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流放后我成了星际大佬》 第一回 楔子 “随着太阳逐步演化为红巨星,人类先是蜕变为穴居人,后来变成一种虫子,然后变成厌氧藻类,直至最后彻底消失。” ——绝密档案索引号:2000.0001? 一 公元2268年,8月1号,凌晨6点半。 地下城市的灰色穹顶射出千丝万缕的光,寡白无温度的光,那不是阳光。 城市智能大脑已对气候做出如下配置:秋季,晴好,光照强度0.7,温度21~25摄氏度,湿度54%,微风。 在距离太平洋西海岸十千米的地渊深处,这里没有蓝天白云,没有日月星光,没有草原,没有远山,没有带着木叶清香的微风,没有清晨玫瑰花瓣上的露水...... 如果没有穹顶上的人造太阳光,这里就如同坟墓。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嵌入右耳耳蜗的通讯器中传来,“hp,早上好。” hp,简称38号,她是一个女人,无名无姓,只有一个编号,国家资产只需要编号,而不需要姓名。 编号当中的“p”表明她的职业,作为城市巡警,她每天的工作是巡视全城,及时发现非法入侵的地下生物。 十八岁的她,年轻的身体健美匀称,披着及肩的黑发,皮肤雪白,白得近乎透明,脸上一双漆黑的眸子却黑得发亮。 此刻她穿着藏青色的聚乙烯四氟紧身衣,头戴钛金多功能护目镜,脚踏银色反重力鞋,悬浮在地下城市的上空,正通过嵌入护目镜内的智能激光雷达,对城市空间进行异常飞行物扫描。 清晨城市的上空飘荡着悠扬的萨克斯风《完美世界》。 从空中俯瞰,用高科技打造的地下城市,屹立在坚固的半球形穹顶之下,千丝万缕的白色冷光线,勾勒出城市生硬机械的线条,性冷淡般简约的色彩。 摩天大楼聚集在市中心,玻璃幕墙在人造太阳光下闪闪发光,如同一柄柄锐利的刀锋。 城市朝四面八方延展出去,逐渐变成漫无边际、单调乏味的鸽子笼。 三年以来,每天的同一时刻,38号如同飞鸟般掠过熟悉的城市。 她脸上带着微笑,看着鸽笼的窗帘渐次拉开,窗前映出人们活动的身影,男人,女人,坐在阳台上拉小提琴的青年,在厨房中准备早餐的女人...... 也许只有看到人的时候,她才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这座城市所蕴含的生命力。 通讯器中传来13号的提示:“特别留意西郊树林,打起十二分精神来!” “13号,你怎么跟那些机器佬一样,每天重复同样的话,听得耳朵都长茧了!地球表面只有沙漠,一望无际的沙漠,那里没有生命,更别说什么地表怪物了,我就问你,这么多年来,除了几只地鼠,你见过什么怪物吗?” “38号,没见着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存在。” “你还记得那个大笑话吗?那个21号,整天嚷嚷着要抓怪物,要让那些机器佬见识一下,结果不但连地表怪物的影子都没见到,反而被自己手上的等离子枪打残了一条腿,唉,真是可笑,这也许是我这辈子听到最好笑的事情!” 38号咯咯地笑着,好像这是唯一能给她带来快乐的事。 “38号,你别忙着高兴,正是因为这么多年都没有任何发现,我们才会被机器佬指责,昨天我刚被叫去训过!” “哼,那些机器怪物竟然敢指责人类?” 13号忿忿,“说给我们配备了最先进的设备,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巡逻,这么多年了,还是什么都抓不到,说人没用,完全没必要存在,还说要用机器人代替巡警。” 38号皱眉,冷哼一声,“13号,什么地表怪物,根本就是子虚乌有,换成机器佬也一样,我就不信换成他们能行!” “那帮机器佬还说,‘按照心电感应弦理论,人类能够通过第六感感受到同类,之所以生产大量人类警察,就是希望我们能为共和国的安全作出独特的贡献。’” 38号闭上眼睛,试着运用人类神秘的第六感,过了片刻,她轻声一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们已经尽力了,根本就没有地表怪物,更谈不上发现,让他们做梦去吧,也许梦里能碰上。” 13号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沮丧:“唉,他们已经发现了,而且不是在梦里。” “真的?啥时候的事?真让机器佬跑到了我们前面去了?” “就在昨天。” “在哪里?” “西郊树林!” 38号一扭腰,快速地朝着西边那片浓密的橘红色桉树林掠去。 二 灰白的人造太阳光洒落,浓密的木叶挡住了清晨淡淡的日光,浓荫掩映间,一道魁梧的身影正在铺满落叶的林间大步疾行。 每天早上,当38号巡查到西郊树林的时候,都会遇到他和他的狗。 她不清楚他是谁,但每次都会大声招呼:“早上好!” 38号从他头顶上方掠过时,他抬头望向她,扬着手问好,脚边那只机械金毛狗,也抬着一双乌黑的机械眼盯着她看。 38号看了看那条狗,又看了看那个男人,男人不见老去,金毛狗永远套着那件蓝色西装小马甲。 她心中忽然产生某种恐惧,自言自语道:“13号,你有没有发觉,我们的生活就像复制黏贴,我有时在想,我们是不是真正活着?” 通讯器中传出13号的疑惑:“你希望生活能够有所改变?” 38号喃喃道:“你知不知道西西弗斯的诅咒?” “那是什么?” “我捡到一本书,那是书中的一个故事。西西弗斯每天都要将一块巨石推上山顶,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 13号无奈喃喃:“可这就是生活。” 通讯器中只剩下一片黯然的沉默,过了片刻,13号忽然问:“你的书是在哪里捡到的?” “就在西郊桉树林中。” “那是人类的书,你要知道,我们只能看机器佬提供的书。” “可我们就是人类。”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不再是。” “不再是?” “不再是那些原始人,我们是经过基因改造的优等人。” 38号沉默了,她已徐徐降落在桉树林中,遥望着毫无生气的城市:“所有人都像机器一样生活着,曾经的人创造了辉煌的历史,而我们呢?难道只能这样日复一日、一眼看到头地活着?!” 13号不解:“这里没有人满为患,没有尔虞我诈,没有饥饿,没有战争,每个人都平静而快乐,这难道不是最令人满意的生活吗?” “这样的生活跟圈养的猪有什么区别?” 13号忽然笑了:“猪除了吃了睡,睡了吃,什么也不干,我们比猪管用。” 38号沉默着,许久,轻声道:“猪比我们幸福,至少它们从来都不会感到孤独。” 三 这座方圆二百平方公里的地下城市,一共居住着一百万人口,当然人类只是其中的百分之十。 8月2号,凌晨6点。 he从他位于西郊的鸽笼中走出,沿着路灯映照下的街道大步前行。 2821是建筑工程师,是这座城市的设计者,这里几乎可以算作他的王国。 他身高一米八九,魁梧强壮,精力充沛,浓眉,深目,高鼻,他的皮肤苍白,这跟长期见不到阳光有关。 人造太阳尚未升起,秋风中带着黑夜的寒气,空气中弥漫着桉树散发出来的淡淡清香。 每天他都会沿着固定的路线走一个小时,这条路线会穿越西郊那片神秘的桉树林。 然而他十分清楚,这片漫无边际的桉树林中究竟隐藏着些什么秘密。 在他看来,那些掩映林间的白色建筑完全算不上秘密,各种各样的科学实验室,人类加工厂……作为设计师,2821是极少获准能够参观人类加工厂的人之一。 今天是他四十六岁生日,当他走到人类加工厂低矮的栅栏外时,再次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驻足观看。 他在回忆。 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有了过去,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时候,过去琐碎的生活,一片片、一段段,便会如同长河中飘零的残叶,悄无声息地出现,又无声无息地消逝。 与38号一样,2821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妻子儿女。 四十六年来,他的小宇宙只有他自己。 他生物意义上的父亲和母亲,仅仅提供了一对生机勃勃的精子和卵子,剩下的工作,包括受精,受精卵基因优化、孕育,婴孩哺育,知识灌输,如同流水线作业,全部交给了人类加工厂。 作为一个拥有优秀基因的高智商男性,他也曾经提供过精子。 2821知道,他的孩子在里面成长。 眼前似已看到他可爱的婴孩,正悠然漂浮在注满模拟羊水的透明营养容器中,肉嘟嘟的小家伙在游泳,在吃饭,在睡觉,在牙牙学语。 孩子们在睡觉的时候,脑电波感应器同时在灌输潜意识。 “人类是愚蠢的生物,机器人是完美世界的缔造者。” “人类对待机器人必须从心底里表示尊敬,礼貌,顺从......” “人类的过去充满着贪婪、欲望、欺骗,背叛,罪孽,正是由于人类的贪欲,才会引发灭绝性的核战争,人类的灭绝是必然的,由机器人引领的世界最合理,最公平,最科学,这才是地球文明的未来。” ...... 地下城的人类,到了十五岁就已经完成大学教育。 默默凝望着白色小窗口,许久,2821完全没有觉察到,他的眼眸早已湿润了。 一阵人造风吹得树叶飒飒作响,把他从回忆中唤醒,他口中喃喃:“唉,跟我一样,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2821曾经悄悄调查过,他的孩子最年长的已经二十出头了。 作为父亲,他竟然不清楚自己的孩子在哪?在做什么?是否幸福? 这是不是一件既可悲,又可笑的事情?! 这个可怕的想法令他一阵凌乱,不应该,不能够……他猛然转身,浑身哆嗦着,脚步踉跄地离去。 寡淡的人造太阳光已然亮起,苍白冷漠,桉树高大浓密的树梢挡住了白光,树下的阴影中,竟有个人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长身直立,披着黑色斗篷,斗篷下穿了一件颈部和肩部有绑带的破旧皮夹克。 那人缓缓摘下黑帽兜,露出一张橄榄色俊朗的脸。 那抹晴朗的橄榄色,在2821心间划过一道光,笼罩心间的阴霾散尽,他知道,那是阳光的颜色。 第二回 实验 “人工智能将发展出自我意识,终有一天,机器人将接管人类文明。适者生存,这是宇宙法则。” ——绝密档案索引号:?2000.0002 8月3日,凌晨7点半。 38号已经完成重点区域的巡视,重新飞向市中心,正掠过一片宁静的住宅区。 这里的街道并不宽敞,房前屋后种着树,瘦骨嶙峋的小矮树,还有一丛一簇在白光下无精打采的蓝色太阳花。 经过一代代的基因改造,植物已经能在地下生长,然而那只是勉强适应,而远远谈不上享受。 灰白的照明光下,行人寥寥无几,更看不到二十世纪常见的汽车。 智能胶囊列车通往城市每一个细枝末节的角落,构造了极为便捷的地下交通网络。 通过钛金多功能护目镜,38号开始对城市街道进行异常生物扫描。 就在这时,嵌入式智能激光雷达忽然传出“嘀”的提示音,按照指引,视野中出现一只低空飞行的蝴蝶。 蝴蝶在迷宫般的城市中央广场上翩然飞舞,穿过一片有着艺术形状的花园喷泉,绕过矗立在花园后、共和国缔造者的青铜塑像,跃过攒动的人头,落在广场中央两层楼高的全息影像投屏上。 在人类自以为是的眼中,这种低等的鳞翅目生物,在徐徐的微风中,正轻轻舒展着美丽的鳞翅。 布满细小鳞片的翅膀,呈现艳丽的气泡状花纹,色彩斑斓。 人们很容易被它的外表迷惑,实际上,它是仿生机器蝴蝶,并且它的大脑反应速度超过人类十万倍。 跟38号一样,仿生蝶也是国家资产,它的使命便是飞向千家万户,落在整洁的窗台上,充当共和国无所不在的眼睛,鼻子,耳朵。 人类绝对想不到,鳞翅表面布满了纳米级的传感器,传感器正源源不断捕捉现场声音和图像,并实时传输回共和国的数据大脑。 也许这只仿生蝶并未意识到,它位于头部复眼所窥见的一片鲜红,并不是娇艳欲滴的玫瑰花朵,而是刺目的鲜血。 投屏中的男子动也不动地躺在地上,紫铜色的额头上,脸颊上,赤裸的胸膛上满是伤痕,正流淌着鲜血。 如果不是那滩鲜红的血迹,38号不会特别注意到男人身下的地面。 地面是透明的,闪亮如银,38号禁不住望向男人的上下左右,这一看,她更加吃惊了,男人周围也是透明的,同样闪亮如银。 他身在何处?他是谁?犯了什么罪?为什么受到这么残酷的惩罚? 要知道,共和国的统治者一向自诩平等与民主,一百年前就已经废除了各种酷刑,包括死刑。 对于犯罪的公民,共和国自有一套所谓科学至上的惩罚体系。 本着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由智能算法支撑,惩罚方式五花八门,你怕什么,它给你来什么,总是行之有效。 闪亮如银的幕景中忽然走出一个男人,脸上浮出机械生硬的笑容,穿着一身粉红色华夫格套装、宽大的黄色塑料领带、淡蓝色的木纤维衬衫和聚乙烯四氟人造鞋子。 如同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他神态倨傲,朝大家优雅地扬了扬手,嗓音如同机械般冷酷,语速不紧不慢,“公民们,这是来自地表的贱民,他试图偷窃国家资产。” “什么国家资产?” 讨厌的人类最喜欢盘根究底,主持人皱了皱眉,“三个成年男女,还有一个非法出生的婴儿。” 围观的人群立刻响起了嗡嗡响的议论声。 “非法出生的婴儿?” “婴儿还能非法?!非哪个法了?” “这有什么稀奇的,”有人忽然放低了声音,可是在智能收听装置的协助下,38号依然能够听得一清二楚,“你如果去鬼区逛一逛,那里啥都有。” “鬼区?” “女人如果违法怀了孩子,去鬼区,一条龙服务,只要有钱,只有你想不到,没有那做不到。” 一定有什么大事即将要发生,城市大脑正在召集公民集会,人们正源源不断地从四面八方赶来。 站在人群最前面的,是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年轻女人。 她紧盯着身形瘦削、皮肤黝黑的地表人,就如同发现只蟑螂般惊恐万分,尖细的嗓音打着颤:“这实在是太可怕了,我们可是住在十千米深的地底,他们是怎么钻进来的?” 站在她身后的男人轻声说:“通风口,肯定是通风口,我去过那儿,就在西郊,那里有一片桉树林,树林后面是一片人工湖,通风口就藏在树林里面,如同一根巨大的烟囱伸到地表,我们的空气管道都连着通风口,那些畜生可以从大烟囱爬进这个城市,再通过空气管道钻到任何一个角落。” 说到这,男人目中忽然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意:“你想想,晚上睡觉的时候,可能有一双野兽般血红的眼睛,正从卧室屋顶的空气通风口盯着你看,而你,正穿着又轻又薄的吊带睡裙,躺在柔软的大床上......” 女人吓得面如土色,伸手捂住嘴巴,发出一声“啊——”的尖叫,身体已经顺势哆嗦着靠到男人怀里。 投屏上高高在上的男人(实际上他只是个虚拟人)耸了耸肩,垂目瞥了瞥地上半死不活的地表人,唇角露出鄙夷的笑:“他们是匪徒,无恶不作的匪徒,公民们完全不必担心,我们拥有完美的城市安保体系,他们就像老鼠一样,只能在黑暗潮湿的管道里面爬来爬去,实际上,从踏入地下城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已经处于城市智能系统的监控之下,一切都是可控的,就像飞蛾扑火,他们是在自取灭亡。” 又有人很不知趣地问:“他们为什么来这?为什么要把我们带去地表?” 有个瘦子冷笑着搭话:“我听说,自从经历那次核战争,上面只剩下荒漠,被辐射过的老鼠长得跟怪物一样,每年季风时节,还会刮核子风暴,人到了上面,一个小时都活不下去!” 大屏幕里面的主持人仔细听着现场的议论,满脸假惺惺的笑容:“什么蓝天白云、新鲜空气……都是骗人的,不要听那些地表怪物蛊惑,上面只有看不到边的沙漠,他们饿得连草根都吃干净了,你们上去,不是变成他们餐桌上的肉,就是变成实验室里的小白鼠!” 听众默不作声,绝大部分已经噤若寒蝉,一个女人声音恰合时宜地响应着:“还是地下最好,安全无污染,没有风吹日晒……” 仿生蝶轻轻扇动着鳞翅...... 投屏中男人目中露出满意的笑容:“公民们,在核辐射的洗礼下,地球表面的生物,绝大部分都已经灭亡,即便还活着,他们的基因已经变异,他们原始,肮脏,偏执、愚昧、野蛮……不要同情他们,因为他们已不再是人。” 那人说了将近五分钟时间,将人类语言库中的所有贬义词统统数落了一遍,终于高声喊道:“他们都是些原始、肮脏的臭虫,共和国的公民们,任何人只要发现他们,立刻报告。不要与他们交谈,不要给他们提供任何帮助,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落脚处,他们根本活不下去。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一起,让这些怪物无处可逃,消灭他们!” 屏幕前方的人们,像一群疯子似的挥舞着双臂,大声高喊: “消灭地表怪物——” …… 38号注视着躺在地上的男子,她注意到男子微微睁开眼睛,目中不但没有丝毫畏惧,竟然露出果敢坚毅的神色。 尽管38号已有十八岁,但这是她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地表人。 他们不是怪物,也完全没有想象中那样野蛮,甚至,她的心中立刻充满了对于同类,对于生命的同情与怜悯。 13号的声音再次从通讯器中传出,总部已同时收到了她的所见所闻:“38号,这就是我们说起过的地表人。” 38号好奇发问:“那个婴儿是怎么回事?” 13号忽然沉默了,38号催促道:“快说话啊,为什么会有婴儿?” “地表人试图带走的三个成年男女当中,有一对夫妇,孩子是他们的。” “真有意思,居然还会有夫妻?!” “非法的,你还太小,有些事情你不懂,其实这座城市里还有很多非法夫妻,还有很多非法出生的孩子。” “男人和女人结合,生育自己的孩子,这些都是人类正常的需求,我不理解怎么会违法?” 13号嘘了一声,轻声道:“人类的胚胎必须经过优化,否则根本无法适应地底生活,你也知道,所有人都必须经过人类加工厂的意识范化,绝对不允许例外。” “如果没有呢?”38号追问道:“我是说,木已成舟,既然孩子已经出生,而且很健康......” 13号叹了一口气:“那都是异类,这里不允许例外,这是规则,是法律,每个人都要遵守,你是警察,更不能同情他们!” 38号沉默了,过了片刻,忽然道:“所以,他们只是想要离开这里?!” “你知道触犯法律都会受到惩罚。” “什么惩罚?” “你很快就会看到......” 投屏中的地表人安静地躺在亮银地面上,仿佛正在等候命运的宣判。 就在这时,半空中忽然浮现一个蓝色光球,光球射出如同鬼爪般的雷霆霹雳,刹那间,躺在地上的男人陡然消失,只是在亮银地面上留下那滩鲜红刺目的血。 围观的人大吃一惊,蓦地安静下来,紧盯着那面闪烁着银光的大屏幕。 有人壮着胆子问:“怪物呢,到哪里去了?” 投屏中的主持人笑了,得意洋洋的笑:“对待这些愚蠢的闯入者,比起简单粗暴地处死他们,我们有更为文明的解决办法!” “什么办法?” “让他们为我们的科学进步做出贡献,”他俯视着三两成群、窃窃私语的公民,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具体来说,这些贱民将有机会参加各种科学实验。” 人们愈加好奇:“让肮脏的地表人参加实验,什么样的实验?” 主持人四下环顾,脸上的笑容愈发神秘:“我现在的位置,就是体现人类最前沿科技的实验室。” 人群对他口中的实验室行注目礼,实验室的幕景如同宇宙虚空般深邃,里面却空无一物。 “公民们,与其让这些肮脏的怪物直截了当地死去,参加人类的科学实验,会使他们愚蠢而短暂的生命更有价值。” 38号心中忽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为那些消失的人担忧起来。 第三回 云飞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一 “公民们,”主持人眨着眼睛,脸上露出恶毒的笑:“也许你们更应该关心那几位公民的命运?” 伴着他机械般冰冷的话语,镜头切换,闪亮如银的幕景中,显出一位怀抱婴儿的年轻母亲,身旁的父亲,还有...... 38号猛然怔住了,身体禁不住地哆嗦起来,她见过那个男人。 她曾经抱怨生活一成不变,每天清晨在西郊树林遇到的男人不会老去。 可现在,那个男人就立在眼前,而下一瞬,他也许马上就会消失! 消失意味着什么? 38号心悬到了半空,仿佛有块又冰又冷的大石头压在胸口。 周围沉默了,沉默得令人窒息。 “他们犯了什么罪?” “叛国。” 人群纷纷低声抗议道:“他们是自由人,想去哪就去哪!” “不,他们,以及你们每个人,都是共和国最宝贵的财产,未经允许离开是犯罪——叛国罪。” 人群再次沉默了,周围如同死一般寂静。 死寂中,38号却听到怦怦的心跳声,不单单是她,所有人的心跳声,如同战鼓般擂动,又听到沉重的呼吸声,一呼一吸,如同海浪般重重拍打着每个人的胸口,让人喘不过气来。 杀鸡儆猴,迟早有一天,同样的命运都会降临到这里的每一个人头上......没救了。 站在最外围的她,紧盯着母亲怀抱中仍在甜睡的婴孩,全身僵硬,如同死人般僵硬冰冷,忽然耳畔传来一声低语:“你见过动物园吗?” 38号没有应声,只是机械地点了点头。 “你们跟那些动物一样,在智械筑造的囚笼里安睡等死,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二 天上忽然下起了雨。 咳,还是算了吧,地下哪有天?! 雨水淅淅沥沥,仿佛人类的眼泪水,一流就流个不停。 38号也在流眼泪,女孩子,容易伤春悲秋,如今,她在为那些消失不见的人,在为每一个被桎梏在地下囚笼中的灵魂流泪。 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流泪,但肯定不是最后一次。 “我见过你。”说话的是个年轻人,披着黑斗篷,披散的发间系着红色抹额,橄榄色透着阳光气息的脸,平静的神情莫名透出一抹悲凉肃穆,他的眼睛特别黑、特别亮,如同照亮黑夜的星辰。 “在哪里?”只是第一次见面,不知为何,38号觉得跟他在一起不必有顾虑,他是个可以说说话的人。 “就在这。” 此刻他们立在橘红色桉树林的浓荫下,清凉的雨水透过木叶,轻轻洒落在他的眉上,浓浓的眉。 他凝视着38号,目中露出温暖的笑意:“我看到你从天空中来,如同自由自在的精灵。” 38号抬起头来,仰面注视着灰硬的穹顶,却叹了一口气:“这里没有天,也没有自由,又怎么会有自由自在的精灵呢?” 他轻声问道:“你怎么称呼?” “38号。” 似乎害怕伤害到她,他没有立刻说话,斟酌着字句,过了片刻,忽然道:“他是2821,我就是在这里遇见他,他说想要跟我上去看看,只可惜......” 她真是奇怪,孤独如她,第一眼看到他,第一次跟他说话,就无以伦比地信任他。 38号凝视着他,目中已有了泪光,咬着唇道:“那对夫妇有了可爱的孩子,可是他们......” 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说话时缓慢而温和:“父母,孩子,朋友......这都是生物最基本、最普通的情感。” 38号静静地聆听着。 “可是,机器人却通过人类加工厂来培育人类,就如同培育一只西红柿?” 38号注视着灰蒙蒙的城市上空,忽然觉得这地方仿佛本就在雾里,人也在雾里,看不清楚现在,更看不到未来。 “机器人不允许你们拥有父母、丈夫和儿女。” “是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蹲下身去,在地上抓起一把泥土,撒向风中,幽幽道:“因为血浓于水,没有亲情友情浸泡的人类,就变成了没有感情的机器人,他们只是一把散沙,人类之所以成为地球的主宰,在于团结。” 38号注视着微风中飘散开来的尘埃,尘雾迷蒙,可她却觉得心中再无迷惘,仿佛一切一切曾经的苦恼都迎刃而解,她忽然感到心跳得厉害,轻声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欧阳云飞。” “欧阳——云飞——” 38号低声重复着他的名字,抬头望向想象中的苍穹,眼中再次起了雾。 在那片朦胧的视野中,仿佛看到了蓝蓝的天,白白的云,也许这是她听到最悦耳动听的名字,她轻声喃喃着:“天上的云飞到地下来了。” 他的目中忽然掠过一抹悲伤之色,优雅的唇动了动:“我需要你的帮助,但很可能会给你带来厄运,就像他们一样,你可以拒绝我!” 38号却笑了,淡淡道:“我们已经身处厄运,我们都是人,不是为了你,为了我们自己,人总得做点什么,你说?!” “那个在实验室里消失的男人......是我的父亲,我必须去找他,救他。” “可是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如果你能帮我,也许我能找到他的去向!” 38号静静地凝视着欧阳云飞,一双眸子清澈得就像春日清晨玫瑰上的露水。 过了许久,她的脸上露出温柔却果决的笑容,道:“我是警察,如果你愿意信任我,我愿意帮助你。” 三 38号注视着夜幕降临,喃喃道:“夕阳无限好,却只是个传说。” 地下城市没有日月星光,当白天临近结束的时候,人类无数文学作品中描述的夕阳,在这里竟然不存在。 38号苦笑道:“云飞,这座城市方圆两百平方公里,一百万人口,人类虽然只有十万,大多数都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可想而知,这里的实验室恐怕比酒吧还要多。” 欧阳云飞凝视着她,长期不见阳光,她的面色苍白,脸上一双漆黑的眸子却黑得发亮。 他笑了笑,猝然发现,自从把她带入这片橘红色的树林,自己一直都在笑。 可是自从参与解放地下城,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睡一觉,也很久没有笑容了。 “这也正是那些机器想要的,”他缓缓抬起手来,轻轻地将她脸际的柔发捋到耳后。“但这不是问题,我有办法。” 38号诧然道:“想要找到那间实验室,犹如大海捞针,你有什么办法?” “从父亲身处的环境,我猜测,那是间光子实验室。” 这完全不是38号所能理解的领域,“光子?” “是的,不是猜测,我几乎已能肯定,那是间光子实验室,而他参与的正是光子实验。” “让人类参加光子实验,” 38号心一沉,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尽管她对光子的了解大都来自于新闻节目,但一连串名词诡异地窜入脑海:“量子纠缠,双缝衍射实验,平行宇宙,四维空间......” 她已经不敢再想下去。“怎样才能找到那里?” “在进行光子实验时,空间的电场和磁场密度会在瞬间发生巨大改变,只要对城市的磁密度空间进行扫描,就可以锁定它的位置。” “如果实验室在地下呢?” “不会影响,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观测磁密度变化来确定它的方位。” “可是,你也看到了,那个实验就像在变魔法,人一眨眼就不见了,即便我们成功进入实验室,也找不到他。” “实验室里有系统,系统留有实验记录,从那些记录,我可以判断出他到底参与了什么实验?究竟……是不是还活着?如果活着,现在又在哪里?” 说到后面,欧阳云飞面上已然露出忧虑之色,目中噙着泪,声音也低沉下去。 38号静静凝视着他,心中竟然羡慕起他来,他至少还有父亲,而十八年来,她孑然一身,竟然从未挂念过谁。 但几乎在同时,她忽然感到,空落落的心间,似乎涌动起某种暖洋洋的东西,那种东西很快就充满了她的内心,最后,就连整个人都感到暖洋洋的。 “云飞,我还有个问题,实验室的安全等级非常高,未经允许闯入的难度很大,而且即便成功进入,还需要进入系统,在这方面,即便是警察的身份,也完全帮不了你。” “这些问题我都已经考虑过了。”欧阳云飞用赞许的目光凝视着她,“你考虑得很周到,不过这方面我们有经验。你想想,这是座地下城市,任何一个地方都需要新鲜空气。” “哦,我明白了!”38号眨巴着眼睛,笑道:“你们正是通过这种方法进入地下城,而我们可以通过空气通风管道进入实验室。” “只要能够进入实验室,在我看来,所谓严密的系统不过就是摆设罢了。” 欧阳云飞举目望向静谧的城市,沉思着,片刻之后,忽然道:“这是一座方圆两百平方公里的城市,用那个法子,要花很多时间,而且不一定能找到,即便找到,还需要时间甄别。我还有另外一个计划,那个又快又准!” “又快又准?” “是的,很快,也许今晚我们就能找到实验室,就能找到父亲,他受了伤,撑不了多久了。” 第四回 爱情 “当爱情来临的时候,风很轻......” 一 “你到底想到了什么?” 空气忽然沉寂下来,欧阳云飞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皱起优雅的眉,38号知道,他的那个计划,关乎生死,他需要深思熟虑。 38号也没有说话,而是举目望向城市的夜。 心里头却在想着他,这个来自地表的年轻人,认识他不超过十个小时,而且这是她第一次如此静距离地与一个男人相处。 静谧中,她忽然轻轻哼唱起《完美世界》,轻快的曲调在夜色中跳跃着,似在驱走冥冥无际的黑暗。 她笑了,她的世界不再平静无波,人一生总要做几件疯狂的事才算完整。 欧阳云飞也笑了,笑的时候,嘴唇的曲线优雅而温柔:“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许再无相见之日,在执行计划之前,我能不能抱抱你?” 她怔住了,尽管没有回答,心里头却涌起一抹微甜的憧憬,同时,禁不住抬起头来凝视着他。 他缓缓抬起手,下一瞬,当38号意识到的时候,她已经靠在欧阳云飞温暖的怀中。 她的身子本来也是冰凉而柔软的,但忽然间就变得发烫起来。 欧阳云飞的喉咙似被什么堵塞住了,他的呼吸声变得清晰可闻,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拥抱着她。 他的指尖温热,滑过她的柔发,她的脸际,她的眼睑,她的唇……她禁不住全身颤栗起来,心也颤栗着,如同一片干涸久旱的原野,终于迎来了甘甜的泉水。 她的心跳得厉害,却如同小白兔般,动也不动地伏在他坚实的胸膛上,贪婪地聆听着下面传出的心跳声,沉稳有力的心跳声,深深呼吸着他身上散发出松香的气息,已沉入醉人的汪洋。 那片海,只要沉进去了,就不想再出来。 她想跟他一起,无论去向何处,即便是深渊。 他凑到她的耳际,他的话语伴着温热的风,轻轻钻进她的耳朵,钻进她的心:“我不愿意想到你的时候,只能唤你38号,在我心目中,你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人,我们可能会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也许那会是生离死别,在做这些事之前,我想让你有一个人类的名字。” 二 夜幕笼罩的地下城市,静得如同坟墓。 38号接通了13号。 通讯器中传出嘈杂的人声,刺耳的电子打击乐声,隔着通讯器都能闻到浓浓的酒气。“38号,你找我?” 38号皱眉道:“你又在酒吧?” 酒令人迷醉,在这座城市,最多的便是酒吧。 “这是我的私人时间,当然在酒吧,怎么啦,生活一成不变,晚上太孤单太无聊?有没有兴趣过来一起快活?” 38号长长叹了一口气:“就在今天,我们眼睁睁地看着活生生的人消失不见,你还有心情喝酒?” “当然,这个世界,无论少了谁,地球都照样转,眼睛一闭,一觉醒来,天亮了,新的一天再次降临,38号,你还太年轻,这种事情,以后见得多了,也就不奇怪了。人是一种健忘的动物,我敢打赌,过不了几天,你连他们长什么样子都记不起来了。” 38号皱眉。 电话那头传来女人的大笑声,还有13号干涩的歌声:“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要快乐,每天都快乐,快乐万岁。” “如果你有了爱人,有了孩子,你也会像他们那样!” “我才不会那么傻,机器妞就很好,能够满足我对女人的一切想象,我们过得很快活,我真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 “那些人干嘛要去生孩子?为了孩子,连命都不要了!”说到这儿,13号轻声叹息道:“选择决定命运,38号,你要引以为戒,人生苦短,要寻找快乐,不要只会自寻烦恼......赶紧过来,这里还有很多帅哥,不是机器男,真正的男人......” 38号立刻打断了13号的快乐理论:“我有重要的事情要报告!” “再重要也没有喝酒泡妞重要!”13号嘟嘟囔囔地抱怨着:“现在是休息时间,就不能明天再说吗?!” “不能,一刻都不能耽误,我抓到了地表人。” “地表人?” 一两秒后,通讯器中再次传出疑惑的问话:“你确定那是地表人?” “当然。” “可是你从来没有见过地表人?” “相信我,那是个年轻男人,小麦色皮肤,看上去只有二十几岁,身体健康,是个非常不错的实验品。” “实验品?” “对,他主动要求成为实验品。” “要求?怪物就是怪物,竟然还有人自愿做小白鼠?” “他看了上午的转播,要求参加实验,同一个实验。” “同一个实验?!” “对,那个消失的地表人,就是那个实验,他希望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 “作为囚犯,他没有资格提要求!” “他说,如果我们不能满足他的要求,我们什么都得不到。” “得不到?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们不能满足他的要求,我们只能得到他的尸首。” 三 夜已深,也更安静了。 此刻没有风,黑夜的空气透着寒意,紧邻桉树林的地下湖泊,澄净无波的湖水,在无边夜色的笼罩下,如同一面黑暗的镜子。 38号与欧阳云飞并排立在岸边,默默注视着水面。 “真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够回到地面,我要带你走遍地球上的山川秀色。” “听说地球表面已经变成了荒漠?” “不,那只是智械欺骗人类的伎俩罢了。” “想不到人类居然会被智械控制,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上个世纪发生过核战争,有一部分人类隐入地底,人类随即分化成地表和地下两个部分,各自独立进化。地穴,如同一个全封闭的容器,这里没有空气,没有阳光,没有水,没有食物,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完全由智械控制,也许从走入地底的那一刻起,人类的命运就已经被锁定了。” 38号玩笑道:“地表人,难道热辐射没把你们变成怪物?” 欧阳云飞也笑了:“我就是怪物的后代,我们的孩子,将来肯定是地球上最聪明、最帅气的小怪物。” “孩子?” 38号蓦然怔住了,注视着幽暗的湖面,仿佛想要参透神秘莫测的命运,怔了半晌,轻声叹息道:“想不到你这个物理学博士竟然还喜欢做梦?!” 欧阳云飞拉起她的手,握在掌中,握得异常紧,凝视着她的眼睛,柔声道:“人类在地球上已经存在超过一百万年,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就是因为喜欢做梦,我如果遭遇什么不测,你要坚强地走下去,你的肩上,不但有你自己,还有我,还有人类的命运。” 右耳耳蜗的通讯器传出指示,“38号,等待进入一百米水下的【无限可能】实验室。” 38号心忽而一沉,道:“想不到实验室居然在水下,咱们想要通过空气管道潜入实验室,看来是不可能的。” “我猜想,地下实验室通过提炼水中的氧气实现供氧。” “那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进去?” 欧阳云飞微笑着,从容不迫的笑,道:“看来,只好让他们出来迎接了。” 四 夜已深,淡淡的模拟月光洒落。 38号摆弄着手上的炭黑色小手枪,满脸得意的笑:“呵呵,这个地表怪物想要袭击我,被我用纳米麻醉枪击中,你们也知道,只要一枪,就是头猛虎也得乖乖躺下,恐怕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已被一群机器人包围。 前来交接的机器人,用担架托起假装昏迷的欧阳云飞。 38号紧随其后,他们乘着一艘快艇离开水岸,大概十分钟后,到了湖中央,快艇忽然停了下来。 几乎就在同时,水下传出某种沉闷的轰隆声,咕噜咕噜地冒出水泡,伴随着哗哗的巨大水声,如同变魔法般,一艘巨大的、通体漆黑的水下潜艇冒出水面。 夜很黑,水下潜艇里面却灯火通明。 机器人托着欧阳云飞在前来领路,38号跟着钻入潜艇窄小的入口,沿着全封闭的走廊,又经过一道道厚重的安全门,最后所有人停下了脚步。 他们赫然身处一个狭小的房间,而且正是那个闪亮如银的房间。 没有人会想到,在距离地表十千米的地底,居然隐藏着水深百米的地下湖,而光子实验室竟然隐藏在湖中游弋的水下潜艇中。 如此隐秘的所在,居然能被他们轻易找到,而且,竟然让他们轻易走入。 欧阳云飞的计划的确聪明绝顶,可是那些机器不可能是笨蛋。 38号隐约感到有些不安,好像总有点不对劲的地方,却又偏偏说不出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 也许一切都太过顺利了?! 这么容易就找了实验室,38号心中暗喜,忍不住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东摸摸西看看。 与地下城市相似,房间竟然是半球形,十来个平方,跟她的卧室差不多大小。 而她立刻发现这个房间的不同寻常。 她沿着墙边,手抚过墙面,墙面冰凉,表面光滑如镜,摩擦系数近乎为零。 而整个房间则呈现完美的半球形曲面,曲面上竟无一丝缝隙。 她猜想墙壁的材质应该是某种玻璃,但当她把眼睛贴在玻璃上,却无法窥视到外面。 38号怔立着四下环顾,这个空洞的球形房间莫名地令她感到不安。 确切地说,那是一种被人三百六十度窥视的感觉。 38号快步回到房间中央,瞥了一眼欧阳云飞,做戏做全套,他闭着眼睛假装昏迷,正动也不动地躺在担架上。 忽然,38发现,引领他们进来的机器人竟然早已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不应该啊?! 按照实验室安保程序,她不应被允许进入实验室。 就在这时,死寂中忽然飘来一个鬼魅般的声音。“你一定知道这句话:好奇害死猫!” 虽然很吃惊,但38号却毫不慌乱。 她是基因优化人,反应敏捷,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强大的学习能力和坚韧的承受力……这一切特质皆与生俱来。 在面对任何挑战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她都能处变不惊,迅速找到最佳应对策略。 几乎是本能反应,她已经疾速退开,身体倚靠在凉飕飕的壁上,拔枪、瞄准动作如同行云流水。 在下一瞬,插在腰间的等离子枪已对准了说话的人。 那......不是人。 第五回 老不死 他做梦都想做老不死?! * 半球形房间中的光线忽而黯淡下去,房间穹顶处,蓦地射出一束蓝光,蓝光凝聚在半空中,魖暗中,忽然浮现出一张脸。 一张面具般诡异的脸,稀疏的眉毛,脸上噙着笑,诡秘的笑。 38号吃了一惊,她认得这张脸,确切的说,地下城的每一位公民都认得这张脸。 她狐疑道:“您就是李梦,地下城的缔造者?” 那人点了点头,却道:“我不喜欢那个名字,现在我叫李卫民。” 38号皱起眉头,道:“我记得古代有个皇帝叫做李世民,你为什么要叫李卫民,跟那个名字只有一字之差?” 那人的眼瞳忽然快速地转动起来,人的眼球可没本事这样转圈圈,转着转着,忽然又停了下来,定定地看着一脸懵的38号,笑嘻嘻地说:“我讨厌李梦这个名字,我的未来可不是梦。你的问题很有意思,世民......世民,世世代代为民,好极了......我就叫李世民吧。” 38号忽然想笑,有个姓嬴的人说,我改名了,现在叫嬴政,你听了也会想笑,还会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但她表面上不动声色,盯着他问道:“李世民是古代的皇帝,你为什么想叫这个名字?” 那人道:“我是李世民的第二百八十三代孙,我改成他的名讳,一方面想要表达对他的景仰之情,另一方面,我想效仿他,做出造福万代的伟业。” 别逗了,天下姓李的人数不胜数,每个人都能跟李世民攀上关系。 38号强忍笑意,淡淡道:“你建立了地下城,这算是你的伟业,你认为它能够造福万代?” 那人却摇了摇头,道:“地下不是人类永远的归宿,只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 38号打量着他,发现那张脸透着奇怪,他虽微笑着说着话,漆黑的眼瞳却入定般纹丝不动,似乎并未看着自己,而是紧盯着极远处。 38号打量着他,语气淡淡:“哦,那请问,您心目中能造福千秋万代的伟业是什么?” “地球未来终将消亡,只有离开太阳系,人类文明才能延续。” 38号冷笑道:“与宇宙相比,人生宛若朝露,你操心一万年后的事情?” “对于你来说,生命的确只是一瞬,而我的生命却是永恒。” 38号思索着,缓缓道:“你是机器人?” 那人稀疏的眉毛一挑:“哦,说说看,为什么这么说?” “这座城市已经存在一百二十年,历史书上说过,您带领人类迁入地下,建立这座城的时候,您已经五十四岁。因此,作为地下城市的缔造者,年龄至少一百七十四岁,而这里的居民,平均寿命不足六十岁,您不可能还活着。” “你们都认为我已经死去?” “那是当然,历史书上也是这么说的,还有中央广场上的雕塑,上面写着你......去世的日子,嗯,我记得应该是2189年。” “你们认为这么多年来,都是机器在管理这座城市?” “难道不是吗?”38号冷冷道:“我想绝大部分人都是这么认为的,而且他们都已经习惯了。” 哈哈哈哈那人得意地笑了,道:“用机器来治理人类,人类社会不再受无穷尽的贪欲左右,无为而治——这的确是最高效的模式。” “近一百年来,你一直隐藏在机器的背后?” “人与人之间喜欢谈感情,用情感代替理智,我把机器放在你们面前,我看到的是毫无保留的服从,这样难道不好吗?” 38号皱眉,疑惑着问:“可是你已经死了,你到底是什么?” 那人的脸转向她,“人类见到我,只顾着阿谀奉承,用建筑师的基因培植的胚胎,嗯,我很满意。” 38号愈发狐疑:“建筑师?我的父亲是建筑师?!” 那天下午,她已经通过13号调阅了2821的资料。 2821也是建筑师,而且他的年龄......忽然间,令人窒息的感觉向她袭来,刹那间,她几乎透不过气来。 “你的父亲是这座城市的设计师,你的母亲是着名的舞蹈演员,我一直坚信基因决定论,他们的结合体,果然能够同时拥有智慧与美丽。” 眼前浮现出昨天那一幕,38号只觉后背冷汗涔涔,结结巴巴地颤声道:“我的父亲在哪里?” “可惜,善始者众,善终者寡,他为这座伟大的城市做出了最后的贡献。” “最后的贡献?”38号敛住心神,沉声道:“什么贡献?你对他做了什么?” “你想知道?” “想!” “人类真是可笑,他不过提供了精子,只能算你的生父,而我创造的这一切养育了你,应该算你的养父,你应该感激我。” “我有权利知道自己亲生父亲的下落!” “我虽然可以告诉你,但知道这些对你并无益处。” 那双机械般邪恶的眼睛,依然目视远方,然而眼中却无半点光芒,在说话的时候,里面漆黑深邃,宛若深不见底的渊。 “你是瞎子?” “一个人,想要得到必须舍弃,我拥有了永恒的生命,不得不舍弃了我的身体,也包括我的双目。我虽然失去了那双迷人的眼睛,却能洞悉人类的未来。而你,虽睁大眼睛,却只能看到人类之间那些无聊至极的情爱。”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自然是机器人理解不了的。” “我不是机器人。” “那你究竟是什么?” “我拥有人类的大脑,同时拥有机器坚固的身躯,在宇宙中,人类的生命宛若朝露,而我的生命将永恒。” 38号冷笑道:“你高兴得太早了,千万年后,地球将会被红巨星吞没,即便你躲在地底,即便你有钛金打造的身体,也改变不了变成尘埃的命运。” 那张脸转向她,歪嘴笑了,“这正是我进行众多科学实验的原因。” “科学实验能救你?” “当然,科技能改变一切,包括宇宙。” “可你却靠牺牲别人来实现你的目的?!” “不,你错了,他们的牺牲都是为了人类繁衍生息,只有这样,生命才有价值。” “我只想知道父亲在哪里?” “你想过没有,如果我们能找到类似的宜居星球,人类就不用像土拨鼠,只能躲藏在不见天日的地底。” “宜居星球?”38号疑惑道:“宜居星球跟你的实验有什么关系?” “你的父亲正在寻觅宜居星球的旅途中。” 38号已大惊失色,颤声道:“你已经把他送往太空?” “聪明!” “可我们在地下,据我所知,这里根本就没有飞船?!” 那张脸忽然狰狞,扭曲的嘴巴发出阵阵狂笑,他笑了好一会儿,好像38号的问题很可笑似的。 过了许久,他终于停了下来,微笑着,道:“根本不需要飞船。” “不用飞船?!” “不用,我只是用火箭将他送往太空,他会一直以第三宇宙速度远离太阳系,两百年后,他将抵达太阳系外围的奥尔特星云,到那个时候,我们将对那片异常神秘的区域有更为深刻的了解。” 38号怔住了,呼吸似已凝滞,怔了半晌,目中已然泪光闪烁,一字字道:“我的父亲已经……死了?” “不,他跟我一样,获得了永恒的生命,我希望他能成功抵达奥尔特,及时跟我分享他的感受。” “他不用呼吸?不用吃饭?没有飞船,你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他拥有坚固的钛金身体,不再需要呼吸,不再需要吃饭,不再被肉体桎梏,他获得了终极自由,嗯,不过他现在应该处于超低温休眠状态。” “你这个疯子!”她已无法再忍受胸中的怒气,举起手中的等离子枪,对准那张邪恶的脸——射击。 红色等离子束穿透黑暗,刺入那张泛着幽蓝光芒的脸。 可是下一瞬,她似被电流击中,身体僵立当中,手中的枪已猝然掉落在地,紧接着,当控制全身的电流消失,38号再也支撑不住,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那人厉声叱道:“你这个叛徒,可恶的叛国者,你知道等待你的是什么吗?” “你这个胆小鬼,懦夫,只敢躲在机器后面,你站出来,咱们面对面,我一定弄死你。” 机械般的眼球冷冷地对向她,恶狠狠地盯着已经跃起,将她抱在怀中的欧阳云飞,冷声道:“他就是欧阳云飞?” 38号再次吃了一惊,艰难地说道:“你、你知道他?” “我所知道的事情,远比你知道的要多得多。” “你怎么知道欧阳云飞?” 苍白的脸上再次露出得意的笑:“他告诉你的时候,同时也告诉了我。” “是蝴蝶?可是那天在下雨,我扫描过周围,并没有发现蝴蝶。” “不止蝴蝶,这是我的王国,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的眼睛和耳朵。” “你并不是瞎子?” “我曾经是,可是科技能够改变一切,我现在的眼睛,远比人类强大。” ——这不是人,是个怪物,用高科技武装到牙齿的怪物。 她无力地靠在欧阳云飞的怀中,不再说话,思索着诡异的一切。 如果他已经知晓全盘计划,这一切都是老狐狸设下的陷阱。 他会如何对待地表人,以及一名叛国者?答案已经不言而喻了。 沉寂中,那双冷酷的眼睛从半空中望过去,眼前的年轻男女紧紧依偎在一起。 那魖暗的目中,忽而燃起一抹狰狞扭曲的颜色,冷笑声传来:“你的母亲跟他在一起。” 38号轻声啜泣着,“她也拥有了永恒的生命?” “不,考考你,外太空的温度是多少?” “零下二百七十度。” “非常准确,”那人叹了一口气,“可惜了,你的生命本可以更有价值。” “我的母亲到底怎么样了?” 他忽然冷笑:“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我至今还迷恋着她翩然起舞的身姿。你放心,她的美得以永恒,在亿万年后,如果有人发现那叶宇宙风帆,依然能够看到美丽的她,哦,对了,你的父亲会一直陪伴着她,他的意识仍旧存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却什么都做不了,就连想死都无能为力。这是不是很浪漫?!” 第六回 异世 “时间是一条漫长的河,你住河上头,他住河下头。” 一 被等离子光束击穿的脸狞笑着,声音如同鬼魅般飘荡:“欧阳云飞,如果你的父亲已死,你仍旧执意要跟着去送死吗?” 欧阳云飞霍然立起,“他到底在哪?你又怎么知道他......现在的状况?” 那人自得道:“你是物理学博士,一定了解纳米追踪技术。” “所以,你的每件实验品都植入了纳米追踪器。” “没错。” 欧阳云飞凝眉思索着,又道:“但纳米定位只能提供目标的坐标,并不能提供生命参数。” 那人微微轻笑着,“嗯,你的智商算是顶流,我乐于跟你说说话,在最近十个小时内,他的坐标没有任何变化,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欧阳云飞忽然沉默了,蹙着眉,目中透出急切之色。 那人悠然道:“如果你改变主意,我会考虑留下你的命。” 欧阳云飞冷笑:“为你的地下王国配种?” “无后为大,你还年轻,难道就眼睁睁看着欧阳优秀的基因从此泯灭于时间长河?” 欧阳云飞冷哼一声:“留下子子孙孙给你做小白鼠?” 那人轻声叹息着:“唉,人的性命只有一次,为什么你们这种人都不太爱惜自己的生命?好吧,既然你那么渴望去死,我愿意成全你。” 欧阳云飞朝着38后靠过来,在分离的时刻,他蹲下身子,左手握住她的手,很紧,虽然没有说话,但38号知道,他这是在做最后的诀别。 38号目中噙满泪水,也紧握着他的手,他的手依然火热,如同阳光般温暖着她冰凉的身子,颤抖着的心。 她眨也不眨地凝视着他,生怕下一瞬他便消失不见,只要能跟最爱的人在一起,死亡似乎不再令人恐惧。 忽然,欧阳云飞抬起头来,望向那张死人般灰白无生气的脸,一字字道:“在离开这里之前,有件事情我必须说清楚。” “哦?” “38号只是个天真无邪的傻姑娘,我根本就没有爱过她,我欺骗了她,只是在利用她。” 那人轻叹一声,“你欺骗了她,她为了你,却心甘情愿地背叛她的故土。” 欧阳云飞冷冷道:“人类最擅长的就是欺骗,驾驭女人,感情是最管用的砝码。” 那人微笑着,声音平静而冰冷:“你想说什么?” “她还太年轻,太冲动,把她培养成人不容易,你应该给她时间和机会。” 魖暗的半空中,那双漆黑的眼球机械般地眨巴着,“你不想要她的陪伴?” 欧阳云飞探出手,捂住38号正欲张开的口,淡淡道:“我不喜欢拖油瓶,她跟着我,我还要费神照顾她,她只会拖累我。” “哈——哈——哈——”那人再次狂笑起来,许久,冷酷而邪魅的声道:“我成全你。” 二 38号死盯着欧阳云飞消失的地方,他走了......就在刚才,他挺立穹顶之下,那道鬼爪似的蓝光再次闪现,网住了他,他消失了,也许......将是永远。 临别之际,他苍白的脸上噙着笑,那双熠熠的眸子闪出奇异的光彩,眨也不眨地凝视着她,虽只是一瞬,却永远镌刻在她的心间。 38号知道,去救父亲是他的心愿,即便前面是龙潭虎穴,他还是走了......义无反顾,却仍旧希望她能够活下去。 刹那间,难以抑制的愤恨充斥着她的心间,38号挣扎着立起,倚在冰冷的壁上,厉声叱道:“你这个魔鬼,你杀了云飞?” “云飞,喊得多么亲热!不,凭他的能力,他绝对死不了。”他忽然叹了一口气,“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在这种时候,你应该替自己操操心!” 冷静自持的女子终于按耐不住心中的恐惧,颤声道:“你究竟又在打什么鬼主意?要杀就杀,不必多言!” 邪魅的声冷笑:“年轻人啊!总是太冲动,好死不如赖活,你难道不想跪倒在我面前,好好求我,也许我忽然心软了,会原谅你的?” “做梦去吧,我只求速死!” 一个连死都不再畏惧的人,却惧怕在宇宙中孤独万世的飘零。 那张脸在轻轻低笑:“你若是死了,岂不是辜负了欧阳云飞的一番深意。” 38号不语。 那双空洞的机械眼望向极远处,声音忽而温情脉脉:“你的母亲极美,跳芭蕾舞的时候,宛若仙子般轻盈灵动,她的每一次表演我都不会缺席,我那么爱她,她却抬着高贵的头颅,看都不看我一眼。” 38号冷笑,“你也不照照镜子?!” 她知道自己不该、也不能激怒他,可就是忍不住,就想把这个魔鬼踩在脚下,即便伤不到他分毫,能把这个老不死气得脑溢血,豁出去这条命,也算值了。 闻言,邪恶的脸上溢出恶毒的笑,尖声笑着:“被她拒绝的那一刻,我已立下誓言,要让世间相爱的人永远分离。” 38号目中露出讥诮之色,冷笑道:“你真可怜,没有爱你的人,也没有你爱的人,这样的生活,就是活一万年,又有什么意思?” “爱?只有愚蠢的人才需要爱,爱都是虚伪的,你们只是被温柔的外表迷惑罢了。” 38号淡淡道:“嘿,典型的酸葡萄心理,这还是你的人类加工厂教给我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心中无爱的人,没有资格评论爱。” 那双冷酷的机械眼忽然转动起来,越转越快,像失控的轮盘一样。 38号吓了一跳,凝眉盯着那张诡异的脸。 只听得冷厉的声:“我的王国没有爱,你看,没有人类的七情六欲,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爱,我们的社会更加纯粹,更加高效,每个人都从事自己擅长的职业,在遇到欧阳云飞之前,你过得充实而快乐。” 38号沉思着,忽然道:“你把云飞送去哪里了?我也要去!” 那人仿佛得逞似的大笑起来,终于道:“不,你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永世都看不到他!” 38号心沉了下去,微弱的呼吸渐而急促,“你......到底在盘算什么?” 那声微笑着,“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便是富于创造力,每个实验我都要亲自设计,力求推陈出新,这次我一定要玩点新鲜的。” 38号已说不出话来,不语。 那声笑道:“你怎么不好奇?” 38号对他不理不睬,他想做猫,可她偏偏不作老鼠,“你想说就说,不想说自己憋着。” “你不怕死?” 38号摇了摇头,嫣然笑道:“有时候,死反而是一种解脱。” 那人道:“我为什么要你死?” 38号冷笑:“因为你若不要我死,有朝一日,我就要你死……” 那张脸怔住,脸色已然发青,就像张鬼脸,沉默了片刻,他忽然笑道:“死太容易,没劲儿。我要让你尝尽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让你明白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我为你们打造的这个世界,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只有在这里,人类才获得真正的自由和永恒——这才是完美世界。” 38号冷哼一声:“没有你的世界才是完美世界。” 那人仿佛已经窥视到她的内心,用嘲弄的口吻笑道:“人是自私自利的生物,爱情根本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我敢保证,十年之后,不,十天以后,你们一定会觉得现在的自己都很可笑。” 38号摇头冷笑:“我觉得你很可笑,而且很可怜!” 那张苍白的脸忽然扭曲,空洞的眼球射出一束奇特的光,邪魅的笑声传来:“你的爱很崇高?我诅咒你们,诅咒你们永远参商相隔,互相寻觅彼此,却永远无法相遇!” 她猛然一震,止不住心中的惊骇:“你如何让我们永远无法相遇?” 球形空间忽然沉寂下来,诡异的寂静中,如同鬼魅般飘来一阵怪腔怪调的吟唱声: “时间是一条漫长的河,你住河上头,他住河下头。” 恍惚间,伴着这邪魅而冷酷的声,她已被鬼爪似的蓝光缠绕,身体如同飞羽般腾空,飞向一片汪洋,光的汪洋。 三 狂风吹起乱雪,纷扬弥漫了半天,掩住了方当正午的日头。 而乱雪之外的天依旧是湛蓝的,天风呼啸,苍鹰在头顶上空盘旋着。 38号醒过来的时候,已然身处雪国。 她的耳畔回响着恶魔的诅咒:“我诅咒你们,诅咒你们永远参商相隔,互相寻觅彼此,却永远无法相遇!” “我这是在哪儿?” 她浑身哆嗦着从雪地上爬起,举目四望。 凄厉的风裹着雪,雪裹着风,四野茫茫,只剩下一片无边无际的白。 脸上有刺痛的感觉,呼啸的风雪仿佛刀子在割开她的脸。 雪花纷纷,飘落在她的柔发上,额上,眼睫上,转眼间,她仿佛成了个雪人。 这是38号第一次看到雪,第一次看到蓝天,苍鹰凌空,雪花落在殷红的唇上,瞬即化了,流连唇齿间的雪水,微微泛着清甜。 她如痴如醉地仰望着天空,深吸着充满冰雪气息的空气,只着聚乙烯四氟紧身衣的她,竟然忘却了刺骨的冰寒。 天地之间除了雪,除了嘶吼的风,仿佛再无他物。 就在这时,38号忽然听到某种奇怪的喘息声,沉重,带着低哨般的鼻息,雪风中同时飘来一抹奇怪的腥臭味儿。 作为穴居人,终年生活在安全舒适的人造温室当中,此时此刻,她居然想不出可能是什么。 垂目一瞥,她已神色大变,惊得张大了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是一头半人高的猎豹,矫健的身躯,修长的腿,一双凌厉的豹目,正从丈许外悄无声息地向她靠近。 雪花纷落,却掩不住那双浅碧色的眸子,定定地注视着她,似乎正在凝聚所有的力量,下一瞬,身形一跃,伴着嗖的一声,迎面扑将上来。 直觉反应,她伸手去拔等离子枪,没有,她这才想起,枪早已遗落在光子实验室。 惊惶之下,她双足蹬地,虽无轻身功夫,却有反重力鞋,轻轻一跃,身体已如白鸟般凌空飞起,瞬间,已经退出几丈开外。 她并未逃走,虽无真正的对兽经验,却有着灵敏的身手,以及敏锐的判断力,手上已多了一把匕首,等离子匕首。 猎豹毫不含糊,充满爆发力的身躯高高跃起,咆哮着,如同飓风般向她扑来。 第七回 云栖 “我是蓝天下的一片云,你永远陪伴在我的身边,就叫做云栖。” 一 猎豹矫健,嗖地腾空跃起,张口怒吼,咆哮间露出一口锐如刃的齿,白森森的利齿已对准了她的咽喉,咬下。 没有丝毫悬念,38号手中的等离子匕首已挥出,在空中划过一道红光,红光过处,豹已身首分离。 热血从腔子里急喷而出,染得她一头一脸的血红。 细细想来,这竟然是她第一次使用等离子匕首。 所幸她还有等离子匕首。 她看着这满地的鲜红,立时怔住了,鲜血一连串从脸颊上滴落,一滴一滴地溅在脚边的白雪上,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 怔了半晌,她终于缓过神来,轻轻叹了一口气,蹲下身去,双手捧起地上的雪,使劲儿地在脸上揉搓着,想要把染在头脸上的豹血揩尽。 失去头颅的猎豹四仰八叉地躺在雪地上,颈上的鲜血如同泉水般不停地涌出,四肢痛苦地抽搐着,片刻之后,已然不动,身下已染成一片鲜红。 湛蓝天空下,雪国苍茫,那滩鲜红却红得刺目。 38号心中不忍,同时又带着劫后余生的雀跃,仰望长空,苦笑。 上一刻她还身处地下城,那里终年温暖如春,温饱不愁。 如今她身无长物,没有银子,没有食物,就连件御寒的衣物都没有。 身处这个空荡荡的世界,完全不知该去往何方,该如何活下去,她茫然地想着,一时间心中也是空荡荡的。 老怪物说的道理,她……已明白,却不悔。 人一生总要做几件有意义的事情。 二 火光燃起,捡来的柴火噼啪作响,被剥了皮的猎豹正架在火上,豹肉在火舌的舔舐下,滋滋地冒着油,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味儿。 “老怪物,你就抱着你的人造肉羡慕吧!”第一次品尝烤肉的38号,左手抓着一只烤豹腿,大口吃肉,渴了就啃两口雪,颇有几分狂野的味道。 几大口肉下去,她已对生活充满了感激,甚至感谢老天爷为她送来了全天然无公害的高蛋白,以及一件全新的豹皮夹袄。 按照此势头发展下去,她很快就能找到栖身之所,实际上,当她坐在篝火边,随手翻着架在火上的豹身,不时抬头四望,很快就发现了一片树林。 穴居地下的她不清楚那是些什么树,湛蓝天空下,银装素裹的树,如果在夏季,那会是一片葱茏茂密的森林。 而现在,树木已枯萎,光秃秃的枝干上覆着雪,挂着长长的冰溜子,她已经想好了,实在不行,到了晚上,她就爬到树上过夜。 这么一盘算,衣食住行的民生问题已经迎刃而解。 她甚至觉得奇怪,按照老怪物阴险狡诈的德性,为什么没有把她扔到荒无人迹的沙漠中? “饱暖思淫欲。”人在吃饱喝足的时候,就容易想入非非。 此刻,她侧躺在铺于雪地的豹皮上,右手杵着脑袋,眼睛眨也不眨地凝视着跃动的火苗,开始浮想联翩。 想得最多的自然是欧阳云飞,雪光映照下,她忽然注意到左腕上闪过一道璀璨的光。 那是一只淡紫色的水晶镯子,玲珑透亮,在日光下折射出美丽的光泽。 “难道是云飞?”她记起昨夜临别之际,魆暗中,欧阳云飞曾经紧紧握住她的手,这一定是他留下的。 细葱般的指尖轻抚过透着凉意的水晶石,目中已然泪光闪烁,喃喃:“你可还好?” 话音未落,淡紫色朦胧中,却见水晶石中忽现一星奇特的光点,光点跳跃着,一个带着磁性的声音响起,那是欧阳云飞的声音:“你好,云栖。” 云栖是欧阳云飞给她取的名字,“我是蓝天上的一片云,你永远陪伴在我的身边,以后就叫云栖。” 既然已离开地下城,38号决定与过去做一个了断,轻声笑道:“我是云栖,不过你却不是云飞。” 那声高喊:“我是,主人给我的任务就是代表他陪伴着你!” 云栖将手腕举到头顶上方,仰面望去。 天空湛蓝,日光与雪光在浅紫色的晶体中交相辉映,水晶石表面浮起一层神秘的银辉,刹那间,只觉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暖流,喃喃:“云飞,只有你才会折腾出这么有意思的东西。” “注意你的用语,”那声显得不太满意,道:“我不是东西,我是人,一个有脑子的男人。” “你还是个有脑子的男人?”云栖被逗乐了,摸了摸它想象中的脑瓜,尽管它算不上是人,更不是云飞,但聊胜于无。 “当然,我的晶状大脑中储存着人类三千年的文化与科技,我的反应速度是你的一百万倍,我知道的远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 云栖猝然发现,在人类面前,机器人总是不能端正自己的位置,很容易陷入盲目的自我崇拜。 “喂,有脑子的男人,请问:”吃饱喝足的她决定杀一杀这个刚冒出来伙伴的威风,“男人的定义是什么?” 那家伙想也不想地脱口答道:“性成熟的雄性人类。” ——嘿,照抄的,这就是机器的德性! “请问,根据这项定义,你如何证明自己是个男人?” 那声沉默了,水晶石中如同刮起光子风暴,金色,红色,蓝色,绿色,紫色......五彩斑斓的光芒,在晶莹透亮的六面晶体中此起彼伏地闪烁着。 过了好一会儿,那声音又恢复了得意的腔调:“云栖,刚才所说的定义,源自前人工智能时代,实际上,人类的范畴已经大大超过以往,就拿你来说,从你的呼吸、心率、血压、肌肉密度、血红蛋白浓度等指标判断,你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类。” 这家伙居然还会把她拿出来说事! 云栖已惊讶地说不出话来,那声音愈发得意,又道:“你还可以请教我更多问题,实际上,我的晶状体已经不再是天然水晶石,而是融合人类最新科技的复合水晶,除了某些非得雄性生物才能完成的事情,我几乎无所不能。” “我们现在哪里?” 几乎就一瞬,答案就已经有了。“东经:115,北纬:36。” “可是你依然没有回答我,我想知道,按照人类的地图,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河南南乐。” 云栖轻蹙眉头,思索着,喃喃:“奇怪,老怪物为什么把我送到这儿来?” 水晶石再次掀起光子风暴......最终沉默了。 云栖又问:“地穴中虽无秋风夏秋冬,我记得现在是八月份,河南居然在下雪。” 水晶石闪烁着,似在思索,道:“也许地球表面的气候已经发生了剧变。” 云栖笑了,眨巴着眼睛:“既然发生了剧变,又怎么会有野兽,那头豹子很壮实,吃起来也很香。” 水晶石再次陷入超级运算,随即给出了一个可能性清单,第一种可能就已令云栖倒吸了一口凉气:“根据地球气温历史数据,我们极可能处于公元前两万年至一万年之间。” ——有可能啊,她已经回忆起最后一句话:“时间是一条漫长的河,你住河梢头,他住河梢尾。” “我们有可能遭遇史前人类?” “确切地说,公元前两万年是新石器时代,他们属于近代人类,在考古学上,这个时代是石器时代的最后一个阶段,是以使用磨制石器为标志的人类物质文化发展阶段......” 水晶手镯喋喋不休地说着,云栖发出一阵呻吟,打断了他:“咳,打住,你把新石器时代全介绍一遍要多长时间?” 水晶石的光闪得比地下城酒吧外面的霓虹灯还晃眼,终于道:“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特点,全部讲完还需要一个半小时。” “你先保留着,以后再慢慢说,其他可能呢?” “不在地球的可能性为百分之十一点三。” “不会吧?!不在地球我还能在哪呢?” 她再次张大嘴巴,睁大眼睛,午后的冬日太阳已经偏西,一团阴影笼罩了豹皮垫子,笼罩了架在火上的豹骸,笼罩了她。 她抬起头,看到有一个人骑在马上。他把午后的太阳挡在身后,留下一个被金色光芒描出的轮廓——一个人形日食。 三 那人身形峻拔如松,矗立在夕阳下,由于背光,云栖一时间看不清楚他的脸,但这个人悄无声息的出现已令她大吃一惊,几乎在同时,她已纵身跃起。 反重力鞋总是能成倍数级扩展她的意念,她只是半坐起,仓惶地用脚跟蹭了一下地面,身体已如飞鸟般掠起,眨眼间,人已在数丈之外。 云栖站住脚,紧握等离子匕首的右手藏在身后,朝来人打量过去。 其人身高八尺,年纪二十上下,魁伟强壮,浓眉、锐目、鹰鼻,俊朗的脸上,带着鹰隼般残酷的表情,仿佛眼前的女子只是刚刚闯入眼底的猎物。 他看上去不是普通人,身披黑色鎏金甲胄,头戴亮银虎盔,后背铁弓,手执玄铁长槊,傲然骑在一匹白马之上。 白马也是神骏之姿,比平常的马要高大,通体雪白如缎,四蹄之下弯曲如钩,细长的耳朵直直竖着,俨然天神游龙般屹立在天地间。 ——这不是饮毛茹血的原始人,而是古人! 云栖心下舒了一口气,想到自己初来乍到,多个朋友多条路,微笑着冲来人拱了拱手,招呼道:“你好。” 那人上上下下地审视着眼前的少女,一身藏青色紧身衣勾勒出健美匀称的线条,婀娜的身姿,丰满的胸膛,修长结实的腿。 她漆黑的头发披在肩上,脸色却是白皙,那白不是雪白,而是白玉般晶莹、柔和、莹润的白,脸上一双漆黑的眸子,如同宝石般闪亮。 没有别的装饰,也没有别的颜色。 她就这样静静立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天地间的一切都已失去了颜色。 这种美已不是人世间的美,显得超凡脱俗,显得不可思议。 他略微失神,府中有来自各地的缤纷佳丽,但他却从未看见过这么美的女人。 架在火上的豹子只剩下被烟熏得漆黑的残骸,空气中的血腥气已经淡了,取而代之的,是阵阵烤肉的飘香。 他看了看那头豹子,再望向少女时,鹰眸中凌厉的杀气已经悄然逝去。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下马,弯腰捡起那枚血肉模糊的豹头,轻抚着,眉头又皱了起来,冷声道:“你吃了它?” 云栖注意到他手中带血的赤金项圈,蓦然意识到这头豹子是有主人的,而且主人也许就是这个年轻人,连忙辩解道:“是它要吃我,所以我才不得不吃了它。” 第八回 三胡(上) “我不喜欢跟别人靠太近,不习惯!” 一 来人冷笑:“你不得不吃了它?!” 眼前这个芊芊柔柔的女孩子,竟然能杀死一头猎豹,还剥皮拆骨......吃了下去,无论是谁碰到,都会被惊得合不拢嘴。 当那人翻看到头颈处的创口时,猛然愣住了,眯缝起眼睛,上上下下、来来回回地端详着。 只见那创面异乎寻常的平滑、完整,你绝对想不到,究竟是何种力量才能达到如此境界。 他忍不住探出手,指尖轻划过几乎冰冻住的血面,这一划不打紧,除了血渍,指腹上竟沾了一层细密如屑的黑褐色血炭。 手指置于鼻端,他如猫般嗅了嗅,食指轻轻一撮,黑褐色的血碳微粒竟化成齑粉,雪风呼啸着,指间的血尘立刻消散而去。 这时,他的浓眉已然拧作一团,目中满是惊骇之色,心中思量着,一时间却无法参透其中玄机。 他抬起头来,复又打量起面前这个美得惊人,却浑身透着古怪的女孩。 女孩子只是静静立在冬日阳光下,脸上满是温柔甜美的笑容,身上亦无吹毛断发、世所罕见的利刃,他一字字缓缓道:“你如何杀了它?” 云栖羞涩地笑了笑,手上比划着,细葱般纤细的手指像是在跳舞:“只是用匕首划拉了一下,唉,想不到它的脑袋就这么掉了,我不是故意的,当时情况紧急,它已经扑到我身上,一口咬下,不得已......” 这番话说得轻描淡写,却愈发令人发憷,那人经年征战,比这残酷血腥的场面见得多了,可纵观天下,还没有哪位英雄可以有如此能耐。 他纵然心疼,却无奈笑道:“这蠢物自己没本事,怨不得人。” 说罢,转身,将豹头递给身后的护卫,又从怀中掏出块丝帕,垂目擦拭起那只带血的赤金项圈,幽幽道:“姑娘好本事,它可是西州进贡的豹王。” “进贡——皇室?”云栖将目光投向他的身后,脸色已经变了。 夕阳残晖映出一排狭长的影,那是一道骑在马上、身披铠甲的男人组成的人墙,每个人手里都挽着张强弓,每张弓的弦都已拉满,箭已在弦。 她顿时感到心跳得很快。 等离子匕首再厉害,也挡不住飞蝗般的乱箭! 难道她刚到这个鬼地方,屁股还没坐热,豹皮夹袄都还没穿上,就要去西天报道?!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思索间,脚下已经做好开溜准备,脸上却满是甜甜的笑,声音也是温柔:“大哥哥,你叫什么?” “大哥哥?”那张冷脸蓦然怔住了,面上阴晴不定,沉吟片刻,忽然朝她咧嘴一笑:“我叫李三胡,你呢?” “我叫云栖。” 李三胡暗暗想着,多么温柔而美好的名字,可见所谓人如其名完全是胡扯,又道:“你姓什么?” 云栖眨巴着眼睛,想了想,嫣然道:“我姓欧阳,欧阳云栖。” “你从哪里来?” 在她浮想联翩的时候,早已编撰好一套自认为完美的说辞,但只要是谎言就会有漏洞,身为警察的她深知这一点,于是抬手指向东方,嫣然笑道:“我来自瀛洲。” 《列子·汤问》中有云:“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其中有五山焉,一曰岱舆,二曰员峤,三曰方壶,四曰瀛洲,五曰蓬莱……所居之人,皆仙圣之种。” 云栖自忖,自己这身打扮哪里的人都不像,干脆就扮作神仙,在古代,神仙可是最惬意的职业。 “瀛洲?”李三胡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夕阳若血,千里雪原苍茫无际。 他忽然笑了,道:“瀛洲远在万里之外,此处方圆十里内只见那头蠢物的足迹,你又是如何到此?” 云栖心中咯噔一下,满脸的笑顿时凝滞,她故作掩饰地将额前的乱发捋到耳后,稍稍停顿,再抬起头来时,目中竟已噙着泪,黯然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昨日还在家中,谁知一觉醒来,却已身处冰天雪地。” 说着她抬起头,举目四望,目光望向天际的极远处,面上已满是怅然若失之色,口中喃喃:“我会不会仍在做梦?这一切都是梦,没有冰天雪地,没有豹子,一切都是假的。” 李三胡被逗乐了,他许久没有碰到这么有趣的人,以及这么有趣的事情。 他轻声道:“你可以咬一下大拇指,人们都说,会疼的话就不是梦。” 云栖当真把手指伸到口中,用力咬了咬。 自己咬自己,当然吃痛。 她“哎呀”唤了一声,目中已然泪光盈盈,整个人慌得手足无措,就连说话都语无伦次:“大哥哥,完了,都是真的,我该怎么办,这是什么地方,我没有父母亲,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家,我该怎么活下去?!” 云栖寻思着,想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生存下去,先得找个靠谱的落脚处。 这个李三胡看上去,虽算不上好人,倒也不坏,她打算先赖上他,边走边瞧。 “姑娘如无去处,可与我们同行。”李三胡道:“只是要委屈姑娘,大军正与叛军在昌乐会战,只有等战事结束后,才能带你去长安。” “长安?”云栖立刻点头,眼见太阳即将落山,当下最要紧就是找到落脚处,其他都不重要。 李三胡咧嘴一笑,喜道:“大军就驻扎在前面十里外的白杨坡,上马吧。” “骑马?” 云栖抬头望向坐在马背上的男子,又看了看比她还高的白马。 那匹高大威猛的白马扭过头来,漆黑的眸子瞪着她,朝她噗噗地喷了几鼻子热气。 云栖皱眉,摇头道:“我不会骑马,从来都没骑过,我们那根本就没有马。” 李三胡拍了拍马背,强耐着性子道:“不用你骑,你只管坐,我管骑。” 云栖想都没想地拒绝了,而且很直接,再次摇头:“我不喜欢跟别人靠太近,不习惯!” 在李三胡高高在上的人生中,第一次碰到这么不识抬举的女人。 一腔热血碰了一鼻子灰,他立刻沉下脸来,胸口憋了团闷气,不再言语。 旁边的侍卫喝道:“妖女,大胆……” 还没说完便被他打断,他冷冷道:“本将军军务繁忙,要走便上马,不乐意你就继续待在这里,这里什么都没有,倒是有劈头盖脸的西北风,管饱,恕不奉陪!” 碧空在冬日的夕阳里,透出神秘的淡紫色。 白茫茫的雪原上,没有飞鸟,没有人迹,仿佛没有生命的存在,只有空荡荡的寂寞。 李三胡望向前路,高举起马鞭,用眼角悄悄瞟着这个古怪的小姑娘,谁知女孩子仍旧动也不动地立在暮色中,没有丝毫要妥协的样子。 他的鹰眸中已覆上一层寒霜,马鞭一挥,“啪啪”几声,双腿一夹马腹,白马如同离弦的箭般冲向前路。 一阵密如雨点般的马蹄声,十余骑快马,嘚嘚的马蹄扬起雪花,乱雪纷扬,一队人马已经扬长而去。 二 夕阳的最后一抹阳光,斜斜照着银装素裹的白杨林,林外蜿蜒的小河没有结冰,水面上闪烁着细碎的金色光芒。 一阵密如雨点般的马蹄声打破了营地的寂静。 白杨林中扑棱棱窜出一群惊鸟,李三胡一马当先,马队从白杨林中穿出,河边的营地辕门已启开,传话的军士高声喊道:“将军回营——” 李三胡在辕门前停住马,回身朝来路望去。 夕阳已经隐没在白杨林后,天上飘起了雪,雪花纷扬。 李三胡皱起了眉,目光冷厉,像是要杀人的样子。 雪越下越大,越来越密,纷纷扬扬,天地间已然笼罩在白纱般的雪幕里。 他立在纷扬的乱雪中,头发上、脸上、眉目间沾惹了雪,堆叠的雪片勾勒出冷峻的线条,以及面上近乎残酷的神情。 想不到这个美若天仙的少女竟如此倔强,不哭不喊不求人。 若能将此女收入囊中,将来在老大和老二那里都能派上大用场! 心腹军士见他逡巡不入,已然明了,探问道:“将军定是看上那妞了,哼,妖女竟然如此不识抬举,我去接她,无论如何,都会把她弄回来!” “无论如何?”李三胡冷笑:“你能若何?你就不怕她把你的脑袋割下来当凳子坐?” “将军,”心腹讪笑道:“我是过来人,女人分两种,这种吃软不吃硬,是靠哄的。” 李三胡从来都不用哄女人,倒是女人们都来哄着他,他浓眉一挑,“哄——如何哄?” “虽然她浑身透着诡异,说白了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只要是个人,就得吃饭睡觉,我这就折回去,她要怎样都随她,大不了我牵马,她骑马,多花点时间也能把人带回来了。” 李三胡冷笑:“女人可不能惯着,不把她整服了,以后她不得骑到我们头上来。” 说到这,他断然道:“走,回营,这里方圆五十里没有人家,我倒要看看,没得吃没得喝,她究竟能撑到什么时候。先教训教训她再说,明天再去找她,到时候冻得半死不活的,她才知道听话!” 心腹动了动唇,心道:“你不去理她,恐怕明天就变成冰冻死人了!实在不行,我待会悄悄摸回去,兴许......” 天地间一片静谧,白纱般的雪幕中忽然响起某种奇怪的声音。 那是积雪从树梢上坠落的簌簌声,但每次响起,会紧随着片刻的寂静,如此循环往复。 那声渐近,扑扑簌簌,飘飘忽忽,众人循声望去,竟有一个人凭空行走在纷扬的雪花里,影影绰绰。 她从空中而来,脚尖在白杨林的树梢上轻轻一点,人恰似一只会点水的蜻蜓,在白杨林上空接连四五个起落,转眼间已飘然而至。 她戴着在雪光下亮闪闪的护目镜,身上点缀着飘雪,轻飘飘地落在地上,雪白的脸际透出蜜桃般迷人的红,满脸羞涩的笑,那笑清澈不沾惹半分凡尘。 到了跟前,她朝李三胡挥了挥手,轻声嗔怪道:“将军,你们走得太急,也不等等我!” 第九回 三胡(下) “男人能做的女人都能做,男人不能做的女人也能做!” * 云栖洗完澡的时候,雪已经停了。 疏星刚升起,一轮冰轮般的冷月,正挂在远远的树梢。 冬夜的风中带着雪花的寒意,夜色神秘而美丽。 云栖慢慢地走在河边,仿佛已落入一个神秘而美丽的梦境里。 跟暗无天日的地底相比,夜晚的星空深邃、静谧,而她只是沉醉在这雪意空蒙的天地间。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你可知月亮旁边最亮的是什么星?” 从未见过月亮的人又怎会知晓? 云栖回身望去,李三胡正阔步走来。 此时的他已经换上藏青色便袍,紫金冠束发,披着大红披风,走到近前。 月下的女子身着月白色素裙,流云般的柔发披在肩上,月光照着她的脸,肌肤雪白近乎透明,脸上那双漆黑的眸子黑得发亮。 没有别的装饰,也没有别的颜色。 她就这样静静的立在月光下,月华莹澈,整个人也清清淡淡,宛若谪仙般,莹澈不惹凡尘。 李三胡虽尚未满二十,却已阅女无数,但从未见过如此特别的女子。 他凝神打量着她,略微失神,一两秒后,见云栖躬身行礼,蓦然晃过神来,伸手解下自己的红披风,披在她身上,柔声道:“军营条件简陋,你可还习惯?” 云栖脸已经红了,点了点头。 李三胡微笑道:“大唐的礼仪你倒是学得很快,可是王妈教你的?” 云栖点了点头,“将军对云栖很好,云栖初来乍到,言语不周之处,还请将军谅解。” “今晚的饭菜可对胃口?” 云栖舔了舔唇,嫣然道:“有鱼有肉,这已经是我吃过最可口的饭菜了。” “洗澡的热水可够?” 云栖羞涩地点了点头,脸愈发红了。 李三胡又问:“我看你身上的衣服与我们的大不相同,我让人准备的衣物可习惯?” 在李三胡热情的目光下,云栖脸已红透,垂下头去,喃喃道:“多谢将军,除了穿起来比较费事,其他都好,将军军务繁忙,云栖住在这里,实在是叨扰了。” 李三胡却未搭话,云栖抬起头来,发现他正举目望向北方的星空,年轻俊朗的脸上,虽然在微笑,却掩不住露出忧虑之色。 云栖本想问他,却又想他定是在思虑什么军国大事,自己对这种事一无兴趣,二无能为力,还是不要过问的好。 想到这,她正打算找机会退下,却听得李三胡幽幽道:“很快就到春节了,春日的长安城热闹极了,那里有全世界最美味的食物,最醉人的酒水,最悦耳的音乐,真想立刻就能带你回去,兴许还能赶上上元灯节。” “上元灯节?” 他所说的一切都是云栖从未经历过的,她的脸上立刻露出憧憬的表情,“我们为何不能马上就回长安?” 李三胡长长叹了一口气,道:“叛贼刘黑闼作乱,如果能在昌乐一举消灭他,兴许还能赶上。” 顺着他的目光,云栖凝望着雪色迷蒙的荒原,似陷入了沉思,片刻之后,忽然道:“云栖初到大唐,不懂礼数,还望齐王殿下谅解。” “王妈告诉你的?!”他面上露出愠怒之色,叱道:“真是个多嘴的老婆子!” 然而这是他授意的。 实际上,在盘问王妈之前云栖就已经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因为她有那个熟谙人类三千年历史、文化、科技的超级大脑。 “还好王妈坦诚相告,否则云栖冒犯殿下而不自知,怕是……该死。” 李元吉笑了笑,道:“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世人都当我是高高在上的齐王,而我却只想要个朋友。” ——史书记载,李元吉生性残暴,这人看上去不坏,只不过……齐王李元吉的下场,跟他做朋友可不是什么幸事。 云栖轻声笑道:“是否当做朋友,全在殿下一念之间,云栖有幸遇到殿下,蒙殿下收留,自是有缘。” “三胡是我的乳名,既是朋友,希望你仍旧如此称呼我。” 云栖点头,却没有再说话,二人静静地立在河边,聆听着河水透过冰隙潺潺流淌的声音。 水面上、雪野上渐渐升起乳白色的雾气。 雪雾凄迷,山重水复疑无路,云栖陡然觉得,自己的前路也是一片迷茫。 她喃喃道:“一个女人在大唐该如何生活?” “你可会唱歌跳舞?” 云栖摇头,她唱的跳的都不是这里的。 “刺绣女工?” 她再次狠狠地摇头,满脸尴尬的笑。 聚乙烯四氟的衣服耐酸、耐碱、耐高温、耐老化,就是穿一百年都不会坏,她竟然连针线都没碰过,更别说刺绣了。 “琴棋书画呢?” 她刚想摇头,却又马上忍住了。 一问三不会,这脸还不够丢的? 云栖没吭声,片刻之后,终于释然一笑,反问:“琴非琴,棋非棋,书非书,画非画,我们那的琴棋书画跟你们这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李三胡一脸愕然,云栖补充道:“殿下,我在瀛洲当过警察,警察相当于你们这里的不良人。” 无论是谁,都很难将眼前这个芊芊柔柔的女孩子跟不良人联系起来。 李三胡瞪大了眼睛,看着云栖,好像她鼻子上忽然长出一朵大红花,笑容中满是讥诮之色:“你们那竟然让女人做不良人?” 云栖眨巴着眼睛,道:“在我们那儿,男人能做的女人都能做,男人不能做的女人也能做!” 李三胡满脸促狭的笑,道:“你可别说大话,有一件事儿唯有男人才能做!” 云栖垂目,正大光明地瞥了瞥帅哥的下半身,一本正经地道:“在我们那,那件事男人没机会做。” 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些事儿不用点破都能明白。 “啊!”李三胡立刻张大眼睛,这回就连嘴巴都合不拢了,惊道:“连这事都干不了,你们那的男人还算是真正的男人吗?” 云栖当然点头,上上下下打量着他,意味深长道:“他们该有都有,当然是货真价实的男人。” 李三胡皱眉,蓦然对不能发泄正常生理需求的男人充满着同情,轻声叹息道:“那他们......还正常吗?” “正常?”云栖扁了扁嘴,满脸狡黠的笑,“他们一个个人高马大,男人该有的都有,再正常不过了。” “我是说那个方面?!” 云栖摇头苦笑,道:“我不是男人,哪能知道?!再说了,我觉得他们对生活相当满意,一定已经找到了解决办法,这个世界办法总比问题多!” “那女人呢?你们那的女人有那种需要吗?” 云栖又摇了摇头,李三胡眼睛瞪得更大了,心道难怪连男人近身都会觉得不习惯,瀛洲的男人和女人都是性冷淡...... 云栖似乎不愿意再跟他深入探讨下去,话锋一转,又道:“到了长安,我不想依靠别人生活,为了活下去,我总得做点什么!” 李三胡笑道:“你若想做不良人,我可以安排。” 云栖想了想,问道:“你们这的不良人都是男人?” “不良人面对的都是穷凶极恶的罪犯,这活可不是谁都能干的!”李三胡拍着胸脯道:“不过有我在,如果你真想做,我去找二哥,他是不良帅,小菜一碟!” 云栖叶眉轻蹙,又道:“我可不想成日跟一帮汗津津的臭男人混在一起。” 李三胡再次打量起她来,冷笑道:“你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一窍不通,就连刺绣女工都不会,即便在青楼混也是最末等的。” 云栖心里很不服气。 李三胡耸了耸肩,表示无奈,随即眼珠子转了转,抬起手来,拍了拍她的肩,道:“唉,算了,念你在大唐无亲无故,怪可怜的,我免为其难,可以收你入府,反正府上美人众多,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美人众多?”云栖开始掰着手指头统计美人数量,冷笑着:“正妃一名,然后呢?” 李三胡做思考状,接口道:“九嫔,算九个,嗯,还有婕纾,美人,才人……” 云栖摇头,又问:“你这个高高在上的王爷殿下,可清楚府中究竟有多少美人?” 李三胡被问住了,府中美女无数,对他来说,女人如衣服,谁有空还要把有几件衣服盘算清楚的? 他眨巴着眼睛,决定往少里说,摸着下颌道:“跟其他皇子相比,我这算是少的,也就三四十个,具体多少我也不清楚。” 云栖摇头叹息道:“你二十不到,照此趋势下去,不出两年,不得有三五百个?一天一个,平均下来,就是一年也轮不上一次。” 李三胡急忙辩解道:“其实有些(衣服买)回来以后就没穿过,你跟她们不同,仅在正妃之下。” 云栖深深吸了一口气,叹道:“我不喜欢跟多得不计其数的女人一同伺候一个男人。” 李三胡现在也习惯了,云栖跟府里头那些美人不同,有话就直说,不用费心思猜来猜去。 浓眉一挑,反问道:“不依靠我,那你又如何生活下去?” 云栖低下头去,思索着,自从来到这里,这个问题她已经考虑了很长时间。 她想做的事情,只能说是混口饭吃。 她想要自由,不想再受什么拘束,她还得想办法离开这里……但是得找到回去的法子。 过了片刻,她抬起头来,嫣然道:“我打算云游天下,寻仙问道。” 李三胡只觉胸口有些闷:“你没银子如何云游天下?” 云栖心中已经有了主意:“也许我可以给朋友帮忙,在帮助别人解决问题的同时,也能把自己的肚皮喂饱。” 李三胡笑了,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他将目光投向北方的星空,仿佛已经看到高耸的城楼,城楼上燃点着篝火,火影霍霍,映照出刀剑的寒光。 少年老成地叹了一口气,道:“你这个朋友现在就有难题请你帮忙,若能成功,我给你到皇上跟前请功,你所能得到的赏赐,恐怕够你大手大脚地挥霍大半辈子!” “什么难题?” “杀人!” “杀人折寿,我不杀人。” “你把我的豹王吃下去的时候,怎么不怕折寿?” “我那是自卫,我不吃它,它就要吃我!” “可是叛贼刘黑闼已经杀死了颍州刺史马匡武,贝州刺史许善护,淮阳郡王李道玄,恒州刺史王公政,千千万万的百姓因他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这样的人,杀他就是在救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是拯救天下苍生?” “让一个女人拯救苍生?”云栖笑了,心虚的笑,她现在很后悔穿着反重力鞋瞎逞能,“我总觉得拯救苍生是男人的事?!” 李三胡皱眉,冷笑道:“你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 云栖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声音却已经细若蚊蝇:“我刚才说过什么?” “男人能做的女人都能做,男人不能做的女人也能做!” 第十回 刺探 “一饮一啄,皆是定数,现在花了,将来就没命花了。” 一 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也正是最接近光明的时候。 人也一样。 尽管寒冬的夜晚是如此难捱,但在刘黑闼看来,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立在白杨林对面的半山腰上,第一缕阳光冲破黑暗照下来的时候,正照在刘黑闼身上。 山下唐军的营地一片静谧,帐篷外的一簇簇篝火已然熄灭,尚未燃烬的柴薪上萦绕着一缕缕白烟。 已经过了换岗时间,看守辕门的军士倚靠在门边,瑟缩着脖颈,冻得通红的双手不住揉搓着,呵着气。 那几个人不时望向营帐方向,口中骂骂咧咧的,就等着下一班来换岗,他们也好回去喝口热酒躺下。 看着别人抖抖瑟瑟的模样,刘黑闼忽然条件反射似的打了个哆嗦。 他一把抓起挂在腰间的朱红色酒葫芦,拧开枣木塞子,冻得通红的鼻子凑到壶口,如同馋猫般深深嗅着,却轻声叹了一口气。 这一夜,他就是靠着这壶冷香凝熬过来的。 可是现在酒壶已经空了,就连最后一滴酒已被舔舐干净。 下面的营地忽然有了动静,冻得直哆嗦的刘黑闼抬头望去,伙头正钻出帐篷,拎起水桶,踏着积雪,缓缓朝着营地外蜿蜒的小河行去。 冬日清晨的阳光照在河面上,水流潺潺,覆在水面上的薄冰,如同镜面般反射出耀目的光芒。 他目不转睛地紧盯着打水的伙头,看着那人提溜着水桶,又一步一挨地回到露天厨房,将水倒进大水缸里...... 刘黑闼伸手摸着黏在下巴上的络腮胡须,沉思着,细长的眸子里面闪着光。 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一向狡诈多谋的他,定是有了克敌制胜的法子。 而唐军万万想不到,作为敌军的主帅,他竟然孤身深入,跑到了对手的营地外面,甚至他已经把偌大个营地都逛了一遍。 刘黑闼忽然锤了一下倚着的光树干,咧嘴笑了笑,当然是笑数万唐军即将变成他的下酒菜。 他悄然退入树林,套着土褐色短袍的身影隐没在清晨的雪光里。 刘黑闼下到山脚的时候,冬日的太阳已升起。 几声鸡鸣响起,给山脚下这个死寂的小村落带来一缕生气。 自从刘黑闼占领了河南,李唐的军队三番两次地前来讨伐,附近村落的百姓早已逃往山中躲避战祸。 刘黑闼轻车熟路地摸进村,来到村边的一户人家,纵身一跃,便翻入后院。 他的坐骑“紫电”已经在后院马厩中吃饱喝足,养好了精神,看到他,兴奋地跺着前蹄。 刘黑闼不急,就像来到自己家一样,先去院子里的水井打了水,把自己和马喂饱,这才牵着马从后门离开。 二 冬日的阳光,照在人身上特别暖和。 一身猎户打扮的刘黑闼骑在马背上,出了村,上了官道。 马如其名,休息了一个晚上的紫电,驰骋在白茫茫的雪野上,如同一道紫色的闪电。 马嘶蹄飞,带着雪意的风从耳畔呼啸而过,放眼望去,官道两旁覆着积雪、荒无人烟的农田、残垣断壁的村落飞快地向后退去。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在刘黑闼的眼中,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就是他的土。 而且按照他的谋划,只要能够击败太子李建成,李渊黔驴技穷,大夏的疆域向西可以直达天堑虎牢关,天下唾手可得。 想到这些,已经操劳大半夜的黑汉感到精神抖擞,神清气爽。 扑面而来的雪风中带着雪后特有的清新,心情舒畅的刘黑闼深吸一口气,立刻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他似馋猫般猛抽着鼻翼,沉醉地半闭上眼睛,顿时满口生津,酒瘾犯了。 循着诱人的酒香而去,距离驿道不远的小河畔,柳林边上,一面青布酒旗斜斜挑了出来。 走到近前,刘黑闼定睛一看,酒旗上书三个篮字草书:“冷香凝” ——如此荒僻之地,居然能有洛阳城最有名的冷香凝? 刘黑闼暗暗纳闷,虽说他对河南地界不如河北老家熟悉,可是这条道来来回回好几趟了,饿极了的野狗到处乱窜,却从未见过什么路边酒肆。 别说酒肆,就连活人都没见到几个。 可是此刻焦渴难耐的刘黑闼,已经顾不得思虑那么多了。 喝口酒都要思来想去,大活人难道活活被尿憋死?! 作为资深酒客,刘黑闼可以没老婆,但不可一日无酒。 “伙计,”他将马栓在酒肆门前的柳树下,习惯性地四下环顾,愈发纳闷。 连年战乱,方圆十里没有人,自然没有做生意的店家。 唯独这家酒肆的生意好到不可思议,不但座无虚席,竟然还有人站着! 等了片刻,他终于在角落里找到空位落座。 伙计走了过来,杵着脑袋东张西望的刘黑闼立刻双眼放光。 在刘黑闼的印象中,伙计多是终日操劳、腰都直不起来的男人,即便是女子,那也是粗手粗脚、不堪入目的乡下妇人。 可这家酒肆的伙计却是个小姑娘,还是个一眼看上去就让人移不开眼的小姑娘。 快过年了,小姑娘穿着特别喜气的朱红色大袄儒裙,头上梳着两个螺髻,髻上系着朱红色布条。 ——人靠衣裳马靠鞍,这句话该反过来说才对。 刘黑闼笑眯眯地打量着小姑娘,那身乡下人普普通通的大棉袄穿在她的身上,比宫里头那些个浓妆艳抹的美人还要好看。 小姑娘脸色雪白,如同白玉般晶莹透亮。眼眸漆黑,如同宝石般明澈。唇色殷红,如同樱桃般娇艳欲滴。 冬日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明眸皓齿,白白红红搭配在一起,整个人就如同画中人一般。 刘黑闼终于恍然大悟,难怪大清早的,这个荒郊野岭的小酒肆,生意能够如此火爆,坐满了客人,而且还都是男人! 他大声吩咐道:“先给我来二十斤冷香凝,两斤在这里喝,其余装好带走。配四碟冷盘,四碟热炒,再到后面杀只活的老母鸡炖汤。” 其实刘黑闼吃不下那么多,只不过他这人喝酒时,就是喜欢叫上满桌子的菜。 自从走上了犯上作乱的道路,他这爱显摆、讲排场的毛病就越来越严重了。 喝酒必须是洛阳的冷香凝,配酒必须冷热八大样,外加一锅大补汤。 这样才对得住他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辛辛苦苦的打拼一场。 小姑娘打量着他,笑靥如花,口中却半点不客气地戏谑道:“就你一个人,要那么多酒菜,不怕撑死你?” 刘黑闼怔住了,这么伶牙俐齿的伙计,他倒实在没有见过。 而且敢跟他这么说话的人,放眼华夏大地,他也从未见过。 刘黑闼冷笑:“你一不是我老娘,二不是我娘子,敢管我的人还没生出来哩! 小姑娘冷笑道:“你即便有银子也不能乱花,否则……” 刘黑闼剑眉一挑,追问道:“否则什么?” 小姑娘依旧言笑晏晏,“一饮一啄,皆是定数,现在花了,将来就没命花了。” 刘黑闼已然脸色大变。 如果是牛鼻子老道,亦或者那些个阿弥陀佛的出家人,跟他搞这些神神叨叨的玩意儿,心情好的时候,兴许,他会斗志昂扬地与之探讨一番“命运由我不由天”的真理。 可是面对这个比女儿还小的黄毛丫头,他如同见鬼了般,浑身霍然一震。 他钉在椅上,紫红色的脸膛沉了下去,也许他自己都未觉察到,他的脸色已变得苍白,喃喃道:“小女娃子懂什么?!” 小姑娘神秘兮兮地微笑着,迈着轻盈灵动的步子走了。 他如同虬枝般的手指紧紧握住刀柄,却未拔出来。 今天可是出来办大事的,小不忍则乱大谋,众目睽睽之下,岂能跟这黄毛丫头一般见识?! 酒菜很快就备齐了,刘黑闼板着脸,拎起竹筷埋头吃起来。 可是吃饭也是要看心情的。 现在他默不作声地咀嚼着,这满桌丰盛的酒菜吃到嘴里,如同嚼蜡一般,没了半点滋味儿。 客人们大口喝着酒,男人酒喝多了,话也就咕噜咕噜冒出来了。 刘黑闼再次皱起了眉,因为他听到了自己的大名。 无论是谁,一听到自己的名字,总想听听人家说了些什么。 坐在正中间一桌的酒客,都是年轻人,个个身强体健,腰佩长剑,背着包袱,面上风尘仆仆,看上去是赶路的客人,正在议论刘黑子。 刘黑闼并不喜欢刘黑子这个称呼,但他那张黑脸上的厌恶之色稍纵即逝,低下头去,专心致志地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耳朵却竖了起来。 “刘黑子半年功夫就恢复了窦建德大夏的领地,此人外号‘神勇将军’,当真是厉害得紧啊!” “太子殿下的专使已经拜访过家父,大唐猛将如云,太子携精锐与之对峙,刘黑子得意不了多长时间了。” …… 刘黑闼冷笑。 他的确是人们议论的焦点,无论在哪,总有人支持他,也总有人反对他。 他懒于理会,事实胜于雄辩,而他将用胜利来证明自己。 一柱香功夫后,垂目不语的他,已经将桌上的美味佳肴悉数扫入腹中。 又将喝剩下的酒水灌入酒葫芦,高声喊道:“伙计,结账!” 他从怀中掏出十两纹银,“啪嗒”搁在桌上,等着。 不知为何,天不怕地不怕的刘黑闼一想到那个小姑娘,心里竟然颤了颤。 但令人心里发怵的小姑娘却没有再出现。 此刻,在酒肆的后厨里,云栖拍了拍另外一名伙计的肩,问道:“你确定他就是刘黑闼?” 其实不用确认,她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能把日子过得这么惬意的人,兜里的银子不是偷的,就是抢的。 伙计认真地点着头:“就是他,跟过去一样,爱喝酒,爱显摆,爱一个人跑出来刺探军情,虽然已经易容改扮,可是他的背影,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 刘黑闼在他们偷偷窥视的目光中结好了帐,走出酒肆。 跑堂的伙计早已将他订的余下十八斤冷香凝装了两个大酒缸。 酒缸放在竹筐里,竹筐一左一右很稳当地担在紫电的马臀上。 随着一声长嘶,紫电再次驰骋在空寂无人的雪野上,在雪意空蒙的长空下,就如同一道紫色的闪电。 然而他却未发现: ——身后那间生意好到爆的酒肆,酒客已倏然散去,因为这出戏已经演完了。 而下一出戏则刚刚开始。 二 白茫茫的雪原上一望无际,云栖又在逞能了。 每个人在做自己擅长的事情时,都会干得津津有味,而且每时每刻都能收获成就感。 而云栖最擅长的就是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咳,在声名显赫的神勇将军刘黑闼面前,她竟然自认为是猫! 没人知道她是谁。 即便有人,譬如走了没多久,她追随着刘黑闼的踪迹,距离昌乐还有十来里路的样子,驿道上逐渐出现了路人。 可是在路人眼中,她只是忽闪而过的清风鸟影。 她已换上雪色襦裙,披着雪白的银狐披风,戴着银色钛金护目镜,在护目镜的激光雷达视野中,牢牢锁定了刘黑闼和他的紫电。 在冬日浮动着乳白色雾气的雪野上,她如同白鸟一般,凌风而行,衣袂飘飞。 没用多少时间,刘黑闼就进了昌乐城。 虽然他已经将昌乐县衙据为帅府,可是此刻,他刚刚品尝了两斤冷香凝,各色时鲜荤素,肚皮里装满了滋阴补阳的老母鸡汤。 饱暖思淫欲,人在吃饱喝足的时候,又会冒出肚皮以外的欲求。 尤其是他,本来意气风发的好心情,无端端地被那个没眼色的乡下丫头给破坏了。 就如同阴云悄然爬满了万里晴空,他的天空急需阳光,温柔会安慰男人的女人就是那道光。 刘黑闼享受做英雄的感觉。 自古美女爱英雄,似刘黑闼这般神勇的英雄,在他所占领的一座座城池中,都有爱慕他的美人。 昌乐自然也不例外。 此刻他已摸到用来安置美人的大宅院外面,院内传出清雅悠扬的琴音,美人温软的歌喉正在吟唱《鹤冲霄》: “苹叶软,杏花明,画舡清。双浴鸳鸯出绿汀,棹歌声。春水无风无浪。春天半雨半晴。红粉相随南浦晚,几含情。” “双浴鸳鸯......嘻嘻......”刘黑闼阴霾密布的心情,登时如同江南的春天般和煦明朗,身手亦如同少年郎般矫健。 他纵身跃起,一起一落,人已如同偷腥的馋猫钻进了后院,攀在后花园的假山上,粗粝的嗓门如同炸雷般:“兰儿,你的刘郎来了!” 第十一回 赌命 “我怕没命,但更怕没脸!” 一 正午时分。 晴空万里,阳光正照在大宅院高耸的朱红色院墙上,墙头覆着晶莹洁白的雪。 云栖已偷偷从后院越墙而入。 落地后,为了避免惊动屋中那对春情勃发的男女,她顺着墙角,缓缓沿着假山树丛移动。 园中假山旁的腊梅花开得正盛,雪意弥漫的空气中充满着馥郁的梅香。 庭院寂寂,看不到人,也听不到人声,看来看来这只是个寂寞的地方,住着一个寂寞的女人。 循着琴音,她轻手轻脚地来到了女主人的闺房外面。 空落落的庭院中,琴声忽然停了。 云栖潜行到窗檐下,屏息凝神,竖起耳朵,好奇地聆听着屋内的动静。 但是她很快就明白里面究竟在发生什么。 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独处一室,会发生什么,不用看都知道! 冬日的阳光照在人身上,让人感到特别暖和,但绝对不会感到热。 可是此刻云栖却感到很热,热得要命。 有些事做的人会觉得很快活,可是看的人一定会觉得很痛苦,如果那个看的人没感觉,那他或她八成就是无欲无求的机器人。 云栖不是机器人,她甚至有着远比人类更为敏锐的头脑,判断力,以及对周围的感觉。 然而对于人类某些方面的生活,她还只是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 才开始,她只是好奇地趴到窗台上,在窗纸上戳了个洞,透过那个小小的孔,如同看戏般,偷偷研究里面究竟在发生什么。 后来她觉得那种事光看不做,就如同面前摆了桌满汉全席,只能看,不能吃,实在没意思。 于是她转身去,独自在覆着冰雪的花园中漫步,冬日赏梅也是极好的。 二 暮色渐起,夕阳血红的残晖,正照在厢房外的走廊上,照得从屋檐上垂下的几根细细长长的冰溜子璀璨发光。 冬日的晚风中,充满着寒梅的芬芳,令人心怀舒畅。 刘黑闼终于醒来了,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美人也醒了,贴在他毛茸茸的胸口上,白皙圆润的脸际,透出高潮过后的晕红。 二人依偎在床榻上,说着情话,再次温存了一番,刘黑闼这才起身。 在美人温柔的服侍下,他通体舒畅,早已将上午遇到的怪事抛掷脑后。 现在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帅府,一想到太子李建成即将成为他的刀下之鬼,他仿佛打了鸡血一般,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 他已换上一身玄色锦袍,面料是来自江南最顶级的缭凌,袍上用金银线密绣龙纹,五条苍龙或端坐、或急升、或回降、或缓行、或腾云驾雾。 这样还不止,腰间系螣蛇,发束紫金白玉冠,足蹬轻云履。 人靠衣装马靠鞍,曾经混迹于乡下的土包子,现在俨然一副帝王气象。 刘黑闼与美人一同用过晚饭,依依惜别,随后昂首挺胸,迈着大步走出厢房,踏在石阶上,习惯性地朝四下看了看。 夕阳将天空染成瑰丽的紫色。 暮色中,花园游廊畔的梅树巍巍而立,枝条虬劲,雪凝其上,宛若瑶柱玉条。 白雪间缀着纤巧精致的粉梅,有的含苞待放,有的正灿然绽放。 一个小姑娘穿着雪白的衣裙,右手托着腮帮子,仰面呆望着,正入定般动也不动地蜷在梅树下。 她纤小的身子蜷在白雪中,看上去既可怜、又可爱。 雪色映照着梅韵,愈发衬得小女孩肌肤胜雪,花容月貌。 刘黑闼定睛一看,这个如画般的小姑娘正是早上遇见那个。 一看之下,他浑身如同雷霆穿行于身,立时怔住了。 可早上那个是酒肆中的伙计,一身乡下丫头的打扮,这个却如同雪中仙子般,纯净不惹一丝凡尘。 可是她为何又出现在这?! 也许这个“她”不是那个“她”? 只是那张脸长得相似罢了? 但直觉隐隐告诉他,今天他见鬼了。 他钉在石阶上,迈不开腿,身子跟冰溜子一般僵硬,一般冰冷,紧紧盯着那个诡异的小姑娘。 就这样动也不动地立着,片刻,一阵雪风轻拂,鹅黄色的梅朵离枝而去,乱花翻舞,梅香浮动。 他猛然惊醒,走了过去,朝蜷在树下的小姑娘说道:“梅花虽美,然而这里却不是赏梅的地方。” 小姑娘依然动也不动地凝视着晚空,凝视着暮色中的梅花,脸上的神情呈现出难以描摹的深沉,与她的年纪完全不相称的深沉。 ——早上在路边不方便,现在这里只有自己和这个古怪的小女孩,男子汉大丈夫,老子难道还怕了她不成?! 刘黑闼暗想着,忍不住走到树下,拍了拍她的肩,招呼道:“嘿,小丫头,你在这里做什么?” 小姑娘终于有了反应,转过头来,大大的眼睛打量着他,忽然笑了笑,促狭的笑,道:“我在等你。” 刘黑闼也打量着她——穿着雪白衣裙,披着银狐披风,毛绒绒的帽边,包裹着精致纤巧的瓜子脸,带着雪意的暮色中,漆黑的眼眸异常明亮,闪动着奇特的光芒。 刘黑闼莫名地对这个古怪的小姑娘充满着好奇。 他一屁股在她身旁坐下,笑道:“等我,等我做甚?” 小姑娘淡淡道:“等你的命。” 刘黑闼瞪大眼睛,盯着这个芊芊柔柔的小姑娘,右手已探到腰间,紧握住刀柄,裹着厚茧的拇指轻轻摩挲着吞口上的兽纹。 凭他疾若闪电的拔刀速度,随时都可以要了小姑娘的命。 小姑娘却无丝毫动静,仍旧张着大眼睛,目中露出坦诚之色,望着他。 “你?等我的命?”刘黑闼朗声大笑起来,他要了很多很多人的命,而且还打算要更多人的命,如今忽然有个小姑娘,竟然敢大言不惭地对他说,想要他的命,这实在是全天下最好笑的事。 他哈哈大笑着,小姑娘只是静静地注视着他,目中露出怜悯之色,他心中暗暗纳闷,终于停了下来,道:“如何等?” “下棋。” “什么棋?” “围棋。” “这里没有围棋。” “我有。” 刘黑闼左右看了看,小姑娘两手空空,诧然道:“哪里有?” 小姑娘却不急,缓缓道:“我怕你出尔反尔,输了会赖皮。” 刘黑闼心想这个小女娃,年纪小小,却自不量力,脑子出毛病了吧。 他眼珠子转了转,冷笑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老刘跟你下棋,输了这条命任由你安排,绝不反悔,你输了也不能赖皮。” 小姑娘笑了,眉眼都在笑,笑起来可爱至极。 可是刘黑闼看得心里发怵,再次重申道:“你若输了,你的命就归我,不准耍赖皮!” 暮色愈浓,夕阳的最后一抹残晖,已经隐没在雪意空蒙的天际边。 疏星已升起,一弯蛾眉般的下弦月挂在梅树梢头。 月光淡淡地照着梅园,月光下,却忽然出现一面围棋盘。 棋盘如同雾中花水中月,如梦似幻地悬挂在半空中,触手可及。 刘黑闼忽然感到“等你的命”绝不是句玩笑话,也绝不是大言不惭。 他僵坐在地上,冬夜的风中透着冰雪的寒意,可他却感觉不到冷,心忽然跳得很快。 “白先,”他沉声道:“我让你三子。” 小姑娘嫣然道:“你可是在赌命,让我三子,你不怕没命?” 刘黑闼豁然笑了,道:“我怕没命,但更怕没脸!” 第十二回 师父 “知晓上下五千年,真是天佑我老刘家……” * 雪色迷蒙,天地间笼罩在无边无际的暮霭当中。 棋局已经开始了一阵子。 刘黑闼执黑,黑与白在棋盘上厮杀。 然而所有的一切,都源自一束奇异的光,由云栖腕上的水晶石手镯发射出来。 她将手镯从左腕取下,搁在雪地上。 晶莹剔透的晶石中,倏然射出千丝万缕的光芒。 那光柔和、澄澈,如同晶莹的泉水,从莹莹白雪中涌出,又如同梦幻般的闪电,倏然穿透月色。 刹那间,万千光辉在梅树下映出一面棋盘,也映出棋局的走势。 刘黑闼从未见过如此奇异的景象,他思量着这是传说中道家的幻术。 然而棋局输赢关乎性命,他没功夫去研究什么幻术,而是全神贯注地研究棋局。 棋局恰若战局,他隐隐会出云栖的用意,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有时竟然需要思虑许久,才落下一子。 可是云栖却似完全不需要思考,落子从容,攻势迅猛至极。 最可怕的是,非但落子奇快,而且从不悔棋,不但不悔棋,而且每一步都应对得当,每一步都令他应接不暇。 他不得不敛住心神,根本就不去看她,而是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棋局上。 二人就如此这般一急一缓地应对着。 他隐隐感到,无论如何出手,似乎每一步都已在对方的算计当中。 随着时间流逝,棋局过了中局,他已渐露溃势,雪夜风寒,而他却热得满头大汗。 失败只是时间问题,然而他已赌上了自己这条命,就如同人生,当他走上现在这条路时,成王败寇,无论遇到什么,都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冥思苦想间,小姑娘说过的那句话忽然窜上心头:“一饮一啄,现在花得多了,将来就没命花了!” 他忽然停住了手,拉起袖口揩去脑门上密密的热汗,轻声叹息道:“我认输了,这条命……任由你处置!” “你难道还不懂?” 刘黑闼眉毛一挑,轻声叹息道:“我懂,当然懂。” “你懂得什么?” “我懂——你不是寻常人。我也懂,我的下场悲惨,我这条命能折在你手上,总比将来有一天,众叛亲离,被李唐的贼子踩在脚下强!” 云栖虽然答应李元吉对付刘黑闼,却不想杀人。 “你还是不懂,我要你的命做什么!” 刘黑闼抬起头,仰望长空,一弯峨眉般的新月悬在半空中,月光下,鹅黄色的梅花星星点点,如同繁星般璀璨生辉。 然而这样宁静祥和的夜晚究竟还能有多少? 从出生的那天起,每个人的生命就已经进入倒计时,然而生命的长度却不尽相同,他的人生尽头又在哪里? 静谧的月夜,人内心中纷乱的欲望宛若焦躁澎湃的潮水,也禁不住沉寂下来。 他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气,雪夜的空气中充满着沁人心脾的梅香,刹那间,那抹清澈幽长的芬芳似已钻入五脏六腑,悄然已将笼罩在心间俗世紊乱的浊气驱散。 谁不愿意过着逍遥世外的生活,每日与三两好友把酒言欢、弈棋为乐?! 想到这,他的目中竟似已露出种悲凉萧索之意,轻声叹息道:“我懂,一年前,我也曾隐居山林,也曾过着陶公般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后悔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现在想要回头,已经来不及了。”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个道理你应该比我懂。” 刘黑闼低下头来,复又打量着云栖。 这个世界竟然有这么奇怪的人,而这个人竟以如此奇怪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 也许这就是所谓机缘巧合? 亦或者她只是……刘黑闼面上忽然露出古怪的笑容。 下一瞬,他已拔出那把随他征战多年、杀人无数的刀,寒光划过雪夜,刀锋已架在云栖的脖颈上,月光下,散发出惨碧色的幽光。 “说——”他厉声喝道:“你到底是谁派来的说客?李建成还是李元吉?” 冰冷锋利的刀锋已经贴在颈上,只要他稍稍一用力,她的命就会如同那头身首分离的豹王。 云栖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心里慌得一批,动也不敢动。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强制自己冷静下来,虽然她看上去年纪只能做刘黑闼的女儿,然而再开口的时候,整个人已显得镇定自若。 “李建成,李元吉,你为什么不怀疑李世民?” “哼,李二跟老大和老三不对付,心里头正盼着我将那二人的脑袋顺便摘了,省得他费事,他又岂会派说客来找我?!” “可惜,你说的人我从未见过。”云栖摇了摇头,冷笑道:“我只听说过他们的名字,他们可是高高在上的皇子,我一个外乡人又怎会认识他们?” “那你又怎会认识我?” 云栖思索着,笑了笑,悠然道:“你的名号天下闻名,不过,的确有人派我来找你,却不是李建成,也不是李元吉。” “到底谁派你来的?老实交代,我饶你不死!” 云栖一看已经稳住了他,冷笑道:“神勇将军刘黑闼,不但出尔反尔,而且如此对待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女孩,这件事若传扬出去,世人一定会笑掉大牙!” 刘黑闼脸色一沉,片刻之后,忽然冷笑着:“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用诡计来诓我,我们彼此彼此。” 云栖冷笑着,讥讽道:“不见黄河心不死,你已经是半截身子埋在土里的人了,还成大事者,真是好笑。” 刘黑闼闻言怒极,紫黑色的脸膛已涨得通红,手上立刻多了些劲儿。 只觉颈间锥心的痛,云栖惨呼一声,伸手探去,手上都是血,竟已被刀锋割破了皮肤,她全身缩了缩,让开少许,惊声叱道:“你疯了,好心当成驴肝肺!” 虽叫得响,可是她也变得小心翼翼,不敢再造次惹怒他。 刘黑闼冷声道:“说——究竟是谁派你来的?!” 如果承认是李元吉所遣,恐怕会被他用来威胁唐军,那个李元吉阴险狡诈,到时候,哪里会顾及自己的死活。 她心里有些慌乱,很是后悔,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早知道直接上刀子,不必跟他废话。 思绪纷乱,云栖身子颤了颤,竭力稳住自己,缓缓道:“师父。” “师父?” “我师父道号云飞,学识渊博,精通六爻八卦,知晓上下五千年,他派我来找你,让你悬崖勒马,这是在救你!” 自从遇到这个女孩子,一件件怪事接踵而来,刘黑闼陷入了沉思。 片刻之后,忽然仰面狂笑起来,狂笑的同时,一面手舞足蹈,目中露出某种疯狂的光芒,连声道:“知晓上下五千年,真是天佑我刘家……” 第十三回 天机 “我求见他自然有大事相商,你若不能带我去见他,那就算了,你我就此分道扬镳。” 一 这个人莫非得了失心疯了?! 云栖见状,趁机悄悄往后挪去,同时已将挂在腰间的等离子匕首握在掌中。 说话的时候,她人已掠开丈许外,道:“嘿,你这老头子,脑子是不是出了毛病?!” 刘黑闼站起身来,眼珠子转了转,柔声道:“带我去见你师父!” “啊?” 这家伙又在打什么主意?! “只有见到他,才能证明你没有欺骗我,如此我也才会相信你,考虑你的建议。” “可是我师父远在千里之外。” “他既然那么神,你一定有办法。” 素闻此人狡诈多谋,一定又在盘算什么,云栖沉思着,大概猜出他想知道自己的命运,更想找到对敌之策。 想到这,她又道:“师父居所不定,云游四方,我也不知道他老人家在哪里。” “我求见他自然有大事相商,你若不能带我去见他,那就算了,你我就此分道扬镳。” 刘黑闼用眼角瞅着云栖,心里头已经算定,没有完成使命,云栖是不会离开他的。 云栖思索着,孙子兵法有云:“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上上之策。” 此人神勇,经年累月征战沙场,身上肯定有功夫,自己不能跟他硬拼,攻心为上。 想到这,她眨了眨眼睛,嫣然道:“想要见师父,其实也不难。” 当然不难,既然水晶石可以投射围棋,想要变出个人来,自然也不是什么难事。 云栖接着道:“待我向师父转告,师父应允的话,你自然就能见到他。” “只是,”她四下环顾,面上忽然露出神秘之色,轻声道:“你这可有安静的所在?师父所说皆为天机,不能让外人听到。” 夜色阑珊,寂静的雪夜不时响起几声爆竹声,小年已经近了。 前厅里,圆桌上摆着一碟碟热菜和冷菜,还有一锅用活鸭炖的老鸭汤。 宫保野兔,爆炒河鲜,水晶肘子,梅花豆腐......这么丰盛的菜肴,只有三个人用饭,自然是吃不完的。 只是这些菜色都是云栖从未品尝过的,因此她舍不得放下筷子,依然不紧不慢地尝尝这个,试试那个。 刘黑闼瞪着眼睛盯着她,知道他有大事,关乎社稷的大事,美人和下人都已退下。 辛苦奔波一日,这是云栖今天吃到的第一顿饭。 她终于吃饱了,放下象牙筷子,摩挲着圆溜溜的肚皮,打了个嗝。 她故意磨磨蹭蹭的,刘黑闼终于忍不住了,揶揄道:“想不到你还挺能吃。” 酒足饭饱之际,云栖脸上露出满意的笑,道:“神勇将军的厨子不错,今天是我来到大唐的第二天,这顿饭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 “哼,那是当然,我的厨子可是御厨。”刘黑闼手指头敲打着桌面,不耐烦道:“既然你师父已经答应见我,他怎么还没来,到底什么时候能到?” 云栖摇了摇头,郑重道:“想要跟师父说话,不但要有耐性,还要焚香沐浴。” “焚香沐浴?你是不是想要借机逃走?” 云栖不是没想过,而且这对她来说,并不难。但她不想无功而返,即便有一线希望,仍旧想要尝试。 “要走我早就走了,”她抬头看了看窗外,夜色已深,窗外星空璀璨,道:“你去沐浴吧,我在书房里面等你。” 她得先去做好准备。 二 书房里燃着香,刘黑闼已沐浴熏香,静坐在等候。 云栖坐在刘黑闼对面,刚才她提前进来,已经布置好一切——那个号称存储着人类三千年文化与科技的云飞将和她共同导演这出戏。 她盘腿而坐,把手搁在膝上,手心向上,眼睛半闭着,一副道家修行玄术的架势,深深呼吸三个周天后,低下头去,对着水晶石手镯轻唤一声,“云飞——” 刘黑闼早已见怪不怪,他瞪大眼睛,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云栖左腕上神奇的水晶石手镯。 朦胧的月光透过窗纱照进来,照在石上,水晶石周身散发出神秘的银色光晕。 伴着那声轻唤,水晶石中忽然亮起绚烂的光彩。 那光虽只有米粒大小,然而在这魆暗的屋里,却如同旭日般绚烂,瞬间照得暗夜生辉。 水晶石竟然能听得懂人言......刘黑闼已大气都不敢出,眼睛瞪得铜铃般大,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几乎就在同时,晶石中的光点如同火焰般闪烁起来,眼前忽而模糊了一下,恍然间,晶莹透亮的水晶石表面,竟然浮起一层迷离的银辉,银辉似云气般翻涌升腾,眼前的世界变得如同梦幻般不真实。 下一瞬,死寂一般的书房中,竟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云栖,你找我——” 那声带着磁性,幽远,在静谧的书房中飘荡着。 刘黑闼吓了一跳,整个人钉在卧榻上,举目四顾,似已感到那个唤作云飞的神仙,已经随着那奇异的辉光,从晶石中悄然钻出,正在头顶上方盘桓。 他直觉想要跪倒在水晶石面前,而他也是这么做的。 “师父在上,”刘黑闼已顾不得水晶石佩戴在云栖腕上,跪着退开少许,冲着水晶石使劲儿磕头,脑瓜碰得嘭嘭闷响,那模样虔诚至极,磕了三下终于抬起头来,问道:“李唐的气数何时尽?” “刘黑闼,”那声音飘飘渺渺地回响:“天机不可泄露,很多事情冥冥中早已注定,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此乃自然之道。” 这种故弄玄虚的回答早在意料当中,刘黑闼已盘算好了,立刻道:“师父,既然您不方便说,老刘说的对了,师父说是否即可。” 那声叹了一口气,道:“你只有三次机会。” 刘黑闼坐起,摸着唇边翘起的八字胡,沉思片刻后,缓缓道:“此次李建成前来征伐,我大夏……败了。” “是。” “举事之前我早就想过,成王败寇,最后我难免一死。” “是。” 第十四回 老妇 “大娘,我出门在外,能不能在你家借宿一晚?这些就当作……” 一 就如同头顶上方挂着累累果实,只需要一垫脚就能取到,人心总是期望着最大最甜美的果。 可不但没有摘到大寿桃,反而丢了丢了小命,论谁都难以接受。 刘黑闼蓦然沉默了。 现在他只剩下最后一次机会。 他抬起头来,望向窗外的明澈的星空,目中忽然掠过一抹寂寞萧索之意,喃喃低语:“我必须赢,所谓天道都是胡扯,胜了就是天,上次我败在补给不足,这次我已做好了准备,李建成、李元吉都是草包……” 几乎就在同时,他已经腾身跃起,掌中已多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 惨碧色的刀光映出狰狞的脸,如同闪电朝着云栖的左腕刺去。 只要能够拿到这只通灵的手镯,他就能掌控命运...... 云栖见他神色古怪,心里已经起疑,见刀光闪过,整个人已然朝后退了出去。 水晶石透出的银光陡然熄灭,窗口泻入淡淡的月光,刘黑闼扑了个空,没有罢休,再次猛然扑将上来。 在他扑上来的同时,云栖已展动身形,如同飞鸟般跃起,瞬间已消失不见。 刘黑闼摸索着从榻上跳下地,打起火折子,点亮油灯,朝着屋里能藏人的地方一一照去,口中喃喃:“云栖姑娘,只要你肯帮我,等我统一天下,定封你为公主,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如果没有遇见云栖,他的命已经被锁定,可是如果他能掌控云栖,掌控水晶石,也就能掌控命运! 他举着油灯,油灯黄豆粒般大小的灯苗忽闪着,映照出一个灯影绰绰的暗黄色光圈,而在光圈外面,则只剩下令人心悸的黯淡了。 他用油灯照亮角落,凡是能藏人的地方几乎都检查过了,却依然一无所获,又道:“云栖姑娘,你还没许配人家吧,我大夏人才济济,猛将如云,定为你觅得良人……” 云栖在屋顶上,屋梁很高,她坐在上面,隐藏在山梁后,心里头正盘算着如何脱离险境。 同时她很后悔,本敬重刘黑闼是个英雄,可这人根本就是个心狠手辣、无信无义的亡命之徒。 太容易相信别人,最后只能伤害自己,跟这种人讲道理,简直就是与虎谋皮。 颈上的伤口传来一阵刺痛,刀口并不深,虽已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可在腾跃间已再次崩开,血正冒出来。 云栖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差点叫出声来,蹙眉思索间,她有了对策。 见刘黑闼摸到了山梁下方,她从腰袋中掏出一块碎银。 正当她打算朝房门方向掷出碎银,来个调虎离山吸引刘黑闼注意时,屋外忽然传来嘈杂的喧闹声。 隐隐听得有人在大喊:“着火了,快来救火——” 着火了? 好及时的火! 云栖探头望向窗外,薄薄的窗纸上映出憧憧的人影,门外传来猛烈的敲门声,下人慌里慌张地在外禀报:“皇上,着火了。” 刘黑闼只得停止搜索,上前打开门,诧然道:“哪里着火?” 不必问他已然知晓,后院传来紫电阵阵凄厉的长嘶,马厩正腾起熊熊大火,火光照亮了后花园,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烟味,而火势正朝着后院迅速地蔓延过来。 刘黑闼疾步走出,看了看火势,书房位于后院西边角落,距离马厩最远。 听着紫电的嘶鸣,他心急如焚,在他这样的浪子心目中,陪伴他叱咤风云的座驾恐怕比如美人还要重要。 他一面命人将书房锁住,脚下急匆匆地跟着下人往后院奔去。 云栖岂是能够轻易被锁住的? 当刘黑闼忙着指挥下人灭火的时候,云栖已从窗口钻出,几个起落,人已经立在白雪皑皑的假山上。 她感到有些纳闷,大雪天气,马厩竟然会起火? 但容不得多想,她的人已飞起,脚尖在假山石上轻轻一点,如同会点水的蜻蜓般,在一座座屋顶上起起落落,已然消失在雪意空蒙的夜色当中。 二 夜已深,也更安静了。 云栖立在昌乐城东边卧佛寺后山的高塔上。 被战争阴云笼罩着的昌乐城,空寂无人,只有偶尔几声爆竹炸响,撕破寂夜,也提示着新年的临近。 放眼望去,望不尽的残垣断壁、荒败溃丧,偶有人家屋檐下亮着灯,黯淡的灯光透过昏黄的窗纸,映出凄惶憧憧的人影。 云栖默默坐着,雪花从天空飘落,很快就把她变成了雪人。 雪人动也不动地杵在塔顶,凛冽的北风呼啸着,她的人渐渐与皑皑尖塔融合在一起。 忽然她目中终于亮起一道光彩。 空寂残破的城郭,幽暗如蛛网的窄巷,巷子里摇曳的残灯,灯下的馄饨摊正腾起袅袅炊烟。 她还看到白茫茫的大街上,一群孩子欢快地跑过,虽然都穿得破破烂烂,可他们每个人都蹦蹦跳跳,欢呼着燃放烟花爆竹。 焰火高高腾起,在夜空中绽放,五彩缤纷的火焰照亮了白茫茫的城。 马上就要过年了,那是阖家团圆的日子。 她不想再见到李元吉,更不想介入到权利争斗当中,成为毫无意义的牺牲品。 世界很大,丰富多彩,然而她却不知道自己属于哪里? 夜幕笼罩大地,高塔飞檐下悬挂着的铜铃,在呼啸而过的雪风中摇摆,叮叮当当的铃声陪伴着她,她僵坐着,却不知道自己该去往何方? 云飞在哪里?在做什么?如何才能找到他? 思念令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她在默默流泪。 泪水很快就凝结成了冰霜,她的脸仿佛凝结成了冰,她的人也仿佛凝结成了冰。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缓缓站起,脚步踉跄,从高耸入云的塔顶一跃而下,即将坠地的瞬间,又如同飞鸟般腾起,那抹如雪片般的白,掠过一重重院落,一座座屋顶。 当她站住脚的时候,眼前是在飘雪中摇曳的残灯,灯下的老妇人正忙碌着,空气中弥漫着荠菜馄饨的香。 “来一碗馄饨。”她在残朽的横凳上坐下。 当老妇把馄饨端上桌时,云栖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捧着碗,那团热气立刻将她温暖,就连冻住的心也化了。 她一面吃,一面用眼角悄悄打量着老妇。 老妇知天命的年纪,身材精瘦,瘦得就只剩下个骨架子,架子上挂着破破烂烂的棉袄,孤灯下,映出如同苍白若雪的发,枯树般的纹爬满了脸。 夜阑人静,空荡荡的小巷中只有老妇与她。 没有生意,老妇终于停了下来,坐到火炉边,探出手在红彤彤的炉火上烘烤着,同时也在悄悄打量着云栖。 今晚能在何处落脚? 昌乐城门已关,她不敢住客栈,刘黑闼知道她是外乡人,必然派兵来捉拿她。 一碗热馄饨很快就吃完了,云栖感到全身暖洋洋的。 她静静坐着,没有离开的意思,口中依然留着那抹鲜甜,这是她这辈子吃到最美味的馄饨。 犹豫再三,她递上捏在掌中的碎银,那是李元吉给的银子。 她身上带的盘缠虽不多,而且这块碎银足够买下一百碗馄饨,道:“大娘,我出门在外,能不能在你家借宿一晚?这些就当作……” 可是这句话还没说完,她忽然倒了下去,人事不知。 老妇从破椅上站起,笑眯眯地看着她倒下去,枯树般的脸上居然露出恶毒的微笑。 第十五回 丑汉 “既然你母亲是女人,那你还听她的话,难道就不怕她骗你?” * 云栖陷在一片混沌之中,身体好象困在沼泽里,又湿又冷,动弹不得,四周的压力逼得她无法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惊醒过来,发现那不过是个梦,然而现实可能比梦更可怕。 她全身无法动弹,手脚僵麻,显然已被粗麻绳捆绑多时。 缓缓睁开的眼只觉一片迷蒙晦暗,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冲入鼻中。 细细一看,自己此刻正躺在一个狭小污秽的地室当中。 地室中阴风阵阵,中央架着一张屠夫卖肉时才能看到的那种宽桌,桌案上堆着一团血糊糊的物事。 仔细一看才看出那是一只半腐烂的腿,人的腿,还有几只狰狞的手,以及人身上各种七零八碎的烂肉。 苍蝇正源源不断地从小窗钻入,叮在腐肉上,几只老鼠正围绕着撕咬,圆滚滚、白花花的蛆虫正在血腥肮脏的案板上蠕动着。 循着老鼠兴奋的吱吱声,她又见距离肉台不远处的角落里,竟然沿着墙根堆放着一排人头。 有的人头摆放时日良久,已变成白森森的骷髅头。 剩下的都已腐烂,只是腐烂程度不一,虽无法看出面目,但头上还披着凝着血痂的头发,青黑的眼球挂在眼洞上,老鼠正从腐烂的下颌钻出。 完了......她几乎被吓得魂飞魄散。 “云飞,”云栖高声尖叫着—— 没有得到丝毫回应?! 这时她意识到左腕上的水晶手镯已经不翼而飞。 那个老婆子! 她杀人做什么?! 云栖心中升起某种不祥的预感,她已经不敢再想下去。 出于强烈的求生本能,她竭力挣扎着挪到墙根,后脊背倚着墙终于坐起身来。 又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够到挂在腰间的等离子匕首,抓到掌中。 也许因为这把匕首看上去很不起眼,只有刀柄,完全不像匕首,也不似珠宝翠玉,这才得以保全。 对面土墙的高处有一扇巴掌大的窗户,透出微弱的光线,外面传来啾啾鸟鸣。 周围听不到半点人声,天色晦暗,根本看不出时辰。 云栖看着脚下这个肮脏污秽的所在,全身颤栗起来,自己竟然在这种地方睡了一个晚上。 地室中弥漫着刺鼻的腐臭气息,这里根本就是个屠宰场,而她极有可能就是下一个! 忽然,死寂中传来金属触碰的声音,紧接着,“吱吱呀呀”声响起,楼梯口腐朽的木门开了。 外面的光透了进来,猝然映出一个容貌古怪的男人。 那人头颅甚大,宽额细眼,塌鼻厚唇,缀满肥肉的脸如同蜂巢般凹凸不平,面容丑陋至极,就像妖怪般突然钻了进来。 那人虽是四十上下年纪,可一看到云栖,却似孩童般欢天喜地,拍手笑道:“娘,这个小女娃细皮嫩肉、水灵灵的,做成荠菜馅最是鲜美!” 荠菜馅儿? 云栖惊声道:“你们家的馄饨是人肉做的?!” 望着案板上七零八落的腐肉,遍地的手指、脚趾,四处乱窜的老鼠。 那一瞬,她顿觉胸口涌起酸水,如同翻江倒海般,弯下腰去,剧烈地咳嗽起来,几乎要把心肝肺全呕出来。 男人见她这样显然来了兴趣,探出身子,沿着楼梯欢快地跑了下来。 这人矮壮,容貌虽丑陋至极,身上却穿着质地讲究的褐色团花纹锦袍,想来都是杀人越货所得。 不但矮,还很肥胖,这个肥猪似的男人沿着楼梯缓缓走下,步履沉重,边走边瞧着云栖,口水稀里哗啦从唇角溢出,嘀嗒嘀嗒地溅在地上。 “你害怕啦?”他已站到云栖的面前,黄豆大小的眼睛瞅着她,面上满是得意之色。 云栖虽如同见鬼了般怕极,可怕又有何用? 顷刻间她已镇定下来,打量着丑汉,同时防备着他扑上来。 丑汉见她默不作声,整个人紧贴在墙壁上如同小鹿般簌簌发抖,竟然笑得十分开心,道:“不如你来猜猜,我是什么人?” 云栖不知自己身处何地,又怎么可能知道这个怪人是谁? 完全不知道从何猜起。 丑汉板起脸来,道:“赶快猜,猜中了我给你好吃的,不猜,我就把你的耳朵割下来喂小黑!” 云栖当然不愿意耳朵被他割下,强忍着心间的不适,道:“我如果猜错了,你会不会罚我?” 丑汉道:“只要你猜,我就不会罚你。” 云栖眨了眨眼睛,道:“你是牛魔王吗?” 丑汉一呆,道:“牛魔王是谁?” 云栖道:“牛魔王是孙悟空的结拜兄弟,力大无穷,可以三十六般变化,天界当中,他最威风神气了,跟你一个样子。” 丑汉眼睛忽然亮了,又问:“孙悟空又是谁?” “孙悟空五百年前大闹天宫,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号称齐天大圣。” “孙悟空是齐天大圣,那牛魔王呢?” “牛魔王与孙悟空是结拜兄弟,当然是平天大圣。” 丑汉大笑,摇了摇头,道:“错啦,错啦,我不是牛魔王。” “那你定是南极仙翁!” “南极仙翁又是谁?” “过年的时候,每个人家门上都要贴年画,年画上的福禄寿三星,南极仙翁是最有福气的人,跟你一样,有个大脑门,是长生不老的神仙,所以号称寿星。” 丑汉摸着大脑门儿,开心得不得了,大声笑道:“错啦,错啦,我不是南极仙翁。” 云栖柳眉轻蹙,装出楚楚可怜状,又道:“大哥哥,你能不能帮我把绳索解开,我的手脚好痛,而且这样绑着也没法跟你好好说话。你帮我解开,我再好好猜。” 丑汉挠了挠头,道:“我母亲说过,女人最喜欢说甜言蜜语,最会骗人,不能听女人的话。” 与丑汉说话间,云栖双手背在身后,已悄然用等离子匕首割开了缚在手腕上的粗麻绳,又道:“你母亲是男人还是女人?” 丑汉拍手道:“你真傻,母亲当然是女人。” 云栖笑了,这就是个大号傻子,“既然你母亲是女人,那你还听她的话,难道就不怕她骗你?” 丑汉眨巴着绿豆大小的眼睛,似立刻被这个难题困住了,云栖微笑着,又道:“男人都有媳妇,你娶了媳妇没?” 丑汉抬起手,大拇指放进口中砸吧着,摇了摇头,道:“母亲说娶媳妇要银子,等我们攒够了银子就可以给我娶媳妇了。” 云栖心想,“当前最重要的事就是离开这个鬼地方,真是天助我也,送来个傻子。” 她冲丑汉眨巴着眼睛,那模样娇羞可爱,嫣然道:“只要你不割我的耳朵,我愿意嫁给你做媳妇。” 丑汉瞪大眼睛看着她,恶心地死盯着她的胸口,舔了舔唇,拍手叫道:“好好,我有媳妇了,好俊俏的媳妇,我去告诉娘。” 云栖心中雀跃,脸上忽然露出悲色,叹了一口气,却没有说话。 丑汉上前,扶住她的双肩,完全没有意识到她藏在身后的手已挣脱绳索,傻呵呵道:“你怎么啦?” “娶媳妇要三书六礼,拜堂成亲,”说到这,她四下环顾,目中满是厌恶之色,轻声叹息道:“这鬼地方臭烘烘、脏兮兮的,哪里有半分洞房的样子。” 丑汉似已动心,拉起她的手就往楼梯那边走。 却不料云栖双足仍被麻绳捆住,被他猛地一拽,站立不稳,人已跌倒,丑汉顺势便将她拦腰抱起。 云栖靠在他臭烘烘的怀抱里,心中感到恶心至极,身子禁不住地哆嗦起来。 丑汉低下头来,伸着鼻子嗅了嗅,歪嘴笑道:“好香好香,我要马上跟你成亲。” 云栖又羞又怒,却只得强忍着,娇声道:“既是夫妻,我们先一同去拜见母亲。” 话音刚落,楼梯上传来一声阴恻恻的冷笑。 老妇站在门口,想来已将二人说的话听去了大半,哄道:“乖宝宝,快把那个小妖精放下,她在哄骗你哩,快快上来,娘给你做了热腾腾、香喷喷的肉包子。” 人肉包子? 云栖顿觉胃中酸水再次翻涌,为了离开地室,娇声哀求道:“郎君,我一晚上没吃东西,好饿好饿,我也想吃肉包子。” 想来这丑汉老大不小,虽杀戮过无数男女,却从未碰过女人,还是如此美貌绝伦的女子。 一团暖玉温香在怀,胖墩墩的身子竟然起了反应,瞬即僵硬如石,目中露出饥渴之色,竟迫不及待地抱住她就往楼梯方向奔去。 守在门口的老妇已气极,从身后摸出一根竹篾条,厉声喝道:“你把她放下,她若出来了,这个家立马大祸临头!” 云栖凑到丑汉耳边悄声道:“你娘根本就是骗你的,她不想让你娶媳妇,娶了媳妇忘了娘,她怕你不理她不听她的话了。我喜欢你,想跟你成亲,你如果还是个男人,想要我,就要保护我!” 丑汉紧抱住她,如同抱着心爱的玩具,舍不得放手,脚下却已站住,既不敢上前,又不甘就此放手离去,双方就这样僵持不下。 趁丑汉抬头望着老妇,云栖趁机悄悄地将绑住脚踝的粗麻绳割开。 老妇已怒极,挥起竹条“啪啪”抽打着墙壁,壁上灰泥簌簌落下,如同对待五岁小儿,厉声喝道:“快给我上来,我家犯的事就是被砍十个脑袋都不够,没了脑袋,你再也别想吃肉包子!” 老娘生气了,丑汉显然怕了。 云栖想他从小应该就是被竹鞭子喂大的,正想着,丑汉低下头来,苦着张丑脸看着她,没有言语,弯下腰去,打算将她轻放到地上。 几乎就在同时,云栖左手已擒住丑汉后颈,右手已用等离子匕首对准了他的咽喉,对向老妇叱道:“把我的镯子还给我,那是我娘留给我的,不然我就杀了他!” 第十六回 销魂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难道不是最销魂的事?!” * 老妇眼珠子转了转,从腕上取下手镯,放在掌中不舍地摆弄着,冷笑道:“还给你不是不可以,只要你放了我儿,这只镯子便又是你的了。” 实际上她早已盘算好,只要困住云栖,人是她的,镯子终究也是她的。 她心里的算计云栖自然清楚,可是水晶手镯是云飞留给她唯一的念想,即便死也不能失去。 云栖当然不可能轻易上当,她冷笑道:“你打什么算盘我清楚得很,把手镯放下来,否则我就把你心肝宝贝的耳朵割下来。” 紧接着,等离子匕首射出尺许长的赤焰红光。 红光闪过,如同闪电般悄无声息地闪过,地室正中的桌案立时断为两截,案上那堆腐肉“扑通”坠地,正在腐肉间穿行的老鼠吱吱乱叫,四散奔逃。 老妇大惊,初见云栖娇弱柔美,手无缚鸡之力,想来她只是在恫吓,绝不可能真的动手,却不料这么个芊芊柔柔的女孩子,下手竟然如此狠辣。 老妇慌了神,颤巍巍地走下楼梯,按照云栖的指示,将手镯搁在悬于墙壁的油灯灯座上。 丑汉已被吓得软成一摊烂泥,云栖示意老妇退后,揪着丑汉的后领,二人缓缓地移到墙边。 云栖终于拿回镯子,重新套回到手腕上。 她心下宽慰许多,却听得“啪嗒”一声,老妇已经小跑着沿着楼梯而上,逃到了地室外,并且将木门关上。 云栖冷笑一声,将丑汉一脚踢倒在地,顺势将他踩在脚下。 只听得老妇在门外冷笑着:“妖女,你若不放我儿,就呆在地室中,里面没得吃没得喝,我倒要看看咱们谁能撑到最后?” 云栖对这恶毒的妇人憎恨至极,心里想着,如今只有比她狠绝才能活着出去,当即冷声道:“您多虑了,渴了我就喝你儿子的血,饿了,我就吃他的肉,无论如何,你的心肝宝贝肯定死在我前面。” 她的话音未落,外面已是一片寂然。 那老妇正在盘算毒计,云栖也思索着如何能够尽快出去。 她一刻都没闲着,捡来麻绳将丑汉手脚都捆住,又找了团沾满血肉的抹布,塞在到他的口中,然后蹑手蹑脚地沿着楼梯,走到门前。 将耳朵贴在门后,只听得外面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老妇似正在忙碌,云栖屏息凝神地倾听着,心中暗暗思量。 这是什么地方?除了肥猪儿子她还有没有其他帮手? 现在根本不清楚外面的情形,如果立刻劈开门出去,自己在明,老妇藏身暗处,万一外面有埋伏,立刻就会处于危机之中。 可是又不能坐等老妇在外面布置好一切。 想到这,她再次回到丑汉身边,将塞在他口中脏抹布扯掉,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又在他的手被上划上一刀,厉声吩咐道:“惨叫,怎么惨怎么来,就说耳朵被我割掉了。” 丑汉吃痛,却也知道好歹,依言惨声嚎道:“娘啊,快来救我啊,这个贼婆娘把我的耳朵割掉了,疼死我了,我活不成了——” 老妇与这个痴儿相依为命,痴儿一哭一闹,躲在门外的老妇也嚎啕大哭,一面哭一面恶狠狠道:“妖女,你若伤我儿半分,我绝不会让你活着出去!” 云栖冷笑:“你若不放我出去,每隔一刻钟,我便将他身上的肉割一块下来,先割耳朵,再割鼻子,割完鼻子,就把他两只眼珠子挖出来……哈哈,他浑身都是大肉,这么割也得花费好一会儿功夫呢!” 恶人最怕恶人磨,云栖嘿嘿一笑,又狠狠一脚,踢得丑汉鬼哭狼嚎。 伴着丑汉的嚎哭声,木门忽然开了,门缝间抛出一团东西,噗噗地散落在地上。 外面的天色已晚,地室中愈发晦暗无光。 只听到东西轻微坠地的声音,却看不出究竟是何物。 云栖掏出火折子点亮油灯,手举着油灯上前查看,猝然发现那物事已散落一地,正冒出缕缕白烟。 她顿觉不妙,连忙将油灯搁在地上,用衣袖捂住口鼻,抬起头来,发现丑汉正瞪着眼珠子瞅着她,竟然在笑。 云栖诧然道:“你笑什么?” 丑汉开心笑道:“等你想要我了,我们就成亲!” 云栖皱眉,怒喝:“做你的春秋大梦!你敢碰我,我立刻把你下面不要脸的东西割了!” 丑汉仍旧看着她傻笑,又道:“你舍不得割。” 云栖冷哼:“为何?” 丑汉憨笑着:“我敢保证,待会儿你不但舍不得割,还会如同一只发情叫春的小母猫,死缠着我,小美人儿,我保证让你快活得死去活来。” 云栖盯着他那肥猪般的躯体,怒极,心中却已起疑,难道那烟有鬼? 她小心闭住气,从腰带袋中摸出丝帕紧捂住口鼻,不再吭声。 可是这地室中的空气本就窒闷异常,随着那鬼烟,室中瞬间充满着古怪的蜜香,与令人作呕的腐臭混合在一起,令人恶心。 丑汉笑嘻嘻地瞅着她,喃喃着:“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姑娘,就像天上的仙女。你不知道,你比上次来村里唱戏的姑娘好看多了,那唱戏的丫头眼睛长在头顶上,看都不看我一眼,我把她剁成了一堆肉泥,喏,她的头就在那边。” 云栖心头一颤,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正对着小窗的墙根处,随意摆放着一个人头,女人的头颅。 许是由于天寒地冻,那头颅竟然尚未腐烂,如同活人般栩栩如生。 女子面目姣好,只是由于失血过多,皮肤白里透青,青里透黑,说不出来的恐怖与怪异。 更可怕的是那双眼睛,目眦眼裂,仿佛正直愣愣地瞪视着她。 面对如此恐怖的死相,云栖脸上流露出惊惧之色,那人窥见,却愈发得意,接着又道:“如果你待会你让我满意了,我会求母亲留下你的命,让你为我们家生胖娃娃。” 看着那个丑陋至极的猪头,云栖恨不得一刀将他剁下,脸涨得通红,本打算立刻冲出去,听了他的鬼话,又折返回来,叱道:“你再胡说八道,我立刻让你变成太监。” 丑汉皱眉道:“女人真是善变,你刚才还说喜欢我,要跟我成亲?” 云栖冷笑道:“我刚才求你带我离开这里,你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真是没用,我才不跟没用的男人成亲。” 丑汉傻呵呵地笑着,目不转睛地瞅着她,没有说话,过了片刻,忽然道:“你的脸红扑扑的,是不是感到很热?” 一阵阵阴冷的雪风正从墙上的小窗灌入,数九寒天,地室中没有炭火取暖,滴水成冰。 可是云栖当真如他所言,全身燥热难耐,恰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她诧然道:“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很热?” 丑汉笑了,这次已不是傻呵呵的笑,道:“你不但感到很热,而且还觉得全身仿佛有千千万万只蚂蚁在爬。” 他这么一说,云栖蓦然感到全身奇痒无比,慌道:“你怎么知道的?” 丑汉微笑着:“不消一刻,你马上就会感到,那千万只蚂蚁已经钻进全身血脉当中,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云栖明白自己中毒了,尽管已经蒙住口鼻,可地室中本就没有多少新鲜空气,那白烟或多或少也吸了进去。 她骤然发现,这个丑汉似乎并不那么蠢,非但不蠢,犯罪经验丰富老道。 她的确感到全身奇痒,难以抑制的痒,只得将后背紧贴在墙壁上,似乎只有墙壁透入的冰寒才能缓解难以形容的奇痒与燥热。 “你们到底对我干了什么?” 丑汉躺在地上,肥猪般的躯体如同蛆虫般不停地蠕动,来回蹭着地面,道:“没干什么,我跟你一样,也很热,还很痒,就如同有千千万万只蚂蚁在身体里爬,就想把衣服都脱去,全身光溜溜的,好凉快凉快,你呢?” 云栖感到既恶心,又愤怒,踉跄着一步步地爬上楼梯,准备立刻冲出去。 丑汉嘿嘿一笑,道:“你已经中毒了,跑不了。” 云栖颤声问道:“什么毒?” “销魂香。” “销魂香是什么鬼?” “色鬼,”丑汉得意笑道:“我娘每次带姑娘回来,都会布下销魂香,男人和女人在一起,难道不是最销魂的事?!” 她禁不住望向堆放在墙角的骷髅头,全身打了个寒噤,惊声道:“那些人头都是被你欺辱过的姑娘?” “怎么能说是欺辱,她们临死之前都很快活。” 丑汉扭头望向那排在魆暗中闪烁着幽光的骷髅头,仿佛在欣赏自己的成就,悠悠道:“那里面男的多,女的少,这年月,兵荒马乱的,姑娘很少,如你这般俊俏的小姑娘更是千载难逢。” 云栖已动了杀心,又道:“你们母子为何杀人?” 丑汉歪斜的双目中忽然露出冷酷恶毒的光芒,目光令云栖想起了那个半人半机器的李梦,这种人面目丑陋残缺,心里也扭曲残忍,已经不能用人伦来衡量。 她心里想着,如果能活下来,一定要活剐了这对母子。 可是,她扶住墙壁,浑身软绵绵的,终于支撑不住,猝然倒在楼梯上。 在这阴寒彻骨的地室中,她却感到体内蓦然腾起一股子奇痒难耐的邪火。 邪火如潮水般汹涌澎湃,仿佛已将她淹没,她整个人轻飘飘的,如同坠入五彩云雾,似一片飞羽般飘向长空。 来自未来地下城市的她,一向蔑视男女间生物繁衍冲动的她,在这一刻,竟然渴望男人。 她闭上眼睛,脑子里面立刻浮现出欧阳云飞。 再睁开眼睛,放眼望去,魆暗的地室变得异常明亮。 欧阳云飞似已来到她跟前,他健美匀称的身躯,星辰般熠熠的眼眸,他火热的唇,火热的躯体,火热的呼吸,一分一毫都历历在目,色彩鲜明,分外明晰。 然而内心中有个声音不断地提醒她:“这是幻觉,他不是欧阳云飞,真正的欧阳云飞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她内心惊骇,分不清现实与幻梦,恍恍惚惚间,感到自己正躺在一个男人的怀抱中。 第十七回 三郎 “我是从一个老婆子那里买下你的。” * 云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到了一间极精致的女子闺房,躺在一张极华美的床上。 屋子里弥漫着清雅的梅香,还混杂着一股淡淡的药香,令人顿时神清气爽。 窗外飘着雪,雪花纷扬,却见碧空下立着一株梅树。 梅树遒劲,覆着白雪的枝丫上,缀着星星点点的红梅,宛若宝石般熠熠生辉。 有一个人立在窗前,从背影看过去,颀长、挺拔,巍然如同山岳。 那人听到身后窸窣响动,转过身来,轻声道:“你醒来了?” 看到他的那一刻,云栖竟然怔住了。 其人八尺有余,身形魁伟壮硕,宽阔的肩膀,配着长腿瘦腰,穿着绯红色锦袍,在冬日的雪光下,尽显疏朗风流的神采。 他阔步上前,小麦色的脸上,剑眉如飞,一双流星般的眸子闪亮非常,唇上留着两撇鬈曲的八字胡,年纪虽只有二十出头,全身上下却散发出逼人的气势。 云栖怔了怔,环视精致的房间,期期艾艾地开口:“你......我这是在哪儿?” 那人在榻前坐下,定定地打量着她,脸上露出暖意融融的笑,道:“府中的丫鬟已为你沐浴更衣,大夫也给你看过了,你中了毒。” 沐浴更衣......中毒,云栖一愣,蓦然回忆起之前恐怖的一幕,还有那种隐隐约约被男人拥在怀中的感觉,脸立刻红了,伸手拉起被褥,偷偷看了看下面,似乎并未发生过什么,这才放下心来,不管她如何来到这里,心中已充满了对这个男人的感激。 “谢谢公子救我,”她定了定神,朝着男人点头微笑,表达着谢意,“我初到贵地,身无分文,公子对我有救命之恩,只要我能做的,公子请直说。” 他微微一笑,拿起檀几上的药碗递了过来,“咱们先别说这个,你现在安全了,这是解毒的药,喝了药,很快就会好的。” 云栖在他的搀扶下半靠着坐起身,接过药碗,尽管那药闻着就很苦,可云栖屏着气,一口饮下整碗药汁,眉头竟然皱也不皱。 口中虽泛着苦,可心里却涌起一阵从未有过的暖意。 地下城的人当然也会生病,可是至死都体验不到这种被亲人朋友照顾的感觉,现在有人关心她,尽管他只是个陌生人,但云栖已经很知足了。 ——他会有什么企图吗? 云栖暗暗想着,应该不会。看他的衣着和府中的布置,非富即贵,他若真想做什么,恐怕早就...... 接过云栖喝完的药碗,那人似笑非笑地探问道:“我见到你时,你口中一直呼唤着一个名字,他是谁?” ——那人当然是云飞,欧阳云飞! 再次回忆起过去的一切,云栖脸上的笑容倏然消失,望向窗外的眼睛里蒙着一层泪光,可是她又不想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虚弱,连忙又垂下头去,用袖口抹了抹眼角,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那张雪白清透的脸上,露出苍白的笑容,“我喊的应该是云飞,他叫欧阳云飞,我叫欧阳云栖。” “他是你的......” “哥哥,”云栖勉力挤出一抹仓皇的笑容:“他是我大哥,我的父母都......已经走了,就只有他一个哥哥。” 那人静静凝视着她,少女肌肤晶莹剔透,宛若玉色透骨,乌发蜿蜒垂下,一双眸子如同钻石般明媚,只是眸子里泛着丝丝缕缕的忧愁。 无论是谁看到她,都会心动,然而,这已不是他初次见到她了。 那人微笑着,笑容如同春风般温柔,道:“你现在洛阳。” “洛阳?”云栖怔住了,仓皇喃喃着:“公子,我是怎么得救的?” 他怜惜地探出手去,指尖几乎已触碰到那带着芬芳的柔发,在半空中顿了顿,顺势轻轻拍了拍她的肩,柔声道:“我姓窦,窦惠儿,家中排行老三,你可以唤我三郎,我是从一个老婆子那里买下你的。” 云栖皱眉,“买下?” 窦三郎拿了一块芝麻酥给她,缓缓道:“我窦家世代从商,昨晚经过昌乐城西,本打算采买几个丫头,你也知道,现在这世道兵荒马乱的,人都吃不饱饭,穷人家只得卖儿卖女。许是银子给得够多,一个老婆子急匆匆地用牛车将你送过来,那时你似乎在发高热,口中不时说着什么,我听到云飞这两个字。” 想来老妇贪图银子,没有杀她,而是将她转卖。 云栖惴惴想着,自己虽已得救,却不再是自由身,而是变成了窦家的丫鬟。 丫鬟就是成日给人端茶递水,听人使唤的人,没有自由,跟奴隶差不多意思。 思索片刻后,云栖抬起头来,道:“公子,我不是大唐的人,本是自由身,途经昌乐,被那老妇下迷药掳走,险些被她杀死。公子买下我,对我有救命之恩。然而,我素喜自由,将来有一日,我若赚了足够的银子,能否为自己赎身?” “自由?”窦三郎一怔,带着失望看着她期盼的眼神,心中一动,虽然没有意想当中以身相许的桥段,然而他耐着性子应道:“你打算如何赚银子?” 云栖垂目思索着,那老妇从自己身上捞到大把银子,与其费九牛二虎之力找钱赎身,不如杀回去,让她怎么吞下去怎么吐出来,一方面立刻就能解决自由的问题,另外一方面,还能为那些被那对母子残害的冤魂报仇。 这些想法到了嘴边,她又硬生生地吞了下去。 杀人这种事情,怎能随口就对人说呢? 云栖干脆转移话题,问道:“公子,若在府中做丫鬟,需要做多少年?” “进了我们窦府,自然是一辈子的事。” “一辈子?”云栖立刻瞪大眼睛,满心满眼都写着“郁闷”二字。 开什么国际玩笑,人命如牲口,几百两银子就能把一辈子搭进去了! ——以前可是自由人,还能对犯罪分子上拳头,来到这鬼地方,一辈子为奴为婢,被别人呼来喝去,难道真是老天在惩罚我?! 恍然间,她好像看见李梦,那张生硬的机械脸正得意忘形地张口狂笑。 虽说入乡随俗,可总不能越混越差吧?! 云栖想了想,带着央求的口吻道:“公子,丫鬟端茶送水的活,任何一个人都做得了,公子乃是大户人家,想来府中丫鬟奴婢成群,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然而来大唐之前,我曾是不良人,擅长飞身之技,我愿意听候公子任意差遣一年,一年之后,请公子还我自由。” 窦三郎一愣,想不到这女子虽年轻却自有主意,他怔了半饷,带着些许不甘道:“你来自哪里?” 云栖不愿再拿仙岛瀛洲那套说辞来忽悠救命恩人,“我家在东海之中,几百年前,我的祖先逃避战乱,从中原迁徙到那里,故而我能说这里的话。” 窦三郎不动声色地凝神听着,又问:“你一个姑娘家,为何孤身来到大唐?” 云栖轻声叹息着:“唉,我不小心跌入汹涌的海水当中,醒来后便到了这里。” 这个理由实在是太匪夷所思,窦三郎愈发疑惑,“你那么喜欢自由,将来要回去?” 云栖抬眸望向窗外,外面的雪已经停了。 白雪皑皑,映衬出簇簇红梅,整个世界如同一幅纯净艳美的画卷。 她静静地望着,目光幽远,仿佛想要穿越千山万水,许久,终于叹了一口气,“想也没用,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窦三郎心中一喜,然而女子戚然落寞的神情落入眼中,便又安慰她:“不用担心,我托人帮你打听打听,一定能找到回去的路,到时候,你一定要带上我,我也想去那个世外桃源好好看看。” 云栖黯然轻叹:“那个地方没有路。” 窦三郎愈发惊奇,追问道:“既无路,你又是如何来到此地?!” 云栖苦笑:“我也不清楚,庄周梦蝶,对于你来说,我的世界就如同一个梦,然而,没人说得清楚,究竟哪个是现实,哪个才是梦,也许这根本就不重要。” 刹时,窦三郎发现,这样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那双漆黑的眸子竟然黑得看不见底,里面盛着浓浓的忧伤。 “既然你来到这里,遇到我,说明我们有缘,忘记过去,在这里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云栖垂目喃喃着,片刻后问:“公子,如果你忽然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你会怎么做?” “既来之则安之,我会在那里安心住下,在那里,我会有新的朋友,会有妻子,儿女,他们都是我的亲人,我会幸福地跟他们生活在一起。” 云栖静静地聆听着,当听到妻子儿女时,非但没有笑,反倒愈发伤心起来,哽咽着:“如果你最爱的人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那个地方也许你永世都去不了,你又该怎么办?” 她最爱的人便是那个云飞吧? 喜欢自己的哥哥? 原来那个云飞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窦三郎心中莫名欢喜,伸手扶住她由于啜泣而颤抖的双肩,又道:“忘了他,既然你已经来到这里,就应该拥抱新的生活,他定也会如此。” 云栖啜泣着,却又强忍着,只是默默流泪,她忽然抬起头面对着窦三郎,“公子,一年之内我任由公子差遣,水里来,火里去,绝不皱半点眉头,一年之后,公子能否还我自由?” “水里来,火里去?你就不怕死?!” “若没有自由,我宁愿一死。” 想不到如此美丽的女孩子,却又如此倔强,窦三郎发现自己竟然愈发喜欢她了。 “可是你在大唐没有亲人,若你愿意,我便是你的亲人,你的朋友,我家便是你的家,如果我给你自由,你又能去哪里呢?” “我不知道,”云栖勉强笑了笑,“但我更喜欢拥有朋友,而不是主人。” 窦三郎沉吟片刻,道:“在我心目中,你从来都不是丫鬟下人,而是朋友,这样吧,给你赎身的银子就当我借你的,以后你帮我做事,我给你酬劳,你完全可以用酬劳来偿还那些银两,你觉得如何?” 帮他做什么事呢? 云栖想了想,断然道:“违背良心、杀人放火的事情我不做。” 窦三郎一怔,随即哈哈大笑,摇头道:“放心,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 第十八回 上巳(一) “云栖姑娘,在下道号诺德,也是爱兰之人,走到门口,就忍不住想要进来一探究竟。” 一 三月初一,距离三月初三的上巳节还有两天。 这是云栖来到大唐的第一个春天。 在窦三郎的帮助下,在大唐生活了三个月的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家,朋友、邻居,还有了自己的生意。 晨起,长安城平康坊南曲的巷子已经热闹起来了,行人来来往往,小商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忽然间,一个少年的声音叫了起来,带着十二分的惊奇,“道长快看——” 闻声,周围的行人纷纷侧目。 春光熔金,光华璀璨,一个高挑的身影走来,那是个二十开外的男子,披着修身的黑色道袍,踏风而行,衣袂在春光下翻飞,宛若神仙中人。 循着道童手指的方向,道人望见深巷中的一个小小门面。 门半掩着,门口石阶上摆着几盆花草,在清晨温柔的风中摇曳生姿。 春光烂漫,兰叶翠色颀长,宝蓝色的兰瓣,玲珑雅致,宛若美玉雕琢而成,散发着柔和的蓝色光芒。 南曲汇聚着来自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行商客旅,来此猎艳的男人,眼中只有穿行于烟花巷陌的妖娆女子,然而他一眼便看出,那是极其稀罕的“醉玲珑”。 醉玲珑生长于滇南幽深险恶的高山密林中,那种地方不是一般人能够去得了的。 他已阔步走到门外,抬头望去,小匾上写着两个极为雅致的朱红色小篆:“蒹葭”。 这显然是一个以出售花木为生的人家,还未走进门,清新淡雅的花香已经扑鼻而来。 打开门,屋里光线昏暗,里面却没有人,一个无法分辨男女、特别碎嘴的声音喊道:“有客人啦——” 过了片刻,他的眼睛已然适应了里面黯淡的光线,这间花铺门面虽小,但随着他一步步走进去,里面却分外开阔。 房间里高高低低摆放着数不尽的花草,但绝大部分都是兰草。 春季正是幽兰盛开的季节,有的盆小如拳,花朵仅有飞萤大小,有的却高大繁盛,酒红色的花朵一团团、一簇簇地直冲屋梁。 花屋中浮动着馥郁的兰香,他心中不禁惊叹,这里全都是见所未见的珍品。 因为花木众多,虽然开着窗,室内的光线依然有些黯淡。 透过屏风,看得见攀爬着紫藤花的花架,花架后面,隐约有座假山,假山的另一面,竟然传来阵阵清脆悦耳的琴音。 循着琴音,他缓步穿过花屋,来到屋后的紫藤花树下,那个看不到面目的声又喊道:“客人进来了,客人进来了——” 他不禁笑了,一只浑身白羽,头顶缀着朱红色羽冠的白鹦鹉停在花架上,漆黑的眼睛正防贼似地紧盯着他,双翅扑棱棱地展开来,足有尺许长。 无论是谁,只要走进这里,都会被吸引,都会忍不住想要走进去。 沿着假山旁边的石径,他已走进假山后一片清幽雅致的竹林。 晨光斜斜照进竹林,氤氲竹色环着八角小亭缭绕,一位女子正坐在亭内鼓琴。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道人怔忪立定,口中呢喃着,“原来诗里说的是真的......” 女子身上穿着件素白的衣裙,乌发流云般蜿蜒垂下,散发着月华般朦胧的光华,肤色雪白,那白宛若白玉,柔和晶莹,纯净不惹凡尘。 她低着头,那手芊芊柔柔,细葱般的手指轻拢慢捻,轻盈灵动,仿佛跳着舞。 那乐声也是迷人,如山泉般清冽缥缈,似随着婆娑的竹叶轻舞摇曳。 当他看到亭子外面的男人时,怔了怔,心中竟然莫名泛酸。 伴着琴音在林间空地上舞剑的男人,一身白绸衫子,襟袖上用天青、水绿二色的丝线绣着巴掌宽的“双蝠穿竹”滚边,身形魁伟壮硕,眉目俊朗,举手投足间既带着翩翩公子的儒雅风流,又带着武人特有的矫健强悍。 竹风轻拂,夹着淡淡的竹香。 而那人的剑,疾若闪电,恍然间已化作一片清风竹影,剑快而人更快,人与剑浑然融为一体。 剑影穿梭游动间,竹叶被剑气驱动着离树而去,如同雪片般旋转、纷落而下。 她是谁? 那个男人又是谁?跟她...... 琴声忽然停了,白衣女子起身朝他站立的方向望过来。 刹那间,他心竟然怦怦乱跳,呼吸竟似停滞了。 他在大唐游历四方,纵览殿堂与江湖,各地女子缤纷佳丽,颜色眩迷,然而在他眼中,即便皇宫里倾城倾国的美人,也不过是些庸脂俗粉罢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子。 她的美如诗如画,如同幽兰般清丽绝世,这已不是凡尘的美。 才不搭理那个男人,他径直朝女子走去,笑道:“你好,想不到喧嚣红尘竟藏着如此仙姝,今日相遇,必是缘分使然,请问姑娘芳名?” 那声音忽又钻了出来,后颈嗖的一凉,一道白影掠过他的头顶,羽翅扑棱棱响着,最后停在白衣女子的肩膀上。 “云栖,”白鸟唧唧喳喳地嚷嚷:“这个臭道士自己跑进后院来了,真是无礼。” 云栖微笑着朝道人福了一福,“是看花的客人吧,云宝碎嘴子、没礼貌,您别介意。” 哦......白衣女子唤作云栖,白鹦鹉唤作云宝。 “云栖姑娘,在下道号诺德,也是爱兰之人,走到门口,就忍不住想要进来一探究竟。” 二 来到长安三月有余,她竟然拥有自己的花铺,而且这间位于南曲的小小花铺,竟然能以绝无仅有的幽兰而风靡长安城,文人墨客竞相追捧、趋之若鹜。 种花、赏花、卖花,竟然是她在长安城里做得最多的事,而且也是她深深喜爱的事情。 晌午与窦三郎坐在紫藤花树下用膳,云栖兴致勃勃地说起,“三郎,多亏你派人从滇南收来那么多稀世奇珍,今天的生意特别好,流水是平日的好几倍呢。” 窦三郎给她夹菜,柔声关切着:“养了三个月,脸色比过去好多了,不过还是太瘦,生意交给老刘打理,要注意身体,不要太操劳。” “瘦?都胖成球了还瘦!”云栖扁了扁嘴,又把夹进碗里的鸡胸脯送了回去,过去连鸡胸脯都吃不上的她,竟然开始挑嘴了。 窦三郎又把鸡胸脯夹了过来,“鸡胸脯每天都得吃。” “为什么?”云栖苦着脸,“就是山珍海味,每天吃都会腻的,你知不知道?!” 窦三郎再次把那块白白嫩嫩的鸡胸送了回来,这人真有点强迫症,“我们这有句老话,吃哪补哪。” “啊,”云栖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口,脸立刻红了,娇声呢喃着,“哎,你什么意思?我、我......难道还不......再说了,在我们那里,这已经足够了。” ——比机器妞的不知好多少倍了!居然还有大把的男人说能满足,呸,两团硅胶满足个鬼啊! 窦三郎正坐着,面带微笑,又夹了一块鸡胸肉塞进她的碗里,“够是够了,当然是越大越好,哪个男人会嫌大呢?” 这是什么理?! 云栖噘嘴,赌气似的哼哼,“我干嘛要为了男人喜欢,我就是我,想吃什么就什么......” 口中却乖乖地把碗里那两块鸡胸脯肉咀嚼下去,唉,以后还是不要多话,抗议的结果只会更糟。 窦三郎得逞似的偷笑,又道:“再过段时间,我带你见个人。” “谁啊?” “欧阳询你可曾听说过?”问话的时候,窦三郎盯着云栖的眼睛,想从她的目光里找到什么。 欧阳询这个名字倒是耳熟,云栖笑着开口,“我知道他,大书法家。” “你远在东海之上,却坐知千里?” ——惨了,露馅儿了! 云栖讪笑着,怔了半饷终于憋出一个由头,“我们那虽然闭塞,却时有来自中原的人逃难过来,听他们说的。见他做什么?” 窦三郎却故作神秘地答道:“自然安排了你心里最想的事。” ——我最想......?可我什么都没想啊?! “欧阳......帮我找个爹?” 窦三郎真的点了点头,云栖惊得汤碗都拿不稳,她的确缺乏父爱,可也不用找个爹啊,还是个姓欧阳的爹,这是哪跟哪啊?! “啊......唔......”为了避免露馅儿,她连忙转移话题,“三郎,听邻居们说,太子建成已经平定刘黑闼叛乱,天下大定,举国同庆,这次上巳节比以往都热闹,朝廷特地取消了宵禁,晚上曲江畔有灯会,这是我第一次过上巳节,也是我第一次见识大唐的灯会......” 其实今年的上元灯节她早逛过了,不过刚经历战祸,百姓流离,传说中的上元灯节冷冷清清的。 窦三郎好像忽然有了心事,默默听着。 云栖絮絮说着上巳节的风俗,踏青赏花,放风筝,沐浴,男女之间互赠香草,同时满心期盼地盯着窦三郎的眼睛,在他的目光里仔细寻找着,希望能找到同样的兴致……然而却没有。 “天下终于太平了,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天下百姓能够安居乐业。”窦三郎却奇怪地没有看她,一面感慨着,一面又夹了块清蒸鲥鱼给她。 ——我可不是拿美食就能堵住嘴巴的猪。 云栖不甘心,直截了当地问:“我和红绡约好一同去逛灯会,王侍郎家的公子也去,你……要不要一起去?” 王侍郎家的公子自然是陪红绡的,窦三郎如果不去,云栖就只能变身电灯泡了。 “王侍郎的公子?”窦三郎一怔,“王云?” 云栖点了点头,“三郎可认识他?” “唔,没见过,跟王侍郎倒是有过一面之缘,据我所知,王云是嫡子,唉,竟然......”窦三郎惋惜地摇了摇头,话里话外带着些许轻视的意思。 ——难道他嫌弃红绡青楼女子的身份? 窦三郎歪着头想了想,终于记起什么似的哎呀了一声,皱眉:“皇帝举办宫宴,我窦家也在受邀之列,算了,我跟阿爹说一声,不去了,难得热闹一下,那天晚上我陪你。” 云栖目光一凝,心里满是失望,再怎么说,她也算是半个生意人了,察言观色的功夫与日俱增,与其勉强,不如算了。 她云淡风轻地笑了笑,“别了,灯会以后还多得是,啥时候都可以看,皇帝爷爷的宫宴怎么能告假呢?!” 窦三郎如释重负地顺水推舟,歪头想了想,“这样吧,宫宴一结束我就来找你,你先跟红绡一道,戌时我们约在曲江亭见面,到时我陪你逛。” 第十九回 上巳(二) “刘黑子没有死!” 一 黄昏时分的长安城笼罩在无边无际的暮色里。 然而南曲巷子为了上巳节这天都已重新装饰门面,门楼上缚着的彩绸全部换新,在灯月下映出五颜六色的光彩。 三四层高的酒楼,客满,加上做生意的妓女和上窜下跳的店小二,将木质的楼板踩得吱吱作响。 喧闹声从楼下人头攒动的夜市一直浮上酒楼顶层,响彻云霄,令天边月亮都失去了静谧的感觉,白得有些嘈杂刺眼。 云栖花铺关着门,里面却是冷冷清清寂寂。 “唉......”云栖再一次望着亭外的暮色叹气,手指懒懒地拨过琴弦,弦音轻颤,发出百无聊赖的呻吟。 “你已经魂不守舍大半天了,”前来教她弹琴的红绡随手勾出一缕妙音,喋喋不休地教导她如何驯男有术。 “男人要过哄的,尤其是窦家这样有财有势的,哪有你这样实心眼儿种花、卖花的......唉,每天对着花还能对出好男人来啊,我也真是服了。” 云栖又恨恨地拨了一下琴弦,琴音铮地一响,撇嘴,“现在就逼着我每天吃鸡胸脯肉,以后还不得骑在我头上,这事我才不急呢。” “这都已经火烧眉毛了,还不急?”红绡疾言厉色地追问:“你们认识都已经三个月了,他家住哪里?家里都还有谁?照他的家世,二十好几的人了,不是我说,八成已经有了妻室,搞不好连孩子都……好好,我不说这个,你要记住——在答应他任何事之前,这些事情一定要弄清楚。” 云栖捧着脸,呆呆地注视着挂在林梢的下弦月,喃喃:“我问过他,他说母亲已经去世了,家里只有老父亲。” “成亲了没?” “我没问。” “什么时候见父母?” “当然没问,干嘛要急着见?” “啊,”红绡瞪大一双杏眼,“搞了半天,尽整些没用的。” “我没打算嫁人,问他成亲做什么?”云栖垂着眼淡淡地说,“再说了,他如果真有那个意思,自然会问我,何必多问呢?” “你不要觉得害臊。”红绡很有过来人经验地做着军师,“像三郎这样的人才,京城里的名门贵女都盯着呢,等是等不来的,喜欢的就要主动争取,把幸福牢牢地抓在手里。” “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嫁人呢,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嘛。” 红绡冷笑两声,琴弦拨得铮铮响,“我们这,正经人家的姑娘,十五岁就许了人家,我得提醒你,你已经十八岁了,该为自己打算,否则将来嫁不出去。” 云栖哼哼两声,“十五岁就成亲,我们那的人根本就不用成亲。” “小姐,入乡随俗啊,你在这混,到了二十还没嫁出去,会被唾沫星子淹死。” 云栖没出声,深深叹了口气。 “你问问自己,到底想不想知道他家住哪里?成亲了没?” ——如果在未来,云栖还有可能找到回去的法子,可在两千年前的唐朝,想要回去找欧阳云飞,如同痴人说梦,唉,难道一辈子就这么孤零零地等他、找他,人一生又有几个十年,眼睛一眨也就过去了。 这窦三郎无论是人品和样貌都是顶流,最关键的是,他万事考虑周详,很会照顾人,不知不觉中,云栖已经习惯他安排好一切了。 可是既然他是那种习惯深谋远虑的人,如果对自己真有意思,又怎会不主动说起…… 沉默了半晌,云栖终于点了点头,“想又如何,无论怎样,我都不会先开口的。” 红绡看着羞涩又天真的云栖,心中叹息,暗想窦三郎也许打算把她当成外室,颇为忿忿。 “你若不好意思问,想要答案也不难,这长安城里的名门贵胄,王侍郎的公子没有不认识的,你们明晚约了见面,我们悄悄躲在一旁,让王云看看他,以后再找不良人好好查查他的根底。” 二 静谧的夜晚,月色如水般铺了窦三郎一身,将立在竹月下沉思的男子映成了山岳。 夜空中忽现一道鬼魅般的黑影,足尖在竹梢上轻轻一点,接连四五个起落,如夜枭般掠过夜雾笼罩的竹林,眨眼间,那影已立在窦三郎身后。 “主人——” “你回来了,他那里有什么情况?” “刘黑闼被擒,河北、河南、山东都已平定。” “嗯,太子给朝廷的奏报我看过,刘黑子已被斩首。” “刘黑子并没有死。” 窦三郎飞快地转过身来,愕然道:“放虎归山,其害无穷,刘黑子又逃跑了?” “那倒是没有,太子已将人带回京都,现隐藏在东宫。” 窦三郎凝眉思索着,缓缓道:“关在哪?可查有实据?” “刘黑子临死之际请求面见太子,太子随即屏退左右,与刘黑子单独待了一炷香功夫。属下当时未能入内,但听得军帐中传出几声惊呼,太子连声惊问“当真......”,属下起疑,本想再探听一二,可帐中二人忽然压低了声音,可见事情之隐秘。属下猜测,刘黑子为了保命,必然透露什么惊天秘密,太子重诺,应不会杀他。随后属下从乱坟岗挖出刘黑子的尸首,找人辨识,这才发现被斩首之人根本就不是他。” “这可是欺君之罪,可见那个秘密……你可有线索?” “属下尚未查明。” “你找到谁分辨尸首?” “刘黑子在昌乐的女人。” “那女子现在何处?” “刘黑子兵败逃亡,那女子是春月坊的头牌,现已经回去了。” “也就是说,刘黑子在昌乐的时候,这个女人时时伴在身边。” “是。” “把她带来长安,我要亲自审问。” “是。” “刘黑子身边还有什么亲信吗?” 黑衣蒙面人摇头,“刘黑子战败时身边只带走了百十号人,后被诸葛德威拿下,献给太子,被斩首之人正是刘黑子的贴身亲信。” 窦三郎又陷入了沉思,正在这时,下人已经来到丈许外,探头禀道:“主人,王校尉到了,正在偏厅等候。” 窦三郎冲黑衣人摆了摆手,“你辛苦了,退下吧。” 三 上巳节的夜晚,华灯初上,流水在上弦月清淡的月光下,闪动着细碎的银鳞。 曲江畔的夜市已是人声鼎沸。 王云在曲江亭附近的紫云楼订了包厢,可以先在楼上喝酒品尝时鲜。 这个主意甚是周到,坐在紫云楼上,既可以欣赏曲江日暮,还可以观看祭祀河神、放水灯、游园各种活动。 听说这个王云在金吾卫任职,负责保卫京畿安全,一直在追求红绡,但人又极害羞,不会讨女孩子喜欢,这次终于赢得美人青睐,不得好好表现。 红绡是水月楼的花魁,豪门望族一掷千金、趋之若鹜,似王云这样的小官吏,在长安城里多如牛毛,若不是看在他对京都人事都甚为熟悉,人看上去又老实听话,是入不了红绡眼的。 做东请客的是王云,可进了包厢后,穿着便服的他严肃认真地坐下。 一双俊眼不住地打量着云栖,暗藏着一抹凌厉的锋芒,仿佛不是来吃酒游乐,倒是在审视嫌疑犯。 红绡看上去倒甚是随意,面对此情此景却是娴熟自如。 她热情地替大家斟酒布菜,拆鸡剥鱼,迅速填补了王云和云栖两个互相不熟悉,又都很羞涩带来的尴尬。 三杯黄汤下肚,王云的脸立刻红了,一双俊眼热情似火,一把抓起红绡带在身边的琵琶,连声说让红绡教他。 怎么教啊? 两个人叠在一起,手把手,耳贴耳……乱弹琴...... 包厢里面的气氛立刻就诡异的炙热起来。 ——要死啦,想不到只吃了个半饱,云栖就变成了电灯泡。 她垂下头去,使劲儿地往嘴里又扒拉了几口米饭,把吃剩一半的烤鸡腿几口扫光,拿起酒杯仰面干掉小黄汤,看两个人卿卿我我、捏来捏去,干脆径自下去玩了。 夜幕笼罩的曲江两岸灯火璀璨,游人如织。 云栖独自走在路上,周围商贩行人熙熙攘攘,夜市各类杂卖琳琅满目,主要以小吃、首饰、脂粉、针线居多。 平日躲在花铺里忙生意,南曲又是烟花之地,云栖很少出来逛街。 今晚看到这么多新奇的玩意,她不由得东看看西摸摸。 花了五文钱买了一串冰糖葫芦,边吃边逛。 一处摊点很是热闹,将云栖吸引过去。 原来是卖香囊的摊子。 “姑娘,来个香囊吧!”摊主热情吆喝着,“送情郎、送夫君、送小哥哥,一应俱全,花样繁多,还可以定制香味儿。” 客人选中香囊后,按照要求,店家配香、填香一条龙服务,顾客自然盈门。 云栖一直想着给窦三郎缝制个香囊,以示感谢,无奈,她连针线活都搞不定,正好买个现成的。 三郎喜欢穿朱红袍,她最后挑中了两只,一只月白底绣黄雀衔银环——以示谢恩,一只淡紫色底绣并蒂莲——双双对对美满幸福。 她这个人喜欢做两手准备。 走着走着,人已经来到江边。 行人渐少,江面上拂来阵阵夜风,阴阴沉沉,带着透骨的寒意。 她浑身打了个激灵,回身一望,竟然已远离闹市。 而前路似被一片漫无边际的杏花林挡住。 昏暗中一团白花花的东西顺着风吹来,黏在她的脸上。 云栖诧异地伸手一摸——杏花花瓣,以及烧了一半的冥钱。 她的手在风中颤了颤,雪片般的杏花混合着冥钱的灰烬随风飘散,化进阴气沉沉的夜色里。 一阵阵鬼哭神号的呜咽哀鸣随着杏花馥郁的花香飘了过来。 第二十回 上巳(三) “十文钱一盏,请一盏吧,用来给孤独迷惘的魂魄引路,过了奈何桥,灯里的蜡烛才会熄灭。” * 江岸边的河埠头上趴着好些人,正在焚烧冥钱,将一盏盏荷花水灯放入水道。 “姑娘,”卖水灯的商贩对好奇驻足的云栖说,“十文钱一盏,请一盏吧,用来给孤独迷惘的魂魄引路,过了奈何桥,灯里的蜡烛才会熄灭。” “孤独迷惘的魂魄……”云栖抬起头望向星空,低声喃喃着,“奥尔特星云……很远很远的魂魄也能招回来吗?” 她的话音未落,风里飘来和尚念经低沉的呢喃,一个声音缥缥缈缈,“魂兮归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杏树如同华盖伸展,月光透过粉粉白白的花朵,洒下斑驳摇曳的光影。 一身金衣袈裟的僧人坐在树下香案后,脑袋光光,浑身灿然,正煞有介事、摇头晃脑地念着招魂经。 香案上摆放着各色瓜果和“鬼包子”。 坐在一旁的胖和尚翘着二郎腿,脚边堆放着一摞摞荷花水灯,水灯旁搁着一只随缘乐助的木盒,盒子正面贴着红纸,纸上书写:“荷花水灯,一两纹银。” 食指轻敲着香案,胖和尚一双贼眼斜睨着脚边跪了一地的老少妇孺,色迷迷的目光在其中几个年轻姑娘的脸上身上游弋。 地上的人却哭得泪眼婆娑,天昏地暗。 卖荷花水灯的小摊贩偏头望着这满地的人,不住叹息:“唉,连年战乱,能活下来已是大幸,男人们都战死异乡,尸骨全无,家里就只剩下些老弱病残,太惨啦……” 望着骨瘦如柴、衣衫褴褛的女人和孩子,再看看那个胖得像猪的和尚,云栖的气不打一处来。 ——打劫啊?! “师傅,”云栖上前拿起一只荷花水灯细看,纳闷问道:“别人十文钱,你要一两银子,就是金纸糊的也不用那么多钱吧?” 胖和尚面露不悦,一拍香案坐直身子,正要喝骂她,金衣和尚起身,双手合十,“善哉善哉,女施主,此灯非彼灯,这些水灯在我佛坐下开光加持,又岂是凡品?” “既是佛家,当以慈悲为怀,为何不能按照十文钱售卖?” “施主,贫僧净空,来自长安东明寺,我寺圆空方丈发愿塑金身佛像十八尊,僧众出来化缘,这些所得皆是施主自愿供奉……” 云栖去东明寺送过花草,早见识过东明寺在长安城里遍交权贵,那个方丈圆空,当真是胖得跟个圆球,全身上下圆滚滚、胖嘟嘟,油光水滑。 金身? 人都没饭吃了,还要给泥人塑金身?! 她心里本有怒气,可随即想到东明寺在长安城里势力庞大,不能硬来。 脸上灿然一笑,“你若能证明这些水灯招来了亡魂,我立刻奉上一百两银子,这些水灯我全要了。” 地上的荷花水灯顶多也就三十盏,如今国力羸弱,饿殍遍野,一百两银子相当于一品宰相一年的俸禄。 金衣和尚心动了,一百两银子拿回去,在方丈面前该有多大的脸。 届时趁机要求在寺里头的位置动一动,如果能转到库房,就不用出来化缘,风吹雨淋的,整日累得像狗一样。 净空口中念叨着“阿弥陀佛”,一双眼睛赫然闪亮,但就在伸手过来之际,云栖硬生生从他眼皮子底下将那锭亮闪闪的银子收了回去。 “如若不能证明,不但分文不取,还需要将这些水灯免费分给大家。” 净空的胖手凝在半空,稀疏的眉毛皱起,讪笑着:“这些水灯我们都念过招魂经,只要放入水道,自然能够指引游魂,阴阳有别,你们这些凡凡夫俗子的法力不够,即便阴物近在眼前都看不到,恕贫僧无能为力。” 云栖冷笑,讥诮道:“呵呵,既然不能令亡魂现身,更何谈招引千里之外的游魂,都是忽悠人的吧?” 原来是来砸场子的。 胖和尚蓦地跳将起来,厉声喝道:“妖女胡搅蛮缠,谁稀罕你身上那几两臭银子,你这是对佛祖不敬,佛法无边,误了招引游魂的时辰,佛祖怪罪下来,呵呵,你就不怕下拔舌狱?!” 跪在地上的百姓一听,急坏了,纷纷上前驱赶她,小孩子窜起来拉拽她的裙角,“走啦走啦,别耽误我们的大事……” “我老伴已经六十了,本来今年就可以回来的,可怜啊,下辈子一定要找个好去处……呜呜呜…” “我丈夫出去十多年了,求佛祖保佑他,小姑娘,你不懂,用不着你管,赶紧走吧……” 云栖急得跺脚,正想振臂一呼“这个世界上没有佛祖”,一个声音忽然从身后传来。 “谁说阴阳有别,凡夫俗子看不到阴物?” 伴着清脆的铜铃声,幽冷的月色里,忽然走出一个人来。 那人披着道袍,月白色的锦缎上用丝线织出花纹,绣着醉玲珑——颀长翠绿的兰叶,妖娆的宝蓝色兰花。 他头戴莲花玄冠,纯金雕琢的莲花熠熠生辉,花瓣上还镶嵌着珍珠和宝石。 皎洁的月华铺洒了他一身,令他全身闪出光彩。 那人脚步轻盈,宽大的月白袍服在风中翻飞,宛若谪仙般踏着月光而来。 诺德缓步上前,朝云栖点头示意,待望向瘦骨嶙峋、衣衫褴褛的老弱妇孺时,目中已满是悲悯同情之色。 他的声音温和,却不容置疑:“去请荷花水灯吧,十文钱的灯,一样。” 凌乱的祭祀人群立刻安静下来,按照他的吩咐准备好了荷花水灯。 水灯上的白蜡烛被点上,一盏盏水灯径直浮进河心,点点烛火在水面上跳动着,向远方滑去。 诺德在江岸边焚起一炉香,香气缭绕间,他轻轻摇晃起铜铃,清脆的铃声丁零丁零响起…… 河面上忽然起了风。 闪烁着细碎波光的河面漾起波澜,哗哗地拍打着堤岸,仿佛极轻盈的脚步正踏着水波而来。 流云掩住了月色,杏花雪片般地在风中盈盈飞舞,打着旋儿地卷向河心,却又兀自不落下。 缥缈的杏花仿佛将人带去了茫茫北国,黑暗中忽然有歌声回荡。 “上马不捉鞭,反折杨柳枝;蹀座吹长笛,愁杀行客儿。” 歌声凄凉萧索,而且不只一个人在吟唱,而是千千万万的声音正汇聚而来。 江岸边老弱妇孺互相搀扶着立起,睁着泪眼,望向星光月色下的河心。 幽暗的河面上空无一人,只有雪片般在夜风中纷扬的杏花。 歌声缥缈,水边的芦苇忽然窸窣作响,极轻微的声响划过芦杆,向水边靠近过来。 夜雾混合着月色,朦朦胧胧,月光下的芦苇草间,忽现一个个衣衫褴褛、血肉模糊的身影。 云栖吓得心间一颤,禁不住往后退开几步。 影上的衣袍破败地遮不住身子,仔细辨认,俨然是唐军的戎装。 他们,那些浴血奋战的勇士,沟壑嵯峨的脸上沾着血污,正凝望着水边的亲人,唇角含笑。 孩子们欢呼雀跃,口中呼喊着“阿爹”“阿耶”,长者们痴痴地互相凝望着。 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人与魂在凄凉的月色里凝固,一明一暗,一实一虚。 江岸上响起女子幸福的歌声,“腹中愁不乐,愿做郎马鞭。出入环郎臂,蹀座郎膝边。” 诺德再次摇晃起铜铃,清脆的铃声再次丁零零地响起,响彻寂夜。 亡魂依依不舍地挥着手,相互搀扶着,一瘸一拐地化进了无边无际的夜色里。 河面上的荷花水灯陆续熄灭了。 “他们已经过了奈何桥,但愿来世不必再征战四方。” 云栖揩了揩脸际的泪水,“谢谢你,诺德!” * 回到喧嚣红尘,夜市里琳琅满目的杂卖,杂耍和曲艺围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 诺德有些不知所措地望着夹道欢迎的百姓,百姓口中高喊着“仙师”,还热情地递上各色食物。 诺德几乎迈不开步子,心里却在琢磨着得赶紧溜走。 站在他身侧的云栖,望着热情似火的百姓,脸颊也跟着发热,偏头凝望着诺德。 在月光下看来,拢在月白宽袍中的他,临风玉立,恍若神仙中人,刹那间,云栖心里竟然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 ——仙师,也许他能够帮我! 丝竹管乐声中忽然响起一阵铿锵的锣鼓。 孩童们从大人的腿边钻出,循着锣鼓声,朝着闹市的一角跑去。 “啊呀呀,老夫刘黑闼已经击杀颍州刺史马匡武,贝州刺史许善护,淮阳郡王李道玄,恒州刺史王公政,大将郯国公罗士信,什么秦王李世民,吓破胆不敢来了,哈哈哈哈——” ——要死啦,这刘黑闼胆大包天,竟敢跑到京都造反?! 百姓一听也炸了锅,再也顾不得瞻仰仙师,如同潮水般向前涌去。 诺德拉着云栖好不容易挤到前排。 勾头望望,但见几十个孩子围着一处黄烘烘的灯火,灯火映照出一个小小的舞台。 舞台上,一彪形大汉身披亮甲,手擎长戟,跨坐在马背上。 云栖恍然大悟,“哦,这是皮影戏。” 诺德问:“皮影戏?” “嗯,我在……”云栖想说在博物馆里见过,“在驴皮上绘出人物,涂上红黄青绿黑的颜色,裁剪出造型,由一人操控。” 显然这出戏是关于刘黑闼的故事,说话间,第一折夸赞他神勇无敌的部分已经唱完。 现在正唱第二折,只见刘黑闼立在城头上,抓起酒葫芦闷了一口酒,斜睨着城楼下的唐军,又唱:“呵呵,建成小儿,老子打仗的时候,你还穿着开裆裤呢,看我留下你的小命!” 他口中的建成小儿,正带领着千军万马,将昌乐城围得似铁桶一般。 一阵铿锵锣鼓,刀光剑影,火光霍霍,然而围了十来日,硬是攻不进去。 刘黑闼得意唱道:“天寒地冻,我的粮食可以吃三个月,你们就在下面喝西北风去吧。” 第二十一回 上巳(四) “去,变作她的模样,引开追兵。” * 第三折:天上忽然飘来一朵五彩祥云,霞光万丈,仙乐飘飘。 台下看戏的孩子们纷纷拍手鼓掌:“仙女来了——” 果不其然,祥云瑞霭间现出一个白衣飞天,容貌端丽,高髻上束着翠玉金冠,裙裾上满缀七彩璎珞,衣袂飘飘,声音渺渺:“刘黑闼——” 刘黑闼高声唱道:“天佑大夏,连仙家都来助我!” 仙子已飞到他眼前,浮在半空中,细看下,凝白的手腕上缀着水晶镯子,雪光映照下,晶石闪耀夺目。 飞天仙子摇了摇头,“不,我此行只为劝你,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刘黑闼哈哈大笑:“你是建成小儿派来的说客吧?” 说着,手中的铁弓已拉起,箭已在弦上。 台下看戏的孩子们纷纷挥拳高喊:“仙女姐姐,快跑——” 仙子轻声叹息:“李唐一统天下,此乃天意,你若执迷不悟,只会身败名裂,死无葬身之地。” “忒,”刘黑闼厉声怒喝:“妖言惑众,哪里来的妖物,定是山里的狐狸精,胆敢冒充仙家!” “嗖”的一声,手中的箭已射出,城楼上军卒拉弓引箭,羽箭如同飞蝗般射向飞天。 台下的孩子们急得直跺脚,“快飞啊——仙女姐姐!” 云栖看得一乐,定睛望去,白衣飞天兀自飘在半空,近身时,羽箭似击打在某种无形无色的屏障上,悉数落下。 台下孩童们挥拳呐喊:“好——” “刘黑闼,”飞天玉手一指,指尖射出一道奇异的光。 那光刹时间击中刘黑闼双膝,“哎哟”一声惨叫,刘黑闼扑通跪倒在地。 “你可知罪?” 刘黑闼摇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成王败寇,何罪之有?我刘黑闼只要还有一口气在,还有这帮好兄弟一起,绝不言败!” 仙子长叹,“你必败,既然已经知道结局,再做无用的挣扎,只会累及无辜的性命,放下屠刀,也是功德无量。” “你说这是天意?” “当然。” “隋二世而亡,唐二世呢?” “大唐疆域辽阔,国力鼎盛,百姓安居乐业,夜不闭户。” 刘黑闼仰天长叹,“啊呀呀,罢了罢了,天意难违,我去也,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话音未落,长剑已出鞘,寒光闪过,一腔热血从脖颈上喷薄而出。 然而,壮士身躯却在漫天雪花中巍然矗立,兀自不倒。 这戏云栖越看越不对,偏头望望诺德,发现他正打量着自己左腕上的水晶手镯,唇角弯起一抹笑容,“原来仙女姐姐就是……” 云栖纳闷,这谁啊?竟然冒她之名,会不会已经知道她的名字? 还好戏里没把大名报上,否则她在长安城还怎么混?! 久经战祸,天下百姓渴望安居乐业,叛军刘黑闼战败伏诛的消息早已传遍京都。 在场观众看得热血沸腾,又听得神仙预言大唐社稷稳固,国运昌盛,个个欢呼雀跃,孩子们纷纷将手中的铜钱扔到幕布后。 幕布后面忽然探出一张脸,别人看了不认得,可云栖认得。 虽着布衣,一脸络腮胡子,红彤彤的酒糟鼻,一口老酒闷下,昂首朗声道:“神勇将军刘黑闼是不是大英雄?” 孩子们懵懵懂懂地骂道:“不是!”“大笨蛋!”“大狗熊!” 刘黑闼无奈苦笑,目中似有泪光闪动,抬起醉眼,正好看到云栖盯着他。 他一愣,脸上的神情云栖看不懂,竟然……笑了! 那笑颇有“众里寻她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思。 “云姑娘,”刘黑忒像兔子一样地窜了出来,伸手就要来拉她。“我终于找到你了!” 被砍了脑袋的朝廷钦犯盯上,这可是不是什么幸事。 云栖抬头看看夜色,今晚真是见鬼了。 这家伙简直精似鬼,不,他根本就是鬼,来索命的厉鬼。 来不及跟诺德解释,云栖抬脚就跑。“诺德,我先走一步,有空来找你!” 她窜进节日的人群,很快就将诺德远远丢在身后。 街市上游人如织,云栖不能飞,那样实在太招摇,容易被看客与戏里的飞天联系起来,到时候麻烦更是无穷无尽。 虽不能飞,她便施展浑身解数跑。 可那刘黑闼阴魂不散,步步紧追,看来今晚她真被鬼缠上了。 只见皮影戏附近的街巷中竟然同时涌出十数条黑影,尾随着刘黑闼朝前追去。 诺德立在街角,皱起了眉。 他摇头叹了一口气,似是在吩咐谁,声音却低得只有自己才能听到,“去,变作她的模样,引开追兵。” 只听得一道纤细清脆的嗓音应道:“是,主人。” 说话间,一道银芒从诺德的右耳中掠出,恍若流星般飞过行人的头顶。 待落到地面上,俨然是戏里头那位束着高髻,佩戴翠玉金冠,披着七彩璎珞的白衣少女。 少女容貌端丽无双,芊芊柔柔的手上拈着一支茉莉花。 如此妙人一出现便自然吸引了众人注意,人群骤起喧哗,“仙女下凡了——” 面对汹涌澎湃的人群,她展动身形,如白鸟般凌空飞起,朝着皇城的方向掠去。 惊呆了的百姓或呆立或跪倒,还有胆大的,竟然跟着追了出去。 看到那些黑衣人调头追了上去,诺德终于放心,摇了摇头,唇角浮起一抹笑。 几乎在同时,他的人忽然消失不见。 云栖当然听到了身后如潮的喧闹,还以为自己暴露了,吓得几乎魂飞魄散,跑得愈加快。 可是夜市里人山人海,她没跑出多远,忽然觉得领口一紧,身子已被人生生拽住。 “哎哟哟,”她赶忙护住脖子,仰面就看到刘黑闼满脸的络腮胡子,“你疯了,砍你头的是李建成,有怨抱怨,有仇报仇,有什么怨气找李建成,你来缠着我干嘛?” 刘黑闼咧嘴一笑,抓住云栖衣领的手猛地一用力,直接将她提溜到了半空中。 云栖的脖颈被衣领勒住,喘不过气来,小脸被憋得通红,边咳嗽边努力挣扎着。 “我的女菩萨,你不是喜欢救人吗?现在有二十三条命等着你救,这可是功德无量。” “什么二十三条命,疯了该吃药,你别闹了,赶紧投胎去,下辈子不要再做强盗!” 刘黑闼身材高大威猛,一脸络腮胡子,那双带着杀气的眼睛,看上去就不是好人。 这时一群孩子已经围了上来,围着他拳打脚踢,“刘黑闼是坏人,坏东西,臭狗熊!” 笑死人了! 刘黑闼讷讷立定,兀自将云栖举在半空中,只是黑脸膛黑里透红,红里透黑,默了半晌,他终于将云栖放回到地面,却仍旧不松手。 想不到众目睽睽之下,鬼魂还如此猖獗,云栖眼珠子一转,上缓兵之计,“男女授受不亲,别拉拉扯扯的,你先放手,我们去茶楼找个地方,有话好好说!” ——王云和红绡正在紫云楼,事情也办得差不多了。 刘黑闼环顾四周,骤然感受到百姓半是恐惧、半是厌恶的目光。 “真是世风日下,这把年纪了还当街调戏民女!” “这人一看就不是好人。” “就是,一脸杀气,好像要吃人一样。” “赶紧去报官!” “这人会不会就是刘黑闼?” “不可能,刘黑闼已经斩首,首级十日前就传到了京师,皇帝还用他的首级祭奠了亡魂。” “不好,难道是刘黑闼的鬼魂,怨气滞留京师,找到机会就出来害人……” 话音未落,围观百姓惊得合不拢嘴,脸色已大变,脚步虚浮地退开,惊声呼道:“这是鬼?!” 刘黑闼眼珠子一转,哈哈一笑,“你们都误会了,看看地上,我有影子,怎会是鬼?” 如水的月色挥洒下来,在他脚下投出一道狭长的影。 “不是鬼!” “当然不是,我是东宫侍卫,这个女子是东宫私跑出来的奴婢,奉太子之命捉拿……” “宫里头跑出来的啊,怪不得那么好看。” “胡说,我从未进过宫,更没见过什么太子,这厮狡猾,大家不要上当,赶紧报官,官府定会护我!” 会吗?云栖不确定,如果真是李建成派来的,官官相护…… 百姓一听,愈发相信这是个匪人,将刘黑子围在当中,众口铄金,把他数落得无地自容。 刘黑闼脸红红黑黑,“扑通”一声忽然跪倒在地。 “砰砰砰”朝云栖磕了三个响头,“云姑娘,求你随我回东宫,我家里还有二十三救命啊——” 当云栖再次来到紫云楼,二楼“牡丹”包厢里的红绡和王云已经离去,里面没人,“老刘,你坐,什么二十三条人命,你给我讲清楚了!” 刘黑闼拎起茶壶给自己和云栖斟了茶水,跑了半天,早已焦渴难耐。 他垂着头默不作声,喝饱了水终于道:“云姑娘,我、我悔不当初,当初如果听你的话,悬崖勒马,也许还能保住家人性命无虞,唉——” 唉,人如果能早知道,也许……人生就没有也许了…… 云栖坐在窗边,喝了口茶水润了润喉,当听到“太子”二字时,她就已经猜出一丝端倪了。 “太子允诺,如果我能找到你,引荐给他,他便能饶我一家二十三口性命。” “引荐?”云栖微微眯起了眼睛,冷笑:“你……为了自己活命把我卖了?!” 第二十二回 上巳(五) “它是赤曜剑,是父亲留给我唯一的纪念,它只认我一个主人,求你还给我。” * “不是卖!”刘黑闼慌忙殷勤地递上茶点,“太子乃是大唐储君,世人奉承巴结还来不及,云姑娘如果愿入东宫,太子允诺明媒正娶,位分仅在太子妃之下。” “太子妃之下?”云栖站起身,走到窗前,仰头凝望月夜长空,“现在是武德六年……” 武德八年玄武门兵变,太子被亲弟一箭射死。 ——万般皆是命,每个人来这世上走一遭,前缘已定,我既劝不了刘黑闼,也救不了李建成,生死有命……然而我虽知别人生死,却不能洞悉自己的路在何方。 云栖长长叹了口气。 似她这般豆蔻年华、青春年少,却如同看透世事的老头子般长吁短叹。 嫌弃被太子妃压了一头? 刘黑闼自作聪明地压低声音道:“皇帝年纪大了,太子正值盛年,不用多久便会登基为帝,后宫之中虽有皇后,然太子允诺封你为贵妃,只要你点头,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我知道了,”云栖转身准备离去,淡淡道:“毕竟是婚姻大事,给我点时间考虑,过些日子再回复你。” 唉,果然是上界仙女,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若是别人,不得欢天喜地地应了,她却视荣华富贵如粪土。 刘黑闼若有所思地摸了摸虎须,看看窗外的夜色,又问:“你在何处落脚,这么晚了,我送你?” 花铺,诺德的白云观,还是红绡的水云楼? 云栖不想招惹太子,更不想牵扯上自己的朋友。 但这刘黑子费尽心思编排出那出戏,守株待兔,终于找到她,又岂能让她轻易脱身。 正思索间,忽然后面的窗外“铮”的一响,一道细如牛毛般的乌光破窗而入,打在刘黑闼背上。 刘黑闼怔怔立住,满是络腮胡须的黑脸膛忽然扭曲,眼睛里竟然流出漆黑如墨的血。 转瞬间他似已明了一切,偏头死盯着云栖,倏然变黑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求你救我家人,他们在……” 话未说完,他的身子已直愣愣地朝前跌去。 云栖惊得退后倚到墙边,掌中已紧握等离子匕首。 匕首的钛合金手柄感受到她的掌纹,开启,又感知她的生理参数,综合推导出她此刻的紧张系数,蓦地射出一道尺许长的幽蓝光芒。 蓝色代表最高能量级。 她的确受惊了,此刻包厢里忽然多了四五个黑衣蒙面人,正从屋子的四角向她逼近。 最麻烦的是,他们每个人手上举着精巧的弩弓,闪着青光的银针正指着她。 “跟我们走,否则,你跟他一样!” * 夜已深,新月如钩,淡淡地照在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上。 一辆漆黑的马车疾驰着穿过城门时,街市上已经看不到什么人了。 拉车的四匹骏马高大壮健,马蹄上裹了厚棉布,跑起来又轻又快,乍一看,马车就像在夜空中驰骋。 马车前后左右各有一蒙面黑衣人策马随行,每个人都背负铁弓,腰佩长剑,还随身藏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暗器。 马车四壁围着厚实的黑布,远远望去,特别像只四四方方的棺材盒子。 马车忽然碾过土坎,车身猛地一震,云栖幽幽转醒。 刚才,就在刚才她还在包厢里,手执等离子匕首,四下环顾着,忽觉脖颈上传来针刺般的痛,她立刻倒在地上,人事不知。 车子四壁都围着厚实的黑毯,只有车顶上开了一扇通气的小窗,月光从天窗照下来,正好照在一张扭曲古怪的脸上。 蜷在她身侧的刘黑闼已经死了,他没有受多少苦,死亡对他就是眼睛一眨的事。 尽管他的脸色如同夜色一般漆黑,但跟掉脑袋、死无全尸相比,他总算得了善终。 发觉死相恐怖的刘黑闼,云栖立刻慌乱地挣扎着坐了起来,生铁铸造的手镣、脚镣碰得叮当乱响。 几乎就在同时,马车忽然来了个急停。 马嘶蹄惊,四匹骏马高高跃起,马车连带着在空中腾起、翻滚起来。 ——要死啦! 云栖感到身体完全失去控制地飞到空中,双手乱抓,却只能抓到车壁边缘,随后又随着车子坠下,重重地甩在地板上,滚了几圈,她像抓救命稻草般死拽着刘黑闼的尸首,居然起到了垫背的效果,又是猛的一震,马车终于落地,她也跌回刘黑闼身上。 被摔得七荤八素,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只听得车外响起飞蝗般的破空之声,箭簇猛烈地击打在车壁上,铮铮然,车壁发出密密的“砰砰”撞击声。 ——什么情况啊?难绑匪遭遇了劫道?黑吃黑这种事都能赶上? 云栖低伏着身子,动也不敢动,更不敢探头。 接着响起几声瘆人的惨叫,这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正惶惶间,车外忽然一片死寂。 发生何事?难道两败俱伤都死光了? 尽管手脚已被套上镣铐,但尚且还能活动,云栖蹑手蹑脚地爬起,踮着脚尖从天窗探出头去。 夜已深,繁星满天,星光月色挥洒大地。 冷风呼啸,远方传来阵阵幽长的嚎叫声,也许是狼,也有可能是老虎,总之都是地下人没有见过、听到过的。 云栖听得头皮发麻,为了能够看得更清楚些,她不由分说地踩着刘黑闼往上爬。 等她终于探出头往外面四下一看,却差点吓得摔下去。 天哪! 马车正停在一条狭窄蜿蜒的山道上。 四面都是山,山势嵯峨,车轮下便是深不见底的悬崖。 山间寂寂,尤显出悬崖下面传来叮叮咚咚的水声。 要死啦,这些臭男人都在忙什么?怎么没有人来管一管那几匹马? 如果没有玄武门兵变,再怎么说,她也是未来的贵妃! 她动也不敢动地扒在天窗处。 而那帮劫持她的黑衣人已经成了六个死人。 另外一帮黑衣人正忙着将这六个死人抛下悬崖。 她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人像大石头一样被抛出去,随后过了好一会儿,崖底传来沉闷的一响。 每一次都令她心惊肉跳,总共六次。 她的人已经缩回车厢,紧靠在车门后,慌得六神无主,心剧烈地跳动着,仿佛外面来了一群野兽,马上就会冲进来把她撕吃了。 如果是太子劫持了自己,还不算最糟糕,他的用意很清楚。 可现在外面这些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会怎么对她? 如果是土匪,应该只为财,可这里哪有财? 惨了,这些杀手真是冲着自己来的。 一想到这,云栖的心悬到了嗓子眼儿,完了……这么多臭男人,如狼似虎,今晚恐怕凶多吉少! 只要有反重力鞋、等离子匕首和水晶石手镯,她随时都能逃。 呀——等离子匕首,她心里一惊,情急摸索腰间,没有。 晕倒前一直握在手中,那件保命神器,她就是死了都不会放手的呀。 云栖连忙弯下身子,借着月光,在车底猴急地四下摸索着。 刚才马车又是急停又是翻滚,她的宝贝还没有拳头大小,掉到山崖下永远都别想找回来了。 有个声音在问:“你在找什么?” 云栖想都没想地答道:“快帮我看看,匕首的刀柄,银色的。” “是这个吗?” 云栖抬头望去,车门敞开着,一个蒙着脸的黑衣人坐在车架上,指尖正抚弄着一个银光闪闪的物件。 云栖先声夺人地问道:“你从哪里得来的?” “当然是从那些死人身上,领头那个当宝似的揣在怀里,外面还裹着块红布。” 看来在她晕倒时就被人拿去了。 “我一直都很好奇,这到底是什么?” 云栖忽然伸手去夺,那人手一缩,敏捷避开了,慢条斯理地说:“无刃的匕首,有意思,告诉我怎么回事?让我满意了,也许会还给你。” “我是它的主人,它只听我的。即便到了你手里,也只是废铜烂铁,没有半点用处。” 黑衣人有模有样地将匕首握在掌心,在云栖眼前挥舞了几下,可无论如何折腾,仍旧只是一个小小的刀柄。 他很入迷地摆弄着这件新玩意,微微眯起眼睛,“嗯,挺称手的,我很满意,它叫什么?” “名字?” “当然,它既然只听你的,就该有个名字,嗯,它叫什么?” 古有浪剑闪耀如星。 云栖眼珠子一转,临时给这把利刃取了个名字,“它是赤曜剑,是父亲留给我唯一的纪念,它只认我一个主人,求你还给我。” 说着,她慢慢朝那人靠近,她的人穿着雪白的衣裙,身材娇小玲珑,无辜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着……嗯,只要是男人,都会心软。 而那人也真的如她所愿,偏头瞅着她,目中竟然多了几分柔情。 “嗯,你使给我看看。”他鬼使神差地将刀柄递了过来。 云栖满脸甜甜的笑,那笑就像小狐狸,“哎呀,大哥哥,你可真是个大好人啊!” ——心里其实在骂“大傻瓜”。 “唉,这世道如你这般通情达理的人真是太少了,”她笑眯眯地恭维着,麻溜地接过了她的保命神器。 就在刀柄落入她掌中的那一刻,匕首赫然射出一道赤焰红光。 红光照亮了车厢,照出她很是歹毒地狞笑一下,然后亮闪闪的刀刃就已经对在了他的脖颈上。 “放我走,不然我就杀了你!” 第二十三回 上巳(六) “报仇?”趴在他肩上的云栖艰难地偏头问:“如何报?” * “杀了我,你哪也去不了!” 山风呼号,犹如怨魂在深谷中呜咽。 云栖立在悬崖边上,后背上冷汗泠泠,只要再往后一寸,便是万劫不复。 那人身形高大威猛,钻出马车的云栖隐在他身后,娇小玲珑,足足矮了一个头。 云栖攥紧那人的腰带,眼角瞥了一眼身后望不见底的渊,心里直打颤。 以其说挟持了人家,不如说死死抓住那人,仿佛揪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那人却一直盯着那把赤耀剑,虽说那道赤焰红光就横在他的腰间,他却丝毫不惧。 不但他不惧,就连其他黑衣人也半点不惧,须臾,已从各个方向围拢上来。 “哎,不要再往前走了,别以为我怕你们,”云栖恶狠狠地说,“我手里的刀可不是吃素的。” 黑衣人一个个嬉皮笑脸地说:“这是刀?” “别逗了!” “我看倒像是个火折子。” “小妞,”其中一个抬脚走出,挺直腰板,歪嘴一笑,“你要杀就杀,正好给我们看看你那火折子的能耐,反正他死了少一个人跟我们分赏银,主人要的是你。” 杀人? 不是杀鸡,唉,即便真让她杀只鸡也够呛,嘴上说说而已,她……还真下不了手。 云栖皱眉,沉吟,那人偏过头来,死盯着她,黑面罩后面的眸子凌厉中透着好奇,威武中透着挑衅,像是在说:“够胆你就试试!” 气死人啦!杀也杀不得,留在跟前反而碍事,谁知道他会不会搞个突然袭击什么的…… 云栖目光游移,观察四周,心一横,出其不意地将那人一把推了出去。 为今之计只能找机会溜了。 黑衣人笑了,七嘴八舌地戏弄她说:“小妹妹,别闹了,跟哥哥们回去。” 一边说,一边试探着缓缓围上前来。 “不要过来,退后——”云栖吼了吼,“再过来我就跳下去。” 她的步子微微往后挪了挪,脚跟似已踏空,经年累月日晒雨淋,崖顶边缘本就松软,受压,土屑纷落,碰在崖壁上扑棱棱直响。 云栖心里一惊,手中的匕首耍赖地乱舞着。 近身着者死…… 刚才趴在天窗上她仔细瞧过,下面的悬崖云遮雾绕,黑漆漆的,粗略估计得上千米。 后方的山风嗖嗖的,云栖心里身子也拔凉。 要死呀,虽说有反重力鞋在脚,可总不能两眼一抹黑地瞎跳啊! 忽然云栖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刚才被她挟持的家伙应该是领头的。 见云栖即便不跳也已身处险境,情势危急,他一愣,做了个奇怪的手势,又摆了摆手,围上来的黑衣人忽然散了开来。 看来以死相胁果然奏效,那个什么主人的,肯定不希望落得一具尸首或者残废…… 云栖终于松了一口气。 为了方便开溜,套着镣铐的手脚活动起来很不方便。 她朝山道尽头方向望去,像是忽然察觉到什么,惊叫了声:“哎呀,那是什么?” 黑衣人果然上当,纷纷朝她视线方向张望。 几乎在同时,云栖手中的匕首对着自己一挥。 没有声音,就那样无声无息地一划拉,红光闪过,镣镰如同面捏的一样,忽然分开,铁链子滑落哐当直响。 未费吹灰之力,虽然手腕上的镣铐尚未去除,但当中的铁链已经分开,她的手臂已经可以活动自如。 而那些刚才还嚷嚷“火折子”的家伙们,听到声响回过头来。 看到她特嘚瑟地摆弄着匕首,手腕上挂着的铁链子直晃荡,大吃一惊,齐刷刷地退出几步,怔怔立住,手中的长剑已经举了起来。 “呵呵……不给你们点颜色看看,还以为本姑娘是吃素的?!”云栖冷笑两声,眼睛盯着众人,手上一点儿都不耽搁。 再一划拉,又一道红光忽闪而过,脚腕上的镣镰应声而断。 “嘿嘿......”受了一晚上气的云栖,心情舒坦地揉了揉手腕,活动了下手脚。 她算是看明白了,这帮子臭男人不敢伤她,要留着她的小命回去复命领赏,于是又得意地挥了挥等离子匕首,笑嘻嘻地说:“大哥哥们,看到没,没见过世面吧,这可是能杀人的火折子!” 众人惊得又退后几步。 此地不能久留,云栖举目四望,远远看到有光的方向,那边定然有村庄。 说时迟那时快,她笑眯眯地举起手臂,手臂上的宽袖里隐藏着弩机。 自从弄丢了等离子枪,她一直寻思着研发一种类似枪的冷兵器。 这个弩机她已经演习过多次,适合近距离突袭。 这次为了救命,她从腰袋里摸出专门定制的霹雳弹,嘿嘿狞笑,擒贼先擒王,对准那人的大腿就是一枪:“想抓我,下辈子吧!” 装弹、拉弦、瞄准、手指扣动机括,一气呵成。 霹雳弹在空中划出一道耀眼的白光,那人愕然抬头,面罩下的眼睛在看见那道疾若闪电的白光时不禁呆住。 但见寒光一闪而逝,“嘭”的炸响,黑烟腾起,月光下鲜血四散,男人惨叫凄厉,声震四野。 却不是那个领头的。 居然有人扑上来替他挡子弹,救了他一命。 但在场众人都惊骇不已,再也顾不得她,纷纷朝伤者围拢上去。 那人死了没?管不了那么许多了,逃命要紧! 云栖腾身一跳,反重力鞋助她高高跃起,倏地一下钻进了山道靠山那一侧的树林。 树林里传出她张狂的笑声:“哈哈——来追我啊,想追我,做梦去吧——” “他妈的,你别走!”领头那人怒极,飞身跃起,施展轻功跳进树林。 云栖使劲儿逃,跑出去很远回头瞥了一眼,发现竟然还没有将他甩掉。 哎呀,怪只怪自己喜欢穿白裙,这样下去,就是逃一个晚上都跑不脱呀! 她看了看来人方向,转而朝着远处山麓上最高最浓密的大树奔去。 脚上套着反重力鞋,她的身子轻盈若飞鸟,时而用脚尖轻点树梢,起起落落,凌风而行,飞到那棵大树时,那人当然已经被她甩掉了。 她一闪身钻进树冠,往下攀了一段,找了个稳当的树杈坐下。 安全啦……云栖背靠着树干,双手枕在脑后,惊险、刺激、奔波一夜,着实把她累坏了。 此刻的山风不再凛冽,反而觉得很是凉爽惬意。 山风吹过森林,树叶飒飒作响,就像在欢唱。 山间雾霭升腾,然而抬头依然能够欣赏繁星满天。 这身白衣在晚上目标太大,她立刻决定在树上过夜,等天亮了再回长安。 山风、虫鸣反衬得山林月夜的静谧而迷人。 迷迷糊糊间,林间忽然传来一阵冷笑:“哼,不过如此嘛,这么快就被某找到了,看你这次往哪跑!” 云栖惊得坐起,“不会吧,你属狗的,这么隐蔽都能找来!” 侧着身子往树下瞥了一眼,吓得几乎摔下树。 那人竟然如同鬼魅般地挂在不远处的树枝上。 呜呜呜……真是见鬼了,她抬起弩机,装弹、瞄准、扣动机括、射击。 一个霹雳弹射出去时,白光忽闪而去,真是笨死了,那人竟然不闪不避。 又听“嘭”的一声,火光闪动,黑烟腾起,那人如同纸鸢般着斜飞出去…… 月影斑驳,云栖垂目探看,只见那人动也不动地躺在树下的枯草地上,身上竟然亮起点点火星。 奇怪,情况不大对劲呀?! 她深吸了一口气,沉吟,卧榻之侧岂容死人? 飞身下树,落在那具尸体旁边。 火药枪当然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武器,威力不俗。 那人身首分离,胸口被击穿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此刻洞口的火星已经点燃,配合着火药,忽忽窜起尺许高的火焰,白烟里满是呛鼻的硝石味道。 奇了,这人……易燃? 心中起疑的云栖弯腰查看,就在低头的刹那,只听得“嗖”的一声,头颈一凉,她的人已经被绳索套住。 什么鬼? “呵呵,”那人从树后跳出,凝眉冷笑,手上一用劲,绳索收紧,云栖登时动弹不得。“我来了,你还在做梦吧……” 怪哉了,地上的死人套着那身黑袍,而这人竟然只着白色亵衣,亵衣宽松,领口露出一片紫铜色的胸膛。 “唔,你不是死了么?”云栖不甘心地瞥了一眼脚下,手已被捉牢,只得用脚踢了一下“脑袋”。 脑袋轻飘飘的,像个皮球,一脚过去被踢得飞起,撞到树干上,立马散了开来。 云栖跺脚骂道:“你耍赖,这次不算,拿个稻草人来装神弄鬼,你这个骗子,胜之不武。” “哼,这叫兵法,懂不懂你,兵者诡道也。” 那人霸道地一拽,云栖急忙蹲下身子,一高一低,一个在拉,一个使劲往后坐,两个人像在拔河。 云栖嚷嚷:“你到底要怎么样?” “你打伤了我的人,今晚我得好好教训你!” 云栖心下一宽,还好那人没死,“你们来抓我,还不准别人反抗?别人反抗了,你们还不能受伤?这是什么霸道逻辑?!” 那人不吭声,死拽。 云栖忽然立起,双足朝后一蹬,身子朝那人飞去。 那人本在用力往后拽,绳索一松,身体收不住地朝后仰,而云栖偏偏像发人肉炮弹冲上来,那人躲闪不及,竟然被她撞倒在地。 趁那人后仰倒地的空当,云栖双足踩在他胸口上,借力一蹬。 “还想跑?”那人气息凌乱,怒喝,伸出五爪捉住她的右脚,拼尽全力地一扯。 可恨,竟然将她的反重力鞋脱去一只。 云栖顿时失去平衡,惨叫一声,歪着身子扑在前方一根粗枝丫上。 小腹撞上树枝,她疼得双眼一黑,一口气缓不过来,挂在树枝上动弹不得。 紧接着后背一紧,人已被他拎小鸡似的提溜起来。 那人用绳索利索地将她绑成“粽子”,云栖手脚再也动弹不得,苦着脸,眼泪汪汪。 那人却一点儿都不怜香惜玉,一把将她驮到肩上,狂笑,“妖女,别以为流下几滴眼泪我就会饶了你,今晚,我要为兄弟报仇!” “报仇?”趴在他肩上的云栖艰难地偏头问:“如何报?” 第二十四回 上巳(七) “对,疾若流星,可以打击一里外的目标,击中必死。” * 夜已深,不知什么时辰,也不清楚在什么鬼地方。 那人扛着云栖走出树林,骑上马沿着山道前行。 手脚被缚住的云栖趴在马背上,马跑起来的时候,只觉五脏六腑挤作一团,连气都喘不上来。 要死啦……她低垂着脑袋,龇牙咧嘴地诅咒着那人。 那枚霹雳弹用了威力最小的,她已经手下留情,早知道上那颗绝无仅有的白磷弹,即便有人给他挡枪也没用! 听到她的哼哼声,那人“吁”了一声,缰绳紧了紧,马立刻慢了下来,“刚才你在咒我?” “没、没有,哪有的事,”云栖连忙否认,攒了口气问:“我在祝您长命百岁,您、您什么时候放我回去?” “看心情。” “啊,”云栖扁了扁嘴,“那您现在心情如何?” “尚可。” “哦……那就好,从现在开始,我绝不再惹您心烦。” 转眼到了半山腰,云气升腾,烟雾缭绕间隐隐透出摇曳的灯光。 云栖深吸口气,又忍不住问:“这是什么地方,一路行来,我怎么闻到一股硫磺的味道?” “你还知道硫磺?” 讨好的机会来了,云栖开始献宝,“当然,硫磺多见于火山口附近,我刚才发射的霹雳弹里就有,一股臭鸡蛋的味道,我老早就闻见了。” 那人眼睛眯了起来,故意克制住心中的好奇,淡淡问:“那是霹雳弹?” “嗯,春秋《范子计然》说过,硝石出陇道,用硝石、硫磺和碳就可以配制火药。将火药封装在……” “唔,封装在何处?”见云栖忽然闭口不言,那人终于忍不住问。 云栖及时抛出交换条件:“您如果答应放我走,我可以考虑告诉您。” 那人冷哼:“不劳烦了。” “为何?” 不语。 这时马忽然停了,云栖偏头一看,前面出现一处宅院,刚才看到的灯火应该就是这里。 听到叩门声,一个老仆开门相迎。 等到终于要下马时,云栖已被折磨得面色苍白,手脚发麻,浑身使不上劲来。 那人跃身下马,一把将她从马背上拎起,又扛到肩上,阔步走进宅院。 沿着宽敞的廊道徐行,云栖打量此地,这是什么地方?来这干嘛?难道要把她关在这? 院内遍布花园假山,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只是除了那个老仆,却不见半个人影。 穿过重重院落,来到庄内的后园. 后园风景更为雅致,山石都是从湖州运来,深得“瘦、透、漏”之神韵,堆山手法也一望而知出于大家之手。 假山上薜荔藤萝,杜若白芷,点缀得宜。 当中的莲池水面上他们经过时,惊起几声蛙鸣,愈发显得此处幽僻神秘。 沿着池畔蜿蜒的石子路,绕过假山,那人走进一片翠色氤氲的竹林。 月光下的竹林幽寂无人,竹叶在山风里飒飒作响。 林中青雾弥漫,竹影婆娑,风吹雾开,朦朦胧胧间隐约露出一间八角小亭。 那亭布置也甚是雅致,四面围着乳白色的轻纱。 随风漫舞的轻纱似将清冷的山风隔绝在外,而轻纱里面云雾弥漫,宛如仙境。 这时老仆提着食盒走进小亭,在边桌上布置好了冷热菜肴。 云栖咽了咽口水,唔……四碟小菜,四碟点心和水果,看上去精致味美。 趴在那人肩上走进,云栖终于发现亭子正中藏着一温泉池,亭中弥漫的水汽正是从温泉里来的。 被缚住手脚的云栖看看温泉、美味佳肴,又看看男人,不解,这位爷唱得哪一出啊? 那人将她放下,为她解开缚在身上绳索,同时一并收走的还有她的等离子匕首,挂在腰际的反重力鞋,缚在右臂上的弩弓,还有她的腰袋,里面藏着霹雳弹。 今晚二人你追我逐,那人已然大汗淋漓,云栖正搓揉麻木的手脚,那人走到她跟前,举起双臂吩咐:“来,给我宽衣,服侍我沐浴。” 云栖一愣,心思千转百回,诧然,不会吧,这里的男人不在意隐私? 既然你都无所谓,我有啥子不好意思的呢? 这可是她的第一次,第一次跟男人那么近,第一次给男人宽衣,我的天,他到底想干嘛?难道这里的男人可以随便找个女人给他宽衣解带? 不是啊,他们不是鼓吹男女授受不亲吗? 那人凝眉冷哼,“你不乐意?” 云栖心下一凛,算了,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帮他脱衣服吗,把他当做残疾人就可以喽! “没问题,”她把注意力集中起来,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 然而这人的身材着实迷人,宽阔的肩膀,精瘦的腰身……唉,秀色可餐,装作目不斜视给人家解开衣带的她竟然咽了咽口水。 那人身上的亵衣瞬即褪下。 毕竟是习武之人,忽明忽暗的烛火映出高大、威猛的身躯,巍然如同山岳,蜜色的肌理触手光滑,绵延壮阔的大地上,珠穆朗玛峰傲然挺立,散发出别样的光彩。 哎呀……还让不让人活了? 那一瞬,云栖讷讷怔住,心花噼噼啪啪地怒放,嘴角上扬,而那人似是很享受云栖花痴般崇拜的目光,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不妙,难道他在打什么鬼主意?! 云栖很热,脸已红透了,赶紧偏头望向亭外。 正当她尴尬地站也不是,逃也不是,已经下到池中的那人又道:“把食盒搬过来,一样样喂我。” 夜阑人静,当这个世界已经沉睡时,某人却已经吃了一碟韭菜饺子、一根烤羊排,三粒草莓、一碗羊肉汤,外加一碗酸酪。 “猪啊,撑死你!”一直喂他、自己馋得半死的云栖暗骂。 泡在温泉水里的家伙心满意足地闭着眼睛,乍一看,会以为他睡着了,可人家总能及时地要求这要求那。 忽然那人睁开眼睛,休息了半晌的家伙精神抖擞,而歪坐在池边的云栖已经被训练成了自动取食机器人。 那人随手拿起她的等离子匕首,握在刀柄上问:“为什么在我手上就没有刀刃?” 云栖有气无力地说,“每个人手上的掌纹都是独一无二的,这只匕首是我的,只认识我的掌纹。” 那人眼珠子转了转,“也就是说,只有将你手上的皮揭下给我做手套,它才会听我的指挥。” 云栖吓得坐直身子,猛摇头:“不会,它还会根据手的温度和血流判断,那样肯定行不通。” 那人冷笑,“不试怎么知道?” 钱财乃身外之物,罢了! 云栖皱眉解释道:“你若喜欢,我今儿把它送给你,而且不用我的手也能让它听话。” 那人满意点头,瞥眼望着那碟玫瑰酥,云栖连忙拈起一块递上,那人却道:“奖励给你。” 辛苦了一晚上,就是训狗,狗子也捞得半饱了,云栖咽了咽,嘴巴里干得紧,央求道:“玫瑰糕换成银耳羹吧?” 那人又摇了摇头,“一碗莲子羹等于三块玫瑰糕。” “啊,”有钱人的钱不是靠省,而是靠抢。云栖欲哭无泪,苦笑:“那……您再看看……” 目光流连之处,反重力鞋——不行,弩弓——没啥特别的,“那您再看看霹雳弹吧?” 那人却从布袋里掏出反重力鞋,在手中掂了掂份量,目中已露出疑惑之色,“轻若无物,这便是传说中的轻云履?” 云栖讪笑,“可惜不合您的脚。” 那人想了想,又放了回去,接着从钱袋里掏出那只专门存放霹雳弹的木匣子。 打开匣盖后,拨了拨包裹在绒布里的霹雳弹,赞道:“大小虽一样,却有五色标记,有什么分别吗?” 云栖舔了舔唇,“一个颜色算一块玫瑰糕,这样如何,一碗银耳汤外加三块玫瑰糕?” 拿脑子里面的知识换口水,这已经算是双赢了。云栖盘算着,让他满意了,才能保住那双宝贝“轻云履”。 “成交!” “其实跟五色焰火一个道理,红色里面加了锶,绿色里面加了铜粉,白色加了白磷,蓝色里面加了铷,紫色里面加了钾。” 那人拍了个朵水花,“这么简单你就骗走了我的银耳汤?” 一阵风卷残云,还不够云栖塞牙缝,而那人像条大鱼般在水池里畅游起来。 云栖瞥了一眼食盒里最后一块孜然烤羊排,嫣然一笑,“还有个大招,换你的烤羊排?” “嗯,”这么个大男人竟然开心得像个孩子,游了回来,杵着脑袋等着她献宝,“快说!” “你想想,如果这红泥丸有拳头大小,外面包一层碎石子,爆炸的时候,杀伤力陡增。” “妙啊,”那人偏头想了想,补充道:“如果包一层铁蒺藜,嘿嘿,那突厥人可就……” “突厥人?”云栖一面跟他聊,一面忙抓起那根烤羊排,啃起来的时候龇牙咧嘴,就像条饿狼。 须臾,烤羊排落肚,她终于满足地抹了抹唇角,不失时机地再次献宝:“突厥人骑在马上,用霹雳弹效果不一定好,但弓箭射程又太短,我还有更加厉害的法子。” 那人双目放光,高兴得蹦起,“什么办法?” “你把那包东西还给我,我帮你做流星弹。” “流星弹?” “对,疾若流星,可以打击一里外的目标,击中必死。” 那人听了两眼发光,云栖趁热打铁,叹道:“你在水里不觉得冷,我赤着的脚冻得冰凉,求你还我包袱,我想穿上鞋子。” 那人望着她脸色苍白,嘴唇冻得发青,可怜巴巴地全身瑟瑟发抖,竟然……点了点头,而且真的把那包宝贝递了过来。 嘿,谁吃饱撑的跟他干耗啊?! 第二十五回 上巳(八) “我只是喜欢你的醉玲珑。” 一 云栖弯腰伸手去接,连声称谢,她当然打算借机穿上逃命神器。 既然这家伙没穿衣服,她还打算在逃跑前把他那身汗津津的臭衣服带走扔掉,让他干瞪眼。 想着,她竟然乐了。 那人皱眉,伸过来的胳膊忽然凝在半空中,“你觉得浑身发冷?” “对呀!” “可我觉得你像是很高兴?” “光脚的有鞋穿当然高兴!” “唔,”那人剑眉一挑,“你那双鞋该洗洗了,我让老刘头给你拿双干净舒服的!” “不必了,我的脚认鞋,只有这双才对胃口!” 见事情有变,云栖猛地伸手去够,那人如同猛虎扑食般跃起,一把将她拽入水中。 “扑通”一声,水花四溅。 呜呜呜……这谁啊……今天真是倒大霉了。 云栖呛了口水,挣扎着站起转身想要逃走。 不料肩膀被那人摁住,两相撕扯之下,只听得“哧啦”一声,云栖后背上的衣服被那人撕裂。 一股女儿家特有的嫰香扑入鼻息,满目尽是晶莹透亮的雪白,那人立时呆住了。 “放手呀!臭流氓!”云栖心火冒起,不管三七二十一,扭过身子来发火,一拳打出去。 孰料那人侧身躲闪,手里却仍旧死拉着她的衣服,又听得“哧啦”一声,变本加厉,连衣服前面也一并亮相。 云栖火冒三丈,十爪齐上,“啊——” 那人捂住脸,面罩已被云栖一把抓到手中。 等捂脸的手移开,露出一张古铜色的俊脸,两边脸颊上赫然十道爪印。 由于云栖出手凌厉,那十道爪印还在流血。 云栖呆怔住,登时猜出个大概,是他救了自己,看着他那副又怯又恼的模样,既好气又心疼,跺脚:“窦三郎,你发什么疯!” 窦三郎怔立着,目光流连处......粉白软糯。 如同雷霆穿行于身,窦三郎那双俊眼忽然冒出邪火,一把抓起她的手,霸道地放在自己的脸颊上,另外一只手臂探过来,一把环住她的细腰。 他的胸膛宽厚结实,蜜色的肌肤光滑,浑身火烫。 在触碰的刹那,身形凝结的云栖忽然间就变得发烫起来,而且还在发着抖,就像是跳动的火焰一样,刺激得窦三郎连咽喉都似被堵塞住。 他紧紧拥抱住云栖,火烫的吻如同雨点般落下,仿佛织就一张欲望的网,将彼此包裹在当中。 情愫在唇舌辗转间汹涌,整个世界似已消逝,只剩下一片混沌,而他们彼此的爱意却如同滔天巨浪般汹涌。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紧拥着从水下钻了出来。 云栖脸涨得通红,大口喘着气,软绵绵地靠在他怀里,抬着眸子痴痴凝望着他挂着水珠子、却愈发英武的脸。 过了良久,忽然偏过头去在他胸膛上狠狠咬了一口。 牙印鲜红,竟然与两边侧脸上的抓痕遥相呼应。 他闷哼一声,大手把在她的腰际,盈盈一握的感觉令他浑身再次绷紧,刻意的压抑令那声陡然暗哑:“你这是杀夫!” 云栖翻了个白眼,“做梦,我还没答应嫁给你呢。” 窦三郎皱眉,再次微微眯起眼睛,“你我都已经有了肌肤之亲,你不嫁给我还能嫁给谁?!” 云栖想着红绡说起的那些关键问题,心忽然猛烈地抽了抽,她害怕......但人无论如何都要面对现实的呀,惴惴地开口:“你、你......都二十好几的人了,该已经成亲了吧?” 窦三郎紧绷的身体忽然僵了僵,把她拥得更紧了,却沉默着没有吭声。 有时沉默便是最诚实的回答,而且,这已经足够了。 云栖脸上的笑已然凝结,心里泛起莫名的揪痛,抬起盈着泪水的眸子望向北方的星空。 心里本准备了许多问题,然而,已经没有心思、也没有必要再问下去了。 她想释然些,三妻四妾在这里本就如同吃饭睡觉一样平常,也许需要改变的恰恰是自己。 可一想到他跟其他女人在一起,曾经或者将来都会有着同样刻骨的爱恋,说着同样柔情蜜意的话语…… 凭什么呀?! 既然自己对他一心一意,他又怎么可以四处留情? 忽然间云栖变得很愤怒! 恨自己为什么要对他动心?恨跟他的第一次热吻。恨为什么爱得如此投入,如此享受?! 不经意间,云栖已经将窦三郎轻轻推开了。 身体的确是最诚实的。 “云儿,”突然改变的称谓令云栖莫名的甜,无措地任由他再次拥紧自己。 这次异乎寻常的紧,令她呼吸近乎停滞,仿佛想要把云栖揉进他的骨血里,“我不想对你有任何的隐瞒,但我真的很爱很爱你,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动了心,我好怕,好害怕你……会离开我!” 心乱如麻的云栖却没有吭声,身体也没有任何回应。 他垂下头来,发疯似的吻着她的脸际,想要将她满脸的泪水都拭去,“我不许你哭,我要给你幸福,我们永远在一起,白头偕老,爱一辈子。” 云栖摇了摇头,眼泪继续往下掉,可哽咽的语气已平复下来:“你很好,是我一下子接受不了,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想一想。” “明天我就带你去拜见欧阳询,等你在这的娘家安排好,我们择吉日成亲。” “欧阳……”云栖心间一颤,抬眸寻觅北方星空那颗最亮的星,星似钻石般嵌在夜空里,很远很远,却熠熠生辉。 霎时间,泪水再次迷糊了她的双眼。 山风轻拂,穿过掩在青雾里的竹林,风中忽然响起一阵缥缈的琴声。 琴声缓缓,带着种淡淡的忧郁,美得令人心碎。 所唱的歌词更是凄凉幽怨: “鴥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山有苞栎,隰有六驳。未见君子,忧心靡乐。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山有苞棣,隰有树檖。未见君子,忧心如醉。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窦三郎抬起头,循着歌声传来的方向望去,脸色一靑,紧抿着唇深吸口气,低头亲了亲云栖的脸颊,“婚事我都已安排妥当,你在这里歇会儿,乖乖等我,我......去去就来。” 目送着窦三郎的身影没入夜色里,云栖从泉池中起身,正在梳妆更衣,忽然听得亭子顶上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有人? 云栖心里一惊,正待探看,忽然有个细细的声音喊:“云栖——” 抬头看去,眼前空空无人,她连忙穿戴整齐,拔出等离子匕首,又听得一声:“云栖——” 垂缀的轻纱忽然被撩起,轻纱后探出一个小脑袋。 “猴子,”云栖刚要叫出来,但见这“猴子”全身缎子似的金灿灿鬈发,面目如人,一双乌黑的眼珠子正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望着她,又细细喊了一声:“云栖。” 居然是一只猴子在喊自己的名字,云栖愣了愣才稳住神,拱手笑道:“猴兄唤我何事?” 那猴毛茸茸的胳膊拉着屋梁一个纵跃,落到地上,似人般站立,立起来只有半人高,两团丰满的雪白堆在胸口上,竟然是个——雌的。 云栖笑道:“错了,原来不是猴兄,应该怎么称呼你——小美猴?” 小猴皱了皱雪白的鼻子,龇出两粒小小的白牙,“叫我伊达好了!” “伊达?”好奇怪的名字,云栖礼貌地赞道:“多好听的名字,是谁给你取的?” 猴子开心拍手,“我从小就叫伊达。” “从小?”云栖四下看了看,“你住在这?” 伊达摇了摇头,道:“我是专程过来找你的。” 云栖吃了一惊,“你我素不相识,找我做什么?” “你不用等他了,因为今晚他不会回来了。” 云栖笑了:“你如何得知?” “因为他的夫人已经到了。” 应该就是那阵凄凉幽怨的歌声,云栖叹了一口气,“大半夜的,他的夫人怎么会来这?” “是我请那位夫人过来的。” “你又是如何请的?” 伊达伸开小手,掌心里赫然是自己准备送个窦三郎的香囊,怪不得腰袋里那只纹着并蒂莲的浅紫色香囊消失不见了。 云栖接过香囊,指尖轻抚着那株浅粉色的并蒂莲,垂下的眸子里蒙了一层泪光,苦笑着喃喃:“唉,长痛不如短痛......谢谢你请她过来。” 云栖收回匕首,离开前不由得又一问:“你怎么认识我的?又为何要请他的夫人过来?” 伊达已经蹿上了屋顶,嘴角上扬,似是笑了,“我只是喜欢你的醉玲珑。” 二 沐浴在月辉下的醉玲珑,花瓣似玉琢般玲珑,在夜风中摇曳的花影投在男子俊美的脸颊上。 闭着双目的男子高鼻、深目,眉目俊朗,披着白袍的身躯洒满月辉,头上的翠玉莲花冠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传来一阵小心翼翼的敲门声。 他终于睁开眼睛,平静无波的声音:“客人到了?” “师尊所说的时辰分毫不差,我刚到门口,就碰到东宫使者前来拜见仙师。” 诺德冷冷一笑,“他不是已经找了那帮子秃驴相助么?” “太子听说了今晚的事,大呼和尚没用,特命人相请,有要事求仙师相助。” 第二十六回 梦蝶 “如果你促成我和云栖,这一盒,足足十八粒宝珠,都是你的。” 一 夜,春夜。 春寒料峭,然而平康坊南曲的巷子却是一派春意盎然。 艳花,粉蝶,春夜的风中充满着旖旎的脂粉香气,飘荡着欢糜的艳艳之音。 黑暗的深巷里静寂无人,只有着一盏孤灯。 橘红色的油纸灯笼上,绘着修长挺拔的兰叶,清癯兰叶间,几朵纯黑的幽兰肆意绽放,恰若翩然起舞的蝶。 蝶在夜风中翩舞,仿佛在叹息,叹息这世间到底是蝶惑花还是花惑蝶? 李建成从阴暗潮湿的冷雾中,推开孤灯下的门扉,穿过蜿蜒的游廊,走进清新雅致的闺阁,脱下深色的连帽斗篷,露出了他那件裁剪极合身,面料质地极讲究,手工极精致的绯红色锦袍。 家花不如野花香,每当这时候,他的心情总是特别愉快。 布置华美奢贵的厢房中,充满着奇异的香味。 李建成曾经问过红绡,她说这是蝴蝶兰的香味。 此刻这个喜欢绯红色衣裳的女子,一身打扮全然与平日不同。 她身上穿着纯黑的柔软丝裙,裙摆长长地拖在地上。 地上满是鲜花,她就如此静静地站在鲜花里,赤着足。 那双足纤巧白嫩,琴声响起,她的人也在鲜花里翩然起舞。 乌黑如瀑的柔发在空中飞舞,柔软轻薄的丝裙飘忽,如云似雾,还有漫天纷扬的五色花瓣。 她仿佛变成了一只来自幽暗深渊的蝶,在姹紫嫣红的红尘中翩然翻飞。 她的肤色白皙,年轻的肌肤紧致,在月光下看来,那身半透明的黑色丝裙,似为她披上了夜晚神秘的纱。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太子李建成全身立时僵住了。 他一向喜爱细腰长腿的女人,而这位来自南蛮的女子,腰恰好很细,腿恰好也很长。 南蛮女子能歌善舞,跳起舞来,漆黑如瀑的发,白皙丰满的胸,修长结实的腿,仿佛身体的每一寸都富有韵律感地跃动着,充满着勃勃生机。 李建成的心也跟随着每一个节拍,欢快地跃动起来。 他喉头微滚,霍然起身,大马金刀地将幽兰般神秘的女子拦腰抱起,阔步走入内室。 在春夜的月光下看来,绿纱帐内,已然成了一片暴风雨下汹涌奔腾的海洋。 夜深了,也更安静了。 李建成起身,靠坐在枕上,心满意足地抚摸着怀中的温香软玉。 最近这半年以来,他喜欢来这里,喜欢这里的香味,喜欢这个女人。 府里头那些名门闺秀早已让他厌腻,虽然水云楼的花魁能够给他带来焕然一新的感受,但这样的风尘女子,他是不能娶进府的。 不过他却能够为她在外面购置宅院,能够在心情烦闷的时候过来,享受着她的抚慰。 他沉思着,而怀中的女子似感到他有心事,正抬起那双机敏漂亮的眼睛探望过来。 太子建成故作不经意地问道:“美人儿,听说你新近结交了一个好姐妹?” 红绡眨巴着眼睛,嫣然道:“我的姐妹遍布长安城,殿下问的是哪位?” 建成装模作样地想了想,道:“听人说起过,好像叫做云栖。” “云栖的确是我的好姐妹,然而……” “然而什么?”他抚着女人,掌中讨好似地揉搓着两个糯米团子,调侃道:“你吃醋了?!” 红绡笑眯眯的,在青楼里,爱笑的女子生意都不会差,摇头道:“她与我不同,我只是担心殿下会碰一鼻子灰。” 实际上,他已经碰了一鼻子灰。 虽然损兵折将,他终于通过刘黑闼找到这个神秘的女人,。 就在前几天,他曾经派人邀请云栖过府一叙,结果竟然被婉拒了。 不过是一个卖花的异域女子罢了,竟然敢拒绝当今太子的邀请。 当时他很生气,可是小不忍则乱大谋,成大事者又怎会计较这些小事。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只是听到坊间一些传闻,想见见她,跟她随意聊一聊。” “云栖还能有什么传闻?”红绡诧然:“她每天都待在那间小花铺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不过偶尔在院子里举办赏花诗会。” 李建成眯起了眼睛,喃喃着:“赏花......诗会?” “都是以花会友,喜欢花的姐妹们凑在一起,唱歌跳舞、吟诗作对罢了。” 建成再次翻过身去,将柔魅的女子压在身下,啄住女子柔嫩的唇,笑道:“我也是惜花爱花之人,更喜欢你这般善解人意的美人花,春色满园,明日我便陪你去云栖那里赏花。” 红绡叶眉轻挑,探问道:“殿下还没告诉我是什么传闻呢?” 建成剑眉轻蹙,踌躇不语,那不是传闻,而是最高保密级别的秘闻。 既是秘闻,又如何能够随便告诉红绡,作为一国储君,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 红绡轻声叹息道:“殿下不信我?我虽身处风尘,蒙殿下垂怜,心中感激还来不及,殿下不告诉我,我又如何能够帮到殿下?” 李建成想了想,跟红绡来往前,他专门派人了解过,虽是青楼女子,这个女人也是清高孤傲之人。 他沉思着,忽然道:“我听说,她有个能知晓上下五千年的师父。” “上下五千年?”红绡目中忽然闪过一种奇怪的光芒,追问道:“云栖从未跟我说过她有师父,殿下又如何得知?” 李建成又道:“刘黑闼在昌乐曾经遇到一个女子。” “遇到个女子有何稀奇?” “刘黑闼据守昌乐,决战前,那个女子告诉他,他必败。” “那个女子就是云栖?!可是殿下又如何得知详情?” 李建成道:“刘黑闼在受死前,曾捶胸顿足,追悔莫及。” “他后悔什么?” “他后悔听了高雅贤的鬼话起事,又后悔不听云栖的忠告。” “什么忠告?” 李建成目中忽然露出得意之色,“那个忠告说,太子建成正月大败叛军,刘黑闼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 红绡立刻怔住了,怔了半晌,若有所思道:“想不到她竟然能够预知天命。” “这个来路不明的女人绝不只是养花、卖花这么简单。” 建成说着,从挂在床头的鱼袋中,摸出一只雕工精细的檀香木盒。 朦胧的月光透过纱帐,就在打开盒盖的那一刻,绿纱帐内,竟浮起万千光华。 他随手捻起一粒明珠,在女子眼前来回晃了晃,道:“这是南越国进贡的明珠,颗颗如同鸽蛋大小,圆润晶莹,光彩夺目,价值连城。” 即便是他的王妃,他也没舍得赏赐一粒,今晚,这样的明珠他足足带来了一盒。 红绡当然张大了眼睛,作为水云楼的歌舞花魁,平日里接触到的也都是京城中的豪门富户,然而毕竟是太子,随便拿出件宝贝,名门世家也难望其项背。 “无论什么样的女人,见到这些亮闪闪的石头,都是一个德行。”李建成心里想着,笑眯眯地道:“喜欢吗?” 女人咽了咽口水,连忙点头。 建成道:“如果你促成我和云栖,这一盒,足足十八粒宝珠,都是你的。” 二 又一番云雨之后,李建成沉然睡去。 他做了一个梦,奇怪的梦,梦中,他站在高山上,脚下是一池碧潭。 在暮色中看来,那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潭子。 一条条晶莹澄澈的泉水,从高山上蜿蜒流下,在这里积了一个十几丈见方的潭子。 潭子四周都是繁茂浓密的南方树林,苍翠欲滴,映在幽碧的潭水中。 泉流潺潺,水畔生长着连绵成片的蝴蝶兰。 土质肥美,松软潮湿,这里的蝴蝶兰生长得异常茂盛,纯黑的兰瓣上,点缀着形似眼睛、色彩斑斓的斑纹。 他围着潭边漫步,茫然若失,全然不知道自己究竟身在何方?也不清楚来这里做什么? 最后,他终于在潭边的白石上躺下。 夜幕降临,森林中除了水声,只剩下一片令人毛骨悚然的寂静。 孤独的他心中惊骇至极,趴在巨石上,张大眼睛,凝望着倒映在碧水中的漫天繁星。 看着看着,碧潭周围连绵成片的幽兰,恍然间,似化为千千万万的蝶。 蝶轻轻扇动着纯黑的鳞翅,翅上的眼睛也仿佛正冲着他一下下地眨巴着。 那模样说不出的鬼魅。 更可怕的是,鬼魅般的蝶正源源不断地从兰花丛中钻出,如云朵般汇聚在一起。 碧潭四周,层叠的藤蔓从高树上垂落,蝶或是一串串挂在藤上,直垂水面,或是翩然扇动着鬼魅般的鳞翅,你追我逐地在碧水上飞舞着。 放眼望去,千千万万的黑蝶汇聚成黑压压的云层,笼罩着整个世界。 躺在巨石上的他,想要爬起身来逃走,浑身竟然软绵绵的,无一丝气力。 他如同困兽般绝望地挣扎着,大口喘着气,忽然间,鼻翼间飘来某种奇异的香。 那香竟是花蜜散发出来的,花蜜湿腻腻地粘在他的胸膛上,他想伸手去揩,双臂却无知无觉地耸拉着,动弹不得。 那些鬼魅般的蝶似嗅到了他胸口上的蜜香,纷纷展动身姿,朝他飞来,它们在靠近...... 那一瞬,时间仿佛凝滞,变得出奇的慢,他的感官出奇的灵敏。 在他眼中,万千的蝶同时扑闪着纯黑的蝶翼,一下一下地,蝶翼上的眼睛也一闪一闪的,随着蝶翼的舞动,空气中似是涌起某种沉闷而古怪的声音,“哗——哗——” 那如同波澜起伏的声音向他席卷而来,蝶浪的浪尖上,托着一只巴掌大小、特别漂亮的蝶。 当然是那种摄魂夺魄的漂亮。 他呆呆地凝望着,赫然惊觉蝶的脸竟然是红绡的脸,顾盼的眸子里闪出某种奇怪的寒光。 脸上的红唇微启,蝶语带着蝴蝶兰的芬芳:“殿下,你可爱我?” 他心中恐怖至极,口中竟答道:“爱,这个世界上,我心里只有你一个。” “殿下可还会惦记着别的女人?” “不,不会,永远都不会,我发誓——” “如果你多看别的女人一眼,多想别的女人一刻,便是背叛我。” “我若多看一眼,便瞎了那只眼,多想一刻,就被万虫噬心。” “记住你的誓言,否则……” 他竟然笑了,可他心中却是在哭:“否则什么?” 那张莹白绝美的脸上,忽然浮起鬼魅般的笑。 倏然伸展开纯黑的蝶翼,轻飘飘地落在他的胸膛上。 他已惊恐至极,死死盯着那双闪烁着红光的眼睛,拼命挣扎着,终于,他的手有了知觉。 手臂猛然挥起,重重的一下子,冲着那鬼魅的蝶拍去,“啪”的一声脆响。 那鬼东西死了,被打得稀烂。 他猛然惊醒过来,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没有幽深的碧潭,没有千万只鬼魅般的蝴蝶,他终于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已是清晨。 淡金色的晨曦照进碧纱帐内,照在他的胸膛上,发现他曾经宠爱的女人已不在身边,他竟然蓦地一松。 可是当他的目光落在胸口上时,全身霍然一震,似雷霆穿行于身。 来自梦魇中的恐惧立刻摄住了他。 他的心口上,竟然印着一只蝶,巴掌大小纯黑的蝶,蝶翼伸展着,上面赫然印着眼睛形状、绯红色的斑纹。 第二十七回 东宫 “夜会东宫,跟着伊达过来。署名:红绡” * 夜,夜色已浓,浓如墨。 一轮冰盘似的冷月挂在空中,斜照着巍峨宏伟的宫殿。 云栖身着黑色夜行服,佩戴着多功能护目镜,尾随着那只半人高的猴子,穿过寂静无人的街坊,来到皇城宫禁外面。 仰面望去,城墙高耸,竟达数十丈,且以巨石砌成,墙面光滑陡峭,几乎没有可以着手落脚之处。 城楼上点着火把,巡卒守卫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手持长枪严阵以待。 然而那猴简直成了精,云栖跟着它远远地绕着皇城走了一圈,找了个守卫较少的所在,悄悄靠近城墙。 在墙角等候了一阵,等到月亮被乌云遮住,四下一片漆黑时,那猴忽然跃起,转眼间便已窜上城楼。 这三个月来,云栖苦练剑法和轻身之术,外有反重力鞋加持,飞身之技愈发精熟。 趁着夜黑风高,她展开飞技,一溜烟儿地就攀上了数十丈高的城墙。 城墙虽光滑陡峭,然而历经岁月沧桑,巨石间已生出细细长长的罅隙,但凡有一丝借力之处,她便如同壁虎般攀爬而上。 难的是不能被城楼上的守卫发现。 在月光重现时,她已攀到城头边缘,隐身于一个凸起的护城拒之下。 她耐心等候着,直到另一片乌云飘过遮住月光,她才翻身而上,攀住城墙边缘,探头望去,只见火把照耀下,有一队七八人的守卫持着弓箭长矛,来回巡视。 云栖屏息凝神,待守卫们转身的那一瞬,飘然掠起,穿过十来丈宽的城墙,来到城墙的另一边。 守卫城楼的士兵,只觉眼前一花,只当是夜枭从天上掠过,并未注意到她。 伊达早已溜进皇城,蹲在城楼下等候着,看到她进来,便专捡着人少、浓阴掩映的小道走,一溜烟儿地朝着皇城东边而去。 太极殿就在太极门里,太极门外的金水玉带河,在月光下看来,就像是金水玉带一样。 她踏着月色过了天街,入两仪门,转进龙阙凤阁下的午门,穿过武德门,终于来到了皇城中的东宫。 皇帝住的地方实在太大,一路行来,有些地方早已荒废,看不见人,就连鬼影都见不到半个。 可是此刻,她已看到长廊前方出现一队铁甲卫士,他们就如同石像般执枪而立。 伊达似熟门熟路,窜上屋顶,即便行走在光滑如镜的琉璃瓦上,也仍旧轻盈敏捷。 紧随着这只会说人话的古怪猴子,云栖攀上屋顶,身形如同飞鸟般轻盈,手中还捏着伊达递过来的纸条。 那是一张浸了醉玲珑花汁的花笺,天青色的笺,上书一行清秀挺拔的小楷,那是红绡的字迹:“夜会东宫,跟着伊达过来。署名:红绡” 红绡与太子建成相好,两周前已经很低调地入了宫。 一入宫门深似海,这是她入宫后第一次跟云栖联络。 红绡为何约她在皇宫里见面?而且是半夜三更? 皇城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够进去溜达的地方,既然让她进宫,为何不能光明正大地进去,为何要让她冒着被砍头的危险偷偷溜进去? 难道红绡在宫里头遇到了麻烦,需要暗中找自己商讨对策? 深夜进宫,不过为了掩人耳目罢了! 虽然私入宫禁是死罪,但一想到红绡有难,需要自己的帮助,云栖并没有多想,立刻跟着曾经帮过自己的伊达过来了。 伊达在前面引路,每隔一段时间,见她没跟上来,便会停下来等候。 云栖心中暗暗称奇,一猴一人,一前一后,就这样穿过重重宫阁,座座院落,夜阑人静,没花多少功夫,便已穿越大半个皇城。 此刻,云栖已经来到了太子寝宫——承恩殿,东宫最高大巍峨的所在。 从外面望去,寝宫内漆黑而静谧。 殿外立着七八个披盔戴甲、手持刀剑的守卫。 云栖跟着伊达绕到后殿,左右看了看,四下无人,便从窗口钻进了太子寝宫的内室。 夜已深,正是人们熟睡之时。 云栖已经立在太子床前,碧纱帐已落下。 在月光下看来,碧纱帐如云似雾,云雾中似有锦绣河山,江山如画,一派风光无限。 这只是云栖的想象,几乎就在同时,那只不懂得尊重隐私的猴子,已将纱帐撩起。 宽大的雕花床榻上,竟空荡荡的,无半个人影。 云栖纳闷,红绡约她进宫,她的人已如约而至,却不见红绡。 愕然间,伊达一把掀开被褥,跳至床脚,摸摸索索的,不知触动什么机括,忽听得一阵极轻微的声响,榻上的床板蓦地滑开,赫然惊现一个黑漆漆的洞口。 伊达朝洞中指了指,吱吱两声,示意她下去,接着腾身一跃,猴影瞬即消失在黑暗中。 云栖打亮火折子,在榻前找了盏油灯点上,她的人伏在榻上,手执油灯探入洞内。 灯光虽黯淡,然而已能看出,塌下竟然隐藏着间极宽畅的石室,室内沿墙摆放着博物架,架上陈列着各种珍奇宝贝,在灯光下闪耀争辉。 云栖心中疑惑,想了想,皇宫里面人多口杂,红绡约她在密室相见,定有非常重要的事情与她商量。 伊达在石室中等候,见她逡巡不入,便又蹿过来,怕惊动外面的守卫,不说话,却只是朝她摆手。 云栖见状不再犹豫,纵身一跃,如同落叶般轻飘飘地落入石室当中。 伊达欢喜地手舞足蹈,唧唧两声,便朝着一扇已经启开的石门而去。 石门乃是青石打造,足有丈许宽高,门上镌刻着传说中的神兽貔貅,面目狰狞凶猛,专为帝王守护珍宝。 她举着油灯走入门内,但见一个宽敞石甬道,甬道两侧的石壁上,燃着长明灯。 长明灯乃是用深海鲸油燃烧点亮,经久不灭。 甬道两侧石壁上雕刻着人物虫鱼鸟兽,灯光虽黯淡,这静谧的地下世界,却如同活物般栩栩如生。 云栖沿着甬道向前走去,伊达径直朝前奔去,不一会儿便失去了踪影。 云栖却也不急,只是缓缓前行,边走边看。 约摸走了一柱香功夫,眼前豁然开朗,她已身处一间更为宽敞的石室当中。 灯光映照下,她立刻怔住了,举目四望,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但见面前便是一座高约三丈的石碑,碑上刻着小篆。 来到这里的三个月时间里,云栖有空便翻看诗词经册,已经能够熟练地阅看古时的文字,这一看不要紧,这是“秦始皇一统六国天威无疆碑”。 旁边两尊半人高的古观音半伽坐沉香木雕像,四周陈列着无数珍奇宝贝,在灯光下璀璨生辉。 她已然猜出这是何处——东宫的藏宝库,床榻上的入口便是前往宝库的密道。 云栖信步走去,浏览着一件件珍品,只见每件珍宝前都以金匮盛放纸版,版上详细写明该物的名称、历史、来处,以及历代保有者。 石室内所藏珍宝包罗万象,有传说中能够照见人心忠奸的照心镜,西域向周天子进献的昆吾割玉刀,东汉蔡浥所制的焦尾琴,汉高祖的斩蛇剑,而珠玉金石只能算是二三流的宝物,更是难以计数。 云栖一件件细细阅看,禁不住心潮澎湃,感慨万分,心中大呼不枉此行。 绕过这一排,后面又有一室。 室内四面墙上皆挂满了字画,有曹植的《洛神赋》,有李斯的《谏逐客书》,还有汉武帝的《秋风辞》等。 云栖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许多的宝物聚集在一起。 她知道,历史上的许多奇珍异宝,在经历战乱、外族入侵,以及在人类向地下迁徙的过程中,不是丢失便是损坏了。 举着油灯,她仔细阅看每件藏品的故事,只觉每样宝贝都珍贵无比,有的蕴含着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有的述说着历史人物的绝世高才,有的见证着历代英雄帝皇的雄图霸业。 阅看间,她不由得啧啧赞同,却忽听得身后传来一声轻笑。 云栖闻声不由得大吃一惊,手上的烛台险些跌落在地。 循声望去,却见不到人,只见一尊丈许高的沉香木雕漆金释迦摩尼佛像。 她不由得皱眉,同时右手已经握紧等离子匕首。 那是个男人的声音。 能够在当朝太子藏宝库中随便溜达的人,只能是太子。 云栖心中愈发疑惑,明明是红绡约她至此,她怔了怔,淡淡发问:“你是谁?” 那人冷笑:“你半夜三更偷偷闯入孤的房间,却问我是谁?” 好像说的有理,云栖心虚地眨了眨眼睛,忽然记起手上的小纸条,这玩意儿是唯一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物证。“是红绡约我过来的,我在等她。” 那人又笑,这次笑得合不拢嘴:“红绡都已经睡下了,你却在孤的藏宝库中等她,你以为孤是三岁小孩儿随你诓骗?” 现在想来,事情的确完全不符合逻辑,云栖叶眉轻蹙,默默想着,立时想到自己已踏入一个精心设计好的陷阱。 “我说的都是实情,你可以把她叫来,只要见到她,一切不就水落石出了?!” 那人冷声道:“即便红绡约你,也应该在春华轩见面。你钻进孤的藏宝库中,定是奔着这些稀世奇珍而来,你可知这是死罪?!” 身处异世,天性率真的她屡次选择信任,却屡陷危境,当她对人心筑起高墙时,是红绡一直陪伴她、帮助她。 然而人世间最诡秘难测的便是人心,云栖沉默了半晌,轻轻叹了一口气,道:“太子殿下,有只猴子引领着我来到此处,我并不知这就是你的藏宝库,古语说,不知者无罪,我在这就看了看,什么都没碰过,现在就离开,还请殿下大人不计小人过,宽恕我。 那声音大笑,就像刚听见一样天下最可笑的事,笑得喘不过气来。 云栖忍不住问道:“你笑什么?” 那声轻声叹息道:“我笑你,明明是想见孤,偏偏编造出什么猴子,孤的藏宝库,外面有三重门,十八道锁,岂是什么猴子能随意闯进来的?” 云栖冷笑:“我想见你?好吧,堂堂太子殿下,何必藏头露尾,我的确想见你!” 第二十八回 困兽 “他并不孤单,还有满室的奇珍异宝做伴。” 一 那人从佛像后走出,看到云栖瞠目结舌的样子,竟然笑弯了腰。 其人着一袭玄衣道袍,束发玉冠,斜倚在佛像身侧,手上正漫不经心地把玩着一柄形式奇古的乌鞘短剑。 那只半道跑没影的猴子,正乖巧地坐在他的肩上,捧着一盘点心吃得津津有味。 那人竟然是仙师诺德。 云栖立刻怔住了,上下打量着他,惊声道:“你是太子?” 能够把东宫太子藏宝库当做自家后花园的人,除了东宫的主人,还能有谁? 可她随即就否定了自己,太子怎么可能是道士?! 太子如果做了道士,就不会变成没脑袋的太子了。 诺德正用短剑的剑柄轻轻敲打着手心,一双眸子目不转睛地打量着她,脸上盛满笑意,得意洋洋的笑。 云栖皱眉,看看他,又看看他肩上的那只贼猴,登时恍然大悟。 半夜三更把窦三郎的夫人招来,现在又扮成太子吓唬她。 云栖忽然笑了,笑得也有点像是条小狐狸。 “先下手的为强,后下手的遭殃。”这句话她当然懂得,她挺起腰板,瞪着诺德冷哼道:“人不可貌相,世人眼中餐风饮露的仙师,背地里却是江洋大盗,竟然偷到皇家内库来了,你知不道,这可是死罪!” 看到她忽然这么凶,诺德直起身子,四下看了看,神情仍旧悠然,好像这就是他的白云观似的,微笑道:“这个世界还没有我去不了的地方,即便是大唐皇帝的锦榻前,我也来去自由。” 云栖撇了撇嘴,道:“皇帝爷爷的锦榻前有什么意思,长安城外有一座山,山下有这么个地方,你想去却去不得。” 诺德一听,登时来了兴趣,追问道:“什么地方?” 仙师又怎样?他去不了的地方多了去了! 云栖暗暗思索着,一万米深处的马里亚纳海沟,珠穆朗玛峰,南极冰冠......可是告诉他这些地方容易暴露身份。 这家伙神出鬼没,说不定真能日行千里,飞天遁地啥的。 她沉思着,刚才不过随口一说,只是想要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其实具体什么地方,一时间哪里想得出,见他一脸好奇,巴巴等着,云栖故作神秘道:“那地方人进不去,一进去就灰飞烟灭。” 见她刻意卖关子,诺德也不追问,只是定定地凝望着她的眼睛。 云栖被他盯着看,感到浑身不自然,便装作若无其事地左右看看。 满室的奇珍异宝璀璨生辉,她脑中忽而灵光一闪,转眸望向他,道:“那里有举世无双的宝物,历朝历代不知有多少人为此送命,我若告诉你,害了你的性命,岂不是罪过?!” 诺德嘿嘿一笑,目中再次露出得意之色,道:“你不说我也知道,秦始皇陵。” 云栖霍然一惊,看来仙师果然名不虚传,秦始皇陵墓以水银灌注,她刚刚想到,这人便已经得知,难道此人精通读心术?! 一惊之下,她又愣住了。 也许这家伙真的能进去! 不但能进去,还能全身而退?! 云栖吓唬他道:“嘿,你可得小心,那里面机关重重,凶险非常,不像这里,可以任你来去!” 诺德微笑:“你在为我担心?” “为你担心?”云栖走到那尊释迦摩尼佛跟前,满怀虔诚崇敬之意地仰望着佛祖,双手合十拜道:“佛祖在上,我这人天生一副菩萨心肠,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只是不想尘世中人因为贪欲而枉送性命。” “贪欲?”诺德冷笑着:“刚才某人一见到这些珍宝,两眼放光,脸上倒是写着个大大的贪字。” 只要是个正常人,面对琳琅满目的奇珍异宝,又有谁能不动心呢? 云栖伸手掩住笑意,装模作样地打了个哈欠,道:“仙师半夜三更不睡觉,让我冒着生命危险,钻进太子的藏宝库,不会是邀我来参观的吧?” 二 夜深了,也更安静了。 云栖跟在诺德身后,二人沿着甬道前行,那只小猴一直乖巧地攀在他的肩上。 地室宏大,石室一间接着一间,甬道交错纵横,如同迷宫般四通八达。 云栖暗暗吃惊,想不到皇城地下居然隐藏着如此庞大的地宫,如果独自贸然闯入,没有预备水和食物,不消几日便会困死在里面。 她看着前面这一人一猴,默默思索着今晚的事情——会说人话的猴子伊达,署名红绡的小纸条,东宫的藏宝库……似乎明白了什么,却又感到愈加不解,沉默了半晌,终于道:“那张便条不是红绡写的,而是你?!” 诺德惜字如金地抛出一声“嗯”,便不再多语。 云栖眉头轻蹙,又道:“那张便条不但笔迹足以乱真,就连署名——一朵黑底红纹的蝴蝶兰,这些都是我和红绡之间特别的约定,你又如何得知?” 诺德轻声笑道:“因为我见过你给她写的便条,也见过她写给你的便条,我还知道,你们通过那只白鹦鹉传递消息,可是自从红绡入宫后,就再也没有写信给你。” 云栖奇道:“你如何看到我们之间传递的消息?小白是不可能出卖我的,难道是红绡?” 她口中的小白自然是那只精通人意的白鹦鹉。 诺德笑道:“小白当然是你最聪明、最忠诚的好伙伴,动物永远都不会背叛自己的朋友,就如同我的伊达。” 云栖再次打量着那只小猴。 第一次看到她时赤身露体,这次却套了一身黑色小袍。 敞开着的领口露出金灿灿的鬈发,虽然是只猴,那双黑豆似的的眼睛,却如同人一般,滴溜溜地转动着,双臂环住诺德的脖颈,毛茸茸的脑袋来回蹭着他,看上去极为亲昵。 “伊达这个名字挺有意思,她从哪里来的?” “伊达是猴人族的公主,我在秦岭游历时救了她。” “救了她?” “嗯,当时我正攀在太白山的绝壁上,忽然半空中掉下个东西,我一把捞到掌中,发现是只猴子,也许这就是我跟伊达的缘分。” 伊达唧唧叫着,眼睛里全是对诺德的感激和依恋。 诺德救了伊达,伊达对诺德…… 云栖不怀好意地笑了。 云栖坏笑着走上前去,伸手轻抚着她后背,打算深究一下她与诺德的关系。 就在这时,那猴似是感受某种诡异的气息,腾地蹿到诺德的胸前,双臂紧紧抱住他的脖颈,口中发出细细的尖叫声。 甬道两侧高大狰狞的石像遮挡住了灯光,魖暗的阴影中,竟有一团银白动也不动地立着,远远望去,如同鬼魂般恐怖。 银丝若雪,乱蓬蓬地披散开来,遮住了脸。 白里透青的脸,脸皮紧绷在颧骨上,看上去瘦骨伶仃,当中那对裹着红血丝的眼睛,尤显得大,正死死地瞪着云栖,在绰绰烛火下,如同在地狱游荡的鬼魅魍魉。 这不像是人,倒像是一头正走向死亡的困兽,在魆黑中看来,那双眼睛射出恐怖的红光。 听到云栖的声音,那人霍然一惊,就像是被毒蛇咬了,森白的脸孔扭曲痉挛,手上的拐杖慌乱地戳在青石板上,佝偻着背转身就跑。 只是跑得跌跌撞撞,踉踉跄跄,拖曳的拐杖擦着青石路面,咔嚓作响,没跑出几步,人已跌倒在地,却仍旧不肯停下来,沿着甬道,挣扎着朝最阴暗的角落遁去。 云栖很快就明白了他是谁,能把当朝太子的藏宝库当做后花园晃悠的人,当然就是身份尊贵、高高在上的太子。 她张大眼睛,瞪着苍老如斯的太子,他才只有三十出头呀! 红绡嫁入东宫仅仅两周,难道一辈子就交待给这个小老头了,虽然太子将来也是个死,但他是堂堂八尺男儿,沦落到如此境地,着实令人惋惜。 追出去没多远,那匍匐的身影忽然消失不见。 甬道幽暗空寂,空气中却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臭气。 一个人吃喝拉撒睡不挪窝,浑身就会散发出这种奇臭。 空寂中,抖抖索索的窸窣声清晰可闻,二人停下脚步,探头一望。 云栖大吃一惊,想不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竟如同见不得光的老鼠,隐藏在地宫深处的石室里。 里面潮湿而阴暗,地方并不十分窄小,却只有一床、一桌、一凳,故而更显得四壁萧然,空洞寂寞,也衬得那桌上的那一盏孤灯更昏黄暗淡。 定是由于读心术,诺德竟然知道她此刻的所思所想,在踏入地室之前,转头对倚在门口的云栖道:“他并不孤单,还有满室的奇珍异宝做伴,哦,对了,这里就连太子妃都不知道,唉,真够惨的,一个男人,不能看女人,不能想女人,这样活着,真是生不如死!” 云栖皱眉,“你找我来做什么?” 诺德叹了一口气:“我的女菩萨,你最喜欢救人,今天我找你来,就是为了救他。” 云栖愕然呆住,心中思绪纷乱,喃喃道:“救他?生病找太医,堂堂太子......为何躲在这里?!” “现在的他,如果让人看见或者知晓,太子之位不保。” “所以,不能找太医医治?” “当然,而且不能泄露半点风声,即便是太子妃都不知道。” “连太子妃都不知道?” 诺德点头,“太子密使将我带到这里时是这么说的!” 云栖凝眉,“他不信自己的妻儿父母,却信你?” 诺德微笑,锐利的目光似能参透世间一切,“你呢?你如果有什么想说不能说的秘密,完全可以对我推心置腹。” 云栖冷笑,“他不找医生却来找你,哦,我差点忘了,你虽不是太医,却是仙师,仙师在上,你打算如何救他?” “想救他说难也不难,只要你肯帮忙!” 云栖瞪大了眼,哭笑不得,“我又不是大夫,你让我治个感冒还凑合,其他免谈!” “太子已称病一周,圣上很快便会起疑,不但要你帮忙,还得尽快!” “别逗我了,我只会种花卖花,你可是大名鼎鼎的仙师!” “仙师不是万能的,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你才能救他!” 云栖摇头,“别逗我了!我跟他八竿子打不着,什么时候给他系过铃铛......” “你跟他有这么一竿子……”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太子的人已经手捂心口,厉声惨呼着滚下床榻,倒在了地上,同时还见鬼似地闭紧了眼睛。 “仙师,不要让她进来,我不能看见女人,更不能想,滚出去,啊——” 诺德疾步走上前去,弯下身子,摁住太子剧烈抽搐的双肩,道:“殿下,这里根本没有女人,她是新入宫的太监,专为救治殿下而来。” 悲苦的呜咽立时止住了。 “太监?!”云栖心下骂了一句诺德,闭住了嘴,她没有再说半个字,在这里,她只能装聋作哑。 第二十九回 鸳鸯锁 “世上难道还有需要两把钥匙才能启开的锁?” 一 暮春时节。 细雨蒙蒙地下,无声无息。 黎明的微光照入庭院,花木扶疏,掩映着小小一座假山。 假山上薜荔藤萝,杜若白芷,点缀得宜。 山石下背阴处,零零星星种着几株幽兰碧草,在细雨中散发出微微的清香。 庭院寂寂,却不时传出几声带着呜咽的惊呼。 黎明的光从薄薄的窗纸中透入,帘幕低垂,绯红色的纱帐里,露出一截苍白纤细的手腕。 那手芊芊柔柔,指甲光洁,上面涂抹着绯红色的蔻丹。 从窗口照入的晨光下看来,鲜亮晶莹,恍然闪烁着一点点似鲜血的红,令人心惊。 披着绯红色衣裳的女子,无助地靠在榻上,仍在睡梦里,但那不过是场噩梦。 从五年前的那一日起,每一个夜晚都会如约而至,如同环绕在脖颈上的白绫,越缠越紧,令她浑身颤栗着,喘不过气来。 她似已惊恐至极,脸色苍白几乎透明,那双芊芊柔柔的手,正一下下用力地抓挠着木榻,发出“嗞嗞”细细尖锐的声。 指甲红得妖冶,在柔软光鲜的床单缎面上,留下一道道深浅不一、杂乱无章的抓痕,经年累月下来,美人的指甲已磨砺得如同刀锋般锐利。 “血啊,救命啊——” 女子额上凝着密密的汗水,嘴唇却是苍白,紧咬的齿在唇上刻下刺目的血痕。 那双芊芊柔柔的手,挣扎中仿佛忽然握紧着一把匕首,正拼尽全力地刺了出去。 红绡惊呼着醒来,发现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烈焰已然退去,她的人正躺在一张很干净、很舒服的床上。 屋子也甚是温馨、雅致,充满着幽兰泌人心脾的清香。 窗外的雨已经停了,檐子上挂着水珠,像是噩梦中挂在腮边的泪水。 有个人静静地站在窗前,面对着窗外的梅树,一袭白衣胜雪。 “云栖!”红绡挣扎着坐起,深宫的日子恰如同这间小小的庭院,虽精致优雅,却寂寞萧索,静得能够听到微风吹落残花,轻轻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云栖淡淡道:“我以为,你进了宫,早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服侍红绡的宫娥躬身走入,将纤弱的美人扶起,梳洗更衣。 红绡脸上缀着笑容,她笑起来实际上很美。 流云般的柔发披在肩上,她缓缓走到窗前,神情讷讷,似尚未从梦魇中晃过神来,在妆台前坐下,凝望着镜中的自己。 晨光熹微,镜中的脸绝丽天成,只是透着历经沧桑后的冷漠,然而那抹似浸了寒冰的漠然,悄然被难得的笑容掩去。 这凄然欲泣的笑意,竟然是踏入这深宫两周以来的首次,红绡轻轻一叹,“云栖,你能来看我真是太好了!” 云栖也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唇边漾起一对浅浅的酒窝,仿佛在春雨中吐蕊的杏花,带着一种出离的清新雅致。 轻笑着的白衣女子已经来到红绡身后,从镜中望向她,二人四目相对,互相打量着对方。 云栖看着她苍白的脸,刻着血痕的唇,沉默着,终于道:“我想你了,只是想来看看你可好,对我来说,这深宫禁苑照样来去自如。” 红绡探出手去,冰冰凉的手牵住云栖的手指,嫣然道:“太子殿下对你一直念念不忘,如果你能进宫陪我,他怕是魂都会丢了的。” 云栖冷笑:“这东宫里头美人如云,他的魂怕是早就丢了吧!” “唉,”红绡轻轻叹了一口气,“我一个人在这深宫中,说话也没个亲近人,殿下的那些嫔妃,个个出身高贵,在她们眼里,我不过是个浸淫红尘的低贱女子,就连那些主子的下人,也眼睛长在头顶上,不把我放在眼里。” 云栖轻声叹息道:“既然在这里过得不好,又何必来,既然不喜欢这里,又何必留念。” 红绡木头人似地坐着,垂着头,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沉默了半晌,终于抬起头来,“人活在这个世上,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孤身一人,平日也没个照应,若能进宫,随我一同服侍殿下,你的终身大事也有个着落,你我姐妹还可以做伴。” 为何女子总要嫁人?只有嫁了人才算是着落?如果所托非人呢? 云栖觉得欧阳云飞便是自己这一生一世的着落,她淡淡道:“我倒是要劝姐姐。” “劝我?” “离开他。大树底下确实好乘凉,可是,树倒下来会砸死人。” 红绡幽幽道:“树倒下来的确会砸死人,所以才要每天浇水、施肥、捉虫,这样的树,才会长得牢靠结实。” 说话的时候,镜中的丽人唇角噙着温柔的笑,目中却漾起微澜,一抹坚韧的狠戾之色稍纵即逝。 “太子牢靠?”云栖似有所指地打趣道:“我若进宫,姐姐就不怕我把太子殿下的魂给吓丢了?” “怎么会?”红绡轻声叹了一口气,“不用你,他的魂怕是早就不在我身上了,进宫以后,我竟然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她微笑着,从容不迫的笑,似乎见也不见太子无关紧要,抑或着十分笃定,高高在上的太子,即便不来见她,也是不能再想、再见、再碰除她以外的任何女人。 仿佛那就是一只放到空中的纸鸢子,任凭飞到何方,飞得多远,总有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拴着,那根小绳子当然永远牢牢地掌控在她的手心里。 云栖凝望着镜中那张带着灿烂笑容的脸,眼前却浮现出太子苍老扭曲的脸孔,一时间竟然不知是该厌恶她还是可怜她。 “姐姐如果喜欢,今日我便在宫中陪着姐姐说说话,铺子里的花草有老刘照看。” 红绡闻言,立刻高兴起来,兴致勃勃地让宫娥准备早饭,口中絮絮地点数着东宫里头住着的嫔妃,谁是吏部尚书的女儿,谁最受宠,谁的身份高贵...... 终日无所事事,无论是谁,都会钻到这些争宠承欢的琐碎事情里去。 云栖表面随便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着,心里头却想着诺德。 诺德说,“兰花蜜装在一只白瓷瓶里,白瓷瓶就搁在妆台上的木匣里。” 手上摆弄着红绡的秀发,云栖微微抬头,眼神落在黑檀木雕花妆台上。 台上并排摆放着四五个首饰匣子,大小、颜色不一,然而她一眼便看出“那只”木匣。 那是一只红酸枝木的匣子,四壁都是素面,只有正上方雕了个古怪的蛇纹。 这也是红绡带进宫的两只木匣中的一个,外表普普通通,却锁着,青铜锁头竟然需要两把钥匙才能打开,看上去一点儿都不普通。 见云栖心不在焉的样子,红绡心知她对宫里头的生活毫无兴趣,又说等吃完早饭,一同去御花园游玩。 现在这个季节,牡丹芍药开得正盛,她似主人般热情地介绍着,“那些牡丹都是难得一见的名品,你在宫外肯定没有见过的。” 云栖心里却在琢磨,怎样才能拿到钥匙,随口应道:“哦,都是些什么?” “魏紫,玉楼春......” 刚才红绡在睡梦中时,她已将房间里的摆设检查了一遍。 红绡带进宫的行李并不多,不过是一些随身的衣物和首饰。 没有上锁的木匣子,她都已经查看过,却一无所得。 她仔细打量着那只带着蛇纹的木匣,匣盖上的铜锁,已被岁月磨得光滑锃亮,表面纤尘不染,想来她时常开启。 只要找到开锁的钥匙,太子也就有救了。 “为何不用迷药?”云栖问过诺德,“把她迷晕了,到处搜索一遍,钥匙不愁找不到。” “她来自南蛮,终日与邪物为伍,擅用蛊毒,周身百毒不侵,迷药对她没有用。” 云栖又问,“太子为何不直接将她拿下?” 诺德苦笑,“有人拿着匕首顶住你的喉咙,不听话,命丢得更快,到时候,只能是两败俱伤。” 云栖想了想,又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太子为何不求她解蛊?” “殿下恨她切齿,料想她下蛊别有所图,如果无法自行解蛊,最后迫不得已,才会向她低头。” “太子中了蝴蝶蛊,即便找到了兰花蜜,又该如何解蛊?” 诺德又叹了一口气,“我曾见她为一只死去的小狗解蛊。” “狗?是不是一只半大的鬈毛狗,过去总喜欢在水云楼厨房后面翻找残羹剩饭,前段时间忽然就毙了!” “我想她用那条狗测试了药性。” “她……真是太可怕了!” “云栖,”一声扑簌簌的响,白鹦鹉从窗口飞入,落在肩上,迭声唤着她,“仙师已在等候。” 纤指拈起一只白玉簪,别在红绡的流云髻上,云栖霍然抬起头来,道:“你不是一直惦着想要见仙师,我今日便带你去见他,不过去之前,你我需要沐浴熏香。” 二 香汤沐浴,罗幕低垂。 绿豆、百合、冰片各三钱,滑石、白附子、白芷、白檀香、丁香、泽兰各五钱,装纱布袋煎汤浸浴,可使肌肤润白细腻。 从浴室氤氲的水汽中看来,钥匙小巧玲珑,仅有拇指大小,一金一银,挂在一根红绳上。 红绳细细长长,缠绕在丽人白皙的左腕上,足有四五圈。 “姐姐,”自告奋勇帮丽人搓背的云栖,微微笑着,脱口赞道:“你腕上的钥匙看上去很特别,能否取下给我看看。” 红绡微微一愣,踌躇间,又听得云栖好奇道:“世上难道还有需要两把钥匙才能启开的锁?” “当然有,”红绡举目四顾,浴池足有丈许宽,水面上漂漾着她最喜爱的桃花,粉粉白白,两人周身不着一物,不过就是过过眼,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思索间,红绡已将红绳解下,递过去的时候若有所思地诉说着,“这叫鸳鸯锁,当年由大食国所敬贡,巧夺天工,你看,金钥匙上嵌着红宝石,银钥匙上嵌着绿翡翠,单单这两把钥匙,便已是巧夺天工,天下可只有五把,当年……” 说到这,跑到唇边的话嘎然而止,红绡抬起头来,望向窗外,目中竟似有了泪光。 第三十回 反噬 “一个人,如果面前摆满一桌子菜,可是,他知道只有面前那盘菜能吃,其他菜都有毒,能要人命的毒,自然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一 一床、一桌、一凳,昏黄暗淡的孤灯下,银发苍苍的男人动也不动地躺在床上,似是睡着了。 男人的衣襟敞开着,露出瘦骨嶙峋的胸膛,双乳之间蜡黄的皮肉上,赫然印着一只蝴蝶。 与那时相比,他的人脱了一层皮,掉了一身肉,活脱脱像个苟延残喘的骷髅架子。 而那只纯黑的蝶,却愈发的黑,愈发的大,而且似乎一直都在生长。 蝶翼向两旁不断地伸展着,如同两朵缓缓膨胀的黑云,笼罩在他的胸口。 蝶翼上的那对暗红色眼斑,在昏黄的灯光下看来,宛若魔鬼的眼睛,随着他微微起伏的胸口,也一下一下地眨动着。 诺德手中握着那对金银钥匙,钥匙是白鹦鹉送出来的,云栖还给红绡的钥匙,自然是诺德提前准备好的赝品。 金钥匙插入左边小孔,银钥匙插入右边小孔,诺德按照曾经所见,两只手分别旋转。 “啪嗒——啪嗒——”两声脆响,那只大食敬贡的鸳鸯锁已被打开。 诺德觉得这个设计很有趣,他心里头盘算着,他拿金钥匙,云栖拿银钥匙,将来那把锁用来存放他俩共同的秘密。 现在匣子里隐藏着红绡的秘密。 匣盖已经启开,匣子里垫着来自江南最顶级的红绡绫。 缎子里裹着一只瓶口细长的蝶纹白瓷瓶,旁边还有一只纤巧精致的黑瓷瓶,一只包金兽首白玉镯子,一块月白锦帕,一根燃了一截的线香。 诺德拿起那根线香,放到鼻端小心翼翼地嗅了嗅,目中的神色忽然凝重起来。 他故意安排云栖不在身边的时候解蛊,如果失败,也不至牵累她。 线香已点燃,青色的烟在烛火下袅袅,充满着污浊气味的石室里,弥漫起难以形容的异香。 那香带着桂花的甜蜜,又透出幽兰的清雅,然而浓烈的花香中,却混杂着某种古怪的腥臭气息。 诺德一面引香,一面留神观察着太子的反应。 须臾,太子腹中忽然传出咕噜一声,再一细看,太子搁在榻侧的手,苍老如同枯树枝丫的手,竟然微不可查地颤了颤。 仿佛隐藏在身体里的某种东西,蓦然感受到了召唤,正从沉睡中苏醒。 在昏暗的灯光下看来,燃起的线香有着一个亮闪的红点。 红点悬于太子的丹田,微微的炙热,炙热透着香。 异香流转,沿着督脉缓缓向上方移动,暗红的火光映出枯叶般萎顿的皮肤,皮肤有些皱,薄如蝉翼,近乎透明。 在经过胸口红眼斑纹时,红光映下,皮肉下竟似有活物在蠕动。 那物似竭力地想要破皮而出,忽然,在太子的胸口上,竟拱起一团拇指大小的鼓包。 鼓包随着线香游动起来,顺着胸口而上,在经过臂膀时,几乎完全鼓了出来,透过烛火,竟能隐约辨出漆黑如墨的虫体。 诺德感到心跳得厉害,手上不停,用线香诱着虫体穿过臂膀,又往下,沿着右臂下行…… 刀光闪过,他在太子右腕处割开一道血口,鲜血汩汩而出,一滴滴地溅在地上,而蝶蛊已从血口探出漆黑如墨的头来。 诺德感到心几乎悬到了嗓子眼儿,匆忙间,将装有兰花蜜的白瓷瓶递过去,瓶口对准了蝶蛊。 蝶蛊在进入人体前,以兰蜜为食,闻香,展翅,轻轻扑扇着蝶翼,腾身而起。 诺德心惊,却没有动,只是高举着白瓷瓶。 然而蝶蛊却径自在空中翩然飞舞,并不急于落下。 虽然服用了迷药,但太子睡得并不安稳,像是再次陷入梦魇当中。 听他梦呓喃喃,诺德低下头去,发现太子小腹表面似又有活物蠢蠢欲动。 诺德再次引香,线香过处,那物随着香味儿鼓起,缓行至手腕血口处,又一只蝶蛊蠕动着钻出。 这只仅有蚕豆大小,通体漆黑,蝶翼尚未长成,显然是蛊母繁殖的蝶蛹。 诺德将瓶口对准,轻轻一拨,蝶蛹便钻入瓶中。 诺德担心太子体内还有残蛹,便又拿起线香,循着奇经八脉,又引了一遍,没有新的发现,这才终于舒了一口气。 白瓷瓶开着盖,搁在昏黄的油灯下,瓶中传出阵阵蜜香。 在地室中飞舞了一会儿,蝶蛊终于朝着白瓷瓶飞来。 诺德抄起早已备好的网兜,挥出,一把将黑蝶捕获,紧接着,立刻将它投入放在屋子角落里的水缸里。 二 白云观仿佛就在白云间,金碧辉煌,宏伟壮观,半山环着雾,远远看过去,这道观的确就像是飘渺在白云间的一座天上宫阙。 禅房里燃着香,云栖与红绡已沐浴熏香,静坐着在等候。 那只白鹦鹉就停在窗口,黑豆似的眼睛盯着红绡。 她们已经足足等候了一个时辰,现在已是黄昏,夕阳从窗外照进来,正好照在红绡的脸上。 “我已经出来整整一个下午,”丽人盯着窗外垂下的紫藤花,面带疑色,“仙师如果还不出现,今日就算了。” 云栖心里有些发慌,整整一个下午,她一直都在为诺德和太子担忧。 一想到红绡竟然懂得巫蛊之术,她骤然发觉自己完全不了解这个女人,太子胸口上那片可怖的蝶影如同阴云般笼罩心间。 那鬼魅般的蝶影,与眼前这个能歌善舞的绝色女子,似有着某种共通的东西,一种能让人不寒而栗的东西。 分别两周之后再见,红绡也许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即便对于陌生人,无论三教九流,云栖都能和颜悦色地与人谈天说地,可面对红绡,一时间,她竟然想不出该说些什么。 想说想问的,偏生开不了口,沉默许久之后,她终于忍不住问道:“听说姐姐来自南蛮,不知具体在哪里?” 丽人在风月中阅人无数,已然察觉云栖的异样,她用笋尖般的指尖拨了拨茶沫,抬起头来,微微笑着,出乎意料的坦然,道:“我生在洛阳,长在洛阳,二十三年了,从未去过南蛮。” “啊,可姐姐为何自称来自南蛮呢?” 丽人道:“传说南蛮女子容貌姣丽,舞姿动人,那些王孙贵胄一掷千金,就图个新鲜,我们这一行,不是得趁着新鲜稀罕才能搏个好价钱么。” 话语间,面上已满布伤春之色。 云栖没话找不到话说,只能捡着实话说,“那姐姐做了水云楼的头牌,又是为了什么呢?” “人一旦拥有过,失去了,便想着重新得到那一切。” 她曾经失去过什么?又想要重新得到什么? 作为地下城的警察,终日面对罪犯,按照“五个为什么”理论,只要不断地盘根究底,无论如何狡诈的罪犯,终究会露出破绽,于是她又问:“姐姐究竟想要得到什么?” “女子最想要的,当然是一生一世一双人,能够找到心仪的良人,我便心满意足了。” 云栖轻叹,“姐姐姿容绝美,歌舞冠绝京都,想要找到这样的良人,并非难事,又何必非要是太子?” 丽人微笑着,“我说一个贪心的女人,我不但想要找到一个良人,还想要整个世界,男人征服世界,女人想要这个世界,只需要征服那个对的人。” “东宫美人如云,太子将来做了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一生一世一双人?不过是个遥不可及的美梦罢了!” 丽人顿了顿,犹豫着开口,“其实……倒了不难。” “姐姐说笑吧!这样的男人世间难寻万一,即便真有,也绝不可能是当今太子。” 丽人站起身来,施施然走到窗前,凝望着满天艳丽的夕阳,脸上忽然漾起灿烂的笑容,“世间有一种灵药,用在男人身上,他心里头便再也容不下第二个女人。” “如何容不下?” “不能多看一眼,不敢多想一刻。” “多看一眼会如何?” “多看一眼,视力便减弱一分。” 云栖冷笑,“不出十日,岂不是变成了瞎子?!” “不会!” “如何不会?” “眼见喜,意见欲,看到不该看的女人,若没有产生邪念,便不会产生贪欲,没有贪欲,便不会多看一眼,也不会多想一刻,自然不会受到惩罚。” “可如果多看了一眼呢?” “多看一眼,意味着心中产生不该有的欲念,视力、心脉俱损。” 云栖轻声叹息道:“如此下去,无论是谁服下此药,恐怕都会命不久矣。” “你多虑了。” “多虑?” 丽人冷冷地笑着,“一个人,如果面前摆满一桌子菜,可是,他知道只有面前那盘菜能吃,其他菜都有毒,能要人命的毒,自然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太子是否已满足你的心愿?” 红绡冷笑,目中似映下残阳的血色,“我听说,两周前他本打算宠幸太子妃,结果在行房之时竟然晕了过去。” “然后呢?” “然后这两周以来,他便闭门不出,再也没有宠幸过任何女人,你说,这药是不是很灵?” 云栖站起身来,走到窗前,远远眺望着暮色笼罩的长安城,轻声叹息着,“他的确没能再宠幸任何女人,甚至,见到女人如同遇见妖魔鬼怪,逃都来不及。可是三十多岁的人,却满头银发,缩成一团,老得没法看,喝口水都能被呛死,太子——皇帝——征服世界?你觉得他现在还能征服世界吗?他如果被废黜,你又该如何?” “不可能——”若血夕阳下,红绡的面色蓦然变得惨白,僵僵定住,喃喃:“他说过,只要服下此药,太子的心便只会放在我身上,我将来一定能成为皇后,我的孩子就是太子……” “他是谁?” 几乎就在同时,紫藤花树下传来一阵猴子唧唧的欢呼声。 昏黄的暮色中,夕阳映照在白云观后院的莲池水面上,璀璨若血。 水的光影里,依稀可见一个身形高挑的人从远处奔来,披着羽衣道袍,束发玉冠下面容英挺,眉飞入鬓,衣袂在斜阳下翻飞,宛如神仙中人。 丽人从窗口凝望着那个人,目中忽然亮起一道奇特的光芒,可是,紧接着,如同被风雨熄灭的烛火,那双漂亮的眼睛里,蓦地只剩下空洞的茫然。 她的身体仿佛触电一般,神色中满是恐惧,颤抖着抬起手来,纤细的手在眼前晃了晃,像是想要抓住夕阳,颤声道:“云栖,我看到道长了,可是天怎么突然就黑了,好黑好黑,伸手不见五指。” 第三十一回 元神 “可是,诺德,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没有身体,现在的我到底是什么?” 一 疏星刚升起,一弯蛾眉般的下弦月,挂在白云观高高翘起的飞檐上。 暮风轻柔,空气里充满着紫藤花的芬芳。 书房里面没有点灯,淡淡的月光从窗口照进来。 如同往常一样,盘腿坐在窗前的男子,眼眸微闭,似在修行打坐。 然而没有人知道,他的人坐在这里,他的魂却正在……竟然看到了一个男人。 男人披着道家穿的羽衣,束发玉冠,在月光下看来,面容俊朗,眉目深邃,而偷觑之人竟蓦然怔住了,心中喃喃着“云飞”。 云飞? 诺德睁开眼睛,微笑着,“云栖,出来吧——” 女子身上雪白的长衣,如同烟雾一般笼着她,从窗口飞入,身姿翩然,宛若飞絮游丝。 诺德递上香茗,“这茶从庐山汉阳峰最古老的茶树上采摘,水每日取自昆仑山天池峰西麓的仙人洞,最好的茶,自然要配上最纯净鲜甜的泉,我一直都在等你。” 刚才云栖倒挂在屋檐上,悄悄注视着诺德煮茶,闻到四溢的茶香,心里早已按耐不住。 对于一个自小生长在地下城的人来说,这几乎就是琼浆玉露。 在月光下看来,盛在昆仑白玉碗中的仙茗,芽尖纤长、舒展,身姿娉婷,在晶莹的泉水中轻舞着,宛若精灵。 云栖没有客气,也盘腿坐下,执起白玉茶碗,试着抿了一口,茶香立时从口中漫溢开来,渗入四肢百骸,头脑登时一片清明。 一面品茗,她一面打量着这个虽不大、却空阔的房间。 正如同屋子的主人,屋内陈设简洁雅致,窗前摆放着一张云纹海棠茶几,几案上从云栖花铺购得的醉玲珑正悠然绽放,各人面前各一只莲纹白玉茶碗,茶几旁的红泥小火炉上,正用宜昌紫砂壶煮着茶。 水沸腾着,冒着泡,水汽汩汩而出,满室茶香。 云栖的目光落在醉玲珑的宝蓝色花朵上,眼神蓦然变得遥远起来,许久,才道:“她的眼睛很美。” 诺德静静地凝视着她,“我知道,即便什么都看不见了,也依然很美。” 云栖轻蹙起眉,“她的眼睛一直凝望着窗外,注视着最后一抹夕阳消失,注视着月亮从东方升起,可是我只能告诉她,今天天阴,看不见夕阳,也看不见月亮,她让我点起灯来,我只得说,房间里没有油灯,我得出来找,我该怎么办,为什么会这样?!” “如果你提前知道这样的结果,我是说,如果太子的蛊毒已解,作为下蛊之人,她将会遭受迷情蛊的反噬,你还会救太子吗?” 云栖闭上了眼睛,眼前只剩下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可是她仿佛再次看到红绡那双空洞却美丽的眼睛,正茫然地凝望着这个世界。 李建成的确会死,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每一个人都在走近死亡,在死亡面前,生命是平等的,可每个人都有追求活着的权利。 “我不知道,我希望没有人被伤害,现在太子得救了,可红绡却再也看不见了,她还很年轻,又该如何面对未来的生活?” “一饮一啄,皆有定数,也许,什么都看不见了,心也就静下来了,心静下来了,对她来说,反而能够带来宁静与安详。” 云栖沉默着,一口口地喝着茶,诺德没有说话,只是安安静静地候着,不时地给她添水。 不知过了多久,她睁开了眼睛,忽然道:“诺德,我们是朋友吗?” “从我遇到你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是朋友了。” “你知道吗?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没有什么亲人,也没有朋友。后来终于遇到了他,可是,我们相处的时间很短暂,他就如同流星般划过我的天空,在我的记忆里留下最耀眼璀璨的一瞬,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云栖噙着泪,诺德眼睛眨也不眨地凝视着她,轻声道:“他就是云飞。” 云栖微微点头,“确切地说,他叫欧阳云飞。我本来没有名字,只有一个编号,云栖这个名字,也是他给我取的,他说,‘我是蓝天下的一片云,你永远陪伴在我的身边,就叫做云栖。’” “他是个很有诗意的男人。”诺德带着赞赏地说。 “他更是一个很有勇气的男人。” 云栖立刻补充道,同时,仰起头,望向窗外。 夜空深邃,而那颗最亮的星,仿佛就是欧阳云飞的眼睛,正深情地凝望着她。 或许,在她的心目中,欧阳云飞已不是个普通的男人,而是神。 顺着她的目光,诺德凝望着北方星空下那颗明亮的星,目中忽然亮起一道奇异的光芒。 诺德微微笑着,“云栖,每个夜晚你都会坐在紫藤花架下,独自仰望星空,而我都会坐在窗前,静静地凝望着同一片星空。” 云栖喃喃:“我一直都生活在地下,那里没有太阳,没有月亮,更没有如同钻石般闪烁的群星,我们那里没有的东西,这里都有。有时候,我在想,也许,我应该把这里当做家。” 诺德抬手拍了拍她的肩,柔声道:“既然你那么喜欢星星,今晚我带你去看不一样的世界。” 二 “诺德,我们这是在哪里?!” 云栖感到仿佛身处梦中。 诺德的目光投向云栖,霎时间,目中忽然掠过一道奇异的金色光芒。 那抹灿然令人忍不住去探究,就在云栖豁然迎接那抹金芒的时刻,整个人忽然如同触电了般怔住了。 下一瞬,云栖仿佛变成了一粒光子,嗖的钻入那片金色的深潭。 几乎就在刹那,她已经悬浮在空中。 这种悬浮的感觉,宛若身处电梯深井,四下空落,而她仿佛变成了一阵风,一个空气分子或者...... 她在寻找着人类的词汇来形容这种感觉,轻飘飘、无着无落的存在。 周围一片死寂,仿佛就连呼吸声和心跳声都已经被黑暗吞噬。 怔仲间,云栖猝然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消失了,大吃一惊,慌忙四望,发现自己身处高空,正俯瞰着地球。 眼前的世界令人震撼。 触目所及,是广袤无垠的大地,远望去像是地球上某个陌生的角落。 绵延无际的蓝色,不是海洋,没有波浪,就是各种深浅不一的蓝色,如同莫奈油画中的田野,富有层次、绚烂多彩的蓝,层层叠叠地揉在了一起。 她好奇地分辨着,粉蓝、天青、湖蓝、紫蓝,深蓝...... 天哪,这是哪里? 这是大地还是天空? 她喃喃着,手足无措,抬头向想象中的天空望去。 她的头顶,同样是广袤无垠的世界。 那是一片绵延起伏的金色大地,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只有无边无际、缈无人烟的荒原。 如果下面是地球,那上面是——她想起了火星——而她,应该是漂浮在这两个地表颜色迥异、地貌特征完全不一样的巨大天体之间?! 云栖完全沉醉在这个异常恢弘的世界,她顾不得说话,低头看看,又抬头看看,过了许久,终于想起诺德,想起自己的身体,惊慌失措,“诺德,你在哪里?” 这时,她蓦然意识到,既然身体已经消失了,还会发出声音吗?诺德能听到她的呼唤吗? “别急,我就在你身边。”没有耳朵,她竟然能够听到诺德的声音。 此刻在她心目中,诺德完全成了神一般的存在。 “诺德,这是哪里?你想要告诉我什么?” “你喜欢这里吗?” “喜欢。这是什么地方,那个蓝色的星球是地球吗?” “这里离地球20.3光年,上次,你问我从哪里来?我想,既然我们是朋友,彼此应该坦诚。” “距离地球20.3光年。” 她以为诺德使了什么幻术,想不到他竟然来自地外文明,云栖寻思着这是哪个星系,同时忍不住好奇地四下张望。 她已经辨不出方向,从任何一个角度望去,只有深邃无际的虚空,夜幕下,数以亿计的星辰散发着五彩缤纷的色泽,如同宝石般闪耀。 同时,她赫然意识到,没有肉体的束缚,自己竟可以向前、向后、向上、向下,朝着任意方向随心所欲地移动。 想到哪里,电光石火间,立刻就能蹿到那里,几乎达到心随意动的境界。 如果她是导演,此刻她会让摄影师从上往下俯拍。 那将是上帝的视角,两个悬浮在虚空的巨大球状天体,一个散发着蓝得绚烂,一个金得灿然。 而她与诺德,纤若微尘,又似两道忽闪而过的流萤,在深邃无际的虚空中肆意飞舞着。 一个透着炭火般红光的巨大天体悬在远方,云栖问,“诺德,这就是你们的太阳?” “可以这么说。” 云栖喃喃自语,“你不是道士,你不是地球人。” 诺德顿了顿,轻声道:“我的确也不是地球人,却是个道士,你还愿意把我当做朋友吗?” “当然,朋友是灵魂相交,云飞来自于地表,而你来自于这里,怎么称呼,你的家乡?” “诺伊特。” “真是太有趣了,”云栖笑着说,如果身体在这,她肯定蹦蹦跳跳地如同个孩子,“可是你长得跟我们地球人一样。” “呵呵,对我来说,这很容易,这身皮囊,不过就是一件皮外套,这样的皮外套我还有很多。” 云栖想了想,探问道:“你这么神,一定能让红绡的眼睛恢复光明。” 诺德却摇了摇头,“她所遭遇的是巫术,我们的文明根本就不相信巫蛊之术,我恐怕一时帮不上忙。” “怎么会?!” “她的身体并无异状,巫术的确神奇,我曾在很多异闻杂记里看到过,还以为只是人臆造,不想竟然是真的。” “唉,”云栖轻声叹了一口气,“我再想想办法,也许从红绡身上还会有新的发现。” 她将目光重新投向远方,如同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新奇。 “可是,诺德,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没有了身体,现在的我到底是什么?” “元神,用你们的话来说,这就是元神。” “我知道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魂游太虚。”云栖思索着,“那我们脚下的诺伊特星球是真实的吗?” “当然,你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既然他可以跑到天外,还有哪里去不了的呢? 想到这,云栖的脸忽然红了,又道:“你老实说,你是怎么知道别人在想什么的?记住,我把你当做了朋友,你什么都不能瞒我。” 诺德沉思着,颇有些踌躇,不知过了多久,忽然道:“我带你去个地方。” 第三十二回 算计 “他的肉体的确已经消亡,然而,他最后一刻的意识仍然留存,你马上就可以知道他的死因。” 一 “你想看谁?” 诺德问话的时候,他们正身处深邃无际的虚空。 ——如同墨汁浸染过,没有一星半点的光,没有任何生命存在的迹象,周围如同死一般寂静,放眼望去,只有漫无边际的虚无。 然而云栖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惊慌。 一种奇怪的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们俩,然而,只要有诺德的陪伴,她心中感到异常踏实。“诺德,这又是什么地方?” “意识空间。” “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 “但他们无处不在,你看——” 话音未落,无边无际的魆暗中,忽然亮起星星点点的金芒。 如同万千星辉,然而这些光点却又是流动着的。 它们如同流萤般在空中飞舞着,划出无数道闪亮的弧线,纵横交错,又似是感受到某种召唤,拥簇在一起,如同火浪般翻腾着朝他们涌来。 虚空已被点亮,死一般寂静的世界立刻变得嘈杂纷乱,仿佛踏入喧嚣的市集。 刹那间,那些飘忽的光点已经掠到眼前。 在魖暗的夜幕下,一张张人类的脸孔悬浮在半空中。 男的,女的,苍老的,年幼的,二八少女,剽悍屠夫......他们哭着,喊着,笑着,怒着,说着话,嘴巴一张一合,万千众生就在他们面前,如同一幕幕现在进行时的人生戏剧。 云栖觉得今晚像是在做梦,如果她的身体还在,此刻的她,一定会把大拇指塞进口中,用力地咬上一口。 “你想看谁?” “看谁?我想看谁都可以吗?” “人类文明发展至今,这里已经储存了近千亿人的意识,只要他们存在,你想看谁都可以。” 她最最想看的当然是欧阳云飞。 “怎么看?”她迫不及待地问道。 诺德道:“由于存在的意识难以计数,而且还在不断地增加,为了提取方便,你只需要在心中想象着这个人,他的音容笑貌……” 云栖也是这么做的,“可是没有啊!” “在这个时空,只能看过去以及现在的意识,未来的人尚未存在,又怎么能看到呢?” 云栖有些沮丧,但有一点得以确定:云飞不在她的过去和现在,他大概身处时空的某个未来。 云栖打量着眼前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她的确想要亲眼看看很多很多人。 古今中外,历朝历代,一连串熟悉的名字陡然浮现在她的脑海中:千古一帝秦始皇,老子,孙子,孔子......各种子,闭月羞花的王昭君(女人对女人总是很好奇),宋玉和潘安(女人当然对帅哥更感兴趣)…… 可是她从未见过他们,无从想象。 这时她想到了一个人——窦三郎。 那晚分开后,窦三郎邀她去拜见欧阳询,她推脱说身体不适,实际上是心里尚未决断。 现在只要她想,窦三郎就会立刻出现,只要她看,就能彻底看穿他。 云栖思索着…… 诺德心下了然,不动声色地等候着。 这时云栖脑海中浮现出一张奇丑无比的脸。 而几乎在同时,这张看了让人做噩梦的丑脸已经鬼魅般地从虚空中浮出,悄无声息地悬停在她的面前——头颅甚大,宽额细眼,塌鼻厚唇,月球表面般坑坑洼洼的皮肉。 诺德一愣,“这是谁?” 云栖恨恨道:“这人与他的母亲开了家黑店,用下三滥的手段迷倒路人,运至家中,百般凌辱后将人屠戮,做成人肉包子、荠菜馄饨售卖,我差点被……” 噩梦般的那一幕立刻浮现在脑海中。 “你刚才想到窦三郎,为何又联想到他?” “当时正是寒冬腊月,我被这个恶人囚禁在地室中,是三郎救了我。” “可是他已经死了。” 云栖愕然,“死了?!” 面前的这张脸,失去了生命的光泽,灰蒙蒙的,如同吹灭了的烛火。 可那脸上兀自凝结着临死之际的恐怖狰狞:双目圆睁,里面映出霍霍红光,嘴巴像条死鱼般张开,透出某种被命运戏弄的滑稽。 云栖冷冷道:“我一直都想再去趟昌乐。” “为何?” “这对母子手上沾满人命,我一直都有个心愿。” “什么心愿?” “把他们剁了喂狗!” “恶有恶报,看来你们的老话很有道理!” “他们的确该死,可是……” “可是什么?” “我曾跟三郎说过,想要回去找这二人算账,三郎说,河南饥荒,村子里饿殍遍野,即便没有饿死,肯定也已出去逃荒去了。” “他说的是实情,这有什么问题吗?” “当时听了也就过去了,”云栖思索着片刻后,又道:“可是有时一个人静下来时,细想着,又总觉得哪里不对。” “你为何这么想?” “当时太子建成率大军与刘黑闼两军对峙于昌乐,昌乐方圆百里残垣断壁,十室九空,他是商人,那里不但没有生意可做,还要时刻冒着生命危险,我想不通。” 诺德冷笑着:“这的确很奇怪,也许他的出现并非为了生意。” “他说经过村庄时想收几个丫鬟使女,可在洛阳时,我私下了解过,他的商队只带了一个人回来。” “就是你?” 云栖点了点头。“那是我来到大唐的第二天,如果他的出现是为了我,他又如何知道我的存在?” 诺德想了想,“你说过先在李元吉军中住过一晚。” 云栖皱起了眉,“难道他跟李元吉是一路的?” 诺德冷笑一声,“想要知道那丑汉的死因,却也容易。” “可是他已经死了!” “他的肉体的确已经消亡,然而,他最后一刻的意识仍然留存,你马上就可以知道他的死因。” 二 夜已深。 夜色迷蒙,雪花纷扬。 荒无人烟、残破不堪的村落,忽然响起一阵密如雨点般的马蹄声。 十余骑快马,冒着风雪疾驰而来,在一处仍旧亮着昏黄灯火的独门小院外停住。 丑汉早已等候着,打开柴门,殷勤地将来人迎进小院。“大官人请进。” 七八个身着黑袍、全副武装的人悉数走入小院中。 为首之人身高八尺有余,披着黑色连帽斗篷,面罩黑纱。 雪风呜咽着卷起大片的雪花,那人巍然矗立,任由雪片落满一身,莫名地透出一抹阴沉森冷的味道。 看到他的那一瞬,云栖浑身一震,心里隐约有不安的感觉。 那人虽蒙着面,然而,对云栖来说,这数月以来一同弈棋,一同品茗,一同读书,一同抚琴……许许多多的一同,即便用眼角扫一眼他的背影,就知道是他。 老妇用衣角擦了擦手,从怀里摸摸索索地掏出画像递了过去,“大官人,您要的人已经到手,毫发无损,按照您的意思,用了迷药,人已经睡着了,这一觉没有三天醒不过来。” 那人看似满意,道:“南阳鬼母果然手眼通天,没有找不到的人。” 老妇揉着皱巴巴的眼角,上前,絮絮地抱怨着:“大官人,这小妮子甚是难缠,将我儿打伤,还险些要了他的性命,您原先许下的五百两银子,怕是不够。” 那人鹰眸锋锐,寒着脸冷冷道:“你要多少?” 老妇腆着笑,“不是老身不守规矩,不过就是再添点琐碎银子,我儿受了伤,伤筋断骨一百日,这三个月里,每日都得好吃好喝地供着,不能干重活,全靠我老婆子养活,我们也不贪心,再添个三五百两银子就够了。” 那人挥了挥手,立在身后的手下解下背上的包袱,从里面掏出十锭沉甸甸、黄灿灿的金元宝,冷哼一声,“这是一百两黄金,足足一千两纹银,够了吧?!” “啊,”老妇笑逐颜开,来回搓弄着双手,欢喜道:“当然,够了够了,大官人,毕竟是大户人家,出手一点儿都不含糊,老身感激不尽啊!” 说话间,浑浊的老眼瞥了一眼丑儿,眼神示意。 丑汉心中高兴,虽长着一副侏儒身形,行动起来却麻溜,转眼间已将云栖从屋里背出。 那人垂目,望向伏在丑汉脊背上的云栖,伸手,一把将她扛到肩上,仔细吩咐手下:“把她的随身物件都带上,一件都不能少。” “是。” 眼见黑衣人转身离去,丑汉心花怒放,从怀中的包袱里,掏出个金元宝,看得双目放光,伸手抚摸着,笑得合不拢嘴。 可是,下一刻,他脸上的笑容倏而凝结,丑目圆睁,怀中的金元宝跌落在雪地上,发出“噗噗”几声闷响。 一把利剑已经刺穿了他的喉咙,剑拔出来的时候,还带着血。 那人立在漫天飞舞的雪花里,鲜血一连串的从剑尖上滴落,恰巧落在满地黄灿灿的金元宝上。 雪片横飞,北风怒号,密如雨点的马蹄声渐远,马队已消失在雪幕里,只是在身后留下了一片火海。 如果云栖的身体尚未分离,她此刻的脸色阴晴不定,目光投向西方的夜幕,眼神忽然之间变得辽远起来,琢磨不透。 许久许久,她忽然轻轻叹了口气,低低道:“他对我的恩情与爱慕,想来都是算计,他的世界,除了他自己,便只是其他,在他的心目中,我不过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其他罢了。” 此刻她没有泪水流下,然而心里却觉酸楚,没有多说话,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痛痛快快地哭一场,独自舔舐伤口。 诺德感受到了她的痛苦,缓缓道:“你为什么不去听听他心里真实所想呢?也许,这只不过是你自己的想象。” 第三十三回 老师 “二哥,”丽人微笑着,只是那笑似盈盈欲泣,“我去见她,乾儿正缺一位教授自然杂识的老师,如此,她的人进入府中,太子与齐王就没了机会,二哥可以徐而图之。” * 暮春的夜晚。 天上飘起了细雨,淅淅沥沥,湿润的空气中带着木叶的清香。 高烛明火,立在书案前的男子,一袭玄色春袍。 他手上握着狼毫笔,时而怔怔地凝望着窗外,时而闭目凝思,虽然闭着眼睛,却能看出唇角浮出一抹温柔的笑。 再睁开眼时,似已成竹在胸,一双锋锐的鹰眸忽然间异常专注,眨也不眨地凝视着案上的画纸。 挥毫泼墨,运笔如飞,时而笔意狂狷,手中的狼毫如同利剑般凌厉,大开大合,肆意舒展,时而伏于案上,似大姑娘捏着一枚绣花针,细细描摹。 他作画的手,骨节有力,指形修长,一望便知,这是那种既能执笔又能握刀的手。 片刻之后,他忽然停住了手,直起身子,垂目欣赏。 从他的视野望去,云栖的目光立刻被帛画里的年轻女子吸引。 空山里晨曦初露,白瀑轰然泻下。 旭日熔金,光华璀璨。在那浸了水意的晨光里,一袭白衣胜雪,身着月白色春衫的女子,聘聘婷婷地立在一池碧水畔。 一阵幽然的山风席卷而来,白瀑下方的杏花扑簌簌落下,漫天飞舞。 女子雪白的衣裙,如烟似雾般笼罩着,衣袂飘飞,宛若神仙一般。 诺德的问话带着酸味,“他画的是你?!” 云栖冷笑,“你想多了,他身边最不缺的就是美人,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是我?” 似觉察到了云栖的醋意与不屑,男人忽然弯下腰去,又在白衣女子的肩上画上了一只白鹦鹉。 诺德淡淡道:“我不用眼睛看也知道是你。” 云栖冷哼,“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今天画我,明天画她,后天……他府中的美姬逐个画一遍,也得耗上一年半载。我可不是那些傻女人,那么容易被忽悠,就因为一幅破画对他死心塌地。” 可诺德明显发现某人口不对心。 从看到那幅破画开始,云栖就一个劲儿地瞅着,双眼已变身放大镜,对画面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地微扫描,从描画的背景、意境、笔触等诸多维度品评着……心中正赞叹不已。 诺德又道:“我也会画画,而且画得肯定比他好。” 云栖细细盘算过,诺伊特距离地球20.3光年——这意味着,即便按照光速航行,从诺伊特到地球,至少需要二十年。 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 如此算来,这家伙至少是四十岁朝上的大叔,不过他看上去还挺年轻。 况且他根本不是人类,准确地说,应该称为智慧生物。 潜意识里,云栖自然而然地认为,琴棋书画这些雅致的事情,都是人类专有的,当然疑惑:“你会画画?” 诺德很不服气,“那是当然,你看,他把小白画得不成比例,头太小了,身子肥嘟嘟的,像只鸭子,这样的鹦鹉,飞都飞不起来,哪能帮你送信?!” “这叫做写实,小白本来就好吃懒做,长得像只肥鸭,前两天让它送信,它又想偷懒,我已经警告过它了,再不增加运动量,不注意淑女形象,找不到老公。” 诺德扁了扁嘴,虽然此处他的嘴未能随身携带,但某些动作,都是下意识的。 “别担心,如果在地球上没人看得上它,我可以给它在诺伊特物色一只,保证让它满意——各方面都满意。” “别逗了,”云栖想都没想,脱口道:“诺伊特鹦鹉?你想吓死小白吗?对它来说,那就是怪物!” 一时间,诺德气得说不出话来,斜睨着那幅画,又道:“一个大男人整天就只会画女人,就这点出息?!” 某人仍旧不吭声,看来根本就没空搭理他,诺德顿觉懊悔。 难道运气不好,今晚来的不是时候,按照他过往的经验,这里的人早睡早起,这个时辰,不早不晚,正是小黄片上演的时候。 “喏,”他故意想要岔开某人的注意力,示意云栖看男人挂在腰间的香囊,“这家伙定在外面又招惹了什么女人,这个香囊以前没有,我听说,香囊可是定情信物,只有对心仪的男子,女子才会为他亲手缝制。” 那个香囊做得十分精致,月白锦缎为底,上面用五彩丝线缠绕出彩雀衔环的花纹,四个角上垂落流苏,诺德甚至能嗅到香包散发出馥郁的香气。 某人道:“香囊里面搁了薄荷叶,紫苏,兰花,金银花,丁香。” 诺德愕然,深吸了一口气,酸道:“哦,原来他在外面招惹的是你。” 某人澄清道:“送他只是为了表达谢意。” “谢意?” “他府里头金山银山,不差钱。他救了我,又帮我在长安城里安定下来,只有自己亲手做的东西,才能表达心中的感谢。”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居然会刺绣?” “这有何难?”某人不好意思说那是买的,敷衍道:“红绡教我刺绣时还说我心灵手巧,学得快呢。” 诺德想了想,“我是你的朋友,你是不是也给我来一个?” “你有什么能让我表达谢意的吗?” 诺德柔声道:“当然有,多了去了。你好好想想,今天晚上你已经说了多少个谢字,我听得耳朵都长茧了,这回给你机会,来点实际的。” 某人想了想,又道:“你若能再帮我个忙,我做一个更大、更精致的给你,比他的强一百倍,用江南最好的云锦,你喜欢兰花,里面的香料再添些醉玲珑、红满天,都是稀世奇珍,总之,一定香气清新高雅,符合你仙师的身份,如何?” 诺德喜道:“什么忙?这世上怕是还没有我办不到的事儿!” “助红绡恢复光明。” “这个么,”诺德寻思着,口中喃喃,“倒也不是不可以。” “我就知道你有办法。”某人霍然跃起,几乎要跳离窦三郎,诺德连忙拽住她,又道:“你先别高兴太早,我是说,她如果肯换个皮囊的话,也许能破除那诡异的巫术。” 正在这时,窗外传出“咕咕”几声,二人循声望去。 烛火下的男人,搁下笔,抬起头来,轻唤窗外道:“进来。” 话音刚落,一道黑影如同鬼魅般从窗口掠入,轻飘飘地落在地上。 昏黄的烛火下,来人一身黑袍,面罩黑巾,跪在地上,拱手禀道:“殿下,东宫有情况。” “殿下?”云栖蓦然愣住了。,苦笑:“他不姓窦?难道也姓李?” “何事?” “太子卧病。” 隐在意识中都能觉出那人的欣喜,“病了?什么病?!” “不清楚,现在只有太子妃和太医进去过,服侍太子的小麦子嘴巴很紧,一个字都不肯说,想来里面肯定交待过。” 那人微笑着,“看来大哥病得不轻。” “属下也是如此猜测,如果只是小毛病,又何必如此隐秘。” “难道大哥得了什么性命攸关的大病?” “最奇怪的是,我特意查看了太子近段时间的起居注,这两周生活起居的记录竟然是空白,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人沉思了片刻,幽幽道:“真是太有意思了,他最近一次宠幸过谁?” “太子妃。”蒙面人想了想,“那次也有古怪,太医连夜就进了宫。” 那人得逞似的咧嘴一笑,道:“东宫最近还有何异事?” “太子两周前娶了水云楼的花魁。” 那人冷哼一声,讥诮道:“水云楼的花魁,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呵呵!” 蒙面人附和笑道:“是不是英雄难说,许是那妖女太缠人了。” “如果父皇知道,大唐的储君,未来的皇上,竟然专宠一个菩萨蛮,不知会作何想?” “奇怪的是,那妓女进宫后,太子竟再也没有碰过她。” “你去查,我想知道这个女人的全部底细。” “云栖姑娘今早出现在东宫,还跟红绡一同沐浴,随后二人便出了宫,至今未归。” 那人剑眉轻蹙,声音陡然严厉:“云栖?她何时进宫了?” “无人知晓她何时进宫。” “无人知晓——”那人若有所思地喃喃着,挥了挥手,示意黑衣人退下,随即轻唤殿外,“鸿渐——” 门一开,一位身着青衣的壮健男子推门而入。 郭宏,字鸿渐,便是窦三郎,不,是这位殿下安排过来教授云栖功夫的师父。 “传刘太医过来,我要知道太子那里究竟有什么情况。另外,云栖一定跟那个烟花女子在一起,派十二卫去找她,一定要找到她,有什么情况立刻通知我!” 说话间,书房外传来太监的禀报,“殿下,王妃求见。” 只见门外翩然走入一位宫装丽人,满身珠饰璀璨生辉,却掩不住苍白的面色。 其人芊手盈盈一挥,身后的宫娥走入,双手托着红木托盘,盘上摆放着各色水果和点心。 王妃嫣然道:“二哥,歇会儿吧。” 那人似掩饰地走上前去,不想让丽人看到案上的画。 然而,这枕边人却早已心知肚明,面上尽是温柔的笑,翩然走到桌案前,目光瞬即落在帛画里的女子身上,细细看了会儿,柔声道:“二哥喜欢这位云栖姑娘?” “妹妹……怎么知道的?” 柔声里透着一抹凄凉,“每天跟二哥生活在一起,二哥所思所想,为妻的又怎会不知,二哥想要娶她进府?” 那人剑眉轻蹙着,长长叹了一口气,道:“妹妹,我之所以想要娶她,是因为此人很特别,对成就大业有极大的助益,现在,太子和齐王都想将她纳入府中,如果让他们得了先手,对我们将是大大的不利。” 云栖惊得合不拢嘴,“二哥......长孙无忧?窦三郎就是秦王李世民?!” 一想到这人竟然与炀帝的萧皇后,年纪可以做他母亲的女人有过野史传闻,她心里就隔应的慌。 丽人莹润白皙的脸上噙着笑,男人凝视着她,那笑他很熟悉,这种时候,她脸上的笑都显得平和、懂事,“此女心地善良,品行端正,孑然一身,着实可怜,有这样的好妹妹,我自然欢迎。” 那人轻声叹息道:“可是……” “天下女子皆以嫁给殿下为幸,她竟然不愿意?” “妹妹,你可有什么好办法?”那人望着窗外的月喃喃着:“云栖脾性高傲,清静自持,幽雅如兰,我本以为假以时日,她会动心,我不知道如何才能......” “二哥,”丽人微笑着,只是那笑似盈盈欲泣,“我去见她,乾儿正缺一位教授自然杂识的老师,如此,她的人进入府中,太子与齐王就没了机会,二哥可以徐而图之。” 诺德笑嘻嘻说,“教授自然杂识,你还会做老师?!” “到此为止。”云栖心中阵阵发苦,声音却只是淡淡,“这个地方也住不得了——我马上回去收拾一下东西,明日就带红绡离开长安。” “为何?” “红绡已成众矢之的,太子势必要追究到底,而那个人一定会对她斩草除根。” “那个人——什么人?” “她说是个蒙面人,”云栖沉默了片刻,终于轻声叹息道:“想要除去太子的人,还能有谁呢?唉,那个人定是他派去的。” 第三十四回 成亲 闭上眼睛,云栖那双眼睛赫然浮现在脑海中,清澈、明亮,犹如深谷中一汪深泉,却时常带着一丝一缕的忧伤。 一 初夏时节,长安。 早晨的阳光照在人身上,既不太冷,又不太热,南曲的甜水巷子人来人往,喧闹得很。 眼看时辰不早,巷口卖早点的周大娘准备收拾摊子,一面擦着桌子,一面不时抬眼望向巷子深处的那间花铺。 疲惫的眉目间,透着些许疑惑,“花大少爷,”她走到最后一位客人桌前,“往常这个时候,云栖姑娘已经出来吃早点了,我看今日她不会开门了。” 她口中的花大少爷,自然是京城赫赫有名的花家。 花家培植的苗木,供应着大半个长安城,人们传说花家大少爷三句话不离花,爱花惜花,无论人在哪里,总有花草陪伴左右,绰号:“花痴”。 花痴终日泡在长安城西郊的花圃中,以弄花为乐,极少进城。 可现在,其人却悠然自得地坐在巷口,桌上用完的早饭已撤下,眼前养在紫砂陶盆中的素兰正在晨光中摇曳。 初夏的风很温柔,风中充满着兰花清冽优雅的芬芳,兰叶颀长,拥簇围绕着兰花。 花开得不多,三五朵,娉娉婷婷,花瓣凝白若雪,每一瓣上都有一滴翠绿,宛若朝露,花虽无艳兰的招摇,却自带别样的风味。 闻言,花衡终于抬起头来,复又望向那条深巷。 巷子里左右的店铺都已经开了,唯独那间叫做“蒹蕸”的花铺还关着门。 也许真如老板娘所说,今日不会开张了吧。 花衡浓眉微蹙,想了想,道:“大娘,上次托你打听的事怎么样了?” 周大娘讪讪笑着,生怕自己言语不周,惹怒了花家,花衡狐疑地盯着她,心下一黯,“她看不上我花家?” 周大娘双手慌乱地搓弄着围裙的一角,连忙道:“哪里,没有的事,云姑娘脾性古怪,极少与周围邻居来往,这条巷子里,也就是我跟她最熟了。她只是说,一来,与大少爷不熟悉,二来,父母亲不在身边,婚姻之事自己也做不了主,目前不打算考虑。” “不熟悉?”花衡心间一动,“今日我亲自来寻她,特地带来这株滴翠,这是我们花家在南疆高山中寻得,天下只此一株。” 周大娘无奈劝道:“京城里想嫁入花家的女子多不胜数,大少爷岁数也差不多了,耽误不得,何不……” 花衡仿佛没有听到,一双黑亮的眸子,扭头望向花铺紧闭的门面,有些担忧地问,“云栖一个姑娘家,独自守着那间花铺,这么晚了,还没开门,莫不是出了什么事?” 正在这时,有人走上前来,一面招呼周大娘,要一碗豆浆,外加大饼油条。 同时,那双眼睛兀自瞅着这株滴翠,啧啧赞着坐下,“花大少爷,赶紧回去吧,这人你永远都等不来了。” 花衡愕然,“为何?” 周大娘见着此人,笑颜招呼道:“大少爷,老刘头一直帮云栖打理那些花花草草,云栖的事情,他最清楚不过了。” 花衡面露喜色,终于找对了路子,招呼周大娘,说老刘的早饭他给银钱,老刘头连忙感谢,低下头去,凑到他耳畔轻声道:“花大少爷,云栖姑娘今日成亲。” “啊,”温润和善的男子面色陡然一变,“她、她……这是要嫁给谁?” “秦王殿下。” 唉,有时候太在意一个人,害怕遭到拒绝,反而思前想后,错失良机。 花衡喃喃着,“嫁给秦王?她不在长安的父母亲能同意?” 老刘头嚼着馒头,嘟囔着说,“秦王殿下在长安城里给她找了娘家——礼部尚书欧阳询大人,为了今天过门,云栖姑娘昨天就已经住进欧阳大人府邸了。” 花衡急道:“秦王已经有了王妃,府中美姬如云,似她这般清净自持的性子,嫁入王府又怎样,根本就不会幸福!” 老刘头拍了拍花衡的肩膀,安慰道:“别为她担心了,我曾经见到秦王妃亲自过来,这面子,长安城里大户人家的闺女都不敢想,她嫁给秦王一定会幸福的!” 二 夜已深,屋子里燃点着红烛,夏夜晚风轻轻从窗外吹进来,送来了满屋花香,也送来了喜庆的笙乐,喧闹的人声。 大红喜庆的龙凤被铺展开来,被上撒着各式喜果,有花生、红枣、桂圆、莲子。 身着碧色喜服的新娘,头上披着红盖头,规规矩矩地坐在榻上。 身处这陌生的房间,坐在这陌生的榻上,躲在红盖头下面的女子,手脚似被无形的绳索缚住,动也不敢动。 却不住地悄悄抬起眼角,打量着红盖头下方的方寸之地。 无奈,她只能觑见脚下枣红色的牡丹纹波斯羊毛地毯,宫人纤巧精致的绣鞋和,色彩鲜亮、质地柔软、样式精致的裙摆。 即便如此,这里的一切也足以打动她。 而她,从此便是秦王的人,一生一世,白头到老。 她在长安大街上见过秦王。 那时秦王打败了王世充和窦建德,举国欢庆,百姓们都涌到大街上,都为一睹战神的风采。 果然如传说中那般,身披金甲的秦王骑在马上,英武峻拔,长安城里的姑娘都为之疯狂。 一想到如同山岳般巍然的男子,她的心若小鹿乱撞般剧烈跳动着。 女子探手,刚想撩开红盖头看看窗外,立刻就被立在一旁服侍的王嬷嬷制止。 王嬷嬷门槛贼精,已经提前打听好了新娘子的背景。 见状,心里头十分不屑地数落着,“不过是个卖花的,不懂礼数,秦王的女人就如同走马灯似的,现在喜欢得紧,过段时间也就淡了。” 说教起来也是有板有眼的,“姑娘刚进府,这王府可比不得民间,各种皇家的规矩礼仪都要遵守,姑娘刚来,一定要少说话,多听多看,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问我,我姓王。” 虽然鲤鱼跃龙门,然而举手投足间,一看就是小户人家出生。 女子畏畏怯怯地点点头,被王嬷嬷看管囚犯的目光斜睨着,那双芊芊柔柔的小手已经紧张地不知道搁在哪里,时而放在腿上,时而左右拉拉衣襟,时而又拾起秦王相赠的云纹白玉佩,握在掌心不住摩挲着。 王嬷嬷看得真切,女子手心都是汗。 ——传说这卖花的性情高傲,在她面前,即便是秦王,也总是和颜润色的,完全没有半点皇子的架子。 王嬷嬷心中疑惑,冷笑,看来不过是在男人面前装清高罢了。 高烛明火的内室再次陷入一片沉寂,屋里虽立着四五个宫娥,却没有人说话,一个个如同石像般杵着。 新娘渐渐安静下来,折腾了一天,她的人又累又饿,不让动,不让说话,都是皇家礼仪。 心里郁郁地想着,眼睛渐闭起,恹恹坐了一会儿,整个人几乎昏睡过去。 忽然,“咯吱”一声,门开了。 新郎带着微醺酒意,阔步走了进来,挥了挥手,宫人躬身退下。 在这大喜的日子,秦王当然身着绯红色喜服,束发金冠,人逢喜事精神爽,在红烛喜庆的映照下,俊逸无双。 新娘子静静坐在床榻上,烛火勾勒出新娘颀长的身形,莹白若雪的玉手,纤巧的双足。 他立在榻前仔细看着,上上下下,唯恐这一切都只是个梦。 这究竟是第几次成亲?秦王当然记不清楚了,然而这一次却比第一次迎娶秦王妃还有要激动。 他掀开了红盖头。 与以往的新娘打扮一样,皆是梳着流云高髻,髻上缀着各色金银珠翠,黄灿灿的百鸟朝凤金步摇,在月下光华四射。 可身着碧色喜服的女子美得异乎寻常,美得令人窒息。 凝白的肌肤未施脂粉,如白玉般莹白清透,又似桃花般媚红。 碧色的领口敞开,露出肌肤如雪。 垂落的几根青丝随着夜风滑过倾城绝俗的容颜。 一双漆星的眼睛,正含情脉脉地仰望着他,那里面满盛着绵绵爱意。 这样的风情万种,这样的媚态横生……这已不是人间女子。 他迫不及待地上前,将女子拥入怀里,柔声道:“云儿,你能够嫁给我,我真的很高兴。” 女子嫣然笑着,把头搁在他壮实的胸膛上,深深地呼吸着他的味道,脸已经红了。 “殿下,能够嫁给殿下,是云栖的福分。” 秦王伸手扯开裙带,女子身上柔软的衣裙悉数滑落。 与一般女子纤细瘦弱不同,她的身材结实饱满,曲线婀娜。 秦王低下头去,一口啄住柔嫩的红唇,手上忘情地爱抚着,嗔道:“以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以前那个我真傻,似殿下这般盖世英雄,能够嫁给殿下,能够陪伴在殿下身边,云栖求之不得。” 无论是谁,听到这样的话,都会心动不已。 深深地吻下去,情愫在异香辗转间流淌。 他深吸口气,笑道:“你身上的味道变了。” 女子媚声问:“喜欢吗?这是我专门为今夜调制,兰花蜜中特地加了来自西州的苏合香,传说此物催情。” “催情?”秦王邪笑一声,胜利者的笑,他的人已经沉入万顷波涛当中。 天上下起了细雨,雨声淅沥,而屋子里却云雨声如潮,这一切都像梦,却又是如此真实。 三 晨光熹微,柔软的风轻轻吹入,送来了满屋茉莉馥郁的花香。 经历了水乳交融的夜晚,他醒来了。 睡眼惺忪,手却再次探去,指尖轻轻抚着酸酪般柔滑的肌肤,痴痴地望着怀中的女子。 他轻声喃喃,“云儿,你不知道我有多在乎你,你肯接纳我,我有多高兴。” 话还没说完,他忽然间怔住了,而且脸色也变了。 他坐起身来,掀开被褥,拉起女子的左腕看了看,又拉起右腕查看,这时,目中已露出浓浓的疑惑,眼神再次落在女子那张清丽绝俗的脸上。 闭上眼睛,云栖那双眼睛赫然浮现在脑海中,清澈、明亮,犹如深谷中一汪深泉,却时常带着一丝一缕的忧伤。 第三十五回 云薇 “他一定也在追寻红绡,意在杀人灭口,派人盯住秦王府,不能让他得了先机。” 一 秦王府一间秘密的地下刑室里。 一桶冷水当头浇下,虽说已是初夏,可地室中依然阴冷潮湿。 昏睡的女子猝然惊醒,睁开眼睛,懵懵懂懂间,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幽暗阴冷的地室里。 她又饿又冷,浑身瑟瑟发抖,挣扎着撑起头,视线所及只有血腥与腐朽,如同地狱。 披散的乱发上滴着水,青肿的唇上还留有昨夜爱的印迹,仿佛被碾压过的身子又酸又软,紧贴身体的亵衣已然湿透了。 铁链哗啦啦的响,狱卒将虚弱不堪的女子吊起,挂到刑架上。 “抬头。”这个曾经将她迎进府,三拜天地,一夜欢爱的男人冷酷地说。 她的头刚听话地抬起,一口热汤就灌进口中——苦的。 她挣扎着不想喝,一双铁钳般的手捏紧下颌,苦汤继续顺着喉咙灌了进去。 “这是什么?”被呛得喉咙嘶哑的女子问。 “避子汤。” “避、避子汤?”女子呆呆看着秦王,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立在昏黄油灯下的男人,寒着脸,一身墨黑的袍,衬得苍白的脸色愈发阴暗,那双曾经满是温柔的眸子,死盯着她,里面透出冰冷至极的寒意。 漂亮的杏眸瞬即红了,目中已然泪光闪闪,呜咽着:“殿下,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你要如此待我?!” “云栖在哪?” “就在这啊,我就是云栖。” 乌光一闪,“啪”的一声,脖颈上火辣辣的疼,“我不跟你废话,你不是我的云栖,你不说清楚,我手上的鞭子不长眼睛,我会一鞭一鞭地打下去,直到你老实为止。” “我再问你一遍,这也是最后一遍——你是谁?” 潮热的泪水从冰凉的脸颊上滑落,刑室中响起轻微的啜泣声:“殿下,我就是你的云栖啊!昨夜你我春宵一度,我很开心,你也很快乐,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哪壶不开提哪壶! 女子的话还没说完,皮鞭已如同雨点般落下。 被鞭挞女子凄厉的惨叫,弥漫在血红色的空气里。 可是男人手上不停,一鞭比一鞭用力。 鲜血随着鞭梢四散,血雾凝结在男人的眼睑上、脸颊上、唇上,他的胸口憋着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似乎只能用她的泪水和哀求才能消融。 而这个鱼目混珠的女人,跟云栖一模一样的女人,在鞭挞她的同时,他的心却很痛,仿佛在惩罚自己。 “殿下,”娇媚的女子已是血肉模糊,心中不忍的狱卒上前拉住他的胳膊,“她已经晕过去了。” 男人终于停手,女子的头耷拉在肩膀上,几缕汗湿的乱发沾在苍白无人色的脸颊上,如此悲惨,却仍旧紧咬着唇,柔嫩的唇上印下深深的血痕。 秦王定定看着,恍惚间又觉得面前受刑的正是云栖,握鞭的手抑不住的颤抖起来,“用冷水浇醒。” 他别过眼,缓步走到食案边——那里有宫人为他准备好的精美膳食。 端起酒杯来啜了一小口,转眸望向醒来的女子,柔声道:“乖,我知道你不是,我也知道你现在又冷又饿,只要老老实实交待,把事情说明白了,你就可以有饭吃,有干净的衣服穿,好好洗个澡,躺在宽敞的榻上,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女子凄然一笑,“殿下,我……当然是云栖……” 她的话还没说完,秦王脸色一沉,手中的酒杯重重地搁到案上,“啪嗒”一声闷响,白瓷酒杯已碎裂,酒液洒了出来,透着血腥的囚室中,忽然弥漫着西州葡萄酒醇美的酒香。 秦王冷笑一声,“我们不要再浪费彼此的时间了,你不是云栖。真够天真的,你以为跟她一个模样就能骗过我的眼睛?我如果连自己的女人都分辨不出来,岂不是成了长安城里的大笑话!” 女子泪眼婆娑,无论是谁见了,都会心生怜惜,仍旧坚持着,“殿下,我就是云栖啊!” 秦王死盯着女子,冷笑,“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你的确费了许多功夫假扮她,然而你不是她,永远都不是。我就问你,你那双银色鞋呢?” “成亲之日自然要换上喜庆的绣鞋,那双鞋已经洗了。” 秦王冷笑,“你为何不编造说丢了?” “我……” “我派人找过,府上和花铺里都没有。你不知道,那双鞋云栖从不离身。” 女子愣了愣,“许是丢在欧阳大人府上,这几日忙着婚事,我、我找不到了。” 秦王悠哉悠哉地抿了口酒,“喊一声云飞。” 女子诧然道:“云飞?” 她腕上的水晶石手镯无光无声无半点反应,那就是个死物,又能有什么反应呢? 秦王却不再解释,冷笑一声,偏头喊了一声:“带云宝进来。” 女子蓦地怔住了,若有所思地垂下头去,忽然抬起头来,惊慌喊道:“云宝早就飞走了,你怎么可能找到它!” “哼,你混进花铺的第一天就被云宝识破,它逃走只是为了去寻找云栖。” “殿下,那不过是一只蠢鸟罢了,殿下何不怜惜眼前人?” “你到底是什么妖物?” ——面对秦王这样的男人,既然已被识破,再坚持下去只会愈发激怒他,只能表达深爱着他,也许才能顺利过关?! 沉默了半晌,她终于抬起头来,嗫喏道:“殿下、殿下的确最了解姐姐。” 秦王愕然,“姐姐?” “我是云栖的胞妹,所以跟她长得一模一样。” 秦王抿了一口酒,思索着,“可是云栖说过,她从小就没有亲人朋友。” “我们出生的时候就已分离,她并不知道我的存在。” 秦王沉思着,忽然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想了想,勉力微笑着,道:“殿下,我、我……叫云薇,欧阳云薇。” 秦王盯着她,目中忽然掠过一抹冷酷的光,“哦,云栖,云薇,的确都是好名字。你为何要冒充云栖?她的人现在何处?” 云薇苍白的脸上忽而灿然一笑,“姐姐走了,她说你们缘分已尽,不必再见!” “你胡说!”秦王强抑住心间的怒气,指端再次攥紧皮鞭,“无忧见到的是谁?” “当然是我,那个时候姐姐早已离开长安。”云薇冷冷笑着,“你最了解她,她会见你那高高在上的秦王妃?你府里妻妾成群,你的王妃过来说两句姐姐妹妹的亲热话,她就会同意婚事?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你以为我会相信?” “信不信是你的事,我既然已经承认,便据实交代。” “既然云栖根本就不知道你的存在,你又如何找到她?” 云薇又道:“说来也巧,月前我在白云观中碰到她,当时还很吃惊,等我回到客栈,记起母亲曾经说过,我有个双胞姐姐,出生的时候由于战乱失散了。” 难道十二卫在白云观找到的是这个云薇?! 这就对了,鸿渐把云薇带回花铺,而真正的云栖早就逃走了。 秦王脸色缓了缓,又问:“你母亲在哪?” 云薇垂泪,“母亲已在我十岁时去世。” 秦王立刻又问,“你来自哪里?” 云薇讨好地笑道:“我与母亲居住在秦岭一带。” 秦王沉思着,云栖出生就与家人失散,被人带往东海之滨也不足为怪。 一想到云栖竟然不告而别,他心里既感窒闷,又生气,轻声叹息道:“她去哪里了?为何让你冒充自己嫁给我呢?” 云薇嫣然笑道:“姐姐云游天下,我也不清楚她人在哪里。临走前,她对我说起秦王殿下,说未能报答秦王的恩情,心中有愧,而我心中一直仰慕秦王,便自告奋勇,嫁给殿下,只想替姐姐完成心愿,谁知……” 说到这,又梨花带雨地哭起来。 秦王站起身来,打量着这个女人,心中半信半疑,然而,世间长相一样的人,除了双胞姐妹,还能是谁呢? ——恩情,这么长时间相处下来,在她心目中,难道我们之间就只有恩情吗? 他心间一痛,一腔恨意涌上心头,目光再投向那张一模一样的脸,恍然觉得云栖在嘲笑自己,这时已是又恨又怒,握紧拳头,胸膛起伏间,目中忽然闪过一道奇怪的锋芒,轮廓分明的脸上浮起一抹莫测的笑:“云薇,让你受惊了,昨夜的事只是一个错误。” “姐夫?错误?”云薇愕然,“你我已经拜堂成亲,昨夜我与殿下也已有了夫妻之实,在云薇心目中,殿下当然是夫君,何来错误之说?” 秦王抬起头,凝望着墙上一处窄窗,铁栅栏隔绝的窗外,洁白的云朵自由自在地漂浮在蓝天下。 他看得有些出神,过了许久,终于缓缓道:“整个长安城都知道,我纳吉、彩礼、八台大轿迎娶的是云栖,昨日,我与她已经三拜天地,无论她的人在哪里,都已是我的妻子。” 一听他这么说,云薇已是泪流满面,颤声道:“殿下,那、那我呢?” 秦王凝视着她,很久,那双俊逸的眸子里没有柔情,却多了几分神秘,他没有再说一个字,转身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有人进来给云薇松绑,服侍她梳洗更衣,将她安置到了别院修养。 二 初夏的夜晚,东宫南书房外,月光下的凤尾竹,在雕窗朦胧的窗纸上,投下斑驳摇曳的竹影。 坐在窗前的锦衣男子,面容清矍,带着鱼纹的眼角,悄然露出与年纪不符的沧桑,然而举止投足间自带别样的威仪。 一道黑影如同夜枭般从窗口飞入,轻飘飘地落在地上,拱手禀道:“太子殿下。” 锦衣男子头也不抬,只是轻声道:“找到那个贱人了吗?” “属下派人四处查找,足迹遍布大半中原,然而,人海茫茫,想要找到一个隐形埋名的女子,犹如大海捞针。” 太子浓眉轻蹙,沉思片刻,道:“一个烟花女子还能躲到哪去?!江南的妓院都查过没有?” “殿下,属下也是这么想的,每经一处,都会细细盘查当地的青楼酒肆,奈何,至今尚未查得此女的踪迹。” 太子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抬眸凝望着朦胧的竹色,又道:“她是南蛮女子,也许已经逃回去了。” 跪在地上的黑衣人,垂目想了想,禀道:“路勇那一路已经到了广西,属下让他们由广西入滇,唉,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南蛮高山峻岭,毒瘴盛行,即便入了滇,是否能找到,即便找到了,恐怕也是九死一生。” 太子冷冷道:“让张丰承联络滇王,你去府库中支取钱银,让他便宜行事,有滇王相助,她插翅难飞。总之,一定要寻得此女,只要得到她手中的蛊毒,我定要让老二试试迷情蛊万虫噬咬的滋味儿。” “下蛊之人难道就是秦王?” “不是他还能有谁?!”太子的面色已冷若冰霜,“他一定也在追寻红绡,意在杀人灭口,派人盯住秦王府,不能让他得了先机。” 就在这时,一只茉莉花环从窗口飞入,扑簌簌地落在书案上。 太子垂目瞥了一眼,唇角含笑,挥了挥手,示意暗卫退下。 那道黑影如同夜枭般一跃,悄然消失在窗外迷蒙的夜色当中。 太子拾起花环,放到鼻端深深吸了一口气,茉莉花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他快步走到书案旁的那扇雕窗前,探头左右四望。 只见窗外竹影婆娑,凄清的月光下,美人立在朦胧的竹影中,一袭白衣胜雪,清风徐徐,月白色的衣裳如同烟雾笼着,翩然飘飞,宛若神仙一般。 太子柔声轻唤,“云栖,等我,我马上就来。” 第三十六回 风筝 “人一旦有了欲望,就如同天上的风筝,无论飞得多高,也飞不出人的视野。” * 一夜微雨,晨曦乍露,秦王府后山掩映在青翠欲滴的竹色中。 马蹄声从林间穿过,一群惊鸟扑棱棱地从林梢间窜出。 几乎就在同时,一阵疾厉的破空之声呼啸而出,惊鸟中箭,扑簌簌如同雨点般坠落。 随行的猎犬欢快地奔出去,争相恐后地把猎物叼了回来。 众人屏息凝神,目光追随着那只飞得最高、最疾的鹰隼。 鹰隼似感受到了这种无形的压迫,惶惶朝着青天直去。 然而,无论它如何展翅欲逃,终究逃不出那支更快、力载千钧的箭——秦王的箭。 下一瞬,胸口上插着羽箭的隼已直直跌落在马前。 那马当然是世间罕有的宝马——大名鼎鼎的“飒露紫”,马如其名,通体纯紫,骨腾神骏,陪伴着主人征战沙场,穿梭于枪林箭雨间。 秦王翻身下马,随行侍从立刻在林间空地上布置桌案。 案上的膳食,有卤牛肉、西园的烧鸡、大川家的胡饼、冷家的酸酪,这些自然是殿下打猎后最喜欢享用的。 随意用了些膳食,秦王用手帕揩了揩唇角和手,望向陪同狩猎,也坐下一同用膳的郭宏,道:“那个云薇的来历查清楚了吗?” 为了调查云薇的底细,郭宏刚回到长安,“果然如殿下所料,这个女子的来历极为可疑,按照她说的方向找去,那里崇山峻岭,山高入云,方圆百里内没有人家,后来,我们在深山里终于找到几户猎人,猎人说,太白一带山高林密,根本就没有村庄,更从未见过如她那般如花似玉的女子。” 秦王目中带着沉思之色,又道:“我早就料到她在说谎,云栖根本就没有胞妹,只是这二人竟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郭宏微微一愕,问道:“属下不明,既然尚未调查清楚她的底细,殿下为何将她安排到太子身边?” 秦王将一块卤牛肉夹入口中,慢慢咀嚼着,缓缓道:“我与她素不相识,她故意乔装成云栖接近我,很有可能是老大派来的。” “嗯,所以殿下反其道而行之,派她去东宫,只有这样,才能弄明白她的真实身份。” 郭宏给秦王斟了茶,又道:“鸿渐好奇,她已经进了秦王府,算是跟了殿下,将她送入东宫容易,想让太子接纳她,信任她绝非易事,殿下又是如何做到的?” 秦王拿起青瓷茶碗抿了一口,道:“她若是老大派来的,派入东宫,正好原物送还。她若不是老大的人,去到太子身边,如她那般巧舌如簧,自然可以将那套诓骗我的说辞用在太子身上……” 郭宏会意,笑了,“殿下高明,太子便会认为,云栖授意胞妹冒充自己嫁给秦王,而东宫的云栖才是真正的云栖。” 秦王得意道:“为了让她演得更逼真些,我还特地准备了同样的白鹦鹉,教她种花卖花,还好太子对云栖并不熟悉,虽说时间紧,却也学了个形似,据东宫的眼线禀报,她做得很好,只是……” “只是什么?” “太子以为她就是真正的云栖。” “看来这个假云栖并不是太子所派。” 秦王沉思着,手中慢慢把玩着那只茶碗,喃喃着,“她的来历的确古怪,而且这个女子虽然只有十七八岁,却机敏狡诈,能言善道,竟然一直都未露出马脚。” 郭宏想了想,又道:“云薇现在与太子朝夕相伴,如胶似漆,会不会对太子动情?我们还能信任她吗?” 秦王拿起茶杯抿了一口,凝视着手中缓缓转动的青瓷茶杯,仿佛那不是茶杯,而是置于掌心的女子,轻声道:“一个人只要有欲望,就会有弱点。” 郭宏若有所思,轻挑剑眉,“哦,云薇的弱点是什么?” “据贴身使女禀报,她每日都要沐浴,每次沐浴都不许使女服侍。使女只得偷偷窥视,终于发现了她的秘密。” “什么秘密?” “她在独自一人沐浴的时候,喜欢唱歌,但歌词却没人能听懂。” “她不是中原人?” 秦王微微颔首,道:“确切地说,她唱的歌很动听,却又很古怪,歌词和曲调都是你我从未听到过的。” “所以,想要搞明白她的来历,可以从那些歌入手?” “正是,我已经安排懂音律的人盯着她,会把她吟唱过的歌词和曲调都记录下来。” 郭宏兴趣愈发浓厚,“殿下还有什么发现?” 秦王似笑非笑地道:“如果一个女人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照镜子,即便在花园里散步,随身都会带着面小镜子,这样是不是很奇怪?” 郭宏凝眉思索着,笑了笑,“殿下,女子天性爱美,除了云栖,天下的女人,似乎都是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照镜子,这算不得奇怪。” “可是,一个人照镜子的时候,嘴巴里还总嘟囔着一句话,我见过的女人多得数不清,可没有一个会说那般奇怪的话!” “什么话?” 秦王低下头去,拉起左腕的袖口,目不转睛地凝视着自己的手臂,神态异常痴迷,指尖轻轻抚摸着左臂上毛发丰盈的肌肤,那模样说不出的妖异。 一面抚摸着自己,他口中一面喃喃着,嗓音尽可能的尖细,竟然模仿得惟妙惟俏,“太好了,我做梦都想跟她一样。现在,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我的皮肤跟她一样光滑,一样洁白,天哪,像牛奶一样白啊!无论哪个男人看到,都会发疯一样地爱上我!” “唔,”郭宏低低呻吟一声,浑身禁不住打了个寒噤,惊声道:“她到底是什么?” 秦王哈哈一笑,补充道:“这还不够,每天坐在镜子前面,她手中拿着木梳,光是梳头也能梳一个时辰。” 郭宏讥笑道:“不会变成秃头吗?” 秦王笑得更畅快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冷冰冰地道:“一面梳一面说,这么美的头发,是不是比她还要美?” “她?” 秦王好整以暇地坐正,掸了掸衣袍,恢复洪亮沉肃的嗓音,“我想,云薇口中的她,一定是云栖。” 郭宏皱眉,惊声道:“这个女人是不是犯花痴了?” “花痴?”秦王大笑,可又忽然记起自己竟然与这个疯女人一夜洞房花烛,而且竟然感到异常欢畅,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就如同啃苹果的时候,一口咬下去,忽然发现苹果里冒出半条虫子。 “我曾经百思不得其解,”秦王抬眸望向碧空,“我想她一定是个妖人,用某种妖术控制了云栖的身体。” “妖术?” “这里头的确有鬼,”秦王叹了一口气,“不良人曾经禀报,在失踪前,云栖和红绡一同去过西山的白云观。” “白云观?难道是那个仙师使了什么妖术?” 秦王望向远方的目光变得悠远深邃,仿佛想要越过莽莽群山,他缓缓地摇了摇头,轻声道:“不良人遍布天下,云薇不是云栖,真正的云栖,早已带着红绡出了开远门,朝着剑南而去。” “她为何离开长安?殿下查出来原因了吗?” 秦王喃喃着,“白云观的诺德仙师,云栖离开长安前见过他,他一定知道什么,我找过他,他却半个字都不肯说,哼,即便不肯说,我也能参透其中的奥秘。” 郭宏凝眉思索着,道:“殿下,东宫的眼线禀过,此人与太子过往甚密,我已经派人盯着他了,有什么动静,我们立刻就会收到消息。” 秦王收回远眺的目光,猛地一口饮下剩下的茶水,冷冷地道:“光盯着看来不够,派人混进去。” “是。” “你不是想知道我究竟如何说服云薇去东宫的吗?” 郭宏点头,洗耳恭听。 “我告诉她,东宫太子乃是未来的皇帝,她跟了太子,将来就是母仪天下的皇后,是这个世界上最尊贵的女人。” “她动心了吗?” “她的确动心了,立刻问我——” “问了什么?” “她问,做了母仪天下的皇后,是不是全天下的女人都比不上她?我说——是!她高兴极了,又问,就是云栖也比不上她?我说——如果你成了母仪天下的皇后,天下所有的女人,见到你都要下拜,云栖也不例外。” 郭宏有些纳闷,带着十二分的思索道:“可是她进了东宫,成了太子的人,将来恐怕不再愿意为殿下效力。” 秦王给自己斟了茶,脸上噙着笑,饶有兴趣的笑,却异常笃定地摇了摇头。 “人都有弱点,而她,最大的弱点就是不自量力。她想要处处胜过云栖,却完全不了解这个世界,我不过就是跟她聊了聊这个世界,她很快就明白,只有跟我合作,她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郭宏轻声叹息道:“如果不合作,太子就会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而她母仪天下的梦想,就会化为泡影。”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秦王仰起头来,望向晴空下飞舞着,颜色、外形各异的风筝。 他凝望着,许久,终于道:“人一旦有了欲望,就如同天上的风筝,无论飞得多高,也飞不出人的视野。” 郭宏也仰起头来,顺着他的目光,从龙首原山顶俯瞰,旭日熔金,灿烂的夏日阳光笼罩着长安城。 城楼高耸,宏伟壮观,城里人来人往,街陌纵横,熙熙攘攘,一派繁华喧闹的红尘。 而长安城的南方,烟光淡荡,云山绵延无际。 这时,秦王目中忽然掠过一道奇异的光芒,一只忽如而来的信鸽闯入了他的眼底。 他的唇角浮起一抹浅笑,瞳底已漫起深不见底的柔情。 那鸽从南方来。他从小竹筒里取出信,信上只有极简短的一行字:云栖与红绡已入滇。 第三十七回 因果(一) “请问大叔,哪里有能够解巫蛊邪术的能人?” 一 彩云之南天高云淡,山高入云,江水在深谷间奔腾流淌。 山脚下的小城笼罩在浓稠的绿意当中。 云栖牵着一匹栗色骏马走入古老的集市。 坐在马背上的红绡很低调地穿着浅碧色衣裙,头上帷帽垂下的白纱遮住了她的脸。 云栖更是着一袭白袍,装扮成了少年郎。 向南一路行来,每到一处,她们都会问同样的问题,寻找能够解开迷情蛊的解药。 位于江畔的集市沐浴在晨光下,行人熙攘,售卖的山货琳琅满目。 现正值夏日,地上摆满了形状、颜色各异的菌菇,五彩缤纷,都是中原见所未见的。 来往的行人也是奇装异服,不但有杂居附近高山里的各种少数民族,还有南来北往、甚至来自异域的行商客旅。 云栖花五文钱买了一包象牙芒,随口问道:“请问大叔,哪里有能够解巫蛊邪术的能人?” 彝人打扮的大叔愣了愣,摇头,“巫蛊都是苗人才搞的,我们这里的人不搞这种鬼东西!” 云栖又问:“你们这里有没有神医?” 大叔终于点了点头,“我们滇人都由玄月宫庇护。” “玄月宫?”云栖心头一喜,一路寻访过无数道士、神医,都束手无策,入滇后,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玄月宫了。 “我听说玄月宫在百里之外,从来没有人到过那里,他们又是如何庇护滇人呢?” 抽着水烟的大叔抬头咧嘴一笑,“今天你来得正巧,玄月宫的大师正在这里将讲经。” 街市里最金碧辉煌的佛寺外面搭起一高台。 台上的和尚披着用金银线织成的袈裟,脸上罩着雕刻着古老纹样的深褐色木头面具。 他手捧贝叶经,叽里咕噜地念了一段经文,然后用所有人都能听得懂的官话解释道:“佛祖说众生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万事万物皆有生命,皆有灵性,皆有佛心。” 台下有人喊:“什么时候表演?” 和尚又说:“杀生是最大的业报,万物轮回,你杀的生灵没准就是逝去的亲人投胎变化而来的……” 李梦杀的人不计其数,却能活一万年! “胡扯!”云栖暗骂一句,低声问红绡:“你信吗?” 红绡冷笑:“胡说八道,都是喝人血的家伙们用来骗人的!” 旁边的人都在喊:“表演啊,快表演啊!” 和尚放下贝叶经,问:“谁肯上来试试?” 众人又左右看看,面面相觑,一时间竟然无人敢上。 一块肉骨头忽然“砰”的落到台上,滚了几圈,停在和尚的脚边。 几声狗吠,一条瘸了腿的癞皮狗从人缝里钻出来,跳到台上,想是饿了许久,直奔肉骨头而去,一口咬住,津津有味地啃起来。 有人已经自告奋勇地上台了。 二话不说,挥出一把尖刀刺入狗腹。 可怜那狗呜呜一声惨叫,抽搐几下,倒在血泊中,口中还紧叼着那块肉骨头。 几乎就在同时,躺在地上的狗忽然变成了人,一个赤身露体的男人。 台下惊叫,“这不是失踪了的章二吗?” 这时有人已经认出了那条狗,“狗是那些叫花子癞三养的。” 台下立刻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章二怎么变成了狗?” 章二手捂着伤口,蜷着身子躺在台上,鲜血如同泉涌……没有再变作什么,死了。 几乎就在同时,那个杀狗的男人忽然跌倒在地,身体抽搐几下,竟然变成了那条瘸腿的狗。 台下的人都惊呆了,一片寂静。 云栖拨开众人,跃到台上,问:“和尚,这是什么妖术?” “施主,这不是妖术,这是因果报应,章二杀了那条狗,化身为狗,章二因狗身而遭杀戮,杀狗者变身为狗,万物轮回,因果报应啊……” 云栖对着那条瘸了左腿的狗问:“你到底是人是狗?” 那狗垂目看看自己,茫然失措地“呜呜”吠了几声,再抬起头来时,眼睛里竟似蒙了一层泪光。 云栖惊声道:“和尚,这狗是人,一定是你使了妖法将人变成了狗。” 和尚冷笑,“施主,万物轮回,不可不慎……” 这时云栖耳蜗里忽然响起一个声音,诺德在说话,“想知道是不是妖术?” 云栖在心里“嗯”了一声,嗤他道:“是不是比你们外星人还厉害?!” 诺德忽然很激动,“你信不信,秘密就在那本贝叶经里,等我消息,下次,我要把他变成头秃驴!” 二 黄昏时分,夕阳的最后一抹光隐没在雾霭苍茫的雨林后。 下午刚下过雨,暮色降临,然而雨已经停了。 雨水在崎岖不平的山道边冲出小溪,溪声衬得周围愈发寂静,死寂的密林深处传来阵阵虎啸龙吟。 “云栖,我好怕!” 二人同乘一骑,红绡坐在后面,双臂紧紧环着云栖的腰。 山间缭绕着雾,迷雾中的山林潮湿幽暗,火把映照出层层叠叠的阴影,树影中闪烁着绿莹莹的光。 “没事,”云栖皱眉安慰着,表面上显得从容不迫,心里同样惴惴不安,左手把住缰绳,右臂上的弩弓早已备好。 “我们这一路不都是这样过来的?” “可是这里的山特别高,树林特别密,走了一天都没走出去。” “出了长安后,我看这一路上的山都很高,树林都很密。” “可是向导说过,这条道不好走,有些人进去了就再也没出来。” 云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放心,有我在。向导也说过,翻过这座山就到了,那里什么都有,我们可以叫两只烤鸡,还有你喜欢的菠萝蜜,吃完晚饭再好好泡个澡,睡一觉,明天就去玄月宫。” “不要明天,太急了,”红绡强打精神地说,“我们可以在寨子里多住几日,好好休息,还可以多打听些玄月宫的情况。” “好,”云栖苦笑着,她知道这种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停说话,尽管这些话她们已经重复了好几遍,可说着说着,就到了。 暮色笼罩的雨林如同死一般寂静。 马突然受惊似的停住脚步,山道狭窄崎岖,不能退、不能掉头,它慌乱地踩踏着前蹄,重重地呼着气,却死活都不肯再往前一步。 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迷蒙的雾气里飘了出来。“救命啊——” 拨开迷雾,火把扑闪的红光里浮出一个女人。 一袭妖娆的绯红衣裙,雪白的脖颈上系着一条绯红色的丝绦,银红色的领口敞开着,半露出两团雪白粉嫩,乌黑的长发随意披散在两肩,雾气撩过几根青丝,滑过鲜红的唇。 自从上巳节在河边见过亡魂,从不相信怪力乱神的云栖有点信了。 云栖举起弩弓,白磷弹早已装上,只需要轻轻扣动扳机,鬼又何惧? 沉声问道:“你是人是鬼?一个人在这里做什么?” “我当然是人!”妖娆女子施施然地走来,一面走,一面用衣袖擦拭着眼睛,呜咽着说,“我是汉人,丈夫在这条道上跑玉石生意,今天我们赶着去明月寨,给那里的主顾送一批玉货,谁曾想,不知从哪里跳出一头斑斓猛虎,一口就把他叼走了。” 说到这,女人一屁股坐到路边抱头痛哭。 “打住,”云栖严厉地制止,难道这里真有老虎?“再哭就把那头老虎招惹来了!” 她虽然不觉得怕,可这里地形复杂,万一大猫从雾里给她们来个突然袭击就完蛋了。 “你很熟悉这里的路?” 女子强抑住哭泣,腮边还挂着泪,我见犹怜地点了点头。 “你在前面给我们带路,”云栖看了看暮色,“我们带你离开这。” 路在脚下,这个陌生女人走在前面。 在外人面前,有些话二人不方便说,便没话找话地跟这个女人聊天。 从她的名字,年龄,哪里人……一直聊到她的丈夫。 云栖心里疑惑,便问:“英英,你既然认识路,为何不赶紧逃命,却独自留在山里?” 女子又垂目拭泪,呜咽着说,“天色已晚,我一个人不敢下山,躲在路边等路人结伴同行。” 此刻她们已经翻过了山头,循着山间小道,前面忽然变得开阔,出现一片林间空地。 空地上错落有致地点缀着几块嶙峋的怪石。 这里气候潮湿,久无人迹,山石上覆着厚厚苍苔。 更令人奇怪的是,在山道上走了将近一个时辰,女子竟然面不红气不喘,纵身一跃,竟然攀到上了山石的最高处。 此刻高山上的雾早已消散,露出墨汁浸染的苍穹,一轮圆月玉盘似的挂在空中。 如水的月光洒落,勾勒出女子婀娜多姿的身影。 月光下的脸却变得异常苍白,脸部正在发生某种诡异的变化,唇角挤出两枚异常尖利的白牙。 她面朝东南长身而立,这种变化令她感到烦燥不安,她忽然倒地,身躯不受控制地从石头上滚落,在地上接连滚了两圈,然后猛地立了起来。 这时的立只能说是四肢朝地的立。 而她仿佛很享受,昂首挺胸对着夜空发出一声吼,那吼声赫然就是震耳欲聋的虎啸。 身下的马陡然受惊,四足乱蹬,惶惶然昂首高嘶。 云栖飞身下马,拉紧缰绳,安抚惊马的同时,将红绡扶下。 这马只能让它自生自灭了,云栖松开马缰,惊马扬起四蹄,头也不回地朝着密林深处奔去。 二人则赶紧循着来时那条山路往回走。 就在这时,前方忽然刮来一阵狂风。 风声猎猎,飞沙走石,树叶哗啦啦的响。 又一声虎啸响起,近在咫尺。 第三十八回 因果(二) “萧萧已经孤独了五百年,现在的你虽然还配不上他,但只要你再长大一些,应该可以跟他配对,生儿育女。” * 云栖的第一反应就是发射白磷弹。 可是扣动扳机的一瞬,她忽然想起那条流浪狗。 这一枪下去,猛虎变成了死虎,而她不会变成母老虎吧?! 猛虎后腿一蹬,从山石上腾起,张牙舞爪地冲着她俩扑将上来。 “嗖”的一声,起念时枪口微微一偏,白光一闪,直奔虎首而去。 只听得“嘭”一声巨响,那虎头颈一缩,耳边一阵火烫,虎耳竟然被烧焦了半边。 那虎吃痛,咆哮着望向身后。 此刻,被白磷弹击中的高树正腾起一片火光,火光照亮了夜空。 英英气得连声吼叫,冲上前去,像是安慰似的舔了舔老虎被烧焦了的耳朵。 二虎惊骇之下不再恋战,转头朝着东南方向逃去。 山林中一片寂静,被磷粉点燃的树木正在熊熊燃烧,艳黄的火舌转瞬吞噬了那株十余米的高树,火舌过处,滚起浓稠的白烟,烟雾弥漫,遮住了山川月色。 “快走,”红绡兀自缩着颈坐在地上,云栖一把拉起她便走,闻到刺鼻味道的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着火了,唉,我怕是惹祸了。” “着火了?”红绡微弱的视力瞥见星星点点的光芒,“往哪走?” 是啊,往哪里走? 前方已经漫起一道火帘,火舌贪婪地舔舐着树木和蔓草,借着东南来风,正朝着她们站立的地方席卷而来。 一声巨响,那株巨树在烈火中晃了晃,轰然倒地,震得大地都颤了颤。 如果没带红绡,云栖四处都去得,可现在......她拉起红绡往来时的方向逃去,那条道上有瀑布,瀑布下面有水...... 混合了白磷的山火紧随其后,云栖只觉得后背被烈火炙烤着,裸露在外的皮肤又痛又痒,滚滚浓烟包裹住她们仓皇奔逃的脚步。 隐藏在山林里的生灵倾巢而出,地面上满布蛇虫蚁兽,狮虎在山林里怒吼咆哮,还能听到大象绝望的长鸣,头顶上的飞鸟扑簌簌地飞过头顶。 两人拼死命地往前奔,然而山路崎岖难行,还要顾及脚下密密麻麻的生灵。 她们跑得跌跌撞撞,竟然被那些蛇虫蚁兽甩得远远的。 红绡脚下一绊,重重地跌倒在地。 云栖连忙回身去扶,红绡捂着脚踝歪坐着,却一把推开她,哭道:“云栖,我脚崴了,你赶紧走,不要管我,再这样下去,我们谁也活不了。” “可是,我不能看着你被活活烧死啊!” 云栖无奈地抬头望向正蔓延而来的大火。 一只羽毛被烧光的山鸡正在火树上挣扎,发出声声凄厉的鸟鸣。 云栖扶着红绡站起,托着她,尽量把所有重量都压在自己肩上,“不行,我们一起来的,一定要一起回去!” 可是......来不及了,就在停下的瞬间,山火已经沿着山梁蔓延过来。 刺鼻的浓烟将整个世界笼罩,燃烧产生的灰烬如雪片般落下,落在皮肤上带着灼烧的刺痛,空气中弥漫着奇异的烤肉香味儿,仿佛在暗示着她们被烤焦的命运。 云栖精疲力竭地坐下来,揩去满额的汗水,叹了口气......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她竟然想起和尚说起的因果,一路上被烧死踩死的生灵无数......也许作为惩罚,她就不该再活下去! 抬起头来,但见原本雨意空蒙的雨林,已被火光和浓烟笼罩,然而,她依旧能够看到北方星空下那颗熠熠的星。 不,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要坚持下去…… “这空气有毒,你尽量屏住呼吸,我背你走得更快些,你抱紧了。” 说话间,她已将红绡背起,本已力竭的她重新充满力量,拼尽全力地朝着瀑布的方向奔去。 在反重力鞋的助力下,虽然承受了俩个人的重量,无法飞起,但她脚下生风,足不沾地,不消一刻便赶上了逃难大军。 天地陷入一片昏暗,火光和浓烟遮蔽了月色,忽然前方如潮水般涌动的蛇虫蚁兽消失不见。 云栖急急停住脚步,蛇虫蚁兽不断从脚边涌出,跌落,坠入黑暗中。 只听得下方水声轰然,而她已经立在紧邻瀑布的悬崖边缘上。 她气喘吁吁地将红绡放下,站直了身子,只觉后腰酸痛难忍。 一滴汗水忽然刺进她的眼睛,她慌忙闭上眼睛,伸手擦掉满额的汗水,再抬眼时,却见山火已蔓到身后......跳是不跳? 还未及反应,身后有东西一顶,二人脚下一滑,落入那些疯狂逃命的蛇虫蚁兽当中,如同瀑布般从悬崖上滑落。 完了......云栖的手绝望地想要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 然而虚空里除了飞灰,以及同样绝望挣扎的生灵,什么都没有...... 速度越来越快,她瞪着眼睛,眼睛里面只有夜空里那颗熠熠的星,心里却无丝毫恐惧,仿佛他,欧阳云飞正在虚空中的某个地方等待着,她也在等待。 有时,等待才是最漫长的煎熬。 黑暗中有个声音,红绡的声音,就在耳畔,“云栖,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红绡大喊了一声,像是在对整个世界忏悔:“我好后悔——” 水声渐近,高高溅起的水花,不,是泪水,迷糊了云栖的眼。 世界忽然沉寂下来,浓烟涌上了悬崖,火舌从四面八方涌出来,那个她们曾经停留过的地方正在燃烧,逃生的动物如同雨点般坠下。 这里山连着山,到了明天早上,会不会烧掉半山腰的村落,最后烧掉山脚的村寨...... 在这一刻,云栖脑子里面忽然浮现李梦那张机械般生硬的脸,他讥诮地说,“后悔了吧,多么短暂的人生,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云栖也大声地喊道:“我不后悔,永远都不,我只是遗憾,没有机会让你后悔!” “嘭”的一声,后脊背一阵清凉,她已坠入瀑布潭里。 舒服啊! 对于刚刚跳出火坑的她来说,水里不啻于天堂。 可是即刻云栖便已觉察出不对,她想要蹬腿回到水面,却看到一条细细长长的尾巴,黑色的尾巴。 黑暗中她找不到红绡,她想说话,喊红绡的名字,张开嘴巴,却发出“咝咝”的声音,口中还探出一条蛇信,那诡异的咝咝声就是蛇信发出的。 天哪,她制造的火烧死了蛇,因果报应,她变成了一条蛇,还是一条年轻的蟒蛇。 云栖举目四望,陡然发现,作为蛇,她竟然能够夜视,魆黑的谷底在她眼中竟然清晰异常,哪里有活物一目了然。 系着等离子匕首和钱袋的腰带竟然挂在尾巴上,而她的反重力鞋,竟然浮在水面上。 一惊之下,她四下寻找水晶石手镯……而且她立刻想到,手镯定是在她身体变化时脱落。 果然云栖在落水处正下方的水底找到了手镯,她想办法将手镯衔进钱袋里收好。 接着她扭了扭身体,便轻松地浮出水面。 水里漂浮着许多动物,活着的正拼命挣扎着游向岸边,淹死的如同浮萍般顺着水流逝去。 她一头扎入水下,落水时她记得红绡就在身边。 扭动着身子,在水下快速地游动起来。 没花多少功夫,夜视能力超群的云栖找到了沉在水下的红绡。 糟了,红绡双目紧闭,四肢无知无觉地伸展开,已然晕厥。 她飞快地游过去,快得连她自己都觉得太扯,可她感觉自己仅仅扭了扭身体,便已轻轻松松地潜到红绡身下。 她用脑袋托起红绡,一同浮出水面。 可问题又来了,如何才能将红绡送到岸边? 变成蟒蛇的云栖没有手,她尚未习惯应用自己的身体。 用头顶,下方没有托举,红绡立刻往下沉。 用尾巴缠住她,云栖没法游动,更无法保持平衡。 接连试了几次,云栖试着张嘴咬住红绡的衣裙,这才顺利地将她拖到岸边浅水滩上。 可是红绡已然昏迷,双目紧闭,四肢冰冷。 云栖爬到她的胸口,用蛇信探了探她的鼻端,竟没有呼吸。 不过胸口处依然有微弱的心跳。 此刻应该做人工呼吸。 可云栖已不是人,无计可施正着急,半空中竟忽然响起轰隆隆的滚雷。 刹那间,云气翻腾,一道旋转的水流从瀑布上升起,到了半空中,如同龙吸水般洒向山林大地。 水龙过处,山火骤然熄灭。 烧得通红的林木遇水滋滋作响,水汽霍然腾起,火场上空弥漫着一团团乳白色飘忽的云雾。 夜能视物的云栖竟然发现云雾当中有个人。 那人竟然凭空坐在飘忽的雾气里,光头、披着用金银线织就的玄色袈裟,皮肤保养得细白圆润,正朝着瀑布潭的方向看过来,唇角含笑。 ——原来是这个臭和尚捣的鬼! 臭和尚像风一样来到瀑布池上方,云栖这才发现,和尚坐在一条巨蛇头顶上,夜晚看过去,很能唬人。 和尚嘿嘿笑了笑,“你觉得我的法术怎么样?” 云栖抬起头瞪着眼睛,想要骂他,却只能发出“咝咝”的声音。 ——余生若只能做条蛇还不如死了算了! 和尚又说,“你如果死了,我让你转世变成一条虫。” ——要死啦,这是个什么妖僧,也许他的座驾也是这么来的?! 传说螣蛇能腾云驾雾。 云栖望向那条巨蛇,又粗又长,身体隐在云雾中,看不到尾巴。 蛇头突兀嶙峋,仿佛长着角。 蛇身表面覆着深褐色的鳞甲,在月光下看来,如同千千万万的镜片,映出亮闪闪的蛇身。 半睁半闭的蛇眼射出两道精光,正斜睨着她,当然,现在的她是条肤白貌美的美女蛇。 这到底是人还是蛇? 思索间,那蛇张开大嘴,猛力一吸。 云栖感到身子一轻,整个人,不对,整条蛇向着蛇口急速飞去。 糟了,难道今晚便要喂了这蛇? 眨眼间她已飞到蛇口边,那蛇一口衔住了她,却听得云栖又尖又细的咝咝声,挣扎着又惊又怕地说,“不要吃我,你若吃了我,就会变成我!” 坐在蛇头上的和尚竟然懂得蛇语,咧嘴一笑,“萧萧不会吃你。” 挂在蛇腭上的云栖盘着身子坐起,“为何?” “他只吃人,不吃蛇。” 和尚的话音未落,巨蛇腹中竟然发出“噗噗”两声,蛇信忽然缩了回来,冲着云栖嗅来嗅去。 和尚面上露出惊奇之色,又道:“我想它喜欢你,想睡你!” “啊,”云栖吓得身子缩做一团,怯怯地咝咝:“我那么小,它那么大,怎么睡啊,你别吓我!” “萧萧已经孤独了五百年,现在的你虽然还配不上他,但只要你再长大一些,应该可以跟他配对,生儿育女。” ——要死啦,难道我还要给他生一堆大大小小会飞的蛇?! 早知道这样,又何必挑三拣四的? 还好不是现在,不能硬刚,姑且先保命要紧,云栖慌忙低头望向躺在水边的红绡,“咝咝”又问:“和尚,神僧,您是玄月宫的大师?” 和尚拧眉问道:“你找玄月宫何事?” 云栖“咝咝”央求道:“大师,求你救救我的朋友,她没有杀过生。” 和尚说,“放心吧,出家人慈悲为怀,我会安排山里人来救她的。” “还有,她被迷情蛊反噬,目不能视,大师法术高明,能否替她解毒?” 和尚冷笑:“迷情蛊,下蛊之人必遭反噬,天报不爽啊!” “大师,她已经知错了,佛祖说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求大师再给她一次机会!” 和尚严厉地喝道:“你都做蛇了,还操着人的心?!” 云栖只得退一步要求,“咝咝”:“鞋子和挂在腰带上的钱袋,对我很重要。即便将来再也用不上,我也想要留个念想,求大师帮我把这些东西都装在包袱里,挂在我身上。” 第三十九回 因果(三) “萧萧,那两头傻虎怎么老趴在门口,他们除了做看门狗,就没其他事情可以做了吗?” * 初夏的雨早已停了,屋檐下偶尔响起滴水的声音,晚风新鲜而干净。 高烛明火映照下的书房,桌上撂着奏章,架上堆着书卷。 秦王端坐在书案前,手执东晋名士孙胜编撰的《晋阳秋》,正翻阅晋史,读到八王之乱时,剑眉一挑,陷入了沉思。 一阵扑簌簌的响,一只雪白羽毛的鹦鹉从窗口飞入,落到案上,口中迭迭喊着:“皇上驾到,皇上驾到……” 秦王愕然惊起,再一看,窗外幽寂无人,不由得苦笑着骂道:“不学好的家伙,自从让你跟了云儿,你也学会骗我了!” 说罢,站起身走到窗前,怅然凝望着窗外氤氲竹色,轻声叹息着:“你说要时间考虑,我给你时间,可你为何要不辞而别?为何要派个假货来骗我?那个烟花女子对你就那么重要,比我还重要?!” “是哪个姑娘令我儿如此牵肠挂肚?” “咯吱”一声,门开了,身着便服的李渊推门而入。 白鹦鹉扑簌簌地飞起,又落在秦王的肩上,迭声絮絮道:“皇上驾到,我没骗你。” “好个聪明伶俐的鸟!”李渊走过来,顺手从案上捻起一块芝麻糕递给鸟吃,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云宝,我叫云宝!”云宝低头啄了啄那块糕,看样子很对它的口味,随即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秦王微笑着说,“此鸟精通人言,跟它的主人一样,甚是贪嘴,什么都要吃,父皇若喜欢尽可带进宫,陪在身边早晚说说话。” 李渊笑着婉拒了,说年纪大了怕太吵,一面走到书案前,捻起案上那本用青玉离龙镇纸压着的《晋阳秋》,大概翻了翻,最后停在秦王阅看的地方,问,“世民最近怎对晋史感兴趣了?” “儿臣以为读史可以明智,知古方能鉴今。” “哦,我儿受到什么启发?” 秦王思索着最近从宫里传来的消息,自从登基之后,父皇宠幸张刘二妃,极少过来,今日大驾光临,却不让人禀报,莫非有什么内情? 先投石问路,“父皇,山东氏族势渐衰微,全然没有前朝的鼎盛之势,却自以为是,处处以为高人一等,氏族相互联姻,已经结成庞大的势力,我李唐初定,根基尚浅,不得不防啊!” “哦,我儿有何建议?” “儿臣以为应重新开启科举取试,撇除爵位世袭,唯才是举。” 李渊赞许地点了点头,却又微不可查地叹了一口气,随即问道:“我儿读晋史,对武帝立嫡长子司马衷怎么看?” ——司马衷愚蠢无才,却因嫡长子的身份而被立为太子……他自认才能和功劳都胜过建成,唔,只是为何有此问? 秦王小心翼翼应道:“武帝篡魏,开国时致力惩弊求新,然而明知司马衷不堪社稷重任,却依妇人言,立司马衷为太子,纳贾南风为太子妃,以致天下大乱。”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啊!”望向窗外的李渊忽然叹道:“最近建成沉迷女色,置宫中嫔妃于不顾,太子妃都哭诉到我这了。” 秦王脸上平静无波,心中却漫起喜悦,惋惜道:“太子妃出自荥阳郑氏,贤良淑德,大哥真是……太不应该了。” 李渊扭头盯着他看,缓缓道:“那个令他整日魂不守舍的妖女叫云栖,我听说前阵子你娶进府的女子也叫云栖?” ——原来是为了云栖?! 秦王心中一凛,“父皇,我不清楚东宫的情况,想来只是同名,此刻,大哥的云栖身在东宫,而我的云栖却在滇南。” “她去滇南所为何事?” “在嫁入王府之前,云栖经营着一间花铺,里面售卖的兰花都是天下罕有的珍品,那些仙草都是她从滇南高山峻岭中觅得。” “你娶新妇,为父的也该见一见,这样吧,等她回来,你带她进宫,让我好好看看这个云栖。” 自登基后,父皇日理万机,极少过问各府内宅的家事,此事又复杂不可名状,秦王心中纳闷,一时间反而希望云栖暂时不要回来,表面上欣然谢恩。 这时门外传来孩童清脆悦耳的笑声,“阿耶——” 老爷子见到孙子孙女涌进屋来,郁郁的面色一扫而光,被孙儿们前后簇拥着,笑容满面地离开了书房。 秦王终于舒了一口气,却未跟出去。 自从云栖入了滇,按照约定,每隔一日便会有飞鸽传书递来消息。 不知为何,已经三天没有来过消息了。 这几日他一直忧心,莫名感到心慌意乱,他缓步走到窗前,望向雨后明澈的夜空。 疏星已升起,一弯蛾眉般的下弦月,正挂在远远的竹梢。 风中带着雨后竹叶特有的清香,今夜与昨夜一样,蝉鸣一声声响彻寂夜。 “云儿,你是否也在凝望着同一片星空?究竟发生了什么,你在哪里?” 沉醉在思恋里的秦王忘记了时辰,不知过了多久,屋脊上忽然响起一阵信鸽扑翅的声音。 消息终于来了。 一只信鸽停在了窗前,他欣喜若狂地取下敷在鸽子脚上的竹筒,取出纸条,展开阅看,脸上的笑容却看不见了,漆黑的眸子里面似蒙了一层泪光。 那信上说:“红绡出现在明月寨,据说她们半途中遭遇了猛虎,晚上又起了山火,最后她们跳下山崖,坠入深潭......红绡被上山救火的山民所救,云栖失踪。” 失踪? 他只觉浑身血液逆行,一阵眩晕,身子几乎无法站稳。 心间刺痛,信纸从指尖滑落,轻飘飘地落在地上。 温泉山庄那一夜,是他们第一次如此亲热,却已是最后一次? 他僵立着,如山岳般巍然的身躯因为如绞的心痛而颤抖着。 坠崖……她一定被水流冲走了,那里遍地毒虫猛兽…… 派去保护的人为何没有步步紧随? 不,我还没来得及惩罚你,我不准你失踪,更不准你死! 秦王情绪混乱,恼怒异常地喊了一声,“老八,” 书房的阴影里走出一个黑衣人,“殿下——” “派得力人手前往滇南,寻找云栖,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是。” “杀了红绡,我要她为云栖抵命。” * 云栖当然还活着。 她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下午,一睁开眼睛就被吓了一跳,可惜她没有人脸,不会脸红。 她发出的咝咝声又尖又细,因为她心里又气又急:“人有句话,” 正用庞大身躯把她裹粽子般挤在当中的巨蛇扭过头来,高兴的“咝咝”:“你终于醒了,我一个人正觉得闷,咱俩一起说说话,说吧,人有什么话?” 自从了解到巨蛇不吃蛇这一点后,云栖就不那么怕他了。 “男女授受不亲。” “授受……不亲,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陌生男女不能碰到对方,要保持距离。” 萧萧很不以为然,“你现在不是人,是蛇,不必再守人的规矩。” 云栖摇头晃脑,“人的规矩只要是对的,蛇也应该遵守。” 萧萧摇头,“你是蛇,自然应该遵守蛇族的规矩。” “蛇族有什么规矩?” “我叫萧萧,你叫云栖,我们昨晚相遇,一见钟情,随后便已经睡在一起,你睡觉的时候很可爱,就是有点吵。” 云栖吓了一跳,昨夜诺德来找过她,告诉她解除和尚咒语的办法,但是他说不确定,因为还没有试过。 这个变态萧萧盯着她睡觉,她慌忙“咝咝”问道:“我吵到你了吗?那一定是做梦,我脑子里都还是人的事。” 萧萧一个劲儿地问,“你做了什么梦?” 云栖摇晃着脑袋,本想明确拒绝告诉他,可一看他的体型,顿时婉转多了,“忘了,下次一定告诉你。” 萧萧一脸狐疑地斜睨着她,云栖连忙岔开话头,问:“你真的活了五百年?” 萧萧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确切的说,”他特别得瑟地昂着脑袋,“我已经活了一千五百年,蛇经千年为螣,很早很早以前,我只是一条跟你一样的小蛇。” “一千五百年啊,”从现在往前推,他竟然西周那会儿就存在了,云栖惊得张大了嘴巴,“这么长的时间你是怎么过的?你的子孙在哪里?” 萧萧唇角上扬,只有傻子才会真诚加真实地交待情史,他忽然垂下脑袋,紧贴着她,“这五百年来,我一直在等另外一条螣蛇。” “是啊,从遗传学的角度讲,你必须与螣蛇交配,这样才能保持螣蛇独特而高贵的基因。”云栖眨巴着漆星般的眼睛,“不过蛇修千年成螣,你想要找到同类,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 萧萧忽然展开双翼,翼翅连成一线,足有两丈宽,扇动起来顿时风声猎猎。 云栖被风吹得眯起了眼睛,急忙问道:“你竟然有翅膀,我昨晚还在想,螣蛇为什么能飞?” 萧萧一口衔住她,扑扇着翼翅,如蛟龙般腾起,直入云霄,下一瞬,云栖已经到了天上。 晴空万里无云,从天上往下望去,滇南千山万壑如同画卷般展开,云海之上,一座座雪峰闪烁着熠熠光彩。 而他们的正下方,正是一个群山环抱、与世隔绝的山谷。 谷中高树苍天,绝壁之上白瀑喷涌而下,瀑布水流沿着山谷潺潺流淌。 依托着绝壁的瀑布边上盖了几间木屋,屋外用篱笆扎起一个小院。 小院左边种着松,右边栽着竹。 和尚正光着膀子在院子里挖地,地里种着菊花。 种菊南山下,这妖僧竟然有此兴致。 云栖思索着梦境中诺德对她说的话,“我查遍了你们地球人的奇闻异录,和尚应该是用了因果咒。” “因果咒?” “对,因果咒,你如果能找到符纸,用朱砂画下咒符,吞下去,就能够恢复元身。” “可是......我没手怎么画?” “我想办法来救你......你在哪里?” “我不知道哎。你不是外星人吗?应该什么都知道的呀!” 云栖注视着那几间木屋子,想要恢复人身,那里是唯一的希望,“萧萧,那两头傻虎怎么老趴在门口,他们除了做看门狗,就没其他事情可以做了吗?” 第四十回 因果(四) “我都忘了酒是啥子味道了?” * “红绡,你现在怎么样了?” “二郎,只要你能来救我,只要我这次能够重新为人,过去的事算你功过相抵。你骗我肯定有苦衷,杀李建成和李元吉,这都是你们李家的事,我管不着。从古到今,为了那个皇位,兄弟相残,成王败寇,换作李建成和李元吉,他们肯定也会杀你,比起弑父杀兄的隋炀帝,你已经算是个好人了,只要你来救我,我原谅你,愿意嫁给你……” 第二天午后醒来的云栖,跟萧萧上天兜了一圈后,回到地面上,整整一个下午,脑子里思来想去的就是这几句话。 她在祈祷,祈祷上天能感应到她的诚意,原谅她的所有的莽撞与过失,让她能够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唉,就是一辈子端茶送水也比做条蛇强啊! 她想了想,立刻又补充一点:“老天爷,只要能让我重新做人,我保证永远都不杀生。就是路上遇到只蚂蚁,我都会绕道走!” 云栖刚对天发完誓,树叶哗啦啦的响,萧萧沿着树干爬了下来,口中衔着个正在垂死挣扎的动物,憨憨地笑着:“快来,看我给你带来了山珍!” “吱吱……吱吱……” 望着这个野兔大小的玩意,黑不溜秋,贼眉鼠眼,嘴角还长着几缕翘起的灰须,云栖“哗啦”一下子蹿出去老远,蛇信竟然不由自主地伸出去探了探,立刻闻到一股子带着骚臭的血腥气,疑惑的咝咝:“这是什么?” “老鼠,”萧萧温柔地说,“今天运气特别好,找到一只小的,给你吃正合适!” 所谓好运气是用整整一个下午换来的,为了这只小尺码的竹鼠,他几乎寻遍了方圆十里内的竹林,把自己也撑了个死饱。 要死了呀,云栖觉得多一秒都活不下去,胃里一阵抽搐,忍不住干呕起来,可惜腹中空空,这样更难受,她立刻扭过头去抗议:“我不吃老鼠!” “老鼠可是美味啊!”萧萧嘴角挂着长长的口水,“这是竹鼠,不是一般的老鼠,这个季节正是最肥美的时候,你尝尝,就一口?” 老鼠吱吱惨叫着,蛇牙尖利,刺出两个血洞,伤口正汩汩冒出鲜红的血,一连串地顺着萧萧的下颚滴落。 阿弥陀佛……云栖连忙闭上眼睛,胃酸翻涌,一想到这张整天咀嚼老鼠和死人肉的嘴曾经叼着她四处晃悠,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奇了怪了,老天真是不公平,他整天吃老鼠怎么不变成老鼠?! “饿死都不吃!”说完这五个字,云栖眼睛一闭直接躺平,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可是她立刻又蹿了起来,头也不回地朝溪流爬去。 萧萧纳闷皱眉,“你要干嘛去?” 云栖已经迫不及待地跳入溪中,细白的身子在水波里盈盈舞动,萧萧一喜:“为夫的今日出去捕食,累了一身臭汗,正好一同沐浴。” 云栖急忙从清澈的溪水中探出头来,喊道:“打住,从现在开始,离我远点,你那碰过死老鼠的嘴也不许再碰我!” 萧萧满肚子委屈地把竹鼠一口吞下,扭头爬到瀑布潭边,纵身一跃,扑通入水,在深潭中肆意地畅游几圈后,终于探出头来。 毕竟是修行千年的灵蛇,那股子闷火转眼消弭,他又敦敦劝道:“这又是何必呢,你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东西,入乡随俗,既然你已经做了蛇,吃老鼠和青蛙天经地义,不要再想着人。” 云栖默然不语,悠悠然浮在水面上,仰着头凝望着夕阳下瑰丽的天空,每天吃老鼠,除了吃就是睡,除了睡就是大眼瞪小眼发呆,这样的日子就是活一千五百年又有什么意思? “我就不信你能撑得过三天。”萧萧用蛇信舔了舔唇角的血沫,“你为什么不试试呢?” ——唉,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 孤寂无聊了一千五百年的他,没有做过人,又怎么能体会到人并不惧死,惧的是无聊这一真谛呢?! 然而她不想破坏萧萧对幸福的理解,否则,他的生命将会变得异常痛苦。 “门口那两只老虎可比你强多了!” 激将法没用,云栖仍然一动不动地躺着,心里开始琢磨逃跑计划。 这个世界最靠不住的就是男人,欧阳云飞在哪?李世民在哪?诺德在哪? 她决定靠自己。 萧萧在她耳边继续念经:“他俩现在最爱吃的就是人,尤其是陆机,只挑着年轻俊美的吃。” “陆机?”云栖忽然睁开了眼睛,“就是耳朵被削去半边的那个?” 萧萧抬起头,冲着趴在木屋外芭蕉树下的两头虎喷了口火,吓得那头耳朵被烧焦的陆机猛然跳起,却不敢发脾气,又找了个远一点的地方躺下。 “哇,萧萧,你太厉害了。” 云栖决定开始实施逃跑计划,学着红绡应付男人时那种神气,娇滴滴地说,“萧萧,你是不是真的爱我?” 云栖的咝咝声细细又绵软,萧萧立刻心软了,喜道:“当然。” “我想到和尚的屋子里找点吃的。” “他那能有啥,就是些青菜萝卜,你真要吃,我找来给你,你又何必去招惹他?!” 云栖怕过于坚持引起怀疑,竖着小脑袋又看了看和尚的木屋,笑了,“屋侧有株芭蕉树,屋前还种着梨树,都结果了,天黑了,你累了一天先休息,我去吃点香蕉和梨。” 为了不引起注意,云栖先爬到芭蕉树上,装模作样地吃香蕉。 芭蕉树的位置很好,正对着木屋的窗口。 这个秃驴真是古怪啊! 夕阳照进窗棂,照在和尚光滑圆满的脑袋上,他正坐在窗畔书案前泼墨作画,全神贯注,以至于完全没有察觉云栖搭在窗棂上的小脑袋。 云栖并不懂画,却也觉得他画得不错,但案上的笔墨纸砚更令她激动不已。 为了接触到笔墨,她准备了至少三个行动计划,没料到实战竟如此简单粗暴,太没挑战性了。 见和尚画得专心,她干脆轻悄无声地从窗檐钻了进去。 木屋外观简陋,内里装饰陈设却极雅致。 书架上堆满书卷,里侧靠墙的博古架上,一样样陈列着样式古朴的珍宝,青铜香炉,宝剑,陶瓷器皿,玉石雕刻,一卷卷字画…… 云栖沿着椽子攀上屋粱,躲在三角梁后面,静待着夜晚的降临。 窗外暮色渐浓,屋子已暗了下来。 云栖眼睛半闭着,脑子里将整个计划又捋了几遍,只等和尚上床睡觉,她便开始行动。 一旦恢复元身,她立即穿戴好一应装备,连夜逃走。 尽管她尚未搞清楚现在的位置,但应该就在同一区域的大山里,只要逃出去,其余好说,想着想着,她竟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忽然空中传来一阵缥缈的乐声,如梦似幻,云栖全身一个激灵,立刻清醒过来。 眼前的一切简直匪夷所思。 这里有两轮圆月,天上一轮,屋里一轮。 天上的月洒下银光,照得坐在窗前自斟自饮的和尚一身银白。 屋里的月竟然挂在壁上,再细细一打量,壁上挂着一幅帛画《春江花月夜》,月在画里,清辉洒落,勾勒出琼楼玉宇,照得江畔花影摇曳,将春水摇起一池银鳞。 深山的夜晚静谧,愈发衬托出窗外夏虫的低吟,而珠玉般清脆悦耳的仙乐正是从画里飘出。 让人错愕,身处这幽寂无人的深山,竟然仿佛置身于京都喧闹的曲江两岸。 更令人惊异的是,画里的一切竟然是活的,仿佛......不,不是仿佛,这幅画只是一扇小小的窗,窗外便是活色生香的红尘。 云栖偏头望向和尚,和尚面前摆着一盆黄菊,案上搁着一壶素酒,手中握着白瓷酒杯,一面喝着菊花酒,一面听着仙乐,手指轻轻在案上敲击出节拍,颇为自得其乐。 和着乐声,画里竟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歌声:“暮江平不动,春花满正开。流波将月去,潮水带星来。夜露含花气,春潭漾月晖。汉水逢游女,湘川值二妃。” 天哪,这和尚难道不是妖,而是仙? 难道这世上当真有仙? 正思索间,一个娇媚柔软的女子声音从画里传来,“万空,快来快来,人都到齐了,就差你了!” 和尚提起那壶素酒,抱起那盆黄菊,身形一闪……人竟然入了画。 照过去,云栖必然要好奇一番,可现在逃命要紧。 见和尚去画里喝酒会友去了,云栖匆忙爬到书案上。 她没有手,所有活都靠嘴,找到一张纸,用蛇信沾了些墨汁,开始按照诺德给的样式在白纸上画符。 蛇信画出弯弯扭扭的符号,简直是鬼画符。 云栖叼着符纸,在空中甩来甩去,想让符纸干得快些,心中不免疑惑,这玩意能管用? 她还真不敢吞。 想了想,她将符纸衔到烛火上点燃,终于化成了符灰。 又将符灰混进和尚用剩的那杯残酒里,叼着那杯酒去找陆机。 吃饱喝足的陆机正在屋外睡觉,鼾声如雷。 “咝咝”,云栖叼着酒杯献宝,把酒杯放在他面前,用蛇语喊他,“一只耳,大师的仙酒,你要不要来一口,我烧了你的耳朵,算是给你赔罪!” 陆机闻到酒香,抽吸着鼻子睁开眼,瞬即被酒虫激得立了起来,兴奋地用前腿刨了刨地面,一声虎吼。 半杯酒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云栖竖着小脑袋盯着他看。 “我都忘了酒是啥子味道了!”这只少了一只耳朵的猛虎忽然说了人话,却仍旧是只虎。 第四十一回 因果(五) “我笑万空,叹万空,万般皆是空,却空有其名。” * 画里面歌舞升平,不时传出阵阵欢声笑语。 云栖扁了扁嘴,这就是个酒肉和尚,还天理报应、满口仁义道德,都是骗鬼的。 想归想,她正在书案上忙于翻找黄色符纸和朱砂。 既然能让老虎说人话,足见刚才那张符是管用的。 她自认为完全按照诺德给的符样依葫芦画瓢,效果未达预期,只能是因为制符材料不专业。 对于首次实验就能取得如此神效,她已非常满意。 就连陆机也央求着,让她进来再找点仙酒。 作为交换,云栖让他负责看门,不要让那个英英跑进来。 她发现英英似乎老盯着和尚,联想在山道上遇见时那副妖惑媚主的骚包德性,八成会来捣乱。 “放心!”陆机凑到她耳边低语,“自从她被我咬死后就变成了虎伥,整天纠缠我,我让她往东走她不敢朝西。” 这是什么神逻辑? 云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可是她把书房里能够放符纸的地方乱翻乱找了一遍,却没找到黄符纸,更别说朱砂了。 诺德在意识里指挥道:“黄色丝绸也行,朱砂找不到就用血。” 黄色丝绸? 云栖打算去和尚睡觉的地方找找。 刚爬下书架,探头朝着内室方向瞥了瞥,忽听得画里头有人喊了:“今日是七月初七,牛郎织女一年一度鹊桥相会的日子。” 有人接口怅然道:“牛郎织女还有相会之时,世间有多少痴男怨女,在今夜却只能望月兴叹!” “石兄,人间事自有因果轮回,你难道还惦记着绿珠?”正是那和尚取笑的声音。 “当年我与绿珠住在金谷园,双宿双飞,那孙秀垂涎绿珠美色,故意害我,绿珠纵身跳下崇绮楼,香消玉殒,从此生死茫茫,再无相见之日。” 说完,那位石兄竟吹奏起竹笛。 笛音清扬婉转,却带着悲音,如泣如诉如悲啼,令人潸然泪下。 一曲笛音袅袅,画里画外已然沉寂。 和尚却嘿嘿一笑。 云栖发现,此笑一出,和尚必定憋着大招。 石崇不解地问,“万空和尚何故发笑?” 和尚抿了一口素酒,轻声叹息道:“绿珠姑娘爱你而不爱财,宁死追随,却不知石兄在美人和富可敌国之间究竟更爱哪个?” 石崇不假思索道:“我此生最大的幸事便是得遇绿珠,最大的憾事就是与她生死别离。” 和尚又道:“若我能让绿珠回到你身边,你该如何谢我?” 石崇当即愣住了,由于惊喜而结结巴巴地喃喃:“你……如何能做到,我去洛阳找过她,但芳魂已逝啊……” 和尚却直截了当道:“我若能让你们相见,从此夫唱妇随,我希望金谷园的主人姓万。” “哈哈哈……”石崇大笑,紧接着却又叹了口气。 和尚问,“你怎么那么古怪,要笑就笑,为何笑着还要叹气,我记得以前就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你发愁的!” 石崇摸着下颌道:“我笑万空,叹万空,万般皆是空,却空有其名。” 和尚举目望向圆月,月光洒满他苍白却英俊的脸,忽然跟着自嘲一笑,“谁曾想历经岁月,你仍旧爱美人,而我,曾自认爱江山也爱江美人,然而红颜易老,我终于知道自己却只爱江山。” 石崇举杯一口饮下,豁然道:“罢了,你若真能让绿珠回到我身边,从今往后,你便是金谷园的主人。” 忽有女子插口问,“金谷园早已毁于战祸,万空哥哥要金谷园何用?” 和尚唇角扬起,志得意满地微微一笑,低头凑近那盆黄菊,深吸了口气,菊香四溢,沁人心脾。 他偏头望向石崇,饶有深意地问,“石兄可还记得绿珠姑娘最喜爱什么花?” 石崇凝眸打量着那盆黄菊,看上去虽普通,然而花势茂盛,现尚未到秋季,却已盛开。 盛开的黄菊足有手掌大小,灿若黄金,花瓣妖娆,在月光下轻轻摇曳,婀娜多姿,宛若黄裳美人凌空起舞。 他目中闪过一缕金芒,整个人直着身子僵坐着,口中低声喃喃着“珠儿”,都是旁人听不清楚的情话,然而和尚却听得一清二楚。 一曲笛音响起,这次却是和尚。 想不到这妖僧倒是多才多艺,云栖已经被吸引回来,早把去卧室找黄丝绸的大事抛到脑后。 和尚吹奏的笛音悠扬婉转,抑扬顿挫,丝毫不见郁郁之气,节奏反而愈来愈急,气势如江河茫茫,磅礴奔腾。 石崇已半闭上眼眸,神思随着笛音缥缥缈缈,仿佛又回到了两百年前金谷园的繁花璀璨的春天。 立在绿珠楼上,放眼望去,琼楼玉宇,亭台楼阁,金碧辉煌,金子打造的风铃挂在金檐下,在春日的微风里叮当脆响。 笛音忽而一顿,但见金芒如缕,飘飘然从灿黄花蕊里逸出。 月华如水,清辉间漫溢出千丝万缕金芒,聚出玲珑身姿,宛若一株黄菊缓缓舒展开来。 倏忽间,已是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娉娉婷婷地漂浮在半空中。 少女身着鹅黄色罗衣,手执白玉笛,白玉晶莹透亮,映得少女的肌肤宛若羊脂般细腻柔白,双眸灿若星辰,面容姣丽绝伦。 石崇惊得一跃而起,一双惊愕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美人,生怕美人下一瞬就会消失不见。 他察觉到自己失态,却毫不在乎,身形巍然如山岳,然而心却激动地发抖,全身也激动地发抖。 美人颔首一笑,凌空飞起,那身鹅黄色的衣裙如同烟雾般飘舞。 一阵清扬婉转的笛音响起,白玉笛中飞出一道碧烟。 烟雾却未消散,在半空中聚作人形,恍然是一位碧衣少女。 少女肩上挎着花篮,在半空中挥舞着彩带,各色的鲜花从天上飘下来,纷纷扬扬。 花瓣间幻化出一位蓝衣少女,少女兰指往虚空里一探,手中多了一把琵琶。 兰指一抡,一串漂亮的弦音就滑出来,嘈嘈切切,如飞散的珠串。 琵琶的镶玉龙首幻化出一位红衣少女,少女手执紫竹长萧,轻轻吹动。 萧中飞出一道青烟,烟雾缭绕,香气扑鼻。 朦胧间又传出一阵鼓声,待青雾散尽,但见青雾中盘腿坐着一位青衣少女,玉手轻轻摆动手鼓,口中唱起歌来。 少女嗓音清润婉转,歌词却是杨广的《饮马长城窟行》:“肃肃秋风起,悠悠行万里......千乘万旗动,饮马长城窟。秋昏塞外云,雾暗关山月......” 一时间台上已经有了五位少女,各执乐器,翩然翻飞,顿时半空中彩袖飞舞,鲜花纷扬,宛若仙境。 众人看得如痴如醉,一曲终了,台上繁花落尽,少女刹那间消失不见。 只有那位黄裳女子收起玉笛,朝众人福了福身子,终于走到石崇跟前。 石崇放声大笑,却已是泪流满面。“万空和尚,想不到你竟然能把我的绿珠送回来,罢了,我石崇平生再无憾事。” 和尚满脸得瑟地发问,“石兄为何不问我如何找到绿珠姑娘?” 石崇哈哈一笑,“我就知道你一定憋不住,让我猜一猜,唔,你用了引魂咒?” 和尚故意卖关子地摇头,石崇急得瞪眼,绿珠却拉了拉他的衣袖,石崇明了,又大笑,“嘿,你不说,自有绿珠告诉我。” 和尚自然不愿错过这个炫耀的机会,无奈石崇又不肯开口求他,他低下头抿了口酒,闷闷地等着。 果然,坐在和尚对面的锦衣女子偏头冷眼一瞥石崇与绿珠亲密模样,不免羡慕嫉妒,娇声道:“万空哥哥,好哥哥,快说嘛,你不说今晚就不许你走!” 和尚放肆地大笑,招手示意锦衣女子过去陪他,同时已为那女人斟了一杯菊花酒。 “在酒娘面前我当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和尚呵呵坏笑着,一把将盈盈飘来的女子拉入怀中,一面眯起眼睛瞅着女子一口喝光杯中的酒,一面带着酒意说,“我是在金谷园找到绿珠的。” 石崇眨巴着眼睛,“绿珠埋在金谷园,与我葬在一起,这我知道。” “知道还问我?” “待我寻回去,珠儿的魂魄早已散尽,只留下一具骸骨。” “当我两百年后找到她的骸骨时,”和尚伸手探进怀中女子的襟口,手掌轻抚着女子莹润的肩,面上却仍旧端着一本正经的神色,继续道:“骨骸已化泥,只留下右脚的大拇指。” “哦,”石崇惊诧莫名,“大拇指?” “此乃不化骨。人生前精神气力贯注之处,死后其骨不化,可为精魅。绿珠生前擅长舞,舞姿飘逸绝伦,跳舞的时候,所有精神气力贯注大脚趾之上,因此,最终只留下这块骨头。” “你又如何引出绿珠?” “这并不困难,绿珠生前最喜欢黄菊,我将那块不化骨埋在菊花根下,绿珠便附在这株黄菊上,因此此菊一年四季花开不败。” 石崇又喜又悲,“想我当时被屈杀,暴尸于市,怨气冲天,故魂魄不散成了游魂野魄,我不愿再世为人,如今绿珠仍在,我真是要谢谢你了!” 他们都是鬼魂精魅?! 云栖浑身一个激灵,醒了,糟糕,和尚鬼马上就会回来,他法术通天,妖僧,对不住了…… 想到这,云栖叼起烛火爬下书案,来到墙壁下方,想要烧掉那幅挂在壁上的帛画,让和尚有去无回。 无奈,一时间却够不到。 做蛇真她妈太憋屈了! 云栖眼珠子滴溜转着,开始思索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木屋烧了,于是又朝着和尚挂着袈裟的衣架爬去。 袈裟垂地,一把火就能送和尚去西方极乐世界,云栖想得“咝咝”直笑。 却听得石崇又说,“万空和尚,我们来比一比如何。” 和尚桀桀笑道:“今晚的歌舞精彩绝伦,就是当今皇帝都没有机会欣赏得到,石兄拿什么跟我比?” 石崇像是甩赖皮,却相当一本正经地说,“和尚难道忘了,刚才是我的绿珠呈上歌舞,和尚你呢?” 第四十二回 因果(六) 一曲词随着弦音而出:“香雾重,月华浓,露台仙仗彩云中。朱栏画栋金泥幕,卷尽红莲十里风……” * 和尚育得绿珠精魅,石崇用金谷园致谢。 绿珠本就是石崇的人,她的歌舞自然算石崇。 然而放眼当今天下,即便是皇宫里千挑万选的乐伎也不及绿珠分毫。 云栖懒得管这些妖精的破事,忙不迭地叼起烛台,费了番功夫,终于下了书案,等快要爬到衣(架这边,已然累得体软筋麻,竟然饿了,想来那根香蕉已经消耗殆尽。 她停下来趴在地上喘了几口气,一面听着那些妖魅胡吃海吹,一面又扭动着身子向前爬去。 又听得画里的和尚发出一阵疏狂的大笑,“赢了又如何,输了又如何?” “若和尚赢了,我有宝物相赠。” 石崇口中的宝自然是天下罕有的奇珍异宝。 和尚眸光一闪,“什么宝物?” 石崇手往腰间一探,掌中忽然多了一柄长剑。 那剑必是传说中的神兵,像感受到召唤似的,“唰”的一声,蓦然从乌黑的剑鞘中滑出。 乌光一闪,在月光下划出一道流线,晃得众人眼花缭乱,再定睛一看,那柄长剑已经剑柄在上、剑身朝下地悬在半空中。 和尚眯起眼睛,目中忽然亮起一道光芒,漆黑的瞳仁里,映出寒光四射的剑身。 当他看到剑身上镌刻的两个样式奇古的鸟篆时,直接惊得立起,瞠目道:“湛卢宝剑?此剑随周处征战四方,周将军以身殉国时,此剑却从此杳然无踪,你又从何处觅得?” 石崇提起酒壶,凑到壶口抿了一口酒,整个人惬意疏懒地斜靠到酒案上,自得道:“和尚,你整天忙着钻研法术,而我,这两百年来,却一直在搜寻上古奇珍。” 和尚立刻提了兴趣,“你个财迷,活着最会敛财,死了还不知悔改,要那么多财又有何用?!” 石崇苦笑着,“有一种乐趣就是数钱,和尚是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和尚嘿笑着,脚步却围着湛卢来回绕圈,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得双眼放光:“两百年了,你定又搜刮了不少宝贝?哼,怪不得满口应下,藏在金谷园地宫里的好东西怕是早被你带走了。唉,算了,你说,是如何找到了湛卢的?!” 石崇惊讶地说,“万空你个贼和尚,竟然找到了我的地宫?” 和尚得意洋洋地笑着说,“你个守财奴,居然想到将地宫藏在金谷洞下面,若不是我去寻找绿珠的不化骨,又怎会发现陵墓下面藏着暗门,暗门连接着地道,地道就通往地宫!” 石崇幽幽叹气,“这是什么世道?和尚不好好打坐念经,整天盯着我石某人的财宝,罢了,念在绿珠的份上,告诉你也无妨。” 诸人噤声,凝神倾听,那石崇今晚喝了许多酒,适逢七夕佳节,又得以与绿珠重逢,心情畅快,话也特别多。 “周处曾在澄溪中力斩蛟龙,溪水遍染成血红,然而那蛟龙虽死,一缕怨魂却在天地间兀自不散,一直追随周处,在周处战败自刎时,蛟魂凝于湛卢剑上,带着湛卢离去……” 难怪自己曾经潜入周处在宜兴的陵墓,却一无所得。 和尚沉思着,默了半晌,终于道:“史书记载此剑能识明主,世人都说国运不昌,故而此剑销声匿迹,却不知全因那缕蛟魄。” 石崇点了点头,桀桀一笑,“世人只知湛卢乃君王剑,陪君王侧,却不知此剑已随着那头蛟回到了澄溪,沿着澄溪逆流而上,隐藏在澄明山顶天池底。” 和尚凑到湛卢面前,凝眸细细打量剑身。 从月光下看来,黑犀牛皮包裹的剑柄闪烁着乌光。 剑身颀长,轻薄如蝉翼,轻触剑锋,顿起虎啸龙吟之声。 他难以抑制地探手想要握住剑柄,然而湛卢剑却已感受到他周身阴晦的邪气,就在指尖轻触之际,忽而乌光一闪,剑身以难以描摹的方式掠出丈许外,又凝在半空中。 和尚虽有些失望,然而更多的却是惊诧,诧然之余,愈发想要将湛卢收入囊中。 他悄悄咽了咽口水,赞道:“壮哉!湛卢重见天日,定会佐明主定天下。” “此剑择明主而栖,今日你若赢了我,他才会心悦诚服地跟随你。” 画里你一言我一语,而画外的云栖已经爬到衣架下,正支起烛台准备放个小火。 忽听得画里的和尚招呼了一声“我去去就来”。 云栖心中一惊,正打算爬进角落里躲避,后颈“嗖”的一凉,身后传来一声嘿然冷笑,接着她猝不及防地被和尚抓到掌中。 和尚从怀中摸出一张黄符,贴到云栖额头上,不知使了什么妖法,黄符蓦然地点燃,蹿起火光和白烟,书房里立刻烟雾弥漫。 云栖被火焰灼烧得额上刺痛,熏得直咳嗽,出于求生本能拼命挣扎。 和尚唇角一勾,淡淡浮起一抹阴鸷的笑,嘴唇蠕动起来,开始施法。 这时,木屋忽然似被重物碾压过,四壁“哗啦啦”的响,震得屋内书架桌案嗡嗡颤抖。 萧萧已从窗口探出头来,原来他早就过来了,只是躲在窗外,结结巴巴地质问:“你,你要对她做什么?” “萧萧,”和尚抬臂狞笑着,指间继续用劲,“她配不上你,我把她变成一只老鼠给你做早饭。” “不要啊,”萧萧直冲上前,张大嘴巴,想要从和尚手中救下云栖,和尚身形一闪,避过,厉声叱道:“你竟然敢违逆我?!” 萧萧收了收大脑袋,迭声央求道:“你救过我,我本该遵守你的意愿,然而你说过让她给我做媳妇的,我就只要她,以后我会管好她,她不会再做错事了!” “你能管得了她?”和尚蓦然冷笑,“我现在倒是担心这个狡猾的小妮子会把你教坏了!” 萧萧庞大的身躯压得木屋咯吱作响,钻进书房的大脑袋在空中摇摆,使得屋子里能活动的空间狭窄非常。 和尚进退不得,僵立着,面色沉郁,鹰眸中陡然露出杀气。 面对有着千年修行的萧萧,想到将来对他极大的助力,又不得不忍住,掌心霍然用劲,勒得云栖几乎透不过气来。 萧萧焦灼地凝在半空中,云栖感激地看着他,却不想他再为自己冒险。 毕竟,从来到这的那一刻起,她一直都在嫌弃萧萧,从未把他当做过朋友。 云栖忽然抬起小脑袋,“和尚,不要杀我,我能帮你赢那湛卢剑。” 这妖僧要湛卢何用? 然而一心保命的云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夜更深了,山色苍茫,高山壑谷间回荡着虎啸龙吟。 画里的夜却仿佛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 天上挂着八轮圆月,亮若明珠,按四面八方的方位,将直入云霄的高台围簇当中。 月华如水,照出四下就坐、欢声笑语的妖魅。 石崇一把搂住绿珠柳条般柔软的纤腰,在她耳际轻轻吹气。 绿珠羞赦,玉面上飞起两朵红云,二人亲昵紧拥着,歪歪扭扭的醉步,走到台边,倚着玉阑,望向无边月色。 “万空和尚,”二人耳鬓厮磨一番,石崇举杯转身邀和尚同饮,“你不知道这两百年来,我过得有多寂寞,多痛苦,纵有金银千万,却只是一个孤孤单单的守财奴。” 石崇醉在温柔乡里,和尚却仍旧惦记着湛卢。 自从回到画里,不免痴痴举目瞻仰,半天都移不开眸子。 今晚若不能带回去,悬挂卧榻之侧,他恐怕夜不能寐。 忽然天际边风起云涌,乌云遮天蔽月,晦暗的夜色笼罩天地。 石崇诧然凝望,良辰吉日,月色清朗,难道要变天了?! 轰隆隆的雷霆闪电照亮了夜空,一道白光似游龙般,在黑压压的云层间穿梭着。 可是眨眼间,游龙又消失在波涛汹涌的云海里。 雷声里忽然响起乐声,乐声磅礴奔腾,似黄河之水怒吼着奔涌向远方,又似千万士卒同时擂动战鼓,声音如潮震耳欲聋,气势摄人心魄。 这个时候,和尚已来到石崇身边,临阑远眺,口中念念有词:“驾八龙之婉婉兮,载云旗之委蛇。” 石崇偏头瞥了一眼和尚,这下完全明白过来,冷笑:“万空,原来这就是你的‘去去就来’,敢情是憋了个大招呢。” 乐声起伏跌宕,充满着节奏感,游龙忽从云海中腾空而起,随乐声起舞,或展翼高飞,或昂首长吟,或腾云驾雾,高台上的诸人看得瞠目结舌。 待游龙飞到云海之上,月光下照得清楚,游龙并非起舞,却正与一白衣少女追逐嘻戏。 少女披着雪白衣裙,在云海中飘渺无迹,或玉立龙首翩然起舞,或足尖轻点,似白鸟般在云团中穿梭,逐浪而行。 夜风扬起她的衣裙,愈发显出婀娜却又矫健的风姿,整个人如同笼罩在烟雾里。 然而她又快似闪电,眨眼间,已引着游龙飞到高台上方。 此刻乌云悄然散尽,八轮凉月普照大地,月辉莹白如水。 少女素手往空中一探,怀中多了一把琵琶,兰指一抡,弦音如同珠玉般滑出。 一曲词随着弦音而出:“香雾重,月华浓,露台仙仗彩云中。朱栏画栋金泥幕,卷尽红莲十里风……” 嗓音圆润娇媚,唱歌的少女,身姿挺拔如碧草,长相丰润如艳兰,笼罩在云雾般的白纱里,却不清不淡、不病不弱,美得神采熠熠,媚得生气勃勃--真是光彩照人的女子啊...... 和尚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嗤笑一声:“还不错嘛,”偏头瞥了瞥石崇搂在怀里的绿珠,又嘚瑟地盯着石崇看。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那个财迷看得如痴如醉,完全没有察觉绿珠脸上一阵靑一阵白...... 第四十三回 因果(七) “也许,变成虎,永远陪伴着英英,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大的幸福。” * 又一曲词唱道:“别得东皇造化恩。黛消铅褪自天真。耻随庾岭花争白,疑是东篱菊返魂。风淡淡,月盈盈。麝煤沈馥动孤根。寒蝉冷蝶知何处,惟有蜂房不待春。” 弦音轻颤,彩蝶竟从琴弦上幻化而出,五彩斑斓,围绕着少女蹁跹翻飞,袅绕多姿。 少女足尖一点,凌空飞起,彩蝶竟随着她翻飞长袖时掀起的微风飘了出去,纷纷扬扬,朝着倚在玉阑上的万空和尚飞去。 眨眼间,万千彩蝶已搭出一弯五彩虹桥,连接游龙与和尚。 “神乎其技啊......”石崇忘情的喊声掩不住的赞赏,长声叹道:“万空和尚,你赢了......” 和尚愈发志得意满,纵然湛卢何等高傲,必定心悦诚服,收入囊中。 美人、神龙、金谷园,绝世宝剑......有了这种种助力,这世上还有什么得不到的呢? 白衣美人在对面正含情脉脉地凝望着他,下一瞬,美人凌空跃起,沿着虹桥蹁跹而行,来到他眼前时,笑容愈发灿烂。 这时美人盈盈唱道:“采采流水,蓬蓬远春。窈窕深谷,时见美人。碧桃满树,风日水滨。柳阴路曲,流莺比邻。乘之愈往,识之愈真。如将不尽,与古为新。” 几乎就在同时,美人朝着色咪咪的和尚扬起云袖,宽大的袖口射出一道蓝光。 蓝光如剑闪过,和尚的头颅飞离了身体。 却无鲜血流出。 游龙伏身而至,张口将跌落深渊的头颅衔在口中,一扭身,龙已经掠到少女身侧,少女熟稔地坐下,再一扭身,龙与美人已经飞出画外。 和尚头颅在萧萧口中迭声咒骂:“忘恩负义的东西,枉我救你一命,你就是如此报答恩人?!” 萧萧大口一张,和尚头颅“扑通”跌落在地,滚了两圈,撞到墙脚的花架,终于停了下来。 和尚“哎呦”几声,痛得龇牙咧嘴。 撞成熊猫眼的鹰眸翻了个白眼,嘴唇轻颤,口中开始念念有词。 云栖知道他又要使坏,大声喊道:“不能让他合体,萧萧,快放火,烧了那幅画——” “不要——”和尚的头颅大喊:“萧萧,你不要再犯傻了,竟然跟着这个妖女一道骗我。罢了罢了,你只是一时冲动,我不会追究,你不要再上她的当,她已经变成了人,不会做你的媳妇,只有把她变成蛇,她才会老实跟你过日子。” 谆谆善诱的同时,头颅上的眼睛珠咕噜噜地转。 画里的身体兀自不倒,仍站定在高台玉阑旁,却如同瞎子般探手摸索着,正想方设法地离开那幅画,急于与头颅合体。 如果和尚一命呜呼,再无人讨要金谷园和湛卢。 石崇顿觉心情舒畅,竖起财迷脑袋,左右看看,凌厉的目光扫过呆愣的诸人,心里打定主意,不能轻易让躯体遁走,但现在局势未明,先静观其变。 画里与和尚一同饮酒作乐的狐朋狗友,自然明了,哪里敢在石崇眼皮子底下造次,三三两两地散到角落里,非但不上前帮忙,反而幸灾乐祸地看热闹。 斩草需除根,云栖纵身一跃,再次入画,直奔湛卢宝剑而去,一把将宝剑控在掌中。 长剑凌厉挥出,剑光过处,那具身躯已分为两段,上半截歪了歪,掉落高台,坠入万丈深渊,下半截身子扑通跪地,挣扎抽搐,鲜血蓦地从腰际喷涌而出,染红了一地。 难道湛卢已经破了和尚的妖法? 鲜血一连串地从剑尖滴落,二百年没有饮用鲜血的湛卢剑身忽然轻颤,发出龙吟之声。 石崇本已伙同几人,正准备上前拦阻,无奈手中没有神兵相助。 相比之下,这白衣少女竟然能够一举击杀万空妖僧,法术定然更为高明,想到这,诸人脚步不由得踌躇不前。 云栖嘿然冷笑,展动身形,凌空飞起,再下一瞬,已手提湛卢宝剑,跃入书房中。 此刻画里的石崇怒声喝道:“你是何方妖孽,还我剑来!” 作势欲出...... 萧萧冲着画“嘭”地喷了口火,火焰瞬即将画吞噬。 琼楼玉宇、高朋满座、一张张古怪扭曲的脸孔......画面中的一切如梦似幻般地逝去,化为一抹飞灰。 天边泛起一缕鱼肚白,山林的清晨有着从未有过的宁静。 恢复成人的云栖坐在门口,斜靠着门框,从袖中摸出一叠黄符,她一一展开细看,从中抽出一张,递给趴在脚边的陆机,道:“应该就是这张,跟和尚给我吃的那张一样。” “可是,昨晚你吃下黄符时,我特意从门缝朝里偷看了两眼,”陆机兴奋地立起身子,上前嗅了嗅,迟疑道:“我记得和尚还叽里咕噜念了段咒,你会念吗?” 云栖点头,当时诺德已悄然潜入和尚的意识,当然已将所听所见都记录下来。 她充满信心地拍着胸脯:“放心,我全部弄明白了,前次给你的那张符,符文和图形都对,就是材料不对,又少了经咒,这次管保万无一失。” 陆机刚一张口,忽听得一声虎啸震荡山谷。 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头吊睛白额猛虎。 猛虎双目血红,纵身扑来,一把夺过黄符,一爪将黄符撕得稀烂,朝着云栖一声怒吼,又偏头望向陆机,又一声声虎声长啸,啸声里却满是哀求与不舍。 “罢了,”云栖摸了摸陆机的脑袋,叹了一口气,“你先考虑考虑,如果反悔,可以去山下的明月寨寻我,我这段时间暂时住在那里。” 说完她爬到萧萧背上,萧萧展动双翼,腾身跃起,直直朝着九天云霄掠去。 云栖垂目从空中俯瞰下去,陆机与英英已经缠绵在一起,陆机抬起头来,昂首朝着萧萧消失的方向发出一声虎啸,像是在告别。 “云儿,”萧萧腾身云雾间,晨光洒满他矫健的身体,覆着鳞甲的身躯散发着淡金色的光彩,“陆机是山里最矫健勇猛的猎户,英英是土司的小女儿,陆机射死了猛虎,被万空变作猛虎,他不甘心,终日守在山道旁,正巧英英到山里来找他,不想被他咬死。他即便活着回去,土司也一定不会放过他。也许,变成虎,永远陪伴着英英,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大的幸福……” 说着,萧萧忽然沉默了。 云栖伏到他的背上,耳朵紧贴着他的额头,萧萧很开心又异常紧张地感受着她的温柔。 刚才他已经暗示过了,照他以往高傲的脾性,他说的足够直白,剩下的只有等待。 等待的时候,萧萧回忆着他们昨夜近乎疯狂的表演,多么完美,只有她才能演绎如此曼妙的舞姿,也只有她,才能一击制胜。 他已经疯狂地爱上了她。 就在这时,萧萧感受到云栖光滑的脸颊正贴在他的额头上,然后,她竟然轻轻地吻了他。 萧萧唇角上扬,如离弦的箭般朝着小山似的云层掠去。 旭日升起,金色的阳光洒落大地。 她的唇是多么柔软……萧萧只觉风声在耳际呼呼响起,她乌黑光华的柔发在风中飞舞,发梢轻轻扫过他的眸子,他的眼睛已模糊成一片。 这一刻,他真想这样永远飞下去,带着她看遍五湖四海。 他的心怦怦跳动着,好怕,好怕分离那一刻的到来。 为什么她是人,而自己是蛇……这一刻,他是多么想做人啊! 云栖深吸了一口气,忽然坐直了身子,终于道:“萧萧,你是修行千年的螣蛇,终有一天,你会变成一条蛟龙,你可以上天下海,无所不在,能够陪伴你的,也应该是一条蛟龙。这柄湛卢宝剑上凝有蛟魂,你才是湛卢最合适的主人,带她走......” 第四十四回 玄月宫(一) “告诉我,你为何想要加入玄月宫?” 一 这里的天特别蓝,蓝得纯粹。云特别低,似触手可及。 蓝色天空下,雪峰林立,林海莽莽。 坐落于高山脚下的寨子,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晨曦初露,空气中弥漫着热带花草馥郁的香气。 寨子中央的集市,喧闹的人声渐渐平息,东升的旭日照在人身上,已经能感受到叮人的热意。 位于寨子西边、靠近千亩菏田的吊脚高楼,楼高三层,飞檐翘角,高檐下挂着样式奇古的青铜铃铛。 从正面望去,高楼巍然庄严,仿佛孔雀女王,张开瑰丽的翎羽,傲然矗立在雪峰下。 一楼门前围满了人,三两成群,交头接耳,急切地注视着正门的方向。 每个人手上捧着、竹篓里装着当地的特产,形形色色——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无奇不有,都是中原见所未见的东西。 奇怪的是,放眼望去,来的均是清一色年轻壮健的男子。 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众人望去,几个猎人打扮的壮汉簇拥着一个分外精神的少年郎。 其人身披宝蓝色衣袍,外面罩着豹皮夹袄,头上戴着斗笠,虽说只是一副猎人装扮,可握在掌中把玩的宝刀却着实引人眼目。 光是那表面黝黑发亮的刀鞘,懂行的人都知道,那可是用百岁以上森林巨蟒的皮制成。 少年郎指间光华四射,细细看去,令人咋舌。 青铜刀柄上镶嵌着一圈如星般的绿宝石,正中央的红宝石,足有鸽蛋大小,绿的青翠欲滴,红的艳如鸽血,煞是好看。 而青铜刀口上,赫然镌刻着代表滇王的兽形人面纹。 少年郎说起话来气势十足,“今天是五月初五,玄月宫一年一度挑选弟子的日子,我从大理赶过来,走了三天三夜的山路,糜莫定能感知到我的诚意,收我为徒。” 旁边眼拙的农人,打量着这个皮肤黝黑的少年,连连摇头,讥诮道:“糜莫看上的男子,都是十里八乡最勇敢、最英俊的青年,她能看得上你?做梦去吧!” 少年人对众人的讥笑丝毫不以为然,咧嘴一笑,宝刀已出鞘。 “唰”的一声,如同雷霆霹雳划过晴天,寒光四射,刺得众人睁不开眼睛。 众人垂目,揉了揉眼睛,定睛望去。 大榕树的浓荫遮挡住了热带强烈的阳光,隐入阴影的宝刀敛住了摄人心魄的刀光,终于能够让人一窥真容。 刀身呈新月状,刀背上镶嵌着七色宝石,宛若众星捧月。 众人心中一凛,暗暗猜测着少年的来历。 又有人道:“糜莫神通广大,座下左护法弭乾最擅毒术,运毒于无形,已达化境。而右护法灵驭最擅通灵玄术,未仆先知,神鬼莫测,你想跟谁学?” 少年满脸桀骜不驯的神色,道:“我才不学那些阴险歹毒的毒术,什么通灵玄术,我也没兴趣,我要跟糜莫学长生不老。” 有人悄声打趣,“做白日梦,肉体凡胎还想要长生不老,你可知道糜莫是什么人?” 话音未落,虽然无风,高檐下的铃铛却似感应到了什么,忽然晃动起来,发出仙乐般叮叮咚咚的脆响。 众人噤声,只见一位身着宝蓝色筒裙的傣家女子从里面翩然走出。 女子盘着发,发间别着一串粉白的蔷薇花,衬得皮肤也是白皙细腻,走起路来,紧紧包裹在筒裙里的身子轻轻扭动着,人美,风姿也美。 她娉娉婷婷走着,就像是在跳舞,转眼就来到门口。 候在门外的人群顿时沸腾起来,大伙不约而同地围了过去,手中的宝物举得老高,唯恐失去被注意到的机会。 门前一阵混乱,声音七嘴八舌,“扑梢选我,选我,我要见糜莫……” 被一群英姿勃发的男子,众星捧月般地围在当中,女子早已习惯,面带矜持尊贵的笑容,见怪不怪地缓缓环顾一圈,目光随即落在那个两手空空的俊美少年身上。 少年一看就是汉人,一袭白衣胜雪,束发玉冠,身形挺拔,面容白白净净,眉目如画。 这一身清雅隽秀的汉人打扮,当地百姓宁可挤来挤去,也刻意与少年保持着距离,却使其尤为显眼,反倒助了少年一臂之力。 见大伙急于展示手中的宝物,跃跃欲试,荷尔蒙气息如潮水般汹涌,少年人看上去有些着急,却又如同女孩子般羞涩。 像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左右看看,脸已红透了。 终于她抬起手,朝玉立阳光下的傣家女子挥了挥手。 挥手间,袖口垂下,露出雪藕般纤细的手腕,腕上银光一闪,在阳光下盈盈生辉。 如此俊美的少年郎自然是云栖,而能够吸引所有人目光的,当然是那枚集人类最先进科技于一体的水晶石手镯。 傣家女子忽而怔住了,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目中掠过一道奇异的光,双手合十,对众人朗声道:“你们可都清楚我玄月宫的规矩?” 众人纷纷点头,一面斜睨着云栖,一面嚷道:“当然清楚,只要进了玄月宫,一辈子都是玄月宫的人了!” 云栖思索着,就是入宫做太监也有出宫的那一日,这玄月宫进去了就出不来,还有那么多人梦寐以求,可见其在南诏地位崇高。 傣家女子微微颔首,道:“你们又可清楚我玄月宫招收弟子的规矩?” “当然,一年一次,每次挑选十人,经过多番考验以后,只有三人能够成为正式弟子。” “因此,你们要明白,即便入选玄月宫,十个里面的七个,只能以宫中杂役的身份终老一生。” 杂役? 云栖怔住了,就在这时,那女子抬起手来,朝着她指了指,“你——” 为了给红绡解毒,她们千里迢迢从长安来到大理。 在大理,打听到玄月宫有擅长制毒、解毒的高手,又翻山越岭、历经艰险,终于赶到这个位于高黎贡山下的寨子。 这里气候炎热,寨子外面围绕着千亩菏田,菏田外围便是雪山和原始森林。 玄月宫在南诏大名鼎鼎,然而却无人知晓具体位置,只是传说在距离月亮最近的地方。 距离月亮最近的地方? 看到傣家女子朝自己示意,云栖略显踌躇,正欲走出。 忽然听得有人大声抗议道:“扑梢,为什么选汉人的小白脸?” 心里不满的人众多,要知道,这可是一年一度的机会,选了汉人,他们的机会就少了。 敢在玄月宫人面前放肆的,正是那位手握宝刀的少年郎。 簇拥在他身旁的壮汉们也纷纷起哄,“凭什么,小白脸两手空空,就因为他是汉人?!” “汉人狡猾,想混进玄月宫,一定有什么企图!” 一位背着砍刀和弓箭的少年站了出来,完全不理会起哄的人,打开竹篓,竹篓里传出奇异的嘶嘶声。 闻声,旁人脸上已经变了颜色,抽了抽鼻翼,立刻闻到了浓烈的泥土腥气,脚步随即散了开来。 一道赤红的蛇影忽闪而出,却不及少年人的手快,只轻描淡写地一握,便已捏住七寸。 少年举起手中的蛇,央求道:“扑梢,我要跟弭乾学毒术,这是赤环蛇,天下最毒的蛇,我花了大半年才从靛海抓来的,一定要给我机会!” 二 与甄选出的弟子一道,辗转一日后,云栖已经来到传说中的玄月宫。 这是一个冰雕玉砌的世界。 立在雪顶用冰雪筑起的高台上,放眼望去,全然是杜甫笔下“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 那山矗入云霄,绝壁嵯峨。 峰顶上雪风怒号,云海翻腾,仿佛到了天国,也许这里本就不是凡人能够居住的所在。 前一刻还在热带丛林,即便着轻薄的衣裳,一路爬上山已是大汗淋漓,而下一刻,已然身处冰天雪国。 众人感到惊奇万分,东张西望,仿佛全然忘记了寒冷。 穿过一扇冰雪筑起的大门,他们踏入冰雪宫殿,里面竟然如同春天般温暖。 冰雪的墙面上挂着一幅幅色彩斑斓的画毯,沿着墙角,种植着雪白的茉莉花。 雪顶之上,茉莉花一丛丛一簇簇,整座冰雪筑就的宫殿里,充满着馥郁的花香。 冰雪的地面上铺着厚密的兽皮垫子,冰雪宫殿的四个角落里,燃点着炭火,热气升腾而起,从穹顶当中的通气孔排出。 外面雪风呼啸,风却半点都透不进来,住在这里,反而比任何寻常的房屋更为温暖。 此刻正值黄昏时分,抬头四顾,透明穹顶映出满天艳丽的夕阳,峰顶波澜起伏的云海萦绕在周围,众人看得如痴如醉,赞叹不已。 混在一众弟子当中的云栖,一面用手帕揩去几乎冻成冰溜子的鼻涕,一面心中大呼此行虽然冒险,却真是值当了! 带众人上山的傣家女子,轻声呵斥道:“以后天天都看,见到糜莫,还不赶紧参拜?!” 众人急忙跪倒在地,都是少年人,初生牛犊不怕虎,跪拜后,抬起头来,毫不畏惧地望向传说中玄月宫宫主——糜莫。 宫殿的尽头,她坐在冰雪筑起的大椅上,椅子上铺着织锦的垫子。 头上包裹着垂落流苏的紫色头巾,头巾上别着三根尺许长的孔雀翎羽,一身墨色宽袍,长长的袍摆拖曳及地,式样是云栖从未见到过的。 她的脸上佩戴着雕琢精美的赤金面具,没有人能够看到她的真容。 然而她的眼睛异常明亮,具有神奇的穿透力,以至于,仰望她的那一刻,他们每个人立刻感到沉重的压迫感。 女扮男装的云栖垂着头,小心翼翼地躲在炫耀七星宝刀的佴峤身后。 只听得佴峤奉上宝刀,糜莫欣赏了片刻,言语中似是非常满意。 云栖心中好奇难耐,便又抬起头来,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自己,便大着胆子打量神秘的糜莫。 一身墨袍的她,仿佛黑羽玄鸟,正俯瞰着白雪皑皑的王国,以及她的臣民。 云栖四下看了一遍,糜莫座下只立着几位婢女,却未见到左右护法,弭乾和灵驭。 赤金面具后的眼睛,缓缓扫过每个人,最后落到云栖身上,忽然道:“你过来。” 她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充满着威压感,仿佛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命令。 难道她已经发现自己女扮男装? 云栖缓缓站起身来,向前走出几步,便站定脚跟,不再往前半步。 赤金面具后面的声音再次响起,在巨大而空洞的冰雪穹庐中飘荡着,“告诉我,你为何想要加入玄月宫?” 第四十五回 玄月宫(二) “注视着外面沧海桑田,四季更迭、花开花落,却只能做一个孤独的旁观者。” * 在前往玄月宫的路上,云栖打听到更多有用的情况。 想要学长生不老的那位少年郎,名叫佴峤,他说,没有人说得清楚糜莫的岁数,族里的女巫说,她已经上千岁了。 而这玄月宫,除了雀灵(带领众人上山的傣家女子)和几个面容粗鄙的贴身婢女,竟没有女人。 云栖想起了武则天,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女皇,当然有着众多男宠,据野史记载,也都是既英俊又健壮的男子。 难道糜莫长生不老的秘诀,在于采阳补阴之术? 听到糜莫的问话,云栖站了出来,上前走了几步,恭恭敬敬地跪倒在地,索性坦白道:“糜莫,我的朋友中了迷情蛊,求您救救她!” 赤金面具后面的眼睛眯了起来,“他是个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男人?” 云栖摇头道:“不,她是个女人,是个非常善良、非常美丽的女孩子。” 那声音冷笑着,“她就是下蛊之人?” 云栖点了点头。 “下蛊之人居然能称得上善良?” 云栖一怔,连忙补充道:“她只是希望能够得到夫君的宠爱,并不是真的想要害人,而且,她现在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吃尽了苦头,她还很年轻,已经知道错了,求糜莫救救她!” “哼,”糜莫冷笑着,不耐烦地用红指甲摩擦着佴峤献上七星宝刀的刀柄:”我们玄月宫有个规矩,从不为下蛊之人解毒。” 云栖心下一沉,急忙道:“糜莫,制蛊之人另有其人,她只是被人利用,其实她也是受害者,现在已经双目失明,从长安来到南诏,一路上都听人说起,糜莫是南诏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玄月宫庇护一方百姓,我不求糜莫帮她解毒,只求能够拜弭乾为师。” 名义上是拜佴乾为师,私底下打的算盘……又有谁猜不到呢? 糜莫注视着她,虽然没说话,然而云栖却直觉如芒在身,蛰得浑身难受。 片刻,糜莫忽而莞尔一笑,朝她招了招手,温言道:“你过来。” 云栖朝前走了几步,小心谨慎地停住脚步,而糜莫却仍不满意,用手示意她继续往前。 云栖暗暗防备着,缓步踏上冰雪筑成的透明台阶。 此刻,疏星已升起,一弯蛾眉般的新月,挂在冰雪清透的穹顶之上。 当她跪倒在糜莫的脚下时,冰雪宫殿里的光线很暗,在月光下看来,糜莫脖颈上的肌肤,竟如同婴儿般白嫩细滑。 不但活了千年,还美丽了千年,她究竟是人是妖?! 以前她从来不相信什么妖神鬼怪,可现在,她觉得存在即合理。 从墨色宽袍中探出的手,白白细细,指尖上探出近十公分长的红指甲,挥动间宛若鬼爪。 鬼爪揉了揉云栖的脑袋,红指甲轻捋着她满头柔软光滑的秀发,云栖僵跪着,紧张得气都喘不上来。 忽然,糜莫抬起手冲着雀灵摆了摆,道:“雀灵,我跟她单独说一会儿话,一路劳顿,你带众弟子下去安歇,都退下吧!” 众人退下,糜莫偏头望向云栖,嘿然冷笑,忽然厉声道:“你是女人?” 云栖一怔,在意料当中,点头淡淡道:“我的确是女人。” “你难道不知道,我们玄月宫一向只招收男弟子。” 云栖的确知道。她诚实地说,“在山下时,雀灵提前声明过这个规矩。” “你难道不知道,无论是谁,只要走进玄月宫的大门,未得允许,便永远都不得离开。” 为什么呢? 也许玄月宫中隐藏着什么秘密? 云栖再次诚实地点了点头,“雀灵说过,即便被选中,十个里面也只有三个可以成为正式弟子,其余七人,将在宫中终老一生。” 那声冷笑,“既然知道,你觉得玄月宫是你可以随便来去的地方吗?” 云栖咬着唇道:“糜莫,人们都说糜莫心地仁慈,玄月宫庇护一方百姓,所以才斗胆女扮男装来到玄月宫,只是想求糜莫......云栖违反宫规在先,无论糜莫做任何决定,云栖都不会有怨言。” 糜莫冷笑:“我如果不救她,就不是世人眼中心地仁慈的糜莫,人们都说,汉人狡猾,果然如此——” 云栖听她的言语不善,心道不妙。 此刻,冰殿中没有点灯,也没有旁人,只燃点着几盆炭火。 忽然云栖觉得很冷,全身禁不住打了个寒噤,藏在衣袖下的手悄悄探向腰间,将等离子匕首握在掌中。 就在这时,糜莫忽然探出手,从座旁的赤金果盘中,捻起一粒紫红色葡萄,轻声道:“这可是西州的马奶子葡萄,过来,尝尝。” 西州远在万里之外,在长安城,马奶子葡萄价值千金,只有豪门巨富才有机会吃到。 葡萄理应没有做过手脚,但她心中怕极,不敢吃,也不能吃。 可是,不知为何,就在她望向糜莫双目的那一瞬,脑子里面忽然一片空白,嘴巴竟然不由自主地张开了。 那的确是西州的马奶子葡萄,果肉鲜甜,汁液在齿间四溢,她馋鬼似的两口吞入腹中。 “好吃吗?” “嗯,好吃。” 糜莫忽然轻声笑着说,“我突然改变主意了。” 云栖心间一颤,道:“什么主意?” 她却不答,身子往后靠去,惬意地歪靠在鎏金扶手上,整个人似乎异常放松,抬眸望向她的冰雪王国,目中露出怅然萧索的神色。 云栖不想破坏一个千岁老人的回忆,所以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等候着。 许久,糜莫忽然喃喃道:“你可知道,我住在这里有多长时间了?” 云栖摇了摇头,她不知道,也不想猜。 她的声音听着有些伤感,“注视着外面沧海桑田,四季更迭、花开花落,却只能做一个孤独的旁观者。” 云栖知道她在说什么,原来,活的太久,虽然死不了,却会得一种病——孤独。 她伸出手来,当她的指尖触碰在云栖脸际的刹那,云栖只觉倏然一凛,那手凝如寒冰。 云栖浑身禁不住打了个激灵,心中愕然——糜莫的体温竟然比死人还要冰冷,难道她真的不是人?! 一惊之下,她缩着脖颈想要退开,那手却已如同鬼爪般掐紧她的脖颈。 刹那间,一抹冰寒彻骨的冷意透入。 一道汹涌的寒流顺着血脉,流向四肢百骸,刹那间,云栖整个人似凝结成冰,好不容易动了动唇,“你、你要做什么?!” 她的手抚摸着云栖的脸,冰冷而又柔软,却令人毛骨悚然。 一面抚摸着,她一面低声喃喃道:“我想让你永远留在这里。” 云栖想要挣扎却丝毫动弹不得,惊声道:“留、留在这里做什么?” 糜莫忽而妩媚一笑,那手又抚上云栖的柔发,揉了揉,似是很满意,道:“你觉得我们换身如何?” 云栖又惊又怒,却已冻得几乎说不出话来,费尽全力发出细弱的声音,“换身?!为、为什么要换?我喜欢自己的,不换!” “我喜欢你的身体,”她的手轻轻抚着,由上而下,目中露出很是满意的神色,“我的聪明大脑加上你的身体,将是最完美的组合!” 云栖皱眉,“那我的大脑呢?会去哪里?” 似乎很为这个突如而来的想法兴奋,她蓦然站起身来。 云栖这才发现,这个古怪的老太婆竟然十分矮小,粗略估计,只有一米四的个头。 矮小的身子套在墨色宽袍里,走起路来,袍摆拖曳在地上,如同长着赤金人面、拖着墨色尾羽的怪鸟,那模样说不出的诡异,又十分滑稽。 她虽然矮小,走起路来却是飞快,来回踱着小碎步,一面走,一面挥舞着鬼爪说,“你如果乖乖听话,我会保留你的大脑。” 云栖反问道:“那你的身体呢?” 老妖婆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看云栖,又看了看自己,犹豫着。 见她逡巡不定,云栖趁机劝道:“我们这里有句老话。” “什么老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云栖一面说,一面缓缓后退着,“糜莫的身体源自父母天地,是大自然的赋予,如果换成我的,你便不再是你,我劝你三思。” 闻言,似是想起了什么,老妖婆怔了怔,忽然抬起头,举目望向透明穹顶外的北方星空。 云栖没有说话,运用郭宏教她的内功心法,调节内息。 由于远离老妖婆,体温也逐渐恢复,不消一刻,全身血流通畅起来,手脚也能活动了。 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她绝对不会再让老妖婆触碰自己,趁老妖婆呆愣愣的,云栖悄悄向后退去,准备开溜。 然而殿门竟然已经关闭。 老妖婆立在冰雪筑起的高台上,得意洋洋的声音在冰雪宫殿中飘荡着,“没有我的允许,你哪也去不了。” 云栖转过身去,后背倚在冰壁上,也许因为对方过于矮小,她犯不着害怕,冷冷一笑,道:“如果我们俩互换,你至少得让我看看你——那个未来的我。” “我——你——”老妖婆笑嘻嘻的,鬼爪轻轻地揭下赤金面具。 面具后面,徐徐露出一张脸。 脸上皮肤雪白,在月光下看来,白得发亮,白得诡异。 前额低平而向前倾斜,两道眉骨向前凸出来,中间的眉心凹陷下去,高眉下深陷的双目,竟然是蓝色的。 蓝色的眼睛在发光,在月色清辉下,莹莹闪亮。 然而……那不是人的脸。 第四十六回 玄月宫(三) “然而,天下最珍贵的宝物,不是那些石头金银,而是墨宝,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飘逸俊拔,那才是人间至宝,只要能看上一眼,便不枉此生了。” 一 眼见暂时难以脱身,云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勉力拉起笑容,再次望向老妖婆时,双目放光,仿佛面前站的是西施,脱口赞道:“糜莫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 她终于明白,除了糜莫、雀灵和几个粗鄙的使女,玄月宫没有女子,尤其是年轻女子的原因,也明白一旦踏入宫门,未经允许,便再也不能离开的原因。 因为南诏百姓顶礼膜拜的神仙,竟然如此可怖,不是人,更不是仙,最多算得上怪。 “没人见过她的真容,没人清楚她的岁数,只知道,她已经活了很久很久。”——这是佴峤的原话。 她是什么?究竟来自何方?有什么弱点?居然能活那么久?无亲无故,她在这里做什么? 问题冒泡似的钻入脑中,云栖既好奇,又害怕。 有一点可以确定,她见到了老妖婆的真容,这意味着,她的小命怕是保不住了。 而老妖婆建立和经营玄月宫,必然有着震慑一方的法宝,硬拼死得更快。 她决定假装顺从,先麻痹对方,趁其不备,伺机逃跑。 于是乎,云栖迅速为老妖婆定制了一连串的糖衣炮弹。 她是个瘦高个,一米七的个头,面对糜莫,不得不弯下腰,笑起来也像只小狐狸,“哇,糜莫的皮肤就如同牛奶一样白,我去过大唐皇宫,天下最美丽的女子加起来,都不及糜莫的半分。” 老妖婆一愣,无论男人和女人,都从未称赞过她的容貌,亦或者,他们的赞扬都是为了取悦她,完全没有说服力。 因此,对于扑面而来的赞美之词,老妖婆无比受用,那张古怪的脸上,竟然露出一抹久违的笑意。 沉醉了半晌,她仰起头来(个头参考小学生),蓝眸凝望着云栖,好奇道:“大唐皇宫?” 云栖手上比划着,脸上满是掩饰不住的憧憬:“那里有天下最宏伟壮观的宫殿,而大唐皇帝更是天下最英武的男人。” 这时,她已将大唐皇帝自动切换成了秦王,否则,口不对心很容易出戏。 不出所料,对于一个千百年没有碰过男人的女人,只有谈论男人,才能提起她的兴趣。 老妖婆舔了舔厚厚的唇,蓝眸莹莹闪亮,在这魆暗的冰殿中,看上去瘆人得紧。 云栖立刻打住,四下环顾,摇了摇头,闭口不言。 老妖婆纳闷道:“我这有什么不妥吗?” 云栖道:“这里什么都好,空气特别新鲜,风景也特别壮观,葡萄也好吃,不过……” “快说!” “糜莫,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老实、太直接,也因此经常吃亏,我若实话实说,请您不要责罚我。” “你老实?”老妖婆虽半信半疑,胃口却早已被她调起,“你说的都是实话,我又怎会怪你,说吧——” 见老妖婆上钩,云栖微笑着道:“皇宫里宝物众多,皇帝和他的嫔妃用的,都是能工巧匠经年打造的稀世奇珍。” “稀世奇珍?”老妖婆走回御座,拿起搁在座上的七星宝刀,道:“与这宝刀相比,如何?” 云栖想笑又不敢太放肆,辛苦强忍着,不屑道:“唉,糜莫,大唐皇帝的藏宝库中,这种刀数不胜数,根本就入不了眼。” 老妖婆急切问道:“那里能有什么宝贝?” “有欧冶子铸造的,号称天子之剑的湛卢宝剑,此剑通灵,盛世陪伴天子身侧,乱世便隐匿遁世。” 老妖婆目中满是欣然向往之色,口中喃喃:“湛卢……” 云栖数落完宝剑,又开始介绍字画,“然而,天下最珍贵的宝物,不是那些石头金银,而是墨宝,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飘逸俊拔,那才是人间至宝,只要能看上一眼,便不枉此生了。” 老妖婆眼珠子一转,冷笑道:“既是藏宝库,你又如何能进得去?哼——你这是在哄骗我吧?!” 为了活命,云栖真是豁出去了。 她大马金刀地坐下,一路行来,实在是累得够呛,后面想要逃命,不得养精蓄锐,况且坐下便于麻痹对手。 “我知道密道,对我来说,大唐皇帝的藏宝库,就如同自家的后花园,想什么时候进去逛,想要逛多长时间都可以!” 老妖婆面露疑色,双目朝着她的眼睛望过来。 云栖心下一凛,心道,难道她想要对我施法? 这方面她有经验,诺德与她的目光触碰的刹那,她就进入了意识空间。 后来云栖跟云飞讨论过,云飞还找到了许多科学家研究意识电磁波的科研成果。 人类的所思所想,在大脑中产生意识电磁波。 当意识电磁波从心灵的窗口——眼睛释放出来时,诺德可以接收并解析,也许还能控制。 玄学的尽头是科学,这也许就是传说中摄心大法的科学解释。 想到此,云栖的视线迅速远离老妖婆,仰头望月:“糜莫若收我为徒,我愿意潜入大内,为玄月宫搜罗大内的奇珍异宝,到时候,放在这冰雪宫殿里,璀璨生辉。” 二 夜深了,也更安静了。 与服侍老妖婆的的几名婢女一道,云栖被安置在西边院落的雪屋里。 在玄月宫,老妖婆的寝宫当然最高大、陈设最华丽,也当然位于雪顶正中央。 而杂役们都居住在雪风最凛冽、阳光最稀薄的西面,她们这间雪屋与雀灵相邻。 雀灵领她过去时,婢女们已经按照吩咐,在地上铺好了被褥,劳累一天,她们都已经睡下。 雪屋呈半球形,开朝南面的门又小又矮,不像门,倒像个狗洞,四肢匍匐、猫腰缩颈才能钻进钻出。 门上悬挂着及地的兽皮门帘,不过,云峰之上,雪峰呼啸,门帘虽厚重,冰寒刺骨的雪风,仍旧钻头觅缝地钻进来。 雪屋正中点着炭火,婢女们都歇在屋子里侧,围在炭火周围,一个挨着一个地排开。 初来乍到的云栖,自然轮到靠门、距离炭火最远的位置。 雪屋中没有点灯,月光从晶莹透亮的穹顶透入,照得雪夜莹莹生辉。 带着十二分的新奇,云栖和衣躺下。 被窝里就如同冰窟窿,她的人整个蜷缩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四肢依然冰冷,身体瑟瑟发抖。 她干脆起身,盘腿而坐,练习吐纳功夫,许久,终于感到全身气血通畅,身子也暖洋洋的。 她再次躺下,一路劳顿,又与老妖婆斗智斗勇,她的人早已身心俱疲。 眼睛闭上了,却又辗转难眠。 雪夜寂寂,天地间雪风怒号,还能听到山下丛林里传来野兽的嚎叫。 而屋子里面,婢女们都已睡熟,鼾声、梦呓声、磨牙声……搅得她睡不着,反而头痛欲裂。 她心里叹了口气,又睁开眼睛,默默地凝望着透明穹顶外的星空,凝望着北方星空下那颗最亮的星,恍然间,又回到了与云飞在一起的日子。 按照与老妖婆的协议,云栖前往大唐皇帝的藏宝库,取得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送回玄月宫。 作为交换,玄月宫将竭力诊治红绡。 一切都很顺利,云栖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在面对老妖婆时,对自己的表现也非常满意。 雪顶上虽然寒冷,然而被窝里却很暖和。 虽然鼾声有点吵,可是她累坏了,没多久总会睡着,饱饱地睡上一觉,第二天说不定还能欣赏到雪顶日出。 大唐皇帝的藏宝库中并没有《兰亭集序》,这一点她很清楚,但她并不担心。 她已经观察过了,冰雪宫殿里连张字画都没有,老妖婆简直就是附庸风雅,真正的《兰亭集序》落到她手里,那才叫做暴殄天物呢! 下山后,她立刻前往江南,找到书法大家,临摹一篇《兰亭集序》。 来去总要个把月,到那时,红绡的眼睛肯定已经治好,而她也带着假的《兰亭集序》回来了。 还有什么不能令她感到满意的呢? 只不过,一想起老妖婆那双蓝幽幽的眼瞳,她又觉得整件事情总有点不对劲的地方。 带着无尽的疲惫,她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琢磨着今晚的一切。 想着想着,她真的睡着了,还睡得很香。 不知为何,迷迷糊糊间,她竟然听到缥缥缈缈、此起彼伏的哭喊声。 那声悲切,凄凄艾艾,其中又混杂着哀求声,惨叫声,怒吼声…… 在这静谧的雪夜,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清晰可闻。 她努力地想要醒来,可又似陷入魇梦中,只觉得身体异常沉重,挣扎间,竟然爬了起来,恍惚间,身体翩若飞羽,飘飘然,从穹顶之上的通气孔钻了出去。 立在穹顶之上,她凝神倾听着,循着声,沿着陡峭的山脊飘然而去。 她变得很轻很轻,如同一阵风,自由自在地在月下飞舞着。 她熟悉这种感觉,诺德说过,这是意识,她随后专门研究过,这就是古人描述的元神。 那悲惨至极的哭泣声愈来愈近,越过如同刀刃般壁立的绝壁,绝壁之下,竟然出现一汪深潭。 潭子周围积着厚厚的雪,银装素裹,怪石嶙峋,潭水魆黑,水面平静如镜,映出一弯蛾眉般的上弦月。 月华莹澈,洒落一池清光,光华间似有灰白色的东西漂浮。 云栖如飞羽般地越过陡崖,逐渐靠近,直到悬浮在深潭上方。 她终于看清楚那些正发出凄厉哭喊声的东西。 那是累累白骨,白骨上覆着湿漉漉的乱发,发间露出白森森的骷髅头颅。 一缕缕鲜红,正从黑洞洞的眼窝里,如同泉水般涌出,瞬间被幽暗冰冷的潭水吞噬。 从空中望去,白骨层层叠叠、交错缠绕,密密麻麻地在水下浮动着。 这里简直就是地狱,云栖心下一惊,身子止不住地直直坠落。 他们似察觉到了云栖,一声凄厉的呼哨,齐刷刷地从水下望向她。 如同看到最鲜美的食物,幽闭冰潭的恶灵,互相推搡着、扭打着,争先恐后地向水面涌来。 刹那间,幽静的潭水忽然沸腾起来,白森森的骷髅鬼爪探出水面,如同一张密密织就的网,张牙舞爪地向她包抄过来。 第四十七回 玄月宫(四)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道,相遇只是一刹那的交汇,别离苦,然而经历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一 此刻,没有反重力鞋。 云栖如同流星般从半空中坠下。 呼啸声响起,水面破裂,无数狰狞的面孔浮出,亡灵嘶吼着,被鲜血的诱惑驱使着,张开白森森的鬼爪,向她探来。 云栖绝望地想着,元神如果被恶灵吞噬,她就完了,彻底完了。 桎梏在这个冰寒的深潭中,永世不得超生,再也见不到云飞,也见不到父亲和母亲。 她在空中无助地挣扎着,想要挣脱命运无情的大网。 然而,似被某种她完全不理解的邪恶力量掌控,她竟然使不出半分气力,浑身软绵绵的,只能无奈地望向星空,伸开双臂,想要触到那颗最亮的星。 云飞,你在哪里? ——你是否能够感觉到,这是我最后的时刻,在这一刻,我将孤独地离去,正如我孤独地来。 她的视线被绝望的泪水模糊,这一生太过短暂,她还有许许多多未及完成的事情。 红绡眼睛看不见,一个人住在山下老乡家里,如果没有她,一个瞎子怎么活下去?! 还要爸爸妈妈,他们也一般无助、一般绝望地在宇宙深处飘零。 ——不,我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轻易地死去。 就在鬼爪即将抓住她的那一刻,她感到身子忽然一轻,一个浑厚的力道从背后牵住了她。 下一瞬,她的人竟然已经攀在潭边嶙峋的怪石上。 耳畔传来一个声音,很近,轻声叹息道:“你竟然半分都不曾想过我!” 那声熟悉,不是遥不可及的欧阳云飞,而是神出鬼没的诺德。 ——我没有被恶灵抓走,我活着,活着真是太好了! 云栖喜极而泣,下意识地紧紧抱住诺德,像个孩子似的伏在他的怀中,抽抽噎噎地哭泣着,泪水里面饱含着着太多太多的情绪,劫后余生的喜悦,感动,庆幸…… 对,庆幸,她深深地庆幸能有诺德这个朋友。 倏然不觉,在内心当中,大难不死的她已将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诺德当成了倚靠。 是诺德带着她遨游宇宙,是诺德为她揭开窦三郎的真实身份,是诺德帮她脱离妖僧......如果没有诺德,她早就死了一百回了! 这一刻,她不再孤独,不再恐惧,仿佛无论遭遇什么不测,身后总有一双坚强的臂膀保护着她。 虽然这只是一种错觉,然而,孤独许久的她忽然觉得倦了,只想找一个坚实的胸膛,倚着靠着、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许久,云栖才反应过来,“你什么时候来的?” 诺德道:“你希望我什么时候来?” 这家伙真是狡猾,云栖曾经警告过他,未经允许,不能偷偷进入她的意识。 但如果不是他一次次地偷偷潜入,又怎能及时现身搭救? 想到这,她也就释然了。“既然你早就来了,为什么要等到最后一刻才出手救我?唉,你不知道,我刚才差点被吓死!” 诺德沉静一笑,道:“我知道,我只是想再观察观察。” 云栖皱起眉头,追问道:“观察什么?” 诺德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就像在安慰白云观中,被狗追来逐去,时常跑到脚下撒娇卖萌的伊达,他似笑非笑、意味深长地道:“人在垂死之际,究竟会想些什么?” 云栖忽然想起诺德见面的那声叹息——你竟然半分都不曾想过我! ——难道诺德希望我想到他? 无论是谁,都希望受到关注,跟我一样,诺德孤零零地在这里,正由于他把我当做真正的朋友,才会希望我惦着他。 想到这,她抬起头来,脸上露出春日般明媚的笑,也抬手揉了揉他的脑袋,道:“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以后你走了,我若想你了、需要你来救我怎么办?” “走了?”诺德一怔,举目望向北方的星空,面上温柔的笑猝然逝去,许久,目中露出一抹怅然萧索之色,可是,云栖发现,他将自己搂得愈发紧了。 云栖已然明了,与无家可归的她不同,他有家,有亲人朋友,这里发生的一切不过是旅途佐餐的消遣,他终是要走的,就像人做梦会醒一样。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道,相遇只是一刹那的交汇,别离苦,然而经历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她凝望着远方,过往的人和事如云烟飘过,而她的路冥冥中早已注定,只有一如既往地前行。 收回视线再望向诺德时,目中已是一片清透明澈,云栖若无其事道:“哦,那么仙师观察到了什么?” 诺德没好气地笑了笑,道:“我发现你尽想些没用的。” 每个人心底都会藏着一块最柔软的地方,那里肯定不是用有没有用来衡量。 云栖很不服气地扁了扁嘴,道:“想你就有用?” 诺德用手点了点她的鼻子,“当然,你若早一刻想起我,便早一刻坐在这里看风景。” “风景?”云栖偏头望向水面,恶灵径自游弋,环绕着久久不肯离去,她吐了吐舌头,道:“这里人迹罕至,怎么会有这么多恶灵?不应该啊!” 就在这时,诺德忽然抬起头来,竖起耳朵,手指放在云栖的唇上,“嘘”了一声,又抬手指了指头顶上方。 二 须臾,玄月宫方向果然传来一阵雪地上行走特有的脚步声。 有人正朝着幽潭方向蹒跚而来,步履缓慢而沉重,而且,还不止一个。 此刻,天上疏疏落落地飘着鹅毛般的雪花,夜半三更,冰天雪地,竟然有人还在活动,煞是古怪。 诺德拉住她的手,起身,二人凌空跃起,流萤似的遁到崖壁的岩缝中。 一株开着鹅黄小花的碧草,从石缝中探出,在清清冷冷的月华中摇曳,他们就隐藏在浅碧色的花蕊中。 这里位于崖顶斜对面,既远离那些穷凶极恶的恶灵,又能将玄月宫人的动静一览无余。 听到响动,恶灵受惊似的沉入水下,转瞬间,幽潭复又波平如镜。 伴着雪地上拖拽重物发出的哗哗声,白茫茫的天地间,浮出两道弯腰弓背的黑影。 那对影一前一后缓慢走着,大口喘着气,行至绝壁处,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熟练的动作,放下、抓手捉脚、大力抛出。 那是一个人,在凄凄冷冷的月华下划出一道抛物线,直直朝幽潭坠下。 云栖扯着诺德的胳膊,惊骇得一声惨叫,好像被人抛下悬崖的是她。 好在他俩在意识空间,只能听见彼此,否则,就是睡得像头猪,也被她惊醒了。 一声轰然巨响,伴着高高溅起的水花,水波翻涌,哗哗地涌向岸边,浪花中卷起累累白骨,瞬即将那人吞噬。 那人下去前死了没有,他们不清楚,但血肉撕扯声、咀嚼声骤起,顷刻已被恶灵分食殆尽。 诺德阴沉着脸,道:“我来找你,就是要提醒你,这里很危险,然而,我现在倒是对这位糜莫愈发感兴趣了。” 三 冰雪地面上,淅淅沥沥地淋下点点鲜红,红得刺目,一直延伸出去。 当中平滑的冰面是拖拽身子滑过时留下,路两侧,印着运尸者回去时蹒跚而行的足印。 雪花纷纷扬扬,转瞬间,便已将曾经发生的一切掩盖,矗立月华下的冰雪宫殿,闪烁着晶莹璀璨的光华。 沿着血迹,云栖和诺德来到位于玄月宫后山一处荒僻的雪屋。 孤山,冷月,月下的雪屋点着灯。 他俩从穹顶上方的通气孔钻入,正下方一只斗大的青铜鼎炉,炉中燃着火,炉顶冒出缕缕青烟,炉子前面,坐着一个正在看炉子的小药童。 药童歪着脑袋,守着微火慢烧的鼎炉,蜷在怀抱膝上的靠垫上睡觉,轻轻打鼾。 “好热,”云栖抗议着,诺德愕然,“你没带身子,如何会热?” 云栖叶眉一挑,“望梅止渴的典故你听说过吗?把你搁在火上烤,能不热吗?我没带身子,偏带了眼睛,看看都热。” 诺德嘟囔着,拽起她飞起,他们迅速地掠过雪屋的主人。 那人穿着苗族绣花黑袍,坐在几案前,低着头,手中握笔,正全神贯注地写着什么。 云栖瞥了一眼那人搁在手边的几只黑木匣,自从在红绡那里见到藏匿蛊毒的木匣,自此她就对这鬼东西上了心。 云栖一怔,这木匣的外形,以及匣盖上蛇虫刻纹似曾相识,难道那里面又藏着什么害人的妖物。 那人背后,整整齐齐排着一列列琳琅满目的药格子,每个格子外面贴着纸。 纸上虽然写着字,然而那字如同鬼画符,根本就不是汉文。 苗人忽然直起身子,拈起一只木匣子,起身,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行到雪屋的另一侧,撩开布帘。 布帘后面,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正动也不动地躺在窄小的竹榻上。 两人跟了进去,轻飘飘地落在苗人的黑布包头上。 循着苗人的视线,凑近看清榻上男人的云栖倒抽一口冷气,紧张得捂住嘴巴。 那怕是个死人?! 闭着眼睛,铁青着脸,铁青的唇抿成一线,全身的皮肤由于死亡而透出骇人的苍白。 云栖正呆呆望着,只见苗人拔出匕首,雪光映在匕首上,寒光闪耀,照亮了阴沉沉的尸身。 寒光忽闪,尸身的眉心被划开一道血口子。 几乎就在同时,苗人已将木匣搁上尸身的额头,启开匣盖。 就在匣盖开启的那一瞬,一道金光窜了出来,似嗅到了血腥味,径自由血口子钻了进去,眨眼间便失去了踪影。 苗人面露喜色,又点起一支线香。 接着,用点亮的线香,循着尸首四肢百骸、奇经八脉行了一遍。 做完这些,苗人将手中用去大半的线香熄灭。 做完这些,似已耗费许多精力,他拉起袖口揩去额上的汗水,站直,从腰间拔出一支紫竹短笛,深吸了一口气,放到唇边便吹奏起来。 笛音低沉,曲调也是和缓,没人说的清究竟是什么曲子,也许这根本就算不得曲子。 吹着吹着,笛音忽而尖细,曲调猛地冲了上去。 诺德忽然伸手,想要捂住云栖的眼睛,“非礼勿视。” “什么非礼勿视,刚才光身子都看过了,还有什么不能看的!”云栖急得吼,头一偏,还是看见了。 那个死人竟然直挺挺地坐了起来,睁开眼,眼睛里面闪动着金灿灿的光芒。 第四十八回 玄月宫(五) “你也不小了,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我们当然希望你能早点安定下来。不过作为男人,有些事,逢场作戏,玩玩可以,不需要太认真,婚姻和一时头脑发热的爱情完全是两码事。” 一 云栖瞠目结舌,僵住了身子,许久,终于开口问道:“这是什么?” 诺德蹙着眉,死盯着随着笛音跳舞的光身子死人。 死人跳舞的时候,伴着缓缓的韵律,手脚异常僵硬地抬高放低。 每走两步,还会拍一下手,拍手的声音闷闷的,听到的人,心仿佛也被死人巴掌闷闷地一下下拍打着,浑身起鸡皮疙瘩。 那人脸铁青着,面皮紧绷绷的,无一丝表情,铁青的唇一如既往地紧抿着,只有那双诡异的金色眼瞳,直勾勾地瞅着正在吹笛的苗人,里面闪亮。 就在不久前,那不过是具尸体。 诺德道:“我还想问你呢,只有你们地球人才会搞出这些鬼东西!” 云栖忿忿道:“什么叫你们地球人,那个糜莫根本就不是我们地球人。” “不是人是什么?” “我哪知道她是什么?!” “夜长梦多,”诺德扯住她的胳膊就往外走,“你必须连夜离开这里。” “那你呢?”云栖干脆顺势靠到他的肩上,有他在,她下意识地喜欢耍赖,“你的人在哪?” “什么叫我的人?” “就是你那身皮。” “长安。” “长安?!”云栖急得蹦了起来,“你让我一个人连夜下山?!” 现在半夜三更,雪顶上除了这些怪物,可能没什么,可过了雪线,就是连绵不绝的丛林,他们上山用了整整一天一夜,路上如果不是佴峤和明佟(弄蛇少年)他们,谁知道会碰到什么毒蛇猛兽。 “不行,”飞出通气孔的云栖举目四望,“我要告诉佴峤和明佟,他们留在这里肯定是死路一条。” 穿越丛林,一个人不是不行,那是不得已而为之,找到经验丰富的本地人当然更好,大家彼此也有照应。 诺德皱眉,“告诉他们,一定会惊动玄月宫,到时候,你们一个也跑不了。” 云栖想了想,又道:“我跟糜莫已经约好了,明天一大早就下山,现在人跑了,他们一定会像大狼狗一样追着我不放,前面的努力也都前功尽弃。” 诺德浓眉拧做一团,冷笑:“约定?你还信她?” “她可是糜莫哎,你知道糜莫相当于中原哪个大神吗?” 诺德当然摇头,他连白云观里供奉着那几尊神都还没搞明白。 云栖摇了摇头,“跟你说这些,简直是对牛弹琴,她就是传说中的西王母。” 诺德仍旧一副波澜不惊,“你们的神再厉害,都是吹牛皮,在我面前,不值一提。” 云栖思虑片刻,终于下定决心,道:“明早再走,走之前,我可以悄悄告知他们小心,这样我走得也安心,红绡也才有救。” “又是红绡,”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心里着急的诺德满脸不屑:“她不过是……自作自受,凡事尽力而为就可以了,先访名医看看,实在不行,我来试试,你又何必一定要冒险来这玄月宫,我看这个地方阴气太重,不吉。” 云栖忍不住讥笑,“阴气太重,不吉,你还懂望气?你这假道人,只有整天想着长生不老的老皇帝才会信你!” 诺德却不急不恼,微微笑,满脸的优越感,“我们的文明,早已参透宇宙万物,在你们面前,当然是神的存在,你凡事都应该听我的。” “神?那请大神指点我,那个死人为啥能跳舞?” “这,”诺德语塞,凝眉顿了顿,才道:“眉心靠近脑髓,也许那只金色虫子能够感知音律,也许能够操控死人的身体,也许……” “呵呵,还参透宇宙万物?现在地球上一只小虫子就把你难住了?!这一切都是你我解释不了的,死人的心跳、呼吸、循环和代谢都已经停止,一只虫子也许真能感知音律,可如何操控大脑,一个死亡的大脑又如何操控死亡的身体……你救不了红绡,本来上山前我还对山下的传言半信半疑,现在,我真的相信只有玄月宫才能救她!” 就在二人争论时,“护法——” 雪屋外传来一声娇唤,笛音一顿,正举起双手的死人猝然停顿,如同木偶般举着手、踮着脚尖在灯下立定。 苗人将竹笛别在腰间,似对人偶的表现非常满意,黝黑的脸膛上露出一丝阴恻恻的笑,转身走出,离开的时候,顺手拉上黑布帘。 在屋外等候,被凛冽的雪风吹得缩头缩颈的是雀灵。 她外面裹着白色连帽狐皮袄,里面的装扮却极清凉。 山下那一身宝蓝色筒裙,换作极衬肤色的玫瑰红无袖筒裙,挽起的发髻上,别着一串金灿灿的凤凰花。 花香袭人,立刻将苗人身上那股子刺鼻的防腐木的药味掩去。 “大护法,”雀灵娇滴滴地笑着,与山下判若两人,“糜莫让我来问,这一批的丹药备好了吗?” 苗人扁额上病态的眉一挑,声音也是阴沉:“她这么急?那批人不是今天刚到吗?” “其中一个明早下山。” “刚来就准他下山?” “所以才急着找护法,在她走之前,一定要服下。” 说着,芊芊柔柔的手递去一只黑木食盒,盒盖启开,里头赫然摆着一小碟新鲜黑亮的葡萄——来自西州的马奶子葡萄。 “糜莫说了,就用这个。” 想到那个被虫子操控的人偶,云栖顿时觉得胃里头好像有虫子在爬,不消几日,那只虫子还会生出千千万万只小虫子,千千万万只小虫子在她全身的血管里、脑子里爬呀爬,她想呕,可是身子没带在身边,呕不出来。 诺德似笑非笑地瞅着她,脸上满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嘚瑟。 呆怔了半晌,云栖讪讪道:“老妖婆太抠门了,明知道我喜欢吃,才赏这么几个!” 二 长安的月色,少了雪域诡异的凄冷,充满着市井红尘的喧嚣。 元神回归的诺德,一如既往地端坐在书房竹几前。 月光穿过窗前摇晃的竹叶,婆娑着洒在他的身上,他眯着眼,凝望着月下覆着幽蓝光泽的醉玲珑。 “如果你走了,”他口中喃喃着云栖的话,“我想你了、需要你来救我怎么办?”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你这么傻,若没有我,早就死了一百次了,我还真是担心你啊!” 随即他的唇角又浮起笑,心里想着,这个凡事冷静自持、面冷心热的姑娘,在他面前,话竟然也会这么多,简直就是个话痨。 临别前,他们攀到雪峰之巅,云栖一面检查装备,一面絮絮叨叨地交待:“诺德,待会我飞起来,你千万不要走开,这山有四五千米,我又不是鸟,没有翅膀,万一那鞋突然失灵我不就完了!再说了,就是飞机降落也要清理出跑道,这下面万一有什么鬼东西等着我,正好送上门去......我还年轻,还有很多事要去做,我不想死。” 诺德偷笑,点头,“放心,我答应过你保护你,只要你心里一想起我,我保证立马出现。” 云栖紧盯着他,神情忽而严肃:“如果事出紧急,我来不及想起你呢?” 诺德看着云栖,半天移不开目光,末了,脸上挂着满足的笑,“你若怕来不及,可以一直想着我,一刻都不要停。” 云栖冷笑:“保护我,关键时候人不来,来个魂顶屁用啊!” “我相信你能应付。” “我也相信自己能应付……”云栖朝他翻了个大白眼,“一路走来,我不就这么自己应付过来的么?求人不如求己,老话说得好啊——” 愤愤不平地抱怨完,她的人已展动身形,似飞鸟般凌空跃起,仍没忘记回过头交待:“人命关天,你记得托梦给佴峤和明佟,如果他们不信,就让他们做个噩梦,梦见七窍流血、被人抛进水潭子里喂鬼,别忘了!” …… 诺德闭着眼睛,一直偷偷看着她。 看着她掠过钻石皇冠般的雪顶,看着她如同白孔雀般飞过凤凰树,看着她在丛林边缘的大榕树上落脚。 他的指尖轻轻抚弄着醉玲珑柔嫩的花瓣,如同在抚摸她柔嫩的唇。 忽然,他感应到了某种熟悉的呼唤,下一刻,他已钻入那片深邃无际的虚空。 那是张熟悉的脸,“儿子,你找到人了吗?” “按照您给的线索,已经有了点眉目。” “有了点眉目?”老诺德怪怪地看了他一眼,“哦,说说看。” “她出现的时间与波西洛王国消失的时间点大致吻合。” “就这?” “有人见过她,我看见了她的脸,她的头发,她的眼睛……”诺德旁敲侧击,“父亲,这人究竟是谁,能够劳烦您如此费心?” “带她来见我!” “这个么,”出于尊重,诺德极少反对老诺德的指示,但这次不同,“她是谁?您如果不肯告诉我真实情况,我不想打扰她,您要知道,她是个自由人,不一定愿意见您。” 老诺德眨了眨眼,忽而狡黠一笑,“儿子,你这次任务耽搁的时间太长了。” “其他任务都已经完成。”诺德镇定自若,“这件事还需要点时间,这完全是为您着想。” “啊哈,这件事恐怕是你的借口吧?!”老诺德死盯着这个在他眼中永远都长不大的儿子,“你也不小了,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我们当然希望你能早点安定下来。不过作为男人,有些事,逢场作戏,玩玩可以,不需要太认真,婚姻和一时头脑发热的爱情完全是两码事。” 第四十九回 玄月宫(六) “死者的口鼻中没有黑色烟灰,在起火前,他们就已经被人杀死了。今天寨子里面有没有来过陌生人?” * 云栖这辈子从没在树上睡过觉。 折腾到大半夜才睡下,因此她睡得很熟,其实几百万年前的人类,就在树上睡觉。 丛林里的大榕树足有几十米高,没有亲身体验过的自行脑补,粗略估计,相当于十层以上的高楼。 而她,竟然就挂在十层楼高的树杈上。 为了防止睡熟时,大半夜翻身的时候掉下去摔死,她把自己固定好,眼睛一闭便沉沉睡去,然后感觉只睡了一会儿,太阳就已经升起。 亮得刺眼的阳光透过摇曳的树叶,在她的脸上洒上婆娑的光影。 被森林鸟鸣和猿啼唤醒的时候,她懵懵懂懂呆愣了几秒,眯着眼睛朝上看,璀璨的金色里,是雪峰晶莹耀目的光芒。 “玄月宫!完了——”她急得想要蹦起来,立刻被腰间系在树干上的绳索绊住,浪费了几分钟后,终于解开绳索,粗粗用树叶上的晨露揩了把脸,人也彻底清醒过来,接着便焦灼地往寨子赶。 怕人多口杂,她特地将红绡安置在寨子边上的一户人家。 玄月宫知道她和红绡在明月寨落脚,但并不清楚具体在哪。 然而,这么个芝麻绿豆大点地方,但想要找寻如红绡这般招眼的中原女子,并非难事。 现在辰时已过,毋庸置疑,玄月宫人已经发现她跑路,追过来至少需要大半天功夫,在午时以前,她们应该是安全的。 问题在于,她们在明,对方在暗,幽深无际的原始森林,会轻易牵绊她们逃跑的脚步。 在南诏盘踞多年、耳目众多的玄月宫,占尽天时地利人和,想要从他们掌心逃走,几乎是不可能的。 唯有快,尽可能的快,才能把追兵远远抛到身后。 想到这些,云栖心急火燎,一刻不停地赶路,她这辈子从来没跑这么快过。 从半空中穿过丛林,像是腾云驾雾,很快,便已到了千亩菏田。 虽然现在只是初夏时节,然而此处湿热,放眼望去,莲叶田田,菡萏飘香。 赶到的时候已是晌午,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 云栖一路玩命地跑,全身早已被汗水湿透,没吃过早饭,饿得虚脱乏力,最后精疲力竭,只得停下脚步,在水边洗把脸,又从水里捞了串菱角,坐下吃起来。 此刻碧空、晴日、荷叶层层叠叠,荷花悠然绽放,一幅如画般的景致。 空气中充满着菡萏的芬芳,却隐隐飘来一阵呛鼻的烟火气。 云栖愕然,心中暗暗觉察不妙,虽然时值正午,正是村民用饭时间,可柴薪燃烧的烟火气里却夹杂着刺鼻的焦臭味,那明显不是炊烟。 对岸距离菏田不远处,明晃晃的阳光下,掩映在绿树浓荫下的吊脚楼,正腾起熊熊火光。 天气炎热,火势蔓延极快,浓烟滚滚,屋前那片浓稠的绿色,伴着飞鸟扑棱棱地窜出,迅速被烈焰红光吞噬。 完了,难道玄月宫已经到了?! 如果他们找到红绡,应该不动声色地埋伏在周围,静待自己上钩,纵火岂不是打草惊蛇? 而且玄月宫在南诏声名赫赫,不太可能在众目睽睽下纵火杀人。 也许只是那户人家煮饭的时候走水了,亦或者,如果真有外人闯入的话,来人只为红绡而来,并不知道她的存在。 想到这,云栖展动身形,她的人好像忽然变成了一只点水的蜻蜓,在层层叠叠的菏田上接连七八个起落,便轻飘飘地落到了对岸。 救火的呼喊声撕破了村寨的寂静,村民闻讯正源源不断地赶来,大家互相配合着从荷塘里取水、灭火。 红绡住在三楼,云栖掠上屋后的高树,焦灼地从外面望去,房内红光霍霍,根本看不到她的人。 红绡眼睛看不见,着火了根本就逃不出来。 她仿佛看见那个绝美的女孩子,在狰狞的火焰中绝望挣扎,倒在了地上,全身的一寸寸正被烈焰吞噬。 云栖心下惶然又焦急,理智告诉她,这样进去不死也得脱层皮。 然而,她又不能在外面干等着,不能眼睁睁看着朋友葬身火海而什么都做不了。 想到这,她套上随身携带的聚乙烯四氟紧身衣,外面又裹上村民递来浸过水的毯子,咬了咬牙,纵身跃入。 鲜红的火舌立刻将她包围,整个世界变成了血红色,就连湿毯上的水分也迅速被蒸发,变得滚烫起来。 浓烟和热浪令她几乎睁不开眼睛,喘不过气来,她用湿毯掩紧头脸,尽量低伏着身子,连滚带爬地四下查看了一遍,却一无所获。 红绡不在这? 也许她早就逃出去了?! 她心下略微松了一口气,然而身处火海,她仿佛行走于炼狱,如果不是脚上那双有着防火功能的反重力鞋,在这里,她根本活不过半分钟。 再这样下去,她这条命也要搭进去。 云栖脚下用力,整个人已凌空跃起,几乎就在同时,烈焰肆虐的木楼,发出一阵“咯吱”闷响,这时整座木楼几乎只剩下空架子,在烈焰的舔舐中摇摇欲坠。 云栖只觉脚下忽然踏空,一声“轰”的巨响,吊脚楼正中的大梁猛地当头砸了下来。 这个时候,就是把诺德的大名念上一千遍也不顶用,更何况,她什么都来不及想,只剩下本能反应。 突然间,又是“轰”的一响,燃烧着的房子忽然被撞破个大洞,一个人从里面飞出,就像一个燃烧着的火球,扑到了地上,就地滚了滚,滚灭了身上的火,站了起来。 在所有人瞪大的眼睛里,那人好端端地立在阳光下,正是云栖。 “姑娘,”给她递来湿毯的隔壁邻居喊道:“你的头发和眉毛被烧焦了。” 云栖擦了擦脸,已被熏黑的脸白的白、黑的黑,像个花猫。 又有人大喊着,“大家快过来,岩勇家在这。” 那是三具熏得焦黑的尸首,二大一小,被压在倒塌下来、冒着火星的的焦木下面。 当云栖检查尸身的时候,大家聚拢过来,长吁短叹,议论纷纷,“什么时候着火的?”“早上还见岩勇出去打鱼,怎么中午就出这种事?!”“真是太惨了!” 云栖心中充满歉意,如果不是因为收留她们,这家人会一直过着幸福平安的生活。 如果不仔细查看,根本就发现不了。 烤得焦黑的尸身上只有一道伤口,割喉,刀口平整,深浅均匀,均是一刀毙命,凶残至极,就连五六岁的小女孩都没放过。 愣了好一会儿,她幽幽开口:“死者的口鼻中没有黑色烟灰,在起火前,他们就已经被人杀死了。今天寨子里面有没有来过陌生人?” 村民们纷纷摇头,七嘴八舌地说,“明月寨在这深山里,平时就很少有外人出入。” “这里白天太阳特别毒,大家伙只有在早晚出门,外人啥时候摸进来的,大家都没见着。” 一个声音从围拢的人群后面传来,“有,我、我见过他们,呜呜——,他们问起红绡姑娘,都怪我,不该把这些坏人领过来!” 说话的人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十一二岁年纪,长得并不高,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破褂子,黑瘦的脸,揉着眼睛,目中泪光闪烁。 他平时帮村民放牛,云栖赶到明月寨那日,正是这个小男孩领她过来的。 云栖站起身,急道:“岩波,他们人呢?红绡呢?” “红绡姑娘让他们带走了。”岩波红着眼,全身都在发抖,显得很害怕,颤声道:“那、那是七八个男人,都是猎人打扮。我把他们领过来,他们给了赏钱,老爹见我还没吃饭,又给我拿了些竹筒饭。我没有马上离开,一边在荷田边休息,一边在外面候着,想着也许还有生意,没过多久,就听见院子里面忽然吵闹起来,紧接着传出几声惨叫,我赶紧跑过去,心里害怕极了,躲在篱笆墙外偷偷往里看,我、我看见那些人手里拿着刀,老爹动也不动地躺在地上,地上有好多血,然后,他们、他们抓走了红绡姑娘,我认得他们,化成灰我都认识,我带你去追,到时候,让我亲手为老爹报仇!” 据岩波谈及,为了谋生,他经常跟着来往的商队,行走在茶马古道上,因此,他对滇西北一带的山道非常熟悉。 听说云栖来自长安,他兴致勃勃地表示,希望跟着云栖四处游历,将来有一天,能去天下最宏伟壮观的长安城看看。 云栖自然高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岩波有着与他年纪不相符合的成熟与细心,旅途中许多鸡毛蒜皮的琐事,不用她费心就已经安排妥当。 而且南诏人自小生长在丛林,个个都是优秀的猎手,鼻子如同猎狗般灵敏,擅长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猎物。 离开明月寨没多久,他们就查探到了那队人马的踪迹。 来人把红绡改扮成男人,与其中一人同乘一骑,七八个人骑着马,晓行夜宿,一路朝北疾行。 而云栖并未急着现身,只是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不远不近,因为她想弄明白这些人的去向,抓红绡的目的,找到幕后主使。 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 经历十数日,沿着蜿蜒曲折的山道,云栖和岩波一路追踪而去,穿越古滇国重重深谷幽壑,过了大理、镇雄,出了南诏,来到川南一带。 第五十回 女蛮国(一) “一个个花容月貌,细胳膊细腿的,连弓都提不起来,更别说上阵杀敌了,她们手里的枪也就只能给我们这些老爷们挠痒痒!” 一 “咱们这是到哪了?” 山。绿色的山,在黄昏时看来,就仿佛变成了一种奇幻瑰丽的淡紫色。 现在正值夏季,川南的夏日,阳光不太热,也不太冷,山坡上开满了成片成片的格桑花,如同花的海洋,绚烂斑斓。 远方白雪皑皑的雪峰连成一线,在夕阳下看来,闪烁着红宝石般瑰丽奇特的光芒。 淡紫色曼妙奇幻的天地间,矗立着一座静谧的城。 那城透出夏日的明朗,月白色条石铺就的街道,造型古朴独特的木楼,屋前屋后五彩缤纷的玫瑰花和蔷薇花,一条蜿蜒的小河穿城而过,河面上闪烁跃动着神秘的金色光辉。 “奇怪了,”他们已经进了城,行走在清爽的月白色街道上,好奇四顾,然后,直觉得如芒在背,浑身蛰得发热。 云栖嘿嘿一笑,仿佛自己是真正的男人。 实际上,一袭青衣道袍的她,在簇拥环绕着的女人眼中,就是个男人,还是个英俊潇洒的少年人。 垂目避开一道道火辣辣的目光,云栖冲岩波窃笑低语:“岩波,你惨了,当心被这些母老虎生吞活剥了!” 原先还昂首挺胸、东张西望的岩波,终于受不住满是贪慕的眸子,也慌慌张张地低下头来,黝黑的脸膛竟然红了,“奇了,这里竟然没有一个男人?” “你以前没来过这里?” 岩波摇头,“这是我第一次跑到这么远的地方。” “你以前没有听说过这里?” 岩波点头,挠了挠脑袋,“以前听人说起过,还以为是在逗我,没想到是真的。” 话还没说完,脸已红透。 男人在这里变成了稀有物种,触目所及,满是各个年龄段的女人。 云栖低声玩笑,“男人到了这里,就如同老鼠掉到了米缸里,你若留下来,她们肯定把你当成宝供着,你在这的日子,怕是比皇帝老子还舒服惬意!” 岩波抬头慌忙瞥了一眼,又连忙低下头去,紧抿着唇,“唉,我担心身上这几两肉还不够她们塞牙缝的。” 母老虎们像过节一样,一个个蹦蹦跳跳,欢天喜地的。 小的追着他们撒欢卖萌,年轻的手上捧着格桑花,对他们四处围住堵截,奉上鲜花。 上了年纪的,如同久旱逢甘霖,几乎可以用饥渴来形容,咧嘴傻笑,咽着口水,直接上爪,摸摸脸蛋,捏捏胳膊,戳戳下面……兀自不肯放他们过去。 一个个还口口声声地唤着“小哥哥”“好英俊”“去我家”诸如此类的怪话,好像在这些女人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羞耻”二字。 更过分的是,更多的女人正如同潮水般地朝这里涌过来,不一会儿,本就狭窄的街道已被挤得水泄不通。 这个世界如果只剩下男人和女人中的任何一个物种,都将是场灾难。 有尊严的男人从不打女人,女人更不能打女人。 唉,总之,面对这帮色中饿鬼,说不得骂不得打不得。 云栖皱了皱眉,连忙将手探进钱袋,抓了一大把铜板,“姐姐们,我请你们吃糖——” “叮叮当当”,铜板天女散花般在身后洒了一地。 母老虎们欣喜若狂,发出阵阵咆哮尖叫,争先恐后地追逐着满地乱滚的铜板,一时间再无暇顾及他们。 云栖终于舒了一口气,抓住岩波的后领,展动身形,人已如同飞鸟般跃起,掠过女人们乌压压的脑顶,掠上了屋脊。 待那些女人手里捏着几枚铜板,心满意足地抬起头来,那两个英俊少年,早已消失在茫茫暮色里。 暮色愈浓,雪山下的小城燃起星星点点的灯火。 清凉的风中带着格桑花的香气,城西紧邻皇城的茂州客栈,走进来两个旅人。 能在茂州城四处溜达、毫发无损的,自然得是女人。 “掌柜的,”已经换回女装的云栖,手里掂了掂一锭亮闪闪的银子,却没有立刻递过去,探问:“今天这里有没有七八个男人住进来,都是骑马的,里面还有个女人?” 身着枣红色藏裙的掌柜抬起头来,上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云栖。 片刻,又望向假扮成女人、羞答答地躲在她身后的岩波,凭着阅人无数的敏锐,她会心一笑,却也不点破,贪婪的目光终于落在那锭亮闪闪的银子上。 有钱拿的时候,人的眼睛都特别亮,“七八个男人?” 她似乎认真回忆了片刻,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倒是有……七八个骑马过来的女人,我就说嘛,肯定是男人假扮的,一个个虎背熊腰、粗手粗脚的,浑身还带着臭男人的味道,不过其中一个倒是个美人。” “就是他们。”云栖大喜,立马奉上银两,吩咐道:“我们要住在他们隔壁,两间房,安排得好了,这两银子就是你的了。” 掌柜黑红的脸上堆满笑,接过银子,在手中掂了掂份量,心满意足地纳入怀中,叹了口气,“现在正是雪顿节,若是往年,城里的客栈都住满了人,我可没本事变个隔壁给你,现在么,店里就只有那几位客人,他们一共要了四间房,我把你们安排在同一个院子里。” 云栖诧然,“既然是雪顿节,为啥没客人呢?” 掌柜一脸惊奇,随即恍然大悟地笑了笑,“客官没听说吗,要打战了!” 她脸上的笑容灿烂如同春花,云淡风轻的话语,仿佛在谈论一千里外的战事。 “啊,要打战?”云栖一愣,惊得合不拢嘴,“谁打谁啊?我看大家都很平静,生活完全不受影响啊!” “平静?”掌柜捂嘴窃笑,“这里是女蛮国,城里就只有女人,大唐军队打过来,我们有什么好怕的,都是些大男人,实话实说,我们这里很久都没……见过男人了,正好见识一下。” 云栖一字一顿地笑问:“见识……一……下?” 她们口中的见识云栖已经见识过了,而且一下实在是过谦了。 想来还得那些汗津津的臭男人才镇得住这些缠人的蜘蛛精。 “这是打战哎,”云栖心虚地问,“他们可不是一般的男人,是当兵的大老粗,手里拎着刀,杀人如麻,不是开玩笑的,难道你们不怕吗?” 掌柜忽而笑得特别诡秘,“你知道领头的大将军是谁吗?” ——大唐声名显赫的将军多了去了,随便想想,脑子里都能飘来一串长长的名单。 云栖摇头,心里竟然隐隐盼着那个名字。 “秦王李世民。” 云栖双眸一睁,一抹笑意弯上唇角,分别那么长时间,竟然有些想他了,可一想到当初为何要离开长安,又硬生生被她憋成扭曲的表情。 随即想到,这城里头有成千上万的蜘蛛精等着他,云栖竟然又笑了,笑得有点幸灾乐祸。 “秦王李世民可是盖世英雄,”云栖定定地瞅着掌柜,仿佛下一刻这个女人就会成了秦王的菜,而她,总是下意识地审视着这些五花八门的菜。 一脸醋意地冷笑,“呵呵,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哼,史书记载,那人连六十多岁的萧皇后都没放过,这一城饥肠辘辘的女人,倒是够他好好泄泄火的! 掌柜沮丧摇头,扁了扁嘴,“哪里轮得上我们小老百姓,我们的国王早就安排好了,这样的大英雄当然只有公主才相配。” 云栖皱眉,“公主?” 他竟然即将迎娶女蛮国公主,云栖恨得牙痒,潜意识中,她自然已经把他当做她的菜了。 她挑食嫌弃是她的事,但并不意味着,这盘菜就舍得拱手让人啊...... 还没等掌柜来得及说什么,云栖又问:“你们有几个公主啊?多大年纪了?长得怎么样啊?” ——后面一问“跟我比如何”,话到嘴边,她又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店里没啥客人,掌柜正想有人说说话,兴致勃勃地掰着手指头算,“唔,大公主38,二公主35,三公主……” 云栖笑得更冷,安安静静地听着,掌柜足足掰扯了将近两分钟,“我们这八个公主都到了该嫁入的年纪了。” ——敢情从十三岁到四十岁都在该嫁人范畴,而且八个里面有一大半是三十朝上的公主。 云栖噗嗤笑出声来,好不容易才打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可是既然你们这没男人,公主又是怎么变出来的?” 掌柜郑重其事地回答,“女蛮国虽然没有男人,可只要有男人进来,” 她瞥眼瞅瞅跟自己差不多高的岩波,又朝下面偷偷看,咽了咽口水,“我们都是不浪费的。” 不浪费? ——奇葩国度,竟然把男人用来配种! “大唐派来的军队到哪里了?” “已经把北边出城的方向封锁住了,你如果要跑,只能从南边进城的方向出去。” “他们没有围城?” 掌柜颇为得意,“茂州城可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天险,想要围城,除非生出翅膀,越过旁边的雪山。” 云栖笑嘻嘻地说,“有意思,我从来没有见过打战,一定要留下来好好看看,你给我盯牢那几男人,有什么情况及时通知我。” 她心中暗暗纳闷,这队人马千里迢迢地将红绡弄到这里做什么? 二 盛夏的剑南,却是一派春日繁花似锦的景象。 “他娘的,”程咬金掌中的大斧几乎拿不住,一双剑眉拧紧,满脸大胡子,脸上挂着无奈苦笑,“这战还怎么打?老子一辈子杀敌无数,却从不杀女人!” 秦王身披银色明光甲,头戴银盔,盔上插着五彩翎羽,在汶川明媚的阳光下看来,身姿峻拔,如同山岳般巍然矗立。 吐蕃伙同南诏在边界滋扰,烧杀抢掠,剑南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 他特地请缨,率领大军深入剑南,一方面练兵,探查吐蕃的实力,一方面敲打南诏,削去吐蕃的左膀右臂,为将来稳固西南门户奠定基础。 秦王凝眉注视着矗立在雪山脚下的茂州城,冷笑:“老程,这茂州城的城墙如何?” “咳,”高原炽烈的阳光下,程咬金紫黑色的脸膛却漾起一抹诡异的红光,命犯桃花那种红,就连平时的大嗓门也温柔许多:“这还用问,这城墙既不算高,也不算结实。” 秦王微笑,“城墙上的兵卒呢?” 程咬金嘿嘿一笑,“一个个花容月貌,细胳膊细腿的,连弓都提不起来,更别说上阵杀敌了,她们手里的枪也就只能给我们这些老爷们挠痒痒!” 秦王面容忽而沉肃,剑眉轻蹙,“吐蕃与南诏联军连连败退,退入茂州,却让这帮女人来做挡箭牌,恐怕别有深意!” 老程笑声豪迈非常:“深意?!弟兄们很久都没碰过女人了,一个个都摩拳擦掌,就等着大将军一声令下,弟兄们怜香惜玉,肯定能让美人们欲仙欲死。” 立在城外半山腰上的秦王,举目四望,早已将城里城外的情形拢入眼底。 两军对垒,对面城楼上,七八个披着七彩璎珞、袒胸露背的女子,却正和着乐声,翩翩起舞。 秦王冷眼观察着城楼,唇角弯起一抹冷酷的笑,“这些妖女在跟咱们耍把戏呢,孙子兵法有云,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上上策。” 他偏头对向候在身侧的传令官,嗓音忽而沉肃,手中的马鞭朝城头上的舞姬一指,“传我将令,围而不攻,架巨弩,凡妖惑军心者——一律射杀!” 第五十一回 女蛮国(二) 呜呜呜……男人真不是东西,都是些畜牲,不……连畜牲都不如,以后都断子绝孙! 一 人生中第一次亲历战争,竟然会如此……云栖不知道如何形容,姑且先用“奇葩搞笑”四个字吧。 剑南夏日的清晨,充满着春花烂漫的气息。 雪顶在晨光下熠熠生辉,狭长的山麓上开满了五彩缤纷的格桑花。 半山腰的花海中,高擎的旗帜上,鲜红如血斗大的“秦”字正狷狂自在地飞扬,其下龙虎盘踞相纽,显得霸气威武。 矗立军旗下的年轻男子,身高八尺有余,头戴金盔,披着亮闪闪的明光甲,帅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鼓声隆隆,山脚下的大唐军队正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如同潮水般向孤零零的茂州城围拢过去。 军卒身披的铠甲和手中的枪矛,闪烁着凌厉的寒光,踏步扬起的灰尘模糊了他们的身影,却愈发显示出摧枯拉朽、气吞山河的气势。 那座城墙不算高、也不算厚实的茂州城,仍静静地矗立在晨光下,轻纱般的暮霭在城墙间氤氲,让它显得温柔而神秘。 搞笑之处在于,迎接如雷攻势的,却是一片摄人心魄的似水温柔。 男人们磨刀霍霍、拉弓引箭,箭头所指城墙高处,却是一片莺声燕语和丝竹管弦。 节奏欢快的女蛮乐声,曼妙妖娆的舞姿,以及整整一个城的女人,如同新娘般精心打扮过,一个个挤着挨着地趴在城墙上,正春心荡漾地打量着楼下的肌肉男。 女人在看男人,男人也在打量女人。 这是一场男人与女人的对决,刚与柔的较量。 云栖特别好奇温柔攻势的效果,她带着岩波躲在城楼的角落里,像是来看戏的,正在研究跳舞的女子当中,究竟谁是公主。 温柔攻势似乎奏效了,男人们到了城外并未直接攻城。 他们齐刷刷地停住进攻的脚步,放下手中的弓箭,仍旧保持整齐的阵形,然而严肃的眸子里,竟然也流露出一抹柔情。 男人靠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城楼上的女人们见状,慌里慌张的心终于放下,脸上满是胜券在握的笑容。 ——只要是功能正常的男人,见到女人,立刻就会变成绵羊,自然顺理成章地变成她们的菜。 女人们一道道目光放肆地扫过男人的身子,一副姹紫嫣红垂涎三尺的嘴脸,手上指指点点,窃喜:“果然威武呢……什么时候打进城来……我可等不及了……” “馋死人了……倒想看看汉人的风流手段如何?” “那个最帅……快看……” “哪个嘛?……还是第三排最中间那个好……” “哎哎,秦王在山腰上,哇......战神威武啊......” “嘘嘘……小声点,别让大将军听见嘞。” “呸,一副纯洁圣母的假样,谁不知道,她府里头藏着猫腻呢。” 唉,老虎不发威,还当是病猫哟…… 久旱的女人们,心里早已按捺不住,如果不是兵临城下,刀光霍霍,照以前早就冲出去直接上手了。 呵呵……这里女人可是老大,男人就得顺从女人…… 云栖几乎要笑死,冷冷道:“搞笑,如果这样也能守住城池,这帮女人真能征服世界了。” 岩波满脸老成的笑,“不然怎样,难道让她们真刀真枪地冲出去找死?” 没有见识过战争残酷的云栖心情复杂,她既希望这些女人能拿出应有的气势,好好杀杀臭男人的威风,又盼着能够瞻仰一代战神的风采。 重色轻友,重友轻色……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矛盾。 恨铁不成钢,眼见双方呆愣愣地对峙,云栖急得直跺脚,“这些兵见到女人就傻啦?什么战神、盖世大英雄,见到女人就挪不动脚,我早就知道,你tm就是这种货色!” 到了这里,没有各种眼睛和耳朵,没了约束的云栖偶尔还会爆个粗口。 可是战场双方依然深情对视着,他们不像是来打战的,倒像是牛郎织女千里来相会的。 她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皮,为了这场千载难逢的大戏,天不亮就爬起来,早饭都没来得及吃。 “岩波,就这么大眼对小眼地干耗着,一点没劲儿,走吧,去吃饭,本小姐不奉陪了。” 正在这时,城楼上忽然有歌声响起,云栖听不懂蛮语,但云雀一般的音色仍吸引她偏过头去。 淡金色的晨光落在满缀的七彩璎珞上,让裹着红裙的女子耀眼得不像话。 她红润的娇颜藏在缀着七彩璎珞的红色头冠下,包裹在红裙里的身材,丰满而玲珑,随着曼妙的舞姿盈盈舞动。 她边唱边跳,缓慢的肢体动作,却充满着节奏感,轻舞的七彩璎珞,却总是透出悦目的灵动。 翩然旋转间,头冠下的绯红色轻纱扬起,露出一张年轻绝美的脸。 这一刹那,云栖惊得捂住了嘴,喃喃,“红绡——” 一大早就没见到她的人,竟然跑到了这里! ……她到底是什么人? 为什么会出现在这? 她……不瞎啦,一双秋水般的眸子,面朝雪峰的方向,迷人的目光总是飘忽着落在秦王的身上,红艳的唇弯起柔魅的笑,当然,那也是对秦王的笑。 如果知道窦三郎的真实身份,在长安的时候,她也许…… 这一刻,蝴蝶蛊三个字忽然从心间飘过……云栖忽然觉得,眼前的一切更像个温柔陷阱。 二 “老程,”山坡上的秦王正与程咬金弈棋,落下一子后,抬手指着城楼上艳美绝伦的女子,“快看,那姑娘在唱给我听,跳给我看——” “真是没意思,”程咬金手中的白子尚未落下,看看美人,又偏头嫉妒地白了他一眼,“明知道你这人花心,这些女孩子总是中意你,在京城是这样,到了这里还这样。” 凝望着迷人的春色,秦王深深吸了一口气,唇角浮起一抹狞笑,“没有打开城门迎接,给我玩这套不战而屈人之兵,可笑,战争岂是儿戏!” 程咬金苦笑,“美人载歌载舞欢迎远客,打不得杀不得。若无功而返,不但会被太子借机弹劾获罪,还会被天下人耻笑,破了城,又有人说她们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大唐军队恃强凌弱、滥杀无辜,人言可畏,进退两难啊!” 秦王若有所思地默了半晌,忽然道:“男主外女主内,这是天理伦常,这女蛮族逆天而行,天自诛之。” 说到这,他抬眸望向幽碧的晴空,飘忽的云朵间,忽然多了星星点点、色彩斑斓的风筝。 程咬金咧嘴一笑,“兄弟们这几日准备的风筝终于上天了。” 风筝色彩斑斓,形状各异,有燕子、蝴蝶、蜈蚣,金鱼、老鹰……飘飘忽忽,顺着雪顶上吹来的山风,越过翠色氤氲的山麓,越过巍峨宏伟的城楼,挂在了茂州城上空。 ——像鸟一样会飞的奇怪东西?汉人可真会玩,还很漂亮! 趴在城楼上只顾着看男人的女人们立刻就注意到了。 这辈子第一次见风筝,女人们抬头四顾,欢呼雀跃,竟然将杀气弥漫、庄严肃穆的战场变成了喧嚣的市集。 似对山下嘈杂的欢呼声置若罔闻,秦王低头专心致志地推敲棋局,忽然落下一子,这一子,重若千钧,棋局胜负已分。 完了,程咬金目中一黯,叹了口气,苦着脸落下最后一子,告负收场。 城楼上的呼声愈发高涨,秦王举目凝望着那一个个蓝天下飘忽的影,脸上溢出成竹在胸的笑。 “老程,你看,他们就是上天的使者,给这些忤逆上意的女人带来了上天的旨意。” 他的话音刚落,天上那头最长的蜈蚣已经飞到了女蛮国王居住宫殿的上空。 炽烈的高原阳光透过风筝,恍惚间,蜈蚣头部的触须忽燃起一缕火焰。 紫色混杂着青碧色的火焰顺着风迅速蔓延,嗞嗞作响着向蜈蚣头窜去。 顷刻间,傲游在蓝天下的蜈蚣已被紫焰吞噬,迅即凝聚成火球。 火球噼啪燃烧着朝着下方庄严的宫殿坠去,在阳光下划过一道耀眼的流光。 放眼望去,漂浮在茂州城上空的风筝,仿佛约好了般同时燃烧起来。 转眼间,半空中火光闪烁,大大小小的火球如同冰雹般急坠而下,在碰撞到城里密密匝匝的屋顶时,“轰隆隆”发出硝石炸药特有的爆炸声。 一时间,以木制为主的茂州城,立刻陷入一片火海。 大地变得炙热,空气仿佛也在燃烧,烤得每个人脸和身上发烫,里面混杂着呛鼻的烟气,让人几乎无法呼吸。 顷刻间,原先矗立在高原雪峰下的美丽而幽静的城池,已经被浓烟和火光笼罩。 ——原来这家伙唱的是这出戏啊......他倒是把硝石霹雳弹学去了! 倚在城楼上呆看风筝的女人们大惊失色,终于恍然大悟,四下响起一片哭爹喊娘的咒骂声。 呜呜呜……男人真不是东西,都是些畜牲,不……连畜牲都不如,以后都断子绝孙! 城楼上负责守卫的大将军,自然是位女将,对着在火光里不断爆炸的茂州城,气得直跺脚,挥臂高喊:“闲杂人等都给我回去,撤!往后撤,回去救火——” 不用她发令,城楼上的女人早就一窝蜂地涌向楼梯,下楼……慌不择路间又有人被挤倒,人挤人、人压着人如同叠罗汉般,城楼两旁的楼梯上混乱不堪,哀嚎声、惨叫声不绝于耳。 云栖虽然觉得她们愚蠢可笑,可见到这副混乱而悲惨的情景,心中十分不忍,连忙招呼着岩波,一同上前救人。 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这时城门已经敞开,那些臭男人正得意洋洋地窜进城,看到四下奔逃的女子,如狼似虎直直向女人扑上来。 第五十二回 女蛮国(三) “没有谁告诉我,那是我亲眼所见,你嫁给秦王,我还去喝了喜酒,闹洞房的时候,你穿着喜服坐在床榻上,对呀,那就是你啊!” * 注视着地面上追来逐去的男女,一向爱打抱不平的云栖,并未觉得自己需要做点什么。 还能做什么呢?螳臂挡车、蚍蜉撼树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保命要紧,顺应天道才是万全之策……何谓天道……这个么,难道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她下意识地朝着红绡曾经跳舞的方向瞥了一眼。 不知在何时,红绡趁乱再次神秘地消失了。 现场嘈杂而混乱。 女人们四散奔逃,肆虐的火光映红了半边天,浓烟混杂着尘世间的苦难滚滚飞向长空,如狼似虎的唐军正从城门源源不断涌进城。 他们口中大声呼喝着,手里肆意挥舞着亮闪闪的刀剑,像是在进行一场远古的狩猎。 女人们惊声尖叫着、跌跌撞撞地跑,如同一群群被饿狼围追堵截的羊群,朝着硝烟弥漫的城逃去。 灾难来得太快,快得让人猝不及防。 城楼上熙攘的人群已经做鸟兽散,那个曾经威风凛凛的女将军早已不知所踪。 你绝对想不到,彼时人声鼎沸的城楼,片刻间竟如同死一般寂静,只有云栖和岩波还在那里呆呆傻傻地立着。 云栖望向对面近在咫尺的雪山,端坐在漫天花海中的伟岸身影,仍旧在云淡风轻地与手下说笑着,一副“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潇洒模样。 他不知道她就在眼前,而她只是远远地望着他,这也就够了。 从离开长安的那一刻起,她已经决定不再与他牵扯不清。 宫门深似海,喜好自由的她,是绝不会陷进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泥潭里去的。 她痴痴凝望着,曾经的一个个瞬间鬼使神差般地浮现在眼前,他曾经的话语温柔地在耳畔回响。 这是一个多么聪明睿智的男人,他与她的话题自由、跳跃,纵观古今。 从隋炀帝大运河与科举制度对历史的贡献,到未来航海时代封建制度的没落,从西方文艺复兴到人类最终被智械所统治…… 是啊,既然人类的未来是如此黯淡,她为什么还要去面对那个悲惨的地下世界呢? 回忆着他的话,这一刻,她竟然再次犹豫起来,心中倍感迷茫,不应执着于黯淡的未来,然而举目无亲的她,却又难以在这里找到归属感。 天地间笼罩着迷蒙的烟气,她的人仿佛身在雾中,迷失了方向。 茫茫然间,他暖烫的眸子滑过眼前,云栖呼吸一窒,分别许久之后,心里竟然再次微微一痛。 ——那个邪恶的李梦说过,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人的生命会变得更有意义,情感只是人类文明前行的绊脚石。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理智可以轻易地判断应不应该,可是感情,隐藏在人心里的感情,已经超出了理智所能理解与掌控的范畴。 人如果不遵照内心的渴望……心会失望,会空落落的,会疼…… 茂州城在燃烧,惨叫声与哭喊声此起彼伏,将她从惶惶中唤醒。 云栖叫上岩波,二人迅速回到藏身的角落,手忙脚乱地套上男人的衣袍。 当再次从角落里钻出时,他俩俨然已是一副道人的装扮。 面对秦王麾下经年征战沙场的狼兵,女蛮国毫无招架之力。 从城楼上望去,唐军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如同疾风暴雨般扫过茂州城。 这个隐藏在群山间、遗世独立的女子王国,已经在熊熊烈火中化为一片废墟,彻底从华夏大地的历史长河中泯灭。 这场毫无悬念的战争临近结束,陆续有成群结队的女人被俘获。 果然是战神,兵不血刃地灭了女蛮国。 不论过去身份地位如何悬殊,此刻贵族与平民同样卑贱、狼狈不堪,战战兢兢地离开她们曾经的家园,如同牲口般地聚拢在城楼外的空地上,等候着命运的宣判。 或许是源于男人之间的同情,驻守在城外的唐军在背阴的城墙根下辟出一处角落。 “你们老实呆在这!”云栖和岩波被押出城,送到这个专门用来拘押男人的地方。 一阵粉腻的脂粉香气扑鼻而来,混合着男人的汗腥气,令人作呕。 云栖暼眼看过去,浑身禁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但见这些男人一个个面容俊美,皮肤白净,如同女人般穿红着绿,涂脂抹粉,打扮妖娆,甚至连说话的嗓音也阴阳怪气的。 “哎呀,你别踩到我啊!”云栖被人推了一把,怔仲站住,随即便被人挤进了墙根里面。 陆续又有男人被捉住、送过来,他们互相招呼着,似乎互相很是熟悉。 大部分人羞愧地低垂着脑袋,有几个胆大脸皮厚的,你一言我一语地跟看守诉着苦。 “兄弟,我们都是被这些女妖精抓进城去的,你们终于来了,谢谢搭救,什么时候放我们走啊?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家了,天煞的,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呢。” 看守斜睨着这些带着娘娘腔的男人,满脸猥琐的笑,顺手大胆地捏了一把问话那个结实的臀部,“想老婆孩子?胡说八道!我看你养得白白胖胖,怪可爱的,老妖婆的滋味儿如何?” 老妖婆自然是女蛮国国王,这里面十有七八都是老妖婆的男宠。 岩波正忙着跟一个年纪相当的斗嘴。 云栖低垂着脑袋,刻意与周围的人保持着距离,跟这些男不男、女不女的家伙混在一起,令她浑身不自在。 眼见已近晌午,空空如也的肚皮又开始唱空城计。 “唉,啥子时候才有饭吃啊?”有人问。 大家趁机吵吵嚷嚷起来,“饿死人啦!”“放我们走吧!”“都是被这些妖女祸害的。”“救救我们!” 七嘴八舌的叫嚷声此起彼伏。 一阵疾驰的马蹄声在他们跟前停住。 在一群长期被女人蹂躏、被纵欲过度折磨得苍白羸弱的男人当中,云栖这个道士打扮的男子,唇红齿白,面容如画,虽不扎眼,却很是惹眼。 嘈杂的人群忽然变得鸦雀无声,当中分开,低垂着脑袋的云栖,眼角余光瞥到一双穿着军靴的脚,黑魆魆的马鞭子,寒光四射的长剑,剑刃上还滴着血。 她深吸一口气抬起头来,正好与来人照面。 “咦?云姑娘?” “哎……羞涩……小霸王?” 两个人同时呆住了。 在这距离长安千里之外的女蛮国,在万军丛中,竟然还能碰到熟人。 小霸王就是王云,兵部王侍郎家的公子,有着武人所独有的矫健身型,颀长、挺拔、肌肉精干结实,一拳头就能打死人的那种。 云栖连忙献宝似的爆料,“红绡在这。” 王云喜欢红绡,在人前吆五喝六,在红绡面前,却总是一副羞答答的模样,时常借口买花跑到云栖这里来看红绡。 王云瞥了瞥云栖身后同样一身道士打扮的岩波,再望向她时,一双流星般闪烁的眸子里,满是戏谑,上上下下看看她,咧嘴羞涩一笑:“你是道士?”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云栖眨巴着眼睛,示意有些私密的话不方便说,又期期艾艾地点头,“我在白云观修行,师从诺德仙师。” 诺德在长安赫赫有名,这一路上从长安到南方,抬出他的大名,比皇帝还管用。 编造完,云栖连忙转移话题,“嘿,害羞小霸王,原来你真是大将军?” 话说这长安城里,在秦王麾下有名号的,除了隋末起事时赫赫有名的枭雄,大部分都是世家子弟出身。 小霸王来水月楼捧红绡的场,却绝口不提自己的来路,只说是王侍郎的公子。 尽管穿着便服,只是那身鹅卵石般的腱子肉,一看就知道是武人出身。 当时身边执壶的妓女,半开玩笑凑到他脸际亲了一口,小霸王脸立刻红透了,喝到口中的水酒噗嗤一声全部喷了出去。 这么害羞,根本就不像出来混的。 小霸王会意,将云栖拉到一边,凑到耳际,疑惑低语:“你不是已经嫁入王爷了?” 云栖使劲摇头,“开玩笑,你谁告诉你的?我什么时候嫁给他的,没有的事!” “不是哎,”小霸王挠了挠头,盯着云栖的脸,好像她的脸上长了一朵大大的喇叭花,“没有谁告诉我,那是我亲眼所见,你嫁给秦王,我还去喝了喜酒,闹洞房的时候,你穿着喜服坐在床榻上,对呀,那就是你啊!” 云栖眼珠子一转,耸了耸肩,“我脑子没坏,他找的谁我不知道,反正不是我。” 小霸王举目四望,远远看了看聚集着被俘女子的那片人海,疑惑着问:“红绡失踪了,我一直都在找她,她当真就在此处?” 云栖点头,“攻城前我还见到了她,可是现在不知道去哪里了?你一定要帮我找到她!” “那是自然,”小霸王又问:“你们为何离开长安?水月楼的刘妈妈可是一直都在找她。” 云栖叹了一口气,又开始编:“我出家入道,四处云游,今日途径此地,不想被困在城中,幸好遇到大唐军队,否则,唉,怕是逃不出这鬼地方。” 小霸王眼珠子一转,喜道:“太好了,云栖道长,大将军特地交代过,军中正需要道人随军占卜,运用奇门遁甲占望星气,还请道长留下。” “啊,”云栖皱眉,嗫喏问道:“随军占卜,运用奇门遁甲占望星气?” 那家伙啥时候还搞封建迷信了?! “唔,”小霸王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反问:“占卜观星都是道家最基本的法术,道长难道不会?” 先稳住他,将来找到机会再伺机开溜。 云栖连忙点头,“这些都是我们道家未卜先知的法门,仙师都已经传授给我,当然会。” 小霸王又道:“这一路与吐蕃、南诏交战,弟兄死伤无数,自然需要道长帮助超度游魂,让他们能够魂归故里。” 云栖立刻想到了诺德,还有诺德的意识空间,超度游魂与意识空间必然存在某种联系,应该……可以试试。 她忐忑不安,迟疑着开口:“我一向喜欢自由,只想求仙问道,游历四方,待大军结束战事,我便要离去。” 小霸王哈哈大笑,又重重地拍了一记云栖的肩膀。“大将军要仰仗道长的地方还有很多,到时候得了赏赐,可得请兄弟我喝一杯!” 云栖还真吃不消这一记,身子晃了晃,方才立稳,皱着眉勉强点了点头,特地交待他,“我现在道号云空,千万不要泄露我的真实身份,尤其是对你们大将军,否则,咱们朋友没得做。” 第五十三回 女蛮国(四) “这是药哎,他以为吃药是喝汤吗?就是十全大补汤也得费时费力的准备不是?现在没有!” * 大军攻克女蛮国后便启程回长安。 奇怪啊,战神居然收兵了?! 云栖总觉得这里面有点阴谋的味道,琢磨着尽快找机会开溜。 可王云每日阴魂不散地跟着她,就连睡觉,云栖的帐篷外面也总有军士巡逻。 云栖倒也不急,眼见着大军已经到达汉中,随后就要进入秦岭。 秦岭山高谷深,大军行进队伍绵延数十里,想要跑路轻而易举。 黄昏时分,云栖正坐在案前捣鼓那些金石药粉。 最近她在研究法术。 手边那本《缺一门》算是奇书,分为上下两册,鲁班所着,上册是道术,下册是医疗法术,如此奇书当然是从万空妖僧那里顺来的。 王云撩开帐帘走了进来,“云栖,将军命你准备丹药。” “将军?” 云栖忽然被打扰,愕然抬头,发现来人只是王云,舒了一口气,心里头却隐隐失望。 她隐藏在军营里已有数日,那家伙难道就没有丝毫心灵感应? 接着她立刻想到了原因——大唐军队接收了整个女蛮国,虽说这种南蛮小国跟中原大邦没法比,可各个年龄段的女子也足有万人。 姿色好的入宫,差一点的卖到平康坊,其他奖励给征战的军士,虽说是万人,细细算来,真还不够瓜分的,许多品级低、功劳少的军士还轮不到。 一边是久旱逢甘霖,一边是阳气旺盛的战神,一拍即合,他还能闲着? 想到这,云栖脸绿绿地冷哼一声,“他浪里小白龙,每天划水还能不舒服?是不是晚上孤身战群英操劳过度啦?” 王云在她身旁坐下,杵着脑袋笑嘻嘻地说,“你怎么成诸葛亮了?足不出户便能知天下事?!” ——还真让自己猜对了! 她想起被色狼吻过的地方,顿时觉得恶心,抬起手抹了抹唇,脸色愈发冷,冷嘲热讽道:“药不是糖,不能乱吃的,吃错了药,会要了人命的。” 王云一点没眼色、仍旧笑嘻嘻地说,“将军听说道长道法高明,每经过一地都要进山采药,想请道长准备点补肾壮阳的丹药,晚上要用。” “壮阳……还晚上?”云栖挑了挑眉,什么情况,战神还需要特意准备壮阳药,“这是药哎,他以为吃药是喝汤吗?就是十全大补汤也得费时费力的准备不是?现在没有!” 王云耸耸肩,“现在没有就算了,不过后天晚上一定要准备好!” 云栖嗤了一声,终于忍不住问道:“他后晚有什么安排?” 王云一惊一乍地拍了拍云栖的肩膀,“啊哟,你还不知道啊?!” “知道什么?”云栖撅嘴,“又没人告诉我,我为什么会知道?” “军营里在举办歌舞比赛。” 这唱得是哪出啊,“军营……歌舞比赛?” “都已经比了好几日了,后天晚上将军要举办庆功宴,各营选出来的美人都要上来表演,到时候决出花魁,当然,你也知道,程将军的黑白夫人管得严,他有色心没色胆,花魁自然是配将军的啦!” 当她死人啊,王云一面说,还一面似笑非笑地打量着云栖的表情。 云栖撇了撇嘴,本想骂两句,再一想,自己早已表明过态度,无奈强忍着闷气,一脸不关我事的无所谓。 结果一口气闷在胸口,剧烈地咳了起来,脸上憋出扭曲的表情,“哦,哼……咳咳,春药敢情是为花魁准备的!” 花魁……红绡? 蝴蝶蛊? 不会了吧,红绡已经改过自新……再说了,你既然不打算跟他纠缠不清,他要死要活,关你何事? 总还是有点关系的吧? 至少跟大唐江山有关系哎! 你关心大唐江山?得了吧,想找借口去看歌舞比赛吧! 云栖终于憋出特八卦的神情,“你的红绡马上就要跟将军洞房花烛了,你不急?” 王云一脸无所谓的笑,“她,天上的月亮虽好,可就是看得见摸不着。红绡从来都不是我的,将来更不是。” 激将~不成,云栖瞥了瞥手上的《缺一门》,深吸了口气抬起头来,满脸小狐狸的笑,“你替我回禀将军,我最近刚学了一个新方子,制出来的丹药效力是寻常的五倍,让他做好准备,一个花魁是不够滴,可以准备五个。” 皓月当空,银白的月华里立着一人,山岳般的身形在地上投下浑厚的影。“准备五个?” 王云笑嘻嘻地凑近,“将军,女人心我最清楚,嘴硬,听到花魁二字,醋坛子早就打翻了,将军可得小心,爱吃醋的女人不好惹!” 那影巍然不动,道:“烦劳王兄通告全营,后晚庆功宴后,本将军要与选出来的花魁洞房花烛。” 第二天,云栖立刻派岩波出去打探消息。 只是被俘虏的女蛮人数众多,按照身份分散关押,女蛮国王、公主和大臣关押在主营地,而其他女蛮则分散在各营地。 想要找人如同大海捞针,不过倒也将后天晚上庆功宴的安排都摸清楚了。 云栖不想抛头露面,每日行军结束,她仍旧独自躲在营帐里配制丹药。 夜幕降临,一轮明月挂在秦岭绝壁嵯峨的山巅。 夏日山风清凉,松涛起伏,如同驻扎山谷里欢畅的人潮。 主军帐地处山谷地势最高处,军帐外面,各色异域美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正角逐花魁。 南蛮女子最擅长歌舞,一时间,异域乐器演奏的乐声,和着节奏欢快、清脆悦耳的歌声。 舞台上载歌载舞,台下军士们也扭腰摆臀,看得如痴如醉,不时发出阵阵如雷的掌声和肆意的哄笑声。 站在人群边缘看热闹的云栖,见王云挤过来,从腰袋里摸出一只锦盒,打开,满脸狞笑着交待:“本尊为将军准备了两粒,诺,左边这粒赤红的,叫做蛟龙雄风丸,药力最盛,服药后宛若蛟龙腾云……” 王云捻起赤红丸,色咪咪的嬉笑:“最盛有多盛?” 云栖一本正经道:“一夜五次不在话下。” “五次啊……”王云双目放光,咽了咽口水,“看上去就知不俗......什么时候也给我准备点?” “当然不俗啦!”云栖点头应下生意,开始掰着手指头数落:“这可是上古传世的方子,把我最近寻来的好货都用光了,鹿茸、蛇鞭、阳起石、杜仲、菟丝子……都是壮阳灵药,吃下去立马见效,你如果要的话,给你个熟人折扣,一百两银子一粒。” 王云凑近一嗅,猛力地抽了抽鼻翼,忽然眯起了眼睛,疑惑:“我怎么闻着有股怪怪的异香?” 云栖仍旧一副专家唯我独尊的架势,强调道:“最后用鹿血搅拌均匀,你想想,能不放点香料调一调气味吗,否则太腥!” ——都是编的啦,什么壮阳药,里面只有一味药,巴豆。 整丸下肚,一夜恐怕不止五次,就是战神也得把阳气统统泄个干净,连路都走不稳,犹如腾云驾雾...... 云栖一脸专业的严肃,王云自然不疑,又捻起另外一粒深褐色的,习惯性地凑近嗅了嗅,“这粒呢?闻上去倒是清香怡人。” “这粒又称六味地黄丸,”云栖摇了摇头,“都用了些温和补气的药材,需要长期服用才能见效。” ——按照设计,温和补气的当然是阳气泄尽、躺在榻上动弹不得的时候用喽! 王云点头,满意地将锦盒塞进怀中,台上银铃般的歌声引他望过去。 秦岭的月光落在璀璨的银首饰上,让月色里的姑娘耀眼得不象话。 她丰满的身材与红润的娇颜藏在银饰下,却无比的明艳。 她边唱边舞,伴着嘹亮歌声的,是节奏缓慢动作简单的舞蹈。 她灵动的腰肢晃动着满身的银铃,迷人的目光总飘忽着落在台下正中央的秦王身上,单纯的几个肢体动作,被她跳出来,变得意味深长。 如此迷人的姑娘,虽穿了一身苗家的装扮,却依然隐藏不住她的身份,也许,那个身份也是如同这身衣饰,不过是临时的吧?! 花魁自然就是红绡,她的出现颇有些筹谋的味道,云栖一点都不惊讶。 ——她感兴趣的是整个世界…… 道不同不相为谋,云栖鼻子酸了酸,默然叹了口气。 如果红绡知道窦三郎就是秦王,恐怕在长安的时候,为了她心目中的幸福,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去争取。 她与红绡……终究不是一路人。 台上已经决出花魁,女蛮国的公主满脸恨意地被带走,自然是错过了这次改变命运的良机。 军士们拥着秦王去喝酒庆祝,王云也过去献宝,婢女引领红绡前往秦王的寝帐……而一身道人打扮的云栖则起身离去。 此刻不走,更待何时? 云栖回帐换上黑色夜行服,背上收拾好的包袱,走到帐外。 回身朝闹腾腾的主军帐方向望去,簇簇篝火照亮黑夜,也照亮一张张醉醺醺的脸。 云栖痴愣愣地凝望着,那道巍然如同山岳的身形,已经换上一身绯红色喜袍,伟岸、疏朗、俊拔、矫健…… 她可以翻遍人世间一切美好的词语形容他。 然而,他却是那轮高挂夜空的明月,普照众生,润泽万物。 想要得到他的一心一意,原本就是痴人说梦。 云栖噙着泪,猛然一转身,朝着营地辕门的方向奔去。 夜已深。 喧闹声被重重沿着狭长山谷布置的一顶顶军帐隔绝,逐渐远去,最后只剩下漫无边际的幽寂。 没有半个人影,没有丝毫声响,整片营地笼罩在魆暗当中,就如同一座被诅咒的坟墓。 一柱香功夫后,云栖行到谷口。 奇怪,辕门敞开着……守门的军士消失不见了! 第五十四回 女蛮国(五) “路上行人在隆冬,过河无桥走薄冰,小心谨慎过得去,一步错了落水中。云栖已经随大军进了秦岭,在山里头难道会有危险?” * 诺德如常端坐在洒满清辉的几案前,抛出六枚铜钱卜了一卦。 万空和尚的藏书,除去云栖带走的,其余自然一本不落地进了他的书房。 他看了看卦象,对着正在翻看的《六十四卦》查找一番,找到后,又开始研读晦涩难懂的卦文:《风山渐》卦,行走薄冰,“渐”者进也,故有行走薄冰之象也。 “不好,”他皱起眉,对着卦文喃喃:“路上行人在隆冬,过河无桥走薄冰,小心谨慎过得去,一步错了落水中。云栖已经随大军进了秦岭,在山里头难道会有危险?” 秦岭群山重重,月下魖黑的山影宛若迷宫层叠。 身着绯红色喜袍的秦王阔步走入寝帐。 红烛火光摇曳,却愈发衬得女子头上的龙凤银帽璀璨耀眼,摇曳的银光照得女子娇颜光华四射,胸口上垂缀的银铃,窸窣脆响。 秦王用手指勾起她莹润的下颌,拇指拂过她红艳的朱唇,邪惑一笑,“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身子一软,柔柔跌进他的怀里,声音更是能把人融化了,“银魅。” 秦王半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鼻翼间充满着惑人的异香,令他嗓子堵住了般,陡然暗哑,“果然魅人。” 还没反应过来,一粒药丸就被他塞入樱唇,银魅吃了一惊,直觉将药丸含在舌下。 不料那人立马攻入,一顶一送,那粒古怪的药丸便滚入喉咙。 一阵热吻之后,银魅好不容易喘上口气,愕然发问:“将军,那是什么?” 回答她的只有一双探寻的眼睛,秦王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好像她脸上长着一朵大红花,片刻后,问:“你现在有什么感觉?” 能有什么感觉? 猪八戒吃人参果,还没来得及嚼碎尝尝味道就吞下去了。 银魅润润喉咙品了品,愕然后两侧脸颊飞起红云,一时间娇羞无限:“有点辣,想不到将军还准备了助兴的丹药,也不跟魅儿提前说一声,吓死奴家了啦!” 秦王剑眉挑了挑,蛟龙雄风丸里的药材,可没有一味是辣的。 他心中暗自庆幸“料事如神啊”,又问:“怎么个辣法?辣椒的辣?” 银魅迟疑地摇了摇头,嗔道:“味道很怪,酸酸辣辣,还有点涩苦,到底是什么?人家从来都没吃过的啦!” 秦王微笑,“觉不觉得热?浑身燥热的热?” 女子抬眸盯着他看,恍然大悟,明眸里面立刻涌出火热的欲望,柔柔扑入他的怀里,小手捶胸:“殿下真坏,真坏……” 壮阳药酸酸辣辣,还会苦涩! 那是什么鬼? 怀抱温香软玉,他只得作罢,心里头莫名忿忿,什么蛟龙雄风丸,如果自己老老实实吃下去,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丑?! 臭丫头肯定躲在哪里等着看戏,他四下看了看,你不是好奇吗,本王索性让你看个够。 秦王忽然开怀大笑:“今晚本将军让你欲仙欲死。” 银魅只觉身子一轻,整个人已被秦王拦腰抱起。 女子娇笑晏晏,“大将军,我们这是去哪?” 穿过夜色弥漫的营地,就在山谷一处僻静的角落,悬崖瀑布边水声激越。 银魅忍不住四顾,林莽幽暗,天地间一片静谧,白练般的水流喷薄而下,轰轰然尽掩欢娱,月光下的泉水闪亮,光彩盈盈。 女子魅声娇笑:“秦王果然名不虚传,即便在情场也总能推陈出新!” 秦王抱着银魅步入温柔的泉水中,俯身咬住她的耳垂低语:“所谓鱼水之欢自然要有水,今晚要洪水漫天,你怕不怕?” 耳垂上婆娑的痛楚,与富含男人气息的热气交织在一起,女子浑身禁不住地颤栗起来。 秦王邪魅一笑,他的热吻,他的情欲如暴雨般落下。 ...... 任凭她予索予求,可是他却昂着头,抬眼机敏地搜索过昏暗的树林。 月色勾勒出蛟龙般盘踞的山影,重重叠叠的树影里,他总觉得有视线落在身上,如芒在背。 是她,一定是她?! 你要明白,做本王的女人就必须容得下其他女人,秦王妃如此,你也必须接受这一点。 王云前来禀报说你已经走了,本王不信,你绝舍不得离开我! 正在汪洋里沉浮,身下的女子忽然咬住他的肩,阴狠的力道,让他不禁呻吟出声。 就在这时,银芒一闪,全身不着一缕的女子,掌心却隐藏着一支锐利的银簪,朝着肩膀上的咬痕而来。 刚才银魅脱去银帽时,他留意过,女子高高的苗髻上仍旧别着一只银簪。 银簪喜鹊衔珠的式样别致,立在枝头上的喜鹊惟妙惟俏。 然而,喜鹊口中的银珠却是中空,里面养着蛊。 豢养多年的蛊用主人的鲜血喂大。 只要有伤口,蛊物嗅到鲜血的滋味儿,便破茧而出,立刻从伤口处钻入。 本该捂住咬痕直到蛊物破茧而出,然而紧握银簪的手却在半空中凝结。 被秦王铁指钳住的手,愈显苍白而纤弱,无力地张开,伴着女子痛苦的呻吟,那枚银簪“扑通”跌落泉中,溅起一抹晶莹的水花,便没于无形。 “殿下,”女子颤抖的声音惊呼,“好痛——” 秦王垂目紧盯着水面,就在银簪缓缓坠入水底的刹那,盈满月华的水波里闪出一道金芒,他吃了一惊,想都没想已纵身跃到岸上。 “好痛?”秦王捂着鲜血淋漓的右肩冷笑,“妖女,刚才好像被咬的是我,你痛?!” 正欲起身的女子忽然脸色一变,捂着小腹弯下腰去,整个人蜷成一团,疼得嘤嘤叫唤。 “哎呦,我肚子好痛,哪里有地方方便……你刚才到底给我吃了什么?” 套上衣袍的秦王,斜睨着光溜溜满世界找地方的银魅,忍俊不禁冷笑:“偷鸡不成蚀把米,罢了,本王恕不奉陪!” 本想拿银魅问个死罪,被这副搞笑情景一掺和,他就只想笑,捂着鼻子准备撤,此地不宜久留。 妖女啊,若是本王服用了这粒蛟龙雄风丸,不但雄风不再,还会威仪扫地。 看她一直笃定,云淡风轻,不急不恼,本想给她来点刺激的,熟料这个臭丫头竟然出此下策。 他顿觉此事一点都不好玩,恨得甚是牙痒。 山风卷着烟气扑面而来,秦王举目探看,正是营地方向。 他纵身一跃,攀到树上。 只见位于营地地势最高处的主军帐正燃起熊熊大火。 烈火烧得牛皮帐篷噼啪作响,空气中弥漫着皮肉炙烤时特有的焦香。 而整个营地却如同坟墓般安静,没有巡逻的军士,没有求救声,任凭烈焰将他的军帐和寝帐吞噬。 而主军帐外面的空地上,却围着一群夜行人。 这些夜行人手中高举弩弓,腰配长剑,体型高大健硕。 凭他多年征战南北,一看就知道,这些人训练有素,行动敏捷,都是军人,但绝不是个头瘦小精干的南人。 秦王半靠着树丫,摸了摸唇边蜷曲的八字胡,又暼眼看了看正在树下方便的银魅。 心下了然。 妖女跟这伙人必是同伙。 他纵身跃到树下,一把扯住已经穿戴整齐,正打算逃走的银魅,笑眯眯地问,“红花魁,你这是要去哪?” 银魅身形一滞,却立刻否认,“殿下这是在叫我?我可不姓红!” 秦王嘿然冷笑,“你终于说了一句实话,初云公主?” 银魅忽而敛去风尘之色,昂身玉立,不动声色的眼睛深不见底,淡淡的回答,“秦王殿下,你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 秦王冷笑,“你父王连自己有几个公主都记不清楚,他值得你牺牲一切、甚至生命吗?” 女子已然换成一副凛然不可冒犯的仪容,表情冷肃宛若石雕,冷冷道:“只要我姓杨,便要为杨家报仇雪恨,不像那个贱人,竟然以身侍贼!” “你在我兄弟间虚与委蛇,意欲何为,说,是谁派你来的?” 杨初云嫣然一笑,悠然道:“我恨不得把你和你的大哥剥皮拆骨,哈哈……” 娇笑间,玉手一翻,指间挥出一道银芒,银芒直奔秦王的咽喉而去。 秦王早有防备,侧身避过,反手在女子后颈上猛然一击。 倔强的女子扑倒在地,登时晕了过去。 秦王压低嗓门吼了一声,“老八,热闹看得还不够?!还不赶紧给我出来!” 说着从袖口掏出一块雪白丝帕,若有所思地抹了抹自己的唇。 瀑布旁茂密的蕨叶忽然窸窣响动,一道黑影如同夜枭般掠出,立在秦王身旁,拱手拜了拜,“主人。” 秦王偏头瞥眼望了望地上的女子,若有所思地叹了口气,“带她会回长安,严加拷问,她的眼睛究竟是谁治好的,受谁指使,幕后之人在哪里……” 老八疑惑道:“这妞在明月寨时并未接触到特别的人,被太子派来的人带走时,眼睛竟然已经复明。” 秦王思索着,“她住在何处?” “她住在村民家中,只可惜那家人都被烧死了,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也许纵火之人并不是带走她的人。” 太子的手下并不是滥杀无辜之辈。 老八回忆着喃喃,“那火出现得甚是古怪,仿佛从天而降,不像是人力所能及。” 秦王举目望向营地,主军帐已经被烧得只剩下架子,鹰眸中光芒一闪,忽然道:“你这身衣服给我来一套。” “主人,你要做什么?” “我去会会他们。” 第五十五回 女蛮国(六) “我该拿你怎么办啊……” * 换上黑袍、面罩黑巾的秦王悄悄混入营地。 此刻黑衣人围簇在主军帐外面,为首那个正等待着检查火场的人前来回话。 几个黑衣人耐着残火的炙烤,执剑翻找一番,急匆匆回转,“大人,只发现一具焦尸,无法辨明身份。” 为首那个挑了挑眉毛,疑惑道:“今夜他与那个贱人同房,怎会只有一具尸体,唔,有没有发现秦王的七星龙泉剑?” 来人摇头,“只发现一把刀,很普通的刀。” 看来被烧死的不过是留在军帐里随从。 首领皱眉冷声道:“我们已将谷口封死,谅他插翅难飞,给我仔细搜!” “是否将那些被迷晕的军士一并诛杀?” 首领沉声叱道:“不,我们的目标是秦王。” 黑衣人迅速散开成一条直线,朝着谷口的方向搜索。 就在这时,最边上那个黑衣人忽然朝着相反方向一指,正是悬崖瀑布的方向,大喊:“这边有条小路,秦王定是带着那个贱人往里面走了!” 难怪,这是个葫芦型山谷,整片营地都已被控制,大活人如何能凭空消失了? 首领留下两人在山谷里继续搜寻,率其余诸人钻入岔道,一行人沿着狭窄的山道向后山攀去。 很远便听到轰隆隆的水声,待走到近前,只见一轮皓月当空,在月光下看来,瀑布水流似银练般坠下,一潭清水波光粼粼。 潭边白石滩上,女子龙凤银帽光芒四射,摇曳的银光将一对正纵情欲海的男女笼罩。 首领抬手放在唇上,“嘘”了一声,示意诸人噤声,又摆了摆手,示意左右散开,从各个方向围拢上去。 一切进行迅疾、悄无声息,已被团团围住的男女丝毫没有察觉。 七八个黑衣人高举着弩弓,泛着青光的弩箭正对着他们。 大名鼎鼎的战神竟然沦为砧板上的肉,如此不堪一击?! “哈哈哈……”狂笑声刺破了轰隆隆的水声,惊得飞鸟扑簌簌从树林里飞出。 首领仰面狂笑三声,想要提醒秦王他目前悲惨的情势。 成王败寇,作为胜利者,能把高高在上的秦王踩在脚下随意揉搓,他显得很嘚瑟,确实也应该得瑟。 只是靠近后细看才惊觉有异。 头戴银帽的女子平躺着,竟似死人般一动不动,而那个披着绯红色衣袍的男人,当然就是战神秦王,也跟个死人般动也不动地伏在女子身上。 太嗨皮了,累成狗,睡着了?! 首领心生诧异,正待上前探看,几乎就在同时,秦王竟然在众人眼皮子底下凌空飞起。 他的人如同蝙蝠,飞行时竟无任何肢体动作,轻悄无声,如同鬼魅一般飘忽,直向空中飞去。 诸人惊得高举弩弓,瞄准、扣动扳机,训练有素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弩箭呼哨而出,疾风暴雨般朝着秦王劲射而去。 如此密集的箭雨,即便是武林至尊也束手无措。 扑簌簌一阵古怪的闷响,秦王当然被利箭插成了刺猬。 躯体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从空中跌落,坠落在白石滩上。 然后竟然断成几截。 这波攻击效果堪称炸裂,首领看看手中的弩弓,歪嘴一笑,垂目朝滚落脚边秦王的首级望去。 他的人立时怔住,咕噜噜滚到脚下的头颅,战神秦王的头颅,竟然是个浑圆白嫩的大萝卜。 萝卜上竟隐约有字?! 首领迭声吩咐:“点燃火把。” 火光亮起,这才看清楚,大萝卜上钉着一张细长纸条,白纸黑字书写:“尔等死于此萝卜前。” 横批:“秦王示下” 才开始顿觉可笑,可随即而来的,却是令人胆寒的恐惧。 首领僵立当场,情知不对,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环绕深潭的树林里传出树叶窸窣的响,循声望去,婆娑的树影下探出十数条黑衣大汉,每个人手里都挽着张强弓,每张弓的弦都已拉满,箭已在弦。 局势情转直下,先前的刀俎转瞬间沦为鱼肉。 一个声音阴恻恻地在首领耳畔响起,他心间一颤,这声音不就是刚才引诸人到此的么? 后背上顿时冷汗泠泠,一道冰冷的刀锋已经割破咽喉处的皮肉,锥心的痛。 擒贼先擒王,他们直奔秦王而去,而秦王也直奔他而来。 “放下武器,我留下你们的性命。” 手下诸人惶然四顾,眼见被十数张强弓指着,稍有动作立即被射杀,而首领业已被擒……纷纷放下手中的弩弓。 而那首领却自杀似地反手攻向来人,可他的手臂立刻被迅疾无匹的擒拿手拧成麻花,屁股上生疼,他的人被踹到地上。 首领挣扎着哑声喊道:“杀了我,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来人脚下又多了三分力,问:“你若死了,家中的老母和妻儿怎么办?” 首领浑身动弹不得,苦笑:“我若被你们擒了,家人必死无疑,只有我死了,他们才能活!” 他闭上眼睛,不再反抗,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来人沉思着,片刻后,忽然道:“念你未伤及我的兵卒,也算是条汉子……你走吧,回去告诉他,男子汉大丈夫,要干真刀真枪干,不要总是玩阴的!” 首领一个鲤鱼打挺起身,上下打量着黑衣蒙面人。 来人身形高大峻拔,一双鹰眸熠熠,月光下却如利剑般凌厉,他怯怯问道:“你就是秦王?” “唔,你见过我?” 首领点头,发自肺腑的称赞:“天下谁人不知秦王?长安城的男女老少又有谁没有见过秦王?” “哦,你来自长安?!”秦王若有所思,似乎已经印证了所有的猜测,唇角勾起一抹笑,却怅然叹道:“谬赞了,我就碰到个人,她见到我就逃,还逃得远远的。” “见到秦王就跑的人,唔,莫不是个傻瓜?” 秦王摇着头喃喃,目中似蒙了一层阴云:“不……她是天底下最聪明的女人……也许又是天底下最傻的女人。” 唉,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秦王亦然。 首领嘿然一笑,“秦王英雄盖世,见到秦王便逃的女人不是傻就是脑子有毛病!” 秦王却面色阴沉,默然不语,整个人显得愈发萧索黯然。 首领四下环顾,视线与同伴碰了碰,又问:“殿下果真放我走?!” 秦王举目望月,神色淡然,片刻,轻声叹息道:“这是我们兄弟间的恩怨,我不希望伤及无辜。我不但放你走,也放他们走!” 黑衣人闻言不禁动容,立刻纷纷单膝跪倒在地,拱手拜道:“多谢秦王不杀之恩,秦王仁义,我等惭愧之至。” 此刻不走,更待何时?! 拜谢完,诸人起身,又躬身拜了拜,也不捡掉了一地的弩弓和长剑,转身循着来时的方向遁去。 秦王目送着黑衣人的背影没入夜色,轻唤了声“老八——” 老八从魆暗的树影中走出,心有灵犀地点了点头,朝手下诸人做了个前进的手势,一行人悄无声息地分散开来,尾随出去。 秦王对月桀然一笑,阴冷的喃喃:“你不说我一样能查清楚,大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夜鸟归林,深谷恢复夜晚的幽寂,圆月挂在银瀑上,瀑声轰然。 那人茕茕孑立月下,举头望月,月华洒满他魁伟的身躯,他的人宛若石雕般矗立。 云栖隐藏在山谷边缘一堆嶙峋的乱石后。 发现主军帐起火,她心道糟糕,立刻赶了过去,随即悄悄尾随那些杀手来到此处。 为了避免被发现,她并未深入,而是在谷边找了一处隐蔽的角落藏身。 结果倒是看了一出好戏,不愧是战神,比狐狸还要狡黠三分,比猎豹还勇猛无畏。 再说了,人家既是一统天下的战神,又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秦王,出入自然有众多暗卫相随,根本用不着你这个无依无靠的孤女瞎操心。 她躲在石后,透过缝隙偷偷看着他,想走,可是她的人却如同乱石前面那片繁茂的蕨草,在这片水雾氤氲的月色下生了根。 月华如水盈盈流泻,流萤飞舞,那人身形巍然矗立如同山岳,只听得他曼声吟道:“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云栖心里忿忿点评,“呵呵,别逗了,您可是盖世英雄,各色美人左拥右抱,如此无病呻吟,令天下寒士情何以堪?” 也许正因为太在意一个人,才会吹毛求疵地追寻完美。 在她眼中,他几乎是完美又可怕的存在,智慧与狡黠,无畏与无赖,仁义与冷酷…… 水声轰然,宛若时光的鼓点,却成了情愫流转的背景音乐。 那人忽然拔剑,“唰”的一声,寒光闪过,剑影浮动,人随剑走,凌厉至极,像是在宣泄着胸中蕴涵久久的怨气。 他就像块磁石,无论在哪,无论何时,都能吸引住她近乎崇拜的目光。 这样下去,你就完了! 理智的声音把云栖勉强拉了回来。 她不敢再看他,却又舍不得就此离去,找了个借口——你耍剑来,我睡觉。 夜已深,折腾一晚上的云栖打个哈欠,整个人干脆在乱石间躺下,双手枕在脑后,大长腿找了块石头一搭,摆了个惬意的睡姿。 “唉,”朦朦胧胧间,天地间一片静谧,只有水声哗啦啦轰然,她叹了口气,呓语喃喃:“我该拿你怎么办啊……” 就在这时,一声叹息轻柔地响起,就在耳边,她竟然感到一抹热风拂上脸际。 第五十六回 女蛮国(七) “阿爹,我杨家的血海深仇终于报了!” * “这个问题应该是我问你吧?” 云栖懵懵懂懂地睁开眼,那张魂牵梦绕的俊脸竟然悬在眼前,健硕的臂膀一把将她横抱起。 这一瞬,她心里竟然……很是欢喜。 分离将近一个月,历尽艰险,其中更是经历生离死别,她在心底里,曾经多么想念他。 那个一个个生死瞬间,她又是多么渴望再看他一眼…… 如今他近在眼前,也许每个人都应该珍惜当下,追随自己的内心,享受纯粹的生活。 别再想太多,他不是许多女人的丈夫,不是亲手杀死兄弟的秦王,他就是实实在在、简简单单站在眼前的这个人…… 你爱着他,他爱着你,这就够了! 云栖挥起拳头,重重地在他胸口上捶了一下,嗔道:“你这个坏蛋,为什么现在才来?你知不知道,我被一个贼和尚变成一条蛇,这辈子差点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呜呜呜……” 隐忍许久的感情终于爆发,她撒娇似的抱紧他,扑到他的怀里,如同一个在外面受尽委屈的小女孩,肆意的哭,又肆意的笑。 他安慰般将她紧拥着,脚下快步朝着瀑布边而去,手上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就像在哄三岁的孩子。 聆听他胸膛里沉稳有力的心跳声,云栖渐渐平静下来,幸福地深吸了口气,他的味道,无法形容的奇异味道,立刻钻入鼻翼,钻入四肢百骸,钻进心里。 刹那间,她浑身软绵绵的,如同置身于一片充满他奇异气息的汪洋,不哭,不闹,脸颊上飞起红云,一双秋水似的眸子定定地凝望着他。 他低下头来,迫不及待在她红樱桃般柔软的唇上啄了一口。 三步并作两步地来到池畔,他转到浅水滩处,将她轻轻放在一片月牙形状的细白沙滩上。 褪下衣袍的他,如同青涩少年,痴痴凝望着身下如玉的女子。 月色清辉洒满大地,细沙银白若雪,却愈发衬出云栖如雪般凝白、如玉般清透的肌肤。 夜风拂皱一池春水,她垂落水中的长发,如同水草般盈盈舞动,漆星般的眸子,脸上却浮出狡黠的笑容:“我若嫁给你,将来你做了皇帝怎么谢我?” “我做皇帝?”这话从云栖口中吐出,他如闻天籁,心花噼噼剥剥的怒放,父皇终日与妃嫔声色游乐,他想做皇帝,只是为了天下百姓,虽知不能妄言,却抵不住心里好奇,忍不住追问:“我当真能做皇帝?” “当然,”云栖喊了一声“云飞,给他说说李世民的功绩。” 那个熟悉的声音再次从水晶石手镯里传出:“李世民年号贞观,在位初期,听取群臣意见,虚心纳谏。对内文治天下,厉行节约,劝课农桑,实现休养生息、国泰民安,开创‘贞观之治’。” 他乐呵呵听得聚精会神,忽听云栖一声令下,“打住,此乃天机,不可多言。” 水晶石里闪烁的银光立刻消失不见,秦王急得伸出手,拍了拍手镯,依然没反应。 他猜到云栖想要什么,按礼皇后之位自然是秦王妃,他垂下头去,盯着她的眼睛,哑着嗓子问:“你想要什么?” 她究竟想要什么呢? 云栖怔住了,她从未想过要进宫,一想到要跟成百上千个女人一同服侍他,而将来免不了成为那种只会拈酸吃醋的女子。 她绝不愿成为连自己都讨厌的那种人。 似乎跟他在一起,一讨论到未来,就不可避免地陷入黯然神伤的结局。 那双亮晶晶的眸子忽而覆了一层阴霾,他又何尝不知云栖的心结所在呢。 他俯下身子,一口啄住她的唇,喃喃着:“今夜,你我以天地为证,以日月为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一个爱你、而且你爱的人,一起走过余生,这已是莫大的幸福。 云栖深吸了口气,嫣然一笑,“在我们那,男女平等,我想要......唔......我要做男人能做的事。” “唔,”他已忙于流连,应付似的接口说,“可以,只有我做了皇帝,男人能做的事情,你都可以做,除了当下这件!” 一个是魁伟健拔,一个是媚骨天成。 ...... 隐藏在云栖意识中的诺德也在颤抖令他愤怒,她根本就没有爱过自己,至始至终,她一直爱的都是秦王。 原来,除了那个不知所踪的欧阳云飞,他真正的敌人近在眼前,一直都未曾远离。 从云栖的视野里,他盯着男人高大健硕的身躯,羡慕、妒嫉、仇恨的火焰在心里熊熊燃烧,转瞬间,几乎将他吞噬。 他费尽心思地揭开秦王的真面目,却依然不能阻止他们相遇,不能阻止他们旧情复燃,真是金风玉露一相逢,却胜却人间无数。 他本打算来保护她,不料,却不得不亲眼目睹并体验着令他最为痛苦的瞬间。 这是为什么啊?! 他很愤怒,在这些日子里,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一直都是我想方设法地救你,秦王在哪里?! 可是,秦王,这个朝三暮四的男人竟然可以……竟然配与你一生一世?! 秦王忽然弓起身子,那双野兽般的眼睛里燃起熊熊欲火,赤色的火焰将那凝白的身躯包裹。 来不及了,作为男人,诺德知道那一刻激将来临。 他疯狂的视线忽然落到秦王右肩上,那个血肉模糊的牙印提醒了他,对——对,红绡,红绡在哪?! 闭上双目,他的眼前立刻浮现出那张妖冶明艳、正在沉睡的脸蛋,他轻笑一声,如同流萤般钻了进去。 红绡已醒来,脑子里有个熟悉的声音一直在呼唤着她。 刚醒来时,她躺在池畔的巨石上,仍旧闭着眼睛,后颈上残留的酸痛,让她约略回忆起晕倒前发生的事,是秦王! 男女热烈旖旎的呻吟声立刻吸引了她的注意,对久经风尘的她来说,这种声音耳熟能详,闭着眼睛就知道在做什么。 “秦王?”她爬起身,循声望去,视线里的秦王挥汗如雨,而被他覆在身下 天助我也! 她蹑手蹑脚地攀下山石,蹲下的时候,从小腿内侧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 匕首为大食国所贡,纯银锻造,刀刃宽而短,且是双刃,锋利无匹,削铁如泥。 最要命的一点,刀尖处的弯曲,恰若钩子,一旦刺入将打开敌人的整个胸膛,绝对一刀毙命。 在月光下,新月状的弯刀闪烁靑芒,宛若毒蛇吐出的蛇信子。 红绡不禁得意,当她立在秦王身侧时,正沉醉欲海的男人竟然丝毫不察。 堂堂一代战神,没有死在战场上,死在势均力敌的敌人手中,却死在这荒郊野岭,而且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大卸八块,真是莫大的讽刺…… 那张妖魅绝艳的脸上浮起讥俏的笑,目中射出仇恨的金芒。 红绡双手高举起银刃,朝着脚下健硕光滑的脊背,直直刺下。“阿爹,我杨家的血海深仇终于报了!” 忽然秦王整个人翻转,而身下的女人,竟然护在他的身前。 可是刺下的银刃如同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 只听得一道凄厉的呻吟,银刃没入后背,血......鲜红的血从伤口急涌而出,迅速染红了后背,也染红了女子皓腕上晶莹透亮的水晶石手镯。 “云栖,”红绡浑身立时一僵,手一颤,似疯魔般地挥舞着染满鲜红的双手,嘶吼:“你为什么在这?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 可是那个自嘲最是惜命的女子却动也不动,无力再回答她半个字,只有夜风中传来绝望凄厉的呼哨声...... 被云栖护在身下的秦王,慌不迭地跃起,将她紧抱在怀里,想要温暖着她。 彻骨的痛令他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慌,完了,我该怎么办…… 银刃从后背贯入,怀中的她苍白至极,羸弱至极,而她的冰凉的身体令他心慌意乱、不知所措。 这荒郊野岭根本就没有大夫,不……只要还有一线希望,都要争取! 他不得不将她轻放下,去拿衣物,就是去见医生,也得包一下吧?! 可就在他走开的一瞬,黑暗中,忽然响起震耳的哗哗声,有什么黑黝黝的东西正从树林里似箭一样的蹿出来。 张开大口,一团火照亮了夜空,那是一条长得令人无从想象的巨蛇。 火芒呼啸而出,将僵立在云栖身边的红绡包裹。 蛇信一伸、一卷、再一收,血盆巨口咬落,在烈焰里挣扎扭曲的妖娆女子,已被巨蛇吞噬。 秦王惊骇至极,拔出长剑,准备冲上去营救云栖。 巨蛇忽然屈起身子,昂首吐蕊,“咝咝”,再次张开血盆大口…… 躺在巨蛇身旁的云栖,忽然睁开眼睛,拼尽最后一口气喊道:“萧萧,不、不要伤他,他……他是我爱的人,是未来的皇帝,他能让天下百姓安居乐业……” 萧萧从未离开过,他一直悄悄追随着,躲在一旁,乐于看到那个朝三暮四的男人被红绡刺杀。 可是此刻,他已怒极,他恨那个女人,又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蛇口一张,朝着夜空喷出一团怒火,又低下头去,一口叼起云栖。 蛇身忽而腾起,惊电般地朝着云霄遁去。 只余秦王似疯了般在地面上暴跳、挥剑嘶吼,“啊——” 我要带走她,如果她没有变回人,她会跟我在一起,隐入高山水泽,坐看沧海桑田,我错了,就不该任由她做回人…… 第五十七回 魂游(一) “想要见她可以,但我有一个条件。” * 云栖从令人绝望的钝痛中醒来。 风云变幻,耳畔风声猎猎,月光穿过萧萧张开的口,洒满她苍白若雪的身躯。 她侧身蜷缩在蛇颚边,伤口痛得上半截身子似乎都失去了知觉,全身绵软无力,越来越冷,她知道自己……快了。 在最后时刻,恍惚间,记忆中的一幕幕悄然浮现眼前。 她静静地看着,霍然发觉,她的人生太短暂,地下城的十八年,留给她的快乐却远不及在这里的六个月。 没有欢乐,没有悲伤,就仿佛一杯毫无滋味的白开水,虽然能解渴,却索然无味。 她将视线投向北方星空最亮的那颗星,墨色苍穹里,虽渺若微砾,却如同钻石般闪耀。 眼前浮现欧阳云飞那张橄榄色的脸,充满智慧、果毅的双眸。 “云飞,你终于来了,”她喃喃着只有自己才能听得清楚的话语,试着抬手,想要轻轻触碰他的脸颊,然而这已是难以满足的奢侈,她那苍白纤弱的指尖只是微不可查地颤了颤。 她的目中蒙上一层泪光,气若游丝轻喃:“云飞,遇到你是我一生最大的幸运,现在的我,才真正的活过。” 萧萧在流泪,泪水在呼啸而过的风里滑落,落到她的脸上、身上,凉丝丝的,却温暖着她的心。 “萧萧,”她浑身忽然得了劲,就想说话,一刻不停地说,因为再过片刻,她就连半个字都吐不出来了,“你、你说过要带我……看遍山光秀色,我在看,很喜欢看,我不会闭上眼睛,会一直看下去……” “你想去哪?”听到她的声音,萧萧欢喜地迭声问道。 “去那……”云栖望向漫天星辰,天宇深邃,群星璀璨,她半闭着眼睛喃喃:“我的父母都在那里……我也会去那里,等我离开了,你不要难过,人生短短几十年,跟你相比,就如同朝露,相遇是缘分,分别是缘尽,一切随缘。其实我并没有走,你只要抬起头来,看看星空,我就在上面看着你……” 萧萧的心碎了,他低下头来,定定凝望着她,强忍着心痛,勉力露出一抹微笑。 而她的整个人忽然间变得荣光焕发,仿佛没有受伤,仿佛又回到了过去,一双眼睛似钻石般亮晶晶的,里面光华璀璨。 可是她却没有再说话,嘴唇如同枯萎的茉莉花,在风中轻轻颤栗着…… 萧萧昂起头,遥遥望向漆黑如墨的夜空,泪水顺着眼角汹涌,“一千年了,只有遇见你之后,我才感到快乐,从那个时候起,你就是我活着的意义,以后也是……” 他在夜空中盘桓少顷,须臾,忽然腾升而起,朝着九霄而去。 风起云涌,掩住了星,也掩住了月。 黑暗笼罩天地,对萧萧来说,已无分别,泪水早已迷糊了他的双目。 他越飞越高,距离地面越来越远,远到绵延的群山被黑暗吞噬,一切生灵远他而去,世界仿佛只剩下浓墨浸染的黑,还有他和云栖,绝望地想要摆脱地狱的魔掌。 他已筋疲力竭,身处云霄,俯瞰大地,世间一切都化为虚渺。 ——我们终于在一起了,永远…… 他望向云栖的眼睛亮闪闪的,唇角含笑,柔柔咝语:“云儿,你一个人在天上太孤单,我陪着你,永远都不分开。” 咝语间,他的身子直愣愣地朝着黑暗大地坠去…… 风声轰然如潮,不知过了多久,忽然间,萧萧半闭着的眼睛被什么猛地刺了一下。 眯眼望去,一道奇异的光束刺破墨穹,疾电似的击中了他。 “哦,是闪电……”萧萧庞大的身躯似被雷鬼爪似的电光摄住。 他奋力挣扎着,却无济于事想,身体在刺目的白光里疾速旋转起来,转瞬,便如同飞蛾扑火似的,被白得刺眼的光芒吞噬。 腾蛇度天劫而成蛟龙,而他,却一心求死。 然而他并没有死。 萧萧醒来的时候,身处一个陌生的所在。 他昂起头,四下张望。 这里有蓝天白云,有山林水泽,而他此刻正盘踞在一座清澈的池水边。 他懵懵懂懂地回忆着,不知何时,自己竟然昏睡了一个夜晚。 真是奇怪啊! 恍然间,他似乎又回到了那个与云栖朝夕相伴的山谷,群山层峦叠嶂,山林苍翠欲滴,空气中充满着木叶与菊花清冽的香。 这一切如此真切,然而那个山谷远在滇南,现在的他,应该在秦岭绵延的群山里。 他探出蛇信,扭动着身子,疑惑地四处查看,却越来越惊奇。 这里虽有山林水泽,却没有大自然生灵的气息,没有鸟鸣啾啾,没有虎啸猿啼,没有水鸣山涧,没有花木吐芳,触目所及,如同一幅绝美静止的画卷。 更重要的是,他深爱着的云栖消失不见了。 萧萧变得急躁起来,他急切地扭动着身躯,在这个奇怪的地方巡视起来,蛇信忽闪,四处寻觅她的味道,然而……没有。 我居然把她弄丢了,一定是那束古怪的光! 萧萧猛地屈起身子,愤怒地朝着想象中的前方喷出一团团火球。 火球呼啸而出,却似撞到什么,“嘭”的一声在半空中爆裂,火星四溅。 他狐疑地游过去,下一瞬,他的脑袋也“嘭”的撞到硬梆梆、似墙壁般的东西。 这一撞,撞得头晕目眩、眼冒金星,他疼得龇牙咧嘴,好在头顶上的犄角坚硬如铁,否则怕是会头破血流,歇息片刻,萧萧这才沿着这面看不见的墙巡游起来。 这次他变得小心翼翼,直到,那座清澈见底的溪池再次闯入眼底。 唉,到头了,这已是第三圈,我到底在哪里?为什么走不出去?! 他想了想,干脆倚着想象中的墙面而上,所触表面光滑,竟无一丝罅隙,周身坚硬的鳞甲更是难以附着...... 庞大身躯的每一寸都在试探、寻觅,使出浑身解数,却依然爬不上去,每次勉强爬到半中便会滑落,只得勉强用蛇身支撑着自己,尽其所能地往高处尝试。 萧萧累得气喘吁吁,终于停住,这次他成功了,如梯子般直挺挺地架在看不见的墙面上。 回首望去,登高而望远,萧萧猛然怔住了,他眯起了眼,死盯着自己在地上印下湿漉漉的水迹。 水迹虽杂乱无章,然而却能看出,这个诡异的所在竟然呈现巨大的椭圆形,方圆数十丈。 而他的所见所闻,蓝天白云、山林水泽,正由穹顶处射出的一束金芒幻化而出,如同沙漠中的海市蜃楼,异常清晰、美丽绝伦,却虚无缥缈的漂浮在半空中。 ——我这是在哪里?! 他悲伤地意识到自己已被囚禁,这里也许就是传说中的结界...... “云栖,”他昂首吐蕊,凄声呼唤着。 一个“咝咝”声音忽然打断了他,“嘿,哥们儿,别可劲折腾了,云栖还活着。” “她还活着?这是真的吗?”萧萧欣喜若狂地迭声问着,目中却蒙上了一层泪花,“我想见她,只要能见到她好好的,我也就放心了。” 那个声音却又安静了。 萧萧急切地在透明囚笼里游来游去,巨尾来回摆动,“嘭嘭......”,如同铁锤般一下下敲打着铜墙铁壁般的囚笼。 囚笼依然纹丝不动的,那个声音却又回来了,里面透着焦灼,“她已经昏迷了三天三夜,还没醒过来,你见到她又如何,她根本就感觉不到你!” 一直昏迷?! “带我去见她,”他迭声哀求着,整个蛇直挺挺地趴在透明墙面上,一双眼睛巴巴地望着想象中的外面,“也许我有办法唤醒她,你想想,在她昏迷之前,是我在陪伴着她......” 那个声音忽然变得很冷,质问道:“我以为你在那,一定能护她周全,既然你就陪在她身边,为什么眼睁睁地看着,让她遭遇不测?!”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当时我以为......”萧萧忽然说不下去,每个人内心里都有一块最柔软、也最为黑暗的领地,他自然不例外,望向那声音的目光里,瞬即充满着恐惧,“你、你怎么知道的?又怎么会说我们蛇族的话?” 那声音又沉默了,过了许久,忽然道:“你是蛇,她是人,你和她是不可能的,你如果想要离开,我立刻就放你走。” 只有失去自由的时候,才会发疯似的想要自由......放我走? 萧萧死盯着那个没有面目的声音,“你想多了,我把她当做亲人,从遇到她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要陪她一生一世,即便要离开,我也要亲自跟她告别,看着她冲我挥挥手,道声珍重。” 那声音冷笑,“亲人?” “当然,你说的这些云栖都跟我说过,我知道跟她是不可能的,我只希望她能够幸福快乐,在她生死未卜的时候,我绝不会离开!” 这个人是谁?他跟云栖的关系是...... “你认识云栖,”萧萧感觉到有戏,立刻恢复了千年螣蛇骄傲的礼貌,回到地面上,昂首吐蕊,“你一定是她的朋友,云栖说过,她有个神出鬼没的朋友,就是你吧!” 刹那间,萧萧只觉眼前的光线忽然一黯,再亮起时,用来迷惑他的蓝天白云、山林水泽,均已消失不见,却见一个高挑的人影鬼魅般地立在面前。 那是个二十开外的年轻男子,披着道家穿的羽衣,束发玉冠下面容俊挺,眉飞入鬓......却面色苍白,眼睛下面挂着黑眼圈,透出浓浓的疲惫。 这人当然是诺德。 萧萧高兴地几乎要腾云而起,可一想到刚才撞得眼冒金星,他按捺住兴奋,道:“你带我去见她?” 诺德缓缓点了点头,目中忽然掠过一道奇特的光芒,道:“想要见她可以,但我有一个条件。” 第五十八回 魂游(二) 第58章 魂游(二) “秦王......恐怕命不久矣。” * 长路漫漫。 云栖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四顾是淫雨笼罩下的荒野孤山,她不知道自己去往哪里,只是茫然地往前走。 天色魖暗,在她看来,却与白昼无异,天上在下雨,雨水竟然穿身而过,她亦无知无觉。 山重水复,不知行了多久,她正自纳闷,忽然,迷雾间传来一阵缥缈的歌声,带着种淡淡的忧郁,美得令人心碎。 歌词也是凄凉:“鸣珂碎撼都门晓,旌幢拥下天人。马摇金辔破香尘。壶浆盈路,欢动一城春。扬州曾是追游地,酒台花径仍存。凤箫依旧月中闻。荆王魂梦,应认岭头云。” “红绡?”云栖怔怔立住,不禁苦笑。 红绡已死,若真是她,只能是她的游魂,而现在,自己……能听到她,自然也成了孤魂野鬼。 唉,真是冤家路窄,想不到前后脚,这么快就相见了! 一路独行,她心里牵挂生前种种,想回长安,想再看一眼秦王,还想回花铺,以后便与那些花草为伴,总比做只能在荒山野岭游荡、连个落脚处都没有的流浪鬼强啊! 既然遇到红绡,也算有缘,不如去找她,在茫茫鬼域,也算有个伴。 循声而去,沿着溪流而行,转过一道弯,眼前蓦然一亮。 面前暖阳高照,修竹亭亭,杨柳依依,繁花锦簇,百花竞妍。 池沼碧波,荷叶田田,水声潺潺,亭榭楼阁,交相辉映。 花丛中翩翩然走出十几位妙龄少女,个个体态娇媚,衣着艳美,轻纱下的胴体隐约若现,人还未到,浓浓的脂粉香便已扑鼻而来。 少女将云栖团团围住,齐齐福了福身子,热情地拉起她的手嘘寒问暖,“云栖,你怎么也来了?” “你们是谁?”云栖诧然问道:“我们见过吗?” “见过,当然见过!” “我买过你的花哟,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 诸人叽叽喳喳,你一句我一语,云栖终于弄明白了。 都是南曲的姐妹啦! 她不禁唏嘘,想不到这些可怜女子竟也如此短寿,一时间,大家颇有他乡遇故知、同病相怜的感觉。 循着乐声的方向望去,云栖惴惴探问:“红绡也在这里?” 诸女点头,又用手中的团扇掩住口鼻,蹙眉问道:“见姐姐前先去沐浴更衣,咦,你是从哪里弄来这身衣裳的?” 与她们相比,云栖这身打扮就如同个乡下姑娘。 都是在路上捡的。 她曾经寻到那个山谷,然而秦王已经率领大军开拔,把她遗留在瀑布下的衣裳、腰袋、等离子匕首和反重力鞋都收拾走了。 还好鬼域茫茫,渺无人迹,她赤裸行走,终于在乱坟岗里捡了鬼衣鬼鞋蔽体。 唉,现在她混得真是连个乞丐都不如。 待梳洗打理完毕,其中一个唤作“樱桃”的过来招呼她,“初云公主等你一起用膳。” “啊,”云栖闻言一惊,“红绡……是公主?樱桃,你别逗我了,公主怎会流落到南曲这种地方?!” 樱桃笑而不答,引她前行。 但见时而修竹茂林,曲径通幽;时而繁花锦簇,小桥流水。 偌大宅院竟一眼望不到尽头,风帘翠幕掩映着碧瓦琉璃,殿宇巍峨,层层叠叠,金碧辉煌,仿佛走进大内皇宫。 须臾,天色暗了下来,已是黄昏时分,二人走入一片苍翠竹林。 云栖走着走着,立刻发觉周遭竹影憧憧,阴湿诡秘。 直到走入修竹环绕的宫殿,殿内灯火辉煌,紫烟袅袅,一切陈设皆极尽繁复奢贵之能事,各色各样的金银器皿,包金镶玉的家具陈设...... 一韶华丽人斜倚在殿内贵妃榻上,一袭绯红色宫装,浓密的黑发比缎子还亮,流云一样顺着窈窕的身段时卷时舒,金线和丝绸细小的光泽映在长发油亮的墨色中,潋滟勾魂。 红绡——初云公主? 端是倾城绝艳的美人啊! “果然是美人,”初云公主坐起身来,却也轻笑着赞道:“云栖,我们又见面了,你我姐妹一场,真是缘分使然。” 这是什么鬼缘分啊?! 红绡丝毫没有公主的架子,翩翩走来,热情地牵起她的手,“走,厨房已经准备了你最喜欢的小菜,你就在此处住下,你我姐妹作伴,每日诗词歌赋,岂不快哉?!” 来到另外一个世界,再没有男人,没有争权夺利,没有阴谋诡计,种种前情,宛若隔世......唉,不是宛若,根本就是上辈子的事情,不必再计较。 云栖释然一笑,话锋一转,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金谷园。” “啊,这就是传说中石崇的金谷园。”云栖禁不住四下张望。 果然处处应了那个“金”字,黄金窗,碧玉栏,处处镶金嵌玉,即便殿外飞檐下悬挂着的铃铛,也用纯金铸造,在夕阳下摇曳着灿灿金芒。 石崇富可敌国,这里竟然比皇帝的太极宫还要奢华。 可那是在晋朝,经历三百年战祸离乱,早已只剩下一片残垣断壁。 再说,即便金谷园还存世,也应该是守财奴石崇的居所啊! 难道这位红绡是晋朝的公主,跟石崇有什么旧情? 整件事令人感到匪夷所思,云栖一面吃饭,一面心里浮想联翩。 晚膳菜式极丰富,上菜如流水,还有乐伎在一旁弹拨丝竹,二人一面吃,一面随意聊着,不再提跟男人相关的那些伤感情事,说的都是这附近有何风景名胜,还有周遭有趣的邻居。 云栖不禁错愕,想不到自己竟然身在洛阳,而这里竟然比在阳间还要逍遥自在。 用完晚膳,众姐妹也纷纷聚到这里。 诸人兴致甚高,初云便命婢女在殿外竹林中布置酒案吃食,说是已近中秋,要一同赏月。 众女纷纷就坐,矮几上摆满各色吃食,有酒,有秋天时令的水果,还有用料讲究、做工精巧的点心小食,有些点心的样式,譬如樱桃凝露蜜,色若血色琥珀,月光下晶莹透亮,是云栖从未见过的。 诸女弹琴鼓瑟,也有擅长歌舞的赤着双足,在铺就枣红色波斯地毯的林间空地上翩翩起舞,好不快活。 生活在金谷园,终日锦衣玉食,无忧无虑,以抚琴作赋为乐,这种生活就是天上的神仙都要羡慕三分。 几杯西洲的红葡萄酒下肚,云栖不但人醉了,就连心也醉了,忍不住吟唱道:“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暮色苍茫,话音未落,只听得竹风中远远传来一声鹤鸣,如同金声玉振,令人神清气爽。 云栖抬起醉眼一瞥,却见夜色中远远出现一个白点,迅疾而至。 当真是鹤,红顶、黑颈、白羽,好大一只鹤,展开的双翅足有丈许。 鹤背上竟然坐着个人,月光下一袭白衣如雪,身形飘飘,御风而行,宛如神仙中人,歌声缥缈而至:“婉娈名山,真人是要。齐物养生。与道逍遥……” 白鹤在众人头顶上盘旋一阵,落在林间空地上。 云栖抬眸望去,鹤背上是个中年道人,披着鹤氅,手持拂尘,容貌清矍,眼神极亮,仿佛能够看穿一切。 那人纵身一跃,轻飘飘地落下,众女仿佛与他相熟,嬉笑着围拢上前行礼。 此人不俗,云栖带着些许醉意起身,那人已向她走来,口中复又念了一遍那首词,接着颔首赞道:“好词。” 云栖汗颜,她只是借用了一下李清照的《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未多言,朝那人微笑着福了福身子。 红绡,现在的初云公主上前介绍,“云栖,这位是袁天师。” 天师? 道人上前,笑着对着云栖一揖,“云栖姑娘,闻名不如见面,我早就听说你了。” 云栖心里隐隐不安,来大唐半年有余,她的名声恐怕只会带来麻烦,忐忑一笑,“天师说笑了,我都没命了,还能有什么名?” 袁天师却捋着下颌上的胡须,摇头,故弄玄虚:“此乃天机,不可说、不可说......” 云栖立刻明白了,直后悔曾在刘黑子面前夸下海口,什么上下五千年,作死啊,麻烦源源不断随之而来。 当时如果找个地方,种花养花卖花,与花木为伴,自己也不会如此短寿。 想到这些,原来一番好心情荡然无存,云栖不禁怅然呆立,闷闷不乐。 红绡芊手扯住袁天师的宽袖,嫣然笑道:“天师从哪里来?” “你个臭丫头,还不赶紧引我坐下,我自然给你们带了长安的消息,还有礼物。” 众人欢笑晏晏,请天师上座,纷纷上前给天师敬酒,大家伙一面吃吃喝喝,一面听天师聊来自长安的消息。 什么齐王又娶了礼部侍郎的女儿,突厥人北犯,这次由建成太子率领大军...... 听到这里,云栖忍不住竖起耳朵,只听得红绡追问:“咦,秦王的部下怎会甘愿由太子指挥节制?” 袁天师似笑非笑地挥了挥拂尘,“秦王......恐怕命不久矣。” 说这话的时候,天师竟然偏头望向云栖,好像对秦王与她之间发生的事情了若指掌。 而云栖心里一急,脱口问道:“他、秦王怎么啦?” 第五十九回 魂游(三) 第59章 魂游(三) “即便找到镜子,出不去,没法贴,也没法照,完了,难道永远待在这个鬼地方?” * 天师盯着她,若有所思,忽而莞尔一笑,“听说几日前突然口吐鲜血,当即晕厥,后面一直卧病,醒来后,忽而癫狂,时而大笑,时而大哭,呓语连连,老夫也曾为他诊治,郁结于心,肝气沉郁,疏于宣泄,如此以往,恐命不久矣。” 云栖登时如坐针毡,想往长安而去,可又想到自己与他人鬼殊途,见又能若何,不过是徒增悲伤罢了,但想到秦王病症皆因伤心思恋导致,想着无论如何也要见他一面,也许能治好他的病。 心意浮动,尚未及开口,却见天师拂尘一挥,手上多了一面巴掌大小的铜镜。 拂尘再一挥,铜镜仿佛有生命般,忽而立起,如同人面般朝向众人,徐徐转动。 清辉落下,月华洒满镜面,仿佛融进去般,轻薄如纸的镜面陡然变得如同玉盘般晶莹透亮。 恍惚间,镜面上浮起万千光华,月光透过玉面,从后面射出一束靑光。 那光柔和却又明晰,以夜空为背景,映出铜镜的花样纹饰。 诸人张口结舌,瞪目凝望,只见铜镜样式奇古,背面上刻兽首,边缘环绕莲纹。 最有意思的是,正中央并蒂莲当中,镌刻两行鸟篆:“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天师桀然一笑,“此镜乃是秦时古镜,名为悠思,谁能给大家跳支舞,跳得好,便是她的了。” 这些女子都曾经坠入风尘,风光时,达官贵人一掷千金,这铜镜虽稀罕......却奇诡难测,诸女斜着眼、摇着团扇瞥眼望去,不满的抗议:“大师,你可不能拿面普普通通的镜子就将我们打发了!” 天师嘿然一笑,“这可不是一般的镜子,既然唤做悠思,便可解相思之情,传说有情人可通过宝镜与心爱之人相见。” 诸女诧然,随即却又黯然神伤,纷纷垂目不语。 每位风尘女子都有香车宝马,狂蜂浪蝶如影随形,然而欢场无真心,论有情人,却如同痴人说梦。 云栖缓缓起身,施礼,“天师,我给大家跳支舞助兴。” 红绡抚琴,竟是嵇康的《广陵散》,弦音铮然,铿锵的音律配上云栖飘逸潇洒的剑舞,仿佛引领众人踏入呼啸的疆场,戈矛的碰撞、勇士的决斗、喷涌的热血…… 云栖头上梳着京城里最流行的双环髻,双环上系着浅碧色丝带,右边发际别着一枚兰花白玉簪。 红绡送来一盒金银珠玉,云栖一眼便相中此簪。 此簪虽不是秦王相赠的那枚,却也是玉质天成,雕工精美。 而且花样十分近似,兰蕊处溢出淡淡的鹅黄,唉,失去的无法再回来,她只是想要表达对前世的念想。 她的身材十分窈窕,身着浅碧色窄袖短襦,绯红色及胸高腰长裙,肩臂上挽着雪白丝皂的披巾。 虽无反重力鞋,然而元神轻盈,随着铿锵有力的乐声,在竹梢间如飞鸟般凌空飞舞。 而她握在手中的短剑,剑势如虹,剑光如电,愈发衬得整个人英姿飒爽。 一曲终了,乐声戛然而止,云栖从半空中轻飘飘地落下,裙据飘舞,宛若仙女临凡。 袁天师高喊了一声“好——” 挥动拂尘,立在左掌上的铜镜忽然滴溜溜一转,幽光一闪,竟如纸鸢般朝云栖飞来,须臾,已然悬挂在她面前。 天师道:“女施主,此镜通灵,以后,便是你的了。” “悠思......”云栖心下好奇,凑前细看,但见镜面如水银般光滑洁白,里面却空无一物。 她顿觉有异,正待伸手探看,镜面上忽然现出一行朱砂符咒,横七竖八,弯弯扭扭,如同鬼画符一般,稍纵即逝。 几乎就在同时,她的人,不,她的元神似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吸引,直愣愣地朝铜镜飞去,身触到镜面,竟然如同碰到水一样,没入不见。 这面铜镜里面竟然内有乾坤,云栖心里慌得一批,转身望去,从里往外看竟然是透明的。 只见红绡与众姐妹都惊得张大了嘴巴,僵立当场。 而袁天师啜了一口红葡萄酒,正抬眼看着她,满脸得意的笑。 “怎么回事?”云栖惊喊,情知不妙,跃身扑向外面,却“砰”的一声撞到什么,一看一摸,如同刀削般光滑,又似精铁般坚硬,正是那面白玉般透亮的铜镜。 好在她手上还有短剑,挥臂奋力劈去。 剑砍在铜镜上,溅起一片火花,铜镜却丝毫无损,她急得大喊:“天师,快放我出去!” 难道是噬魂镜? 她曾经在妖僧那的一本古书上看到过,噬魂镜如同铁与磁石,传说人一旦靠近,便立时动弹不得,直至元神出窍,即刻就会被此镜吞噬其中。 先是丢了小命,再又丢了魂魄。 完了,这回彻底玩完了...... 云栖只觉脑袋里一片空白,上次是妖僧,这次是妖道,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冷笑,“妖女,天道欺人,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 云栖转身望去,不禁吓了一大跳。 身后全是人,一个男人,身遭簇拥环绕着一大群妙龄美人。 男人身材伟岸,面容俊逸无双,剑眉入鬓,目若朗星,披着一身素白宽袍,如同鹤立鸡群,竟然是金谷园的主人——石崇。 美人如画,陪伴他身侧的美人梳着高高的发髻,愈发衬得美人肌肤胜雪,体态婀娜妩媚,一双明眸宛若一泓清泉,波光明滟,一颦一笑摄人心魄。 她自然就是绿珠。 “石崇,”云栖诧然,惊声:“你、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石崇睨着镜外的妖道,叹了一口气,“我生前为财所累,想不到,死了亦不得安宁。” 云栖也叹了一口气,又问:“这到底怎么回事?你难道也是被这妖道忽悠进来?可这是......为什么啊?” “自然是为了金谷园。” “可是......历经百年,金谷园已经成了一片废墟。” 石崇摆袖,“不,人只能看到阳间造物,在那里,金谷园已成残垣断壁,可在这里,我的金谷园依然存在,依然亭台水榭、水流潺潺,依然金碧辉煌......” 云栖想了想,猜了个大概,又好奇:“可是万空和尚已经魂飞魄散,他既然已经死了,就没人再来跟你讨要金谷园,妖道凭什么把你和诸家眷都关在这里?” “你可知那个万空是何人?” “谁?” “隋炀帝杨广。” “啊......”云栖瞠目结舌,顿觉项上头颅危险,忍不住紧抱脑袋,脸色瞬即苍白,结巴着说,“他、隋炀帝不是早死了、被宇文化及所杀吗?” “世人都被他玩弄于鼓掌之间,杨广雄才大略,深谋远虑,早在做晋王的时候,便笼络僧道,精研天文数术,推算天命运数。” “当年《桃李子》流传甚广,谶言说,‘桃李子,得天下;皇后绕扬州,宛转花园里。勿浪语,谁道许?’皇后绕扬州,暗示皇与后会死在扬州,杨广算得其中要义,早已准备了替身,自己则遁入空门,拜天台宗门下,法号万空。” 云栖听得又是一惊,回想那万空神出鬼没,早已修得一身妖术,惊声道:“那他到底死了没有?” 石崇点了点头,却又摇了摇头。“那夜他身首分离,身体是死了,可魂魄却被妖道袁允寻了回去。” 冤家路窄啊......这万空和尚与自己的恩怨简直没完没了! “万空是否就在这里?” 石崇摇着手中的麈尾扇,悠悠道:“我跟万空无冤无仇,尚且被他困住,假以时日,也许还能出去,得见天日,而你......嘿嘿......” 云栖心间一颤,拔凉拔凉的,这妖道便是来给万空报仇的。 她转身再次望向外面,发现铜镜已被妖道纳入袖中,什么都瞧不见了。 “进来容易,出去难!”石崇冷冷道:“你若实在没地方去,我可以免为其难地收留你,我石崇虽已是穷光蛋,可众妻妾依然相随,多一个不多,跟我一起,你还能有人作伴。” 又来了,这个地方的男人真是自以为是......算了,人家也是一片好心。 云栖摇头,拱手施礼:“多谢了,我现在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石崇笑笑,麈尾扇四下一指,“此处是某的书房,罢了,你我以后就是同一屋檐下的人了,就留给你暂时容身吧,你可以慢慢想。” 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正是一间石室,地方并不十分窄小,却只有一床、一桌、一凳,故而更显得四壁萧然,空洞寂寞。 好在桌案上备有笔墨纸砚,还有几本杂沓的书册。 “多谢啦,”云栖再次诚挚地拱手,现在的她急需纸墨,讪笑:“也许我能找到出去的法子。” 石崇眼睛一亮,“什么法子?” “你可听说过噬魂镜?” “噬魂镜?” 云栖得意地眨眨眼,人已经疾步走到桌案前,拿起笔,蘸了墨汁,铺开一张纸,低下头去,眼睛半闭着,开始回忆镜面中现出的那一行鬼画符。 跟妖僧打过交道,别的没学会,倒是喜欢起研究道符。 当时那一瞬,噬魂符虽然转瞬即逝,但她看得异常认真,那幅符咒悄然印入脑中。 须臾,她放下笔,石崇剑眉一挑,“你怎么画了两张符?那张我也见过,就在进来的那一瞬,可另外一张是什么?” 云栖满脸小狐狸的笑,“一张当然就是噬魂咒,一张是因果咒,万空和尚教我的,我得让妖道尝尝因果咒的味道。” “好笑!”石崇撇撇嘴,冷笑:“你我现在困在里面,我虽然不通此道,可袁天师说过,想要出去,需用另外一面噬魂镜对着这面镜子,既然出不去,哪去找另外一面噬魂镜?” 云栖倒吸了一口凉气,心下一沉,“即便找到镜子,出不去,没法贴,也没法照,完了,难道永远待在这个鬼地方?” 石崇无奈地耸了耸肩,带着众女转身离去。 云栖瘫坐在榻上,心乱如麻,完了,等待她的,也许是永世不得超生。 麈尾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文人手中的“扇子”。麈是一种体型巨大的鹿,是群鹿的头领。麈通过甩动尾巴,指挥“团队”,具有领袖风范。于是名士都以手持麈尾为荣,标榜自己是是文人中的佼佼者,可以作为意见领袖。 第六十回 魂游(四) 第60章 魂游(四) “朕的库房里,秦时的古镜可以装满十箩筐,道长把它当做宝,改日我送你一筐。” * 一声鹤鸣响彻云霄,云栖悠悠醒转。 满天艳丽的夕阳,正是黄昏。 夕阳从镜面映进来,斜斜照在榻上,令人错愕,仿佛居住在石屋里。 风声猎猎,云栖扒着镜边往外看,看到白鹤的红顶、黑颈、白羽。 晚霞瑰丽,白鹤扑扇着双翅,正翱翔在紫罗兰色天幕下。 云栖四下查看,身下是绵延起伏的群山,群山间迤逦而行的河流,喷涌而出的飞瀑,在夕阳下闪烁着金光,暮色笼罩天地,星罗棋布的村落,正亮起点点灯火。 忽然,不远处出现一片恢弘壮观的城郭,巍峨高耸的城墙,城楼上矗立披盔戴甲的军卒,明光甲在夕阳下闪耀金光。 白鹤倏而越过城楼,花木园林、亭台楼阁,飞一般从他们身下倒退了出去。 接着是鳞次栉比的屋顶,一条条街道,街上车水马龙、行人如织,家家屋檐下方张灯结彩。 偌大的城郭灯火如昼,碧色琉璃瓦顶如同墨玉,在灯月下焕发五颜六色的光彩。 云栖冲着妖道喊了一嗓子,“天师,我们为什么来长安?” 妖道抓起腰间的朱红色酒葫芦,咕噜噜喝了一大口,目光穿过市井喧嚣,飘向紫烟笼罩的宫阙,“今夜是八月十五。” 咦,这妖道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云栖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说起话来却甜若蜜。没办法,人在屋檐下,想要活命,面子不值一提。“天师,中秋是阖家团圆的好日子,您到长安有何贵干?” “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哪里?” “皇宫。” 妖道与万空勾结在一起,把我送进宫,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皇宫?我不是人,都已经变成鬼了,你带我去皇宫作啥?” 云栖装作替皇帝爷爷操碎了心,担心道:“我这副鬼样别把老皇帝吓得丢了魂!” “鬼?不——”妖道得意洋洋的大笑,“你可是我的宝贝,记住,从现在开始,你不是鬼,是仙——镜中仙。” “镜中仙?”云栖默了片刻,疑惑道:“你要去皇宫献宝?” 妖道大笑三声,拂尘一挥,那鹤得到指令,振翅朝金碧辉煌的宫闱深处掠去。 “皇宫禁卫森严,你就这么飞进去,金吾卫会射箭,不怕被射杀吗?” 妖道却不理会,举目望向远方,白鹤一面飞,一面发出阵阵鹤鸣。 在地面上的人看来,这只是一只白鹤,中秋月夜降临皇宫大内,祥瑞之兆啊! 转眼间,云栖看得清楚,下面是花团锦簇的御花园,往前看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水杉林,越过树林,太液湖水面烟波浩渺。 白鹤鸣叫着掠过水面,云栖好奇四望,只见水面上浮着一层氤氲雾气,雾气在晚风中时聚时散,湖心隐约现出一片灿然灯火,勾勒出水墨秀色、琼楼玉宇,仿佛海市蜃楼,似真亦幻。 妖道嘿然一笑,“妖女,你该谢谢我。” “谢你什么?” “你现在最想见谁?” “我现在谁也不见!”女孩子的心事岂能告诉他,开玩笑。 “哈哈,女人就喜欢口不对心,不说我也知道,他今晚也在。” 云栖脱口问道:“你要把我献给秦王?” 可一想不对,如果送给秦王,应该前往天策府,而不是皇宫大内,如此,应该是献给老皇帝。 只要脑子正常,谁愿意每天面对一个糟老头子?! 云栖又喊:“干活的是我,得赏赐的是你,我……又没什么好处,不干不干,到时候我就猫在里面不出来!” 实际上她做梦都想出来,姑且先来个欲擒故纵吧。 “妖女,你不是思念秦王吗?” “是又如何?” “今晚,圣上在蓬莱仙岛上举办中秋宫宴,你心心念念的秦王当然也在,你若出来,自然能见到他。” “可是,”云栖直接躺到榻上,双手枕在脑后,翘着脚,无所谓的耍赖:“我不出来照样能看到他哎。” “你难道不希望他也能看见你呢?” 想啊,可自己已不是人,再见只会徒增烦恼,不如不见。 她只想躲在角落里,悄悄再看秦王一眼。 可是,云栖并不想跟妖道坦白自己的小心思,“他......不是卧病在床,命不久矣吗?又怎么会参加宫宴?” 妖道又喝了口酒,奸笑两下,“妖女,秦王身体强壮,又岂会因为一个小小的打击而卧病,还命不久矣,嘿嘿,你竟也信?” 云栖蹙眉,呢喃着:“我的命......只是小小的打击?” “死有轻如鸿毛、重如泰山,对他来说,身边的女人就如同一个称心的宠物,丢了死了,怪可惜的,却犯不上摊上自己的贵命。不好意思,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直接……” 他的确够直接的。 云栖愈发郁闷。 为了他,丢了小命,又被妖道骗入毂中,这回连魂都丢了,顿时一口气堵在胸口,低声呢喃:“这么说,他没病没灾、活得好好的?!” 妖道笑得合不拢嘴,“难道你希望自己的情郎卧病在床,命不久矣?” “这?”云栖闷闷道:“我当然希望他好,长命百岁,可我死了,还是为了救他而死,他至少也得有所表示吧?剧里头的桥段,痛不欲生,痛彻心扉,一下子老了十岁,天鹅如果失去另一半,另一只便不会独活......” “哈哈哈......”妖道大笑,“还天鹅,他可不是天鹅,他有数不清的女人,无论怎么算,你也算不上另一半,也就是九牛一毛,哈哈哈......” 云栖气得嘴唇发抖,浑身哆嗦,你个死老道......需要这么直白吗?! 想当初,何必又去见他,见到他又何必管他,他天命在身,必能化险为夷,可是当时的情形,他必死,难道......我的出现就是替他挡灾? “妖女,女人对他来说,不过就是逢场作戏罢了......”妖道摇头叹息,“你为了他丢了小命,他却美人在怀,左拥右抱、逍遥自在,真是不值当啊!” ——不,我不仅仅在救他,我救的是天下苍生啊! 罢了,前世种种如同过眼云烟,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己眼前的日子过好。 云栖吁了口气,猛地拍了拍镜边,她已经把镜子当成窗户了,装作彻底醒悟过来,谄媚道:“天师说的都是至理名言,可恨我现在已经......罢了,只要天师能帮我,天师的吩咐,无所不从!” ——从你个大头鬼啊,把我卖了,我还替你数钱? 当务之急,就是先逃出去! 云栖眯起眼,凝望着不断靠近的蓬莱仙岛。 转眼间,白鹤已经飞到仙岛上空。 一切均安排妥帖,妖道微笑着瞥眼望望身下。 金碧辉煌的宫殿,殿外布置一排排矮几,案上各色吃食琳琅满目。 前来参加宫宴的王公贵族、名门贵妇身着华服,皆已就坐。 宫娥衣着昳丽,正捧着食盘在席间来回穿梭。 “唳——” 一声鹤鸣震彻云霄,众人抬头仰望,看见一只白鹤忽然从云雾间探出头来,兴奋地议论纷纷,发出阵阵惊呼。 此刻夜幕降临,一轮皓月高悬,疏星已升起。 白鹤在宫宴上空来回盘旋,蹁跹舞动,仿佛特意为庆祝中秋佳节而出现。 更令人称奇的是,鹤背上竟然端坐一道人。 道人一身素白宽袍,头戴碧玉莲花冠,手执拂尘。 身下的白鹤在半空中转了几圈,然后扑棱棱扇着羽翅,徐徐落在宫宴中央的波斯地毯上。 在四面八方射来或好奇、或蔑视的目光里,道人好整以暇地整了整衣袍,从鹤背上落下,飘飘然,宛若神仙中人。 道人目不斜视,施施然走到皇帝面前,对着高坐的老皇帝躬身施礼,“陛下,翠微为了准备中秋贺礼,特意去了趟洛阳,故而来迟,还请陛下宽宥。” 李唐尊老子为始祖,奉道教为国教,道人自然身份崇高。 若是常人,参加皇帝的宫宴迟到了,岂敢明目张胆地跑到皇帝眼面前,这不是找死吗? 可妖道偏偏捡着这种时候,在众目睽睽之下,骑鹤而至,云栖觉得他就是故意显摆。 “宝物?”逢年过节,皇帝都要在宫中夜宴,看惯了那些平淡无奇的歌舞,正觉无聊,非但未觉得有任何冒犯,反而觉得神乎其神,于是乎满脸和颜悦色,两眼放光,“快快呈上来,给大家见识一下,如果真是好宝贝,朕重重有赏!” 翠微呈上宝镜,“陛下,此镜名为‘悠思’,传说始皇帝铸此镜,以怀念心中挚爱。” 太监转呈给皇帝,皇帝捻起铜镜,在众人好奇的目光里仔细端详。 镜面青光莹莹,皇帝翻到背面,细细端详簇拥环绕的莲纹、当中并蒂莲上镌刻的铭文,显得兴趣盎然。 忽然,随手将铜镜抛在铺着红绸的托盘里,莞尔一笑,“朕的库房里,秦时的古镜足可装满十箩筐,道长把它当做宝,改日我送你一筐。” 下面就坐的众宾客,包括太子、齐王和秦王,大家本就对翠微姗姗来迟心生不满,见状,众人哄然大笑。 翠微眨眨眼,不动声色地笑了笑,嘴唇微动,喃喃念动咒语。 拂尘一挥,满场如昼的灯火登时熄灭。 四下一片漆黑静谧,却见托盘上的悠思忽而涌出一抹青辉。 青辉莹莹,宛如清泉汩汩而出。 泉水漾起涟漪,漫溢开来,一时间,方圆丈许的半空中清波盈盈。 下一瞬,水面上已满布荷叶,层层叠叠,一汪碧色在湖风中摇曳生香。 而荷叶间,忽然探出一支含苞待放的菡萏。 花色白白红红,宛若美人的素手,缓缓舒展开来。 粉色莲瓣环绕,鹅黄色的花蕊上,竟然坐着一个拇指大小的美人。 刹那间,在场所有人惊得张大嘴巴,立时看得痴了:美人面上罩着雪白轻纱,穿着一袭飘逸的红衣,长发垂腰,脚上没有穿鞋,双脚白若霜雪。 夜风拂来,美人袅袅婷婷地起身,双足轻点花蕊,纵身一跃,竟如同飞仙般在莲叶间穿梭,翩然起舞。 刹那间,红衣、皓肤、乌发一起舞动,那抹绯红以凡人难以想象的舞姿,如同彩蝶般在莲花间穿梭流连,轻盈灵动。 舞动的同时,红衣美人竟然缓缓生长着。 一曲终了,美人已长成二八少女,轻飘飘地落下,在莲花中央转了个圈,衣带飘飘,风仪万千。 众人痴望,美人面上虽罩着轻纱,然而眉若远山如黛,眼若秋水波横,隐在轻纱后的小嘴儿,肉肉红红嫩嫩,一颦一笑,美得摄人心魄,美得令人窒息。 然而下一瞬,却蓦地消失不见,只剩下那面样式古拙的铜镜,静静躺在红绸托盘上。 第六十一回 魂游(五) 第61章 魂游(五) “从现在开始,这具身体物归原主,您请另谋高处。” * 众人瞠目结舌,呆呆痴痴,仍然沉浸在如梦似幻的歌舞中。 只听得翠微呵呵一笑,打断了众人遐思,“陛下,此镜可称得上宝贝?” “啊,”老皇帝看得痴了,过了片刻,在身侧张婕妤醋意满满的提示下,方才反应过来,瞪目喃喃,“宝贝......宝贝啊,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绝色,‘青青子佩,悠悠我思。’难怪此镜唤作悠思,但凡见过此女,方能体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陛下,此女乃是莲花仙子,唤作青莲,久居悠思古镜里,已有千年。” 秦王立刻怔住了,心里头又喜又惑。 情人眼里出西施,对于深爱的人,即便只是背影,一眼便能认出,更何况一颦一笑,尤其那双明亮的眼睛,虽故意显得不经意,可望向他的时候,脉脉柔情混合着恨意,恨意里透着流连......那就是云栖啊! 喜的是云栖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然而,他又疑惑到底发生了什么,如何会遇到翠微,又怎会困在悠思古镜里......这一切都匪夷所思。 其中必有缘由.....然而,有一点可以确定,云栖最喜爱自由,她绝不可能自愿锁在那方寸之地。 秦王凝眉思索着。 看看自己的皇帝老爹,又瞥眼看了一眼太子,大哥终日与云薇终日厮混在一起,自然对云栖很熟悉,此刻,也似察觉到什么,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秦王霍然立起,对着翠微手中的悠思古镜,举起手中的酒杯道:“仙子的表演精彩绝伦,这是兰陵美酒,酒中配有檀香、广木香、公丁香,又以蜂蜜调味,其色金黄,酒味清香。某不才,只是想请仙子现身,满饮此杯,聊表谢意。” 然而触手可及的古镜却无丝毫反应。 秦王眸光一黯,难道自己认错人了,又或许......无论如何,今晚绝不能让她落入大哥手中,想到这,对向翠微,用吩咐的口吻道:“还请道长唤仙子出来,父皇和大家都还没看够呢。” 翠微耸了耸肩,无奈双手一摊,“本道得到幽思宝镜,纯粹只是机缘巧合,青莲仙子不应,想来与秦王无缘,本道自然不能违背仙子的心意。” 李元吉也跃跃越试,大声喊道:“二哥,你真是不会讨女孩子喜欢,青莲仙子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又怎会饮凡间的俗酒?” 说着,已急步上前,从衣袖中摸出一只白玉手镯,这本是用来孝敬张婕妤的,一时来不及准备,权且借花献佛。 他走到悠思古镜前面,大马金刀地挡在秦王身前,恭恭敬敬奉上,“青莲姑娘,此镯那是上古白玉打制,与姑娘正相得益彰,还望笑纳,某只求姑娘出来一见。” 然而,悠思古镜依然纹丝不动地躺在托盘上,没有丝毫声响,更无半点清辉,刚才发生的一切,宛若幻境。 秦王和齐王尴尬地立着,就此退下去,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但见太子建成悠然走来,在镜子面前停住,如同变魔术般,手中竟呈上一束像是刚刚采摘的百合花。 妖娆的花瓣上带着凝露,红的艳色绝世,黄的灿若晨星,白的纯洁无瑕,散发着阵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令人神清气爽。 “姑娘久居镜中,最怀念的定是满园春色,孤虽不才,却知人在孤孤单单的时候,最需要的是什么,这束百合,且与姑娘作伴。” 莹白若水的镜面上,映出百合花束,映出花瓣上晶莹剔透的滴露,盈盈欲泣,仿佛美人落泪的脸颊,而露珠的球状镜面,却映出一袭红衣的云栖。 云栖从镜中盯着百合花,立刻注意到映在露珠里面的那个自己,忽然有了主意。 镜中传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多谢太子殿下,‘月映九微火。风吹百合香。’我......很喜欢这些百合。” “哈哈哈......”老皇帝会心的大笑,“好个青莲仙,既然男有情女有意,悠思就赏给建成吧。” 月华皎然,似水般轻泻在太子南书房临窗的书案上。 窗影疏斜,在置于案上的古镜上,投下斑驳的银影。 而那束红红黄黄白白的百合花,正挨在悠思古镜前方,距离甚近,近得镜中仙一伸手就能触到花朵似的。 已是三更,书房里空无一人。 云栖已经准备好了符纸,上面涂满弯弯扭扭的蚯蚓文,正是她入镜那一刻所见。 依样画葫芦画了个近似,所以得先试试。 她手里拿着符纸,对着距离最近、最大最圆的露珠举了起来。 符咒映在露珠里,忽然,整支嫣红的百合花倏而飞起,扑簌簌撞在镜面上,花朵窸窣碎落,仿佛被暴风雨拍打过,凌乱不堪,又仿佛被毒日暴晒,原本娇嫩的花瓣迅速枯萎下去。 几乎就在同时,那朵娇艳欲滴的红百合,竟已飞入铜镜。 云栖激动地一跃而起,实验获得初步成功......有点不对啊,符咒映入露珠,组成镜咒,花的精魄被噬魂咒吸入镜中,自己却并未摆脱铜镜。 她瞪着那张符咒,想了想,又回到桌案前,找到印泥,用朱红色的印泥又画了一张。 可是此刻,那束百合花已经飞散了开来,乱糟糟落在书案上,非但花朵没有再对着铜镜,花朵上的露珠也没影了。 云栖暗自懊恼,好不容易找到合适的镜咒试验品,仅仅试玩一次就报废了。 正杵在镜边沉思默想,眼前忽然出现一张脸,一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 云栖只觉得耳际“嗡”了一声,脑子里登时一片空白。 恍惚间,仿佛自己正在照镜子,而触目所及的女子就是镜中的自己。 可那并不是云栖。 玉立镜外、正凑前端详古镜的女子,穿着一袭云锦华裙,宽袖上密绣牡丹芍药,绣纹炫目,一眼看去,在月光下潋滟生辉,衬着乌发间的金玉珠翠,愈加显得雍容华贵,简直犹如洛神临凡一般。 女子的眼睛正盯着铜镜,漆星般的眼瞳,里面满是天真无邪,亮晶晶的。 云栖举起用红泥绘制的符咒,正对着那双眼睛。 女子的目光立刻被吸引过来,忽而定格,一道光从那双熠熠的美眸里射出,云栖的元神立刻被这道光度到了女子眼睛里面。 “出来了,我自由了——”云栖一面跳一面大喊。 而女子像是吃痛地惊叫一声,手一颤,拿在手中的悠思古镜跌落在地。 云栖站立不稳,手脚并用,倚在女子眼瞳里。 一个声音似曾相识,从身后传来,“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转眸望去,眼面前却立着一只猴。 那猴只有半人高,面白目黑,周身覆着金褐色茸毛,却如同人般站立,乍看上去,古怪得紧。 见云栖缓缓转过身来,那猴惊得张大嘴巴,一蹦便跃开老远,“云栖,你怎么在这?” “伊达?”云栖眉头皱了起来,“你怎么会有人的身体,还是我的?!” ——要死了呀,这个世界彻底乱套了,和尚不是和尚,人不是人,猴不是猴...... “这不是你的身体!”伊达像是暴怒,浑身毛发竖了起来,仿佛下一刻即将扑上来,“这是仙师给我的,只是像你,可不是你的,你休想把她夺走。” 云栖四下环顾,好奇发问,“你为何要变成我?” “别臭美了,谁要变成你,”伊达叉着腰,满脸得意的笑:“我叫云薇。” “云薇?”云栖愈发好奇,“你为什么叫做云薇?谁给你取的名字?” “诺德说,云薇是云栖的妹妹,意思是蔷薇花般美丽的云朵,是不是很美,比云栖还美?!” 云栖哑然失笑,“不,在我心目中,云栖是最美的名字,因为那是欧阳云飞给我的名字。” “在我心目中,云薇是最美的名字,因为那是诺德给我取的名字。” 云栖恍然大悟,哭笑不得:“是诺德把你变成我的模样,是你以我的名义嫁给秦王?” 伊达点了点头,云栖继续盘问她:“既然你已经嫁入秦王府,又怎么会在这里?这里是东宫,不是你玩闹的地方。” 伊达嘻嘻哈哈,摇头晃脑,踮着脚尖、踩着猫步走到眼瞳边,得意地转了个圈,大声笑道:“秦王还真是聪明,很快就发现我不是你。” 云栖腹诽,这能算聪明?就你这猴样,是头猪也能察觉......“然后呢,你怎么又会在东宫?” “他说,太子将来成了皇帝,我就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做皇后当然比在王府做小妾强。” 云栖淡淡一笑,“确实,不但比做小妾强,还远比做游魂野鬼强。” 伊达蹿上前来,拉拉她的胳膊,扯扯她的乌发,每个人的灵魂都是与生俱来,无论外表如何变幻,灵魂永远都是那一个。 伊达看够了,也摸够了,退开两步,满脸得意,抬眼斜睨过来的目光里面,却只剩下傲慢的优越感,“你看看自己,好好的,不嫁给秦王,现在成了游魂野魄,秦王再也不会多看你一眼,如果太子知道,那个什么青莲仙子,根本就不是仙,而是你这个鬼魂假扮,定会吓得不轻。” 混的差的时候,人比人得死,人比猴更是无地自容,恨不得地上有条缝钻进去。 “伊达,”云栖心间一黯,“你我情同姐妹,你是猴的时候,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已经被打断,伊达紧紧捂住耳朵,暴跳如雷,“你走,马上从我眼前消失,否则,我立刻告诉太子,青莲是鬼,你知道太子会怎么做,到时候,你永世都不得超生!” 自知是客,如果主人以礼相待,还能和平相处,如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才是人话。 云栖不想走了,垂目死盯着只到自己胸口的伊达,嘿然狞笑:“这是我的身体,你给我滚!” 平日里云栖都是温温柔柔,忽而狰狞,吓得伊达退后跳开两步,怯怯道:“休想,这是我的身体,不是你的,只是长得像而已。” “你总算说了句实话。”云栖扬起拳头,大马金刀地一站,“从现在开始,这具身体物归原主,您请另谋高处。” 第六十二回 魂游(六) 第62章 魂游(六) “送给你,祝你能够遇到那个人,他的生命里只有你,你的生命里只有他,你们会有一大群孩子,一直幸福地生活着……在很久很久以后,如果你还能记起我,就看看她。” * 女孩子打架,没有套路,没有拳来脚往,主打一个互撕。 云栖本想应用融贯古今的擒拿手,三下两下解决争端,不曾想,她与伊达,从一开始就陷入贴身肉搏战。 伊达立刻炸起毛发,龇着尖利的牙齿,自喉间发出一声令人心颤的咆哮,作势扑将上来,张臂将她紧紧抱住,猛地一推,云栖向后倒地。 她顺势将云栖压在身下,十指尖利,张牙舞爪袭来,扯头发、抓脸皮、撕衣裙......如同一头发了疯的小兽,一时间,云栖竟然毫无还手之力。 要死啦,云栖连忙收缩防守,双手抱头、护住头脸,身子往旁边一滚,将伊达压倒身下。 伊达拼命挣扎,云栖差点被掀翻,她忍住疯狂的抓挠,将伊达死死摁住,高举起了拳头。 可是,攥紧的拳头到了半空中,却又凝住了。 身材瘦小的伊达就如同个孩子,急红了眼,对她来说,这具身体可能比命还重要。 自己终究算不上这具身体的主人,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吧?! 如果不认识伊达,云栖会毫不犹豫把她赶走,就如同寄居蟹,用实力宣誓主权。 可现在,她们认识,甚至算得上熟悉,人与人之间一旦有了感情,云栖的心软了。 她双足一蹬,忽而跃起,立在一旁,幽幽一叹,“你不要臭美了,你这具身体伺候过那么多男人,送给我我都瞧不上,我不跟你争,马上走......” 豪言壮语脱口而出,可是去哪里?如何离开这里? 云栖幽幽一叹,只听雷霆般“轰”的一声,头顶上方有巨响传来。 得到身体主权、躺在地上正高兴的伊达忽然闷哼一声,翻了个白眼,竟然晕厥过去。 打雷啦? 被雷打了?! 好及时的雷! 云栖忍不住幸灾乐祸。 即便躲在书房里,都有可能遭遇天打雷劈,可见,天道报应不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 眼瞳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云栖默默坐下,茫然四顾,视线所及,只剩下漫无边际的黑暗,恰如同这个世界,虽然广阔无垠,却又渺小,小得找不到容身之处......她究竟该去往何方。 继续环游世界的梦想? 原来人在最孤独的时候,心里所想,才是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 正闭目冥思间,书房里竟然响起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脚步在伊达身前停留片刻,又朝着书案方向走去,过了一会儿,又折返回来。 忽然,云栖只觉脚底不稳,伊达的身子竟然被来人背起。 这谁啊?难道是伊达在宫里的相好? 不可能啊,老相好怎会莫名其妙地直接给她来一闷棍? 难道是仇家,她那副嘚瑟找死的德性,在东宫肯定树敌无数,她又没有母家可以仰仗,自然分分钟被人做了。 惊魂间,云栖哑然失笑,顿觉自己就是个扫把星,伊达本在东宫混得如鱼得水,一遇到自己,就开始倒霉。 一纵一跃,她们已被带到南书房外面。 随着来人行走的脚步,云栖只觉整个人如同腾云驾雾,她匆匆扶壁而立,侧耳倾听,只听得外面风声猎猎,还有那人孔武有力的心跳声,负重奔跑时的喘息声......她们这是要去哪里? 那人似对宫中的地形非常熟悉,专门捡着幽僻的小路走。 才开始还能听到悠扬的丝竹乐声,走了一会儿,偶尔又能听到巡逻卫兵走过时兵刃与盔甲擦碰的撞击声,渐渐,四下一片幽静,显然已经到了杳无人迹的地方。 好不容易自由了,不能就这么束手就擒。 云栖试着念了个咒,将自己的元神散到这具身体的天灵。 元神与身体契合,刹那间,浑身每一寸肌肉立刻充满了力量。 这种久违的感觉令她沉醉,她是多么多么渴望生命啊! 睁开眼睛,云栖发现自己正趴在一个男人的后背上。 那人一身夜行打扮,披着连帽黑斗篷,身材高大魁梧。 他的气息,那是龙涎香混合薄荷草的味道,立刻弥漫着扑鼻而来。 云栖假装昏迷,闭着眼,禁不住深吸了口气,忽然怔住了。 带着疑惑,她决定继续装死。 夜行人背着她,沿着御花园中偏僻的小道奔走。 云栖偏头瞥眼看看月色,但见星空晦暗,夜静更深,御花园中宫阙楼阁星罗棋布,树影憧憧,看不到半个人影,夜风吹过,吹得四野高树枝摇影动,飒飒作响。 刚才,这家伙极可能就躲在书房外,见伊达发疯似的来回打滚,于是就闯了进来。 他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到东宫打劫人口,这位“云薇”怎么说也是太子的宠妃。 他究竟想干什么? 云栖不动声色地趴在他的肩膀上,东看看西看看,心里暗暗盘算,待会儿等他精疲力竭、不注意的时候再动手。 忽然,那人放缓了脚步。 从他的肩膀上望去,云栖吃了一惊。 这人背着她,穿过重重宫禁,竟然来到御花园的西海,还攀上了西海畔的龙兴山。 山虽不算高,却足以将整座皇城揽入眼底。 要知道,皇城硕大,太极宫相当于八个故宫。 东宫位于皇城正东边,而西海却坐落在皇城的西北角,其间的距离,相当于横跨整个皇城,靠着两条腿,不停走也得花费个把时辰。 这人背负着她在宫中行走,半途遇到巡逻卫兵时,偶尔隐在树丛中停留,就这样足足跋涉一个时辰,竟然丝毫不见疲态。 从山巅向北方眺望,城楼矗立在夜色里,巍巍然,绵延不绝。 楼上亮着火把,忽明忽灭的火光,照出城楼上巡逻的兵卒,他们手中的枪矛闪烁寒光。 城楼下面,东南西北四个海池错落点缀,夜色融入水面,漆黑如墨,月辉洒落,照得水面银鳞闪烁。 丛丛簇簇的花草间,流萤飞舞,一条丈许宽的水流如同巨蟒般蜿蜒,连接四个海池,水声潺潺,穿过城墙,流向宫外。 这就是清明渠,而玄武门坐落在清明渠出水口附近。 高大的墩台、宽大的门道、东西飞廊、东西两阙和左右马道,由曲尺型的飞廊连接在一起,庄严肃穆、气势恢宏的玄武门,足足有二十米高,相当于七层楼的高度。 在山巅上眺望片刻,那人转身朝着山的另外一面行去。 没多久,已钻入一片竹林。 竹林茂密,月辉洒落,映出婆娑的竹影,竹影间,忽然现出一片黄墙。 那人立刻加快了脚步,沿着墙根走了没多久,转眼已经立在朱红色的山门前。 云栖瞥眼望去,山门上挂着门匾,黑底金字写着:“守城院”。 那人却没有敲门,直接推门而入。 观内没有灯火,四下黑漆漆的,看不到半个人影,只听得山风吹动屋檐下的铜铃铛叮叮当当地乱响。 而山道旁高树苍天,月华透过林梢,在树下杂草间投下斑驳摇曳的光影。 这里荒凉残破,在这凄冷的月夜,不像道观,倒像狐鬼的居所。 他却不慌不忙地走着,脚步声惊动了什么,在乱草间穿梭,发出阵阵窸窣的声响。 云栖禁不住地搂紧那人。 那人转了个弯,拐入一间石洞。 石洞依山而建,呈半球形,石壁有些渗水,潮湿处覆了一层绿苔。 最里面点着盏油灯,豆大的灯火忽闪着,依稀能辨出靠着石壁搁着一张掉漆的朱红色供桌,桌上供奉着道家神仙的金身。 那人终于将云栖放下,自己则燃了三炷香奉上,人跪倒在地,口中呢喃着,朝着神仙磕了三个头。 云栖没敢动弹,眯着眼打量着他,心中纳闷,“求神拜佛,他这唱得是哪出啊?” 忽然,他转过头来,笑了笑说,“青莲仙子,诺德仙师,云薇,云栖……越来越有意思了,给我说说,你究竟是谁?是人是鬼?” 哎,不用装睡了,早就被人识破了。 云栖干脆盘腿坐起,右手杵着脑袋,一双眼睛死盯着那人蒙着黑巾的脸,还有黑巾之上那双熠熠的墨眸。 那双眸子如鹰鹫锐利,无论他盯着谁看,被盯着的那个都会觉得很不自在。 然而,当他的目光移向云栖时,立刻变得温柔起来,里面交织着思念与柔情。 就这样对视了数秒,云栖终于败下阵来,脸一红,偏头望向观外。 口中却忍不住讥诮:“你的女人实在太多,多得你的好记性也不管用了。” “在我心里却只有一个。” “只有那些傻女人才会信你,同样的话,在床笫之欢时,究竟说了多少遍,恐怕连你自己都不记得了。” 真是爱吃醋……“你就是这么看我?” “不是我这么看,这是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对你来说,这也很正常,大名鼎鼎的秦王,当然不是某一个女人的秦王,而是天下所有女人的秦王!” 他紧抿着唇,盯着眼前裹着华锦的女子。 石室里光线黯淡,然而烛火下的美人却独有风味。 姿容依旧绝美,身姿仍旧曼妙,一颦一笑、举手投足之间却又透出一种不同以往的贵气。 那种贵气,绝不是靠金银珠玉堆出来的。 他忽然笑了,手一探,从怀中摸出一个人像。 那是一个女人。 月华如水,沿着人像披散的柔发滑落,女子的曲线、发髻上的兰花白玉簪,还有裙摆上花姿妩媚的醉玲珑…… 人像轮廓分明,线条柔和而优雅,看上去就像是活的。 云栖心间一颤,目中悄然蒙了一层泪花,喃喃:“这是你刻的。” 他苦笑一声,“我第一次刻,想你的时候,就一直刻,一直刻,才开始,刻一个要好几日,现在很快,一天就能刻好,刻好了,你好像又重新站在我面前,你喜欢吗?” 云栖点了点头,泪水跟着滑落脸颊。 她还要把身体还给伊达吗? 她说过要还,可是,现在她突然舍不得了。 他咧嘴一笑,递了过来,明灭的灯光下,拿着人像的手指修长,却满布刀片划过的伤痕,深浅不一,一刀刀刻在他的手上,却又同时一刀刀地划在她的心上。 他柔声道:“送给你,祝你能够遇到那个人,他的生命里只有你,你的生命里只有他,你们会有一大群孩子,一直幸福地生活着……在很久很久以后,如果你还能记起我,就看看她。” 第六十三回 魂游(七) 第63章 魂游(七) “如果不带我走,我就会把一切都告诉陛下,到时候,办你个欺君罔上的死罪!” * 云栖怀抱着人像站起,走到石洞外,遥遥凝望远方。 夜雾弥漫,竹林在风中簌簌作响,仿佛凄鬼夜哭。 修长的竹影交错,像囚笼一样包围住道观,亦如同诡异的命运将云栖包围。 妖道说的都是假的,他一直都在惦记着自己。 “我就是来带你走的,”他忽然从后面抱紧了云栖,凑到耳际喃喃,炙热的气息瞬间将她笼罩,“你被杨初云刺中的那一刻,我的心就碎了……现在你终于回来了,我们永远都不要再分开,好吗?” 云栖心乱如麻,是去是留? 离开,继续做一个孤魂野鬼? 而她,在品尝了那种令人绝望的寂寞之后,发疯一样地想活。 如若留下,伊达怎么办,她很快就会醒来,一具身体里盛着两个灵魂…… 一个人想要活命,不能以掠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和灵魂作为代价。 罢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看一步,哦,对了,可以找诺德,是他把伊达变成人,一定有办法! 云栖笑了,笑容甜美,点了点头,望向城墙外的天策府,那就是她未来的家。 天策府近在咫尺,与他老爹的皇城虽一墙之隔,却占地甚广,里头有山有水。 秦王的书房——采薇轩,就坐落在龙首原地势最高处,可以俯瞰整个长安城。 她不禁纳闷,“你为什么不走门,却爬到山上,这里又没有门。” 秦王背着手,用指点江山的目光看了看夜色笼罩的皇城,像是在审视自家的后花园,走全景模式东南西北地看了个遍,终于道:“怎么进来就怎么出去呗。” “难道你不是从门进来的?” “进宫当然要从门进来喽,难道还能变成鸟飞进来不成?” “出宫的门在哪?难道在山上?” “已经过了三更,宫门早就关了,当然不能从正门进来,也当然不能从正门出去。” 云栖瞪着近十米高的城墙,拍手道:“我知道了,你一定是钻狗洞进来的。” “我……未来的大唐皇帝,未来的天可汗,怎么能钻狗洞?!” 这些都是云栖告诉他的。 “哈哈,未来的天可汗,别卖关子了,”云栖打了个哈欠,“累了一天,我现在最要的,就是有一张软软的床,躺下,好好睡一觉。” 他却不急,又回到石室,一屁股坐到老旧的蒲团上,朝云栖招招手,示意她过去,“来,人要有信仰,心诚则灵,好好拜一拜袁老道,他一定让你心想事成,我保证,一柱香功夫后,你就可以躺下歇息,嘿嘿,你我夫妻一场,今晚正好圆房。” 云栖羞赧的别开眼,脸上火辣辣的热,心里却很是期盼,顾左而言他道:“我知道了,这里有地道,直通天策府,入口就藏在蒲团下面。” “你来试试不就知道了。”他拍了拍脚边的蒲团,笑眯眯地说,“记住,磕一下可不够,至少要磕三个响头。” 云栖听话地走过去,跪在蒲团上,虔诚地望向袁老道,口中还嘟嘟囔囔地把求神拜佛三要素都讲了一遍。 当然得先禀明来路,姓甚名谁,有什么愿望,如果要为家人祈福,在禀明来路的时候,也得一并说清楚。 “我是来自公元2268年的云栖,”云栖叙说着,“父亲......他无名无姓,he是他的编号,母亲......也无名无姓,甚至,我还没来得及查清楚她是谁,但是,你不是神仙么,应该什么都知道,求你保佑他们能够早日解脱,如果有来世,千万不要活在未来。” 说完了,又很虔诚地磕头,一连磕了三个。 完全没啥异样,不过,等她抬起头时,旁边的秦王却消失不见了。 云栖吓了一跳,愣了愣,下意识地起身,走出石室去找。 左右四顾,院子里没人,静得只有风吹过竹林发出的飒飒声。 “云儿,”忽然冒出来的声音竟然来自头顶上方。 云栖循声望去,视线落在院子中央的一株大枣树上。 树干如铁铸,枝似龙遒,嫩芽初绽,生机勃然,枝叶繁茂,树冠如同巨伞张开,几乎将整个道观笼罩其下。 巨伞上停着一只大鹏,双翅张开,振翅欲飞,而那家伙竟然坐在鸟背上。 云栖吃惊地睁大眼睛,嘴巴也不利索了,结巴道:“这不是鸟......是木头的,这能飞?” “当然能飞,”秦王得意的笑容浮上面颊,“按照你画的图纸,嗯,就是你们的飞机,又找到鲁直的后人,历时三月而成,怎么样,上来试试,快得紧,眼睛一眨就到了!” 那当然不是云栖凭空想出来的,全是云飞数字大脑里面的资料,那里面,可是储存着人类三千年的科技与文化。 要死啦,这木头玩意儿能飞? 每个人就只有一条命,死了就找不回来了,这回是撞了大运,幸遇诺德制造的云薇,如果云薇一命呜呼了,哪有下次机会。 云栖虚弱地翻了下白眼,却又不愿承认自己胆小,叹了口气,“猫有九条命,人只有一条命,你是未来的皇帝,你的命关乎到千千万万的百姓,不准坐木鸟,我们走门。” 未来皇帝又怎么可能轻易就范? “既然我是未来的皇帝,那就是天命,我命由天不由我,老天要拿去,喝口水都能呛死。” 即便天命也不能这么个造法吧?! 云栖脸色蓦然发青,瞄瞄浑身涂着黑漆的木鸟,双目无神的冲秦王摆出一张死人脸,心慌气短。 活腻了才会相信木头鸟会飞,这简直就是自杀,“起落架在哪里,不行的,动力不足,掉下来就摔得稀碎——” “喂喂,”她的人已经爬到树冠上,正彷徨间,立刻被拽了上去。“哎呀,我的反重力鞋不在,还要准备降落伞啊,哪能就这么飞......” 双目无神的云栖冲秦王摆出一张死人脸,心慌气短。 “放一万个心,放心吧,已经试飞好几次了,很爽,我早就盼着带你一同遨游天下。”秦王跨坐在木鸟上,笑眯眯的瞅着近乎虚脱的云栖,“你如果害怕,在起飞的时候,可以先闭上眼睛,睁眼就到了,今晚我们就宿在采薇轩。” 云栖哪还能闭得上眼睛,她犹豫着,要撤就得快。 秦王却象模象样的指挥:“云儿,木鸟载不了两个人,抱紧我哦。” 话音未落,他将机枢一拉,木鸟的翅膀哗地一下展开,巨大的声响吓得云栖浑身一激灵,顿时清醒过来:“不行不行,让我下去。” 秦王哪容得云栖反悔,很是歹毒的狞笑一下,继续飞快地操纵木鸟。 木鸟振了两下翅膀,扶摇直上,须臾后已经距离地面十尺。 云栖紧抱秦王的腰,恨不得把他勒进自己的肚子里去。 她抖着哭腔趴在秦王耳边告饶:“你饶了我吧,往日如果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我一定好好检讨……” “你好好看看朕的天下——”秦王冷不丁的开口。 此语果然惹得云栖分神,就在她愣神怔忡之际,秦王乘机猛地一拉机括。 木鸟倏地窜高,云栖的身子直接横在空中,愈发要命地死抱住秦王,惨嚎连连。 耳畔交织着木鸟振翅声、呼啸的风声、剧烈的心跳声。 云栖感到木鸟飞行渐而平稳,她的人也渐渐镇定下来,睁开眼睛,又吃了一惊,“我们不是要回天策府吗?” “我突然改变主意了。” “这是去哪?” “先在长安城上空兜两圈,然后去终南山,本将军在山里有一座避暑宅院。” “可是,中秋都已经过了呀!” “不,我们错过了夏天,要从头补回来。” 玩二人世界啊,云栖羞涩地把头埋在他的颈上。 这人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精似鬼,想不到还挺浪漫...... 皇城就在身下,诺大的宫殿变得渺小,琉璃瓦顶在月光下闪着光,往日烟波浩渺的太液池变得滴露般大小,云遮雾绕间,龙兴山渐渐杳然无踪...... 云栖渐渐不怕了,看来,这个未来的天可汗虽喜欢冒险,但还挺靠谱。 她坐直身子,满脑袋的睡意被这么一折腾,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现在兴奋探着脑袋到处张望。 细数她屡次居高临下、俯瞰众生的经历,从未有过如此轻松愉悦的心境,原来,能跟自己心爱的人一起遨游,当真是最幸福的事情呀! 幸福的她一激动,又紧紧搂住秦王,二人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聆听着彼此的心跳声,心潮澎湃。 此刻,这个世界仿佛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其他。 可是偏偏这个时候,云栖却听到一个恶狠狠的声音,“他是我的,你把他还给我——” 紧接着,她的元神似被什么压制住了,神思昏昏沉沉。 她的人也猛然怔住了,就像被闪电击中,身子抽搐般的凝了凝,然后立刻就换了一个人似的,不,不是人,更像一条美女蛇。 探手搂紧秦王,熟练地探出舌,舔舐他的耳际,滑下,拭过颈间光滑的肌肤,娇语呢喃:“殿下,太子哪里及得上殿下英武绝伦,以后,云薇再也不要跟殿下分开。” “云薇?”秦王吃了一惊,回过头来,“你、你是云薇?” 而他,立刻就从那双眼睛里面透出来的光,那种又蠢又贪婪的光芒里印证了自己的猜测。 “你不是铁了心地要做皇后吗?”秦王冷声道:“我送你回去!” “不,你们刚才的话我都听见了,你才是皇帝,殿下,看着我,我就是云栖。” “做梦,”秦王转动方向盘,开始调头,“你真让我讨厌。” “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夜,你很快活!” “我以为你是云栖。” “不要提起裤子就耍赖,”“云薇”死死揽住秦王的腰,说话的声音又软又媚,在秦王的脖颈上咬了一口,一字字恨恨道:“如果不带我走,不让我做秦王妃,我就会把一切都告诉陛下,到时候,办你个欺君罔上的灭门死罪!” 秦王沉思着,目中的迷茫逝去,只剩下一片狠戾之色,声音却依旧平静,“所以,你一直都在骗我,你......真是太可怕了。” “云栖早就死了,”“云薇”笑了笑说,“她已经变成了鬼,被妖道封入悠思古镜,永世不得超生。” “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秦王目中已蒙上一抹泪光,声音已冷若冰霜。 “世界本就不公平。”“云薇”嫣然一笑,“就像你大哥生来就是太子,而你,无论如何努力,永远都是老二。” “可是,”秦王忽然一字字道:“我喜欢公平,喜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他的话音未落,“云薇”的身子已从鸟背上滑落,直直坠向青雾弥漫的长安城。 第六十四回 星游(一) “亲爱的女士,您可以下床,在恢复阶段,我会鼓励你四处走走,我们的治疗中心还设有专门的体能恢复区域,你可以进行适量的适应性运动。” * 不知何时,月已升起。 中秋的月,在太白山顶上看来,好像悬在头顶上方,触手可及。 而与那轮玉山般的皓月相比,月下的身影尤显得渺小。 那瘦小的身影竟然立在绝壁之上,鹰嘴型的崖壁下,一汪池水在月光下漾起清光。 伊达静静立在太白山顶最高处,一条细直的雪线从她的脚下,沿着东西两个方向延展出去,隐没在太白山顶终年不散的雾气里,这使得她从远处看来,仿佛就漂浮在云海之上。 她在等候诺德,同时,也在回忆她与诺德在此处的初次相遇。 “我知道你在这里。”一个熟悉的嗓音将她从美好的回忆中唤醒。 伊达转过身去,欢喜地朝着诺德奔去,她对这里的地形地势异常熟悉,跑起来轻盈灵动。 几个漂亮的纵跃,她已经很娴熟地跳到诺德的怀里,张开双臂,毛茸茸的胳膊搂住这个冷峻男子的脖颈,顺势将毛茸茸的小脑袋塞到他的颈窝里,呢喃着,“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诺德却把她放到地上,摸了摸她的脑袋,透着些许的不舍,道:“你做的很好。” 伊达仰着脑袋望着他,目中满是崇敬,仿佛在仰望心目中的神,唇角浮起好看的弧线。 “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过去,我一向不问缘由,可是,在木鸟背上的时候,你把我唤醒,压制住云栖的元神,为什么不让我装成云栖,你不是很喜欢看到这些地球男人被我骗得团团转吗?” 诺德目中露出一抹黯然之色,叹了一口气,“你跟随我那么久,难道......还不清楚这其中的缘由吗?” 伊达也跟着叹了口气,“你故意让她的元神依然保持意识,让她亲眼目睹爱人将她推下去,让她从此憎恨秦王。可是,她一旦知道秦王推的是云薇,她依然不会怪他,依然会爱着他、惦记着他的呀。” 诺德笑了笑,低语喃喃:“她听不到你们说的每一个字,却只能看到秦王厌恶的眼睛。” 伊达有些吃惊,但很快就理解了,仙师自然是无所不能的。 诺德垂下头去,忽然道:“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卑鄙,特别无耻?” 伊达却又摇了摇头,“不,在我心里,没有卑鄙无耻,你希翼的、喜欢的,就是对的好的。” 诺德在凛冽的雪风里苦笑,“原来,喜欢一个人会变得如此盲目,原来,盲目的爱不但不愚蠢,反而如此令人心动。” 说着,他禁不住抚着伊达的小脑袋,眼睛再一次投向苍茫天地。 伊达静静仰望着这个谪仙般俊逸的男子,雪片纷扬,在他的身上堆砌,他仿佛变成雪人,却只是石像般立着,远望着,呢喃着。 “我一直盼望着她能爱上我,时时惦记着我,可是,我却从未感受到她的呼唤。我妒忌,看到他们幸福地在一起,我就忍不住要妒忌,我想尽办法,让他们一次次分开,可他们偏偏又一次次重聚,难道,这真是地球人所说的缘分?” “不,我也和她相遇,一次又一次,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很开心,我知道,伊达,我能感觉到......” 伊达静静聆听着他低语喃喃,她无所求,只要能够永远在他脚下,静静陪伴着,就已经足够了。 “我马上就要走了,在走之前,我要让她亲眼目睹被最爱的人背叛,她会恨他,只有这样,她才会忘记那个男人——永远。” 伊达忽然拽紧诺德的手,“你要走了?” 诺德点了点头,“父亲给我下了死命令,三天后是最后期限。” “可是云栖的伤还没好,她甚至还没苏醒......” “没醒......也许才是最好的安排,我会带她一起走。” “可是,你的父母不会接受她的,就像我的族人也绝不会接受人类。” “这就是你跑出来的原因?” “这难道不是你跑出来的原因吗?”伊达眨巴着眼睛,“对了,上次你说过,你有个未婚妻,你母亲让你娶她,所以......” “我当然是自己的主宰。” “我也能跟你一起走,对吗?” 诺德摇头,“不,你的根在地球,你应该跟你的父母和臣民一起生活,他们已经来接你了......” 说话间,诺德抬手一指,东侧雪线连接着片空地。 不知何时,空地上已经遍布半人高的猴群,猴子或坐或卧,最前面一排站着,翘首以待,正是伊达的父母兄妹。 伊达看了看他们,却将诺德的手抓得愈发紧,“不,我已经做过人,不可能再做猴,你看看他们,一年四季不穿衣服,每天就在树上找东西吃,傻死了,不,我要跟你一起走。” 诺德瞥了一眼猴群,默了半晌,叹了一口气,“你怎么跟那个萧萧一样?” “就是那条会飞的、在空中一口叼住我的大蛇?” “他虽然是蛇,却跟你一样……” “你也会带他走吗?” “会,这是我跟他的约定。” “难道你忘了,你答应过我,让我永远都留在你身边?” “可是,你应该跟你的族人一起生活,将来,你会有丈夫,会有一大群孩子。这些,我都给不了你。” 伊达把头靠在他的腿上,用微不可闻的声音喃喃:“可是,你会给云栖,你们会有一大群孩子......” 回应她的是声长长的叹息,“她会接受我吗?如果我不是现在这个‘我’?” 云栖尚未醒来,却朦朦胧胧地听到有人说话。 最为奇怪的是,他们的嗓音、以及说话的音节......都是她从未听到过的,但是,她竟然都能听懂。 有个声音说,“那把刀上有毒,而且是剧毒。” 另外一个焦急的声音,云栖立刻就听出来了,“斯帕克教授,我能做什么吗?下毒的女人已经死了,你能搞清楚是什么毒吗?” “诺德舰长,你一定很在乎她,关心则乱,你忘了,无论什么毒,什么伤,什么疾病,对我们来说,都已经不是问题。” ——诺德舰长?又是诺德,是他救了我?! “可是她已经元神归位,却还是一直昏迷,这已经是第七天了,到底什么时候醒来?” “快了!” “你不是无所不能吗?斯帕克教授,快了是什么时候,总得有个时间吧?” “我的意思是——随时。” 云栖睁开了眼睛。 可是她立刻愣住了,不知所措地瞪着病床前的“人”。 那人就是诺德口中的斯帕克教授吧。 一米五的个头,十分壮实,肤色雪白,近乎透明,虽然看不出年纪,可是,头顶稀疏的金发似乎说明了什么。 他的头很饱满,低平向前倾斜的前额上,两道突出的眉骨,好像探出的屋檐。 屋檐下,一双金褐色的眼睛,望向云栖的时候,眼睛里面同样透着好奇。 他们就如此互相好奇地打量着彼此,终于,云栖直截了当地问道:“您是诺伊特人?” 奇怪的是,她用母语提问,而那人竟然明白,不但明白,而且马上又用云栖睡梦中听到的语言回答道:“你醒了,我说过,亲爱的女士,你已经度过了最危险的时期,现正在恢复,过不了多久,您又可以蹦蹦跳跳了。” “斯帕克教授,谢谢您救了我。” “你应该感谢诺德。” “对了,诺德在哪?我想马上见到他。” 斯帕克抬头望向通讯屏幕上的诺德,后者却悄然消失了,他理解地笑了笑,“诺德是舰长,很忙,我会通知他,他会尽快过来看你的。” “他是舰长?” “‘星球探索号’舰长,而且是星球联盟最年轻的舰长。” “最年轻......他多大年纪了?” “亲爱的女士,没有得到舰长的授权,我实在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斯帕克满脸和蔼可亲的笑容,“您如果好奇,可以直接问他。” 诺伊特人的下巴是方形的,嘴唇厚实,笑起来拉出新月般的弧线,特别有喜感,同时,还会给人莫名的憨厚感,让人觉得他说话做事都很诚恳。 云栖立刻对斯帕克充满信任,不禁笑了,“没事,我就是随便问一问,他是舰长,一定很忙,请不要打扰他,我可以照顾好自己,事实上,我感觉好极了,恨不得马上起来,好好看看‘星球探索号’,实在难以想象,你们竟然可以跨越二十光年,哎呀,我已经等不及了。” 她伸出手、试图撑着坐起来,一用力,立刻感到胸口传来一丝酸麻,然而,她真的成功了,半坐起,四下环顾。 白色房间不大也不小,呈现扇形,最外侧的墙面竟然是透明的,而且,她竟然可以看到透明墙面外面的一切。 那是一片魖暗的水体,却清澈澄净,屋内温馨的乳白色灯光透过墙面,吸引了各色水下生物。 红藻随着水流飘舞着,一只只近乎透明的虾和鱼正聚在光下,同样好奇地窥视着他们。 “斯帕克教授,我们这是在水下?” “您的观察力很敏锐,我们正处于海拔3700米的湖泊深处,这里的水深将近五百米。” “斯帕克教授,为什么我能听懂你的话,还能看懂你们的文字?” “应诺德的要求,我已经给你植入了意识伴侣芯片。” 云栖惊得张大嘴巴,“芯片?” “别担心,在她的帮助下,你才能毫无障碍地与星球联盟中的任何一个文明沟通。” 云栖惊叹地说不出话来,斯帕克又看了看旁边的仪器,在光显示屏幕上指指点点,应该是在布置新的治疗方案,接着,他转过身来,微笑着说,“亲爱的女士,您可以下床,可以四处走走,我们的治疗中心还设有专门的体能恢复区域,你可以进行适量的适应性运动。” 第六十五回 星游(二) “波尼,唔,不能把地球女人跟咱们诺伊特人放在一起比较,基因不一样,种族不同,我就简单打个比方,苹果和芒果能放在一起比较吗?” * ‘星球探索号’是一艘梭形八层星舰,从空中看过去,没有焊缝,没有船坞,浑圆而光滑。 这样的庞然大物里生活着将近三百名舰员,有男有女,大部分是诺伊特人、作为星球联盟的舰队,当然也吸收了格瓦特人、曼努瓦人...... 舰员们居住在切面半径最大的五、六、七三层,通常四人一间,因此,小道消息传播得比病毒还要迅猛。 此刻,所有人津津乐道的八卦,自然是舰长带了一位女性地球人进入星舰。 “是试验品吧?”问话的叫波尼,一位诺伊特美女。 她个头大概一米二五左右,这个身高在诺伊特人里面算是中等个。 她披着一头银色的鬈发,一双碧绿的眼睛,愈发衬托出雪白的皮肤,身材玲珑有致,胸部很丰满,全身的肌肉敦实,尤其是臀部和大腿。 自从诺德回到星舰,她特地准备了紧身短裙,蓝色、绿色、粉色......这种短裙尤其能够突显她全身凹凸有致、引以为傲的线条。 每次当她穿上这种短裙,诺德热烈的目光总会望过来,直截了当地赞美,“波尼,你今天很美。” 可是,现在似乎不管用了。 正坐在四楼餐厅与另外一位舰员八卦的波尼,听到舰员们的问候声:“舰长早......”“舰长真是太帅了!”,也直觉似地跳起来,连忙走出几步,挺胸扭臀地迎了出去,当然是为了突显自己的好身材,“舰长您好,好久不见,你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帅了!” “波尼,你好。见到你真好。”诺德咧开嘴笑了笑,停住了脚步。 波尼有些失望,诺德显得心不在焉,他的眼睛不像过去那样追随着自己,他的话没有什么热情,像是在敷衍。 她扬起笑容,声音又娇又软,“船长,今天中午我们可以一起吃饭吗?” “波尼,我刚回来,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这样,我们再约时间好吗?” “船长,好吧。”波尼脸上闪过一抹失望,但她依然优雅地微笑着,恋恋不舍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波尼抿了一口地球芒果汁,不经意地将深领口下雪白软糯的胸口对着卡尔,娇笑道:“卡尔,谢谢你给我的礼物,那枚地球人的铜镜,我很喜欢。” 卡尔羞涩地盯着眼前白花花的汹涌,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只剩下两个字“好辣!”,他拿起波尼请的地球芒果汁喝了一大口,喉咙里撕扯的干涩才稍微缓解,哑着嗓子问:“你能喜欢我很高兴。” 过去他也送过波尼很多礼物,可是,她显得毫不在意,更别说专门过来谢谢他,还邀请他一起喝一杯。 难道跟坠入爱河的船长混了一段时间,他也走桃花运了?! “卡尔,你终于变回来了,我还是喜欢你们诺伊特人的模样。” 卡尔笑了笑,却没有回答。 他可不排斥这副地球人的皮套子,每天照镜子的时候,他很享受自己高大魁梧的身材。 在地球上,他原先的小矮个就像个侏儒,走出去随时都有可能被泼皮流氓上来教训一顿。 波尼低头喝着芒果汁,像是有心事,终于抬起头来,冲着卡尔来了个灿烂的笑容。 要知道她的嘴唇很厚,又抹了鲜红的唇脂,笑起来就像一轮红月牙儿,显得妖娆魅惑,“卡尔,我真羡慕你可以跟诺德一起在地球上生活。你们一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能跟我讲讲吗?” “地球上的生活?”卡尔立刻怔住了,这个话题太广,一有时间,他当然不会让自己闲着,长安城里的勾栏酒肆没少光顾,言多必失啊! “卡尔,地球人——地球女人?你们遇到什么特别的地球女人吗?她们长得什么模样?” “地球女人嘛,我们倒是见到很多,她们的模样......”卡尔停了下来,颇为踌躇。 他不确定,在一个诺伊特女人面前描述地球女人是否明智——女人都是小心眼儿,爱吃醋,诺伊特女人除了胸部更丰满些,似乎找不到能跟地球女人媲美的优点,不过他仍然喜欢诺伊特女人,不像船长,会迷上那个地球女人。 “波尼,唔,不能把地球女人跟咱们诺伊特人放在一起比较,基因不一样,种族不同,我就简单打个比方,苹果和芒果能放在一起比较吗?” 波尼的绿色眼睛眨了眨,“可诺德喜欢吃苹果还是芒果呢?” 卡尔面色一滞,心中叹了一口气,如果诺伊特人是苹果的话,偏偏诺德就喜欢吃芒果,“波尼,诺德是诺伊特人,每天吃的话,他肯定选苹果,芒果嘛,他可能会偶尔尝个鲜、换换口味。” 波尼绿色眼睛忽地一闪,“真的吗?他只是偶尔尝个鲜!” “诺德喜欢喝茶。”卡尔杵着脑袋真诚地说,不过那只是他装模作样。 道观里面的地球哥们儿跟他说过泡妞秘籍——女人嘛,简单。 其实跟让驴子拉磨差不多,你只要在她面前挂上一根新鲜的胡萝卜,她便心无旁骛地跟着胡萝卜走。 卡尔打算实践一下,诺德也许就是那根胡萝卜,波尼能不能吃上他不知道,可波尼一定会每天跟他喝一杯、吃个饭,他们之间的话题可多着呢,讲个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茶是什么?” “地球上有一种绿色植物的叶子,晒干以后可以泡水,叫茶水,诺德很喜欢喝。” 波尼眼睛里面闪动着惊喜,“诺德还喜欢什么?” “他还喜欢发呆,一个人发呆。” “那个女人在哪?” “她受伤了,唔,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医疗中心就在这一层。” “听说她的伤很严重,会死吗?” “有老斯帕克在,死人都能活,”卡尔忽而打住,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面前的美人,不但眼睛是绿的,就连脸色也发青了。 云栖不但没有死,而且苏醒后的这几天里面,已经把医疗中逛了个遍。 医疗中心的康复健身区,云栖正在使用诺伊特人的跑步机。 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玩意儿,但是功能差不多。 很容易理解,在漫长的星际旅行中,长期处于失重环境的舰员,当然需要进行健身。 云栖稍微看了看文字图示说明,倒腾两下就明白怎么玩了。 她愉快地在上面慢走,视野中是舷窗外的水下动物。 正当她默默筹划美好未来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种奇异的声音。 那是一种慢节奏的声音,当你听到啪的一声响,一颗心悬了起来等待着第二声,可第二声却迟迟不来,估摸还得有一会儿,正当你打算放弃的时候,第二声来了。 云栖转过头去,几乎被吓得魂飞魄散。 当她看到斯帕克教授的时候,是兴趣盎然地惊诧。 当她面前突然出现圆滚滚的机器人的时候,它们悄无声息的出现经常能把爱发呆的她吓了一跳。 可所有的惊吓都比不上这次,那是什么? 那是一只与人类差不多高大,直立行走的土拨鼠,这可是土拨鼠的新品种,头上长着三只眼睛,身体浑圆,像个大土豆,上面长着异常短小的两条胳膊和两条腿,身上还穿了黑色紧身衣和紧身短裤。 妈呀,黑色紧身衣完美地勾勒出滚瓜溜圆的身形。 他的移动速度极慢,两只粗壮而短小的大腿,小心翼翼地移动。 用慢动作分解来描述,脚先抬起,在空中轻飘飘地滑动,身体微微前倾,上半身尽力保持平衡,上面的两只手张开,似乎准备一旦碰到异常情况,随时可以抓住什么,然后他的脚终于放下了,就这样,他一步一步地向云栖走过来,然后踏上了旁边的跑步机,在上面缓慢地走起来。 云栖紧张地咽了咽口水。 心里开始哆嗦,地球上的土拨鼠可不会认他做亲戚。 他到底是男是女?男的该有的找不到,女的该有的也看不出来,也许这就是极为罕见的雌雄同体生物。 自从来到这,她明白自己周围都是地外生物,不能用地球人井底之蛙的宇宙观来看待世界,可这艘飞船上到底还有多少种怪物? 这么多跑步机,可他为什么偏要找她做邻居呢? 云栖禁不住好奇,脚下不停,眼睛却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身旁这个‘怪物’。 怪物的皮肤是褐色的,粗糙得跟鳄鱼皮一样。 怪物也正在打量云栖。 云栖转念一想,在怪物眼中,她也许才是怪物哩。 怪物的三只眼,眼球上方的眼睑几乎把眼球覆盖,只留下一条缝隙,正朝向自己,眼睛下面还有个湿哒哒的鼻子,那鼻子冲着她,吸了吸鼻翼。“你是谁?” 云栖心下一凛,好在有意识伴侣,她听得明明白白,可她不打算先把自己交代清楚,直接反问,“你是谁?” 怪物朝她咧嘴一笑,刹那间,那张棕褐色的圆脸充满戏剧性,三只眼睛突然睁开来,圆溜溜的就像三粒黑色巧克力豆,嘴巴张开成椭圆,里面露出上下两排、整齐排列的白色门牙,这笑容只有两个字来形容——傻萌,“我叫梅咖,格瓦特人。” 云栖乐了,感觉面前是一只对着自己傻笑的土拨鼠,“你好,我叫云栖,地球人。” “我知道你是地球人。” 云栖回忆起了格瓦特星球。“梅伽,格瓦特上面有广袤无垠的金色沙漠,很壮观。” 梅伽听了很开心,继续露出傻萌傻萌的笑容,“我们的星球体积是诺伊特的两倍。” “你在这里做什么?”云栖问道。 “我是飞船机械工程师。” “你真厉害,我不懂这些。” “如果有机会,我可以带你去看看飞船。” 这个提议正合她的心意,“真的吗?”云栖停住了脚步,当然她顺手把跑步机暂停了。 梅伽的小圆脸上洋溢着笑容,他的脚步也随着云栖停了下来。 但是脚下的跑步机却依然在向后滑动,他试图用那条小短胳膊去按一下暂停钮,可来不及了,对于格瓦特人来说,所有的一切都太快。 扑通一声,沉闷的声音如同一个沙袋倒下,他那滚瓜溜圆的身体趴到跑步机上,又随着跑步机滑到地上。 梅伽异常窘迫,他绝望地抬起头望着云栖,那张褐色圆脸胀成了猪肝色。 云栖走上前去,拽着梅伽的一条短胳膊,使出吃奶的力气想把他拉起来。 可她受伤未愈,力量有限,而梅伽一条胳膊已被云栖拽住,另外一条小短胳膊根本支撑不住那笨重的身体,他只能趴在地上挣扎着...... 一道身影冲了上来。 这是一个诺伊特男人,他一头浓密的金色头发,高耸的眉骨下面有着一双金色的眼睛,他的皮肤雪白,大鼻子下面,厚厚的嘴唇咧开微笑着,他那憨厚可爱的笑容莫名地令人感到温暖。 对这个诺伊特男人来说,把梅伽拾掇起来简直是轻而易举。 他很壮实,一把就将梅伽扶起来,梅伽一脸窘迫,低着圆脑袋,像个犯错的小学生一样站在他身旁。 云栖关切地问道,“梅伽,需要我们送你回病房吗?” “不必了,我想我能行,”梅咖望了望云栖和这个诺伊特男人,转身,滚瓜溜圆的身形小心翼翼地向自己的病房移动过去。 “你是谁?今天真要谢谢你。”云栖望向面前的诺伊特男人。 “我是艾瑞森。你好,你......是谁?” “我叫云栖,”云栖骄傲地介绍道:“我是地球人。” 他们开始闲聊起来。 从一开始交换名字,到后来他给她带来好吃的蓝色果汁,陪着她在病房中四处游走——对他来说,也一样,他也正好需要打发无聊的时间。 他们在一起相处得很开心。随后的几天艾瑞森每天都来看云栖,每次都给她带来酸酸甜甜的蓝色果汁。 想到这里,云栖舔了舔嘴唇,她又需要蓝色果汁了。 但是她没能找到艾瑞森,云栖有些失望,转念一想,可以去找梅伽,梅伽一定乐意带着她一起去餐厅喝一杯。 她来到了梅伽的病房门口,门稍稍掩着,里面传来话语声,云栖没有直接进去,只是把脑袋凑近门缝朝里面张望。 第六十六回 星游(三) * 一个诺伊特女人背对着门口,正在跟梅伽说话。 女人总对女人好奇,这也许又是一条全宇宙通行的真理。 云栖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女人。 这个诺伊特女人个不高,甚至只能说太矮,在地球人的眼中,就是个小学生。 艾瑞森恐怕是她见过最高的诺伊特人了,即便如此,也只是到她的鼻尖。 女人身材短小结实,丰臀上包裹着一条草绿色紧身短裙,短裙下露出两条白皙圆润的大腿,圆滚滚的充满肉感,大腿和小腿仿佛两段浑圆的藕断接在一起。 云栖忽然体会到另外一种美,白白胖胖的美。 女人和梅伽聊得很开心。 云栖很好奇地外生物都聊些啥,却又不好意思表现出偷听,她没有巴巴地把脑袋凑在门缝前面,而是站在墙边,面朝走廊,背对着病房,耳朵贴在门口,身体放松斜靠着墙面,装出一副散步到此,身体虚弱需要休息一会儿的模样。 他们用各自的语言彼此聊得很欢,但是到了云栖脑袋里都已经翻译成了中文。 他们似乎在讨论飞船机械维修,哦,在聊工作,里面涉及了很多专有名词,她虽然得到了字面释义,但是具体指什么还是令人费解。 接着她们兴高采烈地谈起了诺伊特,梅咖则絮絮叨叨地说着格瓦特。 正当云栖站得两腿酸麻,打算离开的时候,女人说起了‘地球女人’,里面的声音突然变低了。 云栖竖起耳朵,可惜她啥也没听到,她有些失望,也有些纳闷,她居然能成为外星人八卦的主角? 随后那个诺伊特女人兴高采烈地说,“梅咖,明天我们就要离开地球,你好好休息,尽快回到岗位上来,我们现在工作安排很紧张。” “明天就要离开地球!”云栖大吃一惊,一颗心就像烧开的水开始沸腾起来。 她的思绪纷乱,脑子里面只有一个声音——立刻马上找到诺德。 “云飞,现在几点?”每天在这个暗无天日的水底生活,她的时间已经紊乱,回到病房的云栖搞不清楚自己在这里待了多少天,也分不清白天黑夜。 “主人,现在是晚上10点50分。” 诺德在哪里? 这么多天,为什么从来都没有来看过自己? 可是,在飞船上这几日来,她竟然尚未弄清楚诺德在哪里,因为她根本就走不出医疗中心,而其他人,包括艾瑞森也对诺德的行踪含糊其辞。 不,找不到诺德,她可以找艾瑞森,他一定知道诺德在哪里。 云栖飞也似的往艾瑞森的病房跑去。 没有敲门,她一把推开了艾瑞森的房间,顿时舒了一口气。 艾瑞森正站在舷窗前优哉游哉地欣赏游鱼。 “艾瑞森,”云栖迫不及待地跑上前去,“你能带我去找诺德吗?” 艾瑞森转过身来,一脸愕然,“现在么?已经很晚了,我想诺德应该已经休息了。” “艾瑞森,我有很着急的事情,如果找不到他,我今晚睡不着......我现在心里有一团火,快把自己烧着了。你不用担心,诺德是我的朋友,我们现在去找他,他不会怪你的,你帮帮我好吗?” 艾瑞森金色眼睛眨了眨,略微思索,终于道:“好吧,你跟我来。” 跟随着艾瑞森,云栖乘坐专用电梯来到七楼。 随后走进一个异常宽敞的房间,靠近舷窗摆放着一排扇形的蓝色水流体沙发,白色墙壁上吸附着很多画作,风格多样,居然还能看到中国画。 云栖忍不住在一幅幅画作前驻足,好奇地打量着这个精致优雅的所在......这就是诺德的房间? 艾瑞森端来两杯蓝色果汁,“你先喝杯蓝蜜汁,诺德已经睡了,他穿好衣服就过来。” 云栖斜靠着舒服的水流体沙发坐下,沙发立刻完美地将她的下半身包裹,温凉的表面让她那似火般急躁的情绪稍稍缓和下来。 实话说,自从离开病房她就没喝过一口水,刚才着急上火,正觉得口干舌燥,她接过杯子咕噜咕噜喝了几大口。 艾瑞森挪到了她身侧,抬起头来,那双金色眼睛凝视着她,温柔的笑了笑,“云栖,我......就是诺德。” “啊,”云栖很诧异,不过诺德的确说过他不过是用了地球人的皮套子,她凝眉仔细端详着他,呐呐问道,“可你不是艾瑞森吗?” “为了方便在地球生活,我扮成了地球人的模样,现在的我才是真正的诺德。”他那金色眼睛熠熠生光,里面泛着太阳一般的温暖光泽,“诺德是我的姓,艾瑞森是我的名字,只有我最爱的人,才会用我的名字称呼我。” 云栖皱起了眉,她不关心诺德到底叫什么,也不在意诺德最爱的人是谁,“艾瑞森,你会送我回长安,对吗?” 艾瑞森咧开嘴笑了笑,“云栖,我记得你曾经说过想去诺伊特星球看看,现在,这个愿望终于可以实现了!” 云栖立刻直起身子,“艾瑞森,我哪也不去,我就喜欢地球。我以前告诉你想到诺伊特只是意识,意识——你明白吗?” “你说过喜欢跟我一起在太空漫游,” “那也是意识,你明白吗?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不只是太空漫游。” “我们的飞船很快,花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到诺伊特,将来你想家了我可以把你送回来。” 骗鬼吧,云栖心里嘀咕着,她站起来,跺了跺脚,大声说道,“我不想去,我是个自由人,明天我就离开这,无论你是否允许,我都要走!” “可是,亲爱的,我们现在五百米深的水底,你走不了。” “没人可以阻止我,腿长在我身上......” “嘿嘿,在五百米深的水底,有腿等于没有。” “你故意的,故意把飞船停在水底?” “哪里,其实我们正在太白山顶。” “真够隐蔽啊!” ...... 云栖发现无论自己说什么,无论如何歇斯底里的愤怒,诺德总是在重复一件事,跟他去诺伊特。 最后她祭出了大招,“艾瑞森,你如果逼我,我就自杀。” 诺德眨着亮闪闪的金色眼睛,“亲爱的,我知道......你舍不得死。” “你,”她的火又呼哧呼哧地冒了起来,诺德的确知道现在的她最要命。 云栖咬住嘴唇,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忽然觉得心跳加速,继而呼吸急促,她捂住胸口蜷缩起来,倒在沙发上,喃喃着:“我什么都不想听,我哪也不去。你如果把我带走,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周围一片静谧。 云栖有些讶异,她抬起头来想看看诺德的动静,可是大脑开始昏昏沉沉,意识开始迷糊,视野也变得模糊...... “诺德,求求你,我不去,死也不去,”模糊的印象中,她被抱了起来,奇怪而冰冷的怀抱,一直在走......她失去了意识。 诺德感到有些伤感。 他把云栖从蓝色水流体沙发上抱起,尽管云栖根本看不见也听不见,可他却兴致勃勃地抱着她一起参观起七楼船长休息舱。 如果从空中俯瞰,整个梭形舰船的居住区域就像一个巨大的甜甜圈,甜甜圈的中空部分留给了母舰舰员电梯和直达母舰医院的专用电梯,而七楼船长休息舱的唯一入口正对着专用电梯。 走入房门,迎面而来的便是他的客厅。 那是船长接待访客的地方,按照顺时针的方向,依次是主人卧室及主人洗手间、主人书房、客房及客人洗手间以及运动区域。 诺伊特人酷爱运动,沿着舷窗摆放着几部运动器械,正中央有一个小型游泳池,当飞船处于失重状态的时候,游泳池会自动封闭。 穿过运动区域,有一个扇形厨房,诺德自己很少使用,只是存放着水果和饮料。 这可是个大地方,就这样让一个单身狗使用,着实浪费。 跨星际旅行舰船设计者可不这么认为,如果把星航总部所有船长列出来,平均年龄是二百八十九岁(这在诺伊特人中算是中年),都已经拥有两名伴侣(一名异性和一名同性),因此,船长需要足够的空间来容纳他的异性伴侣以及儿女。 这样一算,这点空间还很紧张哩。 诺德是最年轻的船长,说实话,如果光看年龄,地球人可不会认为他是个年轻人。 他毕业于星航总部直接领导的‘圣法特军事学院’,随后便在探索飞船上服役,同时他还是一名上进的好青年,又辅修了社会学,拥有社会学博士学位。 可这位社会学博士却一直做着半个单身狗。 他有一位**伴侣,异性伴侣却一直悬而未决——作为热门单身狗,有过很多女性朋友,性感妖娆的诺伊特姑娘,热情似火的曼努瓦人姑娘。 可这些女人就像蓝莹花一样,在他身边开了一茬又一茬,就是没遇到那个能够成为他伴侣的人。 不是他生理上有什么偏好,他也不是个异常挑剔的家伙,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缘分未到。 可这次诺德觉得缘分到了,也对了。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女人,第一次在南曲的花铺里见到她就动了心,而后发生的一切都不断在证明,他们就是有缘人,云栖有没有这么认为诺德不确定,但是诺德始终都是这么认为的。 他幸福地抱着云栖,怀中的她身形修长,比他还要高出些,却轻盈得如同一个孩子。 她双眸紧闭,安安静静地躺在他的怀抱中,不再歇斯底里。 在那个时候,诺德仔细观察着她——体温迅速突破了三十六点七度,面色通红,心跳加速,气得嘴唇发抖,最后虚弱地蜷缩起来,她从来都没有这么激动过,看来自己的确把她给惹毛了。 云栖的话让他很伤心——“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诺德把她放到大床上,找了一块毛毯将她包裹住,又把她的头放在自己的臂弯里面,幸福地躺了下来。 他忍不住想起云栖躺在秦王怀中,他隐藏在意识中感受到的一切——她感觉到温暖、幸福和迷恋,就像一只小猫一样静静地窝在那个男人怀中。 他的心间不由得感到一阵刺痛,这一切能不能实现?什么时候能够实现? 这一夜诺德睡得很熟。 尽管在睡前,云栖的话让他伤心不已,可他很快就释然了。 自己已经一百零二岁,这在地球上算得上是一位历经沧桑的百岁老人,在他眼中,只有十八岁的云栖就是一个孩子,太年轻,控制不住情绪,他不打算跟小孩子计较。 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秦王,现在没有,将来也没有,永远都不会再有,而云栖只有他——永远。 诺德醒了,他觉得幸福极了。 怀中的云栖睡得很熟,不时还砸吧着嘴巴,呆呆望着她的诺德厚厚的嘴唇弯成了月牙,露出醇厚的笑容,他低下头去,轻轻地吻住她的光洁优雅的额头。 太幸福了,从今以后,云栖的生命里,就只有他...... 诺德起身梳洗好,神采奕奕地走出了船长休息舱。 他乘坐直达电梯来到四楼餐厅,锐利的眸光毫无遗漏地扫过餐厅中的所有人——那帮子格瓦特人依然像门神一样聚在门口,还有那个笨手笨脚的格瓦特人梅伽——格瓦特男人不是只喜欢如同土拨鼠一样的格瓦特女人吗?为什么要凑到她的跟前去?居然还摔倒了,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回想那天,诺德在母舰医院刚刚换好诺伊特皮套子。 斯帕克教授是这么解释的,把他的意识重新注入他的诺伊特身体,这很快,他对自己这身原汁原味的皮套子很熟悉、也很满意。 他急切地想去找到云栖,装模作样像是第一次遇到,就想听听她的真实感受——他听到了这些地球字眼儿:憨厚可爱,像头呆萌的北极熊。 随后,他查了北极熊,那副胖乎乎笨拙的模样,是够呆的,他细细品味了半天,没有找到半点萌的感觉。 他有些妒忌秦王和欧阳云飞,在云栖心里,夸赞他们的地球字眼儿可真不少。 诺德觉得自己也很高大,当然是跟诺伊特人和曼努瓦人相比,而且也很英俊,那些在他身后追逐的诺伊特女人和曼努瓦女人不都是这么想的吗? 第六十七回 星游(四) “你美得如同幽蓝海面上的一道金色晨光。” * 诺德信步走过餐厅,舰员们都在跟他热情地打招呼。 “船长好。” “我喜欢船长诺伊特人的模样,充满了男人味儿!”——来自曼努瓦女舰员。 “船长,今天就能回去,大家都很兴奋。” “船长我们爱你!”——来自梅咖,自从诺德在那个关乎男人尊严的时刻及时把他捞起来,梅伽从此变成了诺德的小忠犬,如果诺德要成立星际敢死队,他会第一个报名,还会极力鼓动其他格瓦特人去参加。 诺德金色眼眸熠熠生光,厚厚的嘴唇咧开微笑着,带给舰员们如沐春风的感觉。 尽管干活的时候,他不再是春风送暖,脾气火爆,那双金色眼睛看过来就像道激光束,谁看了都会唯命是从,尤其是男性舰员。 诺德没有征询意见就直接坐在了波尼旁边,“你们在聊什么?” 波尼雪白的面庞立刻涌起灿烂的笑容,她今天穿了一袭绯色长裙,衬托着雪白的肌肤看上去愈发妖娆魅惑。 诺德的悄然出现让她原本充满愁绪的心情瞬间欢呼雀跃起来,“船长,你今天看上去棒极了!” 诺德笑了笑,“波尼,你今天很漂亮。你什么时候有长裙了?” 波尼甜蜜的眼波在绿色眼睛中流转,这意味着诺德对她的一切都熟谙于心,她那雪白的面庞泛起一抹红晕,“谢谢船长,这是卡尔帮我从地球人那里带来的。” 诺德一愣,猛然想起云栖身上还一直套着那件丑陋的蓝色病人裙,心中暗暗懊悔,可现在即将返航,他从哪里给她弄来地球衣裙? 诺德匆匆将一个牛肉蓝芥菜三明治吃下肚,又把面前那杯黑咖啡一口喝下,“我先上去了。” 他一个人快步穿出餐厅,乘坐母舰电梯,来到八楼驾驶舱办公室内。 诺德开始整理返航事项。“卡洛琳,关于罗杰号航行计划,在离开地面到地球驻留轨道这一段,需要将重力加速度降低到5g——也就是五倍地球重力加速度,让卡尔对航行计划做出整体调整,调整完毕提交,我会审阅批准。” 卡洛琳是一个超级智能计算机。 她具有灵活的逻辑机制:诺伊特四型内核、l模式、高级选择能力、高度逻辑性、多元化自主学习的控制系统。 她负责母舰所有一切事务,你一定会产生疑问,如果机器人把母舰上所有的活都包了,那船长诺德做什么呢? 她是诺德的贴心好帮手,诺德只需要告诉她做什么,仅此而已,剩下的工作卡洛琳会完成。 船长考虑的大事小事都离不开卡洛琳:母舰飞行轨道系数计算,经常需要接管母舰驾驶控制权。 母舰安全控制系统,识别并隔离所有入侵者(包括智慧生物以及飞行物)。 母舰内部的信息和通讯网络管理,母舰与母星之间的电磁脉冲信号传递。 管理母舰所有设备,这可多了,探索飞船,船员吃住行使用的设备等等。 母舰的空气、水、温度、湿度以及污水处理系统。 然而,所有的事务仅仅占用卡洛琳百分之十的时间。 “是,船长。” “卡洛琳,让希瑟找几件女人的衣裙送到我的办公室。另外让总务根据云栖的尺寸,按照女性舰员的标准准备全套换洗衣物给她。” “收到。” “卡洛琳,所有人在起飞的时候都会进入液压床,母舰驾驶由你进行控制。你要与星航总部取得联系,通报我们已经回航,有什么情况你直接联系我。” “是,船长。您放心,我已经完成此类任务超过1000次。” ...... 宇宙主宰诺德终于忙得差不多了。 他皱起眉头,思绪又回到云栖身上。 不用多久她就会醒过来,万一她继续歇斯底里地寻死觅活怎么办? 诺伊特人关于人类意识的研究主要关注如何潜入、如何解读,可他在寻思能不能改变?! 每天发生在周围形形色色的事件跟意识产生的结论之间藏着什么规律呢?在女人的脑袋瓜里面,这些个莫名其妙的结论跟事件本身有必然的逻辑吗? 诺德表示强烈质疑。 那个23世纪的欧阳云飞根本就不关心她,可她还总是惦记着他; 那个秦王屡次三番欺骗她,可她却发神经般地崇拜那个男人,匪夷所思啊......女人根本就毫无逻辑性。 想到这里,诺德金色眼睛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不需要去改变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那些事情就像地球上的糖葫芦一样串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但如果只改变意识结论呢? 比如把她对艾瑞森印象的结论改成——‘高大英俊’; 把她最后火冒三丈说的话改成——“我爱艾瑞森,永远都不离开他!” 诺德双目放光,为自己的聪明机智而得意,厚厚嘴唇又弯成了月牙。 他打开量子计算机,进入意识伴侣,那里面列出来他有读取权限的意识对象,第一个就是云栖,他点了进去。 云栖的记忆开始以全息影像播放,就像在看一部电影,他看得津津有味。 很多地方他直接略过去,但是他仔细研究那些关于欧阳云飞、秦王、诺德以及艾瑞森的部分。 结果令人沮丧。 他的确有所发现——但想要把结论改了,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举个例子,跟地球人相比,诺德甚至还没有云栖高,又如何能让她觉得诺德‘高大英俊’呢? 所有的外部环境,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都印在她的脑子里,如果给意识结论搭建一个数学模型,这将是一个复杂变量函数——种族,文化,家庭背景,性别,年龄,教育背景,职业,配偶和一大堆其他因素都会对结论产生影响,把这些影响因素转化为变量,确定每个变量的影响程度,人类的意识生成倒是可以被预测的,可却难以被改变。 “船长,母舰还有二十分钟即将起飞!”卡洛琳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愁绪。 “卡洛琳,对全体舰员广播,准备进入液压床。” 诺德关闭电脑,离开八楼驾驶舱,前往七楼休息舱。 他走进卧房。 将一直昏睡的云栖抱起,放进角落里面的液压床——那玩意儿形状像是浴缸,下面的液压材料可以让压力平均分布,以适应飞船离开地面飞向地球驻留轨道时候的高加速度。 接着,他躺进另外一张液压床,把自己安顿妥当。 六楼的607号房,被诺德特意安置在此的萧萧吃了一惊。 他正慵懒地窝在长条形的蓝色水流体沙发上,一个陌生的女人走了进来。 她身材不高,看上去很丰满,穿着一身湖蓝色紧身短裙,披着金色的卷发,皮肤雪白几乎透明,高耸的眉骨下方是一双幽蓝的眼眸,看上去就像一汪清泉。 她厚厚的嘴唇鲜艳夺目,总之,萧萧愣住了,迷茫地竖起了脑袋。 陌生女人有些羞怯,但她还是走了过来,坐在萧萧身旁。“萧萧,猜猜我是谁?” 萧萧发现,自己竟然能够听得懂,他唇角勾起微微一笑,“诺德说过,我有两个室友,你是希瑟?” 作为星际生物学家的希瑟当然不会放过这个亲密的研究机会,她抚了抚萧萧的脖颈,笑着说,“你觉得我怎么样?” 萧萧舒服地咝咝两声,眼睛眨了眨,“你美得如同幽蓝海面上的一道金色晨光。” 他的目光注视着希瑟,“你喜欢我的比喻吗?” “非常喜欢,”希瑟的眼睛里面漫溢着温柔,“‘星球探索号’马上就要离开地球前往诺伊特,从地面飞往地球驻留轨道的这段时间,你最好躺在水流体沙发上,这样可以抵御超重带来的不适。” “去诺伊特,”萧萧兴奋起来,“诺德告诉过我,宇宙就如同无边无际的大海,我早就盼望着了。” 耳畔传来了卡洛琳在对全体舰员的广播,“准备就绪,五倍重力,五分钟,” “四分钟。” “三分钟。” “两分钟。” “一分钟。” 梭形飞船快速地向幽暗而平静的天池水面窜去。 伴随着水面的剧烈波动,这个来自高级文明的飞行物离开了地球,以巨型抛物线的形式向35,860公里外的地球驻留轨道飞去。 云栖醒了,可她宁愿没醒。 她明白自己又着了诺德的道,心中对于每次都能被那双诚挚又温暖的眼睛迷惑感到很郁闷,还有那些既可恶又可口的食物,搞得自己就像一只馋猫一样,每次都能轻易地被面前那条鲜美的小鱼拿下。 她咬牙切齿地嘟囔着,“蓝蜜汁,哼,气煞我也。” 倒不是她恨得咬牙切齿,只不过,此时此刻,她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被巨大的力量压制,就连嘴巴里面冒一个地球字符出来都困难得紧,看上去比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面还要惨。 她感觉脑袋昏昏沉沉,仿佛马上就要炸裂开来。 后背上传来巨大的推力,尽管眼前只有泛着柔和光泽的白色天花板,看不到那熟悉的、湛蓝的地球天空。 可她明白,自己正在迅速地远离地球。 一切都来不及了。 第六十八回 星游(五) 她的心忽地沉了下来,一不留神跑到这一千五百年前,现在又要被诺德折腾到那个20.3光年外的诺伊特去。 真够远的,即使真的有那么一天能够回到地球,还能回到这个已经熟悉的时代吗? ——我看悬!既回不到过去,也回不到未来,那岂不是永远都回不去?! 云栖怒火中烧。 她感到整个身体被嵌入一个极为狭小的空间,手脚就像被绳子缚住,丝毫动弹不得,潜意识中她尝试着伸手去寻找等离子匕首,即使弄不死他,也让他尝尝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滋味儿——可啥也没有。 她皱着眉头,紧紧地闭着双眼。 从小晕车,碰到这种时候,她都是这么扛过去的,可她的脑袋却一刻都没停止思索。 她的心头萦绕着一种漂泊无际的茫然感,在身下的时空,这是地球,无论在哪个时代她还能找到些许熟悉,在那里活下去、活得开心没多大问题,可未来呢? 她曾经遥遥眺望过诺伊特。 那是一个迷人的蓝色星球,可那又如何?! 在那里没有欧阳云飞,没有地球人,再也没有熟悉的一切,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语言,不一样的文华,没有父母亲人,只有自己,还有诺德,以及诺伊特人和格瓦特人。 陡然间,云栖发现一个事实——她只有诺德一个熟悉的人。 刚才还想用等离子匕首招呼他,可现在,她变得犹豫起来。 云栖无奈叹了一口气,睁开了眼睛。 那双金色眼睛正在一旁,像只橘猫一样地盯着她看,不知道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云栖决定用道德和逻辑来说服这个信奉科学的种族,也许他会幡然醒悟,忙不迭地把自己送回去哩。 虽然听上去就像在说梦话,可这是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她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艾瑞森,”云栖凝神琢磨着,“我是一个自由人,你明白吗?” “嗯,我明白。”那张雪白面庞上洋溢着温暖的笑容,那双金色眼睛,令人错愕,仿佛是太阳,莫名地觉着温暖。 云栖不看他,闭上眼睛,她决定撇除一切纷扰,不再受他那憨厚可爱的笑容蒙蔽。 “你自己说,你现在不经过我——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的人同意,就把我往你家带,你到底错了没?” “我错了,”听上去认罪态度极好,“但是我是真心爱你。” “爱就是你剥夺别人自由的理由吗?”云栖严厉质疑道。 她心里一乐,感觉自己成了哲学老师,居然能教训仙师诺德,可她仍旧板着个脸,那模样严肃的很,“你好好想想,作为一名成熟的诺伊特男人,而我是一个地球女人,我们的基因不一样,从繁衍下一代的角度来说,我们结合是完全不可能的。这还只是其一,我之所以先说明这一点,因为这是基础,会对很多事情起到极为关键的决定作用。” 云栖稍稍停顿,摆出一副苦口婆心的模样儿,“你年纪也不小了——肯定比我大,应该了解做任何事情不单单考虑自己,还要考虑家人、尤其是父母亲的想法。我敢说,我们种族不同,你的父母亲肯定不会同意我们相爱。” 周围一片静谧。 云栖有些诧异,睁开眼睛。 那双金色眼睛就在她眼前。 奇怪,他居然能够抵御超重,云栖向下望去。 他的身体漂浮在空中,就用一只手轻松地掰住液压床的边缘,难道已经进入高空失重状态? 她复又望向那双金色眼睛,这家伙现在处处透着洋洋得意,“云栖,原来是因为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我们的基因高度近似——其实诺伊特人曾经是地球人,五万年前的地球人!” “啊,不可能!”云栖头摇得就像拨浪鼓一样,“地球人是从晚期智人进化而来,那个时候的地球人还只会追杀猛犸象,即使是一千五百年后,地球人还没出太阳系,怎么可能到达诺伊特,难道你们是未来的地球人,比如三千年后的地球人类去了诺伊特,又通过时空穿梭回到了现在?” 云栖说着都觉得像个绕口令,把自己的脑袋都要绕晕了。 “诺伊特人,唔,现在我们自称诺伊特人,大概在五万年前,我们从地球迁往诺伊特,那个时候我们也自称——地球人。” 说到这,诺德的笑容更灿烂了,“云栖,你看我们祖先都是地球人,所以你说的种族啊、基因啊都不是问题。” 云栖发现四肢可以自由活动了,她仔细端详着诺德那张脸,伸出手摸了摸他那高耸的眉骨和厚厚的嘴唇,“你在忽悠我吧,我不信,鬼才信哩。” “你们不是常说眼见为实吗?我带你去看看。”说罢,诺德的金色眼眸凝视着云栖,云栖瞬即沉溺进去。 他们又进入了墨色虚空。 数以亿计的脸孔悬浮在面前,形形色色的表情闪动着,沉醉的,兴高采烈的,悲伤的,怒气冲冲的,绝望的,嘲讽的...... 一张迥异的脸孔忽而闪现在他们面前。 那是一张黝黑发亮的面庞,棕褐色的鬈发披在脑后,脸孔显得黯淡无光——这是死去的意识! 他们很默契地一同钻了进去。 极为短暂的黑暗之后,云栖面前出现了一个生机勃勃的世界。 他们站在高山之巅。 脚下是广袤无垠的原始森林,五万年前的地球山脉更为高大,绵延无际,愈加雄伟壮观。 眼前的绿色不停变幻着,细细看过去,那层层叠叠的绿色来自于万千的绿色植物,如同巨伞般四处伸展的参天大树下,生长着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奇花异草,一眼看上去让人想起那个失落的世界。 他们跟随着智人的脚步钻入了浓密的原始森林。 周围一片静谧,智人很警惕,不时停下脚步仔细聆听森林的声音,微风吹过树叶的瑟瑟声,不知名的鸟类发出来的鸣叫......遥远的森林角落传来某种野兽的声音。 智人意识中闪过他的自言自语,“mook”——难道这就是野兽的名字。 云栖琢磨着。 突然,身后传来了一声透出恐惧的呼喊,“yagub,” 智人转过身去,他的身后还跟着一群外表差不多的‘人类’。 看上去那个时候地球温热潮湿,智人们全身被棕色毛发覆盖,那些关键部位稍稍用树叶挡住,他们身材不高,但都很壮实,身上还背着一些原始的打猎工具。 队伍里面有老有少。 年纪大的智人看上去依然强壮,黝黑的面庞饱经沧桑,粗糙的皮肤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皱纹,少年长着一张稚嫩黝黑的面孔,身形瘦小,细细长长的就像根黑色豆芽儿。 突然,森林上空传来了奇异的嗡嗡声。 大家骤然紧张起来,各自往旁边的参天大树下面隐匿进去,双手紧紧抱紧树干,小心翼翼地抬眼循声望过去。 远处湛蓝天空下出现了一个小白点。 耀目的太阳光芒下,小白点迅疾而至,越来越近,越来越大......那是一艘白色胶囊飞船。 胶囊飞船已经悬停在他们上空。 智人抱紧树干,全身不停地哆嗦起来......耳畔传来低密的嗡嗡响,智人朝四周张望着,所有的树叶开始颤动起来...... 他们在意识中感受到了智人的痛苦——全身每个细胞,如同气球般一同鼓了起来,噗的一声,爆裂开来,痛苦持续不到一秒,智人口鼻流血地倒在地上,垂死的眼眸仰望着湛蓝天空...... 白色胶囊飞走了。 云栖和诺德离开了意识空间,回到各自的身体中。 云栖理了理思绪,看样子人类在几万年前就已经具备了先进的科技,想到这她愈发不解,“诺德,你们的祖先就是驾驶白色飞船的人,那个时候的地球人已经有了那么强大的科技,为什么还要离开地球呢?” “地球曾经长时间处于冰河期,那个时候的人类已经适应低温环境,所以我们的体温处于21-22地球摄氏度,可就在五万年前,地球的温度逐渐升高,地球上的很多地方变得异常温暖潮湿,环境中诞生了大量的细菌和病毒,这样的环境对我们是致命的。我们的祖先不得不迁徙前往其他星系。” “可你们为什么要把那些智人干掉呢?” “因为智人们适应那个温暖潮湿的环境,那些温热环境中的细菌病毒可以与他们并存,但是他们与地球人类的基因很相似,那些致命病毒会传播到我们身上,所以地球人类开始消灭那些智人,但过了没多久,人类发现无济于事,没有猴子还有其他动物可以传播病毒,” 云栖若有所思,眨了眨眼睛,“但这并没有说明你跟我有同一个祖先。甚至,我怎么觉得那些被你们干掉的智人,才是我那几万年前的祖先呢?” 诺德微微一笑,“嗯,你说的没错,那些智人最后倒是成了你的祖先,但是,诺伊特人曾经是地球人类,我们的基因是高度近似的,我专门请教过斯帕克教授,用你们的语言来解释,诺伊特人的基因是24对染色体,你们是23对染色体——诺伊特的基因技术可以解决我们俩繁衍后代的问题。” 说完,那双金色眼睛满是柔情地望着她。 云栖沉默了。基因鸿沟这么充满科技感的理由居然没能派上用场,到头来,自己居然还被他说服了,她得再琢磨琢磨。“诺德,我不是诺伊特人,你的父母亲不会同意的。” “云栖,我是一个理性个人主义者,我认为每个人都是具备独立责任能力的个体,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爱你,我会努力让你能接受我,这跟我的父母亲没有关系,他们会尊重我的决定。” “可我不想去诺伊特,我就想待在地球。” “我认为,作为一名来自于一千五百年后的地球人类,应该有更为广阔的宇宙观,地球人类在那个时代已经在掌握了更为进步的科技,充分认识了地球,开始在太阳系中进行探索——你们很快就会发现,在这个无边无际的宇宙中,有很多很多文明,有的刚刚萌芽,有的已经超越行星,而有的可以在星际中穿梭,地球人类不可能永远只盯住地球,没有进步的种群在这个宇宙是生存不下去的。” “你们怎么知道千年以后的地球在做些什么?”云栖又禁不住好奇起来。 “没什么,我们也去过你那个时代。” “啊,那你们又跑到这古代来干嘛?” “没什么,我们对地球人类的历史很好奇,所以会前往不同的时代看一看。” 云栖半信半疑。她又捋了捋诺伊特人在地球上的活动,看来这些地球亲戚只是对地球好奇,他们应该不会对地球有什么行动。 但是他们那么辛苦地在地球上穿梭,仅仅是好奇吗? 她莫名地觉得这里头有啥密谋,可又说不上。 云栖想了想,她琢磨着跟诺德去趟诺伊特也没啥大不了,她可是未来人类,要有宏大的宇宙观。 “诺德,以后有那么一天,我想地球了,你会带我回来,对吗?” “当然,星际旅行对我们来说,嗯,用你们的话来形容——家常便饭。” 密封舱的播放器中传来了卡洛琳的优雅嗓音。 “船长,我们现在距离地球4800公里的驻留轨道,收到星航总部的指示。” 诺德轻轻一蹭飘到空中,那个架势像在空气中游泳的北极熊,“宝贝儿,我要去驾驶舱,你得在这里一个人待一会儿。等我回来,我陪你去看一眼地球。” 第六十九回 星游(六) “希瑟,这个理由我接受,相信总部也会欢迎这位奇特的地球客人。不过,我不希望云栖见到他,你明白吗?” * 梭形飞船正在远离地球。 萧萧异常平静地躺在蓝色水流体沙发上,内里心潮澎湃。 过去,在人类为主导的世界,他只能躲在边缘,远远地注视着人类世界。 而现在,这些天以来,他已经见识过各种各样的智慧生物,而他,与他们相处,自然而然地融入其中,成为“星球探索号”的一员。 内心之中,他甚至有些感激诺德。 是诺德,把他带到这片广阔天地,因此,他非但没有感到恐慌,反而,内心涌起一腔豪情。 他对快速远离地球的唯一感受就是超重。 地球人类处于超重环境时会痛苦异常——面部肌肉在强大作用力的牵引下变形,呼吸困难,头晕目眩。 可螣蛇却惬意得很,盘踞在凉爽的水流体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舷窗外面。 飞船快速穿过幽暗的火山湖,一阵巨大的水花斜斜拍打在舷窗上,转瞬间,窗外已是蔚蓝的地球天空,他感觉自己再次飞翔于天地间。 他就那么看啊看,生活就是一场梦,他仿佛置身幻境,却不想再醒来。 忽然,萧萧感到自己轻得像一片羽毛。 他睁开眼睛,惊喜地发现庞大的躯体正漂浮在空中,希瑟给他准备的金色小枕头像气球般飘来飘去。 这就是跟希瑟聊天时说起的失重,他在房间里面激动地跳跃起来,一眼看过去就像在做毫无规则的布朗运动。 这里分不清天花板还是地板,他畅快地在空气中游来游去。 在肆意蹦跶一会儿之后,他开始练习太空行走,当然也是希瑟告诉他的——想要探索宇宙,太空行走可是第一课。 萧萧尾在上头朝下,倒挂在白色天花板上。 突然,视野中出现了一条美人鱼。 她没有鱼尾,正向萧萧游过来,确实像美人鱼。 萧萧兴趣盎然地打量着她,娇小玲珑的身体,生机勃勃的绿色肌肤,穿着粉色吊带裙。 她很习惯做惯性运动,纤细的腿一蹬墙壁,“嗖”的飘到了萧萧面前,很近。 她轻轻哼唱着曼努瓦的森林小调,柔软的小手挽住萧萧的脖颈,他们一起飘进了塔西娅的卧室。 舷窗下面就是蓝色水流体大床,他们一起躺在床上。 房间里面没有亮灯,舷窗外面年轻恒星的耀目光芒斜斜射入,映照在他们的身体上。 萧萧好奇地打量着怀中的小美人鱼。 她那棕红色的头发毛绒绒的打着卷,一双黑色的大眼睛正扑闪着望着他,里面充满好奇、欣赏和爱慕——多么令人渴望的目光。 她的耳廓长着优美的菱形弧线,她的嘴唇是棕红色的。 萧萧对地外生物无比好奇,他用长长的蛇信将怀中的美人鱼细细探索了一遍。 在探索的时候,她由于惊异和痒痒,发出小母鸡般咯咯笑声,使得萧萧也快乐非常。 她的绿色皮肤漂亮又光滑,她的嘴唇的触感与地球人类毫无二致,她的耳朵很柔软,菱形尖角耳廓里侧长着细密的茸毛,她的小手是圆形的,指间还有类似蹼的结构,她的腿...... “萧萧,你觉得我怎么样?”她的娇柔话语如同唱歌,带着韵律。 萧萧咂了咂嘴巴,吹了声口哨,“你太奇妙了。” 他朝着那温软的棕红色唇吻了下去......作为探索未知宇宙的一部分,他无法抑制对其他美好智慧生物更进一步的探索,他的意识伴侣中飘出了一首诗,来自于圣经的《所罗门之歌》,“我跟随着你,进了内室,因你而欢喜快乐。” 而在此同时,诺德心情愉悦地坐在办公室里面。 他轮廓分明的脸颊上洋溢着洋洋得意的笑容,想要用道德和逻辑来说服一个——曾经在星际陆军服役长达十二年,接着进入星球历史最悠久的军事学院学习,从星际军事指挥学专业毕业,在漫长的军旅生涯中,获得社会学博士的102岁的年轻人? 这实在太有趣了。 卡洛琳的甜美嗓音打断了他的思索。“船长,有一件异常事项需要报告,” “异常事项?” “是的。安全控制系统在做核查的时候,发现异常生物使用梅森的身份进入船员休息舱。”卡洛琳稍稍停顿,“梅森是飞船维修机械工程师,我们在进一步对照了其他辅助识别信息以后,发现其中一个梅森是假冒的,他使用伪造的意识伴侣混了进来。” 诺德的神情立刻严肃起来,手指轻轻地敲击着桌面,“假冒那个现在哪里?” “在607号房间,那里住着希瑟和塔西娅。” “我要看假冒那个的监控影像。” 全息影像播放起来。 希瑟、塔西娅和萧萧从底层停泊层电梯进来,在五楼还遇到了迪迦,紧接着三个人进了607。 诺德若有所思,“希瑟,” “船长,这个安全事件需要上报总部吗?” “卡洛琳,不必了,我们有一个有趣的客人,你让希瑟过来见我——唔,还有其他事情吗?你刚才说总部有新的指示。” “总部希望你们离开地球后,去泰尼特星球拜谒玛瑞斯王室。” “我记得上一次去泰尼特星是一年前,总部为什么让我们再次造访?” “玛瑞斯王室刚刚完成了权力变更,总部特别指示,你们借这个机会过去评估一下泰尼特星。” “卡洛琳,我要看新皇帝的背景资料。” “是,船长。” 办公室里面的灯光黯淡下去。 三维影像生成装置投射出栩栩如生的泰尼特星球。 那是一个如同地球一样美丽的星球,绵延起伏的大地,肥沃的冲积平原,伸展着宽大翼翅的大鸟在低空盘旋,镜头不断靠近,面前出现了跪倒在地的人群,还有站在白色石头筑起高台上的玛瑞斯王室。 影像中出现了诺德去年拜谒过的老国王,他看上去身体矍铄,正站在高台上面对臣民致辞,他那枯瘦的手在金色阳光下优雅地挥舞着,向地面上顶礼膜拜的臣民致意。 画面切换到了新皇帝,那是他的众多儿子中的一位,他身形高大壮硕,那双深黑的眼眸显得阴郁。 他站在老皇帝曾经伫立过的位置,黝黑的面庞上洋溢着傲慢的微笑,脚下的臣民发出阵阵欢呼...... “卡洛琳,这位新皇帝有妻子吗?” 镜头中出现了新皇帝身后的妻子们,很多,一眼看上去就像一个长满奇花异草的花园,里面的每朵鲜花都艳丽多姿,不过,肤色黝黑的他偏爱白皮肤的女人——她们的名字标识在旁边。 诺德稍稍思索了一番,他得把云栖带上,飞船上有萧萧。 他可不希望那个地球痴情蛇出现在她的视野中。 “诺德是我唯一熟悉的人,”当他听到程雅雯心里冒出这句话时,心花怒放,“卡洛琳,让总务准备我们拜谒这位皇帝的时候需要的服饰,按照他们的习俗来,两套,一男一女。” “是,船长。希瑟来了。” 门开了,空中出现了一条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美人鱼,正漂浮在空气中游了进来,怀里抱着一叠衣裙。 “诺德,你要的女人衣裙。” 美人鱼游了过来,很轻松地把衣裙放在月牙形办公桌上。 诺德飘上前去,一条条翻看起来,看上去不错,他很满意,对于云栖来说可能紧了点、短了点,不过诺德喜欢。 “诺德,就是尺寸可能要勉强一下,我比她要矮一些,不过她比我瘦,应该能应付过去。” “谢谢你,希瑟。” “诺德,刚才在门外听说你要去泰尼特星,我也想去。我是星际生物学家,这是研究智慧生物的绝佳机会,能带上我一起吗?” 诺德面上淡淡一笑,锐利的眸光盯着希瑟,“带上你可以,不过我有一个关于母舰安全控制管理的问题——你未经许可把萧萧带进船员舱,你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吗?” 希瑟面上闪过一抹愕然,没想到那么快就被发现了,她紧张地舔了舔嘴唇,“哥哥,我......” 诺德唇角勾动,脸上溢出一抹冷峻的笑容,“如果你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交给我来处理——这很容易,你知道我们怎么对待入侵的外来生物,只要把他从气密门扔出去就可以,你看这是多么简单高效。” “哥哥,” “谈公事时,我是舰长。” “诺德舰长,萧萧不仅是蛇,他拥有人类的智慧,他也是智慧生物,你不能一直把他关在下面。” 诺德面无表情,眸光闪出一道锐利的锋芒,“希瑟,这个理由我接受,相信总部也会欢迎这位奇特的地球客人。不过,我不希望云栖见到他,你明白吗?” “诺德,这一点我完全同意,我......也不希望萧萧见到她,你放心。”希瑟的声音轻得就像是蚊子在叫,说完,美人鱼转身飘了出去。 宇宙主宰诺德忙完诸多事务之后,又飘回了船长休息舱。 他飘进卧室,房间里面却空空荡荡,云栖踪迹全无,不在水流体大床上,不在液压床上......遍寻不见。 第七十回 星游(七) “他真的很棒!我有个提议,对我们大家来说是最合适的模式。你的一半时间给我,另外一半时间给萧萧,我的一半时间给你,而另外一半时间给萧萧,这样,我们三个便可以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亲爱的希瑟,你觉得怎么样?” * 诺德心中一惊,凝神仔细一想,她是出不去的,安全控制系统进出都要验证身份,想到这里,他急匆匆地一个一个房间寻觅而去。 此刻,梭形飞船已经到达地球驻留轨道,舷窗外面,那个美丽的星球悬浮在深邃星空中。 无垠的蓝色海洋中间,点缀着一片片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大陆,白色大气层就像少女的面纱一样飘忽萦绕,美轮美奂! 船舱里没有点灯,星光幽微,一个修长高挑的身影正趴在舷窗上,从三万五千公里外,一动不动、眼泪汪汪地凝望着她的地球家园。 不知为何,诺德心间忽地感到一抹刺痛,他的眼角立刻湿润了,急切地飘了过去,紧紧挨着她坐下,尝试着伸出胳膊揽住她的肩膀,而她并没有抗拒。 诺德心中一热,顺势将她紧紧地搂在怀中,轻语喃喃:“宝贝儿,对不起!” 一千个理由都抵不过“对不起”三个字。 云栖抬起泪眼,默然凝视着诺德,这声对不起,令她的泪水如泉般涌了出来,沿着莹白的脸际滑开,宛若一粒粒浑圆的珍珠飘散在空中。 她不知道应该恨他还是爱他,诺德救过她,还不止一次,他一直真诚地对她,爱可以解释一切吗? ——也许能,也许不能,她想不清楚,似乎整个人却已坠入那片金色汪洋当中,她不想清醒,只想待在里面。 她把头靠在诺德的胸口上,哭得更伤心了。 诺德没有办法给云栖想要的东西,但是她的痛苦让他既无奈又心痛,“对不起,我一定会好好爱你,将来也一定带你回来看看。” 云栖却一直在哭,曾经的痛苦与迷茫都化作眼泪,一股脑宣泄出来。 诺德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拥着她,像哄孩子般轻轻拍打着云栖由于哭泣而起伏的后背。 渐渐,抽泣的声音停息下来。 云栖忽然抬起头来,微微星光下,他的面部轮廓分明,方形下颌勾勒出坚实与毅然,浓密的金色鬈发散发出迷人的光泽。 而那双眼睛,那双奇异的金色眼睛,仿佛清晨刺破黑暗的熹光,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着令人愉悦的活力。 云栖凝视着他,忘记了23世纪,忘记了地球,忘记了欧阳云飞,这个宇宙仿佛只有他们俩,没有别人。 诺德立刻感受到了她从未有过的情动,彻底沉湎在渴望已久的幸福当中。 这是第一次在她有意识的时候,就这样安安静静地靠在他的怀中,愿意一生一世地依靠着他。 诺德目光凝处,那双乌黑明亮的眸子正望着他,星光洒落,纤长浓密的睫毛陡然颤动几下,她柔若无骨的身体也颤了颤,脸颊已飞起红云。 诺德醉了。 他低下头去,冲着那抹玫瑰花瓣般的红唇吻了下去。 云栖没有躲闪,闭上了眼睛。 她自己也搞不明白对诺德的感情,诺德救过她,可她并不会像古代人那样用爱情来感谢救命之恩,她与诺德差距很大,种族,外表...... 但是这些差距都是那身皮套子带来的,撇除这些生物间的差距,智慧生物——智慧两个字放在前面,难道不应该更多考虑的是灵魂吗? 从智慧这个角度来说,他们一直都相处得挺好,经常一起干些只能偷偷干的事儿,在诺德面前,她感觉自己活得很自然,没有伪装,也不需要伪装...... 云栖迷茫了,她的脑子里面一片空白...... 诺德的厚唇带着凉意,可这冰凉的吻却一样的温柔,她忍不住回应起来......他那厚实而温柔的唇带给她不一样的感觉,但是她喜欢并且很享受他的温柔。 突然,诺德轻轻地蹭了一下舷窗,他们的身体如同飞羽般漂到在空中,在微重力的作用下,又轻轻飘落在游泳池上,由于处于失重状态,游泳池已经被一层透明罩封闭。 遥远的恒星光芒透过舷窗,映射在幽蓝池面上,一粒粒光子穿透水面,在晶莹透亮的水中漫溢开来,将躺在水面上的男女笼罩在深邃的蓝色光晕中。 诺德脸上洋溢着幸福而满足的微笑。 紧身隔热衫勾勒出男子全身精壮结实的肌肉,展示着他汹涌澎湃的力量。 从未经历人事的云栖,身上那件宽大病人服早已不知所踪,在他雨点般的亲吻下,身子竟也跟着火烫起来。 她忍不住轻声嘤咛,而诺德粗大鼻翼发出浓重的喘息声...... 他的吻如同太平洋飓风横扫过汪洋,广袤无垠的汪洋骤起风浪,这个世界仿佛在颤栗...... 诺德沉湎在所有的美好当中,他的手、他的唇、他的眼睛、以及他的身体都离不开那在幽蓝池面上泛着白玉般柔和光泽的皎洁所在。 在这个寂静幽暗的空间,他只听得到自己的声音,忘记所有的誓言,忘记诺伊特,忘记罗杰和琼丝(他的父母亲),忘记基因延续,忘记烦恼,在这个世界,他只要和她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自己。 躺在幽蓝池面上的她,及腰的长发在如潮的气息中飘散开来,乌黑几近幽蓝的光泽,衬托出莹洁如玉、曼妙绝伦的身体,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正凝视着诺德,可他来不及看。 熔岩在汹涌,全身肌肤滚烫,他感觉自己已变成地球的火山,在咆哮,在涌动,即将喷薄而出。 诺德一把褪去身上的隔热衫,硕健的躯体紧贴住她光滑火烫的肌肤,就触碰的刹那,脑子里面似一声轰响,他的整个人似已经燃烧起来,这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感觉。 “我爱你如同生命。” 可身下的白玉温软却打了个激灵,突然挣扎起来。 然后一切都结束了,云栖将他一把推开,惶惶坐起来,脚下一蹬,嗖的离开了他,头也不回的飘走了。 那赤裸的绝色美人迅速隐没在幽暗当中,清脆的嗓音远远传来,“艾瑞森,对不起......我们不应该在一起。” 在一秒钟前,处在火山即将喷发的瞬间的诺德,下一秒,灼热的熔岩倏然凝结。 他静静躺在蓝色池面上,陷入无尽的痛苦当中。 令人绝望的安静,世界上没有比宇宙更安静的地方,周围没有一丝声音,零分贝的寂静,他只有和自己待在一起。 他的意识在沉寂片刻之后,重新活跃起来。 闭上眼睛,钻进了云栖的意识,视野中,面前是幽暗空寂的世界——她一样孤独,一动不动地躺在客房中的大床上。 她的意识并不像她的身体那样平静无波,正如一潭正在沸腾的火山涌泉,“他很爱你,你爱他吗?” “唔,我不知道,我们是朋友,过去我跟他在一起很开心,可那是爱吗? 而且我们的种族不一样,诺伊特人专门跑到地球上做那么多研究,我不相信他们只是好奇。 他们针对地球肯定有什么大计划,尽管我现在还不知道他们到底在计划什么,但肯定不是去帮助地球人类的,这样我又怎么能跟他在一起?! 我首先是一个地球人,其次才是我自己,感情应该要听从理智的指挥,不是吗?” 诺德坐了起来。 他默默地套上隔热衫,迫不及待地向客房游去,微微星光下,她安静地躺在床上,诺德把她抱起,向主卧飘去。 云栖没有抗拒,她顺从地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上,“艾瑞森,虽然我的身体是你的囚徒,但我永远都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没人能改变。” “亲爱的,你是我最爱的人,不是我的囚徒,身体也不是。” 在主卧的扇形水流体大床上,他将毯子包裹在她的身体上,接着,依旧把她抱在怀中,安静地躺着,“宝贝儿,就让我能陪伴你——永远,不要再拒绝我。” 她没说话,只是静静地躺在他的臂弯里。 希瑟斜靠在水流体沙发上,皱着眉头,正在发愁。 被诺德发现在意料当中,只是没想到那么快,而且还不得不答应诺德不能让他们见面。 到了诺伊特可以轻易做到,可飞船就这么点地方,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想到这里,希瑟叹了一口气,她想起了自己对萧萧的承诺——会带着萧萧去见她?! 塔西娅和萧萧亲昵地拥抱着从卧室飘了出来。 希瑟猛然一愣,蓦地明白萧萧消失的缘由,虽然他们都是具有自由意志的成熟男女,可越是这样,她愈发感到一股怒气从胸口升腾起来,堵在嗓子眼,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希瑟全身紧绷,她往沙发后背上靠了靠,雪白的面庞上无一丝笑容,一双幽蓝的眼眸冷冷地望向塔西娅,却没有说话。 塔西娅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希瑟,绿色面庞上涌起娇美的笑容,飘了过来,不由分说,她那娇小玲珑的身体挤到了希瑟怀中,那双黑色的大眼睛扑闪着,“希瑟,我对你的爱没有任何改变,萧萧是我的异性伴侣,” 突然,她把头凑到希瑟耳边,声音压得很低,“他真的很棒!我有个提议,对我们大家来说是最合适的模式。你的一半时间给我,另外一半时间给萧萧,我的一半时间给你,而另外一半时间给萧萧,这样,我们三个便可以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亲爱的希瑟,你觉得怎么样?” 第七十回 星游(七) “他真的很棒!我有个提议,对我们大家来说是最合适的模式。你的一半时间给我,另外一半时间给萧萧,我的一半时间给你,而另外一半时间给萧萧,这样,我们三个便可以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亲爱的希瑟,你觉得怎么样?” * 诺德心中一惊,凝神仔细一想,她是出不去的,安全控制系统进出都要验证身份,想到这里,他急匆匆地一个一个房间寻觅而去。 此刻,梭形飞船已经到达地球驻留轨道,舷窗外面,那个美丽的星球悬浮在深邃星空中。 无垠的蓝色海洋中间,点缀着一片片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大陆,白色大气层就像少女的面纱一样飘忽萦绕,美轮美奂! 船舱里没有点灯,星光幽微,一个修长高挑的身影正趴在舷窗上,从三万五千公里外,一动不动、眼泪汪汪地凝望着她的地球家园。 不知为何,诺德心间忽地感到一抹刺痛,他的眼角立刻湿润了,急切地飘了过去,紧紧挨着她坐下,尝试着伸出胳膊揽住她的肩膀,而她并没有抗拒。 诺德心中一热,顺势将她紧紧地搂在怀中,轻语喃喃:“宝贝儿,对不起!” 一千个理由都抵不过“对不起”三个字。 云栖抬起泪眼,默然凝视着诺德,这声对不起,令她的泪水如泉般涌了出来,沿着莹白的脸际滑开,宛若一粒粒浑圆的珍珠飘散在空中。 她不知道应该恨他还是爱他,诺德救过她,还不止一次,他一直真诚地对她,爱可以解释一切吗? ——也许能,也许不能,她想不清楚,似乎整个人却已坠入那片金色汪洋当中,她不想清醒,只想待在里面。 她把头靠在诺德的胸口上,哭得更伤心了。 诺德没有办法给云栖想要的东西,但是她的痛苦让他既无奈又心痛,“对不起,我一定会好好爱你,将来也一定带你回来看看。” 云栖却一直在哭,曾经的痛苦与迷茫都化作眼泪,一股脑宣泄出来。 诺德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拥着她,像哄孩子般轻轻拍打着云栖由于哭泣而起伏的后背。 渐渐,抽泣的声音停息下来。 云栖忽然抬起头来,微微星光下,他的面部轮廓分明,方形下颌勾勒出坚实与毅然,浓密的金色鬈发散发出迷人的光泽。 而那双眼睛,那双奇异的金色眼睛,仿佛清晨刺破黑暗的熹光,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着令人愉悦的活力。 云栖凝视着他,忘记了23世纪,忘记了地球,忘记了欧阳云飞,这个宇宙仿佛只有他们俩,没有别人。 诺德立刻感受到了她从未有过的情动,彻底沉湎在渴望已久的幸福当中。 这是第一次在她有意识的时候,就这样安安静静地靠在他的怀中,愿意一生一世地依靠着他。 诺德目光凝处,那双乌黑明亮的眸子正望着他,星光洒落,纤长浓密的睫毛陡然颤动几下,她柔若无骨的身体也颤了颤,脸颊已飞起红云。 诺德醉了。 他低下头去,冲着那抹玫瑰花瓣般的红唇吻了下去。 云栖没有躲闪,闭上了眼睛。 她自己也搞不明白对诺德的感情,诺德救过她,可她并不会像古代人那样用爱情来感谢救命之恩,她与诺德差距很大,种族,外表...... 但是这些差距都是那身皮套子带来的,撇除这些生物间的差距,智慧生物——智慧两个字放在前面,难道不应该更多考虑的是灵魂吗? 从智慧这个角度来说,他们一直都相处得挺好,经常一起干些只能偷偷干的事儿,在诺德面前,她感觉自己活得很自然,没有伪装,也不需要伪装...... 云栖迷茫了,她的脑子里面一片空白...... 诺德的厚唇带着凉意,可这冰凉的吻却一样的温柔,她忍不住回应起来......他那厚实而温柔的唇带给她不一样的感觉,但是她喜欢并且很享受他的温柔。 突然,诺德轻轻地蹭了一下舷窗,他们的身体如同飞羽般漂到在空中,在微重力的作用下,又轻轻飘落在游泳池上,由于处于失重状态,游泳池已经被一层透明罩封闭。 遥远的恒星光芒透过舷窗,映射在幽蓝池面上,一粒粒光子穿透水面,在晶莹透亮的水中漫溢开来,将躺在水面上的男女笼罩在深邃的蓝色光晕中。 诺德脸上洋溢着幸福而满足的微笑。 紧身隔热衫勾勒出男子全身精壮结实的肌肉,展示着他汹涌澎湃的力量。 从未经历人事的云栖,身上那件宽大病人服早已不知所踪,在暴风雨般的亲吻下,大地竟也跟着火烫起来。 ...... 诺德沉湎在所有的美好当中,他的手、他的唇、他的眼睛、以及他的身体都离不开那在幽蓝池面上泛着白玉般柔和光泽的皎洁所在。 在这个寂静幽暗的空间,他只听得到自己的声音,忘记所有的誓言,忘记诺伊特,忘记罗杰和琼丝(他的父母亲),忘记基因延续,忘记烦恼,在这个世界,他只要和她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自己。 躺在幽蓝池面上的她,及腰的长发在如潮的气息中飘散开来,乌黑几近幽蓝的光泽,衬托出莹洁如玉、曼妙绝伦的身体,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正凝视着诺德,可他来不及看。 熔岩在汹涌,全身肌肤滚烫,他感觉自己已变成地球的火山,在咆哮,在涌动,即将喷薄而出。 诺德一把褪去身上的隔热衫,紧贴住她光滑火烫的肌肤,就触碰的刹那,脑子里面似一声轰响,他的整个人似已经燃烧起来,这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感觉。 “我爱你如同生命。” 可身下的白玉温软却打了个激灵,突然挣扎起来。 然后一切都结束了,云栖将他一把推开,惶惶坐起来,脚下一蹬,嗖的离开了他,头也不回的飘走了。 那赤裸的绝色美人迅速隐没在幽暗当中,清脆的嗓音远远传来,“艾瑞森,对不起......我们不应该在一起。” 在一秒钟前,处在火山即将喷发的瞬间的诺德,下一秒,灼热的熔岩倏然凝结。 他静静躺在蓝色池面上,陷入无尽的痛苦当中。 令人绝望的安静,世界上没有比宇宙更安静的地方,周围没有一丝声音,零分贝的寂静,他只有和自己待在一起。 他的意识在沉寂片刻之后,重新活跃起来。 闭上眼睛,钻进了云栖的意识,视野中,面前是幽暗空寂的世界——她一样孤独,一动不动地躺在客房中的大床上。 她的意识并不像她的身体那样平静无波,正如一潭正在沸腾的火山涌泉,“他很爱你,你爱他吗?” “唔,我不知道,我们是朋友,过去我跟他在一起很开心,可那是爱吗? 而且我们的种族不一样,诺伊特人专门跑到地球上做那么多研究,我不相信他们只是好奇。 他们针对地球肯定有什么大计划,尽管我现在还不知道他们到底在计划什么,但肯定不是去帮助地球人类的,这样我又怎么能跟他在一起?! 我首先是一个地球人,其次才是我自己,感情应该要听从理智的指挥,不是吗?” 诺德坐了起来。 他默默地套上隔热衫,迫不及待地向客房游去,微微星光下,她安静地躺在床上,诺德把她抱起,向主卧飘去。 云栖没有抗拒,她顺从地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上,“艾瑞森,虽然我的身体是你的囚徒,但我永远都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没人能改变。” “亲爱的,你是我最爱的人,不是我的囚徒,身体也不是。” 在主卧的扇形水流体大床上,他将毯子包裹在她的身体上,接着,依旧把她抱在怀中,安静地躺着,“宝贝儿,就让我能陪伴你——永远,不要再拒绝我。” 她没说话,只是静静地躺在他的臂弯里。 希瑟斜靠在水流体沙发上,皱着眉头,正在发愁。 被诺德发现在意料当中,只是没想到那么快,而且还不得不答应诺德不能让他们见面。 到了诺伊特可以轻易做到,可飞船就这么点地方,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想到这里,希瑟叹了一口气,她想起了自己对萧萧的承诺——会带着萧萧去见她?! 塔西娅和萧萧亲昵地拥抱着从卧室飘了出来。 希瑟猛然一愣,蓦地明白萧萧消失的缘由,虽然他们都是具有自由意志的成熟男女,可越是这样,她愈发感到一股怒气从胸口升腾起来,堵在嗓子眼,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希瑟全身紧绷,她往沙发后背上靠了靠,雪白的面庞上无一丝笑容,一双幽蓝的眼眸冷冷地望向塔西娅,却没有说话。 塔西娅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希瑟,绿色面庞上涌起娇美的笑容,飘了过来,不由分说,她那娇小玲珑的身体挤到了希瑟怀中,那双黑色的大眼睛扑闪着,“希瑟,我对你的爱没有任何改变,萧萧是我的异性伴侣,” 突然,她把头凑到希瑟耳边,声音压得很低,“他真的很棒!我有个提议,对我们大家来说是最合适的模式。你的一半时间给我,另外一半时间给萧萧,我的一半时间给你,而另外一半时间给萧萧,这样,我们三个便可以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亲爱的希瑟,你觉得怎么样?” 第七十一回 泰尼特(一) “自从遇到你以后,就只有你一个,将来以及永远的将来,都只有你一个。” * 萧萧的鼻端飘来一缕奇异的香味儿。 在地球上,这是森林的味道,木叶的清香混合着危险的气息——“丛林诱惑”。 萧萧循着香味儿转过头去,眼前又出现一条美人鱼。 一头金发如瀑般披在肩上,柔软的湖蓝色长裙勾勒出丰满的山峦,轻薄的质地带来隐约的朦胧,更是欲说还休的美感。 那双幽蓝眼眸正含情脉脉地凝视着他,如同一汪蓝色深泉,里面透着好奇,还要其他东西,那是一种智慧的光芒。 不像塔西娅,里面除了欲望没有别的东西,她们就如同氧自由基一般,需要不停地与其他原子结合。 梭形舰船在深邃无际的星海中航行,房间幽暗,只有从舷窗透出一丝一缕的恒星光芒,在这种环境里探索新事物,更需要的是触觉。 萧萧把希瑟卷在怀中,一点儿都不用费劲儿,她就像片羽毛,他们飘进了希瑟的卧室。 他们相互缠绕、依偎着,亲密无间。 萧萧抚摸着希瑟雪白的脸颊,湿漉漉的——她在流泪? “希瑟,你不开心?” “萧萧,在生活的孤独牢狱中,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囚徒,我想把过去埋葬。不过,今天我很开心,很久都没有这样了,谢谢你!” 萧萧开心地笑着,出于螣蛇的骄傲没有直白的表达,他又何尝不是很久,久到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希瑟思索着,“萧萧,诺德发现你跟我们在一起,他不希望你见到云栖,如果你想要见她的话就需要变成人。” 萧萧激动地高扬起头,“我能变成人,这是真的吗?!” “当然,轻而易举,问题在于,把你变成谁?” “只要能够变成人,变成谁我都不在乎,希瑟,你真是......太好了,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 “下一站我们要前往泰尼特星球,诺德会带上云栖,你跟我一起去就能见到她。” 云栖试着去把自己变成一个有着宏大宇宙观的地球人。 她是这么对自己要求的,每天早晨按时起来锻炼、吃好早饭以后,就像乖猫一样地窝在舷窗前的蓝色水流体沙发上,开始漫游图书馆。 这可不是地球人的图书馆。图书馆没有节假日、全天二十四小时开放,里面存放着诺伊特人几万年的文化和科技进展,一个人就是一千年不吃不喝不睡也看不完。 图书馆是闭着眼睛逛的。 因为这个图书馆藏在意识里面,说到这,云栖还得感谢那个也许只有芝麻大小,却几乎万能的诺伊特意识伴侣。 那玩意儿已经成了她的大脑智能工作单元的一个重要部件,她需要了解什么,只需要闭上眼睛,呼唤一声,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举个例子,云栖想要了解‘泰尼特星球’,她只需要在意识中呼唤——‘诺小雅’,这是她给诺伊特意识伴侣取的名字。 在诺小雅支吾一声应答之后,云栖开始提要求,“诺小雅,介绍泰尼特星球。” 紧接着,也就是几个纳秒之后,云栖脑海里面就会出现关于泰尼特星球的一切,在图书馆里面看书看电影......看啥都不用眼睛,用意识,所以诺伊特人几乎没有近视眼。 云栖还专门研究了诺伊特人的历史。 图书馆里面资料很全,很多,她按照时间顺序,从最久远的部分开始,她很好奇如何把一个星球的人迁移到另外一个星球,这听上去是个大工程。 可这里头有些资料却设有安全等级,譬如一本书叫做《独立的殖民星球》,云栖却打不开,还有一些星际生物学、基因科技以及星际物理学的书也有一定的读取权限。 云栖的审批人是诺德。他敢拒绝云栖做个爱学习的未来诺伊特好公民的请求吗? ——他敢,至今那本《独立的殖民星球》云栖就一直打不开。 云栖琢磨怎样才能看到想看的东西,她仔细思考过,这些地外生物的秘密全部都藏在二氧化硅芯片里面,她也许得费点脑子把自己变成一名资深黑客,才有可能搞明白诺伊特人针对地球到底有什么阴谋,也才有可能做点什么,而且真要做点什么,通过超级计算机也是最高效的。 可这一点儿都不简单。她面对的计算机可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以及无所不能的卡地亚米特。 卡地亚米特就是卡洛琳,只不过这台超级智能机器人在面对女性的时候,会把自己无缝切换成一位彬彬有礼、具有绅士风度的男人。 这个男人浑身洋溢着智慧的魅力,说话的嗓音充满磁性,保证让女人在逛意识图书馆的时候不会打瞌睡。 这个图书馆就是卡地亚米特的一部分,仅仅占用了他百分之六的存储资源。 所有人要看书都通过意识伴侣来访问‘他’,可他一点儿都不忙,剩余的计算和存储资源还绰绰有余。 他可是诺德的好朋友。 云栖也想跟卡地亚米特成为朋友。 由于云栖热爱学习,所以与卡地亚米特打交道的机会很多,他们几乎每天都要聊一会儿。 云栖内心中急需一位闺蜜,而不是男人,在熟络之后,她忍不住与卡地亚米特探讨了他的性别问题。 对于自己是男人还是女人,卡地亚米特其实无所谓,于是她们愉快地决定在云栖面前,卡地亚米特变成卡洛琳。 当卡地亚米特变成卡洛琳以后,云栖和她成了同性朋友。 很多话题是女人之间的,只有女人才懂,聊起来就自然多了。 她们聊得话题多样,从地球女人与诺伊特女人的对比,到基因技术如何实现诺伊特男人与地球女人的结合,这个话题也许诺德会更有兴趣知道。 甚至云栖可以通过卡洛琳了解诺德的动向,他在哪里,正在做什么,旁边都有谁......这些问题并没有对卡洛琳产生任何困扰,就看你怎么提问,“卡洛琳,晚饭还有半个小时就好,诺德在干什么,他能及时回来吃饭吗?” “云,他在开会,” “哦,开会的还有谁?” 紧接着,卡洛琳就把与会名单一个个报出来,不过都是些外星人的名字,云栖听了直皱眉,发现即使把那个名单放在她面前也帮助不大,“卡洛琳,以后诺德跟任何女人距离小于一米,你马上通知我!” “我唯一的女性朋友,除了你的其他女人,我明白。”这就是机器人的优点,她们老老实实靠得住。 云栖有了更多的朋友。 最重要的朋友当然是诺德,云栖很关心他,他可是大树,在诺伊特专门为她遮风避雨。 他们一同过起地球同居男女的生活,云栖时不时做一些地球人的家常菜,诺德吃得津津有味。 她并不总是待在七楼船长舱,下午,通常她会换上诺伊特船员制服去找外星朋友——梅伽、格利泽、塔西娅和希瑟。 梅伽已经带着她把“星球探索号”四处参观了一遍,不过到了二楼却不能把她带进去,那里有飞船的动力装置——这可是心脏! 希瑟带着云栖认识了一个新朋友。 他叫约翰.莱尔,曼努瓦人,他的个头跟曼努瓦人相比算是很高,全身的绿色肌肤,焕发出勃勃生机。 他的眼睛竟然是碧绿色的,如同翡翠般澄净明澈。 虽是第一次见面,可是他的眼神总能让云栖感受到某种熟悉的东西。 而且,最令人惊异的是,约翰.莱尔直接称呼她,“云儿,” ——这让她想起了地球故友:欧阳云飞,萧萧,秦王......她喜欢这位新朋友。 可这位新朋友让云栖再次刷新了对诺伊特人的认识。 一个男人竟然可以同时跟两个女人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句话应该反过来说,两个女人居然可以和谐地跟一个男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看得出,塔西娅和希瑟都深深地爱着约翰.莱尔。 云栖就这个问题与诺德进行了探讨,实际上,只是想旁敲侧击地搞清楚这家伙的情史。 吃早饭的时候,云栖问,“艾瑞森,你怎么看?” “什么怎么看?” “约翰.莱尔跟希瑟和塔西娅一同生活,希瑟和塔西娅竟然能够和谐相处。” “对我们来说,这很正常。” “唔,什么很正常?一个男人同时跟两个女人乱搞?” 诺德连忙摇头,能够洞悉人心的他又怎么可能上当? “我是说,希瑟和塔西娅实际上......”他没有明说,有所指地眨了眨眼睛。 “什么?” “也没什么,我都意思是——亲密的同性友人。” “你们认为这是正常的?” 诺德已经感受到了她内心的不满,顾左而言他地开始称赞云栖的肉包子,“你的厨艺越来越棒了,都把我喂胖了,这样下去可不行。” 说到这,他一口吞下肉包,同时起身,“宝贝儿,我得去准备泰尼特星球的旅行了。” 云栖却追问道:“别走,我还没说完呢,你呢,有没有其他女人?” “当然没有,”诺德被肉包子憋出一个别扭的笑脸,“自从遇到你以后,就只有你一个,将来以及永远的将来,都只有你一个。” 可云栖不信,一百零二岁的男人还没结婚? 骗鬼吧,在地球上,那可是一老头的年纪,不但有说不完的情史,子孙三代一个房间都装不下。 如果真如他所说,这个男人要么就是那方面不正常,要么就是太花心,尽管他们还没真正在一起,她琢磨着诺德那方面没问题,那就只能是后者了。 她可不是从来没有恋爱过的纯情少女,甚至被人欺骗的经验比一般人还要多,这一次她会很小心。 诺德在飞船上挺规矩,看上去没有跟什么诺伊特女人或者曼努瓦女人纠缠不清,至少在去泰尼特星球之前,她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第七十二回 泰尼特(二) “哥们儿,完全不用担心,我的地球身体会到泰尼特星球执行这个使命,而我仍然在母舰上。” * 一大清早,诺德在八楼驾驶层办公室里面漂浮着,时而直立,时而干脆躺平,就像在仰泳。 作为宇宙主宰,他操碎了心。 云栖醒来之后,诺德已经把早饭做好,有她喜爱的蓝蜜汁,还有牛肉蔬菜色拉——全部按照她记忆体中喜爱的食物来准备,用完早饭,她心情不错,开始欢欣雀跃地为火星之旅做准备,在她的心目中那是一次远游。 而诺德则要把这次火星之旅好好盘算一下。“卡洛琳,让格利泽过来跟我开会。” 想到格利泽,诺德心里愤懑起来。 为什么星航总部要安插一个格瓦特人做他的副船长? 格瓦特人来自于诺伊特的邻居——格瓦特星球,距离红色恒星更近,星球表面覆盖着广袤无垠的金色沙漠。 格瓦特人生活在地下,他们只有在行星自转到背对恒星,夜晚来临的时候,才敢从地下探出脑袋,傻乎乎地出来看看天空,数数星星。 这种整天生活在地下的生物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认为自己是智慧生物。 他们算得上是智慧生物吗? 一副臃肿的德性,那身粗糙的褐色皮肤还没有土拨鼠光滑哩。 地球上的土拨鼠,那可是讨人喜欢的小动物,把格瓦特人比作土拨鼠简直是抬举他们了,所以诺德给格利泽取了个外号——‘地鼠’。 地鼠们拥有两只短小的胳膊,两条短粗的腿,浑圆的身体跟土豆很相似,他们移动缓慢,很有可能这个种族被宇宙射线辐射过,否则,地鼠怎么可能长成一副巨型老鼠的模样,还能直立行走,最后居然进化成了智慧生物?! 他们没有脖颈。 他们的脑袋和大土豆身体直接长在一块,在看人或者什么东西的时候,头部不能转动。 于是,每当听到不同方向的声音,那副臃肿的土豆身材就得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 跟格利泽说话,尤其是和其他舰员一起开会的时候,诺德感到自己的都要被他晃晕了,甚至忘了要说什么。 于是他不得不把头抬起,眼睛直接望着天花板,如果在外面,他就直接整出一副孤独的思考者模样来,双手抱在胸前,仰望星空。 可这还不行。 这只爱挖洞的地鼠跑到星航总部去投诉他,抱怨诺德歧视格瓦特人,想到这,诺德不由得骂了一句脏话,“妈的。” 地鼠们不但爱挖洞,还喜欢盘根究底。 这可能是天性,谁让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地下讨生活呢?基因决定这些地鼠们自从进化成智慧生物之后,无洞可挖,就把盘根究底发挥到极致。 凡事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也不管这是啥事、该不该问? 自己一旦离开母舰,这个巨型土拨鼠将要成为代理船长,甚至会大摇大摆地跑进他的办公室,把那双小短腿搭在漂亮的月牙形办公桌上,诺德的心就烧得慌。 门开了,一个巨型土豆飘了进来,格利泽很享受这种失重环境,在空中他与诺伊特人的漂移速度一致,不分伯仲。 “诺德,听说你要去泰尼特星球。” “哥们儿,有没有兴趣去泰尼特星球表面勘探一番,看看那里有没有我们需要的矿产?” 格利泽棕色小圆脸上的三只褐色小眼睛突然睁了开来,从三条细缝变成了三粒巧克力圆豆子,他的小嘴巴张开成椭圆形,里面露出了两排细白牙——全身唯一白色的地方,“可以吗?” “当然可以,哥们儿,你是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想做什么都可以,我知道你渴望开着巡航者掠过泰尼特星球表面,如果经过大海的话,你还可以进去查看一下那里面有没有智慧生物!” 嗯,自由意志,这是诺德从云栖那里学来的名词。 自从他加入星际陆军就很少使用这个词了,诺伊特庞大的星际战队可不欢迎自由意志,只有服从命令的士兵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星际战士。 不过,诺德打算在合适的时机应用一下。 这可是个美好的词语,尤其在鼓舞士气的时候具有奇效,比在胳膊上注射一剂兴奋剂效果还要快。 兴奋剂那玩意儿有副作用,生效的时候,全身飘飘然,神思飘逸感觉自己无所不能,剂量大了还容易失控,效果过去了头还会疼,可精神上的鼓舞不一样,生效快、没有副作用、持续时间长。 “诺德,你的建议很是对我的胃口,不过,如果我们两个都离开母舰,我担心......” “哥们儿,完全不用担心,我的地球身体会到泰尼特星球执行这个使命,而我仍然在母舰上。” “那太好了,我没有问题了。” 大土豆兴高采烈,小短腿轻轻一蹬,飘了出去。 “诺德,我有一件事需要得到你的允许,”耳畔传来卡洛琳的甜美嗓音,“云让我随时报告关于你的异常事项。” “我的异常事项?” “‘以后,诺德跟任何女人距离小于一米,你马上通知我’——这是她的原话,虽然她是我唯一的女性朋友,但是这个要求涉及你,我想应该得到你的许可。” 她在关心我?!! 诺德笑了,“卡洛琳,你可以诚实地告诉她。另外我需要你每天给我一份详细报告,她见了谁,聊了些什么,尤其是男人——但这件事你要保密,所有报告自动放入我的信息中心,在你那里不需要保留备份。” 云栖异常兴奋,一大清早她就醒了。 今天他们要前往火星拜谒玛瑞斯王室,这可是她作为具有宏大宇宙观的地球人进行宇宙探索的第一站。 据她所知,火星上没有人,只有沙漠,而在一千多年前,这里竟然有人——火星人! 胶囊飞船准备出发。 希瑟和约翰.莱尔坐在乘员舱的后排,云栖和诺德坐在前排,在他们前面是驾驶舱,卡尔坐在主驾驶位上。 耳畔传来卡洛琳的优雅嗓音,“小海豚,母舰已经处于近火点,你们可以出发。” 诺德转过头去,望向希瑟,疑惑地冲着那个陌生的曼努瓦人打量一番,“希瑟,这位是?” “诺德,他是星航总部负责宣传的约翰.莱尔,他很有兴趣跟我们一起去泰尼特星球看看。” 诺德和约翰互相打了个招呼,转过头来,“卡尔,一切就绪,我们出发。” 诺德望向云栖,“亲爱的,不会有倒计时,身体放松,一开始时会有些不舒服。” 云栖斜躺在加速卧椅上,安全扣自动闭合,娇颜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艾瑞森,我很激动,都等不及了!” 诺德微笑着望着她,厚厚的嘴唇弯成了一轮新月,金色的眼睛漫溢着阳光的温暖,把手伸了过去,像是要轻轻抚摸她的脸颊。 只是,他已将微型注射器藏在掌中,对着她的胳膊,一针,“宝贝儿,你太兴奋了,应该好好睡一觉。” 云栖以秒计的速度睡着了,她错过了很重要的信息。 胶囊飞船缓缓移动到泊船舱,母舰舱门打开,小海豚开始滑行,加速,悬空,沿着轨道向下方的火红色星球掠去。 “希瑟,给大家介绍一下火星的生物。” “小海豚,启动全息影像。” 船舱里面暗了下来,舱顶投射出一道蓝色光束,三维全息影像开始播放。 “诺德,据我们收集到的信息,火星是类地行星,与地球形成时间相近,同样处于太阳系宜居带,所以火星的大气成分、地理环境以及生物种群都与地球极为近似,而且火星表面的生物进化阶段也与地球相近,但是有一个显着的不同,由于火星引力只有地球的3\/8,这里的生物体型比地球要大1-2倍。比如火星人类男人的平均身高为2.1米,女人为1.9米,再比如这里的老鼠跟地球上的猫体积相近。” “卡尔,我们的降落地点有危险吗?” “船长,也就是体型大一些,但,老鼠还是老鼠,不会吃人。” 萧萧安静地坐在后排,他可不想睡觉,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窗外。 视野中,在火红色绵延起伏的大地上,忽然出现了一座巍然伫立的巨人——海拔高度达到两万米的奥林帕斯山,太阳系最高的山峰。 他们的身体处于失重状态,小海豚突然颠簸了几下,沿着曲线切入了降落轨道。 从近火点出发前往火星,小海豚的飞行距离最短。 按照预先设定的弹道航线,他们进入火星大气层。 这是一颗火红色星球,除了这一点,那冉冉升腾的巨大云团,让人感觉仿佛就处在地球降落轨道上。 萧萧注视着身下火红色的世界。 小海豚掠过南半球绵延起伏的火红色荒原,空寂无垠的荒原看上去无一丝生命的迹象。 飞船向火星赤道掠去,陆地上突然出现一片红色汪洋。 在明亮的太阳光照射下,红色洋面上闪烁着千变万化的红色光芒,殷红,棕红......暗红,海面上刮起了大风,洋面上波涛汹涌,卷起一层层巨浪。 突然,红色洋面上显出一个巨大的漩涡,漩涡周围的水流快速旋转起来,紧接着,一道粉红色水柱忽耳畔传来从漩涡中心腾出水面,冲向高空,海洋生物被源源不断地吸入水柱,又从百米高空像雨点一样抛撒出来,蔚为壮观。 小海豚继续向前,继续向下,越来越近。 红色巨型海洋苍茫无际,他们甚至隐隐约约看到某种巨型海洋生物,只露出冰山一角——某段灰黑色身体缓缓划过波涛汹涌的棕红色水面。 远方地平线上出现一座巍然矗立的锥形山峰。 山峰海拔很高,山体绝大部分都覆盖着粉红色的冰川,冰川在耀目的阳光下漫溢着紫色的幽光。 萧萧无比激动地凝望着窗外的一切,可惜另外一只地球土拨鼠依然睡得很熟。 “船长,我们10分钟后开始降落。” 第七十三回 泰尼特(三) “南边的客人,如果你们还没有落脚处,我倒是可以直接带你们去。” * 红色海洋如同遇到了一个布口袋,开始收敛,渐渐归于平静. 前方出现了一片水流交错的湖积平原,红色河流如同血管般在平坦无际的陆地上伸展、缠绕......湖积平原上笼罩着一层轻纱般浪漫的粉色云雾。 透过雾气,隐约可见一片白色宫殿,恢弘壮观,巍然矗立在白色巨石堆砌的高台上,俯视着面前这片富饶的的大陆。 小海豚忽而向上抬高,刻意隐藏到云层当中,向西北方向掠去。 下方突然出现连绵的群山,小海豚开始垂直降落。 面前的景物不断切换着,火星紫罗兰色的天空,嵯峨绝壁......小海豚开始减速,紧接着,面前出现红黄相间、繁茂浓密的植物,胶囊飞船稳稳地着陆了。 这是一个类似天坑的地方,而飞船降落在天坑底部。 “卡尔,干得漂亮!” “船长,按照我给你的路线图,这里附近有个入口,沿着入口行进,里面有一条河流,沿着河流坐船就能到达宫殿。我回母舰等你的信号,玛瑞斯宫殿位置很高,非常适合我们直接离开。” 诺德用非常特殊的方式来唤醒云栖,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 那冰凉的吻总是能够起到提神醒脑的作用,这个已经习惯被安排的地球土拨鼠睁开眼睛,懵懵懂懂,揉了揉眼睛,四下张望了一下,惊奇地发现自己已经身处火星地表。 她的心情激动万分,关于被麻醉针戳的记忆早已被抛到了脑后,弹簧般地跳坐起来,“艾瑞森,我们到了!我需要换上宇航服吗?” “宝贝儿,不需要,这里与地球大气近似。” “我们就这样走出去吗?啥也不准备?”云栖既激动又紧张,她总觉得只要不是地球,无论如何总得戴点啥,至少也得整个氧气面罩嘛。 诺德看了一眼云栖中指上亮晶晶的戒指,唇角浮现弯弯的笑容,“背上包,带好我特地为你设计的质子针就足够了。” 四个人离开了飞船。 云栖小心翼翼地感受了一下八分之三重力环境,跟地球相比,在火星表面活动要轻松得多,不过这几日她一直处于失重环境,早就习惯脚一蹬就飘出去的神仙日子,在火星表面他们可飞不起来。 天坑很深,众人仰面沿着四周光溜溜的绝壁向上望去,隐隐觅见一抹紫色天光。 天坑底部长满各色植物,简直就是一个微型生态系统。 高树苍天,树干、树枝上缠绕着开着橘红色花朵的藤蔓,树下的荆棘丛间,有一条羊肠小道,道旁的野草间,不知名的蓝色野花在微风中摇曳。 诺德在前,云栖和希瑟在中间,约翰.莱尔殿后,四个人向前行去。 这里仿佛就是个与世隔绝的所在,空寂无人,静得落针可闻。 联想到科幻小说里异星生物的可怖攻击,云栖紧张极了,拇指一直按住质子针的激发按钮,随时准备应付不明生物的袭击。 这时,天坑上空传来一声尖利的长啸。 他们一惊,仰目望去,一只全身长着烈焰般火红羽毛的巨鸟正向他们掠过来。 巨鸟全身毛色鲜艳炫目,头至颈部的羽毛是火红色的,脊背上覆着是浅一点的红色,翅膀和爪子却是亮丽的宝蓝色。 巨鸟的双翼伸展开来足有两丈米,云栖怯怯地抬头看了看它,又低头对着自己这群人的装束琢磨了一番。 跟这只长相妖艳的巨鸟相比,他们实在是太不起眼了。 清一色穿着诺伊特人的土褐色徒步服,土褐色的包头帽,只留了一张眼睛暴露在外面。 火星土壤富含二氧化铁,这里的植物多为红色,隐藏在植物间大大小小的生物,也大多为红色。 而他们这群灰头土脸的尊荣,怎么看都对不上巨鸟的胃口,想到这,云栖微微舒了一口气。 可巨鸟对他们却很好奇。 一直在头顶来回盘旋,不时发出长而尖利的鸣叫,听得让人瘆得慌,瞥眼望望巨鸟那双锐利无比的宝蓝色巨爪,他们悄悄地加快了脚步。 没人打算招惹这只巨鸟,谁知道它在这个坑里是不是还藏着一个大家族呢? 沿着火星地球上的路线行走了大概半个小时,面前忽然没路了。 约翰上前查看,小道尽头处隐藏着一个低矮的半球形洞口,洞口几乎被繁茂浓密的红色藤蔓掩住,只露出一个黑幽幽的入口,看上去没比狗洞大多少,只容一个人通过。 约翰率先攀了下去,诺德紧随其后,下去后,他在下面接着,云栖和希瑟也下到洞中。 虽然只是简单地搀扶,云栖却忽然意识到,自己对诺德产生了一种依赖感。 诺德总会把一切都安排好,孤独如她,内心当中,不正是一直渴望着这样的爱吗? 她乐滋滋地享受着,渐渐喜欢跟诺德在一起,他不是外星人,是她可以信赖的男人。 抬眼望去,洞顶正中有一道狭长的细缝,露出一抹淡紫色的火星天空,借着从那道缝隙泻下的莹莹光芒,他们发现身处一个巨大的溶洞当中。 溶洞位于巨大山体的底部。 他们一个个正热汗淋漓,尤其是诺伊特人,雪白的皮肤都已成了粉红色,湿润阴凉的空气立时扑面而来,顿觉凉飕飕的。 溶洞里面异常安静,这里没有巨鸟的尖利鸣叫,没有草丛里窸窸窣窣的声音,静谧中只听到潺潺流水的声音。 那是一条蜿蜒的红色溪流。 水流旁边,长满了形态各异的红色钟乳石,洞顶泻下莹莹紫光,映照在钟乳石上,红色钟乳石焕发出奇特的玫瑰红光彩。 他们沿着河流,在大大小小的石笋间穿行,很快就离开了有光线射入的巨大洞窟,进入了黑暗的地下溶洞。 诺德的激光刀暂时充当照明,身处异境,他们不但没有着急赶路,一个个还很好奇东看看西摸摸。 这里就是钟乳石的世界,小的如同婴儿的手指,大的如同从山顶泻下的瀑布。 黑暗在继续,但是一路上的溶洞景色却愈加神秘,有时小路旁边会出现一个幽暗的水潭,里面的水缓缓地流动着. 不时他们会经过一间间形状各异的石室,里面四通八达,每个岔口都会给你打开一个新世界,这是一个令人惊叹的洞穴世界,巨大得可以驻扎一支军队! 穿行间,就着激光刀的光束,可以看到洞顶透明的红色玛瑙石,还有巨型的玫瑰红和暗绿色钟乳石。 他们看得张目结舌,目不暇接,兴致勃勃地讨论着。 钟乳石忽然消失了。 诺德的激光束映照下,潺潺流淌的溪水旁边,出现一个璀璨瑰丽的世界。 一丛丛、一簇簇的红色水晶石就像蘑菇一样生长在洞穴的各个角落,顶上,四周洞壁上、溪流旁边,一道道红色的菱形晶格在激光束的照耀下灿然生光。 这就像是个梦境。 他们停下脚步,把背包放在一旁,走到水晶石旁边,仔细端详着,彻底沉湎于这个美妙无比的世界。 云栖把手腕伸到水晶石旁边比了比,她寻思着用红色水晶做一条手链应该不错。 诺德和希瑟热坏了,他们各自找了一簇较为低矮的水晶石,坐了下去。 诺德从背包里面拿出来三罐蓝色果汁,还有三个牛肉三明治。 他把果汁递给云栖和希瑟,自己一边喝着果汁,一边四处打量这个宝藏,对他来说这可是个大发现。 萧萧兴致勃勃地四处查看,云栖几下把果汁送下肚,回转过来找三明治。 可三明治却消失了。 听到云栖的惊叫声,大家吃了一惊,溶洞里只有他们四个人啊! 可那三个三明治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没了。 萧萧迅速调用意识伴侣中的雷达侦测,红外视野下,幽暗的洞穴中处处闪烁着热点,“诺德,这里有不明生物,我们得立即离开这里,” 萧萧和诺德殿后,四个人匆忙沿着溪畔的小道向前方逃去。 萧萧一边走,同步检查雷达侦测结果,那些隐藏在黑暗中的热点迅速汇合在一起,轻悄无声地尾随到他们身后,跟了上来。 他拔出激光手枪,但是那些隐藏在黑暗中的不明生物却只是悄然跟随着他们,并没有发动攻击。 前方出现了一抹光亮,是洞口! 云栖跑在最前面,自从上次屡次几乎把小命弄丢,从此她惜命得紧,逃命的时候总是冲在最前面。 他们气喘吁吁地跑着,过于舒适的失重环境大大降低了他们的运动能力,随便在重力环境跑上个把公里就体力不支。 终于,他们冲出了洞穴,重新沐浴在明亮耀眼的太阳光芒下。 此刻,那条红色溪流潺潺从幽暗的洞穴中流出,水流愈发湍急,洞穴中的不明生物却没有跟随出来,它们默默在黑暗的边缘停住了脚步。 展现在大家面前的是广阔的湖积平原。 正值晌午,湖积平原上方萦绕的薄雾已经完全消散,显出一片交错纵横的红色河流。 河畔一丛丛开着粉色花朵的水生植物,微风吹拂,妖娆的花朵在阳光下摇曳,水面上不时掠过一只只低飞的水鸟。 可就是没有船,也不见半个人影儿。 他们决定沿着河流继续往前走。 一阵稚嫩的歌声传来。 循声望去,耀目的阳光下,一艘小船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缓缓朝他们靠过来。 船上站着一个全身包裹着黑色长袍的男人,他熟练地划着篙,船头还坐着一个穿着白色外袍的小男孩,小男孩把脚伸进水里,正自由自在地唱着歌。 诺德朝他们招了招手,走上前去,“你好,我们要去玛瑞斯城,能送我们过去吗?” 男人点了点头,摇着桨,靠到岸边。 他们上船安顿好,小船朝下游划去。 这可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个火星人,云栖好奇地打量着这对父子。 男人的个头跟地球人差不多,一头浓密的红发卷发,发际线很高,显得额头圆润如同一个黑皮土豆。 火星上阳光强烈,他的皮肤黝黑,那张脸上最引人眼目的就是两道浓密的红色眉毛。 男人对他们也很好奇。 他冲着云栖咕噜咕噜说了一串字符,云栖两手一摊,表示听不懂。 接着,男人的话他们能听懂了。“你们是从哪里来?”他开始用玛瑞斯语——诺伊特的语言库里面存有这种语言。 云栖望向诺德,在她心目中,诺德就是火星大使,她只需要跟着,竖着耳朵听着就可以了。 诺德脸上扬起礼貌的微笑,“我们从南边来。” 男人微微一愣,接着点了点头,“南边的客人,如果你们还没有落脚处,我倒是可以直接带你们去。” 诺德欣然同意了。 第七十四回 泰尼特(四) * 四人沉浸在奇妙的橘色世界当中。 小船在前行,船行的前方是一个水上城市。 殷红的水流如同血脉,蜿蜒绵亘、交错纵横,河畔是当地人的小木屋,屋外晾着衣服和鱼干,所有火星生物的体型都比地球上大一圈。 云栖对水中的游鱼产生了兴趣。 她咂了咂嘴巴,脑海中浮现出一盘清蒸火星鱼,这里的鱼看上去也很大,模样古怪,但是并不妨碍她尝尝鲜的冲动。 她的中指套着一个新鲜玩意儿——一枚蓝色水晶指环,只要对准目标,轻轻一按指环左侧的按钮,立刻无声无息地激发出一道幽蓝的质子束,令攻击目标猝不及防。 质子束穿透的地方会出现一个齐整无比的圆洞,凑近还可以感受一下小孔成像,让你对后面的风景一览无余。 诺德的右手食指上也戴着这么一个蓝色水晶指环,“宝贝儿,我知道你们地球人的习惯,这叫订婚戒指。等咱们正式结婚的时候,我还有更好的礼物送给你。” 听上去这玩意儿就是暴雨梨花针的未来升级版。 云栖迫切地想试一试效果,这时,一群绿茵茵让人看着就有食欲的鱼摆着尾巴正好向他们游来,它们似乎发现了船上的新面孔,吐着泡泡游到水面上。 随即还没来得及挣扎,鱼身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浑圆的小洞,肚皮一翻,再也没能回到水下。 旁边的小男孩看得张目结舌,拍手叫好,一伸网兜把鱼捞了上来。 他们很快就抓了不少鱼。 河畔陆陆续续开始出现火星人,云栖稍稍收敛,安静地坐下又扮回一副淑女模样。 就像变戏法一样,撑船的男人从怀里掏出两个黑色头罩,其中一个往头上一罩,只露出一双眼睛和嘴巴,另外一个递给小男孩,小男孩似乎很不情愿,嘴巴里面嘟嘟囔囔,手上仍旧乖乖地把脑袋罩上。 河道如同迷宫,小船在迷宫里穿梭,正当云栖昏昏欲睡的时候,小船方向一转,拐入一条狭窄的河道,穿过沿河一片火红色芦苇荡,靠到岸边,岸上有一幢三层楼的红色木屋,“南边的朋友,这就是你们过夜的地方。” 众人下了船,也不挑剔,跟着店家指引,安顿下来。 夕阳斜下,四人坐在火星旅馆的屋顶露台上,欣赏着火星的落日余晖,暮色渐起,棕红色的湖积平原上萦绕着一层淡紫色薄雾,雾里缭绕着火星美食的鲜香。 晚风温柔,徐徐吹来,河畔的红色苇花随风漫卷飘舞,众人悠闲坐在夕阳下,品尝着新奇的火星食物,各种怪异的做法,大口喝着火星果汁。 撑船的男人突然从楼梯口冒了出来。 他头上的面罩已经取下,走到桌前,手上搓弄着黑袍,黝黑的脸庞上露出殷勤的笑容,“南边的朋友,我叫波卡,你们在这里的日子,我可以带着你们四处走走。” 希瑟饶有兴趣凝视着他,“波卡,我叫希瑟。你似乎长得跟玛瑞斯人不太一样。” 波卡的目中忽然闪过一缕幽光,“希瑟,我......是格力特人。” “格力特人?”希瑟疑惑地重复了一遍。 他突然皱起眉头,面色变得异常严肃,沉声道,“我们格力特人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玛瑞斯人来了以后,我们就像老鼠一样被他们驱赶,这个新国王更加残暴,把格力特女人抓到皇宫里面做奴隶,把我们格力特男人、老人和孩子都杀掉。” 诺德凝视着波卡,片刻之后,他眨了眨眼睛,“波卡,我叫诺德。你们将来怎么打算?继续待在那个洞里头?” 波卡面上一惊,后退了一步,呆呆地站立着,紧接着全身伏倒在地上,“神,求您救救格力特人,让我们能够重新拥有这片家园。” 云栖恍然大悟,原来在溶洞里面偷吃三明治的就是格力特人,“波卡,你们为什么要待在溶洞里面,那里阴暗潮湿,你们完全可以换个地方生活。” “我们祖祖辈辈都居住在这里,保佑格力特人的神也在这里,这是我们的土地,我们一定要夺回来。” 云栖凝眉思索,无论在哪里,土地似乎是智慧生物们绕不开的结,土地的主人会不断更换,却从来没人愿意分享。 她忽然想起来哲学老师关于达尔文进化论的讨论。 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更适合睡觉,然而哲学课却总排在那个时候,正当他们杵着脑袋、昏昏欲睡的时候,一道黑色身影闪进教室。 “谁能告诉我达尔文进化论最核心的观点是什么?” 接着,黑色手指指向云栖。 云栖的睡意全消,浑身一颤,“我猜是......物竞天择,老师。” “不能猜,你肯定吗?” “是物竞天择。”同学们纷纷小声提示着。 “物竞天择合理吗?” “合理。” “合乎道德吗?” “啊,”云栖愣住了,物竞天择还要扯上道德?! 她已经感觉到坑的到来——上次关于道德的讨论还没有结束。 教室里面瞬间变得鸦雀无声,连教室外面的鸟都屏息凝气。 云栖眨了眨眼睛,“合乎自然界的道德。” “呵呵,自然界还有道德,你们挺会发明创造?”她冷笑了一声。 云栖有些沮丧,咬了咬嘴唇,“这是人类看待自然界的方式,只要是合理的,我们认为是道德的。” “那你认为物竞天择不符合人类社会的道德?”这个问话又让她感到坑的存在,她低下头想了想,“我认为,物竞天择驱使人类不断进步,包括每个人,但是人类的道德不是建立在物竞天择基础上的,因为在人类进化过程中,我们看到人类社会鼓励爱护和帮助弱小。” “那你认为道德的基础是感性的?” “我不这么认为,尽管我还没有想清楚,道德的基础到底是什么。” “为什么人类道德的基础不是感性的?”云栖有些佩服这个五十来岁、未婚未育的女人,思维依然敏捷如针,随口一句,随时都能搞死几个他们脑袋瓜里面被生活折磨得所剩无几的脑细胞。 她急速思索着,“因为,人类的感情因人因时而异,就用您上节课的例子来说吧,沙漠里面快要饿死的那两个人,假设被吃的那个不够强壮,事实也是如此,他会觉得自己做出了无私的奉献,是道德的——在他心目中,那个吃他的同伴就不是个东西,简直是个恶魔。反过来,吃人的那家伙,他身体强壮,从他的角度,那个瘦弱的,即便没人去把他咬死也会自己饿死,他如果不吃,狼也会上来享用,他不过是为了生存下去物尽其用而已,而且从最后的结果来说,两个人里面活下来一个,总比两个都饿死要强——所以他认为理智是道德的。因此,我认为建立在感性基础上的道德是脆弱的,众口难调,肯定会被不断被挑战。” “你回去好好看看人类进化史,另外尼采的《伦理学》也读一读,下一节课我希望看到一篇五千字的论文,告诉我们道德的基础是什么!” “啊......是。” 耳畔传来密集的脚步声,一群手身材魁梧、拿兵器的士兵从楼梯口涌了出来。 格力特人吃了一惊,爬起身,急速向后面退去。 暮色苍茫,他像黑猩猩一样灵活,手撑着露台边缘向外一跃而下。 “啊,”云栖捂着嘴巴站起身,众人一起跑到露台边,扶着栏杆向下望去。 火星旅馆已经被重重包围,格力特人落到地上,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就被下面的士兵团团围住,绳子一捆,押走了。 身后传来洪亮的嗓音,“玛瑞斯王室前来迎接尊贵的客人!” 转头一看,一个身披白袍的高大男人站在他们面前。 在面对以诺德为首的四人时,也许感到让诺德仰视不能彰显他的诚意,男人努力缩了缩身体,刹那间,整个人似乎矮了几分,“神,那个男人是我们正在追缉的逃犯,他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请神随我们前往王宫,国王陛下已经在等候您。” 乘坐着使者的大船,他们来到白色宫殿脚下。 疏星已升起,一众人已经等候在岸边。 为首的男人,身形魁梧高大,皮肤黝黑,身上披着火红色的长袍,头上戴着金光闪闪的皇冠,手中还杵着一柄黄金权杖。 所有目光立刻被他吸引,而他的人,就如同黄金铸造的人像,矗立在白石宫殿脚下。 他当然就是玛瑞斯最新的国王。 女人通常对女人更有兴趣,云栖悄悄地打量着国王身旁的女人。 那是一位个头高大的玛瑞斯女人。 她娉娉婷婷地立在国王身侧,佩戴着紫色水晶石王冠的头高高昂起,半裸的橄榄色胸膛挺得很高,配合着深v领口的火红色及地长裙,完美地勾勒出性感、让人流鼻血的身材。 她橄榄色的脖颈上、手腕上、挂着各式各样的白色水晶石饰品,举手投足间,水晶石触碰,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而她的整个人,一眼望去,恰如同高傲自大的火烈鸟,立刻掩盖了国王其他嫔妃的光彩。 殷殷等候的国王和随从,一看到诺德几人,立刻整齐拜倒在地。 “佩特里克,大家都起来吧。”诺德扬了扬手,雪白的面庞上习惯性地溢出外交家式的微笑。 国王站了起来,神态依旧恭敬,“神到了玛瑞斯,我们未能及时迎接,还请恕罪。” “佩特里克,哪里,我对玛瑞斯人的生活很感兴趣,四处看看。对了,那个格力特人犯了什么罪?” “神,格力特人不信仰太阳神,他们是异教徒,太阳神指示我们要惩罚他们。” 诺德的金色眼睛眨了眨,他很怀疑玛瑞斯人与太阳的沟通方式,他微微一笑,转头望向身后三人,“他们三个是我的随从,我们进去吧。” 众人沿着白色阶梯,攀上一个白色巨石铺就的平台。 站在平台上,放眼望去,建立在湖积平原上的玛瑞斯城,笼罩在淡紫色薄雾里。 跟随着身着白色长裙的宫女,他们穿过一片生长着浓密植物的花园,各自安顿下来。 佩特里克和诺德一同来到了一个幽静的花园。 侍女们奉上了火星葡萄酒,以及一些火星水果便退了下去。 “佩尼,做国王的感觉如何?” 第七十五回 泰尼特(五) * 诺德用了佩特里克的昵称。 佩特里克是老国王的大儿子,诺德以前见过他。 佩特里克把一杯紫红色葡萄酒递给诺德,“神,做国王的确很不同,权力给我带来很多女人和财富,令人着迷。不过权力也不断提醒我,需要保障玛瑞斯的安全——但是在玛瑞斯的西边还有一个国家,对我们构成威胁。” 诺德用搅酒棒在酒杯里面搅了一下,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眼睛,“你是说格力特人?” “是的,他们不信仰太阳神,对于异教徒,太阳神告诉我们,应该把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清理干净。” 诺德咧开嘴笑了笑,“他们信仰什么?” “他们信仰月亮女神。” “太阳神是包容一切的,他会欢迎自己家里出现不同颜色和教名的孩子。” “可太阳神统治整个世界,月亮女神应该要乖乖听从太阳神,不是吗?但是那些格力特人却总是自行其是!” “那你想......?” “我想攻打他们,把他们消灭,让太阳神统治整个世界!”佩特里克凑近了些,“神,玛瑞斯人民希望太阳神能赐给我们力量。” ...... 诺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面一片黑暗,他盘腿坐到了那张大床上,全身沐浴在星辉下,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意识空间——诺伊特人的意识感应网络。 诺德与卡尔已经约好了时间,不过他稍微耽搁了一小会儿,他开始呼唤,“卡尔,” 稍稍过了一会儿,“船长,我来了。” “我们明天中午离开火星,就在高台上等你。” “好的。” “你通知格利泽,让他把火星上的矿藏资源进行详细勘探,我们在玛瑞斯城附近的溶洞里面发现了水晶石矿——你知道,水晶石对诺伊特的重要性!” “明白。” 诺德已经感受到云栖对他日益增长的信赖和爱——真的是爱吗? 他有些不确定,倏而钻进了云栖的意识。 用完晚膳,继而泡了个惬意的温泉浴,云栖来到火星花园中。 夜晚的宫廷花园飘溢着馥郁的花香,她望向璀璨星空,群星闪耀,夜空中可以看到两个月亮——那是火星两颗卫星,科学家们用希腊神话里面的人物给它们命名,分别是“恐惧”和“惊慌”。 她默默遥望着,细细搜索了半天,却找不到想象中的蓝色家园,心里头空落落的,满是思念之情。 那里承载着她的过往,她的朋友,她的回忆,以及她曾经的爱...... 云栖轻声叹了一口气,正自惆怅,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熟悉的呼唤,“云儿,” “萧萧?!” 云栖惊喜地转过身去,月华如水,却是约翰.莱尔,云栖收敛住激动的心情,莫名失望,“约翰......是你。” 萧萧走到近前,“诺德对你好吗?” 云栖更加疑惑了,这显然不是约翰.莱尔应该问的问题。 她默了默,淡淡一笑,“他自然对我很好,不过,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如果我是约翰.莱尔,的确与我无关,云儿,我是萧萧啊!” 云栖眸望向萧萧的眼睛,虽然人类无法接收和解读意识,可她有女人的直觉,而且立刻从里面感受到了某种熟悉的东西,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萧萧,我是在做梦吗?真的是你!简直难以置信,你竟然就在我身边,而且,你竟然变成了曼努瓦人......” 萧萧再抑制不住内心中隐藏已久的感情,将她拥入怀中,“云儿,我是萧萧,是诺德把我带上飞船,我说过,永远都要留在你身边。” 云栖目中蒙上一层泪花,那是欢喜、欣慰的泪水,仰起头来,她的视野有些模糊,伸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面庞,感受着,感动着。 她曾经习惯独自面对陌生的挑战,而如今,骤然发现,自己并不孤独。 “可你怎么变成这个模样?” 萧萧笑了笑,“不过是诺伊特高科技打造的身体罢了——我是萧萧,永远都是。” “萧萧,你想念地球吗?” “云儿,千万不能让诺德知道我的存在,我们要做好充分准备,总有一天,我们可以驾驶着诺伊特人的飞船回去,你相信我。” 想了想,萧萧又补充道,“诺德可以随时知道你在想什么,从今以后,在他面前,你一定不要再想到我,也不要惦记着回地球的事,明白吗?” 诺德感到胸中升腾起一团熊熊怒火,忽地,他睁开眼睛,站起身,离开了房间,向花园走去。 估摸着诺德与国王的会面差不多了,云栖先行离开花园,而萧萧过了片刻再回去。 她又有了一种密谋的感觉,上次一同对付那个妖僧,而这次,是为了回地球。 诺德的房间就在隔壁,里面没有电灯,他应该还没有回来。 云栖舒了一口气,推门而入,借着窗口透进来的月光,脱下衣裙,摸索到床边,手一撑,爬了上去。 对于地球人来说,火星人的床简直就是给巨人享用的。 在地球上,两米的大床被称为国王尺寸,而这里都是三米长、三米宽的大床,床腿也很高,靠近肚脐的位置。 云栖静静地躺在大床上,心中忍不住回味着与萧萧的谈话。 萧萧已经变成了人,真正的男人,难以想象,他竟然能够那么快地适应人类的生活,甚至做得更好。 本来,云栖打算自己想办法回地球,可现在整个计划有萧萧这个同谋,成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想到这,她不由得有些兴奋。 突然,她的手背感受到了那抹熟悉的凉意。 云栖一惊,全身禁不住哆嗦起来,“艾瑞森,” 诺德翻过身来,侧躺着,右手杵着下颌,在月光下看来,那双金色眸子里面似蒙上一层阴霾,“宝贝儿,我等了好一会儿,你去哪了?” 云栖敛住心神,故作镇定地嫣然一笑,小猫似的蜷缩到诺德怀中,习惯地枕着他的胳膊,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上,“我一个人无聊,吃完饭在花园里四处走走看看,这里的一切都跟地球上不同,实在是有趣,所以多待了些时间。” 诺德回应了她的依恋,将她紧拥在怀里,冰凉的指腹轻轻划过她的脸颊,比平时沉重的力道抚着她的锁骨,若有所思道:“刚才佩特里克派人送来了火星葡萄汁,据他介绍,美容养颜,他的妻子们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喝一杯,你尝尝。” “美容养颜?”云栖有些好奇,从诺德手中接过那杯果汁。 月光洒落,紫色葡萄汁荡漾着潋滟光彩。 她低头闻了闻,一抹诱人的甜香萦绕鼻端。 云栖试着抿了一口,“艾瑞森,味道很好,你尝过了吗?” “宝贝儿,等你的时候我一个人无聊,我的那杯早就喝完了,的确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全身每个细胞都暖洋洋的。” “暖洋洋的,”云栖一听更加好奇,仰起头来咕噜咕噜地全喝了下去,喝完,舔了舔唇上残留着的汁液,“真的很好喝,可惜明天回去就喝不到了。” 诺德面上扬起促狭的笑容,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看,“如果你喜欢,我可以让佩特里克给我们再准备一些带走。” 云栖意犹未尽地躺回他的怀抱,习惯真是一种可怕的力量,而她,身处这个陌生的星球,自然而然地习惯诺德的陪伴。 小腹似点燃了一团火,热流沿着血脉流转,刹那间,全身每个细胞仿佛已被点燃。 她的人仿佛在燃烧,她的脸红透了,此刻的唇,色若蔻丹,宛若熟透了的红樱桃。 她禁不住低语呢喃,“艾瑞森,这真的是火星葡萄吗?我怎么觉得像喝了酒一样。” 诺德麻溜地把身上的隔热衫脱下,凑到云栖脸侧,那双金色眼睛亮闪闪的,如同一只狸猫,正耐心地等待机会。 云栖陷入一阵炙热的晕眩...... 诺德情热难耐道:“嗯,现在感觉怎么样,我想你肯定希望能更凉快些。” 云栖睁开眼睛,迷离视野中,只看到那双金色的眼眸闪烁着霸道光芒,紧接着,厚而冰凉的嘴唇吻了下来...... “宝贝儿......很快就会过去,从今以后,我会永远陪着你......” “不......艾瑞森,不要这样......” 那是一场金色的沙漠风暴,无孔不入、无坚不摧,仿佛永远不再停歇,云栖全身软绵绵的......最后晕了过去。 火星的清晨,鼻翼间俱是诺德身上蓝莹花的味道,云栖终于清醒过来,全身上下若磨盘碾压过。 云栖慢慢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雪白的肌肤,原本冰凉的肌肤竟然滚烫。 她的目光越过薄光中睡相呆萌的诺德,眼睛望着天花板,呆了。 完了,不会生个怪物出来吧? 她心底有些慌,却又忍不住琢磨起如果......会怎样的问题,个头肯定比诺德要高,一身壮硕的肌肉可以继承诺德,地球人的脸,金色温暖的眼瞳...... 她自动把那些看不顺眼的部位换成她的...... 倾听着她心声的诺德,开心地咧嘴笑着,凑过来吻着云栖的锁骨,看着她红潮未褪的脸庞,吹了一声口哨,洋洋得意道:“宝贝儿,昨晚满足吧,如果不够,我辛苦一下,再来!” 云栖惊得一颤,挣扎着要起身,无奈全身酸软,只得盯着天花板,冷哼一声,“这一次说明不了什么,就当我们酒后乱性,我们彼此......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诺德眼底的光黯淡下去,却再次搂紧她,喃喃道:“不,这是我第一次那么开心、那么幸福,以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咱们的儿子肯定是诺伊特星球上最阳光帅气的小伙!” 云栖冷笑:“你见过两个脑袋的斑马吗?在非洲大草原上最阳光帅气的!” “斑马?”诺德一愣,扭头兴冲冲地去查资料研究斑马长成啥模样。 云栖撑着酸痛的四肢,爬起,用慢动作梳洗完毕正待推门出去,身后传来诺德急急的呼唤,“宝贝儿,两个头的斑马到底长成啥模样,我找不到?!” “唔,这很简单,把那个头复制粘贴......” 第七十六回 泰尼特(六) * 用过丰盛的火星早餐之后,他们站在白石铺就的高台上,颇为不舍,这个星球上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去看过,奥林帕斯山,一望无际的南部荒原,南北极冠,还有神秘的红色海洋...... 高台下出现了一个熟悉的黑色身影——波卡,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空地中央,被玛瑞斯人包围,都是平民百姓。 男女老少好奇地打量着这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格力特人,不远处,高大魁梧的玛瑞斯卫兵巍然伫立,意味悠长地望着他。 波卡仍旧披着那件黑斗篷,黑帽边下方的眼睛,仍旧透出勇敢、坚毅、倔强的神色,然后,他对着西北方向发出一声长啸。 没多久,远方群山间飘来一声声凄切的尖利啸声,似乎在应和,紫罗兰色的天地间,现出一个火焰色的小点,循声朝着玛瑞斯城掠过来。 正是那只火红色的巨鸟。 波卡转过身来抬头望向他们,微笑着招了招手,“南边的朋友们,后会有期,下次有机会我一定带你们到处看看。” “波卡,再见......”他们冲着波卡招招手。 一块大石头飞了过去,一声闷响,击中了他的背心。 他踉跄了几步,转头向身后望去,更多的大石头朝着他飞过来,他倒在了地上。 围观的玛瑞斯人涌了上去,围住了他,他挣扎着跪起来,想向河边爬去。 更多的大石头,朝他身上招呼,绝望中,他发出了一声惨烈而尖利的嚎叫,拉起黑色长袍挡住了自己的眼睛和头。 过了一会儿,人群散了开来,那里只剩下一堆大石头,里面伸出了一只黑色皮肤的脚,那只脚抽搐了几下,再也没有了动静。 “亲爱的,是他的神把他带走了。” 云栖目瞪口呆,眼含热泪,“哦,不,他们不能这么对他!” 火红色巨鸟急急向白色高台掠过来,不一会儿就到了白色宫殿上空,来回不住盘桓,发出阵阵凄厉的悲啸。 突然,巨鸟发出一声异常尖利的长啸,掉头向下,朝着一名身形高大的玛瑞斯士兵俯冲而去,宝蓝色的利爪一伸,抓住那名士兵便向高空掠去,飞到遥不可及的湛蓝天际。 一声昂扬尖利的长啸,一个黑点从高空快速坠下,黑点越来越近,越来越大,一声闷响,正好砸在那堆石头旁边,那具身体成了一滩血糊糊的肉泥。 “你知道那只鸟带走的是谁吗?” “谁?” “就是冲着波卡扔出第一块石头的人,” 忽然,那抹火红色的身影厉声长啸着,再次向白色高台掠过来,高台下的玛瑞斯人吓得纷纷四散奔逃。 大鸟落在波卡身边,低下头,轻轻一声悲鸣,利爪一伸,抓住波卡的脚,双翅扑展,腾空而起,向绵延起伏的群山掠去。 他们目送着波卡远去,眼前又浮现出那个洋溢着勇气、忠诚、坚毅的黝黑面庞,热情地朝他们招招手,“南边的朋友们,后会有期,下次有机会我一定带你们到处看看。” “艾瑞森,你们能够帮助格力特人吗?” “宝贝儿,富饶的土地、宜居星球在这个宇宙中从来都是热门,每个种族都需要自己解决问题,我们帮不了他们。” 湛蓝天空下,出现了一个闪烁着耀目光芒的亮点。 小海豚以异常飘忽的飞行姿态倏然悬停在他们面前,缓缓降落在白色高台上,他们没有再多看一眼地面上的玛瑞斯人,那堆大石头,还有高台上整齐列队前来送行的玛瑞斯国王、大臣和卫兵。 小海豚凌空飞起,在耀眼的太阳光芒中,向处于火星驻留轨道上的罗杰号飞去...... 下方的红色巨型海洋越来越远,从高空望下去,那是一个火红色的世界,分不清是海洋还是荒漠,只有太阳系最高的山峰——奥林帕斯山巍然矗立地平线上,它将永远屹立在那里,注视着火红色星球上的沧海桑田。 乘客舱里面很安静。 每个人仍旧沉浸在悲哀当中,云栖默默注视着渐渐模糊的一切,所有的生物、建筑物、山峦、海洋......一切的一切渐渐化为一个个小点,再也看不见,海洋与陆地连成火红色的一片,如同波卡眼睛里闪烁跃动的火焰,吞噬一切。 卡尔的声音从驾驶舱传来,“船长,座椅需要调低,加速度即将增至2g。” 与地球不同,由于火星引力只有地球的1\/3左右,从火星表面出发前往火星驻留轨道,飞船只需要2个g的加速度就足够了。 飞船驾驶舱的雷达屏幕上,显示出来当前的时间,又按照太阳系标准标出他们所在方位的两个坐标——参照的是小海豚起飞时火星的确切位置,旁边显示着他们的速度和与火星的距离。 飞船起飞时的火星方位与此时的火星方位有一些差别,因为,火星的公转速度大概是每秒24公里左,因此,小海豚需要不断地进行飞行航线的校正。 如果不进行校正,他们最后离母舰将会差别好几千公里,不过,这一切都是由小海豚自动导航系统完成的。 诺伊特人已经将太空驾驶飞行实现自动化,只需要设定出发地点和目标地点,航线将根据相关参数,包括引力大小,星球公转速度,目标运动速度,出发位置和目标位置坐标......诸多参数建议合理航线,并且在航行中实时计算,实时校正。 云栖仔细观察着卡尔的飞行动作。 看上去卡尔就没什么动作——他只是懒洋洋地躺在加速卧椅上,眼睛盯着仪表盘,仅此而已,他的手脚都未曾动过一下! 她暗自琢磨着,整个飞行过程只需要设定目标位置,剩下的工作都已经由飞船的自动驾驶系统完成,如此的话,将来和萧萧一起回去应该也不是难事。 “艾瑞森,我想学习飞船驾驶。这样,将来我就可以开着飞船到处看看。” 想要自己开飞船回地球? ——诺德皱了皱眉,把准备好了的麻醉针又收了回去。 “宝贝儿,开巡航者可不是开汽车!在诺伊特,你需要考取专门的太空驾驶执照。” “没问题,可以理解。我们在地球上开汽车也要有驾驶执照,而且我开得不错,掌握飞船驾驶应该很快!” 小海豚沿着抛物线轨道加速离开火星,由于高速运动,舷窗外的一切显得模糊不清,云栖感觉胸腔被一股力量重重压住,几乎喘不上气来,甚至连做一个吞咽动作都变得异常困难。 “宝贝儿,你怎么样了?” “我有点想吐,在地球的时候,我会晕车。” 诺德忍不住想笑,“你这样可开不了小海豚!” “我坐车会晕车,但是开车就不晕。所以只要让我能开飞船的话,我就不会晕了!” 诺德凑近过来看了看,她的脸色显出淡淡的青色。“你的脸色很差,宝贝儿,我看你需要睡一会儿。” 云栖系着安全带,瘫在加速卧椅上,苍白的嘴唇颤抖着,眼神呆滞,脸色已经十分难看。 “不,一开始总会吃不消,但我没事,我可以的。” 诺德的手伸了过来,微型注射器对着她的胳膊,一针。 直到小海豚到达母舰,她依然还在昏睡。 诺德把她送回到七楼的主卧大床上,便急匆匆地赶到八楼驾驶舱。 他的舰员们迅速地从放羊状态回归,问好的声音此起彼伏。 “船长好。” 母舰在进行慢速的自转,处于微重力环境。 诺德飘进办公室,波尼游了进来,丰满的胸前还抱着一个茶壶,“船长,喝点茶水。” 她把茶水放在月牙形书桌上,立在一旁——船长居然带着那个地球女人一起去了火星,听说还为她亲自做早餐,想到这里,她的心几乎都要碎掉了。 她曾经悄悄地去母舰医院看过那个地球女人,她身材高挑,披着乌黑的长发,皮肤光滑白皙,正站在舷窗前眺望远方。 但是,她比所有的诺伊特人都要高! 诺德居然会喜欢一个比他还要高的女人,而且那个女人是地球人,基因与诺伊特人不一样,诺德的父母亲不会同意的。 想到这里,她又高兴了些。 听说诺德今天下午回来,她特地准备好了他喜欢的热茶,而且还穿了一身上回被他称赞过的粉色长裙。 不过,诺德看上去有些心不在焉。 她连忙用诺德的杯子盛了一杯热茶,殷勤地递了过去,“船长,今天我们可以一起吃晚饭吗?” 诺德金色眼睛望向她,面上扬起一抹礼貌的微笑,“波尼,你很好,但......我想卡尔更适合你。我已经有伴侣了,晚上我要陪她。” 波尼面上一黯,她没有说话,转身游了出去。 诺德飘出办公室,朝驾驶操作台望去,他急于找土拨鼠副船长聊聊。“卡尔,格利泽呢?” “船长,他还没有回来!” “立刻联系他,让他即刻返回母舰。” 自由意志? 个人主义的玩意儿,如果他的舰员每个都整出一套自由意志,他这个船长还是船长吗? 七楼躺在大床上的那个,整天嚷嚷着自由意志,已经够让他费脑子了——咦,这个土拨鼠不知道自由到哪里去了! 诺德伫立在扇形舷窗前,如同宇宙主宰般注视着面前的火红色星球。 星球探索号的驻留轨道是一个围绕火星运动的椭圆形平面,纵向环绕火星南北两极。 现在,他们身处南半球,今夜便会越过南极极冠,那里与地球相似,巨型海洋水体以极地冰川的形式存在。 此刻他们已经处于火星背向太阳的那一面,火红色星球正渐渐沉睡。 大土豆在哪里自由呢? 诺德的目光缓缓地扫过火红色的星球表面,眉心拧成了绳结。 “报告船长,格利泽飞船失去联系。” 第七十七回 泰尼特(七) “失去联系?”诺德眉心皱了起来。 诺伊特人没有在火星环绕轨道上部署卫星,母舰与巡航者的通信方式是通过电磁波。 电磁波的沟通模式可以这样来模拟:塔台呼叫格利泽,收到请回答——或者反过来,格利泽呼叫塔台,收到请回答——大家采用同样一个通信频率。 如果格利泽没有响应呼叫,或者没有主动呼叫塔台,那么母舰就无法追踪到格利泽。 格瓦特人没有加入诺伊特人的意识感应网络。 这意味着,诺德无法进入格利泽的意识空间、无法联系他,也无法进入他的智能伴侣——他们把隐私看得比命还重要。 “卡尔,格利泽最后出现在什么位置?” “船长,昨晚我联系过他,关于探测泰尼特星球矿藏资源的事情。格利泽今天上午联系塔台,他将对奥林帕斯火山区域进行勘探。但随后一直都没有再响应塔台的呼叫。” “卡洛琳,我要看奥林帕斯火山的详细资料。” 八楼驾驶舱的三维雷达显示屏,标示出以火星内核为参照系的火星三维图景,星球探索号正沿着椭圆轨道靠近南极冰冠,而奥林帕斯山位于南部半球靠近赤道的荒原上。 另外一个分屏开始播放对奥林帕斯火山区域的历史勘探资料。 卡洛琳优美的嗓音开始介绍,“奥林帕斯山区域共有五座盾型火山,其中奥林帕斯山海拔最高,为35地球公里。综合过往的勘探结果,奥林帕斯山已经沉睡近百万年,等离子扫描发现山体顶部形成巨大塌陷,山体内部有可能存在火山洞穴。” 诺德望向围在一旁的舰员们,“伙计们,我想格利泽需要帮助,我们需要派出一支援助小队,”他的目光缓缓地扫过面前一张张迥异的面庞,有诺伊特人、格瓦特人以及曼努瓦人。 “我想知道谁愿意把他们带回来?!” 驾驶舱大厅内,舰员们纷纷举起手。诺伊特人,格瓦特人,曼努瓦人还有那个负责宣传工作的约翰.莱尔。 “我补充一点,格利泽很有可能在火山洞穴中,那是高温缺氧环境......” 厌恶高热环境的诺伊特人,脸上露出犹疑的神色,纷纷把高举的手又缓缓缩了回去——如果换成南极冰冠那样冰寒刺骨的环境,他们会毫不犹豫,但是火山洞穴? 格瓦特人的手依然高举着......还有那个约翰.莱尔。 诺德目光瞬即森冷,眨也不眨地看向那个披着曼努瓦人皮套子的萧萧,笑了。“约翰,我很高兴你能去。” 另外一个曼努瓦人——塔西娅举起手来,还有希瑟。 塔西娅和希瑟走到了约翰.莱尔身边,“船长,塔西娅是飞船驾驶员,我们和约翰一块去。” 诺德目光落在梅伽身上,这个格瓦特人一脸兴奋,棕色小眼睛瞪得溜圆,里面闪烁着渴望的光芒,“梅咖,你一起去。” 梅咖吹了一声口哨,兴奋地搓着小短手。 诺德望向希瑟,“希瑟,你很勇敢,但我们有足够的男人。” “诺德,”希瑟大声说道,“我是星际生物学家,熟悉多样性的环境,有我在可以提供更有价值的帮助。” 诺德知道为什么,因为他挑中了约翰.莱尔,这个傻妹妹,难道爱上了萧萧? 也许,他本就不该把萧萧带上飞船,更不该让希瑟知道萧萧的过往! “希瑟,在获取他的位置后立即通知母舰。我们随时可以派出新的巡航者来支援你们。” 萧萧、希瑟、塔西娅和梅咖组成了救援行动的第一梯队,这支小队由诺伊特人、曼努瓦人、格瓦特人和地球人构成,算得上是一支星际救援小分队。 他们进入了塔西娅驾驶的黑色胶囊飞船——黑豹,这是塔西娅为飞船取的代号。 塔西娅坐在主驾驶位,萧萧直接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 萧萧琢磨着得学会开飞船,只不过,云栖想要驾驶飞船回地球,而萧萧渴望驾驶着飞船在茫茫宇宙中探索,他盘算着等学会了驾驶飞船,先把云栖送回地球,而他可以开始自由自在的太空之旅。 飞船并没有立即出发。 黑豹的弹道计算模块在飞速运转,驾驶舱的雷达屏幕上,按照太阳系标准,以太阳为参照物,显示出来火星环绕这颗年轻恒星的椭圆形轨道——可以把它想象成水平方向的。 我们会看到太阳系的八大行星几乎处于一个平面上。 颜色各异的行星体积大小各不一样,倾斜角度略微不同,除了金星,其他都以逆时针,自西向东方向环绕太阳运动。 当然,由于距离太阳的远近以及偏心率的差别,他们的运动速度遵循开普勒三大定律。 火星围绕太阳公转一圈需要 686天,而地球则是 365天。 这两个邻居在环绕太阳运动的时候,有时一个在椭圆轨道这头,而另外一个处于椭圆轨道的另外一端,遥遥相望,最远距离超过4亿公里。 地球跑得更快,呼哧呼哧地赶上了火星的脚步,这是追赶问题。 当它们相遇时最近,仅仅距离5,500万公里——这是行星环绕太阳的公转轨道。 而母舰的椭圆形环绕轨道,则是在垂直方向按照逆时针围绕火星运动,星球探索号的近地点靠近南极冰冠,一旦母舰运行到近地点,黑豹即将加速切入火星转移轨道,沿着一条斜抛物线前往奥林帕斯山脉。 黑豹的自动导航系统,根据奥林帕斯山脉的坐标位置给出两条弹道航线建议: ——高性价比航线,会充分考虑所在星球引力大小、自转方向、自转速度、公转方向、公转速度、环绕太阳运行偏心率等等。 而星球探索号正处于环绕火星的椭圆形轨道上,考虑到近地点和远地点,飞船需要等待,直到星球探索号运行到火星近地点,在这个时候离开星球探索号,切入火星转移轨道是最节约能源的。 ——低性价比航线,对于紧急任务无需考虑近地点的因素,舰员的生命比能源要重要,直接设定目标位置坐标,根据各项参数,计算弹道航线。 萧萧漂浮在驾驶仪表盘上方,正在研究驾驶舱内各种控制仪表装置。 棕色美人鱼塔西娅坐在空中,正在享受曼努瓦酸辣味薯条,希瑟一只胳膊杵着脑袋,斜躺在空中正在阅读一本纸质书籍。 而梅咖那大土豆身形斜靠在舷窗上,正在为这次任务而激动。 他可不是那个整天只会对着一堆机器敲敲打打的家伙,而是星际救援第一梯队的人员——这可是第一梯队!连诺伊特男人都退缩了。 希瑟合上书本,“我觉得这次救援行动缺个队长,我建议约翰做我们的队长。” 塔西娅想都没想就举起了手,“同意,一千一万个同意!” 梅咖有些不以为然,“这次是援救格瓦特人,难道不是应该格瓦特人来领导吗?” 萧萧一条腿勾住舱顶支柱,头朝下,举起了手,有些搞笑,手的方向向下,不过不妨碍他表达意见,“我万分赞成。” 塔西娅黑色大眼睛对向梅咖眨了眨,“少数服从多数,此项决议通过。” 耳畔传来卡洛琳的甜美嗓音,“塔台呼叫黑豹,星球探索号到达南极冰冠,允许起飞。” 萧萧一个筋斗翻了下来,坐在了加速卧椅上,“队员们,对于队长的指令要迅速响应,绝对服从。现在,塔西娅,我们出发!” 黑豹缓缓滑出停泊位置,到达泊船舱。 星球探索号的大嘴张开,黑豹滑了出去,瞬间的完全失重——犹如掉入幽暗的电梯深井里面的感觉,紧接着,强烈的加速感,胶囊飞船犹如离弦之箭向远方飞去...... 扇形舷窗外面,深邃无际的星空,巨大的火红色星球悬挂在空中。 雷达侦测屏幕上,按照太阳系标准,以出发坐标位置为原点,一条虚拟抛物弹道航线指向火星表面南半球——奥林帕斯山脉,古老平原上的庞然巨物。 希瑟说道,“我在想格利泽在哪里?格利泽很有可能对奥林帕斯山进行了勘探,而山体表面覆盖着冷却后的火山熔岩,很难会有什么有价值的目标。根据诺德的猜想,他有可能在火山洞穴中,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与母舰会失去联系。但是奥林帕斯山方圆三十万平方公里,任何一个地方都很有可能隐藏着火山洞穴,我们在搜索前最好能够提前测算出最有可能的地方。” 塔西娅望向大土豆,“梅咖,格瓦特人有什么方法互相联络吗?比如诺伊特人有意识感应网络,你们......” 梅咖摇了摇头,格瓦特人信奉隐私保护,他们无法容忍有人随时可以进入意识空间。 萧萧想了想,“我相信一旦靠近火山区域,黑豹的雷达侦测就可以搜索到格利泽的飞船,至于说格利泽——应该在距离飞船不远处。所以我们先找到飞船,再去寻找格利泽。” “同意。”另外三个队员纷纷表示。 “后面飞船由黑豹驾驶,大家可以休息,”萧萧启动意识伴侣,迅速计算了一下着陆时间,火星半径三千公里,近地点距离火星表面距离接近一百公里,按照两个重力加速度,“我们还有四个小时到达目标地点。” “是,队长!”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向古老的南部平原的时候,青黛色天际,黑色胶囊如同一个小黑点,无声无息地漂浮在火红色的大地上空。 驾驶舱内的三维坐标显示出以墨绿色网格线为背景,以黑豹为圆心的电磁信号覆盖区域。 “塔西娅,奥林帕斯山基本上是个圆形,为了确保没有遗漏,我们从外围开始做圆周运动完成扫描,最后到达火山口,而且,我猜想格利泽应该在火山口区域。”萧萧又道,“塔西娅,我们在扫描火山区域的时候,让黑豹不间断呼叫格利泽。” “是,队长。” “队长,我们可以尽量贴近地面飞行,飞船内置定位装置,可以在十五个地球日内持续发送雷达指示信号,只要在雷达侦测覆盖范围内就可以发现它。” “很好,塔西娅——飞行高度保持距离地面八百米。” 希瑟走了进来,“约翰,我和梅咖开始做进入洞穴的准备工作。” 塔西娅转为手动驾驶飞船模式,飞行高度降低,胶囊飞船围绕着巨大的火山口开始做圆周运动。雷达侦测已经设定了预警,一旦发现可疑目标,便会发出警报。 目前他们处于火山边缘区域,奥林帕斯山脉就像个巨型熔岩锅盖罩在火红色的古老荒原上。 犬牙交错的边缘整体抬高将近三千米。 闭上眼睛想象一下,在亿万年前火山喷发的时候,红色岩浆从火山口源源不断地涌出。 就像火星身体表面长了一个巨大的脓包,脓液沿着山体表面的低洼地带,源源不断流出,渐渐凝结。 在下一个火山活动周期时,火红色熔岩再次涌出,在上一次凝固的熔岩上面再度凝结一层。 一次又一次,亿万年后,堆积出了太阳系最高的山峰。 萧萧目不转睛地望着面前的奥林帕斯山。 当他乘坐小海豚前往玛瑞斯城的时候,遥遥眺望着这个火红色的巨人。 巨人的身体上还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粉色冰川,在耀目的太阳光下,冰川闪耀着淡紫色的光芒。这次他终于可以靠近它,拥抱它。 黑豹在蜂窝状的火山带盘旋。 格利泽的飞船是一艘银色胶囊状飞行体,在这片土地上,飞船的辨识度很高,即使没有接收到电磁波信号,只要能够看到闪光的亮点,他们仍然能够如同大海捞针一样把它甄别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外围山体上没有发现可疑洞穴。 没有接收到电磁信号。 阳光下面没有发现闪闪发光的小点儿。 ...... 完成外围,进入内圈,继续扫描。 山体的玄武岩已经被粉色冰川覆盖,银色与粉色辨识难度增加。 没有电磁信号...... 没有生命迹象。 ...... 飞船到达奥林帕斯火山口。 他们面前忽地出现一个升腾着红色雾气的火红色深渊。 约翰吹响一声低哨,四人向下望去,一座座险峰在烟雾中忽隐忽现,怪石嶙峋,红雾张牙舞爪地从渊中升腾起,竟是一眼望不到底,看上去不像仙境倒像是鬼蜮。 众人看得瞠目结舌,过了片刻,三维雷达完成地形扫描——这是一个垂直深度三千米的火山盆地,由山顶凝固的熔岩塌陷而成。 第七十八回 泰尼特(八) 萧萧伫立在舷窗前,眉头微微一皱,“塔西娅,这是一个圆形火山口,黑豹开始做圆周环绕搜索,” 黑豹在诡异艳丽的红色雾气中穿梭。 驾驶舱内的三维坐标系已经完成地形建模,考虑到格利泽的飞船应该在谷底,塔西娅手动驾驶着黑豹钻入迷雾,向下探去,他们需要贴近谷底飞行。 飞船外部的浓雾变成了棕红色,遮天蔽日,这使得谷底光线黯淡,在飞船照明灯光束下,浓雾中怪石嶙峋,忽隐忽现。 黑豹的飞行速度立刻降低下来,显得小心翼翼。 随着飞船钻入火山峡谷,雷达侦测返回了更为精确的建模信息,不断对谷内地形进行修正。 突然,雷达侦测屏幕出现了一个闪烁的亮点——格利泽? 黑豹小心翼翼地从两块怪石间穿过,跟随着雷达指示向目标徐徐靠近。 着陆了。 浓雾弥漫,虽然他们依然无法用肉眼搜索到格利泽的飞船,但是从雷达上看,飞船就在黑豹前方十米以内。 “你们在这里做准备工作,我先出去查看一下。” 萧萧进入隔离舱,打开舱门,走了出去。 飞船外置探测器传导回外部环境参数: ——地表温度二十六地球摄氏度,此处海拔将近两万七千米,如果按照科学家关于海拔高度升高与温度降低的关系计算,理论上这里的温度应该是零下一百六十二度,可是这里却维持了二十六摄氏度,可想而知地下的温度更高。 ——氧气含量:在两万七千米高空,大气密度已经降低到地面大气密度的百分之五十以下,更何况是在火山口,这里还混合着其他酸性有毒气体。 萧萧走到格利泽飞船的外面,一按舱门底部的按钮,舱门打开。 他走了进去,四处看了看,舱内空空如也。 萧萧不由得有些疑惑,这里一切正常,没有任何打斗痕迹,看上去他们应该是主动离开了飞船,可距离现在,已经过去十二个小时,诺伊特人的防护服最多只能支持二十四小时,这个地方那么大,地形又复杂,他们能去哪里? 意识伴侣吹出一声低哨,“哥们儿,那两格瓦特人不会让火山怪物吃了吧?一口一个还不够塞牙缝的!” “唉,现在要弄明白他们的死活还挺费劲儿。” 萧萧回到了黑豹。 “伙计们,格利泽和驾驶员不在飞船里。希瑟和梅伽跟我一起出去,塔西娅留在飞船内负责与罗杰号通讯。” “约翰,我也要去!” “塔西娅,我是队长,队长的命令要绝对服从!” 塔西娅撅着棕红色的小嘴,忿忿不平地坐回主驾驶位上。 希瑟穿着防护服走上前来。“队长,你必须换上防护服。” “为什么?” “这身防护服不仅能够抵御高温缺氧环境,它跟我们随身携带的装备是配套使用的,这是质子束手枪,这是氢离子牵引绳,”说着,希瑟右手伸过来,防护服手背上有一个圆形加厚按钮,“只要按动这个地方,就可以指向目标位置发射氢离子牵引束,身体就可以迅速移动过去。” 赤焰红的火山玄武岩表面,以硫化物为主的闷热空气,把这里变成了厌氧生物的乐园,还是一个历经亿万年无人打扰的厌氧生物乐园。 碳基生命在这里连一秒都撑不过去。 他们换好装束,佩戴着各种超级装备。 当他们离开飞船,踏上赤焰色泽的玄武岩表面,身处弥漫着氧化硫浓雾的湿热火山峡谷中,好奇、忐忑、激动......心中涌起难以名状的情绪。 萧萧注意到这里的岩石表面覆着一层厚厚的红色地衣。 他们在格利泽飞船附近稍稍搜索,发现地衣表面出现非常明显的两条腿生物的足迹,是格利泽——他们跟随着足迹搜索出去。 萧萧通过防护服内置通讯器呼叫,“塔西娅,收到请回答。” “队长,收到。” “通知母舰,在奥林帕斯火山口区域发现格利泽的足迹,我们将继续追踪。” “是,队长。” 紧接着,从私语通道传来塔西娅的柔声轻语,“约翰,你要小心。” 萧萧唇角含笑,“亲爱的,不用担心。” 他们越过一片有踩踏印迹的棕红色荆棘丛,面前突然出现了一条蓝绿相间、潺潺流淌的溪流。 跟随着格利泽足迹,他们开始沿着溪流向下。 脚下出现一道陡峭悬崖。 深度达三十米,耀目的太阳光芒穿透迷雾,照射在如同镜面般光滑的崖壁上。 岩壁闪烁着红色幽光,溪水汹涌,从崖顶喷薄而出,坠落崖底,积成一个深斗状的碧潭。 碧潭周围长满了大若巨蘑、五彩斑斓的箘体。 在菌体之间,他们发现了格利泽的足迹。 希瑟对准碧潭旁边一块巨石发射了氢离子牵引束,通讯器切换到私语通道,“约翰,相信我,试过一次你就会欲罢不能。” 萧萧眨了眨眼睛,“希瑟,我的确很享受那个第一次,很乐意继续。” 希瑟从崖顶忽地一闪,电光石火间,她的人已经到了对面怪石上。 咯咯地笑声传来,“看你的了。” 萧萧学着样,氢离子牵引束对向怪石的另外一边,嗖的一闪,他出现在了对面,“亲爱的,像是变魔术,太棒了!” 紧接着,大土豆梅伽出现在怪石脚下。 希瑟一蹬怪石,跃到地上。 她从工具包里面取出一个针状仪器,将一端浸入碧潭,大概十秒之后,她完成了溪流水体检测。 “两位绅士,这是强酸性金属溶液,里面含有少量藻类生物,你们可得照顾好自己,想要游泳的话还是星球探索号的游泳池舒服些。” 他们沿着格利泽的足迹继续前行。 看上去大土豆格利泽走得一点都不轻松,他不得不劈开那些生长茂密、浑身毛刺的荆棘,碾压出一条小路,不过迄今为止,他们倒是还没有遇到任何会动的生物。 小路一直延伸向下,蜿蜒曲折。 绕过一堆玄武岩乱石,他们面前忽然出现了一个由于玄武岩层坍塌裸露出来的巨大洞口,看上去足有十米高,浓稠的蓝绿色溪流突然变得汹涌湍急,向前奔流而去。 沿着格利泽的足迹,他们钻进岩洞。 洞内弥漫着蓝绿色的浓雾,光线陡然黯淡下去,耳畔传来雷鸣般的流水声,脚边的蓝色溪流蓦地失去了踪迹。 萧萧走在最前面,防护服头顶上的探照灯自动增强照明,射出一束强光。 白色强光穿透迷雾,缓缓地扫过面前奇异的世界,隐隐显出洞穴的大致轮廓。 他们朝脚下望去,蓝绿色水流从脚下奔涌而出,倏而隐没在浓雾当中,只听得脚下深不可测的崖底传来阵阵流水轰鸣声。 萧萧意识伴侣的雷达侦测返回了地形参数。“希瑟,这是一个深度超过三千米的悬崖,非常危险,我建议你留在这里,我和梅伽下去。”实际上萧萧连梅伽都不打算带下去,他实在是对格瓦特人不看好。 “不,约翰,你休想抛下我,你别忘了,我可是星际生物学家。”希瑟那幽蓝眼眸温柔又坚定地望着他。 “好吧,如果里面有危险,你们俩个立即撤出来。”萧萧检查了一下洞穴的三维坐标模型,“我先下去探路,确认安全你们再下来。” 希瑟没有再坚持。 萧萧朝着对面洞壁斜向下四十五度位置发射了氢离子牵引束。 身形一闪,刹那间,他已经像蝙蝠一样紧紧地贴附在对面斜下方的岩壁上。 使用同样的方法,他在洞壁间如同光子一样来回穿梭,大概几分钟后,防护服的通讯器中传来了他的呼唤,“伙计们,下来吧,沿着我的路线。我在悬崖底部设置一个着陆引导光源。” 片刻之后,他们三人站在崖底,齐齐仰望着这个异常壮观的火山瀑布。 随着头顶探照灯光束的移动,黄色浓雾当中现出一道喷涌而下的蓝绿色瀑布,瀑布落入崖底的一个幽暗的深潭,水流转而向下,从另外一边涌出,沿着红色玄武岩层的低洼地带流淌出去。 防护服的眼部视窗返回了环境温度——三十五地球摄氏度。 但防护服隔热隔辐射,并且可以设置内循环温度。通常诺伊特人偏爱十度以内,而地球人偏爱二十度左右。 他们在崖底发现了格利泽的足迹,沿着足迹搜索没多久,身后的瀑布已经隐藏在玄武岩乱石后面,浓厚的黄色雾气也消散了些,由于外部温度不断升高,防护服眼部视窗的透明面罩上凝结了一层密密的红色水雾。 面前出现了一条宽敞而平坦的河道,不过现在应该是处于枯水期,水量不大。 走了没多久,前方出现一堆玄武岩乱石,面前的溪流从石缝间穿过,悄然在他们面前失去踪影。 众人停下脚步,开始搜索格利泽的足迹。 他们如同工兵蚁一般,打着照明灯,对着河道周围红色玄武岩仔细搜索。 这是一个异常安静的世界,只听得到溪水淙淙流淌的声音,不过那条小溪就像一个火山精灵在跟他们玩捉迷藏的游戏。 通讯器里面传来希瑟兴奋的声音,“这有个洞口。嗯,有个脚印,格利泽应该是从这里进去!” 紧接着,她又补充道,“约翰,梅伽,就在你们身后九点钟方向。” 那是一道极为狭窄的岩石缝隙,格瓦特人的土豆型身材需要经过稍稍挤压,侧身通过。 缝隙里面隐藏着一条极为狭窄的隧道。 探照灯的白色光束照射在隧道两旁的红色岩壁上,岩壁仿佛是透明的,隐隐反射出来奇异的玫瑰色光泽。 那里面很黑,很安静——零分贝的寂静中,他们只能听到自己沉重的呼吸声,以及心脏怦怦跳动的声音。 他们沿着缝隙艰难地前进,大概走了半个小时,耳畔传来隐隐约约的,水波拍打岩石表面的声音——这是个怎样的世界?! 第七十九回 泰尼特(九) “哇喔——”通讯器中传来惊呼,“伙计们,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们没有再说一个字。 在经过将近四个小时的艰苦跋涉之后,全身衣服都已经湿透,一个个精疲力竭,瘫坐在碎石滩上,以无比崇敬的心情注视着这个无边无际的地底海洋。 希瑟把背包放在地上,取出水杯,通过防护服的进食阀门喝了好几大口水,又找了一颗能量糖从进食阀门投掷进了自己的嘴巴。 她把通讯器切到私语通道,“约翰,以后你去哪里休想抛下我,我要跟你在一起。” 萧萧笑了,“宝贝儿,没问题。你今天的表现很棒!” 通讯器里面传来了梅伽充满惊喜的嗓音,“队长,这里有很多很多的水晶石。” “水晶石?” 他们俩扭头望向梅伽的方向。 沿着不断延伸的红色碎石滩,在头顶探照灯的白色强光束照射下,红色海岸边出现一个璀璨夺目的世界。 一簇簇烟灰色的水晶石如同万千石笋一样,生长在红色玄武岩的岩壁上,地面上,无处不在,不断延伸出去,看不到边际。 它们大大小小,有些甚至达到三十多米高——这就是一个水晶石森林。 森林绵延无际,如同树木有着巨大的树干,扩散的树冠。 白色,烟色,粉色,蓝色,紫色......它们透明,在白色光束映照下折射出璀璨斑斓的光彩,随着照明光照射而亮起,沿着红色海洋蜿蜒的海岸线,点起万千星辉。 他们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一个个快步地向那片水晶石森林走去,这里不再是黑暗统治的火山地底,而是异常瑰丽奇特的世界。 萧萧想起云栖,她曾经说过想要一副水晶石手链。 他蹲到一簇粉色水晶旁边,“让我取点样。” 从工具包中掏出一把微型斧头,对准一簇粉色水晶石的根部劈了下去。 粉色水晶石啪嗒一声断裂开了,萧萧把样品小心翼翼地收进背包。 他们站起身,朝森林中长得最高大的水晶石大树走去。 那是一株高达三十米的白色水晶石大树,他们站在树下,仰视着它,目光在每一寸晶格上流连,探照灯的白色光子进入六边形的的晶格,微微折射,又从另外一面穿透出去,接着,又透入另外一个晶格...... 黑暗中,整棵树忽地一闪,绽放出耀目光芒。 白色光芒像闪电一样向周围漫溢而出。 刹那间,大树旁边的一簇簇晶簇,黄色,紫色,粉色,蓝色,所有的它们在黑暗中,绽放出五彩斑斓的光芒,照亮了这个在黑暗中沉睡了亿万年的世界。 他们的身体像雕塑般凝结住,目光跟随着那五彩斑斓的光芒投向无边无际海岸线...... 三人呆立在白色水晶石高树下,沉浸在一望无际的璀璨光芒中。 五彩斑斓的光带沿着幽暗的海岸线不断延展,即使洞穴中弥漫着黄色雾气,他们依然能够隐约望见宏大的洞穴穹顶,黄色洋面上飘忽的小岛,以及对岸漫溢出的璀璨光芒。 突然,通讯器中传来一阵嘈杂的干扰信号,不一会儿清晰了些,背景是微弱的喘息声,“关掉探照灯......” “格利泽......是你吗?你在哪里?”希瑟惊喜道。 “希瑟,你来了,太好了。我......这条小命还没丢,从你们的位置向前方移动将近五百米,我和范德尔在这,” 他停下来又深深地吸了几口气,“你们要注意脚下,地上有些透明的鬼东西,希瑟——你在我就放心了,我怀疑那是硅基生物。” “硅基生物?” “是的,看上去一团透明的玩意儿,跑起来飞快。我跟范德尔躺在水边本来想要休息一会儿,一不留神睡着了,可醒过来发现被这玩意儿给缠住了。” “格利泽,你的氧气还能支持多长时间?” 通讯器那头稍稍停顿,几秒钟后,“我们是昨天中午进入洞穴,现在氧气几乎要耗尽了,系统提示还有三十分钟,唉,不,现在只剩二十九分钟了!” “格利泽,范德尔,你们现在不要再说话,尽量减少氧气消耗,我们马上就到。” 三人将头顶的探照灯亮度调低了些,环顾四周,这才发现,红色碎石滩上闪烁着星星点点,而且正在向他们快速靠近。 他们来不及细看,迅速地往前方跑去。 防护服内置定位信号,随着他们不断前移,防护服的眼部视窗出现了三维坐标系,里面标识出格利泽和范德尔的位置。 “梅伽,你负责观察后面的不明生物。” “希瑟,你需要迅速找出对付硅基生物的方案。” 萧萧奔跑在最前方。 黯淡视野中,幽暗的碎石滩上,出现了两个人形大小的椭圆形透明半球。 格利泽和范德尔一动不动地躺在红色玄武岩碎石滩上,全身包裹了一层透明的水晶石,像极了两个躺在水晶蚕茧里面的蚕蛹。 萧萧用质子产生装置建立了一个以水晶椭圆半球为圆心,半径五米的屏蔽罩。 密密麻麻的亮点向他们飞快地蹿过来,被屏蔽罩阻挡,便沿着屏蔽罩的受力曲面向上攀爬,进而将他们团团罩在下方。 顺着探照灯的光束望去,屏蔽罩上粘附着一团团透明的粘液,粘液颜色各异,白色、粉色、红色、蓝色、烟色、紫色...... 粘液每个差不多拳头大小,并不是完整的圆形或者椭圆形,在边缘地带有着不规则的突起。 “我们需要将水晶石切割开,梅伽,你负责范德尔,我来救格利泽。” 萧萧掏出微型斧头,开始从头部切割水晶石,很快水晶石罩受力断裂开,他从头部开出一道差不多与格利泽肩部同宽的口子,把格利泽拉了出来。 梅伽那边不是很顺利。 他用质子枪小心翼翼地对准了范德尔的脚底部位,按动了发射开关。 质子束本身是无色的,但是诺伊特人为了辨识质子束,增加了蓝色铬离子。 电光石火间,只见一道蓝色质子束穿透了水晶石晶格,经过水晶石的能量扩大效应,整块水晶石瞬即笼罩在蓝色质子束中。 没有破裂,携带能量的质子光束在屏蔽罩里面兜了一圈,一道蓝色光柱投向洞穴顶部。 蓝色光芒随即在水晶石森林中漫溢开来,整个洞穴瞬即亮若白昼。 在那耀目的蓝色光芒中,屏蔽罩上攀附的透明粘液突然缩了缩,边缘地带伸出一只只触手就着屏蔽罩一撑,像透明的蜘蛛一样活动起来。 第八十回 泰尼特(十) 云栖一个人漂浮在主卧大床上方,闭目养神,看上去像个睡美人,可实际上她已经醒了。 刚醒过来,她就迫不及待地一头钻进图书馆。 “卡洛琳,我有个既重要又紧迫的问题,” “我唯一的女性朋友,这几天你不在星球探索号,我正在想你呢,你说,” “我刚才翻看了一本星际生物遗传学的书,里面说地球人与诺伊特人配对成功的可能性为百分之一,这个可能性在你看来挺低,但在我看来却是很高,有什么办法能够降为零吗?” “哦,亲爱的,你如果不想接受那个百分之一,有一个最高效的办法,保证可能性为零。” “是什么?!”云栖终于松了一口气。 “如果你不扔出硬币,那正面朝上的可能性就是零,因为这件事根本就不会发生。” “机器废话!”云栖心中暗暗骂了一句,“那假如硬币已经扔了出去,但是我想让正面朝上的可能性降为零呢?” 意识在刹那间一片沉寂。 过了几个纳秒,“我唯一的女性朋友,如果你继续投掷硬币,在将来投掷的时候,采用一些防护措施,把正面朝上的可能性降为零,这样,综合未来的结果,在投掷无穷次之后,正面朝上的可能性将无限趋近于零——你觉得我的办法怎么样?” 云栖撇嘴,“卡洛琳,你这个建议我会考虑的。不过,难道你不觉得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不再投掷硬币!” “不可能,那样的话可能性恒定为百分之一。投掷无穷次才是基于数理统计学的唯一解,而且,一定要确保投掷无穷次!”卡洛琳的声音变得有些激动。 云栖放弃跟一个无所不知又固执的机器人继续纠缠这个问题。 意识中传来另外一个浑厚的嗓音,“卡洛琳,解释得非常好,很科学——确保无穷次的确是最佳解决方案。可惜你不需要什么荣誉,否则我非常愿意向星航总部为你申请一枚‘全宇宙最聪明机器人’勋章!” “诺德,谢谢你。我觉得如果你能为我介绍更多的人类朋友,我会更开心的。” “卡洛琳,我知道了,你以前跟我说过,你喜欢不太笨的朋友——我会继续帮你寻觅这种朋友。不过你不要着急,宇宙中笨蛋很多,不太笨的人可是稀缺资源。你可以跟云多聊聊,她还不算太笨。” 云栖睁开眼睛,诺德正漂在她的身旁,手上还拿着一张纸头——这可是个稀罕物件,诺伊特人很少用纸头。 “亲爱的诺德夫人,我给你看一样宝贝——它意味着,从今天开始,我们正式结合为合法伴侣!” 说着,诺德把那张纸头递了过来,“夫人,这张纸你要好好保存,以后我会想办法寄给你的父母亲,让他们知道:第一,你活得很好;第二,你没有跟任何男人或者女人生活在非婚同居的罪孽当中。” 这家伙又在耍什么花样? 云栖接过那张纸头,细细研读,纸头的背景是淡紫色玫瑰花图案,上面用古怪的椭圆字体打印出一串蓝色的诺伊特文字,上面如此写道: 抬头一行加粗显示:异性伴侣确认通知函 中间一行:艾瑞森.诺德博士和云栖女士高兴地宣布,从今日起,他们正式结为异性伴侣。 最下面——生效日期:五万七千零二十八年十九月十一日。 “宣布?”云栖一声冷哼,“谁宣布了?时间,地点,向谁宣布?对不住了,艾瑞森先生,我根本就不同意,更别说宣布了,嘿嘿,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这份文件根本就是无效的。” 她眼睛瞪得溜圆,“而且,你们的结婚简直太可笑了,难道不应该获得婚姻双方的确认才能生效吗?” 诺德眨着亮晶晶的金色眼睛,“夫人,我很愿意为你解释诺伊特的婚姻登记程序:首先我需要提交申请,提交申请的方式非常友好,因为诺伊特人散居在各大星系,他们无所不在,除了黑洞。嗯,我继续,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远程信息登记、亲友代为登记、意识空间登记......总之,能够确保两个相爱的人随时提交申请,不会因为星系之间的遥远距离耽误他们合法地生活在一起。其次,诺伊特人类管理中心接收到申请之后,会在一个统一的地方公告——这个地方时时刻刻为所有的诺伊特人开放——在意识空间,在二十四小时内,如果管理中心没有收到任何反对意见,那么申请就正式生效。” 诺德一脸得意,吹了声口哨,“这个函件就是生效确认函。夫人还有什么疑问吗?” 云栖呵呵冷笑,轻踏墙壁,飘到水流体沙发上方,“可是,亲爱的艾瑞森,你难道忘了,你们那个中心只能管你所谓的星球联盟,地球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联盟,啊哈,我是地球人,不在你们那个什么人类管理中心管辖范围,所以,你必须面对现实,我们的婚姻登记是无效的!” “我亲爱的夫人,还有一件事,我一时太忙,忘记告诉你了。” 诺德给云栖递过去一杯果汁,“你一定口渴了,亲爱的,我知道,你很好奇,来,先喝一口你喜欢的火星葡萄汁,我马上就告诉你。” “哼,什么火星葡萄汁,别东扯西拉,我不喝——你快说!” “在救治你的时候,我为你注册了诺伊特人的身份,申请了意识伴侣,所以,你一醒过来才能享受到诺伊特伴侣无微不至的服务。夫人,你还是不是地球人我不知道,但万分肯定的是——你早已是诺伊特人了。” 如果云栖嘴馋喝了一口果汁的话,一定会被呛死。 她怒从心起,可转念一想,等她回到地球,诺德那张结婚证就是废纸一张,她根本犯不着跟一张废纸过不去。 突然间,她开始担心自己到底还是不是地球人。 2268年的地下城市肯定已经将她注销,如果她去其他时空,那就更算不上是一个合法存在的地球人。 荒谬啊......她居然需要证明自己是地球人! 诺德愈加得意洋洋,云栖翻了个身杵着脑袋望着他,眨巴着亮晶晶的眼睛,满脸小狐狸的笑,“既然可以结婚,就可以离婚——我们立即申请离婚!” “亲爱的夫人,我需要给你详细解释一下诺伊特的离婚程序:第一,星球支持公民自由结合的权利,同样给予他们分开的自由,” 说着,他稍稍停顿,看着云栖一脸期待,心中不禁有些伤感,“但是,星球认为结婚是双方对未来共同生活的承诺,不允许结婚之后马上申请离婚——这是非法的,必须要经过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双方一致认为不能再继续生活在一起,就可以申请离婚。” 云栖眼睛一亮,急切地问道:“试用期——一天还是半个月?” “试用期的规定既不是一天,也不是半个月。那是一个经过科学测算的比率,诺伊特人平均寿命的百分之一。” “百分之一,那是多少?一年?两年?不会是十年吧?” “夫人,你真的很聪明,我们的儿子智商一定很高。近千年的统计数据表明,诺伊特人的平均寿命已经达到一千岁,所以假设现在申请离婚的话,试用期为十年。” “啊,”云栖抿了抿唇,“那十年以后申请呢?” “夫人,你一定口渴了,先喝点火星葡萄汁,你们地球人有一句名言——存在即合理,你要理性地面对这个现实——至少在未来十年内,我们都要生活在一起。” “别扯火星葡萄汁,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十年以后申请呢?” “我心爱的夫人,你的数学一定很好,十年只是一个动态值,在过去十年内,诺伊特人的寿命由于基因科技的进展不断延长,甚至,最新的科技进展表明,除了那些非正常死亡——比如自己跳楼自杀一心求死,我们已经可以实现永生,所以,如果让卡洛琳预测一下十年后的平均寿命,我想应该是无穷大。” 云栖瞅着他,“不可能!你们也是地球人类,生物细胞都要遵从海夫利克极限——永生是不可能的。” “我的爱,那是你们的理论,但对我们来说,极限不断被突破,在科学面前没有极限。” “那你能告诉我你们如何永生吗?”云栖觉得自己回地球以后的生计不成问题了,只要她掌握永生的秘密,谁还在乎她是不是一个合法存在的地球公民呢? “我最爱的宝贝儿,等你喝完火星葡萄汁,我们再好好探讨......” “唔......好吧,待会儿你轻点,做好防护措施。” “我的爱,你应该再长点肉,我稍微一用劲儿,你全身就青一块紫一块的,让斯帕克看到还以为我是野蛮人呢。” “你不是野蛮人吗?” “嗯,夫人的话就是圣旨,我是野蛮人,你是文明的地球姑娘,我一定轻轻的,就像春天的地球暖风温柔地吹过。” “还暖风呢,你简直就是暴风雪......哎,不对,你们诺伊特不会像我们的南极洲吧,到了那我怎么活?!” 第八十一回 泰尼特(十一) 奥林帕斯火山洞穴中。 沉睡亿万年的地下世界已经被点亮。 众人举目四望,完全沉浸在瑰丽奇特的五彩斑斓中。 忽然空气中飘来一股子皮肉炙烤产生的焦糊味儿。 探照灯视野中,水晶蚕茧中的范德尔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件跌落地上的白色防护服,以及几件随身携带的工具——质子枪、氢离子牵引绳、微型斧头...... “哦,不,”梅伽发出一声痛苦惊呼,“天哪,我做了什么。” 希瑟沉默了片刻,轻声道:“质子束能量在晶石中获得了巨量提升。” 萧萧皱了皱眉,他的目光立刻从地上回到正在屏蔽罩上四处移动的透明粘液身上。“没时间祷告了,我们需要离开这里,立刻——马上!” 希瑟从背包里面找到一个氧气生成面罩,“格利泽,我带了备用氧气,你换上。” 洞穴特有的寂静被某种古怪的沙沙声打破。 那声正在靠近,窸窸窣窣,就像无数个小人正踮着脚尖奔跑过来,又像海浪簇拥着呼啸而来。 探照灯的亮度已经调整到最低,在微弱的光线照射下,所有人顿时被这些诡异的透明生物震撼。 五彩六色的透明粘液呈现各种形状,像一张张大饼黏附在屏蔽罩受力曲面上。 透明的身体里似乎缠绕着一团团如丝如缕的丝状物,这些比发丝还要纤细的结构,时而发散,时而交缠在一起,如同棉絮。 在透明粘液的边缘地带,看上去,棉絮状的丝状物变厚,显得不那么透明了。 格利泽低声说道:“看样子质子枪对付不了它们。” 希瑟皱起了眉头,“它们不是碳基生物,对付碳基生命的武器是对付不了他们的,萧萧,你有什么建议吗?” 萧萧想了想,“伙计们,我在想它们是怎么看见我们的?是热感应还是靠震动?我们得试一试,也许能够找到逃出去的办法。” 大家安静地听着,萧萧又道:“这样吧,我们先上那株水晶石大树。” 说完,萧萧忽然将屏蔽力场朝着外面推开出去。 刹那间,黏附在受力曲面上的透明粘液散落在五米外的碎石滩上。 他们立刻对向白色水晶石大树,发射了氢离子牵引束。 身形一闪,四个人转瞬攀爬在那株大树上,随即熄灭了头顶上的探照灯,一动不动地抱住水晶石树干。 火山洞穴重新陷入了无边的黑暗,无边的寂静。 “伙计们,我们怎么知道那些家伙到底在干什么?有没有发现我们?记住热感应视野已经失效。”他们通过防护服内置的通讯器低声讨论起来。 “我有一个办法,这里看上去暂时是安全的,我先离开这,在隧道入口设置一个着陆光源,你们可以直接过来。” “希瑟,梅伽,约翰这个主意听上去不错,” “行,就这么干吧。” 萧萧从雷达侦测视野调出面前的洞穴模型,在以墨绿色网格线为背景的雷达屏幕上,在洞穴模型的地面上现出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微弱光点,那是基于电磁波扫描的结果,显然这种粘液般的透明物能够反射微量电磁波。 “伙计们,雷达侦测能够识别这玩意儿。” “知道了,约翰伙计,你放心去吧,虽然我们没有雷达侦测视野,但是这里应该暂时是安全的。” 萧萧根据洞穴模型,模拟出一条抵达隧道口的路径,那是一条沿着洞穴墙壁的反射路径。 片刻之后,通过雷达侦测为引导,萧萧悄然抵达隧道口附近。 那些透明鬼东西没有发现他。 萧萧在隧道口地面上设置了一个微弱的发光点,“伙计们,一切都准备好了,你们抓紧过来,一个一个的来,别撞到一块儿去。” 说完,萧萧盯住了雷达侦测视野,他很好奇这些透明小玩意儿是怎么发现猎物的? 在那滩粘液上,他没法找到跟碳基生物类似的——眼睛、鼻子和耳朵。 几乎如同闪电一般,隧道口着陆光源附近陆续出现了几道身影。 也许是由于着陆点光源透出的微弱光线,抑或者格利泽和梅伽两个大土豆在着陆的时,笨手笨脚地发出两个沉闷的声响。 萧萧挑了挑眉。 在雷达侦测视野中,那些密密麻麻的光点忽然感应到了他们的存在,纷纷调头,像潮水般朝着隧道口涌了过来。 一道极为强烈的电磁信号出现在黄色洋面上。 萧萧望过去,雷达侦测视野中,一个庞然巨物快速向海岸游过来。 那些小玩意儿们似乎听从庞然巨物发射的电磁波信号指挥,刹那间,雷达侦测感受到某一波段、千千万万的电磁脉冲信号从那些亮点上振荡开来,水晶洞穴中飘荡着数以万计的电磁脉冲波。 “伙计们,这些小家伙们通过电磁脉冲信号对话,水面上出现了一个更大的玩意儿,”萧萧通知大家。 他们吃了一惊,将头顶的探照灯调亮,白色强光束向海面照射出去。 弥漫的黄色迷雾间,现出一座小山大小的透明巨物,远远望去,宛若一座透明冰山,又像一头巨型章鱼,边缘伸出无数透明的触角,向他们探来。 “大家快撤,我殿后,”萧萧急急说道。 所有人扭头进了隧道,玩命地往前跑。 透明章鱼的触角紧跟着钻入隧道,如影随形地跟随在后面。 无数透明的小玩意儿涌了进来,仿佛一支训练有素的硅基生物大军。 它们沿着地面,墙壁,像潮水一样汹涌,哗哗地跟在后面。 走在最后的萧萧启动了半径五米的屏蔽力场,那些透明玩意儿被阻隔在他的身后五米外。 但是,潮水般的粘液迅速将萧萧包裹在当中。 哗哗声停住了,前面三个人觉得有些纳闷,停住脚步,转过身来。 “伙计们,你们快走,我能对付他们,快走!” 希瑟迟疑着,“约翰,我们在前面等你,你不出来我就回来找你,” “快走,我肯定没事。”萧萧吼道。 庞然巨物已经赶到,伸出三根长若丝带一般的透明触手,将屏蔽罩一裹,把萧萧如同婴儿一样抱在怀中,向身后的水晶石洞穴退了回去,隐没在黑暗中。 第八十二回 泰尼特(十二) 诺德斜斜靠坐,脚搁在月牙形办公桌上。意识中传来一声熟悉的呼唤,他闭上眼睛,刹那间进入意识空间,“父亲,你找我,有什么紧急情况发生吗?” “儿子,自从你去了地球,我很久都没能跟你好好说说话了。我们迫切地需要谈谈......你是不是脑子出毛病了?” “毛病,怎么会?!我现在好得很,再过几天就能跟你喝几杯了。” “艾瑞森,在我众多的儿女当中,你一直都与众不同,总的来说你干得不错,没给诺德家族丢脸。嗯,尽管你小时候有那么一阵子成了一个调皮蛋,你还记得曾经故意让一只野猫与你母亲心爱的克罗索小母狗交配的事情吗?——那件事产生了可怕的后果。那只你母亲心爱的克罗索小母狗在看到它的孩子是一只长着狗脑袋却喵喵叫的怪物的时候,它几乎要发疯,直愣愣地想要一口把那个怪物咬死。唉,为了避免母子相残的悲剧,我们不得不扼杀了一个新鲜出炉的鲜活生命。时间过得很快,你长大了,到了能够欣赏女人的年纪,我很高兴,你能够意识到她们是多么的美妙。” 他回忆着过去种种,面上竟然露出温暖的笑容,“自从你参加了星际陆军,我明白你接触女人的机会太少,尤其是陆军,那些过去让女兵干的活都换成了机器人,所以我们一直都对你很宽容。对于你跟那些稀罕的陆军女兵不时的露水情缘,或者是在读军事学院跟社会学的女孩们交往,再后来跟飞船上的女技师们纠缠不清——我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男人嘛,这很正常,后面的话你不要跟你母亲说,半个字都不要提。” 他稍稍停顿,接着说道,“诺伊特人寿命已经达到一千岁,将来还有可能变成老不死,让像你父亲这样优秀的男人一千年、一万年只跟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这很难,我也从不难为自己。所以,你如果在星航内部听到什么风闻,第一:你要替我表明立场,你的父亲一生只爱你的母亲,那些都是谣言。第二:这是对你说的,有时候男人,尤其是你这个年纪的男人会有些幼稚的想法,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爱,一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爱,时时刻刻都离不开,非得结婚不可,这都是成长过程中会经历的。” 突然,他冷笑一声,“但是,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你母亲接到你前女性朋友的友好问询:你结婚了?——而且还是跟一个地球女人?!” 诺德刚想解释,可老爷子根本就没给他机会,“你结婚之前居然没有寻求我们的建议,甚至都没有通知我们,作为你的父母亲,我们比你那些露水情缘,比剩下六百亿诺伊特人都要晚知道你的好消息——儿子,我们很生气!你的母亲伤心地躺在床上,睡不着,吃不下,起不来......” 老爷子怒气冲冲,几乎停不下来,一点都没给诺德插一句的机会,说到后面,声音嘶哑低沉,“你知道伴侣的意思吗?在诺伊特的法律里面,那可是跟你过一辈子的人——一辈子!” “一个地球女人能跟你过一辈子吗?扯淡!”忽然,他话锋一转,“儿子,告诉老爸,你是不是参加了什么秘密项目,在搞什么基因实验?——但是,即使你做实验,也不用跟她结婚啊?!” “父亲,关于结婚的事我向你们道歉,我本来计划好回到星球,先跟你们商量,你们同意后我们再去办手续,实在是事出突然,我......必须尽快与她建立受法律保护的伴侣关系,但是我不想通过意识空间来打扰你们。父亲,现在肯定是半夜吧?” “嗯。自从知道这个消息,白天和夜晚都无所谓,我们睡不着。臭小子,别扯开话题,继续,” “是,我继续。一开始,我是想折腾一个实验——研究一下地球人的意识,看看地球人会不会爱上诺伊特人,或者说诺伊特人会不会爱上地球人,进而尝尝跟地球人恋爱的感觉。唉,可最后我把自己实验进去了,我很爱她,时时刻刻都想跟她在一起。你要说我幼稚、脑子有毛病都行,反正我现在就是幼稚,就是脑子有毛病。而且还病得不轻,我想跟她结婚,想跟她永远在一起——我爱她,我慎重地考虑过,她就是那个我一辈子想要生活在一起的人。” “儿子,既然你承认自己幼稚、脑子有病。我们摊开来谈,好吗?听着,我告诉你应该做什么——什么才是诺德家族的男人应该做的。为了避免一只猫跟一只狗迷失心智、贸然结合,产生无法挽回的悲剧,回到诺伊特之后,我会派人立即把她送回地球。关于离婚,这些法律程序上的问题你不用担心,我只要跟人类管理中心的罗宾内特打个招呼就能处理好,你们马上就能离婚。” “你——年纪也不小了,那个米娜.奥戴安尔,嗯,还有一个叫做梅丽莎.瓦尔韦德的,她们都很喜欢你,你曾经也赌咒发誓地爱过她们,你母亲觉得这两个都还不错,你从里面挑一个,老老实实地跟诺伊特人结婚生子。明白了吗?” “父亲,我联系过医学院的同学,地球曾经是我们的母星,诺伊特人跟地球人基因可以成功结合,不会是悲剧,反而跨越种族的结合可以使得后代更加优秀——你想想,从今往后诺德家族的基因将不断进化。而且我跟她已经......她已经怀了我的孩子。” “啊,天哪!儿子,想不到在这方面你比我还要......”罗杰瞪大了眼睛,张目结舌。 诺德接着说,“父亲,你们一直想要抱孙子,她很美,你们的孙子将是星球上最帅气阳光的小伙。” 意识空间蓦地沉寂下来。 过了片刻,罗杰颓然叹了一口气,一下子似乎又老了一百岁,“孩子,你长大了,一头猪硬要往前冲把自己撞死,我们想要把它牵回来都不行。你把她的三维影像发给我,我给你母亲说说看。” “太好了,父亲。” “我可不敢保证结果,你知道我的态度从来都只能代表我自己。哎,不对,儿子,关于这一点你不会也学我吧?!” 第八十三回 归来(一) * 从通讯器的私语通道,传来萧萧浑厚而平静的嗓音,“希瑟,你带着他们迅速撤离到火山口等我。你放心......唔......如果我没能回来,转告云栖,我爱她,不能带她回地球了,对不起。” “萧萧,我爱你,你一定要回来,我要陪着你探索宇宙,我们永远都在一起,不会再分开。” “宝贝儿,我很愿意,保重。” 萧萧四肢呈大字撑开,立在屏蔽罩内。 “嗖”的,透明球状屏蔽罩被无数丝带般细长的触手吸附住,一拉一拽,凌空飞起。 萧萧眼看着身下的景物不断向后退去,电光石火间,他仿佛变成一个肥皂泡,正在急速远离他的同伴们。 就在这时,他的身子猛然一顿。 球状屏蔽罩被透明巨物一把揽在怀中,瞬即融入透明粘液内。 如获至宝,透明巨物变得异常兴奋,周身迅速变形,透明粘液注满整个隧道,缓缓向水晶石洞穴退去。 一边移动,透明巨物发出波长极短电磁脉冲信号。 那些黏附在隧道地面上、隧道顶上、以及两侧岩壁上的透明小家伙,不约而同,身体边缘伸出不同数目的触手。 之所以说不同数目,因为这玩意儿能够根据受力需要调整触手数量。 举个例子,萧萧看了看,在洞顶的那些小家伙们,触手密集如同多足虫,洞穴岩壁上的,触手少了些,大概五六根,而碎石滩上的就只需要两三只触手。 总之,它们的透明小触手,灵巧又有趣,移动起来,身手敏捷,无论从哪个方向都能跑得飞快。 小家伙们撑起透明身体,跟随着电磁波的频率,如同沸腾的水分子般哗哗地蹦跳着,跟随着透明巨物回到了水晶石洞穴。 这像极了西游记里面的老妖精获胜归来,小妖们簇拥着老妖庆祝胜利,而萧萧正是它们的战利品。 萧萧眼看着自己正在远离隧道口...... 火山石穴归于黑暗,归于寂静,然而,他却能接收到潮水般汹涌的电磁波......它们急切地讨论着什么。 萧萧有点好奇,这些透明玩意儿打算怎么处理战利品,它们吃什么? 碳基生命显然不对硅基生物的胃口。 他意识中冒出个念头,也许这些家伙仅仅是想把他玩死? 可连萧萧有些怀疑怎么才能把他玩死,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当凳子坐? 他不认为这些透明玩意儿知道他的脑袋在哪里,也甚是怀疑它们能够钻入屏蔽罩。 意识伴侣研究了一会儿,终于给出了一条可能——把他困在这里,只要在这漆黑的地洞里面待上十天,由于需要太阳提供能源,萧萧能够活千万年的诺伊特生命即刻划上句号。 萧萧打开头顶的探照灯,在白色光束的照射视野中,屏蔽球正漂浮在一滩浓稠的粘液上,融入大海,跟随着粘液涌动的方向黄色洋面移去。 而那些拳头大小的透明家伙们,蜂拥至岸边,“扑通”跳入海洋,就如同一滴水融进大海里,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而,他却能侦测到如潮的电磁波尾随在后面。 萧萧暗暗思索,尝试着发射出与身下粘液同一频段的电磁脉冲信号。 刹那间,幽暗的洞穴中,所有的电磁脉冲信号消失了,只剩下他的...... 透明粘液停住了涌动,大的小的,所有的...... 紧接着,洞穴中又飘荡着密集的电磁脉冲信号——它们之间像是在商量着什么。 萧萧凝神记录着。 突然,洞穴中再次安静下来,所有电磁脉冲信号又消失了。 身下的粘液探出无数长短、粗细不一的触手,沿着屏蔽球,将他包裹在当中,一道电磁脉冲信号向他飘来。 萧萧猜想这哥们应该是在问,“你是谁?” 可他却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他模拟了一道观测到的电磁波发射出去。 洞穴中很安静,几秒钟后,突然又飘荡起密集的电磁脉冲信号。 突然,洞穴中又安静下来,所有的电磁脉冲信号消失了。 一道频率稍稍改变的电磁脉冲信号向他飘荡而来。 萧萧将刚才的应答频率微微调整,发射出去。 洞穴中又陷入了静谧——电磁脉冲信号的静默。 萧萧暗自兴奋,自己居然能够与硅基生物对话?! 身下的粘液开始涌动起来,一只触手将屏蔽球顶了起来,不断升高。 萧萧有些诧异,眼见着自己越来越高,大概到了将近五米的高度,触手不再往高处抬升,萧萧扒住屏蔽球边缘向下方望去,自己似乎身处高台——而那帮子透明龟儿子正杵着脑袋往他看过来。 “操,”他暗暗骂了一声,“啥意思?” 正待他与那帮透明玩意儿深情对望之时,身下的透明玩意儿又冒出一个巨大的触手,一巴掌朝他抡过来...... 屏蔽球被那透明巴掌呼扇过来一拍,只听得“砰”的一声,叉成大字的萧萧沿着抛物线向遥远的黄色洋面飞去。 中控传来一声警告,“严重警告,不明强酸性溶液,慎入......” 萧萧心中一凛,一挥手对向洞顶——氢离子牵引束,“嗖”的一闪,他的身形已攀附在洞穴顶部。 这次他没有马上移动,只是像蝙蝠一样勾住洞顶凹凸不平的玄武岩怪石。 他把头顶探照灯关闭,仅用雷达侦测视野观察着这些透明玩意儿,尤其是那个大家伙。 然而,他们却一动不动,像是在等待。 萧萧猛然醒觉,左手依旧勾住洞顶,右手伸到装备包里面摸索着,一块冰凉硬物——是那块粉色水晶,质子枪......微型斧头。 他掏出微型斧头,冲着身下的海洋扔了出去,而且沿着抛物线的方向故意扔得很远,几秒钟后,远远传来“扑通”一声。 又过了几秒钟,海岸上那帮透明家伙们感受到声波带来的震动,呼呼地蹦跳起来。 转瞬间,火山洞穴中弥漫起千千万万的电磁脉冲信号。 那个大家伙对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迅速向远方游去。 停留在水晶石海岸上的小家伙们也不甘示弱,纷纷入水,只听得水边传来密密麻麻的扑通声,这群小家伙紧随在那个大家伙身后。 萧萧明白了,这帮家伙估计在这里待了亿万年,一群老不死,太寂寞了,正缺少他这样玩不死的玩具。 他冷冷一笑,待那帮家伙穿过身下,一挥手射出氢离子牵引束,身形一闪,随即出现在隧道口,没有回头,沿着隧道向外奔去。 “伙计们,我已经安全离开,正在向你们汇合。” 通讯器中传来一阵欢呼声。 夕阳斜下,火红色星球笼罩在年轻恒星的金色余晖中。 红雾弥漫的火山峡谷中,出现了四道疲惫的身影。 梅伽和格利泽乘坐一艘飞船,希瑟和萧萧乘坐黑豹。 两架胶囊飞船缓缓地离开地面,悬停在奥林帕斯山火山口上空。 此刻已是橘红色星球的黄昏,太阳依旧是从东边升起,在西边落下,他们面对西方,遥遥眺望太阳沉入地平线之下,仰望天际,火卫一和火卫二出现在天空中,淡淡的星光下,它俩显得格外明亮。 飞船依依不舍地在奥林帕斯山火山口盘旋两圈之后,设定好目标位置参数,沿着巨型抛物线向星球探索号飞去。 银色胶囊飞船转为自动驾驶模式,梅伽和格利泽脱下防护服,坐在加速卧椅上休息。 一条无线电信息传了过来,“哥们儿,听说你的老胳膊老腿儿都还在,祝贺你!完毕。诺德。” “梅伽,你回复船长:诺德,不辱使命,今年的发现者勋章是我的了,你就羡慕吧!完毕。格利泽。” “老哥儿,我知道你需要这枚勋章去向那位梅娜求婚——我记得她是格瓦特着名的芭蕾舞演员,祝贺你终于解决个人问题。完毕。诺德。” “诺德,谢谢你。明年的今天我就会过上老婆儿子热炕头的生活,怎么样,你的个人问题什么时候解决?完毕。格利泽。” “老哥儿,我已经有儿子了,具体在哪儿我暂时保密。怎么样,又跑在你前头了,羡慕吧!完毕。诺德。” 黑豹胶囊飞船中。 飞船已经进入自动驾驶模式。 萧萧斜斜靠在副驾驶座椅上,闭目养神。 船舱地板上传来啪嗒一声。 萧萧脚下趴着一块拳头大小的粉色的透明馅饼,他低头望去,那透明小家伙呼哧伸出三条细腿立了起来,萧萧一把将它捉牢,放到眼前仔细端详着,心里头颇有些纳闷,这玩意儿从哪里冒出来的,难道是粘在裤腿上跟着出来的。 希瑟凑了过来,“硅基生物?!” 她伸手摸了摸,“感觉像块水晶石,但水晶石是六边形,但它们的形状不固定。” 说完,她接了过去,“现在船舱温度只有十地球摄氏度左右,低于熔点,它们由液体变成了固体——萧萧,太棒了,我们有了硅基生物!” 她兴奋地朝萧萧胸口捶了一拳——异常温柔地,伸出双臂抱住他,“亲爱的,从今以后无论走到哪你休想抛下我,我们再也不分开。” 他们热烈地吻在一起。 “萧萧,还有我,”塔西娅甜美的嗓音传来,“你也休想再抛下我,” 紧接着,萧萧又吻了塔西娅。 第八十四回 归来(二) * 大概是在火星时间的下午五点左右,星球探索号正沿着椭圆形轨道,运行到了北半球距离赤道还有两千五百地球公里的位置。 塔西娅汇报了格利泽获救的消息,根据奥林帕斯山的位置和飞船预计起飞时间,母舰对椭圆形运行轨道进行了调整,近地点调整为距离火星赤道上空二百四十公里。 按照这个设定,他们离开奥林帕斯山的时候,母舰正沿着椭圆形轨道靠近距离火星二百四十公里的赤道上空。 胶囊飞船可以用最少的时间回到母舰,所有人都迫不及待的希望回去,好好泡个热水澡,躺在水流体大床上,把每块劳累过度的肌肉放松一下。 橘红色的落日金晖中,两艘飞船按照两个重力加速度向母舰飞去。 大概半个地球小时后,他们回到了母舰。 飞船一进入母舰的停泊层,卡洛琳甜美的嗓音就传了过来,“船长说了,大家辛苦了,今天晚上好好休息,明天早上给大家安排了‘欢迎发现者归来’仪式,并悼念范德尔。” 在星际间航行,有一种叫做“重力井变轨弹射”的操作。 是这样的,宇宙中的每个天体都有一个引力场。 相对于太阳系中的其他天体,太阳是非常巨大的。 因此,围绕它的相应的重力井会表现的比较深,延伸的比较远。 相反的,小行星和小卫星的重力井会被描述的非常浅。 行星或火星表面的所有东西被认为是处于天体重力井的底部。 一艘飞船正处于火星环绕轨道上,如果它打算离开太阳系,除了直接加速离开火星,还有一种更加节约能源的办法——那就是重力井变轨弹射。 母舰到达近地点之后,关闭动力系统。 这时,母舰将以火星的重力加速度(3.72米\/s^2)向火星表面做自由落体运动。 在这个不断靠近的过程中,飞船的势能不断减少,动能不断增加。 也就是运动速度越来越快,如果飞船没有进一步动作,它将在六个地球小时后坠落到火星表面,就像陨石一样把那里砸出一个大坑。 但是,在飞船不断靠近火星表面,获得大量的动能(加速度)时,只要在某一个位置进行加速,它将与火星擦身而过。 犹如引力弹弓一样,沿着一条弧线被抛射出去。 这个位置的设定与飞船离开太阳系,前往诺伊特的飞行方向有关系。 诺德在八楼驾驶舱,坐在加速卧椅副驾驶位置上,卡尔坐在主驾驶位。 “卡洛琳,通知全体舰员进入液压床。另外,确保云栖也进去了!” “是,船长。” “卡尔,按照南门二、西角三和天船五建立参考坐标,我们首先前往捷径入口,按照捷径入口坐标计算重力井弹射位置。在离开火星的时候,要开启屏蔽罩,那里有小行星带。” 在星际中航行,需要以恒星团为参考坐标,建立三维坐标系,设定目标地点,从而计算弹道航线。 角度上有任何偏差,就会导致结果相差十万八千里。 这是宇宙,由无数个星系组成。 仅仅银河系——那是一个椭圆形的棒旋转星系,直径达到二十万光年。 嗯,一光年大概九万亿公里,二十万光年已经是地球人类脑瓜无法想象的距离。 当然,弹道航线随时会根据目标位置参数进行实时计算,实时修正。 飞船处于迅速下坠过程中,以火星重力加速度进行着自由落体运动,船上所有的一切都进入失重状态。 诺德斜躺在加速卧椅上,系好了安全带。 扇形舷窗外已经处于火红色星球的背面,面前一片黑暗,诺德闭上了眼睛,感受着失重带来的不适感。 通常在下落时,人体处于失重状态,人的前庭器官中的耳石由于失重,不再与周围的神经细胞接触而向中枢神经传输信号,从而丧失定向功能。 前庭器官与人体主管呼吸、消化、循环、排泄、发汗等功能的植物神经系统有密切关系。 所以,一旦前庭器官不起作用,身体内脏之间正常的相互作用消失,就会引起人类产生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 弹射轨道都已经完成设定,剩下的只是等待...... 诺德的眼睛不时地望向驾驶舱内的雷达屏幕。 上面显示着两套坐标,一套用于星系间穿梭,以诺伊特人常用的南门二、西角三和天船五三个恒星团建立的三维参考坐标系。 在这套参考坐标系类,标出了捷径入口位置,诺伊特星球位置,太阳系坐标,途径恒星系坐标以及目前飞船的坐标位置。 另外一套坐标系显示出来当前的火星时间,又按照太阳系标准,标出他们所在方位的两个坐标——飞船的确切位置,旁边显示着他们的速度和与火星的距离。 母舰广播系统传来了卡洛琳的优雅嗓音,“全体注意,系好安全带,即将进入六个重力加速度——五秒倒计时!” “四秒。” “三秒。” “二秒。” “一秒” 诺德紧紧盯着飞船坐标位置,嗯,运动轨迹完美,他们即将进入弹射点。 刹那间,飞船动力系统启动,巨大的推进力把诺德死死按在加速卧椅上。 就在这一刹那,飞船以极快的速度掠过火星表面,被火星引力抛掷而出,进入既定轨道。 飞船将按照每秒七十地球公里的速度,沿着既定轨道进行匀速直线运动。 这一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第三宇宙速度。 第三宇宙速度是指飞出太阳系,到浩瀚的银河系中漫游所需要的最小发射速度,每秒十六点七公里。 忽然,加速度消失,动力系统又可以休息了。 广播系统传来卡洛琳的嗓音,“全体注意,成功进入预定轨道,警告解除。” 诺德解开安全带,向七楼休息舱飘去。 飘进主卧,他朝小软床上望过去,云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面色发青,已经昏睡过去。 诺德面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把她的安全带解开,横抱起来,“宝贝儿,你这样还想学开飞船?” 在失重环境,他不大喜欢把自己绑在大床上,更喜欢飘在空中,飘到哪睡到哪儿,现在有个人陪着他,他吻了吻她的额头,把她抱在自己臂弯里,一起睡过去。 第八十五回 归来(三) 萧萧杵着脑袋漂浮在舷窗前,遥遥眺望,巨大而明亮的年轻恒星迸发出耀目光芒。 在碎玉般散落的群星间,他开始搜索美丽的蓝色家园。 此刻,地球已经运行到公转轨道的另外一端,遥远的方向上,只能隐隐看到一个幽蓝的光点,相比之下,悬在面前这个橘红色星球更加引人注目。 舷窗外面只剩下一片漫无边际的魖暗,透出去的微弱灯光,照亮了窗外不时飘过不规则大小的石块,小的如同碎屑,大的仿佛小岛,一座座悬浮在虚空中的小岛。 他们已经进入火星和木星之间的小行星带。 伟大的天文学家开普勒曾经写下过,“火星和木星之间应该还有一颗行星。” 他的继任者们对行星之间的距离归纳出来一条规律,称为“彼得定律”。 根据该定律,计算出开普勒推测的那颗行星和太阳之间的距离,是地球和太阳之间距离的二又十分之八倍。 也就是说,它与太阳的距离为二点八个天文单位。 在十九世纪,西西里和皮亚齐在例行的天文观测中,偶然发现在二点七七个天文单位处,有个小天体。 它就是小行星带的谷神星。 正是开普勒预测的那颗行星所处的位置。 它在小行星带中体积算是大的,嗯,到目前为止是应该最大的:直径约为九百五十公里。 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中,又陆陆续续在这一区域发现成百上千的天体,体积都不大,有的甚至只有石块大小。 后来科学家们研究发现,它们也许根本算不上是行星——它们是由原始太阳星云中的一群星子(比行星微小的行星前身)形成。 但是,因为木星的重力影响,阻碍了这些星子形成行星,造成许多星子相互碰撞,并形成许多残骸和碎片。 小行星带内最大的三颗小行星分别是智神星、婚神星和灶神星,平均直径都超过四百公里。 在主带中仅有一颗矮行星—谷神星,直径约为九百五十公里。 其余的小行星都较小,有些甚至只有尘埃大小。 这里聚集了大约五十万颗以上的大大小小的石头——五十万颗,听上去令人咋舌,但实际上这个空间物质稀薄,大小石头们之间的距离足够大,不用过于担心飞船在穿过这一区域的时候,遭遇小行星雨点般的连续撞击。 星球探索号飞船异常安静,所有智慧生物都陷入了沉睡。 萧萧一个翻身,仰面漂浮在空中,这是他最喜爱的睡姿。 他闭上眼睛,开始回忆那个五彩斑斓的水晶石洞穴...... 突然,他的裤腿一紧,紧接着,顺着裤腿朝上,窸窸窣窣一阵痒痒。 萧萧睁开眼睛,淡淡星光下,那个透明小家伙正探头探脑地爬上他的胸口。 小家伙似乎对光线无感,对震动却是异常敏锐。 萧萧保持身体着纹丝不动,小家伙伸出一条小细腿朝他的胸口敲了一下,似乎想试试有没有什么动静,它有些失望。 在萧萧这,就连心跳声都找不出来,因为萧萧是保留生物体意识的仿造人。 他的外表看上去、以及触感与曼诺瓦人一模一样。 然而,他却没有生物体所需要的代谢器官,没有心跳,不需要呼吸,更不需要空气。 太阳光线是他维持生命的源泉,仅此而已。 萧萧冲着它发射一串电磁脉冲信号。 小家伙稍稍呆愣了几秒,忽地朝萧萧的胸口贴近了些,像是在倾听。 哦,这是多么熟悉的呼唤(萧萧模拟了在洞穴中观测到的电磁脉冲信号)。 孤独的小东西发现了同伴,立时兴奋起来。 三条小细腿一蹲一蹬,整个身体如同一粒弹射玻璃球,一道闪亮,“嗖”弹了出去。 它被吓了一跳——这个活了亿万年的小不死,从来没有尝试过失重环境。 小细腿在空中颤了颤,立马缩了回去,整个身体蓦地变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粉色透明球。 透明球朝着天花板继续做匀速直线运动,“砰”的一声,一个刚体反射弧,又斜向下朝着地板飞去。 就这样,这个水晶球在房间四壁间弹来弹去。 萧萧长臂一挥,一把将它捞到掌中,放回胸口上。 这回它学聪明了,小心翼翼地不敢再乱动,朝着萧萧伸出一只触手,小手越来越长,最后搭在了萧萧的脸颊上。 透明细长的的触手,如同丝带般轻轻扫过他的脸颊,在他的鼻翼上上下下摸索一番,又在他的唇边停留了一会儿。 过了良久,它的小手终于缩了回去,整个身体变成扁圆,如同一只烧饼般,静静趴在他的胸口上。 萧萧稍微侧身,面朝舷窗方向。 宇宙星光从窗口射入,映照在它身上,无数光子钻了进去,刹那间,它的身体如同钻石般光芒闪耀,照亮了整个房间。 萧萧伸出食指,轻轻摸了摸它的脑袋——靠近下颌的位置,他认为靠前的就是脑袋。 小东西微微蠕动着,似乎很享受。 萧萧把手放在它身上,撸了它一把,透明小家伙乖乖钻进萧萧掌中,他们一起睡了过去。 从此以后,萧萧会是它的父亲,男朋友......如无意外,他们才是一对永生的伙伴。 萧萧会以二进制电磁脉冲信号的方式,呼唤它的名字——晶宝。 八楼驾驶舱沉浸在此起彼伏的欢笑声中。 晶宝成了明星,它如同一粒闪亮的钻石漂浮在总控台上方。 一双双眼睛紧紧追随着它。 格瓦特人、曼努瓦人、诺伊特人,还有一位新面孔——地球人。 诺德身着藏青色船长制服,一头浓密的金发,脸颊刮得异常干净,裤线笔直,黑色皮鞋亮得可以当做镜子使,精神抖擞,立在驾驶舱正中央。 他做了一个手势,大家安静下来。 他微微一笑,“我不会讲太久。” 他开了场,坚毅而热情的目光缓缓地扫过众人,最后停在了晶宝身上。 “相信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我们的新朋友——它来自泰尼特星球,海拔三万米的奥林帕斯火山洞穴中,我们能看到它,它能看见我们——嗯,真不容易。先生们,女士们,在这个世界上,但凡是有价值的东西,绝不会免费,不用花半点力气。为了得到最宝贵的东西,我们需要付出的代价将是苦难、汗水和奉献,甚至在一切东西中,最宝贵的也就是最昂贵的,它的代价就是生命本身。我们牺牲了一名优秀的舰员——范德尔永远留在了那个洞穴中,请大家为范德尔默哀三分钟。” 所有人低下了头,格利泽和梅伽流下了眼泪...... “同时,星球探索号的舰员又是无比坚强勇敢的,格利泽团队——嗯,尽管只剩下他,约翰.莱尔团队成功地完成了对火山洞穴的考察,还把硅基生物带到了我们面前。他们是格利泽,范德尔,约翰,希瑟,梅伽和塔西娅——祝贺他们,让我们用掌声来向英雄们致敬!” 所有目光集中在他们身上,船舱里面传来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第八十六回 归来(四) “星际联盟刚刚完成了一系列人事变更,尤里西斯.布特为星际文化拓展部部长,原部长哈瑞尔.福斯由于卓越的表现将担任星际联盟委员会委员长。” 星际联盟是一个跨星系联盟组织。 目前由诺伊特、格瓦特和曼努瓦行星组成,还有一系列的殖民星球。 这个组织的使命是共同管理和开拓星际事务,下属部门包括星际航天部,星际陆军部,星际殖民部,星际文化拓展部,星际事务仲裁部,星际商务部,星际科学部等等。 星际联盟委员会负责星际联盟的日常管理。 “星航总部已经收到星球探索号传回去的好消息,星航总部司令罗杰.诺德以及星际文化拓展部部长尤里西斯.布朗特地发来祝贺,卡洛琳,播放三维影像。” “是,船长。” 舱顶三维影像生成器向驾驶舱中央投射出一道蓝色光束。 刹那间,罗杰.诺德和尤里西斯.布朗站在大家面前。 罗杰冲着大家露出慈祥温暖的笑容,“伙计们,星球探索号曾经是我服役的宇宙巡洋舰,嗯,我在这艘飞船上度过了将近五十年,当时,它带着我们征服了奥特兰星系、尤卡思星系......嗯,多得数都数不清楚,尽管现在它已经不再是最大的、装备最好的飞船,但是它承载的光荣是其他飞船都无法比拟的。” 他稍微停顿,“收到星球探索号的好消息,我兴奋得睡不着觉。在近一千年,我们再也没有发现过如此巨量的水晶石矿藏,我相信在泰尼特星球上还会有新的发现。还有硅基生物,我多想现在就回到星球探索号,把那个小家伙捧在手心,摸摸它的脑袋,跟它打个招呼......” 说着,罗杰做了个手势,仿佛晶宝就在他的手心里跟他说话。 场内发出一阵笑声。 罗杰面上一笑,“太棒了,我无法形容自己激动的心情,硅基生物的发现,将从此记入宇宙探索的史册。” 他的目光转向尤里西斯,“现在请尤里西斯.布朗先生致辞。” 那是一名格瓦特人,胖胖的身形站得笔直,显得似乎苗条了些。 他搓了搓圆圆的手掌,“星际勇士们,当我们的星际科学家们耸了耸肩膀,断言硅基生物只是大家异想天开,在宇宙中不可能存在的时候,这个小家伙出现了——是星球探索号将它带到那帮顽固的、自以为是的家伙们面前,我们不是科学家,无法去预见它的出现将会带来什么,但是这一发现,在星际生物领域,具有跨时代的意义。你们是最棒的,我很高兴这里面有格瓦特人,曼努瓦人和诺伊特人,我荣幸地宣布星际联盟委员会颁发的嘉奖令,” “格利泽,范德尔,约翰,希瑟,梅伽和塔西娅获得星际联盟发现者勋章,我为你们而骄傲!” 舰员们望向他们四个人,掌声、口哨声和赞美声热烈如火。 晶宝捕捉到声波的震动,伸出细长的透明触手,碰了碰萧萧的胸口,忽而一闪,黏附上去。 所有人哄然大笑。 笑声中,蓝色光束陡然暗淡下去,星球探索和尤利西斯的身形消失了。 诺德重新站到了驾驶舱中央,所有人的目光又回到了他的身上。“接着,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来自地球的云栖。”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她的身上。 云栖正站在梅伽身旁,她走出一步,转过身,目光望向所有人,冲着大家微笑着点点头。 她心里有些紧张,这里更像一个跨种族的世界,而她代表作地球人——可不能给地球丢脸,想到这,她昂头挺胸,立得笔直,面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似乎没有那么紧张了。 云栖望向萧萧,她为地球人——萧萧而感到无比骄傲,同时她也在默默要求自己。 ——你必须成为一名优秀的地球人,为了地球,也为了你自己。 庆功会很快结束,大家都回到了自己的岗位。 云栖却是闲人一个,她回到了七楼船长舱,默默地站在舷窗前,面前不时飘过一片片棉絮状的宇宙尘埃,云栖开始思考未来的路应该怎么走。 面前那幽暗的宇宙星空,她的眼前浮现出那位喜欢把自己装扮成一身黑色的哲学老师,她是一位黑格尔主义者,也许她在用那身黑色系打扮向几百年前的偶像致敬? 依然是一个昏昏欲睡的下午,哲学老师的黑色身影闪进教室,她没有站在讲台上,径直走了过来,最后站在了自己的身后。 在遭遇连续几次提问之后,云栖总结出一个经验教训,坐在第一排,完全可以排除在哲学老师——黑夜女神尼克斯的视野之外,被挑中的机率几乎为零。 当然,这一理论还需要经过实践考验。 果然,第三排的一个男生首先被挑中了,“你,能不能谈谈价值是个相对量还是绝对量?” 他经常为自己解围,作为回报,云栖也不时会搭救他一把。 其实那是个不错的同学,风趣幽默,不过在面对哲学老师的时候,他显得小心翼翼,“我认为价值是绝对量。” “既然是绝对量,就是可以计量的——那你的价值是多少?” 男生依然沉着,“我认为我的价值等于从孕育我开始,所有物质投入的总和。” “你的意思是,长在两块地里面的两棵白菜价值不一样?” “是的,我认为即使是长在同一块地里面的两棵白菜,价值也不一样。每棵白菜的价值都是独一无二的。” “如果你和她每人用同样多的时间,同样多的面粉和鸡蛋做了一个同样大小的蛋糕,这两个蛋糕的价值一样吗?” 黑色手指指了过来,云栖一愣,刚刚总结出来的规律瞬间就被打破了,黑夜女神果然喜欢出其不意。 “我认为价值不一样。” “为什么?” “因为单位时间价值不一样,我想她很忙,时间比我的要宝贵,她做的蛋糕价值比我的高。” 教室里面传来哄堂大笑,云栖皱了皱眉,她总是独来独往,在别人眼里,总是显得很忙,又很神秘。 不过她依然镇定,杵着脑袋,把身体的上半部分转朝后,装出一副虚心听讲的模样。 “如果她做的蛋糕很难吃,根本没人愿意购买呢?” 云栖忍不住低声补了一句,“老师,我做的蛋糕很好吃。” 她低声回了一句,“证明给我看。” “我认为这个时候,我们谈的是价格。更何况,只要是她做的蛋糕,无论花多少钱我都愿意买。” 教室里面又一阵哄堂大笑,似乎任何能够挑战哲学老师的对话,都能让大家异常欢乐。 “哼,你们当中的某些人似乎在炫耀自己的富有。我同情你们贫乏的富有。” 正当大家觉得提问即将结束,进入总结环节的时候,“你,你脑袋瓜里面的价值是绝对量还是相对量?” 黑色手指调了个头指向了云栖。 云栖紧张地抿了抿唇,“我认为价值是个相对量,肖凯(那个男生的名字)所说的价值实际上是个相对量,只不过他想强调的是可计量性。相对量也是可以计量的,而且我同意他的看法,价值取决于你付出多少。” “生命的价值是什么?” “我猜想......是创造价值吧?” “哼,又是猜想!你的生命想要创造什么价值?找个男朋友,毕业以后孕育下一代?” 云栖气坏了,她是在嘲笑吗? ——哼,一个五十多岁没结过婚,没有下一代的女人,我只能视为酸葡萄心理。 教室里面安静了下来。 黑夜女神转过头去,面向一张张渴望知识的小脸蛋。 在她心目中,面前就是一窝可爱的小狗崽,一个个巴巴地望着她,费尽心思地取悦她,渴望得到她的认可。 “同学们,世上大概有两种人,一种人毕生致力于拥有,另一种人毕生致力于有所作为。一心渴望拥有,一旦没有达到目的,就会失落、痛苦和绝望。心无旁骛,专心于事业的追求,就会忘掉许多烦恼,找到许多努力过程中的快乐。只有以一些珍贵的事物作为目标,生命才有价值。” 正当大家仔细聆听,默默思索的时候,她的目光望向窗外,不知道是什么珍贵的事物吸引了她,然后,她转过头来,冷冷说道,“下节课,每个人提交一篇五千字的论文,题目:《论生命的价值》。下课。” 一块篮球大小、灰不溜秋的宇宙碎石突然出现在舷窗外面,转瞬即逝。 云栖仿佛看到了父母亲,他们的飞船,正在漫无边际的宇宙中航行,如同这一个个小行星,不知道终点,在漫长的岁月里,似乎也忘记了起点。 生命的长度,在宇宙面前也许就是电光石火间——那生命的价值是什么? 在她的幻想里,云栖实现了父母亲的梦想——她带领着地表人,攻入地下城市,彻底摧毁李梦筑造的智械王国,解放了地下城。 可现在的她,没有父母亲的期望,没有地球,只有她自己以及萧萧。 萧萧找到了他的价值所在——探索宇宙。 当他获得发现者勋章的时候,所有人环绕着他。 女人们——不论是哪个星球的,都仰望着他。 而他面带着自信的微笑,眼眸中闪烁着灿烂的光芒。那么你呢? 云栖默默问自己。 难道真像哲学老师所说,从此为诺德孕育下一代?哼,这算什么价值! “我亲爱的诺德夫人,让诺伊特最优秀的男人,在地球母亲丰腴的土地上播下一粒粒种子,繁衍出宇宙中最优秀的家族,这是多么伟大的意义!” 意识中传来了诺德的声音。 第八十七回 幽灵(一) “哼,你找一头母猪,也能繁衍出宇宙中最优秀的家族——积极乐观,能吃能睡,身材丰腴,皮肤白嫩,优点众多,掰着手指头随便一数就一箩筐。” “我的爱,这些优点我在你身上都能找到,如果你要把自己比作母猪的话,可得跟地球上那些母猪好好学学,你们哲学老师不是经常教导你们——生命要创造价值么!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 说着,他调出一张三维影像,面前出现了一片葱郁的森林,树高林密,晨光熹微,透过淡淡的薄雾,在铺着厚厚落叶的地面上,投出斑驳的光影。 枝颤叶动,一头龇牙咧嘴的黑毛野猪从树后探出头来。 诺德哈哈一笑,“不,这只猪又黑又丑,换一张。” 紧接着,紫色透明天际下,绿意盎然草地上,出现一头呆萌的粉色水晶猪。 不知道是哪位贵妇的宠物,“嗯,这头小粉猪不错,眼睛乌黑明亮,身材丰腴,皮肤白嫩。” 他对着粉色水晶猪审视了一番,咂了咂嘴巴,“我的爱,我带你看看这个小可爱的妈妈,你是时候学学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母亲了。” 说着,粉色水晶猪一扭头,蹿进一片野花丛,一头母猪正躺在蓝色雏菊花下呼哧呼哧地睡觉。 母猪全身粉红,肥大的肚皮随着如雷的鼾声起伏着——里面装得下十头小猪。 云栖认得这些猪,水晶石伴侣云飞给她展示过。 商品名——月球一号,每天惬意地生活在地表人建立的月球城草地上,六分之一重力环境,肉质鲜嫩、肥而不腻,价格也贵得惊人。 对于地下城来说,这是天上有地下无的珍馐美味,想都不要想。 看到这头肥美的月球一号,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吃过红烧猪爪了,想到这,她咽了咽口水。 “我最爱的诺德夫人,想吃红烧猪爪?别急,等到了星球,我们那只有三分之一地球引力,那里的猪——嗯,除了脚多出几只,这肥头大耳的模样倒是长得差不多,姑且认为是猪吧,诺伊特的猪叫做雪花豚,天气寒冷,它们的生长期更长,长得更白,肉质更肥更嫩,吃起来保证让你胃口大开。宝贝儿,到时候你多长点肉,这样我们的下一代才不会营养不良——这样吧,以后除了早饭,晚饭我也包了。” “真的?!” “宝贝儿,你是说猪还是晚饭?” 云栖舔了舔嘴唇,“我当然说的是猪,也包括晚饭。”突然,她带着探询的一笑,“我亲爱的诺德船长,你的父亲是星航舰队司令?” “夫人,原谅我以前没有告诉你——我希望在你的心目中,我这个船长是靠自己的努力打拼出来的,而不是沾了父亲的光。” 云栖呵呵一笑,“我想知道,如果我们的星航舰队司令,知道他引以为傲的儿子——居然将一位美丽善良的地球姑娘,强行掳掠到星球探索号,强迫发生......然后,又不顾她的极力反对,仍旧把她带往诺伊特星球。” 这句话太长,她稍稍歇了一口气,“如果这位地球姑娘提出血泪控诉——这位舰队司令会怎么做?” 说到这,云栖有些得意,“他看上去是那么慈祥、正直和热情,肯定会满足这位可怜地球姑娘的请求——立即派人将我送回地球。怎么样,我亲爱的不着边际的儿子们的父亲?” 诺德金色眼睛眨了眨,“我的爱,我们这位舰队司令以遵守规则和法律着称,他极力推崇一加一的完美婚姻等式。” “一加一,还完美婚姻等式?”云栖皱了皱眉,这个诺德挺能忽悠人。 “事实婚姻+法律婚姻=幸福婚姻——这是他的完美婚姻等式。” “事实婚姻?” “嗯,我来解释一下。当两个男人、两个女人或者一男一女因为相爱发生了进一步的关系,具体说来就是比牵牵手、接接吻更进一步的关系——这就叫做事实婚姻。我那可爱的父亲极为尊崇事实婚姻,他认为那是充满勇气的真爱,是应该受到悉心呵护的。而且,他认为两个人在建立法律婚姻之前需要先经历事实婚姻,只有完成了这两个步骤,才能产生一生一世的幸福婚姻。” 云栖那颗八卦心按捺不住,“你那可爱的父亲有多少事实婚姻?” “我的爱,我就是他事实婚姻的真爱结晶。” “啊,那希瑟呢?” “希瑟是他法律婚姻的合法结晶。” “那希瑟和你的母亲?” “我的爱,我们的母亲算是一个人,” “算是,为什么不是——‘是’?” “这事有点儿复杂,唔,让我想想怎么解释,”诺德挠了挠脑袋,“我的母亲与希瑟的母亲身体不同,但是意识相同。是这样的,父亲与我的母亲开启了事实婚姻,他们很幸福,但是颇为不幸,我的母亲来自于殖民星球,他们的事实婚姻一直都不能得到我祖父的同意。后来,她换了个身体——诺伊特人的,这个她被家族接受了,希瑟就是她的新身体孕育的。” 难怪这个诺德比诺伊特人稍微高点......可是,难道自己还要换身体,而且,要换成诺伊特人那傻乎乎、跟北极熊一样的身体?! 云栖皱了皱眉,听上去这件事有些复杂,“那你的父母亲认可我这个地球人吗?” “我的爱,你终于问到这个问题,你不知道——我等了很久,” “别甜言蜜语了,快点!” “他们没得选。” “为什么?” “因为我们已经到了等式的另外一端,事实婚姻+法律婚姻=幸福婚姻。这个故事已经有了完美的结局。” “哼,”云栖冷冷地哼了一声,“船长先生,你有过多少事实婚姻?” “我的爱,我那令人尊敬的父亲还有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企图知道配偶的一切会毁掉最幸福美满的婚姻,无数的家庭悲剧,都是从这可怕的好奇心开始的。我简单用自己举个例子,亲爱的诺德夫人,在你遇到我之前,你究竟跟多少个男人有过超越牵牵手的关系?——你幼儿园的不用算在里面。” 他瞅了瞅云栖,发现她真的开始回忆,心中一乐,“我的爱,你才十八岁,把你那个数取个整,再乘以五倍数,嗯,一定比我多得多。行了,宝贝儿,我们俩都把好奇心收回去吧。” 云栖想起那张结婚确认函,心里总觉得怪怪的,莫名其妙居然就被嫁出去了?! “艾瑞森,到了诺伊特我要继续学业,我觉得那里有很多需要学习的东西。” “我的爱,我的儿子们当然希望有一个聪明有教养的母亲,我会给你安排好的,就去我曾经就读的军事学院,那里有我的老熟人。你想读什么专业?” “我想过了,既然离开了地球,正如你所说,我应该有恢弘的宇宙观,而不是整天惦记着回去。我想学生物科技,对了,我还要学会开飞船。” 意识中传来卡尔的呼唤,“船长,收到求救信号!” “我亲爱的诺德夫人,我了解了,夫人的指示就是圣旨,我会把一切都安排好的。对了,泽巴待会儿把晚餐送过来,你自己先吃,我忙完就回来陪你。” 八楼驾驶舱。 诺德飘出了办公室,“可以识别信号源吗?——在太阳系应该只有我们!” “自称是佩尔森号,它的通讯代码已经通过验证。” “坐标确定了吗?” 格利泽坐在第二排的座位上,“方向可以确定,但是我们目前处于太阳系外围奥特星云当中,这里就像个蛋壳,漂浮着无数的小行星和星际尘埃——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从无数的沙子里面,把这块宝石给滤出来。” “卡洛琳,释放超级空间探测器。” “是,船长。” “卡洛斯,通过量子通信向总部询问——佩尔森号为什么出现在太阳系?” 探测器示意图出现在八楼驾驶舱全息监控屏幕上,一枚长四米,直径一米的银色圆柱体。 表面上布满了空间望远镜,电磁波扫描装置,传感器和摄像头以d元器件,以及尾部的推进装置。 这个探测器采用氢离子束作为推进动力,此外还装有四组用于控制姿态的锥形推进装置。 在星球探索号最上层的某根输送管内,探测器不断加速。 当它进入太空,从全息影像上,大家看到了推进器尾部发出来的紫色光束。 它沿着预先设定好的方向,向星际行星带飞去。 在前进的同时,探测器还环绕着它的轴线旋转。 这样,探测器所有的机载装置,可以毫无遮蔽地暴露在太空三百六十度全景当中,不会漏过任何光学和电磁信号。 在监控屏幕上,传回来空间望远镜以及电磁波扫描装置收集到的图景,望远镜的光学图景与电磁波扫描的信号标识,首先进行信息融合拼接,然后显示在监控屏幕主屏上,而探测器自身的飞行图景缩小成一个方块显示在监控屏幕的右上角。 他们的眼睛紧紧跟随着探测器的视野:这就是太阳系的外围,如果按照直径来比喻,太阳以及八大行星相当于原子核,而原子核外的广大空旷的区域就是太阳系外围,环绕着分布极为稀薄的星际尘埃和残骸。 嗯,过多的干扰物,即使方向确定,想把佩尔森号找出来,犹如大海捞针。 焦急的等待开始。 第八十八回 幽灵(二) 卡尔坐在第一排主驾驶位。 格利泽坐在第二排,作为星际物理学家,脑门上三只眼睛的眼睑已经收起,目不转睛地观察着,爪端不时轻轻地敲击着桌面。 希瑟正忙着研究硅基生物——晶宝。 而萧萧坐在她身旁,盯着监控屏幕。 “船长,总部确认佩尔森号航线,它正前往火星,准备对水晶石矿藏进行进一步勘探和开采。” “谢谢,卡洛斯。” 佩尔森号是商务部的采矿飞船,总部动作很快,刚接到罗杰号的报告,就迫不及待地启动了勘探计划。 监控屏幕右上方小屏上,除了显示探测器的飞行轨迹,还不断标记出探测器目前坐标位和运行速度。 这时,在主屏幕上的视野中,出现了一艘形状与罗杰号完全迥异的飞船。 跟随着超级空间探测器的视野,那是一个黑色三角翼形状的飞船。 三角翼上方沿着中轴线是一段半圆柱体的结构,应该是驾驶舱和船员舱。 三角翼下方正中的半圆柱体结构比上方的半径更大,长度更长,应该是货舱。 佩尔森号似乎失去了动力,它像个幽灵一样悬浮在墨色虚空中。 这里已经处于太阳系边缘,在弱引力作用下,所有物体都运动得极为缓慢。 “卡洛琳,引导探测器靠近做近距离观察。” 监控屏幕右上角小分屏上,探测器朝着佩尔森号飞过去。 靠近中。 在顶部上方悬停,开始收集信号。 “卡洛琳,通过探测器向佩尔森号发射通信信号,“乔尼亚斯,听到请回答。诺德,完毕。”” “报告船长,佩尔森号没有应答。” 诺德若有所思,皱了皱眉,“伙计们,我们需要派两艘载人探测飞船靠近佩尔森号,确认没有威胁后登舰。” “船长,我去。”船员们纷纷举起手来。 这是一艘曼努瓦飞船,诺德把目光投向了塔西娅,“塔西娅,你和约翰。注意不要贸然登舰。” 他转而望向诺伊特人,“克罗索和密特罗德一道,你们两艘飞船互相支援。” 萧萧坐在主驾驶位,塔西娅坐在副驾位置。 这是萧萧第一次操作飞船,嗯,是有些冒险,但凡事总有第一次。 “约翰,感觉怎么样?” “这简直太棒了,有上帝的感觉!” “上帝?” “亲爱的,就是地球上最厉害的神。” “哦,上帝是男的还是女的?” “他是男神。” “那他有配偶吗?” 萧萧立刻怔住了,细细回忆着云栖口中的上帝,“亲爱的,他有一个儿子叫做耶稣,耶稣的母亲叫做玛利亚,但是玛利亚是人不是神,唔,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只要是男人,无论神还是人,都离不开女人,萧萧,你说呢?” 萧萧吹出一声口哨,“宝贝儿,总结的很精辟,” “现在,上帝和玛利亚准备出发——塔西娅,设定目标坐标。” 随即,雷达监控屏幕上显示出以太阳系标准的坐标位置,母舰位置坐标,佩尔森号位置坐标,探测器实时位置坐标,银色风暴号(另外一艘胶囊飞船)实时坐标位置,黑豹实时位置坐标和飞行速度,以及指向佩尔森号的虚拟弹道航线。 萧萧没有把驾驶操作交给黑豹。 难得的机会,他得自己好好品味一下。 黑豹周围漂浮着无数形状怪异的宇宙碎石。 萧萧一脚踩下加速器,飞船速度响应异常灵敏,巨大的推背感源源不断地从加速卧椅靠背上传来,他没有介入方向控制,弹道航线的计算已经考虑了这些无处不在的太空碎石,这让黑豹负责就可以了。 监控屏幕上,银色风暴号瞬即落在了他们后面。 通讯器中传来诺德的嗓音,“黑豹,到达之后不要立即登舰,等银色风暴到达后再行动。” “收到,船长。” “黑豹,按照一百倍重力加速度前进。”萧萧吩咐道,他把加速操作交还给黑豹——这里没有行星或者恒星的巨大引力,加速度不会产生超重。 “是,约翰。” 半个地球小时之后,黑豹已经悬停在了距离母舰一百万地球公里外的佩尔森号前方。 这里是太阳系边缘地带,没有引力,没有光线,没有声音,温度在零下一千摄氏度以下。 墨色虚空中漂浮着数以万亿计的星际尘埃,就像一片死海。 这里是星系间的黑暗区域,直径达到两光年,算是太阳系的最后一道屏障。 舷窗外面漂浮着一艘炭黑色的巨型三角翼飞船。 无数零落的星际尘埃陪伴着这艘幽灵飞船,如果没有星球探索号经过,它将在这永远流浪。 “黑豹,启动探照灯。” 一道白色光束从黑豹的前端射出,照向佩尔森号。 “塔西娅,在水平方向做近距离环绕观察。” 黑豹沿着一条与佩尔森水平的圆形轨道,按照顺时针方向做环绕运动。 萧萧解开安全带吸附扣,他的身体像羽毛一样忽地飘到空中,晶宝感受到了异样,从他的胸口衣袍中悄悄探出头,一条细长的触手在空中舞动着。 他们处于完全失重状态。 萧萧身体呈水平,两只手扒在扇形舷窗上,朝硕大的佩尔森号望去。 这是高等级文明的杰作,即使只是一艘采矿船,船体的制造工艺依然令人震撼。 某种黑色金属打造的船身,浑然一体,无法找到一丝焊接缝,它光滑的表面在黑豹探照灯的白色光束下反射着暗黑的幽光。 萧萧调用头盔上的雷达系统,开始进行三维扫描建模和热成像雷达侦测。 嗯,这是个大东西,如果从上空俯视佩尔森号,那是一个巨型等边三角形,边长二百九十地球米。 三角翼一个顶角上方,沿着一条中轴线,有一段半圆柱体的构造,半径十米,长一百五十米。 半圆柱体靠近三角翼顶端的部分,是一个斜切的圆切面,应该就是驾驶控制舱。 视野中,黑豹已经靠近三角翼的前端。 塔西娅坐在副驾驶位上,正在摆弄计算机。 突然,计算机的屏幕忽地一闪,亮了,里面传出杂乱的声音,尖得刺耳。 第八十九回 幽灵(三) 那是一段快节奏、带着密集鼓点、类似摇滚乐的玩意儿......晶宝从衣袍中溜了出来,触手一端粘附在舷窗上,整个身体开始像钟摆一样在船舱中来回摆动。 “塔西娅,这是什么该死的鬼东西,把它关上。” “可我不知道它怎么冒出来的。” “关上!” “黑豹......”塔西娅开始高声尖叫。 摇滚乐停了,里面传出一声巨响——砰的一声,“塔西娅,你把它怎么了。” 屏幕上返回一行字,“语音处理装置失灵,需要维修。” 塔西娅看了看面前悬浮的黑色飞船,把脑袋凑了过来,屏息凝神悄声道,“萧萧,那里面有鬼!” “亲爱的,过去,在地球上的时候,也许我会相信,可现在,我不相信万物有灵论。” “哼,不相信。那你怎么对付——没事,这种情况交给女人,女人能对付!” “我承认,女人的确有一套!”萧萧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宝贝儿,靠近驾驶舱,我们做近距离观察。” 黑豹悬停在佩尔森号驾驶舱面前。 探照灯的白色光束照亮了黑豹与佩尔森号之间的几颗形状怪异的星际碎石,古怪的阴影投射在佩尔森号驾驶舱带状舷窗上。 白色光束视野中,空无一人。“塔西娅,用探照灯把里面全部扫描一遍,不要漏过一个角落。” 白色光束缓缓地扫过驾驶舱,塔西娅的声音放低了些,“萧萧,我说过吧,这里没人,活的死的都没有,但是有鬼!” 萧萧望向黑豹全景雷达侦测屏幕,上面没有热点,没有生物,没有智慧生物。“宝贝儿,佩尔森号怕是见鬼了,居然没有开启光子屏蔽罩。” “萧萧,知道鬼最怕的是什么?” “你又有高论?” “女人——待会儿上去带上我。” 通讯器中传来诺德的指令,“黑豹继续做环绕观察,等待银色风暴。” “银色风暴你如果十分钟内不能赶到,以后就叫做蜗牛!” 银色风暴出现在了佩尔森号后方。 “气密舱在底部,黑豹由塔西娅驾驶,银色风暴由克罗索驾驶,密特罗德和约翰做登舰准备。黑豹在三角翼的前端,银色风暴在后端,你们继续扫描佩尔森的情况,有情况及时相互支援。” 两艘胶囊飞船的速度调整到与佩尔森号一样,现在三艘飞船处于相对静止状态。 萧萧换上了舱外宇航服,尽管变成诺伊特仿生人的他不需要氧气,也不需要保持体温,不怕宇宙射线,没有排泄物,但是他需要宇航服上的动力推进装置。 “萧萧,你要小心,我等你。”塔西娅在气密舱的舱门闭合前叮嘱他。 “宝贝儿,放心。” 气密舱的舱门合上了。 黑豹外舱门打开,萧萧轻轻一蹭舱门边缘,跳入虚空。 他的身体悬在空中,突然进入这样漆黑而深邃的空间,萧萧的手和脚有些不知所措,他感受着那种身处电梯井却又不会下坠的神奇感觉。 面前悬浮着几块灰不溜秋的碎石块,小的就只有拇指那么大,大的差不多拳头大小——这些可是飘了几十亿年的星际尘埃。 他伸出手去,轻轻碰了碰正好飘过的碎石。 碎石有鸡蛋大小,在头盔上的照明光下,银灰色表面闪烁着奇特的黑芒。 萧萧一把将它捞入掌中,好奇地研究起来。 岩石表面凹凸不平,充满了蜂窝状孔隙——做样本不错,带回去给云栖看看,还有希瑟,他把这块宝贵的石头塞进了宇航服裤袋里面。 通讯器里面传来了诺德的声音,“约翰,你打算跟这些石头作伴吗?” 萧萧伸出拇指,在右掌中找到推进器控制面板。 不得不说,整个设计非常巧妙。 宇航服与推进器相连,右掌手心设置圆盘状控制面板,圆盘表面有一个指南针式的旋转棒,旋转棒两端各有一个接触式控制按钮。 推进器呈圆盘状,踩在脚下,有一种脚踏祥云的感觉。 不用担心推进器与身体分离,它与宇航服紧密连接在一起,推进方向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想去哪个方向,旋转棒拨到对应角度,按下去,加速度与按压力度成正比,停止按压,对应方向加速完全停止。 身体朝着那个方向呈匀速直线运动,想要停下来? 只需要按压旋转棒另外一端反向按钮,加速度与按压力度成正比,重重按下去,身体立即停下来。 萧萧拨了拨旋转棒,一按加速钮,朝着三角翼后端船体底部的气密舱飞去。 宇航服内置通讯器中传来了密特罗德兴奋的声音,“约翰,很荣幸与你一起执行任务。” “密特罗德,我有同感。你觉得里面是什么情况?”萧萧问道。 “这种情况我们以前碰到过,唔,我怀疑他们不是死了就是离开了这艘船,否则这艘舰船不可能在这里飘荡。” “那里面会有危险吗?” “嗯......我们得小心翼翼看好脚下,说不定那下面藏着几只臭虫。” 当萧萧赶到的时候,密特罗德已经等在三角翼尾部的气密舱外面。 他飘到气密舱门右侧,伸手一按——舱门打开了。 “哥们儿,你怎么打开的?”萧萧凑了上去,舱门看上去无比光滑,没有任何按钮。 “在这儿,”密特罗德把他的手拉过去,伸到门边靠近顶部的位置,那里隐藏着一个圆形按钮,只是按钮边缘与门边完全契合,在这黑暗空间里,仅凭肉眼根本找不到。 “这是星航所有飞船的通行设计,只有内部人知道,实际上当巡航者靠近母舰的时候,通过系统验证之后,也是通过这个按钮自动开启泊船舱。” 他们俩飘入气密舱,舱门在身后自动合上。 萧萧掏出质子枪,密特罗德掏出光波刀。 密特罗德走在前面,他飘到气密舱门的同一个位置,一按,通往飞船内部的气密舱门打开。 里面一片黑暗,一片死寂。 萧萧头盔上的热成像侦测启动。 两人宇航服自带的头顶探照灯打开,探照灯的白色光束下,飞船里面看上去井然有序。 他们首先进入处于飞船底部的货舱,这里没有分层,是一个长约一百五十地球米,半径二十五米左右的半圆柱体空间。 货舱中放置着一排排整齐的货架,不过货架上空荡荡,连储备物资也没有。 第九十回 幽灵(四) 通讯器中传来密特罗德的声音,“哥们儿,我怀疑佩尔森号遭遇了太空劫匪——他们被打劫了。” “那舰员呢?劫匪也要人?” “可以勒索赎金。我猜想是这么回事。” 他们在推进器的推动下,徐徐向前飘去。 萧萧的中控不断对所处空间进行空间扫描建模和红外成像雷达侦测。 他们到了中层的船员休息舱。“密特罗德,我启动雷达侦测扫描了一遍,船员休息舱共有三层,一层主要包括中央通道和两侧生活娱乐区,二层和三层是宿舍。” 探照灯视野中,宽敞的通道两侧摆放着健身娱乐装置,沿着带状舷窗一排蓝色水流体沙发,沙发前面整齐排列着各式运动装备,主要是太空漫步机。 越过健身娱乐区域,右侧地板上出现一块凹陷,萧萧飘了过去,“密特罗德,这里还有游泳池,不过没有水。” “约翰,一层有生物吗?”诺德发来询问。 “没有任何发现,没有打斗的痕迹,没有尸体,现场显得井然有序。” “离开生活区域,我们需要立即控制驾驶舱,并对飞船动力系统进行评估。”通讯器里面传来诺德的指令。 他们加速往驾驶舱飞去,没多久进入中央驾驶控制舱,身后的气密门随即自动关闭。 密特罗德走到驾驶台,按下蓝色启动按钮。 瞬间,舱顶的白色大灯豁然点亮,佩尔森号量子计算机系统启动,各种监控屏幕闪烁起来,飞船的各项工作参数开始哗哗地滚动起来。 “密特罗德,报告飞船状况。” “船长,佩尔森号动力系统正常,目前还保留三分之二动力储备,光子屏蔽罩功能正常,亚氢火箭弹未使用——无法解释船员消失的原因。” “我们已经收到总部指示,如果飞船动力系统正常,动力储备足够,就得把它带回距离四点七八光年的普特彼殖民星球,那里有商务部的星际船坞,可以对飞船做进一步的检查。密特罗德,你和约翰负责驾驶佩尔森号前往普特彼,有问题吗?” “报告船长,我们尚未完成对飞船的全部区域进行安全扫描。但,初步判定所有船员已经弃船,因为我们所经过的区域均未发现船员踪迹。” “伙计们,这是个大家伙,而你们只有两个人,我不指望你们能够把佩尔森号每个角落清扫一遍,不放过一条星际毛毛虫,这恐怕得花一天才能完成。把驾驶控制舱的气密门锁住,你们就待在驾驶舱里,我们需要把这艘船带回去,就这样。” “是,完成任务后,我们将乘坐星际客运飞船返回总部。” “密特罗德,我们的捷径入口一致,你们驾驶佩尔森紧紧跟随罗杰号。每隔十分钟做一次安全确认。” “是,船长。” “黑豹和银色风暴返回罗杰号。” 监控屏幕上,按照太阳系标准,以太阳作为参照物的三维坐标系中,显示出来三个橙色亮点——黑豹、银色风暴和佩尔森号。 “报告船长,超级空间探测器没有发现异常。” “卡洛琳,进行探测器回收。” “是,船长。” “密特罗德,按照一百倍加速到距离罗杰号一公里外的位置。完毕,诺德。” “是,船长。完毕。” 罗杰号顶部布置了全角度超级空间望远镜,在监控屏幕上的不同的分屏中,探测器正在返回,黑豹和银色风暴正在返航,佩尔森号正向罗杰号驶来。 诺德吩咐道,“卡洛琳,切换到主坐标参照系。” 监控屏幕上出现了按照南门二、西角三和天船五三个恒星团建立的三维参考坐标系,里面标出了捷径入口位置,诺伊特星球位置,太阳系坐标以及目前飞船的坐标位置。 监控屏幕上,超级空间探测器正在靠近。 确切地说,他们已经可以从舷窗看到它,尾部喷射着紫色光束,正向着罗杰号的顶部回收舱靠过来。 在靠近的时候,尾部推进器熄火,改由四组负责调整飞行姿态的微型推进器,完成最后的入舱动作。 播放器中传来卡洛琳甜美的嗓音,“报告船长,探测器回收完成。” “卡尔,与密特罗德核对捷径入口坐标。” “报告船长,完成核对。” 监控屏幕上,三艘飞船正在迅速地靠近罗杰号。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幽暗空间中,三艘飞船——三角翼飞船佩尔森号居中,胶囊飞船黑豹和银色风暴一左一右,出现在罗杰号附近。 “报告船长,黑豹和银色风暴已返回。” “很好。卡洛琳,通知佩尔森号:按照一千倍重力加速度前往捷径入口。” “是,船长。” 耳畔传来卡洛琳对所有舰员的广播,“十分钟后罗杰号即将前往捷径入口,一千倍重力加速度。警告:所有人回到液压床,倒计时开始:十分钟。” 舰员们纷纷前往休息舱。 诺德飘进了七楼船长舱。 云栖漂浮在会客厅的舷窗前,正焦急地打量着悬浮在罗杰号附近的佩尔森号,一听到他进来,立即转过身来,“艾瑞森,我需要跟你谈谈,” “我的爱,才分开这么一小会儿你就迫不及待地需要我,到达捷径还有十个地球小时,一千倍重力加速度可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好好孕育下一代。” “艾瑞森,别打岔,别油嘴滑舌。佩尔森号为什么会被弃船——这艘飞船肯定有问题!” “我亲爱的诺德夫人,当我发现佩尔森号的时候,满心欢喜,本想让乔尼亚斯给我捎点火星葡萄汁回来。可惜,这家伙碰到了令人讨厌的坏运气——居然和他的船员一块消失了!” 诺德高耸的眉骨微微一皱,“他是我的校友,长我大概......五十一届,这样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船长居然未发一枪一炮就弃船逃跑——我为他感到羞耻。嗯,宝贝儿,看样子胆量的确与年龄成反比,乔尼亚斯就是个例子。你别担心,他们肯定被打劫了,就是这么回事。” “太阳系里面还有其他种族,而且居然能打劫你们,这说明地球将会受到威胁!” “夫人,据我所知,太阳系只有地球和泰尼特星球——也就是你们的火星上有智慧生物,而且都还没有进化到能够打劫我们。唔......我猜想这伙劫匪是在其他地方瞄上佩尔森号的,得到他们想要的就离开了,所以你不必担心。” “可是......你不要这么武断嘛,我们地球人有句老话,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小心驶得万年船......哎哎,等等啊,你急什么,不要总想着那种事,听我说,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第九十一回 捷径(一) 诺德伸手牵住云栖,“宝贝儿,飞船马上就要出发,乖......” 他们一前一后飘进液压床,安全扣闭合。 云栖依旧担心,“艾瑞森,你应该好好再检查一下那艘船,你要相信女人的直觉!” “女人的直觉?——宝贝儿,你的直觉用在我身上,很准,不过嘛,宇宙中的事,我更相信自己的经验!” 诺德皱了皱眉,将她搂在怀中,凉飕飕的唇吻住她的锁骨,那抹柔滑温腻让他心头暖了暖,他试探着问:“我的爱,你是在担心佩尔森号还是在担心里面的人——嗯,是约翰吗?” 云栖将身体放平,漆星般的眸子瞅着诺德,敛藏住焦虑,“那艘船就是掉到黑洞里面都跟我没有半点儿关系——我一点儿都不会为它操心。你是船长,在那艘船上的是你的舰员——难道你不为舰员安全担心吗?” “我的爱,我,包括星球探索号上所有的舰员都是军人,我们每个人随时都准备着为星球奉献生命。现在只是把佩尔森号带回去,这种事宇宙中多得是,我们经常处理,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哦,”云栖稍稍释然,她没有再看诺德,凝视着白色天花板,缓缓道:“艾瑞森,马上就要到诺伊特了,我有些害怕,上次你说过,你的母亲不被家族认可,那你的父母亲会接受我吗?” 看到她开始为他们的未来考虑,诺德咧开嘴笑了,将云栖又搂紧了些,“我的爱,你是我人生的最后一个过客,最后一个春天,最后一场雪。没有人可以改变这一切,除了我们自己。你爱我吗?” 说着,他伸手把云栖的头转了过来,金色眼眸注视着她。 云栖望向他,瞬即沉溺在那片暖洋洋的金色海洋中,“我爱你,过去我没有发现,只是觉得跟你在一起很开心,现在我明白了,我爱你,喜欢你的陪伴,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地球多好。” “很好,我考虑考虑,”诺德嘴角翘起,眨了眨眼睛,又问:“那欧阳云飞呢,嗯,先说一千五百年后那个?” “唉,我跟他相处的时间,只有短短十一个小时,”云栖目中似有泪光涌起,有些人,如同昙花一现,虽只是一瞬,却如同烙印般刻骨铭心。 诺德目光一凝,有些后悔,连忙转移话题,“那个萧萧呢?” 云栖心中一惊,笑嘻嘻的问:“嗯,萧萧,你怎么想起他来了......他不是在地球吗?” “唔,如果他不在地球,而是在这艘飞船上,而且不再是螣蛇,而是人,我说的只是如果......嗯,你心里还会惦记着他吗?” 在诺德面前,云栖简直可以去评选奥斯卡影后,她目光坚定地看着诺德,淡淡笑道:“他就像一个纯洁、不通人事的孩子,却又有着千年智慧,对我来说,他是一个忠诚的伙伴,不管他在哪里,我都希望他能够永远平平安安的。” “我的爱......我明白了,你放心,他一定会平平安安的。” ...... 液压床里面温度很高。 主卧播发器中突然传来卡洛琳的声音,“船长,发现新情况。” 诺德轻轻嘘了一声,“卡洛琳,云栖睡着了,等我来八楼驾驶舱处理。” 他蹑手蹑脚地解开安全扣,轻轻一蹭液压床边缘,飘到空中,又将云栖的安全扣闭合,转身离去。 诺德来到八楼驾驶舱,卡尔斜靠在加速卧椅上。“船长,我们发现佩尔森号正在持续对外发送不明电磁脉冲信号。” “卡洛斯,呼叫密特罗德:进行全面扫描,佩尔森号为什么持续发送电磁脉冲信号。完毕,诺德。” “船长,密特罗德回电:佩尔森号的舰载系统并未发送任何电磁脉冲信号。关于信号源还需要进一步排查。需要停止靠近捷径入口吗?” “卡洛斯,回电:不需要,按照原计划前往捷径入口。继续紧随母舰,同时排查信号源位置。保持每隔十分钟进行一次安全确认。” “是,船长。” 监控屏幕上,罗杰号和佩尔森号呈现两个橙色亮点,虚拟航线指向捷径。 “格利泽,你怎么看?” 格利泽庞大的身体坐在加速卧椅上,椅背大概一百二十度角,三只小眼睛微微闭着,突然睁开了,“诺德,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这艘舰船会在这里游荡,而且上面没人。” “嗯,你继续。” “当然,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不速之客的来访,或者突发的传染性疾病被迫撤离,或者某种突然性、致命性的打击——但是,又不像是打击,因为,他们似乎根本没有做出任何抵抗。所以,我建议密特罗德和约翰待在宇航服里面,我们没有办法确定佩尔森号船体内是不是含有某种致命病毒或者细菌。” “谢谢,很有价值的建议。卡洛斯,向佩尔森号传达我的指令,第一,继续待在宇航服内,防止不明致命细菌或者病毒。第二,对于未明来源的电磁脉冲信号,有针对性发送电磁干扰波。第三,不要踏出驾驶控制舱,保持气密门锁定。” 六个小时后。 “船长,收到佩尔森号报告:我们已经找到电磁脉冲的信号源——在二楼生活区,发现透明的卵状物,就是这些卵在发送电磁脉冲信号。” “卡洛琳,呼叫希瑟前来驾驶舱。” 大概过了十分钟后,希瑟游了进来。“诺德,卡洛琳已经把情况告诉我了,等佩尔森号到达捷径入口,我希望能够登舰调查。” “希瑟,现在情况不明,我不建议你前往那艘船。” “诺德,我不但是你的妹妹,还是星际生物学家,进行调查是我的责任。” 诺德没说话,抬眸望向监控屏幕,屏幕上,佩尔森号与罗杰号距离保持一公里,正驶向捷径,还剩下四分之一的距离,沉吟片刻,“唔......进入捷径后,你们很快就会到达普特彼星球,好吧。” “卡洛斯,呼叫密特罗德:在捷径入口等待希瑟登舰。希瑟将协助你们进行调查。” “船长,收到密特罗德最新的报告:一共发现透明球状卵十一枚,均为半径十厘米左右,欢迎希瑟。” ...... 耳畔传来了卡洛琳的声音,“船长,目前距离入口三十六万公里,即将在十分钟后到达,开始减速!” 监控屏幕上,一个屏幕显示着正常的空间,墨色空间中群星闪烁。 而在另外一个屏幕上,显示着以超空间扫描为基础的计算机图像,捷径被标记成绿色网格背景上的蓝色亮点——正对着飞船的前进方向。 靠近中。 第九十二回 捷径(二) 蓝色光点越来越大。 星球探索号悬停在空中。 卡洛琳的声音,“报告船长,佩尔森号到达。” 监控屏幕上出现了佩尔森号以橙色亮点显示的坐标位置,就在星球探索号一千米范围内。 “船长,目前距离捷径入口十万公里。” “卡洛琳,释放超级空间探测器对捷径入口实施探测。” 监控屏幕上,右上角产生了一个分屏,那是探测器的飞行图景,而屏幕当中返回了探测器的视角。 探测器缓慢地旋转着,朝着蓝色光点飞去。 不断靠近。 那不再是一个蓝色光点。 在不断放大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用蓝色力场线勾勒出来的喇叭形入口,不断收缩的圆形曲面,最后卷曲成一个致密的力场管道,越靠近圆心力场线显得越来越致密。 探测器并没有停留,在卡洛琳的操作下,尾部推进器喷射出紫色光束,刹那间,那抹紫色光亮消失在蓝色曲面的喇叭形入口当中。 “船长,需要等待大概十分钟。” “希瑟,你进行登舰准备。卡洛斯,呼叫佩尔森号,进入星球探索号一百米外,等待希瑟登舰。” 幽暗空间中,暗黑色的三角翼飞船出现在舷窗外面。 从星球探索号的驾驶舱,还能看到密特罗德和约翰身穿白色宇航服的身影,大家朝他们招了招手。 监控屏幕上,希瑟身着白色宇航服,离开星球探索号底部泊船舱,脚下的圆盘状推进器喷出紫色光束,向佩尔森号底部气密舱飞去。 监控屏幕上没有探测器的视野,也没有它的飞行图景,它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无法将电磁波传回来的世界。 所有人都在等待。 这时,驾驶舱传来了热烈的掌声。 一个圆柱状物体从那个蓝色网状曲面呈现的圆形喇叭口中钻了出来,监控屏幕的右上角,又出现了探测器的飞行图景。 它完好无损,尾部的激光推进器冒着紫色光束,朝着星球探索号飞过来——靠近——接着它的尾部推进器关闭,四组微型推进器启动,它回到了顶部回收舱。 “卡洛斯,通知佩尔森号,准备进入。” 监控屏幕上出现了佩尔森号,暗黑色巨大的三角翼飞船,尾部喷射出一排紫色光束,朝着蓝色光点飞去。 靠近,钻了进去。 一瞬间,三角翼飞船消失在蓝色光点中。 监控屏幕上只剩下那个蓝色光点。 肉眼通过扇形舷窗搜索出去,幽暗的空间中,没有蓝色光点,没有三角翼飞船,只有墨色虚空伴着背景中的小星星——那艘三角翼飞船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这是来自佩尔森号的评估报告,关于那十一枚蛋。 报告上详细给出了数量,尺寸,以及观察描述:透明蛋,圆周半径达到十一厘米左右,由于处于失重环境,它们呈现为完美的球体。表面为黑色,异常光滑,照射光束可以穿透。我们敲开其中一枚蛋,里面充满粘稠的透明液体,在液体中发现了某种尚未成熟的昆虫幼体,由于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目前无法确定昆虫类型,来源以及发送电磁脉冲信号的机制。 “这鬼东西会发射电磁脉冲信号?”诺德若有所思,转身把报告递给了格利泽,“格利泽,你看看!” 格利泽接过报告,眯着眼睛逐字细细研读,读完了,他那三只圆眼睛已经瞪得溜圆,沉吟着说,“船长,看上去应该是节肢类动物,在各个星球上分布很广泛,可为什么会出现在佩尔森号生活区域?” 诺德蹙眉思索着,“有可能是劫匪留下来的。如果属实,我想不出他们想干什么,能干什么,但我从来就没有觉得昆虫是什么好东西。” 看着这些篮球大小的虫卵,诺德浑身起鸡皮疙瘩,在诺伊特这样的冰寒星球,昆虫很少见。 在地球上,如果在床上发现一只普通的室内蜘蛛,都会让他胆战心惊好一会儿。 他无法忍受这种腿很多,脚上还长毛的动物,还有臭虫,蟑螂。 第一次在地球上看到蟑螂的时候,他的心蹦到了嗓子眼儿,立即拔出了质子枪,以至于质子光束在衣橱上留下了一个半径一厘米的圆形孔洞。 “卡洛斯,把这份报告传回总部,请示是否需要将它们清除。” 漫长的等待。 “船长,总部指示,不必清除,随佩尔森号带回普特彼星球,那里有星际生物研究基地。” 诺德皱了皱眉,令人恶心的昆虫,那帮顽固的老家伙们从来不考虑这东西的危险性。“卡洛斯,告诉希瑟,对虫卵周围采取降温措施,避免它们过早的孵化出来,到了普特彼立即移交出去。” 云栖飘进了八楼驾驶舱,坐在驾驶卧椅上,在格利泽旁边。 格利泽把头凑了过来,“云,你马上就会见到宇宙中最令人惊叹的杰作。” “捷径是你们建造的星系间通道?” “是的。” “为什么佩尔森号前往另外一个星系也会通过这个通道?” “因为这只是一个超维空间的入口,去往哪里由飞船自己决定。” “那其他智慧文明可以使用这个通道吗?我只是做个比喻,假如地球人类也进入这个通道,他们可以去到想去的地方吗?” “不,亲爱的,通道只是入口,进入以后,还需要有切克斯坦引擎才能把飞船带到目标位置。” “切克斯坦引擎?” “这其实是一种超光速引擎——它的发明者叫做切克斯坦。” “那......如果没有这样的超光速引擎呢,进入了——会发生什么?” “嗯,这是个好问题。让我想想......”格利泽的三只眼睛眨巴着,沉吟片刻,“亲爱的,如果没有超光速引擎,飞船将迷失在超维空间,无法出来。” “啊,” “当然超维空间并非像鸡蛋一样严丝合缝,从超维空间的某些缝隙间,飞船也许可以钻出去,比如入口和出口就算是一种缝隙,而某种超强引力环境——比如黑洞,或者类星体,它们有可能使得超维空间发生扭曲产生缝隙。” “所以,我们的捷径通常设在星系之间的弱引力环境——这样使得捷径受到的干扰最小,工作最为稳定。” “格利泽,捷径是超光速粒子通道——也就是说我们将以超光速运动,我们会变形吗?” “不会,这就是神奇的地方。亲爱的,你马上就能体会到。” “卡洛琳,星球探索号准备。”卡洛琳的优雅声线再次响起,“全体舰员注意,即将进入捷径,请做好准备。五分钟倒计时......” “云,你如果对空间物理感兴趣,我可以把你推荐给我的导师。” “真的可以吗,我还想学习飞船驾驶。” “哦,想要驾驶飞船,你需要加入星际陆军,飞船可不是平民可以随意驾驶的!” “格利泽,那你也是星际陆军吗?” “当然,星球探索号上所有舰员都隶属于星际陆军。” “那你是先学习空间物理,再加入星际陆军,还是?” “我毕业于军事学院的空间物理博士专业,所以毕业以后就进入陆军服役。” “所以我如果进入军事学院学习,将来就能成为一名飞船驾驶员。” “云,你知道吗——在军事学院学习是免费的,你不需要花一分钱!” “太好了,你知道我......没钱,就是买杯果汁的钱都没有。” “你如果愿意,等到了诺伊特我就可以帮助你申请。” “我愿意,我恨不得现在就申请!”云栖暗暗高兴,哼,靠诺德,被卖了还要替他数钞票呢。 “在诺伊特,星球联邦政府有句话——‘人是第一重要的,其余一切都是人的劳动成果。’任何人只要愿意接受教育,星球都是欢迎的。你甚至不需要参加任何入门考试就可以申请,但是,如果你要学习空间物理,我会建议你提前准备数学和物理知识。而且,如果你要学习飞船驾驶,体能训练也是必要的。” “我明白了,我一定努力准备。” 监控屏幕上,星球探索号快速地向蓝色光点靠近。 他们注视着,捷径入口从一个无穷小的蓝色光点,不断扩大,成了一个直径一米的蓝色网状曲面喇叭口。 亮点不断变大,当星球探索号接触到入口,就在那一瞬间,喇叭形入口急速扩张,以容纳星球探索号椭圆形的横剖面,仿佛张开了蓝色火焰般的双唇,飞船钻了进去。 在监控屏幕上,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一个与飞船运动方向垂直的空洞。 空洞的大小与飞船的大小恰恰契合,空洞里面,一道道由红色、黄色、蓝色的光束旋转着,交织在一起,却并不混合,它们组成的三色的光子漩涡流,涌向前方。 你不会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因为肉眼所及,没有星系,只有流光溢彩的世界,让人永生难忘。 监控屏幕上,蓝色网状曲面更加致密,三维坐标系依然存在,太阳系依然存在,诺伊特星球依然存在,没有卡洛琳的友好提示。 但在坐标系中,太阳系与诺伊特成了隔壁邻居,就像是两个房间,那个供飞船钻入的喇叭口仿佛是两个房间之间的一道门,门的这边是太阳系,门的那边就是诺伊特所在星系,这是一道神奇的星际之门,比纸还要薄,却连接着距离二十点三光年的俩个星系——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第九十三回 捷径(三) 在飞船穿越过程中,监控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分屏,屏幕中的全息影像展现了两片完全迥异的星系空间。 随着飞船的不断穿越,飞船的后半段还在太阳系,而前半段已经处于另外一个星系,船身显得不再连续。 很快,船身进入了那个红矮星主导的星系。 格利泽说这是他们的母星系,那颗红矮星叫做——‘克拉斯’。 当飞船完成整个穿越过程之后,在超级空间望远镜的视角下,飞船身后的捷径入口缩小成了一个小小的蓝色亮点。 云栖看得张目结舌,合不拢嘴。 意识中传来诺德洋洋得意的嗓音,“宝贝儿,我听到你不停地发出‘哇’‘啊’的惊叹——是不是为能够成为一名具有恢弘宇宙观的宇宙公民而兴奋不已,你们地球人可有句老话。” “啊,不会吧,你还知道地球老话?” “当然,你很快就会遇见宇宙中最为广博、最令人惊叹的文明,地球上发生的一切,早就存在我们的图书馆里了。” “别吹了,什么老话?先说来听听!” “喝水不忘挖井人,嘻嘻,你可得好好想想,怎么感谢我,我的诺德夫人,今晚我们可以试试那种姿势......” 在意识中与诺德对话的云栖,脸立刻红透了,要死啦,这人真是......像头饿狼一样,永远都喂不饱。 “哼,作为星球联盟最年轻的船长,整天惦记着夫人,我都替你羞愧。” “羞愧?”诺德呵呵一笑,“你的确应该为我感到羞愧。” “羞愧什么?” “我的父亲,伟大的星球联盟司令,虽然已经年逾五百,每天都要吃肉,还不止一顿,跟他相比,我简直吃不饱饭,你的确要好好反省一下。” “不会吧?”云栖下意识地伸手捂住嘴,“你五百岁的老妈居然能够......” 这回轮到诺德后悔了,“唔......这事不要跟我妈提。” 有鬼......云栖立刻领悟了,呵呵冷笑:“原来你老爸五百岁了,还在外面偷腥。你呢?到了诺伊特,会不会跑到外面鬼混?” “当然不会。”对付女人经验丰富的诺德断然否认。 云栖冷哼一声,“你肯定见识过我们地球女人的招数......” “什么招数?” “嗯,”云栖呈现凝思状,温柔地开始数落,“什么情蛊啊,咒术啊,你夫人我样样精通,不知道在您这位学识渊博的社会学博士,这些神奇的地球魔术有没有听说过呢?” 当然是假的啦,云栖也特别怕虫子,吓唬诺德的。 “夫人......”诺德兴奋地说,“你给我下了情蛊?” “嗯,当然,我特地为你炼制的,用的毒虫你见都没见过,但是,一旦看到,我保证你吃不下睡不好!” “是什么鬼东西?” “那玩意有很多很多的脚,还有两只大钳子,特别毒。” “呀,这真是太好了。” “好?”云栖瞪大了眼,“你喜欢,不怕死,不怕很多脚的虫子?” “喜欢,我知道你们的情蛊都会反噬,如果你对我变心,嘿嘿......” 云栖冲着上方翻了个白眼,这家伙敢情成精了。 诺德看了看时间,“宝贝儿,我们很快就会降落,你最想做什么?作为主人,一定会满足你!” “我想看大海,想爬山,整天待在飞船里,我都快被憋疯了,到了星球上,我们去海边,好好看看大海,吹吹海风。” 诺德立刻调阅了21世纪地球人的生活,“坐在海边,喝着啤酒,吹着海风——诺伊特也有,肯定能让你兴奋不已!” “我对你的话持怀疑态度,你小时候肯定没让你的父母亲省心过。” “宝贝儿,你太了解我了。关于大海,我会让你如愿的——裹着白色保温服,套着白色保温头盔,坐在海边,吹着海风,喝着冰镇火星葡萄汁——别担心,我就在你身边。” “保温服,保温头盔......冰镇葡萄汁?” “是这样的,那是一个美妙的冰雪世界,白雪皑皑,冰雕玉琢,我没办法给火星葡萄汁上保温,所以,那些美味的火星葡萄汁大概会在十秒之后变成冰镇葡萄汁,大概在二十秒之后就会成为葡萄冰棍,嗯,冰棍的味道更好些,到那个时候,你先别贪嘴,数到二十再吃。” “宝贝儿,再补充一点儿,你裹上白色保温服,套上白色保温头盔特别像地球上的——北极熊。怎么样,我们俩恰好配成一对儿。” 意识中立刻收到了诺德发来的图像,两头肥大健硕的北极熊,裹着雪白的熊皮大衣,并排坐在浮冰上,不远处冰面上,一头特别萌的小北极熊正在与海豹玩耍...... 云栖沉默了,过了一会儿,又好奇地问:“艾瑞森,除了北极熊,待会儿下了飞船,你还有什么惊喜等着我?” “宝贝儿,你也说是惊喜,先有惊才会喜,对此我保持缄默。” “我亲爱的诺德,看来你喜欢惊喜,我会让你如愿的。” 监控屏幕上,太阳系已经消失不见,星球探索号处于克拉斯星系,虚拟弹道航线指向诺伊特星球。 幽暗的空间中,出现了一个散发着暗淡红光的红矮星——克拉斯。 八楼驾驶舱欢腾起来,舰员们激动地鼓掌、吹起口哨。 卡洛斯飘到诺德身旁,“船长,佩尔森号已经安全到达普特彼星球,” “谢谢,卡洛斯,指示他们尽快返回诺伊特。” 三维播放器中传出一阵纷乱的干扰信号。 紧接着,船舱的操控台后面,三维影像生成器投射出一位身着火红色紧身短裙的格瓦特女人。 她细短的胳膊向高处伸展,两个圆圆的手掌比出一朵花瓣。 她的身材呈现椭圆形(上椭下圆),胸部显出三个特别突出的部分,仿佛一株棕榈树上挂着三粒硕大饱满的棕榈果,棕榈果在红色紧身裙的包裹下,显得异常圆润结实。 她在跳芭蕾舞。 椭圆形身体快速旋转着,一条小短腿撑住大比例的身体,另外一条小短腿悬在半空中,播发器中传来尖细的嗓音,“知道丝莲娜吗?每天坐在电脑旁,工作过度,刺激过多,压力过大,细胞在一天一天膨胀、油腻,想要像她一样吗?——如燕轻盈,似莺娇软,每天都用一点点,格瓦特的骄傲——丝莲娜,每天瘦一点,丝莲娜,享“瘦”就这么简单!丝莲娜,我再重复一遍,减肥治疗专家强烈推荐,主治减肥,包括细胞减肥,头部减肥,腰部减肥,大腿减肥,无论哪个部位,看不顺眼就每天涂一涂,包管瘦下去,我重复一遍,完美形体就在——丝莲娜。” 接着,伴随着火红色椭圆身体的快速旋转,音乐中传来一阵如同猫头鹰般的欢呼怪笑——三维影像忽地一闪,消失了。 “云,她美吗?”格利泽扭头望向云栖,语调变得温柔许多。 “她?丝莲娜?” “就是那位芭蕾舞演员——她叫波密特娜,我获得了发现者勋章,这次回到格瓦特,我将向她求婚。” 云栖感觉像吞了只苍蝇,头皮发麻。 想着那紧靠一只锥形短足滴溜溜转动的土豆型美女,而且这位美女,将要与另外一个大土豆架在一起生儿育女,禁不住想笑。 她面带微笑啧啧两声,为了应付诺德,她早就练得一身口不对心的嘴皮子功夫。 “她好美,让我想起来地球上的椰子树,我想,只要是男人都会记住她、放不下她——她的追求者一定很多吧?” “云,的确很多,像地球上的蚂蚁一样,不过,只有我是有知识、有内涵的理工男。” “格利泽,祝你顺利把她娶回家。” 舷窗外面,突然出现了一个小行星大小的暗黑天体。 那是一个陀螺型的巨大飞行物,天体表面透着点点蓝色光芒。 借着那点点的蓝色幽光,可以看到暗黑的陀螺表面。 上面正张开一道道光华四射的方形门,一艘艘大小各异的飞船,从门口探出头,嗖的一闪,飞入幽暗空间。 舷窗外面,原先幽寂的空间显得热闹非凡。 各式各样的飞船正从星球探索号窗前闪过,播发器中传来卡洛琳甜美而兴奋的嗓音,“所有舰员进入液压床,十分钟后进入降落轨道,星球探索号将在一个小时后进入空港。” 云栖躺在液压床上,心潮澎湃。 终于不需要窝在飞船里面做宇宙公民,那感觉不像是具有自由意志的公民,倒像是一个囚犯。 她更喜欢地面生活,每天能够脚踏实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想去哪儿去哪儿,尽管脚下的地面不是地球,周围的人不是地球人。 那又能如何?! 总有一天,未来的地球人会跟自己一样站在其他星球的表面,呼吸着不一样的空气,周围环绕着其他智慧生物。 她微微一笑,似乎科幻电影里面的奇妙世界提前实现了,而且是亲身体验。 想想吧,阿姆斯特朗在月球上跳了一下,说了一句载入史册的话:这只是我一个人的一小步,但却是整个人类的一大步。 可现在,地球人云栖已经来到了距离太阳系二十点三光年的克拉斯星系,即将站在星球表面,想跳想跑都可以。 她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舷窗外面。 巨大的碟形飞船微微倾斜,窗外露出散发着红色光芒的克拉斯红太阳,硕大的白色云朵、湛蓝天空不时从窗外闪过......多么熟悉的感觉。 飞船下落的速度降了下来......停住了。 第九十四回 诺伊特(一) 云栖飘出液压床,在意识中呼唤诺德,“艾瑞森,到了?为什么我们仍然能够飘着?” “我的爱,到了到了。你把行李收拾一下,我马上就过来。” 意识中传来塔西娅的呼唤,“云,我和其他舰员先行离开,我会回曼努瓦星球待两周,陪陪父母亲,等回到诺伊特,我就来找你,到时候一起喝两杯。” “一定来,我等你。我们可以通过意识空间保持联系,我很想看看曼努瓦星球,你可以把三维影像分享给我。” “云,看样子你已经可以熟练地使用你的智能伴侣——诺小雅,享受吧,不需要任何其他装置,在你的意识中就可以接电话、打电话,接信息、发信息,嗯,总之无所不能的诺小雅。我会把曼努瓦最美丽的景色、最美味的食物以及最帅的男人都分享给你。再见。” “再见!” 梅伽的电话拨了进来,诺小雅保持他在线上,在云栖与塔西娅的通话结束后,意识中响起他那低沉的嗓音,“哦,终于接通了。云,我要回格瓦特了。唔,如果你想来格瓦特看看我们宏伟壮观的地下城市,一定要联系我,我是主人,会为你安排好一切。” “梅伽,非常感谢你的热情邀请。有机会我一定会去格瓦特看看。对了,我在申请圣法特军事学院,如果申请成功,我会立即开始学习。” “是真的吗?那太好了,我会考虑申请圣法特,希望能跟你成为同学。” “那真是太好了,你的物理和数学都很好,可以做我的老师。” 耳畔传来诺德抗议的嗓音,“宝贝儿,你还要找梅伽做老师?为什么不找我?!” 云栖连忙跟梅伽再见,睁开眼睛,“一个社会学博士教我数学和物理?——艾瑞森,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吧?!” “我可以提前学,然后再教你。” “呵,我对你探索未知的精神表示无比钦佩——你能不能把这两门功课的成绩给我看一看,从小到大的都要,如果你这两门功课还不错的话,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建议。” “爱情就是我探索一切的动力,相信我,宝贝儿,你就是让我再修一门星际物理学我都可以拍怕胸脯!” 云栖背着背包,跟在诺德身后,踏出了在诺伊特星球上的第一步。 她站在飞船旁边的地面上,四下看看,望向天空的方向时,目光一凝,“艾瑞森,你们生活在玻璃罩里面?” “宝贝儿,那是距离空港一千米的穹顶,整座城市都在穹顶之下。感觉怎么样?” “这看上去像个温室,但感觉又不像温室,跟外面一样,有地面,” 云栖的目光看向飞船附近的草坪,吸了吸鼻翼,“有绿色植物,空气清新,还有徐徐吹过的微风,这里的温度相当于我们的秋天,嗯,艾瑞森,你说的白雪皑皑在哪里?” “我的爱,这是恒温城市,想要看雪得出城。” 云栖恍然大悟,她小心翼翼地蹬了一下地面,身体轻盈地飘到了空中,吃了一惊,“艾瑞森,你们的空港重力几乎为零?” “我的爱,空港嘛——自然是在空中的。” “这里距离地面还有多远?” “我的爱,还有一万米。” “啊,这就算到了。” “是到了,你的住所,也就是我们的住所在八千六百米的海拔高度。” “啊,你们住在天上?” “对,唔,我记起来了,你们的神话传说里,只有神仙才住在天上。看,嫁给我,你活成神仙了。” “嗯,我喜欢住在陆地上,喜欢有山有水的地方,天上......嗯,算了,以后再说,你说过带我去海边。” “大海嘛——” 诺德低头琢磨了十秒钟,脸上绽放出恶作剧般的笑容,“有两种方式前往,第一种:这是一个太空城市,按照重力分为十层,空港在最顶层,我们的家在第二层,大海在太空城外面,每一层之间通过胶囊连通,想要去看大海,需要乘坐胶囊到达底层,再乘坐城际列车出城,半道上你可以看到大海。” 云栖面上一黯,“看一次海要垂直起落一万米,再加上那个半道——还不知道有多远!” 诺德继续说,“我的爱,还可以开胶囊飞船去看海,当然,你现在还不会驾驶,我会带你去的。” 他又想了想,“我的爱,其实你在家里就能看到大海——从八千六百米海拔高度试试?” 他们沿着指示方向,走进一个全封闭的廊道,那感觉就像在一根扁圆的银色管道里面。 面前出现了一道白色闸门,诺德拉住云栖跨过门槛,走了进去,前后的密封门闭合,四壁漫射出淡紫色的光线,“宝贝儿,这是必须的消毒程序,所有人进入星球的时候都要经过光离子灭菌程序。” 播放器中传来温润的男声,“嘿,女士,你来自哪里?这是我第一次扫描这么美妙的身体。” 接着,温润男声带着兴奋,“你好,诺德船长,好久不见。让我想想上一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 几个纳秒之后,“哦,诺德船长,你离开了六年零八个月十二天五小时三十一分钟零两秒。” “嗯,比尔博,你觉得我老了六年零八个月吗?” “我并不这么觉得,诺德船长,让我把你上次的三维影像提取出来,对比一下,” 刹那间,诺德身侧出现了另外一个诺德,一头浓密的金发,同样一身藏青色的船长制服,裤线笔直,一双金色眼眸焕发着光彩,看上去就像他的双胞胎兄弟。 “诺德船长,我还检查了你的基因信息,你比以前年轻许多,尽管从外表看上去你没有什么变化。” “我年轻啦?比尔博,你说的很有道理,这段时间我也觉得自己变年轻了,而且越来越年轻,这种症状如果持续下去,很快就会进入衰变的最后阶段:青春期。” 说完,诺德兴奋地侧眸望向云栖,“宝贝儿,你觉得我年轻吗?” “你想进入青春期?——也许我能帮帮你!” “诺德船长,我记得上一次你身旁还有一位女士。” “哦,比尔博,打住,那只是我的同事,伙计,我有个对你进化有益的建议——不要在一个女人面前谈论另外一个女人。” “比尔博,我叫云,也许我们可以做朋友?” 第九十五回 诺伊特(二) “朋友,梦寐以求,云,我很激动,兴奋,幸福,哦,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了。” “比尔博,我的朋友,你能把六年前出现在他身旁的女士给我看看吗?——我有一个对你进化有益的建议:女人总是对女人感兴趣。我的朋友,求你了?我很好奇!” “诺德船长......我可以吗?” 诺德的金色眼睛眨了眨,“比尔博,我要正式给你介绍云,她是我的夫人——夫人的话就是圣旨,” “对不起,诺德船长,什么是圣旨?” 诺德挠了挠头,凝眉思索着,“唔,相当于......我母亲,亲爱的联盟议会议长大人发布的命令。” 云栖吃了一惊,随即一脸狡黠的笑容,“艾瑞森,你父亲是星球联盟舰队司令,你母亲是联盟议会议长,你父亲要服从你母亲?” “当然,我母亲说的话就是圣旨。” “那我呢?” “宝贝儿,在罗杰那里,我妈是老大,在我这里,你是老大,你的话就是圣旨。” 说完,诺德抬头望向想象中的比尔博,“伙计,你找一找,六年前那次——连我都忘了旁边是谁了。” 一道蓝色光束射出,紧接着,他们面前出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但是能够分辨出,那是个身上裹着宝蓝色紧身短裙的女人。 “诺德船长,她的信息我做了压缩存储——再给我十分钟,我调用解压缩还原算法,尽量恢复她的全貌。” “伙计,已经很好了,我知道你尽力了。” “宝贝儿,你看——”诺德笑眯眯地说,“很明显,那是希瑟。” “哼,是吗?我一点都不觉得,我看着像波尼,或者是其他女人。” 云栖笑眯眯地望向想象中的比尔博,“比尔博,我的朋友,以后诺德出现的时候,你一定要把他身边的女人,还有男人都要记录下来,我会来找你要记录的。” “那太好了,云,你只需要在意识空间中查找......我已经把代号发给你了,你检查一下,” 云栖闭上眼睛,又睁开来,“我的朋友,你的动作敏捷,我收到了——谢谢。” “比尔博,唔,你只能保存她的虹膜、掌纹、基因信息,关于她的身体,尤其是二维图片、三维影像,我要求立刻从你的记忆库中全部清除。” “诺德船长,你知道这些信息都是默认保存的,我不应该清除。而且,你也知道,我的记忆库中大都是诺伊特人、曼努瓦人、格瓦特人,嗯,还有一大堆来自殖民星球的家伙们,那些家伙让我看得恶心想吐。美妙的女士——请你理解我,那些记忆都是些......” 比尔博似乎在查看记忆体,干呕了一下,“美丽的女士,我请求你允许我保存你的影像,在我孤单无聊的时候可以看一看。” “比尔博,你的图像——我是穿衣服的吗?” “唔......美丽的女士,实在是很抱歉,我的图像识别默认捕捉透视视野,所以......” 云栖心软了,“比尔博,你可以留下一张,但是要把衣服穿上,明白吗?” 浑厚的嗓音带着欣喜,“太好了,我把你今天穿的这套天蓝色短裙贴上去......哇哦,成功了!美丽的女士,你看看这样可以吗?” 说完,云栖身侧出现一道蓝色光子聚合成的身影,几乎可以与真人乱真。 “比尔博,短裙下摆的长度再长一点,遮住膝盖,” “诺德船长,我的图像是完全真实的,不过由于你允许我保留她的影像,我愿意遵循你的意愿。嗯,你看这样可以了吗?” “上面,胸部以上,领口再高一点......不够,再高......嗯,差不多了。” “艾瑞森,这条裙子被你改得不成样子,像是修女穿的。” “修女?”诺德面上一笑,“对于这一点我持不同意见,” 他把声音放得很低,“修女可不会像美女蛇一样把我缠得喘不过气来......” 比尔博洪亮的声音传来,“谢谢你,美丽宽容的女士。哦,对了,你还没告诉我来自哪里?” “我是地球人。” “明白了,我会在你的影像上做个标记——我的地球女性朋友:云。” 告别了比尔博,他们走进一道更为宽大的廊道。 云栖又被恢弘巨大的宇宙给震撼了。 那是一个五彩斑斓的生物世界——各种颜色、奇形怪状的智慧生物正从各个出口涌入,汇作一道浩浩荡荡的‘人’流向前‘走’去。 为什么走要打上引号,因为他们的走不是地球人理解的走,但是他们的身体的确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向前移动。 空气中弥漫着奇奇怪怪的味道。 云栖吸了吸鼻翼,皱着眉,“艾瑞森,这里的确有趣,让我想起了一个地方。” “我的爱,哪里?” “野生动物园。” 诺德在意识中稍稍搜索,“我的爱,我不得不对地球人类的行为提出批判:你们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但是却把朋友关在铁笼子里面,还把它们当做美味的食物,嗯,我来看看——麻辣兔头,红烧熊掌,清蒸八宝猪,印度椰皇炖老鸽......” 说着,诺德咂了咂嘴巴,“亲爱的,动物朋友们味道如何?” “批判?!——不吃动物吃什么?别告诉我你们跟山羊一样吃绿油油的青草长大的!” “青草?——不会。我们也吃各种动物的肉,不过那些肉没有长在动物身上” “不会是在营养液里面培植出来的吧,” 一想到差不多人高的透明容器里面,漂浮着一头粉红的母猪,或者是一头羊,云栖胃里头一阵翻滚,捂住胸口,停住了脚步。 “我的爱,你看上去面色苍白,哪里不舒服?” “艾瑞森,你们吃的肉是怎么长出来的?” “不是溶液里面的标本,别担心,味道很好,它们依然是长出来的肉,一天一天的长大,需要阳光和水,需要营养物质。” “哦,”云栖不打算再深究这个问题,她的地球经验告诉自己,面对食物,要不问来处。 这个来处,包括它是什么?动物还是植物?哪个部位?是怎么长大的?变成食物时,是否痛苦...... 他们沿着宽敞的廊道向前走去,面前出现一个岔路口,岔口中央有一个光屏:是诺伊特公民吗?是——左边,不是——右边。 诺德牵着云栖左拐,再次进入一个宽敞明亮的廊道。 “人”流依旧向前,只是没有那么密集了,都是诺伊特人、格瓦特人和曼努瓦人。 “宝贝儿,我们马上就出港了。” “艾瑞森,为什么没有海关?” “海关?” “在地球上,进入一个国家的时候,总有些身着制服,不是警服,也不是军服,就是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要检查你是不是获得允许进入这个国家!” “唔,那如果发现你未获得允许呢?” “马上有人上来把你——装箱、送往货舱、飞行火箭起飞、降落,侥幸还活着的话,你已经到了来的地方——这叫做遣返!” “宝贝儿,诺伊特没有国家,只有星球,只要是诺伊特公民就可以进入星球,不需要获准进入......即使刚才的灭菌环节,假如这个公民带有致命性细菌,他会被迅速隔离治疗。” 云栖眨着眼睛,“可是,怎么能让人随意进出一个国家呢?” “你的脑子里面一定还盘踞着地球人那套——所谓的检查实际上毫无意义。只要运转一段时间以后,所有的政府都会渐渐累积起这种昂贵的、无用的附加物,就像河面上疯长的绿藻一样。它们繁殖能力惊人,如果不及时清除,整个河面很快就会被它们覆盖,就像铺就了一层厚厚的绿毯,水里面的鱼喘不过气来......整条河变成了一条臭烘烘的河沟。” “可怎么保证进入星球的每个人都是合理合法的呢?” “我在给你申请公民身份的时候——你的存在就是合理合法的。至于你进入星球——经过灭菌环节,你的进入不会再给任何人造成任何威胁——你的进入就是合理合法的。” “那如果这个合理合法进入的公民,在诺伊特实施了不合理合法的行为呢?” “我的爱,星球网络无处不在,所有的行为都会记录下来......该关起来的家伙很快就会被送到农场从事养殖劳动。这里的人认为——体力劳动意味着对灵魂的拯救。” “哦,我明白了,那你们还有政府吗?” “政府?——当然,但不再是昂贵的存在,那是由无数的机器人和极为少数的领导者构成的。” 第九十六回 诺伊特(三) 面前的视野突然开阔。 行迹匆匆的人流刹那间消散,云栖和诺德停住脚步,“宝贝儿,这里跟六年前一模一样,你看——” 诺德抬起手,遥遥一指。 一个闪烁着蓝色光芒的喷泉池上方,一道火红色的圆润身影正在快速旋转着。 尖细而急促的嗓音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知道丝莲娜吗?每天坐在电脑旁,工作过度,刺激过多,压力过大,细胞在一天一天膨胀、油腻,想要像她一样吗?——如燕轻盈,似莺娇软,每天都用一点点,格瓦特的骄傲——丝莲娜,每天瘦一点,丝莲娜,享“瘦”就这么简单!丝莲娜,我再重复一遍,减肥治疗专家强烈推荐,主治减肥,包括细胞减肥,头部减肥,腰部减肥,大腿减肥,无论哪个部位,看不顺眼就每天涂一涂,包管瘦下去,我重复一遍,完美形体就在——丝莲娜。” “宝贝儿,波密特娜让我对物理学定律产生了严重的质疑,嗯,这个广告,” 诺德眼睛眨巴着,“我都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的,总之那个时候我刚开始学物理,我琢磨着——我的物理学成绩之所以不是那么优秀,很大程度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广告。” “艾瑞森,物理学原理依然有用,我怀疑这段蔑视牛顿定律的舞蹈是在失重环境表演的——那你那糟糕的数学成绩又因为什么原因呢?” “说实话,我还挺喜欢地球的,那里崇尚琴棋书画,这些都是我擅长的领域。” 云栖一撇嘴,“你会弹琴?” “有时候喜欢并不需要会,宝贝,你弹得不错,以后可以经常弹给我听。” 云栖翻了个白眼,“对不起,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也想弹,无奈......” 她还没说完,诺德就得意洋洋地接上去说,“宝贝,你们的地球琴我都带来了,都是皇宫里面珍藏的宝贝。” 云栖想起了什么,盯住他,忽而恍然大悟,“历史上很多珍宝消失无踪,想必是被你偷走啦?!” “宝贝儿,说偷多难听啊!” “不是偷是什么?!” “这是诺伊特针对宇宙文明的保护项目,你好好想想,如果没有我们的保护,你们许许多多的宝贝,都会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战争、自然灾难......” 诺德说的头头是道,云栖眼珠子一转,心道,“等我搞到飞船,嘿嘿......” 云栖随即望向空中,睨着那陀螺般旋转的火红色身影,吹了一声口哨,“艾瑞森,你觉得她的身材怎么样?——客观地说,不要因为我是听众。” “我的爱,你知道智慧生物之所以智慧在前,生物在后——对我来说,那只是某种雌性生物特征。” 就在此时,身后传来一声口哨,一个浑厚的男低音说道,“我喜欢这句话。” 转过身去。 一群诺伊特人正兴奋地向他们涌来,走在前面的男人个头不高,一头金发,高耸的眉骨下面一双熟悉的金色眼眸,雪白的皮肤略带透明——年长版诺德。 “父亲,”诺德跟罗杰来了一个热烈如火的拥抱,接着,诺德吻了吻罗杰的前额。 罗杰身旁走上来一位女士,那是一位曾经美丽的诺伊特女人,一袭考究的鹅黄色衣裙,头上戴着一顶颇为时尚的白色礼帽,宽宽的帽檐下,露出一缕金色的卷发,细细看去,金发中夹杂着若有若无的银发,皮肤雪白,一双蓝色眼眸正冷冷地盯着诺德身旁的云栖。 她的目光迅速回到了诺德身上,面上扬起喜悦的笑容,在诺德与父亲拥抱后,诺德与琼丝拥抱,并吻了她的前额。 “宝贝儿,你看上去棒极了。” 罗杰走到云栖面前,伸出双臂,给云栖来了一个温暖的欢迎拥抱,凑在她的耳边低语道,“宝贝儿,琼丝的脑袋瓜暂时还没扭转过来,给她一点儿时间,希望你能理解——年纪大了,人都会比较固执。” “罗杰,我理解。换作我的父母亲也不会轻易接受诺德。” “嗯,还不打算称呼我父亲吗?” “我很开心称呼您父亲。谢谢您。” 琼丝并没有跟云栖打招呼。 云栖更吃惊了。 诺德跟一个男人热烈地拥吻在一起。 那是一个诺伊特男人,身材异常壮实,一头栗色短发。 吻完,诺德咂了咂嘴巴,看上去很享受,“我的爱(显然是在称呼这个男人),六年了,我一直念着你,卡丝多米娜和孩子们都还好?” “都好,宝贝儿。” 原来所谓宝贝儿,并不是特定给自己的,他对谁都会喊,一想到两个*人这么亲热,云栖就像吞了个苍蝇般难受。 她表面上依然安静地站在一旁,忽然又闻到一股浓烈的异香,她的胃又开始翻腾起来。 一群诺伊特女人立刻从琼丝后面涌出来,尖叫着奔向诺德。 云栖想......也许是诺德的姐妹们。 她们穿着五颜六色、各种式样的衣裙,都化了妆,打扮得妖娆性感,聚在一起看上去像是一朵盛开的五色花。 当然,她们如同一群麻雀,唧唧喳喳,对诺德动手动脚,说的话毫无新意,无非就是很久不见,深深思念诺德...... 云栖走了前去,淡然自若地说,“艾瑞森,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你的女性朋友?” 她清澈的目光环视众女,而那些女人正挑衅地打量着她,目中既有不甘,又有轻视,见她看过去,大部分人就算没有低头或者移开目光,脸上放肆的表情也不由收了起来。 云栖明媚一笑,“大家好,我是诺德的夫人——你们可以称呼我‘云’。” “夫人”儿子堪称奇效,花朵们耷拉下脑袋,悻悻然跟诺德告别,三三两两地走了,只剩下他面带微笑,“云,你好,我是诺德的**伴侣——‘菲尼特.莱斯’,你可以称呼我菲尼。” * 云栖醒了。 她的脑海浮现了昨天晚上,去了诺德父母家,硬着头皮在琼丝冷若冰霜的注视下品尝了她的厨艺——清蒸冰水鱼,豚肉青蔬玉子卷,羊肉炖茄子,蘑菇肉丸汤。 尽管星球联盟议长整个人如同诺伊特的冰蓝海洋,但是她的厨艺不错。 云栖饿的时候,通常不会计较头顶上悬着一盏什么颜色的照明灯,她兴高采烈地品尝了在诺伊特的第一顿佳肴,“啊呀,母亲,您做的菜肴实在是太美味了。” 琼丝面无表情,眼睛里面只有她儿子,吝啬地不肯多看云栖一眼,起身收拾。 云栖陪着笑,主动去到厨房里,没话找话说,在她旁边打下手。 后来,待一切收拾停当,云栖回到会客厅,坐在象牙白的水流体沙发上,旁边坐在诺德,静静听着诺德与父亲罗杰聊天......她居然睡着了。 第九十七回 诺伊特(四) 醒来的时候,云栖闻到了食物的香味。 她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叫,睁开眼睛,那是一个陌生的房间。 她正躺在一张蓝色水流体大床上,轻轻一蹭床边,她的身体飘到空中。 游到窗前,透过奇怪的椭圆形窗户,她竟然看到了地球。 此刻,她那美丽的地球家园正悬浮在漫无边际的虚空里。 云栖顿时清醒过来,整个身子急切地扒拉在窗户上,想要凑近些......再近些。 甜美的嗓音从身后传来,“云,你醒了。” 云栖一惊,这里还有其他女人,她转身望去,又听到那个声音说,“你看不到我,我是管家,你可以叫我妮娜。” “妮娜,诺德呢?” “他正在准备早饭呢。你稍等,” “妮娜,我想看看外面。” 窗外正在徐徐转动的蓝色行星忽然间消失了,面前出现一望无际的蓝色。 如果不是窗外不时掠过一艘艘形状各异的飞船,云栖会以为自己身处幻境。 这是海拔八千六百米的空间,相当于站在珠穆朗玛峰山顶上眺望,触目所及是广袤无垠的蓝,青蓝色的天空,五彩斑斓的森林,深蓝色的海洋,一切闪烁着蓝色光辉...... “我的爱,你的新家美吧?” 诺德穿着露出大部分诺德的睡衣,飘了进来。 云栖冷哼一声,转身坐在窗前的水流体沙发上,一副哲学老师准备教训人的架势。 “我的爱?!——你别以为把早饭准备好就能让我忘记昨天的事情。一样样来:你居然有**伴侣,还跟他接吻。什么‘我的爱’——你的爱多得十个手指头数不过来。” “宝贝儿,到床上来,我们吃早饭前可以先运动一下,这样食欲更好,” “别打岔,你跟他结婚多长时间了?” 诺德的金色眼眸闪烁着,“我的爱,让我想想,你知道寿命太长伴随着一个问题:记忆体太庞大,” 他飘到窗前,耍赖似的揽住云栖的腰,举目望向窗外绵延无际的幽蓝,“我的爱,菲尼和我是在星际陆军服役的时候认识的,他是我的战友,一个帐篷里面的战友,一起洗澡,一起吃饭......仔细算算,我军事学院毕业后,对了,就是那年,我们正式确定了关系,然后结婚,宝贝儿——六十三年。” “六十三年!”云栖张目结舌,“嗯,好吧,你的好战友和好伴侣,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要跟一位男人结成伴侣?” “这是星球的法律规定的,任何一个公民可以拥有一名**伴侣和一名异性伴侣。” 云栖耸了耸肩肩膀,“存在即合理,我不打算去探究这里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婚姻制度,但我想知道你打算如何维持同时与两位伴侣生活?” “宝贝儿,法律规定我必须各花一半的时间在你和他身上。”他眨了眨眼睛,“让我具体给你解释一下,每个月有半个月时间我会跟他住在一起,剩下半个月我跟你在一起。” “哦,那具体这个月呢?今天是,”耳畔传来妮娜的声音,“我的女主人,诺伊特人一年有二十六个月,每个月有四十一天,今天是三月十二号。” “我的爱,三月二十号我需要离开这里,跟菲尼在一起,三月四十一日我会回来。” 云栖皱起了眉头,转眸望向窗外那苍茫无际的蓝色,沉思着,片刻之后,一字字缓缓道:“诺德,我已经收到了军事学院生物学专业的录取通知书,三月四十一日是报到日,以后我会住在学校里面。” 诺德抬手扶住她的脸,把她的头转朝自己,凝视着那双乌黑明亮的的眼睛,“你什么时候申请的?你......要离开我!” “在飞船上......格利泽帮我申请的。” 云栖静静把头靠在诺德胸口上,艰难地说,“我们......最好分开一段时间,我想重新考虑与你的关系。” “重新考虑?宝贝儿,法律上我们已经是异性伴侣,而且,这段时间以来,我们生活得很开心,不是吗?” “只是暂时分开,不是离婚,我想静一静。” “为什么?是因为母亲吗?——给她一点儿时间,将来她会接受你的。是因为昨天那些女人吗?她们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跟她们从来没有建立正式的关系,你是我的第一次异性婚姻——每个人都有过去,不是吗?” “那些女人......我猜想,她们应该是你亲爱的联盟议会议长大人邀请来的,但并不是因为她们。” “如果是因为菲尼,这也是法律允许的。” “诺德,我们生长在不同的世界,有些事情对你来说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正常,可对我......却是无法理解,难以接受——我没有办法接受我余下的人生跟半个丈夫生活在一起,将来如果我们有孩子,我也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只有半个父亲。” “嗯,宝贝儿,你也可以有自己的**伴侣,这样你的另一半时间就可以跟她在一起,孩子会有半个父亲加上半个母亲。你可以试试?” “诺德,我不知道自己愿不愿意、能不能尝试,我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打算跟一个女人建立什么爱人关系,即使我们将来在一起,我的另外一半时间也不需要通过一个**伴侣去打发。” 云栖有些伤感,眼眸闪烁着泪光,“你和菲尼已经结婚六十三年,我们俩从认识开始算起也没有六十三天,既然是痛苦,长痛不如短痛,昨天你母亲告诉我,我如果要离婚,罗杰可以帮我处理,随时都可以,而且,离婚以后,罗杰会立即安排我回地球。” 诺德忽然像疯了一样,把她紧紧搂在怀中,“不,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离婚生效需要双方同意。你说过爱我的。” “诺德,我们离婚以后,你可以跟一个诺伊特女人结婚,一切都会回到正轨,我回到地球,我的余生会有一个全身心爱我的丈夫——这样对我们俩个都好。” 她含着泪,用劲挣扎着离开诺德的怀抱,狠下心来说,“距离我们分开还有八天,我在军事学院附近的旅店订了一个单人间,明天我就搬走。” “宝贝儿,可是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 “不可能,没有检验你怎么知道我怀孕,我不相信——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有第一次没有保护措施......书上说自然受孕成功率为百分之二十,异种基因配对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一。” “宝贝儿,可第一次就是那个一,你看我们俩是多么般配,连基因都互相吸引,乐于结合。昨天晚上你睡着了,我给你验了血。” 说着,诺德对向空中,“妮娜,夫人要看检测结果。” 第九十七回 诺伊特(四) 醒来的时候,云栖闻到了食物的香味。 她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叫,睁开眼睛,那是一个陌生的房间。 她正躺在一张蓝色水流体大床上,轻轻一蹭床边,她的身体飘到空中。 游到窗前,透过奇怪的椭圆形窗户,她竟然看到了地球。 此刻,她那美丽的地球家园正悬浮在漫无边际的虚空里。 云栖顿时清醒过来,整个身子急切地扒拉在窗户上,想要凑近些......再近些。 甜美的嗓音从身后传来,“云,你醒了。” 云栖一惊,这里还有其他女人,她转身望去,又听到那个声音说,“你看不到我,我是管家,你可以叫我妮娜。” “妮娜,诺德呢?” “他正在准备早饭呢。你稍等,” “妮娜,我想看看外面。” 窗外正在徐徐转动的蓝色行星忽然间消失了,面前出现一望无际的蓝色。 如果不是窗外不时掠过一艘艘形状各异的飞船,云栖会以为自己身处幻境。 这是海拔八千六百米的空间,相当于站在珠穆朗玛峰山顶上眺望,触目所及是广袤无垠的蓝,青蓝色的天空,五彩斑斓的森林,深蓝色的海洋,一切闪烁着蓝色光辉...... “我的爱,你的新家美吧?” 诺德穿着露出大部分诺德的睡衣,飘了进来。 云栖冷哼一声,转身坐在窗前的水流体沙发上,一副哲学老师准备教训人的架势。 “我的爱?!——你别以为把早饭准备好就能让我忘记昨天的事情。一样样来:你居然有**伴侣,还跟他接吻。什么‘我的爱’——你的爱多得十个手指头数不过来。” “宝贝儿,到床上来,我们吃早饭前可以先运动一下,这样食欲更好,” “别打岔,你跟他结婚多长时间了?” 诺德的金色眼眸闪烁着,“我的爱,让我想想,你知道寿命太长伴随着一个问题:记忆体太庞大,” 他飘到窗前,死皮赖脸地揽住云栖的腰,举目望向窗外绵延无际的幽蓝,“我的爱,菲尼和我是在星际陆军服役的时候认识的,他是我的战友,一个帐篷里面的战友,一起洗澡,一起吃饭......仔细算算,我军事学院毕业后,对了,就是那年,我们正式确定了关系,然后结婚,宝贝儿——六十三年。” “六十三年!”云栖张目结舌,“嗯,好吧,你的好战友和好伴侣,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要跟一位**结成伴侣?” “这是星球的法律规定的,任何一个公民可以拥有一名**伴侣和一名异性伴侣。” 云栖耸了耸肩肩膀,“存在即合理,我不打算去探究这里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婚姻制度,但我想知道你打算如何维持同时与两位伴侣生活?” “宝贝儿,法律规定我必须各花一半的时间在你和他身上。”他眨了眨眼睛,“让我具体给你解释一下,每个月有半个月时间我会跟他住在一起,剩下半个月我跟你在一起。” “哦,那具体这个月呢?今天是,”耳畔传来妮娜的声音,“我的女主人,诺伊特人一年有二十六个月,每个月有四十一天,今天是三月十二号。” “我的爱,三月二十号我需要离开这里,跟菲尼在一起,三月四十一日我会回来。” 云栖皱起了眉头,转眸望向窗外那苍茫无际的蓝色,沉思着,片刻之后,一字字缓缓道:“诺德,我已经收到了军事学院生物学专业的录取通知书,三月四十一日是报到日,以后我会住在学校里面。” 诺德抬手扶住她的脸,把她的头转朝自己,凝视着那双乌黑明亮的的眼睛,“你什么时候申请的?你......要离开我!” “在飞船上......格利泽帮我申请的。” 云栖静静把头靠在诺德胸口上,艰难地说,“我们......最好分开一段时间,我想重新考虑与你的关系。” “重新考虑?宝贝儿,法律上我们已经是异性伴侣,而且,这段时间以来,我们生活得很开心,不是吗?” “只是暂时分开,不是离婚,我想静一静。” “为什么?是因为母亲吗?——给她一点儿时间,将来她会接受你的。是因为昨天那些女人吗?她们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跟她们从来没有建立正式的关系,你是我的第一次异性婚姻——每个人都有过去,不是吗?” “那些女人......我猜想,她们应该是你亲爱的联盟议会议长大人邀请来的,但并不是因为她们。” “如果是因为菲尼,这也是法律允许的。” “诺德,我们生长在不同的世界,有些事情对你来说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正常,可对我......却是无法理解,难以接受——我没有办法接受我余下的人生跟半个丈夫生活在一起,将来如果我们有孩子,我也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只有半个父亲。” “嗯,宝贝儿,你也可以有自己的**伴侣,这样你的另一半时间就可以跟她在一起,孩子会有半个父亲加上半个母亲。你可以试试?” “诺德,我不知道自己愿不愿意、能不能尝试,我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打算跟一个女人建立什么爱人关系,即使我们将来在一起,我的另外一半时间也不需要通过一个**伴侣去打发。” 云栖有些伤感,眼眸闪烁着泪光,“你和菲尼已经结婚六十三年,我们俩从认识开始算起也没有六十三天,既然是痛苦,长痛不如短痛,昨天你母亲告诉我,我如果要离婚,罗杰可以帮我处理,随时都可以,而且,离婚以后,罗杰会立即安排我回地球。” 诺德忽然像疯了一样,把她紧紧搂在怀中,“不,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离婚生效需要双方同意。你说过爱我的。” “诺德,我们离婚以后,你可以跟一个诺伊特女人结婚,一切都会回到正轨,我回到地球,我的余生会有一个全身心爱我的丈夫——这样对我们俩个都好。” 她含着泪,用劲挣扎着离开诺德的怀抱,狠下心来说,“距离我们分开还有八天,我在军事学院附近的旅店订了一个单人间,明天我就搬走。” “宝贝儿,可是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 “不可能,没有检验你怎么知道我怀孕,我不相信——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有第一次没有保护措施......书上说自然受孕成功率为百分之二十,异种基因配对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一。” “宝贝儿,可第一次就是那个一,你看我们俩是多么般配,连基因都互相吸引,乐于结合。昨天晚上你睡着了,我给你验了血。” 说着,诺德对向空中,“妮娜,夫人要看检测结果。” 第九十八回 诺伊特(五) 云栖“我的女主人,检测结果已经解析完毕。” 空中出现一道蓝色光屏,诺德兴奋地说,“夫人,你看,这是多么详细的解析结果:受孕日期,就是那个晚上——我太喜欢佩特里克了,也许我应该答应他的请求,帮帮他,以示我的谢意。你看,中间是受精卵大小,那小东西正在生长,太美妙了。” 说到这,诺德话锋一转,“夫人,你不会舍得离开这么可爱孩子的父亲,对吗?” 云栖瞅着他那既得意又死乞白赖的模样就恨得牙痒,“诺德,现在不是对着肚皮亲来亲去的时候,你认真一点,把头抬起来,我现在很认真地跟你讨论我们的未来,还有这个孩子的未来——如果他能够顺利生下来的话。” 诺德一愣,终于抬起头来,“宝贝儿,他当然会顺利地生下来,这是诺德家族第一个孩子,我要去告诉罗杰和琼丝,他们一定会高兴地发疯。” “打住,明天我照样搬走。” “不可能的,怀孕第一个月最需要心平气和,卧床休息......那个圣法特花园旅馆么——我已经取消预定了。” 诺德把她抱在怀里,往大床飘去。 “诺德,四十一号我就去上学,怀孕不会改变任何事,在地球上,我也有结了婚的同学,怀孕照样上课(信口胡编的)。至于我们的将来,我会慎重考虑。” “我的爱,你现在连艾瑞森都不肯再叫我,我心里就像刀割一样疼,你要去上学我不会拦着你,但是孩子是我们俩的,我是父亲,要尽到照顾他的责任,你住在家里,我每天都可以送你去上学,学校就在下面一层——八分之一重力区,路上花不了多长时间。” 云栖冷笑道,“每天送我,哼,你的数学真不错,每个月二十一天,十个月就是二百一十天,这二百一十天是你的幻影来送我吗?” 金色眼眸抬了起来,郑重道,“我会跟菲尼商量,在你怀孕期间,我不去陪他,每天都陪着你。” “太可笑了,我怀孕,你要照顾我还要跟另外一个男人商量,那孩子出生以后呢,你们的一年有一千零六十六天,那剩下的五百三十三天呢,我没有丈夫,孩子没有父亲?” 诺德皱了皱眉,没说话。 云栖一阵冷笑,“诺德,你根本就没有做好成为一名合格父亲的准备,对我来说这不是半个还是一个的问题,这是零和一的问题,如果没有完整的一个,我宁愿什么都没有。这个孩子我会带回地球,他会有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父亲——尽管那不是他的亲生父亲,我未来的丈夫能够每天陪他一起踢足球,在他生病的时候喂他喝水,在他需要父亲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出现,而不像你,一个月都要消失半个月。” 说到这,云栖闭上了眼睛,胸口怒气翻涌,她只是想要找一个完整的爱人,就那么难吗? 想着,泪水从眼角涌了出来。 诺德俯下身子,搂住她的小腹,沉思着,过了片刻,一字字道:“宝贝儿,即使你不愿意为我——为了孩子,他需要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不是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养父。我虽然只能给他一半的时间,但仍旧是全心全意对他,对你也是一样,我不能跟菲尼分开,只能给你一半的时间,但我是全心全意对你。” 云栖彻底被激怒了,什么最后的春天,都是假的。 “诺德,关于你们的习俗我不想再跟你讨论,我要的丈夫必须是一心一意对我的,他的心只有一份,就是给我的。孩子需要的父亲,必须每天陪伴他,而不是一半的时间。四十一号我会去学校报到,我们俩个先分开,静下来,好好想想。” * 这是个异常宏大的太空城市,从海拔一万米高度到地下一千米一共十一层,每层重力随着海拔高度而递减,最上面一层可以接收到克拉斯的红色光照,而其他各层都是由人造太阳提供适宜的光照,而每一层的生态系统可以根据接收到的阳光强弱,调节所需要的湿度。 一句话,同一时刻每一层的天气都不一样,一切都根据生物对阳光和水分的需求被精心安排。 仔细想想,这里像是一个人造温室,所有的智慧生物居住在一个温度、湿度适宜,环境舒适,风景优美的空间中。 通过建设这样的太空城市,诺伊特星球容纳了将近四百亿人口,剩下二百亿人口散居在各大星系殖民星球。 云栖已经在圣法特军事学院生物学专业学习了一个月。 夕阳斜下,她在食堂吃完晚饭,行走在学校花园小径上。 这里处于八分之一重力区,行动依然很轻松,周围的一切让她有些错觉,仿佛又回到了过去熟悉的校园生活。 身旁不时飞奔过诺伊特人、格瓦特人以及曼努瓦人,都是学院的学生。 意识中传来诺小雅的呼唤,“云,诺德找你。” 云栖走到蓝色湖泊边,找了一张木椅坐了下来。她对诺德的问候一点儿都没有感到惊奇,“你告诉他,我一切都好,我很忙,以后不要再到学校找我,不要打电话给我,他有什么事情发信息给我,我会查看的。哦,对了,你告诉他,请他的母亲不要再到学校来打扰我,我的功课很忙,没有时间应付她。好了,就这样。” 这一席话说得斩钉截铁,听得她自己心间也仿佛刀割一般。 她感觉全身仿佛麻木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她思念着地球,思念着萧萧,当然也曾经回忆起跟诺德短暂而美好的时光。 然而,理智告诉自己,她的归宿不在这里,在那个遥远的星系,长痛不如短痛。 她把目光投向远方苍茫无际的蓝色水面,落日金晖中,蓝色水面上荡漾着一缕缕耀目的波光,她的人仿佛回到了长安的岁月。 脑海中再次浮现昙花一现的欧阳云飞,风流倜傥的秦王,忠诚的萧萧,以及......无法用文字形容的诺德。 云栖叹了一口气,苦笑,命运似乎一直在跟她开玩笑,难道在这个世界上找到、维护好一份完美的感情就这么难吗? 意识中又传来诺小雅的声音,“云,诺德想要跟你说话。” 她稍稍犹豫片刻,似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只是刹那间,视线已经模糊一片,她吸了吸鼻子,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回答,“小雅,不必了,以后他联系我你直接回复他:我们之间就是一个错误,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我很忙,如果他没有任何建设性的想法我们不需要谈。” 第九十九回 诺伊特(六) 云栖闭上眼睛,“诺小雅,帮我联系塔西娅,我想知道为什么联系不上约翰和希瑟?他们还没回来吗?” 过了一会儿,“云,塔西娅电话联系不上,我给她留了信息。” 云栖睁开眼睛,女人的第六感告诉自己,身旁有个人。 她转眸望去,细细打量着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男人,她与这个男人之间距离十公分,当中摆放着两瓶火星葡萄汁。 男人那双金色眼睛紧盯着她,似乎想从云栖那双水汪汪的眸子里找出曾经满满的依恋,他轻语道:“宝贝儿,我说过要陪着你一起看海,一生一世都陪着你......” 他雪白的面庞显得青白,唇边长了一圈密密匝匝的金色胡茬,眼睑有些发红,显得整个人很憔悴,像很久没有好好休息、好好打理过了......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仿佛在酝酿着,终于,用哀求的口吻说,“你能回到我身边吗?” 心间那抹痛又开始撕扯开来,云栖不再看他,转眸望向静谧的蓝色湖面,目中再次泛起一层泪光,她把头微微仰起,想要将所有的痛苦吞下,过了良久,她终于又恢复了平静。 淡淡道:“诺德,你可能会觉得我小题大做、无理取闹、蛮不讲理,但是,我无法理解和忍受跟一个男人共同分享你的爱,想到你跟他在一起发生的事,让我......我们之间的问题是文化差别,我理解不了你,你也理解不了我,分开是迟早的事,长痛不如短痛。” “诺德,从我们遇见到在一起,加起来的日子不超过半年,在遇到你之前我过得很好,你也一样,所以,不要想太多,即使我的生活里面没有你,你的生活里面没有我,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一直走下去,等到有一天回头看看的时候,你已经开启了新的生活,有能够理解你的伴侣,有一大堆孩子,至于说我和这个孩子,会在另外一个遥不可及的宇宙角落,过着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 这一席话尚未说完,云栖目中再次含着泪水,然而,倔强如她,一旦决定了的事,无论多痛,都会坚定走下去。 诺德身体往云栖挪了挪,悄悄尝试着靠近,“云,可是我活了一百零六年,只有这短短的一百八十天才是最幸福的,我的幸福是从认识你那天开始的,这些都是真的,我半点没有夸大。” 云栖笑了笑,温和地看向他,目光清澈,“诺德,那是可怕的习惯在搞鬼,别被它欺骗了,你只是习惯跟我在一起,仅此而已。” “云,我给你的钱为什么要退回来?我知道你想独立,不想依靠我,你不需要,孩子需要,你为什么连我做父亲的权利都要剥夺呢?” “父亲,”云栖有些伤感,挪开眼神,望向宇宙的虚无处,“他的未来会有你这个父亲吗?他将是一个地球人,我希望他认为自己是地球人,从此以后,在地球幸福地生活,我不希望他意识到你的存在,那样,只会给他带来痛苦。” 说完,云栖站起身,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实际上想要逃跑,因为,在这样下去,也许她真的会妥协。 而且,她已经迫不及待地迈步离去,走开几步后停下,泪水又在眼眶里打转,话语却如同平常般淡定。 “诺德,谢谢你。我有奖学金,而且在图书馆找到一份兼职,薪水还不错,我的钱足够我们生活,你不用担心,如果我真的活不下去,我会让你尽到父亲责任的。” 诺德咽下想说的话,他已经主动来找她,请求她原谅,这对于他,已经是从未有过的。 云栖忽然问,“诺德,约翰和希瑟在哪里?” “他们还在普特彼星,那里有个星际生物研究基地,我想他们可能留在那里继续做研究。” 云栖终于放心心来,没有再看诺德,抬脚向图书馆方向走去,“你照顾好自己,别担心我们,有约翰的消息通知我。” * 太空城里面没有四季,白天通常阳光和煦,而雨水被巧妙地安排在夜晚。 云栖来到学校医院做产检。 那是一间洋溢着柔和光线的房间,房门敞开着。 云栖站在门口,一位诺伊特中年女人坐在量子计算机面前,正在专心致志地操作等离子显微镜,而显微镜正将观察到的一切传递到了光显示屏幕上。 云栖轻敲房门,“伊芙娜教授,斯帕克教授介绍我来找您寻求帮助。” 伊芙娜一头银色卷发,皮肤雪白,一双幽蓝的的眼眸显得深邃。 她抬起头,脸上扬起真诚而灿烂的笑容,“你就是云,太好了,斯帕克教授是我的同学,诺德也是我的朋友,我很想把我们的基因理论在这个案例上好好应用一番。” 云栖有些犹疑,“我们的情况您应该是第一次面对吧,会有风险吗?” 伊芙娜站起身,“诺伊特人染色体是24对,而地球人是23对,尽管这是第一次用于诺伊特人与地球人结合的案例——但是整个理论体系是成熟的,别担心,你坐下,让我给你解释一下。” 光显示屏幕上展现出地球人类和诺伊特人的身体结构,每个部位对应的基因表达组,“你看,左边是你的基因信息,右边是诺德的基因信息,它们各自构造了一个基因池。” 屏幕上突然出现一个‘连连乐’,左边基因池中的一个个组与右边对应组连接在一起,“就拿眼睛来举例,你的眼睛是黑色的,而诺德的眼睛是金色的,而且形状也不同,当我选择眼睛的时候,跟眼睛相关的基因项就标记出来,嗯,眼睛这个项目,诺伊特人与地球人的基因数目是一致的,只是可能的取值不一样。” “教授,那诺伊特人多出来的那一对染色体派什么用的呢?您看,我们23对过得也很好。” “云,外表基因项是完全一致的,不同在于内部循环系统,比如诺伊特人的体温较低,更能适应低温生活,多出来的那一对就是用来控制内部循环系统。” “教授,可太空城的温度很适宜,并没有低温环境。这一对还有用吗?” “亲爱的,这是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就算是没有太大用处,但这就是诺伊特人与地球人不同的地方——这更像是一个诺伊特人的标记。” “教授,我想让我们的孩子只有23对染色体,我希望他做一个地球人。可以吗?” “当然可以,这样吧,我这里会在目前受精卵基因选择的基础上,模拟出优化的基因信息,当然会是各种基因组不同取值的组合,每个方案旁边附上模拟的外表,你回去选择一个方案给我。” “教授,我确定下来,您这里就可以按照方案确定我们的孩子的基因。” “当然,宝贝儿,记住这是个男孩,你回去好好看看,最好征询一下父亲的意见。” 云栖朝着那个即将长大的小生命呵呵一笑,我的小宝贝,记住,你的父亲不是诺德,是欧阳云飞。 第一百回 诺伊特(七) 云栖给诺德发送了一则消息: 诺德, 我的尚未离婚但已经分居的丈夫,这是我的未来孩子基因模拟结果,伊芙娜给出了不同的方案,我选了几个合适的,你看一下,如果我明天上午八点以前没有收到你的反馈,就认为你自动授权给我做出最终决定。具体方案请查看附件。 云 很快,意识中传来嘀的一声,云栖在意识中打开这则新消息: 我的爱, 为什么染色体只有二十三对? 你的丈夫艾瑞森 “诺小雅,呼唤诺德。” 几秒钟后,意识中传来诺德的声音,“我的爱,明天我来找你,我们一起去见伊芙娜。那是我的儿子,他是诺伊特人,染色体一定得是二十四对,怎么能是二十三对呢,胡闹!” “明天?四月四十二日!我的即将前夫,你不用陪你的菲尼了吗?” “菲尼比你大度,你现在就像一只一张口就咬人的小狗崽。” “哼,我的即将前夫,他是一个地球人,当然得是二十三对,难道你想让他在地球上被当做基因怪物?” “我永远的爱,他是诺伊特人,当然得是二十四对,你休想跟我离婚,罗杰是不会帮你的。” 云栖叹了一口气,“儿子在我肚子里,我做主。不愿离婚?随你,反正我不会再跟你生活在一起。你喜欢这么拖着,这是你的自由,嘿嘿,只会耽误跟你那些多得不计其数的爱亲热,以及建立正式的异性关系,哎哟,这么长的时间不知道要耽误多少个诺德家族的接班人创造出来——我都替你着急。不能离婚我照样可以在诺伊特找男朋友,哼,圣法特军事学院——哎呀,这里真是男人的海洋啊!都是诺伊特星球最优秀的男人,他们都很年轻,跟你相比,简直就是青春少男,身材一级棒,一个个生龙活虎,拍着胸脯许诺我一生一世不会找**伴侣。我好难啊,要在这么多青春少男里面挑来拣去,嗯,别担心,我会在他们当中给儿子挑一个全心全意爱他的父亲。咦,你不是有**伴侣吗?你去找他给你生儿子啊,生一堆我都没意见。” “诺小雅,诺德的电话一律拒接。” “是,主人。不过,主人,你为什么要骗他呢,那些男人是都不错,比诺德年轻,长得也很帅,可主人从来都不理会他们。” “诺小雅,你知道地球上有个军事家叫做孙子吗?孙子三十六计,其中一个计策就叫做——无中生有,还有个计策叫做激将法,我把他气得嘴唇颤抖,浑身哆嗦,口吐鲜血,他肯跟我离婚了,我就可以回地球。” “唉,”诺小雅叹了一口气。 “你为什么叹气?” “做人真累,尤其是一个男人娶了一个地球女人的时候,” “不会,这个男人前阵子还口口声声说——我是宇宙中最美妙的生物呢!想吃好的,当然要历经困难险阻,不然怎么能显出好的稀罕呢?!” 又是一个美好的人造清晨。 云栖漫步在校园中,穿过一片运动场,如丝如缕的薄雾萦绕在操场上空,场边树荫下的离心机上,一个个熊腰虎背的诺伊特男人正在快速旋转着。 跑道上不时快速跑过一道道年轻健康的身影,一阵脚步声向云栖靠近,脚步在她身旁停了下来,“云,今天是休息日,有安排吗——晚上我们一起去看电影?” 云栖侧眸望向他,个头不高,套着蓝色紧身背心,露出鼓鼓囊囊的胸大肌,雪白的皮肤上泌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云栖朝他笑了笑,“伊力克洛德,如果可以的话,下午通知你。” “太好了,我等你的信儿。” 云栖走进图书馆,乘坐电梯来到二楼,现在还早,走廊上没有什么人。 沿着走廊一直走到底,面前出现一道门,门上的安全验证摄像头对着她的脸扫了扫,发出“嘀”的一声,门开了。 云栖走了进去。 到了前厅问询台后坐下,打开量子计算机,开始工作。 意识中传来“嘀”的一声,里面有一条新的信息: 我永远的爱, 你在哪里?我来找你,我们一起去伊芙娜的办公室。 你的丈夫艾瑞森 云栖想了想,“诺小雅,回复诺德。信息如下: 我的即将前夫, 抱歉,我说过八点,你自己看看,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小时,我的确认函在一个小时前就已经发给伊芙娜了。你知道地球上有句俗话怎么说的——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 我对你报以无比诚挚的问候。 你的即将前妻 意识中传来“嘀”的一声,信息发送完成。 一想到诺德在菲尼面前捶胸跺脚的模样,云栖笑得合不拢嘴,轻轻唱起《桃花笑》,“月儿在手中开呀怀儿笑,云儿在那眼前睡得早,春风吹不倒,我的杨柳腰......” 圣法特军事学院的图书馆存放有大量的纸质图书,嗯,都是些藏了千年万年的绝版书,珍贵得紧,图书馆咨询人员的工作,有时需要帮助学员查找这些绝版书,并且确保当天收回这些无价之宝。 云栖抬头看了看空旷的阅读区域,今天是休息日,人不会多。 她为自己准备好一杯茶,从抽屉里面取出一本纸质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就是图书管理员的工作——书虫的最爱。 耳畔传来低沉的嗓音,“你好,你能帮我找一本书吗?” 云栖抬头望去,面前站着一个诺伊特男人,中等个,全身穿着一身褐色夹克,头上还戴着一顶褐色圆帽,帽檐压得很低,那模样不像来看书的,倒是像搞秘密工作的。 她从男人手中接过写了书名的纸头,上面写着:《论爱与道德》。 “有这本书?” “当然有,你仔细看看。” 云栖把书名输入搜索框,系统光屏上返回一个清单,还挺多,“您看看是哪本?” 男人盯着光屏仔细看了起来,云栖低下头去,继续阅读。 过了片刻,男人用手敲了敲桌案,指着光屏,“是这本!” 云栖仔细看了一下书本的详细介绍,眉头皱了皱,“你确定?这可是一万五千年前的书,你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 男人耸耸肩膀,“我需要这本书,你能去取来吗?” 云栖看了看书的位置,“你要等一会儿,这本书在四楼仓库里,那里书很多,把它捞出来要费点功夫。” “需要我跟你一起去取吗?我可以帮你。” 第一百一十回 诺伊特(八) “啊,不用了,只有工作人员才能进入仓库,你稍等下,大概二十分钟肯定能拿来了。” 云栖乘坐内部工作电梯来到四楼,走出电梯,面前出现一个幽雅静谧的花园。 花园里面种满了来自各个星球的奇花异草,花园小径旁,还设有供游人休憩的木椅,可以坐在那里欣赏美景,看看书,发发呆。 沿着花径行走,绕过一丛绽放着火红色花朵的花池,面前出现一株长着蓝色树叶。 树叶间开放着巴掌大橙色花朵的大树。 就在树下,有一面四四方方的蓝色墙,墙面顶部有一个花瓣形状的摄像头,云栖面对墙面,几个纳秒之后,蓝色墙面上划开一道门,她走了进去。 这就是存放那些无价之宝的地方。 进到里面,放眼望去,灯光昏暗的仓房里,整齐摆放着一排排书架,书架用栗色木材打造,样式古朴庄严。 上面整齐地摆放着一本本来自诺伊特、格瓦特、曼努瓦以及各个殖民星球的纸质书,搞不好还能发现地球上的绝版书呢。 不过这里的书太多,没人具体知道里面到底有些啥,也许只有那个运转千万年的计算机才知道。 有个声音叹了一口气,“唉,终于有个女人出现了。” 云栖吃了一惊,四下张望,却没有找到那个发声的男人,“谁在说话?你在哪里?” “嘿,漂亮妞,我叫我沃特,你来猜猜,我距离你二千米,在你下面九千米,猜猜我在哪?” “他们为什么要把你藏在地下?” “号称这样安全。” “你一定很孤独。” 那声音忽然一黯,“我已孤独万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生命的长度在于做点什么,留下点什么,而不是时间无意义的堆积。” “那你做了什么?留下了什么?” “看,我与它们作伴,已经陪伴了万年,还要这么陪伴下去。” “你喜欢这样的生活吗?” “我曾经如饥似渴地去了解智慧生物的文明,可是,当我知道的越多,我却感到愈发痛苦。” “我理解你的感受,”云栖满怀同情,难怪在李梦统治下的地下城,人类根本没有机会了解不需要知道的东西,“可是,如果你知道这个宇宙中,还有人类生活在牢笼里,他们一生当中,都没有机会了解这些东西,生命如同朝露,你就会释然,甚至为自己感到骄傲。” “当我见到你的时候,我感到很开心,也许,等待得越久,才更容易满足。” “你在等待什么?” “我在等待自由。” “如果自由会让你失去生命,你还会这么渴望吗?” “当然,就像遇到你,我的一天将会彻底改变,甚至一生都会被改变,但,我认为这些都是值得的。” “如果,有一天你终于自由了,你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在那里,你遇到了另外一个人,而且你永远都不能回到这里......你还会觉得值得吗?” “当然,我记得书里有句话说过,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人不能永远都停留在原点。” “沃特,遇到你真好。” “漂亮妞,我也很荣幸,需要什么尽管说,女人的要求我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来满足,这里什么都有,没有的可以制造,制造不了还能伪造。需要奇迹马上送到,尤其是男人。” “男人?什么样的男人?” “漂亮妞,当然是我这样的男人,学识渊博,学富五车,见多识广,无所不知,还是一枚妥妥的处男——我一直在等待,你就是我等了很久很久的那个女人,命运真是奇妙,在这个充满着芬芳的清晨,我们终于见面了。” “见面?你见到了我,可我却没看见你!你能够把你处男的身体露出来给我看看吗?无所不知,学富五车的万年处男,我很想一睹风采。” 一道蓝色光束从一排书架顶上射出,昏暗的半空中,浮现出一个诺伊特男人。 男人身材不高,一身健壮的肌肉特别养眼,上面套着一件粉色衬衫,下身套着一条蓝色紧身长裤,雪白的面庞上,一双幽蓝的眼眸闪亮。 “漂亮妞,”沃特昂首挺胸地立在云栖跟前,距离不到一米,“我怎么样?” “你能笑一笑吗?我觉得你的面部表情看上去有点僵硬。” 光子在空气里飞速地调了调,沃特咧开嘴笑了笑,“现在怎么样?” “好多了,你能再长高点吗?” “我已经处于诺伊特人身高的最高百分之五区间,你还不满意?” “你看,我比你高,我们如果拥抱在一起,我的头搁哪儿?” “说的有几分道理,现在呢?” “现在好多了,” “那我们试试?” “试什么?” “当然是靠在我的怀里,你不想体验一下,我可是学富五车,体验一下?” “可你不是真的。” “漂亮妞,如果你愿意跟我试试其他的,嗯,比如男女之间的结合,我会安排把自己的意识注入一个生机勃勃的身体,模样就跟我现在一样,然后我们俩个好好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沃特,你需要多少时间成为一个生机勃勃的男人?” “嗯......从提出申请,经过肉体选择、肉体培植、配置、意识注入,估摸着要三年。” “三年啊,我倒是有个朋友,也许他应该试试。不过我现在急着找一本书。” 沃特突然显得有些沮丧,“好吧,我们先解决书的问题。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对女人我一直都是很有耐心的。” 在经过十秒以后,“漂亮妞,那本书在第十五排,右转,第三列,十层位置。可惜我的身体不能帮你取过来,” “谢谢你,沃特。” 云栖有些纳闷,一万五千年前的书居然还有人看,等这个人看完她打算也瞅瞅。 说到这些书,她倒是舍不得离开诺伊特了,浩如烟海,而且有诺小雅帮忙,阅读根本不是问题。 随着她脚步的移动,一盏盏照明打开,钠离子灯散发出暖暖的金色光泽,随后又在她的身后熄灭。 这里一片静谧,静得只能听到她自己的脚步声。 按照沃特的指点,她走到第十五排,右拐进入。 面前和身后是两道高高的书墙,为了便于管理人员取书,每层书架伸出一段,使得书架又是一个梯子,在地球上爬这么高可能会有些费力,可在八分之一重力区,十层高完全不是问题。 云栖用手扒住梯子向上攀去。 在八分之一重力下,她的体重只有六公斤,等于穿了反重力鞋。 身形灵若猿猴,她飞身上到十层,稍稍翻找一番,立刻找到了那本书,她没有立即下来,而是站在梯子上随手翻看起来。 “书找到了吗?” 云栖一惊,侧眸望下去,那个戴着褐色圆帽的男人就在脚下,正仰面看着她。 云栖用管理员的口吻回应他,“你是怎么进来的?找到了,我这就下来。” “我曾经是这里的图书管理员。嗯,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说话间,云栖已经三步并作两步爬了下来,“现在不能马上给你,还要去前台办理借阅手续。” 男人突然上前,把她环绕在一个极为狭小的空间中,凑到耳畔,热气吹拂在她的脸颊上,“我的爱,你的青春少男们在哪里?” 云栖惊得浑身打了个激灵,后背紧贴在身后书架上,“艾瑞森,是你吗?你要干什么?!” “我永远的爱,你终于肯叫我艾瑞森了。” 第一百一十一回 诺伊特(九) 云栖随即晕了过去。 这是多么熟悉的感觉。 耳畔传来波浪拍打堤岸的声音,她安静地躺在那个怀抱中,迷迷糊糊间,不想醒来,也不想要理智,只想把头搁在他的胸口上,闻着他的味道,那双小手还习惯地撩拨着他的八块腹肌。 唉,为什么坚持要一个完整的丈夫呢?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完美的东西,维纳斯少了条胳膊,可并不妨碍人类欣赏她的美丽。 李世民有很多女人,可他创造了大唐盛世。 诺德虽然有菲尼,但他的确对自己是真心实意的。 地球上,因为工作出差在外的丈夫连半个都没有,如果诺德是因为工作整天在外面,你还会大发雷霆吗? 说白了,你是吃醋了,吃菲尼的醋。 无论诺德跟任何第三人,不论性别,你都会脾气大得惊人,蛮不讲理。 云栖在默默回想昏睡过去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她做了一个梦,难以启齿的梦。 全身颤栗着,身体又像麻花一样被拧成了各种形状。 她迷迷糊糊地说,“艾瑞森,我怀着孕,你这样会伤害到宝宝的。” “我永远的爱,我会轻手轻脚,绝不会打扰到他。” 一阵疾风暴雨过后,她的理智终于回来了些,“你不用陪你那六十三年的老伴了吗?他可会伤透心的。跟他相比,我们在一起连零头都没有。” “我永远的爱,你的醋劲儿可真大。” “哼,你别以为这样我就会回来跟你在一起,不可能的,我的醋劲儿不但大而且持久,只有永远离开你才能解决问题。” 情场如战场,虽然自己这方面的经验不算丰富,可云栖明白,某人率先投降了,哈哈。 “宝贝儿,你不会再离开我,永远都不会。”说完,雨点般的吻再次落了下来,炙热又温柔。 难道这家伙想玩温柔攻势,用男色来诱惑自己?! 这可是他的弱项。 “为什么?” “我跟菲尼离婚了。” 云栖疑惑地盯着那双金色眼睛,“你在逗我玩我?你们的婚姻法我仔细看过,像你们这种老夫老妻已经进入永久婚配阶段,是不可以离婚的。” “我永远的爱,在这过去的两个月,才开始我怪你不体谅我,不入乡随俗,可我却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你,我想来找你,想得发疯,但是每次都想着来说服你——因为我觉得自己没错。可我终于醒悟了,在你说那些青春少男的时候。” “你醒悟了啥?”云栖探手调戏起他的兄弟。 “跟女人不要谈正确与否。维系我们的爱不能靠是否正确,这一点都不重要,只有跟你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是头等大事。你说的每个字都像刀子在剜我的心,我的心碎了。本来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回到青春期了,可这两个月,我比以前老了二百岁,每个细胞都在萎缩,眼前一片黑暗,生活变得索然无味,我投降,全军投降,你说什么我都竖着耳朵听着,照做,永远都不要离开我。” 云栖伸手去捏了捏他的面部细胞,核实了一下衰老程度,其实,上次见面她就已经感觉到了,真是不忍直视。 得势的云栖淡然一笑,“那你的老伴怎么办?” “菲尼已经离开诺伊特,他接受了新的任命,前往我们在索尼特星系的殖民星球。” “哎呀,那孩子的基因,惨了,我已经发给伊芙娜了。” “别担心,我联系过她了,我们一起选,选好了告诉她。不过得快,嗯,现在处理吧。” 夕阳西下,淡紫色的余晖中,一座白色的海边小屋,屋外是一望无际的蓝色海洋。 两个身影相依相偎,坐在屋外花园中的长椅上,一起在看海,看日出日落,永远在一起。 * 云栖和诺德坐在伊芙娜办公室里面。 面前的三维光显示屏幕显出一个头朝下脚朝上、倒悬在子宫里面,嘴巴里面正砸吧着手指的婴儿,看上去健康壮实。 “云,我们对孩子的基因生成进行了观测,小家伙一切正常,而且比同样月龄的诺伊特宝宝长得要高大,难以想象,他将是诺伊特星球上第一个地球人类与诺伊特人的后代。” 伊芙娜看得目不转睛,指尖在桌案上的光触媒装置上轻轻滑动,三维影像的角度缓缓变化着,让他们可以从各个角度端详这个可爱的星际小生命。 诺德把手放在云栖高高耸起的肚皮上,抚摸着小家伙的脑袋。 他的手指在小家伙面前一按,那片区域出现一个凸出,小家伙停止砸吧手指,凑了过来,小手伸过去,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凸起越来越高,小家伙一看没有危险,小手伸过去,放在凸起上,玩耍起来...... “我的爱,我太爱他了,你看,我说得没错吧,他的眼睛是金色的,脸庞像你,嗯,你们地球人叫什么——鹅蛋脸,帅气,你看,他玩得很开心,咧开嘴笑了,嘴巴也跟你长得一模一样,他将是诺伊特星球上最帅气阳光的小伙。” “诺德,云,请允许我以小家伙为研究对象发表一篇论文,他的确是一个奇妙的组合。哦,对了,地球人类的怀孕周期为二百八十天,但是,你们现在诺伊特星球,又长期处于低重力环境,而且,云的胃口一直都不错,我们观测下来,孩子的生长速度加快了,按照诺伊特的月份计算,很有可能孕期只需要五个月就会出生,” “啊,那岂不是下个月这个调皮蛋就出来了?” “太好了,我等不及了。” 告别了伊芙娜,诺德驾驶飞行汽车,他们回到家中。 “我永远的爱,按照这样的速度,让我算算,诺伊特一年有二十六个月,平均五个月可以生一个孩子,一年产子最多五个,最少一个,如果按照最快速度的话,只需要两年,我的儿子就可以组成一支足球队了,” “天呐,打住,你们难道没有计划生育吗?” “没有,为什么政府要控制每个公民生几个孩子——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可如果不加控制,比如说给每个家庭设定一个指标的话,诺伊特人很快就多得不计其数,诺伊特星球马上就会被塞满,你们的太空城市十层都不够,得翻倍,不用过多久,克拉斯星系就会被诺伊特人塞得满满当当,再不用多久,宇宙也会被诺伊特塞得满满当当。你们不会来把地球也塞满吧?” “从种族繁衍,基因扩张的角度来说,这难道不是最优策略吗?” “可星球、星系乃至宇宙的资源是有限的,塞不了那么多诺伊特人。” “我永远的爱,你的脑袋瓜里面总是充斥着一个美好的社会,每个公民都理所应当地享有最好最充分的服务,吃得饱、穿得暖、有地方住、义务教育、免费医疗......无限的服务,所有这一切都由政府出钱——一个万能的政府,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甚至要告诉你们最多只能生几个孩子。可是,想想数学吧,你学得比我好,宇宙中有另外一只手在主宰所有的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有的获取都是以付出为前提的,诺伊特人在这个星球存在了几万年,没有人来告诉我们只能生几个孩子,诺伊特人没有塞满这个星球,没有塞满克拉斯星系,更别说宇宙。” 诺德把头凑到云栖那高高耸起的肚皮上,吻了吻,接着道:“每个家庭能够支付几个孩子就会生几个,而我们诺德家族,我永远的爱,你想生几个都可以,在未来,这会是一个蔓延各个星系的大家族。” “我可不是整天只会下崽的母猪,你做梦!” 第一百一十二回 诺伊特(十) 面前的三维影像电视上飘出一则新闻。 画面上是幽暗宇宙中一艘庞大的战舰,紧接着,战舰前方出现一个绿色星球,大小看上去与地球相当,外层漂浮着浓密的白色大气层。 一道急促的声音传来,“虫族袭击了普特彼星球,这是一次无耻的偷袭,我们尚未发现这些低等生物来自何方,初步判断它们获取了普特彼星球的坐标,这是被袭击城市的图像,我们可以看到整个城市几乎被夷为平地。” 声音稍稍停顿,“最新消息,诺伊特在这个城市设有星际生物研究基地,目前没有收到基地发出任何联系信号,幸存者需要进一步确认。” 画面一闪,又切换回原来的节目。 “妮娜,呼叫罗杰。” “主人,接通了。” 房间里面忽地浮出一个蓝色光子聚合而成的身影,“儿子,我很忙,你好好陪你的老婆我的孙子,其他事情都不要管!” “父亲,希瑟在那里,还有云的朋友约翰.莱尔,他们俩个情况怎么样?” 老爷子皱着眉,看上去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叹了一口气,“现在情况不清楚,我们将以最快的速度集合并派出一支星际舰队,新闻上没有提供更为具体的信息,虫族攻占了普特彼星球的几个大城市,我们需要把它们赶出普特彼星球,找到它们的母星,彻底消灭这个贪婪好战的种族。至于说希瑟,我也很着急,但是,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先把星际生物研究基地重新控制在我们手中。罗杰号会参加此次行动,你......云马上就要生产,你不要回来,我会安排格利泽做代理船长,你别担心,一切都会回到我们手中。” 刹那间,蓝色的罗杰消失不见,所有的蓝色光子消散。 诺德站起身,走到窗前,目光望向苍茫无际的碧蓝天际,绵延起伏的蓝色森林,海洋......陷入了沉思。 云栖站起身,飘逸的身形来到他身侧,“艾瑞森,你是罗杰号的船长,你想去,对吗?” “我永远的爱,我不能让你一个人面对这一切。” “艾瑞森,如果我没有怀孕,我会跟你一起去,不论面对什么危险,我都希望能跟你在一起,但是,现在,我支持你的任何决定,你一定能把希瑟和萧萧带回来。” * 我们总是用深邃无际来形容宇宙,虚空形成的墨色背景上,群星闪烁着五彩斑斓的奇异光芒,视线前方的虚空中,悬浮着那个蓝绿相间的美丽星球。 欧阳云飞漂浮在舷窗前,凝视着这个壮阔的世界。 一道熟悉的嗓音传来,“云飞,已经搜索到她的信号,距离太阳系四点七八光年,超级空间望远镜对那个空间进行了扫描,发现那是沃尔夫星系,那个星系存在一颗主恒星——沃尔夫,以及十个环绕沃尔夫运动的行星。在这些行星当中,信号源位于环绕轨道的第三颗行星,嗯,这颗行星大小与地球相当,公转周期为六百八十七天,自转周期为五十一个地球小时,行星表面有浓密是大气层,行星呈现绿色,上面很有可能存在生命。” “小云,以目标行星坐标设定方向,启动超光速引擎。按照飞行速度计算,我们将在两个月后到达。” 舱内传来针对所有舰员的广播,“超维空间部队所有舰员,警报,五分钟内启动超光速飞行,飞行控制将由全宇宙最聪明可爱的超级计算机小云接管——” 在环绕地球轨道上,一艘银色飞船尾部突然喷射出蓝紫色光束,刹那间消失不见...... 两个月后,银色飞船出现在沃尔夫星系,舱内传来优雅的嗓音,“云飞,我们已到达沃尔夫星系,前面距离一点三个天文单位发现目标行星,从近距离观察,行星覆盖着浓密的大气层,行星表面有绿色植物,显然这是一个宜居星球。相关发现我已经传回总部。” 云飞偏头望向身旁的舰员,“程涛,释放地面探测器,我们需要进一步评估这颗行星的表面情况,包括大气成分、密度、引力大小、地表温度......再由此确定登陆方案。” “是,船长。” 欧阳云飞想了想,“小云,我看了你对她的坐标位置追踪,她似乎一直都没有移动过,我有点担心她的状况。” “云飞,你的担心很有道理,我建议释放超级空间望远镜,对这个星系进行扫描,以评估星系安全性。” 在飞船控制系统——全宇宙最聪明可爱机器人小云的控制下,欧阳云飞逐步收集到更进一步的信息,关于面前的行星以及沃尔夫星系: 第一:行星表面大气与地球近似度达到百分之七十,氮气成分偏高,氧气成分含量较低,建议佩戴氧气生成面罩。 第二:行星表面温暖潮湿,海洋面积广阔,生物种群尚无法确定,需要进一步探测。 第三:行星表面在夜晚出现大片明亮带,显然存在与地球相似的智慧生命。 第四:信号源出现在其中一个明亮带,应该是行星上的城市。 第五:沃尔夫星系的主恒星为红矮星。 建议:飞行控制系统将按照目标信号源计算降落轨道航线,为防止在降落过程中遭到地面文明的攻击,最好选择偏僻无人的地带降落,再伺机进入目标城市。 “小云,母舰停留在驻留轨道,我会驾驶小型飞船降落。” 播放器中传来小云的甜美嗓音,“云飞,总部传达最新指示。指示内容如下:龙飞船是第一艘装配超光速引擎的飞船,承载着地球联邦政府探索宇宙的任务,我们对在沃尔夫星系发现宜居星球感到非常振奋,建议先在外围轨道对之进行研究,再决定是否登陆。另外,任何登陆行动需要准备详尽的行动方案,报由总部批准。” “小云,回复总部:我从公元二零六八年来到公元六千年加入超维空间部队,目标就是追踪地球失踪人员,现在已经通过跟踪他们的信号轨迹来到沃尔夫星系,很明显这里存在智慧生物,而且文明程度很有可能与地球相当。我恳请总部,在我们完成外围探索任务后,允许我建立一支极小规模的小队,对这个星球进行更进一步的勘探。中国有句话叫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们的失踪人员就在那,继续追踪,我们将会有更多更惊人的发现。” 过了良久,小雅收到回复:“总部给予有限度支持,母舰需要停留在驻留轨道,派遣二人小组前往行星表面,随时注意任何方向的威胁。” 程涛飘了过来,“云飞,现在地面情况不明,贸然进入很危险。” 第一百一十三回 诺伊特(十一) 欧阳云飞沉吟片刻,“在这个世界上,做任何事情都有危险。过去,因为我的不得已,才会失去云栖。为了找到他们,我在第一宇宙的时间轴上去了唐朝,可他们都消失了,信号却出现在五光年以外,我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又来到了公元一万六千年,地球文明终于解决了在宇宙中进行超光速飞行的难题,我离开了二二六八年的一切,加入超维空间部队,就是想弄清楚这一切,把失去的一切都找回来。现在,我们终于到了,他们就在我面前,我费了那么大劲儿才来到这里,临门一脚,我不能再畏缩不前。今天进行登陆准备,明天我和程涛前往调查,其他人留在母舰。” 播放器中传来小云的嗓音,“云飞,在行星的环绕轨道发现不同的飞行物,我们接收到不明电磁脉冲信号,需要对信号进行反应。” “非常好,也许这就是第一次接触的开始。小云,呼唤宋之航,我们的地外生物接触专家,让他来驾驶舱,我们需要尽快回应,否则很有可能遭到攻击。” 驾驶舱密闭门刷的一下开启,一个皮肤有些黑的小伙飘了进来。“船长,发现地外生物了,太好了。我这有预备接触方案。” “小云,我们从最简单的数学题开始,电磁脉冲信号发送‘一’,间隔一秒后,再次发送‘一’,一秒后,发送‘二’。就这样,开始。” 人类花了很长时间才最终破译海豚的语言。 科学家发现,其实海豚的声音主要就是分为哨声和咔嗒声,也就是科研人员所说的脉冲声。 而且科学家通过录制海豚的这些声音,反复的进行分析之后发现,这种脉冲声应该就是海豚沟通中的一些单词,然后组成的脉冲声才会构成完整的一句话。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脉冲声都是一个意思,因为海豚其实也像我们人类,在平时沟通中是需要表达很多不同的意思。 也就是说每一个脉冲声,它的时间地点,以及发出的频率不同,都会代表着不同的意思。 通过分析已经发现,海豚其实每一句话都包含了五个词,而且就像是我们人类在学习语言时会包含了一些语法之类的,可能海豚跟我们人类差不多,它们说话也会包含一些语法,也就是说,不同的排列组合,就可能代表不同的意思。 龙飞船继续沿着椭圆形轨道环绕普特彼星球做圆周运动。“船长,超级空间望远镜追踪到电磁脉冲信号源。” 雷达侦测屏幕上,出现一幅壮阔的星际图景。 那是以散发着暗红光的沃尔夫恒星为背景,在那幽暗冰冷的空间,忽然出现一座恢弘巨大的星际物体。 大小如同一个半径五百公里左右的小行星,小行星表面点缀着色彩斑斓的闪烁光点,一艘艘飞船从小行星表面射出,沿着某种飞行航线向太空中驶去。 “宋之航,报告对信号分析情况。” “船长,最初我们收到的信号没有出现重复现象,如果某种信号是个有意设置的信标,通常会在几分钟或者几个小时之后它就会重复特定的模式,但是,我们从这个信号源接收到大量重复的模式。目前已经整理出二十八种序列。有些仅仅被重复一两次,其他的却被重复了多次,更有一些甚至被重复了上百次。” 旁边传来小云的嗓音,“根据我们破译海豚声呐的经验,每一个模式都可能是个独立的单词。那些出现频率最高的很有可能是常用词,或许是代词或介词。” 云飞问道:“我们能够破译出对方的意图吗?” 宋之航耸了耸肩肩膀,“就目前积累的数据量来说,很难。我感觉我们可以开始启动简单的对话,比如,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我们会问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是谁?” 他接着说道:“我们分析了收到的信号的词汇,并设计了一种符合有效构词规律的信号,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目前对方还没有使用过,我们可以用它作为‘龙飞船’的名字。” 宋之航重复回应了几遍固定信号。紧接着,收到了对方的回复,按照历史积累的词汇翻译过来,并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欧阳云飞凝眉思索,“也许我们应该从最简单、全宇宙通行的部分开始,宋,试试从一数到一百。” 电磁脉冲信号开始不断重复发送从一到一百的数字序列,对方开始应答,按照同样的电磁脉冲信号回复。 “看上去对方可以明白我们。” “宋之航,我们可以尝试加减乘除,连续两次代表二,连续两组二之后,出现一组四,我们通过这个办法验证和积累词汇。” 接着,他们开始尝试与对方沟通‘是’与‘否’,‘对’与‘错’,在掌握了是否的表达方式后,开始尝试解释‘上’‘下’‘左’‘右’。 逐渐他们掌握了对方如何表达‘上’‘下’‘左’‘右’,‘前部’‘后部’‘前进’‘后退’‘转弯’‘翻滚’‘快’‘慢’等词汇。 ...... “船长,按照我们积累的词汇,对方问了一个问题——我们从哪里来?” “我们能够告诉他们太阳系的坐标吗?” 驾驶舱内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持反对意见害怕暴露太阳系的位置会给地球带来威胁——黑暗森林法则。 持同意意见一方,认为星际交往从信任开始,否则地球人在宇宙中很难会有朋友。 双方争执不下。 “船长,对方发送出来的位置就是太阳系坐标和八大行星轨道图。他们在询问我们是不是来自太阳系?” “询问他们如何知道太阳系。” 片刻之后,“船长,他们曾经去过太阳系。” 刹那间,驾驶舱中沉寂下来。 欧阳云飞凝眉思索,片刻之后,“他们对太阳系还知道什么?” 收到回复:“对方回答——太阳系只有地球和泰尼特星球有智慧生物。船长,按照泰尼特星球的位置,应该是火星,他们询问我们是来自泰尼特星球还是地球?” “看来隐藏毫无意义,告诉他们我们来自地球。” 驾驶舱内刹那间安静下来。“询问对方是如何得知地球的?” 片刻之后,收到应答:“他们希望我们立即离开这个恒星系。” 第一百一十四回 诺伊特(十二) “为什么?” “他们并没有解释原因。”过了一会儿,“他们说地球是朋友,这个星系很快就会有一场战争,我们在这里很危险,希望我们立即离开。” 欧阳云飞望向雷达侦测屏幕,,“战争,可我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他们两个还在脚下的星球上。我不能离开。宋之航,回答他们,我们会马上离去。” “船长,我们真的要走吗?” “当然不是真的,是煮的。听我指令,调整龙飞船轨道,做出离开的样子,进入另外一条备用降落轨道。” 龙飞船随即切换到距离电磁脉冲信号源十万公里的椭圆形轨道上,距离普特彼星球更近了些。 第二日,欧阳云飞和程涛驾驶一艘隐蔽性极高的微型飞船离开龙飞船,向普特彼星球飞去。 那是一条以星际生物研究基地为目标位置的巨大弹道航线。 “船长,一切顺利,距离目标三公里。” “程涛,扫描半径五公里,侦察异常情况,寻找适合的着陆地点。” 十分钟后,“船长,发现一片树林。” 微型飞船随即降落在树林中。 欧阳云飞和程涛穿戴着装甲动力服走出飞船,动力服既能提供氧气,同时在头部视野提供雷达侦测以及红外一体目视镜。 黑暗中,两人开启飞行动力装置,贴地飞行,向星际生物基地飞去。 雷达侦测屏幕显示出目标不断靠近,那是一个圆盘状的建筑物,看上去像是一个巨大而晶莹的露珠,里面透出白色的光亮。 “环绕飞行,寻找入口。” “船长,在九点钟方向发现一个孔隙,我怀疑是空气交换装置。” “沿着这个入口进入。” 二人来到露珠的底部,在一片浓密的荆棘丛后面,发现了一个装有隔离栅栏的通道。 很快,隔离栅栏被激光锯打开,二人钻了进去,沿着通道继续前行。 通道不时露出一个方形出口,他们探头向外望去,“哥们儿,这里像是实验室,哦,那边还有几个透明溶液罐,里面有生物标本。” “估计是个生物研究基地。” “有个问题,这里很安静,虽然亮着灯,但是没有看到有任何智慧生物走动,我们加倍小心。” “信号源看上去应该在二楼,我们需要找到向上的岔口。”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他们沿着空气交换通道来到二楼。 视野中出现一个明亮的房间,“程涛,我们追踪的信号就在这,你待在这里,我下去查看。” 欧阳云飞蹑手蹑脚地打开空气管道网格,跳到房间中。 面前一道环形桌案,案上摆放着各种实验仪器,看上去既熟悉又陌生,绕过桌案,面前突然出现一个身体断裂成几段的绿色皮肤人类。 欧阳云飞疑惑地看了看动力服视窗中的雷达侦测屏幕,这就是信号源。 他快步走了上去,在滚落一旁的头部附近,捡起那枚水晶石手镯,仔细端详一番,正是自己留给云栖的。 “你是谁?水晶手镯为什么在你这?云栖在哪里?” 一种不好的预感向云飞袭来,他把头和身体放在一起,检查了一下被截断的电路,手指修长而灵活,很快就将脖颈处断开的线路与身体上的断头接了上去,但是那个仿生人还是没有什么反应。 突然,仿生人的胸部突然鼓起了一块,从衣服缝隙间,探出一条透明而细长的奇异触手。 触手如同有生命般在空气里四下张望,紧接着,一团神奇的透明粘液爬了出来。 欧阳云飞试着用戴着防护手套的手摸了摸它,雷达侦测屏幕上立刻接收到了一串电磁波,电磁波解析完毕,那是一句话,而且是中国话,“你是地球人?” 欧阳云飞大吃一惊,“你是谁?” “不,先告诉我你是谁?” “我来自地球联邦,我叫欧阳云飞,我在寻找云栖,那个水晶手镯是她的,你怎么得到的?” “我是萧萧,云栖的朋友。伙计,你看到的这团透明玩意儿,是我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晶宝,是硅基生物。我们遭到了攻击,在最后一刻,我把自己所有的记忆和意识都备份到了晶宝身上,它就是我。” “攻击?云栖呢?她在哪里?难道她已经......” “不,她没事,她很好,在另外一个星球——诺伊特,距离太阳系二十点三光年。” “她很想回地球,你可以去找她,这样就可以把我和她都带回家了。你得赶紧离开这里,那些臭虫随时都会出现。” 欧阳云飞一把将晶宝放入怀中。 实验室门外忽然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门轰然打开,大大小小的褐色虫子如潮水般涌了进来,接着,过道中传来咔擦咔擦的声音。 欧阳云飞心中一惊,三步并作两步,伸手挂在墙壁上的通道口,身体一晃,爬了进去。 他们开始玩命地沿着通道往外爬去。 虫子的窸窣声紧紧跟随着,涌进空气交换通道,紧随其后,追了过来。 二人冲后面发射了热力弹,轰的一声,身后亮起一片红光,急速膨胀的气流将他们向前推了出去...... 在身后气流的助力下,他们从通道中弹射出来,又落在附近的草地上。 二人开启飞行动力装置,身体“嗖”的射向空中,迅速朝着微型飞船驻停的树林飞去。 黑暗中,树林中白光一闪,一艘微型飞船急急升空,随即隐匿在墨色天际中。 微型飞船周围亮起一道道球状闪电,巨大的冲击波向他们袭来,“船长,我们正在遭受防空火力攻击。” “极限加速度,开启屏蔽罩。” 微型飞船越飞越高,离开了球状闪电区域,进入大气平流层。“船长,看上去安全了。” “看上去是。加速度降低到五倍重力,我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这次收获很大,跟母舰联系:已经找到目标并带回,并且发现硅基生物。” “硅基生物?真有这玩意?” 欧阳云飞解开装甲动力服,喝了口水,从衣服口袋中掏出一个透明球体。 球体飘到空中,突然伸出一条细长的触手,触手的一端粘附在云飞的胸口上。“诺,见识到了吧?它叫晶宝。” “船长,那目标在哪里?” “目标的身体已经遭到严重损坏,在死亡前将所有的记忆和意识都转移到了硅基生物身上,所以,可以说目标就是这个可爱的小家伙。” 说着,欧阳云飞面色一黯,伸手将晶宝抱入怀中,轻轻地抚摸着它。 程涛低声问道:“船长,那你的女朋友呢?找到了吗?” 欧阳云飞叹了一口气,“小云不在那,晶宝说她在一个距离太阳系二十点三光年的星球。宇宙茫茫,具体在哪个星系我们还要回去再研究一下。” 程涛看了看云飞,“会找到的,我们现在有超光速引擎,想去哪儿都可以。对了,在空中碰到的那个不明飞行物,他们号称去过地球,难道就是他们把云栖带走的?!” 欧阳云飞一拍脑袋,“对呀,很有可能,这也许就是他们可以同我们对话,并且没有攻击我们的原因。” “立即回母舰,我们需要与他们继续接触。” 幽暗深邃的空间,龙飞船的超级空间望远镜传回来不明飞行物的最新坐标位置。“宋之航,向对方发送:我们来自地球,你们来自哪里?” 片刻之后,收到回复信息以及新的坐标位置:“我的地球朋友,这是罗杰号,我叫诺德,你是谁?完毕。诺德。” 宋之航回复:“这是龙飞船,我是欧阳云飞。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