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去水城》 第1页 [网络文学] 《一起去水城》作者:晓航【完结】 简介 在这个城市有两件事是肯定的。第一,是任何季节都可以随时到来的大风以及与之相随的沙尘暴;第二,就是似乎所有的人都在努力找工作。 从一个很牛的“海归”变为无奈的“海待”是一个非常痛苦又非常迅速的过程。形势的变化真是太过诡异,几年前我昂首出国去北美读mba时,这个专业还属于稀缺资源;几年后我抱着衣锦还乡的心态准备回来一试身手时,才愕然发现,在国内的各个行业中mba早已人满为患。 前一阵,有一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自杀了。她的自杀方式的确不能免俗。她在一个清晨,在一个亲戚家中,选择了自缢。她的身体飘荡在空中,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个可怕的装饰品。她的死因很简单,她大学毕业之后一直游手好闲,既不想上班,也不想工作,只想当一个网络歌手。她的父母不断催促她去找工作,压力之下她只好将计就计,带着父母的钱去各个城市的亲戚家游荡化缘。她的父母发现后,在深深的失望中,由于听信谗言就採用了一个很笨的办法。他们接受了从网络上刚刚兴起的一种“代骂”服务,他们僱人开始对自己的女儿进行无休止的漫骂,他们原来的意思,也就是苦其心智劳其筋骨,以达到劝其回头是岸的目的。但是结果却是适得其反,那个女孩非常刚烈的自杀了。 这是生活中一个很极端的例子,其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不算很多,这些人既没有自主的愿望也没有自主的能力,但是却有很强的自尊心,这样他们就很难立足于俗世。相比于那个女孩子,我还能相对地适应环境,而且也能承认现实,积极地想点办法。目前维持我自尊生活的是我出国前打下的经济基础,虽然出国花掉了不少,但是总体算下来还略有节余。不过天天坐吃山空,也不是长策,所以在努力寻找一份长期工作的同时,我也毫不嫌弃地去干一些零活。比如,由于朋友关系,我在一所民办大学担当了一个临时助教的角色,我的同学的同学在那里当讲师,我则帮他判作业。我固定在星期三下午,出现在大学校园中,然后坐在一间宽大破旧而且空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判作业。同学的同学以及他的同事们似乎都忙着挣钱去了,办公室里常常空无一人,只有我这个临时工在孜孜不倦地工作着。忙碌一段时间当我有些累了的时候,我就凭窗眺望,以减轻疲劳。整个校园,在初夏这个季节里还是显得郁郁葱葱的。一般,我会把眺望的全部注意力投入到校园女生身上,每当我看到那些花枝招展衣衫暴露的女孩子遥遥地走过校园时,我就会暂时摆脱寂静颓丧的状态而发自内心地感到生活之美。 可是,除了星期三下午,我就不再有任何固定的目标。于是每个白天,我都迫不得已很早起床去找工作,在各种公司奔忙一个上午我会于中午时分随便找个小饭馆吃碗面条,看看报纸,下午接着去跑。晚上,回家之后因为是单身,所以我一般靠打网路游戏消磨时间。我曾经有一次失败的婚姻。我的前妻在我出国期间开始了她繁忙的一夜情,等我在国外立住脚跟,邀请她一同来大洋彼岸读书时,她给我发了一封追念往昔的电子邮件,就悄然地逃之夭夭。因此,每当实在寂寞无聊时我就出去找女人。每次找完女人后,我都会拎着一瓶啤酒,在繁华流动的大街上边喝边走。那些喧譁的声音,奇妙绕动的灯光以及酒精刺激都会让我慢慢淡忘对这个时时泛起黄尘的城市的某种长久怀疑。 最近,有一个网站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这个网站似乎刚刚建立不久,名字叫做“卖”网。他们“卖”的精神特强,声称什么东西都可以卖,什么都有它的价格,小到锅碗瓢盆,大到一个国家的道德都可以商量。而目前在“卖”网最受网民追捧的一个项目,是拍卖一项人民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老婆。 说实话,这个创意是近期除了“代骂”业务以外,我看到最富游戏精神的一个。由于无所事事,我马上乐不可支地参加了竞拍活动,拍卖的标的分为两类,一种是网络上的老婆,一种是现实中的老婆。由于标的的不同,因此环球并不同此凉热,大部分网民热衷于追逐网络上的老婆,这是因为“网妻”的优点非常多,比如费用小,麻烦少,情到深处可以将心换心,一旦有事马上挥之即去,总之游戏色彩大于现实主义,所得大于所失。而对于现实中的老婆则是花港观鱼者众多,退而结网者较少,原因也是不言自明,一个游戏不应该涉及现实,只要搀杂现实就往往会走不通,玩不下去,弄不好还会玩火自焚,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很遗憾,我在很意外的情况下成为第二种竞拍的胜利者,这归因于另外一个同样无知的网友的无聊竞争。那一天,我确实喝了酒,在放松状态中我进入了平时不怎么关注的拍卖现实主义老婆游戏,几乎没费什么劲儿,很快我就和一个叫“孤独明月伤”的网友干上了。这傢伙十分嚣张,他一往无前地一直举牌,依仗着手中丰厚的游戏金币的贮藏,不顾任何拍卖规则一路抬价。他的举动引起了包括我在内的众多网友的反感,大家纷纷跳出来对他进行阻拦。可是很无奈,这傢伙不知在什么游戏中积累了太多的财富,所以谁也挡不住他。他一边举牌一边骂骂咧咧,根本不把众网友放在眼里,就在他即将得手众皆绝望的一刻,我在酒精的烘托中,鼓起勇气举起了牌,坚定地说:我出××钱,不是金币,是人民币。
第2页 “孤独明月伤”傻了,他愣愣地在屏幕上问我:“傻逼,你疯了,为了这件事出真钱?” 我悲愤地答道:“当然,买现实中的老婆,我出真钱,人间自有真情在!” 众网友一听立刻鼓譟起来,他们一起在屏幕上大喊偶像啊偶像,不在偶像中诞生就在偶像中灭亡。 这时,冷眼旁观了好半天的卖主忽然说,好,就这么着了,就卖给这个出真钱的兄弟吧,看来他真的喜欢。这样,兄弟,我把银行帐号发给你,你把钱打过来就行。 梯子就是这样悄悄架起来的,当我在不知不觉中爬上去之后才发现它已经矗立在高高的云端。由于我在网上留的资料很全,再加上网站的道德监督,网友们的好事与热情,因此在压力与无奈之下,我决定花一笔冤枉钱,当一回冤大头。可当我把很小一部分钱汇出去之后,我确实感到了现实赋予我的活生生的痛苦。首先我的资产又减少了,其次按照现实中的逻辑,老婆是不能那么得到的,即使得到了,也似乎和贩卖人口没太大的区别。但是所有这些颓丧依然无法阻挡我卑微的灵魂中某种好奇心和窥视欲,我想,既然不得不花钱,我总得看个究竟吧。 过了挺长时间,在我渐渐不抱任何希望的情况下,卖主居然回了话,他打电话给我,略略客套两句话,就自报家门,说明了来意。我听了之后,愣了半晌。才十分诧异地说,你真的有现实中的老婆卖啊? 当然,货真价实,他声音沉沉地说。 正文 一起去水城(1) 晓航 在这个城市有两件事是肯定的。第一,是任何季节都可以随时到来的大风以及与之相随的沙尘暴;第二,就是似乎所有的人都在努力找工作。 从一个很牛的“海归”变为无奈的“海待”是一个非常痛苦又非常迅速的过程。形势的变化真是太过诡异,几年前我昂首出国去北美读mba时,这个专业还属于稀缺资源;几年后我抱着衣锦还乡的心态准备回来一试身手时,才愕然发现,在国内的各个行业中mba早已人满为患。 前一阵,有一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自杀了。她的自杀方式的确不能免俗。她在一个清晨,在一个亲戚家中,选择了自缢。她的身体飘荡在空中,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个可怕的装饰品。她的死因很简单,她大学毕业之后一直游手好闲,既不想上班,也不想工作,只想当一个网络歌手。她的父母不断催促她去找工作,压力之下她只好将计就计,带着父母的钱去各个城市的亲戚家游荡化缘。她的父母发现后,在深深的失望中,由于听信谗言就採用了一个很笨的办法。他们接受了从网络上刚刚兴起的一种“代骂”服务,他们僱人开始对自己的女儿进行无休止的漫骂,他们原来的意思,也就是苦其心智劳其筋骨,以达到劝其回头是岸的目的。但是结果却是适得其反,那个女孩非常刚烈的自杀了。 这是生活中一个很极端的例子,其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不算很多,这些人既没有自主的愿望也没有自主的能力,但是却有很强的自尊心,这样他们就很难立足于俗世。相比于那个女孩子,我还能相对地适应环境,而且也能承认现实,积极地想点办法。目前维持我自尊生活的是我出国前打下的经济基础,虽然出国花掉了不少,但是总体算下来还略有节余。不过天天坐吃山空,也不是长策,所以在努力寻找一份长期工作的同时,我也毫不嫌弃地去干一些零活。比如,由于朋友关系,我在一所民办大学担当了一个临时助教的角色,我的同学的同学在那里当讲师,我则帮他判作业。我固定在星期三下午,出现在大学校园中,然后坐在一间宽大破旧而且空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判作业。同学的同学以及他的同事们似乎都忙着挣钱去了,办公室里常常空无一人,只有我这个临时工在孜孜不倦地工作着。忙碌一段时间当我有些累了的时候,我就凭窗眺望,以减轻疲劳。整个校园,在初夏这个季节里还是显得郁郁葱葱的。一般,我会把眺望的全部注意力投入到校园女生身上,每当我看到那些花枝招展衣衫暴露的女孩子遥遥地走过校园时,我就会暂时摆脱寂静颓丧的状态而发自内心地感到生活之美。 可是,除了星期三下午,我就不再有任何固定的目标。于是每个白天,我都迫不得已很早起床去找工作,在各种公司奔忙一个上午我会于中午时分随便找个小饭馆吃碗面条,看看报纸,下午接着去跑。晚上,回家之后因为是单身,所以我一般靠打网路游戏消磨时间。我曾经有一次失败的婚姻。我的前妻在我出国期间开始了她繁忙的一夜情,等我在国外立住脚跟,邀请她一同来大洋彼岸读书时,她给我发了一封追念往昔的电子邮件,就悄然地逃之夭夭。因此,每当实在寂寞无聊时我就出去找女人。每次找完女人后,我都会拎着一瓶啤酒,在繁华流动的大街上边喝边走。那些喧譁的声音,奇妙绕动的灯光以及酒精刺激都会让我慢慢淡忘对这个时时泛起黄尘的城市的某种长久怀疑。 最近,有一个网站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这个网站似乎刚刚建立不久,名字叫做“卖”网。他们“卖”的精神特强,声称什么东西都可以卖,什么都有它的价格,小到锅碗瓢盆,大到一个国家的道德都可以商量。而目前在“卖”网最受网民追捧的一个项目,是拍卖一项人民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老婆。
第3页 说实话,这个创意是近期除了“代骂”业务以外,我看到最富游戏精神的一个。由于无所事事,我马上乐不可支地参加了竞拍活动,拍卖的标的分为两类,一种是网络上的老婆,一种是现实中的老婆。由于标的的不同,因此环球并不同此凉热,大部分网民热衷于追逐网络上的老婆,这是因为“网妻”的优点非常多,比如费用小,麻烦少,情到深处可以将心换心,一旦有事马上挥之即去,总之游戏色彩大于现实主义,所得大于所失。而对于现实中的老婆则是花港观鱼者众多,退而结网者较少,原因也是不言自明,一个游戏不应该涉及现实,只要搀杂现实就往往会走不通,玩不下去,弄不好还会玩火自焚,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很遗憾,我在很意外的情况下成为第二种竞拍的胜利者,这归因于另外一个同样无知的网友的无聊竞争。那一天,我确实喝了酒,在放松状态中我进入了平时不怎么关注的拍卖现实主义老婆游戏,几乎没费什么劲儿,很快我就和一个叫“孤独明月伤”的网友干上了。这傢伙十分嚣张,他一往无前地一直举牌,依仗着手中丰厚的游戏金币的贮藏,不顾任何拍卖规则一路抬价。他的举动引起了包括我在内的众多网友的反感,大家纷纷跳出来对他进行阻拦。可是很无奈,这傢伙不知在什么游戏中积累了太多的财富,所以谁也挡不住他。他一边举牌一边骂骂咧咧,根本不把众网友放在眼里,就在他即将得手众皆绝望的一刻,我在酒精的烘托中,鼓起勇气举起了牌,坚定地说:我出××钱,不是金币,是人民币。 “孤独明月伤”傻了,他愣愣地在屏幕上问我:“傻逼,你疯了,为了这件事出真钱?” 我悲愤地答道:“当然,买现实中的老婆,我出真钱,人间自有真情在!” 众网友一听立刻鼓譟起来,他们一起在屏幕上大喊偶像啊偶像,不在偶像中诞生就在偶像中灭亡。 这时,冷眼旁观了好半天的卖主忽然说,好,就这么着了,就卖给这个出真钱的兄弟吧,看来他真的喜欢。这样,兄弟,我把银行帐号发给你,你把钱打过来就行。 梯子就是这样悄悄架起来的,当我在不知不觉中爬上去之后才发现它已经矗立在高高的云端。由于我在网上留的资料很全,再加上网站的道德监督,网友们的好事与热情,因此在压力与无奈之下,我决定花一笔冤枉钱,当一回冤大头。可当我把很小一部分钱汇出去之后,我确实感到了现实赋予我的活生生的痛苦。首先我的资产又减少了,其次按照现实中的逻辑,老婆是不能那么得到的,即使得到了,也似乎和贩卖人口没太大的区别。但是所有这些颓丧依然无法阻挡我卑微的灵魂中某种好奇心和窥视欲,我想,既然不得不花钱,我总得看个究竟吧。 过了挺长时间,在我渐渐不抱任何希望的情况下,卖主居然回了话,他打电话给我,略略客套两句话,就自报家门,说明了来意。我听了之后,愣了半晌。才十分诧异地说,你真的有现实中的老婆卖啊? 当然,货真价实,他声音沉沉地说。 于是,我们抱着谁也无法揣摩的目的见了面。那是一天晚上在一个商业区的停车场。因为停车场太大,天又黑,我们打着手机互相找了半天,才在出口相遇。借着不太亮的灯光,我看到来人高高的,头发长长的,特艺术地披着,上身是红色t恤,下身一条牛仔裤,他的打扮很随意,很适中,看不出是干什么的,不过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个人的脸上有一股掩饰不住的沮丧。 “是冯关吧?”我笑着问。 “是,你是程宇?”他没笑。 “没错。”我说。 说完这两句话,我们一时有些尴尬,也不知再说些什么好。过了一会儿他淡淡地说走吧,跟我去看看,我随即答应。冯关和我一前一后开出了停车场。在他的引领下,我们一直向南城开去。大约二十分钟,我们下了环路,进入了一个小区,小区非常安静,幽幽的路灯时时闪烁出来,我的心开始有些忐忑,他在干什么?我想,总不会去他家吧,那可太直接了。 车停下来,冯关还是没说话。他只是伸手向前示意了一下,我就跟着他进了一幢平房。这个小区是个老式小区,平房按旧例立于两座楼之间,估计是个什么活动中心之类的。进了门,里面有音乐隐隐传来。再推开一道门一看,呵,原来是一个人满为患的舞场。 好久不来舞场了,上大学时以及大学毕业后的几年间我都是在舞场上泡女孩子,后来社会发展了,工作换得勤了,泡女孩子的地点及方式就慢慢变了,反而把年轻时练手的地方忘了。 我和冯关找了一个地方,在人群之后坐下。现在的舞场和过去的舞场没什么质的区别,只是设备更精良,音响更好,灯光更多彩更幽暗,而且还是乐队伴奏,原来我记得都是放音乐。我们坐了一会儿,冯关向舞场中央一个穿短裙的姑娘指了指,问我,“看到没有?就那个。” “看到了,短裙,皮靴,长发的那个?”我说。 “对。”冯关说。 由于灯光太暗,我看不清脸,但是那个女孩身材绝对一流,凸凹有致,很有味道。她的舞跳得很熟还有点油,疏懒中有一种隐隐的不在乎,冯关看我找对了目标,就一言不发地站起了身。
第4页 “哎,怎么着?”我不解地问。 “我算交货了,我走了。”冯关说。 “那,那我接下来怎么办?”我有些不知所措地问。 “随便你吧,怎么办都行。”冯关说完,迅速地转过身,消失在人群之中。 我在蹊跷和错愕之中愣怔了好一回儿,才慢慢缓过劲儿来。抵挡住几次想撤退的愿望,我再次把头转向舞场。那个女孩一直没有停,她在男舞伴当中如同鱼一样不停穿梭。怎么,演出这就开始吗?我不禁问自己,可真到要动手时我才发现不知怎么接近她,要说跳舞最顺理成章,可这么多年原本那些三脚猫的舞技早已被我扔到爪洼国去了,这可怎么办?正琢磨着,我看见女孩跟一个男人向卖饮料的地方走去。舞场里就那个地方还算亮点儿,我总得看看她长得什么样吧?想着,我站起身穿过人群走过去。果然,在那盏唯一的灯下,她如我所愿地回过了头。我清晰地看到了一张脸,那是一张娃娃脸,她眼睛圆圆的,嘴有些大,一笑起来非常灿烂,尤其是面对那个男人的时候。 那天晚上,我最终没有採取什么行动,看清那个女孩后,我又呆坐了一会儿就回了家。可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天,冯关又打电话找到了我。我还挺惊讶,本以为他交货之后自此神龙见首不见尾了。我问他什么事,他依然简单地说了一句,交货。还交什么货?我挺吃惊地问。当然,我还没交完呢,他说。 由于冯关的反常行为,我的好奇心再次被激发起来,这一回,我们在白天见了面,地点是在一个高新技术区的it一条街,那个地方很现代,周围的是成群成群的崭新而造型奇特的办公楼,楼群之间大片的绿色能让人在这个黄尘包围的城市中略略放松心情。在一幢大楼门口,冯关来到我面前,他摘下墨镜,面带无奈地对我说:“在7层,××公司的××号房间,有一个女人。” 我依言上了楼,准确地找到了那个公司。也许是来公司的人太过熙熙攘攘,也许是公司管理制度不严,我进去时竟然没有被人注意,大家似乎都在忙忙碌碌地做事,这让我内心涌起一股羡慕。我没费什么劲儿就看到了那个女人,在我到达那个房间时,她恰好从房间里走出来。她穿了一身蓝色的职业套装,白色的衣领大方典雅地翻出来,脸上戴了一副看样子很贵也很得体的眼镜,神情冷静镇定充满理智,我在她胸前的工作卡上看到了她的名字,叫林岚。 出了大厦,冯关坐在汽车里等我,我钻进车,他递给我一根烟,我点上,两个人开始吞云吐雾。 “看到了?”他问。 “看到了。”我说。 沉默一会儿,我问他“还有货吗?” “没有了,交货完毕。”他说。 “你的意思是让我兼收并蓄?”我问。 “不,是这样,”冯关解释说,“你可以选择任意勾引她们其中的一个,我毫无条件地接受剩下的那个。” 我难以置信地听着,这可太具挑战性和游戏性了,难道我出国这几年国内的精神生活发展得这么快?我想了又想,实在忍不住问他,“现在国内这种善解人意的好事多吗?” “多得是,而且见怪不怪。”冯关有些落寞地说。 我抽着烟,慢慢思考着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由于烟雾过多,冯关就打开车窗,此时正午地阳光照进来,照到他懒懒的脸上,这时我倒是想起了另一件事。 “我们曾经见过吧?”我忽然问他。 “怎么可能?”冯关不相信地反问。 “没错。”我看着他认真地点点头说,“我想起来了,那是在我出国前有一次和一帮人聚会,那次聚会时间很长,后来人越来越多,都是朋友套朋友,你是快到最后过来的。散场时,你和我都意犹未尽,然后我们就一起泡酒吧。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你那天滴酒未沾,只是不停地喝水,喝各种各样的矿泉水、苏达水、干姜水什么的,而我一直喝酒,最后把自己喝得睡着了。” “噢,是有那么一次。”冯关慢慢想了起来,“可我实在忘了对面那个人是谁,因为我和陌生人晚上出去泡酒吧的次数太多,那个人是你吗?” “当然是我,只是那时身份不一样,我当时有一份非常得意的工作。”我点点头非常怀念地说。 我记得听一个女孩子说过,人因为灰暗所以宽容,她当时刚刚从手边熘走一个富翁,所以说得很悲切。也许真是这样,大概因为目前生活灰暗的原因,我对冯关所指派的荒唐任务并不觉得有什么惊世骇俗,反倒觉得有些别致的好玩。 经过仔细地考虑,我决定选中it女士林岚。当我当面把我的决定告诉冯关时,他的脸色瞬间有点凝重,然后说,那难度可能相对大一点的,我以为你会去找那个舞会女孩呢?我点点头说,你想得没错,从本能上讲我当然是喜欢那个 性感的女孩。但是我现在急需的是找一份正式工作,所以我愿意先接触it女士。冯关听了我的答案直皱眉。 回去之后,我开始制订方案。目前我要做的就是怎么接近林岚,向林岚献媚。根据冯关的介绍,林岚这个人一板一眼地生活惯了,对于她,也许来点出奇的会管用。其实论起搞怪,我原本是很熟练的,只是这几年出国把手艺撂下了,也不知道原来的老一套还行不行?
第5页 几天之后,在林岚工作的那个商住两用大厦门前,一个拔地而起的红色充气圆弧展现了我的创意,那上面写了两个英文字和两个中文字——onlyyou,林岚。其实这个创意并不怎么样,但对我来说它便宜实用。我和大厦里面超市的人商量好,把这几个字挂三天。报酬是我在一家电器连锁店购买电器时的返券,我把它原物奉还。第四天,我打扮齐整,抱着大束的鲜花精神抖擞地来到七层。这一回我确实引起了人们的住意,可能是我抱的花束既美丽又好闻,所以当我刚一走出电梯,香气立刻横扫了七层。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准确地找到了林岚的办公室。她当时正坐在电脑前忙碌,抬头看到我时似乎想了一下,然后毫不惊讶地说了一句,“是你呀—” “你认识我吗?”轮到我惊讶地问她了。 “几天前,我在楼道里见过你。”她说,“你像一个mba。” 听她这么一说,我马上对林岚肃然起敬。她们公司每天这么多人来来往往,几天前来一个陌生人一晃,她竟然能过目不忘,还能大致猜出我的底细,厉害。 “底下那几个字是你写的吗?”她问。 “是。”我有些忍不住得意地说。 “嗯。”林岚点点头,并无恼怒也并不欣喜,简直有点司空见惯的样子。看着这情形,我一时有点发愣,恰好这时,一个工作人员走进来嘴里叫着林总林总的,拿一大撂文件让她签,看到她认真而利索地签字,我心里暗暗想,看样子这回果真碰到了成功女士,我的工作恐怕有点戏,就是让她介绍一下也好啊。 林岚签完文件,我就主动和她攀谈起来,由于出于刻意,我在自我介绍后慢慢地就往“海归”“海带”们身上扯,林岚也挺了解这些,所以一来一往两个人还颇能聊起来,可聊着聊着,我还是有点别扭,我这花儿还抱着呢,她也没对这花表态,因此我就好像是一个卖花的似的,面子上有点下不来。我于是开始掉转话题,一点一点故意往暧昧上扯,林岚似笑非笑地听着,她是个聪明人,我说什么她肯定知道意思。当我说到,我原来工作的公司里有一个英国佬,常常组织职员们 换妻时,林岚忽然向门口望了一下,然后对我说:“麻烦你去把门关一下。” 我不明白她什么意思,但还是去关了门,并且顺手把花插在门口的一个花瓶里。可当我回过头,就看见林岚一粒一粒地在解上衣扣子。我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怎么回事?这,这要干什么?可林岚没有犹豫,她优雅地却坚决把职服的扣子解开,我实在看不下去就摆摆手说,“别,别介呀,林小姐,咱们有话好好说,毕竟咱们还是初次见面啊。” “担心了—?”林岚有些嘲讽地一笑说。她说着把上衣脱了下来,露出裸露的双肩和白色的文胸,然后从办公桌面后站起身问我,“从一个男人的角度,请你公正地说,你说我的胸小吗?” “不,不小吧—”我声音发颤模稜两可地回答着,汗都快下呆了,虽然我是男人,当年也挺猛的,可这情形我确实没见过,怎么国内目前的发展速度如此迅猛? “真的?”她又问。 “真的,真的,真的。”我连连说。但是说这话时我的脑子里闪现出另一个女人,她丰满性感,妖艷无比,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也许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某种特殊战争。 林岚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拿起衣服又穿上,她一边穿一边说,“你要是没事儿,一会就帮我打打文件吧。” “行,行,行。”我连忙说,心想干什么都行,只要您不再脱衣服就行。 剩下的大半天,我就一直帮林岚打文件。别说,活儿还真多,我干得头晕脑涨,不过好歹原先在公司做过,一点就通。林岚在一边忙她的事儿,不时跟我说两句话,要不就过来帮我换杯咖啡。门当然是开的,常常有人走进来,和林岚若无其事地说事儿,但是我渐渐地听到走廊里的窃窃私语以及某些办公室的哄堂大笑。我慢慢觉得有些不对,但是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来求爱甚至来求工作的男人,逃跑是不能考虑的一个选择。我于是硬着头皮干了一天,直到晚上七点左右我才从厚厚的文件中头晕眼花地抬起了头。 “现在找一份工作不容易吧?”林岚还是那么似笑非笑地问。 “靠,真他妈不容易。”我由衷地嘆了一口气。 “以后别再在门前的红色弧形上写字了,那样花钱太冤枉,他们商场总那么赚钱。”林岚说。 “什么意思?”我不解地问。 “我丈夫冯关总是让一些男人来找我,我和我们公司都习惯了,大家都当笑话看。来的那些男人,包括你,总是不约而同地想到门前的那个用来做广告的红色充气弧形。其实那个商场生意挺清淡,他们原来总是在那个条幅上写上××月××商品大减价,都不花钱;你们一来他们反而多了一笔广告收入,而且价格越来越高。”林岚解释道。 听到这儿,我都快崩溃了。我靠,这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啊!有点像凭着猫碗卖猫的故事。看来我是被人彻彻底底耍了一顿。这时林岚接着文静地解释道:“当然我脱上衣,可能有点唐突。但是每回一个男人来,我都想听听他的真实意思,一般情况下,男人在那种情形中都会说真话。只是我每次问的问题都有所调整,因为我每回让他们看的部位不一样,当然有些部位是不能看的。”林岚说到这儿,轻轻地笑起来,我在她冷静的声音中不禁想起了《西游记》中循循善诱的唐僧,这唐僧也太可怕了,那我呢,我算干什么的?简直是一个钻了套子的猴子!想到这儿,我在无比的羞愧站起身,迅速夺路而逃。
第6页 不得不说,我是带着一种愤懑的心情给冯关打电话的。我就是想抒发一下我心中的郁闷,我不停地想,好歹我也是一个海归mba啊,怎么让人玩到这种地步?但是对于电话中我的愤怒,冯关依然不愠不火,他听着这事儿就好像司空见惯了一般。他后来对我说:“我不是说过找她的难度挺大吗?” “那叫难度大吗?那叫玩弄,彻彻底底的玩弄。”我痛心疾首地说。 冯关嘿嘿干笑了两声,然后说:“我这个发妻,人很聪明,遇事冷静,下手做事稳准狠,要不然她不会在男人林立的it界里打下一片天地。这些年来,我什么也不干,一直靠她活着。”冯关说到这里,话音里又显出一片颓丧。 原来是吃软饭啊。我心里想,靠,我怎么没这个机会? “我劝你还是去找舞会上那个女孩吧,她叫余心乐,是我曾经的情人。”冯关说,“对付她也许难度小些,她很容易动感情,只要你对她好就行。” “不,我是不去了。”我坚决拒绝道,“我这回仅仅是抱怨而已,希望以后你对你的妻妾加强教育,别再让天下无辜的男人受伤害了。” 挂了电话之后,我果然说到做到,没再对冯关的妻妾採取行动。这件事充分证明了我原先的固有观念,游戏就是游戏,一旦与现实相遇,就异常复杂令人不知所措。仅仅休息了一天,我又在清晨出发了。没办法,我必须得活下去,插曲一旦消失,我就得如同往常一样,马上出去另觅头绪,找工作。遗憾的是,情况没有任何改善,我去了无数招聘会,每个招聘会都是人潮汹涌,我不断和各种年龄,各种学历,各种经历的人反反覆覆地竞争着,但是无一例外的是所有的招聘都石沉大海,音讯皆无。焦虑因此一点一点淤积起来,它使我的心情阴晴不定,更糟糕的是,作为某种奇怪的生理后果,我的脸色果真的如同海带一样慢慢泛出了些许褐色。 然而没想到的是,在孤独和忧伤的时候,我居然又见到了冯关,这一回是他主动来找的我。他在某个周日的上午敲开了我的门,打开门时我一愣,他马上递给我一个见面礼——那是一大瓶新牌子的矿泉水,包装精緻,水质清澈。 “工作还好找吗?”进门时他像料到了我的窘境一样地问我。 “不好找,这个城市里似乎没有工作可找。”我说着,把他让进 客厅,并且把矿泉水倒出来让两个人分享。 冯关听了没说什么,他认真地喝了一口水,仔细而享受地品尝了一下,然后不紧不慢从口袋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说,“你的钱,还给你。” “哟,有这好事?”我有点惊讶,不由地由衷一乐,合同没完成,钱倒退回来了,不错。 “不仅如此,”冯关接着说,“如果你去找余心乐,我每个月给你十倍的钱,直到你把她拿下为止。这个事你干不干?” 我一听就愣了,不相信地瞪大眼睛,“真的?泡你马子,你给十倍的钱?” “当然。”冯关坚定地说。 听了冯关的话,我真有些将信将疑,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但是他出的钱的数额可太吸引人了,因为这个数字我的心不禁活络起来。我现在天天坐吃山空实在不是长事,冯关无疑是给我找了一份报酬很好的工作,虽然我吃过他的女人的亏,应该小心一点,可是经济学上说百分之十的利润就可以让人铤而走险,何况这回是十倍? 不过琢磨到这儿,我忽然想起另一个问题,“哎,你原来不是一碗水端平,让我泡哪个都行吗?这回怎么主动让我泡余心乐?” “很简单,通过上回的事,我发现你不是林岚的对手;况且上回你是参与游戏,这回我是你的僱主,泡谁当然由我决定。”冯关说。 我点点头做理解状,但是因为上回走麦城的事我还是留了一个心眼,我问冯关,“你真的有钱吗?” 冯关很肯定地说:“我有的是钱,我能证明这一点。” 于是,冯关很快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明证。他出其不意带我去了一个家具城。在家具城的四楼一个仿古家具店里,一个叫做小凡的极其清纯的女孩子恭敬地接待了他。冯关当着我的面,连价签也不看,就把新来的家具一古脑地买了,然后他异常轻松地递给小凡一张限额支票,让她把数字填上。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对于我来说,小凡挥动笔写下的可是天文数字。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冯关有些得意地说。 “都是靠吃林岚的软饭得来的?”我有些讽刺地问。 “当然。”冯关居然坦然承认,然后,他一点廉耻也没有地说,“她是我一辈子免费的早餐,午餐,晚餐。” 我点点头,理解了,到目前为止我完全理解了冯关的目的。他是在一阵摇摆之后,终于决定让我帮他打扫他另一个碗里的剩饭,而他将会摆脱烦恼把软饭吃到底。想到这儿,我忽然转过头问写完支票的小凡,“喂,小妹,你大学毕业吗?”“是啊——”小凡瞪着圆圆的眼睛答道。我听完之后,心中一片黯然,心想,完了,让我猜中了,怎么现在大学毕业都来卖家具了?
第7页 就这样,在一个下作的有钱人以及一个屈服于生活压力的“海带”的策划下,一场猎艷行动正式开始。 实话说,泡妞这种事到了这个时代已经不算太难。现在,社会风气开放,男女之间的关系又很随意,这实在为泡妞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就我从国外回来的感受来说,我们的姑娘真不比那些大方的鬼妹差,有时还有过之无不及,除了碰到林岚那种各色的。 我开始频繁地去泡舞厅,目标就盯着余心乐。经过研究,我根据自己的现实条件,採取了一个很简单的招儿:愣扑。舞曲一响不管会不会先上去请,不能让旁人占了先;跳舞时直接套近乎,两曲之后干脆硬搂着跳贴面。这种方式对我本属重操旧业,上大学时泡女生这种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招儿就很灵。它的缺点是会得罪一些自尊心很强或者对我甚无好感的女生。但是它的优点也很明显,那就是大部分女生一上来就被弄得有点气短,其中当然夹着别扭反感,但是随着音乐的流动,我诉之以情,挑之以笑话,对方往往就会脸犯红潮,渐渐地心猿意马了。 果然,余心乐很快就发现了我这个忠实的伴舞者。舞技虽差,但是态度执着。我在众多的追捧者中不断涌现出来请她跳舞,她也很给面子,三、四曲中总能分出身来和我跳上一曲。她没怎么费劲就熟悉了我的方式,我一边跳一边坚持和她窃窃私语,但是她一直不接话,只是把头枕在我的肩头,仿佛她真的陶醉了一样。跳完舞她总是礼貌地向我一笑,然后穿过舞场向人群的另一头走去。余心乐走向人群中的背影总让我想到某种隐喻,她的沉默也似乎表达了某种意想不到的哀伤。 到底有戏没有?我不断问自己,虽然我觉得泡她确实比林岚容易,但我有点担心泡她的后果也许更漫无边际? 但是还好,经过不短也不太长的等待,余心乐终于在一个夜晚向我开启了一扇小小的窗子。那天不是周末,舞会上人不多,我和余心乐没约却不期而遇。舞会的气氛很好,乐队一连好几曲都唱得特别怀旧。我很幸运,一直请余心乐跳,她也一直跟着。我们跳了很长时间,然后喝饮料,然后又跳。时间渐晚,人越来越少,偌大的舞场显得有点寂寥。就在乐队唱完一曲《夏天最后一支玫瑰》之后,我突然灵机一动,就在幽暗中俯在她的耳边轻轻说,“跟我去车里呆会儿,好吗?”余心乐什么也没说,又过了大概半曲的样子她才慢慢点点头。 我拉着余心乐慢慢走出舞场。在夜色中找到了我的车,我打开车门让她先进,随后我也一起钻进后座。周围很黑而且安静,我们彼此能听到呼吸。呆了片刻,我就开始吻她。她的反应不热烈也不冷淡而是刚刚好,我一边吻她一边把手向既定目标伸去——她凹凸有致的身体早被我觊觎很久了。不过令我有点惭愧有点尴尬的是,也许是因为黑,也许是她今天穿的衣服不合适,我摸索了很半天才大致找到解决之道。可就在我要得手时,她忽然上来一只手,微微使着劲儿挡住我的手,然后有点幽怨地说,“别碰我。” “怎么了?”我不解地问,继续行动中她的另一只手也上来,一齐挡在胸前。 “等等,先别碰我。”她说。 “怎么了?”我喘着气不得不停下手。 “你能帮我找一份工作吗?”她停了一会儿在黑暗中说。 “什么?”我一下愣了。 余心乐沉默了一会儿,把手放下,身子向后一仰说,“算了,没什么,当我没说,你来吧。” 我这时倒是没兴趣了,也许人到了某种岁数,就很容易警惕和冷静。我唔唔了两声,并没接着行动。尴尬的气氛持续了一会儿,余心乐看我还没从愣怔中恢复过来,她就坐直身子,然后侧着头靠过来说,“要不,你帮我寄存点东西吧?” “那,那行吧。”我想了想,看着斜倾过来的余心乐的身体算是勉强答应。 沙尘暴在人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又一次袭击了这个妄自尊大的城市。大风随夜而入,整个城市在黑夜中共振颤抖瑟瑟作响。清晨,当人们醒来之后,天空已变得昏黄无比,混沌一片。黄尘在每一条街道横行,骯脏的废纸和各种甩弃的塑胶袋,如同歹徒一样在废墟般的城市中肆意舞动。所有不得不上街的人都得低下头,弯下腰面对这生活和自然的审判。很可笑,在这种令人绝望的时刻,这个城市中的人忽然拥有了它从未有过的平等。所有的权力、金钱与虚妄的荣耀,都消散于狂风与黄尘之中。人们彼此之间的等级,恶毒与冷漠忽然被更加巨大的唾弃或者惩罚所屏蔽。 更令人无法目睹的是这个城市里的植物,它们在无辜之中被迎面而来的黄沙与塑胶袋抽打得异常悽苦。 在这样的天气里,我的心情当然不好。我躺在沙发上,懒懒地看着电视。我不愿看到这个城市这样。在我小时候,几乎任何时候出门蓝天都会展现在我眼前。而现在,蓝天就好像一个当年的贞洁女人,她无法阻挡又无比迅速地堕入色情行业,对于这种无法理喻的堕落,我们这些从小的崇拜者的伤感与愤怒是城市的后来者们所无法理解的。 就在这时,有人敲门。我侧耳听听,确实有人敲门。这个时候谁来?冒着狂风黄沙而来,他有病吧?但是敲门声在继续,我在无奈之中站起身,披上一件睡衣懒懒地去开门。门一打开,风“呼”地一下吹进来。我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然后抬起眼,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头发乱蓬的男孩。他穿着一件破旧的衬衣和一条牛仔裤,衣服上满是灰尘。
第8页 “找谁?”我奇怪地问。 “我姐姐叫我来的。”他说。 “你姐姐谁啊?”我不耐烦地问。 “余心乐。”他说。 我听了一愣,想了一下马上明白过来,原来余心乐让我“寄存”的是他弟弟啊。妈的,这一阵儿让我吃惊的事情太多了。先是玩“拍卖”进了套,怎么现在帮人“寄存”东西也进了套?“你能不进来吗?你姐姐只说寄存东西,没说寄存人啊。”我冷淡地说。 “可我姐姐说你是一个好人,是这个城市里一个好的mba,你乐于帮助有困难的人。”小伙子很利索地说。 小伙子话很愣,但是我还真没法接,看样子是余心乐教他说的,摸着我的软肋说的。僵持了半分钟,我没退缩,小伙子也没退缩,相反倒更热切地看着我。又过了一会儿,我的心一软,心想,唉,没办法,谁让我那么轻易地答应了余心乐呢,而且人家刚才不是还夸我是个好的mba吗?总得说话算数吧。想到这儿,我下意识地一侧身,男孩也不客气马上大踏步走进来,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我阴沉地关了门,然后去厨房倒了一杯隔宿的冷茶给自己喝(就给自己喝)。一边喝茶我一边走到 客厅里皱着眉问男孩子,“你怎么这种天气来?” “那我什么时候来合适?这儿总是这个天气呀。”男孩不懂事地说,我听了心里更不高兴。 “你姐姐让你来干什么?”我斜着眼睛又问。 “住下,她说这是她给我租的房子。”男孩说。 听了这话,我差点背过气去,这叫什么事儿?我人还在吶,就拿我这儿当旅馆了。不行,这太欺负人了。“海带”怎么了?mba怎么了?凭什么让人这么欺负? “放屁,你现在就给我出去,两秒之内在我眼前消失,马上!”我终于忍不住愤怒,厉声叫了起来。 男孩愣了,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在瞬间变得如此愤怒。他晃动着乱蓬蓬的头发站了起来,满脸倔强的表情,就好像受了委屈一样,然后一步一步走出房门。 我真是给气坏了,坐在沙发上来来回回按摇控器。可我的眼睛没看电视,脑子里翻来覆去想这件事。这叫什么事?这个社会怎么会如此利用一个人的善良之心然后不遗余力地打击它?难道我们只能生活在一个彼此充满冷漠与警惕的环境里吗?我想起在国外看到过的一些在街头开玩笑的电视节目,前一阵我发现它已经被移植到中国来了。但是节目的氛围完全不对,在这些模仿节目中,中国人面临事情发生时严峻的表情,戒备的眼神,结果未知时的暗暗惊恐,以及真相大白时内心的不耐烦和外表的强颜欢笑都让我对这个环境痛心疾首,难道我们只有露出彼此锋利的牙齿才算是真正的人类吗? 胡思乱想了二十分钟,我下意识地站起身走到阳台往外看。我就住在二楼,所以小区里的情形一目了然。在一张石凳上那个年轻人坐在那里,他抱着头,蜷着身子,任凭狂风与黄沙从他的身上肆虐而过,整个小区除了他,空无一人,估计所有人都躲在家里。 眼不见心不烦,我赶紧躲了,可过了二十分钟,我忍不住又去看他,他还在那里。再过二十分钟,我再去看,他依然在。这时,我终于犹豫了,我觉得自己太不人道了,这样下去他会被吹成石头的,我想。于是,我打开窗户,在风中,冲着年轻人的背影喊了起来,“喂,你,给我上来,不过告诉你啊,这可是暂时的啊。”年轻人在我的叫声中回过头,他真的象石头一样沾满尘土!只是眼神还那么执拗委屈。这时,一股沙子扑过来,噼头打在我的脸上。 尴尬的白天艰难地熬过去。晚上,我的门被再次敲响,这一回是主角余心乐。她穿了一身紧身的黑衣,身材极其招人。而她的怀里抱了一株很怪的植物,绿绿的叶子,蓝得十分清澈的小花。她沖我一笑,嘴咧得大大的,显得特别迷人。还没等我说话,她就抱怨着说:“我要洗澡,外面全是土。” 我点点头,并且接过花。余心乐如同在自己家一样,很快钻进了浴室。我把花放在 客厅的茶几上仔细观察,这真是一盆漂亮的花,即使它的叶子沾满了尘土,也掩盖不了它动人的美丽。它那么小巧,灵动,似乎善解人意。余心乐的弟弟也看着这盆花,他在客厅的另一个沙发坐着。这傢伙一整天就这么坐着,他几乎没跟我说几句话,我只知道他叫余志强。 半小时之后,余心乐钻出浴室,她的头上包着毛巾坐在我身边,我问她:“这花叫什么?” “叫天天天兰。”余心乐说。 我看了一会儿花,又瞥了一眼屋中的两个人,心想,我该怎么开口呢,我必须和余心乐认真谈一谈,无论如何我的私人空间不能毫无缘故的多两个人,难道让我和他们生活下去吗?这即不逻辑,也不可能啊。 这时,还没等我想停当,余心乐已经迅速而没有顾忌地靠过来,她混身散发着香气对我说:“看看电视吧,今晚还有一场体育比赛呢……”看看身边侧身依偎的余心乐,我心想,这也太快了吧,怎么好像是堵我嘴似的,前两天我们还在黑夜之中忸怩呢。
第9页 第二天,在苦闷无助之中,我给冯关打了电话,他一接电话,我就直截了当地说,“不玩了,我不想玩了。” “怎么了?”他问。 “我没想到这事儿这么复杂,不光余心乐一个人,还有他的弟弟,他们昨晚来我家扎营来了,真不知道未来他们还要出什么妖蛾子,我是玩不起了。”我说。 “没办法,现在这个城市里只有你能帮他们姐弟俩。”冯关想了一下说。 “这事不是你出的主意吧?”我忽然醒悟过来,问他,“你为什么不帮?” “我帮不了。我说过我已经下决心不再和余心乐有什么瓜葛,但是说实话又不忍心看她过得很不好。”冯关无奈地说。 “可我也帮不了,这两个人麻烦着呢,看样子他们不仅期望和我 同居,而且还希望我帮他们找工作,可我自己都没着没落的,哪里去给他们姐俩找工作?”我又问。 “你别着急,”冯关安慰着我,“你好歹先帮帮他们姐弟俩,这样吧,要不我再给你加一些钱,你先和他们对付着过下去?” “怎么又是钱?你们有钱人除了这件事就没别的可说了,你有钱你就可以任意改变我的生活吗?”我听了很反感。 “别别别,别生气,我除了有点钱,我确实也干不了别的,你一定帮我一把,我给你加一倍。”冯关马上说。 听着冯关有些乞求的话我心里一阵矛盾,妈的,这些有钱人真是钱串子头脑,他们以为有钱什么都可以办,天底下没有钱摆不平的事儿,这真他妈气人。可是实话说,他开的价又太诱人了,这些钱对于我这样一个“海带”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终于,我没有挡住金钱的再次诱惑,决定无论麻烦与否将同居进行下去。我很为自己羞愧,但是强有力的失业现实,却让我的脸皮一次次拒斥着羞愧。我记得当年老师说过,在生物界中,是适者生存而不是强者生存,这一点对我很重要。因为钱我很快摆正了态度,首先我坚决把自己的房子当成别人的,其次我把自己当成租房者而不是主人。心态摆正以后,其他事就好处理。姐弟俩之中,志强是常驻人口,我对年轻的志强採取了尊重态度,因为毕竟要被迫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何不弄得融洽些?工作嘛,我无法给他找一份,但我可以和他每天一起出去找,这还能让他清楚地知道我本身就是个失业者,景况不佳,因此别有奢望。甭说,我这招儿绥靖政策还挺灵。时间一长,我和志强之间就不象刚见面时那么别扭了。他这个人虽然异常沉默不爱说话,但我发现他是一个极好的听众。慢慢地就形成了这样一个模式,每天他都像一个跟班一样跟着我外出,而在整个外出过程中我说他听,这让我有了一个意外的控诉生活的机会。 余心乐自己有别的地方住,但也经常来找我,她的包里总带着自己的洗漱用品。不用说,我们的关系稀里糊涂就有了个质的飞跃,快得与中了别人的阴谋没什么区别。我不知道余心乐还有没有别的男人,这其实和我无关。但我发现,这个女孩很要强,她把东西分得很清,从不乱用我的东西,乱花我的钱,她坚持给我志强的房租以及生活费,我推託了n次,但她一定让我收下。 不过我也发现了她的一些有意思的怪癖。比如她几乎每次都会抱着那盆天天天兰来来往往。晚上与我完事之后,她总会对着卧室中那盆植物发呆很长时间。那盆天天天兰我看不出什么特别,它只是不时开出那种清澈的小兰花,一朵一朵如同美丽的水晶珠链;不开花时它就像一个安静的小姑娘,一片葱郁的绿色。另外,余心乐似乎还很爱看电视,尤其是体育节目,一到足球联赛的时候,她就几乎守着电视,每场比赛几乎都看,特别是这个城市的球队比赛时,这对一个明显热爱穿衣打扮混迹于舞场的女孩是很不寻常的。 如果生活就这么进行下去,我想我也能随遇而安,因为我本不是一个特别较真的人。多了一个陌生的房客,也多了一个性伴侣,天平的两端各放等量的砝码还算平衡。但是生活中永远有意想不到的事情,而对未来缺乏前瞻性恐怕也是我这个人常常在生活中措手不及的原因。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晚上一定得起来喝一杯水。那天夜里我迷迷登登起来,去 客厅喝水,摸了半天摸不着杯子,于是只好晕晕乎乎打开了灯。这时我发现桌上晾好的那杯水已经被人喝了。我咕哝一句,去厨房重新倒,但是路过另一个卧室的时候我看见门开了,借着客厅的灯光扫了一眼,屋里没人。喝完水,我关了灯回到自己的主卧,一摸旁边也没人。我终于在浓重的睡意中感到些微诧异。这时,从窗户外传来清晰的马达发动的声音,因为我住在二楼,那声音听得特别清楚,似乎就在窗下。 这件事也许是一个孤立事件,也许不是。但是我的预感不好,我止不住地把这件事以及后来发生的事情联在一起想。一个星期后,我决定和余心乐谈谈。那天晚上,我藉故把志强支走,让他去另一个朋友处借住,然后专心等余心乐。白天约她时,她说她今天晚上要去会一个久未谋面的朋友,也许得晚一点。那盆天天天兰她放在了家里,这一阵天天天兰没有开花,它只是在长自己葱郁的叶子,说实话,我已经慢慢喜欢上了这一株小小的植物,我似乎觉得它颇有灵性,早晚能够说话一般。
第10页 大约十一点左右,余心乐才回来。她浑身是逼人的香气,依然打扮得很 性感,骄傲的双峰呼之欲出,估计又去跳舞了。余心乐去浴室 卸妆洗漱,我在客厅里盘算怎么谈?是直奔主题还是曲线救国?dvd里在放一个科幻片,大概讲的是人和钢铁蝎子大战,我看得挺来劲。余心乐洗完也凑过来,那个片子很吸引人,看着看着两个人都投入进去,一会儿又看续集,续集播完之后,我发现夜已经深了,余心乐站起身去沏茶。一会儿,她转回来递给我一杯,我深深喝了一口香茶,一股新茶的芬芳扑面而来。 “乐乐,在我这儿还过得舒服吧?”我这时问。 “当然,你是个好人,也没什么脾气。”余心乐笑起来。 我嘿嘿笑了两声,然后下决心实话实说就问她,“乐乐,如果你把我当朋友,你就告诉我,你们俩有时夜里出去干什么?” “没有啊,我从来就是上床倒头就睡,一直到天亮。”余心乐惊讶地说。 “上个星期四夜里或者说星期五清晨,你们干什么去了?”我又问。 “没干什么啊,”余心乐说,“睡觉来着。”她做了个睡觉的姿势。 “瞎说。”我笑笑说,“那天晚上你们不在的时候我恰好醒了,当时我清晰地听到马达声。第二天,小区里说丢了车,而你和志强几天没照面。” 余心乐一下子没说话,沉默了一会儿,她也喝了一口茶,然后问:“你怀疑我?” “有点——”我说。 余心乐听了这话,身子一动,她看了我一眼似乎欲言又止,然后伸出手抱起桌子上的天天天兰,站起身对我说,“我困了,明天再说吧。” 余心乐回了卧室,我沉思着去冰箱里拿了几瓶啤酒,开始看科幻片第三集,人和蝎子越打越激烈,可我却看得不如前两集过瘾,心里不断想事儿,不知过了多久,应该是很长时间,反正夜已经到了最深处,卧室的门吱呀一声推开了,余心乐走出来,然后坐到我身边,一下子按了遥控器的暂停。 “怎么?”我转回过问她,在 客厅里落地灯幽暗的灯光之中我看到她蓬乱的头发。 “睡不着。”她说。 “我的话刺激你了?”我问。 “是的,我觉得你是一个好人,我要对你说真话,想知道我的过去吗?”她问。 “愿闻其详。”我说。 “我原来是干歌厅领班的,就是那种歌厅,有小姐的,荤的素的都可以来的。”余心乐说着坐到我身边,我点点头,颇为惊讶地哦一声。 “我们家很穷,这一切全怪我父亲。他做生意,可做得一塌糊涂,他从不把钱往回拿,还把家里的钱往外拿。他还乱搞女人,我母亲知道了就出去追他,天南海北的他走到哪儿,我母亲就追到哪儿,我们那儿的人都挺倔的,我母亲就这样。但是因此我母亲就忽略了我和弟弟,她走的时间一般很长。有时,走得匆忙还忘了给我们留钱。我们就靠翻家里的零钱生活,或者卖东西。那一阵最穷的时候,来了例假我连买卫生巾的钱都没有,只好找一块旧布凑合着用,有时弄得裤子都湿透了。后来,我就想办法出去找活儿干。刚开始,在我们那儿的一个歌厅收银,每天看那些花枝招展的小姐进进出出。渐渐地,我发觉她们真有钱,花起来大手大脚的。有一次,一个客人来唱歌,结帐时他和我聊了几句。后来他天天来,天天找我搭讪。他是我们老闆的朋友,我们老闆知道他什么意思,跟他说我不做那一行。可他说没事,聊聊就行,就十分钟,五百块钱。我们老闆和我说了,我终于动了心。那一回真的就十分钟,不咸不淡的一问一答,我就挣了五百块钱,当时那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多的钱。”余心乐说到这喝了一口茶,我连忙给她满上。 “反正后来就这么干上了,因为我觉得钱真是好东西。也许是因为长相或者个性吧,反正我越干越好,成了我们那里的头牌。可考虑到那儿是家,还是不方便,我就来到了这个城市,干了几年,生意不错,慢慢就当了领班,俗话讲叫‘妈咪’。”余心乐又说。 “可是我干领班有个毛病,因为这个毛病我干得不如别人好。那就是我不甘心,我一直都在寻找爱情。你别笑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我从小太缺少这个了。反正每回碰到一个人,我觉得合适的,我就辞职不干了,专心跟着他。可是往往好景不长,过一阵儿两个人分手,我又重操旧业。就这样来来回回,反反覆覆,我心都伤透了。后来,在绝望之中我偶然碰上冯关,当时我并没动心,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觉得他远远比那些男人好,我就又辞职了,本以为我这是我最后一次折腾,但是没想到还是不如意。”余心乐说到这儿深深嘆了一口气。 听到这儿,我深深震惊了。在深夜中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深深的哀伤和凄凉。我真的无法把眼前这个 性感迷人的女孩与那种她刚刚诉说的坎坷贫穷的身世结合起来。 “你怎么那么傻?你干那一行,你怎么还相信爱情?”我难以置信地问。 余心乐沉默了很久,她不断地喝茶,喝茶,喝茶,然后抬起双手捂住脸,又过了很长时间,我看见泪水慢慢地从她的指缝中渗出,一会儿,她在自己的手掌中哽咽地说:“我知道那是一种病,可我控制不住——”
第11页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心里异常难过,她怎么能那么傻?在无数的风花雪月中依然坚信爱情,那就如同坚信生活对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一样虚幻可笑。沉默很久,余心乐放下手掌抬起头,我把面巾纸递给她,她慢慢地擦着眼睛。 “碰上冯关,我下决心不再干老本行,可我找不着工作,怎么也找不着。我只好白天呆着,晚上出去跳舞散心,没事儿的时候就天天吃,越吃越胖,原来我身材还行,可现在人家都说我特丰满。”余心乐说到这,慢慢恢复了平静,还表现出一般女孩的懊恼。 “为冯关这么个凉薄的有钱人你值吗?”我问。 “他其实对我不错,他给我钱,给了无数次。可我不要,我不图他钱。他就是怯懦些,怕他老婆,因为他全靠他老婆养着。”余心乐替冯关辩解着。我一边听一边摇头,我真没想到,在余心乐这么现实的外表下,有着这么不现实的想法,其实冯关是唯恐抛弃你不及呢。 “后来,我弟弟来了。我们家里人以为我在城市里活得不错呢,就让他来投奔我。我父亲还一直管我要钱,继续做他的亏本生意。开始我还瞒着我弟弟假装每天出去上班,后来他也看出不对,我就不装了。我们就这样天天坐吃山空,钱越花越少。所以我们就开始想办法,后来慢慢打起了旧车的主意,旧车在外地特别好卖。我们看中一辆旧车,就慢慢下手,志强对车很熟,他在家里时帮人修过一阵车。把车弄到手之后,我们就开到外地卖了,弄点钱回来,这样,我们就能在这个城市再坚持一阵儿。”余心乐说。 “疯了,你们疯了。”我看着身边的余心乐摇摇头说,“你们有一千种方法挣钱,可你们却用了最不可取的一千零一种,这还不如你从一个男人口袋里拿钱呢。” “不,很多外地女孩都那么拿钱,但我不。”余心乐坚定地说,“干什么都可以挣钱,但我绝不会用爱情挣钱。”余心乐说到这儿,眼睛望向深深的黑夜。 在大风肆虐的日子里这个城市偶然获得了一个好天气。虽然这种天气依然会被来自空气清新之地的人们指责,但对于这个城市已经十分难得,它——就好像沙漠中惊鸿一瞥的一汪水,虽不十分清澈,却已经接近人们的奢望。 我决定利用这个好天气去一趟郊外,不是像市民一样,趁着风和日丽出游,而是为了去找冯关,据说冯关正在那里干一件特别不靠谱的事儿。一个半小时后,在一个很大的公园里我找到了冯关。这个公园很美,尤其是在这种难得的天气下。公园里有大片大片的草地和树林,不远处还有一片连绵的水域。我信步游走,于树林中草地间流连忘返。就在濒临水边的山石掩映之中,我看到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面颇为艺术也颇为孤零零地写了几个大写:家、庭院与自然。 我看到了冯关,他正和一帮奇形怪状的艺术家在一起,人们在广告牌的不远处的草地上野餐嬉笑。冯关很快从人群中站了起来,慢慢向山石旁的我走来,他的长发和墨镜使他这个寄生虫与艺术家毫无二致。 “怎么找到这儿了?”冯关摘下墨镜有些奇怪地问。 “听说,你在搞什么 行为艺术?”我望着不远的艺术家们问。 “是。”冯关说,“我用买来的家具在自然中搭建一个园林,中间配以假山绿植,喷泉什么的,这个园林还没搭完,搭完之后我们会把它办成一个收票的展览,估计它会和当年那种用红伞覆盖湖面的行为艺术一样成功。” “你们有钱人真是闲来无事,构思奇特啊。”我略带讽刺地说。 “那你让我去干什么?”冯关无奈地说,“我的it老婆挣了钱后天天买房子,我就天天 装修,买家具,花钱都花烦了,后来一帮子艺术家朋友建议我不如干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我于是就干了,反正不过是把家具从室内放到室外呗。” 听了冯关的话,我又把眼光望向远处,心里慢慢涌出一股反感,靠,这也叫有意义?多少人没有工作,没有饭吃,多少人黯然神伤,他们知道吗?他们关心过吗? “来这儿我是想和你说一件事。”我转入正题。 “什么事儿?”冯关问。 “我觉得事态严重,而且正向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我说,然后就把余心乐姐弟俩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详细地告诉了冯关,冯关越听越吃惊,最后不禁瞪大了眼睛。 “目前小区里正追查丢车的事呢。”我说。 冯关在惊愕中沉默了好一阵儿才说,“她的生活怎么会这样?我知道她弟弟来了,我给过她钱,可她不要——” “我觉得这不是钱的事儿。”我说,并且认真地看了冯关一眼,然后接着说:“余心乐这个人是比较少见的,她得了一种我们这个社会,她那个行业都不应该得的病,她会在生命中的每个阶段,在幻想中爱上一个人,没有任何理由。而且一个幻想接着一个幻想,很少有机会醒来,现在,她依然说,她爱你。” 冯关的脸色一下阴暗下来,我猜他阴暗的原因就是他早就知道余心乐有这种无法治癒的病症,她和他都一直无法摆脱。他把余心乐推给我就是想让我成为套中人,而他自己脱身而出,谁想余心乐对他念念不忘。
第12页 “可我有什么办法?我治不了这种病,”冯关愣了半晌才无助地说,“我的it老婆同样有病,同样坚贞不屈,而且更古怪,我真惨。” “惨是你自找的,想沾腥又没有勇气负责。我现在可不想帮你了,我觉得再帮下去我就是缺德。”我说。 “你不能撒手啊,你一撒手准有人完蛋。”冯关一听我想撤立刻哀求起来。 “不想完蛋就让别人试试吧,天底下没工作的人多了,我力不从心。”我说。 “不不不,我觉得你特别合适,人善良,还挺负责,不愧为mba。”冯关说。 我瞟一眼冯关,心想,妈的,这是回国后第二次有人夸我是mba呢,可听了怎么那么不是滋味? “记住吧,天下永远没有大小通吃的赌局。”我说。 “谁说不是呢,唉,我就是一个懦夫,还忍不住嘴馋。”冯关说到这儿深深嘆了一口气。 那天的讨论真是无聊,为了余心乐我去找冯关,可和他讨论来讨论去毫无结果,他即没有办法又一味退缩,我算是彻底知道这个寄生虫彻头彻尾的软弱了,这比我前几次感受到的还要深刻。最后,冯关又拿出了他的杀手锏,他提出再给我加钱,让我加把劲儿。这一回,我断然拒绝了,盗亦有道,我告诉他替人泡妞也是有原则的,这个社会并不是钱和权力能解决一切的。 与冯关见完面,我决定和余心乐好好谈谈,这场生活中的《等待戈多》该散场了。余心乐接连几天没照面,我打电话约她,她爽快地应了并且说她会找个清静地方。晚上我如约而至,约会地点在一个繁华市区的角落,那是一个水吧,推门而进一股幽暗的氛围扑面而来,一眼望去,觉得这是个特殊消费人群光顾的地方。 余心乐比我晚了二十分钟,她进门时,依然带来一股香气。她走到我面前沖我深深一笑,嘴咧得大大的,她依然那么 性感迷人,可我在一瞬间却真的为她难过起来,这是怎么了?每个现代人都不会犯的古典错误,她竟然一错再错,她就好像把一生都押在一个幻想上,而不论对面玩牌的人是谁。余心乐坐下,然后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惊讶,她点了七、八种茶,都是各色的水果茶,鲜花茶,那些茶都非常漂亮,像极了艺术品,我很惊奇地一一浅尝辄止,那种繁复交替的香气轮番而来,使我根本辨不出到底有多少种味道。 “到底是什么味道呢?”余心乐在幽暗的吊灯下问我,她持续的笑容有点意味深长。 “说不清,”我笑笑,“但总不会是生活的味道吧?” “找我什么事儿?”她问。 “有关冯关的事儿。”我直截了当地说。 “我想到了,怎么说?”余心乐说。 “根据我这些日子对这个人以及你们之间事情的了解和判断,我想说,你放弃吧。一个彻底的办法就是你离开这个城市,去别的城市找一份工作,重新开始,冯关这个寄生虫不值得你这样。”我说。 “不,要走,我就和冯关一起走。”余心乐坚定地说。 “他不会跟你一起走。”我摇摇头,“残酷地但是真实地说,你和他的it老婆没有办法比,他的老婆给了他一切,冯关这个人就像是一株没有根的插瓶植物,他所有生存的养分就来自他身下的水——他的it老婆就是那种水。”我说。 “你真聪明,不愧是mba,你越来越接近正题了。”余心乐听到这里居然还笑了起来,“你提到水,提到植物,其实正是因为这些不起眼的因素,我才敢说,我完全可以比过他的it老婆,他一定会和我一起离开。” “你怎么会有这种毫无由来的坚定信念呢?”我十分不解。 “因为他爱喝水!”余心乐勿庸置疑地说,“你也许没有注意,这些年来这个城市的水一直在变少,变酸,而他恰恰是很奇怪的一个人,那就是,如果想他让生存下去,他就必须活在一个拥有丰沛雨水,拥有真正清泉的城市!” 我一下子愣了,这是一个理由吗?或者说这是一个可靠而真实的理由吗?但是我一时无法反驳,因为这种命题实在是不容易被证实或证伪,它太具有主观色彩,不过这时我想起了另一个问题。 “你怎么知道这个城市的水变得不好了?”我问。 “我当然知道,是天天天兰告诉我的。”她说。 “什么?”我没听明白。 “是的,是天天天兰。”余心乐喝了一口茶说,“植物是有情感的,有知觉的。天天天兰是我到达这个城市之后唯一忠诚的朋友,它这些年受苦了,这里的水和风沙常使它哀伤。它告诉了我许多事情,这些事情这个城市的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但是有一小部分人是知道的,他们肯定知道。” 在余心乐坚定的声音中,我充分体验到惊愕的力量,这种震惊如同一面大鼓,它的振动把我一下子从现实中推向虚幻,我就像 动画片中的一个精灵,在一个筋斗之后,就迫不得已飘在青云之上…… 在两次并不成功的谈话之后,在我明了我无法劝动任何一方之后,就决定把生活继续下去。这是我的惯用方法,如果处理不好,就不管好赖先维持着,以后等机会。这好比下围棋,下不好的地方先放下,等到以后再下不迟。
第13页 三个人的混居一如既往。白天,我照旧带着志强出去找工作,晚上回家放松休息,自己做饭吃。余心乐并没有完全在我这里安营扎寨,她会时不时光顾,有时也会几天不照面。要是她找到别的男人就好了,我常常想,这样也许她就会迈进另一种生活,或者另一种幻想,有些人就会获得解脱的机会。 与几年前相比,这个城市确实发展了,每天出去找工作时,这个城市的道路常常让我茫然不知所措。因为工作难找,我渐渐地越开越远,有时甚至到达了这个城市的边缘。而当我处在城市边缘时,那些正处于隆隆建设中的公路网与大片大片的旷野,往往也让我真实地感受到这个城市不断向前迈进的步伐。 但是令人绝望的事情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着,最令我难以忍受的依然是这个城市的风沙。有一次,在清晨,当我刚刚开上一条 高速公路时,沙尘暴又不期而至。整个天空和大地在瞬间被漫天的黄沙吞噬了,高速公路上的车先是渐渐慢下来,然后统统停止在路面上。没有人能看得清前面十米的路,人们被黄沙一一隔绝了,每辆汽车如同孤独的碉堡陷落在自然的围攻之中。在这种极为沮丧的时刻,我深深感到自己是一只渺小而无助的 甲壳虫,一股想彻底逃离这个城市的想法油然而升。还好,人类拥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就是遗忘与自我平衡,当两天之后沙过天晴,尘埃中透出蓝色之时,人们(包括我)就又忘掉一切曾经的惩罚,开始他们攫取于自然的吃喝玩乐了。这也许就是这个城市的平衡点,一边是黄沙漫天,一边是遗忘下的灯红酒绿,看看谁比谁更狠?谁比谁更不在乎? 一天晚上,我和志强回来之后,草草吃了两包方便面,就准备休息。白天空跑一天,体力几乎已经透支,我面见了好几个公司的总经理,吐沫四溅地推销自己,心口说得直疼,可对方就是无动于衷。吃完东西,洗漱完毕,正准备上床之际,电话忽然响了,一接是余心乐,她在电话中气息有些颤抖地说,“程宇,你能来一趟吗?我出事了。” 我二话没说迅速赶到出事地点,那是一个停车场(奇怪,这些日子我总在停车场无端出没),我逡巡了好长时间才发现了余心乐,她坐在靠近停车场边缘的一辆汽车旁边。 “怎么了?”我蹲下身问黑暗中的余心乐。 “扶我一下。”余心乐说。 我伸出手去拉她,没想到她“哎哟”惨叫一声,然后慢慢扶着腰站起来,我搀着她一步一步挪向我的车。借着昏暗的灯光,我似乎看到她的左脸有一片淤青,嘴角也在流着血。 “你究竟怎么了?”我又问。 “让人家打了一顿。我在舞会上碰到一个男人,他约我出来去他的汽车里,去了之后,我发现他的汽车很棒,于是看中了他的汽车,这是我头一次看中 新车……”余心乐说。 我沉默不语,慢慢把她扶到我的车前,打开车门,让她坐在副座上。摞亮车内灯,我看见余心乐木木地半躺在车座上,眼神无助地盯着茫茫黑夜,她的脸上果然被打得不成样子。 “你们原来不是只喜欢旧车吗?”我问她。 余心乐没有说话。 “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我到现在还是想像不出,你用什么办法能从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身边把一辆新车偷走,蒙汗药还是美人计?”我问道。 余心乐还是不说话。 “别再干这些傻事儿了?”我痛心疾首地说,“不管你为了什么,如果你想在这个城市呆下去,你就别再干这些傻事。你还不如再去干歌厅领班,这活儿没什么可丢人的,也是凭力气吃饭,如果你想离开,那最好不过,到另外一个城市,换一份工作,重新开始生活……” 余心乐依然不说话,可是过了足够长的时间足够长的沉默之后,她的眼泪渐渐涌上来,然后我看到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顺着她青紫的脸颊缓缓流下,我的心中有一种沉重的哀伤瞬时喷涌而出,我想,但愿她接受这一次教训,那个男人的拳头就是现实给予她的又一次正面攻击。 那天晚上,把余心乐接回去之后,她执意单独睡在了 客厅。我其实也没睡塌实,辗转反侧之中似乎也听到她在折腾:走动,开电视,喝水什么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桌上摆着早点,油饼和豆浆,志强不在,余心乐说让他出去办件小事。借着清晨的阳光,我看到余心乐的左颊依旧赫然淤青。 “还疼吗?”我问。 “没事儿,干我们这行的挨打挨惯了,有时候领班们为抢客人甚至动菜刀。”余心乐轻描淡写地说。 我默默听着,心想这事儿我倒听说过,她那一行为了争客人打架,能往死里打。一个好的妈咪可以几百万几百万地挣,她们绝大部分的钱都来自于那些有钱有权的豪客,所以为客人拼命很正常。 “程宇,这一段我非常感谢你,你虽然是冯关派来的,可是人不错。”余心乐说,我大概告诉过她我和冯关的交易,她很聪明一点就透。 “别客气,我只不过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罢了,况且也没办得特别妥当。”我以mba的商业式口吻说。 “昨晚我想了一宿,我觉得你说得对,我想离开这个城市。”余心乐说。
第14页 “哦——,想通啦?”我有点惊讶,但是转念一想,这也许没什么,人总会到达某个状态的临界点,然后转换到另一个状态,也许昨天晚上就是那么一个点。 “不过,我有一个请求,你能不能帮我一把?”余心乐问。 “什么?”我问。 “你帮我找一个女孩。”她说。 “什么样的女孩?”我问。 “这个女孩我总在一些体育节目中看见。她是许多体育比赛的忠实观众,总是安静地坐在看台上。电视台的摄像机似乎每每有意地扫过她,每当这种时刻,我就发现其实她和我长得很像,只是她的那颗痦子长在右边。”余心乐说。 我认真看了一眼余心乐左嘴角那颗淡淡的痦子,奇怪地问她,“你为什么要找她?” “因为我敢肯定她是这个城市中另一个相信植物情感的人。”她说。 “相信又能怎么样?”我越发觉得匪夷所思。 余心乐顿了顿喝了一口豆浆,然后说:“你可能不知道,我因为了解植物,所以一直把天天天兰的感受,包括它的痛苦与哀伤转告给冯关。天天天兰的看法是,这个城市没有希望,它将遭到更大的风沙侵袭,它的水将继续变酸变少。而我告诉过你,冯关是无法在水源稀少的城市里生活下去的,他就是一株特别需要水来呵护的植物。可冯关将信将疑,举棋不定,他每回都看着天天天兰,看着我长时间地发呆。不过,冯关有一个特点,他这人一辈子在女人的照耀下生活。因此,他特别相信女人,特别愿意听女人的话,所以,我如果能找到那个女孩,让她亲口告诉冯关植物们的感受,那么他一定会和我离开这个城市。” 我认真地听着,这一回惊讶反倒没了,余心乐还是余心乐,她并没有想通,她依然想用自己的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看来,她每回抱着天天天兰出去都是去见冯关了。这个寄生虫也真够操蛋的,他一边让我泡余心乐,一边自己又不断投降,真可惜我的力气都白费了,不过想想,这也是合逻辑的,这个寄生虫的确生活在女人的光环下,只要见到女人一切理智什么的都抛之九霄云外,双腿马上不自觉地发软,他倒有点像感情动物。 “为这么一个寄生虫,你这么费劲值吗?”我再次提出这个问题。 “当然值,这没有什么可置疑的。”余心乐说。 有病,这就是病态,一个永远不愿意清醒的人,我心想,但是我也知道光这么感嘆不管用,于是过了一会儿,我以mba的职业精神建议道,“其实要到达你的目标并不难,我有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你不必真正寻找到那个女孩,你只要随便找一个或几个女孩骗骗冯关就完了,反正他愿意相信女人。” “不,我绝不骗他,我要让他知道真相。他和我一样都是热爱真相的人。”余心乐说。 “我想,你可能过高估计他了,他这个人只相信活着就行,好死不如赖活着,如同我一样。”我说。 “不会,每当我们一起面对天天天兰时,我就感到我们彼此了解,心心相印。”余心乐说。 我暗暗地嘆了口气,内心非常地不以为然,沉默了一会儿,我问她,“你肯定那个女孩存在吗?” “存在,她就在这个城市,我在许多次体育节目中都看到过她。”余心乐坚定地说。 没什么可说的。当回复平静之后,我发现我自己完全被余心乐的执着或者说盲目所感动了。从余心乐的行动中,我获得了一个意外的感受,那就是我现在必须开始认真考虑,如何尊重有信仰的人。不错,我一直认为她是一种病态,或者说一种幻想,但现在我倾向于认为她一定拥有某种信仰。可是我说不清她到底信仰什么?爱情?植物的情感?或者某些期待中的遥远的温暖?也许是这些事情混杂在一处,兼而有之。但我真的觉得她比我强。或者说在某方面比我幸福。相比之下,我或者说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弊病就在于我们毫无敬畏感,我们什么也不相信! 自从我的前妻离开之后,我就成为一个纯粹的理性经济人。我立志放弃情感,下决心排除一切能打动我的事情,而只把经济利益当作指引我前进的指南。但是,这一回我发现我错了。我身边的这个曾经从事非主流职业的女孩让我深深感动,她那种宗教般的执着让我感到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的可耻。 你真的不再相信什么了吗?这句话我曾经很多次地问过自己。而这一次当我再向自己发问时,我发现我的回答是,我愿意相信余心乐所相信的。 我决定彻底站在余心乐这一边,开始帮助她。这太不职业了,完全违反了mba的商业道德,但却符合我作为人的情感。在这种时刻我还是挺嫉妒冯关的,其实什么人都可以替代他,可偏偏是这么个不负责任的永远吃软饭的王八蛋被赋予了爱情的外衣,得到女人如此值得艷羡的关照,操,这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我于是踏上了漫漫的寻找之途。我首先让余心乐回顾她到底在什么时间,什么节目里,见过那个女孩,发现一些初步线索。余心乐想来想去,也弄不清具体时间,她只能回忆起是在某年的一场足球比赛里第一次看到她,当时她安静地坐在人群之中。这信息太少了,让我怎么找?可我还是咬着牙,开始挖掘过去的一些老关系,透过朋友的朋友,找到电视台调看了一批又一批的录像。结果可想而知,当然什么也没有,我看到的许多录像都是剪辑过的,偶尔看到的球迷全是一拔又一拔或激清潮湃或气急败坏的男人,何尝会有一个文静的女孩?
第15页 我不得不和余心乐再次详细地讨论了这个她一直关注的女孩,还好,在无休止的讨论中她又给我提供了一些其他信息。比如,她记得这个女孩所观看的比赛都和这个城市有关,因为这个女孩总是出现在城市电视台的镜头里,这说明这个女孩一定居住在这个城市。另外,余心乐还想起,有一次在比赛开始前,她看见这个女孩穿着艷丽的衣服在场地里来回走动。我听了这件事,灵机一动,我想也许她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呢。于是,我洗了一大沓余心乐的标准照又去找电视台的朋友,让他们按图索骥,试着找找人。那帮朋友还真帮忙,他们拿着照片到处问谁认识这个女孩。可结果依然令人颓丧,没人认识这个女孩,倒是有一些中年妇女颇感兴趣,她们极力打听这个标緻女孩的来历,并且探问能否把她介绍给她们认识的某些单身的小伙子。 大海捞针的办法看来真不可取,这得找到何年何月?简直一点希望也没有。我又和余心乐陆陆续续谈了很多次,得到的信息越多我就越茫然。绝望之中我终于又生一计,我想,算了,要不给它来把暗渡陈仓吧,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也许一击即中。 其实我的想法没什么新鲜的,原来向余心乐提过,那就是僱人来顶替。我的这个做法前提是基于余心乐提供给我的一个既定假设:冯关愿意相信女人的话。如果是这样,我完全可以雇一个女孩来向他阐述真理,而且不仅是一个,十个八个我也雇得了,很可能效果还更好。因为现在这个社会,对于真理的欢呼完全可以和被僱佣者的人数成正比,我是mba我清楚。但是本着毕其功于一役的目的,我觉得第一个出手的女孩应该是易于受到冯关信任的女孩,她如果出手如风,事情就大约成功了一半,然后再由别的女孩蜂拥而上,群起而攻之,不怕他冯关不被我僱佣的“植物”主义所打例。 可找什么人呢?什么人合适呢?我想来想去,忽然想到家具店里那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女孩小凡。小凡清纯可爱,受过高等教育,又与冯关相熟。她应该是一个攻打冯关这个寄生虫的天然人选。于是我果断地去了,去之前根据我的习惯,我拟定了一个小小的计划,我琢磨我到家具店绝不能直奔主题,那样小姑娘肯定会义无反顾地拒绝我的冒昧,我得迂回前进,然后徐徐图之。 果然,事实证明我的方法还不错。在那个仿古家具店,我假装看上了一件很贵,很漂亮,物非所值的条案。我连续去了三天,每天都围着条案踱步,煞有介事地沉思,一看就象一个想花钱买货,又一无所知的棒槌。 “啊,真是美极了——”这是这三天中我常常说的,一句特别抒情的话。 小凡她们开始没当回事儿,她们见过的有钱主顾太多了。可架不住我每天那么执着而深情的注视,她被我吸引了,因而渐渐凑了过来——每个生意中人都对“斩凯子”有种天然的热爱,他们要是放过这种机会会浑身不自在,文一点的词儿说这是“博傻现象”。 于是,我趁势开始和小凡套近乎,从条案谈到屏风,从屏风谈到雕花工艺,后来就慢慢谈到了人生,看着小凡不知不觉地进了我的圈套,我就忽然问起了冯关。 “冯先生还来吗?”我问。 “当然常来,他是我们的大主顾。”小凡不经意地说。 “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帮完了我给你一万。”我悄悄说。 小凡听到一万这个词儿,先是眼睛一亮,然后眼光黯淡下来警惕地问,“什么忙?” 我一五一十地告诉她,我建议她买一盆叫做天天天兰的花,放在店里最新最贵的家具上,等冯先生再来的时候,可以在闲谈中告诉他,植物是有情感的。 “什么?植物是有情感的吗?”小凡不相信地问。 “当然,植物是有情感的。”我坚定地说。 “不可能吧?”小凡摇着头。 “真的。国外做过很多试验,比如当一株植物的叶子受到火焰灼烤时,它反应出来的信号就比平时强烈很多。我们可以解释为这是植物自身的痛若,也可以解释为这是它对同伴的警告。”我最近确实没事儿时翻了翻杂志,杂志上有一些这方面的报导。 小凡瞪着她清澈的眼睛,十分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她眨着眼睛想了半天,又问我,“这件事会伤害冯先生吗?” “不会。”我认真地说,“你仅仅说出了一个事实,不会伤害别人。” “好吧,我考虑考虑。”小凡郑重地说。 从店里出来时,除了完成任务的轻松,我明确地感到,作为一个男人,我开始对小凡想入非非了。想想也真的有趣,在这个无聊待业,替人泡妞的日子,我竟然也发现了一双对我有着潜在意义的清纯的眼睛,剩下的问题就是,她属于我吗? 很快,小凡就给我来了电话,她的回答让我的心中感受颇为复杂,即颓丧又欣喜,说不出哪方面多一些。 她首先说,“程先生,这件事我谢谢你的好意,但这件事我不能干。” “为什么?”我问。 “我问过许多人,他们都说,从未听说过植物拥有情感。”小凡说。 “没听说过,不等于它们没有,不等于事实不存在。”我说。
第16页 “可是,程先生我不需要说教,你能给我一个严格的证明吗?”小凡问我,我一时语塞。是,她问的有道理,其实我也不过是略略读了几篇文献,对于如此艰深的课题我毫无研究,我只是被余心乐的执着所打动。但是很明显,一个人的执着或激情不可能作为一个命题或一个主义的明证,这太不严谨了。 小凡听我回答不上来,于是接着说,“所以,我不能把毫无把握的事情当作事实说出来,那等于在骗冯先生。” “那你总是一股脑地把家具卖给冯先生就不是在蒙他吗?”我这时忽然戏嚯地问。 “那不一样,那是在做生意,两相情愿,价格也是老闆定的。另外我们赚多少钱,冯先生也不在乎,他有的是钱。”小凡在电话那头颇有些冤枉地叫了起来。 我听到这儿,有一种先是沮丧而后又在清纯中的感动,真好,这个女孩是真的纯洁,要知道那一万块钱对她可是大数目,她的工资可没多少。于是我笑咪咪地又说,“喂,小凡你看我怎么样?” “你什么意思?”小凡不解地问。 “我是说我能约你出来吗,我们随便谈谈?”我直截了当地问。 小凡一下子明白过来,她马上说:“不行,不行,我有男朋友了,你太老啦——” 我拿着电话哈哈大笑起来,小凡的慌张让我确定,我在红尘俗世中终于幸运地发现了一块珍洁的美玉,这是这一阵唯一让我高兴的事情。 利用小凡的计划就这样轻易告吹,看来,因为人们的信念问题,这件事就几乎成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的生活再次平静下来,寻找或者等待一个不知名的人,真的是一件难事。怪不得在古代历史中,常常有一些薄命红颜花一辈子在做这件事。看来我们没有必要在到达目标之前一直处于紧张状态,我们应该耐下心,在持续而乏味的生活中等待希望。 如同以往,我们继续分别出去找工作,晚上再回来团聚。志强渐渐适应了环境,他现在已经可以离开我,独自骑着自行车,在这个随时可能被大风袭击的城市里转悠了。晚上,我不是和余心乐去外面跳跳舞,就是去水吧坐坐,要不就大家一起看电视。我们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不会发生,小心翼翼地避免着那个话题——那件我们十分想解决又看来必须听天由命的事情。 平静是在一天清晨打破的,那天早上,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电话忽然响了。我最恨别人清晨打电话,因此磨蹭了很长时间,才不耐烦地慢吞吞地起来走到电话前,一接,一个声音愣愣地传来,那个人说,“程哥,我迷路了。” “你谁呀?”我闭着眼睛非常腻味地问。 “我是志强啊。”对方说。 我依然闭着眼睛,又在迷登当中问他,“你怎么了?” “我迷路了。”他说。“好,我知道了。”我说完毫不客气地撂下电话,然后又回到床上昏睡起来。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我渐渐清醒过来。躺在床上,看着刚刚泛起的晨曦,我似乎想起了什么,于是忍着慵懒起床,把电话回拨过去。 小灵通信息真差,我打了十几次,才真正接通志强。在时断时续的通话中,我确认志强确实迷了路,并且费劲巴拉地大致搞清了他的方位,然后又几乎花了小半天时间,才好不容易找到了志强描述的那个地方。此时天已经接受中午,在一个正在修建的环路路口,我终于看到一辆红色的车停在尘土飞扬之中。我慢慢开过去,路上的各种大坑使我的车颠簸异常,在那辆红车的旁边停下时,我真是有些郁闷,而志强这个没心没肺的傢伙竟然开着窗户在驾驶座上安然地睡了。我不客气地把他捶醒,他在我坚定的拍打之中慌慌张张睁开了眼睛。 “你们俩又干这事儿去了?怪不得昨晚都不在。”我冷冷地说。 志强什么也不说,只是老老实实地点点头。 “你们偷就偷呗,怎么搞这么扎眼的车?”我接着问。 “夜里,没看清颜色。”志强如实向我汇报。 志强的诚实噎得我没辙,我斜着眼睛看着他问,“你怎么开到这儿了,这地方刚修不久,我都没来过。” “昨天晚上环路上停电了,我就一直摸着黑开,开了一宿也没开出去。”志强委屈地说。 听了志强的话我点点头,这倒是实话,据说,这个城市现在严重缺电,所以人们想尽各种办法节能节电,比如,在夜晚,把一些人迹相对较少的环路上的电灯停掉。我真的很担心,这样下去,总会有一天这个繁华无比的都市会在某天夜晚的黑暗中消失得一干二净,变成死寂一片。到了那时,这个城市的人们该怎么办?该不会有人欣喜地出来解释,我们又提前重返了那烛光照明令人怀恋的农耕时代吧?这种狗屁说法就好像有人为了歌功颂德,竟然声称洪水有益于这个国家的经济建设一样充满了没有心肝的恶毒的欺骗。 “走吧,我打听好路了,我带你出去。”我说,“但是仅此一回,下回我绝不管你们这种烂事,我至少是个mba,虽然是海带,但是个好人。” 志强哭丧着脸,依言发动了车,可就在我慢慢启动时,他忽然抬起头冲着我说,“可是程哥,我好像闻到了花香。”
第17页 “什么花香?”我问。 “昨天晚上开到这儿时,我就在夜里忽然闻到一股花香,好像是天天天兰的味道,所以我就没再开。”志强说。 “我怎么没闻到。”我扬着头在空气中四处嗅。 “这个城市太脏了,你们城里人的鼻子全被沙尘弄坏掉了。”志强愣愣地说。 我再次狠狠瞪了一眼志强,这个傢伙说话真他妈不好听,可他说的又是实话依然噎得我无法回答。不过这时我已经顾不了那么许多,因为我发现了更令我关注的事情,于是我马上问他,“花香在什么地方?” “就在那边。”志强指向东南方。 依着志强手指的方向,我和他慢慢向前开去,经过了大约十分钟的颠簸,我终于十分惊诧地开上了一条铺得平平整整的路。这条路十分宽阔平坦,一改之前的坑洼,我一边开一边浏览两边的风景,慢慢发现这是一个规模非常巨大的高档住宅小区。小区做得十分干净漂亮,洋溢着某种欧洲的味道。短时间内迅速变换的事实再次让我对这个城市充满了复杂的感受:它总是在我痛心疾首的同时,每每给我以动人的惊喜——就如同一个永远水性扬花却不断向你深情微笑的女人,她给你带来的究竟是幸福还是痛苦? 终于,在小区的中心广场,我看到了一大片几乎无尽的花海。那果真是天天天兰,我一生中从未看到如此众多的天天天兰,它们淡兰色的花朵毫无遮拦的开放着,枝蔓搭在一起,层层叠叠,如同波涛如同云朵一般一直远去,伸向小区外的地平线。那种无可置疑的淡淡的花香慢慢叠加成无边的幔帐,升腾着充满小区中的空气。 我下了车,十分震惊地默默地看着。在花海面前人类的语言似乎十分无力,这一回我真的开始认真思考,也许余心乐们告诉我们的就是真理,只是我们普通人因为偏见忽略了。 看了很久,我才重新上车。我先开车送走志强,然后就又掉回头返回小区。我好不容易找到小区的物业向他们打听广场上那一大片天天天兰是谁种的,他们告诉我应该去找花木公司,我根据他们提供的名片给花木公司的人打了电话,经过客气而长时间的询问,花木公司一位经理终于弄明白我的意思,他准确地告诉我,那一大片天天天兰是一个园林设计师在设计这个小区时坚持採用的,我忙问园林设计师叫什么名字。那个经理想想说,那是个女孩,人们都叫她薇薇。 事情峰回路转的希望就在这个上午,它好像封闭日久的石屋里渗进一丝可贵而耀眼的阳光。我紧紧抓住了这个机会,开始行动。经过漫长的遇约,经过漫长的等待,我终于见到了薇薇,这对我这一段的生活真是太重要了。 那是一个疲惫的下午,在我之前有很多人一直坐在办公室外的长凳上排队。绝大部分人来自于即将或者正在建设的小区、高档 别墅什么的,从他们零星的交谈中可以得知他们都想为自己的小区获得一个别致的园林设计,因此他们慕名而来专程等候薇薇。想想这也正常。这个城市风沙越大,就越是直接刺激了们对于柳舞莺飞年代的怀念。 我进屋时,已接近黄昏,当时薇薇正伏身在宽大的书桌上。整个办公室非常具有艺术气息,一个巨大的书架几乎占据了整整一面墙,几幅抽象派绘画在另外两侧沿墙而立。各种各样的书籍,设计图纸看似无意却非常有想法地摆放在通往书桌的空间的某些位置上。看了这种别样的布置,我心想也许在园林设计这一行,艺术品味恐怕最重要,如果不给客户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也许是拿不到订单的。 直到我在薇薇面前坐下,她才慢慢抬起头,然后沖我礼貌而职业地一笑。 虽然如同我期待,但是我的心还是忍不住咚咚咚地跳起来,真是难以想像,她和余心乐简直太象了,她们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只有嘴边的那颗淡淡的痦子长在了不同位置,如同位于镜子的两面。我心想,我终于见到描述中的你了,但愿一切丝丝入扣。 我按捺住有些激动的心情,笑着向她说,“你好。” “您好,”薇薇职业地回应,“您有什么需求吗?” “啊,是这样,我今天想先来看看,咨询一下,然后再做决定。”我说。 “没问题。”薇薇说,“不过您只有十五分钟,我太忙了。”薇薇抱歉地笑笑。 “好的,好的,我会加快速度的。”我说,“我看出来了,你们园林设计师这个行业十分热门,应该是求大于供啊。” “是,因为这个城市发展了,所有人都需要更大的房子。可等房子盖好后他们就发现,他们还需要更多的绿色。”薇薇说。 “为了节省时间,我打算开门见山,当然我今天的话题也许有点远,不过客套话我就不多说了。我想说的是,其实我见过你,在不少体育比赛中,你总是坐在看台上。”我说。 薇薇听了一愣,然后点点头说,“您是对的,这并不奇怪,有人也这么说过。您知道,我的工作压力很大,所以在仅有的业余时间里我就喜欢上了足球,那是种女孩子不该喜欢的运动。”薇薇说到这儿有些纯洁地笑了,这和她的职业性微笑完全不一样。
第18页 “可球迷很多啊,为什么你总出现在电视里呢?”我问。 她笑笑接着说,“很凑巧,我的一个曾经的客户现在是电视台的摄影师,我们后来成了朋友,他知道我爱看足球联赛,就向我提供了套票。我当然场场不落,于是他总是能准确地捕捉到我——我总坐在同一个位置上。” “还有一次在电视里,我发现你出现在体育场里。”我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电视台的人呢?” “这还是因为那个客户,那一次一个闻名遐迩的国际球队到达这个城市,所以我通过他进入场地里想去弄几个签名,在生活里我也是某个游戏的追星族。”薇薇说到这儿再次显露出不同于她职业的某种不好意思。 对了,太幸运了,一切严丝合缝,我要找的就是你,我心里忍不住一阵狂喜地想。看来余心乐所言不虚,我们的生活里真的存在巧合,真的存在我们许多不敢相信的事情,只是因为我们缺少信仰,因此就没有有关奇蹟的概念罢了。 “我想再问一个问题可以吗?”我平静一下说。 “可以。”薇薇点点头。 “植物是有情感的吗?”我问。 薇薇停顿了一下,显然她并没有想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但是她在瞬间的愣怔之后,马上肯定地点点头说,“当然,它们有。它们可以感知这个世界,它们可以互相交流,只是人类并不十分清楚。” “那么你窗台上的那盆天天天兰告诉了你什么呢?”我指向窗台。 薇薇转过头望向窗台,她转头的动作我简直太熟悉了,只是余心乐每一回都伴随着一股浓郁的香气,而她却是淡淡的,清静无味。 薇薇双手拄在颌下,她注视了一会儿天天天兰想了想,然后对我说,“其实它告诉了我很多,我也一时说不清。” “那么有关于我们这个城市的吗?”我问。 “当然有。”薇薇说,“比如它说过,这个城市的水变少了,变酸了。” 我点点头,这一论点我已经不止一次听人说过,“那么,还有什么?”我接着问。 “还有什么?”薇薇抬起头看着造型优美的 天花板想了想说,“很多很多啊,比如,天天天兰们互相问过,它们说,这个城市的知了这些年去哪里了?” 对啊,知了去哪里了呢,我一下子想了起来,我自小生活在这里,我记得小时候夏天到来以后,知了是最不知疲倦的了,可这些年我已经很少听它们叫了。 “还有,天天天兰告诉我,在近期还会有一次非常可怕的沙尘暴,非常可怕。”薇薇有些沉重地说。 “可能吗?”我怀疑地问。“现在是雨季啊,降雨会阻挡浮尘的,而且 天气预报也说未来再无扬尘天气。” “这个时代变了,我愿意相信天天天兰。”薇薇摇摇头说,“现在雨不再能阻止尘土,就连天气预报也开始主动说谎。我觉得也许是他们见的扬尘天气太多了,所以当下一次浮尘来临之前,他们竟然说:明天,晴——这太荒谬了。” 薇薇说到这儿,眼睛里露出一丝哀伤,一丝沉重。我坐在对面,默默无语。作为同一个城市的同龄人,我们有着同样的感受,只是很少有机会一起交流罢了。 “可是我还有一点不解,如果天天天兰总是预先知道坏消息,那么它们应该悲伤才是,可是在环路旁的那个高档小区里,你种下那么多天天天兰,它们却非常欣欣向荣,这是怎么回事?”我奇怪地问。 “那是因为我一直鼓励它们,我自己就住在那个小区。”薇薇说到这儿一扫眼中的阴霾,“我每天都抽出时间照顾它们,和它们谈话,安慰它们,让它们绝不放弃。虽然我对这个城市的现状并不感到满意,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依然热爱这个城市,依然对生活充满信心。人们因为沙尘,所以需要我。我要帮助他们,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绿色,我愿意在这个城市永远居住下去。” 薇薇轻声的话语深深撼动着我,我终于发现薇薇与余心乐的不同了,她们面临同样一个事实,却真的如同一个人和她的影像一样在镜子的两侧对面而立。世界上真的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我想,她们两个人看着如此相似,却又如此遥远。 “最后,我想冒昧地问一句,我能请你帮一个忙吗?这个忙也许并不是去搞园林设计。”我说。 “噢,是这样?”薇薇听了我的话,想了一下终于摇摇头说,“我太忙了,每天休息的时间都不够,所以我帮不了您什么忙,除非您让我设计一个园林。” 穿过一座拱形桥,再往前几十米就是一个金碧辉煌的娱乐广场。这一片广阔之地原是前朝一个王爷的浩大府第,不过王府在一次大地震以及两次火灾后就此一蹶不振。但是斗转星移,时代变迁,几年前一个巨大的娱乐中心悄然立起,又使这个地方重新焕发了生机。 我数了数,一共有九条漫长廻廊通往不远处那个灯火通明的仿古建筑。很多人坐在廻廊周围绿植掩映的露天水吧里喝茶聊天,而无数青春靓丽的姑娘打扮得异常妖艷,她们在男人们的簇拥下热带鱼一般穿过廻廊涌向那最后的辉煌。
第19页 在我看来,这里是这个城市最灯红酒绿的地方,它就如同城市心脏的某个部分,展览着这个城市生生不息的典型性夜晚。我坐在一条廻廊尽头,端着一杯啤酒懒懒地沉浸在夏夜,很多年不这样了,在我出国前,当我拥有一份良好职业的时候,我几乎天天经历这样的夜晚,而现在我真成那首诗里说的那样: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愿做一条水草——不完全是水草,是海带。 面前的娱乐城大概有上百家歌厅、桑拿、游戏房、迪厅等娱乐场所,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两点,男女相伴的欢乐人群一直川流不息。坐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了,我是想在这里看到我要等待的人。天不负我,今天晚上我终于在浩浩荡荡的人群中看到她,她果然和姑娘们走在一起,熟络地打着招呼,姑娘们肆无忌惮地笑着,那放荡的笑声轰然而起,毫无顾忌地穿过夏夜飘向远方。 “乐乐——”我站起身,端着啤酒杯冲着人群中的余心乐叫了一声。听到熟悉的声音,她抬头看见了我,在灯火通明之中,我发现她的脸上出现了一种类似忸怩的表情,她迅速瞟了一下四周,然后就径直向我走了过来。余心乐走到我面前,坐下,我笑着问,“最近总不见你人啊?打电话也不接。” “挺忙的,我又上班了。”余心乐有点羞涩地一笑。 “那么,是下决心了?”我问。 “嗯。”余心乐点点头。 “挺好,有一份工作挺好,总比干那些不靠谱的事情强。”我说。 “至少,这能使我更长时间地在这个城市坚持下去。”余心乐说。 我点点头,端起啤酒喝了一口,然后说,“我来是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事儿有希望了,现在你拥有了一个自己把握生活的机会。” 清晨,阳光特别灿烂地照射着这个城市。 我们很早就来到那个高档小区,开过那一片一望无际的天天天兰,我们曲曲折折拐向通往一幢 别墅的小路。小区很宁静,一种异国情调展示着生活的可能性。我们把车停下,在路边的一个长椅上坐下。因为起得太早,我们都有些懵懂,于是余心乐把那盆天天天兰放在长椅一侧,就和我相依着闭目轻睡。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不远处车库门打开的声音传来,我们才慢慢睁开眼。 一辆款式很新,造型别致的 跑车开了出来。车的前端画着一朵大大的天天天兰,我们俩目不转睛地看着,由于我的视力很好,当我看清车内的人时,我明确地告诉余心乐,“是她。”余心乐听完,马上抱起了天天天兰,飞快地站起身,跑到小路的中央。 车开过来,慢慢停下。车里的女孩摞了两下喇叭,看车外的女孩没有动静,就摇下窗户。她先是摘下茶色镜,想问个究竟,可当她看清对方的容貌时,不禁睁大了眼睛。片刻之后,薇薇惊讶地打开车门,走下车,她穿着淡蓝色的短裙,而余心乐穿着玄色的短裙,薇薇走过去,她们面对面站着,如同世界的两端。是的,天下没有相同的叶子,但是确实有些叶子很难分辨出它们的差别。 “你真的存在?我常常在梦里看到你,你就是这个样子。我还以为看到的是我自己呢。”薇薇在异常的震惊中说到。 “我也是,不过,我总是在电视里看到你。”余心乐平静地说。 “你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吗?”薇薇问。 “不,我来自远方,註定也要归于远方。”余心乐笑笑说,然后问,“你呢?” “我生于斯,长于斯,也会终老于斯。”薇薇说。 两个人同时点点头,薇薇咬着茶色镜,她把眼光转向余心乐怀中的天天天兰,而余心乐也正好紧紧盯着薇薇车上的那幅天天天兰的贴画。 “你相信植物的情感吗?”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又同时问道。她们的声音彼此向对方传递过去,然后在两个人的目光中心点一碰,引得两个人一起莞尔而笑。 “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薇薇问。 “有,我想让你帮我一个忙,我坚信在这个城市只有你能帮这个忙。”余心乐说。 “什么忙?”薇薇问。 “帮我劝说一个我一直挚爱的男人,让他相信植物的情感。”余心乐说。 薇薇一愣,然后她有些忍俊不禁地说,“真巧,我也有这么一个男人,他也需要接受某种有关植物情感的培训,他就住在我身后的这幢 别墅里。”薇薇说着向后指去。 余心乐向后望去,然后她咧开嘴大大地笑了一下,薇薇也如同她那样笑了起来。 “那么,成交,我们分别去劝说男人们?”余心乐问。 “成交——”薇薇点点头。于是两个人马上走到一起,余心乐伸出左臂,薇薇伸出右臂紧紧拥抱起来,就像拥抱着她们自己一样,而两个人的眼中因为刻骨铭心的相像都充满了感动中的潮湿,那盆天天天兰被余心乐的右手托在早晨的空气中。 “那个人真是狡猾。”这时拥抱中的薇薇抬起头看着不远处的我说,“要是他一个人来,即使是一百次,我也不会答应帮忙的。” “是的,那个傢伙拥有这个城市里最烂的称号mba,他笨得并不出众。”余心乐说。
第20页 在她们拥抱时,我已经站起身,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松了一口气。而当两个人毫无顾忌的议论声传来时,我马上有些不服气地反驳道:“不要当着人面说坏话好不好,总得在背地里吧,告诉你们,mba只是对完成了某种不实用学业者的统称,这个词很中性,它并不是一个贬义词。” 车停在不远处,薇薇下了车,和我们说了句“seeyou”,就向草地深处走去。 深深的青草。缓坡渐渐上扬,然后下降,薇薇在风中慢慢走着,如同自然中一种牢不可破的风景。我们默默地看着薇薇,我在想,如果有一个人也和我那么相像,那我们相遇的情形又是怎么样的呢?是不是如同薇薇与余心乐那样彼此心心相印,惺惺相惜? 走下缓坡,薇薇看到了那个公园。穿过那幅巨大的艺术展的广告牌,薇薇进入了人造园林。既使作为一个园林设计师,薇薇依然感到惊奇,不得不说这个依託家具和山石湖水而搭制园林的想法非常新奇,自然与人工相辅相成,随意之中充满某种斧凿而精緻的味道。 薇薇边走边看,她的怀中抱着一盆小小的天天天兰,它异常乘巧可爱,淡兰色的小花歪着头俏皮地开着。冯关一开始坐在一把明式圈椅上,他如同往常一样无所事事地盯着湖水,像一条已经干涸而且没有志向的鱼。按照计划他已经再次购买了大批家具,现在只等着家具的到来,以完成园林的最后部分。不过,他很快看到了薇薇,实际上他是先看到她怀中的天天天兰,然后又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一秒钟之后他站起身跟了过去。 薇薇自顾自逛了很久,冯关一直在后面悄悄跟着。当薇薇走到最后的那个未完成部分时,她略略地感到失望。轻轻嘆口气之后,她回过头来第一次正眼看了一下一直跟在后面的冯关,冯关在她的注视简直有点呆若木鸣。 “妖怪还是神仙?”薇薇问了一句现在女孩们常问的话。 “寄生虫——”冯关在震惊中老老实实答道。 “你是园主?”薇薇问。 “是的。”冯关说。 “你为什么盖这个园子?”薇薇问。 冯关愣了一下,想想说,“因为无所事事,因为怀念自然。” 薇薇听了冯关的话,琢磨了一下,点点头。冯关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薇薇的一举一动,最后他忍不住问道:“你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吧?” “不是,因为我不认识你。”薇薇说,冯关听完在莫名的紧张中略略松松了口气。 “喜欢女人?”薇薇这时又问。 “当然。”冯关答道。 薇薇似笑非笑地瞟了一眼冯关,又抱着小小的天天天兰返回原路,冯关更紧地跟在后面。 “喜欢植物?”薇薇边走边问。 “是”冯关说。 薇薇漫不经心地走着,一会儿又转过头似乎随意地问,“相信爱情吗?” 冯关愣在那里,他想了想看看四周没人就走上两步,小声地说,“小姐,我相信——” “嗯—”薇薇并没有象听到一个意外答案那样惊奇,她并没接着说什么,而是又转过身向园子的另一个部分安静地踱去。冯关一直紧紧地尾随着,不知为什么这时他的心又莫名地紧张起来,当两人走过一段爬满绿藤的古典屏风长廊时,他终于忍不住叫了一声,“小姐,我想问您一个问题行吗?” “行啊,什么问题?”薇薇问。 “植物有情感吗?”冯关问。 “有,当然有。”薇薇坚定地答道。 “那么,它们告诉你什么?”冯关问。 薇薇低头看看怀中的天天天兰,她的眼神中充满了关爱,然后抬起头说,“它们告诉我很多。比如,天天天兰说,这个城市的水变少了,变酸了,它为此非常哀伤。” 冯关沉重地点点头,然后又问,“还有吗?它还告诉了你什么?” 薇薇再次低下头,深深嗅了一下天天天兰,然后又说,“风沙的味道,天天天兰早已痛苦地饱尝了这个城市的风沙,它们说这个城市的风沙会越来越大,很有拥有翅膀的鸟都先飞走了,而它们自己却因为自身原因却难以迁徒。” 冯关凝重地听着,他久已麻木的头脑中回想起另一个女人常常说起的同样的话,过了很久,他不禁嘆了口气说,“这个城市怎么了?他们不是说这个城市发展了吗?” “当然是发展了。”薇薇说,“也许这就是发展的代价,不过我从来都相信这个城市会有办法的。” “我可不这么想……”冯关郁闷地摇摇头,然后他小心翼翼地问薇薇,“小姐,我能看看它吗?” “没问题。”薇薇说。 冯关从薇薇怀中谨慎地捧过那盆天天天兰,他仔细凝视着它,然后也学着薇薇的样子低下头深深一嗅,这时,一股淡淡的清香静静传来,如同某种情感一样一下充满了冯关的整个脑际。 几天之后,冯关给我打了电话,他约我出来,说该结帐了。我如约而去,一路上我都在想,看来事情真的要结束,薇薇的出现使我们幸运地加速了事情的进程,很多人就要解脱了。但是很奇怪,冯关把约会地点定在了一个人声鼎沸的车市。见到冯关后,他没说什么而是让我陪他逛车市,逛了一圈又一圈,我实在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就终于忍不住问他,“喂,你这是干什么吶,不是说给我结帐吗?”
第21页 冯关看看我说,“着什么急,又少不了你的,哎,余心乐喜欢什么车?” “问这干什么?”我说,“你为什么不直接问她?” “我就想问你而不想问她。”冯关看着车场里一片又一片的车说。 “可余心乐并不真的需要车,这个你不明白?”我奇怪地问。 “不管怎么着,我想,好歹得送她一辆。”冯关皱着眉说。 “你在想什么,到底什么意思啊?”我不明白。 “上一次,我很偶然地在园子里碰到一个女孩,她不仅和余心乐长得一模一样,就连说话都一模一样,我当时又是惊讶又是震动。”冯关说。 “哦,是吗?”我装作不知道地说,“她说了什么?” “她说植物是拥有情感的,”冯关说。“植物们知道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很可能是这样。”我说,“我们这个城市的人很少关注植物的或者自然的情感。” “我承认我当时确实被说服了,但是后来当我冷静下来我又怀疑了。”冯关说。 我蓦地一愣,按照薇薇的说法,她已经让冯关充分相信了她的观点,可现在冯关怎么又说出这样的话来?“为什么呢?”我马上问。 “也说不太出为什么,也许是因为那个女孩和余心乐太像了,就几乎像一个人一样,我反覆琢磨这事,越想越蹊跷,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那些古老传说中的易容术,这个想法自打一出来就一直在我头脑中转。”冯关皱着眉说。 我慢慢在惊讶中回过味儿来,这是什么说法?这是一个冯关不相信的藉口吗?不是,显然不是,我想,这大概是一个幌子,冯关想说的是他不愿意相信,所以他把事情胡扯到古代。 “易容术只是一种面具技术,它只存在于传说之中,谁也没见过。”我说。 “无论如何冷静下来之后,我找到了一个科学院植物所的专家。我已经和他约定,由我出钱,让他向我提供一份详细的有关植物情感的报告。”冯关说。 又是钱,我想,“那么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向你提供这份完整的报告呢?”我问。 “很长,也许是一年或者是两年,因为据说这在科学界目前还是个崭新的课题。”冯关说。 听到这里,我彻底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感到了寒冷和绝望,这就是那些有钱的人们对于一个信念的最终态度吗?其实就我看来,植物的情感,是一种深层次的心与心之间的事情,而并非全然的数据与数据之间的事情。人类需要学会的是倾听自然的声音,而非忽略甚至蔑视它。 “你不是从来都听女人们的话吗?这一点我原来还是很赞赏的。其实女人在很多方面都比男人强很多,她们敏感而无私,比我们更在乎情感,而男人拥有的仅仅是欲望。”我说。 冯关听完我的话,愣了很久才嘆口气说,“可这一回我不敢听她们的话啊。我是一个寄生虫,如果我要听了她们的话,就要打破我现有的生活,可我一个寄生虫是无法在别的严酷的环境中生活下去的。” 我鄙夷地看着冯关,他终于说明白了,看来我们所有的努力都白废了,余心乐的所有判断也都错了,这个寄生虫不在乎什么信念和真相,也不在乎他热爱的女人们的话,他只是想行尸走肉一般寄生下去,永远蜷伏在他一生的主人身边。 “说实话,冯关,你真的让我看不起,你太让我失望了。”我说“看到你,我才知道一个没有信念没有灵魂的人,比我们这种无业游民更加可耻!” 我说完,掉转头大踏步离开了冯关。穿过声音鼎沸的市场,穿过讨价还价的人群。在炎热的夏日,我的心中涌起一股冰冷的悲伤,暑热远去,寒气沁人心脾,这他妈真是一个毫无信念的庸俗的世界!我想。这时我忽然听到冯关在人群后面喊,“程宇,还没给你结帐呢。” “去你妈的吧,寄生虫,我不要你的臭钱。”我在人群的另一头高声回答他,这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头一次对钱和有钱人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在这个城市有两件事是肯定的。第一,是任何季节都可以随时到来的大风以及与之相随的沙尘暴;第二,就是似乎所有的人都在努力找工作。 很多年前,在一个书本上,有两句开玩笑的诗,它是这样说的:这个城市很少颳风,一年刮两次,一次刮半年,而现在这两句玩笑话正变为这个城市现实的座右铭。 没有辜负人们的殷切担心,沙尘暴又一次悄悄掩袭而来,不同的是,这一次来得比往常还要迅疾还要猛烈得多。它在上午突入城市上空,几乎是在半个小时之内就把天地之间变成了大一统的黄色,飞沙走石从饭店、立交桥、博物馆、居民区之间咆哮着穿过,那种夺人耳目,摄人心魄的力量显示着自然对于人类无情的报复。 很不幸,湖滨公园在这场城市浩劫中也未能幸免。沙尘暴气势汹汹掠过湖面时,第一个选中的就是那块巨大的广告牌,沙尘暴如同怪兽一样冲过去猛地把那个广告牌连根拔起,就在瞬间,广告牌在混沌之中成了一只巨大的怪鸟,它先是扶摇直上,然后又一头扎下来,向着那个饱含人们期待的古典园林扑去。随着巨大的乒乒砰砰的声音传来,一个罕见的多米诺骨牌应出现了,广告牌先是击中了一个敦实的屏风,然后家具与山石在屏风的推动下,如同人们脆弱的理想一样一一匍匐在地,最后在一声无与伦比的轰鸣声中一个崭新的刻着“天地人和”的迎宾牌楼绝望地坠入了瑟瑟颤抖的湖中,溅起的水柱直冲沙尘之上。
第22页 当这个人间悲剧发生的时候,冯关依然坐在园中那把明式圈椅上,他异常惊愕地看着沙尘,看着怪鸟似的广告牌,在无处躲藏的恐惧中悲凉地想起了一句话: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在城市的另一端,余心乐也正好站在沙尘之中,她的脚下是一大片充满哀伤的已被吹成黄色的天天天兰,她抬起头望着天空,那里只有昏黄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余心乐在颤抖之中冲着漫天黄沙,似笑非笑地似哭非哭地说了一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而此时,情感之战中的另一个人林岚则恰好行进在参与一个商务谈判的路上。由于沙尘暴的突然袭击她不幸地追了尾,但是她在疼痛与沙尘的包围之中根本无法下车,她打电话寻找救援,但是似乎每条线都占线,也许这个城市的人们都在同一时刻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窗外呼呼的风声以及被堵汽车的疯狂鸣笛,都使她在瞬间感到沉重的绝望,这种突如其来的真实窘境使她几乎忘记了撞击时自己的右手爆出的那声轻响。 沙尘暴整整持续了一周。 城市里真的没人知道它这一次会如此凶猛,如此顽固,负责监视的天气预报早已放弃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他们目前唯一要注意的就是对自己言行的自律,因此他们指认的预报员们,天天在电视里微笑而毫无廉耻地告诉人们:今天白天,晴,风力2—3级…… 只有哀伤的天天天兰说对了,它们预先把消息告诉余心乐、薇薇、冯关和我,而我们之中有人因为纯洁而相信,有人因为利益而拒绝相信,而自然最终给予了答案。 三天之后,天气放晴,在高新科技区的一幢大楼前冯关与余心乐令人惊奇地见了面。冯关的额头上很难看的贴了一块创口贴,那是那天他在躲闪一件横飞的家具时因为慢了些许而造成的擦伤。很奇怪,这次聚会是林岚召集的,她用勿庸置疑的语气叫冯关来,并且也同时给余心乐打了电话。 余心乐平静地看着冯关,冯关低头看着地面。不知道这一阵这个寄生虫想到了什么?也许他一直在自我斗争,也许植物预言的沙尘暴的到来大大加剧了这种斗争,它把他关在豪华辽阔的屋子里,使他在内疚中无奈地思考。 然后一个一周以前难以置信的情形发生了。余心乐被要求在楼下等着,冯关被要求独自上楼。冯关慢吞吞地走进林岚地办公室,林岚依然沉静安祥地坐着,只是右手缠着纱布。 冯关与林岚的谈话整整进行了八个小时,相当于一个完整的工作日,林岚坐在老闆椅中如同一个伤心的母亲一般一直低声倾诉,而冯关低着头远远地坐在一个低矮的沙发中如同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乖乖听着。 林岚花了绝大部分时间回顾了他们的往昔岁月,冯关跟着她的回忆一一检视了他的完整的寄生生活。在这期间两个人时而共同嘆息,时而一起沉默不语。时间或者飞快或者缓慢地流淌着,林岚把铺天盖地的生活细节编织在充满回忆色彩的倒叙中,最后,在出其不意的时刻林岚举起她的右手开始了让冯关终生难忘的谈话。 “你现在一点都不关心我了,你都不问问我怎么了吗?”林岚问。 “怎么了?”冯关抬起头问。 “那天沙尘暴来的时候,我追了尾,骨裂。”林岚说。 “疼吗?”冯关问。 “当然,痛彻心扉,我因此想到你的疼痛,你终生的疼痛。”林岚说。 冯关不明所以地看着林岚,而林岚这时嘆了口气,说,“别看我忙,其实我这辈子都一直在无微不至地关注着你,我知道你做的所有的事情。比如我知道你开始相信植物的情感。” “是的,我相信。”冯关点点头 “再比如我知道你还雇了一个科学家专门研究这个课题。”林岚问。 “是。”冯关说。 林岚久久地凝视着他,然后她说,“其实,作为妻子我觉得还是我了解你。我知道你需要一个空气清新,水源丰沛的地方。这一回沙尘暴的突然袭击使我彻底认识到这个城市根本不适合你。” “你到底想说什么?”冯关听到这儿抬起头问到。 林岚咬着嘴唇,沉默很久才说,“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请你给我一个真实的答覆,如果你有机会离开这个城市,你会真的一走了之,不再留恋这里的一切吗?” 冯关想了又想,想了又想,然后回答道:“我确实喜欢过这个城市,但是现在我更需要洁净的清水,清新的空气,我渴,我要呼吸,我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如果我能靠自己的劳动活下去我肯定要离开这里,到一个拥有清泉的地方去。” 林岚认真地听着,此时,她的眼泪突然而毫无节制地疯狂地流下来,冯关捧住脸根本不敢抬头看这个几乎照顾了他半生的女人,他知道他的答案异常伤人而这个女人会永远地留在这个城市的。 “好吧,因为我爱你,我决定给你们自由。”林岚哽咽着,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存摺,还有一幅地图。她打开这幅地图,艰难地把手指伸向一个划好圆圈的地方。冯关走过去,他呆呆地看着林岚手指下的城市。 “这一周,我花了很多时间才找到这个城市,这个城市的名字叫做水城,据说它拥有这个世界上最清澈最丰沛的清泉,而且终年雨水不断。”林岚说。冯关听到这儿,他的眼泪也忍不住终于扑簌簌地掉下来,他如同一个最没出息的寄生虫一样呜呜地哭起来。而林岚也那么一直哭着,只是没再多说什么。这个平时不掉一滴眼泪的坚强的女人,在那个下午赠送给冯关与余心乐同样多的悲情与哀伤。其实在整个事件中,没有一个人为这个无辜的女人考虑。她毫无理由地因为自然与人类的原因,在自己的生活中遭受了切夫之痛,这太令背地策划者们羞耻了。最后,快到下班时,她起身打开办公室的门,冲着蜷缩在沙发里哭泣的冯关说:“宝贝,我再求你最后一件事,到了楼下,你抱一下那个你爱的女孩,一定要让我看到。告诉她是我的这只右手救了她。”林岚说着慢慢举起右手。
第23页 冯关听完,缓缓地点点头,然后他拿着地图和存摺崩溃一般向门外走去。在楼下,人潮汹涌的广场,他走出大楼,看到久久等待了一天的余心乐时,他的泪水不争气地再次喷涌而出。还没等余心乐明白怎么回事,他就和她紧紧拥抱了,并且在她的耳边哭着喊道,“我们自由了――”。而林岚就站在七楼的落地窗前注视着,她冷静地举着右手,她需要这样一个拥抱以结束她的婚姻,然后坚强地重新开始生活。 在那个傍晚,在很久之后,我在冯关的通知下匆匆赶到广场。作为一个事情的参与者,我十分惊愕地听到了事情的最终结果,这个结果虽然是我曾经盼望的,但我听到时的心情却非常复杂难过。我一直以为我在做一件好事,但直到那时我才明白,我这个无知的mba只是做了一个无可挽回的交换。我用击碎一个正常女人的正常生活的方式换回另一个女人渴望的生活,这明显是生活中一个左右互搏的案例,受伤的是生活本身。 当夜幕降临时,林岚拉上窗帘,回到办公桌前,点亮檯灯,开始弥补一天的工作。楼下,我终于转过头,问两个一直相拥在一起的恋人,“将来,你们要去哪里?” “不太清楚,也许去那个叫做水城的地方,听说那里有丰富的泉水和洁净的空气。”他们互相看看说。 “那你们准备干点什么?靠什么生活?”我又问。 他们又互相看看,想了想,然后说,“我们刚才商量了,我们打算一起开一个水吧,让每一个到来的人都能喝到世上最甜美的水。” 我点点头说,“好,是个不错的想法。不过对你们我有个忠告,乐乐,你要好好生活下去,不要辜负你情敌的好意。冯关,我不管你有什么想法,但是希望你坚持下去,希望你像一个真正的男人那样生活下去,勇于面对自己的选择。” 两个人听了都认真地点点头并且再次相拥在一起。 冯关和余心乐最终逃离这个城市,之后,我们这些由于金钱关系而认识的人也立刻星云流散。 志强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但他还是搬出了我的家。这很自然,因为我和她的姐姐再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他已经没有理由住下去。但是人毕竟是感情动物,因为一段迫不得已的 同居,我和这个八桿子打不着的年轻人竟然建立起一种牢固的友谊。这种友谊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他最终获得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他的工作很不起眼,是在城市边缘的一个小区里给人们送水,那种很普通的矿泉水本来很便宜,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那种水的价格在这个城市飙升到一个很高的水平,它甚至成了人们节日里的某种贵重的礼物——尤其是在辞旧迎新缺水的冬季。 我没再见过林岚,我的心中一直对她充满愧疚。不过,有一次我在报纸上看到一篇it方面的文章,它花大篇幅介绍了林岚的公司,着重夸赞了林岚在it界的辉煌业绩。从这篇文章中,我知道她一直坚持在这个充满风沙的城市,并且和另一个成功的商人结了婚。看到这个消息,我才算认真地松了一口气,我发自内心地希望她能活得好一点,希望她将来能把她的聪明才智用一点在治理环境上,这个城市太需要她这样的聪明人了。 我也没见过薇薇,但我在城市中总能碰到越来越多的大片大片的天天天兰。每一次我都减慢车速下意识地想,那一定是薇薇干的,看看那些天天天兰,它们充满乐观,对未来无所畏惧,我就想,只有薇薇这样的人,才能带领植物和人们与风沙进行坚韧的战斗。 而我,则是一个同样没出息的人。在与风沙和失业缠斗了很长时间之后,我彻底决定逃向国外。再次出国之前,我勇敢地去追求了一把小凡,我的到来几乎让小凡惊叫起来。我步步紧逼,她步步后退。当她退到一群家具之中,退无可退时,我嘿嘿淫笑着,摇头晃脑地说,“妹妹,逃跑是没有出路的,你就从了吧。” “你走开,你不适合我。”小凡有点慌张但坚定地说。 “我不适合你?我有文化,有知识,不当寄生虫,凭本事吃饭,多好。”我自夸到。 “不行,你不适合我——”小凡依然说。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解地再次恬不知耻地把脸凑过去。 小凡在走投无路之际,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她一把推开我,有点带着哭腔说,“因为你拥有这个城市最烂的称号mba,这个城市除了贼以外,就是mba最多了——” 我一下愣了,舔着的脸终于耷拉下来。小凡直白的回答给了我沉重打击,我现在才真正明白我在人们眼中的价值。那是一个负数,妈的,一个很没品味的负数。我沉默了,不说话,然后沉思,最后在小凡有点疑惑又半带可怜的眼神中默默走出了家具店。 很多年以后,当我们全都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们曾经热爱的这个城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据说,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们都是小眼睛,而且眼角的皱纹很多,使人们显得比实际年龄苍老。那是因为风沙,它们频频侵袭这个城市,使得人们不得不不断眯起眼睛来观察现实。沙漠已经伸展到城市的边缘,它包围了整个城市。但是城中的绿洲却更广大,更饱满,更葱郁,人们凭藉绿洲顽强地生活着,抗争着。城中的植物种类也默默的变化,花明显地减少,一大部分已经耐不住干旱的侵袭,悄悄地撤退到别的城市。但是天天天兰还在,它依然大片大片地盛开着,不过因为缺水,它的花朵越来越小,甚至还长出了刺。那刺坚韧挺拔,代替了叶子,每当风沙狂卷而至时,天天天兰仅剩的叶子就蜷缩起来,而刺们就挺身而出,向着风沙以一种生命的力量望空扎去……
第24页 努力忘记的日落时分 努力忘记的日落时分(1) 晓航 房间里最大的一扇窗子在卧室。通过巨大的落地窗,常常能看到灿烂无比的夕阳。 这是一片孤零零的小区,我住在小区最边缘的一幢楼房里。几米之外是高高的围墙,围墙之外就是一大片已经荒芜的良田。由于种种原因,墙外预计中的楼盘并没有建立起来,因此每到傍晚,我的卧室都意外地处于辉煌的落日余晖之中。 正是因为目睹了这一意外,米兰才突发奇想,她强烈要求把卧室的窗子改为落地窗,并把卧室尽量设计成一个打开的怀抱,以迎接每个傍晚的到来。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想法,它使房间中通常最隐秘的一个部分成为最为开放的空间。好在实施上并不难,因为我们都是学建筑设计的,修改一扇窗子并不比信手涂鸦复杂多少。不过修改时我还是有一种担心,那就是如果在某一天良田真的变为楼盘,那时的傍晚迎接我们的将不会是夕阳而是对面人们笑意盈盈的目光了,我十分熟悉人们的目光,它们虽远比夕阳温和,却无时无刻不充满了深意。 我和米兰是在供职一个共同的建筑设计事务所时认识的。刚开始她在我的印象中只是一个有点心不在焉的女孩,她那个聪明的脑子好象一直在想什么其他事。直到有一次共同出差使我们迅速的彼此相熟,她才在我的生活中明媚起来。 与米兰同居几个月以后,我发现了她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喜爱凝视夕阳。我们常常相拥着站在窗前,她轻轻地把头靠在我的怀中,陶醉地注视着窗外。我在背后抱住她柔顺温软的身体,把嘴唇放在她洁白的耳垂旁边。我们可以默默地呆上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小时,让夕阳沐浴着我们的身体以及整个房间。每每这种时刻,米兰都会说出意想不到的话,比如:枯藤、老树、昏鸦。可我却并不会想到马致远,我的脑中总是古怪地闪现出夕阳下非洲的稀树草原景象。 不过,即使到了今天,米兰都已经离开,围墙之外依然荒芜一片。 不知何时,我们这拨儿散兵游勇又重新聚集起来。这个小团伙一共有三人:丁力,某医院的妇科大夫,志大才疏,但却勤奋努力。老刁,职业旅行家,简称“驴”族,实际上是个长期失业者。剩下的就是我,我依然在那个事务所供职,可我的职业特点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闲起来时间大把,忙起来时间不够用。我们三个曾是大学时代的好友,毕业后,因为生活原因就各忙各的,可过了一段儿,在不约而同遭受了生活打击之后,就又重新聚首。其实这个头儿是丁力挑的,他的工作是拯救妇女的身体,但在繁忙工作的同时,他深深感到有时拯救一个人的灵魂比拯救一个人的身体更重要。于是,他在业余时间开办了一个心理诊所,男女兼收,由于人手不够,我和老刁都被迫受邀加盟了。不过我和老刁的心理学知识极其有限,所以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揽活儿,而丁力才是主治医师,挣到钱后大家按比例分成。 我们揽活儿的地点和方式各有千秋。丁力是在医院,他在给患者看病时,就把事情办了。老刁是在路上,在路上他除了储心积虑挣路费,就是和不同的人搭讪,和人们沟通,并尽力引导人们日后去认识睿智的丁医生。我是在一个叫“咖啡共和”的地方守株待兔,这个咖啡馆我和米兰原来常来。在这个咖啡馆门口的一个大桌子上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那上面写满了喝咖啡的人某一天的心情,感受什么的。有趣的是我常常能发现一些留言,或者合同。有要找人的,有要租房的,还有一类——不多但绝不少,是要求谈谈的。这一类正是我要寻找的,我于是给他们留下e—mail、qq之类的联繫方式,让他们回信儿。本来我对这种双方都漫不经心的方式并不看好,我这么干也是有一搭无一搭的试试,行也好,不行也好,我都无所谓。但令人惊奇的是,经过一段时间,回信儿的人越来越多,到了后来,几乎每两天就有一个落网的。直至这时,我才明白,人们原来是多么需要谈谈,尤其和陌生人敞开心扉,直抒胸臆,那真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好事。其实,再想想,我何尝不是如此。我来“咖啡共和”就是充满怀念的意味,我也很想有机会把这种怀念倾诉出来,而我这般有计划地抚慰别人不正是在治疗自己充满孤寂的生活吗? 星期六中午十二点,我正在床上盘桓,琢磨着是不是起床。这时电话响了,一接是丁力。 “程宇,起了吧?”丁力问。 “正在起。”我懒懒地说。 “过来吧,我们共进午餐,然后交给你一个任务。”丁力说。 依丁大夫嘱,我起床洗漱,然后直接驱车去找他。午饭后我们一起去了心理诊所。这个诊所设在一个小区里,丁力租了一个一室一厅,简单装修一下,布置得非常干净整洁,一进门就给人一种信任感。 落座之后,丁力拿出一个卷宗,他把薄薄的几页资料递给了我。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张大照片——这很奇怪,一般卷里面是没有照片的,我拿起照片仔细端详了一会,然后又顺手翻起后面的咨询记录来。 “怎么样?还不错吧?”丁力问。 “嗯,挺年轻,挺
第25页 性感的,怎么会有照片呢?”我问。 “她送的,怪吧。”丁力说。 “是啊,哪个来访者会送咨询医生照片呢?”我说,“那么,她到底有什么特别吗?” “她表面似乎没什么,只是有一点与年龄不相符的狠劲儿,可能还有一点妄想。”丁力说。 “哦,愿闻其详。”我说。 丁力接着告诉我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这个女孩叫喻青青,原来是他的病人。刚住进 医院的时候他并没怎么注意她,只是知道她要做一个普通手术,他恰好是她的主刀大夫。有一天在住院区的门口,丁力被一个外地来的农民缠住,这个农民的老婆得了重病,一定要住院开刀,但是住院押金至少要八千元,而这个农民手里只有两千元,于是这个农民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苦苦哀求丁力,但丁力冷漠地拒绝了。作为医生,他看到的这种事儿太多了,他个人无能为力,医院不是慈善机构,没钱就不能治病,这是规矩,况且往往是把没钱的病人治好之后,病人会迅速地逃之夭夭。 恰好,喻青青正在等电梯。她看到这一幕之后,终于忍不住,有些愤怒地走了过来。丁力下意识地往后退退,这个时代医生遭受患者的攻击简直是家常便饭,他已经暗暗把挨骂的态度准备好了。可这时喻青青忽然开腔对农民说:老乡,你们那儿娶一个老婆要花多少钱? 五百。农民老实地回答道。 可看你老婆这种病不花个万、八千的不行。所以,你不如熬着,等你老婆死了,你再娶一个不就完了,那多省钱。怎么那么死脑筋?喻青青大声地说。 农民听完之后,立刻不哭了。他木讷地停顿了一会,点点头,然后一熘烟地顺着楼梯跑了下去。喻青青这才喘了一口气,不满地瞟了一眼丁力说,这都搞不定,真是吵死了。 丁力讲完,我们两个人都默然不语,过了一会儿,我才问,“因此你就开始注意这个女孩了?” “是。无疑她说得很对,但我因此觉得她有问题,所以我得帮帮她。”丁力那种宏伟的救世心愿又显现出来。 “那你就帮啊,怎么又交给我呢?”我说。 “是挺不巧的,医院派我去澳洲进修半年,老刁不久也会上路,所以现在我们这个团伙中只剩下你了。”丁力说。 “原来是这样,看来任务还挺重的。”我说着又拿起照片看了看,“我可没你那么专业,我要是接手,就只能用自己的业余方法。” “随便吧。”丁力说,“也许你的业余方法刚好对她合适。” 按照丁力的安排,不久我去和喻青青见面。那天晚上,我驱车一直往这个城市的东部开,八点多钟到了一片新的开发区。在悠闲地逛了一圈繁华夜景之后,我终于找到了那个叫做“樊亭37度”的酒吧。这个酒吧的位置比较偏僻,与人声鼎沸的街道相距甚远。 酒吧很大,灯光很幽暗。落座之后适应了一会儿,我才看清了周围那些窃窃私语的男男女女。他们大都短暂交谈一阵,然后站起身就走。不一会儿又有一些男女进来,交谈,再次走开。坐了好半天,没人理我。我只好主动招呼服务小姐,服务小姐吊着脸子走过来敷衍地上了一杯酒,马上就闪了。 十分钟之后,就在我感到异常乏味时,我的面前大大咧咧地坐下来一个女孩。我不知是该用褒义词还是贬义词形容她,但有一个非常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她简直太酷了。她长发过肩,全都染成金黄色,在这么幽暗的环境里还带着那种粉色的时尚镜。十个指甲涂成深紫色,嘴唇也是紫的。左手夹了一支咖啡色的女式香菸,右手竟然是一小瓶二锅头。 “怎么,来点白的。”她说,声音是那种左左的意思,特别有磁性。她大概是看到我在看她手中的“小二”,所以才这么问。 “不,不,我开车呢。”我连忙摆手。 “第一次来这儿吧?”她优雅地吸了一口烟,然后主人般地问我。 “是啊。”我回答道。这里的环境,她的打扮和做派,不禁让我想起了“百变天后”,“大姐大”之类的事情。 “你带身份证了吗?”她这时又问。 我一愣,心想,丁力没跟我说要查身份证啊,他的咨询者都这么小心吗?不过我还是说,“有”,然后从钱包中抽出身份证递给她。 她拿过去,在灯下仔细看了一会儿才把身份证交回给我,然后又问我,“你是干什么工作的?” “建筑设计。”我说。 “喜欢女人是吧?”她说着,嘴角似笑非笑地翘起来。 我又是一愣,脸下意识地有点红,想不到她说话这么直接,于是我有点尴尬地回答到,“当然,我很正常,是异性恋。” 她正要答话,手机忽然刺耳地响了起来。她接了电话,听了一会儿,就拍了一下桌子骂道,“白痴啊,还不赶紧走,先别回学校。”然后她站起来,示意性地指了指电话,就走向了酒吧外面。 桌畔只剩下我和对面那瓶孤零零的“小二”,我百无聊赖地等着,足足等了二十分钟她才返回来。她手上的香菸没了,她对我说,“抱歉,先生,我有事得先走一步。您告诉我您喜欢什么样的,文静的、狂野的,文科的,还是理科的,我手上什么人都有,而且保证都是大学生,不信的话每回您可以查她们的学生证。”
第26页 我就是再猪头,这回也听出不对来了。我靠,到底是在搞什么,于是我小心翼翼地问,“你,你是喻青青吧?”。 “是啊。”她说。 “那你认识丁力大夫吗?”我问。 “我不认识啊。”她诧异地说。 那天晚上,我是狼狈地窜出酒吧的。虽然我也喜欢女人,也喜欢现在的 女大学生,可是当时的心态实在是满拧。我本来是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去的,可弄半天被人当成色中饿鬼了。逃出酒吧时,由于有点匆忙,我还在门口绊了一下,后面传来服务小姐嗤嗤的笑声。我打开车门,发动了车,一个转弯迅速开了出去。开了好半天,直到上了高速,我才暗暗嘆了一口气。靠,这他妈叫什么事儿,乱搞什么呢?我打开车窗,把那张写着地址和喻青青电话的纸条,团成一团一下扔进黑暗之中。 丁力果然在不久之后就去了澳大利亚。因此业余心理诊所处于半停业状态,不过一些重要的长期客人丁力已经打了招呼,他们都表示理解。我供职的事务所目前没有什么活儿,上班不上班皆可,所以我每天总是在起床与不起床之间做着艰难的抉择。有时起得猛了,我就去事务所打个照面,下午的时候熘出来,到“咖啡共和”去泡着,点一杯“ 墨西哥的日落时分”消磨时间。有时晚上去找老刁,共进晚餐之后,先研究他每次都会更改的出行计划,提出一些不着边际的建议,然后找出老刁的那本旧歌本,弹着吉他共展歌喉,一起为民间音乐事业做出微薄贡献直至深夜。 可有时我什么也不想干,就是靠在床上抽着烟盯着窗外无尽的旷野,从天明到日落,恍惚之间还似乎看到米兰晃动着的优雅的身影。 还好,在百无聊赖之际,我在“咖啡共和”发现了一个合同。那个合同写得很简单:觅有意帮忙者,寻找一枚丢失的金币,本人将竭尽全力提供丢失前细节。找到者谢仪若干,找不到者谢仪若干。 显然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谁知道那块金币丢在哪儿?它到底还在不在?不过,这个任务对我倒具有特殊的实在性,它至少是我目前枯干的生活中一种无源之水。因为我需要摆脱现在的这种不良循环:孤寂,回忆,更孤寂,更加回忆。干点无聊的事总比什么都不干好,于是我毅然接下了这份合同,双方在e—mail上交流了几回,最终决定在“咖啡共和”见面。 见面那天,我特意地打扮得整齐一些,还打了一条领带。人要衣妆,佛要金妆,这个道理我懂,衣服穿得正式些在谈判中容易取得信任。下午三点,咖啡馆里人并不多,我坐在三楼一个靠窗的位子。很准时,两点五十八分,一阵高跟鞋的声音敲动着木质楼梯渐驱渐近,我抬起头看见,我未来的僱主上来了。她是一个短发的女孩,穿着白衬衣,蓝色的牛仔裙,背着大大的书包,脚下一双皮拖。她径直走过来,走到我面前,我们刚要打招呼,却一下子愣住了,对视了好一会儿,我才说,“我们见过吧?” “是啊,我是喻青青。”她说。 我们俩有些尴尬地相互笑笑。在这种正经场合重逢真是没有想到。同时我心中又升起一丝狐疑,怎么会这么巧?这恐怕不会是一种纯然的巧合吧。 “要不是我眼睛好,我几乎认不出你,你好象换了一个人一样。”等喻青青坐下后我说。 “我可认出你来了,你还是那一付正人君子的样子。”喻青青有些嘲讽地笑笑,然后解释说“我工作的时候,用长发,穿工作服,不工作的时候是短发,便服。” “你什么工作?”我瞟了她一眼。 她看看我,把书包放在旁边一张椅子上说,“实际上,我没什么工作。我只是一个大学生,上大四了。” 我没吭声。心想,大学生?现在大学生就干那么富于挑战性的工作? “如果可以,那我们就开门见山。我谈谈我的事情如何?”喻青青说。 我点点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喻青青见状,从书包里掏出手机,关上,又把手机放回去,她的手指甲白白的,异常光滑,看得出这一回她很认真。 不出我所料,接下来喻青青给我讲了一件很古怪的事情。她说她平时没事儿时成天在网上泡着,灌水、打游戏。有一次很巧,她在一个游戏区认识了一个人,她和这个人越聊越投机,简直相见恨晚。在几次犹豫之后,她提出要跟这个人见面。这个人没有答应,继续聊了一段时间,她又提过几次,这个人还是没有答应。直到某一天,喻青青再提时,这个人犹豫一下,然后终于说,好吧,要不看运气吧,他说他会给喻青青寄来一枚金币,如果喻青青能成功地猜出金币上的 谜语,就会发现这个人的全部信息,那样她就可以找到他。一个星期后,喻青青果然收到一枚金币,那是游戏公司发行的一种纪念币,她仔细把玩,却什么也看不出来。她于是就把金币带在身边时时拿出来看看。可不幸的是,当有一天她去漱玉河畔的“十里烟树”散步时,她却把那枚金币弄丢了。 “我的任务就是找到那枚金币吧?”我听完这个有点类似阿拉伯传奇的故事问。 “是。”喻青青有些凝重地点点头。她这时的姿态倒真有点象一个心事重重的大学生。
第27页 “你怎么知道那枚金币还在漱玉河畔?”我问。 “我当然知道,我的直觉特好,它告诉我金币一定在的。”喻青青耸耸肩。 我微微咧咧嘴,心想,直觉这种事怎么能算数呢? “恕我冒昧,我如果没猜错,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吧?”我试探着问。 “猜错了。我一定要找到那枚金币的原因,是因为那个人很可能是我姐姐,她叫喻欣欣。” 我有一点吃惊,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的姐姐还找不到吗? “事情是这样。”喻青青很痛快地说,“我姐姐比我大三岁,我们是一齐来到这个城市的,她在这里工作,我在这里上学。我们从小生活在一起,生活习惯和喜欢的都一样,比如都爱玩同样的游戏和玩具,穿衣服的嗜好也相同,甚至喜欢的男人的口味都一样。可是有一天,她忽然不辞而别地走了……”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抢了她所有的男朋友。”喻青青说到这儿声音低沉下来。 “所有的?”我难以置信地问。 “是——,所有的。那些男人我也喜欢,我不是说我们的口味一样吗?况且那些男人天天和我们在一起,难免不出些事情。”喻青青说着,脸上露出一种深深的茫然。 “她是该走,”我说,“这种事搁谁谁走。你从来没有设身处地替她想一想吗,要是她抢走了你所有的男朋友怎么办?”我问。 “可这个世界是不会倒过来的,是一个人欠一个人的,就好比食物链,你真的见过猪吃老虎吗?”喻青青用她那左左的声音反问。 我一时语塞,她的这句话确实在理,这很象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论调。 “那,她现在还在这个城市吗?”我又问。 “在。——”她说。 “你怎么知道?”我说。 “我知道。”她说。 “那么,如果你将来真能找到她,又能做什么?总不会把她所有的男朋友都还给她吧?”我问。 “这就是我的事了,与你无关。”喻青青干脆地说。 我点点头,喻青青说得确实有理,我多此一问。掉过话题,我们又扯了一会儿闲篇,终于觉得没什么可聊的。喻青青这时拿出一份草拟好的合同给我看,我认真看了一下觉得没什么纰漏,就龙飞凤舞地签了名。我一边签一边觉得这事真有些荒诞,这是一份类似“阿拉伯神灯”般的合同,和心理咨询一点也不沾边。 “你认识丁力大夫吧?”我签完合同后问道。 “认识。”她说。 “那上回你怎么说不认识呢?”我又问。 “上回可能是出了点差错。我这个人不喜欢把工作和我的私生活混为一谈。”喻青青说。 与喻青青分手之后,我一直在琢磨金币的事,这事果然不好办,我一点头绪也没有。“十里烟树”我当然去过,在好几个朝代前那里就是十分幽远有名的景致了,顾名思义,“十里烟树”就是说那个地方在暮色中远远望去,如梦如烟一般。 丁力适时地来了电话,他是从澳洲打过来的。电话中他开门见山地说,“有人找你吧?” “是啊。你的女顾客。”我说。 “第一次见面之后,你为什么不理人家?”丁力问。 “我根本以为弄错了,而且你怎么安排了那么一种场合?”我说。 丁力嘿嘿嘿笑起来,“上回可能确实有些阴差阳错,所以这回我指示她在‘咖啡共和’写了一个合同,怎么样合口味了吧?” 我也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我这人有时瞎讲究形式。 “你觉得她说的那件事怪吗?”丁力终于问到正题上。 “当然。”我想想说,“一开头就云里雾里的,下面的也许根本就看不懂。” “所以啊,我举嫌不避亲,让你来完成这一重任。其实这好象不是一个心理学问题,而似乎是一个跟阿里巴巴传说有关的问题。”丁力说。 “没错,你的观点和我不谋而合。那么,你有什么现成的办法吗?”我问。 “没有,你自己想吧,反正你也闲着没事,闹腾吧。”丁力说。 丁力评点得十分正确,他挂了电话之后,家里就再没什么电话了。我每天除了睡觉、起床,就是再睡觉再起床,直至起睡不着。自从米兰走之后,情景一直是这样,没工作的时候我的生活极为寂静。除了定期有个别卖保险的骚扰一下,其他的时候,手机和宅电就像死了一样,十天半个月不响一次。每一个昨天和今天一模一样,这种沉重的寂寞使那种思念的疼痛被拉长渗入到每一段的时空里,一个无比熟悉的面容每天都在慢慢溶解却永远挥之不去。 为了摆脱这种寂寞的痛苦,我打算彻底管管金币这事儿。我决定先去询问一下老刁,他这傢伙有一个特点,就是对于不知所云的事情操作水平很高。 晚上吃完饭,我出了门,开车走二十分钟高速去郊外一片小区。进了小区,在一幢楼前停了下来。摸黑走进长长的地下室,一股霉味儿扑鼻而来。推开门,老刁正伏在地下室墙壁上,认真地研究着那幅硕大的中国地图。我进来时,他头都没有回,我走过去跟着他一起看。好久,他才伸出拳头砸在我国西北边陲的一条山脉上。
第28页 “这么着名的地方我竟然没有去过?”他有些痛心疾首地说。 “这个地方很庸俗啊,一般旅游者都去过,你这样的高人雅士也会为世俗名声所吸引吗?”我说。 “谁能免除庸俗呢?”他晃晃长发,声音里有点挫败感。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按照他的思路,开始和他讨论制定一份宏伟的西进计划。老刁的初步设想是徒步、自行车、吉普车和骆驼相结合,基本路线是以古丝绸之路为主轴横贯整个大西北,终点在中哈边界。老刁的地理知识非常丰富,而且在全国有着数不清的朋友,他抽着菸斗滔滔不绝地谈着他的想法,算计着他可以利用的关系。我在一旁随声附和,连连叫好,但也不时提醒他贊助问题依然是个瓶颈问题,必须想办法第一时间解决。每每这时老刁才微微皱起眉,把想法略略拉回到现实之中。 讨论完毕,我们开始唱歌。这种歌唱晚会是我们长期坚持的节目,唱了一个多小时,确实有点饿了,两人就出去宵夜。午夜的街道深沉而宁静,偶尔有车飞驰而过,我们揣着手在午夜的微风中慢慢走着。漫步中我顺口把金币的事情当作一件小事提了出来。老刁听了之后,仰起头来,认真地看着午夜的星空,此时,繁星满天,银河轻泻,天上与人间同样静谧深远,“这多象一个典型的格林童话啊——”老刁感嘆到。 显然老刁和我与丁力一样都认为这件事的现实色彩不浓,只是我们认为它靠中东,他则认为它来自于西方。宵夜之后,老刁一边拎着一瓶啤酒往回走,一边提出一个比较古怪的方案。这个方案是纯工程学意义上的,我自己都很怀疑。他的想法是这样:重走丢失金币那天喻青青走过的路,边走边回忆,最后把重点放在漱玉河,在那里去找。 “为什么那么费劲?直接僱人在漱玉河畔挖地三尺不就完了。”我说。 老刁连连摇头道:“非也,非也。那是大海捞针的做法,那么小的一块金币在那么大的十里烟树怎么找?我的方法是要她回忆,从她的回忆中找。有时人的记忆中有许多细节被忽略了,如果能重拾记忆,并把它放大,我们就能得到很多额外信息。” 老刁的这一招,简直象 武侠小说中的什么“天山折梅手”一般,随意而来并且没什么道理,虽然我也记得好象在哪儿看到过类似的一种说法,但他最终也没把我说服。不过,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还是把这个计划告诉了喻青青,打电话时她那边的环境很乱,我把想法大声说给她,没想到她嗑巴也没打,只说了一个字:行!,就答应了。嘿,怪了,她怎么也说行?我感到啼笑皆非,不过又一转念,嗨,管它呢,反正我有事情干了,这总比闲死好。 我和喻青青再次见面是一个清晨。天蒙蒙亮时我就到了她学校的门口。我刚把车停好,她就从一片院墙的阴影中走出来。她今天的打扮依然象一个学生,一个乖乖女,那种夜晚中的毫无顾忌的招摇消失在平易的服装中。按照计划,我和喻青青上了公共汽车,丢失金币的那天,她的活动特别多,去了很多地方,因此她建议我们从头开始,一趟接一趟地坐公共汽车。我同意了,其实她说怎么做我都会同意,因为我有的是时间。 我们开始坐着汽车围着城市转起来。人从少变多,车箱从空空荡荡变为极其拥挤。整个上午,我们不断下车,上车,再下车,再上车。慢慢地我发觉,原来我们是在奔向一个又一个的大学,这些大学有的名闻遐迩,有的根本不见经传。 “你那天到底在干什么?”我在又一次等车时,实在忍不住问喻青青。 “我去见每个学校想出来做的女孩子。”喻青青瞟了我一眼,异常平静地说。 “整个城市都这样吗?”我有些惊讶地问。 喻青青点点头,然后她点上一根棕色的女士香菸,无言地抽了起来。 中午时分,我们来到“十里烟树”。天阴阴的,很闷,似乎要下雨,这样的天气就使“十里烟树”名不虚传,远远望去起伏连绵的山丘上,树木茂密,笼罩在若有若无的云烟之间。漱玉从“十里烟树”的旁边慢慢穿过,墨绿的河水仿佛心事重重的这个城市的历史。 从进入“十里烟树”的第一步起,喻青青就加倍认真而努力地回忆起来,按照老刁的说法,她必须好好回想一切细节,她是怎么走的路,在哪里停下,手怎么掏出金币,怎么不断抚弄、把玩,如何抛向空中,又如何接住,还有很重要的是她是在哪个地点,从哪一刻起发现金币忽然不见了。 喻青青小心翼翼地走着,看得出她十分用心,似乎回忆是有重量的。我内心中当然对这种方法颇不感冒,但是我想,也许天底下就是有触景生情这种事情也未可知,试试无妨吧。 我们一起默默走了很久,在山丘最接近漱玉河的一个拐角,我们忽然看到一处人工搭制的宽大的石阶,那个石阶一共有七、八层,整个景象显得有些空旷寂寥。 “那一天是傍晚,那边有一轮夕阳。”喻青青忽然说。 “是吗?”我漫应道。 “我们原来居住的那个城市有一个地方和这里极象,也有河水,有山丘,还有台阶。我和姐姐小时候常在那里看夕阳。”她说。
第29页 “夕阳美吗?”我随口问。 “美——”她低低地说了一声,然后抬起头向着沉沉的天空闭上了眼。沉默,长时间的沉默,有点象我深夜躺在床上久久无眠的生活。 “知道这儿有一个传说吗?”喻青青过了一会,睁开眼睛转过头问我。 “不知道。”我说。 “他们说,如果一个人有运气,他可以看到漱玉河中有无数的船向他涌过来。”喻青青说。 我咧咧嘴一笑,轻轻嘆了一声,说“这仅仅就是一个传说而已,天底下没有人能成为那个幸运儿。” 按照老刁不着四六的方法重走完毕,果然是毫无结果。喻青青除了表现出一种令我惊讶的伤感之外,她什么也没想起来。对于这样的结果,我毫不奇怪。本来嘛,现实世界对于一个类似天方夜谭的荒谬玩笑,是极其不屑的,如果连这件事都成功,那么阿拉丁神灯一准是放在谁家碗柜里的。 我在一个傍晚时分又去找老刁。推门而入时,发现屋子里正在欢歌笑语,高谈阔论。这些人多半眼熟,他们都是老刁“驴族”的朋友,被邀请来畅谈他的西进计划。我跟大家礼貌地打了招呼,就把老刁叫出来单独谈话。我带着批判的神情把事情的结果告诉老刁,他摸着下巴沉思了一会,就摇着长发说,“我好好想一想,再给你电话。” 几天之后,我的电脑邮件中接到了老刁传来的一张照片。很意外,那是一张美丽的日落照片,老刁说那是他在旅途之中偶尔拍到的,当时那种漫天辉煌的景色令他十分心醉。 “怎么样,看到照片了吗?”老刁随后来了电话。 “看到了,真美。”我由衷地说。 “还记得我们讨论过的寻找金币的原则吗?我们要从她的记忆中找,而不是从繁复而无法琢磨的现实中去找。”老刁。 “这是你的原则。”我说,“你老人家的观点是,记忆中有许多信息被忽略了,但是那些信息却是至关重要的。” “没错,因此我老人家认为,现在的关键是如何挖掘、再现她的记忆的问题。看来,那种普通的环境重现并不管用。”老刁说。 “是啊,那种方法太小儿科了。”我说。 “还好,我发现了这件事情中一个绝妙的细节,因此我聪明的脑袋又想出一个绝妙的方法。”老刁这时得意地笑起来。 “真的吗?”我不信。 “那天你们逛的时候是阴天吧?”老刁问。 “是,那一天果然是十里烟树。”我说。 “可你又说,她丢失金币的那天在漱玉河畔看到过夕阳。”老刁说。 “对啊。”我说。 “你还说她丢失金币的那一段时间,她一直在想她和她姐姐小时候的事情吗?”老刁说。 “对啊。”我说。 “一位老驴提醒我这样一件事,他说他看过一片很老的书,叫做《日落时分带来忧伤》,那上面提到过,日落有一个功能,那就是回忆,确切地说日落能在特定环境下,非常轻易地引起人们的回忆。”老刁说。 我“哦”了一声,还是没太明白。于是老刁循循善诱地继续说,“因此,你要学会利用夕阳,当你们下一次再去漱玉河畔时,一定要选择一个夕阳充分的傍晚。你们一定要手挽手,肩并肩,十分浪漫并且十分执着地面对着灿烂的夕阳,记住,我说的是执着,就是长时间地面对夕阳,在夕阳中沉醉,这样她很可能会想起很多被遗忘的细节。……”老刁在象一个催眠术大师一样,在电话那头绘声绘色地描绘着。 “我靠,这倒是一个古怪的招儿啊——”我忍不住叫了起来。 放下电话,我细细琢磨了一回,不得不说,老刁这回又玩了一把剑出偏锋。 夕阳的回忆功能,这种功能似有似无,平时谁都不会注意。可是好好一想,在那种辉煌与美丽之下,我确实也有过无边无际的浮想联翩,估计别人也同样如此吧。 抱着偏方治大病的心态,我马上给喻青青打了电话。根据老刁的事先提醒,我也没说什么,只是约她傍晚出来熘熘,确实有些事儿还是出奇不意的好。喻青青很痛快,她没犹豫就答应了。 到约好的那天,我去学校接喻青青。到达“十里烟树”时,时间刚好五点半,因为正是下班堵车的时候,找了半天才找到停车位,停好车之后,我们双双步行走入景区。“十里烟树”优美如常,景区中人并不多,我们一边闲聊,一边并肩逶迤而行,可当我们慢慢转过那个弧形的河弯之处时,我一下愣住了。我虽然知道要来这里看夕阳,却依然被一幅意料之外的美景打动了。夕阳就挂在浓郁的漱玉河的上游,墨绿的河水在阳光之下缓缓流出,晚霞使得山丘上茂密的松树林金光闪闪,一种置身仙境的感觉油然而生。多少年来,我听人说过在雨天,在雾天,在雪天都可以去看“十里烟树”,可却从没有听别人谈起过它在晚霞中的辉煌与美丽。难道人们忘却了?还是他们始终不愿意面对回忆? 我在桔红的色彩中沐浴着,忽然想起我卧室窗前的夕阳。它同样灿烂而柔软,和这里一模一样。随即一个情景在我的脑中一闪,有一天我和米兰一起坐在宽大的落地窗前,她把一幅新照的照片轻轻插入木制相框之中。
第30页 也许时间很短,也许时间很长,反正当我抬起头时,我已经发现喻青青坐在了不远处空空荡荡的石阶上,她从坤包中抽出那付粉色的时尚镜带上,抱着双臂认真地面对着夕阳。我慢慢走过去,走上石阶,一层,二层,三层,直到七层。她坐在八层,我就在七层背着手站着,想我自己的事情。一个小时后,夕阳渐渐退去,只在天边留下一抹余红,暮色慢慢掩上来。 “我想起来了——”喻青青终于在长时间的沉默后说了第一句话。很有意思,我们俩每次相会总有足够的时间用来沉默。 “想起了什么?”我问。 “金币。”喻青青说,“它有可能是在上回我散步时,上到第六层台阶时跑掉的。” 我一下子由衷地笑了起来,真是乱拳打死老师傅,老刁这种歪招儿竟然管用了,“那然后呢?”我接着问。 “然后——”喻青青仰起头想想,“然后我想起了另一件事。那是我第一次出来做,是和一个四十多岁的秃头男人,他一下子给了我一千块,我当时真的感激他,那相当于我好几个月的饭费。我记得他跟我说了一句话,他说:年轻就是美——” “再然后?”我又问。 “没了,就这些——”喻青青说。听着喻青青的回答,我点点头,心中有一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那真是奇怪的一天。我说的奇怪不仅仅是老刁的方式竟然是有效的,还有我接下来碰到的事情。 暮色完全上来之后,我开车把喻青青送到樊亭37度,她下车之后,我的车上就上来了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衣裙,头上梳了一个马尾巴,脸上很光洁,眼睛是那种笑笑的样子,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她自我介绍叫做小林,是个上大二的学生,她说是青姐叫她来陪我的。我再假道学也明白什么意思,就问她怎么结帐,她笑笑说:免费,这一把青姐结了。 几天之后,我再次找到老刁,他正在家里收拾东西。 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诉老刁。他就坐在那些零乱的旅行物资里听着。根据这次意想不到的成果,我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日落确实可以引起回忆,我们普通人往往忽视这一点。第二,日落引起的回忆恐怕无法准确把握,即使相同环境下两个十分相似的日落时分它引起的回忆也是千差万别。 “真有那本《日落时分带来忧伤》吗?”我讲完了问。 “应该有。那位老驴是个十分诚实可靠的人。”老刁说。 “要是能看看就好了。”我说。 我的想法是人之常情。当一个人碰到问题需要要解决时,他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找一套现成的理论。如果没有,他才会从实践中摸索,不过那可很不容易。 但是老刁的回答令我失望,他说恐怕没人知道那本书在哪儿,太老了。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商量来商量去也没什么更新鲜的主意,最后只剩下一个笨办法,那就是重复,不断重复。老刁说,也许重复会使金币在她的记忆中慢慢划出一条清晰的弧线。 老刁按时出发。随后的日子,我的生活还是按部就班。偶尔去趟事务所,和同事聊聊天、吃吃饭,剩下的事情就是每周有三、四个傍晚出去。我频繁地约喻青青,她绝大部分时间都出来赴约。看得出她对这件事很认真,也很相信我不那么着调的方法。我有时想她这个人也许是和我一样十分孤独的人。我们每次就那么坐着,双双举头望着夕阳。夕阳一如既往的美丽,浓郁的漱玉河在它的照耀下滔滔远去时轻曼的声音不断传来。如老刁预料,重复虽然笨却是个扎实的办法,夕阳的回忆功能果然在喻青青的身上逐步推进,她的记忆划出的那条弧线越来越长,我几乎断定金币就在面前的那片河滩里,但是青草深深,我细细探访了无数次都无功而返。 作为回忆的副产品,我也很意外地慢慢了解了喻青青的一些情史。她的第一次初恋、第一次做爱,还有她抑制不住的对姐姐男友的渴望。这些东西明显是没用的,但没办法,这些副产品无法阻挡地越来越多的涌现出来。 喻青青不来的时候,我就自己闲逛。傍晚时分,我沿着山丘缓缓而行。那个时候人不多,山丘上的树林在一片金色中安静肃穆。我自己慢慢穿过树林,向着夕阳的方向走去。我非常愿意看到树林消失后夕阳一下子展现在我眼前的那种辉煌景象,而随后的是昆玉河,一如既往地反射着阳光,象一面镜子一样展示着一天之中最感宁静的时分。 这一天傍晚,我独自坐在石阶上。凝视夕阳很久之后,我愉快地睡着了。也许是人少的缘故,这一觉睡得很香。醒来时,天已近暮色。我慢慢坐起身,茫然看看周围,周围很空旷,河水的声音哗啦哗啦传来。人一般睡醒之后,总有一阵儿脑子是空白的。我靠在石阶上,慢慢等着那段空白过去。过了一阵脑子清醒了些,我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并按照习惯掏出一根烟,拿出 打火机一点,这时就在暮色之中,火光刺破幽暗,我忽然一眼瞥见身边的石阶上似乎刻着什么。 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眼睛,当年上大学时我就有一个外号叫做“六十米内无错误”。我马上再次摁亮打火机,随即凑向石阶。在一块平整的石阶上,在一个角落里,歪歪扭扭地刻着这么几句话:我喜欢夕阳,愿意品味它带来的悲伤,但是谁能结束悲伤呢?落款是童天舒。
第31页 看看这些字我沉思了一会儿,然后马上打电话给我一个大学时的同窗,他的外号叫“博士”(后来也确实念到了博士)。他看书很多,对于我们这一行的知识和杂事儿更是大小通吃。由于久未谋面,我们先是寒暄了好一阵,然后我再次点燃打火机,把这段话念给他听,让他帮我查查出处。一个小时之后,他打来电话,他说漱玉河畔的“夕阳石阶”果然是一个小型的建筑作品,他的作者叫做童天舒。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信息?它很重要吗?我想。目前还看不出来,但直觉上我觉得它很有可能是从漱玉河的河水之中涌现出来的一条船。 我花了两天的时间找到童天舒的电话,并且打过电话去和他攀谈。一开始童天舒觉得我异常唐突,他问想干什么。可我自己也不确切知道我要干什么,于是我结结巴巴反覆和他解释,他越听越不明白。最后我只好说,我失恋了,和你有关。童天舒听了在那头放声大笑,他说,兄弟,你真有 幽默感。 几天之后,我终于想办法见到了童天舒。开门的是一个小保姆,我自报家门,她礼貌称我为先生,并且把我引到了书房。童天舒坐在一张摇椅上,他宽宽的脸庞上戴了一付黑黑的墨镜。我靠,在屋子里还带墨镜,这不是耍酷吗!我想。 “你一定在想我为什么在屋子里还带墨镜吧?”童天舒洪亮的声音响起来。 “没有,没有。”我连忙客气道。 “告诉你吧,因为我是一个盲人。”童天舒干脆地说。 我一愣,这真出人意料。如果他是一个盲人,他怎么能凝视夕阳呢。可童天舒很痛快,他很男人很轻描淡写地说,他从他居住的那个城市往这个城市搬家时遭遇了 车祸。当时他的全家人都在车上,所以当他在这个城市居住下来时,他真的举目无亲了。 童天舒很简单地讲完他的人生悲剧时,我一时无语。这样一个男人所承受的痛苦是我无力安慰的,我自忖我如果碰到同样的打击早已痛不欲生,哪里会像他这样从容安静。另外还有一个信息令我十分意外,那就是他和喻青青是来自于同一个城市。 “我想问,‘十里烟树’的夕阳石阶是您什么时候设计的?”我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问。 “是我决定要来这个城市前,因为我们那个城市也有一个类似的地方,我曾经十分感怀地看到过漱玉河,我当时想如果能做那么一个长长的石阶在河边,不就可以常常拥有坐在家乡河岸的感觉吗?”他说。 “不错的想法,您很念旧。”我说。 “可惜它是我最后一件作品,设计完之后,我再也不能看到它了。”童天舒说。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我说,“据我所知,夕阳有一个功能是引起回忆,您的设计似乎与这个原理暗合。那么您能不能告诉我,夕阳石阶的设计对回忆有没有什么控制的可能,就是说是否有可能在夕阳的什么时刻,在石阶的某个几何位置,能够准确地激发出某种回忆吗?” 童天舒愣住了,是的,我这个问题很怪。但这确实是我想问的。因为每每我和喻青青坐在石阶上时,缠住她的大部分往事是我并不需要的。 “你听没听说过一部很古老的书,叫做《日落时分带来忧伤》?”这时童天舒问。 “有,我听说过。”我说。 “那是一本很厚,很繁复的书。我只看过一部分。”童天舒说,“夕阳的回忆功能应该是存在的,那本书讲过。不过,我设计夕阳台阶时,是注意到了夕阳的另一个功能,那就是召唤。” “召唤?”我一愣。 “对。那本书上明确认为,夕阳具有隐秘的召唤功能,比如对于人或者对于生活。但这个功能似乎藏在回忆功能之下。”童天舒十分肯定地说。 童天舒的话对我绝对是某种启发。召唤,这个夕阳的第二种功能似乎象阿里巴巴的山洞,它打开了第二扇门。 也许,这种新发现的功能对喻青青的那件事有意想不到的促进作用。喻青青找那枚金币是为了什么?不就是找她的姐姐吗?所以如果我绕开金币的缠绕,利用夕阳的召唤作用直接帮她找到姐姐,不就一劳永逸了吗? 这是一个大胆的创意。我记得喻青青说过,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就喜欢坐在一起看夕阳,因此我的创意是有现实基础的。主意有了,接下来就是操作方案。实际上,每每创意付诸实施时就十分棘手。首先,我并不确切地知道喻青青的姐姐在不在这个城市。其次如果在,我怎么能让她注意到十里烟树的夕阳?让夕阳对她产生魔力呢? 经过思考,我决定利用网络来行动。我先用电脑合成了几十幅“十里烟树”的夕阳照片,每一幅照片都精心挑选一个短小的怀旧散文相配,主攻方向偏重于怀念亲情以及爱情。很快通过一个朋友,照片被贴到这个城市最火的一个网站——“旅游地理网”上面,他还叫网站关系户制作了一个专辑叫“夕阳石阶”。果然,人们的反应很强烈,网站上的论坛对到底哪幅照片为最佳争论不休,最后决定进行网友投票。这个消息一经传出,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他们不光要讨论,还要实地考察,于是这个主题很快被盲目扩大为另一个主题:评选这个城市最美的夕阳。
第32页 我和喻青青从此几乎每天都去“十里烟树”坐着,有时我们坐在第一阶,有时我们坐在第七阶。人明显的开始增多起来,年轻的年老的,他们互相依偎着慢慢走过,到了树木与河水最接近的那个拐弯处,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停下,然后抬起头看着灿烂无比的夕阳。 “我觉得你贴的那些照片特别美。”喻青青抽着咖啡色的女士香菸说。 “实际上,那都是些修过版的照片。我主要突出了夕阳的另一个功能——召唤功能。”我说。 我已经把见到设计者的事情详细告诉了喻青青,她对我的努力十分感谢。 “如果喻欣欣来到十里烟树,你能飞快地认出她吗?”这是我担心的一个问题。 “当然。只要她走进十里烟树,不管我看到还是看不到,我都能感觉得到,女人判断一件事只凭直觉就可以。”喻青青在夕阳与烟雾中坚定地说。“不过,这一回我们似乎应该弄清哪种情况下的夕阳最容易产生召唤作用。这样也许会省事些。”喻青青想想又说。 “这个我想到了,”我说,“但我问了设计者,他并不知道最准确的召唤时刻,就是说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夕阳的召唤作用最能显现他也一无所知。” 喻青青慢慢皱起了眉,她说,“确实,也许夕阳对每个人的召唤时刻都不一样。”她说着沉思了一下,然后又说,“不过,我可能有一个办法。” 就是因为这一句话,我决定和喻青青一起回一趟家。喻青青的办法很独特,那就是回到自己居住的城市,亲自去看一看,重温一下过去。回去之后,坐在河边,喻青青觉得她一定能想起她小时和姐姐坐在一起仰望夕阳的情景,她一定会发现某个最重要的时刻。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很快飞回喻青青的城市。这一回她又十分谨慎地打扮成学生的样子,背着大大的书包,白上衣,牛仔裙,我甚至觉得她连神情都变得刻意安静一些。 到了目的地,我在宾馆住下,她回家去住。我本想去她家拜访一下,但后来想想我去的理由不好解释,也就做罢。很奇怪,安顿下来之后,喻青青并没有马上带我去看看这个城市的河流,而是两天之内忽然消失了。由于憋闷,我忍不住给喻青青打电话,问她忙什么去了,怎么不管我。喻青青在电话那头说话很小心,也很谨慎,她低低地说:你先自己玩吧,我还有点事儿。 好不容易,等到喻青青接见我的那天,她约我下午四点在她们家门口的一个公共汽车站见面。我如约而至,她就站在汽车牌子下面,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 “这两天你在干什么?”我不禁好奇地问。 “见对象。”她说。 “什么,见什么对象?”我听了挺想笑的。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喻青青看了我一眼,她有点无奈地说,“我们家里人给介绍的,没办法,得去。”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这是喻青青生活的另一面,是她不愿意让外人进入的。 “那你是怎么打算的?”我问。 “说不清。”喻青青摇摇头,然后,“我也想找个可靠的男人嫁了,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可人家看得上我吗?我算什么人?我又能看得上那些男人吗?一辈子斤斤计较,靠工资过日子,行吗?” 是啊,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坚信喻青青已经在一个繁华都市脱胎换骨,她已经不是她父母眼中的那个喻青青,只是这个城市的人并不知道,也许永远不知道。 车来了,我们上了车。在车上,我们一直有一搭无一搭地聊天。换了好几趟车,我才想起这样坐车的情形和我们第一次去十里烟树有点象,这时喻青青忽然说当年她和姐姐就是这样去河边的。 傍晚时分,我们终于来到了地方。下车时遇到一点困难,我们要下,可一大群穿着工作服的工人要上,挣扎了好半天才挤下来。但是一下车,我们就愣了。夕阳倒是有,只是特别惨白,可是河呢,哪里有河?哪里有河岸?喻青青不知所措地向四周瞭望着,四周是鳞次栉比的烟囱,巨大的钢铁厂矗立眼前,一座座高炉烘托在周围,很明显这是一个典型的新兴工业区。 我们开始向周围的人打听,可下班的工人们不是没时间听,就是茫然地摇摇头。“不会搞错了吧?”我终于忍不住问。 “怎么可能!”喻青青有些烦燥地叫了起来。 我们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然后才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先生,迎面走了过来。喻青青马上沖了上去,她有些急切地问,“大叔,河呢?那条河在哪儿?” 老先生一愣,看了看喻青青,然后才说,“小姑娘,河早干了。” “怎么干的?”喻青青不相信地又问。 “刚开始是那边一个 化工厂,排废水排多了,把河弄得臭得很,后来这两年又干旱,所以这儿的居民建议干脆把它抽干算了,这样既没了臭味,还能腾出地方盖房子。”老先生说。 “那,那些河边的石阶都拆了吧。”我问道。 “是啊,河都没了,哪里还有石阶呢。”老先生说着向周围的工厂一指,“旧貌换新颜啊,感谢那些老闆,我们这个城市很多人都有了新工作了。”
第33页 喻青青听到这儿,再也忍不住,眼泪一下子滚落出来。 我们带着颓丧的情绪,从喻青青的那个城市回来。路上两个人一直沉默不语,颓丧的原因似乎不仅仅是因为消失的河流,还有许多说不出的东西。 回来之后,我们的注意力全放在夕阳台阶上。“召唤工程”总体上对于人民是有效果的。傍晚来到漱玉河畔的人越来越多,单身的有,大群结伴而来的有,最多的当然是情侣。无论男女老幼,他们相拥而行,大家都会自然不自然地在离河水最近的河畔停住脚步,然后抬头仰望夕阳。他们的凝视是那么认真庄重,仿佛夕阳真的在向他们昭示什么。 我和喻青青几乎每天傍晚都呆在一起。我们坐在人们的必经之路,等着人们从我们的身边走过。为了方便完事之后去工作,喻青青还是一头金色的长发,戴着那付大大的时尚镜,左手一只香菸,右手一瓶小二。我们不知道哪种时刻最为重要,所以每个时刻对我们都特别重要,我们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 常常我会看得很累,那时我会心生倦意,心里暗暗打起退堂鼓。喻欣欣在这个城市吗?我这个狗屁方法管用吗?这是我常问的问题。 肯定在,方法早晚会管用。这是喻青青的回答。 她的回答没有任何依据。我有时猜,她也许并不关心结果,只是希望有人陪她渡过看似热闹、疯狂,却实际上孤独无助的人生罢了,这一点我们倒是同病相怜。 我和喻青青上回介绍的那个女孩——小林一直保持着联繫,我们相处得很不错。我有时付钱,有时就以帮她做作业的方式买单。很有意思,这种偶然出现的商业关系竟然成了我目前生活中最好的慰藉,它是那么简单纯朴,远远好于市面上人们炒作的爱情。有一天我感了冒,向喻青青请假,没有去“十里烟树”,小林听说之后,好心来看我。我们从中午就一起睡,一直睡到傍晚,醒了之后,两个人就坐在床头,相拥着一起看夕阳。 “日落时分带来忧伤。”这时小林忽然说。 “什么?”我一愣,看看怀中鱼一般的小林。 “有这样一本书。”小林呲着小虎牙笑了一下。 “真的?”我问。 “当然。我记得小时候我父亲总是坐在壁炉前读它。他是搞建筑设计的。他跟我说,这是一本好书,它告诉我们许多大自然中隐藏的秘密。”小林说到这里,眼中忧伤一闪。 小林不经意的话对我很有启发,这是有人第三次提到这本书。看来它一定是真的。守株待兔的事情我是再也干不下去了,谁的时间都是用来浪费的,但很少有象我这样不着边际的浪费,看样子我一定得求助于别的东西帮个忙。我直觉上觉得也许那本书会是一个好帮手。 我很快又去找了童天舒。因为熟了,寒暄之后,我就问起了那本书,他摇摇头说,“没有,我手里没有。” “那,哪里能有?”我问。 “估计够呛。那是一本特别老的书,是个欧洲人写的,恐怕没有卖的了,你只好去 图书馆碰碰运气。”童天舒说。 我依言去了这个城市的几个最大的图书馆,但是费尽力气在那些浩如烟海的书目查够之后,我依然没有发现这本书。这令我非常失望。失望之余我再次给童天舒打了电话,把情况告诉他,他苦思一会儿说:“要不,我给你出最后一招,不过这一招有些不着边际。” “什么?”我连忙问。 “实际上,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一个和‘夕阳台阶’相象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多佛尔,你可以去一趟。我设计时,是参照了多佛尔的设计思路。我这么做的部分原因是那本书的作者就出生在多佛尔。”他说。 “什么?我原来以为你是完全参照你们那个城市,怎么又出了一个多佛尔?”我问。 “两者兼而有之,这三个城市的某些地方曾经很象。”他说。 “那么多佛尔在哪儿?”我不禁问道。 “在欧洲中部,那儿也有一条河,叫多瑙河。”童天舒清晰地回答道。 这很有意思,原来以为两个城市的景象互相模仿,现在出现了第三个,这就好象镜子中的景象又被其他镜子不断反射一样。也许是因为我太无所事事,所以听了童天舒的建议后我立刻决定去一趟多佛尔。别人不行,他们要工作,要处理家事,可我孤身一人,来去无牵挂,钱还总没地方花。出发前,我和一个当年的同事取得了联繫,他就在多佛尔附近工作,答应如果需要,就一定给我提供帮助。 昏睡十几个小时后,我飞到了多佛尔。在机场我买了一份旅游地图,向一个迷人的航空小姐详细打听了酒店的情况,然后出港,打车直奔多佛尔小城。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来到多佛尔。刚一进入这个城市,一股淡淡的花香扑鼻而来。这种花香很陌生,以前从没闻到过,它不经意地飘荡在这个城市的上空。多佛尔很安静,路上的行人不多。住下之后,我去宾馆附近的一个露天酒吧喝了两杯,又尝了一点这里特有的血肠,就回到酒店倒头大睡。 大概睡了一整天,时差倒过来,我在第二天的午餐时分开始研究旅游地图。多佛尔不大,但是历史悠久,古蹟很多。我发现这个城市充满了优雅的艺术气息,仅仅是博物馆与美术馆竟有七、八家之多,于是就决定先去参观一下。
第34页 一天、两天,我在博物馆之间流连忘返。也许是身处异乡,那种新鲜感与放松感使我这一、两年来的颓唐荡然无存。第三天,我去看一个并不熟悉的现代派绘画展。这个展览规模很大,是几个美术馆联展,我买好了票,在一个又一个展馆之间往复穿行,有时要经过草地,有时要经过树林,有时我甚至还要穿过一个高高的古堡。在古堡的后面我不经意间看到一片小小的孤独的水域,水面上无声地停着一条沉睡的帆船,这个毫无由来的景象让我十分震撼,我一下子就直觉地认定这代表了我目前的生活。 可更令我惊讶的还在后面。那是我走出一个美术馆,向最后一个馆址走去的时候。慢慢绕过一条街,我忽然发现自己站在了一条河流的岸边。面前的河流是深绿色,沉郁,沉默,默默远去。我随即想,如果没有猜错,这一定是多瑙河吧。我抬起头,一轮夕阳,似乎无边地悬挂在河流的尽头,安详地俯照着这个美丽的城市。我沿着河岸悠然地踱过去,忽然,我看到一个高高的博物馆,它的面前是几十级的长长的发散状的台阶,台阶上坐满了大概有几百对情侣,他们深情地相拥在一起,久久地凝视着夕阳。 没有喧譁,没有机械的声音,只有几百双在夕阳下沉醉的目光。河流早已无声,我在那种淡淡的莫名的花香之中被深深打动了。 如果说我的生活是刚刚看到的那只船,那么和我的生活深深相联的只有几步之遥的情景又是什么呢?它怎么如此出其不意的美丽又出其不意的沉默呢?我找了一个石阶坐了下来,周围是情侣,或者说是洋溢的爱情,孤寂的我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轻轻向后仰去,轻轻斜依在第二级石阶上。夕阳无边,它静静穿过我的身体,穿过我曾经的所有的历史。我忽然伤感地想起米兰在走之前,给我打过的一次电话。她似乎随意地提起一些生活细节,告诉我衣服放在哪里, 冰箱里还有什么。现在,在异乡,在同样的夕阳,我才感到那真是一种耳朵与耳朵的永别—— 整整两个星期,每天傍晚我都坐在多佛尔的台阶上,坐在安静而沉醉的情侣们中间。夕阳和夕阳一样,同样灿烂辉煌。它和我在世界上各个角落看到的无甚区别,只是这里给了我更大的静谧。克服了打扰别人的内疚,以及语言上的羞涩,我在日落时分,开始向纷纷起身的情侣们打听那本书——《日落时分带来忧伤》。因为我并不清楚那本书的准确的外文书名,所以我只好有些冗长地向情侣们描述我知道的那本书的一些零散内容。显然这种做法有点可笑,有点不合逻辑,情侣们耐心地听完大多都茫然地摇头。但是奇怪的是,他们都对书中描写的夕阳特性非常感兴趣,他们与我着迷地讨论着,时时报以会心的微笑。 晚饭时分,我走到河畔的一个露天餐馆,坐下之后点了一杯啤酒慢慢喝着。这时我的电话响了——这让我非常奇怪。我一接,一个低低的声音传了过来。 “餵——”她说。 “喻青青?”我问。 “是。”她声音低低地说。 “咱们那里几点?”我又问。 “凌晨两点。”她说。 由于她的声音很低,又小心翼翼的,我判断她的身边一定有什么人,或者有什么事情不能让她大声。 “怎么样?你看到了什么?”喻青青又问。 “没什么特别的,还是夕阳,只是这里的城市和人们更加安静,不象咱们那里是一种沸腾的生活。”我说。 喻青青听着,她似乎犹豫了一下,才下决心说,“我好象看见我姐姐了。” “真的吗?”我吃了一惊,“你肯定?” “应该是吧。”喻青青说。 “她什么样子?在干什么?”我连忙问。 “她一头金色的长发,一身粉色的套装,走起路来很快,而且非常小心,等我追过去的时候,她一下子踪影皆无。”她说。 喻青青低低地说着,听到最后一句,我已经十分怀疑。这似乎是幻觉啊,丁大夫不是说过她有点妄想吗! “这是事实,这绝不是幻觉……”喻青青在我张嘴之前堵住了我。我刚要反驳,就听到喻青青马上嘘了一声,随即传来一个人的咳嗽声,过了一会儿,电话里就响起嘟嘟嘟挂断的声音。 过了好一会儿,我的手机屏幕才蓝光一闪,是一条简讯。打开一看,喻青青在简讯中简单地写道:我很难过。我愕然看着这条简讯,沉思良久。其实在我周围的这些人中,虽然每个人都有忧伤和难过,但我明确知道只有喻青青最为痛苦。我们每个人都会寻找欢乐或者遗忘来逃避生活的重击,可似乎只有喻青青才会永远挣扎在一种无法表达的深渊中间而不能自拔。 吃完饭,我踏着暮色,向着旅馆走去,沿着一条小巷前行时,我忽然听到了身后清脆的马蹄声。转过头,我看到一个英武的警官骑着高头大马慢慢走在我身后,这个警官我见过,他是这个小城里一个显眼而特殊的景色。 “hello。”他微笑地招呼道。 “hello。”我也笑笑。 “怎么样?那本书找到了吗?”他用英语问道。
第35页 我有点惊讶地一愣,随即问道,“先生,你怎么知道我要找一本书呢?” 他接着笑笑说,“我们这个城市很小,所以来了陌生人很显眼。况且你说的那本书很有意思,小城的所有情侣们都在谈论它。” 我也不自禁地笑起来,这是一个多么有趣的城市,它让我想起一只美丽而善良的小鸟。 “好吧,祝你好运,你一定会找到的。”警官说完,点点头,从一个岔道拐向了另一条街。 在足足凝视了两个星期夕阳之后,我必须打道回府了。虽然没有什么收穫,但这两个星期的休养却使我的身心感到非常的放松和舒畅。这天中午,我收拾好行装,按计划出去吃午餐。吃完午餐,我就准备前往机场。由于两个星期以来,我一直在这个餐馆吃饭,侍者跟我已经熟了,所以当我在人群中甫一坐下,侍者就走了过来,“先生,最后一顿午餐,是吗?” “是啊,回家,想家了。”我说,前天我告诉过这个小伙子我的行程。 “你要找的那本书呢?”他问。 “没有找到。”我笑着摇摇头。 “世事并不如人所愿,不过也许这个世界有时会有奇蹟的。”侍者说。 我知道他是在安慰,就微微一笑。 一会儿午餐上来,是老闆端上来的,放下之后,他并不走,只是搓着手,非常得意地说,“小伙子,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好消息?告诉我吗?”我奇怪地问。 他笑咪咪地坐下来,拿起一张纸条,在上面写了一个地址,他说,“我有一个朋友,前天去另一个地方,他很偶然地在那个城市打听到,有你找的那本书,这是一个旧书店的地址。” “真的?”我一下子叫了起来。 “请相信这个城市吧——”老闆笑咪咪地说。 “太好了,太感谢了——”我一下子抓过纸条,再次大叫起来。 很偶然,也很幸运,根据地址,我在离多佛尔不远的一个小镇上找到了那个旧书店。当我走进书店,在里面仔细地转了一圈,就发现一本厚厚的书恰好非常贴切地摆在那个店员的手边。《日落时分带来忧伤》,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它准确的外文名字。拿到书后,我就坐在书店外的一张椅子上如饥似渴地翻阅起来。因为年代久远,书早已发黄,但是它其中的有些照片依然隽永而美丽。那个店员好心地端来一杯咖啡,这里人们的善良常常使我感动。由于是外文的原因,我读起来异常吃力。两个小时之后,我的眼睛已经到了酸涩难忍的地步。太难了,要是米兰在就好了,她读外文几乎和读母语一样,是个难得的语言天才。通过初步阅读,有些情况我大概了解了。书的作者实际上出生在这个小城,但他在多佛尔渡过了后半生,这本书就是他在多佛尔的“夕阳台阶”上写成的。 两天之后,我启程飞回亚洲大陆。在飞机上,我依然在读那本书。毕业之后,我就从没这么刻苦过。越读我越觉得这本书所涉及的知识异常隐秘,首先这本书的作者远离我的年代,其次他钻研的问题又非常冷僻,似乎在当时就颇受正统科学的嘲讽,第三他谈问题时的背景知识,对我来说是一片空白,他有时随便提起的名词,我竟然茫然无知。但也正因为如此,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新奇与激动,它向我展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我越读就越坚信:解决问题的答案一定在这本书里,虽然目前我还不知道它在哪儿。 回来之后,我倒了一天时差,然后就给喻青青打电话。可打了十几次,对方一直关机。咦,怪了,喻青青业务那么忙,怎么会关机?晚上,我又开车去了一趟“樊亭37度”,可到了地方,酒吧一反往常的宾客盈门,一把大锁挂在门上显得异常寥落。第二天我去事务所,向老闆销假,并且打听有什么活儿没有。老闆一边研究着 高尔夫球桿一边头也不抬地说,先歇着吧,过半年一准儿有活。 我就这样突然完全孤独了。丁力走了,老刁走了,兴沖沖回来找喻青青,她也忽然不见了。我这半年的生活猛然之间出现一个彻底的停顿——我说的彻底是比我原来抱怨的孤寂还要干净,那就是从头至尾,从外到内,我再也见不到一个我熟识的人,就好象那幅倍受嘲笑的现代派绘画:牛来了,把草吃了,然后走了,因此剩下的就是一张白张。妈的,一张白纸! 可是人必须活下去,这种原始的赖皮精神一直洋溢在我的体内,经过短暂的彷徨,我决定购买大量的啤酒以及超级的外语字典,然后对那本书进行潜心研究。研究的第一步是恢复外语水平,为了这一目标,我又开始了以前重复了无数次的系统学习工程。 首先把室内的收音机调向短波,坚持每天收听外文广播。然后去一个 图书馆借了一些五花八门的外文杂志,进行广泛阅读。第三,拿起过去背过的单词书,再一次狗熊掰棒子,从头到尾地翻起来。 这样的日子大约过了十天,一天晚上,窗外正下着瓢泼大雨,这时我的房门响了。我有点奇怪,这个时候能有谁来?于是我警惕地走到门前,小心地问,“谁?” “我——”一个细细的声音,有点孱弱地回答道。
第36页 打开房门定睛一看,原来是小林。她浑身淋得透透的,手里拎着一把花伞,衣服湿湿地贴在身上,连头发上都滴着水珠。 “我惨吧,我能进来吗?”小林有些哆嗦着说。她的嘴唇都有些发紫,看样子是冻的。 “进来,快进来。”我连忙说。 小林确实被大雨浇惨了,她说她打不着车,是步行来找我的。我赶紧让她去洗了一个热水澡,然后把她塞进被窝。十分钟后,我给她端上一大碗姜汤水,她靠在床头,伸手接过来端到嘴边,但她似乎被热气熏了一下,马上打了一个喷嚏,我马上递上面巾纸,她擦擦鼻子然后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待小林把姜汤水喝完,我把碗接过来时,她才说,“青姐猜你这些日子应该回来了,她让我告诉你,她遇上一点麻烦事儿,先去躲两天。” “怎么了?不是让‘雷子’盯上了?”我下意识地问。 “恐怕是吧,不过青姐说她能搞定。”小林说。 我点点头,其实我早就担心喻青青会遇到事儿,做她这一行不遇着事儿不正常,但我相信喻青青能躲过去,要是没这点本事,她也不会做这些女孩子中的老大。 小林要求在我这里留宿下去,她的理由也一样:为了躲事儿。我想想欣然同意,反正少伴,来一个人正好热闹。毫无疑问小林的到来给我带来了意外的乐趣,我们俩象一对情人一样过起了家家。每天除了做饭,收拾屋子,我们还安排了学习时间,我学外语,她偶尔翻翻建筑史,然后上网去熘达。 每天傍晚我们都去散步,面对着夕阳,两个人走在荒草之间,一种生活的美丽油然而生。有一天小林挽着我的胳膊,头斜依在我的肩头,有些幽怨地说,“哥哥,你原来的女友很美啊,她是干什么的啊。” 听了小林的话我不禁笑起来。在我卧室的床头柜上,摆着这个家中米兰的唯一的照片。照片中她洋溢着那种成功女性常有的成熟而典雅的笑容,小林每天都愣愣地盯着看,今天她终于忍不住问起了她。 “她是一个超级大白领,很聪明,我们曾经是同事。”我说。 “那她是什么样的人呢?”小林问。 “她——”我想了想,这还真是别人第一次问起她,“她受过最好的教育,修养也非常好,会唱歌,会弹钢琴,有一种无时无刻的优雅。只是我并不了解她,我从来不知她从何而来,她的过去怎么样。” “她后来是不是不辞而别了?”小林问。 “是的。”我点点头,其实米兰的这种消失我早有预感,原因很简单,米兰虽然近乎完美,但她还是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瑕疵,那就是无论是她穿着衣服还是脱了衣服,她总有一种若有若无的上班的遮掩味道,或者说是某种耐人寻味的城府。 “那么,你现在还想她吗?”小林终于问到她想问的问题了,眼中闪起狡黠的光。 我微微一笑,想着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这是我心中的一块隐痛,只是从没人关心,因此无人提起罢了。可这时我非常偶然地看了一眼夕阳——真的,特别偶然,然后我的脑子忽然一闪,一幅景象剎时穿越脑海打断我的思路。我想起米兰在走之前的两个月常常摆弄那个镜框,不时地更换里面的照片,她还意味深长地点着即将昏昏睡去的我说:你要好好看着我哦,千万别忘了呀—— 夕阳。夕阳它毫无疑问具有探索人类回忆的功能!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在这个类似天方夜谭的故事中,不仅喻青青深陷其中,连我都一直在夕阳的照耀下不经意的回忆着。那天和小林的对话,是一个决定性的转折点。它使我在自己的回忆中无意中向前迈了一大步,发现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我很快回到公寓,走进卧室,从床头柜上拿起那个木制的相框。米兰在相框中一如既往的笑着,她的眼神似乎在暗示什么秘密。我抽出相框背后那块薄薄的木板,一张纸条随着照片缓缓掉落下来。捡起纸条,米兰熟悉的字迹随即映入眼帘。她在纸条上写道:程宇,我要走了,和你在一起生活非常幸福。但是因为职业原因,我必须走。如果运气好你能看见这张纸条的话,我们也许还有一次告别的机会。在纸条的最后米兰留下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看来,这是米兰的一个新的联繫方式。怪不得,我后来疯狂地拨打米兰的手机,她却永远关机。我小心翼翼地拨通了电话,几声铃响之后,对方果然喂了一声。那声音是那样的熟悉,那样的温暖,拨通电话之前我本来预备了很多话要说,可现在,米兰轻轻喂了一声之后,我所有的话都一下憋了回去,泪水却猛地涌了上来。 “喂,谁呀?”米兰接着温柔地问道。 “是我。”我简短地说。 “程宇,你终于打电话来了。”米兰似乎深深吐了一口气。 “我们多长时间没见面了?”我问。 “一年半吧。”米兰说,“你要再不来电话,我又要换手机了。” “既然要走,就干脆走得彻底,你干嘛还留下一个缝隙呢?”我忍着泪水问。 米兰沉默了一会儿,我能想得到她沉思时嘴唇咬紧,眉头微蹙的样子。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我也是斗争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给我们的爱情一次告别的机会。”
第37页 “你不相信爱情吗?”我痛心地问道。 “当然不,生活异常广阔,爱情从来都是沧海一粟。”米兰深深嘆了一口气。 我点点头,想起米兰好象确实提到过,她曾经被爱情深深伤害,所以她有充足的理由不再相信爱情,她也许认为再美丽的情感不过是过眼云烟。这就是为什么她专业的精神和外表总是重重覆盖了她深情萌动的内心,这使她看起来永远象一个神秘而富有城府的白领。 “你干的到底是一个什么职业呢?”我问道。 “我是一个演员,不是电视或者电影中那种虚假的演员,而是生活中真正的演员。”米兰说,“我们这个公司一直在接定单,为了完成定单,我们必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在生活中扮演一个真正的角色。上回,我扮演的是一个建筑设计师。可是我碰上了你,这使我违反了我们圈子里的规则,我第一次和一个定单以外的人发生了纠葛。要知道,我们的行规是必须按照角色的规定去行事,不能产生角色以外的私人感情。所以,为了我的行业,我必须走,必须跟你一刀两断。” 全明白了。这一切是多么符合逻辑,符合生活的逻辑,爱情无法战胜行业。 “能见个面吗?”我问。 “算了吧,打一个电话就算我们相逢了,我的目的也仅仅如此。——”米兰沉吟一会儿说,“我手里的这个定单马上就要做完了,然后我们这个公司的人要集体离开这个城市,去另一个城市接另一个定单,扮演另一群人。” “你们永远要这样漂流下去吗?”我问。 “这不叫漂流。这是商业社会中的专业精神。”她说。 “那你们能得到什么呢?”我又问。 “我们得到金钱和尊重,社会得到他们想要的一切。比如一个工程,比如一个官职,甚至还有价值不菲的爱情。”米兰说到这竟然有些讽刺地笑了起来。 我笑不出来,在米兰微笑的时刻,我的内心忍不住刺痛起来。人们是怎么了?他们如今怎么对爱情如此不屑一顾?米兰听我沉吟不语,就问我,“又难过了?” “是——”我说。 “你真是个孩子,男人永远是孩子。”米兰象一个母亲一样在电话那头低声安慰我,“记住一句话,日出时分忘掉忧伤。” 和米兰的对话结束后,我昏昏沉沉大睡三天,醒来之后一片寂然无聊。悲伤已经在睡眠中远去,实际上已经在生活中远去。我知道回到过去已经完全不可能,但我还是想再见米兰一次。 到了傍晚,一天之中人脑的第二个清醒高峰,米兰的挂掉电话前的最后一句话跳出来,于是我想起了那本书的书名。很有趣,这两句话似乎一左一右站立在镜子的两面。我马上又给米兰打了电话,米兰的声音通过听筒依然温柔地传来,它使我觉得温暖异常。这一回我平静了许多,我唠唠叨叨和她拉起了家常,谈寂静的生活,沉闷的工作,还有新认识的女孩。我没有底线地述说着自己的苦恼,米兰如同以往一般认真倾听着。这个电话很长,大概打了两个小时,其间米兰换了两块电池,后来我就把合同的事告诉了米兰,然后提出请她帮忙。米兰沉吟着,并没有马上回答。 “帮帮忙吧,兰兰。”我有点哀求地说,“那本书叫《日落时分带来忧伤》,书很厚,读起来很难。你的外文好一定能帮得上我。”米兰又想了想,然后终于说,“好吧,我试试看。” 米兰答应了,我非常高兴。这是我的如意算盘,我想,只要她答应,我就一定能想办法见到她。可米兰也知道我的心思,为了不见我,她提出一个狡黠的折衷方案,她让我把书放在“咖啡共和”二层的一个书架上,旁边放好一个“咖啡客留书”的纸板,然后她再去取。 这当然难不倒我,为了见到米兰,我宁愿再次採取了守株待兔的笨方法。我每天很早就来到“咖啡共和”,坐在窗边一株植物的后面,这是个单独的座位。这个位置很隐蔽,刚上来的人一般看不到,但那个书架上的书却完全落入我的视野。我一整天一整天地盯着书以及从书架前面经过的人们,他们大部分年轻,一小部分是中年人,老人只是偶尔才光顾,但就是没有米兰的身影。我和店员交待过,在我不在的时候,她就把书收起来,放在谁也看不到的地方。我了解米兰,她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办,她早晚会来拿这本书,所以我的这种做法可以保证我和书一直同在一个时空,因此米兰拿书时我一定会见到她,不管她是不是一个真正的演员。 但是,一个星期之后我失望了。米兰依然没有出现。其实这种失望是应该,我了解米兰,可米兰也了解我,况且在智商上她远远高于我,她一定是猜到我会运用这种笨办法,因此採取了拖延战术。 晚上十点咖啡共和的灯光柔和而幽暗,我又在这里坐了一天。枯坐和发呆是我最擅长的,虽早已意兴阑珊,但我依然耐得住性子。 “你就这么一直坐下去吗?”这时一个有些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转过头,愕然一惊,原来是喻青青。“你回来了,怎么这么长时间不给我打个电话?”我问。
第38页 “为了怕出意外,我把手机扔了,又换了一个新的,所以号码全没了。今天我也是到这里碰碰运气的。”喻青青说着拿了一张椅子过来,坐下。 我点点头,定睛细看喻青青,我发现她的造型变了,头发拉下一绺遮住了半边脸,也许是灯光暗吧,脸色显得有些阴郁。 “怎么了,你的脸?”我探过头去问道。 喻青青慢慢掀开头发,我仔细一看,从她的左上额到左脸颊有一道深深的刀痕。 “怎么回事?”我忍不住惊叫起来。 喻青青撇撇嘴,似乎嘲讽又无奈地笑笑说,“代价,这就是生意的代价。” 我轻轻恩了一声,无言以对。 “这回去多佛尔有什么收穫吗?”喻青青这时问。 “有,这回我发现了一本好书,”我说,“只是那本书很难读,但我坚信能够读懂它,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解决问题的答案很可能就在那本书里。”说到这儿,我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书架,谁知道这时我惊讶地发现那本书竟然没了。 我马上停止了说话,跳起来奔到书架前,那本书真的不见了,就这一眨眼的功夫。我回过头看店员,她已经累得有些困了,正靠在台子上打盹。我顾不上喻青青,连忙跑下楼,沖向大街。夜晚的街道非常安静,偶尔有车无声而过,桔黄的路灯光寂寞地洒下来。这时,二楼的窗户打开了,喻青青探出头诧异地问我,“怎么了?” “没什么,我好象看见了一个熟人,——”我失魂落魄地说到。 回去之后,我一直懊悔,肠子都快悔青了。怎么回事,小心了九十九次,一次疏忽,就被她得了手。米兰这个傢伙太狡猾了,她对付我真是不费吹灰之力。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又是特别无聊。我成天泡在各种各样的游戏网上,和根本不相识的人下棋、打牌、聊天,实在无聊时,我就给米兰打电话。她大部分时间能和我耐心地聊聊,听听我对她的抱怨;偶尔的时候关机或者一直不在服务区。 米兰的镇静中的冷淡使我渐渐平静下来,这次失之交臂的聚会让我开始想到自己的未来。未来会怎么样?看来米兰下定决心要离开我,连见上一面都不愿意。那么我怎么办?是回到那种孤寂和绝望,还是重新开始生活? 电话终于响起来,是米兰,她这一回是用座机打的,声音显得很清晰,一点也不缥缈。 “我把书看完了。”米兰说。 “有什么办法吗?”我连忙问。 “当然有,根据你的实践经验,我仔仔细细进行了阅读。我记得你说过夕阳具有回忆和召唤两个显性功能,这一点没错,可是在书的第427页我发现了另一点,”米兰说着,在电话那头翻书,一会儿她又说,“对,在这一页下面的脚註中提到了夕阳的又一个功能,这是一个最隐性的功能,那就是令人遗忘。按照作者的解释,这个功能是作者的祖父发现的,他是大名鼎鼎的蒙巴特勋爵。” 蒙巴特勋爵我当然知道,他说过一句非常着名又非常普通的话:自由属于人民。这句话我从小就牢牢记在心间。 “遗忘?夕阳怎么会有令人遗忘的功能呢?”我疑惑地问。 “应该有这种功能,我也是思索了一阵儿才明白。你好好想想,回忆与遗忘不是相辅相成的吗?如果我们面临一个黑白色的历史,回忆就是显性的黑色,而遗忘恰好是让人不注意的白色,它们合在一起才形成历史本身。” “有道理——”我不得不点头。 “幸运的是,在这本书的附录中我还找到了运用遗忘功能的具体办法,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参考方法,估计你没注意到。”米兰说。 “运用遗忘?怎么运用?”我还是不明白。 “你这样的反应迟钝真是让我嘆为观止——”米兰这时笑着在电话那头讽刺起来,“既然你所运用的回忆和召唤都是大海捞针,那么,我们不如让她选择性遗忘。只要她记忆的某一处被抹成白色,她还痛苦吗?她还需要她那个不知在与不在的姐姐吗?” “对啊,这真是个主意——”我一下子恍然大悟,高兴地叫了起来。“那么怎么实施呢?”我又问。 “这个我来。”米兰老谋深算地说,“告诉我你一般看夕阳的地点。” “就在十里烟树的夕阳台阶,你去过吧?”我说。 米兰听完轻轻噢了一声,我估计她这时想起了夕阳——不仅是十里烟树的夕阳,还有我们同居时照耀卧室的夕阳。 “你那儿现在有夕阳吗?”我这时忽然掉转话题问。 “有。我一直在看着夕阳给你打电话呢。”米兰说。她的声音略略有些颤抖,语调渐渐低沉下来。这就是夕阳,它的繁复功能真是无可匹敌,任何一个再现实再理智的人——比如米兰,都会在不经意间被它吸引、召唤。沉默良久,我才问道,“那么你需要人手帮忙吗?” “不——”米兰沉吟一下,然后说,“你忘了我供职在一个专业的演艺公司,我们有非常好的团队,他们都是生活中的演员,他们什么角色都可以扮演,而且异常专业。”
第39页 最后的时分也许就算是告别时分吧。 按照米兰的布置,我约好了喻青青,没告诉她干什么,只是说出去走走。用米兰的话说,我们将进行一次选择性遗忘的实验。我和喻青青在她的学校门口见了面,她让我陪着她去取照片,在学校旁边的照相馆,我们取出一撂厚厚的照片。那些照片很多是照夕阳,夕阳在照片中令人十分沉醉。还有一些是照人的,那些年轻美丽的女子成为喻青青首要的捕捉对象。 “从来没有照到她吗?”我问。 “没有,只有那一次失败的追踪。”喻青青微微皱着眉说。望着喻青青有些忧伤的面容,我心想,快好了,一切快好了,不论金币还是姐姐,你将从此愉快的生活。 “你不是说找到了一本书吗?”喻青青抬起头又问。 “是的,我找了一群朋友,他们正在帮我研究那本书。”我说。 根据我的建议,我们又以无聊的方法坐起了公车。下午,车里面不挤,天然去雕饰的喻青青象极了一个大学生,她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乖乖地坐在车的前排,左侧的头发顺下来遮住她的一半脸。我和她并排坐着,如同往常一样相互沉默。车慢慢晃动,我在想,这也许就叫追忆似水年华吧,如果我能还给记忆一个纯真年代,那我就真的无愧于生活。 傍晚时分,我们来到“十里烟树”,在石阶上我们一同坐下。回忆的已经回忆过了,召唤持续一段时间也已接近尾声。“十里烟树”又恢复了正常,“夕阳台阶”重新变得安静起来。人们是很容易遗忘的,当他们受到召唤,回忆完碌碌无为的青春,就再一次忘掉痛苦与悔恨,加入到更加碌碌无为的人生当中。 夕阳非常安静,它悬挂在漱玉河的尽头,如同悬挂在所有河流的尽头一样寂然无声。左前方,有一个老人他站在河岸边凝视着河水,右前方有一对情侣在轻轻谈笑,我想,这也许是一些普通人,也许是那些专业演员——那些米兰的同事。 注意后面,米兰在我来之前提醒我,她说,我们的方案将从你们的后面开始。因此,当我佯装眺望远方时,却把注意力全放在后面的台阶上。 “你说如果有一天夕阳不再落下去,人们将会怎么样?”这时喻青青问我。 “无法忍受,无尽的美好同样无法忍受,没有夜晚的生活也不叫生活。”我答道。 喻青青想想,一会儿又说,“夜晚?你说人是应该选择无聊的夜晚,还是疯狂的夜晚?” “我一直是选择第一种,而你好象永远选择第二种。”我转过头说。 喻青青无声地笑笑,然后伸出手轻轻抚摸自己左脸上的伤疤,似乎一直在回忆什么。 就在这时,水声忽然异常的响动起来。开始我没注意,但是水的声音不断的扩大,浪涛拍打起河岸。这时喻青青站起身手指着远方,惊讶地叫了起来,“你看——” 我抬起头,望向河流的远方。一剎时,我愣住了,从河的上流,一艘又一艘白白的帆船缓缓的却是不断地涌过来。我一下子想起来多佛尔那片水城之中那只静止的帆船,这些船就好象那只船浮动的影象。我从台阶上跳了起来,三步两步跳下台阶,然后踩着柔软的河岸向河边飞跑而去…… 白色的帆船如同被遗忘的历史慢慢地飘过来,它们近了,更近了,然后我发现在一艘船的船头,一个丰姿绰约的身影站在那里,她捲曲的长发,脸上闪着柔和的笑容,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在风中楚楚动人。一瞬间,我似乎把生命中所有有关她的细节全都想起来了,她的美丽,她的职业的矜持,她的令人心痛的消失…… “米兰——”我发自肺腑地大叫一声。 船头的米兰似乎听到了我的叫喊,她沖我微微一笑,然后她的白帆船就从我的眼前一闪而过。我奋不顾身地跨入水中,一步一步向河心走去。船继续涌上来,如同思念一般无休无止地向着我涌来。一个,两个,三个,我竟然发现在过往的不同的船头都站着我魂牵梦绕的米兰,她们一样的打扮,一样地向我微笑。 “米兰——”我再次撕心裂肺地喊道。 所有的米兰都听到了我的叫声,她们都伸出手,向我缓缓挥动。河水慢慢漫过了我的胸口,我不顾一切地向前走着。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如果我再不奋力向前,这个机会就会匆匆熘走,我和米兰将永远告别。 可是,世界上不会缺少的就是永别。 我最终倒了下去。我抵抗不住河水的冲力,倒了下去。我是向后倒去的,头象石鼓一样沉入水中,就在沉入水面的一剎那,我感到夕阳的温暖,它轻轻抚摸着我的面庞,一瞬之间打破了我眼中的泪水与面颊上河水的界限。我慢慢沉向河底。我记得我一直是睁大眼睛的,阳光在很短的距离就被隔绝了,我在静默的幽暗之中飘浮起来,然后,无尽的船底在水中,在我清晰的意识中一一滑过,我的最后的那一声“米兰”,奋力穿过河水,在河的上空沿着河面漂荡而去…… 不久后的某一天,我从睡梦中醒来。 我发现自己躺在 医院里。丁力就坐在我的旁边,忧郁地盯着我。我环顾四周,周围全是白色,白色的墙壁,白色的被子,白色的床头柜。我试着活动一下身体,似乎并没有感到什么异样。
第40页 “还认识我吗?”丁力凑过来问道。 “当然。”我说。 “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吗?”丁力又问。 我摇头,问他,“为什么?” “是别人送你到这里的,你睡了整整半个月。当然他们付了一个月的钱。”丁力说。 我听了更加迷惑,更加不解,我怎么了,谁又会把我送到这里? “认识米兰或者喻青青、小林什么的吗?”丁力这时又问。 “她们是谁?”我反问。 “她们是你日记中的人,为了给你治病,我看了你的日记。”丁力说。 我努力回想着,在记忆中仔细收寻,最后我说,“我对喻青青有一点印象,她不是一个你档案中的咨询者吗?” 丁力皱着眉听着,过了一会儿他独自嘆了一口气,说,“我们碰到了一个高手。如果没有猜错,她就是你日记中的米兰。她运用了一种已经失传的情境催眠术,选择性拔除了你的两种记忆。第一有关她的所有线性的记忆,第二,整体的有关某种情景的忧郁,包括里面的喻青青、小林什么的。” 一个星期之后,我出院回了家,是丁力送我回来的。在路上,他跟我说老刁在旅途中也出了事,现在也在医院里,他还得赶去把他接回来,说到这儿他感嘆一句说,你们俩可真不让人省心。我轻轻哦了一声,想起了一把吉他以及我的这个兄弟。 回来之后,我的生活完全可以自理。我每天就是吃饭、休息,随着身体的转好,我想起的事情越来越多,不过我的记忆似乎有个分野:我只能想起丁力似乎要出国,有什么事要交给我办,那个日期我隐约记得,但后面这半年我干了什么,就不知道了。但是还好,我很快想起自己是干什么工作的,这很重要,我打了电话给事务所,事务所老闆信誓旦旦地说,再等等,再等等,马上就有活儿了。 每天我都在傍晚睡醒,床头柜上的一个木制镜框空空荡荡的,我面对着窗外的夕阳总是在想,我忘掉了什么呢?那些事是不是曾经让我异常忧伤。 有一天,在睡梦之中,我被人敲醒。我从卧室中踉踉跄跄地走过客厅,打开房门。门口站着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她穿着黑色的连衣裙,梳着马尾巴,一笑露出两颗虎牙。 “你是谁?”我懵懵懂懂地问道。 “我是谁你应该知道啊——”她笑笑地说。 “你叫什么?”我又问,脑子里马上收寻起来。 “叫什么都行,你要愿意,就叫我小林吧。”她说。 小林,我想了想,不认识,我肯定不认识她。但小林没等我说话,就自顾自走了进来,很自然地关了房门,然后走进卧室。 两个小时之后,我们一起坐在床头,有些精疲力尽地看着窗外的夕阳。我点上一根烟,抽了两口,然后去拿钱包,这时小林瞥见,她伸出手摁住了我。 “付了,钱有人付了。”小林说。 “谁付了?”我问。 “青姐,她付了一大笔钱。”小林说。 “青姐是谁?”我又问。 小林看着我,她细细的眼睛之中涌出一股怀疑和一股伤感。她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然后说,“你忘了?你真的都忘了吗?你曾经帮过青姐,帮她找过一个人,所以她对你非常感激。” “那她现在怎么样了?”我说。 “她跳楼了。”小林说,“她这一辈子跳过两次,第一次是她姐姐不让她去坐檯,她决定以死抗争,于是跳了楼,可她没成功,几乎毫发无损。第二次,就是前一阵,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永远无法抹去的疤痕,于是她又跳了楼,这一次她成功了,身体的所有部分几乎摔得粉碎,这就叫有志者事竟成。” 我若无其事地听着,显然小林在讲一件与我毫不相关的事情。小林看着我麻木的样子,然后有些忧伤地嘆了一口气说,“唉,哥哥,你怎么变得这么酷。青姐对你真够意思,她走之前,特意告诉我去看看你,她说你病了。为了你,她给了我不少钱,所以我就来了,虽然我这辈子恨死她了。” 小林说完,站起身开始穿衣服。她玲珑的身体,小小的乳房,象一条小鱼一样在我面前晃动着。很快,小林穿好,又细心地把头发重新梳过一遍,收拾停当,她拎着手袋,走到依然靠在床头的我的面前,说,“哥哥,我走了。” “好的。你走吧。”我干脆地说。 “永别了。谢谢你曾经给我的快乐。”小林发自内心地笑了一下。她伸出双手,紧紧抱住我的脖子,低下头在我的额头深深一吻。 小林走了,屋子里重回寂静。我慢慢站起身,独自走到宽大的落地窗前凝视着夕阳。夕阳无限宽广而美丽,它无声地照耀着人类,无论他们欣喜还是悲伤。我就那样凝视着,努力回想,可我什么也想不起来。很久之后,我的心中忽然涌起一股悲伤,不知为什么,没有回忆的痛苦,没有召唤的忧郁,我就隐隐感觉到一定有什么在我那段空白的生活中被隐藏起来。这时,抽象的我,再也忍不住,具体的泪水夺眶而出,它们奔涌过我的脸颊,飞速地落到地板之上,我的脑海中慢慢闪现出这样一句话,一个女人在天际之外悄悄说:记住吧,日落时分带来悲伤……
第41页 师兄的透镜 师兄的透镜(1) 晓航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既是没用的,又是古怪的。它的其中一个推论奇怪的申明:质量可以引起时间和空间的某种弯曲。 爱因斯坦还说过一句使人印象深刻的话,他说:这个世界最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它竟然是可以理解的。 我是个普通的科研工作者,每天除了上班、工作,就是吃饭、睡觉,生活特别平淡。我未来的希望是娶一个合适的女人,过上舒服的小日子,一切就满足了。如果不是我的工作提醒,我才不会费心地想到地平面不是直的,因为日常生活中我看不到这个星球的任何弯曲迹象。 我师兄朴一凡可不一样,他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光线如何弯曲的。他是个真正的天空凝望者。每天除了用巨大的艾尔德望远镜就是用肉眼凝望浩渺的星空。说来好笑,他的任务(也是我的)就是力图发现宇宙中的第一缕星光(这个任务普通人听完一定会开怀大笑)。可是由于宇宙爆炸后,那些第一批产生的恒星已经离开地球很远,所以它们发出的光线非常昏暗,连世界上最好的望远镜之一——艾尔德望远镜都难以分辨它们,这就使这项任务极其艰巨并且有点飘渺。 但我的师兄却把这个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成绩斐然。这里的原因很简单:他是天才,他能看到的和我们一样,但他能想到的和我们并不一样。 令人惊讶的是,我师兄并不努力,他每 天花在望远镜前和计算机前的时间远远少于我。他总是在凝望一阵之后,就开始沉思。沉思一阵后,就郑重其事地站起来,煞有介事地丢下几句莫名其妙的话,然后就出去——去玩。 我师兄什么都玩,和各行各业的人一起吃饭、赌博,频繁地找各种女人。他还特别狂热地喜欢那种山水画。他的宿舍布置得就象一间画室。他常常在我吃饭的时候,睡觉的时候,推门而进,拿着一幅山水小作,问我他画得怎么样。不错,画得真不错,我总是毫无原则或敷衍或睏倦地一边看电视或一边打哈欠夸他画得好,他听了之后就狂奔回屋,继续努力。 朴一凡和我从大学时就是同学,后来我们先后上了研究生,博士生。毕业之后,又在一起工作。应该说,我是最了解也最容忍他的人,他的种种不端及怪癖对我来说都象是天边的一块抹布,根本不用理睬。在课题组里,他是个思考者也是个领导者,我则从不用脑子,不是不想用,而是用不过他。合作时间一久,我就退化到只负责记录他的语录和完成他布置的具体任务。因此同事们都嘲笑我是朴一凡的机械手。我听了内心虽然无奈,却只好接受。因为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我虽有努力之心,但是却也有自知之明并且乐天知命。同事们看我如此厚道,就放我一马,他们改了一个称呼,管他叫福尔摩斯,管我叫华生。 在爱情上,我们俩也处于类似的状态。在我们俩之间始终游走着一个女人,她叫于童。她是隔壁研究所的,有一次来我们所里做实验认识的。所里的光棍们都特欣赏她,觉得她气质不错,有些小家碧玉的风范。她先认识朴一凡,后认识了我,也弄不清她对谁好,反正我觉得她对我不错,朴一凡觉得她对他好。她就这样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地对待我们已经有五、六年了,我们都觉得自己有戏,又都觉得自己得加把劲儿。 但是朴一凡有一个劝降的习惯,他常常跟我说:算了,你别争了,就你那水平,根本不是对手。 我反驳说:凭什么?科研上你行,爱情上你还行?我就不信,咱看她最后和谁结婚。 朴一凡听了非常不屑地一撇嘴,极其轻蔑地说:就你?就你们?告诉你一句话,noway! 这是洋文,朴一凡在表达他的自负时,常常这样。不过我敢于那么说,也并不是红口白牙的瞎说,我是分析过于童的心理的。她肯定欣赏朴一凡的才华,但她觉得朴一凡不稳定,身边女人太多,心思也转得诡秘。因此,她就适当地抓住我这根稻草,朴一凡不行还有我接着呢。这是一个十分保险和经济的策略。她稳赢不输,而我也乐得当预备队,因为我坚信这个世界并不总是给a角预备的,b角也会有机会,这个道理已经被无数事实证明了。 另外朴一凡为什么说“你们”呢?我知道他这个“你们”的意思,这时他已不是在指爱情而是在指科研的事情了。说来话长,和我们这个中心实验室有协作关系的,大约有七、八个实验室,他们都是导师当年的关系户。这些实验室的同行们和我一样,努力但没什么思想和创意。不过在社会上混久了,人们世俗的机灵劲儿还是有,为了使这份带有科研性质的工作维持下去,大家需要科研成果,可谁能出科研成果呢?大家全都看准朴一凡,因为他是天才,他有创意,所以大家就下定决心吃定他,只要他有什么想法,大家就一起跟风。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这样的习惯,朴一凡的任何一个小想法经过七、八个实验室的来回振荡,就能弄成一个大的思想体系,还能发表十几篇论文。有时,甚至朴一凡一时错误的思想都能被大家飞快地利用,直到几天之后突然朴一凡醒悟过来,一边拍着桌子一边说错了,大家才会骤然停下写了一半的文章。
第42页 所以说,朴一凡就象一个十分高明的厨子,而我们——众多的实验室的庸才们就象一帮十分谦虚的食客,都在笑咪咪的等着分享朴一凡提供的免费午餐。朴一凡因此怨气冲天。他曾经在一次春节联欢会上指着大家的鼻子说,早晚有一天,我会甩掉你们。大家当时听了都哈哈大笑,表情上十分的心安理得。大家才不怕呢,他们心里想,只有要我们捧定你,就能吃定你,你跑不了。可我信,我师兄朴一凡不仅聪明,而且为人自私,这种事他干得出来,他是不能容忍人家这么摩拳擦掌地吃他一辈子的。因此,我理解他说“你们”时的恨意,他迟早会一箭双鵰稻谷香——这是他的另一句名言,什么意思我也不太明白,对于天才的话我从来都是努力去猜,猜不着就歇了,因为我实在是个庸才。 经过努力,我们这个“星空瞭望”联合课题组总算获得了一大笔经费。各个实验室的人们都非常高兴。课题组正副组长们马上开始研究奖金分配方案。这个联合课题组虽然科研上靠了朴一凡,但按照惯例,当头头发号施令的必然是另外一些人。这些人从不搞科研,最大的特点就是善于搞人际关系,乐于也敢于向领导送礼,用现代的话讲,这叫情商高,他们在这个体制下最适于当头头。 头头们关在屋里,搞了几套方案,可不久全都作了废。大家纷纷打听作废的具体原因,头头们嘴很严,不说。不过打听多了,还是能隐隐感觉到,可能是主要人员的奖金定不了,所以才使整个分配方案流产。这个主要人物是谁呢?大家一猜就知道是朴一凡,这个问题是难解决,给他多了,群众不干;给他少了,他不干。他要是不干,整个课题就不再是“星空瞭望”而成了“空中楼阁瞭望”。现在的头头也不可能象过去那样干得邪乎,他们也开始注意点门面,这就给了干实事的人一点活路——我的意思是说:一点点活路,活不好,但,凑合着活。 这天晚上,我在实验室看书。我是奉命留在实验室等朴一凡的。头头们知道我和朴一凡关系非同一般,就叫我探探朴一凡的口风,问问他到底想要多少奖金。 大约晚上十二点,朴一凡才回来。他脚步很重,通通通地走到实验室,一拉开门,一股酒气就扑鼻而来。朴一凡几乎是摔在椅子上,之后他拿起长条桌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水,一饮而尽。 忘了说了,我们实验室最有特色的是那张长条桌。它厚重而结实,从实验室的那头贯穿到这一头,上面放满了书籍,计算机,水杯,制图工具。它是由我和朴一凡共同设计并且制造的。 “回来啦,你可回来啦。”我因为等了很长时间,心怀不满地说。 朴一凡醉醺醺的点点头,他把皮凉鞋脱下,两只脚高高地搭在长条桌上,大脚趾头还来回动着。我抽抽鼻子,除了酒气,我分明还闻到了脚味。 “你是不是又去搂陌生女人的腰去啦?”我嫉妒地问。 “嘿嘿——”朴一凡瘦瘦的脸上扬起得意的一笑,他推推眼镜,把头仰在椅背上,瞭望着 天花板,手指自在地长条桌上有节奏地点着。 这个傢伙怎么运气这么好,天天有女人搂,我一边想一边合上书。“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说 朴一凡没理我,他从兜里拿出一个女人用的口红盒,把小盒子打开,上面的一面镜子马上闪烁起来。他晃着镜子,很快就找到角度,把实验室的灯光反射到我身上。 “你无聊不无聊?”我说。 朴一凡没有说话,他似乎很专心地想把更多的光集中在我身上。过了一会儿,他才开腔道,“我先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我说。 “这是什么?”朴一凡晃晃口红盒问。 “镜子,平面镜。”我说。 “平面镜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他问。 “反射。古代的时候,阿基米德曾让全城的人运用平面镜的这种功能把光反射到敌人的战船上,最后烧了敌人的战船,大胜而回。”我答道。 “那么透镜呢?”他接着问。 “折射,聚焦,放大。”我继续答道。 朴一凡听了我的答案,推推眼镜点点头,把口红盒收起来。他说,“回答正确,看来你念过高中物理。” “怎么,你有什么新发现吗?”我注意起来。 “没有,没有——”朴一凡伸出手坚决地一摆,他现在对我十分警惕,因为他的所有思想火花全是我无偿泄露出去的,其他实验室的人因此和我关系特别好。 我不信,但也没继续问下去。据我对他的了解,这傢伙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正在保密。我不着急,因为我对朴斗争经验丰富,他要是真有了什么,必定还会来找我。因为这傢伙就这样,他有了新想法一定会找人讨论。我虽然出卖他的次数最多,但也是和他进行认真探讨次数最多的人,他离不开我。 “这样吧,你现在回答我刚才的问题?”我说。 “说——” “你需要多少奖金?”我问。 朴一凡把头靠在椅背上,想了想一边动着大脚趾头一边说,“哎呀,这可是个大问题。一时说不清。”
第43页 “总有个大致想法吧,这也不保密吧。”我说。 “大致想法当然有,”朴一凡说,“总的原则是让你们这些寄生虫都急死和气死。” “真的?你真打算这么干?”我斜着眼睛问。 “whynot?”朴一凡用他的典型的中国南方英语答道。 联合课题组很快就召开了一次正式会议,各个实验室的负责人纷纷从各地赶来。会议的表面议题是研究有关课题的进展情况,实际上是研究奖金的瓜分方案,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劝朴一凡放弃他狮子大张口的想法,给大家留一杯羹。 那个会是在我们实验室召开的,整个会开得极其冗长。科学家们在说到正题前,一直在假装讨论课题的事,每个实验室都谈到了最近的进展,拿出了一些模稜两可的数据。大家话里话外,都在捧朴一凡。虽然大家都知道朴一凡各色,但是这是大家的一贯做法,反正挥手不打笑脸人,捧他一下他心情总归是好的,不至于站起来骂人。在心情好的情况下,谈事情就方便。 终于熬到朴一凡发言了,那些聊天的不聊了,打瞌睡的醒了,大家全都聚精会神地想听他说什么,因为无论他谈到科研还是奖金,都会对大家有重大影响。朴一凡清清嗓子,喝了口茶,然后有些倨傲地环顾一下大家才开始发言,他说:“刚才的课题阶段报告我听了,数据我也翻了翻,争论我也听明白了,你们所有的这一切,我大致的印象可以用两个字概括:那就是狗屁——” 大家全都笑吟吟地看着他,没人着急,因为这就是朴一凡的说话风格,大家习惯了。 “我最近在搞一夜情,”朴一凡接着说,大家都嗤嗤地笑起来,“在这期间,我忽然发现,我们的研究方法是错的。” 大家一听这个,倒是认真起来,一起收了笑容支起耳朵想听他说什么。可朴一凡一看大家当真起来就打住了话头,他象一只狡猾的猫一样戏嚯地看了众多老鼠一眼,然后说,“当然这个事我还没想成熟,留在以后说也行。”大家一听就泄了一口气,都知道朴一凡在耍心眼,这时朴一凡接着说,“那我就说说奖金吧。” 大家的气马上又被提起来。 “按照我对课题的贡献,我的奖金占到99%应该不为过……”朴一凡趾高气扬环视着四周,大家的头一下耷拉下来,脸上泛起青绿色,看来果真是狮子大张口。 “可是这一回,我高风亮节,可以一分不要。”朴一凡说。 “啊?”大家由于出其不意,同时叫了起来,一齐抬起头惊喜地看着朴一凡。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朴一凡继续说。 “什么条件,什么条件?”大家马上叫到。 朴一凡于是把他的条件合盘托出,这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条件,所有人听完都象傻子们一样张大了嘴,特别是我们的头头,他们的嘴大得几乎象蛤蟆一般。 他的条件是这样:他最近喜欢上了一幅画,这是一幅非常着名的山水画,它挂在一个叫做黄金国际饭店的画廊里。这个饭店刚刚开业,为了扩大影响,它搞了一个比较冒险的推广活动名字叫做:名画回家欣赏。这个活动是说任何一个有正式身份的好人,可以在另外五十个好人的担保下,挑选画廊中的一幅名画回家,欣赏两个月后再送归饭店。 五十个人,这对一个组织来说不算回事儿。比如说所里组织看电影,完全可以达到这个人数。可对一个个人来说,就比较困难,特别是象朴一凡这样各色而且倨傲的人,他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哪去找这么多好人帮忙? 对于朴一凡提出的条件,大家很快就另找会议室展开了广泛的磋商,意见分为两派,一派认为行,一派认为不行。最后两派的焦点就集中在对朴一凡为人的判断上。大家各抒己见,争论得很激烈。后来大家一致推举我谈谈,因为我是他的正宗师弟,又跟他年头最长,应该最了解他的人品。 我站起来,按照这个体制下的说话方式说了几句开展白,什么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很高兴能参与业务讨论等等,然后才切入正题,谈起了“我眼中的朴一凡”。我太了解朴一凡了,因此洋洋洒洒一路谈下去,大事小情,拾遗补缺,一一奉献给大家,也许我谈得太长,大家听了一阵就不耐烦地鼓譟起来,纷纷让我说简单些。我无奈地摊着两手问大家,“各位领导,倒底想让我怎么简单?” “一句话,你认为朴一凡可靠不可靠。”大家说。 “不管可靠不可靠,可我师兄不是说了吗?如果大家不答应,他就趁风归去。”我没有直接表态。 大家一听,都沉默了。这是朴一凡的危胁,实际上最终一切是都要回归到这个威胁上。大家都得考虑:这个课题没了朴一凡行不行?大家的未来会怎么样?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没了朴一凡不行!大家已经习惯吃定他,这些年他虽然极力躲闪,可还是让大家吃得不错,要是现在改换口味,都不仅仅是习惯问题了,恐怕会有人饿死的。况且还有那一大笔奖金在眼前晃动…… “我认为这一次纯粹是朴一凡的癖好在起作用。他最近画了很多山水画,他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我小心翼翼地补充道。
第44页 大家互相对视着,实际上他们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沉默了一会大家决定投票表决。经过投票唱票,忙碌一个小时结果出来了,就一个字:干。当头头把这个字写在黑板上时,大家都心情复杂地望着,没人说话。其实大家的心理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有一种人为案板我为 草鱼的心情冉冉升起。 去黄金国际饭店前一天,人来的很齐。各个实验室的主力代表全都准时赴约。来了之后,先在招待所住下,开会分奖金。第二天,所里派了三辆面包车,拉着直接奔向饭店。 由于是公关宣传活动,饭店的排场搞得很大,门外的广场升起了国旗,一大排礼仪小姐弧形排开,如同给半圆形的广场镀了一条金边。各色人等西装革履或气宇轩昂或惴惴不安地走进饭店大堂。大堂里人头攒动,都是租借人或好人代表,而且各个媒体也闻风而至,长枪短炮一齐指向主席台,看来饭店的这次推广活动下了血本,颇有不成功则成仁之势。 请画活动顺利开始,租借人全都笑容可掬地一一上台,底下的好人代表全都礼貌地鼓掌祝贺,不过,轮到朴一凡时却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意外。那幅被朴一凡看中的山水画叫做《空山雨后》,念到这个名字时,请画人竟一下子走上来两个。一个是朴一凡,另一位是个胖猪头。两个人甫一上台,就毫不客气地展开了竞争。猪头一看就是一个土鳖大款,很有势力很猖狂的样子,他一一列举了他的身份地位,还有他的担保人的种种背景。他甚至声称他可以带给这个社会财富,还可以使很多人拥有工作,进而可以使整个社会更加繁荣昌盛。和朴一凡同去的人听了猪头的话都开始担心,大家想,这回朴一凡完了,猪头太强大了,也有人暗自庆幸:完就完了,反正可以不担风险,奖金也拿到了。 朴一凡一直冷冷地听着,嘴角不时地扬起冷笑。当猪头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发表完演讲,朴一凡才整了整他的劣质领带说:“各位‘星空凝望’课题组的同事请举手。” 我们齐刷刷地举起了手。 “看见没有,这是国内目前最优秀的天文科学家。”朴一凡对着主席台的各位颁画嘉宾说,然后又转向我们,“各位科学家,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们,你们说我是不是天才?” “是——”我们齐声答道。 台上台下一下骚动起来,众人一起看着这个大言不惭的傢伙。只有我们坚定地举着手支持他,我们知道这是实话,况且这个傢伙常常这么说话,我们也习惯了。 “对不起,胖子,你的钱和权势,在我看来,都是狗屎,英文叫shit。”朴一凡继续说,底下的众人一阵爆笑。他们觉得这傢伙怎么能这么不尊重金钱和权势?“你除了有金钱,有地位,有成绩,有品德还有什么?”朴一凡问。 “什么?这还不够吗?”猪头拧起脖子,脸上泛起红光。 “哎呀,世俗啊,这个太世俗啊。”朴一凡大师一般嘆着气。 “那你有什么高的?”猪头不服气地反问。朴一凡闻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口红盒问他,“这是什么?” “口红,这是口红,我懂。”猪头不屑地说。 朴一凡恶作剧一般打开盒子,晃动着镜子,很快就把大堂某个角度袭来的光反射到猪头的脸上。猪头一边用手挡一边埋怨道,“喂喂,你怎么这么没礼貌。”底下的人嘻嘻地一起笑了起来。 这时朴一凡一笑接着说,“其实,我最大的本领就是,在未来,我能让人类看清宇宙的第一缕星光。” 朴一凡的话音落下,猪头不说话了,人们也沉默了。我们这些天文科学家在朴一凡的宣言中感到有一点光荣有一点神清气爽。半分钟之后,掌声猛地响起,一层一层的,最后变为热烈的欢呼声。我们清楚地知道,朴一凡今天赢了,他以刻薄的口齿给出了今天一个最大的说辞,这个说辞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钱来花,当权势来用,但是过了这个层次,它就将无与伦比:因为人类还是有向善之心的。 《空山雨后》请回来之后,就挂在我们的实验室里。朴一凡特意给它弄了一幅玻璃罩子做为保护。我每天照例去这个城市中一个最大的水库边的观测站去观测。但朴一凡却暂时忘却了他衷爱的艾尔德望远镜,一直坐在实验室的长桌一侧凝望着《空山雨后》。 他瞪着那双大大的眼睛,象希望工程中那个小女孩一样,神情异常严肃。朴一凡暂时从一个天空的凝望者变为一个名画的凝望者。每天早晨,当我打着哈欠坐着班车回来,把昨晚的数据交给他,都能看到他异常专注地看着画的某个部分。 “程宇,你看到了什么?”他常常会指着画的某个部分问我。 我顺着他的手指从他的那个角度看过去,可什么也看不到,那是一块又一块的空白。“没什么呀——,什么也没有。”我说。 “你再仔细看?”朴一凡说。我再次仔细观察,可依然什么也没有。 “没有,即使拿上望远镜,我也看不出来。”我说。 “唉,看来你这个笨蛋是永远开不了窍啦——”朴一凡每回听到这儿都会大大嘆一口气。
第45页 名画请回之后,办公室里的电话明显增多,都是各个实验室的人探问名画的情况,每次我都痛快地说:没问题,还在,好着呢。饭店公关部的刘先生每天都来,他的任务就是负责看守《空山雨后》,朴一凡不怎么理人家,把人家当特务,可我不这么想,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职责,社会分工不同。我和刘先生很快成了朋友。我们坐在一起聊大天,下五子棋,相处得异常融洽。 这一阵的实验进展得比较顺利,思路完全是朴一凡设计好的,只是观测数据有一部分明确支持他的想法,另一部分却十分凌乱不好解释。数据记录一摞一摞在他面前叠放起来,这是我们的习惯,观测这种体力活儿由我们来做,完事之后脑力活儿都属于朴一凡,由他来分析数据,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实际上我们基本上就是朴一凡的一只人工望远镜,他才是计算机。 周四按照惯例是要开会的,我清晨回来,交了数据,就回宿舍睡觉。傍晚起来,洗漱一番,吃一包方便面,就来实验室开会。朴一凡一直坐在长条桌前,但这一次没有凝望《空山雨后》,而是抱着头看着数据发呆。 “不对,程宇,我被一个问题卡住了。”朴一凡晃着头闷声说。 “什么问题?”我问。 “关键是我把这个问题忘记了。”朴一凡说着无辜地抬起头,我非常惊讶地看到朴一凡脸上呈现出一种从未出现的惶恐表情,这种表情对他这样极其自信的人是不该有的。 “你是不是累了,盯得时间太长得歇一会儿,然后你就会好的。”我劝慰道。 说完我就去开会,会议开到一半时,朴一凡进来了。他在一个角落坐下,一言不发。大家又浮皮潦草地讲了十分钟就再也没什么可讲的了,一起齐刷刷地望着他。这时头头捋捋头上较少的头发,有点讨好地说,“小朴,你是主力,你谈谈吧。” “我没什么可谈的。”朴一凡抬起眼皮白了大家一眼,他说,“我是来请假的,我想休假。” 朴一凡就这样强行休假了,不管头头同意不同意,他算是达到了告知义务。然后朴一凡就开始收拾行装,准备出去旅行。我问他去哪儿,他什么也不说。奇怪,真是奇怪。朴一凡这一回怎么表现得如此落寞颓唐,他不应该这样啊。 那天清晨,当我做完观测,睏倦地走进实验室时,朴一凡已经不再坐在长条桌前。那幅《空山雨后》孤零零地挂在墙上。我有点不习惯地坐下。这个实验室没了朴一凡就象少了灵魂一样,那张桌子似乎也少了倾诉的欲望,所有的数据都沉默下来不愿再张嘴,我知道它们并不欣赏留下来的另一个主人。 中午时分,我被推醒,睁开惺忪的睡眼,刘先生站在我面前,他问“怎么不回去睡?” “困了,在这儿看了会儿实验数据就着了。”我说。 “哎,这两天怎么没见到朴先生。”刘先生又问。 “忘了告诉你,他休假了。”我说。 “噢?”刘先生颇感意外,他随即瞟了一眼那幅名画,它完整无缺,堂堂正正挂在那里。朴一凡安的那个玻璃罩子还好好地上着锁,钥匙在我们手中,刘先生下意识地松了口气。 两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这两个星期没有任何人有朴一凡的消息。白天有空闲时,我就去实验室陪刘先生。这一回我们两个人成为了凝望者,但我们和朴一凡完全不同。刘先生是生活的凝望者,凝望是他的工作,也就是生存的手段,他不管面前是什么,山峰也好,钢铁也好,名画也好,只管凝望就好了。而我则是一个空洞的凝望者。我的目光被名画挡住无法前进。可我什么也看不出来,那上面除了大片大片的空白,就是一件小事:一座空荡荡的山中刚刚下过一场雨,仅此而已。在这种无聊的时刻,我常常想起南极的企鹅,我和它们一样,谁也不知道在凝望什么,或者能获得什么,但我们就是凝望,也许这就是凝望的本质。 第三个星期结束时,朴一凡依然杳无音讯。头头来问我怎么回事,我也答不出来。仅仅半天时间,研究所里就开始有了谣言流行起来,有人说朴一凡跳槽走了,有人说他失踪了。 回到实验室里,刘先生正在实验室里来回踱步,他绕着那张长条桌来回走着。一圈又一圈,让我看了都眼晕。很长时间后,他抬起头有些紧张地说,“程宇,我觉得不对。” “怎么不对?”我不明白。 “不知道,就是感觉不好,我得找几个专家来。”他说。 刘先生很快找来几个专家,小心翼翼地把画儿取走,说是回饭店做个鑑定。下班后,我纳闷地回了宿舍,本想好好看看书,却意外的有些心烦,草草地翻了几页,又看了一会儿电视,我就上床睡了觉。大概是午夜十二点,我的电话响了。我迷迷登登地起来接,餵了几声,对方没有声音,正要挂,忽然对方传来一阵咳嗽声。 是朴一凡,我一下就醒了。因为朴一凡说过一句 土耳其谚语:只有咳嗽,贫穷和爱情是装不出来的。 “你是不是想起了那句土耳其谚语。”这时朴一凡终于说了话。 “你在哪儿?”我马上问。 “我在国外。”他说。
第46页 “你为什么会在国外?你怎么能在国外呢?”我十分惊讶和不解。 “我就是在国外。”朴一凡平静地说,“具体地说,我已经携画潜逃了。” “啊?”我大吃一惊,一下子清醒过来,这怎么可能呢?朴一凡真这么干了吗?那他不成了一个窃贼了吗? “我早说过,我会甩掉你们,你们这些寄生虫让我不厌其烦。”朴一凡又有些落寞地咳嗽起来。 朴一凡是说过这样的话,我也坚信他干得出来,但我没想到他会用这样的方式,而且干得这么不露声色。 “我不太愿意相信你是蓄意潜逃的,你不会是出了问题吧?前一阵,你不是还说自己被卡住了吗?”我说。 朴一凡愣了一下,然后坚决地说,“不,当然不是。我那是装的。从一开头,我就设计好了,象设计实验一样。我把那些奖金做为诱饵,引你们上钩,等得到那幅画之后我就逃之夭夭。” 朴一凡说这话时,显得异常平静,很奇怪,我也从十分的惊讶中迅速安静下来,我想起我热爱的大海,有一次在一个宁静的海岛边缘,我看到了大群大群的鱼在清澈的海水中优美的游动着,每当有游客扔下鱼食时,它们一拥而上扑向水面进行抢食。那样的情景十分热闹有趣。看来,在这一件事中我们就是那样的一群鱼,而朴一凡则是一个别有用心的游客。 饭店的鑑定结果也出来了,那幅画是假的,是一幅维妙维肖的仿作。这个结果加上朴一凡的逃跑,就象一枚炸弹扔进科学家们平静的生活。 朴一凡耍了一个极其简单的把戏就把众人骗了。他仅仅是利用了我们的贪婪和长期吃定他的决心,就轻而易举的得了手。从某种方面来说,我真的佩服我的师兄。他确实是天才,他的脑子从未运用于勾心斗角之上,但这一回只是牛刀小试,就一举成功。另外,做为业余选手,他的绘画才艺也得到了尽情展示,虽然我和刘先生都是绘画方面的棒锥,但毕竟也无所事事地盯了那么多天,居然没有发现任何破绽。 感到最伤心的还是于童,她在得知鑑定结果的第二天来到了我们的实验室。她居然喝了些酒,她带着酒气走进来,呆呆地盯了一会儿空空荡荡的墙壁,就伏在长条桌上呜呜地哭起来。 我坐在长条桌的另一头,看着于童独自哭泣,我们之间是字典、数据,水杯,还有其他杂物。一种落寞的感受在回荡空空的房间中。我明白于童为什么难过,她在哭那个已经逃走的人,她这么多年的等待毫无结果,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而明了这一切也使我难过:我爱的人,她的眼泪与我无关,这还不够难过吗? 我站起身,从书架上拿下一只花瓶,里面插了一束鲜艷的塑料假花。我把那只花瓶摆在她和我的距离中点。这件礼物我早已准备好了,这种塑料花可以常开不败,它就象一个稳定的b角那样,可以一直等待下去。而真正的鲜花,就象那种奔放的a角,虽浪漫无边,却总是一闪而过。我仅仅是想以假花插入花瓶这个动作告诉于童:这个世界并不完全是为而a角准备的,有时b角也有机会。 于童哭够了,抬起薄薄的身体,拿着面巾纸细细地擦眼睛,一会儿,她对我说:“程宇,我们中午一起去食堂吃饭。” “好的。”我说。 “我先回去做会儿实验,然后再回来找你。”于童坚定地说。我明白于童的意思,她对礼物的迅速反馈令我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卑鄙的喜悦,我不禁微微向她笑了一下,我忽然感觉到,原来a角们走了,b角们竟会如此放松惬意,难道这就是武大郎的幸福吗? 但接下来就是烦心事。在我们的会议室又召开了一次冗长的会议。被骗的人们纷纷从四面八方赶来,饭店公关部的刘先生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主题就是如何妥善处理这件事。人们先是竭尽全力表达了愤怒,对朴一凡的人品进行了全面攻击,两个小时候后讨论才转入正题。刘先生提出了饭店方面的意见:既然各位科学家是担保人,现在出了事,按照规矩应该由担保人进行赔偿。因此把画的价值除以五十,每个人要付五十分之一。 科学家们一听就炸了,即使是除以五十,这仍然是一笔巨款,谁也赔不起。大家纷纷吵吵起来。有人就建议报案,说干脆让国际刑警将朴一凡捉拿归案。刘先生马上拒绝了这个提议,首先饭店不愿意把事情搞成这样,那样他们的推广活动将成为一个社会上的广泛的笑柄,饭店的声誉会遭到巨大打击。其次,报案只是一件门面上的事,它将使所有责任人轻而易举地卸下包袱,而那幅画肯定就再也无法回归了。 这个方案落空,大家就只好另想办法。商议了很长时间,定了几条原则。第一,饭店和责任人们都暂且忍耐,此事不易扩大化,一扩大对谁都不好;第二,责成我全力劝说朴一凡回来,许以既往不咎;第三,全面检查朴一凡的科研笔记,如果有现成的心得和成果,整理之后进行拍卖转让,赚回来的钱作为赔偿基金。 我默默地听着,人们即使在这种应该同仇敌忾的时候也显示出了冷酷的自私和功利。他们不关心画,他们只关心成果——那块朴一凡碗里的 蛋糕。不过想想也没什么不对,他们原来就是为了成果才甘冒风险,现在他们已经陷于尴尬之地,就更得捞上一把,以补偿自己的损失。
第47页 我的生活就此改变了,人们在我的实验室扎下根来,每天实验室里都是闹哄哄的,众人分工协作,对朴一凡开始全面调查,大家把数据按观测时间编了号细细分析,朴一凡的笔记被大量复印,几乎人手一份。几个电脑高手还围在朴一凡的电脑前,对他自编的密码保护系统进行了解密。 朴一凡的电脑几乎就是一个超市,里面除了大量的色情图片,确实还有许多新奇的东西,这些都是朴一凡秘不示人的。由于好奇和私心,我也一直在旁边盯着。有一张简单的制图众人忽略了,却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张图画的是:一个星球在遥远的宇宙深处,它的光芒照射过来,中途被一只平面镜反射到宇宙中另一处一个观察者的眼中。朴一凡在草图的备註中轻描淡写的写道:也许我们过去的方式是最老实的方式,我们太忠于它们原来的亮度了。 这幅草图代表了什么呢?我一直在暗暗思考,那只平面镜我见过,它就是朴一凡手中的口红盒,它的意义在哪里呢? 一个宁静的午夜,我正在观测站伏案工作,电话铃响了,我拿起电话,那头立刻传来了朴一凡的声音。“是我,师弟。”他说。 “你还知道打电话啊。”我责问道。 “我猜你现在已经回不去实验室了,那间屋子里一定是人头攒动,你只好躲到这儿来,所以我就往这儿打了电话。”朴一凡阴险地笑了起来。 “你可把我们坑苦了,你猜得不错,现在人们象炸了窝一样,全都挤在我的实验室里,那哪象实验室,象动物园。”我说。朴一凡继续不阴不阳地笑着,仿佛他自己真是诸葛亮。 “你在哪儿?”我问。 “在我想在的地方。”朴一凡说。 “回来吧,我衷心地希望你回来。带着那幅画,为了我们多年的交情,也为了那么多无辜的人,给我们一条活路吧。”我劝道。 “不可能。”朴一凡断然拒绝道,“是你们逼我这么干的,我被你们坑了十几年,我只有这办法,我说过我早晚会报复你们的平庸、无聊,天天无所事事,又时时见利忘义。” “那你这么做就不自私吗?不说别人,起码你改变了我的生活,我是你唯一的师弟对不对,你坑我就一点不内疚吗?”我大声责问道。 朴一凡听了我的话,就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你倒基本上还算一个好人,一个老实人。不过于童归你了,你不是得偿所愿得偿所愿吗?” “从来没有人说过于童就是你的啊?她自己也没说过,记住,在这个方面我们是竞争关系,不定谁胜谁负呢?”我说。 朴一凡在电话那头嗤的很长一声,我能想像他一定特别的不屑,要是在平时他早和我理论上了,我多半还会说不过他,但这一回他并没有接嘴。 朴一凡似乎是在电话那头想了想,过一会儿,他出乎意外地说,“实际上,这件事上我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你,因此看在师兄弟的份上,我打算送你一份礼物。这份礼物绝对物有所值,但是就看你的悟性了。”朴一凡说。 “什么礼物?”我纳闷地问。 “我会告诉你的,如果我还能把一切都想起来的话。”朴一凡说,“但是,我有一个条件,我不在国内,你必须帮我照顾我妹妹,好好待她,不准动她的歪脑筋。” 这是什么条件?我十分不解。朴一凡又会给我什么礼物呢?不会是又一场恶作剧吧。 “咱们什么事都可以商量,”我模稜两可地说,“不过,你最好还是回来吧。大家保证既往不咎。如果你回来就是最好的礼物,当然即使那幅画回来也好。” “别做梦了,你们。”朴一凡又笑了起来,“我已经把那幅画卖了,弄到一大笔钱,在一个地方躲起来想自己的事情,我送给你的礼物是最后一块 蛋糕,你爱要不要。”朴一凡说完就果断地挂了电话。 在朴一凡遗弃的超市中似乎食品众多,但是人们分不清哪块是真正的蛋糕,哪块蛋糕具有真理内核。我因此被非常偶然地推上了一个滑稽的领导岗位,人们成立了一个“名画事件善后小组”,我被推举为这个小组的技术攻关的领头人。 他们的推理过程是这样:必须根据朴一凡的思想轨迹去猜测他的想法,我跟了朴一凡那么多年,做了那么多年华生,对他的思维模式最了解,因此我是最有可能猜到朴一凡下一步想法的人。 可这真是大海捞针,我又不是朴一凡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能猜到他在想什么呢?不过,看着众人无奈而哀求的眼神,我只好答应。可是我心里不抱一点希望,我知道自己是谁,只有海龙王才能弄到那根定海神针。 因为私心,朴一凡的那个电话我隐瞒了,朴一凡的礼物引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 根据约定,我开始经常去看丫丫。她是朴一凡最小的妹妹,住在他的一个远方亲戚家,在上初中二年级。朴一凡的亲戚人很和善,他知道我是朴一凡的师弟,也是他唯一的朋友,因此对我很热情。我有时是自己去,有时和于童一起去,去了就带丫丫去公园,游乐场,或者去吃 麦当劳。 丫丫有一双和朴一凡相同的大眼睛,其他的和朴一凡完全不一样。朴一凡好为人师惯了,他滔滔不绝,趾高气扬的教训人是常事。而丫丫却能坐在那里长达一、两个小时不说一句话。刚开始,我带她出去玩时还徵求她的意见,问问她想去哪儿,可她从不与以回答。后来,我也就懒得再问,只是每次想起哪儿就去哪儿。她就默默地跟着我去玩。玩完一天,她只说一句,哥哥再见,转身就会消失在夜晚之中。
第48页 也许是朴一凡他们家族有问题,有一次我想,盛产天才的家族一定有它的独特性。 日复一日,我们的研究毫无进展,众人的情绪已经完全陷入低谷。听刘先生说,饭店的高层已经威胁,如果超过某个期限,他们会放弃绥靖政策,不顾任何影响坚决要求众人赔偿。 如果那样会有更多的科学家逃走的。我感嘆说。 所以,你要极力劝朴一凡回来,也许他会回来的。刘先生说。 怎么可能,我想,朴一凡我还是了解的,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谁人能劝得动,况且他这么长时间连个电话都没有,我都没有任何机会张嘴。 又是一个周末,我带着丫丫去了水上公园。我们城市的这个公园据说是亚洲最大的一个水上公园,风景优美,空气新鲜。我带着丫丫一直在划船。整整一个下午,我沿着水岸慢慢地划着名,我的心很宁静,在这样的景色中,谁都会陶醉,其实生活不过如此。丫丫就一言不发地盯着水面,她在波光粼粼中就象一个沉默的智者。 傍晚时分,我们吃完饭,就去一条商业街闲逛。我领着丫丫,我在前,丫丫在后。街的两边是一个又一个精緻而漂亮的商店。我背着手有一搭无一搭欣赏着橱窗中购物的美女们。五分钟后我转过身,丫丫没了踪影,我抬起头张望,就见丫丫在很远处站住了。 我走回去。丫丫站在一个宽大的展示窗前。这是一个小小的玩具店,店里面灯火通明。它的展示窗十分精美,各种各样的玩具笑嘻嘻地排列在橱窗内。丫丫的那一双大眼睛紧紧盯着窗中的玩具。 “怎么,喜欢吗?”我问。 丫丫并不说话。 “如果喜欢,哥哥进去给你拿。”我说。 丫丫点点头。 我于是进去拿橱窗中的玩具。我一次又一次走进走出店门,把玩具一件又一件送到丫丫的手里,丫丫的大眼睛来回转动着,可她总是不表态。橱窗中的玩具快被我拿光了,可我还不知道她什么意思。玩具店的老闆已经开始注意我的行动,他让店员仔仔细细检查每回拿回来的玩具,他也许在猜我是不是在玩什么调包法。这时我挑到一个能够跳舞的机械小人。我把它放到丫丫手中。上好了弦,轻轻一碰,那个小人就轻盈地舞动起来,底盒中传来非常柔和的音乐。 丫丫忽然笑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丫丫微笑,这简直就是这一阵我的世界中最美丽最愉快的微笑。我慢慢蹲下来,手托着底盒,竟然有些莫名的激动。 “怎么,妹妹,喜欢吗?”我问。 “喜欢,哥哥。”丫丫轻声说。 “好,那就好。”我也一下发自内心地笑起来,也没什么原因,就好象丫丫给了我一个天大的鼓励一样。很晚,我才把丫丫送回家,她一直抱着跳舞的小人跟着我,我的身后那种轻柔的音乐不断地飘过来。在楼下,我和丫丫象往常一样告了别,我挥挥手,转身走向车站准备坐车回研究所。在黑暗之中走了一段,忽然听到背后有脚步声传来,丫丫的声音随即响了起来,“哥哥。” 我回过头,奇怪看着她。 “你等等,我给你一个东西。”丫丫说。 丫丫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她把一个东西交到我手上。我抚摸了一下,表面有些粗糙,入手有点重,借着远处的灯光,我费力分辨一下才发现,原来这是一只很大的海螺。 “这是我哥哥让我交给你的。”丫丫最后说。 原来朴一凡送给我的竟是这样一个礼物,丫丫就是那个礼物的守护神。 第二晚上,我来到于童的单身宿舍。我们坐在桌子的两边,那只海螺摆在我们中间。 “它能说明什么呢?”我抚摸着海螺自言自语地问道。 “也许什么也说明不了,说不定又是一场恶作剧。”于童有些哀怨地说。 我拿起海螺,把它放在嘴边试试,它果真能被吹响,一种闷闷的声音在屋中响起,它穿过灯光,门窗一波一波传向城市的深处。 两个星期后,我又接到了朴一凡的电话。这是我盼望已久的,可他上来就说:“我好不容易才想起你的电话号码。” “是吗?这有什么困难?”我不解地问。 “是的,相当困难。”他说,看样子他不象是开玩笑,“怎么样?礼物收到了吗?”他问。 “收到了。”我说。 “明白吗?”他问。 “不明白。”我说。 “知道会这样,放心吧,我会让你慢慢明白的,你只要听我的吩咐就是。”他说。 朴一凡果然是朴一凡,他的吩咐很古怪,就是让我回母校参加了五十周年的校庆活动,还不告诉我为什么。这个活动我知道,但本来我是不想去的。我的母校名闻遐迩,人才辈出,硕果纍纍,象我这么庸庸碌碌,对母校毫无贡献之辈,实在没有回去的必要。可是朴一凡用勿庸置疑的口气劝我回去,我只好遵从。 校庆那天天气很晴朗,十几年了我没再走进这个地方,一切都让我感到亲切。我碰到很多同学,有的面熟,有的面生,大家分属于很多行业,官僚、商人还有学者什么行当的都有,有些人已经非常成功,和大家闲聊的过程中,我由衷地感到一丝惭愧,和人家比比真是差远了。但我也由衷地感到某种愉快,毕竟能和这么多能干的人曾经同学还是荣幸的。
第49页 中午聚餐时我照例很快就喝高了,我和认识不认识的同学在一起开怀畅饮,大快朵颐。午餐后我没有参加什么正式的活动,而是趁着酒劲儿在我年轻时常常闲逛的校园里故地重游。我确实愉快地渡过了两个小时的怀旧时光,我背着双手以缅怀一切的心情走过那些教室、实验大楼、校办工厂,但是最后我却被一个不起眼的聚会吸引了。 那是在学校东北角的一个小操场,这个小操场原来是个不太标准的足球场,现在已完全翻修一新。在操场略显简易的主席台上放了一张桌子,桌子上放了一个麦克风,台下围了不少年长的校友,我钻到人群中向上凝望。 这是一个十分有趣儿的节目,台上年轻的校友们走上去轮流朗诵一个 女生宿舍的四年日志,宿舍的号码是303。我十分认真的听着,朗诵者的声音和面容是那么不同,但他们全是那样的热情和昂扬,很有意思,我被那本日记紧紧吸引着。在短短的一个下午中,我随着日志中的女孩一起走过了四年,一起走过四个美丽的春天,炎热的夏天,伤感的秋天,洁白的冬天。周围的校友不断变换着,只有我一个人一直坚定地站着,并且下意识地站到第一排。下午五点,日志朗诵全部结束,校友们听完,热烈地鼓起了掌,最后一位朗诵者在掌声之中不断向大家鞠着躬表示谢意。我也跟着大家鼓掌,随即我的心头涌起一股十分复杂的情感。欢乐?怀恋,些许的感伤和失落?都是也都不完全是。 人群渐渐散去,我慢慢回忆着我这四个小时听到的一切,然后想起了一件事,就向 图书馆走去。 为了这一回校庆,学校确实做了充分的准备,因此我在校庆资料室的电脑中顺利地找到了各种资料的电子板。我在校友往事这一栏中点开栏目条一一搜索,最后停在“303日志”这个标题上。这本日志的主人是303室的四个女孩子,她们真有毅力,虽然不是特别连续,但她们还是认认真真坚持了四年,把这个宿舍中发生的很多事情都记载了下来。也不知是谁把日志完整保存,多年之后又将它贡献出来。 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就是在刚才的四个小时中,我一定听到了特别重要的什么,但由于我接受的信息太多,太密集,我一时过滤不出来那最重要的到底是什么。 于是,我採用了一个很笨的方法,就是从头到尾再把日志读一遍。但是日志太长了,开始我还能一行一行读下去,但几页之后,我的眼睛就花了。再加上今天下午站的时间太长,体力耗费过大,我的头渐渐疼了起来。 我抱着头轻轻摇晃着,一会儿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同学,您怎么了?” 我抬起头,在我的面前是一个青春洋溢的漂亮的女校友,她美丽的胸前挂着我们着名的校徽,一看就知道是为校庆服务的志愿校友。 “啊,没什么,”我笑笑说,“可能是想到了一些过去的事,有点伤感。” 年轻的校友友善地笑笑,她想了想说,“是没什么,大部分人常常这样。” 校友的回答让我很惊讶,我想不到一个如此年轻的女孩子竟会如此意味深长。我看了一眼她,然后就决定向她请教。 “您看过303日志吗?”我问。 “看过,我全都看过。”她说。 “太好了,”我高兴地对女孩说,“刚才,我花了四个小时听校友们朗诵完303日志,我确信我一定听到了什么,但我一时想不起来,您能帮我一下吗?” 年轻的校友听完我的请求一时有点为难,是的,这是一个不情之请,她怎么会知道我到底听到了什么?又被什么打动了呢?不过,年轻的校友非常聪明,她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办法,她对我说,“有一个方法,也许可以试一试。303的师姐们才华横溢,她们在日志上画满了漫画,什么题材都有,树木,花朵,男人,甚至还有裸体。”校友说到这儿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我注意过,她们每个时期的主题都不同。我们已经把这些珍贵的涂鸦全部复制下来,保存在电脑里,您可以翻翻看,说不定会有启发,也许能找到您关注的那个阶段。” “好的,”我点点头,这个主意不错,看图形确实比看文字要容易。 校友点到日志的连结栏,一页一页地替我翻看起来,不得不承认,303的女生们真是有才华,她们的 漫画别具特色,个性鲜明。有的还充满了 幽默感,我一边看一边不自主地微笑。就在我又一次马上要沉浸到她们的情感之中时,我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幅非常漂亮的钢笔画。 画面中是一只大大的海螺,它被画得异常细緻和完美,简直让我想起了海中的一座岛屿。我几乎被惊呆了,足足十秒钟一直盯着画面没有说话。 “怎么,是它吗?”校友问我。 “是,就是它。”我机械地点点头。 “它有什么特别吗?”校友问。 “不知道——”我慢慢地摇摇头,想了想又转头问校友,“您觉得它有什么特别吗?” “我也不清楚,”校友说着又移动滑鼠,她一边翻查一边说,“不过,师姐们应该讨论过它,她们似乎认为它最初来自于义和团,因为它吹奏起来异常沉稳有力。”
第50页 没错,我想起来了,日志中一个女孩写过这样一句话:义和团吹着海螺走过去了……由于朗诵者的语速很快,这句话一闪而过,但却被我记忆的深层紧紧拉住。 “有意思。她们为什么会对义和团的事情那么感兴趣?”我问。 “是啊。”校友也微笑起来,“师姐们特别爱讨论历史问题,她们有一次游行时还用过这只海螺呢。” “这只海螺的主人是谁?叫什么?”我问。 “不知道,它也许是这个宿舍共有的。”校友说。 “也不知这只海螺现在在哪儿?”我自言自语地说。 “日志中没有记载海螺的下落,它似乎是丢了,师姐们好象还找过。”女孩说。 我点点头,如果是这样,就应该对上了,不出所料的话,朴一凡就是拿走海螺的那个人。 “不过有一件事很有意思。”校友说。 “噢,什么?”我问。 “有一个校友曾来过资料室,他看完日志后好象异常颓丧和失落。几天后他建议我们在校庆那天朗诵这本日志,并且主动提供了给朗诵者的报酬。”校友说。 “噢,他是谁,叫什么?”我立刻问。 校友听了我的问话不自主地笑了一下,她说,“他叫朴一凡。他真是料事如神,他说如果有人打听他的名字,就把这个给他。” 校友说着,把背在背后的手拿过来,她摊开掌心,从她白皙的手掌中,我拈过那张纸条,打开一看,上面清晰地写着一个电子邮件地址。妈的,朴一凡这回我可逮着你了。我心想,这一定是他在国外的通讯地址。 我把纸条仔细合上,夹在通信录里然后又问女孩,“如果我不问他的名字呢,你会怎么办?” 校友又笑笑说,“那个校友说,他要不问,就说明他是一个彻头彻尾没脑子的笨蛋,你就不要理他。” 校友说完,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朴一凡这个王八蛋就是如此自负,他一直在设计我,而且他在设计我的时候还不忘了挤兑我。 与年轻校友告别时的情形非常有趣。由于和她盘桓的时间较长,我对她已经充满了好感。在获得了想获得的所有信息后,我对她说:谢谢您,和您聊天非常愉快。 不客气,她微笑着说,我也同样愉快。 我停了停,想了想,又鼓起勇气说:说实话,您很漂亮,如果我再年轻七、八岁,我真想找个机会亲吻您一下。 女校友的脸飞快地红了,她的眼中闪出喜悦和羞涩的光,对于我这个非常唐突的说法,她很机智并且很善解人意地回答道:是啊,年轻的时候似乎什么都好。 回去之后,根据于童的建议,我决定向所里申请休年假,抽出时间专门去陪丫丫。丫丫正好也放了暑假,因此我们这一老一小就都有了大把时间。我的这次行动还是无异于大海捞针,我不知道丫丫还知道什么,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再能够说什么。我就是带着她去玩,去吃,去各种商店买东西。相比于游乐场,更加难以攻克的据点是商店。因为财力有限,我向于童贷了款,很少有人象我这样带着所有财产去逛商店的,我站在橱窗外不停地指划着名琳琅满目的商品,而丫丫则面无表情,只有她的一双大眼睛随着我的手指在转动。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感到人生的意义似乎难以索解。 答案到底在哪个玩具之中? 总不能把整个世界全部购买下来吧? 其实世界当然不允许我用这种轻狂的计划获得我想要的东西。就象一个人之于赌场,我从没有发现一个人有过赢掉赌场的机会,因为这个想法太狂妄,被机智的赌场主们用“限额”原则挡在了现实以外。 当我几乎花光了所有钱的时候,我终于感到累了。我只好带丫丫到我们的观测站去玩,因为那里是免费的。夜晚,繁星满天。观测站就在一个水库区的至高点——一座小小的山峰上。我们在峰顶下一百多米处一个舒缓的山坡上停住,我疲惫地躺在厚厚的青草上,而丫丫就坐在我的身边,认真地仰起头聚精会神地向上仰望——象朴一凡一样仰望。 天空真的很美,乳白色的银河斜斜地倾于天际。这其实就是我的全部,我生命中所有的意义就在于某一颗遥远的星体所发出的一丝星光。相比现实,我所做的一切是不是特别虚幻?人的眼睛在这个世界中应该看到什么?应该忽略什么? 空气中传来突突的声音。我侧头看看丫丫,她的手里正拿着一只遥控器。今天下午我给她买了一只遥控飞机,直到现在她才让它飞了起来。我望向空中,因为只有星光,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个黑影在绕动。 “飞机划过星空。”这时丫丫说。 “什么?”我侧过头问。 “飞机划过宇宙。”丫丫又说。 “说的不错,谁教给你的?”我问。 沉默,长时间的沉默,丫丫又沉默了。我调转眼光继续望向星空。这时丫丫又说了一句更长的话,她说:“我哥哥说:星光划过宇宙,我给改了。” 星光划过宇宙。这当然是一句十分普通的话,它在描述一个普通的物理事实,但是它写在朴一凡的日记本的扉页上就显得比较凝重。
第51页 这是我看到的第二本日记,丫丫在玩丢了那只遥控飞机之后亲手交给我的。 深夜,我打开朴一凡的日记,开始通宵阅读。实际上,他的日记并不是那种通常意义上的对具体生活的具体记录。他非常的不着边际,日记里常常书写着各种奇思妙想,各种古怪的感嘆和评论,而且很少有日期出现。比如在某一页中,朴一凡详细描述了宇宙爆炸初期刚刚形成恒星时的景象。他写道:那时的太空绝对不同于安静的现在,它布满了众多的星爆星系,在这些星系中高温的蓝色恒星簇像焰火一样明亮。诞生新恒星的区域在紫外线的辐射下发出诱人的红光。最大的恒星自行引爆形成超新星,其爆竹般的光亮和声响划过太空。 我很佩服朴一凡的想像力和对宇宙深刻的理解,他把宇宙初期那种欢歌笑语的情形描述得十分准确。不过我知道我的目标不是这些描述,翻阅了很久,在越跃了许多朴一凡的思想诱惑之后,我终于看到了我想要看的东西。 这是一个朴一凡这一辈子给我展示的一个最神奇的故事。 那大概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他当时正在上大学。由于人很聪明,而且运气也不错,他因此很快交上了一个女朋友,但交往下去,他们发现有一件事难办,他们想做爱,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和地方,这让他们非常着急。 有一天,机会终于来了,那是大学里刚刚放暑假, 女生宿舍虽然空了,但还有一小部分女生没走,所以整个楼就不能封闭,他们就决定冒险在女生宿舍干。按照学校的规矩女生楼的正门是不让男生进去的,朴一凡于是决定爬窗户进去,但是他的女朋友住在五楼,这就要求他攀着窗户外面的铁条罩子一层一层爬上去。 这可是一个艰苦的工作,但朴一凡下定决心去做。经过有意识的准备和练习,朴一凡开始行动。那天晚上,他意志坚定地从十一点开始爬,攀岩本不是朴一凡的爱好和长项,因此他爬得异常艰难并且小心翼翼,十一点半的时候他才爬到了第三层,他悄悄停下来休息,可就在他蹲在窗台的一侧大口喘气时他看到了一个令他惊讶万分的景象。 在三层,透过他旁边的那个宿舍窗子,他看到宿舍中有一个女孩子在安静地坐着,她侧对着窗口在梳理她的一头长发,上身刚好赤裸着。那个夏天很热,那个时代屋子里还没有空调,所以那个女孩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朴一凡却从没见过女孩的裸体,他这一回冒险的目的就是想看一看他一直渴望看到的东西。可当他正向一个既定目标不息代价地奋力爬去时,却忽然在途中看到无比灿烂的真相。因此那个时刻对朴一凡真的非比寻常,那种美丽的心醉是朴一凡从未预料和经历过的。朴一凡感到异常幸福,光彩夺目的景象简直沁人心脾,彼时彼刻朴一凡非常陶醉,甚至差一点掉下去,十分钟后他发现窗台上放着一只重重的海螺,就把海螺揣入胸口,继续向上爬去…… 看完这一段,我把日记本放在胸口,久久不愿意说话,生活的磨砺已教会了我多看少说,但是现在在深夜,宁静之中我的这种沉默,完全是因为些话语来得过于凶猛,使我不得不闭嘴。 朴一凡随后记载到:他很幸运地爬到五楼,并且成功地做了爱,那一晚他十分激动。 床头的灯光无声的照射下来,我望着房间中其余没有被照亮的部分思绪万千。从这些已经有些发旧的纸张中,我真的可以看到一个竭尽全力爬上五楼的年轻人,他异常艰难地跳进水房,从水房中钻入黑黑的楼道,奔向楼道深处一扇虚掩的门。他的血肯定是沸腾的,手里拿着那只大大的海螺,为了伪装,在那么炎热的夏天,他还给自己的头上围上了一条滑稽纱巾。楼道似乎很长,他攀爬时以及奔跑时汗水湿透了全身,但是世界展示给他的意外,却让他内心感到凉爽安静,美丽如大海。 如果朴一凡在三楼停下来,并且从窗户中跳进去会怎么样?我想。很简单,就两种可能,一种是尖叫,占百分之九十九,另一种是惊愕之后的微笑,只占百分之一。这实际上是整个生命的可能性,那一次也许是生命赠给朴一凡的一个改变的机会。按照那个时代的逻辑,朴一凡的进入很可能是会被毁灭掉的,所以他当时的犹豫和怯懦完全可以理解,但是经过那么多年的寂寞和沉思,我非常强烈地认为,他当时肯定有机会得到微笑,那百分之一的微笑是给他准备的,只是他当时并没有勇气,也并没有意识到罢了。他按部就班爬到五楼,然后奔向黑暗中虚掩的房门,这就是既定的命运,也许从他跳入水房起,他就註定要过上那种永远关注宇宙中第一丝星光的孤独落寞的生活,而再也没有可能得到生活的微笑。 朴一凡的日记给了我强烈的震撼,它使我久久不能入眠。不仅是十几年前那个年轻人的形象,还有其他的事情都深深刺激了我。我思索着朴一凡的良苦用心,我就象一个古代顿悟的居士一样,佛号之声一下充斥了我的耳畔。实际上我清楚地知道,我现在虽然还不十分明了,但那就是一步的事情,一步在槛内,另一步就在九天之外了。 醒来之后,我开始思考实验中的一个基本问题,这么多天以来我还是第一次想到实验。如果我没猜错,朴一凡是在用他独特的方式告诉我一个道理:那就是真理的认知方式并不那么简单。他似乎在说真理绝不在我们自以为是的要奔向的目标,那样的目标也许明确但它却位于无边的黑洞之中,谁要执着地狂奔而去谁就会永远无法自拔。真理有可能就在我们偶然经过的一扇窗边,我们只要善于改变角度,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它,并且得到一个坚实的证明。
第52页 口红,我想起朴一凡手中的口红,还有他打开口红后,那只小小的平面镜。 我们的实验一直面临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那就是宇宙形成初期的那些恒星离我们太远,因此它们发出的光线看起来十分微弱,连艾尔德望远镜这样先进的仪器观察起来都十分困难,而且这些星光还总是被半途的另一些星光干扰,以致有时完全无法分辨,这就使观测结果极不稳定,导致课题组里常常发生争论而弄不清事实所在。 我拿出纸和笔,认认真真地画了一个平面镜。如果一束光线直接看起来十分困难,那么我能不能从另一个角度对它进行观察呢?比如,在选定一个平面镜,了解了那束光线的入射角和出射角之后,我不就可以如愿以偿从另一个方位看到那缕光线吗?虽然光的强度也许不能增加,但不是可以躲避其他星光的干扰吗? 这实际上是一个初等光学的问题,我原来怎么就没有想到? 联合课题组的例会按时召开,专家们一直在专心致志地研究朴一凡留下的各种资料和数据,他们十分努力,力争能把一点点可能的科技成果都转过化成生产力以筹措名画的赔偿款。每次例会,他们都要花大量时间讨论朴一凡留下来的蛛丝马迹。我因为是朴一凡的师弟就受到加倍的关注,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有可能知道得更多,因此每次例会都要让我就某个方面的问题做主题发言。 每次为了满足大家的要求,我都会东拉西扯多说一些,可我自己知道我说的话大部分是垃圾,可这回不一样,我没说套话废话,而是言简意赅把经过自己思考的观点讲了出来。专家们当真识货,当我把想法提出来之后,大家一下都愣了。三十秒钟之后,大家全都放下手头的资料热烈地议论起来。我微笑地坐下来,心中有一点自豪和激动,这是头一回人们在认真讨论我的思想——是我自己的思想,我不再是科研上的一只机械手。 “我们能在太空中找到一只平面镜吗?”讨论中有人问道。 “当然可以,浩瀚无边的太空中会有许许多多的星系承担平面镜的任务。”我说。 “如果有,那么哪一只平面镜是合适的?”有人又问。 “这就需要寻找,要花我们很多时间。”我说,“但技术上是可行的。” 人们继续讨论着,他们提出的许多问题我都无法马上回答,但没有人认为我是错的。因为我的总体想法是革命性的,它从一个全新的角度看待问题,古语中叫做蓦然回首。讨论完毕我给朴一凡发了电子邮件,在邮件中我非常真诚地写道:老朴,谢谢你的日记,我已经明白了海螺的来龙去脉。我现在有一个问题:当我仰望星空时,我是不是特别需要一只平面镜?如果我猜对了,请你马上给我回电话。 几天之后,我又去了观测站。我没有按照原来的方式开始工作,而是制定了一个崭新的计划。按照我的想法,下一步的任务就是在太空中找到一只“平面镜”,这样的工作做起来要花费很多精力和时间,要知道星空是无限的,找到这样的一个星系并不容易。有没有一条捷径呢?要是朴一凡在就好了,他也许早就找到了那样的一面镜子。 清晨当我快要下班时,电话响了起来,我一接竟然是朴一凡。 “老朴,真的是你吗?”我有些激动地问,“这一回你怎么这么快就回了电话?” “瞎说。”朴一凡说,“我是花了几天时间在想你的电话号码,末了才好不容易想起来。” “我的邮件你看了吗?你认为我的想法怎么样?”我急切地问。 朴一凡在那头沉默了一下,我的心剎时之间通通地跳了起来,我好久没那么紧张了,就象小时候参加一个淘汰率很高的数学竞赛一样。过了一会儿,朴一凡才说,“不错,这一回你很不错,你真的开窍了。” “是吗?”我高兴得一下子跳了起来,这是我头一次听到朴一凡夸我,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和愉快充满了我的全身。 “老朴,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的礼物,我根本不会想到这些。”我忙不迭地感谢道。 “嘿嘿,你先别忙着感谢。”可这时朴一凡干笑了一下,他有些嘲讽地说,“别看我夸你,你认为你的想法就对吗?” “怎么,不对吗?”我一下愣了,“太空中没有这样的平面镜吗?这不可能吧?” “嘿嘿嘿嘿——”朴一凡又笑了起来,“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暂时向你保密。”他说,“我建议你接着走下去,看看那个坐在窗口的女主角到底是谁,也许所有的答案全在她那里。” 按照朴一凡的说法,我马上又回去仔细地查阅了他的日记。在那个故事随后的几页中,我看到了朴一凡的调查结果,窗口边的那个女孩叫做冯薇。不知道朴一凡是用什么方法得到这个名字的,但是看得出他异常用心,而且花费了不少功夫才打听到。 我又给朴一凡写了邮件,在邮件中我问他冯薇是谁?如何找到她?朴一凡随即给我回了信,他在e—mail当中竟然详细地告诉我如何参与一个声势浩大且持续时间很久的招聘活动。 这很奇怪,工作这么长时间,我还是第一次要参与一件与太空无关的事。这个招聘是由一个富翁出钱主办的,他叫马千里,是一个
第53页 房地产界的声名显赫的大老闆。 据了解,马老闆的妻子一直躺在 医院里,她躺的时间很久,据说很有可能随时离开这个世界。马老闆非常爱他的妻子,为了让他的妻子愉快地渡过最后一段时光,马老闆决定长期公开向社会招聘贤达人士来充当妻子的私人老师,目的就是陪妻子聊聊天,讲讲故事,开开心。 由于报酬很高,参加招聘的人非常踊跃。各行各业优秀的人才纷至沓来。有it精英,国企中层管理干部,金融机构的高级职员,大学教授,甚至还包括某位常常皱起眉头在电视上训人的文化大师。 苦心准备了一段时间,我才去应聘。应聘那天,我特意打扮得非常齐整,家里所有能找到的好衣服都被我找了出来一一试装。收拾停当,我来到招聘地点,那是在极乐广场一层的一个咖啡厅里,整个咖啡厅非常优雅,色调是红黑相间,每个座位的私密性都很强,脚边还有一股清水潺潺流过。 来的人很多,各个西装革履,彬彬有礼。轮到我时,天色已近傍晚,穿过大厅时,我被一道偶然而遇的夕阳深深迷住,它绚烂美丽,使我一时不知道是早晨还是傍晚。我忽然想其实天才们的生命历程就像这样的阳光,既灿烂夺目,又令人疑窦丛生。 招聘在一个二层的会议室里举行,考官不只一个,他们整整坐了一排。看得出他们早已有些疲惫,其中一个打了个哈欠,其他几个人也跟着接二连三的哈欠,待大家哈欠已闭,一个胖主考才倨傲无比地开了腔。他首先盘问我是否清楚应聘的意义,然后又问我是否了解马老闆的丰功伟业,我一一做答完毕之后,他又伸出大姆指向后面指了指,我抬起头发现对面墙上挂了一个条幅,上面写着几个大字:要搞就搞好。 “这是我们老闆的座右铭,知道吗?”胖考官傲慢地问。 “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恭谨地点点头。 “好吧,下面你开始吧。”胖考官这才挥挥手说。 听完指令,我开始介绍自己,我本来就不太擅言词,又加上有点紧张,因此说起来干巴巴的。胖考官一边听一边摇头,等我说完他还在摇头,我徵询地看着他,想听听他什么意见。胖考官不客气地说,“不行啊,你的背景太一般了,恐怕胜任不了这项工作,我们需要的是高手,特立独行,才华横溢,平庸的人可不行。” 我听了这话,想了一下,顺手从口袋中拿出一本地图册,站起身放在胖考官面前,所有考官的眼光都聚集过来,我对他说,“你可以随便问这个地图册里的问题,我去过这个地图里60%以上的国家,对其他国家的情况,也略知一二。”我说完,又坐回去。这时,胖考官才拿起地图册,矜持地翻了起来,一会儿有些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的心里则暗暗一笑。 这是朴一凡的设计,我是花了很长时间才背完地图册。他的这一着,还真管用,这本地图册帮我很顺利地通过一试,二试,两个星期后,有人通知我参加最后一轮面试,据说由老闆夫人亲自主持。 面试那天,我去了一个国际合作 医院的住院区,这个医院名不虚传,整个住院区象一个花园一样,绿草如茵,鲜花盛开。我特意买了一大把鲜花准备作为礼物送给我要见的这个人。特护病区管理得很严,每经过一道门,都要查验一次手牌,走了很长一段,我在一个病房前停下来,两个干练的小伙子微笑地看着我,我把手牌递过去,他们认真核对,又翻开记录查验说,“赵老师是吧?”“对。”我答道。“面试?”“对——”我说。“那么祝您好运。”两个小伙子礼貌地说。 房门打开,我抱着鲜花走进去,房间很大,有一股浓重的来苏水味,周围全是大大的落地窗,房间中所有的物品似乎都是白的,家具、 冰箱、窗帘,还有桌上的一枚白色的指甲刀。 一个女人睡在屋子中间的大床上,她很瘦,脸色枯黄,眉毛稀疏,头上戴了一顶白色的睡帽,她双目紧闭,安静地睡在被子之中。我悄悄坐下来,把花插入一个花瓶。这就是那个人吗?我暗暗地想,就是她曾经给了一个年轻人生命中的震撼吗? 恐怕过了二十多分钟,冯薇才轻轻嘆了口气,翻了个身。我想了想没有动,过了一会儿,她闭着眼睛问,“是赵先生吧——” “是。”我说。 冯薇摁了铃,一会儿门外的护士进来,把她轻轻抱起来,让她靠在床头,给她的身后垫上厚厚的枕头。冯薇的脸这时完全暴露在阳光下,她的脸是那样枯黄,瘦削如同秋天里正在掉落的宿叶。 “刚被我打发走一个知名学者,他说的没什么意思,把我说困了。”冯薇这时抬起眼皮,她的眼睛认真地在我脸上扫过,然后她用一个病人的口吻百无聊赖地问,“那么,赵先生,你有什么特长吗?” 我没说什么,而是掏出一本地图册,走过去递给她。冯薇接过地图册默默无言地翻开,我慢慢坐回沙发,屋子中只有地图册哗哗地轻响,我认真地盯着冯薇的手指,瘦瘦的、苍白的,有节律地弹动着,她翻到的每一页我都知道什么意思,但我却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过了很久,冯薇抬起头瞟了我一眼,然后合上地图册,她有些意兴阑珊司空见惯地说,“赵先生,这本地图册有什么特殊的吗?”
第54页 “我去过其中的60%的国家。”我说。 冯薇听了这话一愣,过了一会儿,她忽然笑了起来,而且笑得有些异常。 “您,怎么了?”我试探着问。 “是不是有人告诉你我是地理系毕业的,肯定喜欢地图,因此叫你去背地图参加考试。”冯薇问。 我也一愣,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想了想只好说,“是,您怎么知道?” “不是我知道,是另一个人知道。”冯薇说。 “谁?”我更加惊讶地问。 冯薇又笑了笑,她枯黄的脸上这时扬起一丝生动,她对我说,“原先我有个老师,实际上是我的校友。他这个人瘦瘦的,眼睛很大,人非常非常聪明,简单说是个天才。他是第一批应聘成功者。当时他就用这一招取得了我的欢心。我感觉得出来,他来时对我带有一种很特别的情感,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很舒服,我们相处了很长时间,彼此融洽,他为我莫名其妙地做了很多事。直到某一天,他发现一个秘密为止。” “什么秘密?”我问。 “这个秘密就是我并不是他一直在寻找的那个人。”冯薇冷静说。 “什么?”我一下子大吃一惊。 “没错,他反覆核实,最后又详细讯问了我的情况之后,才做出这样的判断的。”冯薇说。 “……” “那一天,他异常失落,平日的灵牙利齿全都没了。第二天他就在电话里向我请辞。我十分理解他的沮丧,就好好安慰了他一番,然后我们很长时间没有见面。”冯薇说。 我简直什么也说不出来,就剩下张嘴了。 “不过前一阵,他又来过一趟。他拜託了我一件事,他说,如果有一个人採用同样手法取得了面试资格,你就把这件事告诉他,这个人不太爱用脑子。”冯薇说。 我目瞪口呆地坐在那里,妈的,这是怎么了,原本我是准备来扮一次老师的,循循善诱地讲一些事情,然后问出我一切想问的东西,可谁想到我刚一坐定就忽然被别人上了一课。这一课上得太突然,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听完这堂几乎是猪吃老虎的课,我就直奔学校。我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那个 医院的,我的脑子里全是出其不意的震惊。 在学校的资料室我又调看了303日志,没错,在日志中果然根本没有出现冯薇的名字。这一点我搞错情有可原,因为我原来就没注意分辨她们谁是谁,可朴一凡怎么可能搞错呢?难道他也会犯下这么愚蠢而简单的错误吗?况且看样子,朴一凡十几年来一直把这个错误当做某种信念牢牢记在心底。 这太令人惊讶了,我得到的不是什么经验和洞察,实际上朴一凡这个王八蛋让我完整地经历了他的错误。那么我那个受到启发的夜晚究竟是什么?它也许不是一道一闪而过的星光,而仅仅是宇宙中的海市蜃楼。 朴一凡曾经说过:你别以为爬到树尖就离月亮更近,实际上那个时候你已经永远无法到达月亮了。 怪不得他会干笑,其实所有的一切都对不上。那个年轻人的偶像实际上在现实中并不存在。 由于目瞪口呆的时间太长,年轻的女校友又一次走了过来,她俯下身好心地问我,“同学,您又怎么了?” “没事,我只是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我说。 一次联合课题组的扩大会议在饭店的巨大压力下被迫召开。这一回坐在主讲人位置上的不再是我们的头头,而是饭店的高层管理人员,刘先生小心翼翼地坐在一旁陪着。管理人员面沉似水,他们认为我们最近的工作毫无效率,磨洋工之嫌颇重,似乎想将这件事拖入到旷日持久的状态中,并且使之淡化,最后达到不了了之的地步。 我的同行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进行了反驳。他们利用饭店管理人员在科研知识上的缺憾,提出了百八十项似是而非的科研成果,打算拿这些“成果”整体做价以充抵名画的欠款。做为内行,我清楚地知道他们的成果并没有一项是具有真实意义的,但作为这个团体的一员我必须保持沉默,这首先是个道义问题,其次我知道这样的谎言还是为了拯救科学的现实存在。 可科学本来是要我们讲真话的,一个正确的观点应该准确地表达客观实在。 我就在这样的矛盾心情中听着大家喋喋不休地争论着。一方面我惊讶于我同行的大胆而轻率,他们所有没有经过严谨证明的观点都想转化为生产力——就是换钱。另一方面饭店方面的精明与世故也让我嘆为观止,他们顽强地拒绝着任何所谓成果,以异常普通的大众语言挑剔着科学家似乎缜密的论述,实际上他们的对抗基础就是基于对人性的不信任,他们仅仅从这一点出发就知道我们在说谎。 如果说谎是印币的两面,那么科学家与人民都在做着同一件事。 为了折衷,有的科学家别出心裁地提出出租科研所的部分或全部房产,由饭店去进行商业经营。但饭店方当场拒绝了,他们认为科研所地处偏僻,周围商业环境不好,他们早就想过是否能把整个大院改成一个集娱乐消费于一身的娱乐城,但是有两点让他们望而却步:第一,这个地段根本没有商业与消费传统。第二,那些游手好闲的科学家们怎么办?转业成为娱乐城的服务人员不可能,但简单而直接地开除他们又承受不了社会压力,这个社会毕竟还是存在着名义上的道德。
第55页 讨论在乱糟糟的气氛中进行着,我基本上是一言不发。我知道有人对我不满,作为朴一凡的师弟我似乎在道义更有理由补偿他的错误。但我却痴痴呆呆坐在那里,仿佛事不关己一样。 实际上,我的脑子开始想另一件事:那就是冯薇的否定性结论给我带来的震惊。朴一凡肯定在昭示我什么,他储心积虑让我完整地地经历了他的错误,一定想说什么。 开完会我又坐到电脑前。会议上压抑的气氛使道义的压力在我身上逐渐加重,因为自私我一直隐瞒着那个e—mail地址,可这一回我不得不为大家说几句话。 我在给朴一凡的e—mail中写道:老朴,想想办法,我们已经抗不住了。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要跳河。怎么办?你总不能看着你的同僚如此落魄吧,救救我们吧!我认真倾诉了一大段,可在信的结尾,我还是忍不住问:故事的女主角我找到了,不过她给我的答案让我异常镇惊,你到底想说什么?我实在不明白。 邮件发出去,如同石沉大海,直到两个星期后,我快绝望时,才收到他的邮件。打开邮件先是一幅优美的黄色照片,然后朴一凡仅仅写了两句简单的话,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我可能出了大问题,我怀念祖国。 我马上给他回过去,问他:什么问题?你能回来吗? 两个星期后他再次回覆:反正是大问题。我想回来! 这可是个利好消息,但我将信将疑,可是为了安慰大家,我还是将这个消息传播出去。很快整个科研所知道了,接着联合课题组全体成员也知道了。头头们马上召集会议,会上一扫往日的阴霾,大家欢歌笑语,侃侃而谈,经过简单商议头头们指定由我全力督办这件事,工作暂时放在一边。 根据头头的授意,我又给朴一凡写了邮件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回答:不是xx日、xx日、xx日,就是xx日、xx日、xx日。 我靠,这算什么?也太不负责任了,他到底回来不回来,这个回答让人们刚刚高涨的情绪又低落下来。 随后的两个月中我没再收到他的邮件。但是在众人的督促下,我只好继续努力。头头派我在他写下的日期中去机场接他,这就是说那些日子我可以在机场上班,打车吃饭全报销。我根本不看好这种守株待兔的方法,但我理解头头们的心情,他们就想着有鱼没鱼得打一网,不要放过任何一丝希望。我每次都高举着一个大牌子,上写“朴一凡”三个大字,在机场到达处等他。从早到晚我站在那里盯着茫茫人海,可哪里有朴一凡的影子,在疲惫与失望之中,我忽然有一种痛苦的预感,朴一凡可能真的出了问题,他也许再也回不到他亲爱的祖国了。 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朴一凡虽然没有回来,但那幅《空山雨后》却回来了!他既大胆又心细地把这幅名画通过国际快递寄给了我。在众人的围观下,我小心翼翼将画轴展开,当整个熟悉的画面重新展示在人们眼前时,众人全都情不自禁地哦了一声。 依然是那幅淡淡的的水墨:山中,初雨之后,一切幽静而湿润。画被轻轻挂到原来的位置,科学家们聚精会神地盯着这幅名画,也许这样的人群中没有一个懂得这幅的艺术价值,但这一群人却深深懂得它的生活价值。没有它,人们的生活将会艰难异常,而有了它,人们又会回到从前的宁静安祥,怡然自得。 没有感嘆,没有失而复得的激动和狂喜,甚至都没什么抱怨,人们仿佛一下子解脱了,大家全都肃穆地直立在那里,似乎一起回想着生活的滋味。原来平静的生活是那么弥足珍贵,只有失去它时才体会到它真正的价值。 画被送到了饭店,第一步仍然是找专家鑑定,我则独自思考着整个事件。没想到这件事竟这样解决了,与它纷纷扰扰的过程相比,它的结尾竟这样平淡。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拖延与画的回归是朴一凡使用的最后一个技巧。 这一回没有人敢轻易说它是假的。根据博弈论的说法,这件事就象一场甲乙两方的军备竞赛,双方长时间的比拼下去,总有一天是会撑不住的。因此最经济的方式就是双方同时住手,不再理会这件事。饭店确实损失最大,但通过这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他们也认识到再坚持下去,损失会更大成本回更高。而科学家早就崩溃了,他们当中的许多都蒙生了马上辞职,逃离这个职业的想法。 所以说,如果这张画被认为是真的,所有的人都将彻底解脱,就是说gameover。如果被认为是假的,那么所有的人都必将成为笨蛋,他们没有理由离开,都得为这个身外之物,终生的搞下去,直至撒手人寰。 现在我已开始用头脑而不是用屁股进行思考。 可是,老朴,你在哪里?我在给他的邮件一遍又一遍写到,你出了什么问题,我能帮你吗?邮件被我不断发出去,就象地球发往太空的信息,人类多么希望地外文明有所回答呀。 终于,外星生物有了答覆。那又是一个深夜,当我坐在艾尔德望远镜前进行观测时,电话再次响了起来。 我拿起电话,随即又听到那熟悉而落寞的咳嗽声,“老朴,是你吗?是你吗?”我激动地叫了起来。 “看来,你还没有忘记我谆谆教诲的那个 土耳其谚语。”朴一凡终于说。
第56页 “你在哪儿,你为什么没回来,为什么?”我急切地问道。 “先别问,我的时间不多,我先告诉你久思未解的答案,listen,这仅仅是一种可能的答案。”朴一凡说。 “好的。”我立刻闭了嘴。 “实话说,房间中那个女孩存在,冯薇也存在,但冯薇只是她的一个海市蜃楼般的表象。”朴一凡开门见山地说,“十几年前的那个夜晚给我的印象真是太深了,一个侧身而坐的美丽女孩,她清水般的长发,炫目的乳房,粉红色的乳头闪着只有仙女才有的光,那是这个世界第一次向我突如其来地展示它的美丽,我花了很多时间很大的努力才得到她的名字。可后来直到我参加招聘,我才发现,我恐怕是被我当年的同学给联合骗了,我得到的名字根本不是房间中的女孩的,也许他们只是想给我开个玩笑,捉弄一下我这个怪异而狂傲的傢伙,可这个玩笑开得时间太长,一下子就是十几年,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实际上,冯薇从没在那个房间呆过,她仅仅是低我两届的一个地理系的学生,他们大概从学生手册中找到这个名字。我并不认识她。” 原来是这样,我在深夜中深深喘了一口气,看来景象与真实,表面上重叠实际上分离。 朴一凡接着说:“通过冯薇的事我认识到两点。第一,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真理的,真理不是用功利而世俗的方式可以到达的,它总是以奇异的方式出现。这一点你已经有些开窍了,不过第二点是你现在还不明白的:那就是真理未必是我们看到的表象那样,但我们很容易被表象所欺骗。” 握着话筒,我久久不能说话,头脑已经有些发热。周围的宁静似乎被一种说不清的噪音所代替。对,他一直想说这个,朴一凡的话就象一股水流,我就象一棵抬头仰望的植物,转瞬之间就被浇灌了。 没错,我看到了一扇门向我打开,水域、空间,平面镜忽然完全碎裂开来。我无法表达,但我知道我要的就是这个。我看到自己的手掌变成一只虚幻的拳头穿过平面镜的碎片飞向宇宙的核心。我不知道那种炫烂的东西在哪儿?但我明白我很就要到达了。 “怎么样?震撼吧。”朴一凡得意地笑起来,这才是我熟悉的那种笑声,朴一凡接着说,“当我刚刚明白这一点时,也是几天几夜没有睡着。” 我紧闭嘴唇,这时语言是多余的,只有思维在飞速前进,它以一种光的速度扑向宇宙的深处。 “现在,我回答你刚开始的提问。”朴一凡在完成任务以后掉转了话题,他说:“告诉你我出的那个大问题:就是遗忘,我能记起来的事情一天比一天少。买到机票后,我忽然忘了下飞机后怎么回到咱们的科研所,所以我就没有回来。在这之前,我已经忘了怎么进行工作,所以我已经放弃工作,我忘了各种密码,所以我只有一个帐户。一句话,我完了,在某天早晨,我醒来之后我将是一名真正的白痴。” “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我有些着急地问。 “就是这样,这大概就是我的命运,你忘了我有一回被问题卡住了吗?”朴一凡平静地说,“实际上那就是我逃跑的导火索。” “老朴,你别瞎想,你也许就是累了。这么多年我们关心你太少,就是想吃你的,占你的便宜,我们这帮寄生虫从未想过你有多么痛苦。你回来吧,这是你的家,大家欢迎你,可以一起帮你看病,一起解决问题,你看好不好?”我马上劝解道。 “谢谢你,师弟,我算没看错你。”朴一凡说,“我知道我没什么希望了。其实,这件事是我最后的一次实验——思想实验。我送给你的礼物就是想让你明白我明白的一切。我肯定你没见过这样的礼物,它价值连城,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没有。如果我不出这种问题,我绝不会这么干,我只是想当我完全忘掉一切以后,你能继续走下去,完成我们共同的心愿,看到天空中那缕最初的最美的星光。好了,不多说了,我很累了。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次向你指出方向。还有一件事,就是拜託你照顾丫丫,我给她留了一大笔钱,这是我携画潜逃的物质理由。你来做监护人,不准动她的和钱的邪念,让她好好念书,然后出国,直至嫁人……” 我听到这儿,再也忍不住,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我冲着话筒大叫一声,“老朴,你这个笨蛋,你怎么这样固执地自决于人民。——” 可朴一凡当然不会回答我,他果断地挂了电话,随即话筒中就传来一阵长长的盲音…… 一只蚂蚁如果从白纸的一边爬向另一边也许要花费很多时间,但是如果把白纸摺叠一下,那么蚂蚁实际上就已经从另一边站到这一边,它几乎不用花费时间。 当人们看到这种奇怪的景象发生时,他们就会想蚂蚁一定是飞过去的,因此他们推论,蚂蚁一定有翅膀。人们对宇宙的很多看法就是这样,从不完备的现象出发用按部就班的思维方式得出错误结论。 朴一凡达到了目的,他给了我的思想重重一击。我坐在屋中,长时间地抱着那只海螺在思考问题,我知道自己就在边缘上,马上就要跨出那一步,但令人忧心的是我却不知怎么迈出那一步。
第57页 为了朴一凡我和于童去 医院进行了咨询,医生明确地告诉我们,这叫早老性痴呆症,我们这个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正遭受着这种病症的困扰,得了这种病的人记忆力都会逐渐衰退,直至全部遗忘。 那幅画被确认是真的。不出所料,经过前一段大家彼此痛苦的折磨和困扰,每个人都心照不宣地下定决心结束这件事。饭店宣布这次推广活动胜利结束,所有的藏品全部完璧归赵,而科学家们则继续搞科研,不时编造假数据以矇骗群众。这两拨人又象原来那样视同陌路,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我倒是又去了饭店的展览厅几次,那里气氛高雅,名画云集。我总是坐在一只单人沙发上长久地凝视着《空山雨后》。有一次,我看见一个老者在《空山雨后》前留连忘返,他甚至拿出一只放大镜仔细探查了很久。之后,他非常怀疑地转过身看了看大厅,大厅里的人毫无反应,接着他又转过身再去看那幅画。 “真的,肯定是真的。”我情不自禁坐在沙发上说。 老先生回过头,有些纳闷地看着我。 “我是专门研究这幅画的,它的确是真的。”我说着诡秘地一笑。老先生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又摇摇头,一声不响地走了。 很凑巧,一个有关星空研究的国际会议即将在多佛尔召开,经过申请,我以国内学术代表的身份被批准参加。参加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朴一凡就在多佛尔,我已经得到了他的详细地址。这个地址如果在《空山雨后》回归之前,一定是价值连城。现在却无人问津,这真是一个绝妙的市场效应,不过人们不去找朴一凡的麻烦就已经是宽宏大量了。 我非常非常想见到朴一凡,所以很激动地给他写了e—mail,告诉他我的到达日期。朴一凡开始还是沉默,可后来他终于说,好吧,来看看我吧,我几乎想不起你长什么样了? 看到他的回答,我差点乐出了声,这个王八蛋,原来他也有想念我的时候。 在飞机上,我想像了许多次和朴一凡见面的情景。他也许很瘦,变得沉默寡言,想不起我是谁;也许还是象原来那样滔滔不绝,大声讽刺挖苦我并和我热烈拥抱;要不,就是拿出一个更古怪的礼物,让我再次大吃一惊,不知如何是好。 我一直把玩着那只海螺,我甚至想在飞机上那个小小的空间中吹响它。经过长达一年的设计“实验”,我的生活被改变了。别人还象原来那样生活,而我自己却已经脱胎换骨,走上了一条真正奔向星光的道路,虽然它依然极其漫长,充满了问号。空姐们一直在忙碌着,但几乎每个人走过我身边时都会看我一眼,终于一个最年轻的姑娘在给我换完饮料后,忍不住说了一句:它真美。我微微一笑,礼貌地说:谢谢。实际上,它确实是一个完美的礼物。 下了飞机,我在当地会议组委会的安排下驱车去找朴一凡。多佛尔不算太大,很快那个阿拉伯司机就找到了朴一凡所住的公寓。付了钱,我三步两步地跑进大门。一个管理公寓的老太太有些惊讶地看着我,我向她一笑,就飞快地爬上了楼梯。 六层很快就到了,我一边跑心一边咚咚地跳着。奇怪,我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那个奔跑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历程在他爬到三层时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时空岔口,那么我的岔口在哪里呢? “老朴——”到了六层,我对着6a的房门大喊一声,门根本没有锁,我推开门飞快冲了进去。可屋子里空空荡荡的,一个长着浓密鬍子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惊讶地望着我,他根本不是朴一凡。 “对不起,你说中文吗?”我用英语问。 “是的。”他说。 “我要找朴一凡。”我用中文说。 “我也在找他。”他说。 我点点头,待呼吸平静下来就找了张椅子坐下。非常巧,当我坐定时,我忽然发现对面的墙壁上正好挂着那幅《空山雨后》。它那安祥、宁静,似乎早已看透红尘。它肯定是穿越时空到达的,我想。但我真的不明白,它在时空之间的穿越为什么就那么举重若轻? 为了打破陌生人之间的尴尬,我开始和中年人聊了起来。通过谈话,我知道他是一个画商,这一回他来的目的就是要买这幅《空山雨后》。可能是因为时差问题,聊着聊着我竟然睡着了。等我睡醒之后,我看到那个中年人正拿着一只放大镜站在画前仔细地钻研着。 咦,这个情景我见过,我想。对了,是在国内,在饭店里,那个老者不就是这种专心致志的样子吗?于是我如同往常一样说:“真的,这画肯定是真的。”中年人回过头,老道地摇摇头说,“不可掉以轻心,现在假画太多。” 接下来,我和中年人又坐下来等,我们一等就是六个钟头。我们把该聊的全都聊完, 冰箱里的东西也全都吃完,傍晚六点,中年人看看表,沉着地说:“朋友,我还有事,我改日再来,看来朴先生忘掉约会了。” “你常常这么等他吗?”我问。 “是的。朴先生总是忘掉约会,但他给我的画全是价值连城。” 中年人走后不久,我也只好走了,因为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实在没意思。我细心地带上门,走出公寓。已经是晚上,天开始下起小雨。多佛尔的街道上宁静而空荡,一种欧洲的味道散布在带雨的空气中。我掏出那只海螺,背着旅行袋一边走一边吹了起来,那沉沉的忧郁的声音在静谧中传向远方,路上几个行人回过头微笑地看着我。海螺声中,我的心中忽然涌起一种伤感,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这一回我是见不到朴一凡了,他不是在躲别人,而是在躲我,他一定不愿意我见到他那种已经忘怀一切的样子,所以他在我到达的前一刻熘了。
第58页 在一个小小的十字路口,我停住了脚步,把海螺从唇边拿开,雨,街道,窃窃私语的情侣,我的头脑中在这种异国宁静的情调中忽然闪过了两个相同的细节,那个老者和那个中年人,他们都拿着放大镜。对了,我怎么就没有想到放大镜,对于星光来说,一个具有放大作用的透镜应该远远好于一个只有反射作用的平面镜。 我愣了,望望周围无比安静的街道。我清楚地意识到这个时刻就是我的生命经历改变的时空岔口,可是我没有喜悦与激动,只有一种清晰的靠近真实存在的现实感,彼岸就在我眼前,我审慎观察。 那个老者与中年人就是事物的表象,通过表象我看到了事物的核心。 我的天,我微微一笑,心里长长地,长长地,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朴一凡,你这个王八蛋,你真他妈是个天才,直到我马上要离开你的最后一刻,你才给了我一个完整的答案。 两年后,我在学术上取得巨大的成功。 根据我的潜心研究,我找到了一群距地球20亿—30亿光年远的星系。按照爱因斯坦的理论,它们巨大的质量可以使光线弯曲,所以它们形成一个巨大的宇宙放大镜。 由于这个非同一般的透镜有着强大的引力透射作用,因此在天空中的某些特定区域,那些来自早期宇宙的光线被很大程度地放大了。我们的艾尔德望远镜对准那个透镜后,宇宙的第一丝光线就不再那么微弱,它异常美丽而清晰地展现在人类面前。 那些星光异常动人,有的象长长的香蕉,有的如同十字,还有的如同圆环。 爱因斯坦说过:这个世界最难以理解的是它竟然是可以理解的。这一回他又对了。他那个古怪的弯曲理论终于和我的生活有了直接联繫。 我和于童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小日子。丫丫也得到一笔巨款,被安全地记在了她的名下。朴一凡最终没有回来。只是有一天,一个陌生人被 计程车拉到了我的面前——我依然在原先的那个实验室工作。那是一个很胖的人,眼睛小小的。我根本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但他一直站在我面前傻傻地笑着,似乎已经忘掉了一切。我在手足无措的情况下给110打了电话,警察们迅速赶来,大家合力把那个人送到疗养院,让他在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颐养天年,享受人生。 我继续着我的人生历程,有苦痛也有欢乐,但苦痛大于欢乐。于童、丫丫、我一家三口常常去饭店观赏名画,那幅《空山雨后》一直完整地挂在那儿,慕名而来者络绎不绝,人们认真地观赏着品评着。它给人们带来了不同一般的享受和优美,人们对此非常满意。 但是,我和人们看到的略有不同。在那幅画里,山中下过雨,然后停了,一切简单地归于宁静。但人们不知道有一只海螺一直尘封在画面的背后,这是我一生中接到的最大的礼物。它让我明察秋毫之末,山不再是山,又终为山;雨又不再是雨,又终为雨。其实沉寂的原因是这样,耐心活下来的都是庸才,他们慢慢化为草木,不再做声,而天才们早都忍受不住,想尽各种办法早早逃离。但是那些曾经的炫烂夺目,那些磅礴的星陨花落只会让极少幸运的人看见,并且终生牢记,永远不会磨灭…… 当情人已成往事 当情人已成往事(1) 晓航 客观的讲,我的前半生中,和我喝酒最多的人是我曾经的情人龙丽。 我们的相识始于大学时代的一只杯子。那是在一次隆重的新年联欢会上,一千多名各系的学生被邀请到大食堂里尽情吃喝,在当时,那可是个难得到机会,因此学生们非常高兴,大家欢歌笑语,群情振奋,为了填饱平时缺乏油水的肚子不顾一切的奋力拼搏。我本来也是报着一饱方休的方针去的,但由于几个无聊好友的临阵叫板,我没吃上什么实惠东西就很快喝高了,喝高之后大家更不能闲着,略微商量一下就决定在食堂里进行赛跑。 食堂很大,聚餐的桌子又非常整齐地一熘儿摆开。所以,正好有一条宽敞的通道从食堂的大门通向后门。也已经喝高的大师傅非常公正,他拿来粉笔在油腻腻的地上画了一条直线,然后让我们几个选手站好,把脚尖统统放在白线之后。我们在晕旋之中躬身弯腰做起跑状,并且扭头看着他。只见大师傅挥动着他胖胖的手臂,用平常给我们盛红烧肉的大铁勺奋力一敲,那只大铝锅发出“咣噹”一声巨响之后,我们几个选手就像兔子一样飞跑起来。 本来由于对足球的热爱,我的短跑水平是不错的,但那天我的确跑得不好。可能是喝得太猛,所以我腿脚发软,一开始就落了后,跑到半途,我竟然发现我的裤腰带似乎要掉了。因此我只好一边单手提着裤子一边狼狈而奋力地跟着,我的这个形象使比赛的竞技性质发生了改变,并且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喜剧效果。我的那帮同学笑得前仰后合,其中一个常和我作对、惯打太平拳的傢伙,趁乱拿起桌子上的一只杯子奋力向我的后背扔去。 那只白色杯子在空中划了一条弧线,不偏不倚正打在我的屁股上。我的那帮同学更像炸了窝一样,鬼哭狼嚎地笑起来。我终于忍无可忍回过头冲着人群喊:“哪个王八蛋干的?” “你大爷——”,我的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第59页 就在他们回答的那一刻,在声音雷动荡漾,千百张笑脸神采飞扬之中,我忽然发现一个瘦瘦的女孩坐在人群之中,她端着一杯酒,正瞪着一双大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在她的眼神中我愣怔一下,又马上掉过头继续追赶。其实这样的场景寓意十分深刻,也就是多少年后我在总结陈年往事时才渐渐明白,她就是用这样的眼神整整看了我二十年。 我和龙丽就这样认识了,她是音乐系的,学的是二胡,长得比较飘,有一点古典女子的样子。那个时代,是个游手好闲的时代,我整天的事情就是踢球、喝酒,业余时间才偶尔从事一下学习活动。龙丽几乎天天跟着我。她先是在场边看我踢球,然后就跟着我去喝酒。她本来滴酒不沾,但由于认识了我,不久就能喝上几杯。我很快就发现了她在喝酒上的天赋,不管什么酒来了,全是酒到杯干,一点儿磕巴都不打,数不清的啤酒、白酒、红酒、黄酒下肚之后,我们那帮男的全都东倒西歪瘫在一起,而她却能下意识地扶着墙、毛发不损地走回宿舍。 因此,我常常在和她偷情之后,抚摸着她瘦瘦的身体,奇怪地问她:“lonely(龙丽的英文名),你是什么鸟变的?” “凤凰,我是凤凰变的。”她总是自豪地回答道。 头一次恋爱本来挺浪漫的,但是后来我发现了龙丽的一个致命缺点,那就是放荡。她似乎对男人有一种十分强烈的天生的热爱。无论什么场合,她很快就能看上一个相对出众的男人,而只要她看上,她就会不顾一切去勾引。我嫉妒、愤怒、骂她、揍她,往死里揍她,可她就是改不了。她一边和别的男人上床,一边又回过头来口口声声地说爱我。她就像一个飞去来器一样,一会儿就能消失在她冒险的爱情旅程中,而一会儿又能出现在我这个现实的情人身边做小鸟依人状。 在万般痛苦之中,我决定抛弃她。虽然我很爱她,但有时男人的尊严比什么都重要。终于有一天,我把她的东西收拾好,打成一个大大的包袱,然后从四楼的宿舍向楼下扔去。包袱摔到地上一下子散了,她的丝巾、胸罩以及她写给我的,我不忍烧掉的情书都散落出来。有人走过来,饶有兴趣地捡起那些情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而那条丝巾则在轻风中被吹向她的宿舍。 丝巾到达她的宿舍之后,险些出了大事。那是傍晚,在一片血红的晚霞之下,她摘下挂在纱窗上的丝巾,就出去喝酒,一宿未归。第二天中午,龙丽红着眼睛回来了,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把闪亮的菜刀。我刚刚下课,随着大批的学子走过教学区的那个十字路口。我无精打采地走着,心里还为昨天的决定而难过。“赵晓川——”这时有人高喊,我猛一抬头,忽然看到龙丽杀气腾腾站在人群之中。正午的阳光下,那把菜刀闪着亮亮的光,极其吓人。我呆住了,看了一眼菜刀,又看了龙丽红红的眼睛,两秒之后,什么话也没说,拨开人群掉头就跑。 “操你妈,赵晓川,你给我站住。”龙丽在酒精的气焰中愤怒地叫道,拔腿就追了过来。 “你放下刀,你放下刀,有话好说。”我一边跑一边恐惧地叫着。 “我要杀了你这个陈世美。”龙丽再次叫道。 “你才是陈世美呢,你这个荡妇,还有脸说我——”我边跑边反驳道。 龙丽确实是醉了,她在酒精中的力量几乎是无穷的。我那么好的身体,而且天天参加锻鍊,可龙丽硬是舞着菜刀狂追着我这个足球爱好者在校园里跑了三圈,她的嘴里疯狂地叫喊着什么,两只眼睛像母狼一样死死盯住了我,我真的有些怕了,长这么大头一次知道恐惧是如此具体,如此深入心扉。直到第四圈时,龙丽才被我的一帮闻讯赶来的好友一把抱住,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七手八脚解除了她的武装。 这是我和龙丽在那个时代的结尾。我因此莫名其妙地背上了陈世美的骂名。在一份民间出版的校园大事记中,正午的爱情追杀案被列在了十大校园轰动事件的榜首。其实,也就是在那个时代,我已经模模糊糊地感觉到,龙丽的痛苦也许并不来自被抛弃的屈辱,而是来自她骨头里那种深刻的孤独,她几乎没有同性的朋友,她生活的希望就是找到一个能最终理解她的异性,只要她一天找不到,男人们就一天别想舒服地生活下去…… 丁力走的时候心情异常灰暗。他的机票订了退,退了又订,纯粹象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儿给人家往里头填手续费。 告别那天,我们俩没搞华而不实的欢送仪式,而是专注于喝酒。整个比赛分为上半场、下半场、加时赛和点球决战。上半场因为体力好在川府火锅喝的 五粮液,下半场体力稍减,就在吴越人家喝黄酒,午夜十二点加时赛去了滚石后湖的酒吧,专喝洋酒,最后的点球决战在大华门夜市,坐在大排档前干了一箱啤酒。 结果当然是喝高了。丁力平时比较沉默,喝多了之后话特别多;我是平时话特别多,可喝高以后舌头就像棍子一样直。正因为如此,上半段是我给丁力分析这分析那,回首过去,展望未来;而下半段丁力就开始唠叨,他这人特别细,什么事都想得起来,也都可以让他忧郁。 凌晨五点,天已经渐渐亮了。在大排档活动的人无论是吃客还是摊主都已经昏昏欲睡。清晨出来锻鍊的老头老太太已开始蹑手蹑脚猫一样走在街道上,丁力望着东方那一抹隐隐的早霞,颤颤巍巍举起一只鸡爪子说:“你看,明天来了。”
第60页 我摇着头,像波浪鼓一样,我想丁力说错了,应该是白天来了,怎么能说明天呢,但我的舌头太直,根本没法反驳他。丁力知道我什么意思,可他挥舞着鸡爪子坚持说,“是的,另一个明天来了。” 我顺着那只鸡爪子望去,遥远的天边那抹霞光越来越亮,它异常清晰地照在丁力的手臂和他的脸上。是的,新的一天来了,每个人似乎都是为了新的一天活着。 “赵晓川,我对你有个评价。”丁力说。 我迟钝地从朝霞那边转过头看着他。 “你就是一个王八蛋,你害了我一辈子。”丁力说完,头一歪不偏不倚地砸在那只雄壮的鸡爪子之上。 “说,说,说清楚——”我艰难地说着,头贴着桌面,奋力穿过许多啤酒瓶来到他面前。 丁力的眼睛这时已经闭上了,他过了好半天,才慢慢抽出那只鸡爪子点着我厚厚的脸皮说:“我被我的爱情和你联手害了——” “明,明白了——”我长长出了一口气,总算努力听懂了一句话,真不容易,但还没等到我已经麻醉的大脑分析出这句话的含义,耳畔中就听到咔嚓一声,身下的那个小马扎折了,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整碗滷煮火烧毫无保留地扣在我的身上。 丁力终于走了,直飞多伦多,离境那天,他坚决不让我送,他说他不愿意看到那种特别伤感又无奈的别离场面。 我知道丁力的心情坏透了,他特别有理由埋怨我。我的现任妻子叫于童,是个医生,丁力是他的同门师兄。丁力曾花了很长时间追求于童,但于童最终和我结了婚,不过我和丁力很快就成了好朋友,这是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有理由也有理智和睦相处。后来受于童之託,丁力的终身大事着落在我身上,这本是一个光荣而应该的任务,不过我紧接着就干了一件现在看来十分缺德的事,那就是我把龙丽介绍给了他。 实际上我和龙丽分手之后,她并没有真正的离开我,虽然她不再那么频繁地出现在我身边,但她就像我们家冰箱里的灯,不定什么时候一打开门,就看见她亮在那儿。我明明确确地知道深层原因是什么,那就是我们没有根本的彼此忘怀,虽然那些事属于过去,没有什么现实性,但怀念就如同树一样长在我们的心里。龙丽对待我就像对待她众多鸟窝中的一个,飞累了或者兴之所致就回来看看,其中多少带有些无聊而感怀的意思,对她的这种行为,时间一长我也就默认。 不过,我把龙丽介绍给丁力并不是带有什么处理残次品的目的,当时只是想让丁力见见别的女人,练练手,别把美好的情感全寄托在于童身上。我自己根本没当回事儿,觉得成不了,谁想他们异常迅速地结了婚,速度之快令人起疑,龙丽接着很快怀了孕,别看她瘦,还真是薄皮儿大馅儿,一下子生了两个,一对双胞胎女孩,一个叫点点,另一个叫滴滴。 值得庆幸的是,成了家后的龙丽倒不象原来那么放荡,天天想着怎么勾引男人。但她另外的缺点却暴露出来,那就是爱喝酒,拼命地喝酒。只要有机会,甭管认识不认识坐下来就能喝。要是没人喝,龙丽就自己喝。丁力在谈恋爱的过程中迅速地学会了喝酒,婚后在陪妻子喝酒的同时,又把所有的家务事都承包下来。但龙丽变本加厉,越喝越厉害,沉默而文静的丁力为了这事儿几乎变成了一个天才的演说家,他用尽天下言辞,苦口婆心的无数次奉劝龙丽,但是龙丽就是恶习不改,最后伤心绝望的丁力终于忍无可忍,愤而和龙丽离婚,带着判给他的一个女儿滴滴,远走他乡。 这就是我干的缺德事,丁力恨我毫无疑问是理由充足的。 这天从公司下班之后,我就去应酬客户,应酬完回到家已经十一点多了。打开门,客厅里黑黑的,我摁亮大灯,换上鞋,一回头就看见龙丽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我轻轻走过去,坐在她旁边,给自己沏上一杯茶,又点上一颗烟。灯光下,龙丽被我看得很清楚,她的头发散散地披下来,发梢有些发黄,显得发质不好。她依然那么瘦,胳膊细得似乎能握出骨头来,肤色也有些黄,显然那种过去的青春靓丽早就随着她这些年的酒精生活烟消云散。 在我的烟雾中,龙丽果然被呛醒了。醒来之后她疲惫地沖我笑了笑。 “我在等你。”她说,看样子她今天没喝,是清醒的。 我点点头问她:“点点呢?” “跟于童睡了,你有一个好老婆。”龙丽说。 正说着,卧室的门响,一会儿于童穿着睡衣迷迷登登走出来。“回来啦――”于童向我咕哝一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她生活特别有规律,现在这时候正是她睡的最糊涂的时候。于童去了趟洗手间,出来之后,她又抚弄着乱乱的头发对我们说:“冰箱里有速冻馄饨,饿了你们自己煮点。” 于童回房继续睡觉,我和龙丽相视一笑,然后龙丽轻轻嘆了口气。她眼神发呆地躺着,盯着天花板想心事,过了一会儿,她对坐在旁边的我说:“哎,给我出个主意吧,我将来怎么生活?” 我喝了一口茶,然后把茶杯放下,扭过头对她说:“像正常人那样生活,自食其力。” 龙丽翻着她大大的眼睛想了想,然后又说:“自食其力可以,但我目前这个状况,没工作,没收入,如何自食其力?”
第61页 “你有什么想法?”我问。 “我的想法是:把丁力留给我的生活费全部交给你,然后到你这儿搭伙。”她出其不意地说。 我听了嗤的一笑,“这是谁的主意?” “丁力,”龙丽说,“他走的时候说赵晓川这个王八蛋把我害了,现在我把炸弹点着了给丫扔回去。”龙丽一边说一边乐,似乎在说别人的一件特别好玩的事儿。 妈的,丁力这傢伙算是恨上我了,这整个是一个回马枪啊。我抚摸着下巴不言语,可能吗?这种事?让一个前任情人带着女儿住在我们家,知道的认为我助人为乐,不知道的以为我又纳了一房小妾呢。 “哎,我都跟于童谈了。”龙丽伸出瘦瘦的手拍拍我说。 “领导怎么说?”我问。 “反正没反对——”龙丽说。 这事于童干得出来,她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善良的人,有时简直没有原则,她从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处处为别人着想,我甚至常常觉得她上辈子一定是佛家弟子,也正是如此,才让我抱着一个坚定的信念:我要让她终身幸福。 “糊涂,当领导的怎么能这么做呢?”我说着懒懒地站起来,又问龙丽:“饿吗?我去煮馄饨。” 龙丽也从沙发上坐起身,她弄弄头发,然后试探着问我,“不饿,不过有酒吗?” “什么?你还喝?”我一听这话就腻味地皱起了眉,心想喝得连婚都离了,怎么还不接受教训?“记住啊,你以后要想让我帮忙,就别让我见着你喝酒。”我警告龙丽说。 龙丽的建议我当然没有同意。我要同意了,那才是脑子进水呢。这不明摆着引狼入室吗?但是,我倒答应了照顾点点,父母 离婚最可怜的就是孩子。不过点点到我们家的第一个星期天我们就发现了问题,那天中午吃饭时,我照例喝了点儿白酒,而四岁左右的点点闪着一双大眼睛,一直围着我的酒杯转,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还伸过鼻子闻了闻。我看到这一情形就奇怪地问她:“点点,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是酒呀,干爹。”点点天真无邪地说。 “你尝过吗?”我又问。 “尝过,我妈妈给的,我爱喝。”点点说。 我的心里闪过一丝恐惧,于童也同时有点张慌地和我对看一眼,我们都在想,这件事别是遗传吧,这可不是好兆头。我严肃地向点点招了招手,点点乖巧地跳下凳子,绕过桌子走过来。我抱起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放在腿上,认真地说:“点点,记住干爹的一句话,酒是不好的,一辈子不要喝酒。” 这话点点听得似懂非懂,只是眼睁睁地看着我。 接下来的事就是帮龙丽找份工作,她以前的几份工作都被她自己毁了。不过,这回她信誓旦旦地说不喝了,打算重新做人。我不信,突击检查了她几回,她都挺正常。在给她找到工作之前,我还特意给她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就是允许她没事儿可以来我公司闲坐着。让她来有两个目的,一是让她受受上班族的薰陶,二是可以盯着她点儿,也算不负丁力的报仇之意。不过,我是不可能让她在我的公司干的,我的公司现在还没有养闲人的能力。 那天我忙忙碌碌弄了一整天,直到下班时才有空喘口气。我去会客室弄杯咖啡喝,一抬头看见龙丽坐在落地窗的旁边,茶几上放着几听可乐,夕阳有些落寞地照进来,她孤独地陷在沙发里,而她面前的那株绿色植物落了一地的叶子。 “怎么回事?”我走过去看着光秃秃的植物问。 “我看了一整天,它的叶子一片一片落下来,不知为什么。”龙丽说。 “是吗?”我奇怪地打量着这株植物,它在我这儿这么长时间了,怎么就没发现它有这种嗜好。“不是你掐的吧?”我又问。 龙丽没有回答,她的眼神有些迷离,在夕阳下我清楚看到皱纹已渐渐爬上了她的额头。我忽然觉得这只飞去来器已经不那么锋利,她飞行的速度越来越缓慢,而且在渐渐下坠。 “我在想酒。”龙丽过了一会儿说。我一听就皱起了眉,龙丽瞟了我一眼,拍拍腿上的一本书说:“戒酒的书上说想酒的时候就喝可乐,管用。”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心想她还在想酒,这可不是好事。 后来我总算为龙丽找到了一份工作。这回出来充当冤大头的是我一个生意上的朋友老刘。他的生意比我大多了,人也很精明,但他有一个缺点,就是好色。我是偶然想起他这一爱好,想利用一下就把龙丽年轻时的一张照片发给他观赏,谁想他一看就满口答应,豪爽地说龙丽明天就可以上班,当时我听了心里就忍不住笑起来,怪不得社会上都说领导难过美人关,果然不错。 龙丽上班之后,我就忙自己的。公司刚刚接了一个大单,天天要加班加点。我每天回家很晚,回家之后一般洗洗就睡。于童和龙丽轮换着接送点点,有时俩人周末还能一起领着孩子逛逛街什么的,这让我挺高兴。一天晚上加班回来,我匆匆吃了一碗方便面就很快上了床,也就是刚刚睡着,电话响了,我一接,那头问,你是谁?我纳闷,心说你打电话还问我是谁,这时对方又接着问,那我是谁?听了这话,我一下子醒了,这不是龙丽吗?这时旁边一个男的说,家属吧,赶紧过来。
第62页 按照那个男的说的地点,我匆匆赶到,在十字路口我看见了两个警察,还有一辆切诺基和地上的龙丽。 “两位大哥,怎么了?”我陪着笑问两个警察。 “明知故问,酒后驾驶啊。”警察说,“我们弄不走她,你弄吧,执照弔扣半年,车我们开走。” 我刚想开口求情,一个警察一摆手都懒得听我说话。等一个警察上车后,那个开摩托的警察转过头对我说:“别让她喝了,那不是找死吗?她把车停在红灯前就睡着了,要不是一个过路的出租司机叫醒她,她说不定已经让人给撞飞了,晚上进城的大车多多呀——” 两个警察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我回过头看见龙丽四仰朝天睡在大街之上。我慢慢地走过去,蹲下来。在桔黄的路灯下,她的脸色显得异常惨白。我伸伸手碰碰她的脸,她的头微微动了一下,我的心里没有理应的愤怒,而是一种伤感和难过。这是我十几年前认识的那个女人吗?她怎么会变成这样?远处有大车开过来,它的大灯十分刺眼地照亮了路面。我伸出手抱起她,龙丽下意识地伸出手抱住我的脖子。 “别喝了,再喝下去,你会死掉的。”我嘆了一口气。 “可是我今天看到了凤凰。”龙丽在我的怀里口齿不清地咕哝道。 我嗤地一笑,这真是醉话。在这个世上,我们这些肉眼凡胎的人谁能看见凤凰呢? 第二天老刘主动来到我的办公室向我道歉,他说他昨晚吓坏了,给谁打电话全到家了,就龙丽关机。我责备老刘不该让龙丽喝那么多酒。老刘说没办法,公司那帮坏小子全知道龙丽能喝,一致推举她去主攻那个东北的大客户。 老刘最终给了龙丽两个月工资,把她辞了。他的理由是龙丽那么喝酒太吓人,万一把你赵总的二奶给毁了怎么办?我看老刘误会,就解释,他也不听,只是一个劲儿说这个任务太艰巨,赵总你还是交给别人吧。这一次失败使我认真地检讨了自己,看来我的原则根本就是错的,要想让龙丽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改造完全不可能,必须把她隔离起来。我想起丁力那张忧郁的脸,丁力和她奋斗了整整五年,最终败走麦城,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看样子我是把这场斗争想简单了,认真思索起来,和龙丽的斗争象一场无休无止的赛跑,我是第一棒,一些我并不清楚的人是第二棒,第三棒,丁力是第n棒,他跑得最长,本来最有希望结束这场比赛,但他最终弃权出场。滑稽的是,接力棒在n+1次之后再次扔回到我的手中,我其实已经没有参与赛跑的资格,但我还得硬着头皮跑下去。我想,有谁知道我们在为什么奔跑呢?寻找下一个继任者,或者就是盲目地飞跑下去,不知所终? 雨静静地下着,我把车开到了远远的郊外。这是一个很少有人来的地方,十几年前我们就知道这个地方。周围都是荒草,它们在雨中轻轻颤动着。不远处雨雾遮掩之下,有一段荒弃的城墙,谁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在那儿,在那儿有多久了,当年我们发现时它就这样,这个地方对龙丽有特殊的意义,每当她喝得酩酊大醉时,只要把她拉到这儿,她就会渐渐醒来,就是说这是她醒酒最好的地方。 我们下了车,在小雨之中一齐走向那段城墙。在一人多高的残墙面前我们停下,那些青色的砖默默矗立与雨中。龙丽的双眼红红的,她伸出手贴在墙上,看着雨水慢慢顺着她的手掌滑下。 “我就这样没有用吗?”龙丽最终说,她还没有从被解僱的懊恼中摆脱出来。 “我看是的,你要是不戒酒,就永远没有希望。”我说。 龙丽痛苦地点点头。 “你看,你因为喝酒丢了几次工作,又离了婚,还使一双女儿拆散,这都是你的错,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没有错。”我说。 “要是当年你不教会我喝酒就好了。”龙丽嘆口气说。 听了这话,我的心中一片黯然,这是我最为内疚的地方。其实我们要在生命中不相遇,也许龙丽就是一个十分正常的人,根本不会有这些事。在雨中盘桓了很长时间,我们才回到车里,在车上我递给龙丽一份病历档案,她仔细认真地看着,这是一份我花钱找人编造的病历,上面详细列举了她身体上的种种毛病,龙丽显然是看懂了,她越看越沉重,根本没想到那一次看似无聊的例行检查中会查出这么多问题,最终她抬起头,对我说:“晓川,我不想死。” “是啊,我也不想你死。”我说,“怎么样,去 医院戒酒吧?” 龙丽听了这话,认真沉默起来,我知道她那种讳疾忌医的习惯又在作怪,但她斗争了一会儿,还是缓缓点点头,我悄悄松了口气,心想这就好,只要戒酒就有救,看来每个人都是怕死的,都希望自己活下去的。 这一年的夏天似乎特别漫长,当我一个月之后开车进入那条异常清凉的山谷时,它还在无休无止地持续着,在山谷的尽头我看到了那个着名的戒酒中心。这一个月我特别忙,根本没有见到龙丽的面儿,只是偶尔打打电话,倒是于童时常买了水果和鲜花去看龙丽,回来向我讲讲她的情况。 车开到疗养院门前,我就看到了龙丽,她站在门口,一直眺望远方,居然没有发现从另一条岔道上来的我。她胖了,脸色红润,穿了一条白色的
第63页 连衣裙,裙角在山谷的微风中轻轻飘扬着。这是龙丽吗?我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和一个月前那个酒气冲天的落魄妇女简直判若两人。我把车停在她身后,走下车摘下墨镜说:“哎哟,这么漂亮的闲散妇女是谁呀?” 龙丽回过头看到是我,一下子扑过来,双手抱住我大叫了一声,“老赵——” 我也情不自禁地伸手搂住那个曾经十分熟悉的身体。我的心中有一丝甜蜜,还有一丝久违的不好意思。“香了,变香了。”我搂着龙丽,闻闻她的脖颈说。龙丽嫣然一笑,然后问:“我们家点点怎么样?我想她。” “好,很好,于童一直在照顾她。”我说。 “于童真好,你老婆真好。”龙丽说。 帮着龙丽把行李搬进后备箱,我们就往回开。在车上,我们愉快地聊起来,谈着这一个月的事情,全是鸡毛蒜皮,但我心里很高兴,因为印象中好久没有和龙丽这么正常地谈论那些正常的琐事了。 “哎,除了吃,这一个月你最想干什么?”在谈完一个月的伙食情况后我又问龙丽。 “我就想和男人睡觉——”龙丽毫不客气地说。 听了这话我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正常,这回完全正常了,我想。饱暖思淫慾,原来拼命喝酒的时候,她哪想过这事儿。 那天路上特顺,一点没堵车,一个小时左右就到了她家。龙丽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大叫一声:家,我回来啦——,然后一下把自己摔在那张舒服的沙发上。她原来凌乱异常的家已经被我们收拾干净,并且能摆的地方全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其实我们就一个意思,给她一个阳光灿烂,美丽清新的感觉,让她重新开始生活。 龙丽享受地躺了一会儿就去洗澡,我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等着带她出去吃饭,可谁想一等就是一个小时,我期间两次去敲浴室门催她快点,她说身上的医院味儿太重,得好好洗洗。几乎看了一集半的电视剧,龙丽才钻出浴室,她的头发湿漉漉的,穿了一件遮不住什么的浴衣,一边擦头一边坐到我旁边。我转过头看她,心想,洗完澡的女人果然是最好看的,。 “怎么,想来一下?”龙丽似笑非笑地在毛巾的遮掩下说 我嘿嘿一笑,暧昧地拍拍她的大腿说:“别忘了,于童对你可不错。” 龙丽一听,伸伸舌头也笑起来。 很快,我给龙丽找好了第二份工作,在一个商场做收银员。她上手很快,并且认真负责,经理反应相当不错。由于龙丽的良好表现,我行动的信心受到很大的鼓舞。不久,我又召开了一部分基本群众的座谈会,这是我想了一段时间之后觅得的一条良计。我打算再给龙丽找个正式的男朋友,让她彻底投入到如火如荼的新生活当中去,永不回头。 座谈会在一个小酒馆于晚上七点召开,席间各位与会者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确实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经过热烈讨论大家推选出三个金牌王老五,他们是吴金贵、许晨、高楠,分别是我的中学、小学时代的同学兼死党。我喜滋滋地琢磨着这三个冤大头,举起杯正要邀众人一饮而尽,这时我的一个朋友忽然问我:“哎,你已经把人家丁大夫害了,现在又去害别人,这缺不缺德?” “缺什么德,”我一拍桌子,“我这么尽心尽力给免费安排美女,感谢我还来不及呢。” 实践证明,我的安排还是受到群众追捧的,我先是找他们个别谈话,略略透个风。后来专门组织一次牌局。期间,故伎重演,装作偶然展示了一下龙丽的几张浪漫艺术照。这几个色狼马上眼睛就直了,一拥而上就哄抢起来。 别抢,别抢,这女人离过婚,我一边躲一边说。 离过婚怕什么,还知道疼人呢,大家说。 人家现在有大批青年男子追着呢,看不上你们,我在人群中挣扎着说道。 那才有意思呢,重在参与嘛,众人说。 果然男人们言出必行,牌局结束之后他们就开始排队约龙丽。初次见面之后,大家向我汇报,全都是骨头酥了的感觉。我操,感谢生活,我简直要乐飞了,看来这回这接力棒是有人接了,就让有资格的兄弟们去参与比赛吧,谁让我们都是和自己赛跑的人呢,我想。 我随后给龙丽打了电话,以老同志的身份劝她这回慎重些,抓住三选一的机会,一定选个合适的,别草率,别冲动。她在电话那头笑嘻嘻地说:你当我傻呀,考察男人我比你在行。但是我还是把事情想简单了,过了一阵儿,我忽然发现情况有点儿不对。龙丽的调查属于齐头并进型,她把时间排得满满的,除了上班,同时考察三个人,她不仅和三个人去看电影吃饭、逛街,还分别和三个人上床。开始我们聚会时是大家搓麻,一起谈感想,后来发展到这三个人分开来向我汇报,说的情况五花八门,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至少每个人都反应龙丽床上功夫了得。这就不对了,这哪里是谈恋爱,这是乱搞呀!这可是龙丽原来的毛病。 我于是决定找龙丽面谈。一个星期天的中午,我把龙丽约到家里包饺子,趁着于童带着点点在那屋玩儿,我对笨手笨脚和面的龙丽说:“唉,我说,差不多就行了啊。”
第64页 “还得揉会儿吧?”龙丽扎着手说。 “我没说面,我说人呢。”我回头看看里屋低声说,“都是我哥们,你别过分。” 龙丽上下看来我一眼,咯咯地笑起来,她说:“赵晓川,你丫真逗,我自己的事儿你管得着吗?这不是你说的新生活吗?” “我操,新生活又不等于性生活,你这腐朽的生活观念什么时候能改改?”我继续说。 “反正他们也没吃亏,”龙丽说着把面拿出来放到案板上,拿过刀切了一下又说,“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龙丽这句话说得我没脾气,的确那三个人现在正是乐此不疲的时候。在煮饺子时,于童忽然低声俯在我耳边说:“晓川,你可别瞎劝呀。” “什么意思?”我问。 “我看龙丽姐目前这样挺好,多正常。”于童说。 听了于童的话,我忍不住笑了,看来连我老婆这么好的人,也是免不了私心,她是希望龙丽赶紧好起来,最好是赶紧嫁出去,离我也远点儿。可现在情况也不完全正常,龙丽酒是不喝了,但放荡这事儿又重新拾起来,此消彼长啊。唉,不知道这回会不会又给哪个哥们挖了坑?算了,看他们造化吧,我煮着饺子轻轻嘆了口气,说了句有点内疚但特别不负责任的话:祝大家走运,祝大家幸福吧。 生意的旺季渐渐来临,这使我们这些小商人愈发忙碌起来。由于周围的这帮朋友都是搞精密工具机进出口的,因此有人提议,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这帮代理商搞个展览会,弄些样品来展一展,搞个推广。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一经提出,就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大家分了一下工,各人负责一部分工作。忙了一阵儿,有人忽然想起来,咱这展览会连个名字和会标都没有。名字好起,就叫“夏季精彩工具机博览会”之类完全可以对付,可会标大家就犯了难,琢磨来琢磨去没个主意。有人干脆说挂各国国旗罢了,可又有人马上反对,说咱又不是在开运动会,讲究为国争光,卖工具机得搞世界大同。后来众人决定把这件事交给一个广告公司,让他们出方案,可他们出了几个,大家都不满意,有的说太抽象,有的又说太具体,倒把广告公司弄得不知所措。这时,我忽然有了主意,我在一次集会时一拍脑袋沖大家喊:“有了,我有主意。” “什么?” “鸟,我们画一只鸟。”我说。 大家一听面面相觑,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管众人理解不理解,马上驱车去找龙丽。到了超市是下午两点多,龙丽刚好休息,在吃盒饭。我找到她,马上问她:“唉,你不说你见过凤凰吗?” 龙丽点点头说,“是见过,可是有些恍惚。 “没事,记住多少是多少,你帮我画一只凤凰吧。”我说。 龙丽有些奇怪地看看我,她知道我一般从不相信那些鬼话,但一看我满脸认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就只好放下筷子,找到笔和纸,匆匆画起来。半小时之后,纸面上一只凤凰呼之欲出,只是真的有些部分不那么清晰。 “能上颜色吗?”我问。 龙丽说好办,她又找来几只彩笔,迅速给凤凰打上颜色。一切完毕后,我终于呆住了,在龙丽的笔下,一只美丽的金黄色凤凰悄悄诞生了。它红红的尖嘴、手爪,顶着一头灿烂的凤冠,拖着长长的金黄色的羽毛在空中自由自在飞翔着。 “真美,它真美。”我忍不住目瞪口呆地赞美道。 龙丽这时有点疏缓又有点慵懒地一笑,我很少看到她这样像一个淑女似的笑,她对我说:“真的,我见过她,只是,有点模糊了。” 拿到龙丽的绘画,我又飞车赶回去。一进大厅,我就大喊一声,“来了,艺术品来了。”大家闻言,马上凑过来。当我掏出那幅画时,大家嗡的一声象炸了窝一样喧闹起来。 “怎么样?”我左右徵求大家的意见。 “牛!”大家一致说,“会标就是它了,让广告公司赶紧制作。”这时,一个傢伙想起了另一个碴儿,他说:“干脆,趁这机会咱们的博览会改个名吧。” “什么名?”大家问。 “就叫凤舞我心工具机展览会——”那傢伙领导般地一挥手,大家听完都一起哈哈大笑起来并且鼓起掌来。 由于这个博览会规模不小,作为主要发起人的我简直忙晕了,开幕的前一天晚上,我弄到一点多才睡觉。第二天上午整九点,我去干洗店取上西装,又给自己别上一朵大红花,驱车赶到会场,昂首走入。开幕式定在九点半,进入会场时已经是人头攒动,宾客云集。但是我刚一露面,我的那帮朋友一下子就扑上来了,他们急切地说:“都急死了,找你也不开手机,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我莫名其妙地问。 “你看。”大家说。 我一抬头,看到展会的正前方挂着一幅巨型会标,但那不是凤凰,而是一个大大的杯子,还分明是一种低档的啤酒杯。 我一下子急了,冲着站在不远处广告公司的负责人愤怒地喊道:“这是谁干的,这么庸俗的会标是谁画的?”
第65页 一个负责人一熘小跑地奔过来,非常冤枉地说:“赵总,不是您的指示吗?让一切听龙小姐的吗?” “可我让你们画的是一只凤凰啊——”我说。 “您这儿让我们画的多了,不是说最后定稿权在龙小姐手里吗?她昨晚才定的。”负责人说。 我顿时无言以对,这时我才注意到到场嘉宾都在指着会标窃窃私语,有的甚至还在偷笑。这回脸可丢大了,我异常悲愤地想着。这时,一个相熟的老外过来还问我:“赵,这是什么意思?”我的脸一下子红起来,结结巴巴什么也说不出来。老外坏坏地一笑,拍着我说:“赵,你真有创意,一定是抽象派出身。”老外转身走了。我简直无地自容,找个地缝钻进去的心都有,我一挥手,厉声向广告公司的人说道:“快,把它给我撤了。”广告公司的人这会儿倒是真利索,他们的工人三两下就把那只酒杯摘下来。一大块空白立 马刺眼的显现出来,在花花绿绿十分灿烂的布景周围,那块空白,说不好听的,真像一块毫无遮掩的屁股! 我非常气愤地走出会场。我什么心情都没有了,在一个喷泉边抽完一根烟,我决定去找龙丽。到了她家,她果然没去上班。屋子里洋溢着一股浓重的酒气,她蓬头垢面,一看就还没起,桌子上还摆着酒瓶。 “你又喝啦?”我质问道。 “你不是让我画凤凰吗?我有些部分怎么也想不起来。”龙丽说。 “那你不能又喝酒啊——”我说。 龙丽没再说什么,而是摇摇晃晃走回卧室,又要上床。我上前一把扯住她叫道:“你怎么这么没出息,你狗改不了吃屎呀——” “别闹,我困,我头疼。”龙丽说着又要往被窝里钻。我气的一推,龙丽顺势倒在床上,拉着被子捲住身体。看着龙丽这种浑浑噩噩的样子,我非常的伤心,假的,全是假象,她根本没有改变,她在欺骗所有爱她的人,我像小时候打架让众人围着暴捶一样,那种远远大于肉体疼痛的屈辱和失败感油然而生。十五分钟之后,我再次走入卧室,我把草草收拾好的行李一放,冲着床上的龙丽喊:“起来,我送你去 医院。” “不,我要睡觉。”龙丽闷在被子里说。 “睡个屁——”我大叫一声,一下子扑了过去。 我和龙丽又打了起来,准确地说是我在揍龙丽。我挥起拳头没头没脑地向龙丽打去,这个不争气的女人真他妈气人,我心想,揍死她算了,大家都清净。龙丽开始是躲闪,后来被我打疼了,终于奋起反抗。 其实,这样的打斗并不新鲜,当年我们谈恋爱时,就为龙丽的水性杨花,双方动过很多次手,我们两个人一打架就两条狼一样非常狠,谁都不会轻易罢手。那天的架照例打得惊天动地,龙丽一边还手,一边还骂:操你妈,你滚蛋,不用你管。我最后强行抱着筋疲力尽的龙丽出了门,龙丽在我怀里挣扎着尖声叫道:强姦,强姦啊——。在小区的街道上,行人纷纷侧目看我们,但一个正在巡逻的与我们相熟的大妈为我们打了圆场,她无所谓地挥挥手,冲着周围的人大度地说:没事儿,两人是情儿,见天介这么闹,他们觉得这么闹刺激,有创意。 好不容易把龙丽塞进车,我强行发动起来,飞也似的开出小区。这时,龙丽把当年追杀我的劲儿拿出来,她从副座上扑上去,一把掐住我的脖子,“吭嗤”一口咬住我的耳朵。我真是钻心的疼,但我什么也不说,任她咬住。一个小时后车终于开进山谷,那个医院也遥遥可见,而这时我的鲜血已经从脖子流到肩膀染红了衬衣,龙丽掐着我的脖子紧紧咬住我的耳朵,一直没有松嘴,她在困顿中睡去的姿态充满了怨恨,而这种姿态非常完美地象徵了我们剪不断理还乱的上半生。 龙丽的这次戒酒生活似乎持续了更长时间,冷静下来之后,我确实有点为自己的那次冲动后悔。真不该採取那么激烈的方式,我无疑又一次伤害了她。想了很久,我终于鼓起勇气打电话向她道歉,可龙丽一听是我就挂了。如是几次,都不成功,我只好放弃努力。探视的事只好交给于童,她依然那么宽容,好像是龙丽的姐妹而不是我妻子,每回她带去一些鲜花和食品,再带回一些模稜两可的消息。出院那天,我主动去接龙丽,算是负荆请罪吧。这一次龙丽没有在医院外面等,她肯定还在生我的气。到了地方,我直奔她的病房,推开房门时我忽然发现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屋子中间,他个子不高,典型的南方人的脸,眼睛很深很亮,有一种压抑不住的精明,我忍不住认真看了年轻人一眼,他是谁,我暗暗想。 “龙丽——”我叫了一声。 龙丽抬起头来瞟了一眼,没理我。倒是那个男人沖我微微一笑,我也礼貌地点点头。龙丽依然不理我,自顾自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我想走过去帮忙,龙丽用恶狠狠的眼神制止了我。 “还生气吶?”我开玩笑似地问。 “你以为完事啦,记住,赵晓川,以后你再敢动我一根指头,我杀了你。”龙丽咬牙切齿地说。 我讪讪地笑着,不知如何回答,在屋里尴尬地呆了十分钟,只好出来。龙丽根本不理我,仿佛我是空气一样。在院外的一棵树下,我无聊地踱着步,龙丽的愤怒我并不奇怪,这很正常,有前因就有后果。可我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那就是,在那个房间里我是个外人!我什么时候成了外人呢?这辈子即使跟龙丽再打得鸡飞狗咬,她再水性杨花,我也没有当过外人呀?这真让我无法忍受。
第66页 那天,龙丽没有坐我的车,而是叫了一辆 计程车和那个年轻人一起走了。我看着他们毅然远去,只好独自怏怏的回家,到了家以后就垂头丧气瘫在沙发上,面对着电视屏幕长时间默默无言。 于童看出我在生气,就给我沏了杯茶端过来,她把茶放在茶几上,坐在旁边问我:“我想你一定是看到了。” “看到啦——”我闷闷地说。 “听说他们就是在疗养院里认识的,那个年轻人叫刘星,是去照顾一个病人。他们两个好像是一见钟情。”于童说。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埋怨道。 “怕你旧情难忘,吃醋。”于童笑笑说。 我嗤的一笑说:“我会吗?”说完这话我立刻觉得言不由衷,因为我心里确实早已翻腾起一股醋意。过了一会儿,于童又说,“这一次,好像龙姐又没戒酒成功。”我闻言抬起头,于童说:“我听说那个刘星有时从山谷外偷偷给她背酒回来。” “这是要干什么?这哪里是戒酒,不是瞎耽误功夫嘛。”我终于忍不住叫了起来。 “所以,他们最终决定不戒了。”于童说。 这真是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我还以为一个疗程结束了呢。那个年轻人到底想干什么?他怎么能纵容龙丽继续喝下去,难道他真不知道这样下去龙丽会死掉吗? 不行,不能这样,想了两天,我忍不住又召开了一个小型会议。我把龙丽的前任男友们都招来开会,会上,我陈述了龙丽目前糟糕的状况,把责任全推到那个年轻人身上。我鼓动如簧之舌,激励众人知难全上,努力参与市场竞争,一定得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实话说,我这种要改变现状的想法,不知道是由于嫉妒,还是真要维护一种是非观念。反正我这一招还真管用,众人在我挑唆之下全都群情激奋,立竿见影地就去冲锋。我心里于是塌实了点儿,龙丽我还是了解的,她对男人们天生的热爱永远会使她来者不拒,这一回只要众人一去,肯定是春秋战国混战一场,保证让她累得上气不接下气,那个年轻人一定占不着便宜。 可事情并不像我判断的那样。这帮孙子去了全都石沉大海一样。我抽空去打听,他们豪情皆无一个个均顾左右而言它。那天我正为这事儿纳闷,忽然接到了一个国际长途,是丁力。我们俩热烈寒暄了几句,互相问了问情况。丁力现在状况不错,在一个公司找了份差使。接着我们花了很长时间谈他女儿,他再三拜託我,我大包大揽,全都承诺,挂电话前,他才谈起龙丽。 “我听说龙丽现在混得不错,很风光。他又找新男朋友了吧?”丁力说。 风光?风什么光,我奇怪地想。“龙丽,龙丽还行吧。”我含含糊糊地应道。 “她能过好了,我也踏实点。”丁力在那头苦笑道。 放下电话,我坐在办公桌前想,风光,这是什么意思?不行,我得亲自出马看看。 打听了一下,我去了啤酒一条街。这条街在这个城市的东部,它很长,有一千多米。整个街道全是酒馆,世界各国的啤酒都能在这儿找到。去的时候是傍晚,街口有个拉手风琴的学生,我认真听了一会儿,扔了两块钱就继续向街里走。街上灯火通明。人们熙熙攘攘,游客与酒客相伴而行,不时有大群从农村雇来的村妞从各式各样的门中冲出来,把客人强行拉住,客人们百般抵抗无效,就在愉快的嬉闹之中纷纷缴械投降,结队涌入。这是我喜欢的生活,我真不愿意天天正襟危坐在办公室里,而是希望看到大批的人们无所顾忌地坐在街上大吃大喝,欢歌笑语一浪高过一浪,这才是我心中生活的样子。 奋力穿过人群,在街中心,我终于看到了这条街的标志物——一个巨大的木质啤酒桶。在那个啤酒桶上确实挂了一个长长的条幅:欢迎酒仙。我正抬头细细看条幅,一个不小心被人从后面抱住,几只手一使劲一下把我拽进了一个酒馆。 我刚一坐定,老闆就走了过来,把一个纸制的杯垫放在我面前,热情地对我说:“兄弟,喝什么?” 我看看酒单,斟酌一下说:“来个激情套餐吧。” “得嘞——”老闆一转身,对着吧檯喊道,“上十扎啤酒,红、黄、黑三种颜色。” 我没有辜负老闆的希望,很快就喝高了。窗外的那个条幅在傍晚的灯火中显得异常醒目,由于独饮无聊,我就叫来老闆同坐。 “大哥,这个酒仙是什么意思?”老闆方一坐下我就问道。 “兄弟,怎么连酒仙都不知道?”老闆惊讶地反问。 “确实孤陋寡闻,还请赐教。”我说。 “这酒仙是一个女人,长得那叫一个漂亮,瘦瘦的,大眼睛。”老闆说。 “哦,她有何手段?”我问 “这个女的特别能喝酒,而且她有一个绝招,能非常准确地辨别酒的好坏。开始她来这条街喝时,大家还不以为然。可后来,只要是她说好的酒,必定卖得快,银子大把大把地进。这说明什么?说明她和人民群众的口味一模一样,经过无数实践,大家全服了。”老闆眉飞色舞地说道。
第67页 我愣愣地听着,感到有些匪夷所思。“那女人不会是叫龙丽吧?”我问。 “正是,但我们不敢叫人家名讳,我们只敢叫人家‘仙’。”老闆恭敬地说,然后又神秘地俯在我耳旁道,“据说,酒仙要是喝好了就能看见凤凰——”我听了嗤地一笑,鬼话,这种鬼话只有人民群众才信。 “怎么,她来过你店里?”我又问老闆。 “来过,当然来过。”老闆非常自豪地说。 “她喝的什么酒?”我问。 “就是你手边的这种激情套餐,兄弟一看就知道你是啤酒中人,和酒仙一个品味。”老闆讨好地说。 我拿起那扎啤酒,深深饮了一口,心想,我们都快喝了一辈子酒了,口味能不一样?可龙丽变成这样我想不到,这算什么?难道算她找到的一份工作,人民群众真是疯了。 “人家酒仙现在玩得特洋。”老闆接着说,“她不是火了嘛,生意天天上门。可人家不自己谈,只负责喝酒,人家雇了一个经纪人谈,是个博士,白白净净,特别聪明,谈起价来狠着呢。就到我这店喝了一晚上,白喝酒不说,我还得给这个数。”老闆伸出二根指头。 “二百。”我问。 “二千!”老闆叫道。 我一听,一下子打了个酒嗝,忍不住说道:“我操,真够黑的,简直是开黑店啊——” 这次对啤酒街的造访使我明白过来,怪不得那些王老五都悄没声的隐藏起来,原来龙丽和那个年轻人玩得这么飞,怎么去打败他们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龙丽竟然成了名人,在这条街上没有人不知道的,还都以请到她为荣。可我心里明白,这不是好事儿!原来龙丽还有些向善之心,知道酗酒不对,可现在一点是非观念也没有,她在向一个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那不是找死吗? 我决定去找龙丽,挨骂也在所不惜,这个时候面子算不了什么,我实在觉得事情严重。在龙丽家,我又吃了一惊,整个屋子收拾得非常干净不说,而且到处都是龙丽的肖像。素描、钢笔画,还有油画。尤其是那幅油画中的龙丽显得异常靓丽和优雅,她当年青春的风采一览无余,这个画者一定看过龙丽年轻时的照片,我想。 “怎么样,在我的家中我显得重要吧。”龙丽问。 “谁画的?”我问。 “刘星。”龙丽说。 她穿着一件华丽的睡衣,似乎刚起,手中握着一小瓶 墨西哥啤酒。 “这就是你的新生活?”我问。 “是的,我已经开始新生活了。”龙丽说。 “可你还是没有放弃喝酒,而且似乎还越喝越多,这是新生活还是更加堕落?”我又问。 “作为新生活的开始,我首先放弃的就是你天天赞美的那种住院治疗后成为普通人的生活。”龙丽喝了一口酒说。 我没说什么,而是撇撇嘴,心里说,你这样下去会喝死的,说不定还死得很难看。 “别不服气,”龙丽看了我一眼,她知道我在想什么,因为我们特别了解,她说,“他和你不一样,他从不说这是高尚的,那是低俗的,他只是尊重我的选择,或者说我的鄙俗。” “那是见死不救,落井下石。”我终于忍不住冷笑起来。 “你不懂,”龙丽似乎懒于与我争论,她说,“你知道这一阵那些啤酒告诉我什么吗?” “能告诉你什么?顶多不过是麦芽糖的含量吧。”我讽刺地说 “你真粗俗,”龙丽白我一眼继续说道,“它们告诉我:一个人真正的力量不在于如何决定别人的意志而是在于怎么尊重别人的自由选择。” 我皱着眉,听着龙丽的谬论,心想,这一阵她真是中毒愈发的深了。 “你看看那些画,你像他这样看过我吗?” 我转过头又去看那些画,是的,在画中,龙丽是那么美丽,我不得不承认,那个年轻人发现了我熟视无睹没有发现的东西。但在这个时代,我已经变得狡猾而警惕多了,我没有那么容易被人矇骗。我盯着画中的龙丽看了一会儿又转向现实中的龙丽说:“画是画得不错,但从这些画中,我就敢跟你打赌,这个人一定对你另有所图。” 和龙丽的谈话结束后,我有一种无可置疑的挫败感。这种挫败感我真的从来没有过。在我和龙丽的交往过程中,我有过伤心、痛苦,也有过疲惫和厌烦,但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手足无措般的失落。如果我是一株植物,她就是另一株,多少年来我们彼此就在周围,不管我是否视而不见。但是突然之间,她腾空而起,倏忽消失,我看见那些突如其来的空白,心中的感受实在难以名状。 你的裙裾/宛如刚落幕的音乐缓缓而下/我站在这孤独的星体/看着你默默离去…… 这大概是我在大学时读到的某首诗的片断。整首诗的情景我忘记了,唯有那种分离的孤寂我还牢牢记着。也许有些人淡淡的会陪你一生,而有些人与你再热烈也终究会成为过客,我想。 在考古研究所的门口我停住了脚步。整个诺大的院落都是那种老式的陈旧建筑,绿色的长春藤密密地缠在楼宇之上,有一种肃穆和沉静。我是跟随一群考古爱好者来到研究所的,近些年考古热的不断升温,使考古爱好者成几何倍数的增长。研究所为了扩大其工作的社会知名度,进而募集资金,也定期举办展览和工作报告会,邀请爱好者们前来。
第68页 我跟着爱好者们先看了一会儿一个新 石器时代的展览,然后就去听一个老外讲南非的岩画,途中,我按事前计划,离开领路的嚮导,直奔一幢式样普通的楼房而去。一层深出,那个工作室的门虚掩着,我推门而入,这是一个有些破旧的工作室,门窗紧闭,採光不太好,屋内各种架子上摆满我不认识的器物,每个角落似乎都洋溢着一股陈旧的霉味,唯一有些特色的是一面墙壁完全被一只书架代替,上面都是有关考古的书籍。古代,他们就是这样研究古代的,我想。 “您找谁?”一个年轻人从电脑前转过身问我。 “对不起,冒昧打扰,我只是一个爱好者。”我说。 “抱歉,我们这个部分也许会在不远的将来才对外开放。”小伙子礼貌地说。 “可是,我很有钱,而且我也对考古非常热爱。”我也礼貌地回答道。 小伙子会意地笑了起来,他点点头说:“那么,欢迎您,随便参观,我们目前还没有什么太保密的。不过我们的课题很有意义。” 我谦恭地笑着,眼光随即扫视着屋子。果然在门口处,我看到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研究室工作人员名字,刘星两个字赫然排在第一位,这是我调查了两个星期的结果,我打听到刘星就在这个考古研究所攻读博士,而且他这个星期有事出差在外。我和小伙子随口聊了起来,根据我所得到一些消息,现在研究所的一些课题,拨款严重不足,因此每个课题搞经费的任务就非常重,没有经费就等于无法生存。因此,在闲谈中我尽量表达了自己对考古的兴趣以及公司的资金实力,小伙子当然明白什么意思,他应我的要求,详细介绍了他们目前的工作。他的言谈话语中频频提到刘星,他说刘星是他的师兄也是这个课题的负责人,不仅引领着研究方向,还担负着筹措经费的重任。 龙丽喝酒挣的钱不会用在课题上吧,这也太匪夷所思了,我暗暗想。我渐渐把话题往刘星身上引,我特别想了解这个精明的年轻人在干什么。果然,谈到尽兴处,小伙子把我领到另一个屋子,我一进屋就愣住了,屋子里摆满了肖像,墙上、桌子上、椅子上到处都是,这一情景我确实似曾相识。 “您可能会奇怪,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肖像呢?”小伙子自问自答地说:“这就是我们遇到的那个古墓,墓主人大概是一个贵族,这是我们利用法医技术复原的逝者面容。目前我们还不能确定哪个更像他,他的面容有可能是其中之一,也可能是所有面容的综合。” 我认真地听着,觉得事情在某个点上接通了,但到底怎么接通,是什么接通了我根本弄不清。 “法医复原技术是比较先进的技术,当然,我师兄也有一种特别的嗜好,那就是他非常狂热地喜爱给人们画像,甭管是给逝去的人们还是活着的人们。”小伙子说道这儿还轻轻地笑了起来。 一头雾水。离开考古研究所时我就是这种感觉,但我无论如何能感受到事情走入了一个奇怪的方向,似乎龙丽坐在一只她自己都不能发觉的气球上,飞向另一个谁也不了解的空间。 钱和肖像,这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现实主义标的。但它们象两张具有魔力的扑克牌,虽然拿在我的手上,却无法琢磨出它们将变幻出什么?这件事让我思索良久,我承认作为商人惯有的疑心病是我的职业缺点,可这件事又太过独特,我确实感到后背的凉气,但猛一回头,那只意念中向我袭来的飞去来器又在空气之中悠然分解。 由于白天想得过多,晚上我的睡眠受到了影响。我频繁地做梦。梦中无数的纸币和肖像向我袭来。我还在一个潮湿的雨天,看到刘星坐在残缺的城墙之下,向我目光炯炯地笑着。我想问他一个问题,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我终于忍不住,在又一次失败的睡眠之后,再次找到龙丽。龙丽当时正坐在阳台上翘着腿看着徐徐降临的秋天,她大口大口地喝着啤酒,脸色非常苍白,但她的精神却轻松愉快。 “你喝的酒越来越高级了——”我从阳台中找到一箱外国啤酒,打开一瓶自己也喝起来。 “全是免费的,他们任我试喝,作为酒仙,我现在受到的礼遇越来越隆重。”龙丽似醉非醉有些得意地笑着,她眯缝着眼睛看着秋日的阳光。 “哪种酒你最喜欢?”我随口问道。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我真正最喜欢的酒似乎还没有找到,”龙丽微微皱起了眉,“我不知道我这一辈子是不是能找到。不过,我现在已经习惯于说好话或者说假话,凡是请我去喝的店,我都卖力地大声叫好,无论那些酒真好还是假好。” “就是说,你也被世俗同化了。”我笑笑说。 “是啊,也许每个人为了他自己的事业,都要多多少少放弃一部分良心。”龙丽感慨道。 事业?你那算什么事业?我心里暗暗说。 “怎么样?”龙丽过了一会儿问我。 “一切正常。”我回答说。 龙丽知道我去做了调查,她当时默许时就显得胸有成竹,我喝了一会儿,还是下决心对她说,“离开他吧。” “为什么?”龙丽转过头问。
第69页 “不知道。”我摇摇头。是的,没有理由,一切都似乎井井有条,没什么纰漏,但是作为商人,当他确知危险已经来临,而不知道危险在哪里时,那个危险可就是个大麻烦。 “老赵,你是在为我的新生活担心,别担心,我早晚会向你证明我的新生活是多么有意义。”龙丽笑嘻嘻地笑着说,我则无言以对,只好拿着酒猛灌起来。 当然,我不是一个轻易承认失败的人,特别是危险来临之际我怎能袖手旁观?那次无效的劝说之后,我逼着自己又行动起来。我再次找到龙丽的几位前情人,并没有询问上一次行动无疾而终的原因,而是赤裸裸地许以好处,打算把他们再一次鼓动起来。 这次,根据我对龙丽的了解,我还给他们各自设计了方案,有猛冲猛打的,有温柔浪漫的,他们分别依计而行。但是结果却更糟,面对他们的猖狂进攻,龙丽均一一婉言谢绝,连出都没出来,根本不接招。几个回合下来,失败的众人一致分析,估计这回龙丽是被那个年轻人彻底拿下了,就是说已经坠入情网,如果不出意外,这将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姐弟恋。 姐弟恋?这可太时髦了,我当时就极其纳闷极其失落地感嘆。关键是龙丽似乎不再喜欢别的男人,她总不会从一而终吧,这可太滑稽了!奋战这么多年,她要她要一扫所有分母为快,这令我十分不解。 是呀,去调查一下那个年轻人吧,我们是不奉陪了,众人说完立刻作鸟兽散。他们的意思是不再费心费力,而是另找它蜜,这帮傢伙真是太现实了。不过也不能怨他们,人到了三十多岁,考虑任何事情都已经非常理智,何况找人结婚的大事儿,一看没戏还不赶紧撤?谁还没事陪着玩,又搭时间又搭银子,这可不是年轻时谈恋爱。 就是在大家散场,我再一次大感溃败之后,有一天我竟然出其不意发现他们又悄悄组织起来。那一天晚上,我陪完客户去赴王老五们的牌局。我进门前,已经做好了会受到众人无情谩骂的准备,因为这回让他们等的时间实在太长,说好七点准时聚齐,可我上楼时已经十点半了。但是待我蹑手蹑脚一进门,却风平浪静,根本没人破口大骂,我正暗暗窃喜,却忽然发现,那三个人根本没支桌玩扎金花什么的等我,而是都在摆弄乐器。有电吉他、电贝斯、架子鼓,还有一个电子琴,这套东西可值些钱。 “怎么回事?”我惊讶地问大家,“什么情况?” “等你呀,没事儿干,我们先练会儿。”大家说。 “练什么?不会是谁参加卡拉ok大赛吧。”我纳闷地又问。 “什么卡拉ok,我们哥儿几个要重塑人生,建设新生活,我们打算组织一支乐队,业余时间不打牌泡妞了,改卖唱了。”大家说。 “就你们?”我一听就哈哈笑起来,这不是天方夜谭嘛。 “真的,我们上学时都练过,有点业余水准。”大家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 “那,那谁是主音歌手?”我乐不可支地再问。 “龙丽呀——”大家一齐说,“这是龙丽的主意。” 我一听更是大吃一惊,马上叫道:“她会唱歌?她会唱歌我怎么不知道?” “你是聋子和瞎子,你怎么能知道?”大家一齐反问道。 这叫什么事儿?也太天方夜谭的了。关键是这三个人没有半点羞耻感,我认为他们在争夺情人的战斗中已经先折了一阵,那他们现在应该同仇敌忾、卧薪尝胆,找个机会勾连枪拐子队杀情敌一个人仰马翻。如果没机会翻盘,怎么也得痛定思痛愤然回首绝尘而去再也不理龙丽,这也算男人做事。可他们居然心无芥蒂的重新聚集在龙丽周围,在她的率领下向着一个根本不是男女关系的目标奋力奔去。这也太无耻了,太没心没肺了? 我质问他们:“你们就不觉得丢人吗?” “丢什么人?”大家反驳道。“这是个好主意啊,我们从来没想到生活能这么过?这太好了!” 在众人兴奋的欢歌笑语中,我极其失意的落败而回。我承认这回龙丽真的给了我一个惊讶。我自认我十分了解龙丽,但是最近的事儿却使我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我是个瞎子和聋子吗?是不是我对自己最靠近的人最视而不见?攻打龙丽这个堡垒的主要力量就被这么轻而易举的招安了。我本以为自己夹杂在千军万马中,手持长矛,正埋头向敌方冲去,谁想一回头却发觉自己是一个人在跑路。在我和龙丽长期的斗争中,我可从没这么落过下风,至少心理上从未这么失败。 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是领袖曾教导过我们的。一天晚上,我就抱着这种心态随风潜入夜,去完成自己孤独的赛跑。我悄悄坐在啤酒一条街尽头一个巨大的酒吧里。这个酒吧很有名,到了晚上人头攒动,声音鼎沸。我还特意画了画妆,带上一顶帽子,穿上一件风衣猫在角落里。这种环境我很熟,几年前我几乎天天泡在酒吧里,一喝多了就主动要求上去唱歌,刺激得下面的观众直喊下台。 演出开始了,果然是龙丽他们,他们先试着唱了一首,有点紧张,但是还不错。龙丽有些沙哑的菸酒嗓居然还博得了掌声。第二首,第三首依然不错。几首下来,他们就完全放开了,底下的听众也被挑动起来,掌声愈发热烈。这时,龙丽翻着歌篇,和他们商量了一下,一会儿前奏起来,我忽然发现这是一首我最喜欢的老歌《野百合也有春天》。音乐之中,龙丽舒缓而优美地唱起来,幽暗的灯光下,她的脸色显得异常苍白,头发在脑后象一只将要飞去的燕子一般盘着。就在这一刻,我忽然问自己这个成熟的妇人是我认识的那个龙丽吗?所有的嘈音似乎一下子远去,我只看见龙丽的嘴唇蠕动,吐出每一个我听不到声音却异常熟悉的字。
第70页 在疯狂的掌声中,一个人坐到了我面前,我一下子从恍惚中回到现实,定睛一看是刘星。 “赵先生怎么还乔装打扮?”刘星有些讥诮地问道。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摘下帽子,笑笑说:“还是让你们认出来了。” “怎么样,据赵先生看,这算不算新的生活?”刘星认真地问,他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在镜片之后闪着光。 我知道他这是代表龙丽来问的。但这怎么回答呢?这确实是一种出乎意料的生活,但谁敢保证这是一种能够持续下去的正确的生活? “是不是新生活我还不敢判定。”我说。“但我觉得你倒是有经济头脑。我与龙丽相处那么多年,从没想到过用她来挣钱。” “那是你的问题。”刘星笑笑说。“因为你不知道她的价值所在。” “我们只有挽救她,她才有价值。”我说,“不过,你似乎不在乎她是否会死去。” 刘星又讽刺地笑笑,他摇摇头说:“哥哥,你老了。你的观念太陈旧,你的错误就在于用你的标准去衡量她。其实你只需平等地对待她,而不能要求她的生活和你的一样。你让她感到不自由,不是有一句话嘛:不自由,勿宁死。” 我被刘星说得哑口无言,说实话这么多年来我早已厌烦了年轻时人们的夸夸其谈,所以我不善于在这些虚空的方面进行辩论,我觉得每天都在实实在在地谈价钱和利润,那才是真正的生活。 “你们将来怎么样我不管,但你别再让她喝酒,定期让她去 医院检查。”我说。 “赵哥,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刘星振振有词地说,“她现在不是挺好的吗?你看她不当收银员了,她当了歌手,她现在每天能挣到钱,每天唱完这里的所有酒家都请她免费喝酒,她有了社会地位,所有人都尊重她,大家都叫她酒仙,这有什么不好?” “可这是什么样的生活?能够持续多长时间,这样下去她一定会死掉的。”我真的有些愤怒。 “你敢保证你活的每一天都不是行尸走肉,都比别人更有意义吗?”刘星说,“其实幸福很容易,但大多数人都要求比别人幸福,这就难了。你就是按你的方式要求她和你一样或者比你以为的那种幸福更幸福,初衷是好的,但实际上是在杀她,killher。”刘星说着做了一个扣动扳机的样子。 愤怒在我心中聚集起来,奇怪我很久没有这么激动了。我明白刘星的意思,他是在说,实际上龙丽最大的敌人不是酒,而是我!刘星看我有些激动,就以一种和解的姿态说:“算了,赵哥,我们观点不同,但我们可以井水不犯河水,做不成朋友,视同陌路总可以吧,你也别再那么费劲地调查我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平静下来之后说:“小伙子,你别以为我傻,讲这些冠冕堂皇的事情没有用,我只想告诉你,不要自以为聪明,别以为做什么事别人都不知道。” 刘星听了这话耸耸肩,他马上笑了起来,“既然赵哥这么直爽,我也没什么可躲的。这样,我给你机会,看看你自己的本事,我到底要看你能不能发现我在干什么。”刘星说这话时,显得非常自信而且有些阴险,他的眼中刀锋一闪,看到这种眼神,我立马明白,我们俩这回算干上了,这一回我只好老夫聊发少年狂,一定要想办法把那个大幕拉开,看看幕后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天空。 那次谈话可以说是我与刘星的一次非常正式的交锋。龙丽虽没有参加,但她的歌声以及她时时飞略而过的眼神就围绕在我们的周围,在这场口舌之辩中我明显处于下风,实际上毋宁说这是我和他们两人的战斗。自从龙丽碰上刘星之后,我攻打堡垒的行动就从未成功过。有了支持,龙丽不再内疚,她甘心以堕落为快乐,在龙丽意想不到的歌声中,我清楚地知道:有时候堕落是不可逆的,因为那是世间最快乐最自由的事儿。 由于苦闷,我给丁力打了电话。我在国际长途之中一聊就是一个小时。我坦诚地回顾了过去,又谈到失败的现实,还感嘆了无能为力的将来。最后我诚恳地向丁力道歉,我觉得当年我把一个炸药包点燃之后仍给丁力的做法十分缺德,这就象那个流传甚广的笑话:董存瑞的班长是个河南人,他把炸药包点燃后转过头对董存瑞说:存瑞,你先帮我撑会儿,我去找个棍儿—— “这个炸药包真是威力无穷。”丁力感嘆道。 “那她现在是不是真正找到了归宿?我是不是在画蛇添足?”我怀疑地问。 “谁知道呢?”丁力支支吾吾地说。 我们俩都沉默了,实际上我知道两个人都在想一件事:那就是,我是不是要找个正当藉口打退堂鼓?三十秒钟之后,我把这个想法完全否定。要是在一个宁静祥和的社会里,我宁愿相信有人在用另一种方式拯救龙丽或者说龙丽根本不用拯救。但在面前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里,我清醒的知道人们运用善良的限度,却根本不知道他们运用恶毒的限度。难道我能放弃曾经的爱情和友情落荒而逃吗?不能,如果那么做,我是在否定自己的上半生,我实在没有勇气放弃我曾信奉的东西,不管他们虚幻与否。
第71页 经过商议,考古爱好者的角色由我的一个朋友代替,他装作一个贊助商去贊助刘星的课题,并且负责找专人盯住刘星,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比较阴险的方法,谁能想到一个热情大方的贊助商实际上根本不怀好意?我的那个朋友要求刘星每周都提供工作剪报,而那个专门的负责人几乎每天都去监察,我特意给他开了双份工资。 这真是一场奇怪的斗争。原来我是一直在努力寻找一个赛跑的继任者,但现在龙丽自己找到了,我却又要尽最大努力把那个接力棒从她的手中夺回来。我花了大量时间阅读研究报告,翻查资料,有时为了增加考古学知识,我还放弃生意跑到 图书馆一泡一整天。 有一次那个负责人非常兴奋地跑过来,告诉我他有一个重大发现。我连忙问是什么,他从一个纸箱里拿出一只盒子,盒子里放的都是一些没有规则的碎片。 “这是什么?”我问。 “是刘星在一处城墙附近找到的。”他说。 “是什么东西?”我又问。 “据他们的研究,是一个酒缸。”他说 不可能,这种碎片在断墙处我也发现过,我一直认为它们可以拼成一只硕大的盘子。我非常的不服气,难道我真那么业余,难道真像众人骂我的那样,我是个瞎子吗?我立刻放下生意,马上开车去图书馆查资料。但车开到半路,我忽然醒悟过来,妈的,谁是搞考古的?难道是我吗? 星期天我让于童多炒了几个菜,自己独自饮酒。四两老白干下去之后,我开始追忆似水流年。我想起了我们曾经的轰轰烈烈的爱情,还有正午的爱情追杀案,特别是当年龙丽结婚前,曾和我举行过一次告别比赛,我们用海碗干啤酒,一人十八大碗,一个小时之内全都超过了武松。 还不如当初让她住在我家,天天一起喝酒呢。即使是生事吃醋,也不会象现在这样弄得视同陌路。我正胡思乱想,门就响了,打开门一看,竟然是龙丽她还带着点点,这可是稀客,这一阵除了能偶然看见点点,龙丽可是绝少能见。我连忙不沓声地招呼。龙丽一眼看到桌子上的酒就对我说:“给我拿个杯子,我也喝点。” 于童连忙布置杯盘,龙丽老实不客气地坐下来,我们俩按照老规矩,先干了三个,酒这个东西就这点好处,只要喝够量,它就能给人自由和想像,有时甚至可以让人飞翔。 我实际上已经有点高了,恍惚间龙丽忽然坐在我面前,竟还有点激动。这时龙丽看了我一眼,她自己又喝了一杯不动声色地对我说“我有一件事儿想求你。” “什么事尽管说?”我痛快地说 “借钱,借给我一笔钱。”龙丽说。 “借多少?”我问。 “你有多少?”龙丽反问。 我的酒一下子醒了八分。这就是我和年轻时的区别。年轻时天真烂漫,喝醉酒之后绝不会清醒。但现在不一样,我什么时候都保持着现实的这根弦,即使在马上就晕厥的情况下,我还能对现实的利益做出现实的反映。因为我知道所有美好的酒精状态都是暂时的,只有现实的雕刻刀才是永恒,龙丽就是把这两者的关系弄反了。 “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问。 “我打算买地,去盖房子。”龙丽说。 “去哪儿买?盖什么房子?”我越听越觉得不对。 “在近郊,那块有断墙的地方。”龙丽说。 在那个地方?那是多么大的一片荒地,在那能盖什么房子?不是打算新建一个城市吧,我想。 “是刘星的主意吧?”我猜测着问道。 “是。”龙丽点点头。 “为什么在那儿盖?”我接着问。 “为了醒酒,我每回醉了,不都是去哪里吗?他每次都陪我去。”龙丽有些苍白地解释道,她说着还抬眼心虚地看了我一眼,这一阵儿她还是头一次用这种眼神看我,这与她戒酒之前那种内疚的眼神一模一样。 但是,我还是一下子愤怒了,我把酒杯往桌上一顿说:“龙小姐,你是没脑子还是猪脑子啊,这种屁话你也相信?在那个地方能盖房子,我看修墓地还差不多,除了死人谁去啊——” 龙丽没说什么,她只是拿起酒杯又一饮而尽。于童一看我们俩又要干起来,马上从后面捅我,责备地对我说,“你说话怎么这么难听?” “不是我说话难听,”我指着龙丽转过头说,“有她这么没脑子的吗?智商为零!就是喝酒喝的。” “你放心,我会还你钱的。”龙丽低着头看着自己消瘦的手指,她的手指紧紧地握着酒杯。 “不是钱不钱的事儿”我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是明显拿钱打水漂吗?” “你借不借吧?”龙丽抬起头问。 “除非我变成猪!”我坚决地拒绝道。 龙丽狠狠盯了我一眼,她然后伸手去拿酒,喝下又一杯酒后,她略略平静了一下说:“这样吧,赵晓川,如果你信不过我,我把点点压给你,你可以把她当个人质。咱就算玩一把绑票游戏,我将来会给你赎金的。”
第72页 “龙姐,你要干什么?!”这时于童终于忍不住,我这个好脾气的妻子一下子从我的背后跳出来,着急地说:“你真糊涂,一个女人怎么能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了呢,虎毒还不食子呢。” “那个小王八蛋给你吃了什么药,你怎么就相信他的屁话,怎么连人性也不顾了。”我也大叫。 龙丽再次慢慢抬起头,这时我发现她那双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痛苦的泪水,龙丽死死盯着我,咬牙切齿地却语调平静地问我,“那你说我应该相信谁?反正我不相信你们,因为你们谁也没信过我!” 在龙丽并不大的声音中,屋子里突然静默下来。我仔细端详这张我十分熟悉的脸,龙丽已经不年轻了,那些明显的细细的皱纹布满了她的额头和眼角。从龙丽的眼中,我头一次发觉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在她哑哑的声音中,我忽然明白,龙丽是进行一场有关生命的赌博。她对我们已完全失望,她根本不愿相信我们,而宁可选择一个她并不十分了解的年轻人。 谁也不再那么天真烂漫,即使像龙丽这个天天生活酒精中的人,一遇到钱这个比刀子还要厉害的现实问题,她也警觉起来了。我终于在这次争吵中找到了龙丽与刘星这对姐弟恋中最大的问题,那依然是个老问题,就是谁能够相信谁?但最令我悲哀的是,龙丽宁可冒着被彻底欺骗的危险,也不愿意把她的未来交在我们这些曾经爱过她,迷恋过她,想为她的未来做点什么的人们手上。 在酒精的作用下,我忽然把头埋在双臂之间“呜”的一声哭了。两个情绪激动眼角含泪的女人,没想到先哭出声的竟是我这个没有出息的男人。 龙丽这时的眼泪也忍不住扑簌簌流下来,但她没有退缩而是坚决地说:“如果你要让我活下去,你就答应我,我别无选择,只有相信这是美好的爱情。” “放屁——”我哭着跳了起来,“天底下谁见过美好的爱情?” 那件事是以一种最没出息的方式结束的。我们三人抱在一起放声大哭,哭声震天,吓得在屋子里专心致志玩耍的点点都跑出来看个究竟。大人们的哭声与孩子们的似乎一样简单,但它包含的意义却十分复杂。不是飢饿或者睏倦,而是悲伤和难过。我们在悼念什么?是不是已经逝去的那个时代?在悲伤之中,我的内心却十分清醒,我知道即使我和龙丽依然拥抱在一起,我们的身心都早已彼此远去。那种年轻时代的正午追杀已经成为一种可以追忆的美丽笑颜。我们现在最好的相处方式就是好好的告别,然后分道扬镳。 痛哭之后我把两个女人和一个孩子留在家里,独自出来散心。街上,华灯初上,车流不息。我红肿着双眼漫无目的地瞎熘达,无意中在一个广告牌前看到一副电影广告,那部电影的名字叫《温柔地杀我》。这是一个和生活多么贴切的名字啊,就在今天下午我终于明白那个我曾经爱过的女人的潜台词,她是说:你一直在温柔地杀我,用你的善良和曾经的爱情。真难以想像,我所有的行为对她来说就是一剂慢性毒药——夺走她的全部自信以及最好的生活方式。我又想起那个年青人,在我看来,他是在另一种方式迅速地干掉这个女人。那就是鼓励,或者说放纵,他干的比我迅速,但他让她非常快活。实际上,我以为我们两个人都是龙丽生命的敌人,但我们都不是主谋,龙丽註定要被自己的生活方式所消灭,我们只不过帮她一把而已。 借给龙丽一大笔钱之后,我就在一个朋友的陪同下去报了案。接案的那个警察也算是朋友,他耐心地听完我讲述,就把记录本往旁边一扔,然后笑了笑,递给我们俩一人一根烟,吞云吐雾半天后,他才对我说:“老赵,你这是没影儿的事儿,我看你是嫉妒。” “不,是事实。”我认真地说。 “那你说那个男人的动机是什么?”他反问。 “骗钱。”我说。刚开始我把刘星的动机想复杂了,后来龙丽一提出借钱,我马上明白他就是利用龙丽骗钱骗色,现在的人都特别直接懒得设计什么三十六计,一概有花堪折直须折,目的很明确。为了证明我的想法,我还举出了社会上曾经流行一时的一个骗局,那一阵儿走在街上,总有各种各样的女孩向路人藉手机,出于警惕,我从未借过。但我对这种骗局百思不得其解,她们究竟在骗什么?直到某一天我一个哥们垂头丧气地回来,他告诉我说:那个小婊子拿了我的手机撒腿就跑,我这么缺乏锻鍊,根本追不回来。 我说完这个例子,那两个朋友都笑了。警察抽着烟说:“老赵,我不得不说你想像力真丰富,不过,凭我的直觉,这件事法律帮不上你。” 我的那个朋友也跟着说:“老赵,都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醋劲儿那么大,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话不用我教你吧。” 看来,没有人相信我,这让我更加颓丧,是众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我疑心病太重,整天疑神疑鬼惯了?装扮成爱好者的方式不行,那最终搞成了考古学研究。公安不管,他们认为我是在嫉妒。正一筹莫展之际,我的一个朋友又向我献计,他说业余方式不行,专业方式不行,何不找半专业的?
第73页 什么叫半专业的?我不明所以。 私家侦探,他一语中的。 高啊!我一拍大腿,这主意妙,听说私家侦探只认钱不认人,只要出钱他们就一定能查出事儿来,实际例子是他们在追踪二奶的社会公益行动中成绩斐然。 我顺利地找到了私家侦探,接我这个活儿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哥。他阅历丰富,意志坚定,态度沉稳,非常合我的胃口。我找到他,迫不及待地付了钱,然后把情况向他合盘托出。这个老哥听完之后问我,那您想了解什么? 不知道,我摇摇头。这是实话,我肯定刘星一定在做什么事,但我不清楚那是什么? 老哥听完之后沉吟良久,看得出他在思索和判断。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赵先生,据我看您有点嫉妒,您在嫉妒别人的爱情,他们也许非常正常。 怎么可能?听了侦探老哥这么说,我真有点哭笑不得。看来所有的人都这么想,他们都不相信我。难道是所有的人都瞎了,就我在睁大眼睛? 其实我倒是有个主意,侦探老哥这时又和我商量说,您不就打算拆散他们,出口恶气吗? 就算如此吧,我糟心地拍着腿,实在无言以对。 这个事儿很容易,老哥说,我们设计一下就行。 怎么设计?我不明白。 老哥老练地一笑说,简单,比如捉姦,除非死到临头,哪个男人能过了女色这关? 这真是个阴损的主意,但非常管用。我想了想,毅然同意他用这一招。老哥要求给他的时间长一点,尽量做得自然一点,追求水道渠成的效果,我当然同意。 等待的时间真的很长,但生活早已使我学会了耐心。但龙丽在这一段时间里似乎是疯了。她向所有她认识的人开始借钱,每天醉醺醺地闯到别人家里、办公室里不给钱就赖着不走。人们开始来找我,因为我和她的那段往事在朋友圈里尽人皆知。我安慰着众人,把龙丽借他们的钱一一还给他们。我渐渐收集到了一大把厚厚的欠条,看着这些钱我真是感到吃惊,这么多?怎么骗了这么多?他们真敢下手?有一次,我还下意识地开车到了郊外,远远地看着那片荒地。果然已经动工了,机械轰鸣,人声嘈杂,那片断墙已消失于视野之中,我忽然有一种难以置信的错觉,难道他们真要重新建立一个城市? 机会终于等来了,那天我正在上班,侦探老哥打电话通知我一切安排妥当,我立马赶到一所民居,我和老哥象公安人员一样在楼下等着,等到楼上传来信号,我们才沖了上去。 这是我第二次和刘星正面交锋,但是这一次我无疑优势在握,刘星当时正趴在那个女孩身上,两个人都赤身裸体的。稍微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刘星的手没放在敏感部位上,而是放在她的锁骨。 “你不会是在摸凤凰吧?”我放下相机讥讽地笑起来。 “我喜欢她的骨架。”刘星在震惊之中下意识地回答道。 我哈哈大笑起来,我真得意,好久没这么痛快了。这么长时间我一直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这回终于轮到我把别人攥在手心中。“怎么样,还向我挑衅吗?你不是说给我机会吗?”我笑着说。“卑鄙!”刘星低声说了一句。我和刘星对视着,他不紧不慢下了床穿上衣服,忽然迅速地抄起床边的一个画夹向我砸了过来。由于没有防备,我根本没躲过去,胖脸上遭到狠狠的一击,我正要抡着拳头冲上去,却被侦探老哥一把拉住。 “小王八蛋,你他妈等着。”我揉着火辣辣的脸庞说,“这回如果你不给我一个好价钱买回你的玉照,我他妈整死你。” 我迅速去找龙丽。在路上,虽然我的脸还在疼心里却得意极了,在这个社会当个小人远比当个好人划算得多,小人们能得到无穷无尽的好处,只有好人们才频繁地遭遇麻烦并且束手无策。我虽然不知道刘星要干什么,但我终于让刘星干不成了。 见到龙丽时,龙丽正在屋子里画画。我站在背后看着灿烂的画面问她,“在画什么?” “在画凤凰。”龙丽说。 我不做声地冷冷一笑,鬼话,这种酒精生活中的鬼话我听得太多了。 “你不是需要钱吗?”我说。 “是的。”龙丽这才转过头,她的脸色异常苍白。 “我认识一个人,他肯借你钱。条件是他让你去尝一种古怪的酒,不过要保密,这件事谁也不能说。”我说。 “好的,我同意。”龙丽马上答应道。 龙丽就这样上了当,她从来不会想到我会骗她。我开着车直接上了高速,目标直奔紧邻的一个省。三个小时后,我们下了高速走上了坑坑洼洼的国道,路很不好走,在颠簸之中,龙丽终于开始怀疑了,她问我:“赵晓川,你不是又让我去戒酒吧?” “不是。”我侧头看看她,“我不会再强迫你去干什么。” 终于,我们到了地方,我把行李拿下车,去一个小旅馆办了入住手续。这个地方实际上我偶然发现的一个风景区,目前还没有怎么开发,有时我工作累了,就到这儿小住几天。 洗漱完毕,我带着龙丽出门。我们走到一个湖边,在湖边租了一条船,上了船,龙丽忍不住又问我,“我们到底去哪儿?”
第74页 “那个有钱人就住在湖的那边。”我说。 这个湖真美,我慢慢划着名船,在密密的芦苇中穿行着,湖风轻轻吹过来,墨绿的水中时时有几条鱼儿跳起,翻起白白的身体。过了这片芦苇,将会是一大片宽阔无比的湖面,那时会更美。 龙丽坐在船头,她似乎也被这样的风景所迷住。是的,自然最能打动人,沉浸于自然远远好于沉浸人类的衍生物,比如酒精、赌博。船又在水中走了一段,这时坐在船头的龙丽终于回过头说:“赵晓川,你在骗我。” “明白了?”我笑笑说,“是不是只有远离你的那些酒,你才开始用脑子思考。” “你又让我戒酒?”龙丽问。 “不,这回我让你戒了你的爱情。”我阴险地一笑,从兜里拿出那几张准备好的照片,龙丽接过来认真地看着。 “这个小伙子不止有一个女人,而且长期嫖娼。”我说,“他找你,就是为了骗钱,就这么简单。” 龙丽把照片一张张仔细看完,然后仍还给我,她平静地说,“没什么,这没什么,男人都这样,我不还和许多男人睡过觉吗?” “可这不一样。”我嘿嘿一笑,“你放荡我们习惯了,可他原来在你面前不是一直在扮演一个纯情的爱人吗?” 龙丽什么也不说,我慢慢地划着名船,在芦苇中窄窄的水道之中静静穿行。两分钟之后,龙丽忽然从船头扑通一声跃入水中,她溅起的水花有些大,溅湿了我的衣服和脸。 龙丽奋力向芦苇游去,我则把船停下来等她。一会儿龙丽隐没在芦苇之中,我只能听到她哗哗地划水声,然后声音就渐渐远去,我掏出一只烟点燃安静地抽着。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我了解龙丽,很少有事儿能让她痛苦,她自私而且没心没肺惯了,但她一旦真的痛苦起来她就会用极端的方式来表达。 “我一无所有,我只会喝酒,谁会来骗我的钱?”过了很久,芦苇中才传来龙丽的声音。 我抽着烟,悠闲地把社会上流行的那个手机骗局告诉她,然后我说:“是啊,我也觉得他不该找你,不该这么做,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做事就是这么直接,也不太愿意思考,我猜想他同时和许多女人交往,在他的生意经中一定有这么一句话:苍蝇也是肉,所以他谁也不放过。”说到这儿我不禁笑了起来,我在为自己慎密的分析和这次成功的行动策划而感到自豪。我心想,妈的,小王八蛋,我差点以为你要新建一个城市呢,你不过就是个骗子罢了。 我和龙丽在那个布满芦苇的湖畔住了一个星期。我们每天都在喝酒,推杯换盏直到酩酊大醉。龙丽总是抱怨酒不好,我就开着车到处去找酒。那个偏僻的地方确实不容易买到好酒,我们只好将就着找来一些地方酒凑合着喝。每天开着车颠簸在路上,龙丽就睡在车的后座。我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常常不自觉地想:我是在干什么?我原来不是让她戒酒的吗?怎么现在竟和她一起狂饮起来。 龙丽非常沉默,每天除了喝酒之外就是昏睡。我知道她这一回是受了沉重的打击,她也许开始用脑子考虑未来怎么办——就是说她又回到原先的那种充满忧虑和内疚的生活当中。其实,这也是我要考虑的。当我不顾一切,把龙丽从她的新任情人那里争夺回来之后,我该怎么办?老的问题又摆面前,这真象一个轮回,跑了一圈我们又跑回到丁力刚刚离开时的道路。我能採取什么办法?戒酒,这是老生常谈,能不能达到目的只有天知道。如果不戒,我总不能陪着她狂喝下去吧?要是这样,生活可太具有讽刺意味了。 龙丽的手机被我控制起来,刘星象疯了一样给她打电话,可每回都是我接,我和刘星在电话里用天底下最难听的脏话互相对骂,说实话,我还很少见到正常社会里的成年人花费这么长时间只进行谩骂而不干别的。后来我们俩干脆互相威胁,我说我要把他的玉照放在网际网路上,让人民一饱眼福。他则说我敲诈外加绑架,他要去报警。 我当然不怕他报警,他是嫖娼,他还敢报?况且我比他有钱,在商场上混了那么多年,方方面面关系都还有一点,他扳不倒我。龙丽的手机最后没了电,在没电之前,刘星还声嘶力竭地喊:你等着—— 龙丽在整个过程中,一直保持沉默,就好像根本不认识这两个吵架的男人。每天上午清醒之后,她一个人都去湖里游泳,一个小时后上岸和我去找酒,并且准时在我的车里睡回笼覚,这回这个飞去来器恐怕再也飞不动了,我想。 第十天的时候刘星终于又打来电话,这小子还挺有本事,他竟然打到我的手机上,他在电话里毅然绝然向我下了最后通谍,他说:“姓赵的,我决定用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解决我们之间的事情。” “是啊,横刀夺爱的这口气你咽不下去吧?”我得意地说。 “我决定和你决斗,在决斗中我会非常痛快地杀了你。”刘星说。 “好啊。”我说,“我们天天对骂,简直象泼妇。这个方法最好,一了百了,你打算用什么武器。” “先是飞刀,后用手枪。”刘星咬牙切齿地说。 “就这么定了。”我痛快地说。
第75页 然后,我们又约了地点和时间,彼此毫不含糊地发了誓,不去就不得好死。吓唬谁呀?我想,我可不是“吓大”毕业的,你个毛头小伙子能有多大脓水?这叫匹夫之怒,顶多以头呛地尔。这事一完,就省得他再纠缠,正好。 我开始认真准备起来,匕首好弄,随便就可以买到。枪也不难,离这个风景区不远处有个很大的旧货市场,那里头什么东西都有卖的,不过全是假冒伪劣。武器准备好之后,我开始训练,我把当年练飞镖的劲儿拿出来练飞刀,但这明显是两个武器,我的飞刀扔得乱七八糟,吓得小旅馆的店主每天见了我直陪笑脸。买到手枪却没买到子弹,不过我不着急,本来是为了示威,我从没准备去拿它向人射击,尽管是面对一个恨我入骨的情敌。 这天清晨,我依然陪龙丽去游泳,我把船划进湖里,她照例跳进水中,游入芦苇。阳光照着我,我在船上摆弄着那只老式的五四手枪,时间过得真快,明天就是决斗的日子,该我收拾那个小王八蛋了,一切终将结束。 “怎么样?你希望谁赢?”我抚摩着手枪,向芦苇中问道。 “你说呢?”过了好半天芦苇中才传来龙丽的声音。 “你准希望他赢。”我说。 “一开始我这么想,后来我想你们干脆同归于尽算了。”龙丽在水中说。 我苦苦一笑,操,这真是天天见着新人笑,回回忘了旧人哭。我这个老情人真这么没情意?我拿起枪在阳光中做瞄准状,仿佛对面不是湖水而是刘星。 “我知道捉姦这件事做得有点缺德,但还不是为了你好。”我说。 龙丽慢慢从芦苇之中游出来,她靠近船边,然后湿漉漉地爬上船,上船之后,她一边绞着头发一边说,“是啊,所以说,让他干掉你这个伪君子也未尝不可。” “怎么,你临场观战吗?”我伸出手摸了摸龙丽瘦瘦的嵴背说。 “不,我呆在水里,在水里喝酒。”龙丽说。 决斗那天,我独自驱车前往,我真的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这个时代已经没有谁再那么较真。我担保这件事准会有一个人撤退,而且撤退的人绝不会是我。我手里有一张出类拔萃的玉照,这是一件最厉害的武器。我早已替刘星算计好,如果他在决斗中毛发不损的顺势失败,他正好可以下台阶走人,走之前我将会向他提供他的玉照完全版以及一笔钱。他不就是为了钱吗?和偷手机的有什么不同? 可是走到半路的时候,我忽然有些馋酒。于是我在国道边的一个小饭馆旁停下来,在上午十一点的时候开始喝酒。一边喝我还一边想,咦,我怎么有点象龙丽一样?没喝多少,我就开始飘起来,我在酒中想到了很多,想到我的前半生,想到人生的挫折,想到我经历的那些爱情——疯狂、痴迷、纯洁的爱情,还有我喜欢的酒类,后来我甚至还想到会不会这一去正好有一个出其不意的句号在等待着我。在众多思绪之中,我确实睡着了。那真是一场浑浑噩噩的睡梦,被惊醒时,是我的手机在响。 “谁?”我吐了一口酒气问。 “你到底有没有种?”是刘星的声音。 “我没种儿——”我迟疑地说。 “你不来啦?”刘星有些惊喜地问。 “我没种儿,可我来呀。”我嘿嘿笑起来,一拍桌子说,“你等着。”看来,小王八蛋还是比我先害怕了,这就好! 我开车赶到决斗地点,正好是傍晚。这个地点是那一片我常来的断墙处,不过,那里的景象已经完全变了。断墙早已不复存在,而是有一个深深的异常惊人的大坑。很多人在那里忙碌,但看着他们并不象民工。夕阳正好,如血如诗一般照射下来。瘦瘦的刘星站在碎砖与篙草之间,他的脸色明显有些紧张,他的那付眼镜偶尔还闪着一点光。我慢慢地从篙草中走过去,身上还背了两个布袋,左边是匕首,右边是手枪。我一步一步走到他的面前,眼中还带着我刚刚模仿好的杀气。因为我一直在努力想着 武侠小说里的情形。 “你现在跑还来得及。”我双手背后,两脚不丁不八地站着,声音非常低沉地说。 “不——”刘星咽了一口吐沫艰难地说。 “你会死的。”我严肃地劝道。 刘星显得更加害怕,他想了想,又深吸了一口气说,“不——” 我点着头嘿嘿嘿狞笑着,随后把装着匕首的布袋拉到身前。这时周围工作的人看出了不对,他们好奇地渐渐围了上来。 “亮傢伙吧——”我说。 “不,你先来——”刘星坚决地说。 妈的,小王八蛋敢说让我先。那,那我还客气什么,“这可是你说的啊——”我说着。从布袋中掏出一把匕首,匕首在晚霞中一闪,众人惊的啊的一声叫,说时迟,那时快,我拿起匕首一下子扔了过去,还没等众人的第二声尖叫到来,那把匕首就从刘星的左耳畔一闪而过,掉落在荒草之中。“怎么样,该你了。”我如同大侠一般喝道。“不,我不,我待会儿”刘星简直已经快软了。“那好,我就不客气了。”我说。又迅速地拿出第二把,随手潇洒地一挥,第二把匕首同样飞快地闪过刘星的右耳,众人更是大声惊叫起来。
第76页 刘星被吓得早已闭了眼睛,他根本不看我。我抽出第三把匕首的时候,我自己的得意已经到了顶点,对方已经完了,这时正好提条件。“这样小王八蛋,为了保住你的性命。我有一个建议,我给你照片,再给你一笔钱,你然后滚蛋如何?”我问道。“不,不行。”刘星很快说道。 我一愣,他吓成这样怎么这么快就拒绝了,这是怎么回事?我想着低头看看匕首,这些匕首没一把是真的,我开始隐隐为自己的善良担心。一会儿这小王八蛋要是掏出一把真的就够我喝一壶的。我慢慢举起第三把匕首,怎么办,怎么办?我想,一会儿那把真匕首向我飞过来怎么办?这时心明眼亮的众人已经看出情形有点变化,就悄悄在一旁窃笑。我终于一闭眼把第三把匕首扔了出去。众人更是大声尖叫起来,因为有点紧张也因为我的飞刀练得还不是那么百发百中,所以飞刀直奔众人而去,众人尖叫中四散奔逃,待匕首落地后却爆发起一阵狂笑。 十秒钟之后刘星睁开眼,他上下看看自己,发现自己没事,就兴奋地问,“怎么,该我了吗?” “该你了。”我脸色苍白地点点头,两条腿开始发软。 “好,让你看看我的武器,伪君子。”刘星咬牙切齿地说。 完了,完了,这回我彻底栽了。我身上的汗一下子冒出来。我在想一会儿他拿出匕首来我是不是干脆撒腿就跑,有关爱情的事儿,只好以后再说。 我紧紧盯着刘星,无论如何我得坚持到最后一秒再逃跑。这时,只见刘星古怪地伸出两只手,伸到空中,它们轻轻地一拍。这时,在众人的四周,忽然有无数的白色的孔明灯一下子升起来。孔明灯慢慢向上飞着,每只灯面上都绘有一个美丽的凤凰图案,它们在夕阳中逐渐成为金黄色,渐渐地布满天空。 “喔——”众人轻轻感嘆道,全都仰起头。孔明灯越来越多,天空呈现出无比的绚烂。这时我忽然听到脚步声,我忽地一回头,发现龙丽慢慢地从篙草中深一脚浅一脚地向这边走来。她的脸上平静如水,全身淋浴在即时退去的晚霞之中,我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美丽,或者说感动。 静默之中,龙丽走到刘星的面前,她伸出了双手,刘星也伸出了双手,两个人紧紧握住。我忽然明白了,这恐怕就是我从未愚见过的那件事:召唤。被一种超越世俗力量的情感或者迷信所召唤。 “可是,我,我还有手枪呢——”我软弱无力地挣扎着说到。 刘星转过脸,他的脸上也非常平静,他伸出手指着后面说,“可是,我有一个花园。我在这里挖出了一个花园。很多年前有一个公主住在这儿,她是明凤酒的发明人,她就死在这个花里,这里有大量的凤凰图案可以作证。” 刘星说着又转过头,微笑着冲着龙丽说:“姐,我终于找到你最喜欢的酒了,你这辈子都会有最喜欢的酒喝。”龙丽听到这儿,终于忍不住,一下子和刘星拥抱在一起,两个人还是那样静默无声。 这段时间似乎很长,我站在一旁张着嘴傻逼一样看着。我忽然知道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曾经爱过的人终于找到了她最后的归宿。那个小男生,无论她有多么放荡,多么无所顾忌,从不曾试图改造她,而是帮她找到了她最感幸福的东西,就算是纵容或者堕落吧,但是她喜欢,这是他妈的一个天大的理由。 也许拥抱累了,他们慢慢转过头一起看着我。空中的孔明灯在向晚霞远去,这是多么锋利而自由的武器啊,众人的眼光也随着他们望向我,我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小丑,特别无地自容。 “姓赵的,有种的你就杀了我们两个。”龙丽安静地说道。 “如果你不行,你就滚,别让我们两个见到你这个噁心的伪君子。”刘星也恶狠狠地说。 看着他们,看着众人,前世的花园还有今世的孔明灯,我的心里忽然特别难过,操,我算干嘛的?我真是唯唯诺诺的伪君子吗?他们选择了我们所不齿的东西,但他们却倍感幸福。而我选择过什么?我只是别人的意志下苟延残喘地过了半辈子,还乐此不疲。想到这儿,我终于做出了这辈子的第一次自我选择,我毅然决然地转过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拎着那把没有子弹的手枪,向着远方的蒿草狼狈走去,众人的狂笑随即想起,而更多的金黄的孔明灯从我的背后飞过来,飘向天空,飘向即将退去的血红的夕阳。 召唤,这是我一辈子没有见到过的超越世俗的召唤,我一定记住。 后来的发现确实印证了刘星所说的一切,一个青春早逝的公主由于战乱被匆匆埋在了她自己的花园里。我在电视中看到了刘星摹画的公主图像,就好像看见龙丽坐在我面前一样,我为自己的龌龊感到悲哀,但在悲哀中又渐渐麻木,最后回到原态。刘星在我世俗的怀疑中完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有的人似乎就是为了那一个手机,他们拿到手机之后撒腿就跑,而刘星确实给了我们一个城市——不是新的,但却完全值得怀念。 不知为什么,在那次决斗之后,刘星和龙丽就彻底消失了,也许是他们可以击败我,却无法击败现实。龙丽特别狠,她把点点暂时留给了于童,并且通知了丁力,让他把女儿带去多伦多。很久以后,龙丽曾经来过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异常嘶哑,她说,她现在很好。因为酒仙的称号,她火了,发了,她现在已经挣到很多的钱,她会还我钱的。她还特别强调她每天都能喝到最喜欢的明风酒,这让她十分幸福。
第77页 几年之后,龙丽死于肝癌,而刘星也不知所终,这个最后的接力者悄无声息地绝尘而去。世事如烟,他们就这样消失在普通的人群当中。很可笑的是,当年龙丽创立的那个乐队竟然还在,我由于无所事事也加入其中。为了使乐队更正规化,我们还找了一个小女孩做主音歌手,在讨论主音歌手的艺名时,我庄重地建议应该叫小凤。这个艺名很快就受到了广泛的贊同,每天晚上当我们去酒吧演出的时候,观众一听到小凤的名字马上掌声四起,看到这一情景,我真是百感交集。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甚至有点庸俗,但我的内心却深深知道它的含义:它是为了纪念我那位曾经的水性杨花的情人,她在我们世俗所蔑视的堕落中得到了自由与爱情,并且成为凤凰,飞向远方…… 我们的汤匙 我们的汤匙(1) 晓航 缆车静悄悄的向上升起。 周围层峦叠嶂,无尽的青翠一览无余。这条空中索道很长,缆车要在它上面走几十分钟。半个小时前,一个旅游团刚刚兴高采烈的到达,一大群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在一个举着小旗的导游的指引下蜂拥的挤入缆车。 那个导游是个皮肤黝黑的姑娘,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在进入缆车前,我还向她不自主的笑笑,她恐怕一时以为我是她的团员,因此就还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 但是,我是一个人来的,我也不知为什么会从遥远的北方来到这雾起云动、清水涟涟的南方。我被众人挤到缆车的边缘,由于人多,我像一张招贴画一样贴在缆车巨大的玻璃窗上。 缆车静悄悄的向上爬升。 我看见云了,它们穿过我的头顶然后穿过我的脚下。群山一片又一片展现在我的面前,它们所表达出的无限的青翠,让我想起了碗,那是一只大大的薄边青瓷花碗,里面还放着一只美丽的汤匙。 这种奇怪的感觉真是不可思议,在我这次毫无目的的旅行中,它总是从不同的时刻不同的景物中向我袭来,它好像是藏在某个空间深处的手,拽着一条细细的看不见的长线,那一头拴在我的某种念头上,而我的思绪则是它无可奈何的木偶,只要一有空闲就开始无声无息的舞蹈。那种感觉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渐渐地有些担心。车厢内语声喧譁,人们因为看到无尽的群山显得特别兴奋。云慢慢散开,绿色的波涛尽展大地。“雨恨云愁,江南依旧称佳丽,”这莫名的一句话莫名其妙地跳到我的面前。不对,这是什么意思?一定有什么不对。我凝住眉头想。但我不可能知道答案,比如高山无言,我怎么可能猜透它们到底在想什么呢? 就在这时,缆车忽然顿了一下,接着骤然间向下飞速的坠落下去。一瞬之后,所有的人就全无所知。 我醒来时,是在一个湿漉漉的清晨。我费力而艰难地爬出人群,周围是浓浓的雾气。我疲惫地靠在一棵树旁,直到第一丝阳光穿透浓雾,我才发现自己站在一条深深的山谷里。 真惨,除了我,似乎无一生还。缆车已经被摔得分离四散,但奇怪的是,人们的身体却完好无损,他们就好像睡着了一样。我看看自己,身上没有受到任何创伤,只是湿漉漉的,好像是让露水浸泡了一夜。那个肤色黝黑的姑娘就躺在我面前,她已经把那双大大的眼睛闭上,双手放在身体的一侧,就好像在她情人的身边睡着了一样。我走过去,蹲下身来,仔细研究她的表情,她是那么安静自然,呼吸十分均匀。于是我确切的知道,我又经历了件不可思议的事,他们真的没有离去,他们只是实实在在的睡着了而已。 我站起来,拿出电话,山谷中的信号依然很好。我拔通电话,向警方报警。 “喂,公安局吧?我是一名游客,我现在向你们报警,这里有大约三十个人睡着了。”我疲惫地说。 “你是谁?”对方没有反应过来。 “我是一个游客,乘上了一架缆车……”我说。 “是吗?是吗?是不是205号缆车上的,我们找你们好几天了。”对方明白过来了,马上问。 “是。”我说。 “你现在在哪儿?”对方急切地问。 我放下电话,向四周望了望,然后冲着电话说,“具体位置我不清楚,但我好像是在一条山谷里。” “是什么样的山谷,你能具体讲一下吗?”对方又问。 什么样的山谷?我又望了一下周围,世界上的山谷也许都是一样的吧,有树,有植物,有石头,还有水。因为疑惑,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了一个我颇为关心的问题,我说,“请问,我们摔下来了的地方有多高?” “很高,一百多米吧。”对方说。 奇怪的事情,让我不由自主的回想起了二十年前的一件事。我心里暗自琢磨着,虽然那件事很荒谬,但由于年少的原因,我很快就把它忘掉了。谁想到它竟然依然在隐秘处注视着我,二十年后又重新出现在我面前。 它又要发生吗?它是真的吗?我暗暗扪心自问。 半个月的假期结束时,我刚好养好身体。出院的第二天,我去公司向老闆销了假,开始上班。与往常一样,由于我是单身汉,我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工作上,常常是早来晚走,披星戴月。但是这一回班却上得并不踏实。我就像一个考生一样在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考试结果,但我不知道这个结果是什么,何时会来,会以什么样的形式而来,所以特别紧张。我开始不由自主地仔细观察身边的人,不管是同事还是陌生人我都会直勾勾地看着,生怕错过什么。有一次,我们老闆把我拉进屋里,提醒我说,“晓川,你是不是最近特想搞女人呀?”
第78页 “啊,你听谁说的?”我特别惊讶。 “你瞧你那眼光全是绿的,见了女人恨不得用眼睛把人家给吃了。”老闆说。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为了减少误会,我给自己弄了一付茶色的平光镜戴上,这总可以过滤过滤吧。可老闆看了,觉得平光镜的效果更加不好,他说我整个人看起来更像一条隐藏在暗处的鳄鱼。 有一天加班到很晚,老闆十分嘉许,他特准明天让我倒休半天。工作完毕之后,老闆很热情地张罗吃饭,吃完饭还给我找了个姑娘。老闆的意思我懂,他是想让我用商业的办法解决,然后少去祸害女同事。 我不是圣人,于是欣然答应,便带着女孩回家。到了门前,我打开门,拉亮灯,忽然看到 客厅桌上的花瓶里放了一大把鲜艷的百合,我一愣,整个客厅好像认真收拾过一样,我马上去各个屋看了一遍,显然都被人打扫过了,单身汉的凌乱荡然无存。我回到客厅,当机立断掏出钱让那个女孩走,那个女孩大获全胜一般一扭头就走了。 百合,我最喜欢的花,我久久地凝望着它,并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有人一定来过,还把这里认认真真打扫过,可他为什么不等一等我呢?我下意识地又把各屋转了一遍,然后走到阳台上向窗外眺望,那是生生不息的夜色,无数的灯光在闪烁着,我和我妻子当年就愿意互相依偎着没有目的的向外瞭望。我又回到客厅,等了很久,两次在沙发上睡着又醒来,时针已经指向凌晨两点,这时,我才慢慢反应过来,估计不是外人,可能是我雇的那个搞家政服务的大姐,她平时手脚麻利,特别节俭,今天恐怕是她节外生枝买下的百合。 第二天,我起得很晚,想想昨天晚上的事,才觉得自己恐怕是胡思乱想所致。十一点钟洗漱完毕,我拿着包去上班。天气有些热,我一边在路上走,一边还在回忆昨晚的那些百合。走过地下通道时,一帮子民工在发小广告,我特别不喜欢这种促销形式,连忙往一边躲。这时,有一个人在背后拍了我一下,我回过头来,连那个人的面目都没有看清楚,那个人抢过我的包撒腿就跑。 “站住,抢劫!”我大喊一声,撒腿就追。 前面那小子跑得可真快,三步两步就已经跑到地下通道的出口,我大呼小叫追过去,那小子已经上了一大半台阶。等我彻底爬上台阶,那小子早已连个人影也没有了。我气喘吁吁地站在那里,一种失败感油然而升。当年我上学时的短跑成绩相当不错,可现在真是时过境迁了。 人们从地下通道走上来,他们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十分冷漠地穿过我的身边。有的还嗔怪地瞥我一下,认为我挡了他们的道儿。这时,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人走了上来,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串华贵的水晶项鍊,当她撩起她波浪型淡红色的长发时,我的心怦地一跳,情不自禁地高叫了一声,“林岚——” 那个女人看了我一眼,判断以后,礼貌地笑笑说,“你认错人了吧——” 怎么可能认错,朝夕相处了六年,怎么可能认错?我跳过去,一把抓住她说,“林岚,林岚——” 那个女人没有退缩,她镇静地看一下我的双手,然后客气地对我说,“你再看看,我是那个你要找的人吗?” 我愣了一下,仔仔细细看了她五秒钟,然后断定,没错,她就是林岚,连她的眉毛中间那颗淡淡的痦子都没变。可是,她的穿着确实和原来有天壤之别。原来的林岚是个教师,打扮很朴素,而现在的她,颇让人感觉得有些冷傲和雍容华贵,从外表根本看不出她是干什么的。 但是一个人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打扮,这没什么奇怪的,我对自己说。 “你是林岚吗?”我冷静一下试探着问。 她又看了我一眼,说,“请放开我的手好吗?我不习惯这样和陌生人说话。” 我心有不甘地放开手,真的,我还不习惯林岚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呢,虽然她的嗓音还是那么具有磁性。 “我叫于静,不叫林岚。”她说。 “你今年多大,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我又问。 “我们有必要说这些吗?”于静说,然后绕开我往前走去。 “你在哪儿工作?”我连忙跟过去,又接着问。 “有必要告诉你吗?”于静侧过头,依然不温不火地说。 我跟在她旁边,于静以陌生人的态度把我噎得一愣一愣的。可林岚怎么会把我当作陌生人呢?我怎么也无法把这熟悉的面容和动作与现在陌生的情景联繫起来。 “要不,小姐,咱俩认识认识吧——”我黔驴技穷地请求道。 于静停下脚步,她转过头,嘴角挑起一丝微笑,有些冷漠地对我说,“你不怕认识我会让你倒霉吗?” “我当然不怕。”我说。 于静奇怪地看我一眼,又瞟了瞟不远处,一个藏在树丛后面等着逮违章的交通警察正望向这边。我马上说,“别看了,他只抓交通,不管治安。” 于静只好独自走开,我厚颜无耻地在她后面不远处跟着,她走进路边一个四星级饭店,我也跟进去。刚一进门,就看到她朝着电梯快步走去,不好,要跑,我立马撒腿追过去,还好,临时有一拔人插在我和她之间要上电梯。于是我和她一同站在电梯里。
第79页 那拔人刚喝过酒,一身难闻的酒气。于静不看我,她在人群的那头,靠着电梯,侧对着我,她的手臂显得细腻而光滑,身材绝佳。我再一次仔仔细细打量她,没错,她就是林岚,天底下没有两片叶子是完全一样的。如果有,那就是那片叶子自己。就在我浮想联翩之际,电梯在某一层停了,于静趁我不注意,拔开人群,飞快地钻出去,她在电梯外扭过头对我皮笑肉不笑地说了一句,“今天算你运气好!”还没等我醒过味来,电梯门已经稳稳合上了。 电梯在另一层停下,在众人嘲讽的眼神中我落寞地走下电梯,我知道这一次我肯定再也找不到她,关键是她下电梯时干嘛对我说那么一句难听的话呢?我觉得这实在不够友好。 但无论如何,那天我还是干了一件令人忍俊不禁的事。我丢掉于静之后,就下到大堂一直等。我枯坐在大厅的沙发上,专心致志地盯着电梯口。等我迷迷登登醒来时,看看表,又已经是夜里两点。大堂的前台里也有一个靓妹十分睏倦地站在那里。我们两个还互相无可奈何地笑着点点头。再次醒来时,阳光已经彻底照进来了,一个穿黑西装的小伙子彬彬有礼地站在我面前,他温和地向我笑着,我看看他胸前的牌子是大堂经理。 小伙子礼貌地问我是否需要帮忙。我说我要找一个叫于静的人,他问清楚后,就去前台查,两分钟之后,他告诉我查无此人,并且善解人意地说,其实我们酒店有许多后门。 我“噢”了一声,一种忍不住的失望忽然铺天盖地涌过来,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是我还是觉得被它一下子击溃了。我的眼睛很迅速的潮湿一下,又强行忍住。小伙子很诧异地看着我红红的眼圈,然后伸出手说,“来,起来吧,先生。” 我藉助小伙子的手站了起来,由于坐得太久了,刚一站起来时,我觉得脑袋“嗡”的一声,一股天晕地眩的感觉像是一记左勾拳猛的打了过来。 出了酒店,我一个人两手空空在大街上晃悠。过去这一天干了些什么?我回想着,包被抢走,证件、手机全都丢失,兜里只剩三五百块钱,公司找不着我,恐怕都快急疯了。主要是碰上了林岚,可那真是林岚吗?我会不会认错?我仔仔细细想着见面的前前后后,要是在晚上光线不好时,碰上一陌生女人,说不定会因为兴奋看走了眼;可是大白天的,看那么熟悉的她却断然没有错误的理由。我心里嘆息连连,真是世事难料,原来那么熟悉的妻子忽然一下子变成陌生人,就好像我动脉里的血一下子成为大海里的一滴水一样,这让我觉得真有天壤之别的难过。 一切静悄悄的,似乎什么都特别安详。 下了 计程车,我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这个地方我再熟悉不过。来之前,我在家好好洗了一个澡,然后去楼下的美发店理了发,接着上街买了一大把玫瑰,是鲜艷欲滴的红色,总共一百朵,让我整整抱满一怀。 我心情抑郁地抬起头,果然看到了那座熟悉而凝重的大理石门矗立在那儿,上面写着几个大字:万山公墓。 由于是上午,公墓中的人很少,进门之后,我抱着玫瑰,徒步穿过低矮而挺拔的松柏,又穿过窄长的草坪,慢慢来到一个墓碑之前。 墓碑不高,也就是一米左右,它也是由大理石砌成的。这里躺着我生命里最宝贵的一个女人,我的妻子林岚。她在碑上的照片里像生前一样看着我,好像我仍然和她在一起一样。 我把玫瑰放在她的照片面前。风吹过来,我看着她,她无言地看着面前的鲜花,我在墓碑前蹲下身,伸出手指放在墓碑上,慢慢沿着拓出来的字轻轻划着名。安息吧,碑上这三个简单却痛切的字是我写的。我的手指一笔一划地重复着,认认真真把它们写完,我的表情似乎没有变化,但实际上,当我的手指触到那冰凉的大理石时,我的内心备感伤痛。 我走出公墓时,已浑然忘掉时间。但在我步行的某个时刻,在我某次抬起右脚还没有放下的时刻,确实听到了“叮”的一声响,那是一只汤匙碰到一只碗时的声音。我立刻停下来,仔细回味这种声音,它太意味深长了,简直令人百感交集。它清清楚楚的告诉我:林岚回来了,她马上就要回到我的身边。 这就是我那种不可思议的能力。我不能摔跟头,就是说不能从高处往低处飞速地与物体碰撞。当这种碰撞足够剧烈时,我有可能使我某个亲近的人复活。这种能力,并不是每次碰撞后都有,它的到来连我都不知道,它能使谁复活我也不清楚。 二十年前,我年少时的一个朋友得以重生。 这一回,据我的观察,是轮到了我的妻子林岚。 中午,我去找了冯关,他是我的发小,现任人民警察,当了个小官。他刚刚从现场回来,吃了午饭,正准备小憩一会儿,看见我来,就陪我到外面转转。我把事情向他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他双手插兜,低头看着路,默默无语。 “怎么样?你相信吗?”我实在忍不住问。 冯关咧开嘴笑笑,他踢了脚下的一个石子说,“这让我怎么说呢,你说我能相信吗?” “为什么不相信?”我反问。 “你瞧,我这个工作啊,就是讲证据,”冯关慢条斯理地说,“你说的这些全都云山雾罩,一点也不合逻辑,更甭提证据了。”
第80页 我连连摇头说,“我觉得你干这个工作,让你变得疑心病特重,你现在连我都不相信了。” “不是不相信你,”冯关拍拍我的肩膀说,“跟那些人打交道多了,我确实是凡事留个心眼,可我怎么能怀疑你呢?咱俩是从小光着屁股长大的,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鸟变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觉得此事蹊跷。”冯关说着挠挠头。 我点点头,心里似乎轻松了一下。其实我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挺想找个人倾诉倾诉,可是总得让人首先相信我吧,但我自己都觉得这事让人相信怪难的。 “你还记得咱们中学时物理老师说的那句话吗?”冯关这时问。 “哪句?”我说。 “他说,你们千万别掉以轻心,这个世界有时和你们日常理解的根本不一样。”冯关说。 我想起来了,老师确实说过,这话现在想想颇觉得意味深长。冯关大概是在安慰我吧,也许从某个角度上看,我说的东西说不定确有其事呢。沉思间,冯关摘下帽子,放在手里,转过头对我说,“晓川,实际上,我想说的是,我觉得你根本没有从三年前的那场车祸中缓过劲来。其实,斯人已去,我们留下的人应该好好活下去,有时想多了,反而徒增烦恼,你说呢?” 我听了这话一愣,眼眶又迅速一湿,但马上忍住,并暗骂自己没出息。看来冯关还是不相信我,他恐怕觉得我是思虑过度所至。 我沉默一会儿,问冯关,“二十年前,有一件类似的事你还还记得吗?” “记得,你今天一提我就想起来你向我提过。”冯关想想说。 二十年前,我们年少时一个共同的朋友忽然得了怪病,昏迷不醒,我父母带着我去医院看他,出来时,我一不小心,从四楼沿着楼梯摔到三楼,我的父母急忙奔过去看看我有没有事,可我好好的,父母问了半天才放心,可没走两步,我又从父母手中摔下楼梯,直到楼底。就在这时,四楼的病房里,那个朋友的母亲尖叫一声,我们的朋友就此醒了。 “你做何评论?”我问。 冯关无言地戴上帽子,双手插兜,那身兰色的警服在阳光下熠熠闪光,他像一个真正的警察那样思考着这件事,过了一会儿他说,“恕我直言,那根本就是巧合,或者说你记错了。”我无奈地嘆了口气,冯关就是这样,任何虚无缥缈的事在他的逻辑里恐怕永远找不到答案。 独自盘桓两天,忧伤渐渐隐藏起来。我又去置办了新手机,该挂失的挂失,然后就去上班。公司的同事们见到我就像看到丑鸟回巢一样,一个个非常高兴。老闆甚至跑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回来就好,还以为你出嫁了呢。 坐到办公桌前,桌面上有一层不易察觉的灰,我找了一块抹布一边擦一边想,其实一个人是很容易消失的,也是很容易被人忘记的,不论什么原因,只要它离开一个月,他就可以彻底从人们的记忆中划掉。所以,我回来受到公司同事的欢迎还是很幸运的,这种消失的时间既不长也不短,足以引起人们的惊奇而且还不至于被老闆开除。 一上班,时间就过得特别快,忙忙碌碌一上午,午休时,我一边吃饭一边办了一件事,我把电脑主页的背景换成了林岚的照片。这三年,我一直不敢动她的像册,可现在她既然回来了,那么她就有理由再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下午我去跟客户谈业务,谈完我假公济私又办了一件私事。我去了一家报社,到广告部,要求登寻人启事。一个大姐非常耐心地接待了我,我拿出林岚的照片,她仔细看看,和我一起商量词儿该怎么写。我问她,这种启示找到的成功率高吗? 大姐笑笑,斟酌地说,有成功的例子,不过,这种事不能单靠一种方法,你还得去别的地方找找。我想想也是,大部分来的人恐怕都是抱着尽人事知天命的意思。大姐又问,她走之前穿的什么。我大略描述了一下林岚的打扮,米色的长裙,捲曲的长发,还有一串好看的项鍊。 大姐听了,然后又问,“那,她什么地方有毛病?” “没毛病呀。”我说。 “没毛病她出走干什么呀?”大姐问。 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大姐看着我,一会儿忽然明白过来,她关切地说,“小伙子,你是失恋吧?” “就算是吧——”我不得不承认。 大姐哧哧笑了起来,身上的肉直颤,她边笑边说,“小伙子,我还没见过你这样登寻人启事的。”我被她笑得有点不好意思,这时大姐善解人意地说,“要不咱再写上一句动人的?反正是失恋了嘛。” “行啊——”我马上说。 “写什么呢?”大姐又问。 我想想就说,“写这一句吧,让生命已经停止的人如秋叶般静美,让生命正在前进的人如春花般灿烂。” 大姐听了一愣,估计她没想到这词儿还那么酸,那么正式。她拿起笔把这句话认认真真的写下。其实这句话我和林岚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我们俩当时都深为感动,并互相嘱咐要牢记在心。 我把寻人启事登了一个月,每天傍晚买上一张报纸看看,那则启事登在广告版的一个夹缝中,不怎么引人注目,像一个孤独的人坐在角落里。我每天都在期待意外的电话,可每回一接,都是意料中人。有一次,冯关还打来电话,也没什么事,瞎聊了半天,正当我们说话时,半截又一个电话进来,等冯关挂了机,我一查是个陌生的号码,赶紧打过去,对方却说我打错了,过一会儿再打,对方却永远占线。
第81页 这天的午餐会十分隆重,公司的同仁都西装革履打扮得十分精神,去了隔壁黄金大厦的旋转餐厅。由于这是一次行业内的很重要的聚会,各公司都非常重视,因此一进餐厅,立刻觉得人满为患,人才济济。平时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圈里人全都来了,电视台报社的人也来了。我由于特别饿,因此和几个朋友一阵寒喧之后,就拿了一个大盘子去夹食物,弄了满满一盘,又给自己倒了一大扎啤酒,然后找一个角落慢慢吃。吃到一半,看到电视台的一个着名小妞,扭着她那着名的屁股在採访几个老闆,后面还煞有介事跟了一个摄影。我来了兴趣,端着盘子跟过去,想听个究竟。几个老闆在镜头前侃侃而谈,颇有大人物的风采,我正伸着头想往里再挤一下,或许能抢下镜头,忽然在人声嘈咂中,听到“叮”的一声响,那声音特别清脆,从其它声音中穿出来,直至我的心底。我立刻回过身来,眼光在人群中扫过去,足足一分钟之后,我才看到一张长桌旁坐了两个女人。 我十分诧异地走过去,面对我的那个女孩子十分年轻,她的脸上有两个酒窝,鼻子有些俏皮地向上翘着,走到长桌前,侧头一看,于静就坐在她对面。我不由自主的坐了下来,面对着于静。刚才的那种声音分明是汤匙碰在汤碗上的响声,这种声音我非常熟悉,它让我想起遥远的生活——那种充满汤的香气的小资产阶级生活。 “我们又见面了。”我对于静说。 于静瞟了我一眼,微微地点点头。 “我们总不会是同行吧?”我看看四周不相信地又说。 于静转过头,根本不爱理人,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一勺沙拉送进口中。我看看她盘中色彩缤纷的沙拉暗暗想,林岚原来确实爱吃这些古怪的蔬菜拼盘。 “我们为什么不会是同行?”这时,旁边那个年轻的女孩笑嘻嘻地问,她一笑起来特别好看。 “第一,这个行当里男人居多,”我侧过头对着小女孩说,“第二,这个行当里的女人没你们俩这么漂亮的,她们由于高智商全长得呲牙咧嘴的。” 年轻女孩一听就哈哈大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我又转过头对着于静说,“哎,留张名片吧。” 于静没有回答,那个女孩马上说,“真不巧,我们没带名片。” 这一招我早想到了,我马上说,“那行,我把名片留给你们吧。” 那个女孩接过来,看了一眼,说,“哟,赵经理,幸会幸会呀,我叫桂小佳。”她说着主动伸出手和我握了一下,于静在我们两手交握的时刻,不易察觉地狠狠瞪了桂小佳一眼。不咸不淡聊了十几分钟,于静始终不说话,场面颇有些尴尬,过了一会儿,她推託要去别处转转就站了起来。这时我忽然问她,“于小姐,有一句话你听说过吗?它叫做:大部分人死于心碎。你知道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吗?” 于静想了一下,终于开口说,“我知道,它是一首外国诗歌的题目。” 于静说完挽着桂小佳向人群中走去。她们的个子几乎一般高,都有一米六八左右。桂小佳稍矮一点。于静穿着紫色的长裙,而桂小佳的长裙则是红白大花的,她们肩并肩,手里拿着红酒向前走去。于静的背影很瘦,似乎比林岚还瘦,而桂小佳则明显 性感得多,这一对组合实在奇怪,我很纳闷她们到底是做哪一行的?她们一齐并肩向前是什么含义? 不过,有一点我很肯定,于静就是百分之百的林岚。因为当年的林岚充满了小资情调,她的床头总是堆满各种诗集杂志,那个题目就是她临睡前读诗时,我偶然看到,由于印象深刻而记了下来。 我看着她们走远,迅速走到门口去查来宾登记,可是查来查去就是没有于静和桂小佳两个人的名字。奇怪,那她们是怎么进来的呢?因为一般这种会议没有登记没有请柬是进不来的,我想了一下,马上知道自己可能又被小聪明耽误或者让她们给耍了,也许她们根本就不叫桂小佳和于静。于是,我立刻回到大厅,但是她们俩当仁不让地消失了。我转了整整三圈,眼睛都瞪成包子了,也没有看见她们的人影。我在人群中深深嘆了一口气,一股气馁的失败感油然而升。操,我怎么连两个女人都搞不定? 几天之后,我接到一个意外的电话。 我当时正在办公室,电话一响,拿起听筒,一个清脆的声音马上跳出来,“赵经理吗?我是桂小佳。” “哎哟,我的妹妹,”我立刻喜出望外,如获至宝,“上回你们俩跑哪儿去了,我遍找不到。”我问。 “厕所呀——”桂小佳说,“我们还说你怎么马上就不见了呢。” 我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现在这脑子真是猪脑子,怎么就没想到她们款款走去是去上厕所呢?真该在女厕所旁边守一会儿,不应该看人不在就乘电梯到大堂里去乱找,估计这功夫肯定把她们错过了。 “怎么着,约个会吧。”我直截了当建议道。 “行,约吧。”桂小佳说。 “你和于静一起来?”我说。 “可以呀。”她说道。 我又一次嘿嘿笑起来,定好时间地点,随即撂了电话。我的笑容一直维持在脸上,这笑容确实发自内心,今天我接了无数电话,只有这个电话让我备感欢欣。可是,当我慢慢收起笑容,抿起嘴唇,冷静下来时,一个念头跳了出来:桂小佳为什么给我打电话,这没有道理呀?她们到底是干什么的?
第82页 见面的日子很快到了,出发前,我特意好好洗了个澡,理了发,换了一身贵点儿的行头,钱包里塞足钱,我甚至像一个少男那样开始琢磨怎么博得她们的欢心,如何去吸引住她们。我仔细搜索原来对付女孩子的经验,可惜由于时代的发展,那些都过时了。于是我只好上网去查,可现在网上的东西都太直接,只有介绍怎么前戏,怎么达到高潮的,就是没有介绍怎么泡的。还好,有一个网站出来救场,它是专门介绍“吃”的,并且罗列了一大堆豪华的西餐厅,我马上想起来,我老婆林岚就喜欢吃西餐,她总说那里情调好,但是我们俩那时没什么钱,于是去了就专点沙拉吃,然后喝免费的冰水,那样便宜。想到这些,我下定决心,去吃西餐,而且上大香槟,来个豪华调情一条龙。 等了很久,在我望眼欲穿,几乎断定被人放了鸽子时,桂小佳才姗姗来迟,她一走到我面前,我就连忙问,“于静呢?” “于静去外地了。”桂小佳说。 “她怎么能去外地呢?不是咱们定好的约会吗?”我不解地问。 “你问我,我问谁呀?”桂小佳翻翻眼睛说,“我也是刚知道的。” 我不情愿的“噢”了一声,心里一阵忍不住的失望。桂小佳看看我的脸色,有些醋意地说:“怎么着,不愿跟我单独约?” “不是,不是,我倒是希望你单独来呢。”我掩饰着说。 “不是才怪呢。”桂小佳有点悻悻地反驳道。 不过,进了西餐厅,桂小佳的情绪马上好起来,那地方情调真好,整个餐厅里是一种幽蓝和淡紫的氛围,灯光静静的一束从头顶打到餐桌上,周围的清水沿着玻璃悄悄流下来,两个毕恭毕敬的侍者一直围着我们转,按照我的计划,他们很快上了大香槟,可我一边喝一边想:真可惜,于静没来。现在我有钱了,我的妻子却跟我成了陌生人。由于不会点,我就按照价格要了菜,上来之后,才发现都是捏着鼻子也吃不下的东西,太怪了。桂小佳一开始有说有笑,后来越吃越郑重,我看出端倪,就问她,“好吃吗?” 桂小佳马上放下刀叉说,“说实话,真他妈的难吃,这么贵太不值了,这不是活宰吗?” 我一听忍不住笑起来,弄得周围的食客直看我们,合着我们俩分别装了一个小时的孙子。实际上我连刀叉都不会使,我就爱使筷子,要我说,我国的猪食都比西餐强。 我赶紧买了单,和桂小佳逃也似的跑了出来,这种地方以后我不会再来了。我们去了小吃一条街,大快朵颐,饱餐一顿各种小吃,然后领着桂小佳去喝茶。 我跟那个茶楼的老闆很熟,他对我特别友好。首先是我常领各种客户去喝茶,其次是我发明了一种休闲运动才使他的茶楼火起来。那就是钓鱼。他这个茶楼有两层,第一层有一个金鱼池,里面有很多漂亮的金鱼,第二层的茶客可以一边饮茶一边从上面欣赏金鱼。有一天,我喝着茶,突然想出一个主意,为什么不租竿钓鱼呀?我把这个主意说给老闆,老闆立马大赞我这一招“焚琴煮鹤”确实令人匪夷所思,一根竿五分钟二十块钱,十块钱一条鱼,钓一条鱼就算一条的钱,就这收入完全可以抵得上买廉价金鱼的成本。果然,此招一出,茶客云集,大家都对这种糟践古典文化的活动十分感兴趣,茶楼生意一日好似一日。 我把这个商业策划说给桂小佳听,她笑得花枝乱颤,我们俩这时都坐在二楼和其他几个茶客怡然自得的钓鱼。 “于静为什么去外地?”我问桂小佳。 “她有事。”桂小佳看着鱼竿说。 “她有什么事?”我又问。 桂小佳侧过头说,“你怎么就那么关心于静,你怎么不关心关心我呀?” “没有,没有,”我连忙说,“我非常关心你,我刚才还想什么时候可以和你那个呢——” “放屁——”桂小佳笑起来,由于声音异样,有一个老茶客转过头,把手指竖在嘴唇上,嘘了一声做要求肃静状。我一眼看出这老丫的是那种在臭水沟旁边钓鲫瓜子的料儿,丫这辈子根本没在这么高雅的地方钓过金鱼,所以特别认真。 “那你为什么给我打电话?”我又压低声音问。 桂小佳看看我,说,“你不是业内精英嘛,我们想认识认识你,况且我们也不只给你一个打电话。” “你不会说你是某跨国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吧,专门来挖高级人才的?”我说。 “你倒真聪明,眼睛还挺毒。”桂小佳说。 我嘿嘿笑起来,心里想,小丫头骗谁呢?让你骗了我还在江湖上混不混?我再老也不至于那么草包。这时,我的竿一抖,我使劲一拽,一条金鱼立马跃出水面。桂小佳哇地大叫一声,我一边收竿,一边想,她们到底是干什么的,总不会是干那一行吧? 很快我就与桂小佳混得烂熟,其实不过就那么几次,就像认识了八年一样。我感觉桂小佳这个女孩很可爱,总体上挺纯洁的,有点没心没肺,又有点游手好闲,与现在大街上的那帮新新人类很像。她今年才二十二岁,在她这个年龄我可比她沉重得多。跟她交往,我的目的就是于静,虽然桂小佳代表的那种
第83页 性感常常让我无法自制,但这与我对于静的那种渴望根本无法相比,但是于静就是不出现,我猜想她就在我的身边,可是看不见摸不着,有点像空气。 还有一点很奇怪,就是每回联繫都是桂小佳找我,我找不着她。她似乎连手机都不愿给我留。这事儿我没多想,但我还是下意识的少提公司里的事。目前,我负责公司里一项带有保密性质的技术开发工作,老闆对我不错,因此,我得对他负责。 每次见面,桂小佳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我呢,每次都借我朋友的一辆好车开着,去充大个儿。见了面就谈钱,我牛逼自己多么多么能干,多么多么才华横溢,我觉得现在女孩都爱听这个。有一回,我喝完酒沖桂小佳说,不瞒你说,我有一个亿。桂小佳一听就乐了,说你还是瞒着我吧。我一听面子上挂不住,就说,真的,孙子蒙你,钱都在我们家搁着呢,全是现金。桂小佳马上说,行啊,去你们家看看。我立马噎住什么也说不出来,心想,得,这一下把自己搁进去了。现在这些女孩都是眼里不揉沙,嘴里不饶人。 这一天,下班前桂小佳约我去健身。下班后,我如约去了一个俱乐部。这个俱乐部可真健康,名符其实,一点斜的歪的都没有。我先是跟桂小佳打了一个小时羽毛球,然后又去游泳。桂小佳是运动型的,球打得好不说,泳也游得好。我诧异地一问,桂小佳和盘托出,说她原来是练十项全能的,怪不得,原来碰上专业选手了。上了岸,我们披着浴巾喝饮料,这时,桂小佳用脚丫子踹着我肚子上的肉说,“该减肥了吧?” 正聊着,电话来了,桂小佳走到一旁去接。今天她的电话很多,一边游泳,手机在她的包里一直响个不停。听到她的手机响,我就动了心眼,琢磨着是否找个机会看看她的手机。今天桂小佳接电话的神色很不对,最后她竟然大声沖电话嚷嚷,“我靠,你管得着嘛,你不愿干就别干,我自己干。”她说完气呼呼地走回来,恶狠狠地关了机,把它扔进坤包里。 “怎么啦?跟你相好的打起来了?”我若无其事地问。 “没事。”桂小佳说。 过一会儿,我们商量去哪儿,说来说去没什么特别有意思的地方,桂小佳这时建议道,“要不去你们家的 别墅吧?” “行啊——”我停了一下才答应,心想早晚得捅破这层窗户纸,反正是老脸一张,也不怕害臊。 晚上十点,我带桂小佳去了我家,那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对于小资产阶级是一套标准的住房。桂小佳一进门看了一眼房子马上就唉嘆说,“哎呀,你果真是骗人呀,这算什么别墅?” “嗨,别看小,屋子里的各个角落全藏满了现金。”我仍旧胡抡,同时心里暗笑,这小妮子原来肯定一直不信我,不过说不定还带着一丝希望,现在恐怕要破灭喽。 我们坐在 客厅里,闲聊了一会儿,又开始下五子棋。下着下着,桂小佳说困了,提出来要睡觉,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开始躁动起来,作为男人,要说不想和一个长得不坏,人也不坏,又主动送上门的良家女孩睡觉那是假的。况且这些年,我除了睡职业妇女,就从没和一个良家妇女睡过。因此,我对正常的性生活十分渴望。但我的心里依然特别别扭,这不是我清醒的意识中所希望的,这是在某种特定的场合由我的性慾决定的。这时,我忽然发现,当我在一条既定的道路上走下去的时候,我正在渐渐无可奈何的偏离我既定的目标。 睡觉前,桂小佳嚷嚷着要喝牛奶,她打开 冰箱,一看空空如也,就提出要出去买。没办法,我只好和她到昼夜超市买了几大盒回来。回来之后,她就热奶,给她一碗也给我一碗,我不要,她就劝我喝,说牛奶美容安眠,我笑着同意了,答应晾晾再喝。说实话,我好多年不喝这玩艺儿了。桂小佳拿着自己的一碗牛奶挨着屋转悠,转到书屋,她“哎哟”了一声叫我过去。 “什么?”我应声走过去。 “这是谁?”她指着墙壁说。 在书房的墙壁上挂着一个像框,镜框里是一幅有些发黄的素描,那是林岚的自画像。自从林岚离开之后,我就把她的所有照片都收藏起来,只有这一幅素描我实在捨不得,就让它留在墙壁上。 “她怎么这么像于静呀?”桂小佳看出了端倪。 “不会吧,她是我的一个大学同学。”我说。 桂小佳站在画像面前久久不动,牛奶就放在唇边冒着热气,她好像是碰到了什么难题,这使得她的眉头皱了起来,我看看她,就说,“你先看一会儿,我去洗个澡。” 等我洗完澡出来,桂小佳坐在客厅里,餐桌只有两个空空的碗,她一个人在那儿发呆。 “牛奶呢?”我问。 “牛奶坏了,别喝了。”她说。 “怎么会呢?”我诧异地说。“刚从超市买的,也没过期呀。” “真的,全坏了。我已把它们全扔到垃圾堆里了。”她说。 那天晚上,我和桂小佳做了爱。我很兴奋,桂小佳年轻的身体给了我无与伦比的性的快乐。可是做完之后,我久久不能入睡。人真是特别冷漠,我想,肉体就那么轻易地战胜了爱情。我连一点阻挡肉体的想法和勇气都没有,就融入了肉体中,也许我是比卑鄙更加卑鄙的人吧。我看看睡得很熟的桂小佳,悄悄赤脚走到阳台上。夜风轻轻,这是我当年常常和林岚一起站立的地方,而这种时刻有多少爱情承担着仲夏夜之梦呢?我双手搭在凉凉的扶拦上,脸贴住纱窗,看着沉沉的夏夜,不由自主地想:林岚,你在哪儿?今夜你是否安睡?
第84页 第二天早上,是我做的早餐。我煎了两个荷包蛋,炸了七八个馒头片,还做了一大锅大米粥。桂小佳起得很晚,两个人吃早餐时都默默的,好像都有些不好意思。虽然因为莫名其妙待在一起的男女,昨晚的事情早晚要发生。可早上起来穿着睡衣在已经发热的阳光下相对,还是略显尴尬。 吃了很长时间,在一同夹一块儿酱豆腐时,桂小佳才问了第一句话,“昨晚怎么样?” “你挺棒的,我有些力不从心。”我说。 桂小佳哧哧笑起来。 “你身材真好,怎么还有六块腹肌呢?”我深自惊讶。 “不是说过吗,我搞体育出身的,原来还当过健美操教练呢。”桂小佳说。 我笑着点点头。 “其实,于静很怕你。我从来没见过她那样害怕过一个人。”桂小佳这时斟酌着说。 “为什么?”我手持馒头片,停了嘴。 “不知道,”桂小佳说,“也许她自己都说不清楚吧。” “我觉得你昨晚好像忽然变了主意一样,”我说,“一开始你是不是不打算和我睡觉?” “没有呀,”桂小佳呲着小虎牙笑起来,“我本来就打算宿在这儿的。” 看着桂小佳笑,我心想,算了吧,小丫头,你怎么老打算蒙我这个老同志呢。 送走桂小佳,我就到处找冯关同志。打来打去总关机,好不容易找到他,他那头特别嘈杂,机器声隆隆的,我约他出来见面,他说不行,正在现场呢,我再三恳求,他才勉强同意。 冯关来了,两眼红红的,一脸疲倦。我问他怎么回事了,他说最近总碰见高手,给折腾坏了,好几宿没睡。看冯关同志劳苦功高的样子,我只好请他去一个豪华桑拿里腐败。洗完澡搓完背修完脚吃完饭,我们躺在大厅里聊天。我献媚一般开始讲我的事,冯关就默默地听。好不容易讲完,我问冯关,“怎么样?”冯关仰在椅子上不说话,手里的菸头在黑暗中闪着亮,我凑过去一看,丫孙子竟然睡着了。 “我操,你丫白吃白喝呀——”我怒不可遏地推醒他。冯关从半昏厥状态中挣扎着坐起来,有些歉意地说,“我操,我实在是太累了。” “你说,这倒是怎么回事?”我问他。 冯关抽了一口烟,开始复述我讲的事,首先我的妻子离开这个世界三年之后又回来了;其次是这件事跟我想像的完全不一样,我的妻子没有按照我预想的轨迹回到我的生活中,而是我和形同陌路;第三,当我想努力接近我的妻子时,另一个年轻女人闪亮登场,并且以性的方式轻易战胜了我。冯关讲的一丝不差,这就是他的本事或者说他的职业素质。 “接下来,就请评委亮分吧。”我说。 “想听真话,想听假话?”冯关问。 “真话,我党干部从来都是从善如流的。”我说。 “从我的角度看,这事有三个层次,第一,我觉得你丫已经变成地地道道的幻想狂,由于你天天想念林岚,因此碰见一个有些相像的姑娘,你就说她回来了,我觉得这恐怕是你的单身生活造成的,因此,我建议你到大街上拉个姑娘回来二婚,或者去精神病 医院看医生;第二,我觉得你的道德处于崩溃的边缘,性方面特别压抑,想嫖娼吧,思想上又不好意思,只好给自己编造一个藉口,给假想的妻子设一个竞争对手,我觉得你最好还是看看心理医生,让他给你心理上抚慰一下,要不然太扭曲;第三,我建议你以后办事的时候,一定要有保护措施,现在的小姐都很脏,社会上性病泛滥,你最好去性病科看看医生,一般早期的还比较好治。” “操,你丫嘴里就吐不出象牙来。”我于是大怒,这叫什么专家,说话根本没有原则,而且不到一分钟,让我去看三种医生。 “你看,说实话不爱听了吧?”冯关见怪不怪地说。 “我知道你不相信,可你第一回态度还不错,这一回怎么这么差?”我说。 “因为你越说越离谱,我相信这些人或事绝对有,但她们生活在现实中,绝不是来自于虚幻,是你自己想偏了。虽然我们的老师曾说过,这个世界的某些事和我们理解的不一样,但毕竟另外一些事和我们理解的一样,我们不能总自己瞎想吧。要我看,这事儿很简单,那就是一个女人喜欢你,另一个不喜欢你。” 我有些哑口无言,想了又想,无力地反驳冯关说,“那,二十年前的事呢?”冯关一听这话,就说,“我一直就不认为那是事实。” 两天之后,桂小佳喝上了我做的汤。那是她又找个藉口约我出来玩,那藉口特别古怪,但我还是去了,玩儿完之后,我心血来潮拉她回我的“ 别墅”,拿出菜谱,按照上面的方法做汤给她喝。汤做好之后,我拿出一个大汤盆,满满的盛上,又挑了一只青瓷蓝花的汤匙放进去。 屋子里空调吹得凉凉的,桂小佳坐在餐桌旁惊讶地看着那盆汤。实际上,这种季节是不宜喝汤的,但汤的香气早已引得桂小佳食指大动,桂小佳盛了一小碗,一口一口细细的尝着,认真喝完之后,她舔舔嘴唇,瞪大眼睛真诚地对我说,“赵晓川,你可真是做汤高手。”
第85页 我得意地笑笑,这一手是多年的婚姻生活历练出来的,林岚就是我的师父。桂小佳的手机又响了,她跑到书房去接,几分钟之后,她出来向我说,“再来一个人喝汤怎么样?” 我马上明白过来,兴奋地说,“行啊,太好了,让她赶紧来吧。” 桂小佳看我反应这么强烈,就有些醋意地说,“就知道你得兴奋,你还什么都惦记着。” 十分钟之后,我的门就被敲响了。我有些诧异,怎么这么快?桂小佳点点头,那意思说:是她。她站起身,走过去开了门。门一打开,于静果然站在门外,于静的动作很突然,也很标准,她二话不说一把紧紧拥抱了桂小佳,并在她的耳边轻轻吻了一下,相比之下,桂小佳的拥抱就显得很敷衍,很随便,她的身子甚至在向后靠。拥抱之后,于静又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桂小佳,情不自禁地问道,“你没事吧?” “我有什么事?”桂小佳说完就从于静的怀抱中挣脱出来,返回到 客厅的座位上。 于静这才有功夫向我咧咧嘴,这不是一种正式的笑,它顶多是一种礼貌。她有些尴尬地走进来,回身带上门。我的心怦怦的剧烈地跳动着。三年了,这是我亲爱的妻子第一次回到我们自己的家。她的动作是那么熟悉,她的身体还是那么动人。于静转过身来,灯光下,我清清楚楚地看着她,没错,就是她,刻在我生命光碟里的你是永远跑不掉的。 于静依然是我前一阵见到的样子,她的长发捲曲着蓬松在耳边。她的眉间以及嘴唇都是淡紫色的,她白白的长裙似乎使她完全掩藏起来,与原来的林岚多少有些异样,那是小资的林岚,朴素的林岚,懒惰的林岚,而于静却多了一份矜持,多了一份我难以理解的冷静和漠然,她为什么会来我不知道,但她的神情确实不那么放松,似乎是在一个令她警惕的场所。 于静马上看见餐桌上的那盆汤。如我所料,她愣了,似乎在努力回忆什么事情却总也想不起来,这时桂小佳动了一下汤匙,而匙碰到汤盆“叮”的一声脆响。 “姐,喝汤吧,我又碰上一个做汤高手。”桂小佳说。 “要不,你先参观参观我的别墅吧?”我徵求意见一般地对于静说。于静看看桂小佳,看看我,礼貌而又勉强地点点头。 我的心又怦怦地跳动起来,随于静白色的皮凉鞋,我像一条鱼尾随另一条鱼一样跟着她在各个房间中转着。这些房间三年来是没有什么改变的,这一点我特别清楚,除了可能灰尘多一点,大部分细节是严格重复的。于静的脚开始是慎重而防范的,后来却是若有所思的缓慢。她的细长的眼睛一直在认认真真扫视着房间,我看出她的表情有了细细的变化,她的那种矜持慢慢退去,代之以对某些莫名其妙的相似感的诧异。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人们常常会在某种场合下忽然觉得似曾相识,但他们仔细搜寻过头脑之后,就断定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见过。可是他们在梦中见过,见过与面前丝毫不差的情景。我读过一本书,它说很多人都有这种说不清的体验,现在的于静说不定就是这种感受。 终于,于静在我的书房站住了脚,她像头一次来我家的桂小佳一样,久久地凝视着那张素描。 “她是谁?”于静终于忍不住问。 “她是我的一个大学同学。”我凑近于静的耳边说。 于静无语的凝想,她似乎陷入了不可描述的回忆中,偶尔她发现我靠得很近,就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一下。看着这短短的距离,我的心里忽然涌出一股酸楚,我可怜的妻子,那上面就是你呀,你怎么都忘记了自己呢? 参观完毕,于静回到 客厅,坐下来和我们一起喝汤。由于她的到来,我百感交集之下,反倒没什么话了,我的心一直不停的翻腾,不知说什么好。我自己暗暗着急暗暗无奈,倒是桂小佳一直叽叽嘎嘎说着什么,于静很耐心的一句一句应着。听着两个女人谈话,我忽然想起了林岚的年龄,虽然她比我小两岁,今年二十九,但桂小佳呢,才二十二,比于静小了整整七岁,因此于静看起来很像一个大姐姐,可原来的林岚在我面前才像个小女孩呢。 喝完汤,我正怕无事,桂小佳忽然提出去看夜场电影,我马上就答应了。于静的意思本想早走,可一看我们那么坚决就只好应允。 我们去电影院买了三张票,甭说看夜场的人还真不少,这就是说社会上正常上班的人越来越少,大家都愿意晚上出来活动。我们的票有些靠边,进去的时候随便坐下。片子还不错,都是经典怀旧的老片,但是由于上了一天班很累,看着看着我就睡着了。等我醒来时,桂小佳也睡着了,她翘着小鼻子均匀地打着呼噜,只有于静还坐在那边静静地看着。我看有了机会,于是站起来,迈过桂小佳,坐在于静身旁。 “一直在看吗?”我问。 “嗯。”她点点头。 “好看吗?”我问。 “嗯。”她点点头,并且拿出一块手帕去擦眼睛。 我情不自禁地悄悄伸出手,抓住她的一只手腕,她暗暗挣脱一下没有挣开,过一会儿,她转过头对我说,“你放开好吗?”
第86页 “为什么?”我问。 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了一下,说,“小心,桂小佳马上就醒了。” “不会的,她汤喝多了,睡得很幸福。”我说。 一部片子演完,于静起身去买水喝,我也跟了出去,她在一个柜檯前买了两瓶 酸奶,递给我一瓶,我有些激动,原来林岚就是这样,她总是把买到的饮料一古脑儿递给我,不管我爱不爱喝。 “我今天来就是想和你谈一谈。”于静开口说。 “谈什么?”我来了兴趣。 于静喝了一口酸奶,斟酌着说,“你换个女朋友吧,桂小佳不适合你。” 我没想到她会谈这样的话题,于是我想想说,“不是我找她的,是她找我的。” “这好办,我可以让别的女孩找你,我来付钱。”于静很冷静地说。 我觉得话题谈歪了,这并不是我想说的。我心里明白,如果没有桂小佳,我怎么找得到于静?于是我说,“不,我愿意跟桂小佳在一起。” “要不这样,我们做个交易,你离开她,我给你一笔钱。”于静像商人一样说。 我坚决地摇摇头。 于静说,“我再加一倍。” 我又摇摇头,这不可以谈判,对我来说,桂小佳是鱼饵,于静是鱼,鱼饵被卖了,鱼还不跑向大海? 于静从此再没说话,她一直在喝她的酸奶。我也在一旁默默喝着。这期间,于静曾异常冷漠的看了我一眼,那种眼神我见过,见她的前两次,她都不经意的露出来过。我一霎时有些恐慌,林岚从没有这样看过我,那种眼神中除去冷漠之外,还竟然有一种令人难忘的刻骨的恶毒。 凌晨,我们三个人回到了我的房间。由于疲倦,大家很快就洗洗上了床。我睡在客厅,她们睡卧室。临睡前,于静要关房门,我向她说,“别关了,门一关,空调的凉气吹不过去,睡起来肯定很热。” “不,还是关上吧。”于静说。 “何必呢?大家都是过来人。”我笑着疲惫地说。 “正是因为如此,我才要关。我不喜欢男人,更不喜欢男人碰我。”于静皮笑肉不笑地说,她已经完全没了刚来的礼貌。 我无趣地躺在沙发上。屋子里的桂小佳听到我们的对话没心没肺地嘎嘎笑起来了。过了很久,我还是睡不着,虽然累,但脑子里翻江倒海的,过去的事情一幕一幕汹涌而来。卧室里的人也没睡,她们一直在悉悉索索说着什么,一会儿还有小声争吵的声音。我听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就在外面说,“行了,两位,别聊啦,我明天还上班呢。” 屋子里的声音听了我的劝告才慢慢平息下来。可我的心情怎么也平静不下来,真奇怪,我的妻子和我之间竟然有着那么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它是原先存在没有被发现,还是再次见面后一发不可收拾的? 空调的凉风吹过来,我的心情异常凄凉,在这个善于疯狂表达的世界上,我竟然和她根本无法沟通。我虽然对现在的她一无所知,却依然深深的爱着她,这就是绝望,如老师们所说:哀莫大于心不死—— 可是,从此以后,桂小佳一下子失踪了。 这让我很不适应,她们开始像云一样飘过来,其中一朵不知为什么主动变成了一块漂亮的台布,天天铺在我的桌上。我正觉得事情暗藏玄机,盘算着把另一朵云也摘下来放进我所准备好的汤盆里,但是没想到桌上的这朵忽然莫名其妙一下子飞走了,另一朵更是不知去向,把我一个人像翻过身的海龟一样晒在这儿。 桂小佳的断然消失使我的情绪十分低落,上班也没精打彩的。有一天,我正枯坐在办公桌前,老闆笑嘻嘻地走过来,问我,“晓川,干什么呢?” “正看简讯息呢。”我说。 “给我发一个。”老闆说。 我随手把一个简讯息发到老闆的手机上,老闆一看就憋不住乐了,众同事一看老闆是真乐,就围过来一起看,那个简讯息说:老鼠一直找不到老婆,终于蝙蝠答应嫁给它,别人都笑老鼠,可老鼠无奈地说:丫好歹也是一空姐啊。大家看完一起哈哈大笑。 老闆这时说,“晓川,我看你最近情绪不定。” “没有,没有。”我马上说,”老闆,我可没耽误工作。” “不是这意思,”老闆说,“你一直是个好员工,工作没得说的。是不是因为最近严打,你英雄无用武之地啊?其实别太挑剔,好歹找一个空姐算了。” 老闆这么一说,众同事又是一阵爆笑,一同事还给我支招,“赵晓川,这事好解决。找不着空姐回家可以自慰嘛,尤其学学日本人,他们方法可多了,没听说专门有海陆空‘自慰队’吗?” 我让大家说得脸红一阵白一阵,只有跟着讪笑的份儿。不过,低沉的情绪倒是暂时一扫而光。等大家散去,我开始暗自犯嘀咕,总不至于连冯关的话也是有道理的吧?要是那一切根本就是我的幻觉,我前一阵一直生活在梦里,那我可太白痴了,脸可丢大了。老闆的意思实际上和冯关的差不多,他不过是用另一个方式说,什么事都得想开一点,一切都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罢了。
第87页 这次谈话还挺起作用,老闆这个人就是会做思想工作,挺让人佩服的。于是我逼着自己跳出来,慢慢努力恢复正常。正常不是说我放弃,而是说我不再焦躁,开始耐心等待。夏季慢慢过去,秋季正来,“严打”一结束,社会生活和我又活跃起来。其实,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我喜欢看到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在街上闲逛,那就是繁荣的最好解释,让我感到生活中“供应”的美好。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日,我去看一个嚮往已久的船模展。小时候就喜欢这些,到上了大学才放下,现在又能有机会看到这些怀旧的手艺,真的很高兴。我买票进了馆,每件展品细细看,看到一个中国古代船模时,我异常激动,它真美,光滑,巧夺天工不说,还充满了东方的韵味。正细细研究着,我一抬头,忽然看到桂小佳站在对面,呲着小虎牙笑着看着我。 我跟没看见一样,又踱到另一只船模面前,桂小佳马上走过来问我,“喂,赵晓川,你怎么不理人吶?” 我侧头看看她,故作惊讶地说,“小姐,贵姓?” “讨厌——”桂小佳用小拳头砸着我的肩膀。 我做躲闪状说,“小姐,非礼勿动,请允许我先搞一会儿科研。” 桂小佳双手抓住我的胳膊,威胁说,“赵晓川,你他妈的如果再装孙子,我就叫非礼啦。” 我一下子发自内心地笑起来,说实话,见到桂小佳我真的非常非常高兴,看来耐心等待是一个无为而无不为的方法,刚才的假装矜持只不过是做为一个被人花了好多冤枉钱的男人,偶尔表示出的一点气概罢了,这符合基本国策。 “见到你很高兴,”我挽着桂小佳的胳膊出了展览馆对她说,“如果你再不出现,我以为你把我当做倒贴的鸭子了呢。” “怎么会,”桂小佳说,“你比他们层次高。” “今儿找我什么事?”我兴奋地问。 “做爱。”桂小佳直截了当地说。 我一楞说,“我操,闹了半天我还是鸭子啊。” 桂小佳没说假话,她今天来还真是为这件事。她比哪次都直接,匆匆和我吃完晚饭,就马上要求回家。桂小佳似乎憋足了劲,我也以一当十,奋勇向前,和她一起杀了个九进九出,实在痛快。其实,我一边做的间歇,还对桂小佳在床第间的那种疯狂感到有些奇怪。 第二天,桂小佳醒得很早,她一直在抽菸,抽得满屋子都是,结果把我给呛醒了。我睁开眼,看她浮在烟雾中,结实而光滑的胳膊露在外面…… “吸菸有害健康。”我懒懒地说。 她扭头看看我,也塞给我一支,还帮我点上。过了一会儿,她对我说,“赵晓川,我们走吧。” “往哪儿走?”我依然懒懒地问。 “往哪儿都行,离开这儿,把于静甩掉。”她说。 “甩掉于静?她不是你的朋友吗?”我一下子完全醒过来了。 桂小佳抽了一口烟,看看我说,“朋友?反正跟什么朋友在一起总比跟她这样的朋友在一起强。” 我慢慢坐起来,开始觉得事态严重,我很快把烟吸完,问桂小佳,“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从东北来这儿打工,受尽欺辱,她对我不错,像个姐姐一样,后来就成了朋友,但她很怪。”桂小佳说。 “怎么怪?”我问。 “她不喜欢男人,特别恨男人。”桂小佳说,“我一开始受男人的气,也觉得男人可恶,可慢慢觉得我还是喜欢男人,我需要男人。” “你是不是千挑万选才选了我?”我笑着问。 “不是,你只是第一个和我单独接触时间较长的男人,如果换了另一个,我也会和他这样的。”桂小佳说。 我略觉失望地“哦”了一声,看来作为男人我并不那么优秀,独特。可桂小佳说单独面对是什么意思,难道她们原来一起面对一个男人吗?她们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站起身来,拉开窗帘,打开门,把屋子里的烟放一放,做完这些我又坐回床上,望着拥被而坐的桂小佳说,“其实,我看于静对你不错,相当好。” “可就是于静让我离开你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她说你特别古怪,一定有问题。”桂小佳说。 “这说明我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说不定对我并不反感。”我说。 “你可别自作多情,”桂小佳深深的冷笑起来,“于静可不是好人。” 桂小佳当然没有走成,走哪有那么容易,那么心血来潮。实际上,准确地说,是我提出不走的理由,她反驳不了。我说,我很懒,不是一个四海为家的人,没有四海为家的能力,在这个城市我有一份工作,有一套房子,这一切意味着我有正常生活,所以我没必要走,干嘛要走?桂小佳看样子很失望,她现在恐怕已经完全看清我了,我不仅是一个没有钱的人,更是一个没有志气的人,只是一个卑微的公司雇员罢了。 但她这一回把她的手机号留下来,这说明我们在同床共枕几次之后,她开始信任我,可我对这种信任并不太感冒。我自私地想,在她找到新的男人前,我一定要搞定于静,但怎么搞定于静我一点办法也没有,这很让人着急。桂小佳起床之后,又开始接电话,接之前,她还犹豫了好一阵子,我很少见她这样用脑子思考过。这一回她好像和电话那头的人在安排什么事,窃窃私语很久,然后又和我泡了半天,傍晚才告别而去。
第88页 我送桂小佳上了电梯,返身往回走。还没进屋,我就决定得去看个究竟。出了楼,看见桂小佳上了一辆计程车,我也打了一辆跟着,七拐八拐来到一个很大的饭店,饭店门前停了很多车,许多花枝招展的小姐下车,桂小佳也混在她们中间下车,一起走进大门。我下了车,问给我开车门的服务生,“这里有什么娱乐吗?” “很多啊,先生,”服务生说,“唱歌,跳舞,吃饭,喝茶,桑拿,运动,应有尽有。” 我走进大堂,是我意料中的富丽堂皇。进来的客人一个个衣冠楚楚,看样子全是要到这里花大钱的。不会,她们俩绝不是做那一行的,我凭自己的直觉否认,但她们为什么又要来这种地方?使劲想,想不明白,想得过多的一瞬间,我的思维似乎全然混乱起来。一个念头问我,林岚,一个朴素的教师,怎么会置身于如此的奢华之间,这不合逻辑!我了解我的妻子,有些东西不管在哪个世界里也是不可能改变的。忽然,我的心中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这种感觉特别强烈,它十分清晰地告诉我:你妻子很可能真的回来了,但你也很可能彻底失去了她,原因嘛,世界先向你保密。 冯关警官主动给我打电话,这是比较少见的。一般这种公家同志都是忙得四脚朝天,神龙见首不见尾。他提出要见我,我把这个主意给笑纳了。可我在家里一直等到晚上九点多,他才从湿热的夜里钻进我家的门。进门后看他那疲惫劲儿,我只好去给他做打滷面,他一边吃一边大声称赞。我看他红红的两眼,就问他几天没睡了,他说早忘了,就记得什么时候睡过。 完事之后,我们喝茶聊天。他虽然疲惫,但今天的聊性特浓,山南海北特别不着边际。我越听他聊天就越觉得他有话说,后来都快十二点了,我就说,“你丫有什么事就直说吧,别兜圈子。” “好吧,你看看这个。”他说。 冯关给我放了一盘经过剪辑的录像,那录像摄的是一个饭店大堂的情景,是哪个饭店我看不出来。 “你看到了谁?”冯关问。 “没有谁呀?”我不明所以地摇摇头。 “这里面有一个嫌疑犯,涉嫌一个系列抢劫案,这个案子中还有受害者死了,当然,那个人可能死于偶然。”冯关说。 我默默地听着。 冯关又把录像放了一遍,到一个关键镜头时,他摁了一下暂停,在画面一出现了一个不太清晰的轮廓,一个身材细长的女人,留着一头略带弯曲的长发。 “她是谁?”冯关问我。 “不知道。”我说。 “别再自欺欺人了好不好,你说她是不是林岚?”冯关直截了当地问。 我仔细盯着画面,又放了两遍,然后对他说,“当然不是,而且林岚已不在这个世界上,这你知道。 “可我现在却越来越相信她依然在这个世界里。”冯关说。 我靠进沙发,默默无语,这真是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它比我想像的要恐怖得多,谁这么狠,跟我开了一个这么简单而又恶毒的玩笑?无疑,她的面容就是林岚,但我忽然明白,她的内心仅仅是于静,与林岚无关。 “这个女人的方法是麻醉抢劫,我们行话叫‘麻抢’。她的作案对象很广,什么层次的人都有,也不分老幼,我甚至觉得她恨所有的男人,没有什么特殊的选择性。”冯关说。 “我估计,她是一个女权主义者,为世界妇女的解放不屈不挠地斗争着。”我不咸不淡地说。 “斗争也必须在一个法律的框架内,这个框架要求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冯关说着关闭了录像,“其实,我现在开始慢慢相信你的话,林岚去而复返,只不过她和我们视同陌路。” “荒谬,”我用冯关以前的话反驳他,“这不合逻辑,你恐怕应该去看看医生。”我说着走进里屋,拿着一个计算器出来,一五一十、十五二十的算完,对着冯关说,“你丫吃了我两碗打滷面,花了两个小时和我聊天,现在请你付钱,一共一百一。” “我操,这么多?”冯关惊讶地抗议道,“你什么时候改开黑店啦?” 轰走冯关以后两天,我开始不可抑止的失眠。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成眠。我想了很多很多,什么什么都埋怨一遍,后来根子追到那次悬崖跳水。真该死,我干嘛要去跳呢?我要是不跳下去,就会按步就班按着林岚离去以后的方式继续生活着,与创痛无关。我因此又想到那群小年青,对,是他们,是他们毫无由来的去赶时髦,才造成我这个结果,没有他们就没有这样的事。面对这个答案,我真是无言以对。原来是与我毫不相干的人们把我推到一个如此哀婉的位置,他们怎么这么混? 据冯关分析,这个作案的女人还在这个城市,她溶于那些浩浩荡荡的人群中,每天都出没在普通人或有钱人想要出没的地方,她的方式就是搭识她想搭识的男人,在适当的时候迷倒他们,拿走该拿走的东西。她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有帮手。 我找到桂小佳的电话号码,给她打了电话。电话响了很长时间,她才接。她接电话的时候还分明在打哈欠。
第89页 “谁?”她问。 “我,赵晓川,你在哪儿?”我问。 “在外地。”她说。 “于静在你旁边吧,我想找她说话。”我说。 桂小佳很不情愿地犹豫了一会儿,才说,“你的,赵晓川。” 悉悉索索一阵子,于静才低沉地“餵”了一声。 “我想找你谈谈。”我说。 “有必要吗?”她问。 “有,我们做个交易,我把桂小佳还给你,你给我一笔钱,怎么样?”我说。 “好的,”于静果断地说,“我们在什么地方见?” 缆车静静升起。 我和于静约定在这个风景区见面,就我们两个人,不带桂小佳。 缆车里很清静,很空旷,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都凭窗而立。于静似乎对下面的景色颇感兴趣,她认真地看着绿色在她面前一点一点展开,然后扩大至无穷。我把脸贴到玻璃的缝隙上,我闻到了新鲜的空气,这地方我来过两次,每次我都像一张招贴画一样被人群挤住,而这一次我的身后空空荡荡,因此我像一张立体招贴画。于静看我这么做,她也下意识地跟着做了,这是我头一次看到她不那么矜持警惕而露出如同我一般的孩子气,我十分酸楚地想:她还是像原来一样热爱生活。 “你想到了什么?”我贴着窗子问。 “碗。”她说。 我点点头,应该是这样,和我的感觉一模一样。我又问,“如果我打碎玻璃,抱着你一起跳下去,你觉得怎么样?” 于静的脸上忽然涌起一丝恐惧,她愣愣望了我一会儿,恢复平静之后,说,“我恐怕早晚得折在男人手里,这一点我知道。” 缆车到了站,我们下来。到达峰顶还得走一段路,那段路不太陡。天这时开始下雨,我花钱买了一把很贵的雨伞,伞很明显被人用过,不过很大,能遮得住我们两个人。我把于静拉进伞下,她很不耐烦地甩开我的手,雨一丝丝飘下来,周围的云依然从石阶旁飘逝而过,宽大的石阶,青翠湿润的景色让人陷入缥缈的沉思,我们两个人距离很远地走在同一把伞下。 “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你以什么为生?”我问。 “生意,”于静说,“我以做生意为生,像你一样。” “你说最自由的世界是不是就是人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又问。 “大概是吧。”于静说。 “那法律是干什么用的呢?”我问。 于静看看我,非常有条理且非常镇静的回答我,“我原来是学法律的,告诉你,法律是一个乞丐最虚伪最华丽的外衣,它没用。” 我没有想到于静会这样回答我,思考一阵之后,我下定决心说,“其实,人吶,应该是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不为什么?”于静的脸上依然镇静。 “不为错事,”我继续说,“如果你现在随便去一个地方住下来,没人会找到你,你会安渡此生。” 于静没说什么,她默默地走出雨伞。雨打在她略略捲曲的长发上,我的妻子在这种时刻依然美丽,她独自向山顶走去,我知道山顶上有一座庙,那庙里的佛名闻四海,千千万万的善男信女们来到这儿,都是相信他会普渡众生。 在一棵苍松之下,于静停住脚步,她看着我从下一直走上来。 “知道我为什么恨男人吗?”于静在松树下问。 “不知道。”我说。 “其实我记得原来有一个男人对我特好,可他到底是谁,我忘了。”于静说。 忘了,怎么能忘了?我十分不解。 “确实忘了,从某一天起,忘得一干二净。”于静说着,眼睛里闪出一丝深深的痛苦,我异常复杂地看着她,心里想那个人是谁呢? “后来我去找他,漫无目的,我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姓什么叫什么,是不是还在这个世界上,我特别想找到他。我于是遇到了无数个男人,但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王八蛋,他们只关心我的钱和肉体,他们一个比一个无耻而恶毒,我的结果是遍体鳞伤,像一条被人家片好的准备下锅的菊花鱼。” 我愣在雨里,于静的眼里没有任何的愤怒和哀怨,她的眼里只是一片灰色的漠然。 “后来,我就变得比他们更彻底,遇到一个我就拿下一个,因此我变得越来越有钱。”于静说着讽刺地笑起来。 我收了伞,和于静站在松树下,看着雨丝一丝丝飘落下来。 “这个世界真的很坏。人们甭管多么道貌岸然,实际上都是男盗女娼,尤其是男人。你看过两个年轻政客的做爱光碟吧,人都是那么回事。”于静总结说。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我觉得她的结论是错的。是,人们拥有无数的缺点,但是他们就那么无可救药吗?尤其是男人,他们虽然常常道德沦丧,但他们也为这个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 我们冒雨走上山顶,山顶那座庙香火很盛,人头攒动,很多人排队买香,然后又排队在佛前虔诚叨首。 于静也买了香,我不知她要保佑什么?要保佑她的生意还是她要找到的那个人?她点着香,随着人群站在一个大大的香炉后面,这时她回过头认真地问我,“你打算用什么价把桂小佳还给我?”
第90页 回到家时,我已感到秋风竦然。我的心是凉冰冰的,浑身没有一丝温热的感觉。我根本无法说服于静,她的厌恶简直是她内心的宗教,这使她勇往直前,而我是一个毫无宗教情怀的世俗之人,我的说教简直是用鸡蛋去碰石头。我真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是爱的力量大还是恨的力量大? 我开出了价钱,我提出只要下山时让我一直拉着她的手,然后我就离开桂小佳,她马上就答应了。为了拉她的手,下山时,我没有坐缆车,而是一级一级拾阶而下。刚开始,她的手是硬硬的,凉凉的,但到后来,她实在累了,整个膀子似乎都软软的靠在我的身上,我的内心有一种绝望的满足,我看着旁边这个满脸坚毅的女人,心里在想:我终于可以和她在一起了,但是,在她一步步走向绝路时,我却无法阻挡。 屋子里的灯没亮两分钟,门就被敲响,打开门,冯关站在门口。 “贵姓?”我问。 “姓马。”他说。 我转过身,没有关门,他跟了进来,顺手关上了门。丫真行,为了一个狗屁案子,连姓里的两点水都可以不要。我们各坐沙发的一头,默默无语,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无聊,就去烧了一壶开水,泡了一包方便面独自吃起来。 “怎么样?”他吃完终于开口问。 “什么怎么样?”我反问。 “别装糊涂了,我一直在等你的消息。”他说。 “我没什么消息。”我说。 “你肯定见她去了,我还不了解你,狗肚子里装不了二两酥油。”冯关说。 我就是不说话,爱问不问吧,就是问出大天来,我也不能说实话。 “实话说,现在这个城市的警察都在抓她,你说得早,我们就抓得快一些,她就害得人少一些;你说得晚,我们就抓得晚些,她害的人就多一些,但你记住,我们早晚会抓住她的。”冯关说。 “放屁——”我愤怒地反驳道,“你们谁也抓不住她,要不你怎么会来找我?我还不了解你。” 冯关被我噎住了,我们俩彼此都太了解,因此我们彼此伤害起来都特别容易,这真是人最丑恶的一面了。冯关停了一会儿,他最终承认说,“你说得对,哥们儿,虽然我们所有的人都在抓她,但我们就是看不见她,好几次,都是当面错过,她在阳光下似乎是透明的,这真是奇怪。” 听着冯关不无懊恼的话,我忽然忍不住,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我也不理解,事情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呢?我的爱情怎么变成了这样子呢?因为眼泪多年没有出来,因此它们十分欢快特别迅速的划过脸庞,摔落在地板上。冯关愣了,他没想到我会如此脆弱,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我,过了半天,才有些歉疚地说,“你丫至于吗?吃你包方便面,你就这么激动。”他的话音没落,我的眼泪更加迅速的飞奔而下,我咬住嘴唇,生怕自己会没出息地哭出声来。冯关嘆了一口气,他看着盆中的剩汤说,“即使她在这个世界上继续生活下去,她是你希望的妻子吗?这是你需要的爱情吗?还是让我们为大多数人想想吧。” “可我并不爱大多数人。”我哽咽着说。 “那就是你的事情了,”冯关恢复了警察的冷酷,他又喝了一口剩汤说,“我也不爱大多数人,但我的职责是保护大多数人。”冯关的话,让我忽然明白了一个悖论:当林岚离开时,她活在我的心里;但而当于静出现时,我却永远失去了她。这个悖论马上又使另一个悖论清晰地覆盖上来,为了忠于我对妻子林岚的爱,我必须想办法帮助冯关抓住她。 我最终什么也没说,虽然我知道于静同我一样回到这个城市。像冯关所预料的那样,于静继续疯狂地作案,我想像得出她一个人百般寂寞又百般悠闲的穿行于城市之中。她在任何一个地点都可以轻松下手,在任何角落都可以悄然离去。从力量对比来说,这是一场悬殊的游戏。一个人对付所有的人——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女人对付所有男人。冯关和他的同事们几乎全都动员起来,布下天罗地网去搜寻这个女人。他们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夜以继日地追寻任何蛛丝马迹,我甚至觉得这是男权受到挑战后,男人们的集体反抗。但是,没有丝毫效果,男人们就看不到她,像那句常说的话一样:她接近于无限透明。甭管你是一百米,十米,一米,还是十厘米,她就是坦然的从人们面前走过,她甚至面带讽刺的微笑,看着男人们焦急的神色扬长而去。天罗地网也好,地老天荒也好,如果她就是以一种分子,原子或夸克的形式超跃人们,人们的世俗之网到底怎么办? 桂小佳没有参与此事,她刚好病了,躲在城市的另一角落养病。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又找了一个男朋友,是不是在谋划一次成功的逃跑,但我知道,我们俩都不约而同成了这场游戏的观众。我们每天都仔细查询各种报导,然后互相交换情报。桂小佳早对于静没了兴趣,她的目标就是找一个合适的男人,一个合适的方式走,我觉得她恐怕早晚会消失,也许某一天我早上给她打手机,接电话的会是一个陌生人。 利用空闲时间,我又去了一趟万山公墓。它还是那么安静肃穆,只是这几个月来我的心境已大大不同,这一回,我是买了一大把九月菊,我不懂花朵的含义,对我来说,只要美丽就已足够。我还是从门口穿过窄长的草坪,穿过即将落叶的树林来到墓前。它在那里,那个亲爱的女人一如既往那样深深的注视着我。
第91页 让生命停止的人如秋叶般静美,这是我们一起读到的,我向林岚的墓鞠了一躬,对着朴素的她说,“亲爱的,放心吧,你永远活在我呼吸的空气里,做错的一切全怪我。” 但书上同样说过,让生命正在前进的人如同春花般灿烂。大多数人的生命都在前进,我们必须尊重这种前进的意志,虽然我们并不爱他们,但这是冷酷的责任,这种责任要求我们冷酷到底。 我毅然决然给桂小佳打了电话,在电话里,我开门见山地说,“喂,你不是想甩掉于静吗?” “想啊——”她说。 “你是不是想甩得彻底一点?”我问。 “当然,我就怕她那种特异功能一样的阴森劲儿,好象我跑到什么地方她都能逮到我,跟影子一样。”她说。 “这样吧,我教你一个办法。”我说。 我把方法教给桂小佳,然后就开始行动。我们花钱买了一套很贵的餐具,又买了好多东西,准备做一顿丰盛的汤宴。桂小佳邀请于静来喝汤,因为于静非常爱喝汤,她马上答应来赴宴。我设计了一个含情脉脉的方案:我们用漂亮的汤盆盛满各种各样的汤向她告别,等她喝到结尾时,桂小佳用她们的传统手法把她迷倒,然后就让冯关出现来结束一切,我们则直奔飞机场。 工作那天,我终于发现,桂小佳什么也不会,她的优势似乎仅仅在于吸引男人。这让我想起她和于静搭档时的分工,她来勾引,于静下手,现在于静可是独挡一面。我只好一个人忙忙碌碌,实际上,我是尽量让自己更加忙碌,不让自己有时间去思考。桂小佳倒还乖,她不像往日那样叽叽喳喳说个没完,而是屋里屋外戴个墨镜古怪地跟在我身后。当我把餐桌摆满汤盆,并把美丽的汤匙一把又一把放入汤中之时,桂小佳忽然深沉地侧过头对我说,“赵晓川,你丫够狠的!” 我的嘴角抽动一下,看着她说,“知道了吧,男人比女人更狠毒。” “你就不他妈的内疚吗?”桂小佳扬起脸问我。 我脱下围裙,坐在沙发上,并且点燃了一只烟。没办法,我想,这个世界是大多数人的世界,他们遵守的规则是:忠于冷漠,但各不相犯。一旦有人相犯,就必须绳之以法。 桂小佳也坐了下来,她摘下墨镜,拿起茶几上的面巾纸慢慢擦着她的脸,我发现她的脸上似乎有了泪痕,她看我注意她,佯装打了个哈欠,过一会儿又重新戴上墨镜。 “于静对我不错,真的不错,她这个人除了怪点儿,心还挺善的,我们俩还在一起养过好多小动物呢。”桂小佳说。 “可我觉得现在一切都晚了,她错就错在不喜欢所有的男人,其实哪怕是喜欢一小部分也好。”我抽着烟说。 “其实你不知道,没有她,我们还交往不了那么长时间呢。”桂小佳说。 “为什么?”我问。 “头一次见面,我就开始打你的主意,但她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怕你,就劝我别干。可她越劝,我就越感兴趣,她不干,我就决定自己干。记得头一次我来你家吧,其实我是决定当晚下手,但是她那天一个劲打电话,她猜出我要动手,她说你太古怪了,别干。我就跟她吵起来了,可是我动手之前,忽然看到那幅素描,你说那幅素描像谁?” “像谁?”我问。 “像她!”桂小佳说。 “怎么可能,那是我大学的同学。”我掩饰着说。 “但是我当时就想,这事儿实在太怪了,我千万别干,肯定不吉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要和你睡觉,只是第二天早上和你一起吃早点时,我就问自己,我为什么那么恨男人,从男人身上挣钱应该不只一种方法,我为什么就不能这么踏踏实实吃上一个、靠上一个男人呢?”桂小佳说。 我点点头,心里长嘆一声,又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结果。于静竟在无意之中救了我,要不是她,我恐怕得大睡三天三夜,睁开眼来,家里一定被搬得空空荡荡,记得当时我还跟桂小佳吹牛说我有一个亿,都藏在各个角落,桂小佳肯定受过我的这种大话的鼓舞。 “可现在却轮到我们向她下手了!”桂小佳戴着她的墨镜一直盯着摆满餐桌的汤盆,最后嘆了口气说,“算了吧,我们做好手脚后出去吧,我真不忍心亲眼看到她倒下去。” 我们来到住宅小区的大门口,一个咖啡馆孤零零的立在那里,我们商量之后,打算在这里看着于静走进小区,然后就向警察发出信号。我给冯关打了电话,他穿着便衣很快就出现在咖啡馆门口,他走过来问我怎么了,我把情况一说,他马上表示同意。转过身离开之前,他又问我,“你肯定就她一个人来吗?” “当然。”我说。 他拍拍我的肩膀,“哥们儿,谢谢你。没有你,我们永远抓不到她。” “布置好了吗?”我问。 “好了,这一回她准跑不了。”他说。 冯关离开咖啡馆,桂小佳不屑地撇撇嘴,她和于静原来配合得天衣无缝,干得干净利落,冯关他们连门儿都摸不着,桂小佳特别瞧不起他们。 时间在等待中慢慢过去,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于静就是不出现。屋子里的汤恐怕早就凉了,难道是于静变卦了吗?正疑惑间,一辆红色的
第92页 计程车慢慢开到小区门口,保安一拦,一个女人摇下窗户和保安说话,是于静,我和桂小佳同时对看一眼,马上给冯关打电话,但他的电话恰好不在服务区,等了一会儿,刚刚打通,就看见于静的车滑过咖啡馆门口。 我把手机放在桌上,又向老闆要了两杯咖啡,这是最后两杯咖啡,只要冯关通知我他得了手,我就和桂小佳直奔机场,离开这是非之地。但是十分钟,二十分钟,一个小时过去了,手机就像死了一样,没有任何响动。咖啡馆渐渐热闹起来,中午快要到了,上班的人们恐怕有一部分要来这里吃午餐,我渐渐焦躁起来,怎么回事,难道又出了事?有人开始点西餐,桂小佳也开始频频看表。 “怎么办?”她问我。 “无论如何,再过二十分钟,我们直奔机场。”我说。 我又走到吧檯,再次向老闆要了两杯咖啡,这是两杯多余的咖啡,喝完之后,无论结果如何,我们必将亡命天涯。我端着咖啡往回走,看到有人在听cd,有人在吃冰激淋,我坐回原来的位置,眉头紧锁,一会儿,我下意识地站起来,走到一张空空的桌前,有人刚刚离开,我在服务生收拾的当口,拿起一张计算机打出来的价单,前面是消费的价钱,我翻过来,就看见后面是一句用原子笔草草写就的话:大多数人死于心碎。 我忽然明白过来,刚才那个听着cd吃着冰激淋,若无其事的女人一定和我们的这件事有关,我连忙冲出咖啡馆,想沖她的背影大喊一声,但咖啡馆外忽然人群涌动,好象有什么钟声意外地响起来一样,所有的上班族在它的催促下全都出来寻找午餐,我的眼睛一下子就花了,似乎看到人们从四面八方向我欢歌笑语走来,我匆匆走过人群,走过那些西装革履的人们,一边走一边急切地向四周张望,没有,哪儿也没有,她就好象一下子消失在人群中,消失在沸腾的大海里一样。 这时,一座高层建筑的某扇玻璃忽然在“碰”的一声巨响中碎了,我猛地一转过头,看到她恰好走出小区的大门,向另一个方向转过去。我撒腿飞跑起来,等跑到小区口,恰巧看见她钻进一辆计程车。 “计程车——”我声嘶力竭地大喊一声,一辆计程车立刻在我面前嘎然而止。我跳上计程车对着司机说:“快,追上前面那辆车” “哪辆?”司机兴奋地问。 “就那辆。”我向着红色的计程车群指去。 “好嘞,擎好吧,您哪——” 此刻,正是接近中午,道路上车流非常拥堵。但我觉得前面的那辆车开得飞快,好象根本没有阻碍,我的那辆车虽然百般穿行,却总觉得差着好一大段,而且似乎越落越远。 追上它,追上它,我心里叫着,眼睛紧紧盯着前面,这时前面那辆车忽然出其不意地在路中间强行调了个头换了一个方向直直地斜插下去,我们的车被挡在隔离带外很远的地方根本过去,我扔下二十块钱,打开车门跳下车,三步两步爬上一座过街天桥,我飞快地跑过过街天桥,人们一齐侧目看着我这个在中午奔跑的年轻人。这时,我的手机响了,一接是桂小佳,她焦急地问我,“赵晓川,你在哪儿?你在干什么?” 我把手机放在耳边,边跑过说,“我在办一件很重要的事。” “什么事?你怎么了?你难道在跑步吗?”她惊异地问?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事,但我确实是在跑步。”我边说边扶着栏杆迅速跑下天桥。 “你神经病呀,我他妈可走了。”桂小佳喊道。 “可是抓不到她,你安心吗?她会放过你吗?”我也大声喊道。 “我不知道!”桂小佳怪叫一声,愤愤地关了手机。 跑下天桥,两边是两座高耸的大厦,中间是一条步行街,看见她了,她正走在步行街的尽头,向对面的黄金大厦走去,我拼尽全力向她跑去,在我印象中那是我生命中最疯狂也是最痛苦的一次赛跑,那赛跑不仅是和我自己也是和另一个世界的人们在竭尽全力比赛。 冲进黄金大厦,我立刻绝望了。人群,又是无边无际的人群,他们仿佛在大厦里每一个角落里走动着,每个人都和另一个人在兴致勃勃地谈论着或争论着。 她似乎真是无限透明的,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走着,想起冯关的那句话,人群密密麻麻挡在我面前,我推开一个人,另一个人又当仁不让地挡在我面前,他们就是手臂,神的手臂,众神无穷无尽的手臂。我的腿软下来,脆弱的眼泪又要不争气地喷薄而出。这时,人群忽然如同大海一样,平静下来,然后立刻壁立而开,海水向两边笔直地退去,形成万丈深渊,在海的中央,就是两座斜长的电梯前,她就静静站在那里。 她的面容显示出来,清晰地显示出来,不再是陌生,而是那样的熟悉。于静就那样地看着我。我走过来,迈着大步象踩在波浪上一样走过去。 “你好—”于静说。 “你好—”我说。 我头一次看见于静沖我微笑,她冷漠的脸上还是那样挑起一丝微笑,不过那微笑似乎不再是嘲讽。 “汤,我喝了,不错。”她点点头,“只不过,你房间的所有门都打开着,没有人。”
第93页 我不知所措地听着,心想,她喝了汤怎么没有晕倒,而且所有埋伏的人又都没有看见她吗? “我们出去买佐料去了,我想再做一道我拿手的汤。”我掩饰着说。 于静又点点头,她伸出手抚摸了一下她卷的长发说,“其实我一直觉得你有些古怪,上次回来以后,我仔细想了想,很早以前,我们似乎真的在哪儿见过。” “是吗?在哪儿?”我心中出其不意地一跳。 “明天,还在这儿,我告诉你。”于静说。 她说完,还没等我回答,大海好象又合上了一样,人群重新鼎沸起来。我刚要走上前,人群又挡在我面前,我伸出手想喊一声“等等”,她就已经沿着长长的斜梯缓缓而上,待我那一声喊叫刚一出口,我已经被人群推到黄金大厦的门口之外。 我在门口站了很久,这期间冯关打来打电话,他焦急地问我怎么回事,怎么谁也没有来过,他一直滔滔不绝地说了五分钟,我只是听着,一句话也没有回答,最后当冯关话题一转时,我终于下定决心彻底关了机。如果我当着她的面,我能够下手吗?即使所有的警察都在,我们有能力抓住她吗?我想。 几个小时后,我去了机场。 我查了一下,那班飞机按时起飞,桂小佳就在上面。跑了,她终于跑了,我想,而我则因为意外留了下来。这时一个念头突然跳出来,我打开手机打了桂小佳的手机,不久,电话居然通了,对方接起来喂了一声,是个男人的声音。 “请问,桂小佳在吗?”我问。 “对不起,您打错了”他回答说。 我颓然一笑,果然不出所料,我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桂小佳如同一只奔忙的兔子,她游走于各种男人之间,一定会找到自己的巢穴的。 晚上,我住在机场路附近的一家宾馆,没有回家。我知道冯关那傢伙一定在家里等着我,但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我坐在宾馆房间的阳台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凝望夜色,今天的事情重新一幕又一幕翻过我的脑海,世事变幻如白云苍狗,这是今天我体会最深的。本来现在,我和桂小佳应该一起飞行在空中,冯关则应和他的对手于静坐在一起,但现在我们四个人却天各一方,原因说起来很荒谬,那就是于静真的在人群中接近于无限透明。 关键是于静的那句话,她说,我们好象真的在哪里见过,这句话她说得特别在意,如同一柄锤子向我的头颅猛地砸过来。 对于出卖于静的原因,我本来已经给自己找好了理由:那就是我爱林岚。但是现在,一句话如同一个时空转换器,两上世界竟然有了融合的可能,就是说这个世界的于静有可能开始和那个世界的林岚心体相连。这也许仅仅是我的怀疑或者妄想,但是能有这种妄想的可能对我来说简直太珍贵了!要不是觉得没办法,我怎么会出卖于静呢? 怎么办?我激烈地斗争着,一边是大多数人或者说是大多数男人,另一边是我的爱情,我的爱情是真实的,但大多数敌人对我来说是虚妄的,自私的我在这一刻深深动摇了。但是,有人会不动摇吗?不动摇的人,一定都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还有良知,它是那么清晰地呈现出来,可是还是这一刻,我才发现,良知不是我固有的,它是这个社会强加给我的,它往往站在我意愿的对面,我其实一直被它欺骗,也曾为拥有它而感到自豪。 我不是圣人,我自私、怯懦、见利忘义。但我也是个人,我本能地愿意我的大多数同类生活平安幸福。 我体会到作为一个叛徒的艰难,这个职业的最大弊病就在于,他要叛变回去时会更加痛苦,因此历史上的每个叛徒只要有机会都会变本加厉干掉自己原来的同伙。 等到把房间内所有的啤酒都喝完已经是凌晨两点,我犹豫再三给冯关打了电话,电话刚一响他就接了,马上问我,“晓川,你在哪儿?” “明天,你等我电话。”我简洁干脆地说,然后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我又去了黄金大厦,我一直在我碰到于静的地方等她,站累了,我就找一张椅子坐下,到中午我就合上眼迷登一会儿。我买了几份报纸,一本通俗读物,还认真填写了一份足球彩票。下午吃了一个盒饭,喝了两听可乐,去了四次厕所,每次回来,位子都被一个新人占上。 作为一个单身的男人,这是有生以来头一回我把一整天都花在商场里面,我无所事事,甚至在错觉中觉得生活非常虚幻,只有电视中在播放午间新闻时才把我拉回现实,那里,一个男人正在气愤地描述,他在走过地下通道时被人一闷棒打倒在地,然后钱包手机被一古脑抢走了。 于静是在傍晚时分出现的,我当时由于睏倦又在打盹,脑子里不停地做着梦,稀奇古怪的很杂,发财梦最多,有几处金元宝都在大大闪光。于静也没叫我,我就醒了,我睁开眼,看到她站在我面前,她穿了一身紫色,连嘴唇都紫的,林岚是不会这么很新潮的打扮的。但于静这一回把头发向后梳了过去,这却是林岚常常的梳法,虽然她的头发没有烫过。 希望,我的眼前立刻出现了这两个大大的字。 “你怎么来得这么晚?”我问。 “我就在你旁边,一直看着你,只不过你没发现罢了。”她说。
第94页 我马上明白过来,她一定是一直就在我周围,直到肯定我旁边没有其他人,她才过来。于是我再一次想到她会不会已有了什么怀疑?那碗汤她倒底喝没喝? 出了黄金大厦,我问她去哪儿,她说先逛逛再说,我跟着她一连打车换了五、六个地方。说是逛,实际上是在兜圈子,在一次换车时,她忽然问我,“桂小佳呢?” “不知道,今天我没找她。”我说。 “昨天你们不是在一起吗?”她问。 “那当然,我们一起做了汤等你,”我说,“你找她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了,”于静瞟了我一眼,淡淡地说,“反正我得找这小妮子好好谈谈,她躲不了。” 我听着于静的话,心里一阵阵发紧,忽然怀疑我这一回来是不是一厢情愿,是不是自投罗网?天完全黑下来时,我已经完全被于静带得转晕了。这时,于静忽然说了一声到了,我们登上一幢老式建筑的四楼,在一扇房门前停下时,我的心砰砰地跳起来。紧张,于静对我明显的怀疑使我非常紧张。说不定一打开门,我就会被人一刀砍翻,但我也有一种好奇,我特别想看看于静在另一个世界是怎样生活的? 房门打开了,我跟着她走进去。迎面的厅里竟然挂满了一套又一套的男人西服,我抬头看着这些西服,心想,这儿怎么象一个洗衣店,什么名牌的西服都有。我跟着又走进一间屋子,这间房子明显是书房,满满的都是书。 “我曾经是学法律的。”于静回过头说。 这个我知道,我听她说过,于静在一张转椅上坐下,我打量满屋子的书和坐在屋子中间的她,忽然觉得她就象自己这个世界中的最大的一本书。 “你为什么要带我到这儿来?”我问出了我最为关心的问题。 “就是想把话说得明白一点,我不是说过我觉得在哪儿见过你吗?”于静说。 “在哪儿,是在这个世界吗?”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于静抬起头,有些痛苦地看着我,她嘆了口气说,“忘了,我真的想不起来。” “你的忘性可真大,似乎什么都能忘了。”我十分颓丧地说。 于静异常无奈,我从没有看到过她如此无助而软弱,她低下头,拿起一把指甲刀下意识地剪起来。 “我有什么办法,我有很长很长的一段记忆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她说。 “就是说你自己以前的事,你一点都不记得了。”我强忍着难过说。 “是这样,就是这样,”于静说,“一个没有过去的人,真惨。” 我简直都快哭出来了,我们近在咫尺却无法相认。 “说实话,这是第一次我把男人带回我的房间。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是一个特殊的男人,你说不定能告诉我一些真相。”她抬起头说。 “那我要是一个你痛恨的那种男人怎么办?”我有些哽咽地说。 “顾不了那么许多了,最近我总是做梦,梦中总是有一个男人在喊我,我想回过头看他一眼,却永远回不过去。每次最后都是有什么东西叮的一响,那个男人就消失了。我因此特别害怕。”于静说着声音竟然颤抖起来。 我这时忽然觉得于静是这样可怜和脆弱,她好象向某个深处滑去,我却无力救她,那个梦中的男人分明是我呀…… 我慢慢平静一下,看着书桌前的于静说,“你的直觉很准,你找对了人,我确实可以告诉你,我们以前在哪里见过。第一次见面是十年前在一条大街上,你拎着一塑胶袋桔子,我骑车从你旁边经过,结果把你的塑胶袋划破了,桔子撒了一地。第二次见面是十五分钟之后,我又买了一袋桔子递给你。第三次见面是二十分钟之后,你要去坐公共汽车,我站在站牌下面嘻皮笑脸地说,要不你坐我这辆自行车吧。” 于静专心致志地听着,她的眼中满是惊奇和疑惑。那天晚上,我说了很多很多,我不像冯关那么有头脑,讲起来那么长篇大论,我只是把我想到的哪怕是最细小的事情一古脑都告诉她。很可惜,我不能把我们的每一天都回忆起来,我原来以为爱情是一台摄像机,它把一切都摄进我的脑子,但是当我真正需要那些回忆时,我却发觉我也把它们深深遗忘了。可是只有当我忘掉所有的细节,另一点才毫无疑问地显现出来:那就是我爱林岚,我遗忘得越多,爱得就愈发的深刻而本能。 于静被我打动了,她完全没有了那种冷漠和怀疑,她听着听着眼中含起了泪花,后来竟然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她伸出纤细的双手抱住瘦削的双肩,愣愣地望着书桌上的菸灰缸,。没错,看来我的判断没错,她和所有的女人都一样,当她们遭遇真正的爱情时,全都会失去她们仅有的一点理智。 那天晚上,我讲了很久,于静一动不动地听着,后来我睡在了 客厅,她睡在了卧室,我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凌晨,我实在忍不住走进了卧室。卧室里的那盏檯灯依然幽暗的亮着,于静用被单盖着脸,轻轻抽泣着。我走过去,坐在床边,拉开她的被单。 于静的眼睛红红的,那是一张没有化妆的脸,是林岚朴素的脸。
第95页 “骗子,你在骗我。”于静崩溃一般说。 “我为什么要骗你?”我说。 “那些事情不会是真的,男人都是骗子。”于静说着又把被单轻轻盖上。 我看着白色被单下的于静,慢慢把手伸进去,被单下是一个那么瘦削的身体,一个那么熟悉的身体。于静没有动,我毫不费力地钻进被单,于静紧紧挨着我,我把头枕在她薄薄的胸口,然后就听到了她的心跳,那是我妻子的心跳,它在这悲伤的夜里,显得如此真实。 “骗子,你是个骗子——”于静痛彻心扉地说,而我的心里却坚决而平静地叫道:我要叛变,我才不管你们是谁呢…… 第二天中午,我姗姗醒来。 全身懒懒的,后背和手臂都深感灼痛,那是昨晚奋斗的结果。 我看见于静在抽菸,这是这段时间以来我第二次看见女人在我醒来的清晨里抽菸。上一回是桂小佳,这一回是于静,我在想,她们俩一同醒来时会不会在一起抽菸? 我断定于静抽了很多烟,她捲曲的长发披在肩头,眼睛还是红红的,但她已经完全恢复了平静。 “你跟桂小佳睡过吧?”她看着房间的某一点问。 “嗯,没有。”我犹豫了一下说。 “别骗我了。”于静深深嘆了口气。 “你是不是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就会恢复常态?”我懒懒地问。 “就算是吧——”于静说着站起身穿衣服,她的动作很利索,等她一穿完,她就把我的衣服一下扔过来,并且坚决地说,“起来吧”。 我欠起身,有些不解地看着她,她怎么和昨天晚上判若两人,难道昨晚对她来说又是一场梦?我看看被单上的衣服想说点什么,于静这时又劝慰我说:“起来吧,我给你做汤”。 我慢慢起床,然后去洗手间坐在马桶上的抽菸。真怪,怎么阳光一出现一切就都变了呢。等我洗漱完毕,收拾好卧室,走到厨房时,才发现于静真的在用大大小小的锅做汤,我伸出手,搂住她的腰,于静先是下意识地身子一紧,然后才慢慢放松。 “按你的说法我原来是干什么的?”于静打开一只沙锅问。 “教师,你是一名人民教师。”我说。 于静舀出一勺汤放在嘴边吹一吹,尝一下,然后又把锅盖盖上。 “我有一个建议,你愿意听吗?”我说。 “什么?”她问。 “我们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躲起来,一起开始重新生活。”我说。 于静听到这里愣了,过了好久她才在我怀里慢慢摇摇头说,“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们可以去找一个永远没有人找得到的地方,我给你做汤,天天做汤,我让你把所有的过去都想起来。” 于静挣脱我的怀抱,她放下勺,转过身看着我说,“对不起,我不行。在我清醒的时候,怎么也没办法再相信男人。其实我每次一开始也都想相信他们,可到最后还是忍不住把他们干掉”。 “可我们不一样。”我说。 “怎么不一样,你也是同样的男人,只不过古怪一点罢了。”于静说。 我异常难过地看着她,于静那种伤痛万分难以自拔的痛苦让我心如刀绞,于静的眼圈略略红了,她伸出一只手轻轻摸摸我的脸,我用手压住她的手。 “对不起,我们今天是最后一次在一起,然后分道扬镳,你去找你思念的那个女人,我去找桂小佳。”她说。 我没有说话,但我想,不行,我不会让你轻易走掉。于静继续熬她的汤,我走进洗手间,然后以一个软弱自私,却永远忠于爱情的男人的身份,拔通了冯关的电话。 “喂,冯关吗?”我问。 “是我,你昨晚为什么不打电话?”冯关问。 “于静走了,昨晚的飞机。”我说。 “是吗?”冯关这一回显得异常冷静。 “我也要走了。”我说。 “是吗?”冯关依然不置可否。 汤做好了,满满一桌子,我们就坐在挂满西服的厅里,我下意识地仰起头看看那些西服,于静向我解释她每次从男人那里挣一笔钱,就去买一套名牌西服做个纪念。 “尝尝吧”她说。 我拿起汤匙,舀了一勺放入嘴中。鲜美,汤的味道真是鲜美,这恐怕是我这辈子喝过最鲜美的汤。就在我准备再尝第二盆汤时,客厅的门忽然开了,许多陌生人静静地走进来,他们全都穿着蓝色的制服,十几把手枪齐齐地指着于静。 走在最前面,理着平头,方脸上有几粒雀斑的就是冯关,他们毫无声息慢慢地走近于静,似乎怕惊动什么。我异常惊恐地看着他们,竟然忘了说话。于静镇静地看着他们,过了一会儿忽然笑了,她瞟了我一眼,说:“我就知道,我早晚会折在男人手里”。 “不是我,不是我。”我忽然明白过来,声嘶力竭地叫起来。 于静挑挑嘴角,有些失落地说,“真遗憾,你果真就是个骗子。” 我的脑子忽然象炸了一样,也不知哪来的力气,我大喊一声:“冯关,你这个王八蛋。”然后,合身向他扑了上去,冯关周围的警察早有准备他们一起扑过来把我按到在地。
第96页 于静没有再说什么,她看了看在地上挣扎的我,独自向外走去。守在门口的警察有些敬畏地向外让开,于静不屑地侧头瞥了他们一眼,那意思象是在说:笨蛋,我在你们面前永远是无限透明的。然后,于静走向了她生命中的最后十米,她在长长的走廊中一步一步走着,似乎没有人能够仰视,也没有人能够阻拦。十米之后,她转过身面对明亮的玻璃,认真看了一眼,然后就全身心地撞过去。在“碰”的一声熟悉的巨响后,她的身体跃出建筑物,一下子漂浮在了空中。中午的阳光异常灿烂,于静就这样终于而彻底地在几秒钟之内达到了无限透明,最后消失在这个世界的尽头。 冯关十分颓废地坐在 客厅的椅子中,他十分清晰地听到玻璃的破碎声,他看着我——他的这个好朋友趴在地上,嘴里吐着白沫,这时一个警察向冯关报告:“冯队,这女的还是在汤里下了药,再晚来会儿,这孙子就瞎了——” 一年之后,我给冯关打了电话,我觉得过了这么长时间再打电话,一切就变得平静了,冯关接了电话,还是像以往一样,既疲惫又不耐烦地“餵”了一声,而我却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喂,你是谁呀?”冯关有些腻味地问。 我张了张嘴,只是“呃”了一声。 “晓川吧,是你吧——”冯关猛然明白过来,他的声音变得有些激动。 “是的。”我说。 “你好,你在哪儿?”冯关急切地问。 “在欧洲,我现在能看到阿尔卑斯山脉的雪。”我说。 “你怎么走了也不通知一声。”他说。 “是急了一点,我是去追一位出国的女朋友。”我说。 “怎么样,生活还好吗?”冯关问。 “还行,马马虎虎吧——”我说,然后就实在说无可说,把电话挂了。 几年之后,我和桂小佳最终还是回了国,在外面过不下去,钱不是最大的问题,关键是孤独和寂寞,那里究竟不是我们的地方。 由于性格不合,患难与共之后,我和桂小佳还是分了手。她在一天清晨之后,不知去向,像肥皂泡一样蒸发在我生活的阳光里,我知道她是去寻找她自己真正的男友,找一个实实在在拥有一个亿或两个亿的人。出卖于静之后,她确实有了根本的改变。她发自内心的觉得,她可以从男人身上以另一种方式发掘到自己的未来。 我换了一个环境,我不再和以前的任何朋友包括冯关联络。在新的地方,没有人知道我的来历,我好像从石头缝里面蹦出来一样,背景不详。我常常为我自己犯过的错误而羞愧,它使我丧失了拥有的最后一点财富。我实在不能原谅自己一正一反任何一个方向的努力。不过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已经能在寂寞的夜晚平静下来,而每当清晨,太阳升起时,我就这样想:算了,就这样吧,让我凭着辛勤的劳动,了此一生吧…… 通往夏日之窗 通往夏日之窗(1) 晓航 刘秋山在世的时候算是当世第一高手,他的棋犀利无比,一般挡者披靡。人一到了绝高境界就比较孤独,孤独常常导致怪僻。因此刘秋山棋艺虽高,却很少有朋友,没听说他和谁有太多交往。有一件事人们至今记得清楚,15年前,他和新崛起的一位高手陈天在金山湖下了20局棋,陈天尽了最大努力,用了无数新的变招,还是敌不住刘秋山的老辣,输了。据观战的人说,最后刘秋山不屑地从盘上拿下一个马去,一下子投到了湖里。陈天当时的处境很惨,他脸色惨白,虚汗直冒,因为他知道对方就是少一个马他也是败局已定。谁也没想到,他的最后一招是猛地打乱棋盘,一下子跳到了湖里。 陈天当然没死,被善于游泳的卜其秀救了上来。刘秋山却死于5年之后的一个下午。他死时方47岁,留下一个名声日隆的秋山棋馆,还有一屋子耐人寻味的棋书。 直瑜从松安街15号疲疲沓沓地走出来。暮春的早晨天气已经比较热,直瑜一件紧身的羊毛衫外,疏疏松松地罩了一件暗红色的坎肩。她显然没有睡醒,头发有些凌乱地垂着,头上还插着把明黄的梳子。 松安街往前走50多米一拐弯是一个多年的小铺子。铺子里胖师傅和他来自农村的儿子是炸油饼的。他们每天早上5点半起床,开始工作,到上午8点半结束,风吹雨打春夏秋冬从没变过。因此多年来只要早上有人上班经过松安街,都看得见一队颇蜿蜒的队伍站在小铺前,闻见一股非常油腻的气味贯穿整个早晨。 直瑜站在队里,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她懵懵懂懂还想回去睡个回笼觉。15号对面福利缝纫厂的门卫小福儿这时也颠颠地跑过来,看见直瑜抱着装油条的小笸箩,头一点一点地在打瞌睡,就喊了声二姐,自然而然地夹在直瑜前面。 松安街这两天都在议论15号。一个星期前小福坐在缝纫厂门口调唆孩子打架,忽然看见开来一辆很豪华的车,车门打开之后,一个丰满的女人下了车,她穿着一身皮衣皮裙,脸上扣了一副大大的墨镜,女人的嘴唇很红,颜色像国庆时洗过的红旗。小福愣怔了十几秒钟,忽然想起这个嘴唇小时候的形状,就冒冒失失喊了一声二姐。女人回过头来很漂亮地一笑,扭扭地走进了15号的门洞。
第97页 松安街的人一开始都不相信小福的话,认为这小子是想找媳妇了,又在编女人的故事。因为直瑜从10年前一走,就没再回来过。据谁说她好像去了 马来西亚,在那儿住了一段又去了纽西兰。不过第二天小福的话就得到了证实,大清早直瑜趿拉着鞋出来买早点时,起早的人们看了个明明白白,心里都说,二姑娘真回来了,脾气没变,早上的头一件事儿就是买早点。 直瑜买了油饼往回走,遇见不少没搬走的老邻居都特别客气地打招呼。直瑜昨天问了令明,知道松安街的居民成份一点没变,别看别的地方盖楼的盖楼,修公寓的修公寓,唯独这一片还是老式的 四合院,住的都是老人儿。比如过两条街的大石虎胡同,卖豆浆的老李,对过新开胡同粮店里的老刘都踏踏实实年复一年地出现在松安街人们的生活里,像钟錶一样准时、安稳。直瑜走进15号顺手关了红漆大门,她自己搬出一张躺椅来,就开始刷牙洗脸。洗漱完毕,她给自己沖了一碗豆奶,专心致志地开始吃她多年不变的早点。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直瑜半仰在躺椅上不时发出的咀嚼声。令明和么晓玉坐在几米开外的紫藤架下,一人一杯茶,心无旁骛地下棋。 春天是15号一年开始的时刻。3月份的一个清晨,令明读书时,忽然发现院子里的迎春已经开了,青翠欲滴的小圆片叶子静静地伸展着,嫩嫩的黄花开得异常好看,令明放下书叫么晓玉,晓玉梳着头往外走,看见迎春就说:哟,又该下棋了。 棋局已进入残局,盘面上令明稍微占优,多了一个兵。令明特别善于保持优势,他能把一点点的希望变成一根针,慢慢地腾挪,扎进对手的九宫里,让对手的气势随着棋局渐渐散乱,最终拱手而降。 直瑜心满意足地吃完早点,从屋子里拎出一条毛巾被,盖在自己的身上。太阳渐渐升起,晒在直瑜的脸上痒痒的,她在躺椅上蜷起身子,像一只舒服的虾米,弯弯地睡着了。 在这个温暖的时刻,松安街窄窄的柏油路上,又出现了一个类似纨绔子弟的傢伙。他穿了一身白色的西服,鼻樑上架了一对金丝边眼镜,油亮的中分在太阳下熠熠闪光。手里拎着一个褐色的皮箱,得意洋洋的派头颇像一个暴发户。最先看见他这身打扮的还是小福。小福吃完油饼,就到离小铺30多米的菜站去帮忙。城外的农民拉来一卡车菜卖给菜站,小福为了和新来的售货员小王多说两句话,就自告奋勇攀上车去卸。准确地说,小福没干十分钟,就抬头看见他趾高气扬神采奕奕地来了。如果配上一把二十响,手里推一辆自行车,这傢伙是当年汉奸的典型形象。 二哥——小福沖老远喊,他显然看见小福了,高高地扬扬手。 嘿,邪了,庆丰回来了。小福对小王说。 那怎么了,庆丰不该回来?小王说。 不是,庆丰一回来,15号的人就全了。小福说。 全了又怎么了?小王问。 全了就该出事了呗。小福说。 放屁,凭什么咒人家。小王说。 小福没听完小王的话,就蹦下了车。他颠颠地跑过去,向庆丰问好。小王看见庆丰笑嘻嘻地打量着小福,从口袋里掏出烟扔给小福一支,然后一只脚蹬着一只路旁的石狮子上很潇洒地抽菸。小王的眼睛不好,离庆丰又远,看不太清庆丰长得什么样,只是庆丰略胖的脸上那类似永恒的笑容给了她十分深刻的印象。 雨,在春天要走的时候来了。 今年的春天很怪,清明节那两天,天只是阴了阴,丝毫没有下雨的意思。人们若无其事地等着,各自做各自的事情。令明忙着“秋山棋馆”每年春天的开班仪式,么晓玉除了读书下棋,就是侍弄院子中花池里的花草。小福闹闹嚷嚷地穿上了新的门卫制服,精神抖擞继续守卫喋喋不休的老娘们,一切都像往年一样毫不犹豫地进行着。就在人们都已经将雨忘记的时刻,它却在一个沉睡的夜晚悄然潜入。 金山湖很大,它被群山环抱着,荡然无边,细细的春雨透了些凉意,像一张随风飘动的网,若有若无地把金山湖罩起来,凭添了一层雾色。远处的山混入天际,如棋理一般可望而不可及。自从10年前刘秋山死后,庆丰就没有来过这里,望着平静的湖水,他回想着自己这10年中的风风雨雨,既有放浪江湖的苦楚,又有恍然大悟后石破天惊的狂喜。不管怎么说,那个时代过去了,新的时代来了,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只是新时代变了,变得令人难以琢磨。 15号的人聚齐了,他们像10年前匆匆分手时约好的那样,10年之后又重新团聚。都说人生如白驹过隙,15号的人也不例外,他们不再是风华年少,不再是意气风发了。 七星亭离湖面有五六米之高,居于亭中,可以环视整个金山湖。七星亭的地面是一个巨大的棋盘,而在楚河汉界的中央,立了一张圆圆的石桌,石桌周围有两个石凳,桌面上也刻了一张棋盘。 15号的人刚从刘秋山的墓前回来。在那个叫万山红的公墓里一个显赫的位置,有一个半高的纪念碑。刘秋山的头像屹立着。他的表情像他生前一样严厉倨傲。头像下面镌刻着几个大字:独步天下。刘秋山的一半躺在这里,还有他生前喜爱的几本棋书,一对玉石手球,一对翡翠小象也和他一起深深地埋在地下。刘秋山的另一半却在七星亭。那是庆丰的主意,10年前,他取出刘秋山的一半骨灰,放在一个玉石盒子里,让人揭开石桌下面的青石板,恭敬地安放了进去。
第98页 本来,如果刘秋山活着,时代是不会变的,他们可以依仗刘秋山的庇护,按部就班地读书、下棋。可10年前的今天,刘秋山突然撒手人寰,使他们的生活意外地折断了。刘秋山的去世就像一个毫无道理的休止符使一切结束之后又重新开始。 怎么办?么晓玉凭栏而立,微风吹动着她削瘦的身影,她伸出一只手;好像在抚摸着雨丝,她不安地发问了。 是的,这是一个问题。无论愿意与否,这是15号的人必须面对的问题。令明的心中感到一阵阵地惭愧,作为大师兄,秋山棋馆的馆主,他头一回束手无策。令明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自己的手,他想起一幅毕卡索的照片,大师略带惊奇地坐在桌边,桌上代替他的手的是两个手形面包。 陈天就要来了。15年前,他被卜其秀从水中救出来后,就当着众多高手的面儿,和刘秋山白纸黑字地订下了一个赌局:15年后,下40局,陈天用命,刘秋山用他的名声和财产。 15年转眼即逝,赌约的日期到了。作为棋坛象徵的15号是不可能躲避的。么晓玉仍然记得那时的情形,陈天浑身湿漉漉的,他伸出一根手指,剑一般指着刘秋山,而刘秋山则用手抚摸着八字鬍,摇着摺扇,仰天长笑。 其实,这个生死赌约没必要存在,陈天本来一直是以弟子之礼来参见的,只是刘秋山心胸狭窄,他容不得15号以外的人卓越绝伦,陈天被逼无奈,只好拼力一战,结果一败涂地。 陈天已经从遥远的南方出发,他像一只不怀好意的鹰在不同的城市间飞翔。新闻界为此闹得沸沸扬扬,他们都猜测这位号称天下第一高手的人此行的真实动机,没有人会想到很久以前的一个赌局。陈天也守口如瓶,他只是说他想在各地走一走,做一次轻松的旅行。 都别愁了,我有一个主意。直瑜望着雨说。 什么?大家一齐问道。 直瑜刚要回答,一阵雨丝被吹进亭中,她用衣袖掩了一下面孔,故弄玄虚地看了一下大家,然后沖大家莞尔一笑,道:投降。 是个主意。庆丰夸道,然后又转向么晓玉和令明,当然,也是馊主意。 算了,别开玩笑了。令明开口说道,我的意思是和陈天拼一下,凭我们四个的力量,一人和他下10局。 嗤。直瑜不屑地一笑,大哥,你是我们几个之中棋力最高的,你自忖和陈天下10局,你能赢几局? 令明低头想了想,4局,我有把握赢4局。 是后4局吧。直瑜阴阳怪气地说,惹得庆丰扑嗤一下笑出了声。么晓玉没有笑,她仿佛无动于衷地听着大家争论。细雨纷飞,点点滴滴打在她苍白的脸上。她想起了陈天的棋,那棋就像春天的雨,从所有的方向向你飘来,无法阻挡。 几天之后,一个不速之客住进了松安街的旅馆。松安街的旅馆在这一片比较有名,干净、便宜,还是二层的小楼,小楼带有一个宽大的阳台,要是旅客喜欢,可以坐在阳台上看傍晚的落日。不速之客住进来的时候并不显得疲倦,他懒懒地躺在摇椅上向远处眺望了许久,一股轻烟从他的手指间飘向蓝天。他注意到菜站卖菜的小王长得不难看,而缝纫厂的老娘们却总是兴奋地议论纷纷。 的确,松安街15号在人们的眼里是那么神秘,缝纫厂的议论是不足为奇的。刘秋山生前不苟言笑,对松安街的邻居们却多有恩惠。他出钱修过一条柏油马路,给松安小学买过一批崭新的桌椅,凭着自己的声望帮邻居赢过几场官司。因此人们对他总是充满敬意和恭维。10年前刘秋山撒手人寰,一切都变了。他的徒弟们令人惊奇地作鸟兽散,特别是他的女儿一去不复返。可10年后,15号的人又忽然聚在了一起,所以松安街的人们都在猜测,一定是有什么事儿将要发生了。 经过商议,15号的人们决定去求救。这是15号从没做过的事情,但令明来不及惭愧。陈天已经今非昔比,他的出神入化是众所周知的,秋山棋馆虽然被传得神乎其神,比如刘秋山的弟子很少出手,比如刘秋山的弟子从没败过。但令明心里却明白,如果他们遇上陈天,取胜的把握绝对不大。于是他和庆丰就同时想到一个人,这个人的话也许陈天能听。令明义不容辞地出发了。大难当头,作为秋山棋馆的继承人他应该出来力挽狂澜,而且他人生追求的事业就要被毁于一旦,他焉能坐视? 又是一个清晨,直瑜从沉沉的睡意中逐渐甦醒过来。她翻了个身,看见床的另一侧已经空了,么晓玉已经起床,就坐起身,掀开床帘。透过镂窗,她看见么晓玉坐在院子中央的紫藤下,一个人专心致志地打谱。直瑜是在庆丰和么晓玉的联合劝说下留下来的。她对15号与生俱来的反感消失在庆丰、么晓玉的温情当中。直瑜又半闭上眼睛,偎在被窝之中。睡醒之前,她做梦来着,在混乱的梦中,她看见自己的母亲和小时候玩过的一辆脚踏车。她感到有些热,就伸出一条洁白的腿,搭在凉凉的床边,这一下意识的动作又使她想起15号一件隐秘的丑事。讨厌的记忆使她有些心烦,干脆就坐到梳妆檯前,拿起梳子,哈欠连天地开始梳头。 红漆大门吱呀一声开了,直瑜穿了一套紧身的淡灰色的毛衣裙,又出现在松安街上。她依然趿着鞋,妖妖调调模特一般走向炸油饼的小铺。10年之前,15号姑娘的名声在于白和标緻。两个姑娘像两段嫩藕,一样令人眼馋心跳。而10年后,二姑娘刚一回来,松安街上又出现了一个词:
第99页 性感。这个词据说来源于外国,但形容二姑娘是再恰当不过。 二姐。有人叫了一声,直瑜抬头一看是小福子。小福这小子从小就跟着庆丰、直瑜一起玩,说得上是青梅竹马。这一回他是受了缝纫厂大妈们的委託来探个虚实。 二姐。小福叫着跑过来,您去买早点? 是啊。直瑜说。 您看看这点儿,都9点半多了,胖师傅都收摊了。 直瑜噢了一声才想起来,她又嗅了嗅空气,那种油腻味儿,果然已经准时消失。看来今天只好将就着吃一点面包了。直瑜抱着笸箩往回走,要进门的时候,小福还跟着,直瑜看了他一眼,说:跟着我干嘛? 嘿嘿嘿,跟您进去看看行吗?二姐,我跟您可有10年没见了吧。 直瑜看了一眼小福,她想起他拖着鼻涕去15号混吃混喝,拿着肉包子被刘秋山教训的情景。她一下子被自己的回忆逗笑了,银铃般的笑声从15号的门口飞起来,瀰漫了整个松安街。 小福跟着直瑜进了15号,对面缝纫厂的老娘们立即一阵沸腾。这小子一直吹嘘他和15号的交情非同一般,没想到他竟真有本事,混进15号的门。跟着直瑜来到正屋前,路过么晓玉身边时他没敢打招呼,因为么晓玉的沉默寡言使他总有点惴惴不安。直瑜指挥小福搬出一张躺椅,一张凳子,凳子上摆上面包、豆奶,她熟练地把面包抹上黄油,躺在长椅上,津津有味地吃着,小福则坐在一旁的马扎上陪着聊天。 二姐,我大姐在干嘛?小福看着紫藤架下的么晓玉问。 在打谱。直瑜说。 我大哥呢?他问。 出去了。直瑜说。 我二哥呢? 你二哥?在家呢。 直瑜吃完一块面包,又捧起豆奶香甜地喝起来,她的眼光扫到西厢房。小福的顺口一问使她停顿下来。真的,二哥呢?他憋在西厢房已经两天没出来了,每天晚上的灯光都亮到很晚,拍门问他,他总是支支吾吾,让她们不要打扰,大哥还让他看住我呢,到底谁看谁呀? 姐,二哥干嘛呢?直瑜问。 不知道。么晓玉答道。过一会儿,又想起来似地抬起头,说:对呀,都两天了,就出来吃过一顿饭。 两位姐姐,不会出什么事吧?小福说道。 出个屁!直瑜瞟了一眼小福,你二哥是一块滚刀肉,切不了,煮不烂,还能出事? 么晓玉让直瑜的一席话说得露齿一笑,那笑声轻得像一片飞絮,听在小福的耳朵里痒痒的。么晓玉终究有点不放心,就站起身,用手拂开坠下的紫藤,飘飘悠悠云一样走到西厢房,伸出手轻轻拍了拍门,屋子里没人答应。直瑜走过来,哐啷哐啷地推了两下,又二哥二哥地叫了两句,房内还是没有动静。我来,我来。小福自告奋勇地挤过来,扒着门缝向里看,里面黑咕窿咚什么也看不见。小福侧耳听听,又贴着门缝使劲地嗅嗅,皱着眉头琢磨一会儿,忽然他叫起来:不对,不对,什么味?什么味?两个女孩也跟着闻起来,相对狐疑地看着。小福猛地跳离门,点着西厢房说:可能是尸臭,尸臭呀。放你妈的屁。直瑜笑着骂道:他哪那么容易就死,尸臭令人作呕,臭死了,你八成是闻到我姐煮的羊肉味了吧。 么晓玉也一下子想起了早上煮的羊肉,她哼了一声,瞪了小福一眼,推了一下小福说:从小到大就知道胡说,我师父在又得骂你了。直瑜想了想走回屋里,从红木梳妆檯的抽屉里翻捡,找出一把精緻的刀子,又让小福拎着凳子相跟着绕到西厢房后身。西厢房后身有一小块空地,雨季一到就长满青草,小时候庆丰和直瑜常常在这里逮蟋蟀。这个四合院已经有些年龄了,因此它的每间房子的木制门窗都关得不是太紧。直瑜把凳子放在一扇后窗之下,站在凳子上,用刀别进窗缝非常巧妙地拨着窗户上的插销。这套把戏小时候庆丰就常干,有时候跑出去玩晚了回来,先翻墙,后用树枝拨窗子,刘秋山很少会发现。窗户一下子撬开了,屋子里立刻扑出一股怪味,直瑜没有准备,差点被熏了一个跟头。她“哇”地一声捂住了鼻子,跳下来退了两步赶紧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小福趁机捏着鼻子爬上高凳,手搭凉棚,遮着光,费了好大劲才看清楚庆丰所在的位置,庆丰当然没事,他睡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全身一起一伏的。 没死,没死,睡着呢。小福发现了新大陆似地回头叫。二哥起床吧。直瑜在窗外叫。庆丰动了动身子,伸出头迷迷糊糊看是小福,又十分泄气地钻回去。不起,小福回头汇报说。看我的,直瑜说,又绕到前院,笑嘻嘻地问么晓玉:姐,鱼杆呢?鱼杆?在大哥屋子里吧。么晓玉说着,领直瑜进了令明的东屋。令明的屋子可整齐多了,窗明几净,四壁挂着书画,典雅异常。么晓玉轻易地找到鱼杆,直瑜乐不可支地直奔西厢房后的空地。她站上高凳,看个准确,一抖手,大大的鱼钩倏地发出,一下子砸到庆丰的被子上,直瑜轻轻拽着鱼线,那钩慢慢滑着,不偏不倚钩住了被子的白边。 二哥,起不起?直瑜喊。 庆丰仍不理睬,直瑜吱吱呀呀地摇起转轮,鱼线渐渐收紧,庆丰由于毫无准备,被子忽然有一半依里歪斜地腾空而起。哇——没穿裤子吶,庆丰大叫,下意识地伸手捂住屁股,直瑜在窗外大笑,庆丰赶紧翻过床单,护住关键,声音悽厉地喊:给我被子——
第100页 那你到底起不起呀? 士可杀不可辱。庆丰依然赖在床上。 好吧,那我看看你的做士的骨气。直瑜说完,使劲摇轮,那被子霍然悬空,直瑜在窗外吃不住劲儿,赶紧松手,被子又忽悠一下掉到了地上,一只桌子上的杯子被被角扫倒了,它在桌上转了一圈儿,落到地上摔得粉碎。 十分钟后,被打扰了睡意的庆丰终于提着裤子从正门出来了。他斜了一眼门外站着的三个人,一把揪住小福说:说,是不是你挑唆的? 哎哟哟,二哥,我的好二哥,我是怕你出事呀。小福求饶道,你要有个三长两短,那么多孤儿寡母谁来照顾? 妈的,庆丰气乐了,去,给你二哥我沏壶茶。 好嘞,小福答道,一熘烟熟门熟道直奔厨房。 庆丰拿着派头,开始慢慢腾腾地洗脸刷牙,不知从什么时候,庆丰开始崇拜起八旗子弟的腐朽生活,因此他洗起脸来都是慢条斯理的。他对那些游手好闲的玩意儿全都爱不释手,花鸟虫鱼什么的简直样样精通,而八旗子弟的食不厌精,人不厌美,他更是学得头头是道。 么晓玉拿来了紫砂壶,给庆丰沏了一壶好茶。庆丰托着茶壶大大咧咧地坐在紫藤架下,他低头看了看棋盘,又看了看棋谱,很内行地说:嗯,还是流行布局嘛。 直瑜走过来,坐在庆丰对面饶有兴趣地问:二哥,你这两天在干什么? 干什么?庆丰反问道。然后深深抿了一口茶,闭眼出气,道:不足为外人道也。 说罢,二哥别卖关子,又是什么好玩意?好玩吗?直瑜急于想知道。因为庆丰从小就古怪精灵,他鼓捣的东西,直瑜都有兴趣。 好吧,看在兄妹之情的份儿上告诉你吧,庆丰把茶壶一礅,放在石桌之上,我正在研制一种比较有希望的玩具,眼下就要成功,它的名字叫做永动机。 直瑜又笑了,这回她的声音更加清脆爽朗,她知道鬼精灵的二哥又琢磨出一种江湖骗术,谁都知道永动机是不可能的,她的二哥不知道又要用这种古老的玩意儿去骗空多少人的口袋,赚回多少人的同情,就像他常常讲的那些爱情骗局一样,骗得精彩,骗得轻松。 令明要求的人是卜其秀。 卜其秀是刘秋山的师弟,在棋坛上也很有名,他为人正直,待人实诚,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棋德很高。但是他也有他的遗憾,就是不该生在刘秋山的年代。他的棋很好,凶猛中带着稳健,但总比刘秋山略逊一筹。由于这一根本的原因,再加上刘秋山飞扬跋扈的劲头让人着实受不了,师兄弟俩终于分道扬镳了。 令明从远方打来电话,卜其秀同意出手相救。这个结果是在意料之中的。卜其秀确实是个好人,他虽和刘秋山有些恩怨,可每遇大事,却总是向着15号,况且他对陈天一直不错,15年前还救过他一命,所以他的出马顺理成章。 嘁,卜师叔倒真是好心眼,这么痛快地答应了。直瑜意外一笑,拈起酒杯抿了一口。得到这个消息时,15号的三个人正在吃晚饭。 庆丰也喝了一口,他慢悠悠地对直瑜说怎么样,小妹,还是你猜错了吧,卜师叔是不会像你这样袖手旁观的。 二哥,别假撇清了,我看你也是三心二意,天天不打谱,净搞永动机之类的江湖把戏,直瑜说。 庆丰胖胖的圆脸上又洋溢起坏坏的笑容,最近只要一提起永动机他就感到志得意满。他笑着说:爱国不分先后,也不分方式嘛。 算了,你们别喝了,么晓玉拿起酒瓶子,盖上盖,这些天,你们天天喝酒,一点正事也不干。 姐,你着什么急,秋山棋馆、松安街15号都是他孔令明的,最着急的应该是他。 么晓玉没有说话,她把两人杯子里的酒都一一喝干净,拿起酒瓶走了。走到厢房门口,么晓玉回头沖庆丰说:二哥,你应该交饭费了。 庆丰的脸在暮色中红了,几天前说好的伙食费庆丰仍拖着没交,看来再蒙吃蒙喝这条路是走不通了。他低下头,夹一块木须肉丢进嘴里,心里开始盘算起来,去哪弄点钱呢? 第二天,10点多钟。庆丰吃饱了直瑜剩下的早点,决定出门碰碰运气。刚推开红漆大门,面前忽然出现一条呲牙咧嘴的大狼狗,“汪”地沖他一声狂吠。庆丰嗖地跳进门内,掩上门,从门缝里探出头。也沖它“走开,走开”地叫唤。那狗见了生人也不憷,仿佛对庆丰的圆脸产生了无限的兴趣,汪汪汪地叫得更欢。人狗僵持了好一阵,还是远处的小福跑过来,把狗轰了开去。 庆丰今天抛弃了油头粉面,穿了一身半旧的衣服。他知道今天的目标不是什么高雅所在,因此就换了这身行头。每年庆丰回15号呆不上多少天,但每次回来都必去石海子。那是离松安街不远的一个湖,过去是皇家园林,后来荒了,成了一个具有天然意味的野湖。庆丰从小就在那里游泳,捉小鱼,他非常喜爱那湖碧绿的水,因为那水总是那么宁静,给他以无尽的遐思。 庆丰施施然逶迤而行。穿过一个月亮门,再走过一段冗长的阶梯就看得见湖了。湖畔的缓坡上长满了绿茸茸的草,青草的背后有一片稀稀的小树林,树林并不孤单,中央掩映了一个优雅的茶馆,一个茶幡高高挑着,上写“风入松”。庆丰和同道们打着招呼,收拾了一块地方席地而坐。他从手提袋里掏出一副塑料棋盘,麻利地摆上棋子儿,棋盘是新的,棋子也是新的。这让庆丰的心情为之一振,一股成功感油然而生。客观地说,庆丰这一挣钱方式是选择得比较合适的,因为松安街附近的闲人比较多,来石海子的游客也不少,因此庆丰每年回来下一阵野局,他的收入还是不错的。他摆的江湖残局花样翻新,下一盘价钱也便宜,输了他付10块,赢了他得5块。
第101页 今天,庆丰的运气仍然不错,他没抽半根烟就有人凑了过来。来人是一个方脸大汉,典型的不速之客。他的眼睛很亮,还有些络腮鬍子。一些和庆丰相熟的老头围过来,袖着手蹲在旁边,看庆丰和大汉下残局。大汉的棋下得还不错,和庆丰纠缠了好一会儿,才一不小心输了。大汉呸了一声,扔下5块钱,说,再来一盘。庆丰双指夹起钱,塞进衣兜,不慌不忙又摆上一局。这回时间更长,可大汉还是输了。庆丰笑眯眯地又捡起5块钱,掸了掸土,再次装进了口袋。大汉停了手,从怀里拿出钱包,一张一张点出五张大票,放在地上,大汉盯住庆丰,说:再来一盘,不下残局,下全盘,我出500元。 兄台,这是何必呢。庆丰嘻嘻一笑。 你输了一分不掏怎么样。大汉话音一落,围观的人们一起叫好。庆丰摇摇头,拱拱手道:兄台,我这种雕虫小技,只是博人一笑,小弟我自知不是对手,还是免了吧。大汉摁住庆丰的手,瞪着庆丰说,怎么,赢了想走? 第三局棋还是下了。因为钱毕竟是好东西,庆丰开始走得轻松,后来却越走越慢。庆丰忽然吃惊地发现,这是一个圈套,对方竟也是棋道中人,而且还是绝顶高手。周围的人都看见庆丰微皱着眉头,一言不发。但是看看盘上的局势好像并不紧张,只是双方的子力顶着,根本攻不透。人越聚越多,大家都眼睁睁地看着,不敢插嘴,500元一局的棋还真没见过。庆丰拿出一根烟,若有所思地在手里玩弄,他瞥见500元钱在微风中不停颤抖,这500元好像充满了象徵意义,让他想起了无尽的过去。周围的人窃窃私语着,都在猜测棋的未来,但庆丰知道普天之下没有几个人能看懂这局棋。 庆丰以后回想起这件事还有点惭愧,在他无计可施的时候,还是穿制服的一个税务救了他。庆丰在江湖上走动已久,对风吹草动非常敏感。大汉正专心致志想棋,他忽然听到不远处有呼喝之声,透过人缝又看见几个大檐帽在太阳下摆动。糟了,抓无照的,庆丰惊呼一声,一下子扫了棋盘,兜着子儿往手提袋里一扔。大汉一把抓住庆丰的手腕,叫道,干嘛,要跑吗?庆丰一指那边,税务的来了,兄台快跑。刚等大汉一回头,庆丰一下子挣开他的手,站起身,拨开人群飞也似地跑了。 就在庆丰奋力逃跑的同时,小树林里各种摆摊的,也早就乱了。税务们的制服,就像一颗炸弹扔进鸟窝,大家纷纷收拾起家什,兔子一般地四散奔逃。一个年轻的税务看见一个穿半白衣服的傢伙跑得最快,一股还没泯灭的好胜心油然而生,他撒开丫子追了下去。 庆丰年年来这儿下野局,因此和风入松茶馆的老闆相熟,所以他想到的第一个落脚点就是风入松茶馆。庆丰狼狈地逃入茶馆时引起了一阵轰笑,一帮子老茶客看见庆丰大汗淋漓的样子感到十分好笑。庆丰把手提袋扔给老闆,从一个老茶客的碗里抢了半盏剩茶,一饮而尽。 庆丰老弟,又是被第三者追杀至此吧。老者说。所有茶客听了老者的打趣又都鼓掌,弄得茶馆前台唱大鼓的女孩都看着庆丰直笑。 各位大爷见笑,庆丰向四周打躬作揖,恋海沉浮,人生之大不幸呀。 有数,有数。茶馆里笑作一团。 年轻的税务这时出现在门口,他娃娃一般的脸上也布满了汗珠,在这种天气下跑三百多米的路也着实累人。他夹着大檐帽,喘着气一熘小跑撞进茶馆,一屁股坐在门口的一个空座上。庆丰转过头,刚才还得意洋洋的笑容一下僵在脸上,他眨了眨眼,看见小税务认真的表情,实在不知如何是好。 你在这儿干什么?小税务饶有兴趣地问。 你要没什么好的解释就跟我走一趟。小税务说。 庆丰被问住了,他“我我”了两声,忽然看见唱大鼓的女孩身边放了一把笛子,就急中生智,一指笛子道:我在此吹笛献艺。 那你吹一个我看看。小税务说。 庆丰一下子被将住了,周围的茶客轰然叫好,大家都想看看庆丰如何遭遇人生不幸。那个长脸大汉也已追到门口,他抱着双臂倚住了门框,脸上带着一丝嘲讽。 你倒是吹呀,小税务说。 庆丰尴尬地不知如何接话。小税务走到前台,从台桌上拿起那管笛子,扔给庆丰,庆丰下意识地接住,看了一眼绛色的笛身,看来这回是躲不过去了。 怎么样?小税务说。 不怎么样。庆丰微微一笑,他忽然拿起笛子飞快地转了一下,那笛子在庆丰手中像一只蝴蝶一样,忽上忽下,忽左忽右。 好——,一阵轰然的叫好声,众茶客从没见过庆丰这类似杂技的手艺。 怎么样?一个细细的略带悲哀的声音在轰然叫好之后响起,所有的人都回过头看见茶馆门口站了一个瘦瘦的女子,她穿了一身白衣,神情若有若无,像一片云一样飘到庆丰面前,她忽地接住笛子,双手盘环,身子一下子转了起来,人们面前好像绽开了一朵飞旋的白花,在一剎间打开之后,又倏地合团。所有的人都鸦雀无声,连不速之客都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震撼。 听说过松安街15号吗?么晓玉落落寡欢地问小税务。 小税务抓抓头,皱着眉头使劲想了想,好像听说过,应该听说过…… 么晓玉和庆丰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了“风入松”。没有人想拦住他们,因为么晓玉刚才露出来的那灿若莲花的一手,是人间少见的,但这对于他们却十分简单,15年前当他们还是少年时,这一套就驾轻就熟。
第102页 两个人顺着草地来到湖边,湖边散落着一块一块的巨石,这些石头都是在搬运的过程中故意丢在这里的。前朝的那个皇帝很有意趣,他以为园林更应该具有自然的意味,谁想到他的这一想法竟成了一句咒语,园林荒落了,他的朝代也寿终正寝。 二哥,没想到你下野局的毛病还没改。么晓玉说。 以我之长,攻彼之短,又轻松又省力,还能挣点外快,交交饭费,何乐而不为呢。庆丰道。 那就打算一辈子,这样浑浑噩噩?么晓玉问。 浑浑噩噩?庆丰仰头想了想,又诡秘地一笑,我想,我还不至于。不过,晓玉我倒是想劝你一句,有些事你比大哥更加执着,其实你只要抬一下头,就能看见更广阔的东西。 么晓玉默然不语,她知道10年来,他们师兄妹的思想已经分离得很远。直瑜是一只飞向远方的叛逆的鸟。庆丰像一个光阴的过客,超然物外,只有她自己自沉于棋道之中,自醉于竹兵纸马之间难以自拔。 你觉得卜师叔能挡住陈天吗?么晓玉问。 悬!陈天要是被轻易挡住就不是陈天了。庆丰说。 那么你想救15号吗?么问。 庆丰望望平静的湖水说,不妨一救,但丢失了也不可惜。你知道世界上有许多事我们可以做,但也不一定非由我们来做。 如果是这样,卜师叔败了之后,你会不会去见汪重风呢? 庆丰没想到么晓玉会提出这个问题,他沉思了一下,令明肯定也会提出同样的要求,但去不去呢?按交情,汪重风也许会给个面子,可其他的事儿又比较棘手。庆丰不知怎么又想起那个不速之客,想起那个圈套,他开始觉得15号的命运好像就在多年前设置好的圈套里。 前方传来了一个消息。 卜其秀在“绿当”城见到了陈天,两个人谈了一天,后来下了3局,卜其秀全胜。 这在陈天近年的战绩中是绝无仅有的。新闻界和棋界震动了一下,随即又平静下来。没有人相信陈天会输的,他沉静,几乎没有神经。许多次他都是在最后时刻翻了盘,让对手在大声嘆息中痛心疾首地离去,何况卜其秀的棋并不很高,以前的事实足以证明。 仍然没有人知道陈天的目的地。大家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 飘来荡去,举重若轻地把坐在他对面的人从棋盘上一一抹掉。陈天简直像一首怀旧的歌曲,唱到哪里哪里就一片哀伤。 庆丰看了卜其秀与陈天的3局棋谱后,就慢慢悠悠地出发了。他的头脑中没有未来激烈搏杀的场面,只是想起了过去,他们兄妹一起捉知了,捉蟋蟀,往师父刘秋山的饭碗里放沙子的趣事。既然所有的外人都忘了15年前的赌局,既然陈天到现在还闭口不谈,那么15号的求救行动就没必要那么壮怀激烈,没必要充满鱼死网破的滑稽。至少目前南陈北孔(令明)的名号还在,松安街15号表面上还没倒,舆论上仍然认为陈天无比犀利的剑刃也许只有秋山棋馆的人才能拼力一挡其锋,所以目前高傲与镇定的表情还是15号最美丽的外衣。 两天之后,庆丰出现在另一个他熟悉的小县城里。他下了长途汽车,走过一条繁华的街道。街上的人们仿佛仍很快乐,他们是不会知道一个过客的心情的。庆丰拐过县政府,走了一段下坡路。他的心情真有些异样,说不出是苦还是甜。在他的江湖生涯中,败走麦城和女友们的飘然离去,是他常见的景象,可像今天这样的无可奈何的求援却是他从未遇见的。庆丰在一个带有一扇宽大铁门的院子前停了步,院子很大,一座二层灰色的小楼静立着,小楼是很久以前的样式,早已经落后于时代,只是外表蔓上了密密的绿藤,显出一些绿意。一条石板路拐了一个弯从楼前伸到大门前,路边有一棵弯树,树枝几乎垂到地面。 庆丰把手放到门铃之前,又想了一遍自己的计划,他在心中极为迅速地预演一下既定方案。 门铃响过三遍,楼里才走出一个清澈的女孩。她穿了一身蓝色的连衣裙,走起路来像一只飘摇的蝴蝶。像,真有点像,庆丰心里想着,他的眼前又出现了另一双又深又大十分挑人的眼睛。 女孩走到铁门前,彬彬有礼地问:请问,您找谁? 我找汪先生,他在吗? 不在。 去哪儿了? 不知道。 回答很简洁,很干脆。庆丰哦了一声,一时语塞。女孩看庆丰无话,就转身往回走。 嘿,你是汪碧吧——,庆丰叫了一声,女孩转过身,问庆丰:你怎么知道我叫汪碧? 猜的,我看过你的棋谱和照片。庆丰说着,从包里拿出一本很旧、很黄的线装书,上面有几个黑色褪色的大字:《通桔呈秘》。他拿着书,在门外轻轻晃了晃,问道:看书吗? 汪碧的眼睛果然一亮,她走过来,极羡慕地看着书,神情有点激动、有点兴奋,她伸出手摸了摸书面,又不好意思地缩回去。然后醒悟过来一样,问庆丰:你——,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庆丰又坏坏地笑了,他的笑容好像随时能挂在脸上,我只想和你打个赌。怎么样? 打赌?女孩问。 对,我们下盘棋,我输了。这本书白送你,我走人;你输了,把这本书给你父亲,但不能告诉你母亲,如何?
第103页 女孩的大眼睛使劲儿转了转,她想不出这里有什么圈套,或者说她实在想看看这本书后面的圈套是什么。好吧,她嫣然一笑,咱们一言为定。 于是,这个小城的人在一个小时之内看见一幅少见的情景,汪重风的女儿站在门内,一个陌生人站在门外,两个人神色郑重,皱着眉头地面对面说话,有时汪碧还要扶着栏杆沉思一会,一双非常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像有什么事情搞不清楚。这个时候,人们就看见外面那个滑头小子的白胖脸上,扬起得意的笑容。 一个小时过去,庆丰输了。其实他的局势挺好,可能由于过于得意,被对方打了闷宫。这个常识性的错误,只好使庆丰把那本书双手奉上。这回,他脸上的笑容中带上了无奈与沮丧。汪碧拿起书,像捧一个宝贝似的,翻了一遍,合上书页,她回身走了几步,停下来又转过身,把书递给庆丰:算了,还给你吧。 怎么,不要了?庆丰问。 这是无价之宝,还是你留着吧,她说,下一盘棋也不值什么,你没有理由输给我这么一本好书。 庆丰心里暗暗点头,他想,好姑娘,你将来在棋坛上绝对不可限量。能这么不执着胜负的,在棋坛真是少见。 拿着吧,庆丰又把书递了回去,你就当我赢了,把这本书交给你父亲,但是最好别让你母亲知道好吗? 入夜,小城里非常安静,庆丰一个人坐在“龙山宾馆”的露天酒吧里,等着汪重风的到来。 庆丰和汪重风的关系很奇特,是一种渊远流长的忘年之交,即使汪重风避居在小城之后,庆丰在年年回归15号的休整期内仍偶然和他有一点书信来往。庆丰极其佩服汪重风的各种杂学,汪重风也欣赏庆丰那类似玩世不恭的绝顶聪明。庆丰从心里认为当世高手,除了陈天,只有汪重风。两个人各擅胜长,而汪重风的棋更趋于美学意义。 时针已经指过10点,庆丰喝着啤酒,耐心地等着汪重风的到来。汪重风和刘秋山是平辈,有一阵还过从甚密。可后来为了一件事,汪重风深感内疚,不辞而别。 他的迟到是庆丰意料之中的事,谁见了这么重的礼都会心存疑虑。“庆丰老弟,愚兄我来迟了。”汪重风终于来了,人还未到,声音早已撞过来。好几年不见了,庆丰上下打量起了走入视野中的汪重风。汪重风其貌不扬,个子不高,留着短发,双腿有点罗圈。棋界原来管他叫“汪猴子”,一指他油滑,二指他的这双腿。今天,他穿了一件短袖衬衫,底下一条短裤,趿拉着拖鞋,一副出来纳凉的样子。 汪重风低头看看自己,自我解嘲地说,不如此,哪里躲得过“看守”,那么便当地跑出来哟。 庆丰笑了,他拱拱手道,汪兄哪像50多岁的人,益发的年轻了。如果好好打扮打扮,在舞场里仍然是顾盼生辉,风流潇洒呀。 潇洒个屁!汪重风哈哈大笑,老啦,当年我汪猴子的那股劲儿早都烟消云散了。 入座之后,两个人照老规矩,先什么也不说,闷头“噹噹当”地喝了三大杯。几杯酒下肚之后,汪重风抬起他那对当年非常着名的三角眼,问庆丰,怎么样,你看小女如何?听说你还输给她一盘棋,故意的吧? 嗯,小汪碧真是不错。第一,长得漂亮,你老兄的特点没一样长上;第二,我故意输她一盘,是想试她一试,没想到她竟有乃父之风,心胸广阔,做事居心于有意无意之间,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好,你这一夸顶别人十夸,来,喝一杯,汪重风又和庆丰喝下一大杯。 不知老弟这回来有何贵干?汪重风问。 汪兄,你是有名的“汪猴子”,怎么能不明白?庆丰说。 汪重风笑了,如果我没猜错,是那场赌局吧。嗯,15年之期到了,没想到陈天这小子竟还没忘。 汪兄,你知道,15号不可能躲,又想避免惨败。所以,要请汪兄援手。庆丰说。 汪重风收起笑容,想了想,摇摇头,道:没把握,陈天的棋深不可测,我恐怕不是对手。 汪兄尽力即可,如果挡他不住,那是天意。庆丰显出一副宽容的样子。 唉,说来惭愧,很多年不和人对局了,谁知道还行不行?当年的汪猴子老了,不中用了。 汪兄不必过谦。当世之中,唯你和陈天算得上高手,这点你我都清楚。庆丰说着,又取出一本线装书,摆在汪重风的面前。汪重风的眼睛突然放出光,他一把伸出手去抢那本书,庆丰倏地挡住,笑道:汪兄,何必着急。 老弟,就让愚兄我看上一眼。汪重风道。 庆丰哈哈一笑,放开手。汪重风飞快地拿起来,一页一页翻起来。真的,真的。汪重风一边翻一边激动地叫道,有了下册,这部《通桔呈秘》才是真的。看着汪重风那兴奋的样子,庆丰得意异常,他想,看来每个人都有他无法阻挡的弱点。汪兄的那颗凡心还是动了,唉,人一有了弱点,就必然被利用。哪像永动机那样永远转动,没有稜角。 庆丰的得意持续着,可他没注意到一个女人正打算走进这个事件的边缘。她在入口就看见庆丰那暧昧的笑容,听见汪重风那激动的叫声,她凭着一个女人的直觉,跟踪汪重风来到这里,并且看见了已经发生的一切,就在生意快要成交时,她走到桌前,出其不意地伸出手从汪重风的手里拿起了书,汪重风头也没抬,忙着想抢回。可庆丰一侧头,看见了她,尴尬而吃惊地叫了一声:师娘。
第104页 是的,来的是刘秋山的前妻,汪重风的妻子,一个庆丰最不愿见的人。她仍然风韵犹存,眉宇间年轻时的漂亮还在,眼睛大而深,鼻子直而高。她的两个女儿:直瑜和汪碧继承了她的一切优点,又各自有所发挥。庆丰最根本的尴尬来自于称呼,平时他可以和汪重风愚兄贤弟不忌辈分地乱叫,可当着她的面却无从开口。第二个尴尬源于刘秋山。很多年前,她对刘秋山成天醉心于棋道非常不满,正巧,那时刘秋山与汪重风交往甚密,她一下子看中了虽然其貌不扬,但却样样皆通的汪重风。汪重风觉得有愧于刘秋山忽然不辞而别,而她却毅然与刘秋山一刀两断投入了汪重风的怀抱。 很多年了,庆丰避免和她见面,避免想起15号内一些不愉快的岁月片断。刘秋山爱的只是棋,关心的是谁能继续他的事业,保持15号唯我独尊的地位。师母恨他,连直瑜都恨他。刘秋山生前与死后都缺乏亲人。 你怎么会拿你师傅的无价之宝来送人情?她抚摸着书,沉沉地问,这本书还是年轻时她弄到手的。 没办法,师娘,弟子们没出息,家都快让我们败光了。不过,这也算是一种完璧归赵吧。庆丰说。 你应该知道我讨厌棋,也讨厌棋书。 知道。但是汪先生喜欢,您就算爱屋及乌吧。庆丰说。 小瑜现在怎么样? 她很好,长得很漂亮,跟您年轻时一模一样。 女人很沉地笑了,庆丰仍是那副油嘴滑舌的样子,她想,不知小瑜变没变。 师娘,我有一句话想说。庆丰说。 说吧。女人答道。 这件事希望您高抬贵手——,庆丰说。 很多年后,卜其秀和陈天见的最后一面还是被秦川写进了回忆录。其实他没有看见当时的情景,只是在陈天的一次醉酒之后,听陈天说起了这件事。 卜其秀在“绿当”拦住了陈天。谈了一天之后,毫无进展,最后只好依棋坛规矩做一次赌赛,双方决定下10局棋,一决胜负。这就是后来闻名于世的“绿当”10局。 陈天前3盘都输了,当时他在下第4盘时说:卜师父,我不能再输了。 卜其秀说:真的无可挽回吗? 陈天说:不能,人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卜其秀无语,又和陈天下了起来。结果他7个晚上连输7盘。下完之后,他拍了陈天的肩膀一下,苦笑道:这个世界是你的了。然后走出门去,自此不知所终。 秦川在猜测卜其秀的心情时写道:其实,卜其秀是个悲哀的人,他正直,很有才华,但不该生长在刘秋山的时代,也不该继续活在陈天的时代。他是个普通人,更是一个失去希望的普通人,只要有天才存在,普通人就摆脱不了普通的命运。 令明悻悻然回到了京城,卜其秀的失踪报界已大肆渲染,他在电视中也看见了陈天悲哀的眼神。卜其秀一辈子没有结婚,他在这个世上除了几个师侄,没有其他亲人。 令明拿着棋谱,心里有些内疚。他的恳切陈词竟使卜师叔的生活彻底结束了。他没想到卜其秀内心的悲哀大于任何人的想像。令明又回到了松安街,人们看见一个十分熟悉的景象:沉稳的令明出现在街的一头,沿着光滑的街道,背着手踽踽独行。他还是那样不苟言笑,眉目间也还是隐藏着谦和。15号依然安然存在着,这使令明心中多了一丝暖意,没关系,不就是先输了一招吗,他在心中自言自语道,我还有很多王牌,很多杀手锏。就在他暗下决心的时候,他忽然下意识地抬起头看见松安街旅馆的二楼阳台上,一个不速之客悠哉游哉地躺在长椅上,他沐浴在残阳里,手上夹了一根烟,令明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此人非同小可,很可能与未来有关。 就在令明到达京城时,庆丰也在返回的路上睡着了。返回之前,他已经听说卜其秀失踪的消息,他在内心里替卜其秀表示了无限惋惜。卜师叔不仅仅是想救15号,他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罢了。可惜证明的结果令他伤心欲绝,人怎么可能凭信义、善良活着呢?人必须有本事,比别人强,才说话算数,仅靠恩情是打动不了别人的。庆丰思考着这些道理,看着长途汽车里人们挤挤捱捱,大呼小叫。芸芸众生,他每回看见很多人就冒出这么个念头,发明这个词的人一定很厌烦,他对潮水一般的无知的人们一定颇有看法。 庆丰在江湖中混迹多年,因此造就他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踏实地睡去。睡觉对他来说太重要了,因为他不知什么时候会遇到威胁,什么时候会遇到麻烦,所以他必须随时养精蓄锐。汽车到达京城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庆丰迷迷瞪瞪地走下车,穿过仍然拥挤的街道。一座立交桥旁是着名的翠华楼,起了桥后这儿的生意没淡,反而更火了,翠华楼的外表富丽堂皇,门口站着漂亮的小姐,穿着旗袍,衩开得很高。庆丰饿了,他站在翠华楼门前,仔细搜索口袋,上下左右都搜遍了,可就是凑不齐钱。门口的小姐用眼神提醒他,左上方还有一个兜,可他根本没有理会,那个兜是假的,他清楚。 好在不远处有个翠华夜市。刚一上灯,那边也开张了。庆丰放弃了奢侈一把的想法,只好又一次混迹于人群之中。夜市很热闹,有卖衣服的,卖锅碗瓢盆的,然后是卖各种小吃的。灯火把整个商业街照得通明瓦亮,人们抹着油嘴来回串着。庆丰又用很少的钱多吃了几个小摊的不少东西,像锅贴、鱼丸汤。当他打着饱嗝钻出来的时候,又顺手带出三串羊肉串儿。
第105页 出了夜市,庆丰眼睛一亮,夜市最北头一圈人围着不停地叫好,甭问,又是江湖卖艺的。庆丰兴致勃勃地钻进去,蹲在里圈一边吃羊肉串一边看。他久走江湖,对同道们有一种说不出的亲近。圈里这位把式,活儿不错,是练马戏的,弄了一只小猴子,穿得很神气,为观众一个劲儿地翻跟头。庆丰跟着观众的喝彩声又打了一个饱嗝,可他的头脑突然被什么一撞,只见那猴子沿着圈翻跟头,那把式拽了根绳子,也不自主地下意识地跟着原地转,脸上还做出不同的表情。庆丰想了想,又从羊肉扦子上撕下一块肉抛向空中,那猴子叭地一翻,在空中抓住那块肉,放进嘴里,嚼了嚼,不烂,又扔在了地上。有点意思,庆丰自语道,小猴子真是聪明。 庆丰若有所思地钻出人群,一对男女在他面前一晃就过去了,他想了一会儿猴子,忽然回过头,回想起那个女人的样子有些熟悉,他在黑暗中眯起眼,把那一对男女在脑海中分开,渐渐对着那个女人的背影聚焦,分析,直瑜,那是直瑜,她来这儿干什么? 庆丰凭着他狗一般灵敏的鼻子,嗅出了空气中一股他熟悉的香气,他跟着这股香气曲里拐弯转着圈。看来这两人在逛街,他心想。到了“玉西”大厦门前香气断了,“玉西”有空调,这对庆丰的鼻子是个干扰。干脆,先进去再说。庆丰进了门,不知去哪层好,他上上下下进出了电梯几回终于发现了十四层有一个油画展厅。 大厅里空荡荡的,这个时间没几个看画的。庆丰在大厅里走了一圈,他不太关心画儿的好坏,只注意到它们的下角都标上了价码,整个洁白光滑的大厅四周嵌满了画儿,像是一个元帅胸前挂满了勋章一样。庆丰无所事事地坐在厅中间墨绿色的沙发之中,正要昏昏睡去时,他忽然注意到正前方的画很有意思,那上面画了一棵秋天的树,远远地立在秋色之中,树的叶子很少,枝干枯干,一扇窗子竟在背景之中悄悄打开。 二哥,你怎么来了?直瑜出现在庆丰面前。 庆丰没有说话,指指前方的画,直瑜看了一眼,她拉起庆丰的手说,走吧,让你看看我的另一个世界。 两个人上到玉西的顶层十八层。打开房门,庆丰的第一印象就是太奢华了。房间分里外套间,盥洗室、厨房一应俱全,整个环境宽大而明亮,铺着淡棕色的地毯,一色的欧式家具,一株硕大的赏叶植物立在 客厅的一角,还有一个巨大如水晶般的鱼缸,里面许许多多的热带鱼游来游去。这和15号简直是两个世界,15号静谧幽雅,而这里却气派、现代。 二哥,结果怎么样?直瑜问。 不知道,庆丰说,汪重风答应去了,可我有点担心,怕中间有什么变故。 她还好吗?直瑜问。 谁?庆丰故意问。 你的师娘。 好,她蛮好,气色不错,还招待我吃了两顿饭。庆丰说着从兜里掏出一个夹子,从里面拈出一张照片,那是汪碧的照片,直瑜接过来,仔细端详着,一笑说:碧儿也成大姑娘了。 那是,庆丰说,那双眼睛跟你一样勾人。 庆丰带着羡慕的心情又把直瑜的卧室参观了一遍,忽然他的目光有些凝重。他发现直瑜的床头柜上摆了一幅不太显眼的画。画面上是一棵秋天的树,整个背景是金黄色的,一扇窗子在树的背后静静打开,这不是大厅里的那幅画吗?庆丰眯起眼打量,没错,就是那种颜色。 对,就是那幅画,我临的,直瑜说,并递给庆丰一听饮料。 她接着说,其实这件事很巧,我曾经看过一本连环画,上面说了一个故事和这幅画很有关联。故事说有一只猫特别奇怪,它住在一所大房子里从不敢出门。它有一个主人,对它特别好,宠爱有加。这个猫有个怪癖,每天总是要求它的主人把窗子都打开,一个也不剩。主人开始十分不解,但后来问了它才明白,因为它相信所有的窗子中总有一扇窗子是通往夏日的,它一定要找到那扇夏日之窗。就是因为这个故事,我把这幅画临了下来。 庆丰被直瑜的话深深震动了,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两个景象,一个是金黄的秋天,一个是擅自打开的窗子,他的全身好像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抓紧了,这个童话里的夏日仿佛生长出无数的手令他的灵魂无法逃脱。庆丰看着那幅画,那扇窗子好像活了一样向他召唤,每种人生不都是期待一扇通往夏日的窗子吗? 二哥,你来。直瑜拉着庆丰走到宽大的落地窗前,她拉开窗帘,出现在他面前是灯火通明的城市夜景。灯海涌动着,向他展示了一个生生不息的夜晚。二哥,看得见我们松安街15号吗?直瑜问。 看不见,庆丰说。 那我们何必那么喋喋不休呢?这个世界变了,那种方寸之间的游戏早就令人厌恶了。我们应该走了,何必那么固执己见呢? 庆丰懒懒地笑,他的眼睛亮亮的,笑容意味深长,小妹,你给你二哥上了一课,其实我也是今天才明白,我的境界还是差着那么一点点儿。 大哥留下来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我姐是为了棋,可二哥,你是这个世上最聪明的人,你为什么留下来呢? 为什么?庆丰自言自语道。他盯着灯海,好像每一盏灯都能逐渐模糊、变大,幻化成另一种从未见过的景象。他说,那里毕竟是我们生长过的地方,人非草木,谁能无情,我的态度是不妨一救,成败如何,我倒是不关心。
第106页 我可是要走了,我不喜欢我父亲,不喜欢15号。它是一个陷阱,一个没有希望但还冒着热气的坟。直瑜说。 小妹,你还是有些偏激,庆丰道,就像你10年前离家出走一样。其实,我们15号的人,都失于偏颇,连师父都不能免俗。他老人家醉心于唯我独尊、独步天下。令明呢,执着于利益,晓玉执着于棋道,你却执着于叛逆。庆丰喝了一口饮料,意态悠闲地继续说,你想,闪电虽然光亮无比,但是它能持久吗?所以,依我看,15号早晚必败,不是败于陈天之手,而是败于我们自己。 败是好事,直瑜道,那样它就再也不能害人了。 也许吧,庆丰不是很肯定。 二哥,我有一件事想说,直瑜道。 什么事? 我姐的事。你带我姐走吧,走出15号,去闯荡江湖吧。 庆丰淡淡一笑,人各自有命,你应该想想,对于晓玉来说,通往夏日的窗子应该是哪一扇? 直瑜有些似懂非懂,她想起一件丑事,又想起陈天。庆丰继续注视着窗外,这时他的思维中已不再是灯海而是那个艺人和他的猴子。千里姻缘一线牵,其实那艺人何尝不是绳子牵住的另一只无知无觉的猴子呢?我竟被那种无摩擦、永动的境界牵引了那么久,如果我伸出一把剪刀,剪断那种欲望的牵引,那我不就得到了那永生的境界吗?他想。 像一首歌中唱的那样,么晓玉是迈着相同的碎步走在这个正在交替的世界上。一步70公分或者小一些,无论怎样她每一步的步幅几乎全都一致。15号的神秘不仅在于它的名声,也在于生活其间的人。么晓玉有时也出来买买菜、逛逛街,她很少和别人打招呼,都是别人主动向她微笑。所有松安街的人们都认为,么晓玉继承了刘秋山性格的一部分——孤僻。但是刘秋山是因为唯我独尊而形单影孤,他像一团岩石中的火,而么晓玉则像冰,沉默得能使阳光熔化。菜站小王对她的小姐作派十分反感,有一次找钱时她故意找了一大把钢镚儿胡乱抛在柜檯上。么晓玉还是那样不言不语,也没看清怎样,么晓玉白皙的手一闪,所有的钢镚儿都不见了。这件事给了小王极深的印象,后来闲聊时她小心翼翼地把这个话题挑开,没想到松安街的人们习以为常,大家说15号的人向来如此,他们会很多雕虫小技,这些雕虫小技连他们自己都懒得提起。 同样的夜晚,令明在秋山棋馆中静静苦思陈天对卜其秀的对局时,么晓玉则沉浸在无尽的回忆当中。院子很静,除了堂屋,每个房间都没有灯。15号的人们像泡沫一样消失在空气中,只有么晓玉独享静谧。 月亮升了起来,么晓玉赤了脚在花石甬道上立着,甬道湿润润的,青苔们有一股很清新的气味。她张开双臂,身体像一朵荷花在月下尽情盛开。一阵柔和的夏风穿过她的肌肤,她宛如一只玉笛雕刻在深深的月夜里。月光被她一丝丝吸引着,一点点钻入她的手指,又渐渐洋溢于全身。最后无声无息地落地。 么晓玉想起多少年前的一个夏夜。她和某一个人在月下对弈,落子无悔。这一切都成了回忆,它们被一只手翻隔在另一个时代里,从那时起她就生活在愧疚与恐惧里,好像永远难以自拔。 遥远处传来一阵敲门声,么晓玉的思绪被打断了。这样一个夜晚有谁会来到松安街15号呢?门打开了,小福和一个有些眼熟的陌生人站在她的面前。不速之客摇着扇子,像一个古代白话小说中一个弃武从文的书生,他在月下仔细端详着么晓玉,内心里暗暗赞嘆:她的肌肤真像雪一样白。 秋山棋馆依山而建。从真实的意义上讲,那不是山,只是隆起的一片起伏的山丘。山丘上长年生长着松柏、紫竹、枫树,一年四季都不显得单调,一条小溪从高向低蜿蜒而下,一座弯弯的拱桥横跨其上。走过拱桥,穿过一片鲜花簇拥的小道,就可看见秋山棋馆了。 不得不承认,秋山棋馆建得很独特。那是一座典型的中西合璧的院落,围墙呈椭圆形,所有的房子都是乳白色,整个院落依山体向下依次降落,一条长长的台阶贯穿其间,房子并不对称,好像随意散落其间,有的门前坐一块怪石,有的就有两个孤零零的西式廊柱,院门的牌楼上劲书几个大字:秋山棋馆。棋馆的四周是枫树,到了深秋,当万木凋零时,枫树却红透了。红红的枫叶把棋馆包围起来,只露出些安静的白色,让人觉得神秘而高雅。 棋馆的教师和学员都下课走了。令明一个人坐在洁白、安静的棋室里静心独想。这间棋室很空,正面的墙上挂着一个条幅,上书:唯我独尊。这是很多年前,一个心悦诚服的书法家的作品。这四个字象徵了刘秋山的棋艺,也象徵了他光辉的一生。 棋室是方形的,条幅之下摆了一张细长的古形竹桌,两个矮而宽敞的竹椅分列两旁。这间洁白的棋室里,有一种颜色令人惊讶,那就是房子中央竟摆了一盆扶桑,那大红的花瓣和伸入空中长长的黄色的蕊,在这间屋子中显得格外夺目。 刘秋山生前最喜欢令明。他觉得令明沉稳而颇富心计,虽不如庆丰那么天赋聪颖,却具有极强的韧劲和生存能力。令明也不负刘秋山的苦心,他在探悉了那件丑事之后苦思很久,在一天深夜闯进了刘秋山的堂屋,当时,刘秋山惊魂未定,衣衫不整地坐在堂屋的太师椅上,令明则跪在刘秋山的面前,一言不发。刘秋山明白了,这是管他要秋山棋馆,他站起身,在令明面前走了几趟,忽然笑了,好徒弟,果然心狠手辣,将来棋馆在你手里完不了。
第107页 这是刘秋山的第一次妥协,因为他实在太爱棋了。他甚至觉得自己都是身外之物,他只是棋的化身,他有必要使棋得以真正的延续。这一跪使令明从直瑜手里得到了棋馆,也得到了松安街15号。本来属于直瑜的东西,由于刘秋山要顾全的名誉和他对棋的执着却一夜之间换了主人。令明曾因此对直瑜内疚了很久,但从没有后悔过。他同样认为,他为棋而生,只有他才能发扬恩师的一切。他是恩师、也是棋的最好的继承人。 一只小狗钻进半掩的门中,来到令明面前汪汪地叫了几声,令明蹲下身,慈爱地抚摸着它的头,找到啦?他问道。小狗充满信心地又叫了几声,令明高兴地一笑,那么好吧,我们走。 令明关闭了所有的门窗,向守门的老头交待了两句就出了棋馆。小狗在前一熘小跑,令明在后面悠闲地跟着。秋山棋馆并不远离闹市,它只是闹市中一个沉静的孤岛。在这样一个夏天的傍晚,微风不经意地吹着,人们看见秋山棋馆的馆主稳步走向一个既定目标。 当令明敲开玉西大厦十八层顶层的一个房间时,开门的一个“崩克”陌生地打量令明,此人他不认识,虽然穿着普通却掩抑不住一股悠远的气质,与“崩克”们的狂放截然相反。 你找谁? 直瑜,刘直瑜。 没有,我们这儿没有这个人。 令明看看小狗,小狗很自信地又叫了两声。 她在,一定在。 没有,我们这儿肯定没有。说完,他马上要关门,令明连忙撑住门说道:肯定在。她在这儿叫什么我不知道,但是她挺性感的,长得很好看。 性感?我们这儿的姑娘都性感。说完,“崩克”推开令明的手,砰地关了门。 面对着门,令明有一种落寞涌上心头,这一扇关闭的门象徵了一个时代的完结,他想。当年师父刘秋山名动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那时师父就是棋的代名词,而棋在人们心目中简直是一轮无与伦比的明月。师父,不是弟子无能,是人们变了,他们都义无反顾地开始喜新厌旧了。令明抱着小狗退后两步,他想起前辈词人吴文英的一道《风入松》,涌出一阵说不出的感慨: 听风听雨过清明,愁草瘗花铭。楼前绿暗分携路,一丝柳,一寸柔情。料峭春寒中酒,交加晓梦啼莺。…… 房门随着令明的歌声自动打开了,那个刚刚离开的“崩克”惊讶万分地看着门外的令明,一种不为人知的神秘从他光怪陆离的表面进入他的内心,真他妈邪了,这人是谁?他战战兢兢地想。直瑜从屋内钻了出来,她浓妆艷抹也是一种古怪打扮,那歌声从门缝中钻入她的耳轮,她知道只有15号的人才会这种古调,一定是15号来人了。 直瑜关上房门,靠着门问:大哥,什么事? 这一阵你好像不怎么回去住了,听说你又要走了。 是的,等再陪我姐一阵儿,我会向大家告别的,直瑜说,又嘆一口气道,是我二哥告诉你的吧,我二哥永远是个没原则的人,他总在关键时刻出卖朋友。 没有,他只说你要走,是我自己找到这里的,令明拍了拍小狗。 找我什么事?直瑜说 没什么,只是想让你晚一点走。令明说。 不,这一回我一定要走。直瑜说 何必这么着急呢?也许我们这一别会多年不见,何妨多聚一刻。令明嘆口气。 不,我不会再摸我讨厌的那些东西,不会再理会那些只有伪君子们才进行的游戏。直瑜走到高大的令明面前,紧盯着他问:你觉得我们15号的丑事还少吗? 令明无语。他下意识地放下小狗,小狗在他们俩的周围欢快地蹦着,过了一会儿,它仿佛也看透了什么事情,在两个人中间站定,呜呜地叫着。 小妹,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师父的一切本应该是你的,如果这次15号能幸免于难,我完璧归赵如何?令明说。 不,我不要。你和我爹视为珍物的东西,我视之为粪土,我想按我自己的方式生活,我觉得我过得很好。直瑜说。 干嘛那么执着偏激呢?令明嘆了一口气之后感到无可奈何。直瑜永远不会理解刘秋山和他,棋作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是不能放弃的,即使它变得古老了,不再那么光芒四射了,也总需要一些人守卫。令明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博物馆的管理员,看着自己喜爱的一切苟延残喘,最终变为标本。 再多留一段不行吗?令明问。 不行,直瑜答道,我早应该走了。 令明无言。他伸出手,那只乖巧的小狗一下子窜入他的怀中,他抱着小狗走到楼道的中央,转过身问:那么,你姐怎么办? 我姐?这正是直瑜最关心,也最束手无策的事。她说,我让她跟我二哥走,我二哥机智百变,不会让我姐吃亏的。 倒也是一条路,令明说,不过解铃还需系铃人,你知道你姐喜欢谁吗? 直瑜愣了,她的心中泛起一阵疑云,她想二哥也说过这件事,谁是真正的系铃人呢? 令明走后,直瑜的心里不断想起这件事,她无心再在那种狂乱的聚会中醉酒当歌,么晓玉的命运成为她唯一放心不下的事情。直瑜不想丢下和她从小一起长大,多灾多难的姐姐独自逃跑。10年前,她已经逃跑过一次,但那时她们年轻还有机会,而这一次却可能是永别了。确实,也只有在考虑到么晓玉时,她的责任感才像流星一样闪烁起来。
第108页 答案是在第二天得到的。直瑜最终去了秋山棋馆。这是她10年来头一次见到刘秋山的呕心之作。令明在棋室里,扶桑花的旁边,明明白白指着自己对她说:我,你姐一直喜欢我。这是秘密,你不要声张。令明的回答颇使直瑜怀疑,但她想不出么晓玉还接触过什么男人就只好将信将疑。10年,她直瑜遇到过数不清的男人,可么晓玉毕竟只生活在15号里,天天坐井观天只是面对孔令明,所以大师兄说的也合情合理。如果令明丢失了一切,难保她不会跟着伤心欲绝。直瑜为这一答案深深懊恼,她不得不把计划作一点点改变,她只好答应令明等待汪重风的消息。说不定为了么晓玉,她又要拿起那恍如隔世、弃如敝屣的棋子。她的内心也明白,四个人联手的胜机终究要大些。正在这时,一个不速之客敲响了秋山棋馆的大门,而令明的心里却为巧妙地留下直瑜轻舒了一口气。 松安街这一阵泛起了谣言,它的初始起源是小福。小福的15号之旅是谣言的基本框架,经过小福一遍遍眉飞色舞的描绘,还有缝纫厂老娘们热情的推波助澜,它以加倍的速度传遍了松安街。不可否认,菜站小王在这一次的活动当中,作用不小。因为她对15号庆丰的和蔼可亲印象太深了,15号的人没有像他那么好脾气或者好色的了。孔令明走在街上总是目不斜视。么晓玉落落孤欢,有气无力。只有庆丰见了她才眉开眼笑,时不时搭讪两句,令小王对自己的魅力颇有些自鸣得意。 大家都说庆丰病了,而且病的不轻,是精神方面的毛病。他天天发疯似的做一种“永远的饺子机”,打算老吃饺子不放馅。15号的人们都在为他着急忙碌,却总是找不到可以对症的药。原来猜测么晓玉要结婚的街道薛大妈,也痛心疾首地对小王说:庆丰这小子,从小就猴淘,神神叨叨的,不着四六,他师父常把他摁到当街打屁股,肿得这么老高。他哭了一会儿,龇牙又乐了。嘿,看来从小就有这病根,长大就重了。 庆丰又出发了。这回他精神抖擞穿了一身白色真丝夏装,圆脸上假模假样挂上了一副金丝边眼镜,像一个奸商一样出发了。他手里拎了一个密码箱,里面塞满了他无聊的智慧。出发之前,么晓玉就非常为他担心,她就好像看见一个杯子从高空摔落而无法阻挡一阵,于心不忍又无能为力。不过,她对庆丰仍然抱有幻想,好像当年下棋一样,庆丰常常声东击西,往往在绝境处故弄玄虚反败为胜。 庆丰出了门,神气活现地昂首而行。松安街缝纫厂的老娘们在小福的率领下围在门口观看,人人表情严肃像看一只珍贵的走兽被派往另一个国家去和亲。街道薛大妈有点动感情,眼里汪着泪水,小王嘆了口气道:您就别操心啦,该疯的早晚得疯。 10年前刘秋山死于一个春天安静的下午。当时他的事业如日中天,棋艺无敌于天下。一切都仿佛灿烂无比,刘秋山就像棋盘中一个钉死的老帅,谁也无法将他动摇。可是世事变迁,倏忽如烟,忽然有一天风景变了,未来竟像转错了一个弯儿,飞流直下。 最先见到他亡故情景的是么晓玉。那天么晓玉刚好从秋山棋馆回来,一踏进大门。忽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静寂,在春天遇见寂静是十分罕见的。么晓玉非常恐惧地下了台阶,沿着碎石甬道走到了堂屋跟前。残阳透过玻璃窗斜照在刘秋山的床上,刘秋山穿了一身白绸的睡衣睡裤横卧着一动不动,一本很旧的《通桔呈秘》放在枕畔。么晓玉惊恐地睁大眼睛,一股死人味好像从屋子里漫了出来,她颤抖着嘴唇,再走两步,忽然看见刘秋山半睁半闭无神的眼睛,她尖叫了一声,然后飞也似地跑过院子,一下撞开大门,站在松安街上大叫一声:来人啊——我师父没啦——。松安街的人们至今没忘掉那时的情景,么晓玉尖利的声音把一个懒散的下午划成几部分,她的表情也十分惊慌,就连正在玩弹球的小福都吓得把已经接近嘴唇的鼻涕一下子吸了回去。 刘秋山的死不仅使15号,而且也使棋坛失落了。人们怎么也无法理解这一座看来不朽的丰碑,为什么会在生活面前如此脆弱地倒塌了。人们抱着一种略带恐惧的心情参加了刘秋山的葬礼。他们实际上是在悼念刘秋山的面容背后,那已隐隐老去的棋的形象。从10年之后的沧海桑田来看,人们的担心是准确的,象棋真的自此衰落了。如果用宿命一点的说法是,刘秋山一定是天上的什么星辰,他的去世是一颗主世的星坠落了。 庆丰又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世上。是的,很多人都会轻易地死去,很多人都会不经意地离开。但只有庆丰这样的人仿佛是永远活着的,他就像草一样,灭了以后又长,长了以后又灭,生生不息,永无止境。他的衣服仍然是那么雪白,金丝边眼镜仍显得那么文质彬彬。一切都显示着他是一个久负盛名的学者,其实,头天晚上他已经在石海子旁边坐了很久。不是为了去怀念失败的痛苦,而只是为了去看看那些貌似平静物质——水。在水的旁边,他总觉得自己很哲学,世界本来就像个永动的钟摆,他自己就是水中的一分子:永远循环或者永远平静。 庆丰舒服地坐在“风入松”一张茶桌旁,很有派头地呷着老闆给他特意上的西北“三泡台”,这一阵儿庆丰没怎么来茶馆,众茶客也是少见庆丰。另外茶馆的老客们又从没看见过庆丰打扮得如此齐整,因此都纷纷围过来想问个究竟。庆丰的故事一开头就抓住了听众,据说在某一个节日,庆丰刚一出门时就被一辆轿车迎头撞翻,稍顷从车里走出一位四张多的半老徐娘。徐娘很是温柔,伸出有点发糙的玉手把摔得七倒八歪的庆丰扶了起来。她搀着庆丰在路边坐下,并用雪白的手绢给庆丰擦了脸上的土,给他戴上眼镜,然后燕语莺声地说了一句让庆丰颇为感动的话。
第109页 你们猜是什么?庆丰问。众茶客一起摇头。 告诉你们吧,她说:小伙子,你真是个王八蛋呀。众位茶客猛地一阵狂笑,使劲地捶着桌子,桌子上的茶碗、果品都震得乱动。么晓玉也笑了,她刚走入风入松就被庆丰天生的无耻弄得忍俊不禁。她的笑是无声的,但是无声之中有一种疏疏落落的美。 庆丰抬头看见么晓玉,乖乖地拎起地上的皮箱,向众人道:糟了,克星又来了,众位老哥,我得告辞了。众茶客七手八脚地扽住庆丰,一起劝道:老弟,等会儿,说完再走。庆丰笑嘻嘻地挣脱了众人走到门口。众茶客在背后着急地问:后来呢?后来呢?庆丰把手拢在嘴上,故做神秘状,四顾一望,嘘声说:去了她家—— 妙极。众茶客一起抚掌狂笑。一个身穿马褂的小伙计,刚好託了一壶茶出来。他被众人的笑声吓了一跳。 庆丰跟着么晓玉出了风入松,还为自己的故事洋洋得意,么晓玉却闷闷地说:二哥,别得意了,汪重风临阵脱逃了。 这是一个坏消息。庆丰和么晓玉回到了15号,令明也在。庆丰接过汪重风传回来的棋谱,细细地读了起来。看了一会儿,庆丰的手心竟微微出了汗,他的心情也为之一松。汪重风根本算不上临阵脱逃,这棋下得太精彩了。汪重风时而轻灵,时而厚重,时而杀机四伏。陈天这一回是遇到了刘秋山去世之后,第一次激烈的狙击。汪重风的多才多艺,心有旁鹜,使他在棋坛的名声并不显赫,陈天肯定在一开始就轻敌了,他想不到世上竟还有和他同样富于才华的棋手。前7盘,陈天并不占有优势,相反还多输了一局。可是,陈天毕竟是陈天,从第8盘开始连续3局陈天都使出了新变,而汪重风连续3盘都封棋了。 在刘秋山的时代,高手之间下这种私人之间的赌赛时,有个不成文的惯例。如果一方採用了重大的新的变招,对方可以要求封棋。但封棋结束后,对方的招法也必须是新的。这个规矩的意义无非是鼓励方寸之间的创新。封棋一般不可以超过三次,而汪重风要求封棋三次,这就表明认输了,真怪,前面几局下得精彩,后面竟忽然不下了。 汪猴子就是汪猴子。庆丰想,他用的是一个老法子。想当年,小李飞刀与上官金虹决斗之前,郭松寿与上官金虹、荆无命激战而死,死时他的身上留下了无数致命的剑伤,他用自己的身体清清楚楚地告诫了小李飞刀敌人如何出手,应当如何防范。汪重风是同样的思路,他一上来就趁陈天不备全力一击,待逼得陈天不得不把苦思的新招倾囊而出,他又毫发不损地熘了,陈天就是知道上当也晚了。庆丰又想到陈天,他的心中有一点庆幸又有一点惋惜,怎么如此的天才仍然执迷于繁复的千丝万缕的变招?难道这个世上就没有别人明白怎样才是永恒吗? 你说,如果汪重风重新回来,他赢的把握有多大?令明问。 百分之五十,庆丰说,汪先生的棋深不可测。 那他为什么要跑呢?么晓玉问。 因为他输的可能性也占百分之五十,汪重风这个人不会把自己置于死地的。 不错,令明承认道,他并没输给陈天,他完全可以因此而扬名。如果把他再请回棋桌旁,你们看怎么样? 庆丰笑而不答,他觉得这个主意并不现实。但令明却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庆丰不知令明用什么方法竟然留下了直瑜,令明打算让直瑜去求师娘,师娘再去制住汪重风。汪重风怕老婆是很有名的。这个方法也许可以一试,庆丰想,但汪猴子是不会轻易和人一争胜负的。他现在的做法就已经对得起那两本《通桔呈秘》了,而且能使自己丝毫无损,此计实在是两全其美。 这一次,15号的求救计划再也没有进行下去。他们在直瑜的这一环卡住了。 去找直瑜的人是么晓玉,是她主动去的。15号的大姑娘很少上街,松安街的人们好脾气地和她打着招呼,她还和往常一样若有若无地应着。菜站的小王在屋里嗑瓜子时,看见么晓玉从门前一闪而过,就赶紧从屋子里钻出来。么晓玉总是穿得那么高贵,像一片白云一样远离人间。小王听说过15号当年的财力和名声,因此当她一看到15号的人,听到15号的事,甚至瞥见15号女人的衣衫,她的内心就泛起一股酸熘熘的仰慕。 么晓玉就像走在一根钢丝绳上一样,小心翼翼地走着。平平静静的15年过去了,她赖以生存的地方竟然要被15年前的一个赌约葬送了。15号像一个花盆,而么晓玉是生长在里面的植物。这个花盆要被别人用她自己的生存方式—— 象棋打得粉碎。虽然是夏天,但么晓玉的眼前却满是无边落木萧萧下的景象。么晓玉那种与生俱来的忧郁、落寞与担心再一次涌上心头,久久不退。她好像永远不能摆脱人生的暗淡,看一看另一面的辉煌。 根据庆丰提供的地址,么晓玉找到了玉西大厦,走进电梯之前,么晓玉下定决心要留住直瑜,汪重风能否回头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15号的人们是否能联手力拼陈天。15号不能堕落,每个人的生存都有他的理由,比如痛苦、复仇、情感。15号就是么晓玉的生存理由,她不能那么简单地抛弃它,这没有为什么,只是出于生存的本能。 么晓玉上到顶层,她按图索骥地去找直瑜的房间。忽然,一个侍者跑过来,飞快地从她身边擦过。么晓玉有些奇怪,一个五星级的饭店怎么会允许有这样粗鲁的侍者呢?么晓玉想着顺步沿楼道拐了两个弯,忽然看见直瑜走了过来。直瑜的情形很糟,身上胡乱套了件衣服,连里面的睡衣都没换。一个警察抓着她的胳膊推着她向前走,后面还有一个矮个胖子也被警察押着,垂头丧气地跟着。
第110页 么晓玉木然地张了张嘴,但是没有她想像的声音发出来。她终于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直瑜也看见了她,她的脸色有些难看,眼睛里蕴着一种复杂而略带伤感的神情。她向么晓玉使了个眼色,么晓玉就若无其事地向前走,双肩交错之际,么晓玉还是忍不住看了她一眼,那一眼看到了她的妹妹10年前离家时没有过的鱼尾纹。么晓玉失魂落魄地向前走了一段,脚下像悬了空,她站在楼道里脑子里空空的。呆了一会儿,才想起转到另一个电梯,跟着下到一楼。直瑜已经出了玉西的大门,似乎还回头望了一眼,么晓玉实在想做点什么,可直瑜刚才的一瞥束住了她,她连挥挥手的能力都丧失在默默的潮湿里了。 事实证明,么晓玉的担心是多余的,预想中的那场苦难直瑜并没经历,她只被拘留几天就平安地出来了。因为那个南方商人很有些钱,而且他们只是在例行检查时被当场抓住,又拿不出任何有效证件,才被带回去接受询问的。不过求救计划告吹了,陈天安静地等了几天就离开了与汪重风下棋的那个城市。江湖上的规矩是,双方如果自愿离开聚赌之地,赌赛就算结束了。 直瑜出来那天,么晓玉拦住了庆丰和令明,坚持要自己去。天下着雨,么晓玉撑着伞孤零零地在雨里等着,雨渐渐有些大,雨滴简直串成了一条线。看着雨的滴落,她心里不知为什么涌上一句相当忧伤的话:“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也许是15号相当准确的形象。直瑜走出拘留所时,穿了一件有点脏的单衣,头发让雨水浇湿了一点,贴在脸上,她抱着双臂,赶紧跑向雨伞。在回去的路上,雨声里么晓玉仍然听得出直瑜在哼唱曲子,那曲子同样是《满江红》。 两个人回到15号全都湿透了,这是直瑜执意在雨中尽量歌唱的结果。到了家,两个人痛痛快快地洗了澡,把堂屋锁了,一同钻进了被窝。直瑜很快就睡着了,这几天的辛苦使她像一个坠入河心的石子立刻就变得默默无闻。么晓玉没有睡着,她用双手盖住眼帘,暗暗地想:妹妹,你去哪里呢? 晚宴开始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又是一轮明月挂在空中。气氛自然有些沉闷,谁都知道这一个小小的岔子,使大家再也无法挽留直瑜,她的藉口很简单,就是不适合这个城市,无法生存。直瑜的心同样也被内疚噬咬着,她再也不能考虑她亲爱的姐姐了,这一次被捕被她执着地认作是逃离此地的最后一个警示。令明的心中一阵阵的惋惜和失望,他的小师妹——刘秋山的女儿竟然做了这一行,这难道是师父独步天下、唯我独尊的后世报应?15号看样子真要丢了,直瑜的离去是这一过程的开始。酒宴仍然是直瑜和庆丰唱主角,两人一唱一和酒到杯干,么晓玉和令明也陪着灌下去不少。酒宴结束时,令明已经先行软了,他带着满脑子的计划回到自己的房间昏昏睡去。 么晓玉扶着直瑜回到堂屋。直瑜又看到堂屋中央挂的唯我独尊的条幅,直瑜推开么晓玉走到条幅面前,她脱下鞋,站到太师椅上,晃晃摇摇地抬起腿,伸出一只脚向那个条幅踏去,眼看就要印在那龙飞凤舞的字上,可惜椅子一晃,直瑜的身子一摇,应声摔了下来,茶几被打翻了,一些玻璃器皿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么晓玉费了很大力气才把直瑜搬到红漆大床上,直瑜横躺着,么晓玉盘腿坐着,一盏骨刻的小灯用微光照着她们。 小妹,你去哪儿?么晓玉问。 哪儿?直瑜自言自语道,我想,我想去一个有窗子的地方,那地方干净、清闲,有好吃的,有好衣服,还得有不少好色之徒,那样我可以挣钱,直瑜说完哧哧地笑了。 窗子?什么窗子?么晓玉问。 你不懂,姐,用二哥的话说,这是他妈的一个哲学问题。直瑜说着伸出了手,姐,给我地图。 么晓玉从抽屉里翻出一本地图册递给她,地图册的皮儿是墨绿色的,大概有点过时。直瑜一页一页地翻着,很多很多的地名、图形像泉水一般涌到了她的眼前。她的目光在崇山峻岭、江河湖海之间来回转悠,一会儿就停在了原始森林的边缘。去原始森林吧,她笑了,当个旅游区黑店的老闆娘也算是满有意思。 直瑜站起身,走到窗前,推开窗子,对院中的庆丰喊:二哥,我把姐姐交给你了。庆丰还在月下喝酒,他手持酒杯,正把酒对月,直瑜的喊声很脆,撞在他的耳廓中嗡嗡作响。他伸出了一只手,直直地指向月亮,那姿态像一个滑稽的大尾巴孔雀,寓意也不甚明朗。直瑜又慢慢退回床边,重重地重新躺倒,她又想起令明的断言:你姐喜欢的是我。直瑜没有理由不相信,她在心中一声长嘆:姐,我对不起你,我太卑鄙了,我必须先跑了…… 直瑜走了。弄不清在第几个夜晚,15号的人们睡熟时,她拎起一只小皮箱匆匆而悄悄地熘了。松安街安静极了,直瑜像一只猫一样静悄悄地走过房屋、睡梦、还有夜晚的凉意。凌晨,天很黑,这是一天中,人们睡得最熟的一刻。直瑜想起小院中的紫藤、大树,还有花朵。这一切都已经成为记忆,成为不可还原的一切。她向背后投出深刻的一瞥,她必须离开了,这里不属于她,属于她的自由自在的生活在远方等着她。告别了,她的内心带着一点忧伤、自责更带着一点激动,我美丽的夏日,你在窗口之外耐心地等待吧,我会最终投入你优美的怀抱的。她想。
第111页 令明在棋馆内呆了很长时间没有出来。 他盘腿坐在那盆扶桑花的旁边苦思良久。很多办法都想过了,但是没有一条能挡住陈天,看来只有拼死一战了。40局,这个数字简直就是一个凌迟的过程。他天天在研究陈天的棋谱,他不得不承认他在和一个天才搏斗。很可笑,如果没有刘秋山,这个天才是无法造就的;如果没有15年前的那场激战,陈天也只是和他在伯仲之间。但是陈天很幸运,在他刚刚锋芒毕露时就遇见了更加强大的对手,这与其说是一种压力不如说是一种磨鍊,一种刻骨铭心的点化。 15号只剩下三个人,他们三个人联手的力量就更没有战胜陈天的把握。令明艰难地站起来,决战之前,他决定去碰一碰运气,既然陈天始终没有向外界透露他的目的,就还有一丝希望。 要找陈天还是很容易的,报纸上总有他的零星新闻,他的棋谱在娱乐版也常有所见,况且大名鼎鼎的他到哪里都受到当地棋界大肆宣扬的热情迎接,虽然那气势已不能和当年的刘秋山相比。令明根据朋友的指引和陈天见了面,很巧,两个人的对话发生在一个叫怀阳的湖面之上。 那是一场雨后,天仍然有些阴,陈天坐在一条离岸边10米的船上静静地钓鱼。令明顺着堤坝走到岸边专心致志地观看。 湖岸边有几株柳树,柳枝垂向湖面,随着微风摆动。陈天没有说话,他仍然在神情专注地钓鱼,一会儿鱼漂一动,陈天的手一抖。水面一下被撕破,一条活蹦乱跳的鱼窜入空中拼命挣扎。陈天得意地笑笑,他慢慢收了鱼线,把鱼稳稳抓在手里,放入船中。 我仍然不会游泳,可我学会了钓鱼。陈天说。 祝贺你,但你最好学会游泳,你们南方常常发洪水。令明说。 今天真是幸会,能见你们15号的人真是不容易。陈天看了一眼令明,笑笑说:南陈北孔我听了许多年了。 浪得虚名而已,你陈天杀遍大江南北,无一对手。令明说。 不对,陈天摇摇头,我还没和15号下过,我知道你们15号的人谨遵师命很少和外人下。另外,还有汪重风那样的人,他把棋当做一种美,我实在自愧弗如。 不错,汪先生确实具有名手风范。 沉默了一会儿,令明又开口道,我这回来是想请你高抬贵手,有事我们可以商量。 怎么商量?陈天问。 秋山棋馆你可以拿走,但请保留15号。令明说。 陈天又沉默了。他好像没听见似地又换上新的鱼饵,再次把鱼钩投入湖面。湖面上又出现了化石一般的沉静,像静静的废墟中充满静静的痛苦。 不—— 过了很长时间,他才说,15号决不能保留。棋馆可以留给你,但要改一个名字,叫陈天棋馆。 令明站在岸边,带着一种空落落的心情盯着湖面,平静的湖面映出船、陈天和他的倒影。 我知道名声对我们很重要,我想你是不会接受这种条件的,陈天说。 你就那么有把握?令明说,要知道我们15号有4个人,每个人的棋风都不一样,每个人都是顶尖高手。 我并没有把握,我赌的是自己的命。但是这件事我必须去做,它也许是我生命的结束或者是另一个开始。陈天说。 令明从陈天的眼神中读出了一种复杂的思绪,这种思绪仿佛沉淀了很久。他转过身,缓缓向上走,最后的一丝希望破灭了,这种破灭虽在意料之中,却还是让令明感到了孤独。 我们还会见面的。陈天说,却没有阻住令明的脚步。 你虽然比刘先生工于心计,却没有他那样的英雄气概。陈天在他的身后又说。 令明转过身,眼中刀锋一闪,他冷冷一笑说,所谓英雄是得不了天下的,像项羽、关帝爷都是如此,当年明教教主张无忌虽然武功盖世,却抵不过无赖朱元璋的一个小小的计谋。我们15号也可能会完,但你记住孔令明不会完,他会永生的。 令明说完沿着堤坝消失了。陈天的面前是一片空白,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他渐渐陷入一种沉思,也许这种方寸之间的游戏太小了,孔令明这样的人凹陷于此真是太可惜了。 很多年前,15号出了一件丑事。 在一个深夜,么晓玉失去了贞操。她头一次睡在了堂屋的红漆大床上,但不是一个人,在她身上的是刘秋山。血很多,汹涌地流了出来,沿着床沿滴到了地上。么晓玉感到了疼痛和恐慌,还有刘秋山依然的威严。她没有反抗,因为她从没有反抗刘秋山的愿望和准备。准确地说,失贞与反抗相比,反抗这个词更使她痛不欲生。从此,刘秋山就经常享用他的这个漂亮的女弟子,而么晓玉总是一声不吭地闭上眼尽量去想棋,随着床笫的动荡想一些杀法惨烈的棋例。性是那么的丑恶,么晓玉的心中深深埋下了这个想法,她觉得自己的体内烂了,被阴暗啃得千疮百孔,这种腐烂使她变得骯脏、丑陋,甚至使她的棋也充满了朽木的味道。 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渐渐被直瑜、庆丰知晓,而最终被令明利用了。令明下跪的那一天,她就躺在里屋。她没有听清刘秋山与令明说了什么,她只是觉得一阵阵的噁心,刘秋山在外面大笑时,她用枕巾羞愧地掩上了苍白的面容。 么晓玉在一个夕阳将落的时刻独自离开小院。离开之前,么晓玉用凉凉的水清洗了全身。晶莹的水珠从容地落入么晓玉的头发,滑过脖颈又扑向她洁白的身体。么晓玉梳洗完毕,悄悄走出小院,关闭了红色的大门。门闭之前,她分明注意到藤架上有两三朵紫花轻轻摇曳。
第112页 直瑜的面容再次出现在她的眼前。她如来时一样像一阵轻风无声无息地走了。松安街的人们没有看到送别的好戏,只是几天后才知道二姑娘——15号的正主儿又悄悄走了。么晓玉有些犹豫,她出走的目的地还是个问号。她没有直瑜那么执着,敢于把一切分开。她只是被一段隐情折磨着,那隐情像一个气泡在她心中的台阶上拾级而上。 她不得不想起陈天,很多年前的陈天。 陈天第一次作为晚辈拜访15号时,刘秋山曾不屑地命么晓玉和他下了一盘棋。那是一个明月夜,么晓玉头一次走神了,她的心思纷乱,不断地注意到陈天那双细长的眼睛。 其实如果不是刘秋山心胸狭窄,嫉妒陈天的才华,他们还是有机会交往的。那时,陈天对刘秋山还相当恭敬,来15号的次数并不少。陈天的胆子很大,他第二次秉灯和么晓玉下棋时,竟暗暗伸过手在么晓玉的手上轻轻捏了一把。从没有人这么做过,么晓玉既惊愕、害怕,又有点激动,她抬头看了一眼陈天,陈天满眼都是笑意。遗憾的是刘秋山那种霸道的个性,不允许棋坛霸主的卧榻之侧,有人酣睡,陈天的足迹最终被隔断在大门之外。 不速之客在么晓玉出走时又站在了阳台上,他目送着这个单身女子一步步走出松安街。那时正值下班时间,清静了一天的松安街又热闹起来。么晓玉像每回出去买菜、散步一样沿着墙根走,偶尔和熟人打打招呼。可不速之客忽然觉得,他的这个对手,这次走路的姿态与往常不太相同。 我要去找陈天,么晓玉心里想,我要去找陈天。这么多年,么晓玉一直生活在自卑与幻想当中。当这个幻想为了别的原因向她走近时,她彻底地恐惧了。她隐隐感到幻想就要灭亡,那个人早已忘记了她,要不顾一切地使她无家可归。 么晓玉就真的几天之内毫无踪影。 庆丰在么晓玉的梳妆檯旁静坐了好几个小时,他在字纸篓里发现了几张揉皱的报纸,那上面布满关于陈天的消息以及对他此行的猜测。会去哪儿呢?庆丰想,他又注意到了么晓玉枕边的棋谱,又是陈天,陈天好像无所不在。他从棋谱中读出了陈天的阴影,看来这个阴影一直居于么晓玉的心中。么晓玉柔软的形象和陈天的到来相比实在弱不禁风。 仅仅是一种忧郁而已,庆丰心想,她的出走仅仅出于一种无法抗拒的恐惧。15号中的人只有么晓玉才是真正的无家可归。庆丰用手指敲着梳妆檯,心中长嘆一声:这么多年,我们都执着于什么?他又像直瑜离去之前一样查阅了地图,地图在15号好像成了海中的航标。这个城市的繁华区比比皆是,各种道路盘根错节,一个人落入市区的人群中就像一滴水落入雨里根本无法寻找。庆丰在地图面前沉思良久。 你说,她会去哪儿?令明站在堂屋外面问。他并不知道么晓玉心中的魔障,也不清楚她深爱的是谁。原来的那种说词只是为了留住直瑜而已。 不知道,庆丰说,但他的心中已经微微有了些眉目。 搜索按庆丰的计划开始。在这一场大海捞针的行动中,庆丰又一次展示了他无比的耐心和无比的智慧。他思索着么晓玉的生活经历,按照么晓玉的习惯仔仔细细地搜查了很多场所。他去过一个音像书店,么晓玉对音乐的酷爱使庆丰下意识地走了进来,庆丰狗一般灵敏的鼻子又一次帮了他的大忙,他果然在一张唱碟之上嗅到了么晓玉身上淡淡的香气。他去过一个市立花园的餐厅,听说一个女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了整整一个上午,却只要了一杯清水。他还在一个众所周知的商业街停留过,那儿的杂人很多,气味混乱,但他坚信么晓玉一定在某处读过书——一本她随意找到的书。 搜索在第三天断掉了线索。庆丰像失掉了线的风筝,在人群中 飘来荡去。么晓玉也许出城去了,庆丰的那种直觉被遥远的距离弄得模糊了。他在一个路口的交通栏杆上坐了一天,端着一杯饮料,一边喝一边观赏花花绿绿的人群、汽车或巨幅广告。她到底会去哪儿呢?这一令人伤神的问题使聪明的庆丰皱紧眉头。 时间接近午夜。 庆丰拖着疲倦的脚步,仍游荡于一条大街之上,脚下有一阵微微的颤动,那是地铁载着人流在地下穿过。电报大楼的钟响了,庆丰麻木地听着:一、二、三,忽然他的脑中灵光一闪,如果么晓玉回来了,像她这种带有恐惧的人能去哪儿?她绝不会去清净的所在,她一定会混迹于鱼龙混杂、人潮涌动的地方。 庆丰笑了,他觉得他明白了,只要採取一种守株待兔的姿态,么晓玉就一定会出现。 功夫不负有心人。第四天的晚上,又是接近午夜,庆丰钻进了城市五星一般错落的地下铁道。他换了几次车,终于选择了一个中转站下了车。时间已经不早了,车站里空空荡荡的,庆丰欣赏了一会儿壁画,忽然走到车站中间盘腿坐了下来。人们愣了,都惊奇地看着他。庆丰却像变魔术一般,从怀中抽出一支笛子缓缓吹了起来。 笛声很细,可它却柔韧无比,如细细的流水一点点漫过来,渐渐在每个人的身边展开,而后又向上缓缓隆起,形成一种可以触摸的质感。所有的人都被一种贯顶的宁静所箍住,就连壁画中的女人,在笛声中仿佛也被感动,双眼逐渐明亮。庆丰努力使笛声延伸,穿越各种各样的障碍寻找那张企盼已久的面孔,而自己则像一块水中的圆石伫立不动,坐成一种回归的标志。笛声在伸展着,空气中每一个间隙都被穿越,它像一种无法抗拒的永恒的呼唤,在固执地回旋。
第113页 奇蹟出现了,就是说么晓玉终于出现了。她仿佛就是壁画中那个善于飞翔的女人,她苍白的脸颊上泛起一点红晕,尖尖的手指握住了一本书,瘦削的身体从大理石台阶上缓缓而下。庆丰的笛声没有停,它们代替了空气进入了么晓玉的呼吸。么晓玉的眼中满是盈盈的泪水,浑身不停地颤抖。 么晓玉见过了陈天,但那是在梦中。梦中的陈天仍然记得这个多年前的少女。他爱惜地告诉她,她是他的红颜知己。么晓玉激动地哭了,但当她要求陈天保留15号时,陈天拒绝了。么晓玉在陈天的拒绝后醒了,她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一切都是虚幻,都是黄粱一梦而已。她对着星空说了一句后世颇为传颂的话:15号没有投降的习惯。 晓玉,你回来了。庆丰停了笛,站起身,凝视着她。 是的,二哥。么晓玉说。 你的心情好了一点,是吗? 是的。二哥。么晓玉说。 我一直在找你,我们兄妹俩可以一起笑傲江湖。庆丰扬起不变的笑容。 么晓玉的眼泪刷地流下来,她像一个仙子一样飘过来投入庆丰的怀中,庆丰紧紧抱住她,抚摸着她瘦瘦的背嵴。 走吧,晓玉,一切终将过去——,庆丰说。 陈天终于来了。 他没有像15号的人们想像得那么张扬,前呼后拥轰轰烈烈,而是独自一个人打算形单影孤地完成他旅途中最后的一站。到达这个城市之前,他在另一个城市休息了三天。这么长时间的漫游使他感到疲倦,他不得不好好地睡几天以调整他的精神。 新闻界也已经有所怀疑了。他们一边议论一边影影绰绰回忆起15年前传说中的一个赌注,但陈天仍然保持沉默,他独自去了一趟万山红公墓,在刘秋山的墓前伫立了很久,15年了,他对刘秋山的仇恨已经转化为幽远的回忆和一些说不出的酸楚。 前辈,我来看你了,他心里默默地说,可惜你再也不能甦醒了。 陈天是来结束过去的一切的,结束那个已经远去却仍然照耀的年代,与其说这是一种意志倒不如说这是一种生命的惯性,与生俱来不可泯灭。 陈天平静地走过松安街,他的目光已投向遥远。一个大妈在忙乎着检查卫生,一个小伙子被狗牵着从他的身边跑过,还有一个眉眼不错的姑娘坐在菜站前不停地聊天。这些对于他来说都是符号,都是一闪即逝的表象,只有松安街15号才具有真实的意义。当然这种意义也会在日后成为他胜利的标志。 陈天同样住进了松安街旅馆,迎接他的是那个经常出现的不速之客。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站在阳台上面对逐渐坠落的夕阳。也许一个时代在完结时就是如此美丽吧,陈天望着充满象徵的大自然感慨万千。 夕阳在石海子的那头显得异常通红。陈天的眼光省略过回廊小巷,省略过高楼大厦。那一切一切的背后是一种自然的美,一种摄人心魄的回归的力量。陈天相信那个传说,他觉得夕阳一定会回归大海的极点,但哪里是生命,哪里是宇宙最终的归宿呢? 不速之客也在浮想联翩,不过更年轻的他是在这种辉煌的时刻想像那场将要进行的壮烈搏杀。金色的阳光照着他魁梧的身材,方正的脸庞,他蓬勃的络腮鬍子仿佛根根透亮。陈天侧过脸欣赏地望了一眼他,他把中兴的希望寄託给了更年轻的一代,无疑他也要被代替,也要成为历史的陈迹。但他不怕,因为生命的更新和前进才会使他和他代表的棋更加快乐。 师弟,这一阵儿好吗?陈天问。 好,我一直很好,师兄。 15号的人们怎么样了?陈天问。 按你的吩咐,我已经试探过了,留下两盘半棋谱。15号只剩下3个人,但都是高手,师兄你要小心。不速之客说。 陈天凝重地点点头,他从不打无准备之仗。15号的人很少下棋,他的师弟是被他派来一试其锋的,他坚信15号的人挡不住那种与顶尖高手对弈的诱惑,因为寻找一个称心如意的敌人是非常困难的。 师兄,你看,那就是15号。 陈天顺着他的手指向15号望去。从这里能看见15号的那棵大树和大部分的屋嵴,还有一架紫藤。陈天忘不了这些,多年前他来过这里多次,谁想到沧海桑田,这个原来的圣地竟会属于他——一个曾经虔诚朝圣的人。 如果刘秋山还活着,一定会爆发一场空前惨烈的大战。但可惜他猝然而去了,他再也看不到自己惨败的情景了。 夏末时分,一切仍非常繁茂。绵延的岁月再一次持久地显露出它的勃勃生机。松安街15号在经历了一两次酒宴之后,归于少有的平静。么晓玉于清晨把院子打扫干净,就坐在院子里无事可做。那棵树依然那么郁郁葱葱,藤架下的石桌同过去一样清净自然。花池中间的花朵和植物们相向无语,等着微风从它们中间穿过。 早上的太阳照常升起,世界仿佛根本没有改变。 庆丰依旧是往日的得意,他又换上那套白色的绸衣绸裤,收拾好他的皮箱。么晓玉进屋去梳妆打扮,她一改往日的素净,打扮得异常妖娆,像一枝不合时令的粉面桃花。她的脸上画着重妆,单薄的身体穿上了一套入时的淡棕色套装,鬓边让庆丰死活插了一朵藤架上掉下来的紫花,美其名曰:永不凋谢。庆丰携着晓玉的手缓缓走向大门,令明在后面跟着,十几米的甬道仿佛非常漫长,永远走不到尽头似的。走到门口,庆丰回过头,对令明说,算了,别送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师兄,咱们就此别过。
第114页 干嘛这么急着说再见,令明苦笑一下,缓缓地说,以后天各一方,不知何时才能相见呢。 能见,师兄你是盖世豪杰,终有一天会成大气。那时,浪迹江湖的我们再来拜见。庆丰说。 谢你吉言,令明仍然苦笑着。 就在前天晚上,最后的时刻,庆丰决定带着么晓玉离开15号,既然一切办法都已想尽,那么后辈弟子也算仁至义尽了。孔令明还是留了下来,为了棋,为了刘秋山,他绝对不能后退,人生有所不为,也有所必为。 令明从袖中抽出一管长笛,他递给庆丰说,师弟,没什么礼物,送你一管笛子吧。 庆丰莞尔一笑,也抽出一管笛子递给令明,两个人竟然想到了一起。 师傅教过我们吹笛子。令明回忆着。 棋没下好,笛子倒还能博人一笑,庆丰自嘲道。 很多年了,这个院子里只有晓玉常吹笛子,令明说。 如此说来,我们必须吹一曲,才好安然分手。庆丰笑道。 好吧——令明说,一曲之后咱们各奔东西,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两个人重新踱回院子中央,面对面站定,举起笛子。 吹哪一曲?庆丰问。 令明想了想说,还是黄药师的那首《碧海潮生曲》吧。 笛声响了起来,初听好像一个人缘溪而行,溪水跳荡跌拓,一片绿色浸润而生。行不数里,水道渐宽,水势渐大。笛声顺着水势,竟悄悄拔起,忽然于高处一顿,然后急遽而下。一只小船被笛声置于江中,乘云御风般顺流而下。不知漂了多久,小船渐渐消于无形,笛声却于势大处忽然一展,发出一股浩浩荡荡、广阔无比的潮声。 令明的海是深蓝的,如洗的空中一轮明月显现在黛色的苍穹中,而庆丰则引出一股股海风,自亘古远处一点、一线、一面地催动着波涛飞跃而起,巨大的响声盈满宇宙。 这是一个夏天的早晨,可他们的笛声中竟有无比的湿润和月色。庆丰的笛声再次响了起来,一个蓝色的幻影从庆丰的指边,从腾飞的浪尖上猛然而起,她向庆丰那个虚幻的月的空间缓缓走来,长发飘向月边,洁白的手臂笔直地伸出,清脆的歌声宛如岁月的精灵,那无疑是一种无边无际神的象徵…… 笛声止了,满天青翠的落叶渐渐落下,在两个人的四周围成两个规则的圆。院子里所有的叶子全部凋谢了。空气肯定是凝固了,连声音也被彻底隔绝。令明的千军万马和庆丰的荡荡之水全都泯灭在永久的时空中。没有一只飞鸟敢于飞越,没有一朵浮云敢于阻挡。 令明和庆丰相视嘿嘿一笑。 你为什么不出手救15号?令明问。 说的不对,我的态度是不妨一救。因为这是我们生长过的地方,我总不至于太无情。庆丰说。 但是大敌当前,为何临阵脱逃呢?令明问。 这是汪先生的办法。我们已经尽力去求救,对得起过去和师父;但我想,如果我弄丢15号就会对得起未来。师兄,你记住,只有你丢掉15号,你才会真正有机会到达顶点。庆丰说。 令明点点头,他被庆丰的良苦用心所打动。 你的永动机怎么样了?令明问。 它成功了,它已经在我的思维中永远转动起来,永无磨擦。师兄,我有句忠言,你的棋过于执着,杀气太重。你也应该想想永动机,它永远转动,起于无形,又消于无形。庆丰说。 所以,你走的每一步棋都力求平常,令明说。 对,庆丰应道,我的每一步棋都不放射能量。没有人认为我能到达极致,但恰恰这就是极致。 令明再一次被深深震动,他拱拱手道:师弟,多谢指教,你天下无敌—— 令明说完,倏地转过身,走向堂屋,绿色的落叶在他的脚下迅速地闪开,一团团地在他的身前身后飞舞,像千百只纷飞的蝴蝶绕动不停。庆丰也走到么晓玉面前,挽起她的手臂,而落叶竟像无事似的寂静安卧,连应有的脚步声也丝毫不闻。 陈天呆了。 陈天在门外听到了这一切,如五雷轰顶一样被惊愕震呆了。 大门打开之后,庆丰和么晓玉旁若无人地走了,他们谁也没有多看陈天一眼,仿佛眼前的陈天就像阳光下的尘土不值一晒。陈天的师弟看着师兄面如土色,他迟疑地想迈进这座意味深长的 四合院,却被陈天挥手止住了。他看见师兄那瘦削的脸上毫无表情,细长的眼睛一动不动。过了很久,陈天十分萧索地摇摇头,一声长嘆穿过天际,师弟,那个走了的人,才是天下第一高手,我们又败了—— 很多,很多年后,棋坛终于中兴。汪碧和秦川成为那时的棋坛泰斗。秦川写了一本回忆录,他用很少的篇幅写了他30年辉煌的战绩,却花了很长的篇幅写了他的前辈刘秋山和他的师兄陈天。他认为他们两个人中,陈天更加伟大,因为他为棋的复兴做出了超出常人想像的艰苦卓绝的努力。在书的后记中,他出人意料地提到了一位不太有名的棋手——吴庆丰,他以十分惋惜的心情承认,曾和吴庆丰意外地下了一盘棋。可没想到,棋下到一半就被打断了,虽然没下完,可那盘棋十分耐人寻味,因为直至今日,当他走入绝高境界时,仍不清楚那盘棋应该如何处理,採取什么招术才能一免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