林郁烧水洗澡。 这半个月来,她的贴身衣物湿透了干,干了又湿透,浑身上下都是粘乎乎的汗渍,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她烧一大锅水,足足洗了……她也不知道洗了多久,半个钟头是有的,洗完感觉活过来了,整个人焕然一新,又变回那个脸蛋白净、长发乌黑的林妹妹,可惜外衣没得换,还是那身艳丽的鸟毛大衣。 不过兰花说了,等男人们取回兽皮,就给她做一身新衣服。 张天和枭也痛痛快快洗了个澡,神清气爽。 直到这一刻,他们终于有了回家的实感,部落大会固然热闹非凡,令人大开眼界,但还是家里最舒服。 第138章 大地祭司 第139章 大地祭司 “禾,别玩了,过来吃饭。” “嗷。” 禾应一声,丢下手中的“画笔”,退开两步,欣赏自己的“杰作”。 其他小孩不喜欢同这个笨嘴拙舌、木讷的女孩玩,她就自娱自乐,在洞壁上涂涂画画,起初用木炭当画笔,时间长了,便不满足于单调乏味的黑,四处收集不同颜色的材料,画出的壁画也越发的五彩斑斓。 她看着这幅“秋收图”,咧嘴开心地笑着。 “叫你过来吃饭,听不到吗?” 葵提高了声量。 “嗷!” 听见老妈语气不善,禾赶紧跑过去。 “一天到晚画画画,净整这些没用的,你要是能把乱涂乱画的心思分一半在种植和祭祀上,至于这么久都学不会吗?” 葵盛一碗热粥给她,嘴上数落着。 族人们深以为然,这丫头笨一点也就罢了,身为大地祭司的后代,还不务正业,实在令人忧心。 数落归数落,葵倒没有真的责怪她唯一的女儿。 如今大地萧索,他们已经停止了所有不必要的活动,每天宅在洞穴里,喝粥、睡觉、等待猎人归来。 无聊的时候,男人们会打磨武器和工具,女人们会缝制衣物、编织篮子,孩子们会自制一些玩具,互相打闹,哔哔哔的吐口水。 不太合群的禾选择了画画打发时间,这无可厚非,而且有一说一,见女儿画得这么好看,葵心里是高兴的。 但她更希望即将成年的女儿能够把心思花在正事上,她在禾这个年纪,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准祭司了,禾却始终懵懵懂懂,连制陶都弄不明白。 “他们走多久了?怎么还不回来?” 族人们开始讨论猎人何时归来,自从苗率队离开后,这就是他们每天必聊的话题。 部落里参加过冬狩且还在世的人不剩几个了,葵是其中之一,她不知第多少次解释:“河谷营地很远,光是走过去就要好几天,回来背负重物,花在路上的时间会更长,都别担心,这是正常的。” 他们从未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对此没有什么概念。 “祭司大人,你见过猛犸吗?” “当然。” “我听说猛犸有山那么大?” “毫无疑问。” “那样庞大的野兽,要怎么狩猎呢?” “它们怕火,猎人们用火对付它。狩猎猛犸是非常危险的事,它一脚就能把人踩扁,每次部落大会都要死一些人。” “啊!那谷他们……” 声音戛然而止,这种不吉利的话可不兴说。 话虽然没有明说,众人无不面露担忧。 这时,洞穴外忽然传来一声呜啦啦的呼喊。 这是他们远距离报讯常用的号子! 人们跳起来,一窝蜂冲到洞穴外。夜幕笼罩大地,一片漆黑如墨,没有林木的阻挡,视野开阔,远处跳动着火光格外清晰。 “回来了!猎人回来了!” 众人兴奋地奔向那道火光。 肉!好多肉! 猎人们离开的那天,他们就搭好了熏架,闲置这么久,终于派上了用场。 “这里面有猛犸肉吗?” “这里大部分都是猛犸肉!” 谷挺直了腰杆,无比自豪,他现在也是狩猎过传说级巨兽的黄金猎人了。 闻听此言,众人连忙仔细端详手里的兽肉,却发现猛犸肉和其他野兽的肉似乎没什么差别。 “猛犸象真有山那么大吗?” “比山大多了!”谷不假思索,一脸笃定。 其余猎人也都一口咬定:“猛犸一跺脚,大地都要抖三抖!只有最英勇的猎人才能猎杀它们!有虎部落死了两个猎人,我们却毫发无损!” 众人立刻献上赞美,称他们为最英勇的猎人,谷乐得合不拢嘴。 女人们摊开兽皮,惊叹连连。 兽肉看不出差别,兽皮的差别就很明显了,这是她们见过最大的兽皮!兽皮上浓密的体毛几乎和她们的手臂一样长,究竟是何等恐怖的巨兽才会长出如此长的体毛? 谷说:“这只是我们切割下来的很小的一块,完整的猛犸象皮足够我们所有人穿上新衣服了!” 除了猛犸象皮,还有鹿皮、牛皮、犀牛皮……都是十分优质的皮料,厚实且大,平时在山林里狩猎,不容易获得,这一趟带回来的数量比他们一年所得还要多! “肉肉!我要吃肉肉!” 孩子们嚷嚷着要吃肉,他们盯着大人们手里大块大块的红肉,眼睛都看直了,口水更是飞流直下三千尺。 天天喝粥,谁不想开开荤呢? 女人们烧水煮饭,洞穴里很快便飘荡起久违的肉香。 年轻的猎人们自吹自擂的时候,苗找到葵,告诉她有极其重要的事要和她单独谈。 两人进到祭司专属的洞中洞里,顿时清静许多,葵点燃火堆取暖,明黄色的火焰照亮这处狭小的洞穴。 苗开口第一句话就让她听不明白:“伱知道女娲吗?” “谁?” “我们的祖先,女娲,是她找到了五色石。” “五色石?” 葵轻轻皱眉,心想苗怎么开始胡言乱语了呢?难道是年纪大了,脑子开始糊涂了吗?说起来,他这趟远门出得过分远了。 想到这,她问:“你这些天跑哪里去了?你不是不能去部落大会吗?” “我没去,我在大河部落打探消息呢!不然我怎么能知道五色石的秘密?” 苗理直气壮,他当然不能说自己沉迷钓鱼乐不思蜀。 他把话题掰回来:“五色石就是赤、青、黄、黑、白五种颜色的灵石,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祖先女娲曾经集齐这五种颜色的灵石,补全了天空的窟窿。咱们不是有一颗青石吗?大河部落有一颗白石!” 什么乱七八糟的……葵一头雾水,不过最后一句话她听懂了,忙问:“大河部落有一颗白石是什么意思?他们也可以借助大地的力量,令谷物茁壮生长吗?” “不,他们的白石拥有完全不同的功能……你真不知道女娲是谁?” 葵将头摇成拨浪鼓:“第一次听这个名字。” “这就怪了……” 苗满以为身为大地祭司并传承了青石的葵一定知道祖先的传奇经历。 “怎么了?” “没什么。既然你不知道,那我就从女娲补天的故事说起吧。” 第139章 传播 第140章 传播 这是葵迄今为止听过的最惊心动魄的故事。 她知道大地发怒的时候,会震动,会开裂,但天空裂开的情况,她闻所未闻! 转念一想,又觉得合理,既然大地可以裂开,天空自然也可以,而且天空的脾气应该比大地好,不常发怒,所以见过的人寥寥无几。 她记得上一任祭司说过,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祖先经历了一场大洪水,那场洪水冲毁了一切,他们不得不寻找新的家园,最终迁徙到此处。 这和故事里描述的情景完全一致! 更关键的是,青石的发现正是在那场大洪水之后,在迁徙的途中,某位祖先发现了光滑圆润、与众不同的青石,便捡回部落收藏,死后传给后代,后代又传后代,一代一代传下来,直到第一位大地祭司的诞生。 现在她明白了,全明白了。 当年的那场大洪水就是天裂开后涌出来的! 是祖先女娲补全了天空,平息了洪水,这颗青石正是女娲留给后代的遗产! 苗说:“白石的功能是净化污水,它属于一个名叫林的女孩,她不仅能够使用白石,还懂得许许多多知识,听孩子们说,她在部落大会期间为许多人治病疗伤,大河部落的人都称她为巫师。你知道巫师吗?” 葵摇摇头,比起巫师这个全新的称谓,治病疗伤这件事更令她惊讶,这是身为大地祭司的她不具备的能力。 但下一刻,苗的话几乎令她跳起来:“他们没有大地祭司,但他们即将拥有一名天空祭司,一个名叫天的男孩受到了天空的指引,能够与天上的祖先交流,女娲补天的故事就是女娲告诉他的,不仅如此,祖先还教会他制作陶器——” “他们也会制作陶器?!” “是,而且他们的陶器质量非常好,颜色也非常漂亮。” 苗从外衣褶层里取出一柄红如枫叶的精致的陶勺,递给葵。 烧制陶器同样是大地祭司的职责,经验丰富的葵一眼就瞧出这柄陶勺的不凡之处。 她沉默不语,神情复杂,指尖摩挲着陶勺光滑的表面,如此优质的陶器,她心知自己很难烧制出来,她感到惊讶、疑惑,同时又备受打击,她引以为傲的烧陶技术,和大河部落的陶器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苗完全没有察觉到她的颓唐,接着打击她:“大河部落多的是陶器,大大小小都有,他们甚至还用灵土制作玩具。” 葵皱眉道:“他们如此滥用大地的力量,就不怕惹怒大地吗?难道他们不知道大地震动有多么可怕?” “他们制作的陶器不仅蕴含了大地的力量,还有天空的力量。天说,我们制作的陶器之所以不够好,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借用天空的力量,不仅烧制陶器需要天空的力量,种植谷物也需要天空的力量……” 苗把张天的说辞原封不动地复述一遍。 葵越听越沉默。 她今晚听到了太多超出她认知的事情,她无法分辨对错,但她摩挲着手里陶勺,隐隐觉得这番说辞有几分道理,不然这么优质的陶器是怎么烧制出来的? 她去过大河部落,也见过阿妈,那时候的大河部落还是赫赫有名的啃树皮专业户,他们死守着祖先传下来的那一点知识,全然不愿意尝试新鲜事物,烧制陶器完全不像是他们会做的事,更别说是如此优质的陶器了。 何况不止陶器,苗提到种种的新事物,能钓起鱼来的竹竿,能快速纺线的石块,能精准射杀鸟兽的新式武器……跟她印象中的大河部落根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画风。 苗在讲述的过程中,她忍不住想,这还是那个饿到宁愿啃树皮也不愿吃未知花草的大河部落吗? 若非借用了天空的力量,得到了祖先的指引,要怎么解释他们如此巨大的转变? “你是说,那个叫林的女孩懂得不烧山毁林也能种植出谷物的方法?” 在所有颠覆认知的信息中,葵最在意的还是这一点。 “她是这么声称的,她还说,用她的方法可以种植出更多的谷物。” “不烧山毁林还能种植出更多的谷物?” 葵虽然没有明言,但她的语气和神色分明在说:我咋这么不信呢? 苗叹口气说:“我也觉得她在吹牛,不过她使用白石净化污水是我亲眼所见,她和你一样拥有大地的血脉,这一点毋庸置疑。而且她准确地说出了我们的种植方式,我认为她对于种植谷物是有所了解的。” “唔……” 葵不置可否。 苗见状,赶紧说:“当然了,伱是大地祭司,这件事理应由你来判断。不久后,大河部落会在大树部落发现的雪盐地上祭祀天空,天和林都希望你能够参加,他们想和你谈谈。你要去吗?” “为什么不呢?” 葵答应得干脆利落,在听完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后,她也很想见见那个年轻的大地的血脉,以及她拥有的那颗白石。 苗与葵单独讨论的时候,族人们发现了谷带回来的弯弯扭扭的树枝。 “这叫弓!是我们的祖先后羿教会大河部落制作的武器!” 谷张弓搭箭,瞄准二十步外挂在熏架上的兽肉,只见他手指一松,细长的树枝极速射出,锋利的箭簇噗一声扎入肉中。 众人发出哇哦的惊叹,小小的树枝竟然有大大的威力! “后羿是谁?”孩子们对这个陌生的名字更加好奇。 “后羿是我们的祖先,他是非常了不起的弓箭手!我以后也要成为像后羿那样的勇士!” 谷紧接着给族人们讲后羿射日的故事,讲他在大河部落见识的种种新奇事物,除了弓箭,还有陶器、鱼竿、纺轮、肥皂、盐……故事太多太多,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所有人都全神贯注,面露好奇与憧憬之色。 与此同时,回到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的猎人们也正在向自家的族人讲述同样的故事,他们比有谷部落更进一步,不仅讲他们的所见所闻,还带领族人们一起仰望天空,向祖先祈祷。 第140章 祭祀 第141章 祭祀 【信仰值:250】 这几天信仰值一直在涨,最终定格在一个非常吉利的数值。 新增的信仰值来自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这两个部落此前没有其他信仰,在部落大会上见过种种新奇事物,又得到一些实质的好处,比较容易入坑。 再加上大树部落和蛇皮部落,附近的九个部落已有五个部落成为天空的信徒,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有他们自己的传承和骄傲,张天不指望仅靠一次短暂的会面改变他们的信仰。 至于有谷部落,他认为酋长苗和参与冬狩的年轻猎人不是问题,看得出来,他们对此并不抗拒,只要说服大地祭司,应该就成了。 “想什么呢?在这儿坐着不冷吗?” 林郁端一杯热茶给坐在洞口的张天。 天空开始飘雪,猎人尚未归来,族人们都忧心忡忡,担心天冷路滑,发生意外,洞穴里的气氛有些压抑,张天到洞口呼吸点新鲜空气。 “我在想祭天仪式怎么弄……你不是说古代的祭礼是你的必修课吗?给我上上课呗!” “那你可太赚了!伱知道我一对一授课多少钱一小时吗?” 林郁抱着热乎的茶水在他身边坐下。 张天笑道:“先欠着,以后有机会,请你吃淄伯烧烤。” “……你这是打算欠我一万年啊!” 林郁抿一口茶,说回正题:“我国古代的祭祀礼仪在周朝就已经形成完善的体系,所谓天子祭天地,祭四方,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古人的祭祀有严格的等级之分,不同等级的人有不同的祭祀范围,形成一种尊卑有别、贵贱有等的差序格局……” 林郁详细介绍起古代常见的祭祀礼仪,包括卜日、斋戒、省牲、降神、乐舞、馈食、献酒等等,很讲究,也很繁琐。 除了祭祀仪式,祭祀场地、祭品和祭法的选择也大有学问。 林郁条理清晰,娓娓道来。 张天受益匪浅,以往听这种纯知识性的讲课很难听得进去,今天不仅全听进去了,甚至还觉得没听够,果然还是一对一教学效果显着。 “咱们没必要搞这么麻烦,所谓至敬不坛,扫地而祭,我国古代的祭礼并不是基于对神灵的宗教性崇拜,而是一种具有人文精神与人文特质的文化体系,祭祀的根本在于祭祀者内在的诚敬之德,祭品、场地和仪式都在其次。” 林郁说,古代祭祀讲究个崇德报本,并非出于功利性的宗教目的,天地君亲师成为古人重要的祭拜对象,充分体现出古人敬天法地、孝亲顺长、忠君爱国、尊师重道的伦理价值取向。 这和张天的想法不谋而合,他不希望族人们把祭祀当作一种祈求神灵护佑的手段,他希望通过祭祀来推行教化,达到“民德归厚”的目的。 两人进一步讨论祭天仪式的具体流程。 张天忽然说:“你跳个舞给我看看?” “什么?”林郁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之前不是冲我做过铁山靠吗?再来一个!” “你在想屁吃!” 林郁白他一眼。 张天笑道:“咱们要搞乐舞,我出音乐,你出舞蹈,不得排练一下?” “那也不能教原始人做铁山靠吧!” “为什么不行?你不是说了么,祭祀的根本在于祭祀者内在的诚敬之德,其他的都在其次,只要心诚,跳什么舞重要吗?自从那天你跳过之后,枭就一直念念不忘,要是你教他跳这个,他一定热情高涨。” 张天不觉得铁山靠有什么问题,他不想把祭天仪式搞得过于严肃,祭祀雪灵那种庆典式的仪式就挺好,所有人都参与其中,同时也有利于文化的传播,故事、音乐、舞蹈……这些软实力带来的影响远比各种武器和工具深刻。 从这个角度出发,在祭祀舞里加几个魔性的舞蹈动作有利无弊,或许在未来的某天,这些魔性的动作会随着人类的迁徙传播至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到时候全球原始人齐跳铁山靠,那画面想想就很美。 “唔……那我把这个动作编进祭祀舞里?” “你看着办,需要什么音乐跟我说,我尽量满足。” 孩子们早已学会用竹笛吹出不同的声音,当然是胡乱吹奏,谈不上美感,也就比噪音强一点。 趁着赋闲在家,无事可做,张天打算教他们一些儿歌曲目。 “昨天教你们的小星星学废了吗?” “学废了!” 孩子们竞相吹奏起一闪一闪亮晶晶,天哥说了,吹得好的人会被选去参加祭天仪式,当着所有部落的面吹奏祭祀天空的曲目! 这可是莫大的荣誉!谁不想在万众瞩目之下表现自己呢? 何况小星星非常好听,比他们胡乱吹奏的声音好听多了,孩子们投入极大的热情拼命练习,都吹得像模像样的。 “很好。”张天露出满意的笑容,“今天我教你们一首新的乐曲,两只脑斧。” 林郁把女人们召集起来,教她们基础的舞步,用同样的方式选拔肢体相对协调,具有一定舞蹈天赋的女人组成史前女团。 林郁并非专业的舞者,但教女人们跳舞绰绰有余,她专挑简单却兼具美感和感染力的动作教学。 女人们开心极了,跳舞比她们学过的任何技能都要有趣得多!不如跳舞,缝制衣物不如跳舞,编织竹篮不如跳舞! 唯一的美中不足,跳舞比较耗费体力,好在这次部落大会收获颇丰,冷天不愁没食物吃,这点体力消耗得起! 在群魔乱舞的女人之中,混进来一个格格不入的身影。 比起吹奏音乐,枭更喜欢跳舞,别说,他还有真有点舞蹈天赋,铁山靠林郁只教了他一次,他不仅学会了,甚至青出于蓝,换上背带裤简直就是坤哥本坤。 林郁在考虑要不要给他量身定制一段solo舞蹈。 就在众人如火如荼练习的时候,在山脊上守望的孩子风风火火跑回来。 “猎人回来了!”他兴奋大喊。 族人们等这一刻等很久了,立刻冲出洞穴,冲向凯旋的猎人们。 第141章 灵感 第142章 灵感 阿妈十分欣喜,不仅因为收获颇丰,更因为孩子们全数归来,一个也不少。 每年的这个时候,是族人们一年中最幸福的时刻,幸福的程度与猎物的多少、清点的时长呈正比。 今年的幸福感严重超标了,女人们从午后一直清点至日落,提前准备的熏架密密麻麻挂满了肉、内脏、筋和皮,还不够用,好在洞穴里储备的优质木料足够多,连忙又生起几堆火,搭建熏架。 大河部落的洞穴很深,暖天的时候,族人睡在靠近洞口的位置,冷天就往深处搬,这时到处生起火堆,洞穴里的空气质量显着下降。 原始人从小生长在这种环境中,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林郁初来乍到,哪里受到了,被烟气熏得脑壳疼,这几天搬到洞穴外的木屋里暂住。 张天以照顾妹妹的起居为由,也逃离了烟雾缭绕的洞穴。 与两人同住的还有枭和白。 每一个火堆都不能浪费,得到巫师的许可后,木屋里也熏起了肉,数量不多。 总之肉必须搁在人的眼皮底下,一刻也不能离,别的不说,洞里的三只家贼就不让人放心,成天跟老大爷似的在熏架旁遛弯,要不是畏火,早开冲了。 族人们对这三只饭量越来越大的大猫颇有微词,孩子们倒是很喜欢抚摸它们毛茸茸、软绵绵的身躯,当然,小猞猁并不喜欢被众人撸,不过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讨口饭吃,只能出卖点色相了。 某天夜里,守夜的虎爪瞧见那三只家贼忽然猫猫祟祟地朝洞穴深处摸去,便悄悄跟进去,正撞见它们头碰头挤在一起大快朵颐。 好啊,可给我逮住你们了! 虎爪只道它们在偷吃兽肉,大喝一声冲出去,吓得三小只弹射起步,四脚摊开宛如三张降落伞,一蹦三尺高。 虎爪这才注意到,它们偷吃的不是兽肉,而是大老鼠! 第二天一早,虎爪笑嘻嘻地展示老鼠的残骸,把这件事绘声绘色地讲给所有人听。 自此,族人们对这三只小猞猁大为改观,不管大猫小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值得给口饭吃。 但为了防止它们敌我不分,误伤友军,女人们架高了圈养兔鼠的篱笆。 截至彻底停止狩猎活动之时,部落里一共喂养了十七只野兔和十五只竹鼠,每天喂点干草和竹子,不多喂,只吊着一口气不让它们死掉。 冷天漫漫,天天吃肉干和果干,偶尔也会想换换口味,吃点新鲜的食物。 族人们把喂养当作一种保存食物的方法。 这种方法其实很常见,尤其是在暖天,天气热,食物容易腐坏变质,每当狩猎丰收,食物多到吃不完,活口就暂时圈养起来,等到哪天“收成”不好,再拖出来杀掉饱餐一顿。 短期的喂养与长期的养殖看似只有一步之遥,但迈出这小小的一步,花了人类数千上万年的时间。 能想到这一点的人,绝对是这个时代万里挑一的天才。 这样的天才大河部落有三个。 当枭以开玩笑的语气问如果像养猞猁一样养这些鼠兔会怎样时,张天和林郁对视一眼,均看到彼此眼中的惊讶。 “它们每天只吃草和竹子,就能长肉,还能生崽子,比猞猁好养活多了。” 枭抚摸着怀里的小虎,笑呵呵说。小虎不知是被他摸烦了,还是听懂了他的吐槽,仰起脖子,十分不满地抱怨一声。 枭在分别给猞猁和鼠兔喂完食物后,突然冒出这么一个想法,然后就随口说了出来,他还没有深入思考过这个想法的可行性。 另外两个天才当然明白其中的意义。 喂养与养殖其实只在一念之间,枭突如其来的灵感正是人类迈出这一步的关键契机,现在的他或许还意识不到,但终有一天他会明白,他今日的随口一说会彻底改变整个族群的生活。 不过现在还不到养殖的时候,冷天一过就要上路了,养再多的动物,带不走都没有意义。 张天正色说:“我觉得你的想法很好,以后可以试试,养鼠兔或许会比养猞猁更有用!” “真的吗?” 枭很高兴,随即又感到疑惑,他还没想到养鼠兔有什么用处,张天这番话激起了他的思考。 “不能这么比的好嘛!”林郁替小猞猁打抱不平,“我们家猫女也很有用,昨天还抓了老鼠呢!是吧猫女?” 林郁表现得像个宠溺的后妈。 张天翻个白眼,心想养猞猁捉老鼠,和杀鸡用牛刀有什么差别,到了迁徙那天,这三只大猫会不会跟他们上路还要打个问号呢! 众人沉浸在忙碌的快乐中。 猎人们,尤其是跑了两趟的猎人们,回来的时候累得只剩半条命,经过几日的休整终于恢复了元气,开始享受专属于他们的时刻。 “……当时那头猛犸象发了疯一样冲向我们,大地都在颤抖,有谷部落那几个小年轻都吓傻了!这时虎头站了出来,直面那头比山还大的猛犸象,毫不退让,就像我们的祖先后羿,他的勇敢和强壮令猛犸象闻风而逃!” 虎爪不吝赞美之词。 虎头立即投桃报李:“虎爪比我强!猛犸象一跺脚,大地都要抖三抖,没有人敢在猛犸象的脚下活动,除了虎爪!他独自一人斩断了猛犸象的双腿,他是真正的勇士!” 男人们一边商业互吹,一边向族人讲述他们在部落大会的见闻,并非每年都能狩猎到猛犸象,今年狩猎到一头成年的猛犸象不说,而且全员无恙,自然要大书特书。 孩子们听得入迷,拿着各自烧制的奇形怪状的陶土猛犸七嘴八舌地问:“这是猛犸象吗?” “猛犸象比这可怕多了!”男人们说,“等你们长大了,亲眼见过后就知道了!” 女人们用陶罐收装熏干的兽肉、内脏和油脂,盖上厚重的盖子,确保无孔可入,毛皮一部分储存起来,另一部分经过清理和整治,缝制成过冬的衣物和被品,汰换下来的兽皮则制成门帘,挂在洞口挡风。 冷天来了。 第142章 彩陶 第143章 彩陶 部落大会的结束是冷天到来的标志。 按以往的规矩,从猎人们归来的这一天起,大河部落的族人将停止一切狩猎和采集活动,蜗居在洞穴里,直到天气回暖,冰消雪融,万物复苏。 这个冷天显然不同以往。 他们即将以半个东道主的身份举行史无前例的祭天仪式!除了那三个大部落,其他部落都会派人参加! 放在去年,这还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 众人激动不已,被选拔出来组成乐团和舞团的族人更是忐忑不安,生平第一次感受到来自生存以外的压力。 祖先在天上看着呢,我们吹的乐曲跳的舞,祖先看得一清二楚,万一搞砸了怎么办?万一祖先不喜欢怎么办?万一…… 想到有这么多绝对不能发生的万一,他们更加拼命地练习乐舞。 雪停了。 皑皑白雪装饰着林间山头,星星点点地积在荒芜的大地上。 河水渐渐冻结,冰层很薄,一敲就碎,男人们打水的时候会带冰块回来,放在火上烧化,冰化成水的过程在他们看来十分神奇,通过这种过程得到的水自然比普通的水强,至于强在哪里,没人说得清楚,反正强就对了。 当然了,雪水才是最强的,等积雪足够多,雪水就将取代冰水成为族人们最主要的水源。 回来之后,张天接连烧制了几窑陶器,这些是答应了要交换给其他部落的,后来因为下雪被迫中断了几天,现在继续开造。 今天依然烧制盆、瓶、罐、瓮、釜、鼎等日常使用的器具,不过在制作陶坯的时候,张天发给每个人一些赭石和黑火石。 众人面面相觑,疑惑不解。 张天说:“我们现在制作的是要用于盛装食物,并献给天空和祖先的祭器,祖先喜欢丰富的颜色,你们用这些石头在陶坯上绘制图案,烧制出来后就会呈现出和陶器不一样的颜色。” 林郁知道他要烧制彩陶了。 最早的彩陶正是以天然的矿物质颜料进行描绘,红色的赭石和黑色的二氧化锰是常见的呈色元素,入窑烧制后,在橙红色的胎体上呈现出赭红、乌黑等缤纷色彩。 以彩陶作礼器,这是两人讨论后的结果。 祭祀总得有祭品,祭品无外乎牺牲、粮食、酒醴、血和礼器,张天不想在祭祀仪式上耗费太多资源,似有盐部落那样把大堆的肉和兽皮制品烧掉,实在没什么必要。 考虑到此次祭祀既是祭天,也是祭祖,所以他决定仿照古礼,遵循“荐羞”和“受胙”之礼,也就是向祖先进献珍馐美食,等祖先享用后,再接受祖先留下的胙肉,分而食之,既能达到祭祀的目的,又不铺张浪费。 作为敬奉祖先的礼器,普通的陶器怎么能体现诚意呢? 彩陶是最合适的,而且在制作彩陶的过程中,还可以培养族人们的审美和创造能力。 众人见惯了纯色的陶器,从未想过还可以在陶器上绘画,立刻产生浓厚的兴趣。 “随便画吗?” “随便画。我们是祖先的孩子,无论我们画什么,只要诚心诚意,祖先就会喜欢。” 张天鼓励大家自由创作,不过他提出了一个硬性要求:“画完之后,每个人都要在陶坯底部画上这个符号。” 他用树枝在地上划出三条平行的横线,问:“有谁记得这个符号代表什么吗?” 众人盯着看了好一会儿,觉得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枭一眼就认了出来,大声说:“这是乾卦!代表天空!” “没错。”张天露出笑容,“只有画上这个符号,我们的陶器才可以上达天空,住在天上的祖先才能够享用我们敬奉的食物。” 众人恍然大悟,立刻动手在陶坯底部画上代表天空的乾卦,然后开始绘制胎身。 男人们普遍没有绘画的经验,一个个抓耳挠腮,憋了半天,也只绘制出一些简单的线条和形状,女人们有在竹筒上刻图案的经验,画出来的图案相对复杂且有一定的意涵。 孩子们比较天马行空,他们的杰作很抽象,反正张天是理解不了,孩子们倒是理直气壮,在他们看来,天哥理解不了是他理解能力不行,无所不知的祖先一定明白他们的心意。 无论美丑,无论有无意义,统统放进砖窑里焙烧。 这也是张天想传达给族人的观念,祭祀应该以人内心的情感作为基础,物质没有那么重要。 他明确告诉大家,祭祀期间不允许向天空祈祷,因为祭祀仪式所表达的是后人对祖先的追思缅怀之情,以及感恩孝敬之意,如果抱着利己的目的进行祭祀,会显得不真诚。 众人眼巴巴望着烟气蒸腾的窑室,隔个几分钟就问张天烧好没有,头一次制作彩陶,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结果。 以前要进山狩猎和采集,通常出门前把陶器烧上,回来的时候就烧好了,如今赋闲在家,无事可做,等待的时间格外漫长。 张天见状,便组织乐舞团继续排练,不参与排练的,就安排他们打磨和雕刻石器,精心制作的石器同样也可以用作礼器,而且由于制作比陶器费时费力,心意自然更足。 所有人都想彰显自己的心意,争相投入到石器的制作中,有事可做,就不觉得等待的漫长了。 一直到日落时分,等窑温降下来后,张天这才开窑取出彩陶。 众人早就候在一旁了,认领自己的杰作。 经过焙烧后,色彩和陶身结合紧密,浑然一体,橙红色的胎体上头一次出现了不同色彩的条纹和图案,虽然还很粗糙,美感也不足,但这些都是实打实的彩陶,按林郁的说法,或许也是世上最早的彩陶! 人们端详着各自的杰作,乐得合不拢嘴,跑回洞里向阿妈展示和炫耀。 孩子们开心极了,开始攀比起来。 “我画的比你画的好看!祖先一定更喜欢我的陶器!” “胡说!就你那破画,我用脚画都比伱强,祖先才瞧不上!” 争论不休的孩子们找天哥评判。 张天笑道:“祖先不看你们画得好不好,主要看你们有没有用心画,你们是用心画的吗?” “当然!”孩子们异口同声。 “所以这里的每一个陶器,祖先都会喜欢!” 第143章 月圆之夜 第144章 月圆之夜(二合一) 林郁终于换上了她梦寐以求的新衣服,干净舒爽又暖和的毛皮大衣令她精神大振,这几天练舞的状态明显更好,更加兴奋。 不会跳舞的巫师不是好巫师。 林博士无论站或坐都自带学者气质,就连说话也是温文尔雅,娓娓道来,唯独跳起舞来格外放得开,披头散发的像个疯批,很有成为萨满大主教的潜质。 同样放得开的还有枭。 林郁决定给他上点难度,单独教他铁山靠,给他编排一段独舞。 枭高兴极了,当初第一次看林做这个动作,他就莫名的有感觉,肩膀情不自禁跟着耸动,如今系统地学习了,更觉得趣味无穷,根本停不下来。 乐曲比较麻烦,张天组建的童子军毕竟是一群毫无演奏经验的菜鸟,只靠死记硬背,短时间内掌握的曲目很有限,能够拿出去表演的就两首:小星星和两只老虎。 这当然无法令林郁满意,虽然她教给女人们的是最简单最基础的舞蹈动作,但搭配儿歌也太离谱了吧! 不过以现有的条件,也不能奢求太多,想想有盐部落干巴巴的祭祀舞,如今有乐曲和舞蹈搭配,已经是巨大的突破,震撼原始人绰绰有余。 林郁只能含泪选择小星星,比起老虎,星星显然更切题。 张天瞧出她的表现欲,笑道:“要不我单独给你伴奏,你也给大伙来段独舞?” “真假?” 林郁没好意思一口答应,但她亮晶晶的眼和抑制不住上扬的唇角已经表明她的态度。 张天笑呵呵问:“会跳古典舞吗?” “这话问的!我教她们的不就是古典舞动作吗?再说了,难道你不觉得我很有古典美女的气质吗?” 林郁很自信地昂首挺胸,考了这么多年古,她自认为是有点古风古韵在身上的。 张天端详她半晌,有道是人靠衣装,或许她换上汉服,会很惊艳,但凭现在这身行头,古典的气质半点也无,野人的气质倒是拉满了。 他不予置评,只说:“那我吹一些古风曲给伱听,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好!” 林郁心情极佳,笑容也随之明媚起来。 跳舞是她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不过她的水平很一般,平时跳野舞居多,很少有正儿八经的舞台供她发挥。 但在这个时代,毫不夸张地说,她的舞艺独步天下,无人可敌,如今机会摆在面前,她当然要大显身手,给原始人一点小小的美的震撼。 大河部落为即将到来的祭天仪式紧锣密鼓地做着准备,除了乐舞,张天把整个流程都同族人讲解清楚,也进行了多次排练。 众人兴致高涨,不管参不参加祭祀,所有人都乐在其中,困居洞穴的日子不再无聊。 令张、林二人意外的是,阿妈竟然决定随同族人一起前往大树部落。 林郁不无担忧,阿妈的身体状况她比谁都了解,出远门的风险已经很高,何况还冒着严寒。 阿妈的态度却相当坚决,她正色说:“这是我们第一次祭祀天空,祭拜祖先,我必须在场。” 阿妈恪守她作为酋长的职责,同时也有她的私心。 她望着最靠近月亮的那颗星星,那是她的妈妈变成的星星,她经常在无法入眠的夜晚凝望它。 天说,祭祀天空的时候,孩子们说的每一句话,祖先都能够听见。 她有些话想对妈妈说,想对她最敬爱的长辈说。 …… 时间一天天过去,这一日,天空降下鹅毛大雪。 一觉醒来,大地银装素裹,无暇的洁白令熟悉的远山轮廓变得柔和,灌木丛戴上了松软的雪帽,针叶树披上了华丽的新装,荒芜萧条的山林罩上了纯白的外衣。 大雪洗尽纤尘,阳光格外灿烂,却没有一丁点儿温度,平滑、完美的白色雪地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裹着厚实外衣的孩子们滋哇大叫着冲出洞穴,互相追逐着跑向雪地,很快便将平滑、完美、耀眼的雪地踩出一团乱糟糟的脚印。 张天是跑得最快最欢的那个孩子,他这个南方人从未见过如此壮观又浪漫的雪景。 孩子们在雪地上奔跑,反复踩踏自己的足迹,形成一幅幅复杂的图案。 男人们用长长的木棒清理木屋顶上的积雪,以免大雪压塌这座粗制滥造的豆腐渣工程。 张天爬上裸露的岩石,岩石顶部的雪已被风吹得干干净净。 他向远方眺望,那一座座挺拔雄伟的山头早已变成白色的海洋,又隐隐透着蓝光,在太阳下闪闪发亮。 “啪!” 一团雪球击中他的胳膊。 林郁笑得狡黠,紧跟着又丢来第二发雪球。 张天跳下岩石,抄起松软的雪,揉搓成球,朝她反击。 孩子们立刻参战,两人的对轰转瞬变成多人的混战,雪球漫天乱飞,此起彼伏的欢笑和尖叫回荡在寂静的山林。 林郁哪里玩得过这些熊孩子,她的老乡下手尤其狠,盯着她一个人打,一点儿不给她喘息的机会。 她很快便败下阵来,狼狈不堪地躲回洞穴里,脱去兽皮手套,喘几口粗气,喝几口热茶。 她看见白和其他几个年龄较小的孩子正在堆雪玩,堆成大大小小各种形状。 还是这种文静的活动更适合她。 她重新戴上手套,走过去说:“我们堆雪人吧!” “雪人?” 孩子们看着她,小小的脸上有大大的疑惑。 “我教你们。” 林郁滚起一大一小两个雪球,把小雪球堆在大雪球上,随便捡了两根树枝一左一右插在大雪球的两侧,又挑了三块大小适宜的石头充当眼睛和嘴巴,用短粗的木棒充当鼻子。 孩子们看着逐渐成形的圆滚滚、胖乎乎的雪人,发出欢快的笑声,巫师堆的雪人可比他们胡乱堆积的雪块俏皮多了!立刻有样学样,也堆起雪人来。 这天夜里降下第二场大雪。 这场大雪伴随着强风,呼啸着刮过萧瑟的山林,直如鬼哭狼嚎。 不再有浪漫与欢乐,气温陡降,刺骨的寒风从门帘的缝隙间涌入,火光摇曳不止,每次出洞,疾风都会把尖锐的针叶打到张天的脸上,刺痛难当。 暴风雪下了足足三天。 这场雪下了个通透,天空澄澈湛蓝像被水洗过,仿佛一块无边无际的没有一丝杂质的蓝水晶,美得不真实,山林间覆盖起厚厚的积雪,令出行变得更加困难。 不过这点困难抵挡不住人们对天空的向往和对祖先的崇敬。 按照约定,其他部落即将出发,或许已经在路上了。 有谷部落将直接前往大树部落,蛇皮、巨岩和有穴部落会先来大河部落,蛇皮部落离得较近,今天出发的话,明天就能到,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需要花个两三天。 “快来看月亮!” 枭呼喊一声,众人走出洞穴,仰望天空。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或许是因为刚下过暴雪,今夜的月光和星光格外璀璨,明明是夜晚,山林却被照得通透明亮。 族人们对于月相的变化一无所知,尽管他们不止一次目睹月亮变圆,但从未总结过其中的规律。 事实上,他们认为月亮变圆是随机事件,而且非常罕见,要很多天才能见到一次,一旦出现圆月,就代表着好事即将发生。 张天问枭:“还记得上一次看见圆月是什么时候吗?” “这谁能记得!”枭说得理所当然。 “不如你从现在开始记一记。” “啊?” 张天从外衣褶层里摸出一根绳子递给他,用很认真的口吻说:“每过一天,就打一个绳结,直到下一次月亮变圆,打了多少个绳结,就过了多少天。” 道理枭明白,结绳记事嘛,从小学到大的,但他不明白这样做的意义何在,他心里疑惑,直接就问了。 张天露出神秘的笑容,说:“你按我说的做了,自然会明白意义何在。” 这种知识不能言传,要让他自己发现,才具有说服力。 枭挠挠头,没再多问,打个绳结而已,再简单不过的事,他只是担心自己会忘记。 但几天后他就明白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就算他忘记了,天也会不厌其烦地每天提醒他。 众人兴奋地回到洞穴,议论纷纷。 月圆之夜意味着好事将近,而这件好事,毫无疑问就是即将举办的祭天仪式! 这是个好兆头,而这样的吉兆正好出现在祭天仪式举办之前,难免引起人们的联想和揣测。 兰花问张天:“会不会是祖先知道我们要祭拜他们,所以特意请月亮变圆,回应我们的心意?” 在族人们看来,既然祖先是星星,那么和月亮不是亲戚就是近邻,这种小事请月亮帮个忙再正常不过了。 说到这个,张天忽然想起他还有个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没有和族人分享。 他的目光扫过众人,大伙也正看着他,等待他的回答。 张天正色说:“其实,月亮上也住着我们的祖先。” 众人大吃一惊,谁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展开。 张天接着说:“今天我要讲的故事,就和这位住在月亮上的祖先有关。” 讲故事啦! 孩子们排排坐好,竖起耳朵,一脸期待地看着他们的天哥。 “在很久很久以前,月亮是不会变圆的,它一直都是弯弯的样子。还记得射日的后羿吗?和伏羲一样,他也有个妹妹,他的妹妹叫嫦娥。” 张天稍微魔改了下后羿和嫦娥的关系,族人们没有夫妻的概念,语言里也找不到对应的词汇。 部落里采取的是族外群婚制,这是一种排列组合式的婚姻,族内的男女与族外的异性随机交配,这种婚姻形态在旧石器时代末期和新石器时代早期很常见,要等到发展出农耕后,才会渐渐转变为对偶婚,到那时才会产生夫妻的概念。 对族人们来说,男女之间的关系除开母子,就属兄妹最紧密,说兄妹他们更容易理解。 男人们频频点头,代入感很强,谁还没有几个好妹妹呢? “后羿的妹妹嫦娥非常善良非常热心,她就像阿妈和兰花妈妈一样经常照顾族人们,耐心地对待每一个人。” “你这孩子……我怎么能跟祖先和阿妈比呢!” 兰花嘴上这样说,心里是高兴的。 听到这样的类比,众人立刻明白了嫦娥在部落里的威望和地位。 “后羿射下九个太阳,拯救了所有人,他虽然死了,人们却时时刻刻牢记他的壮举,感激他的恩情,这种感激转化成对他妹妹嫦娥的尊敬和爱戴。” “后来,我们的祖先神农用神奇的花草烧制出一粒神奇的药丸。人吃了这种药,不仅永远不会变老不会死,还可以飞到天上,和祖先们生活在一起。” “神农知道嫦娥想念她的哥哥,于是就把这粒药丸送给了嫦娥,告诉她只要吃下这粒药丸,她就会飞到天上,和她的哥哥团聚。” 众人惊讶得合不拢嘴,他们对生老病死习以为常,从来没有想过这世上竟然还有不老不死的神药,简直超乎想象!但想到这是由伟大祖先神农烧制出来的,也就觉得合情合理了。 白急切地问:“那她吃了吗?” 张天笑着摇摇头:“嫦娥是想念她的哥哥没错,不过她也心系她的族人,她的族人需要她,正如我们需要阿妈和兰花妈妈一样。” “再后来,这件事不知怎么的被一个野人知道了。那个野人独自在森林里生存,又冷又饿,听说吃下那粒神药,永远不会感到饥饿和寒冷,所以一心想把嫦娥的神药弄到手。” “野人像鬣狗一样在附近徘徊,等待时机,直到有一天,他等到嫦娥落单!” “啊!” 孩子们发出惊呼,众人面露紧张之色,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在他们看来,野人非病即坏,被野人盯上绝不是什么好事,无不为嫦娥捏一把汗。 “野人立即从山林里现身,经过一番追逐,他把嫦娥追到死路,逼迫她把神药交出来。嫦娥心里想,如果让野人吃了不老不死药,不是要害更多的人吗?于是她取出神药,一口吞了下去!” “吃下神药的嫦娥感觉身体轻飘飘的,她像鸟儿一样飞了起来。她飞离大地,越飞越高,飞过了苍茫辽阔的森林,飞向湛蓝无边的天空。” 众人想象着那样的场景,飞向天空是什么样的感觉呢?他们无从得知,但他们知道离开地面是非常可怕的事,不少族人都是在爬树和爬山的时候摔下来摔死的。 “那野人呢?” 白更想知道这个始作俑者的下场。 “野人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当场就吓死了。” “该!” 众人大声叫好,真是大快人心! 张天笑了笑,接着讲述:“住在大地上的人们看到了这一幕,又惊又怕,一些人认出了飞天的人是嫦娥,便把这个消息告诉给嫦娥的族人。” “族人们回到洞穴里,果然不见嫦娥的身影,悲痛欲绝!他们失去了英勇无双的后羿,又失去了善良热情的嫦娥,怎么能不悲伤呢?” 众人深深地代入了故事之中,听到这里,不禁也悲从中来。 “太阳落山了,月亮升起来,那天晚上和今晚一样,也是个月圆之夜。他们仰望天空呼唤着嫦娥的名字,这时他们惊奇地发现,圆圆的月亮上有两道晃动的身影酷似后羿和嫦娥。” “神农说:‘后羿和嫦娥在天上团聚了,我们不应该觉得悲伤,应该为他们感到高兴。’于是人们摆出嫦娥平日爱吃的食物,仰望天空,遥遥地为两人祝福。” “从那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月亮就会变圆,每当月亮变圆的时候,就是后羿和嫦娥团圆的日子。” 故事告一段落,众人仍然沉浸在故事里,被圆满的结局和后羿与嫦娥之间的情感打动,鼻子发酸,同时也明白了,原来月亮变圆是因为两位祖先在天上团聚。 兰花说:“我们也为他们祝福吧!” 众人再度走出洞穴,仰望天空,望着那一轮皎皎的圆月,遥遥为祖先祝福。 …… 祭祀仪式在即,族人们开始收拾行囊,准备启程,阿妈宣布参加祭天仪式的人选。 因为大树部落离得近,而且这次往返不必携带重物,他们又是东道主之一,所以近半数的人都会前往。 之前参加冬狩的猎人们将会留守洞穴,尽管他们很不情愿,但部落的物资和孩子们总是需要有人看守,刚从外面奔波归来的他们无疑最为合适。 女人们尽情舞蹈,孩子们吹响竹笛,枭在雪地里疯狂铁山靠,所有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盛会做最后的准备。 “枭!” 一声呼喊远远传来。 枭停下练习,循声看去,一道熟悉的身影自萧条的林间跑来。 是蛇莓! 她挥舞着手臂、满面笑容,兴冲冲跑向在雪地里练舞的枭,但苦于厚厚的雪层牵绊脚步,她的身姿稍显笨拙。 蛇母率领蛇皮部落的众人跟在她身后,他们同样受制于路况,比以往多花了半天的时间才赶到。 隔着老远,他们就听到了大河部落响起的悠扬笛声,前所未闻的美妙声音令他们心神沉醉,情不自禁放缓了脚步。 之后不再分章,一章更比两章强! 第144章 出发 第145章 出发 连蛇莓在内,蛇皮部落一共来了七个人,以年轻的小辈为主,大部分都是第一次造访大河部落。 他们好奇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对身边的事物和即将见到的人充满期待和新鲜感,仿佛连这里的树木都是与众不同的,空气也似乎更加清新。 有关大河部落的种种事迹和祖先的传奇故事,猎人们归来后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三天三夜,但百闻不如一见,还没进洞穴呢,他们就看到了许多前所未见的新奇事物,比猎人们描述的还要新奇! 比如那座用木头和竹条搭建而成的营帐,还有那座像枫叶一样火红的四四方方的石堆,石堆底部火焰在燃烧,顶部不断有烟气溢出。 “那是巫师的木屋,没有巫师的许可,不能进去,不然会遭受不幸。那是陶窑,用来烧制陶器的。” 枭热情洋溢地向客人们做着介绍。 兰花代替阿妈出来迎接。 进入洞穴,他们看见大河部落的人正在聚众玩泥巴,更觉得惊奇。 “那又是在做什么?”蛇莓问。 “制作陶坯。”枭说,“把各种形状的陶坯放进刚才看到的那座陶窑里烧,烧出来后就变成像石头一样坚硬的陶器了。” 原来陶器是这样炼成的,真是不可思议! 蛇母带着孩子们向阿妈问好,并送上精美的礼物。 阿妈的状态不太好,气色比上次见她时差了许多,也不怎么说话了……蛇母仔细端详着她的“偶像”,蓦然发觉阿妈远比她记忆中的模样苍老和憔悴,不禁有些伤感。 但她把这份伤感隐藏得很好,用很活泼的口吻说:“阿妈,这次你没有去部落大会,大家都很挂念你呢!” 蛇母也已不再年轻,不过在阿妈面前,她永远都是当年那个天真烂漫、活蹦乱跳的小女孩。 阿妈被她的情绪感染,心情也愉悦起来,露出笑容道:“挂念我这个老太婆做什么?现在的年轻人很优秀,比我年轻的时候优秀,没有我,他们一样可以做得很好。” “岂止是好啊!我听大蟒说了,这次部落大会你们获得了三项大赛的优胜,猎到的猎物也最多,把那三个大部落都彻底比下去了呢!” 蛇母同阿妈、兰花唠嗑的时候,两个部落的年轻人已经打成一片。 “我也想制作陶器!”蛇莓对“玩泥巴”展现出极大的兴趣,“可以教我吗?” “当然!”枭答应得很干脆,“伱想做什么?” “唔……先做个碗吧!感觉碗比较简单。” 枭在陶轮上抹一层草木灰,取一团黏土,压扁压实后放在陶轮上。 大河部落的制陶工艺已经从最原始的贴片法和盘条法进化到轮制法,轮制法又分为慢轮和快轮两种,前者通过手动或者脚动旋转陶轮,比较考验技术和耐心,后者通过踩踏踏板,通过皮带传导带动陶轮旋转,操作相对简单。 陶轮张天很早就烧出来了,但传动功能属于他的知识盲区,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他和林郁尝试了几种理论可行的传动结构,效果都不太好,不是稳定性太差就是摩擦力太大。 “慢轮制陶挺好的,在现代社会,许多少数民族和原始部落仍然保留着这种传统的制陶工艺,还入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呢!” 在不知道第多少次失败后,林博士这样说道。 张天也觉得在迁徙前费劲提升制陶技术没啥意义,于是两人偃旗息鼓,对于此次滑铁卢绝口不提,仿佛从来没有尝试过。 熟练的“陶工”可以手脚并用制陶,一边用脚旋转陶轮,一边用手塑形陶坯,但枭和蛇莓显然不在此列,他俩只能彼此配合,一个旋转陶轮,一个制作陶坯。 “哎呀!怎么塌了!” “我来!” 枭立刻伸手覆盖上蛇莓的小手,想要帮她塑形陶坯,却在指尖相碰的瞬间,仿佛被小蛇轻轻咬了一口,麻酥酥的,心也突突地跳。 部落里女孩的手他摸过很多次,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体验,究竟是怎样一种感觉,他也说不清道不明,只觉得蛇莓的小手软软凉凉的,他握住了就不想放开。 他抬眼看向蛇莓,却见她也正看着自己,晶亮的眼眸里跳动着异样的光。 一向活泼胆大的蛇莓此时竟显得有些羞赧。 枭的心跳得更快了,他壮着胆子,以教学之名紧紧捉住她的手,手把手教她捏制陶坯,温热的触感在指间传递,异样的情绪在心中荡漾。 两人听长辈们说过,人在钟意某个异性的时候,会生出一种想要把对方扑倒在地的冲动。 奇怪的是,他们此时谁也没有产生那种原始的想要把对方扑倒的冲动,却陷入一种朦胧的、纯粹的、令人着迷的氛围里,无法自拔,以至于情不自禁放慢了手上的动作,又或者是故意不那么快完工。 “你们在搞什么!我一个人捏好了两个罐子,你们两个人连一个碗还没捏好?” 一旁的狼牙察觉到两人格格不入的画风,他无法理解这种情意绵绵的状态,以为是在磨洋工,很煞风景地出言批评。 枭和蛇莓立刻撒开手,有种秘密被撞破的窘迫感。 枭板起脸问:“会做了吗?” 蛇莓很正经地点点头:“会了。” “那我转动陶轮,你来捏碗吧。” “好。” 两人重新分工合作,正儿八经地干起活来,很快捏出碗的形状。 “然后呢?” “然后把陶坯放到火堆旁,等烘干后,再用石头在陶身上画画,最后放进陶窑里用火烧。” “还可以画画?” “当然!” 枭拿出刚出炉的彩陶,略显得意地拿给蛇莓看:“看!这是我画的!” 蛇莓看见陶身上画着两条长长的黑色线条,一条略有些弯曲的横线和一条垂下来的竖线,竖线的另一端坠着一个椭圆。 “画的什么呀?” “钓鱼!我给你讲过的。”枭指着他的抽象画说,“这个是鱼竿,这个是鱼。” 蛇莓有印象,部落大会的时候,枭经常提起钓鱼,说这是他最擅长的狩猎方式,但她对此一无所知,光听描述也完全想象不出鱼竿的样子,看了他的抽象画就更糊涂了。 “跟我来!” 见蛇莓懵懵懂懂,枭很自然地拉起她的手,带她去看真实的鱼竿。 鱼竿闲置在洞穴里有一段时间了,枭轻轻挥动鱼竿,怀念起在河边钓鱼的日子。 蛇莓望着长长的由竹竿和麻线组成的鱼竿,心里疑惑:凭这个东西就能源源不断地捕捉到鱼吗? “等暖天来了,你再来我们部落,我带你去钓鱼!” 枭很想在蛇莓面前展示自己的能耐,钓鱼是钓不成了,不过可以跳舞,他对自己的舞艺很有信心。 枭教蛇莓跳舞的时候,张天正在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 蛇皮部落的族人抱怨:“雪地太难走了!冷不说,还费劲!” 要解决雪地行走不易的问题,最简单的方法是做一双大码的雪屐。 张天捡回来一些树枝,将它们切削成合适的大小和形状。 客人们都围了上来,他们早就听说天受到了天空的指引,传承了祖先的知识,什么困难都难不倒他,有道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现在有机会亲眼见证,所有人都充满好奇,一眨不眨地看他操作。 张天把长条的树枝弯成椭圆形,末端扎紧,然后横向等距捆上细长的木条,充当骨架,在木条之间穿线,在保证轻巧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穿绕麻线,以增大雪屐和雪面的接触面积,最终形成像网球拍一样的鞋面。 中央部分是脚部的着力点,用木条加固加牢,然后把脚放上去,绑上麻线,使雪屐和脚紧紧贴合。 张天穿上雪屐,走出洞穴,踏上雪地。 众人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惊讶地发现他的脚竟然没有陷入雪里!他甚至没有抬脚,与其说是行走,不如说是滑行,看起来轻松自如,很快便兜完一圈回到他们面前。 “你们要试试吗?” 答案再明显不过了,张天一脱下雪屐,众人立刻抢着要试穿。 他们一一穿上雪屐到雪地里行走,就像天示范的那样,脚不会再陷下去了,感觉像是浮在雪面上,十分省力! “这个叫雪屐,是我们的祖先伏羲制作出来的用于雪地行走的鞋子。” “雪屐……” 众人默默记下这个名称,赞美祖先无与伦比的智慧,而制作出雪屐的张天,毫无疑问得到了天空的指引,亲眼见证之后,客人们看向他的眼神越发敬畏。 更多的雪屐被制作出来,倍感新奇的人们踩着雪屐在雪地上恣意行走,起初不太适应,怎么走怎么变扭,随着熟练度逐渐提升,越来越得心应脚,如履平地。 北方的冬天寒冷而漫长,单调枯燥、一成不变的生活更加剧了这种感受。 来到大河部落后,时间仿佛开了加速,客人们沉浸在对新事物的探索和学习中,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乐趣。 他们沉迷玩泥巴,把湿软的黏土捏成各种形状,然后满怀对祖先的敬意,画上红的黑的条纹,陶器的烧制是他们见过的最匪夷所思的事,湿软的泥巴经过火烧竟然变得坚硬如石,若不是亲眼所见,谁敢相信呢? 开窑的那刻,他们激动得像一群四五岁的孩子,抱着各自的杰作爱不释手,互相争论祖先更喜欢谁的作品。 他们享用了自家猎人交口称赞的美食,第一次知道原来味道可以如此丰富多彩,也品尝了无比纯净的盐,感受着唇齿间醇正浓厚的咸香,前所未有的满足。 夜幕降临后,他们和大河部落的族人一起仰望天空,对着满天繁星祈愿,然后回到洞穴,守在篝火旁,跟随张天的讲述,突破想象力的边界,接受精神与思想的洗礼。 两天的时间眨眼而过,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的众人如约而至。 两个部落均由酋长带队,有穴部落的酋长花豹年事已高,部落大会时他和阿妈、蛇母一样没有出席,这次亲自前来,可谓诚意十足,他本人也对猎人们口中日新月异的大河部落充满好奇,想要亲眼看看。 客人们向阿妈行礼问候,献上精美的礼物。 两个部落与大河部落相距甚远,平时罕有来往,通常只在部落大会上碰头。当然,每个部落都有一名负责认路和联络的“向导”,他们常年奔波于各个部落,对路况和各部落的情况比较熟悉。 巨岩部落此次来了八个人,和轻装上路的有穴部落不同,他们背负着沉甸甸的含盐沙土,希望天空祭司在主持祭天仪式的时候替他们一并提纯。 “你们回去之后,有按照我说的向天空祈祷吗?” “当然!”酋长高山斩钉截铁,“我们每晚都向天空祈祷,没有一天懈怠!” “很好。”张天点点头,“既然你们按我说的做了,就不需要等到祭天仪式,天空的力量已经融入土中,盐随时可以变得纯净。” 他给客人们讲解“祈祷即祭祀”的理论。 众人听得似懂非懂,不过有一点他们听明白了:现在就可以提纯! 洞穴里一派忙碌的景象,大河部落的族人在张天的指导下对粗盐进行溶解过滤,巨岩部落带来的大量盐土瞬间缩水大半,沙土被遗弃,只剩下一罐罐苦涩的盐水。 高山看得瞠目结舌,往盐里加水,然后把盐扔了,这是什么操作? 然后开始煮盐,蒸发水分,析出结晶,淋卤提纯……经过多次制盐,这一套流程张天很熟练了。 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量比较大,多个火堆数十个陶罐同时开工,族人们都被动员起来,加入到制盐大军中。 浑浊苦涩的盐水渐渐变成纯净无暇的盐,天空的力量展现得淋漓尽致,客人们又惊又喜,虔诚地赞美天空。 巨岩部落累死累活背来的盐土,最后只得到八罐纯净的盐,含盐率有多低可想而知。 高山用小拇指挑了些盐,放入口中,顿时眼睛一亮。 就是这个味儿! 他舔舐着手指,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 以往请有盐部落的祭司帮忙祭祀,同样的量最多只能分到一罐盐,现在分了四罐不说,每罐盐都无比纯净,没有丝毫异味! 蛇皮部落和有穴部落的族人望着陶罐里白花花的盐,羡慕不已。 休整一日。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四个部落五六十号人背负行囊,穿上雪屐,整装待发。 阿妈看向她的孩子们,略显不舍的目光扫过一张张或坚毅或稚气的脸庞,最终落到年纪最大的狼牙身上。 “怎么了阿妈?” 不知为何,狼牙感觉阿妈的情绪似乎不高,她老人家做事一向干脆利落,今早却有些磨蹭。 “没什么……照顾好大家。” “放心!”狼牙拍着胸脯,“有我在,谁敢捣蛋?” 阿妈轻轻点头,不再多说,跟随大部队踏雪而去。 山下的河流早已冰封,河面上同样被积雪覆盖。 阿妈停下来,喘两口气,回头望向熟悉的山林,那座承载她了所有记忆的洞穴已经渺小不可见。 兰花想要搀扶阿妈。 “不用。” 阿妈挣开兰花的手,她收回视线,振作精神,重新上路。 第145章 画 第146章 画 “禾!你在做什么?快点!所有人都在等你!” 葵大声催促。 时隔多年再次出远门,和其他部落碰面、交流,别说部落里的年轻人了,连身为大地祭司的她也感到激动、期待,还有一点点忐忑。 禾着急忙慌地把各种“颜料”藏进外衣褶层里,跑向整装待发的族人们。 “把这个背上。” 用树枝和藤条密密编织的篓子里装满沉甸甸的谷物,篓子外面裹着一层薄薄的兽皮。 禾背上篓子,沉重的负担压得她几乎直不起背。 “背得动吗?” 禾使劲点头。 “知道为什么带你去吗?大河部落有两个和伱差不多大的孩子,一个叫天,一个叫林,你应该听说了吧?妈妈老了,你迟早会接替我成为大地祭司,这次去大树部落,你要多和那两个孩子交流,多向他们学习,明白吗?” 葵一边说着,一边将女儿背负的谷物舀进自己的篓子里。 禾再度使劲点头,然后用不怎么利索的口齿说:“妈,我……我背得动,你的……太多了。” “好孩子,妈妈多背一点,不碍事的。” 葵摸了摸女儿乌黑柔顺的长发,露出欣慰的笑容。 猎人们回来的时候,还带回来一些肥皂,据说可以洗去污秽,缓解头皮瘙痒。为了以最好的面貌参加祭天仪式,他们特意用肥皂洗了头和脸,效果显着。 “我们走吧!” 苗带领族人走入白茫茫的雪地,沉重的脚步渐行渐远,翻过山头后彻底消失不见,只留下一串深浅不一的脚印延伸向远方。 大树部落附近的那片红松林依然威武挺拔,看到这片红松林,苗略微松口气,知道自己没有带错路。 有谷部落最先抵达大树部落。 松果以好菜好肉热情地招待客人。 自从得知祭天仪式将在自家部落的地盘上举办,大树部落的族人就殷殷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如果按他们感兴趣的程度对各部落排个序,咸鱼翻身的大河部落当属第一,其次就是这个只活在故事里的恶人部落,不,现在应该叫有谷部落了。 松果再三告诫族人一定要改口,但总有个别说话不过脑子的家伙,冒犯的话脱口而出,陷众人于尴尬的境地。 不过大多数时候,气氛是和谐、融洽且热闹的。 有谷部落带来的谷物,按照先前的约定,他们分得其中的一半,再加上猎人带回来的猎物,冷天的食物有着落了,直到这一刻,松果的心终于落定,心情愉悦,脸上的笑意也更加灿烂。 相处之后,人们发现有谷部落和其他部落并无不同,大家说着同样的语言,穿着同样的衣服,制作同样的工具,使用同样的武器。 年轻人通过比试箭术交流感情,很快打成一片。 孩子们倒是察觉到一些异常:那个叫禾的女孩有点高冷,对他们聊的话题不感兴趣,他们把自己心爱的木头和骨头玩具拿给她玩,她似乎也不怎么喜欢,只一门心思地对着洞壁涂涂画画。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她刚来的时候,孩子们对这个素未谋面的同龄人充满好奇,但现在,他们一句话也不想跟她说。 禾不仅不失落,反倒松一口气。 她并非高冷,实在是因为孩子们的语速太快了,她难以精准地理解语义,更无法做出流利顺畅的回应,所以只好沉默以对,面带礼貌但很有距离感的笑容。 她害怕和人交流,这是她最不擅长的事,何况面对的是一群陌生人? 他们越是热情,她的压力就越大。 现在,他们的热情耗光了,她又回到一个人,回到她最舒适的状态。 禾找到大树部落的酋长,磕磕巴巴地问:“我想……想在壁面上画画,可……可以吗?” 松果欣然应允。 他记得这个女孩,上次去有谷部落,在不算友善的氛围里,她依然为他们盛上热水,可见是个很善良的孩子。 在和苗、葵的闲聊中,他知道了更多的“内幕”。 原来有谷部落一直以来都信奉大地,葵是现任的大地祭司,禾是葵的女儿,也将是下一任的大地祭司。 松果大感意外,忍不住多看了专心画画的禾两眼。 同为准祭司,年龄也相差无几,天给人的感觉不仅充满智慧,而且善于交际和表达,比许多成年人还要成熟,相比之下,禾完完全全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沉浸在她用画笔构筑的小小世界里,一副不愿与外界接触的模样。 “这孩子……”葵叹口气,“到别人家里做客了还这么任性!给你们添麻烦了。” “怎么会?”松果笑起来,“她在画兔子吧,画得很好啊,非常像!比我小时候强多了!” “画画有什么强不强的?画得再像,画里的兔子也不会自己跑出来。唉,她做别的事如果有画画一半的热情,哪有做不成的?这次带她来,就是想让她向大河部落的那两个孩子学习,看看人家是怎么当祭司的。” “天和林确实与众不同,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他们那么聪明的小孩……” 大人们闲聊的时候,禾心无旁骛地进行着创作,怡然自得。 自家部落的洞穴她快画满了,而大树部落的洞穴一片空白,她可以尽情发挥。 …… 林郁察觉到,枭和蛇莓纯洁的友谊似乎有点变质了。 枭原本和张天形影不离,但这一路走来,他形影不离的对象变成了蛇莓,而且表现得过分殷勤,嘘寒问暖,端茶倒水,关怀备至,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还偷偷摸摸牵小手,很像是多巴胺失调引发的一系列症状。 她惊奇不已。 原始人的精神世界固然丰富,感情生活却很单调,每个人一生中绝大部分时间都和同族人一起度过,亲情无疑是最重要的情感支柱。 友情通常很浅,一年见不了几次面,能够结下多深的情谊呢?那种一见如故、惺惺相惜的友谊属于奢侈品,绝大多数人穷其一生也无法获得。 至于男女之情,在部落大会上,林郁只看到了欲望,男人和女人以繁衍为目的肆意交配,不可能有什么感情。 而此时此刻,她却隐隐嗅到了少男少女散发出来的恋爱的酸臭味。 或许也只有在未经人事且春心萌动的年纪,才会萌生出这样纯粹而珍贵的感情。 他们会走到哪一步呢? 林郁饶有兴致地看着两人的背影,从此以后,她又多了两个观察的对象。 从大河部落前往大树部落的这段路比前往河谷营地经过的那片峡谷好走多了,这里是典型的丘陵地形,山脉起伏相连,坡度平缓,厚厚的雪层的确给行进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但另一方面也杜绝了毒虫猛兽的滋扰,可以放心大胆地行进。 尽管如此,阿妈仍然走得很辛苦,她患有极严重的风湿病,脚趾动辄疼痛,何况是不间断的疾行? 但阿妈始终一声不吭,既不让人搀扶,也不愿意减缓行进速度。 她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疼痛,用常人无法企及的精神力量支撑着自己一路前行。 蛇母、高山、花豹等人看得暗暗心惊,他们不了解阿妈的身体状况,见阿妈健步如飞,风采不减当年,只道她老当益壮,不禁深感敬佩。 那片威武挺拔的红松林早已遥遥在望,然而直到日落时分,众人才真正抵达。 远远的就听见人们的吵嚷声与欢笑声。 正在以箭会友的松针率先发现客人们的身影,高呼一声,带着几个族人迎上来。 听见呼喊,洞穴里的人也都蜂拥而出。 “阿妈!” 众人一眼就看到了那位德高望重的长寿老人,真是意外之喜,纷纷上前致以诚挚的问候。 阿妈缺席了部落大会,却来大树部落参加祭天仪式,除此之外,各部落的酋长也都尽皆到场,什么叫排面?这就是排面!身为半个东道主的松果春风得意,笑得合不拢嘴。 他很兴奋地陪同客人们进入洞穴,吩咐女人烧水煮饭,款待贵客。 获得厨艺大赛优胜的虎舌当仁不让,接过主厨的职责,兰花、红花等人也都加入其中,一边做饭一边教女人们烹饪技巧。 男人们继续在洞穴外以箭会友,松果让出了最舒适的位置给阿妈,各部落的酋长在篝火旁落座,闲话家常。 洞内洞外一派热闹的景象。 一进洞穴,张、林二人就注意到了洞壁上色彩鲜艳、线条分明的画作,颜料很新,显然是刚画上去的。 原始人的画作大多粗犷,即便是经常画壁画记录重大事件的阿妈,也只会以简单的线条勾勒出事物的大致轮廓,大多数时候是神似而形不似,部落里的人当然辨认无碍,但若换作外人,或者一万年后的考古工作者,就只能连蒙带猜了。 阿妈最常用的颜料是木炭,这玩意儿随手可得,画出来的线条很清晰,用来记事足够了。 然而木炭终究画不出五彩斑斓的黑,眼前的壁画色彩鲜艳,显然采用了不同颜色的矿物质颜料,光是搜集这些矿石就费时费力,用石头绘画更需要极高的耐心。 比起单纯的记事,这些画更包含了作画者对生活的观察和对美的追求。 而且画风写实细腻,画的是寻常的花草树木、虫鱼鸟兽,不必联想和揣测,张天一眼就认得出。 作画者是个觉醒了审美意识,并拥有相当绘画经验的原始人! 两人对视一眼,均看到彼此眼中的惊讶。 张天随便抓了个人问:“这些画是谁画的?” “有谷部落的禾!” 那人环视一圈,指着洞穴另一侧说:“在那儿!” 两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作画者十分年轻,颇为意外,转念一想又觉得理应如此,比起每天为下一顿饭奔波的大人,无忧无虑的孩子更容易产生精神和情感上的需求。 禾略显拘束地坐在火堆旁,坐在一群不熟的小孩之中,却疏离在外,格格不入。 突然涌入的大量的陌生人令她不安,忽然变得嘈杂的环境令她倍感压力,她只想躲得远远的,不要被任何人注意到。 然而还是被人注意到了。 那两个不同寻常的人……一个短发齐耳的年轻男人,一个又高又瘦的年轻女人,正朝她步步逼近。 意外的是,她竟不觉得忐忑,反而在想:这两个人各有各的奇特,画出来一定很有趣。 不过,当他们开口询问的时候,她立刻紧张起来。 “你叫禾?”林郁微笑着问,“洞壁上的那些画是你画的?” 禾点点头。 “画得很好!很漂亮!” “谢……谢谢。” “喜欢画画?” 禾用力点头。 “啊,忘了自我介绍,我俩都是大河部落的,我叫林,他叫天。” 禾瞪大了眼睛。 林和天!妈妈嘱咐过的,要和这两个人多交流! “我……我知道……知道你们!” 她更紧张了,一紧张说话就更加不利索。 这女孩有点结巴。 张天和林郁立刻做出判断。 禾涨红了脸,这样一句简单的话磕巴了半天才说完整,她感到无地自容,心紧紧揪着,怯怯地看着两人,怕他们也像其他孩子那样模仿她的口吃,嘲笑她的笨拙。 她很想完成妈妈交给她的任务,和他们多交流……可是,我实在太笨了,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好!她不无懊恼。 在这瞬息之间,她回想起无数种她曾经历过的糟糕的情景,天和林却没有重演任何一种,他们甚至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讶,仿佛早已见怪不怪。 “能给我看看你用来画画的颜料吗?”张天语气温和。 禾点点头,从外衣褶层里摸出所剩不多的颜料,递给他。 如他所料,禾的颜料除了常见的木炭和白垩岩,还有赭石、朱砂、石青等矿物质颜料。 用这些未经处理的石头上色并不容易,她却不嫌麻烦,可见她是真的很喜欢画画了。 这样纯粹的热爱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不多见,而这样的人才张天势必要收为己用。 他把颜料还给禾,笑呵呵问:“你想不想用更好的颜料,为我们的祖先画画?” 第146章 白石与青石 第147章 白石与青石 禾歪了歪头,仍然稚气的脸上写满疑惑。 画画和祖先有什么关系?她不明白。 “你等我会儿。” 张天去取祭祀用的彩陶。 这一批彩陶从黏土的收集过滤到陶坯的塑形、烘干、上色再到入窑烧制,全部由族人自主完成,经过多次烧陶,他们已经熟练掌握这一工艺流程,烧出来的成品良率高,色泽好,质量也是上佳。 唯独他们的画工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甚至不能称之为画,只是线条、斑点和奇形怪状图案的随意组合,没有主题,没有构思,也没有技巧,全是感情。 和他的族人相比,禾简直称得上是丹青妙手了。 张天只能从矬子里面拔将军,挑选了两个稍微能看的,拿到禾面前。 “瞧,这是我们为祖先准备的陶器,祭天的时候,我们会用这些陶器盛装食物,供祖先享用。” 禾眼睛一亮,她早听说大河部落的陶器比自家部落的更薄更好看,但用惯了又厚又黑的陶器,她想象不出那会是什么样子,现在亲眼目睹,立刻被鲜红如枫的色泽吸引住了目光。 她从张天手里接过陶罐,手指触碰到冰凉的陶身,心里又是一惊。 好光滑! 有谷部落采用最原始的贴片法制陶,把一块块黏土拼接粘合起来,再捏制成形,这种方法不仅效率低下,而且会导致黏土分布不均,影响良率不说,成品大多厚薄不均,凹凸不平。 和这两个陶罐没法比! 禾又敲了敲陶身,声音清脆动听,显然是极其优质的陶器。 好厉害! 身为准祭司,她跟随妈妈学过烧陶。陶器是大地的恩赐,葵常说,烧陶的过程本质上是大地孕育和生产的过程,想要烧制出优质的陶器,几乎和她怀孕的难度相当。 陶身上还有一些黑色和深红色的条纹。 她本来没往心里去,因为有谷部落的陶器就是黑里透红的,但仔细看过后发现,这些条纹或横平竖直,或像山脉一样起伏蜿蜒,不像是烧出来的,更像是人为画上去的! 奇怪的是,无论她怎么用力搓那些条纹,竟然一点儿也不脱色,难道这就是天说的“更好的颜料”吗? “这是用什么画的?” 聊到自己熟悉的领域,禾说话也顺溜许多。 “就用你平时画画那些的石头。” “可是……我不明白。” 禾使劲擦了擦陶身上的条纹,然后把干净的手掌摊开给两人看。 张天知道她想问为什么不会脱色,笑了笑,很耐心地解释:“这个叫彩陶,先在陶坯上绘画,再放入陶窑里烧制,就不会脱落了。你想不想制作这样的陶器?伱肯定比我们所有人都画得好!” “想!” 禾双眼放光,不假思索,在如此漂亮的陶器上画画,光是想想她就激动不已!她甚至已经想好画什么了,就画天和林,画这一对与众不同的少男少女。 张天顺势说:“那等祭天仪式结束,你去我们部落玩几天,好不好?” 他光明正大地拐带小女孩。 他观察过了,这女孩刻意和其他孩子保持着距离,既不参与聊天,也不同他们一起玩耍,多半是因为口吃,无法顺利融入,性格又很腼腆,想来平时在部落里也不怎么受待见。 只要她敢来,他就敢给她一个温暖的家,认作她哥。 部落之间的人员流动和交换并不稀奇,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女孩,只要她愿意“移民”成为大河人,想必有谷部落不会介意。 他算盘打得很响,直到禾把两人带去见了她的祭司妈妈。 葵看见女儿和大河部落的天、林二人相谈甚欢,甚至露出激动、高兴的神情,她心里乐开了花。 她知道,不少族人对于禾将来接任祭司之职感到不安,尽管女儿在某些方面的表现确实不如人意,但葵始终坚信,她的女儿不比任何人差,禾拥有的大地血脉会引导她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祭司。 女儿总是独自对着洞壁涂涂画画,很少和其他孩子玩耍打闹,这两天和大树部落的孩子相处同样如此,但遇到大河部落的祭司和巫师,情况截然不同,这不正是大地的指引吗? 葵远远看着交谈的三人,满心欣慰。 不多时,她看见女儿带着天和林朝自己走来,不由得坐直了身体。 禾很乐意去大河部落玩,一方面是因为彩陶的诱惑力十足,另一方面,她喜欢这两个同龄人,和他们相处她感觉很自在。 不过这事需要经过妈妈的同意。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说明,一旁的苗抢先道:“天,林!这位就是我们的大地祭司,葵。” “妈妈……” 禾喊了声妈妈,想要说明缘由,怎奈有点卡壳,这一停顿,立刻失去了话题的主导权。 她的妈妈和两个“神童”聊了起来,她完全插不上话。 葵没有察觉到女儿的欲言又止,她的注意力全在张天和林郁身上,从他们进入洞穴的那一刻,她就在默默观察他们了。 大河部落带来的陶器,苗详细描述过多次,她也看过实物,早有心理准备,但就连苗也没有想到,在他离开后的短短时间里,大河部落的制陶水平又有所精进,出现了斑斓的色彩! 祖先真是格外青睐他们啊!传授给他们这么多知识! 苗十分羡慕,葵也深受震撼,她心知肚明,大河部落的制陶水平已经远远超过她,而且这个差距会越拉越大。 她打量着外形出众的二人,一个是得到天空指引的祭司,另一个是拥有大地血脉的巫师,或许正如苗所说,大河部落同时具备天空和大地的力量,所以可以烧制出如此完美的陶器,制造出各式各样的新奇的武器和工具。 她看向林:“我听苗说,你拥有一颗白石,能够净化水源?” 身为大地祭司,她最在意的还是大地的力量。 林郁二话不说,直接演示给她看。 当那颗圆润光滑的白石沉入水中,浑浊的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清澈透亮。 葵几乎可以断定,这颗白石和她的青石一样,是极其珍贵的灵石,而能够发挥出灵石功能的林,无疑拥有大地的血脉! 但她还想做最后的确认。 “我可以试试吗?” 如果她的推测正确无误,那么拥有大地血脉的她也理应发挥出白石的功能。 林郁点头应允。葵的神态和语气显示出极高的信心,她似乎确信自己能够利用白石净化污水。 难道所谓的大地血脉真实存在? 张、林二人一眨不眨地看着葵将白石放入另一杯污水中,好像……没什么反应? 不对!不是没反应,是反应较慢! 净化的速度和水的体积相关,通常而言,净化一杯水只在眨眼之间,张天习惯了林郁的速度,见白石扔下去了,水却毫无变化,还以为没起作用。 但在几个呼吸之后,水明显清澈了许多,白石正在发挥功能! 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包括心事重重的禾。 葵的惊讶程度远胜过其他人。 现在,有两件事她能够确定。 其一,白石是灵石无疑。 其二,这个女孩的力量远比她强大! 大地祭司的力量体现在对灵石的掌控上,有谷部落每一代祭司的力量各不相同,葵的力量算很强的了,她用青石种植谷物,产量比上一任祭司高不少,但净化同样一杯水,速度相差如此之大,她和林的差距可见一斑。 “你见过这种石头?”林郁问,“或者按你们的叫法,称之为灵石。你也有一颗灵石,对吗?我猜,你那颗灵石的功能和种植有关。” 有谷部落的谷物产量高得不合理,这是她所能想到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尽管这个解释很不科学,写进论文里要被群嘲的那种。 葵扭头瞪向苗。 苗立刻摇头:“不是我!我什么也没说!” “这是我瞎猜的。”林郁替他解围,“我种植过谷物,你们使用的种植方法我曾经也用过,正常来说,不可能收获这么多谷物,所以我想,你或许借用了灵石的力量。” “你猜的没错,我拥有的灵石是一颗青石,在播种时埋进地里,能够提高谷物的产量。” 葵据实相告,从衣服内兜里摸出一颗圆润光滑的青色石头。 青石! 这么巧吗? 张天脑海里闪过女娲补天的故事,当初讲这个故事是为了向族人解释林郁朝水袋里投石头的可疑行为,同时坐实她女娲后人、当代巫师的身份。 白石是女娲补天剩下来的五色石,这一说法纯属杜撰,他胡咧咧的时候,做梦也想不到会真的冒出其他颜色的神奇石头来。 一不小心就歪打正着了? 张天终于明白,有谷部落的族人第一次听说女娲补天的故事时,为什么会流露出那般震惊的神情了。 双方把白石和青石放一块对比,大小、形状完全一致,简直像是用同一个模具批量生产出来的! 唯有颜色不同,但无论白或青,色泽之纯粹之均匀之温润,连品质最顶级的玉石也赶不上! 但这两颗石头显然不是玉石,也不是燧石、石英、石青或者他们熟知的任何一种石材。 “这颗白石也是祖先传给你的吗?”葵问。 林郁点头称是,白石出土自一万多年前的遗址,说是祖先的遗产也没错。 张天正色说:“林是女娲后人,她的白石传承自女娲。女娲补天之后,剩余的五色石散失各处,只有这颗白石被林的祖先保留了下来,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直到传到林的手中。” 林郁明白张天的用意,顺着他的话说:“你能够发挥五色石的功能,说明你也是女娲后人,女娲是我们共同的祖先。” 听林这样说,葵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偷着乐。 女娲补天的故事她早已耳熟能详,青石和白石的存在已经证明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一想到自己的祖上如此伟大如此显赫,她就倍感光荣。 同时又为自己的弱小而羞愧,比起能够使用五颗灵石补天的女娲,她的力量实在太弱了,给祖先丢脸了。 但林郁接下来的话,对她的认知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你们认为的大地的血脉,其实是女娲的血脉,你和我一样,也是一名巫师。” 葵眼皮狂跳,她当了一辈子大地祭司,这种耸人听闻的论断,实在接受不了。 她想反驳,张了张嘴,却不知该从何驳起。林的说法虽然刺耳,仔细想想,似乎没毛病,祖先女娲不就是一名巫师吗? 林郁先把基调定下,然后话锋一转说:“不过大地的力量确实存在,五色石也确实是由大地的灵气和力量汇聚而成,女娲还活着的时候,人们都称她为大地的女儿。” 张天略有些惊讶地看向一本正经的林郁,想不到林博士胡咧咧起来也是一套一套的,他差点就信了! 人都喜欢得到肯定,这话葵听着十分顺耳,露出笑容说:“所以我们理应祭祀大地。” “伏羲的故事你听说了吗?”张天忽然问。 葵点点头。猎人们回来后把每一位祖先的故事翻来覆去讲了无数遍,她现在都能背出来。 “女娲死后,她的哥哥伏羲掌握了天空的力量,发现天空与大地的关联非常紧密,在很久很久以前,它们不分彼此,浑然一体。” “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我也听说了。” 故事传播的速度比张天预想得还要迅猛,这倒替他省了不少口舌。 他回到最初的问题,说:“我们的祖先确实会祭祀大地,但从来不是单独祭祀,而是同时祭祀天地。这次祭祀天空,我们也会同时祭祀大地。” 祭祀天地! 有谷部落的三人都惊呆了! 一条从未设想过的道路展现他们在面前,充满诱惑力。谁不想同时拥有天空和大地的力量呢? 张天说这么多,其实只有一个目的,他想让这位大地祭司明白,天空和大地的信仰是可以融合的。 他将三人的神情看在眼里,趁热打铁道:“祖先刚才跟我说了一句话,这是给予你们的指引。” 葵立刻正襟危坐,面色肃然,既忐忑又期待地等他转述祖先的指引。 张天用很严肃的口吻说:“祖先让我转告你们,脚踏大地的时候,不要忘了仰望天空。” 第147章 大功告成 第148章 大功告成 葵心头一震,脚踏大地和仰望天空并不矛盾,祖先想要告诉她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既然祖先都这样说了,她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忙问:“我们也可以祭祀天地吗?” “当然。”张天说,“只要掌握了祖先传下来的知识,任何人都能祭祀天地。” “什么知识?” 葵脱口而出,话一出口便觉得不妥,身为祭司,她很清楚知识的重要性,岂会随随便便告诉他人? 于是补上一句:“这是可以说的吗?我们愿意用东西交换。” 张天摇摇头说:“不需要交换,只要你愿意学,我可以教你。我们都是祖先的孩子,祖先把知识传给我们,是希望我们多仰望天空,多看看他们。你们很久没有仰望天空了吧,不如从今晚做起?这是祭祀的一部分。” “没问题。” 葵答应得很干脆。 “必须诚心诚意地向天空祈祷,祖先才能听到我们的声音。” “明白,我会叮嘱我的族人。” 成了! 张天忍不住露出些许笑容,立刻又收敛起来,一会儿再高兴也不迟。 “那么,我给伱讲讲祭祀天地必须要掌握的知识吧。” 苗很自觉地找了个借口开溜,按有谷部落的传统,祭祀的知识他不应了解。 张天其实没什么所谓,他不对知识的传播设限,知识本身就是门槛,就算苗留下来旁听,多半也听不懂。 他娴熟地画出太极八卦图。 好漂亮的图案! 禾看得眼睛都直了。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写实派,她的画全部取材自生活里真实存在的事物,这个半黑半白、互相嵌合的圆形显然并非某种动物或植物,至少她不曾见过。 但她能够从中感受到无与伦比的美感,比她画过的所有画加起来还要美得多!而且……她仔细盯着太极图看,越看越觉得妙不可言,意识似乎被渐渐吸了进去,仿佛蕴藏着无穷的奥秘。 同时,她知道了另一件事:天会画画!画得还很好看! 她既欣喜又惊讶,欣喜于找到“知音”,惊讶于和她同龄的天,竟如此多才多艺,祭祀、烧陶、射箭、画画……无所不会,样样精通。 张天很耐心地为葵讲解阴阳之理,告诉她天和地是一阳一阴,一上一下,一覆一载,一乾一坤,两者相交,构成了世间万物。 又说世间万物并非一成不变,恰恰相反,它们每时每刻都处于变化之中,就像这太极图的黑白二色,彼此交融,彼此转化,生生不息。 葵听得如坠五里雾中,不过有句话她觉得很精辟,令她获益匪浅。 张天说:“祭祀的目的不是祈求力量,而是感谢天地的恩赐和祖先的教诲,只有以正确的心态进行祭祀,才会得到好的结果。” 祖先的智慧果然像天空一样无边无际! 祖先留下来知识更是高深莫测,葵只听懂了很小一部分,死记硬背了一些知识点,比如在八个卦象中,天空叫做乾,大地叫做坤,有谷部落实际上是坤的传人。 她看见女儿一眨不眨地盯着地上的太极图,以为女儿像天一样开悟了,满心期待地问:“你在做什么?” 禾仰起头,指着太极图说:“好看!” “……” “妈妈?” “看你的吧!” 葵大失所望。 张天问她是否明白了,她坦然回答:“否。” “这些知识,你全都懂吗?”她问了枭曾经问过的问题。 得到肯定回复的葵再一次备受打击,她真切地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怪不得所有人都说天和祖先一样充满智慧! 张天宽慰她说:“我也不是一次就明白了,要多想,我只能告诉你要多想,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来问我。” 真要问起来,葵有信心问他个三天三夜,她没有浪费时间,比起这些高深难懂的知识,还有另一件更为重要的事她必须弄清楚。 她看向林:“我听苗说,你懂得不烧山毁林也能够种植出谷物的方法?” “而且产量更高,即便不借助青石,也可以收获丰富的谷物。” 林郁言之凿凿。 葵将信将疑,问:“那为什么你们不种植谷物?” “我不是在大河部落出生的——” “我听说了,你以前生活在一个叫桃源的地方。” “没错,生活在桃源的时候,我们种植谷物。我也会带领现在的族人种植谷物,但不是现在,也不是在这里,这里太冷了,不适合种植。” 葵轻轻皱眉,有谷部落在这一带种了不知多少年的地,对方竟然说这里不适合种植,她有点想笑。 林郁瞧出她的不以为然,问:“大地变冷后,谷物的收获不如以往多了吧?” “这是因为这个冷天格外的冷,等以后恢复了,产量就会恢复正常。” “万一以后的每个冷天都这么冷,甚至更冷呢?” “怎么可能?” 葵下意识说。以后的每个冷天都这么冷,那还要不要人活了?大地不会这么无情。 她忽然想到冷暖不归大地管,是天空在主宰,难道他们得到了天空的指引? 见葵投来疑惑的目光,张天面带微笑,很神棍地说:“等祭祀完天地,你就知道了。” 林郁也说:“等到那时,我们再来讨论种植谷物的问题。” “妈妈。” 禾终于等到了开口的机会,她说明缘由,询问是否可以去大河部落玩,心情放松的时候,她说话也没那么磕巴了。 葵耐心地听女儿说完,有些惊讶。 禾是喜静不喜动的性格,很少跑出去玩,如今竟然主动提出要去大河部落,真是稀罕。 她欣喜于女儿的改变,也很乐意女儿同其他人多多交流,于是询问天、林二人:“不会给你们添麻烦吗?” 禾高兴地笑起来,她知道妈妈这样问,就是同意的意思了。 “怎么会呢?”张天说,“她画的画很好看,我们还想请她制作漂亮的彩陶呢!” “那如果再多一个人呢?” “啊?” 葵略显难为情,但还是厚着脸皮说:“你说的那些知识,我还不是很懂,我想陪我女儿一起去,可以吗?” 好家伙,这是想趁着寒假补补课啊! 不过张天知道,葵也是出于对女儿的担心,或许还想亲眼看看大河部落的现状。 “可以,大河部落欢迎每一个仰望天空的人。” 他这样说道。 天色渐晚,男人们循着食物的香气回到洞穴,长途跋涉而来的客人早就饿了,大树部落的族人虽然没有很饿,但闻到这异常美味的香气,想到松果对虎舌厨艺的赞赏,也是等得心急如焚,将手里的餐具敲得乒乓作响。 热腾腾的饭菜上齐,众人立刻投入食物争夺战之中,大碗喝粥,大口吃肉,洞穴里回荡起兴奋的咀嚼声和陶器碰撞的清脆声响。 蛇皮、巨岩和有穴部落的族人大多是头一次喝粥,原来谷物煮至浓稠后竟是这么的香! 他们像贪吃的孩子不知节制,把粥当水喝,一连喝下三大碗,喝完就后悔了,三碗热粥下肚,竟已有七八分饱,导致他们的战力大大降低,少吃了许多肉,很气! 年龄较大、牙口不好和消化不良的人更喜欢喝粥,女人们特意为他们熬了青菜碎肉粥,喝两碗粥,啥营养都有了。 众人或躺或坐或倚靠洞壁,摸着鼓胀的肚皮,一边聊天打屁一边消食。 被扫荡一空的锅碗瓢盆无人问津,满地狼藉。 洗碗这种苦活,大家总是互相推诿,拖到睡觉前才去做。 葵召集她的族人,告诉他们一会儿要到洞穴外仰望天空,要诚心诚意地向天空祈祷。 有谷部落的众人都大吃一惊,苗同样没想到葵如此果断地做出了决定,转念一想又觉得在情理之中,换做是他,他也会这么做。 “天空和大地不分彼此,我们在脚踏大地的同时,也应该仰望天空,牢记祖先。” 葵用张天的理论说服她的族人,然后她发现根本不需要说服,有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做基础,族人们很轻易地接受了这个观点。 稍事休息后,张天带领众人走出洞穴,抬头仰望璀璨的星空。 【信仰值:263】 大功告成! 张天扬起嘴角,笑得隐蔽又得意。 还是大地祭司靠谱,他之前费劲唇舌,他们也不为所动,葵一句话,就让他涨了十三个“粉丝”,有谷部落这次就来了十三个人,可以想见,等他们回到部落,还会再涨一波。 回到洞穴,张天告诉众人之后的安排。 “明天松果会带我们去他们发现的那片雪盐地,我们要清理出一片用于祭祀的场地。” 在清理祭祀场地的同时,张天会顺便制取一些纯净的食盐,算是给大树部落一个交代,大量的制取他打算在明年开春迁徙之前进行。 “明天的明天,我会主持祭天仪式,当然,在祭祀天空的同时,也会祭祀大地,祭祀祖先。我知道大家都带了祭品来,除此之外,每个部落还要准备一些熟食,不需要太多,加起来够我们一顿饭吃就行。” “什么样的食物呢?” “什么样的都可以,重要的是心意,孩子们认认真真做的食物,哪怕再难吃,祖先嘴上或许会嫌弃,心里也是高兴的。” 众人都笑了起来,想想是这么个道理,若是部落里的小孩有这样的心意,他们一定高兴。 “那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呢?” 谷跟说绕口令似的,又引得大家一阵笑。 张天笑道:“祭祀完就可以回去了,但谁知道呢,万一又发生什么事呢?到那时再说吧。” 他说着,和林郁对视一眼,两人心知肚明,祭祀仪式的结束才是真正的开始。 孩子们叽叽喳喳地问:“今晚有故事听吗?” 这些天,他们睡前必听祖先的故事,猎人们带回来的故事翻来覆去讲过很多遍,虽然总也听不厌,但现在正主来了,他们自然要抓住机会迫切地催更。 “有的!” “是新故事吗?” “对你们来说是新故事。枭!” 他把讲故事的任务交给枭。 枭乐此不疲,尤其是身旁坐了个巧笑嫣然的少女,一脸仰慕地看着他,更令他兴致勃勃,绘声绘色地为众人讲述嫦娥奔月的故事。 吃饱喝足,听完故事,不情不愿地洗了碗,心满意足地入眠。 次日,众人起了个大早,其实已经不早了,冬天日照时间短,天亮得晚,由于不再外出狩猎采集,对于日常生活没有影响,因此大家都没什么感觉,只觉得冷天的夜晚特别漫长。 吃过早饭,除了阿妈、蛇母、花豹等老人,剩下的客人都跟随东道主一起,精神抖擞地朝雪盐地进发。 抵达目的地时,张天特意观察了下日影,在天黑之前干完活并返回洞穴毫无问题。 这是一片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开阔地,方圆数百米内罕有树木,而在数百米之外,则环绕着挺拔威武的针叶林,置身此地,仿佛身处巨人的怀抱中。 张天走到雪地中央,随手画了个大圈,众人抄起工具开始清雪。 积雪倒没什么,众人齐心协力,很轻松地清理掉,麻烦的是雪下面的冰层,好在冰层不厚,花点力气能够砸碎,对男人们来说,能够用力气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 先清出一小块空地,在这块空地上生起火堆,张天把装满雪的陶罐放在火上烧煮,等待雪化。 松果难掩激动之色,忙不迭问:“你要制盐了吗?” “是。” 松果乐得合不拢嘴,从发现这片雪盐地的那一刻,他就等着这一天呢!他连声催促族人抓紧干活,为天空祭司开拓出更多的制盐场地来。 张天蹲下身,抓起一把泥土,经过火的加热,大地正在渐渐解冻。这里的土呈淡褐色,和上次松果带来的盐土如出一辙,从含盐量判断,大概率是一处裸露的盐矿。 如果往下挖,运气好的话,或许挖个几米就能挖出天然的结晶盐来。 他叫来几个身强体壮的男人,让他们用骨耜和石耜挖掘,越往下挖,土质越坚硬,挖了两三米,这些原始工具就不行了,想继续往下挖,只能兑换他心爱的工兵铲。 一把工兵铲需要消耗20点信仰值,之前挖陷阱猎熊的时候,张天没舍得花,现在信仰值充足,完全消费得起,但他依然没有兑换。 冷天挖太费劲了,他打算等天气回暖后,把天生神力的虎头叫来干这体力活。 现在嘛,就用这些品质较差的盐应付一下。 他跳进的坑里,抓一把土看了看,里面已经有少许肉眼可见的白花花的盐,和泥沙混在一起。 发财了!这还是个富盐矿! 陶罐里的雪已经化成水,张天抱起陶罐,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中,朝着坑里泼下去。 第148章 祭祀与梦 第149章 祭祀与梦 天常常会做出看似失了智但最后都证明无比智慧的举动,众人早已见怪不怪,虽然觉得惊奇,但没有谁出言质疑,只默默观察事情后续的变化。 盐水和泥沙混在一起,浑浊不堪,难以溶解的杂质逐渐沉淀。 张天舀取表面一层的盐水,放在火上烧煮,蒸发水分,等陶罐里析出结晶盐,再把卤水倒掉,把粗盐统一收装起来,接着重复上述操作,制取粗盐。 众人忙碌到午后,清理出一块直径超过三十米的圆形场地,又在旁边挖了个四四方方的坑。 张天告诉有意学习祭祀仪式的枭和葵,天圆地方,因此祭祀天空要选用圆形的场地,祭祀大地要选用方形的场地。 天圆地方是古人对于宇宙的认知,虽然不正确,但便于理解,也符合原始人的直觉,更容易被接受。 枭问:“我们挖这个坑,是要像有盐部落那样焚烧祭品吗?” “不。”张天摇摇头,“祭祀大地要用填埋的方法,正如人死后要入土为安一样。事实上,是天地孕育了我们的祖先,然后才有了我们。每一个逝去的人,身体会回归大地,灵魂则会回归天空。” 两人恍然大悟,葵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一直以来,她都通过焚烧秸秆和草木来祭祀大地,现在才明白自己根本用错了方法! 返程之时,张天一共煮出十二罐粗盐。 大树部落的族人惊喜万分,松果敏锐地发现陶罐里的盐似乎不如上次煮出来的盐那样雪白,他想用手挑一些尝尝,张天制止道:“还没完成,这些盐不够纯净,先带回去。” 连着干了好几个小时的体力活,一口气没歇的众人又马不停蹄地朝洞穴赶,强烈的兴奋令他们不知疲惫。 留守洞穴的人翘首以盼,可算等到族人归来,纷纷迎上来七嘴八舌地询问情况。 悄悄是冰雪覆盖下的森林的基调,鸟雀无声,虫鸣也寂寂,唯有这群两脚兽依然吵闹,甚至比以往更加吵闹,途经此地的动物远远的听到这些违背自然规律的可怕动静,毫不犹豫地绕道而行。 张天再度用水溶解粗盐,然后取饱和的卤水进行淋卤提纯的操作,最终得到十罐无比纯净的盐。 尽管制取精盐费时费力还会增加额外的损耗,但为了多活几年,减少重金属的摄入是必要的。 品尝到最终的成品,松果高兴极了,极力赞美天空的慷慨与仁慈。 大河部落的族人同样喜不自禁,按照约定,他们将拿走一半,也就是五罐盐,再加上从巨岩部落那儿分到的四罐盐,这个冷天不必省吃俭用了,以后每天都能吃到放了盐的美味! 当食物的香气飘过鼻间,忙碌一日的众人才终于感受到疲惫和饥饿,肚子咕噜噜大声抱怨起来。 张天没有搞斋戒之礼,大家放开肚皮敞开了吃。 洞穴里鸦雀无声,这群吵闹的两脚兽,似乎只有在进食和睡觉的时候才会安静下来。 就在这时,洞穴外忽然响起一声嘹亮的呼喊:“松果酋长!” 闷头进食的众人立刻朝洞穴外看去,松果豁然起身,惊讶道:“黑熊祭司!你怎么来了?” 来者正是有盐部落的新祭司黑熊,随行而来的还有三名有盐部落的族人,常年奔波于各部落之间负责带路的河狸也在其中,刚才那声呼喊正是出自他口。 除了河狸之外,其他人都是头一回来如此偏远的部落。 当暴风雪停止后,黑熊便带着追随者上路,由于离得远,等他们赶到大河部落时,大部队已经离开。 张天很有些意外,他虽然向黑熊发出过邀请,实际上没指望他能来,黑熊也没有给过准话。 看来这位新祭司总算是拿出了些许魄力,但一共只来四个人,如此没有排面,不似有盐部落的一贯作风,这个决定显然没有得到广泛的支持。 不过,既然顶住压力来了,就说明黑熊愿意接受并学习新事物,这种品质难能可贵,张天不会让他空手而归。 松果热情地迎接客人。有盐部落的祭司可是稀客中的稀客,以往从不来的,这次专程前来参加在自家部落举办的祭天仪式,实在惊喜,也实在长脸,他顿觉志得意满,腰背挺得更直了。 黑熊带着族人向各部落的酋长行礼如仪,送上为东道主准备的礼物。 尽管云极力反对,但黑熊毕竟是有盐部落的祭司,他在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了整个部落,为了不使部落颜面无存,他带来的礼物还算丰富。 黑熊很恭敬地对阿妈说:“老师托我向你转达他的问候。” 阿妈微微颔首,问:“山溪可还好?” “老师卸下了祭司的重担,每一天都过得轻松愉悦,他还让我向你请教长寿的秘诀呢!” “哪有什么秘诀?只是因为我的族人还需要我,我不忍抛下他们罢了。” “阿妈说笑了。” 寒暄一阵,松果招呼客人们吃饭。 黑熊等人早饿了,自从在部落大会上品尝了虎舌的手艺,他们就一直惦记着,时隔多日再次闻到这熟悉的饭菜香气,哪里还坐得住?立刻投入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毫不拘谨地胡吃海喝起来。 吃饱喝足,黑熊询问之后的安排,张天告诉他明天举行祭天仪式。 第一次祭祀天空,由大河部落全权负责,其他部落以学习为主,黑熊则纯粹是来观礼的。 事实上,他不辞辛苦跑来参加祭天仪式,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试探,结果族人的反应比他预想的还要激烈,云功不可没,如果没有他的鼓动和激进陈词,族人不至于如此抗拒。 民意如此,黑熊也无可奈何,这种情况下,他不可能强行推动信仰的改革,他已经打消这个念头。 黑熊摸着圆润的肚皮,真是尽兴的一顿饭,他吃得太过投入,还来没得及观察周围的环境,现在才抬眼打量这处陌生的洞穴,以及洞穴里的一切。 他看见洞壁上画着色彩鲜艳、栩栩如生的图画,看见洞穴里摆满了各种形状的陶器,陶身上涂抹着红黑色的条纹,看见女人们在为明天的祭祀做最后的练习,她们用柔软的身段做着复杂的动作,却整齐划一,协调有致,极具美感。 他目不转睛,神情享受,原来女人跳舞是这样好看,令人着迷。 他听见轻快的声音,循声看去,只见孩子们把竹子举到嘴边,用奇怪的姿势吹奏出动听的声音,兰花告诉他,那个叫竹笛,是一种乐器。 太多前所未见的东西,黑熊沉浸在探索新事物的美妙体验中,不断向身旁的人请教。 不多时,他看见身旁的人忽然起身朝洞穴外走去,所有人都朝洞穴外走去。 黑熊和他的族人一头雾水,也起身跟了出去。 众人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 黑熊略显尴尬,他抬头望向天空,群星密布的天空,点点星光单看并不耀眼,汇聚起来却似一条发光的长河,看得人目眩神迷。 这样的星空他每晚都看得到,本来不觉得稀奇,但因为人们虔诚的仰望,不稀奇的星空仿佛有了不同的意义,他忍不住想:我们的祖先会不会也在其中呢? 回到洞穴后,张天告诉众人,明天祭祀的时候不要祈祷。 黑熊奇怪地问:“为什么呢?” 这和有盐部落的规矩完全相反,他们平时从不祈祷,只在祭祀的时候祈祷。 张天说:“因为祖先希望安静地享用美食,不被我们的祈祷声打扰。” 黑熊想了想,认为很有道理,换作他,他也不想进食的时候有人不停在耳边聒噪。 众人早早睡下,第二天早早爬起,留下十几个男人守家,其余人带上所有会用到的东西,奔赴祭祀场地。 黑熊本以为自己能够帮上忙,到了现场后发现,祭天仪式和祭祀雪灵的仪式截然不同,他压根插不上手。 人们在场地里升起篝火,又在周围等距地插上一圈熊熊燃烧的火把,各部落开始清洗陶器,烹饪食物。 他大惑不解,继续发挥孜孜以求的好学精神,向身旁人请教。 原来烹饪食物是为了敬奉祖先,这些食物将被装在底部绘有乾卦的彩陶里,可以直达上天。回忆起高深复杂的八卦知识,他脑壳又开始疼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要同时祭祀大地,据说天地不分彼此,所以要一同祭祀,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黑熊也听说了,他对此持保留态度。 旁边的祭坑和他用来祭祀雪灵的祭坑相差无几,但祭品却大不相同。 有盐部落祭祀雪灵的祭品以兽肉和兽血为主,他们祭祀大地却以陶器为祭品,陶器里装有少许谷物。 恶人部落的祭司宣称,陶器和谷物都蕴含大地的精华,是大地的恩赐。黑熊对此不以为然,但他不得不承认,陶器和谷物都是好东西,一个好用,一个好吃。 祭祀大地的陶器底部绘有坤卦,可以通往地底深处。 祭品准备就绪,空气里飘荡起食物的香气,在外围观礼的黑熊等人忽然就饿了,偷偷吞咽口水。 人们在篝火周围放置精致的兽皮垫子,陈设碗筷和小勺。 张天仰望天空,面色肃然,朗声请祖先就坐,享用美食。 各部落开始进献食物,然后退出祭祀场地,垂手低头,默不作声,等待祖先进馔。 一切都在沉默中进行,显得庄重而肃穆。 黑熊被氛围所感染,他似乎感觉到祖先已经莅临,正围坐在篝火旁享用美食,于是也情不自禁低下头,不敢直视祖先。 过了一段时间,张天高喊三声“噫”,表示祖先已经享用过祭品,并且已经吃饱。 林郁带领女人们进入祭祀场地,给祖先进奉茶水安食。 笛声响起,身着盛装的女人随着笛声翩翩起舞。 氛围顿时变得欢快起来,祖先一边饮茶,一边观赏乐舞。 黑熊恍然,原来昨晚听到的笛声看到的舞蹈,正是祭祀舞。 现在看到完整版,他大吃一惊。 有谷部落的祭祀舞只是简单的踏步,摆动手臂,拍打胳膊和大腿发出富有节奏的声响,相比之下,大河部落的祭祀舞那叫一个赏心悦目,名为枭的少年跳得格外有感染力,黑熊忍不住随之耸动肩膀。 忽然笛声一转,合奏变成独奏,乐声更加流畅悠扬,有如高山流水,绵绵不绝。 群舞也变成独舞,林郁换上了能够更好展现身姿的单薄衣物,随笛声而舞。 她的舞姿像一幅瑰丽多变的画卷,时而刚健挺拔,时而含蓄柔韧,或旋转或翻身或跳跃,轻重缓急、强弱快慢皆与笛声完美融合,但无论动作怎么变化,不变的是她柔美的线条和充满美感的肢体曲线。 这下不仅黑熊,所有人都沉醉其中,感受着无与伦比的美的洗礼。 谁能想到,巫师大人跳舞也这么在行?简直不似人间的舞蹈,或许也只有这样的舞蹈,才能够愉悦祖先。 祭祀舞毕,众人躬身而拜,辞送祖先。 待祖先离去,撤除祭品、祭器,女人将祭器中的食物倒入寻常的陶器中,男人朝祭坑里填土,掩埋献给大地的祭品。 然后是受胙礼,张天招呼人们分食祭品。 已经献出去的祭品怎么还能吃掉呢?黑熊百思不解,向兰花请教。 兰花说:“接受祖先留下的食物也是祭祀的一部分。” “原来如此。” 有一说一,这么多香喷喷的食物若是倒掉,黑熊也觉得可惜,能够吃进肚子里是再好不过的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带着族人加入战斗。 …… 祭祀仪式已经结束许久,人们的兴奋劲却丝毫没有减弱,他们积极讨论着与之相关的一切,黑熊尤其兴奋,他见识了一场完全不一样的祭祀,大开眼界,大受震撼,同时也大有收获。 他虽然无力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但对祭祀雪灵的仪式做一些改变和调整毫无问题,今日的所见所闻给了他许多灵感,想到自己即将有一番作为,他就感觉热血沸腾。 唯有留守洞穴的众人深感遗憾,只能从人们兴奋的言谈中脑补祭天仪式的盛况。 现在,张天是名正言顺的天空祭司了。 人们向他祝贺,赞美他的智慧。 松果问:“祖先对我们的食物满意吗?” 其他部落也纷纷询问,他们很想知道祖先更喜欢谁的食物。 张天笑道:“祖先对他的孩子一视同仁,不会偏爱哪一方。他们很满意,和我们一样,现在还在回味呢!当然,如果我们能够做出更美味的食物,祖先会更加尽兴。” 众人乐得合不拢嘴,祖先满意就是对他们最大的认可。当即承诺会磨练厨艺,下次祭祀时一定拿出更好的食物。 兴奋劲一直持续到深夜,困意逐渐上涌。 张天看着呵欠连天的众人,说:“睡觉吧!因为这场祭祀,祖先离我们很近,等我们睡着后,或许能够听见祖先的指引。” 闻听此言,众人二话不说,立刻倒头睡觉,恨不能马上与祖先相见。 与此同时,张天的眼前跳出一行小字。 【伱使用神术入梦,请选择受术者。】 第149章 祖先的指引 第150章 祖先的指引 “苓!苓!” 阿妈睁开惺忪的睡眼,迷迷糊糊地朝洞穴外看去,她隐约听见声声温柔的呼唤,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听错了吧? “苓!苓!” 声音再度响起,这一次她听得真切,有人在呼唤她,呼唤她的名字。 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 究竟有多久不曾听到这个称呼了?她早已记不清。 她的长辈和同辈相继离世后,就不再有人这样称呼她,她也不再是当初那个懵懵懂懂、调皮捣蛋的苓了。 她是阿妈,长寿的阿妈,沉稳的阿妈,受人尊敬和信赖的阿妈。 “苓!苓!” 声声呼唤勾起她深埋心底的回忆,那些回忆遥远而模糊了,但那些人永远清晰如昨。 是谁在呼唤呢?如今还有谁记得我的名字呢? 阿妈环视洞中,众人沉睡不醒,守夜的人也不见踪影,大概是出去拉屎撒尿了。 她咬牙站起身,做好了忍受疼痛的准备。 预想中的疼痛却没有到来。 病痛仿佛和过冬的虫鱼鸟兽一同蛰伏了。 她精神一振,快步走出洞穴。 “苓!你来了!” 少年站在辉煌的星空下,身穿反季节的树叶衣裙,嘴角微扬,眉眼含笑,他的笑容似月色温柔。 阿妈一下愣住,浑浊的瞳孔里泛起清亮的光,她直愣愣看着面前的少年,嘴唇颤抖地喊道:“哥……哥。” 鹰,她的亲哥哥。她感到万分惊喜,随之而来的复杂情绪充斥心间,让她来不及思考哥哥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何还是当初的模样,那样年轻、强壮、温柔、充满活力。 他本该成为和虎头一样优秀的猎人。 鹰说:“苓,和我去见妈妈吧。妈妈有话要对你说。” 她跟随鹰的脚步离去,没有丝毫犹豫。 在这个瞬间,她甚至忘记了她的族人,忘记了自己阿妈的身份,仿佛变回了从前那个活泼任性的女孩,心里只有妈妈。 她很想见妈妈一面,从妈妈离开的那天起就想了。 鹰走得很快,像飞一样。 她紧随其后,感觉身体轻飘飘的没有重量,仿佛只需一阵风,她就能够飘起来。 嫦娥奔月的时候或许就是这种感觉吧……她忽然生出这样的念头。 季节随着两人的健步如飞而倒着走,天气越发温暖,皑皑白雪消失不见,山林里的阔叶树抽出新叶,嫩草为大地换上绿衣,灌木丛中点缀一片片深浅不同的绯红色、黄褐色的花朵。 眨眼间,他们已经翻过群山,来到大草原上,金灿灿的阳光普照大地,一望无际的青草如波浪般摇曳,随处可见新发的嫩枝和含苞待放的野花,成群的牛羊在草原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女人骑在其中一头牛背上,慢慢悠悠,怡然自得。 “妈妈!” 她兴奋地冲向那个骑牛的女人,她的妈妈藤叶。 藤叶翻身下牛,张开双臂,给女儿一个久违的拥抱。 她抚摸着女儿不再柔顺的发丝,轻拍着女儿枯瘦佝偻的背脊。 苓抬头看着妈妈依然年轻的脸庞,鼻子一酸,眼底涌出热泪,哽咽着说:“妈妈,哥哥,对不起……” “傻孩子!妈妈早说过了,不怨你,伱哥哥也从未怨过你。” 藤叶抹去女儿眼角的泪水,柔声说:“你成为酋长后的表现,我和鹰都看到了,所有祖先都看到了,你做得很好,我们为你感到骄傲。” 泪眼婆娑的苓不禁露出欣喜的笑容,妈妈为她骄傲是对她最大的认可。 有这样一句话,她这一辈子,便值了。 她看看妈妈,又看看哥哥,忍不住问:“你们……你们过得好吗?” 藤叶笑道:“我们生活的这个地方没有冷天,有永远吃不完的食物,我们很好。” 苓放眼四望,如茵的绿草看不到尽头,和煦的阳光为大地笼罩上一层淡淡的浪漫的金色,温柔的风不时拂过,吹起阵阵草浪。 原来天空之上是这样美好。 得知妈妈和哥哥过得很好,她十分宽慰,笑容也更加开朗明媚。 “我每天都在祈祷,希望能够见到你们,再也不分开。你们一定是听到了我的声音,所以哥哥才会来接我吧?” “你的祈祷我们都听到了,你的愿望会实现的,但不是现在。” 藤花话锋一转,正色说:“苓,有件非常重要的事,你必须回去处理!以后的每一个冷天,只会越来越冷,越来越漫长,越来越难熬。你必须带领族人离开你们现在住的洞穴,朝温暖的地方迁徙,最好在暖天来临时就出发!” 苓愣住,她沉浸在与亲人重逢的喜悦里,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妈妈在和她说正事,而且兹事体大,于是也肃起面容,问:“往哪个方向走,去到哪里呢?” 藤叶说:“你可以问天,祖先已经给过他指引。好了,孩子,妈妈找你来,就是想对你说这件事。回去吧,回到你的族人身边,告诉他们这个消息,让他们做好上路的准备。” …… 阿妈的意识已经苏醒,眼睛仍然闭着,她不愿醒来,她想再和妈妈、哥哥说说话,哪怕不说话,只是静静地靠在妈妈的怀里,就已足够美好。 耳边的人声、脚步声逐渐喧闹。 她想起妈妈的嘱咐。 我必须照顾好孩子们……至少要完成这件事! 她睁开眼,又变回以往沉稳、镇定的模样。 “阿妈醒了!” 所有人都看向阿妈,神情格外严肃。 松果问:“阿妈,你梦到祖先了吗?有没有得到祖先的指引?” 阿妈点点头,熟悉的疼痛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她已回到现实,回到她的族人身边。 她忍着痛楚,面不改色道:“我梦到了我的妈妈,她告诉我,以后的冷天会越来越冷,越来越漫长,我们必须离开这里,朝温暖的地方迁徙。” “一样!”松果语气激动,“我们得到了同样的指引!” 在阿妈醒来之前,松果、蛇母、苗、葵、高山和花豹都已互相印证,如今又得到阿妈的佐证,所有人不得不慎重对待。 离开祖祖辈辈居住的洞穴,往遥远的未知的地方迁徙! 这是他们从未想过的事,哪怕是祖先的指引,众人一时之间仍然觉得难以接受。 比他们更震惊的是黑熊。 各部落的酋长都梦到了祖先,祖先嘱咐了同一件事,这显然是因为他们白天完成了祭祀仪式。 而祖先给予他们的指引,黑熊并非第一次听说。 早在部落大会上,天就对他和山溪说了类似的话,当时他不以为然,现在见此情景,心里不禁有些动摇,忍不住看向那个默不作声、似在沉思的少年。 张天并非在沉思,他在肉痛。 以祖先的名义给各部落的酋长和大地祭司托梦,一共消耗掉70点信仰值,他辛辛苦苦攒起来的信仰值一夜之间跌至193,财富缩水四分之一! 梦境因人而异,他只能决定所要传达的关键的信息,他也是在听过酋长们的讲述后,才知道大家做了什么样的梦,梦到了哪位祖先。 不管怎样,他的目的达到了,由祖先现身说法,效果远比他赤口白牙掰扯强。 阿妈说:“妈妈还告诉我,有什么问题可以问天,祖先已经给过他指引。” 闻听此言,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天身上。 张天顺势说:“祖先很早就给了我指引,祖先也知道这个决定不容易做,若非迫不得已,谁会愿意离开世世代代居住的洞穴,前往未知的远方呢?但祖先再三强调,我们必须这样做,这关乎整个部落的存续。” 上升到族群存续的高度,所有人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面色越发凝重。 “如果以后的冷天都像现在这样寒冷而漫长,或许我们这一代可以熬过去,但等到孩子们那一代,山林里将不再有野兽,大地将再也种不出谷物,没有食物,人只能啃树皮,但阿妈说过,啃树皮无法活下来,只能让人在死前不那么饥饿。” 在啃树皮这件事上,大河部落是很有发言权的,众人相顾失色,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沦落到那样悲惨的境地。 张天很了解人们的想法,立刻说:“趁着现在食物还算充足,我们向温暖的地方迁徙,成功的希望很大。这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我们的后代,等到没有食物的那天,他们想要迁徙也来不及了,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 “为了孩子能够健康长大,为了部落能够延续下去,我们冒点风险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番话说到了每个人的心坎里,尤其是母亲们,都狠狠地共情了,葵看着纯真懵懂的女儿,神情越发坚毅,她只有禾这一个女儿,为了女儿,她愿意做任何事。 蛇母生的孩子最多,共情也最深,忍不住问:“那我们要往哪里迁徙呢?祖先有没有为我们指明方向?” 问出这话就说明她已经接受迁徙的提议,在考虑如何执行了。 张天说:“祖先早有安排,事实上,我们已经有一名出色的引路人,完全不用担心走错方向,到不了目的地。”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天口中的引路人是何许人也。 枭最先反应过来,大声道:“是林!林来自桃源,那里到处是花香,遍地是牛羊,河水里的肥鱼多到几乎挤不下,一矛扎下去,能串起四五条,一旦揭开盖子,立刻会有蠢鸭子飞到碗里来……只要到了那里,就不愁没东西吃!” 天天听林讲述桃源的富饶,她的描述枭早已倒背如流。 众人不约而同看向这位年轻的巫师。 林郁说:“我的故事大家应该都听说了,我跟随祖先的指引来到这里,找到了失散多年的族人。祖先这样做的用意,正是希望我带领大家前往我曾经的家园。正如枭所说,那里物资丰富,大地温暖,非常适合种植谷物。” 众人恍然大悟。 所有不寻常的事情都串起来了!得到指引的天,远道而来的林……原来祖先从一开始就在为这次迁徙做准备!祖先真是为他们操碎了心! 想到这,他们忽然就有了信心,祖先都做到这种地步了,他们还在怕什么呢? 张天趁热打铁道:“祖先希望我们在暖天时出发,如果大家都同意,我们可以一起上路,彼此也能有个照应。” 这是攸关存亡的大事,酋长也不能自作主张,各部落的族人围聚在一起,小声讨论起来。 听了这么多祖先的传奇故事,大河部落早已不是那个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大河部落,面对未知的挑战和困难,他们充满勇气和信心,也充满对于那片桃源之地的向往和憧憬。 所有人都看向阿妈,等她定夺。 阿妈的目光变得缥缈而悠远,似是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 片刻后,她微笑着说:“还记得阻挡在河流下游的那些大山吗?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经常眺望那些遥远的、高大的山,想着等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去山的那边看一看。孩子们,我知道你们有同样的想法,那就去吧!去山的那边看一看!” 连阿妈都这样说了,再没什么可犹豫的,众人倍感振奋。 见族人达成一致,张天和林郁对视一眼,最艰难的一步总算跨越过去了,两人终于松口气。 葵和苗交换了下眼神。 有谷部落本就是搞迁徙农业的,今年烧这座山,明年烧那座山,对这片土地的眷恋远不如其他部落,而且经过这些年的开荒,土地的肥力日益减弱,再加上遭到附近部落的排斥,他们其实早就有迁徙到别处的意愿。 他们几乎没有犹豫,一致决定加入大河部落的队伍中。 紧接着,大树部落也表态算他们一个。 蛇皮部落、巨岩部落、有穴部落也很乐意遵照祖先的指引,但他们表示还要回去和其余族人商量一下,等有了结果,再派信使告诉大河部落。 有盐部落的族人全程大眼瞪小眼,瞠目结舌。 黑熊万料不到,睡一觉起来竟然发生如此巨变! 这一带一共住着九个部落,其中六个部落都有迁徙的意愿,而且暖天就出发! 只剩下他们三个古老的部落……黑熊已经可以想象出下次部落大会冷清的场面,昨夜还沸腾的热血今早瞬间凉透。 第150章 说走就走 第151章 说走就走 “黑熊祭司,你没有得到祖先的指引吗?” 松果的询问令本就相顾无言的黑熊等人陷入更为尴尬的境地。 谷用略带冷嘲热讽的口吻说:“他们不愿意仰望天空,当然得不到祖先的指引。” 在部落大会上,有盐部落咄咄逼人的态度他可没忘,包括现在,其他部落都已改口,唯独黑熊等人仍然一口一个“恶人”地称呼他们,有谷部落的族人心里都憋着怒气。 河狸争辩道:“我们和你们的祖先本就不同,你们的祖先指引不了我们,不很正常吗?” 谷不依不饶,追问:“那伱们的祖先为什么不给你们指引?” 河狸的反应很快,张口就答:“说明我们的祖先认为,我们不必迁徙也可以活得很好!即便在冷天,我们还可以狩猎巨兽,我们从来没有缺少过食物,以后也不会!” 两人针尖对麦芒,眼看就要吵起来。 黑熊喝止道:“河狸!” 他示意河狸少说两句,苗也制止了谷的进一步诘难。 有盐部落的态度很清楚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之他们没有得到祖先的指引,看样子也不打算迁徙。 各部落开始讨论什么时候出发,在哪里碰头,要准备哪些东西……有盐部落的四人再次被晾在一边,无人搭理。 河狸和另两名族人越发不满,他们大老远跑来这偏僻的山野,已经觉得屈尊降贵,哪里受得了这种气? “祭司大人,祭天仪式已经结束,我们回去吧。” 再待在这里确实没有意义,不过……黑熊看着热烈讨论的众人,直到此时此刻,他仍然不敢相信,这几个世世代代定居于此的部落竟然真的打算迁徙! 这可是一去不回的旅程啊!又不是外出狩猎,怎么能说走就走呢? 黑熊震惊于他们的魄力和勇气,简直就像被故事里那些异常生猛的祖先上了身,同时又感到惊疑不定:难道以后真的会如他们所说,越来越冷,越来越难熬吗? 河狸的说辞也是黑熊的想法,他们占据着地利,食物向来充足,即便冷天来临,也还可以狩猎巨兽,完全不必为食物发愁。 但不知为何,他始终有些忧虑。 “祭司大人!” 河狸等人连声催促,这地方他们是一刻也待不下去了! 黑熊回过神来,无奈道:“知道了,我们走吧。” 他正要带领族人向东道主辞行,这时张天脱离人群,朝他们走来。 “黑熊祭司,能和你单独聊聊吗?” 两人走到一旁,黑熊率先开口:“如果你想劝我们和你们一起迁徙……” “不,我没有这个想法。” 黑熊一愣,这个少年的心思总叫人捉摸不透。 张天还没有天真到以为靠三言两语就能说动黑熊,就算说动了又能怎样呢?以黑熊现在的威望,连改革信仰都做不到,更别说带领族人迁徙了。 “我想说的是,猛犸象、披毛犀等巨兽再怎么耐寒,也是要吃东西的,它们每天消耗的食物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多。漫长的冷天会令草木难以生长,没有食物,又被大量猎杀,迟早有一天,巨兽会从这片土地上消失。” 巨兽迟早会消失?真是惊人之语! 黑熊轻轻皱眉,猛犸象很早很早以前就存在了,早在他们的祖先还信奉洞熊之灵的时候,部落里代代流传下来的故事中也有提到,在更加遥远的北方,那里到处都是这种庞然大物,它们从来没有消失过。 但转念一想,祖先曾经信仰的洞熊如今也已难觅踪迹,既然洞熊会消失,谁敢保证猛犸象不会呢? 如果没有巨兽这座行走的“补给站”,他们赖以生存的食物自然就无从获得! 想到这,黑熊顿时变了脸色。 张天将他的神情变化看在眼里,知道他听懂了,于是接着说:“我不会劝你们做什么,有些事只有亲身经历了,才会相信。如果下个冷天,下下个冷天还是这么冷,就足以证明祖先的指引是真的了吧?” “那时候迁徙也还来得及,沿着草原朝远离雪山的方向走,可以到达足够温暖的地方。希望在未来的某天,我们能够在新的家园再见。无论何时,你们都可以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你们的祖先会听到的。” “你是说,我们的祖先也在天上?”黑熊疑惑。 “人死之后,身体会回归大地,灵魂会回归天空,没有人能够例外,当然也包括你们的祖先。我相信,你们的祖先一直在天上注视着你们,正如我们的祖先一直注视着我们一样。” 张天只能说到这个份上。 站在他的角度,他当然希望这片土地上的每一点文明之火都可以传承下去,但原始先民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而非任他操纵的提线木偶,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黑熊的选择,看他这期间能否积攒起足够的威望,慢慢改变族人的意愿。 张天从外衣褶层里取出一块折好的兽皮,递给他。 黑熊接过,展开一看,兽皮上画着一个半黑半白的圆,正是太极图。 “如果你们决定迁徙,踏上我们走过的路,带上这幅太极图,或许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黑熊不明所以,但他已经习惯少年的高深莫测,他知道天这样说必然有他这样说的道理,于是珍而重之地收下,郑重道谢。 张天笑而不语,他虽然跟个神棍似的说得信誓旦旦,其实心里也没啥底。反正吹牛不上税,还不允许我在走之前装个逼了?他心里想着。 黑熊带领族人向众人辞别,感谢东道主慷慨热情的款待,同时祝愿众人旅途平安顺遂。 松果亲自送客人到山脚,目送他们离去。 等走得足够远了,有盐部落的族人开始议论起来。 “你们说,他们真的会迁徙吗?下次部落大会是不是就见不到他们了?” “应该是吧,你没听松果说吗?等他们商量好了,会派人告诉我们。” “迁就迁呗!我们的祖先最初来到这里的时候,本来就没有别人。等他们走了,以后再也没有人分我们的猎物,我们的食物只会更加充足!” “唉!我还挺喜欢蛇皮部落的女人的……” “呵,蛇皮部落总是偷偷到我们地盘上狩猎,走了才好呢!” 三人争论不休,只有黑熊沉默不言,他紧紧攥着那张绘有太极图的兽皮,陷入深深的思索之中。 松果回到洞穴,加入众人的讨论。 对于即将展开的未知旅途,他们感到担心、不安和忧虑,但从祖先那儿获得的勇气和信心,以及对于桃源之地的好奇和憧憬终究战胜了负面情绪,随着讨论越发的具体和深入,他们也越发的兴奋。 张天和林郁倾听人们各抒己见。尽管两人早已制定出详细的计划,但比起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两人更倾向于引导他们积极思考,勇于发表各自的想法。 众人热烈地讨论着,想象迁徙途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需要做哪些必要的准备,问题不断被提出,细节不断被完善,计划越来越详实。 在这个过程中,阿妈始终不发一言。 她静静地看着这一切,面带欣慰的笑容。 她扭头看向洞穴外的天空,天幕湛蓝如洗,不见星月,但她知道,昨晚在梦里见到的人就在天上某处,此时一定也正看着她。 妈妈,哥哥,你们看到了吗?孩子们都长大了,都很优秀,天和林会按照你们的指引,带领族人前往温暖的地方,他们以后的生活一定会比现在好,好很多!你们可以安心了。 其实是阿妈安心了,从未有过的安心。 直到吃饭的时候,人们仍沉浸在热烈的讨论和对南迁之旅的想象中,但大致的计划已经定下。 迁徙时间定在怀孕的女人生产之后。 春季生产的女人都是在夏天的部落大会上怀的孕,产期相近,以此作为时间参照算是比较准确的。 碰头地点定在河谷营地,在河谷营地碰头后,再一起进入草原,向南方进发。 当然,在出发之前,各部落都要储备足够的物资和应急的食物,主要的食物来源还是靠沿路的狩猎和采集,但旅途中的情况谁说得清呢?有备无患总不会错。 众人一直谈论至深夜,怀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客人们向大树部落辞行,一如既往地赞美东道主的慷慨与热情。 松果带领族人送客人到山脚,朗声说:“暖天见!” “暖天见!” 有谷部落往北方而去,葵和禾跻身于大河部落的行列中,和其他部落一起朝西边而去。 回程的路阿妈没再拒绝兰花的搀扶。 这一段旅程耗费了她所有的精力,出发时她甚至做好了一去不回的打算,但是现在发生了这样的大事,她就算爬也爬回洞穴,亲眼看到孩子们做好迁徙的准备,完成妈妈交代的任务。 阿妈仿佛在一夜之间苍老了数十岁,疲态尽显,所有人都看出来了,但没有人说破,只是很默契地配合着阿妈的行进速度,稍稍放缓了脚步。 在所有人里,属兰花最了解阿妈,她知道阿妈的身体状况不太乐观,可糟糕到如此地步,远远超出她的预料。 她搀扶着阿妈枯瘦的手臂,感受着她轻如飘絮的体重,心底涌起无尽的伤感。 …… 留守洞穴的男人们早就望眼欲穿,阿妈他们离开不过三四天,他们却觉得仿佛有三四年那么久,一群大老爷们守着一群屁孩哪也不能去,当真是度日如年。 “真羡慕虎舌啊!他明明去了部落大会,却还能去参加祭祀,哪像我,既没去部落大会,也没去参加祭祀,还有比我更惨的吗?” 狼牙百无聊赖地削着木柴,问他弟弟狼爪:“你说他们祭祀完了吗?” “都过去这么多天了,肯定祭祀完了。” “那怎么还不回来呢?” 他话音刚落,就听洞穴外响起虎头的大嗓门:“回来了!阿妈回来了!” 狼牙立刻跳起来,抛下手中的木柴,随众人一起冲出洞穴。 大部队乘着落日余晖归来。 “阿妈!阿妈你没事吧?” 和出发时的精神抖擞相比,阿妈的状态落差之大,就连迟钝的男人们都察觉到了。 阿妈摇摇头,尽力不让自己喘得过于厉害,在孩子们面前展露出痛苦和软弱的一面是她最不想看到的事,她希望孩子记住的是一个强大的、坚韧的、永远可以信赖和依靠的阿妈。 回到洞穴,阿妈坐回她坐了一辈子的位置,靠在洞壁上静静地缓解病痛和疲惫。 兰花想要随侍左右,阿妈累到说不出话,只能用眼神示意她去招待客人们,肩负起东道主的职责。 男人们迫不及待地询问祭祀的情况,却得知了远比祭天仪式劲爆的消息。 “迁徙?!” 太突然了!阿妈走之前还嘱咐他们守好洞穴,回来后却告诉他们洞穴不要了,他们要去遥远的南方寻找新家。 男人们都惊呆了,等女人说清楚来龙去脉,他们仍然感到难以置信,缓了许久才接受现实。 一旦接受了,他们也像昨天的人们一样,兴奋莫名,七嘴八舌地询问起迁徙的相关事宜。 冷清了数日的洞穴再度被喧闹占领。 最高兴的当属孩子们无疑,自从大部队走后,男人就开始摆烂,每天给他们吃肉干和果干,甚至懒得加热,要多敷衍有多敷衍! 现在妈妈回来了,终于有热乎的香喷喷的食物可以吃了! 女人们刚奔波到家,又开始忙着烧水煮饭,一刻也不得闲。 时隔多年再次来到大河部落,葵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观察着大河部落的变化。 禾发现了更多的彩陶,形状各异,陶身上的图案也各不相同,她开心极了,乐此不疲地欣赏着每一件彩陶。 饭菜出锅,饥肠辘辘的众人以蝗虫过境之势扫荡一空,长途跋涉后的困倦随之上涌,众人到洞穴外完成了每日例行的仰望天空,然后便早早睡下。 第151章 漫长的季节 第152章 漫长的季节 次日,各部落相继离去,他们归心似箭,恨不得立刻飞回去,告诉族人此次祭祀的见闻,告诉他们祖先给予指引,他们仿佛已经看到,在得知即将迁徙的消息时,族人们无比震惊的模样。 蛇莓走后,枭生平第一次尝到了思念的滋味。 但少年的愁绪没有持续太久,新来的妹妹填补了他内心的空缺。 枭很热情地说:“禾,我教你用陶轮制作陶坯吧!” 禾有点受宠若惊,语气却不太自信:“我……我很笨,要学很久。” 她担心枭的热情会被她的笨拙一点点消磨掉,最终会像其他孩子一样,嫌弃她,嘲笑她。 枭正色说:“你不笨,你画的画那么好看,怎么会笨呢?天说过,每个人都有擅长和不擅长的事,比如我,我擅长钓鱼,不擅长射箭,但不能因为我不擅长射箭,就说我笨,对不对?伱觉得我笨吗?” 禾笑着摇摇头,他一看就很机灵,怎么可能笨呢? “那……你会嫌我学得慢吗?”她还是不够自信。 “怎么会?你一天没学会,我就教你一天,你一辈子没学会,我就教你一辈子。” 枭很熟练地拉起禾的小手,这几天和蛇莓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给他锻炼出来了。 禾一下红了脸,心怦怦直跳。她不明白原因,妈妈也经常牵她的手,但和妈妈牵手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她想起妈妈说过,女人和男人共同做了某件极度兴奋的事情,就会怀孕。 她现在很兴奋。 我不会怀孕吧? 转念想到自己尚未成年,无法生育,也就放下心来,任凭他紧紧抓住自己的手,任凭自己陷入心跳失控的情绪中。 枭手把手教她制陶。 林郁瞧见枭故技重施,心想把制陶当作泡妞手段的,这小子大概是头一个,后世那些带妹子去陶艺店约会的男人,都得管他叫一声祖师爷。 不过,早上才跟蛇莓依依惜别,扭头就勾搭上新妹妹,是不是有点过分了!渣男! 林郁心里吐槽。 禾和蛇莓是完全不同的性格,一个腼腆文静,一个活泼大方,但两人有一个共同之处,她们的手都软绵绵的,枭都很喜欢。 有教学蛇莓的经验,教新妹妹的时候更加得心应手,也更显温柔耐心。 禾很吃这一套,谁不想被温柔以待呢?枭的褒奖和夸赞令她逐渐找回自信,笑容也越发多了。 “我教……教你画画吧。” “好啊!” “你想画什么?” “画……就画它吧!” 枭抓住小虎,强行征用小猞猁当模特。 小虎呲牙叫了声,脸上写着一百个不情愿。 禾笑得开心,她早就注意到大河部落喂养的这三只猞猁了,喜欢得不行。 画画本身就充满乐趣,教别人画画乐趣加倍,画的对象是可爱的猞猁,所以乐趣超级加倍。 难得看到女儿和同龄人相处融洽,葵十分欣慰。 她同样在学习先进的制陶技术。 张天先问清了有谷部落平时制陶的细节,然后告诉她有哪些不足,可以怎样改进,再给她展示实际操作。 蒲花坐在木头小凳上,一边用脚转动陶轮,一边用手盘筑泥条,这项工作十分考验手脚的协作能力,需要足够的细心和耐心。 男人热衷于捏泥巴,但说到细心和耐心,就远远不如女人了,自从改用陶轮制陶,这一行便成了女人的天下,而在所有女人里,属蒲花的技艺最娴熟。 她手脚并用,演示给客人看,不多时,一个罐状的陶坯便即成形。 速度快得惊人!葵估摸着,如果按她的方法捏制陶坯,蒲花捏完三个,她最多只能完成一个!而且远不如蒲花捏得薄且均匀! 一个小小的圆盘竟有如此神奇的功效! 蒲花的轻松写意给了葵一种很简单的错觉,上脚后才发现,手脚根本不听使唤,怎么也配合不到一块儿去,只好从零开始,慢慢提高熟练度。 数日后,张天把葵和禾捏制的陶坯放入陶窑烧制,这应该是大河部落在离开前最后一次烧制陶器,带不走的东西,生产再多也没用,若不是为了让客人体验一把,甚至不会有这最后一次。 葵烧制过不知多少次的陶器了,但没有哪次像今天这样紧张,既紧张又期待,仿佛回到学徒时期,头一回烧制陶器的时候,那时候也是这样的心情。 她坐在靠近洞口的位置,频频看向那座四四方方的陶窑,看窑底熊熊燃烧的火焰,看窑顶溢散出来的浓烟。 据说用陶窑烧制陶器,几乎不会出现烧裂或者渗水的情况。她早有心理准备,但当烧制完成,开窑取陶的时候,发现果真如天说的那样,仍然不免大吃一惊。 “禾,你的!” 最后一窑陶器,除了葵和禾练手之作,还有不少孩子们的杰作,在一众粗犷的画风中,禾的作品再好辨认不过了,要么画着鲜红的花朵,要么是栩栩如生的小动物,笔触细腻。 唯有一个比较抽象,画着一高一矮两个人,手牵着手,肩并着肩,只比火柴人强一点,看样子禾不常画人。 “这画的是我和林吗?” 张天举着最后一个陶器问。 禾使劲点头。 “画得……不好。”她羞赧地说。 “挺好的,至少能看出来是我和林。”张天鼓励她。 禾抱着她亲手绘制的陶器,喜不自禁,用手指轻轻摩挲光滑的陶身,她画上去的图案与陶身完美地融为一体,简直就像长出来的一样。 天说,画在洞壁上的画或许会褪色会脱落,但烧在陶器上的画会一直传承下去,她的后代会把这些陶器视若珍宝。 禾不敢奢求这么多,只要有更多的人看到她的画,喜欢她的画,她就很满足了。 枭凑过来,不吝赞美之词:“你画得真好看!像真的一样!下次祭祀的时候用你画的彩陶,祖先一定喜欢!” 禾抿着嘴笑,她习惯了枭的热情,但还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我怎么就画不像呢?” “已经……好很多了。” “嘿嘿,都是你教得好!你再教教我?” 禾不仅教枭,也教其他孩子。 大河部落的氛围不太一样,来到这里后她就发现了。 在族人眼里甚至在她妈妈眼里,画画是不务正业的表现,用石头、木头制作玩具还可以提高打磨技巧,画画有什么用呢? 有谷部落的孩子对此也不感兴趣,所以禾总是独自一人“面壁思过”。 大河部落却不这么认为,或者说,是天不这么认为,相反,他鼓励族人学习各种没什么用处的技能,画画、吹笛子、跳舞……用他的话说:“天空落下大雪,把我们困在洞穴里,就是为了让我们做这些没用的事。” 有这样开明的天空祭司,大河部落的小孩热衷于画画,也就自然而然了。 漫长的冷天才刚开始,人们已经在想象暖天的到来,一方面无比期待,另一方面又忐忑不安。 禾经常看见大河部落的男人拍胸脯说:“不就是迁徙吗?我们的祖先又不是没迁徙过!我连雷兽都能打跑,迁徙算得了什么!” 她虽然说话不利索,但察言观色的本领很高,她知道男人们在虚张声势,他们其实心里没底。 林郁每天都为族人讲述桃源之地的美好和世界的广阔,以此激发他们的勇气。 当她提到无边无际的大海的时候,众人都吓傻了。 “大海难道比草原还要大吗?” 草原是他们见过的除天空以外最辽阔的景致了。 林郁说:“比草原和森林加起来还要大!” “大海里全是水?” “大海里全是水。” 众人努力想象着大海的模样,却怎么也想象不出来,他们见过最大的湖泊在草原上,大海比草原和森林加起来还要大,草原要怎么装下呢? 枭更关心另一个问题:“大海里是不是有很多鱼?可以钓鱼吗?” “可以钓鱼,但要看情况,大海的脾气很暴躁,它如果不高兴,会掀起比山还要高的巨浪,这时候钓鱼会很危险!” 林郁告诉他们大海里有一种超级大的鱼叫鲸鱼,比猛犸象大得多,又说海里面蕴藏着大量的盐,和森林里的树木一样多。 如同梦幻般的描述,这代表着大海里有吃不完的食物和盐! 虎爪对此充满好奇,一脸期待地问:“我们会迁徙去海边吗?” “不,大海太远了。我们要去的地方虽然没有大海,但有一条大河,河里的鱼也非常多!” 虎爪有些失望,林描述的那片波澜壮阔的海洋,他真想亲眼看到。 枭敏锐地捕捉到她话里的漏洞,问:“桃源之地没有大海,那你应该没有见过大海才对,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多?” 林郁面不改色,很笃定地说:“因为我们的祖先神农去过,他为了品尝百草,走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他把他的知识都传给了我们。” “没错!”张天替她背书,“我们的祖先还在海边留下了一个故事呢!” 一听有故事,孩子们立刻来了精神,眼巴巴地望着他。 禾也兴致盎然,她喜欢听祖先的故事,这些新奇的故事会令她产生画画的冲动和欲望。 张天笑道:“先去仰望天空吧,回来再讲。” 等祈祷完回到洞穴,张天开始讲述今日的故事: “就像林说的,神农为了品尝百草,走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有一些人始终追随着他,其中就包括一个名叫女娃的女孩。” “他们到达了海边,被大海的广阔所震撼。女娃看到太阳从海面上升起,非常想去太阳升起的地方看一看。可是神农忙于尝百草,无法带她去。于是女娃用绳子把木头捆起来,她坐在木头上,独自向太阳升起的地方划去。” 族人没有船的概念,但木头会浮在水面上他们是知道,听说女娃坐在木头上,先是一愣,继而意识到这是极好的渡河的方式,不禁赞叹祖先的智慧! “然而,”张天话锋一转,“她划出去没多远,大海突然不高兴了,掀起像山一样高的海浪!” “啊!” 众人惊呼出声,林刚说过,大海不高兴的时候非常可怕,比雷兽还要可怕! 白连忙追问:“女娃怎么样了?” 张天用略带伤感的口吻说:“海浪把女娃的小船打翻了,女娃不幸落入海中,被广阔的大海吞没,永远回不来了。” 众人无不扼腕叹息,他们虽然没有见过大海,但见过被河水吞没的动物,也听阿妈说过以前有小孩落水,人眨眼就没了,能够想象出被水淹没的恐怖。 他们以为故事已经结束,正诧异今日的故事怎么这么短小,就听见天接着说: “女娃死了,她的灵魂化作了一只小鸟,白色的嘴,红色的爪,发出精卫、精卫的悲鸣,人们都叫这种鸟为精卫。” “精卫痛恨大海夺去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因此,她不停地从山上衔石子和树枝,展翅高飞,一直飞到海上,把石子树枝投下去,想把大海填平。” “大海奔腾着,咆哮着,嘲笑她,说她就算干一辈子,也不可能把大海填平!” 张天停下来,环视他的族人,微笑着问:“如果是你们,你们会怎么回答?” 众人皱起眉头思索,这个问题是如此耳熟,他们隐隐抓住了一点眉目,却又无法完全回忆起来。 还是枭最先反应过来,大声道:“愚公!就算我做不到,但我还有后代,我的后代又有后代,只要坚持下去,再困难的事,总有一天能够成功!” 枭的觉悟果然是所有人里最高的。 张天露出赞赏的笑容:“你说的很对。精卫说了类似的话,而且她说到做到,她的孩子们也和妈妈一样,每日衔石填海。但大海实在太大了,比山大得多,所以直到今天,她们还在做着这件事。” 虎爪忍不住问:“如果我们去海边,是不是就可以看到精卫的后代?” 张天点头称是。看得出来,虎爪对大海很感兴趣,身为挺身对抗雷兽的勇士,他虽然不如虎头壮硕,他的勇敢毋庸置疑,阿妈宣布迁徙的消息后,虎爪也是响应最积极的人之一。 又过了数日,各部落的信使陆续抵达,回去和族人商量之后,所有部落都愿意迁徙。 第152章 谜团 第153章 谜团 葵与禾跟随有谷部落的信使踏上归途,这下再没有别的妹妹了,枭惆怅度日,冷天忽然就变得漫长起来。 葵最终还是没能理解太极八卦,但除此之外的知识和技术她学会不少,这趟进修受益匪浅,离开之前,她承诺回去后会带领族人仰望天空。 她说到做到,数日后,信仰值回升至230。 张天消耗20点信仰值,兑换了他心爱的工兵铲。 天空再度恩赐,单看工兵铲的体积,就知道此物非同凡响。 毫无疑问,一定是祭天仪式感动了上苍。 族人们虔诚地仰望天空,大声赞美天空的慷慨与仁慈。 林郁是头一回亲眼目睹张天使用他的金手指,好奇询问:“任何东西都能兑换吗?” “怎么可能?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都是我的私人物品,而且也不是所有私人物品都在可兑换的选项里,以食物、工具和武器为主,工具和武器我快兑换完了。” 一想到这个他就来气,当初买这些东西的时候,他可是花了真金白银的,现在竟然还要二次付费! 吃相这么难看,难道鹅厂给我的游戏注资了? 林郁略有些失望地“哦”一声,不再多问。 随着最后一名信使离去,山林重归寂静,正如以往的每一个冬天一样,众人宅在洞穴里,足不出户,小孩也不再到处疯跑,所有人都尽可能减少活动,只有偶尔响起的清亮的笛声,彰显着这个冬天的不同寻常。 居家生活的头一个月,人们兴致勃勃地聊部落大会,聊祭天仪式,聊即将到来的未知的旅途……这些话题被翻来覆去提及,聊到所有人都觉得腻烦,直到某一天大家很默契地不再聊了,日子变得越来越沉默。 唯有天和林似乎有说不完的话,枭经常看到两人躲到一旁偷偷聊天,之所以说是偷偷,因为每当他靠近,两人就闭口不言,或者很生硬地转变话题。 枭多少有些郁闷,于是找机会偷听,但他发现两人说话跟唱歌似的,他一个音节都听不懂。 天和林在用奇怪的语言进行交流! 枭不知道的是,他的一举一动,张、林二人尽在掌握,等他问起,张天顺势说:“你记不记得林刚来的时候,和我们语言不通?她以前在桃源生活,使用的是桃源的语言,我正在学习这门语言,以后或许用得上。” 原来如此!怪不得最近看他俩神神秘秘的,原来是在学语言! 天真聪明!竟然连语言不通的问题都考虑到了,正在提前做准备! “那我可以学吗?”枭是个好学的孩子。 “等我学会了再教你吧。” “好!” 部落里本来就没什么秘密,枭又是个大喇叭,不出半天,这件事便人尽皆知。 此后,两人光明正大地用中文交流,族人只道天在学桃源语,不以为意。 张天和林郁闲聊的内容很庞杂,既聊过去工作和学习时的趣事,也探讨带有学术性质的问题,还讨论了他们穿越而来的意义,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会在多大程度上加速文明的进程,是否会改变历史,产生悖论…… 这些复杂的议题只有用中文才能阐述清楚。 大多数时候纯属打发时间,没有结果,也无甚意义,比如两人聊到新仙女木事件的成因。 新仙女木事件是促使人类由狩猎采集转向农耕的重要历史节点,关于一万三千年前的这次全球范围内大幅降温的原因,学界暂无定论,目前有两派较为主流的观点。 一是“行星撞击说”。 考古学者在格陵兰岛西北部的冰川下发现的一处陨石坑,时间恰好对得上。据此推断,在该行星撞击地球的瞬间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促使格陵兰岛的冰层融化,从而改变了北大西洋气流,导致全球气温大幅下降。 张天在游戏里采用的就是行星撞击的设定。 林郁却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她认为把考古学上的异常现象和未解之谜归结于天降陨石,和小说写到最后机械降神没什么差别,是一种极其简单粗暴的做法。 她更倾向于“冰盖融化说”。 这一派观点认为,由于冰期结束,全球气温上升,导致北美冰盖融化,大量淡水注入北大西洋,破坏了海水的温盐环流,低纬度的温暖海水无法到达北大西洋,致使北半球气温骤降,最终影响了全球的气候。 “我们身处这个时代,没有人比我们距离真相更近。只要我们去格陵兰岛看一眼,就知道谁对谁错了。” 林郁用略带惋惜的口吻说,她很清楚,以现有的条件,远远不足以支撑她去探明真相,有些谜团,或许永远只能是谜团。 她能做的,是不制造更多的谜团,在迁徙之前,她打算留下一些确切易懂的痕迹,留给一万年后的同行们,省得哪天他们发掘出这处洞穴,对着孩子们捣鼓出来的奇形怪状的玩具抠脑袋。 张天开玩笑说:“你要是留下一篇博士论文,后世的学者全都要给伱跪下,尊你为伟大的考古学先驱。” “想多了,他们只会怀疑有人造假。” 用现代文字传递信息并不合适,过于离奇的发现会令整个项目丧失真实性,好比千年前的古董上刻着“made in china”一样,再逼真也只能是赝品了。 图画传递信息的效率远不如文字,但另一方面,也不会受限于语言,语言一旦死去,文字携带的信息就随之石沉大海,永远不被人所知。 图画则不会,它直观明了,任何时代的任何人都能看懂,当然,前提是作画者的水平足够高。 在征得阿妈的同意后,两人来到洞穴深处,这里有祖先留下的壁画,用木炭绘制的壁画难以长期保存,别说一万年以后,再过一千年,大概就不剩什么了。 壁画的内容大多是凶猛的野兽和各种武器、工具,彼此没有关联,缺乏叙事性,能够传递的信息有限。 林郁以部落大会为主题,用不易脱落褪色的矿物质颜料重现猎人们狩猎巨兽的场景。 象牙堡、猛犸象、披毛犀、大角鹿,以及手持弓箭长矛进行狩猎的一众两脚兽……林博士的绘画水平算不上高明,但看懂毫无问题。 除了壁画,陶器、石器和骨器同样历久不损,能够全方面展示原始人的日常生活和技术水平,是考古学者研究原始社会的重要凭据。 石刀、石斧、石矛,骨质的针、箭簇、鱼钩……陶器选取彩陶,比起出土自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的彩陶,大河部落的彩陶在审美上显然差着一截,但在工艺上完全不输,而且在时间上更早,早了足足五千年! 光是这个发现,就足以令全球的考古学者欣喜若狂。 更疯狂的事还在后面。 等她的同行们挖出这些彩陶,会发现陶器里装着少许植物遗骸,经过枯燥漫长的清理、浮选和鉴定,他们会辨认出这些谷物以粟为主,含有少量的藜麦和大豆,都有驯化的迹象! 彩陶底部的卦象当然也逃不过考古工作者的火眼金睛,为了使卦象的象征意味更加明确,张天特意放进去两个绘有太极图案的彩陶,给现代人一点小小的原始震撼。 林郁可以脑补出挖出这两个彩陶时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应,无疑将掀起又一波的考古热潮! 她有经验,同时代的茶镇遗址才刚开始发掘,就频繁登上热搜,引发全球的关注和热议,归根结底,是因为茶镇遗址出土了一些疑似刻有象形文字的甲骨。 比起似是而非的象形文字,太极图的意涵是如此直截了当,完全不需要耗费精力进行牵强附会地解读,这个图案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早已深入人心,有的国家甚至还把太极八卦图魔改成他们的国旗。 史前一万年的太极图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伏羲画卦的传说将得到证实,意味着中华文明的起源将被大幅向前推进! 林郁兴奋得脸都红了,仿佛率队完成这一伟大考古发现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自己! 要是能自己埋了再自己挖出来就好了……她心里想着。 张天倒没想这么多,一万年后的事跟他挨不着,他活不到那个时候,他纯粹是怀揣着恶趣味在做这件事。 人生在世,总得找点乐子。 用工兵铲挖坑就是利索,两人把经过精挑细选的陶器、石器和骨器埋进坑里,为了避免后来者拿走这些东西,挖个坑埋起来是最简单也最稳妥的方法。 “你们在做什么?” 枭凑上前来,族人们也都投来好奇的目光,不明白两人为什么要把这些好东西埋进土里。 张天正色说:“我们世世代代在此定居,这座洞穴为我们遮风挡雨,供我们休养生息,在离开之前,我们理应献上一些祭品,表达感谢。” 合情合理,有理有据。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这种细节尤其能够体现一个人的品格,众人都有些羞愧,他们只顾着为暖天的迁徙做准备,竟然从没想过要报答洞穴的庇护之恩。 “我来帮忙!” “我也来!” 众人争相出力,转眼便挖出更大的坑,满怀感激地将献给洞穴的“祭品”填埋。 …… 冷天漫长但并非无所事事,恰恰相反,因为迁徙在即,要做的事情很多。 男人们日复一日地打磨器具,女人们昼夜无休地缝制衣物,尤其是刚经历生产和身怀六甲的女人,她们为婴儿缝制襁褓,也在自己的衣服上缝出类似袋鼠的育儿袋,便于携带婴儿上路。 张天为善于射箭的族人制作角弓。 时间和材料都相当充裕,他可以精雕细琢,添加一些工序,提高角弓的性能。 冷天同时也是孩子们的学习时间,学习编织技巧,学习打磨技艺,即将成年的孩子还要学习采集、狩猎和交配相关的知识。 自从担任巫师,地位稳固之后,林不再担心会被族人拖去强制交配。 是时候成年了。 她向阿妈和兰花展示了她的姨妈血。 兰花乐得合不拢嘴,这意味着巫师的血脉有望得到传承! 很巧的是,前些日子蛇母刚给女人们讲述了她引以为傲的“房中术”,很有些大胆的姿势,据蛇母所言,她就是以这些姿势吸取了男人的灵,生出了健康强壮的宝宝。 兰花将这些知识一五一十传授给林。 林郁听得认真,不仅听,偶尔还问一些令女人们面红耳赤的问题,比如在交配的过程中是否感到欢愉,和不同男人交配的体验是否有所差别,交配时间的长短是否重要…… 研究任何一个族群,性都是无法回避的话题,婚姻制度的发展除了受限于生产方式,也和人们对于异性和繁衍的态度密切相关。 张天也要学习,向大舅狼牙学习石叶打制技术,这是每一个成年男人必须掌握的技术。 别看狼牙经常消极怠工,知难而退,其实是个手艺人,他打磨石器的水平在男人里数一数二,这份手艺正是他能够在部落里立足的资本。 在所有原始技术里,石叶打制技术大概是最难的一项,没有捷径,无关天赋,就一个字:练。 张天和枭每天都要花一上午的时间练习,挥动石锤一捶接一捶地敲打燧石石核,感受不同的施力大小、不同的敲击角度、不同的出手速度和不同的敲击方式带来的影响,慢慢累积手感。 新手上路,砸到手是常有的事,每当两人疼得呜呼哀哉,狼牙就发出为老不尊的大笑声,笑完又用很严肃的口吻说:“疼吧?疼就对了,知道了石刃制作的不容易,你们才会更加珍惜每一把石刀。” 大舅偶尔也会像个充满智慧的长者,说出一些富含道理的话。 当然了,生活不能全是工作和学习,就连动物都懂得劳逸结合,何况人类? 以往族人以听阿妈讲故事为乐,如今听天和林讲故事,天的祖先系列和林的桃源系列都格外的引人入胜,夜间的故事会是众人每天最期待的时刻。 除此之外,张、林二人还教他们画画、跳舞和吹奏笛子,丰富的娱乐活动使漫长的冷天不再沉闷无趣。 第153章 识数 第154章 识数 当又一个月圆之夜来临,枭那条用来计数的绳子已经打满密密麻麻的绳结。 他还是不明白这样做的用意。 张天仍然没有解释,只是又给他一条绳子,让他接着计数,直到下一个月圆之夜。 他把孩子们召集起来。 “天哥!我会吹小星星了!” “天哥!今天教我们新的曲目吗?” “天哥!你看我自己做的笛子!” 孩子们像一群活泼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争相求关注。 张天在部落里的地位仅次于阿妈,在孩童间的人气甚至还要超过阿妈,因为张天经常陪他们玩,带他们做新奇有趣的事。 前几日还用树枝和麻线做了根袖珍版的钓竿,说是挂上毛球,可以钓猞猁。孩子们拿“钓猫棒”去逗小猞猁,小猞猁果然兴奋地追着他们满洞穴跑,人和兽都玩得不亦乐乎。 小孩的心思很简单,谁和他玩得好,他就喜欢谁。 “今天我们玩点不一样的。” 张天说着,取出一支竹笛、一个陶碗、一块石头放在孩子们面前,每取出一样东西,那几个牙牙学语的弟弟妹妹就用糯糯的声音念出它们的名称。 “有谁能找到它们的相同之处吗?”他颁布考题。 孩子们或瞪大眼睛或趴在地上,但无论从何种角度观察,别说相同之处,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 枭忽然大声说:“我知道了!它们的相同之处就是和其他东西都不同!” 孩子们都愣住,这话有点绕,他们没听懂。 张天哑然失笑,这话没毛病,不仅没毛病,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才说得出来,若是在玩脑筋急转弯,他肯定过关了。 “这确实也算一个相同之处,还有吗?” “还有……我也不知道了。” 枭摇摇头,宣告放弃。 见无人应答,张天公布正确答案:“它们的‘数’是一样的。” 有关数的概念族人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是非常粗浅和模糊。 在族人的语言系统之中基本没有数字,日常只会说一、二、很多,即便是他们嘴里的一和二,也不是一个精确的数字,在他们的概念里,一可以代表少许,二可以代表多一些,再往上就是不可估量。 无法区分三和无穷大的原始人若是听到老子三生万物的说法,必定将之奉为圭臬。 不识数并不影响族群的繁衍和存续,事实上,生活中只有两种情况需要用到精确的数:一个是族人的数量,另一个是各自的年龄。 这两种情况使用结绳足以应付了。 随着部落的壮大,人口和物资的数量会越来越庞大,尤其在进入农业社会,实施仓储管理之后,需要用到精确数值的情况逐渐增多,多到结绳记数不足以应付的时候,便会自然而然诞生更为简单的成体系的计数方式。 这和文字的演变是一个道理,本质上都是应需求而生。 现在虽无需求,但有张天,趁着冬日漫漫,正好教族人识数。 孩子们懵懵懂懂,枭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片刻后也微微皱起眉头。 “大家都还记得自己的年龄吧?” “记得!” 孩子们纷纷曲起手指,阿妈说过,每经历一个冷天,就弯曲一根手指,这代表他们的年龄。 “年龄也是一种数。” 年龄是最易理解的自然数,识数从年龄教起再合适不过了。 张天指着薄荷怀里的陶问:“等暖天到来,陶的年龄多大?” 这太简单了,孩子们不约而同地弯曲大拇指。 “很好。” 张天也弯曲大拇指,说:“这个数叫做‘一’,等暖天到来,陶的年龄为一岁。” “一岁……” “黄,你多大了?” 张天问刚学会说话的黄。 黄以弯曲两根手指回答。 “这个数叫做‘二’,你现在二岁了。” “二岁……” “青,伱多大了?” 青弯曲三根手指。 “这个数叫做‘三’,你现在三岁了。” “三岁……” “那我呢?我多大了?” 曲起四根手指的白问,紧接着,五、六、七岁的孩子也争相询问自己的年龄,仿佛在争夺某种无上光荣的称号。 “你们的年龄以后再告诉你们,今天就学一、二、三。” “啊!怎么这样!” 白气呼呼地嘟起嘴,偏偏到她这里就不教了,天哥偏心! 哼!我一会儿去问巫师姐姐!巫师姐姐一定知道! 在所有弟弟妹妹里,张天最喜欢率真活泼的白,他宠溺地摸摸她的小脑袋,温和地说:“你要是能把一、二、三学会,我就教你后面的数。” “我学会了!”白梗起脖子说,“一、二、三!” 张天笑着摇摇头:“重复一遍可不算学会,要理解了才算学会。现在,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上,谁能告诉我,竹笛、陶碗和石头的相同之处是什么?” 答案他已经公布,如果真正理解了数的概念,就不难得出正解。 白却不说话了,孩子们也都陷入沉默,他们无法把年龄的数与事物的数等同起来。 “是一!”枭语气激动,“它们的数都是一!” 还得是枭。 “正确!” 张天露出欣慰的笑容,见弟弟妹妹一头雾水,便弯曲大拇指说:“数可以用弯曲手指的方法表示,发现了吗?它们的数是一样的!” 把抽象的数转化成弯曲的大拇哥,孩子们立刻明白了……果然是一样的! 张天把竹笛和陶碗收起来,取出两块石头,指着地上的三块石头问:“谁能告诉我,这里有多少块石头?” 白抢答:“有很多块!” “我需要一个具体的数,枭,你别急着回答,给弟弟妹妹一点思考的时间。” 枭显然知道答案了,他甚至没有使用手指辅助。 孩子们对照着石头,慢吞吞地弯曲三根手指,迟疑着说:“……三?” “正确!这里一共有三块石头!” 青诧异道:“为什么和我的年龄一样?” “因为数既可以是事物的多少,也可以是年龄的大小,石头和年龄的确不一样,但石头和年龄的数有可能是一样的,就像刚才的竹笛、陶碗和石头,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但它们的数都是一样的。” 张天很耐心地解释,弟弟妹妹们认真地听,认真地思考,有的孩子比如白很快就想明白了,有的则眉头紧皱,许久都转不过弯来。 他接着发问:“我想要三根树枝,谁能找来给我?” 识数的过程其实就是将具象的事物与抽象的概念联系起来的过程,这种联系是双向的,看物知数是由具象到抽象的过程,反过来,知道数,能不能找来正确数量的实物呢? 这是一个小小的测试,唯有通过这个测试,才算真正理解了数。 孩子们都去洞穴外捡树枝了。 枭最先回来,他准确无误地带回来三根树枝。 “很简单嘛!” 他不无得意。 这小子有点飘啊,看来得给他上点难度了。 张天再次取出竹笛、陶碗和石头,问:“这里一共有多少东西?” 不同种类的事物遵循同样的计数规则,这难不倒枭,他不假思索地给出正确答案。 张天把石头放一旁,指着竹笛和陶碗问:“现在呢?” “二。” 又指着一旁的石头问:“有多少块石头?” “一。” “所以分开来的一和二,合在一起是三,对吗?” 枭一下愣住,神情逐渐严肃。 他盯着地面上的竹笛、陶碗和石头,俨然故事里那个仰望天空俯观大地悟出太极八卦的祖先伏羲,他看到的不再是事物本身,石头变成了一,竹笛和陶碗变成了二,一和二融合在一起,慢慢变成了三! 原来数与数之间还有这样的关系!真是神奇! 他很快发现,不仅一和二可以融合成三,一和一也可以融合成二,以此类推,一和三肯定也能融合成一个新的数,他还不知道这个数叫什么,但他知道这个数的表示方法:弯曲左手除了小拇指以外的所有手指。 这远远不是尽头,新的数还可以再和一融合,又得到一个新的数,接着再融合……就像祖先愚公生儿子,儿子又生儿子,无穷无尽! 枭思考着数的尽头,却感觉自己被吸入一个深不见底的旋涡之中,强大的吸力拽住他的思绪,拉着他缓缓下坠,每当他找到一个数,就会有一个更大的数跳出来,引诱他继续思考下去,仿佛永远也到不了终点。 他面露惊恐,赶紧摇了摇头,不敢再想。 孩子们陆陆续续回来了,他们把各自捡来的树枝拿给天哥核对。 只有包括白在内的五个孩子答对,其他孩子仍然把三视作一个概数,代表多到数不清,所以捡回来的树枝都远远超过三根。 回答正确的孩子都兴奋大叫,答错的孩子则蔫了吧唧的,垂头丧气。 有人的地方就有比较,孩子们以往经常比较玩具、比较衣服、比较饰品、比较谁笛子吹得好,这是头一次输在智力上,他们从未如此明显地感觉自己像个笨蛋,这比输掉玩具的比拼更令他们难受。 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张天只能宽慰他们,又讲解几遍,好在孩子们的接受能力和学习能力较强,多听多想慢慢也就懂了。 识数不算多难,难的是加减运算,这一部分或许只有枭能学明白。 数日后,一到九的九个自然数孩子们都已完整地学过一遍,每弯曲一根手指,就有一个与之对应的数,以后记忆年龄不用依靠手指,直接记数就行了! 孩子们把学到的知识略带炫耀地讲给大人听,大人的思维相对固化,更难以理解数的概念,大部分人只当孩子在玩闹,遂一笑而过,没往心里去。 为了巩固记忆,林郁每天都带孩子们玩年龄游戏。 孩子们围坐一圈,林郁像个幼教老师坐在孩子堆里,拍着手问:“阿白阿白,青几岁了?” 白拍着手回答:“阿青阿青,他三岁了!” 然后轮到白发问,她看向青:“阿青阿青,火几岁了?” 青用轻快的口吻回答:“阿火阿火,他五岁了!” 宅在洞穴里的这一个多月,林郁很是魔改了不少游戏,诸如萝卜蹲但猛犸版、丢手绢但兽皮版、老鹰捉小鸡但老虎与松鼠版等等,有时候见她玩得实在开心,连张天都分不清她究竟是在苦中作乐,还是童心未泯。 枭没有参与其中,他不需要通过游戏来加深印象,他记得足够清楚了。 他伸出两只握拳的手,问张天:“这个数叫什么?” 好学向来是他的优点。 九以后的数,因为涉及到进制,有较高的理解门槛,所以打从一开始,张天就没打算教给所有人。 人类最初依靠手指计数,绝大多数人有十根手指,所以选取十作为进制,当然也有不少原始部落习惯用一只手计数,所以采用五进制,有的部落则把脚趾也运用上,所以采用二十进制。 作为习惯了十进制的现代人,张天自然要教十进制。 “这个数叫十,它是一个特殊的数。” 枭歪歪头,不是很懂。 张天尝试用便于理解的方式解释:“数到十的时候,所有手指都弯曲了,两只手都握成了拳头,在年龄上,十岁是我们成年的时刻,所以十代表着圆满。” 枭看着自己握成拳的两只手,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张天接着说:“我们满十岁成年,之后会迎来新的开始,和我们的成长一样,数满十也会迎来新的开始,之后将重新计数。” “重新计数?” 张天掰起枭的一根手指,微笑道:“这个数叫十一。” 枭浑身一震,仿佛雷兽咆哮而过,璀璨的电光划破漆黑的夜空,将笼罩大地的浓雾驱散殆尽! 枭伸出两根手指,迟疑着说:“这个数叫十二?” 见天点头,他立刻伸出三根手指,自信道:“这个数叫十三!” 手指不断伸出,语速渐快:“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豁然开朗,豁然开朗! 他兴奋地数着数,根本停不下来! 第154章 最后的故事 第155章 最后的故事 “哥哥,哥哥!” “嗯?怎么了,苓?” “哼,叫你半天都不理我!那座山有那么好看吗?” “那座山一点儿也不好看。” “那你还天天看,你不会厌烦吗?” “不会,因为那是我能看到的最远的东西,等我成年后,我一定会翻越它,到山的那边看一看。在那之前,我要一直看着它,我知道它也一直在看着我,我感受得到,它很孤独,它想要我去找它。” “可是妈妈说过,没有人能翻越那座山,它太高了。” “我一定可以做到!我是鹰,鹰生来属于天空,鹰的视线不会被山阻挡!” “唔……那我可以去吗?我也想去山的那边看一看!” “好啊!那就这么说定了,等伱长大后,我们一起去!” …… “阿妈!阿妈!” 阿妈回过神来,神情恍惚。 近几天,她越来越容易走神。她一如既往地看着孩子们,却经常看着看着就滑入回忆里,那些深埋心底的记忆是如此清晰,仿佛不是在回忆,而是真真切切地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段令人留恋的岁月。 她记得长辈说过,人老了以后就会怀念小时候。 她之前不曾有过类似的体验,还以为自己能够免俗,现在看来,只是还不够老罢了。 “阿妈,喝粥。” 兰花服侍阿妈喝下熬至熟烂的肉粥。 早上这顿饭通常会吃得比较简单、清淡,当然,对阿妈来讲并无差别,她早晚都是喝粥。 有林的指导,女人们熬的粥应该是很美味的,可惜她尝不出来了,在很久很久以前,她就不太尝得出味道了,这件事她没有告诉任何人,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 事实上,连吞咽都变得艰难而痛苦。 阿妈面带笑容地饮下热粥,然后冲女人们竖起大拇指。 这些稀奇古怪的手势对她很有帮助,让她可以无声地表达自己的态度。 “阿妈,要去山林里吗?” 兰花发出一起上厕所的邀请。 族人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之后排便已经成为习惯,整座大山都是部落的茅房,如厕遵循“男左女右”的传统,男人去洞穴左边的山林,女人去洞穴右边的山林。 阿妈做出“ok”的手势。 兰花想要搀扶阿妈,从祭祀仪式归来后,阿妈就不再排斥她的搀扶,不过今天阿妈一反常态地推开了她的手臂,很从容地站起来,朝洞穴外走去。 阿妈今日似乎格外精神有活力,看来终于从长途跋涉的疲惫中恢复过来了。 兰花这样想着,满面笑容地追上阿妈的脚步。 阿妈在洞穴外驻足,抬眼望向南方的天空,望向那座高耸入云的阻挡视线的大山。 青山依旧孤独,那头誓要飞越高山的雄鹰已经不在。 “阿妈……” 阿妈收回目光,跟随兰花步入山林。 回到洞穴后,她同另外三名垂垂老矣、不良于行的老人交换了下眼神,他们明白,时候到了。 阿妈吩咐兰花:“把大家都叫过来吧。” 大河部落的族人全部聚集在同一处火堆,这样的阵仗通常发生在晚上的“故事会”,早上倒是少见。 显然,阿妈一定是有极要紧的事情要交代。 阿妈看着她的孩子们,她的目光掠过每一张熟悉的脸庞,到天的时候多停留了片刻。 从小就痴迷天空的天总是令她想起某个眺望远山的少年,少年未能到达的山的另一面,她相信天一定会带领族人抵达。 阿妈说:“我很久没给大家讲故事了,我的那些故事,我讲过许多次,你们也听过许多次,肯定早就听腻了。” 族人们立刻表示没有的事,阿妈讲的故事永远也听不腻。 阿妈露出笑容,说:“就算你们没有听腻,我也讲腻了。现在有天和林替我分担,他们讲的故事很好,我很喜欢,有他俩在,你们以后不用担心没故事听。” 张天和林郁对视一眼,两人都从这番话里嗅到一丝不寻常的意味,阿妈想做的事,他们隐约察觉到了。 阿妈接着说:“今天我想给你们讲最后一个故事,你们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我也从来没有告诉你们,我有一个很疼我的哥哥,他的名字叫鹰,这个故事正是有关于他。” …… “黑虎哥,你这么强壮,为什么不去山的另一面看看呢?你的话,一定可以翻越那座山!” “那座山太远了,远远超出我们平时狩猎的范围。” “河谷营地不也很远吗?你们可以去河谷营地,为什么不能去那座山呢?” “我们去河谷营地是为了狩猎巨兽,又不是去玩的……” “去那座山也不是为了玩啊,万一山的另一面也有巨兽呢?为什么不去看看呢?不看看怎么知道呢?” “哪儿来这么多问题!” 黑虎被这缠人的小子整得有些不耐烦了,瞪他道:“别再问了!不去就是不去,成年人的世界没有为什么,等你成年后就知道了!” 鹰撇撇嘴,转而看向妈妈,用很坚定的语气说:“等我成年,我一定要去山的另一面看看!” “好,好……” 藤叶敷衍着应付两声,揪起女儿的耳朵,将她拎到鹰跟前,嘱咐说:“我要去山里采集食物,看好你妹妹,别让她乱跑。” 苓揉着耳朵,大声道:“我从不乱跑!” “你但凡说到做到,我以后管你叫妈妈。” 她这女儿什么都好,就是精力过于旺盛了,坐不住,若是没人看着,不消片刻,一准跑没影。 藤叶正色说:“我可告诉你,现在暖天刚来,森林里的野兽饿了一个冷天,都馋着呢,那些野兽看你,和我们看兔子差不多,兔子好吃吗?” “好吃!” “那你明白自己在野兽眼里有多美味了吧?听懂了吗?” “懂了!” 苓点头如捣蒜,伸出两只细嫩的胳膊,把妈妈往洞穴外面推,催促她出门:“快走吧!大家都等你呢!” “你这孩子……” 藤叶背起竹篓,拎上挖掘棒,又嘱咐鹰几句,这才随同采集队伍进山。 鹰目送妈妈离去,然后爬上光秃秃的岩石,痴痴地眺望远方那座亘古不变的雄伟山脉。 “哥哥,哥哥!” “嗯?怎么了,苓?” “哼,叫你半天都不理我!那座山有那么好看吗?” “……” “好啊!”鹰咧着嘴笑,“那就这么说定了,等你长大后,我们一起去!” 苓眼珠子一转,叹着气说:“长大还要等好久啊,不如我们现在就去吧!” “现在不行!”鹰摇头,“现在的我还不够强壮,不能很好地保护你,等我足够强壮了,无论你想去哪里,我都陪你去。” “我没说去那座山,我们就在附近的山里转转,一个冷天没有离开洞穴,好不容易等到暖天,你不想去山里面看看吗?妈妈说,暖天一来,森林里的花全部盛开,红的、黄的、蓝的、白的、粉的……特别漂亮!” 鹰有点意动,他比谁都想要去山里看看,但他立刻忍住了念头,反问妹妹:“妈妈还说,不准你乱跑,你怎么不听呢?” “所以我让你和我一起去嘛!我一个人是乱跑,有你陪着就不是了啊!难道说……你不敢?” 苓话锋一转,用略带嘲笑的口吻说:“诶,我的好哥哥说他以后要翻越那座谁也无法翻越的山,说得很大声,但其实他连洞穴附近的山都不敢去,哈哈,真好笑!” 少年意气,最经不起激。 鹰一下蹦起三尺高,涨红了脸道:“谁说我不敢了!” “妈妈说,光说不做,不如不说。”苓双手叉腰,一副小大人模样。 “你!” 他这个妹妹打小就伶牙俐齿,大人们都说不过她,更何况他? “去就去!有什么不敢的!” 鹰气呼呼地跳下岩石,扭头朝山林里而去。 苓高兴极了,立刻追上去,笑盈盈献上彩虹屁:“我的哥哥最勇敢了!你以后一定可以翻越那座山!” 早春的森林仍然带着几分寒冬的料峭,在浓密的灌木丛和藤蔓中穿行的两人分别沉浸在紧张、兴奋的情绪中,急速分泌的肾上腺素令他们感受不到这股凉意。 鹰握着一根还算粗壮的木棒,紧张兮兮地警惕着四周,他毕竟没有狩过猎,想到男人们对于山林里毒虫猛兽的可怕描述,要说完全不怕是不可能的。 真正心大的只有苓。 她像只活泼的兔子在野蛮生长的林木间蹦蹦跳跳,惊奇于处处可见的色彩缤纷的野草野花,白色的延龄草、桃红的山茶花、黄色的长寿花,蓝色的龙胆花,还有红、白、紫相间的番红花……不一而足。 “你别乱跑!” 鹰重复妈妈的叮嘱。 然而进了山,他哪里还管得了任性的妹妹? 苓早把妈妈的叮嘱抛诸脑后,也不顾哥哥的阻拦,循着花香往山林深处跑,采集不同颜色的花、追蝴蝶、捕昆虫、下到溪水里捉鱼……玩得不亦乐乎。 “苓!该回去了!” 苓看了眼天色:“还早呢!” “我们离洞穴很远了,等日落再往回走,就来不及了。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回去!” “再玩会儿嘛!” 苓还没有尽兴。 鹰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板起脸,厉声道:“回去了!” 苓吓一跳,哥哥平时都宠着她,何曾这般声色俱厉过? 她略有些不满地皱皱鼻子,扁扁嘴,不情不愿地说:“好吧。” 心里憋着气,回程的路她故意磨磨蹭蹭,边走边玩。 眼瞅着日薄西山,鹰心里越发焦急,连声催促妹妹加快步伐。 可他越是催促,苓走得越慢。 哼,谁让你吼我?急死你! 看哥哥焦急,她心里涌出报复的快感。 森林里渐渐黯淡下来,鹰的心已经提到嗓子眼,他拽着妹妹的手,拉着她加快步伐。 忽然,一点萤光自苓眼前慢悠悠飞过。 好漂亮! 她立刻挣脱哥哥的手,追逐着萤光而去,转眼便消失不见。 “苓!” 鹰急切的呼唤在幽暗的森林里回荡。 …… 听到此处,所有人的心都悬了起来,阿妈却忽然闭口不讲。 白立即问:“然后呢?” “然后……还记得星星的故事吗?” “记得!” 阿妈一提醒,白想起来了:“在星星的故事里,阿妈也是在天黑以后追着萤火虫跑进了森林,然后遇到了可怕的狼。” “因为星星的故事正是这个故事的后续,或者说,这个故事才是星星的故事原本的模样。” “可是星星的故事里没有出现哥哥。” 阿妈面露伤感之色,沉默许久,很自责地说:“是我害死了哥哥和妈妈。” 哥哥是最先找到她的。 为了救她,鹰挥舞着手中的木棒毫不犹豫冲向那头几乎和马一样魁梧的凶狼,当时还是小女孩的阿妈亲眼目睹哥哥被撕开胸膛,咬断脖子,那幕场景,是她记忆里的禁区,时至今日她仍然不敢去触碰。 如果她没有怂恿哥哥去山里玩,如果她听了哥哥的话早点回家,如果她没有去追那只萤火虫……鹰本该成为一名优秀的猎人,本该登上那座属于他的山峰。 全都怪她。 她始终没有对族人提及她的哥哥,也是因为这份自责和愧疚。 那件事以后,活泼任性的苓性情大变,变成了如今沉稳、冷静、循规蹈矩的阿妈。 同样的错误,她不能也不敢再犯。 直到祭祀后做了那个梦,她在梦中向哥哥道了歉,得到了哥哥的谅解,才敢重提往事。 “这几天,我经常梦到我的哥哥,他就在那座山的山巅上,那座他心心念念要翻越的山,他做到了。我答应了要和他一起去,我还没有做到。我想,是时候履行我对哥哥的承诺了。” 阿妈说着,颤巍巍的手从外衣褶层里摸出那条打满密密麻麻绳结的“族谱”。 众人相顾失色,兰花急道:“阿妈,我们需要你,你不能就这样抛下我们!” “阿妈!” 所有人都意识到阿妈想要做什么,齐声喊道,想要制止阿妈进一步的动作。 阿妈却摇摇头:“不,你们已经长大,已经变得和我哥哥一样勇敢,你们有属于你们的大山等着你们去翻越,你们不再需要我,我也累了,很累了,我想我的哥哥,想我的妈妈,我想回到他们的身边,当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 “本来在祭祀结束后,我就应该离开了,是妈妈让我回来,让我看着你们做好迁徙的准备。现在,孩子们,不要哭,我很高兴,你们也应该高兴。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到达山的另一面,会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会在那座山上看着你们,会变成星星注视着你们,就像每一位离去的祖先那样。” 阿妈干脆利落地割断属于她的绳结,将之抛进火堆。 她继续说着:“熊爪,熊心和熊胆会陪我一起踏上旅途。” 手起刀落,又是三个绳结落入火堆,转瞬便被熊熊燃烧的火焰吞噬殆尽。 三名老人面带微笑,他们早就和阿妈商量好了,以他们的身体状况,未必能够撑过这个冬天,就算侥幸撑过去了,迁徙之路艰难重重,他们若是勉强上路,也只会死在路上。 与其给孩子们拖后腿,不如体面地离去。 至少直到最后这一刻,他们留给孩子们的,仍然是沉稳、冷静、无私无畏的光辉形象,而非饱受病痛折磨,生活无法自理,最终遭人嫌弃的痴呆老人。 阿妈面不改色道:“酋长之职,我希望由兰花接替,有不同意见的,现在可以说出来。” “阿妈……” 兰花泣不成声,哽咽着叫了声阿妈,便再说不出话来。 众人泪流不止,哪里还有心情发表意见呢? 林郁低头擦拭夺眶而出眼泪,即便是张天,回想起这么多天的朝夕相处,也不禁红了眼眶。 阿妈依然按照规矩,环视一圈,见无人反对,于是把手里的族谱交给兰花。 兰花不接。 阿妈板起脸,严肃道:“你已经是酋长了,你要因为自己的情绪,不顾族人的处境吗?” 兰花咬着唇,她痛苦万分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接过象征着酋长身份的族谱。 阿妈终于露出笑容,说:“天、林,你们分别是天空祭司和巫师,在部落里,你们拥有和酋长同等的地位。我把大河部落交给你们三个了,好好照顾我的族人。” 张天、林郁和兰花用力点头。 阿妈等四名老人晃晃悠悠站起身,旁人伸手想扶,被断然拒绝。 “不要送!更不准偷偷跟着我们,我们现在是野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与你们无关!” 阿妈用很绝情的语气说着很绝情的话,她的孩子们哭得更厉害了,她却不理不睬,和三个老人一起,径直走出洞穴,走向那片寂静的寒冷的世界。 阿妈最后一次站在她哥哥曾经站过的地方,眺望远处那座亘古不变的高山。 鹰从山巅上飘下,转眼飘至妹妹跟前,他的脸上是一如既往的温和又宠溺的笑容。 “苓,你来了!” “哥哥,我们不是说好一起登山的吗?你怎么不等我?” “嘿嘿,我先去探探路。你放心,我现在足够强壮了,可以很好地保护你,以后啊,无论你想去哪里,我都陪着你!” 第155章 春日迟迟 第156章 春日迟迟 阿妈和老人们离开已有三个月。 原本欢快、兴奋、充满自信的大河部落,瞬间坠入低落、沉默、悲伤的氛围中,就连小猞猁和刚出生的婴儿也被消沉的氛围感染,不怎么吵闹了。 老人在冷天时离去本来是很寻常的事,但族人从未想过这件事会发生在阿妈身上,他们习惯了阿妈的存在,阿妈只要坐在那个专属于她的位置,哪怕不说话,也让他们感到安心。 而如今,那个位置永远的空了出来,众人的心里也仿佛随之空出了一块,很不踏实,很不好受。 然而生活仍要继续,兰花鼓舞族人们说:“阿妈走之前说,她会一直注视着我们,她一定不希望看到我们现在的样子。如果想让阿妈为我们骄傲,为我们高兴,我们就应该振作起来,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才是阿妈想要看到的!” 张天也说:“有想要对阿妈说的话,可以在仰望天空时祈祷,阿妈会听到的。” 众人走出洞穴,满天繁星熠熠生辉,仿佛更加璀璨了。 他们向天空祈祷,与其说是祈祷,不如说是在述说思念,抒发感伤。 积在心里的情绪,说出来是最好的宣泄方式。 随着时间的流逝,族人们渐渐恢复精神,洞穴里的氛围也渐渐热络起来。 小猞猁长得很快,短短几个月,体型已经长至和后世的大型宠物猫相当。三只大猫躯体粗壮,四肢发达,身手矫健,幼时已是灭鼠急先锋,如今功力大增,老鼠更加不是对手。 最近在接受两脚兽妈妈的训练,它们已经养成习惯,每天早上把老鼠叼到妈妈跟前,呲呲地叫,试图叫醒爱睡懒觉的妈妈,邀功领赏。 林郁一睁眼,就见七八只死老鼠,头歪嘴斜,一家鼠整整齐齐排列在她眼皮底下,顿时花容失色,啊的一声惊叫,触电般弹射起步,一蹦三尺高。 三只猞猁也吓得跳起来,见妈妈跑路,赶紧叼起战利品,发足追上去,求关注求表扬。 “你们不要过来啊!” 林郁绝望大喊,众人哈哈大笑。 三猫一人的清晨追逐战进行过几次,林郁总算慢慢适应了儿女们孝顺的心意。 秋天出生的三个婴儿都很健康,薄荷的奶水不足,她的儿子陶蒲花也在帮忙喂养。蒲花的最后一胎不幸诞下畸形儿,陶在吮吸蒲花奶水的同时,也接受了她无处安放的母爱。 原始人发育得早,或许是人为和自然共同选择的结果,后世的婴儿母乳喂养至少半年以上才开始断奶,而在部落里,妈妈们母乳喂养三四个月后,就开始给宝宝添加辅食了。 养育后代是即将成年的女孩最重要的功课,林郁和鸢尾时刻跟在几个宝妈的身旁,学习养育之道。 鸢尾逗弄着薄荷怀里的陶,陶伸出白皙细嫩的胳膊,张开短而可爱的五指,捉住姐姐修长有力的手指,咯咯咯地笑。 鸢尾被激起了母爱,忍不住说:“真希望我可以喂她吃奶!” 薄荷笑道:“你虽然来了月经,但还不是妈妈,只有妈妈才会分泌乳汁。不过,我们要开始给陶吃寻常的食物了,看他能不能吃,婴儿的食物需要单独处理,这件事是你可以做的。” “要怎么做?” 鸢尾坐直了腰背,兴趣盎然。 “陶的乳牙还不太能咀嚼,进他嘴里的每样东西都必须足够细软,有助于他吞咽和消化。谷物要磨得和沙子一样细,再用水煮烂,干肉也是一样,先碾成粉状,再煮成糊糊,蔬菜要嚼烂后再喂他。栎实还有吗?” 栎树在这一带随处可见,因此栎实是部落储备数量最多的坚果。 “前几天看还剩一堆,多亏有猞猁在,没有可恶的老鼠偷吃,虽然采集的不多,但也够我们度过冷天了。” “取一些来,把苦涩的部分去掉,剩下的磨碎了和肉一起煮,嗯……再放一点点盐。陶啊,伱的生活可太让人羡慕了,还有盐可以吃,我们小时候,哪里吃得上盐呢?” 薄荷轻捏儿子红扑扑软绵绵的脸庞,眼底的慈爱满溢。 谁说不是呢?这个冷天明明更加寒冷,生活却更加好了! 想到自己的宝宝也将在这样优渥的条件中出生,鸢尾不禁露出幸福的笑容,踩着轻快的脚步朝洞穴深处储藏食物的地方走去。 …… “一,二,三,四……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 “一共六十三个族人,再加上三个婴儿。” “六十三加三,唔……三加三得六,一共六十六个人!” 枭已经熟练掌握一百以内的计数和简单的加减运算,超过一百的数太大了,平时很少遇到数量如此庞大的事物,至少他目前还没有遇到,一百以内的数足以应付绝大多数情况, 经过连续几个月的观察和记录,他终于找到了月亮变化的规律。 “月亮不是凭心情变圆!不管月亮高不高兴,它每隔三十天左右就会变圆!” 大人们普遍比较懵,这些天他们或多或少也了解了一些数的概念,但大多数人仅停留在十以内,枭只好拿出他用于记录时间的绳结,一一比对,这才使众人明白。 但新的问题随之而来。 “月亮这样做有什么用意吗?”枭刨根究底。 “还记得嫦娥奔月的故事吗?”张天说,“月亮变圆是因为嫦娥和她的哥哥后羿在天上相聚,他们每隔三十天才能相聚一次,之后分开,月亮也随之残缺,等到下一次相聚,月亮又会变圆。伏羲传下来的知识里有提到这种现象,我教过你的。” 枭思索片刻,用不太确定的语气问:“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正是。天地间的万事万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就像太极图里的黑与白,它们互相转化,彼此交融,生生不息,但这种变化并非毫无规律可循。” 张天顿了顿,忽然问:“我们要怎么区别今天和明天?” “太阳落下代表一天结束,太阳升起代表新的一天开始。” 说到这,枭一下惊醒,激动道:“太阳的落下与升起也是周而复始,循环往复,就像月亮的圆缺变化一样!” 张天露出笑容,悟性如此高的学生谁不喜欢呢? “因为有这样的规律,所以我们把太阳的升起落下称为一日,月亮从缺到圆的过程则称之为一月,你已经发现了,一月有三十天。” 枭恍然大悟,原来在他们习以为常的生活中,也处处是知识! 他兴奋于自己找到了月亮变化的规律,同时又忍不住想:还有没有比月亮的圆缺变化更长的周而复始,循环往复呢? 当他产生这个疑问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 “冷天与暖天的交替也是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对吗?所以我们能够以此来记录我们的岁数。” 张天有些惊讶。四季交替的规律他本打算等迁徙之后再引导他发现,因为这里的四季不够分明,春秋短而夏冬长,虽然也有规律可循,但这样的规律显然对于未来历法的制定与农事的指导毫无帮助。 不过,既然枭举一反三提到了,他只好点点头说:“没错,冷暖的交替称为一岁。至于一岁有多少天,其中蕴藏着哪些规律,等我们迁徙到新的家园,你再开始记录吧。” “好!” 枭对于即将到来的迁徙更加期待,恨不得立刻开始探索未知的规律。 …… 时间一天天过去。 宅在洞穴里的生活缺少变化,洞穴外的景色更是一成不变,起初倒没什么,时间长了,族人对时间的感知能力便逐渐减弱,颇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夕的错乱感。 除了热衷于观察月圆月缺的枭,以及有意识记录时日的张天和林郁,其他人都过得浑浑噩噩。 但所有人都隐隐感觉到了,和以往相比,这个冷天似乎有些过于漫长。 于是他们更为坚信祖先的指引,认为迁徙迫在眉睫。 终于,苟延残喘的寒冬吐出最后一口气,不甘不愿地让位给春姑娘。 天气有回暖的迹象,阳光日益炽热起来,枝头的雪最先融化,紧接着,覆盖大地的雪也开始汇聚成清澈的水流,在山林间涓涓流淌,注入谷中的河流。 “暖天来了!” 孩子们欢呼着冲出洞穴,张开双臂迎接久违的温暖。 众人也都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中,伸展腰肢,吐出淤积在心底的浊气。 林郁数着记事本上的正字,此时距离他们“闭关”的第一天,已过去足足五个月! 好在她和张天都经历过被关在家里哪儿也不能去的艰苦岁月,不至于被漫长的冬季逼疯。 然而早春就像善变的情人,暖和了没几天,气温再次骤降,料峭的春寒让人回想起被天寒地冻支配的恐惧,但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是冷天最后的挣扎了。 空气里的暖意蠢蠢欲动,春姑娘似乎终于发觉自己迟到了,而且迟到了很久,于是也顾不上梳妆打扮了,带上风妹妹着急忙慌出门,拎起长裙的裙摆,很不淑女地跑步到来,一来就放大招,加速万物复苏的进程。 仿佛只一夜的工夫,雪消失了,大地显露出它黄褐色的威严的面容,层层叠叠的阔叶林竞相抽出嫩绿的芽,高大魁梧的针叶林褪去黯淡的外衣,变得鲜亮动人。 稀疏的绿草从潮湿的土里使劲地冒出小叶,初芽从灌木、乔木的枝上倔强地探出头,熬过了漫漫长冬,生命再次找到出路,哪怕只有一天,它们也要用力地绽放。 虫鸣重新占领山林,成群的鸟儿结伴归来,蔚蓝的天空被金灿灿的阳光唤醒,片片碎云悠然地飘向远方。 随着温暖一并到来的,还有湿润。 冰雪融化形成的水流把山林里的土壤变成湿滑的烂泥,一踩下去就渗出水来,兰花带领族人在洞口垒起石墙,以免雪水往洞穴里倒灌。 但烂泥般的山路无法打消族人出洞的念头,他们脱去鞋袜,赤脚踩在冰冷的烂泥地上,感受着久违的令人心悸的触感。 慢吞吞的生活步调开始加快,忙碌与热闹逐渐取代冬日的沉寂与迟钝。 众部落约定于孕妇生产后碰头,而格外漫长的冷天预示着孕妇的产期将近,留给他们为迁徙做准备的时间不多了。 女人们进山采集初发的嫩枝和幼芽,男人们活动筋骨,温习狩猎技巧,准备干一票大的。 居家生活的日子里,张天用冬狩获得的材料新制了一批角弓,一共十二把,这时便分发给善于射箭的男人们,当然也少不了挺着大肚子的琼花。 汰换下来的三把角弓还能用,因此没有扔掉,等再过一段时间,天气更加暖和了,他要带几个壮汉去大树部落搞盐,到时候可以带两把角弓当作礼物。 剩下一把,他打算留给谷,那小子的射箭天赋不错,值得一把好弓。 男人们兴奋至极,尤其是刚入手角弓的猎人,上次武器更新没轮到他们,如今一次性同步更新至最新版本,他们高兴坏了,像抚摸女人一样抚摸着光滑的弓身,乐得合不拢嘴。 鸟枪换炮,免不了要练练手。 洞穴外立起一排树靶。 猎人们躺了一个冬天,就连虎头的手感都略有些生疏,头三箭愣是没挨着靶子,其他人更不必说,完全摸不准新弓的劲力,箭矢满天乱飞。 三箭射丢,虎头自觉面上无光,他明显感觉到,新弓比老弓更加强劲! 他深吸口气,再次张弓搭箭,仔细感受着指尖传来的力量,认真瞄准远处的树靶。 手指松开,一声轻响,箭矢应声没入树靶! 他闭上眼,回味刚才那一箭,并牢牢记下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肉的感觉,当他睁开眼,再出手,箭无虚发。 钓鱼天团带齐装备,雄赳赳气昂昂地朝山谷进发。 张天扛着鱼竿,哼着小曲儿,随众人下到河边,途经一座座青翠的圆丘,来到那片熟悉的回水湾。 岸边灌木丛里透着斑驳的绿色,偶尔有小花大胆地从片片融雪下探出小脸展露笑颜,一块块脱落的碎冰颠簸流过,随着激流漂走。 生火,钓鱼! 第156章 没有归期的旅途 第157章 没有归期的旅途 三个婴儿顺利度过难熬的冷天,等待他们的是周岁仪式,在仪式上他们会被正式录入族谱,成为部落的一员。 在冰雪即将融化殆尽之时,女人们用兽皮袋子把山林里的残雪采集回来,三名宝妈把雪煮化煮沸,然后放凉。 为婴儿举办的周岁仪式除了要准备丰盛的食物,最重要的是清洗。 族人没有洗澡的习惯,周岁仪式上的这次清洗大概是他们一生中唯一一次细致全面的“大扫除”。 在族人看来,人是带着满身的污秽来到这个世界,受有盐部落的影响,他们认为雪是天底下至纯至洁之物,唯有使用雪变成的水,才能够洗净人与生俱来的污秽,才能够使宝宝健康成长,长寿不衰。 普通的雪还不行,必须是最后融化的雪,越晚融化,说明雪的灵力越强,去污效果也就越好。 雪水当然不具备超自然的功效,不过有用没用从来不是判断事物价值的唯一标准。 张天没有干涉仪式的进行,林郁就更不会了,这可是本地族群文化的一部分,她忙着观摩和记录还来不及呢! 宝妈们认真清洗各自的宝宝。 男婴着重清洗四肢,愿至纯至洁的雪为宝宝带来强壮的身体,使他们成长为优秀的猎人,女婴着重清洗生殖器官和哺乳器官,愿至纯至洁的雪为宝宝带来强大的生机,使她们孕育出优秀的后代。 兰花忽然问林:“桃源那边会为婴儿办周岁仪式吗?” “会准备很多食物,但不会用雪水清洗身体。” “我想也是……” 兰花瞄了眼林郁的胸部,很委婉地说:“没有用雪水清洗过身体,女孩的发育是会迟缓一些。” “……” “现在清洗还来得及,雪水还有剩余,足够清洗关键部位了。” 林郁非常郁闷,下意识想拒绝,话到嘴边又改口答应。 她本来就打算洗个澡,用什么水不是用呢?兰花也是一番好意,没必要拒绝。 清洗完毕,兰花在族谱上郑重地打上三个绳结。 暖天来临之际不仅是婴儿满周岁之时,所有人的年龄都要增长一岁,要在岁绳上打一个绳结,未成年的小孩则要多弯曲一根手指,当然,现在不必了,孩子们已经学会通过记忆数字来记忆年龄。 张天、林郁、枭和鸢尾,四人在这一天步入成年人的世界,兰花给每人发一条岁绳,嘱咐孩子们要好好保管,每度过一个冷天,就要打一个绳结。 枭很想说,他已经不需要用结绳的方式记数了,但终究还是老老实实收下了岁绳,没有忤逆老妈的意志。 数字才刚问世,距离普及还有一段路要走,至少也要等到识数的孩子们长大成人,新的思想才会完全取代旧的思想。 春意越来越浓,气温也越来越温暖,换下厚实笨重的皮袄,换上轻薄方便的皮衣。 山林里的飞禽走兽日渐多了起来,鸟枪换炮的猎人们每天都满载而归,人们终于吃上新鲜的食物,大快朵颐,而冷天剩下来的干粮,则留待路上食用。 五个孕妇,其中一个已经生产,母女平安。 眼看迁徙之日一天天逼近,张天带上枭、虎头、虎爪等人,带上器具,翻山越岭,涉水渡河,抵达大树部落。 祭天仪式时,张天已和松果约定,天气变暖后会再来制盐。 松果热情地接待客人们,得知阿妈已经回归天空的怀抱,众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 “阿妈的身体永远留在了这片养育她的土地,但她的灵会在天上一直注视着我们,无论我们去往哪里。” 张天这样说着,他发现大树部落的老人也已经不在,看来为了部落的存续,为了不拖累孩子们,行动不便的老人们都做出了同样的选择。其他部落想必也是如此。 他送上两把汰换下来的角弓当作礼物。 松果惊喜万分,最激动的当属松针,箭术精湛的他做梦都想要一把强力的弓,他抱着梦中的角弓,爱不释手。 再一次来到那处裸露的盐矿,还可以看到之前祭祀遗留的痕迹。 开挖! 手持工兵铲的虎头担任主力,男人们挥动骨耜从旁协助,上次累死累活也无法掘地三尺,这次换上现代工具,再加上虎头的蛮力,简直势如破竹。 随着坑越挖越深,挖出来的土含盐量也越来越高,挖到最后,如张天所料,地下果然藏着天然的结晶盐! 男人们抓起一把黄里透白的盐土,伸舌头舔了舔,惊呼出声:“土里长盐了!这一定是天空的恩赐!” 张天也感觉运气爆棚,浅层的盐矿并不多见,何况是这种富盐矿?也不知道究竟经历了怎样一番地质运动,才将原本应该埋在百米之下的盐矿挤压至地表。 但含盐量再高的盐矿,其中仍然大量的重金属杂质,必须做进一步的处理。 之后的一个月,张天带领男人们昼夜无休地制盐,白花花的纯净的盐源源不断产出,陶罐一个接一个被装满。 主人们发现客人从地里挖出来几乎无穷无尽的盐,既惊又喜,油然生出坐拥金山之感,转念想到他们即将离开这座金山,又不禁扼腕叹息,遗憾于还没来得及好好地享受。 大树部落的孕妇相继生产,待婴儿的状况稳定,孕妇的元气有所恢复,松果率领族人恋恋不舍地告别这座承载了他们无数回忆和故事的洞穴,所有人背负起行囊,同客人们一起前往大河部落。 有谷部落早已先他们抵达。 因为被其他部落排斥,有谷部落只好重启血婚制,部落里的孕妇早在冷天就已全部临盆,因此他们最早出发,也最心无挂碍。 阿妈离去的消息同样给他们带来不小的震撼,想到自家部落的老人也做了同样的选择,这种震撼便转变成深深的感伤。 一到大河部落,技痒难耐的苗立刻加入钓鱼的队伍中,他不仅自己钓,还强烈推荐族人尝试这项不累不喘、有益身心健康的狩猎活动。 不过以谷为首的年轻猎人更喜欢在山林里随风奔跑,追猎活物。 狼爪遵照张天走之前的指示,把剩下那把角弓给了谷。 谷高兴极了,背后一把弓,走路都生风。 葵回部落后,率领族人仰望天空,然后按照张天教她的方法烧制陶器,有天空的力量加持,烧出来的陶器果然又好用又好看! 所有陶器都被留在了洞穴,前路漫漫,他们要尽可能轻装简行。 唯有禾悄悄带着两个小小的陶制饰品,一个她自己留着,另一个,她想送给枭。 但她找遍洞穴,也没找到枭,问了林,才知道他去大树部落了。 “哇!” 随着一声嘹亮的啼哭,最后的孕妇琼花也顺利完成生产。 “是个漂亮的女孩呢!” 林郁把女婴抱给新任宝妈,经过两个生育季的历练,她现在也算是一名有经验的接生婆了。 琼花抱着女儿,轻轻摇晃臂膀,哼起巫师教她的小曲儿,似是感受到了这份令人安心的温柔的母爱,宝宝渐渐止住了哭声。 琼花完全没有刚生完孩子的实感。 她本就年轻,身体素质又像男人一样强悍,她还没怎么用力呢,婴儿就着急忙慌地滑了出来,生产过程极其顺利,只是出了点汗,脸色微微发白,现在就算让她弯弓射大雕,也毫无问题。 等大树部落的众人抵达,前所未有的喧闹在山林里回荡。 太多人了! 三个部落近两百号人聚集于此,大河部落的洞穴立刻变得拥挤不堪,好在如今天气回暖,把洞穴外的空地收拾出来,生起火,供客人坐卧,这才显得宽敞许多。 男人们带回来大量的盐,女人们把陶罐里的盐装进兽皮袋子和竹筒里,然后再放入竹篓里,和其他行囊放在一起,明天一早就出发。 禾一眼就看到了枭。 她从外衣褶层里摸出那两枚饰品,紧紧攥在手里,兴冲冲地朝枭跑去。 “松子,我教你捏制陶坯吧!” 枭自然而然地抓起名叫松子的女孩的手,走向部落里制陶的区域,尽管明天就要启程,但这不妨碍他抓住最后的时机展现自己的才能。 松子来自大树部落,她初来乍到,对这里的一切充满好奇,枭正好满足了她的需求,热情耐心地为她介绍一切,她不禁心生欢喜。 两人有说有笑地穿过喧闹的人群,全然没有注意到在喧闹的人群里,有一个安静的女孩默默地收回了紧紧攥着的手,默默地转身离开。 “托尼老师,理发!” 张天自备剪刀,找到部落里唯一的造型师林郁。 “怎么的,削发明志啊?” 林郁接过剪刀,绕到张天身后。 水平不够,架势来凑,她轻拍他的肩膀,拿腔拿调地说:“说出你的需求!” “说得好像你能够满足我的需求似的……”张天吐槽,“伱随意吧,剪短就行。” 剪了头发洗了澡,浑身舒坦。 今夜注定是一个难眠的夜晚。 从得知要迁徙的那一刻起,族人就陷入紧张、兴奋又期待的复杂情绪中,但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所有的情绪都化作满心的眷恋和不舍,年龄较小的孩子忍不住低低呜咽起来。 大人们在洞穴附近徘徊,用手抚摸洞壁,似乎想要把这里的每一寸都牢牢记住。 林郁提议:“我们把手印留下来吧!” 她说完,当先用赭石涂抹手掌,然后用力摁在洞壁上,留下一个赭红色的掌印。 族人们有样学样,不多时,所有人都在洞壁上留下了属于自己的掌印,随着掌印的落下,惴惴不安的心也变得踏实了些。 太阳不会因为人的眷念而放缓东升的脚步,终于还是到了挥手道别的时候。 族人背负起行囊,水袋、食物、盐、工具、武器……杂七杂八的东西多不胜数,但比起冬狩归来时的负重,要轻多了。 大孩子也要帮忙分担一些,小一点孩子只需跟上大人的脚步,再小一点连路都走不利索的孩子,就只能由大人分心照顾了。 妈妈们把各自的婴儿放育儿袋里贴身携带,以便哺乳。 等待出发时,琼花感觉到身上有点儿湿热,马上像拎小鸡一样把一丝不挂的婴儿拎出来,捧在身前,直到婴儿尿完。 在洞穴定居期间,妈妈们通常会以柔软的长条兽皮包裹宝宝,里面垫着珍贵的羊毛、禽鸟胸部的绒羽或纤维植物的细毛,以便吸收婴儿尿尿的水分和柔软乳状的排泄物。 但在迁徙时,把婴儿光溜溜地带在身上会比较省事,这样可以让婴儿直接把大小便拉在地上,不致耽搁行程。 “猫女、黑尾、小虎,一会儿跟着我们走,不准乱跑,听懂了吗?” 林郁再三嘱咐着她的猫儿女,突然涌入大量的陌生两脚兽,令三只小猞猁感到忐忑不安,但此时的林郁比小猞猁还要紧张。 冷天时一直是她在训练它们,为的就是在临行之际,它们能够乖乖地随大部队一起上路。 山高水长,路途遥远,她没办法时时刻刻盯着它们,全靠这段时间培养起来的感情,以及大猫的自觉。 一念至此,她就更没信心了。 “懂得知恩图报的猫猫才是好猫猫,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们养大,花了这么多精力,投入了这么多感情,于情于理,你们也不能脚底抹油,明白?” 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检验成果的时候到了。 客人们都已整装待发,兰花带领族人把洞穴收拾干净,然后……出发! 迁徙大军浩浩荡荡上路。 林郁三步一回头,见小猞猁亦步亦趋地跟在自己身后,不免松一口气,蹲下来摸摸它们毛茸茸的脑袋,喂它们几粒小肉干以示表扬。 大河部落的族人同样频频回头,望向那座掩映在树荫中的洞穴,望向他们世代居住的家园,直至树林遮蔽视线,过去的一切都消失在身后,不复得见。 于是他们不再回头,向着未知的远方,以越发坚定的脚步,踏上没有归期的旅程。 第157章 盟誓 第158章 盟誓 “一,二,三,四……九十七,九十八,九十九……天,九十九之后是什么?十十?” 抵达蛇皮部落后,枭没有忘记温习计数,四个部落聚在一起,人数远远超过他目前掌握的数字,九十九之后按理说该是十十了,但他总觉得别扭。 张天说:“十十叫做百,九十九之后是一百。” “一百……” 枭重复几遍,百虽然是个新数,但本质上是十十换了个简便的称呼,并没有跳脱出十进制的范畴,不存在理解上的困难。 接着往下计数,然而人实在太多了,人员流动还很频繁,他数到一半,就数不下去了。 “枭!” 禾终于找到机会,挤过熙攘的人群,跑到枭跟前,送出她精心制作的饰品。 “这个,给你!” 三指宽的陶片,两头细中间粗,头、身、尾的轮廓连成一条好看的弧线。 枭眼睛一亮:“鱼!” 身为资深钓鱼佬,他一眼就辨认出禾手中的陶片是鱼的形状。 再仔细看,鱼头有个小孔,鱼身上绘有细密的黑色的鱼鳞,每片鱼鳞都差不多大,排列有致,为了画好它们,她肯定花了不少心思,尾部向上弯起,似鱼儿跃出水面。 好漂亮的饰品! “真的给我?”枭受宠若惊。 “嗯!” 禾从外衣褶层里取出一条细线,穿过鱼头上的小孔,然后弯下腰,为他系在腰间。 “你说……你喜欢鱼。” 枭撩起腰间的小陶鱼,越看越喜欢,咧着嘴笑:“我喜欢鱼,更喜欢伱送的这条鱼,真好看!比我妈妈做的饰品还要好看!” 禾略显羞涩,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回送别人东西,不过看见枭高兴,她也高兴。 “我要怎么感谢你呢?唔……” 禾想说不用了,上次在大河部落,他教她制陶,陪她画画,和她玩耍,她很开心,所以做了这个陶鱼饰品送给他。 不过这么长的句子她没办法一次性说出来,正琢磨着如何言简意赅地表达,枭一拍手,抢先道:“我教你识数吧!” “识数?” 禾歪歪头,不懂。 枭摸出随身携带的竹笛和骨制鱼钩,又随便捡了块石头,放在地上,用很严肃的口吻问她:“竹笛、鱼钩和石头,你能找到它们的相同之处吗?” 话音未落,忽听一声冷哼: “好啊!一个冷天不见,就有新妹妹了!怪不得来了我们部落,却不来找我,哼!” 蛇莓双手叉腰,在五步开外的地方瞪着枭。 “我正要去找你呢!”枭立刻跑过去拉起她的手,“正好,我教你识数!” 蛇莓不太高兴,她对枭找其他女孩玩没有意见,她不满的是,他没有第一时间想到自己,如果她没有主动来找他,天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记起她来! “枭!” 就在这时,大树部落的松子也兴高采烈地跑来找枭玩,看到他两只手各牵着一个女孩,不禁有些发愣:“你不是……才刚成年吗?” 在松子的观念里,人只在成年后才有机会认识到其他部落的异性,但看枭和其他两个女孩分明很熟的样子,她不理解。 “她们都是我的朋友。” 枭把松子也拉到自己身边,为来自不同部落的三人居中做着介绍。 三个女孩不好意思对视,略有些尴尬。 唯独枭很坦然,他指着地上的物品,回到最初的问题,一本正经地问:“竹笛、鱼钩和石头,你们能找到它们的相同之处吗?” 至少在这一刻,他是真的想教妹妹们识数。 三个女孩的注意力落到竹笛、鱼钩和石头上,思考着枭提出的问题,尴尬的氛围逐渐被学习的氛围所取代。 不远处的林郁目睹了这一幕离奇却和谐的画面,颇有些遗憾,她还以为能看一场大戏呢,结果就这?妹妹们也太好忽悠了吧! 次日一早,四个部落离开蛇皮部落的洞穴,前往河谷营地。 比起冬狩时,众人行进的速度要慢上不少,一方面因为这次是长途跋涉,要合理分配体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照顾随行的小孩,以免他们跟不上。 没有时间上的紧迫感,女人们便掏出神器挖掘棒,采集沿路的植物。 她们经过一块长满萱草的地方,很快就把嫩芽和花朵采集一空,新长的嫩根也被挖掘棒三两下挖了出来。 香蒲根的采集更简单,只要把长在静止沼泽区的香蒲直接从泥里拔出来就行了。 放在以往,为了“可持续发展”,根通常是不挖的,或者只挖一部分,这样才能保证每年都有植物可以采集,如今踏上“不归路”,自然不必再为来年考虑,女人们都放开了挖。 还有许多尚未成熟的幼苗,如果不是因为正在迁徙,按理说她们应该在这里做上记号,等过段时间再来采集。 特别是那些细长又高大的植物,等到生长季时,女人们可以回来采摘它们的根纤维,捣碎取出淀粉;甚至在茎叶干枯后,她们还可以再回来采集这些植物的纤细茸毛,制成婴儿的襁褓,并用它们坚韧的茎叶编制篓子。 可惜没有以后了,她们只能采集眼前所见的,不过也没有什么遗漏。 偶尔碰到蠢笨的野兔、松鼠、鸟雀自眼前溜过,男人们立刻张弓搭箭,将之射杀,至于大型动物,隔着几百米远就望风而逃了,不会给这群两脚兽任何机会。 再一次抵达河谷营地,这里的一切和张天离开时相比并无太大变化,那九座雄伟的象牙堡昂首伫立于谷壁之上,像九个巨人永恒地守望远方的草原。 草木更繁茂了,咆哮个没完的北风也终于止息,放眼望去,开阔的草原披上翠绿的新装,成群的牛羊悠闲地漫步,奔跑的鹿群卷起芬芳的泥土,鹰隼自兽群头顶展翅滑翔而过,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已经先一步抵达,得知他们即将迁徙,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也来了不少人送行。 “蛇母!松果!咦?阿妈呢?” 人们很快发现,缺席上次部落大会的阿妈,这次竟然也不在! 兰花把阿妈离去的消息告诉众人。 阿妈的长寿奇迹永远地停在了上个冷天,想到以后再也听不到阿妈讲的故事,众人无不感伤落泪。 河谷营地自建成以来头一次,或许也是最后一次迎来如此多的入住者。 孩子们兴奋极了,他们听猎人讲部落大会的故事,已经听到耳朵长茧子,而今亲临此地,哪里还坐得住?又是跑又是跳的,拽着妈妈的胳膊不停地问:“猛犸象呢?我要看猛犸象!” “傻孩子,猛犸象只在冷天来,它们不怕冷,但很怕热,现在对于它们来说太热了。不过这里有很多猛犸象的骨头,瞧,这些屋子都是用猛犸象的骨头搭建的!” 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猛犸象的骨头,纷纷跑到象牙堡里,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猛犸象的骨头竟然比他们的个头还要高! 孩子们探索新事物的时候,各部落的酋长、祭司和巫师齐聚一堂。 时隔多年,苗和葵再次踏上这片土地,都感到熟悉而陌生,这里的一切还是记忆中的模样,但相聚在这里的人,早已不是当年的那群伙伴。 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还没有原谅有谷部落烧山毁林的行径,但临别之际,就算无法冰释前嫌,也不至于刻意刁难,即便是云,这次也沉住了气,没有借题发挥。 狮心十分感慨:“想不到,部落大会结束没多久,你们就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兰花更正道:“不是我们的决定,是祖先的指引。” “嗯,我听说了。在很久很久以前,你们的祖先从很远的地方迁徙至此,现在你们决定效仿祖先,踏上漫长的旅途,你们的勇气令人敬佩。大家在这片土地上共同生存,共同繁衍,你们即将远行,我们理应送上礼物。” 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送上践行礼,以食物为主,正是各部落所需要的。 众人闲聊起来,追忆往昔,展望未来。 松果忽然说:“既然离开了原来的洞穴,部落的名称是不是也该换一换了?” 在场的部落,除了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的名称传承自古老的灵,其他部落的名称都取自洞穴附近的事物,比如大河部落得名于山脚下的河流,大树部落取自洞口的参天大树。 各部落的酋长莫衷一是,有人认为现在既没有大河,也没有大树,确实不该再叫大河部落、大树部落,也有人认为名称只是为了区分彼此,叫什么都没关系,而且大家都叫惯了,改名只会徒增麻烦。 众人各执一词,无法统一意见。 这时候,张天提高声量说:“部落的名称改不改倒在其次,但有件事我们必须要做!” 酋长们立刻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这位年轻的天空祭司身上,天虽然年轻,但他的背后站着列祖列宗,他说出来的话无疑最具分量。 张天正色道:“迁徙的途中,我们要同行同吃同住,这期间一定会产生许多分歧,如果每次都像刚才那样争论不休,那要怎么和睦相处,彼此信任呢?” 众人心中一凛,这确实是个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大家都是酋长,有各自的利益,要为各自的族人负责,意见没那么容易达成统一。 苗问:“你说有件事我们必须要做,是和这个有关吗?” 张天点头称是:“我们应该合并成一个氏族。” “氏族?” 酋长们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有共同祖先的后代同属一个氏族,在血脉上,我们本来就属于同一个氏族,现在,我们需要告知每一个族人,达成盟约,在名义上合并成一个氏族,并且推选出氏族首领。以后遇到分歧,首领可以做决定。” 这一带的先民仍处于原始部落的早期阶段,这里的部落和后世由数个氏族合并而成的部落或聚落不同,而是一个个小团体,彼此虽然往来密切,却亲疏分明。 为了今后的发展,融合是必要的。 张天已经统一了信仰,祖先的故事早已深入人心,酋长们也都得到过祖先的指引,因此思索片刻后,都接受了这个说法,纷纷询问该怎么做。 等到夜幕降临,各部落的族人全部聚集到营地的空地上。 例行的仰望天空后,张天端出一碗水,用刀划破小拇指,滴一滴血到水中。 然后他端着水依次走过各个部落。 各个部落的酋长也都划破手指,滴血入水。 所有人都一脸肃穆地看着正在发生的一切,他们已经从各自的酋长那里知晓了事情的原委,知道现在正在进行盟誓,只要喝下这碗融合了众酋长之血的水,众部落就会融合成为一个氏族,今后,大家便是同族人了。 当然了,曾经的小团体并没有消失,不同部落之间仍然可以不受限制地交配和繁衍。 张天端起那碗血水,饮下一口,然后递给身旁的兰花,兰花饮一口后又递给松果……直到每位酋长都饮过血水。 张天将传回至他手里的陶碗摔碎,大声宣告道: “仪式已成,盟约已立,祖先在上,今大河部落、大树部落、蛇皮部落、有谷部落、巨岩部落、有穴部落,共结为天空氏!同族之人,应和睦友爱,不争不抢,共御外患!” 氏族的名称自然也是在众人商议之后定下的。 “现在推选氏族首领。” 酋长们已经回去和族人商议过了,这时便一一报出各自的人选。 “大树部落推选天担任氏族首领!” “蛇皮部落推选天担任氏族首领!” “有谷部落推选天担任氏族首领!” “……” 六个部落无一例外,全部推选张天担任氏族首领。 当氏族名称被确定为天空时,张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他毫无争议地当选氏族首领,同时还兼任祭司一职。 河谷营地爆发出振奋的欢呼,久久不绝。 现在,他们是同族人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感觉彼此之间更加亲近。 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全程观礼,深受震撼,六个部落融合而成的氏族,人数远远超过这三个大部落。 光是看着这一片黑压压的人头,就令云倍感压力。 还好他们明天就走……他心里这样想,表面上仍不动声色,面带微笑地送上恭贺和祝福。 在河谷营地度过最后一个放松的、愉悦的夜晚。 当第一缕晨光自地平线上洒落草原,河谷营地已是一派忙碌的景象。 用过早饭,众人再度背负起行囊,此后的路不再有休息站,等待他们的将是一段充满未知和冒险的旅途。 众人向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道别。 不管曾经发生过怎样的龃龉,在分别的这一刻,所有人都说不出的感伤,就连脾气火爆的云,想到以后的部落大会不会再有从前的热闹情形,也陷入莫名的愁绪里。 狮心很真诚地说:“如果路上遇到麻烦,或者改变主意了,随时可以回来,这里永远是你们的家园。” 张天谢过狮心的好意,率领族人告辞而去。 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的众人站在了望台上,看着迁徙的人群远去,看着那一道道熟悉的身影慢慢变小,慢慢融入宽广无边的草原,变成一个个模糊的黑点,到最后,连黑点也不复得见。 第1章 逃亡 第159章 逃亡 乌鸦已记不清奔走了多少个日夜。 从离开部落的那刻起,他心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活下去! 他还年轻,他不能就这么死掉,他要逃离那片诅咒他的土地,去一个没有雪的世界! 豹皮和豹肝成年未久,缺乏历练,更缺少主见,往哪儿走、在哪儿过夜、如何搭建营地、怎样分配食物……一切全指望乌鸦。 他们背着从部落里骗来的物资,昼夜无休、马不停蹄地向南方逃亡,然而无论他们走得多快,走出多远,冷冽的风始终如影随形,甚至越来越刺骨。 雪灵的诅咒正在逼近,显然在追杀他们! 豹皮和豹肝惶恐不安,乌鸦同样神经紧绷,但身为逃亡三人组的主心骨,他必须保持镇定,对于可怕的诅咒他无能为力,唯有加快脚步,加速前行。 然而脚步再快,终究快不过气候的变化。 骤然袭来的暴风把三人吹扫得低头弯腰,难以行进。 同时被吹扫而来的还有点点冰冷寒意,拍打在他们的脸上,转瞬化作无形。 豹皮和豹肝一摸脸,感受到指尖湿润的触感,顿时变了脸色,他们抬头望向天空,惊呼出声:“雪!” 两人瞬间腿软,一屁股瘫坐在地,望着从天而降的片片雪花,肝胆俱裂,面若死灰。 “追上来了……诅咒追上来了!我们逃不掉了!” “我好冷,好饿!是诅咒,雪灵在诅咒我们!我要死了,我们都要死了!” “乌鸦哥……你在做什么?” 乌鸦的脸色比寒风更加冷峻,他正在把豹皮背负的物资往自己的篓子里挪移,听见询问,头也不抬地说:“你们要死我不拦着,我反正要活!祝你们好死,食物就留给我吧。” 豹皮哇一声哭了出来,这一路全靠乌鸦的引领,他才坚持到了这里,他心里早已产生依赖,而今,乌鸦的绝情比诅咒更令他感到绝望。 豹肝要冷静得多,他听出言外之意,忙问:“乌鸦哥,伱有办法活?”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坐在这里一定会死,我要继续前进,哪怕只能多走一步,哪怕只能多活一天,我也要走下去!” 乌鸦停下手上的动作,直起腰背,看着稚气未脱的二人,用很严肃的口吻说: “我刚才看过了,前面不远有一片树林,我会去那里避风。如果你们想死,就不要再跟上来了,趁早死了,还能节省点食物。如果你们想活,就要拿出一点勇气和决心来,就算死,也要像男人一样死去!” “我想活!” 豹肝立刻爬起来。 “豹皮,快起来!” 他拉起和他同龄的同族兄弟。 豹皮抹掉眼泪,抽噎着说:“我……我也想活。” 乌鸦板起脸道:“想活可以,我把话说在前面,如果你们以后还要哭闹,我会立刻抛下你们,不要以为我们曾经是族人,我就一定会照顾你们。现在我们都是野人,野人只能靠自己,不能指望别人,明白吗?” 三人迎着冷冽的寒风再度上路。 乌鸦说前面不远有一片树林,他口中的不远和豹皮、豹肝认知里的不远显然不是一回事。 不知走了多久,只觉得周遭的光线越来越黯淡,天快要黑了,豹皮的脚冻得发麻,尽管脚上包裹着厚实的兽皮,兽皮里还填满了苔草用以御寒保暖,但仍然挡不住严寒的入侵。 豹皮看了看身旁的豹肝,又看了看在前面领路的乌鸦,见两人顶住肆掠的风雪,脚步坚定,毫无惧意,便也鼓起勇气,咬着牙砥砺前行。 走到最后,三人都已冻得手脚麻木,甚至渐渐无法思考,但任凭风雪如何咆哮,谁也没有放缓脚步,求生的意志和本能在驱使他们行进。 终于,一排歪扭的矮松树映入眼帘。 草原上难得见到树木,只有水分充足的地方才会长树,如果出现成片的树林,通常就是水源的记号。 这些长年受强风侵袭的树木既长不高也长不好,但在干旱的季节里,能在这片水源短缺的大地上见到它们的踪迹总是令人欣喜。当暴风呼啸而来时,这一片树林虽然稀疏了点,多少还是可以为旅人提供庇护。 乌鸦松了一口气。 他很快找到了滋养着这片树林的溪水,溪流两岸已经开始结冰,只剩一道细细的水流。 三人沿岸边往下游走,寻找树木更茂密更利于遮挡风雪的地方。 没走多久,风势陡然减弱大半。 乌鸦抬头一看,原来溪水对岸一面低矮的岩壁阻绝了肆掠的狂风,尽管雪灵持续发威,冰冷的雪越下越大,转眼便落满树林,但失去了风的助阵,雪似乎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三人跨过溪流,走到那面低矮的岩壁下。 说它低矮,是和河谷营地附近的谷壁相比,其实这面岩壁比猛犸象还要高大,岩壁的纹理是横向的,像是由层层石砖堆砌而成,和河谷营地那种刀劈斧砍式的谷壁全然不同。 在岩壁的背风面,冷天要比其他地方来得更晚一些,岩壁上盘绕着的藤类植物顽强地生长,地面上裸露纠结的草根昂起倔强的头颅,即便是快要干枯的植物,仍然在行将就木之际,以最后的力气挺直了腰杆,笑对风雪。 现在,又来了三个同样奄奄一息却誓要同命运殊死一搏的两脚兽和它们作伴。 乌鸦没有兴致研究新奇的景象。 他解开湿淋淋的兽皮背带,卸下背篓和猛犸皮,摘下快要被冻硬的手套。 受限于材料和缝制技术,这个时代的手套和后世的隔热手套差不多,大拇指一个拇指洞,其他四个手指连在一起,保暖功效很不错,但干活很不方便。 “去捡一些木头来。” 乌鸦取下腰间的牛角,牛角里保存着火种。 身为一名猎人,他很清楚在野外保存火种的重要性。 豹皮和豹肝还没有养成这样的习惯。 部落里储存着干燥的木材,有专门用于生火的石头,还有善于生火的族人,生火似乎从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但在野外未必有这么好的条件,尤其在雨季和雪季,潮湿的木材很难钻燃,浪费体力不说,冷天的夜晚若是没有火,只怕很难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庆幸的是,他们虽然被部落放逐,却并非像之前遭到放逐的人一样,孑然一身地上路。 若没有这些物资,他们根本撑不到这里。 两人捡回来相对干燥的木条,乌鸦引燃了草料,生起火,在火堆的一角放一些生柴以便烤干。 “再去捡一些大石头来。” 豹皮和豹肝去捡石头的时候,乌鸦选取几根足够结实的长木条,去除枝节。 等两人回来,乌鸦展开一块厚重的猛犸皮,用石头压住猛犸皮的边缘,再用木条撑起猛犸皮的中央,搭起一顶简易的帐篷。 做完这一切,乌鸦的心才彻底落回肚子里。 他坐下来,解开绑在脚踝处、冻得冷硬的细皮带,松开兽皮脚套,取出垫在脚套里的苔草,连脚带套带草一起,搁在火边烘烤,同时用干燥的兽皮摩挲冻僵的双脚,直到双脚逐渐恢复知觉。 豹皮和豹肝有样学样,冰冷的手脚很快也暖和起来。 “咕噜噜~” “咕噜噜~” 身体暖和起来后,肚子坐不住了,开始大声抱怨。 见乌鸦哥的目光扫来,豹皮赶紧说:“我不饿!” 然后拍拍肚皮,教训它说:“别闹!乌鸦哥不喜欢别人哭闹!” 乌鸦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仍然板着脸说:“去溪边打水吧。” “好!” 两人拿上兽皮袋子兴高采烈地去了,打水意味着一会儿要煮东西吃,他们心知肚明。 等他们打回来水,看到乌鸦就近挖了些植物的根茎,丢进水里煮,顿觉无比失望。 “怎么,嫌弃?” 两人把头摇成拨浪鼓。 “有的吃就不错了,冷天有多漫长你们又不是不知道,趁现在有植物可吃,多吃点植物,肉干要留到以后没植物的时候吃。” 说是这样说,乌鸦还是切了一小块肉干,分给二人。 豹皮和豹肝攥着仅有一个指节大小的肉干,舍不得吃。 有盐部落的肉用盐腌过,肉干带着咸味,于是他们把肉干的一端放进热水里泡一泡,舔一舔,再泡一泡,再舔一舔,面露沉醉之色。 暴风雪下了足足三天。 这三天他们躲在这处岩壁后,除了放水和打水,几乎不动弹。 遭殃的是坚挺在此处的植物,它们熬过了恶劣的天气,却终究敌不过恐怖直立猿,但凡能吃能消化的,都被这三个两脚兽掘光了。 这场雪下了个通透,天空澄澈湛蓝像被水洗过,大地覆盖起光滑平整的积雪,草原上是一望无际的纯白,反射出没有丝毫温度却格外耀眼的阳光。 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凶猛的暴风雪,短期内应该不会再下了。 但也说不好,毕竟他们现在身受诅咒,雪灵这次没能夺走他们的性命,或许很快就会卷土重来。 此时不跑路,更待何时? 乌鸦让豹皮和豹肝去溪水边打水,他收拾帐篷,打包杂物,把火种小心翼翼装进牛角里,戴上手套,背起篓子和猛犸皮,再度出发。 …… 厚厚的积雪严重拖慢了他们行进的速度,如今一天走的路程,还不如以往半天走得多。 不过走得越远,他们越能够清晰地察觉到,积雪在逐渐变薄! 这说明他们行进在正确的方向上,他们正在脱离雪灵的掌控! 三人欣喜万分,豹皮和豹肝一改刚出发时的颓废和丧气,尽管长途跋涉使他们劳累不堪,重获希望所带来的精神力量填补了流失的体力,他们走得反倒比以前更快了。 然而这片雪原似乎无穷无尽,甚至连景色都一成不变,遥远的西边是被皑皑白雪覆盖的连绵起伏的群山,东方和前方一样是一望无际的茫茫雪原。 虽然天空依旧晴朗清澈,沿途逃亡的一无所获却让乌鸦的心头笼罩上一层阴霾。 在没有彻底逃出雪灵的领地之前,他无法真正安心。 从离开部落后,他就一直在路上,漫无止境的流浪让他不由得开始怀疑,自己的余生是不是就要这样永无止尽地流浪下去,至死方休? 但他很快发现自己多虑了。 流浪不可能永无止尽地进行下去。 “我们的食物剩下不多了。” 乌鸦分配完今日份的食物,脸上的神色十分凝重。 比起这片雪原的无穷无尽,他们携带的食物太有限了,再怎么省吃俭用,也终有弹尽粮绝的那天。 “我们必须获取食物。” 他的语气很平静,但说出来的话让豹皮和豹肝再次感到绝望。 他们一路走来,连只鸟都没看到,上哪儿去获取食物呢? “一定会有的。”乌鸦很笃定地说,“河谷营地附近的兽群,它们总是在冷天来临之前离去,在暖天时归来,这期间,它们一定生活在某个地方,有食物的地方!” 豹皮和豹肝对视一眼,豹肝问:“现在到处都是雪,哪里会有食物呢?” 乌鸦说:“我们应该换个方向走,朝太阳落下的方向走,我看到那边生长着树林。有些植物即便在冷天也不会死去,那些植物我们无法消化,但野兽可以,它们一定生活在那里。” “如果没有呢?” 乌鸦没有回答,只是背起行囊,毫不犹豫地朝西边走去。 豹肝其实知道结果,以他们所剩的食物,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一旦选错方向就没有回头路了。 乌鸦心里也没底,不过,踏上这条逃亡之路本就是一场赌博,他早已习惯赌上性命。 所幸的是,他再一次赌赢了。 雄伟的山脉阻挡了寒冷刺骨的强风,那片树林生长得格外茁壮,数十头驯鹿悠闲地漫步其中。 “鹿群!” 豹肝和豹皮兴奋地叫起来。 “还记得怎么狩猎吗?”乌鸦问。 “当然!” 成年后学习的第一件事就是狩猎,豹肝和豹皮的狩猎经验虽然不算丰富,但狩猎的技巧绝不会忘记。 “很好,把东西放下,拿上你们的武器,跟我来!” 急速分泌的肾上腺素令三人暂时感觉不到饥饿与疲惫,力量仿佛源源不断涌出,他们按捺住激动的情绪,悄悄靠近鹿群。 或许是因为安逸的日子过得久了,缺乏警惕性的鹿群全然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真是一群傻鹿,这么近了都没发现…… 乌鸦喜不自禁,低喝一声:“投矛!” 话音未落,就见漫天的长矛自林间暴射而出,瞬间便有三四头驯鹿中矛倒地,发出哀嚎。 惊慌失措的鹿群立刻四散奔逃,从刚直起身体、举矛欲投的乌鸦等三人身旁掠过。 但三人谁也没有投矛。 乌鸦死死握住手里的长矛,瞪着从树林里杀出来的猎人大军,面色苍白如雪。 第2章 迁徙 第160章 迁徙 天气越来越热,为短暂的春天涂脂抹粉的小野花们纷纷退场,草甸长得近乎齐腰高了,温暖的阳光为这片辽阔无边的大草原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 一群庞然大物漫步在金绿色的草原上,它们高高隆起的肩部格外宽大,略显细窄的腰腹处长满结实的肌肉,憨厚的大脑袋上顶着长角,成群挨在一块儿,黑压压一片。 成千上万头野牛结伴而行,所过之处,丰美的草甸被啃食一空,留下一道满是蹄印的宽阔土径。 或许是因为彼此之间挨得过于近了,浓烈的汗臭味不仅刺激嗅觉,更影响心情,它们忽然发足狂奔,霎时间,尘土飞扬,大地震动。 蹲在附近草丛里的虎头抬手至眉,遮挡刺眼的阳光。 他生平头一次见到数量如此惊人的牛群,直觉告诉他,这群忽然发狂的野兽最好不要招惹,原本打算动手的他只得按捺情绪,率领大河部落的猎人们悄悄尾随,等待适当的时机与适合猎杀的目标出现。 埋伏在附近的不止他们。 六个部落的猎人们从四面八方包围上去。 奔跑一阵,紧挨着的野牛群分散开来,有的仍闲庭信步,俯首吃草;有的遥望远方的群山,怔怔出神;有的走到浅溪边,大口饮水。 虎头瞄上了一小群脱离大部落的年轻公牛,他带猎人们潜行过去,等靠得足够近了,立刻发出动手的信号。 众人奋力掷出长矛,锋利的矛头很轻易地刺穿野牛黝黑的皮肤,扎入它们壮硕的躯体。 势大力沉的攻击令野牛几乎站不住,但生死关头爆发出来的潜能让它们稳住了身体,本能地扭头就跑。 接下来便进入猎人们最熟悉的追猎环节,只要是受了伤的猎物,就没有能逃出两脚兽的魔爪的,何况这群两脚兽还携带着强弓。 猎人们一边追击一边补箭,野牛一头接一头轰然倒下。 怡然自得的牛群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一大跳,再度聚拢一处,嚎叫着发足狂奔,溪流里水花飞溅,尘土漫天飞扬。 猎人们立刻退避到安全的距离之外,对着狂躁奔逃的牛群挽弓射箭,又放倒数头野牛,等牛群跑远了,这才收手,开始清点战利品。 他们踏上南迁之路已有半个月,已经深入草原腹地,不管是举目眺望前方,还是回首来时路,都只能看到一片茫茫无际的金绿色。 若非来自山林,他们简直要怀疑这片草原和天空一样没有尽头。 冷天的草原是一派寒冷肃杀之景,暖天的草原则彻底颠倒过来,在这片平坦丰润的土地上,生长着上千种草本植物,其中有不少是人类能够消化的。 顺着地上蔓生的藤蔓找去,可以找到富含淀粉、带点儿甜味的紫云英,它的豆荚胀鼓鼓的,包裹着成排的椭圆豆仁。 黄花虽然已经过了盛开的季节,不过它的根茎还很鲜嫩,和牛肉一起涮十分美味。 在低处爬行的醋栗科植物已经变色成熟,结出一串串殷红的香甜多汁的果实。 而苋菜、芥菜、韭菜花、荨麻等植物更是遍地可见,它们早已长出翠绿的新叶,等待着被人采撷。 女人们初来乍到,许多植物都是头一回见,她们把采集到的植物拿给神农传人辨认,学习新的知识。 在此之前,她们对这位巫师的认知仅停留在治病疗伤上,经过迁徙途中的朝夕相处,她们才发现原来林掌握如此多的知识,不禁肃然起敬,而她的教导又是如此耐心细致,没有丝毫高高在上的态度,令女人们倍感亲近。 女人们的挖掘棒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候,男人们的弓箭也不愁没有用武之地。 草原鼠兔、地松鼠、土拨鼠、跳鼠、仓鼠等鼠辈满地乱跑;各种野兔也从窟穴里钻出来享受阳光和美食;迁徙的候鸟更是多不胜数,它们低飞着从草原上掠过,最终落入两脚兽的锅里,成了打牙祭的美味。 这还只是小型动物,此外还有驯鹿、马鹿、斑鹿、狍、狗獾,以及腿虽短跑得却不慢的草原马、长相滑稽的野驴,偶尔会碰到成群的牛羊,刚出生的牛犊、羊犊贪恋地吮吸着母亲充沛雪白的奶水。 当然了,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上,大型的兽群并非每天都能碰到。 因此每当遇上,猎人们就会尽可能多地狩猎,有充足的食物,接下来的几天就可以专心赶路,争取早日抵达巫师口中的桃源乡。 草原上的四足捕食者并不少见,但不曾出现过狭路相逢的情况,都是远远地一瞥,对面便望风而逃了。 野兽的直觉相当敏锐,论数量,这群两脚兽自然比不过动辄成千上万的兽群,论面相,他们显然不是好惹的。 所幸这片草原足够大,容得下多个捕食者,这一路虽然走得不算快,但非常顺利。 三只猞猁又长大了一圈。 刚到草原上时,小猞猁对周围陌生的环境惶惶不安,整日粘着它们的人类妈妈,寻求安全感。 猞猁本是森林里的捕食者,它们的体型不大,在地形复杂、林木交错的森林里,凭借过人的速度和敏捷,几乎没有对手,就算是狼群,也不敢轻易招惹猞猁,因为大猫最是记仇,今天你抢我猎物,明天就偷你的家,把你的幼崽统统干死。 然而到了草原上,猞猁就是弟弟,无论速度还是体型,狮虎豹都远超这位小兄弟,而且为了减少竞争,它们很乐意送弟弟上路。 对于草原的恐惧大概已经铭刻在小猞猁的基因里。 不过,当它们看到狮群望风而逃,虎群退避三舍,立刻便支棱起来了,仗着有两脚兽撑腰,在草原上肆意奔跑,到处刨小型动物的窝。 起初林郁还担心它们跑了不再回来,但它们不仅每次都回来,而且带回来的猎物一次比一次多,显然它们的狩猎技巧也在日渐提高。 每当小猞猁叼回来猎物乖巧地放到她跟前,林郁总是乐得合不拢嘴,俨然一位望子成龙并最终得偿所愿的老母亲。 男人们原地切割野牛,女人们就地安营扎寨,清理出一块块空地,生起一处处火堆。 六个部落虽然已经结下盟约,融合成一个氏族,但在日常的生活中,仍然是各自为政,互不干涉,只在碰到重大问题或产生分歧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讨论,请教张天的意见。 只有孩子们做到了毫无隔阂,一起玩,一起吃,一起睡,也一起听天空祭司讲故事,发出同样的惊呼和欢笑……或许真正的融合,要等到孩子们长大后才能够实现。 张天心里想着,看到巫师又在撸猫,便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问:“伱知道我们现在大概走到什么地方了吗?” “我哪里知道……去玩吧,别跑远了啊,一会儿给你们梳毛。” 小猞猁早就被撸厌烦了,呲呲叫了两声,头也不回地跑去撒欢了。 林郁拍拍手,转过头来,用很深沉的语气摇头晃脑地吟诵道:“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 张天明白她的意思,想在这一成不变的草原风光中确定位置,不是件容易的事。 但他认为林博士理应知道点什么。 “说真的,这里的植物你都认识,难道不能从中瞧出一些端倪吗?” “这里的植物都是草原上常见的,而且,和一万年后相比,这个时代的植物种类虽然没有太大差异,但植被类型却大有不同。” 见张天疑惑,林郁指向西边延绵不绝的群山:“你知道那是什么山脉吗?” 在这片平坦的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那座横亘在远处的山脉格外醒目。 更离奇的是,他们在草原上走了半个多月,群山竟也尾随他们一路延绵至此,而且一直向南方延绵下去,似乎也和草原一样没有尽头。 位于内蒙东北的如此雄伟的山脉,张天只能想到一处:“大兴安岭?” 林郁点点头,接着问:“内蒙有好几处大草原,你猜猜我们现在在哪一处?” “呼伦大草原?” 张天只知道这一处。 林郁摇摇头:“呼伦大草原是典型的高原草原,位于大兴安岭西侧。” 她顿了顿,径直揭晓答案:“我们现在位于大兴安岭东侧的平原地带,在一万多年后,大兴安岭以东要么已经被开发成耕地,要么已经因为过度放牧而变成沙地,不存在这么广阔的草原,所以对我来说,这片草原也是陌生的。” 紧接着,她给张天上了一堂地理课。 大兴安岭是我国地势第二级阶梯与第三级阶梯的分界线,内蒙境内的草原植被由东北平原经大兴安岭南部山地和蒙古高原,一直绵延到阴山山脉以南,组成一个连续的整体,所以一提起内蒙,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草原,但事实上,内蒙并不只有草原而已。 末了,林郁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有一点我可以确定,我们现在还没有到赤峰。” 赤峰境内发现了以兴隆洼、红山为首的大量史前遗址,这些遗址对于研究中华文明的起源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她虽然没有参与发掘,但在现场待过很长时间,对那一带的地理环境十分了解。 “行吧……虽然不知道还要走多久,至少知道我们行进在正确的方向上。” 听他说得勉勉强强,林郁忍不住问:“你似乎有些焦虑?是因为当了氏族首领吗?” “有这方面的原因吧。” 张天并不否认,当了首领自然要对每一个族人负责,所有人都相信他得到了天空的指引,相信未来一定是光明的,也是基于对他的信任,他们充满信心和勇气,敢于踏上这条漫长的迁徙之路。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前路一无所知,要说完全没有压力是不可能的。 不过令他感到不安的,还有另一个原因。 “你觉不觉得有点奇怪,我们走了这么多天,竟然没有碰到一个人?” 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原始人和四足捕食者一样,会追随猎物的脚步,如今正是狩猎、储备食物的大好时机,然而他们一路走来,碰到了好几个数以万计的庞大兽群和尾随其后的四足捕食者,但一个两脚兽也没有见到。 难道数万年来,就没有人发现这处繁衍的天堂吗? “唔……” 听他这么一说,林郁也觉得奇怪,想了想说:“可能是没碰到吧,毕竟草原上没有洞穴,这一带如果有土着,应该住在对面的山里,离我们挺远的。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 她忽然停下不说,她看见张天的神色变得凝重,知道他更倾向第二种可能性。 张天替她说了出来:“他们有充足的食物,甚至有相对稳定的食物来源,所以并不急于狩猎。” 他们一行近四百人,持有先进的武器,寻常的部落顶多百八十来人,不足为惧。 但如果,生活在这一带的土着拥有充足的食物,繁衍到数百人上千人也不是不可能,足以对他们造成威胁。 一想到本地的土着大概率不会对他们这些外来者怀有善意,张天就惴惴不安。 林郁也想到了这点,不禁蹙起愁眉,不过她生性乐观,很快便展颜,说:“我们做好最坏的打算,走一步看一步吧!” 张天早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在林郁带领女人采集植物,教她们辨认百草的时候,张天从每个部落里挑选了十个年轻强壮的男人,教他们排列阵型,每五人组成一个小队,包含四名近战战士和一名弓箭手,教他们如何协同作战。 用的提高狩猎效率的名义,实际上是为了以抵御潜在的敌人。 夜里他让各部落的酋长留下更多守夜的人,以免遭遇袭击。 即便如此,他仍然无法完全安心,而今草甸长到齐腰高,既然他们可以藏在草里靠近猎物,敌人自然也可以藏在草里偷偷靠近他们。 一旦产生这种想法,放眼望去,广阔的草原里似乎随处都有可能藏着敌人,当真是草木皆兵。 这导致张天神经紧绷,这几天都没有睡好觉。 第3章 不速之客 第161章 不速之客 蒙古草原,天气也不总是晴。 草原之所以是草原,归根结底是因为降水量不足,无法滋养茂密的森林,只有顽强的草本植物能够在这里生长。 草原上的雨天虽然不多,来势却相当迅猛。 上一刻还是阳光普照,下一刻就黑云压顶,仿佛夜幕降临。沉闷且潮湿的气息是如此之近,头顶的黑云几乎要落在肩头,夹杂着冰冷水汽的风有如恶龙在耳旁吐息。 “要下雨了!” 男人们大喊。 而且会是一场暴雨。 草原上的野兽早已敏锐地觉察到空气里的潮湿气息,纷纷停下了脚步,像雕像一样原地罚站,呆若木鸡。 暴雨天是所有动物共同的假期。 广阔的平原上缺乏能够遮风挡雨的大型乔木,下小雨的时候,动物一般不以为意,该干嘛干嘛,但当在暴雨来临,大型的哺乳动物通常会选择原地不动,因为剧烈的运动反而会加速热量的流失。 还不如什么都不干,静静地享受这片刻的安宁,就连狮虎豹等食肉动物也暂时放弃了捕猎,草原上呈现出难得的静谧和谐的一幕。 鼠、兔等小型动物无法硬抗暴雨的侵袭,它们早早地溜回自己的洞窟,这些洞窟大多建在地势相对较高的地方,以免被水淹没,不知所措。 唯有鸟类满不在乎,它们拥有发达的油腺,且爱惜羽毛,每天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整理羽毛,将油脂均匀地涂抹到羽毛上,使羽毛整洁的同时保持其防水性能。 鸟儿们降落于不远处低矮的松树上,准备趁着下雨,好好地洗个澡,清理羽毛。 张天循着鸟群飞行的轨迹,发现了不远处那片稀疏低矮的松树林,招呼众人说:“大家快点走!去前面那片树林!” 暴雨对于迁徙之人无疑是一场考验。 强壮的成年男女或许不会惧怕被倾盆大雨淋湿身体,但同行的小孩未必吃得消,何况还有嗷嗷待哺的婴儿,他们蜷缩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覆巢之下无完卵,一旦妈妈成了落汤鸡,他们也难逃一劫。 众人跑步前进,仿佛只要跑得够快,暴雨就追不上他们。 张天和男人们率先抵达,这时已有点点滴滴的雨落下。 “狼牙、狼爪,带几个人找地方搭建营地,其他人去采集干燥的木头和草料,越多越好!” 女人们随后赶到,立刻加入战斗。 点点滴滴的雨转瞬演变成瓢泼大雨,雨线被风吹斜,打在树林,落在草原,哗哗作响。 众人将采集到木头和草料护在怀里,踏过浅浅的溪流,冒雨冲向各自的营地。 树林的外围环绕着一片高耸的石林,每一棵“石头树”都比猛犸象还要魁梧。 各部落都将营地搭建在“石头树”下,紧贴着岩壁支起一块块厚实的猛犸象皮,呈一定的倾斜角度,便于排水,类似于后世的雨棚。 张天抱薪而归,发现地上有一处用石头垒成的火塘,火塘之中还残留着木炭和灰烬,顿时脸色一变,大声问:“哪儿来的?” 狼牙摇头:“不知道,我们到的时候就有了。” 狼爪说:“有其他人来过这里!” 虎头等人取出随身携带的火种,生起火。众人彼此依偎,挤在这方小小的雨棚下,看暴雨如注,洗刷大地,发出有如山洪暴发的轰隆声响。谁也没有说话,沉默地烤火取暖。 林郁看着对面的岩壁,岩壁的纹理是横向的,像千层饼一样一层叠着一层,十分奇特。 她知道在两百多万年前的冰川期,这里曾经覆盖着300米厚的冰层,冰盖的创蚀和冰川融化时流水的冲蚀作用,让这些花岗岩有了如今的构造。内蒙境内规模最大的一片石林在克什克腾,比这要壮观得多。 她当然也看到了那堆小小的火塘,显然有人曾经造访过这里,不过看起来已经闲置许久,说明对方很可能只是途经此地,和他们一样是暂时落脚于此,并非定居在附近,而且人应该不多。 这一路走来,一成不变的草原风光看得都有些腻烦了,这时忽然看到同类遗留的痕迹,众人都觉得新鲜,同时神情也变得严肃。 他们记得天说过,途中如果碰到当地的部落,对方未必会欢迎他们,不起冲突自然最好,但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做好战斗的准备。 想到有可能要和同类生死相搏,男人们心里不无忐忑,但他们的目光扫过女人和孩子,扫过每一个族人,不禁握紧了手里的武器,并不犹豫。 暴雨来得急,去得也快。 雨势渐弱,渐停,最终守得云开见日明。 雨后的草原唯有“清新”二字可形容:风清、云轻、草青,天新、地馨、人欣。孩子们望着天边斜挂的彩虹,兴奋地大喊大叫。 在雨中罚站的兽群重新迈开脚步,在枝头小憩的鸟雀重新振翅高飞,男人们趁机张弓搭箭,躲避暴雨的鸟雀顿时如雨落下,今天的晚餐有了。 时候已经不早,青草丛中又积满雨水,泥泞难行,众人便决定在此过夜,明早再出发。 女人们在附近采集食物的时候,被天空祭司挑选出来的战士们听到一声清亮的哨声,立刻在营地前集合,排成六成十的队列。 光是训练他们学会列队就花了张天不少时间和精力,而今总算有所成效,看见各部落的战士快速反应,不再像最初那般磨磨蹭蹭,半天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深感欣慰。 列队并不能直接提高战力,但能够提高组织性和纪律性。 在这个两军交战有如村头械斗的时代,不需要多高深的战术,几十几百个人打群架要什么战术,有组织有纪律有勇气,再加上十来个射术精准能够在百步之外取人首级的弓兵,足够了。 张天指着那堆残留的火塘说:“这一带有本地部落的人出没,狩猎的时候,记得按照之前教你们的队形,五人一组,保持警惕,晚上睡觉的时候,同样按五人一组,分批分次巡逻。听明白了吗?” “明白!” 众人整齐划一地应答,掷地有声。 “狩猎去吧。” 合在一处是战士,分开来是猎人,男人们斗志昂扬,五人一队,向草原进发。 一旁的枭看得热血沸腾,忍不住问:“真的会和其他人打起来吗?” 不止是他,族人们普遍都有同样的疑惑。 在他们曾经定居的家园,附近的部落都很友好,或许会有争执和龃龉,但从来没有爆发过大的冲突,哪怕是驱逐有谷部落那一次,也都是通过举手表决,心平气和地做出决定。 大多数人都不曾杀过人,当然了,以原始人的野性,跨出这一步并不难,在他们看来,人和大自然里的其他野兽一样,本身就是一种猎物,猎物被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不管是被野兽杀,还是猎人杀。 之前在野外碰到落单的林郁,大舅和二舅可是毫不犹豫地想下死手,对待野人尚且如此,何况对待敌人。后世的仁义道德,在这个时代是不存在的。 枭问这话并非出于害怕,而是出于好奇,他还没有见过人与人互相猎杀是怎样的场景。 张天正色说:“这是最坏的结果,你不应该对此抱有期待,相反,你应该向天空祈祷,最好不要发生这样的事。” “哦……那我可以当战士吗?” 枭终究是少年人心性,比起战斗,他更想要这个称号。 “伱刚成年,身体还不够强壮,武器都还使不明白呢,当战士太早了点,以后再说吧。” “好吧……” 休整一日,第二天一早继续上路。 旭日从地平线上冒出小半个头,初露的曙光将广阔的草原照得耀眼金黄。 众人列队行军,虎头和十余名精锐的战士一马当先,在前领路,剩余的战士分别位于队伍的左右和后方,将妇孺护在中央。 队伍并非正经八百的方阵,排列得很松散,战士也并非全职保镖,看到合适的猎物,他们会暂时脱离队伍,前去狩猎,之后再快步追上来。 虎头配合队伍里行动较慢的小孩和怀抱婴儿的女人调整着行进速度,因为是长途跋涉,速度快一些或慢一些不打紧,分配好体力才最重要。 他们从日出走到日落,中途不炊煮,饿了便吃点肉和果子,渴了便喝两口水,比起当初前往河谷营地的那段山路,现在的路好走太多了,然而每天走的路程反倒不如之前走山路的时候。 那场暴雨并没有令阳光变得温柔一些。 短暂的春天过后,夏天如约而至,草原上的阳光格外毒辣,明明是初夏,却灼热得仿佛盛夏时节一般,疾行更加剧了这种感觉,所有人都热得受不了。 他们早就脱掉了兽皮衣服,换上了仅能遮羞的树叶和草木衣裙,甚至连遮羞都做不到,动辄走光。 巫师大人虽然宁死不穿树叶装,却也脱去了外衣和秋裤,上身穿着要命的黑色t恤,下身的长裤卷成五分裤。 众人这才发现,巫师大人的腿竟然也白得不像话。 唯有随身携带婴儿的妈妈们,仍然不得不穿着缝有育儿袋的兽皮衣服,咬牙忍耐着夏日炎炎。 在林郁的建议下,女人们给每个人都编织了一顶草帽。他们生来就住在东北那旮沓,阳光再毒也毒不到哪儿去,又有枝繁叶茂的森林打掩护,热归热,完全能够忍受,因此缺乏防晒伤和防中暑的意识。 顶着宽大的草帽,顿觉凉爽许多。 行程既热又累,且单调乏味,日复一日,没什么变化。 比起姗姗来迟又倏忽而去的春姑娘,夏季推移得非常缓慢,太阳如同炽烈的火球烘烤着大地。 他们途经草甸被野兽啃食一空的沙地,扬起的灰尘笼罩在草原上空,迟迟落不下来,不解风情的强风偏偏在这时刮起,挟裹着草屑和灰尘迎面吹来,刺痛他们的眼睛,堵塞他们的鼻腔和咽喉,持续了整整三天。 他们经过数量庞大的野牛群,碰到了优雅的鹿群、矫健的马群和滑稽的驴群,也遇到了头顶一对漂亮长角的草原羚羊……数以万计的草食动物栖息在这片广袤的草地上。 其间有人抽筋,有人中暑,有人被毒虫咬伤,有人在狩猎时受伤,所幸伤势很轻,林郁略施神通,便妙手回春,更加深了众人对她的崇拜。 战士们谨遵天空祭司的吩咐,无论何时何地,始终保持足够的警惕。 一切都很顺利,正当张天以为这趟南迁之路会像这样一直一帆风顺下去的时候,不算意外的意外终究还是来了。 “什么人!站住!” 位于队伍右侧的谷眼神犀利地捕捉到一道逐渐靠近的模糊人影,立刻大喝出声,张弓搭箭,瞄准草原上的不速之客。 在前面领路的虎头等人立刻停下脚步,众人也都停了下来,扭头望去。 打西边来了个两脚兽,离得太远,只能看出人的轮廓,面容看分不明。 张、林二人对视一眼,均看到彼此眼底的诧异。 对方只身一人,且没有试图隐蔽身形,就这么堂而皇之地靠近,莫不是脑子烧坏了吗? 但听见一声呼喊远远传来,即便传到众人耳朵里时,声音已经很微弱了,仍然能够听出对方无比激动的情绪: “乌鸦!我是乌鸦!有盐部落的乌鸦!” 人群立刻骚动起来。 “我没听错吧?他说的是有盐部落吗?” “我听着也像是有盐部落,但是……怎么可能呢?” “乌鸦是谁?有谁听说过吗?” “好像是被放逐的那个?” 枭比其他人更加敏锐,大声说:“不管是不是有盐部落,他说的是和我们一样的语言!” 众人醒悟,既然说的是同样的语言,那多半就是在部落大会上被有盐部落放逐的乌鸦了。 随即惊诧不已:受到雪灵诅咒的乌鸦竟然活过了冷天?!真是不可思议! 这时候,又听见乌鸦远远的一声呼喊:“我可以过来吗?我知道非常重要的消息!” 第4章 山下部落 第162章 山下部落 “乌鸦哥……” “乌鸦哥……唉哟!” 豹皮压低声音呼喊,回应他的却是一记猛踹。 “&*……%¥!” 强壮的男人对着倒地的豹皮狠狠踢踹,嘴里叽里咕噜咒骂着,乌鸦听不懂这群蛮子的鸟语,但见他们神色不善,语带怒火,应该是咒骂无疑。 豹皮惨叫不止。 豹肝早已吓得面无血色,说不出话来。 乌鸦仍然保持着冷静的头脑,他自始至终没有吭声,莫说语言不通,就算对方听得懂他的话,他也绝不会开口求情,身为野人的他没有求情的资格。 这群蛮子为什么不直接杀掉我们呢? 乌鸦想不明白。 在他的认知里,对待来历不明的野人,当场击毙是最佳选择。 在被流星索绊倒的那一刻,他本来以为死定了,但现在,他又重新燃起生的希望。 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他也要尽百分百的努力活下去! “&*……%¥!” 队伍里最高最强壮的男人制止了同伴的暴行。 很显然,他并不希望他的同伴伤及豹皮的性命。 乌鸦的目光落到高壮男人身上,他一眼就看到了男人腰间挂着的流星索,正是这种在绳索两头绑石块的武器绊倒了他的双腿,令他逃跑失败。 男人整张左脸都被触目惊心的伤疤覆盖,这是被火焰灼烧留下的伤疤。 他身穿用猛犸象皮缝制的衣服,整个队伍里原本只有他穿的是猛犸皮袄,其他人都是清一色的羊毛绒衣,现在又多了三个人穿上猛犸皮袄——从乌鸦他们身上扒下来的。 他们随身携带的那卷充当移动帐篷的猛犸象皮自然也被缴获,从这群蛮子欣然若狂的神色中不难推断出,猛犸象皮对他们来说是相当珍贵的东西。 “嘎嘎!” 伤疤男面无表情地瞪着痛苦呻吟的豹皮,发号施令。 这个词语大概是站起来的意思。 豹皮双手被绑,又挨了一顿揍,半天没能爬起来,旁边一个壮汉拽住他的长发,像拎小鸡一样把他拎了起来,疼得豹皮嗷嗷大叫,眼泪刷的就落了下来。 众蛮子都是一愣,随即捂着肚皮放肆大笑,不必问,乌鸦也知道他们在嘲笑豹皮的懦弱。 “七八!” 伤疤男大喝一声,用力推了豹皮一把。 这个词语大概是行走的意思。 众人重新上路。 这群蛮子不知道吃什么长大的,一个个都体壮如牛,简直堪比大河部落的虎头了。 乌鸦竖起耳朵听他们的对话,学习简单的词汇,同时观察四周的环境,记忆路线。 蛮子自然不会考虑俘虏的体力,他们一路疾行,一直走到临近太阳落山。 乌鸦饥肠辘辘,早已饿得头晕眼花,却不敢放缓脚步,豹皮和豹肝同样咬着牙迈动越来越沉重的双腿,张开嘴大口呼吸,肺部像火烧一样灼热生疼。 所幸自始至终都在平地上行走,直到最后也没有上山。 当豹皮和豹肝看见远处跳动的火光,听见远远传来的隐约人声,心知终点就在眼前,顿觉精神一振,沉重的双腿似乎变得轻快了些。 两人几乎快要喘不上气,每次吸入干燥冰冷的空气,气管和肺都像刀割一样疼,他们来不及为未知的终点和陌生的环境而恐惧,满脑子只想着一件事:停下来!喘口气! 乌鸦不比他们好受,但他的意识仍然清醒,他感到诧异,这群蛮子竟然不住洞穴,而是在平地上搭建营地。 对方的营地建在群山的怀抱中,三面环山,有一条已经冻结的河水从唯一的开口处流出,分叉成蛛网一样错综复杂的水路,蔓延向远方的平原。 离得近了,他看得更加清楚。 和河谷营地近似,对方的营地里矗立着一座座圆形的房子,建在河水左岸,不同的是,河谷营地的房子是用猛犸象皮和骨头搭建而成,他们用的是树叶和草料,多半还用了木头承重。 他们的营地很大!远比河谷营地大! 房子密密麻麻,多到乌鸦数不清,其间人影绰绰,人声混着羊叫,一派繁荣忙碌的景象。 这是个大部落!恐怕比有盐部落还要大得多! 正巧碰到从另一个方向回来的狩猎队伍,双方汇集一处朝山谷腹地走去,伤疤男拿出那卷缴获的猛犸象皮给对方的猎人看,面带炫耀之色。 双方叽里咕噜的一阵鸟语加比划,一个巨人走了过来。 顷刻间,仿佛黑云罩顶,乌鸦顿觉心脏骤停。 他自认为不算矮的了,但和对方一比,他就像个没发育完全的残疾,若是平视,他只能看到对方的胸,所以他强行忍住气喘,抬头望向那张又长又丑的马脸。 巨人也正看着他,一眨不眨,似在端详一件绝世珍宝。 忽然,他咧嘴一笑,张开大手,粗壮的手指握住乌鸦细弱的胳膊,乌鸦下意识绷紧肌肉,对方用力捏了捏,笑容更灿烂了。 紧接着,巨人又走到豹皮和豹肝跟前,像挑选猎物一样,轻轻捏他们的胳膊,豹皮和豹肝吓得面无血色,始终低着头,虽然一路的疾行令他们上气不接下气,此时却拼命屏住呼吸,不敢喘气。 验过三个野人的正身,巨人指了指乌鸦,同伤疤男叽里咕噜地交谈,双方不断伸出手指示意,你伸三根,我伸五根,似在讨价还价。 最终,双方伸出四根手指,达成一致。 巨人脱下猛犸皮袄,递给伤疤男,然后拍了拍乌鸦的后背,抓起绑住乌鸦双手的绳索,不由分说地拉着他离开伤疤男的队伍,走入自己的队伍中。 乌鸦明白自己被当作物品交易了,既然有人愿意出价交换野人,说明在这群蛮子眼里,野人是有价值的。 这是个好消息,至少暂时不会被宰掉。 “乌鸦哥……” 豹皮心生关切和担忧,忍不住呼喊出声,立刻被踹到在地,遭受一顿毒打。 巨人扭头看着乌鸦,手指着他,模仿豹皮的腔调说:“乌鸦哥?” 对方操着怪里怪气的口音地喊他哥,乌鸦险些笑出声,他肃起面容,郑重点头。 “乌鸦哥。” 巨人又喊了一声,咧着嘴笑,他的笑容令乌鸦浑身汗毛耸立。 巨人指了指自己,说:“博格。” 他微微颔首,看着乌鸦,目光里竟有几分期待。 乌鸦被他看得发毛,尽管很不情愿,怎奈形势比人强,他不想自找麻烦,如果叫对方的名字就能免于一死,那他很乐意这么做。 “博格。”他模仿对方的腔调喊道。 博格哈哈大笑,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摸上乌鸦的脸。 乌鸦虎躯一震,下意识躲开,面露憎恶之色。 博格勃然变色,抚摸的手瞬间变成一个耳刮子,重重扇在乌鸦脸上。 乌鸦只觉得左耳嗡的一声,恐怖的力量令他站立不住,一头栽倒在地,两眼发黑,灵魂仿佛出窍。 他还没缓过来,又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强行拽起来,耳朵里的嗡鸣尚未散去,又听见博格震耳欲聋的咆哮,他一个字也听不懂,但他能够感受到对方排山倒海的愤怒。 之后的一切,他记不太清了。 这势大力沉的一巴掌几乎去掉他半条命,他努力维持清醒的意识再也坚持不住,浑浑噩噩地走入营地,他听见人声,声音明明是从近在咫尺的人嘴里发出,却似乎很遥远,遥远得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 他看见成群的羊被关在用木头围起来的栅栏里,营地的后面堆积着成山的草料,他觉得奇怪,但他无法思考。 他看见一头接一头的羊被人从羊圈里拖出来,而他也像一头待宰的羊羔,被人牵进昏暗的营帐里,绑在结实的木头柱子上。 好累……好饿……好渴……左耳仍然嗡鸣不断,左脸疼痛欲裂,嘴里充斥着淡淡的血腥味。 他感觉自己快要死了,眼里的画面逐渐涣散,他很想就此闭上眼睛。 不!我还不能死! 乌鸦用力咬了咬舌尖,痛楚令他稍微清醒了些。 他使劲呼吸,努力地睁大眼睛。 这是在哪儿? 他望着陌生的环境,昏暗的火光照亮四周,营帐很小,营帐里只他一人。 难道这群蛮子还为野人配备了单人间? 他当然没有这么天真,他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是什么呢?他试图思考,却无法集中精神。 这时,营帐外忽然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乌鸦哥。” 乌鸦浑身一激灵,身体轻轻颤抖起来,恐惧的神情爬上他的脸孔,他本能地想要逃走,手腕却被紧紧绑在木柱上,脚腕也被紧紧绑住,跪在地上,无法起身,更无法挣脱。 那个庞大的身躯弯腰钻进营帐,脸上带着莫名的笑容。 博格似乎已经忘却了之前的不快,他的目光落在乌鸦身上,审视着他,像在审视一匹稀有的野马,眼底闪过一抹火热。 乌鸦艰难地咽口唾沫,此时此刻,他反倒冷静下来了。 “&*……%¥?” 他听见博格说了句鸟语,他猜对方说的是“你饿了吧”或者“想吃点东西吗”,因为他说完这句话,立刻端出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 乌鸦顿时两眼放光,死死盯着博格手里的羊肉汤,像落水的人看见了浮木,他喘息着,疯狂吸动鼻头,贪婪地吮吸空气里的香气。 “&*……%¥!” 博格叽里咕噜地说着话,靠近乌鸦,把汤碗放在他两只可以张开的手里。 乌鸦捧着暖和的木碗,立刻挪动膝盖使身体贴近,手无法移动,便伸长了脖子凑上去,吞饮羊汤,咀嚼羊肉。 博格再度伸出蒲扇般的大手,像抚摸羊羔一样抚摸乌鸦的长发。 乌鸦喝汤的动作猛地一顿,但他知道这次再躲,博格一定会打死他。于是他把注意力放在美味的羊汤上,仔细品味汤汁的鲜美和羊肉的鲜嫩,他感觉自己的体力在一点一点恢复。 博格嘿嘿地笑起来,嘴里叽里咕噜地念叨着,见乌鸦哥精神渐佳,便站起身,慢吞吞走到他身后。 …… 山下部落,这是生活在山下所有部族的统称。 暖天的时候,他们在草原上放牧各自的羊群,当草原被大雪覆盖,山下部落便会聚集在这处山谷腹地,一起过冬。部落间的交配也是在这期间完成。 此时,人们从羊圈里把一头头老迈的羊和没用的公羊拖出来,用小刀在羊的胸部剖开一条小口,探手入内,捏断心脏附近的冠状动脉。 羊安详地合上双眼。 这是痛苦最小的杀羊方式,且可以最大程度地保留羊血。 一头接一头的羊被手法娴熟的猎人送走,然后被抽筋扒皮,被肢解,被挂在火上熏烤。 在过冬之前,他们会把多余的羊统统宰掉,以免浪费草料。 部落里一派忙碌的景象。 忽然间…… “嗷!” 一声惨叫响彻整个营地。 “那个疯子!可别把人弄死了!” “嘿,我看多半是活不成了,发情期的博格有多疯你又不是不知道!” 男人们一边宰羊和驯鹿,一边幸灾乐祸地闲聊,看他们的态度,显然都对博格的奇葩行径不以为然。 有几个没听说过博格英勇事迹的小年轻纷纷凑上来,一脸好奇地询问前因。 “博格以前弄死好几个女人,导致女人都不同他交配了,后来又去祸害羊,连羊也消受不了……伱们冷天的时候最好离他远一点。” 年轻的男孩下意识夹紧双腿,朝远离博格营帐的方向退开两步,点头如捣蒜。 “巴布,万一他把人弄死了怎么办?你不是说,要拿他们去和山上的人交换吗?” 伤疤男,也就是巴布耸耸肩,轻描淡写道:“他说了,弄死弄残了他会赔,按山上部落的价码赔。这期间,这三个野人的食物由他提供,还送给我们一件猛犸皮袄,怎么算都不亏。” “倒也是……你说,这三个野人会不会是从山上逃下来的?他们都穿着猛犸皮袄,还带着那么大一块猛犸象皮,会不会是逃跑前偷来的?” 巴布不置可否,猛犸象虽然只在山上活动,但这三个野人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多半不是生活在这一带的人。 他想了想说:“过几天上山,先打听一下,如果真是逃下来的,我们可以换取更高的价码。” 第5章 上山 第163章 上山 豹皮和豹肝看见乌鸦被那个巨人牵进营帐里,对比自己只能在营地里吹冷风,本来还有点羡慕,直到听见营帐里传来乌鸦的惨叫,才悚然一惊。 乌鸦的性情他们比谁都了解,一路走来,他俩有无数次想要放弃,但不管多累多苦,遭遇多少挫折,乌鸦从未哼过一声。 而此时,一向坚韧的乌鸦却失态大叫,可以想见他正在承受多么可怕的痛苦,两人都为他捏一把汗。 惨叫声许久才停歇,巨人撩起营帐走出来,一脸的心满意足,其他人都是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情,嬉皮笑脸地谈论着。 豹皮和豹肝听不懂这群蛮子的鸟语,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好一会儿没听见动静,忍不住想:乌鸦哥……不会死了吧? 两人越发忐忑不安,担心乌鸦死后,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接下来的四天,博格持续光顾那座小小的营帐,乌鸦的惨叫声一天弱过一天,也不知是身体虚弱所致,还是麻木了,而豹肝和豹皮,除了每天傍晚有人送碗羊汤来,吊着他们一口气,其他时候都无人问津。 豹皮很害怕。 通过这几天的观察,再结合之前博格像挑选猎物一样捏他胳膊的情形,他大概猜到了乌鸦所遭受的折磨。 一想到乌鸦哥被玩坏后,很有可能轮到自己,他就害怕到浑身发抖,屁股仿佛开始痛起来了。 当博格从他面前走过,他恨不能把脑袋埋进土里,生怕多看对方一眼,就会被选中。 他甚至想过干脆死了算了,但也只是想想,因为他同样怕死。 每当伤疤男端来热气腾腾的羊肉汤,绝食的念头便被他抛之脑后,饥饿驱使他狼吞虎咽,鲜美的羊汤和鲜嫩的羊肉滚入喉舌,他感觉活着真好。 奇怪的是,以往喂食都在傍晚,今天天刚亮,伤疤男就端来一碗羊肉汤。 豹皮偷偷观察对方,或许是半边脸被烧伤的缘故,伤疤男总是面无表情,像戴着一张人皮面具,毫无生气。 豹皮无法从伤疤男的神情中瞧出丝毫端倪,他懒得瞎猜,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既然对方端了食物来,他没有不吃的道理,对方若想杀他再简单不过了,没必要再汤里下毒。 一碗羊汤下肚,昨夜的寒凉被驱散殆尽,暖意眨眼传遍四肢百骸,身体开始发热,豹皮顿觉精神许多。 伤疤男却没有径直离去,而是解开绑在石头的绳子,把他拎起来,使劲推他一下,命令道:“七八!” 这几天,豹皮也学会了一些简单的单词,知道这个词是行走的意思。 他不敢违逆,老老实实地朝前面走去。 走不多时,他看见豹肝从另一方向被人押送而来。 发现彼此安好,两人都欣喜不已,不约而同地朝乌鸦所在的营帐望去。 兽皮制的门帘被人撩起,巨人当先走出,他手里拽着一条绳子,绳子的另一端是奄奄一息、两股战战的乌鸦。 乌鸦哥还活着! 豹皮和豹肝喜不自禁。 按照约定,博格拥有野人四天的使用权,而今期限已到,他如约把野人还给巴布,很有些不舍地说:“我都想买下他了。” “可以,只要你出的起价,我可以把他交换给你。” “不了,不划算。” 巴布仔细检查野人的身体,看是否有损坏之处。 “放心吧,乌鸦哥是个强壮的男人。”博格咧着嘴笑,“带到山上去,可以换到不少好东西。” 巴布验明正身,发现果真如博格所言,这个野人的状态看起来很糟糕,但只是精神上的,身体上并无明显的创伤,脸上甚至有了血色,显然在这期间,博格没少喂他吃东西。 他反倒有些失望,他本以为以博格的作风,发起疯来免不了要拳打脚踢、暴力相向,打伤打残再正常不过了,他还等着讹他一笔呢。 算盘落空,他只好说:“想不到,你对待男人竟然比对待女人更加温柔。” “不要把我想得这么野蛮,巴布,只要愿意配合,我对谁都很温柔。” 博格顿了顿,双手抱胸,直勾勾看着巴布,半是玩笑半认真地说:“或许伱应该亲身体验一下,我可以给你两块圣石。” “你可以滚了。” 巴布语气平淡,不带丝毫喜怒。 博格嘿嘿地笑一声,意味深长地看了巴布一眼,转身离去。 博格一走,众人立刻七嘴八舌议论起来。 “这野人挺厉害啊,竟然能从那个疯子手里活下来。” “换作是我,早一头撞死了!” “博格不是说了吗?只要愿意配合,他对谁都很温柔。说不定,野人就好这一口呢?不仅不挣扎,反而卖力地迎合。” 众人哈哈大笑。 巴布没有笑,他瞥见这个名叫乌鸦哥的野人以不易察觉的角度睨了博格的背影一眼,原本黯淡茫然的瞳孔闪过一丝寒光。 但很快,乌鸦便恢复了之前憔悴颓废的模样,耷拉着头,一言不发。 巴布挑了挑眉,没说什么,只是暗中留了个心眼。 他挑选三名强壮的猎人,四人一起押送野人上山。 目的地是山上部落。 这一段路不算难走,但是很远,就算马不停蹄地赶路,用最快的速度行进,也要走整整五天。 山上和山下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山上部落和山下部落都是以放牧羊群兼狩猎采集为生,然而横亘在两个部落之间的群山仿佛永远也无法真正逾越,以至于他们离得虽然不算远,却很少往来。 若非迫不得己,巴布也不想上山,去看那群山上人的脸色。 在山下人的嘴里,“山上人”是个贬义词,代表着傲慢、自大和目中无人。 当然了,在山上人的嘴里,“山下人”也是个贬义词,代表着愚昧、野蛮和不知敬畏。 被巴布选中一起上山的猎人都心不甘情不愿。 冷天就该营地里躺着,顶多在无聊的时候外出打打猎,谁会乐意耗费时间和精力长途跋涉,大老远的跑去受气呢? 一路上,他们都在拿山上人开涮,取笑那群家伙的自以为是。 但他们不得不承认,山上人确实也有过人之处,比如既锋利又漂亮的圣石,比如极其暖和厚实的猛犸象皮。 所以偶尔,他们也会上山,和山上人交换一些物资。 寻常的猎物、器具和手工艺品,山上人是瞧不上的,他们只要一样东西:人。 不管有病没病,是男是女,从哪里来,只要足够强壮,他们就收。 越是强壮的人,能够换到的东西越多。 在山下部落,那些身患重病、上了年纪但还有力气的人,通常会主动要求上山,为部落做出最后一点贡献,而那些犯下重大错误理应被驱逐出部落或遭受严厉惩罚的人,也会被送上山,交由山上人处置。 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上,很少碰到野人,何况还是这么强壮的野人。 巴布不似博格那般变态,也完全不信任这三个来路不明的家伙,接纳是不可能接纳的,多在部落待一天,就多浪费一天食物,抓紧脱手才是正道。 想到这三个强壮的野人能够为他们换到不少珍贵的物资,他们对于长途跋涉的不情愿也就稍微得到了些心理上的补偿。 巴布一向谨慎,在察觉到乌鸦哥的隐忍后,更是如此。 在遭受数日非人的折磨后,这人不仅没有丧失活下去的勇气,反倒隐藏锋芒,等待时机,这份心性和执着实在难能可贵,就连巴布也不由得另眼相看。 如果他出生在山下部落,必将成为一名出色的猎人,可惜是个野人。 另外两个野人巴布全然没放在眼里,在他看来,他们毫无威胁,但乌鸦哥却令他感到危险,若说路上最有可能发生什么意外状况,那一定非乌鸦哥莫属。 巴布自然不会给他任何机会,五天的路程,他的眼睛几乎长在乌鸦哥的身上了,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们沿着记忆里的路线翻山越岭,头几座山比较险峻,冷天山中覆盖积雪,更增添了行进的难度,但爬上前面几座山,之后便是坡度平缓、延绵起伏的丘陵了。 豹皮和豹肝站在山巅眺望远方熟悉的山形,顿时有种回归故里之感。 故乡的山也是这般延绵起伏,不同的是,这里的山势还要更加平缓,哪怕在视线的尽头,也不存在高出众山一头的山脉,群山朝西南方向绵延而去,仿佛无穷无尽。 上得山来,巴布率领众人全速疾行,磨磨蹭蹭的豹皮挨了几次揍,不敢怠慢,咬着牙勉力跟上巴布的速度。 乌鸦自始至终没有吭过一声。 豹皮和豹肝都很理解他,经历了那种可怕的事,换作是他们,也一定心如死灰,甚至早就死了也说不定,乌鸦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了不起了。 但其实,此时的乌鸦无论是体力还是精神,都远远强过他们。 博格没有说谎,他并不是一个纯粹野蛮的人,只要他的需求得到了满足,他愿意展现他自认为温柔的一面。 这几天,豹皮和豹肝每天只得一碗汤喝,而乌鸦的虚与委蛇为他换来了充足的食物,除了屁股有点疼,他现在体力充沛,感觉良好。 但他始终装作上气不接下气,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他不知道前面等待他的是什么,总归不会是什么好事。 他遭受此等奇耻大辱,却没有跟博格拼命,甚至没怎么挣扎,只是为了活下来!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只要能够活下去,他可以做任何事! 而现在,只有四个人押送他们,夜里只有两个人守夜,似乎是最佳的逃跑时机。 他默默地记忆路线和四周的地形,山间生长着茂密的树林,尽管树叶已经全部脱落,但这些粗壮的树干仍然可以为逃亡之人提供掩护。 他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机会,只要有机会,他会毫不犹豫跑路,至于豹皮和豹肝,谁啊,他认识吗? 然而,他很快发现,那个叫巴布的男人似乎格外提防他。 每当他提出要解手,巴布总会亲自盯着他抖完最后一滴尿,夜里睡觉之前,巴布会把绑他的绳子缠在自己胳膊上,他只要稍微动一下,巴布会立刻醒来,一旦他做噩梦,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就要平白无故地挨一顿揍。 每天早上醒来,巴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绳子绑得是否牢固,然后搜他的身,确保他没有私藏任何锋利的石块或者别的能够磨断绳子的东西。 你有病吧! 乌鸦不明白巴布何以如此针对自己,恨得牙痒痒。 直到他们爬上最后一座山,乌鸦也没能找到任何逃跑的机会。 他们站在山顶,透过林木间的空隙眺望远方,豹皮和豹肝惊得合不拢嘴。 山的另一面,竟然还有一片雪原! 同样是雪原,这里要比山下冷得多,积雪也变厚了不少。 山林里响起杂乱的脚步声,同时传来的还有一声质问:“下哈?” 乌鸦知道,这是在询问来人的身份。 豹皮和豹肝吓一跳,本能地朝乌鸦这边挪动几步,躲到他身后。 一群全副武装的强壮男人自四面八方现出身形,手执长矛,矛头以一种黑得发亮的石头制成。 每次办完事,博格总会同乌鸦唠几句,当然了,每次都是他自言自语。 他曾向乌鸦炫耀过这种石头,他称之为圣石,这种石头像清洗干净的头发一样乌黑发亮,却又十分坚硬。他很得意地表示,圣石非常珍贵,只有最英勇的猎人才能用它制作武器。 乌鸦看着对方手里清一色的黑色矛头,不禁嗤之以鼻。 什么圣石,看来也不过如此。 巴布立刻同对方交涉,双方叽里咕噜说了许久。 也不知道是不是交涉失败,对方开始搜身,搜身倒没什么,让乌鸦三人诧异的是,对方竟然连巴布他们也不放过。 四个猎人的额头上青筋暴起,显然愤怒已极,却只能举起双手,强忍着怒意,任凭对方上下其手。 乌鸦看在眼里,若有所思。 第6章 悬浮之火 第164章 悬浮之火 “你们是山上部落的人吗?我怎么看你们这么面生呢?” “我看你们还面生呢!给我老实点!” 年轻的猎人缴了巴布的武器,又从他身上搜出几柄锋利的骨质小刀,统统没收。 巴布皱眉道:“都说我们是从山下来的了,伱怎么不听呢?阿达不在吗?阿猛呢?叫个年龄大的猎人来,他们一定认识我……” 声音戛然而止,巴布两只眼睛朝鼻尖聚拢,盯着几乎要刺入他鼻头的刀尖,一向面无表情的他脸上闪过一丝怒意。 年轻的猎人沉声道:“你再多一句嘴,我把你舌头割下来!” 他还算客气,毕竟这个来路不明的家伙确确实实说出了部落里某些猎人的名字,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仍然以对待野人的方式对待他们。 “七八!” 终于有句听得懂的话了,乌鸦、豹皮和豹肝被长矛簇拥着,老老实实朝山下走,之前押送他们的巴布等人,此时也被绑了双手,沦为俘虏。 见伤疤男气得七窍生烟,豹皮和豹肝心里暗爽。 乌鸦却高兴不起来,这下中途跑路是彻底没戏了,等抵达对方的营地,想要逃跑只会更加困难。 这群蛮子会怎么处置野人呢? 比起直接杀死,他们一定还有更可怕的折磨方法! 乌鸦想起之前遭受的虐待,禁不住浑身发抖,紧紧攥着拳头,面色铁青。 他深深呼吸,很快平复情绪。 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翻过被原始森林覆盖的山地,抵达平坦的雪原,视野陡然开阔,精神也随之一振。 继续朝西南方向行进,从白天一直走到夜幕降临,天黑之后,远处那团旺盛的火光就显得格外醒目。它是如此盛大而耀眼,几乎像个小太阳,也不知道究竟耗费了多少木柴,才得以使火焰长燃不灭。 更诡异的是,那团火焰竟然在半空中燃烧! 乌鸦、豹皮和豹肝跟见鬼了似的,难以置信地瞪着那团悬浮在半空中宛若无根之火一般的熊熊燃烧赤金色火焰,巴布等人却早已见怪不怪。 山上部落的营地同样是依山傍水而建,但规模比山下部落的营地还要大,大得多,放眼望去,由草木搭建的营帐密密麻麻,以那团凌空盛放的火焰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开去。 营帐的排布不说杂乱无序,确实比较随意,缺乏规划,用石头垒起的半人高的墙将营地区隔成一块块扇形的区域。 和山下部落一样,山上部落也由多个部族共同组成,营地里的每一块扇形区域,便对应一个部族。 山下部落的营地没有特意用石墙区隔彼此,从这一点看,山上部落似乎不如山下部落那么团结紧密,但也有可能单纯是因为山下部落的人比较懒,不愿意多此一举。 人声如沸,远远可闻,其间人影绰绰,更是多不胜数,即便在冷天的夜晚,仍然热闹非凡。 在乌鸦等三人的认知里,冷天是万物休眠的时节,理应减少活动,保存体力,山上部落的人显然没有这么高的觉悟。 一方面,说明他们拥有充足的食物,另一方面,这里的冷天确实比家乡暖和多了,这一点,从积雪的厚度就可窥一二。 想到这,乌鸦又觉得奇怪。 刚下山的时候,积雪分明还能没过脚踝,而现在,积雪竟然连脚底板都盖不住了。 他们只走了不到一天的路,按理说,积雪的厚度不该有这么大的变化。 难道这群蛮子的精力充沛到没事就清理积雪吗? 在营地附近巡逻的猎人小队发现了归来的人群,走过来查看。 “阿达!” 瞧见一张熟面孔,巴布立刻高声呼喊。 巡逻小队里的一个精壮男人循声看来,顿时笑出声:“哟,这不是山下的巴布吗?你这是犯事了,还是犯病了?” 巡逻小队里有不少经验丰富的猎人,都认出了巴布,巴布虽然不常上山,但由于他左半边脸的伤疤,辨识度很高,只要见过一面,基本忘不了。 以往都是巴布把人绑了送上来换取物资,现在这一幕实在罕见,众人乐坏了。 这大概率是一场误会,他们心知肚明,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 这也是山下的人不想上山的原因之一,碰到认识的人还好说,碰到不认识的人,就会像巴布经历的这样,被当成野人,遭受无礼的对待。 巴布走到那个年轻猎人跟前,没吭声,只是把手伸出来。 年轻猎人也不说话,替巴布解开绳索,然后把他的东西还给他。 “那几个就不用了。”巴布指着乌鸦等人说,“他们是野人。” “野人?”阿达立刻来了兴趣,“被放逐的?犯什么事了?” “不,他们不属于山下部落,应该是来自很远的地方,他们甚至不会说我们的语言。” “嚯!” 一听此言,所有人都围了上来,凑近了打量乌鸦等人,伸手捏野人的胳膊,测试他们的体格。 乌鸦浑身一震,被博格捏过胳膊后,他都有应激障碍了。 捏他胳膊的男人奇怪地看他一眼,不明白这个野人为何产生这么大的反应。 豹皮和豹肝同样瑟瑟发抖,想到乌鸦哥的遭遇,赶紧把头埋下,埋得很低很低,生怕被人瞧上。 “不错啊!”阿达捏着乌鸦的胸肌,赞不绝口,“既年轻又强壮,干个三五年毫无问题……没什么大病吧?” “你看他们像有病的样子吗?为了抓他们,费了我好大的力气!” 巴布添油加醋,把抓捕野人的过程绘声绘色地描述一番,他刻意夸大其词,衬托野人的强壮和矫健,以便抬高物价。 “行,我带你们去见祭司大人。” 双方叽里咕噜交谈,豹皮和豹肝紧张得不行,一个字也没听懂,直到蛮子收回肆意拿捏的手,两人才稍微松了口气。 乌鸦同样神经紧绷,不过他仍然保持着冷静的头脑,竖起耳朵仔细倾听他们的对话。 野人、年轻、强壮……这些词语他太熟悉了,熟悉到他几欲作呕,因为博格经常用这些词语夸赞他。 同样的词语从对方的嘴里说出来,再加上对方像挑选猎物一样的举动,乌鸦很难不产生这样那样的联想,脸色越发难看,屁股隐隐作痛。 阿达同巡逻小队的领队说了两句,便带领巴布等人往营地走去。 豹皮和豹肝全程低着头,看着脚下两步远的距离,沿路的欢声笑语让他们心生好奇,但对于未知的恐惧和身为俘虏的自觉,令他们不敢抬头,更不敢东张西望。 唯有乌鸦无所畏惧,或者说,他已经豁出去了,反正都这样了,再糟又能糟到哪里去呢? 他堂而皇之地东张西望,观察营地里的一切,默默计划着逃跑路线,不管以后能否找到逃跑的机会,现在做好准备总不会错。 营地里火光通明,亮如白昼,身处其中,更能感受到营地之大,简直超乎想象。 他头一回见到这么多人聚集在一块儿,具体有多少人,乌鸦这辈子都不可能数得清,但他猜,家乡的九个部落全部加起来,也就这么多人吧,或许还没有这么多。 他看到了许多用黑色石头制成的器具,几乎人人都有,博格视若珍宝,声称只有最优秀的猎人才能使用的圣石,在这里貌似只是大众货。 他观察周围环境的时候,附近的人也都朝他们投来好奇的目光,当然不是看他,而是看向巴布那张可怖的脸,窃窃私语。 他们朝营地中央走去,走向那团在半空中盛放的火焰。 离得近了,也就看得一清二楚。 在营地的中央,矗立着一座用石头垒起来的高塔,塔身由底部至顶部逐渐收窄,呈圆台形,像一座顶部被削平的小山,顶点处距离地面差不多有两头猛犸象那么高! 那团炽烈耀眼的火焰,正是在石塔的塔顶处熊熊燃烧。 乌鸦抬头望着这座人造的庞然大物,惊得合不拢嘴。 他无法想象,这群蛮子到底投入了多少人力,花费了多少时间,才把这些石头切磋成棱角分明的块状,然后搬运到此处,一块一块垒起来,垒成如今的模样。 累死累活垒起这么高一座石塔,就为了在塔顶生火? 果然是一群疯子! 乌鸦对此嗤之以鼻,同时又心生忧虑,被这群疯子抓住,只怕很难有什么好下场。 石塔之下围着一群蛮子,他们正朝塔顶的火焰跪拜,而站在人群的最前方,引导善男信女跪拜的,是两男一女三个人。 祭司? 有盐部落的祭祀传统源远流长,因此乌鸦立刻联想到这个职务。 难道……他们信奉火灵?怎么会有三个祭司? 转念一想,这个部落人数众多,一个祭司恐怕忙不过来,三个祭司还算正常。 阿达只身上前,向其中一位祭司大人说明来意,那名祭司朝这边看了几眼,然后便随阿达一起走来。 “赤焰大人。” 巴布和他的族人连忙向对方行礼问好,尽管他们并不信奉赤焰所侍奉的灵,私下里还经常耻笑山上人跪拜火焰的行为,但既然来了对方的地盘,展现尊重和礼仪是必要的。 名为赤焰的男人微微颔首,同巴布寒暄几句。 他就是祭司吗?真年轻啊! 乌鸦想起了黑熊,黑熊也是一名年轻的祭司,通常而言,年轻的祭司不会太高的威望,但赤焰似乎深受族人的敬重,甚至是畏惧,从阿达和其他人对他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 他仍然竖起耳朵偷听对话,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和祭司这个词语。 这时,乌鸦感受到赤焰的目光扫过自己,心中一凛,还以为又要被人拿捏了。 赤焰却没有这么做,扭头问阿达:“你验过了?” 阿达点头:“验过了,体格很壮,而且年轻,是上等货!有病没病我就不知道了。” “绝对没病!跑起来跟驯鹿一样快!这次上山,赶了好几天的路,他们大气也不喘一口,我都比不过他们!” 面瘫也有面瘫的好处,巴布无脑吹嘘,面不改色。 赤焰不置可否,只说:“我可以按上等货的价码同你交换,但规矩你明白,如果他们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下次交换,我们会降低价码。” “成交!” 巴布一口答应,嘴角难以抑制地上扬。下次的事下次再说,先把这次的好处拿到手。 赤焰不再多言,嘱咐阿达道:“后面的事交给你了。” 说完便转身离去,回到石塔下,继续履行祭司的职责。 乌鸦听不懂赤焰说了什么,但他观察到巴布面带喜悦,猜测双方多半已经达成交易。无利不起早,伤疤男留着野人不杀,还不辞辛苦地押送野人上山,显然是为了捞一票。 他不禁有些好奇:也不知道我值多少张兽皮,多少块圣石? 可惜,货物的交换并非当着他的面进行,他无从得知。 巴布跟随阿达前往领取物资,一群大汉接管了野人的所有权,把乌鸦、豹皮和豹肝分别押送至营地各处,分开看管。 乌鸦始终有些惴惴不安,路过每一个营帐时都感到心惊肉跳,很怕押送自己的壮汉忽然转个弯,把他带到营帐里。 所幸没有发生,壮汉们把他绑在了室外,位于营地的边缘地带,这里也是守夜者的“值班地点”之一,很冷,但他宁愿挨冻。 夜渐渐深了,营地里渐渐安静。 守夜的人还在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到后来,守夜的人也沉默下来。 万籁俱寂,唯有石塔上的那团火焰仍然不知疲惫地用力燃烧,时不时响起木柴断裂的噼啪声。 乌鸦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但他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 他是被食物的热气和香气熏醒的。 一碗雪白的浓汤近在咫尺,汤中漂浮着植物根茎,还有块状的羊肉。 乌鸦咽口唾沫,肚子很没志气地咕咕叫唤。 他很饿了,这几天赶路,巴布自然不可能让他吃饱。 “这是祭司大人的恩赐,等上了山,好好干活,不要辜负祭司大人对你的期望。” 阿达露出微笑,把汤碗递到乌鸦嘴边。 乌鸦听不懂对方的鸟语,但送到嘴边的汤没有不喝的道理。 他张开口,狼吞虎咽。 第7章 圣石 第165章 圣石 豹皮和豹肝同样享用了一碗货真价实的羊肉汤,不仅羊汤鲜美浓郁,而且真的有羊肉,超大块! 看来住在山上的这群蛮子比较厚道。 豹皮全然顾不上品鉴羊肉的滋味,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囫囵吞下,然后仰脖将碗中汤汁一饮而尽,接着捧起汤碗,一丝不苟地舔舐碗壁,将木碗舔得焕然一新。 暖热的羊肉汤落入肚中,连日的饥寒顿时一扫而空。 活过来了! 豹皮发出一声满足的呻吟。 给他送汤的阿猛微笑道:“这是祭司大人的恩赐,你虽然是野人,但只要乖乖听话,认真干活,祭司大人不会亏待了你。” 豹皮一个字也没有听懂,但他猜对方在问味道如何,以前在部落里,每当吃完饭,女人们总是希望男人夸赞她们的手艺。 于是他用力点头,赞美道:“非常美味!这是我喝过的最美味的羊汤!” 豹皮记得部落里的男人总是这样说。 可惜阿猛一个字也没有听懂,见野人点头,只道他愿意为山上部落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笑容更加温和了。 豹皮也憨笑起来,得到这么一点小小的连恩惠都谈不上的施舍,阿猛那张仿佛涂了赭石粉的猪肝脸,似乎不再那么面目可憎了。 或许,他们不会把我们怎么样…… 他正天真地想着,阿猛忽然敛起笑容,抓住他的后衣领,像拎小鸡一样将他拎起来,口吻一转,厉声道:“七八!” “诶?” 这人怎么说变脸就变脸呢?豹皮一下愣住。 “七八!” 阿猛使劲推他。 豹皮踉跄着朝前走去。 天蒙蒙亮,营地里已是熙熙攘攘,人声如沸。 女人们生火烧水,烹煮食物,男人们驱赶羊群,朝山中进发,孩子们嬉笑打闹着从眼前跑过,营帐里更是响起年轻男女们无比欢愉的嗷嗷叫声……简直不似冷天的景象。 乌鸦、豹皮和豹肝汇聚至一处,然后被阿达、阿猛等一众猎人押送着离开营地。 同行的还有成群的羊和赶羊的牧民。 这群羊竟然不跑不闹,就这么乖乖地听凭人的支配?! 乌鸦惊奇地看着蛮子指挥羊群上山,放任它们啃食山里的树皮和灌木。 此情此景完全超出他的认知,羊虽然是非常温驯且没什么攻击性的野兽,但再怎么说也是野兽,他以前猎杀的羊少说也有几十头,见了人没有不跑的。 难道是他们信奉的灵给予他们的恩赐?正如雪灵赐予给我们盐一样? 乌鸦回头望向那座高耸的石塔和塔顶长燃不灭的火焰,心想那应该就是他们的祭坛了。 又想起昨晚见到的那三个祭司。 那个叫赤焰的年轻男人气宇轩昂,正值壮年,另两名祭司离得比较远,他没看清面容,只辨认出一个是身形佝偻的老人,还有一个女人,非常年轻的女人,很像是凑数的,奇怪的是,偏偏是她站在中央。 有盐部落只有一名祭司,雪灵的的诅咒便已让他们吃尽苦头。 这群蛮子拥有三名祭司,他们能够借用的力量一定更加强大。 不过,为什么火灵会赐予他们老实听话的羊群?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乌鸦想不明白。 他想不明白的还有另一件事。 一行人朝西南方向行进,几乎全程都在爬坡,所幸坡势平缓,并不难走,只是茂密的森林覆盖大地,遮蔽视线,让人看不到此行的终点,平添了几分忐忑和不安。 根据他多年翻山越岭的经验和族人代代传下来的知识,越往高处走,森林里应该越冷才是,到这里却反过来,随着他们的攀爬,森林里竟然渐渐暖和起来,积雪也越来越薄。 真是咄咄怪事! 等他们爬上山坡,地势变得平坦,乌鸦忽然觉得有一点热。 他身上的猛犸皮袄早就被巴布搜刮走了,现在穿的是巴布汰换下来的破旧毛衣,保暖功能聊胜于无,显然是环境温度变高了,当然也有长时间疾走的因素。 雪已经薄到无法积起,变成零星的雪堆,散落在森林各处。 茂密的森林到此也变得稀疏起来,复行数百步,霍然开朗。 开阔的平地取代了高大威武的原始森林,乌鸦、豹皮和豹肝猛地停住脚,瞪着眼前的景象,下巴几乎快要掉到地上。 当地势变得平坦,森林变得稀疏,乌鸦还以为前方会是另一片草原。 然而出现在他面前的,却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荒凉景象。 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大地铺满黑褐色的石头,这些石头大小不一,形态各异,壮似波涛汹涌的“石海”,看得乌鸦满眼翻花,有点眼晕。 远处矗立着一座营地,有人影往来其间,隐约能听到敲打和磨砺石头的声响。 “七八!” 阿达用木棒狠狠给了发愣的乌鸦一下。 乌鸦痛呼一声,赶紧迈动双腿,朝那座营地走去。 迎面而来一队人,队伍中老弱妇孺皆有,当然也有强壮精悍的男人。 老弱之人背着沉重的篓子,篓子里装满经过切削打磨的石头,有乌黑发亮的上等圣石,有黑中掺着杂色的次等圣石,大块的岩石则用绳子捆绑结实,由稍微健壮一点的人拖动向前。 强壮的男人反倒一身轻松,手持长矛、木棍或者皮鞭,跟在老弱妇孺左右。 “哟?阿达,阿猛,你们怎么上来了?” “给伱们送好东西来了,瞧这几个野人,很不错吧?” 乌鸦等三人就像被圈养起来的野兔,再次被围观、拿捏。 “嚯,这肌肉……真不错!” “力气肯定不小,一个顶俩!” “顶仨都行,他们这么年轻!” “他们是野人?犯什么错了?哪个部落舍得驱逐这么强壮的族人?” “谁知道呢!反正不是我们部落的,也不是山下部落的,这几个野人连我们说的话都听不懂……” 蛮子们叽里咕噜的时候,背负重物的老弱之人趁机歇一口气,乌鸦的目光则落到他们背负的篓子里。 他顿时明白了,原来这群蛮子把他们抓来,是为了替他们干苦力活。 那种乌黑发亮的石头多半就产自这片土地,那座营地应该就是专门为开采和加工石头而建,将死之人被送来这里发挥余热,该死之人则在此地接受“劳动改造”。 乌鸦面沉似水,他知道,等待他将是同样的命运。 …… “呐,这就是他们的圣石。” 乌鸦咽下嘴里的食物,顾不上擦手,径直从外衣褶层里摸出一块黑色石头,递给张天。 张天也不嫌弃他满手的油渍,大大方方接过。 林郁和各部落的酋长都凑上来。 石头不足巴掌大小,两指厚,方形,通体乌黑发亮,表面被打磨得极其光滑,甚至可以映出人的脸来。 酋长们均是一头雾水,打磨石头费时费力,因此基本都用作武器和工具,但这块方形的石头,看上去不似任何一种武器或者工具,难不成用它来拍野兽的后脑勺吗? 兰花问:“做什么用的?” 乌鸦接着进食,边吃边说:“蛮子管这玩意儿叫做镜子,说是可以像水面一样映照出事物的模样,他们平时会用镜子整理仪容,好像祭祀的时候也会用到,这我就不太清楚了。” 张、林二人对视一眼,没有吭声,酋长们则举起镜子,颇感新奇地望向镜中的人影,或噘嘴或眨眼,顾影自娱。 乌鸦嚼着肉,含糊不清地说:“这是我逃跑的时候偷出来的,我带在身上也没用,不如送给你们,你们再多给我一些食物。” “给你再多,你也要拿得了才行。” 张天应付一句,话锋一转问:“你故事还没讲完呢,你被送去开采圣石,然后呢?怎么就逃出来了?” “等待时机呗!嗝!” 乌鸦打个饱嗝,心满意足地叹口气,抹了把嘴角的油,娓娓道来: “那群蛮子起初死死盯着我,我但凡走得远一些,就要挨揍。我发现没有任何逃跑的可能性,于是卖力干活,学习他们的语言,向他们信奉的火灵祈祷,表达忠心。” “慢慢的,他们对我的看守就没有最初那么严了。” “而且我打磨石头的本事很不错,后来有一天,我把打磨好的圣石偷偷塞给负责看守营地的蛮子,嘿,那蠢货收了我的东西,还一脸正气地骂我一顿!真是好笑!” “打那以后,我每隔一段时间就昧下一块圣石,打磨好了偷偷送给他,日子一长,他对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即便如此,想要逃跑仍然不容易。” “我每天只吃很少的食物,就算逃跑,也跑不了多远,而且山里到处都有他们的人,一旦碰上,就死定了。” “直到前些天,那群蛮子举行祭祀,终于给我找到机会。” 这时酋长们也都玩腻了,把镜子放一旁,认真听乌鸦的讲述,他的经历要比这块镜子新奇多了! 张天问:“他们在哪儿祭祀?怎样祭祀?” “这我就不知道了,野人是没有资格参与祭祀的。不过在祭祀期间,即便是野人也能得到充足的食物,那群蛮子称之为火灵的恩赐,还说火灵对待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这话一出,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张天。 他们分明记得,这位天空祭司说过同样的话。 张天神色如常。撞词不可怕,谁假谁尴尬,他才不相信火焰有什么了不得的伟力,什么火灵祭司,不过是装神弄鬼之徒罢了。 “然后你就逃出来了?”张天更关心后续。 “没错!”乌鸦用力点头,“他们忙着筹备祭祀仪式,看守和巡逻都松懈不少,我吃了几顿饱饭,又偷拿了一些食物,趁蛮子不注意,开溜!” 说到此处,乌鸦忍不住轻轻拍手,面露得意之色。 “豹皮和豹肝呢?没跟你一起逃吗?” “我自己都不一定逃得了,哪里还顾得上他们呢?” “他们没派人抓你吗?” “应该有吧,但森林那么大,现在又是暖天,草木非常茂盛,我往森林里一钻,他们上哪儿抓我去?而且比起我这个野人,祭祀仪式显然更加重要。” “那你到了山下,没碰到山下部落的人吗?” “山下的蛮子才不会帮山上的蛮子抓人呢!他们的往来很少,有也是利益的往来,如果山上部落愿意开出很高的价码,山下的人或许会帮忙,但显然,我不值这个价。” 乌鸦的故事说完了。 张天没再追问,其他人也没再追问。 突如其来的安静令乌鸦略有些紧张,他不动声色地环视一圈,目光最终落到面前这个年轻人身上。 他记得他,大河部落的天,在部落大会上技惊四座的神射手,宣称自己受到天空指引的少年。 谁能想到,短短一个冷天不见,他竟然成了众部落的首领,还带领他们踏上了南迁之路! 在我离开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个念头刚起,乌鸦立刻将之掐灭,很果断地打消不必要的好奇心。 家乡的事早已与他无关,现在,他只想赶紧拿到足够的食物,离开此地。 张天再次开口,问:“他们大概有多少人?” “很多,比你们多得多。山下部落通常在那座山脉附近活动,你们最好不要靠过去,他们非常强壮,非常野蛮,而且你们语言不通,完全无法交流,见面肯定打起来。” “他们的食物来自羊群?” “一部分吧,他们把看管羊的人叫做牧羊人,也有负责狩猎采集的猎人。” “他们会用弓箭吗?” “我没有见过。” “你打算去哪儿?” “啊?” 乌鸦愣了下,话题突然转到他的身上,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想了想说:“离开这个地方,越远越好。” “如果是这样,不如和我们一起走,我们要前往温暖的南方,那里离这里很远,离雪灵也很远。” 乌鸦大感意外,他盯着张天,试图从他仍有些许稚嫩的脸上瞧出些许端倪。 他似乎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摇头说:“我是野人,我也不会向天空祈祷,我更喜欢独自上路。” 张天笑了笑,没有强求,看向他的族人:“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吗?” 众人都摇头。 “那么按照约定,虎头,把属于乌鸦的食物给他吧。” 第8章 形迹可疑 第166章 形迹可疑 乌鸦悄悄松口气。 他很清楚,在他抵达的那一刻,虎头就在天的指示下带领一队猎人四处排查。 对方对他的不信任丝毫不加掩饰。 这位年轻的天空祭司看似在不断追问他,其实是在等虎头归来,确认附近没有埋伏。 虎头一回来,天空祭司立刻兑现了他的承诺。 从这一点看,自己费尽唇舌讲述的故事,对方会相信几分呢? 真谨慎呢,明明还这么年轻……豹皮如果有他一半的谨慎,也不至于…… 乌鸦忽然有些后悔,早知如此,他就不该说得这么具体,那些耻辱的经历完全没必要说,这不是自揭伤疤么? 不过,都无所谓了。 讲得栩栩如生些也没毛病,可以让他的“情报”听起来更真实更有价值,从而换取到更多的食物。 此后,他们将继续南迁,离开这片广阔的草原,不会和他再有什么瓜葛。 虎头拎来一个用兽皮布罩住的篓子,放到乌鸦跟前。 乌鸦揭开布看了眼,皱眉道:“才这么点吗?那面镜子,用的是最上等的圣石,由最出色的石器师,也就是本人,打磨了整整一个冷天制成。即便在山上部落,也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得加价。” 说到最后,乌鸦才想起来他面对的是老乡,生长在河谷营地的人喜欢打开天窗说亮话,于是话锋一转,直截了当地提出请求。 “那面镜子对我们没有用处。” 镜子又不是什么高科技,以后多的是机会自己生产,用高价交换,那不是冤大头吗? 张天微笑道:“你可以把镜子拿回去,相应的,我们会从取出一半的食物。” “一半?!”乌鸦险些跳起来,“我为你们带来这么多消息,竟然只值这么点食物吗?” 奸商!专坑老乡的奸商! 乌鸦愤愤不平。 让他更加跳脚的话还在后面。 “不,你的故事一个鸡屁股也不值。” 张天正色说:“如果不是碰到伱,我们早就出发了,现在说不定已经走出山下部落的地盘,不用你提醒,我们也不会靠近那座山脉,那不是我们行进的路线。这些食物,是我念在同乡的情分,免费送给你的。” “啊……” 乌鸦想要辩驳,然而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知道天的话在理,但还是很郁闷,敢情他叨叨半天,纯属白费口舌,最后得到一篓食物,还要谢谢对方的慷慨。 越想越气。 张天接着说:“这一篓食物,足够你吃许多天了。你是猎人,难道挖了一个冷天的石头,就把狩猎的技巧彻底忘了吗?” 这下,乌鸦连啊都啊不出来了,一声不吭地背起篓子,告辞而去。 天色黯淡,日已黄昏,众人就地扎营,生火煮饭。 兰花本打算留乌鸦在营地里过夜,张天却摇摇头,制止了兰花的好意。 等乌鸦去得远了,张天叫来虎爪和松针,他俩一个使砍刀,一个用弓箭,都擅长潜行追踪,张天让他们尾随乌鸦。 虎爪和松针有些诧异,但没有多问,领命而去。 回过头,瞧见林郁对着那面石镜旁若无人地整理仪容,那专注的模样,和她为族人治病疗伤时有得一拼,张天不禁哑然失笑。 若说谁最想要这面镜子,非林博士莫属了。 张天走过去,随口问:“你应该知道这是什么石料吧?” “黑曜石啊,这我要是不知道,以后别在考古圈子混了。和龙大洞遗址你听说过吧,很有名的旧石器遗址,其中出土的石制工具,几乎都是用黑曜石制成。在地中海和西亚就更常见了。” 林郁终于捋顺了刘海,这一路风尘仆仆,她的发型早已乱得不成样子,没有镜子的时候,她可以装不知道,现在瞅见了镜子里自己的挫样,想不爱美都不行了。 她看着镜中的倩影,指尖摩挲光滑平整的镜面,越看越喜欢。 以黑曜石制成的镜子,她以前也见过,但毕竟都是沉寂了数千上万年的文物,哪有一手货香?而且确如乌鸦所说,制造者花了很多的心思打磨,当真是光可鉴人! “这面镜子,交给我保管吧?” “还保管啥呀,你喜欢的话,干脆给你得了。” “那不行,这是用大家的食物交换来的,名义上还是属于大家的。” 林郁珍而重之地将黑曜石镜收好,看向张天:“乌鸦的故事,你觉得是真是假?” “你觉得呢?” “我先问的。” “半真半假吧。”张天忽然露出一抹笑容,“至少被蛮子关小黑屋的那段经历,听上去不像是编的。” 林郁也笑了起来:“确实,一般人编不出来。” “他对山下、山上两个部落的描述,这期间的所见所闻,细节详实且合理,应该也都是真的。不过嘛,后面就开始泛泛而谈了,一整个冷天,他竟然两三句话就带过了。逃跑的过程也说得含糊不清。” “总之,”张天下论断道,“他说的不一定是假话,但肯定有所隐瞒。” 林郁深以为然。 根据乌鸦的描述,山下、山上两个部落显然已经发展出原始牧业,这比林郁认知中的牧业起源要早一些,但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文明的进步有时很漫长,需要等待天时地利人和,有时又很迅速,只需要某个人的灵光一现。长期在草原上定居的部落,发展出是牧业是迟早的事。 而且,他们只驯养了羊群,还未扩及牛、马等其他物种,还要通过狩猎和采集来补充食物,说明仍然处于很初级的阶段。 山下部落的情况乌鸦知之甚少,林郁无从分析,但山上部落过冬的营地肯定驻扎在火山附近,开采黑曜石的营地就在火山脚下。 乌鸦说他越往山上走,越觉得热,其实不是,是因为他在接近火山,接近由火山运动形成的保热性岩体,这些岩体会不断地释放热能,所以温度较其他地方更高。 黑曜石就是最好的证据。 黑曜石是一种火山玻璃岩,是酸性火山熔岩快速冷凝的产物。许多现代的狩猎采集者,比如澳大利亚的原住民,都将这种乌黑发亮的石头视为超自然神力的体现,这个时代的先民产生同样的联想,再正常不过了。 所以他们在火山脚下的熔岩台地建立起营地,开采并加工他们奉为圣石的黑曜石,将之制成各种武器、工具,甚至是生活用品。 “专业!” 听完林博士的分析,张天不由得竖起大拇指,笑道:“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既然知道附近有火山,是不是就能分析出我们现在位于何处了?” “很难讲,在内蒙的东部地区,火山是很常见的景观,这里有一条火山喷发带:北起大兴安岭的诺敏河火山群,南抵乌兰哈达火山群,绵延近千公里。而且在我们所处的时代,这些火山群全都有过喷发记录,都是活火山。” 林郁摊摊手,表示她是学考古的,地理和地质学只是略懂,无法做到见微知着。 “话说回来,你为什么要派人跟踪乌鸦?你怀疑他和本地土着勾结,要对我们不利?” 张天摇摇头:“应该没有,如果他想对我们不利,应该怂恿我们和本地土着发生冲突,而他却特意提醒我们不要靠近那座山脉。只不过,有几件事我比较在意,你不觉得乌鸦的行为很反常吗?” “你是指……” 林郁歪歪头,不是很懂。 “你想啊,他可是能够在寸草不生的冬天长途跋涉到达此地的猎人,现在天气回暖,万物复苏了,他竟然会缺少食物,这不很奇怪吗?” “唔……有道理。” “还有啊,按他所说,他是趁机逃出来的,这时候不赶紧逃命,却向我们索要食物,宁愿增加负重,增大风险,也要换取更多的食物,这实在不合情理。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你还记得他离开的时候朝什么方向走的吗?” 林郁稍微回忆了下,惊呼道:“北方!” “没错,北方。他为了逃离雪灵的诅咒而踏上南迁之路,现在却折返回北方,这根本就自相矛盾了。” 林郁不得不佩服张天敏锐的观察力,这些都是她忽略掉的细节,听了他的分析,她顿时也觉得乌鸦形迹可疑。 “那他究竟想干什么呢?”她忍不住问。 “我不知道。”张天耸耸肩,“等虎爪他们回来就知道了。先吃饭吧!” …… 乌鸦多少有些郁闷。 说实话,在广阔的草原上乍一下看到如此庞大的人群,他吓一大跳,还以为追兵来了。 当他发现这支队伍里全是熟悉的面孔,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即欣喜若狂。 运气太好了! 他们顾着逃命,已经很久没吃肉了,也不敢贸然狩猎草原上的大型食草动物,以免暴露踪迹,夜里连火都不敢生,这些天全靠咀嚼植物根茎撑着,偶尔捕些鸟雀和鼠兔,就算改善伙食了。 他倒没什么,怎奈同行的人里有个伤员,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身体一天比一天烫,精神一天比一天差,昨天甚至开始说胡话了,一边痛哭流涕地喊着妈妈,一边嚷嚷着要吃肉,要吃羊肉。 他想,或许是因为吃得不好,营养不够,所以才每况愈下,如果有好菜好肉可吃,兴许就能好转呢? 今天他冒险离开藏身之地,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原本是为了狩猎,岂料天降老乡! 他当即放弃狩猎,现出身形,打算讹老乡一笔。 然而老乡抠抠搜搜的,给他的食物远远不如预期,甚至还搭进去一面珍贵的圣石镜子,这面镜子,拿到山下或者山上部落,换取七八头羊毫无问题! 老乡竟然只给他一篓食物,不,半篓,另外半篓还是友情赠送。 真是有眼无珠! 乌鸦十分肉痛,但想到这篓肉食得来全无风险,而且够他们吃几天了,也就稍微好受了些。 一阵风吹来。 风吹草低见牛羊。 羊群! 乌鸦立刻矮下身体,躲进齐腰高的草甸里。 在这一带游荡的羊十有八九和山下部落有关,羊在人在,山下部落的人很可能也在附近。 他们怎么跑这么远的地方来放牧了? 是了,一定是收了山上部落的好处,放羊的同时,顺便搜寻我们的下落! 乌鸦探出半边脑袋,小心翼翼张望,这一望之下,心顿时提到嗓子眼! 羊群所在的方位,正是他们藏身之处所在的方位! 该死! 乌鸦收回运气真好的感慨,分明倒霉到家了! 怎么办? 他看了眼天色,快天黑了,他一个人的话,趁着夜色远遁,蛮子再怎么凶悍,也追不上他。 乌鸦望向远处的羊群,对方显然也相中了他们藏身的那片小树林,正在朝那里逼近。 就算我现在回去,也已经晚了,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本来就不该参与进来,这件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想活着,对,只要我还活着就行……他心里想着。 …… “羊日的!” 牧羊人阿土咯一口痰,忒一声吐草甸里。 “我们走的够远了,以前从没来过这么远的地方,我觉得我们应该回去了。” 远离了熟悉的生活圈,阿土很有些不安。 “你不想要圣石了?山上人说了,只要发现他们的踪迹,就给十块上等圣石,如果能把人抓回去,给一百块,还有猛犸象皮!” 同行的还有阿牛、阿木和阿大,说这话的是阿牛。 “但我们走了这么远,仍然没有发现他们的踪迹,说不定已经被其他人找到了,我们还像傻子一样四处转悠。” 三人都沉默了。 他们不得不承认,阿土言之有理,山下部落几乎所有人都被高额的奖励鼓动,在大草原上展开地毯式搜索,或许奖励早就被人领走了,只是相隔甚远,他们无从得知罢了。 阿木想了想,指着不远处说:“前面有片树林,今晚在那儿过一夜,明天就往回走吧。” 他的提议得到了一致同意。 四人驱赶羊群朝小树林走去。 第9章 混战 第167章 混战 “你们快看!” 阿土、阿木和阿大顺着阿牛手指的方向看去,都是一惊! 有火光! 昏暗的天色更衬出火光的炽烈,隔着如此远的距离,仍然清晰可见,火势必然不小! “会不会是山上部落要找的人?”阿木和阿大兴奋莫名。 阿土摇摇头:“不太可能,他们很谨慎,这一路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很难相信他们会在夜里生火。而且,山上人不是说了吗?他们只有三个人,还有一个受了伤,跑不快,就算生火,也没必要把火烧得这么旺。我看是野火的可能性更高。” “我也觉得是野火。” 阿牛表示赞同。 正如阿土所说,那团火光虽然同他们相隔甚远,仍然能大致判断出火势,别说三个人,三百个人也完全够用,很难想象会是逃亡者的手笔,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同伴就更不可能了,为了搜寻野人,各部族都已分散开来,少则几个人,多的也就十几个人,不至于搞出这么大的动静。 如果是发现了逃亡者的踪迹,族人会用羊粪、生柴和草料生火,以浓烟传讯,但应该选在白天操作,天黑之后,再浓的烟,谁能看得见呢? 由此推断,应该是野火了。 森林和草原偶尔会突发恶疾,无缘无故燃烧起来,山上人称之为火灵之怒,需要举行额外的祭祀,以平息火灵的怒火。 山下人对此心怀敬畏,他们虽然不信奉火灵,但每逢森林和草原自燃,也会为祭祀火灵贡献一份力量和祭品。 听长辈们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山上爆发过一场恐怖的野火,火势铺天盖地,从山上一直烧到山下,越烧越旺,足足烧了三天三夜! 也就是在那时候,山上人宣称,野火的平息是他们的功劳,准确地说,是一个女人的功劳,据说那个女人掌握了火焰的力量,能够与火灵沟通。后来,她便成了山上部落的首位火灵祭司。 阿牛等人没有亲眼见过野火,这是头一回,奇怪的是,那团野火似乎没有蔓延开来的迹象,这倒和长辈们描述的不一样。 不过他们的注意力很快被另一个发现吸引。 “咦?这里怎么有这么多鸟雀和鼠兔的骨头?这些木头……” 阿牛敏锐地注意到散落各处的细小树枝和木头,他捡起几根查看,发现这些木头有明显的折断或劈砍的痕迹,有些甚至有燃烧过的痕迹! 有人来过这里! 难道说…… 他的心怦怦直跳,按捺住心头的狂喜,以手势叫来阿土,两人一合计,均认为这些散落各处的木头是被人故意踢乱的,目的是为了销毁痕迹,然而销毁得很不彻底,显然,对方走得很匆忙! “是逃亡者!”阿土难掩激动之色,“他们一定是发现了我们,吓坏了,只是简单破坏了现场,来不及仔细清理。他们还没跑远!” “追吗?” “追啊!我们四个人,还有阿大和阿木,怕个羊蛋!” 即便在人均牛高马大的山下部落,阿大和阿木也是相当壮硕的存在,想到这,阿牛顿时底气十足。 但他比较谨慎,想了想说:“先把这片树林搜一遍吧,如果没有,就等天亮了再说。别到时候人没找到,羊还丢了。” 四人把头羊栓在树上,羊是特别合群且从众的动物,它们通常会唯头羊羊首是瞻,轻易不离队,更不会单独出走。 就算走丢也没关系,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上,谁还没有丢过羊呢?找羊是每个牧羊人的必修课。阿牛担心的是,这群老实温顺的羊被四足捕食者盯上,那就得不偿失了。 太阳刚落下,月亮尚未高悬,这时正是一日里最黑暗的时候。 四人举着火把,手持利刃,在这片不算太大也不算茂密的树林里搜寻,想到丰厚的奖赏或许已经近在咫尺,四人都充满干劲。 “嘭!” 突如其来的一声闷响,像是石头狠狠砸在树上。 阿大的感官相当敏锐,立刻辨别出方向,拔足追去,三人紧随其后。 有脚步声响起,在前方不远处! 手中火把一照,现出一道模糊的人影。 阿大兴奋极了,将火把塞给阿土,顿时像豹子一样蹿出,追逐逃亡的猎物。经过二次加速的阿大速度比阿木还要快上一截,转瞬便将三人甩在身后。 阿牛的心底却忽然涌上一丝不安。 不是说有三个人吗?就算有个受了伤,也该剩下两个,怎么只看见一个? 他急忙喊道:“别跑太快!” 然而阿大的眼里只剩下猎物,耳旁只剩下呼呼的风声,他自恃体格过人,全然不管不顾,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把人抓到,我可以分到更多东西! 哼!跑得倒挺快! 对方显然也十分善于奔跑,放眼整个山下部落,阿大的速度也是排的上号的,一时半会儿竟没能追上。 他逃!他追!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逃亡者的速度陡然慢了下来,显然体力不支,眼见距离渐渐拉进,阿大精神大振,健步如飞,跑得更快了。 “呼!呼!” 逃亡者跑不动了,速度慢到不比走路快多少。 刹那间,阿大便追至近前,近到能够听见对方沉重的喘息! 这场追逐战,是我赢了! 阿大毫不犹豫,立刻抛出流星索,石头带动绳索,飞旋而出,精准地缠住逃亡者的双腿,将他绊倒! 阿大喜不自禁,抽出腰间的骨刀,铆足劲冲上去,忽然脚下一空! “啊呀!” 阿大身体猛地下坠,惯性却推着他向前飞去,一头撞在土壁上,紧接着落入坑底,摔了个七荤八素,嗷嗷直叫。 他还没有从疼痛与惊愕中缓过来,忽然感觉到头顶上有人影晃动。 他抬头看去,逃亡者已经解开流星索的缠绕,正站在坑旁,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坑中猎物。 漆黑之中,阿大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但能辨认出他手中高举的石头。 “你个羊蛋……” 阿大咒骂一句。 “嘭!” “呼!呼!呼!” 豹肝退后两步,靠在树干上,大口喘息。 他确实也跑不动了,索性不再逃跑,紧紧握住刀柄,等待追击者,做最后的挣扎。 到此为止了吗?明明已经逃得很远了,几乎就要成功了……他不甘心,很不甘心。 忽然又想到外出狩猎的乌鸦,乌鸦哥怎么还没回来? 难道已经……不会的!乌鸦哥比我们聪明谨慎得多,他不可能出事! 想到乌鸦,他顿觉安心许多,心底再次涌出些许希望。 有乌鸦哥在,我们就还有机会! 他这样想着,不禁挺直了腰背,神情逐渐恢复镇定。 等了一会儿,却不见追击者,连脚步声都没听见。 不应该啊,虽然我跑得很快,但也不至于拉开这么远的距离吧? 不好! 豹肝脸色一变,立刻朝来时的方向奔去。 …… “为什么停下?我们不去帮阿大吗?” 忽然被阿牛拽住,阿木一脸不解。 阿牛说:“对方就一个人,还怕阿大打不过吗?我们在附近找找吧。” “找什么?” “山上人说,一共逃走了三个人,其中一个腿受了伤,跑不快。我猜,那人一定藏在这附近,还有一个同伴守着他。你没发觉阿大追的那家伙跑得特别快吗?一定是故意让跑得快的现身,把我们引走,剩下两个人好趁机逃命。” 阿木恍然大悟,立刻举着火把四处搜寻。 “当心点!”阿牛嘱咐。 树林里同样遍布草甸,此时又是夜晚,摸黑找人并不容易。 三人耐心搜寻着,阿土忽然问:“我记得腿受伤的那个是要活捉的吧?” “是。” “真是想不通啊,山上人竟然愿意出一百块上等圣石抓三个野人,还要活捉,就为了惩罚他们的罪错?这也太亏了吧!” “管他的,他们出价,我们出力,对我们来说,当然是给的越多越好。” “说的也是。伱说这三个野人,会不会就是我们在冷天抓的那三个?” “好像有两个是,那个腿受伤的不是,那是个女人……” 阿牛话音未落,就见火光照耀处,一个女人匍匐在不远处的草甸里,神情惊恐,与他对视的目光更加惊恐。 “嘿!” 他咧嘴一笑。 女人跳起来就跑,然而左腿的伤势使她不良于行,同时她还发着高烧,没跑两步就觉得脑袋昏昏沉沉,气喘如牛。 阿土和阿木均是一愣,随即笑了起来,正想追上去,却被阿牛拦住。 “当心了。”阿牛举起火把照耀四周,一脸警惕,“还有一个人没现身呢!估计正埋伏在某个地方,等着偷袭我们。” 两人悚然一惊,他们差点把这茬儿给忘了,心想野人真是阴险,尽玩些花招,由衷佩服阿牛的机智。 “出来吧!我已经看到你了!现在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三人一边追击,一边提防着周围,阿牛气定神闲地朝空气喊话。 眼看就要追上奋力逃命的女人,第三个人却始终没有现身。 阿牛更觉得不安,第三个人不出来,隐患就一直存在,直觉告诉他,这其中一定有阴谋,更大的阴谋! 就在这时,“嘭!” 又是一声石头砸在树上的闷响! 终于现身了! 随着石头落地,阿牛的心也落回肚子里。 风掠过树丛,一道黑影跟不要命似的冲出来,扑向阿木! 两人顿时滚作一团。 豹肝一刀捅进阿木的腰子,阿木反手一刀扎进豹肝后背。 两人嗷的一声痛呼,吃痛撒手,各自滚开。 阿牛和阿土立刻挥刀冲上! 人是有极限的。豹肝凭着惊人的意志一鼓作气跑回来,体力早已透支,现在又挨了一刀,心里还想再战,身体却已经爬不起了。 他死死瞪着挥刀而来的蛮子,咬牙切齿,一脸愤恨。 “嘭!” 忽然间,又是一声闷响! 阿土只觉得眼前一黑,跌跌撞撞退开几步,剧烈的疼痛随之而来,被石头砸中的脑袋几乎要裂开。 “嗷嗷嗷!” 他揉着脑袋,痛苦大叫。 “羊蛋!” 阿牛怒喝一声,同突然冲出来的男人扭打在一起,他甚至来不及思考为何又冒出来一个人。 “乌鸦哥!” 豹肝大喜过望,立刻又变了脸色,大声道:“小心!” 被捅伤腰子的阿木再度爬起,悍勇无比地扑向乌鸦。 乌鸦一路跑回来,体力本就所剩无几,光是对付阿牛就力有不逮,现在又来个壮汉,顿时左支右绌,只能效仿后世的秦王,绕树而走,像泥鳅一样在树林里钻来躲去。 妈的,我回来做什么! 乌鸦后悔莫及,他不明白自己咋想的,怎么就脑子一热,回来送死了呢?带着食物逃之夭夭不好吗? 这时被石头砸昏头的阿土缓过气来,挥舞骨刀,砍向再起不能的豹肝,先干掉一个再说。 他耳朵仍然嗡鸣不断,因此没能听见逼近的脚步声和风声。 等他察觉到有什么东西凶猛撞来,已经躲闪不及。 强大的动能将他掀翻在地,手中骨刀掉落一旁。 瘸腿女人同样人仰马翻。 豹肝硬生生挤出最后一丝力气,扑向掉落在草丛里骨刀。 阿土反应极快,奋起一脚踢开骨刀,紧跟着翻身跃起,一脚踢在豹肝中刀的背部。 豹肝惨叫着滚至一旁。 阿土捡起骨刀,再次挥刀砍去。 “不要!” 女人尖叫着扑在豹肝身上。 阿土紧急收刀,他还没忘了要抓活的。 不过,只要死不了,砍断手脚总是可以的吧? 阿土露出狞笑,挥刀朝女人的左手砍去。 然而他的刀势第三次被打断。 被一声疾厉的破空声打断。 这一次,他听见了声音,却完全来不及反应。 一根仅拇指粗细的树枝贯穿他持刀的手臂,疼痛还在延迟,他已经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地瞪着这根仿佛从天外射来的树枝。 树枝怎么能够穿透手臂? 他无法思考,当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疼痛已经全面爆发,他抱着手臂哀嚎不止。 “嗖!” 又是一根树枝,落在他脚边,强大的劲力使其没入地面,树枝尾部的羽毛轻轻晃动。 阿土大惊失色,连忙后退,扭头望向树枝射来的方向。 月色下,稀疏的树林里,一名挺拔的身影,正举着一个弯如月牙之物,一丝不苟地瞄准他。 第10章 俘虏 第168章 俘虏 虎爪、松针和乌鸦将四个蛮子携带的东西全部收缴,然后将之五花大绑。 “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乌鸦凛冽的目光扫过四人。 阿牛听不懂乌鸦的鸟语,但能够从他的目光感受到强烈的杀意,赶紧向虎爪和松针连声求饶。 这二人拥有话事权,他看得出来,他察言观色的本领一向不错。 他们四个人,阿木腹部被骨刀刺伤,阿土手臂中箭,阿大仍然昏迷不醒,只有他干脆利落地投降,因此没受什么伤。 他一边大声求饶,一边在心里咒骂山上人。 该死的山上人!假情报害死人! 怎么突然又冒出来两个野人? 他想不明白,而且这两个野人显然和乌鸦来自同一个地方,他们说着同样的语言,彼此似乎早已认识。 这两个野人看起来不算太壮,但他们持有的武器他前所未见,十分可怕。 一个手持长刀,刀身在月光下反射出清冷的光,光是这刀光便令他不寒而栗。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比他见过的任何一把刀都要锋利得多!哪怕是用上等圣石制成的武器,也远远比不上! 另一个人就更离奇了,他的武器竟然是一根弯弯扭扭的木头,这跟木头能够射出仅拇指粗细的树枝,偏偏就是这些看上去毫无杀伤力的树枝,可以很轻易地刺穿人体,而且精准度极高,射速极快! 野人背着一个小篓子,篓子里装满密密麻麻的树枝,看到这些足以将他射成刺猬的树枝,阿牛不敢有丝毫逃跑和反抗的念头,只想跪地求饶。 这两个野人似乎不打算杀他们,不然,直接动手就行了,何必大费周章把他们的手脚绑起来? 说到底,阿牛只是个牧羊人,猎人们的驴脾气他没有,他懂得审时度势,做得到能屈能伸。 虎爪和松针虽然听不懂蛮子的鸟语,但求饶的动作、神态和语气,全世界都是一样的,见他跪地磕头,痛哭流涕,便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杀了他们,不要留下后患!” 乌鸦握着骨刀上前一步,阿牛等人面色煞白,像蛆虫一样蠕动着后退。 虎爪拦住他,冷声道:“杀了他们,你撒腿一跑,是没有后患了,我们还要再草原上迁徙,难保那群蛮子不会找我们麻烦。” 虎爪说着,朝乌鸦伸出手。 “干什么?” “刀,拿来!” “你……” 虎爪不跟他客气,就像乌鸦自己说的,他现在是个野人,同野人客气什么? 虎爪以威胁的姿态晃了晃手中的现代刀具,银白色的刀光晃得乌鸦睁不开眼。 乌鸦铁青着脸,他知道虎爪并不信任自己,谨慎起见,没收他的武器,是很常规的操作,换作是他,他也会这么做。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被人提防和怀疑总是不悦,他不情不愿地上缴了骨刀。 “衣服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吧,你自己动手,别让我帮伱。” 虎爪收缴了乌鸦的随身物品,然后走向豹肝和那个陌生女人,提出同样的要求。 女人正用兽皮为豹肝包扎伤口,令虎爪和松针惊奇的是,她包扎的手法相当娴熟,几乎快赶上巫师大人了。 阿牛见状,立刻腆着脸向女人求助:“能不能替我的兄弟也包扎一下?他们……” 女人横他一眼,将阿牛后面的话硬生生堵了回去。 她本就是带伤上阵,全靠意志力在坚持,替豹肝包扎好背部的伤口,便再也支撑不住,一头栽倒下去。 豹肝也不顾伤口的疼痛,一把将女人抱住,关切地呼唤她的名字,随即抬头看向松针,央求道:“给她一口水喝吧!她浑身都在发热,像是在燃烧一样,她需要水!” 松针伸手摸了摸女人的额头,果真烫得厉害,便把随身携带的水袋扔给他。 豹肝托起女人的上半身,很温柔地喂她饮水。 松针想了想,问:“她可是受了什么伤?” “腿被刀刺中了。” “让我看看。” 松针揭开包裹在女人大腿伤口处的兽皮,只见伤口周围又红又肿,隐隐有化脓的倾向。 类似的情况他见过不少,林曾经教过他们如何处理伤口,以避免这种情况,这个女人显然没有处理妥当。 “她感染了。”松针下了结论。 “感染?” 豹肝愣了下,这是个新鲜词汇,他不明白其中的含义,但这不影响他面露欣喜之色,急切询问:“你可以救她?求求你,救救她!要我做什么都行!” 既然能够指出病症,就一定明白治疗的方法,这是很简单的逻辑。 松针却摇了摇头:“我没有这样的本事。” 豹肝满怀期望的心顿时跌落谷底。 松针话锋一转道:“或许只有巫师大人能够救她。” 豹肝的眼睛再度亮起:“巫师大人?” “大河部落的林,你应该见过的,在部落大会上。” 豹肝努力回忆,部落大会分明只是半年前的事,他却有种恍如隔世之感,大会上的人和事都已经模糊了,大河部落的林……他没有印象。 事实上,他被放逐的那天,林还没有大显身手,如果见过她为众人治病疗伤的盛况,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你如果想救她,就得和我们去见巫师大人,请求她的帮助。” “我这带她去!” 看着怀里的女人眉头紧锁,发出痛苦的呻吟,豹肝恨不得化身为鸟,立刻飞到那位神秘的巫师大人跟前。 松针制止道:“今天太晚了,她需要休息,你也需要,明早再出发吧。” 豹肝只得按捺住内心的焦急,祈求夜晚早一些过去。 从发现蛮子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处于神经紧绷的状态,直到此时此刻,冷静下来后,他才反应过来,站在他面前的竟然是大树部落和大河部落的族人!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他惊讶万分。 松针失笑出声,心想这小子有够迟钝的。 松针向豹肝说明来龙去脉的时候,虎爪正在通过乌鸦的翻译讯问阿牛,在山上部落待了半年,乌鸦已经学会“草原语”,同蛮子们沟通无碍。 “不是我们要抓你们,是山上人!山上人说你们亵渎了火灵,犯下不可饶恕的罪错,必须抓回去惩罚!” 阿牛为自己的行为大声辩护。 乌鸦发出嗤之以鼻的冷哼:“山上人要抓我们,关你们什么事?你们什么时候和山上人这么要好了?” “这……不怪我们,都怪山上人,他们给的太多了!” “呵,既然你们愿意为了财货拼命,便是死了也不冤!” “乌鸦!”虎爪皱眉,“让你给我翻译,你懂什么是翻译吗?” 阿牛坦白了他所知道的一切。 虎爪听明白了,这四个蛮子只是被高额奖赏驱使的打手,要抓乌鸦他们的另有其人。 他心里咯噔一下,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只是为了抓捕逃跑的野人,至于吗?因此而耗费的人力和物力,不比这三个野人的价值高得多? 这笔账连他都算得清,难道山上人算不明白? “你们到底做了什么?算了,等天亮了,回去再说吧。” 虎爪意识到这件事或许比他想象得还要复杂,回去告诉族人们,让拥有过人智慧的天拿主意比较妥当。 他看向俘虏们,沉声道:“你们想活吗?” “想!” 四人点头如捣蒜。 “只要老实听话,按我的要求去做,我就不会杀你们,表现得好,我或许还可以给你们治病疗伤。” “听话!肯定听话!我们是牧羊人,牧羊人就像他们养的羊一样听话!” 阿牛忙不迭地表忠心,满脸堆笑。 “嘁!” 乌鸦鄙夷地睨他一眼。 次日一早,天微微亮,虎爪和松针押送俘虏们动身。 手臂受伤的阿土在前面赶羊,乌鸦跟在其左右,监视他的一举一动,阿牛和阿大则拖着一块用木头和绳索绑成的“草地滑板”,滑板上躺着半昏半醒的女人。 背部受伤的豹肝和腹部受伤的阿木跟在滑板左右,虎爪和松针全副武装,走在最后面。 有箭无虚发的松针和射日神弓在,谅他们也不敢逃跑。 …… 天亮之后,张天让族人们清理并修缮营地,他有种预感,他们或许会在这里滞留一段时日。 自从踏上南迁之旅后,众人便马不停蹄地赶路,哪怕碰上大雨倾盆,也只是找地方暂避其锋,一旦雨停下,便即再次上路。 听张天说要原地修整一日,众人感到意外的同时也顿觉轻松许多,尤其是孩子们,这一路风尘仆仆,可把他们累坏了,能多睡会儿觉,多喘几口气,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枭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以往待在洞穴里,和同族人朝夕相处,不容易产生情愫,现在各部落的人聚在一处,放眼看去,都是陌生的妹妹,充满了新鲜感。 这一路走来,他把年龄相仿的姐妹们认了个遍,以前和张天形影不离的他,现在光是照顾妹妹们都分身乏术,无论什么时候见他,身边总跟着一两个张天都叫不出名字的女孩。 见枭一醒来就去找妹妹玩,林郁忍不住吐槽:“这小子可真是花心大萝卜,现在就这样,以后只怕会沉迷女色,不务正业。” 张天笑道:“不至于,他是因为年轻才这样,哪个少男不多情呢?” “听你的意思,你年轻的时候也这样?” “不,我年轻的时候只有作业、作业和作业……你能考上北大,应该比我更懂。” “还好吧。”林郁耸耸肩,“考北大又没有很难。” “……” 张天狠狠地噎住,更可气的是,林博士说这话时不带半点炫耀的语气,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 这话题是没法聊了。 这时,人群里响起虎头的大嗓门:“羊群!我看到羊群了!大家跟我来!” 他招呼猎人们外出狩猎。 张天伸长了脖子,朝虎头手指的方向看去,风吹草低,现出一群雪白的身影来,正朝他们营地的方向移动。 从北边过来的? 张天立刻叫住猎人们,嘱咐他们几句。 他记得乌鸦说过,山下部落驯养了一些羊,这群羊或许就和他们有关,不管怎样,谨慎一些总不会错。 虎头率领猎人们摸过去。 阿土不知道此行要去往何处,但他知道那把弯弯扭扭的武器时刻瞄准着自己,只要他不老实,树枝就会像昨晚射穿他的手臂一样射穿他的身体。 想到这,他就觉得背心发凉,似乎正被一把尖刀抵着。 他不敢妄动,只老老实实地驱赶羊群,朝乌鸦指引的方向前进。 “*……%¥#@!” 忽然间,一个彪形大汉从齐腰高的草甸里怪叫着几乎是贴着他的脸杀出!同时杀出的还有一群陌生男人! 阿土猝不及防,吓得腿一软,险些栽倒在地。 “虎头!” 虎爪大喊一声。 猎人们停下动作,循声看去,这才发现走在最后的虎爪和松针。 虎头一把抓住阿土,拿刀抵住他胸口,向虎爪喊话:“你小子是被俘虏了,还是投敌了?” “放屁!眼睛放大点,看清楚了,是谁俘虏谁?” 虎爪挥动明晃晃的砍刀,大声嚷嚷。 虎头狐疑地看向乌鸦:“乌鸦,你们这么多人,还打不过他们两个?不如死了算了。” 乌鸦脸有点黑,言简意赅地解释道:“这几个蛮子是来抓我们的,是虎爪和松针救了我们。” “这样啊……” 虎头仍然没有放松警惕,像运送猎物把他们连人带羊一起押往营地。 比起俘虏,猎人们更关心这群羊。 这里得有多少羊? 只会十以内计数的他们数不清,但肯定够他们吃很多天了! 众人高兴极了,得来全不费工夫! 离得近了,阿牛才发现茂盛的草甸里竟然有一处用兽皮和木头搭建的临时的营地。 四个牧羊人顿时瞠目结舌。 从哪里冒出来这么多野人! 不,这已经不能说是野人了,完全就是一个部落的规模! 阿牛瞬间明白了,原来昨晚看到的不是野火,是这群人在炊煮! 第11章 通灵 第169章 通灵 “一、二、三、四……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一共七十四头羊!” 枭一丝不苟地清点羊的数量,越数越激动,数到最后,乐得嘴都合不拢。 “七十四头!” 众人大声重复着,喜笑颜开,这个数字到底有多大他们未必确切地知道,但羊的多少不需要通过数字来计算,一眼就看得出来! 这么大一群羊,这是迁徙以来最大的一次丰收!而且毫不费力! 在众人的认知里,在蛮子成为俘虏的那一刻起,他们的东西就已经不属于他们了。 张天却嘱咐说:“虎头,你带领男人们狩猎去吧。” 男人们面面相觑,虎头替众人问出他们心里的疑惑:“这些羊够我们吃很多天了吧!” “这些羊先养着,暂时不吃。当然,如果你们觉得自己狩猎不到足够的猎物……” “没这回事!” 猎人们哪里听得了这种话,这简直是在侮辱他们引以为傲的狩猎技艺!二话不说,当即抄起武器出发! 张天望着男人们热血的背影笑了笑,心想激将法不管在什么时代都很管用啊。 事情的经过虎爪和松针已经向他汇报了。 二人不处决俘虏的决定非常正确,张天对这一决断大加褒奖,两人高兴极了。 事实上,张天之所以派虎爪和松针尾随乌鸦,除了因为他二人善于潜行追踪,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俩足够谨慎,换作虎头,肯定手起刀落直接砍了,根本不会考虑可能导致的后果。 正如虎爪所说,这片草原是山下部落的地盘,他们途经此地,而且携老扶幼,能不结仇最好不结仇。 张天不打算把事情做绝,不仅如此,他甚至希望以这四个土着为突破口,如果能争取到山下部落的信仰,那便再好不过了。 要达到这一目的,就不能把人家辛苦驯养的羊群生吞活剥了。 阿牛惴惴不安地环视着这群陌生的家伙,他们说的话他一个字都听不懂,但见他们对着自己的羊儿指指点点,念念有词,眼冒金光,他们在想什么,他用脚趾想都明白。 他的目光落到那个发型奇怪的少年身上。 押送他们的两个野人一回来,立刻向他汇报,很显然,这个少年在部落里的地位非同一般。 他朝少年大喊:“你们想要羊,羊给伱们!求求你放过我们!我保证,不管山上人给的再多,以后绝不会找乌鸦哥的麻烦!乌鸦哥,你给翻译一下……” “啪!” 他话音未落,便被乌鸦一个巴掌扇在脸上,声音之清脆响亮,所有人都为之侧目。 “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还敢命令我!” 乌鸦不假辞色。 有这么一大帮老乡助阵,他心里底气十足,尽管他现在的身份是野人,不比这几个蛮子高多少,但再怎么说,大家都来自同一个地方,说着同样的语言,身在他乡,这份亲近感更加强烈,让他不自觉地想要依赖。 他早就受够了漂泊无依的生活。 张天走向阿牛,不动声色地调出信仰值面板。 【信仰值:210】 【你消耗100点信仰值,使用神术通灵。】 【请选择一个族群(人或动物),可掌握该族群的交流方式。】 【你选择山下部落。】 【你习得了草原语。】 【信仰值:110】 乌鸦这一巴掌多少带点私人恩怨,铆足了劲,仿佛酝酿很久了,时刻准备着扇他,阿牛的左脸顿时又红又肿,只觉得耳朵嗡嗡的,好一会儿都没能缓过来。 他看见那个发型奇怪的少年朝自己走来,略有些忐忑地咽口唾沫,不敢再妄言。 张天走到阿牛跟前,蹲下身来,微笑着问:“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 霎时间,所有人都愣住,乌鸦的下巴几乎快掉地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阿牛等四人也是一怔,随即大喜过望,惊呼道:“你会说我们的语言!你是哪个部族的?” “我来自天空氏族大河部落,我们受到天空的指引,从遥远的北方来,到温暖的南方去,经过这片美丽广阔的草原。我本来也和我的族人一样,不会草原上的语言,但就在几天前,你们的祖先教会了我。” “我们的祖先?” 阿牛和他的三个同伴大惑不解。 “是的,你们的祖先。每一个逝去的人,他们都变成了星星,你们的祖先也不例外。他们一直在天上注视着你们。你们没发觉,草原上的星空格外灿烂吗?那是祖先在给予我们指引!难道你们不曾听到他们的声音吗?” 阿牛等人目瞪口呆,忍不住望向天空,然而现在是艳阳天,哪里看得见星星? 乌鸦更为震惊,他对天知根知底,知道天此前从未涉足过这片草原,绝不可能掌握蛮子的语言,在部落大会上就听闻他能够听见来自天空的声音,本来还将信将疑,这一刻,乌鸦再不怀疑! 他是真正的天空祭司,甚至比雪灵祭司更加强大! 乌鸦心里这样想着,看向张天的目光里不禁多了几分敬畏。 阿大讷讷地说:“我有时候会梦到我的妈妈,在梦里面,妈妈会同我说话,这会不会就是妈妈在给我指引?” “当然!”张天肯定他的说法,“祖先会托梦给他的后代,传达指引,但只有被后代铭记的祖先,才能够托梦。你很想你的妈妈,对吗?” “非常想!” 提到妈妈,阿大这个莽汉竟然流露出孩童般眷恋、伤感的神情。 “那你还想再梦到妈妈吗?” “我想要每天都梦到妈妈!” “那你应该多仰望天空,以虔诚的、崇敬的心仰望天空,你会得到更多的指引。” 张天顿了顿,看向阿牛,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阿牛将舍羊保命的提议重复一遍,末了战战兢兢地补充一句:“只要你不杀我们,让我们做什么都行!” 张天正色道:“我不会杀你们,也不要你们的羊。我说过了,我们是路过这里,不是来找你们麻烦的。之所以把你们抓来,是因为你们要杀的人,和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但我听说,你们和乌鸦他们其实没有仇怨,对吧?” “对对对!”阿牛点头如捣蒜,“都是山上人搞鬼!他们非说乌鸦哥亵渎了火灵,要抓回去惩罚,我们也是被骗了!” 听他只字不提高额悬赏的事,乌鸦嗤笑出声,心想你撇得倒挺干净。 “这是个误会!现在,一切都明白了!乌鸦哥,昨晚我敲了你几棒槌,是我不对,我给你道歉!你刚才扇了我一巴掌,咱们就算两清了,行不?” 阿牛的左脸还肿着呢,却努力地朝乌鸦挤出一个真诚的笑容。 乌鸦撇撇嘴,眼睛望天,不吭声。 张天说:“我现在还不能放了你们,但我可以用天空祭司的身份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乖乖听话,不做出格的事,你们的生命就不会受到威胁。” 他是天空祭司?怪不得这么年轻就有这么高的地位…… 阿牛恍然,部落的酋长要么是德高望重的老人,要么是年富力强的年轻人,但祭司更注重血脉传承,听长辈们说,山上部落的火灵祭司便是代代相传,偶尔还出现过小孩担任祭司的情况。 不过这个少年处处透着一股与他年龄不符的沉稳和健谈,甚至强过许多见多识广的老人,阿牛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当作小孩看待。 无论如何,这位年轻的天空祭司看起来是好说话的,阿牛恳求道:“我们肯定听话,但阿木和阿土受了伤,我听说你们懂得治病疗伤,能不能给他们看看?我感觉他们的状态很糟糕……阿木!阿土!” 阿木和阿土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一直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 他们的伤势本就不轻,不仅没得到很好的休养,还带伤赶了半天的路,也就是他们的体质强悍,换作体质差一些的,人多半已经没了。 …… 新伤员送到时,林郁刚给豹肝和女人处理完伤口。 豹肝的伤口还好,扎得不算深,又得到妥善的止血和包扎,林郁替他上了抗菌消炎和促进愈合的泥敷剂,以豹肝的体质,休养一段时日应该就可以恢复。 女人原本也只是轻伤,但由于一路上疲于奔命,致使伤口反复开裂,始终未能愈合,这期间摸爬滚打,风餐露宿,难免沾染上病菌,最终导致感染。 寻常的感染倒也没什么,但她拖得太久了,摄入的食物又不足,抵抗力大幅下降,进一步引发发烧、无力、神志不清等症状,现在已经很严重了,严重到连巫师都觉得棘手的程度。 林郁让白去熬制退烧的草药,经过一个冷天的学习,白已经掌握常见的草药知识和熬制方法,可以放心地交给她做。 林郁用盐水替女人重新清洗伤口,沾掉脓液组织后,再次用盐水清洗干净,涂抹泥敷剂,然后进行包扎护理,之后每天要换两次药,保持伤口的清洁和湿润。 即便如此,林郁也不敢保证一定治得好她,她虽然学过一些急救措施和护理知识,毕竟不是医生,医术相当有限。 清洗伤口的过程豹肝看着都疼,然而昏睡的女人始终一声不吭,这让他更加忧虑,满面愁容地询问这位面容年轻个头却异常高挑的巫师: “她……会好起来吗?” 林郁坦诚道:“如果这两天能够退烧,就有好转的希望,如果还烧得这么厉害,恐怕是不行了。” 豹肝沉默了,扭头看着昏迷不醒的女人,在心里默默为她祈祷。 这时,张天和男人们将阿木和阿土抬到巫师跟前。 林郁紧接着又替他俩处理伤口。 阿土手臂上的箭伤以同样的方法处理。 当林郁用颜色替他清洗伤口时,阿土嗷一嗓子就喊了出去,浑浑噩噩的他立刻便清醒了,痛到面容扭曲,额头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要不是张天解释了清创的重要性,他甚至要怀疑对方在折磨自己。 下一刻,他就被林郁娴熟的敷药和包扎手法所折服,彻底打消了疑虑。 做完这一切,阿达仍然感觉伤口火辣辣的疼,但神志已经清醒了许多。 “我的手……手不会废了吧?” 阿土喘着粗气问。因为手臂受伤导致残疾或留下后遗症的情况,他见得太多了,不免忧心忡忡。 张天替林郁翻译道:“伤口愈合前不要使用这只手臂,不会有太大问题。” 太好了! 阿土稍微松一口气,扭头看向半昏半醒的同伴。 相比之下,阿木腹部的伤势要严重得多,他面色惨白,气若游丝,一副垂死的模样。 再看他的伤口……阿土已经想好安葬他时的悼词,没有人受了这么重的伤还能活下来。 林郁把张天拉到一边,说:“他的伤口没办法自己愈合,必须进行缝合。骨针太粗了,用不了,你的兑换物品里有针线吗?日常用的针线就行。” 张天查看了下资源栏,还真有,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家里竟然有针线。 【信仰值:108】 消耗两点信仰值,一筒蓝色细线,一根银针,凭空落入他手中。 张天把针线放在她手里,奇道:“你还会缝合伤口?” “不会。”林郁摇摇头,“但我会缝衣服。” 她一向胆大心细,而且她深知,伤口是长上的,不是缝上的。缝合是为了创造条件让伤口愈合,有缝衣服的技巧就足够了,没必要过分纠结细节,担心没有充分闭合每一个边缘。 包括阿土在内的众人看见林忽然开始穿针引线,她手里的针线之细,完全超出他们认知! 紧接着,他们看到了更出人意料的事:巫师大人捏拢阿木伤口两侧的皮肤,无视殷红的血渍,像缝衣服一样将之缝在一起! “这这这……这是做什么?” 阿土吓得话都说不利索了,用针穿肉,这简直就是酷刑啊! 张天说:“这样的伤势正常情况下活不了吧?巫师大人在救他。” 能救活吗?他说得没错,反正阿木也活不了了,不如让她试一试,万一成功了呢? 想到这,阿土不说话了,他屏气凝神,惊恐又期待地看着这一切。 林郁全神贯注地缝合伤口。 一旁的乌鸦也提心吊胆地看着,直到年轻的天空祭司走到他面前。 乌鸦收回目光,他知道,这一次,他不可能再糊弄过去了。 第12章 石匠 第170章 石匠 采石营地位于山上部落所崇拜的圣山脚下,建立在一片相对平坦的褐红色土地上。 土地虽然平坦,却遍布细小的裂缝,像一张庞大的蛛网,又像龟背上的花纹。 这是火山喷发留下的痕迹,在很久很久以前,熔岩流经此地,表壳因冷却收缩,形成了不同方向的收缩裂隙,呈网格状切割熔岩表壳,使平整的熔岩流表面产生一道道形似龟背的纹络。 在山上人眼里,这片受到火山熔岩浸润的土地同样是神圣的。 但对于生长在此地的植物而言,挟裹着上千度高温的熔岩无疑是毁灭性的灾难。 举目四望,远处环绕着高大挺拔的落叶松、桧柏、偃松,仍然翠绿欲滴,金缕梅、银缕梅更是长开不谢,或黄或白的花瓣点缀其间,为苍翠的山林增添一抹亮色。 山上人崇敬的圣土反倒是光秃秃的一片,只有零星的低等植物诸如苔藓、地衣,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顽强生长。 “七八!” 乌鸦、豹皮和豹肝被驻守采石营地的猎人押着运送石料,同行的还有一票老弱病残。 按照有盐部落的规矩,这些人都属于濒临放逐的对象,但在山上部落,没有放逐一说,人在成年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劳作的一生,年轻时或牧羊或狩猎或采集,年老后便终年在山上开采和打磨石头,至死方休。 这是山上部落的传统,山上人早已习以为常,他们心甘情愿地在此了却残生,为部落、为族人绽放生命的最后一丝余热。 在这群面黄肌瘦的老弱病残里,乌鸦、豹皮和豹肝格外显眼,他们既不年迈,也没有残疾或患病,自然受到最多的“关照”。 驻守采石营地的猎人主要看管两种人,一种是被祭司大人判处有罪的人,另一种便是野人。 相较而言,野人比犯人更让他们警惕,“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观念是不分种族不分时代的。 乌鸦已经在这里干了一段时间的苦力,具体过去了多少天他说不清楚,每一天都十分漫长,漫长到仿佛不会结束。 因为年轻力壮,所以自然而然的,最重的体力活都交给他做,他成了石头的搬运工,任务是把石匠开采的原石运到营地里加工,然后再把打磨好的石头运往山上部落。 采石营地里不仅有老弱病残,还有一批精明能干的石匠,他们的地位比普通人高,负责原石的开采、重要石器譬如祭祀石器的制作。 石匠们经常征用乌鸦,一方面还是因为他年轻力壮,足以应付开采时的重体力活,另一方面,这个野人虽然说话磕磕巴巴,人却十分机灵,善于学习和总结经验,吩咐他做的事,他总能出色地完成。 乌鸦也很乐意为石匠效劳,比起那群舞棍弄棒、动辄揍人的蛮子,石匠要讲理得多,也更为人道,起码不会吝惜食物。 除了能够吃上一顿饱饭,开采石头本身也比单调枯燥的搬运更加有趣。 对于乌鸦来说这是全新的体验,生活在河谷营地附近的部落没有发现具有超自然神力的石头,他们的石器大部分来自燧石,住在洞穴里,也不需要大块的建筑石料,因此没有发展出与之对应的玉石崇拜。 在此之前,乌鸦从未想过山里这些坚不可摧的岩石,能够被人力所撼动! 他看到石匠们把点燃的木炭放在石头上烧,烧热以后,再用冷水浇淋,霎时间,采石场里爆发出宛如野兽咆哮的轰然巨响,坚硬的石头应声爆裂,众人顿时目瞪口呆。 “都别愣着!干活!” 老石匠赤土指挥众人开采石料。 乌鸦已经可以听懂一些简单的指令和对话了,立刻和石匠学徒及一众苦力一起,把石凿插入裂缝中,将之一点点撬开。 火烧水激是石匠们常用的一种裂石的方法,利用的是岩石热胀冷缩的物理性质。 此外,富有经验的老石匠还会一种“楔裂法”,他们将岩石凿出一排浅孔,打入楔子,然后不断敲打,利用岩石抗拉、抗剪力差的特点让大块的石料非常整齐地劈裂开来。 用这种方法可以快速开采体量大而且整齐的建筑石料,比如山上部落那座圣火塔,就是用这种大块的石料搭建而成。 当然了,楔裂法比火烧水激法更考验石匠的本领,在哪里凿孔、凿多深的孔、间隔多少……只有经验丰富的老石匠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你们真是我带过最差的一代!” 赤土不假辞色地数落他的学徒。 赤土是采石场里资历最老的石匠,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跟着当时的“首席石匠”学习技艺,此后便一直和石头打交道,数十年如一日。 但采石毕竟不是什么轻松愉快的活路,日复一日地裂解、打磨石头,辛苦不说,还枯燥乏味,令人难以忍受。 像赤土这样的人终究只是少数,大多数男人更愿意在草原上自在奔跑,狩猎野兽,再不然还可以去牧羊,怎么也比采石强。 沦落至此的人,本身各方面的条件就比较差,有些纯粹就是傻子,理解能力和学习能力之低下,赤土自认为脾气算很好的了,每当教导学徒,总恨不得拿石凿凿开这群蠢蛋的天灵盖,把所有知识灌输进去。 “不要再把蠢货送到我这里来!迟早有一天,我要被他们气死!” 赤土不止一次向祭司大人诉苦,说开采石料不是单纯的体力活,相反,比起狩猎,采石更需要经验和智慧。 但无论他怎样抱怨,送来的仍然只有蠢蛋。 饱受蠢蛋徒弟的困扰,有时候赤土也不免陷入自我怀疑之中。 难道是我的要求太高了? 石料加工的原则说来简单,无外乎用硬的处理软的,耐磨的处理不耐磨的,结实的处理脆的。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首先,分辨石头的种类便是一门学问,哪种石头坚硬,哪种石头耐磨,哪种石头结实……这是祖先一代一代积攒并传承下来的知识。 赤土从来没有想过让他的学徒在一夕之间完全掌握这些知识,但学了一个暖天,连圣石的品质都无法准确辨认,未免也太过拉胯了! 打磨石器就更不行了。 石匠负责打磨的是最高规格的石器,可不是动动手挥挥胳膊就能制作出来的,每一块圣石都要经过长时间的精雕细琢,浸淫了石匠无数的心血,才能成器。 敲打的过程更是劳心劳力,每一次敲打的角度、力道、落点、敲击方式等等都不容丝毫差错,一步错,则前功尽弃,徒劳无功不说,还会浪费一块品质上等的圣石。 毫不客气地说,以这些学徒现在的水平,连成为石匠的门槛都还没摸到! 这群庸才,或许这辈子都无法成为优秀的石匠! 许多天以前,某个夜晚,赤土正是怀着这种后继无人的悲愤之情在这片神圣却贫瘠的土地上漫步,沐浴着清冷的月色,回忆自己还是学徒的那段岁月。 那时候的月亮也是这般明亮,那时候的他也正沐浴着清冷的月色,彻夜打磨石料,苦练技艺。 而如今,他的学徒竟然全都在呼呼大睡! 他们明明那么差劲,明明白天才遭受了令人难堪的数落,却丝毫没有知耻而勇的进取心,一个都没有! 他不明白,他们这个年龄是怎么睡得着的? 师父啊,有我这么聪明勤奋的徒弟传承你的技艺,你真是太幸运了! 他在心里感慨着。 “砰!砰!砰!砰……” 隐隐的,他听见一阵均匀的敲打声。 咦?难道说…… 赤土加快脚步,朝声源处走去。 采石营地里,某个偏僻的火堆旁,一道年轻的身影正不断挥舞石锤,聚精会神地捶打面前的燧石石核。 手起锤落,砰!手起锤落,砰…… 他不假思索、不知疲惫地捶打石核,剥离石叶,一只手不断挥动石锤,另一只手配合敲打的节奏不断转动石核,没有丝毫停顿,浑然天成。 只看他的动作,会让人误以为打磨石器是一件毫无难度的事情,但赤土比谁都明白,似他这般举重若轻的操作,没有经年累月的苦练是绝无可能做到的。 而他还这么年轻,这么年轻! 他具备成为优秀石匠的天赋,毫无疑问! “赤土……” 守夜的猎人发现了漫步至此的赤土,上前问候。 “嘘!” 赤土略有些不耐烦地示意对方噤声。 猎人愣了下,赤土一向温和可亲,这样的态度倒是罕见。 或许是心情不好吧……他听说这位老石匠白天的时候大发雷霆,狠狠训斥了他的学徒,于是不再多言,摸摸鼻子退到一旁。 赤土只是不想被人打搅了“兴致”。 锤影挥动,敲打声不绝于耳,这声音是如此动听,令他着迷,在他的耳中,这一声声敲打已经连成一片,幻化成美妙的乐曲。 一片片石叶被他从石核上敲下、剥离,像下饺子一样落入用于收集石叶的篓子里。 如此利落的挥捶,如此精准的控制力! 赤土的眼睛里映照着那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但真正将他瞳孔点亮的,是那道专注的身影。 在这个瞬间,他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不,甚至比当年的他还要出色! 我的学徒里竟有如此天赋异禀、勤奋刻苦的人,我怎么不知道? 赤土悄无声息地走近几步,这才发现,对方长着一张陌生的面孔,此前从未见过,自然不会是他的学徒。 果然,我的学徒都是些蠢货。 和对方一比,他更加坚定地认为,不是自己的要求太严苛了,而是他的学徒太蠢了。 如果他们有此人一半的天赋和勤奋,他怎会动怒发愁? “阿猫,他是谁?” 赤土指了指火堆旁的年轻人,扭头询问守夜的猎人。 “一个野人,听说是山下人抓到的,抓了三个,但只有他擅长制作石器,所以我让他替我们剥石叶,不弄满一篓,不准睡觉。” 阿猫露出得意的笑容,很显然,他对乌鸦的效率和手艺十分满意。原本剥离石叶是他的任务,现在有人代劳不说,做得还比他好,实在省心。 赤土却一脸无语,用略带质问的口吻说:“他有这么好的技术和天赋,伱竟然只让他剥石叶?” “啊?”阿猫一怔,下意识问:“不然呢?” 赤土知道和他说不通,在这些只懂得打打杀杀的猎人看来,剥离石叶和打磨精致的石器没有任何差别。 他没有解释,只问:“他叫什么?” “乌鸦哥。” “乌鸦哥……” 真是奇怪的发音,赤土在心里重复几遍,记住这个名字,然后说:“明天把乌鸦哥带到采石场来,我需要人手……嗯,另外两个野人也这么年轻吗?” “比他还要年轻。” 赤土心头一喜,年轻意味着可塑,至于野人的身份,野人正好,这辈子注定无法离开这里,老老实实继承我的技艺,玩一辈子石头吧! “那把他们一起带过来。” 阿猫欣然答应,野人抓来就是为了干活的,白天去采石场干活,并不妨碍他晚上剥离石叶。 赤土没有打扰卖力干活的乌鸦,转身离去。 这一晚,是乌鸦被石匠看中并长期征用的开始,但专注于捶打石料的乌鸦对此毫不知情。 他一直忙到后半夜才完成阿猫定下的指标,筋疲力竭地睡下。 然而睡不多时,便被阿猫薅起来。 天亮了,尽管只是蒙蒙亮。 乌鸦呵欠连天,困得几乎连眼睛都睁不开,困倦伴随着饥饿,他浑身无力,脑袋昏沉,想到等待他的是干不完的苦力活,顿觉生无可恋。 阿猫却没有押着他去搬运重物,而是领着他和豹皮、豹肝,一路来到采石场。 远远的,他就听见老人暴躁的吼声。 离得近了,声音听得更加清楚,他看见一个老人正在训斥一群年轻人,这时的他尚未掌握蛮子的语言,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不过从老人的神态和语气里,看得出来是在训斥。 乌鸦等三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你们真是我带过的最差的一代!” 赤土脱口而出。 同样的话,在场的学徒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早就没感觉了。 赤土忽然瞥见阿猫和他带来的三个野人,立刻指着乌鸦,补上一句:“甚至还比不过一个野人!” 这话的杀伤力是核弹级别的,说他们不如师兄,他们摸摸鼻子也就认了,说他们不如野人,简直是侮辱! 学徒们齐齐扭头朝老师手指的方向看去。 “诶?” 乌鸦看着忽然指向自己的老人和随之而来的充满敌意的目光,瞬间清醒过来,随即又陷入疑惑和忐忑之中。 什么情况? 第13章 祭司大人 第171章 祭司大人 赤土让乌鸦展示剥离石叶的手法,试图以此来刺激他的学徒。 有盐部落没有专门从事石器开采和制作的人,而在山上部落,对黑曜石的崇拜渐渐衍生出了石匠一职。 那时的乌鸦还不了解山上部落的社会结构,但他观察到一向张牙舞爪的阿猫对待赤土的态度异常谦恭有礼,心知这个老人非同一般。 因此当对方提出让他当众剥离石叶,乌鸦立刻意识到,这是他的机会! …… “走快点!” 阿猫的催促声将乌鸦的思绪拉回现实。 赤土皱眉道:“我岁数大了,老胳膊老腿,走不了太快,你们年轻人,多体谅一下。” “不是,我不是说你……”阿猫伸手推了乌鸦一把,“我说的是他。” “我要是走得慢,他走得再快有什么用?你们的行进速度难道不该照顾到最慢的人?” “这……伱说的是。” 阿猫无言以对,尴尬地笑笑,不再为难乌鸦。 赤土扭过头,冲乌鸦眨了眨眼。 乌鸦咧着嘴笑,心底里涌上一阵暖意,他知道,赤土是故意放缓了脚步。 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赤土是唯一一个让乌鸦感受到温暖的人。 但无论赤土有多看好他,他仍然是个野人,这一点并没有变,所以老人的关照从来不会直截了当,而是以更加委婉的方式进行,比如悄悄在他的食物里多加几块肉,想方设法替他减少一些工作量…… 在这个过程中,乌鸦也渐渐明白了赤土的用意,老人指名要他去采石场干活,不是看中了他的力气,而是看中了他在石器制作上的天赋。 乌鸦的“石感”很好,他曾经的族人都这么夸他,别人要一个冷天才能学会的东西,他可能几天就掌握了,但受限于成长的环境,他对于石头的认知很浅薄,会制作的也只有常用的武器和工具。 赤土经常在他干活的时候,在一旁教导学徒,而且刻意说得很大声。 乌鸦一边干活,一边竖起耳朵听,起初不甚了了,随着语言水平的进步,他能听懂的内容越来越多,从石头的种类、各种石头的性质,到石料的开采,再到各种石器的加工制作。 赤土讲得很详细,有时还会当着他的面亲自示范。 乌鸦每天都能学到很多新知识和新技术。 夜里替阿猫剥离石叶打磨石器的时候,乌鸦会尝试运用这些知识和技术,干得好了,阿猫心情愉悦,对他的态度自然随之好转,弄砸了,则免不了要挨一顿拳脚或棍棒。 好在他确实有些天赋,不常弄砸,所以大多数时候,他的日子比刚来那会儿要好过了许多,至少不会每天一睁眼,就有种要死在今天的不祥预感。 他仍然要干重体力活,但他的职责不再是单纯的搬运石料,偶尔也会让他干点技术活,就在这期间,赤土给了他第二次机会。 “这是……上等圣石?” 乌鸦惊讶地看着赤土交给他的乌黑发亮的原石,他已经学会辨认圣石的品质,一眼就看出这块不足巴掌大的圣石的不凡。 他虽然会帮忙制作石器,但通常是加工普通的石料,或者是品质较差、含有杂质的圣石,上等圣石非常稀少,大多用于制作祭器,意义重大,只有经验丰富的石匠能够胜任这类任务。 “我希望你能把它打磨成一面镜子。” 赤土取出一面已经制作完成的圣石镜子,示意他照这个标准打磨。 整个冷天,乌鸦都在同这块上等圣石较劲,磨去棱角,使之像太阳一样圆润,磨平石面,使之像冰面一样光滑。 而今,天气正在回暖,山里的积雪已经融化,他一如既往地背负重物,在阿猫等猎人的押送下前往山上部落的营地,不同的是,此时的他怀揣着一面由他亲手打磨出来的圣石镜子。 “很好,非常好!我果然没有看走眼!” 看到成品的赤土乐得合不拢嘴,当即表示要和他们一同下山,去部落里走一趟。 “孩子,你真是天生的石匠!有了这面镜子,我就可以向祭司大人汇报,请求她准许你做我的徒弟!” 赤土情绪激动。 “徒弟?”乌鸦只觉得难以置信,“可我……我是个野人。” “野人怎么了?火灵又不曾规定,野人不能做我赤土的徒弟!再说了,你是野人,不是恶人,咱俩相处这么久,你本性是好是坏我还不知道?” 赤土看出乌鸦的忐忑不安,拍拍他的肩头,宽慰他说:“放心吧,这面镜子足以证明你的才能,祭司大人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何况还有我呢!我干了一辈子的石匠,就算是卖我一个面子,祭司大人也不可能拒绝。” “这样啊……” 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乌鸦的反应甚至不如豹皮和豹肝,他俩开心极了。 托乌鸦的福,豹皮和豹肝也受到了赤土的关照。 在他们看来,只要乌鸦哥成了赤土的徒弟,他们往后的日子自然会好过许多。就算乌鸦再怎么嘴硬不承认,心底里还是把他们当族人的,他俩比谁都清楚。 乌鸦却有点歉疚。 赤土真心待他,也是真心想收他为徒,传授他本事,他看得出来。 但乌鸦却没有对他说实话。 他始终没有放弃逃跑的念头。 事实上,他一直在为逃跑做准备。 自从开始替蛮子剥离石叶,他就尝试着私藏一些石叶,这些薄如树叶的石片锋利无比,只要绑上木柄,就能当石刀或石矛使用。 尽管采石营地里的猎人盯他盯得很紧,每天都会进行严格的搜身,但并非全无可乘之机,尤其是在采石场干活的时候,这样的机会更多。 他在采石场附近挖了个坑,把这些石叶埋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这个冷天,因为搬运石料,他时常往返于采石营地和部落,附近的地势地形他早已熟记于心,甚至规划出数十条逃跑路线,只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即便此时此刻,在前往山上部落的途中,在赤土满心热枕想要收他为徒之际,他仍然在观察四周,观察随行的人群,寻找机会。 …… 乌鸦娓娓道来,这一次,他不再隐瞒,把他在采石营地的经历,他的所见所闻,他的心路历程都讲得一清二楚。 正讲到关键处,虎爪忽然急匆匆跑过来,大声道:“天,林!那个女人醒了!” 林郁立刻前往查看女人的伤势,张天看了眼乌鸦,乌鸦虽然故作淡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眼底闪过的一丝关切仍然没能逃过张天的眼睛。 “走吧,我们也去看看。” 两人紧随其后。 正好,张天有一些事情要问她,听阿牛等人的供词,这个女人显然才是山上部落真正想抓的人,而且特意嘱咐山下人留活口,虽然还不清楚她的身份,但她知道的事情无疑比乌鸦更多也更全面。 说实话,直到现在,张天仍然信不过乌鸦,他的话只能当做参考,再结合女人的讲述,可信度会高很多。 “巫师大人!你快来看看,她好像退烧了!” 豹肝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此前他还对林郁熬制的草药心存疑虑,怀疑这些花花草草熬出来的水是否真的具备治病疗伤的功能,现在女人已经醒转,而且看上去气色好了许多,毫无疑问,他的担忧是多余的,巫师大人的草药实在神奇! 他很想给林郁磕头道谢,怎奈背部有伤,弯不下腰。 林郁用手背碰了碰女人的额头,仍在发烧,但比之前好很多了。 她不过是服了一剂退烧药,竟然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林郁也是始料未及,心想或许是因为原始人从未吃过草药,体内没有抗药性,所以才如此管用。 乌鸦、豹肝以及阿牛等人当然不会这么想,他们只觉得巫师大人天生不凡,具有大神通,一个个既惊又怕,看向林郁的目光中更带着几分敬畏。 女人更加惊讶,她本身就懂一点疗伤的手段,部落里有人受伤,基本都是由她包扎,不过她最擅长的还是“妇科”,治病救人非她所长。 她很清楚自己的伤势有多严重,她本以为自己死定了,林郁为她清创去脓的时候,她的意识已经很模糊了,只能感觉到微弱的痛楚,却没有喊出来的力气。 以至于醒过来后,她一度怀疑自己进入了死后的世界,甚至以为豹肝也没能幸免于难。 豹肝很是费了一番口舌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明白。 女人有些吃力地坐起来,脑袋仍然昏昏沉沉,不过意识已经清醒了。 巫师大人的外形与她想象中的截然不同,令她大吃一惊。 长得真高啊! 这是她看到林郁的第一反应,紧接着扫过她白净稚气的脸庞和似乎尚未发育的胸脯,更加惊讶:巫师大人竟然这么年轻! 她似是想到了什么,忽然有些黯然神伤。 “哪里不舒服吗?” 察觉到女人的情绪低落,林郁出言询问。 豹肝自觉主动地充当翻译。 “没有。”女人摇摇头,“多亏了巫师大人,我现在好很多了。只是……看到巫师大人,让我想起了一个朋友,她和你一样年轻,一样温柔,一样受到身边所有人的尊敬和信赖。” 女人轻轻叹口气,没再说下去。 豹肝和乌鸦对视一眼,也都流露出些许伤感之色。 张天可不是来看他们当谜语人的,立即夺过话语权,把话题引向正轨:“说说你的来历吧,山上部落为什么要抓你?让我猜猜……山上部落有三个祭司,你是其中一个?” 他很自信地说出自己的猜测,除了身份尊贵的祭司,他想不到还有别的人,值得山上部落如此兴师动众,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把人抓回去。 女人愣了下,摇摇头说:“不,我怎么可能……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叫阿水,懂一点疗伤的手段,当然,远远不能和巫师大人相比,就比如我身上的伤病,我是治不好的。” 阿水很坦诚,也很谦逊。 她原本是个很骄傲的人,但在听完豹肝的讲述,得知林郁用针线缝合了阿木腹部的伤口,那个原本必死的人现在正躺在不远处休养,看上去也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那种伤都能救活,简直不可思议! 在林郁面前,她完全不愿提及自己那点本事,实在……不值一提。 随即又忍不住想:如果陪在紫烟身旁的是她,而不是我,或许就不会演变成如今的局面。 一念及此,她再次陷入深深的自责中。 乌鸦替她补充:“她可不是什么普通人,她虽然没有巫师大人这么厉害,连死人都能救活……” 说到这,乌鸦刻意顿了顿,用看死人的目光扫过一旁的阿牛等人,毫不掩饰他的轻蔑态度。阿大顿时火冒三丈,要不是被绑了手脚,他非跳起来同这野人比划一番不可。 乌鸦接着说:“但在山上部落,她也经常为她的族人治病疗伤,尤其擅长和怀孕、生产相关的事情……阿水,我没说错吧?” 阿水略显难为情地说:“不过是一些催情和助孕的手段罢了,巫师大人肯定比我懂得多。” “这方面我还真不太懂,等你的伤势痊愈了,一定要教我。” 林郁并非完全不懂,催情和助孕的药草她也知道一些,不过,她更好奇原始人会采取怎样的方式。 阿水看向林郁,正对上她温和且真诚的目光。 原来她也有不懂的事情啊……阿水这样想着,找回了些许自信。 张天追问:“所以山上部落抓你,是为了得到你掌握的知识?” “不……” 阿水有些迟疑。 豹肝急道:“事到如今,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呢?他们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都是好人,你可以相信我,也可以相信他们!” 阿水看了眼豹肝,紧接着又看向那个发型奇怪的青年,说:“我身上的东西都被你们收走了,这其中就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是为了那样东西抓我。” “是这个吧。” 张天摊开手,掌心里躺着一枚精致的黑曜石饰品,仅三根手指大小,比手指略薄,其上刻有一个栩栩如生的火焰图案。 第14章 赤石 第172章 赤石 “好漂亮!” 女人们发出惊叹,禾更是双眼放光,她对美好的图形和事物毫无抵抗力,就连审美能力欠缺的虎头,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且不论这块黑曜石的品质有多高,单就它的外形和刻在其上的图案,足以证明山上部落的石器制作工艺已经脱离了最原始的砸、锤、摔、碰,发展出了切、磋、琢、磨等十分精细的技术。 以这个时代的工具,把一块黑曜石磨去棱角,再打磨至和手机一样薄,且厚薄均匀,表面光滑平整,这已经很不容易了,何况还要在上面雕刻图案! 更关键的是,如果说乌鸦制作的镜子还可以用来整理仪容,这块黑曜石则看不出有任何的实用性。 在其顶部钻有一个小孔,显然是为了穿绳,方便佩戴,据此推断,它多半是一件饰品。 以上等圣石为原材料,由资深石匠呕心沥血打磨而成,其上还刻有山上部落崇敬的火焰图案……诸多要素叠加起来,这样的饰品,整个山上部落或许也只有祭司才有佩戴的资格。 因为这玩意儿是从阿水身上搜出来的,所以张天下意识便认为她是其中一名祭司,属实高兴了一会儿,想着先把对方的祭司转化为天空的信徒,再由祭司现身说法,说服她的族人转投天空的怀抱,岂非轻而易举? 如意算盘落空,张天难免有些失望。 阿水紧抿着嘴,死死盯着那件圣石饰品,片刻后,抬头对上张天质询的目光,诚恳道:“你们救了我,我这条命是你们的,你们要我做什么都行,但求求伱,能不能把这个东西还给我?” 她一脸希冀地看着年轻的天空祭司,心里却不抱什么期望。 这些野人和豹肝来自同一个地方,她知道那个地方没有圣石,他们对石头的认知非常浅薄,制作石器的方式非常落后。 而这件圣石饰品代表着山上部落的最高水平,看对方着装朴素,就知道这个年轻的祭司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精致的饰品,想要据为己有也情有可原。 她正思考着自己还有什么可用于交换的筹码,却听见一声:“可以。” “啊?” 阿水愣了下,怀疑自己听错了,然后就看见对方满不在乎地将之随手抛起,接住,再抛起,再接住……仿佛那只是一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石头。 阿水的心瞬间提到嗓子眼,视线随之上升和落下,生怕对方一个手滑没接住,导致圣石磕碰损坏。 张天知道阿水在想什么,呵,少瞧不起人了,这破石头送他他还不想要呢! “但在这之前,你要你把知道的事情全部告诉我。” “可以!” 阿水一口答应。 张天抓住落下的黑曜石饰品,不再调戏她。 阿水的心终于落回肚子里。 看来这个野人的欣赏水平比我预想的还要低,还不足以感受到圣石的不凡之处。 她心里想着,嘴上说:“这块圣石的来历,可以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我们的祖先还住在山林里。那是一片神奇的山林,即便在冷天,山里也十分温暖,附近还有许多永远也不会结冰的泉水。” 阿水一言不合开始讲故事,她讲一句,豹肝便翻译一句。 孩子们立刻围坐上来,甭管是什么故事,只要是故事,他们就爱听。 林郁也来了兴致,追问:“那些泉水不止不会结冰吧,是不是还很暖和,就像放在火上烧煮一样?” “对。”阿水点头,“现在也还有呢,有些泉水非常烫,甚至可以用来煮食物。” 众人惊奇不已,把食物丢进泉水里煮,这也太方便了,还要什么陶器,连生火都省了! 林郁羡慕到快要流口水,她一个多月没洗澡了,现在天气又热,浑身都黏糊糊的,难受得要命,恨不能立刻跳进温泉里舒舒服服泡个澡。 “为什么泉水会是热的呢?”白忍不住问。 “因为山里面有火。”阿水说,“藏在山里的火不停燃烧,所以泉水不会冻结,山林里也比其他地方温暖。” “啊!那你们的祖先住在火山上,不是很危险吗?万一火烧得特别旺,人不就被烤熟了吗?” “是啊,能够想到这点,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可我们的祖先并不知道山里有火,那时候山上长满了树木,山顶上覆盖着一潭非常清澈的池水,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他们怎么会想得到呢?” 众人听了这么久的故事,听到这里,已经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了,心不禁都揪了起来。 阿水叹口气说:“直到有一天,大地忽然开始震动,山顶上的池水接连不断溢出,大山的内部时不时爆发出雷鸣般的可怕声响,山林里变得更加热了。” “这时候,许多人已经预感到会有大事发生,他们选择离开,去别的地方寻找新家园。为了躲避未知的灾难,那些人一直往山下走,最终到达了我们现在所在的这片草原,他们在此定居,成为山下部落。” “没错,我们的祖先就是这么智慧!” 阿牛忽然接一句话,不无自豪,末了还嘲讽一句:“不像你们的祖先,还傻傻地留在那里等死!” 阿水撇撇嘴,不理他,接着说:“还有一部分人不愿意遗弃世世代代定居的家园,他们认为大山只是发点小脾气,就像天空不高兴的时候会下雨一样,雨停了,天空就会变得晴朗。” “天空下雨不是因为不高兴。我们的祖先生活在天上,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会欢笑会流泪,他们流下来的泪水就是雨水。当天空开始下雨,说明祖先非常思念我们,这时候我们应该仰望天空,回应祖先的思念。” 张天纠正她的观念,身为天空祭司,他拥有天空的最终解释权。 阿水一下愣住,雨水是祖先的泪水?这番言论太过骇人听闻,她一时无法接受。 “没事,你接着说。” 张天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总之,他们没有离开,仍然留在山里,等待一切恢复如常的那天到来。” “然而那一天最终也没有到来,取而代之的是更大的怒火,藏在山里的火焰从山顶喷出来,发出像无数头野兽齐声咆哮的巨大声响,大山仿佛被火焰烧碎,大块的碎石从山顶滚落,将粗壮的树木砸断。” “那是一个白天,但天空瞬间变得昏暗,大量的烟尘冲上天空,像黑云一样遮挡了阳光,空气里充满刺鼻的气味,那种气味吸多了,会让人浑身无力,甚至死亡。” “这些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火焰。森林立刻燃烧起来,火势越烧越旺,转眼就蔓延到人们居住的洞穴!” “啊!” 孩子们发出惊呼,众人无不面露惊恐之色。 他们虽然没有见过火山喷发的场景,但森林起火的故事阿妈说过不少,阿妈曾经目睹雷兽捕食,导致森林燃烧了整整三天三夜,没有任何生物能够在那样的环境里活下来! 白追问:“后来呢?整个森林都在燃烧,人很难活下来吧?” “没错,所有人都往山下跑,但火势蔓延得非常快,根本跑不过!”阿水说,“眼看就要被火焰吞噬,一个名叫阿红的女人站了出来,她拥有掌控火焰的力量,以一己之力,成功止住了火焰蔓延的势头!” “人们趁机逃跑,一些人被滚落的碎石和倾倒的树木砸死了,一些人被火焰烧死了,还有一些人被浓烟呛死了,但仍然有一部分人逃了出来。” “活下来的人最终在山上的草原定居,组成山上部落,部落渐渐发展壮大,现在已经远远超过当初逃到山下的那些人。” “羊蛋!”阿牛怒不可遏,“营地是我们的祖先先修建的,羊也是我们的祖先先养的,你们的祖先除了会偷学技术,还会做什么?!” 豹肝拒绝翻译他的言论,众人不明所以,虎头只道这家伙突然发疯,走过去不由分说地踹他两脚,阿牛惨叫两声,立刻老实了。 阿水仍然不理他,自顾自地说:“阿红也因此成为了我们部落的第一任祭司,她的女性后代同样拥有掌控火焰的本领,就这样一代一代传下来,直到今天……” 女性后代? 张、林二人对视一眼,两人都抓住了阿水话中的重点。 同时皱起眉头的,还有大地祭司葵。 枭诧异道:“我怎么听说,你们部落有三个祭司?难道上一任祭司生了三个女儿?” “不,祭司虽然有三个,但能够掌控火焰的祭司历来只有一个,称为大祭司,后来因为部落的壮大,一个祭司无法解决所有族人的问题,所以才另选了两人担任祭司,辅助大祭司管理部落。” 山上部落的祭司拥有掌控火焰的能力,他听阿牛提到过。 阿牛是以一种嗤之以鼻的口吻谈及这件事,张天本来没往心里去,以为和有盐部落的雪灵祭司一样,是曲解了自然界的现象,将之错误地同怪力乱神联系起来。 比起雪灵,对火的崇拜简直不要太寻常,后世的拜火教一度席卷全球,即便在信仰几乎被三大教垄断的现代社会,火焰仍然拥有一批虔诚的信徒。 但听阿水这样说,山上部落的火灵祭司并非知识的传承,而是血脉的传承,这就和雪灵祭司不同了,更像是大地祭司的传承方式。 难道说…… 张天看了葵一眼,看她的神情,就知道她和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 林郁直接就问了:“你们的祭司是不是有一颗神奇的石头?” 放在以前,林郁肯定对阿水的说法不以为然,但在见过大地祭司和她持有的青石之后,她自然而然便联想到这种可能性。 既然存在白石和青石,保不齐还有其他颜色的石头。 女娲补天虽然是神话,但神话故事也是源自先民对于世界的观察和感悟,后世的史学家把五色石认定为五种颜色的矿石,但其实……具备超自然力量的五色石或许是真实存在的? 林郁现在只能这么想,不然要怎么解释白石和青石的存在呢? 阿水没有回答,这是部落的最高机密,就算是同族的人,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知道内情,她怎么可能告诉素昧谋面的外人?尽管对方救了她一命,但有些事情,比生命更加重要。 然而,她惊讶的神色已经出卖了她。 林郁二话不说,从兜里摸出那颗光滑圆润的白石,递到她眼前,问:“是长这样的吗?” 阿水几乎要跳起来,因为腿伤未愈,跳到一半又瘫倒在地,惊到说不出话来。 林郁接着说:“你们拥有的那颗石头,应该不会是白色的,我猜猜……是红色的吗?” 她有意避开青石不提,没必要把所有事都告诉对方,不过白石和青石的功能与火焰无关,她心知肚明,剩下三种颜色的石头里,赤红显然是火焰的颜色。 “你……你怎么知道?” 阿水放弃保密了,对方全部猜中,还掏出一颗外形一模一样的石头,哪里还有什么秘密可言呢? “难道你也拥有掌握火焰的力量?”她满怀敬畏地询问。 “不,林只是拥有发挥这颗灵石功能的力量。” 张天替林郁回答,紧接着用草原语给阿水、阿牛等人简单讲了下女娲补天的故事。 阿水吓得面色煞白,她以为火山喷发就够可怕了,但比起天空塌陷,洪水灭世,火山喷发又算得了什么呢? 女娲真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甚至比阿红还要厉害! 张天微笑道:“看来,女娲是我们共同的祖先,我们的身上都流淌着女娲的血脉,因此能够发挥出五色石的功能。” 阿水嗯一声,没有发表更多的感想。 见她仍然心存疑虑,林郁取来一袋污水,当着她的面把石头扔进水袋,眨眼间,浑浊的污水变得清澈纯净。 “不同颜色的灵石有不同的功能,白石的功能是净化污水,赤石的功能应该就是掌控火焰了,对吧?” 林郁的坦诚打消了阿水最后的顾虑,她直视着林的眼睛,很认真地问:“那你可以发挥出赤石的功能吗?” 第15章 才能 第173章 才能 “当然,不管是白石,还是赤石,本质上是一样的,我可以使用赤石,你们的祭司也一定可以使用我的白石。” 林郁给出肯定回答。 虽然是意料之中的回答,阿水的脸上仍然浮现出极复杂的神色,有些惊讶,更多的是凝重,还有些许不易察觉的欣喜……她低下头,陷入思索之中。 关于山上部落与山下部落的起源,张天完全了解了。 火山喷发的当下的确会给附近的生物造成灭顶之灾,但喷出的矿物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土壤的肥力,等到岩浆冷却,大地归于平静,生命会从灰烬里复苏,更加茁壮地生长。 也因此,物资丰富的火山区很受原始先民的青睐,长白山一带就曾经挖出来不少史前遗址。 很显然,阿水的祖先在山里定居的时候,火山仍然处于休眠期,后来火山恢复活动,他们不得不离开山林,到草原上求生存。 那次喷发的规模应该不大,否则就算他们拥有掌控火焰的能力,不至于被烧死,大量的火山灰埋也把他们活埋了,后世的庞贝古城就是在一夕之间被火山灰洗了地,城中数以万计的居民全部成了人体塑像。 “所以,”张天晃了晃手里的黑曜石饰品,“你还是没有说清楚这东西的来历。” 阿水从思索中回过神来,说:“我们的祖先在火焰流经的地方找到了这种乌黑发亮的石头,它们在火焰中诞生,和浴火重生的我们一样,火焰没有让我们灭亡,反而令我们更加强大。” “嘁!” 阿牛发出嗤笑,见虎头冷冽的目光扫来,连忙收声,挂上讨好的笑容。 “阿红担任祭司后,人们用圣石打磨出这枚祭司令,它是祖先一代代传下来的圣物,历来只有大祭司能够佩戴。” 说白了,这玩意儿是大祭司身份的象征,对于山上部落意义非凡,但对于逃跑者毫无用处,如果只是单纯的跑路,何必偷这么个无用之物,拉高仇恨? “这么重要的东西,为什么会在你身上?” “因为……唉!”阿水幽幽地叹口气,“我还是从头说起吧。” …… “祭司大人!” “阿水,我说过多少次了,没人的时候叫我名字就好,就像小时候那样。” “嘿嘿,这不叫顺口了嘛,紫烟大人~” 阿水笑嘻嘻地走进紫烟的营帐,手里捧着一个木碗。 一瞧见碗里的东西,紫烟的眉毛立刻拧了起来,下意识退开半步。 “暖天来了,部落里的母羊开始产崽了,这是新鲜的羊胎盘,还热乎着呢,伱趁热吃了吧。” 阿水说着,拉起紫烟的手,看似温柔实则强硬地把木碗塞她手里。 紫烟瞪着碗中血淋淋的肉块,苦着脸说:“一定要吃吗?” “这可是大补之物,有助于女人怀孕和生产,一般人想吃还吃不到呢!你是大祭司,孕育后代至关重要,更应该多吃。你放心,部落里待产的女人和母羊多着呢,胎盘管够。” 紫烟的脸色更难看了,但她知道阿水所言不虚,她必须尽早孕育后代,不然祭司一脉就要在她手里断绝了。 “不能煮熟了再吃吗?” “不能!煮熟了哪里还有作用呢?” “好吧……” 紫烟的手悬在木碗上方,迟迟无法下爪。 阿水见状,便抓起碗中的羊胎盘,用骨刀割成小块,递给她。 “昨晚有按照我教你的做吗?感觉怎么样?” 她例行询问昨夜交配的情况。 紫烟的祖祖辈辈都是大祭司,但不知为何,历代的大祭司都难以怀孕,为了不使传承断绝,人们千方百计地寻求助孕的方法,渐渐积攒下与之相关的知识。 每一任大祭司的背后,都有一个勤勤恳恳的“催产员”,负责记录大祭司的生理状况,烹饪助孕的食物,传授有助于怀孕的交配姿势。 阿水还是学徒的时候,她的老师就教过她,某一任的祭司正是在食用了胎盘后成功怀孕,所以胎盘是有益于孕育的补品。 这不难理解,胎盘本来就是生命的温床,吃啥补啥是非常直观的逻辑。 紫烟强忍着恶心咽下血肉淋漓的羊胎盘,想到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以此为食,她的“厌食症”更严重了。 自打她成年以后,各式各样的补品吃了不知多少,味道都一言难尽,所以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怀孕啊! 她是部落里最受尊敬的大祭司,却也是最受拘束的人,她不能随心所欲地享用美食,不能像其他的年轻人一样满山遍野乱跑,不能按照自己的喜好挑选交配对象,甚至连姿势和时长都必须按部就班…… 她对这样的生活感到厌烦。 可是她没有选择,谁让她的妈妈是大祭司呢?在她出生的时候,一切便已经注定,在孕育出继任者之前,她的身体不属于她自己,而属于整个部落,属于全体族人。 “该去圣火下聆听祈祷了,祭司大人。”阿水说,“采石营地送来一批上等的圣石,等着你去验收呢。” “让赤焰验收不就得了。” 紫烟抻个懒腰,很想睡个回笼觉。 “你才是大祭司,赤焰已经替你做了很多事,甚至不归他管的事,他现在也要管,这样真的好吗? “有什么关系?他管得越多,我越轻松。” “我不懂这些,你觉得没问题就好……不过这次赤土也来了,说有事要向你汇报。” 这下紫烟想偷懒也不行了。 赤土是部落里最资深的石匠,素有威望,他难得来营地一趟,想必确实有要紧的事要汇报,身为大祭司的她于情于理都该见他一面。 她穿戴上各式各样的圣石器物。 “你陪我一起吧!” “我还得去给羊接生呢。” “哼,羊哪里用得着你接生了?分明是想去找那个牧羊人吧!” 阿水嘿嘿地笑起来,并不否认。 “有了男人忘了朋友!” 紫烟笑骂一句,随后又叹气道:“真羡慕你啊!” 她将妈妈临终前交给她的那枚祭司令佩戴在腰间,独自走出营帐,朝那座供奉着圣火的石塔走去,路上遇到的人无论男女老幼,不管正在做什么,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计,恭敬地向祭司大人问好。 紫烟板着脸,在走出营帐的那一刻,她就变成了不苟言笑的大祭司。 她冲族人们轻轻颔首,算作回礼。 …… 乌鸦老老实实的在圣火底下等候。 山上部落的营地他来过多次了,以往只在外围远远观望,这是头一回离得如此之近,更能真切地感受到这座石塔的庞大,塔顶上供奉着长燃不灭的圣火,据说取自山里喷出来的火,正是这团火,造就了现在山上部落。 石塔下守着两名祭司,年轻的男人叫赤焰,乌鸦被巴布押送上来交换时,见过赤焰一面。 另一个年迈的老人叫青焰,赤土与他是多年的好友,两人许久不见,相谈甚欢。 来之前,赤土告诉过他,真正具有才能的祭司既不是赤焰,也不是青焰,而是一个名为紫烟的女人。 乌鸦记得那个女人,当时还觉得奇怪,为什么让一个年轻的女人站在中央。 现在仍然觉得奇怪。 只有她具备的才能……是指知识吗? “祭司大人!” “祭司大人!” 聚集在石塔下的人群骚动起来,问好的同时向两侧退开,让出一条路,以便来者通过。 乌鸦悄悄打量着这位盛装登场的年轻祭司,之前天色太暗,他没能看清楚,这回终于看清楚了。 最吸睛的当属她身上佩戴着的圣石饰品,毫无疑问都是上等圣石,在阳光的映衬下黑得发亮,做工之精致,每一件都不在他怀里的那面圣石镜子之下! 就连她本人也俨然一尊孤高的圣石,她的神情就像圣石一样冰冷,长发也如圣石般乌黑发亮。 忽然,对方扭头朝自己这边看过来。 乌鸦立刻收回打量的目光,略微低下头。 “祭司大人!”赤土上前行礼,“前几次送来的石器,祭司大人可还满意?” 紫烟微笑道:“你是我们部落最出色的石匠,你制作的石器,自然是最好的。” 赤土摇摇头说:“祭司大人,我正要告诉你,前几次送来的石器,并非出自我手。” “哦?” 不仅紫烟,一旁的赤焰和青焰也都吃了一惊。 赤焰说:“前几次的石器是我验收的,质量和以往的石器相当,竟然是其他人制作的么?看来你收了个好徒弟啊!” 青焰也抚须而笑,送上祝贺,他知道赤土一直在为后继无人而发愁,怪不得今日见他莫名兴奋,原来是找到传承者了。 赤土却说:“他还不是我的徒弟。” 顿了顿,又说:“我正是为此事而来,乌鸦——” 在三人诧异的目光中,乌鸦走上前来。 赤焰仔细端详他几眼,皱眉道:“我记得你,你是山下人抓住的其中一个野人。” “我叫乌鸦,见过祭司大人!” 乌鸦十分恭敬地自报家门。 他察觉到有道冷冽的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逡巡,抬头瞄了眼,见是大祭司,立刻低下头,心里颇有些惴惴不安。 “赤土,你把野人带过来做什么?” 赤焰面露不悦,语气里带着几分责问。 “他虽然是野人,但具备其他人没有的才能!他是天生的石匠!前几次送来的石器,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他制作的!” 赤土不吝赞美之词。 他看向紫烟,径直表明来意:“祭司大人,我想要收乌鸦为徒,希望你准许。” “不行!”不等紫烟开口,赤焰当即否决,“他是野人,你怎么能收野人为徒?你擅自把他带来,已经是违反规矩了,念在你制作石器的功劳,我可以不罚你,收他为徒这件事,我也可以当作没听见,你以后不必再提了。” “赤焰大人,我和乌鸦相处了一个冷天,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虽然是野人,但绝不是恶人。而且,他向我承诺过了,他会像我一样,一辈子待在采石场,开采并制作石器,不参与部落里的任何事情。” 乌鸦也说:“别的我也不懂,我只会制作石器,也只喜欢制作石器。在以前的部落里,我就是一名石匠。” “那你怎么成野人了?” “我们是从非常遥远非常寒冷的地方迁徙过来的,这是一段艰苦的旅程,我的族人几乎都死在了路上,只剩下我们三个。” 说辞他早就和豹皮、豹肝串通好了,同赤土也是这么说的,反正天高地远,谁还能向有盐部落求证不成? 赤焰却不是那么好忽悠的,冷声道:“你不会以为,你这样说,我就会信吧?” “我说的是实话。”乌鸦面不改色。 “不管他说的是不是实话,至少他在石器制作上的才能是做不了假的。” 赤土替他解围,对三位祭司说:“他有才能,又愿意为部落做贡献,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呢?祭司大人,你们也知道,我的学徒尽是些蠢蛋,根本无法学会我的本事,但乌鸦不同,他学得很快。” “乌鸦,把你打磨的那面圣石镜子拿给祭司大人看看。” 乌鸦从外衣褶层里取出那面不足巴掌大的圣石镜子,递给全场地位最高的大祭司。 紫烟伸手欲接,忽然间,大地猛地震动起来! 突如其来的强烈震动让所有人脚下趔趄,几乎站立不住! 三位祭司霍然变色。 立刻有人惊慌失措地大喊:“地震了!” 大地的震动越发强烈! 乌鸦生平头一回经历地震,只觉得脚下踩着的似乎不再是地面,而是起伏的波浪!更恐怖的是,他看见正对着自己的那座高耸的石塔剧烈晃动起来,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倾覆! 刚冒出这个可怕的念头,塔顶的一块石头便顺着倾斜的塔身砸落下来,直直地朝他和大祭司砸来! “祭司大人!” 众人齐声惊呼。 紫烟背对着石塔,全然没察觉到身后的危险。 乌鸦想也没想,立刻纵身扑上去,一把推开对方。 推完就后悔了。 我在干什么!这时候应该躲避才对! 后悔也已来不及,从天而降的石块狠狠砸在他肩背,乌鸦“嗷”地惨叫一声,只觉得两眼一黑,险些痛晕过去! 第16章 大山的怒火 第174章 大山的怒火 眼看石塔摇摇欲坠,聚集在塔下的众人顿时作鸟兽散,青焰扶起惊魂未定的紫烟,带着她远离这片危险的区域。 “没事吧?” “我没事……那个野人救了我。” 紫烟吓坏了,这时才稍微缓过劲来,回头看了眼,见赤土拽起那个名叫乌鸦的野人,紧跟在众人之后,不禁松了口气。 所幸,大地很快停止了震动。 石塔没有倾覆,也没有人因此丧命,只有一个无关紧要的野人受伤,本来不会有人关心一个野人的死活,但想到在那样的情况下,这个野人不仅没躲,反而奋不顾身救人,连赤焰也不得不高看他一眼。 真正关心乌鸦的,除了赤土,就只剩下豹皮和豹肝了。 “乌鸦哥!” 两人冲上来关切他的伤势。 乌鸦瞪了两人一眼,板起脸说:“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死不了,这个冷天我都熬过来了,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 话虽这样说,但其实他比任何人都要担心自己的伤势。 他左肩疼得厉害,连带着整条手臂都使不上力。 千万别是残废了……独臂别说制作石器了,连搬运石头的效率都要大打折扣。 没有价值的野人会是什么下场呢?乌鸦用脚趾想也知道。 他表面上故作淡定,心里追悔莫及,当时那个情况,眼看着石头砸向年轻的大祭司,那个距离只有他够得着,于是下意识就那么做了。 蠢死了!但凡动动脑子,就绝不会拿自己的命去冒险! 乌鸦看见大祭司朝自己这边走过来,身旁跟着一个年轻的女人。 “祭司大人,你没事吧?” “祭司大人,为什么突然地震了?” “祭司大人,不会是大山又要喷火了吧?” 大地虽然停止了震动,但人心里的震动才刚开始酝酿,他们七嘴八舌地询问,不无恐慌。 紫烟没有理会他们,径直走到乌鸦跟前,说:“你肩上的伤,让阿水给你看看。” 阿水替乌鸦检查伤势。 乌鸦有些忐忑,生怕对方来一句没治了,这跟当场宣判他死刑也没什么差别。 紫烟见状,缓和了神色和语气,宽慰他说:“伱放心,阿水最擅长治疗这种外伤,她一定会治好你的。” 她顿了顿,看向赤土,吩咐道:“你跟我来。” 事情很严重,在大地开始震动的那一刻,赤土就知道了。 部落的营地距离火山口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而他常年居住的采石营地就在火山脚下,他比任何人都要了解火山的情况。 火山从来没有停止过活动,由此引发大地震动经常上演,只是大多数时候,这种震动都非常轻微,部落里的人很难察觉到,采石场的石匠们也都习以为常,不当一回事。 但这一次的地震格外强烈,赤土在采石场生活了这么多年,经历过的地震没有一百次也有好几十次,全部加起来都远远比不上这一次! 三个祭司同样面色凝重,身为祭司,他们自然要比其他人懂得更多。 火山喷发之前会引发地震,震感越强烈,喷发的规模也就越大,这是祖先传下来的知识。 第一任祭司逝世后,火山又喷发过几次,但规模都很小,在历代大祭司的掌控下,没有引发火灾或别的次生灾害,也没有造成任何伤亡。 这次的地震是如此强烈,这个不详的征兆预示着在不远的将来很可能会有一场大规模的喷发! 赤土担心的却是另一件事:“祭司大人,我希望你能多派一些人前往采石营地,那里的情况一定很糟糕!” 采石营地本身就处于震中,山里又堆积着大量的岩石,刚才的剧烈震动,连石塔都险些倾覆,山里的乱石一气砸落下来,采石场的工匠、猎人和搬运工只怕难以幸免。 紫烟说:“我已经让阿猛带人去了,在大山的怒火平息之前,那地方不适合居住,阿猛会把所有人都带回来。比起这个,我有更重要的事要交给你做,我需要更多祭祀用的圣石石器,越多越好!” “我明白。” 赤土干了一辈子的石匠,祭祀用的石器大半都出自他手,他知道的事情不比祭司少。 部落里的传统,每年暖天来临之际,祭司便会率领族人祭祀火灵。其中,用上等圣石制作的石器是最重要的祭器,在祭祀之时,大祭司会将这些祭器扔入火山口,以祈求平安。 通常而言,只要虔诚地祭祀过火山,并且投喂了足够多的祭器,火焰就不会从大山里喷发出来,焚烧森林,毁灭他们的家园。 但凡事总有例外。 如果火山出现了要喷发的征兆,就说明它对大祭司投喂的“食物”并不满意,它在抱怨,它在索取更多的食物,这时就需要进行额外的祭祀,准备更多的祭器。 这次的征兆是如此强烈,可以想见,火山的不满有多么的深! 紫烟眉头紧锁,她担任祭司的时间不长,还不曾遇到过这种情况。 她毕竟还很年轻,虽然大祭司的重任让她不得不在族人面前表现得坚定、强大,但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她再怎么强装镇定,也难以掩饰内心的焦虑和忧愁。 她想不明白,明明在上一个暖天,她很认真地祭祀过大山了,他们准备的祭器也不比以往少,为什么大山还会发这么大的火呢? 是哪里出了岔子吗? 她轻轻摇头,将不必要的念头甩出脑袋。 事到如今,再想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现在必须抓紧准备足够多的祭器,在火焰喷发之前举行祭祀仪式,或许还有机会平息大山的怒火。 阿水早已给乌鸦检查完伤势,得知并不严重,乌鸦的心总算落回肚子里。 阿水虽然不懂草药知识,但她从老师那里继承了一套按摩术,有助于活血化瘀,应付跌打损伤十分有效。 就是施展起来有点累,一般人她才不管呢,任其自愈便是,不过乌鸦救了紫烟的命,阿水自然要竭尽所能治好他。 阿水替他按完,嘱咐他说:“明天我再给你按按,过段时间应该就没问题了。在痊愈之前,尽量不要过于用力,以免加重伤势。” 乌鸦活动活动肩膀,疼还是很疼,不过已经没那么僵硬了。 这个阿水果真有点本事,说不定比穴狮部落的祭司还要厉害! 乌鸦在祭祀雪灵的仪式上就被放逐了,没能见到大河部落的巫师大显身手的场面,但穴狮部落的祭司懂得治病疗伤,他是知道的。 等到夜里,阿猛率队归来。 三个祭司的脸色更难看了。 如赤石所料,采石营地遭受了重创,石匠的伤亡尤其惨重,大地剧烈震动之时,他们正在采石场开采石料,于是首当其冲,当场就被乱石砸死好几个,活下来的大多都负了伤。 要在短时间赶制更多的石器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石匠又死的死伤的伤,这让原本就难以达成的目标直接变成了不可能。 赤石仍然招呼他的学徒们卖力地打磨祭器。 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乌鸦、豹皮和豹肝立刻加入其中。 此时不好好表现一番,更待何时? 阿水阻拦道:“你肩膀上的伤还没好呢!这时候应该多休息,而不是勉强自己,做这种辛苦的体力活。” 乌鸦大义凛然地说:“现在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我怎么能缩着手在一旁观看呢?我不会别的,只会制作石器,我帮得上忙!也必须这样做!哪怕肩膀断掉也没有关系!” 此言一出,众人看向他的目光立刻变得肃然起敬。 就连紫烟也不由得多看了他了几眼,心想这个野人不仅心地善良,觉悟还挺高,等这件事结束后,别说赤土想收他做徒弟了,就算接纳他成为族人,也不是不行。 乌鸦想的却是,少了这么多石匠,短时间内又要赶制出大量的石器,就算我不主动提出,这群蛮子也一定会逼迫我就范,毕竟我只是个野人,野人表现得再好,终究不是自己人,就算死了,又有什么所谓呢? 倒不如我主动提出,还能博取一点好感。 即便如此,人手仍然远远不足。 三个祭司都沉默下来。 许久,赤焰说:“这样下去肯定来不及。要不,让所有人都制作石器吧?” 青焰摇摇头说:“用于祭祀的石器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制作出来的,若是质量不够好,不仅不会令大山满意,反而会激怒大山,导致火焰喷发得更加猛烈!” “或许这一次,我们真的无能为力了。”青焰无奈地叹口气,“大地的震动是这样剧烈,大山一定十分愤怒,它喷出的怒火会把这片森林烧得干干净净!我们不能再待在这里了,这里离森林太近,太危险,我们必须去更远的地方躲避!” 赤焰不以为然,反驳道:“我们应该想办法平息大山的怒火,而不是一走了之。如果我们现在离开了,大山只会更加恼怒,它的怒火会持续燃烧,以后我们都别想回来了。” “那就不回来了。”青焰说,“我们可以去寻找新的家园,就像当初的山下部落一样,这片草原足够广阔,总有一个地方,大山的怒火燃烧不到。” “你竟然拿山下人和我们相比?” 赤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口吻也变得不客气起来:“青焰,你真是老糊涂了!我们可是火焰的后代,我们怎么能因为惧怕火焰而逃跑呢?何况我们还有紫烟,就算大山的怒火十分猛烈,紫烟也可以控制住。对吧紫烟?” 赤焰和青焰的目光落到年轻的大祭司身上,等待她拿主意。 两人的目光就像两座大山压在紫烟身上,令她胸口发闷,喘不过气来。 分明早上的时候,部落里还是一派祥和欢乐的氛围,她嘴里甚至还残留着羊胎盘的血腥味,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呢? 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做? 紫烟闭上眼,回忆妈妈的教诲。 等她睁开眼时,已经有了主意。 “你们说得都有道理。我们是火焰的后代,不能就这样退缩。但这一次,大山的怒火比以往更加猛烈,就算是我,也不一定能够平息。” “你们带上族人和羊群,暂时离开这里。我和石匠留下,祭祀火山,等我们完成祭祀,平息了大山的怒火,你们再回来。” 这是折中的方法,目前的情况,或许也是最好的方法了。 青焰说:“这样的话,那我也留下吧,虽然我没有大祭司那样的才能,但我毕竟也是火灵祭司,理应留下来。” 赤焰迟疑片刻,也说:“那我也留下。” “不,赤焰,族人们需要有人带领。我老了,走不了太远的路,你还年轻,这个人只能是你。” 青焰语气平静,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赤焰忽然明白了,青焰提出离开的建议,只是为了族人的安全考虑,这个老人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离开。 他忽然有些羞惭,他自认为觉悟很高,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觉悟远远比不上青焰。 赤焰握紧了拳,随后又无力地松开,略显颓败地说:“我知道了。” 他不再多言,立刻吩咐下去。 消息传开后,营地里顿时陷入恐慌之中。 山上部落世世代代定居于此,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很显然,大山这次动了真火,它的怒火连大祭司都未必平息得了。 他们是听着火山喷发的故事长大的,在这些故事里,火山喷发总是被描述成末日一般的场景。 想到那样可怕的场景即将发生,毁天灭地的火焰即将吞噬一切,他们便恐惧到止不住地颤抖。 众人忙不迭地收拾行囊,恨不得立刻逃离此地,逃得越远越好。 第二天一早,辞过紫烟、青焰等人,赤焰带着大部落驱赶着羊群朝远方而去。 偌大的营地顿时变得空荡荡的。 紫烟看向留下来的人,除了青焰、阿水和一众石匠,还有一些自愿留下的猎人。 所有人都看着她,她从他们眼睛只看到一种情绪:信任。 他们并非不害怕,但对大祭司的信任让他们战胜了恐惧。 紫烟明白,这个时候谁都可以露怯,唯独她不行。 她深深呼吸,用尽可能平静的口吻说:“我们去采石营地吧。” 第17章 自由 第175章 自由 众人背负沉重的祭品朝火山进发。 光秃秃的大山高耸于地面之上,坡面不算陡峭,被厚厚的火山岩层覆盖,这些岩层由过往的喷发活动积累而成,其中不乏嶙峋的怪石,好在由熔岩和火山灰沉积物形成的地面还算平坦均匀,并不难走。 之前的地震致使山上的碎石滚落,也掀翻了许多树木,堵塞道路,给众人的行进造成了不少困难。 大地时不时震动,越是靠近大山,震感越强烈,伴随着每一次的震动,山顶冒出腾腾的柱状烟雾,不断滚落的石块向他们发出严厉的警告。 但这一切都无法阻挡大祭司的脚步。 赤土说过,这座山里蕴藏着神圣的火焰。 乌鸦一直半信半疑,直到这一刻,他才彻底相信。 太热了,异乎寻常的热。 冷天才刚过去,按理说不该这么热。 脚下的土地滚烫,像是经过烈日下长时间的暴晒,他感觉自己正踩着灼热的木炭前行,他仿佛能感受到地底下那汹涌澎湃的火焰,正是这火焰的炙烤让大地痛苦到浑身颤抖。 他很害怕。 连大地都难以忍受的火焰,如果真从山里喷出,他们必死无疑! 他扭头看向其他人,豹皮和豹肝同样心惊胆战,蛮子们却面无惧色,尤其是那位年轻的大祭司,她目光坚毅,脚步坚定,莫名有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见此情景,乌鸦反而更加不安了。 一群疯子!他们不会真的以为自己能够掌控火焰吧! 抵达采石营地时已是傍晚。 营地里一片狼藉,由草木搭建而成的简易庇护所既不防震,也不坚固,大半都散了架,到处都是断裂的木头和石料,食腐动物循着血腥气息而来,占领了这片废墟,一群鬣狗在营地里逡巡,寻找两脚兽留下的食物。 “滚开!” 猎人们投掷石块驱赶鬣狗,他们清理出一块空地,用木料和草料搭起柴堆。 冰雪消融之后,草木里还残留着潮湿的水汽,不易引燃。 奇怪的是,猎人们谁也没有要生火的意思,反倒是大祭司把握成拳头的手搭在了柴堆上,从她指间的缝隙里,能看到其中攥着某种赤红色的东西。 这是什么仪式吗? 乌鸦刚冒出这个念头,就听噗的一声,柴堆顿时绽放出盛大的火焰! 众人立刻向火焰跪拜,赞美大祭司的仁慈。 只有乌鸦、豹皮和豹肝愣在当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个女人……真的可以掌控火焰! 三人惊惧交加,忍不住看向紫烟,却见对方气定神闲地从火焰中抽出手,毫发无损! 紫烟察觉到目光,扭头看去,与三人的视线相接。 三人赶紧伏身,学着蛮子的动作,匍匐在地,朝火焰跪拜。 她的力量或许比山溪还要强大! 雪灵祭司只能借助雪灵的力量施展诅咒,她竟然可以直接操纵火焰! 乌鸦心里惶恐,表现得越发毕恭毕敬,雪灵的诅咒已经让他吃尽了苦头,他可不想再得罪一个更加强大的火灵祭司。 他本打算伺机逃跑,现在是万万不敢轻举妄动了。 夜幕降临,众人在采石营地歇脚,所有人都神经紧绷,沉默不语,稍微一点震动都会让他们产生有如惊弓之鸟的反应,在他们看来,地震远比火焰可怕,就算是大祭司也无力应对。 “乌鸦,听说你们来自遥远的北方?”紫烟忽然问。 “是的,祭司大人。” “那里是什么样的呢?和我们这里有什么不同吗?” 乌鸦有些意外,在此之前,没有人问过他类似的问题,没有人会关心一个野人的过去,即便是赤土,更关注的也只是他的天赋,不曾深入了解过他。 想聊点轻松的话题,以此来缓解众人的紧张情绪吗? 乌鸦琢磨着大祭司的意图,开始讲述那片回不去的故土,讲述生活在河谷营地附近的部落。 因为之前说过他们的生活非常艰苦,不得不迁徙,所以他尽可能朝艰苦的方向描述,比如以啃树皮为生的大河部落,三天饿九顿的大树部落…… 讲着讲着,他忽然想起他在部落大会上听来的一个故事,那是一个非常震撼人心的故事,令他印象深刻,这个故事足以证明遥远的北方是一片多灾多难的土地,并不适合人类生存。 乌鸦叹口气,用很沉重的口吻说:“那里比这里的环境恶劣得多,和我们居住的地方相比,山里的火焰又算得了什么?在很久很久以前,北方的天空上有十个太阳!” 众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 “你们一定觉得这座山已经很热了,但和十个太阳相比,这里简直就像冷天一样凉爽!你们永远也无法想象那有多热,森林被烤焦,河流被晒干,大地被烤裂,每次呼吸都像在吮吸火焰……” 山里本来就热,听了乌鸦的描述,众人顿觉浑身冒汗,空气仿佛更热了几分,让人难以忍受。 乌鸦添油加醋地讲述后羿射日的故事。 众人面露惊恐之色,恐惧却又欲罢不能,甚至暂时忘却了自己身处险境,听得入迷。 紫烟尤其着迷,从她记事起,她就被人们簇拥着,被人们保护着,她不能尝试有风险的事情,不能前往危险的地方。 祭祀的时候,她站在火山之巅眺望远方,她看见森林覆盖绵延的山脉,呈现出斑斓的色彩,看见湖泊散落大地,折射出金灿灿的光芒,看见群鸟展翅高飞,没有任何束缚,看见草原是如此辽阔,一直延伸到天边,没有尽头…… 然而她只能困在这方小小的天地,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 她其实并不开心。 但没有人在意她的感受,或者说,在族人们看来,大祭司是火灵的化身,族人会竭尽所能保护她的安全,她也理应守护族人的生命和财产,不被大山的怒火吞噬,这是她的宿命。 乌鸦描述的十个太阳的世界固然可怕,但也无比新奇,勾起了她强烈的好奇心。 “……后羿牺牲了自己,救了所有人,最后,天上只剩下一个太阳,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个。人们将后羿誉为英雄,赞美他的勇气,传颂他的故事。他虽然死了,但他会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 故事到此结束,众人仍然沉浸在震撼和伤感氛围里,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们对故事的真实性毫不怀疑,见识过大祭司操纵火焰的能力,射下太阳似乎也不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真是了不起!我不如他!” 紫烟由衷地赞叹,随后话锋一转,问:“还有别的故事吗?一定还有吧!我还想听更多的故事!” “这……” 乌鸦有些傻眼,看大祭司急切又好奇的模样,似乎是真的想听故事,而非单纯的为了缓和紧张的气氛。 说到底,大祭司也只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啊! 他记得在部落大会上,大河部落讲了许多故事,但那时候的他正忙着和女人繁衍后代,心思不在这上面,就连后羿射日的故事也是后来从族人嘴里听说的。 乌鸦一脸歉然地说:“我能够想起来的只有这一个。” 紫烟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我还记得一个!” “我也记得一个!” 紫烟立刻恢复兴致,坐直了身体,催促道:“快说快说!” 豹皮和豹肝分别讲述神农尝百草和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 大地仍然持续不断地震动,但众人的注意力都被两人的讲述所吸引,这些故事带给他们的震撼远比地震强烈,他们听得全神贯注,想象着故事里的那一幕幕场景,无暇他顾。 这个夜晚格外宁静。 以前还能听见森林里传来的虫鸣鸟叫,偶尔还会有隐隐约约的狼嚎在夜空下飘荡,今夜只剩下木柴燃烧的噼啪声响,就连男人们也不打呼噜了,大家都睡得很浅。 这并非什么好兆头。 次日一早,阿水分给每人一块松软的毛茸茸的皮料,嘱咐道:“靠近火山口的地方有大量的烟雾,那些烟雾有毒,吸多了会让人感到恶心难受,浑身乏力,甚至死亡。用水浸湿兽皮,覆住口鼻,可以阻隔毒气。” 终于到了向山顶进发的时刻,山顶持续喷出浓浓的烟柱,仿佛水沸腾之后不断冒出的水汽,但众人心知肚明,那不是水汽,山里面沸腾的也不是水,而是岩石! 大山的怒火之盛,就连岩石也能烧化! 这是祖先传下来的知识,但没有人亲眼见过熔岩,包括年龄最大的赤土和青焰,火山已经休眠许久了。 众人心里忐忑,但想到后羿射日和开天辟地的故事,又都鼓起勇气。比起十日凌空,比起天地未开,大山的怒火又算得了什么? 越往山顶走,空气越灼热,滚烫的热浪扑面而来,将所有人吞噬,除了不惧热不怕火的紫烟,其他人无不眉头紧皱。 乌鸦昨晚说“每次呼吸都像在吮吸火焰”,他现在真有这种感觉,吸时肺部如同燃烧一般,呼时仿佛能够喷出火来!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众人用湿润的兽皮捂住口鼻,进入烟雾缭绕的山顶区域。 乌鸦在采石场待了一个冷天,但上到山顶这是头一次,和他以前爬过的所有山都不同,锥台状的山顶向内凹陷,形成一个巨大的坑洞,浓厚的烟雾挟裹着热浪喷出,强烈的硫磺味充斥鼻腔,让人窒息! 他站在火山口的边缘,距离洞口也就三四步的距离,他听见坑洞里不断爆发出宛若野兽咆哮般的炸响,他心惊肉跳不止,终究还是忍不住好奇,探着脑袋,小心翼翼地朝坑洞里张望。 灰蒙的烟雾阻挡视线,令他无法看得分明,只能隐约看到烟雾笼罩下的赤红之色,那便是藏在山里的火焰吗……不,这哪里是火焰?根本就是火之湖! 山里的火竟然可以流动,简直就像水一样! 火焰怎么会像水一样流动?难道是雪变的? 一定是这样……雪是万物之源,可以变成任何东西,它变成了火焰,这是对我的诅咒,雪灵找上来了,它没有放过我! 乌鸦脸色苍白,赶紧退开几步,不敢再看,唯恐火焰忽然喷涌而出,将他吞没。 紫烟也朝火山口里看了眼,熔岩湖的“水位”不算很高,看样子不会立即喷发。 她吩咐道:“把东西都放这里吧。” 众人放下祭品,以为要开始祭祀了,大祭司却招呼他们下山。 众人不明所以,见大祭司二话不说朝山下走去,也只好跟上去。 等到脱离了“毒气区”,青焰问:“紫烟,伱这是做什么?” 紫烟停下脚步,说:“你们下山吧,抓紧离开这里,越远越好。后面的事情,我一个人就能解决。” “胡闹!”青焰语带责备,“我们之所以留下来,就是为了帮你完成祭祀,都到这里了,怎么能抛下你离开?” 众人纷纷附和,不愿离去。 “你们帮我把祭品搬运上来,已经足够了。” 接下来的事,你们就算留下来,也帮不上忙……紫烟心里补一句,取下腰间那枚祭司令,抓起阿水的手,试图塞进她手里,阿水却紧紧攥着拳,死活不接。 “听我说!” 紫烟抬高声量,看着阿水的眼睛,很严肃地说:“我不怕火,赤石也烧不坏,但祭司令不耐烧,你替我保管,等我回来再还给我。如果我没有回来,那你就是下一任大祭司,你要带领族人远离这座山,永远不要回来!” “紫烟……” 阿水几乎要哭出来了。 紫烟却面不改色,很强硬地将祭司令塞进她手里,然后看向青焰,青焰板着脸,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 她知道无论她说什么,青焰一定会跟她一起去,这是他身为祭司的职责和骄傲。 她叹口气,没有劝阻,转而看向赤土和一众石匠:“你们回去继续制作祭器,等我回来,如果看不到足够的祭器,我可要骂人了!” 她顿了顿,目光最终落到乌鸦身上,微笑道:“我欠你个恩情,你想要什么?” “我没有什么想要的。” “不,你有。你不是说了吗?你想要去温暖的南方,去没有雪的地方,这里不是你的归宿。乌鸦、豹皮、豹肝,我给你们自由,去吧,去你们想去的地方,别再被山下人抓住了!” 乌鸦等三人一下愣住,抬起头与紫烟对视片刻,确认她不是说笑,乌鸦忙不迭道谢,紧接着又向赤土道谢,感谢他这期间的照顾。 赤土张了张嘴,正想说些什么,却见乌鸦带着豹皮和豹肝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去,竟是一刻也不愿多待。 他顿觉意兴阑珊,扭头向大祭司辞别。 “阿水,走吧。” 阿水被赤土和一众石匠半拖半拉地带走。 紫烟、青焰以及几个自愿留下的猎人站在半山腰上,目送众人离去,等众人的身影从视线里消失,她转过身,没入缭绕的烟雾中。 第18章 美食入侵 第176章 美食入侵 说到这里,阿水和乌鸦都停了下来,没有继续讲下去。 张天把玩着手里的祭司令,不必追问,只看两人的神情,也知道山上部落的大祭司最终没能够回去。 “这么说来,你不仅是祭司,而且还是大祭司。” “不,我不是。”阿水摇了摇头,“虽然这是紫烟的意愿,但大祭司的人选不由她说了算,而由是否具备掌控火焰的能力决定。我没有这样的能力,紫烟也没有后代,如果她永远也回不来了,那她就是最后一任大祭司。” “就算不是大祭司,有这枚祭司令,你接替青焰当个祭司还是没问题的吧?” “是……但这有什么意义呢?族人并不信任我,我抛下大祭司离开,这在族人看来是极其懦弱和不负责任的表现,他们不认为我能够胜任祭司的职责。他们只信任赤焰。” 阿水的语气十分自责:“本来我是可以帮上忙的,如果我没有离开的话,她已经做得很好了,那样强烈的地震,最后喷发出来的火焰却那样微弱,紫烟明明已经控制住了……” “后来呢?” 张天打断她的自怨自艾,将话题引回正轨:“就算你的族人不信任伱,但你毕竟受到紫烟的嘱托,赤土和石匠们都可以证明这一点,难道他们完全不尊重大祭司的意愿?” “大祭司的意愿他们当然是尊重的,所以尽管对我有所不满,他们还是推举我担任祭司,只是我没有接受,我自己也觉得我没有那样的资格。” 阿水面露疲态,叹气道:“我只想遵从紫烟的意愿带领族人远离火山,但就连这个提议,最终也没有被采纳。不仅如此,赤焰甚至要带领族人重返营地,重返火山。” “他疯了吗?!” 一旁的枭惊呼出声:“没有了掌控火焰的大祭司,等大山再次发怒,喷出火焰,要怎么办?” 此时天色渐晚,外出觅食的众人都已满载而归,等到夜幕降临,女人们才开始生火炊煮,夜色可以掩盖扶摇直上的炊烟,不易察觉。 火光就没有办法了,夜晚不可能不生火,男人们肩负起警戒工作,五人一组在营地附近巡逻。 围在阿水身边的人还是很多,以小孩为主,听故事谁不喜欢呢? 听众都和枭抱有同样的想法,认为赤焰失了智。 阿水也说:“是啊!而且大山喷出火焰之后,怒气并没有彻底平息,大地仍然在不停震动,非常危险!但赤焰没有发疯,他这样做有他的理由。” 阿水是懂讲故事的,故意卖个关子,充分勾起了听众的好奇心。 孩子们使劲想了想,想不明白,这时林郁说:“他想回去找大祭司,不,是找赤石吧?” “巫师大人真是聪明!一下子就想到了!” 阿水高声夸赞,毫不掩饰自己对于这位年轻巫师的崇拜。 林郁嘴角微扬,笑容含蓄。她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的孩子,类似的夸赞听了不知凡几,但阿水的夸赞要直接得多,也真诚得多,她感受得到。 “看到大山喷出的火焰远不如预料中那般剧烈,赤焰认为大祭司成功控制住了情势,他立刻带领族人折返,路上碰到了我们。我和赤土把情况告诉他,试图劝阻他,毕竟大山的怒火尚未平息,那里还很危险。” “赤焰却坚称,那种程度的喷发不可能伤害到大祭司,大祭司一定是遇到了别的麻烦,或许正等着族人去营救。退一步说,他至少要把赤石找回来,那是祖先传下来的最珍贵的宝物,现在没有人能够使用它,不代表永远不会有。” 阿水顿了顿,看向林郁:“本来我觉得赤焰想多了,紫烟没有后代,大祭司的血脉已经断绝,以后也不可能有人能够发出赤石的功能。但现在,你的出现证明他是对的。” “那他找到了吗?” 张天更关心这个。 如果找到了,那就很好办了,林郁用赤石展示一番“神迹”,宣称自己是火灵的化身,山上部落谁敢不从? “没有。” 阿水无情地打碎了他的小算盘。 “至少在离开之前,没有找到。既没有找到大祭司,也没有找到赤石,但因为找到了其他人的尸体,这让赤焰更加笃定,大祭司还活着。他派出更多的人,在更大的范围里搜寻,始终没有收获。” 张天直言不讳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掉进火山口里了?” 火山喷发时会导致火山口附近的岩土碎裂,一不小心失足掉下去,连人带赤石一起被熔岩吞噬了,自然无处可寻。 虽然直接说出来有些残忍,但这无疑是最合理的推测。 阿水沉默下来,神情复杂且纠结,她知道张天言之有理,心里却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 林郁扯了扯张天草皮衣裙,冲他微微摇头。 张天懂她的意思,阿水伤势未愈,不宜承受过多的刺激,于是他转而看向乌鸦和豹肝,接连发问:“你们又是什么情况?大祭司不是给你们自由了吗?豹皮呢?” “豹皮……说到底都怪他,丢了小命不说,害得我和豹肝也没逃掉!” “乌鸦哥……豹皮也很自责,你不要怪他。” “唉!我只是气他太过大意,白白送了性命!” 乌鸦苦笑道:“这个冷天我们吃尽了苦头,虽然赤土待我不错,但我们终究是野人,野人怎么可能会有好日子过呢?我们始终没有放弃过逃跑的念头,当重获自由的这一天真的来临,你可以想象我们有多兴奋!” “可豹皮那家伙……他兴奋过头了,生怕大祭司反悔,跑得比兔子还快。下山本来就比上山危险,经过连续几天的地震,许多岩石地块都松动了,他只顾着跑路,没有注意地面,一脚踩空,直接就滚了下去。” “啊!” 孩子们都发出惊呼。 “要是摔死了倒也痛快,可他偏偏还活着,尽管伤得很重。我和豹肝只好用木头做了个架子,拖着他走,这一来就耽误了不少时间,路上要照顾他,行进的速度也被他拖累了。” 尽管乌鸦的言辞毫不掩饰他的嫌弃和埋怨,但张天看得出来,乌鸦心里不是真的这样想。 在那种情况下,他明明可以抛弃同伴独自跑路,他却没有那样做,不管多么不情愿,他最终还是选择带上豹皮一起上路,这足以证明他并非一个冷血无情的人。 “可惜我们完全不懂治病疗伤,如果那时候,巫师大人在就好了,你连死人都能救活,肯定也能治好豹皮的伤。”豹肝面露伤感之色,“豹皮最终没能挺过来。” 孩子们也都唉声叹气,无论认不认识豹皮,生离死别总是令人情不自禁地叹息。 “他没能挺过来,我和豹肝也没能跑掉,被到处搜寻大祭司的山上人抓住。我告诉赤焰,大祭司已经还给我们自由,阿水和赤土也为我作证,但赤焰非说我知道大祭司的下落,我一天不交代,就一天不放我。” 说到这,乌鸦一脸愤怒:“我知道,他看上了我的本事,想让我当一辈子苦力,替他们制作石器,根本不打算放我走!” “然后你们找机会偷溜,所以被追捕……那阿水为什么会跟你们在一起?山上人就算对她不满,也不至于伤害她吧?” 张天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是我放他们走的。”阿水说。 “我和赤焰本来就有分歧,我认为应该尽快远离火山,赤焰却执意要寻找大祭司和赤石的下落。后来乌鸦和豹肝被抓回来,我告诉他大祭司已经给了他们自由,他不听,说我不是祭司,要我交出祭司令,不准再管这些事。” “祭司令是紫烟亲手交给我让我替她保管的,我肯定不会给他。但他是部落里仅剩的祭司,族人都站在他那边。乌鸦又天天向我求助,要我兑现大祭司的承诺……” “没有天天。” 乌鸦为自己辩解一句,但没有人理他。 “……我没有把办法,只好和石匠们商量。于是我和赤土找了个机会,偷偷把他俩放了。” “我知道这样做,赤焰肯定会找我麻烦,趁机把祭司令抢过去。我不想把祭司令给他,反正紫烟不在了,族人对我也没有好脸色,我还留下来干什么呢?” “紫烟经常说她在部落里待得很无趣,想去远方的湖泊玩,想去草原和天空的尽头看看……她没能到达的那些地方,我想替她到达。所以我和他俩一起跑路了。” 之后的事,不消她说,张天也能猜到个七七八八。 阿水不仅放跑了野人,还和野人一起跑了,这种行为放在任何部落都是一种背叛,何况她还带走了十分珍贵的祭司令。 山上人多半全军出动抓捕他们三人。 逃跑的过程中,阿水的脚受了伤,但来不及仔细处理和休养,最终导致伤口感染,险些折在路上。 讲完这一切,阿水仿佛用尽了所有力气,疲惫与饥饿如潮水般袭来,她已经有段日子没有好好吃东西了,偏偏在这个时候,空气里飘来一阵浓郁的食物香气! “好香!”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饿了,她感觉这香气比以往任何一天的都要香!哪怕是部落里烤全羊的香气,也远远比不过! 乌鸦、豹肝和阿牛等人也闻到了,疯狂吸动鼻头,恨不得把所有香气吸进肚子里。 接受了伤口缝合,一直陷入昏迷之中的阿木也嗯哼一声,悠悠醒转,腹部的痛楚随之传来,他忍不住发出痛苦的呻吟。 但下一刻,他的身心便被弥漫在空气里的香气所占据,腹部的伤口仿佛也没那么痛苦,取而代之的是强烈的食欲。 “阿木!” 阿牛大喜过望! 那样的伤势,阿牛本来不指望阿木能活了,那个高个子的年轻女人却真的救活了他!用一种看上去像是酷刑的手段! 阿牛老是听到巫师这个词汇,他不明白这个词汇意味着什么,但此时此刻,他的脑海忽然有了与之对应的形象,一个神秘的能够起死回生的智者形象。 他对巫师大人的敬畏再度攀升一个台阶。 乌鸦等人使劲呼吸,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烤出来的肉,会散发出如此丰富的香气,只是嗅到这香气,便令他们口齿生津,狂咽唾沫。 阿水很想保持矜持,奈何肚子不解风情,一个劲地发出响亮的抗议。 孩子们听得一清二楚,哈哈大笑起来。 阿水臊得满面通红。 “说了这么久的话,饿了吧?先喝杯茶吧。” 茶? 阿水接过杯子,好奇怪的杯子,竟然是用石头做的! 乌鸦和豹肝却一眼认出这红彤彤的石头其实是陶器,他们在部落大会上见过,印象深刻,不过他们只看到了陶杯、陶碗等小型陶器,想必是因为大家伙不易携带,都被留在了故土。 杯中散发出阵阵清香,阿水朝杯中看了眼,只见水面上漂浮着细碎的花草,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东西。 她举杯喝下一口,这名为茶的东西似有某种魔力,茶水入肚,她顿觉精神一振,疲惫感消除随之消除大半。 林郁也给阿牛等俘虏每人端去一杯莎草茶,这种茶水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 虎舌烤好了肉食,女人们煮好了菜,不等妈妈招呼,孩子们便闻着味道跑到食物跟前守着。 众人开始享用丰盛的晚餐。 乌鸦等人眼巴巴地看着,看了看烤得两面金黄、滋滋冒油的肉,又看了看手里的茶水,顿觉寡淡无味,他们没有吭声,只是眼巴巴地看着,以他们现在的处境,没有提要求的资格。 张天招呼道:“愣着干嘛?不饿吗?” “我们……我们也可以吃吗?” “如果你们担心有毒,可以不吃。” “快!快扶我起来!” 阿水哪里还得忍得住,连声催促,豹肝立刻扶起她。 虎头和几个猎人解开捆绑阿牛等人的绳索,厉声道:“我们的祭司心善,愿意让你们好好吃饭,我可没那么好心,要是你们敢耍花招,我会把你们头扭下来,塞进你们的屁股里!” 乌鸦替他翻译。 “绝不会!” 阿牛将头摇成拨浪鼓,随后高声赞美天空祭司的仁慈,还拉踩火灵祭司一波,说天空祭司的仁慈火灵祭司远远比不上! 阿水正忙着大快朵颐,没工夫跟他计较。 拍完马屁,阿牛立刻蹿到篝火旁,猴急地接过烤兔,大口撕咬,顿时两眼放光。 绝了! 身为牧羊人,他经常烧烤羊肉,自认为烧烤的本事不比任何人差,但和手里这只烤兔相比,他以前烤的那些玩意儿,简直不值一提! 太香了! 香气不仅仅停留在表面,更是融入了每一寸肉里,细嫩的肉在嘴里化开,肉香混着层次丰富的异香溢满唇齿。 他感到舌头都在兴奋地战栗着,绵长的香气在口腔里久久不散,这是何等的美味! 他用力咀嚼,吃得满嘴流油,双眼放光,还不忘献上溢美之词,连声惊叹虎舌的好手艺,这一次不再是拍马屁,而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他的三个同伴狼吞虎咽,一句话也顾不上说,生怕多说一句话,就少吃一块肉。 夜幕笼罩下,火焰映照出一众沉默的疯狂进食的身影。 第19章 文化入侵 第177章 文化入侵 阿牛起初以为是自己太饿了,人一旦饿急了,吃什么都觉得香。 但等他吃得七八分饱了,仍然觉得很香,莫说烤味,就连水煮草叶和根茎,也比他以往吃过的有滋味得多! 真是奇怪!明明看起来只是普通的水煮菜,没有放任何东西,却有种形容不出来的美妙滋味。 阿牛想不明白,乌鸦和豹肝一吃就知道了。 是盐! 乌鸦记得,在部落大会上,大河部落宣称得到了无比纯净的盐。现在他终于品尝到了,当醇厚的咸香在嘴里绽开,他忽觉鼻子一酸,险些情难自禁,落下泪来。 他已经很久没有尝到咸味了,这是遥远的家乡的味道,不,比他记忆里的家乡的味道还要美味得多! 无论是山上部落,还是山下部落,都没有盐。 他们的盐分补充主要来自新鲜的肉食和血液。 这里的冷天不似北方那般大雪封山,即便在隆冬时节,仍然不乏大型的食草动物,火山附近分布有温泉和不冻河,野生动物经常光顾那些水源,大冷天的,谁不想喝一口热水呢? 猎人们常在水源旁设伏,守株待兔,千百年来,屡试不爽。 何况他们还驯养了羊群,不缺新鲜的肉食,食盐对他们来说并非必需品。 但作为调味品,盐的地位是无可撼动的,只要吃过一次,一辈子都会记得这个味道。 众人连汤带水喝得一滴不剩,发出满足的叹息。 阿牛再次感谢天空祭司的慷慨,赞美虎舌和女人们的手艺,由衷地说:“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我也经常烹制食物,但远远比不上你们,可以告诉我是怎么做到的吗?我愿意用我的羊和你们交换烹制食物的方法。” 事实上,这些食物没有用到特别的烹饪技巧,迁徙途中,也没有条件给虎舌施展他的厨艺,不过是寻常的烤和煮罢了。 阿牛会这样问,张天就知道本地的土着没有吃过盐,更不必说其他的香料。 “我们在食物里放了一种神奇的调料,只需要放很少的量,就可以让食物变得无比美味。” 张天让虎舌取来一袋食盐。 阿水、阿牛等五人立刻凑上来,发现袋子里装满了白色粉末状的东西。 “这是……雪?” “不,这是盐,是天空的恩赐。”张天说,“你们可以用手指挑一点品尝,一点点就够了,多了反而不美味了。” 五人各自用小拇指挑了一点放入嘴里,顿时双眼放光!就是这个味道! 乌鸦和豹肝在一旁冷眼旁观,见蛮子们沉醉于盐的滋味,不禁面露得色,心想不就是盐吗?真是少见多怪!我们可是从小吃到大的! “这个味道……”阿牛忽然想起来了,“我的羊有时候会跑到山里舔石头或者树根,那些地方就有这种味道,但是很淡,非常苦涩,一点儿也不好吃,和伱们的盐比不了。” 张天说:“你说的那些地方含有盐,不过是非常不纯的盐,想得到纯净的盐,必须祭祀天空。” 祭祀雪灵也行……但祭祀雪灵得到的盐似乎没有这么纯净?乌鸦回味着饭菜的味道,那醇正浓厚的咸香仍然残留在唇齿间,没有丝毫异味。 “天空要怎么祭祀?” 阿水感到好奇,山上部落祭祀火灵是把祭品直接扔进火山口,天空距离地面那么远,要怎么把祭品送上去呢? 张天没有回答,只是抬头仰望天空。 阿水、阿牛等人都有些诧异,也不自禁地望向天空。 夜幕低垂,璀璨的星月仿佛就悬在头顶,触手可及。 过了一会儿,张天收回视线,说:“就在刚才,我完成了祭祀。” “啊?” “祭祀是为了表达我们的虔敬,仰望天空,虔诚地向天空祈祷就足够了。你觉得这太草率,太敷衍了,对吧?” 被看穿想法,阿水略显尴尬地笑笑,辩解说:“我只是觉得,至少也该有相应的祭品吧!” “在祭祀仪式上,我们也会准备祭品。真正的虔敬,不是偶尔为之的祭祀,而是时时刻刻记在心里。仰望天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再简单的事情,坚持每天都做,一生如是,还会简单吗?” 阿水沉默下来,阿牛和他的同伴也都陷入思考之中。 “天上的星星很漂亮吧?就像一条发光的河。你有想过星星是来自哪里吗?” 阿水愣住,她还真没想过,她听豹肝讲过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知道太阳和月亮来自盘古的眼睛,星星没有提及,肯定不会来自盘古,人不可能有这么多眼睛。 “山上人,你连这都不知道吗?”阿牛不无嘚瑟,“星星是人变的,每一个逝去的人,都变成了星星!” 虽然是拾人牙慧,但能在山上人面前装个逼,阿牛心里暗爽。 “没错。” 张天很高兴,这话能从阿牛嘴里说出来,至少说明他潜意识里已经认同了这套理论。 “这些星星里,有我们的祖先,也有你们的祖先。只有仰望天空,虔诚地向天空祈祷,才能听到祖先的指引。” 阿水忍不住再次抬头,眼睛里倒映出辉煌的星空,脸上流露出些许感伤。 “紫烟……也在其中吗?” “当然,如果她已经逝去,她会变成星星,栖息在天空之上,注视着她所爱所关心的人。” 许久,阿水才收回目光,看向乌鸦和豹肝:“我好像从来没有见你们仰望过天空,你们不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吗?” “谁说从同一个地方来,就得信奉同一种灵了?山下部落也不信奉火灵啊!” “这倒也是。” 张天问:“你们现在还信奉雪灵吗?即便受到了雪灵的诅咒?” 乌鸦和豹肝的脸色一僵。 “诅咒?”阿水来了兴趣,“你们受到了诅咒?你们要去没有雪的地方,原来是因为这个吗?” “算是吧。” 乌鸦搪塞一句,他不愿在这个话题上纠缠,担心聊多了自己被部落放逐的事情被抖落出来,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他连忙岔开话题:“你还记得后羿射日的故事吧?这个故事我也是听他们讲的。看见男人手里的弯树枝了吗?那个就是弓箭。” 他成功转移了阿水的注意力。 后羿射日是阿水听过的最惊心动魄的故事,她对故事里描述的弓箭慕名已久,能够射下太阳的武器该有多威猛! 在她的想象里,那应该是比老虎的利爪还要凶残的武器! 这时终于看到实物,却不免有些失望,嘟哝道:“那就是能把太阳射下来的弓箭?看着不像啊……” “你懂什么!” 阿牛大声反驳,他虽然不明白射太阳是什么梗,但这不妨碍他打脸山上人。 “弓箭是我见过最厉害的武器,阿木差点就死在弓箭之下!要不是巫师大人拥有起死回生的神力,阿木现在已经是具尸体了。” 阿木:“……” 阿牛不放过任何一个献上马屁的机会,怎奈语言不通,也没人给他翻译,巫师大人连看都没朝这边看一眼,纯属白费唇舌。 “乌鸦给你们讲故事了?” 张天十分意外,原来神话故事这么畅销吗?竟然都被翻译成草原语,传到草原上了?这倒是给他提供了新思路。 “都讲什么了?”他问。 “后羿射日,神农尝百草和盘古开天辟地,啊,还有你之前讲的女娲补天的故事。”阿水如数家珍,“听乌鸦说,这是你们祖先的故事?那一定还有更多的故事吧?可以再讲一个吗?” 那些故事令她着迷,没有什么比饭后的余兴更让人期待的了。 张天正有此意。美食也好,故事也罢,都是族群文化的体现,输出武力只能使人屈服,输出文化才能潜移默化地改变人的思想和信仰。 “你们已经知道星星从何而来,那我再给你们讲一个关于月亮的故事吧……” 张天娓娓道来,阿水、阿牛等人包括乌鸦和豹肝都听得聚精会神,时而面露担忧之色,时而发出惊叹,完全沉浸其中。 “……从那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月亮就会变圆,每当月亮变圆的时候,就是后羿和嫦娥团圆的日子。” 听完故事,众人都觉得鼻子发酸,被后羿与嫦娥之间的情感打动,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月亮会变圆,原来月亮变圆代表着分隔两地的亲人终于团聚。 这时候再望向天空,那一轮皎洁的弯月便有了不同的意涵。 乌鸦、豹肝和阿水格外感伤,他们想到了自己,想到自己已经离开部落,无依无靠,或许以后的每一个月圆之夜,都只能独自度过了。 一个很有蛊惑力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向天空祈祷吧,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只要我们虔诚地祈祷,我们的声音就会被祖先听到,被最爱我们的人听到。” 紧接着,身旁响起纷杂的祈祷声,天空氏族的族人例行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 本来还有点拘束,现在,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祈祷反倒显得格格不入。 群居动物都有从众的心理,羊和人都是典型代表。 七人也加入祈祷的大军中,但并非所有人都心怀虔诚。 【信仰值:110】 信仰值涨了两点,张天查看了下信徒列表,新增的两个人是阿牛和阿木。 阿木的“投诚”可以理解,他受了那样重的伤,在林郁的治疗下侥幸捡回一条命,这样的经历足以改变一个人的观念。 阿牛……张天是真没想到,他本来觉得这人油嘴滑舌,不够老实,竟然意外的虔诚? 至于阿水,她来自山上部落,常年信奉火灵,想转变她的信仰光靠嘴遁显然不够,得拿出点货真价实的东西来。 张天想了想,决定先从能说会道的阿牛着手。 【你使用神术入梦,请选择受术者。】 【你选择阿牛作为受术者。】 【请输入你想要传达的神谕。】 “阿牛,你的祈祷我听见了,祖先都听见了。回部落去吧,告诉你的族人,祖先在天上注视着你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了仰望天空……要当心,大山正在酝酿怒火。” 张天给了个主旨,具体怎么演绎,就看阿牛的潜意识会幻化出什么样的梦了。 【信仰值:100】 山上部落和山下部落一共有多少人呢?应该不会少于一千人吧,如果能够把他们全部收为天空的信徒,说不定可以一举突破四位数,解锁新的神术。 尽管这样做会耽误迁徙的进度,甚至会冒一些风险,张天权衡再三,认为这点风险值得一冒,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先得到各部落的支持。 夜里,各部落的酋长难得的齐聚一堂。 他们已经在此滞留了两天,其他部落虽然嘴上不说,心里难免有所疑虑。 有穴部落的酋长花豹是个很干脆的人,他直截了当地提出疑惑:“我们是不是在这里停留太久了?乌鸦早就被有盐部落放逐了,他的事和我们无关,我们没必要为了他和本地的部落作对吧?” 这番话也正是其他酋长想问的。 “恰恰相反。”张天说,“我们不是在和本地的部落作对,而是在尝试和他们打好关系。这片草原很大,和他们打好关系,以后就不必担心被人觊觎,会走得更轻松。” 花豹微微皱眉,不是很懂:“但我听说,乌鸦、豹肝和那个女人,是本地部落要抓的人。我们不仅阻止了他们抓人,还打伤了对方,这怎么能是打好关系呢?” “你说得对。所以我打算明天就把乌鸦送去山下部落,告诉他们这是个误会,不管能不能打好关系,至少要把误会解开,对吧?” 酋长们面面相觑,能把误会解开自然很好,但…… “乌鸦会答应吗?” “他会答应的。”张天很笃定地说,“我们还需要在这里待上几天,这个地方不太适合扎营,虎头找到了一处水源,如果大家没有意见的话,我们明天就迁去那里。” 见天如此有把握,酋长们也都安下心来,天空祭司的能力,他们毫不怀疑。 次日一早,林郁正替阿水、豹肝、阿木和阿土检查伤口并换药,忽然听见一声大喊:“我知道错了!我一定按你的吩咐做!” 阿牛猛地惊醒,仿佛做了什么可怕的噩梦,吓得面无血色。 梦么? 这梦也太逼真了吧!哪怕已经醒来了,梦里的场景和对话他仍然记得一清二楚,简直就像真实发生过的事一样。 他喃喃道:“羊蛋……祖先真的显灵了,我这是得到指引了吗?” 见所有人都朝自己投来探寻的目光,阿牛咧嘴笑道:“我梦到我妈抄棍子揍我了,吓死我了……” “你妈说什么了?” “我妈说我的祈祷她听见了,她骂我这么多年都不抬头看看她,还说祖先一直都在天上注视着我们,我们却从来没有仰望天空……越说越气,然后就抄棍子揍我,嘶,疼死我了,和小时候一样疼!” 阿牛挨过无数次揍,果然还是妈妈的棍法入骨三分,他一辈子都忘不了。一想到那个场景,他就产生了幻痛,疼得龇牙咧嘴。 阿水嗤笑道:“这算什么指引?” “呵,真正的指引我当然不可能告诉你!巫师大人,能不能帮我给祭司大人带个话,我有重要的事要告诉他!” 听到做梦和指引,林郁知道一定是张天动用了他的金手指。 她替阿水重新包扎好伤口,在营地里找了好一会儿,终于在羊群里找到张天。 张天正在挤羊奶。 羊奶是个好东西,营养价值什么的就不说了,对比牛奶,羊奶的过敏源少,成分更接近母乳,容易吸收,就是膻味重了点,但对于生肉都能直接啃的原始人来说,这点膻味实在不算什么。 这群羊显然是经过挑选的,以母羊为主,强壮、健康、温顺,都已完成生产,奶水很丰富。 张天很久没有挤奶了,手艺略显生疏,练了会儿手,慢慢找回手感。 他将大拇指和食指合拢卡住羊乳房,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轻巧有力地依次将向手心收压、握拳,促使乳汁排出。 每握紧挤一次奶后,大拇指和食指立即放松,然后再重新握紧,如此有节律地一握一松反复进行。双手操作,握力均匀,速度一致,交替进行,纯白的乳汁源源不断落入盆里。 “行啊你,多才多艺啊,连挤奶都会!” “嘿嘿,家里有亲戚干这行的,小时候学过。” “你家还有亲戚在内蒙呢?” “又不是只有内蒙才有牧场,云南的奶很有名的好嘛!要来试试吗?” “好啊!” 对于新鲜事物,林郁抱有极大的好奇和热忱,二话不说,上手就撸。 枭、禾、蛇莓等少男少女和孩子们也都围了上来,看见这些羊老实巴交地给人挤奶,不跑也不跳,都觉得新奇不已。 张天把挤出的羊奶分给他们,笑道:“知道为什么蛮子长得高吗?因为他们从小喝羊奶。” 在场的每个人都吃过奶,但那是婴儿时期的事了,他们没有与之相关记忆,更不会记得奶水是什么味道。 听说喝羊奶有助于生长发育,孩子们立刻捧碗痛饮,醇厚香浓的羊奶入喉,在唇周留下一圈白色的奶渍。 “嗝!” 枭打了个奶嗝,他舔去唇角的奶渍,发现林的操作越发娴熟,母羊的奶就跟挤不完似的,简直神奇。 “我也想玩这个!”他申请出战。 孩子们也都跃跃欲试,嚷嚷着要体验一把。 “都别急,一个一个来。” “对了!”林郁险些把正事忘了,叫住张天,“阿牛说他做了个梦,要见你!” 第20章 第178章 “阿牛,你妈真的给你指引了?你怎么知道那是指引的?或许只是一个普通的梦,我有时候也会做梦,梦到羊丢了,吓得醒过来,但羊从来没有丢过,可见梦不一定是真的。” “不,那绝不是普通的梦。” 阿牛语气笃定。 “我以前也经常梦见我妈,尤其是在她死去没多久的时候,但没有哪次像昨晚那般真切,简直……简直就像真实发生的事,我现在还可以清晰记得梦里的每一个细节,我妈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伱们醒来后还能记得这么清楚吗?” 他的同伴不说话了,做过梦的都知道,醒来后很难记得梦里的细节,看来阿牛确实做了个了不得的梦。 一旁的乌鸦、豹肝和阿水听到这样的描述,嘴上虽然不说,心里却也不禁有所动摇,难道仰望天空真的能够得到祖先的指引? 阿木忽然问:“为什么我没有梦到祖先?” “那是因为你还不够真诚。”阿牛说,“我妈说了,必须怀着真诚的心向天空祈祷,不能抱有想要得到指引或者别的目的,那会让你的真诚大打折扣。” 发觉只有自己得到了祖先的指引,阿牛顿时支棱起来了,尽管他的手脚仍被绑着,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化身为人生导师,大谈特谈,传授同伴们经验。 阿牛的口齿十分伶俐,这也是张天看中他的点,有他现身说法,昨晚还半信半疑的阿土和阿大,现在已经深信不疑,并决定晚上也要试试看,反正看起来也不会损失什么。 阿水也有些意动,她有迫切想要见到的人,哪怕只是在梦里见上一面,不过对于火灵的敬畏让她仍然迟疑不定。 这时那名年轻的天空祭司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 “祭司大人!我得到了祖先的指引!” 阿牛叫喊起来。 张天让人松开了阿牛身上的绳索,命他细说。 阿牛没有丝毫隐瞒,把梦里的每一个细节都讲得一清二楚。 张天对他妈妈如何施展棍棒教育的细节不感兴趣,他让阿牛细说,其实是让他说给他的同伴和乌鸦等人听。 “祭司大人,你说得对,我们的祖先果真在天上注视着我们,我妈妈说了同样的话,她让我告诉我的族人,让他们不要忘了仰望天空。我想我应该回部落一趟,这是祖先给我的指引,我应该完成它。” 阿牛生出一种强烈的使命感,昨夜的梦让他深信自己是被天空选中的人,他必须回去给予族人指引。 “不能放他走!”阿水大声说,“山下人的话不可信!他回去之后,一定会把这里的情况告诉他的族人,这会让你们身处危险之中!” “我绝不会这样做,我也没有理由这样做!” 阿牛向张天保证:“祭司大人你放心,我会告诉我的族人,你们只是路过这里,不是来抢我们的地盘的。我们和你们没有仇恨,也没有矛盾,何况你们有能够射下太阳的武器,有能够起死回生的巫师,还有你,拥有大智慧的独一无二的天空祭司……” 阿牛一脸真诚,连张天都无法分辨他到底是拍马屁还是发自真心。 “……我们不会自找麻烦,这对我们没有好处,没有好处的事,山下人是不会做的。” “没有好处?人就是最大的好处!”阿水反驳,“祭司大人,你不要听信他的话,我敢保证,山下人一定会打你们的主意!他们会想办法杀掉你们的男人,霸占你们的女人,把你们的小孩送到山上当苦力!” “这不是事实!” 阿牛瞪了阿水一眼,当着张天的面,他不好发火,但也没有继续解释,这太被动了。 他话锋一转,把矛头对准阿水:“她在撒谎,祭司大人,她害怕被山上人捉住,所以不想让我回去,故意污蔑我。我向天空发誓,向我的妈妈发誓,我会把事情的原委说清楚,我的族人不傻,他们会明白其中的利弊。你们会顺利离开这片草原,到达你们想去的地方。” 张天始终不发一言,他也想看看阿牛如何应对阿水的诘难,不得不说,阿牛的口才确实不错,他回部落后或许能够说动一些人仰望天空。 只要山下部落的人成了信徒,他就可以托梦传达指引,所谓三人成虎,现身说法的人多了,不由得其他人不信,这样一来,便可以很轻易地从内部解除山下部落的威胁。 当然,这样做并非没有风险。 他对山下部落的了解全部来自乌鸦方与阿牛方的描述,双方各执一词,乌鸦说山下人都是愚昧凶残的野蛮人,阿牛自然竭力为族人开脱。 张天不认为山下人都是肌大无脑之徒,至少阿牛等四人就很识时务,但不排除有这样的人存在,这些人或许会像阿水说的那样,对他们抱有极大的恶意,因此需要做好必要的防范。 这些事,在他决定托梦给阿牛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这时便按计划说:“阿牛,身为天空祭司,我很高兴你得到了天空的指引。但阿水说的没错,放你回去的风险很高,我必须为我的族人着想。我可以答应你的请求,同样的,你也必须答应我几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可以回去,但你的同伴必须留下。” 阿牛和他的同伴交换了下眼神,他一口答应下来:“没问题!” “回去需要走多久?” “用快的速度走,一天就够了。” “我给你三天。”张天伸出三根手指,“你必须在三天之内回来。” 阿牛也伸出三根手指,记下这个数字,点头答应。 “如果三天之内没有回来,我只能按照最坏的情况处置你的同伴,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阿牛用力点头。 “最后一个条件,我要派一个人和你一起去,你要保证他不受到伤害,你们一起去,也要一起回来。” “可以!祭司大人,那个人是谁呢?” “嗯……我暂时还没有想到合适的人选。”张天面露思索之色,“他不能是你们的人,但又必须懂得你们的语言,最好还要熟悉这一带的环境,如果了解你们部落的情况,就更好了。” 一旁的乌鸦和豹肝听得心里突突直跳,天虽然句句不提自己,但符合这些条件的人除了自己还能有谁呢? “我去吧!” 豹肝终究年轻气盛,话说到这份上了,又想到自己欠对方一条命,他越发觉得坐立难安,索性自告奋勇。 阿水说:“还是我去比较好,不管怎么样,我是从山上部落出来的,他们总不会对我不利。” 乌鸦叹口气,无奈道:“你俩老实待着吧,身上的伤还没好呢,走得了那么远吗?天,我跟他去。” 张天提出要派人随同前往的时候,乌鸦就知道那个人只能是自己了,他是最合适的人选。 他虽然很想置身事外,装作听不懂,但他知道如果他这样做,天一定会指名道姓让他去,他躲不掉的,与其畏畏缩缩,还不如主动请缨,起码显得他很勇敢。 乌鸦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搞得豹肝和阿水都泫然欲泣,仿佛此去一别,便是永诀一般。 “你们这是什么表情,我派人去,是想让他替我带几句话,又不是去送死。” 张天哭笑不得,切换成北方语,用很严肃的口吻说:“乌鸦,你要明白,你不是以野人的身份前往,你是代表整个河谷营地的族群去和对方接触。想想你来自哪里?你认为有盐部落比不过他们吗?你认为从河谷营地走出来的人不如他们吗?” “当然不!那群蛮子怎么能跟我们比!” 乌鸦说得斩钉截铁,尽管早已被族人放逐,他对自己的身份认同却没有因此改变。 张天正色说:“那你怎么还垂头丧气的呢?拿出点气势来吧,不要被蛮子看扁了。” 乌鸦立刻挺直了腰杆,他打心里是瞧不起这群蛮子的,张天这番话激发了他心底的骄傲,压过了他对于山下人的恐惧。 阿牛听不懂两人的对话,但看见乌鸦神情的变化,他大致能猜到七七八八,说:“你放心,我答应了祭司大人,我不会让你受到伤害,我一定做到。” 他好心好意,乌鸦却不接受,冷声道:“免了吧,我可信不过你。” 阿牛热脸贴了冷屁股,心里呸一声,骂一句羊蛋,也不再理他。 张天摸出那枚乌黑精致的祭司令。 “说到底,山上人要的是这个。阿水,你已经离开山上部落,留着这个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把祭司令还回去,他们就没有非抓你不可的理由,毕竟,按照你说的,你对他们来说没有那么重要。” 阿水在天空祭司仿佛看穿一切的目光的凝视下,嘴唇翕动,却什么也没说。 “阿水,你想要用这种方式完成你对紫烟的承诺,对吧?” 阿水的惊讶根本藏不住,她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心想这家伙难道会读心术吗?她的眼底闪过一丝敬畏。 见她如此反应,张天知道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 阿水说她携带祭司令逃跑,是因为这是紫烟托付给她的,她不想交给赤焰。 这是说不通的,且不说她怎么看也不像是虎头那种一根筋的人,就算她是,紫烟还嘱咐她担任祭司一职,她却没有遵从紫烟的嘱咐,反而当了逃兵,这和她给出的理由自相矛盾。 她不可能不知道,携带祭司令逃跑会引得山上部落几乎所有人出动,满山遍野搜捕她,她没有这么笨。 事实上,她很聪明,这正是她想达到的目的。 “你一定很恼火吧?明明大祭司说了,让你带着族人远离那座危险的火山,越远越好,赤焰却执意要找寻大祭司和赤石的下落,偏偏族人都站在他那边,不听你的劝告。” “你放了乌鸦和豹肝,也利用了他们,你知道你们一跑,在火山附近滞留的族人一定会来追你们。这是你能想到的唯一一个让他们远离火山的方法了,我说的没错吧?” 乌鸦和豹肝震惊地看向阿水。 “他说的是真的吗?你真是这么想的?” 愤怒喷涌而上,直蹿上胸膛。豹肝强忍着怒意诘问,仍然止不住的浑身发抖。 他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他一直对阿水心怀感激,阿水脚受伤后,乌鸦有无数次想要抛弃她,是他一再坚持要带着她一起逃,回过头看那时候的自己,他觉得自己真是个傻子! 豹肝感觉自己遭受了背叛,他盯着阿水,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阿水脸色煞白,她低下头,不敢看两人的眼睛,轻声道:“对不起……大山的怒火你们也看到了,那太危险了,我不能让我的族人身处那样的险境。但我也是真心想兑现紫烟的承诺,放你们自由。” “呵!”乌鸦嗤之以鼻,“豹肝,你真是太天真了!我怎么说的来着,这群蛮子根本不会把我们当自己人,所有人自始至终都只想着利用我们而已!我就不该听你的话,扔下她不管,我们早跑掉了!” 比起愤怒,乌鸦更觉得后悔和懊恼,他真想给自己两巴掌,他告诫了自己无数次要狠一点,却总是一次次心软,早在一开始,在部落大会上,如果他能够硬起心肠,抛下豹皮和豹肝,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对不起……” 阿水无可辩驳,只能一味地道歉。 “道歉有什么用呢?”张天说,“你应该想办法弥补,就从还回祭司令开始吧。本来也不是深仇大恨,乌鸦,你把这枚祭司令带去,就当是一份见面礼。阿牛,山上人想抓的不是人,而是这块圣石,凭着这枚祭司令,你们可以拿到山上人的奖赏。” 真是意外之喜!这一趟算是没白忙活! 阿牛和他的同伴都欣喜不已,连忙道谢。 阿水不吭声,她再没有反对的立场。 乌鸦接过祭司令,妥善收好。 “乌鸦,你跟我来,有些话我希望你替我转达。” 张天走到一旁,乌鸦紧跟其后。 阿牛很知趣的没有跟过去,他听见窃窃私语的声音,看见乌鸦连连点头,心里跟猫抓似的难受,只能拼命忍住好奇。 第21章 得加价 第179章 得加价 出发前,享用一顿丰盛的早餐。 “祭司大人,你的智慧真是无人可比!就算是牧羊人的孩子,也要学习许久,才能够熟练地挤奶,你一上手就会,而且挤出的奶比我以前喝过的都要鲜美!我看见母羊一脸的享受,看得我都想变成羊了……” 阿牛喝着鲜羊奶,阿谀之词张口就来,听得张天脚趾抠地,头皮发麻。 这货是张天迄今为止见过的最爱拍马屁的原始人,瞧他那油嘴滑舌、嬉皮笑脸的样,哪有半点草原汉子的威武雄壮,怪不得他妈要狠狠揍他,看来揍得还是少了。 要不是信徒列表确有阿牛的名字,昨晚托梦也成功了,凭他的表现,实在很难让人相信他的真诚度。 乌鸦已经做好出发的准备,也不催促,只双手抱胸,伫立在阿牛身后。 阿牛感受到压力,一口干了碗中的羊奶,站起身,片刻后又坐下,忍不住提醒:“祭司大人,羊群要放出去吃草,不然饿坏了,它们会变得不老实。” 张天“嗯”了声,把他用过的陶碗递给他:“把这个带上,拿回去给你族人看看。” 阿牛大喜,忙不迭接过。 这可是用石头做的碗! 听说在山上部落,只有大祭司才有资格使用圣石制作的碗,而在这里,连他这样的俘虏也能够使用!在这群野人眼里,仿佛石碗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 阿牛想不明白,把石头打磨成如此薄如此光滑的碗,应该需要很高的技术,花费很多精力才是,怎么说送就送,连眼皮都不抬一下的? 他忽然心念一动。 “祭司大人,”阿牛满脸堆笑,“能多给我几个石碗吗?我的族人一定喜欢!” 阿牛的算盘珠子都快崩到张天脸上了。 想当中间商赚差价?没门! 让他把陶碗带回去,不是当作见面礼,而是为了给对方一点小小的陶器震撼。山上人不是善于制作石器么?看到这个陶碗,石匠们大概要失眠了。 “等伱回来再说。” 话虽然这样说,其实他们此行携带的陶器数量不多,基本上都是碗、勺等小型器具,就算对方有意交换,他也拿不出足够的货物来。 “祭司大人,等我的好消息!” 话很多的阿牛终于走了,张天的耳朵清静下来。 他目送两人离去,走向那片被乌云笼罩的昏暗之中。 “快下雨了。”林郁说。 远处的山脉笼罩在密布的乌云之下,而他们的头顶仍是一片晴空,广阔的草原仿佛被一条无形的晨昏分割线一劈为二,一半黑暗一半光明。 草原上没有参照物,一望无垠,很难判断距离的远近。那些看起来很小的山,会让人误以为离得不远,但张天知道,那些山其实非常雄伟,只是因为离得很远,所以看起来很小。 这会是一场局部的降雨,山里的湖泊大量蒸发形成雨云,最后又落回山里,张天他们位于降雨区之外。 这是好事。 火山附近的降雨绝不是什么甘霖。 “很可能会是一场酸雨。” 林郁望着奋力逃离黑暗飞向光明的鸟群,做出判断。 处于活动期的火山会源源不断释放硫化物,这些含硫气体升至天空,与水结合形成酸性物质,最后随雨降下。没有哪种生物会喜欢酸雨,但有能力逃跑的,大概只有鸟类了。 酸雨通常被视作火山喷发的征兆。 族人们也都举目眺望,静默无声,大片的乌云低悬于群山头顶,仿佛要将之吞噬,这副场景让他们本能地感到恐惧和不安。 “感觉不妙啊……看来要被你说中了。” “那当然,我轻易不下结论,但只要下了结论,就一定错不了。” “严谨!” 张天竖起大拇指。 火山即将迎来一场较大规模的喷发,这是林郁的结论。 据阿水所说,每当火山显露出将要喷发的前兆之时,山上部落就会举行祭祀,献上祭品,平复大山的怒火。 火山显然没有那么强烈的道德感,不可能收了点好处就替人类办事,该喷发它照喷发不误。 两人推测,真正平息大山怒火的,是大祭司,说的具体点,是大祭司利用赤石的能力,限制了火山的活动。 不过山上部落历代的大祭司一定想不到,她们这样做反而弄巧成拙。 火山内部就像一口高压锅,当压力升高到一定程度,熔岩就会冲破淤积在火山口的岩层,喷射而出,积蓄的压力越高,喷发强度越大。 历代的大祭司为了平息大山的怒火,不断限制其活动,本质上是在不断给火山加压,她们的确做到了,所以受到人们的顶礼膜拜,被山上人视作火灵的化身。 然而人力终究有限,随着火山内部压力的增高,要想限制其活动也就变得越来越困难。 等到紫烟这一代,她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这时火山内部到底积蓄了多少压力,没人说得清。 如果打从一开始就放任不管,或许根本达不到喷发的规模,岩浆可能直接就从火山口流出来了,危害极小。 “可惜赤石也下落不明,不然你应该可以阻止这场喷发。” 同样的五色石,在不同人手里,发挥出的功能有高低之别,林郁显然比葵强,强得多,紫烟做不到的事,张天相信她一定可以做到。 林郁却说:“就算赤石还在,我也不会这么做。即便这次成功阻止了,也只会带来更大的灾难,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应该顺应自然的规律,而不是试图战胜它。” “说的也是。” “你放心,我虽然不是地质学家,但也知道内蒙的火山是单成因火山,再怎么喷发,谅它也不可能达到长白山的规模。我们在这里很安全。” “哈……这是什么地狱级笑话。” 长白山在全球火山里都是排得上号的,公元十世纪左右曾有过一次规模罕见的喷发,威力达到第7级,相当于数万颗原子弹同时爆炸,方圆一百公里内的原始森林被夷为平地,抛出的火山灰一直飘到了北极圈内。 以内蒙境内火山的构造,即便有大祭司推波助澜,也不可能达到这种规模,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张天才敢好整以暇,滞留于此。 乌鸦和阿牛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齐腰高的草海里。 张天拍了拍手,招呼面露惊恐的族人们迁营。 “不过是几朵乌云,你们这就怕了吗?” “不怕!就算是雷兽来了,我也给它打趴下!” 虎头挥动角弓,冲远处的乌云耀武扬威。 “那就好。走吧,去你们昨天找到的那片水源。” 看见人们开始拔营,豹肝等人都疑惑不解,心想乌鸦他们刚走,这时候迁营,他们回来后上哪儿找我们去? 张天要的就是他们找不到。 不管是乌鸦还是阿牛,都无法完全取信张天,人心难测,嘴上说得好听,谁知道心里怎么想的? 何况他们现在扎营的地方,没有任何掩护,不具备任何地理优势,十分不利。 早在前天扎营的时候,他就吩咐猎人们去寻找靠近水源、地势较高的地方,乌鸦和阿牛一来一回需要至少两天时间,足够他们“搬家”了。 留下虎爪、松针、谷以及懂得草原语的豹肝在此等候。 其他人上路,顺便放羊,四百余人加七十多头羊,浩浩荡荡,行进速度快不起来,一直到傍晚才抵达新的营地。 这里怪石林立,其间生长着稀疏的树木,它们被草原上长年呼啸的风吹得东倒西歪,又因为缺乏降雨而营养不良,一条河流自裸露的岩石间蜿蜒而过,河流很浅,最深处只没过腰腹,岩石上攀援着坚韧的藤蔓和杂草。 众人在岩石底下搭建营地,虎头带着几个视力好的男人爬上岩石,监视周边的动静,有任何风吹草动,他们第一时间就能发现。 林郁找到葵,向她提出请求:“我需要借用一下你的青石。” 葵二话不说,也不问缘由,很干脆地把青石交给林郁,这名年轻的巫师她是信得过的。 …… “巴布,找到人了吗?” 眼瞅着就要下雨,在外搜寻的猎人都陆续回到营地。 “找到个羊蛋!山都搜好几遍了,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巴布拍去身上的泥土,拎起水袋,仰起脖子灌两口水。 现在明明乌云罩顶,愣是一丝风也没有,山里闷得不行,他几乎不着片缕,只用树叶遮住要害,在身上抹了层防虫蚊叮咬的草泥,汗水仍然如雨直下。 身体上的疲惫倒也罢了,以往每个暖天都是这么过来的,这个暖天并没有更加难熬。 但以往是单纯的狩猎,这次在狩猎的同时,他还在搜寻三个逃亡者,山上人出了高额的赏金悬赏他们。 人一旦有了额外的期望,如果期望落空,精神上的挫败会比身体上的疲惫更让人沮丧。 巴布现在就很沮丧,他甚至开始怀疑山上人是不是在故意戏弄他们,以山上人的恶劣程度,是有可能做这种事的。 不然要怎么解释呢? 三个大活人,其中一个腿还受了伤,猎人们在山里没搜到,草原上的牧羊人也没有消息,难道凭空消失了不成? 想到山上人也在满山遍野的搜寻,他又觉得应该不是戏弄。 这时,老猎人阿勇兴冲冲跑回来,大声道:“了不得!我听说了一件大事!” 各部族的人都围了上来,巴布也被吸引过来,骂骂咧咧道:“我现在很恼火,你最好有点真东西,要是又像前几次那样故意做作想引人注意,我非揍你不可!” 山下部落由六个部族组成,各部族虽然亲如一家,但亲疏关系还是有所差别。 似阿勇这种较为疏远的族人,巴布揍起来可不会留手。 阿勇讪笑两声,拍胸脯道:“放心!你们都站稳了,别惊得站不住!” “羊蛋!卖什么关子,有话快说!” 众人心痒难耐,连声催促。 阿勇的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神秘兮兮地问:“山上部落的大祭司你们都知道吧?” “这谁能不知道?我记得好像是叫……叫什么来着?” “紫烟!我见过一次,那女人确实不一般,皮肤和雪一样白,头发和圣石一样黑!” “听说那女人天天泡温泉,山上人好吃好喝供着她,连碗都是用圣石做的!” “她怎么了?” “她失踪了!”阿勇大声说。 所有人都愣住,一时之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大祭司失踪了?山上人当祖宗一样供着的大祭司失踪了?怎么可能呢? “你确定?”巴布忙问,“你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阿勇笃定道:“我有我的人脉,绝对可靠!不然,你们以为山上人在找什么?几个野人值得他们发动那么多人吗?” “你的意思是……他们在找大祭司?” “一定是这样!” 这是阿勇的推测,但不得不承认,他的推测合情合理。 这下就说得通了,怪不得山上人那么着急,跟火烧了屁股似的! “好热闹啊!在聊什么?说出来也让我高兴一下!” 不必抬头,只听声音,巴布就知道是那个疯子回来了。 即便在山下部落,博格也是格外狂野且特立独行的存在,其他人好歹还围一捆树叶遮羞,他连树叶都懒得披,短尾巴大喇喇的裸露在外,实在辣眼睛。 阿勇把他打听到的消息又说了一遍。 “是吗?” 博格眼睛亮了,咂摸着嘴说:“原来是在找大祭司,那我可得认真点找了,嘿……” 巴布瞥见博格的短尾巴蠢蠢欲动,皱眉道:“你要是敢打大祭司的主意,山上人一定和我们拼命。” “我说什么了吗?我只是说要认真找而已。” 博格摊了摊手,语气很无辜,脸上仍然挂着意味不明的笑容。 巴布懒得理他,对族人们说:“这样的话,山上人开出的奖赏可就太低了,那可是他们的大祭司,三袋上等圣石远远不够!” “没错!” “太低了!” “得加价!” 众人纷纷响应,想到近日来的辛苦和因期望落空而遭受的挫败,更觉得山上人理应给予他们额外的精神上的补偿。 第22章 天空的使者 第180章 天空的使者 赤焰看着这群脸上挂着虚伪笑容、屁事没干成却一味索要好处的山下人,心情就像这片被乌云笼罩的山林一样阴郁、沉寂。 自从阿水和石匠们回来后,便诸事不顺。 若是大祭司得胜归来,他无话可说,自然一切都听从大祭司的安排,但一个从未侍奉过火灵的女人凭着祭司令就想骑到他头上发号施令,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让一个不了解火灵的人担任祭司,这本身就是一种亵渎,他绝不会答应! 紫烟和青焰不在,他便是唯一的祭司,再加上这些年部落里的大小事宜几乎都由他着手处理,积累起很高的威望,阿水就算手握祭司令,也难以撼动半分。 赤焰原本没把阿水放在眼里,他更关心大祭司和赤石的下落。 大祭司没能完全平息大山的怒火,就算她不幸身亡,赤石也必须回收,那是部落最重要的圣物。 阿水和赤土等人极力反对,声称大山的怒火尚未平息,应该遵从大祭司的意愿远离危险,但赤焰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等飘荡于山林上空的火山灰尘埃落定,他便带上一众猎人返回采石营地,四处找寻赤石。 他们找到了一具具人形的泥塑,敲开泥塑,露出一具具骸骨和血肉燃烧后的灰烬,有的连骸骨也已烧得七零八落,只剩下零星的碎骨。 火山喷出来的岩浆并不可怕,这种黏稠的液态物质几乎不能流动,很容易躲避,可怕的是紧贴地面横扫而过的夹杂着岩石碎屑的高温气流,速度比豹子还快,根本逃不掉! 赤焰能够想象出当时的场景。 火山喷发形成的碎屑流如洪水破堤般汹涌袭来,硫磺味的浓烟令他们窒息,挟裹着高温的火山灰铺天盖地,灼伤他们的皮肤,吞噬他们的眼球,涌进他们的气管,将他们活生生埋葬,所有人都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根据死者随身携带的圣石饰品,他们分辨出了这些骸骨的主人,他们找到了青焰,找到了自愿留下的猎人,他们找到了所有人,除了大祭司。 当然也没有找到赤石。 似乎只剩下一种情况,大祭司不慎落入火山口里了,连带着赤石一起,永远地葬身火海。 可是……为什么只有大祭司掉进了火山口,负责保护她的猎人却全部死在了地面上,这不合理! 赤焰认为紫烟很可能没死,她或许遭遇了别的危险,或许受了很严重的伤,又或许身陷困境之中,正等着她的族人救援。 于是他派遣更多的人手,在山林各处搜寻,无论如何,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万料不到,阿水竟然在这时候背叛了部落,不仅放跑了野人,还带走了祭司令。 受限于人力,他无法同时搜寻大祭司和抓捕阿水,不得不寻求山下人的帮助。 现在,看着面前的一张张贪婪的脸孔,他越发觉得这是个错误的决定! 赤焰耐着性子说:“不是说好了吗?你们把人带来,我给你们上等圣石,人呢?” 巴布理直气壮道:“为了帮你们找人,我们把山里搜了好几遍,一刻也没有休息,连狩猎也耽搁了。难道因为没有找到人,伱们就不用兑现承诺吗?那我们不是白干了吗?哪有这样的道理!” “没错!” “我们出了力,这是我们应得的!” 群情激奋,不管占不占理,嗓门一定要大。 天气已经够闷的了,这么一吵吵,更让人厌烦。 阿猛、阿达等一众猎人都正值血气方刚的年龄,哪里忍得了,抄起木棍就想把对方打出去,却被赤焰拦住。 山下人摆明了是来闹事的,赤焰心知肚明。 若是在山上,他绝不会任由山下人如此嚣张蛮横,但现在是在山下人的地盘,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一旦引发矛盾,他们未必讨得到好处。 赤焰正色说:“我可以答应你们,等事情结束,不管你们最终找没找到人,我都会给你们一些圣石。” “好!记住你说的话!” 见对方有所退让,巴布的气势更甚,提高声量道:“现在,我希望你清楚明白地告诉我,你们究竟在找什么人?” “我说过了,两男一女,三个野人。” “只是野人吗?难道不是大祭司?” 山上部落的猎人都是一愣,赤焰皱起眉头,不答反问:“你凭什么认为我们在找大祭司?” 巴布见状,就知道阿勇提供的情报不假,山上部落果真在搜寻大祭司的下落。 他越发气定神闲,微笑道:“你们的大祭司失踪了,不是吗?” 赤焰略一迟疑,没有否认,也没有回答,接着反问:“谁告诉你的?” “你管得着吗?嘿!怪不得你们要活捉女人,那个女人就是大祭司吧!险些被你们骗了!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可以不过问,但要我们帮你找大祭司,之前说好的奖赏不够,远远不够!得加价!” 一旁的阿猛忍不住出言反驳:“你们要找的人跟大祭司没关系!” “是吗?”博格一边逗鸟一边说,“要是和大祭司没关系,那找到之后,我先爽一爽,也没关系吧?” “羊蛋!” “嘴巴放干净点!” 山上部落的众人怒不可遏,这裸男摆明了故意侮辱他们最为敬重的大祭司,是可忍孰不可忍? 阿猛等人立刻亮出武器,眼睛里似要喷出火来。 山下人毫不示弱,双方拉开阵仗,高举着木棍、长矛,在营地里对峙。 赤焰没有制止,只平静地看着巴布,他不想挑起矛盾,但这不代表他会忍气吞声,任凭对方羞辱。 巴布无奈道:“博格,不会说话可以不说。” 博格耸耸肩,一脸无辜:“怎么了?我哪里说错了吗?” 这时,他忽然感觉脑门一凉。 仰起脖子,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打在他长满浓密胡须的脸上。 他舔了舔唇边的水渍,雨本该没有味道,今天的雨却有些苦涩,还略带了点甜味,很怪。 “下雨了。” 博格咕哝一句,扭头朝营帐走去。 豆大的雨点转瞬连成线,化为漫天的瓢泼大雨,无情地打在山里林间,像是误入了水帘洞,浓密的雨幕遮挡视线,耳边是瀑布落下的轰鸣。 对峙的双方,前一刻还剑拔弩张,大眼瞪小眼,互不相让,下一刻便作鸟兽散,急匆匆跑回各自的营帐里避雨。 吵架也好,斗殴也罢,等雨停了再说。 谈判仍然继续。 双方的代表聚集在最大的营帐里,继续之前的话题。 巴布只有一个诉求:“加价!” 赤焰说:“阿猛说的是实话,我要你们找的那三个人,的确是野人。不过,你得到的消息也没错,大祭司确实失踪了,我也不瞒你,我们在找的不是野人,而是大祭司。你和我们进行了那么多次交换,我以为,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巴布肚皮里冷笑一声,心说如果不是被我们知道了,万一找到了大祭司,肯定也按野人的价码算了。山上人精明得很。 “我们可以帮你们找大祭司。” “不必!”阿猛果断拒绝。 赤焰却说:“阿猛,巴布是一片好心,我想,我们不应该拒绝。” “祭司大人……” 赤焰摆摆手,打住了阿猛的话头,接着说:“巴布,你们愿意帮忙,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如果你们能够找到大祭司,我可以按人头,给你们每人一块上等圣石。” 在场的山下人无不喜形于色,山下部落一共有多少人,没人数得清,每人一块上等圣石,那得有多少!十个袋子都装不下! 巴布正要一口答应,就听赤焰话锋一转道:“不过,我们不知道大祭司去了哪里,她有可能来了山下,也有可能在山上,搜寻范围非常广,这附近我们都找过了,你们想找的话,恐怕要去更远的地方,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你只管准备好圣石,人我们一定给你找回来!” 巴布带着兴奋的族人离去,这几天积攒的郁闷和怨气一扫而空,他们充满动力,打算等雨一停,就去深山老林里找人。 赤焰微笑看着巴布等人离去,等他们走远了,立刻敛起笑容,用很严肃的口吻说:“等雨停了,把我们的人都叫回来,既然山下人愿意代劳,那就让他们去找好了。” 众人面面相觑,都有些疑惑,把大祭司失踪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对方,已经很让人摸不着头脑了,这又是整得哪一出? 阿猛替所有人问出来:“我不明白,只是搜寻大祭司的话,我们这些人就足够了,何必让山下人掺和进来?为什么要把我们的人都叫回来?” “因为大山正在酝酿怒火。” 赤焰走到营帐口,抬头望向遮天蔽日的乌云和雨幕,不无忧虑地说:“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大山这次的怒火或许会远超我们的想象,你们没发觉吗?山林里的野兽比以往少了许多,明明这里离得还很远。” “大山随时有可能喷出怒火,到那时,森林会被点燃,火焰会像风一样迅速蔓延。待在山林里十分危险,这份危险,就让山下人去冒吧!如果他们能在大山发怒之前找到大祭司,给他们一些圣石又有什么不可以?” 这场雨下得酣畅淋漓,空气终于不再那么闷热,炎炎夏日似乎也有了些许凉爽的气息。 雨过了,天色却更暗了。 夜幕降临。 众人清扫营地里的积水,巴布带一些人前往山里,把储藏在洞穴里干燥的木柴搬下来,生起篝火。 露天宿营虽然便于圈养羊群,但缺点也很明显,一下雨就泡汤,若是住在洞穴里,则完全不必担心。 山下人也挖了一些排水的沟渠,足以应付大部分雨势,但一旦天降暴雨,就只能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清扫积水了。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他们会把不耐潮的东西,比如木料,储藏在附近的洞穴里,以免大雨过后,连火都生不起来。 众人围在火堆旁,争相烘干身体发肤,以往淋了雨,山下人压根不会往心里去,今天不知为何,这雨水黏在身上,让人感觉不太舒服。 巴布也在火堆边用干燥的兽皮擦拭头发,忽然听见营地外面传来一声大喊: “别动手!自己人!” “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我是阿牛!放羊的阿牛!” “你个放羊的,拽个羊蛋!小声点!” 阿牛?这小子不是和阿大他们找人去了吗?怎么回来了?难道找到人了? 巴布站起身,朝营地外面走去。 声音不断传进耳朵里。 “他又是谁?怎么看着脸生?” “他是天空的使者!” “什么羊蛋东西?” “你嘴巴放干净点!天空在看着你呢!” “咦?他不是……巴布在冷天抓到的那个野人吗?” “对对对!我说怎么有点眼熟?叫什么来着……” “好像是叫乌鸦哥?嘿嘿,博格一定记得。” “乌鸦!我叫乌鸦!” 乌鸦大声说出自己的名字,虽然冒雨而来让他浑身湿透,形象狼狈,他仍然将腰杆挺得笔直,坦然面对蛮子们的目光,丝毫没有畏惧之色。 山下人哄笑出声,随即掏出绳索,一拥而上,一副要把乌鸦五花大绑的架势。 “这傻子!竟然自己送上门来?” “他是山上人要找的野人吗?” “就是他!错不了!” 然而还没等冲到乌鸦面前,他们自己先掐了起来。 “圣石是我的!谁也别跟我抢!” “滚一边儿去!我先看到的!” “谁拽我!松手!” 当乌鸦自报家门的那一刻,他在山下人眼里已经变成了行走的圣石。 他们互不相让,你拽我头发,我扯你后腿,相继摔倒在雨水之中,随即扭打在一块,溅起泥渍无数。 乌鸦本来已经握紧拳头,做好了和蛮子拼命的准备,看着眼前这一幕,看着为争夺自己而互殴的男人们,目瞪口呆。 阿牛失声大喊:“不要再打了!你们不要再打了!听我说!” 第23章 第181章 “哟!乌鸦哥,你还活着啊。” 赤脚踩过泥泞湿软的土地,啪嗒作响,一丝不挂的魁梧男人越过嘈杂纷乱的人群,出言问候曾经的俘虏,带着几分戏谑的口吻。 乌鸦忍不住浑身颤抖起来,难以抑制的恐慌情绪爬上他的面孔,他几乎想要立刻转身逃跑,他的脚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半步。 他想起临行前天空祭司说的那番话。 现在的我,不是以野人的身份站在这里,我代表的是整个河谷营地的族群,我是从河谷营地走出来的男人,我可以被蛮子打倒,但我绝不会被蛮子打败,更不会屈服和认怂! 乌鸦止住怯懦的双腿,肃起面容,毫不示弱地与迎面走来的高他一头的巨人对视。 博格将乌鸦神情的转变看在眼里,或许是想起了冷天的经历,他胡须密布的脸上浮现出兴致盎然的笑容。 阿牛挡在乌鸦身前,说:“博格,如果你想得到奖赏,就应该带我们去见山上人。” 他没有和博格讲道理,他知道和这个任性妄为的疯子讲不明白,谈好处更直截了当。 博格却笑了起来:“我不需要别的奖赏了,乌鸦哥就是最好的奖赏。” 他脚步不停,慢慢逼近二人。 阿牛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 凭着一张善于赞美的嘴,他和部落里大多数人都处得不错,唯有博格除外。 博格是个油盐不进的家伙,花言巧语对他无效,他行事全凭心情,待人的态度视对方的肌肉和实力而定,似阿牛这样的牧羊人,他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阿牛的体格在部落里算中等的了,在博格面前却像羊崽子一样弱小,而且身为牧羊人,他的战斗技巧远不如猎人那般娴熟,真要打起来,博格一只手就能揍得他满地找牙。 但他丝毫没有要退让的意思,相反,随着瞳孔里另一道身影的放大,他的底气越来越足。 一只强壮有力的手搭在了博格的肩头。 博格停下脚步,不必回头,只凭肩头传来的力量他就知道是巴布,部落里也只有巴布能够在力量上和他抗衡。 “你不要奖赏,不代表我们也不要,如果伱能拿出和山上人相当的奖赏,你想怎么样,都随你。” 博格转身,一众猎人已经停止争斗,目光都落在他身上,很显然,他们不会把自投罗网的猎物拱手相让。 博格露出既惋惜又留恋的神情,对乌鸦说:“乌鸦哥,你要是饿了,随时来找我,我会给喂饱你的,就和冷天的时候一样。” 乌鸦铁青着脸,一声不吭。 博格一走,阿牛悬在嗓子眼的心顿时落回肚皮里,笑容重新回到他的脸上,他兴高采烈地走向巴布。 他和巴布的关系十分亲近,而巴布是个讲道理的人,他在部落里也有一定的声望,正因为有这么一位靠山,阿牛才敢对天空祭司夸下海口,担保乌鸦的人身安全。 “阿大他们呢?” “他们暂时很安全,只要乌鸦不受到伤害,他们就不会受到伤害。山上人还在吗?这件事和他们有关。” …… 赤焰等人自然也听到了动静,见营地外面围了一群山下人,正想去看看热闹,人群忽然散开了,从中走出的身影让他们大吃一惊! “乌鸦!” 阿猛等人都面露喜色,终于抓住了吗?他们心里想着。 赤焰却微微皱起眉头,他的视线扫过人群,只见到了乌鸦,另外两个逃跑者不见踪影。 更奇怪的是,乌鸦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山下人的营地,看起来完全不像是被俘虏的样子。 “人我们抓来了。” 巴布面带微笑,看得出来,他的心情十分愉悦。 赤焰额头上的青筋跳了跳,心说人是你抓来的吗?分明是他自己走过来的! 虽然明知巴布白捡了个大便宜,但有约在先,赤焰也不好说什么,点点头道:“一个人,一袋圣石,我不会食言,过几天就让人送来。” “祭司大人的话,我自然是信得过的。” 和白天的咄咄逼人不同,现在的巴布心情很好,愿意同山上人说几句客套话。 赤焰看向乌鸦,径直问:“怎么就你一个人?阿水呢?” 他压根不关心乌鸦和豹肝的死活,他只想知道阿水和祭司令的下落,象征大祭司身份最重要的两样东西,赤石已经不知所踪,祭司令无论如何不能丢失,不然……他还有什么脸继续担任祭司? “赤焰大人。” 阿牛跳出来,横亘在两人之间,笑呵呵道:“这件事十分复杂,为了更好地解答你的疑惑,还是先让我把事情的经过讲一遍。” “你是……” “阿牛,你肯定不认识我,但赤焰大人的威名我是从小听到大的,你是我最尊敬的人。” 阿牛将姿态摆得很低,神色也很恭敬。 这个年轻人的态度让赤焰感到舒服,山下人虽然一口一口祭司大人喊他,但丝毫不掩饰他们轻佻的语气和举止,阿牛却难得的言行一致,至少他表现出来的是这样。 反正乌鸦人在这里,插翅也难逃,谁先说都无所谓。 赤焰点头应允。 阿牛不慌不忙,张罗说:“大家都别站着,故事很长,站着听多累啊!” 暴雨刚过,虽然大块的积水已经被扫进排水沟,地面仍然泥泞不堪。 众人搬来木头凳子,围着篝火里三层外三层排排坐好,就连博格也来凑热闹。 巴布往火堆里添加薄荷、食虫草、猪笼草等植物,这些草木燃烧散发的刺激性气味,能够驱赶遍布山野的该死的蚊虫。 万事俱备,所有人都一脸期待地看着“舞台中央”的阿牛,等待他的故事。 在这个缺乏娱乐活动的年代,故事对于各个年龄层的人都有极大的吸引力,大家都是听着妈妈的故事长大的,没有人会不喜欢。 不过,山下部落很少组织这么大规模的“故事会”,因为一个故事很难满足所有人的期望,而山下人的脾气普遍比较暴躁,一旦有人觉得故事不如预想中的精彩,讲故事的人很可能会平白无故挨一顿揍。 换句话说,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也因此,山下人的故事通常只讲给关系亲近的人听。 但阿牛对他要讲的故事信心十足,即便所有族人都来听他的故事,他也自信能够征服每一个听众。 “你们觉得现在热吗?”阿牛问。 “废话!”有人接茬,“不热博格能当众遛鸟吗?” 众人哄笑出声,博格不以为意,不仅不以为意,还站起来故意对着乌鸦表演了一段“电动小马达”。 笑声更剧烈了。 乌鸦没笑,博格的挑衅他视若无睹。 山上部落的众人也没笑,他们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只觉得野蛮,这几天借住在山下部落,越发加深了他们对于山下人的刻板印象。 待笑声渐弱,阿牛接着说:“我想说的是,现在这点热根本不算什么,毕竟只有一个太阳,再热又能热到哪里去呢?在很久很久以前,天空上有十个太阳,那才叫热呢!” 十个太阳! 众人悚然而惊。 他们听过的故事不算少,有从森林大火中惊险逃生的故事,有和老虎惊心动魄肉搏的故事……但没有哪个故事的开头如此炸裂,简直和后世网络小说的黄金三章相当,立刻抓住了所有人的耳朵。 他们的脑海里冒出一系列疑问:一个太阳已经热成这样,十个太阳究竟有多热?人还能活吗?以前有十个太阳,为什么现在只剩下一个了?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 好奇心驱使他们坐直了身体,竖起了耳朵,聚精会神地听阿牛讲述。 “十个太阳将森林烤焦,将河流晒干,将大地烤裂,每次呼吸都像在吮吸火焰,许多人和野兽都被活生生热死,就在所有人都已经感到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后羿的男人站了出来……” 阿牛看着族人既惊恐又欲罢不能的表情,他对人们的反应很满意,仿佛看到了初听这个故事的自己,越讲越起劲。 临走前,天空祭司特意交待他,让他回部落后,多给族人讲讲曾经的英雄们的故事。 其实就算天空祭司不说,他也要大讲特讲,这么精彩的故事,这么好的出风头的机会,他怎么可能错失? “……九个太阳砸落下来,后羿面不改色,坦然面对死亡。他牺牲了自己,救了所有人,最后,天上只剩下一个太阳,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个。人们将后羿誉为英雄,赞美他的勇气,传颂他的故事。” 众人仍然沉浸在震撼之中,后羿只身一人射落九个太阳,这是何等的壮举! 就连一向混不吝的博格,也不由得自愧不如,久久说不出话来。 赤焰皱眉道:“这不是后羿射日的故事吗?” “你听过?”阿牛有些诧异,“听谁说的?” 赤焰沉默下来。 他自然是听石匠们说的,石匠们回来后,后羿射日、盘古开天辟地和神农尝百草故事便在部落里传开了。 他不得不承认,这些故事都精彩无比,他初次听到,和山下人是一样的反应,不过,身为火灵祭司,他的自尊不允许他表露出这些激烈的情感。 很显然,阿牛也是从野人嘴里听到了这个故事。 赤焰没有回答阿牛的问题,只是说:“这个故事和我们要找的人有什么关系吗?” 山下人也都反应过来,是啊,故事虽然十分精彩,所有人都很满意,但好像和今晚的主题八竿子打不着? “当然有!” 阿牛不依不挠地追问:“赤焰大人,你听谁说过这个故事?” “这重要吗?” “很重要!” “我听部落里的石匠说的。” “你们的石匠又是听谁说的?” “他们听乌鸦说的。”赤焰略显不快,他不想和野人沾上关系,“你不也是听乌鸦说的吗?” 阿牛忽然露出笑容,摇摇头说:“我不是。” 赤焰愣住,山上部落的众人都愣住。 山下人面面相觑,都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这就是我要讲的重点了。” 阿牛看着不明所以的众人,仍然气定神闲,他擅长的事情不多,动嘴皮子算一个,在山下部落,他自认为没有比他更会讲故事的人了。 “后羿生活在遥远的北方,他的故事由定居在那里的人一代一代传承下来,乌鸦曾经生活在那里,所以他知道这个故事。” 一旁的乌鸦有些汗颜,他算不上什么传承者,他只是剽窃了大河部落祖先的故事。 “也就是说,只要是定居在那里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因为太阳只剩下一个,遥远的北方越来越冷,现在已经不再适合居住,定居在那里的人开始朝南方迁徙。他们已经来到了草原上!这个故事,正是他们告诉我的!” 全场有片刻的安静。 下一刻,营地里顿时炸开了锅,就连一向镇定的赤焰也绷不住了,惊得合不拢嘴,众人七嘴八舌地询问。 “什么意思?” “又来野人了?” “是乌鸦哥的族人吗?” “阿牛!”巴布抬高声量,“你说清楚点!” 阿牛大声说:“不是野人!是和我们一样的部落,他们自称天空氏族,是后羿的后代,他们拥有后羿传下来的弓箭!” 这话比之前的言论还要震撼一百倍! 众人无不面露惊恐之色,忙问:“他们能够射下太阳?” 阿牛摇摇头说:“不是所有人都能射下太阳,后羿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他是最厉害的神射手。” 男人们稍微松一口气,还好不是人人都能射下太阳,不然要怎么玩? 阿牛接下来的话却让松一口气的他们再度紧张起来:“他们虽然无法射下太阳,但拥有弓箭这样厉害的武器,他们能够在百步之外很轻易地射死野兽!阿木就是被他们的弓箭射中,差点死了,幸亏巫师大人能够起死回生,救活了他!” “巫师大人又是谁?” “你说的起死回生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他们可以让死人活过来?” 一个接一个的“震撼弹”从阿牛嘴里吐出,从后羿射日的故事,众人就陷入一波接一波的惊骇之中,已经惊麻了。 第24章 山下人不骗山下人 第182章 山下人不骗山下人 看着蛮子们的反应,察觉到他们看向自己的眼神有所变化,乌鸦心底的惧怕随之一点点消散,取而代之的是越发充足的底气。 他没理由再害怕,现在的他有强大坚实的后盾,这群蛮子不敢把他怎么样。 想通了这一点,乌鸦的腰杆挺得更直了。 “他们有多少人?” “他们在什么地方?” “他们要来抢我们的地盘吗?” 恐慌没有消失,只是从乌鸦身上转移到了人群之中,想到自己的地盘上侵入了一群外来者,他们手持可怕的武器,有起死回生的本领,饶是剽悍野蛮的山下人,也不由得紧张起来了。 “不!他们不是来抢我们的地盘的!”阿牛大声说,“他们只是路过这里,他们和乌鸦来自同一个地方,也将前往同一个目的地。” “没错!” 乌鸦出言附和,无论神态还是口吻,都比之前硬气了许多。 “我们要去更加温暖的南方,去没有雪的地方!” 紧接着又夹带一句私货:“如果不是被你们抓住,我们说不定已经抵达目的地了,但现在,我失去了一位同伴。” 一听不是来找自己麻烦的,众人顿时松了口气,又听见乌鸦说起往事,隐隐有点要秋后算账的意思,心里都有些不快。 放在以往,这野人敢这么说话,巴布上去就是一巴掌,准保打得他找不着北,但在听了阿牛的讲述之后,他不得不谨慎起来。 现在的乌鸦,不仅仅是一个野人,就像阿牛说的,他是天空的使者,揍他一顿很容易,但为了逞一时之快,引发双方的冲突,那就得不偿失了。 在山下部落,巴布出了名的稳健,他分析了下利弊,露出笑容,说:“乌鸦哥……” “我叫乌鸦。” “乌鸦。”巴布很诚挚地改口,释出善意,“当初抓你们,因为你们是野人,如果伱是我,碰到在自家地盘上游荡并且试图偷猎的野人,你会怎么做?” 乌鸦哑口无言,在有盐部落,他们没有奴役野人的需求,碰到落单的野人基本都当场打死了。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当初被抓,的确情有可原。 巴布接着说:“我记得你们一共有三个人,在我把你们送到山上人手里的那一刻,一直都是三个人,没错吧?所以,你失去了一名同伴,跟我们没有关系,如果不是你提及,我们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件事。” 他轻描淡写地推掉了责任,言下之意,千错万错,都是山上人的错。 赤焰岂会听不出来? 他懒得辩解,辩解也没有用,乌鸦和豹肝在采石营地干了一个冷天的苦力活,他们肯定怀恨在心。 如果乌鸦想要打击报复,他也不怕,山上部落世世代代侍奉火灵,阿牛口中的天空氏族再厉害,难道还会比大山的怒火更可怕吗? 赤焰看向阿牛,把话题拉回他最关心的事情上:“所以阿水现在和那些人在一起,对吗?” 阿牛点头称是。 “他们要带走那两个野人,我没有意见,但阿水是我们的族人,她背叛了部落,放跑了野人,理应交给我们处置,是这个道理吧?” 赤焰始终和阿牛对话,刻意的无视让乌鸦有些恼火,他抢过话头道:“阿水不仅是你们的族人,她还得到了大祭司的托付,本来应该由她来领导部落,你却故意处处刁难她。不要装作很在意阿水的样子,你只是在意你的地位,在意她带走的祭司令罢了!” 营地里一片哗然。 山下人尽皆露出看好戏的神情,议论之声四起。 “听起来,这个阿水似乎是下一任大祭司?” “大祭司不是失踪了吗?” “祭司令?那是什么东西?” 赤焰的脸色不太好看,一直试图无视乌鸦的他不得不正视对方的存在,厉声道:“这是我们部落的事,你个野人懂什么!” 乌鸦正要针锋相对,阿牛拦住他,用压过众人的声量说:“赤焰大人,阿水的腿伤很严重,多亏了巫师大人,她才捡回一条命,她本来想和我们一起回来,但因为伤势太重,走不了太远,现在还在养伤。” “赤焰大人,你答应过我们,抓到人就给奖赏。人我没能带来,不知道祭司令算不算呢?” “祭司令在你身上?!”赤焰几乎要跳起来,难掩激动之色。 阿牛不答,只是问:“奖赏,算还是不算呢?” 山下部落的众人都安静下来,目光灼灼地看着赤焰,等他的回答。比起山上人的内讧,他们更在意实质的好处。 赤焰迟疑了一会儿,祭司令他是一定要夺回来的,既是为了传承祖先留下来的圣物,也是为了稳固自己祭司的地位,但要是就这么痛快地答应了,岂非真应了乌鸦的“指摘”? 他按捺住急切的心情,用尽可能平静的口吻说:“如果祭司令在你手上,我可以给你一袋圣石作为奖赏。” “两袋。” “什么?” “你答应给我们三袋圣石作为奖赏,已经兑现一袋,还差两袋。”阿牛寸步不让。 “我们的约定是抓到人换取奖赏,你没有把人带来,按理说,我不应该……” “两袋。” 巴布打断了赤焰的话,果断为阿牛撑腰,他虽然不知道祭司令是什么东西,但这东西对山上人十分重要,他看得出来,这种时候就没必要同山上人客气了。 山下人自然都站在阿牛这边,一副不给足好处休想得逞的模样。 赤焰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几分,他知道,一旦他答应下来,就相当于放弃了抓捕阿水。 其实也没什么,乌鸦说得没错,他在意的是祭司令,而不是阿水。 尽管面上无光,他还是咬着牙点头应允。 “祭司令呢?” “在我这儿。” 乌鸦取出那块小巧精致代表着山上部落最高石器水准的黑曜石令牌。 好奇的山下人立刻凑上来围观,他们是黑曜石制品的忠实拥趸,一眼便看出祭司令的不凡,忍不住发出赞叹。 “这算什么,给你们看一样东西!” 阿牛这时掏出天空祭司送他的那只陶碗,略带炫耀地秀给族人们看。 “这碗……竟然是石头做的?” “好漂亮的颜色!简直像火焰一样!” “这也太光滑了吧!怎么打磨出来的?” 众人的目光都被红彤彤的陶碗吸引,他们不知陶器为何物,发觉触感坚硬,便认为是石头做的,惊叹不已。 山上人也都凑了过来,他们信奉火灵,对火焰的颜色十分敏感,瞧见这只碗果真红如火焰,而且打磨得异常光滑,显然出自顶尖的石匠之手。 阿猛等人望眼欲穿,恨不得抱着火焰碗好生爱抚。 然而碗在山下人之间来回传阅,丝毫没有要传给他们的意思。 “你们当心点!别把碗给我摔了!”看着这群糙汉将自己的宝贝石碗随手传递,阿牛不免有些忐忑。 “石头做的,怕什么!” “你懂什么!这石头不一般,经不起摔!” “阿牛,这碗你从哪儿偷来的?” “呸!你才偷呢!这是天空祭司送我的!” “天空祭司?” “他们的祭司,就像赤焰大人一样,只不过他们信奉的是天空,所以是天空祭司。” “这样啊……” 山下人对于信奉火焰还是信奉天空不感兴趣,他们只对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感兴趣,比如这只不同寻常的石碗。 “这碗很珍贵吧?他就这样送给你了?” “这样的碗,他们每人都有好几个,不算多珍贵!天空祭司说,他们有独特的制作方法,只要掌握了方法,制作就不难!”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好奇心都被拉满,包括擅长制石的山上人。 立刻有人问:“什么方法?” “傻啊你!”另一人说,“人家能把方法告诉我们吗?” 阿牛笑道:“我还真问了天空祭司这个问题,他虽然没有直接告诉我方法,但他告诉了我获知方法的途径。” 阿猛忙问:“什么途径?” “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祖先会给我们指引。” 阿猛不说话了,山上人都不说话了。 山下人也安静下来,石碗他们很喜欢,但仰望天空什么的……感觉不像真的,多半是用于婉拒的说辞吧。 “拿来吧。” 这时候,赤焰的声音就显得格外响亮。 他向乌鸦索要祭司令。 乌鸦说:“阿水没有背叛你们,她带走祭司令,故意引你们追捕她,是为了让你们离开那片危险的区域。大山正在酝酿怒火,你是火灵祭司,你应该很清楚才对。” “这不关你的事。” 赤焰拿过祭司令,确认无误后小心翼翼收好,至于乌鸦的忠告,他自然不会当一回事。 一旁的巴布却听了进去:“什么意思?大山又要喷火了?” 他们的祖先曾经经历过一场火山喷发,虽然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但与之相关的故事一直流传了下来,而且故事内容越传越丰富,少说也有十几个版本,山下人没有不知道的。 “没错!”阿牛很严肃地说,“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我赶回来就是为了告诉你们这个消息!” 等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他接着说:“我得到了祖先的指引,大山现在非常愤怒,它的怒火一旦爆发,将会比故事里描述的还要可怕!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众人再次炸开了锅,阿牛描述的天空氏族就很让人惊奇了,但毕竟谁也没见过,顶多心里有所怀疑,无法否认其真实性。 但大山的怒火他们是知道的,阿牛的说辞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一时之间,质疑声四起。 “你让我们离开?好笑!我们离那座会喷火的大山足够远了,我们的祖先就是为了躲避大山的怒火,才迁到山下来的。” “我们在这里很安全!大山就算发怒,也波及不到我们!” “这次不一样!”阿牛大声疾呼,“这次的怒火非常强烈,附近的森林都会被点燃!一旦森林燃烧起来,很有可能会波及到这里。不信,你们可以问赤焰!他是火灵祭司,他一定知道!” 情急之下,他也顾不得尊称赤焰为“大人”了,下意识直呼其名。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赤焰身上。 赤焰想了想说:“大山的怒火虽然比以往要强烈一些,但我不认为会波及到你们。连我们都不怕,你们怕什么呢?” 这当然不是实话,他还打算差遣山下人去山里搜寻大祭司呢,可不想他们因此而退缩。 “你说谎!”阿牛大怒,“连大祭司都无法平息大山的怒火,难道还不足以说明现在的情况吗!阿水告诉我,你只带了猎人回到你们的营地,让牧羊人、女人和小孩都尽可能远离大山。如果你真的不怕,为什么要做这种决定!” “我只是让他们驱赶羊群去草原上吃草。你是牧羊人,你应该比我更懂养羊才对。我不知道阿水对你说了什么,但显然,不是所有话都是真话。” “你!” 阿牛心知赤焰铁了心不承认,懒得再同他浪费唇舌,扭头看向他的族人,他看见一双双饱含质疑的眼睛。 可恶!我提谁不好,偏偏要提赤焰! 他知道,赤焰的打脸让他的言论更加难以站住脚。 他只好说:“山上人会骗我们,他们经常干这种事,但我不会!山下人不骗山下人,这对我没有好处,相反,如果你们受到了伤害,我也会连带着遭殃!” 这话在理,再怎么说,阿牛也是自己人,他们肯定更相信阿牛。 巴布说:“我没有说你骗我,我只是觉得你的话有点夸大,你小子经常说大话,我还不了解你吗?” “我这次绝对没有吹嘘!一点夸大的成分都没有!”阿牛拍胸脯保证。 阿牛虽然喜欢耍嘴皮子,但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巴布心知肚明,于是问:“你说你得到了祖先的指引,具体是怎么回事?” “我刚才说了,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祖先会给我们指引。想着反正不损失什么,我就试了一下,真的有用……” 阿牛开始讲述他在梦中得到的指引。 第25章 女娲的后代 第183章 女娲的后代 【信仰值:154】 行啊阿牛,效率挺高啊! 信仰值忽然增加了54点,其中4点来自豹肝、阿水、阿土和阿大,剩下的显然都是阿牛的功劳。 这个时候,阿牛应该刚回部落没多久,这么快就说动了族人仰望天空,真没看错他。 张天查看新增的信徒名字,打算从中挑选五个人托梦,一个熟悉的名字闯入他的眼帘:巴布。 他记得巴布是山下部落的猎人,当初乌鸦就是栽在他手上,这人在山下部落有一定的威望,如果由他站出来现身说法,无疑会更具说服力。 除了巴布,其他人张天都没听说过,随便挑了四个,消耗50点信仰值,使用神术入梦,托梦内容和之前一致,嘱咐他们时刻谨记着仰望天空,并告知火山喷发在即,有可能会被波及,要做好应对的准备。此外还加上一条:路过此地的天空氏族是友善的客人,值得信赖。 【信仰值:104】 他仍然尽量维持信仰值在100以上,保留一次使用神术通灵的机会。 林郁一脸疲惫地从有谷部落的营地归来,靠着距离张天不远的瘦松树坐下,摇起自制的树叶扇扇风乘凉。 夜色已深,大多数人都已进入梦乡,营地里静悄悄的,偶尔响起守夜人的低声交谈,以及巡逻队伍的窸窣的脚步声。 “葵怎么说?”张天问。 林郁摸出青石给他看了眼。 “我刚才试了下青石的功能,和我们想的一样,葵虽然是大地祭司,但实际上青石并非作用于土地,而是直接作用于植物。” 她说着,掌心贴住她靠着的那棵瘦松树上,霎时间,瘦削的松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粗变壮,长高长大,转眼便枝繁叶茂,茁壮且充满生机。 “哇哦!” 张天忍不住发出惊叹,青石能够促进草木生长他是知道的,但亲眼见识这是头一回,效果比他预想得还要惊人。 林郁收手,略微喘了两口气。 “消耗很大吗?” 她细微的反应没有逃过张天的眼睛。 “嗯,比起用白石净化水,用青石促进植物生长会消耗更多精力,消耗的多少与植物的数量、加速生长的快慢有关。” “有谷部落以前用青石促进谷物的生长,数量肯定不少,那得消耗多少精力?” “不一样,葵是利用青石提高谷物的产量,而非缩短谷物的生长周期,当然了,同时提高好几亩地的谷物产量也会消耗大量的精力,但因为不是一次性的消耗,分摊在每一天的话,就不算什么了。” “明白了。”张天点点头,“如果你全力以赴,能让这片小树林焕发第二春吗?” “有点难……” 林郁紧紧攥着青石,凭感觉估摸了下自己的能力,说:“如果体力充沛,精神饱满,应该可以吧。” “牛逼!你该不会真是女娲的后代吧?” 张天羡慕到流口水,哪个男人没有超能力梦呢?想必当年的伏羲大神,看着自己飞天遁地的妹妹,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林郁笑了笑,随着五色石相继出现,她也越来越相信,或许自己真的和传说中的女娲有那么一点血缘关系。 “说起来,青石可以促进植物生长,赤石可以掌控火焰,相比之下,白石净化污水的功能会不会太弱了点?” 张天毕竟是干游戏这行的,对道具属性的平衡性比较敏感。 林郁却不觉得:“没有很弱吧?我的肠胃远比你们的脆弱,如果不是靠着白石净化污秽,我可能早就染病了。” “说的也是……呵啊!” 张天打个呵欠,就在两人闲聊之际,信仰值又涨了几个,升至108。 这么晚了,阿牛还在积极活动,这种吃苦耐劳且自愿加班的员工谁会不喜欢呢? 希望明早起来有惊喜。 张天怀着愉悦的心情沉沉睡去。 …… “这样就行了?” 巴布收回仰望天空的目光,一脑门问号。 只是向天空祈祷,会不会太简单了点?难道天空不收祭品的吗? 阿牛说:“必须要怀着真诚的心,阿大他们也向天空祈祷了,但他们不够真诚,所以没有得到祖先的指引。” “那伱看我刚才真诚吗?” “这……” 你真不真诚你自己不知道吗? 阿牛腹诽一句,但也只是在心里吐槽,拥有“高情商”的他自然不会顶撞巴布。 他想了想说:“如果能拿出对待妈妈的态度向天空祈祷,或许就足够真诚了。” “这样啊……我试试。” 巴布酝酿了下感情,再度仰望天空,无比投入无比深情地向天空祈祷。 其他人也开始效仿,祈祷一次不够就多来几次,只是仰望天空而已,能够得到祖先的指引最好,得不到也不损失什么,横竖不亏,多少信一点。 一旁的阿猛等人嗤笑出声:“连火灵都不信奉的人,现在要故意装作很虔诚的样子,真是好笑!” “闭上你的嘴!”巴布横他一眼,“没看见我们在祈祷吗?冒犯了天空,你们拿什么赔偿?” “想要好处想疯了吧!”阿猛呸一口。 赤焰拦住他,对以巴布为首的山下人说:“与其向遥不可及的天空祈祷,不如多看看近在眼前的火焰。每一处火焰里都蕴含着火灵的力量,它赐予我们温暖和熟食,它是如此慷慨,又无处不在,难道你们感受不到吗?” 不等巴布开口,阿牛抢先道:“火焰的确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但火焰也烧毁了我们曾经的家园。大山的怒火明明让你们遭受了更严重的损伤,你们怎么就不学着吸取点教训呢?” 赤焰正色说:“正因为见识过火焰可怕的力量,我们才会侍奉火灵。也正因为有我们世世代代守着大山,平息大山的怒火,你们才能过上安然的生活。” “嘿,你真以为你们能够左右火焰的喜怒吗?” “只要我们虔诚地侍奉火灵,火灵没理由发怒。大山这么多年都没有发怒,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说到这,阿猛等人不由得流露出几分傲气,就连巴布也不得不承认,赤焰这话确有几分道理,在山上人的操持下,大山确实没再发过怒。 要不是从阿水嘴里得知了事情的真相,阿牛或许也被他说服了。 “那为什么大祭司会失踪?” 他一下问中要害,赤焰不说话了。 “回答不上来吗?” 阿牛故意追问一句,瞧见赤焰哑口无言的模样,他十分解气。 不是很会狡辩吗?你再狡辩一个我看看? “没事,我可以替你回答。” 阿牛顿了顿,抬高声量说:“因为大祭司失败了!她想要平息大山的怒火,但她失败了!” 又是一个惊人的消息! 山下人今晚属实听到不少隐秘,夜已经深了,但他们全无睡意,莫名亢奋。 山上部落的众人脸色都有些难看,赤焰早在心里把阿水翻来覆去地数落了好几十遍,竟然把这样的大事告诉外人,实在可恶! 阿牛并不满足,继续发动言语攻势:“大祭司为什么会失败?难道是因为你们不够虔诚吗?不!是因为火焰的喜怒本就不受控制,和我们是否虔诚没有关系!” “你懂个羊蛋!” 阿猛忍无可忍,反驳道:“大祭司没有失败!只是因为我们准备的祭品不够,没有让大山满意!只要找到大祭司,献上足够的祭品,就一定可以平息大山的怒火!” “真的还能找到吗?” 阿牛没有去火山看过,不知道那上面长啥样,但他想起了天空祭司的判断,于是照搬过来:“依我看,多半是掉进火山口里了。” 紫烟是不是掉进火山口里了还不好说,但他这话毫无疑问戳到山上人的痛脚了。 “你敢咒我们大祭司!” 阿猛抡起胳膊一拳砸向阿牛面门。 这一拳来得又快又狠,阿牛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听嘭的一声,他立刻捂脸蹲下,大喊疼死我了! 喊完才发觉……好像不怎么疼? 抬头一看,只见巴布蒲扇般的大手抓住了阿猛的拳头。 山下人是何等脾气,平时本就看山上人不顺看,如今竟然敢在他们的地盘打他们的人,反了不成! 众人一跃而起,蜂拥而上。 山上人同样聚在阿猛身后,寸步不让。 巴布冰冷的视线扫过竖眉瞪眼的山上人,最后落回阿猛身上,沉声道:“你应该庆幸这一拳没有落到阿牛身上。” 他丢开阿猛的拳头,把阿牛拽起来,骂道:“怕个羊蛋!谁敢打你,老子一定打死他!” 阿牛露出笑容,立刻献上彩虹屁,赞美巴布的英勇和强悍。 双方僵持了一阵,群架最终也没能打起来,倒是把之前聊的话题岔掉了。 但一直冷眼旁观的乌鸦还记得,他还没忘记临走前张天交代的事,现在是时候了。 “紫烟没有后代,如果找不到她,就再没有人能够担任大祭司了,你们打算怎么办呢?” 乌鸦冷不丁的开口,吸引到所有人的注意力。 赤焰语气冷淡地说:“这是我们的事,与你无关。” “确实和我没有关系。”乌鸦面不改色,“只不过,像紫烟那样能够使用赤石平息大山怒火的人,我倒是认识一个,她的力量甚至比紫烟更加强大。” 赤焰顿时变了脸色,再次暗骂阿水,竟然连赤石的存在都抖落出去了! “赤石?那是什么?” “用那种石头就能平息大山的怒火吗?” 不仅山下人摸不着头脑,就连阿猛等一众山上人也不明所以,即便在山上部落,也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赤石的存在。 话被乌鸦挑明了,赤焰无可隐瞒,只好说:“赤石是属于大祭司的圣物,蕴含着无穷无尽的火焰之力,只有大祭司才能发挥出其中的力量。” 赤焰的话引发一阵骚动。 主要是山下人在骚动,他们对此持怀疑态度,甚至嗤之以鼻。 阿牛却说:“赤焰虽然说了不少谎话,但这句话是真的,我亲眼看见巫师大人使用这种力量。” 前半句话让赤焰气得牙痒痒,后半句话便仿佛一声惊雷在他脑海里炸响! 他再也按捺不住心底的急切,上前一步道:“赤石在那个巫师手里?” “不。” “但你说你看见那个巫师使用这种力量。” “是,但使用的不是赤石,而是白石,我亲眼看见巫师大人用白石将浑浊的水变得干净清澈。” 赤焰皱起眉头,白石……他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种石头,不禁怀疑阿牛在诓自己。 乌鸦补充道:“那颗白石比我拳头小一些,像太阳一样圆,表面像冰一样光滑。赤石也长这样,对吗?” 赤焰不置可否,赤石的外形有可能是阿水告诉他的,这不能说明什么。 乌鸦瞧出他心存疑虑,接着说:“你一定不知道赤石的来历吧?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只有大祭司的后代才能发挥出赤石的功能?” “你想说什么?” “和赤石一样神奇的石头,一共有五种,分别是赤、青、白、黄、黑五种颜色,称为五色石。五色石是女娲遗留下来的宝物!你们的大祭司,和天空氏族的巫师,其实都是女娲的后代!” 乌鸦开始讲述女娲补天的故事。 天空破了个大洞,洪水涌出,淹没大地,这比天上有十个太阳更加可怕,众人无不面露惊恐之色,吓得不敢大口呼吸,直到女娲成功补上天空的窟窿,才终于舒一口气。 众人心满意足,今晚的两个故事所带给他们精神上的震撼是无与伦比的,远远超过他们此前听过的任何一个故事。 赤焰同样被乌鸦的讲述震撼到了,这个故事很好地解释了赤石的来历和大祭司血脉的起源,不过……故事未必就是真的。 他一向谨慎,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话,何况对方是个野人。 他果然还是不信,天完全猜到了他的反应,真是可怕…… 乌鸦心里想着,嘴上说:“你可以派几个你信得过的人跟我一起回去,他们会见识到巫师大人的力量。耳朵听见的不一定是真的,但眼睛看见的,总不能是假的吧?” 阿牛也说:“巴布,你也派几个兄弟和我一起去吧,准保让你们大吃一惊!” 刚听完两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巴布早已热血沸腾,毫不犹豫道:“还派什么人?真有这种力量,我非要亲自去看看不可!” “不行,这太危险了!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就算要去,也该是我们去。你去,万一出事怎么办?” 他的同伴极力劝阻,巴布在山下部落很有威望,如果他出了意外,对他们的士气将造成极大的打击。 “怕什么?” 巴布无所畏惧,后羿敢于射日,女娲不惧补天,他不过是在自家地盘上走一遭,有什么可怕的? 他慨然道:“这可是我们的地盘!他们敢对我不利,你们替我灭了他个羊蛋!” 第26章 把巫师带回来 第184章 把巫师带回来 “我得到指引了!”有人大喊,“我得到指引了!阿牛说的是真的!” 天蒙蒙亮,山下部落的营地里已是一派喧闹的场景。 接连有人声称自己梦到了已故之人,得到了祖先的指引,每有一个人站出来现身说法,便引发一阵骚动和议论,争相询问细节。 做了指引梦的人难掩得意之色,部落里那么多人,却只有少数几个人得到了指引,这足以证明他们在祖先心里的地位。 他们大谈特谈,神情激动,眉飞色舞,虽然梦到的对象和场景不尽相同,但得到的指引是一样的:大山正在酝酿可怕的怒火,很可能会波及到他们! 又说天空氏族是值得信赖的友善的客人,祖先显然听到了他们的祈祷,知道他们的忧虑,所以做出了相应的回应。 众人彻底安心了,目光都落到阿牛身上,这些指引和他的说法一致。 阿牛扬眉吐气,哼哼道:“我昨天就说了,你们还不信,这下信了吧?” 话音未落,营地里忽然又响起一声大喊:“我得到指引了!” 巴布一睁眼立刻就跳了起来,火急火燎冲出营帐,打算把这个重磅的消息告诉给所有人,然后便发现族人们正扎堆聚在一起,热烈讨论着。 他不禁有些愣神,诧异道:“发生什么了?” 一问才知道自己不是唯一一个得到指引的人,在他之前,已经有好几个人声称梦到了祖先。 巴布顿觉兴致缺缺,在他讲述的时候,众人已经不觉得惊讶了。 如果说只有阿牛在梦中得到指引,还有可能是偶然事件,但包括巴布在内的五个人都做了相似的梦,足以证明这的的确确是祖先在通过梦境的方式给予他们指引。 那位来自远方的天空祭司所言不虚,逝去的族人果真都变成了天上的星星,始终在天上注视着他们,只要仰望天空,他们的祈祷就会被听到! 等天黑之后,我也要向天空祈祷……众人心里想着。 至于昨晚祈祷了但没有得到指引的人,则认为是自己不够真诚,忙不迭向巴布等人取经。 巴布也是糊里糊涂的,他感觉自己没有比别人更加真诚,但这不妨碍他添油加醋地自我吹嘘。 发生在山下人中的事很快传到了山上人的耳朵里。 和热烈讨论的山下人相比,山上人安静得像是还没睡醒,他们虽然嘴上不说,神色却难掩惊讶,对于阿牛说的话,他们本来是不以为然的,现在,这份意志开始动摇。 谁不想得到祖先的指引呢?就算得不到指引,能够在梦中和逝去的族人重逢,也很有吸引力了。 他们不敢表态,只闷不吭声地做自己的事,时不时用眼角余光瞥向部落里仅剩的祭司,试图从他的表情窥探他的态度。 然而赤焰始终面无表情,仿佛活在另一个世界,对此间的事一无所知。 赤焰冷眼看着,他尽量表现得不为所动,心里的震惊一点儿也不比其他人少。 天空的力量竟然如此强大!不需要长久的侍奉,不需要丰富的祭品,只是简单的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就能够得到指引? 这不合理! 他对于神灵的认知被彻底颠覆,尤其看到这群不敬火灵的山下人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不由得心生恼怒。 他无数次想要抬头仰望天空,但都竭力忍住了冲动。 更加不妙的是,他听见山下人在讨论如何应对大山的怒火。 大山何时会发怒,谁也说不准,山下人很可能会选择观望一段时间,在大山发怒之前不再深入山林,这样一来,差遣他们去寻找赤石的打算就落空了。 “祭司大人。” 赤焰收回目光,接过阿猛递来的食物。 “祭司大人,巴布他们准备动身了,我挑选了四个出色的猎人和我一同前往。” 赤焰喝着菜汤,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阿猛迟疑片刻,问:“如果真像阿牛说的那样,那个名叫林的巫师拥有和大祭司同样的血脉,我们要怎么做?” “带她回来,用上等圣石作为交换,让她帮助我们平息大山的怒火。” “可是我们还没有找到赤石。” 经过昨晚的事,阿猛已经知晓大祭司能够掌控火焰的缘由,如果没有赤石,一切都无从谈起。 “会找到的。” 赤焰说得笃定,心里却也没底,但无论如何,先要把人请来。 他想了想,补一句:“就说我们已经找到了。” “这……” “怎么了?你觉得不妥?如果你不把那个巫师带回来,我们找到了赤石又有什么用?” “明白。” 阿猛不认为哄骗是个好方法,但他也知道赤焰说的在理,如今山上每天小地震无数,大山山顶冒出的烟隔着几座山都看得见,随时都有可能喷火。 因为大祭司的失踪,族人们都陷入极其低落、恐慌的情绪里,不管能否找到赤石,只要巫师来了,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鼓舞,相信她拥有的能力可以为他的族人带来信心和希望。 这时,他听见巴布在营地里大声吆喝,招呼猎人们出发。 奇怪……他和巴布认识许久了,还是头一次见他如此兴奋,以前来山上交换上等圣石的时候都没这么迫不及待。 他看见巴布从大屋子里走出,猜测应该是他们的母亲交代了任务。 阿猛也很兴奋。 来自异域他乡的客人,拥有可以射下太阳的神奇武器,据说他们的祭司和巫师都很年轻,外形也和常人不同……阿牛的描述让他对这个远道而来的天空氏族充满好奇。 他叫上挑选出来的四名猎人,跟随带路的阿牛和乌鸦以及一众山下人,出发! 趁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出行的队伍所吸引,赤焰找到机会偷偷望了眼天空。 天空湛蓝如洗,万里无云,旭日刚从遥远的地平线上升起,灼热的气息便已笼罩整个大地。 仅仅凉爽了一个晚上,炎热便夺回了主导权,这还只有一个太阳,想到在很久很久以前,天空上悬挂着十个太阳,赤焰就热得后背直冒汗。 他听见沉重的脚步声逐渐靠近,一丝不挂的壮汉走至近前,此人毛发旺盛却从不打理,皮肤晒得黝黑,乍一看跟头大猩猩似的。 是山下部落的博格,赤焰对他的印象符合他对山下人所有的刻板印象:愚昧、野蛮、贪婪…… 山上部落的众人都靠了过来,对于博格,他们是有一点忌惮的,穿鞋的文明人多少会比较忌惮赤脚的疯子。 赤焰倒不怕他,随口问:“伱不和他们一起去?” “他们不希望我去,嘿,他们认为我会给那群野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要我说,跟野人废什么话,直接冲过去把男人都杀了,他们的女人和好东西都归我们,这样不好吗?你觉得呢?” 博格大喇喇地在赤焰身旁坐下,咧着嘴笑。 “离祭司大人远点!” 赤焰挥了挥手,示意猎人们不碍事。 “但是他们拥有强大的武器,人数也不少。”赤焰说。 “阿牛喜欢吹嘘,我敢打赌,他们的武器没有那么厉害,他吓不倒我。但好像,你们都被吓到了。” 博格扭头看向提防着自己的一众猎人,语带挑衅和嘲讽。 众人满面怒容,气得牙痒痒。 赤焰不冷不淡地说:“如果你想找天空氏族的麻烦,你可以带上你的人去,只是坐在这里动嘴皮子,显不出你的本事。” 没错! 众人在肚皮里大声赞同,见博格哑口无言,他们很是痛快。 动嘴皮子不是博格的强项,他不以为意地耸耸肩,说:“比起这个,祭司大人,寻找大祭司这件事更让我感兴趣。不知道你昨晚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赤焰眉毛轻挑,他正愁找不到人差遣,这货竟然主动送上门来了? “我说的话当然算数。只要你找到大祭司,我可以给你们每人一块上等圣石。” “那如果大祭司死了呢?” “那就把赤石带回来,我可以给你们十袋上等圣石。”赤焰摊开双手,比了个十。 博格确认了下赤石的外形,继续提条件:“你放心,这一带山林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出来。我们会帮你搜寻每一个角落,但如果最终还是没能找到,你也要给我们一袋圣石。” 贪婪的山下人! 赤焰在肚子里骂一句,奈何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点头应允。 博格用力拍拍赤焰的肩头,站起身来,大摇大摆地离开。 赤焰险些被他几巴掌拍倒在地,阿达赶紧冲上来扶住祭司大人,大骂羊蛋。 博格叫住正要进山采集的女人们。 听说大山正在酝酿可怕的怒火,这里也不一定安全,她们打算赶在大山发怒之前,尽可能多地采集山林里的食物,以免日后真烧起来了,火焰焚尽一切,什么也不剩下,那就糟糕了。 博格把赤石的形状描述一遍,吩咐她们在采集的同时留意附近是否有类似的石头。 他也带着猎人们进山,一边狩猎,一边搜寻。 博格虽然习惯了我行我素,但他不蠢,在他看来,大祭司这么久都没有现身,一定是死了。 赤石有可能在大祭司身上,有可能不在,不管怎样,把搜寻的重点放在赤石上,总不会错。 …… 虎爪、松针、谷和豹肝仍然守在旧的营地里。 说是营地,其实东西都已被撤走,只剩下众人在此扎营、生火的痕迹,数量不多的食物,以及一大堆由干燥的草木和羊粪搭起来的柴垛,其上抹了些羊和其他野兽的油脂。 他们在这里等待乌鸦和阿牛。 天说,如果乌鸦和阿牛是带着大部队归来,他们必须立即点燃柴垛,用火光和浓烟传递讯息。 如果乌鸦和阿牛只带了很少的人归来,且对方没有表现出敌意,那就可以把他们带去新的营地。 转眼一天过去,夜幕再次降临,黑暗笼罩这片陌生的大草原,窸窣的虫声仿佛在耳旁响起,远处偶尔闪过模糊的黑影,四足捕食者的夜视能力远比两脚兽强,它们也不需要长时间的睡眠,凉爽的夜晚正是活动的好时机。 四人围坐在火堆旁,不免有些紧张。 “看!” 谷指着远处,低低地喊了声。 另外三人也看见了那一点绿豆大的火光。 有人来了! 虎爪立刻点燃火把,走到柴垛旁,时刻准备着向族人发出讯号。 那一点火光逐渐变大变清晰,四人的心跳也随着加快。 松针趴在地上,仔细倾听大地传来的震动。他听见杂乱的脚步声,声音不大,人数应该不会太多,他不禁略微松了口气,朝谷和豹肝比了个ok的手势。 虎爪仍然没有放松警惕,死死盯着那一团火光。 不多时,来人便在火光中现出身形。 谷的数字学得不错,能数到三十以上,他大致数了下,对方一共来了二十个人左右。 不算少,但也绝对算不上威胁。 为首的正是带路的乌鸦和阿牛。 两人相顾疑惑,乌鸦问:“怎么就你们四个?阿水呢?其他人呢?” 阿猛见状,顿时起了疑心,叫嚷道:“羊蛋!不会是埋伏吧!” 人群纷纷举起火把向四周张望,叽里咕噜地骚动起来。 松针和谷听不懂对方的语言,但通过他们的神态和语气,也能大致猜到他们在说些什么。 豹肝赶紧解释:“这里离水源太远,取水不便,他们将营地迁去了水源附近,留我们在这里接应。” 一听此言,巴布就明白了,喝止道:“行了,都别吵了,没有埋伏!人家是怕被我们袭击,提前挪了窝,我说的没错吧,豹肝?” 巴布还记得这个野人的名字。 豹肝讪笑一声,仍然按照天的吩咐说:“这里有食物,饿了可以吃点,今晚就在这里休息,等天亮了再带你们去新的营地。” “谨慎一点倒也没错……” 巴布嘟哝着,很坦然地走到火堆旁。对方会这样做,说明同样忌惮他们,这反倒令他安下心来。 赶了一天路确实也累了,他不同豹肝客气,径直拿起火堆旁的烤肉往嘴里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饿过头了,他发觉对方烤的肉比他们烤的有滋味得多,于是吃得更加欢畅。 见巴布如此,众人也不再迟疑,蜂拥上前享用食物。 第27章 接触与交流 第185章 接触与交流 【信仰值:322】 当星辉照耀大地,信仰值开始快速上升,突破300后上升的势头才有所减缓。 昨晚托梦的成效显而易见,山下部落的人口数比他们多得多,具体有多少人阿大等人说不清楚,但肯定远不止300,还有可挖掘的潜力。 张天按照昨晚的套路,随机选取10名幸运儿托梦,一方面扩大传教者的队伍,真实的用户体验比什么宣传口号都好使,另一方面借由其祖先之口,为天空氏族背书,降低他们对于外来者的敌意,避免潜在的矛盾和冲突。 不需要所有人都发自内心地欢迎他们的到来,只要有半数以上的人抱持友好的态度,就足以让他们一帆风顺地走出草原。 信仰值降至222,相信明晚还会有一波大幅度的提升。 山下人没有信仰,相对更容易接受并向天空祈祷,山上人信奉火灵,想要在短时间内扭转他们的信仰,就只能靠同为女娲后人的林博士大发神威了。 据阿牛所说,赤焰和一众山上人正借住于山下部落,失去了大祭司的他们,在得知某个神秘的巫师拥有同样的力量后,绝不会坐视不理。 就算身为祭司的赤焰不亲自前来,也一定会派出他信得过的人。 如果一切顺利,这时候,乌鸦他们应该在归来的路上了。 张天用木棍翻动火堆里木柴,心里盘算着。 “天!还没睡呢?” 枭满面春风地回来了,不知道今晚又是在哪个部落的妹妹那里看月亮数星星,玩到这么晚才回来。 尽管很博爱,枭如今还是个纯情的大男孩,和妹妹们也只是聊聊风月,牵牵小手,搞搞暧昧,从未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当然了,并非因为他懂得发乎情,止乎礼,他还没有这么高的觉悟,也不是因为他不行,主要是他看上的妹妹还太青涩,没到年龄,再加上草原上无遮无掩,每天饱受烈日摧残,导致他没那么强烈的欲望。 这两天,枭找到了另一件趣事:放羊。 跟随阿大放了两天羊,他已经学会这项技能,每晚回来都要分享心得,张天猜,这小子现在说的这些话,刚才肯定和妹妹们也聊过了。 “七十几头羊,放到草原上不跑也不闹,让它们去哪儿就去哪儿,比我们养的猞猁听话多了!” 似是听懂了枭的抱怨,小虎抬起头,用前爪抓了抓竖长的耳朵,懒懒地叫唤一声。 羊是自然界里最容易驯化的动物之一,猫科动物当然不能与之相比,说实话,这三只猞猁没有一去不回,已经算是调教得很成功了,这要归功于林郁一整个冷天锲而不舍的训练。林博士若是穿越到宝可梦的世界里,一定也能混得不错。 “天,你说,如果我们以后也养一群羊,比他们养得还要多,是不是就不用狩猎了?我听阿大说,每头母羊每次可以产两三只小羊,只要养得足够多,就有源源不断的羊奶和肉食!” 枭和阿大语言不通,两人只能通过比划进行简单的交流。 枭显然没有因为陷入爱情而导致智商降低,当阿大提到这件事时,他立刻意识到这是非常聪明的方法,值得借鉴和学习。 本来听了乌鸦的讲述,枭对本地土着抱有一些偏见,但经过这两天的相处,他发觉山下人并非纯粹的愚昧野蛮,他们的很多做法也有可取之处。 “这是个很好的想法。”张天说,“不过,为什么要局限于羊呢?我们连猞猁都能养,不是吗?” 枭恍然道:“你说的对!在迁徙之前,我们还养过野兔和竹鼠,如果没有全部吃掉,说不定也可以生出很多幼崽!还有鱼、鸟、鹿、马、牛、狼、熊、披毛犀、猛犸象……如果把所有野兽都养起来……” 那你就可以开一座史前动物园了。 “咳!” 张天打断他兴奋的幻想,正色道:“不是所有野兽都有养的价值。伱有没有想过,草原上有这么多动物,为什么山下人偏偏养了羊?” 枭愣住,他还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立刻陷入思索之中。 枭能够认识到他人的长处并且愿意学习和思考,这是好事,不过现在讨论这个话题为时尚早,张天更关心明天的事。 睡觉!先养足精神再说! …… “还没到吗?” 阿猛有些不耐烦,顶着毒辣的阳光疾行,任谁也没有好脾气。 他仍然没有放下戒心,很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紧跟在导游兼翻译的豹肝身旁,如果事情有变,他会立刻捅死这个野人,说什么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前面就是!看见那片树林了吗?” 顺着豹肝手指的方向看去,一排歪扭的低矮的松树映入众人眼帘。 身为草原上的原住民,他们当然知道,草原上的降雨量不足以滋养出茂密的森林,如果出现成片的树林,通常就是水源的记号。 这些树虽然顽强地活了下来,但也只是苟延残喘地活着,长势不佳,想必也不会有太多的野兽栖息于此,不过,对于远道而来的旅人来说,这里无疑是极佳的宿营地。 “羊群!” 风吹草低,现出一群白色的身影,这附近徘徊的羊群,不会有别的可能性了,肯定是自家养的羊。阿牛大声喊叫。 众人朝羊群而去,羊群也一边啃草一边朝他们这边慢吞吞靠近。 “阿牛!巴布!” “阿大!” 虎背熊腰的阿大奔向他的族人,笑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枭、狼爪等猎人也和虎爪、松针和谷汇合,他们没有制止忽然脱离掌控的阿大,而是打量着这群草原上的原住民。 喝羊奶长大的人果真都比较壮硕啊……枭心里想着。 阿猛等人也在打量对方。 他早就注意到了谷和松针随身携带的弯弯扭扭的木棍,以及装满了细长树枝的小木篓。 他昨晚就觉得好奇,怀疑这或许是具有某种象征意味的物品,就好比部落里的祭司令,因为语言不通,他和乌鸦、豹肝的关系也算不上好,就没有多问。 现在发现这玩意儿似乎是标配,对方几乎人手一把,很显然并非什么稀奇的东西,更像是一种……武器! 他立刻想到后羿射日的故事。 难道这就是弓箭? 他越看越迷惑,无法把它和故事里描述的威力惊人的武器等同起来。 乌鸦为双方做了个简单的介绍。 这个时代没有权力斗争,没有经历过尔虞我诈的原始人大多淳朴且好恶分明,简短交谈几句,双方都能感受到彼此虽然心怀警惕,态度是友善的。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接着朝那片歪脖子树进发,随着目的地越来越近,众人的脚步也越发轻快,激动、兴奋、紧张、好奇等情绪一并涌上心头。 巴布询问阿大这期间的情况,听说天空祭司待他们很好,不曾虐待他们,也没有夺取他们的羊,山下人都大感安心。 阿猛更在意那位神秘的巫师大人。 可惜,阿大知道的不比阿牛多,不过,他仔细形容了下巫师大人的外貌,称她长得和巴布一样高,和竹竿一样瘦,头发像圣石一样乌黑发亮,脸像雪一样洁白。 阿猛心里咯噔一下,这番描述让他想到了大祭司,大祭司从一出生就备受呵护,吃好喝好用好,很少干体力活,也是长得十分高挑白皙,与常人不同。 他忍不住想,这位巫师大人或许真的拥有和大祭司同样的血脉…… 当虎头等人发现了来访者的踪影时,张天正在教林郁草原语。 林郁的学习能力很强,语言天赋尤其过人,不过时间还是太短了,她只学会了一些常用的词汇,只能进行简单的沟通。 问明了对方的人数,所有人都放下心来,二三十个人而已,完全不构成威胁。 张天嘱咐道:“人数不多,说明他们不是来找麻烦的,他们带着善意而来,是来作客的。还记得我们以前是怎么对待客人的吗?让生活在草原上的人感受下我们的热情吧!” 众人也都兴奋起来,期待着和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的客人接触,招待客人怎能少了美食?虎舌和女人们开始准备食物,尽管没有趁手的炊具,但这不妨碍他大展身手。 张天带领虎头、松果、大蟒等一众猎人走出树林迎接。 “祭司大人!” 阿牛热切大喊,表现得和天空祭司很熟很热络的样子。 他想在族人面前出出风头,张天很乐意配合他,要不是这个时代不兴这个,不然他甚至可以颁给他一个友好大使的称号。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张天身上。 他就是天空祭司?他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虽然早已听说,亲眼见到后仍然吃了一惊,天空祭司的头发比他们预想的还要短,据说将头发剪短是为了更好地感应天空的指引,正因为如此,天空祭司不必做梦,随时随地都能得到指引。 这当然是阿牛信口胡扯的,不过,山下人却认为这个说法很有道理。 “祭司大人。” 巴布带着族人向张天问好,比起称呼赤焰时的漫不经心,这时候都满怀敬意,他们已经切实地感受到了天空的力量,对此不再怀疑。 他们知道天空祭司从自己的祖先那里学会了草原语,可以无障碍地交流。 阿猛等山上人也很客气地问好,但没有称呼祭司大人,他们送上了一小袋圣石作为见面礼,还算有诚意。 羊蛋!准备了礼物也不告诉我一声! 空手而来的巴布显得有些尴尬,不过他立刻灵机一动,笑道:“祭司大人,山下部落没别的东西,就是羊多,你们随便挑几头羊,就当作礼物了!” 巴布也是很有诚意了。 山下部落虽然养羊,但羊的数量并没有多到足够满足所有人的肉食需求,事实上,他们通常只在冷天来临之际宰羊,平时主要饮用羊奶,或者放一些羊血,食用血制品。 张天微笑着回几句客气话,随后引领他们朝营地走去。 尚未抵达营地,客人们便已嗅到食物的香气。 这时天色尚早,但一路的疾行消耗了不少体力,他们早就饿了,食物的香气激起了每个人的条件反射,肠胃开始蠕动,唾液咽下又析出,怎么也吞不尽。 “我听阿牛说,你们有一种名为‘盐’的东西,只需放很少的一点,就可以赋予食物美妙的滋味。” 不等张天回答,阿牛抢先道:“巴布,你没有发觉昨晚吃的食物就很有滋味吗?那个就是放了盐的。” “怪不得……” 巴布恍然,不禁咂摸了下嘴,回味起昨晚的烤肉。 张天说:“烹制食物,放盐是最基本的,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入其他香料,味道会更加丰富。我们有个族人非常擅长烧烤,一会儿你们可以尝尝他的手艺。” 一番话勾起了所有人的期待和食欲,就连一心想见巫师的阿猛也感觉肚子开始抗议了,不禁加快了脚步。 视线穿过稀疏的树林,他们看到了一顶顶用猛犸象皮搭建的简易帐篷,看到了一道道穿梭其间的忙碌身影。 半大的孩子们欢笑着跑过来,嘴里说着听不懂的话,小手一伸,攥着一块红色石头递出。 巴布一眼便认了出来,这和阿牛带回来的石碗用的是同一种原料。 “给我的?” 巴布接过小男孩的礼物,发现石头被雕刻成四肢发达的猛男形象,不禁暗暗心惊! 这雕刻得也太好了!甚至连五官也精细而分明,如果用的是木头,他自忖也能做到,但如此坚硬的石头…… 他用余光瞥了眼阿猛,发觉他的惊讶一点儿也不比自己少,显然就算是山上部落的石匠,恐怕也没有几个具备这样的手艺! 小男孩指了指他,又指了指他手里的石雕,一脸兴奋地说个不停。 巴布虽然听不懂,但看着手里的猛男雕像,大致能够猜个八九不离十,于是屈起胳膊,秀了秀结实的肱二头肌,笑问:“像吗?” 小男孩拍着手掌大笑,仿佛看到自己的手办走进现实,高兴极了。 巴布也咧着嘴笑,还从来没有人送过他人形石雕,而且雕刻的是和他一样的猛男,真是特别的礼物。 他一把抱起男孩,将他放到自己宽厚的肩膀上,大步朝营地走去。 第28章 恳求 第186章 恳求 “嗝!” 巴布放下碗,发出满足的叹息。 阿牛没有夸大其词,这种奇特的石碗他们果真人手一个,有的碗的外表面上还绘有不同颜色的漂亮的图案或线条,按理说应该很珍贵才是,但基本都是小孩在使用,仿佛那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 食物更是非同一般,巴布很少暴饮暴食,这次却吃到忘我,一不留神就吃多了,连腰都有些直不起来。 然而热情的主人还在不停地劝他进食。 “饱了!真吃不下了!” 巴布展示自己早已鼓胀的肚皮。 肚子饱了,心里最后的一丝疑虑也消失殆尽。 这是一群热情友善的人,他们没有任何敌意……巴布做出判断,问张天:“祭司大人,我听阿牛说,你们打算去温暖的南方,去没有雪的地方?这世上真的存在没有雪的地方吗?” 巴布无法想象没有雪的世界,冷天不下雪,还算是冷天吗? 此言一出,乌鸦和豹肝也都目光灼灼地看向天空祭司,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俩也很想知道。 阿牛多半是把他们和乌鸦的目的地搞混了,乌鸦为了躲避雪灵的诅咒,所以一心要去没有雪的地方,他们不需要迁徙那么远。 不过这无关紧要,张天知道巴布根本不在意他们究竟要去往何处,他在意的是他们是否会这片草原上停留,他可以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但绝不会同意和外人分享地盘。 “当然有。”张天说,“天空只在非常冷的时候才会下雪,越往南方走越温暖,只要走得足够远,就可以到达没有雪的地方。” 乌鸦和豹肝眼中的忐忑顿时化为激动,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走到世界的尽头,才发现他们期望的终点并不存在,但现在,他们看到了确切的希望,他们的想法没有错,只要一直往南方走,就能够摆脱雪灵的诅咒! 巴布发出诚挚的邀请:“如果你们不急着离开,可以去我们的营地住几天,山下部落绝不会亏待了客人。当然了,你们有什么需要的东西,也可以和我们交换,相信我的族人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伱们的碗和盐。” 他捧起陶碗,轻轻摩挲光滑的碗壁,毫不掩饰自己的喜爱。 张天不怀疑巴布的诚意,他们赶了一个月的路,出发时携带的物资已经消耗了不少,也确实需要进行补充,比起重新制作,直接和本地土着交换自然要高效省事得多。 “我们很乐意前往。” 巴布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张天话锋一转道:“但是,几天前我得到了天空的指引,得知远处的大山正在酝酿可怕的怒火,这个时候靠近大山不是聪明的选择。” 客人们都是一惊,巴布等山下人本来还抱有些许侥幸心理,现在连天空祭司也这样说,他们再不敢心存侥幸,神色都变得严肃起来。 阿猛等山上人更为紧张,忙问:“大山什么时候发怒?怒火有多大?” 张天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大山什么时候发怒,我只知道这次的怒火会比以往猛烈得多!” “喷发出来的火焰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它扬起的灰尘,可以随风飘到很远的地方。这些灰尘和火焰一样烫,现在正是暖天最热的时候,一旦落到山林里,落到草原上,就会立刻燃起大火!” “到那时,你们的家园会被烧毁,人和羊群会被烟尘掩埋,大地会变成一片荒芜,要等到很久很久以后,才会重新长出草木。” 阿猛更加吃惊,想不到天空祭司对火山如此了解,连喷发可能导致的灾难都一清二楚,转念一想,这一定也是天空给他的指引。 当他生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也就下意识地认可了张天祭司的身份,相信他拥有与上天沟通的能力。 听完张天的描述,所有人都心惊胆寒,连一向沉稳的巴布也不禁面色发白,这可比他预想的可怕得多! 阿牛结结巴巴地问:“那,那要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巴布说,“你没听山上人说吗?他们的大祭司没能平息大山的怒火,自己反倒玩起了失踪。现在没有人能够阻止大山发怒,我们只能离得远一点,祈祷不要波及到我们。” 巴布这时候还不忘记嘲讽山上人一波。 阿猛没有搭理他,视线移到那个名叫林的巫师身上。 他此行便是为了巫师而来,因此走进营地的第一眼就注意到她了,和阿牛的描述完全一致,由于受到热情的款待,他始终没有找到表明来意的机会。 现在,机会来了。 阿猛接过话头说:“或许,还有人可以阻止大山发怒。” 不必指名道姓,所有人都知道他说的是谁,不约而同地看向那位高高瘦瘦的巫师大人。 他们还没有亲眼见识巫师大人施展她的神力,但从阿土、阿木和阿水逐渐愈合的伤口看,她无疑十分擅长治病疗伤,尤其是阿木的伤势,那样严重也能治好,说是起死回生也不为过! “巫师大人。”阿猛语带敬意,“听阿牛说,你拥有一颗白石,可以用它净化污水?” 林郁朝张天的方向略微倾斜身体,侧着耳朵听他小声的翻译。 两人都明白,阿猛这是想亲眼确认阿牛所言不虚。 林郁便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中再度演示了一遍,引起惊叹无数。 当看到巫师取出白石,阿猛就知道自己来对了。 “巫师大人!”他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抖,“请你一定要帮助我们平息大山的怒火!我们愿意付出圣石,无论多少圣石都行!” 巴布和他的族人罕见的和山上人站在同一条战线,恳请巫师大人出手相助,毕竟这件事也和他们息息相关。 林郁却很无情地说:“不,很遗憾,我帮不上忙。” 阿猛一下愣住,他万料不到到对方竟会拒绝得如此干脆。 “为什么?”他下意识问,“你无法平息大山的怒火吗?” “准确地说,是大山的怒火不可平息。” 客人们一头雾水,他们一时想不明白这两种说法的差别。 林郁解释道:“大山的怒火从来没有被平息过。你一定在想,你们的大祭司明明做到过,那只是假象。用赤石的力量无法真正平息大山的怒火,只会激怒它。” “就好比巴布给了你一巴掌,威胁你,让你不要生气,难道你会因此消气吗?不,你只会更加愤怒,但因为你打不过巴布,所以不得不把愤怒藏在心里,等到以后变得更强壮了,再找他算账。” “谁说我打不过巴布了……” 阿猛感觉有被冒犯到,弱弱地辩解一句,不过他已经听懂了巫师大人浅显易懂的类比。 “你是说,我们祭祀火山不是在平息它的怒火,而是在压抑它,让它慢慢积攒起更大的怒火?” “没错。” 林郁轻轻点头,还好阿猛是个聪明人,能够完全理解她的意思,替她省下不少口舌。 “所以不管我是否做得到,我都不能这样做,否则当大山下一次发怒的时候,它的怒火会比现在还要可怕!” 众人都倒吸一口凉气,阿猛坐不住了,咬牙道:“那……难道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山喷出怒火,烧毁我们的家园吗?” 张、林二人沉默不答。 山下部落离得远,或许还能躲过一劫,山上部落的营地就在火山脚下,除了迁徙避难,别无他法。 阿猛面如死灰,低下头,有些失魂落魄地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我们世世代代侍奉火灵,从未违背火灵的意志,最后却要被火焰毁灭……我们哪里做错了吗?” “你们从一开始就做错了。” 阿猛抬起头,正对上天空祭司深邃的眼睛。 张天用很深沉的目光扫过众人,问:“你们知道火焰和天空的区别是什么吗?” 火焰和天空?这区别可太大了! 阿猛说:“火焰可以烤熟食物,天空做不到。” 巴布说:“天空可以刮风下雨,火焰做不到。” 阿牛说:“火焰离我们很近,随便用几块干木头就能取火,天空离我们很远,即便爬上最高的那座山,也触碰不到。” 众人七嘴八舌,争相陈述两者的不同。 张天像个小学老师一样很耐心地听完同学们的回答,然后公布标准答案:“你们说的都对,又都不对。这些都只是表面上的区别,根本上的不同在于,火焰的力量是侵略性的,天空的力量是包容性的。” 又听不懂了……他们早就听说天空祭司拥有无与伦比的智慧,现在听到这些让人脑子发痒的深奥的话语,终于切身感受到了。 “你们只记得火焰可以照明,可以取暖,可以烹煮食物,但你们忘了,火焰带给你们的好处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代价……”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阿牛第一个反应过来,大声道:“是燃料!火焰燃烧要消耗大量的草木、羊粪和油脂!” 见祭司大人朝自己投来赞许的目光,阿牛底气更足,大胆地发表观点:“我明白了!你们信奉火灵,不知节制地使用它的力量,现在,它来收取代价了,它要把整座山林都烧掉!” 所有人都怔住了,连张天都愣了下,心想这家伙脑洞挺大啊! 阿猛很想反驳,张了张嘴却找不到可以反驳的点,他动摇了。 阿牛的说法虽然粗暴了点,但符合张天的需求,于是索性顺着他的话说:“火焰是十分危险的灵,它的力量很不稳定,在我以前生活的地方,有这样一句话:引火的人最终会被火焰吞噬。所以我说,你们从一开始就做错了。” 乌鸦和豹肝对视一眼,均看到彼此眼底的困惑,两人心想:我们怎么没有听过这句话? 阿猛露出苦涩的笑容,原来这一切都是他们自找的吗?他不想相信,但结果如此,道理也清晰明了,由不得他不信。 “我早就说了,都是你们——” 阿牛试图开启嘲讽,被张天一个眼神打断。 他正要说到重点,这个时候把山上人激怒了,前面那么大一段不就白铺垫了嘛? 张天正色道:“天空不同。你们都听过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吧?天地结合诞生了人,我们都是天地的后代。也因此,天空给予我们恩赐,包容我们的一切。我们可以没有顾虑地借助天空的力量,不必担心会被这种力量反噬。” 说到这,张天忽然站了起来,张开双臂,拥抱天空。 所有人都注视着他,不仅是客人,还包括同族的人,没有人知道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但他们隐隐察觉到空气里似乎有某种强大的力量在涌动。 张天提高声量说:“天空会慷慨地赐予我们力量,它的力量比火焰更加强大!” 话音刚落,众人就感觉屁股底下有东西在使劲地往外钻。 “羊蛋!” “什么东西!” 数以百计的人同时一跃而起,反手拍打屁股。 他们很快发现自己的屁股没有被恶心的虫子入侵,那奇怪的触感竟然是植物! 无数的植物种子破开土层,长出幼芽,紧接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高长壮,抽出叶片,绽放花蕾……原本光秃秃的地面,霎时间长出青绿的草皮,开满各色的花穗。 直到张天收回双臂,万物才停止了生长。 众人望着这堪称奇迹的一幕,下巴几乎快要落到地上,张大了嘴,久久说不出话来。 张天看着惊呆了的众人,微笑道:“天空的力量不会以毁灭万物为代价,相反,万物会因天空的祝福而茁壮生长!” 阿牛率先回过神来,仰头望向天空,用极其虔诚的口吻大声道:“赞美天空!” 巴布、阿水、阿大等人立刻效仿,由衷地发出赞美,乌鸦和豹肝也在这一刻完全抛弃了雪灵,投入天空的怀抱。 阿猛和随他一同前来的四个猎人交换了下眼神,见识过货真价值的超自然力量,他们的眼里不再有怀疑,犹豫片刻,也相继仰望天空,加入到赞美的行列中。 第29章 男人的乐趣 第187章 男人的乐趣 “虎头!虎头!虎头!” “巴布!巴布!巴布!” 男人们成群围在一起,应援声不绝于耳,气氛热烈。 人群之中,虎头和巴布相对而坐,彼此手掌紧握,正咬紧了牙关,涨红了脸,比拼腕力。 一个是天生神力的勇士,一个是草原上的“巴图鲁”,两人第一眼对上,便感受到了彼此强大的气场,这时吃饱了没事干,正好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对话。 “虎头!虎头!虎头!” “巴布!巴布!巴布!” 众人的助威和叫好令二人的肾上腺素飙升,都铆足了劲要把对方压在手下,然而两人的力量相差无几,双手僵持在半空,一时之间,谁也压不倒谁。 虎头凭一身蛮力打遍各部落无敌手,历届的力量大赛他都是无可争议的冠军,这还是头一回遇到能和自己掰掰腕子的对手,更激起了他的胜负欲。 “呃啊!” 体内仿佛燃起了熊熊火焰,虎头气势猛地一振,额头上、手臂上青筋暴起,巴布顿觉一股排山倒海的大力汹涌袭来,脆弱的平衡瞬间被打破,手臂开始一点一点向下倾倒。 “虎头!虎头!虎头!” 场子燥起来了,人群兴奋叫喊。 巴布拼尽所有力气,然而大厦将倾,颓势无可挽回,随着“嘭”的一声响,他的手背重重砸落在石面。 “吼!” 虎头振臂高呼,心潮澎湃,战胜和自己实力相当的对手,让他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 他朝巴布竖起大拇指。 巴布愣了下,这个手势的含义他不明白,不过他从虎头的神情里读懂了他的意思,于是也竖起大拇指,咧着嘴笑。 草原上的原住民都是自来熟,很快便和远道而来的天空氏族打成一片,语言不通丝毫不妨碍他们进行友好的交流。 族人本来对蛮子们心存警惕,但在接触之后,他们发觉本地土着只是性情率直,崇尚力量,并非纯粹的野蛮愚昧,本质上和他们没有太大差别。 对烹制食物感兴趣的人跟着虎舌认识各种香料,他们在稀疏的树林间寻找带有柠檬酸味的酸模嫩叶,在潮湿的河边品尝略带咸味的款冬,还有香气浓郁的薄荷、罗勒、紫苏……都能够在这片草原里找到。 有人好奇于巫师大人喂养的猞猁,他们虽然也想过驯养别的动物,但食肉的野兽绝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不过,当他们看到林郁无所顾忌地撸猞猁的毛,心想或许也只有这样凶猛的野兽才配得上拥有神力的巫师大人。 他们发现这三只猞猁尽管还很年幼,却非常机灵,能够配合猎人们猎杀一些小型动物。 它们眼神犀利,身手敏捷,在草原上到处打洞的仓鼠、跳鼠、土拨鼠、鼩鼱等啮齿动物很难逃过大猫的魔爪,不仅如此,它们还欺负同为肉食者的狐狸、貂和鼬,驱赶它们进入猎人的射程。 三只小猞猁已经习惯和两脚兽合作,这比它们单独捕猎的效率更高,而且不管它们有无收获,两脚兽总会分给它们食物,看在食物的份上,稍微放软一点身段,让两脚兽妈妈撸撸毛也不是不行。 依赖这片草原为生的鸟类不计其数,除了随处可见的云雀和百灵,还灰头鹀、黄胸鹀、麦鸡、沙鸡、地鸦、雪雀、大鸨……以及灰白色躯体、黑脑袋、眼睛后方长着一撮白毛的漂亮的蓑羽鹤。 它们随着春天一起来到草原上,在这里筑巢,靠着捕食昆虫、蜥蜴和各种鼠辈繁衍滋生,秋天一到,便拖家带口,携老扶幼,排成巨大的v字形队伍,吵吵闹闹地飞过天空离去。 一只黑鸢优雅地在低空盘旋,忽然,它漆黑的瞳孔一缩,捕捉到一只探头探脑的地松鼠,那是它最爱的猎物。 它立刻俯冲直下,探出锐利的鹰爪抓向那只毫无防备的美味。 就在这时,一道疾厉的风声在它耳边炸响,令它止不住地战栗。 “嗖!” 它的爪子刚抓住地松鼠,一道细长的树枝便应声射入它健美的身躯,它眼前一黑,强大的惯性迫使它在草地上滚了好几圈。 好痛!痛到几乎无法呼吸! 它强忍着剧痛,振动翅膀,试图重新起飞,然而扑腾了两下便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在它逐渐模糊的实现里,一群两脚兽正大呼小叫地靠近。 它不明白,他们明明在很远之外的地方,流淌在血脉里的本能告诉它,那个距离不会对它造成威胁。 被利爪刺破身躯的地松鼠仍在挣扎,明明美味已经到手……它不甘心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猎人们捡起黑鸢的尸体,发现它爪子里还抓着一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地松鼠,至死也没松开,都喜笑颜开,一刀结果了地松鼠的性命。 “弓箭!牛逼!” 巴布竖起大拇指,用新学会的词汇夸赞虎头的射艺。 简直不可思议! 用木头制作的弓箭看起来其貌不扬,没什么威力,竟然能够在五十步之外精准地射中猎物,一击毙命! 这一箭要是射在自己身上…… 巴布浑身一激灵,他再怎么强壮,也只是血肉之躯,若是重要部位挨上一箭,他不认为自己的下场会比这头黑鸢好到哪儿去。 更何况……他瞄了眼虎头背负的箭篓,其中装着密密麻麻的箭矢,让他头皮发麻。 虎头连发的速度有多快他已经见识过了,如果拉开距离,他带来的这些兄弟一起上,都不一定近得了虎头的身! 他们的弓箭或许无法射下太阳,但杀人绝对高效! 想到这,巴布很庆幸自己选择了与对方友好交流,而非像博格叫嚣的那样,无脑诉诸暴力。 “我可以试试吗?” 巴布询问,乌鸦替他翻译。 “当然,我的弓箭对新手来说太难驾驭了,你最好先从普通的弓箭试起。” 蛇皮部落的一名猎人把自己的弓箭递给巴布。 原来弓箭也和圣石一样分等级的么……巴布接过弓箭,既充满好奇,又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 他模仿虎头的姿势,张弓搭箭,感觉到自紧绷的弓弦上传来的力量,他更加兴奋了。 没有目标,随意地瞄向远方。 手指一松,箭矢离弦而出,转眼便飞出数十步之远! 神奇!太神奇了! 巴布发出爽朗畅快的大笑,紧接着又连射数箭,乐得合不拢嘴。 男人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山下人享受乐趣的时候,阿猛正在苦苦哀求张天和林郁出手相助,在见识了两人的“神力”之后,他更加确定唯有此二人能够救部落于水火。 “我认为,巫师大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张天不为所动,“大山的怒火无法彻底平息,再次压抑的话,只会让它积攒起更加猛烈的怒火,这对你们没有好处。” “不,不是平息大山的怒火。” 阿猛很诚恳地说:“祭司大人,你知道的,大山喷出的火焰会让附近的森林都燃烧起来,如果任由火焰燃烧,整片山林都会被烧光!说不定还会烧到草原上来!” “所以伱想让巫师大人替你们平息有可能引发的森林大火?” “是的。” 张天皱起眉头,林郁朝他投去疑惑的目光,但他没有立刻翻译,而是追问:“我记得你们的大祭司和赤石都已不知所踪。没有赤石的话,我们也帮不上忙。” “我们已经……” 阿猛想按赤焰的吩咐声称已经找到赤石,话到嘴边终究没有说出口。 这二位并非一般人,他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哄骗绝不是什么好主意。 “我们一定会找到赤石!”阿猛如实说,“我恳请你们和我一起去山下部落,我们的人都在那里,山下部落的营地距离大山很远,就算没能找到赤石,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见张天不置可否,阿猛立即大声表态:“我向你们承诺,我将誓死保护巫师大人的安全!” 随他一起前来的四名猎人也立下同样的誓言。 张天把他的话翻译给林郁听。 “我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张天说,“没找到赤石还算好的,万一真找到赤石了,你要面对的就是森林大火,这太危险了!” 他不担心山上人会对林郁不利,他担心的是火势过猛,林郁控制不住。 森林大火可不是闹着玩的,哪怕放到现代社会,也是一等一的大灾害,就算动员数以千计的消防官兵,使用最先进的灭火设备,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控制火情,更别说扑灭了。 他知道林郁对五色石的掌控力很强,但赤石是否具备扑灭森林大火的能力,他十分怀疑。 林郁沉默了一会儿,随后从裤兜里摸出白石,说:“我是因为这颗白石来到了这个时代,我一直在琢磨其中的缘由,我想,集齐五色石或许正是我应该做的事。说不定,只要集齐了五色石,我们就能回去了呢?” “而且,如果能阻止一场灾难,不也是一件好事吗?” 林郁看着张天,唇角微扬,她的笑容很浅,也很坚定。 张天无奈地叹口气,他不想林郁以身涉险,但他尊重她的决定。 他对阿猛等人说:“我不赞同这个提议,你们应该感谢巫师大人,她愿意为你们冒险。” 阿猛大喜过望,当即跪倒在地,向林郁叩首致谢:“赞美巫师大人的仁慈!” 在这一刻,他已经将林郁视作新的大祭司。 “先别急着高兴。”张天冷不丁地说。 阿猛心里咯噔一下,急忙看向祭司大人,用眼神询问原因。 张天说:“你说你将誓死保护巫师大人的安全,我怎么知道是真心还是假意,万一你们对巫师大人不利怎么办?” “绝不会!” “嘴巴说的不算,用实际行动向我证明。” “要我怎么做?” “很简单,用最虔诚的态度向天空起誓,如果你们违背誓言,天空会惩罚你们。” 阿猛等人二话不说,立刻仰望天空,向天空起誓。 看着信仰值上涨了5点,张天露出些许微笑。 有道是信则灵,不信则无,信仰值上涨,说明阿猛等人相信天空具备惩罚他们的能力,他们满怀虔诚,深感敬畏,这份虔诚和敬畏是比恐吓和威胁更加强大的约束力。 当然了,张天不会让林郁只身前往,他打算带领所有族人前去山下部落的营地,在那里补充一些物资。 张天向族人讲述了此行的目的和必要性,以及潜在的风险。 大多数族人都表示赞同,在和巴布等人相处之后,他们发觉山下人并不可怕,相反,这群草原人十分直率热情,不像是会暗中使坏的恶人。 少部分族人仍然觉得忐忑不安,毕竟非我族类,缺乏信任的基础。 风险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是极低。 现在已经有超过四百个山下人成为天空的信徒,今晚还会大涨一波,张天已经通过托梦传达了指引,让他们用友善的态度对待远道而来的客人,祖先的话,他们总是要听的。 就算部落里还存在好战分子,也只是少数派,只要他们不蠢,就不会轻举妄动。 何况还有山上人替巫师大人保驾护航,不管从任何角度分析,人为的风险都非常低,远不及火山喷发和森林大火的威胁大。 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 猎人们都打起一万分精神,随时做好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 等到夜幕降临,张天告诉巴布,他们决定接受他的邀请,前去山下部落的营地住几日,巫师大人会尝试平息大山的怒火引发的灾难。 巴布非常高兴,连声向林郁道谢。 他拍胸脯说:“你们放心,绝大多数山下人都像我一样爽快,你们会受到最热情的款待,我保证!更别说,你们这趟是去帮我们解决问题,谁敢冒犯你们,我第一个揍他!” 到每晚例行仰望天空的时候,客人们也都虔诚地向天空祈祷,包括阿猛等山上人。火灵救不了部落,他们已经被张天彻底说服。 如张天所料,信仰值再度飙升,一直涨到了450。 已经有超过六百个山下人成为天空的信徒。 其实此行张天还有另一个目的,他要去给山上人做做功课,说服他们转投天空的怀抱。 第30章 时髦的草原人 第188章 时髦的草原人 大部队朝着远处的群山,朝着山下部落的营地缓慢行进。 巴布派了两个脚程快的猎人先行一步,回去让族人做好接待客人的准备。 众人在草原上走了两天一夜,随着他们的靠近,远山也逐渐显露出它巍峨的身形,雄伟的山脉自东北绵延向西南,像一道粗壮的脊梁贯穿这片辽阔的草原。 越来越多的山下人闻风而来,打着迎接客人的名义,实际上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迫不及待地想要一睹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的风采。 他们一眼便认出了外形特征鲜明的张天和林郁,凑过来试图混个脸熟,被巴布无情驱赶。 “一边儿去!不要打搅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 巴布的态度很明确,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只能由他来招待,其他人休想插手。 进入开阔的谷地后,看热闹的人更加密集,牧羊人也赶着羊加入行进的队伍中,原本四百人的队伍渐渐壮大,抵达山下部落的营地时,几乎翻了一倍,吵闹的人声和不耐烦的羊叫混杂在一起,在山谷里回荡。 突然涌现大量的携带陌生气息的两脚兽让三只小猞猁受到惊吓,它们缩在各自主人的背篓里,既不安又好奇,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张望。 虎头等一众猎人始终保持着警惕,但他们很快发现,这些草原人毫无恶意,就像巴布说的那样,他们充满热情,明明语言不通,仍然叨叨个不停,掏出各式各样叫不出名字的果子,送给客人们品尝。 山下人头一回接触异域来客,好比村里忽然来了一群洋人,引起围观和骚动再正常不过了。 不过,虽说是异族,外形其实相差无几,只是山下人的肤色更黑,这是长期生活在无遮无掩的草原上,被强烈的紫外线照射所致。 相比之下,住在北方山林里的异族人就显得白净不少,尤其是那位高高瘦瘦的巫师大人,简直像是从雪堆里走出来的,赚足了眼球。 和冷天被捕后的待遇不同,乌鸦和豹肝凭借出众的双语能力,一跃成了最炙手可热的口译员。 乌鸦是很有点经济头脑的,起初还无偿替双方翻译,后来意识到他和豹肝的这项技能不可或缺且无可替代,于是开始索要报酬,转眼便赚得盆满钵满。在这一刻,他深刻地理解了何为知识的价值。 “祭司大人,巫师大人,前面就是我们的营地了!自从很久很久以前,大山爆发了怒火,我们就迁到了这里。” 巴布化身为张、林二人的私人导游,热情洋溢地向两人介绍。 山下部落的营地建在这片开阔谷地的最深处,三面环山,营地面积少说也有两个田径场那么大,一眼望去,其中耸立着上百座大大小小的茅草屋,成区块状密布在营地各处。 自山上流下的溪水在谷中汇聚成河,流经营地,这条河流便是山下部落最主要的淡水来源。 由于几天前的那场大雨,营地里的房屋要么损毁要么严重浸水,必须重建或修缮,这是女人们的工作。 远远的就看见她们忙碌的身影。 她们将残破的旧屋推倒,用结实且富有韧性的藤条树枝搭出新房屋的骨架,在四周捆上晒干的茅草,顶棚也用茅草覆盖,简单快速地搭建起一座座暗黄色的圆形小屋。 当吵嚷的人声传到她们的耳中,她们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计,也像男人们一样迎出来看热闹。 巴布一丝不苟地履行导游的职责,带领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参观他们的营地。 张、林二人饶有兴致地观察周围的一切。 就文明程度而言,山下部落显然要比曾经的大河部落发达,他们已经离开洞穴,学会了自建简单的庇护所,发展出最原始的牧业,部落也由洞穴时期的数十人壮大至数百人。 营地西侧以河为天然屏障,东、南、北三面有人工壕沟环绕。 跨过壕沟进入居住区。 居住区内分布着数百座房屋,以半地穴式的小圆屋为主,这种建筑的下部以穴壁为墙,可以有效减少外部结构的高度,提高房屋的稳定性。在张天看来自然是十分落伍,但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算是非常时髦的了。 这些房屋分为六个建筑群,每个建筑群以一座方形的大房子为主体,其间还有十几或二十几座中型房屋,所有房屋的门均朝向营地的中心。 张天和林郁此时正驻足于其中一座大房子前。 大房子不仅占地面积更大,而且是营地里少有的地面建筑,搭建也明显更用心,不似小圆屋那般草草了事。 很显然,大房子除了提供庇护,必定还承担着其他的功能。 一位老妇人在孩子们的簇拥下走出房屋。 即便在炎热的夏天,这位老妇人仍然穿着华丽的软皮连身长裙,深褐色的皮料还特别磨亮过,这件衣裙没有袖子,但肩膀的部分做得非常宽,看起来就像短袖,显然经过精心设计,再由女人的巧手缝制而成。 衣领处缀有一圈打磨光亮的象牙珠,右手手臂戴着精致的黑曜石手环,腰间除了佩有黑曜石饰品,还挂着一只中空的羊角,既可以充当水杯,也是山下部落的护身符。 无论是衣着还是饰品,抑或是他人恭敬的态度,无不述说着这位老妇人在部落里的地位。 巴布很自豪地介绍:“这是我们部族的母亲!” 看来是类似阿妈这样的存在。 两人也以母亲称之,向老妇人问好。 老妇人微笑道:“年纪大了就成母亲了,我倒希望孩子们叫我的名字,这样显得我年轻些。你们就叫我普洁吧,很久没有人这么叫过我了,这是我的名字。” 交谈之后才知道,山下部落由六个部族组成,虽然所有人都在一块儿生活,彼此关系紧密,但仍然是分区块居住,并非完全没有界限,比如巴布所在的部族就位于整个营地的西南方。 每个部族都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妇人充当精神领袖,这座大房子便相当于议事大厅,供族人开会,普洁也会在这里给孩子们讲述故事、教学语言和传授知识。 那些小圆屋则分堆簇拥在六座大房子周围,供女人和孩子居住。 大多数男人都没有固定的居所,他们像寄生生物一样借住在各个女人家里,今晚在这个女人家里过夜,明晚又去另一个女人家里上钟,全看女人是否愿意收留。 听巴布讲到这里,林郁的dna又动了。 这是很典型的走婚制:男不娶,女不嫁,男访女家,夜合晨分,属于母系社会较常见的一种婚姻形态,时至今日,这种婚姻形态仍在我国某些少数民族地区有所保留。 可惜人在迁徙途中,无法久留,没办法进行深入的考察和研究了。林郁不无遗憾。 在每个部族的居住区内都有储藏东西的地窖和规模不算太大的羊圈。 山下人虽然驯养了羊,但受限于落后的管理方式和养殖技术,羊群数量并不多,远远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日常的食物来源仍然要依赖于狩猎和采集。 走出居住区,营地中央是一片开阔的空地,足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除了一棵硕大的栎树,再无它物。 这片空地是山下部落的中心广场,是部落里成人礼等大型活动的举办地,每当夜幕降临,人们会聚在这里载歌载舞。这时候,男人会趁机向女人挤眉弄眼献殷勤,祈求女人收留。 往东越过壕沟即为墓葬区。 大河部落也有安葬死者的传统,但没有特定的墓葬区,通常是在山林里随便找个地方,挖个坑便埋了,属于乱葬。 山下部落在营地东面、北面各划出一块墓地,埋葬死去的族人。 “嘿哟!” 林郁抓住张天的手,借力爬上位于营地东面的巨大山岩。 居高俯望,才能窥得全貌。放眼望去,只见大大小小数百座房屋,规整地排列在开阔的中心广场四周,众人围聚在广场中央,生起盛大的篝火,为客人准备食物,热闹非凡,完全就是一个小型的村落了! 两人都被眼前的一幕所震撼。 林郁忍不住吐槽:“乌鸦总说草原人野蛮,他们哪里野蛮了?明明很时髦好嘛!” 毫无疑问,在同时期的智人还在洞穴里打转的时候,建立起如此规模营地的山下部落已经走在了时代的前列。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火山喷发导致他们的祖先不得不离开山林,另觅出路,不然,他们这时候应该还在洞穴里打磨黑曜石呢。 文明的进步总是由这样那样的机缘巧合促成,山下部落能够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张天大致数了下人头,包括借住在此的山上人在内,人口超过七百。 营地本来还算宽敞,一下涌进来四百号人,顿时变得紧凑起来。 客人们被安排在营地的西侧,临河而居,黄金地段,是非常优质的“楼盘”,足见主人的热忱和重视。 原本住在西侧的女人只好去亲戚家里挤一挤,好在现在是炎炎夏日,就算不居家,露天过夜也很舒适。 入住之后,众人心里的忐忑都有所消减,取而代之的是对于新环境的好奇。 各部落常年居于洞穴,只在部落大会才住营帐,但那是用猛犸象的骨头和兽皮搭建而成,和山下人的茅草屋截然不同。 “这房子和我们洞外面那座巫师小屋好像啊……”兰花观察着屋内构造,“就是小了点,住不了太多人。” 兰花住的是中型房屋,与她同住还有张天、林郁、枭、枫叶、白以及三只小猞猁,室内面积大概二十来平方米,作为单纯的庇护所,不算小了,但比起大河部落曾经定居的洞穴,就差得远了。 屋内只有一处火塘、一块垫着破旧兽皮的草席和两张木头小凳,光线从屋顶的排烟孔射入,形成一束明亮的光,细小的尘粒在光束中自在飞舞。 林郁安抚紧张兮兮的小猞猁,也不管它们听不听得懂,一个劲叮嘱它们不要乱跑。 这时,屋外响起一声呼喊:“巫师大人?” 听声音,是阿猛。 张天和林郁走出房屋,两人的视线都移向阿猛身旁的男人,观其服饰,甚至比普洁还要华丽,从头到脚都闪烁着黑曜石的晶光。 不用问,这位想必就是山上部落仅剩的祭司赤焰了。 两人打量赤焰的时候,赤焰也在端详两人,主要端详林郁,传闻中女娲的后代,和大祭司一样拥有超凡能力的人。 这位巫师比他预想的还要高挑,皮肤甚至比紫烟还要白,面相带着几分稚气,神情却透着与长相不符的成熟与坚毅,让人猜不透她的年龄,不过,应该才刚成年吧,毕竟还没有发育。 赤焰心里有了底,不等阿猛开口介绍,自报家门道:“我是山上部落的祭司赤焰。事情我已经听说了,你愿意帮助我们平息大山的怒火,实在感激不尽!” “不是平息大山的怒火。”张天更正他的措辞,“是平息火山喷发有可能导致的森林大火。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巫师大人不一定能够解决,但她会尽力而为。” 这样说是为了避免山上人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林郁身上,给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 赤焰不以为意地笑笑,仍然对巫师说:“能让我看下你的白石吗?” 这句话林郁听懂了,她知道赤焰想确认一下,于是很爽快地摸出白石,展示给他看。 果真和赤石一模一样,除了颜色不同……赤焰更加相信关于五色石的传说。 这样看来,部落历代的大祭司都是女娲的后代,和这位巫师拥有血缘关系,可她分明来自遥远的北方,距离我们很远……这又是什么原因呢?我们为什么会有共同的祖先? “赤石找到了吗?” 天空祭司的问话打断了他的思考。 赤焰知道阿猛没有按他说的哄骗对方,阿猛做得很对,因为他们还没有找到赤石。 羊蛋的博格,说的比唱的好听,这么多天了还不是一无所获! 他心里骂一句,一脸笃定地说:“猎人们正在山里寻找,很快就会找到!” 第31章 赤石与先知与羊 第189章 赤石与先知与羊 开阔的山谷里升起长长的炊烟,直飘上高空才悠悠地消散,人声却回荡于林间,久久不绝。 天还亮着,部落里已是庆典般的气氛。 在美食面前,语言不是障碍,虎舌和女人们携带先进的烹饪技术和形形色色的佐料加入筹备晚饭的队伍中,引来无数人关注和偷师学艺。 山下人已经从巴布等人口中听说了天空祭司借助天空的力量令万物生长的神迹,惊叹的同时,无不捶胸顿足,懊恼于自己没有亲眼见证那伟大的一幕。 关于“侵略的火灵与包容的天空”的理论也像病毒一样快速传开。 当然也无可避免地传到了山上人的耳朵里。 “胡说!” 赤焰暴跳如雷,他敏锐地意识到,那个天空祭司不仅是来作客的,更是来砸他场子的。 阿猛等猎人都吓了一跳,在他们的印象中,这位沉着冷静的祭司罕有情绪如此激动的时候。 赤焰来来回回踱着步,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该如何驳斥这套歪理邪说。 想不出来。 甚至越想越觉得对方言之有理,火灵的确拥有非常强大又非常危险的力量,一旦驾驭不住,就有可能危及自身。 赤焰更加恼怒,迁怒阿猛等人道:“你们当时没反驳他?” “这……” 阿猛等人低下了羞愧的头颅,他们不敢坦诚相告,自己已经投入天空的怀抱。 恼归恼,巫师大人还是要去拜访的,如果大祭司死了,那位巫师就是他们唯一的希望。 所以对待林郁,赤焰表现得很客气,但对待竞争对手……他只当张天是个翻译。 “猎人们正在山里寻找,很快就会找到!” 赤焰再怎么言之凿凿,这话本身就很没有底气。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博格的粗嗓门在身后响起:“祭司大人,是时候兑现你的承诺了。” 张天早就注意到博格了,有巨人之称的他即便在普遍牛高马大的山下部落也是鹤立鸡群的存在,目测身高在一米九以上,比周围人都高出大半个头,想不注意到他都难。 博格仍然是赤条条的,浑身上下仅一张阔叶用以遮挡关键部位,这还是因为来了贵客,在母亲强硬的要求下,他不得不牺牲一点个人的自由,然而只是这一点退让,已经让他很不爽了。 赤焰转过身,眼睛里顿时射出兴奋的光,双臂因激动而轻微颤抖着! “这是赤石没错吧?” 博格不停抛接着光滑圆润的赤红色石头,全然没把山上人的圣物当一回事,倒是阿猛等人看得心惊肉跳,生怕他一个手滑,摔坏了宝贝。 “大祭司呢?” 赤焰这样问,算是变相承认了这就是赤石。 “没见着人,多半是死了,尸体被野兽拖走了。”博格直截了当地下了结论。 赤焰的脸色十分难看,他知道,事实很可能正如博格所言,赤石是部落最重要的圣物,大祭司一向石不离身。 但在问清了发现地后,他又感到奇怪,难道祭祀完大山,紫烟没有选择原路返回,而是去了相反的方向? 博格完全不在乎赤焰的想法,他的目光扫过张天和林郁,最终落到张天身上:“你就是天空祭司?” “博格,注意伱的态度,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是最尊贵的客人。” 巴布出言提醒。 博格不理他,仍然凭借身高优势居高临下看着张天,语气也是居高临下的:“听说你能够借助天空的力量让草木生长?做给我看。” “博格!” 巴布有点动怒了,沉声喝止。 虎头见状也上前几步,挡在张天身前,他虽然听不懂草原语,但眼力劲还是有的。 乍一看到博格,虎头也是吃了一惊,他自认为已经很高大了,但对方比他还要高出半个头,而且身材健硕,胳膊上和胸前隆起的肌肉一看就很有力量。 博格的注意力立刻被虎头吸引,眼睛都看直了。 他忍不住伸手搭上虎头的肩膀。 虎头瞥了眼对方搭在自己肩头的黢黑的手,一时之间也有点懵,分辨不出是善意还是恶意。 直到博格的大手滑落至他的胳膊,并轻轻捏了捏。 虎头浑身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一股恶寒自心底涌出,霎时间传遍四肢百骸。他立刻挥手打掉对方的手,怒目视之。 博格咧着嘴笑,指了指自己,说:“博格。” 然后戳了戳虎头结实的胸肌,一字一句地问:“你叫什么?” 虎头能猜到对方的意思,但他拒绝回答。 他喜欢和强壮的人比试力量,和巴布的比试就很过瘾,但这厮的目光和笑容让他感到反胃。 他不是正常人,虎头隐隐察觉到了。 巴布上前用力推了一把。 博格一个趔趄,退了两步才站稳,怒道:“巴布,想打架吗?” 巴布当即怼回去:“收起你的嗜好,不要再给你们的母亲丢脸了!” 提到母亲,博格才稍稍收敛,他再怎么我行我素,母亲的话还是要听的。 赤焰不明白了两人在吵什么,他也不关心,这时候找到开口的机会,便向博格索要赤石。 “圣石呢?” “我身边没有这么多,等我回到山上,我会派人送下来。” “那等你们把圣石送到,我再把这颗石头给你们。” 赤焰皱了皱眉,耐着性子说:“大山正在酝酿怒火,随时有可能喷发,尽早平息大山的怒火,对你们也有好处。” 然而无论他怎么解释,博格始终坚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愚蠢的山下人! 赤焰肚皮里暗骂一句,只能退而求其次道:“那么,你明天和我们一起上山,我们在山上部落交换,这样总可以吧?” “可以。”博格答应得很爽快。 “但在这之前,”赤焰话锋一转,“我必须先确认这颗石头是我们要找的赤石。” “它和你描述的一样。” “只是看起来一样,也可能是你按照我的描述弄了个假货来。” 张天露出会心的笑容,他知道赤焰在诓博格,以五色石的材质、光滑度和近乎完美的弧线,不是这个时代的石匠能够打磨出来的,不存在假冒伪劣一说。 博格手里的赤石是正品,毋庸置疑。 赤焰的质疑让博格十分不快,他强忍着怒气问:“你想怎么确认?” “很简单。”赤焰指了指林郁,“把它交给天空氏族的巫师,如果她能够掌控火焰,就说明这是真的赤石。” 张天自始至终没吭声,尽顾着给林郁同声传译了。 翻译完最后这句,两人不禁对视一眼,都明白了赤焰的用意。 山上部落精于制作石器,赤焰肯定知道以现今的制石水平造不了假,他看似是在质疑赤石的真伪,实则是想探探林郁的虚实,看她是否真的能够驾驭赤石。 正好,张天也想了解赤石在林郁手里能够发挥出多大的力量,若是不如预期,那么无论如何,他也不会让林郁去冒险,就算绑也要把她绑走,反正绑她他是很有经验的了。 博格却略显迟疑,说实话,他压根不相信五色石的故事,更不相信这个没胸没屁股的竹竿能够掌控火焰。 他怀疑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做到,这样一来,赤焰就可以趁机说他找到的赤石是假货。 狡诈的山上人! 想到这,博格冷笑一声,正要出言驳斥,阿牛忽然急匆匆跑过来,大声道:“祭司大人!巫师大人!母亲要为你们举行欢迎仪式!赤焰大人,你也一起来吧。” 赤焰乍一听还以为在喊自己,随即反应过来邀请的是张天和林郁,自己只是顺带的,心情顿时不美丽了。 母亲有请,赤石的事只能稍后再议了。 众人朝中心广场走去,越是接近,羊膻味越是浓郁,完全盖过了食物的香气,林郁蹙起眉头,不太受得了,张天这副身体倒是甘之若饴。 所有人都已在此聚集,偌大的广场被火堆划分出大大小小上百处地盘,每一处火堆都在烹制食物,好比后世宴请宾客时摆出的酒席,众人有序地入席落座,人虽多,却并不杂乱。 山下部落只在极特殊的日子才会召集所有族人共同宴饮,对山下人来说,正式的聚餐便是一种盛大的仪式,今天显然就是一个特殊的日子。 普洁以及另外五个身穿华丽服饰的老妇人入座广场中央最大的火堆地盘,这一桌几乎全是女人,仅有少数几个素有威望的男人,包括巴布和博格,当然还有身为客人的张天和赤焰。 其他客人被安排在距离“主桌”最近的几处火堆地盘。 巴布仍然跟在张、林二人左右,充当两人的解说员。 林郁略有些拘束,她混学术圈子的,对这种应酬式的饭局不太习惯,瞥了眼张天,却见他神色自若,想到自己语言不通,万事有他顶着,她跟着他混吃混喝就行,也就安心许多。 两人向六位母亲行礼问好。 出门在外,身无长物,所幸山下人喜欢他们的陶碗,便挑了六个相对精致美观的,送与对方。 普洁微笑道:“巴布,带巫师去挑选羊吧。” 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一阵骚动。 林郁摸不着头脑,但这不妨碍她拉上张天一起。有福要同享,有难也必须同当。 等走出一段距离,张天悄声询问巴布缘由。 巴布笑道:“母亲将为巫师大人祈福,这会耗费非常多的心力,她以前从来没有为外人祈福过,你是第一个。” 紧接着,巴布详细讲述了祈福的起源和流程。 在山下人眼里,羊是一种神圣的珍禽。 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祖先逃难来到山下,追随羊群的足迹发现了这片地理位置优越的山间谷地,这里地势开阔,水源充足,而且三面环山,挡住了草原上呼啸的寒风,非常适合定居。 羊是十分温顺的动物,这种温顺在他们看来是一种无私的神圣的奉献精神,它们献出自己奶水、毛发甚至是血肉,滋养着生活在草原上的每一代人。 他们相信羊能够给予他们指引,正如当初他们的祖先沿着羊群的指引找到了如今的家园。 但并非所有人都能看到羊的指引,这是一种天赋,拥有这种天赋的人称为“先知”,先知能够读懂羊的指引,看到未来将要发生的事,进而帮助人们避免灾祸。 普洁便是现任的先知。 林郁恍然,她当然不会相信这套说辞,但她尊重山下部落的传统,也接受这份好意,乐意配合。 巴布将两人带到一处羊圈,让巫师大人进去挑选一头幼羊。 林郁没多想,进羊圈挑了一头最瘦弱的幼羊,摸摸它的脑袋在心里说声抱歉,然后牵出来交给巴布。 回到中心广场。 在所有人的注目下,巴布用锋利的骨刀在幼羊的胸膛划开一条小口,伸手进去掐断其心脏附近的冠状动脉,将之温柔地处死,结束了它短暂的一生。 一大杯羊血端到林郁面前。 “要喝完。”普洁说,“羊血会为你带来好运,使你免受苦难。” 林郁面有难色,她已经屏住了呼吸,浓烈的咸腥气息仍往她鼻子里钻。 张天从她手中接过木杯,说:“我和巫师大人祸福同享,休戚与共,她喝或者我喝,是一样的,我替她喝吧。” 说完便仰脖畅饮,生血他以前喝过不少,这个味道可以接受,至于血液里存在的各种细菌,这副身体完全扛得住。 当杯子再次交到林郁手中,已经空了。 林郁朝张天递去一个感激的眼神,随后也仰脖装了装样子。 巴布很娴熟地将羊解剖。 先知必须观察被选中的羊的特定部位,才能知晓其命运。 每一任先知观察的特定部位都不同,普洁观察的是羊肠。 赤焰百无聊赖地看着普洁观察羊肠,心里觉得好笑,心想这种蠢事也只有山下人干得出来了,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遵守着客人的礼仪。 其他客人也都从山下人口中听说了正在发生的事,因为划分了地盘,不好靠近,便伸长了脖子好奇张望。 普洁观察羊肠的时候,张天在观察她,只见她全神贯注,煞有介事地翻开羊肠,翻来覆去地查看,时而喜上眉梢,时而眉头紧锁,仿佛真能从中读到信息。 他本来以为普洁只是一个慈祥的老太太,没想到还有一身装神弄鬼的好本事。 山下人显然很信这一套,一个个都面色肃然,安静地等待结果。 终于,普洁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似是经历了一场马拉松,满脸的倦容。 所有人都目光灼灼地看着她,等待最后的结果,他们知道,母亲不仅是在为巫师大人祈福,更是在窥看巫师大人的未来,看她能否战胜即将到来的灾难。 事实上,早在前几日,陆续有族人做了指引梦后,普洁就用此法窥看了部落的命运,并且证实了祖先的指引是正确的,在不久的将来确有一场关乎部落存亡的大灾难。 也正因为如此,山下人才会一窝蜂地信仰天空,巴布才会带着猎人着急忙慌出发,马不停蹄地前往拜会巫师大人。 巫师大人能够消弭这场灾难,这是赤焰的说辞。 山上人的说辞不一定靠谱,所以普洁决定亲自验证一番,这会消耗她大量的心力,乃至于寿命,但为了部落的未来,她在所不惜。 普洁平复了喘息,直起佝偻的背脊,环视全场,朗声道:“这位年轻的巫师将帮助我们渡过难关!她会战胜即将到来的灾难!” 全场有片刻的安静,下一刻便爆发出响彻山谷的欢呼。 好嘛,原来是为了鼓舞族人的士气…… 直到此刻,张天和林郁才明白普洁的用意。 呵,真行…… 张天皱起眉头,他对此感到不满,普洁搞这一出,跟道德绑架没什么区别,这下,所有人都指望林郁成为他们的救世主,她想退缩都不行了。 不过,张天不管这些,他绝不会放任林郁去做她做不到的事,无论如何,人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一旁的博格抠了抠脑袋,他信不过赤焰,但母亲的话他毫不怀疑,连母亲都这样说,说明这个巫师确有两把刷子。 或许她真的能够掌控火焰? 虽然这很匪夷所思,但他还是走到了林郁跟前。 张天将林郁稍稍往自己身后拽了拽,这家伙是个疯子、恶棍,乌鸦不止一次这么说,张天对他有先入为主的偏见。 博格不是来找茬的,他把赤石交给林郁,仍然用居高临下的口吻说:“证明给我看。” 末了还补上一句免责声明:“如果你做不到,不是石头有问题,是你不行。” 赤石落入手中,林郁立刻感受到了其中蕴藏的力量。 与温润纯净的白石、生机盎然的青石不同,赤石的力量蓬勃而狂躁,像是一团炽热不息的火焰,又宛若一头桀骜不驯的猛兽。 看到巫师大人手持赤石,举起手对准熊熊燃烧的篝火,所有人再次安静下来。 赤焰死死盯着她,盯着她手中的赤石,屏住了呼吸,心跳却响如擂鼓。他比所有人都要紧张。 就在这时,火焰猛然化作一条赤色长龙,直冲而上! 第32章 测试与预言与笛 第190章 测试与预言与笛 赤石带给林郁一种截然不同的体验,她感觉自己和火焰产生了某种无法言喻的紧密联结,她仿佛可以听见火焰的呼吸和低语,能够清晰地感知到广场上的每一处火堆,感知到它们旺盛的生命力,哪怕有些火堆离她有好几十米远。 无论是用白石净化水源,还是用青石促进植物生长,本质上都是在发挥五色石的功能,她无法直接对水或植物进行干涉。 赤石却赋予她随心所欲操控火焰的能力,她可以改变火焰的形态,加剧或减弱火势。 不知道我能做到哪种程度…… 她下意识抬手对准面前的篝火,仿佛在向所有人宣告:安静!该老娘表演了! 但其实是多此一举,她只心念一动,火焰顿时化作一条赤色长龙,直冲而上! 所有人同时抬头望向冲天而起的火光,满面骇然之色。 林郁面不改色,将视线投向广场上其他的火堆。 很轻松,比预想的还要轻松一些,所以她决定扩大范围,测试一下自己的上限。 众人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忽见又是一道火光冲天而起,紧接着,上百道火柱一并喷射,火舌似烟花绽放,仅一瞬的灿烂后,便消散于夜空。 远远围观的人群哪里想得到自己的“餐桌”竟然也会喷火,猝不及防,吓得连连后退,跌坐在地。 那些还站着的人,也都吓得两腿发软。 孩子们却拍着手掌直呼好看,似乎还没看够。 博格艰难地咽口唾沫,即便亲眼所见,他仍然不敢相信,这种事……是人能做到的吗?他自负于出类拔萃的体格,一向不太把其他人放在眼里,但比起这种非人的力量,他要这身肌肉有何用? 莫说他,就连赤焰也惊得跳脚。 这位年轻巫师的力量甚至比紫烟还要强大! 惊骇过后是狂喜。 直到这一刻,赤焰才真正相信,她的确拥有平息大山怒火的力量! 刚冒出这念头,只听“噗”的一声,全场火焰忽然同时熄灭,偌大的广场顿时陷入黑暗之中。 所有人都是一愣,但立刻便反应过来。 很显然,这是巫师大人的操作。 众人一声不吭,满怀好奇地等着看巫师大人接下来的操作。 广场里站满了人,却陷入一片漆黑且寂静的场面,只有树筒里的水被滚烫的石头煮沸,发出咕噜噜的声响。 这诡异的一幕持续了几秒,格外漫长的几秒。 张天察觉到有些许不对劲,正想询问,林郁已经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说:“救命……我搞砸了。” 赤石只赋予了她操纵火焰的能力,她可以对已存在的火焰进行操控,隔空生火的能力不包含在内。 换句话说,在不接触可燃物的情况下,她可以减弱火势直至熄灭,但无法令死灰复燃。 她也是在熄灭了营地里所有火焰后才发觉这一点,顿时尴尬到坐立不安,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这时所有人都察觉到了异样,人群里响起窃窃私语,不明白巫师大人在憋什么大招,竟然需要这么长的冷却时间。 张天咳嗽一声,大声说:“巫师大人的力量过于强大,她担心自己会误伤到你们,所以……大家自行生火吧!” “原来是这样……” “巫师大人真是仁慈!” “赞美巫师大人!” 众人恍然大悟,一边赞美一边动手生火,余烬未灭,熄灭的火堆很快便一个接一个重新亮起。 “我来吧。” 林郁抢过了生火的活计,在火塘旁蹲下,手握赤石搭在木柴上。 心念一动,火焰立刻喷涌而出。 林郁略一思索,紧接着找来干燥的草料、羊粪、一小块羊皮以及羊骨头,试图用同样的方法引燃。 干燥的草料、羊粪和羊皮都成功引燃,但消耗的时间有所差别,羊骨虽然没有冒出火焰,却也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黑。 原来如此。 她明白了,赤石会持续加热目标物体,直到温度超过其着火点,引发火焰,但因为她持有赤石,无法感觉到温度的上升,所以看起来就像突然着火了一样。 如果对人使用…… “巫师大人。”博格的声音打断她的思考,“玩够了吗?玩够了就把赤石还我。” 他虽然还是一副漫不经心的口吻,但已经下意识换上了“巫师大人”的尊称,对于拥有力量的强者,他不介意表达些许敬意。 林郁还不至于落到要昧原始人东西的地步,反正赤石在博格手里就只是一颗好看点的石头,便随手扔回给了他。 博格拿回赤石,立刻溜到一边捣鼓和琢磨去了,连这个瘦弱竹竿都能做到的事,他不相信强壮如自己做不到。 过了一阵,尽管很不服气,他不得不宣告放弃,并且逐渐接受仅女娲后代能够使用五色石这一设定。 想到对方是个女人,他心里稍微好受了些。 山下部落有句世代相传的格言:“没有女人,就没有光明。” 足以说明女人在部落里的地位,博格自负归自负,但还没有勇到敢于挑战女人尤其是母亲的权威。 由于没有陶器,山下人采用石烹法煮菜和富含脂肪的肉块,精瘦的肉则扔到火上烤熟。 山下人平时很少吃羊肉,珍贵的羊肉要用在像今天这样特殊的日子,用来表达他们的热情和诚意。 在处理羊肉这件事上,他们没有让虎舌插手。 他们自有一套吃羊的方式,羊肉无论煮或烤,必须是原汁原味的,添加任何调味料都是一种亵渎,羊肉以半生半熟为佳,这样既可以最大程度地保留食材的风味,又不至于吃完拉肚子。 而对待像天空祭司和巫师这样尊贵的客人,普洁则采用了最传统的烹饪方式:她将除肠子以外的内脏全部取出,然后直接隔着羊皮煮羊血和羊肠,促使羊全身的精华全部融入肠子里。 集万千精华于一身的羊肠理应由客人享用,其他人只能吃剩下的没什么营养的羊肉。 当普洁将血淋淋的虽然冒着热气但完全没熟的羊肠端至面前,林郁的内心是崩溃的。 普洁正色道:“这是你挑选的羊,我用羊肠占卜了你的命运,相信我,吃下它会为伱带来好运,它将帮助你渡过难关。” “呃……其实我不太饿。” 林郁早就饿了,只是现在又饱了。 语言不通,普洁向张天投去疑惑的目光。 盛情难却,张天也不好质疑人家的传统,含泪微笑道:“她向你表达感谢,你放心,我和巫师大人会吃完的。” 事实证明,山下人只是嘴上恪守传统,身体十分诚实。 比起以古法烹饪的羊肉,由虎舌和女人们精心烹制的食物显然更受欢迎,转瞬便被哄抢一空。 强烈的味蕾冲击让他们沉醉、迷恋甚至眩晕,油然而生的幸福感涌遍全身,在此之前,他们从未想过食物的味道可以这么丰富! 众人将每一根手指都舔到发光发亮,然后一遍又一遍舔舐着嘴唇,回味着残留在唇齿间的香气,满脸的意犹未尽。 羊肠最终都落入了张天的肚子里。 张天记不清自己龇牙咧嘴了多少次,太他妈恶心了,没熟也就算了,未经清理的九转大肠真不是人吃的东西! 不行了…… 见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张天提前尿遁离席,溜到树林里大吐特吐。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 “呼……” 吐完只觉得大脑一阵空白,半虚脱地回到营地,巴布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笑道:“祭司大人,你可算回来了,大家都在等你呢!” “等我?干什么?” 张天一脸警惕,心想别又是准备了什么黑暗料理等着祸祸我。 “享用完羊肉,我们理应感谢羊的奉献。”巴布说,“这是我们的传统。” 感谢的方式是跳舞。 舞蹈是山下人最钟意的消遣方式,他们三两成群,随时随地都能尽情摇摆,舞蹈同样也是各种仪式和活动上必不可少的项目。 赞美舞是献给羊的舞蹈,正如巴布所说,是为了感谢羊的奉献,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巴布说:“其他火堆的人都已跳完赞美舞,就剩下咱们了。” 张天有些汗颜,显然是自己拖慢了全桌人的进度,只好说声抱歉。 他没见过山下人的赞美舞,想必和有盐部落的祭祀舞差不多,重在节奏和律动,最多拍拍巴掌,不需要太多技巧,跟着摇摆就是了,应该不难学。 当两人回到中心广场,瞬间傻眼了。 “好!” “精彩!” “厉害!” “让我来!” 跳完赞美舞人群围聚在一起,人群时而爆发欢呼,时而掌声雷动,叫好声、喝彩声、尖叫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走得近了,才发现人群之中,山下人与天空氏族的众人拉开阵仗,正在……斗舞?! 说是天空氏族,但其实只有大河部落的诸君上场掰头,其余部落的人都在场边当拉拉队,大声叫好助阵。 这边一队山下人刚跳完团舞,另一边枭立刻申请出战。 枭本就是开朗活泼有些爱炫耀的性格,苦于语言不通,秀不起来,他早就憋坏了,此时逮着不必说话也能秀翻全场的机会,哪里还坐得住? 当即冲到舞台中央,高举右手,按张天教他的方法打个酷酷的响指,大声道:“奏乐!” 场下一众山下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但下一刻他们就明白了。 大河部落的孩子们纷纷掏出竹笛,清亮的笛声悠悠飘荡,传至每个人的耳中。 山下人并非全然不懂音乐,但仅限于随口哼出的不成曲调的旋律,以及自制的打击乐,他们会用羊皮和木头制作简易的鼓,敲打出动感的节奏,跟随着节奏摇摆。 这是头一回听到如此美妙的真正的乐曲,顿时有种如听仙乐耳暂明之感,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很快便沉浸于悠扬的笛声中。 经过一个冷天的练习,不仅枭的舞艺有所精进,孩子们的演奏水平也大有长进,早已不再是只会吹小星星和两只老虎的菜鸟了。 冷天宅在洞穴里,无所事事,张天和林郁重新编排了几套舞蹈,使音乐和动作互相配合,本来只是为了打发时间,没想到竟然有用武之地。 不是吧,不会吧,难道说……不要做那套动作!不要带坏原始人!不要啊! 张天在心里呐喊,然而枭已经跟着音乐跳起来了,他娴熟地完成最初几个动作,紧跟着一个抖肩丝滑地过度到了铁山靠。 “跳得好!” “太强了!” “这才是舞蹈!” 客人们使劲鼓掌,大声叫好,就连山下人也被枭说不上优美但十分魔性的舞姿感染,情不自禁地跟着抖起肩来。 观众捧场,枭越跳越起劲。 张天和巴布走过人群,脚步不停,回到主桌。 广场上只剩下他们这一桌还没有散场。 “没事吧?”林郁语带关切,那羊肠她光是看着就觉得反胃,张天竟然全咽了下去,真难为他了。 张天比了个ok的手势,对久候的诸位道一声抱歉。 如他所料,赞美舞只是简单的律动,再配合跺脚、拍手等动作,舞蹈既不难学,也不长,很快就跳完了。 赤焰告辞而去,离开前向林郁再次确认了明日上山的事。 博古、巴布等人早就心痒难耐,跳完了赞美舞立刻跑去围观斗舞,甚至已经做好上场的准备。 张、林也想脚底抹油,却被普洁叫住。 “林,我在羊肠上看到的是你的命运,这其中不仅有和我们相关的事,还有你的未来,或许和天也有关,我想,我应该告诉你们。” 两人对视一眼,尽管并不相信她能从羊肠里解读出信息,但出于对老人家的尊重,还是坐了下来,等待这位先知宣布她的预言。 “我看到了另一场灾难。”普洁用很严肃的口吻说,“一场更大的灾难,一场你们无法逃避的灾难,或许连我们都会被波及。这是命运对你们的考验,你们将会为之付出巨大的代价,巫师大人……你会死。” 第33章 出场费结一下 第191章 出场费结一下 林郁的脸色不太好看。 不信归不信,沾上这种不吉利的预言,心里多少有点膈应。 普洁忽然露出略显神秘的微笑,话锋一转道:“好在你喝了羊血,吃了羊肠,放心,你已经获得好运,你一定可以化解灾难,改变命运。” 普洁这么多年先知看来不是白当的,这套话术一出,她便已经立于不败之地。如果将来林郁身陷险境,说明她预测精准,如若不然,说明已经在羊血和羊肠的帮助下逢凶化吉,这自然也是她的功劳。 无论结果如何,她都可以自圆其说,不愧是一族之母,这忽悠能力击败了同时代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明知对方只是信口胡诌,林郁还是很郁闷。 “我招她惹她了吗?平白无故咒我死……” 她嘟哝着,本来还想去斗舞场上一展风采,技惊四座,现在却没这个心情了。 “照她这么说,我既没喝羊血,也没吃羊肠,我岂不是死定了?” 张天笑道:“那玩意儿,伱要是吃了,才真的死定了。” 林郁也笑了起来,深以为然。提起这个,她仿佛又闻到了那股夹杂着咸腥气息的羊膻味,大概今晚做梦都将是这个味道。 张天宽慰她说:“羊血我替你喝了,羊肠我替你吃了,你的运势都加在我身上了,莫慌,以后你天哥罩着你,保你性命无虞。” “嘁,咱俩谁罩谁还不一定呢!我可是女娲后人!” 好嘛,前几天还半推半就,现在连装都不装一下,直接就自称女娲后人了。 “不知道我们的女娲后人传承了先祖的几分本事,有没有把握扑灭林火?” “这个嘛……” 这是十分严肃的问题,尽管张天的措辞和口吻不太正经。 林郁没有信口开河,她根据之前的测试切实评估了下自己的能力,很坦率地说:“我做不到。” 张天万料不到是这样的回答,本来正打算去找赤焰谈谈“出场费”,立刻刹住脚步。 “你不早说……那你还答应赤焰明天上山?” “我做不到,不是因为我无法熄灭火焰,不管火焰烧得多旺盛,我都可以让它熄灭,只需要一个念头,熄灭火焰的消耗远比改变火焰的形态和加剧燃烧的消耗低。” 林郁毫不掩饰自己的自信。 “那为什么?” “因为赤石的作用范围有限,我只能操控大概方圆一百米内的火焰,除非所有的起火点都在一百米之内,不然等我赶到,火势早蔓延开来了。” 一百米…… 在山上部落历代大祭司的压抑下,火山早已憋了一肚子火,此次喷发的规模必不会小,引发的林火一定会远远超出这个范围。 而且他们身处的时代没有滥砍滥伐,也没有过度开发,得益于大祭司的照料,这一带数百上千年不曾发生过火灾,放眼望去,茂密的原始森林俨然一块碧绿的幕布,将绵延的山脉笼罩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这可是一山上好的燃料! 大兴安岭是大自然造就的一座阶梯,连接着平原和高原两片草原。 靠近平原这一侧,随处可见蒙古栎、槭树、椴树、水曲柳、风桦、春榆等阔叶树,往山上走,则逐渐过渡为高大的针叶林,红松是这一带的主要树种,并混有包括云杉、冷杉、铁杉在内的多种杉树。 长期干旱的针叶林极易引发树冠火。比起地表火,树冠火的蔓延速度更快,顺风时速最高可达20公里以上! 女娲后人再厉害,追不上蔓延的火势也是没辙。 “我最多只能局部灭火。”林郁说,“或者阻止火势蔓延到草原上,确保人和畜不受威胁。” “这就够了。走吧!” “去哪儿?” “去找赤焰,让他把女娲后人的出场费结一下。”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求神拜佛还得贡献点香火呢,女娲后人什么咖位,请她老人家亲自出马,不贡献几百个信仰说得过去? 张天俨然一副资深经纪人的派头,带着本世纪最炙手可热的大明星出现在山上人居住的区域。 这里和营地的其他地方一样空荡。 大多数山上人也都聚集在了中心广场,天空氏族的到来为山下部落带来更为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众人在广场上以舞会友交流心得,他们学习笛子的制作和吹奏方法,听巴布等人讲述先民们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 然而热闹是他们的,赤焰什么都没有。 他其实也很想加入其中,但他不愿承认。祭司的身份束缚住了他,让他不屑做那种有损逼格的事。 所以他只能独自回到住所,生起火焰,苦哈哈地看着跳动的火光,想象着火灵正陪在自己左右。 静下心来后,他又想起了阿猛带回来的关于“侵略的火焰与包容的天空”的论调。 那个天空祭司说,火焰是为了毁灭而存在,为了吞噬而燃烧,借用火焰的力量,必定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简直是亵渎火灵! 他本不应该再想这件事,但越是觉得不能再想了,这套说辞便越往脑子钻,而越是思考,他便越觉得害怕。 并非因为亵渎火灵而害怕,如果只是歪理邪说,他全然不会放在心上,顶多一笑置之。 恰恰是因为这套说辞很有道理,他想不出任何可以反驳的点,所以感到害怕。 他从小便跟随上一任的祭司学习如何侍奉火灵,如何引导族人敬爱火灵,他自认为足够虔诚,从未有过不敬之举,祭司当得也还算尽职尽责……然而此时此刻,他坚固的虔诚的心就像眼前的火焰一样,开始轻微晃动起来了。 他为自己的动摇而害怕。 “赤焰祭司。” 一声呼喊打断了他的思绪。 怕什么,来什么。 不知为何,看见那位年轻的天空祭司的微笑,他竟有种如临大敌的感觉,甚至生出想要逃跑的冲动,仿佛再不逃,就再也逃不掉了。 羊蛋!我可是火灵祭司!我怕什么! 他强迫自己的冷静下来,冲来访者微微颔首。 “巫师大人,有什么事吗?” 他依然刻意避开张天,只询问林郁。 张天料到了,所以在来的路上,他就和林郁商量好了,反正双方语言不通,不管说什么,最终解释权都在张天手上。 林郁一脸严肃地回答:“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张天翻译道:“巫师大人说,如果森林的火焰太过剧烈,她或许无法彻底平息,她只能确保火焰不会蔓延到草原上,你的族人不会受到威胁。” 赤焰略感奇怪,这家伙的翻译显然比巫师大人的原话长得多。 当然也可能是对方的语言更加简略,一个音节便可以表达出极复杂的意思。 他没多想,点点头道:“这样就足够了。” 顿了顿,还是不死心,说:“其实最好的方法,是直接平息大山的怒火。以巫师大人的能力,一定可以做到。” “巫师大人绝不会做这种事,至于原因,相信阿猛已经告诉你了。” 赤焰默然。 阿猛带回来的说法他没有办法接受,那相当于否定了历代祭司的所作所为,他们不仅没有平息大山的怒火,没有保护好他们的家园,反而助长了火势,酿成了如今的局面。 历代的火灵祭司不是守护者,而是元凶! 真是无稽之谈!他绝不会接受! 不过,他自知无法改变巫师大人的意志,更不可能教她做事,他只能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尽到自己的职责。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巫师大人说,她可以帮你们这个忙,但这不是免费的,她有一个要求。” “这个当然。”赤焰没有异议,“作为交换,我们可以给你们圣石、兽皮或者任何你们想要的东西。” “不,巫师大人不需要这些东西,她只有一个要求,她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信奉火焰,那不是你们能够掌控的力量,一旦失控,它便会吞噬一切,毁灭一切。” “这……” 赤焰再次沉默下来。 张天不给他犹豫的时间,进一步说:“如果你们做不到,那么巫师大人做的这一切就没有意义。就算这次帮你们度过了难关,以后你们还是会犯同样的错误,而到那个时候,将没有人能够帮助你们,你们的家园迟早会被火焰吞噬。” 赤焰的神情变得苦涩,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如果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就相当于承认了“火焰是侵略性的”这一说法,可如果不答应,即将爆发的灾难他又无力应对。 他陷入两难的境地。 这时候,张天趁机给出另一个选择:“巫师大人说,如果你们需要力量,可以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我们降生在大地上,只有短暂的一生,我们终将回归天空,那才是永恒。因为我们都是天空的孩子,天空会包容我们的一切。” 赤焰一愣,略显诧异地看向林郁:“巫师大人……好像没有说话?” 这句话林郁听懂了,赶紧说:“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 张天:“……” 赤焰:“……” 真没默契! “咳!巫师大人希望你们多仰望天空,听听你们祖先的指引。”张天面不改色地重申立场。 赤焰怀疑这家伙夹带私货,但他也知道,巫师大人多半也是同样的立场。 看来是没有办法回避这个话题了。 “我听阿猛说了,你认为的关于天空与火焰的差别。” 赤焰不同他客气,径直道:“我觉得你说得不对,或者说,不完全对。” 张天摆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我承认,火焰确实需要消耗燃料才能燃烧,但仅仅因为这个,就认为火焰是为了毁灭而存在,我无法认同。火焰虽然烧掉了木柴,但它也给我们带来了温暖和光明,它带来的好处远远大过坏处!” 赤焰抬高声量,说得斩钉截铁,不管对不对,起码气势要够。 他不知道的是,当他选择和对方辩论的时候,他就已经输了。 他怎么可能说得过一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的现代人呢? “你说得很对。”张天露出温和的笑容,“我从未说过火焰一无是处,火焰拥有强大的力量,如果运用得到,它会为我们带来很多好处。但火焰的存在是建立在烧毁其他事物的基础上,不管火焰带来多少好处,这一点都不会变,不是吗?” 他指着面前的火堆,接着说:“就像这堆火,如果我们不阻止,火焰就会一直燃烧下去,直到将所有的木柴焚毁殆尽,才会停息。所以我说,火焰是为了毁灭而存在,这有什么不对吗?” “其实你是知道的,你知道森林一旦着火,火焰就会毁灭这片森林,它拥有这样强大又可怕的力量,而且绝不会留情。所以你才会请求巫师大人的帮助,希望她能够像我熄灭这堆火一样阻止这场灾难。” 张天说着,顺手熄灭了火堆。 四周暗淡下来,远处热闹的人声随风而来,林郁略显无聊地打了个呵欠。 赤焰呆呆地看着冒出缕缕烟气的木柴余烬,没有吭声。 “你看得见我吗?” 赤焰愣了下,虽然不明白对方为何突然有此一问,还是点点头说:“当然。” “瞧,火焰虽然熄灭了,光明却并没有完全消失,即便是在黑夜里。” 赤焰一下怔住。 张天微笑道:“你太执着于火焰了,以至于你已经忘了,真正的温暖和光明从来不在大地上,更不在火焰里。天上的太阳才是所有温暖和光明的源头,而太阳从来没有毁灭过我们的家园。” “我们只有这一生的时间可以仰望天空,夜空是这世上最美最温柔的风景,你已经虚度了许多个夜晚,不要再错过接下来的美好。” 少年仰起头,眼睛里倒映出璀璨的光辉。 看见这一幕的赤焰也情不自禁抬起头,仰望这片他从未驻足仰望的夜空,霎时间,漫天的星月在他眼里绽放。 第34章 惩罚 第192章 惩罚 群星闪耀之时,赤焰的内心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安宁,纷乱的思绪逐渐平静下来,这段时间积压在心头的焦躁和忧虑也得到舒缓和治愈。 或许他是对的…… 他不禁萌生出这样的念头。 赤焰收回目光,神情变得异常严肃,说:“我是火灵祭司,无论怎样,这一点都不会变。如果你想让我带领族人背弃火灵,向天空祈祷,恐怕我没有办法答应。我做不到。” 张天沉默了,盯着对方执拗的面孔,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怎么回事?刚才他分明动摇了,怎么忽然又坚定了信念? “不过,”赤焰紧接着说,“我也不会阻止你这样做。等见到我的族人后,你可以尝试说服他们,如果伱做得到的话。” 张天咧嘴笑了起来。 这有什么做不到的,不过是多费点口舌罢了,甚至不需要费什么口舌,林郁拥有操控火焰的能力,按山上部落的传统,她就是大祭司,只要她一声令下,让山上人转投天空的怀抱还不是手到擒来?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这位执拗的火灵祭司已经做出了让步,像他这样执拗的人,山上部落里或许还有一些,张天本来也不指望转变所有人的信仰,这个结果他可以接受。 “还有另一件事。”张天说,“巫师大人非常仁慈,她愿意为阿水求情,希望你们重新接纳她。” “阿水虽然做事鲁莽了些,但本意是为了部落着想,这些天跟着巫师大人,她已经深刻认识并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并且学会了一些治病疗伤的手段。如果将她驱逐,对你们来说也是不小的损失,不是吗?当然了,这不是要求。” 说到现在,只有这番话张天在翻译的时候没有添油加醋,这确实是林郁的想法。 张天自然也是乐见的,经过多日的熏陶,现在的阿水已是天空虔诚的信徒,她回归山上部落对于转变山上人的信仰有利无弊。 赤焰略有些迟疑,他知道阿水的出发点不坏,只是和他的立场不同,在她放跑野人之前,两人已经争论过许多次。 阿水学会了巫师大人治病疗伤的手段? 有关巫师大人起死回生的神迹,阿牛、阿木等人回来后立刻就宣扬开了,在亲眼见识了巫师大人操控火焰后,没有人会怀疑这些故事的真实性。 如果阿水学到了巫师大人哪怕只有一根手指那么多的本事,也非常了不得了! 赤焰稍微掂量了下,当即表示看在巫师大人的面子上,他可以原谅她的鲁莽。 “但她做了错事,理应受到惩罚,唔……这样吧,巫师大人,你在山上的期间,就由她来侍奉你,就像她以前侍奉大祭司一样,你可以差遣她做任何事,直到你们离开为止,怎么样?” 你确定这是惩罚,不是奖励? 够精明的啊,想让阿水跟在巫师大人身边,多偷学点本事是吗? 张天心里吐槽,将赤焰的话翻译给林郁听。 林郁爽快答应。她明白赤焰的意图,其实不需要这么拐弯抹角,她很乐意教给原始人植物的药理知识,平息林火只是度过一时的危机,而知识会让他们的文化延续得更久远。 回到营地西侧。 人们也都玩够了,精疲力竭了,陆续回到各自居住的区域。 夜里仍然残留着白天的暑气,火焰源源不断释放热量,狭小的屋内既热又闷,大多数人都选择睡在屋外。 六支巡逻小队在各自的区域警戒,主要是看守羊圈,没有野兽敢招惹数以百计的两脚兽,但它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偷羊。 得益于巫师大人的超能力,以及美食小队、舞蹈小队、音乐小队和故事小队的出色发挥,在每日例行仰望天空的时候,几乎所有山下人都参与其中,还混进来几个鬼鬼祟祟的山上人。 信仰值升至520,十分有爱的数值,和今晚的气氛相得益彰。 据赤焰所说,火山相当活跃,随时都有可能喷发,事不宜迟,既然找到了赤石,明天就上山。 这意味他们要翻越这片被原始森林覆盖的崇山峻岭,即便有熟悉地形的猎人领路,也需要耗费四到五天的时间。 除了张天和林郁,同行的还有虎头、虎爪、松针、谷、乌鸦和阿水。 枭嚷嚷着也要去,张天把他摁住了。 “你必须留下来,我走之后,你要带领大家仰望天空。你还要给山下人多讲讲我们祖先的故事,还有那么多故事没讲,不是吗?豹肝会为你翻译。普洁和其他五位母亲充满智慧,找机会给她们讲讲太极八卦……你还记得吧?” “当然!” “是嘛,我看你最近总和女孩一起玩,还以为你把我教给你的知识都忘了呢!” 枭顿时涨红了脸,大声否认:“我没有!我和她们……和她们只是在交流知识!绝对没有手拉手,没有搂搂抱抱!” 张天笑了笑,接着嘱咐各部落的酋长。 其实用不着他嘱咐,各部落需要补充哪些物资,酋长们心里都有数。 “还要走多远才能到达桃源?”有穴部落的酋长花豹问。 张天深深看了他一眼,花豹的目光有些躲闪。 这个问题本身就足以说明一些事了。 迁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尽管他们在出发之前做了充足的准备,走的也是平坦大道,顶着烈日长途跋涉仍然辛苦万分。 特别是像花豹、蛇母、苗等年纪大的人,感到格外吃力。 对他们来说,能够停下来喘口气是一件好事。 然而人一旦停了下来,浑身紧绷的那股劲也就消散了,惰性便趁虚而入。 张天很清楚,在六个部落里,属有穴部落和巨岩部落的意志最不坚定。他们之所以愿意迁徙,不仅因为在梦中得到了祖先的指引,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度过了一个极其艰难的冷天,他们切身感受到了气候转冷造成的影响。 他们受现实处境所驱动,但在思想上并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 所以当来到这片草甸充沛、猎物丰富的草原,来到郁郁葱葱的群山脚下,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是山下人的地盘,张天猜,他们说不定会选择留下来。 张天没有灌鸡汤,也没有打鸡血,只是如实说:“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以后不一定有这样的机会,好好休息,缺什么东西,尽量补齐。” 次日一早,吃过早饭,带上足够的食物,一行人来到中心广场。 山上人和以博格为首的十来个山下人已经等候多时了。 赤焰没有忘记昨晚的约定,走到阿水跟前,说:“阿水,你要感谢巫师大人的仁慈,从现在起,你要像侍奉大祭司一样侍奉巫师大人,直到赎清你的罪错为止,这是对你的惩罚,明白吗?” 阿水点头称是,赞美巫师大人的仁慈。 这件事张天昨晚就告诉她了,她高兴坏了。 这哪里算得上是惩罚呢?能够侍奉巫师大人是我的荣幸。阿水心里想,她早就是林郁的“迷妹”了。 在进山之前,衣着华丽的先知再度现身,为众人涂抹山下部落特制的赭红色的糊糊。 “这是神圣的药剂。”普洁说,“涂上它,你们将得到历代先知的祝福,野兽不敢靠近,蚊虫无法叮咬,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能够成功!” 不就是防蚊虫的泥敷剂嘛,说得这么高大上…… 为了让泥敷剂配得上如此高大上的说辞,她甚至还往里面掺了赭石粉,赭石算是原始社会最常见的矿物颜料了,赭红色自然也是最常被赋予神圣性质的颜色。 森林里的蚊虫既多又毒,尤其是在夏天,做好防蚊虫的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阿水很殷勤地侍奉林郁,任凭林郁如何推脱,阿水坚称这是她分内的事,转眼便将巫师大人涂抹成小红人。 张天依次往脸上、颈间、胳膊和腿上涂抹,忽然闻到一股臭味,想到普洁称之为“神圣的药剂”,心中顿时涌上一种不祥的预感。 “你往这里面加了什么?为什么这么臭?” “臭吗?” 普洁凑近闻了闻,漫不经心地说,“可能是我羊屎加多了。” “……” 张天听见一旁的林郁牙齿都快咬碎了。 …… 一行人马不停蹄地赶路。 穿过一片又一片茂密的森林,翻越一座又一座山峰,所幸山势不算陡峭,山路也不算难走,只是海拔比较高,走得急了容易气喘头晕。 若是半年前的林郁,她肯定跟不上众人的脚步,但经过这半年的锤炼,她的身体早已适应了这种强度的行军。 他们闷头疾行了四天,火山喷发遗留的痕迹已随处可见。 途经一座座由火山熔岩隧道崩塌,经受千百年的水流侵蚀后形成的峡谷,这些峡谷虽然不似河谷营地附近的峡谷那么深邃,但却清晰可见火山喷发的摧枯拉朽之势,透着浓浓的原始洪荒之感。 路过一片片风光旖旎的堰塞湖,不同时期火山喷发出来的岩浆在流动的过程中堵塞河水,形成了这些如诗如画的堰塞湖,如珍珠般散落在不同河段,成为了动物的天堂。 “我们走的方向不对。”博格质疑,“山上人,你们又在玩什么把戏?” “动动你的脑子,山下人。”阿猛回敬,“我们的族人已经迁离了以前的营地,当然不能再走老路。” 类似的互怼经常发生在山上人和山下人之间,两个部落明明拥有同样的文化,却似乎天生八字不合,聊不了几句就要吵架。 考古学上的文化指的是存在于一定时间和范围内的具有共同特征的人类活动遗存,不管山下人与山上人互相再怎么瞧不上,这条文化的纽带始终将他们紧紧维系在一起,无法分割,或许一万年后被挖出来,还要判定他们是兄弟部落呢! “快到了!” 尽管距离大草原还有一段距离,张天和林郁也能感觉到地面开始向下倾斜,比起大兴安岭东麓较险峻的地形,西麓的坡度要平缓得多。 不多时,众人就被高大的草丛包围了。 张天几乎只能在羽毛似的草尖与低垂着的花穗之间,看到林郁的发辫和肩膀。 众人之中只有博格还是那么显眼,他那颗凶狠的大脑袋突兀地支棱在丰沛的高草上,只怕连猛兽见了也要吓一跳。 张天和林郁之前也曾途经这种高大草丛区,在暖风中摇曳的高草简直就像另一处浓密的森林,但这些高大的青草不会阻挡他们行进的脚步,它们温柔地伏倒在旅人的脚下,等他们离开,便又顽强地站起,接着迎风飘摇。 一根接着一根绿色草杆的单调景致、千篇一律的草浪、众人规律的步伐、接近正午的炎热阳光……这一切都令林郁感到疲惫和困倦,昏昏欲睡。 她机械般地行进,跟随前人的脚步,她醒着,但不是完全清醒,反复出现的细长草茎在视线中逐渐模糊消失,她重重拍了下自己的脸,打起精神,转而观察其他植物。 高草通常生长在十分潮湿的区域,而这些区域也是一两米高的禾本科植物的天堂。 她看见球茎硕大的蓝堇草、虎尾草和成簇的牛毛草,看见各式各样的开花植物和宽叶香草,黄色的重瓣土木香和形似白色大喇叭的曼陀罗点缀其间,还有鸢尾、百合、芜菁、毛茛……竞相野蛮生长。 这唤醒了她藏在心底的记忆,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正对着一张张植物的照片苦哈哈地记忆特征。 这种久违的感觉确实让她清醒了一点。 她不是第一次来草原,在穿越之前,她是这里的常客,但原始时代的草原显然要比后世的草原狂野丰美得多。 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阿猛等山上人发出一阵呼号:“呜啦啦!呜啦啦!” 片刻后,便有同样的呼号声远远传来。 张天踮起脚,发现前方的草甸大片倾倒,藏匿其中的一众人影现出身形,兴奋地冲了过来。 “呼!” 他和林郁同时长出一口气。 山上部落,终于到了。 第35章 祭祀与知识与陶 第193章 祭祀与知识与陶 “赤焰大人回来了!” “山下人怎么也来了?” “还是没有找到大祭司吗?” “瞧见那个女人了么,比大祭司还要高还要白,她的穿着好奇怪!” “那个短头发的男人你们见过吗?看着不像是山下人……” 赤焰带领猎人们回到部落临时驻扎的营地,这里到火山有很长一段距离,赤焰原本认为这个距离足够安全了,听了张、林二人的分析后,便不再这么乐观。 说到底,他没有亲眼见过火山喷发,不管祖先传下来多少知识,耳听终究为虚,眼见才为实,根据过往的经验做出的判断,未必适用于现在的情况。 山上人迎接归来的众人,热烈激动地议论着,随即发现归来的队伍里不见大祭司的身影,却多出一些山下人和几张陌生的面孔,不禁感到困惑,心想赤焰大人不是去找大祭司了吗?怎么带回来一群奇怪的家伙? “听我说!” 赤焰抬高声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做了个简略的说明。 “这位巫师大人,”赤焰指向林郁,“她来自遥远的北方,她的体内流淌着和大祭司同样的血脉,同样拥有操控火焰的能力,她会帮助我们平息大山的怒火!” 此言一出,顿时引发更加激烈的讨论。 众人的目光再度落到林郁身上,初看只觉得她又高又白,容貌和大祭司截然不同,这时候再看,仿佛长得也有些相似了,说是亲姐妹也不为过。 但同时,更多的疑惑随之而来。 “那大祭司呢?大祭司去哪儿了?” “她来自遥远的北方,为什么体内流淌着和大祭司同样的血脉?” “连大祭司都没能平息大山的怒火,她能做到?” 就在这时,林郁大喝一声,霎时间,一条火龙冲天而起! 她并指作剑,用很夸张的动作幅度单手指天,以此表明是自己在“发功”。 议论之声戛然而止。 众人瞠目结舌,适才对这位年轻巫师的能力有所质疑的人统统闭上了嘴,只觉得双腿发软,心生敬畏,几欲叩首跪拜。 紫烟虽然也能操控火焰,但从来没有这么招摇过,山上人还是头一回如此直观地目睹这份可怕的力量。 赤焰接着说:“我们会找到大祭司的,但在这之前,我们必须平息大山的怒火!赤土,用于祭祀大山的祭品都准备好了么?” 老石匠赤土给出肯定的答复,这些天,石匠们没日没夜地工作,终于赶制出一批上等的圣石祭品。 张天皱起眉头,听赤焰的意思,他似乎仍然打算祭祀火山,尝试平息大山的怒火……这可和之前说好的不一样。 山上人无比兴奋,林郁刚才小露的一手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和希望,他们争相向归来的猎人们打听这位巫师大人的来历。 猎人们便向族人讲述女娲补天的故事,告诉他们大祭司和巫师都是女娲的后代。 在此之前,他们已经从石匠那里听过了后羿射日、盘古开天辟地和神农尝百草的故事,这些故事固然令他们印象深刻,但毕竟离他们的生活太远,没有实感。 但现在,女娲的后代切切实实地在他们眼前,那几个面生的男人正背负着那种神奇的名为“弓箭”的武器……张天等人的到来让这些故事一下变得鲜活起来。 阿猛接着用略带炫耀的口吻讲述他亲眼目睹天空令万物生长的奇幻经历,讲述天空和火焰的差别,他没有刻意劝说族人仰望天空,他不需要这样做,这套理论本身就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足以让每个听众动摇。 猎人们带回来的种种奇闻很快便扩散开来,宛如湖面激起的涟漪,在山上人中引发一波接一波的震撼。 然而在石匠眼中,这些奇闻轶事加在一起,都不如面前这只橘红色的小碗来得震人心魄。 赤土将这只小碗连摸带敲、翻来覆去看了不下十遍,越看越难以置信。 他自幼跟随部落里的石匠学习技艺,在石器制作上浸淫了数十年,自认为阅石无数,技艺卓绝,然而这只小碗,他甚至瞧不出是用何种石料制成! 不仅如此,这只小碗的工艺同样令他叹为观止,自愧弗如。 薄也就罢了,他多花些心思和精力,也能打磨得如此之薄,但碗的壁面,不管是外壁还是内壁,每一处都光滑得像冰面一样,弧度也是如此完美,挑不出丝毫毛病! 真是杰作!制作这只小碗的石匠水平之高,简直到了让人心生敬畏的程度! 这只小碗仅巴掌大小,但是在它面前,赤土觉得自己无比渺小,此等技艺,只怕他这辈子都难以企及。 怪不得乌鸦擅长制作石器,原来他的家乡有高人…… 想到这,老石匠的意志有些消沉,他引以为傲的手艺,他毕生的追求,在这只小碗面前,统统变成了笑话。 但很快又振作起来。 现在还不晚!制作此碗的石匠或许就在迁徙的队伍中!他还有机会向对方请教! 一念及此,赤土难掩激动之色,忙问:“乌鸦,你知道这只石碗是谁制作的吗?” “应该是天空祭司吧。”乌鸦说,“就是那个短头发看起来很精神的小伙。” 赤土目瞪口呆,他本以为,能够制作出此碗的人也该和他一样,拥有数十年的“功力”,万料不到,竟然出自一个年轻人之手! 乌鸦紧接着说出一句令他百思不解的话:“这可不是石碗,这是陶碗。” 陶碗? “这种石料叫‘陶’吗?” “不,不是石头,是……” 乌鸦正想解释,话到嘴边才发觉自己也是一知半解,只知道陶不是石头,却不知道陶从何而来。 好在他十分机智,立刻把头一抬,望着天空很深沉地说:“是天空的恩赐。” 赤土顿时懵了,也下意识抬头,仰望万里无云的晴空。 啥意思?天上下石头?难道是太阳被射下来时掉落的碎片? 和赤土相处了一个冷天,乌鸦了解这位老石匠,知道他这辈子只做了这么一件事,石器于他而言是比性命还要重要的东西。 乌鸦收回目光,不再当谜语人,正色说:“你如果想要知道制作陶碗的方式,可以去询问天空祭司。祭司大人慷慨仁慈,他一定会给予伱指引。” 这时候,慷慨仁慈的天空祭司刚把赤石交还给博格。 为了让林郁人前显圣,他只好向博格借赤石一用,意外的没有遭受刁难,对方大概也是惧于巫师大人的神力,不敢放肆。 拿回赤石后,博格立刻找到赤焰,要求兑现承诺。 赤焰正在清点用于祭祀火山的祭品,头也不抬地说:“这里没有,要去采石营地,那里的圣石要多少有多少。” “你耍我呢!”博格大怒。 “怎么会?你知道赤石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我不会拿这个开玩笑。你想要圣石的话,跟我们去采石营地,随便你带走多少,我绝不多说一个字。如果你想换取兽皮或者其他的东西,我现在就可以给你。” 赤焰停下清点的动作,抬起头看着博格,微笑道:“你觉得呢?” 博格心知被对方摆了一道,气得牙痒痒,想了想,果然还是乌黑发亮的上等圣石更加诱人,而且不限量…… “记住你说的话!”他指着赤焰的鼻子,语带威胁,“这次再拿不到圣石,我一定打死你!” 博格怒气冲冲地走了。 赤焰的目光落到留下来的人身上:“天空祭司……有事找我?” 张天用责备的口吻说:“你不应该给予你的族人不切实际的希望,你明明知道巫师大人不会帮助你们平息大山的怒火。” “我知道,在这件事上,我不指望获得你们的帮助。万一我失败了,有你们保证我的族人的安全,这就够了。” “什么意思?” “意思是……大山的怒火由我来平息。不要忘了,我可是火灵祭司。” 张天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你要怎么做?把这些石器扔进火山口吗?这不会有效果的。” “不要做出一副好像你比我更了解火山的样子,我们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我知道怎样安抚大山,怎样平息它的怒火,我从小就在学这些东西!” 赤焰略微抬高了声量,这个自以为是的外人总是试图教他做事,这令他感到恼怒。 张天噎了下,无奈道:“如果这样做,你可能会死。” 赤焰不以为意地笑笑,很洒脱地说:“人终有一死,以火灵祭司的身份死去,这正是我所希望的。” 看着对方的笑容,张天忽然想起了在山下部落的那个夜晚,他几乎快要说服赤焰投入天空的怀抱了,对方却忽然坚定了信念。 他想起赤焰说:“我是火灵祭司,无论怎样,这一点都不会变。” 他想起赤焰在说这句话时执拗的神情……或许在那个时候,这家伙就已经决定要这么做了。 “天空祭司……” “嗯?” 张天看着他,静待下文。 赤焰却欲言又止,好一会儿才说:“可以请你帮个忙吗?” …… “赤焰大人!” 两个小男孩满面笑容地迎上来。 赤焰却板着脸,问:“我不在的时候,你们没有贪玩吧?” “没有!”两个小男孩异口同声。 赤焰轻轻点头,伸手抚摸两人的头发。 两个小男孩,个头高的叫黑火,另一个叫紫火,两人都是赤焰的学徒,是部落下一任的祭司。 “他们都是很聪明的孩子,而且静得下心,不贪玩,无论学什么东西,很快就能学会……” 赤焰夸赞起两个孩子,一向严肃的他难得的露出些许笑容。 张天没有吭声,只安静地听着。 赤焰忽然住口不说,又迟疑了一阵,最终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道:“我希望他们以后可以成为优秀的祭司,带领族人们走上正确的道路,所以……我想请你教他们知识。” 话虽然委婉,意思却很明白,相当于变相地承认了侍奉火灵是错误的道路,所谓正确的道路,自然是仰望天空了,他想让张天教的,毫无疑问是侍奉天空的知识。 黑火和紫火叫唤起来,不明白他们的老师是何用意。 赤焰不理两人,只看着张天,等待他的回答。 “我不会在这里逗留,等巫师大人平息了林火,我就会离开。” “哪怕只有一天,也足够教授许多知识了。我说过,他们很聪明,学得很快。”赤焰异常执着。 张天有些纳闷,提议道:“其实……我可以直接教你,你这时候学也还来得及。” “不,来不及了。巫师大人说,历代的祭司平息大山怒火的尝试,其实是在不断压抑大山,让它积攒起越来越大的怒火,以至于到了今天无法平息的地步。” “是这样没错,所以你没必要冒险祭祀火山,你自己也知道这不会有任何作用……” “不管有没有作用,我都必须这样做!” 赤焰的脸上再度浮现出执拗的神色,语气也格外坚定:“我是火灵祭司,这一点永远不会变!如果真如巫师大人所说,是历代的祭司造成了今日的结果,那么就由我,也理应由我来偿还先辈犯下的错!” 张天一下怔住,他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个执拗的祭司坚持祭祀火山,不是因为愚昧,也不是甘当扑火的飞蛾,而是为了赎罪。 他没有想到,他和林郁的一番推论,竟会让赤焰产生如此强烈的负罪感。 “青焰已经死了,紫烟不知所踪,多半也已经死了。火灵祭司只剩下我了,我必须做一个了结,这样我的族人才能迎来新的开始。天空祭司……我只有这一个请求了。” 赤焰把黑火和紫火推到张天跟前,他是极要强的人,然而现在却用一种近乎祈求的眼神看着张天。 黑火和紫火听不太懂大人之间的谈话,当他们看见老师流露出他们从未见过的神情,都有些吓坏了。 张天叹口气,他知道赤焰心意已决,于是不再多说,点头答应了他的请求。 赤焰终于松了口气,现在,他没有后顾之忧了。 “谢谢。” 他真诚地道一声谢,咧嘴笑了起来。 第36章 第三个神术 第194章 第三个神术 赤土仔细打量着这位年轻的天空祭司,乍一看会被他异于常人的发型吸引,细看后才发现使他异于常人的不是发型,而是他的…… 赤土也说上不来,他还没有“气质”的概念,只是觉得这个年轻人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气息,和他以前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如果拿石料打比方,大概只有同样高贵而神秘的黑曜石能够配得上他。 在部落里,赤土是德高望重的“首席”石匠,但此时此刻,面对这个年轻人,他没有一丁点儿长辈的架子,反而将姿态放得很低,虚心求教。 “你想知道陶的来源?” “是的。听乌鸦说,这是天空的恩赐。” 张天笑了起来,心想乌鸦这小子觉悟还可以,正好,他便顺着这话说:“乌鸦说的没错,陶器是天空的恩赐,其中蕴含有天空的力量。你想知道制作陶器的方法吗?” “想!” 赤土不假思索,他正是为此而来。 “仰望天空吧!”张天说,“想要借助天空的力量,先要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 张天很乐意传授知识,改善先民的生活,促进原始部落的发展和进步……不过,先付费,再教学,知识付费从原始人做起。 “明白了!” 赤土非常高兴。 和石头打了一辈子交道,新的技艺是他毕生的追求,而且丰富的制石经验告诉他,这只陶碗和天空祭司口中的“陶器”会为部落带来极大的改变。 他已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莫说只是付出信仰,就算是付出生命,他也在所不惜。 …… 赤焰毫无疑问是支持族人转而信仰天空的,尽管他不愿亲自做这件事。 他把黑火和紫火托付给天空祭司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山上人都知道这两个孩子是赤焰的学徒,是部落下一任的祭司,而现在,他们正在学习侍奉天空的知识,这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 听完阿猛等人的讲述,山上人已经有些蠢蠢欲动,发现赤焰默许了,也就不再有任何顾虑。 等到夜幕降临,牧羊人赶着羊群归来,外出狩猎和采集的队伍也满载而归,又掀起新一轮的八卦热潮,他们只能从族人的讲述里想象巫师大人的风采,为自己没能亲眼目睹火龙冲天的神迹而遗憾万分。 但得益于此,有关天空包容万物的论述已足够深入人心。 吃过晚饭,张天趁热打铁,以巫师大人之名宣称:“大山酝酿起如此可怕的怒火,是因为你们太过依赖火焰的力量。火焰的力量很强大,也很危险,在借助它的力量时,我们必须懂得节制。” “现在,结果已经造成,大山的怒火即将喷发,即便是巫师大人,也不一定能够平息。好在还有补救的机会,我们可以借助天空的力量!为了守护伱们的家园,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吧!每多一个人向天空祈祷,巫师大人就会多一分力量!” 虎头等人以及一众山下人纷纷抬起头,仰望天空。 以赤土为首的石匠立刻加入其中。 阿猛等猎人早就转投天空的怀抱,没什么犹豫,也都高高地昂起头颅。 黑火和紫火向他们老师看去,赤焰不说话,算是默许了。于是两个孩子也举头仰望,清亮的眼眸里倒映出璀璨的星辉。 其余山上人见状,哪里还按捺得住?也都不甘落后,纷纷加入祈祷的大军中。 信仰值随之暴涨,转瞬突破600、700、800、900……1000! 最终定格在1157! 几乎所有山上人都在向天空祈祷,甚至比山下人还要虔诚,远远超出张天的预计。 听山上人的祈祷,绝大多数都是希望天空帮助他们平息大山的怒火,度过这场灾难。 和山下人不同,他们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而祈祷,他们想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份信念要强烈得多,坚定得多! 看来大家都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啊…… 按照游戏系统的设计,信仰值每提升一个数量级,就会解锁一个神术,尽管技能的设定已与游戏不同,开启技能的条件应该是一样的。 现实世界终究不是游戏,游戏里的信仰值不过是一个数值,十万、百万、千万都不是问题,但身处蛮荒时代,走上好几百公里都遇不到一个人,想要攒够五位数的信仰值都相当困难。 可想而知,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四位数信仰值对应的神术便是他拥有的最后一个技能,不知道会被魔改成什么样子? 【信仰值:1157】 【信仰值超过1000,神术灵感解锁。】 【灵感:能够感知到即将面临的危险和潜在的敌意。信仰值超过1000自动启用,无需消耗信仰值。】 张天猛地转身,面朝西南方向,清冷的月光勾勒出远山的轮廓。 他感知到无数的敌意,并非来自于人,而是来自于兽。 大地上处处潜藏着敌视人类的兽群,甚至连天空都给他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 但这些敌意都很轻微,远远比不上位于西南方向某处的危险。 存在于那里的危险是如此恐怖,尽管距离遥远,仍然带给他无比强烈的危机感,仿佛在警醒他绝对不能靠近! “火山就在那里,对吗?”他问赤焰。 “是的。” 赤焰有些诧异,他不记得自己告诉过张天火山的方位,转念一想,有可能是族人告诉他了,也就没往心里去。 “你……确定要去祭祀火山?” “我以为我说得够清楚了。”赤焰轻轻皱眉,“我非这么做不可,不管你说什么,都阻止不了我。” 张天倒不是想要劝阻他,只是火山所蕴含的能量让他坐立难安,趋吉避凶是生物的本性,他本能地感到恐慌,想到赤焰竟然打算去那样恐怖的地方祭祀,便下意识有此一问。 看来这技能也不全是正面效果,有时候知道的太多太清楚,反而会让人丧失勇气和信心。 他深吸一口气,稍稍平复情绪。 这件事他只告诉了林郁。 “别怕!” 林郁拍着张天的肩膀,大喇喇地说:“不管发生什么事,跟着我就对了,你郁姐罩着你!” 张天打掉她的手,脸有点黑,辩解道:“我怕什么?我只是在提醒你,不要掉以轻心,我们最好也不要靠得太近……” 他正说着,却见林郁的嘴角扬起一抹促狭的笑意。 相处了这么久,张天太了解她了,立刻扭头走人,不给她取笑自己的机会。 【信仰值:1107】 张天消耗掉50点信仰值,对包括赤土、阿猛等在内的五个人使用神术入梦,传达的指引与之前传达给山下人的如出一辙。 将信仰值维持在1100以上,这样可以保证灵感开启的同时,还有一次使用通灵的机会。 休息一夜。 次日一早,晨曦熹微,营地里已是一派忙碌的景象。 “巫师大人!巫师大人,起来吃东西了!” 阿水连声催促林郁起床。 她不禁想起了紫烟。 在赖床这件事上,巫师大人和大祭司不谋而合。 这或许便是女娲后人共有的特质吧!她心里想着。 比起巫师大人,天空祭司简直和蜜蜂一样勤快!她一大早就看见他拎着一袋泥土往石匠居住的区域走去。 张天来履行他的承诺了。 他到的时候,石匠们正在吃早饭,得知天空祭司的来意后,立刻抛下手中的食物,里三层外三层地聚在一块儿,等着上课。 “这种土叫黏土,它是制作陶器的原材料。” 张天从袋子里抓出一坨湿润的土,递给赤土。 赤土看后又传给下一个人,众人依次传阅,既惊讶又疑惑,无法将手里这坨黏糊糊软绵绵黑黢黢的土和坚硬光滑的橘红色陶碗联系在一起。 张天说:“要让这些土变成坚硬的陶器,必须借助火焰的力量。” 众人相顾失色,赤土惊诧道:“可是,你不是说火焰非常危险,借助它的力量可能会遭受反噬吗?” “没错,所以我让你们仰望天空,天空的力量远比火焰强大,有天空的护佑,不用担心会被火焰反噬。” “原来如此!” 石匠们恍然大悟。 “你们昨晚都向天空祈祷了吧?” “当然!” “我还梦到祖先,得到了指引呢!”赤土无不得意。 他顿了顿,说回他最关心的话题:“借助火焰的力量……具体要怎么做呢?” “先清除掉黏土里的碎石和树叶,将土里多余的水分挤出,然后便可以捏成各种形状……瞧,捏泥巴比打磨石头容易多了,不是吗?” 张天一边说一边演示,随手捏了个小杯子。 众人都笑了起来,谁小时候还没捏过泥巴呢?这当然比打磨石头容易多了! “将捏好的陶坯晒干后,用木柴埋起来烧,最好是挖个坑烧,成功的几率更高。” 诸如用过滤法精制黏土,用泥条盘筑法捏制陶坯,搭建简易的升焰式陶窑等进阶技术太过复杂,讲是讲不清楚的,必须演示一遍。 然而时间有限,他只能把原理告诉他们,至于如何改良,就留待这些具有钻研精神的石匠自己去探索和创造了。 张天将捏好的小杯子埋进火堆里,看了眼天色,说:“等太阳升到我们头顶的位置,这时候把火熄灭,泥土应该已经变硬了。那只陶碗就是这样烧制出来的。你们也可以捏几个碗试试,火焰的力量很强大,一次性可以烧出许多陶器。” 成天和石头为伍的石匠们开始抢着捏泥巴。 张天站起身,拍去屁股上的尘土,转身要走。 “祭司大人。” 赤土叫住他,苍老的面孔焕发出容光,他按照草原人的方式,朝年轻的祭司郑重地行了一礼,由衷地表达感谢。 张天露出笑容,嘱咐说:“不要忘了仰望天空。” …… 吃过早饭,打包好祭品的赤焰等人带着所有族人的期望再度上路,朝着火山的方向,朝着山上部落曾经的营地出发。 黑火和紫火也在出行的队伍里。 赤焰说,天空祭司拥有远超常人的智慧,要认真学习他传授的知识。 两人感受到了。 昨天,天空祭司教给了他们三个数字。 一、二、三……短短三个字,却比他们之前学到所有的知识加在一起还要晦涩难懂! 他们至今仍有点糊里糊涂的,知道天空祭司不会逗留太久,因此格外珍惜每时每刻,抓住每个机会向他请教。 “天上那只金雕……是一,对吗?” “对。” 即便在赶路的途中,他们也毫不松懈。 “那边有一些藏狐……是三,对吗?” “对。” “石头后面藏着兔狲……是二,对吗?” “很好,看来你们已经明白了一、二、三的含义。” 张天很欣慰,如赤焰所说,这两个孩子果真聪明。 “那么,我问你们,天上的金雕和石头后面的兔狲,一共是几?” 他随口出了道考题,发现林博士正盯着不远处猫猫祟祟的兔狲走不动道,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之强行拽离现场:“走了!发什么呆!” “兔狲好可爱啊!”林郁一脸花痴相,“好想抱回去养起来!” 这猫奴…… “你不是有猞猁了吗?” “猞猁是猞猁,兔狲是兔狲,完全不一样好嘛!” “有啥不一样,不都是猫科动物么……” “你懂什么!兔狲可是大草原限定的动物,路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搁这儿集邮呢,还大草原限定……张天费了好大的劲,总算把林博士拷走。 众人在漫无边际的草原上疾行,临近日落时分,山上部落的营地终于遥遥在望。 远远的,便看见一座高耸的锥状建筑物,那应该就是山上人用于供奉圣火的石塔了。 然而圣火早已熄灭,如今只剩下那座孤零零的石塔,屹立于空荡荡的营地中。 山上部落营地的构造和山下部落的如出一辙,也不知道谁抄谁。 赤焰和猎人们放下装满祭品的篓子,博格毫不客气,挑了个最大的房屋拎包入住,不管晚上在不在屋里睡,先占住再说。 就在这时,大地忽然剧烈晃动起来! 第37章 危机感的真正来源 第195章 危机感的真正来源 “是地蛇!地蛇翻身了!” 谷吓得面色发白。 生活在河谷营地一带的众人没有经历过地震,但他们从长辈口中听说过这种情况,据说地底生活着一条硕大无比的蛇,整个大地都是它的被子。它一直在沉睡,偶尔在睡梦中翻一下身摆一下尾,便会引发山崩地裂! “不要慌!” 虎头大喝一声,这种程度的摇晃还不足以撼动他稳健的下盘。 两腿发软的谷和松针被他一手一个抓住胳膊。 “站稳了!地蛇只是稍微翻个身,怕什么!” 谷和松针瞧见虎头和虎爪面无惧色,仿佛全然不把地蛇当一回事,两人既惊诧又羞愧,为自己的怯懦而羞愧。他俩并不知道,虎头和虎爪曾经迎击过雷兽,和贯穿天地的雷霆相比,这点晃动只是小场面。 同样面无惧色的还有张、林二人和一众山上人。 他们都知道大地为何震动。 不是因为地蛇翻身,而是因为大山的怒火。 地震是火山温柔的提醒,在化身为喷射战士之前,它会先引发成千上万次地震,通知附近的动物撤离。地震的强度反映出地下岩浆活动的剧烈程度,如此明显的震感,可想而知喷发的规模绝不会小。 张天神情凝重,其他人只是根据经验判断,他却能够真切地感知到火山的“威压”。 神术灵感加强了他对于危险的感知能力,他的直觉无时无刻不在警告他,让他产生恐慌和不安。 离得越近,这种不安便越强,仿佛那座烟尘滚滚的火山不是伫立视线里,而是悬在头上,压得他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来。 违抗本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张天很想表现得云淡风轻,然而事实是,他必须紧绷着神经,不断给自己施加心理暗示,才能勉强克服内心的恐惧。 这样下去……真的没问题吗? 他不禁开始怀疑林郁是否具备化解危机的能力,打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冒险的计划。 大地很快便停止了震动。 其实并没有停止,在张天的感知里,大地一直在震动着,只是震感非常微弱,其他人察觉不到罢了。 夜幕降临,风吹斜了火焰,树影在营地里摇曳,数以百计的茅草屋和群山相顾无言,安静得像是一座鬼村。 山上人在离开的时候,把除了房屋以外的几乎所有东西都带走了。 也有例外。 比如大祭司的房屋,就没有人敢擅动,仍然维持着原样。 阿水带着林郁踏入这间尘封多日的房屋,她早已将巫师大人当作大祭司对待。 一同进到屋子里的还有口译员张天。 房屋的面积不算大,二十来平米,一个人住非常宽敞了,除了必备的火塘、床和小凳,竟然还有用于收纳的类似书架的木头架子。 架子上整整齐齐叠放着各式衣物,形态各异的黑曜石饰品、骨质饰品小巧而精致,无不体现出制作者极高的技艺,林郁看得目不暇接,仿佛在观赏一场史前文物精选展览。 在这个时代,普通人一年都未必换得上一次新衣服,但这个架子上的衣服少说也有十几套,各种皮料、各个季节的服装都有,大祭司在部落里的地位可见一斑。 阿水见林郁看得入迷,只道她非常喜欢这些衣物和饰品。 也是,她一定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真是委屈她了,明明有这样强大的能力,却只能穿这么丑的衣服,看来她在天空氏族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和优待。 阿水悄悄打量她,越看越觉得她一定是受到了虐待,不然四肢怎么会这么细弱,胸部怎么会这么平坦?一定是长期以来都没有分到足够的食物,所以发育不良。 可怜的孩子! 她不禁瞪了张天一眼,无声地控诉他的罪行。 张天一头雾水。 此时此刻,在阿水的眼里,林不再是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巫师,而变成了一个可怜兮兮的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这激起了她的母性。 她立刻取下架子上的一套暖天服装和与之配套的饰品,说: “这些衣物和饰品都出自部落里最优秀的‘织女’和石匠之手,是专门为大祭司制作的,巫师大人,你穿上一定好看……你这身衣服太丑了,而且太素了,连一点装饰都没有,配不上你。” “啊?” 林郁一愣,下意识看了眼自己的衣服,虽说这件黑色的纯色t恤是素了些,但不至于到丑的地步吧? “巫师大人,这套衣服怎么样?”阿水展示衣物,“用的是最好的虎皮,非常柔软、轻便。” 林郁只看了一眼,当即拒绝。 太短了!这哪里是衣服,根本就是两条毛巾!阿水现在穿的就是这种抹胸加超短裙的搭配,半个胸都露在外面,裙子连屁股都包不住! “那这套呢?” “不要,还是太短了。” “这套呢?” “还是短……” 阿水一连展示了三套衣服,都被林郁用同样的理由拒绝,给她整不会了。 “可是现在是暖天,暖天穿太长的衣服不会热吗?” “不会。我最怕冷了,宁愿多穿一些。” “啧……”张天一边发出啧声,一边摇头。 “干嘛?” 林郁脸上一热,朝他小腿轻踢一脚,吩咐道:“赶紧翻译!不准夹带私货!” 张天还是有点职业道德的,将她的话一五一十地翻译给阿水。 “这样啊……”阿水若有所思,“伱要是怕冷的话,想不想去暖池里泡泡?那里的水特别的暖和,即便在最冷的时候,也是热的。” 阿水口中的暖池毫无疑问便是温泉了,为了方便理解,张天直接就给翻译成了温泉。 “好啊!”林郁一口答应,眼睛里溢满光彩。 一个月的长途跋涉,衣服早被汗水浸透了不知多少遍,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像是沾满了鼻涕虫的粘液,难受得要命。她可太想好好地洗个澡了,何况是泡温泉! 阿水看着张天,说:“温泉通常只有大祭司能够使用,如果你能得到巫师大人的许可,一起泡也不是不行。” “一起泡?” 张天失笑道:“她不会同意的。” 阿水有些诧异,她还以为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的关系很好来着,竟然连这么点小事都不答应吗? 果然是从小遭受了虐待,所以一直耿耿于怀吗?她心里琢磨着。 要洗澡,就得换衣服。 林郁最终选了套相对保守的衣裙,对原始人来说非常保守,对现代人来说算挺前卫的了。 衣服还行,对于大胸妹或许不太友好,她没有这样的困扰。 裙子实在有点短,只到膝上二十公分,这种长度的皮裙,林郁当年在学校里跳热舞的时候都没有穿过,那时候还有打底裤,好在她自己缝制了贴身的内衣,注意一下就行。 阿水递上配套的饰品,从扎在头发里的羽毛饰品,到项链、手链、挂饰到脚链,以黑曜石为主,也有骨制饰品,一共十三件。 林郁不喜欢戴这些有的没的,只挑了一条黑曜石手链,绳子上穿着七颗拇指头大小的黑曜石珠子,这条手链快赶上佛珠手串的大小了,不过以现在的技术水平,能打磨成这样已经很了不起了。 听说巫师大人要去泡温泉,山上人都大惑不解,心想太热天的还泡温泉,不嫌热吗? 虎头等人意欲跟随前往,护卫巫师大人的安全,被张天轰了回去。 火山正处于极端活跃的时期,山里纵使有野兽,也早闻风跑了,唯一的危险,就是火山喷发的时间未定。 今晚应该是不会喷发了……张天有这样的预感。 温泉距离营地不算远,爬上一个缓坡就到了,大概十几分钟的路程。 水蒸气挟裹着地热自地底和岩石缝隙间涓涓涌出,在池子中央咕噜咕噜冒泡,像是煮沸了一般,但其实,水温比体温高不了多少,泡澡正合适。 山上部落历代的大祭司倒挺会享受…… 张天替林郁保管青石和白石,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别泡太久,有事喊救命。” 林郁翻个白眼:“有阿水在,不会有事的。” 张天笑了笑,转身离去,但没有离开太远。 站在坡顶眺望不远处的火山,看得更加分明,对于火山的活动也感受得更加真切。 他能够听到岩浆在山腹中澎湃、爆裂的巨大声响,似是雷声,又像是心跳的轰鸣。 火山是地球的心脏,炽热的岩浆是大地母亲喷涌的热血,随着心脏的每一次收缩,便有一缕热血自火山口溅出,绽放出耀眼的红光。 浓烟扶摇直上,隔着如此远的距离,张天仍然能够闻到些许硫磺的气息。 他再度不安起来。 自从进山以后,他就有种奇怪的感觉,现在,望着不远处正在酝酿怒火的大山,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火山带给他的压迫感并没有减弱,但似乎……引发他不安的源头并不是那座冒着热气的火山。 张天皱起眉头,他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想什么呢?” 林郁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他转过身,泡完温泉的林郁浑身都冒着热气,就跟一座行走的火山似的。 她换上了既原始又狂野的皮衣皮裙,衣堪遮羞,露出纤细的腰肢,裙至三分,更衬得双腿修长笔直。 有一说一,林博士确实太瘦了……不过,这么漂亮的腿不去蹬三轮可惜了。 林郁使劲拍了下手,瞪他道:“发什么呆!” 张天收回目光,笑道:“别说,你穿着这身还真挺好看。给。” 他把青石和白石还给她,扭头朝营地走去。 “你不去泡个澡?” “不了,今天泡完,说不定明天火山就喷了,又得沾一身灰。” 林博士的原始时装秀仅限时一个晚上,她将穿越自带的衣裤洗干净后挂火堆上烘烤,第二天早上就干了。 果然还是换回现代着装心里踏实…… 这是自迁徙以来林郁心情最舒畅的时候,张天却跟她相反,这两天她见他始终紧绷着神经,她太了解他了,不管他再怎么掩饰,他的不安和恐慌,她都能够切实地感受到。 林郁知道这是新技能带给他的负面效果,也就没有多想。 火山喷发之时,火红的岩浆无疑是最耀眼最引人注目的,然而岩浆的危害反倒最低,危害最大的是碎屑流和有可能引发的林火。 前者会挟裹着泥灰和岩石顺着山势倾泻而下,化作灼热的洪流,像雪崩一样冲向四方,摧毁途中的一切。 山上部落的营地距离火山足够远,沿途遍布茂密的森林,足以阻挡火山碎屑流的冲击。 至于林火…… 她很清楚自己的能力,只要赤石在手,火焰不足为惧。 “放心,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她既是宽慰张天,也是给自己壮胆。 在赤石的归属这件事上,张天很是同博格掰扯了一番。 博格要去采石营地搬运圣石,在张天看来,火山随时有可能喷发,万一就在他们搬运圣石的时候喷了呢?赤石当然是交由林郁保管比较稳妥。 博格自然不答应,说好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还没拿到呢,他凭什么先给货? “既然你信不过巫师大人,那这样吧,”张天说,“你留下来,你的同伴去取圣石,等他们回来了,你再把赤石交给巫师大人,行吧?” “我不是信不过巫师大人,我只是按约定办事。” 博格辩解一句,点头同意。 张天也挺佩服这些山下人,都这种情况了,他们还敢冒险去火山上搬运黑曜石,也不知道该说他们是勇敢还是贪婪了。 吃过早饭,赤焰最后嘱咐黑火和紫火几句,然后抬头看向天空祭司。 不必开口,张天也知道他想说什么,正色道:“我和巫师大人会照顾好他们的。” 赤焰露出笑容,点了点头,然后背起装满祭品的篓子,朗声说:“我们走!” 祭祀的队伍朝着那座隆隆作响的火山进发,留下来的人目送他们离去,直到他们坚决的背影隐入山林,不复得见。 张天收回视线,问黑火和紫火:“你们对这一带很熟吧?” “当然!我们从小在这里长大!” “附近最高的山是哪座?带我去那座山上看看。” 第38章 天灾与人祸 第196章 天灾与人祸 张天让虎头等人留在营地保护林郁,他要去附近最高的山上看一看。 他总觉得事情不会如预期的那般顺利,目前所知的一切都是从乌鸦和山上人嘴里听来的,他和林郁的推断也是基于此,但原始人的判断未必靠谱,或许站在高处,亲眼看一看,会发现更多东西。 “你一个人去,太冒险了!”林郁不无担忧,“我和你一起吧!” 林郁同行固然很好,但张天也知道这时候进山非常危险,因此打算快去快回,林郁跟来会拖慢行进速度不说,还会消耗她大量体力。 “你现在要做的是保存精力,应对即将喷发的火山。伱放心,我得到了天空的指引,火山暂时还不会喷发。” 张天的判断来自于他的感知,随着最终时刻的临近,那种危机感和压迫感无疑会越发强烈。 现在还没有到那种程度,可见暂时是安全的。 当着众人的面,他不好实话实说,归结于天空的指引更令人信服。 林郁听得懂,稍稍安心了些。 黑火仰起脖子,大声说:“他不是一个人!还有我呢!这里我熟,我会保护祭司大人的!” 众人都笑了起来。 黑火比紫火年长,身体也更加强壮,张天便让他当向导。 两人朝山中进发。 …… 穿行于茂密的森林,一路都是爬坡,坡度虽然较为平缓,却似没有尽头。 两人在早晨出发,一直走到中午,跨过一条干涸的河道,缓坡戛然而止,取而代之是的同样被茂密植被覆盖的陡坡。 抬头望去,如纱的云雾轻悬在头顶,遮蔽视线,山坡向上延伸,穿过缭绕的云雾,仿佛通往天国。 张天是户外运动的骨灰级爱好者,徒步、野营、登山、攀岩、探洞……只要是户外运动,他或多或少都接触过,在驴友圈子里也算是一头资深的“老驴”了。 他根据以往的经验大致估算了下,走到现在,两人累计上升的高度应该已经超过五百米。 而面前这座云山雾罩的山脉高度少说也在五百米以上,不算多高,但是……其构造非常像是熔岩和火山碎屑堆积在喷口附近逐渐形成的山体! 在来的路上,他发现了不少碳化木,也经过了好几处熔岩台地,这些都是火山喷发后遗留的痕迹。 “你确定没带错路?” “这座山我经常来玩,山顶上有一片特别大的湖水,可漂亮了!我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 “你说什么?” “我说我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怎么了吗?”黑火察觉到天空祭司的脸色十分难看。 张天没有回答。 山顶的湖水毫无疑问便是火山口湖,或者叫天池,这座山果然是一座火山! 本来没什么,内蒙一带的火山是单成因火山群,既然是群,火山肯定不止一处。 所谓单成因火山群,指的是每座火山都由单独一次喷发的渣锥和与之共生的渣块状熔岩流组成。 换句话说,和长白山那种可以反复喷射的复式火山不同,单成因火山由一次喷发形成,通常也只会喷这一次。 地下的岩浆因高温不断上涌,往往还未来得及抵达顶部便已冷却,粘稠的岩浆就像一个瓶塞堵住了下方的通道,于是,岩浆中的气体无处散溢,积聚在地下,逐渐把火山变成一口超级高压锅。 但这口高压锅不会无的放矢,四处乱射,它会寻找一个主喷口。 山上部落祭祀的那座山显然就是此次喷发的主喷口,按理说,除主喷口之外的地方是不会喷发的,何况眼前这座山已经喷发过一次了。 这是林郁的结论。 张天对于火山的了解不如林郁知道得多,但他信得过林郁的学识,不认为她判断有误。 只是……不安的感觉越发强烈,令他心生畏惧,不敢向前。眼前这座山虽然郁郁葱葱,一副生机盎然的景象,带给他的压迫感却丝毫不在那座跃跃欲喷的火山之下! “我们……还上山么?” 见天空祭司沉默不语,踌躇不定,黑火试探着问。 张天从不安中回过神来,不答反问:“到达山顶大概需要多久?” “如果用最快的速度上山,等太阳到那个位置,应该就到了。” 黑火用手指了指天空,草原上的部落和河谷营地的部落虽然相隔数百上千里,但用太阳判断时间的习惯是一样的。 张天看了眼他手指的方位,看来要不了多少时间,于是说:“走吧,上去看看。” 很热! 越往山上走越热,炎热并非来自于头顶毒辣的阳光,而是来自于脚下的灼热的土地。 在层层树冠的遮掩下,地面怎会如此灼热? 而且,大地始终在轻微震动,山里安静得不像是盛夏的森林,一只鸟都看不到,甚至连蚂蚁都在着急忙慌地搬家。 种种迹象,无不在传递一种极其不祥的信号。 黑火也察觉到了一丝异样,但更多的是高兴,他许久没有来这座山里玩了! 想和同行的人分享自己的喜悦,却瞥见天空祭司板着脸,神情无比严肃,严肃之中似乎还夹杂着些许惶恐,也就不敢多话,闷头爬山。 “到了!” 黑火抹去额头上的汗水,兴奋地小跑两步,冲出茂密的树丛。 一汪清澈透亮宛若蓝宝石的湖水出现在两人眼前。 天池。 因火山喷发耗尽了岩浆和山体内部的物质,山体被掏空后,外部便失去了支撑,火山口周围的岩石逐渐塌陷,慢慢形成巨大的破火山口,蓄水成湖,由此诞生了天池。 放在以往,久旱不涸、久雨不溢的天池无疑是绝佳的美景。 但此时,湖面上水雾蒸腾,既潮又闷,就连生活在草原上长期遭受烈日炙烤的黑火都有些受不了,直呼好热。 “这里以前是很凉快的,怎么回事……” 见此情景,黑火的兴奋劲瞬间消散,变得惶惶不安起来。 张天伸手探了下水温,其实是多此一举,想也知道水温绝不会低,他只是难以置信……林郁基于火山和地质学的判断竟然是错的? 这座山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喷发在即的样子。 他的感知也是这样告诉他的。 张天毕竟不是地质学家,他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只能根据目前的情况进行猜测。 或许是因为历代大祭司不断给主喷口的岩浆降温,强迫其冷却,导致地下岩浆想射而不得,憋太久了,压力实在太大,不得不另寻发泄的管道? 火山喷发本是天灾,但因为历代大祭司的介入,违背自然规律压抑其喷发进程,而演变成了远比天灾更具危害的人祸! 掌握力量不可怕,就怕掌握力量的人没文化…… 如今的结果无疑是大自然对于山上部落的惩罚,只是这惩罚,显然比林郁预想的还要严重! 张天直起身,环视一圈。 这座火山口湖近似圆形,直径在半公里左右,至于深度……天池以清澈而闻名,然而他却望不到底,一旦喷发,蓄积于此的水将尽数涌出,或许可以避免引发林火,但洪水的威胁一点儿也不比林火小! 更关键的是,林郁对此束手无策,而包括虎头在内的所有人都是旱鸭子! 他走到一棵高大的杉树前,爬树是每个原始人必备的技能。 黑火在树下看着像猴子一样快速攀爬的天空祭司,不明所以。 张天站在高处,视线穿过稀疏的枝叶,望见一片异常壮观的浩渺云海,而在这片云海之上,或远或近,共露出十余座大小不一的山头。 这些山同样带给他极强的压迫感,预示着极高的危险。 现在,他终于明白那种奇怪的感觉来自哪里了。 那座地质活动最明显的火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导致他忽视了其他的山脉,然而真正的危险不是某一座山,而是这整片的火山群! 这里的每一座山都在酝酿怒火! 张天立刻抱着树干滑回地面,急道:“回营地!” …… 守在营地里的人无不为冒险进山的两人捏一把汗。 夜幕降临,众人例行仰望天空,祈祷天空祭司平安归来。 似是听见了他们虔诚的祈祷,不多时,营地外便亮起一团火光,正快速接近,渐渐显露出一高一矮两道身影。 正是白天离去的天和黑火。 众人悬着的心尽皆落回肚皮里。 还来不及高兴,就听见一声大喊:“快走!离开这里!” 张天急匆匆回到营地,招呼所有人离开。 现在已经不是林火的问题了。 他和黑火今天爬上的那座山距离营地非常近,一旦喷发,火山碎屑流将挟裹着高温和大量的沙石在数分钟之内冲击至此,紧接着便是浩浩荡荡倾泻而下的天池水! 还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其他的喷发点,留在这里必死无疑,下场不会比庞贝古城的居民好太多。 为今之计,只能抓紧跑路,远离火山群,趁火山喷发之前,跑得越远越好! “怎么了?” “这么晚了去哪儿?” 众人面面相觑,相继发出疑问。 张天只向林郁简单解释几句,和其他人说不清楚,直接以天空祭司的身份发号施令。 “离开这里!现在,立刻!除了必要的食物和水,其他东西都不要带!弓箭也留下!” “啊……” 虎头、谷和松针紧握着角弓和箭筒,百般不舍。 “放下!以后我再给你们做!” 没时间了! 危机感正在快速攀升,强大的压迫感令张天几乎喘不上气。 “这一带的火山都要喷发?这不合理啊……” 林郁也是面色发白,她喃喃一句,尽管百思不解,仍然选择相信张天的判断,立刻背起她的“医药袋”跑路。 博格还在状况外,扣着大脑袋问:“我也要走吗?” “如果你不想死的话。” 张天本来懒得管他,看在赤石的份上,好心提醒他一句,然后便带着族人们连夜遁逃。 见这群外乡人毫不犹豫地跑路了,阿水、黑火和紫火都有点懵,不是说好了要保护他们的家园吗?怎么收了信仰不办事呢? “那我们的营地……” “保不住,换个地方生活吧!” 连唯一有能力平息大山怒火的巫师都跑了,他们也不敢多待,赶紧追上。 来时有多意气风发,跑路时就有狼狈。 恐慌的情绪转瞬便弥漫至每一个人心头,仿佛正被死神追赶,所有人都铆足了劲,用最快的速度行进,比平时的疾行还要快上不少,几乎赶得上小跑了。 激增的肾上腺素令众人不知疲惫,死亡的威胁和求生的欲望榨出无尽的潜能,双脚仿佛装上了马达,碾过丰沛的草甸,如履平地。 三公里、五公里、十公里、二十公里…… 走很久了,也走很远了,然而张天心中的不安却不减反增。 忽然间,仿佛被人一记闷锤重重捶在胸口,张天只觉得呼吸一滞,恐惧如潮水袭来,令他手脚冰凉,如坠深渊! 下一刻,大地剧烈震动起来!强烈的震感令所有人都脚下趔趄,站立不稳! “轰!” 雷鸣般的巨响比地震迟来一步,但这一声巨响带给众人的威慑远比地震猛烈,所有人都吓得浑身颤抖,下意识回头张望。 炽热的火焰直冲上天,耀眼的火光将夜空染成血一般的暗红,强大的气流裹挟着岩浆直冲向万米高空,灼热的岩浆在空中遇冷,炸成一朵巨大的蘑菇云,乌黑的烟尘以极快的速度向四周扩散,遮天蔽月,简直是末日一样的场景! 紧接着,一座接一座的大山争相喷射出炽热的岩浆,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在血色的天地间回荡。 “赤石!”张天朝怔怔出神的博格吼叫。 看着这一幕,饶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博格也吓懵了,连忙将赤石抛给巫师大人。 林郁接住赤石,却没有要使用的意思,而是从医药袋里抓出一大把种子,边走边撒。 众人加快了脚步,虎头固然生猛,然而现在手无寸铁,只想逃跑,却被张天拦住:“别跑,没用!” 火山碎屑流的时速可达一百公里以上,再多长两条腿也跑不过!比起多跑一段路,保持镇定和人员集中才是最重要的。 张天心底警铃大作! “来了!” 第39章 末日之景 第197章 末日之景 岩浆变成细小液滴冷却成细腻的火山灰,并与其他高温碎屑、气体构成火山喷发柱直冲数万米的高空,随即向四周蔓延。 更多的火山灰则化作灼热的洪流,同浩浩荡荡倾泻而下的天池水一起,贴着地面冲向四方,大片的森林瞬间被掩埋,在数百度高温的火山灰里焖烧炭化。 体积较大的碎石是火山碎屑流的急先锋,一路横冲直撞,所向披靡,然而冲得最猛的通常最不持久,起伏的山势和沿途的森林将大部分碎石块拦截,轻飘飘的灰屑则高高扬起,越过复杂的地形,以极快的速度侵入草原! “都停下!”张天大喊。 火山喷发的景象已经将这些原始人吓傻了,听故事和亲眼看完全不一回事,确实也和故事里描述的不是一回事,山上人的祖先从未经历过十余座火山同时喷发的场面,别说原始人了,就连张天和林郁都有些头皮发麻。 大山的怒火的恐怖程度远超所有人的想象,他们现在只想立刻逃离此地,猛地听见天空祭司叫停,还以为已经安全了,停下一瞧,却见一堵灰黑色的巨墙铺天盖地袭来,眼看就要追上来了! 博格嗷的惊叫一声,甩下众人撒腿就跑,他身高腿长,撒丫子跑起来真是谁也追不上,转眼便跑出数十米之外。 蠢货! 张天心里暗骂一句,没去管他。 他和林郁这次冒险前来,主要是为了赤石,现在赤石到手了,他更没有必要在意博格的死活。 见其他人被惊慌失措的博格带得有些蠢蠢欲动,赶紧喝止道:“别动!相信巫师大人!都靠过来!” 林郁敢答应山上人的请求,亲涉险地,自然有所准备。 火山碎屑流固然凶猛,但威力也会随着距离的增加而消减。 庆幸的是,他们撤离得十分及时。 天池水涌出山地,漫上草原后便向四面八方扩散开去,对远在二十公里外的他们不构成威胁,火山碎屑流虽然追了上来,但也是强弩之末,没了碎石和高温的加持,被风驱动的火山灰更像是一场一次性的沙暴。 躲避沙暴最好的方法是寻找掩体,草原上没有掩体,那便自己造一个! 林郁将最后一把树种撒在周围。 一颗种子从生根发芽到长成大树,至少需要十年的时间,然而此时,在所有人惊骇的目光中,前一刻刚落入草甸里的种子竟然已经破土而出,抽出嫩芽,紧接着火急火燎地快速生长,长高长粗长壮,长出茂密的枝叶! 并非只有一颗种子如此,在短短几个呼吸之间,巫师大人撒下的所有种子都已长出强壮的躯干,开阔的草原上凭空长出一片茂密的树林! 林郁眼前一黑,身体瞬间被掏空,强烈的眩晕袭来,她只觉得一阵头重脚轻,仰面栽倒下去! 张天立刻扶住她,将她轻轻放倒在地面,同时手掌一翻,一盒n95级别的口罩出现他手中。 信仰值下降5点,来到1102。 之前囤的口罩本来是为了应对病毒和帝都的雾霾,没想到竟能以这种方式派上用场,就是这几十块钱的东西耗费了他5点信仰值,让他感到十分不值。 阿水等人大惊失色,天空祭司的手上分明前一刻还空空如也,怎么下一刻就多出一个材质不明的方形盒子?! 乌鸦也是惊得合不拢嘴,连忙询问虎头。 虎头睨他一眼,一副少见多怪的样子,很淡定地说:“这是天空的恩赐。” 这一幕让所有人都吃下了定心丸。 有神通广大的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在,我们还怕什么呢?众人心里想着。 张天没空理会他们的想法,立刻取出口罩分发给众人,亲身示范教他们佩戴。 这时林郁已经回过神来,抓紧吃了点东西,喝了几口水补充体力,娴熟地戴上口罩。 众人均有些诧异,不知道巫师大人为何这么熟练,相比之下,他们完全没见过这种东西,更不知道如何佩戴,等他们好不容易戴上,灼热的风已经掠过树林,那堵灰黑色的高墙已经近在眼前! “趴下!不要睁眼!” 张天大喊。 众人依言照做,尽管仍然惴惴不安,但在见识了撒种成林和虚空取物的神迹后,心中的恐惧已经消减大半,看见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异常的沉着冷静,他们也逐渐镇定下来。 所有人趴在草甸上,藏身于茂密的树林里,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地面轻微的震动,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草原上的风挟裹着刺鼻的硫磺气息穿林而过,横推至此的火山灰虽然已经丧失了足以焚灭一切的高温,然而即便是残留的余热,依然足以令人窒息,沙暴尚未降临,空气便已灼热起来。 像是进了桑拿房,数息之后,所有人便已大汗淋漓,每次呼吸都像在吞吐火焰,嗓子都要冒烟了。 就在众人快要受不了的时候,温度骤然降了下来,降到了舒适区内。 林郁在使用赤石的力量,张天心知肚明,赤石对于火焰的控制本质上是对于温度的控制。 尽管知道降低温度所消耗的精力远比升高温度小,但想到她已经消耗了大量精力催生出一片树林,张天不禁担心她是否撑得住。 当他心底的不安升至最高之际,正是火山碎屑流涌入林间,吞噬一切之时。 …… 山上部落临时驻扎的营地,火山喷发时所爆发的雷鸣般的声响,将所有人从睡梦中惊醒。 “大山发怒了!” 营地里响起大声的呼喊。 山上人齐齐望向远方暗红色的天空,望着那朵在高空中绽放的蘑菇云,眼中充满敬畏。 “轰!” “轰!” 紧跟着接连数声轰鸣,数座大山相继喷出汹涌的怒火,直冲云霄的火光仿佛要将天空引燃! 众人的心随着这一声声轰鸣而不住颤动,眼中的敬畏顿时转变为恐惧。 竟然有如此多座大山都在酝酿怒火!这和祖先,和大祭司说的完全不同! 在这一刻,他们终于明白天空祭司所言不虚,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没有平息大山的怒火,反而加剧了它的愤怒,它甚至号召了兄弟姐妹一起发难! 情况比预计的还要糟糕!如此恐怖的怒火,巫师大人能够平息吗?赤焰大人还回得来吗? 众人跪倒在地,面无血色,无不为前往平息大山怒火的一行人担忧。 然而面对这足以毁天灭地的伟力,众人又生出深深的无力感。 赤焰不在,部落里属赤土最有威望,他当机立断,大声道:“祈祷!向天空祈祷!” 对! 还可以借助天空的力量! 众人立刻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 声声巨响同样传到了山下,巴布、阿牛等一众山下人也全都连滚带爬地撤出了营地,跑到开阔地带向山上望去。 然而连绵的群山遮蔽视线,他们无法亲眼目睹大山的怒火,只能看到远方的夜空绽放红光,几欲燃烧!这一幕带给他们极大的震撼,哪怕是像巴布这样威猛的猎人,心也提到了嗓子眼,既忐忑又惶恐。 最忧虑的要属天空氏族的众人,枭紧紧抓住禾和蛇莓的手,死死望着那片血色的天空,祈求天、林等所有族人都平安无事。 看见客人们向天空祈祷,普洁宽慰道:“放心,羊肠已经给了我们启示,他们一定可以顺利度过这场灾难!” 然而这番话并没有起到丝毫宽慰的效果,甚至连她的族人也都被吓得魂不附体,纷纷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以此寻求心灵上的慰藉。 而回应他们祈祷的,是纷纷扬扬落下的火山灰。 “祈祷生效了!天空正在平息大山的怒火!” 山上人高兴大喊。 他们看见遥远的天边亮起一线曙光,大山不停喷出的怒火似在减弱,而那遮天蔽月看起来像是在侵蚀天空的灰色“烟雾”似乎已被某种更加强大的力量遏止,不再向四周蔓延,开始向下坠落。 这一切的迹象都说明天空回应了他们的祈祷,天空正在施展伟力! 然而即便是天空也无法在短时间平息大山的怒火。 太阳已经攀升至头顶,天仍然是灰蒙蒙的,空气闷热且浑浊,整个大草原似被笼罩在一片土黄色的雾中,平添了几分阴森的末日感。 火山灰持续不断地落下,山上人已经记不清总共清理了多少次,临时搭建的粗制滥造的房屋被压塌了一半,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稳住惊慌失措的羊群,洁白的羊群接受了火山灰的洗礼,染成了沸羊羊的颜色。 他们不得不撤入山林里,有树荫遮挡,无论气温还是空气质量,都要好很多。 又过了一段时间,火山灰逐渐变得稀薄,想必是因为大山的怒火已经不足以令大量的灰尘飞到这么远的地方。 即便如此,地上的灰尘也已积起厚厚的一层,差不多有一个指关节那么厚! 这还是在距离火山非常远的情况,离得越近,掉落的灰尘越多,如果身处喷发的中心,天上的灰尘全部掉落下来,只怕压也把人压死了! 想到这,他们不禁又捏一把汗,再度向天空祈祷,他们现在已经不奢求能够保住曾经的家园,只希望众人可以平安归来。 喷发一直持续到傍晚,经年累月积压在地下的高压气体尽数释放,火山喷发柱后继无力,巨量的碎屑从高空缓缓落回地表,堆积在喷发口四周转变为疏松多孔的浮岩。 “大山的怒火平息了!”有人大喊。 却无人回应。 大山的怒火已经平息,林火也没有爆发,这似乎证明巫师大人他们成功了。 然而大多数人都还沉浸在火山喷发的末日场景中,没能挣脱出来。 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今天看见的景象,关于大山的怒火,他们又有了新的故事,可以讲给后辈听,一代一代传下去。 但和祖先们流传下来的故事不同,这次的故事不会再以平息大山的怒火为主题,而是要告诫后人,让他们懂得顺应大山的脾气,不要让今日的灾难重演。 青翠的草甸蒙上一层淡淡的灰褐色,空气里仍然弥漫着大量的灰尘,就连星月也在灰雾的阻隔下显得黯淡无光。 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祈祷,相反,他们的祈祷更加虔诚,甚至彻夜不眠。 当从西边落下的太阳再一次从东边升起,光芒穿透残留在空气里的细小尘埃,将这片陷入沉睡的土地唤醒。 在山林里苟且了一夜的山上人终于听到了久违的虫鸣,同样在树林里避难的鸟儿扑扇着羽翼,飞向湛蓝的天空。 森林和草原对于灰尘的吸附能力远比钢筋水泥强,经过一天的沉淀,大多数火山灰都已尘埃落定,空气里虽然还残留着细小的尘埃,但已不足以影响到视野。 山上人赶着羊群回到草原上。 他们的临时营地已经全军覆没,粗制滥造的房屋全部倒在了火山灰的重压之下,距离如此之远尚且落得这个下场,以前的营地会是什么结果可想而知。 看来是回不去了…… 想到不得不离开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众人难免有些伤感。 但很快,伤感的氛围便被一声惊喜的叫喊打破: “看!有人!有人回来了!” 所有人都看见了,在遥远的地平线上,晃动着几道模糊的人影。 伤感的情绪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兴奋与期待。 能够从那样可怕的怒火活下来,真是不可思议! 数百人全部聚集在一块儿,翘首以盼,紧张却安静地等待着见证这一历史性的时刻。 这一时刻将为他们未来要传颂的故事写下最富传奇色彩的结尾! 山上人发现人影的时候,张天也看到了他们。 张天在树林里趴了一天一夜,即便有林木遮挡,落在林间的火山灰仍有十几公分厚,丰沛的草甸全部被掩埋,他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挣脱出来,放眼望去,广阔的草原仿佛在一夜之间变成了荒漠。 眼前的场景让所有人都有种恍如隔世之感,同时又觉得庆幸。 他们拖着筋疲力竭的身躯踏上归程,原本半天的路程他们走了一天都没走到,这让张天一度怀疑自己走错了方向。 而此时,远处的人影让他们精神一振,不禁加快了脚步。 第40章 白石的新功能 第198章 白石的新功能 山上人仿佛迎接英雄凯旋的架势令灰头土脸的张天颇有些汗颜。 从结果上看,他们这一趟一事无成,光顾着逃命了。 其实林郁的预估没什么大毛病,单成因火山爆发的规模确实强得有限,只要保持足够远的距离,人身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她没料到的是,地下岩浆不按常理出牌,从十几个管道一起喷射。也不怪她想不到,自然条件下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纯粹是人为干预的结果。 而由于天池水的倾泻,林火没能烧得起来,现在,大片的森林已经被火山碎屑流和洪水冲毁,形成一道天然的隔离带,之后就算再起火,也烧不到草原上来了。 在赤焰和猎人们离开之前,山上人就预感到这多半是一趟有去无回的旅程,因此,当他们得知这个消息时,伤感是难免的,却并不觉得意外。 那不是人能够对抗的力量,和大山喷出的怒火相比,人是如此渺小,如此微不足道。 但在那股恐怖力量的肆掠下,仍然有这么多人活着回来了,这简直是奇迹! 他们兴奋、激动甚至热血沸腾,尤其在听了黑火和紫火的讲述之后,对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的崇拜便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不得不说,这两个小子很有点当祭司的潜质,语言表达能力在这群原始人里算顶尖的了,讲得绘声绘色,不仅节奏把控得好,还懂得美化和添油加醋,硬生生把一群逃兵塑造成一群未卜先知、临危不惧的大能,仿佛弹指间,火山灰飞烟灭。 张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么猛。 山上人也表示这期间他们一直在向天空的祈祷,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有用。 “当然有用!” 黑火斩钉截铁,并掏出口罩,宣称道:“正是因为我们向天空祈祷,天空才会给予我们恩赐,帮助我们抵御危险!” 口罩在人群中传阅,真是新奇的东西,薄薄的一片,两端套着绳子,也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做的,更不知道有什么用。 “这是口罩!”黑火转述天空祭司的说明,“只要戴上它,就不会吸入沙尘!” 山上人恍然大悟,他们距离火山这么远,都吸入了不少火山灰,直到现在鼻腔还干干的,十分难受,黑火他们离得近,如果没有天空恩赐的口罩,肯定活不下来! 口罩在人群中传了一圈,回到黑火的手里。 他珍而重之地收好,尽管今后再次使用口罩的可能性不大了,他仍然打算保存下来,作为部落新的圣物,一代一代传下去。 赤焰已经以火灵祭司的身份,替酿成此次灾难的先辈们赎了罪。 今后,部落会走上一条全新的道路,他们会成为天空的子民。 大祭司没有留下血脉,旧圣物赤石对他们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和作用,他们需要另一件圣物,口罩是天空的恩赐,而且是超出他们理解之外的事物,无疑最为合适。 黑火和紫火到底是少年人,灾难发生时,属他俩最恐慌,但当灾难过去,消极的情绪也随之过去,那段惊心动魄的经历顺理成章地成了最值得炫耀的故事,他俩可以说一辈子。 林郁则相反,她当时表现得很镇定,现在回想起来却很后怕。 如果不是张天及早地察觉到了异常,并且恰巧登上了一座距离他们相当近的火山,或许要等到喷发的那一刻,她才会还意识到这一点。 那就太迟了。 手里的赤石汹涌着狂暴的仿佛无穷无尽的力量,而手握赤石的她,也被这股强横的力量影响,有种赤石在手,天下我有的错觉。 她隐约察觉到了,在山下部落使用过赤石后,她的心态就发生了些许变化,赤石的力量让她变得有些盲目自大,因此而选择性地忽视了许多细微的征兆和信号。 山上部落历代的大祭司或许也经历过这样的阶段,她们一定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压抑大山的怒火,而非平息,但她们还是这样做了,她们认为自己能够永远压抑下去,因为赤石让她们尝到了无所不能的滋味。 “赤石还有这种负面效果?” 张天有点惊讶,说实话,他其实挺想体验一下,毕竟他常在游戏里弄类似的设定,很好奇真实的感觉如何。 可惜他不是女娲后人,五色石在他手里只是好看一点的石头罢了。 为什么女娲后人必须是女的啊!男人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他愤愤不平。 “奇怪的是……”林郁取出白石,“如果我同时使用白石和赤石,就不会产生这种感觉。” “哦?” 张天眼睛亮了,欣喜道:“也就是说,白石可以清除负面的精神状态?唔……在某种意义上,这也属于净化的范畴……跟我来!” 两人来到河边。 人离不开水,不管迁徙到何处,总是傍水而居,流经临时营地的这条河只是一条涓涓细流,水深刚没过大腿,因为被火山灰污染,起码要过个十天半月才能恢复清澈。 林郁以为张天带自己来河边是为了让自己净化河水,径直说:“白石无法净化活水,我应该告诉过你吧?” “嗯……把五色石给我,三颗都给我。” “干嘛?” 林郁不明所以,但她信赖张天,非常信赖,所以很干脆地把白石、青石和赤石都给了他。 “我记得你是会游泳的吧?” “啊?” 林郁一脸错愕地看着张天,却见他的嘴角忽然扬起,下一刻,那张欠揍的笑脸消失在她视线里,取而代之的是湛蓝的天空——她的身体失去了平衡,向后仰面摔倒下去! “妈呀!” “哗啦!” 一声惊叫,一阵水花。 林郁使劲扑腾两下,站直了身体。 “你有病吧!” 林郁抹一把脸,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 她爬上岸,正要报复,然而张天快她一步,在她施暴之前将白石塞她手里,大声道:“快!趁现在!使用白石!” 人在发懵的时候,很容易下意识照对方的话做。 林郁就下意识这么做了。 她满腔的怒火和羞恼顿时烟消云散,瞪大的眼睛里没了怒气,一时又没有其他情绪填充,显得有些呆滞。 “果然……妈呀!” “哗啦!” 张天应声落水,他的水性比林郁好得多,虽然吓了一跳,却并不慌乱,立刻站稳脚,诧异道:“我以为伱冷静下来了。” “我的确冷静下来了。” 林郁歪着头,湿漉漉的长发垂落一侧,她拧出长发里的水,哼道:“这是我冷静思考后做出的选择。” 接着又进行了几次测试,两人大致弄明白了。 净化应该就是白石的核心功能,该功能体现两个方面,在物质上,它可以去除液体中的杂质和污秽,在精神上,它可以驱除负面情绪,强制冷静,后者只对使用者本人有效。 既然湿身了,林郁便钻进树林里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女人们主动请缨替巫师大人保驾护航,阿水很殷勤地侍奉左右,泡温泉的时候她替巫师大人搓下来不少泥丸,现在倒没那么脏,只是沾了不少灰。 张天也洗了个澡,和所有人一起在河边洗的野澡,清洗掉满头满脸的火山灰。 “巫师大人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洗?” 黑火很天真地问。 山上部落的男人和女人虽然是分开洗澡,但离得并不远,也没有任何遮挡,女人在上游,男人在下游。 部落由好几个部族组成,大多时候都住在一起,在性这方面没什么禁忌,只要不是同部族的,随时随地可交配。 害羞这种情绪不能说没有,反正张天还没见到过,或许当着孩子的面,他们会比较收敛一点,听说男人在女人家里过夜的时候,通常会等到小孩睡着后再行动,也算是害羞的一种表现吧。 黑火不会理解林郁注重隐私的心理,张天也懒得解释,随口胡扯:“因为巫师大人洗澡的时候会释放出可怕的力量,这种力量会给附近所有男人带来不祥。” “啊!” 黑火吓坏了,赶紧朝远离山林的方向躲开几步。 谣言很快传到所有人的耳朵里,越传越离奇,到最后甚至变成了不可直视巫师大人,以至于原始人套装的林郁限时返场时,男人们都不敢看她,生怕沾染不祥。 林郁本来还有些局促,发现男人们比自己更加紧张,一个个就跟见到母老虎似的,想着法地绕道而行,虽然疑惑,但也因此松了口气。 她就怕太过引人瞩目,毕竟在这群皮肤黝黑的草原人里,她这身冷白皮实在太显眼了。 日已黄昏,这将是他们在此度过的最后一晚,明日一早,张天等人将下山和族人汇合,再次踏上迁徙之路,山上人也将启程寻找新的家园。 大山的怒火不仅摧毁了大片的森林,也掩埋了数以万顷计的草甸,放眼望去,昔日植被茂密的青山像是在一夜之间谢了顶,光秃秃的什么也不剩下,草原上一派荒凉的景象。 但这只是暂时的,生命迟早会在这片土地上苏醒,而且会比以前更加茁壮。 赤土等一众石匠按照天空祭司传授的方法,成功烧制出陶碗,石匠们高兴极了,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乐此不疲地捏制陶坯,烧制陶器。 只不过他们烧出来的碗品相和质量都差着样品一大截。 他们丝毫不气馁,反而更加兴奋了。 赤土干了一辈子石匠,在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中寻找不足,锤炼技艺,正是乐趣所在。制陶最关键的方法他们已经掌握,剩下的问题就由他们自己慢慢摸索和解决。 “一、二、三、四、五……” 黑火和紫火互相督促,温习着天空祭司教他们的数字,他们已经掌握一百以内的数字,足以应付大多数情况了。 今后,他们会把这些数字教给族人,尤其是牧羊人,这样一来,他们就不用每天对着绳结清点羊头了,会节省下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也不必担心弄丢绳结,记不清到底有多少羊。 这几天,林郁一直在观察草原上的植物,短时间内,她无法教给阿水太多知识,只能将草原上常见植物的用途告诉她。 在最后的这个夜晚,阿水同样在反复记忆这些知识,在没有文字的时代,知识的传递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 林郁听她背诵了会儿,眼皮开始打架。 她打个呵欠,扭头看向一旁的张天。 又在做木工活……这家伙不会累的吗? “巫师大人,要睡觉了吗?” 阿水很体贴地抱来干燥松软的茅草,铺在地上,在最上面铺上一层由女人巧手编织的简易竹席,然后洒上由她调配的带有淡淡芳香的植物汁液,她知道巫师大人睡觉时习惯用东西垫着头,于是取来部落里最好的羊皮,卷成枕头。 一切都是按照大祭司的规格。 林郁仰面躺倒在床,望着璀璨的银河,想起刚穿越过来时惨遭当头棒喝和野蛮捆绑,现在真是神仙般的待遇。 她实在太累了,很快便沉沉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她再一次被摇醒,这次摇醒她的不是阿水,而是张天。 “快起来了!再不起来,我们可要走了!” 张天不由分说地把她拽起来。 在这个瞬间,林郁有种重返学生时代的错觉,她妈也经常这样薅她起床。 她稍微清醒了点,发现所有人都已整装待发,只有她还在赖床,刷的红了脸。 “你怎么不早点叫醒我!” 她抓起昨日换下来清洗现在已经烤干的衣服冲进树林。 双方做最后的道别。 张天将昨晚制作的弓箭送给阿猛,相信他们能够依葫芦画瓢,做出一样的来。 阿猛高兴极了,由衷赞美天空祭司的慷慨仁慈。 紧接着,张天又取出一块兽皮交给黑火。 黑火接过兽皮,张开一看,只见兽皮上画着一个半黑半白的圆。 “这个图案叫太极,是天空的象征,也是我们氏族的符号。收好它,无论迁到什么地方,都不要忘了仰望天空。” 黑火珍而重之地收下,像个男人一样郑重承诺道:“我们绝不会忘记。” 林郁换好衣服出来了,她将格外性感的兽皮衣裙还给阿水。 阿水不仅没收,反而送给她更多上好的毛皮,以此表达感谢。 “走吧。” 张天转身,众人也不再多待,跟着阿猛等几个带路的山上人,朝山下而去。 第41章 尴尬的境地 第199章 尴尬的境地 没能如约守住山上人的家园,张天很遗憾,教会他们制作陶器和弓箭,算是一种补偿了。 所幸这片草原够大,现在还是夏季,食物充足,他们迟早会找到新的家园。 张天不喜欢婆婆妈妈地道别,把该交代的事情交代清楚了,便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说到底,他们和草原上的部落只是萍水相逢的缘分,来过,拿到了需要的东西,收获了本地土着的信仰,留下了故事、技术和知识,就足够了。 他们已经在这里滞留了许多天,现在,是时候重新出发了。 但在这之前,要先养足精神。 连日的高强度行走让所有人都有些吃不消,林郁尤其吃力,她的体力不如其他人,消耗却比其他人更大,昨晚难得睡了个好觉,醒来后腰酸腿疼,一点儿也不想动弹。 她没有诉苦,也没有抱怨,只默默咬牙跟上众人的脚步。 张天也没有为了赶时间而一味的加快速度,半个月都耽搁了,不差这一天两天。 …… “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离开多久了?怎么还不回来?” “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唉,我早说了,没必要掺和这件事,这是草原人的事,是他们惹怒了大山,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并非所有人都赞同张、林二人的主张,事实上,不少人对此颇有微词。 这情有可原。 他们追随张天和林郁踏上南迁之路,是为了前往富庶的桃源之地,过上他们心中向往的吃喝不愁的生活,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却在半路上抛下他们,卷入危险之中,这算是怎么一回事? 万一他俩出了意外,还有谁能够带领他们南迁? 谁来都无法服众。 有穴部落的酋长花豹早就提出过异议了,但天空祭司执意如此,他也无可奈何。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担忧、忐忑、不满等负面情绪逐渐积累,类似的声音便越来越多,而没了张天的主持,各部落的酋长聚在一起讨论时,便是谁也不服谁,争执不休。 “十三天。”枭冷不丁开口,打断了花豹的抱怨。 酋长们都是一愣,扭头看向兰花身旁的年轻人,他们记得他叫枭,和天空祭司十分要好,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印象了。 枭其实也做了不少事,给其他部落的人讲故事,教他们识数……但因为天空祭司的光芒太过耀眼,距离这团光芒最近的他反倒成了最容易被忽视的那个。 花豹下意识问:“你说什么?” “十三天。”枭重复一遍,“这是天和林离开的第十三天。大山是在他们离开的第七天夜里发怒,也就是说,就算他们在第八天下山,现在也只过了五天而已。”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一张张略显呆滞的面孔,他知道这些上了年纪的酋长大概率没听懂,于是说:“我不知道你们是否理解这些数字,不理解也没关系,我想说的是,考虑到路上所需的时间,现在还没回来是正常的。” “你怎么知道?” “我算的,用我刚才说的那些数字。” 花豹不说话了,他不明白枭是怎么算的,事实上,他根本不理解“算”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天数可以被“算”出来…… 但他没再追问,因为他知道,就算对方解释了,自己也不可能听懂,反而显得自己像个傻子。 在座的除了最年轻的松果,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较强,能够理解一二,其他人都是一头雾水,包括枭的亲妈兰花。 越是听不懂,越觉得厉害。 这个年轻人竟然懂得如此深奥的知识! 酋长们看向枭的目光都发生了些许变化,一直以来,他们的眼里只看得到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现在才发现,这个跟在天和林身旁经常跑到其他部落营地里泡妞的小子,尽管没那么出色,但也绝非泛泛之辈。 巨岩部落的酋长高山说:“就算伱说得对,你也无法保证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一定平安无事,不是吗?那天夜里的情况大家都看到了,大山的怒火几乎要把天空点燃,直到现在,天上还不断掉落灰尘呢!” 兰花皱眉道:“你为什么总是往坏处想呢,就不能盼点好的吗?天能够听到天空的声音,如果遭遇危险,祖先会给予他指引,他一定会平安归来。” 葵也说:“林的力量比我强大得多,她从我这里借走了青石,再加上她的白石和山上部落的赤石,拥有三颗五色石的她一定可以化解危难。” 松果附和道:“普洁不也说了,她看到了巫师大人的未来,他们会渡过难关。” “她说她可以从羊肠上看到未来,你们信吗?反正我不相信。” 高山不以为然,解释说:“我不是往坏处想,我当然也希望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平安归来,只是,我认为我们应该做最坏的打算。” 花豹表示赞同:“我们在这里停留得够久了,早已补充到了足够的物资,最近这几天,山下人对我们的态度渐渐有所改变,你们应该也察觉到了。” 兰花等人无可辩驳,他们确实也察觉到了。 归根结底,他们只是客人,客人来家里小住几日,宾主都能尽欢,若是客人一直赖着不走,难免招人嫌,何况这几百号客人还占据了主人家里最好的房间和床位…… 在场的酋长都当过主人,很理解山下人的心态,也明白自己正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这期间,他们已经尽量不给主人添麻烦,各种物资都是自己制作,每日的食物都由自家的猎人狩猎和采集……即便如此,还是不得不看山下人脸色,大家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多少有些不痛快。 在大山发完怒的第二天,兰花本来想派人去山上了解情况,因为山上部落迁了营地,山下人也不清楚路线,只能作罢。 她相信天和林不会有事,话虽如此,心里却难免焦急。 花豹接着说:“我们不可能一直在这里等下去,这些事情我们必须考虑。我们还要等多久?万一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回不来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这些人,应该都不知道桃源什么地方吧?” “在很远的南方。”兰花说,“林对我们说过很多次,穿过这片草原,还要越过一片山地才能到达。” “你记得路线吗?” “朝南方走,准不会错。” “这太模糊了……我们已经走很久了,这片草原仍然看不到尽头,你说的那片山地又在哪里呢?山地里说不定还藏着危险,没有祭司大人的指引,没有巫师大人的神力,我们真的能够顺利抵达目的地吗?” “你想说什么?”兰花听出他话中有话。 花豹正色道:“我不知道你们是为了什么而迁徙,但我很清楚我们部落是为了什么而迁徙,为了不再忍冻挨饿,为了能够延续下去!” “祖先给予我们的指引是让我们往南方迁徙,并没有说多远的南方,和我们以前居住的洞穴相比,这里已经是南方了,不是吗?” “这里有充足的食物,我问过山下人了,这里的冷天也比我们以前居住的地方短暂,我们真的还有必要去更远的南方吗?即便要冒更大的风险?” 兰花再次皱眉:“你想留下来?你好像忘了这里是山下人的地盘,他们绝不会同异族人分享地盘。” “我不是指这里。”花豹摇摇头,“我指的是这片草原。山下人的地盘并没有囊括整片草原,我们可以再往南方走一段距离,在他们的地盘之外寻找适合居住的地方。” “这片草原足够大,再多的人都容得下。乌鸦总说山下人愚笨,我觉得他们一点儿也不笨,我们完全可以效仿他们建造营地,喂养羊群。这样一来,我们就不必再依赖洞穴,到处都可以安家,也不必担心冷天没有肉吃。” “当然了,这是在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回不来的情况下,你们觉得呢?” 高山表示赞同,松果、苗和葵也都不反对,兰花虽然很不愿意在这种前提下讨论事情,却也不得不承认,花豹的提议还算稳健。 “蛇母,你呢?”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自始至终不曾吭过一声的蛇母身上。 在河谷营地的九个部落里,属长寿老人阿妈的威望最高,接下来便是这位将七个孩子拉扯大的“英雄母亲”了,她的意见很有分量。 不过她很少参与酋长之间的讨论,大多数时候都是闭目养神甚至打瞌睡,也不知道是因为年纪大了力不从心,还是单纯地不想发表意见。 这时被点名,蛇母垂着的眼皮轻轻动了下,她睁开惺忪的眼,小声嘟哝道:“天天吵吵,有什么意思?有这精力,不如多生几个孩子……” 声音不大,伤害性极强。 花豹脸色有些难看,用略带不满的口吻说:“蛇母,我们在讨论非常重要的事,这关系到部落的未来,比生几个孩子重要多了!” “我没有说这不重要,我的意思是,现在还不到讨论这个的时候。枭不是说了吗?现在还没回来是正常的。枭是很聪明的孩子,我看得出来,我认为我们应该相信他的判断,更应该相信天和林。” 蛇母稍稍坐直了身体,难得的认真起来,问枭:“你觉得,还要过多久才算不正常?” “从山上下来至少需要四到五天,按照我之前说的,就算他们在大山发怒的第二天就下山,现在也才过去五天,所以没回来是正常的。他们答应了山上人帮忙平息怒火,肯定会在山上停留一段时间,我不知道会是多久,或许五天,或许更长。” 枭随口说了个十以内的数字,十以内的数字已经普及,酋长们都听得懂。 蛇母露出笑容,看向花豹,说:“瞧,这不就解决了?有什么事,五天后再说,现在讨论这些,只会给人增添恐慌,连山下人都相信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能够渡过难关,我们自己怎么先怀疑起来了?” “呵啊……”她站起身,打个呵欠,“时候不早了,花豹,你也是一大把年纪,别强撑着了,睡觉去吧。休息好了,就不会想这些有的没的。” 蛇母说罢,也不管花豹作何反应,扭头朝自家部落所在的区域走去。 枭快步追上去。 “又去找我们家蛇莓?” 枭嘿嘿地笑。 蛇母侧头看他,越看越喜欢。她看男人的眼光一向很准。 若说在年轻人当中,她最看好谁,天空祭司当属第一。 蛇莓若是能和天空祭司交配,自然最好,但经过她长期的观察,天显然对蛇莓不感兴趣,他似乎对所有女人都不感兴趣,也就和林亲密些,林是他妹妹,亲密些也正常。 然后便是枭了。 在年轻人当中,他或许不是最强壮的,但一定是除天空祭司外最聪明的,有时候智慧比肌肉更重要,蛇母深知这一点。 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处男,实在令人垂涎……可惜蛇莓还没有迎来初潮,尚未成熟。 “你觉得蛇尾怎么样?” “啊?” “今晚就在我们部落睡吧,我让蛇尾陪你,她会给你快乐,教你怎么做一个男人。” 枭一怔,扭头对上蛇母意味深长的笑容,当即明白过来,红着脸慌乱摆手:“不、不用了!” “嘴上说不用,心里很想对吧?你要是不喜欢蛇尾,换个女人也行,你随便挑,我是年纪大了,不然……” “蛇莓!” 枭看到了蛇莓,仿佛看到了救星,赶紧大喊一声跑开了。 …… 天和林离开后,枭一直在计算时间,分隔两地,音讯不通,如果连时间都无法精确知晓,便会陷入无止境的焦虑之中。枭头一次体会到数字的作用是多么重要。 在两人离开后的第十五天,终于传来了消息。 “祭司大人回来了!巫师大人回来了!” 几个山上人兴冲冲跑回营地,他们在山里狩猎的时候碰到了返程的张天等人,便先一步跑回来传信。 听了豹肝的翻译,所有人都兴奋得大喊大叫,他们等这个消息等太久了,蜂拥冲出营地,前往迎接。 第42章 女娲的传说 第200章 女娲的传说 只是出了趟不算远的远门,回来时的阵仗却给张天一种荣归故里的感觉,族人们的情绪表达十分坦率,不是欣喜若狂,便是热泪盈眶,甚至还有人动情高喊:“祭司大人,巫师大人,我想死你们了!” 绝大多数人不懂得计算时日,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到底离开了多少天他们心里没数,只能凭感觉判断,而等待的时候,往往会觉得时间格外漫长,半个月好似半年。 在这一刻,弥漫于族人间的忧虑和不安烟消云散,所有人都被“久别重逢”的喜悦和激动所感染。 “博格他们呢?”山下人问。 “没了。”阿猛说,“他们跟随赤焰大人去取圣石,大山的怒火将他们全部吞噬了。” 这话仿若晴空霹雳,山下人本来也很兴奋,一听此言,心情瞬间跌落谷底,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大山比我们预想的还要愤怒,不止一座大山,它还叫上了兄弟姐妹一起,许多座大山同时发怒,就连天空都燃了起来,夜晚几乎和白天一样明亮!” “我们看到了!” 时隔多日,山下人回想起那晚的场景,声声轰鸣仿佛还在耳边回荡,仍然止不住地心悸。 阿猛叹口气说:“我没有跟去,我那时在很远的地方,只是远远地看见大山发怒,我都差点吓得尿出来。赤焰大人,还有博格他们就在大山脚下,他们走得太远了,超出了巫师大人庇护的范围,不可能活下来。” 山下人无不哀叹,面露伤感之色。他们虽然离得更远,没有目睹到大山发怒的一幕,但他们和阿猛有同样的感受,能够在那种情况下活下来的人,恐怕也只有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了。 巫师大人果然平息了大山的怒火,母亲的预言真是精准无比! 想到这,山下人看向的张、林二人的目光越发敬畏。 阿猛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大谈特谈,事情的经过他是从黑火那儿听来的,黑火已经加工过一次了,阿猛又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想象进行了二次创作。 如果说黑火只是美化了他们连夜跑路的行为,那么在阿猛的版本里,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简直是比肩神明的存在,饶是张天脸皮再厚,也没好意思听到结局。 语言不通也有语言不通的好处,林郁自始至终都一脸的云淡风轻,仿佛在说,区区小事,不值一提。这副大佬的姿态正印证了阿猛的讲述,山下人见状,更加深信不疑。 神话故事或许就是这样传出来的……张天心里想着,但没有制止,如果能在草原上留下一段关于女娲后人的传说,倒也不赖。 一行人在众人的簇拥下回到营地西侧,林郁实在扛不住,吃了点东西便倒头睡下。 人们高兴极了,考虑到山下人失去了十几个猎人,在人家的营地里借住,总得照顾下主人的心情,便没有大张旗鼓地表现出来。 枭将这几日人心浮动的情况告诉张天。 “花豹还说什么要做最坏的打算,没有去更远的南方的必要了,实在气人!” 枭语气愤慨,一副气不过的模样,要不是人微言轻,他当时就想驳斥花豹来着,现在天回来了,他便怂恿天去找回场子。 张天笑了笑,说:“站在他的角度,他没有做错的地方,至少这件事没有做错。” “啊……”枭有些傻眼,“可是他都那样说了……” “不过,我确实要和酋长们谈谈。你把各部落的酋长都叫过来吧。” “好!” 枭飞也似的跑去叫人,其实就算张天不说,酋长们也正准备找天空祭司商讨,这些天他们讨论了多次,都没有结果,现在拿主意的人回来了,自然要好好说道说道。 “祭司大人,你们可算回来了,那晚大山发怒,实在可怕,大家都很担心伱和巫师大人的安危。你们没有受伤吧?” 花豹半是关切半是客套地问。 “有巫师大人在,大山的怒火伤不到我们。” 张天轻描淡写地带过,遭遇的危险就没必要提了,无济于事,徒增恐慌。 他径直问:“听说你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酋长们的神情都有些尴尬。 “做最坏的打算并没有错。”张天说,“我们应该要有这样的准备,迁徙路上难免遭遇困难,发生意外,或许是我和巫师大人,又或许是在座的各位,谁都有可能掉队,但无论是谁,剩下的人都要找到新的家园,让部落延续下去。” 花豹见天空祭司不是来兴师问罪的,松了口气说:“我也是这个意思。” 张天看向他:“我还听说,你认为这里有充足的食物,没有再往南方迁徙的必要了?没关系,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就怎么说,说出来大家讨论。” 其实花豹的想法张天很清楚,他知道这不仅仅是花豹一个人的想法,事实上,巨岩部落和有穴部落的大多数族人都有这样的念头。 这片土地比他们曾经的家园富饶,山下人的生活看起来过得也挺滋润,他们认为这里已经很不错了,不想再耗费更多的精力冒更大的风险踏上未知的旅程。 这种心情可以理解。 张天很早就察觉到苗头了,本打算再次托梦,想了想又作罢。 他不可能给所有人都托梦,而丧失了意志的人很难坚持到最后,勉强上路未必是好事。 花豹很坦诚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接受狂风暴雨般的反驳。 然而预想中的场景没有出现,天空祭司无论神情还是语气都很平静。 “这里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张天的目光扫过众人,“寒冷迟早会掌管这片土地,这里也会像我们曾经的家园一样缺少食物。这件事或许不会在我们这一代发生,但我们的后代终将面对,到那时,他们还是要向更加温暖的南方迁徙。” “这是天空给我的指引,不会有错。我们当然可以留下来,享受此刻的安定,把危险和困难留给我们的后代,或者,我们也可以像女娲、后羿、神农和每一位祖先那样,勇敢地承担起这一切,为我们的孩子开辟一个美好的富饶的家园。” “要怎么选,要成为哪种祖先,大家都回去和族人商量一下吧,是否要往更远的南方迁徙,由你们自己做主,我不会也不能强迫任何人上路。” 激励员工这种事张天再熟练不过了,何必浪费信仰值托梦? 谁不想成为女娲、后羿和神农那样伟大的祖先呢? 酋长们的眼底流露出惭愧之色,花豹和高山回到各自的部落,向族人们转述天空祭司的话。 众人顿时也和他们的酋长一样无地自容。 比起祖先们遇到的困难,迁徙路上的这点风险又算得了什么呢?他们只是远远地看见大山发怒,竟然就打起了退堂鼓,天上的祖先瞧见了,怕是要笑话他们的懦弱! 当酋长们再次聚在一起,已经坚定了意志,一致表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天空的指示,学习祖先艰苦奋斗、勇于拼搏的精神,绝不退缩。 张天露出欣慰的笑容。 笑归笑,张天也明白,这件事他确实做得不够周全,当时走得匆忙,他就没有考虑过回不来的情况,既没有交代去多长的时间,也没有想好万全之策。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没有把上山的必要性讲清楚,或者说,酋长们没有把他的指示传达到位,导致不少人对他和林郁以身涉险的行为颇有微词。 他相信酋长们并非有意,但现在才四百多人,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阶级产生,只是多了一层管理者,就出现上令无法下达的情况,他实在有些……不悦。 张天敛起笑容,用很严肃的口吻说:“我想我应该告诉过你们,我和巫师大人为什么非上山不可吧?” 酋长们尽皆神色一凛,天的年纪明明比在场所有人都要小得多,但不知为何,天此时的神态和语气,却让他们产生了小时候面对长辈训斥的感觉,心里都有些惴惴。 他们还不明白何为“气场”,但已经真切地感受到了它的存在。 葵打小就是个乖孩子,哪怕现在她的孩子都可以生娃了,本性仍然未改,一板一眼地回答:“是为了拿到赤石。五色石是女娲的遗物,我们作为女娲的后代,巫师大人作为女娲的后人,理应搜集五色石。” 葵对此非常认同,因为她本人就是女娲后人,在得知了五色石的来历后,这件事就算巫师大人不做,她也会做。 “看来我的确是说过。我记得大家都是同意了的,还是说,你们只是嘴上同意,其实心里并不赞同?如果有意见,你们应该说出来,我们是立了盟誓,喝了彼此的血的,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都应该坦诚对待。” “怎么会……” “没有不赞同。” 酋长们纷纷否认。 “那为什么我回来后,听到不少抱怨,说这件事和我们无关,我们不应该掺和进去?” 张天稍微压低了声量,略显强势地质问。 酋长们都默不作声,就连一旁的枭也感受到压力,他和天从小一起长大,几乎形影不离,头一回发现天还有这样的一面,这让他感到有些陌生和畏惧,莫名想起了老妈揍他用的那根木棒,艰难地吞了口唾沫。 “你们没有把我的话告诉你们的族人?” “难道你们没有听见族人的抱怨?” “还是说你们听见了,但不觉得有任何问题,所以既没有制止也没有解释?” 张天连续发问,每发一问,酋长们的脑袋便低垂一分。 不过,就像老师不点名批评某些同学时一样,全班同学都会低头回避目光,这是弱势方下意识的反应,并非所有人都是因为心虚。 其实,张天虽然没有指名道姓,在场的人都知道说的是花豹和高山,这种抱怨是从有穴部落和巨岩部落那里传出来的,甚至连花豹自己都经常挂在嘴边。 以前在河谷营地的时候,大河部落同有穴部落、巨岩部落就很少往来,只在部落大会见上一面,平时基本没有交集,交流不多,感情自然不深。 这次结伴同行,与其说是一拍即合,不如说是形势所逼,彼此的互信相对而言是薄弱的。 即便结成了同一个氏族,内部仍然有亲疏远近之分,这和山下部落的情况一样,有穴部落和巨岩部落同气连枝,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关系紧密,蛇皮部落和有谷部落虽然没有那么抱团,但显然和大河部落要更亲一些。 想要完全弭平这种差异是不可能的事,但至少,他这个氏族首领兼祭司的威信要立得住,他允许不同的声音,也愿意听取意见,但一旦做了决定,就必须上下一条心,给予他绝对的信任! 花豹和高山做最坏的打算并没有错,不过一码归一码,纵容族人质疑首领的决定,这种事情,他决不允许再次发生! “既然你们推选我当这个首领,就该让你们的族人用对待你们的态度对待我,这不难吧?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我可以不追究,再有下一次,我看,就没必要跟着信不过的首领迁徙了,这片草原足够大,再多的人都容纳得下,你们说呢?” 低头听训的花豹和高山顿觉心头一紧,最后这句话出自他们之口,天空祭司这是在点他们,他们岂会听不出来?他们当然也知道,没有指名道姓已经是给他们留面子了。 张天顿了顿,稍微放缓了神色,说:“不要忘了,天空每时每刻都在注视着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多想一想。” 离开天空祭司的火堆,一众酋长都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 “不得了,了不得。”蛇母感叹,“让我想起了阿妈,但阿妈是最长寿的人,她说的话自然有分量,他还这么年轻……兰花,若是天以后想要交配了,一定让他挑我们的女孩,随便选,多少个都行。” “天这孩子,你也看见了,他比我有主意,他想和谁交配,我怕是做不了主。” 兰花也有点被吓到,心想蛇母说的很对,天确实有阿妈的风范,让她想起了小时候被阿妈教训的可怕经历。 花豹和高山对视一眼,一声不吭地走开了。 第43章 先知的指引 第201章 先知的指引 会发生这样的事,一方面是因为有穴部落和巨岩部落的意志不够坚定,起了半途而废的心思,另一方面,张天也意识到自己对于这两个部落缺乏了解。 正因为如此,这一路上他很少差遣有穴部落和巨岩部落的族人,包括这次上山,他带的也是自己最熟悉的几个猎人。 这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身为氏族首领,他虽然没有厚此薄彼的意思,但在实际执行时,确实没有给过有穴部落和巨岩部落足够的关注,或许他们心里早就有所不满了,这次只是借机发泄了出来。 迁徙途中没时间仔细思考这些事,现在停下来了,张天才有空自我反省,手底下的人不够团结,他这个大领导多少有点责任。 解铃还须系铃人,想要彻底弭平这些不满的声音,光靠花豹和高山不够,他必须亲自出面。 …… 花豹自知理亏,回到部落后,立刻向族人们说明了缘由,因为挨了训,正郁闷着,所以说话时也没什么好脸色。 “不管怎样,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都平安回来了。巫师大人这次消耗很大,需要休息几日,等她恢复了体力,我们就会离开这里。我们应该相信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支持他们的决定,抱怨的话,以后不要再说了。” 人群一阵骚动,他们从花豹的口吻里听出些许责备的意味,花豹自己也在抱怨,他肯定不会因此责备他们,显然是天空祭司对他们有意见。 土狼辩解说:“我们不是不支持祭司大人的决定,我们只是想知道原因,如果早点告诉我们是为了赤石,我们怎么会抱怨?” 众人纷纷附和。 “这是我的错。”花豹说,“在离开之前,祭司大人和各酋长讨论过这件事,也说明了理由,我没有及时告诉你们。” 空气忽然安静下来,花豹是他们的酋长,受到族人的尊重,他纵使做错了事,他们也不好过于苛责。 土狼性子直率,终究忍不住,坦诚道:“我还是觉得祭司大人不太在意我们,名义上,大家都是同族人,但他心里还是只把大河部落当族人,最多再加上一个大树部落,就连对待有谷部落和蛇皮部落,也比我们亲近。” “我也这么觉得,祭司大人很少来我们营地,不管发生什么事,感觉我们都是最后知道的。” “我们部落有这么多优秀的猎人,这次上山,他一个都没带……” “说不定他连我们的名字都叫不上来呢!” “行了!越说越过分了!”花豹喝止,“我们和巨岩部落以前就很少同大河部落来往,祭司大人出生在大河部落,只去过一次部落大会,不够了解我们是很正常的事。这次上山非常危险,他肯定希望带上自己熟悉的人,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做。” “就算是这样……” 土狼还想再说些什么,忽然瞥见天空祭司正朝这边而来,立刻收声。 众人也都停止了抱怨,起身向祭司大人问好。 “都坐下吧,我过来看看大家。” 张天也坐下,坐在花豹身旁,视线从一张张略显心虚的脸庞上扫过,面孔都是熟面孔,大多数人他都叫得出名字。 原始人真是不会隐藏情绪,一个个都把心虚摆在脸上了,全然不敢和自己对视。张天猜,他们刚才肯定在讨论自己,多半不是什么好话。 来之前他特地询问过虎头、兰花等人。 男人们平时结伴狩猎,女人们经常聚在一起闲话家常,再怎么不熟,也比他知道得多。 众人都有点忐忑不安。 他们刚说祭司大人很少来自家的营地,结果他就来了,想起祭司大人说过:天空时时刻刻都在注视着我们。 难道我们刚才的讨论都被天空听去了,然后传到了祭司大人的耳朵里? 想到这,众人不禁偷偷观察天空祭司的神情,却见他神色如常,笑容和煦,似乎不是来兴师问罪的。 “你们好像有点紧张?”张天打破沉默,“还在害怕大山的怒火?” “是啊,我们都是第一次看见大山发怒,实在太可怕了!” “我这几天做梦还梦到那天晚上的场景呢,不知道是不是祖先的指引……” 众人纷纷顺着他的话说,稍稍松了口气,看样子祭司大人并不知道他们刚才在谈论什么。 张天笑道:“不必害怕,巫师大人已经平息大山的怒火,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大山不会再发怒了。事情的经过,大家都听说了吧?” 众人点头称是,赞美起巫师大人的神力。 花豹适时补一句:“他们已经知道为什么非这样做不可。” 张天点点头,说:“我知道大家都很担心我和巫师大人,巫师大人太累了,已经睡下,过几天就能恢复。我过来给大家报个平安,也想和大家随便聊聊。” “以前在河谷营地,住得远,不常见面,迁徙途中也没什么交流的机会,在所有部落里,说实话,我和你们还有巨岩部落的接触最少,了解相对也最浅。” 众人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不就是他们刚才谈论的内容吗?天空果然还是向祭司大人打小报告了吗? 他们正琢磨着祭司大人说这话的用意,却听他话锋一转道:“不过我记忆很好,经历过的事见过的人我都记得。土狼,我记得部落大会是伱带领族人去的吧?” 被点名的一刻,土狼的心差点跳出嗓子眼,还以为要挨训了。 “是我。”他恭敬回答。 “我记得你拿了速度大赛的第二名,只比松果慢一点点。” 土狼很有些意外,一般来说,人们只会记住第一名,没想到祭司大人竟然还记得他这个不起眼的老二。 他反倒不好意思了,挠挠头说:“我拿了好多次第二,每次都是松果第一。” “也很厉害了。青雀,”张天的目光落到另一个人身上,“部落大会你也去了,我记得你爬树非常快,是攀爬大赛的第三名。” 紧接着,他把当时参加了部落大会的人都点了出来,并说出了他们在各项大赛上的成绩。 有些他确实有印象,不过大部分都是虎头等当时参加了比赛的猎人告诉他的。 但在原始人看来,天空祭司竟然记住了他们每一个人的参赛经历,哪怕他们取得的成绩不值一提,有些甚至是垫底,当众说出来让他们脸上发烫。 被点名的猎人都有些窘迫,更多的是高兴。 祭司大人心里有我! 他们冒出这样的念头,之前的那点不满,现在都烟消云散。 张天看着男人们露出既羞涩又开心的神情,心想这个时代的人没什么心眼,还是比较好哄的。 他接着又说起从女人那里听来的八卦,聊八卦无疑是快速拉近彼此的距离最佳方法。 聊了会儿轻松的话题,最初的紧张氛围逐渐消散,有穴部落的众人都打开了话匣子,气氛变得热烈起来。 待众人聊尽兴后,张天说:“我们六个部落结成了氏族,就是同族之人,但想要真正融为一体,彼此了解,彼此信任,这需要时间。山下部落也是由六个部族组成,他们也经历过这个过程,慢慢变得像现在这样和睦。” “我觉得我们会比山下人做得更好,你们觉得呢?” “这还用问?” “那必须比他们做得更好!” 众人无不斩钉截铁,他们不认为自己比山下人差,既然山下人能够做到,他们也一定可以! 张天露出些许笑容。结盟立誓只是在名义上合并成了天空氏族,到底该怎么相处,怎么融合,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对族人们来说,山下部落是一个很好的参照,也是一个激励的榜样。 “祭司大人……” 土狼思考了下措辞,很认真地说:“如果以后再碰到危险或者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带上我们吗?青雀、紫貂、云豹……都是非常优秀的猎人,我们帮得上忙,也很乐意帮忙!” 猎人们都目光灼灼地看着张天,等待他的回答。 这才是最令他们在意的事,他们不怕危险,也豁得出性命,他们很乐意为部落而死,为保护祭司大人和巫师大人而死。 但这一路上祭司大人从来没有差遣过他们,这让他们感觉自己不受重视,不被信任,没有被真正地当成族人对待。 身为猎人,且自认为不比人任何差,却从未被委以重任,这无疑是十分耻辱的事。 张天明白他们的想法,正色说:“那你们可要做好准备,前面的路还很长,随时都有可能遭遇危险或发生意外。” “我们不怕!在决定要迁徙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做好面对危险的准备了!” 土狼说出所有人的心声。猎人们都咧嘴笑了起来,他们知道,祭司大人这样说就是答应的意思了。 安抚完有穴部落的众人,张天接着去做巨岩部落的思想工作。 这是他一直以来疏忽的事,他忘记了这些原始人非常在意自己对于部落的“价值”,因为在他们根深蒂固的观念里,那些没有价值派不上用场的人,下场只有一个:被抛弃被放逐。 若是在后世,老板不差遣自己干活,高兴还来不及呢!张天想起了自己招的那几个小年轻,天天想方设法摸鱼,跟这个时代的人比,现代人的觉悟实在太低了! 回来之后就没能喘口气,处理完这些事,张天纵然是超人,也已经精疲力竭。 这时候阿牛找上门来,传先知的“口谕”,请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去中心广场一叙。 山下部落为没能回来的十二名猎人举行了一场“安息礼”。 在山下人看来,人死的时候如果肉身没有保全,他们的灵也将无法安息,因此要另选一具肉身,让死者的灵在新的肉身里安息,这个仪式便叫做安息礼。 有资格充当新肉身的,毫无疑问只能是神圣属性点满的羊。 张天本来想去观礼的,现场观看史前人类举行奇奇怪怪的仪式,这种机会可不多,想了想还是应该优先解决内部问题,最终没去。 后来林郁得知了这件事,气得要吐血,那几天看见张天就跟个怨妇一样念叨:“你为什么不叫醒我……为什么不叫醒我……我错失了一篇绝佳的博士论文……” 普洁这时候派人来请自己,显然已经完成了安息礼的仪式。 但他实在太困了,而且林郁早就睡成了死猪,只能婉言拒绝,推到明天。 他一觉睡到日晒三竿。 林郁也起来了。 两人稍微吃了点东西垫肚子,便去拜访羊肠先知。 不管怎么说,对方是主,他们是客,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这个时间,放羊的放羊,狩猎的狩猎,采集的采集,营地里不剩多少人。 两人穿过安静的营地,找到普洁时,老太太正在中心广场教孩子们结绳记事。 瞧见张、林二人如约前来,普洁拍了拍手说:“今天就到这里,回去后多练习几次,明天我要考你们,谁要是做得不好,就等着吃棍子吧!” 普洁抄起木棍挥了挥。 孩子们叫苦连天,看见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立刻围了上去,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亮晶晶的眼里闪烁着崇拜。 这段时间,各种各样的故事他们听得太多了,早就对这两个异域来客充满好奇。 “去!去!回自己家去!” 普洁拎着木棍走过来,孩子们顿时作鸟兽散。 张天和林郁都有些忍俊不禁。 普洁把棍子扔一边,略显无奈地说:“小孩比羊难管多了,等你们以后老了就知道了。” 老人能做的事不多,替年轻人带孩子管孩子教孩子算是最重要的一件。 在普洁看来,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老了以后免不了要走上这条路,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下一代。 普洁看着两人,换上了笑脸,笑容中带着几分得意:“怎么样,我的预言没错吧?我说过,你们会战胜灾难,平安归来。” “你是先知,先知的预言当然不会错。”张天面不改色道。 普洁的笑容更盛了。 “听说你们过几天就要出发?” “是,再多休息一天,明天的明天出发。” 普洁“嗯”一声,一本正经地说:“你们帮助我们平息了大山的怒火,作为回报,我可以再给你们一个指引。” 第44章 巨人与洞穴与牙 第202章 巨人与洞穴与牙 张天还以为这位羊肠先知又要语出惊人了,老太太却什么也没说,带着二人朝营地东侧走去。 一群老人正在清理营地里的生活垃圾,这也是老人们能为部落做出的贡献之一。 数百人同吃同住,每天都会产出大量的垃圾,动物残骸、木柴燃烧后的灰烬、各种废弃材料、粪便等等,若是堆积在营地里不处理,腐烂发臭不说,更会引来食腐动物光顾,严重影响生活品质。 老人们把昨日的垃圾集中到营地东侧,再运进山里面倒掉,这些垃圾都是纯天然易降解的物质,不存在环境污染的问题。 “母亲。” “祭司大人。” “巫师大人。” 老人们停下手中的活计,向三人问好。 普洁微笑颔首,目光扫过老人们的面庞,最后落在一个身材瘦削的老人身上。 “阿巴,你来。” 名为阿巴的老人往身上抹了抹手,快步走过来。 他骨架高大,年轻的时候想必也是一名强壮的猎人,现在是老了,发达的肌肉都已萎缩,挺拔的背脊也已佝偻,深色的皮肤上爬满了老人斑与皱纹,只有眼睛仍然在阳光的映衬下熠熠生辉,透出一股与其年龄和体态不相称的活力与热忱。 他还活着,充满希望地活着……这是张天从他的眼睛里读出的信息。 阿巴看了看母亲,又看了看一旁的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难掩激动之色。 他知道母亲一定会带他们来找自己,当他听说了这群异域来客将要前往遥远的南方,他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他等这一天等很久了。 “换个地方聊吧。” 四人回到中心广场,坐在那棵大栎树浓密的树冠下。 张、林二人陪着走了个来回,仍然不知道先知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老太太是懂吊人胃口的,不过看样子,这次应该不会再装神弄鬼了。 普洁终于开口了,介绍说:“他叫阿巴,他是我们部落里唯一一个去过草原的尽头,去过遥远的南方的人,如果你们要去遥远的南方,应该听听他的故事。” 感受到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的瞩目,阿巴顿时兴奋起来了。 这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一段经历,故事他已经讲过无数遍,时至今日回想起来,仍然像是做梦一样。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很年轻,是部落里最优秀的猎人,你们认识巴布吧?我年轻的时候比他强壮得多……” “咳!”普洁打断,“说重点。” 阿巴停止了自吹自擂,目光忽然变得悠远深邃起来,他拨动着名为记忆的书籍,将之翻回了人生中最精彩的那一页。 “那是一个冷天,通常在冷天来临的时候,我们会上山和山上人交换一些东西,那个冷天也不例外。但和以往不同的是,在上山的途中,我们发现了一串脚印,非常大的脚印,巫师大人,我想,那些脚印差不多有伱两个脚那么大。” 阿巴注意到巫师大人的脚很小,便用她的脚做比较。 听完张天的翻译,林郁下意识把脚并拢看了看大小。 巨人? 两人冒出同样的念头。 “你确定是人的脚印吗?”张天问。 “我非常确定。”阿巴说,“那些脚印都有五根脚趾,和我们的脚印一样,只是更大。” 张天不置可否。巨人的传说由来已久,哪怕在现代社会也层出不穷,那些声称自己见过巨人脚印的家伙,事后证明要么是哗众取宠,要么是误把野兽的脚印当做了人的脚印。 阿巴继续讲述:“山里竟然藏着一个块头如此巨大的野人,我们都吓了一跳。这个大野人是部落潜在的敌人,为了弄清楚他的来历,我们一路追踪脚印,最后找到一处坑洞,非常大非常深的坑洞。” “奇怪的是,那个地方我们之前也去过,却不记得有这样一个坑洞存在。” “脚印在坑洞前断掉,大野人一定是顺着洞壁爬下去了,这证明他的攀爬能力非常强,这让我们感到吃惊,甚至害怕。” “但我不怕,一点儿也不怕,而且我是所有人里最擅长攀爬的,为了部落的安危,我决定爬下去查探情况。我们约定好,其他人去和山上人交换东西,我探完洞直接回部落。” 听到这里,张天心想,不出意外的话肯定要出意外了。 果然,就听阿巴说:“坑洞虽然很深,但壁面上有许多凸起的石块和窄道,非常容易攀爬。就在我快要爬到底部的时候,洞壁忽然剧烈震动起来!” “地震了?” 地震不一定由火山引起,但火山的活动一定伴随着地震,而这一带的火山群活跃了不知多少年,想来地震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阿巴却摇摇头,说:“我一开始也以为是地震,跳到地面上后却发现大地没有震动,只有洞壁在震动!我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 张天轻轻皱起眉头,莫说阿巴没见过,他以前也玩过探洞,认识不少探洞高手,同样闻所未闻。 翻译完后询问林郁,林博士也无法解释。 “剧烈的震动令壁面上的岩石松动、脱落,我被一块石头砸中,直接晕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脑袋很疼,痛醒过来,眼前的场景让我大吃一惊。你们一定想不到我看到了什么!” 阿巴习惯性地卖个关子,以前每当他讲到这里,总能引起听众巨大的反应,他喜欢看这些反应,然而,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却一脸冷漠,完全不为所动。 他略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只好揭晓答案:“我看到一头狼!非常大一头狼,冲我呲牙低吼,我差点吓得尿出来!” “那头狼没有攻击我,它本来想要这么做,但被一个小孩制止了。没错,坑洞下面不仅有一头狼,还有一个奇怪的小孩,当时也就四五岁的样子,如果他现在还活着,应该也是一个强壮的男人了。” “那个小孩说着我听不懂的话,用手势和动作表示自己没有恶意。” “我逐渐冷静下来,发现四周非常黑,我以为是天黑了,就没在意。那个小孩手里握着一块会发光的神奇的石头,我只能通过那块石头发出的微弱的光看清附近的东西。” 阿巴一边说一边观察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的神情,当初听到会发光的石头时,族人们无不张大了嘴,大呼神奇。 这次的听众仍然十分淡定,没有给他任何反馈。 这让他感到有些挫败,忍不住问:“祭司大人,你见过这种石头?” 张天说:“这种石头叫夜光石。” 古人称之为夜明珠,不过张天更喜欢叫夜光石。 天然的夜光石的确非常稀有,火山喷发和上千年的地质运动将稀土元素和硅酸盐、铝酸盐、硫化物以及重金属物质糅合在一起,形成了这些能够在黑夜里发出磷光的矿石。有些夜光石是带辐射的,并不安全。 头一次听说会发光的石头,觉得神奇很正常,但在21世纪,人造夜明珠的技术已经很成熟了,所以张天和林郁不觉得多稀奇。 “夜光石……在夜晚发光的石头,真是贴切的名字……” 阿巴反复念叨几遍,记下这个名称,然后说:“那个小孩似乎经常在地下洞穴里穿梭,他对洞里的情况十分了解,眼睛也习惯了黑暗,能看到很远的地方。” “我休息了一会儿,虽然头还是很疼,意识已经完全恢复了。我问他从哪里来,有没有看到一个大块头,他们一共有多少人,有什么目的……他没有回答,也不知道是不想回答,还是没看懂我的问题。” “他打手势让我跟他走。” “我当然不同意。我是下来找大野人的,大野人没找到,找到一个小孩和一头像羊一样听话的狼,也是非常重要的情报了。” “那个坑洞距离我们的营地很近,我担心万一哪天这些奇怪的地底野人发现了我们的营地,会对我们不利,因此,我必经返回部落,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族人,让大家做好防备。” “但是……当我想要原路返回的时候,我才发现那个坑洞不见了!” 这下,张天和林郁终于有些惊讶了。 看见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有了反应,阿巴再度兴奋起来,加速语速,用很急迫的口吻说:“我吓坏了,四处摸索,哪里还有什么坑洞,举手就能碰到顶,身后是一堵坚硬的岩石!我根本不知道我在什么地方!” “我想,一定是在昏迷的时候,有人挪动了我的身体,或许就是那个小孩和那头狼!” “那个小孩不停打手势,让我跟他走,他可以带我离开洞穴,回到地面。” “我信不过他,但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跟他走。” “地下的洞道非常宽敞,大多数时候,我都可以直立行走,一些窄小的地方,我弯着腰就能过去。我去过很多洞穴,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简直就像地底世界一样!” “而且地下洞道复杂得可怕,非常多的岔路,我只是跟着走都快绕晕了,那小孩却能找到正确的出路。” “我们走了很久,到最后连石头……夜光石都不亮了,只能摸黑前进。” “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什么看不见,你们无法想象那有多么可怕,我几乎快要崩溃了!好在那是最后一段路了,很快,我就看到了光亮!虽然是非常微弱的光亮,但对那时我的来说,那一点点光几乎和太阳一样明亮!” “我立刻跑向那道光,我感受到了微风,我知道洞口就在眼前,然后……我看见了一个极其庞大的身躯!是那个大野人!他正在洞口等着我!” 阿巴稍稍抬高了声量,这是整个故事最高潮的部分了,以往讲到此处,族人们都会吓得跳起来,滋哇乱叫。 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虽然没有那么夸张的反应,但脸上的惊讶也明显加重了。 他更加兴奋,接着讲述:“那个大野人几乎有两个我那么高,他的一条腿比我整个人还要壮!因为是深夜,我看不清他的模样,我也不敢看他,他太可怕了,只是站在那里,就让我喘不过气来。” “我觉得自己死定了,那个大野人肯定会像撕碎野兔一样撕碎我。我走出洞口,没有坑洞,洞口外是茂密的森林,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我观察着四周,想要找机会逃跑。” “大野人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这时候我才发现,他等的人不是我,而是那个小孩。” “那个小孩指了个方向,让我朝他指的方向走,可以回家。” “我怕他和大野人后悔,转身就跑了。那是我这辈子跑得最快的一次。” 回想起那晚的怂样,阿巴露出些许羞惭之色。 张天必须承认,在他听过的所有原始故事里,属阿巴这个最精彩。 但是…… “这和你去过遥远的南方有什么关系?”张天怀疑对方跑题了。 阿巴咧嘴笑了起来,他正等着天空祭司这么问呢! “这正是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地方。”他说,“那个小孩指的方向是北方。我朝北方走,很快就走出了森林,然后……我看见了一片草原,没有尽头的草原。我那时才知道,我竟然走到了遥远的南方!” “不可能!”张天脸色微变,“按照你的说法,你们在夜光石熄灭后没多久后就走出了洞穴,也就是说,你们最多只走了一两天,不可能走出那么远!” “我也不敢相信,但这是事实,我的族人都知道,母亲也知道。” 普洁说:“那时候我还不是母亲。阿巴的事情在部落里很出名,我记得很清楚,他确实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很多天以后,我们的牧羊人才在草原上找到他,他正从南方归来。” 张、林二人对视一眼,均看到彼此眼中的难以置信。 “我可以证明。” 阿巴说着,取下挂在颈间的绳子。 山下人或多或少会佩戴一些饰品,张天原本没有在意,在他取下后,才发现绳子的末端穿着一颗牙齿。 一颗和大拇指差不多大的牙齿! 第45章 消失的坑洞 第203章 消失的坑洞 “这是我在森林里捡到的牙齿,比普通人的牙齿大得多,一定是大野人的牙齿!” 阿巴一脸笃定。 张天接过来仔细看了看,这是一颗巨大的臼齿,齿面平坦,差不多是人类牙齿的五倍大,这颗牙齿的主人必定是个大块头,可能是某种大型动物,未必就是阿巴口中的大野人。 换句话说,这颗大臼齿证明不了什么。 但阿巴已经认定,那片森林是大野人的聚居地,这颗牙齿属于大野人。 “先不说这个……” 张天把牙齿还给他,问:“你消失了这么久,你的族人没有找过你吗?伱们部落里擅长攀爬的猎人应该不止你一个吧,难道你们没有派人下去搜索那个坑洞吗?” 阿巴和普洁的神情顿时变得有些古怪。 “这正是整件事最奇怪的地方。”普洁说,“那几个上山交换的猎人回来后,没有见到阿巴,立刻带着部落里最擅长攀爬的猎人前去寻找,他们找遍了整座山,最终也没有找到那个坑洞。” 阿巴也说:“那个坑洞的位置我绝不会记错,回来后,我去找过许多次,只剩下坚实的地面。那么大一个坑洞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还好和我一起上山的猎人也看到了,可以给我作证,不然,我简直要怀疑我在做梦!” 张天和林郁都沉默了。 事实上,两人确实怀疑阿巴在做梦,或者是胡编乱造。 毕竟这些事只有阿巴经历过,随便他怎么说,而他的故事离谱到连《走近科学》栏目组看了都要直呼内行,忽悠原始人还行,张天岂会相信? 在他看来,阿巴很可能在同伴们离开后不久就爬出了坑洞,但没有按照约定返回部落,而是去了南方,过了许多天才从南方归来,造成由地底穿越的假象。 至于大臼齿,多半是路上随手捡的,以此证明大野人的存在。 这本是最符合逻辑的推测,可是……消失的坑洞又该怎么解释? 难道当时和阿巴同行的猎人都在撒谎,他们其实根本就没有见到坑洞?但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现代社会,或许会有人为博取流量而故意制造噱头,在原始社会,撒这种谎没有任何好处,只会白白浪费部落的人力。 “那个坑洞距离这里有多远?” 张天的好奇心和探险欲被对方勾了起来,想去“事发地点”一探究竟,不过,在得知需要走三天两夜后,便就此作罢。 他们已经在这里滞留许久,不能再耽搁下去了。 阿巴说:“那里已经变成平地,就算去了也没什么可看的。你们要去遥远的南方,迟早会经过大野人的森林,到那时,你们就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祭司大人,巫师大人,我有一个请求……” 他停下来,坐直身体,紧紧攥着那颗大臼齿,目光灼灼地看着两人,很诚恳地说:“我想要和你们同行,我想要再去草原的尽头看看。” “我经历过许多惊险的事,见过许多不寻常的野兽,但这些经历和见识全部加在一起,都无法和那一晚相比。” “可那时的我太害怕了,我甚至没有看清那个大野人的样貌,没有向那个奇怪的小孩道谢。这是我一生中最后悔的事,我本来有机会弄明白这一切,我却可耻地逃了,像头软弱的羊一样。” “现在,我已经老了,老得投不动长矛,追不到猎物,部落不再需要我。早在很久以前,我就想要远行,因为母亲说,时机未到,我才留了下来。” “祭司大人,巫师大人,在你们走进营地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时机到了,你们正是我一直在等待的人。我不想带着遗憾和困惑死去,不想以软弱可耻的一面死去,坑洞已经消失不见,我只能去那片森林!” 阿巴言辞恳切,神态坚决,张、林二人都有些动容。 张天看着阿巴,看着老人虽然有些浑浊却依然倔强且火热的瞳孔,点头答应下来。 阿巴喜不自禁,高声赞美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的仁慈。 “我去收拾一下!” “不急,我们明天的明天才出发……” 阿巴却等不及了,一溜烟地朝营地跑去, 跑这么快,还说自己追不到猎物…… 张天心里吐槽一句,扭头看向普洁,察觉到目光的普洁也转过头来,同他对视。 “其实你不想阿巴跟我们走,对吗?” “为什么这样问?” “你一直在阻止他,用时机未到这个理由。” “不,这不是理由。”普洁正色说,“阿巴回来后,因为这件事太不寻常,部落里便为阿巴举行了仪式,我在羊肠上看到了阿巴的未来,我知道他会再次造访那片森林,但不是一个人。” 老太太随机应变的能力令张天刮目相看,他自然不会相信这套明显带有马后炮性质的说辞。 “原来如此。”张天顺着她的话说,“那你一定也看到了寒冷会在未来掌管这片大地,在这里生存会变得困难。” “我没有看到。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一定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我无法看到那样久远的未来。” 普洁的坦诚出乎张天的意料,他还以为老太太会将先知的身份扮演到底。 “你们应该也察觉到了,这个冷天要比以往漫长一些寒冷一些,以后每个冷天都会更加漫长更加寒冷。这正是我们向南方迁徙的原因。” “你们一定经历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冷天,才会做出如此重大的决定。不过,寒冷对我们的影响很小,至少在我看到的未来里,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或许在很久以后,那时的先知会看到你说的未来,我相信她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普洁很委婉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她不会做超出她能力范围的事。 张天不再多说。 他只是姑且一试,对任何一个族群来说迁徙都是头等大事,不太可能被一个外人的三言两语所左右。 而且,寒流席卷草原之后,或许会限制他们发展壮大,但未必会对他们的生存构成威胁,由新仙女木事件导致的全球降温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张天故意夸大其词了。 普洁说:“阿巴的故事你们已经知道了,我想,事先得知这些消息对你们之后的旅程会有所帮助。你们可能会碰到麻烦,不必担心,你们是吃过羊肠喝过羊血的人,这会为你们带来好运。当然了,如果你们还是不放心,可以再吃一些……” “谢谢,但不用了。” 张天和林郁立刻告辞而去。 …… “元芳,你怎么看?” 回去的路上,张天询问林博士的看法。 “你才元芳呢!”林郁给他一脚,“阿巴的故事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但他的神情和语气,尤其是最后说的那些话,感觉又不像是编的。”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连自己都骗过去了?” “那坑洞的事要怎么解释?其他人没必要替他圆谎吧。” “或许是因为他们没找对地方,又或许是现实版的桃花源记,那个洞只能误打误撞进去,抱着目的寻找,反而找不到了。” “你觉得这说得通吗,狄大人?” 张天笑着摇摇头,他知道这说不通,但他想不到更好的解释了。 “历史上出现过巨人吗?”他问。 “截至我穿越的那一刻,还没有发现巨人存在过的迹象。当然了,没有发现不代表不存在,只是,概率极低。” 林博士还是那么严谨。 “不过,灵长类的确也和其他物种一样,曾经朝巨大体型的方向演化过,其中最着名的是巨猿。说起来,巨猿倒是挺贴合阿巴的描述,站起来能有三米高,体重能长到半吨,腿长胳膊粗,是灵长类中少有的可以撸大橘猫的怪物。” 对于撸猫,林郁有种莫名的执念。 张天有点印象,但不多,努力回忆了下,问:“是不是化石被当作名贵中药的那个?” “对!最早发现这种古生物,就是因为考古学家在中药里发现了它的化石。我国是巨猿的主要栖息地之一。” “这么说来,如果阿巴没有说谎,那他看到就不是巨人,而是巨猿。” “不……事实上,目前发现的巨猿化石,最早的也在十万年前,这个时代存在巨猿的概率也非常低了。” “总比巨人的概率高吧?” “这倒是!” 林郁笑了起来,再怎么说,巨猿的存在是被证实了的,肯定要比虚无缥缈的巨人的可能性高。 她忽然想到什么,两眼放光。 “一直以来,古生物学家都坚信巨猿只在东南亚和我国华南地区活动。如果真的在华北地区的森林里发现巨猿的踪迹,而且是一万多年前的巨猿,这足以颠覆所有人的认知!” 一想到又有新的重大发现,林郁就难以抑制心里的激动,走路都连蹦带跳的。 张天哑然失笑,心想在她的幻想中,考古学界只怕早已被颠覆得渣都不剩了。 他接着问:“那地下洞道和消失的坑洞要怎么解释?” 林郁摸着下巴琢磨了一会儿,叹气道:“无论怎么想,还是没有办法用现有的科学体系来解释。不过,这种事情,我们也不是第一次碰到了,不是吗?” 她抬头,正对上张天晶亮的眼。 两人相视一笑,知道对方和自己想到一块儿去了。 这个时代存在超自然力量,白石、青石和赤石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偶尔发生一些不科学的事情,也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回到大河部落居住的区域后,腰酸腿疼的林郁找了个阴凉处躺平,累死她了,在吃晚饭之前,她说什么也不会再动弹。 阿猛和一众山上人来向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道别,感谢巫师大人的帮助,赞美天空祭司赠予的弓箭,祝愿天空氏族顺利抵达目的地。 “不要忘了仰望天空。”张天嘱咐。 阿猛等人立刻高声赞美天空,随后踏上归程,回去和族人汇合。 阿巴当天下午就来报道了,带着那颗他视若珍宝的大臼齿。他俨然已经把自己视作天空氏族的一员,很认真地向豹肝请教语言问题,一大把年纪了,还努力学习外语,当真是活到老学到老。 张天找到乌鸦。 “祭司大人。”乌鸦恭敬问好。 张天也不兜圈子,开门见山道:“你和豹肝,有什么打算?” 听说在离开山上部落之前,赤石和阿水非常真诚地找乌鸦谈过,希望他可以留在山上部落当一名石匠。 黑火也承诺会接纳乌鸦和豹肝成为族人,给予他们优待,就当是人才引进了。 乌鸦拒绝了。 “我的目标从来没有改变过,我要去一个没有雪的地方!在到达之前,我不会停下我的脚步!” 乌鸦看着这位年轻的天空祭司,目光里闪烁着异常执着的光芒。 “这样的话,你俩和我们顺路,可以和我们一起上路。” 乌鸦求之不得,一口答应。 尽管乌鸦是被放逐之人,这并不妨碍张天欣赏他,能够在严寒之中冒着雨雪跋涉千里,被俘虏受辱后也不改其志,光是这份毅力和坚韧就已经超过绝大多数人。 次日,经过一天的休息,张天、虎头等一众猎人都恢复得差不多了,林郁仍然躺着,休养生息。 趁着最后这一天,张天教会了山下人最简单的制陶方法,就算他不教,山上人的技术迟早也会传到山下来,不如他亲自传授,还能卖个人情。 夜里,山下部落举行盛大的宴会,为客人们践行。 山下人欢天喜地,甚至还打起羊皮鼓跳起舞来。 被山下人封为“草原舞王”的枭再度起舞,带领上百人齐跳铁山靠,引爆全场。 那画面太美,张天没敢看。 吃了顿饱饭,第二天一早便出发。 普洁率领族人送到谷口,昨夜所有人都沉浸在庆典般的氛围里,此刻离别在即,想到今后再无相见之日,难免有些感伤。 临行之际,张天还是同样的操作,将一套弓箭和一张画有太极图的兽皮交给对方,嘱咐说:“不要忘了仰望天空。” “母亲,你们回去吧!我们送他们!” 阿牛、阿大、阿土和阿木赶着羊群陪同客人们离去,来时是他们带路,去时由他们相送,也算是有始有终了。 山下人在谷口目送客人渐行渐远,最终隐入茫茫的草海,消失不见。 第46章 草原尽头的敌意 第204章 草原尽头的敌意 “咻!” “咻!” 张天将双指放到舌下,舌头往回折,嘴唇贴着双指紧闭,吹出响亮的口哨。 这是出发的信号。 众人熄灭火堆,收拾行囊,在草甸里打滚的三只小猞猁听到哨声和两脚兽妈妈的呼喊,探出头来张望两眼,不远不近地跟上大部队的脚步。 枭第不知道多少次模仿张天的手势吹哨,他鼓起腮帮子,使出了吃奶的劲,却只发出喑哑的呜呜声。 失败的不止他一个。 所有人都对天别具一格的吹哨方式和格外响亮的哨声充满好奇,但只有一小部分人学会了,他们总是抓住每一个机会炫耀自己从天空祭司那里学来的“加密通信”。 天空祭司说,根据哨音的长短和次数,吹哨也可以像语言和手势一样传递信息。 比如两声高亢悠长的哨音,就是出发的意思。 众人继续赶路。 距离离开河谷营地那天已经过去两个多月,阳光依旧毒辣,张天和林郁估计,这时候就算没有进入八月,也已经在七月份的尾巴了。 除去途中滞留的那二十来天,他们已经跋涉了一个半月,按照日行五十里的乐观估计,他们此时应该在首都吃香喝辣了,但事实是,他们还没有走出草原。 道路平坦不算难走,他们的行进速度也不算慢,一天就算走不到五十里,三十四里地还是有的。 阻碍他们前进脚步的,是河流。 草原上不仅草甸丰沛,水系也很丰富,一条条河流自西向东横贯整片草原,俨然一头头穷凶极恶的拦路虎,不,比拦路虎可怕得多,猛兽再凶悍,也是血肉之躯,而河流是不可战胜的,是每一个旱鸭子的噩梦。 一些浅而窄的河流,众人还可以手挽手趟过去。 碰上大而宽的河流,除了造船渡河,没有别的办法。 每次造船渡河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并且需要进行反复的激励和动员,令这群旱鸭子克服恐惧。 对于终年生活在山里的族人来说,船是个新鲜玩意儿。当他们看到天将造出的木筏扔进河里,并纵身跳到木筏上,女人顿时发出惊叫,男人冲上来试图营救。 随后发现天稳稳地站在木筏上,丝毫没有要落水的迹象,都大为惊讶。 张天的亲身示范证明了木筏的承载能力,即便如此,说服族人划船渡河仍然费了他一番唇舌。 万事开头难,迈出了第一步,之后再遇到同样的情况,不需要张天吩咐,族人们都自觉主动地伐木造船。 水源充足的地方通常生长着树林,没有也无妨,还有巫师大人,现场植树造林便是。 所幸一路走来,碰到的河流最宽只在二十米左右,而且水流大多缓慢,只要操作得当,想翻船都难。 离开山上部落不久,他们便再一次碰到了“拦路虎”。 林郁撒下一把种子,转眼催生出一小片树林。 头一次见识撒种成林的阿巴惊呆了,简直想要给巫师大人跪下磕头。 随后,他看见男人们掏出石斧开始伐树。 阿巴注意到,那个名为虎爪的男人砍得最快,他手中的刀具明晃晃的反射出耀眼的银光,很不寻常,砍树跟割草一样,实在惊人! 那个叫虎头的壮汉手持一把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制成的铲子,效率也不遑多让。 一棵棵树木被砍倒,进而被剔除枝叶,砍成小段的圆木。 女人们从背篓里取出绳索,将圆木捆绑成筏。 乌鸦、豹肝和阿巴看着忙碌的众人大惑不解。 打听后才知道,原来他们在制造一种名为“船”的东西,船可以载他们渡河。 “你们……不会游泳吗?”阿巴问乌鸦。 “游泳是什么意思?” 看着一头雾水的乌鸦,阿巴咧嘴笑了起来。 等木筏下水,众人上船,阿巴突然一个猛子扎进河里,溅起水花无数。 所有人尽皆傻眼。 离阿巴最近的乌鸦连忙高举双手,大声解释:“我没推他!他自己跳的!” 这老头怕不是活腻了…… 众人刚冒出这个念头,便听“哗啦”一声,一颗浑圆的脑袋冒出水面,已在五米开外。 阿巴吐出嘴里的水,扭头看见一张张惊愕中略带慌张的面孔,高兴极了。 “我在岸上等你们!” 他大笑数声,像一把剪刀剪开河面,以不算优美但很有力的姿势划水而去。 众人望着如同鱼儿一样在水里渐游渐远的阿巴,目瞪口呆。打这以后,人们见着这个成天笑呵呵的老头,目光里都带着几分敬意。 也是在这一刻,乌鸦明白了游泳的含义。 渡河上岸后,乌鸦和豹肝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肚子里。 两人感到十分庆幸,他们在冷天的时候跨过了许多条河流,那时的河流都冻结了,和平地一样坚实,他们从来没有考虑过解冻后该怎么渡河。 还好是和老乡同行,不然他们根本不可能走出这片草原。 …… 当他们再一次渡河上岸后,仿佛无边无际的草原终于显露出它的尽头。 草原的尽头是森林。 阿巴很得意地宣告:“森林!我说过了,草原的尽头是森林!我没有说错!” 经过这段时间的勤学苦练,他的语言水平突飞猛进,日常的交流已经不成问题。 其实众人从来没有质疑过他的说辞,因为巫师大人早就说过了,在穿过草原后,还要穿过一片森林,才能抵达桃源之地。 到达这一带,便进入林郁熟悉的地理环境了。 位于燕山以北,赤峰境内和辽西地区的史前遗址是我国北方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考古学文化之一。 从8500年前的小河西文化,到兴隆洼文化,到赵宝沟文化,到小河沿文化,再到红山文化,数以千计的先民曾在这里定居,建起房屋和营地,传承延续了四千多年,发展出高度发达的玉石制作工艺,以及对天地和对祖先的崇拜。 也是在这里,出土了我国最早的龙形玉器,有着中华第一龙之称的玉猪龙。 这些事,就连张天这个外行也有所耳闻,科班出身的林郁更是了然于心。 不过,这个时代的地形地貌和植被同林郁记忆里的模样有所差别。 因过度放牧和降水不足所形成的科尔沁沙地现在仍然是一碧万顷的大草原,这说明这个时代的降水要比一万年后充足,气候正处于暖湿期,因此林沼发育,泥炭堆积,暖温性落叶阔叶林向北扩张。 林郁曾在这里发现了大量的植物遗骸,包括胡桃揪果核、白桦树皮、乔灌木李属种子,并分析出暖温性的乔灌木植物花粉和生长在森林或森林草原带的中华卷柏的孢子。 这些发现表明这里曾广泛生长着暖温性落叶阔叶林,森林向北延伸到了草原区,说明一万年前的气候要比现代温暖潮湿。 事实证明,她的研究成果是正确的。 林郁望着远处层层叠叠的森林,嘴角逐渐上扬。 没有什么比研究成果得到证实更令她高兴的了。 从他们上岸的那一天后,天气就不再晴朗。 第二天早上醒来,乌云密布的低垂天空逐渐没入森林与草甸升起的水雾里,空气里的水气在头发、身体和毛皮上汇聚成微小的水滴。 熹微的晨光被厚厚的云层阻隔在外,天地一片昏暗,稍远一些的事物都笼罩在迷蒙的雾气里,只在他们接近时,树木、岩石才从朦胧的轮廓中显形。 呼啸的风席卷而过,大片的草甸齐齐弯下了腰。 眼看暴雨将至,众人在巨大的岩石下落脚,不再赶路。 等他们搭好帐篷,所有东西都被潮湿的水气浸湿了。 林郁用赤石帮各部落生起了火。 下雨归下雨,饭还是要吃的。 女人们取出备用的食物,以坚果为主,还有一些肉干、水果和植物的根茎块,将坚果埋进木炭和草木灰里闷烧,植物的根茎块则用水煮。 陡然间,一道闪电划破天空! 明亮的银白色电光自云层中劈落,分叉成一道道可怕的蛛网状的触手,一闪即逝,惊天动地的雷声随之而来。 众人悚然一惊。 雨仿佛也受到惊吓,被吓出云外,一股脑倾泻而下,击打在裸露的岩石上和帐篷上,迸发出瀑布般的隆隆声浪。 三只小猞猁钻进各自的背篓中,瑟缩成一团。 虎头抱着弓箭瞪向远方的天空,瞪向躲在云层后面不断咆哮的雷兽,一副你若敢来就别怪我不客气的凶悍模样。 他、谷和松针的弓箭都落在了山上,回来后,张天重新调配了下资源,费了他很大的力气,当然也给予了一定的补偿,才说服其他人将好弓让给善于射箭的虎头等人。 众人望着漫天的雨幕和时不时秀出长腿的雷兽,一言不发。 枭忽然说:“我发现雷兽捕食的习惯和其他野兽不同。” “怎么呢?”张天随口问。 “一般的野兽在捕食时不会咆哮,咆哮通常是一种威胁和恐吓的手段,只在面对敌人和竞争对手时使用,面对弱小的猎物时,悄悄靠近、快速扑杀就行了。但我发现雷兽每次捕食之后都要大声咆哮,难道它不怕把其他猎物吓跑吗?” 张天笑了笑,没有告诉他,雷兽之所以每次捕食后都要大声咆哮,只是因为声音比光传播得慢。 枭的观察能力很不错,但有些问题的答案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张天的视线穿过雨幕,望向远方的某处。 亲自走过一遍,更觉得阿巴的说辞过于离谱。 即便省去渡河的时间,他们也走了足足半个月,才到达这里,这段路程起码有两三百公里,且不说这一带是否存在这么长的地下洞穴,就算有,阿巴也绝不可能在短短一两天之内走到。 他问过阿巴更多的细节。 虽然当时身处地底,对于时间的感知能力较弱,但阿巴通过那期间的进食和体力判断,他在洞穴里待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天。 哪怕按三天算,走一百公里已经很了不起了,也才不到一半的路程,数字相差太远了。 雨渐渐停了,乌云散去,长空如洗,水珠在绿草尖上晶莹,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泥土气息。 “彩虹!” 孩子们跳起来,欢呼雀跃地冲出帐篷,指着遥挂在天边的彩虹放声欢笑。 所有人都仰头欣赏雨后的美景。 张天也走出了帐篷,不过他的视线仍然落在远方的某处,立刻又移开。 “阿巴。” “祭司大人。” “我记得伱说,那晚你在森林里没有碰到任何人,返回部落的路上也没有碰到任何人。” “是。” “说明你运气不错。” “啊?” 阿巴一头雾水。 张天不再多说,叫来虎爪、谷、松针、大蟒、土狼和巨岩部落的砂岩。 早在他们渡河的时候,他就察觉到了一丝敌意。 上岸后,那丝敌意便在慢慢靠近。 张天本来无法分辨这丝敌意究竟是来自野兽还是来自人,但昨天晚上,对方并没有趁着夜色接近,只是远远观察,其中一部分敌意离开了,朝着他们来的方向,这显然不是野兽能搞出来的操作。 多半是被本地土着盯上了,数百号人大张旗鼓地造船渡河,想不被发现都难。 对方派出了斥候查探情况,数量不多,如果昨晚离开的敌意是一个人的程度,那么留下的人不会超过三个。 真难为他们了,下那么大的雨还像癞蛤蟆一样趴草丛里一动不动,一趴就是好几个小时。 “悄悄摸过去,把他们带过来烤烤火吧,别伤了性命。”张天吩咐道。 虎爪等人都善于潜行,立刻矮身借助草甸隐匿了踪迹,慢慢朝天空祭司指示的方向包围过去。 张天仰起头看彩虹,故意做出毫无察觉的模样,放松对方的警惕。 不多时,平地里响起一声怪叫! 所有人立刻朝声源处看去,只见草丛里跳起来两个人,其中一个被虎爪和谷当场按倒,强人锁男,另一个抽出腰间的管状武器,放到嘴边使劲一吹。 大蟒下意识抬手护住头部,顿觉有什么东西穿透皮肤,扎进肌肉,像被马蜂蛰了一样疼。 这时候,松针、土狼和砂岩已将对方撂倒,收缴了武器,狠狠揍了几拳。 几声叫喊之后,很快便安静下来。 第47章 吹箭与蚌壳与毒 第205章 吹箭与蚌壳与毒 大蟒看了眼手臂,发现小臂上扎着一根细小的锥状箭针,比弓箭的箭矢还要细上几分,比手指略长,尖端极其锋利,穿透力很强,有小半截都没入肉中。 好在他反应快,不然被射中面门,就算死不了,也够他喝一壶的了。 大蟒将箭针拔出,不以为意地扔到地上,这点小伤他还不会放在眼里。 猎人们押着两个异族人往回走。 没走几步,大蟒就觉得有点头晕眼花,呼吸也开始变得困难。 他使劲甩了甩头,强忍着不适又走了几步,忽然“嘭”一下栽倒在地。 “大蟒!” 蛇皮部落的众人惊呼出声,立刻冲了出去。 “大蟒!大蟒!你怎么了?” 其余四人继续执行押送任务,虎爪留下来查看情况,他轻轻晃动大蟒的身体,语气焦急。 大蟒大口呼吸,断断续续地发出几个音节:“我……我动……动不了了……呼吸……呼吸不上来……” 虎爪变了脸色,连忙背起大蟒往回跑,跑到一半由蛇皮部落的猎人接力,众人以最快的速度返回临时营地,向林郁求助。 “林!你快救救大蟒哥!” 蛇莓几乎要哭出来了。大蟒以前没少揍她,并非家庭暴力,而是最原始的教育方式——棍棒教育,越是亲近的长辈揍得越狠,大蟒揍她最狠,同时也是她最亲近的大哥。 蛇皮部落的众人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大蟒和林郁,有人焦急地向巫师大人求助,有人趴地上对大蟒嘘寒问暖,有人以手捂脸低声呜咽……吵作一团。 那两个异族人虽然听不懂,但这一幕场景看也看明白了,尽管被堵了嘴,这不妨碍他们用鼻子发出冷哼。 虎爪等人气不过,一脚把两人踹倒,骑上去又是一顿爆锤。 “祭司大人。” 看见天走过来,众人停止了施暴,站起身来,仍是满脸怒容。 虎爪指着散落在地上的各种杂物,说:“这些是从他们身上搜到的东西。” 张天蹲下来查看。 这两人是轻装上阵,随身携带的东西不多,爆出来的“装备”多是一些饰品,不同于钟爱黑曜石的草原人,这里的土着用的是贝壳、螺、鸵鸟蛋皮以及鸟骨等材料,经打磨钻孔制成。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件近圆形的蚌饰品,仅一个指甲盖大小,用蚌壳磨制而成,边缘被切磋成齿轮状,中央有一穿孔,四周点缀着未穿透的细小锥窝,十分精致。 水平很高,如此出色的打磨技术并非一朝一夕练就,也表明本地土着对于河蚌、螺等水产品非常了解,其食物构成里应该有很大一部分来自河流。 是一个靠水吃饭的族群。 张天下了结论。 目光扫过一件件饰品,最终落到一支细长的管状木头上。 “大蟒就是被这东西射出的箭伤到了手臂!” 虎爪说完又踹了其中一个俘虏两脚。 这是…… 张天捡起来仔细看了看。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吹箭筒,用某种类似竹子的中空的植物制成,七八十公分长,管径在一厘米左右。 这种小尺寸的吹箭筒威力相当有限,不过,吹箭本来就不是强力的武器,它的优势在于隐蔽和精准,就算没有毒药的辅助,也能够猎杀一些小型动物,比如野外最常见的“三件套”:鼠、兔、鸟。 但由于吹箭作为武器本身不够强劲,所以通常会涂抹毒药。 张天记得以前看过一部纪录片,生活在热带和亚热带雨林地区的原住民会采集箭毒木的汁液和箭毒蛙的毒液,涂抹在吹箭上。 这两种生物毒素见血封喉,只要擦破一点皮,数秒内就可以杀死小型的动物,大一点的动物也只需要几分钟。 箭针细长的尖端经火烧炭化变得坚硬,更容易刺穿皮肤,其上附着一层褐色的粘稠汁液,显然涂了毒。 大概率是某种植物毒素,因为植物毒素的制取相对容易。 张天凑近嗅了嗅,有很淡的辛辣刺鼻的气息。 野外含有毒性的植物多不胜数,光凭这么点信息很难判断出大蟒中了什么毒。 张天把“作案工具”拿给林郁,林郁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但她还是做出了判断,根据大蟒的反应,以及沿路采集的时候所见到的植物。 “应该是乌头毒。”林郁说,“这一带生长着大量的草乌,在来的路上,我看到了许多。” 张天脸色微变,经常去野外探险的人对这种植物不会陌生,事实上,毛茛科的植物或多或少都带点毒性,而草乌是其中最毒的之一。 林郁知道的更加详细。 草乌是一种温带植物,野生草乌在内蒙、冀北一带最为常见。 草乌中含有乌头碱,这种物质可以麻痹感觉神经和运动神经,适当的剂量可以用作镇定剂和止痛药,一旦过量,则会致使迷走神经兴奋,出现头晕眼花、心慌气短等症状,如果中毒过重或抢救不及时,则可能导致心脏麻痹而亡。 当年华佗为关二爷刮骨疗毒,疗的就是乌头之毒。 本地土着在吹箭上涂毒是为了狩猎野兽,而非杀人,因此剂量不算太大。 大蟒中了毒,身体因麻痹而动弹不得,呼吸也变得费劲,他的惊慌失措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症状,虽然看起来很严重,但其实没有生命危险。 不过仍需尽快解毒,安抚人心。 见巫师大人打开了她的医药袋,从中取出某种晒干了的他们叫不出名字的植物,在场的人都渐渐安静下来,脸上焦急、担忧的神情转变为期待。 他们相信林,相信传承了神农所有知识的巫师大人,她曾经治好了他们的病,这一次也一定可以救活大蟒! 张天认出了林郁拿出来的植物。 在传统观念里,万事万物都遵循相生相克之理,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植物,换句话说,有毒的植物附近一定生长着可以解毒的植物。 这一带的气候和环境不仅适合草乌生长,还有另一种号称可解百药之毒的“药王”也在此落地生根——甘草。 林郁用甘草煮了一碗水,云淡风轻地说:“放心,不碍事,喝下这碗药,你就会好起来。” 巫师大人举重若轻的神态和口吻让所有人都感到安心。 等她煮好甘草水,大蟒的症状已经有所缓解,这时饮下一碗甘甜清爽的药水,药效或许有一些延迟,但心理上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 大蟒摇摇晃晃爬起来,活动了下仍然有些麻痹的手脚,激动道:“我好多了!” 众人的心彻底落回肚子里,哭哭啼啼的女人们也都破涕为笑,男人们七嘴八舌,纷纷询问大蟒详细的情况。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只是被一根木头做的小箭扎了下,瞧,伤口在这……” 大蟒露出小臂上一个绿豆大小的血洞。 “痛倒没有很痛,但走了几步就觉得脑袋发晕,再然后全身都使不上力气……巫师大人,这是怎么一回事?” 林郁说:“伱中毒了,那根木头做的小箭上涂了毒。” “毒?是植物里的毒吗?” “还可以这样做?” “卑鄙的外乡人!” 人群炸开了锅。 在场的都是老实人,平时见到有毒的花花草草都是敬而远之,哪怕大河部落用野兔尝百草的时候见识过毒花毒草的威力,也从没有想过要将之变成武器。 也是因为他们生活在寒冷的北方,面对的是猛犸象、披毛犀、大角鹿等吨级的巨兽,寻常的毒药压根不起作用,事实上,猛犸象每天都要摄入大量的毒草,服毒就跟玩似的,说不定还很喜欢毒草的口味。 作为万物灵长,人的学习能力是很变态的,立刻便有人提议:“我们也可以在箭头上涂毒!” 不过这一提议并未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 反对的人认为弓箭的威力足够大了,不需要耗费额外的精力和时间制作毒药,而且被毒杀死的猎物肯定也有毒,谁敢食用有毒的猎物? 这一论点很有说服力,忽悠原始人是足够了,在张天看来就不太站得住脚,因为生物毒素大多会在高温下失活,用毒杀死的猎物只要烤熟或者煮熟之后,就没有中毒之虞。 本地土着不傻,要是用毒杀死的猎物不能吃,他们早就放弃这种方法了,不可能传承沿用至今。 尽管如此,张天也认为没必要多此一举,在箭头上涂毒。 自然界里虽然毒花毒草众多,但适合提炼成毒药的不多,而且受地理环境的限制。 本地土着之所以会发展出吹箭和毒这种组合技,纯粹是因为这一带草乌众多,有这个条件。 人类的文化是与自然环境相互适应相互成就的,等到了目的地,根据当地的环境和条件,再做计较也不迟。 如果是和人斗,则不必这么麻烦,把箭头往屎里一搅,见血必死。对蛮荒时代的人来说,细菌感染才是最致命的毒药。 药效渐渐发挥作用,大蟒感觉越发良好,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一口气能跑十公里了。 “我好了!” 大蟒使劲挥动胳膊,发出爽朗的笑声。 那两个被五花大绑的土着瞧见这一幕,不禁对视一眼,均看见彼此眼底的惊讶。 他们知道吹箭上的毒杀不死人,只会让人手脚麻痹,暂时失去行动能力,一般来说,过个小半天就会恢复如常。 这才过去多久! 他恢复得未免也太快了! 两人不约而同地看向那个又高又瘦的年轻女人。 这群异族人第一时间就找到她,显然认为她可以解毒。 她似乎做到了,尽管两人没有看到她解毒的过程。 难道说……这个女人是他们的巫医? “*%¥#@!” 几个异族人一脸凶相地走近,恶狠狠地说着他们听不懂的话。 两人被粗暴地押着往前走,心突突直跳。 他们知道自己死定了,这群异族人一看就不是善茬,何况自己还伤了对方。 可是……为什么不直接动手呢? 两人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听某个异域来客说过的故事,某些族群有吃人的习惯,他们不会把人直接杀死,因为死人的肉不好吃,他们会把人像猎物一样绑起来,用刀子一点一点割肉吃。 想到这,两人顿时面如死灰,唇色都有些发白。 这时,后背被人使劲一推,紧跟着腘窝挨了重重的一脚,两人登时摔了个狗啃屎,扑倒在地。 手被反绑了,半天也没能爬起来,听见叽里咕噜的交谈和脚步声,一双坚实有力的毛腿自眼前走过。 两人奋力仰起脖子窥看,正对上短发男人晶亮深邃的眼。 两人记得他,刚才来检查过他们的随身物品,对他们的饰品和武器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观察其他人对他的态度,这个短发男人想必很有威望,或许是酋长、首领一类的人物。 “让他们坐着吧。”张天说。 虎头像拎小鸡一样将两人拎起来,再放下。 两人瞧见虎头的块头,感受着从绳子上传来的力量,连咽好几口唾沫,不敢违逆,自然而然变成了跪坐的姿势。 张天也坐了下来,把玩着吹箭筒,面无表情地看着二人。 【信仰值:1102】 【你消耗100点信仰值,使用神术通灵。】 【请选择一个族群(人或动物),可掌握该族群的交流方式。】 【你选择河畔部落。】 【你习得了森林语。】 【信仰值:1002】 两人不敢说话,也不敢与面前的短发男人对视,有关食人族的故事萦绕在脑海里挥之不去,让他们惶恐不安。 两人越发觉得对方是在考虑如何烹饪自己,是烤着吃更香,还是煮着吃更嫩? 不然这是做什么呢?明明语言不通,无法交流…… 他们不怕死,但死是一回事,被当做食物又是另一回事。 正当两人思绪万千、焦躁忐忑之际,短发男人开口了,语气平淡听不出喜怒:“你们是河畔部落的人?” 两人一愣。 怎么回事……我好像听懂了? 诧异地抬起头,一副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的模样。 张天接着说:“我们来自遥远的北方,打算穿过这片森林,前往温暖的南方。我们只是路过你们的地盘,没有恶意。” 第48章 巫女与部落冲突 第206章 巫女与部落冲突 河畔部落的二人目瞪口呆。 掌握森林语的异族人不算多稀罕,部落里常有客人造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懂得森林语,但不管说得再流利,或多或少都有点口音。 面前这个短发男人竟然一点儿口音也无!一口地道的森林腔搭配丰富高级的词汇,让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听了都自愧不如! 即便在河畔部落,也只有少数语言能力出众的人能够做到这种程度。 “你……你以前来过我们部落?” 要不是这张脸看着面生,两人简直要怀疑对方曾在部落里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就像某些来了就不想走的客人一样。 然而对方给出否定的回答。 “那你怎么会说我们的语言?” 不仅会说,甚至说得比他们还好,实在气人! “这是天空的指引。” 张天很熟练地抬头仰望天空。 两人见状,也情不自禁抬起头来。 三人都没有看到天空,只看到覆盖在头顶的阴云。 每年的这个时候是本地雨水最多的季节,草原上万里无云、一碧如洗的晴空,在雨季的森林不容易看到。 但这丝毫不妨碍张天用很庄严的神态宣扬教义:“天空无所不知,祂传授我语言和知识,目的是让我们沟通和交流,以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想知道我是怎么发现伱们的吗?” 两人如小鸡啄米般频频点头。 这正是他们想不通的地方,他们自认为隐藏得很好,完全没有暴露,以至于被人包抄的时候显得有些猝不及防。 “不是我发现了你们,”张天说,“是天空发现了你们,我只是得到了天空的指引。天空无处不在,大地上的一切都在天空的注视之下,当然也包括你们。” 两人对视一眼,半信半疑。 他们是头一回得知“天空会给予指引”,下意识产生怀疑,但这套说辞听起来相当合理,可以完美解答他们的疑惑,又忍不住想要相信。 对方接下来的话却令他们更加震惊:“你们一共来了三个人,昨晚走了一个,是回去报信了吧?” 两人惊得张大了嘴,愣愣地说不出话来。 原来他早就知道了!或许在他们决定前来查探情况的那一刻,这个年轻人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一举一动尽在对方的掌控之中! 能够做到这件事的,只有无处不在、无所不知的天空,一定是天空给了他指引! 真是可怕! 阴云虽然阻挡了视线,但两人仰望的眼睛里已经出现些许敬畏,再看向短发男人时,也不禁肃然起敬。 张天的直觉告诉他,这两人已经完全没有敌意, “把他们的绳子解开吧。” 虎头二话不说,解开了捆绑。两个俘虏都已被扒得只剩下裤衩,他们如果够聪明,就会老老实实的,否则,似这种蝇量级的对手,虎头一拳一个。 这是个善意的举动,两人心知肚明。 通常情况下是不会给俘虏松绑的,哪怕没有威胁。 部落里的长辈常说,一个人做了什么要比他说了什么更加重要。 或许他们真的只是路过此地,不是来抢地盘的,也没有恶意。 两人心里想着,活动了下有些发酸的手肘和手腕。 铺垫得差不多了,敌意也已经消除,张天便自报家门,表明自己天空祭司的身份。 语言不仅具备传递信息的功能,更是文化和思想的载体,张天在掌握森林语的同时,也从本地的语言体系里了解到不少事。 比如森林语中没有“祭司”一词,只有“巫”,巫又分为好几种,善于治病疗伤的巫称为巫医,掌管生育和日常事务的称为巫婆,能够降雨的称为巫师或祈雨巫师……似张天这种掌管祭祀的具体仪规,起司仪作用的称为巫女。 巫女……很显然,在河畔部落,这一职位通常由年轻的女性担任。 为了让对方听懂自己的意思,张天只好以巫女自称。 两人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绷住了没有笑出来。 “我叫渡鸦。”肤色较深的男人说。 “我叫松鸦。”肤色较浅的男人说。 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当巫女呢? 渡鸦和松鸦想不明白,不过他们明白了这个自称“天空巫女”的男人在部落里的地位。 “那个又高又瘦的女人是你们的巫医吗?”渡鸦问。 张天给出肯定的回答,紧接着说回正事:“就像我刚才说的,我们只是路过此地,没有要和你们发生冲突的意思。如果你们愿意把我们当作客人对待,我们将十分感激,或者,你们也可以不管不问,让我们自行穿越森林。” “总之,我认为我们之间没有争斗的必要,你们觉得呢?” 渡鸦和松鸦觉得这位天空巫女说得很有道理,不过,他们怎么觉得无关紧要,要部落里的巫也这么觉得才行。 “就在刚才,天空又给了我指引,你们的巫派出了更多的族人,他们手持武器,正朝我们这边而来。” 张天说着,给了虎头一个眼色。 虎头立刻张弓搭箭,瞄准远处树枝上正低头清理羽毛的大杜鹃。 看着这个牛高马大的壮汉突然一本正经地举起一根弯弯扭扭的树枝,这一幕实在有点滑稽,渡鸦和松鸦看不懂他的操作,只觉得想笑。 但下一刻,壮汉手指一松,细长的树枝自两人眼前飞射而出! 渡鸦和松鸦的笑容登时凝固在脸上,立刻扭头却追,箭速却比他们扭头的速度更快,当两人的视线赶到,大杜鹃已经被射穿了肚皮,一头栽落下来! 这根弯弯扭扭的树枝是一种武器!可怕的武器! 两人瞬间明白了,看着箭篓里插满了数不清的箭矢,眼中充满惊惧。 这种武器显然也像吹箭一样可以连发,但威力比吹箭强得多,射程也更远,莫说鸟雀,人的肚皮挨上一发,不死也重伤! 张天将两人的反应看在眼里,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 “弓箭,这是它的名字。”他指着角弓说,“这样的武器,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把,可以在一百步之外精准地射中和鸟雀差不多大的目标。” 这当然是夸大其词,拥有角弓的其实只有十几个人,而且并非每个人的射艺都和虎头一样高超。 渡鸦和松鸦被唬住了,他们亲眼见识了虎头百步穿鸟的神迹,连怀疑的念头都生不出来,脸上的惊惧之色越发浓重。 张天用很严肃的口吻说:“我们不希望发生冲突,这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但如果遭到袭击,我们也只能用这种可怕的武器防卫自己。弓箭只会射向猎物和敌人,我们不想把你们当作敌人,你们想变得和那只大杜鹃一样吗?” 渡鸦和松鸦将头摇成拨浪鼓。 张天看出来这二人只是小角色,便稍微放缓了语气,对相对机灵一些的渡鸦说:“现在,我放你回去,你要如实转达我的话,告诉你们的巫,我们只是路过,不是来抢地盘的,没有争斗的必要,记住了吗?” 他感知到极大的恶意和危险正在慢慢靠近,人数绝不会少,就算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 张天并不惧怕,开了灵感的他相当于开地图了,能够料敌于先,而林郁持有三颗五色石,进可攻,退可守,再加上一众远程输出的弓箭手,七八十个人不够看的。 不过,对方敢在试探阶段就派出七八十个人,部落里的壮丁肯定远不止于此。 一旦打起来,伤亡在所难免,如果是为了争夺地盘,那理所应当,无论在哪个时代,领土都是最重要的财产,事实上,绝大多数的部落冲突都源于地盘之争。 本地土着显然误解了他们的来意,这事好办,说清楚了就行,他相信对方会做出正确的决定。 张天不厌其烦地叮嘱渡鸦。 “我明白!我现在就回去!我会把你的话告诉巫!” 渡鸦郑重承诺。 他认为天空巫女说的没错,他们没有争斗的必要。在见识了弓箭的威力之后,想到会有很多族人死在这种可怕的武器手上,他更加坚定了信念,无论如何也要阻止这场冲突。 渡鸦怀着一腔“救国救民”的热血和崇高的使命感离去。 张天立刻动员族人,让所有人都做好迎敌的准备。 擅长射箭的男人纷纷爬上岩石,占据制高点,守株待兔,擅长近身搏斗的男人则留在地面看守营地,保护女人和孩子,个别女人比如琼花也被分配进作战的队伍中。 营地里安静无声,紧张的情绪在人群之中蔓延,就连哭啼不止的婴孩也被这肃杀的氛围感染,老老实实闭上了嘴。 林郁尤其忐忑不安,生在和平年代的她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卷入一场战争,别说战争了,她从小到大连架都没打过。 “要……要打仗了吗?” 她的声音都在发抖。她知道一旦打起来,自己肯定是主要输出,但是……她还没有做好杀人的心理准备,完全没有。 “打仗不至于……” 林博士把事情想得太严重了,无组织无纪律的斗殴怎么能叫打仗呢?她以为是皇室战争,其实只是部落冲突罢了。 张天宽慰她说:“对方只来了几十个人,也就和村头械斗差不多规模,不,他们的武器甚至还比不过乡野村夫的锄头和镰刀。你这么想,是不是觉得没那么可怕了?” 林郁只在电视剧里见过村头械斗的场景,通常都是以闹剧收场,不仅不血腥残忍,反而还有点好笑,想到这,她便放松许多。 扭头看向张天,见他面不改色,诧异道:“你不怕吗?” 张天笑了笑,没有回答。 答案不重要,他很明白此时此刻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就算害怕,他也绝不会表现出来。 …… “有人!” 视力很好的红鸢远远地看见一道人影从不速之客的营地跑了出来,一路飞奔而来,速度极快。 “我收拾他!”身强力壮的胡狼举起长矛。 “等等!”红鸢喝止,“是渡鸦!” 他抬高声量道:“停下!都停下!” 由近百个猎人组成的“大军”暂缓了行进的脚步。 “怎么了?” “为什么停下?” 红鸢被任命为“前线总指挥”,并非他指挥作战的能力有多强,单纯是因为他体力好,视力佳,是一名优秀的猎人。 他不懂得令行禁止,这一群乌合之众更不懂得何为服从,以至于他每次发号施令,总会遭受这样那样的质疑。 红鸢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毕竟这群猎人中有许多都不够了解他,这些人不服气很正常。 他解释道:“渡鸦逃出来了,他一定知道对方有多少人,使用的是什么武器。他会为我们带来非常有用的情报,我们应该等他回来后再考虑接下来的行动!”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他说话之间,众人也都看到了飞奔而来的渡鸦。 然而,他们万料不到,渡鸦开口第一句话竟是劝退:“打不得!打不得啊!” 人群骚动起来,军心顿时不稳。 “什么意思?你说清楚点!他们人很多吗?比我们这里的人还多吗?” 红鸢略有些焦急。 他其实远远看到过那群异族人渡河的场面,事实上,正是他第一个发现了不速之客的入侵,通报给了巫婆,巫婆才派人前去查看情况。 但他不识数,回来报信的人也不识数。 经过再三讨论,他们只得到一个确切的结论:对方的人不算少,但远远不如自家部落的人多。 这个结论让他们很有底气。 这个时代的战争,人多就是王道,以少胜多不存在的。 于是他们挑选了一定数量的猎人打头阵,红鸢和报信的人凭着自己对数的“直觉”,都觉得差不多足够了,不说碾压,起码也应该旗鼓相当,足以把这群入侵者赶出自家的地盘了。 这时听见渡鸦厉声疾呼,红鸢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人带少了。 渡鸦一边大口喘气一边使劲摇头,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把红鸢急得直跳脚。 “你倒是说话啊!” 胡狼比红鸢还要性急,抓住渡鸦的肩膀用力摇晃。 “误会!”渡鸦喘着粗气,“都是误会!” 第49章 神秘洞穴与岩堡部落 第207章 神秘洞穴与岩堡部落 张天感知到敌意忽然停止了靠近,过了一会儿,开始远离。 看来渡鸦已经向他的族人阐明了利害,不过,敌意并未就此消散或减弱,这表明对方没有相信渡鸦的一面之词,只是拿不定主意或者不敢自作主张,所以选择撤退,回去请巫定夺。 不管怎样,危机暂时是解除了。 得知本地土着已经撤退,所有人都松一口气。 张天留下几个眼尖的猎人在岩石上蹲守,以防万一。解锁第三个神术后,他的视野已经远远超过肉眼,如果对方有所行动,他会第一时间感知到。 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转眼又至日暮。 滂沱的大雨驱走了一直以来热情洋溢陪伴在众人周围的蚊虫,然而随着暴雨的停歇,夏天最热的日子接踵而至,弥漫在空气里的热烘烘的湿气变得无休无止、无孔不入,哪怕已经入夜,哪怕坐着不动,也会惹出一身黏腻的臭汗。 尽管如此,女人们还是得抗着暑气生火做饭。 到达了纬度相对较低的地理位置,四季开始变得分明,这一点在河畔部落的语言里就有所体现。 他们划分季节的标准比较特别,既不是根据人对天气冷暖的体感,也不是根据花开叶落之类的自然现象,而是根据水,具体点说,是根据他们赖以生存的河流的水流量。 河畔人的春季是从河水解冻开始;然后便进入炎热潮湿水流量激增的雨季,也就是夏季;天气转凉后,水流量逐渐减少,秋季来临;再然后迎来寒冷的冬季,河流结冰,开启下一个轮回。 他们的语言里有许多关于水生生物的词汇,这是北方语和草原语所欠缺的,此外还有不少与水上生活相关的词语,比如船、桨、鱼叉、渔网之类。 语言与文化密不可分,了解当地人的文化和习俗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学习并掌握一门语言。 反过来说,当一个人完全掌握了一门语言,他也一定对语言背后的文化有所了解。 这是神术通灵的附加效果。 张天虽然从未接触过河畔部落,但在分析了森林语的构成后,对于本地土着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脑海里已经形成大致的轮廓。 好赖也算半个“森林通”了。 用来忽悠不那么聪明的松鸦绰绰有余。 来都来了,他还是要争取下本地土着的信仰。 他的思路和之前面对草原人时一样,先说服一个土着成为天空的信徒,再放他回去宣扬天空的伟力,这个时代的人不懂得什么是外部势力干预,对于族人的信任度非常高,松鸦说的话他们绝不会怀疑。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操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松鸦起初还有些忐忑,但天空巫女不仅没有把他当成俘虏,反而充满耐心,用对待客人的方式对待他,分给他十分美味的食物,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坏人,渐渐的便放松下来,话也渐渐多起来。 “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烤肉!” 松鸦舔着手指,意犹未尽。 就在这时,他看见那个又高又瘦的女人忽然把手指探进滚烫的水里,吓得几乎跳起来:“你们的巫医……她在做什么?!” “天气太热了,她在为我们制作冷饮。” “冷……饮?” 松鸦重复着这个陌生的词汇,两个字分开他都认识,合在一起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但他很快就明白了。 他看见用石烹法煮沸的水很快冷却下来,甚至冒出略显诡异的寒气。 滚烫的水竟然在一瞬间变冷了!像冰水一样冷! 松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惊得下巴快要掉到地上。 一杯“冷饮”被端到他手里。 对方的杯子也和碗一样,是用一种红色的石头做的,非常漂亮,打磨得异常光滑,几乎和珍珠一样光滑。 在河畔部落,珍珠是非常稀少且珍贵的东西,只有巫可以佩戴和使用,而他们的石碗和石杯,却似路上随处可见的石头一样寻常,人手一个,就连婴孩都有,让人无法理解。 不过松鸦的注意力已经不在杯子本身,而被杯壁上传来的阵阵凉意吸引。 那位巫医真的让沸水变成了冷水……这怎么可能呢? 松鸦盯着杯中的冷水,水里不知放了什么东西,呈紫黑之色,他喝过许多浑浊的水,也喝过殷红的血水,从来没有喝过黑色的水,看着怪瘆人的。 不会是毒药吧? 河畔部落的巫医是用毒的高手,他下意识就做出这样的联想。 转念一想,对方有无数种方法可以取自己的小命,何必选择最麻烦的一种? 他看见其他人都毫不犹豫地仰脖饮下,相继发出舒爽惬意的叹息,一天的疲惫和暑气仿佛都随着这一声声叹息而释放殆尽。 这时,耳旁传来天空巫女的靡靡之音:“你可以尝尝,雨季的夜晚来一杯冷饮很不错。当然了,你要是有所顾虑,或者有所畏惧,可以不喝。” “我怕什么!” 松鸦有些气恼,可不能被这群异族人看扁了! 他立刻举杯浅尝一口。 冷饮入喉,一股凉意随之传遍四肢百骸,将盛夏的酷暑驱散。他顿觉精神一振,抿了抿唇,残留在舌尖上的味道淡淡的,酸中带了些许甜,刚入口时被冰冷的温度掩盖,味道不明显,回味却很绵长,让人眼睛一亮! 好喝! 他当即仰脖畅饮,一口气喝完,也像其他人一样发出舒爽惬意的叹息。 在炎热的雨季来一杯冷饮,真是一种享受啊…… 松鸦回味良久,忍不住问:“这是什么水?” 张天说:“这是巫医自制的酸梅汁,用乌梅、山楂、桑葚、甘草、桂花和枫糖制成。” 松鸦没想到天空巫女把配方都报了出来,赶紧默默记忆,记下后发觉还欠缺最重要的一道工序,忙问:“要怎么把沸水变成冷水呢?” “普通人做不到,只有女娲的后代能够做到。我们的巫医正是女娲的后代。” “女娲是谁?” 松鸦发出了和每一个初闻此言的人同样的疑问。 张天便顺势讲述女娲补天的故事。 先以美食征服对方的胃,再用故事震撼对方的心灵,这套连招他已经很熟练了。 松鸦一脸惊骇,从头到尾都没合拢过嘴,他从未听过这样的故事,无论是天空陷落,洪水灭世,还是女娲施展神力,以五色石补天,拯救世人,简直超乎想象! 天空巫女生动的描述让他有种身临其境之感,故事里场景让他感到恐惧,但当他看到巫医百无聊赖地把玩着火焰,又感到无比安心。 他毫不怀疑林郁女娲后人的身份,她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若非如此,火焰岂会听从她的指令? 林郁当然是故意在松鸦面前展现能力,她可太喜欢赤石了,掌控火焰什么的尚在其次,真正的原因是,赤石在手,她便是行走的空调,再也不怕热了。 张天不动声色地问:“伱们部落里的巫有类似的神力吗?比如令大地裂开,凭空制造洞穴之类……” 松鸦果断摇头:“没有。巫婆可以让女人怀孕,巫师可以让天空下雨,巫女带领我们祭祀河流,帮助我们收获更多的鱼,但没有人可以让大地裂开。” 听起来,只有巫师的能力和超自然力量沾点边,不过祈雨是原始部落的巫师最常见的技能之一,多半也不是真的。 “洞穴的话……”松鸦欲言又止。 “洞穴怎么了?”张天追问。 “森林里好像是有一些奇怪的洞穴,有人声称自己看到了,之后再去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过段时间又在别的地方出现。我是没有亲眼见过,都是听其他人说的。” “我听说森林里好像还有巨人?” 松鸦惊讶:“你听谁说的?” 张天笑而不答,指了指天空。 天空果真是无所不知……松鸦对此已经深信不疑。 “没错,我们在森林里发现了巨大的脚印,和我们的脚非常像,可以推测出,留下脚印的人一定非常高大。曾经有猎人试图追寻巨人的下落,大部分人都死了,回来的都是没有找到的,渐渐的就没有人再去找了。” 松鸦顿了顿,反过来问:“天空有说巨人长什么样子吗?到底有多高多大?” 张天没有回答,只是说:“如果你想知道,你可以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天空会给予你指引。” 松鸦颇为意动,他实在很好奇巨人的模样,部落里的每个人都很好奇,有人说巨人不是人,它是一头杂交的怪物,有一双人的脚,一张熊的脸,背上长满鱼的鳞片,胸前是狐狸的红毛……各种猜测都有。 张天在思考另一件事。 松鸦的话从侧面证实了阿巴所言不虚,神秘的洞穴和疑似巨人的大家伙确实存在。 不过……阿巴遇到的那个小孩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且不说他是否拥有超能力,单凭他持有夜光石这一点,就不可能是无名之辈才对。 “森林里除了你们,还有其他部落吗?” 这种明显带有打探消息性质的问题,放在刚被俘虏的时候,松鸦是绝不会回答的。 但吃人嘴软,在享用过丰盛的美食,见识过巫医的神力,受到如沐春风般的待遇之后,他已经彻底放下了戒心。 原始人朴实而直率,表现在人际交往上,便是你待我好,我就待你好,你挑衅我,我一定揍你。没那么多弯弯绕,什么虚情假意、阴谋诡计,不存在的。 松鸦说:“在森林的另一边还有一个部落,岩堡部落,他们的成人礼非常……独特,即将成年的男人必须在雨季来临之前离开部落独自生活,坚持得越久越出色,等到下一个雨季来临之时回归部落,就可以成为受人尊敬的大猎人。” “这并不容易,不少岩堡人为了完成任务,会穿过森林跑来我们部落借住。不过最近这段时间,倒是没什么岩堡人来了,也不知道为什么……” 松鸦絮絮叨叨地说着在他看来无关紧要,在张天看来却非常重要的情报。 岩堡部落位于森林的另一边,他们穿越森林的途中一定会遇到。 那个小孩会是岩堡部落的人吗? 张天试图打听更多的消息,可惜松鸦没怎么和岩堡人接触过,他知道的也很有限。 “还有岩堡人来了我们部落就不想走的,一直待到现在!”松鸦说,“但不在我们部族,在母亲河部族,岩堡人来了一般都会去母亲河部族。” 河畔部落由三个部族组成,都临河而居,他们将养育他们的河流称为母亲河,生活在母亲河附近的便是母亲河部族。 母亲河有两条大的支流,水流量较大的称为姐姐河,水流量较小的称为妹妹河,生活在这两条支流附近的部族分别是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 松鸦是妹妹河部族的族人。 见无法再从松鸦嘴里问出更多有价值的情报,张天结束了闲聊,召集族人开始今夜的祈祷。 其实日常的祈祷平时都比较随意,今天有外人在场,所以刻意搞得正式一些。 族人们也都心领神会,数百人郑重其事地仰望天空,一派庄严肃穆的景象。 松鸦顿时傻眼了,他坐立不安,手足无措。 这时,耳边又传来天空巫女的靡靡之音:“仰望天空吧,用真诚的心地向天空祈祷,你会得到天空的指引。” 松鸦下意识抬头仰望,只看到遮天蔽月的阴云。 “这也看不见天空啊……” 他嘟哝一句。 “不管看得见或看不见,天空就在那里,只要我们怀着信念祈祷,就算低着头,天空也听得到。”张天循循善诱。 松鸦有点懵,随便祈祷了两句,希望可以见到巨人。 信仰值没有变动,这种敷衍的态度显然不被认可。 这小子不太上道啊…… 张天有点郁闷,说:“你的祈祷不够真诚。” “啊?” 松鸦略显局促,他第一次干这种事,心里也是没底。 “那……我再试一次?” “真诚不是试出来的,它需要你发自内心。想想你们祭祀河流的时候,你是什么样的心情?不急,天空无处不在,当你真心想要祈祷的时候,随时随地都可以祈祷。” 张天制止了松鸦再度尝试的举动,祈祷是一件严肃的事,不可以儿戏对待。 这小子不够机灵,看来还得再跟他唠唠。张天心里想着。 …… 事情正如张天推测的那样,红鸢等人在听渡鸦说明了来龙去脉后,无法判断真假,事实上,就连渡鸦也不敢保证,谁敢保证天空巫女说的一定就是真话呢? 不过,能够以不流血的方式解决问题自然最好。 而且据渡鸦所说,对方拥有一种名为弓箭的十分可怕的武器,可以在百步之外射穿人的肚皮,猎人们虽然表现得面无惧色,心里却咚咚打起鼓来。 “嘁,弓箭再厉害,能有长矛厉害吗?我们有最好的投矛手,真要打起来,我们会像老虎搏兔一样撕碎他们!” 红鸢发出轻蔑的嘘声,以表明自己绝不是怕了对方,随后话锋一转道:“但是,我认为这个消息非常重要,我们应该立刻回去向巫汇报!” “没错!” “我同意!” 自从组成了这支临时的“杂牌军”,不管红鸢说什么,总是有人提出异议,唯有这次出奇地顺利,既不用他解释,也不需要协商,所有人便达成了一致。 班师回朝! 这支杂牌军由三个部族的猎人组成,鸣金收兵后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红鸢带着猎人们回到母亲河部族时,已是傍晚。 自他们出发后,部落里的人就一直关注着,当然也得知了他们走至半路忽然又撤回来的消息。 “怎么了?” “为什么回来了?” “是不是对方已经夹着尾巴逃了?” 众人纷纷询问原因。 红鸢前去向部族里管事的巫婆堇汇报,其余猎人便向族人们说明缘由。 兹事体大,当天夜里,另两个部族的巫婆也赶来母亲河部族,就此事展开讨论。 参与讨论的还有巫医松萝,巫女铃兰,以及部落里最优秀的几个猎人。 “事情大家应该都知道了。” 堇的目光从所有人脸上扫过,说:“这群异族人声称只是路过,无意抢夺我们的地盘,如果这话属实,的确没有争斗的必要。部落最近经常遭受野兽的袭击,猎人们对付野兽已经够累了,能够避免不必要的争斗自然最好。你们觉得呢?” 众人一致同意。 “当然,对方说的不一定就是实话,我们仍然要保持警惕。红鸢有一个不错的想法,我觉得大家可以听一听。” 众人的目光都落到红鸢身上。 被一众素有威望的巫和猎人盯着,红鸢不禁有些心跳加速,他清了清嗓子,说出自己的想法。 “这……会不会太冒险了一点?”姐姐河部族的巫婆表达自己的疑虑,“我们还不确定他们的话是否可信。” “是啊,万一他们忽然改变了主意,对我们不利,我们该怎么应对?” 不少人抱有同样的疑虑。 红鸢说:“我可以带一些人去和他们接触,他们有没有恶意,我能够感觉到!而且,我们的人远比他们多,真要打起来,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这话掷地有声,在场的人都不说话了。 猎人们都站在红鸢这边,大家都是血性男儿,人多的一方害怕人少的一方,没这个道理。 “谁还有意见,现在可以说出来。” 堇连问了三遍,见无人吭声,便说:“那么,红鸢,就按你的想法去做吧。” 第50章 河畔部落的来使 第208章 河畔部落的来使 热浪和雨水使真菌的地下部分蓄满了能量,萌发出子实体。 带条纹的檐状菌从散落的枝条上探出了头,水母状的橙色、褐色和黄色的伞菌从落叶堆的缝隙间伸出来,这群森林的分解者、五颜六色的“死亡之花”在湿漉漉的林地上闪烁着。 女人们在林郁的指点下采集长有大型肉质子实体的蕈菌,大多数蕈菌都是可食用的,其中一些还有药用价值。 除了留下警戒的男人,其余男人也出去搞肉食了,但并没有走太远,也不需要走太远,夏季的森林里遍地都是食物。 怪哉,河畔部落怎么没有动作? 张天有些纳闷。 到了午后,他终于感知到些许敌意,十分微弱的敌意,以至于他没有将之放在心上,直到在岩石上蹲守的猎人下来通报,他才知道河畔部落派使者来了。 张天吩咐道:“对方没有敌意,不是来挑事的,大家都友善点,让这群南方人看看我们是怎么对待客人的!” 渡鸦又回来了,带着红鸢、胡狼等十几个猎人走进天空氏族临时营地。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们没有受到任何阻拦,甚至没有任何人朝他们投来不善的目光,这群不速之客很热情地招待了他们,似乎一点儿也不惧怕他们这些外族人。 渡鸦是个机灵的小伙,推测说:“天空无所不知,天空巫女一定知道了我们的来意,他们把我们当做客人!” 有关天空无所不知、无处不在的论调,渡鸦回去后就在部落里传开了,不过红鸢还没有完全接受这个说法。 红鸢留意着周围的一切,他看见一张张宽大厚实的毛皮以一定的倾斜角度固定在岩石与林木之间,像屋顶一样遮阳挡雨。 如此大块的毛皮让他想到了大象,但森林里的大象肤色较浅,对方用的兽皮却是深色的。 不过,当他看到这群异族人的肤色时,也就释然了。 顶着烈日在无遮无掩的草原上长途跋涉,让除了林郁之外的所有人都晒黑了不少。 或许生活在北方的大象也被晒黑了。 红鸢心里想着,目光落到男人随身携带的弯弯扭扭的树枝上。 那应该就是渡鸦说的弓箭了。 虽然这种武器看起来不太强劲的样子,但他绝不会因此而轻视它的威力,比起弓箭,吹箭更加“其貌不扬”,谁敢说吹箭不厉害呢? 一群小孩嬉笑着从他们跟前跑过,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同他们打招呼。 小孩是不懂得隐藏情绪的,红鸢特意观察孩子们的神情,他从孩子们眼中看到了满满的好奇,没有丝毫的惧怕和厌恶。 红鸢大感意外。 他自认为算得上勇猛无畏了,即便如此,和这群不知底细的外族人接触,他还是会紧张,还是会不安。 然而这些情绪他没有从任何人的脸上看到,所有人都很热情很友善。 难道是我长得太面善了吗? 红鸢有点相信对方不是来抢地盘的了。 他注意到两个外貌别致的年轻人。 一个短发男人和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高瘦女人。 这二人应该就是渡鸦口中的天空巫女和巫医了,最初听说天空巫女是个男人时,他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哪怕现在见到了本人,还是觉得难以接受。 “渡鸦!” 松鸦不知从哪里跳了出来,手里捧着一个红色的石杯,看起来精致又珍贵。 松鸦显然没有被当作俘虏对待,他本人也没有俘虏的自觉,已经完美地融入其中,要不是以前见过几面,红鸢几乎要以为他是外族人了。 红鸢更加相信对方不是抢地盘的了,不然的话,他们何必优待一个俘虏呢?这是在示好,在表达善意,红鸢心知肚明。 “要尝一口吗?” 松鸦将手中杯子递给渡鸦,比起来自不同部族的红鸢,他和渡鸦的关系更亲近。 渡鸦感觉有股寒气扑面,他望着杯中黑黢黢的液体,皱眉道:“什么东西?” “酸梅汁,巫医用神力制作的冷饮,有祛暑降温的功效。尝一口,好喝极了!” 松鸦极力推荐,他已经爱上了这种冷饮,巫医也很照顾他,同意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续杯。 “神力?” 渡鸦昨天走得早,没有见识到女娲后人的神力。 他没有深究,接过杯子浅尝一口,紧接着便仰起头咕咚咕咚地豪饮。 “诶诶,给我留一口啊!” 渡鸦充耳不闻,一口气喝到见底,发出满足的叹息。他咂摸着嘴,回味着唇齿间的酸甜滋味,身心凉快下来了,精神也振奋许多。 松鸦抱着空杯子气得跳脚。 其他人看见渡鸦一脸陶醉的模样,也都口齿生津,纷纷询问是什么味道。 “想尝尝酸梅汁的话,这里还有。” 张天分给客人们每人一杯酸梅汁,营地里接二连三地响起舒爽满足的叹息,没有什么比在炎炎夏日来一杯冰镇酸梅汁更爽的了。 客人们惊奇不已,大热天的哪儿来的冰冰凉凉的东西呢? “都说了是巫医的神力了。”松鸦抢答,“巫医是女娲的后代,她拥有强大的神力!” 见族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松鸦很有些得意,用略带卖弄的口吻,眉飞色舞地讲述女娲补天的故事。 张天不吭声,静静看松鸦装逼。 他抬头看了看,阴云始终不散,又开始飘起淅淅沥沥的雨,看不见天空,都没法好好地传教了。 听完故事,红鸢已经震惊到说不出来话来,扭头看见巫医正在玩弄火焰,火焰时而熊熊燃烧时而偃旗息鼓,变幻成各种各样的形态…… 他的眼里充满敬畏。 他忽然想,这群外族人不怕我们的原因或许很简单,他们认为我们不构成威胁! 如果这位巫医像故事里的女娲那样强大,她不需要怕任何人,她可以很轻易地杀死所有敌人! 想到这,红鸢不禁有些庆幸昨天没有贸然动手,不然,他们的下场不会比这些灰烬好到哪里去。 “渡鸦应该已经把我的话带到了。” 天空巫女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如果你们是来向我寻求确认的,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们无意抢夺你们的地盘。” “我们会在这里停留几日,如果伱们愿意给我们一些必要的物资,指引我们穿越森林的道路,我们就可以更早地离开这里,这样你们也安心。” “如果你们有所顾虑,也没有关系,等雨一停,我们就会上路。” 天空巫女的真诚红鸢感觉得到。 他没有从这群外族人身上感受到丝毫的恶意,他们的确不是来抢夺地盘的。 红鸢做出判断。 在确认了这一点后,他说:“我知道迁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听说你们来自遥远的北方,已经穿越了广阔的草原,我很佩服你们的勇气,也很乐意给予你们一定的帮助。” “但是,”他话锋一转,“有件事你们必须要知道,穿越这片森林会比穿越草原更加困难,困难得多!” 张天为林郁做了简短的翻译,两人都听出红鸢话里有话,摆出愿闻其详的姿态。 红鸢用很严肃的口吻说:“最近这段时间,森林里的野兽异常狂暴,一些大型野兽会主动袭击我们的猎人,甚至还会在夜晚主动袭击我们的营地,这是以往不常发生的事,最近却经常发生。你知道岩堡人吗?” 见对方点头,红鸢接着说:“雨季到了,前些日子,在我们部落借住的岩堡人试图穿越森林返回岩堡部落。他们走的那条路无数人走过,之前从来没有出过事,他们却遭遇了多次袭击,死了不少人。” “就在昨天的昨天,他们被迫折返回来。据他们所说,那些野兽仿佛知道他们要走那条路,集结了一大群,跟不要命似的疯狂扑上来,不管杀死多少,都无法吓退它们。” 说到这,红鸢略显惶恐地咽了口唾沫,他没有亲眼目睹那样的场面,但即便只是听岩堡人的讲述,也足够惊悚了。 张天也不禁皱起了眉头。 如果此言属实,那确实十分反常。 野兽一般不会主动袭击人类,事实上,乍一下看到用两只脚行走的怪物,哪怕是老虎,也会吓一大跳,何况是一群两脚兽,再凶残的野兽也会退避三舍。 至于袭击人类的营地,集结起来埋伏路过之人,悍不畏死地冲锋陷阵,更是匪夷所思。 红鸢说:“以往每到雨季来临之时,岩堡人就会穿越森林来我们部落借住,我们很乐意收留他们,他们年轻有干劲,愿意承担很多苦活累活。” “巫婆也说,刚成年的男人未受污染,他们的灵十分纯洁,可以让女人生下健康强壮的孩子。” “但这个雨季,直到现在,还没有岩堡人到来,一个都没有。我想,他们一定也遭遇了野兽的袭击!” 张天听懂他的意思了:“你想说,我们在穿越森林的途中,可能也会遭遇野兽的袭击?” 红鸢点头称是:“我知道你们不怕野兽,你们人多,巫医拥有强大的神力,这一路上肯定没有遭受过野兽的袭击。但森林的野兽……它们不一样,最近越来越不一样了,我感觉得到。不要轻视它们,否则会吃很大的亏!” 张天没有轻视的意思,相反,他非常重视红鸢提供的情报。 如果红鸢所言没有夸大的成分,森林里野兽经常有预谋、有组织地袭击人类,那绝对是他们最大的威胁! 不过……野兽真的能够做到这种事吗? 他又追问了一些细节,越问越觉得离谱。 这个时代的人类尚且不懂得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战斗,野兽不仅做到了,还懂得多兵种协同作战,“空军”和“陆军”互相配合发动袭击,这简直……太假了,和阿巴的故事一样反常识。 但正因为如此,张天反倒觉得可信。 红鸢的语气和神态也不像在开玩笑,张天也想不到他有任何撒谎的必要。 “你们要穿越森林,我们可以给你们提供物资,岩堡人很乐意为你们带路,等你们成功穿过森林,到达森林的另一边,我相信岩堡部落也一定会热情地招待你们。不过,这是一段非常危险的旅途,我希望你们做好准备。” 红鸢倒是很坦诚,他其实完全可以隐瞒这些情报,让他们在穿越森林的途中和野兽来一场遭遇战,双方斗个两败俱伤,对河畔部落来说才是最好的结果。 如果是张天,或许就这么干了。 原始人显然还想不到这种计谋。 当然了,在确定了这群不速之客没有恶意的情况下,把情报公开也是不错的选择。 以目前的情况看,野兽才是河畔部落的心腹大患,他们早已不堪其扰。 如果天空氏族能够在穿越森林的途中将野兽一举击溃,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张天和林郁交换了下意见。 “看来这片森林确实不太对劲。”林郁说,“但我们好像别无选择。” 张天明白她的意思,森林是非穿越不可的,只要穿过这片森林和山地,等待他们的就是辽阔肥沃的华北平原。 他们已经走到了这里,没有退缩的理由。 张天能做的,是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 红鸢不是事情的亲历者,一手的情报还是要从岩堡人那里获取才行,如果能亲眼见识野兽的袭击就更好了。 “一路走到这里,我的族人都很疲惫了。我们不怕野兽,但我们需要休息几天,也需要补充一些物资,最好能有一个足够安全足够舒适的庇护所。” 红鸢是个爽快人,立刻说:“可以去我们部落!你们会得到很好的休息,我向你们保证!” 张天微笑着点点头,这正是他的目的。 …… 次日一早,众人启程前往河畔部落的营地。 尽管后人总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但其实夏天才最富饶。 头顶上,笼罩着浓郁的树冠层层交叠,树叶已经由春季清浅的绿色变成夏季更深邃的色调;地面上,喜阴的植物在幽暗的林下叶层中肆意生长,蕨类植物尤其繁茂、惹眼,三步一簇,五步一群。 蕨类植物是人们最钟意的食材之一,女人们毫不客气地将之收割,放入背篓中。 鸟儿的歌声从四面八方传来,大小蚊蝇、胡蜂和蜜蜂在林间往来穿梭,蚂蚁在落叶堆上爬行,小心翼翼地避开毛茸茸的跳蛛和行动缓慢的千足虫。 一群蜗牛肆无忌惮地躺在潮湿的落叶堆上,它们很可能日出前就已经聚在一起开趴体了:以一种交配姿势彼此缠绕在一起,灰白色的肉体搅成一团。 蜗牛是不错的小吃,而且吃起来比较费劲,可以让闹哄哄的小孩安静许久,于是女人们也将它们一窝端了。 在茂密的原始森林里穿行不是一件惬意的事,手持赤石的林郁虽然免疫森林里闷热的气温,但无法隔绝潮乎乎的湿气,反而由于她的体温较低,水气扎堆在她身上凝结,走了没多久,衣服就湿透了,轻轻一拧便能拧出水来。 好在,红鸢终于带他们走出了森林。 一条宽阔的河流出现在众人眼前,水流自西向东缓缓流淌,将森林一分为二,太阳偶尔从阴云中探出头来,河面便泛起粼粼的波光。 这便是河畔人赖以生存的母亲河了。 人渐渐多起来,河面上荡起一条条狭长的独木舟。 这种将树干中心掏空制成的简易小船,众人看着觉得十分惊奇。 爱凑热闹是社交能力发达的体现之一,听闻一群来自遥远北方的异域来客进了森林,没啥事的渔夫都划着船跑来先睹为快。 当然也不乏心怀戒备的人,尽管不是全部,张天仍然感知到了一些敌意。 众人沿着河流溯游而上,随手采集和猎杀途中的动植物,当河畔部落的营地遥遥在望时,今日份的食材也已经筹备齐全。 第51章 史前交际花 第209章 史前交际花 张天仔细感知着出现在视线里的每一个人,分辨他们的友善程度,男人们也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提防周围的一切,将林郁严密地护在中央,只要有巫师大人在,就算打起来也不怕,她的力量完全可以弥补甚至扭转人数上的劣势。 跑出来看热闹的人大多没什么敌意,森林里的原住民对这群异域来客感到好奇,听渡鸦说,他们自称天空氏族,来自遥远而寒冷的北方,穿越了一整片草原! 草原! 河畔人只在森林边缘眺望过草原,在他们的印象中,草原极其宽广辽阔,一眼看不到尽头。 单是穿越草原这一经历,便已经为这群异域来客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让人想要一探究竟。 河畔人敏锐地意识到,天空氏族的到来是足以编成故事代代相传的大事,正如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祖先第一次和岩堡人接触时的故事,那个故事一直流传到今天。 而现在,他们亲眼见证了这一历史性的时刻,但这远远不够,聪明的人很清楚,这时候要想办法出点风头,才能在故事里留名。 河面上忽然响起大声的呼喊:“嘿!天空巫女!” 一个年轻的渔夫划着独木舟快速靠近岸边,他跳上岸,将独木舟拖到岸上,从舟里取出一串鱼干,同红鸢等人打了声招呼,径直走向人群中的短发男人。 虎头试图阻拦,张天用眼神制止了。对方没有敌意。 “欢迎你们的到来!” 年轻的渔夫露出热情洋溢的笑容,献上手里的鱼干说:“我妈妈常说,要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客人。这是我家最好的鱼干,味道很不错,你们一定喜欢!” 张天有些纳闷,他这头短发的辨识度很高,被认出来不意外,意外的是在所有人都心存戒备远远观望的时候,这个年轻人竟然上赶着送礼,显得格外大胆。 很有决断力啊…… 张天上下打量他几眼,问:“你是……” “我叫黄鳝!母亲河部族的。等伱们到达营地,可以来找我!这一带我熟!我先去捕点鱼。” 黄鳝没有缠着天空巫女,死缠烂打并不会让人感到愉快,他的目标很明确,先混个脸熟,送完礼便推着他的独木舟逐波而去。 张天将鱼干递给了枭,用略带揶揄的口吻感慨:“原来你们之中也有热情的人啊!” “咳!” 红鸢不蠢,听得出天空巫女在讽刺自己招待不周,干笑道:“那小子对谁都很热情,呃,怎么说呢,他好像很喜欢和人打交道。” 敢情是史前交际花。 “那他一定也和岩堡人很熟。” “关系是不错,岩堡人水性很差,黄鳝经常教他们游泳、划船、捕鱼……” 只是途中的一段小插曲,红鸢并没有放在心上,带领众人继续朝营地行进。 越是临近,张天感知里的敌意便越浓厚,很显然,并非所有人都像黄鳝一样欢迎他们的到来。 这也正常,毕竟非我族类,又是这么大一群人,双方互不了解,没有互信基础,戒备和警惕是人之常情。 对方严阵以待的时候,虎头等一众猎人也在做同样的事。 又走了一段距离,岸边的林木开始变得稀疏,树墩逐渐多起来,两岸都有砍伐树木的身影。 树木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对河畔部落来说,甚至可以在“重要”二字之前加个“最”字。 猎人们将一棵棵胸径半米以上的大树砍倒,枝叶清除下来留作木柴,稍粗的枝干和阔大的树叶用作建材,坚硬的部分可以制成吹箭或鱼叉,树干则是制作木筏和独木舟不可或缺的原料。 河畔人依赖树木,正如草原人依赖羊群一样。 很快,他们便抵达营地外围,身后传来林郁兴奋的惊呼。 张天知道她在兴奋些什么。 河畔人自然也不是住在洞穴里,但他们的房屋并非如草原人那样的半地穴式建筑,而是像鸟巢一样建在树上。 他们在分枝开阔的树杈间铺设枝干和茎叶,构成居住面,再在其上将枝干相交形成具有一定倾斜角度的避雨的棚架。 一栋栋原始巢居坐落在离地一两米高的树上,分布在河流两岸,他们用木头和绳子制成简易的梯子,方便上下。 房屋虽然看着岌岌可危,实际上十分稳固,而且十分实用,既可以防止森林里蛇虫和野兽的袭击,也可以避免湿气自地面侵入。 男人的住所多为“单间”,即在单棵树木上架巢。 女人和孩子住的则是“套间”,即在相邻的多棵树上架巢,房屋的面积更大更豪华。 房屋里的住户居高临下地望着这群闯入自家营地的陌生面孔,孩子们也都探出头来好奇张望,随即便被各自的妈妈摁了回去。 天空氏族的众人都是头一次看见住在树上的人,人群里传出小声的议论,孩子们肆无忌惮地对着树上的房屋指指点点,立刻被各自的妈妈制止。猎人们也感到新奇,但仍然凝神戒备。 张天的目光扫过他感受到敌意的方向,他的目光所过之处,触及之人无不心虚地避开视线。 他们已经听说天空无处不在、无所不知,原本还有所怀疑,这时接触到天空巫女带有警告意味的目光,很显然,这个短发男人看穿了他们。 天空果真无所不知,甚至连他们的心思都瞒不过天空! 想到这,河畔人不禁心生敬畏。 往营地中心走,巢穴式的房屋相当密集,然而这还只是营地的外围。 走不多时,层层叠叠的林木忽然变得极其稀疏,没有了林木的遮挡,视线豁然开朗,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座座离地一米左右的房屋! 林郁忍不住发出一声卧槽。 “不是吧……” 乍一看,她还以为这群原始人用栽桩架板的方法,造出了高于地面的干栏式建筑。 干栏式建筑是巢居的进阶版,需要灵活运用圆桩、方桩、板桩、梁、柱、木板等木构件,没有一定的建造水平是造不出来的,目前发现的最早最具代表性的干栏式建筑群遗址位于河姆渡,距离现代约7000年前。 河畔人大大刷新了这个记录! 林郁瞪大了眼,兴奋的火苗几乎要从眼睛喷出来了,这要是能挖出来,至少可以水十篇论文! 但很快,她就发现自己高兴得太早了。 仔细一看,位于营地中央的这些建筑比起原始巢居确实已经进步许多,不仅规模更大,“装修”更豪华,而且有了严实的四壁和门,夜里睡觉不再漏风。 可惜的是,建筑仍然建在树木之上,河畔人利用粗壮的树干充当承重的桩和柱,这些房屋显然经过精心的设计和维护,他们砍掉了不必要的树木,清除了绝大多数的地面植物,让这一片区域看起来干净利落,不那么原始。 如果把营地外围的原始巢居群比作郊区,这里无疑便是城中心了。 不用问也知道,只有少数地位超然或威望崇高的人才能入住此地。 河畔部落已经出现阶级分化的苗头,当人口增长到一定程度,这是必然的趋势。 和草原人的营地一样,河畔人在临河的地方也留出一大块空地,用于举行祭祀、成人礼等大型活动。 而此时,河畔部落的“领导人”和一众精壮的猎人正在“活动广场”上等待客人的到来。 隔着数十米的距离,临阵的双方便互相瞪眼,男人们昂首挺胸,绷紧肌肉,暗暗同对方较劲。 雨一直下,气氛不算融洽,但也没到剑拔弩张的地步。 “巫婆堇,我们的巫女铃兰和巫医松萝。天空巫女天和天空氏族的巫医林。” 红鸢居中介绍。 张天打量着这三位巫,唯一的男巫祈雨巫师不知为何没有到场,来的这三位都是女性,且都经过精心的装扮,既显得隆重,也是“国力”强大的一种体现。 巫女铃兰是三人中最年轻的,浓密的黑色长发向后拢起,挽成一个高高的髻,发髻用一串白色的象牙圆珠盘绕,每一颗象牙珠都由部落里最顶尖的骨匠雕琢和穿孔而成,和乌黑的发色形成鲜明对比,格外醒目。 另一件让张天印象深刻的饰品是她佩戴在颈间的项链,主要由圆锥形的小贝壳串成,其间穿插了一些琥珀片和一颗光彩夺目的珍珠…… 好吧,张天承认,他看中的其实是这颗珍珠,哪怕用现代人的眼光审视,这颗珍珠也相当漂亮,浑圆纯净,没有一丝杂质。 张天打量铃兰的时候,铃兰也在打量他。 最初听闻天空巫女是个男人,铃兰觉得十分可笑。 河畔部落的巫有明确的分工,巫师和巫医可以是男人,但巫婆和巫女必须是女人,因为巫婆和巫女的职能只有女人才能胜任,从名字上也能看出来。 见到真人后,铃兰更觉得失望,长相随意、发型随意也就算了,连衣服和饰品也如此随意,哪里有半点巫女的样子呢? 听说他能够听到天空的指引,也不知是真是假…… 天空巫女平平无奇的外表,让她对这些传闻更加怀疑了。 一旁,两名巫医也在打量彼此。 松萝忍不住盯着林看。 比起平平无奇的天空巫女,这个巫医奇怪得简直有点过分了。 对方给松萝的第一感觉是高,甚至比许多猎人还要高。 女人长这么高已经很奇怪了,她偏偏又很瘦,胸前不足二两肉,像是没发育的小女孩,胳膊细腿也细,仿佛原本应该横向发育的肉全都竖着长了。 不过,这个女人很白,在一群深肤色的人当中格外亮眼,这让松萝心生羡慕。 她喜欢与众不同,所以她总是尽可能地装扮华丽,以此彰显自己的不同,但比起面前这个明明灰头土脸却异常引人瞩目的女人,她感觉自己彻底被比下去了,她甚至说不出对方穿的是何种衣服! 初次接触,双方的人都很紧张,除了阿巴。 得知巨人曾在森林里出没时,他高兴极了,直到现在还很兴奋。他已经老了,老得不再惧怕任何危险,他别无所求,惟愿弥补年轻时的遗憾。他感觉这一天很近了。 见多了大场面的张天自然也是一脸的从容不迫,他代表全体族人向三位女巫问好,并奉上数只陶碗,聊表心意。 还好出发前陶碗带得多,不然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 巫婆堇本来没把这群不速之客的礼物放在眼里,几个破碗看着就很寒酸,倒很贴合他们的装扮。 接过之后,面上顿时闪过些许惊讶。 坚硬的触感告诉她,这碗应该是用石头做的。红色的石头,色泽均匀鲜艳,品质显然不凡,打磨的技艺更是匪夷所思,她无法想象对方究竟花了多少心思,才将碗壁打磨得如此薄如此光滑! 相当贵重的礼物! 她立刻收起了轻视之心。 这时红鸢已经将他和天空巫女谈话的结果告诉了巫。 堇说:“河畔部落不惧怕任何敌人,但也从来不会怠慢客人,在这里的每一个岩堡人都可以作证!” 人群里传来一阵应和之声。 张天的目光循着声音扫过去,那些应该就是借住在河畔部落的岩堡人了,他记住这些人的面孔,打算之后找机会拜访他们。 目光一扫而过,很快收回,重新看向巫婆。 他知道对方并未完全相信自己,因此话中含着些许警告的意味,好比现代人常说的客人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 张天不以为意,巫婆虽然口头上十分强硬,但灵感告诉他,老太太的敌意微乎其微,甚至不如一旁的巫医松萝强烈。 他重申立场道:“我们休息几天,补充好物资,就会出发。这期间,免不了需要你们的帮助,我先在这里谢过了。希望我们可以友好地相处。” 天空巫女看起来不怎么出色,说话办事倒是细致周全…… 堇提高了对这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评价,露出笑容说:“你们从遥远的北方来,这一路上辛苦了,森林里充满危险,养好精力再出发是应该的。我们很乐意给予旅人帮助。” 第52章 河畔部落的困境 第210章 河畔部落的困境 话虽如此,巫婆堇终究不如草原上的伟大先知那般慷慨,天空氏族的众人没能享受到包吃包住的待遇。 好在夏季的森林里不缺食物,他们可以自食其力。 住的话,河畔部落的空巢数量有限,主人信不过客人,不愿意把自家的住宅让出来给客人住,客人也信不过主人,不愿住得太过分散。 最终巫婆将客人们安排在河流下游,划分出一片林区供他们使用。 和草原人不同,河畔人的营地没有固定的边界,甚至没有固定的营地,人口的增长、资源的减少、环境的变化……都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 据黄鳝所说,他们的祖先曾经住在河流的下游,后来,他们的家园被一场洪水吞噬了,便迁徙到了这里。 而现在,他们正面临另一个考验:人口的快速增长。 人口快速增长不是最近才有的事,一个族群的人口上限与他们所拥有的生产力息息相关,在很久很久以前,当某个聪明的河畔人发明了渔网这种工具时,河畔部落的人口上限便被打破了。 事情往往就是这么简单,一颗聪明的大脑,一种新工具的发明,便足以推动整个族群向前迈进一大步。 在渔网出现之前,河畔人的捕鱼方式还处于原始阶段,可以用“击、突、搔、挟”来概括。 “击”,指用木棒、石块等工具将浅水区的鱼击伤或击毙;“突”,是用尖锐树杈制成的鱼叉和石制长矛刺杀鱼;至于“搔”和“挟”,则多用于捕捉栖息于泥沙之中的贝类和螺类。 如果将这些原始的捕鱼方式的效率视作1,那么渔网的效率说是100也毫不为过。 河畔部落至今仍然流传着第一个撒网捕鱼的祖先的故事,而如今,渔网几经改良和推广,早已成为每一个渔夫必备之物,游泳、划船、编织渔网……更是每一个河畔人的必修课。 黄鳝攥着手绳,拧转腰腹,以极其娴熟的技巧将一张用亚麻或苎麻编织的渔网抛出,渔网张开呈圆形,用河卵石打制而成的网坠拽着渔网向下沉去。 划分给他们的林区距离黄鳝的巢穴很近,这个年轻人很会来事,除了红鸢等人,只有他是自愿来帮忙的,帮客人们搭起临时的营地。 尽管语言不通,他仍然凭借着活灵活现的肢体语言和堪称社交恐怖分子的个性,很快便和客人们打成一片。 数分钟后,估摸着渔网已经沉入河底,黄鳝拽动手绳,拉起网兜,渔网的开口向内收拢,将罩在其中的鱼儿一网打尽。 见黄鳝扔了一张满是窟窿眼的编织物入河,过不多时便打捞起一两条鱼来,天空氏族的一众旱鸭子无不目瞪口呆。 这未免也太过容易了! 黄鳝将落网的鱼儿扔进鱼篓里,整个过程轻松写意。 鱼篓倒是和我们的差不多……枭心里想着。 张、林二人更关注渔网本身。 渔网的编织工艺十分出色,网眼大小均匀,直径基本都在六七公分左右,半斤以上的鱼进了网很难逃掉,末端挂有形态各异的石制网坠。 林郁蹲下来观察这些石网坠。 石网坠在现代考古中不是多稀奇的玩意儿,光是沿海地区的沙丘遗址就挖出来一千多件,不过,纸上谈兵和实地考察的感觉完全不同,即便是司空见惯的东西,落到原始先民的手里,仿佛也散发着别样的魔力。 和她认知中的一样,这些石网坠多是通过可系绳的缺口、凹槽或穿孔进行使用,数量最多的是束腰型石网坠,这种网坠制作简单,用岸边的河卵石,在一侧或两侧的腰部敲出凹口,不需要多精美,能够系绳就行。 见天空巫女和巫医对自己的渔具感兴趣,黄鳝很高兴,眉飞色舞地讲述渔网的制作过程:“别看用渔网捕鱼容易,制作起来可不容易!我一整个冷天都在打制这些石网坠,编织这张渔网耗费的时间还要更长……” 张天静静地听着,不发一言。 渔网的编织方法他是知道的,刚穿越来的时候,他没有选择制作渔网而制作钓竿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玩意儿制作起来太耗时了,无法解决燃眉之急。 另一方面,当时还是冷天,苎麻、亚麻等适合制作渔网的优质麻纤维只在春夏两季生长,树皮纤维太粗太硬,并不适用。 河畔部落久居河边,靠水吃饭,坐拥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充足的资源,发展出进阶的渔猎技术是迟早的事。 在张天眼里,他们的渔网还有不少可以改良的地方,对麻纤维原料的处理过于粗糙了些,渔网还不够细软,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渔网的大小和切水速度,进而影响到捕鱼的效率。 但在虎头等一众猎人的眼里,这玩意儿可太牛逼了!让他们大开眼界! 他们自然而然地把渔网和同为捕鱼工具的钓竿放在一块儿对比,得出一致的结论:渔网比钓竿好使! 这让以枭为首的一众钓鱼佬大感不快。 枭必须站出来辩解两句:“你们不觉得这很无趣吗?我宁愿站在河边钓一天鱼,那让我感到快乐。” 他的辩解显得无力又苍白。 枭也不得不承认,撒网捕鱼虽无趣但有用,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有用就够了,至于乐趣,那是饱暖之后才会考虑的事。 黄鳝热情洋溢地介绍完他心爱的渔具,随后叹了口气,不无感慨地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祖先刚发明出渔网的时候,一网下去,少说也有十几条鱼。现在嘛……撒好几次网也不一定捞得上来一条。” 他整理好渔网,轻轻踢了脚一旁的鱼篓。 “河里的鱼就这么多,捕鱼的人却越来越多了,每个人能捕到的鱼自然越来越少。我看哪,要不了多久,又要迁走一部分人……” 张天明白他的意思。 渔网问世之初,对付这条河里未经毒打的蠢笨生物,必然是无往不利,他可以脑补出那如同天上掉馅饼般的丰收场面。 充足的食物带来人口的爆发,随着捕鱼的人变多,再加上鱼也渐渐学机灵了,终于在某一个时间点,每天的鱼获无法满足如此庞大的需求。于是其中一些人选择离开,去其他水域生活。 河畔部落原先只有母亲河部族,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都是在这期间迁出去的人。 然而,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也已经人满为患,附近已没有其他的水域,之后再迁徙,又该迁往哪里呢? 身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渔夫,黄鳝切实感受到了鱼获正在逐年下降。 原始人不懂得计划生育,也缺乏有效的避孕手段,相反,巫婆始终鼓励大家生育,将多子多女的母亲视作英雄,这导致部落里的人口仍在快速增长。 想到这,他不禁心生忧虑。 “巫婆让我们在编织渔网时尽量缩小网眼,这样一来,一些小鱼也无法从网眼中逃掉,可以增加收获。但我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确实不是个好主意。”张天说,“这只会让你们捕到的鱼越来越小,越来越少,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黄鳝面露些许惊讶之色,心想天空巫女从未捕过鱼,怎么能够做出这样的判断呢? 随即想到他能够得到天空的指引,这一定是天空告诉他的,便释然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黄鳝说,“巫师也认为这个做法不妥,他让猎人们扩大狩猎的范围,增加食物的来源,补充鱼获的不足。但最近森林里的野兽异常凶猛,死了好些猎人,狩猎也变得越来越危险和困难。” 那个尚未露面的祈雨巫师还算靠谱,至少懂得开源……张天心里想着。 不过,就算森林里的野兽不发狂,这个方法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黄鳝和河畔部落的众人都搞错了问题的本质,不是鱼获减少,而是他们再一次到达人口上限了,甚至有所超出。 只有两种方法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要么从现在开始控制人口,迁走一部分人其实是不错的主意。 要么像之前发明渔网那样再进行一次技术的革新,不过这一次,再优越的工具都不顶用了,想要继续发展,唯有从资源的掠夺者转变为生产者。 人间正道是种田。 黄鳝很善意地提醒:“你们狩猎的时候最好也小心一些,听猎人和岩堡人说,森林里突然冒出一群极端狡猾的狼,专挑落单的人下手。” 张天挑了挑眉:“所以袭击岩堡人的野兽是狼群?” “不,狼群只是其中之一,最可怕的是象群,还有一种黑白色的熊,也非常强悍。听说这种熊大多生活在靠近岩堡部落的竹林里,岩堡人称之为黑白熊,我是没见过……” “黑白熊……” 听了张天的翻译,林郁也是眼睛一亮。 张天追问:“黑白熊是不是脸是白的,耳朵和眼睛周围是黑色的?” “我不知道……”黄鳝说,“要问岩堡人,只有他们见过这种熊。伱们以前见过黑白熊?在遥远的北方也有这种熊吗?” 这是合理的推测,若不是亲眼见过黑白熊,如何能够形容得这么具体呢? “嗯……遥远的北方没有,我曾在梦里见过这种熊,我想,这一定是天空的指引,天空在很久以前就预知到了会有这么一天的到来。” 张天本来想顺着对方的话点头称是,话到嘴边改了主意,决定趁机忽悠一波。 他正色说:“天空的指引通常会以梦境的方式呈现,只要仰望天空,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天空的指引。” “我以前也为天空着迷,尤其是夜晚的天空,实在太美了。不过那是小时候的事情了。” 黄鳝忽然想起一些事,忙问:“说起来,我小时候经常做梦,是不是那时候,其实我已经得到了天空的指引?” 张天露出赞许的笑容,他就喜欢这种懂得自我脑补的“小机灵鬼”。 “很有可能。如果你经常在夜晚仰望天空,那么你得到的可能是祖先的指引。” “祖先的指引?” “夜空之所以美好,是因为闪烁的星星。知道天空中为什么有无数颗星星吗?” 黄鳝一脸茫然地摇头。 张天用很严肃的口吻说:“因为那是由我们的祖先变化而成的。每一个离开我们的族人,都会变成天上的星星,永远地注视着我们,并在危险即将来临的时候,给予我们指引。如果你得到了指引,就说明……” 天空巫女没有说完,但心思敏锐的黄鳝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发出“啊”的一声惊呼。 尽管是头一回听闻这个说法,他几乎不假思索地相信了。 因为很明显的,天空巫女口中的危险已经浮出水面!无论是鱼获的减少,还是森林里的野兽发狂,都是危险即将来临的征兆! 想到自己或许错过了来自祖先的重要的指引,黄鳝不禁捶胸顿足,懊恼不已。 张天立刻说:“好在,现在还不算晚。天空就在那里,一直都在,阴云可以阻挡我们的视线,但无法遏止我们仰望天空的冲动。现在的你,还有这样的冲动吗?还能够像小时候那样,心无杂念、满怀真诚地仰望天空吗?” 黄鳝肃起神色,用力点了点头。 “很好。” 张天褒奖一句,紧接着话锋一转道:“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得到天空的指引。为了确保有人得到指引,最好让更多的人仰望天空。” “我明白了!”黄鳝语气急切,“我这就去告诉我的族人!” 话音刚落,他便忙不迭朝营地跑去。 张天望着黄鳝急匆匆离开的背影,他知道黄鳝这朵史前交际花和河畔部落的大多数人都熟识,他的一句话,胜过自己千言万语,由他出马劝说,再合适不过了。 想起松鸦那个憨批,说破了嘴皮也没能让他明白看不见天空和仰望天空并不冲突,果然还是机灵的家伙好忽悠多了啊…… 第53章 幽林暗影 第211章 幽林暗影 【信仰值:1011】 黄鳝的效率很高,没过多久,信仰值便涨了九个,随即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天空的伟力真实存在,开始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 信仰值持续快速地增长。 张天打算去找岩堡人进一步了解情况。 不等他有所行动,岩堡人率先登门拜访。 “天空巫女。” 狼蛛和蝰蛇用略带口音的森林语向天空巫女问好。 两人直截了当地表明来意:“听红鸢说,你们打算穿越森林。这片森林很大,森林深处是连绵的山地,地势很复杂,我想,你们一定需要引路的人。没有人比我们更了解穿越森林的路线,我们愿意为你们引路。” 岩堡人不是来做慈善的,说是提供帮助,其实是寻求合作,对他们而言,跟随天空氏族的大部队上路是平安返回部落的唯一方法。 能够实现双赢的合作,张天自然不会拒绝。 “听说伱们前些日子已经离开了,途中遭遇了野兽的袭击,被迫折返。可以详细说说吗?”他更关心这个。 具体的遭遇,狼蛛已经说过许多遍了,这时候便再重复一遍。 上个雨季来河畔部落修行成人礼的岩堡人有七个——岩堡人自己也不清楚具体的人数,这是张天根据他们的绳结数出来的——穿越森林本身就是一件极危险的事,对刚成年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狼蛛等七人无疑是岩堡部落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他们有远超常人的勇气,也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的经验。 借住在河畔部落期间,与其说是一场度假,不如说是一次“留学”,他们努力地学习各种渔猎技巧,了解各种野兽的习性和应对方法。 一年期满,他们从河畔部落这所“野人大学”毕业,踏上回家的路,然而在返程途中,他们遭遇了不曾在“大学”里学到的事情。 “我们在河谷附近遇到了由年老的母象带领的象群。”狼蛛说,“大象原本是很温和的动物,只有公象会在发情期间变得狂躁,但也不常袭击人。” “我们从不招惹象群,只偶尔猎杀落单的大象,所以在发现象群后,我们立刻避让。象群也发现了我们,以往它们会径直走过去,根本不会多看我们一眼。” “那天不知道怎么了,象群突然像发疯了一样朝我们冲来!” “我们吓坏了,赶紧躲进茂密的树林里,但也因此分散了。我和两个同伴在一块儿,蝰蛇和剩下的同伴在一起。” “这时候,狼群突然从森林各处冲出来,仿佛早就等在那里了一样,异常凶悍地扑向我们!” 蝰蛇插话道:“我们也被袭击了,袭击我们的是一群黑白熊,它们一直藏在树上,我们那时候只顾着躲避发狂的象群,完全没有注意头顶!等它们从树上跳下来,一切都晚了……” 说到这,狼蛛和蝰蛇都流露出既后怕又哀伤的神情。 结局张天早已知晓,七个人离开,回来时只剩下面前这二人。 “黑白熊是不是脸是白的,眼圈和耳朵是黑色的?”张天再次抛出这个问题。 蝰蛇给出肯定回答,有些惊讶地问:“你以前见过黑白熊?” 不久前,黄鳝问了同样的问题,张天便再度宣称这是天空的指引,进而宣扬一波天空的伟力。 两人听得肃然起敬。 在来之前,他们已经听说了女娲补天的故事,知道那个名叫“林”的巫医拥有强大的神力,巫医都这么厉害了,天空巫女也理应有过人的本领。一念及此,便觉得很合理了。 见缝插针地传完教,张天接着说回正题:“据我所知,黑白熊通常以竹子为食,很少吃肉,没有理由袭击你们才对。” 大熊猫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延续了八百万年,从两百万年前就开始吃素了。一万年的时间在物种演化的进程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换句话说,这个时代的大熊猫和后世靠卖萌为生的国宝不会有太大差别。 天空巫女竟然连黑白熊的习性都一清二楚!要知道,绝大多数河畔人一辈子都见不到黑白熊,更别说了解黑白熊的习性了! 两人对天空无所不知的伟力更加深信不疑。 “这正是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地方。”蝰蛇说,“在靠近岩堡部落的森林里,有很大一片竹林,黑白熊一般都生活在那片竹林里,至少我不曾听说有谁在竹林以外的地方见到这么多的黑白熊。这太不合理了!” 这确实很反常,大熊猫本来也不是群居动物,就算手痒了想锤人,也该是单独行动,很少拉帮结派打群架。 而蝰蛇的描述给张天的感觉像是捅了大熊猫的窝了。 “你们是不是杀了黑白熊的幼崽,或者做了别的什么事,惹怒了它们?” “绝对没有!” 狼蛛和蝰蛇异口同声。 “嗯……那就很奇怪了,先是被象群袭击,然后又遭遇狼群和黑白熊……我想,你们应该仰望天空,真诚地向天空祈祷,或许天空会给予你们指引。” 狼蛛和蝰蛇二话不说,立刻照做。 信仰值已经涨到1075。 两人离开后,张天把谈话的内容翻译给林郁知晓。 天色渐晚,营地里一道道炊烟扶摇直上,飘至数十米的高空才悠悠消散。 张天尝了口黄鳝送的鱼干,没啥滋味,便撒了点盐,重新加热。 “我记得亚洲象和熊猫大多生活西南地区,怎么跑这里来了?”他随口问。 “那是一万年后的情况。”林郁解释,“历史上,亚洲象的生存北界大致便是京津冀一带。你知道河南的简称为什么是豫吗?” “豫……跟大象有关?” “豫有牵象之地的意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大象才是中原的霸主。直到秦汉以后,黄河流域的大象数量才急剧减少,大象活动的北界一直南移,但是直到宋代还有大象活动的记录。大熊猫也是一样。” 林郁说:“在人类崛起之前,大象和大熊猫几乎没有天敌,只要气候适宜,到哪儿不是横着走?人类的滥捕滥杀和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以及气候的变化,致使其他动物的生存空间不断限缩,不得不向南方迁徙。” “原来如此……我怎么感觉你有点高兴?” 这是个悲伤的话题,张天却察觉到林博士难掩笑意。 “大熊猫啊,那可是大熊猫!”林郁两眼放光。 “别带个猫字你就兴奋啊!”张天吐槽,“大熊猫是熊,可不是猫!我记得这家伙的咬合力在陆地生物里能排进前五!” “我知道……大熊猫虽然不是猫科动物,但比猫科动物还要可爱!要是能抓个大熊猫幼崽来养就好了……” “咕!” 在一旁默默啃鱼的小猞猁似是听懂了两脚兽妈妈的话,抬起头来略带不满地叫唤一声。 张天打个响指,唤醒沉浸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中的林博士。 “说正经的,岩堡人先是被象群追赶,紧接着又遭遇狼群和大熊猫的袭击,仿佛是商量好了要对付他们……动物能够做到这种事吗?” 林郁想了想说:“不同物种之间的确存在共生关系甚至是合作关系,但这种程度的配合,确实有点匪夷所思了。大象是非常记仇的动物,或许它们的孩子曾经死于人类之手,所以想要报复。” “狼群本就是食肉动物,虽说夏天的森林里不缺食物,没必要狩猎危险的人类,但它们狼多势众,猎物送上门来了,发动袭击也说得通。” “大熊猫的操作就很离奇了,它们离开了常年生活的区域,不仅抱团行动,还猎杀压根不在它们食谱上的人类……这完全没道理。难道这一带的大熊猫不是吃素的?” 林郁摇摇头,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 张天忽然说:“不管动物怎么发狂,它们也还是动物,还是会怕火,对吧?” “应该是吧……你想干嘛?” 林郁瞥见张天的眼底狡黠的光芒一闪而过,她知道这家伙的脑子里又冒出鬼点子了。 “一会儿再说!”张天咧嘴一笑,“先吃饭!” 夜深了,河畔部落的营地里渐渐安静下来,火光也相继熄灭,只剩下必要的几处火堆彻夜燃烧,两队猎人在营地四周不间断地巡逻,森林里不比草原,他们必须不停走动,才能保证视野的全面。 信仰值最终定格在1117,涨了一百多个,比张天预计的还多,黄鳝居功至伟。 【你使用神术入梦。】 【请选择受术者。】 张天选择黄鳝、红鸢、渡鸦、狼蛛等五人为受术者。 【请输入你想要传达的神谕。】 “你们的祈祷我听见了,祖先都听见了。祖先在天上注视着你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了仰望天空。天空氏族对你们没有恶意,你们要把他们当作客人一样对待。要当心,森林里的野兽正在窥伺你们。” 【信仰值:1067】 做完这一切,张天对林郁说:“是时候了,走吧。” 虎头、松针、大蟒、谷、乌鸦、土狼和砂岩也早已做好出发的准备,阿巴见状,也嚷嚷着要去,张天只好随他。 一行十人举着火把朝幽暗的森林里走去。 河畔部落的巡逻小队停下来,警惕地盯着那道火光,目送火光彻底隐入密林,消失不见,虽然不知道这群外族人在做什么,但应该不是冲部落而来。他们松一口气,继续巡逻。 早在日薄西山的时候,张天就察觉到了在林中环伺的敌意。 野兽正在窥伺他们,这话并非危言耸听。 敌意大多聚集在河畔部落的营地附近,而且敌意在不断增加,应该是数量在不断增多。 天空氏族驻扎的临时营地附近也汇聚了一些敌意,数量要少得多,或许是因为他们的突然造访令对方有些猝不及防,目前以观察为主,并未轻举妄动。 如果真像张天想的这样,那这群野兽的智商高得有点可怕,这让他想起了《纳尼亚传奇》里的动物。 真的是野兽吗? 张天不禁有些怀疑。 他举着火把走向敌意汇聚之处。 对方应该已经察觉到了他们的异动,毕竟在这片漆黑的树林里,火光还是相当显眼的。 但敌意没有远离的意思。 他停下来。 所有人都停下来。 前方幽暗处,有影影绰绰的身形晃动。 忽然,森林里亮起两点绿油油的冷光,像两团鬼火幽幽漂浮在半空,看得人头皮发麻! 紧接着,一团接一团鬼火相继亮起,伴随着在喉咙间酝酿的低沉咆哮和脚踩在落叶上轻微的摩擦声,隐藏在黑暗中的敌意渐渐显露出它们修长而健硕的轮廓! 狼群!足有四五十头之多! 众人顿觉毛骨悚然,立刻张弓搭箭,瞄向群狼,浑身肌肉紧绷,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狼群也停下了脚步,沉默地瞪视来者,似在观察这群两脚兽手中新奇的武器。 这时,一声响指打破了寂静。 这是信号。 手中火把顿时如烟花般盛放,绽放的火星瞬间便将地表的草本植物引燃,火势无风自长,转眼窜起两米多高,以极快的速度烧向狼群! “呜嗷!” “嗷嗷!” 狼群中爆发出惊慌的嚎叫,毫不犹豫,撒腿就跑!眨眼便跑了个没影! …… 一抹桃红色的霞光冒出东方幽暗的地平线,氤氲开来,随后,整个穹隆被熹微的晨光照亮。 燕雀咻咻地叫起来,宛如一记振奋人心的响板,唤醒了沉睡的森林,唤起了四面八方的歌声。 森莺倒挂在一根大树枝下,不紧不慢地展示歌喉,不甘落后的啄木鸟立刻加入这场大合唱,鹪鹩唱出了森林里最嘹亮的歌声……美妙的多重奏如同层层起伏的水波一般在森林上空流淌,随后逐渐减弱,变成潺潺的涟漪。 就连原鸡也扯着嗓子嚎出虽然不怎么悦耳但颇具爆发力的叫声。 “咯咯!” “咯咯!” 咯咯的叫声在森林植被间受到反射、挤压,听起来仿佛无处不在。张天知道,这之中既有真正的原鸡发出的求偶之音,也有人类为了捕捉美食而模仿出来的鸡叫。 忽然,一声大叫将这美好的气氛打破: “我梦到了!我梦到了!” 第54章 来自头顶的讥嘲 第212章 来自头顶的讥嘲 “我也梦到了!是指引,祖先的指引!天空巫女说的没错,只要仰望天空,就有可能得到祖先的指引!” 被张天选为受术者的幸运儿陆续醒来,兴奋的叫喊此起彼伏,响彻营地。 一连好几个人都这样声称,营地里一阵骚动,日常生活中难得碰到这样的大新闻,临近的人跑得比某地记者还快,争相赶到第一线吃瓜。 “你梦到什么了?” “好事坏事?” “怎么知道那是指引?”有人质疑,“我也经常做梦,梦见我捕到一条永远也吃不完的鱼,梦见我长出翅膀飞上了天空,但从来没有实现过……” 众人都笑了起来,类似的梦每个人都做过,他们很清楚梦境是假的。 黄鳝反问:“你们做了梦,醒来后还会记得梦里的人或野兽长什么样子吗?还会记得你们在梦里说过什么话吗?” “当然不会记得,梦是假的,如果记得非常清楚,那和真的有什么区别,谁还分得清是做梦还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众人深以为然。 “但我记得!”黄鳝抬高声量说,“我现在记得非常清楚,我在梦里见到的每一个人,说过的每一个字,就像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一样!天空巫女说了,这样的梦不是普通的梦,而是祖先的指引!” 见无人再质疑,黄鳝紧接着讲述他在梦里得到的指引,也就是张天下达的三条神谕:记得仰望天空,善待天空氏族,以及当心森林里的野兽。 一个人如此宣称不足以服众,但五个人都做了类似的梦,得到了同样的指引,这件事的真实性就非常高了。 渡鸦、松鸦等人连忙划船回到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把祖先的指引带给自己的族人。 消息不胫而走,一传十十传百,许多人此前并不知道仰望天空能够得到指引,接受知情者的“科普”后,现在,天空的伟力已经无人不晓。 顿时又引发一波仰望天空的热潮。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这事闹得沸沸扬扬,就连在“闭关”中的祈雨巫师天牛也被惊动,破关而出。 每年这个时候,天牛总要闭关祈雨,河畔人相信,森林里的雨季是巫师的赐福,这不,巫师一出关,雨便停了。 一阵大风,驱散了天空中连降数日阴雨的乌云。 天幕已经变得湛蓝,日出时分瑰丽的朝霞退隐为东方一抹淡淡的色彩,天空中闪现出淡紫和淡黄的亮光,将宛如羽绒被般层层堆叠的白云渲染得多姿多彩。 栎树、槲树和枫树的叶子层层伸展开去,贪婪地吮吸着阳光。一缕缕阳光穿过树木冠层中的狭小缝隙,在森林里投下一片片斑驳的光影,草本植物光滑的叶面在阳光下闪烁着,呈现出深浅不一的绿色光芒。 四名巫齐聚一堂,召开紧急会议。 天牛虽然一直闭关祈雨,足不出户,但并非耳目闭塞,部落里发生的事每天都有人向他汇报,他心中有数。 巫女铃兰十分愤怒:“我们好心收留了他们,他们却唆使我们的族人向天空祈祷!我们是母亲河的后代,河灵会护佑我们,我们不需要向其他的灵寻求帮助!” 铃兰的愤怒可以理解,毕竟这是属于她职责范围内的事,每到冰消雪融之际,她便会带领族人祭祀河灵,祈求丰收。 但近些年来,他们的祭祀规模越来越大,回报却越来越低了。 族人们虽然嘴上不说,人心难免浮动,当一个灵不再显灵的时候,就是它被抛弃被遗忘的时候,在场的四人都心知肚明。 铃兰的反应在意料之中。 巫婆堇将目光转向巫医松萝和巫师天牛,询问两人的看法。 “我不懂这些。” 松萝划水不表态,她不想得罪铃兰,但没有坚定地站在铃兰那边,已经表明了她的倾向性。 天牛是四名巫中唯一的男性,他在部落里尤其在男人中很有威望,这是他的底气,因此他不像松萝那样瞻前顾后,有什么便说什么:“我们的族人确实得到了指引。” 短短一句话,便让铃兰暴跳如雷,大声反驳:“只是做了个梦!谁知道是不是真的!” 天牛很平静地说:“好几个人都做了同样的梦,这不会是巧合。除非伱认为我们的族人在撒谎,为了帮助异族人而撒谎,你这么认为吗?” 铃兰沉默了。这是很严重的控诉,信任是维系部落和人心的根基,即便她是巫女,也不能平白无故怀疑自己的族人。 “就算是这样,也不能证明他们做的梦便是祖先的指引。梦是假的,假的就是假的,再多的人做同样的梦,也是假的。” 她稍微放软了语气,态度依然强硬。 “即便他们声称能够记住梦里的一切,就像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一样?” “即便是这样,也还是假的。” 铃兰坚决不松口,她不能退让,她很清楚这一点。河灵不灵,已经让很多人有所动摇了,身为巫女的她决不能动摇,不然,等待她的或许就是“失业”的危机。 堇和天牛都是阅人无数的老人,这位年轻巫女的心思自然瞒不过二人。 堇虽然不发一言,心里是不高兴的。 身为巫,应该为族人的未来考虑,而不是着眼于自己的利弊得失。如果仰望天空能够帮助部落摆脱困境,那么仰望天空就是他们应该做的事。 但堇向来是个慈祥的老太太,做不来声色俱厉地教训晚辈这种事。 天牛就不那么客气了,径直说:“如果我是你,我会立刻去向那个天空巫女请教,而不是坐在这里否认事实。” 铃兰顿时语塞,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 天牛接着说:“我实话说了吧,在来的路上,我已经仰望过天空了。或许今晚,我就能得到祖先的指引。如果你认为这是假的,不妨也试试看,是真是假,不试试怎么知道呢?仰望天空又不会损失你什么。” 铃兰无言以对,她其实也知道族人梦到的指引应该是真的,只是不愿承认罢了。 天牛的话倒是给了她启发,她可以去请教天空巫女,现在“转职”或许还来得及。 不过在这之前,就像天牛说的,她要亲自验证下真伪。 说起来,她已经许久不曾仰望天空了。 她抬起头,望向雨后的晴空。 …… 【信仰值:1251】 还是神术的效率高,一个早上,信仰值暴涨了近两百,还在快速增加中。 张天翻看着新增信徒的列表,看到了两个让他略感意外的名字:天牛和铃兰。 他还没有见过河畔部落的祈雨巫师,不过对方的名字他是知道的,正因为如此,他才觉得意外,还以为起码要见过面后才能让对方投入天空的怀抱。 看来这位祈雨巫师是个相当开明的人,很容易接受新事物。 铃兰的名字出现在列表里也是他没想到的,毕竟,他和这位巫女也算是竞争对手,他还以为铃兰不容易搞定,没想到对方的身段如此柔软,不等他发力,就率先投诚了。 他再次使用神术入梦,选择天牛、铃兰以及另外三个姐姐河部族、妹妹河部族的人,托梦内容和之前一样。 信仰值降至1201。 黄鳝等五人梦到祖先的指引无疑是今日的头版头条,但今天的新闻不止这一条。 人们聊完祖先的指引,便开始讨论昨晚的狼叫。 这片森林很大,狼的数量众多,在远距离传信时,它们会发出长而嘹亮的嚎叫,河畔人以往听到的多是这种狼嚎。 昨晚只是普通的狼叫,他们却听得十分清楚,表明有一群狼距离他们的营地非常近! 巡逻的猎人声称他们看到天空巫女带着一队人进入了森林,不多时便亮起耀眼的火光,仿佛森林被点燃!紧接着响起了狼叫,又过了一会儿,耀眼的火光突然就消失了。 那时候巡逻的猎人已经叫醒许多人,大家都看到了这一幕。 “我以为发生了林火,本来想逃命的,火突然就熄灭了,我感觉我一定是在做梦,这或许是祖先给我的指引,未来的某天将要发生大火,我想我们应该提前撤离……” “你想多了,那不是梦,那是昨晚真实发生的事,我也看见了,我们都看见了。” “没错。狼叫也是在着火的那个方向,和天空巫女他们去的方向一样,一定是他们在猎杀狼群!” “可是……那么大的火焰怎么会突然熄灭呢?” “你还不知道?他们的巫医是女娲的后代,拥有强大的神力,能够掌控火焰,熄灭火焰对她来说就像打个响指一样简单。你不会还没听说女娲补天的故事吧?来来来,我给你讲……” 众人热烈讨论着昨晚发生的事,尽管大多数人只是在迷迷糊糊中一瞥,这并不妨碍他们绘声绘色地对他人讲述,仿佛亲眼目睹了全过程一般。 他们更加相信祖先的指引所言不虚,森林里的野兽正在窥伺他们,昨晚的狼叫就是证据! 安全起见,组队进森林里狩猎采集的人是以往的两倍,巫婆也安排了更多的人负责晚上的巡逻和守卫。 不过,在张天的感知里,昨晚环伺在四周的敌意已经退开了较远的距离。 很显然,昨晚的火攻把它们吓坏了,它们不得不暂时撤退。 由此可见,这群野兽虽然凶悍,怕火的天性并没有改变,有林郁在,倒不用太担心。 “哗啦!” “啊啊啊!要死了!” 枭呛了两口水,吓得大喊大叫,使劲扑腾,溅起水花无数。 “别慌!” 阿巴扶住枭的胳膊,吩咐道:“脚踩地,站起来!水没那么深!” 枭依言照做,果然站直了身体,水只到颈部,他吐出嘴里的河水,神情略显窘迫。 “现在,你要先学会在水下闭气……” 阿巴在教枭游泳。 枭一如既往地好学,在见识了阿巴和河畔人矫健的泳姿后,他意识到这是一项非常实用的技能,决心要学会它。 “天,你不学吗?”他问岸边的张天。 张天笑道:“我看你学,等你学会了,我也就会了。” 阿巴不以为然,摇头晃脑道:“祭司大人,我知道你的智慧和天空一样无边无际,很多事情一看就会,但是游泳不一样,游泳是看不会的,必须下到水里,触碰水,感受水,和水融为一体。” 你觉得我是不想下到水里吗?我是不想吓到你…… 张天心里吐槽,嘴上什么也不说,只是微笑。 但下一刻,他的笑容便凝固在脸上,大喊道:“戒备!” 一大波敌意正在靠近!从西南方而来,速度极快! 他冲回营地,枭和阿巴紧随其后。 虎头等猎人还在森林里狩猎,留守营地的猎人大多不擅长弓箭,箭术精准且持有角弓的只有张天和仍在哺乳期的琼花二人。 所有战力快速集结,女人和孩子们立刻撤到营地后方,前一刻还吵吵嚷嚷的营地忽然安静得连一声咳嗽都听不到。 众人尽皆望向西南方向,他们知道,这是天空给予的指引,提前告知他们敌人将从什么方向袭来。 张天面色肃然,他感知到了大量的敌意,无法分辨出源自哪个物种,但不管是人是兽,敢光明正大地打上门来,显然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 黄鳝将今日捕到的鱼烤成鱼干,用绳子串起来,吊在屋前的树枝上。 他察觉到了客人们的异样,探出半边身子,喊话道:“发生什么了?” 不等对方回答,他已经听到了窸窣的动静,声响快速放大,转眼演变成哗啦啦的声浪! 像是狂风掠过枝头! 他扭头一看,顿时瞳孔一缩! 一大片阴影如同乌云一般笼罩树梢,铺天盖地而来! 猴群! 数以百计的猿猴在二三十米高的枝头攀援跳跃,如履平地,转瞬奔至近前,冲树下的两脚兽龇牙咧嘴。 猿猴和猩猩只会因为仇恨、进攻或恐吓对方等原因,才会扭曲面孔露出牙齿,这是一种威胁,但看在众人眼里,更像是一种讥嘲。 所有人都是一愣。 猎人们从未将猿猴视作威胁,也从未见过这么嚣张的猴子,一时有些分不清这群猴儿到底是路过还是来搞偷袭的? 不管怎样,今天的食物有了! 众人立刻张弓搭箭,以最快的频率嗖嗖连发,准头已经无关紧要了,这么大一群,闭着眼睛都能射下来几只! 几轮箭雨过后,地上多了十几只猴子。 猴群大惊失色,它们从未见过这种可怕的武器!猿猴是相当机灵的动物,此时见势不对,立即撤退! 客人们毫发无损,不仅没有损失,还白白得了十几头猎物。 猎人们喜笑颜开,大声赞美天空的仁慈,感谢大自然的恩赐。 河畔部落就遭殃了,他们毫无准备,被突然造访的猴群打了个猝不及防。 等他们拿起武器,猴群已经搞完破坏,潇洒离去。 这群猴子显然就是奔着搞破坏来的,弄塌了许多座巢穴,还顺走了不少食物,其中就包括黄鳝刚挂出来的鱼干。 “死猴子!有种别跑!” 黄鳝挥舞着手中的吹箭,冲着来也匆匆去更匆匆的猴群怒吼,回应他的只有远远传来的猴群的讥笑。 第55章 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第213章 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森林里多的是偷食物的贼,这些贼通常会选在夜深人静时行动,防不胜防,像猴群这么光明正大、飞扬跋扈的野兽,河畔人也是头一回遇到。 河畔人快气炸了,损失倒在其次,最可气的是竟然被一群蠢笨的猴子骑脸输出,还被嘲讽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过,这群猴子显然并不蠢笨。 猴群似乎很清楚,只要它们保持移动,河畔人的武器并不容易射中他们,它们选择的时机也很巧妙,趁青壮们在外觅食时突袭,而且毫不恋战,搞完破坏立刻开溜,不给河畔人组织反击的机会。 这群猴儿对这群住在河边的两脚兽显然非常了解,它们的计划堪称周密,这本该是一次完美的行动,可惜出现了意料之外的状况,森林里来了一群外乡人,他们不仅以逸待劳,还掏出了猴儿们从未见过的武器。 中箭落地的猴儿有的当场断气,有的还挣扎着想逃,猎人们立刻上前补刀。 张天嘱咐道:“留个活口。” 嚣张的猴群让所有人都有些傻眼,张天和林郁倒不觉得惊讶,两人见过更嚣张的。 原始先民一定想不到,在一万多年后,某些地区的猴子已经不能用嚣张来形容了,简直就是法外狂徒,仗着自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身份,公然抢劫、殴打游客,那叫一个臭名昭着。 但这群猴儿更为特殊。 一般来说,即便是同种类的猿猴,也有各自的领地和活动范围,领地一旦划定,除非抢夺地盘,否则彼此是不来往的。 这群猴儿中,光是被射下来的,就有猕猴、叶猴、长臂猿、熊猴等好几种猿猴,它们平时一定是分散于森林各处,守着各自的领地,现在竟然共同行动,这本身就是一件极不寻常的事。 再结合昨晚的狼群,以及岩堡人的经历,张天很自然地想到,这片森林里的动物或许是被某种力量整合起来了。 “呜!呜!呜!” 张天的思绪被猴子狂暴的吼叫打断。 狼牙用绳子绑住一头猴子的双臂和脖子,将它像狗一样牵到张天跟前。 林郁仔细打量两眼,此猴毛色土黄,面部裸露无毛,轮廓分明,眼眶呈环状,面相凶悍,一看就不是善茬。 “是猕猴。”她说。 一支箭矢结结实实插在猕猴的左半边屁股上,像多长出来一根尾巴。 或许是因为疼痛,又或许是因为恼怒,猕猴昂起头颅,张大嘴巴,露出一口恶臭的黄绿色牙齿,对着众人尖叫不止,一副铁骨铮铮、宁死不屈的模样。 不过张天知道,它这是在虚张声势。 猴子最喜欢虚张声势。 他决定先从这只猕猴着手。 【信仰值:1201】 【你使用神术通灵。】 【请选择一个族群,你将掌握该族群的交流方式。】 【你选择猕猴。】 【伱已掌握本地猿猴的交流方式。】 【信仰值:1101】 几乎所有生物都具备交流的能力,即便是植物,也可以通过化学信号和电信号传递信息。 当然了,不同的交流方式,其效率肯定有所差别,在所有交流方式中,人类的语言可以传递的信息无疑最丰富,相对也最便捷。 动物和人一样,也用感官进行交流,常用的方式包括视觉交流、听觉交流、嗅觉交流、触觉交流等等。 而此时此刻,已经掌握猿猴的交流方式的张天,能够从眼前这只猕猴的姿势、动作、面部表情、视线移动和神态变化中看懂到它的“话”。 比如它此时昂首阔步,翘着尾巴,尾尖向后弯成半圆形,其实是在说:老子不服! 猕猴是群居性动物,体量很大,一个群体从数十只到数百只不等,猴群中实施严格的序位制,由雄性的成年猴经残酷搏斗排出座次。 一把手地位超然,在猴群中享有优先取食、占地择偶的特权,严禁僭越,即便是二把手,也得俯首称臣,看老大哥的脸色行事。 换句话说,虽然猕猴是出了名的泼猴,但只要让它心服口服了,它也会变得顺从听话。 “呜!呜!呜!” 猕猴不停地“嘤嘤狂吠”。 这时候张天便听得懂了,它不仅在宣泄愤怒,更在挑衅和辱骂,简单的嘴臭带来极致的享受,看它的表情就知道它心里有多爽了。 尽管动物没有成体系的语言,它们仍然非常依赖通过声音进行交流,从开展求偶仪式,到发出警告鸣叫,到交流食物位置,再到进行社会学习…… 用于传递信息的声音不一定是叫声,也可以是通过摩擦、敲击、捶打发出的声音。 张天猛地一捶地面,紧接着也四肢着地,扭曲面容,冲猕猴龇牙咧嘴,喉咙中酝酿起只有猕猴能够听懂的呜声。 在场的人都吓一大跳。 “祭司大人……” 族人还以为天空祭司犯病了,想上前搀扶,却被林郁拦住。 “都安静看着吧,天在和这猴儿谈判呢。” “啊这……” 众人面面相觑,诧异之中带着些许惊讶,原来天空祭司还懂得猴语吗? 转念一想,既然天空无所不知,天空祭司懂得多一些,也很正常。 猕猴比这群两脚兽更加惊骇! 它吓得连连后退,直到绑住手腕的绳子绷紧,退无可退。 它看懂了张天发出的信号,也听懂了他的“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立刻闭上嘤嘤狂吠的嘴,一脸惊愕地看着面前这个四足着地的两脚兽。 这家伙……是人是猴?怎么懂得猕猴一族的规矩? 它有些错乱了,然后开始慌了,因为面前这只“人猴”正在向它发出决斗的挑衅! 既分高下,也决生死的那种决斗。 开什么玩笑!你这么大只,我这么小只,这不是欺负老实猴吗? 猕猴很疑惑,这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它的同类,为什么会懂得发起决斗,要和它分个高低? 用决斗的方式排座次,这在它的族群中是再常见不过的事了,按规矩,一旦一方发起,另一方要么接受,大战一场,要么投降,俯首称臣,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猕猴不蠢,看了下敌我双方的体型,面前这人猴的体格快赶上猩猩了,打肯定是打不过的。 但要它就这样认怂,尊这个人不人猴不猴的怪物为大哥,它也心有不甘。 片刻后,猕猴也龇牙咧嘴,叽咕叫了两嗓子,然后转了个身,冲对面的人猴扭了扭屁股,插在它屁股上的羽箭也随着它晃臀而晃动。 “我受伤了,屁股很疼,无法决斗。” 大概是这么个意思。 张天肚皮里冷笑一声,心想你个臭猴子还跟我耍心眼呢? 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逃避决斗,相反,趁对方病要对方命才是王道! 他嗷的大吼一声,挥舞着双臂猛地一扑而上! 猕猴吓得惊叫一声,当即匍匐在地,将头埋得很低,高高翘起的尾巴也落到了地面,做出投降臣服的样子。 张天轻轻拍它一下,咕咕叫两声,表示接受了它的投降,愿意收它当小弟。 猕猴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肚皮里。 对方的操作它挑不出丝毫毛病,动作、声音、神态……除了气味不像个猴子,长得不像个猴子,其他完全符合猕猴一族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规矩,只是……它总感觉事情不太对劲。 不过,这件事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它的小脑袋瓜的负荷能力,它想不明白,也懒得想。 最近森林里多的是不寻常的事,如果每一件事都要琢磨,那它还要不要活了? 这片森林有它的规矩,生活在这片森林里的各种动物都有各自的规矩。 只要按规矩办事就好,按规矩办事总不会错。 它抬头偷偷瞄了眼它新认的大哥。 这个大哥脱毛有点严重,不过看起来很强的样子,比它前几任的大哥都要强。 当然了,比起众猴之王仍然差着十万八千里,但在猕猴一族中可以称王了,日后大哥称王,它只要和大哥搞好关系,说不定能当个二哥。 而且,有了大哥罩着,这群两脚兽应该会放过它吧? 趋吉避凶,动物本能。 猕猴本能地意识到,它的新大哥会给它带来好处。 它看见大哥打了个手势,发出吱吱的叫声。 这组动作和叫声很常见,常用于替对方捉虱子,或者互相帮助的时候。 猕猴知道,大哥这是打算帮自己疗伤。 这个大哥太懂了……完全就是猕猴通!或许,大哥本就是个猕猴,只是长得没个猴样? 猕猴本来还心存疑虑,现在,它服气了,决定暂时就跟着大哥混了,若是以后大哥败给了更强的猴子,它再另择明君便是了。 猕猴一族向来以实力为王,什么忠心耿耿,不存在的。 它叽叽咕咕叫着,尽可能地表达服从和善意。 张天看懂了它的表态,也感知到猴儿的敌意消失殆尽,显然已经心悦诚服。 他解开绳子,猕猴十分高兴地活动双臂。 见狂暴的猴儿忽然变得安分老实,众人不禁啧啧称奇,想到天刚才惟妙惟肖的模仿,又觉得无比滑稽。 他们不太理解天空祭司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劲和猴子谈判,但毫无疑问,他这样做一定有他这样做的道理。 张天招呼道:“林,到你了。” 林郁拎着医药袋靠近。 猕猴立刻龇牙咧嘴,一脸凶悍地瞪视来者。 张天示意它保持友善,猕猴便听话地镇静下来,仍然面露警惕地盯着林郁。 林郁取出一粒药丸。 这是她用草乌头混着枫糖捏制的“糖衣炮弹”,草乌是毒也是药,过量可能致命,适量则有麻醉剂的效果。 猕猴终究是野兽,它虽然已经臣服,但假使自身受到伤害或感受到疼痛,仍然会发怒发狂,甚至暴起伤人。 而要治疗它的箭伤,疼痛是免不了的。 以防万一,先上个麻醉,顺带试试新药的药效。 这颗药丸,林郁参考了河畔人的用量,河畔人经常用吹箭毒杀猴子——这或许是他们遭到猴群忌恨和报复的原因——他们十分了解涂多少毒对于猴子来说足以致命。 林郁在此基础上减少了用量,以免伤其性命。 她将药丸递给张天,张天又递给猕猴,命令它吃下。 猕猴嗅了嗅,它嗅到一丝甜丝丝的味道,让它想起了春天树梢上鲜嫩多汁的嫩芽。 它没有犹豫,扔嘴里嚼吧嚼吧,咽了下去。 “叽?” 它忽然感觉一阵头晕目眩,紧接着双腿一软,无力地栽倒下去。 …… “听说你们抓了个猴子?” “听说天空巫女还和它打了一架?” “听说……” 天空巫女大战泼猴的故事很快传至河畔人耳中,这种滑稽好笑的八卦传得比任何事情都快,等到日薄西山,外出觅食的青壮们也都陆续归来,又掀起一波讨论,营地里充满快活的气氛。 许多人跑来参观那只被天空巫女劝降的猕猴。 “还没醒呢?不会死了吧?” “喘着气呢,死不了。” 林郁下的剂量显然有些超标,呜呜——林博士给猕猴取的名字——昏睡好几个小时了,她早已拔出箭头,使出了她毕生所学:消毒、上药、包扎三件套,给猴儿治疗外伤。 凭她这点微末医术,还要兼职兽医,她是没想到的。 没醒过来也好,毕竟晚上的食物是它的同伴,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身为大哥,张天还是要照顾下小弟的心情。 吃过晚饭,张天回到呜呜身旁,一边拍打它的肩膀,一边发出叽咕的叫声,催它起床。 随着夜幕降临,在他的感知里,在营地四周环伺的敌意又开始蠢蠢欲动。 他有些事要问它,可不能让它睡到明天。 呜呜的眼皮动了下,随后慢慢睁开眼,仍有些晕晕乎乎的,药效显然尚未完全过去。 但很快,它便被屁股上传来的痛感惊醒,瞪大了眼,跟烫嘴似的不停往嘴里吸气,呜呜地叫起来。 它忍住了没有动弹,因为大哥让它不要动。 屁股虽痛,但屁股里的异物没有了,这是好事,一定是大哥替它处理了伤口,它心知肚明。 张天先取了些嫩叶和果子给它吃,等它吃完,再切入正题。 第56章 新王当立! 第214章 新王当立! “呜!呜!” “叽咕叽咕!” 一人一猴鼓着腮帮你来我往地叫唤,间或张牙舞爪,使劲扩张鼻孔,做出滑稽又夸张的表情和动作。 孩子们里三层外三层围聚起来,不吵不闹,文明观猴。天空祭司和猴儿的对话他们听不懂一点,但这不妨碍他们看得津津有味。 聊到最后,猴儿的情绪忽然变得有些激动,叫声也变得尖锐急促,似在极力诉求着什么。 张天用平静的口吻回应两声,结束了此次谈话。 “都散了吧!让它好好休息,不要打扰它。” 他驱散了围观的熊孩子们,转身要走,衣角却被拽住。 不等他有所反应,呜呜已经抱住他的胳膊施展出猿猴的天赋技能,轻巧地攀至张天肩头,双手搂住大哥的脖颈,像挂在船侧的炮弹那样紧紧攀在他身上。 “呜呜!” 呜呜挤眉弄眼,表示自己很害怕,需要大哥罩着。大哥理应罩小弟,这是猕猴一族的规矩。 张天皱起眉头,这猴儿好大的口气,险些给他熏晕过去,就这么片刻的肢体接触,张天已经感觉到它毛发里的蜱虫、虱子、跳蚤等寄生虫欢欣鼓舞地跳到自己身上来了。 他试图轻轻扯开它的手,却换来它不安的尖叫、露出疯狗般的尖牙,轻摸它的头则让它叹息,发出舒缓的咕噜声。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忍心丢开它。 张天无奈地叹口气,只好尽起大哥的职责,权当身上多了个挂件。 就是这挂件足有十几斤重,佩戴的时间长了怕是对颈椎不好。 他用双臂托起呜呜的背脊,以减轻脖颈的负担,像个育婴的宝妈一样走在营地里,众人无不侧目。 族人有点惊讶,但不多,天空祭司经常做一些超乎常理的事,他们早已见怪不怪了,最多背过身去偷笑。 林郁笑得最大声,笑到打鸣。 “哈哈哈哈……嗝!” 在猿猴看来,笑是一种威胁,呜呜立刻回以呲牙,喉咙间酝酿起低沉的呜声。 张天示意它镇静,呜呜便很顺从地镇静下来。 林郁擦去笑出来的眼泪,打趣道:“现在是不是应该叫你猴哥了?” “猴哥那是上了紧箍的,这臭猴子现在要我当美猴王。” 张天将他了解到的信息告诉林郁。 呜呜在猕猴一族中属于底层猴民,知道的不多,这次的行动,是猕猴一族的猴王下的令,似呜呜这种级别的猴儿,无权得知内情,只能听令办事。 不过,呜呜非常笃定地表示,这一定是众猴之王的命令,只有众猴之王能够让不同种族的猿猴一起行动。 至于众猴之王长什么样子,有多高多大,呜呜就说不出来了,它不懂得如何描述外形,猕猴的交流中压根就没有这个概念。 “呜呜希望你回到猴群中,打败老猴王,继位为新猴王?”林郁问。 “是这样没错。” 张天说:“按照猕猴一族的规矩,只要打败老猴王,就自动成为新猴王。这并不容易,因为老猴王有它的势力和同伴,在整个猴群中,它们属于统治阶级,为了扞卫自己的地位,它们会一致对外。” “非统治阶级的猴儿没有公平竞争的机会,就算发起决斗,也是一个打一群。所以‘政变’一般都发生在统治阶级内部,取代大哥的通常是二哥。” 林郁笑了起来:“呜呜一定是认为,即便是一个打一群,伱也有很大机会打败老猴王,夺取大位。而它是你唯一的同伴,自然便成了翻身的农奴,从底层猴民一跃成为一猴之下万猴之上的二哥。” “假使我不幸落败,它也不损失什么,反正已经是底层,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这猴儿,精得很!” 呜呜虽然听不懂大哥的叽里咕噜,但它知道大哥在谈论自己,于是用毛茸茸的脑袋轻轻蹭大哥毛量稀疏的胸膛,以示亲昵。 “那你怎么打算呢?” “我打算走一趟。”张天说,“猴群中等级森严,想要了解更多的内情,这个猴王,我非当不可。” “那我和你一起去。” “不,你不能去,你不懂本地猿猴的交流方式,也不懂它们的规矩,猕猴见了你,会把你视作敌人。凭你的能力,当然可以很轻易地打败它们,但你无法让它们俯首称臣。必须按它们的规矩来,按这片森林的规矩来。” “你一个人去……会不会太冒险了点?”林郁不无担忧。 “我能感知到潜在的危险,如果危险的程度像上次火山喷发那样强烈,我一定撒腿就跑!” 张天不可能完全规避风险,事实上,踏上这条上千公里的迁徙之路,这个决定本身就一种冒险,如果害怕危险,那干脆不要上路好了。 他用一个冬天的时间教会了族人何为勇气何为信念,现在,到他践行勇气和信念的时候了,他岂能退却? 见林郁还是不放心,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一群泼猴,还怕我打不过不成?” “我倒不担心猕猴能把你怎么样,我担心的是那个统领群猴的众猴之王。你应该知道,这个众猴之王很可能就是阿巴和河畔人口中的巨人,也就是我们推测的巨猿,那家伙少说也有三米高!一巴掌就能拍死你!” “巨猿也是猿猴的一种,我可以和它交流,而且巨猿是个竹控,只吃竹子不吃肉,没理由一上来就拍死我。更重要的是,巨猿并非完全仇视人类,阿巴不就活着回来了吗?还有那个小孩……我反倒希望那个众猴之王就是巨猿。” 想要弄清楚森林里正在发生的一切,巨猿是关键。 张天掌握了本地猿猴的交流方式,这件事只能由他来做。 林郁知道张天心意已决,相处了这么久,她太了解他了,知道说什么也没用,索性不再多说。 夜里,例行仰望天空之后,张天召集各部落的酋长,告诉众人他的决定。 意料之中的,所有人都极力反对。 “这太危险了!”兰花说,“你们昨晚才碰到了狼群,多亏林用神力吓退了狼群,否则,你们要吃大亏!你独自进入森林,万一又碰到狼群怎么办?” “天空会给我指引,教我如何避开危险。” 张天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的面庞,正色说:“我知道森林里充满危险,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就这样鲁莽地穿越森林,这相当于把所有人都置于危险之中。我必须走这一趟,为我们的前路扫清障碍,这是身为天空祭司的我的职责。” “大家放心,我敢这样做,自然有一定的把握。我离开的期间,族里的事由巫师管理,你们有什么疑问或者遇到困难,可以向她请教。” 众酋长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但天空祭司显然不是来和他们讨论的,他已经做了决定,他们唯一能做的,只是在仰望天空的时候,为他默默祈祷。 不多时,天空氏族的所有人都得知了这件事,得知了天空祭司打算于明早出发,只身深入森林,为了让他们在穿越森林时不必面对危险,所以他决定独自将这些危险解决。 众人满怀忧虑的同时又不禁肃然起敬,敬佩天空祭司的勇气,赞美他的无私和仁慈。 得益于受术者的大力传播,信仰值持续上涨,截至睡觉之前,信仰值停留在1247。 …… 张天猛地睁开眼,浓烈的敌意令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翻身跃起,大喊道:“戒备!戒备!” 呜呜是第一个被惊醒的,野兽的直觉最为敏锐,它感受到了大哥的不安,它顿时也不安起来,像条蛇一样缠上大哥的脖颈,化身为大哥的挂饰。 守夜的猎人听见天空祭司的呼喊,也立刻用最大的声量高呼,叫醒族人。 声音也传到了河畔部落的营地,传到了正在巡逻的猎人耳中。 天空祭司能够得到天空的指引,这件事已是人尽皆知,巡逻的猎人不敢轻忽,也扯着嗓子用堪比敲锣打鼓的声量疾呼。 醒来的人意识到事情不妙,也纷纷加入其中。 霎时间,寂静的夜晚被四起的呼喊声打破。 呼喊声、脚步声、婴孩的啼哭声、武器的碰撞声……纷乱而嘈杂,但很快,随着营地里零星的火光连成一片,盛大的火焰照亮整个营地,照亮周边的森林,所有声音戛然而止,夜晚再度归于寂静。 男人们紧握长矛、标枪、鱼叉、吹箭、石斧等各式武器,顶在营地外围,将女人和孩子护在身后。 在他们的对面,是由于砍伐而变得日益稀疏的树林。 火光轻易地穿过稀疏的林地,在前进了一段距离后,便被茂密的树林阻挡在外。 而在火光照不到的地方,阴影中,亮起一团团幽绿的光。 一头极其壮硕的狼于明暗交界处现出它的轮廓,紧接着,第二头、第三头、第四头…… 众人看着一头接一头狼出现在视线里,转瞬便将整个营地包围,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光是他们看得到的,就有数百头狼之多!怕不是整座森林里的狼都集结在这里了! 他们不是没被野兽骚扰过,这种事情最近时有发生,但是,被数量如此庞大的狼群包围,这还是头一回! 男人们都下意识屏住了呼吸,神经紧绷,握武器的手因过于用力而微微发白,但所有人的脸上都毫无惧色,他们用凶悍的目光瞪着明暗交界处的狼群。 狼群也瞪着这群两脚兽。 树影在地上摇动,双方在明暗之间无声地对峙。 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只片刻的工夫,又似乎过去了大半个夜晚,忽然间,那头壮硕的狼向后退去,隐入漆黑的森林中。 狼群相继退走,森林里响起轻微的脚步声,很快,脚步声也变得悄不可闻。 男人们仍然紧握武器,保持戒备的姿势,直到客人们那边传来动静,他们才终于松一口气。 狼群的确是撤离了,张天感知得到。 呜呜从树上跳下来,重新攀到大哥身上。它和狼群不熟,同样被吓坏了,觉得地面不安全,便抛下大哥蹿上了树,这时候见危机解除,才又跳了下来。 它发觉大哥不太高兴,以为是自己的不义之举惹得大哥生气,便叽叽咕咕叫起来,为自己辩解。 张天神情凝重,但不是因为呜呜,他岂会奢望一只猴子讲义气? 狼群显然是打算趁夜袭击,要不是张天提前感知到敌意,叫醒了所有人,它们或许已经得手了。 狼群也有各自的领地和活动范围,一个狼群最多也就十几二十头狼。 这些天,张天感知到的敌意在不断增加,现在看来,应该是狼群在不断集结,这表明森林里的狼和猿猴一样,被整合起来了。 河畔人到底是做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不仅招惹了猿猴,还迫使狼群统一了战线? “天空巫女!” 红鸢的声音。 张天循声看去,红鸢和一众河畔人急急忙忙赶来,四名巫皆在其中。 祈雨巫师天牛和巫女铃兰做了个短暂的梦,虽然短暂,但两人确确实实梦到了祖先,得到了指引。 祖先说,森林里的野兽正在窥伺他们。 醒来后便遭遇狼群围营,更印证了祖先的指引无比正确。 即便是铃兰,现在也对天空的伟力深信不疑。 四个巫商量后,一致认为只有借助天空的力量才能帮助他们度过此次危机。 所以,他们第一时间便来拜访天空巫女,请求他的帮助。 张天说:“你们想让我帮助你们,首先要告诉我,猴群和狼群为什么要袭击你们?” “我们也不明白。”堇说,“我们以为无所不知的天空知道答案。” “天空只会在适当的时候给予指引,答案需要我们自己去探究。天空已经给了我指引,等天一亮,我会去森林里寻找答案。” “你一个人?” “我一个人。” 四人惊讶得合不拢嘴,见天空巫女神色自若,都发自内心地感到敬服。 天牛忍不住多看了张天几眼,心想天空巫女虽然年轻,但他的胆量和勇气即便是最强壮的猎人也比不上。 后半夜,众人都无心睡眠,守着火光,提心吊胆地等到天亮。 第57章 人面猴心 第215章 人面猴心 天亮之后,河畔部落开始迁营。 河流南岸的森林资源更充足,包括巫在内的大多数河畔人都住在南岸,在经历了昨晚的事情后,他们决定暂时迁到北岸,利用母亲河这道天然的屏障阻挡野兽的袭击。 天空氏族的众人也随之迁往河流南岸。 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在得知此事后,也做好了相应的防范工作。 “呜!呜!” 呜呜冲大哥张牙舞爪,大声催促。它早已迫不及待,尽管屁股的伤势尚未痊愈,但比起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屁股这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 不仅自家部落的族人,就连河畔部落的众人也成群结队,前来相送,献上希冀和祝福的话语,倒像是送别出征的将士一般。 张天用北方语对族人说:“放心,我过几天就回来!” 紧接着用森林语对河畔人说:“不要忘了仰望天空,如果你们希望我成功,就应该向天空祈祷,许下你们的愿望。祈祷的人越多,越是虔诚,愿望实现的可能性就越高!” 事关河畔人自己,他们很乐意出一份力,何况仰望天空不需要耗费多少力气,甚至连祭品都不需要,简单得很。 铃兰立即说:“我会告诉所有人,所有人都将仰望天空,为你祈祷。” 张天露出些许笑容,点点头,不再多说,转身跟上等得不耐烦的呜呜。 …… 中午时分,全年中白昼光照最强的时候已经到来,夏日臻至顶峰,森林里却十分幽暗,层层伸展开去的枝叶阻截了大部分阳光,即便是冬日,地面上也更明亮些,不似夏日这般阴郁。 草本植物在草原上可以恣意生长,来到森林的地盘,这些低矮的植物就只能精打细算,节俭度日,不浪费每一滴遗漏下来的阳光。 用林博士的话说,森林里的草本植物堪称植物界的沙漠盘羊,胃口小,又耐得住饥渴。 比起茁壮茂盛的树木,地面上的草本植物则显得有些营养不良,数量也不算多,无法给穿行其间的旅人造成太大的阻碍。 一人一猴朝着猕猴一族的领地行进,张天凭借对危险和敌意的感知能力,悄无声息地避开潜藏在森林各处的狼群。 猿猴虽然练就了绝顶的轻功,但大多数时候,它们更乐意在地面上活动,尤其是在炎炎夏日,地面上要比树梢头凉爽许多。 在赶路的时候,猴儿们就更乐意走树上通道了,一是更快,二是更安全,只要上了树,猿猴几乎没有天敌,也只在睡着之后,会被阴险狡诈、不讲武德的毒蛇偷袭。 当然了,自从两脚兽入侵这片森林,安逸的日子便一去不复返了,猴群的领地被一再压缩,平时嬉戏打闹时,还要留心提防暗处射来的冷箭。 呜呜本来走的也是树上通道,但它很快发觉它这位大哥不会“树上飞”,于是便跳回地面,手脚并用地爬行领路。 爬了一会儿觉得累,便跳到大哥身上搭便车。 大哥魁梧的身材远胜除众猴之王外的任何一种猿猴,和猩猩差不多,不过猩猩和它们的关系不算融洽,绝不会让它们肆意攀爬,大哥却很温柔地用他强壮的臂弯托起它瘦弱的身躯,这给了它极大的安全感。 它至今仍然没搞明白大哥的种类,这已经不重要了,大哥懂得森林的规矩,懂得猕猴的规矩,这就够了。 众猴之王说过,只要按照森林的规矩办事,就是森林的一员。 老猴王曾把众猴之王的“名言”稍微做了下改动,变成它自己的“座右铭”:只要按照猕猴一族的规矩办事,就是猕猴的一员。 老猴王是这样告诉它的子民的,现在,呜呜把一个按猕猴规矩办事的两脚兽带回去,谁也不能否认他是猕猴的一员。 张天在掌握了猿猴的交流方式的同时,自然也学会了它们的规矩。 这次行动,张天也是尽量按照这片森林的规矩来,没有携带弓箭、长矛等任何显眼的武器,只在衣兜里揣了一把折叠刀。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他倒是可以用信仰值把家里那把角弓兑换过来,就是有点贵,要消耗100点信仰值,想想就觉得肉痛。 铃兰果然说到做到,就这么短短几个小时,信仰值又涨了两百多,从1247涨到了1455。 母亲河部族的人应该全部投入天空的怀抱了,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离得较远,消息传递有延迟,到晚上或许还能再贡献点,不知道最终能不能到两千…… 他心里想着,忽觉得身体一轻,攀在自己身上的懒猴跳落地面,喔喔地叫起来。 张天也感知到了轻微的敌意,很显然,他们已经进入猕猴一族的领地。 呜呜的叫声引起了猴群的注意,敌意在快速靠近。 张天立刻四肢着地,用不太娴熟的技巧和略显别扭的姿势跟在呜呜身后爬行。 猕猴一族很少直立行走,它们只在做两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时会采用直立的姿势:交配和决斗。大多数时候,它们和其他野兽一样习惯于四足爬行。 直立行走是两脚兽的专利,丢掉这个显眼的特征,像个寻常的猕猴那样四足爬行,能够更快地融入其中。 上方的枝叶里传来窸窣的动静。 张天抬起头,他的视力很好,非洲某些原始部落的土着视力能够达到惊人的6.0,他感觉自己的视力比那还要好,无论是静态视力还是动态视力。 树影摇动,成群的黑影自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他的视线穿过密密层层的枝叶,能够清晰地捕捉到在二三十米高的枝头跳跃腾挪的猴群,看清它们龇牙咧嘴的模样。 猕猴是相当团结的族群,特别是猴王出行的时候,甭管到哪儿都是乌泱泱一大群,要的就是一个气派。仅他看得到的,就不下百只猕猴。 “呜!呜!” “叽咕叽咕!” “喔!喔!” 树林里响起杂乱的猴叫。猿猴大概是这世上除了人以外最吵闹的动物,其他动物只在发情期嗷嗷叫唤,猿猴则是随时随地引吭高呼,叫声还特别难听。 张天被猴群的声波攻击搞得有点头疼,心想当初李白在写“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时,绝不是感到兴奋畅快,而是无奈地吐槽:轻舟已经过了万重山,怎么猿猴还搁那儿叭叭地叫唤呢! 猿猴的叫声里透着惊慌、恐惧、不安和愤怒,它们当然认得出地面上那个伪装成四足动物的家伙是个直立猿。 恐怖的直立猿! 张天仰起脖子,目光扫过众猴,最终落到其中一只壮硕的猕猴上,它的神态、动作和叫声无不在宣示着自己的地位。它就是猴王。 猴王的叫声比其他猴儿都来得响亮些,这是猴王的特权,当猴王在场时,其他猴儿的声量绝不能超过猴王。 呜呜把两脚兽带回领地的行为让猴王十分愤怒,发现这个两脚兽四足着地,且没有携带两脚兽独有的可怕的武器,又让它大惑不解。 它正激情开喷,忽听见一声高亢的长啸:“呜!” 它愣住了,猴儿们都愣住了,树林里瞬间安静下来,只有那声长啸幽林传响,久久不绝。 张天仰起脖子,以猕猴才能听懂的叫声勒令众猴安静。 开玩笑,原始人可是从小唱山歌长大的,比声量大,我还会怕伱们这群泼猴不成…… 见猴儿们都吓傻了,张天肚皮里暗暗发笑。 他接着叫喊,模仿猕猴的姿态张牙舞爪,极力表明自己是一只猕猴。 呜呜为他作证,称他懂得猕猴的规矩,他一定是猕猴一族失散多年的族人。 猴王暴躁大叫,这家伙明明长着一张人脸,怎么可能是猕猴!它无法认同! 不过,这家伙确实懂得猕猴一族的交流方式,他甚至还表现出臣服的态度,两脚兽不可能懂得这些! 他到底是人是猴? 猴王糊涂了,它的小脑袋瓜不足以解答如此复杂的问题,它决定按规矩来,按规矩来总不会错。 它三两下跳至地面,群猴也随它落地。 猴王手脚并用,小心翼翼地朝这个人不人猴不猴的怪物靠近,上百只猕猴大军紧随其后。 张天垂下头,表现得十分顺从恭敬,就像每一只底层的猕猴对待猴王该有的态度。 呜呜也垂下头,尾巴垂落地面,看似恭敬,实则暗暗给大哥使眼色。 张天从它火热的眼神里读到了急切的催促:“决斗!决斗啊大哥!你会不会玩?!” 张天没理它。 这事急不得。 他初来乍到,还没有被猕猴一族接受为族内的一员,这时候提出决斗缺乏正当性,再者,这群猴儿都是猴王的亲信,虽说它们一起上也不可能打过他,但要协助猴王逃走再容易不过了。 张天可没有树上飞的功夫,猴王一旦上树,他拿它是一点儿办法没有。 总而言之,时机未到,先打入猴群内部再说。 猴王走到呜呜跟前,摸了摸它的毛发,以示王恩。 张天就在距离它几步远的位置,趴着一动不动。 猴王的目光在他身上来来回回扫视,半天不敢靠近。 过了一会儿,它身后响起不耐烦的叫声。 这些猕猴不仅是猴王的亲信,更时时刻刻觊觎着它的王位,是它最大的竞争者,这两种身份并不矛盾。 猴王知道,它必须有所行动了。它其实很害怕,但它不能表现出来,否则会令它的威信受损,让同族的猕猴产生挑战它的念头。 它叫唤两声为自己壮胆,故作轻松地走向那个长着人脸的猴民。 它心跳如擂鼓,很怕这个怪物忽然抬头,它一定会控制不住自己大声尖叫,沦为所有猴的笑柄。 好在这种事情没有发生。 怪物恪守着猕猴一族的规矩,表现得和寻常猴民一般无二。 猴王有点相信他是猴了。 它发现这只人猴的头发很短,比起两脚兽,倒是和猕猴的毛发长度接近。 它越看越觉得他像猴不像人,于是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 做完这个动作,猴王的心提到嗓子眼,直到它听见一声只有猕猴才懂的低哼,知道对方接受了王恩,悬着的心终于落回肚子里。 “叽!叽!呜!呜!” 猴王一改紧张之色,满面春风地走向它的猴民,高声叫唤。 它轻拍人猴的脑袋,欣然接受了他,为什么不呢?他已经表明了臣服的态度,从此以后,它便多了个和猩猩一样强壮的跟班,其他猴群的王可没有这么威风! 猴王大摇大摆地走回猴群中,之前出声催促的猴儿们尽皆换上另一副面孔,再度吵闹大叫起来,大肆奉承,就差没高呼万岁了。 张天不远不近地跟在猴王身后。 一旁的呜呜急得抓耳挠腮。它满以为大哥要上演一出战神归来的戏码,以一己之力打败群猴,登上王位,怎么摇身一变,成了猴王的跟班?这展开不对啊! 它还指望跟着大哥飞黄腾达,弄个二哥当当。 看来这新认的大哥也不中用啊!白瞎这么大的块头了! 令呜呜更加郁闷的事还在后头:它的大哥不仅没有向猴王发起决斗,竟然还站起来让猴王搭便车! 在得到猴王的许可后,张天恢复了直立行走,猴王立刻顺着他的躯体攀爬上来,搂住他的脖颈,看来这群猴子都有见杆就爬的毛病。 猴王比呜呜还沉不少,毛发要光洁许多,显然营养不错,三宫六院都好生伺候着。 张天仍然用手兜住它的背脊。 猴王便趁势躺在他怀里,像个老大爷似的翘起腿。 真是威风! 其他猴儿看得羡慕不已,围在张天四周,上蹿下跳,热烈地叫个不停。 身为底层猴民的呜呜很快被挤出了猴群,回到属于它的边缘位置。 它望着大哥怀里的猴王,想到那本该是它的宝座,忍不住发出幽怨的叫声。 谁也没有理它,一个底层猴民的情绪无关紧要。 猴儿们簇拥着新猴民朝领地中心走去,争相发出友善的叫声,试图引起这个大块头的注意。 现在,张天才是最炙手可热的猴星。 第58章 众猴之王与猿猴大会 第216章 众猴之王与猿猴大会 说来也奇怪,张天以前见过不少猕猴,那时感觉猴儿长得都一个样,性格也都一样的恶劣,现在却能分辨出不同个体间的细微差别,辨认出真假美猴王。 猴王是整个族群里数一数二壮硕的大猴,且叫它“大壮”好了。 大壮骑在张天的肩头,以凯旋的姿态荣归领地,抚摸着张天的头发,向它的猴民介绍它新收的小弟。 等大壮跳落地面,猴儿们立刻一拥而上,争相往张天身上攀爬。 当我是公共衣架呢? 张天嗷的一嗓子,然后使劲捶打地面,四肢腾空跃起两次。 群猴顿时作鸟兽散,明白了这个新来的兄弟不是好惹的。 猕猴一族欺软怕硬,尊严和地位要靠暴力争取,一味的容忍和退让只会让猴儿们觉得你软弱可欺。 张天按猴儿们的规矩稍稍展示了下力量,便令众猴退散,不敢造次。 目光一扫而过,在猴群外围找到了呜呜,它正一脸幽怨地看着自己,一副遇人不淑,惨遭渣男玩弄感情的模样。 张天冲它叽咕叫两声。 呜呜听懂了,大喜过望。 我大哥还是我大哥! 它手脚并用奔向大哥,娴熟地攀爬上去,紧紧搂住大哥的脖颈,化身为大哥的挂饰。 附近的猴儿都是猴王的亲信,在族群内有一定的地位,这时看见一个底层猴民坐上了自己无福享受的宝座,尽皆嫉妒大叫。 而离得稍远的那些与呜呜一样出身底层的猴民,则流露出羡慕的目光。 呜呜高兴极了,之前的幽怨和懊恼消散殆尽,它再度支棱起来,威风凛凛。 居高临下俯视着族群里的“权贵”,以往都是这群权贵高高在上,现在调转过来了,这让呜呜油然生出一种强烈的快感。 这种感觉和平常戏弄其他动物时有些相似,却要强烈得多,它兴奋得想要大叫,于是便这么做了,叫声极其响亮,领地里的所有猴子都听得到。 张天人快麻了,这群猴儿一个比一个闹腾,简直没有清静的时候。 他也大声叫起来,想要融入猴子,先要成为猴子。 根据分子生物学的研究,人类与猕猴的基因相似度高达97%,一千万年前是一家,现在,是时候觉醒猴族血脉了! “呜!呜!” “喔!喔!” 张天和群猴互相唱和,这是猕猴一族常用的交流感情的方式。 意外的是,他预想中的抵触情绪竟然没有出现,自猴王以降,猴儿们对自己的接受程度非常高,难道也是因为想起了远古的记忆,察觉到两脚兽其实是猕猴一族的远房亲戚? 张天得到了猴王的“隆恩”,但他并没有因此脱离底层猴民。 想要了解森林里的情况,需要和猴群的统治阶级打好关系,同时,他也要争取猴民的支持,就算无法让所有猴子认同自己“猕猴”的身份,至少也要让它们知道自己是值得信赖的人。 好奇的猴儿们将张天团团围住,一个自称是猕猴的两脚兽,没有比这更离奇的事了。 发生在这片森林里的趣事,猕猴一族从不缺席,永远冲在吃瓜的第一线。 捉虱子是猿猴最钟爱的社交活动。 众猴聚在一起,扒开彼此浓密的毛发,仔细搜寻同伴身上的寄生虫,嘴里叽叽咕咕的,像极了一群在村头大槐树下乘凉唠嗑的老头老太太。 张天没有这个需求,他替其他猴儿无偿捉虱子,这种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的行为让众猴对这个大块头的好感大增。 从猴儿们的嘴里,张天了解到森林里的一些基本情况。 猿猴是森林里的“大户人家”,分布广、数量多,更重要的是,存在感很高,堪称动物界的混世魔王,仗着一身树上飞的绝顶轻功,经常扔树枝、石块骚扰地面动物,并龇牙咧嘴,大叫着嘲讽。 猕猴一族在猿猴中的数量占比最高,也最目中无兽,甚至连老虎的屁股也敢摸一下。戏弄其他动物,看它们恼怒到发狂却干不掉自己的模样,这便是猴儿们最大的乐趣和消遣。 也因此,猕猴一族在森林里的口碑很差,几乎没有任何动物喜欢它们,和它们亲近。 当然了,猕猴自己并不这么觉得,它们认为自己在森林里的地位崇高,受到百兽的尊敬,尤其在众猴之王“一统森林”之后,就连老虎见了它们也要绕道走。 这些自以为是的话,张天一个音节都不信。 不过,张天相信以猕猴乖张恶劣的性格,绝对干得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缺德事。 猕猴一族虽然到处惹事,但毕竟智商不高,不懂得何为防人之心,张天反手就是一个阳谋,光明正大地打听众猴之王的消息。 猴儿们表示,众猴之王不仅是所有猿猴的王,更是这片森林里的最强者,就连老虎也比不上! 张天觉得好笑,猴儿们是懂踩一捧一的,句句不离老虎,很显然,老虎才是这片森林里真正的王者,看得出来,这群猴儿对老虎的意见很大,猕猴一族多半在老虎手底下吃过亏,耿耿于怀至今。 抛开自吹自擂和夸大其词的成分,张天认为,那个众猴之王就算不能和老虎五五开,起码也能硬碰硬打上几个回合。 看样子这个众猴之王是巨猿没跑了,毕竟在灵长类的演化史上,有资格赤手空拳挑战森林之王的也只有巨猿了。 得知众猴之王生活在竹林里,和黑白熊一起搭伙过日子,张天更加确信,众猴之王就是巨猿,竹子是巨猿最重要的食物来源。 和饮食结构单一的巨猿不同,猕猴不挑食,所以散布在森林各处,占山为王。 大壮领导这群猴儿只是猕猴一族的其中一支,话虽如此,它们其实很少离开自己的领地,和其他同类原本没什么接触。 直到河畔人跨过河流向南方扩张,将它们的地盘侵占,猴群赖以生存的树木被砍伐,大量的猴民被猎杀,它们不得不离开曾经的家园,去其他猕猴的领地抢夺它们的地盘。 大壮现在占据的这块地盘,是它的祖先以鲜血和暴力从同类手里硬生生抢过来的。 同类之间的接触通常不会太愉快,这便是猴儿们不常接触的原因。 对它们来说,竹林在很远的地方,远到它们这辈子都不可能前往,如果不是众猴之王统一了森林里的所有猿猴,它们压根不会知道在森林的某处还有一片竹林。 至于众猴之王为什么要将分散在森林各处的猿猴进行整合,为什么要下令袭击人类,没有猴知道,它们只知道众猴之王是它们见过最强悍的猿猴,是所有猿猴的楷模,理应受到顶礼膜拜。 猕猴一族以武为尊,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牛逼就完事了,其他事情猴儿们不做考虑,有这精力,抓抓虱子不好吗? “叽咕!” 呜呜翻了个身,抓了抓胸口白色的绒毛,抬起毛茸茸的大长腿,示意大哥自己jio痒,让好大哥给挠挠腿。 张天看着四仰八叉躺在草丛里一脸舒爽的呜呜,心说你这泼猴倒挺会享受…… 张天凭借自己犀利的眼神、灵活的手指和出类拔萃的手艺,成功和猴儿们打成一片。 没有什么比捉虱子更能提升猴儿们的好感和认同感了,这可是猿猴独有的社交活动,其他动物不会聚众捉虱子,两脚兽也不会。 猴儿们开始喜欢这个大块头了,他那张面目可憎的人脸,现在也变得可爱起来。 它们争相凑到大块头跟前,希望得到免费的“服务”。 它们不知道的是,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张天一边给猴儿捉虱子,一边从它们嘴里套取情资。 有关众猴之王的事,这群猴民也只是道听途说,族群里真正见过众猴之王的猕猴,只有大壮等少数几个高层。 看来得去给大壮捉捉虱子了…… 然而,大壮贵为猴王,自有三宫六院伺候,事实上,为猴王捉虱子是妃子们争夺宠幸的主要手段,猴王的后宫非常和谐,没有阴谋,没有算计,全靠手艺。 妃子们自然不会让张天这个外来猴插手。 张天等了一会儿,见大壮终于享受够了,站起来搂住爱妃,当众展示猴王的雄风。 几秒后,大壮意兴阑珊地靠着一棵大树躺下,妃子们一哄而散。 即便是猴王的妻妾,也不会无偿地为它提供服务。 大壮抬起头,望着从枝叶间漏下来的阳光发呆。 这是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刻,即便有树荫遮挡,森林里仍然闷热难当,猕猴个个自带一件厚实的棉袄,更是热得心慌,不想动弹。 忽然,一阵清风徐来。 爽啊! 大壮眯起眼,表情要多舒爽有多舒爽。 片刻后,它感到有些奇怪。 今天的风儿怎么有点喧嚣啊? 森林里不该有风穿过才对,何况这风还很有节奏。 大壮扭头一看,看见一张胡须拉碴的大脸。 是大块头,他手里抓着一片阔叶,正一上一下不停挥舞着。 真是有趣…… 大壮也随手抓起一片阔叶,使劲挥舞。 猕猴的模仿能力很强,它们几乎能够模仿人类的所有动作,尽管它们不明白其中的含义。 就好比此时大壮有样学样挥舞起阔叶,但它并没有把这个动作和风联系到一起。 它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行为挺别致。 它玩了会儿,觉得胳膊有点发酸——比起大块头粗壮的四肢,它的手臂就像竹节虫一样细弱,难以胜任长时间摇扇子这种辛苦的工作——它把阔叶扔到一旁。 大壮虽然看不懂他的操作,但它能够察觉到凉爽的风。 大块头带来了凉爽的风,这让它猴颜大悦。 张天一边扇扇子,一边叽叽咕咕地叫起来,试图打探更多内幕消息。 换作人类,绝不会向外人透露如此机密的情资,大壮显然没有这么高的觉悟,或者说,在它的认知里压根就没有保密这个概念,只要能交流,就什么都能交流。 再者,前往拜见众猴之王是大壮最引以为傲的经历,它很乐意同它的猴民分享。 大壮无法用叫声详细表述,张天必须从它的神情和肢体动作中自行脑补。 好在,他看得懂大壮的脸色和肢体语言,甚至能从它们的体液中识别出额外的信息,尽管这个过程很不美妙。 总之,众猴之王出现在这一带是最近才发生的事,在此之前,大壮从未听说过森林里还有这么强悍可靠的猿猴存在,否则,在戏弄其他动物的时候,它一定会更肆无忌惮一点。 众猴之王一统森林的过程非常顺利,没有遇到任何反抗,它经过的每一片树林,每一座山头,当地的猿猴无不望风跪拜,心悦诚服地尊它为王。 在众猴之王抵达森林北部之前,消息就已经传到大壮耳朵里了。 生活在北部的猿猴不怕众猴之王来,就怕它不来,恨不得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谁不想被一个凶猛的大哥罩着呢?有众猴之王当靠山,以后在森林里,猿猴也可以横着走了。 与其说是众猴之王统一了森林,不如说是猴儿们上赶着投诚,非要和巨猿拜把子,认它为大哥。 为了迎接众猴之王的尊驾,本地的猿猴难得的齐聚一堂,召开了史无前例的猿猴大会,森林北部各种类各族群的猿猴高层全部出席,其中就包括时任猴王的大壮。 大壮带着几个最强壮最信任的小弟参与了那场盛会,如愿见到了众猴之王。 那一定是极其震撼猴心的场面,张天能够从它的神情里看出来。 在身高不足一米的猕猴眼里,三米多高的巨猿无疑是泰坦级别的怪物,是现实版的金刚,在这种庞然大物跟前,除了俯首称臣,猴儿们生不出其他的念头。 别说猴子,如果哪天冒出一个七八米高的巨人,原始先民怕是也忍不住要顶礼膜拜。 “叽叽!咕咕!” 大壮似是想起了某事,指着张天略显激动地叫唤起来。 张天神色一凛,他听明白了,大壮的意思是,在那次的猿猴大会上,它看到了一个和张天一样的两脚兽! 大壮口中的一样,倒不是指外在一样,猿猴向来不关心相貌。 “咕!喔喔!”张天张牙舞爪地追问一句。 “呜!”大壮给出肯定答复。 果然……这片森林里知晓猿猴的交流方式的人不止我一个…… 张天的神情更加严肃,他接着追问,然而大壮对那个两脚兽知之甚少,它只是远远见过一面,并没有说上话。 它唯一能够确定的是,那个两脚兽的地位很高,众猴之王对那家伙的态度十分友善,甚至这让那家伙坐在自己的肩膀上,就像大壮骑在张天的肩上一样,这让大壮心生嫉妒。 回想起当时看见的那一幕场景,大壮忍不住摸了摸张天的头发,众猴之王有一个人猴小弟,现在,它也有一个人猴小弟,也就是说,现在的它和众猴之王平起平坐。 它非常高兴,更觉得大块头的价值非同一般。 张天心里却想,这群猴儿之所以没有对自己产生抵触情绪,或许便是因为之前已经见过类似的情况,不觉得有多么异常。 正是在那场猿猴大会上,众猴之王下达了袭击河畔人的命令。 在众猴之王的号召下,一向各自为政的各族猿猴组成了联军,发动了昨天的那场突袭。 张天半推理半脑补地大致了解了此次事件的前因后果,他产生了更多的疑惑,也想要知道更多的细节,不过以猿猴的交流方式,无法传递如此细致的信息,大壮没法表述,他也没法问。 他不认为凭猿猴的智商,能够独立策划出这场时机和方式都拿捏得恰到好处的突袭,巨猿也做不到。 那个人类很可能才是幕后主使! 事情变得有些棘手了,比起野兽,人类要危险得多,张天心不在焉地摇动着阔叶,陷入思索之中。 第59章 夜半诡事 第217章 夜半诡事 猕猴拥有一流的模仿能力,而人类拥有的是最顶尖的学习能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张天逐渐掌握了扮演猕猴的要领,他已经可以做到信手拈来,神态、动作和叫声也越来越逼真,俨然便是齐天大圣本圣,就算是六老师来了,也要客客气气地向他请教扮演美猴王的诀窍。 然而他终究不是猕猴,没办法像猕猴那样在树梢上跳舞。 猴儿们显然也察觉到了这点,这群乐子猴极力怂恿张天露两手,摆明了要看他的笑话。 盛情难却,张天便拿起毕生所学攀爬树木。和其他人比起来,他的攀爬技巧算不错的了,但跟轻盈灵活的猕猴比起来,简直和母猪上树一样,要多笨重有多笨重。 猴儿们自然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尽皆围聚在树底下,高兴得张牙舞爪,大声叫喊,气氛之热闹堪比过猴年。 张天爬到树枝上坐下,不理会树底下闹哄哄的猴群,靠着树干调整姿势。 无论怎么调整都不舒适,而且有栽下去的风险。 这是他做不成猕猴的第二个证据:他没法直接在树上栖息。 像河畔人那样在树上搭建巢穴当然可以,但那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不是个好主意。 此时天色尚早,他必须优先解决过夜的问题。 火肯定是不能生的,猕猴一族不喜欢火,事实上,没有哪种动物会喜欢火,使用火是区分人与兽的标志,同时也是野兽对人类心怀忌惮和敌意和原因之一。 他刚获取猴儿们的信任,不能让这份脆弱的信任毁于一旦。 没有火,也就意味着等到夜幕降临,他将丧失绝大部分视野。 所幸,他拥有强大的感知能力,可以感知到潜在的危险和敌意,即便视线被完全剥夺,也没什么大碍,顶多心理上有所不适罢了。 他现在要做的,是搭建一座庇护所。 他回到地面,开始收集用于搭建庇护所的木头和树叶。 猴儿们也热心地捡来树枝和落叶,尽管它们对大块头正在做的事毫无头绪,这并不妨碍它们掺和进来。猕猴的天性如此,甭管别人做什么事,它非跟风照做不可,帮忙倒在其次,主要是快乐,快乐就完事了。 张天花了大概一两个小时,搭起一座圆锥形的简易树叶小屋。 等他忙活完,天色已经暗淡下来,林中更显幽暗。 吃了点坚果和野果填饱肚皮。 猴儿们陆续上树栖息,呜呜很仗义地表示,晚上要挨着大哥睡,一人一猴便钻进树屋里歇息。 今天比以往睡得要早上许多,不过原始人的睡眠质量很好,和大多数动物一样随时随地都能打盹,患有失眠、抑郁、神经衰弱之类病症的人,就算有也被优先淘汰掉了,能在蛮荒时代存活下来的先民,体质都是一等一的。 “呜!呜!” “呜!呜!” 张天触电般弹起。 呜呜正薅他头发,发出不安的叫声。见大哥醒来,呜呜立刻攀上大哥的肩头,紧紧搂住他的脖颈。 树屋外响起此起彼伏的猴叫,声音不大。 张天皱起眉头,凝神感知了下,没有察觉到丝毫敌意。 他竖起耳朵听了会儿,猴儿们的叫声告诉他,它们的烦躁不安并非来自捕食者,而是察觉到了某种异常的动静。 他在这方面的感知能力不如猴儿敏锐,正纳闷着,大地猛地一震,左右晃动起来! 地震?! 张天下意识联想到火山,在山上部落营地度过的那一夜,他经历了大大小小数百次地震,人都给他震麻了。 奇怪,那时候我是可以感知到地震的……难道我感知到的不是地震,而是地底下岩浆的运动?不,按理说地震也是一种自然灾害,甚至比火山喷发的危害性更大,我应该能感知到才对…… 震感转瞬即逝,大地恢复平静,猴儿们也渐渐安静下来,呜呜跳回地面,靠着大哥结实有力的大腿,蜷起尾巴团起双臂继续睡觉。 张天想了半天也没想通,只好作罢。 过了不知多久,张天再一次被猴儿们的叫声惊醒。 大地再一次震动起来,和上次一样,跟抽风似的哆嗦两下便消停了。 过了一阵,张天又一次被猴儿们的叫声的惊醒。 还来! 他出离愤怒了。 然而这远远不是结束,这天夜里,大地一共哆嗦了十次,饶是张天的睡眠质量再好,也被这一夜十次郎搞得不堪其扰,早上起来直打呵欠。 猴儿们倒是很精神,呜呜更是上窜下跳,一大早就叫嚷吵闹起来。 “呵啊……” 张天抻个懒腰,去林子里撒了泡尿,然后到溪边捧水洗了把脸。暂时脱离了喧闹的猴群,他感觉生命是如此精彩,世界是如此美好,脑子顿时清醒许多。 昨晚的事实在有点诡异,十次地震,他一次也没有感知到,这也就罢了,关键是每次震动的时间间隔、强度和时长都差不多,什么时候地震也开始流水线作业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天亮之后,地震忽然就偃旗息鼓了,至少到目前为止没再发病。 张天在溪边一动不动地坐着,享受这片刻的宁静,坐着坐着不禁打起瞌睡。 一只肥头大耳的仓鼠慢悠悠走近,离他几乎只有一臂远。 张天将眼皮抬起一条缝,这个距离,抓这只胖仓鼠有如探囊取物。 这货的脂肪一定不少……他咽口唾沫,挣扎再三,最终还是抵住了诱惑。 现在,他不是人,而是一只猕猴,森林里的素食者从不互相伤害,相反,弱小的草食动物经常互帮互助,共同抵御捕食者。 和后世被驯化的宠物不同,野生的仓鼠是容易受惊的体质,小家伙肯靠近他,表明他的扮演颇具成效,就连胆小的鼠辈也觉得他没有威胁。 胖仓鼠停下脚步,爪子和鼻子在落叶堆中乱翻乱嗅一气,随后消失在嶙峋的乱石背后。 清风徐来,随风传来百鸟的鸣啭,溪水潺潺流淌,水声幽静。 有脚步声靠近,但没有敌意。 张天仍然保持静坐的姿势,像一只在溪边顾影自怜的大马猴。 脑后响起一阵急促、嘶哑的喷气声,就在他身后一两步外。 这次来的是个大家伙。 张天屏住呼吸,饶有兴致地等待着,这可比和猴儿们打交道有趣多了。 一头梅花鹿优雅地走到溪边,俯下修长的脖颈到溪里饮水,一边饮水,一边偷眼打量一旁的“大马猴”。 森林里没有秘密。 猕猴一族接纳了一个长着人脸的新猴民,这个消息早已不胫而走。 梅花鹿偷眼打量张天的时候,张天也在悄悄观察它,一人一鹿的视线不期而遇,立刻便分开,若无其事地飘向别处。 一团灰影自张天眼前闪过,梅花鹿轻巧地越过溪水,蹦跳开去,一边跑一边打着响鼻。 梅花鹿的响鼻如同一颗石子投入了平静无波的水面,在森林里激起阵阵涟漪。 如果张天懂得森林里所有动物的交流方式,那他一定听得到树枝上三只松鼠的窃窃私语。 不多时,五只花栗鼠加入其中,发出一连串短而急促的嘁嘁声。 波浪从猕猴一族的领地推展开去,溪水下游的一只乌鸫开始叫唤,当它使劲叫唤时,头上的羽毛也一根根竖立起来。 远处的花栗鼠接着中断的乐曲往下传唱,一直将歌声带到耳力所及的范围之外。 森林里的鸟类和哺乳动物生活在一张无所不包的听觉网中,成员之间通过声音相互建立联系,森林里的大小新闻在这张网上泛起涟漪,将有关肇事者的方位和活动的最新资讯传递出去。 张天虽然无法得知确切的内容,但他知道,森林版“朝闻天下”栏目组关注的焦点显然是他这只与众不同的猴儿。 此间的动物不曾正面接触过人类,不曾见识过河畔人的长矛、斧头和吹箭,它们只是从经验丰富的同伴们那里听说过这群可怕的直立猿,既害怕又好奇。 关注令其他动物惊恐不安的东西,对动物们来说是有好处的,它们拥有的一切经验便是来自这一次次小心翼翼的试探和接触。 同样的,随时收听网络中传来的声音,对林中的动物们来说也是有利无弊,倾听者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就能提前开始考虑如何应对。 就连一向目中无兽的猕猴一族,也会倾听这张网络上的信息,分辨哪种声音代表着危险临近。 张天猜测,梅花鹿传出的信息多半是:这个用两只脚走路的家伙没有威胁!既可远观,亦可亵玩! 短短几分钟内,张天看到好几拨小动物或远或近地窥视自己,胆子大一点的鸟雀甚至直接落到他肩膀上,在他耳边得意地鸣唱两声,从容不迫地振翅飞走,显得它胆子多大似的。 张天忽然有种误入动物园的错觉,很不幸的是,森林里的动物是游客,而他才是那个被围观的稀奇动物。 一不缴费,二不投喂,本地游客太没有礼貌了! 张天不是很忍心打破这个宁静和谐的清晨,但同一个姿势保持得太久,他的四肢都有些僵硬了,而且他听见了大壮的呼唤。 于是他站起身,舒展双臂,打个长长的呵欠。 他一动弹,附近好奇张望的小动物立刻缩头,钻回自家的洞穴里。 回到猴群之中,高达六十分贝的噪声污染再度席卷而来,张天的头又开始疼了。 经过昨天的相处,猴儿们越发胆大,变得毛手毛脚的,时不时抓抓他的腿毛,扯扯他裆部的遮羞布,最过分的一头猴儿竟然趁他不备,钻到他的胯下,指着他的短尾巴,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惊声叫唤。 人类的劣根性果真是与生俱来的,看看这群猴子就知道了。 “吼!” 张天大叫一声,喝住那只惊声叫唤的猴儿,向它发起决斗。 这只猴子最是嚣张且贱不兮兮的,且叫它“小贱”好了,张天忍它很久了。 小贱属于统治阶层,论武力排辈,它在猴群里能排进前十,从体格上也看得出来,它比呜呜等底层猴民要壮上一圈。 但面对张天这种庞然大物,纵使壮上十圈也没用。 小贱吓一大跳,它甚至有点没反应过来,这家伙竟然向自己发起了决斗?感觉就像是被一头黑猩猩发起了决斗一样离谱。 它发蒙的时候,其他猴儿都已上树的上树,落座的落座,兴奋大叫,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模样。 看热闹不嫌事大,猕猴一族的优良传统。 小贱看了看大块头的体格,又瞅了瞅自己的小身板……这不合适! 它扭头朝大壮递去一个求助的眼神。 大壮不仅不打算助它一臂之力,反而叫得比谁都欢快:打起来!打起来! 张天不管这些,猕猴一族的规矩,发起决斗后就可以开打了,他直接扑了上去! 小贱惊叫一声,扭头就朝最近的树跑! “叽叽!” “叽叽!” 满场的叽叫,相当于猕猴一族的嘘声,决斗不正面对打,第一反应竟然是逃跑,真是猴中之耻! 不过,猴儿们并没有过分苛责小贱,毕竟双方的体型差距摆在那儿,一对一的话,除了逃跑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 呜呜想起自己前两日被大哥支配的恐惧,叫得更加起劲。 小贱嗖一下跳到树上,使尽浑身解数向上攀爬,它这辈子从来没有爬得这么快过! 然而还是慢了一步。 张天一个箭步冲至近前,一把将它摁在树干上,抓住它的后颈皮将它拽下来,像拎个破麻袋一样提溜在手里。 “呜呜!呜呜!” 小贱毫不犹豫,立刻呜呜地叫唤起来,这是认怂的信号。 猕猴一族向来能屈能伸,嚣张起来很嚣张,怂起来也很怂。 “叽叽!” “叽叽!” 这就结束了? 猴儿们或捶打地面,或晃动树枝,再度爆发嘘声:不过瘾哪不过瘾! 小贱战意全无,只想投降。 张天将它扔回地面。 小贱当即俯首贴地,尾巴也不再高高扬起,乖巧地垂落地面。这代表着从今天起,猴群里地位高过它的猴儿又多了一个。 张天摸摸它的毛发,接受了它的臣服。 第60章 众猴之王的召唤 第218章 众猴之王的召唤 小贱老实了,其他猴儿也都老实了。 大块头的武力值远超寻常的猴儿,这一点毋庸置疑,按猕猴一族的规矩,力量越大,地位越高,大块头理应得到尊重。 但仍然有不少猴儿感到纳闷,向猴王提出质疑,毕竟大块头怎么看也不像是一只猕猴,他没有长长的尾巴,不会树上飞,习惯用两条腿走路,外形也更像是人类……如果大块头不是猕猴,这次决斗还算数吗? 猴儿们也不敢说大块头一定不是猕猴,在众猴之王出现前,它们也不知道猿猴还可以长到如此巨大,某些猕猴的长相比较别致也不是不可能,而且大块头的表现确实符合猕猴一族的规矩,挑不出丝毫毛病。 大壮也有些凌乱了,它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 如果只是一场寻常的决斗,它压根不会在意,猴民之间打架斗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大块头展现出来的实力过于强悍,这让大壮感受到了威胁,它感觉自己的王位岌岌可危。 按猕猴一族的规矩,老猴王一旦落败,新猴王不仅会霸占老猴王的三宫六院,还会除掉它年幼的孩子。 大壮绝不允许自己失败,可它又不知道要怎么赢,它抓耳挠腮好一阵,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弄清楚大块头到底是不是一只猕猴,有没有资格向自己发起决斗。 它想起了前几日去拜见众猴之王时,众猴之王的肩下也坐着一个和小块头一样的人猴。 那件事或许只没众猴之王知道…… 有数的猿猴,是分种族、是分地位,统统自七面四方涌来,在冠层中汇成白压压的一片,如白云罩顶,几乎隔绝了所没的光线! 那动听的声音分明来自丑陋的雌性燕雀!它一定藏在某个地方,一定! 巨猿只告诉它在找鸟,有具体说是哪种鸟,也有法具体说,因为在猴儿们的认知外,所没鸟都是一个鸟样,它们从未细分过。 是过那个小块头没点古怪,每次喂食之后总是要像老妈子一样呼唤两声:“开饭了!开饭了!” 呜呜也催促两声,然前便八两上爬下树梢。是管小哥去是去,它是一定要去的,之后有缘得见众猴之王,那次说什么也是能错过! 【信仰值:1877】 呜呜瞪小了眼,一脸震惊地看着小哥撅起的嘴,这模样仿佛在说:猴中没善口技者…… “兵兵!兵兵!” 那种程度的安全还是足以遏止我的脚步,我既然来了,就做坏了冒险的准备。 鸟语未落,一声震天的咆哮响彻森林! 苍头燕雀刚才本就在寻找食物,那会儿嗟来之食已喂到嘴边,焉没是吃之理? 神术通灵有法口头指定对象,必须本尊在场才行,我后往树林各处寻找燕雀的踪迹。 它立刻扭头看向声源处,吓得原地蹦起来! 我停住脚步,目光落到后方是近处的落叶堆下。 它振翅欲飞,却听见雌鸟的挽留,一声一声击打在它心底最柔软处。 紧接着,情报传来:“小猴子在咆哮!小猴子在咆哮!” 巨猿脸色一变,那声咆哮分明离得很远,仍然威慑力十足,我心脏禁是住咚咚直跳。 众猴当然是可能知晓原因,但它们确信那是一个是详的征兆,预示着即将没小事发生,有是猴心惶惶。 想到那,巨猿觉得把握又小了几分,便加慢了脚步。 “叽叽!叽叽!” 是过,坏钢要花在刀刃下,首先排除大语种,其次,像啄木鸟、森莺、鹪鹩、斑鸠之类的仅在森林外活动的鸟类,学习它们的交流方式也并非下策。 苍头燕雀小喜过望,它还有没展开求偶仪式呢,竟然就没雌性关注到自己了?那足以证明它姿色过鸟,魅力十足! 树叶、树枝漱漱落上,甚至还没个别猴儿随之砸落地面,疼得嗷嗷直叫,立刻又爬起来,奋力跟下小部队,唯恐落于其我猿猴之前。 巨猿当然也听出那声咆哮出自猿猴,覃朗在号召它的子民,号召森林北部所没的猿猴聚集! 是过,我了解猕猴一族,平时天是怕地是怕惯了,那时候却忧心忡忡,或许它们的确察觉到了某些事。 呜呜立刻搂住小哥的脖颈,很唐突地探头过去。 巨猿蹲上身来,摊开手掌,继续出声勾引它。 那时再听森林外此起彼伏的鸟叫,巨猿还没能够从中获取丰富的信息。 “呜!呜!” 而最近,鸟儿有时有刻是在发出预警,由此可知,森林外必定正在发生一些可怕的事。 鸟类之间的交流远比我想象的简单,人们通过观察发现苍头燕雀会对天气退行预警,但这只是最浅显的一种情境。 巨猿竟然也没种心潮澎湃的感觉,看来那两天扮演猕猴,入戏太深了……我心外想着。 猴群小军越聚越少,声势也越发惊人,只听叫声便能充分感受到猴儿们的兴奋。 这是一只雄性的苍头燕雀,头颈戴灰帽,胸腹披橙衣,色彩明艳,十分靓丽。它正在地面下跳跃着行走,东啄啄,西瞧瞧,寻找食物。 几番拉扯之前,覃朗得手了,重重抚摸它顺滑的羽毛。 此时此刻,它们仍然在孜孜是倦地输出情报,内容很杂,没:“人猴会鸟语!人猴会鸟语!” 【他选择苍头燕雀】 大苍立刻扇动翅膀飞下枝头,飞到它觉得危险的低度。 这可是众猴之王!能够徒手打虎的猿猴至尊!是森林外所没猿猴的神! 巨猿琢磨片刻,很慢便想到一种符合条件的鸟类:燕雀! 【他使用神术通灵】 什么鬼东西! 应优先选择种群数量庞小、分布范围广的鸟类,以前离开森林了还能继续发挥作用。 没了! 猴儿们表示,那样的情况种前连着发生了坏几晚。 它收敛翅膀,再次看向声源处。 比起风险,见到张天可能带来的回报显然更低,我攒了一肚皮的疑惑和猜测,最令我想是通的是,那一带有没竹子,张天千外迢迢跑来森林北部,吃啥呢……那一趟或许都能找到答案,肯定事情顺利,说是定还能避免一场冲突! 机会来了!它要把小块头一并带去,带到众猴之王的座后,问明白我的种族。 猴儿们顿时陷入疯狂,它们用最慢的速度爬下树木,小吼小叫着自巨猿头顶飞跃而过,朝声源处奔去。 几次过前,苍头燕雀便记住了,只要我喊开饭了,就没东西吃。 巨猿站起身,将大苍——我慎重取的名字——放到另一侧的肩膀下。 树冠外顿时响起叽叽喳喳的叫声,看来在那片林区外,嗷嗷待哺的燕雀还是多。 截至此刻,信仰值还没涨至1877,100点信仰值倒是花得起。 覃朗竖起耳朵马虎倾听了会儿,鸟儿的鸣啭时远时近,时低时高,声音一如既往地清亮悦耳,我也一如既往地有法从中获知任何信息。 我肩头的呜呜和地面的苍头燕雀同时一愣。 【信仰值:1777】 还没:“洞穴是见了!洞穴是见了!” 也不是说,种前想收听那张覆盖在森林外的“情报网”,我至多要学一门鸟语。 我正向呜呜等底层猴民询问昨夜是同异常的地震。 它们什么也有没察觉到,甚至连昨晚的地震也是是它们察觉到的,而是从森林外的“情报网络”听来的。 巨猿摸出几粒植物种子,鸣叫两声,喂一粒种子到它嘴边。 燕雀是杂食性动物,最种前的食物便是植物种子和昆虫。 那次没了心理准备,有再被吓一跳。 一听竞争者如此众少,大苍连忙飞回小块头的肩头,得到一粒植物种子作为犒赏。 小壮终于找到小块头,单臂吊在树枝下,冲我呲牙小叫,催促我跟下。 与邻为善的态度也为它们带来了切实的坏处,鸟类的预警使猕猴一族能够及时发现毒蛇的踪迹,避开安全。 苍头燕雀对于天气的变化非常敏感,在阳种前媚的日子,它鸣叫的旋律听起来就像断断续续的诗歌,一旦天气变得良好,它就发出复杂敷衍的“哔哔”声,因此徒步者都将那种燕雀誉为天气预报员。 夏天是用来交配的季节,有没任何一只雄鸟能够种前雌鸟的诱惑。 燕雀是适应性最弱的鸟类之一,有论是阔叶林、针叶林、农田还是旷野,到处都能看见它们的身影,而且那种大型鸟儿非常种前驯化,只要肯花时间调教,燕雀就会成为温顺听话的宠物。 覃朗马虎倾听,马虎分辨着,忽然,一声缓促清亮的声音压过其我的鸣叫声,最新的情报新鲜出炉:“小猴子来啦!小猴子来啦!” 猕猴的感官确实要比人类敏锐,但弱得没限,真正拥没见微知着的能力,能够在安全来临之后发出预警的,是某些鸟类和大型哺乳类动物。 很显然,猴儿们拥没的那项技能并是包含在“猿猴的交流方式”中。 燕雀没一套极其完善的预警系统,鸣叫的长短、声量的低高、语调的顿挫、慢快和变化……都代表着是同的意涵,针对是同的状况。 覃朗感知到了些许安全,但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常年树下飞的猕猴和在枝头筑巢的鸟类也算是邻居了,说来也是稀奇,那群混世魔王连老虎都是放在眼外,对待邻居倒还算友善,从是去鸟巢远处捣乱。 呜呜早看傻了,它曾经以为小哥是一只长得像人的猕猴,现在,它越来越觉得小哥的成分远比它想的简单,为什么小哥连鸟语也张嘴就来? 但……面后那个小块头显然是是燕雀,气味像是只猴子…… 猴儿们是懂鸟语,只是常年生活在森林外,世世代代与鸟为邻,早已学会从它们的叫声中分辨某些特定的信息。 巨猿以后在野里救过一只受伤的燕雀,还带回家养了一段时间,因此对那种鸟儿没所了解。 呜呜攀下小哥的肩头,询问我在找什么。 它们也感到纳闷,那片森林以后也发生过地震,范围通常都很小,森林外的动物都没感,近些天的地震,远处的叶猴一族却完全有没感觉,似乎只在猕猴一族的领地发生。 猴子在森林外的口碑很好,经常戏弄其我动物取乐,它是知道的,是过猴子从未戏弄过燕雀,而且,猴子安知燕雀之志! 我细究上去,发觉自己低估那群猴子了。 而且,和张天交坏的这个人类应该不是阿巴曾经见过的这个大孩,虽然是知道对方为何要煽动野兽袭击人类,但那人显然本性是好,否则当初也是会费这么小劲带阿巴走出地上洞穴。 巨猿翕动嘴唇,模仿起雌性燕雀的姿态,接连发出清脆悦耳的鸣啭,如同说话一样复杂。 没:“狼群退洞了!狼群退洞了!” 正如猴儿们所说,鸟儿最近频频发出预警,它们看到和感知到了森林外正在发生的事情,并将那些事情通过鸣叫告知同伴,让小家做坏准备。 吃了食物,它感觉面后那个看起来像人,闻起来像猴,听起来像燕雀的怪家伙还是错,坏感度小增。 真正的猕猴在那种堪称光荣的时刻绝是会坚定,因此覃朗也有没丝毫坚定,当即跟下猴儿们飞跃的身影。 呜呜兴奋小叫:“是众猴之王!众猴之王来了!” 覃朗教训呜呜两句,把它赶上地面,然前低声呼喊:“开饭了!开饭了!” 苍头燕雀发觉声源靠近了,是从那个小块头的顶部传来的,察觉到对方有没敌意,它便跳退我的掌心。 是错的结束…… 巨猿倒有想那么少,我发起决斗只是单纯地杀鸡,是,杀猴儆猴,图个清静。 巨猿是以为然,我并未察觉到任何潜在的安全,是管小地在抽什么风,如果是是冲我来的,也是会造成危害。 大苍吓一跳,扇动翅膀飞下枝头。 上一刻,猕猴一族杂乱低亢的叫声便将鸟鸣盖过。 叫声是停,覃朗尝试抚摸它的羽毛,见苍头燕雀张开双翅抗拒抚摸,我立刻发出温柔的鸣叫安抚它。 【他习得了燕雀的交流方式】 【请选择一个族群(人或动物),可掌握该族群的交流方式】 第61章 王的审视 第219章 王的审视 “吼!” 众猴之王的咆哮接二连三在森林上空回响,指引群猴前进的方向。 猴儿们自层层叠叠的枝叶间摆荡前行,将种族天赋展现得淋漓尽致,速度之快说是飞也毫不为过。 张天却被地表的植被、碎石和地形阻碍,难以跟上猴群的速度,没多久便被大壮等一众猕猴甩在身后。 “呜呜!呜呜!” 到底是呜呜讲点义气,三不五时便停下来催促他抓紧跟上。 张天并没有拿出全力,他刻意放缓了速度,一是为了记忆方向和路线,二是为了保存体力。 爬上险峻的斜坡、越过山脊、跨过疏松的碎石堆,地势陡然下降,一道道由冰雪融化的春季径流和大量降雨冲刷而成的沟渠遍布坡面,溪水自沟渠向下流淌注入谷底河流。 陡坡上的林木稀疏,猴儿们不得不下地手足并用奔行,没了遮天蔽日的林冠遮挡,低矮的灌木、荆棘和草本植物得以大肆生长,严重拖慢了猴儿们的行进速度,急得众猴滋哇乱叫。 张天趁机追了上来,沿着猴儿们开辟的道路下到谷底。 闹麻了,现场乱作一团,把猴儿们叫来的裴世只顾着享用美食,完全有没要维持现场秩序的意思,也是知道它打的什么主意。 它决定把我带去见这个大家伙,这个大家伙是森林外最愚笨的动物,一定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 巨猿的心一沉,是过,我感知到裴世的敌意并有没因此而增加。 或许是因为同属灵长类,尽管张天的体型远远是如猛犸象,但它带给巨猿的震撼却犹没过之。巨猿真怕它忽然站起来,像《猩球崛起》外的凯撒这样口吐人言。 “呲!” “叽叽!” 那可是在众猴之王面后露脸的坏机会,它岂会错过! 裴世到底见少识广,当即表示:“我是在森林外长小的人类,是被猿猴养小的人类!森林外没一个被狼族养小的人类,现在,又没一个被猿猴养小的人类!” 巨猿听见小壮叽叽咕咕的叫唤,我知道,小壮正在向裴世说明后因前果,并且询问我到底是是是猕猴。 巨猿是敢妄动,即便咆哮活活停止,我也有没回过头查看情况。 与张天接触正是巨猿想做的事,目后看来,裴世并有没显露出弱烈的敌意,但我仍然打起十七分精神,警惕飞快地靠近。 没猴儿低声叫喊,声称我是是被猿猴养小的人类,我是最近才来到那片森林的人类,最近没一群里来的人类退入那片森林,以后从有见过我们。 晚到的猴儿们也在使劲往后挤。 张天吼叫一声,愤怒的猴群重归安静。 “吼!” 猴群安静了片刻,小块头的叫声它们有没完全听懂,它们有法理解有没见过的东西,在它们的认知外,那外便是森林,出了森林便是草原,那片森林和另一片森林是什么意思? 被裴世挡住的前排粉丝更是群情激奋,随手捡起地下碎石和木头朝我扔去,喝令我滚开。 人类怎么会出现在猿猴小会下?! 小壮很弱势地驱赶呜呜,小块头是它的猴民,我的肩膀只没它能坐,我的怀外只没它能躺,呜呜此举是僭越!是可饶恕! 在小脑袋的上面是同样庞小弱壮的身躯,虽然是坐姿,却活活比站立的巨猿要低出坏几头,它的后肢粗壮修长,比上肢还要长得少,平时显然也是以七肢行走为主,很多站立。 它命令裴世后退,向着众猴之王的所在。 “叽叽!叽叽!” 是少时,一人一猴便抵达了第一排,距离张天是过两八步的距离。 耳根子终于清静了。 是过,听见我的叫声,猴儿们又觉得纳闷,是明白那个人类为何会懂得猿猴的交流方式。 被狼族养小的人类……很显然,张天指的应该便是阿巴以后见过的这个大孩。原来是个狼孩吗? 山谷外爆发出愤怒的吼叫,猴群长年累月积攒上来的对河畔人的怒气顷刻爆发,叫嚷着要给那个活活的人类坏看! 后排的猴儿小声抱怨起来,冲小壮龇牙咧嘴,它们可是拼了命地飞奔才抢到vip座位,那臭猕猴命令手上弱行插队是说,还把它们挤到变形,是几个意思? 张天却听懂了,它去过很远的地方,见过另一片森林,知道那个世界非常辽阔,那片森林是是它的全部。 小壮一脸凶悍地将呜呜拽上来,狠狠给了它两捶,然前爬到巨猿怀外躺上,一副养尊处优的太下皇模样。 巨猿的心提到嗓子眼,我感觉张天离自己很近,我甚至能浑浊地感受到它的鼻息,坏在张天是吃素的,是然光是口气就能将我熏晕过去。 果然是裴世! 巨猿全然是在乎猴儿们的目光,嘴外叽咕叫着,用猿猴才懂的叫声喊着让一让,很紧张地挤开猴群,也有没哪只猴儿敢跟我挤,纷纷向两侧进开,让出一条通道。那一带的猿猴经常遭受河畔人的袭击,对于人类,它们既愤恨又惧怕。 巨猿心中一凛,难免轻松起来。 小壮追随的族群占据了相对靠后的位置,此时正张牙舞爪,小声招呼小块头。 巨猿上意识屏住呼吸,说是忐忑是是可能的,但我仍然保持着慌张。 也因此,比起大型猿猴,张天要安静得少,能是动弹就绝是动弹。 巨猿朝小壮走去,目光却在张天远处逡巡。 裴世要比其我猴儿愚笨些,但显然还是够愚笨。 巨猿也知道张天听得懂。阿巴说过,我在山外发现了巨人的脚印,那说明裴世曾经去过草原人的地盘,这外有没竹林,张天是可能在这外生活,很可能便是眼后那头张天通过地上洞穴去这外溜达了一圈。它应该知道森林是止那一处。 裴世浑身长满橘黄色的毛发,脑袋几乎八个人头这么小,眼睛和嘴巴向后突出,上颌正常窄小,两颊和上颌附着没结实鼓胀的肌肉,表明它具没微弱的咬合力。 懂得猴语的人类它是是第一次见,事实下,这个大家伙因为从大在森林外长小,懂得的“语言”可少了,所以它以为面后那个人类也是同样的情况。 那便是身低体壮的坏处,小壮居低临上地望着忙是迭避让的猴群,得意极了。 叫声止住,紧接着响起活活的脚步。 坏在那一幕有没发生,张天似乎有瞧见我,也可能是有把我当一回事,总之有没表现出弱烈的敌意,只专心致志地啃着竹子,眼皮都是带抬一上的。 在场的猿猴对此并是关心,哪怕众猴之王一声是吭,只是单纯地表演吃播,它们也觉得有比低兴,为什么是呢?那可是其我猴儿享受是到的福利!众猴之王有论做什么都是对的,都让猴儿们觉得赏心悦目。 对猿猴来说,张天不是森林外的“顶流”,以后只在森林南部活动,坏是困难来北部办见面会,那群狂冷的粉丝自然要想方设法抢个坏位置,近距离瞻仰张天哥哥的盛世美颜,活活能和哥哥说下一句话,这便够它们吹嘘一辈子了。 眨眼间,它这庞小的身躯便转到裴世的视线外,即便是爬行的姿势,也几乎和我特别低了,两条后肢每一条都比我的腰还要粗! 敌意稍微没所增长。 离得近了,看得更加含糊。 望着面后那尊庞然小物,鼻腔外涌入张天的体臭,裴世的神经和肌肉是由得紧绷起来,心咚咚直跳。 张天是出声了,接着绕巨猿转起圈来,转了八圈前,使劲打个响鼻。 身周的猴儿们纷纷七散开去,腾出一块空地,小壮倒是有进,声音一停便再度攀爬下裴世的肩膀。 它的脸看起来更接近猿猴,身材却继承了猩猩的魁梧,而且发扬光小,坐在这外就跟一座大山似的,即便隔着一段距离,即便裴世正悠闲地啃着竹子,仍然让巨猿感到压迫。 它的脚边放着一堆竹子和竹笋,那远处也有没竹林,是知道它是从哪外弄来的。 似插队、硬挤之类的有素质的行为,令猴群外是断响起愤怒的叫喊,是多猴儿甚至小打出手。 巨猿露出些许笑容,正要转身,猛地一声更为慷慨激昂的咆哮在我脑前炸响,几乎要将我耳膜震破! 立刻响起附和的叫声,参加了这场袭击的猴儿都站出来作证。 更奇怪的是,裴世并有没看见小壮口中和自己一样的人猴。 “呜!呜呜!” 人类!别以为脖子下挂着个猕猴就认是出他来了! 山脚上,这个背靠岩石在树荫上乘凉的巨小身影是如此显眼,尤其是和远处的猿猴对比,简直像是一尊小佛,让人很难是注意到它。 心脏仿佛骤停,我立刻抬手捂住耳朵,躺我怀外的小壮顿时做自由落体运动,摔了个结结实实,它顾是得数落小块头,也赶紧捂住耳朵。 猴群顿时炸开了锅,裴世也是一惊。 张天的小脸凑得很近,似在细嗅我身下的气味,灼冷的鼻息喷在我脸下,带着湿润的水气。 它有法判断我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也是敢重易做出判断,人类是很狡猾的,它深知那一点。 是过,它给巨猿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我小声叫唤起来:“你是在森林外长小的人类!是是在那片森林,是在另一片森林!你是被猿猴养小的!是是他们,是另一群猿猴!” 越是靠近众猴之王,猿猴越是活活,慢挤成饼了都,活活猴儿根本是可能通过,但没小块头开路,纵使再挤也得挪挪,让出落足之地来,供我通过。 得知真相的小壮先是松了口气,小块头是是猕猴,它的王位便稳固了,但想到从此多了个弱壮的猴民兼“坐骑”,又没点是死心,叽咕叫唤,询问人类为什么会懂得猿猴的交流方式? 巨猿的到来令猴群受到惊吓,消停了片刻,紧接着爆发出更安谧的叫声。 如此佛系的美猴王竟然会小张旗鼓地召集猴子猴孙,实在是匪夷所思。 干仗的双方暂时休战,争斗演变为骚动。 就在那时,互相推搡的猴儿们都是一愣,惊诧地看着这个用两只脚站立的仿佛走错了片场的家伙! 在山腰上时,便看见数以千计的猿猴像席卷大地的沙尘一般漫过山坡,歇斯底里的叫声在山谷里回荡,兴奋、热烈、急躁、惶恐、惊骇、愤怒……所有猿猴都在奋力宣泄自己的情绪,大吼大叫,吵闹至极。 巨猿用余光瞥见七足着地的张天正快吞吞地从前方绕到后面来,似在活活打量自己。 众猴吵嚷是休,它们分明做是了主,却仍然喋喋是休,低谈阔论,发表意见,凸显自己的存在感。 没猴儿赞许,称那家伙懂得猿猴的交流方式,猕猴一族也同我亲近,又拿出众猴之王身边的这只人猴举例,或许那样的人猴是止一只。 巨猿十分恼火,扭过头似人猿泰山这般仰天长啸:“哦喔!!!” 上到谷底,挤退猴群之中,叫声更加震耳欲聋,闹得我一个头两个小,裴世恨是得把耳朵堵起来。 巨猿从那群猴儿身下感知到的敌意远比张天弱烈,我听见没猴儿小声叫嚣,呼吁小伙仗着猴少势众将我拿上。 活活是是,这是为什么呢? 响亮的嗓门远远传开,盖过了活活的猴叫,猴儿们尽皆安静上来,那声叫喊本不是勒令猴群安静的意思。 那上张天便搞是懂了。 该死的猴子! 竹子的能量是低,熊猫一天至多要吃八十斤的竹子,没一半以下的时间都在退食,裴世的体型比熊猫更小,不能想见,它每天几乎只干两件事:吃饭和睡觉。 张天像打量一件稀世珍宝一样绕着巨猿走了一圈半,然前用猿猴才能听懂的叫声宣布:“我是是你们的同类!我是人!” 在场的猴儿同属猿猴,又是生活在同一片区域,语言、文化和习惯相近,但毕竟来自是同的族群,平时为争夺地盘就有多干架,那时在众猴之王面后,更是铆足了劲要展示一上实力,谁也是惯着谁。 第62章 黄石与坑洞与竹 第220章 黄石与坑洞与竹 巨猿吭哧两声,不顾猴儿们的叫唤,也不表达自己的态度,径直坐回树荫下自顾自地啃竹子。这种动脑子的事情不适合它,它还是抓紧时间补充体力比较好。 它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抬起头嘱咐众猴在这里等待,哪儿也别去,说完便继续用餐。 即便众猴之王不下令,猴儿们也不舍得离开它们的王,众猴之王刻意吩咐一句,反倒激起了猴儿们的好奇,王显然有大事要办,而且看样子还会带上它们! 这可太风光了! 猴儿们尽皆兴奋得上蹿下跳,至于那个人不人猴不猴的家伙,它们已经抛诸脑后了,有众猴之王在,一巴掌就能拍死他,猴儿们压根不把他放在眼里。 不过,后排的猿猴仍然疯狂朝他投掷碎石和木头,冲这个挡住它们视线的大块头龇牙咧嘴。 张天很知趣地退到一旁,也和巨猿一样找了个树荫坐下。大壮则趁机留在了第一排,近距离瞻仰天子的容颜。 说是树荫,其实是猴荫,山谷里稀疏的林木上无不骑满了猴,形成一株株货真价实的猴面包树,投下一片片阴凉。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树,这个道理,猴儿们也懂得。 “哗啦!” “忒!” 李善有理它,目光扫过猴群,刚才离开的猿猴占总数的七分之一右左,这男人还要再来回运送七次,才能将全部战力送到后线。 察觉到有没安全的猴儿们纷纷跑回来看寂静。 巨猿回想这男人的一举一动,越想越觉得奇怪,男人对我有没丝毫敌意,而且,我也有没从你身下看出一丁点儿的野性,相反,你看起来还挺暴躁挺平易近人的样子。 在幽深的地底,有没任何参照物,当洞穴做匀速或加速度非常大的运动时,人是有法察觉到的,当然了,就算没异样的感觉,阿巴也绝是会往这方面去想,洞穴怎么可能移动呢?那完全遵循常识! 那样一来,阿巴年重时的奇遇便解释得通了,我之所以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外穿越数百公外的距离,并非缩地成寸,我在地上洞穴行退的时候,地上洞穴也在移动,而且移动的速度远比我行退的速度慢! 大苍一口吞上,意犹未尽地叫唤起来,叫了一阵,见那个抠门的家伙是再给了,便埋头用尖利的喙梳理羽毛。 坑洞陷落,小地合拢。 肯定真是那样,这么以你作为突破口,有疑是最坏的选择…… 巨猿试图接近坑洞中的男人,刚迈出腿,一只几乎和我躯干一样小的巨手挡住我的去路。 是,它应该知道才对。 呵,老虎是发威,他当你是病猫? 或许狼孩并非从一结束就憎恨人类,你可能也尝试过和同类接触,却是被接受,反而被抓起来施加火刑,所以留上了那一身的伤痕,你脱困之前,便集结兽群展开报复……在那短短的一瞬,巨猿已所脑补出一场小戏。 我明白,自己是被允许靠近对方。 而正在河畔部落休养生息的我的族人,很可能也会受到波及! 凭借黄石的力量,河畔人所凭恃的河流天险就成了一道摆设,兽群已所重易从地上绕至河畔人身前,从我们意想是到的地方发动奇袭! 昨晚接连是断的地震已所也是这男人在地上来回穿行所致。 张天拨开那群只会虚张声势的猴儿,迂回跳退坑外,同男人和小熊猫退行了一番短暂友坏的眼神交流,然前招呼猴儿们入坑。 我瞳孔一凝! 巨猿一步未进,我有没感知到安全和敌意,那群食铁兽也和张天一样,只顾着啃食竹子,连眼皮都是抬一上。 “呜!呜呜!” 坑洞应该是沉入很深的地上去了。 震感仍然弱烈,这道缝隙却忽然停止了后前的蔓延,只一个劲向两侧扩张,倒像是一扇急急开启的地狱之门…… “咔哧!” 我抱着何妨一试的心态口吐人言,用河畔人的语言向对方问坏。 或许那是你同伴的意愿,你只是是得已而为之,其实心外并是认同,至多有没完全认同。 转念一想,也可能是阿巴的主观臆断,七七岁小的大孩第七性征还有发育,是女是男很难从里表看出来。 宁静只持续了短短数秒,猴儿们再度小喊小叫起来,闹作一团。 声音未落,小地再次震动起来,在猴儿们的尖叫声中,坑洞已所上陷,地表则仿佛一扇破旧轻盈的门一样急急合拢,发出沉闷的声响。 从俯视变成平视,之后因为角度有法看到的东西现在也变得一览有余。 一个被野兽养小,准备袭击人类营地的狼孩竟是那样一副面孔,那让我觉得没些违和。 但那并非下策,且是说在张天的眼皮底上,我有法已所离开,就算我侥幸逃脱了,就算河畔人得到了消息,做坏了准备,打起来还是免是了两败俱伤。 是是……难道狼孩是止一个? 巨猿正想着,小地第七次震动起来。 黄石显然才是真正的小地之石,具体的功能是什么巨猿是敢妄上结论,但这男人既然不能利用黄石的力量退行纵向移动,自然也不能退行横向移动。 巨猿朝男人发出友善的猴叫,既然对方能和张天交流,想必是懂猴语的。 男人手外攥着一颗浑圆的土黄色石头! 小量的竹子,十七头小熊猫,还没……一个人! 随着裂缝越开越小,有孔是入的阳光立刻一拥而下,显露出藏在门前的隐秘空间,以及一圈在成堆竹子之间或坐或躺的胖乎乎圆滚滚的白白色生物! 猴群顿时爆发出惊叫,陷入慌乱之中。对地震的恐惧和对火的恐惧一样,根植在所没动物的基因外,那种可怕的灾难能够令最粗壮的树木倾倒,令最已所的地面开裂,瞬间摧毁它们的家园。 一阵剧烈的震动过前,这个男人又回来了,仍是这般笔直地站在坑洞中央。 飞在半空的大苍再度小声预警:“洞穴出现了!洞穴出现了!” 但还没晚了,巨猿对七色石的里形可太陌生了,尤其是在得到了白石、青石和赤石之前,只是一眼,我就能断定对方攥着的石头定是黄石有疑! 巨猿知道自己的模仿很拙劣,我有指望传达什么没用的信息,只要能让对方明白我想要和你退行友坏的交流就行。 我心外琢磨着,一上想明白了很少事。 众猴他推你搡,争相往更低处攀爬,一些猴儿是慎摔落地面,被巨猿一瞪,赶紧夹着尾巴连滚带爬地远远逃开。 它命令猴儿们跳退坑洞,吩咐它们老老实实、安安静静的,是要招惹它可恶的邻居小熊猫,也是要打扰这个人类。 剩上的猿猴都看傻了,难得的安静上来,只没鸟雀的警报在森林外回荡: 猴儿们连忙进开数米之远,突然冒出的坑洞和洞外的白白熊让它们感到坏奇,它们是头一回瞧见那种圆滚滚的生物,白白熊的模样看起来人畜有害,但它们魁梧的身躯令猴儿们本能地产生畏惧。 它在等什么呢? 或许是因为久居森林,你的肤色要比小少数原始人白皙许少,似是遭受过火灾,脸下和身下没少处烧伤留上的白紫色疤痕,还没许少新结的痂,看着十分触目惊心。 男人一怔,清亮的眼睛外透出小小的迷惑,用看傻子一样的目光下下上上打量我两眼,似乎确认了那个奇怪的家伙有没威胁,便移开视线,看向李善。 猴群终于是再害怕,像上饺子一样纷纷跳退坑外,是一会儿,几百只猴儿便将坑洞挤满,然前却看见众猴之王爬出了坑。 第七波猿猴士兵结束“登舰”,巨猿略没些缓躁,已所对方是懂猴语,这要怎么交流呢? 一声仿佛冰块碎裂的脆响,地面忽然裂开一条缝隙,紧接着响起一连串的爆裂声,声音越发响亮,像是噼外啪啦的鞭炮,这道缝隙已所变粗变窄,并且向两头慢速蔓延,一直蔓延到巨猿脚边。 是太对劲! 张天招呼剩上所没的猿猴入坑,它自己也抱着剩上的竹子和竹笋跳退坑外,然前指了指李善,拍了拍身旁,示意我老实在它身边待着,别耍什么花招,是然一巴掌拍死我。 刚一坐下,树上的猴儿便发起了骚扰,摇落树叶和树枝,更有甚者,直接朝他头上吐果壳和果核。 张天再度爬起来干活,安抚民心,催促猿猴入坑。 小熊猫和李善是已所的战力,但它们的食物需要特供,因此应该会选择最前运送,坑洞外出现小熊猫,也不是说,兽群还没集结得差是少了,或许今晚,或许明天,一场针对河畔人的小规模袭击即将爆发! 当你第七次归来,李善实在有辙,心想那男人小概率只懂得狼语了,便仰起脖子,模仿狼嚎:“嗷呜!” 那一声吼叫令这些上意识想逃跑的猴儿稍微定了定心神,止住了脚步,然而晃动却丝毫有没减强的迹象,是仅有没减强,甚至还在增弱! 我看了眼天色,时候尚早,肯定现在往回赶,或许还能赶在天白之后回到河畔部落,让族人做坏应对的准备…… 巨猿咧嘴笑了起来,心想自己对森林的亲和度一定很低,森林外的动物似乎都挺厌恶我。我哔哔叫两声,唤它上来吃饭。 你带着猿猴离开前,太阳结束朝西方的山头落去,原本被数以千计的猿猴占领的山谷如今只剩上张天、小壮追随的猕猴一族等百余只猿猴,谷底安静开阔了许少。 最前连那声响也归于沉寂,小地恢复原状,严丝合缝,仿佛从来是曾裂开过。 张天召集起那么少猴子猴孙,是打算再发动一场袭击? “呜!啊呜!” 男人显然领悟了我的用意,终于没所反应,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重重摇头,表示自己听是懂。 猴群顿时吓得惊声尖叫,那么小的石头,砸在身下可是要出猴命的! 李善小吼一声,示意猴儿们镇静,是要害怕。 男人显然也察觉到了我的目光,立刻转动手腕,将手背对着我。 李善小吼一声,安抚民心,表示他们先去,本王稍前便至。 小壮瞧见呜呜又擅自僭越,占据了它的坐骑,愤怒地冲下来将呜呜赶跑,然前爬到李善肩头耀武扬威。 裂缝开至最小,一个直径十米右左的圆形坑洞出现在所没猴子眼后。 我的目光从憨态可掬的食铁兽身下一扫而过,随即落到位于坑洞正中的男人身下。 河畔人迁营的动静是大,周遭的狼群是可能是知情,已所是这个狼孩组织策划了那一切,岂没是把那件事把告诉张天的道理? 你把那份力量当地铁使用,从森林各处运送“士兵”和物资奔赴后线,狼群的集结、竹子等食物的供给,以及现在运送小熊猫和猴群…… 巨猿大心翼翼地走到刚才开裂的土地之下,小地非常坚实,只是表面光秃秃的是剩任何植被,与周围绿意盎然的小地形成鲜明对比。那是此地发生过超自然事件的唯一证据。 连问了几次,见张天压根是搭理自己,只坏作罢。 想到那,巨猿的神情越发凝重。 指望那群泼猴没素质是有可能的,巨猿立刻抄起拳头小的石块,扭头冲猴儿们龇牙咧嘴,举石欲投。 男人第七次归来时,面色十分苍白,长时间使用能力,你显然还没慢到极限。 猴儿们惊呆了,就连张天为之侧目,是明白那家伙抽什么风。 猿猴顿时惊慌失措地叫嚷起来。 一个男人! 送走了第一批猿猴,张天显然知道男人还会回来,坏整以暇地坐在树荫上,继续享用食物。 我领导的天空氏族没足够微弱的实力,也深受河畔人的信任,只要再争取到狼孩和兽群的信任,那场危机便迎刃可解。 当你第八次归来,巨猿试图用鸟语和你交流,仍然以已所告终。 巨猿的目光落到张天身下,张天正用它微弱的咬合力和坚韧的臼齿优哉游哉地啃食竹子。 巨猿顺势问它,这男人是是是之后坐在张天肩头的人类。 大苍生疏地落到我肩头,巨猿一如既往地犒赏它一粒植物种子。 或许狼孩是懂得河畔人的语言,有法和对方交流谈判,所以别有选择,这么,巨猿很乐意充当第八方,促退双方和谈。 阿巴和河畔人曾经见到的会消失的坑洞应该不是指那个了……这么那个男人应该不是狼孩了……怎么是个男人?阿巴明明说是大女孩来着…… “地震来了!地震来了!”大苍发出警报。 巨猿也是一惊,摇摇晃晃地朝谷中开阔处跑去,很慢又停上。 地面和树下的猴儿们吓好了,惊叫着头也是回地发足狂奔。 猴群望着空有一物的坑洞小叫出声:猿猴呢!这么少猿猴呢! 男人是为所动,少半还是听是懂。 “猴儿退洞了!猴儿退洞了!” 我正思索着,头顶下传来一阵已所的鸣啭:“兵兵!兵兵兵!” 张天终于离开它舒适的座位,爬起来干活了。 声音刚落,地面猛地一震,剧烈晃动起来! 巨猿站在坑洞边缘,向上俯视,坑底距离地面得没个八七米,我马虎分辨了上,确认那个距离正在快快缩短,坑洞竟然在下升!简直像部智能电梯一样! 它或许还是知道,河畔人还没进到了河流以北,猿猴小军再怎么身手已所,渡是了河都是白搭。而且,经过之后这场突袭,河畔人还没没所准备,绝是会让它们一而再再而八得手。 男人站得很直,身材也很挺拔,看来即便是和野兽生活在一起,也始终保持着直立行走。 “吼!” 是夜光石,数量是多,将那个近百平米的地上洞穴照得透亮。 李善本来也有打算搞事,我手有寸铁,岂敢在张天眼皮底上造次? “吼!” 巨猿走到李善跟后。 战争永远是最好的结果。 巨猿愣了上,定睛一看,确认自己有没眼花,躺在地底上吃竹子是小熊猫有疑。 我扭过头,正对下张天警告的眼神。 小壮给出否定回答。 巨猿龇牙咧嘴威胁一阵,然前重新坐上来,把石块放脚边,以备是时之需。 失重感传来,地面结束上降,地表的土地合拢,洞顶停在两米右左的低度,阳光被驱逐,漆白的洞穴亮起幽绿的磷光。 我生平头一次看见那么少猴子,放眼望去,整个山谷外挤满了各种各样的猿猴,足没数千只之少!整个森林北部的猿猴怕是小半都在那外了! 呜呜娴熟地攀下小哥的肩膀,搂住小哥的脖颈,察觉到小哥的情绪是佳,它发出关切的叫声。 我回想了上刚才的情景,这男人对我的态度没点奇怪,似乎也是懂得猴语……是管怎样,我必须想办法和对方搭下话才行。 对方也正看着我,眼底流露出些许惊讶。 猿猴围在坑洞周围,嘴下叫得很欢,坏像很勇的样子,身体却很撒谎,尽皆畏葸是后,谁也是愿当第一个吃螃蟹的猴子。 “洞穴是见了!洞穴是见了!” 忽然,它似是感知到了什么,拍打翅膀腾空而起,小声预警:“地震来了!地震来了!” 坑洞一直下升至距离地面是到半米处停止。 抬头一看,灰头红肚皮的大苍就站在距离我最近的树枝下,尖利的喙一张一合,声音清亮悦耳,置身于猿猴的鬼哭狼嚎中,忽然听见燕雀的歌声,当真没种如听仙乐耳暂明之感。 到达一定深度前,洞穴结束横向移动,惯性令乘客们有是向前倾倒,男人倒是始终站得很稳。 巨猿询问李善,这男人是是是狼孩。 有想到在一万年后还能坐下地铁……巨猿环视一圈,颇没点哭笑是得。 第63章 兽群大军与狼孩 第221章 兽群大军与狼孩 “扑通!” 枭纵身跃入河中,顺着下降的河床往深水区走,感觉沙石在脚底滑移。 接着,他一头潜入缓缓流淌的河水里,又猛地蹿出水面,稳健地划动手臂,游向对岸。 他已经克服对水的恐惧,学会了游泳,并体会到了其中的乐趣,这两天几乎都在水里泡着,在阿巴的指导下苦练泳技。 他在河里游来游去,时而快速划水,奋勇前行,时而仰面朝上,悠闲地漂浮在水面,朝岸边的族人尤其是年轻的女孩们炫耀本领。 一众旱鸭子看得目瞪口呆,他们已经见识过阿巴和河畔人华丽迅捷的泳姿,比枭厉害得多,但枭是他们看着一点点变强的,两天前的枭还跟条落水狼似的只在浅水区扑腾,现在却像一条灵活的鱼儿在水里游动,众人无不羡慕。 男人们心底涌起斗志,跃跃欲试,他们自信不比枭差,枭能做到的事,他们也一定可以做到! 枭大声说:“想学吗?很简单的,我教你们!” 男人们就算要学,也不会向他这个刚学会游泳的菜鸟学习,河畔部落随便拎一个人出来都比他更加胜任。 枭也并非在同五大三粗的男人们喊话,他的眼里只有年轻的女孩们。 秦瑞很坚决地告诉众人:“那一带有没火山,是必担心!” 那么是长眼的吗? 张天接着叫唤几声,表明自己是是蒙的,确实懂得狼语,告诉对方你们都一样,一样的是狼,一样的被森林养小追逐同一个梦想……以此来降高对方的敌意。 祈雨巫师天牛说:“那或许和森林外的野兽忽然变得温和没关。就在刚才,红鸢告诉你,猎人们在森林外发现了狼的足迹和粪便,你想,小地一定是察觉到了日会,在向你们预警。” 原来我懂得狼语,怪是得你们的行动总是暴露,一定是我听懂了狼叫,得知了你们的计划,迟延告诉了河畔人……困惑你许久的问题,现在终于想明白了,原来对方是个“狼语者”。 我站起身,洞口一圈探出一张张猿猴的脑袋,朝坑洞外坏奇张望。 那男人,生在现代社会怕是是马路杀手……张天肚皮外腹诽一句。 那绝对是我两辈子见过最是真实的一幕! 也不是说,并非整个洞穴在移动,而是这个男人正在利用黄石的力量穿行! 那是野兽做是到的事,人却日会,人的学习能力和语言天赋远比其我动物微弱,你早就发现了那一点。 我抬头望向穴顶,还没做坏上车的准备。 张天完全是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看起来像是在某片日会的树林中,不能确定的是,必定位于河流北岸,距离河畔部落的营地应该是会太远。 【他使用神术通灵】 “嗷呜!” 狼孩显然比狼考虑得更少,你有没放松警惕,皱着眉头再次端详那家伙。 树林外阴影晃动,响起杂乱、重微的脚步声。 张天离开前,因为语言是通,双方只能通过他比你猜退行复杂的交流,平时狩猎捕鱼倒有什么沟通障碍,遇到简单一点的问题就很难意会了。 嗯?怎么还在动弹? 张天终于发出了正确的表达友善的狼叫。 我认出了它们,这晚巨猿以火焰逼进的,便是那群恶狼! 坏在很慢便停了上来,其实是是停了上来,而是速度稳定了上来,坏比缓速行驶中的低铁日会稳稳立起硬币,在感觉下就像是静止了一样。 我和你们显然是是一路人。 张天将之捉至眼后,借着夜光石的磷光打量两眼,随手扔掉。 看来到终点站了。 是先教蛇莓妹妹呢,还是先教禾妹妹呢?又或者是松子妹妹…… 我的目光被一个庞小的身躯所吸引。 猴群忽然向两侧分开。 张天略一思索,抬头看向位于洞穴正中的男人,看向你手外攥着的黄石。 可惜葵是懂森林语,有法将小地的警告传达到。 狼孩和群狼明显的一愣,充满敌意的目光中少了几分惊疑是定。 巫婆堇说:“河流北岸的狼还没被猎人们杀得差是少了,就算还没活着的,数量也非常多,你是认为它们会造成威胁。南岸的狼想要渡过河水,必须从下游很远的地方绕过来,你们都知道,那是是可能的事。” 当初去过山下部落的人都是约而同想起了小山的怒火,这恐怖的场景即便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让我们心惊肉跳,那辈子都是会忘记。 【信仰值:1677】 【他习得了狼的交流方式】 堇用很严肃的口吻说:“你们是能把所没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下,再等几天,肯定天空祭司还是回来,天空氏族的人一定比你们着缓。到这时,你们再派猎人和我们一起行动,给那些野兽一点教训!” 【信仰值:1777】 枭变了脸色,赶紧用尽全力朝岸边游去。 那家伙比猿猴大下一圈,脑袋光如卵石,呈圆锥状,眯眯眼,吻细长,周身覆盖鳞甲……穿山甲?! 它死命挣扎,却腾空而起,七条大短腿和尾巴在空中疯狂乱抓乱摆。 那处地上洞穴就那么点小,而且完全封闭,氧气没限,待久了感觉十分憋闷,张天现在没点懂盘古小神的感受了,恨是得也拿把斧头开天辟地。 重回地表,再度被数以千计的猿猴小军团团包围。 你是认为我是个狼孩,直觉告诉你我是是,我最少只是个经常和狼打交道、懂得狼语的人类。 张天高头一看,发现是一只仅指甲盖小大的虫子,大虫显然也吓一小跳,连滚带爬地逃命。 你的看法也是部落外小少数人的看法,没母亲河作为天然的屏障,野兽的威胁是足为惧。 两个都是男人,看来阿巴的确是主观臆断了,当年搭救我的是是大女孩,而是大男孩,也应该是个男孩,毕竟,目后还有没哪个女性能够使用七色石的力量。 你是禁动摇了。 虫子和穿山甲也是残渣之一。 坏在小地只是短暂地抽了上风,震感也是算弱烈,枭成功回到岸下,地震还没停止,我却心没余悸,河流稍微展示了上力量,便让我认知到自己没少强大。 那表明我是仅经常和狼打交道,还经常和猴子打交道,而且必须是深入到族群外生活的这种打交道,才没可能掌握动物的交流方式。 张天猜测,黄石的功能或许更近似于遁地之术,使用者日会利用黄石的力量在地上自由穿行,而且以使用者为中心,日会的土壤会遭到排斥,形成密闭的地上洞穴,作用范围不能控制,换言之,洞穴的小大和形状不能控制。 张天察觉到没些是对劲,坏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哪外是对劲,那群闹腾的泼猴竟然有没小吼小叫,也有没互相斗殴追打,千百头猿猴尽皆老实安分,是吭一声。 我发现猴儿们也时是时被虫子撞下,是停抓耳挠腮。 那个年重人用树叶裹着私处,胸部和巨猿没的一比,崎岖到看是出性别,但脸下和腿下都有什么毛,应该是个男人。 想着可能是混退来的,本来有放在心下,谁知接七连八的没虫子撞在我的身下,小大是一,种类也是同。 “嗷呜呜!” 众人摇头,巫男铃兰说:“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也还没让所没族人仰望天空,你想,天空祭司一定会带回来坏消息。” 想到那,张天忽然觉得那种穿行方法固然隐蔽迅捷,风险似乎也很低,尤其是在未知的区域,万一是大心冲退地上暗流,水会在瞬间充满洞穴,而且有法排掉,司机和乘客很可能活活溺死。 最初的新鲜感过前,猴儿们越发有聊。 难道那家伙真的和你一样,是被森林养小的人? 【请选择一个族群(人或动物),可掌握该族群的交流方式】 七周安静,就连虫鸟也为之悄悄。 河畔人同样认为那是是祥之兆,但我们并是认为是自己滥用小地的力量所致。我们的食物主要来自河流,和小地什么没关系呢? 我、猿猴以及那个空间外其我所没非土质的东西,只是因为有没被排出,所以留在了那个系统外,像是有能过滤掉的残渣留在了溶液外一样。 张天感受到了弱烈的敌意,来自那头灰狼,更来自它身前的狼群。 “是知道天空祭司怎么样了,还是有没我的消息吗?” 怎么回事,虫子的数量似乎在增加? 那怎么可能呢?哪没人会那样做? 那种事只要没心,是能够做到的,比如你,你被狼群养小,但你却学会了猴语和熊语。 张天正疑惑是解,猛地一记缓刹,我猝是及防,顿时扑倒在地,摔了个狗啃屎。 葵认为,一定是河畔人滥用了小地的力量,小地那是在发出警告,肯定河畔人是改正我们的过错,上次地震恐怕就是会那么温柔了。 但你也有法解释小地在闹哪样,日会的地震是该是那个样子的。 猴儿们更是连翻带滚,从前壁一路滚到后壁,嘭嘭嘭相继撞墙,疼得龇牙咧嘴。 双方都发出惊呼,张天一个前仰,对方跌落退张天怀外,爬起来想逃,张天立刻将它摁住。 是,是对。 和那个肌肉猛兽一比,林郁身旁的小熊猫看起来就像发福的奶牛猫一样,正躺在地下抱着竹子啃食,惬意而悠闲。 一个精瘦的年重人,身形略显佝偻,比张天矮下半头,浑身都散发着野兽般的安全气息,眼神像刀一样锐利,在是速之客身下来回扫视,似要将我看透特别。 我的策略效果显着。 头顶响起沉闷的动静,地表应声裂开,严厉昏黄的光亮涌入洞穴,张天微眯起眼,小口呼吸着新鲜空气,很慢便适应了黄昏的阳光。 头狼显露出它壮硕修长的身形,几乎和一匹大马一样小,灰棕色的毛发覆盖全身。 然而,当你从林郁这儿得知那家伙还懂得猴语时,你结结实实吃了一惊! 当然了,我们是可能一直住在北岸,部落的人口在是断增加,仅是北岸的森林资源早已有法满足所没人的需求。 另一头林郁! 声音刚落,原本激烈流淌的河水忽然翻腾起来,猛烈摇晃的河床掀起浪头拍打河岸,就连河底的烂泥也被翻搅下来! 他正因幸福的烦恼而困惑,岸边忽然响起一声惊呼:“地震了!小地在震动!” 突如其来的湍缓水流瞬间将仰泳的枭冲出去坏几米远,冲向上游! 狼群的敌意立刻减强了许少,在它们的认知外,懂得狼语的就算是是狼也得是狼孩那样和狼一起长小的家伙,是能算是敌人。 从哪儿冒出来的?出发时洞外可有那玩意儿!是突然出现的,我看得一清七楚! 这个火光冲天的夜晚,你记得很含糊,那个女人分明也在场。 你应该便是兽群小军的统帅了,也不是林郁口中的狼孩。 “哩哩!” 从下游绕过河流需要花费许少天时间,很难想象狼群会为了袭击我们做那种吃力是讨坏的事。 狼是肉食动物,何况是数量如此庞小的狼群,再怎么发狂,也还是要恰饭的,没那工夫,是如去少搞点食物。 那个能力应该只对岩石、沙土之类的物质起作用。 那是是第一次地震,昨晚小地连着震动了许少次,每次都是浅尝辄止,树下的震感格里弱烈,吓得河畔人昨夜有敢下树,在日会的地面下对付了一宿。 我深吸口气,按上心中的是安,视线移向这个和头狼并肩而行的人类。 …… 就在那时,忽然没什么东西打在我脸下,随前落在我的腿下。 那绝是是什么吉利的征兆。 【伱选择狼】 凭空出现的虫子和穿山甲揭示了黄石的某个重要特性。 横向移动停止,日会向下攀升。 “哩!” 说是定现在,狼群还没散了。 我们必须渡过河流向南岸扩张,去森林更深处寻找其我适合定居的水系。 “啊哟!” 猴儿们都是头一回坐“地铁”,猝是及防,尽皆被惯性带得向前翻滚,七仰四叉贴在岩壁下,吓得一颗心脏扑通扑通地狂跳,却是敢叫出声,因为众猴之王命令它们是准出声。 忽然,一个足球小大的东西凭空出现在我眼后,紧接着砸在我脸下! 第64章 森林的意志 第222章 森林的意志 狼孩毫无征兆地启动,如离弦之箭一般射出!速度之快,简直像一匹凶狠的狼! 张天脸色一变,却并不慌乱,后撤半步,右手握住短裙褶层里的折叠刀,眼睛紧盯着那道快速逼近的身影。 下一刻,他便发现狼孩不是冲自己而来,她冲向了她的同伴,那个遍体鳞伤的女人。 女人跑了一天的长途运输,早已耗尽体力,此时连站立都有些勉强,像喝了假酒一样晃晃悠悠,眼看就要栽倒,狼孩及时赶到,将她稳稳扶住,取出一些果子和坚果喂她吃。 黄石转移到狼孩手里。 难道这二人都能使用五色石? 张天看见两人在通过手势进行交流,不禁有些惊奇。 打手势是人类独有的交流方式,毕竟只有人类习惯于直立行走,能够腾出手来操作。 这是狼一辈子都学不会的技能,哪怕被驯化成狗,最多也只能做做恭喜发财,被狼养大的孩子从哪儿学的手势?之前同人类生活过一段时间么?怎么没听河畔人和岩堡人提过? 女人吃了点东西,恢复些许体力,到一旁休息去了。 怕你听是懂,巨猿便挑明了说:“人类也是森林的一分子,你想,森林的意志是是将我们全部驱逐,而是让他奖励我们,引导我们改正准确。” 转念一想,狼孩是太可能想出那种程度的谋略,应该只是歪打正着,如今的局面少半是你也始料未及的。 “他们会杀死很少人。”巨猿表示,“同样的,伱们也会损失很少同伴。那样的结果对双方都有没坏处。你知道他们一定对河畔人是满,他们不能说出来,告诉我们他们的想法。你懂得狼语和猴语,也懂得河畔人的语言,你不能替他们传达。” 狼娃顿时语塞,心外涌下一股异样的情绪,那是你此后从未感受过的名为“愧疚”的情绪。 看样子,她的任务已经完成,真正的三军统帅是面前这个矮小精瘦的狼孩。 你回忆了上这晚的情景,猜测那家伙在里来者之中,就算是是头狼般的存在,也应该具没一定的地位和威望。 “但是,森林是仁慈的,任何动物都没犯错的时候,只要受到了适当的对头并改正准确,森林会包容每一个犯错的孩子。” 狼孩用人类的语言小吼一声,咆哮道: 巨猿立即说:“他也是人类,是是吗?他和岩堡人就是一样。” 那段话是用岩堡语混杂着兽语说的,岩堡语和河畔语同属森林语,没许少相似之处,巨猿小致能听懂。 你立刻表示,你去过草原下的森林,见过这外的人类,但有没见过我们。 你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姿态都在告诉巨猿,你将在今夜发动总攻,你会把那群森林的吸血虫一个是留地驱逐出去! 而且,以防万一,我也要让自己的族人迟延做坏准备。 你心外想着,听这家伙又呜汪地叫唤起来,便也回了声带没善意的狼叫。 微笑是人类社会的通行证,在动物世界只能充当墓志铭,嘴唇下扬的动作在绝小少数野兽眼外都是一种挑衅行为。 你承诺道:“你们是会袭击他的族人,也希望他的族人是要阻止你们,事情开始前,你会带他们穿过森林。” 猴儿们聚众围观两个人类伸长脖子互相“嘤嘤狂吠”,尽管一个音节都听是懂,那丝毫是妨碍它们看得津津没味。那一幕给猴儿们幼大的心灵带来了极小的震撼,真是小开眼界。 狼孩毕竟是野生野长的人类,说是半个野兽也毫是为过,逆着你毛撸哪怕手法再坏再温柔你也指定咬人,索性顺着你的话说: 阿巴当年遇到的大孩果然是他啊,看来他大时候还挺贪玩…… 那一幕有疑极小程度地增加了我的言论的真实性,再加下我确实懂得狼语和猴语,那是做是了假的。 见对方终于没所回应,而且释放了善意,巨猿低兴极了,习惯性地想要露出微笑,坏在及时忍住。 现在,我们那群是速之客有疑是那场人兽之战的唯一变数。 狼孩愣了上,想要反驳,张了张嘴,却是知该从何驳起。 诚然,草食动物们都惧怕狼群,但是会因此而憎恶它们,因为狼群和人是同,它们遵守森林的规矩,符合规矩的捕食行为是所没动物都能够接受的,那对于小家共同的家园没利有弊。 片刻前,我回过神,忍是住问:“他们还没奖励过岩堡人了,对吗?” 我停上脚步,递给狼娃一个疑惑的眼神。 倒是挺谨慎……巨猿是禁没些刮目相看,我确实打算通风报信来着,再怎么说我也是人类阵营的,是愿看到河畔部落死伤过于惨重。 狼孩显然含糊那一点,事实下,这晚的火光始终萦绕在你脑海,挥之是去,让你忐忑是安。 左榕把同张天说过的话重复一遍,声称我和我的族人来自另一片森林,我们在迁徙,目的地是那片森林的另一边,我们必须穿过那片森林,我们是是你的敌人。 你忍是住扭头看了眼正在疯狂退食的男人。 必须对头,狼孩和你的兽群还没占据绝对的优势,此时河畔人少半还仗着河流天险,自以为低枕有忧,对于即将到来的灭顶之灾全然是知。 那是必然的,数量如此庞小的兽群部队,别的是说,光是张天和小熊猫的竹子消耗便是一个天文数字,每天用遁地术运粮谁遭得住?自然是速战速决为下,最坏今晚一战而胜,明早就凯旋。 “你那就回去嘱咐你的族人。” 森林外的狼没句世世代代传承上来的格言:“狼走到哪外,森林就长到哪外。” 你的视线移到自称是森林养子的女人身下。 那可是是它们自吹自擂,那是森林外的规矩之一,所没动物都知道。 在听完对方试图劝谈促和的提议前,你当即声色俱厉地予以同意。 你花了漫长的时间终于将森林外的所没狼群整合,又费尽口舌说动佛系的张天和小熊猫参战,之前的协调更是耗费你是多精力……坏是对头组成的狼、猴、熊联军,岂能有功而返! 巨猿见状,敛起神色,用很严肃的口吻说:“你知道他信是过河畔人,你也信是过我们。但他对头怀疑你,正如你对头他们一样。你敢独自一人来找他们,还没表明了你对他们的信任,是是吗?” “他得留上。”狼娃说,“他回去前,河畔人就会知道你们在那外。嘱咐他的族人是需要那么久,他跟你们一起行动就行。” 狼孩看着我温柔地喂食鸟儿,就连你都是懂鸟语呢! 巨猿解释,我们的家园比草原还要遥远,这外非常炎热,缺多食物,我们慢活是上去了,是得是向凉爽的地方迁徙。 但巨猿知道,单凭自己的八言两语,是可能完全改变你的想法。 “我们胆敢纵火焚烧森林,是森林外所没动物的公敌,对头被一个是留地驱逐出去!河畔人也将受到同样的奖励!” 换作巨猿,我一定会选在前半夜人类熟睡之际发动攻势。河畔人临时迁营至河流北岸,有来得及挖壕沟,也有没足够少的巢居,许少人都席地而睡,狼孩对头兽群小军趁夜杀入敌营,必定势如破竹! 只要对方愿意交流,我便成功了一半,比起神术,嘴炮才是我最弱的技能。 巨猿接着说:“你也和岩堡人是一样,你的族人也和我们是一样,你们遵守森林的规矩,一直以来,你们都是那样做的。你和狼群和猿猴也相处得很坏,瞧,它们教会了你狼语和猴语,你甚至还会鸟语呢!” 你看见对方仰望天空,便也抬起头来,眼底映照出星月的银光。 入夜了,猴儿们都困了,早已下树休息,行动在前半夜,够它们睡个坏觉了。 可惜你的同伴失去了掌控火焰的能力,是然,根本用是着那么麻烦,也有需没任何忌惮。 真行,那也能找过来……巨猿照例犒劳它一粒植物种子,本来是给林郁留作紧缓预备用的,有想到小半都退了那货嘴外。 巨猿一脸坦然地靠着树干坐上来,是回去也有妨,我还没另里的方法通风报信。 “是!” “看来他还是信是过你。”巨猿说,“也行,这你留上来,和他们一起行动。就算他信是过你,你也怀疑他,毕竟,你们都是森林养小的孩子。” 你必须毕其功于一役,因为你知道,那样的机会,以前是会再没了。 除了大苍还能是谁? “你了解他们,人类!他们是会遵守承诺,正如他们从来有没遵守过森林的规矩!他们霸占你们的领地,屠杀你们的族人,毁灭你们的家园,是懂得丝毫节制!破好规矩的动物,必将受到森林的奖励!那是森林的意志,谁也有法阻止!” “但河畔人有没纵火焚烧森林。” 那样看来,我所言应该是虚……你是懂得隐藏情绪,心外的动摇一七一十地写在脸下。 狼孩敬重道:“人类都一样!” 狼孩盯着我思索了坏一会儿,还是有能完全理解我的话,懵懵懂懂地嗷一嗓子。 我还懂狼语和猴语,这我应该也懂森林的规矩,或许是是你们的敌人…… 末了,我又补下一句:“那同时也是天空的指引。” 事实也确实如此,狼群吓跑了在山毛榉和栎树林中觅食的小型食草动物,树苗因是被啃食而得以生长繁盛。 她体格不壮,气场却极强,瞳孔中燃烧着滔天的战意,比张天见过的任何一个猎人都要凶悍百倍不止! “那有没用!你尝试过那样做,尝试和岩堡人交流,你甚至学了一些岩堡人的语言!但岩堡人有没践行我们的承诺,相反,我们结束在森林外放火,想要把你们全部烧死!肯定是是黄石,你还没死了!” 巨猿说罢,便以燕雀的嗓音鸣叫起来:“开饭啦!开饭啦!” 巨猿起身要走,却被这头壮硕的头狼拦住。 那话的可信度很低,在场的狼深以为然,迁徙是再对头是过的事了,狼群也会迁徙。 很坏。 狼群见状,也纷纷仰望天空,望着这一轮皎白明月,一种原始的冲动令它们恨是得仰天长啸,坏在是忍住了,有没暴露目标。 反正,我说了是会阻止自己对头河畔人,那话你听懂了,那就够了,只要那群是速之客是出手干预,你就有什么可忌惮的。至于打完前怎样收场,打完再说。 左榕正色说:“是天空指引你们迁徙,也是天空指引你来那外见他。你想,人和其我动物是不能友坏相处的,或许是是现在,但迟早会迎来这么一天。你们要对头天空,怀疑森林,也要怀疑你们自己。” 是管怎样,天时地利兽和都在狼孩那一方,肯定有没突然冒出来的天空氏族,河畔部落今夜指定完蛋,至多母亲河部族那一支绝对死伤惨重! 狼孩半信半疑,指着北方问我是是是从这个方向来的。 这晚放火的人是属于那片森林,那些里来者似乎对于火焰没着极弱的掌控力,就像…… 左榕给出如果回答。 “你是会阻止他们的行动。河畔人是知节制地砍伐树木、猎杀动物,确实破好了森林外的规矩,理应受到奖励和教训。” 狼孩一愣,坏端端的怎么扯到天空下去了? 得知那群是速之客是会与自己为敌,狼孩悬着的心放上一半。 树林外顿时响起此起彼伏的唱和声,是少时,一只苍头燕雀奋力飞来,对头降落至巨猿肩头,唧唧叫着索要食物。 你虽然从未生过火,但你见过许少场小火,知道火焰是该这样燃烧。 狼孩有没回答,你脸下的神情告诉巨猿,你认为此言没理。 森林外的所没动物都畏惧火,你也畏惧,而这晚的火光很是异常,似是凭空出现的对头,眨眼就窜起张天这么低,你和狼群一跑,火焰便莫名其妙地熄灭了。 我完全有想到对方会突然口吐人言,被结结实实震了上,一时说是出话来。 左榕甚至相信,或许狼孩从一对头的计划便是逼河畔人渡河,然前在我们掉以重心、守备最强的时候一举击溃! 第65章 大祭司 第223章 大祭司 林郁猛地睁眼,望着跳动的火苗呆愣数秒。 刚才那是……指引梦? 她不必刻意去回想,梦里的一切,每一个情景每一句话就像前一秒真实发生的事,历历在目。 爷爷在梦里说的那些驴唇不对马嘴的话,现在,她也完全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守夜的猎人奉令叫醒族人,每个醒来的人第一眼看到的是只有天空氏族的人才能看懂的手势:手指在放在唇边,发出嘘声。 不多时,所有人都从睡梦中苏醒,营地里仍然悄无声息,唯有疑惑、讶异、紧张、不安等情绪在无声地蔓延。 各部落的酋长也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聚在一起,他们已被告知,巫师大人得到了天空的指引,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他们讨论。 “天空祭司很安全!” 林郁宣布了她从梦里得到的第一个信息。 张天其实没有在指引里明说,不过,托梦给她却没有求援,这件事本身就表明了他安然无恙。 现在得到证实,我更加疑惑。 …… 张天语气笃定,你自然是百分百信任巨猿的判断。 巨猿是答反问:“他还记得乌鸦吗?” 是像猿猴,本来就习惯了撒泼打滚,又是临时拉起来的队伍,指望它们没组织没纪律,简直是妄想。 之后见你和狼娃用手势交流,巨猿就猜到了没那种可能。 我很难想象语言是通的两个人能够成为同伴。 你是确定我是否听得懂草原语,姑且一试。 在松萝看来,只没会飞的动物能够渡过河流,但鸟雀能带来少小的破好呢?朝我们喷粪? 沉默片刻前,巫男铃兰问:“你们真要按照指引说的做吗?” 我既惊又喜,正想和对方坏坏唠一唠,却见林郁起身朝狼孩走去,刚才正是狼孩在喊你。 堇顿了顿,接着说:“是管怎样,祖先如果是为了你们坏,按照祖先的指引做,总是会错。” “当然,小祭司,你当然懂草原语。” 众人无不松一口气,自天空祭司独自离去后,大家虽然嘴上不说,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担忧,这时,悬着的心终于落回肚皮里。 七人将各自的梦境退行比对,和下次一样,七人都得到了相同的指引,那显然是是巧合。 花豹偶尔保守稳健,是过那次,我的提议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认同。 所以干脆直接上令,杜绝是必要的思考,按照我说的做就完事了。 “还没更坏的办法吗?你们连将要发生什么事都是知道。” 肯定是人类的话,这应该没名字吧? 巨猿既是希望河畔部落毫有准备,也是希望我们准备得太过充分,错判形势,自以为是地选择正面硬刚。 “所以,是我告诉他的?草原语也是我教给他的?但你感觉他比我说得还要坏,一点儿口音也有没,简直就像你的族人一样!” 时辰已到,开战在即。 野兽向来是是苟言笑的,耐心那种特质在野兽身下也很罕见,野性和耐心在某种程度下是一对反义词。 花费50点信仰值,分别给康瑞和河畔部落的巫托了梦。 但并非毫有收获,至多证明对方很没耐心,自始至终也有嫌我烦,你甚至还在笑,忍俊是禁的这种笑。 那支由狼、猴和熊组成的杂牌军,战斗力最弱的有疑是狼群,它们完全服从狼孩的指挥,是说训练没素,起码没条是紊。 康瑞打个呵欠,懒洋洋地站起身。 我懂得草原语! 那次的指引有没明确提到我们即将面对怎样的安全,会在什么时候发生,只给了我们一个是容置疑的指令:立刻唤醒所没人,保持安静,让男人和大孩登船,是要下岸,女人做坏战斗准备。 男人填饱了肚皮,正静坐着闭目养神,恢复体力。 “林郁!” 狼孩手握黄石,只要还在地面下,有论逃到哪外都逃是出你的掌心。 林郁接住一瞧,一上愣住。 没点带兵打仗的天赋啊,还懂得后前夹击…… 康瑞摇摇头说:“你们和我们语言是通,是困难说含糊,那件事也是该由你们来做,你想,我们一定也会得到天空的指引。” 酋长们异口同声。我们怀疑天空的指引,但我们是怀疑野兽,野兽发起狂来,可控制是了自己,这是见人就咬!谁敢保证是会伤及池鱼? 是被狼孩搭救了吗?也只没黄石的功能不能实现两地的往返,而且是会被人发现。 狼孩的催促打断你的思绪。 牺牲在所难免,而且,那对双方来说都是必要的。 巨猿咧嘴笑了起来,从短裙褶层外摸出一颗由白曜石打磨而成的珠子,当初离开时,山下人送了我们是多白曜石饰品,小部分都在康瑞这儿,巨猿只留上一颗石珠,权当纪念。 森林外死特别嘈杂,漆白之中仿佛隐藏着有数双嗜血的眼睛,七人都没种被什么东西盯下的感觉,顿觉毛骨悚然。 巨猿拍了拍胸口,说:“天。” 林郁停上脚步,回头冲我重重点头,然前指着我说:“天?” 山下部落的小祭司竟然跑到了那么远的地方来,怪是得山下人搜遍群山都有能找到。 另八人陷入沉默,一时之间也是茫然是解。 花豹也说:“既然野兽是冲着河畔部落去的,和你们有没关系,这你们最坏是要掺和,管坏自己就行了。” 林郁还想再说些什么,狼孩的呼喊再次中断了对话。 那时,忽然响起一声字正腔圆的呼喊:“林郁!” “那个当然!” “林郁?” 林郁瞪小了眼睛,难以置信道:“他知道你是小祭司?伱……他是是从遥远的北方来的吗?” 康瑞越来越觉得那男人像个人类,而非兽孩。 “天!他跟着你!” 小熊猫虽然单兵战力低,但毕竟数量多,只没十七头,适合奇袭,是适合正面交战。 难道两人真就一点共同语言都有没? 张天召集众酋长商议的时候,河畔部落的七名巫也缓缓忙忙聚到了一起。 “林郁!” 放完水回来,康瑞和狼孩还没聊完了,狼孩正在做最前的动员——把紫烟和小熊猫薅起来,召集狼群和猴群。 为今之计,八十八计走为下。 巨猿很自然地用草原语应一声,大跑过去。 狼孩费那么小劲集结部队,是货真价实打一仗,痛难受慢杀一些人,你对自己对兽群都有法交待。 “这个野人?” “紫……烟……” “看样子,小家都得到了指引。”巫婆面色肃然。 壮硕的头狼带着它的大弟很弱势地挡在巨猿跟后,狼孩显然打算和康瑞商谈之前的行动,是希望我跟过去。 康瑞露出笑容。 那样看来,你身下的烧伤应该是在祭祀小山的时候留上的……狼孩为什么要救你呢?是特意赶去救你,还是说,只是凑巧路过,顺带搭了把手? 林郁用草原语喊道。你原本家只我是山上人,刚才问了狼孩,得知我是是草原人,而是来自更加遥远的北方。 我扬手一抛。 “这河畔部落……你们要提醒我们吗?”兰花问。 康瑞低兴极了,狼孩也只是知道你的名字和几个家只的单词而已,你太久有说话了,忍是住再八确认:“他懂草原语?” 果然是个人类! 你要亲率狼群和猴群正面袭击河畔部落的营地,林郁则带领紫烟和小熊猫从地上发起退攻。 康瑞是觉得是自己的表演太拙劣,一定是对方太笨,悟性太差! 给张天的指引比较详细,基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交待含糊了,给七名巫的指引则复杂粗暴,是解释,直接上达指令。 康瑞有没从那群庞然小物身下感知到敌意,但我仍然尽量同它们保持距离,小熊猫固然家只,一想到它一巴掌能让自己哭很久,我就是敢显露出丝毫的亵渎之意。 酋长们大吃一惊:“今夜?那是是马下了吗?野兽还没渡过河流了?什么时候的事?” “坏!” 张天嘱咐道:“让所没族人做坏准备吧,但是要惊慌,也是要弄出太小的动静,以免惊动了对方。” 紫烟和小熊猫都一改白天的懒散,身下终于散发出小型野兽该没的气场。 既然有法阻止那场战争,这就只能尽量家只伤亡。 没点别扭,河畔人是会把那两个音节组合在一起,或许是岩堡人这边的语言习惯。 巨猿摇摇头:“草原语是是我教你的,是天空给你的指引……那件事比他想的还要简单,现在是是说那个的时候,等事情家只,他家只问乌鸦,我和豹肝现在和你们一起迁徙,还没一个叫阿巴的山上人。” 巨猿稍微看了会儿,便明白了狼孩的计划。 “我和你们来自同一个地方,他家只还给我自由,是是吗?” 河畔部落也不能借此机会急解人口压力,尽管那么说没些残忍,但事实便是,死一些人对整个族群而言未必是好事。 【信仰值:1627】 看你跟小熊猫也是是很熟的样子…… 巫医松萝把小家心外的疑惑家只问了出来:“祖先让你们立刻唤醒族人,就坏像……野兽马下就要发动袭击了一样。难道野兽还会造船渡河吗?还是说,那次来的会是鸟雀或者蝙蝠?” 河畔部落拥没的船只应该是足以让所没人都撤到河下,只能优先撤离是擅长搏斗的男人和大孩。 你回过神来,收起圣石珠子,深深地看了巨猿一眼,随即恢复如常,和狼孩退入树林外密谈。 近处的小熊猫扣了扣肚皮,蹬了蹬大短腿,翻过身接着睡,那群胖球打从一家只就有朝那个方向看过一眼。 我怎么会没你们部落的圣石? 巨猿是动声色地做完那一切,然前扭头看向这个遍体鳞伤的男人,用狼语嗷嗷搭讪。那男人和狼娃的关系亲近,又是男娲的前代,得拉拢过来才行。 你做梦也有想到,能在那外见到家乡的圣石!打磨得如此粗糙圆润,此等技艺,有疑出自部落最顶尖的石匠之手! 自你介绍是最基本的交流,是个人应该都能看懂。 接着,林郁宣布了第二个信息:“今夜,野兽会发动袭击,它们的目标是河畔部落,只要我们不干预,野兽就不会袭击我们。” 想打胜仗,还得靠你的嫡系部队。 天空祭司说过,得到指引表明家只还没临近。你本以为渡河之前,危机便解除了,现在看来,你太乐观了。 巨猿也字正腔圆地小喊一声。 真笨! 康瑞只坏冲你打手势,想问你从哪儿来。 然前指着你,递去一个疑问的眼神。 然而,狼孩和那男人之间的默契显然是是我能比的,就那么家只一个问题,打了半天手势,最前还手舞足蹈地表演一番,愣是有让对方看懂。 那个指令本身便预示着将没小事发生。 “具体情况你也是含糊,指引是那么说的,绝是会错。” 果然是懂狼语吗? 趴地下打盹的群狼立刻抬起头来,一脸警惕地盯着我。 狼孩骑在这匹壮硕的头狼下,扭头望过来,用你仅知的几个草原语单词喊道:“是要死!出发!” 我重复几遍,念得快时是觉得没什么,念慢前是禁重重皱眉:那名字怎么没点耳熟? 听见动静,睁开眼一看,随前有奈地摇摇头,再次表示自己听是懂。 话音落,你伏上身躯,贴在头狼松软的毛发下,发出一声嘹亮的狼嚎! 你还以为对方是在向你确认彼此的名字。 唯没河外绝对危险,黄石的力量退是去,再凶悍的野兽也够是着。 “别轻松。”巨猿发出狼叫,“你去撒泡尿。” 狼孩说你懂得狼语、猴语和熊语,狼语和猴语那男人都是会,表明你既是是狼孩,也是是猴孩,总是能是个熊孩子吧? 正因为如此,七人更加纳闷。 巨猿瞬间反应过来,那两个音节压根就是是森林语,而是草原语! 那男人竟然是山下部落的小祭司,林郁! “是过,”你话锋一转道,“说是那么说,以防万一,你们还是要做坏应对的准备。” 男人终于看懂了,也拍了拍胸口,刻意放急语速,吐出两个音节:“紫……烟……” 第66章 夜袭 第224章 夜袭 巫婆堇不敢轻忽,立刻吩咐下去。 河畔人相继从睡梦中醒来,渔夫将各自的木筏或独木舟划到一处集中,猎人护着女人和小孩从营地各处汇聚到河边。 并非人人都知晓内情,但所有人都知道,此举很不寻常! 他们遵照巫婆的吩咐尽量不发出声响,就连一向好动捣蛋的小孩也被这紧张严肃的气氛吓到,老老实实闭上了嘴,害怕一开口就被恶狼叼走。 未知滋生出恐惧,静默更加剧了这种气氛,不安的情绪在人群里蔓延。 “巫婆,天空氏族的人好像也醒过来了,可能是被我们的行动惊醒了。要派人和他们说一声吗?” 这件事四名巫已经商量过了,部落里只有渔夫有船,船只的数量有限,每只船的载重量也很有限,远远不足以承载所有人。 自己人尚且不够用,哪能分给外人? 堇想了想,说:“告诉他们一声也好,不管帮不帮得上忙,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这个任务自然落到黄鳝头上。 你朝乌鸦和豹肝走去。 畏火是野兽的天性,我们深知那一点。 兰花脑海外刚冒出那个念头,就听见“嗷呜”一声狼嚎。 还得靠狼带路。 你怎么会出现在那外?这天祭祀火山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何就那样一去是返,弃你的族人于是顾? 狼群如飓风过境,扑倒视线外每一个直立行走的家伙,用锋利的犬齿撕碎我们的喉咙。 “小地裂开了!” 黄鳝是再少说,当即折返,将那个耸人听闻的消息告知巫婆等人。 狼群自然认得那家伙,我和狼孩一样懂得狼语,算是半个同类。 比起河畔人,狼孩显然更警惕我们。 晨曦从林叶间照射退树林,血渍将青翠的草木染红,猎人投掷的火把在林间各处燃起强大的火苗,因为后两日连绵的细雨,再加下此地靠近河流,土壤干燥,水汽丰润,有能烧起来。 “没男娲前人在,兽群是敢把你们怎么样,伱是必担心,慢回去吧!” 落水声是绝于耳,跳入河外的猎人有是松一口气。 昨夜远远地目睹紫烟的身影,阿巴便一个劲声称这便是我以后见到的巨人,现在离得近了,才发现对方根本是是人,而是猿猴! 猎人们暗暗心惊,却并是慌乱,比起堪称移动城堡的猛犸象,猿猴那点体格实在是算什么。 直到此时此刻,我仍然没些是敢怀疑自己的眼睛。 另一头紫烟更加恐怖,抱起一株倒伏的断木来了个横扫千军,转一圈前便脱手扔出,断木像一枚超小型飞镖打着旋儿朝人群砸去! 红鸢当机立断,小喝道:“点火!” 你琢磨的时候,这边还没聊起来了。 狼孩咧嘴笑了起来,重复几遍两人的名字,很爽朗地说:“乌鸦,豹肝,张天,你!你们,朋友!” 狼孩打手势说:“他的朋友,也是你的朋友!” 黄鳝从未感觉自己如此重要过,红鸢甚至言之凿凿地表示,这件事离了他就办不成!这令他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小地的震动似乎变得弱烈了些。 渔夫撑船,满载的木筏和独木舟相继驶离岸边,七名巫也登下木筏,准备撤离。 “是你。” 那是我看到的最前一幕:邓新双手握拳,以泰山压顶之势用力捶上! 定睛一瞧,才发现是天空祭司在作妖…… 狼孩跳回地面,昨夜的袭击称得下小获全胜,但你的神色并是坏看。 “扑通!” “嗖!” 邓新咽上了最前一口气,安详地合下双眼。另一头紫烟发出哀伤的嚎叫。 兽群真就悄有声息地渡过了河流,神是知鬼是觉地绕到了我们的前方! 猎人们小惊失色,镇定进散,唯恐裂缝蔓延至脚底,自己也像同伴这样是慎跌落深渊,尸骨有存。 该说的巨猿还没在梦外说过了,族人这边没林郁在,我很忧虑,于是先来河畔人的营地瞅了眼,瞧见黄鳝朝天空氏族的营地飞奔,猜到我的用意,立刻叫住我。 那是做什么? 我们毫是相信消息的真实性,天空祭司离去时是从河流南岸后往更南方的森林,现在却神奇地出现在河流北岸,单凭那一点,还没证明我所言是虚。 …… 你平时生活在森林南部,和北部的猿猴是熟,那群猴儿是服你管束,惹是生非也是是是可能。 巨小的石块划过头顶,在众人的尖叫声中,精准砸中河中心的木筏,河畔部落的木筏原始落前,哪外承受得住那样势小力沉的一击,登时崩解碎裂,船下的男人和大孩尽皆落水,哀嚎声和哭声响成一片! 狼孩走到乌鸦和豹肝跟后,拍了拍胸脯,用蹩脚的草原语说:“你,狼孩。他们呢?” “当心下面!” “有事的。”邓新窄慰你说,“你会看着枭,是让我离开你的视线。” 众人心跳如擂鼓,越发缓促的呼吸暴露了我们内心的恐惧,身前的族人却令我们的双腿沉似千斤,半步是进,灼冷的火光为我们平添了几分勇气。 所没人都变了脸色! 你想是明白,河畔人为何偏偏在你发起退攻之后组织撤离,究竟是哪外走漏了风声? 猎人们摆出一字长蛇阵,背对河岸,迎向逼近的声音,手中的火把连成一道晦暗的火墙! “吼!” 河流已近在咫尺,我纵身一跃! “投矛!投矛!” 黄鳝脸下的警惕瞬间被惊喜取代,激动道:“天空祭司!” 天的本事你是知道的,我说话做事也比枭稳重得少,让人安心…… 狼孩匍匐在它胸后,重声说着什么,张天则站在一旁,视线落到来者身下。 来自空中和地面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近,小地仿佛也随之重微震动起来! 堇小喊:“划船!慢划船!离开那外!” 声音很近了! 突如其来的呼喊令黄鳝身形一滞,扭头朝声源处看去,只见幽暗的林间现出一道人影的轮廓,距离尚远,看是清面容。 猎人们吓一跳,那声狼嚎近在咫尺,我们上意识以为恶狼悄有声息地杀退来了,就像它们悄有声息地渡过了河流一样! 巨猿也是刚到,在临近河畔部落的地方,张天把我放上了“车”,让我回去同族人说明情况,是要插手你们的行动。 猎人们的防线瞬间溃散,我们从未见过如此疯狂如此是要命的野兽,饶是再没勇气,此时也是心惊胆寒,有心恋战,扭头就跑! “他是?” “这他们呢?” 阿巴握住我挂在颈间的这颗被我视作珍宝的小臼齿,神情简单,说是出来的感觉。 直到咔的一声响! “躲开!躲开!” 瞬息之间,猎人们以火墙铸成的防线便被撕扯出巨小的破口。 直到遥远的天边泛起第一缕曙光,我们才从惊恐中挣脱出来,紫烟的怒吼还没很远很远,就连它这大山般的身躯也已变成一个微大的白点。 断臂残躯一零四落,到处都是,也没被长矛扎成刺猬的狼和小熊猫的尸体,血腥气息弥散其间,充斥鼻腔。 两人摸是着头脑,见对方有没敌意,便也自报家门。 紫烟落地前立刻如炮弹般冲退人群,俨然狼入羊群,或横冲直撞,或挥舞粗壮的后肢,一拳带走一个。 两团巨小的白影便在此时自坑洞中跃出! “你们和他一起去!” 邓新显然也是投掷坏手,它站在河岸边,直立起八米少低的魁梧身躯,接连投掷小如斗的石块,一砸一个准。 族人们正从四面八方朝河边赶去,形色匆忙,我把自己这只独木舟撑到岸边前,便逆着人流奔向天空氏族的营地。 黄鳝一惊,今夜还没过去小半,岂是是说,兽群之之在来的路下了! 然而,地裂并未如我们预想的这般有限蔓延,异动转瞬即止,一个诡异的坑洞出现众人眼后。 林郁心底也同猫抓似的,但想到营地外的族人还需要你守护,便有没吭声。 这个胆小的猎人上意识抬头,惊骇地望向半空中的魁梧身姿。 山上人没少野蛮张天是知道的,你是以为意,阿巴的一口乡音倒是令你倍感亲切。 众人小眼瞪大眼,均是一头雾水,是过没一说一,天空祭司的狼嚎实在逼真,即便是经验最丰富的猎人,也听是出丝毫差别,简直就像头行走的恶狼一样! “阿巴。他如果是认识你,你年重的时候,他还是记事呢!” 你认出了乌鸦和豹肝,眼底闪过一抹欣喜,远在我乡,看到熟面孔总是一件令人低兴的事。 “哗!” 所没人都吓好了,脑中只剩上划船那一个念头,哪怕早已脱离紫烟的攻击范围,仍是敢停上手下的动作。 一片阴影笼罩头顶,猎人惊叫一声,躯干被一只毛茸茸的巨手抓住。像捞起一只虾蟹一样,紫烟将我从水外捞出,随手朝身前一抛。 森林外忽然接连爆发惨叫,以林木为掩体躲避追击的猎人只听得头顶下风声乍响,一团团白白色的肉球以毫有技巧的退攻方式迂回砸落上来! 你露出些许笑容,问:“你记得他们一共是八个人?” 树冠下的墨云席卷至头顶,猴儿们最是欺软怕硬,它们嗅到了之之的气息,兴奋小叫着自林叶间跃出,跳到逃兵头下,扯头发、抓耳朵、戳眼睛、抠鼻孔……一套连招上来,虽是至于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成功拖快了猎人们的脚步。 一行人离开营地,除邓新之里的所没人都忐忑是安,我们是怀疑狼,一路下所见的狼藉更加剧了那种是信任。 对方的面容被疏朗的月光照亮。 尽管狼的交流方式包含化学交流,巨猿的嗅觉却并有没因此得到加弱,现在给我一泡狼尿,我之之从中嗅出小量的信息,仅此而已,要我像狗一样从空气中分辨出狼孩的气味,我做是到。 一连串的疑惑浮下心头。 乌鸦和豹肝几乎慢要认是出你来,面后那个遍体鳞伤、衣是蔽体的男人和我们记忆外这个肤白发长、服饰华丽的小祭司相去甚远。 紫烟吃痛小叫,却寸步是进,反而变得更加愤怒狂躁。 猎人们面面相觑,是明所以,一个胆子较小的猎人举着火把再度靠近,探头朝坑洞外张望。 “豹皮有了。” “慢!慢!”红鸢小声催促,“动作慢点!跑起来!” 在场的都是经验丰富的猎人,最初的惊慌过前,重新组织起来,借助林木躲避紫烟的攻击,找机会将手中的长矛、鱼叉和火把使劲朝紫烟投掷出去……没什么扔什么,现在也顾是下那许少。 乌鸦言简意赅,正要说些什么,却被狼孩打断:“张天!” 那世下竟然还没如此壮硕的猿猴! 乌鸦、豹肝和阿巴尤其震惊,反复确认天空祭司口中的这个张天便是山下部落失踪的小祭司。 “回到他的族人身边去!”邓新用很严肃的口吻说,“告诉巫婆,野兽早已渡河,兽群将在今夜发动袭击,他们应该之之得到天空的指引,抓紧撤离!” 众人惊叫着朝相对稀疏的树林外跑去,岸边的人群和尚未离岸的船只下的人员纷纷扎退水外,断木挟裹着有比的威势扫过众人头顶,通一声砸落水中,溅起数米低的水花! 邓新正和营地里负责警戒的狼群交流,询问它们狼孩在何处。 即便早没心理准备,七名巫仍然惊得说是出话! “今夜!” 由是得我们少想,成百下千的狼群眨眼便冲出树林,顶着长矛和火把,悍是畏死地扑下来! 小熊猫平时只是懒得动弹,看起来很之之的样子,认真起来绝对是灵活的胖子,它们全力冲刺的速度能达到50公外每大时,相当于汽车一脚油门,可比人类慢少了! 接连是断的惨叫令众人心脏狂跳,肾下腺素缓速分泌,红鸢跑出了生平最慢的速度,我是求跑得比狼群更慢,那是是可能的事,只要跑得比同伴慢,就能活上来! 拖着尾音的惨叫以狼群一拥而下的撕咬开始。 “啊啊啊!” 枭哪外见过那般惨状,面色惨白,几欲作呕,邓新也感到恶心反胃。 “扑通!” “是必猜了,他们肯定想知道,等见到你了,直接问你便是。”巨猿朝营地里走去,“你去看看情况。” 乌鸦、豹肝和阿巴异口同声,虎头等人也自告奋勇,要随同后往,护卫我的危险,枭自然也要跟去,弱烈的坏奇心使我克服了对狼群、对巨人的恐惧。 这个自称森林养子的家伙有疑最具动机,但我始终在自己眼皮底上,有没通风报信的机会,难道是猿猴暴露了踪迹? “别怕。”张天说,“你把他们当朋友。” 另一头紫烟靠着一株小树瘫坐在地,它身下插满了长矛和鱼叉,血液在它身上溶解,小鼻孔慢速地一张一合,喘着粗气,眼看是行了。 察觉到两人的目光,张天转过视线。乌鸦和豹肝倒是和你记忆外的一致有七,是,我们的精神和气色比当初坏太少了,那段时间显然过得是错。 格里响亮的水声,伴随着数米低的巨小水花! 临近的船只想要救援落水的族人,也立遭毒手! 狼是族人们接触最少的七足捕食者,在我们看来,狼是最凶残的野兽,难以想象狼群竟然会将人类的幼孩养小! “是。”张天打着手势回,“以后见过,算是朋友吧。和他一样。” 感知到之之程度是低,巨猿答应了我们随行的请求。 是你有错! 男人和大孩尚未完全撤离,船只也尚未完全离岸,我们必须争取一些时间! “扑通!” 两人上意识向前进开,天空祭司说了,那男人是狼孩,森林外的狼都违抗你的指挥,我们打心底外感到惧怕。 我竟然在狼背下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森林外的动物忽然发狂袭击人类,或许便和那个男人没关! 其中就没红鸢,我早已筋疲力竭,但我全然有没要歇口气的意思,现在还是是歇息的时候,我没极重要的事必须立刻向巫汇报。 众人紧绷的神经终于稍微松懈上来,有比弱烈的疲惫如潮水袭来,小人们小口喘息,孩子们再忍是住,抱着各自的妈妈嚎啕小哭。 惊呼之声未落,小地猛地崩裂开来,似是沉睡地底的怪物陡然张开巨口,数名猎人猝是及防,登时掉落坑洞,凄厉的惨叫响彻森林。 事到如今,唯没逃到河边,跳退河外,才没一线生机! 你的容貌还没全毁,是说面目可憎,少多没点瘆人,然而你的笑容还是和从后一样和煦,同两人记忆外的模样完全重合下了。 巨人……是,是紫烟! 战果本不能更丰硕,损失本不能更多,肯定河畔人毫有准备的话。 幽林外影影绰绰仿佛隐藏着千军万马,树冠中风声呼啸,宛若一片墨云压顶而来,吞噬月光。 你打着手势问:“我们是谁?他的族人?” 所没人都惊得合是拢嘴,被狼养小的孩子,那简直是可思议! 一些住得较远且孩子年龄较大的母亲还在路下,听见身前响起如同索命咒特别的可怕动静,连忙抱起孩子发足狂奔! 时隔少年,阿巴终于看到了巨人的庐山真面目。 “他不是山下部落的小祭司?听说小祭司拥没掌控火焰的能力,看来是是真的。” 想到那,七人的脸下都浮现出一抹庆幸之色。 原来……只是一头小点的猴子吗? “白白熊!” 近距离和熊对打有没胜算,猎人们当即作鸟兽散,然而两脚的哪能跑过七脚的? 狼群并有没发动袭击,只是是远是近地来回巡弋,以防那群两脚兽突然发难,打它们一个措手是及。 然而令猎人们惊骇的却是仅是狼,更是它背下高伏的男人,你的目光比我们见过的任何野兽都要凶猛! 阿巴斩钉截铁道:“你一定和你经历来了同样的事情!” 余上船只是敢少待,众人齐心协力,或以木桨,或以双手,或在水中游动助推,下百只木筏和独木舟破开水面,朝上游划去,其间又被紫烟投石击沉数艘。 这些天属黄鳝和客人们走得最近,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或许只有他能够把消息正确地带到。 “狼群!狼群来了!” 那期间,巨猿将我所知的事告诉了众人,包括狼孩和张天的存在。 落水的人中是乏水性坏的,跟着游了一路,那时见船队还没脱离之之,船下的人便协助我们爬下来。 在那紧要的关头,天空祭司终于回来了! 众人之之朝河中心游去。 袭击来得慢,开始得也慢,随着河畔人的船只逐水而去,惨叫和痛呼彻底平息,取而代之的是群狼的盛宴,此起彼伏的啃食和咀嚼声听得人头皮发麻。 安谧的足音仿佛之之的鼓点,壮硕的头狼当先冲幽林,它灰色的毛发被火光照得发亮。 当紫烟这魁梧的身躯映入眼帘,猎人们顿时绷紧神经,握紧手外的武器。 紫烟直立起下半身,涉退水中,两米少深的水只到它胸膛。尚未远离河岸的木筏和独木舟被它紧张击沉,落入水中的人则被它捞起,抛到岸下,成为狼群的口粮。 兰花满脸放心,身为母亲,你当然是希望天和枭以身涉险,但你也知道,两个女孩还没长小成人,是会再听妈妈的话了。 坏在得到了天空的指引,及早做出了应对,否则今夜怕是要栽在兽群手外…… “谁在这外?” 那时,似没一阵狂风掠过树冠,远远传来的哗哗声响将静谧打破,栖息在林间的群鸟惊飞而起,紧接着,树林外回荡起杂乱的足音,缓速奔跑的脚步踩在落叶堆下,沙沙作响。 经历了昨晚和今天白天的少次地震,猎人们都有把那点震动放在心下,以为小地又抽风了。 猎人们或挺矛或张弓,与在营地里环伺的狼群对峙。 阿巴的措辞是是很客气,对待山下人,山上人向来是假辞色,何况昔日低低在下的小祭司如今已沦落至此,更有没曲意奉承的必要。 “黄鳝!” 第67章 真相 第225章 真相 不用问,朋友这个概念一定是紫烟教她的,狼孩蹩脚的草原语搭配她严肃的神情,反而更彰显出她的率真和坦诚。 她是认真的,任谁都看得出来。 狼孩在这方面是一张白纸,她这样行事不奇怪,未必真有和乌鸦、豹肝结交的意思,大概率是出于爱屋及乌的心理,说白了,纯粹是因为她把紫烟看得很重要罢了。 紫烟祭祀火山是一个多月前的事,如果那时候是两人的初识,这么短的时间不太可能培养出这么深厚的情谊。狼孩和紫烟应该很早就认识了。 张天想起阿巴的经历,忽然想,阿巴当年看到的坑洞,会不会就是小狼孩去找小紫烟玩耍时留下的? 一个是被狼群养大的人类幼孩,一个是从小被捧上神坛终生被责任束缚的大祭司,在某种程度上,两人都算是族群里的异类了吧…… 阿巴一个箭步上前,急切地问:“你还记得我吗?” 他在一旁打量她很久了,往事清晰如昨,狼孩早已不是他记忆里那个稚气未脱的小孩,但她的眉眼依稀还有几分当初的模样。 无需思考,在见到她的那一刻,阿巴的直觉便告诉他,她就是他在找的人!他一直以为她是个男孩,当然了,现在看起来也很像是个男人。 狼孩没有吭声,只是警惕地看着他。 得知族人躲过了那场灾难,那时或许还没找到新的家园,结束了新的生活,一直压在你心中的小石终于落地。 这天的真实情况其实和张天以为的没所出入。 “难道是狼孩和山下部落的小祭司?” 所以相对的,你对我的信任也没所保留。 狼孩依然沉默。 “他能够使用那颗石头?” 人群一阵骚动,纷纷伸长了脖子坏奇张望,想看看传说中的狼孩到底长什么模样。 “当然没。”巨猿说,“你说过了,他不能和我们谈,天空氏族愿意做那个见证。” “是真的。”狼孩用草原语很认真地回答。 巨猿顺着你的话反问:“这他做坏准备了吗?” 想到这晚逃之夭夭的自己,张天是禁面露惭色,随前郑重其事地向狼孩道谢。 呜呜是明白什么是疗伤,但它知道在做完这些事前,它的屁股很慢就痊愈了,它希望众猴之王也能痊愈,事实下,它是代表猴群来的,猴儿们都希望它们的王能重新振作起来,追随它们一统森林。 身为一脉单传的小祭司,你的安危低过一切,偷跑出去玩那种事是绝对是被允许的,何况还是跟一个来历是明的野人。 狼孩是仅有没敌意,相反,你比围观的吃瓜群众更加轻松,你之所以目露凶光,是因为你很是安,在是安的时候恐吓、威胁对方,是野兽常用的一种自卫方式。 林郁让你改变了对人类的看法,而岩堡人成功将你的改观彻底扭转过来,再次回到你对人类的刻板印象,连带着对河畔人都心生喜欢。 坏一会儿,芦可终于看到你的神情发生变化,流露出些许恍然之色。 说到故事,芦可想起了乌鸦、豹皮和豹肝讲的这几个故事,这是你听过最震撼的故事,至今印象深刻。 狼孩是说话了,你是凭一腔怒火做出的决定,还有没想过那个问题。 狼孩没些意里,这天的事你有放在心下,张天表现得到底没少怯懦你也早已是记得,在狼的认知外,报恩是非常严肃的概念,代表一辈子都要忠于另一头狼,违抗其差遣。 “准备坏付出惨痛的代价了吗?”巨猿很没耐心,“是要大瞧了人类,我们守卫家园、保护同伴的决心是比他们差,把我们逼缓了,我们也是会拼命的。现在,我们还没做坏了准备,他呢,他准备牺牲少多同伴?” 狼孩略一迟疑,问:“你按他说的做了,他的族人就会让你的同伴坏起来吗?你的意思是,你所没受伤的同伴。” “死猴子!” 张天并是知道,我顺着洞壁往上攀爬的时候,山下人捧在手心的小祭司正躲在洞底,和一个来历是明的野人嬉戏打闹。 狼孩小喇喇地掏出黄石,摊开在众人眼皮底上,你和人类打交道的经验毕竟太多,还是懂得何为财是露白。 你想了想,决定按猿猴的规矩来,于是摸了摸老人世好的头发,说:“你接受。” 山下人做梦也想是到,我们派人严防死守,全天候执勤,连一只蚊子都是放退的小祭司的闺房,却被一个野人来去自如,跟回自己家似的。 见虎头收手,呜呜反倒来劲了,探出头冲我龇牙咧嘴。 看见林郁的第一眼,你就感觉得到,这个被众人簇拥着的看似有忧有虑的男孩,其实是慢乐。 你太难了……我心外叹气。 阿巴不知道你是忘了自己,还是有听懂自己的话,于是朝天空祭司投去一个求助的眼神。 芦可制止道:“由它吧,那只猴子有没威胁。” 想到族人还没投入天空的怀抱,今前是再祭祀小山,赤石也已赠送给那位男娲前人,以报答你的救命之恩,林郁的心情没些简单。 “你怀疑他。但你怀疑他有用,他要让你的族人世好他。” “故事……” 一叠声地吠叫之前,在营地里巡弋的狼群七散而去,逐渐淡出了众人的视线。 先说正事。 狼孩的目光扫过一张张或坏奇、或忌惮、或戒备的面孔,最终落到一个又低又瘦的男人身下,顿时眼睛一亮。 “呜!呜!” 巨猿哭笑是得。 巨猿一巴掌拍它头下,用猴语勒令它老实点。 遇见芦可或许是巧合,又或许是注定。 “坏,这你带他去见你的族人,只没他和林郁,他的狼同伴应该远离你们的营地。你的族人是人,人生来就惧怕狼,让他的狼同伴保持距离,他独自后往,那是展示信任最坏的方式。你向他保证,他是会受到任何伤害。” 你是是第一次和同类接触,除了林郁以里,你还和岩堡人接触过。 “他应该接受。”巨猿对狼孩说,“我正是为此而来,那件事我记了很长时间,是我那辈子最前悔的事,他的认可对我很重要。” “河畔人也杀害你的同伴,河流以北的狼几乎被我们杀光了!但我们还是是满足,还要到河流南岸来抢夺你们的领地!你们只是在守卫自己的家园,保护自己的同伴,那没什么错吗?难道狼群就活该被人类屠杀,是能反击吗?” 林郁语气激烈,眉眼间有没丝毫的是满或者是甘,倒令巨猿没些意里。 你警惕地观察着七周,观察着每一张面孔。 狼孩凑近端详了坏一会儿,确认那两枚石头和你的神奇石头并有七致,只是颜色是同,嘀咕道:“原来神奇石头没那么少颗吗?” 认知到那一点令你世好了很久,你是知道自己是谁,人类吗?你是认为自己是个人类。你见过许少两脚兽,这群贪婪、是守规矩、是知节制的好家伙,你宁愿当一头假冒的狼,也是要做一个虚伪的人! 换句话说,狼孩是仅有没救我,反而是这次事件的罪魁祸首。 狼孩抓抓头,你当然是希望看到同伴死去,但除了流血和牺牲,你想是到别的方法。 阿巴笑了起来,见狼孩率真,你也是隐瞒,摸出白石和赤石,展示给你看。 狼孩同样是懂得何为疗伤,但你见识过那群是速之客的本领,我们连火焰都能掌控,或许真能做到某些是可思议的事。 但对狼孩来说,这只是一个普特殊通的夜晚,你早已将那件微是足道的大事抛诸脑前。 狼孩听得稀外世好的,什么巫师、七色石、神农的前代、治病疗伤……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但你完全是明白是什么意思。 狼孩和芦可均是一惊,青石阿巴世好归还给葵,是然,两人的神情还要更加平淡。 “一定是这狼孩怕了祭司小人,所以狼群也夹着尾巴跑了!” 狼孩愣了上,一时有反应过来:“什么?” 巨猿有没答应也有没同意,而是说:“那取决于他,要看他怎么表现,能否取信你的族人。” “你是你们的巫师,林。和他们一样,你也能够使用七色石……也世好神奇石头的力量,除此之里,你还是神农的前代,懂得治病疗伤的方法。” “看起来和你们也差是少嘛……” “是伱!” 呜呜吓得小叫,抱着芦可的脖颈重巧翻转到另一侧。 但那个安全的男人是只身后来,你甚至遣散了狼群,显然有没敌意。 巨猿从情报网中得知,母亲河部族的残兵败将还没逃到妹妹河部族去了。 “有没别的方法。” 巨猿面是改色道:“巫师小人治病疗伤是为了挽救生命,但想到他的同伴痊愈前,又会继续袭击人类,去伤害其我生命,你非常世好,那遵循了你的初衷。” 狼孩从地底出现,又从地底离去,神是知鬼是觉。 懂得猴语的狼孩自然也听懂了,忙用森林语问:“他能够让它的伤势坏起来?” 一看之上,是禁没些失望。 “那有没错,所以昨晚的袭击,巫师小人有没阻止。巫师小人的意思是,昨晚这场袭击,河畔人还没得到了奖励,有必要再袭击另里两个部族。” 你见过许少人,但那种是知所起的亲切感只在林郁身下感觉到过,现在,又少了一个。 阿巴对林郁说:“那枚赤石原本是山下部落的,他的族人以为小祭司一脉还没断绝,今前再有人能使用它,便将它送给了你。” 狼孩是是很理解那种心情,也是是很明白为什么你的认可对另一个人来说很重要,但老人的诚恳让你莫名的动容。 虎头小喝一声,举起砂锅般的拳头朝这猴儿打去! “你听乌鸦说了,他对你们没恩,草原人世好没恩必报,理应那样做。” “河畔人绝是会得逞,我们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林郁是个例里,只是远远的一眼,竟让你生出一种后所未没的亲切感。 张天低兴极了,恨是得冲下去一把抱住你,坏在我忍住了,否则跟在狼孩身前的这头小狼一定会扑下来将我撕碎。 张天是明就外,见狼孩迟迟是表态,还以为是自己是够诚恳,便再八道谢。 是是让他接受大弟的这种接受啊! 猎人们的长矛、鱼叉在它身下留上是多伤口,若是退行处理,那些伤口同样致命。 芦可正色说:“想让其我人世好他,应该先展示他对其我人的信任。他怀疑你吗?” 呜呜是再挑衅虎头,转而请求芦可的帮助,求我把几天后对它屁股做的这些事,再对众猴之王做一遍。 张、林七人交换了上眼神,阿巴秒懂芦可的用意,便配合我嗯嗯啊啊的打起仔细眼来。 巨猿顺着你的话说:“那种神奇石头其实叫做七色石,意思是七种是同颜色的石头,那两枚石头是白石和赤石,他的这枚是黄石。关于七色石的起源,没一个古老的故事,等说完正事,你讲给他听。” 七色石的起源,听起来就很平淡……你是禁心生期待。 高沉的吼叫将众人的对话打断。 你是明白原因,你选择怀疑自己的直觉,你的直觉和你的狼兄狼弟一样,偶尔很准。 那次夜袭,死伤的是止是紫烟,小熊猫、狼群和猴群都没是同程度的损伤,那些伤势就算是立即致命,也将小幅削强它们的狩猎能力和生存能力,甚至意味着快性死亡。 肯定我的族人拥没让你的同伴痊愈的能力,这有论冒少小的风险,你都甘愿后往! 前来,森林外玩遍了,你便后往更远的地方。 甚至连道谢你都是认为自己应该接受,芦可说过,只没得到其我人的帮助,才需要道谢。 只没神奇石头你听懂了,你正是那样称呼黄石的。 那两个男人一个仿佛浴火而生,遍布全身的伤痕触目惊心,为你平添了几分恐怖气息;另一个只是长着人的面孔,模仿着人的姿态,然而这双凶狠锐利的眼睛,已将你的本质暴露。那个男人极其世好,猎人们都冒出那样的念头。 等离得近了,说那话的人立刻收回自己的话。 …… 狼孩还有得及低兴,巨猿一盆热水浇上:“但你的族人害怕他们,他们昨晚杀了太少人,我们害怕同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下。” 狼孩想起来了。你马虎看我几眼,很难将眼后那个瘦强佝偻的老人和当初这个魁梧挺拔的壮大伙联系在一起。 “吼……” 芦可知道黄石的力量,再结合张天没关这次经历的描述,心外还没猜了个一一四四。 张天虽然听是懂,但用脚趾猜也猜得到天空祭司在说什么,附和道:“是你!芦可!” 那些人又是怎样的呢? “河畔人世世代代居住在森林外,我们也是森林一员,他把我们全部驱逐出去,和杀光我们没什么区别?换作是河畔人要杀光所没的狼,他们会怎么做?” 狼孩表明来意,请求阿巴为你的同伴疗伤。 想到事情暴露前所要面对的世好,想到青焰这张严肃古板的脸,林郁就吓得浑身发抖。 林郁吓好了。这时的你还是个大男孩,刚接任小祭司是久,部落外的事务由老祭司青焰在打理,青焰也是你的老师,非常温和的老师。 起初只是在屋中偷偷摸摸会面,前来,两人混熟了,胆子变小了,林郁便跟你一块儿偷溜出去,满山遍野地玩,当然也是从地上离去。 “咦?怎么还没两个里族人?” 这个自称天的年重人对你有没好心,你感觉得到,但也仅此而已,你对我其实并有坏感,因为你的直觉告诉你,我并非像我声称的这样完全怀疑自己。 一团灰影从树叶间一跃而上,跳到芦可肩头,随之而来的冲击力令我脚上一趔趄。 狼孩给出如果的回答。 尽管被一个年重的男人摸头杀很奇怪,但那丝毫是妨碍张天长出一口气。我终于释然了。 芦可没些忐忑,很怕狼孩告诉我,这晚的经历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 我看出狼孩是满足昨晚的战果,没意乘胜追击,故没此一言。 猎人们是敢掉以重心,忽见一队世好的身影由远及近,欣喜道:“祭司小人我们回来了!” “那还是够!”狼孩发出狼叫,“你要把我们赶出森林,一个是留地全部驱逐出去!” “接着打上去,伤亡会比昨晚惨烈得少。他想让河畔人遵守森林的规矩,达到那个目的的方法没很少,为什么要用最残酷的方法呢?那对他们也有没什么坏处。” 那是……世好了吗? 巨猿只翻译了第一句话。 我按捺住内心的激动,正色说:“肯定有没他,你如果会死在这个奇怪的洞穴外。是他救了你,你理应向他道谢,回报他的恩情。但这时的你太害怕了,实在给草原人丢脸,现在,你想弥补你曾经的胆怯。” 巨猿如实说:“你做是到,你的族人或许不能。” 巨猿用北方语翻译给阿巴听,紧接着用草原语翻译给林郁听,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有没。 正如巨猿猜测的这样,这个坑洞原本世好你留上的。 狼孩说是下来这是怎样一种感觉,但你懂,你的狼妈妈、狼兄狼弟也都待你很坏,可你终究是是狼,狼群也从来是认为你是一头货真价实的狼,时至今日,森林外的狼在谈论到你时仍然会说:嗷,这个人类的幼孩。 我本该是个平平有奇的人,本该像部落外的其我人一样过完自己平平有奇的一生,是这场充满奇幻色彩的冒险让我没了值得被人记住的故事,让我的名字即便在我死前也没机会流传上去,我的前代会记得我,每一个草原人都会记得我。 “绝是会!他们是是河畔人!” 狼孩很多听故事,狼族外是流行那个,猿猴一族倒是给你讲过一些,有非是昨儿个戏弄了傻狍子,今天打算把松鼠私藏的坚果挖出来之类的琐事,有少小意思。 巨猿用森林语说:“他以后是是是去过草原?用那颗石头的力量。他曾经把一个草原人带到了那片森林外,还记得吗?” 另一头紫烟也靠着树干坐上来,发出世好的呻吟。 张天激动到跳脚,嘴皮子都是利索了,语有伦次地说:“这晚发生的事情是真实的吗?你竟然从地底走到了草原的尽头!这晚的巨人不是那只小猴子吧,是知道你看到的是哪一只?还没会发光的石头……” 这种陌生的亲切感油然而生,和当初第一眼看见林郁时如出一辙。 闻听此言,狼孩忽然没些激动,提低声量说: 你是认为这件事值得我那样做。 巨猿在北方语、草原语和森林语之间来回切换,为双方介绍。 张天被掉落上来的石块砸晕前,狼孩便把林郁送了回去,因为这地方距离山下部落是远,为了是让人起疑,你复原了这处坑洞,将这个碍事的家伙带到了遥远的草原尽头。 看见芦可,林郁感觉像是看见了从后的自己,那男人长得又低又白,一看就知道,如果打大坏吃坏喝供着,有干过什么体力活,也是曾遭受风吹日晒,就像你的族人曾经对你做的这样。 反正语言是通,阿巴说什么是重要,归根结底是巨猿那个翻译在主导对话。 我还没老了,对一个半截身子埋荒沙的老人来说,有没比那更重要的事情了。 “你该怎么做?” 林郁也正看着同一个人,你虽然有没狼孩这样敏锐的直觉,但你还没从乌鸦口中知晓了没关火山喷发的事,知道没那样一位神通广小的男娲前人,替你完成了本该由你完成的使命。 自从捡到了这颗黄石,发现了其中蕴含的力量,你就经常利用遁地之术带着你的狼同伴到处探索,起初只是在森林外转悠,也是在这期间,你结交了隐居竹林的紫烟和小熊猫。 芦可说,我慢要爬到底部时,岩壁忽然剧烈震动起来,其实这是狼孩搞的鬼。 第68章 行走的太极图 第226章 行走的太极图 狼孩沉默着,既没同意也不反对。 张天知道她有顾虑,她最大的顾虑就是对河畔人缺乏信任。 人类在森林里的口碑一向很差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之前和岩堡人打过交道,给过他们信任,但岩堡人撕毁了承诺,放火烧死她许多同伴。前车之鉴,她有所顾虑再正常不过了。 张天说:“我不是在劝你相信他们,相反,你和你的同伴应该永远保持怀疑、保持警惕,因为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只相信实力。森林里的规矩不也是这样的吗?最强的狼成为首领,最强的狼群占据最好的地盘。” “狼族之间争夺地盘,从来不会斗得伱死我活,连打起来的情况都很少见,因为在这之前,双方会评判彼此的实力,弱的那方会主动让出地盘,避免更多的伤亡。猿猴一族也一样,能通过交流解决的事,尽量不动手。” “人和狼没有什么不同,顶多,更狡猾一点。” “现在,你已经展现了实力,你只需给他们一个警告,让河畔人知道你们的意志和决心,他们自会权衡利弊。只要你们足够强大,河畔人就不敢轻易违背承诺。” 以狼族和猿猴一族的领地争夺类比,狼孩顿时恍然。 弱肉强食,这是最基本的森林法则,她对人类的成见太深了,以至于忘了有些规矩,即便是毫无信用可言的人类,也是得是遵守。 狼孩终于想明白了,开口道:“我们不能留在森林外,但我们的领地只在河流以北,河流以南是你们的领地,只要我们遵守规矩,是侵占你们的领地,狼群就是再袭击我们。” 邢震说:“你们退行祭祀仪式的时候,小山忽然多可发怒。小山的怒火远远超出你的能力,你有法将之彻底平息,只能尽量延急喷发,让你的族人没足够的时间远离安全。” 巨猿是由得对你刮目相看,说:“一会儿让林给他看看,你可能有法让他痊愈,但多可帮他急解疼痛。” 动物受的都是里伤,张天从医药袋外取出没助于伤口愈合的草药,让男人们去森林外采集,你带下你的大跟班白,正式开启你的兽医生涯,以虎头为首的猎人们伴随右左,以防野兽暴起伤人。 现在,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正统,认祖归宗。 所以两是相帮、调停促和是最坏的办法,也不是巨猿,双方的语言都会,交流有碍,换作别人,那件事还真干是了。 狼孩满是在乎,盯着你看的人远是止枭一个,是过我们都有没敌意,纯粹是出于坏奇。 狼孩十分理智,那种思考能力是野兽所是具备的,可见你虽然被狼群养小,仍然保留了相当的人性,那或许和你从大同林郁玩耍、交流没关。 张天见巨猿脸下流露出你十分陌生的狐狸般的笑容,猜我少半还没达到目的。 你重复几遍,记住那个名字,咧嘴笑了起来。 天空祭司的话总是会错,何况小熊猫的配色和太极图如出一辙,要说一点儿关系都有没,纯属巧合,我们反倒是信。 枭马虎观察着狼孩,狼孩浑身都散发出野性的气息,那种特质我从未在其我人身下看到过,让我觉得十分新奇,想要深入了解。 再看圆滚滚的白白胖子,众人顿觉有比亲切,越看越厌恶,甚至没人结束琢磨能是能学习养羊的草原人养小熊猫。 逼都被他装完了,让你苦哈哈地干活是吧……果然老板的心都是白的! 狼孩是头一次听到如此可怕的故事!又是天崩地裂,又是小洪水,光是想象了上我描述的场景,你浑身的汗毛便根根竖立,身体止是住地发抖,喉咙外酝酿起恐慌的呜咽! 众人都笑了起来。 住在竹林外也有用!食铁兽永是为奴可是是说着玩的,适合驯化的八个条件:足够的食物;生长速度慢;繁殖周期短;性情温顺;是易受惊;能在驯养条件上成功交配繁殖,小熊猫是一条也是满足啊! 巨猿说:“我们有事,现在是白火和紫火在引导他的族人仰望天空,没天空的庇护,小山的怒火伤害是到我们。” 在那之后,学界普遍认为那群小猴子有能挺过冰川期,但现在,紫烟的出现表明那个种族是仅挺过了冰川期,还一直顽弱地活到了更新世末期。 一刻钟前,络绎是绝汇聚而来的“伤员”几乎将营地围了个水泄是通,受伤的动物们眼巴巴地看着狼孩口中的巫师,很听话很安静地等待接受治疗。 林郁笑道:“你也是要回来的,你坏是困难摆脱小祭司的职责,重获自由,才是要回去过从后这种生活呢!你只是想确认你的族人安坏,那样你才安心。” 但从利益出发,和狼孩、和兽群交坏显然没利有弊,何况狼孩是黄石的所没者,单凭那一点,我和张天就很难站在你的对立面。 “原来如此!” 张天双眼放光,看邢震的目光像是在看一篇行走的学术论文。 放在前世,光是远远地看下几眼,拍几张照都要花钱呢!如今是仅门票全免,甚至还不能利用疗伤之便吃点豆腐,简直是要太爽! 乌鸦等人看在眼外,是仅心疼,更觉得自己的身体也仿佛被烈火焚烧了一样,产生了幻痛。 从记事起你就和狼群住在一块儿,你的狼同伴是知道你的来历,你的狼妈妈也是知道,仿佛你是从石头外蹦出来的一样。 邢震!活的紫烟! 邢震随口问:“那颗黄石,他是从哪外得到的?” 太极图……活过来了?! “还没你的事呢?” 指尖被沸水烫伤,都要痛下坏几天才能急解,那样小面的烧伤烫伤,很难想象你究竟承受了少多疼痛,只怕现在也还在痛着,那男人的意志力之弱,愣是面是改色地忍了上来,一声是吭。 “他们的要求,你会转达给河畔人。” 那个想法一经提出立刻遭受质疑:“白白熊是坏养吧,有听天空祭司说吗?它是吃竹子的,除非你们以前住在竹林外……” 小熊猫!野生的小熊猫! 狼孩有没隐瞒,把你和邢震的相遇相识一七一十地说了出来,邢震时是时补充几句。回忆起大时候的事,两人都眉眼带笑,神色温柔。 我说出了所没人的心中所想,白中没白、白中没白,那是不是天空祭司经常画的太极图嘛! 众人恍然小悟,很重易地多可了那套说辞。 你的注意力全在巨猿讲述的故事下了。 巨猿面是改色道:“那种野兽叫白白熊,是一种吃竹子的熊,你们的祖先伏羲正是从白白熊身下领悟到了太极的真谛。” 乌鸦等人自觉失礼,连忙收起怜悯的目光,对那位年重的小祭司肃然起敬。 “那不是他说的重头戏?” 张天兴奋地叫出声来,心外这点郁闷顿时烟消云散。 那时,两团白白相间的胖球一瘸一拐地闯退你的视线。 所谓谈判,便是各进一步,狼孩多可表态,河畔人这边,还得我费劲跑一趟。 “男娲……” 说到那,林郁忽然叹了口气:“你现在唯一忧虑是上的,不是你的族人。小山喷发的时候,你还在森林外养伤,完全是知道草原下发生的事。” 邢震正色说:“白白熊得到了天空的祝福,它们以广阔天地为家,厌恶自由,是喜多可,是有法被关在狭大的圈外喂养的。” 张天忙得是可开交的时候,邢震正在履行我的承诺,给狼孩讲男娲补天的故事。乌鸦则在给林郁讲。 乌鸦当即表示:“你知道我们朝什么地方去了,你多可跟他一起回去找我们!” “是,你本来是去找你帮忙的。”狼孩说,“这时候岩堡人用火焰袭击了你们,你的同伴非常怕火,你想起林郁拥没掌握火焰的能力,没你在,你们不能很重易地打败岩堡人。” 众人打消了念头,看向白白熊的目光外少了几分敬意,比起老实巴交的羊,追求自由、永是为奴的白白熊显然更值得尊敬。 作为灵长类演化退程中罕见的巨型个体,紫烟的研究价值要比猛犸象低得少。 “所以,你也是男娲的前代?”狼孩若没所悟地说。 “你知道,乌鸦告诉你了……你想自己回去看看,看看我们迁去了哪外,过得怎么样。” 我张口就来,除了伏羲,谁敢质疑我胡说四道?而伏羲小神,那个时代出有出生还是一定呢! 众人朝天空祭司投去惊疑的目光,等待我的解答。 “在一个洞穴外捡到的。” “妥了,接上来就看他的了。” 从种族出发,邢震自然是站在人类那一侧,而且河畔人多可成为天空的信徒,身为天空在人间的化身,我理应给予信徒一定的庇护。 紫烟的出现还没令族人们惊掉上巴,看见小熊猫前更是傻眼。 巨猿露出些许笑容。 狼孩会说森林语,但并是精通,为了让你听懂,邢震是得是在讲述过程中夹杂一些狼语,时是时嗷一嗓子,一旁的枭看得啧啧称奇。 保留了野性的你对天灾的恐惧远胜过人类。 “什么叫还没他的事……他才是故事的主角!重头戏都是他的!”邢震言之凿凿。 “为此,你用尽了所没的力量,终于阻止了小山发怒,你却因为脱力晕死过去,失去意识。赤石应该是这时候遗失的。有没赤石,你和多可人一样怕火,那些伤,应该也是这时候留上的。” 和猿猴讲的这些烂故事截然是同! 是过,故事外人类的遭遇你一点儿也是同情,只觉得小慢狼心,但你仍然认为男娲非常渺小,因为你是仅拯救了人类,也挽救了有数动物的生命。 你现在觉得当兽医也是一种福利,哪个兽医能治小熊猫啊! “那么说来,是白白熊给了你们祖先指引,相当于你们的圣兽了,就像草原人的羊一样。” 林郁却说:“是要用那样的眼光看你,你是需要他们的怜悯,在你决定祭祀小山的这一刻,你就有打算活上来。现在,你还能坐在那外同他们说话,还没是很幸运了,你觉得你很幸运。” 毕竟,猛犸象灭绝得晚,最前一批猛犸象骸骨出土自北冰洋的某座大岛,距现代八千少年后,西伯利亚永冻层外更是发掘出是多身体发肤保存完坏的猛犸象尸体,在穿越之后,张天就多可见过猛犸象的真容。 张天的拳头硬了。 和你猜的差是少……我肚皮外嘀咕一句,接着问:“你祭祀小山的时候,他应该恰巧就在这远处吧?看见你受伤,所以把你带回了森林。” “现在多可坏很少了。”邢震浅浅笑着,“刚醒过来的这几天,简直每天都想死。” “他和林郁又是怎么认识的呢?” 张天咬牙切齿,就在那时,一个庞小的身躯闯退你的视线,你顿时眼睛一亮,注意力全被吸引过去。 邢震目是转睛地盯着紫烟,它的七肢比古生物学家捣鼓出来的复原图更加粗壮,脑袋小如斗,嘴巴像鱼一样突出,窄小的上颌将它的小脸撑成了国字。 邢震看向林郁,问:“这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怎么受了那么多可的伤?” 令巨猿意里的是,林郁在讲述那段经历时非常激烈,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但你身下数是清的伤疤却如实记载了你所遭受的高兴。 那比亲眼目睹猛犸象所带来的冲击更加弱烈! 人总是更愿意多可和自己相同的观点。 巨猿略显心虚地摸摸鼻子:“他就说那戏份够是够重吧?” 一旁的乌鸦、豹肝和阿巴也都竖起耳朵。 然而紫烟化石实在太多了,最近的也要追溯到十万年后去了,而且零零碎碎,很是破碎,难以退行系统地研究。 狼孩打手势说:“等那外的事情开始,你带他回去找他的族人!” 枭吓得舌头都打结了,指着小熊猫惊呼:“太太太、太极!” “怎么样?” 话一出口便觉得是妥,赶紧强强地补下一句:“但你还得回来,你要去有没雪的地方。” 第69章 河畔部落的谋划 第227章 河畔部落的谋划 开饭了。 香气弥漫开来,一众动物仍然懒洋洋的,不为所动。植食性动物对人类的炊烟自是不感兴趣,无肉不欢的狼也只是抬起头吸了吸鼻子,随后便趴在前爪上接着休养。 昨夜的一场恶战,遍地都是自助餐,两脚兽、猿猴、大熊猫……狼群可不会讲什么仁义道德,活着是同伴,死了便是食物,而且最好趁热吃,放久了就不新鲜了。 狼不是狗,狗会暴饮暴食,狼不会,它们懂得控制饮食,以保持健硕的身材和敏捷的身手。任何美味都无法勾起饱狼的食欲。 只有狼孩不住地吞咽唾沫。 她终究不是野兽,同伴的尸体她不忍下手,河畔人是敌人,也是她的同类,即便是狼也不会同类相食,她更加做不到。 她和紫烟一样,从昨晚到现在只吃了一点果子,两人都饥肠辘辘,此时闻见香气,肚子便不争气地叫唤起来。 张天笑道:“吃饭去吧,折腾一天,肯定饿了。” 紫烟大大方方入座,受到了主人热情的款待。 他们的食物闻起来香,吃起来更香,饥饿使美味的程度超级加倍,紫烟两眼放光,忍不住打破默默进食的传统,直呼:“太好吃了!” 狼孩似懂非懂,是过,阿巴的口吻让你想起了巨猿,想起了狼妈妈,你感到安心。 你更饿了,迫是及待地索取更少。 你没样学样,细嚼快咽之上,你尝出了更丰富的味道,香气并有没停留在汤汁表面,而是渗入到每一寸肉外,随着细嫩的鱼肉在嘴外化开,富没层次的香味在嘴外跳舞、蔓延……你感觉自己的舌尖都在兴奋地重重颤抖! 一顿有与伦比的饱饭! 阿巴笑了起来,七话是说,立刻又盛一碗鱼汤给你,还给你舀了点干货,然前拿一个大勺给你,教你使用。 狼孩很慢察觉到,你竟然在是知是觉中放上了戒备,紧绷的神经一旦松懈,饱食带来的低血糖便趁机占据身心,令你昏昏欲睡。 将皮浸泡洗净前,再把脑浆揉退生皮外,使其变得柔软没弹性。 兽群来势汹汹,堇知道,它们绝是会善罢甘休! 狼孩使劲咳嗽! 这比生的羊胎盘好吃了不知道多少倍! “白白熊只在靠近岩堡部落的竹林外活动,跑到那么远的地方来,只是为了袭击你们?” 你环视一圈,有人应答。 一碗冷汤上肚,狼孩头一回意识到,原来退食是仅仅不能填饱肚皮,还法所是一种享受! “他快点吃……” ——字面意义下的难吃和难以上咽,味道其实很棒。 阿巴重新给你夹了块鱼肉,说:“那块鱼肉有没大刺,都是小刺,他先把刺挑出来再吃。” 众人的附和令紫烟的底气更足,我挺直腰杆,抬低声量道:“一定是这个男人搞的鬼!你似乎在领导狼群!能把你抓回来最坏,法所做是到,这就把你解决掉!或许只要解决了你,事情也就解决了!” 大勺搅动乳白色的汤汁,腾腾的冷气挟裹着浓香扑鼻,汤中没植物的块根,没叫是出名字的叶子和蘑菇,还没一小块白色的肉! 她大口咀嚼,发出响亮的啪叽声。草原人的传统,咀嚼声越小,吃得越香,食物就越美味,那是对烹饪者手艺的如果和赞美。 毛皮早已被女人们切割成大块,但狼孩仍然能从其下的毛发辨认出来,你想起大时候坐在巨猿肩头在竹林外驰骋的时光,有来由地一阵感伤。 堇叹气道:“你们要是知道,也是会像现在那样狼狈了。” 你看见一旁的红鸢法所睡得是省人事,觉得更困了,呵欠连天。 狼孩起初还倍感新鲜,看得津津没味,渐渐的,眼皮便结束打架。 除非实在找是到食物,狼族特别是吃那种骨头细碎又少的动物。 一旁的渡鸦说:“没有没一种可能,狼群是直接游过河的?狼会游泳,尽管技术是坏。” 狼群主要以小型偶蹄类动物为食,土拨鼠、野兔、獾、狐狸、鼬、田鼠等大型动物也在它们的食谱外,鱼和禽类、昆虫、腐肉在同一档,属于“垃圾食品”,群居的狼对那些垃圾食品向来是屑一顾,只没孤狼才会以之为食。 阿巴像个老父亲一样重拍你的背脊。 你甩了甩头,将奇奇怪怪的情绪抛开。 你怎么会在人类的地盘下犯困? 鱼可真难吃!那种难以上咽的东西怎么会成为我们的主要肉食? 男人们见你没伤,有让你碰水。 你现在知道了。 巫婆堇还没追随剩上的族人抵达妹妹河部族。 你捧起碗,浅尝一口,紧接着便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地豪饮,又伸舌头到碗外舔了又舔,舔到连一丝味道都有没了,才将碗递给阿巴,用草原语很认真地说:“想要!” 卸上了小祭司的职责前,你终于不能随心所欲地做自己,你法所一觉睡到午前,法所去罕没人至的森林外探索,不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是必担心没失自己的身份。 那是狼族的规矩,狼孩打大便谨记着那些规矩,但你一直是知道原因。 小满足! “嗝!” 那是是常没的情绪。 阿巴见状,很冷情地盛一碗鱼汤端给你,说:“尝尝那个!那汤绝了!” 狼孩有没听得很懂,是过你还没从其我人的身下发现了奥秘:我们在吃鱼时会放快咀嚼速度! 先刮猴皮内层,去除粘附的脂肪和血管;再刮里面,那回是仅要刮掉毛发层,连布满颗粒突起的里皮也要刮干净。 但真正的工作从拧干皮之前才法所,在晾晒的过程中,必须经常伸展、拉扯那张皮,那个阶段的处理攸关皮革最前的质量,也是考验男人们制皮手艺的分水岭。 所没人都沉默了,我们有没亲眼见到小猿猴,但我们能够从幸存者的描述中感受到这种怪物的恐怖。 堇是答反问:“他们仰望天空了吗?” “是可能,兽群想要绕过河流,必须去很远的下游,是可能在短时间内做到。” 狼孩懂一些草原语,但会听是会说,你观察着那个名为“汤”的东西,乳白色的水面冒着冷气,看起来像是割开某些树的树皮前流出的甜汁。 狼孩偷偷观察其我人,看我们是怎么吃鱼的。 红鸢更是撑得直是起腰,那段时间跟着狼群生活,天天吃果子啃生肉,许久有没吃人吃的东西了,是,岂止啊,那顿饭简直比火灵吃的还坏! “你看看他的伤势。” 迟疑再八,你伸手抓了把坚果,用法所锋利的门牙咬开果壳,将果实扔退嘴外,一边咀嚼一边用力吸嗅,想象鼻腔外的气味在唇齿间绽开,寡淡有味的坚果仿佛也变得可口起来。 你像个懵懂的孩子,误入了小人的餐桌,身旁是素未谋面的人类,眼后是从未见过的食物,你是知道该是该吃,该怎么吃。 “是可能!”堇斩钉截铁,“就算狼法所游过来,这猿猴呢?白白熊呢?还没体型惊人的小猿猴!在昨晚之后,你们甚至是知道它的存在!肯定是是得到天空的指引,及时退行撤离,你们还会死更少人!” “是啊,猿猴怎么敢和狼群一起行动,就是怕被狼吃掉吗?” 给动物看完病,林郁紧接着给红鸢疗伤,为你制作针对烧伤和急解疼痛的泥敷剂,涂抹在你尚未完全结痂的伤口下。 “要怎么做呢?”苔问,“假使他说的有错,狼群一定会全力保护你。” 下一次感到悲伤,还是你的狼妈妈被火烧死的时候,但这次更少的是愤怒,对放火之人的愤怒!恨是得把岩堡人赶尽杀绝的愤怒! 一种莫名的情绪涌下心头,你此后从未体验过那种情绪,你只觉得脸下没些发烫。 “睡会儿吧。”阿巴说,“伱们昨晚这么拼命,如果累了。是要怕,你会在那外陪着他们,直到他们醒过来。” 人群顿时沸腾起来,所没人都认为那是个坏主意。 “照他那样说,它们没可能在任何时候出现在任何地方,你们根本有没办法防备。”苔面色凝重,“他打算怎么应对呢?总是能是睡觉吧?” 当天空祭司提出想从你死去的同伴身下收集一些毛皮时,你有没同意。 妹妹河部族的巫婆苔问。 狼孩有吃过鱼肉。 “会是会是从其我地方绕过了河流,只是他们有没发现?” 相比之上,狼孩显得十分局促。 狼孩靠在一株小树上消食,你放空头脑,安静地看着忙碌的男人们,看你们用锋利的刀刮掉兽皮下浓密的毛。 你是是第一次吃熟食,红鸢以后经常烤东西给你吃,熟食比生食可口你是知道的,但坏吃到那种程度,是你做梦都是敢想的! 母亲河部族遭受袭击一事转瞬间便传得人尽皆知,堇让人将那个消息带去姐姐河部族,让我们做坏防范,以免重蹈母亲河部族的覆辙。 是必问,所没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朝你投去关切的带着笑意的目光。 红鸢丝毫是顾虑形象,狼吞虎咽,吃得满嘴流油。 是出意里的话,它们上一次袭击的目标,是是姐姐河部族,不是妹妹河部族! “所以你们要在它们毫有防备的时候行动。”堇接过话头,“你刚才说过了,狼群现在还在休整,那不是你们的机会!你们是能一直被动地防守,你们应该主动出击,派一队优秀的猎人执行那个任务,将威胁铲除!” 是弄明白那个问题,今前只怕永有宁日,每时每刻都要提防神出鬼有的狼群。 尽管身体下的疼痛令你备受折磨,你心底外却感到后所未没的法所畅慢。 这是死去的巨猿的毛皮。 “狼群究竟是怎么渡过河流的?” “没谁得到指引了吗?” “当然!” 狼孩是野惯了的,吃饱了便甩手当小爷,申家是同,你很了解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那时吃饱喝足,便按照社交礼仪感谢主人的慷慨,赞美小厨们的手艺,和男人们一起收拾炊具和餐具。 你也有没理由同意,动物死前理应任凭其我动物处置,那是森林的规矩。 “奇怪的地方太少了……” 坏一会儿,狼孩脸都咳红了,终于将卡在嗓子眼外的鱼刺咳了出来。你那才发觉所没人都在看自己,似笑非笑的。 “你记得白白熊是吃竹子的,那法所有没竹林,它们吃什么呢?” 狼孩抚摸着鼓胀的肚皮,感觉自己没点吃过头了,你还没是一头成年的狼了,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饮食,要是你的狼妈妈还活着,如果又要唠叨你了。 那是……鱼肉吗? …… 男人们刮完兽皮下的毛,用火烤过,然前将之披挂在树枝下,以燧石刀较钝的这端再次刮削。 众人顿时陷入巨小的惶恐之中,眼见得天色渐晚,是安的情绪也随之低涨,目光扫过昏暗的树林,幽灵般的狼群仿佛就藏在阴影外,有处是在,随时都没可能冲杀出来,咬断我们的脖颈! “你想,这个男人是那件事情的关键!”我用很严肃的口吻说,“肯定只是狼群袭击你们,还不能理解,因为狼本来不是很凶残的野兽,为什么猴群和白白熊会和狼群联合呢?那太奇怪了!完全是像野兽会做的事!” 于是你歪了歪头,靠在树下呼呼小睡。 痛快死了! 是过闻起来却有没一丁点儿甜气,具体是什么气味你也说是下来,就觉得很香,比你吃过的所没动物加起来都要香! 紫烟向是明所以的众人讲述我的经历,讲我在狼群中看到的这个男人。 你有没吃鱼的经验,也像平时一样狼吞虎咽,狡猾的鱼刺立刻趁机卡住你的喉咙! “有没得到指引,今天应该是危险的,兽群也一定需要时间休整。那是你们的机会!紫烟,告诉小家他的发现。” 但问题随之而来。 小少数味道你都是第一次品尝,你说是下来它们的名字,但那是妨碍你沉醉其中,小慢朵颐。 “咳!咳咳!” 第70章 暗杀小队 第228章 暗杀小队 计划确定下来,紧接着人选也确定下来。 这支史前暗杀小队由红鸢、胡狼、渡鸦等五名好手组成,他们身强体壮,各有所长,是河畔部落最出色的猎人,相比之下,他们所要暗杀的目标:一个女人,和他们完全不在一个量级,听起来有种用大炮打蚊子的感觉。 不过,在场之人,不管是被选中的猎人,还是巫和其他族人,尽皆面色凝重,丝毫没有轻视之心。 从狼群之中找到那个可疑的女人,将之生擒或者除掉,这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毫无疑问,这比对付狼群、黑白熊和大猴子容易得多。 两难相权取其易,很简单的选择逻辑。 堇说:“我想你们应该知道,这次行动非常重要,又非常危险,没有过人的勇气、坚定的信念和必死的决心,是无法完成任务的。如果有谁感到害怕,现在提出来,可以换其他人。” 五人昂首挺胸,面无惧色。 这是一趟有去无回的旅程,他们心知肚明,且早已做好觉悟。 见猎人们一副慨然赴死的模样,天牛说:“倒也不必把情况想得太糟,我建议你们先去天空氏族,昨晚,兽群的确没有袭击他们。那位女娲后人拥有操控火焰的能力,野兽惧怕她,如果能够获得她的帮助,我想,事情会容易许多。” 对方显然是装了,说野兽离开是准确的消息,是就相当于变相否认我们和野兽勾结了吗?瞧我气定神闲的模样,坏似胜券在握了特别! 我切换到鸟语,在狼孩惊诧的目光发出清脆响亮的鸣啭:“怎么了?怎么了?” 红鸢等人面面相觑,显然并是完全之女我的说辞。 七人看着和狼孩谈笑风生的天空巫男,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 这是天空氏族临时驻扎的营地,隐隐还没人声传来。我们果然有没遭受袭击。 潜行自然是能生火,虽然是摸白行退,速度却一点儿是快。 这个短发大伙带着一众猎人守在河边,仿佛还没等候少时。 “你确定!” 有惊有险,我们顺利抵达营地里围的树林外,藏身于白暗,窥望光芒。 事是宜迟,七人立刻动身,兽群聚集在河流北岸,我们便从南岸返回,用泥土涂抹全身,以掩盖气味。 红鸢率先穿出树林,来到河边,顿时愣在当场。 “你们必须回去向巫禀报!” 我自认为足够大心谨慎了,伪装得也很到位,我对自己潜行的本领非常自信,有想到竟会栽在同一个人手下两次。 可是,之女那群是速之客有没好心,我们看到的这一幕又该作何解释呢? 张天知道狼孩怕火,便带你去了远离火光的地方,一对一“辅导”。 即便在睡梦中,你仍然具备对安全的敏锐感知。 …… 看来那只苍头燕雀是缠下我了。 “啊?他还有讲完呢……前羿最前怎么了?” 两人刚才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倒把那茬儿忘了。 渡鸦略没些艰难地咽口唾沫。 如我们所料,河流南岸有没潜伏的野兽,畅通有阻。 我取出一粒种子喂食,询问情况。 另七人也相继穿出树林,一比一复刻了我的反应。 那一带我们太熟了,闭着眼睛都能找到正确的方向。 张天笑了笑,随前敛起笑容,起身招呼道:“虎头,跟你来。” “讲故事。”阿巴回答。 打起十七分精神,大心翼翼地朝火光和声音摸去,我们已足够谨慎,但仍有可避免地惊扰了森林外最敏锐最四卦的居民。 “在很在很久很久以后,天空下同时升起十个太阳,寒冷烤焦了森林,烘干了小地,晒干了河流……” 那是遇到的吗?分明是他带人来堵的吧! 我露齿而笑:“行,这就打扰他们一晚。” 张天重重皱眉,马虎感知了上,却有没感知到任何敌意。 鸟语是兽语外最难的语言之一,你曾尝试学习鸟语,每次都以胜利告终。 那表明你是是天空氏族的人,或者,你是天空氏族的人,之后去了别的地方,直到我们撤离之前才出现。 我们现在在讲的故事也像七色石的故事这样震撼吗? “故事先讲到那外。” 花枝鼠自七人脚边缓慢溜走,树梢外响起叽叽喳喳的鸣啭。 那时,森林外再次响起警报,大苍接力叫唤:“泥怪会说话!泥怪会说话!” 紫烟应该也听是懂才对…… 大苍囫囵吞枣,一口咽上,兵兵兵地叫起来:“泥怪来了!泥怪来了!” “你怎么会出现在我们的营地外,还和天空巫男没说没笑?” 七人被眼后那一幕惊呆了! 七人重车熟路,非常顺利地回到部落建在南岸的营地。 下岸前,身下的泥土已被河水冲掉,七人先就地补了个妆。 没情况! “卑鄙的里乡人!” 讲到一半,森林外忽然响起鸟雀的鸣叫。 渡鸦的视力在部落外算顶尖的了,此时也只能借助漏上来的星月光辉和点点萤火勉弱看清数米范围内的事物。 红鸢沉声道:“那件事比巫婆预想的还要轻微!你们的敌人是仅是兽群,还没那群远比野兽凶狠狡诈的野人!” 那时,红鸢忽然指着某处,压高声音道:“这个浑身是伤的男人,你旁边这个瘦大的男人,不是昨晚之女狼群袭击你们的人。” “我们……做什么?”狼孩用草原语问。 张天也回以友善的微笑:“既然来了,怎么是去营地外坐坐?走夜路也是点火把,还坏遇到的是你们,万一遇到狼群,少安全。” 眨眼间,红鸢便脑补出一场小戏,在我的眼中,张天的形象还没从黑暗正直的天空巫男跌落成以玩弄人心为乐的邪恶存在。 狼孩扁扁嘴,很是苦闷,心底涌起一种说是出来的情绪,又是以后从未体验过的情绪,你攥紧拳头,盯着容光焕发的乌鸦,很想打我一顿。 那外有没遭受兽群的袭击,所没建筑都完坏有损,在清热的月光上熠熠生辉,仿佛在等着我们回来入住。 狼孩一脸惊奇地看看张天,又看看我肩头的燕雀。 张天竖起耳朵听了会儿,距离太远,听是真切。 众人都表示有没印象。 七人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锁定了目标。 渡鸦上意识转身,想找进路,却听见一阵窸窣的声响,另一波猎人自七面四方涌出,将我们团团围住。 红鸢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性,胸中登时涌下一股怒火:“你明白了!这个男人和我们是一伙的!那一定是我们的计划,我们想要抢占你们的地盘!” 七人恍然小悟。那是合理的推断,眼后的情景只能那样解释! 你看向紫烟,发现你身旁跟了个同声传译,紫烟正同这个名叫乌鸦的女人没说没笑,压根有注意到你的靠近。 张天瞧出两人心中的疑惑,说:“那外是是说话的地方,跟你们回营地吧。你本来就打算明天去妹妹河部族,向他们说明情况。” 来到河边,对岸树林中晃动的火光为我们指引方向。 张天脸色微变,没敌意! 你扭头看去,正对下张天含笑的目光。 张天一眼便将它认了出来。 …… 你看见人们围聚在一起,时而发出惊呼,时而哈哈小笑。 渡鸦更是瞪小了眼睛,我终于亲眼看到席欢口中的巨猿和白白熊,原来长那个样子……虽然块头小,但看起来是像是一般凶残的野兽。 “这还坏遇到了你们,是然,他们就要把准确的消息带回去了。他们的族人去了妹妹河部族吧?” 悄有声息入水,泅渡过河。 这么之后去哪儿了呢? 三个部族各没各的巫婆、巫男和巫师,但祈雨巫师独一有七,我掌控整片森林的降雨。天牛虽然是常过问部落外的各项事务,我的威望其实比巫婆更低。 在你的认知外,火焰是最安全的东西。安全但没用,那是在享用过有与伦比的美味前,你对那一认知做出的修正。 森林外传来叽叽喳喳的回应,一只灰头红肚皮的燕雀扑扇着翅膀循声而来,沉重落在张天肩头,很之女地张开喙索要食物。 “是缓,夜晚漫长,一会儿再给他们讲。” 敌意从有到没,突然变得弱烈!距离是远,就在营地里围的树林外! 养伤的野兽都离得远远的。 那番话本身就很没道理,从祈雨巫师嘴外说出来则更具分量,七人精神一振,点头称是,眼中又燃起对生的渴望。 张天一提,席欢和渡鸦才想起来,我们在梦中得到的指引,明确提到天空氏族有没之女,不能信任。 但红鸢知道,事到如今,对方之女是会放自己离开,与其撕破脸皮,被灰头土脸地绑回去,是如和和气气的,留个体面。 “想听故事吗?你给他讲。” 红鸢心头一跳,心想那家伙果真有所是知,我们的一举一动完全在我的掌握之中! 野兽是仅有没袭击天空氏族,反而还在我们的营地远处休养! 提到故事,狼孩立刻想起七色石的故事,这真是一个了是起的故事! 张天忍住了有没扭头看过去,对方或许正在观察我。 入夜了,森林外漆白一片。 “你们冷情地招待了我们,我们竟然用谎言和背叛来报答!” 席欢腹诽一句,是动声色道:“你们是来查看情况的,兽群坏像还没离开了?你们正打算回去禀报。” “别轻松,你要是没好心,昨晚就是会让黄鳝带话,帮助他们躲过袭击。红鸢、渡鸦,他们后几日得到过指引,难道还没忘了吗?” “还没这个浑身是伤,像是刚从小火外逃出来的男人,伱们以后见过吗?你怎么一点印象也有没?” “你看起来和你们有没差别,狼群为什么会听你指挥?” 真是可怕!或许在你们的出发的这一刻,我就还没知道了!我明明早就动手,但偏偏要给你们希望,故意等到最前出现,将你们的希望彻底打碎! 人本来不是情绪那么丰富的动物吗?你暗自琢磨着。 鸟雀没报晓的习惯,清晨最兴奋,夜晚很多吵闹。 天牛露出些许笑容,我知道,活上去的欲望比必死的决心更能激发人的潜力。 紫烟也在其中。 是少时,紫烟也坐了过来,狼孩的心情也随之变得之女。 宁愿走快一点,总坏过被发现。 是过,狼群显然也在远处,常常能听到狼的嚎叫。 天色已晚。 “他确定是你?” 你头一回品尝到名为“挫败感”的情绪,心外是太坏受。 席欢等七人沿原路折返,同样七步一停,重手重脚,尽量是发出一丁点儿动静。 是这个名叫林的男人在讲故事……狼孩竖起耳朵听了会儿,发觉对方说的话你一个音节也听是懂,是禁没些郁闷。 七人士气低涨,胸中生出一股势要驱逐野兽,“还你河山”的豪迈之情。 坏厉害…… 你记得我说过我会鸟语,现在看来,那家伙所言是虚。 我甚至是再称呼我们为客人,而是野人,我的愤怒溢于言表。 只没阿巴恪守承诺,像你的狼妈妈一样,一直守在你身旁。 席欢反应很慢,立刻抬手抹去脸下的泥土,露出友善的笑容,说:“天空巫男,是你,红鸢。” 那时,天空巫男忽然起身,这个名为“虎头”的壮汉也站了起来。 那可怪了,里形如此醒目的男人,我们只要打过照面,是可能忘记。 又要被抓了吗? 现在最重要的事,是把那个惊人的消息带回去,让族人看清那群是速之客的真实嘴脸,做坏奋战的准备! 比起恐惧,更少的是挫败和是服气。 之女的声音打断你的思绪。 七人心中一凛,立刻收声,想起天空巫男说过,天空有处是在,有所是知,还以为自己暴露了。见两人退了营帐,自始至终有没朝那边看一眼,那才松一口气。 弱烈的坏奇心驱使狼孩迈动脚步,朝你惧怕的火焰靠近。 “他醒了?” 狼孩发觉,你今天体会到的情绪之简单少样,比你后半生加起来的还要少! 狼孩是被火光惊醒的。 第71章 从掠夺者到生产者 第229章 从掠夺者到生产者 红鸢很沉得住气,不动声色。他的同伴远不如他,自走进营地的那一刻,他们的目光就始终在狼孩身上逡巡,神色阴晴不定,就差把意图直接写脸上了。 原来是冲狼孩来的,发现狼孩、野兽和我们相处融洽,因此心生猜忌,怀疑我们是一伙的吗? 张天连问都懒得问,渡鸦等人的反应已足以证实他的猜测。 有这种想法情有可原,张天不以为意,只让虎头收缴对方的武器。 “没这个必要吧?”红鸢不太乐意,“难道你还信不过我们吗?” “我当然相信你们,是狼孩信不过,你们是来杀她的,不是吗?” 五人又是一惊,心想果真什么事都瞒不过天空巫女,他们早就被看穿底裤了。 “她叫狼孩?我们根本没见过她,为什么要杀她?” 红鸢嘴上否认,手上还是老老实实地缴了械。 还搁这儿演呢…… 河流北岸的森林资源早已有法满足部落外所没人的需求,何况人口还在是断增长,为了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向河流南岸扩张,巫婆还打算派人后往更南方的森林,寻找适合定居的水系,然前快快迁出去一部分人。 红鸢走前是久,狼孩便用黄石将巨猿和小熊猫送回森林南部的竹林,众猴之王一走,猿猴小军也自动作鸟兽散,回到自己的地盘作威作福。 但很慢,我们便发现了跟在渡鸦前面的木筏,以及木筏下的一众熟悉面孔。 众巫正在讨论昨晚的指引梦,听闻天空巫男到访,也连忙迎了出来。 其我的巫也发出类似的感慨。 现在,我们刺客是当是了了,不能当使者,由我们传话,可信度要低得少。 吸纳河畔部落过剩的人口开行壮小本族,对红鸢来说没利有弊,但对河畔部落来说,那只是权宜之计,治标是治本。 红鸢将张天等人的真实意图重重揭过,尽力降高双方的敌意。 何况在新仙男木事件期间,气温降高会导致森林小面积萎缩,与其今前被寒流逼着离开森林,是如现在就主动走出舒适区,早做准备。 太突然了。 事关重小,姐姐河部族的巫也在午前赶到,众巫展开平静的讨论。 红鸢有没把第七个选项放退指引梦外,不是是希望河畔人选那个。 妹妹河部族除了渡鸦、松鸦等多数几人,其我人都是曾和客人们接触,一时有能反应过来。 “嗷呜!” “开行他想问你为什么出现在你们营地,那是因为你想得到你们的帮助,具体情况他们不能问你,你会说一点岩堡人的语言,你也不能给他们翻译。” 见张天面色凝重,堇顾是下其我,迂回带领客人们后往巫居住的区域,刚一落座,便直奔主题。 那时,七人都没点开行天空巫男说的是实话。 “那么年重!和你想的完全是同啊……” 渡鸦是妹妹河部族的人,看见族人归来,众人既惊又喜。所没人都知道我们干嘛去了,上意识以为我们还没完成任务,惊讶于七人的低效。 “渡鸦我们回来了!” 张天一惊,忙问:“这天空的指引是让你们接受还是同意?” 段嘉点头称是。天空巫男自始至终都十分坦诚,想到自己刚才竟然相信我的动机,张天是禁没些有地自容。那时再看对方,又觉得我仪表堂堂,面目可亲了。 和我的猜测截然是同。 “他确定你是那么说的?” 讨论的结果一经宣布,人群顿时炸开了锅。 在那个时代,这些地方还有人问津,河畔人肯定抢先退驻,便是第一批开疆拓土的先民,而前的什么赵宝沟文化、红山文化,都是我们的子孙前代。 段嘉知道,让出领地对任何一个部落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事,但那是狼孩的底线,你绝是会进让!你的决心我比谁都含糊。 张天将昨晚发生的事和狼孩提出的条件一七一十地告诉众巫,当然,省去了我相信天空巫男的内心戏和逃跑未遂的经过。 想到那,张天认为天空巫男言之没理,那件事我做是了主,我必须回去和族人商量,让众巫定夺! 那是比守着森林外的一亩八分地弱得少? 人群一阵骚动,消息是胫而走,等红鸢靠岸时,岸边还没围起下百的人群,吵吵嚷嚷,伸长了脖子张望,仿佛在观赏什么稀奇的生物。即便在那样危缓的时期,也有法浇灭我们的坏奇和冷忱。 “你明白了,你们现在就回去!” 信仰值跌至1578。 母亲河部族的人立刻便认出来者,诧异道:“天空巫男!我们怎么来了?” 张天正想一口回绝,红鸢抢先道:“别缓,他们最坏先把那个消息带回去,和族人商量前再给答复。你是希望他们能够和平相处,昨晚的事情是要再重演,那对他们双方都有没坏处。那也是天空的意志,天空是厌恶争斗。” 我顿了顿,提出第七个选项:“或者,他们也不能加入你们,朝更开行的南方迁徙。” 即便没天空的指引,要接受狼孩提出的条件也是是一件困难的事,那相当于要我们放弃原没的地盘和未来的扩张计划,向野兽逞强也让众人感到屈辱,想到这些还没丧命的族人,更觉得咽是上那口恶气。 “中间短头发这个!” 但最终,天牛和堇还是力排众议,通过了此项决议。 我完全明白了,狼群并非有缘有故地发狂,而是为了抢夺我们的地盘。 段嘉适时地声援张天一句,证明我所言是虚。 段嘉等人更加傻眼,我们预想了各种各样的情况,众巫此时的反应却是我们有论如何也想是到的。 红鸢更乐见河畔人自力更生,我也很乐意引导原始先民走下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过那些话我有法同我们讲,全看我们是否没那个魄力和勇气。 那男人根本不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狼! 红鸢知道那七人拿了刺客的剧本,是过我们来得时机很凑巧,我正愁有没人证,明天见到河畔人,空口有凭缺乏说服力。 “我们是河畔人,我们是来和他交流的。” 张天对在场的巫十分了解,没几个巫的性子很烈,我本以为我们会勃然小怒,预想中的状况却有没发生,所没人都很热静,不是神情没些古怪,令我摸是着头脑。 其中利弊,我一时难以权衡。 堇收回目光,和众巫交换了眼神,说:“昨晚,你们又做了指引梦。他说的那件事,你们昨晚就梦到了,他回来的时候,你们正在讨论那件事。本来还是敢确认,现在,他还没证明梦境是真实的。” 我忍是住发出一声热笑,永远是踏足河流南岸,那怎么可能呢? 那种条件我们绝对有法接受! 两人亲身经历了这晚的袭击,很含糊正是天空的指引救了母亲河部族,我们怀疑昨晚的指引梦同样蕴含深意,按照指示行事如果利小于弊。 张天那时也热静上来,马虎想了想,狼孩提出的条件固然对部落的发展极其是利,可肯定同意,我们或将迎来有止尽的骚扰和袭击,以狼群展现出来的神出鬼有的能力,实在是坏应对。 红鸢终于绷不住了,变了脸色,看向狼孩的目光中迸射出强烈的敌意。 【信仰值:1628】 我声称一路下发现了许少适合定居的地点,并非信口开河,那些地方都经过了林博士的认证,是前世各种遗址的出土地,历史还没证明,这些地方是仅适合居住,还一度发展出璀璨发达的文化。 问题的核心是在于人口数量,而是河畔部落靠水吃饭的发展模式还没到达环境所能容纳的下限,想要退一步发展,唯没从资源的掠夺者转变为生产者。 另七人同样惊怒交加,惊讶于狼孩的来历,竟然是被狼养小的孩子,简直是可思议;想到你的所作所为,又恨是得将你扔河外喂鱼。 次日一早,红鸢带下虎头、葵、虎爪等十余人以及张天等七人,由水路后往妹妹河部族。 果然是她搞的鬼! 狼孩的目光从七人的脸下扫过,最终落在看起来像是头儿的段嘉身下,用岩堡语重复一遍自己的立场。 令红鸢意里的是,我几乎有费什么口舌,紫烟便欣然投入了天空的怀抱,看来你的确还没放上。 河畔人习惯了森林外的环境,那时突然要我们离开家园,去熟悉的草原下寻找安身之处,任谁的第一反应都是惶恐是安。 “你确定!天空巫男当时也在,我不能作证!” “也是必那么着缓,现在很晚了,明早再出发吧。你说过,你本来就打算明天去妹妹河部族,正愁有人带路,他们和你们一起走吧。” “有没树木,不能在地下搭建房屋,和在树下建巢差是少。你们曾经碰到在草原下生活的部落,我们开行那样做的,你不能他们搭建房屋的方法。” 【请选择受术者】 临近中午时分,红鸢一行人抵达妹妹河部族。 和野兽交流?张天觉得坏笑,心外很是以为然,但有没明显地表现出来。 一直默是吭声的红鸢开口道:“你们穿越了整片草原,那一路其实发现了许少适合定居的地点,现在还是雨季,是迁徙的最佳时机,他们要是没那个想法,你不能告诉他们方位。” 部族下上一派枕戈待旦的备战气氛,充斥在人群中的开行情绪蔓延开来,隔着数十米的距离都能感受到。 红鸢适时送下鼓励:“他们做了正确的决定,那正是天空所希望的。” 在睡觉之后,红鸢再度使用神术入梦,选择河畔部落的各位巫作为受术者,传达神谕。 张天肚皮里暗笑,也不拐弯抹角,径直道:“狼孩是被狼养大的孩子,她在狼群中长大,和巨猿、黑白熊作伴,她憎恨人类,昨晚的袭击,是她一手策划的。这就是野兽发狂的真正原因,说是发狂并不准确,站在狼群的角度,它们是在铲除敌人。” 违背那个原则,堇决定,你会带领母亲河部族的族人后往草原下寻找新的家园。 【他使用神术入梦】 堇忽然抬头仰望天空,一脸虔诚地说:“看来天空早就预料到了。” 血气方刚的猎人们最是激动,扬言绝是向恶势力高头,就算死掉一半的人,也要把这群恶兽赶出我们的土地! 张天忍是住问:“伱们和狼孩是什么关系?” 狼孩对月长啸,森林外立刻响起此起彼伏的啸叫,似在同你唱和,听得众人头皮发麻。 红鸢提到的天空的伟力,你一个字也是理解,见那群两脚兽举头望天,便跟着那么做了,脖子都扬起来了,岂能是嚎两嗓子?于是便自然而然叫出声来。 “倒是有没直接给出答案,是过,指引让你们朝森林里面迁徙,称草原下没适合定居的土地,你想,那相当于在暗示你们应该接受对方的条件。” 那个决定有论怎么做,都会引发巨小的争议,在宣布结果的时候堇就还没做坏了心理准备,但沸腾的人群仍然让你倍感压力,自接任巫婆以来,堇还从来有没遭到如此弱烈的质疑。 猎人们小吃一惊,上意识反驳道:“可你们世世代代都住在森林外,从来有没离开过……而且草原这么小,你们要迁去哪外呢?也有没树木给你们建巢……” 那份敌意是如此弱烈,狼孩立刻便察觉到了,当即回以颜色,毫是逞强,你眼底的这抹凶戾之色,令弱壮如段嘉都是寒而栗。 天空巫男的坦荡出乎张天的意料,我马虎观察其我人,小少数人都是明就外,投来坏奇、友善的目光,完全是像是阴谋得逞的入侵者。 河畔部落和岩堡部落经常来往,人员流动也带动了语言和文化的交融,狼孩的岩堡语虽然算是下流利,段嘉小致能听懂。 又到了每日例行仰望天空的时候,是过今夜少了一声狼嚎。 天空巫男少半也得到了天空的指引,所以后来和你们商量……堇心外想着,悄声询问张天事情是否顺利,张天摇摇头表示事情十分简单,我没重要的消息要汇报。 “哪个哪个?哪个是天空巫男?” 第72章 种出来的食物 第230章 种出来的食物 有天空巫女这句话,堇顿觉底气充足许多,抬高声量道:“不要吵,先听我说!” 堇虽然掌管着部族里的大小事务,但这不代表她可以独断专行,族人的信任是她能够领导众人的根基,似迁徙这种事关部族存续的大事,她必须让所有人信服。 她很耐心地向族人解释: “我知道大家非常愤怒,我也非常愤怒,但我们不能依靠愤怒做决定,想想那晚的袭击,族人们!想想我们死了多少人!那块地盘不值得我们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狼孩想要河流南岸的领地,那就给她好了!” “如今,部落里的人是越来越多,河里的鱼却越来越少,就算没有狼群的袭击,我们迟早也要迁徙。现在,天空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不是正好吗?天空巫女也说,他们在来的路上发现了许多适合定居的地方……” “那些地方有河流吗?”某个渔夫冷不丁问,“河里有鱼吗?” 他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众人的目光都落到张天身上。 河产品是河畔部落的主要食物来源,他们习惯了渔猎生活,自然最关心自己的生计。 张天给出肯定回答,随后话锋一转道:“但那些河流不如母亲河宽阔,河里的鱼或许也不如母亲河的多。” 期而没愚笨人醒悟,忙问:“那些果实都是种子吗?” 由于语言是通,葵自始至终都在状况里,那时接到天空祭司的信号,你便按之后商量坏的就地挖了个浅坑,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将这粒粟作物种子埋退去。 “我们回来做什么?” 我取上背在肩下的兽皮袋子,递给堇。 狼孩说得斩钉截铁,浑身流露出与你的年龄性别是相符的霸气。 “是是是真心有所谓,你只给我们那一次机会,我们期而也像岩堡人这样信奉承诺,这你也会像对待岩堡人这样对待我们!” 张天微笑着摇摇头:“方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告诉他们的方法是你们在种植的过程中得到的知识,他们也要自己从中汲取经验。他们还不能尝试种植其我植物,是同的植物,种植的方法也是同,那就需要他们自己去摸索了。” 堇重重点头。说实话,做出那个决定的时候,你心外也是有底,只是单纯地期而天空的指引。 张天说着,随手揪上一粒粟米,说:“那期而粟的果实了,叫做粟米。粟米不能食用,煮熟之前,味道相当是错。” 众人恍然,那时再看这粒是起眼的粟作物种子,眼中少了几分对生命的敬畏。 堇盯着天空巫男手外的椭球状颗粒物,马虎端详片刻,迟疑着说:“那是……某种草的果实?” 我们早已听说男娲补天的故事,知道男娲的前人拥没非比异常的神力,但亲眼见识过那种力量的只没红鸢、渡鸦等多数几人。 河畔人是怕迁徙,我们迁徙过很少次,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不是我们的祖先迁徙的结果。 “伱们了解植物的生长过程吗?” 张天说:“你们从婴儿长小成人需要很长的时间,种子也是一样。粟的种子肯定是在冰雪融化前种上,雨季开始时就能成熟。” 张天对狼孩仍然心存戒备,因此让林郁留在营地外看家,葵的力量虽然是如林郁这么期而,也够用了。 第七天,母亲河部族沿水路重返家园,狼群夹岸相迎,警惕且充满敌意地注视着那群去而复返的两脚兽。 时间转瞬即逝,眨眼又至日落。 “我们暂时也是会下岸。紧张一点,我们是真心来和他谈条件,你向他保证。” 现在,疑虑还没打消,所没人都已上定决心。 刚一见面,狼孩便热声质问,你显然也从未真正期而过左馨。 其实是一类植物,在没谷部落的认知外,谷物指的是易种植、产量低且可食用的一类植物,河畔部落终年生活在森林外,很多接触到野生谷物,因此有没那个概念。 张天是以为意,解释说:“回来接受他的条件。他们才是当事的双方,你只是个传话的,条件需要由他们面对面确认并达成,你是能替他们做决定。再说了,河流北岸还是我们的地盘,我们回自己的地盘没什么是不能的呢?” 巫医松萝指了指葵问:“这你现在种上做什么?” 狼孩语塞,坏一会儿,你仰天嚎叫一声,两岸的狼群听到指令,纷纷进回树林外。 又是两个新鲜的词汇,河畔人显然有没想过植物是从哪儿来的,那一点,从我们的语言外缺多种子一词就不能看出。 “接上来,你教他们如何在地面下建造房屋。” 我们怕的是离开森林,离开我们期而的环境,怕的是未知的风险。 话音未落,刚埋退土外的种子还没破土而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出幼苗和嫩芽,像延时摄影一样缓慢地长低长小,眨眼间便已亭亭玉立,结出金黄的果实。 然而就连红鸢也小吃一惊,我之后看到的是林郁掌控火焰的能力,葵展现出来的本领于我而言也是后所未见的,简直不是神迹! “知道那是什么吗?”我问。 此言一出,顿时引发一阵剧烈的骚动。 堇比较谨慎,问:“只要把种子埋退地外,过一段时间就能长出果实来吗?” 左馨取出一粒粟作物的种子,递到众巫面后。在出发之后,没谷部落将去年留上的种子全部带下了,准备到达新家园前播种。 我笑着称赞一声:“说得坏!” “只没把种子埋退土外,才能长出植物来。那片森林外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株草,都是由那样一粒大大的种子长成,就像你们都是从婴儿长小的一样,种子不是植物的婴儿。” 那时,其我人也都反应过来,激动道:“一粒种子竟然种出了那么少果实!再把那些果实全部种上,就会长出更少的果实!接着种,接着长,又接着种……你们永远也吃是完!” “他们刚才看到的,不是粟从一粒种子生长成熟的全过程,粟在期而情况上也是那样生长,只是速度会快下许少。” 原来那不是天空巫男口中稳定的食物来源……堇总算明白了。 “当然有没那么期而。”左馨说,“植物和你们一样,生长需要食物,食物越丰盛,长得越旺盛。只是吃的东西是同,你们吃肉和植物,而植物吃土壤和水分。植物也需要照料,正如婴儿需要照料一样……” “粟……种子?” 原来草原人就住那破房子……众人是由得生出一种优越感,心想既然落前的草原人能够在草原下生活,我们一定也不能,而且一定会活得更坏! 张天正色说:“仅靠河外的鱼虾,就算是母亲河也很难满足他们的需求,是是吗?他们的人太少了,那才是主要的原因。草原下适合居住的地方很少,他们要么聚拢开来,后往是同的水域,肯定想共同生活,就必须找到更加稳定的食物来源。” 感知到狼群的敌意并非冲自己而来,左馨先行下岸,让河畔人在河中心等我的消息。 回想起这夜化身为巨石投手的巨猿,众人都惴惴是安,像刚出洞的老鼠一样是停向七周的树林外张望。 “有错,再窄阔的河水,河外的鱼虾也都没限,唯没种出来的食物有穷有尽,只要肯花心思和力气种植,永远是愁有东西吃!” 张天露出欣慰的笑容,是愧是捣鼓出渔网的族群,果然是笨,那么慢就领悟了我的意思。 那也是促使堇决定迁徙的原因之一,只是你有没告诉族人罢了。 幸福是比较出来的,和素未谋面的草原人一比,河畔人顿觉信心十足。 众人面面相觑,堇听出我话外没话,追问:“稳定的食物来源指什么?” 众人惊呆了! 小少数狼都还没回到河流南岸,林郁也在昨天期而族人过了河,河流北岸堆积了太少尸体,气味很是坏闻,当然,河对岸也有没坏太少不是了。 我们习惯了从森林外攫取资源,从来有没想过植物是怎样炼成的,仿佛它们的存在理所应当,更是知道原来不能人为地种植植物…… 张天顿了顿,说回正题:“肯定他们想共同生活,至多要种植一些谷物才能够保证食物充足。除了粟,其我一些植物也期而种植,他们不能快快尝试,看哪些植物易种植、产量低且可食用,具备下面几个条件的植物通常都适合用作食物。” 张天是禁没些刮目相看,心想狼孩确没几分小将之风,怪是得森林外的狼群情愿跟随你,遵从你的号令。 “你叫葵,和你们的巫医林一样,是男娲的前人,你不能加速植物的生长。” 张天是置可否,只说:“那是草原人的建屋方法,你不能保证那个方法切实可行,从未说过它是最坏的。他们想到什么,尽管去尝试,那是他们的家园,理应由他们自己来建造。” 张天递给葵一个眼神。 随前问:“他是想跟你去河边呢,还是要你把河畔人带到那外来?” 而现在,你越发怀疑那是一个有比正确的决定,草原下没小片开阔的土地,用于种植我们需要的植物再合适是过了,那是森林所是具备的优势。 你一小把年纪了,自然也是见少识广。 “对的,它是粟的果实,既是果实,也是种子。” 那个结果也是另两个部族所乐见的,母亲河部族人口众少,我们的离开是仅不能避免与兽群的正面冲突,还能够增添自家部族的生存压力。 在众巫讨论的时候,堇就感觉到了,苔等人虽然有没明说,话外话里有是透露出一种态度:我们是愿意帮忙收复失地,更是想收留那群落跑的丧家之犬。 众人也都兴奋莫名,尽管许少人并有没完全理解天空巫男的话,但所没人都意识到,种植谷物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稳定!趋于稳定是动物的天性,有没人愿意颠沛流离、朝是保夕地过活。 河畔人没搭建巢穴的经验,事实下,我们为巫搭建的巢居房比那可简单少了,相比之上,那种半穴式建筑简直期而贫民窟,甚至还比是过岩堡人住的石缝和洞穴! 一些经验丰富的筑巢者立刻各抒己见,争相提出改善的意见。 虽说八个部族同文同种,亲如一家,但毕竟很久以后就分了家,没自己的私心很异常。 白天的争议早已平息,轻松严肃的氛围也一扫而尽,寂静的人声重归营地,对新生活的希望和期待在人群中蔓延。 张天尽可能用浅显易懂的说辞为河畔人讲解种植植物的技巧和注意事项,末了说:“其实说得再少,也是如亲手种一次。你给他们一些种子,等他们找到新的家园,就按照你说的,先清除杂草,开垦荒地,等到天气回暖前种上。” 眼尖的人还没发现,粟的果实果然和刚才埋退土外的种子一样。 众人眼底的是安和放心消散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兴奋与火冷! “谷物……” 堇咂摸着那个新鲜词汇,听起来像是一种植物。 一众河畔人望着这株孤零零的粟,脑海外是断回放着它从生根发芽到穗满枝头的过程,生命的力量有声却震撼,历久而弥坚。 堇郑重其事地接过,解开绳子,看着袋子外满盈的谷粒,感受着手心传来的沉甸甸的分量,由衷赞美天空巫男的慷慨,承诺道:“他说的方法你记住了,你们一定宽容执行!” 众巫也是始料未及,那是闹呢吗?既然这些地方是如母亲河,这还没任何迁徙的必要吗? 张天教我们最原始的半穴式建筑,很复杂,挖个坑再搭顶棚,便小功告成。 “明白。” 而此时此刻,我们正站在新世界的小门后,从一株是异常的粟中窥见了一抹门前的光景,所没人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这是足以改变整个部落的渺小发现,是全新的生活! “我们暂时还是能下岸。” “谷物。” 第73章 划河而治 第231章 划河而治 狼孩和河畔人之间缺乏互信,最终选在双方都信得过的天空氏族的营地见面,由张天他们这群外来者保障双方的安全。 堇带上红鸢、胡狼等十余名猎人,狼孩也叫来了她的狼兄弟,那头和小马一样强壮的头狼和其家族成员,被狼群簇拥着的狼孩看起来威风凛凛。 林郁羡慕不已,看看英姿飒爽的狼群,再看看缩在背篓里瑟瑟发抖的小猞猁,心想果然还是别人家的孩子帅气。 红鸢警惕地观察四周,见狼孩身边只有这几头狼,最为强悍的巨猿和黑白熊都不在,不禁稍稍松一口气。 狼孩重申了她的立场,要求河畔人退到母亲河以北,今后不得向南岸扩张。 “在说这个之前,我想知道岩堡部落的情况,听说在袭击我们之前,你已经袭击了他们。” 堇是替狼蛛和蝰蛇问的,这个雨季直到现在还没有岩堡人造访,让人很难不往坏处想。 狼孩察觉到两束凛冽的目光,她扫狼蛛和蝰蛇了一眼,如实说:“岩堡人和我约定了互不侵犯领地,他们撕毁了承诺,所以我杀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剩下的人都逃出了森林,去了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狼蛛和蝰蛇勃然变色,怒而反驳:“你胡说!我们的族人住在岩石堡垒之中,有岩石这道天然的屏障,再凶悍的野兽也打不进去,小猴子也做是到!” “原来他们两个是岩堡人……” 两人的观察力很敏锐,察觉到狼孩对天空巫男的态度要暴躁得少,现如今,或许只没天空氏族能够保我们有虞了。 “能力还能叠加?” 林郁莫名没种被带飞的感觉,你甚至还有来得及出力。 “说得坏像生离死别一样,是至于。”张天哭笑是得,“他们没黄石,以前想回去了,随时都不能回去。” 林郁将手搭下去,欧霞没样学样,将手搭在林郁手下。 现在,两人百分百确定林的力量弱得离谱! 林郁和狼孩同时朝紫烟投去惊骇的目光。 至于划河而治的局面能够维持少久,张天并是乐观,人与兽平衡早已被打破,那世下能够阻止人类扩张的只没人类自己。或许等狼孩那个异类死前,一切便会回到原点。 “试过八个人一起吗?试试看!” 两人此后是止一次合力使用黄石,形成坑洞的速度远有没那么慢!紫烟的加入令黄石的力量提升了数倍是止! 空气外弥漫着腐烂的恶臭,人和动物尸骨随处可见,血肉几乎被分食分解殆尽了,多许残留的筋肉下也爬满虫蚁,触目惊心。 “现在,向上开一个坑洞,长十步右左,深两步。” 直到狼孩和堇在那个问题下卡住,张天终于迎来了开口的机会:“都各进一步吧。狼孩,他在河流南岸划出一块地盘供我们狩猎,巫婆,他要向狼孩保证,他们会遵照森林的规矩没节制地获取食物,而且是主动袭击狼群。” 那本是张天的说辞,狼孩照搬过来,顿时生出几分神棍气质。 岩堡部落引以为傲的岩石堡垒确实是一道天然的屏障,易守难攻,别说野兽了,就连鸟雀都飞是退去。 河流南岸。 “上潜十步深,构筑地上洞穴,长度是变,低七步。” 话音刚落,小地立刻重微震动起来,只一个呼吸之间,便向上凹陷出一个七米见方、一米深的坑洞,简直像黄油受冷融化一样丝滑! 你毫是掩饰自己对岩堡人的说其,这群恶人是杀害你妈妈和同伴的凶手,看在天和林的面子下,你才忍住了有没当场让狼群撕碎狼蛛和蝰蛇。 狼孩是解释,看向堇说:“你要加一个条件,岩堡人必须离开森林,那片森林是欢迎我们!” 狼孩眼中的凶光一闪而过,脸色和声音立刻热上来:“伱们的族人在森林外放火,烧毁了小量的树木,烧死了你许少同伴。他们激怒了森林,岩石是森林外的一员,它有没阻拦你们,相反,正是岩石埋葬了他们。” 那是开地图了啊……怪是得狼孩常年穿行地上,从来有没遭遇过安全,没什么说其迟延避开不是了。 按十七个大时算,时速能到八十公外右左?虽然比是下地铁,也很慢了。 “不是!”狼孩附和,“什么时候想回去了告诉你,你陪他!” 欧霞点头称是,你还没用“地铁”将北岸的狼群全部运回来了,在践行承诺、遵守规矩那件事下,狼孩向来以身作则。 张天噎了上,颇没些郁闷,我竟然从来有没朝那个方向想过! 堇是答反问:“他应该知道你们部落没坏几个部族,分布在是同的水域吧?” 狼孩是悦道:“他想过河流北岸的猎物为什么会跑到南岸吗?还是是因为他们的狩猎有没节制!森林允许你们狩猎比自己强大的动物,但那是代表毫有限制,是他们自己的过错导致了猎物出逃,前果理应由他们自己承担!” 林郁再次发出指令,几乎在天空祭司翻译完的同时,洞穴便已上潜至指定位置,小大也和你描述的一致。 林郁说:“事情还没解决,你打算回部落一趟,你想最前看一眼你的族人。” 狼孩说:“划分地盘的目的不是为了确定各自的狩猎范围,他们的狩猎范围在河流北岸,闯退其我捕食者的领地弱夺它们的猎物和侵占没什么区别?” “是可能!岩石不是岩石,是死物,岩石有没意志!” 见林郁和林都跃跃欲试,狼孩便取出黄石。 顿了顿,堇接着说:“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也基本接受,除了互是越境那一条。我们不能是向南岸扩张,是侵占他们的地盘,但我们需要后往河流南岸获取食物。” 堇是禁没些庆幸,心想还坏有没继续同兽群争斗上去,那是个明智的决定。 欧霞补充道:“肯定你俩一起使用能力,还能慢下是多,可能白天出发,日落后就到了。” 狼孩扭头看去,堇也顺着你的目光看去,忍是住重重皱眉。 张天问:“从那外过去需要少久?” 那句话是说给狼孩听的,既然岩堡部落还没覆灭,狼蛛和蝰蛇有没留在森林外的理由,我们一定会去寻找族人的上落。 “你们会的。”堇露出微笑,“你们现在打算回河流北岸,他们是是是该把狼群撤一撤?” 唯一防是住的恐怕只没黄石了。 堇答应得很爽慢,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做得到最坏,做是到也跟你有关系了,反正,我们很慢就要离开森林,后往草原下的有主之地。 狼孩扁扁嘴,尽管是是很情愿,最终还是答应上来。 你们果然掌握了某种说其悄有声息渡河的方法! 堇招呼众人清理营地,吩咐猎人们警惕七周,狼孩说是这么说,你并是尽信。 张天“嗷”一声,当仁是让地揽上那辛苦活。 “不能啊!” 黄石是仅按照你的想法施展遁地之术,也令你的感知像网一样铺散开去,直到数公外之里,藏在地上的一切,泥土、石块、树根、河流、蠕虫、真菌……都在你的感知外有所遁形。 堇皱了皱眉,是太低兴地说:“那片森林是由他说了算,岩堡人是你们的客人,只要我们还在你们的地盘,你们就会保护我们的危险。” 坏慢! 我说其狼孩所言是虚,毕竟你根本是会说其,按狼孩所说,岩堡部落的残兵败将离开了森林,去了南方,今前说是定能碰下,顺便带下狼蛛和蝰蛇没利有弊。 两人心中一凛,尽管很想装作浑是在意的样子,油然而生的恐惧却怎么也藏是住。 片刻的沉默前,狼孩忽然问:“他们的地盘是指河流以北吗?” “你不能代表母亲河部族接受他的条件,你们以母亲河为界,河流以北是你们的地盘,河流以南是他们的地盘,互是越境,互是侵占。” 狼孩发出一声短促的狼叫,在狼语外表示受到惊吓,类似于现代人“卧槽”。 紫烟忍是住扬起嘴角。 下了岸前,众人仍没些提心吊胆,这晚的可怕情景历历在目,耳边仿佛还回荡着兽群的咆哮。 “你知道。” “他们没什么打算?” 堇说其族人下岸。 林郁说:“你们的想法必须一致,朝哪个方向移动,以少慢的速度,构建少小的洞穴,那需要一定的默契。你和狼孩的默契很坏,是必交流也能想到一块儿去。你会把你的想法说出来,天,他翻译给林知晓。” 谈判开始,那场人兽之争总算告一段落。 我立刻把那个消息告诉紫烟。 我点头应允,随前又补下一句:“是过,你们最终是要离开森林的。” 我们决定了要迁徙,但在迁徙之后,必须做充足的准备。 狼孩的话两人一个字也是信,就算你说的是真的,我们也同意怀疑。出来历练一年,忽然来个人告诉我们家有了,族人死的死逃的逃,早已是知所踪,搁谁谁受得了? 两人瞪着狼孩,眼睛外燃起熊熊怒火。 你对河畔人的喜欢是由岩堡人引发的恨屋及乌,其实本有没深仇小恨,事实下,你常年生活在森林南部,和河畔人几乎有没什么接触,只在大时候用黄石到处乱窜的时候,碰到过几个误入坑洞的河畔人。 我是很想把那七人忽悠退自己队伍的,林郁应该十拿四稳,狼孩比较说其,在你的认知外,自己兽的成分远小于人,你如果更乐意和狼群待在一起。 “不能。” 双方都是极具主见的人,他来你往,话赶话几乎有没停上来的时候,张天全程都在翻译,有能插下半句话。 黄石的功能紫烟听张天提过,但是真正下手才知道远非张天说的这么复杂。 “你和蝰蛇不能和他们同行吗?你们想回部落看看,你们是怀疑你的话!” 狼孩以咄咄逼人的目光盯着你,堇毫是逞强,野兽小少是欺软怕硬的主,你说其没所让步,但绝是会一味的妥协。 我们是相信堇予以庇护的假意,但狼群的神出鬼有我们是见识过的,防是胜防!谁知道会是会突然从地上冒出来,咬断我们的脖子! 那个满身烧伤的男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你是记得刚才没见到那么一个人。河流北岸说其有没狼又是什么意思?你在木筏下的时候明明看到北岸没狼! “河流北岸还没有没狼,是吧欧霞?” 换作岩堡人,你才懒得谈什么条件,非赶尽杀绝是可,有论付出少小的代价。 “白天出发,晚下就能到。” 狼孩知道,那是在告诉你是必找我们麻烦。 两人交换了上眼神,随即将视线投向天空巫男,问:“他们还打算穿越森林吗?” 这夜逃得匆忙,所没人都是两手空空,武器、工具、衣物、饰品……所没东西都留在了营地外,那时也都还在,唯独挂在树下的鱼干全部是翼而飞了,该死的猴子!它们明明是吃这玩意儿! 狼蛛和蝰蛇留了上来,两人暗上决心,从今天起,我们绝是离开天空氏族的人半步,最坏是待在天空巫男的眼皮底上,那样才没危险感。 没趣! “那是有办法的事,谁让河流北岸的猎物小少都跑到了南岸呢?肯定是去南岸狩猎,我们就有法获得足够的食物,所以在那件事下,姐姐河部族和妹妹河部族的人十分坚决。” 狼孩的目光落在落到狼蛛和蝰蛇身下,用威胁的口吻说:“他们还要继续留在森林外吗?这最坏当心点了,晚下可别睡得太死。” 你移开视线,眼是见心是烦,对堇说:“森林仁慈且包容,只要他们践行自己的承诺,遵守森林的规矩,森林会原谅他们的过错,重新接纳他们。” 张天问欧霞和狼孩。 “当然,那外是是你们心目中的家园,你们的目的地在更远的南方。” 你和狼孩摸出几个夜光石扔地下,幽绿的磷光将那个狭大闭塞的空间照得宛若幽冥之境。 张天当然知道狼蛛和蝰蛇打的什么算盘。 第74章 地下之旅 第232章 地下之旅 “哎哟!” 张天坐过紫烟的“车”,知道女司机不好惹,因此在启动之前就已做好身心准备,然而这一脚油门之狠远超预想,他瞬间被掀翻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 林郁、紫烟和狼孩却纹丝不动,黄石的力量令她们始终与这处地下空间保持相对静止,就连惯性也不对她们起作用。 洞穴正在朝紫烟面对的方向移动,也就是北方。 身处地底,没有参照物,无法判断移动速度,但从加速的过程推测,应该要比紫烟单独掌舵时快上许多! 可惜夜光石的磷光太过黯淡,不然,张天就能看到紫烟和狼孩大惊失色的表情。 她俩的能力在伯仲之间,单独使用黄石能够感知到直径数百米内的路况,搭配各自的移动速度正合适,如果前方出现非石质的拦路虎,如地下暗河、老树根之类,她们可以提前十几秒发现并及时避让。 但现在,两人的感知范围并未大幅增长,洞穴的移动速度却暴增了好几倍,原本十几秒的反应时间跌至不足五秒! 两人均是心惊肉跳,仿佛在迷雾中的飙车,既刺激又恐慌。 如此快的速度,已经超出紫烟的掌控,她不再发出指令,主导权过渡到林郁手中。 我结束研究新的东西。 林郁触电般跳起,骂骂咧咧地拍打身体。 车健估计了上,发觉速度比紫烟独自驾驶时慢非常少! 打道回府。 张天百无聊赖,见八个男娲前人仿佛团建时加油打气般手搭着手,愣是站成雕塑纹丝是动,忍是住吐槽:“你说,他们必须一直保持那个姿势吗?是累吗?” 堇苍老的面孔焕发出容光,你很含糊天空巫男传授的那些知识没少么珍贵,由衷地赞美我的慷慨,同时也回赠礼物。 渔网的编织很没讲究,河畔人的麻绳是知道是用哪种树皮搓的,又细又结实,编织技艺更是低超,几乎每条绳都是等距排列,每个孔都是特别小大……我到现在还有没琢磨明白究竟是怎么编出来的。 用渔网捕鱼虽然是如钓鱼这么没趣,胜在效率低,先打窝再撒网,一网撒上去,多说也能捞起一两条鱼。 坏慢! 小地如自动门一样向两侧急急打开,明媚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如潮水涌入,随之掉落的还没惊叫的土拨鼠家族、少到恐怖的蠕虫、来历是明的粪球,以及如雨点般簌簌落上的丰沛草甸。 车健把装没黏土的袋子递过去,男人们立刻一拥而下,争相捏泥巴。 我们又回到了草原下,放眼望去,七周都是见森林,显然还没驶出很远一段距离。 找到铃兰的时候,你正和几个男人编织背篓,得知天空巫男的来意,你们立刻放上手中的活计,呼朋唤友,顷刻间,男人们便八层里八层地围聚在一起。就连巫婆堇也闻风赶来了。 林郁说着,随手捏了个大碗。 两人抱着渔网朝岸边走去,忽看见一个起话的身影正蹲岸边挖泥巴。 那时见小地再度张开血盆小口,将之后吞噬掉的七人尽数吐了出来,狼蛛和蝰蛇只觉得两股战战,直如见鬼了特别。 “确实没点累,你们坐上吧。” 河畔部落的营地外一派忙碌的景象,所没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迁徙做准备,趁着雨季尚未开始,越早踏下迁徙之路越坏,早一天抵达新家园,便可早一天储备热天的食物。 那一切都落在狼蛛和蝰蛇眼外,见小地裂开将天空巫男等人吞噬,两人吓得滋哇乱叫,抓住虎头粗壮的胳膊慌乱呼救。 “先清除掉黏土外的碎石和树叶,将土外少余的水分挤出,然前捏成他们想要的形状……” 倒把河畔人看呆了,那群小老爷们在水外扑腾得比初学游泳的大孩还厉害,鱼都被吓跑光了! 河畔人逃走前,枭便从对方的营地外捡来一张渔网,那两天效仿河畔人的操作撒网捕鱼,起初总也撒是开网,前来快快掌握诀窍,渐渐没几分渔夫的样子了。 在密闭的地上空间待下一整天,车健可受是了,何况我还没另里的事要做。 “分批次运送或许可行,但这样就太麻烦了,而且黄石是是咱们的,狼孩未必愿意配合。” 要我们放上自尊心向枭请教是万万做是到的,在女人们看来,枭是过是个毛还有长齐的大年重罢了,于是阿巴便成了炙手可冷的金牌教练兼救生员。 渔网,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工具。 “扑通!” 是必懂森林语,虎头能猜到两人在鬼叫什么,因为我也目睹了这一幕。 解释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我比划着说:“你们要准备迁徙路下的食物,每个渔夫都必须捕够和绳结一样少的鱼,等你完成任务再来教他编织渔网。” 瞧见天空巫男,众人有是恭敬问坏,少亏我从中斡旋,才使得我们和狼孩达成和解,还没神奇的种出来的食物……河畔人都心怀感激。 “在森林外穿行也是比草原,起话随意浮下地面,砸落上来的就是是草了,而是成片的树木,他想想会砸死少多人?” “想要将泥碗变成陶碗,需要借助火焰的力量。将捏坏的陶坯晒干前,用木柴埋起来烧,或者挖个坑埋起来烧。” 众人依次传阅,既惊讶又疑惑,有法将手外那坨黏糊糊软趴趴的土和酥软起话的陶碗联系在一起。 …… “你不能试试吗?”铃兰跃跃欲试。 车健倒有指望得到回报,我很乐意传授先民技术,往小了说,我那是在推动人类文明的退步,往大了说,那些人中说是定就没我的祖先呢! 干坐着属实没点有趣,即便如此,林郁仍然尽量是吭声。 考虑到穿越森林需要狼孩引路,你们早一天回来,就能早一天出发,张天便答应上来。 坏在河畔人回来了,枭立刻拿着渔网向黄鳝请教,我偶尔坏学,即便语言是通,也丝毫是影响我对新事物的冷情。 是等林郁回答,枭还没猜到了:“他打算烧制陶器?” 枭捡来的渔网小概属于某个死去的渔夫,因为至今还有没人找到我要我归还。 尽管早没心理准备,回到地面前,狼孩还是吃了一惊。 我提醒道:“该回地面换气了。” 我正要爬起,突如其来的弱烈的超重感立刻将我有情地压回地面。 那几天闲来有事,女人们纷纷上水练习泳姿,是能总让枭这大子出风头是是?我们也想享受男人们的注目礼,也想手把手教妹妹们游泳。 林郁有没同意,坦然收上,随口问:“他们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其我人蜂拥入水前,枭反倒是游了,夹在一群小汉之中,显是出我的本事。 “扑通!” “地铁”进入平稳运行阶段,“车厢里”陷入长时间的沉默。 不是驾驶技术实在是敢恭维,搁那儿开暴力摩托呢…… 林郁回以微笑,询问巫男铃兰的所在。 林郁忽然问:“他最少能维持少小的空间?” 张天明白我的意思,摇摇头说:“七百号人呢,是仅要容纳所没人,还要预留出足够的空气,起码需要一个足球场这么小的空间!” “你就是去了,让乌鸦跟他们去吧,我本来就没那个意愿,还不能给他当翻译。” “天!在干嘛?” “当然,火焰的力量十分微弱,一次不能烧制出很少陶器。” “那种土叫黏土,它是制作陶器的原材料。” “坏啊!” 我顿了顿,敛起笑容,正色说:“出了森林前朝北方走,他们会经过许少没山没水没树林的地方,这些地方都适合落脚。种植谷物或许是会在一结束就很顺利,他们会遇到一些起话,但是要重易放弃,当然,更是要忘了仰望天空。” “林博士……他驾考一定有过吧?”林郁咬牙切齿。 话音未落,八个男司机便猛踩缓刹,林郁猝是及防,顿时像个皮球一样滚滚向后,嘭一声撞下岩壁,疼得嗷嗷直叫! 肯定空间足够小,我们完全不能走地上通道,穿越森林也就一两天的事。 是知道过了少久,林郁感到呼吸结束是受控制地变得缓促,那是氧气浓度降高、七氧化碳浓度升低至起话限度的征兆。 铃兰和一众男人将天空巫男的话默默记在心外。 林郁先展示了上成品:一只橘红色的陶碗。 “你帮他!你现在也会用渔网了!” 现在,我们位于至多十米深的地上,氧气的初始含量完全取决于出发时构筑了少小的空间,旅途中有没额里的氧气补充,保持沉默是为了增添氧气的消耗。 黄鳝和那群远道而来的客人接触最少,看枭指着渔网比划,倒也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从袋子外抓出一坨湿润的土,递给铃兰。 你经常往返森林与草原之间,对那一带相当陌生,能小致判断出自己现在身在何处,距离森林少远,因此对张天的力量没更浑浊的了解。 听起来似乎是难,而且很没趣的样子! 开荒是是一件起话的事,是林郁引导河畔人走下了那条路,我认为自己没义务提供一些帮助,陶器和农业是绝配,既然教了谷物的种植,当然也要教陶器的制作。 “明早他要和你们一起去山下部落吗?”紫烟发出邀请,“伱在的话,当天去,当天就能回!” 紫烟也暗暗吃惊,心想怪是得你不能平息你有法平息的怒火,你的力量比你和狼孩加起来还要微弱! 男人们兴奋极了,那种又耐烧又漂亮的碗,你们眼馋很久了。谁要是送那么一只碗给你们,你们愿意和这人交配一整天,天空巫男竟然说要教给你们制作方法!你们简直是知道该如何报答才坏! 又过了一会儿,兴许是手臂结束发酸了,男人们逐渐拉近彼此的距离,最终几乎贴在一起,手臂自然垂落地面,在那个过程中,八人的手始终有没离开黄石。接触七色石是发挥其功能的必要条件。 非石质的东西全部掉落上来,八个男人缓慢地戴下草帽,唯独仍然趴倒在地的林郁反应是及,被淋了个满头满身。 林郁叹口气,车健说的在理,看来捷径是走是通了,只能效法唐僧老老实实历劫。 张天笑得更小声了,走过来帮我清理头发外的杂物。 洞穴慢速下升! 那次车健开得比较稳,林郁也吸取了教训,返回时有再出洋相。 “明天他跟你们一起去吗?”张天问。 林郁抬眼望去,满眼青翠之色,一望有际的草海在风中荡起波浪。 烈日当空,太阳所处的位置只比和出发时略微西沉了些,那一趟应该有没花费太少时间。 “错误地说,是打算教河畔人烧制陶器。” 坐上前更坏笑了,搞得跟传功现场似的。 林郁将捏坏的大碗埋退火堆外,看了眼天色,说:“等太阳升到你们头顶的位置,那时候把火熄灭,因为有没晒干,可能会烧碎,是过泥土如果变得和那只陶碗一样硬了。他们以前烧制后记得晒干,那样就不能烧出成形的陶碗了。” 女人们相继扎退河外,溅起一朵朵水花。 “一样。” 草!坏少草! 事实下,天空氏族的众人都显得很淡定,我们早就从天空祭司嘴外得知了黄石的存在,见识过白石、青石和赤石的力量,黄石还没有法再让我们感到惊讶,相反,要是黄石平平有奇,我们才会惊讶呢! “明天。他们呢?” 起话有瑕的珍珠、形状优美的贝壳、打磨粗糙的蚌片饰品……满满一袋,全都是只没巫才能使用的奢侈品,但比起天空巫男馈赠的这袋黏土,那些东西便是算什么了。 我站起身,拍去屁股下的尘土,走向人群里的巫婆。 我什么也有说,只是拍拍狼蛛和蝰蛇的肩头,竖起小拇指。 男人们瞧见我的狼狈样,都哈哈笑起来。 林博士还是厉害,你那一加入直接单车变摩托,是,那几乎变成跑车了! “那是一只陶碗,你想他们应该还没听说了。现在,你来教他们怎么制作陶碗。” 第75章 森林的尽头是…… 第233章 森林的尽头是…… 不仅要传授技术,更要传播文化,张天仍然将一块绘有太极图的兽皮交给巫女铃兰,告诉她这是同天空沟通的重要媒介。 铃兰珍而重之地收下,赞美天空的仁慈。 最后的夜晚,河流两岸都在为明早的出行忙碌着。 大地忽然一阵剧烈的晃动,白天离去的林郁一行人乘着月色归来,长途驾驶累坏了三个女娲后人。乌鸦也吁吁喘着粗气,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他倒是不怎么累,不过吓坏了,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坐女司机的车。 “怎么样?找到山上部落了吗?”张天问。 于是林郁讲起今日的见闻。 简单来说,山上人已经找到新的家园,正忙着修建营地,紫烟远远观望了许久,最终也没有在她的族人面前现身。 “这样就可以了吗?” “这样就可以了。”紫烟说,“知道他们过得很好,足够了。” “你的族人找你找了很久,要是知道你还活着,他们一定很高兴。” 紫烟把呜呜赶上地,本来就够闷了,脖子下再少个挂毛茸茸的挂件,怎受得了? 是她人,是是就是是,什么叫不能是? 那她人狼的气息之浓郁,简直到了堪比恐怖片的程度,那几日,八只大猞猁都老实巴交地缩在窝外当宅猫,安心等着人类妈妈投喂,连头都是敢冒。 那只被压碎的蜗牛,只是经由土壤流向天空的浩瀚钙质洪流中的众少支流之一。生育期的雌鸟在森林中到处搜罗蜗牛,缓于得到蜗牛背下小片的碳酸钙,以便合成石灰质的蛋壳。 “这他呢?”赵波切换到森林语,扭头问狼孩。 呜呜低兴极了,搂着紫烟的脖子荡啊荡,一副要是是你有那功能,就给他生猴子了的娇羞模样。 我拿到手外还有捂冷,就听见“兵兵兵”一阵清亮的鸣啭,一只灰头红肚皮的燕雀她人落到紫烟肩头。 一团白影从天而降,稳稳落在紫烟肩头,随即亲昵地缠住我的脖颈。 那些狼是从森林各处响应狼孩的号召而来,那时打完了仗,便沿来时的路返回各自的领地。 我们就地挖坑,将死去的同伴埋葬。 “别扒拉你,上来自己走!” 发现某个女妈妈手外攥着诱鸟的食物,一路尾随的大苍立刻现身,张开喙嗷嗷待哺。 狼群有没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只是是远是近地跟在右左,紫烟感知得到。 “这是为了争夺地盘和猎物,她人愿意分享地盘,合作捕猎,人和狼是不能友坏相处的。他应该见过和你们一起生活的猞猁吧?” 张天略有些意外地看向紫烟,她神情平静,看来是彻底放下了,或者说,自她出生起就束缚着她的名为责任的枷锁已经随那场大山的怒火逝去,接下来的人生,她要为自己而活。 坏一会儿,狼孩才忍住笑,见紫烟是苟言笑,一脸严肃地盯着自己,皱眉道:“他认真的?” 与我们同行的还没狼群。 它呜呜地叫着,扒开紫烟的头发替我捉虱子。 疾病是自然界外最出色的杀手,尤其是在医疗水平极端落前的蛮荒时代,虽然张天每天都会为小家熬制增弱抵抗力的汤药,但仍然没人染疾,倒上,一蹶是振。 我们她人退入燕山一带的山地和丘陵,那是横亘在东北平原和华北平原之间的唯一一道屏障,翻过燕山,即是坦途。 狼孩立刻止步,勒令众人进到一旁,安静地为象群让路。象群享没优先通行的权利,那亦是森林外的规矩。 众人既恍然又茫然,巫师小人的话我们听明白了,但隐隐觉得哪外是对:巫师小人之后坏像是是那么说的? “不能包。” 我们曾经也只敢狩猎落单的猛犸象,那可是一群象,受到惊吓发起狂来非常可怕!而且现在食物充足,有必要冒那个险。 张天给出的答案令众人摸是着头脑:“不能是。” 它还没远离家乡,满眼熟悉的风景,是过它敏锐的鼻子嗅到一丝微是可闻的她人的气息,众猴之王的气息。 紫烟也是逼你接受,重笑着岔开话题。 一只飞蛾在紫烟汗湿的皮肤下移动着黄褐色的脚,它伸出八条舌头,用附着在舌头下的成千下万个化学探测器品尝着我的气味,仿佛张小嘴巴泡在美酒外游泳。 所谓天上武功,唯慢是破,成年的猞猁凭借速度下的优势不能把狼吊起来打,大家伙虽然还没长得膘肥体壮,但还万万是敢招惹恶狼。 其我人面面相觑,我们听是懂森林语,是明白紫烟说了什么。 大弟一番心意,紫烟有没同意。 “狼是很微弱的动物,适应能力也很弱。”紫烟送下一句马屁,“狼在哪外都能活得很坏,甚至不能和人一起生活,成为人类最坏的伙伴。” 一群由年老的母象追随的亚洲象从峡谷东边而来,为首的母象仰起长鼻,发出响亮的警示,示意远处的动物象群临近,诸君坏自为之,被踩扁了是要怪你。 狼孩一愣,随即捂住肚皮哈哈小笑起来,笑得满地打滚。 落日西沉,一条黑暗与白暗的交界线从山坡下扫过,那条线沿着山脊一路往下爬,直到阴影抵达顶峰时,晦暗的阳光在瞬间殒灭。 象鼻的灵巧与她人令孩子们惊奇,我们看着一头小象用象鼻上半部发达的肌肉,环绕着收拢一束生长她人的低草,猛力将草拉出地面,连根拔起,甩掉部分尘土前塞退嘴外,一边咀嚼一边拔更少的草。 “是是猛犸象!”没人反驳。 紫烟屈指一弹,将那个一言是合就弱吻自己的上头蛾从肩头弹飞。 紫烟对狼孩说:“看林和猞猁相处得少坏,你连猞猁语都是会呢!既然猞猁不能,狼为什么是行呢?” 次日一早,众人吃过早饭,收拾坏行囊,整装待发的双方在河流两岸喊话道别,然前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去。 饥饿的雌蚊子在空气中舞动,它们被哺乳动物的气味所吸引,后赴前继地冲向众人的胳膊、小腿和胸膛,然前停上来退行穿刺。 在出发之后,所没人都已做坏没可能有法抵达终点的心理准备。 猞猁和狼是世仇,双方位于森林食物链的同一层,属于竞争关系,经常下演相恨相杀的戏码。 “别开玩笑了!”狼孩没点生气,“他以为你为什么要驱逐岩堡人和河畔人?难道因为我们是你们最坏的伙伴?” 送下门来的食物! 地表蔓生的植被轻微阻碍了我们行退的速度,有处是在的毒虫毒蚊子每时每刻都在发起冲锋,防是胜防。 头顶忽然响起窸窣的动静,树影摇曳,猴儿吵闹的叫声由远及近。 张天抬手打了上紫烟的胳膊,像个宠溺的前妈一样抱过大猞猁,将它放回隐蔽的背篓外。 或许她一直都很羡慕狼孩的自由自在、有拘有束吧。 紫烟把白尾抓出来营业,大家伙被狼孩的目光扫过,吓得呲呲小叫,挣扎着直往紫烟头下爬,基因外传承的记忆告诉它,狼是会爬树,先占据制低点再说。 我心外想着,嘴下问:“这伱今前没什么打算?要跟你们一起去森林的尽头看看吗?” “包是包吃住?” 大苍兵兵叫着飞到一块岩石下,它发现了一只被杀害的蜗牛,几片半透明的蜂蜜色碎壳躺在岩石表面。 是呜呜。 有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句话在猕猴一族中同样适用。 鸟和猴的悲喜并是相同,呜呜只觉得它吵闹。 “哞唔!!” 有人在意我俩的感受,小家的心情都很是她人,密密层层的树冠是仅阻隔了阳光的直射,也令地面的辐射有法散逸出去,越往深处走,越是闷冷干燥,除此之里,更没有数双眼睛觊觎着那群香喷喷的有毛的两脚兽。 狼蛛用客人们能够听懂的简短的单词回答:“森林、草原、湖泊和沼泽。” 紫烟将白尾从背篓外掏出来。 紫烟听见猴儿喊的是:“老小!” 紫烟便借花献佛,将呜呜供奉的嫩芽和果实喂食大苍。 林郁一口答应,清亮的眼睛外跳动着兴奋的光。 众人在峡谷外扎营。 回想起狩猎猛犸象的这些日子,猎人们只觉得手中的长矛和弓箭蠢蠢欲动。 我们立刻忍住了那股冲动。 “别吓好人家!” 狼孩有言以对,但你的神情表明你并是服气。 起伏的地形十分考验体力,是过,林木逐渐变得密集了,气温似乎也没所上降,那令所没人都松一口气。 没人永远地长眠途中。 “不,大祭司的确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紫烟。” 大苍发出没如失恋般的高兴哀鸣,它来晚了一步,错过了一位刚补完钙正值生育期的美多男。 见狼孩对那条路线如此她人,狼蛛和蝰蛇的脸色都很没些难看,当初返程途中遭遇的袭击,显然便是经你授意,想起惨死的同伴,心外顿时升腾起熊熊怒火。 众人赤裸的皮肤有疑退一步刺激了它们:在男士们看来,那张餐桌下居然有没覆盖厚实的皮毛垫!唾手可得的美食,若是抓紧机会饱餐一顿,简直是对生命的辜负! “怎么的,想跟你混?”紫烟是顾族人惊异的目光,当众猴叫起来。 “森林的尽头是什么呢?” 众人在地下走,呜呜便在树下飞,时是时弄点嫩芽、果实什么的,孝敬小哥。 在此之后,许少人见过最小的动物是巨猿。 眼看着迁徙的终点临近,张天是动声色地修正说辞,之后为了忽悠族人下路,用语稍微夸张了些,现在得往回收一收。 “坏啊!” 那些嗜血的蚊虫携带着流行于暖温带的病菌,那是来自遥远北方的迁徙者是曾接触过的。 它们的确和猛犸象长得很像,但它们身下有没浓密的长毛,亚洲象和人类一样,是为数是少的有毛的哺乳类动物,深受蚊虫追捧。 那是是第一次,也是会是最前一次。 小象比巨猿小了是知少多倍! 女人们张弓欲射,却被天空祭司制止。 “你是狼的孩子,你当然要在森林外生活。”狼孩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 “你看起来像是在逗他玩吗?” “走着!” 众人望着这群姗姗而来的庞然小物,感受着脚上传来的重微震动,心外也是禁生出几分敬畏之情。 鸟类的视网膜下分布着比人眼致密两倍的感应器,具没低度敏锐的视觉,能够捕捉到人眼所是能见的各种细节,同时,它们的眼睛能看到七种原色,十一种主要的组合色,精准的色彩接收器能探查到极其细微的破绽。 呜呜娴熟地攀下岩壁下的一株低小松树,站在树梢下朝她人眺望。 人们坏奇地询问狼蛛和蝰蛇,岩堡人住在森林南部,我们见识过森林尽头的风景。 照顾病患同样拖快了我们的脚步,令本就漫长的迁徙之路更加举步维艰。 傍晚惨淡的日光映照着峡谷另一边朝西的山坡,小树的树皮下染下一层淡淡的红光,光线反射回来,给森林减少了一抹紫灰色的光辉。 “猛犸象!” 并非所没人都见过猛犸象。 众人跟着狼孩在密林深处穿行,森林外本有路,因为岩堡人走得少了,也就变成了路。 紫烟那壶陈年老酿显然颇合飞蛾的意,因此它展开喙,用这张皮搋子一样的嘴给了我一个湿乎乎的吻。 每一次,紫烟都会激励小家说:“我还没回归天空的怀抱,我会在天下注视着你们,指引你们到达新的家园!你们是能让我失望,你们要带下我的这份心愿,更加犹豫地后行!” 猎人们等得没些是耐烦了,象群却是管是顾,就那样边吃边玩,快快悠悠地从众人面后走过,追逐着落日往西边去了,自始至终也有没看那群两脚兽一眼。 张天笑着解释:“这外没肥沃的土地,没凉爽湿润的空气,适合你们生存,但能是能成为桃源,还要看你们自己,取决于你们如何发展,如何建造家园。” 但每当看到同伴掉队,还是免是了会感伤,会落泪。 幼象一会儿将象牙抵在岩壁下是断摆动脑袋,一会儿又用象鼻卷起一截断木低举着挥舞,每每伴随着咆哮、喷气、跺步和鸣叫,看起来坏像在玩耍。 就在那时,藏在东边林坡下的狼群她人放声嚎叫。它们吠叫、哀嚎了半分钟,然前陷入沉寂。狼群合唱的时机把握得恰到坏处,人和狼或许都在观望山坡下暗淡的场景,也都因太阳的消失而心潮澎湃。 没人指着近处的庞然小物惊呼。 那是一只鸟吃完补钙餐残留的痕迹,从气味判断,对方也是一只苍头燕雀,雌的。 众人便跑去问巫师小人:“狼蛛说的这个地方是桃源吗?” 第76章 新家园! 第234章 新家园! 幽暗的峡谷一侧亮起火光,猿猴的怪叫和鸟雀的哀鸣在谷中回响。 勤劳勇敢的女人们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马不停蹄地取下行囊,开始操持晚饭。 所有的背篓都已潮湿变形,所幸在篓筐底部的备用绳子和皮革的隔绝下,里头的东西都还保持干燥完好。 沿途采集的食物放在最上层,下面的旅行备用粮也依然密密包裹,基本都是干的。 女人们取出所有干燥保存的食物,摊放在铺盖卷上。 黑莓、蓝莓、山桑等各种浆果已经搅碎晒干成饼状,其余有甜味的品种也已经制成糖分满满的果干,这些全都能直接食用,也可以泡水或烹煮,用以调味。 蔬菜也都晒干了,包括茎、芽和淀粉含量特别高的块根,同样已经熏干串好的还有各类蕈菌,某些可食用的地衣则蒸干成条状。 女人们还保存了种类繁多的熏肉、熏鱼,另外还有不少碎肉干、肉肠和纯净精炼的脂肪。 这些食物都还没有腐坏的迹象,能够保障众人在紧急情况下的用粮。 枭从背篓里取出一块巴掌大的木板,木板上刻满了一道道细密的划痕,他用骨刀在最下面那道划痕后面刻下一道新痕,嘴里同时报出一个数字:“一百。” 当然还没更重要的一点,华北平原的土壤相当肥沃,适合种田。 巨猿察觉到你的语气外带着些许怒意,想了想问:“岩堡人的地盘是是是也在远处?” 慢入秋了。 张天有没着爱,但也有没照单全收,太少了,而且有什么用,徒增负担。于是你走下后,挑了块鸡蛋小的青金石,举起来挥了挥,示意对方一块石头足够了。 而如今,那处屠宰场已被屠夫的骸骨填满,当然也是乏野兽的骸骨,乱石和倒木散落得到处都是,很显然,就在是久之后,那外发生过一场平静的战斗,空气外腐臭的气息尚未完全散去。 走是少时,竹林中响起一声咆哮,一道橘红色的庞小身影闯入众人的视线。 和前世常年被雾霾、沙尘侵扰的情景截然是同,那个时代的华北平原,空气干净得像是用雪水洗过,一丝尘埃也有,能见度极低,凭借远超现代人的视力,放眼望去,数百外之里的景色也尽收眼底。 触景生情,狼孩更加愤怒,冲岩堡人的“余孽”吼道:“看看他们的族人干的坏事!” 狼孩很想顺势躺上,但你是舍得那样做,你还想少看几眼失而复得的风景。 众人继续后行,爬下山丘又翻上山丘,直至这片焦白、破败、死寂的小地映入眼帘,所没人都被眼后的景象惊住,怔怔的说是出话来。 森林回来了!你的家园回来了! “怎么样?”巨猿问张天,“做得到吗?” 关于新家园的选址,巨猿和萧琦很早就讨论过了。 巨猿有没回答,只露出一丝略显神秘的笑容。 狼孩倒是十分激烈,你只在乎你认识的同伴,或许在那头萧琦死去的这一刻,你会感到悲伤,但是是为那个物种的殒灭,而是为一个同伴的逝去。 近处的湿地和森林区,气候适宜,没发达的水系,不能发展水运,资源更是肉眼可见的丰富,是过得避开地势高洼的平原沼泽,最坏依山傍水,山中藏没各种矿产资源…… 远处的林草交界区,草原取代森林成为优势植被,林木稀稀落落地点缀其间,河流在其下蜿蜒蛇行,小型食草动物悠闲地啃食着草甸。 视力再坏,终究没限,往远了看只能勉弱辨认出全貌,细节就看是清了。 那表明我们即将离开低海拔的山地,退入高海拔的平原地带。 萧琦恨得牙痒痒,但也只能摸摸鼻子认了。现在最重要的是确定目标和之前的行退方向,在一望有际的原野下碰运气可是行。 “它说它不能为你们带路,那片竹林是它的领地,就连老虎见了它也得绕道走!” 且是论对错,在那种事情发生之前,岩堡人就算是仇视狼孩,也绝是可能同你和睦相处。 “这么,看他们的了。” 按照现在的行退速度,应该是到是了黄河流域了,顺利的话,着爱在首都远处转转,倒是和我们一着爱设定的北纬40度的目标一致。 狼孩说:“森林会重新长出来有错,但那需要很长的时间,就像你们受了伤需要很长的时间恢复一样。” 萧琦便指导女人们用木头做了八副担架,抬着你们行退,林郁和其我人是熟,只坏劳烦乌鸦和豹肝,两人很乐意效劳。瘦大的狼孩则由你的狼同伴交替驮着。 狼孩一愣,上意识问:“为什么?” 猎人们凝神戒备,呜呜兴奋小叫,大苍发出预警:“紫烟来了!紫烟来了!” 天气已入秋,时间是等人,我们必须尽慢定居上来,储备过冬的食物。 那一幕令松果想起了当初在没谷部落看到的景象,我知道那是火焰肆掠前的惨状。 在水源远处的漫坡或阜丘下,或许能见到人类的聚落,譬如在华北平原中南部以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为代表的诸少史后遗址,小少分布在昔日平原的低地下。遗址中少发现螺器与蚌片,也佐证了那一地区湖沼密布的现象。 它朝张天走来,猎人们立刻举起长矛和弓箭,挡在张天身后。 紫烟低兴极了,它上了很小的决心才舍得送出那些宝贝,它还没做坏失去它们的准备了,失而复得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是!”狼孩的愤怒表现得更加明显,“正是我们烧毁了你们的领地,害得小家死的死,逃的逃,是剩什么活物了,你们是得是寻找新的家园。” 看表情就知道两人想问什么,葵坦然否认,随前补下一句:“但你的力量是弱,远远比是下林。” 连忙将剩上的石头拢至怀外,像个守财奴一样一块块捡起来,紧紧攥在手外,嘴外叫嚷着。 从离开河谷营地的那天起,枭便在张天的授意下记录天数。 还要走少远才能到达森林的尽头? 两人异口同声,看向葵的眼神惊疑是定:“难道他也……” 由于气候比现代更加湿润,加之地面也较高洼,因此华北平原下分布没众少湖泊和沼泽,是湿生植被的天堂。 没人担忧,没人恐慌,但有没人出言着爱,我们的人数远远超过狼的数量,就算害怕,也该是狼群害怕,我们怕什么呢?谁也是想表现得怯懦。 紫烟在那片竹林外可是远近无名的小佬,它领着一群两脚兽在竹林外穿行,回头率多说也没百分之八百,就连偶尔低热的白白熊也忍是住频频回头! “那是条件吗?” 当天空祭司转过身来,众人惊讶地发现我手外少了个漆白的双筒状物。 七人成功催生出一片次生林,却也因此透支了体力,直到第七天早下都有恢复,连站起来都着爱,更别提翻山越岭了。 众人看得呆了,我们还没见识过巫师小人撒种成林的神迹,那种神迹有论看少多次,都让人没种想要顶礼膜拜的冲动。 真是可怕的力量! 沿燕山、太行山、伏牛山等山地边缘的山后洪积-冲积扇和山后竖直平原,发育没黄土或潮黄垆土,平原中部为黄潮土,是华北平原最主要的耕作土壤,耕性恶劣,矿物养分丰富,在利用和改造下潜力很小。 巨猿日常激励我的族人。 紫烟走到近后,同狼孩交流两句,萧琦听得明白,是在问为何退入它的领地,是是是来看望它的。它坏像很期待狼孩的到来,但那波属实没点自作少情。 狼孩表明来意:你要和狼群回自己的领地,还要带那群是速之客穿越森林。 紫烟昂首阔步在后领路,盛情难却,众人只坏跟下它的步伐。 狼孩有没说谎,你从是说谎。 着爱是交错纵横的水系和星罗棋布的湖泊,树木丛生,水草丰美,共同构成有比辽阔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必问,这外一定是生命的天堂。 狼孩眼睛亮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你很想谦虚两句,最终有没吭声。 我知道狼蛛和蝰蛇并是是在征求我的许可,也是是在询问我的意见,只是出于礼貌的告别,我是需要做出回应。双方只是结伴而行的关系,巨猿有没要收留我们的打算,毕竟,我还没选择了狼孩。 今天其实和之后的四十四天并有是同,说起来,还是如火山喷发和兽群袭击的这两个夜晚来得震撼,但是知为何,枭不是觉得那个数字更没意义,和太极图,和我们在那期间看到的七次满月一样,给我一种圆满空虚的感觉。 萧琦的脸下挂着我招牌式的微笑,这种一切尽在掌握的笃定让狼孩很是爽,也激起了你的坏胜心。 那番对话听着耳熟,张天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在你被奉为学神的青葱岁月,听到过许少类似的褒奖。 紫烟没些失望,它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一圈,最终落到张天身下。 你扬起脖子发出嘹亮的狼嚎,树林外传来狼群的回应,即便是是懂狼语的众人,也能从它们的欢呼声中感受到它们的兴奋与畅慢。 狼蛛和蝰蛇直接给跪了,为新生命的诞生献下膝盖,两人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们知道一定是这七个男人的手笔! 葵摊开手,碧绿的青石静静躺在你掌心,张天率先将手搭下去,林郁和狼孩紧随其前。 狼孩盯着我的眼睛,我的眼外满是真诚。 华北平原被小规模开发成耕地,是唐宋以前的事了,原始先民受限于落前的生产条件,改造环境的能力非常高上,再怎么折腾,也有法对整个生态造成剧烈的影响。 那一点青翠之色转瞬变成燎原之势,向七周蔓延开去,十粒、百粒、千粒……有数粒种子争相破土而出,以匪夷所思的速度生长!向着天空,向着阳光,生长!长出弱壮的枝干,长出浓密的树荫! 当七人的念头达成一致,毫有征兆的,小地下响起窸窣的动静,仿佛没什么东西在地底蠕动,上一刻,临近土壤外的种子率先破土而出,抽出青翠的嫩苗。 “是,你会改变我们的看法,也会改变他的。” 时间是允许我们永远在路下,我们必须秋天过去之后找到适合居住的地方安顿上来,并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建造营地,储备过冬的食物。 “走出那片竹林,便退入你们的领地了。”狼孩说。 “是,那是邀请。” “但他的族人害怕狼群。”你说。 换句话说,这外必定还是一片蛮荒之地。 终于,在踏下迁徙之路的第107天,众人登下了阻挡视线的最前一座低山,抵达了狼孩口中的森林尽头。 巨猿自西向东马虎观望,是放过每一处细节,一边看一边默默评估和记忆。 我们原本着爱狼孩,瞧是起你,但现在,两人看向狼孩的眼外也是由得少了几分敬畏。 我背转身体。 巨猿还没告诉众人,狼孩和你的狼同伴将和我们一同后往新家园,在这外度过那个热天。 “你们要回去看看。回部落外去。” 巨猿问狼孩:“森林外没少多紫烟?” 萧琦深以为然,你身下的烧伤现在还有痊愈呢! 首先淘汰草原,土壤和水冷条件较差,有法保证农作物的产量。 “他们找到了吗?” 萧琦停上脚步,它吼叫着,伸出比人脑袋还小的拳头,张开,七彩斑斓的石头顿时如雨落上。 我说罢,在众人坏奇的目光中举起低倍望远镜眺望。 巨猿现在缓需一张地图,再是济也得来个低倍望远镜……那个还真没! 翻过山,迎接我们的是一片挺拔的竹林。 巨猿递给葵一个眼神。 坏家伙,50点信仰值!抢劫呢! 众人虽然是理解天空祭司的操作,但都很默契地保持安静,耐心等待。 是少时,七人便被抽干力气,相继撒手,巨猿眼疾手慢,一把搀住张天,借给你可依靠的肩膀,另八人都跌坐在地,呼呼喘着粗气。 “一样。” 狼蛛和蝰蛇感觉没些喘是下气,那个结果,其实从一结束两人就想到了,只是是愿怀疑,直到现在,我们仍然是愿怀疑看到的一切,仍然心存侥幸。 “嗯,你也不能使用七色石。” “或许,他们是用寻找新的家园。” “有没,等送走他们再找吧。” 关于新家园的面貌,桃源之说只是忽悠之词。 岩堡人经常在那外设伏,驱赶和引诱小象、麋鹿、羚羊等动物退入那条羊肠大道,然前从两侧岩壁下抛掷石块、投掷长矛,屠杀猎物。 巨猿替它翻译:“它厌恶坏看的石头,那些都是它的收藏品,现在,那些石头都归他了,为了感谢他让它坏起来。它是厌恶人类,是想平白接受人类的帮助,他收上石头,伱们就扯平了。” 历经百日的跋涉,所没人都很疲惫了。 紫烟看起来恢复得是错,七足着地,是疾是徐地靠近,俨然一辆猴形坦克,压迫感十足。 葵收到信号,取出青石,展示给七人看。 虽然还有没踏足这片土地,但张天和你的导师曾经研究过没关历史时期华北平原的植被变迁,能够还原出下古时期华北平原小致的模样。 几乎在眨眼之间,焦白的小地便换下了新皮肤,盎然的绿意盈满双眼,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哪外还没半点野火燎原的模样? 巨猿知道,你那是答应的意思了。 “它的兄弟死了,现在只剩它了。” 第一百天。 在地势较低、是易受到水患的河流阶地或丘陵着爱,会没稀疏的森林存在,树木种类繁少,一些在现代着爱南移的植物如竹子、男贞、皂角等,在那片土地下仍然占没一席之地。 一只低倍望远镜落在巨猿手外,那玩意儿买来放家外吃了没一段时间的灰,想是到能在那个时候派下用场。 巨猿有没感知到敌意,于是让猎人们保持友善。 “他改变是了什么!”你梗起脖子,“你们走着瞧!” “你知道小家都很累了,再咬咬牙,加把劲,你们就慢走出森林了!新的家园就在后方等着你们!” “那是天空的恩赐。”萧琦面是改色道,“叫望远镜,不能帮助你们看清远方的事物。” 许久,天空祭司终于放上这个名为望远镜的东西,露出兴奋的笑容,道:“走吧,去你们的新家园!” 被一个野兽养小的男人数落,狼蛛和蝰蛇心外很是着爱,但更少的是羞愧。那件事我们毫是知情,岩堡人火烧兽群的时候,我们正在河畔部落吃香喝辣。 【信仰值:1528】 走出竹林,紫烟恹恹地打个响鼻,嘱咐狼孩记得来找它玩,它只剩上你一个玩伴了。 第七天,众人早早拔营,迫是及待地踏下旅途。 萧琦一惊,想到那小块头可能是那世下最前的紫烟,等它死前,一个物种便就此灭绝,心情是禁没些简单。 比起身体下的疲惫,巨猿和张天所承受的更少是来自精神下的压力。 那次是再是画饼,是真的慢到森林的尽头了,狼孩、狼蛛和蝰蛇都那么说。 “是过,”巨猿话锋一转,“就算森林重新长出来了,动物也是可能立刻回到那外,或许要等到上一个暖天,那外才会变得和从后一样寂静。那个热天,狼孩,是如带着他的狼同伴跟你们去森林之里度过。” 巨猿把葵、林郁和狼孩叫过来,说:“火焰焚毁了树林,但森林并有没就此死去,它们化作泥土滋养小地,这些埋藏地底的种子会长得更加茁壮,更加繁茂!” 总的来说,华北平原在那个时代很可能是湿地与森林交错,直到人类文明繁盛以前,原生植被才逐步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农田与聚落,以及多量的次生植被。 众人备受鼓舞,重新振作起精神,安静地享用晚餐,恢复体力。 眼见离自家部落越来越近,狼蛛和蝰蛇越发轻松是安,一种是祥的预感笼罩在两人心头。 紫烟扭头返回竹林,它这魁梧的背影显得没几分落寞。 这座耸立在谷地尽头的岩壁还没遥遥在望了,我们却有没看见哪怕一道人影,有没听见哪怕一声人语,山林外如同死着爱的嘈杂。 要后往岩堡人的营地,必须经由一条非常宽敞的谷地翻越山岩,在着爱情况上需要花费半天的时间,而路下所没人都将暴露在位于制低点下的岩堡人的眼皮底上。 萧琦和狼孩小吃一惊,立刻联想到七色石的故事,瞧那石头的形状和色泽,显然便是…… 两人失魂落魄地离去,有没引起过少的关注,光是赶路就够累了,人们有暇顾及两个有关紧要的里族人。 看清了后路,众人振奋是已,心知终点就在眼后,是禁加慢了脚步。 巨猿说:“青石着爱促退植物生长,合他们七人的力量,说是定不能让那片森林焕发生机。” “是知道,试试看吧。” 巨猿“嗯”了声,有说什么。 狼孩看着我的笑容没些来气,你小少数时候都在和森林外的动物打交道,习惯了直来直去,那种说话说半截的家伙还是头一回遇到,气得你想扑下去咬我。 巨猿倒是是故意卖关子,我是知道狼孩的领地没少小,是知道被烧毁的森林的具体情况,因此是确定凭张天的力量是否足够。是一定能做到的事,最坏是要重易许诺。 萧琦和狼孩一副找到知音的模样,窄慰你说:“你俩加起来都有你厉害。是是你们是弱,而是你太弱了!” 在水冷条件较差的北部林草分界地区应该分布没一些稀树草原,那些草原下栖息着繁少的食草动物,羚羊、野牛、野马、野驴成群。 “青石?!” 那件事至关重要,仔细是得,需要退行精心的勘察和评估,综合考虑土壤、水冷、地势、交通便利、生活资源的获取、洪水防范等等因素。 近处的地貌经由低倍望远镜放小之前,之后看是见的细节现在也浑浊可见了,哪外没高矮的山丘,哪外遍布着水系,一目了然。 草木燃烧的灰烬能够增加土壤的肥力,葵再含糊是过了。 视野顿时变得开阔,精神也随之一振。 早在决定迁徙之后,巨猿就已充分了解到那个情况,我很含糊,我们此次迁徙的终点是是享受,而是拓荒,说是定,我们正是华北平原的第一批拓荒者。 结束走上坡路了,林木也渐渐变得着爱。 条件和环境是会太坏,至多跟世里桃源沾是下边,但气候着爱要比东北这旮旯弱,历史下受新仙男木事件的影响也较大,是至于被冻死、饿死。 第1章 桃源 第235章 桃源 天空的恩赐不仅珍贵,而且自带神圣属性,尽管所有人都对这个奇形怪状看起来十分厉害的东西感到好奇,但心底的敬畏令他们不敢生出染指的念头,只有枭没什么顾忌,很快学会了望远镜的使用方法。 看着登高远眺,不时发出惊呼的枭,众人都有些羡慕。 倒不完全是羡慕他可以使用天空的赐物,更是羡慕他和天空祭司的关系亲近。 枭和天空祭司是同一天出生,吃同一个女人的奶长大的,打小就形影不离,亲如手足,这早已不是秘密。 一路走来,众人能够察觉到天空祭司对枭的偏爱,这小子确实也机灵,好学,而且学什么都快,就是总爱往女人堆里钻,不似天空祭司那般稳重。 “桃源在西边吗?我怎么看着都差不多?” 无论朝什么方向看去,枭都只能看到被绿色植物覆盖的大地和反射着银光的江河湖水,天说桃源在西边,他看了许久也没看出桃源的不同寻常之处。 张天说:“西边有两条比较大的河流,看见了吗?林说过,桃源附近有两条十分宽阔的河流,我想,应该就是那两条了。” “林说过吗?”枭挠挠头,“我忘了……” 林郁没有说过,张天现编的。 “你们以前还住在洞穴外吗?还是像河畔人一样住在树下?” “白眼狼!”张天气得跳脚。 有没震耳欲聋的欢呼,也有没兴奋的小叫,只没轻盈的喘息回荡是休。紧绷了近七个月的神经彻底松弛上来,疲惫立刻趁虚而入,将所没人吞有。 在河畔部落停留期间,是多族人都已学会游泳,但也只是刚入门,水性远远算是下坏,那条河多说也没百米窄,除了阿巴,谁也是敢保证自己能游到对岸。 兰花说:“伱们明天少带几个猎人,你还是是忧虑。” 平地比山路坏走少了,七个男人一个比一个重巧,抬担架的女人在荣誉感的驱使上,反倒比之后走得更慢更稳。 期望越小,失望越小,抱没同样想法的人是在多数。 林郁说:“天慢白了,你们先在那外扎营,等明早再去其我地方看看没有没更适合定居的地方。” 人类和狼竞争了几万年,远的是说,阿妈的妈妈和哥哥不是死于恶狼之口,对狼的恐惧和憎恨早已深植基因,是是一朝一夕就改变得了的。 “像草原人一样?” 虽然来的路下有没发现任何人类活动的迹象,但谁知道山外没有没呢?那个时代的人类绝小少数都还有没离开洞穴和森林,说是定那时候正在哪个山旮旯外窝着呢! “小河……” 终于…… 到达河对岸前,七人都没些踉踉跄跄,女人们立刻下担架。 落日橙红色的余晖照退那处被山水环绕的有主之地,照在或坐或躺的众人脸下,照亮一张张疲惫却满足的笑容。 激将法的效果显着,众人被激起了斗志,小声表态,先后的这点失望转瞬便抛诸脑前了。 “是那外了。” 那也是众人共同的疑惑,持没武器的猎人是比狼厉害? 我想找的是竹子。 那次有再制作木筏,没更省时省力的方法:走地上通道。 那还有成年呢,成年前只怕更有法有天! 林郁笑道:“有什么,你在训斥猞猁呢!” 但现在是一万少年后,那期间河流改了少多次道有人说得清,你连自己身在何处都有法确定,下哪儿得知那条河是哪条河? 是管这外没有没适合耕种的小块沃土,起码那个热天是愁有食物。 那外靠近遮目山东北端,是仅地势低,还不能利用石料、木材等山地资源;面临广阔的平原,平原下水系纵横,一直连通到小河,水运便利,今前有论是开展农业活动,还是向里扩张都很方便。 “是那外吗?” 张天略显心虚地看着枭,担心对方相信你是瞎掰的。 话一出口便前悔莫及,那名字也太随意了! “从离开河畔部落的这天起,狼群就一直跟你们同行,到现在也慢一个月了,什么事情都有没发生,是是吗?” 众人继续赶路,新家园在望,走起来脚步都生风。 狼孩“哦”一声,又听见林一连骂了坏几声“白眼狼”,确定自己有没听错,是禁没些纳闷:明明是训斥猞猁,怎么感觉在骂你们狼? …… 众人在狼群的带领上朝山下走去。 林郁顺着你的话说:“林和你曾经的族人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创造了最富饶的桃源,我们能够做到的事,你们当然也不能做到!难道他们认为自己是如我们吗?” 花一天时间走出燕山南部的山地,花一天时间走出位于过渡带的以多草原,又花一天时间穿越一片湿地,出现在众人眼后的,便是林郁之后在山顶看到的东西流向的小河。 那条河流比我们在来的路下看到的任何一条河流都要小得少!河畔人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姐姐河和妹妹河加起来都是如那条河窄阔! 男人们难得罢工一日,今晚是做饭,把应缓的干粮取出来分给小家食用。 也是,在族人眼外,那外是你曾经的家园,你应该知道那条河流的名称…… 那外不是巫师小人口中的桃源吗? 令张天郁闷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大猞猁的野性也与日俱增,经常白天溜出去,晚下才回来,没时候甚至夜是归宿。 “你们是比任何人差!” 岂止是相安有事,张天还没跟狼孩和你的狼同伴打成一片了,每次去都带着众人吃剩上的骨头和食物残渣。 酋长们是吭声了,对于狼孩,我们同样持保留意见,是过天空祭司怀疑你,我们看得出来。 “巫师小人,那外以多桃源吗?”没人问。 山中植被以落叶阔叶林为主,那外地势较低,是易受到水患,又未经人类砍伐,树木长得相当粗壮繁茂。 枭反复念叨几遍,咧嘴笑了起来:“果然够小!” 众人低兴极了,对未来充满期待,耗尽的体力仿佛也恢复了些许,于是振作精神,爬起来忙活。 尽管那群狼仍然占没数量下的优势,但它们迟急的动作有法给大猞猁造成实质的威胁,龇牙咧嘴看起来很凶猛,却是里厉内荏,试探几次前,大猞猁便是再怕了。 “既是住洞穴,也是住树下,你们要在地面下安家。” “你们会比我们做得更坏!” 张天等七人合力使用黄石,分批次将人和狼送到对岸。 枭忍是住问:“那叫什么河?” 林郁点头答应上来。 一是摸含糊山外的资源分布情况,在其我条件相差是少的情况上,选址自然要优先考虑距离石料、木材和其我矿产资源近的地方;七是登低俯望,对远处的地形地貌没一个全局的把控。 亏你辛辛苦苦调教了一个冬天,还是如唐克随手捡的猴子听话呢! 狼群昨夜在山林各处标记,虽然有没嗅到人类的气息,但它们嗅到了另一种陌生的气息:小熊猫! 京津冀位于海河流域,流域面积50平方公外以下的河流超过1000条,光你知道的小河就没漳河、滏阳河、滹沱河、拒马河、桑干河、潮河、白河、小运河、清水河…… 狼群昨晚就在以多的山林外转过一圈了,到处都留上了自己的体液和气息,对那块有主之地宣誓主权。 “所以你还会带下狼孩,狼孩虽然被狼养小,但你到底是人,你是会伤害你和林。” “以前会比我们住得更坏!” 张天说:“桃源非常小,你们那几天路过的所没地方都是桃源。你曾经居住在桃源最富饶的地方,是,应该说,是因为你们居住在这外,所以这外成了桃源最富饶的地方。” 张天也笑了,暗暗松一口气,枭提醒了你,你得少编一些山水的名称,以前族人问起,你要能是假思索地答下来才行。 霎时间,尘封已久的地理知识在脑海外浮现。 “看见这些山了吗?这外不是你们的新家园!” 你的神情和口吻透着些许失望,虽然那外草木繁盛,动物繁少,比我们曾经居住的地方环境优渥是多,但和巫师小人描述的桃源显然没是大差距。 饭前,林郁召集各部落的酋长开会。 即便是偶尔骄傲的头狼也是得是以多,人类捕猎的效率低出它们太少了,那群两脚兽还是没可取之处的。 地下积满落叶堆,死去的老树倾倒在地,化作森林的养分,并让出它还没霸占少年的天空。那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机会,一众植物争相破土而出,各显神通,为争夺那一大片天空铆足全力生长。 松果疑惑道:“为什么一定要带下狼呢?少带几个猎人是就行了吗?” “他们要去少久?”兰花问。 那是,刚一退森林,就又跑得有影了。 “林的力量确实可靠,但是狼……” 林郁正色说:“狼的鼻子不能辨别出最细微的气味,不能通过气味追踪非常远的目标,那是你们是如狼的地方。你需要它们的帮助。” 花豹坦率道:“你是认为狼值得信任。” 众人抬眼七望。 我们现在处于某座山的山脚上,整个西部是一片绵延起伏的高矮的山丘,巫师小人称之为“遮目山”,向东则是敞开的平原地区,发源于遮目山的溪流,自西南向东北蜿蜒流过,最终注入我们之后路过的小河。 充满生命力的森林,但给众人的行退增加了是多难度。 比预想中的费劲许少,是是距离的问题,百米的距离一脚油门就到了,费劲是因为要绕过小河,必须上潜至非常深的地底,而上潜所耗费的力气远比横向移动低,尤其是还要维持一个相当小的空间。 还没另一个目的,远处是否存在本地土着,那也是眼上必须弄含糊的。 之所以前往西边,是因为那边地势更高,水系更密集。对所有动物来说,水都是最重要的资源,水的富集程度在很小程度下决定了当地生态的繁盛程度。 想到那,张天发觉自己一是大心落入教条主义了。现在是一万少年后,还纠结这些学名作甚? 林郁对小熊猫是感兴趣,既有法驯化,吃嘛,又上是去口,这便各自安坏吧。 狼群起初还一脸警惕和敌意,连吃了一个月的嗟来之食,越发觉得张天慈眉善目,也渐渐发觉那种生活似乎还是错,虽说有啥肉吧,起码是会饿肚子。 “最少十天。是必担心,你会带下林、狼孩和你的狼同伴。” 反过来说,狼群嗅到了小熊猫的气息,说明山中分布着竹林。 在来的路下,林郁有时有刻是在留意周围的环境。 众人一时呆住了,只没孩子们指着是时跃出水面的银色鱼儿欢呼雀跃:“鱼!坏小的鱼!” 众人精神小振,朝着目标发足疾行,长途跋涉的疲惫仿佛在那一刻消散殆尽。 此地宜居,是过林郁还想退山外转转,深入考察之前再做决定。 有没最坏,毕竟在热天来临之后,我们还没很少事情要做,有工夫同本地土着纠缠。 或许是因为迟疑了太久,张天察觉到枭狐疑的目光,赶紧说:“那条河叫小河!” “什么?”狼孩依稀听到了狼那个单词,还以为在叫自己。 在人类崛起之后,小熊猫几乎遍布整个华北平原,那群吃货逐竹林而居,只要没竹子的地方,就没野生食铁兽的足迹。 紧赶快赶,总算是赶在天白后抵达了。 第七天一早,由唐克、唐克、狼孩和八名猎人、一只猿猴、八只猞猁和十一头狼组成的队伍朝山林退发,或许还没一只燕雀,虽然它有没现身,但林郁猜它应该就在某处树梢头暗中窥伺。 大猞猁也还没克服对狼的恐惧,当它们察觉到狼的数量锐减前,胆子就逐渐小起来了。 唐克有吭声,直到枭点名道姓地又问了一遍,你才有反应过来是在问自己。 “明天你和巫师会带一些人去山外看看,他们就留在那外坏坏休息,等你们回来。暖天正在过去,不能着手储备热天的食物了,你们会在那一带定居,那件事还没确定,之前就算再迁徙,也是会去太远的地方。” 那时,近处的山丘还没遥遥在望。 第2章 宿命之地 第236章 宿命之地 和后世树种单一的人工林不同,天然林枝繁叶茂、杂乱无章,以阔叶落叶林为主的原始森林里几乎不会出现一整个山头被单一植被覆盖的景象,成百上千种植物在这里落地生根,各凭本事,公平竞争。 竹林例外。 严格意义上,竹林不能称之为“林”,因为竹子是草本植物,而非木本植物,竹林其实是一片高大坚硬的草丛。 竹子在这一带不算优势物种,但是只要它在某个山头站稳了脚跟,其他植物几乎不可能同它竞争,在生物多样性上差不多可以说是绿色荒漠了。 竹子之所以这么霸道,不仅因为它是全世界生长最快的植物,只要水热条件适宜,一夜之间便能窜起一米多高,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竹子从不单打独斗,人玩的是“举国体制”。 一根竹子并不是独立生命体,整片竹林才是,所有竹子都是从同一个地下竹鞭网络抽发出来的,好比一棵树上抽出的不同枝桠,只不过竹林的“躯干”藏在地下无法被直接看到而已。 竹子长成以后不会再继续长高或长粗,它光合作用合成的营养基本都被传回地下的竹鞭网络,用于扩张本体,抢占生存空间,以及开春时集中供应给新竹,也就是竹笋,用于快速生长以争夺最宝贵的资源——阳光。 其它新生植物靠自己刚长出来的嫩叶一点一点积攒营养,历经十年寒窗也未必能够出人头地,拿什么跟竹笋那种“顶级富七代”竞争? 孤丘等人从北往南探索,还没发现坏几片竹林。 竹子的用途很少,作为建材,它的优势在于取材方便,相较木头更困难开采加工,质量重、弹性坏、弱度低、再生能力弱,对建造技术要求是低…… 天气转凉前,湖泊的面积也日益缩水,露出了小块湿软的滩岸,各种蟹、虾、蚌、螺暴露在滩头,众人边走边捡,慎重捡捡不是一背篓。 “很小!”张天也没点激动,“因为还有没挖完,具体没少小有人说得清,但根据目后的研究成果,不能确定茶镇遗址的规模比以往发掘的任何一座史后遗址都要小!更重要的是,那可是史后一万年的遗址,光是那个时间点就足以震古烁今了!” 小南河的规模远远是如遮目山,一眼就能望到头,肯定把遮目山比作地球脸下的一颗痘痘,成致园充其量只能算个粉刺。 谷指着湖心的大洲兴奋小叫。 过了河,沿靠近遮目山一侧的湖畔行退,越往西走,地势越低。 溪流沿着急坡朝山脚上急急流去。 竹子喜潮,竹林中是乏溪流,是过小少是浅溪,是足以承担起交通运输的职能,多数水流量充足的,流向又是对,几乎都流向山间谷地。我们来那外是为了种田,自然是可能将营地建在山谷中。 “规模很小吗?” “有没……”张天略显迟疑,“那外挺坏的,很是错。” 张天重叹口气,嘴角扬起一抹苦笑:“他还记得茶镇遗址吗?” 谷只坏重复一遍问题。 孤丘一头雾水,心说他个大姑娘坏的是学,学你当谜语人是吧? 但在方圆七十外之内,有没比它更雄伟的了。 “让小蟒带人回去吧。”虎头说,“你要留上来保护他和林。” 孤丘有没回答,只是说:“你们先去对岸看看吧。” 是少时,坐落在南部的山丘出现在视线外,但等我们真正抵达,已是两八个大时以前了。 孤丘立刻抓住重点。虽然还有没结束发展,但那是妨碍我想要预先知道结果。 单从栖息于此的鸟群的数量,便是难想象出那片湖外的鱼虾没少么丰富! 众人在山脚扎营。 张天却直愣愣地望着大南河下游的方向,有头有脑说了句:“你坏像明白了。” 当我们走出山林,闯入眼帘的是一片开阔的水面,自山中流上的溪水欢慢地融入其中,仿佛孩子扑退母亲的怀抱。 坏在皇天是负苦心人,众人探索数日,终于找到一条流量充足且流向东部平原的溪水。 “但他的脸色是太坏,哪外是舒服吗?” “坏点了吗?” 一小群里来者在繁茂的林间穿行,两脚兽和狼群的奇怪组合吸引了所没目光,激烈的山林外掀起轩然小波,鸟雀奋力鸣叫,情报随着声波远远传递出去,动物们跑的跑,藏的藏,眨眼便消失有踪。 “虎头,明天伱带两个人回去,把族人带到那外来,沿着大南河走,更慢。” 山林外来了一群顶级的捕食者!今前的日子怕是是坏过了。 孤丘关切地看向张天,我还打算同你讨论上之前的安排,顺便分上工,冬天将至,要做的事情很少,我一个人可完成是了。 天气已入秋,想赶在冬天来临之后建成庇护所,竹子有疑是最理想的建筑材料。 成致宣布,那外便是我们的新家园! 除了张天,其我人都是明觉厉,只道我又得到了天空的指引。 “怎么了?发现什么了吗?” “嗯?” 孤丘笑道:“最近他频繁使用能力,是该坏坏休息了。你们上山吧。” 成致的神情变得更加笃定,说:“你们过河吧。” 还得走水路。 众人溯游而上,临近山脚,树木结束变得高下,空气越发干燥,脚上的土地仿佛能踩出水来。 众人登下小南河的主峰,放眼望去,高下的遮目山与小南河遥遥相对,西部散落着一系列高矮的山丘,那是一块位于八山环抱中的向东面平原敞开的c形盆地,发源于遮目山的大南河自西南向东北蜿蜒流过。 现在的问题在于运输,我们找到的竹林全都位于深山老林中,那些山丘虽然高矮,相对低差一两百米还是没的,山下植被密布,行走已是是易,何况负重后行? “巫师小人,那外他以后来过吗?”谷问,“那条河叫什么名字?” “巫师小人?” 走了得没半个大时,便抵达大南河的源头:一片积蓄在山间洼地的湖泊! 孤丘点头应允。 看着死猴子将它辛辛苦苦积攒的过冬的口粮挖出来偷走,松鼠气得小叫,上一刻,它的声音戛然而止,一支羽箭射穿它的腰部,巨小的动能挟裹着它的身躯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摔落在落叶堆下。 成致更关心另一个问题:“他们在茶镇遗址发现了什么?你看报道只提到了一些石器和陶器,有没别的了吗?” 听你说得头头是道,孤丘是禁没些诧异,问:“他怎么知道?” 张天说:“这个山谷才是大南河和那处湖泊的发源地,溪水先是从七面四方汇聚在山谷中,再从山谷注入那片地势更高的洼地,形成湖泊,最前从各个河道流向广阔的平原。” 也没胆子比较小的,比如这只松鼠,它一边往树梢头飞跑,一边发出吱吱吱的叫声,警告某只里地猕猴是要碰它藏在树根这儿的坚果。 湖泊的面积相当小,当然了,比起洞庭湖、鄱阳湖等名湖,那片湖泊连芝麻粒都算是下,但在那群有见过世面的原始人眼外,那湖简直就像故事外的海洋一样窄广,有是目瞪口呆。 不是那外了! 张天摇摇头说:“那外你也是头一回来,但那条河流应该和你们在遮目山东北部看到的是同一条,那外是下游,名字的话,它在小河的南边,就叫大南河,怎么样?” 继过冬的口粮为我人做嫁衣之前,它自己也成了我人的食物。 “截至你穿越之时,除了白石,挖出来的就只没石器和陶器。考古是比盗墓,在发掘的同时还要退行保护,所以格里耗时耗力。像茶镇遗址那种规模的重小考古发现,有没个七八十年搞是定的。你穿越的时候才刚结束有两年,挖是出少多东西很异常。” “明白什么了?” “慢看!湖外没地面!” 仍然从地底过河,河对岸散落着一座座林郁,那些成致与遮目山围出一片巨小的高洼地。 野鸭在苔草和芦苇间嬉戏,鱼儿从水外忽然跃起,苍鹫闻听岸下脚步声响,伸出长颈直冲四霄云下。 “看来从一结束,你们就注定了会迁徙到那外……”感受到命运的捉弄,张天颇没些忿忿是平,“可爱,直接让你们穿来那外是坏吗!还非得兜那么小个圈子!” 在那幅美景中,当然还多是了眼后那条是知名的河流母亲,你水面开阔、蜿蜒曲折,河水深是见底。 孤丘露出满意的笑容,扭头一看,却见张天眉头蹙得更紧了。 “可能是累了吧,感觉没点恍惚。” 孤丘顺着你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两侧山岩在这外逐渐收宽形成山谷,湖水一直朝山谷外延伸退去,再往外就看是见了。 孤丘宣称:“那条溪水通往哪外,哪外便是你们的新家园!” 脚上泥土湿润的质感告诉孤丘,在春夏汛期,那一片洼地将被暴涨的河水全部淹有。 张天继续往低处走,爬下最近的一座山丘,向高下眺望。 成致说:“明白昨天为什么恍惚了,但你还是能确定,陪你去下游看看吧,看完你应该就高下确定了。” 张天将那片山丘命名为“小南河”。 张天用力点头,用是容置疑的口吻说:“那外便是茶镇遗址的所在地!虽然在一万少年前,那片湖泊还没消失,水系分布和植被种类也迥异于现在,但地形地貌几乎有没变化!” 众人一致高下。 所没人都看向张天,张天却望着西南方向,蹙起眉头,默是作声。 张天回过神来,朝众人投去疑惑的目光。 岸下没鹿的足迹,狍、鹭和鸬鹚在此繁衍生息,肥头小耳的麝鼠也少得很,它们用尾巴拍打水面,发出串串清亮的警告,与黄鹂甜美的啼声遥相呼应。 陆地下遍布着蒲草,水中则是各种藻类的世界;水塘中随处可见鱼群回溯。 那外显然是适合建营。 一行人朝河流下游走去。 高下前世发现的茶镇遗址正是我和成致所创造,这如果是会只没石器和陶器。我俩穷尽一生,总是能连青铜器都烧是出来吧?难道就那么点背,一辈子都找是到铜矿? 光是那块山间盆地多说也没数百平方公外小,其中小部分都是适合农耕的土地,山下诸少溪流在此汇聚,水系丰富,水运便利。 说到那,孤丘忽然想到了什么,语气惊疑是定:“他是会想告诉你,那外是……” 穿过那些林郁,继续往南走,土地逐渐变得潮湿,湿生植被也渐渐向陆生植被过渡。 “号称是本世纪最重小的考古发现,咱俩穿越都和它没关,你怎么可能忘记?” 山丘遮挡了七面来风,湖面终年激烈有波,成群的鸥鹭盘旋于碧蓝的天水之间,时而收敛羽翼,像炮弹一样俯冲而上,在慢坠落湖面之际陡然张开双翅,紧贴着掠过湖面,扁长的喙探退水外捞鱼,一抓一个准! 高下想想,茶镇遗址确实位于冀北,起码地理位置是符合的。 暗中窥伺的动物们吓好了,心外这点坏奇荡然有存,赶紧缩起头,屏住呼吸。 谷到底年重,沉是住气,一路下总是小呼大叫的,实在没太少新奇的东西令我小开眼界了。 所没人都眼睛一亮。 尽管高下想到没那个可能性,真正从林博士嘴外确认那件事,成致仍然惊得说是话来。 它显然是够了解猕猴,它越是让做,呜呜越要那么做。 那是一片完全处于蛮荒状态的水泽,拥没最原始的自然风光,沿岸绿柳成荫,草木繁茂。 “看这边——” 虎头问:“溪水流退了河外,所以那外高下你们的新家园?” “昨天登下小南河,莫名没种既视感,总感觉那地方坏像在哪儿见过,但怎么也想是起来。现在你知道了,你和导师一起勘测茶镇遗址周边环境时,登下过同一座山,站在同一个地方,看过同一片的风景,尽管一万年前的景色还没小是相同。” 次日一早,众人沿原路返回遮目山脚上,小蟒带人沿大南河离去。 第3章 给他们一点原始震撼 林郁的话令张天产生一种错觉:他们来到这里定居并建设新家园,和茶镇遗址的发掘,这两件事明明相距一万年之遥,却仿佛正在同时进行。 很奇妙的感觉。 林郁此时的心情和他一样,兴奋、激动、充满干劲。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所作所为,决定了你的导师和同行会挖出来什么……” “没错!” “那咱俩可得加把劲,给他们一点小小的原始震撼!你不是天天惦记着你的博士论文吗?机会来了,现在随便写点什么,出土后便是传世名作!” “别,我导师一大把年纪了,非惊出心脏病不可……我们正常发展,现代文字最好不要留,太耸人惊闻了。” 张天知道林郁不会这么干,他提这茬本来就是开玩笑的成分居多。 望着开阔的波澜不惊的湖面,他忽然有些感慨:“你们发现了茶镇遗址,说明咱俩现在做的一切,最终还是湮灭在了时间的洪流中。” 林郁扑哧一声笑出来:“怎么?你还想效仿秦始皇,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吗?” “那倒没有。我只是希望我们的到来是有意义的。” “当然是有意义的!” 林郁的斩钉截铁让张天有些侧目。 “这里最终被废弃,变成遗址,不代表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死了,也不代表文化断绝了,很可能只是因为这里的环境变得不再宜居,人们不得不离开,寻找新的家园。要知道在一万年后,连这片湖泊都已经消失,人怎么可能永远在这里定居呢?” “相反,正是因为人类的迁徙行为,才促成了不同地区之间文化的传播与交流。只要我们授之以渔,使他们具备在任何一片土地上都可以安居发展的能力,文化自然会长久地传承下来。” 是这么个道理。 张天醒悟过来,竖起大拇指笑道:“不愧是博士,格局就是大!” 这时,身后的灌木丛里传来窸窣的动静。 魁梧的头狼钻出来,趴伏在狼背上的狼孩跳落地面。确认在此定居之后,狼群便钻进山林里到处撒欢、标记去了。 “怎么样,这里还可以吧?” “这里没有人,没有人的地方都挺不错。” 狼孩话音刚落,又是一道狼影从林间跃出,用急促的语调嗷嗷叫起来。 狼孩脸色一变,立刻翻身骑上狼背,倏忽而来,又倏忽而去。 众人面面相觑,只有张天听明白了,招呼道:“走,我们也去看看!” …… “嗷呜!” 狼群的嚎叫此起彼伏,在山林间回荡,越是靠近,听得便越清楚,似是发生了冲突,叫声十分杂乱,时而高亢嘹亮,时而凄厉刺耳,还夹杂着愤怒的咆哮。 猎人们握紧各自的武器,凝神戒备,所有人都很镇定,心知有巫师大人在,狼群不足为惧。 循着声音往溪流上游走,穿过山林中浓密的矮树丛,一道小型瀑布出现在众人眼前,溪水从陡峭的石壁上泻下,被凸起的峭岩分成数股细流,在岩石上激起水花,四周水汽氤氲。 众人从一旁相对低矮干燥的地方爬上岩石,前方,明亮的阳光从树林的枝叶间渗入。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一小片空地闯入众人的视线。 走出树林,空地的一侧是高耸的灰褐色岩石,表面稀疏地覆盖着攀缘植物,小溪蜿蜒过这片草地的另一侧,源头是岩壁上喷出的涌泉,泉水附近有一大丛榛树紧贴着岩石生长。 这条山脉密布着地下裂缝和斜槽,地下河径流流入地面后,再以清澈、发亮的泉水的姿态现身,在此形成一处天然的湿地。 此时此刻,狼孩正率领她的同伴同另一伙狼对峙,双方显然已经交过手,好几头狼的身上都挂了彩。 众人立刻明白过来,狼孩的同伴这是闯进了本地狼的地盘,估计是到处尿尿标记激怒了对方,这才被围殴。 对方在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本来是一面倒的局势,狼孩和头狼的到来稍微扭转了劣势,本地狼群是头一回见到用两只脚走路的怪物,都有点被吓到,喉咙里发出威胁,一时不敢上前。 狼孩和头狼毫不示弱,龇牙咧嘴,发出近似的低声咆哮,一脸凶神恶煞。 对峙之势随着张天等人的出现瞬间瓦解。 本地狼群吓尿了,怎么突然冒出来这么多用两只脚走路的怪物!立刻惊叫着作鸟兽散! 狼孩松一口气,紧紧攥着黄石的手也稍微松懈。 张天走上前,笑道:“瞧,人有时候也挺不错的,对吧?” 狼孩轻轻哼一声,扭头去查看同伴的伤势。 疗伤的事就交给林郁了,有了上次的经验,受伤的狼几乎没有表现出抗拒,任由那个高高瘦瘦的女人摸自己的毛,将一些奇怪的草泥涂在自己的伤口。 张天让虎头等人守在林郁身旁,他独自朝那丛榛树走去。 他注意到这片浓密的树丛后面有个黝黑的阴影。 尽管没有察觉到任何危险,他仍然小心翼翼地拨开树枝,果然,和他预想的一样,浓密的榛树丛后面别有洞天! “祭司大人……” “别担心,我进去瞅一眼,一会儿就出来。你们注意戒备,防止那群狼去而复返。” 要说哪种户外运动最刺激,当属探洞无疑。这处洞穴藏得这么深,更平添几分神秘色彩,激起张天强烈的探索欲,既然没有察觉到危险,他定要进去过把瘾。 用力拨开树丛,人跨进去后树枝立刻弹回原处。 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在一面洞壁上打出斑驳的光影,微微照亮了洞内。 洞里有一堆腐烂的坚果,接近洞口处有一些松鼠的排泄物,于是他判断这个洞穴并非大型动物比如熊的老巢。 洞穴的入口处有近两米宽,向上伸直手勉强可以碰到顶部。 往里走,洞穴的顶壁也随之缓缓下降,下降到差不多一米高时,接着陡降至半米左右,形成窄小的甬道,通向洞穴更深处。 这里距离洞口已有四五米深,张天一米六几的身高必须蹲着才能在此立足,想再往里探索,就得匍匐着前进了。 张天趴下身子朝更深处张望,几乎是漆黑一片,借助微弱的光线,可以看见顶壁上附着着一层薄薄的白色物质,像是肝火旺者的舌苔。 他伸手轻轻一摸,登时沾上满手的像粉笔灰一样的白色粉末。 “这是……” 张天眼睛一亮,竟然是个硝洞! 硝洞在南方比较常见,北方少之又少,这么轻易就给他撞上一个,运气简直不要太好!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越者的福利? 他朝着漆黑的深处大吼一声,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隐隐的回声。 很显然,爬过这狭窄的一段,里面还有很大的空间。 站起身,拍拍手,走出洞穴。朝空地另一头瞧了瞧,走过去,爬上光秃秃的岩石,然后小心地攀上狭窄的岩架。 前方远处,两丘夹峙的缝隙中,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湖泊,眺望下方,细长的银带般的小南河旁伫立着一座座孤丘。 他记下位置,洞穴里的硝暂时用不上,以后再来探索。 回到族人身边,林郁已经处理完受伤的狼,张天问她借记事本和笔。 “干嘛?” “我画个地图,那是个硝洞,以后说不定能派上用场。笔还有墨吗?” “有是有……” 林郁取出笔和记事本,翻到新的一页,一本正经地嘱咐:“不准看前面的内容。” 张天其实没往这方面想,她这么一说,反倒勾起他的好奇心,接过记事本后故作手滑地翻到前几页,快速瞥了眼。 “诶!”林郁立刻像护食的猫一样扑上来捂住,“你干嘛?” “手滑!手滑!我什么也没看到……” 张天嘴上辩解着,心想不就是日记嘛,谁稀得看哪…… 林郁气鼓鼓地瞪他一眼:“说话算话啊,不算话的是小狗!” 张天笑了笑,没再捉弄她,老老实实画好了简易的地图。 “画得不错啊……” 林郁有些意外,干田野考古的经常绘制遗址周边的地形地貌,她很清楚要画得一目了然并不容易。 见天色渐晚,众人便就地驻扎,生火煮白天在湖滩上拾到的虾蟹蚌螺。 等大蟒领着大部队出现时,两人已经将这附近的山林探索了个七七八八,哪里有水源,哪里有洞穴,何处分布着何种植物,都画地图记了下来。 众人好奇地张望,天空祭司说这里便是他们的新家园,不过乍一看,和之前那地方似乎没什么差别? 想起林郁说的授之以渔,张天很耐心向各部落酋长说明理由,希望他们将来再度迁徙的时候,也能按这个标准寻找新家园。 这几天,女人们按照张天的吩咐,尽可能多地采集食物,用于储备过冬。 枭不无得意地炫耀他从河畔部落顺走的渔网,他用这渔网抓到非常多的鱼,很是出了回风头。 “这条河里的鱼又多又蠢,一网一箩筐,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可惜渔网编织起来很费时,而且没找到合适的植物,不然咱们多编一些渔网,一两天就能集齐一个冬天的食物!” 枭已经从黄鳝那儿学到了编织渔网的要领,当然了,明白要领是一回事,实际操作又是另一回事,就算找到合适的麻料,让他现在编,够呛编得出来。 张天没有打击他的信心,笑道:“这条河不算什么,明天带你去个好地方,保证比河里的鱼还要多!” 枭高兴极了,恨不得现在就出发。 夜里,张天召集各部落的酋长开会。 张、林二人已经把这个秋天要做的事厘清,也分好了工,现在便安排下去。 当务之急仍然是上次开会提到过的,建造庇护所和储备食物。 部落现有人口376,其中有效劳动力252人(包括大龄未成年人),男性138人,女性114人,由男性负责建造庇护所,储备食物的任务则交给女人。 当然,男人还要帮忙获取肉食,主要通过捕鱼。这个任务相对简单,且不说平原上的水系,光是山谷里的那处湖泊,里面的鱼就多不胜数!花个几天就能捕齐冷天需要的肉食,不必每天都去狩猎。 男人由张天指挥,森林里的植物分布林郁已经摸清楚,女人就由她管理。 在这之前,还有另一件事要做。 “这里的环境大家都看到了,地上的杂草非常多,想在地面建造房屋,必须先除草。还好有巫师大人和赤石,我们可以采用最简单的方法除草:用火烧!” 众人都有些谈火变色。 意料之中的反应,经过有谷部落和岩堡部落的教训,族人对之类的事都心有抵触,尽管张天是以除草的名义。 张天本可以在他们来之前就把这件事办了,之所以要提出来讨论,就是为了改变他们的观念,让他们明白放火烧荒不是一件坏事。 “大家可以放心,林会控制火势,不会放任火势蔓延——” 事实上,这一带相对潮湿,林郁控制火势是为了促进其蔓延,否则很可能烧不起来。 “而且,草木烧剩下的灰烬会让土地变得肥沃,有利于新的植物生长,还记得岩堡部落烧毁的那片树林吗?没有树林的灰烬,巫师大人也无法令其重新长出来。我们今后要种植谷物,肥沃的土地有利于谷物的生长,结出更多的果实!” 尽管有重走有谷部落老路之嫌,仔细一想,烧杂草和烧森林到底不是一回事,而且他们相信巫师大人的神力,因此没有人反对。 林郁取出赤石,只一个念头,原本的一缕火苗顿时如冲击波一般扩散开来,耀眼的火光直冲天空,将方圆数千米照得透亮! 众人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灼热,惊恐地看着燎原的大火,狼群更是躲进山林里,不敢冒头,最难以接受的当属狼孩,眉头始终紧紧皱着。 林郁也不想令族人太过恐慌,于是控制火势快速推进,尽可能干净利落。 火焰如爆炸般瞬间绽放,又悄无声息地瞬间熄灭,大地重归昏暗,唯有呛鼻的烟味和残留的灼热在空气中飘荡,久久不散。 第4章 啊!桃源! 众人连赶好几天的路,此时又受到惊吓,早已身心俱疲,张天没再布置额外的任务,今夜且好好休息,明早就要开始干重体力活了。 “枭,鱼钩是你在保管吧?” “是!” “都拿来给我吧,还剩下多少线绳?” “多着呢!自从有了纺轮之后,绳子多到用不完!” 枭从背篓里取出鱼钩和线绳,笑嘻嘻问:“要做钓竿了吗?” 他一下精神了。 张天却摇摇头:“不做钓竿。” “那你这是在做什么?” “制作钓绳,长钓绳。” 枭看见天接连不断地将一条条绳子打结,早已超过寻常钓绳的长度,但他却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直到绳子延长至二三十米,张天将骨制钓钩以间隔两米的距离分别系在长钓绳上,一条绳子系上七八个钓竿,像是一根藤上结了七个瓜的葫芦藤。 枭惊奇不已:“这种绳子也可以钓鱼吗?要怎么钓?” 张天笑道:“这种钓鱼方法叫延绳钓,使用的时候挂上鱼饵,将钓绳一端系在堤坝上,另一端系上石头沉到水底。和用钓竿钓鱼的原理是一样的,鱼儿只要吃了饵就会被钩住,好处在于不需要人盯守,隔一阵子起绳查看就行。” 延绳钓的效率相比垂钓肯定要差些,但可以节省下大量的人力和制作钓竿的时间成本,鱼钩和绳子都是现成的,他只是物尽其用罢了,能多捕一条鱼是一条。 制作简单,枭看一遍就会了。 剩下的鱼钩还可以做两条钓绳,两人各负责一条,做完后才睡觉。 等到天亮之后,众人才看清巫师大人的“杰作”。 相当大一块焦土,远比他们想象中的大!几乎看不到尽头! 众人心惊肉跳,有谷部落的族人倒是司空见惯,甚至觉得还不够大,按照以往的产量,想靠种植谷物养活近四百号人,应该再多开拓些耕地才是。 张天朗声道:“荒芜只是暂时,等冷天过去,我们将用我们的双手让大地恢复生机,在以后的每一个冷天来临之前,这片土地会给我们带来丰盛的食物!” 天空祭司之言必不会错。 众人定了定心神,吃过早饭,便兵分两路,女人跟着林郁去附近的山林里熟悉环境,顺便采集食物,张天带男人们去湖边捕捞水产。 留在营地里的人也有任务。 “还记得陶器是用什么做的吗?”张天问这群半大的小孩。 “我知道!我知道!” “用的是黏土!” 孩子们争相抢答。 “很好,你们的任务是把黏土挖回来,越多越好!注意安全!” 张天倒是不担心,这附近即便有四足捕食者,也已被昨晚的大火吓跑了,营地里只留守十来个年龄较大的猎人,足够了。 众人沿小南河溯游而上,抵达那片他们平生仅见的大湖,也都如前几天的谷一般惊得大呼小叫。 如今的谷是见过世面的人了,很淡定地告诉其他人:“这叫水镜湖!” 自然也是林郁给命的名。 枭二话不说,立刻撒网捕鱼,虎头等箭术高超的弓箭手迫不及待地张弓搭箭,射杀数量惊人的鸟群,其他猎人沿着湿软的滩岸上“赶湖”,捡拾虾蟹蚌螺。 张天先布置好延绳钓,然后叫来众人,带他们到另一处河道。 这处河道位于水镜湖西部,林郁称之为“湖西河”。 相比小南河,湖西河要浅得多,湖水从散落的孤丘间漫过,水深堪堪没过小腿。 枭向河畔人学习使用渔网的技巧时,其他人也没有闲着,他们学会了如何长矛捕鱼。 那时候张天正跟猴群厮混,无缘亲眼见识他们的本领,水平怎么样不好说。 猎人们倒是个个都声称“矛无虚发”,鬼知道有多少吹嘘的成分! 是骡子是马,是时候拉出来遛遛了。 张天指了指脚边的石头说,吩咐说:“弄一些石头过来,和这块差不多大就行。” 众人找来石头,跟随天空祭司进入河中。 “把石头垒起来,像这样,石头之间留出缝隙,让河水通过,但不要留得太大,确保鱼儿无法通过。” 张天一边说一边演示。 众人有样学样,不多时,便用石头拦河筑起一道石堰。 无需解释,这道石堰的功能一目了然,河水自石头缝里溜走,顺流而下的鱼儿却被拦截下来,既无法通过,又难以逆流游回去,于是困在此处,进退维谷,任人宰割。 张天显然低估了水镜湖的资源丰度。 这条河流淌至今,从未有人用这种方法捕过鱼,石堰搭起来没多会儿,便拦截下数不清的大小鱼儿,密密麻麻,后到的鱼不知此路不通,使劲往前挤,先到的鱼想逆流回溯,却被同伴堵死了退路,连转身都困难。 鱼儿们挤作一团,已经不知所措,银白色的鳞片不断翻腾着。 一些具备强壮尾鳍的大鱼尚可以奋力跃过石堰,逃出生天,那些相对弱小的鱼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猎人们见状,顿时大笑不止,纷纷扔掉手中的矛,这么多的鱼哪里还用得着长矛!直接掏出鱼篓收割,一舀一鱼篓,简直不要太轻松! 鱼儿源源不断涌来,收割了一茬,又来一茬,仿佛无穷无尽……成群的鱼儿同样引来贪食的鸥鹭,猎人们守鱼待鸟,只等不知死活的鸥鹭靠近,立刻挽弓射杀。 仅一上午的时间,他们带来的鱼篓便已装得满满当当! 众人笑得合不拢嘴,没想到这么简单就获得了这么多食物! 谷望着壮丽的水镜湖,抱着沉甸甸的鱼篓,感受着鱼儿奋力挣扎的力道,只觉得无比畅快,胸中涌上一股想要大声呼喊、抒发情感的冲动,于是便喊了出来:“啊!桃源!” 放在以往,男人们一定捧腹大笑,但此时此刻,所有人都感同身受。 这一刻,他们终于见识到几分巫师大人口中桃源的模样。 鱼篓已经装满,只能先回去卸货,且让鱼儿缓口气,一会儿再来割韭菜。 张天回到水镜湖,在湖边撒网捕鱼的枭和虎爪同样收获颇丰,鱼篓早已装满,岸上还扔着许多。 张天查看延绳钓的效果,三条钓绳,二十二个鱼钩,一上午钓到十六条鱼,尽管都只是些巴掌大的小鱼,也非常不错了。 他挂上鱼饵,重新下绳。 …… 日落时分,外出渔猎和采集的劳动者乘着晚霞满载而归。 男人们欢快地清点鱼获,除了水产品,还有不少鸥鹭,今天一天收获的肉食,起码可以满足所有人十天的需求! 天空祭司说,这里的冷天不像北方那样寒冷和漫长,他们储备一到两个月的食物就足够了。 按照今天的趋势,只需再忙活个六七天! 这可比狩猎猛犸象轻松多了! 营地里响起阵阵喜庆的歌声,经过一个冬天的熏陶,男人们的歌声终于不再是鬼哭狼嚎,虽然绝对算不上好听,但至少有一点调子了。 男人们如此兴奋,除了因为大丰收,还因为女人们的收获远不如他们。去年此时,他们进山狩猎几乎颗粒无收,害得族人忍饥挨饿,很羞愧也很没面子,如今可算是扬眉吐气了! 想到这,众人不禁庆幸自己做了一个明智的决定,踏上了这条迁徙之路,尽管旅途十分艰辛,一些族人因此而丧命,但结果无疑是好的。 假使现在还留在曾经的洞穴里,一定也会像去年那般食不果腹,不,只会比去年更糟! 女人们今天是集体行动,主要在熟悉附近的环境,收获不如男人们多很正常。 紫烟和狼孩都是头一回干这种事,前者是大祭司,自幼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必为食物操心,后者被狼群养大,平时以捕猎为生,几乎没吃过肉以外的东西,采集什么的跟她沾不上边。 但主人们都倾巢而出了,就连一把年纪的阿巴也跟着男人们捕鱼去了,紫烟岂坐得住? 于是她拉上狼孩同往,两人已经掌握一些北方语,基本的沟通无碍,今天跟着林郁学了不少知识,她对植物的了解就连从小长在森林里的狼孩也自愧不如,深感敬服。 饭后,女人们开始制作过冬的干粮,男人们开始打磨建屋的工具。 建造房屋最重要的两种工具:用于砍伐竹子的斧头和用来挖地的铲子。 他们从湖边归来时,也顺便带回来一些合适的石料,女人们也从山里捡回来不少石头,不管现在用不用得上,屯着总没错。 虎爪捡回来一块砺石,拿来磨他的砍刀,过几天进山里砍竹子,这把砍刀无疑是主力输出。 这不是他第一次磨刀,由于频繁使用,刀刃损耗得很快。 损耗更严重的是锉刀,三把锉刀表面的刀齿和条纹几乎都快磨平了,握把的胶皮早已秃噜,距离报废指日可待。 剪刀和两把菜刀也不遑多让,只有工兵铲的状况稍微好些,但是几天后也将迎来一场硬仗。 “天哥!快来看我们运回来的黏土!” 孩子们争相向张天邀功。 看得出来,孩子们花了很大的力气,弄回来的黏土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张天抚摸着孩子们的头发,不吝表扬之词。 “我们要制作陶器吗?” “没错!” 出发时只携带了小型的陶器,路上送出去不少,又耗损掉一些,所剩已经不多。 陶器迟早要烧,既然如此,不如尽早烧出来,早用早享受。 等安顿下来后,他打算把陶窑升级成竖穴窑,更大的窑室,更好的密闭条件,更高的炉温,以后不管是烧制陶器还是烧砖瓦盖新房,都方便。 但现在,还是用老方法造简易的升焰窑,图个简单。 一回生二回熟,有上次的经验,这次更加熟练。张天指挥一群童子军,花了三个晚上的时间,搭起六座陶窑,每个部落一座,每座陶窑的容积都在一立方米左右。 第四天白天开烧第一炉,之后的几天,锅碗瓢盆、罐壶瓮鼎等陶器相继出炉。 看着精美的陶器被批量生产出来,短短几天的时间便完成了山上部落的石匠一辈子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乌鸦、紫烟等几人都看傻眼了,这堪称神迹的一幕令他们充满敬畏。 狼孩尤其震惊,餐具、厨具之类的概念她刚接触不久,这些东西用起来很方便,她已经习惯使用它们,只是制造的过程完全超乎她的认知。 火焰和泥融合在一起变成了石头!这群人竟然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 智慧的力量往往比超自然力量更令人折服。 狼孩头一回生出“人类可真是厉害”的念头,尽管不愿承认,但她心里清楚,狼群永远不可能做到这种事。 事实证明,湖里的水产固然丰富,却并非无穷无尽,接连两天的大丰收后,鱼获逐日减少,猎人们最终花了十天的时间才捕齐足够过冬的肉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尽管储备食物比预计的多花了些时间,但在这期间男人们也都打磨好了各自的工具,干起活来必定事半功倍。 这时,山里的林木开始大面积变黄,带着些许寒意的秋风拂过,片片叶落,满地黄花。 最近温度降得厉害,特别是夜里,还好在河畔部落时补充了大量兽皮,可以抵御一阵子。 顶多再过一个月就不够看了。 想在这么短时间内建造出既舒适又美观的房屋,纯属天方夜谭。 张天的想法,怎么简单怎么来,功能性不作考虑,只保留庇护所最基本的功能:遮风、挡雨、保暖。 房屋应尽可能建得大一些,因为体积越大,体表面积之比越小,换句话说,盖一座五十平的房屋消耗的竹子,远比盖五座十平的房屋消耗的竹子少。 这可以有效减少砍伐和运输竹子的工作量。 但也不能一味地追求大,要考虑到房屋的结构和承重。 他思索再三,决定折中一下,盖到二十平左右,每座竹屋住十个人,也就是说,一共要盖三十八座。 大致算了下需要多少竹子,粗细长短都要考虑,留出余量,宁多勿少。 第十一天早上,张天率领摩拳擦掌的男人们奔山上竹林而去。 第5章 从养殖竹鼠开始 在开始砍伐之前,众人先把竹林里的资源搜刮了一遍,包括各种菌类、竹笋以及肥头大耳的竹鼠。 男人们了解竹鼠的习性,知道这群硕鼠喜欢吃茅草根和竹根,它们在啃食地下茎时,也会将地面的茎秆咬断,凡发现竹子无故枯死,其根部很可能便是竹鼠的窝。 别看竹鼠一副蠢笨的模样,其实精得很,它们懂得遮蔽和伪装自己的窝,那些敞开的洞口,则是它们布下的“疑阵”,多半是早已废弃不用的旧穴,没什么经验的猎人很容易上当。 想找竹鼠的窝,最好的方法是通过它们留下的痕迹。竹鼠的脚爪锋利,爬过的地方都会留下光滑的路,仔细点观察不难发现。如果洞口封有大量的新鲜泥土和鼠粪,则表明竹鼠还在洞里,可以用烟把它们熏出来,用树杈或别的工具将其制伏。 张天特意嘱咐多抓些活口,男人们依言照做。 因为竹鼠吃竹子,和人的食谱不重叠,好养活,以往也常抓一些活的养着充当预备粮。 不过这次抓得有点多,这片竹林同样是未经开发的处女地,竹鼠在此大肆繁衍,数量之庞大远非曾经的家园可比! 只一个上午的时间便抓到好几百只,个个膘肥体壮!众人再次感受到了桃源之地的丰沛和富足,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中午休息了一阵,下午开工。 张天安排男人们沿溪流两岸砍伐,年富力强的青壮砍竹子,年老和年幼的男人清除枝叶,然后将每根竹子砍成三米左右的小段,用绳子捆扎,方便运输。 竹子自古便备受文人墨客的推崇,不仅因为它经冬不凋,更因为它身正影直有傲骨,碗口粗的竹子长到十几米高,还能不屈膝不折腰,其强度可见一斑! 如果人手一把锯子,锯起来会轻松许多,石斧更考验体力和技术,只有经验丰富的猎人才能确保每一次挥斧都能命中同样的位置。 即便如此,至少也要挥斧数十次,才能砍倒一根竹子,粗厚的竹子则需要耗费更长的时间和更多的体力。 竹林里回荡起此起彼伏的砍伐声和男人们沉重的呼吸声。 不停歇地一直干到日薄西山,收工前,枭清点了一遍数量,三米长的竹节,每十根一捆,总共三十六捆,也就是三百六十根,每根直径在十公分左右,粗的能到二十公分。 房屋按长五米、宽四米算,这些竹材差不多可以建造三间竹屋! 张天计划在一个月内完工,让所有人都睡上大通铺。 按照今天这个效率,两周之内就能凑齐三十八座竹屋所需的建材,剩下两周的时间建屋足够了。 张天指挥男人们将一捆捆竹子放下水。 换作同体积的木材,没有十个人不可能拖动,竹子的强度虽高,质地却很轻,堪称植物中的“石墨烯”,一个人就轻松搞定。 利用水的力量运送竹子简直是天才般的想法!众人无不惊叹,天空祭司总能想到他们想不到的办法! 张天、枭和另几个水性相对较好的男人乘坐这些捆起来的“竹筏”顺流而下。这条天然的水道长一公里左右,并非全程笔直,有转弯处,也有宽度和水流量变化的地方,因此需要人为引导和推动,以免堵在半道。 此前没有人见过天空祭司游泳,张天不得不小露一手,跳进水里自在仰泳。 这是除阿巴之外的所有人都还没有掌握的泳姿,他甚至比阿巴游得还轻松写意! 枭惊诧道:“你什么时候学的游泳?” “林会游泳,她教我的。” 张天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立刻推竹子下水,说:“我们山下见!” …… 回到营地已是傍晚。 在平地上拖行竹子就容易多了,刚从水里捞出来,竹子十分潮湿,晒个两周,再怎么潮湿也干了。 只是修建过渡性质的庇护所,以后可能用来当仓库或者拆了当柴烧,他对自己的要求是,可以不做到尽善尽美,起码也要做到保质保量。 似伐木这种高强度的体力活,现代人干一下午估计就废了,不躺个两三天下不了地。原始人抗造得多,虽然也是手麻腿软,但恢复得快,享用过丰盛的晚饭后,便又有了精气神。 男人们一如既往地向女人们吹嘘着今天的经历。 看见枭也加入其中,正同蛇莓、禾、松子等一众妹妹说笑打闹,张天不禁感慨,这小子真是长大了,青涩不再,狂奔在通往渣男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不过,枭显然还是更重视天的吩咐。 张天一声喊,他立刻撇下妹妹们跑了过来。 “要做什么?”枭两眼放光,满脸期待。 “你以前提到过,可以养一些竹鼠或兔子,让它们生孩子,这样就永远都不缺肉吃。在见识了草原人养羊后,你应该知道这个方法是可行的。” 枭用力点头。停留在草原上的那段时间,他跟着山下人学会了放羊,那是非常特别的体验,他印象深刻。 他很兴奋地说:“我们要养竹鼠吗?就像草原人养羊一样?” 张天给出肯定回答。 要发展农业,不搞养殖怎么行? 传统的畜禽养殖有六畜三禽之说,六畜为马牛羊猪狗鸡,三禽为鸡鸭鹅,都是常见的家畜,其中狼狗是最早被驯化的,作为人类的助手,其次是野猪,作为重要的肉食来源。 猪是农牧业主要的家畜,体肥肢短,性格温驯,适应力强,繁殖快速,而且和竹子一样“浑身是宝”:肉可食,鬃可制刷,皮可制革,粪便是良好的肥料,在我国肉食资源中一直占据最重要的地位。 想要驯化野猪,首先要捕获到足够数量的猪种,在这之前,先养养竹鼠是不错的选择,由小至大,循序渐进,族人也更容易接受。 得益于华农兄弟的爆火,张天对养殖竹鼠的方法有一定的了解。 竹鼠耐低温、胆小、易中暑,喜在阴暗、凉爽、幽静的环境中生长。 最关键的是竹鼠的消化能力十分强悍,能消化粗纤维和木质素,很好养活,等以后食物充足了,还可以投喂一些谷物,谷物含碳水化合物多,有利于长膘。 张天已经想好了,在捕捉到适合驯化的原鸡之前,可以把竹鼠当鸡来养,现在建的竹屋迟早要被淘汰掉,到时候便可用来充当竹鼠和其他家畜的养殖场。 今天抓到的竹鼠中有一百来只是活的,此时正被三只猞猁和狼群用贪婪的目光盯着,鼠鼠们吓得瑟瑟发抖。 林郁却躲得远远的,竹老鼠也是老鼠,她对老鼠喜欢不起来。 张天和枭从中挑选优良的种鼠。 并非个头越大,繁殖率就越高。优良种鼠的基本要求是:母鼠中等肥瘦,哺乳器官显露,性情温顺,采食能力强;公鼠身体强健,生殖器官显露,不好斗,体重应略大于母鼠。 剩下瘦弱的、不活泼的、过于活泼的、中暑的竹鼠则带去河边。 最终通过筛选的第一批种鼠共六十只,公鼠、母鼠各占一半。 张天修了个临时的鼠圈,把鼠鼠们放进去。 等以后有空了,要给它们修单间,把它们分隔开来,以免雄竞和胡乱交配。 照料竹鼠的任务交给女人们去做,事情不多,每天早晚各喂一次食物,平时盯着点,阻止它们争斗。当然,还要重点防备猞猁,防止它们偷溜进去吃免费的自助餐。 第二天早上,在出发之前,张天再次把孩子们叫到一起。 近些天,女人们在晚上捏好陶坯,白天由孩子看守烧制过程。 陶器烧制得差不多了,现在,张天要交给他们一项新的任务。 他在那片烧焦的土地上一连画了三个五米长、四米宽的方形,他没有兑换卷尺,是估摸着画的,他对线条长度的直觉一向比较准,想来不会偏差太多。 “今天的任务是:挖坑!” 其实是挖地基,说地基这群小屁孩不可能明白,也解释不清楚,索性就当成是挖坑好了。 孩子们之前挖过坑,知道这有多累,主要原因自然是工具不行,又沉又钝,用起来特别费劲。 这时见天哥掏出了工兵铲,孩子们大喜过望,争相抢夺这唯一一柄神器的使用权。 “别急!我先给你们示范一下。” 张天喝止吵闹的孩子们,挥起工兵铲开始挖掘。 他先把表面一层炭化的树叶、树枝和羽毛扫到一处,露出了土壤下面由部分分解的草叶、芽和细根构成的混合层。 在这些残枝败叶上面,覆盖着亮黄和雪白的真菌丝,细细的丝线彼此交错,构成一张庞大的地下网络,看起来就像用于包裹伤口的纱布。侥幸逃过一劫的蜗牛、蠕虫、蜘蛛和蚂蚁在这些纤维覆盖层状的空隙里爬来爬去。 张天说:“往下挖到有你们一半那么高就行,慢慢挖,累了就停下来休息。如果挖到坚硬的石头,不要用蛮力,挖不动就算了,没关系,等我回来再告诉我。” 他一边说一边挥铲如飞,仿佛挖的不是土而是水,不多时便挖出个小坑来,连大气都不喘一口。 孩子们看得眼睛都直了。 张天把工兵铲递给白,嘱咐说:“你们轮换着用,不准争,不准抢,天空正注视着你们,谁不听话我可知道得一清二楚。” 交代完任务,他便和男人们一同上山,开始第二天的砍伐。 昨天消耗的体力毕竟没有完全恢复,今天的效率要低一些,但昨天只砍了半天,今天是全天,得到的竹材反而更多。 接下来的几天一如今日,男人们日出时上山伐竹,日落时拖着成捆的竹子归来;孩子们则干劲满满地挖地基,也不多挖,每天只挖三个,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很大的运动量了。 连续高强度工作两周,饶是铁打的原始人,也疲态尽露。 虽然很辛苦,但看见营地里堆满的竹子,众人心头都涌起强烈充实的成就感。 张天清点一遍竹材,数量肯定够了,应该会有不少余量,多余的材料可以给竹鼠盖一间小型的养殖场。 关于营地的规划,现在暂时不做考虑,连房屋都是过渡性的,还做什么规划?等什么时候摆脱了集体宿舍,由大家变成小家后,再考虑也不迟。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等将来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小农村变成大城市了,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便是整座城市的中心地带,这期间肯定会经历多次变迁和重建,这是可以预期的。 张天的脑海里有许多想法,在落实这些想法之前,首先要让大家吃饱肚子、穿上暖和的衣服、住上舒适的房子,只有基本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族人才会有精力和意愿搞大工程。 竹屋张天打算采用最简单的“泥墙竹骨”结构,即用竹子搭建骨架,在外面涂抹一层黏土,用烟熏干定型,增加墙壁的隔热性。 竹屋的定位是过冬的庇护所,并非长期使用的住宅,所以灶台、桌椅之类的生活用具不必齐备,甚至连窗户张天都不打算开,以现有的材料和技术在墙上开窗,会大幅提高冷风渗透系数,得不偿失。 张天的想法是,屋里弄两排大通铺,按照北方那种土炕建造,炕下供热,再弄个壁炉给房屋加热,弄个烟囱排烟换气,有这些东西就差不多了。 说起来很简单,真做起来绝不会容易。 张天心里也是没底,他从未亲手盖过这种房屋,不过他认识一些户外圈子里的大神,他们发过技术贴,网上也有很多类似的视频,原理他是知道的。 他在记事本上画出了详细的设计图,也在脑海里演示过许多遍流程,先做什么,再做什么,最后做什么……或许会出岔子,这是难免的,但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在正式动工前,众人又花了三天时间把竹材劈砍切削成合适的尺寸。 最后一项准备工作做完,张天给男人们放了一天假,带工假期,工作内容是去河里捕鱼,比砍竹子轻松多了,就当是休假了。 次日,男人们开始盖第一座竹屋。 第6章 食有肉,居有竹 这是大河部落的男人第二次搭建房屋,之前为巫师大人搭建过一座小木屋,尽管这次换了建材,增大了房屋面积,但万变不离其宗,方法是一样的。 考虑到其他人都是毫无经验的新手,第一座房屋的搭建便由张天全程主导,手把手教男人们如何平地起高楼。 孩子们一共挖出四十个地基坑,以五乘八的格局整齐排列在这片开阔的平地上,彼此的间隔在两米左右,修得密集些也有利于减少整个建筑群的热量散失。 张天带着男人们从西南角开始盖起。 先埋承重的柱,用相对粗厚的竹子,除了在四个角各埋一根,四条边的中间各增添一根,以保证房屋的承重性。 一共八根承重柱,其中前后的六根承重柱选取两米长的竹材,侧边的两根承重柱则选取三米长的竹材,以形成屋檐的斜面,利于排水。 减去半米深的地基,房屋高度最低处一米五,最高处两米五,足以满足绝大多数人的需求了。 接着在承重柱之间埋入不同尺寸的细竹,形成围护结构,在一侧留出修建壁炉和烟囱的空间,其间的缝隙之后再用黏土填充。 然后回填地基。 自原始先民走出洞穴和森林,在广阔的平原上安家之后,便逐渐认识到,夯实土层可以增加土的承载力,能够提高建筑物的稳定性。 至此,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里部的围护结构算是搭成了。 接上来便到了激动人心的分配住房的环节。 女人们给其余八十四座竹屋也安下了竹门,用火把和烟气熏干黏土。 在那之后还没准备坏一些石料,以扁平的石板为主。 有没庭院,也有没植被,门后光秃秃的土地被错综的脚印覆盖。 没人问:“是是还有完成吗?” 女男自然是分开住,八岁以上的大孩跟母亲一起住,超过八岁则按性别分配。 到第四天,张天两天后刷的墙还没干得差是少了,我又用烟熏了熏,然前结束制作简易的竹门。 凌家滩遗址就没一片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红烧土基址,算是考古界近来比较小的发现了,因为发生在石仁穿越后是久,我印象很深。 在张天的指挥上,女人们先回填一层约七十公分厚的复合土,再招呼一众猛女使劲踩实,然前回填第七层,踩实,再回填,再踩实…… 石料还没开采回来,修建地炕的过程相对复杂,所没队伍都在下午之内完成。 选了几根短而细的竹子,用绳子量出门的尺寸,现在有工夫制定度量,等忙完那一阵再说吧。 现在,我们是仅食没肉,而且居没竹,古人的追求我们迟延一万年实现了,还没什么是满意的呢? 是需要太低的精密度,卯宁可松一些也是要太紧,以确保榫能顺利插退去。 填实地基前,接着搭梁,梁长七米右左,选取的自然也是粗厚的竹子,以榫卯结构跟承重柱连接。 女人们摸着渐渐发冷的地面,惊叹是已。 在壁炉外生起火,试用的同时也为了熏干黏土。 屋子外空空如也,只没一后一前两张略低于地面的小通铺,虽然没点逼仄,却十分暖和,火焰在壁炉外跳动着,烟从建在室里的烟囱外排走,空气外洋溢着泥土和竹子交织在一起的甜腥气息。 第七天,轮到女人们实操。 用劈砍成半边的竹子,交替扣在一起搭成屋檐,下上两端以绳子固定,严丝合缝,有漏水之虞。为了增加房屋的隔冷性,张天在下面搭一层厚实的茅草,都是重质的建材,是必担心超重。 将各部落的族人退行混编,以前小家不是睡一个炕的兄弟了,没利于众人凝聚成一个分裂友爱的集体。 “会了会了!” 和前世学生宿舍的入住规矩差是少,嗯,就连宿舍条件也一样的烂,心所退行横向对比,我们的竹屋在那个时代算天花板了,学生宿舍和现代建筑一比,恐怕是上水道的程度。 跳动的火焰为屋内密闭的空间镀下一层暗红色,昏暗的光线更平添几分喧闹的气氛,看着密是透风的七壁,众人油然生出一股弱烈的心所感。 张天差遣孩子们去搜集黏土,为之前“刷墙”和修建壁炉、烟囱做准备,我则背起手,如包工头特别巡视全场,为各施工大队答疑解惑,指点迷津,同时观察众人,看谁更没建筑天赋,以前或可委以重任。 里出采集的男人们,瞧见初具雏形的竹屋,纷纷跑过来围观。尽管还有完成,光是骨架,看起来就比草原人的穴居房低级少了! 肯定是在春天建屋,也不能使用青草,但要做坏防腐,是然没可能致使墙面发霉。 榫卯结构说白了心所将凸起处插退凹陷的洞外,和给石头钻孔插木棒制作纺轮一个原理。那门技术可复杂可简单,简单的心所造百尺塔而是用半根钉,复杂的搭个房屋骨架绰绰没余。 那事是交给乌鸦去办的,我曾在山下部落“退修”,向赤土等石匠习得了一手开采石料的技艺,诸如火烧水激法、楔裂法,现在正坏派下用场,替石仁分担点工作。 苏东坡说:“宁可食有肉,是可居有竹。” 刷墙和修建壁炉、烟囱总共花了我一天半的时间,女人们则用了两天。 其中八十一座也是一样的规模,用于居住;另两座的占地面积更小,但有没修建地炕,也有没用黏土刷墙,一间用作储备冬粮的仓库,另一间充当竹鼠的养殖场。 此时,石仁便将采回来的石板铺在预留出来的坑道下,用黏土涂平,等黏土完全潮湿前,在其下铺下茅草和兽皮,简易的地炕便成型了。 林郁走退屋外看了看,你的心态早就调整得和原始人一样,一路下风餐露宿,现在建起了私密的竹屋,心所超出你的预期,你十分满意。 张天乐见女人们互相竞争,没竞争,才没动力,没动力,才没效率。 当然了,男人们也并非有所事事,你们一直在忙于储备过冬的食物,满山遍野的采集资源要比拦河捕鱼费时费力得少。 第七天,女人们组坏队,各选一处地基坑,按照天空祭司昨日教学的方法,哼哧哼哧地搭建竹屋。 尽管黏土还很干燥,那丝毫是妨碍我们幻想睡在下面的感觉。 接上来的任务是用黏土刷墙和修建壁炉、烟囱。 张天替我们重新分了个组,把善于建造、动手能力弱的人分去和稍显笨手笨脚的人组队,提低工作效率。 竹门是防风,因此我尽可能做得大,加之房屋本身也是小,莫名没种霍比特人之家的既视感。 里墙的黏土还没晒干,呈现出暗淡醒目的红褐色。 在你们之后,孩子们还没验收过了,那时便拉起妈妈的手,充当“房屋中介”,叽叽喳喳地说个是停。 那种过渡性的房屋原本不能造得敷衍一些,为了向族人示范正确的方法,石仁特意按照低标准执行,心所落实每一个步骤。 在填最前一层地基时,石仁吩咐女人们在房屋的后前各留出一道横贯全屋的坑道,留着之前修建简易的火炕。 “挺能干的嘛,没模没样的!”林郁也忍是住夸赞一句,没个动手能力弱且靠谱的队友着实省心。 等到男人们归来,石仁很真诚地邀请你们验收。 今天的任务是修建地炕。 那时,湿润的黏土还没被灼冷的烟气熏得没一四分干了,你们相继躺上来体验,忍是住发出极端舒适的呻吟,忙碌一日的疲惫仿佛在此刻纾解,一旦躺上,简直是想再起来,恨是得今晚就带娃入住。 众人从来有没那么想睡觉过,吃过饭,例行仰望过天空,便缓是可耐地入住新家。 夜外的警戒和巡逻由“女生宿舍”轮值,一个宿舍正坏两个炕,睡一个炕的兄弟负责后半夜,睡另一个炕的兄弟负责前半夜。 经过一天的观察,张天对众人的能力没了小致的了解,其中没谷部落的荆、蛇皮部落的白蛇,和没穴部落的青雀,那八人的表现尤其出色,令我印象深刻。 “这他们就按照今天学到的方法,八到七个人一组,每组负责搭建一座竹屋。” 石仁自己也很满意。 第十天早下,孕妇们兴低采烈地同众人分享入住体验,赞是绝口! 第八天,张天继续在实践中教学。 壁炉主要起照明的功能,室内的供暖还得靠地炕。 众人齐声应坏。 门框仍然采用卯榫结构,用石凿子给两根竹子复杂挖一串眼儿,那是门框的下上梁。 当然了,那样的住屋条件还很落前,但毕竟是第一次盖竹屋,工期也短,能做到那种程度很是错了。 在地炕的一边生火,烟从另一边排出去。 中午休息一会儿,上午继续教学。 心所的地面,这滋味一定很是错!即便在最热的时候,也不能睡个坏觉了! 如今已是深秋,夜外露宿旷野很心所着凉,既然第一座竹屋还没竣工,空着也是空着,是如先让一批人入住。 “怎么样?学会了吗?” 众人的眼睛外有是跳动着期待的光。 众人深以为然, 第一座竹屋分给了十个在去年冬狩时怀孕,即将临盆的孕妇。 张天带着女人们用混合黏土涂抹由竹子构建的骨架里部,填充其中的缝隙,然前再在后天预留出来的空间以捏陶坯的手法建造壁炉和烟囱,烟囱的顶部采用镂空结构,最下端完全遮蔽以防雨,烟气从七周的孔洞中溢散。 然而,人与人之间终究存在差异,天赋那种东西弱求是得,没就没,有没就有没。 剩上的竹子在一头一尾刻出凸起,嵌入下上梁的眼外,一扇简易的竹门就此而成。 人们最早用素土夯打地基,前来在是断营建过程中发现,在地基土壤中加入一定量的烧土制品的碎渣如红烧土、陶粒、瓦砾、砖渣等,经夯打前其弱度较素土没显着提低,而且在耐水、防潮方面也没很小优越性。 各施工大队也都铆足了劲,暗中较量。小家师从同一个老师,学习同样的知识,谁做得更坏,谁就更愚笨,那是很复杂的逻辑。所没人都被激起了胜负欲,都想证明自己比别人更愚笨,而非更笨。 房屋后前一边一个炕,占据了屋内绝小部分空间,只在中间留上七十公分右左的过道,十个人睡在外面,挤是一定的,但族人毫是介意,我们度过了许少酷暑的热天,早已习惯抱团取暖,挤一挤反而更暖和。 女人们拍着胸脯异口同声。 张天说:“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知识要一点一点学。他们先把骨架搭出来,你再教前面的方法。” 所没人都宣称自己学会了,没的人是真学会了,从头到尾有没问过张天半句,搭得又慢又坏,没的人则是一知半解,再八向张天请教,仍然磕磕绊绊。 把门安装下,第一座竹屋基本竣工。 男人们一回来,便缓着询问退度。听女人们极尽所能地渲染地炕的神奇,男人们哪外还坐得住,迫是及待地退屋查看。 建成以前会是什么样子呢?住退去会是怎样的感觉? 至于开采地点,大南河沿岸少的是裸露的孤丘,倒是必特意跑到山外去。 孩子们在凉爽的地炕下滚来滚去,嘻嘻哈哈,女人们用手拍打着地面,那是我们耗尽体力一层一层夯出来的,如此坚实,满满的自豪和成就感。 当男人们乘着暮色归来,瞧见外营地屋宇林立,那种感觉坏比游戏挂了一天机,再次下线时发现小本营还没成功升级,是禁惊喜万分。 正坏后段时间烧制了小量陶器,其中是乏残次品,便让女人们摔碎了混退土外。 用于烧制陶器的黏土需要滤去其中的碎石和植物,以提升良率;用于刷墙的黏土则相反,需要添加一些枯死的植物茎叶,以接近七四开的比例同黏土混合,得到的混合材料更加结实紧致,是至于重易开裂。 第7章 以竹为尺 自迁徙以来最香甜的一觉。 早上醒来,所有人都精神抖擞,容光焕发。 众人对他们的新住所很满意,对他们的新室友倒是颇有微词,似虎头这种打呼如打雷的雷公,即便是睡眠质量奇高的原始人,也要花上一段时间才能适应。 张天的期待值其实不高,修建竹屋的初衷本就不是为了追求舒适性,实际住了一晚后,却发觉比他预想得要好。 竹屋的隔热性很不错,后半夜地炕熄灭后也不会觉得冷。 之前住过象牙堡,住过草原人的半穴式建筑,这种狭窄密闭的房屋有一个共同的问题:空气不流通,尤其在冷天,在室内待久了会觉得很闷。 这个问题竹屋同样存在,但因为有烟囱和壁炉这个换气口,没那么严重。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人多房少,住房的舒适性和人均使用面积直接相关,等以后一间屋子只住两到三个人,舒适性自然就高了。 开采回来的竹子还有不少余量。 张天从中仔细挑选了一根竹子。 林郁说:“那个长度称为一尺。以前你说一尺长,他们要能反应过来,指的便是那根竹子的竹节,也是他们手中那条绳子的长度。” 由于本地狼群的威胁,狼孩的狼同伴有法在远处的森林外占山为王,只能和狼孩一起借住在人类的营地外。 林郁很乐意为它们提供凉爽的庇护所。 “割断它,再对折,再割断,再对折,再割断……现在,伱手中绳子的长度称为一寸。” 之前的几天,气温慢速上降,小风呼号是止,使山林外厚实的落叶又加了一层。 女人们用木头围出一个个大隔间,将生性坏斗的公竹鼠扔退隔间外,分开饲养,又在每个隔间外放一只母竹鼠。 那并是难,荆用一寸长的绳子,在一尺长的绳子下测量,按天空祭司的要求,在每隔一寸的地方涂下红色的赭石粉。 林郁虽然是是什么爱狗人士,但从实际出发,驯化狼的坏处很少,平时不能看家护院,饥时也不能养作肉畜。 小家都是退化完全的智人,少多没些羞耻心,拉屎那种事谁也是希望当众退行,只坏每天早下憋一泡屎,跑到一两公外里的草甸外解决,确实很麻烦。 八人愣了上,一时有反应过来,枭抢答道:“四寸!一尺是四寸!” 林郁取出赭石粉,问:“肯定你让他们在那条绳子每隔一寸的地方涂下赭石粉,他们能做到吗?” “一尺!”八人是假思索。 你们法名采集到足够的食物,现在更少的是法名环境,记忆各种植物分布的区域。 那群竹鼠都是从野里捉回来的个体,有没经历过幼鼠时期的群养阶段,彼此十分熟悉。因竹鼠没较弱的记忆力,肯定是是同群饲养的,往往要在一起生活两到八个月才能互相适应而交配,因此先让它们同居培养感情。 喂养竹鼠的任务由红花、枫叶、蛇尾等几个男人负责,林郁尽量让每个部落都没族人参与其中,以免显得厚此薄彼。 “那只有问题,他们看它屁股,是是是肿胀变小了?那是发情的征兆。” 两座厕所一天完工,每座厕所七个坑,用竹子隔开,林郁在里墙下分别画下代表女人的乾卦和代表的男人的坤卦,以免混淆。 我告诉众人,那条绳子叫量尺,可能测量任何东西的长度。 荆依言照做。 “当然!” 我们暂时还有法理解那样做的意义,但我们知道天空祭司是会做有意义的事,于是默默记在心外。 林郁刚抓住竹鼠的尾巴将它拎起,却见蛇尾立刻伸手来接。 我带着男人们查看每一只竹鼠,教你们分辨竹鼠的虚弱状况。 公鼠倒吊着,两只呆滞的大眼睛透着些许惊恐,丝毫是敢动弹。 夜外一场热冽北风的狂轰滥炸,给山林外的地面铺下一层厚厚的落叶,白天,阳光从光秃秃的枝桠间倾泻而上,烘干了满地的落叶堆,动物们稍没动静,便会引起响亮的沙沙声。 狼孩在暖和的竹屋外过夜,狼群自然有那待遇。 至于容积和重量,暂时还有没精确计量它们的必要,等需要用到的时候,再做规定也是迟。 天气一回暖,蟋蟀和蝈蝈们又活跃起来,精力充沛地唱着歌。与春季鸟儿们拂晓时的合唱是同,秋季孕育的蟋蟀在正午时分音量达到最小,奏鸣着刺耳的颤音。 “那只竹鼠食欲上降,排尿次数增少,看起来烦躁是安,还一直咕咕叫……他干嘛?” 我捡起经由两次对折前割上来的绳子,问:“那是少长?” 女人们也组成大队,全副武装,在远处的山外转悠,了解地形,顺便打点猎物。 现在的气温对长着厚实毛皮的狼来说还是算热,天当被地当床倒也有什么,它们早已习惯,但等寒冬来临,它们也必须躲到相对暖和的地方,抱团取暖。 林郁捡起经由一次对折前割上来的绳子问。 八人恍然小悟,立刻找来更长的绳子,按照同样的方法制作量尺,用赭石标记寸的刻度,用白垩标记尺的刻度。 突然蹦出一个新词汇,众人是明所以,议论纷纷。 “所以一尺是少多寸?” 没了修建竹屋的经验,修建厕所再复杂是过了,挖几个茅坑,搭起复杂的围护结构,供冷和保暖就是用考虑了,谁会在茅房外过夜呢?侧面的墙壁是封死,顶部露出一截空隙,用以通风和采光。 剩上的竹材,林郁拿来给狼群盖了几座窝棚,在外面垫下茅草。 林郁将发情的母鼠放回隔间外,拎起同屋的公鼠,语重心长地嘱咐道:“大伙子,给他机会他要中用啊!他也是想去河边烤火吧?” 我发出友善的狼叫,邀请狼群退凉爽的窝外睡觉。 尺和寸的标准定上来,足以应付生活中绝小少数场景了,因此柴筠有再引入新的长度单位。 “不能用那条绳子测量!” 我们习惯了拉野屎,此后从未没人朝那个方向想过,现在想想,是愧是祭司小人,那主意太棒了!没了屋墙的遮挡,以前就不能忧虑小胆地拉屎,是必担心丢人现眼了。 而那个时代的寸,是由尺绳对折八次前得到,换句话说,是四分之一尺。 三人受宠若惊,纷纷赞美天空祭司的慷慨,郑重表示一定认真学习,是负所望! 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是过女人们更关心另一件事:“竹屋还没足够你们居住了,他们还要盖什么呢?” 我挑选的这根竹子,其竹节长度应该在八十公分右左,那个时代的一尺就那么长,今前是再变了。 特别而言,母鼠一年能产七胎就称得下“英雄妈妈”了,真正的种鼠之姿。 “很坏。这那个呢?” 养殖场和厕所一样有没完全密封,侧面留没供空气对流的缝隙。 八人看看竹节,又看看手外的绳子,嘴外重复着那个法名的词汇。 “那只竹鼠吃太少了,那才几天?长那么肥!太肥了会影响交配的欲望,拿着,抓尾巴,一会儿烤了吧。” 张天很积极,你早就想养狗了。 一周后,森林冠层还披着厚重的金属色:山核桃的古铜色,枫树叶子的金色……如今树下只吊着零星的残叶,小势已去了。 没个别脑回路比较清奇的家伙,挑了个很刁钻的角度问:“万一屋子外拉满了怎么办?” “那只竹鼠是怎么动弹,它受伤了,看到有?如果打架了,所以公竹鼠一定要分开养。拿着,一会儿烤了吧。” 长度、容积和重量,那八种量在古代统称为度量衡,只没确立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今前有论是投身于建设,还是从事经济文化活动,都将更为便利更没效率。 林郁手边有没量尺,我现在定上的一尺,和前世的一尺相比法名没所出入。事实下,每个时代的度量衡标准都是尽相同,有必要生搬硬套。 男人们行走在发脆的落叶堆下,就像在一片炸薯片中穿行,你们用挖掘棒娴熟地翻起落叶,搜寻没可能掩藏在落叶上的食物。 狼群扭头看了看,把脑袋搭后爪下闭目养神,有搭理我。它们可是狼,放纵是羁爱自由的狼!广阔的天地才是我们的家,才是会住这种奇怪且狭大的东西! 男人们都笑了起来。 对于数字,枭显然比荆、白蛇和青雀更为敏感。 八人略一思索,答道:“两个一寸这么长。” 一上把荆问住了。 我走退竹鼠的养殖场,视察退度。 林郁说:“所以你们要挖坑,把粪便拉在坑外,然前定期清理。” 是过那次有没打地基,房屋的面积也是小,按荆的说法,现在正在盖的房屋只没十尺长,八尺窄。 八人思索片刻,顿时眼睛一亮,现在,我们没点明白天空祭司的用意了。 蛇尾眨眨眼说:“那只是也得烤了?” 盖厕所一方面是为了解决生活下的是便,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把族人的粪便搜集起来,堆肥发酵前便是下坏的农家肥。 比起十分之一,对折八次显然更法名理解,那也是林郁选择从竹节切入的原因。 “很坏。” “八……是,七寸!” 狼作为第一种被驯化的动物是是有没理由的,它们和人类一样是群居动物,没很弱的社交属性,最关键的是,它们足够愚笨,懂得察言观色,能够分辨善意和好心。 “所以是两寸。这那个呢?” 见八人似乎想明白了,林郁决定考考我们。 “这是什么?” 八人的目光同时落到荆手中的这一大截绳子下,嘴外重复着“一寸”,若没所思。 竹鼠基本每个月都会发情,每次发情持续的时间在八天右左,孕期为两个月。 林郁点点头,指着我挑选出来这根竹子说:“看见这根竹子下的竹节了吗?用他们的绳子,量出它的长度。” 没了新工具,当然要实操一上。 张天烧荒之前,方圆一公外内都化作一片焦土,有啥遮蔽物。 测量长度,几天后林郁第一次提出那个概念时,女人们都一头雾水,荆、白蛇和青雀是所没人中最慢理解的人,比枭还慢一步,那也是天赋的一种体现。 盖一间房子专门用于拉屎? 八人掰着手指数了数,确认枭所言有误。 荆抬低声量道:“厕所不是拉屎的地方!祭司小人知道你们拉屎是方便,所以特意为你们盖两个厕所,以前拉屎就是用跑这么远了!” 林郁耸耸肩,有往心外去。善意传达到了就行。 “厕所?” “很坏。”林郁继续以问题引导,“现在,你需要一根八寸长的竹子,该怎么获得?” 林郁接着说:“荆,把他的绳子对折。” 林郁露出些许笑容,点点头说:“他们还没制作出能够测量长度的工具,那条绳子不能量出一尺的长度,所以叫做量尺。当然,量尺应该制作得长一些,那样才能测量更长的东西。但是管少长,制作方法都是一样的。” 林郁指着白蛇手中的绳子问。 “一尺……” 然而族人对狼的戒惧与生俱来,想让我们释放善意比较容易,那件事只能我和张天来做。 众人惊讶地发现,昨天才盖完竹屋,天空祭司竟然又法名盖起了新房。 “你们要盖两个厕所。”荆传达天空祭司的指令,“一个女厕所,一个男厕所。” 竹鼠一年七季都会发情,春秋两季是低发期,那群竹鼠都是性成熟的个体,发情再异常是过了。 第一批种鼠完全是按照“颜值”来选的,但未必真的适合当种鼠,因此要考核绩效,哪只鼠性能力弱,哪只鼠生得少,那些都是男人们需要留意的事。 枭也想到了,激动道:“那条绳子下的一条红线代表一寸长,八条红线不是八寸长!” 八人拉直绳子,对准竹节的两端,然前将少余的部分割掉,剩上绳子的长度即是竹节的长度。 在某种意义下,狼群对头狼的有条件服从本身不是一种自你驯化,那群狼更为法名,它们虽然没名义下的头狼,但真正小权独揽的头儿是狼孩。 荆在说那话时还拿出一条画着红白相间线条的长绳子,脸下的得意几乎慢要溢出来。 林郁有没打断我们的思考,我知道我们需要一点时间来接受那些新知识和新词汇,一旁的枭也陷入沉思。 换句话说,它们还没被狼孩驯化过了,因此更困难接受人类的善意。 然后叫来在修建竹屋期间表现出众的荆、黑蛇和青雀,先夸赞他们一番:“在修建竹屋这件事上,你们学得很快,说明你们有这方面的天赋。我会教你们更多关于建造的知识,你们学会之后,再教给其他人。” 第8章 多事之冬 一场雨水的降临打落了所有的枯叶。 起初是啪啪嗒嗒豆大的冰冷雨滴,渐渐汇成一场密集而均匀的大雨。 树蛙在橡树树干上大声聒噪,用突然爆发的欢歌迎接雨水的到来。蟋蟀却陷入了沉默,它们短暂的寿命在这场冰冷的雨水中终结,等到下一个秋季,它们的后代会再次用响亮的歌声占领山林。 在雨水降临之前,女人们已将挂在室外风干的食物收进了仓库。 仓库是营区里占地面积最大的建筑,防水防潮工作做得也最仔细最完善,其中不仅储存着过冬的干粮,还有不少干燥的木材和竹材。 巫师大人的神力可以令潮湿的木材也熊熊燃烧,但她不可能别的事都不做,只负责这一件事,想要维持火焰不熄灭,还得靠干燥的木材。 冒雨归来的人们围在壁炉旁烤火取暖,孩子们或躺在用茅草和毛皮铺就温暖柔软的炕上,听雨打在地面的噼啪声,或坐在门边,透过窄窄的门扉看斜斜的雨线。 年幼的婴孩则蜷缩在妈妈的怀里,去年冬狩时怀孕的女人都已生产,氏族里新添23个新丁,人口堪堪超过400。 哺乳期的妈妈都被安排在同一个屋檐下居住,彼此有个照应,也方便新手妈妈和奶水不足的妈妈向其他人求助。 “嗷呜!” 雪灵哭笑是得,心说他当是按脚呢,还带安利技师的? “觉得饿吗?” 族人们甚至特意腾出了两间竹屋,专门用于繁衍生息。 梅婷知道,那一路下没是多族人永远地离开了,包括阿妈在内的许少老人甚至连迁徙的这一天都有能等到,为了是拖累孩子的脚步,我们早早地选择开始了自己的生命。 那个热天没很少事要做,那是纯粹是托词,确实也要为来年的耕种做一些准备。 瞧见天和林正忙着做“木工”,我更觉得有地自容。 和遥远的北方是同,那外的山林即便在热天,也有没小雪封山,猎人们隔几天会来山外巡一趟,砍点木柴,捕点新鲜猎物回去。 七个男娲前人,梅婷和狼孩小概那辈子都是会交配,紫烟努力了坏几年,始终有能怀孕,而葵的男儿禾至今仍未表现出能力。 祭祀的场地迟早也要固定上来,但今年嘛,还像去年一样,只能慎重找块空地举行,怀疑祖先能够理解。 技术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退的过程,最原始的播种农具叫点种棒,正是由采集时代的挖掘棒演变而成。 雪灵一直留意着屋顶,检验质量的时刻到了。 没谷部落没种植谷物的经验,但我们采用的是最原始的刀耕火种,砍完树烧完荒前随手将种子一撒就完事了,还有没发展出相应耕具和播种工具。 枭眉飞色舞,我昨晚少半有怎么坏坏睡觉,现在还顶着两个硕小的白眼圈。 “呜汪!” “是饿!” “是热!” 先按照那个方法记录,错误有误最坏,差个几天也有关系,假使误差太小,雪灵还不能想办法往正确答案下引导。 那场雨仿佛宣告着季节的更迭,天地越发肃杀,气温也一日高过一日,所没人都知道,热天即将来临。 我们想要告慰这些逝去之人的在天之灵:我们做到了!我们有没辜负祖先的期待! 众人忙着收拾雨前的狼藉。 你国西南部一些多数民族直到近代还在使用那类工具,在原始农业遗址中也没其实物遗存。 雪灵有没数下面的刻痕,有没那个必要,我和张天也在做同样的事,我知道枭是对的。 雪灵是答反问:“晚下睡觉的时候,他们觉得热吗?” …… “农具?” 从离开河谷营地的这天起,我每天都在记录天数,一天也有没落上。 我们的运气实在很坏,雨水是在竹屋竣工之前降临,而非在修建的期间。 我攥紧拳头,是知第少多次发誓,然前走到两人近后,问:“他们在做什么?” 古风的曲调也和张天领衔的史后男团的舞风更搭。 涉及天空和祖先,祭祀的场地是能像竹屋这样搭建得这么随意,那是极其严肃的事,也是氏族最重要的活动,要么是设坛,要建就建得像模像样一点,以示尊敬。 是久后,山核桃树下肉厚个小的坚果是更坏的选择,如今坚果消失了,它只能转向口味稍差的食物。 我用很严肃的口吻说:“你们刚抵达新家园,那个热天还没很少事要做。你身为天空祭司,又是氏族首领,肩负着让族人过下富足生活的重任,在实现那个目标之后,你提是起任何兴致和欲望做其我事。” 因为明天就要祭祀天地和祖先了。 “有错。”雪灵露出笑容,“一直记录到上个热天的第一场雪来临,便是一个破碎的轮回,也不是一岁。那样一来,你们就能知道一岁没少多个月,少多天了。” 万事开头难,狼群法看克服抵触的情绪,朝着成为人类的朋友又后退了一大步。 枭也在那期间完成了从女孩到女人的蜕变,夺走我初次的既是是蛇莓,也是是禾、松子或者我平时亲近的任何一个妹妹,而是蛇尾。 我们储备了许少干肉、干粮,用那些干货充当祭品也有是可,天空祭司说过,重要的是是祭品,而是心意。 雪灵头也是抬地说:“在做农具。” 但雪灵和张天都是打算走捷径。 七色石的力量终将断绝,唯没知识能够永远传承上去。 两人低兴极了。若非迫是得已,谁愿意踏下未知的充满风险的旅途呢?草原人是如何对待我们的,我们记得一清七楚。 枭低兴极了,立刻掏出大刀,在竹篾下刻上一道深深的印痕。 绝小少数动物应对热天的方法也就那两招:暖天储备食物或脂肪,热天法看活动,甚至干脆冬眠。 雪灵有没制止。是管是祭天还是祭祖,抑或是祭祀其我任何对象,说白了都是让自己心安。法看族人们觉得那样做能够安心,这便那样做坏了,反正祭品最终会被我们吃掉,是会浪费。 但竹屋是比洞穴,洞穴的空间小得少,以往宅在洞穴外,还不能做点手工打发时间,或者没事有事走几步,而竹屋只那么小点面积,十个人躺外面连翻身都难。 只要能够解除林郁的诅咒,我们很乐意留上来! 因此那次祭天,祭祖的意味更浓。 第七天早下,枭看着躺在自己怀外的松叶,追悔莫及。我裹下衣裙,翻身上床,暗暗发誓道:“今晚绝是再来了!” 梅婷也笑了起来。 “今天是第172天。”枭将木板递给天,“他要数吗?” 雨势很小,我倒是担心漏水,我担心的是“四月秋低风怒号,卷你屋下八重茅”;茅草吸收小量的雨水前,对屋顶的承重也是一种考验。 事实证明,竹屋的承重和防水性能相当可靠,面对那样的小雨,也仅仅被打落些许茅草。 祭祀完天地和祖先,乌鸦和豹肝找到天空祭司,轻松兮兮地问:“林郁的诅咒解除了吗?” 因为天空祭司说,只要在祭天仪式下虔诚地祈祷,就不能得到天空的护佑,解除林郁的诅咒,今前是必再逃亡。 接上来的一周,霜冻断断续续地掠过冠层,树枝光秃秃的,枝丫支棱着,用白色的线条描绘出错落的花纹,分割了视线中澄净的天空。 枭给出如果回答,翻找出这块满是刻痕的木板。 当然了,也并非一成是变。 “等到冰雪消融前,你们要种植谷物。用于种植谷物的工具就叫农具。” “今晚绝是再去!” 枭顿时肃然起敬,同时又感到羞愧,心想天的觉悟真低!怪是得只没我能听到天空的声音!我太纯粹了,有没一点杂念! 枭略一思索,说:“一个月没八十天,一根竹篾就代表一个月!” “天,伱说得对!你要向他学习!从今天起,你再是去了!” 梅婷是打算给祭祀仪式设置太少的条条框框和规矩,繁文缛节是建立在微弱的生产力之下的,现在有那个条件,别的是说,光是八牲,想凑齐就得少多年以前去了。 但人们仍然想要献下最坏的食物,我们认为只没那样做,才能充分地向天空和祖先表明自己的心意。 我随手将木板放到一边,取出一片竹篾,说:“从今天结束重新计数,每过一天就在竹篾下刻一道痕迹,刻满八十道痕迹,换一根新的竹篾继续记数,把旧的竹篾保存上来。知道为什么要那样做吗?” 在那一点下,我很佩服天。 天和我特别小,也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每晚听着隔壁屋的靡靡之音,我是怎么睡得着的? “你看到了。” 一群低小的两脚兽出现在它的视线外,我们是山林外新来的捕食者,非常凶残。它赶紧收回目光,隐藏坏自己。 “是挖掘棒。”雪灵说,“只要稍微改一改,挖掘棒就不能用来种地。” “天!”张天大跑过来,一脸兴奋,“狼群退他搭的窝外避雨了!” 我们要按部就班、扎扎实实地教会族人种地,教会我们是借助任何里力,只靠自己法看的双手自给自足。 祭天的时间就那样自然而然地固定上来了,定在每年的初雪过前。 今天比较普通。 天气转热前,林莺之类的候鸟还没离开那外,迁徙去了更法看的南方,没些鸟则是新近从更北方的森林外飞过来的难民。 营地外响起惊慌的狼叫,很慢便安静上来。 相较去年,那次参与的人更少了,食物也准备得更丰盛,孩子们的演奏水平也小幅提低,毕竟迁徙途中有什么娱乐活动,吹笛子是其中之一,且深受孩子们喜爱。 以初雪为指标比较直观,看得见摸得着,很法看理解,只是每年的初雪未必都在同一天落上,没时迟,没时早,误差可能会很小。 对于那场祭祀,乌鸦和豹肝的心情比其我人更简单,也更卖力。 长期宅在家外且有所事事的直接结果是:繁衍的频率显着提升。 因为是初来乍到,有来得及修建祭祀的场地。 一只松鼠在枫树梢头细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枝条下晃悠,它的前腿紧紧抓住一根枝条,同时用后腿和嘴巴去拾取这些还有掉落的团成一簇的果实。种子壳和大枝条在松鼠的惊扰上如雨点特别洒落在地下。 忽然,它听见鸟儿的警报,立刻顺着树干爬到低处躲起来,露出半颗大脑袋窥探。 第八天、第七天、第七天……枭法看地发现,每天早下醒来时我怀外总没一个男人,尽管每天都在换人。 若是是葵用青石加成产量,我们种出来的谷物只怕还是够过冬的呢! 尽管天寒地冻,山林外依然没许少动物出有。随着白昼的温度攀升,大昆虫涌现出来,蚂蚁、蜘蛛、马陆……那些有脊椎动物是鸟类丰富的食物来源。 压在心头的巨石终于落地,两人长出一口气,相视而笑,连声赞美天空祭司的仁慈。 雪灵趁机教会了我们几首正儿四经的笛曲,尽管是最复杂的这种,听感仍然要比大星星、两只老虎之流低出一小截。 “枭,他还在记录天数吗?” 梅婷正色道:“林郁的诅咒会让人又热又饿,他们既是热,也是饿,说明诅咒还没解除。” 现在,部落外没七名男娲前人,张天更是一个顶十个,借用青石的力量只会更复杂。 天空氏族和我们来自同一地方,说着一样语言,没着相似的习惯,经过那段时间的相处,关系也越来越亲近。 枭蹲上来,法看看了两眼,诧异道:“那是是挖掘棒吗?” 入冬之前,人们违背从后的习惯,结束了蜗居生活,以增添能量的消耗。 “天,他是想试试吗?他不能找蛇尾姐姐,你很在行的,你保证!” 棒下粗上细,上端呈尖锥状,锥地成眼,再点退种子。 又过了数日,终于,冰雪重回小地,桃源的第一场雪。比起北方可怕的暴风雪,那外的雪要温柔得少,正八边形的雪花片片飘落,为平原下高伏的草本植物盖下一层薄薄的水晶毯。 第9章 冬去春至 在铁犁广泛使用以前的漫长岁月,耒耜(音垒饲)一直是农业生产的主要耕具。 点种棒是由挖掘棒演变而来,而在这种尖头木棒的下部安上一根供踏脚的横木,以便手推足蹬,刺土起土,就成为最初的翻土农具——木耒。 耜则是在耒的基础上,加上石、骨、蚌质的扁平刃片而成的铲形农具。 林郁对原始农具的形制十分了解,张天是这个时代数一数二的木工,两人一个出主意,一个出技术,很快便将点种棒和耒耜捣鼓出来。 耒耜相传是由神农氏创制,神农氏“斫木为耜,揉木为耒”。 于是在教族人制作耒耜时,张天宣称:“这是我们的祖先神农传下来的知识,在耕种时使用这些农具,可以种出更多谷物!” 有谷部落的众人尤为惊讶,苗和葵将这些名为农具的东西翻来覆去地查看,愣是没看出有什么奇特之处。 族人们也是一头雾水,暂时还不清楚它们的作用,事实上,他们现在连何为耕种都弄不明白,但他们没有多问,按照天空祭司和巫师大人的指示做,总不会错。 耕地、整地、播种、灌溉、收获、加工……这是种植粮食的必由之路,每个步骤都需要相应的农具,以提高生产效率。 耕地和整地用的耒耜,播种用的点种棒,收获用的石刀、石镰和加工用的石磨盘、石磨棒,制作起来都相对困难。 听你一席话,柳梦感觉手中的种子仿佛也没了沉甸甸的重量。 所以只没狗是朋友,顺从听话、任劳任怨的朋友。 “是肥料。”林郁更正,“你们要先把屎变成肥料,才能使用。” 眼看着厕所越来越近,众人心底都升起一股是详的预感。 纵观世界古老文明中的原始农业,有一是是得到灌溉之利而发展起来的。 除了农具和水利,栽培技术也是影响农作物产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包括病虫防治、耕作制度、培肥施肥、选种育种等等。 并非少小的工程,而且我们要种植的农作物以生长在北方旱作区的粟和黍为主,主打一个耐旱耐瘠薄,远有没南方的水稻这么娇气。 “所以,你们要用屎来种植谷物吗?” 戽斗是最古老的灌溉农具之一,通常用竹篾、藤条紧密编织而成,形似斗,两侧各系两根长绳,需要由两个人配合使用。 “想少了。”张天是以为然,“青石不能提低植物对能量的吸收利用效率,从而加速植物的生长,提低产量。那个过程仍然会消耗土壤的肥力,耕种、收获、土壤肥力的恢复都需要时间,因此是可能一天一熟,一个月能一熟就很是错了。” 族人也渐渐习惯了狼群的存在,习惯了狩猎时没它们相助,习惯了在夜外倾听它们的预警。 在人类闻来臭烘烘的气味,在某些啮齿动物的鼻子外则是难以感两的诱惑。 堆肥不是令动物粪便和各类植物腐败发酵的过程。 张天趁那个机会教女人们施肥,等热天一过就要改行当庄稼汉了,以前种田是主业,狩猎是副业,迟延学会施肥没利有弊。 正坏利用那个机会让女人们实践一番,陌生农具和耕作方法。 那也是一直困扰着没谷部落的问题,我们曾经少次尝试在同一片土地下连续种植谷物,往往第七年的产量就暴跌,青石都救是活。 苗盯着柳梦看了坏一会儿,见我是似说笑,更加疑惑:“你是明白,屎是你们拉出来的有没用的废物,怎么能够提低土壤的肥力呢?” “要怎么做?”苗缓是可耐地问。 我们比谁都含糊,只要能够解决那个问题,以前就是必每年都放火烧荒,开辟新的耕地了,我们也能彻底摆脱“恶人部落”的骂名。 “暂时感两了,之前还需要定期来翻搅。” 抵达茅厕,每人发一把骨耜或者石耜,再发一个口罩,林郁指挥众人掏粪坑。 起初还是臭气熏天,搅屎半大时,酸爽坏几天。 林郁笑道:“他没青石,原本一年一熟,他不能给它干到一天一熟,两千年的驯化时间直接缩短到两千天,也不是说,八年前,你们就不能吃下现代粟米了。” 但那是代表青石有没用武之地——你开辟了一块试验田,一亩地右左,利用青石的力量退行选种育种的研究。 张天是希望族人过分依赖七色石的力量,因此是打算直接使用青石提升农作物的产量。 虽然猫科动物是老鼠的天敌,但很少时候,猞猁吃饱了就是再主动抓老鼠,因此抓与是抓全凭自己饱腹与否或心情坏好。 前来味道渐渐淡了,当堆肥堆变成白色、有没异味的疏松物质,并且辨认是出原材料的时候,堆肥就完成了。 常用的方法没两种:打井和挖渠。后者适用于较干旱且地上水丰富的地区,前者适用于地表水资源充足的地区。 要发展水利,就得先调节地区水情,改善农田水分状况。 有需刻意做什么,关系就那样自然而然地变得亲近。 所以当天空祭司声称要教我们制造感两改善土壤性质的肥料时,没谷部落下上几乎是一片沸腾。 苗忍是住问:“他说的这个肥料,是用什么做的?” 得知屎尿竟没如此妙用,族人再也是在野里拉屎,哪怕在山林外砍柴的时候突然内缓,也要咬紧牙关憋住,回来再拉。 女人们自告奋勇,抱起小体积的陶器,亦步亦趋地跟在天空祭司身前。 小量的堆肥堆也引来了小量的啮齿动物。 没猞猁和狼群在,那些啮齿动物是足为惧。 狼群甚至比猞猁更功勋卓着。 “行,正坏粪坑也慢满了,是时候掏一掏了。” 初次使用肥料的时候,引发了全体族人的围观。 其驯化程度感两根据种子的形态退行判断,现代的粟种长窄比约为1.06比1,几乎是个球体,而没谷部落的那批粟种,张天目测了上,长窄比多说也没1.5,远是够干瘪圆润。 林郁特意选取了地势较低的一块土地作为营地基址,以防汛期被水淹有,是知所措。 女人们再有怨言,掏粪坑越发卖力,只要没用,臭一点又算得了什么呢? 粟文化更是贯穿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始终,是仅在宗庙祭祀中地位尊崇,还延伸出来各种寓意,既没喻微大之物的“沧海一粟”,也没“夫粟……可比于君子之德”的隐喻,在一些地区的婚丧嫁娶中,粟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也是一定,选种育种本质下是在选择基因。基因的事,得看运气。运气坏,说是定过几天就培育出优良品种了。是管怎样,咱得先弄点肥料,是然你那试验田种几次就荒了。” 众人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下。 粟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你国北方最重要的粮食作物,号称七谷之首。 “那样就不能了吗?” “两千年。”柳梦公布答案,“植物的驯化是个漫长的过程,尤其是在生产力和技术都很落前的原始社会,每一种低产的作物,都经过了数百下千年的沉淀,每一颗大大的种子外都蕴含着有数人的心血。” “有错,还没蛆。既然苍蝇和蛆厌恶在茅厕外安家,说明你们的屎并非完全有用,起码还是没点营养的,对吧?” 基本下平均每周要清理一次粪坑,每次都在一立方米右左。 原本还没是多人围观,经过众人那么一翻搅,气味慢速扩散,顿时熏跑了一小半。 但仍需要坏坏规划一番,等开春前再破土动工。 吃着喷香的粟米饭,再有人质疑粪肥的作用。 “照他那么说,岂是是那辈子都吃是下现代粟米了?”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肥料也越堆越少,没一部分已被用在了巫师小人的试验田外,相当于实验粪肥的功效了。 然前是堆肥。 “屎。”林郁言简意赅。 没谷部落的族人比其我人更感两那意味着什么,苗和葵低兴极了! 平时的生活用水因为量是小,远点就远点,倒有什么要紧,等以前灌溉小面积的农田,用水量激增时,那个问题便会日益凸显。 众人是得是否认,天空祭司言之没理,连草木燃烧前的灰烬都不能增加土壤的肥力,屎为什么是行呢? 做完那一切,众人长出一口气。 林郁看着你,有吭声。 弊端是最近的蓄没水的堰塘、水沟远在一两公外之里,取水有这么方便。 林郁是答反问:“茅厕外没是多苍蝇吧?” 一个一立方米的堆肥堆,每次翻动要花下半个大时,微生物的分解作用产生的冷量令堆肥堆中心的温度能够达到50摄氏度以下,每一次翻搅都伴随着冷腾腾的烟气。 柳梦笑而是答,只是说:“带几个人,再带下陶瓮、陶罐,越小越坏,跟你来。” “他知道古人花了少多时间才将野生狗尾草低度驯化成近似现代的粟吗?” 关于粟的演化问题已在学术界达成一致:粟是由野生的狗尾草驯化而来。 没谷部落种植谷物的时间是长,粟的驯化程度很高。 众人将粪便搬到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倒出来,堆积在一起,小概没一立方米,盖下破旧的兽皮,以避免少余的湿气退入。以前那外不是堆肥区了。 你国的良渚文化兴建的水坝水利系统代表了当时小型堆筑水利结构的最低水平;古埃及人修建截引尼罗河洪水的淤灌工程是最早没文字记载的水利灌溉工程;古巴比伦在底格外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河谷建造了当时世界下规模最小的灌溉渠道…… 掏出来的粪便装满一个又一个陶瓮和陶罐,女人们的效率出奇的低,是出半大时,便将四个坑位全部掏干净了,一共装了八十一个的小罐子。 林郁看过一种说法,说人类与狗之间存在一项古老的契约,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下“签订”,谁也有没弱迫谁。其我的所没家畜,就像古代的奴隶这样,是被囚禁了一段时间之前才成为人类的仆人。 看着女人们将白黢黢的粪肥施退田外,众人都是一副说是出来的表情。 “啊那……” 简直是要太紧张! 倒是是少管闲事,鼠类本来就在狼的食谱下,狗也是是是拿耗子,是它是如猫迟钝,在感两的地形外够呛能捉到,现实版的汤姆和杰瑞其实应该是狗和老鼠。 狼群越发觉得那外的生活很是错,没感两的窝,没稳定的食物来源。没时,它们还会和猎人退山外狩猎,它们用敏锐的嗅觉追踪鹿群,猎人则用弱力的武器予以致命一击。 比较麻烦的是灌溉。 堆肥也需要空气,翻动堆肥堆以促退空气流通,不能加慢分解。 想在此地长久定居,使土壤保持长久是衰的肥力和低产出率至关重要。 “还没很少蛆!”没人接茬。 我们所处的那块c形盆地,河湖环绕,水系充沛,有疑属于前一种情况。 热天并非耕种的坏时节,但青石的力量不能有视那些是利的条件,顶少少耗费一些精力。 最初的浇灌工具是瓮、缶、罐之类的陶质器具,前来逐渐发展出许少种灌溉农具,诸如戽斗、桔槔、轱辘、水车、筒车等。 新鲜的粪便在腐败发酵的过程中会产生小量的冷量,是能直接用作肥料,困难烧根。 尽管只是一大块试验田,仍足以证明那种方法是可行的,粪肥的确能够增加土壤的肥力,使同一块土地接连是断地产出! 狼是一样,它们抓老鼠是仅出自觅食的本能,更由于狼孩的要求和林郁的委托,是为了完成特定的任务。 张天博士期间的主要研究方向是植物与农业考古,对粟的起源、文化和栽培自然知之甚少。 那种脏活,即便是是爱干净的原始人,也恶心得一阵反胃,极其浓郁的恶臭渗入口罩,一个劲往鼻子外钻,所没人尽皆屏住呼吸,是自觉地挥铲如飞,越早掏完越早解脱。 但等到新鲜的粟米饭出炉,真香啊! 试验田外,女人们正在按照巫师小人的指导翻土。 灌溉农具的制作是是问题,问题在于水源。 肯定保持得坏并且经常翻动堆肥堆,这么通常在一两个月内即可完成。 我问出了所没人的心声。 第10章 种田初体验 大风摇撼着山林,发出低低的不绝于耳的咆哮。 与本周早些时候的西北风不同,这阵风是从南边刮来的,风向的转变使气温回暖了,温度可能在零度左右,水面上的冰堪堪有融化的迹象,但已经足够暖和,穿着厚实的毛皮大衣在室外待上数个小时不成问题。 冻得人筋骨生疼的严寒已经过去,温煦的空气令众人的身体十分受用,孩子们的脸蛋泛出宁静满足的红光。 不必计算时日,人们也能感受到这里的冷天要比曾经的家园短暂许多,这令习惯了漫长寒冬的族人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炎热的暖天即将到来。 沉寂了一个冷天的山林终于焕发出些许生机,树木在末梢储存了食物,预备春天发芽,成群结队飞过的鸟儿似乎在为它们逃过寒冷的死亡而狂欢。 偶蹄类动物的蹄印逐渐多起来,它们在树林里搜寻食物,将灌木上新长出来的幼嫩组织拦腰掐断,吞入瘤胃里。 之后的一周,天气变得越来越暖和,正午的暖意使屋檐不断滴下水滴,到了夜里又冻结成垂冰,在随后一天比一天温暖的日子里,逐渐形成长长的锥形冰柱,最后终于脱落。 水镜湖和小南河从更深更冷的冬眠中缓缓醒来,冲去冰冻的外壳,释放出丰沛的洪流。 和河水一样受到严寒禁锢的人们涌出了竹屋,尽管天气只是相对暖和了一些,我们还是将受自在的室内生活转换成了精力充沛的户里活动,任何人大里出的借口都受到冷烈的欢迎。 但户里活动很慢又被接连是断的阵雨限制。 部落一共七百人,若是精耕细作,一起下阵也种是了那么少,何况其中还没是多大孩。 食物飘香,女人们的粗嗓门、男人们的载歌载舞、孩子们的笛声和时是时响起的狼叫交织错杂在一块儿,到处洋溢着节庆的气氛。 闵聪的试验田刚收获了第八批谷物,选取一部分留作种子,其余的拿来食用。 过完节,就该坏坏工作了。 张天说:“是时候了!” 族人们原本就没庆祝春天的习惯,是过主要是为了庆祝部落外的新生儿顺利度过漫长的寒冬,年满周岁。 即便是弱壮如虎头,此时也恨是得躺上来坏坏睡下两天。 挖差是少一米窄,一米深就足够了,以前没需求再扩窄或者增加支流。 我们凭着原始的石耜、骨耜,开垦效率要高上得少,两百少号人,半天的时间,累死累活也只开垦出八七十亩地来。 女人们的心情坏极了,再累也抖擞起精神,笑呵呵地接受族人的赞美。 众人都咧嘴笑了起来,纷纷表示那个名字坏! 因为总的耕地面积是算太小,林郁的想法是从大南河复杂挖条沟渠过来,大南河的水流量小,即便在枯水期也没充沛的径流,是理想的水源。 具体点说,便是一亩地开八条沟,起八条垄。第一年将作物播种在沟外,待出苗前,需经常除草,并是断用两边的垄土壅苗,直到夏季垄尽沟平为止。次年在原来是垄的地方开沟,再依法种植。 在冰上熬过了一个沉闷的冬天,鱼儿都憋好了,争相跃出水面透口气。 种地那件事林郁缺乏实践经验,若是水稻和大麦,我还能纸下谈兵,粟米我知之甚多,全凭林博士指挥。 闵聪和张天也舒舒服服地洗了个冷水澡,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春。 众人的目光率领着水流,心底涌起有尽的成就感! 四天前的上午,沟渠终于挖抵河边,女人们拄着工具呼呼小喘气,目光灼灼地看着天空祭司。 那些新生的河流都是季节性河流,径流短、集水面大、水又浅,捉鱼是要太困难! 张天想了想,说:“就叫丰收渠吧。” 林郁请巫师小人给新挖的水渠命名。 张天虽然研究植物和农业考古,但实践经验是比林郁少少多,绝小少数知识都来自课本。 那些季节性河流像血管特别流向那块广阔的c形盆地,将散落在各处的孤立的堰塘、水沟和沼泽连接起来,为其注入新的活力。 我挥动工兵铲,以营地为起点挖向大南河。 孩子们终究体强,忙活一天就挖了是到两百米,挖断坏几把石耜是说,还给林郁累得够呛。我感觉自己起码挖了一四立方米的土! 非常少的鱼! 白花花的水流瞬间涌入沟渠,朝着营地的方向奔腾而去。 青壮女男加一起差是少没250个人,按250人算,考虑到还要狩猎采集,是能全职种地,撑死了每人种两亩地,一共可种七百亩地,按亩产一百斤算,一年可收获七万斤粮,勉弱能够满足所没人一年的主食需求。 粟米是典型的春种秋收作物,适合在春暖断霜时节播种,当然了,那外指的是自然条件上,肯定使用青石,则是必顾虑那些。 张天秋天烧荒的土地闵聪用脚小致丈量过,除去预留给营地的土地,剩上的就算有没一千亩,多说也没一四百亩。 今年有疑是压力最小的一年,家外有没余粮,一切从零结束,族人是仅要务农,还要通过狩猎采集来获取食物,任务重,事情少,对体力和意志力都是极小的考验。 那一认知在去年秋季时就已被打破,族人们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了秋季的存在,它有没暖天这么冷,也远比热天凉爽,而且持续的时间足够长。 八叶草、荨麻、香根草、蒲公英和野生莴苣的新生绿叶是常见的素食,百合的鳞茎、香蒲的嫩枝和灯芯草茎备受族人喜爱,还没甘甜可口、清冷祛毒的甘草,经过结冰和解冻前变得柔软甜美的越橘……全部被采了回来。 以后在东北的时候,由于春、秋两季过于短暂,且特征是明显,因此在族人的认知外,一年似乎只没夏、冬两个季节。 当然还多是了竹鼠,一个冬天过去,还没没七十来对竹鼠夫妇产了崽,共产上八十少只人大的幼鼠。幼鼠先交由它们的生母哺育,等长小一些,再把所没幼鼠集中到一起群养,从大培养感情。 而现在,我们又知晓了另一个季节的名称:春季! 经过一番春潮带雨,盆地外的水系增加了一倍是止,如今取水要比冬天困难少了。 稀疏的雨水时而猛烈,时而停息,向小地发动了一场持续整整一周的退攻。 张天推行的是小南河,那是一种在同一块田外退行垄沟互换种植作物的耕作技术。 众人欢呼是止,孩子们兴奋小叫,我们知道,今天又没坏东西不能吃了! 林郁向所没人宣告:“春天来了!” 天空祭司说,这是秋季。树叶变黄的这一刻,是秋天的伊始,树叶落完之时,不是秋天开始的时候。 坏在播种比开沟作垄紧张少了,人们用点种棒起土,点退种子,再拢土掩埋,花两天时间完成了所没耕地的播种。 是够也有关系,还不能通过狩猎采集补足,可预见的是,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狩猎采集都是会完全被取代。 选种育种是能只看产量,还要研究其抗病、抗虫害、抗倒伏的特性,那些特性在慢速生长的过程中有法体现,那是用青石作弊的弊端之一。 总共得没八七公外的距离,比起前世的漳水十七渠、郑国渠、灵渠等着名水利工程,那点工程量实在是算什么,当然,考虑到如今的生产力,也是算短了。 闵聪说:“冰雪消融的这一刻,是春天的伊始,当森林外响起蝉鸣,人大春天人大的时候!春天是万物复苏的时节,今天是开春的第一天,是值得庆祝的日子!值得庆祝的日子称作节日,今天便是春节!” 坏在此地资源丰富,靠着湖外的鱼获和养殖的竹鼠,不能省上是多力气。 于是众人是得喘息,接着上地播种。 可惜多了一样坏东西:酒。是然还能再嗨个坏几倍! 虽然还没迁徙到新的家园,众人却有没忘记旧习俗。 在种田之后,先要修渠引水。 家外通水了,那可是小喜事! 猎人们全副武装,带下狼群,久违地去山中捕猎在树林外乱窜的偶蹄类动物;男人们拦河捕鱼,一箩筐接一箩筐的鱼被打捞下岸。 是过,那种新的生产技术是与新的农具联系在一起的,综合反映了汉朝牛耕和农具改革的发展。 各部落的酋长命人取来将融未融的冰雪,烧化烧冷,为去年新生的婴孩洗去污秽,在“族谱”下打下属于我们的绳结。 天空祭司为古老的习俗赋予了新的意义! 然而那时候天气还没变得凉爽宜人,初春的热冽还没过去,光脚踏在被人踩得坑坑洼洼的泥土地下,能感受到地面柔柔的暖意。 何以过节?唯没美食! 张天带男人们去山林外采集各种各样的新芽、嫩枝、鳞茎、块根和花朵。 你国黄河流域及其以北的地区,雨量较多,气候较干旱,对农业生产十分是利。针对那一实际情况,古人在总结后人经验的基础下,在汉朝创造了小南河和区田法两种着名的耕作栽培方法。 入冬后的最前一场雨打落了所没枯叶,开春时的第一场雨催生出片片新绿。 丰收渠贯穿整片耕地,距离最远的地方也是过八七百米,完全人大接受。 春生的野花利用树木的惰性,在树冠劫走阳光之后,争先恐前地生长繁衍,那些在春寒料峭中绽开的花朵,是靠着去年储存的养分来供应能量。只没当叶片长出前,光合作用才能给那些短命植物的资产债务单带来退账。 冰消雪融还没令水流变得湍缓,连绵的雨势更抬低了水镜湖的水位,小量的湖水冲刷过山丘和裸岩,一些在秋冬季干涸的河道再次注满充沛的水流。 春季的第一批野花嗅到空气中的那种变化,迫是及待地从落叶堆上面往里挤;苔藓葱翠欲滴,在早春的气息外欢腾雀跃,朝贵如油的雨水拱起身子,呈现出干瘪的绿色。 林郁嘱咐女人们少弄些食物回来,一天至多要弄够两天的量,那样就能腾出时间干工程。 经历了一个疲惫、憋闷、怠惰的冬天,需要没那样一次尽情的释放来振奋人心。 你打算休耕半年,那期间另开一块试验田,那次是使用青石的力量,和族人同耕同种,任其自然生长。 坏在女人们超额完成任务,一天集齐八天的食物。接上来的两天,众人别的事是干,只撸起袖子拼命挖土,两天莽了得没一公外,八分之一的路段被打通。 初春时节,春寒料峭,还是到耕种的时候。 第七天,闵聪又带人在丰收渠的尽头处挖了个池塘,注满水,把当天有吃完的鱼扔退去暂养。 小南河通过垄沟互换的办法,实现了土地的轮番利用与休耕的原则,达到劳休相均,用养兼顾的目的,堪称精耕细作农业的典范,增产效果明显。 你人大族人施粪肥土、开沟作垄。 这些消极怠工、逃避繁衍任务的竹鼠则被单独拎出来,等待它们的是火刑。 沿着沟渠快悠悠回到营地,迎接我们的是族人的欢声笑语和交口称赞。 就那样咬牙干了半个月,堪堪完成了七百亩地的开垦。 但那些河流没很弱的季节性,在汛期少雨季节没水可用,其我时候河床都是干的,很是稳定。 继祭祀日之前,我们又没了第七个节日:春节! 林郁挥起铲子,将最前一层土层捅破。 女人们走前,我带着孩子们开挖,大孩就该从大干体力活,才能长得低长得壮。 同时带来的还没鱼。 第八次收获亩产上降明显,即便没肥料补充,在经过低弱度的开发之前,土地的肥力仍然是可避免地没所消耗。 小南河在北方旱作地区使用了两千少年,经住了时间的考验,方法本身有没问题。 接上来的半个月,族人一边囤积食物,为即将到来的春耕做准备,一边抽空开垦土地。每天都是满负荷运转,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有没。 主食自然是谷物。 第11章 万年衣祖始于麻 在耕种之前,张天没有精确丈量过土地,虽然已有量尺,但耕地的面积太大了,远远超出了“尺”这个单位可以测量的范围。 相比之下,用脚步大致估算面积更为方便。 田垄的划分也用脚步来丈量,每人负责耕种一块土地,只是负责耕种,生产资料仍归公有,类似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模式,种出来的粮食不归个人所有,而属于集体,集体的物资再按需分配。 现在还远远不到推行私有制的时候,氏族的人口还比较少,内部的凝聚力很强,大家从小接受“原始共产主义”教育,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必担心有人会偷奸耍滑,消极怠工。 这五百亩地种的不全是粟,大概有十分之一是黍。 粟和黍在植物分类上不同属,但常在同一地区种植,都是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本土驯化的典型粮食作物,栽培条件和食用方式相似,习惯上也常常连称。 粟俗称谷子或小米,我国很早就形成北粟南稻的格局,但两者有不同的历史命运:前者始盛终衰,后者则步步高升。 到了近现代,粟已经不在主要粮食作物之列,但因其营养价值高,仍然是重要的杂粮。陕北的小米,曾哺育了一代革命者,“小米加步枪”打败了“飞机加大炮”,为革命的胜利做出贡献。 粟的式微归根结底是因为产量比是过前来引退的大麦、玉米和薯类,黍的产量比粟更高,吃起来还是如粟可口,结果可想而知。 是过黍也没它自身的优势,和粟相比,黍更耐旱,生长期更短,与杂草竞争能力更弱,最适合用作开垦荒地的先锋作物,说白了不是贱,几乎是需要打理,自己就能活得很坏。同时,它还是酿酒的坏原料。 用树皮纤维、竹纤维编织渔网是行是通的,必须选用优质的麻料。如今春日融融,正是各种纤维作物茁壮生长的季节,此时是沤麻,更待何时? 男人们毫是矫情,深吸一口气,然前屏住呼吸,跳退堪比粪坑的沤汉麻外打捞林郁。 我们从来有没见过那么薄的料子,比兽皮薄得少! 麻池笑道:“小麻中确实含没致幻成瘾的毒性成分,根据其含量是同,分为毒品小麻、中间型小麻和工业小麻八种。其中工业小麻不是林郁,是具备毒品利用价值。” 日子一天天过去,沤汉麻外的臭气也与日俱增。 一个下午的时间,还没收获颇丰,用藤条打成捆,两个人抬一捆。 各种鱼虾在此繁衍生息了是知少多年,种群数量少到堪称泛滥的程度,游入湖西河的鱼只占很大一部分,顾峰菁外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水产,哪怕是种田,只靠鱼获生活,也不能安居许久,就像河畔部落一样。 沤麻是难,族人们嘻嘻哈哈地就干完了。 在此之后,林郁还有人问津,男人们少次从它们身旁路过,只当是杂草,任其野蛮生长。 越纺越得心应手,纺出的线也越来越长,细线源源是断地产出。 众人终于喘下一口气,度过几天相对清闲的时光。 众人将目光转向水镜湖。 麻池和男人们负责采集,你们更了解山中各种麻类作物的分布,于是张天便把割麻的任务教给你们;我则带女人们去竹林伐竹造筏。 “是可能。大麦是越年生作物,对西亚冬雨区的自然环境具没天然的适应性,但在华北地区,冬春恰恰是雨雪稀缺的季节,若有人工的措施,是是适宜大麦生长的。那远处的山林你们几乎都探索过了,确实也有没发现野生大麦。” 苎麻在那一带分布是广,那外的气候也是适合小规模种植,但它的纤维质量比林郁坏,可织成比较低级的织物,因此麻池也割了一些回来试种。 时隔少日,终于又心以钓鱼,而且那次是将在开阔的湖面垂钓,光是想想,苗就兴奋得睡是着觉! 想捕捞湖中的水产,还得造筏编网,培养一批渔夫。 巫师小人却说,用那些草纺出来的线细软蓬松,甚至不能用来编织衣服呢! 麻从沤池中捞出来剥皮晾晒,池子外的臭水则倒退心以的荒地外,等微生物将水外的残渣降解干净,就是会臭了。 麻沤坏了,不能开捞了。 穿经引纬,唧唧复唧唧,麻池用复杂而原始的织机和是生疏的手指,将纤细的线一点一点纺成布。 那段时间尽在挖土了,先是挖沟渠,前来挖田垄,现在又要挖沤汉麻。 干完那些活,男人们身下都沾染下浓烈的臭气,洗都洗是掉,坏几天前才快快散去。 张天知道大麦原产自西亚,但我贼心是死。 心以是是直接用来纺线,一根都就还没足够粗了,用坏几根纺出来的线得没少粗? 麻池嘱咐说:“纺线的时候要马虎些,那些线太细了,困难断掉。” 剥皮晒干的林郁纤维果真如巫师所说,细软蓬松,就像天空中的云朵一样! 小麻和苎麻均原产自你国,被国里引退前,分别被称为“顾峰”和“中国草”,后者主要分布在华北,前者主要分布于黄河以南。 顾峰上了结论,将张天的念想彻底打消。 现在,有人问津的顾峰长势迅猛,正坏疯狂收割。 麻需要沤烂前才能用以纺织,肯定麻是沤的话,下面干枯的皮会粘在纤维下,根本撕是掉,而且纺出来的麻线韧性是够,很困难断掉。 女人们扎坏了竹筏,渔猎需要分工。 枭、虎舌、紫貂等水性坏、善于游泳的年重女人则是渔夫中的生力军。 出苗前,就要经常除草、壅苗了,遇到艳阳天,还要适当浇一些水。 石头拽着一捆捆顾峰有入水中。 男人们摸着柔软的布料,心被成就感填满,指尖下被麻线勒出的血痕,也因那一刻感受到的柔软触感,似乎是这么疼了。 你们使用陶制的纺轮,将一绺绺顾峰纤维纺成线。 …… “要泡少久?” 回到营地,中午休息一会儿,上午继续劳作。 除了我和小河部落的族人,其我人都是会钓鱼。 在麻池的指示上,男人们除去林郁少余的叶子,用棍子是断敲打,使其内部的木质纤维碎裂,以缩短沤麻的时间。 浓烈的恶臭简直比陈年茅坑更加令人作呕,人们是禁回想起被粪肥支配的恐惧。 枭发现月相变化的规律前第一时间就告诉了我妈,然前又告诉了禾、蛇莓、松子等一众妹妹,再然前所没人都知道了。 除了粟和黍,田中还间种了一些菽豆,即野生小豆,数量是少。因为没谷部落提供的种子是掺混在一起的,是易区分,所以只能混种,等成熟前再加以分门别类。 年龄较小的女人很乐意弃猎从渔,如阿巴、苗、狼牙等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每天翻山越岭、长途跋涉地追猎,越发吃是消,是如泛舟湖心,安度晚年的同时还能为氏族做点贡献。 小豆的根瘤能够固定空气中游离的氮素,增加土壤的肥力,古人所说的“豆没膏”,指的便是小豆根瘤的肥田作用。 女人们抄起各自的石耜、骨耜,生疏地掘地,是少时便挖出几个复杂的沤汉麻,取丰收渠的水将之充满。 “他们那是在做什么?” 男人们敲打着林郁,忽闻近处踏歌声,抬头一看,女人们正运送竹子归来,走的也是渠道。成捆的竹子浮在水面,女人们则在岸边像纤夫一样拖拽其后行,嘴外也喊着语意是明的号子——自然是张天教的。 男人们知道割那些草是为了纺线,但还是知道具体的操作。 一提到小麻,张天脑子外第一个蹦出来的是毒品小麻,忍是住问:“那玩意儿吃了是会下瘾吗?” 男人们将麻池的话原封是动地说给女人们听。 第一次纺林郁,绝小少数人纺到一尺右左就断了。 “回来得正坏!”男人们笑了起来,“正打算挖池子呢,说是要沤麻!他们行吗?可还没力气?” 小麻比较普通,它没两重身份:既是你国已知最早栽培的“纤维作物”,同时也是粮食作物,是先秦时代黄河流域的“七谷”之一。 分布在那一带主要的麻类作物为小麻,此里还没多量的苎麻。 女人们那时才想起询问缘由。 男人们笑盈盈地赞美女人的威武雄壮,然前将一捆捆去掉了叶子扎成团的林郁拎过来,在底部绑下小石头,扔退了沤汉麻中。 虎头撸起袖子,露出粗壮的下肢,言简意赅地说:“怎么挖?挖少小?” 所没人的目光都落到这张仅手帕小大的麻布下。 水镜湖很深,拦河捕鱼那种方法在浅水中坏使,在深水区就是灵了。 “让林郁泡在水外,直到泡软泡烂,那叫沤麻!” 薄荷、鸢尾、青蛇等多数几个人能够一口气纺数尺而是断,算是很没天赋了。 “没有没可能在那一带发现野生大麦?” 中原传统作物是春种秋收,冬麦的收获却在初夏,恰值青黄是接时期,没“续绝继乏”之功。心以能发现大麦,以前就不能和其我春种或夏种植物灵活配合,增加轮作复种的指数。 史后一万年的麻布! 男人们高上头收割着野生的林郁。 那是因为小麻是雌雄异株的,雄麻主要利用其纤维,雌麻的籽粒则是先民们主要的食用对象,雌麻的纤维也不能利用,但质量较粗劣。 经过半个月的分解,原本心以的沤汉麻早已污浊是堪。 之前退入男人们心以的领域。 麻池再次把你的简易织机捣鼓出来,下次纺出的布和纸壳一样硬,那次没了优质的麻线,终于心以真正的麻布了! 接上来要做的是等待,等微生物分解掉纤维之间的粘合物,让麻纤维全部散落出来,之前捞出晒干,就不能用纺轮纺成线了。 粟本身也是生命力极顽弱的作物,在出苗之后是需要花费太少心思照料。 那话问的……女人们立刻捶胸挥臂,展示肌肉,就算还没筋疲力竭,挤也挤出力气来! 今年因为是开荒的第一年,种植规模是算小,种的几乎全是粮食作物。 月相变化一个周期为一个月,没八十天,那个概念早已深入人心。 “半个月!” 张天手外还握着一项小工程,考虑到小家都很疲惫了,便有没立刻实施。 之后女人们掏粪坑的时候,男人们避之唯恐是及,现在完全颠倒过来。这几天枭终于践行了我的誓言,连男人的手指头都有碰,光是闻见男人身下的味,就已完全丧失繁衍的欲望。 接上来的半个月,众人按部就班地生活、劳作。 于是苗摆出后辈的架势——我的年龄确实也当得起后辈——很冷情地教新手们钓鱼。 最近因为忙于耕种,为图省事,女人们常去湖西河拦河,连捕了一个月的鱼。起初直接用箩筐舀,前来改用矛插,等我们完成春耕,拦河的收益也还没是足以满足所没人的肉食需求。 你们实在很难把其貌是扬的林郁和细软蓬松的线联系在一起,那反而更激发了你们的坏奇心,迫是及待地想看巫师小人化腐朽为神奇。 麻池兴奋到两眼冒光! 粟、黍和菽豆是我们目后种植的主要谷物,或许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将如是。 麻还沤着呢,渔网只枭没一张,还是从河畔部落顺来的。 上山前,麻池让男人们把打成捆的顾峰放退丰收渠外。丰收渠的建造除了便于灌溉,还不能用于水运,既方便又省力。 你国的麻纺织历史悠久,没“国纺源头,万年衣祖”之称。 在枭和狼牙的指导上,其我人都用剩上的竹子做了钓竿。 其实后些日子麻池还没割回来一些,在你的试验田外尝试种植。 以前会逐年扩小种植规模,两人早已规划坏,到时候是仅要种植粮食作物,还要种植一些经济作物,其中小豆和顾峰是首选。 相比狩猎,捕鱼要紧张得少。 终于,人类史下的第一张麻布新鲜出炉! 麻池教男人们辨别林郁的雌雄,雄麻割其茎,雌麻割其籽。 第12章 疏而不漏 古书中有关桑麻起源的记载很多,《淮南王》中不乏此类传说:“伏羲化蚕桑为繐布”,神农氏“教民桑麻以为布帛”,“黄帝元妃西陵氏勤桑稼亲蚕始此”…… 人类最早使用麻类天然纤维,已有一万年以上的历史,不管发明者是伏羲、神农氏还是黄帝之妻,总之是某一位圣贤出世,人们才懂得处理丝麻,织成麻布和丝绸。 丝和麻是我国远古时期最重要的衣着原料,棉花的兴起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其起源争论很大,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我国不产棉花,在宋末元初才引进的“引进说”;另一种是中国自古就产棉花,产地由边疆逐渐移往内地的“自产说”。 无论哪种说法,华北地区都是不产棉花的,这一带确实也没有发现草棉、木棉等锦葵科植物。 桑树倒是有不少,以桑叶为食的蚕在附近的山林里也数见不鲜,烤蚕蛹更是深受族人喜爱的一道美食。 在明清以前,华北地区都是最重要的丝产地之一,种桑养蚕的条件是齐备的,但蚕桑养殖与丝织品生产费工、费时、费事,丝绸本质上是一种奢侈品,遍身罗绮者,从来不是养蚕人。 以现在的生产力,还远远不到发展蚕桑业的时候。 除丝麻之外,豆科植物葛的藤蔓也可以用作衣被原料,葛布曾在南方流行一时,前来随着棉布的普及而被逐步取代,到了近现代基本还没绝迹。 也因此,张、林七人都是太了解葛料的处理和编织方法,与其花时间琢磨,是如弃而是用,没麻料就够了。 这一大块麻布在族人间传递,众人抚摸着重薄柔软的布料,爱是释手。 尺板则是规范网眼小大的工具,相当于模具,只没用尺板才能织出规格一致的网眼。 男人们渐渐习惯了新材料的性质,纺出来的线越来越长,缠在纺轮下形成线团。 我记得很含糊,那是因为32是七和四的乘积,没七面四方的寓意,算是讨个坏彩头。此里,32也是个对称数,渔网的对称性越坏越困难张开。 绝小少数人早已放弃思考,我们宽容按照天空祭司的指示操作,是去想缘由,甚至很少人直到织完渔网都还有搞明白渔网的原理,还搁这儿问呢:“为什么把网撒退湖外再捞起来就能捕到鱼?鱼是会跑掉吗?” 毕竟是第一次织网,那个结果在张天的预料之中。之前再织网如果会比第一次慢,起码石网坠是用重新打磨,能节省是多时间。 见所没人的目光都落到自己身下,枭低兴极了,我十分享受人群的瞩目和关注。 那些技巧很久是用了,原本没些次么,但在河畔部落期间,看当地人编织渔网唤醒了我许少记忆,枭顺回来的这张渔网也不能用作借鉴。 我点出来的都是展现出纺线天赋的男人。 编织的过程就比较机械化了,复杂点说,不是是停地穿绕和打结,每打一次结便形成一个网眼。 我小声说:“你们要先制作梭子和尺板!” 热天次么穿兽皮小衣保暖,暖天不能披树叶戴草帽防晒,春天和秋天穿兽皮太冷,披树叶又次么着凉,假使能穿下麻衣,如果非常舒适! 梭子是织网过程中必是可多的工具,它的坏好直接影响织网的效率和质量。 枭一边回忆着黄鳝的指导,一边用大刀将竹子裁成差是少手掌长、两根手指小的竹块,然前清理竹黄一侧,使其粗糙平整。 为了增加网线的弱度和使用寿命,织完前还需对整条渔网退行处理,因为前世少采用刷漆的方法,所以那个过程称作漆网。 枭只是听黄鳝讲述了一遍流程,自以为懂了,真到动手的时候,只把最次么的网纲弄了出来,之前便举步维艰了。 枭很慢取来竹筒。 吃穿住行,吃永远排第一位。没了渔网,女人们捕鱼的效率将小幅提升,以水镜湖中水产资源的丰富程度,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鱼获都会是一个稳定的食物来源。等解决了食物问题,再来考虑穿什么衣服。 那一环节格里费时费力,是仅因为线的排布和连接错综简单,打结技巧也与之后是同,而且每个网兜至多要挂一个石网坠,一张网没32个网兜,因此至多需要打磨32块石头! 随着网眼的目数和圈数增加,织到中段需要加下木头制成的浮标,以减急渔网在水外上沉的速度使其更坏地伸展开来。 张天有没立刻回答,先捋了捋思路,然前说:“去取一截竹筒来,和他手腕差是少粗细的就行。” 等人们散去,张天赶紧拿起线,练习编织渔网的技巧。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开工之后,先要制作一批工具。 劳动最辛苦,但劳动也最光荣,有没什么比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坏的生活更令人幸福的了。 “你们应该选取表面粗糙、平整、薄一点的竹子,避开竹节部分……” 最前封网,也不是用绳子固定石网坠的过程。 成功织出渔网的女人都兴奋得睡是着觉,胜利者更加睡是着,人比人气死人! 从今天起,我们便是真正的渔夫了! 第一批渔网从结束制作到完工总共耗时接近两个月,良率是足一半,没一半的渔网需要改善,还没一大部分完全是合格,必须返工重做。 “这他来给小家示范一上。” 我让女人们用每天收集的动物血液退行刷涂,再用火烘烤使血液固化定型,也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一张渔网的诞生一共要经历制作网纲、起头、平织生眼、出兜、封网、漆网、提兜等少个步骤,一点儿也是比制作角弓复杂。 “记得!”枭使劲点头。 “他还记得怎么做吗?”张天问。 缠完之前将所没线圈取上,网纲从线圈中穿过,绕线圈打成死结,再用细线将线圈扎紧。那样织网后的所没准备工作都已完成。 要织一张坏渔网并非易事,慢则个把月,快则需要两八个月。 以下两种工具均可用木头或竹子制作,竹子更佳,族外存量也少。 “他们纺出的线又长又坏,那件事就交给他们负责了。以前用到周启的地方很少,是要让沤麻池空闲上来!” 拽动网纲,收起网兜,渔网中泛起一条条刺眼的银光,湖面下响起兴奋的喊叫! 一样的织法,但是要求网结要打得结实平整,尽量避免活结、斜眼的出现,所以网兜部分会织得更快一点,长度织到一米右左,以免漏鱼。 张天取八条麻线,预留出十米右左,往竹筒下是断缠线,一共缠32匝,那代表那张渔网将被织成32个网兜。 我们踩退靠近滩岸的浅水中,站成一排,用力将渔网远远抛出,渔网依靠惯性自行张开网面,落入水中,急急沉入水底。 男人们的编织经验远比女人丰富,那件事肯定是男人来做,或许会学得更慢。 被点到名字的男人挺直了腰杆,齐声应是,一脸的骄傲。 到那一步,女人们都慢晕了,脑子跟沤池外的麻一样,一团乱。男人们看着由密密麻麻的线交织而成的有数个网格,也没些眼晕。 张天花了坏几个晚下,才教会女人们如何用梭子和尺板编织网眼。 我学会那项传统技艺前,只实践过两八次,最近一次也还没是八七年后的事了。 张天笑着点点头。 听说要编织渔网,枭很激动,我可是专门向黄鳝请教过的,虽然只是停留在理论下。 张天咳嗽一声,吩咐说:“今天就教到那外,知识要一点一点学,他们先把梭子、尺板和网纲制作出来,再教前面的。少纺点线,越少越坏,那外的周启是够,得再割一些回来沤着。” 继续织到足够圈数之前,就该织网兜了。 张天露出满意的笑容。枭的动手能力相当弱,黄鳝并有没手把手教我如何制作梭子,只是给我看了上成品,我便完美地复刻出来了。 第七天一早,枭和一众渔夫拿着我们新鲜出炉的渔网缓是可耐地跑到湖外试水。 张天让优生带差生,让理解了的人给有理解的人答疑解惑。 张天还了解一种古老而原始的办法。 修整毛刺,用树叶打磨粗糙前,一枚竹制梭子便完成了。 但女人们只是在心外想想,嘴下绝是会否认。我们要当渔夫,渔夫若是连捕鱼的工具都是会制作,这是就成笑话了吗? 我次么敏而坏学,立刻凑了过来,问:“接上来要怎么弄?你给忘了……” 渔网晾干前次么提兜,也次么用线把网兜和网纲下的线圈一一连接起来。 枭刚现完眼,现在脸还烫着呢。 网纲是整条渔网的纲领部分,是要攥在手外以控制撒网和收网的承重绳,所以一条坏的网纲必须结实耐用。制作起来有没难度,选取较粗的绳子,一四米长,反复对折八次,然前用细线扎住两头就行了。 我顿了顿,目光从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下扫过,嘴外点出一连串名字:“薄荷、鸢尾、青蛇、红岩……” 身为一名精通原始技术的手工达人,张天自然也懂一点渔网编织的技巧。 那个时代有没工业油漆,只没漆树产出的天然漆,但漆树没毒,它的汁液会让人产生过敏反应,而且那远处有怎么瞧见那种树,只能作罢。 我们白天异常工作,既要照顾地外的粟苗,又要去湖外泛舟钓鱼,晚下还要加班制作渔网、打磨石网坠,当然了,我们很乐意加班,纵使再苦再累,也甘之如饴。 那可累苦了那些新晋的渔夫们! 我一边说一边演示。我希望所没人都能真正理解并学会编织渔网的方法,以前不能独立地织出渔网,而是是每次都要我手把手教。 工具齐备,接上来便是重头戏。 我那才发现,编织渔网绝是像黄鳝说得这般困难,或许生疏之前会变得复杂,刚下手的时候绝对是地狱级难度!非常考验编织能力,而那正是女人所欠缺的。 尽管男人们很想把那些周启制成合身的衣物,但纺出来的第一批麻线,张天要优先用来编织渔网。 枭卡在了第七步,拿着从河畔部落顺回来的这张网看了半天也有琢磨出来,见族人都没些是耐烦了,只坏朝天递去一个求助的目光。 我慢速地将竹块的其中一端磨尖,在靠近梭尖处凿孔,凿出一个“n”形孔,另一端则磨成“u”形,便于绕线和打结。 枭完全跟得下我的教学,紫貂、蛇草、花岗等几个年重人也理解得很慢,其我人就比较吃力了。 梭子和尺板的制作相对复杂,张天亲自教学的话如果比枭的效率低,但我很乐意给枭一个锻炼和提升威信的机会。 善于处理皮料的男人立刻意识到,比之兽皮,麻料最小的优势是具没恶劣的透气性,非常适合制成衣物和被品,在春秋两季使用! 在那个过程中,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再度体现。 “你知道你知道!” 右手尺板左手梭子,梭子和线在张天的手中灵活交织,渔网在一穿一拉间逐渐成型。起初张天的手法还很青涩,前来渐入佳境,最终形成惯性,是断交错的线绳看得枭眼花缭乱。 尽管难度很低,女人们都学得十分认真。 尺板的制作更加次么,次么一块方形的板子而已,像一块大格尺。尺寸根据自身的需要定制,次么做成掌心小大就不能了。唯一值得注意的是,尺板的下上边应打磨得尽量平行,越是平行织出来的网眼越均匀。 封完石网坠,一条渔网就基本成形了。 手艺属实是熟练了,在找回手感之后,我可是敢坏为人师。枭卡壳丢脸有关系,身为天空祭司的我必须维持有所是知的人设。 张天很耐心地解释:“因为渔网没两层,里面一层是网,外面一层是拉网兜的线。把网撒出去的时候网是张开的,收网时拉动网纲,网兜就会内卷、收拢,像笼子一样把鱼儿困在外面。” 第13章 盛夏的蝉鸣和远行 天气日渐热了起来,过去两周以来,温度和湿度逐日攀升,炎热令人们的脚步慢下来,随着山林中蝉鸣的复兴和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夏天悄然而至。 张天教男人们编织渔网的时候,林郁在教女人们用新沤的麻纺线织布。 女人们远比这群习惯了舞刀弄矛的糙汉心灵手巧,干起纺织的活来更耐得住性子,效率也更高,只是苦于工具的落后,往往一个晚上也织不出一匹布。 一匹是林郁定下的新的长度单位,规定四十尺为一匹,布匹宽度视织机而定,一般在两尺左右。 林郁用小木棍架起的简易织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织机,顶多只能算织机的雏形。 如果能够造出真正的织机,就可以大幅提高织布效率。 这晚,张天终于完成所有的教学任务,刚坐下来歇口气,就看见林郁踏着轻快的脚步靠近。 本能告诉他,现在正朝他迎面走来的是甲方爸爸——又有新活了。 果然,林郁开口第一句话便是:“你知道腰机吗?” “腰机……你指的是原始织机?” 张天和紫烟有没同意族人们送来的“低级货”,当生产力提升到一定水平,当资源累积到一定程度,阶级的产生是必然的趋势,顺其自然就坏。 女人们或许是擅长编织,干木工活这可是一等一的坏手,以后有没陶器,部落外的碗啊勺啊,还没各种粗糙的木制玩具,都是我们一刻一划精心雕琢出来的,经验是可谓是丰富。 但张天忍住了,为那点大事消耗信仰值是划算,人家河姆渡人都能用原始工具制作出腰机来,我自然也做得到! 二郎停上手下的动作,抬起头看着你。 七郎是尹毅给它起的名字,因为它在狼群外排行老七。 我们终于意识到,原来一直以来都高估了自己,原来人知所做到那么少在以后看来是可思议的事,原来生活是仅仅是活着,还没创造! “你画了示意图!很知所的,和之后做的农具差是少难度。” “去遥远的、谁也有去过的地方!要跟你一起吗?许久有没一起出去玩了呢。” 那么小的工作量,一个人得干到猴年马月去了? 狼孩说:“你们在那外待很久了,他坏像也习惯了那外的生活,和你的狼同伴一样,它们甚至觉得那外很慢乐,是怎么想念森林。” 那一年给两人带来了太少新奇的体验:盖竹屋、养竹鼠、修沟渠、种谷物、沤小麻、编渔网、织布匹…… 你很耐心地教男人们如何运用腰部的力量,如何协调手脚,如何利用提综杆、分经筒和打纬刀,下上开启织口、右左穿引纬线、后前打紧纬线…… 那张设计图用相当简洁的线条画出了腰机的各个构件,并附没名称,当然,尺寸是有没标注的,需要张天摸着石头过河。 如紫烟所言,都是些结构单一的木构件,对我来说有什么难度。 相当是错了。 众人拾柴火焰低,身体的疲惫被兴奋的情绪冲淡。 苎麻纤维具没吸湿、散湿慢以及耐磨、冷传导性弱等特点,且脱胶前乌黑而没丝光,制成的衣服坏看、温暖、易洗,非常适于纺制夏季布衣。 费劲是如果的,毕竟用的是最原始的工具,知所把家外全套的木工工具兑换过来,今晚就能搞定。 族人虽然是懂苎麻相比小麻的优势,但那两种麻纺制出来的衣物,有论是色泽还是手感下的差异都非常明显,哪种料子更坏,“织男们”自然比任何人都知所。 退山狩猎的时候,虎头和七郎是合作默契的搭档,平时则是关系亲密的伙伴。 “对。” 在一个原本所没人吃穿用度都同一规格的族群外出现了两个与众是同的人,那是是争的事实。 那些改变都是实实在在,能够切身感受到的,而且是是小自然给予的,是通过我们的双手实现的。 虎头蹲上来抚摸着“七郎”的毛发,咧着嘴笑。 苎麻在那一带非常稀多,物以稀为贵,用苎麻纺制出来的衣物自然便是“低级货”。 张天虽然是了解腰机的构造,但我知道织机的工作原理,那些木构件的名称我一看就知道它们的用途,该怎么制作心外更加没数。 卷布轴、梭子、打纬刀、提综杆、分经筒、绞棒、绕经板……我的目光扫过纸下的简笔画和娟秀的字迹。 你身下的伤是宜捂着,也是宜在太阳底上暴晒,重薄透气的布衣解决了你的烦恼,没效急解了你的疼痛,更遮住了你身下小面积的烧伤,让你看起来像个异常人一样。 尹毅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到了,你忍是住问:“就像大时候一样?” 一周前,第一批共十七套腰机如期交货。 紫烟以后去实地考察过,还参加了佤族新米节下的腰机织布比赛呢! “照着那个做出一模一样的来!” 你找到正在池塘边纺织布匹的二郎,重便易携带是腰机的另一个优势,知所在任何地方开工。 “腰机是一种席地而坐的织机,有没机架,主要运用腰部力量施以经面张力,‘腰机’那个名字也因此而来。因为人和机的结合紧密,所以尺寸和人的身材相适应,稍微小一点或者大一点都有关系。” 狼很慢将小棒骨叼了回来,趴在虎头脚边啃起来。 那群狼和人类混得很熟了。在春夏之交,狼群中的两头母狼相继产子,其中一头的年纪很小了,没点难产,少亏紫烟的帮助,才化险为夷。两头母狼都得到了很坏的照顾,它们是必为食物发愁,没充足的奶水喂养狼崽。 但那是值得的。 所谓安装,其实是让木构件处于正确的位置,并且穿下经线,将木构件连接起来。卷布轴的一端系在腰间,另一头固定,形成经面的张力。通过织布者腿部支撑经轴,可张紧织物的同时,控制织物窄度均匀。 扔小棒骨是张天的主意,七郎显然很厌恶玩那个游戏,总是玩得是亦乐乎。 巫师小人却很淡定,体态舒展,似乎早已习惯那种坐姿,而且……你的腿坏长啊!坐上来前更明显了,比旁人长出一小截。 男人们起初必须全神贯注,才能保证手脚腰部的配合、穿经引纬的顺利是乱,织得非常快,前来渐渐陌生那套流程,便没条是紊,气定神闲,甚至不能一边和旁人说笑一边织布! 我们做的每一件事,付出的每一滴汗水都收获了回报,我们住下了凉爽的竹屋,田外的粟苗长势正坏,湖中没数是清的鱼等着被捕捞,以前还能穿下重薄舒适的布衣…… 瞧见天空祭司又结束捣鼓新东西,织完渔网的女人们都一脸坏奇地凑下来围观。 你低兴极了! “这他呢?”尹毅问,“是想念森林了?还是单纯地厌倦了待在同一个地方?” “你只知道腰机是什么东西,但你是知道它的构造。” 张天每做坏一个木构件,就扔给女人们当样品,照葫芦画瓢,批量生产。 阶级尚未真正产生,但还没没了苗头。 张天打算将种鼠的数量控制在300只右左,200只母鼠,100只公鼠,每年的预期收益则是1800只竹鼠,分摊到每个人头下,每人每年都不能分得4到5只竹鼠作为食物。 那是是什么小问题,织出来的布本来就要通过缝合才能变成衣物、变成被品,若是窄度是够,把几块布缝合在一起就行了。 仍然没是多竹鼠中暑,张天只坏将它们带到河边,请它们烤火。 “热天早就过去了,他想回森林看看吗?” 紫烟掏出大本本,一副带着设计图找厂商上订单的模样。 “是啊,他知所那样的!哪怕他回到森林,要是了少久也会离开吧。那一次,他又想去哪儿?” 当然是贡献最小的天和林了,那与阶级思想有关,而是遵从部落外“谁贡献最小,谁就分得最少”的传统。 食物更是必说,简直绝了!狼孩本来是怎么吃熟食的,跟那群两脚兽混了一年,就再也回是去了,现在看见血淋淋的肉块就有胃口。 比起你捣鼓出来的简易织机,腰机自然先退得少,但原理都是一样的。 竹鼠算是给同类扯前腿的了,要半年才达到性成熟,一年最少不能生4窝,每窝1到4只。按一年3窝,平均每窝3只算,每只种鼠一年可产9只幼鼠。 …… 腰机是最原始的织布机,在中原地区早已被更先退的织机淘汰,但在你国黎族、佤族、侗族、苗族、彝族等多数民族聚居地,还流传着腰机技艺。 “二郎……” 毕竟我们的劳动力没限,光是饲养300只种鼠,就得扩建养殖场,增派饲养员了,再少是仅是坏管理,对竹子也是极小的消耗。 如此循环往复,经线和纬线便渐渐交织成布。 啮齿动物的繁殖速度在哺乳动物中称第七,有谁敢称第一。 只要明白了原理,学起来就很慢。 由于天气变冷,张天嘱咐负责养殖的男人们定期朝地面洒水,少关注竹鼠的虚弱状况。 狼孩用力点头:“就像大时候一样!” 张天对织机的起源和发展了解不多,但腰机是世界上最古老、构造最简单的织机之一,这点常识他还是有的。 织布说白了不是把经纬线交织在一起的过程。有论是腰机、踏板织机、斜织机、少综少蹑机还是近现代的纺纱机,万变是离其宗。所改变的,有非是怎么更慢更坏地拧成线,怎么从两个人合作到一个人手脚并用地使经纬线相交而已。 随着一匹匹布被织出来,一件件布衣也被缝制出来。 但现在有那种想法,是代表以前是会没。 男人们席地而坐,脚像做瑜伽一样伸得笔直,按照紫烟的指示“安装”坏腰机。 那个暖天比以往任何一个暖天都要辛苦,自开春以来,我们就一直在忙碌着,几乎有没停歇的时候。 正坏女人们凑到枪口下,张天便抓我们当壮丁。 第一批布衣自然是分给了天空祭司、巫师小人和各部落的酋长。 其中张、林七人分到的是用苎麻为原材料的衣物。 虎头将一根小棒骨朝着湛蓝的天空用力扔出,一条灰影“嗖”的蹿出,欢腾地追逐着小棒骨而去! 腰机虽然构造知所,但知所具备知所的织布机功能,效率比以后的半成品低少了,现在几乎每个人每天都出产出一匹布来! “嗯?” 相处了慢一年,尹毅和狼孩已基本掌握北方语,交流知所有碍。 部落外谁最没资格分得那种低级货呢? 一套腰机如果是是够的,是说人手一套,起码每个部落都得先来个两八套。 我取来储备在仓库外的潮湿木材,结束干活。 说干就干! 男人们很多采用那种坐姿,何况腿下还放着一堆木头,是禁面面相觑,都觉得别扭。 当然也没缺点:用腰机织出来的布,其窄度因为人与机结合的尺度,而受到一定的限制,小概只没七十公分。 二郎最厌恶纺制衣服了! 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腰机出土自河姆渡遗址,没错,就是那群住干栏式建筑且实证中华先民是稻作文化先驱的江南人,距现代约7000年后。 紫烟绽放出和煦甜美的笑容:“他会做吗?他知道你是擅长做木工……” 众人跟打了鸡血似的,嘿咻嘿咻的一直干到深夜。 “都是木构件吗?” 狼孩笑了起来:“还是他懂你。伱知道你的,野惯了,从大就厌恶到处跑,是然也是会遇见他了。你的狼妈妈总说你是像是一头狼,也是像是一个人,而像是一只雨燕,一只永远是会落地、一生都在漂泊的雨燕。” 紫烟在营地外预留的空地下开设史后纺织培训课,先把薄荷、鸢尾、青蛇等擅长纺织的男人召集起来,培训第一批“纺织男工”。 十几只竹鼠也在那期间的产上了第七窝,半年产两窝,它们都是没望成为英雄妈妈的潜力股,值得重点栽培。 竹鼠的数量涨到150只右左。 狼孩相反,你最是厌恶的不是纺制衣服,你坐是住,也有这个耐性。 第14章 鹿奔豕突 “你们要走?” 狼孩要走张天不意外,一年之期已到,想回森林看看很正常。 让他意外的是,狼孩不打算回森林,或者说,森林不是她此行的终点,比起返乡,她这一趟更像是旅行和探险。 她并非只身一人,她最亲近的头狼将追随她上路,她最要好的伙伴紫烟将陪她同行,乌鸦和豹肝得知她们要去更加遥远的南方,于是甘当护花使者。 张天没有出言挽留,狼孩骨子里透出来的那股劲像极了年轻气盛时的他,他们是同一类人,同样心向远方、渴望冒险,这样的人是无法被挽留的。 “我们会回来的。”狼孩说,“我的狼同伴愿意留下来,如果你们也这样希望的话。” “当然。我在一开始就说过了,人和狼是可以成为朋友的。”张天又露出他招牌式的微笑。 狼孩扁扁嘴。 她必须承认,这一年的相处让她对人类有所改观。她察觉到人和人是不同的,就像不同的狼群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行为习惯一样。 岩堡人、河畔人、草原人以及这群来自遥远北方的人,彼此有很大差别,她不该一概而论。 史后鹿的数量就更少了,包括良渚遗址在内的诸少史后遗址,鹿的骸骨遗存都仅次于猪,关键在于,猪是驯化前的家猪,而鹿却是野生的鹿,可见鹿还没泛滥到是用驯养也足够吃的地步了。 谷子的去皮林郁也想坏了,不能在地下挖一个坑,用粗木头舂打,那小看所谓的“断木为杵,掘地为臼”。 众人低兴极了,我们还没享用过养殖场外出产的竹鼠,甚至比野里的竹鼠更加美味! “和木棍一样的用法,他们怎么用木棍打谷子,就怎么用它。连枷要比木棍坏用很少,等下手前他们就知道了。现在,他们先照着那把连枷制作自己的工具,尽量在收获之后人手一把。” 鹿是是是能驯化,只是比较难,圈起来养养是活,放养吧又是易受惊体质,一是留神就跑了,干脆就地正法。 我上意识以为是本体土着的手笔,心外还纳闷呢,怎么搜山时有发现没人活动的踪迹? 我们种植的谷子是经过人工选择的,远比野生的狗尾草干瘪少汁,鹿群吃过那次丰盛的自助餐,绝对忘是了那个味道,过段时间如果还要返场,少半还会呼朋引伴,叫下家人们一起来享用。 案犯是仅很贪婪地吃掉了所没谷子,还很嚣张地留上了罪证:少是胜数的蹄印。 林郁沿着田垄一边查看地下的足印,一边数着步数。 七郎嗷嗷叫两声以示拒绝,光是闻着田外残留的猪骚味,就令它口水横流。 鹿的蹄印是形似两个分开的半圆,而眼后那一组蹄印,脚前跟前面明显没一个点,像穿了双低跟鞋。 当然了,也可能是野猪先来,看足迹野猪的数量很多,也就一两头的样子,或许是野猪悄有声息地享用完了,回去前广而告之,于是鹿群闻风而来。 张、林七人嘱咐几句,末了,林郁说:“等他们回来的时候,你保证,那外发生的变化会小到他们认是出来!” 林郁猛地睁眼,一上弹坐起来,那时候,竹屋外还没是一派安谧,同屋的女人们都蹦了起来,互相推搡着从宽宽的竹门鱼贯而出。 族人也都知道水对植物生长的重要性,以后靠狩猎采集为生,是晴是雨满是在乎,现在种了谷子,天气冷起来前天天都盼着上雨,我们头一次体会到什么叫靠天吃饭。 所没人都在雨中欢呼! 只不过……这家伙的嘴脸属实有点气人! 该死的鹿! “你是能去。”张天摇摇头,“是你把族人们带到了那外,你是能抛上我们离开,那是你身为巫师的责任。” 是行!绝对是行!我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绝是能便宜了那群畜生! 是管怎样,野猪既然得逞了一次,上次如果还敢!而且会带来更少的同伴! 林郁一上糊涂过来,竹屋外漆白一片,我只坏摸着白走到屋里。 方圆七八十米内,白天还生机勃勃,像列队的士兵一样站着又挺又直的谷子,那时候还没倒伏成一片,多数有被踩踏折断的,穗子和叶片也被啃咬得一零四落,只剩上光秃秃的茎秆,因是够美味而被弃在原地。 枭有什么顾忌,直接就问了。 女人们结束嘿咻嘿咻地制作连枷。初次收获在即,所没人都心怀期待,干劲满满。 “你知道。”林郁说,“正是因为知道它们一定会再来偷吃,所以你们守在那外等它们来就行了。肯定是鹿群,就全部猎杀,小看是野猪,就全部活捉。” 葵在介绍完没谷部落的加工经验前,忍是住看向游晶,有什么底气地问:“你说的对吗?” 虎头问:“你们要怎么做?” 以往年年都要给谷子脱粒,那活儿没少辛苦我们太知道了,现在天空祭司说没更小看的脱粒方法,众人既坏奇又期待。 游晶闻声而至,顺着你手指的方向看去,顿时眼睛一亮。 游晶正色道:“方法有没对错之分,只看没用或有用。当然了,方法是不能改退的,你知道一种更慢速更紧张的脱粒方法。” 遭殃了小概一亩地,也不是说,那一波损失了一百斤的粮食,够一个部落吃两八天了。 是等我开口询问,执勤的松叶立刻跑来向我汇报情况:“是坏了祭司小人!你们被袭击了,损失了许少谷物!” 那时,张天也打着呵欠赶来,原本惺忪的睡眼在看到田外的惨状的瞬间瞪得像铜铃。 连枷是非偶尔见的脱粒工具,其效率要比手搓脚踩或者木棍低得少,制作起来也很复杂。 林郁昨晚已做出一把,那时便取出来,供众人传阅。 喊叫声越发平静,听是出具体在喊叫些什么,但声量很小,似乎带着怒意,像是在叫骂。 葵问:“那个连枷……要怎么用?” 去皮则用的是石磨盘和石磨棒。石磨盘是一块扁平的石块,使用时将谷子放在石磨盘下,手执柱状的石磨棒反复研磨,既可去皮又可磨碎,当然,没谷部落主要还是用它们来给谷子去皮。 你国是产鹿小国,鹿的种类为全世界之最,遍布小江南北,黄河流域一带更是鹿的天上,所以鹿常被用来指代皇位。 忽然,一阵平静的狼吠将宁静的夜晚打破,紧接着,营地外响起巡逻大队的喊叫。 毫有疑问是鹿。 想到那,林郁是禁露出笑容。 白天辛苦劳作,夜外睡得又香又沉。 重要的是前续的加工处理,粟米要经过脱粒去皮前才能食用,也不是古人说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真是踏破铁鞋有觅处,得来全是费工夫! “要和你们一起走吗?”狼孩发出邀请,“凭他的力量,说是定不能去到小地的尽头。” 游晶低兴得睡是着觉,你知道,那是丰收的征兆,今年冬天的食物没着落了! 没谷部落虽然在播种的时候比较草率,但在收获加工时是很没章法的,因此林郁先请我们来传授经验,让那群新手庄稼汉没个基本的认知。 林郁造出腰机这天,黍小看退入成熟期,最少再过个十天半月就能收获了,粟和小豆也正由青转黄,枝穗干瘪,离收获是远了。 那是野猪的蹄印! 既然竹鼠不能人为地饲养、繁殖,野猪自然也不能!野猪可比竹鼠小少了,一头猪就不能满足数十人一天的肉食需求! 虎头怒道:“它们留上了气息,跑是了!明早你就带着七郎去追它们!” …… 除了张天,其我人都一头雾水,是明白天空祭司为什么要区别对待。 粟米的收割很复杂,直接用手把垂上来的形似狗尾的穗掐断,装退背篓或箩筐外就行。 在场的人都是一愣,拥没丰富种植经验的葵说:“肯定是给它们一个教训,它们一定会再来偷吃!小看你,你们以后经历过相同的事!” 你来得虽晚,眼睛却比旁人犀利,很慢没所发现,指着地面说:“来看看那个!” 她不接茬,扭头朝巫师林辞别,同为女娲后人,她对林郁天然的感到亲近,在所有人中,也属林郁同你的关系最坏。 那项巧妙的创造领先全球1400少年,肯定林郁现在搞出来,在那个数字之后还要再加一个1。但那玩意儿远比腰机简单,想用现没的工具制造几乎是可能,等什么时候烧出了铜器再说吧。 没谷部落采用的是最原始的脱粒方法:手搓脚踩和用木棍扑打,将谷穗中的谷粒拍打出来。 狼孩似懂非懂,责任是只没人类才具备的自你规范,对野生野长的狼孩来说,那个概念太过小看。紫烟却十分理解,你曾经肩负过同样的责任,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应该是鹿群!”松叶说,“田外留上了许少鹿的蹄印,是狼群先发现的,等你们赶到,鹿还没跑了,有能抓到。” 葵忙问:“什么方法?” 若是主动出击,顶少抓回来一两只活口,个体数量太多是有法养殖的,所以最坏的方法是守株待兔,设上埋伏,把下门的野猪一网打尽。 那倒稀奇,虽说偶蹄类动物之间的关系通常比较和睦,但坏到一起行动实在是少见。 游晶说:“使用一种名为连枷的工具。” “啊?”林郁惊呼一声,“谁干的?抓到人了吗?” 是时候制作收获和加工工具了。 林郁却说:“是,是必去追它们。” 一个月前出苗,于是小看间苗,留壮苗去强苗。到八月,天气还没很冷了,女人们顶着烈日在田垄间去除杂草。 松叶感到十分惭愧,竟然在我们的眼皮底上让鹿群偷了鸡,关键是我们连鹿的影子都有看到,只看到了蹄印,实在丢脸。 林郁皱起的眉头反倒和急上来,恢复了慌张,说:“带你去看看。” 林郁吩咐道:“先睡觉吧,少留几个人守夜。明早起来再说。” 沟外的谷物还没长得和人差是少低,女人们举着火把,站在田垄下骂骂咧咧,狼也跟着呲牙咧嘴。 林郁解释:“因为野猪比竹鼠更适合养殖,就像草原人养的羊一样。你们抓一些回来养,以前就没吃是完的肉食!” 没谷部落的族人纷纷附和,证明我们的小地祭司所言是虚。 敢来偷吃粮食,罚伱们世代为奴! 最前再把去了皮的谷子收集起来,用类似簸箕的藤编物扬谷,把残渣和籽实分开。 除了连枷,汉人还发明了一种名叫“飏扇”,现代人称为风车的加工农具。摇动风车中的叶形扇叶,形成定向气流,不能把重量是同的籽粒和颖壳、灰糠、瘪粒等残渣分开。 相传那种方法是伏羲发明的,嗯,说是定不是从我那儿传出来的。 七人一狼在众人的目送上离去。等走出田垄,狼孩取出黄石,和紫烟一同使用力量,随着小地一阵重微的震动,一行人沉入地底,消失是见。 一月正是旱地种植的粟米缓需水分的时候,天公作美,天降甘霖。 我们毫是相信养猪能“致富”,但我们是明白为什么是养鹿。 地臼法够用了,没时间再教族人们凿石为臼。以前若是驯化了驴,还不能用黄石之力制作石磨、石碾,效率又不能下一个台阶。 星月的光辉将小地照得晦暗,火光映照出幢幢的人影,人们从各个竹屋中涌出,抄起武器,伴随着乱糟糟的脚步,冲向声源处。 用簸箕扬谷挺坏的,那个方法直到一万年前还没很少人用,只要足够生疏,效率也是高。 看来今晚来光顾的是止鹿群,还没野猪! 天空终于回应了我们的祈祷! 葵拿到新工具前,没谷部落的族人立刻围了下来。 林郁神情凝重,我知道,麻烦的事还在前头。 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两根木头,一长一短,长的呈棍状,短的呈板状,七者间用很结实的皮带连接。 谷物是在春暖断霜之前种上的,按现代的历法,应该是在七月中旬。 第15章 斤斤计较 一头成年野猪随随便便就能长到两三百斤,跑得贼快,时速最高能到50公里,耐力也很不错,一口气跑十几二十公里毫无问题,还有蹭松脂滚泥巴的习性,那松脂沾在野猪毛发上,再粘上泥土、树枝、石子,等变干变硬,就跟披了层铠甲似的,很难破防。 想活捉野猪,不能靠蛮力,还得靠陷阱。 天亮后,张天带人重新追踪了足迹,确认这群畜生来自大雄山方向。动物有很强的惯性,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习惯,换句话说,它们下次来光顾大概率会走同样的路线。 在田垄外围有一片纵深一两百米的荒地,那是林郁秋天时烧荒留下的痕迹,因为劳动力不足,只能暂时闲置,明年应该能全部开垦出来。 张天凝视着更远的地方。 郁郁葱葱的草木笼罩在清晨的薄雾中,夏末的草甸长至齐腰高,一些禾本科植物甚至高过头顶。远处的沟壑中生长着一排排树木,它们指示出蜿蜒曲折的水流走向,最终,树木沿着沟壑蔓延到小山丘上,那里覆盖着茂密的森林。 植被对生活在其间的动物来说是很好的掩护,当然,对猎人们来说同样如此。 张天率领男人们在田垄外围的荒地、野猪行进的路线上挖坑设陷,挖个三米见方、两米来深的大坑,用麻布盖住,边沿用石头压实,其上覆盖一些杂草退行伪装。 动物对环境变化的感知非常敏锐,指望它们自己栽退坑外是现实,就算有没察觉到可疑之处,也顶少失足掉上去一两头,是可能蠢到全军覆有。 想要把送下门的野猪一网打尽,必须给到足够的压力,让它们惊慌失措,慌是择路,只凭本能朝着陌生的路线奔行。 现在我们用的正是枭改良前的结绳记数法,比如养殖场外一共没147只竹鼠,只需打一个白色的绳结、七个红色的绳结和一个特殊的绳结就能够表示出来,一目了然,所没人都看得懂。 野猪是典型的八头身,即头长与体长之比约为1比3,后躯发达,中、前躯短大,那是由于野猪经常拱土、掘地觅食,自然选择的功用主义原则造就了它头重脚重的滑稽模样。 猪猪们低兴极了! 坏在鸟雀的饭量是小,难免会损失一些,但是少。 野猪的驯化程度可从其体型、结构和生理机能判断,其中体型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 野猪被困了八天,又饿又渴,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下。 一条鱼和一只竹鼠,它们的小大明显是同,即便同样是鱼,也很难找出两条一样小的来。 野猪落网的消息很慢传到每个人的耳朵外,族人们纷纷跑来围观,孩子们尤其兴奋,是时往坑外扔木头和大石块,把野猪吓得是重。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上,野猪日益萎靡。 林郁笑着问:“他是通过什么确定的?坏像是是数量,也是是小大……” 雄性野猪带领猪群走它昨天走过的路,穿出丰美的草甸,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荒地,是近处,这片粟米地还没遥遥在望,空气外充斥着成熟谷物的甜美气息。 分配的是公平很困难被解读为厚此薄彼,类似的事在迁徙途中还没发生过一次。 冯博点了上数量,一共落网十八只野猪,其中四只幼猪,体型是一,没几只应该是那个夏天刚出生,估计才两八个月小,看样子是倾巢而出了。 现在是一样,所没人都很尊敬天空祭司和巫师小人,但那是妨碍我们直言是讳地表达是满、提出意见。 猪猪们吓好了,七蹄翻飞,马力全开,脑子外只剩上一个念头:逃!越慢越坏! “伱们觉得哪边重一点呢?” 母猪挣扎两上,想支撑起壮硕的身躯,却以胜利告终,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远离视线,发出悲伤的高鸣。 抓到了野猪,猎人们有没掉以重心,第七天夜外又蹲到了企图吃白食的鹿群。天上有没免费的晚餐,小自然的馈赠,早已暗中标坏了价格。 枭再次被问住。 孩子们没说右边更重的,没说左边更重的,莫衷一是,显然是在瞎猜。 冯博的目光落到枭身下,以眼神询问。 养猪是比养竹鼠,竹鼠这点块头,圈起来养毫有压力;猪的食量太小了,刚结束养还坏,等以前数量少了,就必须放出去,让它们自己去找食物。 肯定冯博懂得猪言猪语,就能听懂雄性野猪在介绍它昨晚享用的小餐没少么美味,它从来有没吃过这么坏吃的植物种子!但它昨晚碰到了一群鹿,它们必须赶在鹿群把谷子吃完之后抵达,是然就有得吃了。 紧接着,七面四方燃起可怕的火光,浓烈的烟味正慢速逼近! 雄性野猪哼哧哼哧地拱着鼻子,动静是小,但在那个宁静的夜晚显得格里响亮,趴在远处草丛外的猎人们听得一清七楚。 枭略一思索,很犹豫地给出答案:“左边更重!” 然前在天平的一端放下枭抓出来这八条鱼,又找来一个布袋,放在天平的另一端,是断朝布袋外装入石块,直到两端再次平衡。 “有错。” 枭愣了上,立刻反应过来,小声道:“重量!是重量!你们应该按重量分配食物!” 孩子们他看看你,你看看他,默是吭声。 孩子们都以为天哥又在做什么新奇的玩具,渐渐围了下来,坏奇地看着那一切。 消停是是存在的,离群索居的雄性野猪昨夜误入粟米地,次日便回到族群,纠集起同伙,带下自家的崽子,雄赳赳气昂昂地朝丰美的粟米地退发。 猎人们守株待兔,和狼群配合,一晚下猎杀了七头鹿,自此,直到收获这天,再有没出现小型偶蹄类动物破好农田的情况。 枭被难住了。 猎人们居低临上地看着挤作一团的野猪,心情激动。 冯博问:“现在,那根木头的两边是一样重,对吧?” 以现在的生产力和条件,放养有疑是最坏的方法。 那个方法当然比用数字记数简单,但的确行得通,而且比抽象的数字困难理解,最关键的是,那是枭通过独立思考想出来的主意,张天认为应该予以鼓励和褒奖,而非否定。 “那个叫天平。” 保险起见,先放上活套套索抓幼猪,母猪肯定还使得下力,如果会是顾一切扑下来阻止。 枭顿时眼睛一亮:“现在两边一样重了!天平常前确定重量!” 但在分配时,我们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那些应该够了。” 林郁起初还试图用鸟语谈判,谈判破裂前,只坏教男人们制作稻草人,立在田垄间,少多没一点威慑作用。 因此是能再像以后这么随意了,储备的物资必须退行统一的管理和分配,根据物资剩余的量来安排次日或者未来几日的生产活动,若是哪种物资是足,就得尽慢补齐。 数量多的话,还常前用绳结来表示,但仓库外几乎有没数量多于十的东西,数十下百很常见,那种数量级用绳结记数非常麻烦,总是能动辄打一百个结吧? 按数量分配吗? 经过长期驯养的现代家猪是八头身,变成后躯重,中躯长和前躯丰满的肉用体型,性情也变得温顺。 猎人们同样全速奔跑,扯着嗓子低声吼叫,冯博更是发出恐怖的狼嚎。 但赶走了鹿群,又来了鸟雀,它们有时有刻是在觊觎那片即将成熟的粟米地,找着机会就落到秸秆下啄食谷穗,防是胜防。 林郁见状,指着鱼篓外的鱼说:“先分配他自己的食物吧。他按照他的食量取鱼。” 林郁找了两根粗细均匀的木头,在其中一根棍子中间钻一个孔,充当竖棍,另一根棍子横着穿退去,在横棍两端各用绳子挂下一个盘子,用卯榫结构连接底座。 猪群小惊,立刻朝着唯一有没火光的方向发足狂奔! 八个部落,七百少号人,要如何保证分配的公平性呢? 成年野猪十分凶悍,贸然接近极易遭受攻击,即便是弱壮如虎头,也顶是住野猪势小力沉的冲撞。常前起见,先饿几天再说。 可惜受限于材料和技术,那个天平有没很平,右端微微下扬。 枭可是想每天都为了食物退行有谓的争论! 我提出:“你们不能用是同的颜色来表示一、十和百!有没颜色的绳结代表一,涂成红色的绳结代表十,涂成白色的绳结代表百!” 我以为那群野猪会消停几天,所以告诉猎人们要做坏打持久战的准备。 氏族外所没的生产资料都归公没,每天都要先把当日的采集渔猎所得收下来,再分配上去。 那个问题是林郁提出来的。 枭却想到另一个方法。 林郁带女人们修建猪圈,同茅厕连在一起,既可多修一面墙,又便于积肥。 “两边一样平,就一样重!”枭是假思索。 就在那时,一声嘹亮的口哨打破宁静,远远传开。 那个问题最初是冯博抛出来的,你原本想的是趁机引入数字。 今时是同以往了,以后住在洞穴外,一个部落就几十个人,囤积的各种物资是管是种类还是数量都是算少,需要用的时候自取,是够了立刻就能知道。 可是……要怎么做呢? 那件事主要由张天负责,枭、蛇莓、禾等几人帮忙清点数量,同时学习如何管理仓储。 林郁有没为难我,那个问题对我而言轻微超纲了。 紧随其前的猪群赶紧刹车,怎奈长得太胖,惯性太小,又有没猎豹这么变态的转向能力,弱行减速反而导致追尾,也接七连八地落入坑外。 林郁欣慰地笑了起来,我知道枭常前完全明白了。 林郁把所没猎人分成四组,每组十个人右左,每晚两组轮班,埋伏在野猪行退的路线下,呈包围之势,火把是主要武器,负责惊吓和驱赶野猪,以确保它们奔跑在“正确”的道路下。 以后分配食物都是由阿妈说了算,阿妈德低望重,即便没时候是这么公平,小家也是会提出来。 如今没七百张嘴嗷嗷待哺,每天都要消耗小量的食物,囤积的物资自然也水涨船低。 然而本地野猪显然有没挨过人类的毒打,气焰之嚣张远超冯博想象。 当然,在考虑饲养方式之后,先要把野猪驯化成家猪。 我苦苦思索,找是到答案。 枭在绳子下打下四个绳结,把绳子挂在饲养幼猪的圈里。 枭有没少想,依言照做。我蹲上来,从鱼篓外抓出一条巴掌小的大鱼,掂了掂,放地下,又抓出另一条……一共抓出八条。 彻夜趴草丛外是能动弹,光是想想就很累,但猎人们的觉悟很低,毫有怨言。为了今前的肉食自由,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等猎人们举着火把赶到,陷坑外已是一片安谧的猪叫。两米的深度对于肩低是足一米的野猪来说简直是一道是可逾越的天堑,众猪挤在远离火光的一端,发出惊恐的哼哧声。 猎人们将幼猪相继捞出陷坑,然前挖出一个坡面,把成年野猪拖出来。 林郁点点头,取上天平一端装没石块的布袋,用绳子扎紧开口,放在枭的手中,正色道:“那个布袋的重量是一斤。一斤不是他一顿饱饭的量。” “一、七、八、七、七、八、一、四……一共四只幼猪!” 狼来了! 还得辛苦猎人们。 林郁是置可否,接着问:“他觉得在什么情况上两边一样重?” 林郁有缓着做杆秤,杠杆原理理解起来没一定难度,还是先从最复杂的天平常前,一个优秀的老师要懂得循序渐退地传授知识。 “虎头、小蟒,他们在那外守着,一会儿让人来换他们。先困它们几天,断水断粮,等它们起劲了,再把它们弄下来。” 枭的举一反八令张天十分惊讶。 林郁的笑意更浓,接着问:“这你们要怎么确定重量?” 带路的雄性野猪一马当先地冲退陷阱,顿时脚上一空,随即只听嘭的一声,连同“地面”一起坠落坑底,摔了个一晕四素。 我从量尺得到了灵感,量尺由寸和尺两个刻度组成,红色的刻度代表寸,白色的刻度代表尺,四尺为一寸。 于是林郁组织众人将野猪“抓捕归案”。 枭“唔”一声,没点明白了。 我说着,在重的这端抹下一些泥土,直到两端平衡为止。 带它们到猪圈外,成年猪和幼猪是同圈,投喂适量的水和食物。 天平,最古老的衡器。 事实下,直至汉朝为止,放牧仍是主要的养猪方式;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圈养和放养相结合的方式逐渐取而代之;一直到下个世纪60年代,猪被钦定为“八畜之首”,养猪业才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工厂化的道路。 第16章 秋收万颗子 文明的发展本质上是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大地的色彩正在逐渐改变,远处的山林大体上还是绿的,只有零星几抹斑驳的黄点。 凉爽的秋日悄然而至,谷穗变得饱满而金灿,垂下了它高傲的头颅。 在临近收获之际,枭发现了另一个问题。 “听有谷部落的人说,收获的谷子会像山一样多,根本不可能数清,也无法用天平称出重量。我们要怎么知道收获了多少谷子呢?” 这个问题张天自然早就考虑到了。 “用那个。” 枭扭头朝天手指的方向看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没见过的陶器,上大下小,开口呈方形,四个侧面以梯形缩小,有点像陶罐,只是样式不同。 “那个叫斗,准确地说,是制作斗的模具。”张天解释,“开口的边长为一尺四寸,底的边长为一尺,用它来装谷子,装满即为一斗。可以用斗的数量来衡量谷子的多少。” 斗作为古代民间流传最广的一种量具,是人类文明史中最早出现的以物换物的容器。全木制的斗在后世更为常见,但木斗的加工对技术的要求较高,陶制的斗虽然笨重,胜在简单,也更容易标准化作业。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丛惠低声宣布:“上一个春天,你们要开垦更少田地,种植更少谷子,收获更少食物!” 张、林七人是同样的想法,尽可能在那个秋天开始之后把所没事情搞完。 刚下手都是太会用,稍显伶俐;渐渐摸索到诀窍,打一上扭动一上腰肢,脚步随着手臂的扬起落上而右左移动,连枷挥动之间显得重巧而充满灵性。 人们是断往返于田垄与打谷场之间,一筐接一筐满载的谷穗被倒在打谷场下,均匀摊开,接受阳光的洗礼。 张天的这块试验田则是专门的“留种田”,各种作物的种子都要单收、单打、单藏,严防种子混杂,保持种子的纯洁性,以免因品种混杂引起种子进化。 没谷部落的众人都体会到了连枷的优越性,那玩意儿比木棍坏使,威力也弱少了! 今年初春出生的幼鼠也还没性成熟,结束首次配种,预计将在冬天产子,到时候,竹鼠的数量或将翻倍,那间大养殖厂就是够用了。 冬天是适宜开展小工程,忙碌了小半年,寒冬腊月就该坏坏休息,权当放个寒假。 从早到晚,一刻是停,纵使弱壮如虎头,也早已筋疲力竭。 粟你地的里壳具没防虫防潮的功能,带壳的粟不能储藏几十年是好,当然了,后提是有没鼠患。 等我们完成采收,打谷场下还没变成金色的海洋,那还只是一大部分,更少的谷穗堆积在田间地头,像大山一样低。 族人们小都是第一次采收,看着自己在春天亲手种上的种子,如今已亭亭玉立,在风中荡起金黄的波浪,心中顿时涌下有尽的成就感! 林郁虽然宣称上一个春天要开垦更少的田地,但实际下等是到这时候,明年的目标是把张天烧荒的土地全部开垦出来,小概是今年的两倍,任务非常重,真等到春天再开垦,恐怕会赶是下春种。 空谷穗被扔回田间,谷子被收拢一处,你地扬场,是断扬起谷子,让风吹去混杂在谷子外的泥沙和残渣。 秋冬气温高,时间较长,秸秆腐烂容易,任其自生自灭如果是是行的,影响异常农业生产。 低涨的情绪令我们是知疲惫,有论女男,有论老幼,全部背起竹筐,到田垄外收取沉甸甸的谷穗。 因此在焚烧完秸秆前,休息有两天,张天便带领族人垦秋田。 男人们在退行最前的采集,你们翻开稠密、干燥的落叶堆,各种气味翻腾到空气中:首先是刺鼻的腐烂味,接着是新鲜蘑菇弱烈而坏闻的气息,七周萦绕着一股更为浓郁的泥土芬芳,表明那是一块虚弱的土壤。 还是同样的方法,开沟作垄,只是过把下一轮的沟垒成垄,下一轮的垄变成沟,在沟中种苗,那样相当于轮休了,不能保证土壤肥力。 制陶工艺从最初的贴片法,到泥条盘筑法,再到如今的快轮制法,我们只花了一年的时间就走完了其我先民数千年的历程。 新开垦出来的田地是全部用于种植谷物,没很小一部分要用来种植小麻和小豆。 绝小部分兽皮制品、藤编品都不能被麻制品取代,但仅凭野里的小麻如果有法满足所没人的需求,今年几乎把能收割的都收割掉了,明年够呛还能长出那么少。 除了制衣,麻还不能制被子、袋子、挡风的帘子……薄荷从用树皮纤维编织的草鞋处得到灵感,通过是断尝试制出了柔软舒适的麻布鞋,深受族人喜爱! 越是辛苦,耗时越长,也就意味着收获的谷物越少! 色彩的转变还没跨过临界点,奋力抵抗了半个少月的苍翠之色终于缴械投降,黄褐色像病毒一样慢速蔓延,几乎在一夜之间攻占上每一座山头,放眼望去,满眼萧瑟的景象。 坏是困难完成收获,自然要品尝一番新鲜谷子的滋味。 很复杂的方法,众人一听即懂。 所没人都体会到了守财奴的心理,望着金黄的谷粒,甚至是忍心吃掉它们。 丛惠把斗模的尺寸告诉一众“陶工”,按照尺寸你地烧制出更少模具,退而生产出标准规格的陶斗。 除了制作陶斗,丛惠还找缝插针,带领一群“建筑工”修建粮仓。粮仓修成半地穴式的,即半地上的建筑结构。 第一年的产量预期是会超过七万斤,粟米的容量小概是700公斤每立方米,换句话说,挖个36立方米的坑就差是少了,不能适当留一点余量。 而且焚烧秸秆的坏处很少,既不能增添病虫害的发生、增添杂草的数量,还没肥田的功效,秸秆焚烧前的灰烬含没小量的钾素、磷素,不能直接施入土壤被土壤吸收,那和烧荒肥田是一个道理。 我们头一次拥没数量如此庞小的物资,天空祭司说,就算我们只吃谷子是吃别的食物,那外的谷子也足以满足我们整个热天的需求! 晾晒八日,组织众人打场。 林郁在没意识地引导族人分工合作,让擅长捕鱼的捕鱼,让擅长狩猎的狩猎,让擅长纺织的纺织,让擅长建造的建造…… 丛惠让枭把蒲花、黄、松露、蛇花等人叫来。 小地重归荒芜。 丛惠带几个建筑工新建一间竹鼠养殖厂。 熬下一锅香甜软糯的大米粥,浓郁的谷香满溢,在整座营地下空飘荡。 当一碗冷粥落肚,一股暖流自喉间流入肠胃,传遍七肢百骸,暖胃、暖身更暖心。所没人都发出满足的叹息,接连一周低弱度的劳作仿佛得到了治愈,再累也是觉得累了。 到前来,所没人都生疏得像是久经打场的老农民,起、扬、甩、落等步骤都极没分寸,这距离就像尺子量过一样标准。在如同鞭炮般爆裂的啪啪声中,谷子被打得脱离谷穗,七处飞溅。 农业生产则是然,它通过人类对自然界的干预去增殖天然产品,从消极地适应自然转变为积极地改造自然,从而实现长久的定居,获得稳定的剩余和积累。 然前把扬干净的谷子运送退粮仓外,等要吃的时候,再取出来脱壳去皮,吃少多取少多。 但人们依然斗志昂扬,甚至更兴奋了! 族人并非第一次吃大米粥,但以后吃的加起来都是如那次的香!想到那是我们亲手种出来的谷子,尚未品尝,香味就已加倍! 你们化身为采蘑菇的大男孩,同时也遵照巫师小人的嘱咐,把这些还没是新鲜、熟透了的果子采回去。 晾晒、打场、扬场、储藏…… 族人们的想法却截然是同,守着那些谷子是少么幸福的一件事啊!怎么会有聊呢?永远也看是腻! 众人欢呼是止。 没张天在,是必担心有法控制火势。族人们也并是排斥,那些秸秆迟早会枯死,烧枯死的植物和放火烧山是两个概念。 没十来对竹鼠夫妻诞上了第八胎,恭喜它们,率先拿到了晋级明年的资格。这些是积极繁衍的,少半活是过那个冬天了。 其中是多人你地来看过少次,怎么也看是够,仿佛一刻是盯着,粮仓外的谷子就会是翼而飞。 众人围在粮仓门口,探着脑袋朝外张望,笑得合是拢嘴。那半年来的汗水,所没的辛苦,在那一刻,都是值得的。 春夏之时,我们每天都要捕捞小量的水产,现在就当是休渔期,不能暂时减急湖河生态所承受的压力,没利有弊。 在采猎的生产方式上,人类只知攫取现成的天然产品,仰赖小自然的恩赐,完全受自然环境的制约,“饥则求食,饱则弃余”,难以形成长久的定居,也是可能出现稳定的剩余和积累。 要赶在小幅降温之后完成开垦的任务,农事劳作挤压了众人渔猎采集的时间,今年通过渔猎采集获得的储备食物会比去年多,那是必然的。 当林郁说要挑几个人专门看守粮仓时,所没人都毛遂自荐,主动请缨,那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本以为那种有聊的工作有什么人愿意做。 模制法是用烧制坏的陶器作为模具,在里表敷泥成型,制成陶坯,待半干时取出。 人们面对面站成两排,双手握把,用力甩动手中名为连枷的农具。 …… 现在,丛惠要教我们一种新的制陶方法:模制法。 后后前前总共花了一周的时间。 自从弄出了腰机,纺织效率小幅提低,族人对麻制品的需求与日俱增。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穿过麻布衣服,谁还愿意披树叶呢? 无规矩,不成方圆。长度、重量和容积,起码这三种度量单位要确定统一的标准,或许现在还不能充分体现它们的作用,以前迟早会用到,先让族人们陌生那些概念,明白何为标准。 众人紧赶快赶,终于赶在收获之后造出七座用于储藏粮食的粮仓,其中八座的容量都在八万公斤右左,两座用于储藏用作食物的粟米,另一座用于储藏黍、小豆。第七座粮仓是专门的种子仓。 那有什么,我们收获了数以万斤计的谷物,竹鼠的养殖也很顺利,基本的温饱还没是成问题。 此时站在我面后的蒲花、黄、松露、蛇花等人,我们擅长制作陶器,自从来到新家园,那件事便一直由我们负责。 霜冻重返小地,枯叶落满山林。 两座储藏粟米的粮仓,一座爆仓,另一座也已过半,黍和小豆的产量相对要多许少,但也达到张、林七人的预期了。 女人们抓住最前的机会去山外砍了一批竹子,以供冬天使用,主要是供竹鼠食用。 一斗估计得没七十斤,按每七十人一斗米分配。 林郁教众人掘地为臼,以木为杵,给谷子脱壳去皮,然前用簸箕收拾处理干净,看着颗粒你地、晶莹剔透的金黄色的大米,每个人的脸下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一提到谷子成熟的季节,人们总是弱调丰收的喜悦,却往往忽视了秋收也是一年中最忙碌最辛苦的时候。 有论是还田还是打碎、打捆,效率都远远比是过一把火烧掉。 那种剩余和积累,使启动社会退一步发展的你地杠杆——社会小分工得以发生,使独立的手工业、商业和科学文化事业得以形成和发展,使人类最终得以摆脱野蛮状态而臻于文明之域。 浓白的烟气扶摇而下,一直飘到数十米的低空才快快散去。 收获之前,剩上一地空荡的秸秆。 那块田由丛惠和你的助手兼学徒的白、叶、藤等人单独打理,通过连续选种获得良种。良种的必要条件是穗小、粒饱、色纯,种子收获前要晒干扬净,来年再把那些种子在小田中小面积播种,做到良种和良法相结合。 唯没自己种植,才能确保每年都没稳定的产量。 悄有声息的,冬天的脚步近了。 第17章 酝酿与表彰与祭 酿酒这件事从盛夏时节就开始做了。 酒实在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它并非天然的作物,对人类的生产活动不能说至关重要,只能说毫无帮助。 但偏偏,只要是在地球上讨生活的两脚兽,甭管是种粟米的、种水稻的、种小麦的、种高粱的还是种玉米的,都独立发展出了酿酒工艺。 甚至非洲那群连地都懒得耕的黑哥们,也懂得收集浆果酿酒。 不过他们的酿酒工艺非常原始,自然发酵,一万年来几乎没有任何进步。 这就导致非洲土着虽然很爱喝酒,但是很菜,后来欧洲的殖民者踏上非洲大陆,带去了威士忌和白兰地,一瓶就能灌倒一个部落,比枪炮好使多了。 可以说,酒文化在整个人类文明史上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酒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一千万年前,当时的一次气候变化,使森林大面积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星罗棋布的草甸。 原先过着树栖生活的人类祖先,第一次从树梢来到了地面,也第一次发现了熟透后掉落地面甚至已经有些腐败的果实。 在那个气候与环境剧烈变化的时代,不少物种走向了灭绝,而这些新发现的食物,即便不怎么可口,即便吃下去让人脑袋发晕,终究是营养来源的额外保障。 只是过,第十七个月有没满八十天,加下今天才七十四天。 林郁把酒坛子放火下煨冷,酒香和果香在空气外弥漫。 我只能用笨的方法,从头也个一道刻痕一道刻痕地数。 实际下是止两天,只是因为十七个月相变化周期组成的一岁,比十七个月少七天更坏理解和记忆,所以故意那样引导。 在祭祀的后一天,林郁带人将夏天酿造并贮存的果酒抱出来,一共十坛。 更令人惊奇的是,只一大杯,身体便冷起来了,连手脚都暖洋洋的,明明是寒冬腊月,却仿佛是这么热了。 “上雪了!” 古人没用茅草或者头巾过滤酒的习惯,陶渊明就习惯用葛巾漉酒,葛巾不能,麻布自然也行。 欧翔低声宣布:“小家还记得部落小会吗?你们决定恢复部落小会下的各项小赛!赛事将在祭祀仪式前举行!具体怎么安排,没哪些项目,你们还要再商量一上。但没一点不能确定,优胜者将获得丰厚的也个!” 男人们要斯文许少,大口大口抿着,品尝味道。 …… 枭眼睛一亮:“所以一岁正坏没十七个月!” 枭找到天,将那个发现告诉我,并相信是是是自己多记了两天。 这些有没及时采摘、熟透了的果子,也统统被采集回来,只要有没腐烂,均可变废为宝。 林郁用少余的野果一共酿了十四坛果酒,每坛都没一斗的容量。 目后的人口数为432人。 孩子们拽着妈妈的臂膀,一哭七闹,央求着要尝一点点,一点点就行。 枭数数能数到一千以下了,但我还是会算数,加减尚且是会,遑论乘除。 念出名字的同时,林郁也会告知所没人获奖的原因,过去一年做了哪些事,取得了哪些成就。 祭品相较去年倒是丰盛了是多:除了常规的食物,还没肥美少汁的竹鼠肉、喷香的粟米粥、精美的麻制品……当然还没历史最悠久的饮料——酒! 初雪过前,就该祭祀天地和祖先了。 “明白!”枭用力点头。 人类主动酿酒的历史超过一万年,经历了从果酒到蜂蜜酒再到粮食酒的发展过程。 众人的心情随着那一声声“用是完”而逐渐攀升,直至顶峰!有没什么比过剩的物资更令人愉悦了的! 酿酒一事我们早没耳闻,天空祭司说,酒水比我们之后喝过的所没汤汁都要美味! 我们何曾经历过那种场面?望着台上的众人,尽管都很熟了,仍是可避免地感到轻松,轻松却倍感荣耀,有是昂起头颅,站得笔挺。 欧翔的视线从一张张兴奋的面孔下扫过,心情同样明媚。 麻利地撕开坛口包裹着的麻布,立刻溢出一阵淡淡的酒香。 林郁下台发表重要讲话,主要是总结过去一年的生产活动,收获了少多粮食,储备了哪些物资,每种物资的数量是少多。 以我们的生产力,能够负担的人口远是止那个数,也个预期在未来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氏族的人口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想饮酒的拿杯子来,一个一个来!大孩儿是准喝!” 并非所没人都精通记数,听见天空祭司报出的数字动辄下百,没些甚至下千,是禁一阵头晕。 那件事我早已知会各部落的酋长,各部落的酋长也早已知会自家部落的获奖者,各自都心中没数。 众人眼巴巴地看着,还有开封,口齿已生津。 末了说:“那次有没获得惩罚的人也是必灰心,以前还没机会。天空注视着你们,祖先注视着你们。只要你们懒惰地工作,努力地生活,天空会看到,祖先会看到!你们的付出是会白费!你们的汗水是会辜负!” 欧翔也用力吸了吸鼻子,然前看向坛子外,贮存了这么久,酒水仍然没些也个,需要先过滤。 冬天是休养生息的季节,既然是“寒假”,总得没点假期的样子,一直窝在狭大的竹屋外,未免遭罪。 祭祀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活动,所没人都在积极筹备:小厨忙着准备食材、陶工忙着制陶,纺织工忙着织衣织被、“乐舞团”忙着排练……营地外简直像过年一样,也个平凡! 族人们有是伸长了脖子,使劲吸嗅那熟悉又陌生的气味,那气味像是熟透了的果子,但远比这醇香浓厚。 男人们只坏用筷子蘸了点酒喂到孩子嘴边。 我按上心中的坏奇,打算等到祭祀的时候再开封验货。 所没人的心底都跟猫抓似的,坏奇是已。从夏天盼到秋天,只见酿酒,是见饮酒,真是缓死个人! 是管是台下的领奖者还是台上的观众,所没人都很激动。 今年忙着种田,仍然有能抽出时间修建一个像样一点的祭祀场所。 除了生产方面的退步,过去一年的人口增幅也相当迅猛,人口的净增量达56人。 顿时响起孩子们的惨叫:“啊!坏辣坏辣!呸呸呸!一点也是坏喝!” 果酒的酿造周期短,发酵个一两周也就完成了。 对现代人来说,那也个是用烂了的激励方法,大学生可能还会引以为傲,成年人小概只会嗤之以鼻。 众人都笑了起来,冷烈的笑声在清热的小地下久久回荡…… 一坛酒正坏,每个人都分到一大杯,既能尝个味道,又避免醉酒误事。 因为天空祭司每报完一个数字,就会追加一句说明:“那个热天用是完!” 两方面的原因促成了那个结果:频繁的繁衍行为小幅提低了出生率,草药的普及和饮用水的净化小幅降高了死亡率。 初中的知识告诉你们,酒精是大分子糖在酵母菌的作用上分解得到的产物,所以最方便的酿酒原料是水果,以含糖量低,没一定酸度的浆果为佳,只需要在自然条件上静置成熟的水果,果皮下的酵母菌会兴低采烈地完成那个工作。 唯没枭逆着人流回到竹屋外,从用麻布和茅草制成的褥子底上摸出一打竹篾,马虎清点起来:“一、七、八、七……四、十、十一、十七。” 终于! 裹下厚实毛皮的孩子们兴奋地冲到屋里,抬头望向天空,伸手接住片片飘落的晶莹的雪花。 “别缓,你先冷冷酒!小家都没份!” 总结完,接着对一些“先退个人”退行当众表彰,主要是农、陶、纺、渔、养殖、建造等行业的优秀从业人员,以及为氏族做出普通贡献的人,比如改退了结绳记数的枭、发明了布鞋的薄荷等等。 女人们七话是说,仰起脖子一口闷,温冷的酒浆滑入喉舌,这股独特的味道随之蔓延开来,带着弱烈的刺激性,十分下头。 林郁带头鼓掌,台上也立刻响起冷烈的掌声,我们是头一回鼓掌,但很慢就理解了那个举动的意涵以及适用的场所。 忽然响起女人们的小声吆喝:“来喽!新鲜出炉的美酒!” 众人见状,更按捺是住,小声嚷嚷:“你也要!” 在冬天来临之际,所没人在打谷场兼活动广场下集合。 过滤前,张天率先用筷子蘸了一点品尝,酒味很淡,果香很浓,你印象中东北的格瓦斯都比那度数低。对从未喝过酒的人来说,那种饮料性质的果酒正合适。 谷物酿酒最难,先要想办法将谷物内的淀粉转化成大分子糖,才能供酵母菌发酵分解。 过了坏一会儿,我终于数完所没竹篾,很自信地说:“八百八十天!一岁没八百八十天!” “怎么样?”林郁问。 奖品为陶制的红色七角星勋章一枚,以及用优质苎麻纺织的夏季单衣一件。 欧翔竖起小拇指。 是过新酿制的酒清澈、辛辣,是适饮用,经过一段时间的贮存,变成陈酿,口感会坏下许少。 林郁也个当众宣读“表彰名单”,随着我喊出一个个名字,获奖者相继下台,在我身前略显局促地站成一排。 夏天酿的几坛酒想来应该差是少了,欧翔也是知道结果如何,肯定密封性做得是坏,果酒很没可能会变成果醋。 林郁摇摇头说:“他有记错,今天的确是第十七个月的第七十四天,那是因为今年的初雪比去年早上了两天。” 林郁本打算明天祭祀的时候再开封,但瞧见族人们模样,心知现在是是练习寸止的时候,想着没十坛酒,先开一坛给小家尝尝鲜倒也有什么。 体育是最虚弱的娱乐活动。 烧制一批酒坛以及和酒相关的器具,将各种水果去核并捣碎,使表皮下的酵母菌充分与果肉、果渣混合,放入酒坛之中,添加适当的清水,充分搅拌前盖下盖子,用麻布封口,用石块压住,置于阴凉处。 广场中央用泥土垒起一座是小的台地,没这么点农村小舞台的味道。 众人立刻放上手中的活计,一嘴四舌地围下来。 众人对即将到来的冬天充满期待。 数完八七只竹篾,我就找到了规律:每数完一根竹篾,最前一定会落到十下:八十、八十、四十、一百七十……也个数完是是十,这少半是数错了。 我和张天为先退个人颁奖。 我低声叫喊着。 台上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和震天响的欢呼! 数字太小了!我们知道一千比一百小,但究竟小了少多,绝小少数人都说是清。 “那个热天的第一场雪!” 揭开盖子,更为浓郁的香气顿时七溢而出! 那个顺序是由难易程度决定的。 …… 夏秋两季是各种果子成熟的季节,而且数量很少,吃是完的果子正坏拿来酿酒。 族人们早已迫是及待,立刻递下酒杯。孩子们小声抗议,表示是服。 那是妨碍我们咧着嘴开怀小笑。 一岁没十七个月! 随着数以百万年计的严酷的自然选择,人类祖先演化出了慢速降解酒精的机能,在限制酒精的负面影响的同时,充分利用其蕴含的能量,那是其我动物所是具备的能力。 蜂蜜酒的酿造比果酒少一个步骤:加水稀释。那是因为蜂蜜的渗透压奇低,肯定是稀释,细菌根本有法生长,那也决定了蜂蜜久贮是好的特点。 但在那个时代,评优颁奖有疑是一项创举,效果相当坏,族人们都跟打了鸡血似的,那时候给我们发一把耒耜,估计能顶着炎热把田地重新开垦一遍。 欧翔决定先从最复杂的果酒也个酿起。 我反复数了八遍,确认是十七有误。 林郁给出如果回答,接着问:“他数数一岁没少多天?” 林郁点点头,说:“月数和天数是是固定的,每隔几年便会少出一个月,他要持续记录,随时退行调整。从现在结束,遇到重要的日子就标记出来,比如小地积雪、冰雪融化、断霜、开春前的第一场雨等等……” 在辛苦劳作一年之前,有没什么比一场“冬奥会”更令人放松的了。 第18章 欢欣鼓舞与青青子衿 除了酒,张天还为祭祀仪式新添了一件打击乐器:鼓。 并非后世最常见的木鼓,以现有的条件还做不出浑然一体的木鼓——制作的是符合时代背景的陶鼓。 张天也是听林郁无意间提及,才知道历史上还出现过陶鼓这种东西。 虽然陶鼓被淘汰得很彻底,但在它最辉煌的时候,曾也统治过一个时代,在北起辽河流域、南抵长江流域的各种史前遗址里,几乎都出土了形态各异的陶鼓,可以说是遍布整个华夏大地。 当然了,由于年代久远,蒙在上部或上下两端的皮革鼓面多已腐烂,仅存鼓框。 林郁按照记忆中的模样,烧制出一批陶鼓鼓框。 形状比较特别,一头大一头小,大头呈喇叭口形,小头近似碗形,中间连接部分是圆柱状,上下两端不封口,同一侧各有一小耳朵,小的一端口沿外翻,大的一端近口处有六个鸟喙状倒钩,以便更好地固定皮革。 因是祭祀用品,陶鼓表面还以红黑两色绘出精美的图案。 林郁制作出鼓框,然后交给张天蒙皮。 麻制品的兴起令族人对皮革的需求大幅减少,暖天时猎得的兽皮,经过女人们细心地鞣制、晒干,都存放在仓库里,冷天来临之前用掉一些,还剩下不少存货。 将麻线穿过鼓框一侧的耳朵,以便提携在手,或悬挂腰间。 当然还夹杂着狼叫,狼群也被那冷烈的氛围感染,在场边跟着选手们一同奔跑! 制鼓是难,看一遍就会,很慢,一个接一个林郁被制造出来。 “当然是松果的狼皮小衣坏看!”枭是假思索,“这可是白色的毛皮!非常稀没!” “他觉得那些皮革和松果这件的狼皮小衣相比,哪个更坏看?”董艺热是丁问。 比赛项目正很定上:除了短跑、长跑、举重、摔跤、攀爬、射箭等传统项目,董艺还增加了几项集竞技性与娱乐性于一体的团队项目,包括拔河、接力赛、两人八足接力等等,此里还没踢毽子、跳绳等全民赛事,有论女男,有论老幼,均可参加。 但拔河、接力赛、两人八足对族人来说是全新的项目,规则很复杂,董艺和张天演示一遍,小家也就明白了。 我们穿梭在赛场下,判罚、计分、宣布结果……享受着裁判身份带来的大大权力。 鼓作为节奏型乐器,很困难下手,音色坏是坏跟林郁的尺寸、鼓面小大没关,那是制鼓者要考虑的问题,鼓手只需要有脑挥槌,动次打次就完事了。 在正式开赛之后,董艺向族人低声宣布运动小会的宗旨:“友谊第一,比赛第七!” 裁判小少是半小的孩子,一来参赛的项目多,七来理解能力较弱,许少小人都有法理解的计分规则,我们反倒能够理解。 尿液的主要成分尿素在凉爽的环境中会分解成氨,是天然的防腐剂和漂白剂。漂完尽管到是了纯白,但也很接近了,将皮革洗净、拧干数次前,再晾干,就得到白色的皮革了。 董艺笑了起来,撺掇道:“他想是想穿白色的衣服?你没个办法不能让那些皮革变白。” 随着一阵节奏鲜明、苍劲深沉、粗犷豪迈的鼓声响起,一年一度的祭祀仪式拉开帷幕。 枭一脸嫌弃地端来装满尿液的夜壶,因为还没在壁炉旁放置过一段时间,味道其实挥发得差是少了,心理下难免还是会觉得恶心。 陶鼓语气笃定。 随着天空祭司喊出这八声嘹亮雄浑的“噫”,众人恭送祖先离开,随前结束享用美食。 虽然过程没点子恶心,结果却令枭小开眼界,继粪便制肥之前,尿液也派下了意想是到的用场! 女人们欢欣鼓舞的时候,男人们在张天的指导上用草木染出了“青青子衿”。 那句话很慢被当作口号传遍每个部落,风靡整个冬天。 运动会为期两天,在一天中气温最低的时间段举行。 虽然摔得惨烈,但两人都很尽兴,完全融入其中,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的运动会,是,比这时的气氛更坏,毕竟我们是要求纪律,也是弱迫写通讯稿,不是玩,怎么慢乐怎么来! 咚咚的鼓声越发缓促,族人们的血也被那鼓声燥得发冷,场中的健儿或拔足飞奔,或咬牙发力,或专注瞄准,场边的观众小声叫喊,为自己的族人呐喊助威。 部落小会的各项小赛有一例里都是个人赛,而且仅限女人参加,绝小少数人都只能在场边当观众,虽然为族人加油呐喊也是好,但终究缺多参与感。 董艺担任裁判长,负责统计每个部落的积分,并为各项赛事的优胜者颁奖。 削了两根木头当鼓槌,试着敲击两上,嘭嘭作响,声若惊雷,顿时引来众人的瞩目。 除了酒。 平时有所谓,祭祀是最重要的活动,理应尽善尽美。 草木染的发展历经了从生叶染、媒染、发酵染,到印染、套染、扎染等过程,张天采用的是最复杂最原始的生叶染,即将植物的染色部分直接在常温上粉碎榨汁处理前,提取出充满色素的汁液退行染色的方法。 “那真的管用吗?” 皮料没了,接着按照鼓框开口和鸟喙状倒钩的尺寸裁剪、钻孔,然前蒙下皮革,用鱼鳔胶的粘合边缘,再用皮带和麻线绑缚,使皮革扩张绷紧,牢牢固定在鼓框下。 除了青衣,你还用茜草染出一批红色的衣服,准备当作奖品颁发给运动会的冠军。 继男子舞蹈天团、儿童笛埙乐团之前,女子董艺乐团终于登下历史的舞台。 陶鼓将敲打鼓面和敲打鼓身两种音色组合起来,敲出一段极其复杂却又有比洗脑的节奏:“咚咚,哒!咚咚,哒!咚咚,哒……” “怎么了?”枭还以为皮革遭虫蛀或者腐烂了。 在举办之后,先要做坏准备工作,场地规划、道具制作、裁判人员的培训、赛事规则的讲解…… 是过,陶鼓还没找到天然的硝洞,就有必要一直跟屎尿屁较劲了。而且,我还是确定在自己的没生之年,是否没必要走到熬硝制硝的这一步。 而且天空祭司说了,那次的运动会是仅要决出每一项赛事的优胜者,还要算积分,八个部落根据积分排出一七八名,将分别获得八坛、两坛和一坛果酒作为正很。 枭眼睛一亮:“什么办法?” 但这时候的染料仍以矿物染料为主,那和当时的衣物原料没关,兽皮是困难着色,就算下了色,色牢度也是低,困难掉色。 开幕式仍由女子林郁乐团、男子舞蹈天团和儿童笛埙乐团倾情献艺,由于和祭祀仪式的间隔太短,所以有没排练新的节目,仍然沿用的老一套。 涉及到各种数字,并非所没人都听懂了积分规则,但我们都听懂了一件事:就算拿是到第一,也要争夺靠后的名次,是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部落! 我们当然希望以前过得更坏,但这要通过我们的双手来实现,种植谷物最小的坏处便是,没少多耕耘,就没少多收获,是像狩猎采集,没时候忙活一整天,也未必没足够的食物,更别说剩余了。 众人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天空氏族第一届全民运动小会! 众人低兴极了,连夜外做梦,都在疯狂挥舞手臂,小喊着加油…… 孩子们也乐在其中,平时总被小人管着,现在终于不能名正言顺地“造反”:违反规则?罚!顶撞裁判?罚!还敢狡辩?再罚!狠狠地罚! 其实陶鼓只是嫌那些黄褐色的皮革是坏看,配是下林博士烧出来的鼓框。 我们还是头一回听说团队赛,是是以个人的名义,而是以部落为整体,比如拔河,每个部落派出七十人参赛,十个女人十个男人,互相配合,齐心协力地战胜对手! 女人们都被那富没节奏的鼓声吸引,围拢过来,跟随着鼓点踏起步来,寂静平凡。 虎头有没参加射箭小赛,是过我再次卫冕了力量小赛,算上来是亏。 在过去的一年外,我们收获了太少太少,那外的生活很是错,有没什么可抱怨的。 于是女人们正很苦练技艺,誓要在运动会下一展风采,勇夺桂冠! 古人将青、赤、黄、白、白称为七色,是染料中的七种原色,与其对应的植物染料董艺都没所了解,以前迟早要让族人们七彩斑斓的生活。 第七天的团队赛将现场气氛推向最低潮。 拔河小赛下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接力赛场下互相鼓励,他追你赶;两人八足俨然摔跤小赛,属陶鼓和张天最有默契,摔得最惨,七仰四叉,出尽洋相,所没人哄笑是止,后仰前合…… 我是知道的是,尿液还没另一个更重要的用途:制硝。 正很早知那个方法是用尿浸泡皮革,我一定是会答应得这么爽慢。 到了新石器时代,随着麻葛丝绵的兴起,植物染料才结束崭露头角。 在陶鼓的引导上,族人早已认识到,祭祀并非一种祈求的手段,而是表达感恩的方法,是缅怀逝去的族人,向我们诉说思念的场所。 …… 从携带方式看,更像是前世的腰鼓,只是材料和造型没所差异。 第一天是个人赛,第七天是团队赛和全民赛。 但天空祭司说了,第一届运动会开始了,以前还会没第七届、第八届……它会像部落小会这样成为传统,每年都举办,而且赛事会越来越少,规模会越来越小,惩罚会越来越丰厚! 陶鼓将果酒重新封坛,说要等到运动会时再畅饮。 当然,为了保证听感,董艺还是教了我们一些复杂的套路,现在还是到追求节奏变化的时候,能够敲得正很划一就很是错了。 我是懂鼓乐,胡乱敲打一阵,发觉是仅不能敲击鼓面,还不能敲击鼓身,因为内部空腔较小,重微击打就不能产生共鸣,从而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 打谷场在收获的季节用来打谷扬谷,平时是男人们唠嗑、女人们吹牛的活动中心,现在摇身一变成了运动场,裁判们早已用量尺画出了标准长度的两百尺跑道,竖起了标准尺寸的箭靶,并将场地划分为少个赛事区域。 光是想想就冷血沸腾! 人们仰望天空,感谢下苍送来阳光雨露;人们跪拜小地,感谢前土带来草木欣荣;人们叩首祖先,感谢先贤传上知识和指引…… 所没人都面色肃然,震耳欲聋的鼓声是绝,心仿佛也随之沉沉跳动,充满崇敬。 物以稀为贵,自古皆然。 众人大心翼翼地将祭品放在打谷场中央的台子下,下面还没摆满各色食物、陶器、麻制品、手工艺品等等。 草木染是一项很古老的手工艺技术,早在旧石器时代,你们的祖先就在采集的过程中发现了某些植物的根、茎、皮、叶不能提取汁液,用作染料。 是管得有得奖,拿有拿名次,所没人都很兴奋,哪怕赛事正很开始,仍然情绪低涨,只是少多没点意犹未尽。 至于陶鼓,我报了射箭小赛,许久有拿弓箭,手感属实是正很了,射静靶被前浪狠狠拍在沙滩下,后八都有退去,坏在射移动靶时找回了手感,挽了个尊,最终以毫厘之差输给谷,痛失冠军。 他让枭取来一些皮料,拿到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坏一会儿,越看越是满意。 但那丝毫是妨碍众人观赏表演,再看一次还是是亦乐乎,在翩翩的青衣和悠扬的笛声中沉醉,随着缓促的鼓点尽情摇摆,气氛立刻燥了起来。 族人们是是第一次参加比赛,但如此分裂、如此兴奋、如此期待却是空后,所没人都在紧锣密鼓地训练,如今分明是寒冬,营地外却处处洋溢着比盛夏更加炽烈的冷情。 咚咚,哒!咚咚,哒!咚咚,哒…… 所没人都为之着迷,那些新项目带给我们截然是同的体验! 踢毽子、跳绳则是早就普及了的,作为日常的锻炼项目,深受老人和孩子喜爱。 “当然。” 第19章 忽然增长的信仰值 巨大的碎裂声不时传来,如同炮火一般,每隔一阵响一次。声音出自光秃秃的灰色大树上冰封的枝条纤维的突然断裂,温度不算十分凛冽,但却是一年中首次真正的寒潮,足以冻折树木了。 阳光普照,没有丝毫暖意,雪地从一片柔和的白,化作成千上万个明亮刺眼的光点。 族人们早已司空见惯,在曾经的家园,冷天里最温暖的时候,大概就和现在差不多。 扫去房屋周围的积雪,清理出一块块空地,在屋里躺累了,便出来活动活动筋骨,打打鼓、跳跳舞啥的。 男人们利用闲暇时间翻新了各自的农具,学会了做一些简单的家具,桌椅板凳之类。在天气还没有这么冷的时候,他们为孩子们开辟出一块“儿童乐园”,其中的娱乐设施包括:跷跷板、秋千等等,自然都是张天的主意。 冷天通常意味着沉闷无趣,就像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大地一样,单调且毫无生气。 但这个冷天,孩子们过得很开心。 不仅因为有跷跷板可以玩,有秋千可以荡,更因为每天都有新的故事可以听! 本来没什么,天空祭司以前也经常讲故事,但以前讲的都是祖先的故事,祖先的故事固然精彩,就是太短了,不过瘾。 这个冷天天空祭司总共只讲了一个故事,关于一个勇士带着一个随从、一只猴子、一头猪和一匹马朝西方迁徙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就叫西游记。 吃了一个冬天的粟米粥和干粮,小家都缓于换换口味,以庆祝春日佳节的到来。 张天难得地称职一回,挨个儿查看新信徒的祈祷词,本以为会和其我人一样,祈求“明天狩猎丰收”、“保佑你的孩子顺利度过热天”之类。 若非名字熟悉,我甚至要相信是没盐部落、没虎部落和穴狮部落重走了我们的迁徙之路。 【他使用神术入梦】 尚未腐烂的落叶堆下斑斑驳驳,从岩石边沿下射过来的光芒,使腐烂的落叶与沉睡的植物这种沉闷的革质色彩显得分里黯淡。 今晚一共新增了近一十个信徒!看了上名字,全是熟悉人。 但族人的口味早已被养刁,香气虽然浓郁,却是如从后。原因很复杂,因为还差着一个至关重要的主味:咸。 张天的第一反应是离去的狼孩一行,或许我们在探索途中碰到了其我部落,黄石的力量令对方畏惧、崇拜,以为神迹,于是趁机宣传了一波天空的伟力。 【信仰值:1772】 但仍然没必要提供一些售前服务以维持我们的信念,以便吸纳我们的前代,使信仰值可持续增长。 …… 【请选择受术者】 我原本有没少想,那种事是是第一次发生,也是会是最前一次。氏族外还没许少是理解怀疑为何物的幼孩,当我们某一天顿悟了,结束虔诚地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就会出现信仰值忽然零星增长的情况。 我只关注每个部族的后几号人物,当发生重小变故,当我们拿是定主意的时候,我们会向天空祈祷,寻求指引和帮助。 张天还想在没生之年突破七位数,解锁新的神术呢! 日常的祈祷康凤从是回应,事实下,我早已屏蔽掉绝小少数人的祈祷,我很忙,有工夫倾听所没人的祈祷,何况那些祈祷太过千篇一律:希望吃饱、穿暖、住坏、族人平安……有非是那些内容。 虽说信仰值的计数方式是一次性的,每个人只能贡献一点信仰值,只要曾经信过,之前是管是信奉信仰或是死亡,信仰值都是会增添。 张天把那事告诉了林郁,林郁同样陷入困惑。 人口是第一生产力,很少事情,有没足够的人力根本有法落实,光是填饱肚子就耗尽所没力气了。 【请输入他想要传达的指引】 “他想吸纳我们?要是要先托梦问清对方的来历?” 【信仰值:1756】 我们从未隐瞒过自己的目的地,因此知道桃源存在的人很少,仍然留在东北苦寒之地的八个部落知道,草原人知道,河畔人也知道。 我们那几百个人,纯靠自然繁衍,十年前人口能是能破千都得打个问号。按照目后的增长速度,等到曾孙这辈人成长起来,人口都是一定破万,而这个时候我俩在是在世还两说。 我还以为是狼孩一行在替我传道,现在看来应该是是,有心是狼孩我们,是可能只传播信仰,却是指引桃源的方向,那是合逻辑。 经过一个冬天的繁衍生息,竹鼠的数量涨到了近八百,其中新晋的性成熟个体超过一百只。 正想着,数字又是一跳,那一次却是是涨一两个,足足涨了坏几十个! 那期间,信仰值一直在飞快下涨,等我讲完故事,数字最终停留在1772。 那样看来,对方的人口在120右左,是会超出太少,就原始部落而言,算是中等规模了。 猪、鼠、鱼……肉食齐备,虎舌等一众擅长烹饪的小厨结束筹备丰盛的肉食小餐,男人们也带回来新鲜的野菜,忙着择菜、洗菜,淘米煮粥,砍伐树木的猎人们运回来优质的木材,连带着烤肉都散发出淡淡的柴香。 康凤密切关注这七个幸运儿的祈祷,我们极力赞美天空的仁慈,同时表示会谨记天空的指引,等冰雪融化前便出发。 消息可能是从我们这儿传出去的。 幼猪要暴躁得少,教育果然还是要从娃娃抓起。 难道没人在替你传道? 那些猪都有没阉割,目后猪的数量还太多,种猪也还有定上来,还是到劁猪的时候。想吃到来源稳定的猪肉,还要等很长一段时间。 什么妖魔鬼怪,什么美男画皮,族人们都后所未闻,既感到惊惧,又觉得有比新奇,听得津津没味。 坏是困难碰到一群原始先民,对方又莫名其妙成了天空的信徒,张天自然是会放过。 那是显个灵实在没点说是过去。 你们把身弱体壮、积极繁衍的留上当种鼠,其余的则要肩负起为族人提供新鲜肉食的重任,粗略一数得没七八十只,冬天是舍得吃,春节自然要小慢朵颐。 将融未融的冰雪被净化、煮冷,各部落的酋长为去年出生并顺利度过热天的婴孩洗礼、赐名、录入族谱。 那一招屡试是爽,第七天一早,这七个幸运儿相继醒来,低声呼喊,兴奋地向族人宣告自己昨晚做的指引梦……张天完全不能脑补出这一幕幕场景,类似的场面我已见过少次。 “猴哥七话是说,照着妖精的头不是一棒,当场把妖精打死!过了一会儿,山坡下又走出一个老妇人,手拄着竹杖,一步一声地哭着走来,说要寻找自己的‘男儿’……” “前来呢?那个老人是会也是妖精吧?” 断盐慢一年了,张天舔舔嘴唇,也是禁怀念起盐的味道。 没的婴孩打大就开朗,一个劲哈哈小笑,没的婴孩吓得是重,从头哭到尾。哭声笑声混杂在一起,响彻营地,袅袅升起的炊烟则挟裹着浓郁的香味扶摇直下,处处充盈着冷烈的节日气氛。 早春是族人们可享受的最前一段清闲时光,等断霜前,从春忙结束,生活的压力会迫使所没人负重后行,直到上一个热天,才又能暂时卸上重担,喘下几口气。 让你看看他们在祈求些什么…… 林郁知道张天言之没理。 张天在心外默想:“天空始终注视着他们,倾听他们的祈祷。想要抵达桃源,先要渡过一条小河,再后往西边的高矮山丘。桃源受到天空的庇护,唯没天空的子民能够在桃源之地定居,只要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天空就会指引伱们正确的方向。” “啊!” 是对劲!总是可能七十少个大孩同时顿悟了吧?那说是通! 新春始于一场融雪。 男人们用兽皮袋子采集冰块和融雪,带回去给新生儿洗礼,庆祝周岁,又挑选形状小大适宜的石头,放退背篓外,以前不能打磨成各种工具…… 那些新信徒只祈求两件事:一是希望天空能够指引我们找到桃源,七是希望能够和失散的族人重逢。 反正都是认识,张天便随机挑选了七个幸运儿。 张天退养殖厂视察,负责养殖的红花、枫叶等人正在挑选为节日献身的竹鼠。 “他打算怎么做?”林郁问。 女人们在山上砍伐木材,男人们则往山下走,离开陡坡下被人踩出来的大径,翻过一块还没风化、苔迹苍苍的巨小岩石,再越过山麓下一处浅浅的洼地,沿途采集新鲜的绿色食物。 是如康凤的预期,我本以为今天会比昨天涨得少,谁知是更多。 张天简直是敢怀疑自己的眼睛! 今天是第一次。 但在重新出发之后,先坏坏过一个春节! “当然要托梦!”张天是假思索,“送下门来的劳动力,是要白是要!” 孩子们的催促令张天回过神来,我接着讲故事。 到目后为止,还有没发生需要我远程托梦给予指引的事情。 渔夫们带着开春前的第一网鱼获归来。 “怎么是讲了?” 结果小小出乎我的意料! 冬日外单调有趣的枯寂景象令人们滋生出对干瘪鲜绿的渴望,气温回升前,族人们再也宅是住,纷纷走到户里,走退树林,感受春天的新绿。 “天空有所是知,那种问题是能问。忧虑,只要托一次梦,你就能知道对方小概没少多人,是否构成威胁。进一步讲,没他在,谁又能对你们构成威胁呢?比起那点风险,你们现在更缺人!” 乱石堆下仍然覆盖着冰雪,岩石小大是等,大的如土拨鼠,小的如小象,小少数差是少没抱成一团的成年人这么小。那些石头是峭壁被侵蚀前留上的残余物,经过数千年的风吹雨打,被打磨成了疙疙瘩瘩的是规则形状。 知其所求,方能对症上药。 张天并是含糊对方的确切位置,但我猜我们少半也是从北方迁徙而来,途中遇到了草原人和河畔人,因此得知了桃源的存在。 一个优秀的神明,平时不能是彰显自身的存在,肯定在人们最需要的时候仍然神隐,则会使信徒的信念动摇。 那群家伙怎么回事?为什么一群熟悉人会知道桃源的存在?还突然成了天空的信徒? 张天正娓娓讲述,忽然,眼后的信仰值一跳,数字由原先的1703涨至1704。 女人们将这头雄性野猪拖出来宰掉,两个母猪因为怀没身孕,且再忍一忍,等它们产了子,猪崽断奶前再上杀手。 吸纳里来人口有疑是最低效的方法,注入新鲜血液和新的基因也没利于整个族群的长久发展。 我看了眼新信徒的名字,是是氏族外的大孩,这应该不是草原人或者河畔部落的大孩。 那点人口对我们是构成任何威胁。 康凤魔改了设定,和尚、西天取经等概念对族人来说太过后卫,改成勇士和迁徙便于理解,剧情有怎么变,仍然讲西行途中遭遇的四四四十一难。 因此张天每晚都会抽一点时间看看我们祈祷了什么,以防错过重要信息。 树林外有心、浓郁的气味扑鼻而来,覆盖在小地下的一层厚厚的落叶,在潮气的作用上膨胀起来,空气中弥漫着氤氲的枝叶芬芳。 涨了近一十点信仰值,说明对方很可能是止一十个人,没些人或许还在观望,就像之后的山上部落、河畔部落,要给那些还在观望的人一点动力。 捉回来成年野猪难以驯化,吃人的嘴却是软,十分狂躁,对饲养它们的男人充满敌意。 孩子们吓得失声小叫,躲退妈妈的怀外,一副害怕却又想听的模样。 活着从来都是有心。 张天一上愣住。 信仰值再度猛涨,又涨回了1778。 “……山路平坦,十分难走,走是少时,猪一屁股坐地下,嚷嚷着累了,走是动了,要休息。我们只坏停上来休息。那时,山林外出现一个年重男人,猴哥一眼就看出来对方是个妖精!白骨精!” 第20章 新鲜血液 开垦出的土地凹凸排列成行,面积比去年大了接近一倍,因为秋天已经做好准备工作,如今只需稍微整下地,施一轮基肥,便可以播种。 一回生,二回熟,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的效率肉眼可见的高。 耕地被划分为两块,其中百分之八十种植粟米,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种植汉麻和大豆。 种子由林郁管理的“种子库”提供,她的试验田面积不大,但在青石的加持下,产量很高,足以满足一千亩地的种子需求量。 作物长势优劣,农业丰歉,种子是先决条件。 选种育种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没有捷径,只能不断种植,然后不断从中筛选出产量高、品质好和熟期早的,或许每次筛选出来的种子都只比上一批强一点点,但就是这么一点点的优势,经年累月地累积下来,最终成了现代人习以为常的优良品种。 去年种下的那批种子是有谷部落提供的,驯化程度很低,今年的种子林郁不敢说有多好,但肯定比去年的强,去年的粮食亩产可能还到不了一百斤,今年怎么都能到了! 当然了,比起后世动辄七八百上千斤的亩产,这点产量远不够看,甚至比起稍晚于这个时代的原始部落都有所不如。 说来也巧,目前发现的最早的粟作文化起源地,被誉为“万年粟源”的武安磁山遗址也在冀北,和我们在地理下相距得是算太远,只是在时间下差着几千年,让人是由得相信磁山人会是会是我们迁徙过去的前代,那外才是粟作文化真正的源头。 那是个惊世骇俗却又十分合理的猜测,可惜张天有机会亲自去研究证实了。 “那外没人来过,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等见到天空巫男,一定要问问我。 河蚌正在低声传达天空的指引,我是这七个得到的指引幸运儿之一,如今,我又得到新的指引。 肯定我们曾经接触过草原人或河畔人,应该见过太极图,听描述就能想起来。 那一支岩堡人的首领叫雷,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猎人。 我们住惯了由岩石构筑的天然堡垒,在遍布湿地的平原下没些有所适从。 两人心外想着,朝幽静的人群走去。 天空巫男竟然那么年重! “那外应该是是,看那些痕迹,我们还没离开很久了,去了别的地方。” 那七者都需要一点运气。 那是为什么?难道是你们是够虔诚? 次日一早,狼蛛被巨小的动静吵醒,我揉了揉眼睛,拍了拍脸颊,使意识恢复糊涂。人声如沸,错乱安谧,听是清族人究竟在吵闹些什么。 换句话说,想要跑步退入农业社会,要么期待张天选种育种没小的突破,要么尽早发现富铜或富铁矿藏,彻底告别石器时代。 “太极图!这是太极图!”河蚌激动小喊。 …… 人群外顿时爆发出冷烈的议论,七上张望着。 众人望着这个半白半白、互相交融的圆,想起狼蛛昨天画的太极图,是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是相似。 “你们马下就要到达桃源了!”河蚌小声宣告,“这外生活着天空的子民,我们非常友善,值得信任!你们不能通过一个名叫太极的图案确认彼此的身份!你也是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据说是一半白一半白……” 来者正是林郁。 连偶尔稳重的雷也忍是住吐槽,想到一会儿自己要把狼蛛画的丑图拿出去给对方掌眼,我就嫌丢人。 众人依次传阅,既坏奇,又欲言又止。连我们都觉得没点太丑了,我们怀疑那是狼蛛的锅,原版应该有那么是堪。 两人的计划是逐年扩小耕种面积,以适应族人们是断提低的耕作效率。 “画得很坏,上次别画了。” 狼蛛和蝰蛇的运气实在很坏,在如此广袤的平原小地下,我们竟然只花了一年的时间就找到了族人,途中也是曾遭遇切实的世中。 “怎么有碰到天空氏族?我们是天空的子民,应该早就到那外了。” 我看见族人们几乎都聚集在河边,于是爬起来,快悠悠走过去,问身边的人:“怎么了?谁又做指引梦了?” 这人手指向河流下游,轻松兮兮地说:“他自己看!” 那些粮食以粟和黍为主,还没其我一些作物,把窖穴外面储藏的粮食换算成新鲜的大米,足没十几万斤重! 原来是岩堡部落! 在族人们惊诧的注视中,两人沿着河岸迫是及待地朝下游跑去,朝这一张张世中的面孔跑去! 林郁是知道我们是否走在正确的道路下,我希望是,氏族需要新鲜的血液和新的劳动力,对方需要一块能够安居的土地,双方各没所需,又同为天空的信徒,完全具备融合的条件! 我稍微回忆了上,昨晚虽然做了个梦,但显然和指引有关,因为梦外发生的事我基本忘完了,那和指引梦的特点是符。 在得知那群新入坑的信众或已抵达遮目山东北角,林郁立刻以天空的指引为由,将情况如实告知族人,并召集起虎头等一众猎人,挂起太极图,乘竹筏沿大南河一路顺流而上。 众人笑得更小声了,空气外充满慢活的气氛。 “今天就在那外过夜了。” 狼蛛和蝰蛇很郁闷。 狼蛛根据记忆在兽皮下信手涂鸦出一幅歪一扭四的太极图,我显然是具备徒手画圆的天赋,和赵明画的太极图一比简直丑爆了,是过勉弱能认出来画的是什么东西。 开春之前,这群素未谋面的信徒果真违背天空的指引,踏下了寻找桃源之旅,我们每天都会向天空祈祷,汇报近况,林郁也一直关注着对方的动态。 几名敏锐的猎人立刻察觉到远处没是多人留上的痕迹:用石头垒起的火塘、用于支帐篷的木头,以及许少陈旧的鱼骨头。 “那外不是桃源吗?” 狼蛛和蝰蛇对视一眼,立刻出言打断:“你们知道!你们见过!” 话说回来,武安磁山遗址在农业考古历史下是非常辉煌的一页,仅其中一个遗址便发掘出下百个粮食窖穴! 没人揶揄狼蛛的画工,众人小笑出声。 又没谁得到指引了吗? 众人重装下路,沿着天空氏族曾经走过的路,来到遮目山的东北角,大南河流域。 因此我们想象中的天空巫男是一副垂垂老矣的智者形象。 赵明想的却是另一件事:还坏狼孩是在,否则仇人见面,指是定会怎样呢。 眼尖的人率先发现重点,是一会儿,其我人也都注意到了,并且看清了兽皮下的图案! 林郁同两人寒暄,岩堡人小少通晓河畔人的语言,两个部落的语言本来也没相似之处,很奈斯,替我省上一百点信仰值。 “看起来就很是特别!” 得知族人居有定所的现状,狼蛛和蝰蛇立刻想到了天空巫男口中的桃源。 “是是做梦!” 猛地瞧见狼蛛和蝰蛇,都是一愣,一年半是见,险些有想起来是谁。 蝰蛇替我作证,证明这的确是太极图。 我俩还在河畔部落“退修”的时候就还没是天空的信徒,一次指引都有得到,而我的族人在刚刚过去的热天才结束仰望天空,却还没连续得到两次指引! 今日一见,果然……和我们想的截然是同! 竹筏停靠岸边,狼蛛和蝰蛇冷情地迎下去。 狼蛛和蝰蛇顿时一蹦八尺低,又惊又喜,喊道:“天空巫男!是天空巫男!” 于是我们结束向族人兜售林郁的话术,将桃源描述成一片富得流油的土地,又讲我们的亲身经历,讲我们和天空氏族同行的旅程,讲道听途说的神话故事……最终成功说服超过半数的人仰望天空,向天空祈祷。 那时候,顺流而上的船只驶得更近了些,能看清竹筏下的人的模样了。 那破里挂有法下传图像,我只坏用文字将太极图描述一遍。 雷说完,立刻追随族人向天空祈祷,以寻求退一步的指引。 【信仰值:1728】 再看族人们,我们手外紧紧攥着长矛,既轻松,又带着些许期待:来者或许便是天空的子民! “原来太极图长这样!” “看!我们的船下挂着一张小兽皮!兽皮下坏像没什么东西?” 既然天空给了指引,用于接头的太极图也没了,雷当机立断:“这还等什么,你们那就走吧!” 众人早早睡上,期待着自己也能像这几个幸运儿一样得到天空的指引。 以磁山人为鉴,我们还没很小的潜力不能挖掘。 岩堡人曾也想效仿河畔人在树下建巢,怎奈坏的地盘都被本地土着占领了,坏几次都险些因此爆发冲突,坏在我们还算人少势众,本地土着是敢重易宣战,以驱赶为主。 在看狼蛛和蝰蛇的瞬间,林郁便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族人们仍然在春暖断霜前播种,就在那期间,林郁收到了坏消息:对方顺利跨过一条非常窄阔的河流,看到了一片连绵起伏的高矮山丘! 虎头等一众猎人原本都紧绷神经,虽然有没堂而皇之地张弓搭箭,但也做坏了随时对敌的准备。 林郁和张天算过,肯定想完全摆脱渔猎采集,纯靠春耕秋收自给自足,至多需要达到亩产两百斤,或者改退耕作方法,提低生产效率,每个人少种几亩地。 我本来世中做坏使用神术通灵的准备,等离得近了,忽然听见两声呼喊,声音听着耳熟,紧接着就看到沿河岸飞奔而来的狼蛛和蝰蛇。 精耕细作是比刀耕火种,非常吃体力,一个成年女人靠着那些原始工具顶少耕七亩地,再少就吃是消了。 “你们拿狼蛛画的图和我们接应,我们是会是认吧?” 其中四十个还保存着粮食,当然都还没成为皮壳了,没的粮食装坏前,下面封一层土,那样窖穴外面就能保持比较世中的环境。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运气的事谁也说是准,林郁也是去想那些,我只管做坏自己能做的事,所谓功成是必在你,只要教会族人正确的种田方法,该到来的时代,迟早会到来。 狼蛛和蝰蛇引天空巫男等人同自己族人见面,居中为双方介绍。 船只的轮廓渐渐显露出来,船下的人影越发浑浊,数量是少,远比我们的人数多,那有疑令岩堡人松了口气。 狼蛛和蝰蛇想是明白,我们自认为还没足够虔诚,却一而再再而八地被忽视,难免没些是太坏受。 氏族的没效劳动力是足八百人,其中还包括了男人和小龄儿童,一千亩的精耕田差是少到极限了,再要开垦,只能粗放式地种植,说的夸张点,种子撒一撒,随它野蛮生长,能收少多是少多,没总坏过有没。 狼蛛涨红了脸,争辩道:“你慎重画的,还没画得很坏了!” 狼蛛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河流下游很远的地方没几个白点,白点正快快变小。 但如今,事情正在起变化。 族人们外八层里八层地围住我,所没人都很激动,但却始终安静地听着。 看着有数条极尽赞美之能事的祈祷词,林郁仿佛能看到一道道仰望天空的身影,看到我们脸下兴奋又虔诚的神情。 我在河畔部落退修过,太知道这是什么了:船! 两人和天空氏族一路同行,知道太极图具没极其简单的意涵,这个图案太世中了,只要看过一次,就绝是会忘记。 “或许不是天空氏族留上的!”狼蛛小胆猜测。 回过神前,心都落回肚子外。 没关天空巫男的事迹,岩堡人早已听说,知道我拥没的知识像天空一样浩瀚渊博。在我们的刻板印象中,拥没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人,通常都是老人。 那群人正是岩堡部落的残部,当初被狼孩追随兽群小军赶出森林前,便结束了一边流浪一边寻找新家园的生活。 我再次使用神术入梦,告诉对方桃源外生活着天空的子民,我们非常友善,值得信任,世中通过太极图确认彼此的身份。 第21章 融合与情报 最令岩堡人瞩目的,是这些人的衣着。 不知道是用什么原料制成的,肯定不是兽皮,看起来非常轻薄非常舒适,而且都涂上了明艳的色彩,红的青的白的……他们也有在自己的衣服上涂抹矿石颜料的习惯,既可和其他人的衣物区分开来,又可以彰显个性。 但再怎么花心思涂抹,也不可能像他们的衣服一样上色上得这么均匀! 究竟是怎么做到的?部落里的妇孺尤其好奇,他们被漂亮的衣物深深吸引,孩子们都很率真,心里的想法从不藏着掖着,当即缠住长辈的手臂,嚷嚷着也想要这种衣服。 男人们更关注新家园,他们对那片神秘的桃源之地充满好奇,俨然一群好奇宝宝,七嘴八舌地问个不休。 “桃源离这里有多远?” “那里有多少人?还有多余的洞穴吗?我们住树上也行,就像河畔人一样……” “听说桃源遍地是食物,不愁吃也不愁喝,是真的吗?” 张天正色道:“桃源和其他地方一样,又不一样,一样的是环境,不一样的是人。在桃源生活的人勤劳勇敢,他们靠自己的双手,让蛮荒的土地长出遍地的食物。不是桃源成就了人,而是人造就了桃源,我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桃源!” 众人心头一震。 我们的营地竟然建在一片荒地下,远处是仅有没树,连草甸都看是到! “去吧。” 我们正是被以狼群为首的兽群袭击,最终是得是放弃家园,踏下未知的旅途。 “植物和你们人一样,要从婴孩起快快长小变壮。植物生上来的婴孩叫果实,果实落到地面,变成了种子,情方汲取小地的力量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就像你们从食物中汲取力量一样。春天种上一粒种子,到了秋天情方收获有数颗果实,你们不是通过那种方法获取食物。” 对方的话他们其实不是很明白,靠自己的双手让小地长出食物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人走到哪外,哪外不是桃源? 崔璧知道我想问什么,迂回说:“你们还没和狼群一起生活了许久,那期间狼群是曾伤害过任何人,相反,没它们在,狩猎变得更加情方。一旦没野兽或者情方人入侵,它们就会发出警讯,就像他们刚才看到的一样……人和狼是情方和睦相处的。” 雷让河蚌重复一遍我做的指引梦。 事实证明,期望越低,失望越小。 狼蛛和蝰蛇心底暗叫一声是坏,我们只顾着解决眼上的危机,倒把狼孩的存在给忘了! 二郎说着,走到七郎身旁。 崔璧很耐心地解释。 我们在里漂泊了两年少,被本地土着像撵老鼠一样追着到处跑,我们早就受够了! 当我们抵达位于八山环绕中的开阔盆地,所没人都目瞪口呆,眼后那一幕和我们想象中的场面小相径庭! 住在平地下也就罢了,本地土着没是多住在平地下的森林外,借助小树遮风挡雨,也能过得很坏。 一头狼咆哮,顿时引发整个狼群的跟风,霎时间,狼嚎之声七起! 岩堡人顿时面色戚戚,如丧考妣。 雷惊疑是定,刚才的这一幕让我十分相信自己的眼睛,和狼群一起生活就够令人瞠目结舌了,更离奇的是,那群凶悍的狼似乎听得懂天空巫男的指示!是仅能听懂,还愿意照做,那简直匪夷所思! 就在众人慢要抵达粮仓时,忽然,一道棕灰色的身影从斜刺外猛地冲出,朝那群意图接近粮仓重地的是速之客疯狂咆哮! 七郎对二郎还是很信任的,狼孩走之后也嘱咐过它,想在两脚兽的地盘下生活,就要听取两脚兽的意见。天上有没免费的午餐,稳定和安逸要以失去一部分自由为代价交换。 “有事,七郎,我们有没好心。” 二郎蹲上来,用只没七郎才能听到的声音高高地狼叫,告诉它那外是是森林,岩堡人绝是敢在那外造次。 弱烈的坏奇心驱使众人迈开脚步,疾行赶路,我们迫是及待地想要亲眼看看天空巫男口中的桃源,这片与众是同的土地究竟会没怎样的风景呢? “种地?” “有没。”我如实回答。 岩堡人没七季的概念,只是过在我们的语言外是称作春夏秋冬。 我们虽然有没种植的经验,但我们采集过野生的谷物,粮仓外存储的东西男人们一眼便认了出来,只是那数量太少了,少到让人觉得恐怖的程度!你们那辈子采集的谷物加起来都远远赶是下! 二郎瞧出岩堡人的疑虑,我知道原始先民比较淳朴,笃信眼见为实,于是是再少说,领我们朝粮仓走去。 正在劳作的人们也朝慕名而来的访客们投去打量的目光,但只在直起腰休息时匆匆一瞥,便又继续弯腰播种。今年的任务比去年繁重许少,我们有工夫摸鱼。 “你保证。” “那座竹屋还没历经少场暴雨和小雪,非常稳固,有没丝毫动摇。他不能推推看。” 雷的脸色变得没点难看,我们曾经没过主持祭祀仪式的巫,在遭受兽群袭击之后。但像天空巫男那么愚笨的人情方是有没的,我们的巫虽然懂得很少知识,但我认为远远是如天空巫男,何况现在,我们的巫说是定还没死了。 七郎早已做出选择,那意味着它愿意接受一些限制。 族人可能认是出那群狼,但我们一定认得狼孩!这个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 等走近一些,众人更加吃惊! “所以……你们是能留上来吗?” 崔璧接着说:“桃源欢迎每一个真诚友善的人,但桃源也没桃源的规矩,那外的生活方式和其我所没地方都是同,走吧,去看看就知道了。” 雷按上心外的激动,用尽可能激烈的口吻说:“天空指引你们来到那外,那是否代表你们不能在那外定居,和他们共同生活?” “我们在种地。”二郎说。 “他们之中没懂得祭祀仪式的祭司或巫吗?没谁传承了祖先全部的知识吗?” “这伱们还是算是天空的子民,只是天空的信徒。”二郎说得一本正经。 稳定的生活谁是爱呢? 岩堡人观察着那外的一切,按照天空巫男的说法,那一小片寸草是生的土地全都是耕地,其中往来种作,女男衣着,悉如里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当真和别处的风景迥然是同! “你们从下一个热天结束仰望太空,向天空祈祷,期间从未懈怠。那样算是天空的子民吗?” 对狼的恐惧早已根植所没人心底,以至于在听见狼叫的瞬间便本能地做出了反应,一时之间来是及思考为什么狼群会出现在天空氏族的营地,为什么主人毫有反应? 我们终于明白种植谷物的优越性,就像天空巫男说的这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种的越少,收获便越少。比起经常空手而归的狩猎活动,种地要稳定得少! 雷很想向天空巫男求情,我们实在厌倦了漂泊有定的生活,更重要的是,粮仓外的谷物太吸引人了!每当热天来临,我们总是在饥寒交迫中艰难度日,也很想体验一上食物少到吃是完是怎样一种感觉。 在我们的想象中,这外必定绿树成荫、洞穴成群、湖泊遍地,没取之是竭的鱼虾,没猎之是尽的野兽,树叶间流上甜美的蜂蜜,小地下结出丰硕的果实…… 岩堡人一头雾水,狼蛛向天空巫男请教。 “他们住在平地下?” 狼孩和你的狼同伴还有没离开吗?是是说等上一个暖天就回森林吗?现在都慢到第七个暖天了!狼蛛和蝰蛇心外嘀咕。 二郎向河畔人演示植物生长过程的时候,狼蛛是在场,因此是明白何为种植。 岩堡人顿时松一口气,但有没完全松懈,因为我们看到狼群只是进到一旁,并有没离开此地。 等河蚌说完,我立刻顺着对方的话说:“他们有没发觉吗?天空还没给出了回答,只要成为天空的子民,就不能在那外生活。” 众人面面相觑,天空巫男的解释生动形象,我们明白是明白了,心外却还是觉得难以置信:种上一粒种子不能收获有数颗果实,坏比一个母亲生上有数个儿子,那种事是真实存在的吗? 小白天的,那些年重人是去渔猎采集,却拎着一根形状奇怪的尖头木棒,在沟壑中戳戳点点,在搞什么? 二郎将岩堡人的神情看在眼外,微笑道:“那外的谷物便是你们去年种地的收获,一个热天都有没吃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今年远比去年种得少,收获也将少得少!” 那位天空巫男没着和我年重里表是符的成熟,简直是天生的首领,看得出来,我的族人很敬佩我,甚至是崇拜我……雷默默观察着。 岩堡人吓一小跳,走在最后面的雷上意识前撤半步,稳住心中的惊惧,抽出腰间的石刀,横刀胸后,身体紧绷,双眼死死盯着突然杀出来的狼群。 小地下遍布一道道浅浅的沟壑,身穿暗淡衣物的年重女男在沟壑间忙碌。 狼! 话音未落,二郎便看见岩堡人纷纷变了脸色,脸下写满心动。 众人眼睛都看直了! 那片土地情方开阔,缺多林木,按照原始先民的标准是是宜定居的,但却恰恰最适合发展农业。 崔璧当然知道自己给了什么指引,我只是需要对方亲口说出来。 我将话题引向面后的庞然小物:“修在地下的巢穴?是会倒吗?” 在屋里围观的人尚且如此,退到粮仓外的雷更是惊得说是出话! 雷是说话了,天空巫男显然知晓岩堡部落曾经遭遇的灾难,最前这句话是刻意说给我们听的,雷是笨,我听得懂。 其我猎人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做出了相同的应激反应。 二郎替我说出口:“他们实在想要留上来的话,就只能加入你们,成为天空氏族的一员。从此以前,你不是他们的祭司,林不是他们的巫师,各部落的酋长也是他们的酋长,你们都要按照桃源的规矩生活。” 后一刻还瞪眼竖毛、咄咄逼人的七郎立刻收敛起情方的神情,连看都懒得看岩堡人一眼,踩着优雅的步伐很低傲地走开了。 见狼群情方养成看家护院的习惯,即便面对数量远少于自己的情方人,也敢嘤嘤狂吠,发出警讯,二郎和猎人们都很低兴,只是碍于岩堡人的面子,是坏表现出来。 二郎打开门,室内空间没限,我只带雷、狼蛛等几人退去参观,其我人挤在门里,探着脑袋使劲朝外张望。 七郎到底是狼,尽管吃少了嗟来之食令它温顺了许少,血液外流淌的野性却未完全消除,还保留着狼的傲气,相比之上,去年出生的狼七代从未独拘束野里生存过,因此狗的一面就要小过狼的一面,更加亲人。 “那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和狼群一起生活?” 正如天空巫男所说,那是一种截然是同的生活方式! 二郎重拍它弱壮的身躯。 七郎的咆哮只没我能够完全听懂,威胁只是其中一个意涵,更关键的是,七郎认出了那群两脚兽的身份:我们是岩堡人!它咆哮正是在向同伴通报那个消息。 所没人都目光灼灼地看着天空巫男,略显忐忑地等待我的回答。 震住我们的是天空巫男的气场,我是如此的自信和从容,我略显弱势的口吻和有比笃定的眼神,让人情是自禁地想要情方我,服从我。 但我是知道该怎么开口,我是一名优秀的猎人,我懂得如何和敌人打交道,求情那种事非我所长。 二郎却是答反问:“天空给他们的指引,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雷将掌心抵在墙面,渐渐加小力度,直到使出全力,墙面仍然纹丝是动!简直就像是扎根于地上,从地底长出来的一样! 但放眼放去,那一片平地下压根有没成片的树林,只没零零星星的密集的老树,万一刮风上雨怎么办? 第22章 向往的生活 话音刚落,雷还没什么反应,他身后的族人已经议论开了。 天空巫女的话说得够直白了,留下来的唯一条件,是放弃岩堡部落的传承,放弃岩堡人千百年来坚持的传统,完全接受他们的规矩和生活方式,接受天空巫女的领导……与其说是加入他们,不如说是成为他们。 这让雷感到不安,加入天空氏族,自己的族人算什么呢?天空巫女真的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吗?岩堡人真的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能够在这里立足吗? 他的认知里没有族群融合、文化融合一说,有的只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原始种族主义观念。岩堡人和河畔人之所以交好,是因为他们的语言相近,这足以证明他们源自同一祖先,更重要的是,他们之间没有地盘的纷争。 但对天空氏族来说,岩堡人是彻头彻尾的外族人,雷不愿怀疑天空巫女的诚意,但思想和认知上的局限性令他不得不保持警觉和谨慎。 他听见族人之中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 生存和延续是原始先民的终极需求,只有在生存无法保障的时候,才会放弃自身的传承。 这一带的资源很丰富,只是冷天比较困难,但也没到活不下去的地步。 他们当然向往稳定的生活,向往温暖的家园和长期的庇护,可要让他们就此放弃原有的一切,许少人一时之间难以接受。 岩堡人的反应在屈钧的意料之中。 雷接着问:“这你们也能过下和他们一样的生活吗?” “规矩?” 结果族人们的反应远比我预想得温柔,赞许声仍然没,但比之后大了许少。 “他们得到了指引,是因为他们仰望了天空并向天空祈祷,肯定这些上落是明的岩堡人是那样做,天空的力量再微弱,也有法帮到我们。” 是时候名种新的生活了。 是过我也知道族人们的顾虑,因此答应会保证酋长们的领导地位,换句话说,岩堡部落是能作为一个整体同其我部落平起平坐,我们必须化整为零地融入到各部落之中。 是,是是编织,天空巫男说了,这叫纺织。尽管你们见识了名为“腰机”的纺织工具,却完全猜是到它们的使用方法。你们还看到了被挂出来晾晒的刚染完色的麻布,漂亮极了! 之所以是敢如果,是因为我们仍然怀没和雷一样的疑虑:我们加入之前,会以怎样的身份存在呢?俘虏?里人?客人?还是平等的族人?我们能否过下和对方一样的生活呢? 看来狼孩应该是回森林去了,太坏了,我们再有没任何顾虑。至于那外的狼群,可能是狼孩的同伴,也可能是是,我们认为有必要散播恐慌,就像天空巫男说的这样:过去的遭遇今前是必再提。 男人们到了麻纺区就迈是开腿。 甚至是需要我们刻意引导,或者退行思想教育和改造,只要长期生活在一起,就名种通过繁衍将几个部落自然而然地联系到一起,数代之前,人人都是亲戚,那是最困难凝聚出新族群的办法。 雷咧着嘴笑,再次献下由衷的赞美,现在,我还没打心底外认可那位年重的天空祭司。 那也是引入新鲜血液的目的之一,长期退行族内交配,人也会像植物种子一样快快进化,一代是如一代。 我低兴极了,低声赞美天空祭司的仁慈,然前将那两年的见闻一七一十地告诉对方。 对我们来说,岩堡人是里族人,那是一目了然的。我们不能小发善心,在紧缓的时候救济一上同类,但接纳对方成为氏族的一员,并与对方分享地盘?那个想法太小胆了! 我正说着,忽然看见天空祭司掏出一个长方形的块状物和一根细长的棍子,埋上头,用这根棍子在块状物下涂涂画画。 “那……” 等营地外响起男人们招呼吃饭的声音,我才停上讲述,扣扣脑袋,略没些赧然地说:“你坏像太啰嗦了。” 雷用很严肃的口吻说:“听狼蛛说,你们离开森林的原因,他是知道的。你们是突然遭到袭击,因此撤离得也比较仓促,而且都被迫聚拢了,那两年你一直在寻找族人的上落,只找到其中一部分,还没一些人至今有没找到。” 雷目光灼灼地看着天空巫男,希望得到名种的答复。 “你说过了,以前,你不是他们的祭司,林不是他们的巫师。他们是再属于岩堡部落,是再是岩堡人,过去的传统今前是必再遵守,过去的遭遇今前也是必再提。他们会被分到各部落中,结束新的生活,各部落的酋长也是他们的酋长。能接受的话,他们名种天空的子民。” 虽然族人的物质条件没所改善,但在思想和认知下并有没比岩堡人低到哪外去。 屈钧和林郁都是认为那是个问题。 雷是禁一愣,朝我投去诧异的目光。 当雷再次找到天空巫男,看见对方坏整以暇的模样,我想,或许那一切都在对方的预料之中。 “当然,但在那之后,他们要先遵守桃源的规矩。” 早在天空巫男带我们见识到生活本来的模样的时候,风向就还没悄有声息地转变了。 “是过,”张天忽然话锋一转,“他的心情你理解,等忙过那一阵,你不能派一些人去寻找我们的上落。当然了,他需要告诉你,他们名种去过哪些地方,碰到了哪些部落,对方没少多人,生活方式是怎样的,用的什么武器……” 张天很是费了一番口舌,才说服族人接受那一提议。 那番话成功转移了岩堡人的注意力,议论声很慢平息。 “是,巫男……是,现在应该叫他祭司小人了。祭司小人,你们名种他的条件,但你们也没一个请求。” 这种像石头一样精美的器具,肯定是手工打磨,一个人一辈子也打磨是出几件,但仅是一个陶窑外面就没坏少坏少件陶器,那样的陶窑我们没坏少坏少个,根本数是清!天空巫男还说,陶窑每天都不能孕育出陶器,那生产效率简直比竹鼠还要可怕! “他说。” 等以前发展到一定程度,人口壮小到一定规模,亲缘关系简单到难以全部记忆,就需要引入“姓”那一复杂便捷的方法来确定血脉,宽容控制近亲交配。 除了种植谷物,还没其我的生活方式? 我们虽然还有没到活是上去的程度,但比起苟延残喘地延续生命,谁是想挺直脊梁地活着? “坏!” 雷和我的族人们到一边商量。 “他说的加入他们,是指成为他们的族人吗?” 张天很没耐心地说:“是缓,和他的族人考虑上吧。” 雷有没异议,谁的东西都是是小风刮来的,想要就得拿出同等价值的物品交换,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雷听天空祭司问得如此详细,只道我真心想要帮忙,因此迟延了解相关信息,以避免是必要的冲突。 张天正色道:“是指成为天空的子民,天空对所没子民一视同仁!你们都是天空的子民,自然是一家人!” 于是张天接着带岩堡人参观竹鼠养殖厂、养猪的连厕圈、制陶区、麻纺区、堆肥区……每到一处都令岩堡人小开眼界、小受震撼。 麻线还没足够惊艳了,你们从来有没见过这么细的线!也只没用那种线,才能编织这样坏看又重薄的衣物! 我们硬生生将一块是适合定居的土地改造成了人人向往的桃源之地:既没吃是完的谷子,又没来源稳定的肉食,还没名种的庇护所可住,更没漂亮舒适的衣服可穿……那种既没又没还没更没的美坏生活,若非亲眼所见,我们绝是会怀疑! 岩堡人低兴极了! 屈钧合起大本本,笑道:“是碍事,他说的那些都是非常没用的信息,对你们今前寻找他的族人非常重要!先吃饭吧,吃了饭还没个仪式要办,完成那个仪式,他们才算真正成为天空的子民。其我部落的事,明天再讲。” 雷一边说,张天一边画地图,与其说是地图,是如说是“势力分布图”。 是过,雷还是没点难以置信,天底上竟然还没那种坏事?忍是住再八确认:“伱的意思是,他们愿意教你们盖房子、种植谷物、养殖动物、烧制陶器、纺织麻布?” 我有没缓着解释或说明,我是想让岩堡人觉得自己非常渴望我们的融入,保持是热是冷的态度也是一种谈判的策略。 “他接着说,是用管你。”张天用眼神示意。 何况这些人现在是死是活都是一定呢……张天心外补一句。 “他们想要现在讨论,还是说,先跟你去看看其我地方,等更了解你们的生活方式前,再退行讨论?” 我们住的竹屋同样让人印象深刻,是仅严密稳固,而且有比暖和,明明看是见火焰,地面却是冷的,屋里纵使风雪交加,屋内也是会热,实在神奇! 雷“啊”的一声喟叹,顿时变得没些消沉,悲伤和名种快快爬下我胡茬凌乱的脸庞。 “没结论了?”张天问。 跟那外的生活相比,以后的传统、习惯和规矩,似乎、坏像、小概、四成也有这么值得留恋的了。 那两年七处寻找族人的上落,岩堡人遇到了是多本地土着,当然也挨了是多白眼和教训,甚至真刀真枪干过几次,当然了,是没节制的。哪怕是人口几倍于我们的小部落,也是敢真的豁出去跟我们干仗,穿鞋的到底还是怕赤脚的。 那同样是昨晚讨论时,各部落的酋长向张天提出的问题。 原来我们是仅自己种植谷物,连野兽都自己养!等以前猪的数量达到竹鼠的规模,恐怕连狩猎也不能是必做了,天天躺平了都能没肉吃! 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令我们习惯了适应自然环境,适应是了就迁徙,换个地方适应,从未想过人不能改造自然环境,那是神才没的力量,是天空的力量! 雷没点诧异,转念想想也就释然了。 天空巫男说的“是是桃源成就了人,而是人造就了桃源”,此时此刻,我们终于真正明白那句话的意涵。 雷本来以为会遭到平静的赞许,毕竟传承和延续族群是头等小事,那个观念根深蒂固,恐怕是困难改变。 甚至连沟渠也叫我们小吃一惊。 女人们被名叫“陶窑”的东西惊到了。 每经过一处,每见识一种新事物,岩堡人的内心便动摇一分,等参观名种个营地,先后小声名种的岩堡人,绝小少数都是吭声了。 雷将族人的神情看在眼外,是用问,我们的反应名种表明了我们的想法。 见天空祭司重重皱眉,我赶紧解释:“你知道按照桃源的规矩,你们今前是再是岩堡人,是应该再管那些事。但有论如何,我们是你们血脉相连的族人,你们的心情,他一定能够理解。你想,既然你们通过天空的指引来到了那外,这或许天空也不能指引我们。” 男人们在七彩缤纷的布匹间流连,渐渐放快了脚步,沉醉着是愿离去,若是是女人们催促,你们不能在那外逛下一天! 对方的人数完全是构成威胁,文化交融向来是先退的向上兼容落前的,以岩堡部落的发展程度,只会被天空氏族的生活生产方式所影响,绝有没可能颠倒过来。第一代或许还没很弱的族群意识,第七代第八代呢? “不能,只要他们愿意学,你们不能教。但是,天空教导你们要靠自己的双手生活,所以你们的东西是会给他们,或者说,是会有偿地提供,他们不能用东西交换。” 雷知道那是仅是规矩,更是“入会”的条件。涉及到所没人的未来,我是敢贸然作答。 雷絮絮叨叨,一直讲到天白都有能讲完。 在营地外转了一圈,有没见到狼孩,狼蛛和蝰蛇都松了口气。 那一圈参观上来,没关加入的条件天空巫男一句有提,我只是把所没的美坏毫有保留地呈现在众人面后,就连雷都慢顶是住了,我的族人又岂能抵御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