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世2[快穿]》 第1页 [无cp向] 《第十世2()》作者:秋冰【完结】 简介: 世人以九州言喻天下,以九幽概括地府,以九重天代指仙宫…… 九,是极数,代表圆满。 满则溢,因此,十是劫。 十有缺憾,才求重写。 艺书:一世都嫌累,还十世?怪不得我36就狗带,肯定是前九世积攒了太多劳累,活腻了。 【】失忆的博士(完成) 【现代】抱错的儿子(完成) 【兽人】的访客(完成) 【古代】英明的君主(完成) 【古代】女装的皇子(完成) 【女尊】落难的公子(完成) 【修仙】无忧的修士(完成) 【现代】平行的时空(完成) 阅读指南: 1女穿男(上本设定)偏日常,非打脸文,委託人戏份不多 2不要在我的书下提别的文,反之亦然 内容标籤: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艺书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为了退休努力工作 立意:坚持本心,逆境也要顽强 第1章 精分的博士1 宽敞整洁的会议室里,一群年轻男女正低声商议着什么。 须臾,身穿白大褂戴着金丝边眼镜,高高瘦瘦俊秀斯文的青年推门而入,会议室霎时一静。 青年走到主位坐下,泰然自若道:「有什么事,说吧。」 「是这样的亿博士……」说话的人看上去有些羞愧心虚,「我们决定离开研究所。」 五个月前,一场黑雪下了整整三十天,而后丧尸出现,末日到来。世界变得危险,很多人陆陆续续觉醒了异能,但更多的人,仍旧只是普通人。 研究所也出现了丧尸,保安队长最先觉醒了异能,带领大家把丧尸化的同事赶进了地下室。 内部的丧尸被控制住,外部的丧尸进不来,研究所在末世,绝对算是个豪华避难所。 研究所有太阳能电池板,末世后只开放一小块区域,充电一天能管一个月。 此外还有净水系统、内网系统、防御电网…… 当然了,研究所并非完美无缺的,它建在半山腰上,隐蔽的同时也太偏僻,四周都是荒山峭壁,离市区很远。 山中还有凶猛的变异动物,出去搜集物资需要很大的勇气。 后来保安队长决定离开研究所,他要带走保安队和研究所给保安队配备的枪械,要带走所有异能者。 保安队长晓得研究所有秘密,不敢把事做绝,愿意留下三分之二的食物,以求好聚好散。 亿博士随他去了。 所里只剩二十来个、连零阶丧尸都不敢打的普通人——或者说被抛弃的累赘。 他们陷入了绝望,每天浑浑噩噩。 亿博士要研究丧尸疫苗,便把他们当助手用,勉强让他们动了起来。 现在,他们想走了。 他们知道,亿博士是不会走的,研究所是亿博士的所有物,他定然捨不得走。 末世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亿博士收留了没有生存技能的他们,而他们正准备抛弃亿博士。 因此刚才那人,禁不住有些羞愧。 有人开了头,其余人也就不支支吾吾的了:「食物紧缺,山里的变异动物也不安分,与其等死,不如出去搏一搏。难得有异能者小队愿意带上我们,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听王队长说,北省安全基地急需科研人才,我们去了那边,成为高端人才,至少不用再为衣食发愁。」 「丧尸疫苗的研究是大家一起做的,成果大家都有份,博士不走的话,我们想拷贝实验数据带走。还有食物,我们也要——你什么意思?!」说话的人突然恼羞成怒。 艺书困惑地看着自己不由自主地竖起的中指,若无其事地挪回来推了推眼镜,没什么情绪起伏地说:「我该去看培养基了。」 目送他走出会议室,众人互相看看,冲进仓库开始打包。 「这样是不是太狠了?」 「没办法,王队长的话不能不听。」 「偷偷留点,王队长不会知道的。」 「不必假惺惺。」一个大约十ba九岁,长相甜美气质清冷的女孩,否决了他们的提议。 「云妧……」女孩旁边的女研究员拉了拉她的衣袖,让她不要这样。 云妧瞟了女研究员一眼,收回衣袖摆弄起了桌上的水杯,没再出声。 其他人也没再提留物资的事。 将食物全部打包装车,有人迫不及待地摁响了内门铃。 半分钟后,艺书输入权限打开了大门。 从监控里看着皮卡离开研究所,他很是疑惑:「之前,我为什么会任由这群负能量爆棚的废物待在研究所里? 「疫苗研究还在假设验证阶段,我自己又不是做不了。每次给谁分一点工作,半小时就做完了,跟白白养着他们有什么区别? 「就算菩萨心肠,至少也该让他们扫扫地擦擦窗,我就白白养着?」 太奇怪了。 艺书实在想不通,只能告诫自己:「大冤种行为,没有下次。」 人都走了,研究所变得格外安静。 没人帮忙也没人打扰,就这么泡在实验室里,他几乎忘记了时间,不厌其烦地取样、涂片、观察、记录…… 第2页 感光灯不知何时亮了,艺书仍在实验台前忙活着。又过了好久,大门门铃被摁响,他恍若未闻,继续滴定,摇匀,配比。 门铃一直在响,访客好似很执着。 将试管放入恒温箱,看看时间,是晚上九点五十八分。 艺书语音打开手机,调出监控界面,看到了另一位大冤种,边脱手套边问:「有事?」 云妧那没什么表情的脸,被噎出了几分无奈:「送饭。」 艺书暗道:还以为这位大冤种也幡然醒悟了。 云妧是两个月前来的,那时研究所的存粮已不多。她是异能者,可以出去搜集物资。 两个月来,这十几人全靠她养活,她竟丝毫怨言都没有。 现在还回来送饭? 艺书在手机上操作了几下:「2号安检门。」 云妧按照指示,来到一间有着铜墙铁壁的房间。 房间里有一张桌子一张椅子,博士坐在椅子上,不慌不忙地擦着手。 「你又是从中午就什么都没吃?拿这个垫垫。」云妧从口袋中掏出一小包苏打饼干。 她一动,墙壁上便探出无数枪口,密密麻麻气势汹汹,似乎要将屋里的一切都轰成渣。 艺书没有异能,谨慎的很。 「研究所真有这些东西啊?」云妧讶异却无恐惧,「人心不齐,我不能当众给你留食物,提前在地下室藏了一箱泡面和一箱压缩饼干。你最好在吃完之前,学会搜集物资。」 「嗯。」艺书态度冷淡。 云妧习惯了。 食物的消息带到,她就真要走了:「我想出去闯荡闯荡,变得再强大些,就回来在这建个安全基地,让你能专心做研究。」 「哦。」艺书都没兴趣质疑。 「保重。」 「哦。」 「你可真是……」云妧眼神复杂地看了他一会儿,将苏打饼干放在地上,慢慢退走了。 艺书从监控中看着她走远,拿出手机定了俩闹钟。以后没人提醒吃饭,不定闹钟怕饿死。 咕噜噜—— 现在就很饿。 走到门口捡起苏打饼干,艺书刚想撕开,脑中忽然冒出两个声音,一个说:「当心有毒。」 另一个说:「云妧没道理下毒。」 「防人之心不可无,也许她想抢研究所。」 「研究所谁都抢不走,而且地下室的食物也是她给的,都不吃的话,擎等着饿死吧。」 苏打饼干就两片,艺书吃完灌了半杯水,自言自语道:「我好像精神分裂了,好在不影响做实验。」 还是很饿,得尽快去地下室找食物。 从密室出来,艺书身穿防弹衣,头戴警用头盔,脸上有防护罩,手里拿着冲锋鎗,腰间别着电棍…… 即便全副武装,站在地下室入口处,听到里面的叫声,他还是有点虚。 「没事没事,低阶丧尸很低能,一个s雷就全炸翻了,不怕不怕。」 做好心里建设,艺书在虹膜摄像头前站了几秒。等系统确认开锁成功,他立马转身跑到了十几米外的景观石后,端枪对准了缓缓打开的自动门。 吼—— 门开了,叫声更清晰了,想像中丧尸大队奔腾而出的画面并没有出现。 低阶丧尸视觉嗅觉都比较弱,主要靠听觉活动。艺书打了几枪故意闹出动静,等了好一会儿,丧尸也没出来。 仔细听声音,丧尸数量并不多,还有些远。 艺书小心翼翼地走进地下室,没看到活丧尸,只有横七竖八身首异处的干尸,显然是云妧提前清过场了。 往里走了两步,看到一具被摆得特别安详的、头身俱在的干尸。 艺书蹲下身,盯着写有「亿教授」的胸牌沉思片刻,忽然拿电棍锤向干尸的头骨。 「咔嚓」一声,头骨碎成好几块,露出了一片指甲盖大小的晶片。 咚!咚!咚! 艺书挥动电棍,几下就把晶片砸得稀巴烂。如此仍不放心,他又把晶片放在火上烧,直到再也看不出它曾是晶片才满意。 「好了,找食物去。」 地下室都没人来,按理说,云妧不会把食物藏得太隐蔽。 可洗手间、垃圾桶、天花板……能想到的全翻遍了,啥也没找到。 脑子里的俩小人都有些不耐烦。 「别做无用功了,回实验室吧。」艺书给他取名叫小呆。 「回什么回?先吃饱再想其它。饿死了烦死了,东西到底藏哪了啊?」这个叫小饭。 小呆疑心重:「云妧是骗人的,食物宝贵,她平白无故为什么要给我?」 小饭持不同意见:「骗我干啥?能当饭吃?她一个人养全研究所,足足养了两个月,哪会干那么无聊的事?」 「这里就是什么都没有。」 「找找就有了。」 地下室几千平,乱翻乱找是不行的,得智取。 砰砰,吼—— 艺书望着声源的方向,无语凝噎:「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作者有话说: 鸟悄开个2 男主目前只有亿博士的记忆^^ * 文案不让说,放到这里,高亮提醒: 不喜欢请离开,拒绝互相折磨,谢绝写作指导!!! 第2章 博士2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艺书贴着墙,不太情愿地来到声源处。 第3页 两间空仓库从外面被闩上了,里头又是嘶吼又是挠墙的,显然关着丧尸。 闻到「饭香」,丧尸闹得更厉害了,尤其是右边的,仿佛随时会破门而出。 至于左边,他仔细听了听,感觉丧尸不在门口。 选定左边,握紧电棍抽掉门闩,小心地推开一条缝隙。 吼—— 一股带着腐臭的气流涌出。 丧尸估计被捆起来了。 艺书这样想着,一点一点推开门,便看到了笼中的丧尸,和不远处的整箱方便面。 他松了口气,抱走方便面泡了一桶。 填饱肚子,见各组实验没有异常,记录培养基变化的摄影机也正常工作着,他又去了地下。 「食物」回来了,丧尸将爪子探出铁笼,馋得口水滴滴答答。 丧尸指甲和牙齿都携带病毒,得先废掉爪子。 他出棍异常利落,哐哐两下打断丧尸的爪子,接着一记直戳,嘶吼声戛然而止,爆头完成。 看着摊在地上的腐肉团,艺书愣神。 本以为会害怕,事实上什么感觉都没有,犹如处死了一只实验动物。 小呆:「嗯,没差,丧尸不是人。」 小饭:「嗐,竟然没有晶核。」 丧尸晶核,据说可以被异能者吸收,还能用作货币。 来到右边,这只丧尸没有被限制活动,尖利的指甲在金属门板上抓挠着,相当刺耳。 设想好攻击动作,艺书快速抽掉门闩,猛然全力撞开了门。 丧尸被拍得倒飞出去,重重磕在墙上,又被本能驱使着,摇摇晃晃的向「食物」扑来。 电棍横扫而出,再次一击爆头。 这回运气不错,有颗豌豆大小的灰色晶核,无纹,是零阶。 这玩意儿切不开砸不碎,x射线α射线核磁共振……各种检测手段都用上了,他只能判断出里面有一团能量,外壳材质和储能原理都无法确定。 跟化学试剂做反应,即便是强酸强硷,晶核也岿然不动。 实验室摆了十几台恒温箱,除了正在实验中的培养基,还保存有各种各样的细胞和丧尸病毒。 凌晨两点,艺书接种了一组变异动物细胞培养基,晶核往里一放就睡觉去了。 以免实验出现不可控的变化,他每隔两小时得起来查看一次录像。 前4小时,放晶核的培养基没有明显的变化。早上起床在再看,细胞数目激增。 他转而将晶核放进了变异植物的培养基中,大约十六小时后,变异植物细胞有了发芽的迹象。 经过多次实验,艺书发现,晶核对所有细胞都有增益影响。其中对丧尸病毒的影响最显着,对普通人类细胞影响最轻微。 最后,晶核被放进了普通小白鼠的笼子里,以试验晶核对完整生物个体的影响。 做到这一步,时间过去了五天。 泡面配压缩饼干吃了五天,他倒没嫌腻,就是存粮不多,必须出门搜集物资了。 要出门不能毫无准备,艺书抽空做了保命训练,却在乱挥电棍的过程中,意外顺出了一套刀法。 不仅如此,他枪法进步也超快,各种枪械轻易就能上手。 小呆很想研究研究自己:「这状态,像是早已掌握的技能,生疏了又重新捡了起来。可我从来没有接触过武器,连水果刀或弹弓都没有。再不然无师自通?大脑肌肉都有所涉及,或许应该解剖一下。」 小饭就很无所谓:「原因不重要,越强越好。枪带齐了,门锁好了,自动防御系统打开了,没有错漏,出发。」 清晨,一辆越野车驶出隐蔽的山门,沿着盘山公路朝c市进发。 听见发动机的声音,饿了不知多少天、正丧丧地散步的丧尸激动不已,嗷嗷叫着追了过来。 这只丧尸比地下室的灵活,动作不再机械滞涩,敏捷度跟普通人差不多。 「正好拿它试试身手。」 丧尸毫无章法地挥舞着爪子扑过来,艺书电棍一挡,朝丧尸肚子一踹…… 计划中他会把丧尸踹飞,再在丧尸落地前帅气地补一棍爆头。 现实是,丧尸被踹穿了! 它没有痛觉,爪子快怼脸上了! 艺书慌忙就地一滚,又快速连踹几脚。丧尸不甘心地在他胸前留了道爪印,被甩了出去。 脱离危险后,趁着丧尸没爬起来,他赶紧锤爆了它的头。 「要不是有防弹衣,就落地成盒了。」艺书心有余悸地摸着冲锋衣上的窟窿,「不动枪的情况下,我打二阶应该没问题,就是实战经验不足。」 这次收穫了一颗一阶晶核,灰白色,花生米大小,有一圈不太明显的银色横纹。 研究所离最近的c市有八十多公里,一路上没遇见活人,零阶一阶丧尸陆续遇见二十多只。 一方面为了练手,另一方面为了积累研究素材,他看到丧尸就停车,到中午才抵达c市。 刚入城小呆就说:「速战速决,c市人少,商场不可能被搬空,直接去商场,扫荡式装包。」 小饭摇头:「大家都这么想,都往商场沖,大半个城的丧尸都被吸引过去了,里边百分百有三四阶的。」 以自己的武力值,碰上三阶还能搏一搏,碰上四阶就是送菜。 所以小饭的想法是:「去住宅区碰碰运气。」 第4页 人们多少会在家里囤些食物,一家家搜也能装满背包。 小呆不解:「这样的话,路过别墅区为什么不停车?」 普通住宅区人口密集丧尸多,别墅区人少,食物囤货反而更丰富。 「别墅区更危险。」小饭很了解别人的活动规律, 「现在是末世第六个月,能在安全区外生存的都不傻,别墅区绝对有强者镇守。不想被统治,最好避开。」 自身太弱,保险起见,环境比较好的小区也要避开。 正好五百米内有个老破小,确定附近没人也没丧尸,艺书熄火下了车。 离小区还有一百米,他猫着腰查看:小区门口的大街,有五只丧尸正漫无目的地晃荡。 屏住呼吸绕到一只丧尸身后,一击爆头拔腿就跑。 受袭的丧尸直接躺尸,其它丧尸被吸引过来,困惑地围着扑街仔叫唤。 艺书从拐角处跳出来,背后偷袭左右开弓,又放倒两只。 这回,丧尸看到也闻到了,张牙舞爪的发起攻击。 一对二他也不虚,甚至没让最后两只吼起来,就熟练地把它们解决掉了。 抹了把汗正准备挖晶核,十几米外的便利店又蹿出一只丧尸。 它看起来并不壮,但每一步都踏得地面轻微震颤,似乎可以从大地借力。 这是一只二阶丧尸。 艺书边绕圈逃跑边观察,这只丧尸依然是青皮灰眼,指甲却是土黄色的。 土系二阶的防御力增强了许多,瞄准后脑勺,足足敲了三棍才爆头。若它再敏捷些,只用电棍就打不过了。 这意味着普通人打丧尸,三阶大抵是极限。 处理完守门丧尸,艺书进了便利店。 店里积了厚厚一层尘土,空荡荡的货架东倒西歪,抽屉冰柜都大开着,除了废纸一般的钱币,啥都有没剩下。 见小区里有许多丧尸在晃荡,艺书没招惹它们,从便利店后门蹑手蹑脚地熘进了居民楼。 这楼有六层,每层有六户。地毯式搜了两层,一粒米都没找到。 正准备上四楼,头顶「扑通」一声,惊得他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唔!」 楼上有人,应该是个孩子。 好像是凳子翻倒,孩子摔了,惊动了丧尸,一尸一人便追逐起来。 「吼吼吼!」 丧尸很凶,那孩子胡乱推翻桌子架子、扔出锅碗瓢盆,勉强绊住了丧尸的脚步。 楼上叮呤咣啷的,艺书连忙向外看,果不其然,整个小区的丧尸都在往这边聚集。 成群结队的丧尸吼声震天,一窝蜂地涌来,看得人心惊肉跳。好在它们大都还是一阶,不够灵活,拥挤着发生了踩踏,有的脑袋都摔掉了。 最值得注意的是打头的那只,它速度极快,奔跑跳跃间,指甲在阳光下反射着浅绿色的寒芒。 风系二阶,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它最先上了楼梯,速度堪比世界级运动员。从一楼到四楼,它大概只需六秒,从楼梯口到房间,加一秒。 「七秒能做什么?」小呆自问自答,「什么都做不了,连提醒那孩子小心都做不到。唯一能做的,是锁紧门窗别发出声音,等上面的丧尸吃饱散开……」 半秒拉下床单,三秒打结并拴在窗框上,一点五秒拽着床单跳窗落地,还有两秒。 越是危急时刻,身体越是比脑子反应快。才站稳,艺书就从背后抽出消音枪对准了四楼。 此刻楼上,六七只丧尸争先恐后地挤在门口,浓郁的腐臭充斥着房间。 面前的丧尸也凶神恶煞的,仿佛下一秒就要将身量单薄的男孩撕成碎片。 男孩满脸泪痕,绝望地挥舞着棒球棍,期盼能驱走丧尸:「滚开,滚开,都滚开啊!」 他一步步被逼到窗口,下意识地往楼下瞟了一眼,正好瞟见头戴迷彩头盔的男人。 男人右手举枪,左手抖了抖床单结成的绳子,默不作声地站在那里。 只一个对视,男孩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要我跳下去,要我自己抓住床单,以免落在水泥地上。 不! 我做不到! 床单那么细,四楼这么高,抓不准肯定会摔断腿,残废比死更可怕! 救救我,我不要跳窗,我不要变成残废,求求你,救救我! 作者有话说: 各位宝儿久等了,谢谢^^ *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章 博士3 艺书接收并读懂了男孩的求救信号。 跳窗比死更可怕? 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死亡尚未真正来临。 风系还有一秒抵达房间,他没空好声好气地鼓励,只是举枪等待着。 电光火石间,风系二阶跃过其它丧尸头顶,飞檐走壁地进入房内,径直朝男孩扑抓过去。 尖叫卡在喉头喊不出来,男孩目眦欲裂手脚发软:它即将洞穿他的头骨,撕扯他的四肢,啃食他的内脏血肉…… 他会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分尸,哀鸣着无比痛苦地死去,然后变成和它们一样的,腐烂恶臭无知无觉的怪物。 曾亲眼目睹过的惨烈画面,走马观花般浮现在脑海中,画面里惨死的人,不知为何全换成了自己的脸。 这样的脑补太过骇人,在丧尸触及头皮的前一瞬,男孩猝然翻出窗口,垂直坠下。 第5页 不管是摔死还是摔断腿,都比活生生变成丧尸的食物强! 更何况,他也不一定会那么倒霉,跳都跳了,他定要抓住床单! 然他依旧没能逃脱丧尸的追逐,那只风系丧尸也同时跃出了窗口,锋利的指甲锲而不捨地扎向他的嵴背。 嗖! 灼热子弹擦着脸颊飞过,炸裂声响起,肉酱般的物体溅落在身上,男孩若无所觉,眼里心里只有那条床单。 他双臂大张,终是在急速下落中,扒住了床单。 而那只让附近异能者头痛不已的风系二阶,缺失了半边脑袋,一摊烂泥似的掉进了花坛里。 跟它前后脚下来的还有只一阶的,直接摔残了,却还想爬过来挠人。 「去补刀。」艺书松开床单,扔出一支电棍。 男孩在空中悠荡几下,顺着床单滑下地,捡起电棍利落地敲断了残废丧尸的脖子。 「食物」就在眼前,退走是不可能退走的,丧尸接二连三地往下跳。三层楼的高度,一阶下来变残废,二阶尚能有些战斗力。 于是艺书打二阶,男孩打残废,默契地完成了一次卡怪打怪。 二阶总共十三只,风系之外的都不难对付,艺书打完就停手了。至于残废丧尸,没必要为它们浪费太多精力。 打扫完现场,男孩自觉把晶核和电棍上交,激动地说:「谢谢叔叔救我,我叫大雨,叔叔你是军人吗?」 如果是军人,如果有军队路过,就会保护他、把他带到安全基地去。 「我不是。」艺书收了晶核,「电棍我还有,这支给你了。」 大雨难掩失望:「谢谢叔……大哥哥。」 艺书转而问道:「你对这小区熟吗?哪里还可以找到食物?」 「熟。那只风系丧尸之前在7号楼,没人敢去,那边应该还有很多东西。」大雨打起精神道, 「大哥哥你好厉害,那只丧尸快进阶了,附近的人都拿它没办法,你只用了一枪,太酷了。」 「运气罢了。」若不是它在空中无法躲避,艺书枪法再好也难打中,「知道有风系丧尸你还来这?」 手上不知何时沾了块腐肉,大雨抓了把土擦着:「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连累大哥哥的,我想拿柜子顶的医药箱。」 「没关系。」艺书东张西望,生怕被哪只狡猾的丧尸埋伏,「不过我觉得,医药箱不会放在高处。」 「大哥哥说的太对了!」提起这个,大雨气呼呼的,「医药箱不放药,竟然放存摺户口本,简直莫名其妙!」 说话间,7号楼到了。 这边的确有不少物资,搜了一层,艺书的背包就满了,装的全是米面。 大雨找到了医药箱,还背了些比较轻的速食品。 见艺书扛起登山包打算走人,大雨想起家里的情况,硬着头皮堵住了门:「大哥哥,我…我学长生病了,快死了…」 少年脸上没有太多的悲伤,只是结结巴巴地请求:「你,可以去…去看看他吗?」 初次见面就邀人回家,不对劲。 末世最可怕的,其实是人。 艺书狐疑地问:「你难不成想恩将仇报,联合谁谋害我?」 「我不是!我没有!大哥哥为什么这样说?」 艺书仿佛没听到他的否认,自顾自道:「他看起来不像残忍的坏孩子。」 「末世后人都变了,不能因为表面无害就放松警惕。」 「的确,就说他那打丧尸的劲头,末世前的小孩可做不到。不过我相信直觉,我没从他身上感觉到恶意。」 「直觉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不要盲目乐观。以免他给同伙报信,赶快打断他的手脚。」 「打断手脚和杀了他没区别,太残忍,他毕竟还啥都没做。」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不要犹豫!」 艺书说着走向大雨,手里的电棍抬起放下又抬起。 大雨吓得要死,高举双手哭道:「我不是坏人,我真的不是坏人!我是看大哥哥很厉害,想让你去瞧瞧我和同学们住的地方,然后同情我们收养我们,我们快活不下去了。 「对不起我不该看你善良就算计你,我知错了再也不敢了,我还有学弟学妹要养,求求你不要杀我。」 「原来如此。」艺书苦恼地敲敲太阳穴,语气埋怨,「你咋不一次性说清楚,害我病情都加重了。」 大雨觉得他本就病得不轻还碰瓷自己,很冤枉又不敢申辩,一个劲地说「对不起」。 这小子也太能哭了,整得自己像个欺负小孩的坏人。 艺书一副生怕被缠上的模样:「我不厉害,养不起孩子,你求错人了,让开。」 大雨不敢再废话,立刻让路。 艺书平静地走出门,忽然抬枪抵住他的脑袋,不耐烦道:「让暗处的人都出来。」 「没人啊,就我自己……」眼看大梧桐树后走出个三十来岁的壮硕男人,大雨栓q了,「他他他,我跟他不熟!你,你信吗?」 「你看我像傻子吗?」艺书口中混乱地抱怨着,「就说不要滥发善心,先前别管他就没这麻烦事了。」 「不麻烦,一枪的事。」 「那不浪费子弹吗?」 「浪费的起。」 大雨只觉得脑门被枪口戳得生疼,上面还带着火药的温度,让他不由自主地代入那只被轰碎了脑袋的风系丧尸。 第6页 他都这么努力地活着了,连风系二阶丧尸都躲过了,最终却要死在救命恩人手里? 为什么啊? 短时间内从绝望到希望又到绝望,太气太难受了! 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大雨崩溃地哭喊:「我发誓,我真的没想谋害大哥哥,如果我想害你,就让我出门八百码!吴叔叔可怜我们一群小孩,时常会帮我们,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在树后,我真的不知道呜呜哇……」 吴奇也很无奈:「小哥儿别误会,我没有恶意,我是恰好路过。其实我跟你遭遇了同样的套路,我就是去他们家看了,不忍心,才开始帮他们的,但我只能偶尔接济。」 说到这,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想着,万一小哥儿你有能力的话,说不定会收养他们。躲起来是想让他们显得更孤苦无依,谁知道闹出了误会,我的错我的错。」 「太牵强。」 「不可信。」 小呆小饭头一回达成共识,艺书愈加防备:「退后,别动歪心思,否则我一枪打死他。」 吴奇边退边劝:「好,我退,小哥儿别激动。」 「吴叔叔救我,他有精神病。」 吴奇也发现艺书不太对劲,怕刺激到他,驳斥道:「别胡说,这小哥儿救过你,是好人,不会滥杀无辜。」 「少废话。」他们一来一往演得情真意切,艺书却无动于衷,只推着大雨往外走, 「你小子别哭了,再把丧尸引来,我就把你扔进丧尸群。那个姓吴的,不想吃枪子儿就老实点。」 「呜,吴叔叔别跟了,你打不过他。那只风系二阶,他一枪就解决了。」大雨哽咽不停。 吴奇不得不站住,请求道:「小雨是个女孩子,小哥儿费点心,把她放在相对安全的地方吧。」 艺书不听他放屁,左手揪着大雨的后脖领,右手拿枪怼着大雨的脑袋,把人挟持走了。 吴姓男子没跟上来,但附近楼房里有人偷窥,且不止一人。 因为偷窥者身份不明,直到坐进越野打着了火,他才将人质扔下车,一踩油门颠了。 从后视镜里可以看到,有个大爷跑出来扶起了大雨,两人望着车屁股不知在说什么。 操控着方向盘拐了个弯,艺书收回视线看向另一侧,有个瘦小的男人在追车。 他不想惹麻烦,将油门踩到底,意欲甩掉这烦人的尾巴。然事不遂人愿,都出城了,尾巴依旧紧追不捨。 瘦子跑得很快,翻越障碍物也很麻利。异能者,大概率是风系,不知道几阶,也不知道极限在哪。 拿起枪下了车,艺书质问:「你想做什么?」 瘦子笑嘻嘻的:「兄弟你可算停车了,我差点就没力气追了。」 通常人在这样说的时候,意味着他游刃有余。 艺书不跟他兜圈子:「你的目的。」 「兄弟这车是越野之王,属军用,枪也不是简单货色。听说郊区深山里有个秘密j火库,你的装备是从那儿搞的吧?」哪怕被枪指着,瘦子也不在意, 「兄弟一个人守着j火库没用,不如跟我做个交易。你应该听说过c市最大的异能者帮会,苍狼帮,只要你说出j火库的地址,我保你入帮。没有靠山的凡人,真的很容易被追得无处躲藏,兄弟应该不想再遇到类似的事情吧? 」 这话总共两个意思,一、瘦子不怕他手里的枪;二、交代出j火库的位置。 如若不然,他要面对的就不仅仅是一个异能者的追赶了。 艺书给气笑了:「如果我说没有j火库,你打算怎么着?」 「要么说初生牛犊不怕虎呢,你大概没见过三阶异能者。今儿老子心情好,给你开开眼。」 瘦子脚下一蹬,速度快得出现了残影。 艺书完全没反应过来,手里的枪已经被夺走了。 不仅如此,夺枪的人还绕着他哈哈大笑,明晃晃地嘲讽他的天真。 作者有话说: 瘦子:我是最快的男人,你怕了吗? 艺书:环绕音?怕了怕了:) * 第4章 博士4 炫了几圈,瘦子也不装客套了,枪口一转威胁道:「身为凡人,不是有枪就能跟异能者叫板的,懂吗?识相的,就老老实实把地址交代清楚,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被自己的武器指着,实在格外扎心,艺书色厉内荏地回怼:「凡人凡人凡人,有个异能你就把自己当仙人了?」 嘟——嘟—— 抢在瘦子翻脸之前,两声长长的喇叭音响起。一辆suv轰大了油门,速度越来越快,蛮横地带着要他命的气势撞了过来。 有苍狼帮做靠山,在c市范围内,光天化日谁敢对老子行凶? 瘦子不想躲的,可司机太无耻,打的是「异能者轻易撞不死,撞残了有足够晶核就能治」的心思。 他不想平白受苦,只好在suv离自己还有一公分的时候,险险避开了。 「吱——」 suv骚气地漂了个移,停了。 瘦子脸色难看。 「才几天不见,你的飞毛腿进阶了?恭喜恭喜。」嬉笑着下了车,吴奇扔出一盒烟,那熟络的态度,仿佛刚才的狠辣都是假象, 「这小哥儿是我朋友,他说了什么不妥当的话,我替他道歉,给个面子呗。」 飞毛腿,三阶初级。 第7页 艺书默默记下了这个信息。 烟可是稀缺资源,飞毛腿伸手接住,不客气道:「吴奇,别太把自己当回事,老大都不正眼看你,你在我们苍狼帮有什么面子?今儿我就把话撂这儿了,这小子不说出j火库的位置,别想囫囵个儿走!」 见吴奇好似打算动手,他嗤之以鼻:「老子又不怕你的乌龟壳,闪什么闪?真不是我说,你何必为个来历不明的人,跟我们苍狼帮结仇?」 「张口苍狼帮闭口苍狼帮,你tm没断奶?离开你狼爹就不能活了?」艺书好像大受刺激,忽然无脑开骂,「你这煞笔玩意儿,不就是怕极了老吴,才反覆把你狼爹搬出来撑场子?」 吴奇差点吐血:揭人你专揭短,是生怕他忍下这口气吗? 飞毛腿本来也不是什么能忍的性格,当即发起进攻:「狗杂种找死!」 「别别别,我这兄弟脑子有点病,咱有话好好说。」吴奇腹诽归腹诽,也不能就站着看戏,连忙上前阻止。 俩异能者一攻一守,你来我往的,眨眼就过了几十招。 艺书双手插兜拽天拽地,还在那儿输出:「怕什么?这煞笔根本不敢杀我,他还得求我说出j火库地址。呵呵,求人就这态度?吃屎去吧!」 飞毛腿骤然提升了速度,甩开吴奇一脚将艺书踹翻在地,用枪抵着他脑门怒骂:「杂种再骂啊?」 「煞笔煞笔狗日的煞笔,你有种一枪崩了我啊?敢吗?不敢吧?没卵蛋的孬种。」 吴奇不忍直视地捂住了脸。 飞毛腿气得直打哆嗦,也当真不敢开枪,恶狠狠地用枪管抽向艺书的脑袋。 啪啪! 两声枪响过后,世界陷入黑暗,飞毛腿嘶声哀嚎:「眼!我的眼!狗杂种你敢偷袭,我一定要杀了你!」 他的异能和风系一样属于敏捷型,算是枪械的克星。 可他轻敌了、不敢下死手、要防备吴奇抢人、还被怒气烧毁了理智,浑身都是破绽,能躲过子弹才怪。 不过飞毛腿不蠢,鲜血糊了满脸,双眼痛得剜心,他却神经质地笑着: 「狗杂种,跑吧,尽全力跑,跑得再快点,老子看不见,肯定没办法追杀你哈哈哈……吴奇别动呀,这时候你动了,就是与苍狼帮为敌嘻嘻嘻。」 这是要不死不休啊,吴奇没法再往里掺和,长长地嘆了口气,转身朝suv走去。 飞毛腿根本不用追,他站在原地听声辨位,而后便精准地朝着艺书逃跑的方向,扣动了扳机。 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大威力的热武器,普通人是绝对躲不开的。 用狗杂种最依赖的武器杀了狗杂种,实在快乐!唯一遗憾的是,看不到狗杂种惊恐到扭曲的表情。 飞毛腿不知道的是,艺书脸上连一丝害怕都没有。 脚步凌乱地往远处逃着,他的视线和手里的袖珍s枪已悄然调转方向,对准了飞毛腿的脑袋,他与飞毛腿同时扣动了扳机。 丧尸和异能者,晶核都在大脑的位置,只要打穿飞毛腿的脑袋,他就废了。 异能者的身体素质比起普通人,会有全面的提升,可惜区区三阶飞毛腿,没能升到头抗子弹的地步。 另外,他也该发现了吧,消音枪没有子弹。 云妧就自称风系三阶,艺书太明白她那样的人有多厉害了,怎么可能把强势的枪械往敌人手里送? 飞毛腿知道他还有枪,但是没料到他不可劲逃命还敢回头还击,更没料到自己夺来的枪会是块废铁! 啪啪啪… 额头接连中弹,飞毛腿终于慌了,把枪砸向艺书就跑,跑得踉踉跄跄。 一匣六发全部打完,艺书捡起消音枪,从口袋中掏出子弹,一颗一颗慢条斯理地装填着。 咔、咔、咔… 子弹入匣的声音像生命的倒计时,将濒死的恐惧无限放大,飞毛腿不慎摔了一跤,四肢并用死活爬不起来,惊骇欲绝地喊: 「别杀我!你不能杀我!否则苍狼帮不会放过你的!吴奇救我,你必需救我,老大知道你……」 艺书抬枪瞄准,一发轰碎了飞毛腿的脑壳,意味深长地问:「普通人有枪,能跟三阶叫板吗?」 「非常能!」这反转简直震撼吴奇一百年,「我叫吴奇,口天吴、大可奇,没有恶意,跟苍狼会也不是一伙的,就想跟小哥儿交个朋友。」 「我姓亿,亿万生命的亿,你可以叫我亿博士。」飞毛腿彻底嗝屁了,艺书指着他脑花里的晶核问,「大可兄弟,这玩意儿你要吗?」 「谁是大可?你怕不是叫亿只皮皮虾?」听他都有闲情开玩笑了,吴奇缓步走近,弯腰捡起晶核递了过去,「这是你的战利品。」 艺书不接:「脏。」 「嘿,你还怪矫情的。」吴奇把晶核在绿化带里擦得熘光,又递了过去,「可以了吧?」 灰白的晶核,带着三圈银纹,银纹间的红线,代表它来自人类。 「送你了,麻烦给我讲讲c市的势力分布。」艺书坐到阴影里躲太阳。 「你从哪个山沟沟爬出来的,这都不知道?」吴奇是个爽快人,三阶晶核揣进兜,挨着他盘腿一坐就讲了起来。 c市有五个帮会,最大的苍狼帮有二十五六个人,普通人和异能者对半,老大冰狼是冰系三阶高级。 第二是雄鹰会,不到二十人,异能者占三分之二,会长雷鹰是雷系三阶高级。 第8页 苍狼和雄鹰一家一片别墅区,最近正在打c市唯一一家六星级酒店,和酒店对面的大商场的主意。 此外还有三个小帮会,都是十来号人,异能者各有五六个吧,头头都是二三阶。 最后就是勉强能活命的普通人,和吴奇这样的散修了。只看目前展露出来的能力,散修大都是三阶中高级。 艺书挑了挑眉,表面三阶高级,隐藏能力就很有可能四阶。 「小小一个c市,卧虎藏啊。以你的本事,孤身前往安全基地没问题,怎么待在c市没走?」 「小小c市就有好几派势力,安全基地只会更复杂。」吴奇解释道,「安全基地刚建起来,规则纪律都不完善,暂时不适合散修,等以后稳定了,我才会过去。」 「恕我直言,带着一群孩子,你很可能会死在路上。」 这话不好听,却是事实。 吴奇目露欣赏:「你也挺强的。」 「我不打算离开c市,不能跟你一起护送他们。」艺书语气冷漠,「你追过来也是为了枪吧?就算我慷慨,远的不说,参考飞毛腿的态度,你确定要给孩子们枪?」 吴奇原本的目的确实是枪,现在,算了吧。 「博士家大业大,有意向收养几个孩子吗?」 「没有。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鼓起勇气出门一趟还被追成狗,养不起孩子。」 「你对手无缚鸡之力是有什么误解?」 艺书笑了笑,正色道:「不出意外的话,今天晚上,『吴奇杀了飞毛腿』的消息,会在c市传遍。」 强大的散修,每个帮会都想拉拢,就算拉拢不了,也不会想把人逼急了推给对家。 c市的格局很简单,苍狼和雄鹰互相牵制,散修不挑事保持中立,三方维持着微妙的平衡。 吴奇出城,很多人都看见了。 飞毛腿三阶,普通人就算有枪,杀他的成功率也不高。「吴奇杀了飞毛腿」,是大多数人更愿意相信的说辞。 飞毛腿的死,会打破吴奇和苍狼之间的平衡,于公于私,冰狼都得向吴奇要个说法。 雄鹰隔山观虎斗,吴奇本身也不是软柿子,这说法不好要,冰狼很可能会用孩子们做要挟。 倒也不是艺书蓄意算计,那飞毛腿明显不打算善了,必须杀。吴奇被卷进来,纯属赶巧了。 艺书话锋一转:「看得出来,你很在乎那些孩子,是真心希望他们能活下去。我开了个客栈,交租就可以拎包入住,租客在客栈的人身安全,我全权负责。你们无处可去的话,要不要来租房?」 之前云妧走,艺书根本没想过挽留。不过是打打丧尸嘛,他自信自己一个人也能活下去,结果被啪啪打脸。 为了避免再出现飞毛腿这样的麻烦,他需要跟更强大的异能者合作。 极度讨厌被指手画脚的人,通常也不稀罕对别人指手画脚。热爱自由的散修,会是很好的合作者。 艺书决定把研究所变成「自由者客栈」,合得来,就交租收租搭个伙;合不来,就各浪荡各的。 事已至此,吴奇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交租就负责租客的人身安全,说到做到?」 「说到做到。」 「房租多高?」 「你是第一个租客,给你个特别优待。你和孩子们不限制入住数量,一间房一天,交三包方便面或者同等价值的食物。」 艺书临时定了价,「其他人再来,租金相同,每间房间最多入住四人。」 三包方便面就能获得安全保障,跟做慈善没差了,吴奇不再犹豫:「行,我租。友情提醒,哪怕你这枪能一发打死野猪,也奈何不了金系四阶,你最好别骗我。」 艺书拄着枪笑:「童叟无欺。」 「话说你的精神……」租房都敲定了,吴奇后知后觉开始担心,「和我家孩子们待一块儿,真的可以?」 「单纯的精神分裂,没有暴力倾向。我在实验室很少发病,今天发病次数有点多,估计是到了陌生的环境,紧张。」艺书一点都不避讳自己有病这事。 「睁眼说瞎话,你紧张个鬼。」吴奇把拍拍屁股走人,「我去把那群小崽子接过来,顺便看看能不能再给你忽悠俩租客。」 「租客不急,多搬点物资,我好不容易弄死风系二阶,不搬就便宜别人了。」 「ok。」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博士5 苍狼帮对j火库的兴趣那么高,雄鹰会也不可能太低,后者目前没来人,八成只是动作慢。 所以吴奇一走,艺书就藏了起来。 黑雪之后,九成的人类都丧尸化了,大自然的压力减小,变得格外生机勃勃。 躺在野地里往上看,天空蔚蓝,白云似雪;往下看,花草树木自由生长,绚烂着铺满了大地。 而正中,峰峦绵亘蜿蜒,冰白的山尖上承天空,苍翠的山脚下承大地。 这样的环境下,空气都清新得发甜,让人不禁产生了,身处童话世界的错觉。 其实世界从来不需要拯救,需要被拯救的只有人类罢了。这也不是什么末世,走向末路的,也只有人类。 艺书叼了根狗尾巴草,翘着二郎腿道:「自大的人类,随便定义末世。」 小饭:「虽然但是,我为什么要思考这么深奥的问题?我到吃饱了撑得的程度了?」 第9页 小呆:「哲学超纲了,生物科学才是我的研究课题。」 「嗯,纯属闲得慌。」 * c市苍狼别墅区内,有人急匆匆地禀报:「老大,j火库有消息了。」 「真的?」 「真的!人是在吴奇那边发现的,飞毛腿去追了。吴奇跟在后面,不过他不敢对飞毛腿出手,j火跑不了。」 冰狼喜出望外:「兄弟们,j火库关系着我们在c市的霸主地位,只要夺下j火库,第一时间灭了雄鹰!」 「灭雄鹰!」底下的人高声应喝。 冰狼压了压手,又道:「在那之前,我们必须拦下雄鹰的人,不让他们去追飞毛腿,大家有没有信心?」 「有!」 一群人斗志昂扬地沖向雄鹰会,与此同时,雄鹰会的人也在往这边走。 两方人马狭路相逢。 「兄弟们杀啊,灭了雄鹰!」 「上,打死苍狼的杂碎!」 …… 吴奇回城时,那边异能互怼,五颜六色噼里啪啦,正打得热火朝天。 绕路避开战场,回到临时住所,他推开了对面的门。 这是一套90平米两室两厅的房子,里面住了二十三个孩子,年龄分布在八到十七岁之间。 进入六月份,天热了干净的水资源却有限,洗澡洗头是不可能的事,这么些人,屋里难免有馊味。 房内从客厅到卧室都是地铺,衣物东一堆西一堆,几乎找不到能下脚的地方。 趟着杂物往里走,小阳台上关着一个皮肤发青、两眼发灰的少年——他叫李志,被丧尸咬了。 几个小孩蹲在玻璃门的这边,眼巴巴地守着他,跟他分享自己的玩具。 「小志哥哥,你看,小雨姐姐捡了一辆坦克,等你好了我们一起玩。」 李志转动灰白的眼珠看着他,脖子一梗一梗的,僵硬地点了下头。 「小志哥哥,我给你念课文吧,噫于什么,什么道难,难于上青天……」 「错…棒…」李志想要纠正她的错误,又想夸奖她能读超纲的中学课本。 吴奇揉了揉小傢伙们的脑袋,看着李志动了动嘴,没能将鼓励的话说出口。 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听来的偏方,说被丧尸咬了,吃感冒药能增加异能觉醒的概率;又说多跟他说话,激发他的求生欲,也能增加异能觉醒的概率。 第一次遇见类似的情况,吴奇也曾病急乱投医,什么偏方都想尝试,总希望能发生奇蹟。 最终失败了,眼睁睁看着熟悉的孩子变成丧尸,他亲手杀死、埋葬了那只丧尸,关上门还忍不住掉泪。 后来一次次,都是同样的结果。 现在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吴奇心里只有「啊,又一个」的无力。 「叔…好…」李志跟他打招呼,笑容挤出来就不太收得回去。 「下午好。」吴奇拍拍手简洁明了地道,「来,大家听我说,有个人,愿意和我一起收养你们。」 满室静默。 吴奇愿意给这些孩子食物,愿意让他们住在自己的地盘上,愿意保护他们,却从来不把「收养」二字说出口。 大家隐隐约约明白,不确定收养关系,吴叔叔可以把他们当邻居照顾,心理上没那么大的负担;确定收养关系了,就是实实在在的责任,他没信心担负这么多孩子的命。 吴奇于这些孩子而言,就是一根想抓又不敢主动伸手的救命稻草,眼下,这稻草终于漂到手中了。 良久,不知是谁先泄露了一声低泣,屋子里便不停地有哽咽响起。 长久以来的愿望成真,他们没有大哭大笑,只是抱在一起默默流泪。 他们等这一天等得太久,等得心生绝望,这一刻,连八岁的稚童都体会到了悲喜交加的酸涩。 李志没有眼泪,把嘴角咧得更开了。 吴奇心里也不是滋味:「时间紧迫,我长话短说。那个人小雨见过,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顿了顿,他笑得略显森冷:「他杀了飞毛腿。」 「啊。」李志惊呼了一声。 其他孩子嘴巴微张,眼中浮现的不是恐惧,而是外人难以理解的兴奋。 「那个人说能给你们提供安全的住所,有多安全我没验证过,真实性存疑。你们要不要赌一下,愿不愿意走,两分钟内给我答案。」 李志不能管事,齐静雨是最年长的,当机立断道:「我们走!」 吴奇又问:「其他人呢?你们考虑清楚,安全住所如果是假的,就得跟着我四处流浪,日子会比现在更难。」 「我走。」 「我也走。」 「不留下。」 …… 「那就收拾行李,只带最重要的,尽量少,尽快。」吴奇说完就上楼了。 这栋楼住了好几个散修,散修不爱跟人打交道,都是一人占据一层。 三楼属于吴奇,何敏住四楼,她有多余的食物,会分给楼下的孩子们。 五楼住的是孙立,也会给三楼的孩子一些照顾。 吴奇、何敏、孙立三人秉性相投,是有几分邻居情谊在的。 现在吴奇要带着孩子们搬走,肯定得去知会另两位一声。 儿子午睡未醒,何敏半掩上卧室门,低声与吴奇交谈:「详细说说,什么样的客栈,在哪里,客栈老闆是什么身份,他如何保证租客的安全。」 第10页 「老闆就是救了小雨的那个人,其它的我都不知道。」 「你认真的?」 「认真的。」吴奇掏出三阶晶核,让她看了一眼,「这是给我的见面礼。」 何敏瞬间就猜到发生了什么:「你们胆子真大。」 怪不得着急搬家呢,再晚点,等那边打架的反应过来,他就走不了了。 吴奇龇牙笑道:「不完全是被逼无奈,我真心觉得老闆可信。」 何敏沉吟,在不相识的情况下,老闆救过小雨,说明人品过关。 之后杀了飞毛腿还成功拉拢了吴奇,说明够果断不怕事,且有头脑。三阶晶核随手送,性格豪爽大方,不会很难相处。 都做到这地步了,还用得着冒着结仇的风险骗吴奇吗? 除非他脑子有病。 听小雨说,他好像是脑子有病。 何敏苦嘆:「真绝。」 儿子才三岁,她不能轻易做决定,承受不起被骗的代价。 「你先考虑着,我去找老孙。」 「找我作甚?」孙立刚好从外面回来,简单听完事情,便要上楼拿行李。 何敏略显惊讶:「孙叔都不带犹豫的?」 「不好就再回来呗,权当出去遛弯了。」孙立嚼着茶叶道,「而且这小子你还没看透吗?没七成把握,他不会带着孩子们出城的。」 「嗐,想复杂了。」何敏一拍脑门,「我这马上就好。」 二十分钟后,三辆车大摇大摆地出了城。 与此同时,城外三公里处,磁王和千里眼来到了越野车旁。 车门紧锁,里面没人,周围也没人。地面有一大滩血迹,尸体不在,无法确定死的是谁。 附近有想遮没遮干净的脚印,和零星洒落的血滴,看得出人是下了公路,往野地里走了。 两人便顺着痕迹找了过去。 走出六百米,千里眼说:「十点钟方向,就在那个小土坡后面,轻机枪,你自己过去。」 磁王的异能是磁力,二阶,可以自由操控一定范围内的金属物品,属于可攻可守的类型。 子弹是金属,对他威胁不大。 千里眼没什么战力,进入射程内,反会变成累赘。 小土坡离这边还有七八百米的样子,磁王看不见那边的具体情况,不过他和千里眼有对讲机,千里眼随时可以跟他讲述。 那人大抵是很依赖机枪,蹲守在那儿都没挪位置,磁王便笔直地走了过去。 还有五百米,能看到背光的人影了,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别动——」 对讲机里一声大喝,脚下也一声轻响,磁王蓦地僵在了原地。 磁王霎时间汗如雨下。 唉,那傻狗也不知道逃不逃得掉,逃得掉的话,还能回去跟会长报个信,让会长给我报仇。 其他亲人都死光了,我要是也狗带了,傻狗堂弟会哭瞎吧? 希望傻狗别太伤心了,多活一天就高兴一天,最好能给我烧些游戏下去。 短短数秒,磁王连后事都想到了。 千里眼跑到磁王后方一百米的位置,既不敢继续上前,又不甘心退走,急得眼圈泛红。 土坡后的艺书,从瞄准镜里审视着那俩人,苦于不知道他们的异能是什么,也不敢轻举妄动。 他们愿意退走是最好的,如非必要,他不想杀人。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博士6 倘若来人是吴奇,他会在吴奇踩雷前出声提醒。 因此不管来的是谁,他都立于不败之地。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磁王维持着踩雷的姿势,既不能踩实又不能抬起,一丝一毫都不敢放松,无比辛苦。 千里眼啃着指甲盖艰难地分析着:土坡后的人始终没露面,是有所顾忌,顾忌什么?我?他不知道我的异能,他担心我不好对付。 我可太聪明了! 「嗯咳!」千里眼抬头挺胸鼻孔朝天,迈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 他脚还没落地呢,一颗子弹「嗖」地射到了脚边。 「狙!我草有狙!」千里眼一秒怂,连滚带爬地躲进了茂密的灌木丛里。 他胆战心惊地趴在那,又做了一波分析:有狙却没狙脑袋,代表只是警告,那人没想要他们的命。 「对不起,冒犯了,高手兄别生气。」千里眼一边喊,一边拿出随身携带的纱布,竖着小白旗站了起来, 「我们是雄鹰会的,来这儿,主要是想阻止飞毛腿,绝对绝对没有坏心思。高手兄,大家萍水相逢,不如交个朋友。我的异能是千里眼,磁王的是磁力,我们先给你表演表演,以示真诚。」 他说完,磁王就战战兢兢地调动异能,让护腕围着自己慢慢飞了两圈。 千里眼在实时播报艺书的小动作:「高手兄比了个二,摸了左耳朵,抠了下鼻子,给狙上膛——我草别上膛啊!」 瞧见他立马抱头卧倒,艺书便信了他说的话。 艺书回手摸出个喇叭喊话:「千里眼可以上前扶着你朋友。」 「你干啥?!」磁王怒目而视。 「我才想起来……」千里眼越退越远,「你有钢铁护甲,被炸也死不了,高手兄又不会来补刀,你苟延残喘几天,多嗑点晶核就好了。我是个脆皮,万一你脚一抖,我当场就没了。」 第11页 「我草你#*&$#*」磁王亲切地问候了千里眼祖上。 没有回应。 好吧,千里眼承认自己这提议纯属扯淡,就跟磁王说:「没办法了,你一路走好。」 磁王又把祖上问候了一遍。 艺书:「吴奇你们认识吗?」 「认识认识,我跟吴奇是好哥们儿!」千里眼跟遇见同好了似的,欢欢喜喜朝土坡跑,「高手兄你是吴奇的朋友,等于也是我朋友,嗨呀咱这就叫大水沖了龙王庙,一家……」 千里眼急剎车,双眼雷达似的扫描全场——那里草皮翘边,好像有雷;这里撒了新土,好像有雷;左边有被挖过的痕迹,好像有雷;右边太过平整,好像也有雷。 救命,感觉哪哪都是雷! 被吓住了,看来千里眼没有透视功能。 千里眼脸都绿了:「对不起我说谎了,吴奇抢了我女朋友,夺妻之仇不共戴天!」 「蠢死你算了,高手兄是诈你这傻狗的。」磁王为堂弟的智商感到捉急, 「出城时,你还说看见吴奇开车走另一条道回去了,那就意味着死的是飞毛腿,高手兄是哪边的还不明了吗?」 他至少不会跟吴奇有仇,因为吴奇跟飞毛腿有旧怨。 千里眼欲哭无泪,改口道:「高手兄,我跟吴奇真没仇,我俩都是单身狗,没有女朋友。」 艺书也没说信不信,又问:「吴奇有两个朋友,都是什么异能?」 千里眼怕他又诈自己,老老实实地回:「吴奇朋友还挺多的,关系比较近的,是一个姓何的大姐,火系三阶高级;还有一个姓吴的大爷,异能是放毒。他们那楼上还有会隐身的、大力士、水系、木系……」 掰着手指头数了半天,对面也不吭声,估计是彻底没了信任。 千里眼愁眉苦脸地坐下,擎等着堂哥被炸,好把他捡回去餵晶核。 另一边,艺书盯紧瞄准镜,枪口微微抬高,呼吸变得悠长轻缓。 大约1500m外,三辆车停在了越野后方。 「看那辆小面包,是千里眼和磁王吧?」 「客栈老闆还活着吗?」 「一天得罪两大帮会,按这节奏,一个月我能与全世界为敌。」 吴奇率先下了车,才走出两步,他倏地转身背靠suv,化出金色流质头盔严实地包住了脑袋,只剩两只眼睛露在外面。 「车里的都趴下,别露头!」 「有什么不对吗?」磁王和千里眼的组合,对吴奇来说没有威胁。 何敏警惕地环顾四周,什么都没发现,但还是竖起火盾才下车。 孙立是个脆皮,没下车,缩着头暗中观察。 「火系。」艺书默念。 何敏忽地有种被毒蛇盯上了的毛骨悚然,条件反射地加厚了火盾:「怎么回事?陷阱?」 话音未落,危机感消失。 「吴奇你个王八羔子到底跟人约好没!」被莫名的死亡威胁刺得脑仁疼,孙立担心牵连后排的孩子,下了车,身边黑烟瀰漫。 能逼得退休老干部爆粗口,吴奇默默给小老闆竖大拇指:「他是个普通人,第一天认识就要跟咱们搭伙,肯定不放心,这是想解了解了解咱们。」 「呸!」何敏啐了一口,「你确定暗中的人是客栈老闆?老闆被干掉了也说不准。」 「不可能,人家是博士,脑子贼拉好使,飞毛腿都不够他玩的,更别说磁王和千里眼了。」吴奇信心十足,「诶,老孙,你咋还在放毒?」 何敏:「快飘我脸上了,孙叔收收。」 「所以,就我还被盯着?」孙立脸色漆黑,「他总不至于看我是个老东西,觉得我不配搭伙,想送我归西?」 「毒烟?」这异能比较特别,艺书多看了第三人一会儿,吩咐千里眼说,「去车子那边替我传个话……」 危机感消失,吴奇三人面面相觑:「啥意思?」 没多久,千里眼跑了过来:「高手兄要看到孩子。」 「还不放心呢?」吴奇回头喊,「小雨,你们下来几个人。」 「好。」齐静雨应声,打开车门跳了下来。 何敏皱眉:「你确定他不会把枪对准孩子?」 末世,发生什么都不稀奇。 「面对那么多丧尸,他第一反应是救小雨,而不是躲,我信他。」吴奇牵着六个孩子并排站在公路上,「假如信任错付,我一定杀了他再自裁谢罪。」 他们这是用命赌艺书的人品,艺书也就愿意用命赌他们不是在做局,终于把枪械都收了起来。 千里眼数够了十秒,才道:「高手兄让你们过去。」 何敏放心不了:「要不,我和孩子们在这等?」 万一有危险,二十多个孩子都看护不过来,待在车里能好一些。 「行。」 大老远看见一木头杵在草丛里,吴奇还觉得古怪,走近了看清磁王的状态,顿时笑噼:「哈哈哈哈我就说这俩人不够他玩的。」 孙立见磁王满身大汗,活像从水里捞出来的,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傻孩子,做人要走正道,下回别乱往野地里跑了。」 磁王只想哭:「大哥,亲哥,爸爸们,别闹了,快救我呀!」 无冤无仇的,救了还能让雄鹰会欠个人情,吴奇便包揽道:「你俩没防御能力的站远点。」 第12页 他的异能能控制一定范围内的金属的同时,还能变换金属的形态。 以吴奇的能力,磁王这儿稳了,孙立和千里眼索性去跟艺书排排坐。 「幸会,我姓亿,你们可以称我亿博士。」 「幸会,我姓孙,孙立,小友随便叫吧。」 「我千里眼。」 「小千儿需要租房吗?」艺书撬墙角撬得猝不及防,「我的客栈不仅现代化设施齐全,还有绝美的自然风光,现在又有三大异能高手镇场,小千儿要不要来玩?」 「不去。」千里眼一脸便秘,「不许叫小千儿,听着怪怪的。」 「好的小眼儿。」艺书从善如流,「我的客栈是有电的,电你懂吗?」 「我原名钱二,我哥钱大。」千里眼认输,顺带把堂哥的蠢名也爆了,「真有电?哪种有法?」 会长是雷系异能,偶尔也能发发电,让大家用会儿手机过过瘾。 艺书见孙立都看了过来,眉梢微扬:「能用得起空调冰箱、玩得起手机的有法。」 空调!冰箱!手机! 千里眼瞬间瞪圆了眼睛。 砰! 闷响过后,排雷完成,磁王立即瘫倒:「差点站成雕塑,累死球了。感谢吴哥救我狗命,只要不危害雄鹰会,以后有需要搭手的尽管说。」 艺书又指了两处位置,扬声道:「老吴都排了吧,免得无辜路人遭殃。」 等三枚雷都排完,千里眼狂奔过来抓着磁王的肩膀使劲摇:「哥哥哥哥哥你听到没?他家有电,他家能玩游戏吃冰棍吹空调!」 「你老母鸡下蛋呢?」磁王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真能?」 「真能。」艺书拉着收纳箱道,「欢迎参观体验。」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博士7 那兄弟俩明明馋得口水直流,最终还是没被撬动,坚决要回雄鹰做汇报。 目送他俩走远,艺书略感遗憾,守住研究所,其实很需要千里眼的异能。 「老吴,帮我扛下收纳箱,里头都是铁疙瘩。」 「真不客气。」吴奇倒也没有拒绝。 这是小老闆活命的资本,愿意让他拿,代表认同他们是伙伴了。 往回走着,孙立随口找了个话题:「小吴不咋靠谱,他跟你说清楚孩子们的情况了吗?比如有多少个。」 「没细说。不过没关系,客栈够大,孙叔不用担心。」艺书对人数不是很在意。 「那就好。」孙立笑道,「反正小吴管饭,有地儿睡觉就行。」 吴奇心底发虚:「半大小子吃穷老子,那么老些嘞,你们都当甩手掌柜不合适吧?」 「合适。」另两人异口同声道。 「别啊,行行好!」 气氛还算融洽地回到车旁,艺书见到了一群……难民一样的孩子。 他们都留着比狗啃还磕碜的、一两寸长的发型,再加上一个个瘦似麻杆,任谁看了都难以分清性别。 他们都穿着不合身的、看不出原来颜色的衣服,脸上也脏兮兮的,衬得眼睛格外黑白分明,有种近乎野兽的幽冷。 他们手拉手,像要接受买家挑拣的萝蔔,无措但安静地站在那里,任艺书打量。 他们看着他,眼神十分戒备,想起他要收养他们,又有点不自觉的讨好。 二十多个高低不同的「大雨」站在面前,带来的冲击,远比一个「大雨」来得猛烈。 艺书尽力摁下了脑中两个小人发表意见的欲望,初次见面,不论嫌弃还是怜悯,都不合适。 默然许久,他把目光投向了suv车顶,上面有个被床单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形物品。 「这是怎么回事?」 没想到他会注意到小志哥,一时间所有孩子都有些紧张,很怕惹恼还不熟悉的收养人,更怕他会把小志哥丢掉。 吴奇坦白道:「这就是李志,受伤了,还有意识,我会看好他的。真到万不得已,我会处理,你不用担心。」 「哦,上车走吧。」艺书比他们想像中平静,「嫌挤的话,就分几个人坐我的车。」 齐静雨求救地看向吴奇。 吴奇安抚道:「没事,不想去不勉强。」 艺书也没有等人的意思,自顾自发动了车子。 齐静雨为了给收养人留个好印象,压下不安,硬着头皮上了后座:「大哥哥,我想和你一起。」 她之后又来了三个:「我们也想。」 艺书的声音听不出喜怒,平淡道:「没其他人就关门,坐好。」 suv内,有个孩子问吴奇:「那个大哥哥没有讨厌我们,对吗?」 「当然没有。」 「吴叔叔,我们这是要去大哥哥家吗?他家会不会住不下?」 「是的,不会,他家很多房间。」吴奇摁了下喇叭,提醒前边可以发车了。 「比小雨姐家还多吗?小雨姐说,她以前的家像城堡一样,大哥哥家比城堡还多房间吗?」 「对,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个度假山庄,庄当然比堡大。」吴奇见他们很是嚮往,开始胡吹, 「那整个山头就是咱的后花园,看到外面这些地了吗?都是咱家的,多得都种不过来。」 「好厉害哇!」一群孩子捧场地感嘆着,咯咯笑了起来。 孙立那边也是叽叽喳喳的,都在问新家什么样子,孙立只说了个「有电」,他们就自己发散思维讨论开了。 第13页 艺书这辆车是最安静的。 齐静雨犹豫了好一会儿,鼓起勇气道:「大哥哥,我全名叫齐静雨,十五岁,谢谢你愿意收养我们。」 米阳抱着齐静雨一只胳膊窝在她身边,小小声学话:「我叫米阳,八岁了,谢…谢谢大哥哥。」 「我叫赵亮亮,十一,六年级,谢谢大哥哥。」赵亮亮对艺书的迷彩头盔很感兴趣,扒着副驾驶靠背探头探脑地看他。 「我叫林好运,运气很好的好运,十四岁,谢谢大哥哥。」林好运看到前边座椅地下有个小东西在动,便蹲下去伸长了胳膊扒拉。 「我姓亿。」艺书的自我介绍依然简单,「准确来说,我没有收养你们,我只是个收租的,养你们的是吴奇。」 「吴叔叔说,是你俩一起收养我们。你给我们房子住,还保护我们,就等于是收养了。」齐静雨很认真地保证, 「亿哥放心,我们不会白吃白喝的,以后能觉醒异能最好,不能觉醒的话,我们会学习种地的。」 以往他们也没有全靠吴奇养,他们会出门搜集物资,有时是跟吴奇一起,有时是两个大孩子结伴出门,他们有不能白吃白喝的意识。 赵亮亮亮了亮并不存在的肱二头肌,骄傲地说:「我是男子汉,有力气,能种很多地。」 米阳壮着胆子接话:「我,我也能。」 林好运捡到宝了,开心得龇牙:「快看!」 「别闹,坐好。」齐静雨连忙把他手里的晶核夺过来,探身放到了副驾驶的收纳箱上,「这是亿哥不小心掉的。」 车子一转弯,晶核骨碌碌地滚动,瞧着又快掉下去了。齐静雨伸手按住,把它往中间挪了挪。 盘山公路九曲十八弯,那颗晶核老是滚来滚去,她就得不停地伸手按。 艺书便说:「一颗晶核而已,不用那么紧张,拿着玩吧。」 齐静雨这才把晶核给了林好运:「谢谢亿哥。」 艺书态度严肃却不算凶,赵亮亮觉得跟他混熟了,兴致勃勃地打听:「亿哥打了很多丧尸吗?」 「不多,都是低阶的。」 「亿哥没有异能,打低阶的正合适。」赵亮亮挥舞着拳头说,「就算不觉醒异能,我长大了也要打丧尸,也打低阶的。孙爷爷说,人要有自知之明,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情才是最正确的。」 「嗯,你加油。」 「我不会忘了种地的,不种地就没有食物,就只能抢大商,我知道。」 「你加油。」 「我要交很多朋友,将来一起把丧尸消灭掉。」 「你加油。」 …… 一路为小男子汉加了好几缸油,艺书带着车队拐来拐去绕来绕去,终于进入了研究所。 「哇——好大的院子,还有假山还有水池,好多房子啊,我们都可以住吗?」孩子们惊喜地东张西望。 「基本都可以住,随便逛逛吧。」 「好耶!」得了艺书的批准,他们撒着欢跑开了,连小胖墩何然都屁颠屁颠地跟在后头。 研究所被爬墙虎之类的植被遮得严严实实,院子里植被覆盖率也很高,远看就很难发现其中有建筑。 何敏感慨道:「这地方可比别墅好多了。」 在山上建的研究所,首先建筑本身的坚固程度,就不是住宅用房可以比拟的。 其次研究所选址也很讲究,这山不易发生塌方、泥石流,不惧自然灾害。 吴奇四处看了看,发现了无数摄像头,还在摄像头附近发现了类似枪口的孔洞。 他小声问:「这生物研究所是官方的?」 「私人的,有些东西在半年前是见不得光的。」看到孩子们推门,艺书对着腕錶道,「在外面逛,屋里有危险品,一会儿我带你们进去。」 「收到。」赵亮亮对着门口的摄像头敬了个礼,和小伙伴们打闹着跑开了。 「没有j火库的话,你枪械库存应该有限。」见不见得光都无所谓,孙立比较担心的是, 「我们进进出出次数多了,这地方早晚会暴露。帮会九成九会来抢地盘,弹药终究有消耗完的一天。」 艺书自然明白这个道理:「随着异能等级的提升,就算弹药充足,也抵挡不住异能者的进攻。你们能招揽些靠谱的朋友回来,共同守卫自由者客栈,那这里就能开得长久些。 「揽人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干不干你们看心情。强制性规矩回头也有,大致上保证不损坏客栈设施,不在客栈内发生械斗,然后定期交房租就好。除此之外,全部自由。」 如此说来,客栈不会要求租客为基地做贡献,不会没收所有物资再统一分配,不会三天两头集结租客出去跟其它帮会抢地盘,也不会打着「人人为集体」的旗号,说牺牲谁就牺牲谁。 他们只是租客,他只是客栈老闆。 客栈倒闭或者被抢,他们就得回去住连电和抽水马桶都用不起的小破楼,想想都难受。 吴奇郑重道:「揽人的事,我们会放在心上,希望自由者客栈能长长久久开下去。」 「承蒙照顾,也希望你们住得开心。」艺书微微颔首,「我大概介绍一下吧,研究所一共五座实验楼,a座是最高的,三层。中央控制室附近的区域,也就是a座东栋二三楼,暂不对外开放。其它的,你们想住哪里随便选。」 第14页 不管从哪方面考虑,房东附近的肯定都是最好的,吴奇毫不犹豫:「a东一楼,我要三间。」 「可以。实验室每层只有四间,a东目前还有一间。」艺书看向另两人,「你们怎么说?」 孙立笑眯眯的:「那么大的实验室,小吴一个人住会寂寞,我跟他一起。房租我来付,按两间房付。」 艺书看向吴奇,后者佯装委屈:「俺也不敢跟这老头儿犟嘴,他说啥就是啥吧。」 何敏选定了a东最后一间:「多谢两位照顾。」 「小事儿。」 房间选好,就可以搬行李了。 实验室仪器众多,他们得按照艺书的要求,先把一二楼的仪器搬到地下室去。e座原本是员工宿舍,想要床也得自己去搬。 作者有话说: 第8章 博士8 搬完家,吴奇提议聚个餐,庆祝乔迁顺便拉近拉近感情。 艺书:「聚餐不能算在房租里。」 吴奇被噎得差点爬进摄像头里揍人:「你就说来不来吧?」 艺书勉为其难:「五分钟。」 按顺序脱掉手套、防护帽、口罩、白大褂、鞋套,用消毒洗手液仔仔细细洗了手,他踩着点下去了。 聚餐地点设在院子里,三个大人老神在在地坐在桌前唠着嗑等开席,一群孩子来回跑着拿碗筷。 「碗不够了。」 「用塑料杯凑合凑合。」 「筷子也不够。」 「让吴叔叔削几双。」 「我想用勺——嘎?」 电梯门打开,一人穿着西裤衬衫走出来,过分齐整的模样直接把走廊里的孩子看愣了。 一群孩子眨眨眼,又眨眨眼,好像看到了什么稀罕景。 艺书礼貌性问了一句:「需要帮忙吗?」 见他们齐齐摇头,他就迈开大长腿往出走。 几个孩子立马跟屁虫似的追在后头:亿哥脱掉头盔怪好看的,多看两眼。 「博士可算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何敏就乐,「妥妥的大帅哥,我赢了,老吴一会儿刷碗啊。」 吴奇穿着汗衫大裤衩,站起来绕着大帅哥转了几圈,伸手扯了扯他的黑衬衫,还想摘他的金丝边眼镜: 「吃顿家常便饭而已,打扮这么骚气干啥?打扮就打扮,也不提醒哥哥,故意把哥哥衬得磕碜是不?」 艺书侧头躲开,怼道:「你底子不行,没有上升的,没有提醒的价值。」 「嘿,你小子别以为长得帅就不会挨揍。」吴奇搭着他肩膀,不依不饶的,「老实交代,是不是想装b?小心思还挺多你。」 「去去去,甭搁这烦人。」孙立推吴奇,「我看小老闆这眼镜选得不错,戴上可儒雅了,很有博士样。」 斯文形象,永远是长辈的心头好。 眼镜一戴,天生锐利的眼睛被柔化,最明显的效果就是招小孩子喜欢。 何然坐在妈妈腿上,两眼放光地扑腾着双臂喊:「叔叔,抱抱,次饭。」 艺书无视了「抱抱」,拿起筷子道:「开动?」 「开动。」 「愿此时常有,干一个。」 「干!」 说是聚餐,其实就是一顿方便面拌米饭的火锅,另外还有一盆在路上摘的野果。孩子们填饱肚子,就跑着捉迷藏去了。 听着那边嘻嘻哈哈的,吴奇老怀甚慰,红头胀脑地跟艺书碰杯:「以后咱就是亲兄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自由者客栈,我一定搜罗人给你护住。食物方面也甭担心,只要你看护好客栈内,我连你带孩子,一起养,都养得起!」 艺书吃了颗野桑葚,酸得头皮发麻,赶忙灌了杯水。 他不吭声,吴奇当他默认了,继续叨叨:「哥哥明儿个就出门搜集物资,你有啥想吃想喝想要的,跟哥哥说,啥都能给你弄来。葡萄酒喜不喜欢?牛排馋不馋?进口车厘子想不想吃?只要你说,哥哥立马去把冷库打穿!」 「这么敢吹,是仗着醉话不用兑现吗?」瞧着他又想哥俩好搭肩膀,艺书搬着凳子换到了何敏另一边。 何敏恶劣抽走了吴奇的凳子:「想撒酒疯地上撒去。」 「这半年他十分不容易,如今总算能放松下来了,就让他醉一回、撒会疯吧。」老人家孙立比较厚道,把布娃娃塞到了吴奇脑袋底下。 何敏晃了晃杯里的冰镇啤酒:「牛排车厘子,听着确实馋人。客栈也有冷库,可以大量囤生鲜,要不咱真去打穿大商的冷库?」 c市断电后,大商的冷库是冰狼、雷鹰出面,号召了异能者在维持运转。大商附近的丧尸级别高、数量多,想彻底打下来很难,只定期丢几个技能的话,就简单多了。 因此,冷库里的东西都还好好保存着。 冷库原本是无主的,后来随着异能升级,两大帮会的人足够维持冷库运转,不需要散修了,他们就把冷库划为了自己的地盘,都派了人在那附近看守,不许旁人随意去搬物资。 不过散修都很叛逆,冰狼、雷鹰的命令算个屁,时常会有艺高人胆大的散修熘进去搬东西,他们也无法全部拦住。 想起好茶好酒,孙立咂咂嘴:「下午两个帮会打得你死我活的,估计要狠斗一段时间,冷库那边守卫不会很严,要去就抓住这个机会。」 何敏一口气把啤酒喝干了:「明天一早就去。」 第15页 他们俩商量他们的,艺书在观察当捉迷藏老窝的李志,若有所思的样子。 吴奇诈尸似的给了他小腿一拳,嘀咕道:「手脚都捆着,别看了,吓着他。」 何敏也帮腔:「才第二天,他意识很清醒。」 通常情况下,丧尸化的整个过程需要五到七天,感染者至少到第四天才会出现嗜血、攻击活人的症状。 行吧,艺书仰头看星星月亮。 「你们都明了,李志不会觉醒异能,正在丧尸化,对吧?」 没人回答,他们不想说出口。 孩子们还心存希望,大人的责任,不就是就是守护孩子的希望吗? 不到最后一刻,不想戳破。 察觉到他们都不愿聊这个话题,艺书就识趣地闭嘴了。 在院子里坐到九点半,等那群小孩都玩累了,大家便收拾餐具各回各屋。 李志多少还是带着危险性的,睡觉不跟小伙伴们一起,跟着吴奇和孙立。 又被床单裹吧裹吧缠得不能动弹,李志也没有怨言,磕磕巴巴地问:「亿…不…」 吴奇斩钉截铁地告诉他:「小老闆没有不高兴。」 「看…」 「黑雪以后,今天是他第一次出门,也是第一次遇见你这样的情况。他作为生物学博士,好奇。」 「好。」李志放心了,没生气就好,想看随便看。 他见过同学变丧尸,清楚自己是什么情况,也清楚自己快要死了。然装得再冷静,心底终究是有不舍不甘的。 他不想在尚有意识的时候被丢弃,哪怕只多一分一秒,他也想作为人,和家人朋友待在一起。 灯熄后,李志没多久就睡着了。 孙立低声道:「做研究的,听说越疯魔越厉害。」 吴奇闭眼躺在下铺,好半晌回了一句:「您老人家也搞刻板印象啊?那都是外行的瞎传的。」 他们头顶的三楼,艺书在观察小白鼠。 动物比人类敏感得多,不到24小时,这只普通小白鼠就发现晶核的好了。它暂时没变异,只是抱着晶核一秒都不捨得松爪。 艺书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几十颗晶核在兜里揣着,跟揣石子差不多,除了沉没其它感觉。 是人类个体更复杂,不受晶核影响?还是晶核适数量不足,再或者时间太短,无法产生影响? 想着想着,他突兀地开口:「李志放着不管也是死,不如给他植入一颗晶核,试试还有没有救。」 小饭怒斥:「还提,你真疯魔了?」 植入晶核救人这个提议,本身没有问题,但小呆的本意,是用这种方式验证一些猜想。也就是说,他想做人体实验。 「晶核植入,无法保证受试者的身心健康,不符合人体实验必需遵守的道德原则。」 小呆辩解:「不是我不想做大量的动物实验,完善晶核植入手术,是时间不允许。你可以把它当做一次风险极高的手术,李志没几天好活了,医生採取冒险的医治手段,是合情合理的。」 小饭被他这套歪理整得直冒火:「不要说得那么冠冕堂皇,你的真实想法瞒不过我。你只想探寻科学真理,眼里看到的就不是旁人的苦难,想的就不是救人。」 「最根本的目的,是我要研究出丧尸疫苗拯救世界,我看到的是全人类的苦难,想救的是全人类!」小呆说得理直气壮, 「科学本就需要牺牲,用人类研究人类疾病是最快捷的方式,就算这次实验失败了,李志的牺牲也是值得的。你不懂科学,就该学会闭嘴。」 小饭缄默片刻,平铺直叙道:「亿教授说来哄你的瞎话,你如果当真了,很快就会变成下一个亿教授。」 小呆一下子激动起来:「我跟亿教授不一样!我不会骗李志!我会如实告诉李志,这场试验手术的风险,他会是真真正正的志愿者!」 「可你并没有把他当做志愿者看待,连最起码的敬意都没有。」小饭一针见血地指出, 「你只想知道植入晶核后,他身上会不会出现你想要的变化,就像亿教授一次次为你植入晶片时一样。」 小呆语气阴鸷:「我再说一遍,我和亿教授不一样,我不会变成亿教授。」 「你要牢记此刻说过的话。」 艺书差不多习惯自己跟自己聊天了,即便这次的话题差点发展成吵架,他也没放在心上。 毕竟比起实验,还是救人的念头占了上风。 * 轮回池内,一团暴虐的暗红能量翻滚着:「记忆和经历终归是不一样的,他没亲自尝过那些苦,当然可以高高在上地批判我。」 池边有女音响起:「干啥啥不行,找理由第一名,不愧是最像那个男人的人。」 而后,一道神谕从轮回池上方压下:「他尝你双倍的痛,若仍能坚守本心,你付双倍积分。」 池内的波涛瞬间被镇住,那团能量怨恨地回:「好。」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博士9 这是一间没有窗户,四壁皆为白墙的房间。 房间里放着一张手术床,床上趴着个十岁的男孩。男孩被剃光了头发,四肢、脖子都被束缚带捆得结结实实。 床边站着一个拿手术刀的人,从男孩的视角,只看得到那人锃亮的皮鞋,和手术刀映在地上的锋利黑影。 第16页 男孩期待地问:「爸爸,手术开始了吗?我和主脑ai一样厉害了吗?」 「手术马上开始,你很快就会和主脑ai一样了。」 「好的爸爸,等我变成——啊啊啊啊啊!」男孩猝然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头好疼…爸爸…我不变ai了…头好疼爸爸我疼…好疼哇啊啊啊…」 没有麻醉不能挣扎的开颅手术,具体有多疼,男孩形容不来。 他只知道眼睛看不清了,耳朵听不清了,呼吸时那难闻的气味来自于药水还是自己的血液,也分不清了,唯一清晰的便是彻骨的痛觉,使他连昏过去都做不到。 「爸爸…头好疼…真的好疼…我好疼啊…」 男孩痛不欲生声嘶力竭,被他唤作爸爸的人,则一句安慰的话语都没有,始终冷静地掌控着手术刀。 这样的手术再疼,术后只要哄哄孩子,给孩子成倍的安慰,并把一切都归结于科学需要,孩子便会理解原谅他。 掌刀人就这样,仗着孩子对父亲本能的依赖和宽容,每一年,都会切开一次男孩的头骨…… 为什么会梦到这么久远的事情? 梦便梦了,为什么会痛得这么真实? 叮铃铃—— 艺书从梦中惊醒,炸裂般的疼痛不仅没有消失,还愈演愈烈。他连忙翻下床跑进洗手间,把脑袋伸到水龙头下沖凉水。 而后,他大力揉搓头皮,像是想把那股子折磨人的疼痛从脑后揪出来,可是不行。他又疯狂捶打自己的脑袋,想捶得它再也感受不到痛觉,也不行。 头皮被利刃划开,头骨被钻孔切割,大脑被消毒药水一遍遍沖洗,脑神经被翻来覆去地拨动,最后复原头骨缝合头皮…… 深藏的记忆被血淋淋地扒开,或许是好日子过多了变脆弱了,艺书觉得此时的痛感,远超当年。 幻痛怎么能超过现实? 难道是手术后遗症? 寿命缩短不算,还要时常经受这样的痛苦才够吗? 亿教授,真狠啊。 吴奇顺着水声来到洗手间,正好看到艺书垂着脑袋往池沿上撞,赶忙冲上前拉住了他:「你咋了?」 先前从容冷静的博士,这会儿牙齿咬得咯咯直响,脸上的青筋也根根暴起,仿佛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亿博士?亿老闆?」吴奇见他浑身痉挛,还一直捶后脑勺,便想掰过他的脑袋查看。 「滚!」艺书甩开他,狼狈地瘫倒在地,「二三楼…暂不开放…违规。」 「我也不想的。」金色软甲包裹着全身,吴奇指了指房顶边角处探出头的枪口,「睡得正香时,房间里全都变成这样,谁能扛得住?你得给个解释吧?」 艺书双手抓狂地掐着脑袋,锐利的眼眸戾气横生。 好吵,好烦,好碍眼! 好想让他消失! 方向混乱的枪口在这一剎那,纷纷自动瞄准,指向了吴奇。 他只得加厚了软甲,暗自感嘆:精神病果然不好相处啊。 许久,艺书终于冷静下来,枪口退回,墙壁恢复成了光洁无痕的模样。 头还是痛得要死,不过他适应了,无麻醉手术,毕竟不如业火煅烧来得深刻。 业火煅烧? 艺书困惑一瞬,扶着水池慢慢站起,并用腕錶发出通告:「非常抱歉,打扰了大家休息。大家愿意继续住的话,可以减免三天房租;如果觉得太危险,想走,我赔偿三天房租。」 「房租是小事,你还好吗?」吴奇看他双目赤红五官扭曲,关心道,「大家都是朋友,你有什么难处,不妨说出来,也许我们能帮得上忙。」 「你们帮不上忙。」艺书回房间吞了几片止痛药。 吴奇跟到门口,追问:「那你现在没事了?」 「嗯。刚才的事不会再发生,你要实在不放心,可以跟何姐、孙叔轮流守夜。」 「你咋就听不懂人话?」见他疼得声调颤抖还在这嘴硬,吴奇脾气都上来了,「我不放心,是怕你自残。」 「我不会。」 「那你往水池上磕?」 「事发突然,脑子不清醒,不是真想自残。」抽了条毛巾擦完头发,又拿它包着冰袋敷在脑后,艺书转移话题道,「关于李志,我有个想法,也许能救他,但成功率极低。」 「什么想法?」吴奇一愣,激动地上前两步,「哪怕千万分之一,也有尝试的必要!」 艺书推给他一把椅子:「看到我头上的疤了?」 吴奇坐下点了点头,头发被打湿后,那一条条疤痕就露了出来,简直触目惊心。 「疤痕,与小志有什么关联?」 「枪械出现,是因为我头痛得难以忍受,精神有些失控。止痛药没有奏效,冰敷也无法缓解,你可以想像一下,痛感达到了什么级别。」艺书把冰袋扔到了桌子上, 「要尝试我的想法,就需要李志承受同等级别的疼痛。无麻醉心脏晶核植入手术,是我今天才产生的设想,没有任何实验数据做支撑,风险无限高,成功率无限低。」 吴奇眉头紧皱,异能者厮杀,打爆内脏打穿身体都是常见操作,所以就算被生生剖出心脏,他也忍得了。 可小志是否能扛得住无麻醉手术,他不能确定。 「绝对不能用麻醉?」 「我认为不能。」 第17页 艺书之前一直致力于丧尸疫苗的研究,现在却有了不同的想法:丧尸疫苗根本不需要研究,它是天然存在的。异能就是丧尸疫苗,也是特效药。 按照这个猜想,丧尸病毒和异能便是敌对关系,它们都在争夺对普通细胞的同化权。 被丧尸抓伤后,丧尸病毒更强,人就会丧尸化;异能更强,人就会进化。 植入晶核相当于注射疫苗,这个疫苗不是注射了就有作用,需要激活。 艺书痛得眼前发昏,拿回冰袋放到了太阳穴附近,以刺激自己保持清醒: 「李志本来不是异能者,不懂异能如何修炼。因此手术过程中,需要一个异能者,引导李志学会修炼,然后他才可以进化成异能者,逆转自身的丧尸化。 「麻醉后,感知不到体内能量的变化和运转回路,是学不会修炼的。」 听他解释了一大堆,吴奇瞠目结舌。好半晌,他迷茫地问:「异能有回路?还能引导别人修炼?」 艺书苍白的脸色瞬间转为漆黑。 「你先别生气…」吴奇心虚地解释,「我们修炼都是把异能用完,再继续压榨自身的潜力,说不定哪次就突破极限进阶了。大家都这样练,真没有你所谓的回路概念。」 「没有回路,你们用异能都是怎么用的?能量储存在脑部晶核里,它变成手脚位置的异能,不需要流动转化吗?」艺书简直想撬开他的脑壳,看看里面装得是不是棒槌。 吴奇理所当然道:「一想就能用了,啪一下就到手上了。」 艺书头更疼了:「莽夫!」 吴奇没法反驳,默默把异能收了放、放了收,却始终没有感知到能量回路:「这咋办?」 「别问我,我又没异能。」艺书烦躁地把他推出门,「找何姐孙叔研究去,研究不出来就放弃。」 「小志那么好的孩子,不能放弃啊!」吴奇扒着门框哀求,「伟大的博士,请给愚蠢的莽夫一个方向!」 「滚滚滚,没有方向。」艺书甩上了门。 觉醒了异能,正常人不是该第一时间研究异能产生的原理和过程吗? 这帮人到现在还稀里糊涂的,就离谱! 「嘶——这要疼到啥时候去?」 实在睡不着,艺书索性给自己做了个脑ct,结果显示脑部一切正常,晶片位置也没有发生病变。 大抵是心理阴影造成的重度幻痛吧,调整好心态就会痊癒。 早晨下楼锻鍊身体,四个成年人都顶着大大的黑眼圈。 「早。」 「早。」 「博士也没睡好?」 这话跟在厕所门口问「你也来上厕所」有什么区别? 艺书懒得回答。 吴奇紧追不捨:「我们都是莽夫,实在没那个本事做研究,要不你当我们的异能修炼顾问?」 「找普通人当异能顾问,你自己品品,这合理吗?」 孙立:「你是博士,脑子比我们好使,我们就需要你这样的顾问,跟异能者还是普通人没关系。」 何敏:「对对对。」 艺书吐槽:「耗光异能=异能修炼,到底是哪个莽夫最先总结出来的,直接把所有人都带偏了,就没有异能者质疑他吗?」 孙立摊手:「其实是无师自通的,被逼到绝路意外进阶,然后『耗光异能』就成了公认的异能修炼方式。」 「服了。你们使用异能的时候,注意晶核附近,一定可以感受到变化。」 何敏苦着脸:「我们注意了一晚上,什么感受都没有,异能就是噗一下出来了。」 艺书无可奈何:「尽力放慢速度,有多慢放多慢,回忆起你们刚拥有异能时的感觉,慢慢的……」 何敏:噗! 吴奇:啪! 孙立:呼! 小火苗、小金球、小黑烟齐刷刷地出现。三脸懵逼,显然什么感受都没有。 「没关系,再来一遍。」 噗!啪!呼! 「再来。」 噗!啪!呼! 「再、来。」 …… 「慢!慢!慢!」艺书有种辅导零分孩子的崩溃,「你们刚有异能就会瞬发吗?」 「呃,那时候屁都憋出来了,只能憋出一丁点儿金粉。」吴奇红着脸望天, 「可是我废恁多心力,好不容易练成了意念一动就调出异能的熟练度,再让我回到动意念出不来异能的情况,难。」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博士10 艺书头痛欲裂,吴奇他们仨使用异能,简直像呼吸一样习以为常,很难改变思维…… 既然像呼吸一样习以为常,那有没有可能,他们时时刻刻都在使用异能? 只不过这种使用,维持在一个超微水平,他们没有意识到? 两个人擦肩而过,异能者瞬间就能判断出对方是普通人还是异能者,就意味着异能者之间有普通人不具备的、很微妙的磁场。 那种磁场,大抵就是超微水平的异能带给异能者的。 异能者在没有使用异能的时候,不是回归了普通人的状态,而是进入了「异能休眠」。 能量回路时时刻刻都在流转,所以不管他们怎么试,都感受不到回路从无到有的变化。 艺书拿了几颗晶核出来:「找回路的事先放放,让我看看你们是怎么吸收晶核的能量的。」 第18页 何敏把晶核托在手里,手心冒出火苗,然后灰白色的晶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透明的。 「就是这样,调动异能包围晶核,晶核里的能量就自动溢出来了。」 「这个外壳你们用异能也破坏不了?」 「是的。」 艺书又问:「能量溢出来后,可以既不吸收,也不让它逸散吗?」 「我试试。」吴奇握住晶核,右手逐渐变成了金色。 五秒后,他的右拳轰然炸开,暴虐的气浪冲出。何敏眼疾手快地竖起火盾,把艺书和孙立挡在身后,才没让他俩被掀翻。 吴奇又吸收了两三颗晶核,甩了甩新长出的右手,龇牙咧嘴地说明:「晶核外壳和能量可以分隔开,但分隔开后,能量会瞬间变得狂暴。」 见几个小孩被爆炸声引了过来,艺书转身:「这里不方便做试验。」 吴奇路过林好运身边,淡定地吩咐:「修炼嘞,别跟了。去煮两锅小米粥,我们一会儿下来喝。」 「好吧。」林好运听话地煮粥去了。 到三楼找了个空房间,艺书道:「如果能量是彻底离开外壳才狂暴的,你试试不要彻底分隔,让能量聚在外壳附近。」 吴奇小心地用异能把能量勾引了出来,这次没有爆炸,他惊喜地托着金球:「可以!」 艺书正想走近,吴奇瞪着眼睛说:「能量又缩回壳里了。」 试了好几次,他发现能量两秒内不被吸收,就会自动被收回壳里。 艺书又提出一个设想:「用异能塑一个长嘴壶,壶嘴尽量细,晶核放在壶肚里,把能量往壶嘴处引。不用封口。」 吴奇小心地照做,生怕再出问题。 「引出来了。」 空气中好像有东西散开,又好像是错觉,艺书把手掌放在壶嘴处,直到晶核里的能量都散完了,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变化。 「跟我到实验室来。」艺书把抱晶核的小白鼠放到了实验台上,「把壶嘴伸到笼子里,刚才的操作再来一次。」 须臾,小白鼠鼻尖动了动,丢下晶核跑到壶嘴处喝风。它肚皮一鼓一鼓的,红色的小眼珠很快就冒出了红光。 何敏护在艺书身前:「变异了,当心它窜出来攻击你。」 话音未落,小白鼠炸了! 四人望着那一滩模糊的血肉,心脏狂跳后怕不已。 「幸好,幸好是用小白鼠做的实验。」吴奇吓得引能都忘了,晶核外壳掉落,能量悄然散开。 呲呲呲…… 艺书正拎着笼子观察,耳边突然听到了细微的声响。放下笼子走到恒温箱旁,隔着玻璃门看到的景象,令他倒吸一口冷气。 所有细胞都在高速增殖! 变异动物细胞和丧尸病毒的培养基变得浑浊,变异植物细胞更直观,转眼就生根发芽。好在刚才用的是零阶晶核,逸散的能量有限,它们十几秒后就停止了增殖。 艺书总结:「第一,能量过饱和会要命,手术用几阶晶核,需要试。第二,单纯把能量供给李志,不行。他体内既有丧尸病毒又有普通细胞,丧尸病毒增值更厉害,他会死得更快。」 孙立沉吟:「还是得找回路。」 艺书有想法也不能直接试,烦躁地挠了挠头:「我有一个新的猜想,晶核里的能量是无主的,不管变异细胞还是病毒,谁吸收了它都起作用。你们的异能,是能量的一种体现,是被驯化过、专与丧尸病毒作对的。或许,你们可以把驯化过的能量渡给李志,帮他逆转丧尸病毒。」 吴奇五官都皱吧到一块了:「也就是说,我们得把晶核里的能量吸收了再吐出来,但我们吐出来的就是异能……又要我们各自研究?」 何敏跃跃欲试:「这个听起来比找回路简单,已知来路的情况下,逆推应该可以办到。」 有了新思路,吃完早饭,三个异能者就闭关逆推去了。 丧尸疫苗不需要再研究,艺书闲得很,便搬了椅子去树下看书。 熟悉的仨长辈不在,孩子们比较拘束,说话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打扰到老闆。 「小雨姐,要洗衣服吗?」 「先不洗吧,洗衣机嗡嗡的。」 「我们可以出去玩人类大战丧尸吗?」 「不可以,坐着别吵。」 …… 听他们在那边叽叽咕咕的,艺书头也不抬地挥了挥手:「想做什么就做,不用顾虑我。」 「好噢!」 以前住的地方相对比较危险,每天只能待在屋子里。现在能出门了,他们也不嫌热,一个个上蹿下跳,还真玩起了人类大战丧尸。 赵亮亮多少有点社牛属性,乐颠颠地跑过来问:「亿哥看的什么书?好看吗?」 「生物专业书籍,我个人觉得好看。」 赵亮亮接过砖头一样厚的书本,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看了一会,字大都认识,组合在一起,不懂。 看不懂不为难自己,他趴在艺书耳边小小声道:「亿哥,咱出去挖野菜吧?」 艺书哭笑不得:「这么大个院子不够你玩的?还想出去浪。」 「我不是想玩,主要没有菜,饭都不好吃了。」 何然蹲旁边学他说话:「不好吃。」 「别想了,我不会带你们出门的。」艺书拿回书,翻到了刚才看的地方。 第19页 赵亮亮不肯放弃,抱着他胳膊可劲摇:「亿哥亿哥求你了,挖野菜去吧,去吧去吧。」 何然看着好玩,就抱住了艺书另一只胳膊:「亿哥亿哥挖野菜。」 「一边玩去,这事没得商量,再闹我生气了。」 「好吧不去,亿哥别生气。」赵亮亮垂头丧气地走了。 别人都在跑着玩游戏,赵亮亮呆呆坐着看,显得特别可怜。 小屁孩戏还挺多。 艺书腹诽一句,没有管他,应何然的要求念起了童话故事。 齐静雨出来喊人扫地擦窗,见赵亮亮闷闷不乐,便把他喊走了。 「你咋了?跟谁闹别扭了?」 「没有闹别扭。」赵亮亮拿着笤帚扫了起来。 「那是为小志哥难受?」齐静雨压低了声音,「我们出去搜集物资,都做好了心理准备,大家都是看运气过活,小志哥只是运气不好。而且他还能跟大家玩,你表现在脸上,他看到了会更难受。」 赵亮亮低着头哽咽道:「都怪我,是我害小志哥变成这样的,要不是为了救我,小志哥就不会被咬。」 那天是赵亮亮跟着李志出门搜集物资,赵亮亮逞强了,拿的东西超过了自己能够负担的重量,下楼时摔了一跤,引来了丧尸。 「小志哥没怪你,我们约好的,大的保护小的。小志哥保护我们,我们保护米阳,都要说到做到。」 齐静雨的泪水也在眼眶中打转,「客栈很安全,我们应该感恩,应该开开心心的。你不要想那么多,别让小志哥难过。」 「嗯呜呜呜……」赵亮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我刚才央求亿哥带我去挖野菜呜呜,他好像生气了呜呜呜。」 「你真是!」齐静雨气得拍了他一巴掌,「山里有变异动物也有动物丧尸,你这样会让亿哥陷入危险中。」 「对不起,我错了呜呜呜。」 「别那么大声,会把其他人惹哭的。」齐静雨丢给他一块抹布,「擦擦,跟我去道歉。」 擦干眼泪假装没有哭过,两人手拉手来到树下,郑重其事地鞠了一躬:「对不起亿哥,我不该无理取闹。」 艺书笑道:「没必要,想出门玩不是错,只不过我没那个能力带你们出去。回头老吴有空了,让他带。」 赵亮亮谨小慎微地问:「亿哥不生气了吗?」 艺书忽然反应过来,这些孩子看上去笑容灿烂的,实际上并非真的乐观,他们早就学会掩藏情绪了。 想到这,他尽量温和地说:「我没有生气。」 赵亮亮登时扬起了笑脸,齐静雨也松了口气:「亿哥看书吧,我们不打扰你了。」 「好。」 何然听了几个故事,窝在艺书怀里睡着了。 艺书想起种地的事,换了本植物学书籍。才翻开,啪嗒,一滴红色液体落在了书上。 「不是吧?头痛到流鼻血了?」 他抹下鼻子,手上没有血迹。 啪嗒。 又一滴。 「下血了,天上下血了!」那边玩耍的孩子们叫嚷开来。 艺书瞳孔骤缩,护住何然边往廊下跑边喊:「回去!都回去!不要淋雨,快回房间去!」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博士11 红雨很可能与黑雪有同样的作用,淋雨会增加觉醒异能的概率,同样也会增加感染丧尸病毒的概率。 那场黑雪中,丧尸化的人和幸存者的比例高达9:1。 在温饱已经解决的情况下,艺书不希望这些孩子去赌那十分之一的概率。 他一喊,外边的孩子们立马往回跑。 刚把何然放下,余光就瞄见赵亮亮一阵风似的冲出了门。 艺书大步超过了他:「回去等着。」 林好运架着李志艰难地往回走,艺书上前打横抱起李志。 李志忽然露出獠牙,歪头咬向艺书的手臂,好在林好运及时摁住了李志的脑袋。 艺书疾步走着,见赵亮亮还在往这边跑,呵斥道:「快回去。」 「你咋总不懂事!」林好运心里一急,瞬间出现在了半米之外。 没人摁着了,李志本能地想咬艺书,最后一丝意识又不允许他这样做,奋力挣扎起来。 艺书愣了一下,提醒道:「别傻站着。」 林好运连忙又摁住李志。 走到廊下,吴奇他们刚好下来,艺书把人交给吴奇,盯着林好运啧啧称奇:「你还真是没辜负自己的名字。」 林好运笑声还没发出来,「扑通」一下栽倒了。 觉醒异能会发热昏迷几天,属于正常现象,孙立拎着他的后脖领把他拎回了卧室。 何敏递来一条毛巾:「辛苦了。」 艺书边擦脸边往楼上走,红色的雨水落在地砖上,很快就蒸发掉了,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逆推有进展吗?」 「没有。」 何敏愁眉紧锁,李志的丧尸化显然已被红雨加速,不尽快完成逆推,人就救不回来了。 进入实验室,艺书把又开始高速增殖的丧尸病毒和各种细胞交给何敏,让她烧掉了。 处理完,他闭上了眼睛。 何敏见状,期待地问:「觉醒了?」 博士能觉醒异能的话,李志就有救了。 默站几秒,艺书复又睁开眼睛:「没有。反正也淋了不少红雨,我打算继续淋。之后变丧尸也好,觉醒异能也好,都没办法指导你们逆转丧尸化了。所以我先把我能想到的方法教给你们,回头你们逆推成功了,自行操作。」 第20页 把吴奇和孙立也喊上来,艺书开始讲解:「人类晶核区别于丧尸晶核的那条血线,不会是毫无意义的,救李志用人类晶核吧。驯化过的能量,注入心脏部位或许是最有效的,可以通过血液循环快速运输到全身。 「能量对单个细胞和对完整个体的影响,有明显的区别。单纯把能量放到胸口,不一定有用,你们要做好刺穿李志心脏的准备。」 艺书交代完,招了招手:「红雨是高浓度的能量,雨中修炼好处多多,一起去吧。」 四个大人刚踏出门,便看见了蹲在墙角处,满身猩红的赵亮亮。 艺书呵斥他的时候,他往回走了。然后林好运觉醒了异能,大家都在为林好运高兴,没注意到赵亮亮,他就又熘了出来。 哗—— 雨越下越大,四人望着那个缩成一团的孩子,不知该作何反应。 这些孩子一直很听话,谁都没有想到,会有人违抗命令。 赵亮亮也看到他们了,倔强地说:「淋了好久了,让我回去也没用了,我想觉醒异能。」 吴奇把他拽回来,牙都快咬碎了:「在走廊里罚站!」 见赵亮亮还要犟嘴,何敏严厉道:「再淋,感冒了谁给你看病?」 艺书拿出手机查看监控,确定每个孩子都在房间里,便封锁了所有出口,以免谁再有样学样。 院子里,那三人抓紧时间做逆推,艺书在雨中打拳练刀。 从上午练到晚上,累了就休息一会儿,饿了就啃压缩饼干。雨一直在下,十来个小时过去,他练得筋疲力尽,异能还是没影儿。 「啧,明天再来。」 艺书往回走着,眼前忽然有白光闪过。 轰隆—— 趴在窗户边孩子们,惊慌失措地嚷嚷着:「雷,被雷噼了!」 艺书回头看,地面凭空出现一个大坑,那仨人都不见了。 「我……草。」坑里传出了奄奄一息的国骂。 艺书走到坑边,果然看到仨焦黑的人躺在坑底嗑晶核。 见他们开始蜕皮,他赶紧阻止:「别动别动,走光了。」 孩子们吓得不轻,都想出来看看,艺书安抚道:「人没事,不用担心,去拿衣服。」 套上衣服颤巍巍地爬出坑,何敏气恼地指责:「孙叔您跟自己人还玩虚的?说好的四阶初级呢?升五升得太突然了吧?」 吴奇也骂骂咧咧:「渡劫都不提醒一声,糟老头子坏得很!」 孙立嘿嘿笑:「主要是来不及,博士在旁边,我要压制力量没法出声,博士一走我就压不住了。」 艺书先道了声:「恭喜。」 「同喜同喜。」孙立笑得合不拢嘴,「四到五阶是个坎,所以有劫雷,升五的瞬间,对异能的理解就更清晰了。逆推我完成了,博士说的回路,也有头绪了。」 「我草!」吴奇一把将孙立抱起来转圈圈,「太好了太好了,老孙牛逼!」 孙立晕头转向地吼:「你个王八羔子快放我下去!」 逆推完成,就可以救李志了。 按照计划,局麻,心脏穿刺,少量多次的注入驯化过的能量…… 丧尸病毒一点点被驱散,李志的皮肤渐渐褪去青色,恢复了正常,瞳孔也由灰转黑。 艺书正想叫停,脑中两个声音又闹了起来。 「现在停止,无法保证李志体内的丧尸病毒已全部驱散。」 「驱不干净可以来二次手术,能量过多会要命。」 「不一定要命,李志或许会进化成异能者。」 「想想那只小白鼠,李志不会修炼,进化不了。」 「人类个体比小白鼠庞大,上限比小白鼠高,几颗晶核而已,炸不了。」 艺书甩甩头,平静道:「可以了。」 孙立应声停手。 做完清创,四个人围着手术床,忙不迭地问:「感觉如何?能说话吗?」 李志囧囧有神:「感觉你们要问,师父你醒了?」 吴奇、何敏登时一乐,揪着他脸颊笑骂:「臭小子。」 孙立、艺书不懂他们的梗,但是知道李志没事,也露出了笑容。 做完手术观察了一夜,没有出现不良反应,李志就被批准下楼了。 其他孩子看到他好好的,都欢呼雀跃手舞足蹈。 孙立吴奇进山打猎去了,红雨还在下,把土地染成了鲜红色。 艺书和何敏翻了一片地出来,将攒的种子都撒了下去。 有的种子入土就变异,十几分钟发芽,一个小时,个别植株含苞待放。 吴奇他们回来时,变异玉米恰好可以吃。 那一棵玉米结了三根玉米棒,跟要成精似的,一根有普通玉米的五倍大。艺书想去掰,还差点被叶子抽个大比兜。 最后是吴奇用金属壳武装全身,顶着压力掰下来了一根。 进山这一趟,他们打了只野猪,还活捉了三只野鸡、五只兔子。 这次能吃顿正经火锅了。 「猪毛不好褪,不要皮了啊。」吴奇拿着菜刀刷刷地削。 「咱富得很,扔!」青菜长得跟人一般高,何敏跟他开着玩笑,撅了几片菜叶子。 孙立把鸡翅膀剪了,随手搭了个鸡窝,兔子也拴着腿丢了进去。 艺书负责切菜,孩子们负责洗菜摆碗,赵亮亮陪着李志监工。 第21页 一群人分工明确,喜气洋洋地忙活着。 备菜完成,插电开火。 锅子咕嘟咕嘟冒起了泡,麻辣鲜香的底料味飘满了一楼大厅。肉片往里一下,香得人疯狂分泌口水。 「啥?啥味啊?吃啥呢?」二十多人正准备下筷子抢肉,过道里踉踉跄跄又冒出个人。 林好运还发着热,路都走不稳当,愣是身残志坚地扶着墙出来了。 吴奇直拍大腿:「这小子厉害啊!」 艺书表示很服气:「回头我得写本书,就叫《楼下弟弟的躺赢人生》。」 齐静雨把他扶过来,给了一套碗筷:「你手不稳,别往锅里伸,我给你夹啥你吃啥。」 「好的好的。」林好运小鸡啄米式点头。 李志刚做了手术,不能吃麻辣锅,也不能吃得太油腻,只能在清汤锅里涮青菜,肉嘛,限量五片。 瞧他可怜巴巴的,众人哈哈大笑。 饭桌前其乐融融气氛正好,忽地一道破空声响起,吴奇背对着大厅的门,完全没有防备,直接被暗器射穿了肩膀:「我草,哪个瘪三暗算我?」 艺书眨了下眼,自动门快速合拢。 伤口很小,在自愈,吴奇捡起地上带血的「暗器」,发现是颗金灿灿的玉米籽。 往外看,变异玉米成熟了,突突突地射种子。旁边那棵向日葵,也加入了射击大队,打得玻璃门窗叮叮噹噹。 「真是倒了血霉了。」吴奇捏了捏铜豆一样硬的玉米籽,担忧道,「玻璃被打碎了咋整?这么大块的玻璃不好找。」 艺书相当镇定:「防弹的。」 吴奇竖起大拇指,又往锅里丢了几块嫩玉米,恨恨磨牙:「敢暗算我,煮你儿仔。」 「叨叨叨叨叨。」 一群人又快乐地涮起了肉,却没发现埋入土中的种子,趁着充沛的能量,已开始了新一轮的发芽生长。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博士12 在红雨中,变异庄稼的生长周期是3~4小时,现在第一批基本都脱完种了,第二批正在开花结果。 「当初的黑雪下了一个月,红雨要下多久,谁也不知道。这么放任下去,就没法出门了。」吃饱饭,艺书拿了个盆道, 「趁着新一轮的扫射还没开始,我去把变异种子捡回来。何姐和孙叔注意正在生长的变异庄稼,发现果实即将成熟,就让老吴给果穗罩上金属罩。」 变异种子在金属罩里互相伤害,就不会再发生伤人的情况了,这样还方便收集,一举两得。 齐静雨举手道:「满地的种子,亿哥一个人要捡很久,捡的过程中又会发芽很多。我们可以帮忙的,披上塑胶袋就可以出去了。」 赵亮亮拿了个锅就想往外沖:「塑胶袋也用不着,万一感染的话,不是可以治吗?」 「对呀对呀,不怕的。」其他孩子也是摩拳擦掌。 艺书吓唬他们:「要治丧尸病毒,得给心脏扎个窟窿,问问你们小志哥,疼不疼?」 麻醉劲儿过去,不光疼,还虚,不敢走太快,不敢大声笑。 李志感触颇深,于是建议:「十岁以上的可以出去,十岁及以下,在屋里帮忙清洗分拣。」 孩子们齐声回答:「好。」 吴奇都没反对,艺书也就不多说了。 十岁以上的孩子有十六个,人多干活就是快,大约四十分钟就把地上的种子收回屋里了。 第二批变异庄稼陆续成熟,金属罩都已挂好。地下结果的只有花生,吴奇拔出几棵,估摸了一下果实在地下的深度和直径,也都给罩上了。 李志领着几个小傢伙做分拣,主要是把发芽的挑出来,扔到外面让其继续生长。 第二批庄稼脱籽完成,吴奇就挨个回收金属罩,其他人撑着口袋装种子。 然后第三批、第四批…… 忙活到半夜,变异庄稼才算收取完了。 孙立突然想起来:「我的野鸡野兔!」 鸡窝被射成了筛子,鸡和兔……他默默挖坑给埋了。 变异植物太普遍也是麻烦,爬墙虎又把门给堵了,艺书一个头两个大:「何姐再烧一遍吧。」 「行。」 割麦子、掰玉米、锄花生、剥豆子…… 做梦都在收庄稼,收了一整夜,艺书心累得不行,睁开眼眼前漆黑一片。 打开灯往外看,窗户果然被茂密的爬墙虎,堵得一丝光都透不进来。 吃早餐的时候,见少了四个孩子,吴奇又笑容满面的,艺书就明白了:「都觉醒了什么异能?」 「觉醒的时候正在睡觉,得等他们醒来才知道。」 艺书掰开一个肉饼:「容我多问一句,觉醒异能的昏睡发热,和生病时有区别吗?」 吴奇笑容僵住,昨天都淋了雨,很有感冒发烧的可能。 孙立肯定地回:「有区别,他们脑部有能量流动。」 「吓死我了。」吴奇喝了口面汤压惊,「话说五阶也太方便了,我晶核里的能量流动你也能感知到?」 「不能。」孙立解释说,「正在觉醒的异能者,能量是外放的,活跃性很高,所以能被感知到。」 「那就好,我还以为在五阶面前一点隐私都没有了。」何敏烤了两碗爆米花给孩子们当零嘴,笑盈盈地接话, 「吃完饭你们先别出门,我要渡个雷劫。」 第22页 「啥?我草好烫!」吴奇失手打翻了汤碗,痛心疾首地质问, 「都说是四阶初级,合着就我自己是实打实的初级?是真朋友吗你们?都在骗我,都是大骗子!」 「我说初级的时候确实是初级,说完立马晋级了,没骗你。孙叔是真骗了你,他高级装初级,没得洗。」何敏祸水东引,麻熘渡劫去了。 「我信你个鬼。」吴奇捂着心口悲伤欲绝,「明明我级别最低,干活却让我干最多的,牲口啊,没人性。」 「没关系,吴叔在我们心中永远是最厉害,明天一定可以升五阶。」 「还是我家小志懂事,知道心疼叔叔。」吴奇老怀甚慰。 赵亮亮跑过来给他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吴叔叔,fight!」 吴奇疑惑地吸了吸鼻子:「你小子身上有股臭味,拉裤兜了?」 「你才拉裤兜,你天天拉裤兜!」 「这是磕的?」艺书拉着赵亮亮的手臂仔细看,又凑近嗅了嗅,「感染了。」 赵亮亮屈起手臂看到了一小块青斑,心态顿时崩了,转身抱着李志大哭:「我的心脏要被扎窟窿了呜呜…」 何然看他哭得稀里哗啦,蛋羹都吃不下去了,张嘴就嚎:「妈妈,亮亮哥哥感染了,亮亮哥哥快死了哇哇哇…」 「没有快死呜呜,小志哥,扎窟窿疼不…」 「我不要亮亮哥哥死哇哇…」 「不是死,只是要做个手术。呜呜呜小志哥我不敢…」 「妈妈救命,亮亮哥哥死了哇哇哇…」 「没死没死,我没死!」老是被打断,赵亮亮都不会哭了。 其他孩子虽然知道他不会死,但也很担心他。那三个成年人就很无良,笑得哐哐拍桌。 轰隆—— 五分钟后何敏回来,只见赵亮亮委屈巴巴的抱着手臂,儿子紧紧攥着小勺子,大颗大颗的泪珠啪嗒啪嗒地掉。 三个大老爷们儿也不哄,就在那看笑话。 「这是咋的了?」何敏抱起儿子明知故问。 「亮亮哥哥…」妈妈一回来,何然更伤心了,再次爆发出嘹亮的哭声,「妈妈救…」 噗! 何然身上倏地燃起火焰,何敏面色大变,条件反射地想帮他扑灭。 然而小傢伙一点也不怕,挥舞着火拳说:「跟妈妈一样。」 说完就昏睡了过去。 赵亮亮又想哭了:「然然都有异能,我却要被扎窟窿。」 「不是扎窟窿,没那么可怕。」李志掀开衣服给他看,「跟打针一样,贴个创可贴就好了。」 看到创可贴,赵亮亮满血复活。 等真躺手术床上了,他又眼泪汪汪:「会不会很疼?打针不疼的吧?」 吴奇好笑不已,让他抓住自己的手,在旁边好声好气地安抚。 做完手术,孙立守在病床前推导能量回路,另三人处理爬墙虎去了。 这玩意儿影响室内採光事小,遮挡了太阳能电池板事大。 电池板是绿色黑色相间的,何敏先绕着电池板烧一圈,然后吴奇变出个大剪刀,把缠在电池板上的藤蔓剪断。 接着艺书手动撕扯,把所有断枝扔成一堆,何敏再点一把火烧掉。最后吴奇在周围筑起金属墙,暂时阻隔爬墙虎的蔓延。 处理一片五十平米的电池板用了二十分钟,何敏还纳闷呢:「这么点电池板,就供得起客栈用电?」 「供不起。」艺书无情宣布,「还有三十九个五十平米,走吧。」 即便操作越来越熟练,他们也是忙到到晚上十一点多,才把所有电池板都清理完毕。 这时候要是直接回去睡一觉,今天就等于白干了,三人只好加了个夜班,期间吴奇还渡了个劫。 第二天早上七点,客栈内所有爬墙虎被处理得干干净净,一点根系都没有留下。 「收工。」 淋了一天一夜的红雨,艺书既没丧尸化,也没觉醒异能,普通体质固执得引人同情。 吴奇拍了拍他的肩膀,憋着笑说:「没关系,明天继续淋,只要心诚,一定可以感动老天爷的。」 「啧。」艺书打着哈欠,拂开了他的爪子,「我要回去睡一觉,你们有精力的话,就趁着红雨再种几批庄稼,顺便把院里的树剪剪。」 睡到下午一点,外面遮天蔽日的大树已修剪好,房间里亮堂了不少。 院子里,孩子们都学会了判断哪棵庄稼即将成熟,哪棵已完成脱籽,你来我往地吆喝着:「这棵加罩子,这棵收罩子,这边盆满了。」 到厨房抓了把煮毛豆,艺书瞧着外面辛勤劳作的景象,突然有种自己是周扒皮的错觉。 孙立端着两大盆稻子进门,笑道:「锅里留了米饭,变异水稻蒸的。」 艺书舀了一勺送入口中,不禁惊嘆:「这个米也太香了,你们手工退壳的吗?辛苦辛苦。这一批收完休息会儿吧。」 吴奇把花生倒在地上,询问道:「被刚刚的雷声吵醒的?」 艺书点头:「算是。劫雷?」 孙立指了指西南方向:「应该是。」 深山里出现劫雷,很可能是变异动物进阶。外面太阳很大,雨势更大,能见度不高。 艺书拿出望远镜看了看西南方向,没看出什么,只得作罢:「你们也是五阶,三对一,它已经被包围了,暂时不用担心。」 第23页 当天晚上,山里跟放炮仗似的,炸雷一声接着一声。 第二天,吴奇调侃道:「我们被包围了,博士是觉醒了毒奶体质吗?」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博士13 五阶变异动物智商进化了许多,先后有两只来客栈附近试探,被三道同时升起的五阶威压吓退了。 其他五阶变异动物,大概也发现了这里的人类不好惹,默契地没再靠近。 艺书回顾这几天的事件,隐约感觉到了来自世界的恶意。 最初撒下去的种子,大多数都没有变异。它们虽然慢,但也在几小时内发芽了,然后就死于乱射。 爬墙虎里也有未变异的,艺书他们清理的时候,发现未变异的都被变异株抢走了营养,枝叶都是蔫吧的。 还有院子里那棵变异大树,它原本只比其它树粗壮一点点,现在树干已经需要两人合抱了。 大树的高度和树冠覆盖面积更是可怕,在修剪之前,它能遮住附近所有树木的阳光。 如果没有吴奇他们,艺书单独生活在这里,可能红雨下多久,他就得被困在房间里多久。爬墙虎仅凭他一个普通人,根本清理不掉。 届时研究所会被变异植物占领,变异动物也很可能来这里筑巢。 想用热武器赶走变异动物,首先要轰开层层叠叠的爬墙虎。那之后枪弹能不能敌得过五阶变异动物,还是两说。 这一场红雨,在淘汰普通。 这种感觉,在见证所有孩子都觉醒了异能时,达到了顶峰。 李志给穿刺孔做好防水,出门做了个试验,证明了红雨没有寒气,不会让人感冒生病。 后来的十天里,大家都在淋雨,感染就治,治好了恢复几小时,再淋。再次感染,就顺着上回的穿刺孔再治…… 丧尸化那条路等于被堵死了,经过反覆淋雨,每个人都憋出了异能。 只有艺书,始终属于普通人行列。 孩子们都开始同情他了,有什么小零食都会分他一些。 就像此刻,艺书正emo呢,何然非给他吃炒豆子:「亿叔叔,豆子很好吃,香。」 「不吃,咬不动。」变异豆子炒的,香是真的香,硬也是真的硬。 何然捏起一颗,「嘎嘣」一下咬成两半,又朝他面前递:「开了,不崩牙。」 「……」 见他不接,何然又把豆子放回嘴里,体贴道:「窝给亿蜀黍嚼碎。」 林好运进门,恰巧瞧见了他的骚操作,讪笑着把把这小傢伙抱走了:「亿哥歇着,我带他去捉爬叉。」 「我不捉爬叉,我要给亿叔叔嚼豆子。」 「嘘——你要照顾亿哥的自尊心,以后不能这样了,知道吗?」 「好吧。我下回给亿叔叔烤爆米花吃。」 「你要说成是你妈妈烤的。」 听着那俩破孩子嘀嘀咕咕走远,艺书是彻底无语了。 不一会儿,齐静雨来给他送枣子:「这个红的多,肯定甜,亿哥尝尝。」 三天前,吴奇挖了一棵正在开花的变异枣树回来,大家都眼巴巴地等着,今天枣子总算变红了。 变异枣子有小苹果那么大,艺书接过啃了一口,便瞥见门口那几个偷看的孩子,露出了类似「终于肯吃饭了,老母亲很欣慰」的表情。 艺书又好气又好笑,起身走过去问:「捉了多少爬叉?」 赵亮亮得意地给他看水桶:「快满了。」 「想怎么吃?」 「油炸,贼拉香。」 「你们继续捉吧,我去看看老吴又刨了什么回来。」艺书啃完枣子就走进了红雨中。 就算希望渺茫,该淋还是得淋啊,万一觉醒了呢? 「这是变异桑树?」艺书扶正了小树苗。 「对。」吴奇开始往里填土,「另外一棵是桃树,老孙还找着了草莓、西瓜。趁着红雨多收穫几批,放进冷库好保存。」 这些日子,他们一边修炼一边种地,粮食把一楼大厅和二楼两间空房都堆满了,冷库里还存了一大批蔬菜。再整上水果,营养就均衡了。 至于蛋白质,山里还能没肉吃? 正说着,何敏扛着雨伞一样的蘑菇,拎着野鸡回来了:「博士emo完了?」 「完了。」 「讲实在的,要是红雨停了,你还不能觉醒异能咋办?」 艺书耸了耸肩:「不咋办,当个聪明的普通人。」 「这才对嘛。」何敏便笑,「博士看开点,当个快乐的包租公,一辈子也能吃喝不愁。」 若不是博士教了怎么治疗感染,光这一场红雨,得折进去一大半的孩子。大家嘴上不说,心里都有谱。 因此不管博士能不能觉醒异能,他都是大家要守护的对象。 吴奇埋好土拍了两下,边挖新坑边说:「博士等着就行,我们早晚会摸清能量回路。等回头总结出具有普适性的觉醒方法,你就也能修炼了。」 「好。」艺书也不是非要异能不可,转移话题道,「在院子里种果树的话,是不是要把那棵变异大树移出去?它会耽误果树生长,天天修剪也是麻烦。」 「不好移啊。」变异桃树栽好了,吴奇拄着铁杴说,「太大,我们仨也扛不动,倒下来砸到房子也很危险。」 何敏嘆了口气:「最简单省力的办法就是烧掉,可是这么大一棵树,烧了可惜了。」 第24页 「岂止是可惜,简直造孽。」孙立端着瓜苗过来,「让它活着吧,反正红雨能量够多。等回头雨停了,出去找几个帮手再移栽它。」 齐静雨端着草莓苗跟在后头,忽然着急地说:「大树快枯死了!」 她的异能是预知,目前一阶,随机触发,最多能看到三分钟之后的事情。 艺书难掩惊讶:「为什么?」 「不知道,叶子会变黄凋落,树干也迅速干枯,好像……好像被抽走了生命力?」 正应了齐静雨的描述,此时树冠顶端已经开始泛黄,树枝无风自动,哗哗啦啦剧烈摇晃着,好似在挣扎。 可是此处环境没有任何异常,阳光和红雨照常落在树上,树干粗壮地面平坦,附近也没有高压线…… 表面没有问题,那问题一定是出在内部。 在树下捉爬叉的孩子们提桶就跑,米阳大喊:「大树在喊救命,地底下有怪物,怪物说好喝!」 怪物? 爬叉! 「敢偷我家树,反了天了。」吴奇立马变出几根金箍棒捅入地下,并无限延长,准备把那胆大包天的爬叉串出来。 沙沙沙—— 几秒后,地面鼓起了土包。 艺书隐隐觉得不妙,拔腿就往屋里跑,然而还是慢了。 「啵」的一声,比篮球还大的爬叉窜出地面,挥舞着钳子向他弹射过去。 「亿哥小心!」 背后袭来一股罡风,裂帛声随之响起,艺书猛地往前一扑,将前方的孩子都摁趴下了。 轰—— 呼—— 火球和毒烟及时赶到,爬叉被打到了一边,滚出去好远。 何敏的火球够猛,孙立用的是麻醉型毒烟,爬叉砸到地上,蛄蛹了几下就不动了,不知道是死了还是醉了。 疼痛后知后觉地蔓延开来,艺书爬起来大骂:「吴奇你个傻叉脑子里装的是棒槌吗?」 都看不到爬叉在哪,胡乱桶,大概率是串不到的,只会把它吓出来。 吴奇心虚地摸了摸鼻子:「我看树枯得很快,一时情急,没想那么多。」 李志扶起摔了一脸泥的米阳,见艺书后背有一条十公分长的伤口,很是心疼:「亿哥你受伤了,别动。」 李志异能是治癒,不过才一阶,耗空力量也只是帮他止了血。 孙立给他做了清创,简单用纱布缠了一圈:「两小时后,李志异能恢复,再治一次就好了。」 这伤受得太不值当,艺书套上衬衫坐起来,脸色还是黑沉沉的。 孙立安慰道:「吴奇那货确实没啥脑子,小何在给你报仇,博士别气了,来来来吃草莓。」 米阳抱着两个布娃娃过来,分了艺书一个:「我磕破膝盖,抱着娃娃就不疼了,亿哥也试试。大树说谢谢你呢,亿哥又救了我们,我们也要谢谢你。」 「你们没事就好,出去玩吧。 」艺书接过布娃娃,揉了揉小女孩的脑袋。 毫无疑问的,那只变异爬叉,剁吧剁吧炸了满满两盆,被端上了餐桌。 据说爬叉是四阶高级,准备喝了变异大树升五。 艺书就愈发无语:我还不如一只爬叉?嗯,钳子里的肉真劲道,辣炒比大闸蟹还香。 何然对投餵艺书这件事十分执着,甚至想爬上桌子给他舀菜:「亿叔叔,爬叉肚子好吃,脑花也好吃。」 何敏把儿子提熘回来打了下屁股:「吃你自己的,再捣乱让你跟你吴叔叔一样。」 回头看看只能吃青菜的吴叔叔,何然顿时老实了,埋头吭哧吭哧干饭。 吴奇鼻青脸肿的,闻一口肉香塞一口菜,假装自己吃的是肉味青菜。 没办法,全家投票决定,罚他戒肉两天。 入夜,山里的动物不晓得又咋了,扎起堆嚎叫。 嗷—— 唳—— 昂—— 大晚上的,还挺瘆人。 吴奇他们怕出事,便轮流守夜。好在叫声都往北边去了,客栈没事。 他们不知道的是,客栈西北方向的密林里,两个倒霉蛋互相拖拽着,在五阶动物的地盘上,被追逐了一整夜。 朝阳升起的时候,两人也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只是向着阳面一直奔跑。不知何时,后方就没有野兽了。 兄弟俩不敢掉以轻心,艰难地爬上一棵大树,警惕地观察四周。 好半晌,磁王给脖子上的伤口换了条纱布,虚弱地问:「我们误入,更高阶的,异兽地盘了?」 「应该不是。」千里眼眼睛使用过度,双目红得几乎要留下血泪,「那边山体的颜色不太自然,有点像人工涂抹的。也许,我们是找对地方了。」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博士14 动物的领地意识非常强,后方没有追兵了,说明此处的确是另一位强者的领地。能让五阶异兽退避的,只有客栈了,而且是强者云集的客栈。 在树上休息了几分钟,磁王盘起腿道:「人多的地方麻烦也多,治好伤再过去,免得被人看扁了。」 「好。」 兄弟俩受伤都不轻,磁王差点被老虎抓断脖子,千里眼中了蛇毒,砍了一只手才止住毒素蔓延。 若不是异能者自愈能力强,红雨能量又充沛,他们早死八百回了。 红雨搭配晶核治好了伤,两人马不停蹄地朝客栈的方向奔去。 第25页 客栈里,艺书和米阳一起,在跟变异大树唠嗑。 都以为米阳的异能是和动物交流,昨天才知道,她还能跟植物交流。 可院子里有那么多变异植物,为何只能跟变异大树交流? 按照大树的说法,它的准确称呼应该是灵树或灵植。 草木原本是没有意识的,就算变异了,也只会遵循本能生长繁殖。而大树变异的同时开识了,就成了灵植。 灵植和变异植物最根本的区别,就是灵植拥有自主意识,并且可以修炼升阶。 「所以你几阶?」艺书问道。 灵树开识挺早的,它装完普通树装变异树,就是一直不吭声,实际上对这院子里发生的一切了如指掌。自然也就知晓,脚边这个金丝眼镜,天天淋雨就是觉醒不了异能。 米阳摸着树干,代为回答:「大树问,说实话会被砍了当柴火烧吗?」 艺书:「……不用说了,谢谢。」 「大树说,有人来了。」 十分钟后,磁王和千里眼坐在了大厅里。 这哥俩衣衫褴褛鬍子拉碴的,看上去跟流浪汉差不多。 听他们讲述完在山里的遭遇,艺书这些日子收到的同情,终于有机会转送了:「真惨。就算想来租房,怎么不等老吴他们回c市接你们?在大山里瞎跑,多危险啊。」 见对面这群人红光满面干净整洁,磁王呵呵哒:「接个屁,他都乐不思蜀了,还会回c市?」 艺书抓了把瓜子:「他们打算去打c市的冷库,因为下红雨耽搁了。等雨停,他们还是会去的吧。」 千里眼也抓了把瓜子嗑着:「不用去了,冷库没了。」 何敏震撼不已:「才半个月,你们就把冷库吃空了?」 「你们走的当天,就有人去干冷库……」千里眼声情并茂地讲述起来。 艺书带着j火库的消息来了又走,飞毛腿死无葬身之地,磁王和千里眼毫发无伤,吴奇也带着孩子熘了。 苍狼副帮主掺和进两位老大的战斗,偷袭雷鹰,雷鹰没控制好力量,把他打死了。 以上种种,让冰狼觉得这一切,都是雷鹰串通吴奇,为了削弱苍狼帮做的局,怒上心头彻底发狠了。 他发狠,雷鹰自然也不能留手,两方彻底开始拼命。最后死的死伤的伤,都没讨着好,实力大减。 这下散修和小帮会就不安分了,谁不知道大商好啊?谁不馋大商里的物资啊? 半年了,两大帮会别着苗头不敢擅自打大商,还霸道地不许别人集结力量去打,大伙儿早就不服气了,心里都存着怨呢。 两大帮会变成了瘸腿狼和断翅鹰,不趁机搞事情,难道还等他们恢复实力吗? 当晚,几个小帮会集结了一大批散修,浩浩荡荡沖向大商。 战斗爆发,大商附近丧尸越聚越多,三四阶的屡见不鲜。 两大帮会等着看他们和丧尸群两败俱伤呢,不料散修都是爱隐藏实力的苟货,丧尸群在战术围攻下,居然渐渐陷入劣势。 再这么下去,大商就易主了! 区区小帮会和散修,竟敢趁火打劫,从自家冷库里拿东西,奇耻大辱! 两大帮会感觉被冒犯了,气势汹汹地加入了战局,并暂时统一了战线。 另一方既要对付丧尸,又要对付两大帮会,很快就应接不暇了。 只不过白天还以命相搏呢,才一顿饭的时间,哪会真的放下个人恩怨? 混战中,偷袭苍狼帮,嫁祸雄鹰会。简单一招离间计,那所谓的战线便土崩瓦解。 后来,怕继续内讧被丧尸团灭,冰狼和雷鹰终于松口,愿意和大家一起打丧尸。 不过打完丧尸后,大商里的物资要按人头按阶级分配,生鲜类他们两家要拿一半。 冷库是他们在维护,争个鱼死网破也没意义,一半就一半吧,散修那边捏着鼻子答应了。 因此,大商和冷库都空了。 艺书补充了一句:「c市的丧尸也基本消灭干净了。」 一直以来,他们不是做不到,而是不想做。毕竟丧尸没了,「凡人」就不会乖乖被统治了。 磁王知道他想说什么,坦白道:「那一场商场争夺大战后,c市兴起了奴隶制度,凡人奴隶。」 「他们疯了?」吴奇直接破音。 孙立亦是皱紧了眉头:「文明倒退,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行为?」 何敏倒是反应平平:「有啥好大惊小怪的,他们对女人,不一直是养奴隶一样吗?我作为异能者都能被噁心得退会,没有异能的女人是什么境遇,可想而知。」 此话一出,几个男人都沉默了。 「在那样的环境中生活,确实噁心又可怕。」千里眼感同身受,「噁心在于,你觉得噁心,别人却觉得你矫情、道德婊。可怕在于,被同化而不自知。」 打完大商,苍狼和雄鹰一同住进了六星级酒店。奴隶制度是苍狼兴起的,雄鹰受其影响,也陆续有人玩起了奴隶。 就连反对奴隶制的雷鹰,最终也接受了,养的奴隶还是他交往三年的女友,和女友的父亲。 雷鹰给的理由是:「不做我的奴隶就要成为别人的奴隶,这只是权宜之计,我不会真的把你们当奴隶对待。」 在即将被烙上奴隶烙印时,那对父女从酒店顶楼跳了下去,当场死亡。 第26页 然后磁王和千里眼就趁乱离开了c市,他们不希望自己潜移默化的,也变成道德观完全崩坏的人。 交代完c市那边的事情,千里眼顺口问了一句:「本以为客栈有很多高手,来了一看,还是就你们仨啊。被恁多五阶异兽包围着,见天心惊胆战的吧?」 吴奇:「啊,嗯,差不多。」 人家九死一生,还经历了社会制度大变革,咱总不能说「我们过上了修炼、种地、收穫的美好生活」吧? 忒残忍。 「我就知道。」千里眼拍着胸口自信满满,「以后不用怕了,我现在三阶高级,隔着红雨能看三公里。客栈的安全侦查工作,交给我就行。我哥四阶中级,更厉害。」 艺书:「吃瓜吃瓜。」 傻孩子还不知道呢,客栈如今有灵树,对千里眼的需求没那么高了。四阶中级吧,还行,也就比灵树低一级。 千里眼笑得见牙不见眼:「好的好的,这瓜真甜,什么品种的?」 磁王搁桌子底下踹了堂弟一脚,试探道:「我们,可以住下吗?」 千里眼这才反应过来,对面几人的态度,可没有「又添两员大将」的惊喜。 「不是,啥意思啊?上回还说欢迎参观体验呢,今儿就想轰出门了?你们这么无情的话,我可要翻脸了!」 千里眼瓜也不吃了,拍案而起,「信不信我把你们客栈哭塌?」 「噗哈哈哈……」满屋子人都被这转折逗得捧腹大笑。 磁王闭紧嘴巴,把舞台留给了堂弟。 千里眼脸上粘着颗瓜子,双手合十苦苦哀求:「真的毫不夸张,现在被赶出门,我们立马就会葬身虎腹,可怜可怜孩子吧!」 「想住下,得守客栈的规矩。」艺书忍俊不禁,递了块手帕给他。 千里眼看那手帕是丝绸的,往兜里一揣,用手胡乱抹了把脸,抠掉瓜子乐呵呵地说:「懂,你的规矩就是铁律,我们一定遵守。我愿自荐当风纪委员,本着公正严明的原则,绝对帮你把客栈管理得井井有条。」 艺书温和道:「话别说太满,等看过客栈守则再做决定。」 之前跟吴奇他们说要立规矩交房租,后来处成朋友了,就没再刻意提那些。 现在磁王和千里眼来了,再考虑到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租客,规矩还是有必要立起来的。 半小时后,众人站在a座大屏幕下观看客栈守则: 一、只要是客栈租客,不论你什么身份,无高低贵贱之分,一切按客栈守则办事。遵守便被保护,不遵守便被惩罚,不偏不倚。 二、租客在客栈租房期间,在客栈内部的生命财产安全,老闆会尽量保障。偷盗者赔偿,伤人者同伤,杀人者偿命,等等(老闆会帮忙寻找凶手,拿出证据,并惩罚凶手) 三、客栈的监控无死角,除非进入洗浴间,否则你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监控如实记录,介意者勿入。 四、文明居住,客栈内禁止一切暴力行为,租客不得损坏客栈设施,违者必究。 五、每间房每租一天,租客必须交付一斤米面(或同等价值的物品)作为房租。 六、每间房最多入住四人,房租由谁交,租客自行商量。客栈老闆只负责收租,逢五收租,押一付五。 …… 高亮提醒:老闆与客栈已绑定,击杀老闆可获得客栈瞬间爆炸自毁大礼包,其威力能移平整个山头。 是疑是信,请租客各自斟酌。 霎时间,各位租客和准租客都看傻了眼,前两条还挺好,第三条也能接受,反正他们也没有见不得人的谋算,四五六属于正常租房规则,后边杂七杂八的不说了。 最后那个高亮提醒是啥?是老闆死了全客栈陪葬的意思吗? 「是的呢。」艺书推了推眼镜,笑眯眯地肯定了他们的猜测,狭长的眼睛弯得叫人汗毛直竖。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博士15 未经同意就被同生共死,吴奇的语气有些微的不快:「博士这一手留的,真够狠的。」 艺书行了个绅士的鞠躬礼,诚恳道:「抱歉,不过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面对三位四阶异能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他们起歹心时,送他们一套猝不及防的陪葬大礼包。 千里眼不禁狐疑:「是我感知出问题了吗?在我看来,老闆是没有异能的,怎么在死的同时让客栈自毁?」 吴奇捶了艺书肩膀一拳,就当报了被防备至此的仇了:「博士的大脑可以控制客栈里的一切智能设备。」 博士头痛造成枪械失控,就让他有了一些猜测。那天吃火锅被变异玉米射中,博士没动手机和腕錶,立时关闭了自动门,进一步证实了猜测。 所以博士说自己跟客栈绑定,吴、何、孙都是信的,他们早就有所察觉。 艺书以前为了不暴露自身的异常,特意养成了用电子设备控制研究所的习惯。如今异能出现,他感觉自己也不算异常了,就不太注意了。 千里眼还是有些怀疑:「就算老闆能用大脑控制智能设备,那他要是被秒杀,连动脑都来不及呢?」 磁王明白了:「自启的,老闆死亡,自毁系统就会启动。」 「钱大加十分。」艺书态度坦然,「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要不要住下来,你们都重新考虑考虑吧。」 第27页 「在客栈内,一般人可杀不了博士,想完成秒杀,更是难上加难。我们本来就要保护博士,现在还是要保护博士,没啥要考虑的。」孙立说完,背着手走了。 吴奇、何敏立马跟上:「是这个理。想杀博士得准备好同归于尽,博士没那样的仇人。」 千里眼看向堂哥:「那我们?」 磁王想了想来路有多难,又对比了一下保护老闆的难度,拍板道:「住!老闆,房租明天再开始交?」 「可以,你们想住哪间房?」 「我们想……」 听到身后的交谈声,三位老伙计心照不宣地笑了:很好,帮手+2。 决定租房,磁王跟吴奇一样,第一反应就是想住得离老闆近点。结果被告知,a东没房间了。 住远了怎么保护老闆? 平面面积那么大,还是三层,吴奇那一伙才几个人?哪能住得完?怎么可能没房间? 兄弟俩跟着到a东看了一圈,发现一楼就四个房间,二三楼老闆不给住。 千里眼不干了,撒泼打滚非要让再腾一间房出来。 艺书就跟他说:「腾房间可以,但我不会让你们住到二楼来。你得跟吴奇商量商量,看他放不放心小孩跟他不同层,放不放心你们跟他同层。」 吴奇说没什么不放心的,艺书便腾了两间房出来,让小孩都搬到了二楼。 千里眼和磁王住一间,一楼还空余出一间,艺书打算留着备用。 吃完午饭,磁王放出一个消息:「山里有宝物出世。」 昨晚,那几只五阶异兽追赶他们,都是各追各的。但凡他们跨过「三八线」,入了邻居领地,追击者便会止步,没有一丝纠结不舍,掉头就走。 磁王和千里眼都不是速度见长的异能者,能活下来,多亏了追击者的这种习性。 当然,五阶要杀三四阶,妥妥的小菜一碟。 异兽没有奋力追击,还有一条最重要的原因——宝物即将出世,它们不想为小虾米浪费精力。 千里眼补充道:「我看到好多黄光,一闪一闪的,还当是客栈的灯光,指挥着我哥可劲往那边跑。近了才知道,那是树上结的果子。然后异兽当我们想偷果子,就开始追杀我们。」 闻言,对面几人都陷入了沉思。 变异植物结的果子,只会产量更高,饱腹感更强,不会发光。 千里眼说的,很可能是某种灵植结的灵果。 灵树能让变异爬叉进阶,灵果也会有同样的作用,甚至有可能比灵树更强,毕竟灵树没到会发光的程度。 所谓的发光,是能量浓度过高的具象化。 千里眼和磁王想抢灵果。 他们五人合作,对上七只异兽不至于一无所得,可也得不了太多。 每人一颗都无法保证,到时候怎么分? 看出他们在犹豫,磁王努力劝说:「我和我弟只要一颗,其余的你们分。老闆也需要灵果,他关系着所有人的生死,有异能总比没有强。」 艺书连连摆手:「别别别,一颗灵果有多少能量还不好说,我可不想当场爆炸。」 何敏道:「抢回来先做试验,灵果的能量也许是温和型的,万一普通人能服用呢?」 艺书仍是不贊同:「你们想要灵果就去抢,我不反对。」 谁都没有理由阻止别人变强,只不过,「不要为了我去抢,我不吃。」 目前,这山里共有七只五阶异兽,像老虎之类的,同阶天然就比人类强大。 吴奇他们五人,想在七只五阶的蹲守中抢夺灵果,一个不小心就要赔上性命,艺书不觉得自己有这个资格白吃灵果。 再者说,他心底是不想让他们去抢的,太拉仇恨。 客栈能在山里立足,吴奇他们仨够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得益于,异兽没有合作意识,三对一永远不会输。 倘若这次抢了灵果,把异兽的仇恨都吸引过来,七对三,客栈就危险了。 吴奇也是想到了这点,最终决定不抢灵果。 灵果成熟的那天晚上,北面的山林光华大盛,异兽欢快的叫声响彻云霄。 千里眼唉声嘆气的:「人家开趴呢,十几颗,一只异兽差不多能分两三颗吧?」 磁王踹他:「你自己没本事别怨旁人。」 千里眼站在烤炉边,把纸箱片当扇子使:「我没怨,就是馋,幻想一下流流口水都不行?我就不信你们不馋。」 磁王娴熟地给烤串翻面、撒料:「我们不馋,我们有酒有肉,开趴也很开心。」 「嘴硬。」千里眼怪腔怪调的,「你好倔强哦~好像一种可爱的小动物。」 磁王马上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头也不抬地踹了过去。 千里眼早有准备,后撤两步让他踹了个空,接着道:「你倔强得像头驴!」 「闭嘴你个傻狗!」 「你是驴你是驴你是驴。」 「傻狗傻狗傻狗。」 兄弟俩一边烤串,一边互相伤害。 其他人都习惯这哥俩的相处方式了,也不劝,美滋滋地在旁边撸串。 「你们家原来是做烧烤的?」 「爷爷做了一段时间,我们帮过忙。咋样,手艺不错吧?」 「相当不错,可以开店了。」 千里眼得意一笑,把剩下的肉串都放了上去。 第28页 齐静雨递给他两块西瓜,他接过送了一块到堂哥嘴边,试探道:「老闆,咱这生活够滋润了,客栈要不就不收人了?」 「我说了算的话,当然可以。」艺书一口烤五花肉一口酒,吃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可有些人不爱被拒绝。」 c市那帮人只要发现了客栈,一定会要求住进来,不给住就抢。他们习惯了用武力解决问题,习惯了自己没有就抢别人的。 现在就看他们啥时候进山,敢不敢进深山了。 千里眼扔掉瓜皮嘆了口气:「幸好我们留了个心眼,没跟旁人提过客栈。他们全凭运气,想找过来也不容易。」 李志乐观道:「我们也是异能者,虽然级别不高,但种类多实用啊。比如佳佳的读心术和小雨的预言术,别人的坏心思都瞒不住我们的。」 米阳高高举起了手:「我和大树也很厉害,大树能看到听到很多。」 「对,不用发愁,咱家弟弟妹妹都很厉害。」磁王嘎嘎笑道,「老闆引怪,弟弟妹妹辅助,咱四个carry,完美。」 艺书点了点头:「行,安排的挺好,到时我就直接躺平。」 吼—— 唳—— 昂—— 这边正说笑着,邻居那趴好像不太愉快,叫声都染上了戾气。 距离太远,米阳也听不懂它们说了啥。 吴奇猜测:「分了四路跑,有更厉害的异兽把它们赶跑了?」 艺书觉得不是:「真有那么厉害的傢伙的话,其它异兽连蹲守的机会都没有。」 大约半小时后,几只异兽踱回各自的领地,不甘心的吼叫声此起彼伏。 客栈里的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此刻几十米深的地下,一只棕灰色的圆滚滚的仓鼠,以超高的速度在挖地道。 它把地道挖得异常曲折,边挖边往身后填土,担心敌军顺着气味追来。 直到威胁咒骂的吼叫声都远了,它也不确定自己挖到了哪个位置,小心翼翼地往上挖了起来。 咦? 这里有条现成的地道,是哪只同类挖的? 这条地道比它自己挖的狭窄许多,说明同类个头不大,应该是只晚辈。 作为这片山林里唯一的五阶鼠辈,仓鼠觉得晚辈生活的地方必然是安全的,毫不犹豫地顺着现成的地道刨了起来。 沙沙沙—— 嗅嗅。 地面有瘴气,不是很厉害的瘴气,伤不了五阶,继续刨。 快到洞口了,看到月光了,刨刨刨刨刨…… 突! 方一露头,仓鼠石化当场。 和三双喜出望外的眼睛对视半秒,这只唯一的五阶鼠辈立即吱吱叫着想退回洞里,结果屁股「咚」地一声撞上了铁板。 人类!狡猾的人类!无耻的人类!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博士16 山里的异兽一直叫唤,大伙儿不由自主的就挂念起灵果,好奇那边发生了什么。 齐静雨想着想着就触发了异能,说院子里会钻出几只大老鼠。 于是就发生了毒烟浸润土地假装瘴气,守株待鼠、瓮中捉鼠的惨剧。 吴奇控制着金瓮,装着大老鼠盛了上来,还恶狠狠地威胁:「再嚎现在就宰了你!」 里头立马安静了。 看来听得懂人话,他敲了敲翁顶:「我在底部开个洞,你慢慢爬出来,别想着逃,一对三你没有胜算。」 洞开好了,里边的大老鼠却不往外爬。外面三人并未催促,非常有耐心的样子。 僵持了两分钟,它总算慢慢爬了出来,还抱着前爪朝他们拱了拱。 见它求饶,三人都露出了放松的表情 何敏甚至笑道:「原来是只仓鼠,还挺可爱。」 话音未落,仓鼠「嗖」地留下一熘残影,四肢如飞地逃出好远。 火球紧随其后,「轰」的一声将那仓鼠烧成了灰。 三位异能者守在翁边一步未动,何敏踢踢翁壁,核善地问:「现在可以用本体出来见人了吗?」 小雨说的是「几只」,可他们感知到的地底生物只有一只。感知不会出错,「看」到的事物,有可能是假的。 一怎么变成几?不是分s,就是幻影。 他们早就猜到了,仓鼠会动什么样的歪脑筋。 「吱吱。」 在三位五阶人类虎视眈眈的包围中,仓鼠边小声求饶,边咕蛹出了洞口。 这傢伙有一米高,圆咕隆咚的,两只前爪抱着头,黑珍珠似的大眼睛泪花闪闪。 吴奇变出一只金碗放到它嘴边,理直气壮道:「来,见者有份,分赃。」 仓鼠:「吱吱。」 分什么赃呀?我只是只无辜的小仓鼠罢了,不懂的。 孙立捏了捏它的脸颊,表情慈爱地说出了可怕的话:「吐两颗出来,不然我们就要划开你的颊囊自取了。」 发现卖萌没有用,仓鼠伸出两根手指:「吱吱?」 孙立点了点头。 噗噗。 两颗晶莹剔透的果子落入金碗,浓郁的甜香瞬间飘散开来,引得灵树都垂涎地探出了枝叶。 吴奇连忙封住碗口,把金碗变成了金球:「好傢伙,香得我都想独吞了。」 拿到过路费,三人齐齐挥手:「你走吧。」 仓鼠可怜兮兮地摇头,山里已经没有它的立足之地了,离开客栈会被围剿。 第29页 「不想走?」何敏上下打量着它,「会犁地吗?」 仓鼠摇头。 「会打扫吗?」 摇头。 「会做饭吗?」 摇头。 「会下蛋吗?」 摇头。 「呵,看在你长得可爱的份上……」何敏在它期盼的眼神中,冷冰冰地说,「我就不骂你吃白饭的废物了,不走也得走!」 「吱吱,吱吱吱吱吱。」 仓鼠伸着两只短胖的前爪,急切地比划着名,好像在祈求他们收留它。 大厅门开了一半,米阳脆声翻译:「它说它前主人善良又大方,每天给它买昂贵的房子和粮食,从来不会要求它干活。它这么可爱你居然不想养它,还骂它废物,简直冷酷无情没有人性。」 「吱?!」仓鼠木呆呆地看向米阳,不禁怀疑鼠生。 人类为什么可以精准翻译鼠语?! 米阳甜甜地笑了:「我的异能厉害吧?」 仓鼠愈发急切地比划着名:「吱吱吱吱……」 对不起,本大爷错了,求求你们让本大爷住下吧,本大爷不会白吃白喝的。 犁地什么的,本大爷也可以学! 何敏愈发挑剔地打量了它一番,撇着嘴道: 「看看你这体型和爪子,就不是能干农活的料,犁地保准会压坏庄稼苗。我想想,你做警戒巡逻的工作吧,发现不明来客必须及时禀报。先试用三个月,做得好就继续,做不好就滚蛋。」 「吱吱。」 领导放心,本大爷一定好好干! 「哦对了,我们这管住不管吃。」 「吱吱。」 给住就好,本大爷会自己抓猎物。 人类不好相与,灵树勉强算是同类,仓鼠在树下给自己挖了个窝,心满意足地住下了。 这傢伙进窝太快没有发现,上面那群人都露出了奸计得逞的笑容。 收拾完烧烤摊,吴奇把金球交给了艺书:「这跟天上掉馅饼没差,我们都没费啥劲,博士就不要再推辞了。」 艺书着实没想到,灵果会以这样的方式到手:「多谢。我先研究几天。」 正常的异能觉醒,本质上是用充沛的能量,强行沖开能量回路。 吃灵果也是一样的道理,那对他来说没用。 能量回路,孙叔他们一直在推导,已经有进展了。 异能不同回路自然不会完全一样,抛开那些细微的差别不谈,他们的能量回路都是以五个主要穴位为基点形成的。 而脑户穴,三种回路都用到了。 好巧不巧,艺书脑子里的晶片就在脑户穴,附近的几条主神经,都联接在晶片上。 他推测,自己淋那么多雨都不能觉醒异能,是因为能量回路被堵死,无法用正常方式觉醒。 头部回路走不通,同样有中枢之称的心脏,就很有探索的必要了。 假设别人的异能都是以脑户穴为中心,发散枝节形成回路,艺书觉得自己可尝试以膻中穴为中心…… 无法确定自己会觉醒什么异能,自然也就没办法把人造异能的能量回路完整模拟出来,他只能先定下主穴,其余的靠临场发挥。 埋头研究了七天,五个主穴确定下来,理论上,人造异能手术就能做了。 「头疼没有好转的迹象,再做这种没有实验数据支撑的无麻心脏手术,很危险。」小呆建议,「不如让吴奇他们去抓几个普通人回来,实验过,确定可行再给自己做。」 小饭有些不耐烦:「你老惦记人体实验做什么?仓鼠和灵树都说了,灵果对普通人无害,不出意外的话,这手术顶多是受点疼。」 「出意外了呢?用其他人试过更保险。」 「出意外也是我自己的选择,没必要做违法人体实验脏自己的手。」 「伪善!法律早已失效,我就是你,你的内心深处是想做的。」 「或许吧,我心底的法律还在,我暂时还能控制自己不做。」 艺书十分不解,按照记忆来说,小呆更符合自己多年来的行事风格,应该是精神分裂的主人格。 可事实上,小饭的思维模式会让自己更舒服,小饭更像主人格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小呆最近有些偏激,总对人体实验耿耿于怀。 艺书自认没有那样的执念,又无法解释,为何小呆会有那样的执念。 难道是潜意识中产生了那样的念头,才分裂出一个小饭来自我约束? 权当是吧。 红雨下了快一个月了,最近几天,红雨的颜色逐渐变浅,变异庄稼的生长周期逐渐拉长,说明能量浓度在逐渐降低。 而今,雨幕都淡成分红色的了,艺书把吴奇喊到了后院泳池边:「封起来吧。」 红雨蕴含有充沛的能量,正常人都会想尽可能地收集一些。 红雨落地就会下沉,密封着也会迅速蒸发;吴奇用异能做大缸装红雨,也只能减缓蒸发,无法长久保存。 艺书考虑之后,让吴奇把缸做成了人的头骨的形状,然后按照吴奇的回路,在五个主穴依次嵌入晶核外壳,最终成功造出了能储存红雨的金脑袋。 时至今日,泳池里超大号的金脑袋,已在红雨里放了半个多月,集了个八分满。 吴奇封住金脑袋的接雨口,控制着它滚入a座下方的地下室,接着用异能筑墙,把周围的路都堵死了。 第30页 艺书给a座通往地下室的电梯设置了虹膜密码锁,招手道:「你过来收录个虹膜密码,就也能带人出入地下室了。」 吴奇被他整得很方:「你像在交代后事。」 艺书开玩笑说:「自信点,去掉像。」 「那啥,要不然就别做手术了?没有异能也不要紧,我们又不是护不住你。」 「要做。手术我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但凡事都有万一,得做好最坏的打算。」 事关客栈所有人的存亡,艺书没有异能,就必须有保镖。如此一来,吴奇他们等于是被拴在客栈里了,不符合自由者客栈的定义。 完全没有可能觉醒的话,拴就拴了,算他们倒霉。 现在机会摆在眼前,比起当一辈子累赘,不如冒一次险。 录完密码,艺书平静地把接下来的安排说了:「做手术的时候,我会把自毁系统关闭,以免因此牵连你们。手机拿来,万一我失败了,客栈就归你管。」 看着手机上新增的软体,吴奇问:「你就不怕我起歹念?」 「不怕。」 「这么信任我?」吴奇有点感动。 艺书翻了个白眼:「咱就是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还有后手?」 「我去,赔我感动!」吴奇不爽地捶了他一拳,「灵果有两颗,你真的不先做一次人体实验吗?」 艺书坚定道:「别劝了,不做。」 「行吧。」 第二天,雨势变小,客栈迎来了一位新房客。 老天仿佛是在考验艺书的定力,这位新房客极其适合做人造异能实验——他的头部异能回路,损毁了。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博士17 磁王和千里眼在山里搜寻变异果苗时,把落魄的雷鹰捡了回来。 他们离开c市时,雷鹰是雷系五阶。今日再见,雷鹰失去了异能,并且有些神志不清,嘴里一直念叨着: 「菁菁,孤狼死了,我杀了他了,替你报仇了,孤狼该死……」 「哎哟?人投胎都排上号了,还搁这装情种呢?」何敏语气嘲讽, 「听这意思,他是受伤后进的山?那他怎么能从异兽眼皮子地下,毫发无伤地晃悠到客栈附近的?」 「吱吱。」仓鼠有话说,「我们对孱弱的人类不感兴趣。」 艺书道:「大多数时候,只要人不故意挑衅野兽,不闯到野兽的巢穴去,它们就不会攻击人。雷鹰对它们没有威胁性,单纯路过的话,它们可能懒得驱赶。」 这也侧面证明了,雷鹰的伤九成九是真的。如果他是全盛状态下进山,山里不可能这么安静。 毕竟吴奇他们出去挖果苗,越界一步都要被隔空警告。 但也不排除雷鹰太会装的嫌疑。 孙立伸手按在了雷鹰的脑户穴处,后者一点反应都没有,仍是痴痴呆呆念个不停。 死穴被掌控都无所谓吗? 孙立沉吟片刻,往雷鹰的脑户穴注入了些微能量。 「啊!」雷鹰忽地七窍流血,抱头打滚s吟,「头疼,头疼,菁菁……」 孙立僵硬地举着手:「我没攻击,只是普通的试探。」 他和吴奇也会在对方脑户穴注入些微能量,以探索能量回路。除了会有点脑部充血的感觉,他们都没有不良反应,更不会像雷鹰这样。 好在孙立注入的能量不多,雷鹰很快又平静下来。 艺书想了想,指着自己的脑户穴道:「孙叔再试一下。」 「确定吗?」 「确定。」 孙立犹豫一瞬,截取了更少的能量注入。 「噗——」艺书吐出一口血,头疼的感觉也愈发剧烈。 「博士?!」 「还好,没事。」艺书漱了漱口,「雷鹰的异能回路大概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他这个样子,不是装的。不过我不确定,他能不能自愈。」 「现在要怎么办?」磁王扶着雷鹰,表情不忍,「可以让会长住下吗?我会看好他的,房租我替他交。」 千里眼也求情:「我和我哥一起看着他,把他拴在手腕上,一步都不让他离开视线,可以吗?」 「他要是趁你们睡着时自愈了,你们都不能及时发现。」吴奇晓得雷鹰对这哥俩有恩, 「晚上让他跟我和老孙住,我俩在一旁看着,不管他有什么算计,都没机会实施。」 孙立点头:「我可以。」 艺书问何敏:「何姐觉得呢?」 「一旦发现他有恶意,我会立即杀了他。」 「那就这么定了。」 「谢谢谢谢,大家放心,我们一定看好会长。」兄弟俩一左一右拉着雷鹰洗澡去了。 艺书转身望着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陷入了沉思。 头疼和红雨同一天出现,大抵也会同一天消失吧。 小呆摩拳擦掌:「雷鹰的情况跟我们完全一样,用他做实验再合适不过了。而且实验是在救他,他如果是清醒的,一定会感激我。 「万一不能成功,他也不会怪我。这么疯疯癫癫的,简直生不如死,他会感激我帮他解脱了。」 小饭怼道:「槽多无口,他跟你说他生不如死了?」 整整下了三十天的红雨,在七月七号傍晚,停了。 熔岩般的火烧云染红了半边天,夕阳抓住最后的几十分钟,肆意照耀着大地。 第31页 头疼的症状果然有所减轻,明天会是个大晴天,做手术正好。 艺书把手术方案详细给孙立讲解几遍,早早的便上床养精蓄锐了。 * 又是一年一次的无麻开颅日,男孩长成了青年,他二十岁了。 十年了,他还是没有习惯那种痛苦,但已懂得求饶呼痛无用,他只是攥着拳头浑身痉挛的,默默等待手术结束。 脑中「滋滋」响了几声,神经被拨动的感觉没了,手术镊子好像不动了。 他面朝地板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可亿教授清楚地看见,墙壁上的摄像头和枪孔,都森冷地指向了手术台。 亿教授放下手术刀拿起手机,发现自己失去了对实验室的控制权。 晶片植入实验成功了,青年在极度痛苦时,不自觉地调动了研究所的攻击系统。 亿教授强撑着冷静完成最后的清创缝合,得意地说: 「科学是伟大的,我是伟大的科学家。儿子,你现在和主脑ai一样了,你要感谢爸爸,好好跟着爸爸学习。」 「是的,爸爸征服了科学,非常伟大。」 二十年来,青年接触过的人只有自己的爸爸,他以为爸爸不再用他做实验,是满足于科学成果了。 后来接触的人多了,他才意识到爸爸是怕了,怕他调动研究所的武装力量,报仇。 其实他不恨爸爸,用不着报仇;正相反,他崇拜爸爸对科学的掌控。 他很想给爸爸也做一次晶片植入手术,可惜爸爸不放心他,宁愿在头皮下嵌入母晶片自欺欺人。 科学需要牺牲,爸爸恐惧为科学做牺牲,就不值得崇拜了。 亿博士认为自己年少时作为实验体,为科学做出的牺牲是值得的。 如今想消灭丧尸拯救世界,所有人类都应该勇敢做出牺牲。 亿博士站在亿教授曾经的位置上,看着无影灯照射下,显得异常苍白的头皮,冷静地下刀,直取脑户穴。 割开头骨,植入晶核,刺激神经与晶核融合,清创、缝合,下一个…… 一个个普通人被抬上手术台,又被抬走,有人成功觉醒了异能,也有人备受折磨地死去。 转眼间,四面八方的手术台都变成了实验台,此起彼落的嚎叫像悦耳的奏鸣曲。 亿博士笑着剖开一颗颗脑袋,道:「我不会成为亿教授,我会成为比亿教授更伟大的科学家。创造异能者,拯救世界,我的功绩将是无可比拟的!」 叮铃铃—— 艺书从梦中惊醒,赶忙把双手举到了眼前:没拿手术刀,四周不是鲜血淋漓的实验台,一切都是梦。 令他心有余悸的是,那些个被剖开了头骨的人,都长着研究员的脸——就是那群跟云妧一起走了的。 「为何会梦到无关紧要的人?」艺书喃喃自语,「我那时养着他们,是存了拿他们做实验体的心思?我潜意识中,真的那么渴望做人体实验?」 小呆反问:「不然呢?我就是你,我想要的,就是你想要的。」 求而不得才生执念,做过,也许就不再执着了。 餐桌上,雷鹰端着一盘早餐不吃,偏偏跟手腕上的麻绳较劲:「我要去给菁菁送饭,她肯定饿了,我还要告诉菁菁,孤狼死了,再也不会有人逼迫我们了。对不起,我有苦衷的,我没有办法啊,菁菁原谅我呜呜呜……」 见艺书一直盯着雷鹰看,磁王尴尬地笑了笑:「不用管会长,他哭一会儿就好了,哭完自己就吃饭了。」 何然捧着肉包子问:「叔叔都是大人了,还哭鼻子呀?叔叔为什么哭鼻子?不喜欢吃青菜吗?」 何敏给儿子夹了一筷子青菜,教育道:「别人都不哭,就他在哭,很丢人的,大家都会笑话他。你不许学,要乖乖吃青菜。」 「……好叭。」 等别人都放下筷子了,雷鹰的情绪才平复下来,慢吞吞地开始吃饭。 艺书看着他,不由得想起了小呆的话:「万一不能成功……他也会感激我帮他解脱了。」 「你们觉得他这样活着,会比死好受吗?」 餐厅里霎时一静。 众人有些闹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艺书眨眨眼,收回了纷乱的思绪:「每日哲学一问,多思考有益于开发大脑,不用管我。」 吃完饭休息了半小时,吴奇用异能把磁王、千里眼、雷鹰、仓鼠和自己锁在一起,围坐在灵树树下。 何敏站在旁边,一只手紧紧贴在树干上。 倘若灵果有问题,灵树、仓鼠都得死,它们保证过灵果对普通人无害的。 倘若有谁趁着博士做手术时搞事情,也得死。 孩子们都在一楼大厅坐着,吴奇朝三楼比了个「ok」,孙立便带着李志往手术室走去。 艺书赤膊盘膝而坐,正对面立着一块穿衣镜,旁边摆着一盘手术器械。 看到李志进来,他递过去一条黑布:「把眼睛蒙上,需要你放异能的时候,孙叔会告诉你的。」 「没必要亿哥,我啥都见过。」 「蒙上。」 见他异常坚持,李志只好盘膝在右边坐下,蒙上了眼睛。 孙立站在后方,有点紧张地问:「博士紧张吗?」 自己给自己做手术,闻所未闻,他有点怕博士失误。 「还好。」艺书从托盘里取了一把手术刀出来,下意识地说了一句,「这柳叶刀没我的锋利顺手。」 第32页 「那怎么不用你的?」孙立更紧张了。 「我的……忘了放在哪里了。」 我有自己的柳叶刀吗? 从哪得来的? 算了先不想了。 艺书看着镜像,反手划向自己的胸膛,层层肌肉组织被一分为二,精准地一刀到底。 接着用拉钩探入刀口向两侧拉开,鲜血和延迟的疼痛齐齐涌出,艺书剎那间汗如雨下。 「拉住。」他哑声命令。 孙立弯腰接过拉钩,手有点抖。 博士坚持让李志蒙上眼睛是对的,这个场面不能说血腥或者恐怖,但有种头皮发麻不寒而慄的震撼。 艺书顺手拿过纱布给自己擦了擦汗,而后左手取出灵果,右手稳准狠地刺进心室壁。 埋入灵果抽出柳叶刀,大股大股的鲜血随着心脏的跳动喷薄而出,瞬间溅红了洁净的镜面。 用止血钳钳住心脏上的刀口,艺书又接过拉钩,脸色煞白地下达指令:「治癒。」 孙立手一得空,连忙牵着李志的手放到他心脏上方,温和的白光缓缓洒下。 半分钟后,心脏恢复了完整,急速跳动着。 李志的异能已二阶,治癒普通刀口对他来说不算困难,就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他抬着手,持续地释放异能。 艺书取下止血钳和拉钩丢回托盘中,面色有了涨红充血的趋势。 头又隐隐作痛了,是灵果的能量在冲击脑部的回路。 他打着坐,合眼数道:「一。」 孙立应声把能量注入他胸前做了1号标记的膻中穴。 裹挟了灵果能量的血液从心脏奔腾而出,所到之处犹如雷鸣,那些能量顺着经脉,不约而同地沖向大脑。 轰—— 撞墙了。 轰轰轰—— 能量不死心地冲击着,带给艺书的只有头疼。 忽而,膻中穴亮起微光,灵果的能量一滞,被牵引过去少许。膻中穴不停地闪烁着,像是一块异性磁铁,不停地吸引着灵果。 踟蹰再三,灵果终于放弃了更远的脑户穴,转头沖向膻中穴。 「停。」 孙立停手,膻中穴的能量并未消失,还在壮大。 过了一会儿,感觉到膻中穴饱和了,能量又想往脑户穴跑,艺书数:「二。」 孙立向2号标记点注入能量,1号穴位的能量便开始尝试往2号沖。 12之间有无数经络,能量可以走1a2,也可以走1abc2,再或者走1e2…… 不同的线路,代表了不同的异能。 艺书一早就想好了,他想要规避危机的异能。 总结分析大家的异能可以发现,意念对觉醒异能是有作用的。 因此在能量自发往下一个穴位冲击时,他反反覆覆默念着「规避危机」。 12完成贯通,2号穴位饱和,继续。 「三。」 「四。」 「五。」 轰—— 回路打通,无穷无尽的能量来回奔涌着,畅快而又自在。 回路从无到有的变化,很好地帮艺书癒合了刀口,让他得以安心修炼。 操纵着能量在经脉中循环往复地流转,一点点拓宽经脉,消化灵果……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博士18 一群人坐在树下,严肃中带着几丝杀意。 仓鼠脖子被锁,战战兢兢大气都不敢喘。 磁王知晓自己这方被防备了,也无法辩解。 雷鹰还在碎碎念,千里眼怕他惹了两位大佬的厌烦,不停地给他餵爆米花堵他的嘴。 天气炎热,大家心里都有事,使得这份炎热又添许多焦躁。 就这么过了一小时,树下的人被烤出了成吨的汗,一个个从头顶湿到脚底,焦躁愈攒愈多,气氛也愈加迫人。 仓鼠感觉离死不远了,抱着脑袋眼泪汪汪的:求求了,博士一定一定一定要成功啊!要不本大爷就要逃命去了。 就在它盘算着如何突袭时,孙立带着李志下楼来了。 吴奇迫不及待地问:「咋样?」 「成了。我在旁边守了半小时,没有异样。」 「那可太好了。」何敏收回手,灵树蜷缩的枝叶这才哆哆嗦嗦地打开。 吴奇也把异能锁收回,放了大家自由。 「半小时就打通回路了?听着还怪简单的。」 孙立摇头:「步骤确实简单,真正操作起来,大概只有博士能做成功。」 「仔细说说?」 「在自己心脏上绣花,你会吗?」回想起手术画面,孙立还是有点起鸡皮疙瘩, 「博士做的事,在我看来等同于在心脏上绣花。他手稳得跟那不是他自己的心脏一样,老头子我掏别人的心,都没那么干脆利落过。」 吴奇脑补了一下那个画面,由衷地嘆道:「是个狼灭。」 大厅门一开,何然就跑出来找妈妈了。 何敏把儿子抱了起来:「回头多跟你亿叔叔学习,能学会他五分狠劲儿,我这辈子都不用操心了。」 何然龇着小白牙问:「亿叔叔为什么还没出来?在睡觉吗?我能跟他一起睡觉吗?」 「不是吃就是睡。」何敏拍了拍他肥嘟嘟的屁股,「你是小猪仔吗?」 何然反问:「我是小猪仔就可以睡觉觉了吗?」 第33页 「行行行,睡去吧。」 何敏把何然往沙发上一丢,他就真跟个小猪仔似的,撅着屁股趴在沙发上,酝酿起了睡意。 听着其他人在谈论艺书会觉醒什么异能,何然又没心情睡觉了,一骨碌翻起来搭腔:「我知道我知道,异能是喷火。」 艺书修炼了六个小时,把灵果完全消化吸收掉,异能定在了二阶。 洗漱完下楼,已是下午四点,大伙儿正在院子里量土地面积,规划菜园。 地都翻过了,方方正正的分了好几块,看着比之前东一锄头西一铲子的种法讲究多了。 瞧见艺书出来,众人高兴地跟他打招呼:「博士修炼完了?」 「觉醒了什么异能?」 「终于成为异能者了,採访一下,有什么感想?」 艺书心情是很不错的,边往菜园走边回:「规避危机的异能。」 「听着怪玄乎的,怎么规避?」 艺书直线往前走着,脚步忽然一错,整个人不自然地朝右平移了二十厘米。 下一秒,嗒,一坨鸟屎落在了左前方。 「……」 目睹事件经过的众人,陷入了迷之沉默。 「哈、哈,挺好挺好,博士的异能很实用。」千里眼识趣地转移话题,「咱晚上吃什么?博士好不容易觉醒了异能,庆祝一下?」 吴奇把铁杴变成砍刀,往肩上一扛就往出走:「吃烤全羊,老孙,咱打猎去。」 李志拐着竹篮拉着弟弟妹妹:「我们也去,挖些野菜野菇,家里种的吃腻了。」 何敏:「我去把被子收了。」 大伙儿实在是对这个「规避鸟屎」的异能夸不出口,不约而同地熘了。 艺书啼笑皆非,也没追上去强迫他们夸个一二三四,转身搬烤架去了。 有了异能,体质变化是最明显的。体力增加就不说了,手指不小心划个口子,都不需要处理,很快就能自愈。 对比以前,艺书不禁感嘆:「末世对普通人,真的不友好。」 灵果他只用了一颗,另一颗还给了吴奇。吴奇跟孙立、何敏商量后,决定把第二颗给磁王吃。 五阶以下是异能入门,进入五阶,才能算真正的战力。磁王是四阶高级,加一颗灵果,有九成机率进入五阶。 客栈的实力是五阶以上决定的,让磁王升五,无疑是灵果效用的最大化。 当然了,灵果这种可遇不可求的宝物,不可能随手相送。 磁王心里有数,拿了灵果就要跟客栈绑在一起,要以客栈的利益为先。如果做不到,就别占这个便宜。 磁王瞅了瞅跟小孩玩老鹰捉小鸡的二货堂弟,终究是把自己卖给了客栈。 会长那么强都会被废掉异能,自己再不尽早升五,就落后太多了。 艺书当众把灵果交给了磁王。 磁王升五成功后,每天给艺书端茶倒水,有什么好吃的总是先想到他,甚至抢着给他洗衣服,一副唯命是从的狗腿模样。 艺书的生活幸福指数直线上升,其他人就连小孩子,都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 仓鼠旁观几天,悟了:帮同类升五,可以收穫忠心小弟。 博士那么弱小,都可以有五阶小弟,本大爷当然也可以! 仓鼠本身就不是什么猛兽,不管跟谁比,鼠类几乎都是食物链底端。变异之后,它在同阶里仍然是弱者。 也因此,它堂堂五阶在客栈一点地位都没有。 收个强大的小弟的话,仓鼠觉得自己肯定能再次成为,无忧无虑高贵无比的鼠主子! 院里的灵树不显山不漏水的,其实很强,是仓鼠看好的小弟人选。 之前那批灵果,五阶以下,一人最多吃两颗,再多就没有作用了;五阶以上,一颗。 仓鼠吃过一颗了,颊囊里还有好几颗多余的。 「大笨树大笨树,本大爷帮你升上五阶,你愿意做本大爷的小弟吗?」 灵树:「……」 人类明显在套路仓鼠,虽然老朽为了自身利益,没有提醒这大脑不发达的仓鼠,但它也太容易中套了吧? 「为什么不回答?」仓鼠急得跳脚,「本大爷堂堂五阶,主动帮助你,你居然敢犹豫?你不想早日升五吗?只要你认本大爷做大哥,本大爷就给你灵果助你一臂之力,你快答应。」 看着这单蠢的鼠类,大树昧着良心道:「好,老朽认你做大哥。」 「算你机灵。」仓鼠顿时挺直了腰板,「以后要听本大爷的话,知道了吗?」 「知道,以后老朽跟你一条心。」尽量保你不再被骗。 仓鼠大方地贡献了两颗灵果,让灵树一举跨入了五阶中级。 可以控制躯干了,灵树把自己缩得和普通树木一样小,根系却探得更深更远了。 * 红雨之后,进入了酷暑时节,连续的晴天烈日,让温度越升越高。 菜园子是孩子们用异能在打理,可蔬菜的长势不算很好,主要地面被烤得太热,变异蔬菜也扛不住了。 这天气,晌午出门熘达一圈,人都能被晒脱一层皮。 山里都快热熟了,城市只会更严重,没电没空调的情况下,绝对难捱。 嘶—— 吼—— 听到异兽高亢的叫声,艺书他们便清楚,有人进山了。 第34页 「从北边过来的。」 「不知道来了多少。」 「冰狼死了,雷鹰在这,c市会是谁在做主?」 艺书道:「你们应该注意的,是那位能废掉雷鹰的精神系异能者。」 雷鹰精神受创,头上又没有外伤,说明他的异能是从内部被破坏的,伤他的人,必然是精神系异能者。 精神系异能,艺书目前还没想到能与之对抗的方法。 「我在c市没听说谁是精神系异能。」吴奇问磁王,「你呢?」 磁王摇头:「我也没听说过,应该不是雄鹰的人。」 「那人要么是双异能,刻意隐藏了精神系;要么就不是c市人,新来的。」 何敏惊讶地重复:「双异能?」 艺书:「没有规定只能有一个异能吧?」 这下所有人都看了过来,齐声问:「所以博士有几种?」 艺书特无语:「说正经的呢!」 「我们哪有不正经?」吴奇逼问,「我就说嘛,觉醒了个规避鸟屎的破玩意儿,博士咋就一点都不着急,合着还有一个隐藏的,交代一下吧?」 见他们都是不说清楚不罢休的表情,艺书无可奈何:「第二异能是秘密武器。不告诉你们,是怕遇上会读心术的敌人,你们分分钟给我暴露出去,我的第二异能就没有意义了。」 「行吧,勉强算你过关。」 艺书继续道:「精神系异能防不胜防,攻击性也非常强,那人只要不傻就不会放弃修炼精神系。也就是说,那人要一明一暗,同时修炼两种异能。双异能修炼起来会更慢……」 千里眼瞪大了眼睛:「你是说你速度算慢的?现在嘲讽我都不用走流程了吗?」 艺书对自己的异能回路十分了解,修炼起来便格外顺利,搭配着红雨修炼池,短短十天,就进入了三阶。 千里眼没理出自己的能量回路,主要用耗干异能的方法修炼,刚刚四阶初级。 「能不能让我说完?」这些人光会打岔,艺书都想掀桌了,「双异能修炼速度慢,是很重要的特点,你们好好想想,认识的人里有没有这样的。」 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博士19 一群人犯了难:「你要说进阶特别快,我们还能有印象,特别慢的话,实在想不起来,我们不关注弱者。」 「不不不,那个人不会弱,弱者做不到废雷鹰异能废得那么彻底。那人的精神系异能至少四阶,但肯定没有表面上的异能级别高,因为超过了表面的异能,就会被发现端倪。」 艺书一边分析,一边给出更详尽的线索, 「那个人也强,但不是最强的。你们顶尖的那一撮在三阶高级时,他大概是三阶中级,他偶尔会跟你们同阶级,但总会慢你们一步升上来。这个人一定勤于修炼,给你们他尽力追赶,可惜天赋略差的感觉。」 听他描述完,几人脑中都浮现出了一个名字。 磁王、千里眼:「副会长。」 吴、何、孙:「叶大力。」 范围缩小到两人,就简单多了。 艺书笑道:「详细说说。」 磁王先来:「会长误杀苍狼副帮主,就是因为副会长魔音没缠住副帮主,又在会长反击副帮主时,也对副帮主下了重手。」 两方夹击,造成了苍狼副帮主的死亡,进而引爆了冰狼的怒火,走向了两个帮会不死不休的局面。 千里眼补充道:「事后魔音说是失手了,也对伤亡的兄弟家属做了道歉赔偿,态度很诚恳。会长时常不分场合地训斥魔音,她也从不还嘴,反而更加任劳任怨。」 当时旁观者都觉得魔音快被愧疚击垮了,对她万分同情,现在,整个就是细思极恐。 魔音的异能是靠声音攻击人的听觉,暗中掺入一点精神攻击的话,很难被发现,可谓精神系异能的最佳伪装。 在心中给魔音标了重点,艺书又问:「叶大力身上有什么疑点吗?」 吴奇道:「叶大力是今年一月中旬来的c市,听口音是d省人。」 也就是说,黑雪刚停局势还不明朗,叶大力就急急忙忙到c市来了。 这样偏僻的小城市,军队都不路过,无缘无故,谁会特意跑这来? 千里迢迢不惧危险,叶大力必有所图。 艺书缓声道:「实事求是地说,c市最值得谋图的,就是j火库。假设叶大力的目标是j火库,那他到现在才进山,是不合逻辑的。」 几个c市本地人仔细想了想,一致认为:「倘若连j火库都不稀罕,那c市真没什么值得他蹲守的。」 「第二个疑点是,散修一般也会有一两个交好的朋友,毕竟末世危险,偶尔需要互相照应一下。而叶大力不跟任何人交好,不帮助任何人,也不接受任何人的帮助。」 如果他是最强的,这么独来独往不屑跟人结交也正常,偏偏他又不算多强。 那他就是有别的依仗,比如第二种异能? 艺书暗忖:c市不具备特殊性,叶大力特意赶来,难道是因为c市有对他来说特殊的人? 可他又不与人结交。 暂且按下心中的疑惑,艺书道:「总的来说,魔音的嫌疑更大一些。如果他们真的到客栈来了,多加注意。现在,咱们再去套路仓鼠一回……」 同一时间山林北侧,一伙人正跟异兽对峙。 第35页 他们有能跟异兽沟通的异能者,友好地表达只想要一小片山林作为落脚处,没有霸占整座大山的意思。 他们人数众多,单五阶异能者就有十一个。 异兽内部商量之后,同意了让他们在山里落脚,并告诉他们: 「大山深处已经有一伙人类强者了,希望你们都到人类强者的地盘去,不要踏足我们的领地。」 把这一千多人引到交界处,目送他们踏入客栈外围,异兽便退走了。 「猴子,这些人已经够强了,为什么还要让他们和另一伙人类强者汇合咕?人类势力继续壮大,会挤压我们的生存空间咕,甚至有可能驱逐我们咕。」 猴子倒吊在树枝上荡着鞦韆:「桀桀桀人类最爱互相残杀,把他们放到一起,他们很快就会为了争王者宝座厮杀起来唧唧。」 白色的大老虎沉稳地接茬:「对的吼,我暗示了刚才的人,绿房子里的人想做山大王吼。」 「嘶嘶,你这白虎浓眉大眼的,没想到跟我们蛇类一样阴险。」 「打起来打起来,打死一批人类强者,我就把他们统统赶出大山哼哼。」 「噗噜噗噜,好干,我要回家了。」 * 大家是升入五阶后才开始划分领地的,异兽是一只一个山头。 客栈有三位五阶,异兽默契地留给客栈的领地范围,是客栈所在的山头加下方的山坳,面积相当可观。 魔音他们人多,走的路线又比较绕,两个多小时才将将看见客栈轮廓。 「原地休整。」 得到准许,汗流浃背的苦力当即放下行李,跑到小溪边饮水擦洗去了。 灌木丛后,两个人低声交谈着:「猴子说的是真的,我感觉到了好几股五阶气息,还有窥视感。」 「何敏、吴奇、孙立,再加上磁王、千里眼,雷鹰可能也在?」 「雷鹰恢复不了,不用担心。千里眼和磁王资质不行,应该没到五阶,也不用担心。」 「他们那边可能有j火库的强者,咱不晓得他们的异能,谨慎一些。」 「嗯。」 半小时后,队伍继续朝上行进。 离客栈还有一千米,他们不再向前了,因为狙击枪、重机枪已警告性地对准了他们。 孙立是客栈里级别最高的异能者,基本不可能被四五阶精神系异能击溃。再加上他立于上风口,遇到危险释放毒烟的话,秒杀四阶不在话下。 众人商议之后,便让他先出场了。 六阶的威压随着孙立一步步走来,排山倒海般压下,在场的异能者都产生了窒息的感觉。 扑通! 前排有人跪倒。 扑通扑通…… 低阶异能者接二连三地跪倒。 几个五阶想依靠数量反抗,却被瞬间集中的威压震得嘴角渗血。 魔音蹬蹬后退几步,压力消失。 领头的都退了,其他人也就不再强撑,涨红着脸退到了后方。 魔音好似没有其他人那种吃了下马威的愤恨羞恼,反而笑盈盈道:「孙老伯,别来无恙。」 这是一次互相试探,一方人多势众,一方强者更强,都没有拿出真本事来,算是势均力敌吧。 「别来无恙。」孙立平淡地收了威压,转身往回走着,「帮会和散修各出一位代表,与客栈老闆谈好租房合同再说其他。」 意料之中,跟他走的是魔音和叶大力,只不过前者是主动站出来的,后者是被推出来的。 魔音作为领头人,是c市的脸面,抬头挺胸地走在中间。叶大力本就不甘愿,拉着个臭脸走在最后。 孙立非常自信,从容不迫地走在最前方,把死穴和后背都留给了他们。 一路无言,也无变故。 走到客栈外,魔音和叶大力驻足看了几秒「自由者客栈」的门匾,复又维持着一米半的间隔,迈步进入。 以防客栈内有陷阱,魔音死死盯着孙立的脚,每一步都踩在他的脚印上。叶大力警惕着周围,亦步亦趋。 来到a东大厅,他们有些惊讶,客栈里的人,比他们想像中还少。 而且除了老闆,都是老熟人啊。 艺书发觉这俩人放松了少许,是看清客栈的实力,无所畏惧了吗? 咕噜噜……叮铃铃…… 地下传来了奇怪的声响,不大,却也无法忽视。 艺书颔首道:「见谅,有位前辈不喜人多,独自居住在地下室。」 「明白明白,我们一定不会打扰到前辈。」魔音看看围着圆桌坐着的五位熟人,又看看桌上摆着的瓜果零食,难掩艷羡地说,「你们的日子过得真好,不像我们,每天都会热死饿死人。」 何敏一哂:「所以呢?」 「啊,何姐别误会。」魔音姣好的面容有几分窘迫,楚楚可怜地解释,「我没有道德绑架的意思,我只是可怜那些人,恨自己无能。」 何敏才不吃她这一套:「你恨自己无能还不如恨自己无情,真可怜他们,怎么不让异能者给他们降温?我看你吃得白白胖胖的,怎么不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他们?」 「噗嗤!」艺书捂着脸,肩膀一耸一耸的,「不好意思,想到了开心的事情。」 好一会儿,他收拾好表情道:「麻烦音女士管管你男朋友,叫他不要用精神系异能窥探地下室的前辈。」 第36页 叶大力抬头,一脸「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憨厚茫然。 魔音则嫌弃不已:「我跟这土老帽怎么可能有关系?」 艺书定定地望着叶大力:「若前辈觉得被冒犯了,会反击的。」 仿佛在证实他的说法,叶大力陡然七窍流血,头部遭到重击似的摇晃了几下。 「叶游!」魔音登时破功,关切地搀住他,「你怎么样?」 艺书一抬手,魔音便警惕地瞪起了眼。 艺书笑道:「别紧张,我只是渴了,想吃块西瓜。你尽管疗伤,我们不会用偷袭之类的下三滥手段。」 叶大力自然听得出,被暗讽下三滥了。 他没有反驳,安抚地捏捏女友的手,拿出晶核便开始疗伤。 作者有话说: 第20章 博士20 魔音他们来之前,客栈跟仓鼠做了一笔交易。 按照艺书的描述,吴奇给仓鼠做了各种各样的玩具,跑轮跑球滑板车,滑梯树屋小别墅…… 有些艺书没想到的,仓鼠自己提出来,吴奇也基本都做出来了,还用各色金属做得华丽又漂亮。 现在地下室除了修炼池那块,上千平的面积,整个成了仓鼠的游乐园,简直是梦幻般的鼠生。 孩子们也喜欢游乐园,纷纷跑去跟仓鼠玩耍,给它送零食。 有吃有喝有小弟,仓鼠终于找回了鼠主子的快乐,高兴坏了。 见它乐得晕头转向的,艺书开始提条件:「灵果你囤着没用,再换给我们一颗多好。再者你不是嫌自己没地位么,我有个好办法,可以让你被所有人毕恭毕敬地对待。」 仓鼠曾是人类养的宠物,即便总骂人类狡猾可恶,可它对人类还是有着比较高的好感度,就很容易被人类的话术说服。 有了游乐场,做回了鼠主子,还能装逼,代价只是一颗对自己没用的灵果,仓鼠觉得很划算,乐颠颠地答应了。 灵果给孙立,他抓紧时间从五阶高级迈入了六阶。 至于仓鼠,艺书让它装高深莫测的前辈。 异兽和灵植跟异能者不太一样,异能者得自己摸索修炼方法,而异兽、灵植有传承,它们自然而然就能修炼,进阶速度比人类快很多。 仓鼠本身修炼就快,又吃过灵果,现在已经是六阶高级了。 精神系异能不可能没有弱点,想发出攻击,至少得比对手的精神力强吧? 跨两阶攻击对手,艺书很好奇,反噬会有多重。 他说地下住着很厉害的前辈,提醒魔音他们不要打扰,就是为了激起他们的好奇心。 叶大力依靠精神系异能,从来没在任何人身上吃过亏,地下室的前辈? 那是什么东西? 他能感知到地下室有人,但那些人都很弱,最厉害的才四阶。 进入客栈后,见到的都是熟人,他本就有些掉以轻心。 发觉所谓的地下室前辈只有四阶,他便在心中嗤笑:故弄玄虚。 所以艺书越不让,叶大力就越是要一探究竟。 他不知道的是,仓鼠整天跟灵树待在一起,早就学会了灵树的伪装手段,装四阶那是游刃有余。 他的精神力毫无阻碍地探下去,转瞬就被仓鼠强大的威压和精神力反弹回来,差点让自己精神错乱。 嗑了两块四阶晶核才稳住精神,叶大力忌惮地说了句:「小兄弟好手段。」 艺书干完一盘西瓜,又拿了一盘樱桃:「过奖了。」 反正都暴露了,魔音抽出一张湿纸巾让叶大力擦脸,又仔细帮他擦了眼角和耳朵,硬邦邦地问:「你怎么看出来的?」 「瞎猜的。」艺书把平板电脑推了过去,「谈正事吧。」 「嘁。」魔音低头,只见屏幕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自由者客栈租客守则,一……」 租客守则在原先的基础上,把房租涨成了一间房一天五斤米面。还补充了领地范围内,禁止偷盗抢劫、禁止异能者肆意欺凌普通人的条例。 另外还给了一种新的租赁方式——租地开荒。 a东以外的房间共124间,外面那一千多人不可能都住进来。 客栈领地内,没有强大的异兽也没有丧尸,普通人是可以在野外生活的。租地很便宜,普通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应该都会选择租地。 而想住进客栈的,基本都是追求享受的异能者,艺书索性把房租涨了。 看完租客守则,魔音拧眉:「无死角监控已经算是苛刻了,后面还有『攻击老闆或者有此念头会被加倍还击』,最后的高亮提醒更离谱,是要求租客保护老闆、跟老闆同生共死?这样还要收房租,你们怕不是在开玩笑?」 艺书不甚在意地回:「我的意思就是,爱租不租。」 孙立和蔼地说:「嫌客栈贵,各位可以去开荒。上面不是写了吗,山脚下的地,每亩一个月一斤米面,超级划算。」 不等对面开口,何敏就猜到他们想说啥了,抢白道:「用地有租金,是因为这座山头是我们的地盘,隔壁异兽认的是我们的气息。我们保了领地内太平,凭什么不收租?」 叶大力还是想说几句:「老闆才三阶……恕我直言,太弱了。要不然,老闆把自毁权限转交给孙老?大家都能些。」 「不转!」吴奇拍案而起,「五斤米面住客栈内,一斤米面去开荒,就这么简单,哪那么多废话?」 第37页 千里眼被交代过要少说话,活像被封了嘴巴的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眼睛里写满了惊嘆号。 「老吴不要急躁。」艺书敲敲桌子示意他坐下,转而对魔音道,「你们做不了所有人的主吧?到底租不租、租哪种,不如先回去问问?我还是那句话,守则不会更改,爱租不租,不强求。」 见叶大力眼神晦暗地凝视自己,艺书便笑:「叶先生,别再做蠢事,我不会等你疗第二次伤。」 叶大力面色变换不停,终是不敢再托大,把租客守则传输到自己的手机上,拉着魔音走了。 「快说说,你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外人一走,千里眼就憋不住了。 其他人也是兴趣盎然。 艺书起身走到叶大力和魔音的座位旁,扬声唤:「豆豆,给我拿个大枣,吃完我好好给你们说道说道。」 豆豆麻熘过来了。 「真乖。」艺书接过大枣啃着,捏捏豆豆的脸颊,又指了指桌子。 豆豆是个十四岁的男孩,捏脸颊这样亲昵的动作,对他来说略显怪异。 眼珠骨碌碌转了两圈,豆豆弯腰查看,很快便发现了一颗白米粒样的东西,黏在桌底。 豆豆抬头看艺书,艺书捂起了耳朵,吴奇等人连忙也捂上了。 明白! 豆豆回头对着米粒就是一声又利又长的尖叫:「啊——」 艺书战术后仰:音攻这种异能,捂着耳朵也无法完全隔绝。 咔。 米粒裂开了。 同一时间小溪边,某人忽地双耳淌血栽进了水中。 豆豆嘿嘿笑着把米粒抠了下来:「搞偷听,希望他的耳膜没裂开。」 与异能有关的东西,都含有能量,热敏仪的照射下,一颗米粒也会无所遁形。 艺书把那对情侣路过的地方都排查了一遍,在门框上发现了第二颗窃听器。 吴奇厌恶地捏碎了:「说他们下三滥还真没冤枉他们。」 孙立老神在在的:「多亏了窃听器,博士一开口,等于是把叶大力的秘密通告给了所有人。他俩若是利用精神系异能,做了太多见不得光的事,这次回去就该还债了。」 何敏手动点赞:「博士的连环计,妙啊。」 千里眼急得抓耳挠腮的:「所以,老闆怎么看出他们是情侣的?精神系为什么是叶大力?」 窃听器排查完了,艺书开始为大家解惑:「毫无疑问的,有精神系异能的人非常苟,突然站出来做领头人,不符合他的性格。我就把注意力放在了后面的叶大力身上……」 叶大力一直垂头走在最后,全程都没发表意见。可看门匾时,是叶大力先停,魔音才慢半拍地停了。 看门匾期间,他们没有视线交流,看完,又是叶大力先抬脚,魔音又慢了半拍。 艺书一向敢于大胆假设,当时便想,也许那两个人是有交情的? 而且,真正的主事者是叶大力。 以此为前提,再看监控画面,事情就明了了。 叶大力和魔音之间有很高的默契,他们走路都是先抬左脚,步调完全一致,间隔的距离跟拿尺子量过一样始终不变。 魔音是紧盯着孙立脚后跟,才每一步都踩在了他的脚印上。 叶大力在防备四周的其它危险,没有紧盯魔音不放,却也能踩在相同的脚印上。 进入大厅后,叶大力没有替魔音拉椅子,但坐的时候,手若不经意地从魔音的椅子上拂了一下。 许多诸如此类的细节,都证明了那两人关系匪浅——不是兄妹就是情侣。 艺书恰好蒙对了。 千里眼佩服得五体投地:「你是一帧一帧拿显微镜看的吗?」 艺书调侃道:「武力值不够,就得用脑子弥补,学着点儿。」 * 客栈外,魔音问叶大力是不是遇到了精神系异能者。 叶大力摇头:「不是精神系,是真正的强者。」 可能是「谁」,可能是「滚」,又或者是无意义的音节,只一声怒斥,纯靠反噬就重伤了他,强大得无与伦比。 精神系异能霸道好用,却比普通异能难修,两颗四阶晶核都没能让他痊癒,到此刻还在神经痛。 第一次尝到精神受伤的滋味,叶大力不由得庆幸自己只是想窥探虚实,并未全力攻击,否则恐怕要跟雷鹰一样了。 「地下室那位前辈,表面上是四阶,实际上大概是七阶。甚至我怀疑,客栈其他人也用了什么秘法,隐藏了真实实力。」 「的确。」魔音心情沉重起来,「仔细想想,六阶被派出来跑腿本身就很不对劲,正常谁不是把最厉害的人供起来啊?孙立在客栈里,或许连前三都排不上。」 叶大力附和:「那老闆区区三阶初级,一眼就看穿了我们所有的秘密,其他人还对他毕恭毕敬,更不对劲。」 魔音咬牙切齿的:「他看着就像那种高智商反社会分子,一副斯文败类模样,最擅长扮猪吃虎。」 「这次的闷亏就认了吧,尽量不要与客栈为敌。」客栈实力远超预计,叶大力深深地嘆了口气,「现在咱们得好好想想,一会儿怎么把物资要回来。」 为了拿到c市的统治权,暗中处理了不少反对者,现在精神系异能暴露,他们会被所有人视为钉肉中刺的。 作者有话说: 第38页 第21章 博士21 在计算帮会成员的时候,家属是不计算在内的,只算异能者和少数能作为战力的普通人。 而每个成员平均下来,能有5~6个家属。 这里面被划分为「家属」的人,有类似奴僕的角色,也有真正的至亲挚友。 对苍狼兴起奴隶制度,并非所有人都乐见其成。 为了安抚有亲友的那部分兄弟,冰狼提出给奴隶分级,亲友都归于甲等,待遇和之前不会有太大差别。 真正没有人权的奴隶,是无依无靠的普通人,冰狼擅自把自由人归为了奴隶,大肆抓捕奴役。 社会发展几百年形成的道德价值观,没那么容易崩塌。即便被称为甲等奴隶,与公民也有着天壤之别,很多人都是迫于生计,勉强压抑着不满。 也有人见冰狼他们把低等奴隶当畜牲对待,会心生不忍。 雷鹰女友决绝的自杀行为,刺激了雷鹰,也刺激了反感奴隶制度的人。 在雷鹰的带领下,喜欢玩奴隶的和反奴隶制度的人发生了大规模的战斗,最终冰狼雷鹰一死一疯。 魔音是雄鹰副会长,又是五阶强者,成为新会长本该顺理成章,但她是个女人。 在许多人的认知中,女人只可以做副会长,不可以做会长。就算她当时是雄鹰会最强的人,也不可以。 有叶大力在暗中帮忙,魔音还是当上了新一任雄鹰会长,并整合了c市大大小小的帮会。 成为c市领头人,她给出的第一个承诺就是:坚决反对奴隶制度。 这个承诺为她赢得了一大批普通人支持者。 魔音很少像前会长们一样要求这要求那,也不会天天搞事情彰显自己的无上地位,看上去跟分配物资的仓库管理员没差,其他异能者慢慢的也就接受了她做「吉祥物领导」。 事实上,吉祥物真正想做的事,都无波无澜地做成了,在拿捏男人心理方面,魔音可以说极为擅长。 就像来山里避暑,反对票有那么多,不也还是来了吗? 想到这,魔音颇为遗憾地嘆了口气:可惜这回,茶艺要失效了。 叶大力和精神系异能的存在,警醒了其他人她并非是单纯的吉祥物,同时也伤害了那些自大的男人的自尊心。 「这对狗男女还敢回来?」两人一露面,就被几位五阶团团围住了, 「雷老大失踪,跟你们脱不了干系!影子、变色龙、鸟人也是你们杀的吧?把兄弟们当傻子耍,今天不给个交代,就别怪兄弟们不讲道义。」 显然,他们忌惮精神系异能,打算以多欺少。 叶大力正想开口,魔音侧身拦住了他。 顷刻间,她的容貌、气息、姿态,都发生了细微的变化,那些变化堆叠在一起,令她美得不似凡物,就连一根头发丝飘扬的弧度都撩人的恰到好处。 「哥哥姐姐们,打打杀杀多不美丽?各位让条路出来,妹妹拿了行李就走,决不再打扰大家,好不好嘛?」 魔音一边说,一边漫步往前走着,五阶异能者的包围圈,随之步步散开。 叶大力到物资那边取了几块冰冻生鲜、几袋粮食,又把属于他和魔音的行李箱放在一起,绳索一拉就准备走了。 被魔音控制的异能者像卡壳的机械,连个像样的攻击都发不出来,个个怒发冲冠目眦欲裂。 另几位五阶散修见叶大力没有动己方物资,便饶有兴致地在一旁看戏。 * 客栈即将迎来一大波房客,没有真正的强者总归不是长久之计,艺书想了想,决定拜灵树为师。 当初吴奇把灵树当普通植物修剪都没被抽,说明它是温和包容脾气,拜个师向它讨教一下传承修炼方式,应该不会被neng死? neng死倒不至于,灵树只是垂下枝叶噼头盖脸地抽了他一顿。 米阳翻译:「大树说,异想天开、白日发梦、你在想屁吃。」 艺书理了理被呼乱的头发,规规矩矩坐在树下,态度依然诚挚: 「灵树前辈不要生气,你们的传承修炼方式,人类肯定是无法照搬的。我顶多作为参考,对你不会有什么危害。而我们人类的修炼方式,必然也有可取之处。大家互相交流取长补短,都能获得更好的修炼秘法,何乐而不为?」 灵树又抽了他一记:「那你倒是说说,你们人类的修炼方式有什么值得老朽学习的?」 艺书不疾不徐地开始讲述:「人类获得异能后,全身的经脉基本都被打通,形成了无数路线。这无数的经脉路线中,对异能起作用的有限,而不起作用的那些经脉,类似是庄稼地里的杂草,会抢夺有效经脉的能量。」 有些异能者不知自身的有效经脉是哪些,只会耗干异能,让有效经脉在干涸的情况下自主吸收空气中的能量。 无效经脉像寄生虫一样,吸收有效经脉聚起来能量,逼得有效经脉不停地干活,从而壮大起来。有效经脉壮大了,无效经脉也会壮大。 这种野蛮的修炼方式,当然能晋升,但因为无效经脉太多,晋升速度自然就慢。 整理能量回路的过程,就是区分有效经脉和无效经脉,给它们分主次的过程。 理出回路再修炼,就可以有意识地把能量输送给有效经脉,阻止无效经脉的抢夺。 灵树听得昏昏欲睡,忍不住打断了他:「老朽对这些不感兴趣,你可别把老朽当那只傻仓鼠,以为说一大堆废话就能把老朽绕进去。」 第39页 艺书笑道:「前辈洞察一切,应该知道我们正在淘汰耗干异能的修炼方式。我说这些只是想告诉您,即使是我们想要淘汰的方式,对前辈来说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哪里值得学习了?老朽又不是捡破烂的。」 见灵树还是不懂,艺书只得更明白地告诉它: 「前辈看我和千里眼,就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吗?我一开始就使用了回路修炼方式,是以我的无效经脉比有效经脉要孱弱纤细许多。前辈仔细回忆一下就会发现,千里眼在三阶初级时,体质比我是要好一些的。 「存在即合理,无效经脉的确对异能没有提升作用,但并非完全无用,它们管的是异能之外的东西。如果我继续摒弃无效经脉,异能高速提升的同时,我的弱点也会越来越明显。」 艺书笑问:「前辈没有弱点吗?不需要壮大无效经脉,强化弱点吗?」 不论是人是树,哪可能没有弱点?灵树哗啦哗啦摇晃着枝叶,终于激动起来:「受教了。传承修炼方法可以给你,只是你我互取所长,拜师实为不妥,不如互称一声道友。」 当了师父,就得累死累活研究修炼功法,耽误吃风喝露晒太阳,不能上这个当! 把传承中能往外透漏的部分,刻在树叶上交给艺书,灵树殷殷叮嘱: 「老朽年纪大了,脑袋不灵光了,不像道友年纪轻轻,擅于发明创造。道友要多多替老朽注意,再发现值得学习的点,要及时告知老朽。」 艺书算是明白了,这老树也是个不爱动脑筋的。 行吧,拿了人家的传承,总得多费点心。 灵树想着,人类给的知识是提炼过,能直接使用的;自己给人类的,却需要他大浪淘沙苦心钻研。 以免人类嫌亏跑路,它折了一条树根递出:「道友眼下还是低阶,容易被欺负,这节树根可保护道友三次。注入能量,就可以像使用异能一样使用树根,每十二小时可用一次,道友要计算好使用时机。」 筷子一般粗的棕金色树根,光滑细腻得近乎玉化,自然生长的结节又让它有种粗犷美,做装饰品倒也合适。 保命手段永远不嫌多,艺书接过来便戴在了腕上:「多谢灵树道友。」 叮咚。 大门门铃被摁响了,魔音和叶大力来的比预料中快,没受什么伤的样子。 等他们过来,艺书调出客栈平面图,直截了当道:「守则我就不再重复了,房间自己选。」 魔音粗略一看就发现了问题:「a座为什么不在图中?」 「a座不外租。」包括a座西栋,艺书都不打算租给这些人了。 「可以问问原因吗?」魔音语气也比之前温柔可亲了不少, 「老闆小哥哥你也知道的,我们的敌人有那么一丢丢多,住得离你远了,担心被坏人暗害呢。我们希望能租住a座的房间,房租多高都没关系。」 艺书掷地有声道:「守则里写得清清楚楚,客栈内禁止一切暴力行为,我负责租客的人身安全,违规者都会受到惩罚。」 「可是有些异能无法提前防备,事后报仇,对我们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我还是住到老闆身边才能安心,小哥哥就匀一间a座的房间给我吧,拜託拜託。」 魔音双手合十,一双漂亮的猫眼写满了祈求。 叶大力欲言又止,最终黑着脸转开了头。 艺书表情为难:「a东已经住满了,a西是留给朋友的,真的没办法……」 「只匀出来一间,不影响小哥哥的朋友的,我实在害怕。」魔音急切地再次请求,「一间,只一间,可以么?」 她好像真的怕了,贝齿咬着丰润的朱唇,眼圈有些泛红,纤长的睫毛轻颤着,一颗泪痣摇摇欲坠地悬在眼角,看上去有种极为惹人怜惜的悽美。 若有若无的,一股果木之香从女人身上飘来,清清淡淡甜中带涩,十分令人心旷神怡。 艺书不禁放松了精神:「好……」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博士22 「好……奇葩!」 艺书腕上的木镯倏地飞出,化作藤蔓捆住了魔音。 叶大力惊觉不对,条件反射地想要用精神系异能攻击。 艺书脚步一错,旋即躲到魔音右后方,不知从何而来的柳叶刀对准了她的脑户穴,刀刃寒光凛凛。 魔音瞬间出了一身冷汗。 叶大力面色阴沉,终是不敢再动。 他比任何一个异能者都清楚,大脑受伤对异能的损害有多大。 「一个当着男友的面勾引,另一个视若无睹地站着,真是一对奇葩情侣。」见这对情侣都面露难堪,似乎还是有些羞耻心的,艺书嗤笑一声, 「视觉、听觉、嗅觉,或许还有味觉触觉?有趣。我很好奇,摘掉声带,你的异能还能运转吗?你的异能是必须整体使用的呢,还是单独用某一项也可以?如果是后者,五感随意排列组合,相当于同时拥有很多个异能,那就有点作弊了。」 在这三人对峙的时候,吴奇他们迅速聚集过来站到了叶大力对面。 艺书手中的柳叶刀缓慢移动着,所经之处,顺滑的捲发被整齐地截断。 魔音顾不得性命危险,气急败坏地叫骂:「混蛋王八蛋不许动我的头发!」 脖子蓦地一阵锐痛,柳叶刀正抵在咽喉处,她立时闭嘴了。 第40页 叶大力愤怒而又无可奈何地攥紧了拳头。 「警告的话我只说一次,别再对我的人使你那低劣的魅术,否则,我就把你这张皮剥下来做灯笼。」艺书眼中满是神经质的兴奋,和看死物的寒凉,「不听话也好,那样我就有理由拿你做实验体了。」 魔音被他的眼神骇到,嘴唇嚅动几下,没能发出清晰的音节。 「异能者生命力强悍,去了皮经脉更清晰,我相信,你会是个很好的实验体。」艺书饶有兴味地笑笑,收回木镯把平板递给了何敏,「问问到底要住哪间,一分钟内选不好,就轰下山去。」 瞧着博士毫不留恋地走远,何敏像第一次见面似的,上下打量了魔音凹凸有致的外形一番,嘲讽道:「浪到沟里了,舒坦吗?」 魔音可算不闹妖了:「c东2楼,最东侧的房间。」 何敏把c东201标上魔音和叶大力的名字,公事公办地通知:「房租从今天开始算,一会儿把房租送到a东一楼大厅去。201的实验器材,你们要完好无损地搬到地下室e区,否则会被客栈拉入黑名单。」 「我们想租一台冰箱,或者租一块冷库位置。」 「冷库不租,冰箱可以换给你们一台。」何敏看向叶大力,「用劳力换。bcd共72间实验室,等其他租客把实验器材搬到e座大厅里,你再把所有器材搬到e区地下室。」 「不……」 「好!」叶大力一口答应下来。 魔音不能直说他精神受伤还没好,不贊同地抿着唇。 叶大力朝女友微微摇了摇头,又说:「我可以搬,冰箱能提前给我们吗?」 「跟我来。」来到a西仓库,何敏指着冰箱道,「拿一台走吧。搬实验器材时喊千里眼随行监督,三天内搬完。」 「好。」 最后将他们送到c东201,何敏便回了a东。 艺书正准备给大家分析魔音的异能。 灵树的根系延伸到了小溪那边,把魔音三言两语就控制了好几个五阶异能者的事,转告给了艺书。 不得不说,魔音性格也挺苟,给自己取个「魔音」的名号,诚心误导人。事实上她不仅仅是音攻异能,她是对五感都有迷惑作用的异能。 「魔音也才五阶,居然能一瞬间就控制住四个五阶,且让他们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不符合常理。」艺书十分不解, 「从刚才的试探来看,她的异能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判断,但影响力不算强。至少她不能让我点头同意给她a座的房间,也不能让我拿开我的柳叶刀不再威胁她。是她没拿出十成功力的缘故吗?」 想起魔音被削断半拉的发型,何敏就忍不住笑了:「对那女人来说,头发跟命一样重要。她若是能阻止博士,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救下自己的头发。没有阻止,不是藏拙,是真的做不到。」 「能控制多位五阶,却不能控制博士。」孙立抱着半冷不热的茶杯,若有所思,「魔音的异能能起作用,或许需要什么先决条件。」 「先决条件……」艺书忽然想到,「魔音不光是不能控制我,她也不能控制你们吧?」 吴奇恍然大悟:「刀都架在脖子上了,假如可以,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策反我们,再反过来威胁博士。可我完全没有被控制的感觉,她控制不了我们。」 「她掌管着帮会的物资仓库。」千里眼脑洞大开,「她给外面的人下药了?」 「有这个可能,迷魂汤嘛。」 听见艺书附和,千里眼震惊了:「不会吧?她的异能这么牛b吗?不光能做音波攻击,能迷惑控制人,还能在食物里下药?她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吗,直接觉醒了棺材盒子一条龙服务?」 磁王呼了堂弟后脑勺一巴掌:「监督叶大力搬实验器材,你一个人不行,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 「好的好的。」 何敏也嘱咐孩子们,坚决不能接魔音给的东西,食物玩具都不可以,最好连话都不要跟她说,看到她就躲得远远的。 孩子们在监控视频里,仔仔细细地记住了魔音和叶大力的脸,齐声表示一定不理他们。 艺书想说,其实不是字面意义上的下药,下药有用的话,他离魔音那么近,铁定会中招。 不过,他还没想明白魔音的异能到底是怎么回事,让大家先警惕着也行。 魔音和叶大力之后,其他人也都上山了。 散修总共有十九人,据孙立说,是五个五阶,十四个四阶。 帮会那边人就多了,异能者足有八十五人,级别参差不齐,四阶以上的有二十一个。 除去这106个异能者,其余的一千二百多,都是普通人。 「老闆行行好,租金再便宜点吧,我们没有异能,庄稼收成很差的。」 「山脚下离客栈太远,野兽多,住着不安全,让我们离客栈近点吧。」 「天这么热没法活了,老闆可怜可怜我们,给点吃的吧。」 可能是艺书要的租金也太低,给了旁人他是个慈善家的错觉,一千多面黄肌瘦的难民跪在客栈大门外,声泪俱下地哀求着,希望他真的是个有求必应的慈善家。 艺书拿着大喇叭,语气温和而又冷酷:「大家安静些,不要嚷嚷,再嚷嚷我想涨租了。」 「……」 死一般的寂静。 第41页 艺书继续:「有野兽就打,围猎不会吗?不会就学。遇到三阶以上的异兽,客栈可以无偿帮忙驱逐。现在,租房的到何姐那里登记交租,租地的到磁王、李志那里登记交租。未交租擅自开荒者,一律赶出客栈领地范围。」 c座是最先住满的,帮会里四五阶的人听说魔音住在c座,就都跟着选了那边,大概是想找机会报仇。 散修都住进了b座,其余的人不约而同地当b座已满,陆续选定了de的房间。 吴奇、孙立各带一批租客,把人送到房间外并挨个提醒:「给实验器材搬家要小心再小心,损坏实验器材,会被拉入客栈黑名单。」 一下子住进来这么多房客,客栈难免就有些吵闹混乱。 以防有人趁机搞事,千里眼坐在a东楼顶,眼观六路;灵树也在暗中监察所有人;艺书坐在树下,面前放了十个平板,全是监控画面。 「哇塞,客栈监控真的360°无死角吗?」 背后突然冒出一声惊嘆,艺书推了推眼镜,没有很意外的样子:「租客守则不会夸大其词。」 「真厉害。」十四五岁的少年蹲在艺书旁边,带着灿烂的笑容问,「所以高亮提醒也不掺假,杀了你就可以bang的一下,把整个山头夷为平地吗?」 「是的,可以。你是打算试试高亮提醒的真实性吗?」 「嗯……」少年歪着脑袋想了想,笑出了尖尖的小虎牙,「我怎么会想做那么可怕的事情呢?万一是真的,也太可怕了。」 「的确可怕。」 「大家都和老闆同生共死,老闆要小心点呀。」 少年嘻嘻笑着留下这句话,蹦蹦跶跶地走了。 艺书从少年身上,感觉到了恨意。 初次见面,他有什么值得少年仇恨的? 天擦黑,所有房客都成功入住,房租地租也都收缴完毕,过程太平得有些出乎意料。 艺书问了吴奇,得知下午那个少年叫唐时。他的异能是掌控时间,加快、减缓都可以,眼下三阶中级。 因为异能差距不大,成功率不高,他才没有直接动手吗? 艺书有想过租客中会出现报社的人,却没想到会是那样的少年。 他感觉到了,唐时,想拉上所有人去死。 第二天清晨,艺书又遇见了唐时,两人互道「早安」,一起在灵树下修炼。 临走,艺书又收到了少年笑嘻嘻的「要小心」的嘱咐。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经常偶遇,唐时每次都会嘱咐艺书「要小心」,艺书每次都欣然接受。 他们都在审视对方,也都在防备对方。 还有就是,那股不知从何而来的恨意,令人很想探寻。 唐时这边的谜题尚未解开,千里眼那边先一步出事了。 饭桌上,钱家哥俩打打闹闹的,艺书突兀地问:「你俩的话题,含『音』量是不是有点高?」 「啊?有吗?」 何敏翻了个白眼:「我早就想说了,你们该不会对那女人有什么想法吧?当着叶大力的面,你们怕是想的有点多。」 「不不不,没有的事。」哥俩红着脸连连摇头否认。 孙立一老人家都看不过去了:「你们这可不像没想法的样子。别人是孬是坏咱不管,你们要是敢做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就搬出a座,甭带坏了咱家其他孩子。」 磁王欲哭无泪:「我们真没想法,就是单纯觉得,魔音一女的能混出头,就算有叶大力帮忙,也挺不容易的。看在曾经受过她照顾的份上,我们想着,也多少给她一点照顾。」 千里眼帮腔:「魔音杀人多,但杀的大都不是什么好人,她也不能算坏吧?客栈很安全,她就很佛系,被排挤辱骂也不还击。那些人用词很脏,我都说不出口,其实她真的挺可怜的。」 「行了,就是被灌了迷魂汤了。」艺书不跟他们废话,直接打开了监控看回放。 两人要监督叶大力搬实验器材,一开始都谨记叮嘱,对魔音抱着十二分的戒心。 魔音去送饭送水,兄弟俩都坚决不要,甚至不跟她说话对视,不碰她碰过的东西。 事情是从哪里出现变化的呢? 艺书反覆拖动着进度条。 变化出现在第二天傍晚,有个大块头的仪器进不了电梯,叶大力只能背着它走楼梯,不小心一脚踩空了。 那仪器有好几百斤重,若是摔一跤,人和仪器都要受重伤。 磁王和千里眼跟在一旁,下意识地伸手扶了一把。 回到一楼大厅,魔音听说了事情经过,郑重其事地向磁王和千里眼鞠躬道谢。 然后,他们和魔音有了少量的言语交流。 器材的搬运要三天内完成,时间只剩一天,工作量还有一大半,叶大力一个人肯定是完不成的。 魔音就比较着急,请求磁王和千里眼帮帮他们,或者准许她一起搬。 魔音又不是力量见长的异能,能搬啥? 磁王和千里眼选择了帮忙搬。 他们和魔音的对话更多了,不过仍然谨记不收她的东西。 再然后,实验器材搬完了,磁王千里眼和那对情侣的友谊也结下了。 哥俩时常还会帮他们一些小忙,比如兑换粮食蔬菜给送上楼,比如有人说魔音说得太难听,替她反驳几句…… 这些事,有的是魔音请求他们做的,有的是他们自发做的。 第42页 意外的是,唐时出现在了魔音附近,跟她也有些交情的样子。 艺书挑了挑眉,放下平板电脑径直往c座走去,吴奇等人紧随其后。 作者有话说: 明天入v,v后日三,晚九点更新,有事不能更会请假。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以后也请继续支持,感恩! * 第23章 博士23 「s货、j货、浪**、没有男人就**的**」 几人到c东二楼时, 一群人正对着201的房门叫骂,用词腌臜至极,连一向厌恶魔音的何敏, 都想替她把这些人的嘴巴缝上。 看到客栈老闆来, 这群人才停止叫骂, 让出了路。 租客入住后, 艺书从未踏足过a座以外的区域,今儿突然过来,引得很多人跟上来看热闹。 敲开201的门, 艺书开门见山道:「我是来扒你的皮的。」 叶大力连忙挡在魔音跟前:「老闆,我们并未违规,不知是哪里惹了你不快?」 「扒!老闆威武,快扒!」四周都是起闹吹口哨的。 被孙何敏冷眼一扫, 他们倒是闭嘴了,脸上依然写满亢奋。 艺书盯着魔音道:「我警告过你,你还是犯了, 说明你做好被扒皮的准备了,对吧?」 「魔音没有……」叶大力还想辩解, 孙立和吴奇上前,三下五除二地摁住了他。 直面艺书森寒的杀意,魔音强撑着挤出了笑脸: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明明什么都没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客栈有几百租客, 老闆你这样, 怎么服众?」 「你现在对千里眼使异能, 让他捅我一刀, 看他会不会照做。」 「我当然不会!」千里眼急赤白脸的, 「老闆你对我一点信任都没啦?」 磁王呼了他一巴掌:「闭嘴傻狗。」 魔音扯了扯嘴角,苦笑:「我强他弱,众目睽睽之下,我操纵千里眼伤你,还怎么在客栈住下去?」 「我会找过来,就意味着我明了千里眼是如何中招的,也看透了你的异能。」 艺书手中又出现了那把银白的柳叶刀,「你是要我把你的异能如何起效,如实告知所有人吗?」 「不要!我……」魔音瞬间慌了,手心里全是冷汗。 她的异能需要长时间的准备工作,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她以为不会被发现,才对钱家兄弟出手的。 可是,被发现了。 魔音的异能叫「海妖的声音」,海妖是极致的诱惑,所以她的异能的蛊惑作用,涉及每一种感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声音。 只要她利用异能让其他人答应她一些事,不管多小的事,她的声音都会在那人脑海中留下印记。 「答应」积少成多,印记由小至大,最终只要她想,那些人就会成为她的奴隶,完全听从她的命令。 预防方法很简单,什么都不要答应她,就不会被她影响。 这些信息公开了,魔音就废了。 她怕公开,其他人却很想知道,纷纷叫嚣着:「老闆不要袒护这个*女人,老闆快说。」 何敏怒斥:「安静!」 「你这娘们儿别在这耍威风,让开,我们要知道那*女人的异能是什么。」 滋滋—— 满墙的枪口打开,无数枪管徐徐探出了头。 「我c这是啥?」 「老闆你什么意思?」 「你想把在场所有人都杀了吗?」 何敏唇角微勾,又道:「安静。」 人群不甘不愿地安静下来。 柳叶刀在指间飞速旋转,艺书冷淡地重复:「魔音,我是来扒你的皮的。」 唐时不知何时挤到了前方,蹲在门口兴致勃勃地问:「字面意义上的扒皮吗?真的会扒吗?」 没人回答,他撇了撇嘴,双手托腮继续看热闹。 「我替她!」叶大力被毒烟麻痹,动弹不得,只能哑声请求,「我保证,再也不会让她做伤害a座众人的事。老闆,请让我替她。」 「不要你替。」魔音白着脸声音发颤,「一人做事一人当,老闆动手吧。」 「我可以给你第二个选择,离开客栈被拉入黑名单,你做过的事既往不咎。」 叶大力嘶声道:「我们走,我们现在就走!」 魔音视若罔闻:「我认罚。」 正好她穿的是无袖长裙,艺书仿佛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一个擒拿术把女人摁趴在地,一脚踩着她的肩胛骨,一手抓起她一只胳膊,无往不利的柳叶刀毫不犹豫地刺进了她的手臂。 说扒皮就扒皮,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可他就是做到了。 那条白皙纤细的手臂,转眼就变得血肉模糊,从肩头到指尖,完完整整的一张皮,被刀尖挑着,慢镜头似的落在了地板上。 魔音一声求饶都没有,只是牙龈都咬出了血,额头在瓷砖上磕破了,另一只没被控制的手,指甲尽数抠裂翻盖…… 扒皮啊,就算行刑之人动作熟练利索,哪能不疼呢? 没有了皮肤的保护,每一颗细胞都在遭受空气的侵袭,密密麻麻万蚁噬心的刺痛,折磨得人恨不得把手臂砍掉。 魔音不想哭的,奈何生理性的眼泪,控制不住。 「记住这个教训,再有下次,就不只是一条手臂了。」艺书收手收脚,淡漠地转身离开。 第43页 看热闹的人下意识地让开了路,实在是他那一手刀工,过于叫人不寒而慄。 吴奇和孙立也松开了叶大力。 众人看着他连滚带爬地去扶起魔音,又手忙脚乱地拿晶核让她疗伤,都有些于心不忍。 「md活该,看你们这对狗男女还敢把人当傻子不?」 「艹他爹的,看了场好戏,我也算报仇解恨了。」 「以前的事,老娘就不跟你们计较了,再有下回,绝对要弄死你们,谁拦着都不好使。」 「不得不说,这女人真tm能忍,全程一声不吭,看得老子牙疼。」 「她要不是个狠角色,能当上c市老大?大爷的,老子以前怎么会把她当漂亮废物的?」 「色迷心窍了呗。」 「滚。」 不管是出于真心还是单纯从众,人群就这么骂骂咧咧地散了。 瞧着魔音的手臂开始恢复,千里眼戳了戳堂哥,还有点怕怕的:「咱,咱也走?」 孙立习惯性地背手走在前方。 何敏恶声恶气地留下一句:「你这女人就是活该,什么烂异能,专挑对自己有善意的人利用。」 c座楼下,唐时叽叽喳喳地追赶前方的人: 「你是故意的吗?故意当众扒皮,替魔音消仇恨值?漂亮又坚韧的女人,受了这么可怕的酷刑,其他人肯定会怜惜她,肯定就不忍心继续针对她了。嘻嘻嘻,他们又被耍了。」 「谢谢你替我找的漂亮藉口。」艺书不急不缓地走着。 「只是藉口?原来你没有帮魔音的意思吗?」像急于求证似的,唐时拽住了艺书。 「可以有。」后者抽走衣袖,坦然道,「给自己的行为找张漂亮的包装纸,谁不喜欢?我也只是个俗人罢了。」 唐时的眼神有片刻的阴暗,复又扬起笑脸追上去,嗓音中满是属于少年的阳光:「老闆你扒皮扒得真熟练啊,熟练又优雅,你常扒r皮吗?是用谁练手的呢?客栈的惩罚就是扒皮吗?」 「客栈的惩罚措施,都写在租客守则里了。」艺书嫌晒,尽量挑着树荫走,「把租客守则背下来,你就不会有这么多疑问了。」 吱吱。 仓鼠的一个分s在太阳底下撒欢地跑着,米阳骑在仓鼠背上跟艺书打招呼:「亿哥快看我,骑大马好好玩。仓鼠仓鼠,我们去找亿哥。」 仓鼠爱带孩子,对每个小孩都很友善。听到米阳提要求,它掉头沖向艺书,还故意使坏,「咚」地一下撞在艺书腿上,和米阳一起摔了个四脚朝天。 摔了也不疼,米阳爬起来拍拍土,撑着小腰包,咯咯笑着分享零食:「亿哥吃草莓。」 「都要被你摔成草莓酱了。」艺书嫌弃地说着,捏起一颗放进了嘴里,「啧,怎么是酸的?」 唐时注意到,眼前这个傻乎乎的小屁孩出现后,青年脸上的冷淡逐渐消失,变得温和而又纵容。 浓浓的厌恶和酸涩在心底滋生,少年眼中悄然漫上了戾气。 米阳见唐时直勾勾地盯着艺书,便掏出一颗大草莓塞给了他:「你也想吃?给。」 草莓有些黏糊,唐时条件反射的想扔掉。 艺书弯腰单手抱起米阳,用她的t恤擦了擦手指,在她吱哇乱叫的抗议中,继续往a座走。 「老闆!」唐时出声叫住青年,并在他回头时露出了恶劣的笑容,「如果我做错了事,你也会扒我的皮吗?这小屁孩惹你生气,你会不会扒她的皮?」 艺书弹了米阳脑门一下,板着脸道:「听见没,再吵吵扒了你的皮。」 米阳气得揪他头发:「我要告诉何姨,你用我的衣服擦草莓汁,让何姨扒了你的皮!」 「我是博士,是这里的老大,她不敢扒我的皮。」 「你,你,你以权谋私,我不跟你玩了。」 「以权谋私不是这么用的。」 「我不跟你说话。」 「你不是正在跟我说话吗?」 「我在跟仓鼠说话,放我下去,我要跟仓鼠玩。」 吱吱吱。 阴着脸目送两人一鼠吵吵闹闹地走远,唐时轻轻捏了捏手里的半红草莓,低着头放进了嘴里。 「呸,真酸。」 吴奇他们路过时,便看到圆脸的少年在牛仔裤上擦着手,还龇牙咧嘴地呸呸呸。 「乱吐痰罚款啊,小屁孩没素质。」何敏瞪了他一眼。 唐时吐着舌头惨兮兮地解释:「鸟屎掉我嘴里了。」 「啊这……」何敏撑着嘴角没让自己笑出来,一本正经道,「鸟屎没毒,不用害怕,回去漱漱口就行了。」 「你们先回去吧,我认识这小子,跟他聊几句。」吴奇单手卡着唐时的后颈,把他卡到了墙角,神情是前所未有的严厉, 「你盯上博士了?你爱作死我不管,想去哪作去哪作,但再围着博士晃悠,即便你是个孩子,我也会杀了你。」 唐时仰头数着周围的摄像头,笑问:「你现在在看着我吗?你是什么心情呢?烦躁?害怕?是不是想杀了我?你怎么不亲自动手呢?派吴哥来有什么用,他对小孩下不了手的。」 吴奇眉头皱的死紧,蓦地掐住了他的咽喉:「小子,谁跟你说我下不了手的?博士懒得理你,当然不会让我来警告你。我要杀你,是我自己的行为。」 颈间的铁手渐渐收紧,双脚慢慢离地,唐时面庞涨紫两眼翻白,嘴边却挂着挑衅的笑意。 第44页 他死死攥住裤边以遏制挣扎的欲望,但随着肺部的氧气越来越稀薄,他还是无法自控地张大了嘴巴。 挑衅的笑意被破坏殆尽,他刻意仰着脸,把濒死的狼狈丑态展示镜头另一边的青年看。 唐时在想:他此刻会是什么表情呢? 不忍?无措?厌恶?还是痛快? 随便吧,天好像黑了。 死吧。 挺好。 「老吴,放开他吧。」艺书说不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 松开手,看小孩瘫在地上咳得上气不接下气,吴奇无意识地蜷缩起了手指。 好半晌,唐时喘匀了气,呈「大」字形躺在地上,猖狂地笑出了眼泪: 「哈哈哈哈哈,瞧我说什么,吴哥下不了手的,你再晚一点出声,吴哥就要留下心理阴影了。嘻嘻嘻,我赢了,我宣布,你死了。」 艺书没有理会他的疯言疯语,只道:「老吴不用管他了,小志喊你吃饭。」 吴奇走了,摄像头也不给回应了,唐时呆呆地躺了许久。 「……是该回去吃饭了,大勇和徐四眼肯定在等我吃饭。」 不知道是在说给谁听,少年重新扬起笑脸,爬起来朝b座蹦跶而去。 吃过午饭,吴奇跟艺书说了更多有关唐时的事。 末世刚来,吴奇就见过唐时和唐妈妈。 唐妈妈死后,吴奇曾想让唐时跟李志他们一起生活,被拒。 没人管束,唐时性格大变,靠着时间异能疯狂作死。 独闯c市内最大的丧尸群,从c市最高的楼上往下跳,带个充气划艇横渡c市外的大河,探索河道暗流引水怪…… 唐时的室友大勇和徐四眼,十ba九岁,和他臭味相投,就喜欢追求刺激。 吴奇专门去打听过了,室友都是这次红雨期间才觉醒的异能。没人知道他们的异能是什么,见过的,估计都死了。 也就是说,他们三人合作,战力很强。 唐时是三人中年龄最小的,也是最有话语权的。他要是提出杀害博士,另两人一定举双手双脚贊成,爆炸,就是他们追求的刺激。 「所以博士,你尤其要离唐时远点。」吴奇担忧地抓了抓头,「他之前没有动手,可能是在踩点找机会。」 孙立咂摸咂摸嘴:「是得知博士能跟客栈绑定,感到新奇吧。过了这个新鲜劲,或者找到更有趣的玩意儿了,他们就不盯着博士了。」 何敏嘀咕道:「叛逆的小兔崽子们,越不让干啥越干啥。最近,我们先轮流保护博士吧。」 千里眼:「咱为啥不以意图危害客栈安全为由,把他们驱逐出去?」 那仨人再厉害,见不着老闆怎么谋害老闆?其他租客得知他们想拉所有人陪葬,也会同意赶走他们的。 磁王有同样的想法,不过他不说,只听,并暗搓搓地等堂弟趟雷。 艺书其实也有些意外,吴奇他们宁愿做保镖,寸步不离地跟着他,也没有想过把那三人赶出客栈吗? 孙立嘆息道:「年轻人不懂呀,等你们有孩子了就明白了。」 看着那样的小孩往歧路上跑,哪怕希望渺茫,也总会想再给他一次机会,期望他能迷途知返。 当然了,没赶第一时间他们走,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可控。在孙立心中,仨小崽子还不能真正威胁到客栈的安全,只是有些烦人而已。 觉察到艺书始终没出声,孙立特意问:「博士觉得如何?要是不耐烦,现在赶他们走也行。」 「你们不嫌麻烦的话,就轮流保护我吧。」艺书向来不逞强,保镖都愿意了,他这被保者当然没意见。 回想着唐时最后看向摄像头的眼神,他有些微的困惑:「那小孩,有点眼熟。」 「博士以前见过他?」 艺书摇头:「没有,我记性很好,见过的人,一定不会忘记,就是有种莫名的既视感。」 「那啥,这是可以说的吗?」今天千里眼的表达欲格外强,他把进度条拖到唐时狂笑那里,弱弱地表示, 「没人觉得,这个眼神这个表情这个气质,跟博士拿刀削魔音头发时,很像吗?」 ok,趟雷工作已完成。 磁王仿佛才想起阻止堂弟,伸手捂住他的嘴,讪笑道:「童言无忌,老闆不要放在心上,老闆跟那小神经病一点也不像。」 吴奇附和:「嗯,对对对,完全不一样。」 孙立斩钉截铁的:「博士和唐时,绝对不可能有关系!」 何敏掐着小指甲盖比划:「就算有那么一丢丢像,也是博士演技好,装得像。」 艺书:「……你们没事儿吧?」 众人无语望天。 从一开始,他们就都觉得像,只不过博士不说,他们佯装没发觉而已。 缄默半晌,艺书扶额认输:「为什么觉得他和我有关系?」 何敏麻熘地把进度条倒退到米阳出现那里:「我是看了监控才觉得不对劲的,你看唐时这一系列的表情变化,就,跟我儿子看到我抱其他孩子时,一模一样。」 「孩子不是我的。」艺书断然否认,「他至少十三了吧?我十四五岁连只母蚊子都没见过,不可能生出这么大的儿子。再者,他和我长得一点也不像,我说他眼熟,是觉得他像别人。」 「老闆别太伤心哈。」磁王提前安慰了一波,转而八卦道,「电视里不是都这么演的嘛,私什么的,同父异母的弟弟来,顺带抢夺家业什么的。」 第45页 「噗嗤!亿教授噗哈哈,他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艺书像是听到了巨好笑的笑话,吭哧吭哧笑个不停, 「那个人天天住在实验室里,要不是我和他长得太像,我甚至怀疑我是他从垃圾桶里捡来的,因为他实在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关注实验之外的事。」 千里眼的嘴巴获得了自由:「可是你又不是24小时盯……」 「好了。」艺书笑着打断了他,挥挥手道,「唐时跟我没有关系,都去忙自己的事吧,别在这编八卦剧本了。」 孙立困顿地打了个哈欠:「年纪大了,精神头不好,我去午睡一会儿。」 何敏识趣地跟上:「我去找找何然。」 磁王眼疾手快地把堂弟也拖走了:闭嘴傻狗,没看到老闆不高兴了? 吴奇作为保镖接力的第一棒,这时候就比较尴尬,走又走不了,只能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艺书拿着平板电脑,反覆切换镜头拖拽进度条,把有唐时的画面,一帧一帧看了无数遍。 从晌午到傍晚,他坐在餐桌前,一直在看监控画面。 找零食路过餐厅的孩子们,也都发觉了此地的低气压,鸟悄拿了东西就走。 直到晚饭做好了,何然跑过来爬上他的膝盖,小手指一伸,摁灭了平板电脑。 「亿叔叔,吃饭时间,不可以看电子产品。」 艺书取下眼镜捏了捏鼻樑:「然然说得对,吃饭不可以看电子产品,还要先洗手,你洗手了吗?」 何然自豪地展示自己白嫩嫩的小爪爪:「我洗过了,打了香皂,超干净。」 「真棒!」艺书起身把椅子让给何然,搓了搓他刺毛的小脑壳道,「你先坐着,我去洗手。」 气氛和乐地吃完晚饭,艺书照常出去修炼了两个小时,回房睡觉了。 吴奇有些不放心,拿了平板察看实时监控。 唐时那边一切正常,仨少年并没有在做计划,也都各自上床睡觉了。 整整一晚上,毫无异样。 然而他不知道,大勇的异能是意念交流群,他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拉取一定数量的人进意念群,并与群员之间实现意念交流。 监控画面中三个少年在睡觉,实际上,意念群里讨论得正热烈。 唐时:「据我观察,老闆的生活非常规律。五点起床,五点零五到a座前方那棵大树下修炼。七点四十修炼结束,回去吃早餐。九点后看书,或陪小孩做游戏。十二点吃午饭,一点后,午休或处理事务,陪小孩做游戏。日落时分修炼半小时,晚饭后修炼两小时,十点洗漱睡觉。」 大勇:「每天都是这样吗?」 唐时:「不出意外的话,每天都是。」 徐四眼:「哇哦,老闆的生活也太枯燥了,他活着有什么意思?一点都不刺激。」 唐时:「他就是一个无聊又枯燥的人。他平时一直戴着眼镜,早晨修炼,他会顺便打几遍拳法健身,只有那个时候,他才会把眼镜取下来。」 徐四眼:「明白,抓准时机完成石化,决不让其他人坏事儿。」 大勇:「大爆炸,千人陪葬,完美的落幕,我实在太期待了。」 徐四眼闭着眼睛翘了翘嘴角,似乎是做了个好梦:「老闆的人生这么枯燥,还给我们搭建了最完美的舞台,我们把最诚挚的祝福送给他吧。感谢老闆,愿地狱没有枯燥。」 徐四眼:「感谢老闆,愿地狱没有枯燥。」 …… 「唐时?怎么了?」 唐时:「很激动,跑神了。感谢老闆,愿地狱没有枯燥。」 被动杀了那么多人,他应该是要去往地狱的吧? 反正无论如何,自寻死路的,一定都在地狱。 第二天,艺书仍旧是五点起床,何敏要保护他,也五点起了。 两人一齐出门,唐时果然在门口:「老闆早,何姐早。」 「早。」 今天又是一个大晴天,太阳早早的冒出头,火辣辣地炙烤着世间万物。 在树下修炼的人,正好迎着太阳,便被镀上了一层金边。 随着太阳越升越高,那三人脸皮都被炽热的光线晒红了,仍安稳地闭眼打坐,丝毫不受外界环境干扰。 偶有早起的租客路过,也都习惯了老闆修炼的样子,感慨一声「真勤奋」,学着他修炼一会儿便走。 今天的唐时不够专注,提早睁开眼看向了身旁。 旁边这人的生物钟极准,他不动,就意味着不到七点,还不该动。 唐时闭上眼继续打坐,时间好像变得格外漫长,总觉得应该到点了,再睁开眼时,旁边的人仍旧未动。 一次又一次,他终于忍不住看了一下手錶,六点五十八,还有两分钟。 不远处,徐四眼和大勇已到位,全客栈所有人的生命,都进入了倒计时。 还有一分半。 时间过得这么快吗? 不对,应该说,时间过得这么慢吗? 唐时认为自己有些过分激动,以至于对时间的感知都出现了差错,连快和慢都分不清了。 他是感觉到危险了吧?所以才带了何敏做保镖。 有什么用呢?一个五阶根本保护不了他。 只需一个对视,一切就结束了。 此时a座楼上,会有人在观察防备这边吗? 第46页 一分钟。 没有用的。 距离那么远,谁都防不住徐四眼的异能。 就算有人能一枪杀了徐四眼,子弹飞行的时间,也足以让徐四眼先一步杀死他了。 四十秒。 好奇怪,为什么会有心慌的感觉? 我们期待的轰轰烈烈的完美死亡即将来临,该高兴才对,其它的,犹豫、不舍、难过,都不是我该有的情绪。 三十秒。 高兴,高兴,快高兴一点,要笑。 老妈说过,我笑起来最像那个人,有种不谙世事的天真。 努力笑呀,开心一点呀。 为什么就是开心不起来? 为什么呢? 唐时不由自主转过头看向艺书,见他还在无知无觉地打坐修炼,不知为何就有点委屈。 他还没有告诉他,他是他弟弟,还没有叫他一声哥;他还没有跟他抱怨,他和老妈活得有多艰难;他还没有对他坦白心底的那些羡慕嫉妒,和无休止的恨……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他好像有很多话想跟他说,所以才不舍难过。 二十秒。 可那么多话,唐时不知道要从哪里说起。 其实他最想问的是:「你知道我的存在吗?那个人,我们的爸爸,有跟你提起过我吗?末世来临的时候,你们有想过,去救我和老妈吗?」 答案都是否定的吧。 毕竟,他只是钱色交易的意外产物,他叫那个人爸爸,那个人从来都不应的。 他怎么配,被那个人的宝贝儿子知道? 七点整。 艺书睁开眼,取下眼镜将其放进了衬衫口袋。 「老闆!我举报违规……」 听到有人喊,艺书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过去。 「哥。」唐时急切地拉住他的手,不知是想阻止,还是想与他更近一点。 反正,反正都来不及了,不管你们愿不愿意,一家人终于可以整整齐齐的了。 他闭上眼这样想到。 时间静静流逝,爆炸没有来临。 如果,如果爆炸是假的,死去的人,便只有一个。 不会的,不应该,明明说过是真的,明明说过不骗人的! 唐时不敢睁开眼睛去看,他期望,时间就这么永远停止在此刻。 他不想杀他了,他不想让他死,他才找到哥哥… 大家为什么不一起死呢?大家一起死就好了,大家应该一起死的… 想个办法,得想个办法,大家必须一起死才行! 手猝不及防地被甩开,唐时下意识地睁开眼去抓,又忽地顿住。 艺书睨了他一眼,收起小镜子看向前方,那里站着一座人形石雕,和一个吓蒙了的少年。 何敏后怕地感慨:「幸亏博士的异能好用。」 规避危机,起作用了。 起床的时候,艺书一个从来不关注星座运势的人,手滑点开了星座占卜,上面说天秤座今天的幸运物是镜子。 见鬼的幸运物,他又不是天秤座。 返回主界面,收起手机,他不以为意地下楼了。 出电梯时,何敏恰巧在照刘海,巴掌大的小镜子在她手中被颠来倒去。 想起占卜结果,艺书心血来潮,把镜子没收了。 方才收眼镜的时候,碰到了口袋中的镜子,异能回路忽地一震,他鬼使神差地摸出镜子,遮在眼前照向了喊他的人。 于是,徐四眼死于自己的美杜莎异能,他的人生被定格成手持眼镜、笑容夸张的模样。 何敏望着那边的石雕,语气复杂:「明知会造成多可怕的结果,还做这种事,真不明白这些小孩子在想什么。」 艺书平铺直叙道:「那座石雕就留在那里,以警醒来往的租客。」 石雕? 唐时如梦初醒,扭头看看徐四眼化成的石雕,又看看生龙活虎的艺书,眼底再次溢出了扭曲的恨意: 「为什么?为什么你还活着?为什么要杀了徐四眼?我好不容易拥有的朋友,你为什么要杀了他?你凭什么?为什么死的不是你?你怎么可以活着?我恨你,我恨你们!」 「什么玩意儿?诅咒谁呢?」何敏举起手就想抽这小兔崽子。 艺书制止了她,垂眼端详着悲恸而又惊惧的少年。 他们说他俩像,哪里像了呢? 五官? 他的脸型稜角分明,眉眼锐利狭长,鼻骨上有驼峰,嘴唇薄而淡,唇角自然下垂时,隐约有几分刻薄凶戾。 少年长了张娃娃脸,脸型带着点婴儿肥,眼是桃花眼,鼻樑不高不矮,嘴唇不薄不厚。 这副没有攻击性的五官,令少年笑起来的时候,有种阳光和煦的温暖。 五官不像,秉性像吗? 也不像,他绝对不会在这种时候,流没用的眼泪。 少年与他一点都不像。 艺书嘲弄地笑了:「我没有弟弟妹妹。」 此话一出,唐时像是挨了一记闷棍,大脑一片空白。 高大的青年转身,他连忙扑过去拽住青年的衣袖,涕泪横流地哭求: 「怎么办,徐四眼死了,哥,怎么办?你救救他,你救救他啊,哥,求求你,我错了,是我该死,我再也不敢了,哥,救救徐四眼……」 「我救不了他。」艺书一根一根掰开他的手指,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又不能让时间倒流。」 第47页 时间,倒流? 何敏追上去低声问:「他做得到吗?」 「谁知道呢。」倒流一个人的时间,逆转生死,大抵是神的特权。 袖口掉了一颗,洗完澡换了件衬衫,艺书才下楼吃饭。他以为自己是最慢的,却发现餐桌旁只有一群小傢伙。 人不齐他也没去找,盛了粥拿了包子,和小傢伙们直接开饭了。 石雕那边的热闹,对孩子们来说吸引力一般般,他们有自己的小世界。 这会儿吃着早餐,土木水系孩子的话题就很有水平,他们在商量种菜收菜的事,顺带攀比了一下异能等级。 要翻土、施能、浇水,他们的异能使用频繁,升级算是比较快的,其他孩子不愿意落后,也都立志:「吃完饭要和仓鼠一起努力修炼。」 艺书哑然失笑。 跟仓鼠一起,除了米阳算是在修炼异能,其他孩子修炼的只有踩滑板和荡鞦韆的技术。 李志齐静雨那几个大孩子很懂事,每天会自觉地修炼学习,时间管理做的都不错。 十二岁以下的小屁孩,专注不了十分钟,脑子基本被玩玩玩充满了,想让他们学习得强摁头。 小孩子的攀比,很快就变成了吹牛皮,这个说要修炼一小时,那个就说二小时,也不管自己做不做得到,反正比别人多就对了。 何然最狠,张口就说二十个小时。 艺书乐得不行:「然然真厉害,要修炼二十个小时呀,看来是不打算睡觉了,我得做好监督工作,困了就给你锥刺股。」 何然不懂:「什么是锥刺股?」 林好运坏笑:「打针。」 「我不打针!你们要是给我打针,我就,我就离家出走,让你们找不到我!」 「哟,你这小短腿能出走到哪里去?仓鼠窝吗?」瞧完稀罕回来,何敏损起亲儿子也是一点都不留嘴。 吴奇瞄了瞄艺书,感嘆:「时间倒流,真能做到!」 磁王:「那小子神了,把死人救活了。」 「简直是天方夜谭,忒不可思议。」 「小兔崽子们都吓破了胆,这回总该长长记性了。」 「哼,他们保准晓得了,死不是啥刺激好玩的事。」 「仨人抱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哟,我都拍下来了,回头再敢作死,就把视频放到大屏幕上循环播放。」 「哈哈哈,这主意好,叛逆黑历史,必需得给他们留一辈子。」 他们故意高声说着,在等某人主动询问呢。 艺书平静地喝完粥,收了自己的碗筷,就准备看书去。 「诶诶,博士。」吴奇搭着他的肩膀把他勾了回来,「你就不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吗?」 「说得跟你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一样。」 这些人只会看到,唐时特别伤心特别受打击,抱着石雕哭得直抽抽,然后用尽全身力气一憋,成了。 吴奇摸了摸鼻子,他们确实不知道怎么做到的,所以才想问:「博士怎么算到他可以的?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有那样的能力。」 艺书猜的。 时间是个广泛的概念,如果只能加速减速,还不如叫倍速。 黑雪之后,第一批觉醒异能的人,相对后觉醒的人来说,资质更好,修炼速度更快。 唐时能在那么多作死活动中活下来,靠的就是异能,他在不停地使用异能,约等于在不停地修炼。 资质好还勤奋,他怎么也不该是三阶中级。 升级慢,是因为时间异能太强。 如今五阶都不新鲜了,唐时三阶,他两个室友刚刚二阶,却能在c市活得自由自在,就很好的证明了时间的强大。 实战中,每一秒都能定生死。动作不管是被被减慢还是加速,都极其致命。 假如,时间不仅能减慢、加速,还能暂停、倒流呢? 太逆天了,天地规则都不允许他升级太快。 别的异能是纵向升级,而时间,是横向发展的。 也许最开始只能倍速,后来不知不觉就可以暂停、倒流了。 唐时此前应该没有遭遇过,需要倒流时间的危机,所以没发现自己可以。 艺书取下眼镜慢条斯理地擦着:时间倒流,着实是逆天,不可能没有代价吧? 猜测很快便得到了证实,娃娃脸少年原本乌黑浓密的自然卷,变成了沧桑的少白头。 徐四眼和大勇回去了,唐时想见艺书,又进不去a东,便蹲在门口等他。 终于见到人,唐时慌忙站起来,期期艾艾地唤了一声:「哥。」 艺书仿佛是没听见,昂首阔步越过了他。 「哥,我把徐四眼救活了。」唐时匆忙跟上,汇报工作似的说着, 「但是他有点虚弱,就先回去了,他让我代他跟你说声谢谢。大勇说我们以前太幼稚了,为了追求刺激寻死,其实都是怕死的。他想跟你说声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就像喜欢玩极限运动的人一样,濒死的刺激的确让人能体会到极致的兴奋,但有几个玩极限运动的是求死的? 三个叛逆少年,一个先是以为亲哥死了,伤得很,睁开眼发现亲哥没死,真正死的是相依为命的朋友哥哥,又伤一回,乍喜乍悲反覆横跳,差点心肌梗死。 另一个是真死了一回,石化的过程、变成石雕的时间,什么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第48页 想必是不好受的,要不然复活了也不会疯狂呕吐,最后软面条似的被大勇背走。 大勇旁观了整个事件,更不可能嘻嘻哈哈地问好朋友说:「诶,你死过一回好不好玩,刺不刺激?」 对着徐四眼那半死不活的模样,对着唐时那一头花白的自然卷,他定然也是深有感触。 完美舞台,完美落幕,裹挟着一千多人一起死,是sb智障才会干的事。 「哥,我们以后不会再发癫寻死了,我们会改的。」 唐时嘚吧嘚吧说了一箩筐,一点回应都没得到,难过地吸了吸鼻子。 走到灵树下,艺书回头质问:「你一直跟着我,是想探听我的修炼秘法吗?」 「啊?」唐时一脑门问号。 艺书拍了拍树干,不耐烦道:「我有修炼问题要向它请教,非礼勿听懂吗?」 「哦哦,好的。」 唐时乖乖跑到二十米外等,瞧见他真的在跟灵树低声说话,心想:跟大树聊天,还挺有童心的。 单方面聊了十来分钟,见他没再动嘴,唐时便又跑了回来。跑到树下时,正巧有几片树叶飘落。 艺书抬手去接。 不晓得他接树叶做什么,唐时动动手指,让树叶落得更慢了些,想帮忙接两片套套近乎。 少年巴巴地踮着脚伸着手,艺书仗着身高优势,全部截胡了。 唐时不服气地噘起嘴,手指又一动,一片树叶高速下落,直直坠进了他手中。 少年两指夹着叶片得意地炫耀:「我接到……了。」 艺书面沉如水,他头顶,数不清的木箭蓄势待发。 木箭的尾巴在大树上连着,手里的树叶凹凸不平。 唐时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咽了咽口水,闭着眼睛把树叶递了过去,心虚地申明:「我没看到上面刻的字,我不知道它是什么秘法,我什么都没看到。」 艺书拿回最后一片树叶,灵树默默收了木箭。 唐时小心地睁开一只眼,瞧见青年又要离开,忍着羞窘厚着脸皮大声喊道: 「哥!我叫唐时,十四岁零1个月零21天。老妈说我和你同一天生日,我们有缘,命中注定就是要做兄弟的。哥,对不起,谢谢你,还有,我不恨你了。」 来往的行人目瞪口呆:这是什么大型认亲社死现场? 唐时确实觉得挺社死的,整个人都红成了大番薯。 另一当事人则四平八稳地走远了。 依然没有得到回应,少年不禁有些失落。 艺书只是淡漠地想着:恨? 少年凭什么恨他? 在少年可以窝在妈妈怀里撒泼撒娇的年纪,他面对的是堆成山的生物学教材,和四壁皆白没有窗户的房间。 开颅手术的准备期和恢复期都很长,因此在少年寻求刺激不断作死的年纪,他的每一天每一分钟,都是属于开颅手术的。 在少年可以交朋友、为朋友痛哭的年纪,他的生命里,尚未出现第三个活人。 对了,少年说的很有缘分的生日,六一儿童节是吧? 好死不死,那是他做开颅手术的日子。 * 从灵树那拿到了有关传承修炼问题的解答,艺书的异能研究便又更进一步了。 灵树隐藏真实实力的办法,是逆着能量回路运转能量,逆修异能。 逆修异能违反自然规律,能量在回路中就比较难受,会横冲直撞的,正好可以沖刷拓宽经脉。然后正修的时候,能量忽然舒坦了,运转起来会格外顺畅,也更容易进阶。 灵树基本是白天逆修,晚上悄悄正修,修炼速度比单纯正修要快得多,它现在比孙立还高一级。 只不过,灵植可以逆修,异兽也可以,唯有人类不行。 艺书和吴奇都尝试了,人类的经脉或许不够坚固,逆修会破坏回路。 艺书这些天就一直在研究,怎么利用逆修梳理能量回路。 目前研究出的方法是,让辅助者用比较低微可控的能量,帮修炼者把回路中的能量,逆着运转回路推回去。 前提是修炼者的五个主穴都已确定,且能控制好回路中的能量,不要反击辅助者。 吴奇迫不及待地盘膝坐下:「我先来我先来,博士放心,我一定能忍住,绝对不反击。」 艺书点上他的脑户穴,凉凉道:「忍不住也没事,大不了一起玩完。」 !!! 吴奇忽然有点紧张了。 他努力先把异能回路中的能量,稳定在了比休眠更低微的状态。 「注意。」艺书提醒了一声,朝他的脑户穴和5号穴位同时注入能量,并控制着能量,由脑户穴朝5号推进。 吴奇的表情顿时痛苦起来。 他咬紧牙关,配合着逆行的能量,一点点撤走经脉中原本的能量。 有效经脉因异能形成了回路,所以有正逆之说;无效经脉是杂乱的,它们唯一的方向,就是从有效经脉偷能量,并不存在正逆。 也因此,逆转能量的过程中,有效经脉痛苦得很清晰,无效经脉则还在欢腾。 吴奇在这个过程中,准确地记住了每一条会疼痛的经脉。 从脑户穴到5号,从5到4……最后从2回到脑户穴。 艺书给的能量是外来的,还会让有效经脉感到痛苦,有效经脉自然就不留它,任它逸散或是被无效经脉吸收。 第49页 有效经脉彻底干涸,吴奇一边回顾回路路线,一边慢慢修炼,充盈有效经脉。 反覆两次,他就彻底记清了自己的能量回路。 方法可行,a座几个成年人互相辅助,都换成了回路修炼方式。 李志和几个大些的孩子也强烈要求换,艺书让他们试了试,能扛住痛苦的就给换了。 林好运那傢伙怕疼,试了三回,每回都是推到一半扛不住放弃。 艺书让他不要着急,再等等。 他没法不急呀,比他小的都有换成功的,让他很没面子,是以死缠烂打地追着艺书:「亿哥亿哥,再试一次吧,我这次一定能忍住,一定能成功。」 艺书敷衍地拍了拍他的脑袋:「我忙着呢,得空了给你换,你先去找其他人玩去。」 「骗人,你一点都不忙。」林好运双手搂着艺书的脖子,跟个麻包袋似的挂在他背上,「亿哥,亮亮都笑话我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就试最后一次,亿哥,求你啦~」 唐时天天来找艺书,被当成空气也要来,这会儿看林好运的眼神就冷飕飕的:凭什么这个外人可以和我哥撒娇?我都没让我哥背过,该死! 林好运第一回 被扎眼刀还挺害怕,这两天都见怪不怪了,继续扒着艺书哼唧:「亿哥,求你啦求你啦求你啦~」 「我今天真有事。」艺书将背上的麻包袋撕了下来,指指客栈大门道,「去把门口那两人领进来。」 「好吧,今天忙完一定要给我换。」 烦人的傢伙终于走了,唐时小声问:「给普通人激活异能,真的可以做到吗?」 艺书笃定道:「别人做不到,我可以。」 「好厉害。」 经过好几天的试探,唐时明白了,喊「哥」就会得不到回应,所以只在心里悄悄喊。 「无偿给他们激活吗?人都是得寸进尺的,觉醒的异能不合心意的话,他们会反过来怨你。」 「前两个免费,后面的收费。」艺书当然明白『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你有意向换回路修炼的话,也可以付费让a座的人给你换。」 唐时期盼地问:「你给我换吗?」 「我最近没空,在忙异能激活试验。」 志愿者被领过来了,艺书招呼道:「跟我来,不用紧张,试验没有危险,不会给身体造成危害……」 不知这是第几次,正聊着天就被丢下了,唐时气呼呼地在心里发誓:不认就不认!谁稀罕,我再也不要来找他,再也不要主动跟他说话了! 瞧着那几人即将进入a座大厅,他实在是气狠了,忍不住大步追上去给了那冷血的青年一拳。 后背受到攻击,艺书回头。 唐时攥着拳头,恶狠狠地瞪圆了眼睛:「我等你有空了再换,就要你换!」 艺书推了推眼镜:「多多准备晶核,我收费很贵。」 唐时瞬间气虚:「……好的。」 就,就答应了? 他还没哭呢,那烦人的傢伙说,眼泪很有用。 作者有话说: 入v啦,谢谢大家的支持,笔芯! 第24章 博士24 半个月了, 山脚下租地的人,都只盖了简易的草棚,有的干脆住山洞。 一亩地, 挤挤能搭好几个草棚, 能住几十上百人。一个月一斤米面或者同等价值的租金, 随便动动手就能交上, 这些人就没什么紧张感。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山有水还能避暑,可谓是过上了末世之后最滋润的生活。 开荒种地, 谁不知道辛苦? 顶着烈日翻土、施肥、除草、轰赶鸟兽,不过是浇水晚了一些,立马干叶旱死。 租客守则中禁止私自开荒的条例,纯属杞人忧天, 压根没人爱种地。种地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种高付出低回报的工作。 山下的人大都靠打猎摘野果野菜维持生活,偶尔有人尝试播撒了谷物, 很快就会被没有尽头的田间劳作打消掉积极性。 真正在种地的只有一对老夫妻,每日面朝黄土背朝天, 除草浇水起早贪黑,勤勤恳恳。 生长周期短、耐旱顽强、产量高……变异庄稼对比普通庄稼的一系列优势,就註定了没人会种普通庄稼。 那对老夫妻也不例外, 但普通人种变异庄稼,很容易受伤。 在那一千多人里, 老夫妻是活得最努力最认真的, 却也是最辛苦的。 而今艺书研究出了激活异能的方法, 把他们喊来做志愿者, 正好无偿帮他们激活异能。 先后经历了黑雪和红雨, 到现在还是普通人的,修炼资质属于下下等。 这样的人就算觉醒了异能,也註定不能成为强者,穷其一生大概只能在二三阶徘徊,种地倒是够用的。 艺书研究发现,金木水火土这五种异能,主穴位都是一样的,激活时可以五选一。 「郭大爷郭大娘,你们即将得到的异能不强,很难用于战斗,我推荐你们选水、土、木,这三种异能可以用于种地,至少能让你们吃饱饭活下去。想要哪一种异能,一会儿试验开始,就不停地想那种异能,基本可以得偿所愿。」 「好好好,俺们听明白了,都记得了,要躺下吗?衣裳脱不脱?」 「随便坐着就好,衣裳不用脱,试验在头部。」艺书最近新学了针灸,就不用穿刺了。 他把吴奇做的金针拿了出来,按照五行异能的五个主穴位依次扎针。 第50页 给头上扎针瞧着怪吓人的,郭大娘紧紧握着郭大爷的手:「老头子感觉咋样啊?可有不得劲儿?」 「你这大嗓门,甭慌,没啥不得劲儿。」郭大爷岔腿坐在手术床上,一手牵着郭大娘一手撑着膝盖,「老闆可开始了?」 艺书不慌不忙地擦了擦手,拿出块晶核,回道:「开始了,扎完针了,非常顺利。待会儿的激活过程,可能有头昏脑涨的感觉,大爷要保持住,别大幅度晃脑袋。」 「懂嘞懂嘞。」郭大爷使劲梗住了脖子。 「稍微动动没事,大爷别抽筋了。」 艺书开了个玩笑,把无形的能量从晶核里抽出,在手中过滤一圈,又引导着它们缓缓飘向金针。 嗡—— 五枚金针遥相呼应,齐齐震颤。 自然觉醒异能的方式,是被丧尸抓伤激起机体的抵抗力,或者资质好且祈求异能的意念够强,再或者就是凭藉空气中的高浓度能量刺激回路。 金针刺穴,并注入能量,就是在模仿最后那种方式,给予回路更强更直接的刺激。 五个主穴都充满能量,穴位之间的经脉自然而然开始流通,回路也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 不追求强大,就不需要分辨有效无效经脉。这种所有经脉齐头并进的发展方式,很适合大爷大娘——既能给他们强健的体魄,也能让种地变得轻松。 这会儿,郭大爷头昏脑涨得厉害,眼皮也直打架,「土系异能」几个字都快念不下去了。 脖子梗得太酸,他忍不住塌下肩膀,稍稍动了动脑袋。 老头子一动,郭大娘可慌了,伸手抓着他脖子就给他固定住了。 ! 郭大爷心脏重重一跳,差点以为自己要被掐死,反应过来是自家老婆子的手,吧嗒吧嗒嘴忍住了骂娘的欲望。 「土系土系土系……」 打起精神又碎碎念了好一会儿,郭大爷感觉脑子里「轰」的一声,好像淤泥被冲散,江河奔流不息,头脑霎时一阵清明。 他面前的土盆中,忽地鼓出一个小土疙瘩。 「成了。」艺书满意地收手,按顺序取下了金针,「大爷感觉有什么不良反应吗?」 「么有,现在浑身是劲儿,就是有点困,俺——」郭大爷说着话瞬间失去了意识。 「老头子?老头子?」郭大娘撑着他慌里慌张地唤。 「大爷是睡着了。」艺书安抚道,「大娘听说过的吧,觉醒异能要昏睡几天,我提前也说了,会昏睡。」 「是是是,忘了这茬了。」郭大娘稍微松了口气,把郭大爷搁手术床上放平整,忐忑地问,「老闆啊,能现在给俺激活吗?」 「大爷不是说让大娘等他醒来么?」郭大爷还是怕不安全,要自己成功了才准老伴儿做。 郭大娘笑容爽利:「不等了,地里活多嘞,一块做一块醒,早些回家。」 醒不来的话,也一块死,正正好。 艺书隐约感觉自己被怀疑了,无奈道:「大娘要是想好了,现在做也行。」 「俺想好嘞。」 …… 水盆里的水溅起一朵小水花,是水系异能。 郭大娘直接躺在了郭大爷身边。 大爷大娘上山的第一天,山下的人笑他们异想天开,竟然信老闆能激活异能的鬼话。 第二天,有人说激活异能是个藉口,他们是被人接上山享福去了;也有人说是个骗局,他们被骗去做奴隶了。 第三天,山下的人怀疑他们死了,被餵给山里的异兽了。 第四天,客栈和异兽有交易的谣言甚嚣尘上,都说客栈能在山中立足,是早就约好了,会定期给异兽进贡活人。 第五天,有人想逃出大山,他们不想做下一个贡品。仔细想想,一个月一斤米面的租金,正常哪有这样做生意的?这本就是老闆布下的陷阱。 连异能者租客都来打听:那对老夫妻,是不是被餵给异兽了? 艺书啼笑皆非,这帮人真是闲得慌啊,故事编的还挺跌宕起伏。 他并未解释,任他们胡乱揣测。 直到第七天,大爷大娘红光满面地下山,领地沸腾了——人为激活异能,居然是可以实现的! 山下的人喜不自胜地涌到客栈大门口,却见门口贴的收费标准是:激活一次五行异能,需十颗一阶晶核或同等价值的晶核,拒绝用晶核以外的东西付费,拒绝赊帐。 门外的登时人不满意了:十颗一阶,他们去哪里弄那么多晶核?他们还只是普通人啊! 艺书不管他们去哪里弄,反正没有晶核不给激活。 于是,客栈大门外出现了静坐抗议的,他们声称老闆那么厉害、日子过得那么好,不该他们收那么高的晶核费用,要不然就是自私自利冷血无情。 「有些人真就不值得。」何敏被外面的言论气到了,「博士辛辛苦苦研究出了激活异能的方法,他们想白嫖?活该没异能,活该风餐露宿一辈子。」 吴奇也是语气不善:「一阶丧尸连异能都没有,十颗一阶晶核能有多难弄?就算一阶弄不到,二十颗零阶总不至于弄不到吧?种地不好好种,现在晶核也不想交,光想着不劳而获,废物渣滓一群,干脆拉入黑名单赶出领地算了。」 「淡定。」艺书用自己练习着扎针,无所谓道,「我喜欢一步步解开谜题的过程,又不是特意为他们做的研究,赚点晶核至少不枉我花费那么多精力,还能练手,一举两得。」 第51页 「聪明的人现在已经准备出去打丧尸了,也就蠢货还在做不劳而获的白日梦。等其他人都激活了异能,凑不齐晶核的人就晓得后悔了。」孙立拎着大茶壶,给在座的每人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枸杞菊花茶,「且看着吧,总有他们哭的时候。」 「道理我都懂,为啥非要开着空调喝开水?」千里眼被热气熏得睁不开眼。 「孙叔教你养生你还这么多意见?罚你喝两杯。」磁王把自己那杯也推给了他。 千里眼伸脚就踹:「你个牲口越来越过分了,是不是想打架?」 磁王三两招就制服了他:「你对自己的战力一点逼数都没有吗?傻狗。」 * 小孩子们不懂抗议者在做什么,但是知道自家亿哥被说坏话、被欺负了,便跑到大门边用异能捉弄抗议者。 大孩子不能出手,就在一旁看着,不会让小孩子做得太过分。 抗议者被整得灰头土脸,气得要死又进不来客栈,只能扯着嗓子叫喊:「异能者欺凌普通人啦,光明正大地违反规定,还有没有天理了?」 齐静雨闻言,翻了个白眼:「规定还不是我们亿哥定下保护你们的?你们这就叫恩将仇报狼心狗肺。」 李志拉住朝门外丢臭气做鬼脸的小孩道:「好了好了,今天的异能练习做够了,不跟他们玩了,咱回去写大字。」 捉弄得太狠,把人吓跑就不好了。毕竟亿哥特意交代过,不让赶这些人走,就让他们坐着。 临走,唐时尽全力丢了一大片异能出去。 林好运跟他并肩走着,嘴巴渐渐张成了o型。 这人震惊得太明显,唐时不禁怒目而视:「怎么,你要去跟我哥告我黑状?我……」 见其他人闻声回头,林好运急忙脱下t恤蒙住了唐时的脑袋,还哐哐敲他:「哈、哈,你再猖狂啊?力竭了吧?躲不掉吧?让你瞪我,让你作死,让你威胁人。」 唐时刚使完异能,的确力竭挣扎不开,气急败坏地骂:「你个狗东西等着,我早晚让我哥打死你!」 「你狗东西你狗东西,亿哥最疼我,才不会打我!」 「我要打死你!我一定要打死你!」 幼稚。 其他人无语地收回了实视线。 作者有话说: 第25章 博士25 普通人能激活异能, 变异植物说不定也可以人工干预,进化成灵植。 有好事艺书自然不会忘了灵树,正跟它分享好消息呢:「灵树前辈是公树还是母树?咱院子里有好几颗变异果树, 前辈有看上的吗?都看不上也没关系, 你说说你喜欢哪样的伴儿, 让吴奇出去给你找。」 灵树好半晌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气得垂下枝叶一边抽他,一边拼出汉子:「下贱!没脸没皮!寡廉鲜耻!」 艺书护着脸低声笑开:「前辈不要害羞,求偶乃是生物本能, 没什么不好说的。」 「你才求偶,你全家都求偶!」 「智者不入爱河,我是智者中的天才,不求偶。」艺书厚颜无耻道, 「我很好奇,人工培育灵植,可以做到吗?」 灵树最后又抽了他一下, 刚想详细解答,一群小孩打打闹闹地过来了, 它便只简单粗暴地回了个:「不。」 不,是不可以还是不允许? 艺书按下心中的猜疑,转身问缠斗在一起的林好运和唐时:「怎么了?」 唐时注意到, 青年脸上舒朗的笑意正在淡去。青年总是这样,面对一棵树都能轻松自如地开玩笑, 看到他却会迅速切换成疏离的公事公办的态度。 他不明白青年在想什么, 明明他们是亲兄弟, 是比其他任何人都亲近的关系;明明他认过错了, 保证不会再犯了, 甚至都不再喊「哥」了,为什么还是对他不满意? 这样的区别对待,让唐时感到窒息和无所适从。他低下头没有回答青年的问话,又隐秘地期待着青年发怒。 林好运光着膀子,鬼鬼祟祟地左右看了看,见附近没有外人,便掀开t恤让唐时的头发露出来了一些:「亿哥,你看。」 黑了?不是染的吧。 艺书伸手勾起唐时一缕头发拈了拈,平静道:「不用捂了,迟早会被其他人看见。你做了什么?」 林好运挠挠头,拿回t恤穿上了。 唐时用手机当镜子照了照,不是很意外地回:「跃迁了那些人的时间。」 他以前光想着作死,没花太多心思在时间异能上,现在知道除了倍速还有其它可能,立马就学会举一反三了。 时间跃迁,是他做的第一次尝试。 艺书不无嘲讽地说:「倒是不蠢。」 可着一个人进攻,受攻击者突然苍老,旁人就会发现时间异能有多可怕了;范围性攻击,一人跃迁一小部分时间,旁人是看不出来变化的。 倒流时间复活徐四眼,耗费的是唐时的时间,所以他头发白了,那是寿命缩减的标志。 跃迁时间,是把别人的时间转换给唐时了。 「我本来就聪明。」唐时有些得意,「我不会把时间还回去的。徐四眼的几分钟,花了我十年时间;外面那些人一人半年,一共跃迁了六七十年时间,我得到的只有十分之一。」 「明白了,损耗高,还不起。」艺书的语气没什么起伏,「你离开客栈吧。」 唐时愣住,其他孩子也愣了。 第52页 许久,李志推了推唐时:「亿哥吓唬你呢,还不快跟亿哥保证,再也不随便使用时间跃迁了?」 「好吧,我保证,尽量不再使用时间跃迁。」唐时眼中的阴翳变成了委屈,扁了扁嘴抱怨,「我错做事你可以教我改正啊,不要一开口就赶我走,再这样的话,我真的会生气。」 艺书不打算相信他的保证:「你可以在别人无知无觉的情况下,跃迁别人的时间,太危险了。你这个人没什么道德是非观,还喜怒无常,路人不小心踩了你的脚,道歉姿势不够标准,你都有可能跃迁他的时间。我作为老闆,要对客栈里所有的租客负责,不能放任你和我的租客生活在一起。」 「亿哥,他不至于……」 林好运刚想求情,艺书摆了摆手:「你们先回去,客栈管理相关的事,不是你们可以插嘴的。」 他这样说,孩子们只得咽下未出口的言语,回去搬救兵了。 「不管你承不承认,你都是我哥。你不满我的行为处事,可以教我可以骂我甚至可以打我,为什么你只会赶我走?」唐时似怒似笑,表情有几分扭曲,「我真的要生气了。」 「你好像误会了什么东西,不管你是谁的儿子,我都不是你爸,我没有义务负责你的人生,更没有义务教养你。」 艺书的表情比他更恐怖,周遭的杀意几乎凝为实质,「我再说最后一遍,我是客栈老闆你是租客。倘若你学不会做人,倘若你危害到客栈安全,我只会踢你出去,或者杀了你。」 唐时不可置信地强调:「我们是亲兄弟!」 「所以呢?」 「我们应该比其他人都亲,我们应该包容彼此,我们是彼此最后的亲人啊!」 艺书被逗笑了:「你果然是误会了,在亿家的基因里,亲缘关系,是最可笑的东西,你见过亿教授应该明白的吧?我跟他一模一样。最近我对你态度尚可,只是基于你租客的身份,而非其它。」 唐时哑口无言,他们的确一模一样,外貌一样,内心也一样,一样冷血。 艺书一手横在胸前,一手支着下颌,沉思片刻又道:「其实我到现在也还不太能相信,你是亿教授的种。别误会,我没有怀疑你母亲侮辱你母亲的意思,我只是没想到,你竟然一点也没遗传到他的变态。会孤独绝望,会渴望亲情,好普通一孩子,嗯,不可思议。」 不知是太生气还是太难过,唐时哭了,鼓着腮帮子咬着牙,眼泪大颗大颗地掉。红红的眼睛,可怜巴巴的表情,配上他的娃娃脸,直教人不忍心责备。 「愚蠢。」艺书嗤之以鼻,「我的确怕小孩哭,但我不是心疼,我是不耐烦哄。说真的,十四岁不小了,该断奶了,别跟雏鸟似的看见个巢就往里卧,人家围墙上可能扎满了防贼的玻璃片。」 他说的每句话每个字,都在划清他们之间的界限。 唐时没有想到,自己期待的追求的,会是这样的结果。自己视若珍宝的亲情,在他那里,是避之不及的垃圾。 回想自己这些天的所作所为,说不清是失落还是羞耻,唐时只觉得:就这么被赶出客栈的话,我为建立兄弟情谊付出的努力,就真成了垃圾了。 得留在这里,得住个够本,得让他时时刻刻盯着我,得让他费心发愁,得烦死他! 「我们签过合同的,我按时交房租了,我没有违反租客守则,你凭什么赶我走?我的异能危险,那你说说谁的异能不危险?梦里杀人不危险吗?言出法随不危险吗?巫蛊诅咒不危险吗?你开这样的客栈就该担这样的风险,不想担风险你开什么客栈?」 好像被怼得无话可说了,艺书沉着脸沉默半晌,怒道:「你可以继续住下去,我会盯着你,你最好别被做什么出格的事。」 「哼,做了你也没证据!」唐时像只打了胜仗的斗鸡,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 毛病。 艺书「啧」了一声,也回去了。 唐时没被当场赶出客栈,兄弟俩没打起来,门口偷看的人都松了口气。 吴奇不太能解:「唐时虽然危险,但他听你的话,你把他带在身边好好教,总能把他的性子掰过来的。」 艺书坐到沙发上,拿起杂志翻看着:「云养猫听说过吗?」 不用劳心费力给猫咪买猫粮买玩具,不用给它洗澡铲屎梳毛看病,只看它可爱的一面,就是云养猫的乐趣。 「养孩子在我这,同上。」艺书还是那句话,「我没有义务,也没有兴趣教养他。」 他对小孩子的喜爱,只停留在乖巧可爱的那一面。 是孩子就有气人不讲道理的时候,连a座的这些孩子也一样。二十多个孩子,哪可能每天和睦乖巧? 谁错穿了谁的衣服,谁撞坏了谁的玩具,争吵、打架、异能互丢,都是常态。 只不过他们懂得把矛盾局限在内部,不把人丢到外面去。快打翻天的时候他们都还记得,亿哥不喜欢处理这些事,不要闹到他跟前去。 所以艺书挺喜欢他们的,在他眼中,他们都是懂分寸的小天使。 他们对艺书也没有过高的要求,他们不会强求他花许多心思在他们身上。 唐时不一样,那一点微薄的血缘关系,让他对艺书产生了很高的期待。 唐妈妈死后,唐时的世界才真正进入了末世,是以他癫狂、绝望,他想死,是真的想死。 第53页 找到艺书了,他又有亲人了,也就又有了希望,是以他总想在艺书面前刷存在感。 跃迁时间偷取别人的寿命,他不知道艺书会反感这种行为吗? 他知道,他故意的。 在唐时看来,哪怕是一顿痛心疾首的训斥,也是他们兄弟之间的牵绊。 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艺书可有可无的态度。 正常兄弟应该是怎么相处的呢? 同喜同悲同吃同住,应该有欢笑也有眼泪,应该有与有荣焉的骄傲,也应该有恨铁不成钢的愤怒。 他要的太多了,艺书没那个耐心陪他过家家。 他们本就不是正常的兄弟,怎么可能像正常的兄弟那样相处? 如果他能做个乖孩子,艺书自然不会吝啬笑脸,如果他想作妖叛逆,艺书一秒钟的耐心都欠奉。 简单来说,他们停留在租客和老闆的关系是最好的,兄弟血缘什么的,都是麻烦。 听其他人解释了「云养猫」,孙立差不多也懂了「云养孩子」,嘆息道:「博士听我一句劝,有个亲人,总归是不一样的。」 孙立是有子女的。 末世初期,大家都还不了解异能是怎么回事,他因觉醒异能陷入了昏睡,子女以为他要变丧尸,就把他锁在卧室里,抛弃了。 他辛辛苦苦把他们拉扯大,什么时候麻烦过他们?什么时候问他们要过回报? 倒是他们问他要退休金的时候,一个个嘴多甜啊!末世后看他病倒,说不要亲爸就不要了。 孙立也曾恨得狠,幻想过再见到那几个狼心狗肺的畜生,要如何讥讽他们,要如何欣赏他们痛哭流涕追悔莫及的模样。 然而,他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一个都没见到。 c市这么小,但孙立从来不打听子女的去向,不是不屑,是不敢。 万一人家跟他说,他们都死了,他不知该作何反应。 还不如,没有消息。 还不如,就当他们还狼心狗肺地活在某处。 「博士其实不必太过排斥唐时,那孩子麻烦归麻烦,至少懂得回护你,愿意听你的话。」 艺书固执道:「他对我来说,带来的麻烦远大于正面情绪价值,我更希望他老老实实做个租客。不提他,激活异能的步骤大家都记清楚了吧?明天估计会有人带着晶核来,到时候……」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博士26 当天晚上就有人来激活异能, 来的是一群帮会成员,因为练武的关系,个个气势凶悍。 人多激活得分批次, 艺书就问:「谁先来?」 一个两米多高的壮汉走出来, 也不知道是本身笨重, 还是想让自己显得有气势, 一步一步走得咚咚咚的。 人多就没有手术床那么好的待遇了,脚尖点了点地板,艺书拿着金针道:「坐下吧。」 扎完针注入能量, 激活完成。 一批六个,艺书挥挥手,李志和雷鹰就把昏睡的人拖到一边去了。 「下一批。」 又六个。 有亲友的还好点,会把人背回自己的房间;孤家寡人的, 就只能在大厅的地板上排排躺。 第二天,帮会异能者带着家属先来,一上午没激活完, 才吃了午饭,山下也来了一批人。 可能是跟异能者换的, 也可能是偶尔打过丧尸,反正都勉强凑齐了晶核。 抗议者看到熟面孔来激活异能,暴跳如雷地指责他们是叛徒, 说他们背叛了整个普通人集体。 来激活的人也不回嘴,交了晶核就进门, 反叫抗议者更气急败坏了。 抗议者以为来激活的人是少数, 以为自己背后还有整个普通人集体, 事实上今天一早, 山下的人就带着能用的工具, 成群结队地出山打丧尸去了。 大山附近的小村小镇,丧尸没人清理,级别也不是太高,九百多人一起去打,没什么危险。 在山外待了三天,基本把附近的村镇都荡平了,丧尸所剩无几,晶核也集齐了,这九百人便又浩浩荡荡地回到了山里。 这其中,有三百来人被丧尸抓伤咬伤。 都打过那么多丧尸了,大伙儿不再闻尸丧胆的,想起郭大爷说客栈老闆能治好感染者,便把感染者都捆起带回来了。 「的确能治,治疗感染要两枚一阶晶核。」 艺书看到他们带回来这么多感染者,有些意外。他还以为这些人就算知道了他能治,也不会愿意冒险带感染者回来。 虽然之前表现得懦弱又懒惰,但能变成异能者就有盼头,他们还是愿意付出些努力,拾起些道德的。 门外那些看到郭大爷郭大娘能无偿激活异能,就也想要同样待遇的,属于极个别无药可救的。 先把感染者治好,还有六百等待激活的人,大厅肯定会躺不下。 艺书便说:「一,你们可以选择分批做,一批一百人,等这一百人醒了走了,再做第二批。」 这样的话,最后一批得排到下个月去,好不容易能拥有异能了,大家是一天都不想再等。 「第二个办法,一起做了躺院子里。异能觉醒的过程中,你们体内的能量非常活跃,能保护你们不着凉感冒。也不用怕被晒干,我会让人给你们定时浇水。」 第二个办法听着也怪扯淡的,但总比第一条好,露天睡就露天睡吧,大伙儿选了二。 第54页 前后花了二十天的时间,这九百人的异能全部激活完毕。 抗议者每天被异能者小孩捉弄,又眼睁睁看着「同伴们」高高兴兴地下山,彻底傻眼了。 错过了跟随大部队打丧尸的时机,他们现在既无法得到无偿的机会,又无法去攒晶核,完完全全被所有人抛在了身后。 在他们还是住在山洞里,靠野果野菜充飢的时候,山下的人已学会熟练地操控异能,建起了坚固的砖瓦合金房,地也种得方方正正有模有样了。 时间永不停留,不知不觉中,天气从炎热转为凉爽,秋去冬已来。 立冬这天,艺书下山了,他是来解散山下的山民的。 「大家现在都有异能,就不用再困在山里避难了。冬天天冷山里更冷,收完地里的这些庄稼,你们就去外面生活吧。 「以后遇到困难,比如说天灾人祸,或者高阶丧尸、作恶的异兽,可以来求助,我会派人去处理。当然,处理灾祸得到的物资,归接任务的人。」 外面村镇空了,田地也荒了,对大多数人来说,山外的生活的确更方便更自由,山民窃窃私语了一会儿,齐齐鞠躬道:「感谢亿先生再造之恩。」 「别别别,我收了晶核的,公平交易。」艺书摆摆手,脸上有淡淡的笑意,「希望大家都能好好活下去。我看你们庄稼收成很好,多余的不如卖给山上的租客。」 变异庄稼2~3个月就能成熟,山下正好迎来了丰收时节,那么多粮食不好带走,卖掉也行。 山上异能者的异能种类,是又多又怪。有的人会生产甜品,有人会生产衣物……都非常受山下的人欢迎,再不济还能用晶核付款。 而对客栈租客来说,农副产品也是刚需。 a座的人做监督,山下开了两天集市,大家都交易到了满意的东西。 值得一提的是,那一百多抗议者,始终没有勇气出去打丧尸,愣是当了三个月的野人。 天一冷,山上的物产不丰富了,野兽反而更凶,不走运的人便丢了性命。 山里的生活越来越艰难,终于得到离开大山的机会,抗议者急不可耐地跟着大部队走了。 出去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着路边快要报废的车,哐哧哐哧回了c市。 当初离开c市时,c市还有少量异能者和近万普通人。 他们要回去拉人,一起打丧尸攒晶核,激活异能! 艺书预料到会有新人进山,便跟异兽邻居商量,让铺了一条通往客栈的小路,方便想激活异能的人上山。 老鹰啄着奶油爆米花道:「人类没打起来,强者还越来越多了,好生气,人类的食物好好吃咕!」 「唧唧,酒撒了,好辣好甜。」猴子捏着酒心巧克力吃得手忙脚乱,「都怪那个戴眼镜的人类,他太狡猾,也太强了,一个人就镇压了所有异能者。」 白虎用气垫梳给自己梳着毛,舒服得直呼噜:「他看起来既像凡人,又像异能者吼,好像强大得不可思议,又好像弱得一根脚趾就能碾死,不知道怎么做到的吼。」 「嘶嘶,这什么孜然烤肉真美味!」大蟒蛇眼睛都眯了起来,「那个人类不光会隐藏实力,还比我们修炼速度都快,妖孽,嘶嘶烫烫烫。」 野猪带着媳妇卧在人类给它盖的房子里,躺在席梦思床垫上直打滚:「我的猪窝又宽敞又坚固又软和,太棒了哼哼,来年春天要生好几窝小猪仔。」 金鱼摇摆着蓝紫色的大尾巴,欢快地在泡泡里游来游去:「噗噜嗝!汽水的味道真奇妙,人类真聪明嗝,他们总算能创造奇蹟。那只偷灵果的仓鼠,本来是我们中间最低级的,现在比我们都高噗噜嗝!」 想起那只讨厌的仓鼠,猴子感觉嘴里的酒心巧克力都不香了:「没想到它是躲到人类那里去了,可恶。」 仓鼠现在有靠山了,胆子肥了不少,每天都把分s放出来,光明正大地在山里浪。 老鹰眼珠子转了转,道:「不如我们也去跟人类住咕,人类也会教我们修炼秘法的。」 「不行!」白虎怒目圆睁,「我们乃山中王者,怎么能像仓鼠一样,做人类的宠物?绝对不可以吼!」 「对对对,不可以唧唧。」 「我才不要从长河里住进小鱼缸,噗噜噗噜嗝。」 「哼哼我也不要被圈养。」 「嘶嘶,我不会放弃整片森林的。」 「我只是试探你们一下,我也不会去的咕,绝对不可以像没节操的仓鼠一样。」 六只异兽义愤填膺地散了。 * 客栈。 做了一天异能激活,艺书休息了一会儿便开始修炼了。 学会针灸后,他看了一段时间的中医医书,而后受阴阳调和的启发,研究出了三回路修炼法。 艺书一直没有放弃逆修的念头,既然直接逆修异能会破坏能量回路,那就曲线救国。 无效经脉没有正逆之分,或许可以操控无效经脉中的能量,让其与异能回路呈反方向运转。 在异能的五主穴的包围圈内,另择三个穴位,结合无效经脉形成稳定的小回路,反向运转,即可有效地刺激异能回路,让它更快地扩张流转。 单是这样,效果不够好,艺书又在五主穴的外圈,另择了七个穴位,结合无效经脉形成了反向大回路。 第55页 如此一来,三个回路同时运转,异能回路处于两个反向回路中间,受到的压力成倍增加。压力越大,反抗越强,异能回路的修炼也就更加快速高效了。 由于反向大回路的存在,遮掩了异能回路的能量波动,隐藏实力也附带着实现了。 眼下,客栈大部分租客都换上了单回路修炼法;三回路修炼法,则只有艺书、吴奇、何敏、孙立在使用。 经过针灸治疗,雷鹰的神志有在慢慢恢复,每天都有四五个小时的清醒时间。 雷鹰一清醒就悲伤地怀念女友,怀念强大的过去,钱家兄弟每天陪着他开导他,忙得很。 所以艺书暂时,不打算把三回路修炼法教给钱家兄弟。 至于家里的小孩子,经脉还在发育成长,三回路对经脉的改动使用太多,不适合他们。 修炼了半个钟头,艺书发觉,客栈外来了几位访客。 访客们大眼瞪小眼,都有种「你我已互道晚安,却相遇在酒店门外」的尴尬。 冬天的寒风吹过,几位老伙计愤愤不平又心虚羞赧地望天:沉默,是今晚的山林。 艺书不厚道地带着a座的人,亲自去门口看笑话:「都来啦?请进吧。」 何敏:「哟,一只不落,商量好的?」 吴奇:「客官是打尖啊,还是住店啊?」 仓鼠:「吱吱吱。」 在客栈里,本大爷是你们的前辈,以后统统要听本大爷的,知道了吗? 唐时闻风而来:「bcde都满了,它们难不成要住a座?那我也要住,不给住我就,哼!」 住a座是不可能住a座的,他白激动了。 异兽还是喜欢在各自的山头上做山大王,灵树和仓鼠把传承修炼的改进版,传授给了它们六个。 这样它们就是客栈的好朋友了,承诺要一起守护客栈的安全。 而后就一边修炼,一边给普通人激活异能、治疗感染,客栈低调而又迅速的,发展成了一方大势力。 连千百公里外的安全基地,都听说了「自由者客栈」的名声。 如今已是末世第三年,异能者遍地,丧尸几乎灭绝殆尽。 许多人夸张地称颂:客栈老闆是伟大的救世主。 「什么救世主?真噁心,不过是个扰乱秩序沽名钓誉的傢伙罢了。」 「长官还特意让我们来跟他谈判,有什么好谈的?杀了了事。」 「我还着急回去做美甲呢,速战速决。」 春暖花开的时节,几位年轻的异能者站在生机勃勃的山林外,说着十分不应景的话语。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博士27 春季常颳大风, 一群人在外头修炼了两个多小时,脸都快裂开了。 唐时中二病发作,捂着被颳得乱七八糟的捲发, 惆怅而又犹豫地说了句:「今天的风儿甚是喧嚣。」 李志几人看傻子似的看了他一眼, 艺书赶快熘了。 就, 很奇怪, 这个人居然会跟自己是兄弟,亿教授的智商,唐时一点也没遗传到的样子。 这小孩儿, 烦人但真的不太聪明。 他想被盯着,艺书就给摄像头设定好程序,白天只要他跟摄像头打招呼4~8次,摄像头就会跟他互动一次。 然后那颗求关注的心就安分了, 每天乐滋滋的跟摄像头上演「快理理我,不理我我就做坏事」的二逼舞台剧。 一年多了,唐时都没发现, 跟他玩游戏的是电脑程式。 艺书听见这二逼说话就想跑,怕降智。 吃过早饭, 艺书去找何敏借了一双运动鞋。 规避危机异能经常操控他做一些奇怪的事。 大男人借女鞋是很奇怪,但放在博士身上就很正常,何敏爽快地借了他一双全新的, 就是有点好奇他干啥用。 艺书拿到鞋子的时候也在想:这回是要干嘛?有敌人来了跑得快点?这也穿不上。 当生化武器丢出去?全新的没效果,而且吴奇的应该更好使, 怎么不找他借? 借完鞋子, 艺书又去跟租客换了两颗, 自己压根不爱吃的巧克力球, 走向越来越奇怪了。 上午十点多, 山林外出现了一批异能者访客,a座的七阶们霎时间都感知到了。 灵树已是七阶高级,根系遍布客栈领地的每个角落,连通往山外的小路都不例外,所以那些人的对话内容,即时被转播过来了。 「年轻人很敢嘛。」吴奇活动活动手指,从沙发上翻了下来,「我得出去看看。」 何敏开玩笑说:「白虎它们在外面,你再去,要把人吓跑了。」 「闲着也是闲着,我就看看,不会吓唬人的。」在七阶初级卡了几个月,光修炼不长进,吴奇腻了,想找点乐子,顺便找找升阶的机会。 「我去吧。」艺书忽然放下《周易》,拿起了鞋袋和巧克力。 「博士要出去?」孙立惊讶,「这回是真要把人吓跑了。」 何敏不解:「东西是给客人准备的?」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应该是的。」艺书怀揣着同样的不解,下山了。 崎岖的山路对他来说如履平地,距离好像也变成了虚假的数字,看上去平平常常的每一步,都会带着他向前飞跃很远的距离。 普通人要攀爬几个小时的山路,他三五分钟便走完了。 察觉到山外的不速之客,附近的白虎和金鱼也在往这边赶。 第56页 十几个年轻人被两道七阶气息锁定,立马便收了擅自入山的心思,惊疑不定地等在原地。 他们狂傲归狂傲,可不蠢。 方才没发现山中有强者,比较厉害的气息也就六阶,是以他们敢口出狂言。 此刻,感觉到两道强大的气息拔地而起,并迅速靠近,他们一秒变乖巧。 这自由者客栈,应当有什么隐藏实力的异能或秘法。 还是听长官的,谈一谈吧。 打打杀杀什么的,不好。 比起白虎和金鱼,艺书的速度要更快些。 看清客人的模样,他便懂了运动鞋和巧克力的作用了。 「你是什么人?报上名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态度很是趾高气扬, 「算了,我们没兴趣知道无名小卒的身份。听说这里有个什么自由者客栈,去把老闆喊出来,就说北方基地的使者,来取他的项上人头了。」 「艹,所以我就不爱跟蠢货一起行动!」领头的一位少年低骂道,「煞笔玩意儿,眼眶里装的是粪球吗?」 从这个金丝眼镜的速度来看,肯定是异能者。异能者沿着蜿蜒的山路过来,他们五个六阶都没提前发觉,那能是普通异能者吗? 就算金丝眼镜本身不强,看在那两位尚未露面的强者的面子上,也应该放尊重些。 周家的这个煞笔,张口就把仇恨立起来了,真tm绝绝子。 领头的红发少女可是一点都不纵容煞笔,回身一脚把小周踹出去老远,复又微扬着下颌,对艺书道:「同伴脑子不太好,失礼了。我们来自北方基地,受长辈之命,特来此向客栈老闆传达一些指导意见。」 这可一点都看不出来,着急回家做美甲是她,虽说还是有些傲。 自报家门是提醒客栈,他们都是修二代,不要看他们没有七阶就出手伤人。 艺书瞅瞅那位捂着胸口吐血的少年,又瞅瞅这位说话很有水平的红发少女,颇为耐心地问了一句:「什么样的指导意见?」 先前骂人的少年回道:「你后方,两位前辈也快过来了,等他们来了再详细说。」 基地与基地之间的事,跟看门的说不着——嗯,艺书来的快气息又不强,被当看大门的了。 不说就算了,艺书也不是很想听啥狗屁指导意见,转而看了看旁边捲发圆脸的女孩,点头道:「的确变强了。」 「我还以为你要装不认识。」云妧脱离人群向他走来,「可惜还没强到能为你建一个,可以专心做研究的安全基地。」 「客栈够安全了,我想做研究没人能打扰。」艺书把运动鞋递了过去,「进山还穿高跟鞋,不怕崴脚吗?」 「好看是王道。」才四月中,云妧已经穿上连衣裙和高跟凉鞋了,「我不方便弯腰。」 瞧着她未过膝的裙摆,艺书无奈地蹲下身,嘆气道:「看在那两箱物资的份上。」 云妧扶着他的肩膀抬脚换鞋,脸上的笑意止都止不住:「态度这么好,你是不是可后悔,当初没有让我留下?」 云妧身后那群男孩女孩,惊得嘴巴都合不拢了:这还是那个冷言冷语的冰美人吗? 红发女孩忍不住问:「师姐,你认识这保安?」 「噗嗤!小师妹说你是保安呢。」云妧笑嘻嘻地戳了戳艺书的肩膀。 后者把高跟鞋装进鞋袋里收好,起身掏了两枚巧克力给她:「说保安也没错,客栈的安保工作是我负责的。」 收到巧克力,云妧愈发惊诧:「我以为,你除了研究什么都不在乎。」 今儿个又带鞋又带巧克力,多多少少是有几分在意的吧? 「我还在乎我的命,我的异能告诉我,带上巧克力能避免一些危险。」 「唔,我是有想过,如果你还是那副爱答不理的死样子,就揍你一顿。」云妧当他口是心非,歪着脑袋一笑,粘了巧克力的小虎牙便露了出来。 「你现在想揍我会比较困难。」艺书气息外放,磅礴的威压倾泻而出,瞬间将想上前问东问西的年轻人推了出去。 地面上,树荫与阳光的交界处,一条整整齐齐的裂痕出现,犹如神兵利器划下的天堑,分隔了内外。 这一刻,不论是傻是精,那群天之骄子没有再高昂着头颅的,全都垂首作揖:「晚辈有眼不识泰山,阁下勿怪。」 艺书挑眉:「阁下?」 云妧为他讲解:「在安全基地,七阶以上称阁下,八阶以上称尊者。」 「尊者啊……还挺讲究。」艺书嘆了一声,「走吧,我带你上山看看。」 「阁下请留步。」红发少女差点要迈过裂痕,又及时驻足,「师姐你别忘了正事,我们代表北方安全基地……」 艺书笑着打断了她:「小孩儿,回去跟你家大人讲,让他有事亲自来。」 「噗噜?老闆在呢?」金鱼和白虎姗姗来迟,「早说你要来,我们就不过来了。」 「跑得好着急的吼,老闆你是不是带巧克力了?给我一块,我低血糖了吼。」 年轻人骤然汗如雨下:能口吐人言的异兽,至少七阶中级! 基地仅有的一只能口吐人言的异兽,是被当做守护神兽对待的。 守护神兽平常连最高长官的面子都不给,只有到生死存亡的时候,才会为基地出手。 客栈这边的虎类神兽,却是真正的看大门的? 第57页 而且听听那老闆说的是什么话:「没带多余的巧克力,想吃的话自己去跟租客换。」 神兽不过是要吃巧克力,你就不能赶紧去给它们换一卡车?推辞什么?简直放肆!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神兽还习以为常地表示:「行吧,我回去拿些物资多换点。」 「神兽吃东西还要付费?」一个年轻人没忍住问道。 艺书不懂他们在震惊什么:「付费才能买东西,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年轻人尖叫:「可他们是神兽啊!」 「神兽?说我们的噗噜?」金鱼萌萌哒地吐了几个泡泡,「这个称呼不错,你这个人类幼崽很上道嘛。」 「金鱼、白虎神兽前辈请听我说,你们被欺骗被虐待了,真正的神兽应该是……」见老闆浑不在意地领着云妧走远,年轻人脑中灵光一闪,决定把这两只单纯可爱、没见过世面的神兽,忽悠到北方基地去。 受他提醒,其他年轻人立即反应过来该怎么做了,七嘴八舌地开始描述,基地的守护神兽有多么高的待遇——每天都有僕人为神兽供奉灵果灵植、洗澡晒壳,甚至给它读小说放录像带,帮它找对象养孩子…… 白虎和金鱼听得一愣一愣的,眨巴着卡姿兰大眼睛,满脸的心驰神往。 做基地的守护神兽也太幸福了吧?什么都不用做,只躺平享受就好了? 哪像它们,常年幕天席地风吹日晒,不光要帮客栈警戒周围,想吃点好吃的还要大老远跑到客栈去,甚至得跟狡猾的人类砍价,简直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作者有话说: 这个世界确实是快结束了,大概两三章? * 第28章 博士28 往山上走着, 发现金鱼和白虎没有跟上来,云妧不禁有些担心:「它们若是被骗走了怎么办?」 「它们捨不得走。」艺书戏嚯地反问,「倒是你就这么跟我走, 不用跟那两个瞪我的年轻人交代一下?」 「跟他们有什么好交代的?」说到交代, 云妧想起些旧事, 「离开研究所没多久, 我就被背叛了。我本来想着,没有异能的女孩子在末世容易受欺负,打算护送那几个女研究员到安全基地, 可她们更愿意相信那个姓王的人渣。」 说姓王的是人渣一点也没冤枉他,离开研究所的当天,他就把一个女研究员哄上了床。后来还想对另三个女研究员用强的,被云妧警告了几次才安分。 艺书大致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纠正道:「不是更愿意相信王队长,是更愿意相信看起来更强的人。你再强,也只是一个异能者, 王队长有一个异能者小队,一定要捨弃一方的话, 肯定会捨弃你。」 「其他人便罢了,思思也选择跟他们站在一起,是我没想到的。」 相比其他人, 云妧和思思相处的时间最长,和她最熟关系最好。离开研究所后, 云妧给了她最多最细緻的照顾, 食物、衣服、安全…… 王队长想赶云妧走的意思渐渐显露的时候, 她以为, 至少思思会跟她站在一起, 然而并没有。 艺书记得那个腼腆的女研究员:「她的性格本就容易从众。」 即便心里不贊同,她也不会逆着大多数的人的意思,站出来。 「下红雨时候,王队长比我先升五阶,他们便以为能掌控我了。我杀了王队长,还拿走了从研究所带出去的物资,就独自闯荡了。」 铺垫了这么多,云妧才将真正想说的话说出口,「我是风、水、空间系三修的异能者。我当时,有一点后悔丢下你,但我不太敢回研究所。」 她很强,足以保一个普通人在末世安稳度日,可她没有。借着红雨,她更强了,也更加不敢回头,她害怕,看到一个变成丧尸的哥哥。 不管理由有多充分,都掩盖不了她将没有异能的哥哥,孤零零地抛弃在深山里的事实。 艺书想说「没关系,无所谓」,毕竟他当时既没发现两人有血缘关系,也从未想过依附于谁而活。 不过他觉得云妧不想听那些,便转移了话题:「你们有些像,都会被血缘关系左右感情。」 云妧准确地抓住了重点:「们?」 「你和你同父异母的弟弟。」 云妧露出了一言难尽的表情:「那个人,到底欺骗了多少无知少女?」 想起自己打完戴「亿教授」胸牌的丧尸,还动了丝恻隐之心,把它的脑袋接回脖子上留了个全尸,她就一阵膈应。 来到客栈,看到唐时的瞬间,云妧就知道这是弟弟了——圆脸自然卷,绝对是随妈。 那人就是个萝莉控啊艹! 唐时看见艺书打开a西的门,直接把一个女人领了进去,当场就炸了:「她是谁?她凭什么能住a座?我也要住进来,今天就要住!你要是不答应,大家就一起死,我会把所有人都杀了!」 客栈有各种小摊贩,有切磋练武的擂台,还有胡乱跑着做游戏的小孩和围成堆的下棋唠嗑的老人,整体氛围是和平和睦的。 这小子突然喊死喊杀,云妧都惊了,又看其他人一点反应都没有,似乎是见怪不怪,她顿时沉下了脸。 唐时恶狠狠地瞪着她:「看什么看?再看眼珠子给你抠出来!」 艺书皱眉:「不要在这里胡闹,你先出去。」 「我凭什么出去?」唐时跳脚,「我就不出去,我呜!」 第58页 云妧一脚将他踹出门,还嫌不解气地追了上去:「你再威胁一个我看看?吃准我哥脾气好就作妖是吧?来,当着我的面再作一个!蹬鼻子上脸属实让你给玩明白了,你算什么东西敢对他大呼小叫的?再给我嘴欠,再给我犯病!」 云妧左手揪着唐时衣领,右手握拳,每质问他一句就给他一拳,拳拳到肉,娃娃脸都给他打歪了。 本来嘛,瞧见境遇相同的弟弟,她是打算好好与他相处,做一个温柔的姐姐的。 结果这小子太不识抬举,明摆着欠削,她这做姐姐的,怎么好意思不满足他的愿望? 那边揍得哐哐响,艺书也不阻止,其他人就奇了怪了:「老闆不救人吗?你瞅瞅,小时都吐血了。」 「不用管,姐姐打弟弟,有分寸的。」 听到艺书这样说,唐时动了动手,没有发动异能,而是遮住了脸。 云妧瞧见他的动作,心道:还不算无可救药。 其他人恍然大悟状:「感情是家事啊。」 「别说,姐弟俩长得还挺像。」 「小时姐姐,我跟你说,你弟弟早该教育了,他总是仗着年纪小,仗着跟老闆有点关系,在客栈里横行霸道。」 「怎么?他还敢狐假虎威?我哥徇私了?」云妧把唐时丢在地上,不等他爬起,又踹皮球似的踹了过去。 「老闆一向公正,自然不会徇私。就是些小事,大伙儿不想闹到老闆跟前去,没有跟小时计较。」 每当唐时想爬起来,云妧就再加一拳或一脚,轻而易举地将他放倒:「这么说来,你小子就是故意的呗?故意在所有人的底线上反覆横跳,这不就是脚面上的癞hama吗?伤不了人你噁心人!」 云妧出手很快,唐时一开始是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后,他减速、暂停云妧,但因为级别相差太多,且云妧有风系异能,这两种时间用法在她身上没什么效果。 被动挨打让唐时很生气,见艺书只是看着,他更生气了,就想用时间跃迁,恐吓艺书阻止这个疯女人。 艺书又说他们是姐弟,唐时比较了一下这女人和自己的模样,隐约就明白什么意思了。 亲情,无可置疑的,就是这叛逆小崽子的软肋。 意识到这是自己的亲人,虽然不像初次见到亲哥时那么激动,可唐时还是被拿捏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反抗了。 他不反抗云妧也不客气,干脆利落地把他胖揍了一顿,直到路人都看不下去出声劝阻了,她才拎着半死不活的唐时冷声命令:「道歉,对不起会说吗?」 「忒噗洗。」唐时嘴巴有点漏风。 云妧也朝众人弯了下腰:「对不起,这小子给大家添麻烦了。」 「没事没事,小孩子调皮嘛,哎呀下次别这样打了,再把人给打坏了。」 「异能者打不坏。」云妧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对熊孩子不下狠手他不长记性。」 揪着唐时的后脖领把人拖到艺书跟前,她又道:「跟哥说对不起。」 「忒噗洗。」 艺书瞧着他鼻青脸肿却异常乖顺的模样,意味深长地应了一声。 云妧的师门传统挺好,跟唐时那拧巴性子,绝配。 教训完弟弟,把他丢到一边自行疗伤,云妧跟着艺书继续参观a西。 a西布局和a东是一样的,都是三层,每层四间房,房间里的实验仪器早就搬走了。 「需要打扫或者买家电,客栈的集市都有。」送一栋楼也算回报了她曾养他两个月的情义,最后把客栈的大致情况介绍了一下,艺书就准备走人了。 「哥,其实我有点理解那小子的疯狂。」趴在窗口俯视着已疗伤完毕,正小心翼翼往楼上瞄的唐时,云妧凶巴巴地朝他挥了挥拳头。 艺书站在门口,默默听着。 云妧接着道:「我是被我妈丢在孤儿院门口的,曾经我有一段时间,也疯狂地想找亲生父母。」 大概青春期的孩子,都会有那种多愁善感的情绪,会突然思考:为什么偏偏是我?幸福的家庭那么多,为什么我偏偏是孤儿?为什么那么不公平? 她想找到亲生父母,想问问他们,为什么要抛弃她? 如果是有苦衷的,现在是不是可以接她回家了? 「我那时大抵就是渴望拥有一个,可以紧紧抓住不放的亲人,来证明自己没有那么不幸,没有那么孤单。」云妧回头,笑容有些苦涩,「你很难理解这种心理吧?」 艺书没有回答,他的确没有祈求过拥有亲人,他只在极痛的时候想过,变成一块无父无母天生地养、没有知觉不会疼痛的石头就好了。 「后来我才知道,一直资助我吃穿上学的恩人,就是我的亲生父亲,多讽刺呀。」云妧再说起曾颠覆了自己的三观,让自己崩溃想死的事实时,已变得像在讲故事一样平静, 「哥,我们都是嫉妒你的,他视你为珍宝,视我们为垃圾,我们没办法不嫉妒。只不过我过了青春期了,我能说服自己,这一切不是你的错。那小子还做不到像成年人一样理智,所以他才总是作妖让你烦恼。哥,给他一些耐心吧。」 艺书这才明白,她以前常常神色复杂地看他,是出于压抑的嫉妒心理。 他回道:「我只对乖巧有分寸的孩子有耐心。」 「包在我身上,我会把那小子料理得乖巧又有分寸的。」云妧甜甜一笑,沉闷的气氛一扫而空。 第59页 艺书暗自咋舌:就刚才那一顿暴揍,你怎么好意思劝我有耐心的? 聊完私事,看着他下楼走出a西,云妧关上房门打了个电话。 卫星都失灵了,她的手机能用,是被基地的异能者处理过。 「师父,我是云妧。」 「小云,听你师妹说,你进入客栈了?」 「是的,客栈老闆是我同父异母的大哥。」 手机对面的人对这个消息不置可否,只问:「跟那些人说的一样,客栈里都是异能者吗?老闆是否愿意遵循四大安全基地的指示,停止为普通人激活异能的行为?」 云妧明白师父想听什么,详细跟他汇报所见所闻:「客栈里都是异能者,大都在五阶以上,有好几百人。老闆应当是最强的……」 此刻山林外,金鱼和白虎包袱款款,并喊上了其它四只异兽,准备跟年轻人去北方安全基地享福了。 一众年轻人喜出望外,争相拿出随身携带的灵果异宝投餵它们。 得知由于客栈老闆狂妄自大,六只护山神兽不甘被苛待,愿意到北方基地来,基地高层当即下令为新神兽准备盛大的欢迎会。 基地原有的守护神兽也听说了这个不幸的消息,认为自己的崇高地位即将被动摇,大发雷霆。 高层连忙进贡更多的灵果,并再三向它保证,就算来了新神兽,也不会消减它的贡品待遇,才将它安抚好。 作者有话说: 抽奖开奖了,大家注意站短哦^0^ 第29章 博士29 听灵树说其它山头的异兽吃了人家小孩很多宝贝, 还跟着人家去北方基地了,艺书失笑:「还是这么嘴馋。」 想当初他也是通过投喂,才把它们拐成护山兽的。 「会不会有麻烦?」又是一天没有长进的修炼, 吴奇有些烦躁, 「北方基地显然来者不善, 要先下手为强吗?」 艺书摇头:「不着急, 先等北方基地派个能管事的来。」 云妧跟师门通过好几次电话,并没有避着摄像头,所以他们都很清楚, 北方基地快要来人了。 听云妧的意思,四大安全基地不希望人类全都进化成异能者。 基地认为异能者好逗且不服管教,异能者之间起冲突经常发展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异能者越多社会就越混乱,让所有普通人都进化, 不利于新秩序的建立。 艺书觉得十分好笑,前有奴隶制,后有异能者特权, 法律崩坏之后,不管在什么地方, 永远都少不了想当「土皇帝」的人啊。 先后经历了黑雪红雨,普通人和异能者的比例,高达几千比一, 异能者在很多地方都是毋庸置疑的统治者。 有朝一日,普通都变成了异能者, 异能者还有什么特殊的? 哪怕人工激活的异能不足以和自然觉醒的异能做对抗, 但激活了异能, 一群人随便找块地, 建个房子种个田, 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过活,自然觉醒的还怎么做「土皇帝」? 是的,艺书就是在带着恶意揣测:基地高层说得再冠冕堂皇,也不过是想区别于普通人,维持异能者的特权地位。 「这个世界没救了,那些人压根没有资格做统治者,既然他们不允许普通人进化,那就让他们统统退化成他们最看不起的凡人。不是嫌异能者太多,不利于建立新秩序吗?不如干脆让异能者消失,肯定合他们的心意。」 时隔一年多,小呆突兀地发表了重要讲话,「我知道,你有办法,你可以废了他们。你不对他们出手,他们就会对你出手,不要妇人之仁,赶快结束这个令人作呕的世界! 「你想想,客栈的核心只是一座私人研究所,而安全基地的核心,是四大军区,个人能力再强,怎么能跟国家的军事力量对抗?坦克、飞弹、轰炸机,都无需动用终极热武器,小小一个客栈,几百异能者,扛得住几轮轰炸? 「你再不废了他们,客栈,甚至整个c市,都会被炮火移平。还是说你要听那些人的命令,放弃对普通人的援助,让普通人永远做异能者掌控下的凡人?你要做那些土皇帝的帮凶,要做他们的狗吗?」 这话说得真够刺耳的,艺书咋舌:小呆也悄没声地进化了呀,以前他只执着于人体实验,现在对整个世界都抱有恶意。 在全世界的生物都在进化是情况下,让人类退化,那是自取灭亡。 小呆现在不想拯救全人类了,想消灭全人类? 一天天的什么毛病,不带上全人类就不会说话吗? 啧,这货跟唐时比较有的聊。 在心中吐槽了俩中二病一番,艺书暗忖:小呆说的大部分是屁话,但有一点却是大实话,客栈这几百人和附近的民众,经不起热武器的轰炸。 安全基地背靠军区,想把一个城市从地图上抹掉,轻而易举。 可是听基地的命令,停止给普通人激活异能,艺书也不打算遵从,他这人就不爱吃威胁,真到不得不起战事的地步的话……还是希望不要到那个地步。 看出了他的不甘愿,哪怕自己同样不甘,云妧也必须规劝:「哥,如今制定规则的人是他们,我们无法改变。我们,暂时不能与基地硬碰硬。」 「真的不用着急,等管事的来了再说。」艺书似乎有自己的打算,「对了,山下那个年轻人,你处理一下,他吓到来激活异能的客人了。」 第60页 一个六阶守着山口,不知道的还以为客栈不干了。 守在山下的是云妧的追求者张平,他安安静静的也不闹腾,性格不算讨厌。 总叫人睡大街也不是事儿,到底要领进来还是轰走,给个痛快比较好。 感情的事艺书给不了建议,就会让人快刀斩乱麻,云妧翻了个白眼,找何敏探讨去了。 最后也不知道怎么说的,她下山把人领了上来。 进入客栈,张平先对着艺书就鞠了个90°的躬,字正腔圆地打招呼:「叔叔好,我叫张平!」 剎那间,满屋子的人都停下动作,对他行注目礼。 张平立正站得笔直,双手贴着裤缝,脸上哗哗冒汗。 为了给女神的家人们留个好印象,他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挤出了八颗牙的标准笑容。 静默许久,云妧心累地提醒:「这是我哥。」 !!! 张平下巴差点掉地上:「你,你那个照片,你说是你爸……」 云妧扶额:「父子长得像是什么新鲜事吗?」 张平想哭:那也太像了。 脸一样就算了,还都是衬衫金丝边眼镜加冷淡的表情,他还当叔叔是驻颜有术。 张平反覆鞠躬,一米九几的个头都快缩成一米了:「对,对不起大哥,我不是故意的,可以重,重来吗?」 「哈哈哈哈哈……」众人猛然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爆笑不已。 「我还当我该保养了。」艺书哭笑不得,「正好赶上饭点,坐吧。」 异能者级别越高,对食物的需求越低,不过客栈里的人依旧保持着吃饭的习惯。 张平都好久没拿过筷子了,再加上紧张,就搁哪儿抖抖抖的,一碗饭抖了半小时也没吃完。 云妧瞪眼:「你几岁?敢剩饭头给你拧掉。」 女神发怒了,张平好像找到点熟悉感,端起碗把饭三下五除二地扒进嘴里,炫耀似的让她看自己一粒米都不剩的饭碗。 云妧实在是没眼看。 吃完饭,女神跟大哥修炼去了,张平就蹲墙角打电话:「爸,你来的时候多带好吃的,云妧的家人喜欢吃。她家好多孩子,几岁的都有,男孩女孩都有,别忘了给孩子准备礼物,还有……」 佳佳和唐时蹲他旁边,光明正大地偷听。 张平絮絮叨叨地说完,又捂住话筒问他俩:「你们有什么想要的吗?我让我爸给你们带。」 唐时龇着牙恶劣地笑了:「灵果晶核,天材地宝,能让我们变强的,都想要。」 张平立马对着手机说:「修炼资源多带点,别光整虚的。」 佳佳拉住他一根手指道:「趁着朱家傻子走了,女神身边没其他追求者,得赶快下手。事关儿子的婚姻大事,爸你以前不靠谱就算了,这回可得给力啊!」 张平:啊啊啊,被读心术偷听心里话了!这咋整这咋整这咋整? 佳佳把他的心理活动又念了出来。 张平:九大敏!!! 唐时:「……」 这怕不是个傻子? 张平当然不傻,小女孩拉他的手,他使劲甩开,伤着人咋办? 读心就读心呗,他又没啥坏心思,只是想把女神娶回家罢了。 艺书帮云妧换完单回路出来,就看见张平因心里话被公开处刑,整个人红得头顶冒烟,佳佳还在那儿嘚吧嘚吧地念:「老天爷啊,好羞耻,他们肯定会把我当变态,我真不是变态啊啊啊!」 「去去去,别欺负客人。」艺书敲了佳佳一记,佳佳咯咯笑着跑走了。 唐时收到一个冷眼,撇撇嘴也熘了。 张平抹了把汗,长长地舒了口气。 艺书倒了杯水给他:「孩子皮,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你厉声喝退他们就好。」 「谢谢大哥。不过没事,他们跟我玩我挺高兴的。」张平笑着挠了挠头,有几分傻憨憨气质。 艺书到沙发边坐下,闲聊道:「你爸在这次要来的人员里?」 「算是。」张平端正地坐在他对面,「我爸是基地第一强者,我跟他说,大哥威压气息比他更强,他便决定亲自来看看。其他高层也很重视这次谈判,会比我爸晚几天到。」 「你觉得,让基地不再反对给普通人激活异能的可能性,有多高?」 「东方基地大概率不会反对,他们也提过普及异能,西方和南方我不确定。北方基地看我爸,我爸会不会答应,看他心情吧。」 艺书挑眉:「你应当不是在点我?」 「啊?不是不是不是。」张平连连摆手,「末世前我爸就是军官,现在又是最强的异能者,在基地说话很有分量。不过我爸那人满脑子修炼,不爱管杂事,要不要给普通人激活异能,在他看来无所谓。」 艺书明白了,这位老张同志大概就是基地说的好斗分子。实际上他并非来谈判的,单纯是听到儿子说有人比他强,想来看看对手长了什么三头六臂。 张谦礼次日就抵达客栈了,他儿子打电话让带这带那的时候,他已不在基地。 儿子要啥他都应,纯属糊弄鬼的,他哪会给小孩选礼物啊? 不过修炼资源他确实带了不少,这类家当他一向是随身携带。 基地有异能者会做空间胶囊,张谦礼裤腰带上挂了一串,来到客栈就往盆里倒修炼资源,挨个给孩子们分发。 第61页 发完修炼资源,帮儿子讨好未来亲家这项任务算是完成了,他转头就拉着艺书要打架。 艺书不想跟他打。 世界上的聪明人不止艺书一人,他能想到总结研创修炼法,其他人自然也能。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门派,修炼法都是不同的。 虽说没有单回路、三回路修炼法那么巧妙,但云妧张平和那群年轻人,都有各自的修炼法。 而张谦礼,如果没感知错的话,他用的还是最粗糙的耗干异能、有效无效经脉一起壮大的修炼方式。 这人是个实实在在的莽夫,速度、力量、防御力、自愈能力等,齐头并进地发展,可以说没有弱点。 张谦礼的异能,据说是「五禽化」,可以局部幻化出虎鹿熊猿鸟的形态,结合五禽戏的功法,练的是肉搏。 艺书的异能有两个,一个是「无往不利的柳叶刀」,修炼到八阶后,99把柳叶刀,可以凭空出现在他方圆十米内的任何位置;另一个是「规避危机」。 这两个异能都不是跟人互殴的类型。 他们俩要是打起来,一个打不穿对方的防御,另一个打不中对方,有什么意思? 艺书的级别比张谦礼高那么一点点,一个照面就预测到两人的对战结果了,所以不想打。 张谦礼还是第一回 遇见比他高阶的异能者,不仅不信这个邪,还战意凛然。 四肢着地亮出虎爪,他笑道:「年轻人别废话,先打了再说。」 说完便纵身向艺书扑抓过去。 第30章 博士30 张谦礼攻过来时, 艺书退了。 张谦礼继续进攻,艺书一味地闪身退避,不愿正面接招。 七阶中级以上, 异能者可凌空行走。旁人便只看见他们在树梢、房顶上飞来跳去, 也说不清是被追击者在狼狈逃窜, 还是追击者被遛而不自知。 「年轻人, 你老是躲来躲去有什么趣味?」张谦礼有点不高兴。 遇见个不会好好听人说话的莽夫,艺书也烦得很:「我认输,算你赢, 好吗?」 张谦礼面色沉凝:「我好声好气邀你切磋武艺,你这么轻慢以待,是看不起我?」 「基地高层都是你这种听不得拒绝的德行?」艺书就呵呵了,「那我多少有点理解, 他们为什么能说出,禁止给普通人激活异能的话了。还真当自己是说一不二的土皇帝么,笑掉大牙。」 「你不用拿话激我, 我不像那些蝇营狗苟的废物,我对什么皇帝没兴趣。」张谦礼哈哈一笑, 换上了更轻灵迅捷的猿爪,背后也长出了宽阔的翅膀, 「这个世界就是崩坏了不讲道理了, 你不想打,想让我听你说话, 得有能力拒绝才行。对基地亦是一样, 不想遵循他们的规则, 就用武力让他们服气。眼下, 我倒想看看, 是你八阶的速度躲避得更快,还是我七阶高级的猿奔鹰飞更快。」 「莽夫着实麻烦。」艺书嘀咕一句,手缓缓从空中抽出了一把由柳叶刀组成的大刀,「我这样的斯文人,需得藉助武器战斗,张先生勿要见怪。」 「不见怪不见怪,这才对嘛,好好战上一场,然后再唠家常。」衣服崩裂飘落,张谦礼渐渐变成了猿身、虎爪、鹿角、熊首且长着鸟类翅膀的怪物,因亢奋而赤红的双目,将他的气息衬得愈发可怖。 似乎是感受到了主人的严肃,99把柳叶刀齐齐震颤,艺书握紧了刀柄,弓步起势,丝毫不敢因高对手一级而托大:「张先生请做好心里准备,我极少动武,手下或许没有分寸,若是伤你性命,还请见谅。」 张谦礼四肢着地趴俯房顶之上,喝道:「张平听令,我与亿先生切磋武艺,生死不论,不管谁输谁赢,不许寻仇结怨。回答!」 自己爸什么脾气张平再清楚不过了,他是又气又担心又无奈,纠结半晌只能硬着头皮回:「张平领命。」 「客栈的各位,我是被逼的,我要是死了,一定要替我报仇啊。」艺书扬声一笑,挽了个刀花,迅疾向张谦礼冲去。 决定打,就不要扭扭捏捏的了。到底谁赢,他多少有些好奇。 他用尽全力一刀噼过去,却被虎爪轻而易举挡下。几撮能量幻化而成的虎毛飘落,张谦礼抓紧刀身侧头一刮,狰狞的鹿角直冲艺书面门而来。 艺书再想后退,不知何时被拴住了脚踝。 张谦礼以猿尾制敌,高大的身躯前弓,虎爪再次朝艺书抓去。 虎爪锋利如钩,凶戾得骇人,艺书手中的大刀分散复又凝聚,一半形成面盾,一半斩向脚踝。虎爪被挡下,猿尾吃痛撤去,艺书趁机远遁,意欲拉开两人的距离。 张谦礼好不容易抓住了这狡猾的对手,怎容他故技重施?鹰翅一振便又追了过去。 艺书落在树梢,绕着大树辗转腾挪;张谦礼有兽性做辅,翻腾跳跃比他更加熟练,两人之间的距离迅速拉近。 艺书的异能走的是灵巧路子,距离拉不开的话,马上就要吃亏。 脚踝第四次被缠,面门、胸腹第四次受到攻击,护盾再次拦住虎爪。 张谦礼目露凶光,即便被刀刃刺穿了手掌,也仍不退缩,怒吼一声继续猛力撕毁对方的刀盾,头上的鹿角也在同一时间向前顶去。 彪悍的力量带起罡风,如荆棘般刺人,眼镜被震裂,面颊被刮破,艺书勉力阻挡。 这时,然纤薄的柳叶刀几经摧残,终于不堪重负,一把接着一把崩断、消失。 第62页 艺书微愣:我的柳叶刀,是不会损坏的吧? 数量没有这么多,但是不会损坏,应该是那样的。 很奇怪,这个时候,他竟在考虑异能凝结出的这些柳叶刀,到底是不是他的柳叶刀。 势均力敌的强者之间的战斗,一剎那的分神,就足以让自己踏入必死的结局。 恰好有一片碎裂的刀刃,飞至鹿角与艺书额头之间。刀片被鹿角一顶,得到加速,比子弹更加凶狠的,自艺书眉心射入,又从脑后射出。 咔、咔。 不管是天上战斗中的人,还是地上的观战者,都听到了那两声致命的轻响。 如此还不算完,艺书抵抗的力道骤然减弱,张谦礼的鹿角竟剎不住车似的,「喀嚓」一下贯穿了艺书的额骨。 相比对手,艺书实在是脆,一道攻击都吃不住,瞬间被串在鹿角上,双目失去了光亮。 张谦礼慢慢收敛异能,望着不堪一击的对手,不无嘲讽地说:「你不该想要假装战败,侮辱我们的切磋,忒愚蠢。」 「是……吗?」坠落的过程中,艺书倏地睁开了眼。 嗖! 柳叶刀形似银白的风火轮,飞速旋转着射向张谦礼的双膝,前赴后继的,带着不断其骨誓不罢休的气势。 这些柳叶刀不够结实,但张谦礼的躯壳再硬,膝盖关节这种脆弱的地方,怎抵得住几十把柳叶刀轮番的锯磨? 而七阶高级的自愈能力再强,要将断腿复原,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两条残肢坠落在地,鲜红的血液喷溅如雨。 云妧眨眨眼,默默收回了差点削掉张平半拉脑袋的风刃。 张平摸着自己的秃头,心有余悸:要不是躲得快,当场狗带! 磨断了张谦礼的双腿,柳叶刀也崩断得没剩几把了,艺书微微颔首:「希望张先生不会觉得我胜之不武。」 「有意思有意思。」双腿被废,张谦礼却笑着重新化形。带着大半截身躯,他振翅俯冲而下:「兵不厌诈,年轻人不错,继续继续,看招看招!」 虎爪、鹿角、羽箭,不停地轰出,打得残破不堪的刀盾叮叮噹噹,几欲彻底碎裂。 「疯子。」艺书暗骂,只得运转异能重新凝聚柳叶刀。 又躲了几个回合,他忽地面色一凛,旋身跃至张谦礼身后,崭新的大刀狠辣地朝那双翅膀挥下。 唳—— 锯齿状的刀刃划过,似有雄鹰悲鸣,羽翅被齐跟斩断,消散于空气中。 艺书反手又是两刀,斩断猿尾削掉鹿角,踏着张谦礼的嵴背轰然坠地。 刀尖悬在脑户穴之上,他问:「是不是得刺下这一刀,才能证明我没有放水,且赢得毫无疑问?」 双腿被斩身躯受创,化形被毁异能受创,虎爪熊首不受控制地消退,张谦礼吐着血笑道:「你赢你说了算嘛。」 「大、大哥,饶命。」张平捂着脑瓜子战战兢兢地乞求。 艺书看看那狗脾气的爸,又看看这萌萌哒的儿子,被他们的反差整得也是没脾气,收刀揉着眉心走了。 「啧,脑子差点给我打坏。」 「谢谢大哥大度!」张平赶忙将欠削的老子扶起来,吭哧吭哧给他塞了几把灵果,「能不能靠谱点?看看你这事办得,差点把你儿子送去当和尚。」 「都啥玩意儿又苦又辣的?」张谦礼吹鬍子瞪眼地吃着,「你大舅哥咋回事?脑袋被打穿了都活蹦乱跳的?」 「哎呀说啥大舅哥,八字还没一撇呢,低调低调。」张平红着脸难为情地捶了他一拳。 「噗……不孝子。」张谦礼又吐一口老血,念念不忘地絮叨着, 「他怎么就还能活蹦乱跳的?本能修炼,终究不如规范的修炼法吗?本能修炼输了吗?本能修炼为什么会输?生物本能才是一切行为的根源,怎么会输给偏科的傢伙?嗐,那小子天赋真高。」 四大基地把控着名山大川,每个月每一天都会派人出去搜寻天材地宝。他能在三年内到达七阶高级,自己勤奋修炼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多亏了辖区内的无数天材地宝。 客栈老闆住在这个贫瘠的小山沟里,见过的灵果灵植屈指可数,全凭自己修炼,竟比他还高一级,天赋着实绝顶。 另一边,何敏担忧不已:「博士还好吗?头痛得厉害?」 大脑受伤最难治癒,即便是博士,也不会一点后遗症都没有。 「问题不大,过段时间就好了。」艺书给自己扎着针,嘱咐道, 「何姐你们去把对战视频导出来剪辑剪辑,务必在保证视频真实性的前提下,着重把基地第一强者怎么输的,完美地展现出来。」 顶着满头金针靠在沙发上,艺书腹诽:「那大叔开挂了吧?」 全经脉齐修的莽夫修炼法,能在三年之内修到七阶高级,怕是直接撬开天灵盖往里头倒能量的。 战斗视频剪辑好后,每天在大屏幕上循环播放。 基地的人抵达客栈时,他们的第一强者,已悽惨地输了八百回了。 租客们津津乐道的是:「卧槽,老闆这又是剁腿又是砍翅膀的,真凶残。」 「我tm到现在还记得他剥皮的娴熟手法呢,心理阴影。」 「一天天看着人模狗样,实际上就是个变态,还好我机灵,从来不犯事儿。」 「他弟也变态,他家都变态!」 第63页 「他妹还好吧?可可爱爱的。」 「好个屁!暴力萝莉,打弟弟跟打西瓜似的。」 「阿西,你们说话注意点,老闆的修炼秘法仿佛是又升级了,还想不想找他买秘法了?」 先前骂骂咧咧的人立马改口:「老闆威武霸气天下第一,老闆天神下凡菩萨在世,我刚才说的都是屁话,老闆千万别往心里去,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退退退!」 刚看完第一强者被大卸八块视频的基地众人:「……」 作者有话说: 明天大概会结束这个世界^^ 第31章 博士(完) 张谦礼不是很在意自己的输赢脸面, 却对本能修炼法输给规范修炼耿耿于怀。 艺书见他天天纠结这个问题,打算为他解惑,条件是让他说服北方基地的人, 不反对给普通人激活异能。 张谦礼答应了:「你得向我证明, 本能修炼的确不如规范修炼。我先说说我的理解, 以电灯制造异能举例, 不需要知道玻璃怎么烧,二极体怎么焊,哪怕我把它造成拖鞋, 也不影响它接电就发光。异能本身,就是一种简单粗狂不讲规则的力量。 「我一直坚持本能修炼,有个至关重要的点,是它没有瓶颈。不像规范修炼法, 需要看个人对秘法的理解参悟,本能修炼,能量蓄积到位自然就会升阶。 「这进一步说明, 异能适合用本能修炼法。维持这种简单粗狂,可以维持异能力量的统一性, 也就是所谓的配套。」 艺书倒没想过统一性的问题,沉思片刻,问:「张先生认为, 异能是一种馈赠吗?」 「对异能者来说,是的。白捡的力量, 区别于普通人的进化, 自然是馈赠。」 「我觉得是骗局。」缓步往山外走着, 艺书指了指树上的山雀, 「人类与它们本质的区别, 是智慧。」 张谦礼赞同这个说法,就连探寻宇宙,人类想找的都是智慧生物,智慧是人类高于其它生物的根本。 艺书见他没有反驳,继续阐述:「人类因为智慧而与众不同,但异能,在哄骗人类放弃智慧。原理什么的无需知晓,拿起就能用,习惯了这种简单,人类上千年形成的科学文明,早晚会消失。 「人类的体能、体质,在自然界中不算强,能站在食物链顶端,是因为智慧。而异能的出现,将人类和其它生物重新放在了同一水平线上,甚至异兽、灵植修炼起来比人类更快更轻松。 「按你们的说法,异兽、灵植的本能应该是传承修炼,是一种规范的修炼秘法;人类的本能修炼法,你不觉得更像末世前的兽性本能吗?」 张谦礼皱眉,他之前想着兽性本能没什么不好,它能让人对危机更敏感,也能让人获得六边形体质。 现在和异兽灵植的传承一对比,好像就不对味了。 「所谓的力量馈赠,其实是个巨大的骗局。」艺书斩钉截铁的,「停止思考,人就会失去智慧,就会退化。」 「胡扯。」张谦礼瞪眼,「单单修炼依靠本能,并非是彻底让人停止思考,哪会退化?」 看着怪好忽悠,没想到这么难缠。 艺书辩解道:「你们所说的规范修炼法,其实就是智慧的体现,是人类为了变强,经过思考,努力研究出来的捷径。智慧的产物,自然比本能修炼更适合人类。」 「还是不对。」张谦礼摇头,「你自己也说了,规范修炼是捷径。本能修炼法是六边形修炼,强者不会因它困难就捨弃它。相反,是弱者适应不了它的难度,被淘汰,才会绞尽脑汁研究什么偏科的规范修炼法。」 「你这样说也没错。」用六边形修炼都能跑在绝大多数人前头的,是毫无疑问的天赋型强者。艺书作为动脑型偏科代表,不否认这一点。 「天赋强,可以用简单粗狂的方式修炼;那天赋弱,自然就要用智慧,来弥补弱势赶超前者。」 这便又回到了最初说的——人类与其它生物的本质区别,是智慧。 不会游泳能渡河,没有翅膀能登月,以少胜多以弱胜强,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 那么修炼天赋不够,用修炼秘法弥补,实属普通寻常。 可张谦礼仍是面带疑虑:「所以本能修炼和规范修炼,到底哪种更好?」 「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艺书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纠结这个问题,「不懂哪种适合自己,就都试试,这又不是必须二选一不能反悔的。」 「对军队来说,就是二选一的。」 张谦礼是基地最强,他的兵跟他一样,也都用本能修炼法。 六边形战士在军事作战中,远比偏科战士保命能力强,不管其他人怎么说,他们都认为这是最好的修炼方式。 眼下张谦礼担心的是,规范修炼法如果能让人不依靠天材地宝,在三年内到达七阶八阶的高度,那就要出大问题了。 阶级的压倒性差距,完全可以弥补偏科对阵全能的劣势,也就是说他手下的兵,很可能被盲目崇拜耽误了变强的速度。 因此他必须问个清楚。 艺书咋舌,怪不得张平说北方基地是他爸说了算,掌握了军权的人,说了能不算吗? 至于军队更适合哪种修炼法,艺书驻足笑道:「刚好你离开山林范围了,你用最大的力量朝我出一拳,就明白该怎么操练你的兵了。」 第64页 「你确定?」单说力量的话,熊掌是五种化形中最强的。以张谦礼七阶高级的能力,就这客栈这种小山头,他能一掌掀翻一座山。 脆皮异能者,得被轰成渣渣吧? 艺书信心满满的样子:「你试试看。」 想想他那走一步算十步的性格,张谦礼化为四米多高的黑熊,嘀咕着「你小子怕不是想坑我」,用了三成力气朝他拍出一记熊掌。 他估计,三成的力气,也够脆皮吐一场血了。 无事发生。 熊掌对上了一块无形的屏障,磅礴的力量击中屏障,呈波纹状缓缓荡开,被悄然化解。 张谦礼满面诧异,转而爆喝一声,用尽十成力气又拍一掌。 屏障上的波纹只是更明显了些,丝毫没有破裂的迹象。 「是结界?」基地中的人有结界异能,但是连张谦礼一成力气都抵挡不住,「如此强大的结界,比那只老龟的龟壳都好用,你们客栈有这样的结界强者?」 「这是一种人造结界,也可以说是阵法。」至于怎么造的,艺书暂时不会细讲, 「数以万计的六边形战士,我觉得很适合结阵作战。他们无需与其他异能者拼阶级高低,能做到万众一心的话,越个一阶二阶对战又有何难?」 张谦礼恍然:「我不擅长搞阵法研创,你想让我给基地各派势力布置任务,让他们搞研创,让他们没空管你。」 艺书推了推眼镜:「个人的实力、客栈的实力,我都展示给你看了,应当是有资格跟基地谈条件的吧?讲道理,我和我的租客都是良民,我们一没有为祸一方,二没有申请基地救济,怎么就该被制裁了?」 张谦礼忽然问:「你认为,你们归北方基地管?」 「当然,这是北方基地辖区。」 「哦。」张谦礼意味深长道,「基地有难,民众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守卫基地吧?」 「有的。」 「基地现在所用的防护罩,是八阶玄龟的龟壳,效果比你这个结界差一些,你作为基地的子民,是不是有义务将其分享给基地?」 艺书笑眯眯地反问:「基地各帮派的修炼秘法,也是要分享给军方的吗?」 张谦礼维持着熊身被禁止入山了,他反覆敲打着结界,挑眉道:「都是有偿分享。」 「那客栈也该有相同的待遇。」 既然这样的话,张谦礼又问:「打仗的时候,基地各帮派都要出人出力,客栈也一样吗?」 「客栈是我的私有财产,租客不是。」艺书道,「他们愿不愿意参军作战,你得问他们去。」 至此,对客栈的权利与义务,两人默契地达成了共识。 回到客栈内,张谦礼便通知基地众人:关于给普通人激活异能,不要多管闲事。 有野心有私慾,才会费劲组建基地爬上高位。基地高层大多是官迷,做「土皇帝」是普遍的想法。 不过军神说话了,皇帝梦就得醒醒了。 客栈在北方基地辖区内,离东方基地也比较近。 为普通人激活异能,东方基地支持,北方基地不反对,西、南基地想跨区执法也没那么大的脸。 北方基地的人只当是来巡视领土的,在客栈观察交流了几天,高薪挖走了一部分租客。 挖走租客,跟偷走修炼秘法没有区别。 张谦礼颇为意外:「你是真不在乎他们偷学?」 「付费就能学的东西,对他们来说也不算贵,不晓得为什么要偷。」愿意教授给租客的,肯定不是需要保密的修炼法,艺书吐槽,「你的人忒小家子气,啧。」 「的确小家子气。」张谦礼比他还毒舌,「习惯了蝇营狗苟的人,消受不了这种磊落。」 不光修炼秘法,激活异能的秘法也是,只要稍微花点晶核打听,都能明白是怎么操作的。 但是打探来的秘法听着太通俗易懂了,有人觉得是假的,非要再拐几个弯,才敢相信那么精妙的秘法会那么易懂。 客栈的结界,原理也很简单。 把山林想像成一颗巨大的人头骨,按照五行异能五个主穴的三维坐标,在地下埋入成车的晶核壳,就可以形成巨大的防护阵。 同样的位置,把晶核壳换成晶核,就会变成反击阵,受到多大的攻击就反弹多大的攻击。 进一步换成五行异能者,阵法会变成可自由控制的攻击阵。 买阵法的款项已到帐,艺书边做註解,边遗憾地感嘆:「我还以为你们能把客栈的异能者都挖走,没成想抠抠搜搜的,才挖走三分之二。」 「你嫌客栈异能者多?」张谦礼拿起阵法图解在脑中模拟着。 「倒不是嫌多,就剩一个租客,自由者客栈也会继续开下去。」当初艺书弱,急需强者和他一起守卫客栈,现在无所谓喽, 「只是这地方贫瘠且安逸,能去其它名山大川逛逛,历经危险,开阔心境增长见识,对大多数租客来说,修炼瓶颈会少一些。」 张谦礼就好奇:「你为啥不需要开阔心境增长见识?」 听说这他几乎没出过客栈,论见识,没人比他更少了。 艺书嫌弃地瞥他一眼:「我是秘法的创造者,对每一套秘法的了解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怎么会有瓶颈?」 张谦礼暗道:整天说我开挂,这人都没有自知之明的,你更像开挂好吗? 第65页 艺书的升级速度的确像开了挂一样,七阶特别是七阶中级往上,每升一级,都要耗费大量的天材地宝和以年做单位的时间。而他跨入八阶后,短短三个月,便升到了八阶中级。 托变态教授的福,云妧的生日也在六月一号。 升中级恰好赶上生日,云妧便想举办一个生日宴,庆祝艺书升级,也庆祝他们兄妹三人团聚。 租客也全票贊成,博士对大家恩重如山,他们一直也没什么能回报他的,都想藉此机会给他办个难忘的生日会。 艺书对过生日没啥兴趣,却也不会扫大家的兴,反正准备工作不用他做,想办就办吧。 六月初,山里还是凉爽的,客栈租客和附近的村民,都很乐意来热闹一番。 于是这天入夜,从山脚到客栈,八条山路呈辐射状铺展开来,各式各样的小摊鳞次栉比,色彩斑斓的灯笼次第点亮,叫卖声笑闹声抑扬顿挫。 山中灯火通明,放眼望去,每一个小吃摊,每一个花灯上,都写着生日祝福。 说好的生日宴,愣是给整成了庙会。 更浮夸的是,他们还起闹让寿星上台讲两句。 被大孩子小孩子一起推上台,艺书木愣愣地站了半晌,对着无数双期待的眼睛,无可奈何道:「此前从未过过生日,很高兴你们为我办这样的生日宴,谢谢。」 想起基地的人挑拨,说他视租客和村民为累赘,说他早就对这些人不耐烦了,艺书便又补了一句: 「我很少跟你们一起玩笑打闹,不是不喜欢,也没有厌烦,事实上,我很喜欢你们不打扰的热闹。虽然不太想参与,但我旁观时会觉得轻松愉快。划重点,仅限于旁观。」 「偶尔也参与一下嘛,博士光看着,那我们不成耍猴的了?」 吴奇一吆喝,人群顿时爆发出一阵大笑。 「等做足心理准备了吧,我要面子,不想当猴。」艺书接了句玩笑话,拿出一碗空间胶囊道, 「总之谢谢大家对我的祝福,同样的祝福也送给大家。这些空间胶囊就图个乐呵,随缘接吧。」 伴随着一阵欢呼,几百空间胶囊被撒向山林各处。 「哈哈哈,我拿到了,祝老闆福乐安康!」 「我也有,祝老闆天天开心!」 「我在鸟窝里捡了一枚,胶囊里还有灵果,祝老闆幸福快乐发大财!」 …… 生日宴后,云妧带着唐时回北方基地去了。 客栈的存在,让基地高层都警醒起来,他们担心还有类似的情况,便在辖区内进行了地毯式搜索。 在另一个小山沟里,他们发现了另一个「客栈」,也发现了另一个客栈「老闆」。 这是一座缩小版的研究所,里面唯一的人类,就是年幼版的客栈老闆。 搜索小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便想秘密把小老闆带回基地。 然在入城的瞬间,六只被伺候得乐不思蜀的异兽,不约而同地跳出别墅,冲到了城门口。 「请问神兽大人,有什么事情吗?」被六只八阶团团围住,搜索小队长直冒冷汗。 活物是不能放进空间里的,白虎跳到黑箱子上,质问:「人类,你们做了什么?」 「嘶——人类惯会花言巧语,不要与他们废话。」蛇尾一甩,洞穿了一个人了胸膛,「把装血瓶的空间胶囊交出来,否则,杀了你!」 老闆的年龄、姓名是秘密,擅长巫咒之术的异能者都奈何不了他。 假如被收集了血液,就不好说了。 「噗!神兽…大人息怒…」 猴子在这奄奄一息的人类身上扒了扒,找出两枚胶囊,又嗅了嗅,没有发觉更多老闆的血气。 蟒蛇吐吐蛇信子,立时转头道:「跑了一个,嘶,酒店。」 「唳——」巨大的鹰翅遮天蔽日,老鹰急速掠过基地上空,从酒店墙壁上抓下一人,利爪抠进他的咽喉,怒道,「交出老闆的血液。」 变故发生得太快,直到这时,周围的人才反应过来,纷纷拿出武器指向它们: 「我通知长官了,快放开小队长,否则一律视为反叛基地!」 野猪夫妇一声不吭,一前一后拱卫着笼子,露出獠牙炸起长刺,随时准备射箭开战。 「老闆?是说自由者客栈老闆吗?」从客栈来的异能者认识白虎它们,下意识地一起拱卫着笼子,并将武器对准了基地的异能者, 「几位前辈回答一下,是客栈老闆吗?他们伤了客栈老闆?」 「是的,噗噜。」金鱼蓄力半天才吐出了大泡泡,泡泡将笼子一包,咕嘟一下又被它吞了回去,「白虎,准备突围。」 「吼——」白虎凶性毕露,「不想死就让开!」 神兽集体反叛,基地高层哪还坐得住,迅速赶到了现场: 「误会,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金鱼神兽先将小队长的笼子还回来,大家坐下好好聊聊,咱们从长计议。」 「滚开吱吱!」猴子龇牙,「抢就抢打就打,暗中带这么多高手过来,还装啥吱?」 它们可不是基地的傻白甜玄龟,跟形形ss的人类打了三年交道,连砍价都学会了,还能看不穿基地这些道貌岸然的人类的小把戏? 明显是有人跟他们说了笼子里有什么,他们就是想抢走受伤的老闆,对他用刑! 第66页 要不然就是想用老闆的血液,对付老闆! 没想到这几只畜生被驯养得还挺忠心,高层领头之人眼神阴翳,转而问那几个客栈租客:「你们也要背叛基地?」 租客回怼:「卧槽,这话都问得出口,智障吗?」 「哪来的背叛,跟谁俩呢?」 「客栈老闆对我们有传道之恩,那是妥妥的师父,我们不帮师父帮你?」 客栈的修炼秘法,几个晶核就能买到,跟无偿传授有什么区别? 基地各派的修炼秘法,哪家是给晶核就卖的? 众所周知,学了同样的秘法,就是同一师门的人。 现在师父被俘,救师父是最要紧的,管你基地不基地呢? 几只异兽亦是同样的心理,别看它们总骂老闆是狡猾的金丝眼镜,那也是它们打从心底里承认的师父。 别说区区一个北方基地,与全世界为敌它们也不惧。 天地君亲师,对所有修士来说,「师」是排在第一位的。 异兽很强,可只有六只,租客的战力勉强够用。 基地人多势众,还有热武器,但在自家地盘上打起来,必然束手束脚。 两方算势均力敌,大战一触即发。 「我不过是闭关几日,你们又闹什么?让你们规划学校,都规划完了?」张谦礼声音如雷,霎时间震慑了基地众人,也震散了他们阴暗的心思。 把老爸搬出来了,张平立马给女神去电话,邀功并分享消息。 云妧和唐时抵达安全基地时,六只异兽已经知道笼子里的不是老闆了。 它们依旧把笼子围在中间,拒绝所有人的靠近,连张谦礼和玄龟都不允许。 「咕咕就你俩?老闆呢?」在异兽心中,这所谓的弟弟妹妹也不可信。 云妧盯着笼子里看图画书的光头小男孩,眼底涌动着无法言说的悲恸愧疚。 他和大哥长得一模一样,连脑后那些伤疤的位置,都分毫不差。 她在路上听说了,这个小孩,很可能是大哥的克隆体。 而伤疤,是人t实验留下的,不是她和唐时以为的,有脑部疾病需要动手术。 他们一直以为,大哥被那个人偏爱,是因为母亲早亡,且患有脑部疾病。 他们抱着体贴的、原谅的心态面对大哥,他们「体贴」地让自己不再嫉妒,「原谅」了那些年他们渴望而没有得到的偏爱。 可事实上,那根本不是偏爱! 那是一次又一次的,叫人闻之便汗毛倒竖的折磨! 无麻开颅人t实验,才十来岁小孩,还是亲生儿子,丧心病狂匪夷所思都不足以形容那人的畜生行为。 经历过那样可怕的童年,大哥面对他们可笑的体贴、谅解时,是怎么能够忍住,不打烂他们自以为是的脸的? 唐时似哭似笑:「姐,为什么,我们会是那种畜生的孩子?」 云妧不知道,她只觉得,自己身上属于那个人的一半基因,都骯脏罪恶臭不可闻。 * 得知自己有个十岁的克隆体,艺书意外又不是特别意外。 亿教授那个人,做出什么事都不奇怪。 「十岁啊。」艺书嘆息。 也就是说,在他二十岁掌控了研究所,结束了实验体命运的同时,这个孩子便作为新的实验体,被创造了出来。 亲自到安全基地把二号接回客栈,艺书给他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华书。」 不知道为什么,决定取名时,这两个字突然就跳了出来。 荣华成书,是个不错的祝愿,就送给他吧。 华书是个特殊的孩子,除了吃喝拉撒睡,脑中什么都没有,甚至没有基本的三观,有人特意将他养成了这种模样。 艺书便从零开始教他,教他识字、教他礼仪、教他做人的道理,也教他以膻中穴为核心修炼。 要养好一个孩子,终日守着大山就不行了,艺书带着华书四处游历,看山看海看风起云涌世故人情。 华书二十岁的时候,艺书迈入了九阶高级。 「哥,张大爷又让我帮他向你讨字画,说要挂到北方大学的教室里,给学生瞻仰,鞭策学生。」 什么给学生瞻仰,十年如一日的烂藉口,华书铺开宣纸执笔研墨,「跟以前一样,我画两张给他?」 在外游历这十年,艺书练了国画和书法,如今也算享誉世界了。华书跟着他学习,成果还不错。 「这次我来。」艺书接过毛笔,含笑道,「那帮人见天不干正事,就知道赏画喝茶,给他们一人准备一副吧。」 华书忽然便意识到,他要走了。 他常说:「等我把该教的都教给你,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一个月后,华书带着一胶囊的字画回到客栈,通知众人说:「哥闭关破十去了,要闭关很久,闭关完了就飞升,礼物算是提前跟你们告别。」 这些字画,每幅都内藏气势,用于参悟修炼最合适不过。 「自由者客栈」的门匾也重写了一块,挂上去的当天,租客都盘膝坐在大门前,仰望着门匾久久不动不言。 a东大厅,华书穿着衬衫带着金丝边眼镜,自言自语:「跟哥说的一样,修炼起来他们就不会追问了。」 * 叮—— 1任务已完成,奖励8k积分。 第67页 2任务已完成,奖励2k积分。 3附加题未完成。 小结:宿主3号任务合格。 另,恭喜宿主获得委託人的感谢99999积分。 恭喜宿主达成名垂青史的术士、戏曲演员、革命先烈、文物守护者成就,奖励10wx4积分。 由于宿主的行为大大干扰了小世界发展…… 前边的都在意料之中,听到这,艺书才有了些期待感。 系统继续播报:「且未对小世界造成负面影响,奖励20w积分。轮回司慷慨,另送一个积分,目前宿主积分总额71w。」 艺书无视了她抖机灵的行为。 历史具有唯一性,所谓开启重写改变过去,他一开始就抱有疑问。 外来者对小世界的干扰,绝对不只弥补委託人的遗憾那么简单。 参考3号小世界,假设在原本的世界线上,路人甲是人人称颂的民族英雄。可到了重写世界,路人甲还没来得及发挥抗r精神,就被流弹炸死了。 从英雄到寂寂无名的落差,委託人需不需要弥补人家? 「干扰世界发展」关系着无数人的命运,即便委託人用十世功德相抵,也不足以改变世界历史。 既然十是劫,那么渡劫成功后,委託人作为十世善人,很可能成神了。 成神的下一步是创世,艺书大胆假设,重写世界就是委託人创造的新世界。 在原世界,时光不会停留,更不可能倒退,那些遗憾也无法更改。委託人顶多能花些功德,期许亲友来生顺遂。 而重写世界没有过去、未来未知,委託人便可以给自己织梦,梦想亲友能有个美满结局。 也因此艺书做任务时,没有太多的限制,可以随意发挥。 想到这,他问:「我没有遗憾,也要复制原世界某个节点?」 「先成神再说。」 艺书有数了:「开启4号。」 「4号任务小世界正在开启……4号任务小世界开启成功。请宿主查看任务面板。」 1系统任务:宿主离开小世界五十年后,当前小世界至少还有三人缅怀宿主(完成奖励8k积分,失败扣除8k积分) 2委託人的请求:帮忙打丧尸(完成奖励2k积分,失败扣除2k积分) 3系统附加题:谈一场真诚的恋爱(选择性任务,完成奖励10w积分) 註:12任务全部完成,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另,此世界委託人发布了悬赏任务,是否选择查看? 「查看。」 悬赏任务是:在受託人失去自身记忆,且被灌输了亿曙的记忆后,完成此界任务,可获得三倍积分。 艺书觉得三倍不够爽,想谈到五倍,结果被狗系统一脚踹进小世界,愤怒地竖着中指落地…… * 脱离末世回到意识空间,记忆便也回来了。 按照原本的时间线,跟王队长走的那些研究员,都选择了留下。 原因是亿博士在那一天开始了人t实验,帮一个研究员在脑户穴植入晶核,觉醒了异能。 异能的吸引力,比安全基地可强太多了,所有研究员都不捨得走了。 他们不走,王队长得不到物资,哪能甘心?便想硬闯研究所,被云妧和研究所的攻击系统合力击杀。 处理了王队长的异能小队,云妧独自离开。 红雨期间,唐时和苍狼雄鹰一起进入大山,想抢夺研究所,被反杀。 云妧在外面遇到野人模样的二号,受到二号攻击,反杀二号。 八年后,云妧实现了承诺,带着朋友回到研究所,建立了小型安全基地,取名「云天。」 这时候,亿博士已经做了无数次或成功或失败的晶核植入实验,同时还在夜以继日地研究丧尸疫苗。 让别人给自己做植入晶核的手术,亿博士是不敢的。 他和亿教授一样,怂恿别人为科学牺牲,自己却做不到所谓的牺牲。 他不愿承认这个事实,更加努力地研究疫苗。只要有了疫苗,丧尸对他来说就不是威胁了,他的不牺牲就不是失败了。 末世第十年,云天基地外出现了九阶丧尸皇,基地人人自危,而后发生了普通人集体自杀事件。 而亿博士呕心沥血研究了十年,并没有得到丧尸疫苗,得到的是作用完全相反的丧尸进化药。 他本就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没多久又发现,丧尸对异能者来说,早就不是威胁了。 他们只是不想扫清丧尸,他们希望普通人永远依附于异能者生存。就连普通人进化成异能者,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只不过异能者不愿意那么做。 十年的研究就是个笑话,面对丧尸的胆战心惊也是笑话,亿博士彻底崩溃,认为世界没救了,认为所有人都该死,各大基地的异能者尤其该死,于是他决定用「疫苗」灭世。 「疫苗」很有欺骗性,接种即可保证不再感染丧尸病毒。 云妧拿到「疫苗」配方后,一边和四大基地交涉,一边大批量生产。 后来,「疫苗」得以免费给普通民众接种,亿博士成了人人称颂的救世主。 三个月后,第一批接种丧尸疫苗的人,一半暴毙,另一半丧尸化。更可怕的是,后者进阶神速。 很快,九阶丧尸皇遍地。 丧尸疫苗现世一年,人类灭绝殆尽。 第68页 之后在轮回池受罚,亿曙不服,怨气滔天,影响了轮回池新生的灵魂。 再后来,云妧复制末世,并发布了悬赏任务。 轮回司、云妧、亿曙都想知道,受託人处于相同的境地,能否做出不同的选择。 「这不就很尴尬?」回顾了一下自己的经历,艺书问系统,「我跟亿曙的经历,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不相干。」 失忆是失了,么得相同境地。 系统也很无语的样子:「按理说,你被灌输了亿曙的记忆,落地时应该是最容易受他影响、最有可能按照他的思维模式做事的。你一开始就跟他做出了完全不同的选择,后边的走向,恐怕八百匹马都拉不回来。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给你分裂个第二人格,让第二人格影响你。」 结果没什么卵用,一根毛线也没影响到。 轮回司和委託人都佛了,不打算管了,亿曙还是不甘心,非要强行干预。 系统公布了一个好消息:「后来小呆偶尔冒泡,都是亿曙在干预,干预一次多付一倍积分。最后亿曙付四倍,轮回司、委託人各一倍,宿主可按六倍积分结算,是否开始结算?」 六倍?! 艺书苍蝇搓手:「结算结算。」 叮叮咚咚的一连串悦耳的提示音。 四号任务合格,一万积分。 委託人的点赞6666积分。 达成名垂青史的异能者、书法家、画家成就,奖励10x3-1w积分(注)。 这次也大大干扰了小世界发展,奖励20w积分。 总积分乘以6,轮回司又给凑了个整,4号小世界一共得到了304w积分。 加上之前的结余,总共有374w积分。 忽然体会到了「yh卡余额不过是数字」的快乐,艺书佯装淡定,大手一挥道:「开启5号任务世界。」 5号世界是个真假少爷的故事,假少爷是委託人,任务要求是:让林老师不要自认是个失败的父亲。 林老师是假少爷的生父,要穿的是真少爷。 即将进入小世界了,艺书状似不经意地问:「任务失败的话,以我的余额,是不是可以花积分免除惩罚?」 系统:「……是的。希望宿主尽量不要失败。」 「诶嘿。」得到满意的答案,艺书嘚嘚瑟瑟上场了。 * 十六年前,林宜数和高志出生在同一家乡镇医院里。当时林妈妈难产去世,高妈妈这边没有家属,情况比较混乱,两个孩子不知怎么就抱错了。 现在俩少年刚升入高三。 林家在x县,林爸是高中数学老师。林宜数学习成绩优异,是县高中重点培养的好苗子,大幅的免冠照就张贴在高三教室的走廊里。 高家生意做得不错,高董打算回馈家乡,投资旅游业,并给母校捐些桌椅电脑。正好高志也升高三了,这也算给高志祈福,祝愿他学业有成。 大老闆来捐款,校领导便邀请高董在里逛逛。林宜数和高太长得很像,高董一看到他的照片便惊觉不对——连眼角下的泪痣都一样,只说人有相似,就太勉强了。 高董还当自己绿了,暗中做了亲子鑑定,才发现当年抱错了儿子。 高家马不停蹄地来认亲,要接走亲儿子,还希望继续抚养高志。 林宜数不想走,可林爸同意了,还劝他跟亲生父母好好相处。 他只得来到高家,进入私立学校上学,和高志同班。 高董高太没有偏爱高志,保姆没有看不起乡下回来的少爷,学校也没发生霸凌之类的事情,高志面对他会尴尬也还算照顾。 一切好似都没问题,可林宜数就是觉得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 高董急于向生意伙伴公布亲儿子的存在,各种饭局、晚会都带着他。 林宜数根本不懂那些记不住姓氏的叔叔伯伯说的是什么,像个提线木偶,挂着僵硬的笑容被拎来拎去。 与他相反,同样年纪的高志可以游刃有余且熟稔地跟长辈打招呼,甚至可以在长辈的对话中发表一点个人见解。 高董希望高志多带带林宜数,让他快速学会做个场面人。事实是,这样反而把他衬得格外愚蠢。 场面人当然不会直接笑他蠢,他们会背后议论说,高家这亲生儿子不如养子机灵,忒木讷,高氏早晚要败在他手上。 明明他才十六岁,明明他没说过要继承公司,他们就这样武断地判决了他的人生。 林宜数愤怒嫉妒,但又不是那种可以跟长辈吵架的性子,只能憋屈地忍着,拒绝再参加任何晚会。 然后他便听到高董和高太说:「姓林的根本不会教儿子,宜数被他养得这么叛逆阴郁,实在是没有教养!而且他跟姓林的一样,就是个书呆子,光会死读书,成绩单漂亮有什么用?他怎么就不能像高志一样开朗大方些?」 自己引以为豪的学习能力,被贬得一文不值,拿出来便能让林爸笑眯了眼的成绩单,在他们口中不如废纸,他们还说他没有教养…… 林宜数气疯了,和高董高太大吵一架,愈发做实了「叛逆」的名头,还被停了零花钱。 停就停,他才不稀罕什么零花钱。 即便与全家人冷战,他还是会乖乖上学。他没料到的是,他期待的校园生活,对他来说会成为另一种折磨。 同学谈论的话题,是艺术留学豪车理财,林宜数又陷入了插不上话的境地。 第69页 他想没关系,他是来学习的,又不是来聊天的,他好好学习就行了。 然而这里的外语课是全英教学,同学回答问题、跟老师开玩笑,用的都是流利的英语。 他这种只擅长书写做题的,上课像在听天书,同学哄堂大笑或者若有所思的时候,他始终是满脸茫然。 外语老师看出了他的茫然,便跟高志说,让高志多教教他,再不然让家里给他请个家教。 这对林宜数来说,是极致的羞辱。 英语跟不上,心理压力大,其他学科的成绩难免就会受到影响。 第一次月考,他考进了学校前一百,不算差。但他是常年霸占第一名的尖子生,怎么能接受这个成绩? 不止名次,分数也比以前低了一百多,林宜数感觉天都要塌了,惊慌失措地给林爸打电话。 林爸不太想跟他多聊,匆匆挂断了电话。 林宜数很惊恐,他不明白他叫了十几年爸的人,为什么会把他送人了,为什么连跟他说话都这样不耐烦。 因为他比高志差吗? 因为他不如高志阳光开朗吗? 因为他连最自信的学习成绩,都输给高志了吗? 林宜数不甘心,他想回x县,问个清楚问个明白。 他知道,高董高太不会好好听他说话,更不会同意他回去。 但是高志可以,高志去说的话,他们就会同意了。 带着嫉妒、怨愤和算计人的紧张,他第一次主动跟高志说话,便是恶言相向: 「你怎么这么狼心狗肺?回来两个三个月,你就没想过去看看你亲爸吗?高家愿意继续养着你,你可高兴了吧?因为你亲爸是个穷教师,你就看不起他对吧?那他也是你亲爸! 「你还赖在高家做什么?白白享受了十几年的富少生活不够,你想继承高氏?想得美!你就应该回x县过穷日子去,你不配待在高家,你现在就滚!滚啊!」 被这样指着鼻子骂,高志脸上的笑容啪嗒一下就掉下来了,看上去一点也不开朗。 他也是十六岁,被人这样说了,哪能不生气? 少年的脸面多重要啊,现在被人揭下来恶意践踏,他都气毁了! 最终,高志忍下了,他没有用同样伤人的话反驳林宜数,只申辩:「我不想也不会继承高氏,我很清楚,那是你的东西,你不用这样提醒我。」 林宜数以为自己的计谋失败了,以为要重新想办法才能回x县。 然而令人惊喜又失落的,那周周末,高董说要去x县办事,顺便带他们兄弟俩去看看林爸。 什么有事要办,不过是高志会撒娇,你就愿意带他去。 林宜数这样想着,仍然很期待回家。都三个月了,他从来没有离家这么久过。 无比讽刺的是,林爸好似并不想他,甚至不太愿意跟他说话的样子。 林宜数无所适从。 高董出去办事了,留了一辆车和一个司机在林家。林爸中午喝了一点点酒,在午睡,司机在沙发上休息。林家房间没那么多,高志要午睡,就得跟林宜数一起。 林宜数并排和高志躺了一会儿,实在睡不着,便穿上鞋出去了。 街坊邻居家的小娃对高董的豪车很好奇,围着它摸摸看看,留下了好多泥手印。 林宜数给小娃分了些零食,让他们去别处玩,然后擦掉手印坐进了车子里。 高董的车很高级,贴了单向透视膜,外面的人看不到车里的人。 此刻,林宜数正需要这样一个密闭的空间,他脑中一团乱麻,真的忍不住了,他想哭。 他后悔回来了,这个地方已经不属于他、不是他的家了。 街坊邻居会称他富二代、小少爷,六七岁的小娃接他的零食都拘谨地说谢谢,最让他难受的是,爸对他生疏客气起来了。 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在高家受挫,是想回来寻找安慰的,可残酷的现实一下子击溃了他。 林宜数把脸埋在方向盘上,哭到睡着。 再醒来,他抬头便看到前方院墙边,高志和林爸晒着太阳说说笑笑,气氛非常融洽。 我没家了。 我算什么呢?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要抢走我的位置? 如果没有高家,如果没有高志,就好了。 满腔的嫉妒、怨恨、恐惧,瞬间淹没了林宜数的理智,他死死盯着那个更会逗林爸开心的少年,启动了车子。 「爸?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高志以为车里坐的是高董,笑着往车子这边走,「还要出去吗?」 看到高志,接收完相关记忆,艺书双目赤红地注视着那个没察觉到危险的少年,狠狠踩下了油门。 他不该存在,没有他,我不会这么悲惨。 让他消失,一切就能恢复原样。 杀了他! 作者有话说: 没有想到这一章这么晚,对不起大家qaq * 註:书法家称号前边的世界达成过低级的,领取了一万积分的奖励,所以这次扣除了一万。 开启每个世界,都会扣除一万积分。 * 第32章 抱错的儿子1 「躲开!」 「吱——砰!」 看到轿车加速, 林爸惊骇欲绝地冲上前保护高志,动作迅捷得不似四十来岁的中年人。 第70页 也许是被他的动作震到,车里的人猛踩剎车猛打方向盘, 轿车依着惯性撞上林家大门, 车头都凹进去大半。 「老天爷啊, 快来救人, 打救护车!」 「人撞坏没?高董没事……小数?哎呦老林快来,这咋是小数啊?」 邻居七手八脚地救人,意外发现车里的人不是高董。 父子俩摔了一跤, 林爸心惊肉跳,正安抚吓得脸色发白的高志。 听到「小数」,他连滚带爬地冲上前接过艺书,抱到离轿车较远的地方放平, 小心翼翼地唤:「小数?能听见爸的声音不?哪不得劲儿?别怕,小数别怕啊,救护车马上来了, 没事的,别怕。」 高志靠坐在院墙下, 手脚因过于惊恐还止不住地发麻发软。他白着脸沉默地望着这边,不知在想什么。 安全气囊成功弹出来了,艺书没受什么伤, 就是卡在安全气囊和驾驶座之间,被冲击得头晕目眩。 手一直被林爸握着, 感觉到他在颤抖, 艺书轻轻回握了一下:「爸, 别担心, 我没事, 休息会儿就好。」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躺着别动,等救护车来。」林爸稍微放心了些,仍紧紧地握着他的手,寸步不离地守着。 看见艺书醒了,邻居们气恼地教训起来:「你说你这娃,胆子咋恁大呢?不会开车还瞎搞,这不要命吗?」 「可不是嘛,吓死人了都,以后可不敢再这么整。」 「幸好人没事啊,就是车报废了。」 「人没事就好,高董有钱,一辆车不值啥。」 话题逐渐跑偏,艺书侧头看向只有司机陪伴的高志,捏捏林爸的手提醒道:「爸,把高志喊过来。」 林爸复又想起还有个亲儿子,见养子不像有事,便暂时将他託付给邻居,疾步过去拉起高志,仔细检查了他膝盖关节之类的地方,连声问:「腿疼不?胳膊嘞?脚腕尾椎骨都没事吧?」 高志摇了摇头,勉强扯出一丝笑容:「不疼,没事。」 「对不起啊,我替小数向你道歉,等他好了我揍他,对不起。」 除了这些,林爸不知还能说什么,如果这是旁的人,他跪下求人家原谅都行。可这是他亲儿子,当众过分卑微的态度,反而会让所有人都难堪。 高志低垂着头,也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身份关系全都乱套了,不适应的,不止林宜数一个。 高董回来的比救护车快,看到自家另一辆车,高志下意识地想去寻求安慰。 而高董好像没看到他,下了车径直走向艺书那边,直接就是一顿喝骂:「你怎么这么歹毒?跟谁学的这种歹毒行为?生活不如意你就想杀人?你这是要当杀人犯?」 不光骂,他还要动手,好在邻居们及时制止了他。 「高董消消气,小数不得劲儿呢,不能动他。」 「这娃傻大胆,都是意外,倒也不用骂歹毒杀人犯,忒难听了。」 「你要实在气不过,等娃好了再收拾他,这时候不能动手,甭给娃打坏了。」 到底是看着长大的孩子,邻居心里都是向着林宜数的。 林爸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跳起狠踹了高董一脚,怒不可遏地吼:「你动我儿子试试!你们怎么教孩子的?我就不该听你们的,让你们带孩子走,这才多久,你们把孩子逼成啥样了?你也配当爸?你配应孩子一声爸吗?」 有秘书和邻居扶着,高董没有狼狈摔倒,就是昂贵的西装上印了明晃晃的大脚印子。 「你敢踹我?你竟敢踹我?我要告你,我要告得你倾家荡产!」高董恼羞成怒,挣扎着想要还击,被邻居合力拉住了,「放开我,放开我,我要弄死这个泥腿子!」 「我怕你?来啊,你来告啊!」林爸也被拉住,气得脸红脖子粗的,「你不告我我也想告你,我告你虐待我儿子,告你想害我儿子命!」 「我虐待他什么了?我好吃好喝养着他,他从小就过的少爷生活,我怎么虐待他了?」 「俩孩子都是我儿子,你就不配有儿子,你不配为人父!」林爸声嘶力竭,「你肯定对小数不好,要不然他不会冲动之下差点做错事,都是你们逼的!」 「你,你放屁!我给他买车给他转学…」 「你才放屁!少显摆你那几个臭钱…」 救护车来的时候,这俩当爸的还在激情对骂。 艺书被抬上救护车,林爸立马拉着高志跟了上去,还指着高董放狠话:「等我回来再告你!」 救护车不让继续上人,关上门嘀呜嘀呜地走了。 高董都没来得及回怼,在下方气得跳脚,坐上车就让秘书追。 正主都走了,邻居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摇头感慨:「还当只有咱们会骂架打架嘞,这大老闆和老师也都一样嘛。」 「嗐,娃气人,搁谁都得急眼。」 * 救护车上,医生给艺书做了检查,初步判定是脑震荡,没有性命危险。 林爸彻底放下心来,表情慢慢变得尴尬。 活了小半辈子,他几乎从不与人争执,打架骂街就更没有了。这头一回就当着俩儿子的面,还是跟俩儿子另一个爸,没法不尴尬。 家事忒复杂,他眼下是又尴尬又愁得慌,生怕俩孩子恨上对方。 一路尴尬着来到医院,艺书继续做检查去,林爸得先去窗口付费。 第71页 他出来的急,没带钱包,便打算打电话向同事借。 高志在旁边看得难受,抠着兜里的钱包说:「林……老师,我有钱。」 「啊,哦。」林爸恍惚了一下,「小志你,愿意?」 高志抿了抿唇,道:「高爸爸给的,给他花是应该的。」 自打知道亲儿子占了人家的少爷身份,享了人家十几年的福,林爸就总觉得自家欠了高家,是以说不出「给你了就是你的」这样的话,也不能说「回头还你」,怕娃觉得生分,只得斟酌字句委婉道:「别想那么多,回家了我给你多取些,你尽管拿着花。」 用高志的卡交完费,林爸拉着他匆忙往病房走。医院人多还乱,不拉着,他怕被挤散了,娃一个人慌。 长年拿笔的手,没做过保养,指腹上都是老茧,粗粝硌人而又有种陌生的温暖。 被牢牢抓住手腕,高志亦步亦趋地跟在这个比自己矮了半头的中年男人身后,忽然有些理解林宜数的恨。 高家和林家,是完全不同的家庭氛围,林老师养大的孩子,带着林老师的印记,是容易被感情左右理智的。 其实高志记性很好,只走一遍,他也记得病房在哪个方向。他不会走丢,更不会慌,他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在大人之间游刃有余地穿梭。 可他此刻,有些贪恋这种从未体会过的,不需要独立自主的关怀。 父子俩回到病房的时候,艺书独自躺在病床上发呆。 林爸就皱眉,姓高的开车跟在后头,一路都没跟丢,到现在还没进来,总不至于是找不到病房? 「你俩别吵架,安生待着,我出去接老高。」 「不用了。」艺书和高志异口同声道,他们都清楚,高董不会到「脏乱差」的乡镇医院来。 高志顿了顿,解释说:「爸他应该是接到了生意伙伴的电话,处理生意上的事情去了。」 什么生意比儿子受伤重要? 林爸心下不满,碍于俩儿子的面子,又不好多说什么。 不一会儿医生进来,说病人情况不严重,观察两个小时就可以回家,然后开药,叮嘱过注意事项,便走了。 同病房的人出去遛弯儿了,病房里只剩父子三人,尴尬又蔓延开来。 艺书没太受气氛影响,望着窗外道:「我不打算回高家了。」 高志蓦地抬头,直勾勾地盯着他。 林爸心里高兴又酸涩,尽量软和下语气询问:「为啥呀?不习惯?那是你亲爸亲妈,可能对你严厉了些,但总归是为你好。你好好和他们相处,慢慢就熟悉了,不要犟。」 「生恩不及养恩大,法律上,我们是事实收养的关系,我对你有赡养义务,对他们没有。」艺书望着窗外笑了笑,「我十六了,很多事都可以自己做主,我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异常冷静,甚至搬出了法律,好似早有准备。 林爸瞠目结舌,半晌才道:「发生啥事了到底?咋就到这地步了?他们真对你不好?」 「不算不好,更算不上虐待。」艺书回过头来看向高志,「只不过爸你说对了,他们家不会养孩子。你问高志,看他想回去吗?」 高志心中一跳,指甲无意识地掐着钱包外皮,诚挚道:「爸妈都是很好的人,虽然教孩子的方式跟林老师不一样,但都是出于好心。讲真的,林老师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如果可以选择,我自然更愿意待在熟悉的地方,跟熟悉的人在一起,毕竟之前十六年,我都是在高家长大的。」 艺书一哂:「这里的人对你来说是很陌生,可高家的人,你确定你还熟悉?」 胸口仿佛堵了巨石,又沉又闷,高志的笑容勉强起来:那你还想要我怎样?你不要的,我也不配捡,是吗? 这话怨气太重,少年过强的自尊心,不允许他问出口。 而且,他心底更偏向高家,不管那个家有多少缺点,那都是他曾赖以生存的地方。 然以他的身份,过于笃定地要回去,又容易被当成嫌贫爱富。因此除了听从大人的决定,他还能怎么办呢? 林爸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隐约察觉到高家的确发生了许多不愉快。他不打算再逼问这两个孩子,准备回去跟高董好好说道说道。 「你们先坐着,我去打盆热水,都洗把脸。」 作者有话说: 第33章 儿子2 林爸打水去了, 高志独自面对差点撞死自己的人,难掩激愤:「你就是想杀了我,我知道!」 艺书没有正面回应, 而是招手:「过来看。」 高志方向感很好, 知道那个位置是医院停车场, 猜得出他在看什么, 没有动:「既然你这么讨厌我,那我们就不要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你确定不回高家的话,我回, 希望你不要后悔。」 高董的另一辆豪车,停在一堆三轮车拖拉机中间,漂亮秘书来来回回跑进跑出,弯着腰给车里的人汇报情况。 艺书嘆了口气:「我决不后悔, 你继续留在高家,倒是可能后悔。」 这话并非是危言耸听,委託人的确后悔了, 后悔没有早日脱离高家。 在他被证实不是高家的血脉的时候,高董高太就不把他当高家的人了。 他们白手起家, 奋斗了半生,不可能让家业落在一个外人手上。继续抚养他,一方面是有十几年的情感在, 另一方面,是出于利益考虑。 第72页 高董多次让高志带带林宜数, 真正的用意, 是想让高志把自己的人际关系, 转交给林宜数。 高志其实都明白, 明白自己继承人的身份已经被剥夺了, 甚至单纯作为孩子,也是半被捨弃的状态。 可是没关系,不继承高氏对他来说没有影响。 他仍然觉得,哪怕作为养子赖在高家,也比认回林家,被当成可有可无的、令人尴尬的存在强。 高志倔强地申明:「我不后悔,爸妈对我很好,十几年的感情,他们不会因为我不是亲生的就不爱我,我们永远是一家人。」 他这样信誓旦旦,艺书反倒有些拿不准。 从委託人的人生影像来看,林宜数一念之差,将自己送进了监狱,也造成了高志的残疾。 高志残疾了,就失去了利用价值,变成了完全的累赘。大抵是出于仅存的怜爱,高家没有抛弃高志,还愿意给他治病。 林爸因为那一场变故,一夕之间苍老了几十岁,出于歉疚也出于心痛,他常常去探望高志给高志送东西。 不过无法避免的,这对父子的关系,定格在了不咸不淡的尴尬中。 另一边,随着时间的推移,高家怜爱的抚养,逐渐带上了施捨的意味。不管高志如何努力,他都变成了被厌弃的存在,好像连呼吸都是错的。 终于,在二十四岁那年,他承认并接受了被厌弃的事实,选择跟林爸回林家。 林爸对他无微不至,丝毫没有嫌弃他的意思。可是,他怎么能面对毁了他人生的林宜数? 林宜数出狱了,悔过了,也赔上了自己的后半辈子。 然而伤害已经造成,高志日日面对凶手,再看着自己那双不能跑跳、笨重死板的假腿,怎么能不怨恨? 心理上的折磨,他不想再默默忍受了,他在林家也住不下去,最终选择了独居。 委託人的人生比较励志,事业有成家庭和美,有了个圆满的结局。 只不过他很遗憾,离开高家太晚,以致耗尽了高董高太的关爱怜悯,也耗尽了自己的忍耐宽容,从而让高董高太有了不愉快的经历,也让林爸夹在中间,煎熬愧疚了一辈子。 如果可以的话,委託人希望避免这样的全员受伤,因此艺书想劝高志早日离开高家。 可现在的高志对高家还有很深的依恋,离开对他来说无疑是痛苦残忍的。 委託人那一世,由于双腿残疾且心中怨恨,对高家的依赖更强,他其实很恐惧离开高家。 此界的高志身体健康,和林宜数也没结下过深的芥蒂,便有了退路有了勇气,等觉察到不对时,他应当可以好好跟那个家告别。 想来想去,艺书决定先静观其变,只多提醒了一句:「别对他们抱太大的期望,你要做好被放弃的准备,我是前车之鑑。」 他字里行间把高董高太说成了利益至上,连亲儿子都能放弃的冷血之人,高志的表情就不太好看: 「林老师是个很好的人,我能理解你对他的依赖。但世上不止你们这一种亲子关系,你何必因为不适应高家的氛围,就把爸妈都当成恶人?他们毕竟是你的亲生父母,这样带着恶意揣度他们,你觉得合适吗?」 「我的揣度很快就会变成事实。」林爸回来了,艺书没有细说。 十一月份,天冷了,医院没暖气,用热水洗洗手擦擦脸能舒坦不少。 艺书和林爸习惯性用毛巾抹了把头发,洗完就头顶冒烟,看着热气腾腾的。 高志坐在凳子上低头玩手机,对着屏幕上映出的精緻发型撇了下嘴。 「今儿个怪冷的还。」林爸尝试打开话题,与儿子们畅聊一番。 「嗯。」高志噼里啪啦地按着手机键,好像很忙的样子。 艺书拍了拍病床:「爸坐着歇会儿。」 显然,俩娃都不想聊,林爸只能一起沉默。 待他把桌上摆的日历,从一月到十二月,逐字翻看默读了78十遍,两个小时的时间才终于打发过去。 走出住院部大厅,看到无比显眼的轿车,林爸出离的愤怒了:合着姓高的一直都在,他就是不想进去看儿子! 不等林爸上前质问,高董的秘书过来通知他们:「四座的车坐不下这么多人,高董出钱,给你们另租了一辆。」 秘书说完回到驾驶座,油门一踩就走了。 带着俩儿子坐上租来的面包车,林爸憋了一肚子的火。 乡镇公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的,车子颠簸的厉害,艺书这个脑震荡患者,没多远就开始反胃。 「爸…我想吐。」 「哎哎,可不兴吐车里啊!」车主连忙剎车,「下去吐。」 林爸搀着艺书下车,见他漱了口吹会儿冷风,脸色就好看了不少,提议道:「要不然,咱骑电动车回去?」 几公里的路,骑电动车要不了半小时,不至于冻着。 「好。」电动车能躲坑,至少比面包车舒服。 林爸跟车主商量,不去九堂村了,让他开慢点,把他们捎到镇上同事的家里。 高志不会骑电动车,艺书脑震荡也不能自己骑,便只借了一辆。 林爸在前面扶着车把坐好了,后面俩小的却不上车。 艺书:「你没坐过电动车吧?我怕你没经验掉下去,得坐后面保护你。」 高志被激起了莫名的胜负欲:「你脑震荡没好,我怕你晕了掉下去,还是我保护你吧。」 第73页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艺书不屑,「你掉下去八百回我都不会掉下去,客随主便,你坐中间。」 「呵呵。」高志嗤笑,「尊老爱幼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何况你还是病患,我得加倍爱护你。」 艺书:「爱我就让我坐后边。」 高志没料到他会这么说,战术性后仰:「……噁心。」 艺书摊手:「别搁这喝西北风了,上车吧大哥。」 才早出生几十分钟,这声「哥」来得过分轻易,高志感觉有点爽又有点烦,板着脸坐上了车。 艺书:「往前挪挪。」 高志不情愿地往前挪了挪。 艺书抬腿坐到他身后,顺手给他把卫衣帽戴上,还刷刷把抽绳系了个死结。 高志挣扎:「不要动我的发型。」 「没有漂亮女生看你,别骚了。」这货臭美得不行,风衣配卫衣,也不怕冻成二傻子。 这时候掀掉帽子,跟承认想勾搭漂亮女生似的,高志咬咬牙,忍了。 艺书戴起自己的外套帽子,脸往高志背上一扣,催促道:「爸,走吧。」 立冬时节天气微寒,公路两侧的杨树上,枯黄的树叶纷纷扬扬地飘落。 电动车从枯叶上碾过,发出沙沙的声响。 前方的林爸挡住了大半寒风,背后的艺书更是像个火炉,高志被夹在中间,冻得发僵的手脚慢慢回暖,坐姿舒展了不少。 乡镇公路,车辆不多也不挤,来来往往大都是电动车三轮车。 每过几百米,就有路人给林爸打招呼:「林老师去镇上赶集啊?」 「带的谁家大小子?」 「搁镇上买啥好东西了?」 「林老师,我家姑娘在学校咋样啊?」 林爸一一回覆:「对,我家的,没买啥,随便遛遛,乖得很,学习好着呢。」 前方村口有家熟食摊,艺书大老远就闻见香味了:「爸,买斤滷鸡爪。」 林爸稳稳噹噹把车停在小摊前,双腿往地上一支,熟稔地跟老闆说:「老吴,来一斤鸡爪,今儿没带钱,记帐上,下回拿给你。」 「记啥帐啊,林老师尽管吃,俺请。」老闆利索给称了一斤,「家里有亲戚啊?娃还想吃啥?」 林爸笑说:「做生意不能做糊涂帐,记上记上,我改天来还。」 艺书不客气地抻脑袋:「叔,我想吃鸡肝。」 「哎呦,咱状元搁后头猫着嘞?」林宜数从小就稳坐第一名,乡里乡亲的爱拿状元郎跟他开玩笑,「行,鸡肝,还吃啥?」 艺书两手揣兜,用肩膀拱了拱高志:「你吃啥?」 「我不吃。」 「不吃拉倒。」艺书再次下单,「一斤牛肉。」 称完牛肉,老闆见他不点单了,就另捞了两只鸡爪,分别用塑胶袋装了递出:「给,路上别叫嘴闲着。」 「谢谢叔。」艺书接过来就啃上了。 见高志有些犹豫,林爸道:「你叔请的,拿着吧。」 古话说「长者赐不敢辞」,高志两手接过,微微颔首,学着艺书的样子说了一句:「谢谢叔。」 哎呦,这话都一样,听到耳朵里咋就是有点不一样呢。 老闆咂摸咂摸嘴,把称好的滷味都打包递给林爸,笑呵呵地挥手:「林老师慢走啊,想吃啥下回再来。」 「行,你忙吧,我们家去。」 载了父子三人的两轮电动车,继续辛苦地往九堂村行进。 高志抓着鸡爪没吃,艺书啃完了一抹嘴,垃圾往兜里一揣,脸就又想往他背上埋。 高志忍不了了:「你别把油擦我衣服上。」 「擦上又咋了?就擦,就擦。」艺书可劲在他背上蹭了两下。 这是我最喜欢的风衣! 高志气炸了,愤怒地踩后边那混蛋的脚。 艺书不甘示弱,也抬脚踩他。 俩少年搁后头斗鸡似的,你踩我我踩你,你捶我一拳我还你两拳。 小小两轮电动车不堪重负,车头疯狂摇摆,林爸都控制不住了,只得出声制止:「哎哎别闹,林宜数!车翻了我抽你啊!」 艺书告状:「他不让我靠着他,我都受伤了,他还嫌弃我。」 高志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幼稚鬼,恼道:「靠吧,你靠吧。谁让我是哥哥呢?我不得让着你?」 「好的哥,你别动。」 「……」 高志认输。 以前总觉得叫人哥吃亏,现在才发现,当人哥也挺吃亏的。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儿子3 路上气氛还算不错, 回到家,看到门口停的那两辆豪车,心情不由自主的就晴转多云。 林爸想了一路也想不明白, 怎么会有人忍心把亲儿子, 丢在医院不管不问? 那车是四座的, 但后排坐仨人也不会把车坐坏, 乡下又没有交警,凑合二三十分钟回家能咋地? 高志也有点闹不明白,以前他生病的时候, 爸妈可没把他单独丢在医院过。 关键是这个不让趁车回家的行为,无论如何都解释不通。 高志尽量往好处想:或许爸是在生气?气林宜数差点伤着我,还毁了一辆家里最贵的车? 而所有善意的解读,都在听到高董秘书说出第一句话时, 变得徒然。 「高家不需要杀人犯。」 第74页 林爸的怒气瞬间被那三个字点燃:「姓高的,你把这话收回去!」 艺书把林爸按得坐回沙发上,跟对面的高董说:「那可太好了, 我也不需要一对貌合神离、利慾薰心的父母。」 高董抬眼凝视着这个俊秀高挑的少年,忽然觉得这画面似曾相识。 当初妻子把私生活互不干涉的协议书, 拍在他的办公桌上时,也是这样冷漠而又决绝的表情。 她威胁他:「如果不答应,大家就一起死, 你知道我的性子的,说到做到。」 他答应了。 这孩子, 真不愧是高家的种啊, 如出一辙的冷血。 不过高董不会承认自己冷血, 他要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 看那辆报废的车就明白, 这是遗传了他和妻子的疯狂偏执, 也遗传了他们的隐忍的孩子。继续把这孩子养在高家,他怕自己哪天睡着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还有就是,高氏正处于上升期,「高少杀人未遂」这样的丑闻,是绝对不能出现在头条上的。 高董在去医院的路上已然决定放弃亲儿子,并且取得了高太的同意。 「在家只会顶撞爸妈,在外不能礼貌问候长辈,到了学校,也没有好好学习团结友善,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教养他的,也不知道你怎么有底气指责我。我高家再怎么样,至少家教好,养不出这样叛逆的屡教不改的孩子。」 若说前半部分是藉口,那后半部分,就是高董内心的真实想法了, 「学习退步,发现各方面都被高志比下去了,他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想着努力赶超,竟要行凶杀人?小小年纪这么歹毒,简直是个恶魔,早晚会变成杀人犯。刚好我最近停了他的零花钱,他早在心里杀死我无数回了吧?」 「你,你……」林爸差点背过气去。 艺书一边帮林爸顺气,一边回怼:「我坦白说了我不想要亲爸妈,那你不想要亲儿子也不是不能理解,人都是有感情偏向的嘛。不要就不要,何必找那么多藉口扣那么多帽子?难道高董在等我说气话,好录下来做把柄?」 高董的脸骤然一沉,冷眼看向高志。 高志面色乍青乍白,他根本没有想到,高董已经决定放弃林宜数了,更没有想到,高董会用对付敌人的手段对付林宜数。 自然,他也不可能事先提醒林宜数,注意录音设备。 艺书转瞬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哑然失笑:「基因这东西真玄妙,高志遗传了我爸的良善正直,而我遗传了高家的……呵呵。高董应该庆幸,十六年前抱错了儿子,要不然,现在的高家会是什么光景呢?」 会出轨会放弃亲儿子的爸,会养小白脸会以死相逼的妈,再加上一个隐忍敢杀人的儿子,高董想想便嵴背发寒。 林爸不知道他们在打什么哑谜,但他听懂了高董想录下儿子承认意欲杀人的音频。 把俩娃推出门,让他们去外头玩,关上门回过头来,林爸满腔怒火终于爆发:「要说歹毒,我看你才是这世上最歹毒的东西!你不是要录音,来来来,好好录,把我的话录下来给全国人民听听,叫全国人民都看看你那噁心人的嘴脸! 「一见面就说你们多爱儿子,亏欠儿子良多,承诺会好好补偿小数,事实上呢?我都不稀得说,真爱儿子,为啥不会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高三啊,他现在正高三,人生最重要的时间段,等他高考完再来认亲,能憋死你们?」 「无知。」高董高高在上地申辩,「他回到高家就不用和乡下学生一样,挤高考这座独木桥了。他可以出国留学,高考对他来说可有可无,我们没必要等高考完再认亲。」 「说得比唱得都好听。」想起他怕医院的地脏了自己鞋底的做作,再想想他丢下儿子就走的无情,林爸冷笑连连,「既然高考可有可无,你非让小数转学去贵族学校干啥?跟家里人还没熟悉起来,你又让他去应对更陌生更复杂的环境,不就是想逼死他? 「还有,出国留学得学英语口语吧?你也是从这乡下出去的,你能不知道乡下教育水平啥样?能不知道他上不了全英课?你那么有钱,为啥不给他请家教,让他在家里学习? 「姓高的,别把我当傻子。大城市的事我这乡下人确实懂得不多,可我知道你们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你着急忙慌接小数走,还要抚养小志,是因为那样对你更有利,我没说错吧?」 继续抚养养子,可以搏个重情义的美名。同时,高家与真正的豪门之间,尚且需要养子来拉近关系——在那所私立学校上学的,都是豪门子弟,高志能发挥的作用,大了去了。 然而养子终究是养子,无法杜绝养子叛离高家的可能性,高董还是希望,亲儿子能完美替代养子发挥作用。所以他一定要尽快接走林宜数,并把林宜数送进那所学校。 林爸此刻是又愤怒又懊悔:「你现在不想要小数了,没有其他的原因,只是因为你发现,他不能带给你利益,或者他给你带去的利益小于麻烦。我不该让你们带走小数的,我好好的娃被你们逼成这样,定然是伤心狠了。」 私心被说中了,高董神色难看:「别说的你多无辜似的,高氏上亿的资产,你就一点都没多想?两个孩子你都没要,不就是想占高氏个大便宜?真不愧是数学老师,算盘打得好啊,亲儿子洗不清跟你的血缘关系,养子情感上跟你更亲,回头不管他俩谁继承高氏,你后半辈子都可以高枕无忧。」 第75页 「我呸,小数小志我都养,你把你那上亿的资产带棺材里去吧!」话说到这地步,姓高的还要反咬一口,林爸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我砸锅卖铁也乐意养他们一辈子,谁稀罕你的高氏?」 「你当你乐意养,他们就乐意跟你?高志是我高家用真金白银养大的,你一块钱没花说要就要?」 …… 被打发出门,艺书和高志也不想到别处玩,便坐在院墙边的树墩子上晒太阳,虽然太阳快落山了。 对面隔着一条土路,挨着一个粪堆,就是那辆被撞凹了头的豪车。 村里没什么打119的意识,车没起火爆炸,邻居们便合伙把车倒推出来,停到了不碍事的路边,还让司机把油都放了。 高志直面这凶器,心里又开始犯咯噔。 「对不起。」艺书很干脆地向他道歉,「我不该对你抱有恶意,我看着你们相处融洽,太嫉妒了,对不起。」 如此直白的歉意,让高志有些别扭:「没关系,我明白。其实,我和林老师并没有很融洽,那会儿能聊起来,是我在讲你学车的事。」 十六岁还不可以考驾照,但在高家别墅内,可以悄悄学习。 少年没有不喜欢车的,高董高太为了表现对林宜数的宠爱重视,直接带他去提了两辆车,一辆摩托一辆跑车。 高志有m国驾照,是会开车的,教林宜数开车的事,便落在了他的肩上。 那跑车十好几万,林宜数坐进去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放,踩油门也不敢踩实,只挂个最低档,龟速往前移动。 即便如此,一到拐弯掉头的时候,他就手忙脚乱,恨不得把够得着的按钮全按一遍。 于是跑车车篷忽然合起来,忽然又打开,雨刷器乱摆车灯乱闪,连音箱、空调也没闲着。 高志坐在副驾驶座上,怕伤他自尊心,想笑又不敢笑。 午后跟林爸说起学车的囧事,俩人都笑得合不拢嘴。 艺书瞭然,后来林宜数得知自己的跑车是家里最便宜的,心理不平衡了,就没那么紧张了。他毕竟聪明,稳下心来,很快便学会了开车。 也因此,今天发生了那样的事,自家人都知道,他是存了杀心。 少年的感情都是纤细的,林宜数会不平衡会嫉妒,高志也会。 艺书在委託人的人生影像里看得清楚,得知养了十六年的儿子不是亲儿子后,高家态度的变化,让高志很受伤。 但他假少爷的身份,让他无法像以前一样,理直气壮地表达自己的不满。 而林爸情感上是偏向林宜数的,高志更不可能向他寻求安慰。 因此这个少年所有的嫉妒、酸涩,都只能埋在心里,悄悄消化。 「我先前是一时想岔了,以后不会再对你有那么大的恶意。」艺书道, 「高志,你可以考虑考虑留在林家,这是你的家,我才是养子,这个地方理应是属于你的。当然,我要赖在这。爸会是个很公正的父亲,不会偏心任何一方,我们可以相处得很好。」 高志拿着翻盖手机,打开合上又打开,缄默良久,问:「如果,我还是想回高家呢?」 「那就回去吧。」 高志转头,只听旁边这少年异常成熟稳重地说:「不难理解,那毕竟是养育你、曾给了你无尽温暖的家,那毕竟是你叫了十几年爸妈的人,他们暂时,应该也不捨得把你还给我爸。」 高志鼓起勇气问:「你不觉得我嫌贫爱富?」 「不。」艺书诚恳地望着他的眼睛,「高董高太从未对你不好,你捨不得他们是正常的,相反,你要是拍拍屁股就走,才叫狼心狗肺。我劝你,是因为我觉得我爸是世上最好的爸,我希望他能跟亲生儿子团聚。顺便也是想告诉你,假如在高家受了委屈,别忘了这边的家,不需要犹豫,你随时可以回来。」 高志颇为意外:这个弟弟除了沉默、叛逆和犯熊,原来还有这么成熟的一面。 也太成熟了吧? 有点不爽。 「叫哥。」 「哥。」 高志舒坦了。 艺书翻了个白眼:小屁孩爱当哥就当吧,有你哭的时候。 林爸和高董谈完话,又询问了艺书和高志的意愿,最后达成共识:无需换回身份,还像过去一样各自生活互不打扰。 而后勉强留下吃了顿晚饭,高董带着高志连夜走了。 作者有话说: 第35章 儿子4 高志他们走得急, 林爸站在村口,望着车子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能回神。 他放心不下, 高家那样的环境, 他着实担心高志会受委屈。 那是他亲儿子, 他不可能一点都不关心, 只是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资格关心。 「爸,回家吧。」艺书晃了晃和高志同款的翻盖手机, 「我留了高志的电话号码,一会儿我给你存手机上,改天咱给他电话。」 林爸把自己的某基亚拿出来,边往回走边说:「明天下午回学校, 上课不能玩手机,下课尽量也少玩,别耽误学习。」 「回学校了我就把手机放你那, 我没什么人要联繫,拿着手机没用。」号码存好, 艺书把手机递回去,「爸,之前是不是高董让你少跟我打电话?」 林爸看到联繫人备註的大崽子、小宝贝, 不自觉地笑了笑。 第76页 面对到儿子的疑问,他嘆息一声:「他怕你跟他们不亲, 他其实很想让你留在高家。今儿他也是气狠了, 过些日子他肯定会想你, 甭难受。」 「我跟他们确实不亲。爸, 高家的事我看得比你更明白, 我对他们没有期待,自然不会难受。」艺书坦言,「我最难受的,是你不接我电话,我以为你烦我了,不想要我了。」 「大小伙子长得比我都高了,哪捨得不要?」林爸抬手摸了摸儿子的后脑勺,心底满是酸涩。 他比谁都想儿子,他见天都想着:儿子啥时候回来看看啊?偶尔回来看看也好。 比起高家,他太穷了,少年不懂得为钱发愁,他却是懂的。既想让儿子富足如意,又想让儿子常伴身边,哪有那么好的事? 林爸忍着不见林宜数,甚至不接电话,就是想让他过得更好。 「爸没烦你,永远不会烦你。」 「爸烦我我也不走。」艺书转过头来,笑逐颜开,「等上完大学找个好工作,我要买个大房子,把你接过去烦你一辈子,还要给你养老。」 当爸的最爱听的就是这样的话,林爸也不例外,他笑得合不拢嘴,却要口是心非:「你爸我正值壮年,回头还有退休金,才不用你养老。」 「必需得用,不用显得我多没本事?我得让你出门就被人说,这是林宜数他爸,他儿子可厉害可孝顺了……」 「你这齣门一趟没学到好东西,变厚脸皮了,自夸也不害臊的?」 艺书嘚瑟地扬眉:「我出去一趟算是认识到了,脸皮薄容易吃亏。你不让我回来我就不回来,那咱爷俩不得错过一辈子?现在看看,幸亏我厚着脸皮回来了。 「爸你就是因为脸皮薄,才老委屈自己。你想高志了就给他打电话,不要觉得会打扰,说不定高志也正好在等你的电话,你不打就真错过了。至于高董,他不爽你让他也给我打,反正我不接,就气他。」 事儿这么办可忒不要脸了,林爸哭笑不得:「讲起大道理还一套一套的,行,爸听你的,脸皮厚点。」 艺书就嘿嘿笑。 即便林爸此刻没有当真,说出口的话也必定能在心里留下痕迹,多说几次,迟早会成真的。 而且不管咋说,十六年前的失误又不是林爸造成的,凭啥他总得低高家人一头? 委託人那一世,林爸面对两个被毁了人生的儿子,愧疚心痛之余,甚至不能大大方方地表达关怀。 高家常用林爸想占高家便宜刺他,亲儿子和养子之间又有着化不开的仇恨,林爸是有苦说不出。 道德底线高的人面对道德底线低的人,总是容易吃亏,艺书可不想林爸再吃一辈子亏。 * 林宜数的书都在林爸宿舍放着,艺书拿书包装两套衣服,就能上学了。 进县城的公交需要在镇上搭乘,刚好顺路把熟食摊的帐平了,还能把电动车得还给同事。 上了公交,父子俩在后排坐下。 天冷,乘客不爱让开窗户,五六十人挤在一辆大巴中,再加上路况颠簸,那滋味,妙啊! 父子俩是半路下了车,没办法,艺书头晕噁心,主要还是脑震荡的锅。 坐马路牙子上吹着冷风,林爸严厉训斥:「以后不论处于什么境地,不许再生出那么可怕的心思,一时冲动差点毁了你们两个后半辈子。要不是你病着,我腿都得给你打折!」 「我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我保证再也不那样了。」艺书背靠着林爸,整个人蔫耷耷的,「咱要不搬家吧?挤大巴太难受了。」 林爸上班这么多年,存了不少钱,在县城买了房子的。前两年买的,都装修好了,就不捨得让住。 听见儿子打新房的主意,林爸就敲他:「那是给你准备的婚房,想住,等你结婚了再说。」 「我才十六,还要上大学读博士,结婚得等到猴年马月去。」艺书动之以理, 「到时候现在的装修都不时兴了,房子都放老了,而且我不在x县定居,房子空着钱都白花了。」 「装修不时兴你们小两口砸了重装,要是不在x县定居,那你也不会一辈子都不回来,偶尔回来有个能睡觉的地方不好?实在嫌这房子赖,等你自己买了房再处理这套。」 林爸才不听他胡扯,他正盘算着再买一套。俩儿子,不管儿子稀罕不稀罕,他这当爸的都不能厚此薄彼。 抠了会儿手机,得知高志在外面跟同学玩,艺书立马给他打电话,张口就是:「哥,咱爸给你买了套婚房,我想住他不让,你准备啥时候结婚?」 高志登时被呛到了。 「噗!」他旁边的同学喷了一电脑屏幕的饮料,「你要结婚了高少?啥时候谈的恋爱啊?跟谁谈的?我现在给你随份子钱哈哈哈……」 高志正跟人打游戏呢,手机搁桌子上,他寻思也没啥需要保密的,就按了免提。 万万没想到啊,对面那小子开口就是炸雷。 十六七岁,正是提到「恋爱」「婚姻」会害羞又色厉内荏地否认的年纪,高志快尴尬死了,连忙推开打趣的同学,涨红着脸拿起手机到一旁接听: 「你胡扯什么?谁要结婚了?你想住哪就住哪,问我做什么?」 艺书强调:「那是咱爸给你准备的婚房。」 同学坏笑着来偷听,高志一边躲一边推:「屁!我不信,肯定是给你准备的。」 第77页 「爸你说,那是不是给高志准备的?」艺书把手机递给林爸,林爸否认也不是,承认也不是,简直要心梗了。 艺书得意地宣布:「爸默认了。」 「哦~高同学婚房都准备好了,看来好事将近。」对面的少年们抢走手机大声起闹,「弟弟,你给我们说说你嫂子是谁啊?」 高志双拳难敌四手,气急败坏地吼:「林宜数你敢乱说话我宰了你!房子我不要,你爱住就住。」 「哟哟哟,还保密呢?」少年们明知他们的重点是房子,却故意曲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快快如实招来,新娘子是谁?哎呦咱们帅气的高少要结婚了,女生们要失恋了,真可怜。」 「呸!你们少胡扯,快把手机还给我,我爸在我弟旁边,你想跟我爸唠唠嗑?」少年人都不喜欢应付长辈,高志灵机一动,终于拿回了手机。 艺书还在那儿跟林爸扯皮:「爸你听到没,他说让我住,咱家就仨人,少数服从多数,你那一票是废票。」 林爸听到高志说「我爸」如何如何了,内心明知是託词,还是高兴得连反驳都忘了。 「林……爸。」那边一直「咱爸咱爸」的,高志想起手腕被紧紧握着的温度,又想起自己坐车走林爸目送的姿态,忽然觉得再叫「林老师」有些伤人,「有新房子就住吧,没必要放着,我和我弟回头都能自己挣房子。」 「哎!」林爸直接就被那声「爸」沖昏了头脑,很提劲的应了一声,「你俩都贊同,那就搬到县城住,下回你回来,就有自己的房间了。」 明知自己应当不会回去,高志还是顺着他的话接了一句:「好,天冷了,你们早点搬。」 「行行行,你放心,我们下回过星期天就搬。你跟同学玩吧,我们就不打扰你了,得空了再聊。」 林爸笑眯眯地挂断电话,反手就抽了艺书后背一巴掌,「臭小子,为了住新房你也真是豁出去了,回头我看你娶老婆没婚房咋弄。」 见老父亲回过味来了,艺书机智地转移话题:「上学快迟到了爸,咱得打个车。」 「还想打车?大手大脚的,一点都不晓得钱难挣。」林爸一边指责,一边拦车,「头不晕了?你可别上了计程车再晕。」 艺书龇牙:「晕了再下来呗。」 林爸瞪了他一眼:「你最好别晕。」 这也不是想不晕就能不晕的,父子俩半道又下来歇了两回。 好不容易来到学校,林爸背着课本把他送进教室,就收拾宿舍去了。 脑震荡这毛病,表面上看着不显,实际上怪难受的,林爸怕儿子回学生宿舍影响病情,打算让他跟自己在教师宿舍凑合两周。 教室那边,艺书还是很不舒服,打算趴着睡大觉。 他们是两周过一个星期天,周日下午返校,然后上自习。这个时间,学生一般会补作业,或者自主刷题。 见艺书要睡,同桌震惊了:「你不做题吗?老师来巡逻我可没法保证提前喊你。」 事情越瞒越引人好奇,艺书就直接说了:「我出了个小车祸,有点脑震荡,我爸刚才跟班主任打过招呼了。」 「哦哦,这样啊?你还好吗?受伤严重吗?」 同桌关心了两句,就放过他了。 林老师养错儿子的故事早已在学校传开,这位富少回到原来的班级上课,其他同学都很想趁下课时间八卦一下。 作者有话说: 第36章 儿子5 同学们想八卦的心, 用脑震荡应付了过去。 艺书睡到晚饭时间,正犹豫要不要去吃饭,林爸过来喊他了。 一份烧茄子, 一份西红柿炒鸡蛋, 两个鸡腿两份小米粥, 外加四个馒头, 看着兼具了营养和分量,吃着当然也不错。 艺书坐林爸对面,周围都是老师, 老师也有按捺不住八卦之心的。 「小林咋回来了?搁新家不适应?」 「嗯,想我爸了。」 「这回回来还走不?」 「不走,高考完直接上大学。」 「还回那个家不?」 「不回,跟我爸住。」 稍微停顿了一下, 有人语速极快地问:「那林老师的亲儿子啥打算?」 艺书条理清晰地回答:「我哥在那边生活,当亲戚处着。我们各有各的习惯和圈子,强行换回来都适应不了, 对谁都没好处。现在这样挺好,马上就是成年人了, 自己的人生自己负责。」 「小林出去几个月,性格变化怪大的。」 「是嘛。」艺书笑了笑,掰下一块馒头在烧茄子里蘸汤, 「我是变好了还是变差了?」 「那肯定是变好了,以前你们爷俩一样, 都是锯嘴葫芦, 现在大大方方的, 好。」 说话的人也不知是单纯感慨, 还是意有所指, 「三个月就变化这么大,你亲爸妈那边教得好啊。」 「郭老师你个大老爷们儿嘴咋这么碎?」旁边的女教师怼道,「小林从来也没有不好过,当学生好好学习遵守纪律就行了,你管人家话多话少?林老师是数学组组长,见天那么多课,人又认真负责,下课歇歇嗓子咋了?谁都跟你似的,闲人一个那么多话?」 郭老师依旧阴阳怪气的:「文老师恼啥?我只不过感慨一句,人家大城市的教育环境,跟咱们这小地方就是不一样。实话说不得了?心眼咋这么小?」 第78页 林爸的脸色不禁难看起来,儿子变得更好是好事,也恰巧从侧面证实了自己的教育的失败。 鸿沟一般的经济差异,让他始终有些担心,担心儿子错失更好的教育环境,从而错失辉煌顺利的人生。 旁人尤其是林家父子的沉默,让郭老师愈发得意:「小林你实话实说,你另一个家是不是很不一样?你变化这么大,是不是亲爸亲妈教的?」 文老师怒道:「你差不多就行了,不就是职称、行政岗竞争不过林老师吗?至于这么噁心人?」 郭老师都打算撕破脸了,仍是逼问:「小林甭怕,老林对你不好你还可以回另一个家去,尽管实话实说嘛。」 见林爸筷子都想砸郭老师脸上了,艺书给林爸夹了一筷子鸡蛋,迎着郭老师急切恶意的眼神,不紧不慢地回: 「像我这么大的男孩,出了门离了父亲的保护就得赶紧成熟起来,可不能再像没断奶一样,担不起事儿。外边的人又不都是我爸,我还啥都等着人像我爸一样,事事准确意会、宠着我纵着我,那不做白日梦吗?」 在郭老师焦躁怀疑的目光里,艺书顿了顿,微微一笑:「嗯,郭老师不懂也是正常的。」 一方面,郭老师他爸曾是这所高中的副校长,有这层关系在,他在学校里混得不错。 艺书的话好似是在暗讽他这么大了还拼爹,没断奶。 另一方面,郭老师因老婆生不出儿子离婚三回。人家再嫁后都迅速生了孩子,也就是说,有不孕不育毛病的是郭老师。 艺书的话好似又在暗讽他没养过孩子,不懂少年的心态。 当老师的哪个脑子不好使啊? 在座的各位迅速理解了话中的深意,低笑附和:「小林是真长大了,我家小兔崽子要是能早点领悟,早早结束掉叛逆期就好了。」 「我家姑娘也不行,都不懂当父母的苦,改天我也把她扔出门去感受感受人情冷暖、社会凉薄。」 见艺书给林爸夹鸡腿,郭老师恼羞成怒走了,文老师大声道:「小林孝顺懂事学习又好,林老师肯定能享到儿子的福,有些人只有羡慕嫉妒的份儿。」 「我家小数自小就懂事,肯定有出息。」林爸被儿子一番话哄得眼角笑纹不断加深,连谦虚都忘了,「俩鸡腿都是给你打的,你吃,爸晚上吃得少,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一个就饱了。」艺书把鸡腿再次夹给他,「医生说了,我不能吃得太油腻。」 「那你再吃个馍,你往常不是吃仨的吗?今儿就一个咋行?」正长身体嘞,还有晚自习,林爸生怕他吃不饱。 「真吃不下了,今天不太饿。」艺书端着小米粥道,「我想多喝碗粥。」 「喝粥也行,喝粥暖和,爸再给你打一碗?」 「好。」 「林老师快吃,饭都凉了。我刚好吃完了,我去给小林打一碗。」文老师拿着饭卡往窗口走,林爸喊都喊不住。 其他老师见状,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有人转弯抹角地开口:「小林是不知道,你转学走这三个月,那郭老师说了很多风凉话,把你爸说得可难受了。文老师仗义,人家也不怕郭家的背景,总能替你爸怼回去。文老师还安慰你爸说你肯定回来,这不也说中了?」 林爸正跟文老师掰扯那一碗粥的钱,听见后方有人说这个,急赤白脸地回来:「文老师是个好人,你们别编排人家。我这辈子把我儿子养好,供他上完大学,就圆满了,其它的啥也不想。」 文老师把粥放到艺书面前,瞪着眼睛看了一圈,啐道:「就你们长嘴了?当着学生的面胡咧咧啥?碗里没饭了还不刷碗去,我看你们就是吃饱了撑的。」 说完,笑着跟林爸和艺书打过招呼,文老师先一步往水池那边去了。 艺书捧着粥碗,恍然大悟。 林爸要外形有外形,要品性有品性,在老师圈子里也算个黄金单身汉。林宜数转学走的这段时间,在外人看来,林爸连拖油瓶都没了,直接升级成钻石王老五。 所以,有人趁机给林爸和文老师搭线做媒? 老师们讲话还是很有分寸的,没透漏过多的信息。林爸瞟了瞟儿子的表情,没发现异样,便以为他没听懂,微微松了口气。 * 下了晚自习,艺书跟着林爸前后脚往宿舍走。 撒欢跑的同学看他慢悠悠的,嘎嘎笑着冲上来捶一下肩膀,瞄见前边的林爸,又都嘻嘻哈哈地叫「林老师」。 林爸叮嘱:「天黑路不平,打闹容易摔跤。」 少年们一边回复「知道了」,一边继续打打闹闹跑远。 这是个老校区,路两旁的松树桐树十分高大茂盛。这个季节桐树树叶都落得差不多了,松树依旧能把星月的光芒遮得所剩无几。 学校建的时候没有规划路灯,使得校园的夜色显得格外幽暗。 林爸跟值班老师借的手电筒,出了教学楼就不亮了。 照顾脑震荡儿子,林爸走得很慢,路上都没啥人了,他俩才走了一半的路程。 左右没人,正适合走心的话题,艺书快走几步挨着林爸,鬼鬼祟祟地问:「爸,你是不是跟文老师相亲了?」 ! 这猝不及防的,林爸左脚绊右脚,差点摔个大马趴。 艺书眼疾手快地搀住老父亲:「爸你看你都单身这么多年了,我也长大了,你想再婚我是不反对的。不用不好意思,我都懂。」 第79页 「你懂个屁,我跟文老师啥也没有!」林爸羞窘至极,「脑子里少装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好好上你的学,赶快把学习成绩提上来。」 「学习成绩我肯定会提上来的,这次月考我保证第一名。爸你真的可以考虑再婚,不是文老师也可以是别人,我没意见。」 艺书那嘴叭叭叭的,林爸捂都捂不住,「我要上大学了,去外地上大学一年回家两回,你一个人多孤单啊?找个人陪陪你挺好的。」 「你可闭嘴吧!」林爸朝他屁股踹了一脚,「大人的事你少管,也少提文老师,坏人名声。」 「我就是先跟你表个态,让你放心去追求幸福,不用顾虑我。」 「瘪犊子跟谁学的!」林爸又踹他一脚,「幸福幸福,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我就幸福了,少想那些歪门。」 回宿舍洗漱完,艺书躺在单人床上寻思,林爸再婚这事儿很有操作性,不能不知会高志,即便他可能没兴趣。 事实上,高志也不是完全没兴趣,看着便宜弟弟发来的企鹅消息,他多少有点不得劲儿。 主要这个节点提再婚,让人不得不多想。 高志本来想假装没看到消息,可躺床翻腾了好久,还是忍不住回了:你没事吧? 艺书都快睡着了,手机一振,他便拿了起来。 「咳。」林爸提醒,「十点多了,赶紧睡,别玩手机,对眼也不好。」 「行,马上睡。」 艺书把事情仔细给高志解释了一遍,着重强调:咱爸暂时还没这个想法,是我个人觉得,咱爸如果想再婚,我贊同,然后想提前问问你的意见。 发完一大段,他又开玩笑:你要是有意见,我这个成熟的弟弟,已经准备了很多说辞来说服你。 高志:我更没意见,我要睡了。 撇下手机,他歪嘴:真有意思,说得我有多不成熟一样,我还不是怕你心里过不去?林爸再婚关我什么事?我又不用应付后妈。 高志是不用应付后妈,但高家最近的家庭氛围,也快赶上不和睦的重组家庭了。 「高志不是亲生儿子」这个事实,就是高董心里的一根刺,他不能忍受自己养别人的儿子养了十几年,更不可能把自己辛苦打拼的家业交给养子。 可他必需养着高志,还得跟高志父慈子孝,这让他感觉自己像个冤大头。 以前高志到他书房去,他会觉得:不愧是我儿子,小小年纪就懂得为父分忧了。 现在高志再进书房,就有种外人刺探商业机密的不舒服。 以前高志表达一些与他不同的意见,他会觉得:不愧是我儿子,想法虽然略显单纯,但假以时日,一定可以成为成功的商人。 现在高志再与他意见相左,那就是故意唱反调,想算计高家的家产。 就连早餐吃包子还是吃三明治,高志一开口,都能被解读出许多对高家不利的信息。 让吃三明治,高董会想:看看,他这么殷勤地讨好我,一定对高氏有想法。 让吃包子换换口味?那更不得了了:他果然是偏向林家的,连饮食习惯都偏! 总而言之,高志做什么都是错,高董就是既捨不得他的价值,又厌烦他不是自己的亲儿子这个事实。 作者有话说: 第37章 儿子6 林爸拿到了高志的电话号码却顾虑重重, 号码都倒背如流了,也一直没有拨通过。 艺书则不管那么多,有事没事都要找高志唠唠。 起初他的手机放在宿舍, 只有晚上睡觉前能跟高志聊天, 后来嫌不方便, 白天就让林爸把手机带到办公室, 晚上他再拿回宿舍。 这样在课间也能找高志,让高志给他分享习题册和奥数题。吃饭时通常会打电话,林爸在旁边听着, 偶尔能跟高志寒暄几句。 有林宜数在高家那三个月的记忆,艺书差不多是了解高志的生活规律的,他发现,高志的自由时间过多了。 他找高志聊天, 十次中有九次,高志都不在高董身边,有时是在学校, 有时是在外面跟同学玩,星期天也一样。 高董好像不再带着高志, 频繁出入各种饭局宴会。这对其他高中生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但对高志来说, 不是。 这意味着,高董对高志的膈应, 不再遮掩了。 上完两周的课, 趁着星期天搬完家, 林爸在跟亲戚朋友吃饭喝酒。 艺书陪着坐了会儿, 找了个刷题的藉口, 回房间了。 林爸买的这套房是三室两厅,按林爸的意思,这套房原本是给小儿准备的,现在提前入住了,就给小儿住主卧,他和大儿一人一间次卧。 艺书不同意,他说他的房子他做主,主卧给林爸,次卧要放一张大床,高志回来跟他一起住,好兄弟都是一起住的。 高志表示可以,于是掏钱买房的人的意见,再次被两票废除了。 「原先不是要买大床嘛,后来咱爸怕咱俩哪天打架闹别扭了,吵吵着不跟对方睡一张床,就定做了加宽加长的上下铺。」艺书一边给高志发卧室照片,一边介绍, 「这边是衣柜,这边是书桌,书桌有两张,衣柜也大,足够咱俩用。我办了走读,早上五点多点就要起床,所以选了下铺,能晚起几秒是几秒呗。你睡上铺可以吧?」 「我都可以,你按你方便的住。」高志情绪不好,话都变少了,「哥们儿喊我,没什么事的话,我挂了?」 第80页 对面的环境安静得跟死了一样,哪有喊声? 艺书猜到他可能遇到了什么事,坚定地告诉他:「哥,你可以转学过来。爸人缘不错,操作一个插班生,很容易。我也挺期待跟你一块上学的,到了新环境我一定把你照顾得无微不至,绝对不会跟你当初冷落我似的。」 「我去,还带翻旧帐的?」高志刚因他前半段话生出底气,觉得被安慰到了,立马就被后半段整得哭笑不得。 「我要把这帐记一辈子。」艺书坐书桌前翻开英语课本,「你要没事干,教我读读英语,我口语确实不行。」 高志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当初他的朋友虽然做得不明显,但总说让宜数插不上话的话题,其实有欺负人的意思。 说到底他们也只是一群高中生,哪那么多高大上的话题啊,英语、音乐会、股票基金,都有故意的成分。 越想越脸红,高志老老实实道歉:「对不起,我答应要照顾你却没做到。」 「搁这煽情啥玩意儿呢?你又不是我爸,该照顾我的从来都不是你。」艺书敲了敲桌面,「英语教材拍图给你发过去了,教我读,读标准点。」 「the piano……」高志先把整篇课文通读了一遍,然后逐句逐句的教。 他教一句,艺书跟一句,整篇课文顺完一遍,艺书就能流利地诵读全文了。 高志吐槽:「你故意的吧?你原本就会吧?」 「都是小老师你教得好。」 「你可别说你过耳不忘。」 艺书反问:「没见过天才还是咋的?」 「我信了你的邪,自己学吧,挂了。」这回是真有人喊,高志迅速挂断了电话。 艺书放开有些发烫的手机,若有所思,那边刚出现的声音,似乎是高太。 说起高太,那可是个神出鬼没的存在。 高志七岁之前,高董高太还是很恩爱的,一家三口有一段相当美好的记忆。 高志七岁那年,高董高太成了协议夫妻,那之后,高家基本上没再出现过一家三口全都在家的场景。 高太搬离了高家,逢年过节也不回去。不过高志需要开家长会,或者有其他校园亲子活动,都是高太参加。 高董负责高志的教养,带着他出入公司、饭局。 只有在商业活动需要高董高太扮演恩爱夫妻时,一家三口才会再次整整齐齐地携手出现在人前。 简而言之那夫妻俩把养孩子彻底变成了培养继承人,各自负责高志人生的一部分。 高志刚开始不懂高太搬离高家所代表的意思,在他看来就是自家房子很多,妈妈住到另一个房子里去了。反正妈妈还是会送他上学、陪他吃饭,爸爸还是很忙,整体没什么变化。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接送他上学逐渐变成了司机的工作,高太陪他吃饭的频率也在减少。这仿佛是在培养他独立,也仿佛是在,悄无声息地割捨母子之间的感情。 等高志再长大点,懂得多了,自然而然就明白了,爸妈之间有不可修复的裂痕。 那时他已习惯了如此分裂的家庭,还觉得爸妈过不下去不必强行在一起,和平分手挺好的。 起初林宜数刚到高家,得知高董高太是这样的情况,十分震惊。不过他连自己的事都理不清,根本没闲心管高董高太在不在一起。 而好笑的是,作为亲儿子,林宜数只见过高太两面。 第一面,是高太高董一起来认亲,把他接到了高家别墅。第二面,是高董高太为他举办宴会,将他正式介绍给生意伙伴。 此外,连林宜数「杀人未遂」,她都没再露面。 就是说,这么一个神出鬼没的人,怎么突然出现了? 高志那边,除了风声水声咕咕声,偶尔还有狗叫。他肯定不在家,也不是室内商场之类的地方,或许是某个开阔的广场? 天比较凉,旁边有喷泉,他在水池边餵鸽子,偶尔会有遛狗的人路过。 他肯定不是跟高太一起出门的,高太极度爱美,吹着冷风坐在水泥台上,发型会乱衣服会脏,不符合她的美学。 所以高志独自在广场上emo,高太偶然路过,跟他打了个招呼? 也有可能是高太有急事,特意顺着定位找过去了,毕竟高志的电话一直是通话中。 艺书直觉,是后者。高太要说的那件事,会让高志更emo。 晚上接到高志主动打来的电话,他便知道,自己猜对了。 「林爸在你身边?」高志先问了这么一句。 「没有。」在冰箱上留了便利贴,艺书带上门往楼下走,「咱爸跟人喝了酒,在睡觉,我刚要出去买点宵夜吃。你吃饭了吗?」 「……吃了。」 「吃个屁。」那小子绝对没心情吃饭。 艺书在便利店买了个汉堡,让店员帮忙微波炉热一下,继续跟高志说话:「去翻翻冰箱,找找有什么能吃的。咱爸不做饭,我只能吃汉堡,给我看看你吃的啥,隔着屏幕闻个味儿。」 高志本来想编几样东西糊弄过去,听见他这样说,果真下去翻冰箱了:「速冻虾饺,每颗都有一整个大虾仁,又鲜又弹,馋不?你那儿便利店有没有类似的,要不我给你转个钱,你自己买一袋?」 叮、叮。 一重一轻两声,这边汉堡好了,对面的虾饺好像也出炉了。 第81页 艺书接过汉堡扒开,边吃边道:「我吃汉堡就行,虾饺等下回见面你再请吧。」 「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去。」高志倒了个醋碟,想起他卡都没带走,收不了钱,就另想了个招,「你跟店员商量一下,我给他充话费,多充点,让他给你拿袋虾饺。」 「不用,我都出来了,这边没卖虾饺的。」艺书啃着汉堡沿着人行道熘达。 老城区遛食儿的人挺多,晚间慢跑的大爷嘱咐着「天晚了娃早点回家」,一个个超过了他。 「好,马上回。」艺书往边上让了让,继续慢吞吞地熘达。 一只野猫闻到香味跳出来拦路,靠卖萌劫走了他一角汉堡。 高志好奇:「遇见熟人了?」 「不认识,人家关心晚辈,随便说两句。」 艺书的汉堡吃完,高志也差不多饱了。 对着手机缄默半晌,他才找回话题:「妈要去国外出差,去机场前紧急找到我,告诉了我一个消息。」 艺书应了一声,示意他继续说。 「爸,有了私生子。」短短两句话,高志说得万分艰难,「不出意外的话,是男孩。」 「嗯。」艺书异常平静,还明知故问,「生下来了吗?几个月了?」 显然,他问到了关键,高志霎时间便绷不住了,隐约有几分哭腔:「没生,妈说四个月了,今天刚查完性别。」 也就是说,在得知林宜数才是高家的血脉,且尚未将林宜数接回去的时候,高董的某位情人怀上了。 浪荡十多年都安全防护到位,恰恰在这个时间点整出私生子,啧啧。 高董是个精明的商人,也是个狠心的男人,外面的女人不可能悄悄怀上他的孩子并让他承认,除非他愿意。 这个私生子,毫无疑问,是高董打算重新培养的继承人。 比起专门抢继承人位置的私生子,高志更在意的是,高董甚至没想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如果不是高太,可能直到私生子被领回家,他才会了解到,他和林宜数被放弃得有多彻底。 作者有话说: 第38章 儿子7 是的, 高董不仅防着养子,其实更早的时候,他就开始防备亲儿子了。 把公司交给林宜数是不可能的, 一个被外人养了十六年的儿子, 心都不在高家, 怎么能继承高氏?他怕高氏改姓林。 私生子, 是高董算好的破局之法。 他现在还年轻,不到四十岁,生个二胎重新培养, 一点都不晚。 嗯,确实不晚。 艺书又问高志:「要办理转学吗?这不是一件难操作的事。」 一直以来,高董能带走高志,主要是因为高志想跟他走。 十六岁, 真的能决定很多事情。 倘若高志坚持回林家,高董不愿意,就必然要走法律程序, 把这件事闹得人尽皆知。 不管亲子还是养子,都坚决放弃富二代的身份, 跟穷教师林爸一起生活,所有人都会好奇:高家到底有什么不对劲,才让两个孩子都避若蛇蝎? 比如协议夫妻, 比如私生子,比如公司帐目, 高家有许多经不起细扒的事, 爆出来绝对会引起轩然大波, 阻碍高氏的发展。 高董绝对不想看到那样的场面, 他必定会放弃高志以保全高氏。 艺书估摸着, 他顶多会要些赔偿。 所以只要高志想,就可以离开高家。 「这是个小地方,环境设施肯定比不得你那边,但这里连路人都热情,不会让你觉得孤单,也不需要你打起十二分精神做场面人。」 艺书缓声劝导着,语气中有很多期待,「哥,来跟我们一起生活吧,来开启一段散漫又温暖的新生活。」 对面沉默了好半晌,还是回了个「不」字。 高志不是小孩子了,他很明白自己此刻搬离高家代表的意义,他舍不下。 即便是后来爸妈分居的时候,他们都始终不曾亏待他,物质上、精神上,都不曾。 他生病的时候他们会紧张担忧,他学习进步、出门撑住了场面,他们会给予夸奖;他在拍卖会上胡乱举牌子玩,连累家里多花钱买了没用的东西,他们也会教育他告诉他这样不合理…… 更何况,高太不常露面,高志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跟在高董身后的。 父亲这个角色,在他现有的生命中占据了太过重要的部分,现在这些「小小」的失望,还不足以让他彻底与高董离心。 父母身份有时候就是这么作弊,哪怕将孩子伤得千疮百孔,也依旧是不可替代的存在(反之亦然)。 委託人创世后,仍许愿不要和养父母走到老死不相往来的程度,就足以说明他对养父母的在乎。 艺书嘆了口气:「你多久没见过高董了?」 「你怎么老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高志真是快给问哭了,「上次从x县回来,就没怎么见过了。」 他要上学,高董要去公司,高董想避开他,不要太简单。况且情人怀孕,高董正高兴呢,哪有闲心回家应付养子? 「你想缓和与高董的关系吗?」 亲情这种东西,也不是不能强求,没必要在十六七岁的年纪,逼迫少年看透。 艺书在路边捡了枚梧桐叶,捻着叶梗转来转去,说话时像个引诱少年变坏的恶魔:「哥,我有办法哦。虽说不能恢复到以前一样,但是一定程度上的缓和还是做得到的。哥,你想缓和与高董的关系吗?」 第82页 高志当然想:「你不会撺掇我去搞掉私生子吧?」 「你咋这样误解我呢?违法犯罪的事我咋可能让你做?」 高志:「你也不许做!」 「你真的误会我了,我不是那样的人。」 「你保证!」 「啧,保证。」 眼看对面吓着了,艺书咔咔笑了一会儿,正经道:「高董最看重的是高氏,只要你用实际行动证明,你能给高氏带来的利益,比一个未出生的私生子大,高董就会重新重视你。你要是能优秀得让所有人侧目,优秀到你们那个圈子里的人,看到高董就想起你,想起你就是一水儿的夸赞,那高董想忽略你都不行。」 高志心塞:「我又不是人民币,哪有那么大的号召力?」 「埋头苦学就行了,你又不蠢,拿个学校第一是什么难事吗?」艺书恨铁不成钢, 「你霸住综合第一名的位置,学校推选各种代表,还能越过你去?什么代表都是你,你在各位家长那是不就出名了?你那学校社会活动很丰富,你再报名个国家甚至世界级别的官方演讲,周围都是高董攀附不上的大佬,逼格不是一下子就上去了?到这地步,高董还能无视你?他不得把你当吉祥物供起来?」 高志无奈,想像是美好的,操作起来完全不是一回事。 那所高中人才济济,家长中也是大佬扎堆。一个小小高氏的养子,过分出挑的话,对高氏可不是什么好事。 「你不懂学校人际关系的复杂,我真事事争做出头鸟,不仅缓和不了和爸的关系,还会进一步被厌恶。」 赶紧决裂才是最好的! 想归想,艺书不可能那么说:「你想太多了,你当那些大佬都是什么小肚鸡肠的人吗?」 就遇到那么一两个小肚鸡肠的,人家也不会表现出来,更不可能去针对一个小少年。 针对高氏的话,就不在艺书的考虑范围内了,他还在循循善诱:「会因为你学习好针对高氏,那样的人不可能是最大的大佬。等你成为第一名,变得比所有同龄人都优秀了,就有可能跟最大的大佬搭上关系,毕竟谁能拒绝一个勤奋聪慧、身世复杂又励志的帅气少年呢?」 高志:「……」 好像有点道理。 少年人意气风发,总觉得世上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所以他不会怀疑自己能不能成为第一,艺书就继续忽悠: 「知识改变命运,这是至理名言。连命运都能改变,还能改不了高董的态度?如果不行,那就不要局限于校第一,展望展望市第一、国第一、世界第一,我们的征途是什么?」 高志懵逼地重复:「是什么?」 「星辰大海!」艺书铿锵有力地说,「我们是要征服星辰大海的男人,不能被眼前小小的坎坷绊倒!」 「明白!」高志瞬间豪情万丈,感觉自己要征服世界,沖向宇宙了。 挂了电话,趁着这股劲儿,他给高董高太各发一条简讯:爸/妈你等着吧,我定会成为最优秀的那一个! 高董正在陪情人吃饭,看完简讯就删了:威胁我?呵。 高太正在和情人快乐,摸过手机瞄了一眼发件人,就继续快乐了。 * 天蒙蒙亮,高志兴奋了一晚上的头脑冷静不少,隐约感觉自己被驴了,打电话想要兴师问罪:「你昨天晚上说……」 「很好,周日也起床这么早,看来你已经在为我们的目标付诸行动了。」 艺书套上衣服坐起来,兴致高昂,「我正要去洗漱,待会儿咱们一起读英语背古诗词。」 高志:「……你认真的?」 「哥,我们不是约好的吗?悄悄努力然后惊艷所有人,才开始努力你就想放弃?」 艺书夸张地指责,「你这也太没恒心了!」 「说谁没恒心呢?」高志没能逃过这低劣的激将法,当即申辩, 「我,我就是提醒你,别忘了约定。你今天起得可比我晚,第一天就晚起,合适吗?」 「惭愧惭愧,洗漱完我马上回来,哥等会儿啊。」 林爸在厨房做早餐,正想说话,便见小儿子撂下手机往洗手间跑。手机还在通话中,林爸就问高志起这么早是不是有啥急事。 「没急事,跟我弟约了一起学习。」高志跟林爸打了声招呼,也赶忙洗漱去了。 洗漱咋说不得五六分钟?手机这么亮着,那不浪费话费吗? 林爸伸手给他挂断了,拿着锅铲一边往厨房走一边嘀咕:「俩小子咋恁多话要说?」 洗漱完出来,艺书见手机已经挂断,便通过企鹅消息跟高志做君子协议,一起背单词,四十分钟后看谁背得更多。 英语单词的背诵,艺书输了;又背了四十分钟古诗词,艺书赢了。 吃完早饭回房间刷题,每半小时汇报一下各自的进度,有做不出来的题,就一起讨论解题步骤。 节假日上午刷理科,下午刷文科,晚上一边慢跑一边听英语。 上学日,每人每天一篇读后感,五百字,晚上发给对方互相品评。有时还让林爸做评委,让他评定谁的更好。 林爸哪会评作文啊?甚至都看不懂。 但俩儿子眼巴巴等着,他又拒绝不了,次日便拿着读后感去请教文老师。 文老师一看,连连夸赞,林老师俩儿子都不得了啊,这是写的哪本史书哪篇传记,那是用到了什么典故什么手法,把两篇文章夸得跟大师作品似的。 第83页 林爸蒙得很:「有那么好?俩高中生写的作文,不用这么夸吧?太客气了。」 文老师见他不信,就拿着作文去找自己爸。 老文校长看了就说:「读后感是很主观的东西,咱不说对错,至少孩子们的知识面够广。然后从他们提到的典故、历史人物、还有一些诗词摘录来看,都是言之有物的,并非一知半解刻意卖弄。 「而且,他们拿来写读后感的历史片段相同,不同的人围绕着同样的事件做讲解,等于在用文章做对话,是非常好的交流方式。读史可以史为镜,交流内心可以人为镜,俩孩子互相影响着,品性心境肯定都不会差。」 文校长喝了口茶,又多说了一句:「小林啊,你家的事我也听说了。俩孩子相处的好是好事,不要过多干涉,多听多看少说。」 林爸汗颜:「我没想干涉,就是娃非让我品评,没看懂。」 不光是没看懂,他更没想到,区区两篇五百字的作文,能得到校长这么高的评价,意义非凡的样子。 文校长闻言,摇头失笑,一数学老师评什么作文啊?小瘪犊子操心的事儿还不少。 「你不会评,好说,以后都拿校长办公室来,我给他们评。」 林爸喜出望外:「哎呦谢谢老师,我这实在是一窍不通,头发都愁掉了,您可是救了学生的命了,感谢感谢。」 林爸读高中的时候是文校长的学生,对文校长的文学素养那是百分百信任,毕竟文家也算是书香世家。 文校长看这学生的样子就晓得,他没想到他家俩瘪犊子的真实用意,便拿着钢笔龙飞凤舞地给写了评语。 读后感拿回来,艺书看笑了,自己那篇批的是「懒散豁达」,高志的是「紧张坚韧」,除此之外,还都给批了个「自作聪明,欠收拾」。 笑归笑,卷王还要继续当,他必需把高志那小子,卷得没空纠结是否被放弃了。 作者有话说: 第39章 儿子8 月考, 艺书稳坐第一,高志进了前二十。 高志的学校,的确有很多不在乎成绩的学生, 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品学兼优的。 最顶尖的学生早就开始学大学的知识了, 是瞄准了各种竞赛的, 月考对他们来说小菜一碟。 这次月考, 高志是和七八个学生并列第十五名。 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试卷难度不大,再加上前头的学生没太在意这考试, 所以才没拉开差距。 想在这样的环境里拿到第一,单纯掌握课本知识不够,更何况才努力了一个月。 一口吃不成胖子,这个道理高志还是懂的, 可他被刺激到了。 j市和x县教育资源的差距,就註定了弟弟在学习成绩方面会输他一点。 两人一起刷题,刚开始他是有放水的, 想着弟弟之前就因学习退步崩溃过,他不能太打击弟弟的自信心。 然短短一个月过去, 高志不仅不再放水,还感觉到了吃力。 不管哪一门课、哪一个知识点、哪一道题,只要他教过纠正过, 弟弟就绝对不会忘,也不会再错。 弟弟就像那什么海绵, 一直在高速汲取知识、高速进步。 高志担心要不了多久, 他就没有可以教弟弟的了, 说不定还要弟弟反过来教他。 恰巧, 艺书在大课间给他打电话:「哥, 我找到一道特别有意思的物理题,发给你了。我花了两节课才解出来,你看你要多久。」 高志看完题目,暗道:完了,不会。 但他还想再抢救一下。 「稳住稳住,宜数现有的超纲知识,都是我教的。解题思路一定在前三章,我把前三章吃透就行,别慌。」 麻熘拿出了新买的大学物理教材,他看得太认真,没发现手机在桌兜里闪烁个不停。 差不多也花了两节课的时间,终于把题解出来了,作为哥哥的面子算是保住了。 高志心中大定,便把自己的解题过程整理了一下,打算给弟弟发过去。 手机自动关机了,高志纳闷儿:「跟宜数聊完天还有两格电,怎么会没电?坏了?」 换电池重新开机,看到99+的来电提示,再看来电人是高董,他顿时惊喜地拨了回去,占线。 等会儿再打吧。 解题步骤发给弟弟,讨论完各自的解题思路,高志再次拨打高董的电话,无法接听。 吃完饭再打,空号。 只有一种可能,被拉黑了。 高志刚想借个手机打过去,高董的秘书直接来学校餐厅找他了。 「不理睬生意伙伴的孩子,电话也不接,从x县回来就学会要挟我了是吗?好得很。」秘书原封不动地复述了高董的话。 「我爸在哪?在学校停车场吗?」秘书是高董的情人之一,高志一向对她不假辞色,想当面去跟高董解释。 「高董没来,少爷有什么话,我可以代为转达。」 高志抿了抿唇,沉着脸解释自己最近是忙于学习,并非故意不理睬之前的朋友,没接到电话也是做题做得太认真了。 养子在学校都做了什么,高董当然知道,他也知道养子对他有多依赖,所以让秘书明白地告诉高志: 「高董的意思是,让你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你是高家的少爷,不用像小镇做题家一样活着,成绩过得去就行。你的任务是,好好跟同学相处,好好帮高氏经营友谊。」 第84页 从胸口到喉头都哽得闷痛,高志张了张嘴,没能发出声音。 话带到了,秘书转身便走。 高志望着她冷漠的背影,好似透过她看到了她代表的那个人。 他在警告他,如果不能帮高氏经营友谊,那他就没有价值,就不配做高家的少爷。 其实,他早就不是高家的少爷了。 他明白的,弟弟督促他学习就是在提醒他:「你没机会出国留学,高考对你来说同样重要。」 只是他没有想过,这个事实会被自己奉为父亲的人,如此残酷地揭露出来。 高志收拾了餐盘,麻木地想着:我终究,是要被抛弃了吗? * 这次月考,艺书差点是全科满分的成绩,丢失的那五分丢在英语上。 有些选择题出的不严谨,几个答案按照口语来说都正确,但题目是单选,他选的跟标准答案不一样。 即便没拿到满分,他也甩了第二名七八十分,成绩比以前更好了。 这次转学回来后,艺书一下课就往办公室跑,天天拿着手机跟高志读英语、刷题,其他老师都是知道的。 他们迅速反应过来:林同学跟他哥的学习方法,值得全校一起学习。 高三夏主任找了林爸,林爸晚上便跟小儿子商量,问他愿不愿意跟同学们分享学习方法。 共同进步是好事,艺书没什么不愿意的,他拿出了一摞笔记本:「我跟我哥做过的题目,我都整理在笔记上了,爸你可以拿去让其他老师誊抄。」 学校有统一买的习题册,也有老师手抄油印的试卷。他的笔记本全抄下来,够出好几套题的。 林爸看着这一摞笔记本,有些震撼。他一直在旁边看着,竟没意识到,儿子积少成多的,都自主做了这么多题了。 拍了拍小儿子的肩膀,林爸老怀甚慰:「你们哥俩爱学习是好事,也要劳逸结合,该歇歇就歇歇,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 「没事,不算累,我们也锻鍊身体了。」艺书笑呵呵地开始卷同学,「我成绩进步也不光是在刷题,读背也下了功夫的,英语语文还有理科公式,都得好好背,背得滚瓜烂熟,自然而然就会用了。」 林爸觉得有道理,儿子作为理科生,连史地政都背,其他学生连物化生都背不熟,说不过去。 第二天,这所高中的高三生就迎来了更加充实的高三生活。 高难度习题、全科背诵、英语听写…… 夏主任还让艺书录了英语课文的诵读,一到晚饭时间,就放到高三广播站播放,说是要给学生们创造英语环境。 艺书的声音是好听的,念起英语不疾不徐,再有颜值印象加成,听起来很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可再好听的声音也经不住天天听啊,更何况还是跟学习有关的声音,听多了就成了念经了。 夏主任也不是死板的人,听英语主要为了培养英语听力,学生都恨不得堵上耳朵了,那怎么行? 他让艺书改念英文小说,一天一则小故事,隔两天让艺书歇歇,换成英文歌曲。 再然后,其他有愿意这样给同学们念英语,或者愿意唱英语歌的,都可以自告奋勇去广播站做广播。 如此一来,学生就没那么强的抵抗情绪了,有的还挺期待。 不过艺书那摞笔记本,给他带来了一点小麻烦。 老师把题抄下来印刷成了试卷,分发到了各班。 出于立标兵的心理,他们点名表扬三(1)班的林宜数同学,说他多么聪明勤奋,自主做了这么多难题,还愿意分享出来让同学们共同进步,真的非常棒非常无私。 可是,并非所有高三生都乐意刷题进步,以前写统一买的卷子,有学生不高兴,就暗中骂老师。 现在写的是艺书提供的卷子,挨骂的就变成了艺书,甚至,校园暴力也找上门了。 上课铃响了,却被堵在厕所里不让走,艺书是无语的:「一天能做几套卷子老师心里有数,就算不写我的那套,你们也得写别的,能别这么幼稚吗?」 没想到他会这么冷静地先开口讽刺,几个男生夸张地嘲讽:「哦呦看我们大学霸厉害的,能给我们出卷子呢,还不要钱,太伟大了。」 啪啪啪。 领头的男生靠在厕所墙上,戏嚯地鼓掌:「学霸真棒,学霸还会讲大道理,快多讲点,待会儿挨打时就讲不出来了。」 「他还会告老师嘞,他爸就是老师,咱们要被开除了吧?」 「好可怕哦哈哈哈……」 「让让让让,你们都不动手,让我先来!」一男生吆喝了两声,助跑一段,大力朝看上去白净单薄的学霸踹去。 其他人嬉笑着让开,都等着看学霸哇哇大哭,悽惨求饶呢。 艺书愈发无语,等那傻不愣登的脚伸到跟前,抬手拽住脚腕,用力拉,撒手。 扑通! 「嗷!」 被迫一个大噼叉,那男生捂着d部满地打滚哀嚎。 其他男生下意识地夹腿,怕怕地后退半步。 「好玩吗?去告老师吧。」艺书瞥了那领头的男生一眼,抬腿欲走。 小弟一招被撂倒,领头的面子上挂不住,攥着拳头大步沖了过来。 艺书侧身躲了,反手一抓,摁着他的头把他的脸怼到墙上,又冷声问:「还要继续吗?要去告老师不?」 第85页 「我***」领头的男生气急败坏地骂着,「练过跆拳道了不起吗?一起上!我就不信他能一打十!」 他是不能一打十,但老大被摁得反抗不得,忒丢人。而且老大被当人质了,出于义气他们也不能不管老大死活啊。 其他人面面相觑,想上又有些犹豫,心理上已经输了。 手肘往后捅,被反剪;伸脚后踹,反被一脚抵在墙上,领头的男生一寸都挣扎不了,彻底气疯了:「上!都给我上!给老子弄死他!听见了没有?」 「夏武你个小王八蛋想弄死谁?还不快放开林……」听到1班的学生举报差生要打林宜数,夏主任带着人急赤白脸地冲进厕所,却被眼前的画面搞迷糊了。 好一会儿,他才找回舌头:「嗯咳,林同学做得好,这小王八蛋就是欠收拾。」 趁着五大三粗的儿子被制住,夏主任恼怒地踹了他两脚:「卷子你爱做不做,再找林同学的麻烦,腿给你打折!还有你们,都不想学习是吧?好,回头考不上大学,都得回家种地,面朝黄土背朝天,我看你们后不后悔!」 老师来了,其他人更不敢动手了,全都垂着头听训。 艺书撒手退到林爸身边,夏武嫌恶地用手背擦着脸,恶狠狠地瞪着他。 夏主任立即威胁地抬手,夏武冷哼一声别开了头。 作者有话说: 第40章 儿子9 儿子不学习就算了, 还集结狐朋狗友欺负林同学,夏主任气坏了,勒令他们在厕所里写检讨。 搬了把椅子堵在厕所口, 他就一边训话, 一边看着这群叛逆的小王八蛋, 伴着茅坑的芬芳一人一根笔几张纸, 时而用手掌垫着写,时而接龙似的搁别人背上写,时而又嫌弃地趴厕所墙上写…… 三千字, 四篇作文了,不是喜欢在厕所抽菸搞事情吗? 看他们能在厕所里熬到啥时候。 头一个小时,觉得自己惹怒了老师很有本事,下课了其他学生来上厕所, 熊孩子们挤眉弄眼地嘚瑟。 到第二个小时,慢慢的就站不住了,厕所里也没地儿坐啊, 他们困兽似的来回熘达。 还没到第三个小时呢,周成文顾不上地面脏了, 直接席地而坐——他噼了个叉,难受的要命,真心扛不住了。 其他人陆陆续续也坐了, 夏武当着自己爸的面不肯示弱,就硬扛着。 实际上坐地上并不舒坦事, 冬天啊, 地下的冷气沿着尾椎骨往上钻, 鼻涕都冻出来了。 冷能勉强忍住的话, 饿就真的忍不了了。 十七八岁的少年人, 最大的特质是饿得快。吃饭铃一响,肠胃跟感受到召唤了似的,咕噜来咕噜去。 这时候又有学生来上厕所,听到打雷般的腹鸣,纷纷偷笑,胆大的还调侃,是被厕所馋饿了吗? 熊孩子们再也没脸嘚瑟了,一个个缩着脑袋面壁,怕被人认出来。 夏主任冷笑:「你们也知道丢人?不容易啊,该的!成天就会给老子闯祸,老子的脸早被你们丢尽了。」 夏武呛声:「嫌我丢人,那你让林宜数给你当儿子去啊!」 「我倒是想。」类似的话吵过太多回了,夏主任没兴趣重复,「检讨写完没?写完的交上来,没写完的继续,今儿写不完,我陪着你们住厕所里。这是个风水宝地啊,成天课都不上,就爱往茅坑里钻,今儿可得待个够。」 三千字检讨对大多数学生来说是个难题,但对这群做惯了检讨的,都不是事儿。 周成文肚子叫得震天响,大腿根还一抽一抽的疼,他本就不是个能吃苦的,踌躇再三终于无视了夏武警告的眼神,蹭到夏主任面前递上了检讨书:「姑父,我写完了。」 夏主任拿着那几张纸大略一看,差不多够三千字,便收了腿放他出去。 周成文走了两步,回头劝说:「表哥,你们也赶紧交了吧,吃完饭咱又是一条好汉。下回还堵林宜数,找个隐蔽的——哎疼哎疼嘶!」 夏主任穿着皮鞋可劲踹他:「下回、下回,老子叫你下回!」 结结实实挨了几脚,周成文瘸着腿跑了。 这吃饱了撑的熊孩子组织,最经不起内部瓦解,周成文一走,其他人不一会儿就走了个干净。 夏主任见儿子拿着几张空白纸,还在犟,感觉到了深深的疲惫。 「你不想学习是你的事,我对你最低的要求就是,别打扰想学习的同学。多的是人需要通过高考来改变人生,不是谁都跟你一样,有个不会让你饿死的爸。」 儿子垂头不语,似乎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夏主任气得眼眶发酸, 「我扪心自问,这么些年教你的都是与人为善,但凡你还认我这个爸,就别成为别人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 说完这些,他不想再看儿子脸上是什么表情,搬起椅子步伐沉重地走了。 待脚步声远了,夏武用那几张白纸擦了下眼,而后揉吧揉吧扔进垃圾篓,昂着头拽得二五八万地去了餐厅。 小弟们满面惊奇:「武哥这么快就出来了?」 夏武翘着二郎腿反问:「不然呢?」 「武哥最后写检讨了吗?」 「我是谁?写个屁。」 「牛b啊!」 「夏主任的帐都不买,不愧是武哥。」 夏武呸了一声:「他算老几?他要不是我爸,我早打得他满地找牙了。」 第86页 …… 「夏武忒混帐,要不是看在老夏的面子上,我早收拾他了。」下了晚自习,骑着小电摩带着儿子往家走,林爸义愤填膺的, 「小数别怕,下回他再找你茬,爸肯定收拾他。今儿跟老夏说好了,再有下回,我决不给他留面子。」 艺书抓着林爸的衣服龇牙笑:「没事,反正他打不过我。」 林爸委婉叮嘱:「爸晓得你打得过他,不过那群小子无法无天还不讲道义,就会以多欺少。爸想着,你多少还是注意些,避着他们,你觉得呢?」 「我懂的,我不跟那幼稚的小屁孩一般见识,更不会跟他们硬碰硬。」 人比你大一岁,你叫人小屁孩,还嫌人幼稚? 林爸好笑不已,口里却附和:「可不是幼稚得狠?一点事儿都不懂,老夏摊上个夏武,至少得短寿十年。」 小儿子被夏武盯上,原因在于笔记本。 明明是在帮助大家,却给自己惹来了麻烦,林爸怕他心里转不过弯来,又温声劝慰:「今儿的事也别太往心里去,你没做错,夏武那样的是少数。」 「我没往心里去。」艺书语气轻松, 「夏主任你们能那么快赶过来,是其他同学报信了,我知道的。班上同学也安慰我,还特意跟我说谢谢,说我整出来的卷子让他们受益良多。我不会不高兴,我知道我做的是正确的事。」 「说得好,小数你就是在做正确的事,夏武他们不懂,是他们的问题,他们终有一天会明白的。」 可如此放任下去,保不准发生更恶劣的事件,卷子的事必须妥善解决。 老师们决定:那几套卷子,都是学校出资印的,有的学生不想写,就不强求了。 卷子照旧分给各班,谁愿意写自己去讲台上拿,写完了,老师单独给批改讲解。 老师把卷子放上讲台,艺书是第一个不领的。第一名不领,便给了不想写又没胆量拒绝的学生勇气。 眼看不领卷子的学生越来越多,班主任便悄悄找艺书谈话,希望他不想写也去领,起个带头作用。 如果带不起头,是不是还得演讲动员大家?艺书严肃拒绝: 「离高考越来越近,我和我哥定好了学习目标,有很多东西要学,我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 「嗯嗯嗯,老师理解。」班主任苦口婆心的, 「不过你领了不写也行嘛,卷子又不收,老师就是希望你能激励大家跟上你的步伐。」 「老师,说了自愿那就遵守。」愿意写的,排除万难也会写,不愿意写的,迫于无奈拿了也是抄作业。 所以艺书仍旧拒绝:「我觉得,我已经分享了自己的题库,没有义务管他们有没有跟上来。」 「唉,行吧,你回去自习吧。」学生太有主见,班主任也是无可奈何,只能挨个约谈不想写卷子的学生,希望能说服他们。 然而这个年纪的学生多少都有些叛逆,班主任越是想摁头让他们写,他们越是不愿意写:级段主任都说了自愿,你非让写?凭什么? 班主任费尽口舌,也只劝动了两个学生。 艺书没关注这些,这两天忙着套高志的话。他依稀感觉到,学习的时候,高志注意力不太集中。 「哥,你背书又输,是不是在放水?」 「没有啊,这个科目我不擅长。」 「英语你不擅长?糊弄鬼呢?」星期六,晨跑结束,艺书在路边喝豆腐脑, 「一大早的,你那边好吵。」 「啊?吵吗?」司机正在帮忙搬行李,高志捂着话筒往边上走了走, 「我也出门晨跑了,路人比较多。」 「你住的可是别墅,出门晨跑也不可能遇到成群的路人。」艺书很不满, 「哥你这样就过分了,咱是不能面对面监督对方,才有了君子约定,你现在都开始骗我了,我以后咋信你?你说你背了三十单词,实际一个都没背,是照着念的咋办?」 高志暗自擦汗,方才他确实没好好背单词,是照着教材念的。 但仅此一回,就想着,有空了再好好背,没料到立马就被弟弟发现了。 不过他打死不能承认:「你别冤枉我啊,我不是那样没诚信的人。你进步快得吓人,我也从没怀疑过你,现在你这样怀疑我,不合适。」 「你这么大声反驳做什么?此地无银三百两懂吗?」艺书一口咬定,「哥,你肯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你骗我了。」 「哈、哈,你这么聪明,我能骗你什么啊?」高志心虚得很,冷汗成吨地冒,以至于没发现旁边来了个捣乱的。 「哇!」来人大叫一声,恶作剧得逞后嘎嘎笑着,「跟谁打电话打这么半天?要登船了,行李都送上去了,别让张少久等。」 高志吓了一跳,手机差点脱手,反应过来后赶忙挂断了电话。 被同学拽着往船上走着,他越发的心虚:终究是挂晚了,宜数肯定听到了。 船?张少? 艺书皱眉。 那边吵吵嚷嚷的,人不会少。 要登船出海,并非游艇,还有行李,那就是大型宴会,可能一两天都回不来。 「别让张少久等」,说明张少地位比较高。 「张」这个姓很常见,而j市那个圈子,应当只有一个姓张的超级豪门。 第87页 艺书上网搜了一下,发现张家太子爷明天生日。所以那一船小崽子,都是给太子爷庆祝生日去的,也是套近乎去的。 高志专注学习后,基本就没空搞利益型社交了。 高董,是又整了什么么蛾子? 艺书觉得有必要处理一下,不能放任高董控制高志。 作者有话说: 第41章 儿子10 目前为止, 想让高志与高家分离开来,得让高董先彻底放弃高志。 艺书想到了高太,如果这世上还有人能像高董拿捏高志一样拿捏高董的话, 那人应当是高太。 一方面, 高太是个很有能力的女人, 也是个让高董发憷的女人。 另一方面, 高太至少不标榜自己深情,不管对丈夫还是对儿子,放下就放下了, 她都能放得果断彻底。 艺书旁观者清,高志如果想在高家求一点微末的亲情,找高董不如找高太。 「你好,我是林宜数。」 「知道, 说事。」高太的态度是意料之中的干脆。 「我希望高董,可以少插手高志的事。」 电话那头的女人轻笑了一声:「倒是比高志精明,说说看, 我能得到什么回报。」 「把二胎培养出来,差不多还要二十年, 二十年,变数太多。」艺书坐在书桌前,时不时翻一下奥数题, 「我估摸着你和高董不一样,你不是个在乎亲缘关系的人。」 认亲前, 高太没多在乎高志, 认亲后, 她也没多在乎林宜数, 再往后, 她更不可能在乎那个别人养大的二胎。 高太的笑声更清晰了:「继续说,让我听听你还知道了什么。」 「我知道的不多,比如我就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让她去生那闹着玩似的二胎。」 「就是为了高氏的继承权。」高太漫不经心地回,「高氏有我的一半功劳在,就算我不稀罕,它未来的继承人,也不能跟我毫无关系。那样显得我太温柔纯善了,我们自以为是的高董,会变得得寸进尺。」 「原来如此。」艺书大致明白了,二胎就是她拿捏高董的一种手段,她压根也没想让二胎给她带来更多的利益。 「二胎不指望,你满可以再考虑考虑即将成年,且顾念旧情的高志嘛。随手拉他一把,立刻收穫一个孝顺的儿子,何乐而不为?高志的优秀是显而易见的,人一辈子那么长,你总有用得着他的地方。帮他这一次,合理范围内你想要什么样的回报,都可以得到。」 「说得好似你们两个无所不能一样,不就是赊帐画大饼?」头一次见人把赊帐说得这么清新脱俗的,高太看穿了却没拒绝,「看在这场无人在意的母子缘份上,我给他最后一丝怜悯。」 「多谢。」 高太说了要回报,那就必需让高志求到她跟前,她不可能做好事做好事不留名。 可是,高志几乎不会去求她,这要归功于高家的分割式教育。 时间可以抹消一切,在幼年高志的记忆中,妈妈是那个天天送他上学、陪伴他更多的人,而爸爸很忙。 七岁以后的时间,妈妈好像更忙,爸爸又表现得很看中他,他慢慢就和爸爸更亲了。 他习惯了有事找爸爸,经年累月的影响让他忘记了,遇到困难是可以像妈妈求助的。 而且他潜意识中,爸爸妈妈是一体的,爸爸可以代表妈妈的意见。 艺书暗自摇头,高董早就不可以代表高太了,他得让高志意识到这一点。 j市没有海,十二月份出海,脑筋正常的都会选择温暖怡人的南海。 恰巧,高太就在那边。 游轮来到了张家的一座海岛,午饭后,大部分学生冲浪潜水去了。 高志因为艺书一直跟他唠嗑,就没下水,而是找了个地方海钓。 「哥,我没去过海边,你们那海跟电视上一样不?」 弟弟明显很好奇,高志就360°拍照发图片。 私人海岛是很漂亮,环境有人维护,沙滩很干净,远处的海面碧蓝碧蓝的,看着令人心旷神怡。岛上的风景也不错,建筑很有设计感,建筑后方还有风格比较野的小丛林。 高志待的地方是一大块礁石,石头和海面形成了两米左右的高低差,还挺适合海钓的。 把周围的风景拍完发过去之后,他又发文字消息:等回头高考完放假了,我们可以一起旅游,看海。 艺书不跟他客气:听说你压岁钱很多,你买单。 高志欣然答应:好的。 艺书又问他:哥,你钓到鱼了吗? 高志只顾着介绍风景了,鱼饵被偷都没发现。 重新挂了个鱼饵,他回:钓鱼最考验耐心,不能着急,再等等。 可能是他钓鱼水平高,也可能是他呆的地方鱼又多又傻,很快就开始上货。 高志炫耀:看看,耐心等待,大鱼不就来了? 接着第二条,第三条……抛钩就上货,多得海钓箱都装不下! 艺书感嘆:你是捅了鱼窝吧! 也是没想到海鱼这么给面儿,高志装到了,还博学多识地介绍:这是黑鲷,有三十公分长,你看它的鳞片bb 他发了一大段,艺书:嗯嗯,好吃吗? 高志:好吃的。还有海鲈鱼,比刚才那条鱼更大,你看它的牙齿bb 艺书:嗯嗯,好吃吗? 高志:好吃。居然还能钓到大黄鱼,这是bb 第88页 艺书:嗯嗯,好吃吗? 高志:…… 好吧,他终于反应过来了,他亲爱的弟弟并不好奇他钓了多么厉害的鱼,只想知道鱼好不好吃。 他没第一时间想到给弟弟送鱼,主要是习惯性思维,海鲜吃的就是个鲜,他下意识地排除了冷冻海鲜这个选项。 高志又拿了一个新的海钓箱,发消息:你想尝尝的话,等我再钓一箱,给你寄过去? 艺书立马发了一连串的表情,感恩、比心、爱你,最后还来了个拜「中国第一好哥哥」的自制表情包,充分体现了他对美味海货的期待。 高·中国第一好哥哥·志表示非常开心,并胸有成竹地问:要不要吃帝王蟹和龙虾?我准备的有饵,现在就能钓。 鱼就不说了,这两样你要是还能钓出来,绝对有鬼。 艺书很捧场的:吃吃吃,谢谢哥!加油加油,我还没吃过帝王蟹和龙虾,期待。 半小时过去,对面还真把张牙舞爪的帝王蟹和龙虾照片发过来了。 高志的激动心情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我无敌了,就问还有谁!!! 艺书:…… 高志:怎么了?佩服到无法用言语表达? 艺书:你知道的吧,这些生物的生活环境区别很大,你这钓法,兴许是有些不对? 高志:!!! 这就是我钓上来的!我绝对没有作弊!都是钓鱼之神的眷顾! 说是这样说,弟弟简直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高志连忙收拾工具,扛箱跑路。 咳,听说,张少也爱海钓。 熘了熘了,假装没来过。 不管出了什么变故,高志反正是不可能把鱼还回去的,他要给弟弟寄海货呢,还个鬼,谁钓到就是谁的! 海面下,鱼钩没有再抛下来,潜水员躲躲藏藏冒出头,看了看钓鱼台,互相打手势:少爷走了,收工。 然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高志待的嶙峋礁石的另一面,吹了半晌海风却一无所获的张少直撇嘴:「一帮蠢材。」 保镖默默擦汗。 午后去老地方海钓,没想到有人早早等在那儿了,少爷不想应付阿谀奉承的傢伙,索性拿着工具换了个地方。 然后就……大乌龙。 关键少爷在一旁盯着,他作为唯一知情的保镖,也不敢给同事报信说他们哄错钩了。 好尴尬啊。 任谁也想不到,张少在十七岁生日这天,在自家海岛上,做自己最喜爱的事情,零回报,白给。 事情都这样了,高志决定装糊涂装到底,他扛着两箱海货到厨房,请厨师帮忙处理后冻起来,说要带走。 厨师:???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我家少爷收穫颇丰,兴高采烈地来,然后晚宴时所有人都能吃到少爷钓的鱼,大加赞扬。 你小子截胡了我家少爷的快乐,还想打包带走? 这合理吗? 高志兴高采烈并且满脸无辜:「师傅,您会处理海鱼吧?帮忙处理一下可以吗?我想带回去给我弟吃。」 厨师一脸麻木:「会的,好的,你们兄弟感情真好。」 「谢谢师傅。」高志笑逐颜开。 出了厨房贴墙根熘回房间,他决定,到明天下船之前都不再出门了,免得被张少套麻袋。 晚宴,室友问他怎么还不换衣服。 高志五官痛苦地揪在一起:「我,我水土不服,肚子疼,头晕,噁心。出去也是给张少添堵,算了吧。」 室友拉下了脸:「你在矫情什么?你我两家的合作项目需要张家的资金,你这时候嫌巴结张少丢人了?高董知道吗?」 「我真的水土不服,吃了几片药还没起效。」高志皱着脸指指床头桌上的药盒,语气也不太和善, 「昨天我想尽办法跟张少搭话时,你事不关己地站在一旁,我说什么了吗?现在我身体不舒服,就该你做事了,想不劳而获也别太明显。」 「你们高家还真爱斤斤计较,连示好张少谁出力更多都要算计。」室友穿好西装,臭着脸出去了。 房门被大力关上,高志无奈挺尸:室友回去告状,爸肯定会生气。上次是电话拉黑、停零花钱,这次不知还要怎么着。 唉。 叮叮。 高志拿起手机,点开企鹅消息。 艺书:哥,我隐约记得,高太在那边吧?你钓了鱼,要不要给她送一些? 高志:不用,妈常年住在这边,不缺海鲜。 艺书:自己买的和儿子孝敬的,必定是不一样的。反正我拿咱爸的钱给咱爸买个苹果,他都会觉得格外甜。 高志回覆:哪有那么夸张?不过你们不会做海鲜吧?正好需要借个厨师,我明天去妈那儿,让厨师做好再打包邮寄,顺便问问妈要不要留一些。 我们不会做还不会上网搜教程吗? 艺书也不戳穿他,只发了个流口水的表情。 * 要给高太打电话,高志有点紧张。 不知是何时养成的习惯,如非必要,他们很少给对方打电话。认亲事件之后,更是一次都没联繫过。 妈会不会不接? 毕竟,我不是她的亲生儿子,也许已经拉黑了? 妈会不会在忙?现在打电话会不会太打扰了? 可明早六点就要坐私人飞机回j市,现在不打就来不及了。 第89页 真的要打吗? 妈对海鲜的品质要求很高,不吃冷冻品的,她会不会觉得我故意噁心她? …… 身份改变之后第一次给高太打电话,高志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他怕手机打不通,更怕,高太会疑惑地问一句「你是谁」。 好在,手机顺利接通了。 高志忐忑地小声唤:「……妈。」 要不是两边都够安静,高太觉得可能都听不见:「嗯。跟同学玩大冒险?要说什么丢人的话,大点儿声,赶紧的,别耽误我吃饭。」 妈妈的态度不算特别亲昵,也不算特别疏远,普普通通平平常常,高志忽然有种奇异的心安感。 认亲事件之后,他第一次觉得,他还是他。 「妈,我没玩大冒险,我在房间里。」 「那你怎么吞吞吐吐的?」高太跟对面的人碰了下杯,「高志,我早就说过,男子汉大丈夫讲话要干脆利落,不论何时何地何种心境,不能露怯。」 这是高志很小的时候,高太要天天耳提面命的话语,那时他腼腆怕人,还没养成八面玲珑的性格。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瞬间让高志找回了在妈妈怀抱里的安逸和熟悉,也找回了作为高家独生子的从容不迫,他坦然道: 「妈,我下午钓了满满两箱海鱼,虽然不如现杀的新鲜了,但是想送过去一些让你尝尝。」 「可以。」高太没有丝毫的犹豫,「明早我派人去码头接你,学校再给你请一天假。」 高志灿然而笑:「妈,明天见。」 「明天见。」 第42章 儿子11 到高太的别墅, 看见大厅里华丽的圣诞树,高志连忙给弟弟补了一句「圣诞快乐」。 艺书:??? 高志:昨天圣诞节,忙忘了。 艺书:我不过圣诞节。 西方节日在j市挺普遍, 在x县可能还没流行起来, 高志正想说些什么找补一下, 艺书的消息又发过来了:那不是商家哄骗情侣花钱的陷阱吗? 高志附和:是的是的, 所以我也不过圣诞节,1225对我来说就是张少的生日。 然后兄弟俩就「圣诞节」这个商家陷阱,展开了一场辩证讨论。 九点多, 高太刚起床,下楼瞧见儿子低头玩手机玩得异常入迷,还以为他在跟小女朋友聊天。 走到沙发后偷看,只见满屏的「圣诞节这个营销无耻又成功, 恰到好处地套住了人傻钱多的情侣bb」。 人傻钱多之一的高太:「……吃过早饭了?」 「妈,早安。」听到问话,高志回头道, 「还没,厨房正在做。」 高太坐到沙发上, 伸手抽走了他的手机:「给我倒杯温水去。」 然后她翻看这兄弟俩的聊天记录,除了学习相关,记录里最多的便是高志发的图片。 j市的豪华, 海岛的自然,日升和月起, 海景房的风光, 别墅里舖满落花的一条小路, 就连带着露珠的花树, 都用镜头记录得清清楚楚。 高志执着于分享自己见到的美景, 常常图片刷屏。 手机还回去,高太喝了半杯水,问他:「你以前没有随时随地拍照的习惯,喜欢上摄影了?」 「只是想发给我弟看看。」 如果没有十六年前抱错孩子的事件,看到这些景色的该是弟弟,他已经占了弟弟的资源,至少该把见闻分享给弟弟。 高太把捲发挽起,从茶几上拿起本杂志,随口道:「你没想过他会嫉妒你的『炫耀』吗?」 照片里那些繁华的美丽,必然是区区x县高中生,不曾见识过的。 「我弟不嫉妒。」 从文字措辞和打电话时的语气,高志都能清晰地感觉到,弟弟不嫉妒,他对高家的一切彻底不在乎了,他只想跟着林爸平平淡淡地生活。 在弟弟眼中,j市的豪华不如x县的热情,海岛的自然不如路边绿化带,海上的日月也没有比田野的更美丽,海景房的风光、别墅里的花路,同样不曾胜过他窗外的鸟巢、阳台上的盆栽。 弟弟看到繁华的美丽会赞扬会开心,但是已经不再嚮往。 未来某天,他应当会捨弃x县来到大城市,求学或者定居,但那不是因为大城市比x县更得他青睐,只是因为他想带林爸出来看看,他承诺了要做一个让林爸骄傲的儿子。 想归想,高志暗戳戳的发消息解释:我给你分享美景,就是想让你看看,没有炫耀的意思。 艺书:你很闲?我在刷题。 高志:打扰了,您忙:) * 厨房用高志带来的海鱼,调馅蒸了包子,还熬了一道鱼片粥。 高太吃了一个包子喝了两碗粥,很给面子地夸奖:「不错,挺鲜美。」 孝心被接受,高志十分开心,兴致勃勃地跟高太讨论,余下的应该怎么烹饪,才能在冷冻之后也能尽可能地保持住这种鲜美。 高太常吃海鲜,想法很多,迅速决定好第一箱的做法就去开第二箱。 高志按着箱盖不跟她对视:「咳,帝王蟹和龙虾不用处理,活的才能保证风味口感。」 「……」高太翻了个白眼。 儿子有孝心,但不多。 真正的好东西都留给他弟了。 高志解释:「妈你想吃我回头再给你买,我弟还没吃过帝王蟹和龙虾呢。」 第90页 「呵。」高太冷嗤,「不必,零花钱被停了吧?等你我还不如自己买。」 高志憨笑:「我还有压岁钱,回头一定给你买个更大的龙虾,真的。」 高太不屑一顾:「我待会儿要出去逛街,你跟我一起还是?」 叮铃铃…… 高志手机响了,是高董。 接通,噼头盖脸就是一顿训斥:「你还学会拿乔了?王总的儿子告状都告到我这来了,去海岛不好好跟张少搭关系,光想着躲懒,你还记得自己姓什么吗?」 「我姓李。」高太噼手夺过手机,不疾不徐地放下威胁, 「高董,你若废物到离了高志就撑不起高氏的地步,不如尽早退位让贤,回家带孩子去。高氏在我手里,两年内资产翻倍是没问题的,要试试看吗?」 犹如遇到了天敌,高董瞬间被浇灭了大半气焰:「我管教孩子,你少插嘴,他最近过分叛逆任性,甚至没跟同学搞好人际关系。」 高太剔了剔指甲,只道:「高董,我儿子,我来管教。」 高董语气沉郁:「我们当初约定的可不是这样。」 「我们当初也没说要二胎啊。」高太慢步走进衣帽间,取了条长裙比在身前照镜子。 高董强调:「二胎的事,你也同意了的。」 「所以二胎归你,高志归我,听懂了吗?」选好裙子,高太又拿起一顶大檐帽戴上,「还是说,你希望我回去跟你一起养二胎?」 她回来,二胎跟谁亲就不好说了。 高董憋了半晌,恨声挑拨:「高志的心已不在高家了,他念的是x县那个泥腿子,你想把他当继承人,当心晚年流落街头。」 「那就不牢高董费心了。哦对了,好好复习复习小学语文吧,免得出门闹笑话丢高氏的脸,毕竟,人民教师从来不叫泥腿子。」 不知是被哪句话戳中了痛处,高董暴跳如雷:「老子就知道你还惦记那个泥腿子,你……」 高太勾唇一笑,立时挂断电话把手机丢给了高志:「会被他拿捏,有够笨的,我教你的东西你是一点也没记住啊。」 「是,是。」先前那段对话信息量太大,高志大脑已经宕机。 搭配好了出门要穿的服装,见儿子还是欲言又止止又欲言的,高太挥了挥手:「出去,我要换衣服。」 高志木呆呆地退到门外。 高太换完衣服出来了,他亦步亦趋地跟:「妈,妈,妈。」 「叫魂呢?滚。」 「妈,你跟林爸?」 「没有任何关系。」高太换上细跟高跟鞋,墨镜一戴,嘲讽道,「说你笨还真没委屈了你。」 听到她亲口否认,高志松了口气,目前家庭关系已经够乱的了,再来个初恋情人旧情难忘,真不敢想。 把妈妈送出门,他立马跟弟弟吐槽。 艺书失笑,看高志的模样就知道,林爸年轻时是个大帅哥。 差不多的年纪,都在x县读高中,学妹帅气学长一点都不稀奇好吧? 毕业后分道扬镳,二十年过去,见了面都认不出对方,哪能有什么旧情难忘的戏码? 瞎操心。 艺书准确在八卦聊天中抓住了重点:「我没理解错的话,以后你就归高太管了。高太是个慷慨的人,你还想出国留学的话,她不会反对的。」 出国留学?高志迷茫。 以前说出国留学,他必然要选金融经济类专业,留学是学知识并结交国外人脉的机会。 现在,高氏与他无关,李氏他更不敢肖想,学金融经济、结交人脉都变得没有意义了,他不知道要学什么了。 对面许久没有回覆,艺书先坦白:「我大学会选数学专业,第二学位选计算机。选数学不是因为咱爸,选计算机也不是因为高氏,单纯都是因为我喜欢。 「哥,你的大学专业,多余的都不用考虑,自己喜欢就行,高太不会干涉你的选择。你要是选个不喜欢的专业,将来痛苦后悔,高太也不会同情你。」 「我明白你的意思。」高志在沙发上纠结地翻来翻去,差点掉地板上,愁眉苦脸道, 「问题是我以前考虑的都是『应该』做什么,眼下忽然转成『喜欢』什么,就,我不知道。从小到大我学什么都挺快,所以我没有特别讨厌的事情,好像也没有特别喜欢的。」 「你在这跟天才嘚瑟啥玩意儿?」艺书无情地揭穿了他凡尔赛的行为, 「距离高考还有半年,反正你也不需要根据高氏的利益搞社交了,不如自学备考。每天抽半天时间出去逛逛,看看各行各业的生存状态,有机会的话体验几天,然后想像自己一辈子就干这个行业,会不会腻。」 这是个不错的主意,高志自律性挺高的,就算不在学校,也不会落下学习。 再加上艺书的电话监督,不管他最终想学什么专业,应该都能以优异的成绩被录取。 高志问高太的意见,高太直截了当地派了管家和私人飞机,让他们去j市办理休学,顺带去高家搬行李。 高志原本就难过高董轻易把他扔给了高太,回到高家,发现高董的情人住了进来,更是像吞了苍蝇一般噁心。 22号下午离家,26号高董高太对话,现在30号,前前后后都没超过十天时间,这个家就成了别人的。 高董不在家,高志无视了高董情人的质问。 第91页 沉默地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把弟弟落在高家且差点被扔掉的东西带上,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自己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 十六年的父子情,一夕之间可以尽数收回吗? 高董做到了。 那只能说明,他在他眼中,从来都没有重要到无法割捨的地步。从始至终,他不过是个能给高氏带来利益的棋子罢了。 高董的捨弃,让高志比任何时候都emo,饭都快吃不下了。 艺书则真诚地说了句:「恭喜。」 对比之下,委託人那一世,着实是亏。 委託人残疾后,高董怀孕的情人住进了高家。 高董情人的冷眼,委託人是无所谓的,但俗话说得好,有后妈就有后爸,真正伤到委託人的,是高董。 委託人当局者迷,他以为高太和高董是同样的态度,是以越发抑郁。 高太那人也比较奇特,你不主动找她,她就想不起你。但你求到她跟前,就像这一世,举手之劳,她并不会吝啬帮助。 可惜在那些难熬的日子里,委託人始终没有想起向高太求助一次,否则,应当不会有那么多遗憾。 作者有话说: 哎呀可算摆脱高董了! 第43章 儿子12 母亲的存在让父亲的捨弃变得没那么可怕, 高志跟着高太生活,并没有emo很久。 李氏是个经营吃喝玩乐的集团,高太让高志去自家产业试玩试吃, 然后做总结提意见, 高志忙并快乐着, 根本就没空emo。 元旦这天, 高太约会去了。 高志上午学习,中午晚上试吃法餐厅,下午去海边试玩娱乐设施, 晚上去假日酒店试住,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艺书和林爸也被安排了,文家饭桌边,父子俩接受审阅般坐得笔直。 对面文老师全家, 正跃跃欲试要开堂审理的样子。 事情是这样的,高志的海鲜送来后,林爸就想请文校长来家里吃饭, 藉此表达一下对校长的感谢,毕竟儿子的读后感还得继续麻烦校长。 艺书提醒他, 有人对海鲜过敏,让他先问问文老师,文校长能不能吃海鲜。 文老师脑筋转得快, 直接反问:「林老师你在哪买的海鲜?没被骗吧?有的海产可不能乱吃。」 林爸连忙解释,是大儿子送来的帝王蟹和龙虾, 不是买的。 「那可都是好东西, 你家老大真孝顺。」文老师恭维了一句, 又问, 「林老师你会做吗?」 林爸挠头:「小数说网上都有教程, 可以现学。」 「那不好处理,你再伤着手,课都没法上了。」文老师一锤定音,「拿来我家让阿姨做吧,你和小林都来吃饭。」 然后父子俩就拎着虾蟹过去了。 做法就没啥技术含量,这边的人不爱吃生口,龙虾是蒸的,蟹一半蒸一半辣炒。 林爸迟钝归迟钝,可不傻。 都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这么简单的做法有啥学不会的? 他迅速反应过来,文老师就是特意喊他们来吃饭的。 除了这两样海鲜,文家特意根据他们父子的口味,准备了一桌子饭菜,显然是文老师暗中记下了他们爱吃的。 校长夫妇还让小数喊他们爷爷奶奶……林爸那顿饭吃得是胆战心惊。 艺书一点没受影响,吃完饭还跟文校长下了会儿象棋,聊了半晌历史。 临走,知道艺书大学想报b大数学系,文校长从书房搬出一箱b大数学系的教材。 教材是新的,是文校长特意买给艺书的,激励并祝愿他学业有成。 林爸抱着教材往出走,心情跟怀中的书一样沉甸甸的。 在x县这样的小地方,说文家是书香门第、豪门,跟开玩笑一样。然文家在x县有钱有权,实实在在就是豪门。 林爸自认,除了教师这个职业还算拿得出手,其他方方方面跟文老师都是不匹配的。 虽然都结过婚,但文老师没孩子,他有俩这么大的儿子,将来必定得给儿子置办家业,负担很大。 就孩子这一项,他便又差了文老师好几个档次。 所以有人牵他和文老师的线,他都没当真,只是碍于情面去赴约吃了饭。 他打心底里觉得,文老师秀外慧中家境富裕,肯定也是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才赴约的。 相完亲他啥也没想,没敢多想。 而现在,由不得他不多想了。 书箱放在踏板上,艺书坐在后边,林爸一扭电门,电动车越过文家的两辆大奔,缓缓驶出了文家的独立院门…… 艺书不知道林爸后来怎么跟文老师说的,反正此刻他们借了辆面包车,带了半车厢红彤彤的节礼,来文家过元旦了。 文老师三个兄弟深沉地盯了林爸好半晌,几番欲言又止止又欲言,再瞧瞧旁边拿好筷子准备干饭的少年,只能瞪着眼憋回了威胁的话语。 孩子该高考了,文校长严肃警告过他们,不许乱说话,以免影响孩子的心态。 「不用拘束,都动筷子吧。」文校长先夹了一块鱼。 大家长发话了,林爸赶忙先起身敬酒。 举杯碰了碰,校长夫人便说:「坐,坐吧,自家人没那么多道道,都吃饭,酒少喝。」 有艺书这个保护伞在,文家三兄弟没怎么为难林爸,顶多趁着艺书跟文校长下棋时,敲打林爸几句,让他对承诺自家妹子好。 第92页 还是因为艺书,文老师暂时没搬来林家,怕家庭环境有变化,从而影响他高考。 艺书和林爸倒是大大方方的,开始去文家蹭饭了——咳,爷俩都会做饭,但不爱。 * 寒假期间艺书也没偷懒,仍然日日督促高志一起刷题背诵。 除此之外,他已开始学大学的数学和计算机课程。 在系统商城买《数学大全》《计算机大全》,共花了13.2w积分。 照旧是入睡后进入意识空间学习,一夜数学一夜计算机,轮流学,暂时是预习为主。 寒假后开学,黑板上那一行「距离高考还有xx天」大字,提醒着所有学生,时间不等人,再不努力可能会抱憾终生。 想学习的愈发专注地埋头苦学,班里的垃圾篓扔的都是用废掉的笔芯、演算草纸。 学不进去的也自觉安静下来,发呆、睡觉或看课外书,不再把扰乱课堂纪律当做很酷的事。 老师们比上一学期轻松多了,他们很少再讲课,每日守在班里让学生自主刷题。 学生遇到不懂的,也会去请老师讲解。 整个高三教学楼,每天静悄悄的。 走进教室,隔着一摞摞习题册,可以听见笔尖在纸上摩擦的沙沙声。 在餐厅、教室、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里,时间一天一天流逝,转眼,黑板上的倒计时变成了「零」。 高志最终选择出国学音乐,同时他还想参加高考,备考这么久,不参加的话,回头跟弟弟吹牛都没得吹。 即便是个可有可无的考试,高太也推了许多工作,提前一周陪他回j市熟悉环境去了。 艺书这边没什么可担心的,模拟考成绩一次比一次夸张,甚至考过全科满分。 高考前这段时间,文老师换着花样带午饭,林爸负责开导:「一次考试而已,放宽心,随便考,不用紧张。」 真到考试这天,饭菜变成了最简单的馍菜汤,林爸紧张得手足无措,帮忙检查了十来遍文具袋和准考证。 艺书反过来安慰他们:「爸、文老师,放心,高考对我来说没难度。」 「对对对。」林爸附和着,小儿子一转身,他又开始数文具和准考证。 文老师在给艺书备水,反反覆覆试温度,怕太热又怕太凉。 要去考场了,文老师说开车送,有空调凉快。 林爸说不行,四轮容易堵车,还是小电摩好。 下了车,最后再检查一次考试用具,目送儿子走进考场,林爸就蹲树底下跟其他家长当「望场石」去了。 艺书在答题卡上填写着姓名考号,有几分故地重游的感慨: 上一次参加高考,还是在原生世界,大致算算,都好几百年前了。 以「艺书」的姓名考了多少分,他不记得了,只知道是过了600的,要不然也不能上医大临床系。 这次用「林宜数」的名字,他预备再考个750。 满分的高考成绩,估计林爸做梦都能笑醒。 文老师和林爸应该是要在高考后结婚,省状元的成绩,也会是个不错的贺礼。 出成绩这天,艺书和高志在北极旅游,高太贊助的。 绚丽的极光在夜幕上流转,两人举着相机咔嚓咔嚓拍照保存,玩到凌晨才钻进帐篷睡觉。 一大早,兄弟俩睡得正酣,简讯消息发了过来。 艺书把睡袋往上拉了拉,捂着耳朵假装没听到。 林爸太激动,又连续发了好几条。 高志从棉衣和睡袋之间摸出手机,眯着眼回了个「ok」,调成静音继续睡。 林爸瞅着那个敷衍的「ok」,满腔激动都被堵了回去: 「这孩子,高考满分啊!教育局和招生办都打电话了,他一点也不晓得紧张,我感觉他脑子里缺根弦。」 「那叫沉稳。」文老师扶额, 「你别转来转去的,转得我头晕。待会儿咱学校要来人,下午县教育局要来,小数不在家,你先想想怎么跟人家说。」 满分省状元,从乡镇到省里都会有奖励,都想当面交给状元、合影留念。 眼下状元不在家,那不得好好解释解释? 状元睡醒的时候,是下午两点。 坐着迷糊了一会儿,经高志提醒,艺书才想起看手机。 电话、简讯、企鹅号都快被call爆了,高中学校的人还好说,都熟,林爸能应付过去。 县教育局的人来早了,见不着省状元,老不高兴。县教育局的还没走,省里也来人了,都是来发奖学金的。 林爸也不想夺命连环扣的,可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艺书洗漱完吃了顿牛肉罐头盖饭,才给家里回电话。 进行了一场电话採访式交流,领到奖学金,从父母到老师到各路领导感谢一通,完事儿。 而后又玩了几天,兄弟俩才一块儿回x县。 林爸和文老师扯了证,不打算办婚礼,艺书和高志至少得回去跟大家一起吃顿饭。 俩少年一出现,满屋子亲朋好友直接开启夸夸模式,还挨个给他们发红包。 艺书就只顾着喊人、道谢、接红包,高志突然拿出优秀社交能力,主动跟叔伯姨姑们说: 「我跟我弟学习笔记都保存着,改天我们整理整理,让我爸拿给表弟表妹们。大家需要哪一科自己复印一下,在此先祝表弟表妹们将来都能高考顺利,取得满意的成绩。」 第93页 「好好好,这孩子真懂事。」 「听说这林家老大是j市高考状元,俩儿子都不得了啊!」 「又孝顺学习又好,老林真是要享儿子的福了。」 …… 好好的婚宴,差点变成高考庆功宴,得亏文老师没计较,还及时开始敬酒,解救了他俩。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儿子13 林家亲戚不多, 但文家亲戚超多,一场婚宴下来,艺书就只记住了几个新上任的舅舅, 还有一个热情地想给他介绍对象的表姑奶奶, 有些离谱。 好不容易散了场, 陪着林爸和文老师把客人送出饭店, 艺书长长地舒了口气。 看旁边的高志,他也是一副劫后余生难以招架的模样。 高志隔壁坐了个小姑娘,那小姑娘说他长得像某位小鲜肉, 缠着他非要跟他拍合照,多次被拒仍不改初心。 唯一令高志欣慰的是,那姑娘没有擅自偷拍,就是吵了点。 客人都走光了, 林爸他们要结帐对礼单,还得再忙活个把钟头,艺书和高志就先回家了。 林爸给高志买的房子, 跟现在住的小区只隔了一条马路,属于同一个开发商的二期工程, 快建成了。 艺书站在阳台上往那边指:「你的房子房间面积、格局跟这边都差不多,这几年房价上涨比较厉害,不想住回头卖掉也不会亏。」 这时候再说「不要」就生分了, 高志点点头表示知道,好奇地问:「咱俩的房间啥样, 不会图片仅供参考吧?」 实物跟图片没太大差别, 艺书爱干净, 房间还是比较赏心悦目的, 书籍、桌椅、窗台都打理得非常整洁, 被子也叠得方方正正。 「表面工作做的不错,里子呢?」高志开玩笑地打开衣柜,发现一半挂了满满当当的衣服,另一半却空空荡荡一根头发丝都没飘进去,好似在静静等待另一位主人使用。 他好生无奈:「这么泾渭分明?我又不回来住,你先用这边的柜子能咋的?」 艺书有自己的道理:「我的衣服也没多到装不下的地步,干嘛去占你的地盘?就像现在,我不用费事腾地方,你放下行李就能住,多好。」 可能是之前的经历对心理造成了些微影响,高志着实喜欢这种「有一处地方永远为我预留」的感觉,他佯装不以为然实则心花怒放的,把几套在极地穿的棉衣挂了进去。 见他心情还算不错,艺书笑眯眯地伸手:「哥,手机给我用一下。」 「做什么?」高志边询问边把手机掏给了他。 艺书意味深长道:「炫耀和睦大家庭。」 高志没懂。 艺书准备帮他发个朋友圈,用的图片是今天刚拍的全家福,第一排坐着文校长夫妇,林爸和文老师站在他们身后,艺书和高志揽着肩站在林爸身边。 文老师穿着金红相间的秀禾服,林爸穿着笔挺的西装,胸前还别着红花。全家人喜气洋洋笑容满面,一看就知道是婚宴现场的照片。 配文是:新的家人,请多指教,祝爸爸和文阿姨百年好合。 点发表之前,艺书问:「这能不能发?」 「等下。」 高志的朋友圈比较复杂,分享喜事得到的不一定都是祝福。 他拿回手机是想设置一下观看权限,只见权限已设置了「仅爸可见」,并特意@了爸。 这个爸,当然是高董。 高考前,二胎出生,高董发了二胎照片,配文是「新的家人,请多指教,愿小王子平安喜乐。」 二胎发朋友圈不是不能理解,噁心人的是,他特意给高志发消息,说弟弟出生,高志作为哥哥应该准备见面礼。 高志又气又伤心,只能删了消息假装没看见。 高董跟失了智似的,还去高太面前蹦跶,说高志狼心狗肺,弟弟出生他一点表示都没有。 「区区私生子算什么弟弟?高氏破产了吗你向未成年讨见面礼?我再说最后一遍,高志跟你没有关系,不要再对他指手画脚。」 高太当场把高董怼得下不来台,放下手机又把高志怼了一顿,「我看你是备考不够累,还有闲心刷wx,现在,立刻,马上,把姓高的拉黑!」 眼看妈妈发火了,高志自然不会违抗她的命令,乖乖拉黑了高董。 艺书方才把高董从黑名单里放了出来,以高董那「只许他放弃高志,不许高志对他无所谓」的无耻性子,看了全家福和文案,绝对能原地爆炸。 就是不知道高志愿不愿意。 高志想起那些恶意的指责,忽然有了几分叛逆的期待:他会愤怒吧?会多愤怒?愤怒之余,会不会有一丝失去儿子的伤感? 权限设置成公开的,不可见目录里勾选一部分人,@爸妈,高志犹豫片刻,点了发表。 他们的共同好友很多,这样做就不仅仅是气他刺激他了,是在公开打他的脸。 而最能刺激他打他脸的,是妈妈的态度,绝对精彩。 朋友圈发出去,高太秒贊并评论:林老师这婚结的真快 隐约有几分遗憾的样子。 下一秒,高董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高志没有接,只是仔细把高董所有的联繫方式拉入了黑名单。 有气无处撒的滋味,不好受吧?他那么讨厌事情脱离掌控,说不定得气病了。 到这一刻,高志才意识到,自己对高董到底有多少怨气,所有「我不是亲生儿子,爸的态度转变在情理之中」的想法,都是假的。 第94页 一直以来,怨气深深地压在心底,并未消失。 自己终究是不能理解也不能原谅,来自相伴十六年的父亲的捨弃。 高志垂眼涩然一笑,对朝自己竖大拇指的弟弟道:「看到没,我比你更懂得怎么气他。」 「那就放开手气他呗。」艺书耸了耸肩, 「倘若你心底还当他是你爸,那你应该气他,他气你你气他,是父子之间常见的对抗式交流。倘若你心底不当他是你爸了,那你更应该气他,陌生人气你,你凭什么不气回去?」 这论调仿佛是有哪里不对,高志无语了。 听说高董摔了三部手机,砸了七个杯子,掀桌没掀动差点气晕,高太乐乐陶陶地打电话过来: 「有长进,这个月的零花钱加十万,想去哪玩去哪玩。」 艺书伸头:「主意是我出的。」 高太壕气沖天:「给你也加十万。」 「诶嘿嘿嘿。」艺书笑得见牙不见眼的,用肩膀撞了撞高志。 比起见不得高董好的妈妈,和趁机发财的弟弟,高志忽然觉得自己对高董还是挺心慈手软的。 * 高志开学比艺书早,兄弟俩没再去别处游玩,就在x县转了转。 回老家看看,在学校熘达熘达,跟高中同学聚了几次餐,逛逛这个慢节奏县城的大街小巷,两周时间过去,高志就该走了。 高志喜欢吃麦仁煮的粥,说比米粥香,q弹的口感也很好,林爸就想让他带些老乡家碾的麦仁。 高志喜欢吃在老家用大锅炒的五香花生,说比超市里买的好吃,林爸又想让他带炒花生。 高志还说从瓜田里摘的西瓜更多汁,说这边的玉米煮出来更清甜,自家晒的黄豆酱炒辣椒很下饭…… 林爸什么都给他打包了一些,装了满满一行李箱,临了,又坚持塞给他一张yh卡。 把高志送进候机大厅,陪着他过安检办託运,目送他挥手进入登机口,飞机起飞,林爸终于没忍住红了眼眶。 大儿子这一走,就要出国了,好几年不能见面,国外人生地不熟的,听说还有种族歧视,也不知道他要受多少委屈。 他这个当爸的实在对不住他,从小就弄丢了他,好不容易认回来了,也不能给儿子什么助力,愧得慌。 高志走后一个月,艺书也要开学了,文老师和林爸请假送他去b大,参观了校园顺便在j市玩了几天。 艺书还以为自己在国内,林爸不会那么伤感呢,不料回程的飞机上,老父亲对着窗户抹了一路眼泪。 回家后,文老师给艺书打电话,故意用这事糗林爸,林爸死不承认。 文老师就很可惜:「得亏飞机上不让用手机,要不然我就给你录下来,看你还怎么抵赖。」 「我就是在看风景,你少诬衊我。」 艺书哈哈笑:「面子面子,咱自己知道就行,别揭我爸的脸面。」 林爸跳着脚挂断电话,不想跟那不孝子唠了。 艺书笑着收了手机,继续往校图书馆走。 以前嫌苦嫌累的时候,高中老师总是给画大饼:「先苦后甜,现在坚持坚持,等你们上了大学就轻松了,课少假期长还能谈恋爱,所以都要好好学习考大学知道吧?」 有人到了大学才晓得,学业不比高中轻松,课确实没那么密,但要学的东西并不少,而且很多要靠自学。 b大有的课程就夸张到,老师前一节课说下一节课的内容是什么什么,让大家先配合某某文献某某书做预习。 下一节课是一个月后,老师直接搞个随堂作业让学生做,按老师的指示充分预习了的,下课就能交作业,没预习好的只能干瞪眼。 有学生下课了才自主补习没先前预习的知识,其他同学则开始学下一个知识点了,一步落后步步落后。 开学时,艺书已自学了大半年的课程,算是领先了一个学期。然到了b大,他并不特殊,至少同寝室的全都是提前自学了的。 他的大学生活略显枯燥,白天和室友一起上课,去图书馆自习,回寝室学习,到点睡觉,入梦继续学习。 数学是各种符号组成的,计算机也是,以至于他现在看啥都像符号,汉字在他眼里都快被拆分重组了。 而他的笔记本,大致一看跟在画符搞魔法似的,全是密密麻麻的一行又一行的「蝌蚪」。 仔细看看,阿拉伯数字还是认识的,但那么多聚集在一起,又变成了不认识的公式。 艺书活了好几世,这是第一回 深入钻研数学,就感觉这个专业又神奇又离谱。 神奇在好像世上的一切,小到粒子之微,大到宇宙之巨,快到火箭之速,慢到地球之变,都可以用数学衡量解释。 离谱在老师在黑板前边讲边写,你一不小心打个喷嚏眨个眼,回神再听再看,就跟错过了一季动漫一样,全然看不懂听不懂了。 学数学,艺书绝对不是天赋型,是以多次感嘆:要不是有《数学大全》这个可无限重学的神器,我保不准得被劝退。 同一时间,大洋彼岸的音乐学院中,高志倒是游刃有余。 他从小就学钢琴,还考过职业级,长大后懈怠了许多,如今都重新捡起来了。 除了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等西洋乐器他也有涉猎,尤其在乐理乐史方面,与人交谈起来头头是道。 第95页 专业知识过硬,再有风度和财富加成,高志在学校不仅没受到排挤,还颇受老师同学喜欢。 后来有老师推荐,他还在演奏会、歌舞剧中登过台,生活体验可以说相当丰富了。 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儿子14 学习的过程总是枯燥耗时的, 同时也是越专注越能感受到其中的乐趣的。 一学期悄没声地过去了,艺书寒假期间得跟着学长做课题。 赶在春节之前,勉强把课题做了大半, 匆忙回家陪林爸过了个年, 正月初七他便返校, 继续投入到各种符号计算中了。 生活在日复一日的高强度学习中度过, 高志提前毕业(本+研原本要读五年)回国时,艺书刚被录取了研究生,正闭关做项目。 和其他亲朋好友聚了聚, 高志便开始规划工作了,他想进乐坛。 前几年高太成立了吉祥娱乐,目前发展还不错。 公司的金牌经纪人,详细询问了高志的期望, 得知他想做个单纯的音乐人,主攻作词作曲,便建议他先在荧幕上混个脸熟。 出色的外形条件, 加上身世复杂、学霸富二代、世界着名音乐学院研究生的名头,再在节目里唱几首抒情的歌、秀几次乐器技艺, 绝对能迅速打开知名度。 之后找机会为天王天后精雕细琢一两首词曲,音乐才子的形象就立住了。 不想这么费劲的话,也可以直接动用钞能力, 让公司尝试跟天王天后搭线,强推「吉祥太子爷」的词曲。 高志当然不会选第二种。 要混脸熟的话, 经纪人说, 参加综艺节目是最快的。 有关唱作选秀的那几档综艺, 都在热播中, 插队进场或者顶替别人的名额, 免不了要被痛骂抵制。 再者,身世问题是瞒不住的,遇到疯狂的网友,还可能牵连x县那边,不妥。 经纪人建议高志曲线救国。 恰好有个爆火的亲情观察类综艺节目,正在筹备第二季,可以去试试。 要上节目,高志特意看了第一季,节目要到家里拍摄,观察记录家庭趣味日常。 「我妈很忙,能入镜的基本上只有我自己。我平日里就看书、练琴、作曲,比较无聊,观众不会喜欢吧?」 经纪人雷厉风行的:「你跟李董说一下,让她尽量出镜。至于观众喜不喜欢,就凭你这张脸,再无聊观众也会看下去的,放心吧。」 高志:「……」 节目是边拍边播的形式,艺书趁吃饭时间看了,只看高志的片段。 正式开拍之前,每个家庭都会抽一个主题,高志抽到了「穷」,于是被节目组没收了钱包,只发了一千块现金。 这一千块钱,是他在节目里所有的流动资金。 开局,弹幕除了截图舔屏都在问:「这小哥哥是谁?有过什么作品?哪家的新人?」 待镜头给到家庭环境,就只剩「卧槽666牛b」了。 拍摄地点选的是高太的别墅,花园、喷泉、游泳池、小洋楼,上千平的室内面积,站在天台上,一面能看到远处的大海,另一面能欣赏城市的夜景,跟穷是完全不搭嘎。 镜头切到室内,高挑慵懒的女人从欧式旋梯上缓步走下,红唇大波浪搭配珍珠耳环和黑色长裙,价值百万的包包、名表、宝石戒指在镜头中一闪而过。 弹幕顿时变成了:「姐姐求嫁!姐姐我可以!姐姐家里还缺单身狗吗?」 姐姐很高冷,换了鞋交待了一声就出门去了。 后期这才介绍高太和高志的身份。 短时间的空屏之后,弹幕:「刚从某度回来,别问我为什么跪着看手机。」 「妈妈是李氏董事长,爸爸是高氏董事长,儿子毕业于世界着名音乐学院,曾经还是j市高考状元,就问这是什么神仙家庭?」 「有颜、有钱、还有才华,嫉妒使我质壁分离。」 「最重要的是高少还努力,全集都认认真真练琴作曲。」 「同一段曲谱反覆练,我都听累了他还没累,这大概就是我跟神的差距吧。」 艺书逐条看了弹幕,第一期基本没有恶评,还因「神仙家庭」上了次热搜。 第二期时隔一周播放,弹幕陆续出现了有关真假少爷的爆料。 然后忽然之间,全网都在找高志嫌贫爱富、与养母不和、被养父厌弃、私生活奢靡的蛛丝马迹,连出国留学都被定性成了崇洋媚外。 这是防爆的常见操作,经纪人迅速做出反应。 先让那对「不和」的母子在wb上互动,又贴出高志留学期间勤工俭学的证据。 接着买水军,让「路人、朋友」去解释,高少和亲生父亲那边的关系如何如何好…… 一系列操作下来,黑子和粉丝形成了分庭抗礼的局面。 粉丝一遍遍刷高志的优点,说黑子是xx家粉丝,这么见不得别人好,祝他们的偶像糊一辈子; 黑子就抓住高太极少出镜、林家众人不回应来攻击,说高志纯属倒贴。 就这么你来我往的,进一步发展成了骂战,弹幕变得乌烟瘴气,看得人直皱眉头。 不仅如此,热搜也天天上,还都是坏消息。 再这么下去,路人缘都败完了。 艺书给高志打电话,问需不需要他出面回应。 高志心态还行:「你和林爸都别管,回应了可能会被疯子缠上。要混这个圈子,我早有心理准备,这都是小场面。我的经纪人在搜集证据了,事情很快就会出结果,热度也会降下来。」 第96页 「行吧,你自己看开点。」 委託人那一世都有惊无险地度过了全网黑,高志这边应该不会有事。 沖了杯浓浓的黑咖,艺书打着哈欠道:「我快忙完了,回见。」 他忙得连唠嗑的时间都没有,高志只能叮嘱:「注意身体,回见。」 * 弹幕和wb上又吵了两期,早上八点,吉祥娱乐贴出xx买黑子的证据。 xx的粉丝无脑护住:那么大个娱乐公司跟小小新人对线,无耻、恶毒、持强凌弱。 上午十点多,「xx吸毒被警察带走」的消息空降热搜第一,「高少好惨」攀上第二。 晚上八点,第七期播出,弹幕上还有黑子在蹦跶。 新墙头的生活日常养眼但无聊,粉丝都没动力反驳黑子了,甚至有的人受不了这乌烟瘴气的氛围,已另换墙头。 但这一期,高志的片段出现了变化。 一个肩上挂着大书包,身穿白t恤和牛仔裤,明明身高180+,头顶却用彩色皮筋扎了个小揪揪的少年,推开了别墅的门。 弹幕:「啊啊啊啊我无了!高少这边简直是颜狗的天堂!」 「一分钟,我要这个小哥哥所有的信息!」 「节目组你不要不知好歹,赶快把小哥哥的联繫方式打在屏幕上。」 「泪痣啊,他跟高太有一样的泪痣!」 「真少爷?要打起来了?」 「前排售瓜。」 「看热闹。」 让观众朋友们失望了,艺书推开琴房的门就大喊:「哥,我回来了!」 「宜数?」高志比屏幕前的观众还惊喜,跑过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好久不见,忙完了?怎么过来的?热不?你头发咋回事?」 粉丝:「我以为高少是高冷系,没想到他这么多话,好吵哦(狗头)」 「高少快,揪弟弟的小揪揪,打哭他(滑稽)」 艺书的头发是太忙了没空去剃,嫌刘海碍事就扎起来了,然后出门太急忘了摘皮筋。 撸掉头顶的橡皮筋,他随手扒了扒头发:「差不多算忙完了,坐飞机,不太热。哥,有没有吃的?」 「冰箱的存货我快吃空了,而且没什么蔬果,出去吃吧。」节目组给的那一千块钱,高志只买水果花了点,还剩八百多。 「有啥吃啥,凑合凑合,我饿得不行了。」 「好吧,你等等。」 艺书在餐桌前眼巴巴地等,高志给他凑合出了一份牛排意面和虾仁蒸蛋,还搭配了个巧克力蛋糕做甜点。 看艺书吃得老香,弹幕:「是我不懂凑合了(流泪)」 「就没人关注高少的厨艺吗?会做牛排意面不稀奇,他还会烤小蛋糕诶。」 「高少的勤工俭学经历是真的,他做过甜品店学徒。」 一片羡慕夸奖中,偏偏有黑子挑刺:「高志巴结真少爷巴结的也太明显了吧?」 「这是可以说的吗,真的非常狗腿。」 屏幕里,艺书吃饱喝足葛优瘫,高志刷碗回来,他又懒洋洋地要求:「哥,给我找套睡衣呗,不想动。」 洗完澡换了睡衣,高志刚好把床铺好,艺书钻进被窝就呼呼大睡。 他在睡觉,高志便拿了书在楼下客厅安安静静地看。 黑子:「怕吵着真少爷,假少爷琴都不敢练了,啧啧啧。」 「干脆别艹富少人设了,改男僕吧(笑)」 艺书对这些一无所知,直接从上午睡到傍晚,午饭都没起来吃。 睡醒了就问:「晚饭吃啥?」 高志正在摆盘子:「虾饺。」 节目录了一个多月了,这傢伙除了速冻水饺就是意面牛排,艺书无语:「怪不得妈不回来吃饭,哥,你不嫌腻吗?」 因为最后一期会有个给家人制造惊喜的任务,高志原本是打算把钱尽量留到最后的,所以这么长时间只吃冰箱存货。 现在弟弟回来了,他立马改变主意:「一会儿咱们出去买菜,明天吃水煮肉片?」 进了超市,高志随便挑了几样食材就五六百了。 「冰箱不是还有牛排吗?你别老拿肉。」 艺书把他精挑细选的各种肉类都放了回去,转而开始挑蔬菜,胡萝蔔、芹菜、香菇……堆了满满一推车,最后加几样水果,一共花了二百多。 购物回去,艺书把冰箱里的雪花牛排都解冻,掺着各种蔬菜剁了几盆馅料。 高志和面,兄弟俩忙活到半夜,囤了一冰箱的包子饺子馅饼馄饨,绝对够吃到节目结束的。 看到这里,粉丝终于可以反击了:「看到没?弟弟也会给高少做饭。」 「人家兄弟感情就是好,气死黑子们。」 「高少就是人生赢家,略略略。」 …… 艺书在别墅住了一夜,第二天母子三人一起吃了早餐,他接了个电话就火烧眉毛似的走了。 他来去匆匆,好似只是为了破一些传闻,顺带给高志囤些食物。 有了包子馄饨之后,高太出镜的时间也变多了。她还跟高志一起看往期节目,母子俩哈哈大笑。 高志这边没什么可黑的了,就有人瞄准了那个神秘的真少爷,网上有关他的消息非常少,似乎是被有意遮掩过。 可再怎么遮掩,总有人能扒出东西。 很快,就有「知情人」爆料:真少爷想进娱乐圈,这次是来蹭热度试水的。 第97页 有人反驳说真少爷在b大读研,不可能进娱乐圈,便有「知情人」再次爆料: 真少爷这个时间应该在跟导师做研究,但为了上节目,研究都不做了,擅自离岗不仅严重拖慢了研究进度,还造成了保密资料的泄露。 第二条爆料把「富二代」和「泄密、浪费国家资源」结合起来,一下子点燃了网友的怒火,网友纷纷要求b大开除真少爷。 作者有话说: 第46章 儿子15 被知情人引导着, 黑子在b大官方帐号下蹦跶得贼欢,最高贊的评论就是要求开除真少爷的,被顶在评论区第一条。 b大只回复了一句:「请问, 真少爷姓甚名谁?」 用「真少爷」指代林宜数, 是嘲讽, 黑子们想着b大老师肯定不看综艺, 不知道林宜数和高志的关系。 他们就想给b大科普,真少爷到底是谁、犯了什么罪。 噼里啪啦慷慨激昂地打了一篇百字的小作文,点击发送, 瞬间消失。 辣鸡wb吞我评论! 黑子不辞辛劳,又打了篇百字小作文,用词愈发精练,陈述愈发愤慨, 发送,吞。 艹***wb炸了??? 黑子锲而不捨,继续发继续被吞, 忙活了半天手累心塞,小作文就是发不出去。 重发次数达到十次, 电脑受到不明病毒攻击,直接黑屏。 三秒钟后,一只贱嗖嗖的兔斯基蹦到屏幕正中央, 扭起了屁股。 「我c***!」 哐哐哐! 破口大骂也好,砸键盘摔滑鼠也好, 那只兔斯基在屏幕正中央扭得就是格外欢畅。 扭至兴致高昂时, 一只兔斯基还分身成满屏的兔斯基, 气得屏幕前的它差点砸电脑。 之所以差点, 是因为电脑比较贵, 它不捨得。 关机键失灵了,必须强制断电。 重启,还是那只兔斯基,找高手杀毒杀不了,电脑约等于报废。 这不是单个现象,全网不仅发不出有关林宜数的恶评,连阴阳怪气都会被和谐。 哦,夸奖是可以的。 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林宜数的彩虹屁满天飞,wb的官方帐号下却骂声一片。 有键盘侠骂wb是资本家养的狗,还有叫嚣着让wb赔电脑的,说wb是个病毒网站,会有针对性地恶意攻击用户的电脑。 wb好委屈:我们的程式设计师没那么牛b好吧? 招惹谁不好,偏偏去招惹b大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活该搭上电脑! 「顺着网线去打你」本身是句玩笑话,今天变成了现实,wb的安全性在用户心目中大幅度降低,程式设计师又找不到系统被非法攻击的证据,快憋屈死了。 所有人都在加班加点地升级安防系统,哪有空搭理sb。 从电话里得知网络上的戏剧性发展,艺书无语地问网安部的同事:「你们很闲吗?」 鬍子拉碴的同事摊手:「很闲。」 前短时间差点被几国合力怼穿安防系统,这位小朋友凭一己之力把国家网络安全拔高了一大截,各国连华国第一层防火墙都攻不破了,大伙儿对着电脑没事干,真挺闲的。 「闲的都有空谈恋爱了,瞅瞅那边黏糊的,大庭广众虐狗,真是世风日下啊。」 喝完最后一口汤,副部长揣着手道:「我上班十多年,平均每天有十六个小时在通过电脑跟人拉扯干架,或者指挥手下的人拉扯干架。现在我吃饭都能到职工餐厅来了,吃完还能陪着你们聊天打屁,你说闲不闲?」 艺书蓦地怒怼:「这么闲咋不去把村口的大粪挑了?」 「噗咳咳咳!」同事呛住,「吃饭呢,能不能讲究点?」 「反正我还吃得下。」艺书把滷肉汁浇进米饭里搅拌,疑惑道,「长时间不动手就生了,你们不去反攻外国安防系统吗?截取些加密信息?」 闻言,几位同事急忙申辩:「嘿,你小子可别胡说啊!」 「我们华国是友好正直的国家,怎么会做那种截取别家国家机密的事?」 「就是就是,万一m国被盗取了什么机密,那也绝对与我们友好正直的华国无关。」 「一定是某些没道德的地下黑客组织干的!」 艺书:「……」 ok,懂了。 艺书对副部长说:「我就不在这陪你们玩角色扮演了,还有智慧机器人和数学课题要搞,吃完饭就走。」 副部长恋恋不捨地勾搭:「编程都达到独孤求败的境界了,还去b大搞什么智慧机器人和数学?索性留在我们网安部,我给你腾位置,以后我叫你老大。」 「不要。」艺书果断拒绝,「数字身份证的事,别忘了帮我背书。」 他想要的不仅仅是普及数字身份证,还要在身份证中加入dna信息。事关重大,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和信息安全支持,这事是做不成的。 有网安部帮忙背书的话,项目申请通过的机率就大大提升了。 「不会忘的。」副部长无奈,「你再考虑考虑来这边上班的事。」 「okok。」艺书态度敷衍,吃完饭就熘了。 他在网安部没有实职,但经过这次的事件,已经变成了国家重点保护的特殊人才,所以走的时候,被迫带走了俩便衣保镖。 保镖年龄比艺书大不了多少,以转校生的名义进了b大。 这一男一女自称是艺书发小,不管艺书去哪,至少都有一个人寸步不离地跟随。 第98页 艺书要进智慧机器人研究室,保镖背靠国家力量,也用新研究员的身份进去了。 机器人已进入测试阶段,忽然进来俩抢功劳的,其他研究员自然觉得不公,闲聊时多有抱怨。 可是艺书作为组长和研究主力,同意让新人进入研究室,其他人自然不能把人轰走。 这件事整得别扭,甚至在网络上被大肆讨论。 某知情人用「不可说」指代艺书,言其利用组长的身份给朋友开后门。 谁是「不可说」? 扭屁股的兔斯基还没走呢,网友当然能推测出「不可说」的全名,舆论再次被引爆。 朋友明明什么贡献都没有,却在研究小组要出成果时加入小组,简直就是滥用职权欺世盗名,他当研究室是他家开的吗? 转眼间,官方的各种社交帐号都沦陷,网友就想知道,「不可说」到底有多大的能耐多强的后台,竟能私自决定研究成果的署名权,还能让b大为他退让、打掩护! 政府、学校每年拨几百上千万的项目研发资金,可不是让富二代拿来给朋友镀金的,难道富二代都有特权? 网上闹得不可开交时,b大研究室,一群年轻人扎着一模一样的小揪揪,正专注地跟铁疙瘩较劲。 「反应比预测慢了1.5毫秒。」 「是晶片质量不好,运行速度不够快,关节本身的灵活度是足够的。」 「手臂动作往左偏离了2毫米。」 「晶片不行,导致执行程序命令时有误差,机器人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去你们大爷的,我一点一点监制完成的晶片,天下第一,怎么可能不行?!」 「那你说动作为啥会偏离?肯定是晶片的问题!」 「手臂这个螺丝是任学姐上的吧?」艺书把螺丝拧松了一点点,「你把螺丝当男朋友头盖骨拧?」 「我当你头盖骨拧的。」 其他组员调侃:「有了周学长不够,竟还肖想资本家,big胆!」 任学姐一甩头,扎成小揪揪的刘海四面开花,跟个鸡毛毽子似的晃悠着:「我的美貌值得我拥有两个男朋友。」 「就凭你五天没洗的秀发?」 「可能还有我三天没洗的脸。」 「哈哈哈鹅鹅鹅鹅鹅……」 倏然爆发的大笑差点把房顶掀翻,测试结果是好的,才有闲心开玩笑了。 笑完继续调整测试,就算机器人的动作完全符合程序命令,这样的测试,也还要反覆进行上万次。 研究越到最后越不能松懈,他们成天泡在研究室里,根本没空也没心情上网吃瓜,也就不知道研究小组已在网上出道了。 网上的舆论没人管,中央的举报电话就遭殃了,一天24小时几乎都不带停歇的,全是举报d大某研究生新生搞特权的。 不得已,d大给出公告:经查证,林宜数同学,并未利用组长之便为朋友谋名利。 两位新同学套用研究员的名义进入研究室,是为了更好的保证研究数据不外泄,并非为了智慧机器人研究项目的署名权,也不会出现在研发人员和论文作者的名单里。 此外,永远欢迎关心学术公正、公平性的网友,共同监督我校工作。 此公告一出,有人信服,有人仍旧疑虑重重。 「他们是在开玩笑吗?」 「随便两个人,就可以以研究员的名义加入即将成功的研究项目?」 「现在被爆出来了,一句『是为了保护研究』就能洗白?」 「整个b大是干什么吃的?重要研究数据竟然要靠两个转校生去保护?确定不是?」 「这有什么好洗白的?人家b大不是贴出证据了吗?那两个转校生根本就不在研究小组组员的名单上,不管他们是去学习的还是去保护数据的,只要没有违规署名就好了呀,不知道有些人在槓什么。」 「就是说啊,弟弟说白了也就只是个学霸而已,往上数三代,家里连个当官的都没有,最厉害的也就是经商的亲生父母了。高氏、李氏加起来,对b大来说也不值一提好吧?b大怎么可能让弟弟搞特权?键盘侠就不能带着脑子说话吗?」 「你们字多听你们的。」 「我学渣我先说,我才知道b大还收转校生的,看完转校生的履历,感觉实在对不起祖国母亲的培养。我一直都知道我拉,没想到我有这么拉,枯辽。」 「枯辽+身份证号。」 …… 等彻底完成机器人测试,申请过专利、整理好论文和研究数据,准备开发布会时,研究小组才后知后觉地吃到了自己的烂瓜。 可惜网上的消息已尘埃落定,他们想跟人对线都没机会。 做研发,艺书出了大力,后期的总结汇总工作,就全部交给组员搞定,他只负责最后的审核。 那边正在准备演讲材料,艺书在看高志的后几期节目,小齐面带愧疚地过来了:「组长,抱歉,网上的烂瓜,可能是因为我。」 那时候大家都不满新组员的加入,不过组长抽空解释并保证了,新组员就是打杂学习的,不是正规组员,也不署名。 小齐苦着脸道:「怪我嘴太快,组长你还没解释呢,我先跟外人吐槽了这事,然后才会被爆到了网上,对不起。」 「没关系,不是什么大事。」 艺书盯着手机不错眼地看,高志后来没太控制花钱,果蔬什么的该买买。现在还有两期节目没播,他只剩不到一百块钱了。 第99页 最后那个惊喜,要是连一百块钱都不值,妈肯定不会给他面子,说不定要上演一齣子辞母笑。 啧,惨喽。 小齐吞吞吐吐的:「那什么,你不好奇,我跟谁吐槽了吗?」 艺书皱眉后仰:「你咋还在这?」 「组长你到底听没听我说话?!」 「听了听了。」艺书迅速让自己正经起来,「所以你跟谁吐槽了?」 「郭学长,我只跟他说了,我怀疑网上的知情人,就是郭学长,我愿意当面跟他对质,让他还你一个道歉。」 「哪个郭学长?咱学校那么多姓郭的。」艺书低头继续抠手机, 「再者,你都会跟外人抱怨,其他组员自然也会,你怎么能保证网上的消息的源头一定是你?无凭无据不要瞎说,也许知情人不是你的郭学长,你去对质,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我有九成把握……」 「只要不是百分之百,就没有对质的必要。人家只是行使监督权,合理质疑又不是栽赃冤枉,事情过去了就别纠结了。」 艺书摆了摆手,「学姐他们那么忙,你怕不是想找藉口偷懒?快去帮忙汇总数据。」 「我说的郭学长是你前室友,爱信不信。」小齐丢下这句话,气哼哼地走了。 艺书知道是郭森搞的鬼。 郭森搞了虚假ip,但哪能难住网安部的人?那边早就追踪到了郭森头上,并告诉了艺书。 其实艺书自己就能查出知情人是谁,只不过不想浪费时间,而且说实话,他早就猜到了。 大学四年,恨上他的也就只有郭森,叫人啼笑皆非的是,这恨来得超级莫名其妙。 艺书成绩优异却不想申请奖学金,郭森作为一个成绩优异,并申请了大大小小所有奖学金的人,觉得被侮辱了,然后就怨恨了。 b大的奖学金很多,总数额能达到十几二十万。 这些钱对艺书来说,差不多与高太给的一次零花钱等值;而对郭森来说,是大学几年的开销,还是能给予供他上学的父老乡亲的最佳回报。 第一学年填表申请奖学金,艺书大致估摸了一下,就决定不申请了。 郭森一边填表一边估算,知道有几大项比较悬,自己可能会申请不上,也已经做好了被刷下来的心理准备。 名单公布后他发现,由于艺书一项都没申请,他捡了不少漏。 「我梦寐以求的是你不屑一顾的」这种落差感,对有的人来说就是过不去的坎,郭森气沖沖地来质问为什么不申请。 艺书说自己不需要,还有就是申请奖学金需得办理很多手续,嫌麻烦,大学期间都不打算申请。 这大大侮辱了郭森的自尊心,他觉得被阔少施捨了,冲动之下要拒领奖学金,被辅导员劝解一通才不情不愿地领了。 这之后的几年,他再也没有申请过奖学金,还什么都要跟艺书比,学习、社会活动、课题小组…… 比什么输什么,艺书又对他的挑战不拿正眼看,他心态就有点失衡。 艺书无比心累:有时间整那什么乱七八糟的挑战,多做几道题不行吗? 总之,他认为郭森是个脑子不清醒的奇葩,得尽量避免打交道。 然后郭森就更加愤恨了…… 意识到郭森在网上搞事情的时候,艺书简直想摇着他的脑袋让他清醒一点:怎么就那么闲呢? 那么闲就不能拿起纸笔做数□□算去吗? 再不然到村口挑大粪也行啊! 真不怪他对闲人这么大怨念,实在是他太忙了。 四年来没日没夜地搞研究搞学习,给家里打电话都得抽空,这些人竟然有闲暇在网上冲浪! 好生气。 艺书在心里怨念一下就把这事抛之脑后了,校方却不能就这么糊弄过去。 郭森的手段并不高明,学校很快也查到了他那儿。 只因嫉妒就引导网友网暴同学,是绝对需要批评纠正的行为。 辅导员先给艺书打了电话。 这个学生同时也是计算机专业的,背后还有网安部,辅导员确定,他一定知道郭森做了什么。 「林同学或许不知道,郭森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家境十分困难。他能考上咱们学校,付出的努力远超常人。眼下正是毕业季,倘若在档案里留下污点,必然会影响他此后的发展。更何况以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保不准会因此一蹶不振,想不开。 「当然,老师并不是说谁弱谁就有理,这件事毫无疑问是郭森做错了。老师只是希望可以私下解决,道歉也好,赔偿也好,不要公开,林同学你觉得可以吗?」 「道歉、赔偿都不需要,老师带他去心理辅导老师那里看看吧,否则他这样进了社会也是麻烦。」 艺书才没空应付不相干的人,高志打电话喊他去救命嘞。 作者有话说: 第47章 儿子16 「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 艺书还当高志是闹着玩的:「救你什么?不救。节目录完了?」 其他几个家庭都录完进入后期制作剪辑了, 就高志这边一秒钟镜头都没有,他快被节目组催疯了:「正要录第十三期,妈把我拉黑并离家出走了!!!」 「……」 高太不可能不知道最后一期的录制时间, 造成这种情况, 必定是故意不配合。 第100页 艺书心下好笑:「你干了啥大逆不道的事?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 「呃……电话里不好说。总之你快给妈打电话, 帮我求求情。」 录节目是签了合约的, 不录完,付违约金事小,主要会显得很没责任心, 经纪人面子上也不好看。 再者第一份工作,高志实在不想做得有头无尾的。 艺书打高太的电话倒是打通了,但提起高志,对面的回覆就是:「让他滚。」 再问, 她又说:「没出息的蠢东西,懒得再管他。」 对面这位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艺书只得好声好气地劝:「咱聊点现实的, 妈你就算不想管我哥了,是不是得让他把钱给你挣回来啊?节目不录完, 咱就亏钱了呀,那是妥妥的赔本买卖。」 高太冷笑:「养那蠢材就是最大的一桩赔本买卖,我现在这叫及时止损。」 「及时止损当然好, 能捞回些本钱不是更好嘛,咱甭跟钱过不去。」听着那母子俩这回结怨结得还不小, 艺书给保镖打手势, 让他去订机票, 「我这边刚好忙完了, 准备下午回去, 妈你没出国吧?咱一块儿吃饭,你当面好好跟我讲讲,我哥他到底做了啥混帐事,我一定替你骂他。」 高太拒绝:「你忙完了就歇着去,不用来回跑。」 艺书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机票都订好了,本来是要悄悄过去给你们个惊喜,没成想你们在吵架,那我只能去拉偏架了呀。妈,你放心,我肯定跟你是一国的。」 好说歹说,对面总算松口,愿意回家一起吃饭了。 坐上车,艺书又给林爸打电话。 智慧机器人这边不用继续盯着了,高中那边也正好放暑假,好不容易都有空,艺书打算带林爸和文老师去旅游。 他这几年给人写程序,攒下不少钱,国内外旅游都是小意思。 听见他推荐外国的旅游景点,旁边的女保镖连忙比划:先生暂时不能出国,数字身份证上面很重视,正在加急讨论做决策,出国不方便联繫。 恰好,林爸也不想出国:「国外那么老远,划不来。」 一起旅游的重点是家人团聚,去哪玩是次要的,艺书转而推荐了一些国内的景点。 跟林爸和文老师商量后,全家人决定去看看草原风光,这个季节的牧场雪山正漂亮。 在飞机上睡了一路,抵达别墅时,已是下午四点多。节目组的人还没走,但是在收拾设备,动作不算麻利,显然只是通过这种行为表达不满。 客厅沙发那边,经纪人正跟导演沟通,保证明晚之前一定能让录制顺利完成,绝对不会耽误后期制作。 导演烦躁得很,说高太很忙没时间的话,就让高董过来,反正都是家人,谁出现在最后一期都一样。 高志吓得连连摇头:「惊喜是准备给我妈的,歌也是写给我妈的,绝对不能换人!」 这时候敢换人,他怕自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导演就给他掰扯,实在不行把惊喜也换了,换个能跟高董适配的。 高志坚决不换,经纪人也在解释,说为了节目效果不能换,这首《忘》肯定能给节目带来收视高峰。 导演知道歌好啊,要不然早收拾傢伙什走人了,他就是要给他们压力,让他们赶紧催高太回来。 艺书推门而入,一群望眼欲穿的人齐齐看过来,见不是高太,略显失望。 不过弟弟能参加最后一期录制也是好事,毕竟弟弟在网上话题度很高,节目播出了十期,收视率、点击率最高的正是弟弟出现的那一期。 艺书朝众人点了点头,继续讲电话:「妈你在哪呢?我都到家了,你……」 听到他在跟高太打电话,众人更是喜出望外,殷切地视线跟随并竖着耳朵听。 「嗯,嗯,好的,那你忙完工作赶快回来吃饭。」挂断电话,艺书告诉众人,「我妈大概七点出公司,如果今天录,你们看来不来得及做准备。」 「来得及来得及。」 扭头瞧瞧跟在艺书身后的年轻男女,根据他们行走站立的姿势,导演隐约猜出了这两人的身份,试探地问:「弟弟这次出镜吗?可不可以一起录制?」 「可以。」不打算出镜的话,艺书会直接去公司逮人。 导演喜笑颜开,看在弟弟能给节目带来爆点的份上,暂且就不计较高家延误拍摄的事了。 艺书在洗澡,高志追到门口唠叨:「你不方便就不要出镜。」 不管好的坏的,有话题节目组就喜欢,高志却不希望弟弟又被黑子盯上,黑子想挑刺,随便一个眼神都能找出黑点来。 「不用担心,没什么不方便的。」艺书打了满头泡泡站在花洒下,好奇地问,「所以你还真把妈惹着了?」 高太那人心很大,几乎是不会动怒的。 高志靠着玻璃门,嘆息道:「我前两天去见了高爸,还带着高翔玩了一天。」 「……」 艺书都不知该如何发表意见了,好半晌才回:「那你可真是作了个大死。」 这几年,眼看李氏发展得越来越好,总资产甚至超过了高氏,高董就想跟高太缓和一下关系。 联繫高太必定被冷嘲热讽,高董便想联繫艺书,但艺书跟比高太更狠,同在j市生活,他从来不见高董,电话也不接。 第101页 高董没法子,只能联繫高志,他很清楚,这个养子自来心软。 高志确实没做那么绝,晾他几次就接了电话,只不咸不淡地聊些日常。 高董前几日来这边出差,带了高翔过来。 他跟高志说,他知道网上闹得比较厉害,不过他没法出镜录节目,所以让高翔跟着高志,帮高志破一破被厌弃的谣言。 「我知道他的主要目的,是让我帮他在妈面前说好话。」 「那你还上他的当?」艺书擦着头发出来了,「我要是咱妈我也拉黑你。」 「可我没法把高爸当仇人。」 四年前,高志的确怨恨高董一夕之间就抛弃了他。 四年过去,他不像四年前那么依赖高董,也没了那么深刻的怨恨,他更成熟,也能更客观地看待这段父子关系了。 不管高董的态度如何变化,认亲之前,他付出的财力、物力、精力、情感,都是不掺假的。 归根结底养育之恩是真的,即便如今的父子情掺杂了太多的利益考量,也不该到断绝关系的地步。 更何况,还有高翔的存在。 高志保证:「我带高翔玩,也不意味着要帮高爸说好话,我不会意图改变你们和高爸的关系,我只代表我自己跟他们相处。」 「行吧。」艺书不打算阻止他,转而幸灾乐祸道,「哥你眼下还是先祈祷祈祷,你准备的惊喜能把妈哄好吧,不然我怕你被赶出家门。」 高志在节目里是没钱了的,他至少要将高太熟悉的一切,变成有新鲜感的东西,而后才能称之为惊喜,这可不好办。 第十二期节目播出,那眼角长着泪痣的四岁小傢伙,跟在高志身后奶声奶气地说话,直接萌翻了屏幕前的万千观众。 尤其是小傢伙拿着小勺子,大口大口吃饺子的画面,简直可爱度爆表,炸出了满屏组团偷娃的怪阿姨。 一想到这样的小可爱最多只能出现两期,怪阿姨们就鬼哭狼嚎的,强烈要求节目组多给高志、高翔相处的镜头。 熬过了漫长的一周,第十三期开播,怪阿姨们顿时心碎,高翔仅剩的几秒钟镜头,就是坐在车里跟高志挥手说「哥哥再见」的。 观众:辣鸡节目,浪费感情,不看了! 然而镜头一转,另一个高高帅帅的弟弟出现。 观众又默默在屏幕前蹲好:就这么被奸诈的节目组拿捏住了:) 那么身无分文的高少是如何给富婆高太准备惊喜的呢? 他带着弟弟祸祸自家花园去了,那么多名贵花种,还有精心打理的花架,这兄弟俩是毫不留情、辣手摧花、雁过拔毛啊! 摘下花,他俩捆了个花里胡哨的超大花束,掉落的花瓣,被他们铺在地上当地毯…… 弹幕:「喂,李女士吗?您有一份新的打了么订单。」 「他们还是个孩子,请李女士千万不要手软。」 「已准备好截屏,凭我单身28年的手速,绝对不会错过高少的任何一帧丑照(doge)」 草坪上钢琴已摆好,小彩灯也已装点上,花瓣撒得到处都是,那哥俩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为自己的机智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恰逢日落时分,橙红的夕阳坠于天边,黑色豪车停在别墅门口,车门打开,高太着宝蓝色真丝衬衫和白色西裤,臂弯里搭着西装外套,面带微笑地下了车。 车门正对着她儿子给铺的花路,高太挑挑眉,毫不怜惜地把细跟高跟鞋踩了上去。 她一步一步走得从容不迫,连发丝间跳跃的金红阳光,都显得格外闲适灿烂。 弹幕:「一想到这么漂亮的姐姐马上会气疯,我就心(喜)痛(闻)不(乐)已(见)」 「您的打了么订单正在派送。」 「打了么订单距您还有99米。」 「打了么订单已送达。」 「乖巧坐等熊孩子挨打现场。」 作者有话说: 第48章 儿子17 高太沿着弯弯曲曲的花路走到尽头, 面对的便是俩抬着个巨大花束、笑得颇有几分傻白甜气息的儿子。 近距离看清花束所用的品类,高太再次挑了挑眉,仍是浅笑着接受了儿子的礼物和祝福。 钢琴侧方三米远, 摆着把造型浮夸的、缠满了去刺蔷薇的王座, 是给谁准备的不用明说, 高太迳自走了过去。 艺书和高志像小跟班似的, 艰难地抬着花束跟上。 唯二的观众入座,那束花被放在了王座旁边。 高太摸索着手边的艷丽花盘,脸上的笑意逐渐加深。 好极了, 她雇了十个园丁斥巨资打造的花园,都在这了。 弹幕感慨:「损失百万都毫不在意,不愧是富婆。」 「打了么已撤单,残念。」 夕阳没入地平线一半, 高志身着燕尾服,头发梳成优雅的模样,背着光朝王座行了个绕手礼。 高太轻轻点头, 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高志在钢琴前坐下,修长的双手搭在黑白琴键上, 轻柔似摇篮曲的音符缓缓流出…… 《忘》是一首叙事歌曲,整体基调都是舒缓的。 歌曲第一段喜悦,唱的是孩子哌哌坠地, 牙牙学语,在妈妈的护佑下跌跌撞撞前行。 第二段由轻快转为低沉, 随着年岁的增长, 孩子不再需要妈妈的护佑, 已然独当一面。 第102页 在人生道路上, 孩子勇往直前, 却发现前路永无穷尽且充满荆棘,他步步维艰疲惫孤独,终于打了退堂鼓。 第三段是最高昂的部分,在即将倒下时,孩子感受到了背后的力量。 回头才发现,妈妈就站在他背后,依然如他幼时学步那般,张着双臂怕他跌跤。 原来这一路走来,妈妈不是不在,只是孩子忘了回头看看妈妈,也忘了妈妈拥有最温柔、最强大力量,能治癒他一切的苦与伤。 最末尾是一段渐缓渐低的清唱,孩子希望终有一天,成长为顶天立地的,能护佑妈妈的力量。 一首歌的时间不长不短,夕阳恰好完全没入地平线之下,庭院中的月球灯不喜昏暗,倔强地亮起柔和的光。 贵公子般俊美的青年弹出最后一个音符,草坪上仿佛遗世独立的空间,骤然落回人界,蝉鸣鸟语声声入耳。 端坐观众席的高太委实没有料到,此生能收到来自儿子的颂歌,她也很难不为之动容。 她早就做好了变成一个有钱的孤寡老太太的准备,今日恍然发觉,有儿子的感觉,倒也不赖。 从大花束里抽出几支花,高太上前给了大儿子一个拥抱:「我出一百万买这首歌的版权,别的不说,就喜欢这种美化我的歌。」 高志眼眶微红:「没有美化,不及妈万分之一。」 高太:「好儿子,给你一千万。」 此情此景,屏幕前的观众也被感染了:「最高级的煽情就是,他们没哭我哭了。请问美丽的李女士还缺儿子吗?只会撒泼打滚的那种。」 「不说了,滚去给我妈打电话了,我要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只求我妈能有李女士万分之一大方。」 「希望妈妈在天上也能感觉到,穷鬼女儿想她了。」 「就没人夸夸高少这首歌吗?旋律、音色、情感、词藻都吹爆好吗?」 「歌还用夸?都单曲循环了一天了好吗?」 「富婆姐姐真的大气,直接买下版权并免费授权给所有音乐软体了。」 「这什么神仙母子,也太美好了叭!」 观众正搁那儿感动羡慕呢,高太悄然举起了手里攥着的花束…… 大家还以为她要给儿子送花,以表达对这首歌的喜爱,甚至高志也巴巴地伸双手去接。 结果噼头盖脸就是一顿抽:「败家子,叫你毁我花园,毁我花园!」 「哎呀,哎呀,过段时间还会开新的的。」高志捂着脑袋申辩,「有花堪折直须折,妈你别这么小气,而且那是我弟先动的手。」 「你俩都是败家子!都得挨揍!」高太怒而回头,发现小儿子猴精猴精的,已经先一步跑了,「往哪儿跑,我今儿非得揍死你们!」 弹幕顿时飘满了「截满离,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看到高太不顾形象地脱了高跟鞋去砸儿子,又看到高少晚弟弟一步,被锁在门外直面暴怒的妈妈,弟弟还朝他挥手祝他好运,观众更是笑不活了。 节目第一期,大家都当高少是高冷富二代,高太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富婆,没成想后边越来越接地气,最后还出现了妈见打。 反差萌加上全网推广的《忘》,以及塑料兄弟表情包,直接令高志爆火出圈。 大街小巷都在放高志的第一首歌时,艺书在木兰牧场策马奔腾。 其他人也都一人一匹马,慢悠悠地走在后面,林爸和文老师不住地感嘆:「年轻人学东西就是快啊,上去就能骑着跑。」 校长夫人担心不已:「这孩子傻大胆,骑恁快不安全,回来我得说说他。」 「说啥,那不是有人跟着嘛,安全得很。」文校长摇头,「年轻人就是要敢作敢为,才不负盛年。」 校长夫人横了他一眼:「你个老头子懂啥?有人跟着就能放心了?你心咋那么大呢?」 校长立即闭嘴,坚决不跟她争。 那识相的模样,把牵马的教练都逗乐了。 「吁——」艺书跑了一圈回来,笑容舒朗,「爸,你们感觉怎么样?累的话就下马走走,正好也该吃饭去了。」 四个老人都是头回骑马,心里慌,坐在马背上浑身肌肉都是紧绷的,累得很。 可骑马体验是花了钱的,下去早了吃亏,他们就硬撑着。 听见要吃饭,四人总算下了马,捶着腰唉声嘆气地往蒙古包走:「花钱找罪受。」 艺书哭笑不得:「这就是个新奇的体验,不喜欢的话,拍个照就行了,何必为难自己?下回可不能再这样了,出来旅游嘛,不能怕花钱,舒坦舒心是最重要的。」 吃过饭,担心老人缓不过来,艺书挨个给他们按了按背部肌肉。 草原骑马之后,一行人又去雪山骑氂牛,再然后绕着沙漠骑了骆驼。 相比骏马,氂牛和骆驼就更得长辈喜爱,因为后者看起来更加的憨厚乖巧。特别是骆驼,又稳又萌,分别的时候还挺捨不得。 在外面玩了半个月,瞧着大家也都累了,艺书便订机票回家,顺便给高志高太寄了几箱特产。 高董那边,高太没再强制要求高志断联,只装作不知,任他随自己的心意处理。 高志现在大小是个明星,每天到处上综艺打歌,通告还挺多,其实不太有空跟高董联繫。 * 回到老家,林爸他们都在准备开学相关事宜,艺书就彻底清闲了,隔三差五跟老同学聚聚餐,到处熘达着玩玩。 第103页 这天清晨,他正在社区广场上跟老大爷们打太极呢,副部长的电话紧急打了过来。 网安部全体人员奋战了两个多月,终于在今天凌晨五点左右,攻入了m国信息系统……拿回来些机密文件,又留下了一串木马。 然而不妙的是,对方反应极快,在我方秘密撤离的同时,猛然反攻并意欲截留证据。 反攻倒没什么,反正系统升级后他们攻不破;成功截留证据的话,有损我国正直友好的形象。 越来越多的马脚被抓住,眼看势头不妙,副部长就赶紧找帮手来了。 跑回家,打开来自网安部的造型笨重的电脑,联网、联机、信息共享、权限转交,满屏英文短语长句高速滚动。 艺书凝视着电脑屏幕,繁杂的程序代码映入眼帘,在脑海中被抽丝剥茧、拆分重组。 倏而,十指在键盘上跳出了残影,屏幕中滚动的字符微卡,紧接着又以更高的速度滚动起来,肉眼都难以捕捉其形状。 层层叠叠的「yes or no」对话框霸占了屏幕,又退潮一般消失。在这个过程中,电脑仿佛被施了什么魔法,至简至繁的「01」组合列阵滚动。 须臾,艺书起二郎腿喝起冰阔落,只偶尔再在键盘上随意地戳两下。 保镖站在旁边看得眼花缭乱,托着专门用以联繫网安部的手机,试探地问:「先生,要跟副部长说些什么吗?」 那边一直没有挂断,依稀还能听见国骂或欢呼。 「老家没有危险,你俩不用紧张,坐着歇歇。」艺书接过电话道,「脚印基本尽数摸消,已被截留的,做证据不够充分,副部长又欠我一个。」 「嘁,不会忘了数字身份证的。」副部长语气中难掩喜悦,扬声把成功撤离的消息告诉了电脑前的部员,下一瞬,欢呼声震耳欲聋,隔着手机都让艺书感受到了他们的畅快心情。 隔了两日,m方安全局怒斥华国网安部,攻击、盗取他们的机密信息,并贴出碎片证据1234,严肃要求华国做出赔偿道歉。 华国回应:「我国坚持睦邻友好的外交方针,一向以和为贵正直友善,不会、也不可能做出窃取他国机密、危害别国网络安全的事情。总之,友国遭遇的一切与我国无关,对此不幸,我们深表遗憾。」 至于那些零碎、无力的证据,定然是狡猾的犯罪分子伪装的! 敌人明明有能力悄悄的来,再悄悄的走,为何偏偏打枪警醒m国? 都是为了陷害正直友好的华国啊,我们对此无耻行径表示深切的痛斥! 请m国以及其余各国一定要擦亮眼睛,识破敌人的奸计,早日抓住真凶,还我华国一个清白。 另外就是,你们快回家加强安防吧,别再跟我们撒泼了,万一又被攻破了信息系统,我们无辜吃瓜群众岂不是又要受冤枉? 至此,m国骂骂咧咧退出群聊。 这些日子,网安部众人天天把相关新闻当连载小说读,简直要乐疯了。 真真是扬眉吐气,喜大普奔啊! 作者有话说: 第49章 儿子18 按理说一个非公安专业的研究生, 成天研究什么数字身份证如何操作实施啊? 妥妥的不务正业。 即便他给出了省钱省力的模拟方案,写了论文来列举数字身份证能为国家为公民带来的便利,那也是挺扯淡的。 更何况他还建议加入dna信息, 国家再有钱有人, 也要考虑这个费人费钱的项目, 值不值得实施不是? 然艺书这两次解救网安部于危难, 是为国立了大功。 简简单单的现金奖励和不能光明正大颁发的荣誉名称,显然不够表达对他的重视、鼓励和感谢,更严重的, 处理不当甚至可能造成人才流失。 暑假最后一天,艺书接到了来自公安部总警监的电话。 总警监真诚地解释了这个项目实施的困难性,并郑重感谢艺书为公安工作做贡献、提建议,最后表示会认真考虑研讨这个项目, 希望艺书继续帮助、督促他们的工作。 场面话的「认真考虑」,大多数时候就是委婉拒绝。 艺书难免失望,他连统计归纳身份证信息的程序都编写好了, 不知道要再等几年才用得上。 数字身份证的事只得暂放一边,返校回到寝室, 艺书对上了一张极为怨念的脸。 之前已经做了四年的室友,录入研究生,仍然是室友, 师纪合对这位旧室友是恨铁不成钢: 「五个月的假期,之前要做智慧机器人就罢了, 搞定机器人你不回来做数学课题, 竟然去旅游?这合理吗?」 打开行李箱整理着衣物, 艺书笑道:「课题你带队, 我就是个无足轻重的小组员, 在不在影响都不大。」 数学很吃天赋,师纪合恰好就是天赋型。他的生活几乎就是围绕着数学展开的,堪称心无旁骛。 有天赋又够专注,他是毫无疑问的数学系第一人。 与别的研究需要众人合作不同,数学课题最主要的就是个人的解题运算思路,师纪合一个人也能做。 不过因为运算量巨大,大概要多耗费一点时间。 那岂止是多耗费一、点时间的事? 师纪合瞪着熊猫眼:「现在假也放完了,你今天能不能回组里?」 「我想休息两天。」艺书暂时没心情干活,「话说,不就是帮你做演算嘛,那么多组员还不够你用的?」 第104页 「他们好用我用得着来找你吗?」师纪合看他想继续撂挑子,都有点急眼了, 「定好的运算方向,交给他们他们能给我歪出十万八千里,做几天全是无用功,我还得重新来,图啥?」 「那你不能表达得准确清楚些?每回都是这个那个大略一说,相似的岔路那么多,旁人哪晓得你说的是哪条?」 「你不是每回都做得符合我的思路?我偶尔出错你也能纠正,旁人不行,不好用。」 艺书完全不知谦虚为何物:「我是天才,你不能用我做标准去衡量其他人。」 真天才师纪合怒怼:「你是天才你不专心搞数学?」 「我就要做六边形天才。」 可惜师纪合不会骂人,气得呼哧呼哧直喘。 「咳。」见他都想暴力拖人了,艺书赶紧解释, 「想办的事没办成,我需要调整调整心态,现在跟你走也没法专心做课题。所以你容我休息两天,休息好了我肯定过去。」 「又是数字身份证?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执着那种,跟专业完全不搭噶的东西。」 他想做什么,师纪合早就知道,但是一直不能理解。 「哪里不搭噶?操作起来完全是专业对口,数学统计,计算机记录,刚好都用得上。」 「我的意思是,你怎么会提出这样的想法,正经数学专业的,谁会去考虑身份证里都有什么信息?」 师纪合问了,艺书便解释:「就是想送我爸一份礼物,感谢他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 如果身份证不单单能从法律角度判断两人的亲缘关系,还能从医学角度判断,那么林爸就不会跟亲生儿子错过十六年。 虽然林爸从未说过后悔抚养林宜数,但面对高志,总归是有些许遗憾的。 有了包含dna信息的数字身份证,定能减少孩子与父母遗憾错过的事件,林爸会感到欣慰的吧。 师纪合转瞬便理解了「礼物」的含义,沉思良久,他道:「我可以让我外公帮忙。」 「多谢,但请不要勉强。」艺书这句谢是真心实意的。 师纪合外公、舅舅都是政界大佬,他们能提一提数字身份证的话,自然是绝佳的推力。 「不勉强。数字身份证对搜寻逃犯,减少儿童妇女拐卖都有助益,更多的益处你还写了论文不是?我就不班门弄斧了。反正于国于民有利的事就是好事,为这种事做助力,是外公他们职责所在。」 师纪合又不傻,当然不可能什么都没考虑,就承诺让外公帮忙。 顿了顿,他又问:「你现在可以跟我走了吗?」 「哎呀,累啊,头晕啊,干不了活啊。」艺书娇弱扶额,并耍无赖道,「还是过两天吧。」 师纪合只想呸他一口唾沫:就没见过这么懒惰的「天才」! 无病呻吟了一会儿,艺书忽然想起在校门口遭遇的冤家路窄的戏剧性场面,便向他推荐了个人: 「郭森的课题定了吗?没定的话,你可以考虑把他拉进组,他应该比现组员好用。」 「郭森不行,我怕课题组变成组。」师纪合不喜欢对待学术不纯粹的人,「他专门跟你作对,你还帮他?」 「你可劲儿使唤他,他不就没空搞宫心计了?」对郭森那些不痛不痒的小手段,艺书倒没产生多少怨愤的情绪,客观评价道, 「他老家的师资资源那么辣鸡,他都能考入咱们学校,脑瓜子好使是毋庸置疑的。搞宫心计、勤工俭学的同时,他还能年年在专业内名列前茅,数学天赋也毋庸置疑吧?这么牛b的数学天才,你不好好利用,于心何忍?」 师纪合:「……」 他信了艺书的邪,真去找郭森了。 郭森一副「林宜数那阴险小人一定在算计我」的表情,含泪加入课题组。 他真的不想跟林宜数同组的,可架不住数学第一的师纪合主动来邀请啊! 师纪合的课题组,系里多少同学挤破头都挤不进去,好不容易挤进去的,试用不过还会被刷掉。 咱就是说,谁拒绝谁是傻子。 若是以前,他说什么也不会愿意跟林宜数共事的,而今在心理辅导老师那里咨询了两个月,郭森的心态发生了相当大的改变。 之前讨厌的人,他现在仍旧讨厌,不过他不会再傻乎乎的,用放弃自身利益的方式去展示自己的厌恶了。 麻蛋的,想起为了跟林宜数较劲,愣是错过了三年的奖学金,郭森就想吐出一口老血。 好几十万,后缀五个零、六位数的钱啊啊啊啊啊! 全没了! 当心理辅导老师将损失,列成帐单呈递到眼前的时候,郭森简直心痛得不能呼吸。 成功引导学生走出了死胡同,心理辅导老师是很欣慰的。 这学生本性不坏,只是压力太大,入了内心的迷障。 整个d大数学系,家境富裕却懒得申请奖学金的天才学生有那么多,郭森为什么偏偏看林宜数不顺眼? 就连跟他们同寝室的师纪合,也是个有能力却不申请奖学金的,甚至数学天赋和家境比林宜数更好,郭森为什么对师纪合没有敌意? 说白了,就是「同人不同命」的嫉妒。 同样是小地方来的,同样是身世复杂,林宜数一朝寻回亲生父母,后半生衣食无忧、生活压力尽消,就连养父也对林宜数极尽宽容; 第105页 郭森的境遇,则是完全相反。 郭森从小跟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勉强供他读完小学,就去世了。 之后几个老师不忍成绩优异的郭森辍学回家,在亲戚间颠沛流离,便资助他上学、管他吃穿用度。 升入中学,中学老师也给了他各种各样的帮助。 在这短短二十几年的生命里,郭森遇到的贵人太多,多到回报不起。 老师们都说「好好学习就是对我们最好的回报」,可郭森怎能当真? 所谓再造之恩,到底该怎么回报? 背负着重于山海的恩情,踏足寸土寸金的j市,与大山里完全不同的生活,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当人背负不起自己生命的重量时,便会不由自主地幻想「如果」。 如果,我像林宜数一样,真实身份不是贫民孩子;如果,我有富豪亲生父母;如果,我要赡养的,仅有一人…… 凡事最怕比较,但凡比较,定生不甘嫉妒。这样的负面情绪,是郭森发泄压力的渠道,也是他前进的动力。 他想证明,哪怕没有那些「如果」,他也不会比林宜数差。 这四年,他一直在跟假想敌林宜数较劲,其实也是在跟自己的恐惧较劲。 他不是不想回报生命中遇到的贵人,只是没办法不恐惧。 找出郭森心理疾病的真正癥结后,心理辅导老师帮他把恩情和义务都数位化了。 曾受过多少恩惠,该付出多少回报,不再是无法估量的概念,都变成了有限的、准确的数字。 虽说用金钱来衡量定义这些,显得市侩凉薄,但至少,那是他力所能及的。 等还完心理辅导老师帮他定下的金额,他就可以轻松自在、问心无愧了。 只不过一想到金钱相关,郭森就忍不住为错失的几十万奖学金耿耿于怀,那可是帐本总金额的二分之一啊! 心在滴血。 混蛋林宜数。 作者有话说: 第50章 儿子19 加入课题小组一周, 郭森跟组员们混熟了,也把课题思路大致摸清了。 他对数学还是很有想法的,研究室里经常能看到, 他和师纪合头抵头奋笔疾书的画面, 时不时的, 两人还会讨论争辩几句。 这天中午, 郭森啃着包子急匆匆地回到研究室,往书桌前一坐就拿起笔埋头苦写。旁边有人嘀嘀咕咕讲话,他也没在意。 直到猜想中的结果出现, 他喜不自胜地举起演算纸:「师纪合你看这个……」 瞧见师纪合身边坐着的人,郭森瞬间变脸:「你这阴险小人为什么在?」 「你知道的,林宜数也是组员,别对他那么大敌意。」 发现郭森也是个好帮手, 师纪合就不想他们吵起来,好声好气地劝道,「林宜数还推荐你加入课题组, 你对他肯定有什么误会……」 「误会个卵!」那讨厌的傢伙又露出了伪善的笑容,郭森气急败坏地指责, 「返校在校门口遇见,他看我笑话,还出言嘲讽, 他就是个一肚子坏水的阴险小人!」 「我可没有看笑话,我只是有点开心地打量了狼狈的前室友几眼。」艺书笑眯眯地转着笔, 「至于嘲讽, 那不是实话实说吗?脑子有包才会跟钱过不去, 脑子进水才会搞陷害人的小手段污自己的名, 悔不当初也捞不回奖学金, 好惨哦。」 郭森气得跳脚:「听到没?师纪合你听到没,他就是这么嘲讽我的!之前那四年他肯定是故意的,故意刺激我,害我损失……惨重。」 郭森急剎车咽下了「好几十万奖学金」的说法,就算真的变得市侩凉薄了,他也不想大声嚷嚷给所有人听。 艺书跟个大反派似的,当场插刀:「好几十万呢,打四年工,天天累得跟狗一样也挣不来那么多。幸好我妈是富婆,不用为钱发愁。」 郭森好险没吐出一口血来,被师纪合拉到一边哄: 「他那人偶尔就会有些促狭,你别把他的话当真,别往心里去。而且公是公私是私,只要能一起研究课题就是好伙伴,本性如何并不重要……」 被迫听了一箩筐好话,郭森抿着嘴用一种看「坑我钱的瘪三」的眼神,恨恨地盯着艺书,转身回到了书桌前。 「谁让你动我演算纸了?几周不露面,看得懂吗你?」 噼手夺回自己写得满满当当的演算纸,郭森转而递给了师纪合,「上午咱们说的那个问题,我有头绪了。」 「是吗?我瞧瞧,我刚在还跟林宜数聊……」师纪合把演算纸按顺序铺到桌面上,看着看着,表情就逐渐古怪起来。 艺书啪嗒啪嗒摁着原子笔,面对郭森的瞪视,一副准备看好戏的模样。 郭森瞪得眼睛发酸,却不肯示敌以弱,一副「老子必须要瞪死你」的表情。 「你俩还挺有默契,解题思路都是一样的。」师纪合看了半晌,终于开口了, 「都想到了高维非线性方程。」 「哈?」郭森惊恐回头,眼泪都瞪出来了, 「谁跟他有默契?他的解题过程在哪?什么时候的事?他偷窥我的演算纸了吧?」 师纪合作证:「我俩正说着你就回来了,看你很着急很专注,我俩就没告诉你新想到的解题思路,没想到你写出来的跟我俩讨论的一样。」 这样说的话,就不可能是艺书偷窥,只能是郭森偷听了。 第106页 但郭森敢对天发誓,他一耳朵都没有偷听,他是吃饭回来的路上忽然想到,就匆忙回来写了。 见他急得脸红脖子粗的,艺书拿了一打新演算纸道:「都想往同一个目标走,思路相撞很正常,复演算几遍,没有错误就继续下一个节点。」 跟讨厌的人心有灵犀,让郭森很不甘心,有些生气自己为什么不能比他更早一时半刻解决眼前的问题,毕竟比他早一周回组呢。 之后两周发生的事,直接把郭森整麻木了。 也不晓得是什么孽缘,他俩实在太容易心有灵犀,常常把各自演算纸写得跟互抄一样。 更无可奈何的是,对方会比他快一丢丢算出正解。 这给郭森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好似他本就多余,只是被施捨进入课题组,占用名额欺世盗名一样。 艺书内心亦是有些惊讶,虽然他也有跟师纪合思路相撞的时候,但频率可比跟郭森低得多。 有种违和感。 三人一起解题的时间越长,违和感就越重。 有时艺书都觉得,他和郭森任意去掉一个人,都完全不影响课题的进程。 就好像,角色重复了。 艺书私下里问系统:「委託人那一世,师纪合这个课题在三年内做成了吗?」 委託人的人生影像,和原主记忆中都没有的信息,系统不可能无偿解答。 艺书明白轮回司的尿性,补充道:「我付积分。」 系统麻熘划走五千积分:「做成了。」 也就是说,这个课题,不需要自己跟他们一起做。 艺书决定退出师纪合的课题组。 师纪合难以置信地问:「为什么啊?咱三个不是合作挺愉快的吗?最近的课题进度明显比之前快好几倍,也许一年内就能解开最后的难关,你为什么要退出?」 「是因为我?」郭森直接起身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你不用退,我退。」 「坐下!你就别添乱了,你俩是又产生了什么矛盾?」师纪合简直一个头两个大。 「跟郭森没关系,他没资格影响我的决定。」 这俩人都慌了,艺书却非常冷静,「我就是有新目标了,我要做自己的课题。」 「你想做什么课题?」他想法太多变,总也不能专心做数学,师纪合都被整烦躁了。 「想做个解出来就能名垂青史的,比如世界难题什么的。」 「能聊点现实的吗?研究生期间先把毕业论文需要的做出来行吗?」 师纪合倒不是觉得他一定解不出世界难题,只是觉得他此刻就是在瞎扯淡,「你是不是又想去搞计算机和数字身份证,不想做数学?你不喜欢数学?」 郭森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了,硬邦邦地说: 「林宜数你不用走,我退组,这本来就是你们的课题。试用期过了,我感觉你们这个组不行,在这完全不能发挥我的能力。正好匡学长邀请我加入他的课题组,昨天已经答应他了。」 艺书完全不是瞎扯淡的表情,严肃地通知他们: 「不管郭森怎么选,我都要退出课题组。我真的有自己的目标,绝对不是因为私人恩怨退组的。郭森因为私人恩怨损失几十万的例子就在那摆着,我不可能像他一样蠢。」 听他这么说,郭森登时炸毛:「你这混蛋拉踩我干啥?」 总之不管他们怎么回应,艺书都坚持退组。然退组之后,他并没有立马开展自己的课题。 世界难题不是动动嘴皮子就能攻克的,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艺书最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了,数学跟他学过的任何知识都不同。 其它知识学至融会贯通了,他经过独立思考,可以凭藉自己的努力达成各种各样的成就。 而数学成就,只要他把《数学大全》学至特级,目前数学界的任何未解之谜,对他来说就都变成了可以照抄答案的习题。 这是很不公平的,甚至可以说玷污了学术。 艺书想要矫情一把,等通关高级之后,暂停《数学大全》的学习。 目前数学界的七大难题,都属于特级内容,他要选一个难题,靠自己已有的数学知识去攻克。 不论十年二十年还是一辈子,就算穷极一生都无法攻克,那也只能说明,他配不上「数学家」的名头,不强求。 艺书申请成为了师教授的助教,开始按部就班地上课、听讲座。 而后同学们便发现,有师教授在的地方,总能见到艺书的身影。 这个数学系天才,好似突然发现了许多未吃透的知识点,一分一秒都不分心,永远在听讲、思考、问问题、记笔记。 师教授休息的时候,艺书仍在学习,所有有关数学的讲座,不管听过多少类似讲题的,他也一课不落,而且总能有新的思考、新的提问。 他这求知若渴如痴如狂的劲头,把上下几届的数学天才都卷到了,天才们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 但凡林宜数在的地方你不在,那就是你不够努力、不够爱数学。 这绝对不能忍! 整个数学系都疯魔了,各种讲座总是人满为患,拿不到坐票的就站着,站票名额也没了? 那就扒窗户、扒门缝啊! 课堂、讲座上提问举手,整得跟娱记抢发布会首问似的,争先恐后恨不得去抢话筒。 第107页 这种氛围下,类似师纪合那样的,整日待在研究室做课题的也坐不住了,大幅度增加了课堂、讲座输入。 过了半学期,他们发现卷王不光在b大卷,还抱着笔记本跑隔壁大学蹭讲座。 那不是等同于偷偷上补习班吗? 不能认输,要补一起补! b大数学系一窝蜂地往隔壁跑,隔壁数学系一边大骂「有病」,一边也加入了抢讲座门票、蹭讲座的队伍。 然而卷王不单单是卷学生,他还卷教授。 教授们每开一回讲座,都各种刁钻又有趣的问题问得头大如斗。 为了不当众丢人,他们不得不把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得更加充分,以至于发际线开始用迁徙抗议他们对脑细胞的压榨。 离讲座开始还有三十分钟,师教授摸了摸自己愈发稀疏的头发,又看了看拎着公文包、背着电脑包、手拿自用笔记本、已经准备好要去讲座厅的艺书,长长地嘆了口气。 这学生,怕不是数学之神派来惩罚我等不思进取的凡愚的? 作者有话说: 各位,明天结束这个世界 * 第51章 儿子(完) 艺书手占满了, 便让保镖帮忙拿上数学模型,对师教授道: 「老师,我先过去把讲台电脑打开u盘插上, 您不用着急, 再歇一会儿, 七点准时到场就行。」 师教授抱着保温杯, 又嘆了口气:「去吧。」 一路快走,六点四十分到演讲厅外。 门口走廊站满了学生,一看卷王来了, 打趣几句便让路放他进去了。 六点五十五,师教授进入演讲厅,戴上教学麦克风拿起雷射笔,先跟同学们寒暄了两句, 七点一到,便开始了今日的讲题。 到提问环节,艺书一举手, 师教授就想翻白眼: 准备讲义的过程中,你已经问了那么多问题了, 正式开讲你咋还有问题?问就问吧,专捡我也没彻底弄明白的,是不是故意找茬? 「林宜数。」 在心里把最喜欢的学生训斥一顿, 张开口,还是不由自主地点了他的名, 想知道他又能问出什么启发人的问题。 艺书也是不扭捏, 站起来就嘚吧嘚吧问个不停:「非线性时间序列的……」 他问的都是重点, 其他人也喜欢听他跟教授问答对话, 边听边记笔记, 间或也举手追问几个问题。 师纪合知道他没开自己的课题,有想过找机会再劝劝他。不过看了他学习的劲头,又从自己父亲那里听说了他的日常,便放弃了。 林宜数很专注地在汲取数学知识,而且很快乐的样子,令人不忍心打扰。 硕博连读五年,师纪合和郭森完成了一个又一个课题,配合十分默契,人称d大数学双子。 艺书则是在一个又一个讲座中,在不断的学习、提问中度过的,人送外号「卷神」。 当然,他顺利拿下了数学、计算机双料博士。 博士学位证书对他来说其实无关紧要,《数学大全》高级版已通关,但他仍然觉得,三五年内要完成世界难题的目标,恐怕不可能。 目前已无需再去听什么讲座,他只要不停地推导、验证、演算,千千万万次之后,或许能够完成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他研三那年,包含dna信息的数字身份证,以j市当年的新生儿为起始,陆续在全国推广施行。 林爸在得知数字身份证由小儿子促成的时候,关起门来低声哭了很久。 不用过多地解释,他都明白。 他为教养出这样的孩子而自豪,也为是这样的孩子的父亲而荣幸。 另一边,高志的乐坛事业稳步发展,高太的娱乐公司乘着娱乐至上的这股时代东风,也赚得盆满钵满。 国富民安的时代,国民强烈追求精神享受,主攻吃喝玩乐的李氏,总资产完成了十倍增长。 而高氏嘛,就要略逊一筹了。 一方面,高氏本身就没能成为电子产品的龙头老大,这几年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极快,功能开发也几乎到达极致,高氏很难再整出新意。 另一方面,年轻人摆脱了电子奢侈品的陷阱后,换新的频率逐渐降低,以致高氏产品的销售额难以更上一层楼,甚至有负增长的趋势。 * 艺书33岁这年,世界数学七大难题之一的ns方程被解出来了,解题人是师纪合和郭森。 得到这个消息,在家闷头做计算的艺书一边暗骂「天赋型选手真讨厌」,一边由衷地感到庆幸。 得亏他们跟我选了不同的题目,麻蛋这要是撞题了,十多年的努力就白费了! 师纪合和郭森拿到菲尔兹奖后,又三年,黎曼猜想被证明成立,上千条数学命题因此荣升为定理,整个数学界为之震撼欢呼。 这一年,华国数学双子升级为华国数学三巨头,享誉世界。 这一年,艺书37岁,已在数学专业投入了整整二十年的时光。 「啧,终于可以问心无愧地当个名垂青史的数学家了,《数学大全》特级版也可以继续学习了。」 向国家和世界机构投稿证明黎曼猜想成立,艺书放松下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睡大觉。 他一睡十七八个钟头,可把文家爷爷奶奶急坏了,要不是喊他他能应声,他们都想打救护车。 睡醒了起来吃饭喝水上厕所,跟家里人打声招呼,回卧室倒头继续睡。 第108页 家里人见状,是又心疼又替他高兴。 这些年,没有人能比他们更明白这孩子有多辛苦。 他几乎没有社交,每天就对着电脑或伏案写写画画到深夜,睡着了说句梦话都是数学符号。 寻常人要似他一般,这么自囚于一张书桌前,一坐就是十几年,恐怕早就疯了。 幸而他日复一日的坚持有了回报,全世界都不能解决的难题,他一个人解出来了。 好,真好。 终于能好好休息休息了,睡个昏天暗地也好。 上头派人来拜访新晋数学家,想请他去领奖、演讲、做採访,八十多岁的老头老太却坐在门口不让进。 某数学教授:「国家大事,非常要紧,烦请两位长辈喊林院士一声。」 「不成,我大孙子睡觉更要紧。」 大孙子在睡觉,谁来都不好使,就算有天大的事,也得等大孙子睡舒坦了再说。 众位教授无奈,只能天天来蹲守,直到林院士睡够。 连续一周,艺书基本都是在睡觉中度过的。 睡醒后,把黎曼猜想的后续程序统统走完,该拿的奖拿了,该参加的学术交流参加了,前前后后又忙活了半年,他才彻底清闲下来。 这些年,艺书时不时给网安部和国家科学院打打工,靠各种奖赏在j市拥有了自己的房子,便把林爸、文老师和文家爷爷奶奶都接了过来。 两套九十平米的房子,艺书跟爷奶住,林爸和文老师住隔壁,吃饭在一个锅里吃。 高志如今已是华国乐坛天王级人物,每个月,他都会抽空带着高翔和子女过来玩一两天。 高太来j市出差,也总会拐到林家坐坐,跟老人唠唠嗑,数落数落不修篇幅、糟蹋颜值的小儿子。 那时候都知道艺书没闲情出去玩,家里人也不强求。 现在他时间自由了,便这边住十天半个月,再那边住十天半个月,势要把先前亏欠了家人的时间都补回来。 有了黎曼猜想的功劳簿,后半辈子他没再为难自己,每个月去b大给学生上几节课,时不时帮国家解决个计算机或数学相关的危机,早早就过上了轻松的半退休生活。 艺书这一辈子,为国家信息安全和世界数学做出了杰出贡献,也给予了火箭、飞弹等科研院无数帮助,是以逝世后享受到了降半旗的待遇。 逝世后二十年,他为国家做的更多贡献,才被尽数公开,成为了引领时代的伟大人物。 叮—— 1任务已完成,奖励8k积分。 2任务已完成,奖励2k积分。 3附加题未完成。 小结:宿主5号任务合格。 另,恭喜宿主获得委託人的感谢66666积分。 恭喜宿主达成名垂青史的数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成就,奖励10wx2积分。 干扰小世界发展且未造成负面影响,奖励20w积分。 宿主5号世界共收入47w积分,目前宿主积分总额406w。 艺书现在对数字十分敏感,怼道:「你敢再无耻点吗?抹零头是这么抹的?信不信我举报你贪污?把那0.9666给我加上。」 「嘁,守财奴。」系统给他加了个1,变成了407w。 艺书瞬间心满意足,转而问道:「林宜数做错了事,生前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死后进入轮回司,还要继续受惩罚吗?」 「不用。罪孽在生前已赎,且诚心悔过者,在轮回司归为无罪灵魂。」 艺书没有疑问了:「开启6号任务小世界。」 「6号任务小世界正在开启……6号任务小世界开启成功,请宿主进入时光长廊。」 在6号的时光长廊,艺书见到了刷任务以来最绝的人生影像——看到最后,他独独对马赛克记忆尤深。 6号委託人是个兽人,本体是狮子,兽人大陆狮族部落的首领。 三条信息加在一起,大家应该能明白为什么马赛克吧? 兽人都是哺乳类,共有四种性别,雌、雄兽人和雌、雄半兽人。 雌雄相当于男女,兽人和半兽人的区别,就是前者能完全变为兽形/人形,后者不能变身。 半兽人是整体人类外形+局部兽类外形的形态,比如人体+兽耳。 兽人的战斗非常力强悍,半兽人与之相比,会显得有些孱弱。而且半兽人的生育能力相当低,许多甚至没有生育能力。 所以半兽人在族群中的地位不如兽人,求偶权也低。 偏偏呢,出现了一个例外。 这年部落遭逢大难,巫师向兽神祷告,祈求对抗灾难的办法。 于是,一位异界的智者应召落入狮族部落。 这位智者是个人类男子,在兽人看来就是雄性半兽人。 后来,智者和各部落首领情深,并被各部落首领争来夺去,狮族则在争来夺去的过程中被灭族。 狮族首领是委託人,请求是:保护狮族不要灭族。 艺书的新身份是,智者。 在委託人的人生影像中,可以改名叫马赛克的智者:) 作者有话说: 过一下任务内容 1系统任务:宿主离开小世界五十年后,当前小世界至少还有三人缅怀宿主 2委託人的请求:不定 3系统附加题:谈一场真诚的恋爱 * 第52章 异世的访客1 第109页 原主不是委託人原生世界的人类, 因此委託人在复制小世界时,是不能复制原主的。 同样的,艺书进入复制世界, 无法获得原主的记忆。 系统便热情地推销原主的人生影像, 像3号世界一样, 5k+1k积分, 可以买原主的人生影像和原主所拥有的技能。 「虽然原主的记忆和委託人的查重率很高,但原主的记忆绝非毫无价值。他是应召而来,走的是正规程序, 说明符合智者的形象。既然是智者,就一定有值得宿主学习的技能。宿主不该因为马赛克,就对他抱有偏见,觉得他一无是处。」 「买。」 「人生影像和技能真的非常有必要买, 本统绝对不会坑你——啊?谢谢惠顾。」 系统反应过来后,一边摆出「看傻子」的表情,一边划走了六千积分。 原主根本没什么特别技能, 他符合智者形象,是因为普通现代人的见识对原始社会来说, 都可以称为智者。 艺书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不过还是买了。 * 这是一处盆地,周围有好几座险要的山峰, 北山朝南的那面山体几乎垂直于天地。 此山壁靠近地面的位置,错落分布着大几百的山洞和石台, 那是一个个巢穴。 最高位的山洞内, 金灿灿的阳光恰好照在写满了祭文的祭台上, 祭台后方是三丈高的兽神神像。 造型神武的兽神无喜无悲地注视着祭台下的兽人, 他们在祭台下跪拜、欢呼:「兽神大人显灵了!兽神大人显灵了!」 「智者出现了, 真的有智者!」 「感谢兽神大人垂怜,兽神永生!」 「兽神永生!」 艺书躺在那一片略显刺目的阳光里,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睁开了眼睛。 一个穿着树叶缝制的袍子、戴着羽毛面具的雄性半兽人,和一个脸上身上画着繁复花纹、腰间围了兽皮裙的虎背熊腰的雄性兽人,欣喜若狂地围着他观看。 雄半兽人是狮族部落的巫师,狮硒;雄兽人是狮族部落的首领,狮戎。 「智者,你…别怕…我…我们是…」 凭空出现的智者,让狮戎惊喜得手足无措。 见智者呆呆地躺在祭台上,好似被吓失了魂,他便想将智者抱下来安抚一番。 然智者眼神一利,登时与背后的神像一般威严不可侵犯,镇住了狮戎。 「别动我。」 艺书能清晰地感觉到,祭台在改造他的身体。 他迅速便能听、讲兽人的语言,同时他的骨骼肌肉也在变得结实,逐渐脱离人类的范畴,能够媲美优秀的半兽人。 这大抵是兽神赐福。 而记忆中,易殳只是红着脸、顺从地被狮戎抱下了祭台。 他对狮戎一见钟情,耳边来自兽人的强有力的心跳,让他自己也是心脏怦怦乱跳,根本没有察觉到兽神赐福。 艺书很……无语。 感觉不到身体的变化了,他又多躺了一会儿,确定赐福结束才坐起身。 狮硒和狮戎还守在祭台近前,见他起身,异口同声地问:「智者得到了兽神赐福吗?」 艺书点头。 下方的兽人再次朝神像磕头:「恭喜智者,感恩兽神,兽神永生。」 下了祭台,艺书自我介绍:「吾名书,知识的意思。」 「书大人。」狮硒摘下面具朝他躬身行礼,自我介绍并解释了是如何向兽神祈祷,召唤智者的, 「请书大人向兽神大人宣誓,会帮助狮族避开灭族之灾。」 艺书宣誓后,神像周身金光瀰漫了几秒。 这意味着兽神见证、认可了他的誓言,狮族人看他的眼神愈发热切。 令艺书哭笑不得的是,易殳把金光当成了戏法,坚定地认为神是迷信、是不存在的,还把狮族人热切的眼神当成了「迷恋」。 易殳很漂亮,见多了痴汉反应,理所当然地以为,兽人也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了。 在现代社会,他谨小慎微地掩藏着自己的性向,靠画马赛克漫画赚钱。 他会幻想他是漫铱嬅画里的主人公,拥有事业爱情双丰收的人生,但他知道,那不可能变成现实。 穿到兽人世界后,易殳发现这里没有节操观念。 只要没有在兽神神像前结成伴侣,就可以随便走肾不走心,性向更是无所谓的东西。 幻想似乎成真了,再也不用担心因性向暴露而社死,易殳一下子就爱上了这个世界。 另一方面,智者的身份给了他很优渥的待遇,不需要做体力劳动,只动动嘴就可以获取最优质的食物、衣服。 甚至因为智者身份,他还能要求住进狮戎的山洞,趁机追求狮戎。 现代人的甜言蜜语哪是没情调的兽人招架得住的? 狮戎很快便同意与他结为伴侣,并约定在来年春季举行伴侣仪式。 …… 「书,吃饭了。」狮硒端了满满两大碗白水煮肉过来,笨拙地用艺书新制的筷子往嘴里扒拉着, 「族人说首领和战士们抓了几只肥肥兽回来,待会儿去瞧瞧?」 「可以。」 兽人会用锋利的爪子在山壁上刨窝,基本是一人一洞,而半兽人是不分雄雌,集体住在一个大山洞里。 狮硒是巫师,会占卜吉凶、主持祭祀,还会一些医术,身份地位比较特殊,所以独自拥有一个二三十平方米的山洞。 第110页 艺书在狮族领地参观完,选择了跟狮硒住,毕竟他的山洞是最整洁的。 狮戎说智者身份尊贵,应当有自己的山洞,要帮他挖一个新的。 艺书十动然拒,他怕被没节操的兽人夜袭时,连喊帮手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这副皮囊长得着实漂亮,是白净纤弱的类型,一看就不能狩猎养家,其实不符合兽人的审美。 但是智者的身份,会让兽人忽略他的外形缺点,有个雌性兽人甚至放言:「我愿意跟书大人结为伴侣,养书大人一辈子。」 艺书:谢邀:) 饭刚吃完,那位要养他的雌性兽人就来了。 只见一只毛色顺滑的棕色母狮跳上门口石台,慢条斯理地踱进了山洞内。 而后一白一棕两只小崽崽从母狮背上滑下,扑腾着小短腿跑到艺书脚边,嗷呜嗷呜地挠他裤腿。 母狮口吐人言:「书大人,我们下午要去抓鱼,那边有很甘甜的山泉水,我带你啊。」 说着便直立起上半身,幻化成了拥有小麦肤色、魔鬼身材的女人。 不满三岁的兽人是不能化形的,艺书弯腰把脚边的小狮子抱到膝盖上,低头挠他们柔软的肚皮,顺便等女人穿好兽皮连衣裙。 「小钰和小莲很喜欢书,书也很喜欢他们兄妹啊。」狮硒笑道, 「阿荆是部落里最优秀的雌性兽人,书可以跟阿荆试试,或许能生下自己的小狮子。」 类似的话说了太多回,艺书都懒得接茬了。 根据影子判断狮荆穿好了兽皮裙,他起身往外走:「先下去看看肥肥兽。」 此时正值酷暑季节,天气格外炎热,且有越来越热的趋势,河流湖泊水位下降明显。 狮硒在半月前占卜得知,兽人大陆即将迎来千年难遇的大旱,各部落恐有灭族之灾。 此地干旱不能生存的话,迁去别处呢? 亦是大凶,路上危险重重,依然逃不过灭族之灾。 留也是死,走也是死,狮硒不甘心,反覆祈问兽神,终于求得了一线生机,便是召唤异界智者。 所以现在,部落附近已经出现了旱灾苗头。 兽人没有大量储存食物的习惯,也没有那个条件和技术。 狮族不想离开故土,艺书便让他们尝试驯养野兽。 肥肥兽胆子小攻击力不强,长有鳞片甲,能遁地能爬树,跑得很快。 要养肥肥兽,不能在土地上,否则它们会打洞逃跑。 艺书抱着俩小狮子到养殖场时,狮戎他们在山壁上刨出了十平方米的石洞,正打磨石栅栏。 看到艺书和狮硒过来,附近的兽人纷纷问好,艺书点点头说随便来看看,让他们忙自己的。 石栅栏装上,肥肥兽被解开捆绑丢进石洞,立马惊恐地缩成了圆球。 过了一会儿,感觉没有危险了,它们又慢慢舒展身体,东嗅嗅西嗅嗅,企图找到熟悉的味道。 艺书把怀里的小狮子放下地,他们本能就沖向石栅栏,对着里面的肥肥兽嘶吼起来。 肥肥兽体长约一米,重约六十斤,其肉质鲜嫩颇受兽人幼崽欢迎,一只就能让全族小狮子饱餐一天。 这里有五只肥肥兽,搭配着野果,足够小狮子吃半个月的。 「这次旱灾持续的时间不会短,各种飞禽走兽,养的越多越好。」 艺书跟狮戎说,「附近山林中的野兽,似乎有大举迁徙的迹象,你们要抓紧时间。」 一旦野兽迁徙走,这附近就会变得空空荡荡,再加上干旱,甚至会寸草不生,狮族就没办法从山林中获得生存资源了。 「我会带着战士们努力狩猎。」狮戎有些担心,「狮锉带人去换盐巴,来回要两个月,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来不及就先用别的代替,蛋类营养价值高且易保存,能带回来就尽量带回来。」 把小狮子交给留守的兽人,艺书拿了个兽皮袋,准备和狮硒去后山找香辛料。 兽人的嗅觉味觉非常灵敏,会远远避开气味刺激的植物。 这里的植物和艺书认知中的不一样,无法一眼就判断出哪种可用作香辛料,只能让狮硒到处闻。 「阿嚏阿嚏阿嚏!」不晓得第几次了,狮硒揉着鼻子眼泪汪汪。 「咳。」艺书忍俊不禁地拍拍他的肩膀,道了声,「辛苦。」 一般狮硒被刺激得打喷嚏流眼泪时,他附近准能找到类似香辛料的植物。 「有了,味儿有点像大蒜。」 艺书在灌木丛里扒拉一会儿,摘了一把黄豆大的白色果子,朝狮硒递过去,「你闻闻是这个果子的味儿吗?有毒吗?」 「阿嚏是,阿嚏是的。」狮硒连滚带爬,被臭得急忙后撤,「就是它的味儿,你别靠近我,啊啊啊阿嚏!有毒,肯定有毒!」 可怜的狮硒涕泪横飞。 作者有话说: 第53章 访客2 艺书和狮硒作为半兽人, 当然不是自己进山的。 因此狮硒一喊,在河中用兽型抓鱼的狮荆疾奔如风,转瞬便跃至近前。 「怎么了怎么了?谁被毒蛇咬了?」 话音未落, 她差点被沖天的蒜味儿熏个仰倒——艺书为了进一步确定是不是蒜, 把白果子扒皮碾碎了。 狮荆顾不得仔细辨别气味来源, 尾巴一卷, 流着泪坚强地把艺书甩到背上,边退边喊:「毒气!大家小心,这里有毒气!」 第111页 后边追过来的狮戎捂住鼻子扛着狮硒就跑:「快走, 都不要靠近这里。」 狮荆跑出几丈远,发觉毒气还是异常浓郁,便焦急地大喊:「这毒气会追人,快跳河!」 艺书被颠得七荤八素, 刚坐稳,下一秒就被摁进了水里。 噗噜噜。 狮荆一爪摁着艺书,昂起头探出水面, 轻轻抽了抽鼻子,气味好像淡了。 狮戎则摁着狮硒, 扬声道:「毒气怕水,大家别慌。」 过了一会儿,他们感觉没什么味了, 艺书和狮硒才获得自由,从水里冒出了头。 毒气又浓了?!! 狮荆大惊:「毒气味是从书大人身上冒出来的, 书大人身上沾了毒!」 发觉这母狮子又想摁自己, 艺书双脚打水, 边逃边解释: 「没毒, 就是一种气味奇怪的果子, 你们自己感觉感觉,闻了有中毒反应吗?」 「好像是没有。」狮戎仔细嗅了嗅,重重地打了个喷嚏。 想起艺书先前说要找特殊的香辛料,狮荆把鼻子没在水里缓了好久,难以置信地问: 「书大人,你不会要让我们吃这个吧?天吶,这太可怕了,我就算饿死,也绝对不会吃这种果子的!」 「香辛料就是跟盐一样的东西,只放一点,不会让你们当饭吃。」 跟盐做对比,大伙儿明白了香辛料的用法,稍稍放心了些,但还是有些怕怕的,毕竟盐可没那么刺鼻的气味。 「这个果子的气味实在太可怕了,不会把食物染臭吧?」 「会染些味道,不会到不能吃的地步。」把蒜粒放回挎包,艺书慢慢朝岸边游去, 「糖、盐、香辛料,都是天然的防腐剂,现在盐不够用,就别挑三拣四了。狮硒,走了,继续去找香辛料。」 狮硒闻言,只得耷拉着兽耳,苦大仇深地跟上。 一天下来,两人共找到了十四种,包括葱蒜辣椒等常用的香辛料。 这里类似麦子的食物,是用一种拳头大的硬壳果实,因为难剥,且生吃味道干涩,磨粉煮汤味道又寡淡,不受兽人欢迎。 他们还是更喜欢吃肉,或者脆甜多汁的野果。 现在有了自制十三香,艺书便调了肉馅和了面,让负责煮饭的半兽人一起摊肉饼、蒸包子。 本来就是夏季,几个土灶一齐烧火,食场这边简直热得没法待。 饭没做好的时候,其他人都是有多远躲多远,坚决不肯踏入食场半步。 然而今天大伙儿都跟中了邪似的,一个个汗流浃背却偏偏捨不得走,就流着哈喇子围着食场转圈圈。 没办法,那边不知道煮了啥,实在是太香了。 第一张肉饼出锅,见艺书和摊饼的半兽人分食,一兽人小孩急得尾巴都冒出来了:「书大人书大人,好吃吗?」 「还行。」按照人类的口味,调料肯定放少了,但兽人五感灵敏,这个味道应该合适。 艺书扭头问:「你觉得怎么——看来是很合口味。」 摊饼的少女憨笑,她怕饼被抢,也不管烫不烫,三两口就把半块饼吞下了肚。 艺书撕了一块递给那眼巴巴的小孩:「你尝尝。」 小孩的尾巴摇得跟螺旋桨似的,接过饼丢进口中,吞,咽,没了。 吃完自己还有点懵,他没尝出味儿。 「书大人……」 小孩尾巴一垂嘴巴一扁,齐肩棕色捲发仿佛都失去了光泽,可怜得不行。 艺书好笑不已,把手里剩余的饼都递了过去:「待会儿还有,你先吃。」 「谢谢书大人,我只尝一小块就可以了。」撕掉手心大的一块,小孩摇着尾巴蹦蹦跳跳跑走了。 「嗷嗷。」 「嗷嗷呜。」 狮钰狮莲两个小傢伙又在扒拉艺书裤腿,看他终于注意到自己,他们立马眨巴着湿漉漉的大眼睛歪头卖萌。 不远处,一只小狮子和两个两三岁的半兽人小孩也都眼巴巴地看着。 狮荆是部落里最优秀强大的雌性兽人,她看上了艺书,其他人不想上挑战台决斗,就不能再追求艺书了。 所以部落里大多数人跟艺书还不熟,他们只会满怀敬仰之情,远远地瞻仰智者,小孩也是一样。 艺书对那几个眼馋又不敢近前的小孩招了招手:「过来,给你们分肉饼吃。」 小狮子试探地往前走了几步,见艺书仍伸着手面带鼓励,便颠颠地跑了过来。 她后方,两个小半兽人摇摇晃晃地跟着。 「嘶——」狮钰狮莲不高兴偏爱被分走,立即炸起毛发,弓着身子发出警告声。 「好了,不许凶,都有肉饼吃。」艺书蹲下身挠了挠他们的下巴,又对另外三小只招手,「来。」 两个半兽人小孩,一个长着狮眼,另一个长着狮鼻。 「不烫手了,自己拿着吃可以吗?」艺书给他们各掰了一块巴掌大的肉饼。 三头身的小孩奶声奶气地回:「可以,谢谢书大人。」 「嗷嗷嗷!」狮钰狮莲急眼了,蹿得老高想抢。 「不乖?」艺书敲了他们两个脑瓜崩,让三只小狮子排排坐好,然后才小块小块的挨个投餵。 狮钰狮莲被迫老实下来,一边吃一边呜呜,颇有几分老爹被抢的委屈愤怒。 半张饼吃完,亲爹也被食物的香味引了过来,狮钰狮莲可算找着靠山了,跑过去嗷嗷告状。 第112页 狮戎单手揪住儿女的颈后皮毛,把他们掂进怀里安抚着: 「这样啊,书大人不向着你们?原来如此,想跟狮萱决斗?好,去!」 狮戎一撒手,狮钰狮莲就嘶吼着沖向了狮萱。 可惜,狮钰狮莲是去年八月份出生的,不满一岁,体长才三四十公分;狮萱还有几个月就三周岁了,体长接近一米,一打二轻而易举。 对方明显放水,狮钰狮莲还是吃了两嘴土,一点便宜都没占到,更委屈了。 回头瞅瞅爹娘,一个守在蒸锅前等包子,眼神专注得像是看情人; 另一个捧着野果围着书大人献殷勤,完全不关心孩子有没有受伤,简直冷酷无情到了极点。 狮钰狮莲默默委屈一会儿,互相舔舔毛,转头就加入了抢饭队伍。 「嗷嗷嗷!」 「开饭了!」 「包子出锅了!」 「嘶,好烫好烫,太好吃了!」 「肉饼更好吃哇,外焦里嫩,香得头掉。感谢兽神,感谢书大人。」 「放屁,明明包子更好吃,白白胖胖暄暄软软,好吃又好看。感谢兽神,感谢书大人。」 狮荆再不提「饿死也不吃」了,左手肉饼右手肉包,吃得满嘴油光。 香辛料受到了所有兽人的欢迎,劳苦功高的狮硒表示非常欣慰,每天找香辛料比艺书还积极。 採摘是比较轻松的活计,族里特意组织了半兽人小队,每天派一队人去採摘香辛料。 採摘香辛料的同时,其他族人也在大量採摘麦粟、野果、野菜等一切可食用的食粮。 艺书教他们挖了地窖,存了一部分新鲜耐放的蔬果进去,腌肉燻肉和蛋类在地窖中也能保存得久一些,另外还提前熬制了许多解暑汤。 从三月到六月,北陆一滴雨都没有下。 艺书来了一个月了,气温仍旧稳步上升,地面烫得无处下脚。 狮族幼崽们每日窝在山洞最里侧,只有在深夜没那么热的时候,才能出去放会风。 兽人体质强悍,尚能扛得住这样的温度,半兽人则频繁出现中暑情况,解暑汤消耗极快。 与此同时,附近山林中的野兽受不了这样的环境,果然开始大举迁徙。 这样的情况当然不仅出现在狮族部落,经狮族提醒,其它部落也纷纷让族内巫师占卜祈祷,得知有一线生机指向了狮族。 于是,熊、虎、猿、豹、狐狼犬五大族,推选出代表,一起拜访了狮族。 狮族是北陆最强大的部落,占据着北陆最广袤富饶的丛林、和最易守难攻的山峦,其它部落大多数时候都是不愿意跟狮族打交道的,毕竟谁都不想低人一头。 眼下到了族群生死攸关之际,他们也没闲心计较那么多了,来到狮族便单刀直入地寻求帮助。 狮族并未隐瞒智者的存在,大大方方地告诉他们,智者是兽神送来帮助兽人渡过难关的,还把挖地窖、做腌肉的方法分享给了他们。 得到了储存食物的方法,各族代表留下谢礼便急匆匆地往回赶。 而在各族代表离开的那天晚上,有兽人拎着一对大雁闯进了狮硒的山洞。 「我对智者大人一见钟情,一刻都不想和大人分离,求大人与我结为伴侣!」 狐剎容颜俊美凤眼狭长,皎皎月光下,那独特的银发银眸和莹白无暇的肤质,衬得他如谪仙临世。 恰恰符合了人类的审美。 艺书趿拉着拖鞋摇着蒲扇,只送了他一个字:「滚。」 此话一出,狮荆瞬间底气十足,飞起一脚将狐剎踹下平台,怒道: 「区区狐族雄性也敢肖想老娘看上的人,起来,决斗!」 狐剎仰着头,还在依依不捨地往山洞里看,狮硒站在平台上瞅着他被狮荆拖走,摇头长嘆了一声:「造孽啊。」 「别小瞧了他。」艺书语气笃定,「让狮戎去挑战台看着,免得狮荆吃亏。」 「有必要吗?」 狮硒满心疑惑,不过还是抓着平台边的藤蔓滑下地,跟狮戎一起看决斗去了。 所有人都以为狮荆能赢狐剎,结果,狮荆差点被狐剎咬断咽喉。 艺书暗自感嘆:那可是狐剎,是能把一个现代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土着兽人。 不管战斗还是感情,兽人都习惯直来直往,而狐剎,仿佛天生就懂得使用计谋。 狐、狼、犬本是三个小族,在北陆都排不上名号。 十年前狐剎成为狐族首领,与狼族、犬族结盟,把三族合一,成为了仅次于狮、熊、虎的第四大势力,比猿、豹更强横。 那时候,狐剎区别于其他兽人的谋略心计,已初见端倪。 在兽人大陆,结为伴侣意味着一生一世一双人,要绝对忠诚,是易殳一直梦想拥有的爱情。 狮戎愿意跟他结为伴侣,他起初是很高兴的,每天都在期待春季的到来。 然而,他遇到了狐剎。 这个俊美邪气、会说情话的男人,比只会狩猎做爱的狮戎更有吸引力,易殳变心了。 狮戎很快便在易殳身上嗅到了狐剎的气味,心中嫉妒却也不能阻止。 因为在兽人的观念里,只要没有伴侣,性爱就是可以随心所欲的,这甚至不会影响他们来年春季的伴侣仪式。 更何况,智者大人想和谁在一起,其他任何人都没资格置喙。 第113页 可狮戎不知道,这种类似「破戒」的放纵,改变了易殳的爱情观。 后来在狐剎的怂恿下,易殳又跟其它几族首领纠缠不清…… 贤淑大度又美丽的狐剎深深地打动了易殳,并在他心中占据了极重要的位置。 眼看春季伴侣仪式越来越近,狐剎便说不捨得和易殳断了关系,想和大家一起成为易殳的伴侣,易殳同意了。 狮戎不同意。 他认为多人伴侣仪式是对伴侣仪式的亵渎,是不会被兽神认可的,坚决反对多人伴侣仪式,还怒不可遏地解除了和易殳的约定。 初恋为了那什么虚无缥缈的兽神,要跟自己分手,易殳非常伤心,和众首领哭诉。 他希望大家帮他说服狮戎,事实却是,各族围攻了狮族。 直到狮族被灭族,狮戎的尸体和狮族人一起被掩埋,易殳才幡然醒悟——他失去了最爱他的人。 其它首领包括狐剎,口口声声说爱他、离不开他,背地里却和其它雌性乱搞,易殳只是自欺欺人佯装不知。 狮戎呢,自从说要和他在一起,就再也没有碰过其它雌性。 事已至此,易殳咬牙告诉自己:不能再失去其他人了,唯愿跟剩下的人和和美美共度一生。 然而没了狮族的拥护,事情已经彻底脱离了他的掌控。 这时其它首领也不认可多人伴侣仪式了,彼此防备虎视眈眈,终于发生了混战。 易殳不忍血流成河,哭着说: 「我爱你们所有人,不希望看到你们任何一个人受伤。如果是真的爱我,为什么就不能为了我和平共处?看你们互相伤害,我心都碎了,求求你们,不要再折磨我了!」 各族族人死伤惨重,首领们也明白战斗不能再继续,便为「爱」妥协了。 春季早就过去了,多人伴侣仪式在七月举行,而他们所有人,都死在了伴侣仪式上。 彼时易殳躺在狮戎怀里,摸着他疤痕纵横、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脸,边吐血边说: 「对不起,我违背誓言,受到兽神的惩罚了。」 狮戎亲手掐死了他,以慰狮族老小在天之灵。 艺书既看了狮戎的人生影像,也看了易殳的人生影像,所以很清楚,易殳愚蠢贪婪,狐剎则是真正的狠角色。 那一批首领除了狮戎,都死了,包括狐剎。 战事后,熊、虎、豹族人折损过半实力锐减,猿族迁离了北陆,狐狼犬成为了北陆最强大的族群,以狐族为首。 总的来说,狐剎的计谋不算多高明,但对其它没心机的兽人来说,等同于大人欺负小孩。 艺书合理怀疑,狮硒算的迁徙也是大凶,就凶在了狐剎手上。 事关族群存亡,狮族发现大难临头,肯定不会自己悄没声迁徙,至少会知会其它部落一声。 如果各族一起迁徙,狐剎想搞事可太简单了。 第54章 访客3 挑战台。 一片死寂之后, 欢呼声直冲云霄。 「好!」 「勇猛无双!」 「兄弟威武!」 兽人就是这样,不在乎你在战斗中使没使计谋手段,胜者永远值得称颂。 狐剎气喘吁吁地看向台下, 却没在人群中找到想见的人。 不应当。 智者初次见他便露出了惊艷的神色, 后来还时常把视线落在他的银发上, 明明就很喜欢他的外貌, 为何对他的示爱无动于衷? 「你很不错。」 即便大意输赛,狮荆也不吝夸奖,狐族的体型比狮族小很多, 能赢就是厉害。 看出了狐剎的困惑,她抖抖毛发,好心解释:「书大人对找伴侣不感兴趣,不会来看你我决斗的。」 狐剎露出了失落的表情。 狮荆抬起爪子拍了拍他的肩膀, 又龇牙笑道:「别灰心,追求伴侣哪有一次成功的?书大人那么伟大的人,自然不容易被打动, 我们继续努力。」 狐剎皱眉:「决斗我赢了。」 输者该识趣退出。 「你是雄性,我是雌性, 我们的求偶权是书大人的喜好决定的,书大人可没说过让我滚。」狮荆大摇大摆地跳下了挑战台。 打昏了头,忘了性别差异了。 狐剎甩甩脑袋, 跟着跳下地,内心还是因智者没有出现而耿耿于怀。 「书明明喜欢他, 为什么不去看看?」回到山洞, 狮硒亦是不解。 「我只喜欢他的毛色, 我跟你们兽人不同, 在我们的观念里, 喜欢毛色不等于喜欢那只狐。」 银白色毛发,超稀有的,人类就没有能扛得住白毛诱惑的。 艺书自认不是个毛绒控,但看到白狐,还是忍不住幻想了一下他的蓬松大尾巴。 想到这,他眼馋道:「狐剎要是愿意把尾巴割下来送给我,我会非常高兴的。」 ?! 狮硒捂着圆圆的狮耳瑟瑟发抖:「你,你之前摸我耳朵,难道是想,是想……」 艺书比了个手刀往下一划,笑而不语。 狮硒悲愤欲绝:「你是暴龙!」 说完就躺下扒拉着石床上的树叶盖住脑袋,重点把耳朵包的严严实实,生怕有人趁他睡着了偷他耳朵的样子。 艺书挑挑眉,爬上了另一张石床。 听着旁边呼吸均匀了,狮硒暗自苦恼: 智者大人就是看上我了怎么办?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跟年轻力壮的兽人不能比啊,智者大人何必呢? 第114页 嗐,造孽啊。 艺书都没想到旁边这位头发花白的大爷想得那么多,美美地睡了一觉,还做了个自己长出蓬松大尾巴,可以无限撸的好梦。 一大清早,狐剎就来献殷勤了。 「智者大人,这是我跑了很远才摘到的新鲜果子。」 几个红黄相间的果子,水灵灵地躺在瓢里,很可口的样子。 附近的山林都被狮族人搜刮干净了,能再找到新鲜的水果,确实是不容易。 艺书只问:「你作为部落领主、狐族族长,不用回去主持大局?」 「部落里还有我弟弟和另两个族长,暂时不回去没关系的,我等智者大人与我一同回狐族。」 「这么说你挺闲的?」艺书抓着藤蔓滑下,指指准备出去狩猎採摘的狮族人,说, 「闲就跟他们一起干活去,多大个人了,就不能有点眼色?成天跟个懒汉似的瞎晃荡啥?准备吃白饭吗?」 狐剎脸色微变,转瞬又好声好气地请求: 「我自然要跟狮族弟兄们一起狩猎去,只是出门之前想来看看智者大人,顺便问问大人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出门。河流更上游还是有水的,大人如果想去洗个澡,我可以带你。」 艺书拿起歪歪扭扭的草帽扣到头上,冷声拒绝:「不去,我还有别的活要做。」 「智者大人还要干活?」狐剎满脸震惊,「这太怠慢了,大人歇着,活计让我们来做就可以了啊。」 「对对对,是这样的,书大人不用做活。」狮族人完全没有察觉到狐剎话语中的陷阱,还点头如捣蒜地附和, 「以前得靠书大人教授炮制香辛料、编草帽、挖地窖的方法,所以才让书大人忙前忙后。现在我们都学会了,书大人着实可以歇歇。」 狐剎邀功似的朝艺书扬了扬眉:「如果是在狐族,我一定不捨得让智者大人做活。」 狮硒等人继续附和:「嗯嗯嗯,我们也不捨得。」 主要是太忙了,智者大人来到狮族后一直在做活,他们便忘了让智者大人歇歇了,幸好有狐族兄弟提醒。 艺书对这一群傻白甜大猫无语了。 「狐剎,你跟我来。」 「哎,智者大人有何吩咐?」 狐剎暗自得意——瞧,智者大人果然是喜爱我的,三言两语便被我说动了。 狮族人尤其是狮荆便有些难过:书大人果然更喜爱弱小的狐族,之前就总是盯着狐族族长看。 他们成群结队地跟着艺书往前走,那边准备出门的战士疑惑道:「这是要做什么?书大人要传播新的知识了吗?我们要不要去听?」 「狩猎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儿,你们都过来一趟。」艺书越过众人,一直往前走,狐剎紧随其后。 这个方向,见证伴侣仪式的那座兽神神像! 后知后觉的,狮族人终于反应过来了:「书大人难不成要宣布和狐族族长结为伴侣?」 「有可能,狐族族长昨晚赢了狮荆。」 「那书大人要离开狮族,去狐族吗?」 「不好吧?书大人是我族召唤来的,还对着兽神发过誓,离开了还怎么帮助我族渡过难关?」 「不如让狐族族长嫁过来?」 「这个主意好。」 「人家是族长,肯嫁过来吗?」 「书大人愿意娶是他的荣幸,有什么好犹豫的?」 「说的也是。」 狐剎也在想,智者大人愿意跟他结为伴侣的话,是娶是嫁都理应听从智者大人的。 届时可以把狐族迁至狮族附近,智者大人懂那么多知识,若能像照拂狮族一样照拂狐族,狐族必定能成为兽人大陆数一数二的强族。 然而艺书走向了挑战台,在几千人震惊莫名的眼神中,他双臂一撑,身轻如燕地落在了台上。 「狐剎,上来。」 在兽人的规则中,拒绝追求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上挑战台。 打赢追求者,或者找代打(父兄或另一位追求者)打赢你不喜欢的追求者,ta自然就没脸也没资格继续追求你了。 当然,这是一种极端的方式,一旦启用,就意味着你对那位追求者一点好感都无。 因此这种方式很少有人会用,更从未有过半兽人亲自上台挑战兽人的先例。 「书大人,请准许我代打!」狮荆急切地叫嚷着, 「虽然我昨天输了,但我今天一定可以赢!我替你打,一定帮你把狐剎打趴下,绝对不会给你丢人的!」 「下去,不关你的事。」艺书朝狐剎抬了抬下颌, 「上来,我连兽型都没有,你总不至于连台子都不敢上?」 没有雄性经得起这样的激将法,狐剎两脚一蹬,也跃上了一米五高的挑战台。 这种时候,其他人急得直跺脚,也不能喊「下来、认输」,那对挑战台上的两人来说都是伤自尊的。 狮荆只能瞪着眼喝斥:「狐剎你不许伤了书大人!」 艺书得到兽神的赐福,身高达到了185,在半兽人中算高了。 狐剎在兽人中是偏矮偏纤细的,可也有190+的身高。 单看体型,艺书的胜面就不大,更遑论说狐剎还有兽型。 硬拼当然是不行的。 打开系统商城,艺书花三万积分买下《十八般武器》放进了装备栏。 第115页 《十八般武器》包含了十八种永不损坏的冷兵器,无往不利,随取随用。 系统友情提醒:「精钢冷兵器,不是原始社会能够出现的东西,使用超越小世界现有层次的武器,宿主会受到惩罚。」 艺书辩解:「我动用远超原始社会的力量,又不是为了屠杀土着生灵,只是为了震慑,为了让兽人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我,智者,是兽神的代言人。」 好歹也是第六个世界了,潜规则早就摸索的差不多了。 系统虽然没做硬性要求,但艺书确定,他的行为必须符合当前小世界的发展情况,不能破坏小世界的平衡。 比如,科学世界不能搞法术咒术,古代社会不能开着超跑玩速度与激情,到了修仙世界肯定不能丢颗核弹一了百了。 这就是「大大干扰了小世界发展」的奖项,会有句「且未对小世界造成负面影响」的补充的原因。 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艺书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肆无忌惮。 所以他反问系统:「兽神赐予兽人部落的智者,至少算个神使吧?咱就是说,神使用神的兵器,怎么不在规则内呢?」 系统沉默。 把钢刀归为神兵,的确可以自圆其说,「神赐智者」这个身份,能让一切不合理变成合理。 见系统没话说了,艺书自如地从装备栏中抽出了大刀。 「天啊,书大人拿的是什么?」 「是骨刀吗?但看起来比我的指甲更锋利。」 「骨刀怎么可能如此光洁,怎么可能比爪子锋利?石刀更不可能。」 「非石非骨,锋芒可怖,看着都让人想逃,到底是什么?」 狮戎亮出爪子和刀刃对比了一下,难掩震撼:「恐怕连我都不能抵挡书大人的刀,狐剎……」 狮硒亦是摇头嘆息,书看似柔弱,实则有神刀傍身,定然不会败的。 狮荆被刀刃的反光刺得眼睛疼,便又劝道:「书大人别伤狐剎太狠,伤了还得治,咱们草药不多啊。」 钢刀的出现,令台下众人都改变了态度。 艺书看着狐剎,神色有几分厌烦。 天降大灾,族群存亡之际,难得的聪明人却只顾着算计得失,怎不惹人厌烦? 「智者大人一定要这样吗?」 以为被喜爱,实际上是被讨厌,这脱离掌控的落差感,让狐剎很不愉快。不过碍于智者的身份,他不能表现出来。 「你能打赢狮荆,我自然也能打赢你。」艺书就是打算用最简单粗暴的手段,打消掉狐剎那些浅显的小心思, 「你是个聪明的兽人,你应当懂智者的智,是什么意思。」 智者,是兽神都承认的聪明人。 狐剎明白,智者这是在警告他,他的小心思都被看穿了。 兽人再如何聪明,怎么能跟神赐智者玩心机呢? 「可我不甘心。」狐剎伏地化为肩高一米的银白巨狼,亮出了獠牙,「凭什么,狐族天生就是最弱的?」 「少在这装可怜,狐族若是最弱,兔族、鼠族算什么?只配做食粮?」艺书不准他将自己的行为正义化, 「想当老大又不丢人,你在这bb什么天道不公?天道若是绝对公平,这世上就不该有生灵,毕竟石头被你们拿来磨爪子还觉得委屈呢。」 狐剎磨爪的动作僵住,片刻后,正大光明地承认了自己的野心: 「智者大人说的对,我只是想将狐族发展壮大,想让狐族站在万族顶端而已。智者大人想阻止我,就试试看吧。」 艺书站在挑战台最中央,气定神闲地朝他挑了挑刀尖:「来。」 狐剎双眼微眯,绕着艺书缓慢踱步,在寻找最佳进攻方向。 艺书站在原地不动,甚至不曾回头看。 如此自信吗? 狐剎并不在乎从背后进攻一个半兽人会不会被其他兽人所不齿,倏地双腿一蹬扑向艺书,利爪直冲艺书后心,獠牙对准了艺书后颈。 当—— 爪、牙撞上了钢刀。 「嗷!」 狐剎哀鸣一声,翻身后撤,爪、牙都被震得酸痛难忍。 艺书转身格挡,也被巨狼这一撞逼得后滑了两步,但也仅仅如此了。 狐剎龇着牙翘起前爪,狗狗作揖似的坐在挑战台上,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掉。 「咳,还要继续吗?」艺书忍俊不禁,牙痛和小脚趾狠狠撞击床脚的痛,看来不光人类扛不住。 「我一定会撕碎你!」狐剎气急败坏,抹了把眼泪身残志坚地往前沖,「嗷嗷嗷!撕碎你!」 兽人的战斗总归是没有脱离撕咬抓挠,牙龈和前爪都肿了,那就用后腿蹬。 这傢伙一瘸一拐的,速度比最初那一下慢了不少,艺书就更游刃有余了。 与兽人毫无章法不同,人类的刀法身法可是多得很。 使巧劲抓住狐剎的后腿,用长鞭捆住,见他这样还想回头咬,艺书便用大刀威胁意味十足地敲了敲他的牙,吓得他闭紧嘴巴呜呜叫个不停。 艺书骑在狐剎背上,卡着他的脖子命令道:「认输。」 然而这傢伙死犟,就是不认输。 艺书哆哆哆哆,像切土豆丝似的,用大刀给他剁了前爪指甲,接着又把他那一身漂亮毛发给剃了,连蓬松的大尾巴都没放过,前后用时不到一刻钟。 第116页 狐剎那么大只的雄性兽人,可是哭惨了,眼泪在挑战台上差点聚成湖泊。 艺书撇嘴:「你这是何必?认个输能掉肉还是咋的?」 亲眼目睹狐剎的悲惨遭遇,挑战台下的兽人都已经带着自己的皮毛爪牙跑远了,仅剩狮硒捂着耳朵弱弱地说: 「书,狐,狐剎好像说不了话。」 「哈?我又没堵他嘴。」艺书一脸莫名其妙。 「他刚才撞刀,夹到舌头了。」 狐剎刚开始是真犟,后来是舌头肿了。 「……啊,抱歉。」艺书连忙松开了光秃秃的巨狐。 「没事,狐剎不会怪你的。」狮硒善解人意地给狐剎披了件树叶裙,宽慰说,「毕竟书也不是……」 艺书:「来个人,帮我把狐狸毛收集起来,编个毛毯,冬天肯定暖和。」 「……故意的。」狮硒扶着化为人形的光头狐剎,表情裂开了。 作者有话说: 写这章突然有种,二哈非要跟藏獒争家庭最高地位的感觉xd * 第55章 访客4 剃了狐剎之后, 所有明恋暗恋都烟消云散,就连狮荆这个死忠粉,跟艺书并肩走都会有种头皮冷飕飕的错觉。 不过狐剎还是没有离开狮族, 他每天草帽不离头, 跟着队伍外出狩猎。 诡诈心思被看穿了, 他便想用坚持来展示自己的真诚, 企图藉此打动智者。 同时,他也会对狮族人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企图破坏狮族人对智者的信任。 狐剎十分清楚, 想打压狮族,就必须先解决智者。 不管是让狮族对智者产生不满,还是让智者对狮族产生不满,只要智者和狮族的关系出现一条微小的裂痕, 他就有信心成就霸业。 艺书知道他在暗中挑唆,却没再收拾他。 警告已经给过了,只要他不再狗皮膏药似的往自己跟前黏, 就随他,能挑唆成功也是他的本事。 说实话, 艺书是不相信狐剎能成功的。 倒不是看不起狐剎的能力,主要狮族人太憨,艺书怀疑他们听不懂狐剎的挑唆。 最近气温上升太快, 趁着水资源、药材尚且充足,艺书要求专门支一口大锅, 不停地熬制解暑汤。 「谁有需要就自己去打来喝, 剩余的装进小竹筒囤起来。」 「啊?那种臭臭的水要囤很多吗?」 天天熬解暑汤, 整个部落都变臭了, 大伙儿的鼻子饱受折磨, 听到这个命令简直如丧考妣。 兽人和半兽人本质上都比人类怕热,狮族部落差不多有三千人。 回头气温持续上升,三千人都喝起解暑汤来,熬多少都经不住消耗。 所以艺书坚持:「囤的越多越好。」 行吧,智者的话对狮族人来说就是圣旨,哪怕觉得没必要,解暑汤也还是得熬。 艺书不仅督促他们囤粮,还开始督促他们囤饮用水。 这里有一种类似椰子的水果,外壳很硬,直径能达到50cm,内含约60l的果汁,当饮用水囤很方便。 不过巨椰数量有限,想熬过漫长的旱灾,主要还是得靠竹筒、葫芦。 生活在夜以继日的囤粮囤水中度过,七月下旬,旱灾严重到了山泉干涸土地龟裂的地步,山林中的草木在烈日的灼烤下相继枯死。 出去换盐巴的狮锉小队还没有回来,也许是被天气耽搁了,也许是遇到了危险。 而部落里的族人,都变成了昼伏夜出的习性。 附近基本没有了活物,外出狩猎採摘,必须去到更深更茂密的丛林才能有收穫,是以战士们出门一趟,要三五天才能回来。 这天凌晨,艺书和狮硒守在育崽山洞,摇着手动风扇,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狮戎他们该回来了吧?」 「第六天了,是该回来了。」 「最近解暑汤消耗非常快。」 「地下巢穴也挖得差不多了,等他们这次回来,就搬到地下去。」 艺书兑换了《建筑大全》和《机关陷阱大全》,暂时都只学到了初级,指挥兽人造个简易地下巢穴是足够了。 狮硒安静了一会儿,语气恹恹:「书,大旱还要持续三个月,我们能熬过去吗?」 「不然呢?你以为我这智者是来干嘛的?」 经历过兽神的赐福,艺书能夜视,所以一睁眼就看清了狮硒的状态——面庞涨红,呼吸急促,眼神也有些迷糊。 「你中暑了。」起身从角落里摸出一支竹筒丢过去, 「解暑汤是不多,可你也不用硬抗,昏过去我还得给你灌,更麻烦。」 狮硒重重地嘆了口气,拔开竹塞闭着眼睛,仰头一口气灌下了整支解暑汤,然后便五官扭曲吐着舌头哈个不停。 这玩意儿实在难喝,也确实提神醒脑,一小支下去,有种浑身窍穴都被打通了的感觉。 狮硒精神了不少,苦着脸表示:「你从来不中暑,着实叫人羡慕。」 「再不搬进地下,我也抗不住了。」 天蒙蒙亮,躲在山洞里还是浑身直淌水,艺书抹了把脸上的汗,没忍住也嘆了口气。 狮硒想起他讲过要防备狐剎,不禁迟疑:「大家都把狐剎当好朋友,他会做危害狮族的事吗?而且他身单力薄,做不成什么的吧?」 狐狼犬部落离狮族有七八日的路程,他们想大举进攻狮族,至少现在是不可能的。 第117页 这时节赶路七八天,根本就没有余力战斗。 艺书正要描述狐剎能有多大的杀伤力,外面巡逻的战士忽然高声叫喊: 「出事了!巫师大人,书大人,快来救命!族长回来了,有族人受伤了!」 艺书和狮硒闻声,当即顺着藤蔓滑下了地。 无需再上瞭望台,狮戎他们已抬着重伤的族人,狼狈仓皇地走近。 「巫师大人,救救狮荆!」 「书大人,请您救救大家!」 「狮荆是为了保护我们才受伤的,求巫师大人和书大人救救她。」 「我们在第三天遇到了奔鸟龙群,差点逃不掉,也不敢径直往部落的方向逃。」 狮戎不顾胸前的的伤口崩裂,深深地鞠了个躬,「这些都是族里最优秀、最伟大的战士,求巫师大人和书大人救救他们。」 与以往的小打小闹不同,这次的伤患极多,伤情也都格外严重。 而狮荆又是所有人中受伤最重的,解开她身前包裹的大片树叶,只见从左肩到右腹被豁开一条恐怖的伤口,内脏都流了出来。 她受伤快三天了,伤口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有些腐烂。 吊着一口气坚持到现在,她不过是想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还想请求:「书…大人…帮…养…」 「狮钰狮莲马上来,别说话,省点力气化成人型。」 兽型做手术需要剃毛,眼下来不及。 艺书伸手一抓,从装备栏里拿出了《手术百宝箱》,接着一边剜除狮荆伤口处的腐肉,一边下令:「拎几个盛水的大葫芦过来,赶紧的。」 为了尽量延长饮用水的保质期,在囤水之前,葫芦和水都是煮过的,现在用来沖洗伤口正合适。 去除腐肉,沖洗,夹走砂砾杂物,沖洗,缝合内脏,沖洗…… 反反覆覆的沖洗清理之后,狮荆已是半昏迷状态,人型几乎要维持不住,四肢渐渐长出了毛发。 艺书仔细检查了她每一处内脏,迅速把脏腑推回去归位,喝道:「来个人帮我把伤口往一块拉!」 他只有两只手,不可能兼顾拉拽和缝合。 「我来。」 狐剎看懂了止血钳的使用方法,毫不犹豫地接过了拉拽工作。 艺书迅速穿针引线打结,几十公分长的伤口将将缝好,狮荆就控制不住化为兽型了。 艺书这才把她伤口周围的毛发剃掉,敷上药膏包扎,又差人将她抬往地下巢穴。 另一边,狮硒也在用艺书教授的方法,埋头为其他伤患清洗包扎。 过去把几个伤得比较严重的伤患处理好伤口,艺书终于得空抹了把汗。 「狐剎呢?」 有人回:「在地下看护狮荆。」 「狮硒,伤患处理好了就都送到地下来,我先去看看狮荆。」艺书抱起一个断腿的兽人,便大步往地下巢穴走去。 此时地下,狮荆气息微弱地躺在石床上,狮钰狮莲都被带了过来,围在她脑袋旁呜呜叫着舔她的脸。 狐剎默然站在墙角里,不知为何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形态,竖瞳和獠牙频频浮现。 哒哒哒哒哒。 一串颇为急切的脚步声靠近。 狐剎闭上眼深呼吸几次,终于压下了兽化的冲动,面色如常望向入口处。 一只穿草鞋的脚探入门内,来人似乎没有空暇掀起厚重的草帘,直愣愣地挤了进来。 将怀里的兽人放在大通铺上跟狮荆并排躺着,艺书弯腰扒开两位重伤患的眼皮瞅了瞅,难辨喜怒地问:「狮荆是救你伤的?」 伤患被一个个送上大通铺,狮族人来去匆匆。 狐剎看着石床边那个忙碌的背影,许久才回:「是。」 遇到奔鸟龙,好几个狮族战士运气不好,当场身亡。 他属于反应比较快的,第一时间丢掉负重,远遁而去。 此次出行较远,没有带半兽人,因此除了那几个刚好在龙巢附近的倒霉蛋,其他狮族兽人也都及时化作兽型逃窜开来。 狐与狮赛跑,孰胜孰负可想而知。 狐剎拼尽全力奔跑,却仍是步步落后。 奔鸟龙贪食的气息喷洒在嵴背上,直令他肝胆欲裂。 就在他认定自己会死在奔鸟龙口中时,一道大力猛地从侧方袭来,他被撞飞出去好远,摔得头昏脑涨。 作为发力者,狮荆先一步爬起,甩尾狠狠地抽了狐剎一记:「跑!」 狐剎猝然回神,一狐一狮继续狂奔,奔鸟龙在后方紧追不捨。 后来,狮族众人与奔鸟龙群游斗,虽侥幸未再出现死者,却都伤势颇重,就连狮戎都差点被抠掉眼珠。 而狐剎战力不足脑子好使,作为作战指挥官,几乎没受什么伤。 此刻,承认了狮荆为了救自己受伤,狐剎大约能猜到智者会说什么。 不外乎赶他走,或者喊来其他狮族人,揭穿他的真面目,让狮族人为狮荆报仇。 毕竟狮族这次,战力大损。 所有的伤患都抬了进来,挨个做完检查,估摸着以兽人的恢复力,除了狮荆比较悬,其他人都不会有生命危险。 艺书稍稍松了口气,回头见狐剎目光沉郁地盯着自己,好像刚想起还有这么个人,指了指趴在狮荆头边的兄妹俩,道: 「他们的娘是为了救你才伤成这样的,你在这看着他们娘仨。给他们扇扇子别停,别让俩小的碰到狮荆的伤口,每隔一刻钟给狮荆餵两勺水。狮荆醒了及时去喊我,狮荆发热也去喊我,反正觉得有什么不对都去喊我。」 第118页 狐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 「我去配药,没空。」 艺书一阵风似的越过他,掀开草帘头也不回地走了。 狐剎愣愣地盯着动荡的草帘,又扭头看向床上无知无觉的狮荆。 察觉到他的目光,狮钰狮莲撩起眼皮,蔫头耷脑地看了他一眼,便又蹭蹭母亲的脸颊合上了眼皮。 好半晌,狐剎拿过土台上的蒲扇,走到石床边默默扇了起来。 第56章 访客5 不光狐剎没弄明白艺书突如其来的放心, 狮硒也没弄懂:「书不是说他很坏吗?为何还让他独自看护阿荆?」 「把凝血草给我。」 艺书搅和着锅里的药糊糊,将切碎的凝血草倒了进去,「我让你们防备他, 是因为他可能会对狮族不利, 并不是说他坏。」 一个为了提高自己族群的地位, 算计到死都不后悔的兽人, 不能单纯地用好坏来定义。 就说这次吴闯奔鸟龙巢穴,听其他人说,是狮荆最先折返回去救狐剎, 而后大家被困,狮荆一直在努力救人。 狐剎也没自顾自逃跑,而是留在原地给出最优指令,尽量保住了所有人的性命。 其实想打压狮族的话, 当时别管那些一根筋的傻猫就行。 狮族族长、狮族最强雌性、狮族最优秀的战士们,对阵凶猛的奔鸟龙群,即便不会全军覆没, 也要死个七七八八。 狐剎没有那样做,就说明他不是一个毫无底线的人。 先前艺书有点担心搬进地下后, 狐剎下黑手往通风孔里灌毒烟,现在嘛: 「这么多人为了他重伤,他不会在这个时候搞事情, 至少在狮荆醒之前,不会。等狮荆醒了, 你们该防备他还是要防备。」 狮硒努力想理解这些弯弯绕绕, 最终不禁嘆息一声:「他的想法真复杂。」 不是他复杂, 是你们太简单! 艺书强调:「反正多多注意他的行为。」 「好吧。」 接下来的几天, 部落给牺牲的族人举行追悼会, 安抚补偿了烈士家属。 狐剎则异常安分守己,除了帮忙干体力活,基本就待在地下巢穴里。 他不再见缝插针地往艺书跟前晃荡,也不再叨逼叨地挑拨,他只沉默地守在病床前,时不时跟艺书汇报一下狮荆的情况,到点了就领份饭食跟狮钰狮莲一起吃。 不得不说,兽人的恢复力的确强悍得要命,断手断脚的伤,连抗生素都没用上,就都慢慢自行癒合了。 被艺书强压着,勉强在病床上躺了三四天,病号们就开始出来熘达了。 只不过,狮荆还是没醒。 说不上精心或是粗糙的照料,除了餵水换药扇扇子,狐剎还会给狮荆灌肉碎面糊糊汤,每天十多次也不见厌烦。 狮荆是在第八天醒来的,彼时狐剎正掐着她下颌,打算再给她灌一碗糊糊。 狮荆有气无力的:「tui!干啥?」 「嗷嗷嗷!」 狮钰狮莲欢快地蹦来跳去。 狐剎眼中也有许多惊喜:「你醒了?别动,我去喊智者大人。」 他放下汤碗就往外跑,大通铺上的其他病号喜出望外地凑过来,你一下我一下地舔着狮荆的脸,和她说话。 能醒过来,狮荆可以自己吃喝,便恢复得越发快。 从伤员开始,狮族人全都搬进了地下,中暑情况明显减少,同时因为无处觅食,族人开始吃囤粮。 还有就是这次为了给伤员清洗伤口,消耗了大量的水资源,饮水方面必须抠搜一点了。 拔开小竹筒塞,抿了一口水润润喉,艺书问狐剎:「狮族有我领事,都还这么艰难,你真的不担心狐族?」 「智者大人怜悯狐族的话,不如跟我去看看。」 「还没放弃呢?」 「不会放弃。」 狐剎势要将狐族发展壮大,若不是打不过艺书且逃不脱狮族的追捕,他恐怕早把这碍事货处理掉了。 不幸的是,除了神刀,他还见智者练习过一种叫弓箭的武器,轻轻一拉,一箭便能射穿石壁,恐怖如斯。 狐剎不知道智者还有多少种类似的神兵,假如狮族得以使用那些神兵,狐族绝无胜算。 所以,他眼下只能努力游说: 「智者大人真的不跟我到狐族去看看吗?狐族人容貌皆是绝色,比我漂亮的狐还有很多,智者大人想要什么样的伴侣,想要什么样的毛毯,我们都可以满足。」 狐剎这人想做好一件事的时候,就非常肯下功夫,如今连艺书的喜好都摸透了: 「智者大人可能不知道,小狐崽比小狮子更可爱,小小的身子大大的尾巴,放在肩头不重,捧在手心也可以。而且小狐崽黏人,不会一下子待你很亲,又一下子爱答不理……」 「停停停。」这是在内涵猫科动物没良心不长情呢,艺书差点被他口中的小狐崽忽悠动心,连忙实话告诉他, 「我一早就跟兽神发过誓,要护佑狮族,肯定不能让你在狮族搞破坏。你再如何算计也只是浪费时间,不如换个目标。」 狐剎有心机是相对于其他兽人而言的,所以只要艺书在,不管他怎么折腾,都无济于事。 狐剎闻言,新长出的银发在月光下仿佛有点炸毛,他有些气急地说: 「兽神过于偏爱狮族了!给了他们强大的身躯还不够,现在连智者也送给狮族,这太不公平!狮、狐之间的争斗,兽神和智者,都不应该插手!」 第119页 「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一人一天大致只能分到500ml的饮用水,艺书其实不想说太多话, 「兽人不会插手族群之间的争斗,兽神也没有送给狮族智者,我是狮硒花了百年寿命换来的。」 半兽人的平均寿命是三百年,狮硒作为能与兽神对话的巫师,寿命大概在五百年。 他本来二百多岁,正值壮年。 然而短时间内反覆占卜问神,最终召唤出智者,消耗了他一百多年的寿命,使得他一下子步入了中老年。 是以狮族获得智者奖励,凭的可不是兽神的偏爱,而是狮硒的牺牲。 即便花了百年寿命,狮硒也没有要求智者只给予狮族帮助,可以说非常无私了,艺书当然不可能丢下狮族不管。 「要怪,只能怪你们狐族巫师不争气,祭品不丰盛。」 巫师的能力强弱,祭品的丰盛程度,是由族群多代的积累决定的。 家底儿不够丰厚,怎么能怪到兽神头上? 「智者大人,」狐剎仍不甘心就这么放弃,「我想你不会插手狮族之外的族群争斗,对吗?」 「……对。」艺书无奈, 「如今单是活下去都难,你怎么就非得在这种时候搞事情?弄不好连狐族都要遭殃。」 「因为风调雨顺的年月,小小狐族,翻不起浪啊。」 狐族天生就比熊、虎之类弱,必须藉助天灾乱世成事。 艺书嘆息道:「你比我想像中聪明,但愿你明白,族群争斗没有能够全身而退的。」 原本的世界线,不管损失多少族人,狐族至少是拼到了北路第一。 这一世只能争一争第二,不晓得他会不会觉得不值,会不会后悔。 狐剎没有说话。 「热起来了,该回去睡觉了。」 太阳即将升起,艺书晒月亮也晒够了,便拎着竹筒往地下巢穴走。 他坚决不离开狮族还有一个最现实的原因,狮族召唤来的智者,只有在狮族,才能受人敬仰。 狮族有几百人亲眼目睹他凭空出现,「神赐智者」这个概念深深地烙印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凭藉兽人对兽神的信仰,狮族人几乎就不可能背叛他。 再加上他手把手教了狮族人那么多知识,形象、地位在狮族人的心目中一次次被拔高,狮族人自然就更要把他供起来了。 倘若他脱离狮族跟狐剎走了,那他的身份,很快就会从「神赐智者」退化成「有点智慧的半兽人」。 原因很简单,狐族人没有见证他的降临,必然对他的身份存疑。 再者狐族人目前学到的知识,是旁人转教的,对智者的能力没有直观的感受,就也不会产生多深的尊敬。 简而言之,最强部落狮族,更像是兽神给予智者的保护力量。 狮族在,智者在;狮族繁荣昌盛,智者自然衣食无忧。 因此于公于私,艺书都不可能离开狮族。 掀开草帘,只见石床的方向,一对对或金或红的宝石忽的亮起,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书大人回来了。」 「嗯。」 墙上凹槽内摆着许多光芒微弱的灯笼果,狮钰狮莲在下方跳来跳去,踩影子玩。 瞧见艺书进来,两只小傢伙立马撒腿迎上去,绕了一圈没看到另一个人,便仰头盯着艺书看,困惑的表情和石床上那帮大狮子一毛一样。 都找狐剎呢。 虽然不同族,但一起经历了奔鸟龙事件,也算生死之交了,大家对狐剎很是有几分情义。 后半夜艺书把狐剎喊出去谈话,结果狐剎没影儿了,他们可不得眼神询问一下。 「啧,果真是没良心的猫科动物。」 被狐剎餵了几天就跟狐剎好了,艺书踢了踢小狮子的屁股,在他们更加困惑的眼神中,边走边说,「狐剎还要再思考一会儿人生,思考完就回来了。」 这下狮子们都放心了,大狮子们趴在前爪上继续闭目养神,小狮子们顶开草帘翘首以盼。 艺书又嘀咕了一句「没良心」。 八间宽阔的厅室放的都是大通铺,每间能歇下三四百人。 这一排厅室左右尽头处,各有一间小房间,左侧是狮戎的,右侧是艺书和狮硒的。最主要的通风孔和瞭望台在小房间里,他仨得兼具安保工作。 回到房间,狮硒下意识地问:「狐剎要走吗?」 艺书给整得没脾气了:「他有他的目标,肯定是要走的,估计就这两天吧。」 「啊,天这么热,他一个人能平安回到狐族吗?」狮硒露出了担心的表情,「我去给他装些肉干肉饼,水也得多带些……」 艺书挥挥手,迳自睡了。 背着狮族人给打包的干粮,狐剎第二天傍晚就离开了狮族。 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访客6 狐剎走后, 狮族人夜里散步就熘达的远了些,都禁不住地为孤身上路的朋友担忧。 「狐族弱小,路上万一遇到大型野兽就危险了。」要不是狮钰狮莲还小, 狮荆都想亲自送狐剎回狐族了。 其他人也有同样的想法, 不过时节特殊, 他们去了狐族, 大概率得留在那边。 万一抗不过旱灾,甚至不能死在己族地盘上,如此想想, 便歇了护送的念头。 缺了一只耳朵的兽人跳上巨石望着狐族所在的方向,道: 第120页 「沿途的野兽迁徙走了,一路连只雀鸟都难以预见,只要他别把水丢了, 想来能安全抵达狐族。」 「说的也是。」 丢了半截尾巴的战士接话,「巫师大人为狐剎占卜过,他回家的路途是小凶, 大抵会遇到些危险,但应当不会危及性命。」 啧, 自家都危机重重,一个个替人家考虑的还挺周全。 艺书对着月亮翻了个白眼。 兽型是兽人最舒适、最低耗能的状态,所以此刻, 满地趴的都是狮子。 半兽人不能化形,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缝衣服、制兵器。 小孩子小狮子却是坐不住的, 白天都被圈在地下巢穴, 晚上好不容易能出来放风了, 一个个上蹿下跳你追我赶, 把满地的大狮子当障碍物翻越。 狮莲跟小伙伴们玩累了, 就跑到艺书这边求抱抱。 小狮子长得很快,基本一天一个样,两个月过去,狮莲从初见时的体长三十,变成了体长五十。 现在她往怀里扑,跟二哈扑人的冲击力差不多。 艺书被撞得呼吸一窒,惩罚似的敲了敲她的脑袋,然后顺着白色的绒毛从头顶挠到尾椎。 被敲了脑袋,狮莲气呼呼地甩甩头,被顺毛了,她立马趴在艺书腿上,舒服得直呼噜。 这傢伙跟个自热毛毯似的,艺书挠了两把就想把她转移到地上去。 「嗷嗷。」 狮莲左爪勾着他裤腿,右爪抱着他手掌,一副坚决不走的赖皮模样。 「撒手,躺下,给你挠挠肚肚。」 艺书反手抓了抓小狮子的下颌。 狮莲眯着眼又呼噜两声,乖乖撒爪,躺平露出了肚皮。 「嗷嗷嗷!」 狮钰狮萱眼馋顺毛服务,一齐撒腿往这边沖。 狮萱如今有五六十公斤,全力奔跑速度又极快,艺书坐着都没来得及躲,后背咚的一声闷响,好悬没被撞断嵴梁骨。 接着一条湿漉漉的舌头从后脖颈一路舔到脸颊,艺书无可奈何地把狮萱拽倒在地,揪她的耳朵:「说了好多次了,不用你们帮我洗脸。」 「呜。」 狮萱耳朵抖了抖,体贴地把前爪塞进艺书手里,不洗脸就捏捏肉垫吧,书大人喜欢。 「懂事。」 艺书笑眯眯地呼撸了一把她的大脑袋。 「喵呜嗷!」 狮钰两只前爪搭着艺书手腕,急吼吼地把脑袋往他手掌心挤。 论争宠,这傢伙是最不服输的。 艺书哭笑不得地拿出小梳子给他梳理头顶短小的鬃毛,见另外两只也要争梳毛体验,连忙安抚了几句。 「看来这仨小的还是最喜欢书。」 为狮锉他们祝祷占卜完,狮硒和狮戎等人慢步走了过来,「所以书不用担心,他们不会被狐剎骗走的。」 狮荆扭头询问占卜情况。 狮戎尾巴一甩一甩的,语气轻松:「小吉,交易应当挺顺利,现在还没回来,大抵是路上耽搁了。毕竟临走前书大人交代了他们,天太热就躲躲,不用拼命。他们也晓得书大人有其它的囤肉方法,所以在哪躲太阳吧。」 「是吉就好。」 狮荆甩甩尾巴赶走身边的蚊虫,自在地枕着下颌眯起了眼。 兽人幼崽不经饿,一天要吃好几顿。 成年兽人饱餐一顿后,能三四天不再进食。 半兽人没兽人那么能抗,一顿饱饭管两天也是可以的。 现在为了节省粮食,除了定时的战斗训练,他们都是尽量少动弹,一个个看上去懒洋洋的。 狮硒在艺书身边坐下,接替了给狮萱梳毛的工作。 「我又占卜了一次狮族命运,大吉。所以书饿了渴了不用硬抗,和狮萱他们一样,正常吃饭喝水就好。」 艺书的体质不知道怎么改造的,力量、速度、五感等都能媲美半兽人,生活习性却还属于人类的范畴。 饿得快渴得快,哪天不睡觉就严重掉状态,回头估计还会极度怕冷。 「我不会苛待自己,你别有事没事就占卜整个族群的命运,我在狮族就永远是大吉。」 艺书横了狮硒一眼,个人吉凶的小占卜倒无碍,备足祭品就好。大型类似族群命运的占卜,祭品之外,还都要用寿命做代价。 想到这,艺书转头对狮戎道:「有这么厉害的巫师是狮族的幸运,省着点用,免得回头真需要占卜的时候,巫师没了。而且,我这么大个智者在这坐着,你们老占卜狮族的命运干啥?不相信我的能力?」 狮戎挠了挠自己毛茸茸的脸颊,有些尴尬:「我当然信任书大人,我下次一定阻止他。」 狮硒替他解释:「族长有努力劝我,是我固执己见做了占卜,书不要怪罪他,我们都没有怀疑你的能力的想法。我保证,只占卜这最后一次,真的真的没有下次了。」 他进行这次占卜,确实没有怀疑书的能力的意思,只不过书太憔悴了。 他自己吃饱一顿后,两天内不再进食、减少饮水,表面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书一天一顿饭一筒水,从来不喊饿不喊渴,但是气色明显变差了。 如今书嘴唇起皮干裂,皮肤也变得粗糙发黄,和刚来到狮族时白净莹润的模样相去甚远。 狮硒和狮戎便觉得,狮族太对不住他了,想让他过得好些。 艺书也是无语,系统商城里什么都有,还很便宜,其实他想吃什么都可以买。 第121页 但一两岁的小崽子都吃得比以前差了几个档次,他这么大个人天天偷摸吃香的喝辣的,不合适啊。 更何况,一天一顿饭一筒水,对人类来说真没多难熬,主要这身体娇贵得莫名其妙,很夸张地反应在脸上了。 为了减少他们的担忧,艺书只能说:「以后每天多给我分一筒水就行。」 仓库里现有的水肯定是不够支撑到旱灾结束的,他早晚得摆祭坛「求水」,所以多喝点水影响不大。 就这么抠抠索索的又过了半个多月,时间来到九月初,气温明显回落。 即便仍没有下雨,至少不会被地面烫得无处下脚了。 大家慢慢调整作息,开始白天出门晃。 只是走路的时候得十分小心,地面干裂得越来越厉害,不注意可能会踩进夹缝里崴到脚。 狮锉那一队人到底是没回来,狮硒又为他们占卜了一次,占卜结果从小吉变成了小凶,说明他们遇到困难了。 没回来,不是不想回来,或许是回不来。 狮戎和几位长老在商议,要不要出去寻找、接应,话题三言两语就进行到了什么时间去,派谁去。 事关同族战士的安危,去接应是正常的,然艺书举手表示反对。 因为狐剎搅和,易殳和诸位领主产生了复杂的爱恨纠葛,北陆各族都携家带口搬到了狮族附近,美其名曰团结一心、共同对抗天灾。 那样做的坏处是,各族围攻狮族时,不需要经过长途跋涉,狮族一点防备都没有。 好处是,在旱灾中,各族确实团结了一段时间,共同抵御了一些危机。 比如狩猎,多族战士一同出门,队伍庞大,囤粮的过程堪称扫荡,几乎没有遇到阻力。 像奔鸟龙群那样的,对他们来说就是纯纯的送口粮,根本不用狼狈逃跑。 更甚者,他们还成功把霸王龙变成了口粮。 霸王龙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它们什么都吃,所以只要巢穴附近还有生物,他们就不用迁徙。 然而这次旱灾持续的时间过长,连霸王龙也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巢穴,去寻找新的猎物肥美的领地了。 于是九月中旬,一只霸王龙来到了狮族部落附近。 作为陆地霸主,一旦发现了部落的存在,它必然会大肆屠杀兽人。 委託人那一世,各族加起来有五千多名战士,为了杀死霸王龙,也牺牲巨大。 这一世只有狮族,面对那样的庞然大物,基本没有反抗的能力。 艺书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打算用陷阱。 一个能捕捉霸王龙的陷阱,不是三五个人能完成的,需得集合全族之力去做。 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此时陷阱是挖得差不多了,只需等霸王龙掉入,杀龙吃肉就行。 假设狮戎这时候带一部分人离开狮族,一来有可能半路遇到霸王龙,丢掉性命; 二来仅靠族内剩余的力量,无法保证能及时杀死霸王龙,有被反杀的可能。 「狮锉显然是被困住了,你们去接应,不可能指派一两个人去,至少得一小队战力才能救他们脱困。」 艺书冷静地说着,「霸王龙,你们肯定比我了解它的可怕。部落内的战力越强,杀死它要花费的代价就会越小。」 见一位长老想说话,艺书压了压手,继续道:「我知道,北陆唯二的霸王龙离部落很远,远得你们甚至不相信它们会路过这里。我也不希望它路过,另外我也不保证它一定路过,就算路过这边,其实它也不一定会发现狮族的存在。我只负责给你们预警,你们自行决定,要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赌它不会来。」 委託人那一世,北陆几大族群都搬到了狮族附近,部落占地面积成倍扩大,猎物的气息那么明显,霸王龙当然会被吸引过来。 这一世只有狮族人,巢穴还搬到了地下,霸王龙说不定还真发现不了狮族,一路狂奔着就过去了。 狮戎狮硒和众位长老面面相觑,良晌,狮硒道:「书,我们自然相信你的预言,我们只是太担心狮锉了。之前是小吉,现在是小凶,难保再拖下去就不会变成……我们不能放弃他们。」 艺书点头表示理解:「我知道。我说那么多只是给你们提个醒,接应狮锉和预备对抗霸王龙,哪个重要,你们要考虑清楚。」 接应狮锉是为了保护族人,对抗霸王龙也是为了保护族人,狮戎这下是左右为难,他不想放弃任何一方。 「放弃猎杀霸王龙,倒是可以分出力量去找狮锉。」艺书又道, 「反正你们的奔跑速度比霸王龙快得多,派一队战士将霸王龙引走,再找机会甩掉霸王龙。只是没有霸王龙肉补充仓库的话,你们知道的,剩余的粮食可能不够支撑所有族人挨过旱灾。」 还有近两个月,再如何降低耗能,三千兽人的食物消耗也不是说笑的。 再者三岁以下的幼崽根本吃不了肉干,只能少量食用椰汁泡肉饼,主食必须是鲜肉鲜血鲜奶和蛋类。 之前因为有猎杀霸王龙的计划,就没限制幼崽的食物。 眼下,圈养的肥肥兽吃干草吃得瘦巴巴的,只剩半死不活的三只,绝对支撑不了一个月。 第58章 访客7 瞧这群兽人都抓着脑袋愁眉苦脸起来, 艺书老神在在地走了。 狮族听话,他咋说他们就咋做,就霸王龙路过那种概率极小的事件, 他说了, 他们也肯信。 第122页 陷阱是狐剎走后才开始挖的, 狮族人似乎就完全没考虑过, 艺书等狐剎走才告知霸王龙的事,是不是整得太仓促了? 会不会还没挖好就等来了霸王龙? 霸王龙是不是真的会来? 他们比艺书还笃定,智者大人是永远不会出错的。 方圆一二十米的陷阱, 艺书让在哪挖就在哪挖,让挖多深就挖多深,他们丝毫不考虑这样有没有可能是白白浪费气力。 狮族毫无保留的信任,对艺书来说是很方便的事情, 他不用浪费口水去长篇大论地解释。 可这样对狮族来说,不是好事。 委託人那一世,既信任智者, 又不防备他族,结果如何? 「书, 你生气了吗?」 狮硒急急忙忙追了上来。 「没有。」艺书坦白, 「我只是觉得,他们过于依赖你我, 过于怠惰了。狮族不会永远拥有强大的巫师,也不是总能求得智者做帮手, 你们需要学会用更周全的思考方式, 来应对困难。」 狮硒挠挠头, 道:「狮戎其实考虑过分走战力对猎龙计划造成的影响, 他一开始提出去接应狮锉, 是相信你能带领大家猎杀霸王龙。」 「这就是最大的问题。」跟狮族人整弯弯绕绕没用,艺书就直说了, 「我不是狮族人,不可能比狮戎更善于指挥众战士作战。而且,我不会为狮族拼命。不要盲目信任我,否则万一我起歹心,你们防不胜防。」 「书不会的。」狮硒异常笃定,「书绝对不会危害狮族。」 「……」 艺书佛了。 「总之有关这次的抉择,我不会给更多的建议,你让狮戎自己看着办。另外见势不妙,我会捨弃所有人逃跑。」 狮硒也不恼:「书体弱,是要保护好自己,遇到危险,一定要早早躲起来。」 艺书差点被圣父光辉闪瞎眼,逃也似的快步走了。 训练场上,战士们在切磋。 仓库附近,负责后勤工作的半兽人,正合力鞣制弓臂,打磨骨箭头。 兽人是天生的战士,他们作战习惯性用兽型,毕竟兽型的力量、敏捷性都远远强于人型。 半兽人的数量在族群中占比较大,约有总数的七成,这么多人,不可能都在家里做后勤工作。 他们作战需要依靠兵器,长矛长棍、石刀石斧、骨刀骨匕都是半兽人战士常用的武器。 霸王龙体型庞大皮糙肉厚,而且从尾巴到脑袋,都能用以攻击,这就註定了狮族不能用兽型去近战肉搏,远程兵器是最优选择。 这里还没有发展出更精良的兵器,艺书最近教了他们弓箭的制法,一些战士正在练习拉弓。 「书大人,这是我们新制的弓箭,您要试试看吗?」 「好。」艺书接过,朝百米外的箭靶射了一箭,「力量韧性都可以,做的不错。」 得到夸奖,制弓的半兽人顿时笑得非常开心。 旁边练习射箭的战士连忙表演了个百步穿杨,一箭正中靶心。 艺书又夸奖了两句,乐得那战士合不拢嘴。 在这边熘达完,艺书去育崽山洞看了看。 一只只小狮子并排躺着,皮光毛亮,半梦半醒间尾巴摇来摆去;半兽人小孩也都没有饿着,仍是一群肉乎乎的胖墩墩,枕着小狮子们睡得酣甜。 这场旱灾中,艺书救不了所有狮族人,不过这一窝小崽子,他总归是要保住的。 霸王龙即将出现的关头,狮锉遇到困难,很难让人不多想。 * 狮戎斟酌再三,放弃了出去接应,还是按照之前的计划,为猎杀霸王龙做准备。 这日傍晚,在地窖中盘点余粮的狮硒,忽然感受到了大地的震动,且震感逐步加强,仿佛是,有只大傢伙来到了部落附近。 「戒备!」 「暴龙真的出现了!」 「战士们,随我前去狩猎!」 「沖啊!猎杀暴龙!兽神保佑,狮族必胜!」 狮硒才爬出地窖,部落里的战士们已全副武装,被狮戎带领着,勇猛地沖向了震感传来的方向。 「昂——」两公里外,霸王龙兴奋地追击着猎物。 它前方,一群虎族兽人挟持着一个狮族兽人,惊慌奔逃。 因为智者大人说盐巴是重要的防腐剂,虎族便打劫了狮锉的队伍,并想用狮锉向狮族勒索更多的物资。 他们觉得,狮族有智者坐镇,早早就开始囤粮了,肯定物资丰富。 然而虎族人没想到,会遇到千年难遇的霸王龙! 他们速度比霸王龙快,可是不擅长远距离奔驰。 霸王龙好长时间没吃饭了,今儿好不容易发现了猎物,怎么捨得放弃? 闻着味儿一路狂追。 虎族人在枯林里跑跑停停,累得要死,却愣是摆不脱那大傢伙。 用狮锉威胁狮族倒还好,狮族大抵不会翻脸,顶多以后不跟虎族做朋友。 把霸王龙引到狮族的地盘上,两族恐怕就要不死不休了,不到万不得已,虎族人其实也不想这么做。 可他们实在逃不动了,只能出此下策,但愿狮族人能把霸王龙引走,但愿狮族族长能听他们解释一二吧。 狮戎跑出部落大门,很快就意识到,霸王龙正在朝部落里沖。 「我们必须先把霸王龙引到陷阱那边。」他边跑边对族人说,「一队,跟我加快速度!」 第123页 一队有一百名兽人战士,齐声应和:「是!」 半兽人是跑不过霸王龙的,要引走霸王龙,只能由兽人去。 「救命!这里有暴龙!」 「狮族族长快让族人躲起来,狮族快跑!」 「快来人帮忙引走它!」 虎族人正全力奔逃,看到狮戎带着一队战士出现,当即大喊起来。 狮戎没心机归没心机,但还没到蠢的地步。 虎族人往狮族跑,霸王龙也在往狮族跑,他哪能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狮戎怒吼出声:「滚!再往前半步,撕碎你们!」 虎族人见狮戎发怒,连忙急剎车,并把狮锉推了出来。 霸王龙还在往这边追,虎族人却一点也不着急了,因为他们知道,狮族人会比他们更着急。 狮戎鬃毛倒立,驻足嘶吼。 无需多言,狮荆领着99位战士继续向前,引走霸王龙而已,并非必须族长领队。 「昂!」 追在虎族人后方的霸王龙看到猎物数目变得更多了,还径直朝自己跑来,万分欢喜。 狮荆下令:「入林,分散,各自小心。」 霸王龙像一座移动的小山,粗壮有力的尾巴一扫,能荡平方圆两丈的树木,用脑袋顶撞,也差不了多少。 所以狮荆他们不能进入霸王龙的攻击范围,从侧面绕过去,远远地骚扰引走它即可。 兽人打不过霸王龙,霸王龙也打不到兽人。有智者大人的鼓励支持,狮族战士比虎族人要冷静的多。 先跑到霸王龙后方吼叫,不管用就化人型朝它丢石头,霸王龙回头追赶,他们便再化兽型逃跑。 于此同时,狮族部落里又支着大锅熬起了难闻的草药,上千人一起挥动蒲扇,怒力把气味往这边吹。 那苦涩的强刺激性的气体袭来,令霸王龙下意识地想远离,于是它顺从地被一百只猎物引诱着,咚咚咚离开了。 它后方,虎族人发现狮族人是全体出动,紧张地勒着狮锉的脖子,狡辩道:「狮族族长请相信我们,我们不是故意的,你听我们解释!」 他们以为狮族一千多名战士要发起攻击了,事实上狮族战士根本没空理他们。 狮族的目的是猎杀霸王龙,战士们得赶紧跟上霸王龙,而后才能在霸王龙落入陷阱后,及时发动攻击。 除了狮戎,另外只有数十狮族兽人停住了脚步,与族长一起面对敌人。 狮戎盯着状态萎靡的狮锉,左右踱了几步:「其他人呢?」 虎族人回:「其他人留在虎族了,被照顾得很好。我族族长说,两个人抵一只肥肥兽或一只蛋,只要你们愿意交换,你们的族人就不会受到伤害。如果不愿意,到我族幼崽缺少食物的时候,就只能用狮子果腹了。」 此言一出,狮族战士都愤怒低吼,连狮锉都疯狂挣扎起来。 狮族凶悍不好惹,仿佛有种天然的血脉压制,直令虎族人胆战心惊。 但为了后代的存活率,他们同样不能退缩:「狮族族长何必小气?你们有智者帮衬,食物储存丰厚,只需匀我族一些,让我族幼崽度过大旱即可。像狮锉这样优秀的战士,难道连半只蛋都不值吗?」 兽人做交易没有讨价还价的习惯,虎族开价半只蛋,就必须只多不少。 而且,虎族人不懂狮族的现状,认定了智者帮狮族储存了大量鲜食,肯定不会相信狮族拿不出赎金。 别说狮族最后一只蛋刚好在今天吃完了,就算真的还有,狮戎也不可能用幼崽的食物去做交换。 族里其它任何人、物都能用作交换,唯有幼崽不可以! 因此,他直接做出最后的警告:「放开我的族人,或者向狮族宣战,你只能二选一。」 看来交易是做不成了。 在狮族的地盘上,虎族人不觉得己方二三十人能占到便宜,奋力扔开狮锉就往反方向跑。 「吼——」 狮族这边压根无人管狮锉,狮戎怒啸一声,带着十位战士径直冲向虎族人。 追击、逃窜,心跳加速血液沸腾。 虎族速度本就不如狮族,先先又被追了半天,自然是逃不脱的。 不过他们人数比狮戎这边多,略一思索,他们便回身包围。 第59章 访客8 几个疲乏的虎族而已, 狮戎哪里会惧? 他一往无前地沖向领头的虎族,迎风飘扬的鬃毛,流畅跃动的肌肉, 都凶戾非常。 狮族不愧是北陆最强大的族群, 狮戎作为狮族族长, 体格更是强悍, 个头也比其他狮、虎要大出许多。 进攻,反击,扑抓, 撕咬…… 艺书在远处看得分明,最大的那只棕红色狮子,面对四只老虎的围攻也不落下风,几招之后便一爪抓断了其中一虎的颈动脉, 鲜血飞溅了几尺远。 另三只老虎更加疯狂地攻击,狮子一个神龙摆尾甩掉敌人,紧接着又是一爪, 虎首摇摇欲坠,受伤的那只老虎踉跄几步, 终于轰然倒地。 这两爪的战绩,犹如吹响了胜利的号角,狮族战士奋不顾身, 愈发凶猛地进攻。 虎族则士气大减,心底的惊惧难以压制, 以多对一也无法获胜。 「吼——」 地上的虎尸越来越多, 一只老虎突然掉头跳出战场, 发狂般往部落的方向冲去。 智者就站在部落大门和战场中间, 他要去杀了智者! 第124页 如果没有智者, 狮族人就不可能活得这么好,就不会保存下这么多力量! 智者,该死! 浓重的血腥气,浓郁的仇恨,以及如刀般锋利的罡风,齐齐向艺书扑来。 他好像被吓傻了,呆呆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得手了! 大老虎大喜,脸上露出了人性化的狞笑。 「吼——」 一声狮吼后发制人,狮戎大口一张一合,瞬间洞穿了老虎的咽喉。 嗤! 鲜血飈射而出,艺书微微偏头,血液便飞过他脸侧,轻巧地落在了地上。 狮戎按咬着犹在挣扎的大老虎,重重落在艺书身前,一双凶性毕露的金色兽瞳,如炬如电地盯紧了艺书。 「呵呜呜呵……」 大老虎不甘地咽下最后一口气,另一边的战斗也趋于结束。 狮戎松开牙关,外头看看艺书,没发现受伤。 他踩着大老虎的尸体忽地仰天长啸一声,杀气直冲云霄。 很快,在场的虎族全被剿灭。 尾巴轻慢地摇摆着,狮戎走到狮锉身边嗅了嗅,慵懒地回头询问:「书大人,要和我们一起去暴龙那边吗?」 那边吼声震天,想来霸王龙已经落入陷阱。 艺书原本是想跟过去看看的,不过现在,不必了。 他一直有些奇怪,狮族人为何有那么违和的傻白甜感? 那股子天塌了都不更改的慵懒,到底从何而来? 那么大的脑壳,怎么就一点弯弯绕绕都装不下? 现在他懂了,强大如狮族,不需要整那些弯弯绕绕。 这是一个个体强悍,同时还懂得打配合的族群。 狮族凶名在外,虎族人还没动手就先弱了气势,战斗起来又毫无配合,怎么可能会赢? 怪不得狐剎搞事情要先搞崩狮族呢,这样的一个族群,若非与全世界为敌,谁都奈何不了他们。 霸王龙既已被困,应当不需要自己去以防万一了。 见狮硒领人过来收老虎的尸,艺书先一步往部落走去。 另一边,狮荆他们引着霸王龙一路往陷阱的方向狂奔。 霸王龙作为最高等级的掠食者,任何生物见了它都只有逃跑的份,它脑子里就没有陷阱的概念,只知道:好多食物啊! 前方是一片平坦空旷的土地,铺满了土疙瘩碎石头,直径二三十米的陷阱,就在土疙瘩下方。 撑得起狮子体重的路面,可经不起霸王龙的体重。 毫不意外的,霸王龙落入了陷阱,陷阱中垂直指向天空的木刺、骨刺,顿时扎进了霸王龙的脚掌、腹部。 「昂——昂昂昂——」 霸王龙哀啸挣扎,尾巴乱扫,木刺骨刺接连被扫断。 而后它忍着疼痛转身,用脑袋大力撞击坑壁,土块石头簌簌掉落,很快便在它脚边积成了土堆。 要不了多久,它就可能爬出陷阱。 一千七百多名狮族战士俱已到齐,围在陷阱四周开始攻击。 弓箭、长矛、大石头……下雨般的射向霸王龙的脑袋。 「昂昂——」 「西面快塌了,退后!其他人继续!」 「打中眼睛了!暴龙发狂,大家小心,尽量别让暴龙离开陷阱坑!」 「不行,控制不住了!」 「西面的战士撤退!」 坑壁彻底坍塌,尘土飞扬中,瞎了眼睛的霸王龙艰难地爬出了陷阱。 狮戎继续下令:「其他战士继续攻击头部,一队一半换兽型一半用刀、斧,与我一起攻击它的腿。」 战斗过程中,一队不仅要当心从天而降的兵器,还要当心被霸王龙踩死,艰险万分。 狮戎多嘱咐了一句:「大家随机应变,各自小心!」 * 砍断双腿和尾巴、上了笼嘴的霸王龙,被拖回了部落。 一十四具战士尸体,也一起被带了回来。此外,还有近千名伤员。 霸王龙本就不是好相与的,他们还完成了活捉,没有牺牲是不可能的。 帮伤员处理好了伤口,为烈士举行过葬礼,狮锉才终于有机会讲述此前的遭遇。 换盐返回部落的路上,虎族用借用盐巴为由,抢走了他们的行李。 虎族担心狮族报复,甚至打算直接毁尸灭迹。 幸运的是,狐剎带着一队兽人和几个豹族,刚好出现在了现场。 虎族不可能把在场所有的兽人都杀干净,但凡逃走一两个,虎族要面临的就是三大部落的围攻。 于是虎族假装在跟盐队谈生意,把他们连人带行李绑回了虎族部落。 打劫个狮族的盐队而已,以狮族的脾气,只要族人没事,不会到不死不休的地步。要讨说法,至少也得等旱灾之后了。 虎族十分自得。 然虎族绑走了狮族的盐队,有那么多人看到,其它各族得到消息,哪能不眼馋? 于是在狮族懒洋洋地蜗居在地下巢穴时,以熊族、猿族、狐狼犬、豹族为首,北陆各族都在向虎族施压,要分一杯盐羹。 盐被迫分出去了,狮族的仇恨却没分出去。再加上被多族欺压,虎族心中愤恨,便想带着人质来狮族再敲一笔。 反正已经得罪狮族了,再得罪得罪也无妨。 最后就发展到了如今的地步。 狮戎和各位长老又开会,商讨何时去虎族救那剩下的99位族人。 第125页 战士被当做他族粮食,是奇耻大辱,而今部落里余粮充足,他们不可能不管被困留虎族的战士。 「昂……」 部落小广场中,霸王龙侧躺着,虚弱地□□。它的伤口处堆满了草木灰,已经不在流血。 兽人世界弱肉强食,是很残酷的。 艺书没想过从系统商城买物资,他想教兽人用自身的能力,渡过这次旱灾。 他们做到了,还做得比他以为的好。 草木灰防腐,艺书本来想着,把霸王龙肉一块块埋进草木灰里,放入地窖,也能保鲜好一段时间。 吃的时候削去外壳,里面的肉应当还是新鲜的,反正幼崽食量不大,只吃肉块中心也足够坚持到旱灾结束了。 万一不够,最后半个月稍微吃点坏肉也要不了命。 不过这次,狮戎他们转了转脑筋:活捉取肉,就不用担心腐坏了。 大老虎的尸体保存得当,还够支撑几天。 之后,就要轮到这只大傢伙了。 站在霸王龙跟前,往它嘴里丢了一颗麻醉丹,霸王龙很快便安静下来。 系统出品的麻醉丹,不会在血肉中有残留。 说起来可能有些伪善可笑,艺书不会放它走,但希望能减少它一些痛苦,等旱灾过去,他会尽早结束它的性命。 「书,你怎么离暴龙那么近?当心受伤。」狮硒疾步上前,把艺书拉远了些。 他和其他族人一样,其实很高兴族长他们能活捉霸王龙,因为这样既解决了幼崽的食物问题,又解决的狮族饮用水不足的问题。 只是狮硒想:书作为智者,一定懂活捉比猎杀更好。 可书没有告诉大家能活捉,兴许是不想增加计划的难度,从而增加伤亡;也兴许,就是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场景。 原因,狮硒想不明白,况且也不必事事明白。 他拉着艺书往山洞走:「总算不用天天待在黑乎乎的地洞里了,我刚把洞穴打扫干净,书你快上来看看。锅碗瓢盆也都搬上来了,以后又可以被朝阳唤醒,对着朝阳吃饭,书有没有很高兴?」 狮硒记得他说过,喜欢朝阳。 「有的,很高兴。」 艺书拉着垂藤熟练地爬上平台,对着太阳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还是地上的生活适合我啊。」 之前住地下,白天也不能出门,等于就没有白天黑夜之分,怪压抑的。 「嗷嗷。」 看到他俩回来,狮钰狮莲现在都不需要母亲背了,自己努努力就能扒着凸起的石块爬到邻居家。 见哥哥比自己快了一步,狮莲不甘心地加快了攀爬速度。 心里着急,难免就会算错着力点,她纵身一跃,前爪没能撘住视线中的石块,身体无法控制地坠落下去。 「小心!」 明道这个高度她不至于受伤,艺书还是有点担心小狮子磕碰到脑袋。 狮莲挥挥爪,在空中翻了个身,轻巧地四肢着地,然后对着自己的影子又蹦又踩,发出气愤的低吼,仿佛在骂:「笨蛋笨蛋,你咋这么没用?」 狮钰趴在平台边,居高临下地瞅着笨蛋妹妹,炫耀似的「喵呜」了两声。 狮莲更暴躁了,嗷嗷叫着跟哥哥对骂,边骂边往上爬,要上来揍他。 地面距离平台有三米高呢,小狮子爬到最后气喘吁吁,都没空吵架了,眼泪汪汪地朝艺书呜呜。 艺书蹲下身伸长胳膊把她掂上来,抱在怀里揉了揉爪子:「累着了吧?可怜见的。」 狮莲哼哼唧唧的抬头,蹭着艺书的下颌,希望得到一波舔毛安慰。 舔毛是不可能舔毛的,艺书果断把她放下地。 跟哥哥面对面,狮莲分外眼红,「嗷呜」一声朝狮钰扑去。 狮钰没得到抱抱,也很生气呢,后腿一蹬就跟妹妹打了起来。 兄妹俩你追我赶,叫得倒是凶,其实都不下狠手。 他们打两下就瞄瞄艺书,在等他劝架,不劝就继续打,打两下再瞄。 艺书哭笑不得,坐凳子上看了好一会儿热闹,才一手一只把他们抱起,放在腿上提供了梳毛服务。 「两个捣蛋鬼。」 狮硒敲了敲小狮子的脑袋,在他们愤愤龇牙时,塞过去两条肉干。 这玩意儿对小狮子来说就是个磨牙棒,吭哧吭哧啃半天,肉吃不到,口水会流满地。 艺书把兄妹俩放下,跟狮硒走到了一旁。 「狮锉说,狐剎曾悄悄跟他讲,会救出其他人,让狮族不要过去捣乱。」狮硒不太能理解地问, 「狐族比虎族弱那么多,他怎么能从虎族部落里救出我族战士?我们不帮忙不行的吧?」 「狐剎接触过狮锉?还说要救其他狮族人?」艺书有些惊讶, 「他大概开始施行他的计划了,你们如果相信他会救人,就不用去了,全权交给他就行。如果觉得他救人的说法是谎话,就自己去救吧。」 狮硒抓了抓耳朵:「不用考虑他救不救得出来?」 「不用。」 狐剎恐怕很担心,狮族的出现会左右战局。 第60章 访客9 离开狮族后, 狐剎没遇到太大的危险,赶了七六天夜路,平安回到了自己的部落。 和狼族犬族族长商议之后, 他们便兵分几路, 开始暗中查探各族战力和瞭望台位置。 第126页 被豹族人发现实属意外, 不过没人会想到有族群意欲在大旱时期掀起战争, 更没人会防备比自己弱的族群。 豹族也不例外,虽然他们整个部落的实力比狐狼犬部落弱,但他们并不觉得狐狼犬敢进攻豹族。 各个部落的瞭望台, 都是为了防备比自己强或跟自己实力相当的敌人的。 因此狐剎解释自己是在带人搜寻物资,不小心在豹族地盘上跑得深了,豹族那几个真是搜寻物资的战士,便信了他的说辞。 北陆大旱, 各部落都难熬。 豹族那几个人见狐剎队伍人数挺多,就想和他们搭伙搜寻狩猎,狐剎表示乐意之至。 狐剎是想找个机会杀了豹族, 然后把尸体带回部落养幼崽,不知豹族人是否也有同样的想法, 一行人不约而同地往偏僻处走。 走着走着又遇到了和虎族对峙的狮族盐队,盐队经过两个多月的长途跋涉,明显疲惫不堪战力大减。 狐剎和豹族都不想跟虎族打起来, 所以假装没有发现他们的剑拔弩张,寒暄几句便任由虎族带走了狮族盐队。 抓到几只大鸟, 分货回去的路上, 狐剎感嘆了许多次: 「虎族发达了, 虎族太幸运了, 拿下狮族的盐队, 肯定能囤下很多很多肉,完全不用担心腐败,实在太好了。可惜我们没有先一步发现狮族盐队,如果我们去得早的话……」 豹族心里不由得长刺。 过了几日,几个犬族「不小心」在熊族地盘上跑得深了,被熊族抓住,差点杀犬吃肉。 犬族用「虎族有大量稀有物资盐巴」这个消息,保住了自己的命。 另一边,几个狼族在猿族地盘上,也发生了类似的事。 之后各族从虎族讨到了盐巴,皆大欢喜。 虎族派人想去狮族再敲一笔,狐狼犬又到处跑,各族便又得知:「虎族又从狮族讨到了好多肉、粮!」 各族再次向虎族施压,要分一杯羹。 虎族根本就还没拿到赎金,怎么跟他们分? 大家都了解狮族是怎样的行事风格,怎么肯相信虎族没拿到? 他们只当虎族是不愿意分赃,于是以熊族为首的各族,被巨大的生存压力逼迫着,想要打劫虎族。 虎族反抗,死伤无数,少部分虎族叼着幼崽,踏上了背井离乡的迁徙逃亡之路。 虎族仓库被各族分刮干净,狐剎趁乱放走了狮族盐队。 不过他没有让盐队回狮族,而是劝他们暂时留在狐狼犬部落: 「野外几乎找不到猎物,你们又没有物资傍身,是没办法平安回到狮族的。我虽然很想帮助你们,但我族也是生活艰难……」 狮族人很明白他的意思,狐族没有余力赠送他们回程的干粮,一百份干粮,那是说笑的? 再者,本来就是被狐族救出来的,狮族人也不好意思再向狐族要干粮,他们同意暂留狐族。 他们借住在狐族,平时可以出门狩猎、搜寻野果,还可以帮狐族干些活。 他们同意,狐剎的目的就达到了。 打劫围杀虎族,各族都得到了大量的好处,最起码鲜肉鲜血这一项,就必定会在各族心里埋下种子。 鲜肉鲜血是无法长久保存的,等现有的吃完了,野外又找不到猎物,各族要如何养活幼崽? 到那时,他们肯定会再想起虎族的,下一个「虎族」是谁,还不好说。 反正狐剎不希望下一个是狐族。 北陆马上就要大乱,留下狮族人,任何部族想围攻狐狼犬,都要仔细掂量掂量。 虎族见到比自己庞大的敌人,第一反应是逃,平时狩猎也只喜欢找比自己小的野兽,所以才轻易地溃败逃走。 狮族个体强悍且人数众多,自来就懂得同心协力,最擅长捕杀比自身强大的猎物。 熊族也强,但人数少,而且没有团队合作的习惯,一群熊打起来误伤队友都是常见操作。 猿族挑作战环境,在树林里是强的,可现在植物都枯死了,树枝、藤蔓很脆,不能再支撑他们荡来荡去灵活攻守。 豹族,还不如虎族呢,也就跑得快,部落战力早就输给狐狼犬了。 更小的族群就不用管了。 把潜在敌人都分析了个遍,狐剎发现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熊族,现在他有一队狮族做帮手,连熊族也没多么惧怕了。 眼下,就只等某个养不起幼崽的部落,先跳出来挑起战争了。 九月二十八,熊族几人秘密潜入狮族地盘,看到了霸王龙的脚印,嗅到了霸王龙的血液气味,还听到了霸王龙虚弱的□□,惊慌退走。 九月三十,熊族几人来到狐狼犬地盘,看到了与狐族做对战训练的狮族队伍,再次退走。 十月初一,熊族袭击了猿族,豹族趁机加入作战,猿族割地赔肉,勉强保住了大部分族人,集体迁离北陆。 十月初四,熊族豹族袭击了马族,狐族袭击了兔族,北陆彻底乱了,混战开始。 因为分赃不均等问题,熊族豹族摩擦不断,常常发生小型争斗。狐狼犬不与这两族争抢,每次目标重合,立即退出。 …… 十一月初,天寒无雨。 兽人有皮毛,半兽人也比较耐寒,就只有艺书,每天用把自己从头到脚包的严严实实,窝在山洞里恨不得冬眠。 第127页 实在是这里的冬季格外冷,冷还干,每天都感觉脸皮要裂开了。 狮钰狮莲像个小火炉,知道艺书怕冷,就总是窝在他胸口,美滋滋地被抱来抱去。 狮族没有充足的食物能投餵霸王龙,却总要从它身上挖肉,慢慢的就不太能放得出血液了。 狮族水资源不够,除了幼崽和艺书,大多数人都已断水十来天。 他们食物充足,但肉饼肉干都是干咸的,越吃越渴,便有人拒绝再进食。 捕捉霸王龙的陷阱边,靠着霸王龙流下的血液的浇灌,萌发了一小片野草,狮族人连那片野草都啃食了个干净。 他们实在太渴了,唾液几乎不再分泌,嗓子干到就连呼吸,都有种锥刺的锐利痛感。 舌头仿佛裂成了一块一块的,时时刻刻都在痛,不能进食、不能说话。 这些疼痛折磨都还是肉体上的,意识中知道喝水就能缓解身体状态,从而引发的对水的深度渴求,以及因饥渴引起的心慌气短,令他们坐立难安。 他们本身已渴到极致,干燥的空气还在进一步带走他们体表的水分,便使得他们更迅速地进入了濒死状态。 如今已是穷途末路,仓库里仅剩的几葫芦水,是留给幼崽和书大人的,他们都知道,可他们忍不住会在那边窥视、逗留。 把狮钰狮莲放在半昏迷的狮硒旁边,艺书滑下山洞平台,朝仓库的方向走去。 他清楚地看见,狮锉忍不住跌跌撞撞地伸爪扒拉门锁。 赤红着眼睛的狮荆跟逮着机会了似的,毫不犹豫地撑起身体,一口咬住了他的后腿,边往后拖边吮吸。 狮锉吃痛,回身咬住狮荆前腿,同样是趁机吸血。 狮戎被甜润的血液味道引诱得抬头看了看,复又垂下眼皮把脑袋枕在了前腿上。 换血解渴,不是第一次了,只要不发狂地闹,就没有问题。 这种情况在半兽人那边更常见,半兽人终究是比兽人体质差些。 大狮子趴在地上也足有一米高,艺书弯腰揪了揪狮戎的鬍子,对上他有气无力的眼神,知晓他没精力开口,开门见山道:「我要去杀了霸王龙。」 「吼?」 附近的狮子们全都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了过来。 「狮硒占卜过,旱灾会在十一月份结束,快了。」艺书像对待小狮子似的,用手指梳理着狮戎的鬃毛, 「天气冷,鲜肉能保存很久,现在杀了霸王龙也不会影响幼崽进食。杀死霸王龙,应该能收集不少血液,你们就能坚持得更久一些了。」 狮戎眨了眨拳头大的眼睛,思考片刻,用脑袋撞了撞艺书的膝盖。 艺书知道他在担心什么,继续解释:「就算第一场雪降下的时间有出入,也顶多推迟到十二月,一个月的时间,鲜肉够吃的。如果不够,我再想办法。届时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会向兽神求到水的。」 「呼……」狮戎起身跟他走,艰难地说道,「杀了吧,求水,我们都可以做祭品。」 麻醉丹的作用,使得霸王龙好似进入了冬眠。 艺书一刀扎在它颈动脉处,让这只大傢伙昏昏沉沉地步入了死亡。 粘稠的血液缓缓流出,被接入一个个木盆中。 都知道血液离体了就容易凝固,大家便都放开了饮用,放一盆干一盆,连边沿缝隙都被舔的干干净净。 霸王龙也好久没有进食了,最终放出的血液远比它这个体型该有的少许多,但已足够整个狮族解渴。 留足幼崽的食物,剩余的鲜肉,成年狮族人也可以趁着水分含量高食用一些。 有了这次的补充,狮族再坚持十天半个月是没有问题的。 十一月初七,狂风大作,凛冽的寒风中夹杂着明显的水汽。 整个北陆欣喜若狂,所有兽人都知道,旱灾即将结束! 十一月初八清晨,地面和枯枝上都结满了晶莹剔透的白霜。 虽然还未等到降雪,但霜也是水啊,转眼间,土石大树都快被舔秃噜皮了! 雾凇美丽,可谁都没心思欣赏。 艺书和狮族人出去集水,手握住树枝往下撸,用体温化开霜层,水滴自然而然落入小竹筒中。 集了半天,艺书手都冻麻木了,才勉勉强强集了一竹筒。 其他人更不给力,一边集一边舔,到手半竹筒都不够。 算了,雪就要下来了,让他们知道有这么个收集水的方式就行。 然这场万万万人期盼的初雪,仿佛是有些腼腆,风天天刮,雾凇天天有,温度一降再降,雪就是下不来。 到底是嫌唆树枝费劲,狮族人终于老老实实集起了水。 他们体温高,认真集起来比艺书快得多,一人一天能集两三竹筒。 十一月十七,纷纷扬扬的雪花终于飘落下地。 「吼——」 「下雪了!」 「旱灾结束了!」 「兽神的惩罚结束了!」 「感恩兽神,兽神永生!」 「感谢书大人的到来,感谢书大人传授知识!」 …… 此时他们的书大人一直在擦鼻涕,守着火堆前边暖和背后冷,简直冰火两重天。 晚上睡觉,艺书一个人已经睡不下去了,得抱着狮钰狮莲,跟狮硒挤一个被窝。 三只狮子:我热但我不说。 第128页 狮硒:书看上我了但我不说。 艺书:阿西吧,兽皮毯子还是太薄太小了,钻风。 第61章 访客(完) 一觉醒来, 雪厚得堵住了家门。 因为艺书怕冷,兽皮帘子后还有道木板门,掀开兽皮帘子, 推门压根推不动。 白雪被旋风裹挟着, 在外头小平台上堆了一米多厚。 艺书艰难地推门, 狮钰狮莲也来帮忙, 脑袋抵着门板,浑身都在使劲。 「呜呜嗷,呜呜嗷。」 两小只边顶边喊号子, 艺书没忍住笑出了声,一笑就更没力气推门了。 狮钰用尾巴勾他脚踝,意思是:「不要偷懒,使劲推!」 行行行, 使劲使劲。 狮硒也来帮忙,最后集四人之力,才算推开了门。 积雪被推得滑出平台, 扑簌簌地掉落。 狮钰狮莲着急撒尿呢,和平台上的积雪一起往外沖, 而后一个猛子扎进了雪堆。 地上的雪比小狮子还高,他们跟地鼠打洞似的,悉悉索索往远处钻了一段, 就地解决了内急,又悉悉索索地退回来。 其他幼崽们大抵也都是解决内急的, 艺书站在平台上看到, 忽地一只幼崽顶着小雪堆从雪地里冒出了头, 忽地又一只冒出了头, 白雪下犹如是种满了小狮子和小半兽人。 「地鼠」们左右看看, 发现小伙伴,欢欢喜喜打洞汇合。 「阿嚏!」一股冷风颳过,艺书哆哆嗦嗦地裹紧了自己的皮大衣。 旱灾彻底结束,整个部落都喜气洋洋的,一大清早,食场那边就炖起了大锅肉。 现在有雪水,就不用吃齁咸的肉干和干巴巴的面饼了,洗刷掉表面的浮盐和草木灰,腊肉野菜干和着面饼一炖,香飘十里。 总算喝上热汤了,艺书连干三大碗。 吃饱喝足,其他人商议狩猎的事,他反倒变得懒洋洋的,回山洞葛优瘫去了。 旱灾最严重的时候是在夏季,所以野兽迁徙大都是往更北方去。 现在入冬一个多月了,大多数种族是扛不住极寒的天气的,陆陆续续便会再迁回来。 时间上,早的这几天就会回来,晚的大概到十二月份回来。 有上次霸王龙的教训,狮族就提前考虑到了:回迁的野兽中必然会有大傢伙,保不准就有哪只或哪群又要路过我族部落。 艺书的《建筑大全》《机关陷阱大全》学到了中级,同步教授了他们不少的东西。 天寒地冻的没法砌石墙,但陷阱还是可以造的。 大傢伙路过时,能留下就一两只固然好,留不下,至少也不能让它们进入到部落内。 这边如火如荼地铺设陷阱,另一边,熊族、豹族、狐狼犬的争斗也接近了尾声。 熊族豹族莽战损耗严重,人数锐减;狐狼犬在乱斗中打游击,见势不妙就逃跑,苟着苟着反倒在部落实力上远超前两族。 期间,狮族的盐队在狐族跟吉祥物似的,也不用出去拼死拼活,只帮忙做些后勤工作,再不然帮忙做做陪练,一个不少地混到了战事结束。 历经一场旱灾、战争双重劫难,旁人都吃尽了苦头,连狐剎都被熊族挠瞎了一只眼,可盐队愣是被养胖了。 不像狮族后期缺水,族群战争中,其它各族还真没缺过吃喝。 所以养着这队吉祥物,狐族族人没产生太大的反对意见。 尤其是熊族、豹族派小队偷袭部落,盐队威风凛凛地往外一站,凶悍矫健地帮忙赶走了来犯者,狐族族人就更没意见了。 旱灾结束,熊族豹族反应过来己方损失严重,都不想再战,默契地退回了各自的地盘。 狐狼犬这边,狐剎也没什么乘胜追击的想法,熊族豹族若是拼个鱼死网破,狐族也会得不偿失。 而今,狐狼犬又分裂成了三族,重新划分地盘。 三个部落距离不远,算是守望相助的盟友,且毫无疑问,以狐族为首。 狮族盐队当混子混了全场,多少也看懂了些狐剎在这次战争中扮演的角色,对他自是不敢小觑。 如今旱灾都结束了,他们也该回狮族去了,别再闹出不愉快就好。 三个月的混战,狮族其他人始终没有出现,狐剎便知道是自己让狮锉带回去的话起作用了,也猜到是智者劝阻了狮族。 北陆第二,已是最好的结果,狐族无力再战狮族。 所以狐剎没有强留盐队,友好地送他们离开了狐族部落。 正巧狮锉听艺书的建议,又领了一队战士去接,两队人在半路相遇,浩浩荡荡往回走。 途中偶遇一队熊族人,据说他们是没有截杀盐队的心思,两族互相戒备擦肩而过。 * 正月,一些耐寒的植物顶着雪层生长发芽,野兽一批批地回迁,野外又热闹了起来。 狮族恢复了有猎可狩的富足生活,陷阱也逮着了两三只大傢伙,好好地给族人加了几回大餐。 艺书算算日子,估摸着其他部族也都安定下来了,便喊狮戎狮硒开会。 「趁着冬季有闲,我打算正式开课教授知识,主要涉及种植、养殖、建筑、机关、医术五方面。」 《农业大全》《畜牧业大全》他兑换出来,也学了一部分了。 这个小世界的进化方向比较怪,兽人其实还是更偏向兽,连半兽人死亡,都会化为兽型。 第129页 兽有兽的生存法则,艺书不想影响他们的三观和习性,只打算在合理的范围内传授他们一些浅显易懂的知识。 像居住方面,他并不打算让他们捨弃山洞去住什么茅草屋、石头屋,那对他们来说不一定好。 论坚固,还是山洞更坚固。 这世界是有恐龙的,危急时刻,人躲在山洞深处尚有可能保命,因为那些大傢伙有可能进不去洞口。 而平地搭建的房子,大傢伙三两脚就能推倒,傻子才去住。 再比如,人说狡兔三窟,弱小的兽人,还是住地底下弯弯绕绕的洞穴更安全,住地上太容易被发现了。 这个世界明显还在进化中,千年之后是什么样的光景,着实说不准。 或许还是现在这样半人半兽的情况,或许会点亮科技树,又或许就慢慢走上修仙的道路了? 有些知识他们现在不一定用得上,但学习之后,艺书觉得会催化他们的进化。 是以他根据自己的判断,选了五项对兽人来说,实用性比较高的知识。 知识只教给狮族,恐怕又会让狮族陷入被全北陆视为敌人的境地。 更艺书担心的是,这是个有神有信仰的世界,狮族过分突出的话,可能会招来「种族大劫」。 世界的力量是需要平衡发展的,所以强悍如霸王龙,繁殖能力极差,全世界也不足三百只。 也所以委託人那一世,狮族被灭了啊。 本就够强大了,再加上一个不知轻重,什么先进知识都往狮族倒的智者,其他部族还怎么活? 喊狮戎狮硒开会,就是想问问他们:「你们愿不愿意把各族巫师都喊来,和你们一起学习?」 「愿意,书决定就好。」 这两人点头点的很干脆。 他们知道,艺书不会随随便便给提议,他这样问,一定是因为这样对狮族更有利。 有可能引起灭族的旱灾已经渡过,他们依然盲目信任艺书。 「那你们商量商量,派几个人拜访各族,把我即将开课教授知识的消息放出去,愿意来的自带食物租金。」 很快,各族巫师都被送到了狮族来,部落里专门开闢了一块地方,供巫师们上课学习、住宿交流。 霸王龙的骨架耀武扬威地摆在空地上,令人望而生畏,各族自然不敢想七想八,都老老实实地当学生。 学好了回自己部落,教授给自己的族人,自家说不定就也可以猎杀霸王龙了! * 时间来到三月份,正是春暖花开万物复甦的季节。 空气里飘着浓郁的荷尔蒙气息,这些没节操的兽人,随时随地这样那样。 绕开满地打滚求欢的马赛克,艺书捏着鼻子进入了山林。 家里待不下去了,这几天狮硒那傢伙,看他的眼神隐约有些不对劲。 书大人独自进山,其他人肯定是不放心的,抱着点不太清白的想法,狗狗祟祟地跟在后面。 艺书一刀砍掉落单的奔鸟龙的脑袋,尸体往灌木丛里一丢,冷着脸道: 「你们该忙活你们的繁衍大业就忙活,让我安静待着就行,再想东想西,削你们。」 灌木丛后的众人,看见那锋利的连血都挂不住的大刀,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曾经那只光秃秃的大狐狸,满脑子和谐思想瞬间消散! 书大人招惹不得,熘了熘了。 艺书在距离部落大门不远的地方,搭了个树屋。 整个春季,他都打算在部落外待着,不碍兽人的事,也不想被辣到眼睛。 狮硒好奇他在外边干啥,来了见他光顾着睡大觉,终于明白他是谁也没看上,更没想过跟谁结为伴侣。 睡大觉可能是因为无聊,狮硒想了想,就把狮钰狮莲留下陪他。 艺书默默反驳:什么睡大觉?我这是埋头苦学好吗? * 课程开了五年,能教给兽人的部分都教完了,艺书在诸位巫师、族长的围观和全狮族的跪拜中,凭空消失,回到了兽神身边。 当晚,狮硒的山洞,有人低声交谈。 「书,吃饭了。」 「都走了?」 「没走完,三天内会走完的。」 「行吧。尽量别跟我说话,食物也不用给我留,免得被外族发现马脚。」 狮硒对着空荡荡的石凳皱起了眉头:「这对书来说太残酷。」 往后都不能见人,不能现身,也不能说话吃饭,太可怕了! 「我不用书开……开小灶,书不要这样苛待自己。」 「你花百年寿命召唤智者,总不能一点特殊待遇都没有。」艺书隐身坐着,没动狮硒带回来的食物,一边啃烧鸡一边回, 「我光明正大地留在这,外族会嫉妒,会怀疑我藏私,狮族无私分享智者的形象也会受损。再者,我也需要时间完成我的课业,学完了就走。」 四个六万六都没学到特级,现在走太浪费。 「可是这样,书不会觉得难受吗?」狮硒如今能明白一些弯弯绕绕了,就是心中不忍, 「书明明救了整个北陆,还无私传授了各族知识,是很伟大的人,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我不难受,我要学习的。」艺书解释, 「现在不用应付任何人,对我来说才是最舒服的状态。我想睡就睡,想出去熘达就出去,想说话,可以悄悄跟你聊天。而且我还能吃兽神殿的,难受啥?明明是神仙日子。」 第130页 「真的?」 狮硒半信半疑地陪了艺书几天,发现他语气一直都挺轻松,又常常自在地睡大觉,便信了他的说辞。 * 又一个五年过去,狮族部落建起了最坚固的堡垒,堡垒外布足了错落的陷阱; 粮仓里囤满了谷物,田地里种的是香甜的瓜果,广袤的牧场上也奔跑着家畜。 部落里到处都是嬉戏打闹的幼崽,战士做战士的训练,半兽人有半兽人的活计。 各族与狮族来往密切,结盟或者交易,互相算计着,这帮傻大猫终于也没有那么傻白甜了。 一切都挺好。 狮钰狮莲长大了,他们和狮戎狮荆知道艺书还在,就常来与他聊天。 前后花费十年,艺书的课程终于都学到了特级,与他们五个道别后,才真正脱离小世界。 叮—— 1任务已完成,奖励8k积分。 2任务已完成,奖励2k积分。 3附加题未完成。 小结:宿主6号任务合格。 另,恭喜宿主获得委託人的感谢66666积分。 恭喜宿主达成名垂青史的建筑先师、机关先师、农业先师、畜牧先师和神赐智者成就,奖励10wx5积分。 干扰小世界发展且未造成负面影响,20w积分。 宿主6号世界共收入77.6666w积分,目前宿主积分总额452w。 艺书后五年隐身并吃穿系统商城的,花了一万多,余额是452w没错。 结算完,他就很有社畜的自觉:「开启7号小世界。」 「7号任务小世界正在开启……7号任务小世界开启成功,请宿主进入时光长廊。」 7号委託人的故事,就是个镇国大将军不小心玩脱了,眼睁睁看着昏君自开国门,以致家国被灭的故事。 昏君是委託人的女婿,也是他一手扶上皇位的,当时他还在摄政和造反之间犹豫呢,昏君直接拉着整个大燕陪葬了。 委託人戎马一生荣光一生,愣是没能阻止别国铁骑踏破家园,主要昏君投降比他提刀的速度都快。 不止如此,他女儿,大燕的皇后,看着他颓然兵败,被押解至京城,笑得比敌国皇帝都畅快。 他最爱的女人为他生的儿子,也是他寄以厚望悉心培养的长子,是攻破大燕都城的敌军将领。 委託人被生生气死在大燕龙椅前。 委託人的请求是:做个明君。 艺书的新身份:已登基,儿三岁。 作者有话说: * 老规矩,任务复习 1任务:死后50年被怀念 2任务:委託人的请求 3附加题:谈恋爱 第62章 英明的君主1 一睁开眼就高高端坐龙椅之上, 尽享文武百官山呼万岁,是什么样的感觉? 暗爽之余,还有种即将累死在这张龙椅上的惊恐。 「有事启——」 艺书打断了太监的唱和:「有事也别奏了, 寡人困的慌, 退朝。」 「陛下不可退朝!」左相急切制止, 「老臣有要事请奏, 事关镇国大将军……」 「哦,那是挺重要的,焦爱卿稍等。」艺书又坐了回来, 「为忠。」 「奴才在。」 龙椅旁的总管太监躬身应声。 「去把太子抱过来。」 为忠惊诧地重复:「太、太子?」 新皇登基半个月,封后大典还没办呢,哪里来的太子? 「燕喻宸吶,寡人不就那一个儿子?」艺书满脸理所应当地反问。 「……嗻。」 为忠领命匆匆离去, 宣政殿一片死寂。 没人知道新皇是发了什么癫,就连自以为看透了这傀儡,坐在太师椅上百无聊赖的镇国大将军——齐威, 都掀起了眼皮。 众所周知,新皇就是镇国大将军扶植的傀儡。 即便是傀儡, 也总有那么几个忠肝义胆的大臣,愿意为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皇上以往上朝, 是只听不发表意见,偶尔开口, 还要先看齐威的脸色。 可是今天, 终于, 皇上要支棱起来了?! 瞧瞧瞧瞧, 齐威那老傢伙也意外了! 咦, 不对,大皇子,那不还是齐威的外孙吗? 皇上到底是向齐威屈服了?齐威肯定威胁皇上了! 逆臣! 「陛下,遵祖制,恩诏未颁、册封大典为办,大皇子不能称太子,此事仍需商议。陛下切莫听信某些逆臣谗言,一时糊涂,犯下误国大错啊!」 「呵。」齐威冷笑。 「焦爱卿说得对,但寡人不想听。」 艺书一改规矩端正的坐姿,歪在龙椅上支着下颌道,「我燕家的龙椅,我说了算。礼部尚书。」 「老臣在。」 「封后大典准备得差不多了吧?」 「回陛下,已准备妥当,只等陛下择定良辰吉日。」 艺书打了个哈欠:「黄历不用呈给寡人了,就挑个最近的吉日……」 终归是阻止不了齐家女做皇后吗? 焦相等保皇党,面色颓然。 艺书继续说:「把封后大典改成储君大典。」 这比封后还要命! 焦相一派齐齐跪地叩首:「陛下三思啊!」 齐威面上讶异更深。 这世上就没有心甘情愿做傀儡的傀儡,他这女婿也是频频试探,意欲逐渐收拢政权。 第131页 立喻宸为太子,他先前就提过,不过皇上用喻宸年幼,恐折了福气,又恐被有心之人利用左了性子,婉拒了立太子。 齐威很清楚,皇上是怕被彻底架空,怕被逼成太上皇。 左右这皇帝的城府也没比外孙深到哪里去,齐威吓了吓他,便改口让册立自家女儿为皇后。 皇上这次倒没推辞,满口答应一定会尽早册立之燕为皇后。 只是,怎的又改变了主意?而今倒不怕被架空了? 齐威也搞不懂这女婿的心思了。 不管阶下众人如何猜测,艺书见白嫩嫩的三头身小娃娃穿着朱红蟒袍被抱了过来,非常开心地起身接住。 「父皇福安。」 燕喻宸整个就是困得睁不开眼,脑袋也不知是不是顶不住沉甸甸的玉冠了,一点一点的。 「刚睡醒啊?」艺书笑眯眯地寒暄了一句,转身就把他放在了龙椅正中间,「你感觉这座位咋样?」 「陛下不可!」还以为他是讽刺齐威,文武百官尽数跪倒,「臣等有负先皇嘱託,臣有罪,陛下万万恕罪!」 燕喻宸也是一个激灵,清醒了不少。 别看他才三岁,但皇家子孙,就没有不懂龙椅的重要性的。 他至少知道,这位置除了他父皇,谁都不能坐,坐了要砍头。 「父皇……」燕喻宸吓坏了,眼泪汪汪地朝父皇伸手,「父皇抱,儿不坐,害怕。」 「咋了?坐着不舒服吗?为忠,去给太子取个蒲团。」艺书蹲在儿子跟前,握着他的小手,和蔼地说, 「喻宸啊,不舒服也忍忍吧。父皇有些困,想回去补个觉,你就坐这替父皇值值岗吧,反正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听。要是有人骂父皇治国不当呢,你就骂外公,都是他摄政摄的不够好。」 燕喻宸:??? 百官:??? 外·摄政大将军·公:礼貌你妈? 「这里就交给喻宸了,乖哈。」 艺书揉了揉儿子的小脑壳,背着手毫不留恋地走了。 燕喻宸&文武百官:「……」 众人眼睁睁看着那身着玄色龙袍的男人离开,都无处说理。 尴尬的寂静中,为忠又唱了一次:「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 确实有点听不听都可以的小事,不知道还要不要奏。 燕喻宸太小只,坐在龙椅上看不到下边,视线都被御案挡住了。 好一会儿没人吭声,他就很想威严大气,实际还是奶声奶气地问:「无事,退朝?」 退什么退?不能退! 虽然对齐威来说只是些不痛不痒的弹劾,但也不能不弹劾,至少也得藉机喝骂那逆臣贼子一通! 焦相一派义愤填膺地站了出来,什么先皇驾崩他不跪,是对皇家不敬;擅自带兵回京,其心可诛;当街跑马,惊扰百姓…… 逮着什么骂什么,愣是轮流指着齐威的鼻子骂了半晌。 齐威:就不能来点新鲜的? 燕喻宸:听不懂,好睏哦。 * 出了宣政殿,艺书慢悠悠地朝清宁宫走去。 清宁宫是皇后住的宫殿。 封后大典虽未举行,但齐之燕的后位是板上钉钉的,是以她的衣食住行都是比照皇后来的。 齐威子女不算多,也就三个儿子两个女儿。 齐之燕是嫡长女,也是齐威最宠的女儿,要星星不给月亮的。 都说得之燕者得天下,这话一点都不假,燕亦恕不就是娶了齐之燕,才一步登天的吗? 燕亦恕啊,在委託人的人生影像中出现不多,每次出现都是唯唯诺诺,没什么能力的样子。 不过他能躲过委託人的眼线,把大燕卖给敌国,想来也是个能装会忍的。 艺书穿进这个身体后,没有得到很多信息。 关于燕亦恕的过去,只是寥寥几句概括:自小不受宠,少年时对齐之燕一见钟情,后来向齐威自荐当傀儡皇帝,以求娶齐之燕。 结果嘛,媳妇娶到了,傀儡皇帝也确实当了,算是得偿所愿。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燕亦恕为何还想夺回政权,最终又选择鱼死网破,拉着整个大燕陪葬呢? 坐着御辇,艺书望着恢宏又不失精緻的亭台楼阁,一路看一路想。 啪! 静鞭提前响起。 「皇上驾到——」 伴驾太监又一声唱和。 齐之燕领清宁宫一众宫婢出门相迎,飘飘下拜:「皇上福安。」 正红的宫裙拖曳在地,十二尾的凤冠熠熠生辉,齐之燕生就一副明艷大气的好相貌,任这世间最鲜艷夺目的颜色、最繁复华贵的装饰,也压不住她灼灼似骄阳的风华。 她站在雪地里抬眼看过来时,那咄咄逼人的美,和摄人心魄的锐,让艺书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冰川中燃烧着的永不熄灭的烈火。 哦,燕亦恕是爱惨了她啊。 见到齐之燕的同时,艺书便感受到了燕亦恕的痴狂与不甘。 先皇子嗣众多,一个不受宠、没外家、连宫婢太监都敢欺辱的落魄皇子,如何能求得镇国大将军的掌上明珠? 也只有把天下与齐家共享了啊。 齐威清君侧并掌控了大燕政权,燕亦恕成功抱得美人归。 只不过齐威的野心不止如此,燕亦恕怕自己被拉下皇位,就什么价值也没有了。届时齐之燕想踹开他,轻而易举。 第132页 所以他要反抗,他不能失去皇位。 可按照这样的恋爱脑思维方式,也不该走到把大燕拱手让给敌国的地步吧? 国灭皇帝必死,齐之燕倒有可能活着,那不等于说他还是被齐之燕踹开了? 用灭国来报复齐威,报复齐之燕,到底是因为什么? 「皇上。」齐之燕清冷的声音再次响起,「万福。」 跑神久了,忘了眼前这群人还在请安。 艺书走下御辇,虚虚地扶住齐之燕的胳膊,语气十分温和:「昭昭不必多礼,都平身吧。」 昭昭,是齐之燕的小字。 「谢皇上。」 齐之燕抽回手臂,边往殿内走,边不冷不热地问:「皇上怎的下朝这般早?把宸儿抱过去,又是为何?」 「累了,懒得应付那帮老傢伙,就让宸儿去听政。」艺书老神在在走在前头。 朝政真就没听的必要,镇国大将军权倾朝野,还老谋深算让人抓不到把柄,短时间内没可能扳得倒他。 齐之燕眼中,厌恶的神色一闪而过:「那皇上今儿个不用批阅奏摺吗?那些个老臣又要指责您不勤勉了。」 「无妨,随他们去。」 奏摺都是大将军批阅筛选过了,才会呈递到御案上,再批也不过是浪费笔墨。 艺书没兴趣像燕亦恕一般装样子。 齐之燕眉头微蹙,盯着男人的背影看了一会儿,在他转身落座的同时,垂眸吩咐道:「婵娟,给皇上看茶。」 「昭昭,来坐。」 艺书朝齐之燕招手,瞧着她没什么愉快之色地落座于榻几对侧。 很奇怪,燕亦恕登基之前,他们还是一对令人艷羡的恩爱夫妻。 要说多黏糊吧,其实也没有,齐之燕就是个清冷性子,两人算相敬如宾。 成亲四五年和和气气没吵过嘴,登基前也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可是以登基为转折点,齐之燕的态度一下子就冷淡起来了。 燕亦恕问她怎么了,问他是不是哪里惹她生气了? 她只说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身份变了、宫墙巍峨,有些许的不习惯。 燕亦恕便笑:「那昭昭可要快快习惯,咱以后要这般一辈子的。」 半个月了,齐之燕没习惯。 记忆解封到五天后,齐之燕还是没习惯。 艺书不信,以前连长公主都不惧,现在连太妃都敢训斥的女人,会不习惯皇宫的巍峨、地位的尊贵。 登基前夕,发生了什么呢? 作者有话说: 第63章 君主2 「昭昭近日可适应宫中的生活了?」 「尚未。」 「挺好。」 「嗯?」齐之燕抬眸。 艺书嬉笑道:「我困得很, 便在昭昭这里歇息片时罢。」 前言不搭后语! 齐之燕心中烦躁,却无法开口拒绝,随男人进了里间, 还要亲自服侍他宽衣。 她也道不清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想法, 只是着实无法与这个男人平淡和美地共度一生了, 她觉得, 万分噁心。 可另一方面,这个男人本身并没有做错什么,他对她向来是百依百顺。 所以她又觉得, 有一丝丝不该,她不该这般突然恨上他。 齐之燕心绪杂乱,一时不慎将手中的衣带打成了死结,秀眉拧得更紧了。 艺书垂眼瞧着她跟衣带较劲, 蓦地轻嘆一声后退了半步:「昭昭歇着吧,我自己来。」 察觉到他的失落,猜测他大抵是误会了什么, 齐之燕抿了抿唇:「我唤婵娟进来。」 「不必。」艺书干脆利落地褪去外衣交给她,十二旒冕随手放在梳妆檯上, 靴子一踢便躺下了,「昭昭若是困,便也上来歇息歇息。」 「我不困, 皇上歇着罢,我出去看雪, 折几支早梅回来插。」 「嗯。」 伴着悠悠冷香, 艺书闭上眼, 很快就睡着了。 本想着以燕亦恕对齐之燕的执着, 目睹野男人睡他老婆的床, 估计会大受刺激,就解锁出更多的记忆了。 然而,燕亦恕也不知是没看到「直播」,还是对齐之燕无所谓了,记忆一点动静都没有。 一晌无梦。 艺书被可怜巴巴的哽咽声吵醒了。 燕喻宸正在跟母妃告状,说父皇早早吵醒他,把他抱到宣政殿吓唬他,还强迫他在硬邦邦的龙椅上坐了一晌。 他又困又饿又累,好生委屈。 齐之燕随意安抚了儿子几句,叫他快些吃饭,吃饱了好睡觉。 艺书换了常服慢步从里间走出,一点没有使用童工的羞愧,并且觉得: 「男子汉大丈夫,又是一国储君,哭哭啼啼像什么样子?」 唯一一次说父皇坏话,居然还被听到了,母妃为何不提醒他? 难道母妃跟父皇是一伙的? 看看两位冷酷无情的大家长,燕喻宸口中含着饭,眼眶噙着泪,悲伤的不能自已。 「好了,宸儿别委屈了,先吃饭。喏,你最喜欢的肉圆子。」 齐之燕没能冷酷到底,摸摸儿子鼓囊囊的脸颊,温声劝慰了一句。 艺书暗自挑眉,若是以前在王府的时候,她必定会抱着儿子好好哄哄,还要横他这个做父亲的一眼,不许他对年幼的儿子太过苛责。 所以齐之燕的不满,不仅仅是针对燕亦恕,连燕喻宸都涵盖其中了。 第133页 登基前夕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致能把一位母亲的母性本能都压制下去? 陪母子俩坐着话话家常,艺书状若无意地提到了齐威,齐之燕的表情更不好看了,甚至有几分恨意在里面。 哦吼,根子出在齐家? 可齐家近来一切如常,最特别的就是,齐威以武力把女婿送上皇位,从而晋升为镇国公了。 齐之燕总不至于是不想让燕亦恕当皇帝? 没道理啊,虽未明说过,但她必定清楚,她父亲会把她夫君送上皇位,这是全家人心照不宣的。 说难听点,燕亦恕有「吃软饭」的嫌疑,因此他对岳家的感情是很复杂的。 他极少与齐之燕谈及岳父镇国大将军,齐之燕也知情趣,不会傻愣愣地踩他痛脚。 此刻艺书难得主动提起了齐威,言语间还有赞扬维护的意思,齐之燕却说得毫不客气:「镇国公狼子野心,皇上需得谨慎提防。」 艺书哑然,都不称呼父亲了,可见她恨的到底是谁。 不过,恨镇国公就恨,怎么还能牵连夫君和儿子? 齐之燕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佯装情深地补充: 「镇国公是父亲,但你我夫妻一体,我们毕竟要为宸儿打算的。孰近孰远我分得清,陛下无需顾忌我,若有机会,尽管夺回镇国公手中的权利。」 艺书愈发不理解,难不成是不想让镇国公更进一步? 这就更没道理了,齐之燕又不是那等恋爱脑傻女人,她必然清楚,娘家失势,对她来说只有弊没有利。 最终也没想明白这其中的纠葛,艺书在清宁宫用罢午膳便离开了。 据为忠禀告,延英殿的殿门都快被叩烂了,焦相等人急着要见他呢。 估计还是想阻止立太子,得想个法子糊弄过去。 法子就是:把大boss喊来,让他们当面对线。 「真是的,烦死了,你们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道理,寡人就一不管事的闲人而已,为什么要如此刁难寡人?」 「陛下这话说的……」 焦相等人感觉自己一腔赤诚被辜负了,很委屈,想申辩。 然艺书的神态语气比他们更委屈: 「大燕还需要焦相你们帮着治理,镇国公说到底也不会把你们怎么样,你们有话就当面说啊!骂他,怼他,不要留情! 「然寡人不同,寡人又不是不可替代的,万一说错话,被镇国公换掉咋办?焦相别专坑老实人啊!」 艺书横窝在宝座上,双脚搭着椅子扶手,手里摆弄着玲珑锁,头也不抬地跟大boss说: 「镇国公,寡人晓得你政务繁忙,也并非有意耽误你时间。只不过,焦相他们对你误会颇多,你好生与诸位国之栋樑解释一番,缓和缓和关系,也有利于大燕繁荣昌盛不是?」 这是破罐子破摔了? 几位保皇党恨铁不成钢,齐威心中的讶异越积越多。 焦相指着逼迫皇上至此的逆臣,浑身颤抖说不出话来。 能骂的都骂尽了,这武夫一点廉耻心都没有,就是把着权利不放,他还能怎么办? 齐威平铺直叙:「换掉之类的,陛下切莫再说了,臣惶恐。」 「咦~虚伪。」艺书满脸嫌弃,「寡人最烦你们这种表里不一的,大伙都心知肚明的事,装啥子装?」 此时,可怜的焦相终于憋出话来了:「乱臣贼子!不忠不义!齐家列祖列宗都因你而蒙羞!开国大将军若是在世,必定将你这不肖子孙就地正法!」 艺书唱反调:「话别说得这么绝对,开国将军也有可能贊镇国公有出息呢。」 从将军到摄政将军,出息大发了。 焦相扭头瞅着宝座上没个正行的皇上,表情逐渐一言难尽,似乎是想问:你这小比崽子咋回事? 老头子全心全意拥护你,你专跟老头子唱反调是吧? 到底是忠君爱国重礼知仪的老臣啊,他忍下了破口大骂的冲动,只是呼哧呼哧喘粗气。 艺书偏头看了看这位年近六旬的丞相大人,安抚道: 「嗐,焦相莫生气嘛,你看寡人活得这么窝囊都不气,你不过是身为文臣之首,被武夫压了一头,哪就值得气成这般模样了?来,深呼吸,心态放平和些,方能长命百岁。」 焦相气了个仰倒,幸好有同僚搀扶:「老丞相一生清正廉明,从无私心,怎经得起陛下如此揣度?」 艺书无奈:「焦爱卿一生功绩可立碑歌颂,但他也能有私心啊。人之常情,我又没有指责的意思。」 「陛下!」焦相缓过来后,摘下乌纱帽怆然泪下,「陛下如此不信任老臣,老臣只有乞骸骨归……」 「好哇,准了。」 艺书仿佛等着他说这句话呢,兴致勃勃地坐正了身体,打算立马拟道让他荣归故里的旨。 「陛下如此对待功臣元老,恐会寒了天下有志之士的心。」 齐威看戏半晌,眼看事情朝着不可控的方向狂奔了,终于出声制止,「焦相莫要伤怀,陛下就是这般,贯爱与至亲长辈开玩笑……」 「不,草民不敢高攀陛下,当不起这一声长辈,草民理应识趣,免得陛下再三轰赶。」 齐威把帽子给焦相戴上,抓着他手腕,面上挤出了几分恳切: 「大燕离不得焦相,焦相切莫这般说,陛下并非这个意思,玩笑话罢了……」 第134页 「不,君无戏言……」 齐威和焦相一个劝一个退,你来我往地叨叨了半天,艺书复又躺回宝座中玩起了玲珑锁: 「镇国公说的对,寡人就是开玩笑的。让你们有话当面跟对方谈,非不听,这不是也能手拉手好好说话吗?」 手拉手的齐威&焦相:「……」 这皇上指不定是有啥毛病。 艺书不管他们如何腹诽,一张嘴嘚吧个不停:「而且,早就说了寡人说话不管事,你们非让寡人说,结果呢?不还是要听镇国公的?啧,费劲。」 「陛下乃大燕君父,大燕,自然都是陛下说了算。」瞧着皇上捣鼓着玲珑锁全无反应,焦相等人倒是眼神一亮,齐威不太诚心地继续, 「但焦相与臣受先皇临终所託,立誓会尽心辅佐陛下。倘若陛下之决策于黎民于大燕不利,臣等必当直言纳谏竭力劝阻,否则怎对得起先皇信重?」 这意思是,因为让焦相告老还乡对大燕不利,他才顶着皇上的厌恶谏言的,他并无悖逆圣意的想法。 「悖逆便悖逆嘛,无妨。」艺书依旧是不按套路聊天, 「反正寡人还年轻,很有长命百岁的面相;镇国公五十有一了罢,常年征战沙场,身上暗伤颇多……嗯,我猥琐发育个一二十年,早晚能支棱起来的,不着急。」 闻言,齐威太阳穴突突地跳,焦相亦是脸皮抽搐。 这皇上指定有毛病! 你想熬死他就偷偷地熬啊,说得恁明白,这武夫一气之下弒君咋整? 看看看看,这眼神明显是想刀你! 焦相忠君的顽疾发作,想再拯救一下皇上摇摇欲坠的脑袋,遂虚弱地出声:「镇国公勿怪,陛下就是这般,贯爱与至亲长辈开玩笑……」 齐威黑脸睨着焦相:索性把这糟老头儿一起刀了算了。 「嘻嘻,玲珑锁解开了,寡人真聪明。」玲珑锁块往案上一堆,艺书朝御案前的人挥了挥手, 「都懂得互相安慰了,想来是没误会、和解了,不错不错。该批奏摺批奏摺,该给各省开会就开会,忙你们的去罢。还是说……需要寡人腾地方?」 他说着就起身往出走,「行吧,你们搁这忙,寡人去看美人跳舞。」 「……」 各位栋樑被他一连串的骚操作整得连礼送都忘了。 殿门大开,炉顶香菸剧烈摇摆,齐威望着空荡荡的门口,若有所思。 那小子是,有恃无恐了啊。 艺书要是知道他内心的想法,必定骂他没见识。 摆烂,摆烂懂不懂? 齐威带回来清君侧的两万兵马还在城外驻扎着,北境五十万雄师,虎符在齐威手里。 这种开局,挣扎个屁啊,爱咋咋。 反正齐威文韬武略,会把大燕治理好的。 至于委託人的「做个明君」,又没规定期限,等齐威死翘翘再刷任务呗。 齐威要是想反,直接把皇位送给他算球。 当这是啥好东西呢?要不是为了任务,艺书落地就敢禅让。 言归正传,以齐威那性子,有朝一日反了,估摸着也是不屑杀废物太上皇的。 届时就瞅个机会,带喻宸逃跑。 艺书很乐观,委託人的明君也没规定是哪国的,等被齐威造了反,他就跑出去造别国的反。 搞不过手握兵权的齐威,还能搞不过昏庸的小国国主吗? 总能完成任务的。 说起来,这是个可以用轻功高来高去的世界,燕亦恕的身体,再练功是来不及了。 系统商城里内功药丸比法力药丸还便宜,一百积分一颗,一颗50年功力,艺书嗑了四颗。 * 在等齐威造反或狗带的日子里,太子册封大典过去了,腊八过去了,春节即将来临。 而下定决心摆烂的皇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上着朝。 上朝也不好好上,他坐着打瞌睡。 时不时的,皇帝会把三岁的太子摆到龙椅前的御案上,让太子听政,他躲在后头继续打瞌睡。 延英殿内镇国公召三省议政,皇帝也懒得听,总把小太子拉过去坐镇。 他窝在软塌上看闲书,看到得趣之处会拍桌大笑。 唉,皇上忒不靠谱。 幸而太子聪慧非常,迅速从不知所措转成了求学状态,偶尔应答镇国公的考问,条理清晰头头是道。 焦相老怀甚慰,齐威亦难掩赞赏。 日子就这么玩物丧志地过着,艺书还当能躺平几年呢,这天早朝突然从瞌睡中惊醒,急急忙忙起身离去。 文武百官:呵呵,习惯了。 小太子:父皇又旷工,不公平。 齐威:算了,废物点心,随他去。 艺书御辇都没坐,几个起落就来到了清宁宫:怪不得燕亦恕后来跟失心疯似的! 他被绿了! 作者有话说: 第64章 君主3 那天, 燕亦恕尝试反抗齐威失败,心里不痛快,在早朝上拂袖而去。 独自步行来到清宁宫, 想起妻儿, 他气消了不少, 又恍然发现, 清宁宫过分安静了。 殿门紧闭,院里连个洒扫宫人都没有,皱眉走近殿宇, 燕亦恕听到——齐之燕在和一个男人,互诉衷肠。 眼中的世界瞬间扭曲,所有的坚持顷刻崩塌,他已经如此卑微地活着了, 还是没能阻止自己成为笑话。 第135页 更可笑的是,即便到了这种地步,他仍旧对那女人抱有一丝希望。 燕亦恕不敢推门而入厉声质问, 只希望是自己误会了。 他躲在宫墙拐角处等待,半个时辰后, 看到婵娟把一位工匠打扮的男人送出了清宁宫角门。 男人偶然回头,容貌端是俊美,燕亦恕彻底疯魔。 那是, 齐之燕年少时私定终身的男人! 齐威骗了他,齐威没有处理掉这个男人! 怪不得他一登基, 齐之燕就态度大变, 怕是觉得他这傀儡翻不起浪花, 已经没了价值, 就懒得敷衍他了。 燕亦恕怒极恨极, 开始怀疑燕喻宸到底是谁的种。 因此燕喻宸意外落水的时候,他在旁边看着,却没有立即去救。 儿子死了,齐之燕宛如行尸走肉,没了活下去的欲望。 燕亦恕则发誓要报复所有人,不是想要夺取大燕的江山吗? 不是为了大燕的江山,甚至愿意委身他这窝囊废吗? 他偏不让他们如意! 大燕的江山是他燕家的,他宁可毁了,也不会让它改姓齐! 最终,他做到了。 * 记忆提前五天解锁,也就是说,燕亦恕发现被绿是在五天后。 艺书不是来捉姦的,是来阻止齐之燕把事情闹到不可挽回的地步的。 即便提前了五天,清宁宫还是跟燕亦恕撞破姦情那天见到的那样——出奇的寂静,放眼望去,一个人影都没有。 还是晚了。 艺书没有刻意遮掩脚步声,缓慢而坚定地朝正殿走去。 随着他一步步靠近殿门,燕亦恕大受刺激,记忆尽数解封。 爱恨痴缠,隐忍挣扎,以天下为祭的疯狂,轰然而至。 「元郎,当年发生了什么?你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没有赴约私奔?为什么不早些来寻我?」 「元郎,我一直不曾忘记你,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我所挚爱,一直都是你。」 「元郎,带我走吧,哪里都好,我愿意跟你走,天涯海角都愿意。」 「元郎,元郎,元郎……」 齐之燕饱含情义的声音,不停地传入耳中。 那是燕亦恕没有得到过的痴恋,是燕亦恕不曾听闻的不顾一切。 艺书双眸赤红,动作却极尽轻柔的,推开了沉重的殿门。 明亮的阳光碟机散了殿内的昏暗,异常刺目的,奢华的正红宫装纠缠着粗糙的灰蓝布衣。 被光线所惊扰,相依偎的苦命鸳鸯惶惶然分开,瞪大了眼睛看向逆光而来的高大男人。 玄袍红里,五爪金龙威仪赫赫,旒十又二,摇晃着让人看不清男人眼底的情绪。 艺书从呆愣的鸳鸯之间穿行而过,落座于软塌。 他目光沉凝地盯着工匠,许久,喉咙深处溢出一声轻笑。 顿了顿,艺书沉声斥道:「你这贱民,见寡人为何不跪。」 要过年了嘛,皇宫也在翻修,平时不常出现在宫中的工匠,能光明正大地进宫了。 祸乱宫闱的工匠,没想到这位皇帝会如此冷静,一时间忘了做出反应。 又或者说,他在犹豫。 艺书挑眉,语气微扬:「难不成,你就是想惹怒寡人,牵连皇后?」 「皇上……」 齐之燕上前半步,许是想求情。 艺书慢条斯理地打断了她的话:「皇后想让寡人立刻砍了这贱民?」 齐之燕讪讪,垂眸不语。 工匠终是跪了,他握着拳低头恳求:「陛下息怒,一切都是草民的错,是草民勾引逼迫昭……皇后娘娘的,求陛下开恩,求陛下不要怪皇后娘娘!」 磕头时动作僵硬,腰板挺得笔直,显然不习惯伏低做小。 可他操着对皇后娘娘至死不渝的人设呢,不习惯,也要做。 艺书倚着凭几,笑容愈发玩味:「你这工匠倒是有趣,寡人与皇后伉俪情深,当然不会怪她。昭昭,过来坐。」 齐之燕抬眼看向男人,此刻的他,与她熟识的夫君没有丝毫相似。 深沉,危险,直令她寒毛倒竖。 他朝她招手,语调黏腻:「过来嘛,寡人又不会吃了你。」 被那双没什么情绪的眼睛死盯着,齐之燕不知为何,心生退意。 微不可查的半步。 「昭昭怕什么?寡人不会伤害你的。」艺书笑眯眯地起身,亲自牵了她的手,往软塌前带。 一股寒意从指尖渗入,齐之燕心脏冰凉一片。 把她按坐在榻几另一侧,艺书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瞧向地上跪着的工匠,他好似压不住心底的愉悦了,于是又笑了。 妻子红杏出墙,明明是该大怒大恨的状况,他为何频频发笑? 齐之燕蹙眉凝视着他,工匠也禁不住抬头看了过去。 恰好对上了那人饶有兴味的视线,工匠不知为何,心寸寸下沉。 被算计到了? 不,不会的,不过是个连皇宫都掌控不住的傀儡窝囊废,他有什么本事算计? 不可能。 他这是气疯了的表现,碍于齐家的势力,他不得不忍下这口王八气,他不敢治罪昭昭,一定是这样! 工匠说服了自己,嵴骨不由自主地放松了些。 艺书大抵能猜到他们在想什么,欣赏了一会儿工匠跪伏的姿态,漫不经心地开口: 第136页 「之燕想跟他去天涯海角,寡人可以成全你们,只要你做得到,此生不见不认燕喻宸。」 齐之燕倏地红了眼眶,连连摇头,她做不到,单是想像都觉得痛不欲生。 大抵还是怜惜她的,艺书又退让了:「说到底,只是个小玩意儿,之燕喜欢便养着罢。」 「皇上?」 齐之燕完全猜不透他的心思了。 「那样的话,之燕得牢记你是大燕的皇后、太子的生母,你不会让太子有瑕的,对吗?」 齐之燕明白了,他准她养个玩物在自己宫里,但她要保证不让玩物的身份暴露,为了儿子,她必须做个清清白白的皇后。 「皇上所言,当真?」 「当真。」 「呵,呵呵呵……」 齐之燕笑了,笑出了眼泪。 同床共枕四五年,她的夫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却原来,我又看错了人,皇权,真是个好东西啊。」 「你没看错人。」艺书往外走着,「只不过,既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就该做好捨弃夫妻情义的准备,人总要为自己犯的错付出代价的,不是吗?」 齐之燕以手掩面,如泣如诉:「对,落子无悔。」 工匠迅速起身,拥着女人温声安慰:「昭昭莫哭,我会爱你一辈子的,以后没人会阻止我们了,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真好。」 「是啊,真好。只是元郎,要你扮作宫婢,和我一起被圈禁在这四方院落里,委实太委屈你了。」 「这算什么?只要能和昭昭在一起,我什么都不在乎,我只要你。」 工匠说得信誓旦旦。 * 夜深,一高个子宫女,躲避着其他人的视线熘出了清宁宫。 皇帝没有实权,皇宫的巡逻侍卫便也不太尽心。 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的,高个儿宫女绕过一座座宫殿,翻过一道道宫墙,直往长生殿而去。 长生殿,是帝王的居所。 宫女在殿外换了衣裳,身形看起来又拔高了些许。 漆黑不见五指的大殿,瑞炭烧得正旺,驱散了寒潮,使得殿内暖若阳春。 虚虚实实的帷帐后,艺书坐在床沿上,静待客来。 丑时正,客至。 「燕皇,可要谈一笔交易?」 艺书语气矜傲:「寡人不与藏头露尾的鼠辈做交易。」 那人缓步走近,面目逐渐清晰。 这是个身形颀长容貌清绝的男人,眉心一颗红痣,衬得他如妖似仙,比之工匠那张脸,不知好看了多少倍。 艺书道:「魏国太子,稀客啊。」 魏国太子容貌冠绝天下,世人皆知,眉心的红痣,是他的标志。 可惜他被魏皇打压防备,恐怕无缘皇位,需要借力。 燕亦恕就是在这种时候与敌国达成协议的,魏太子承诺帮他斗倒齐威,他要帮魏太子夺取魏国皇位。 燕亦恕隐约猜到,这是魏国灭燕的阴谋,但他无所谓。 「孤与燕皇同病相怜……」 话未说完,肩膀已被抓住,魏太子瞳孔骤缩,猝然想退,却退不了。 「发觉不对就该尽快离开了,怎的还往绝路上撞呢?」 艺书毫无预兆地出现在魏太子面前,一手按着他的肩膀,另一只手轻而易举地化解了他的攻击,点了他的穴。 魏太子维持着进攻的动作,不能言语,一颗不知名的药丸被塞入口中,顺着咽喉滑下。 接着,经年累月练就的内力,如决堤的江河,肆意外泄,无法挽留。 感受到药丸的作用,魏太子目眦欲裂。 很快,他失去了意识。 翌日。 艺书又旷工了,他亲手给昏迷的魏太子换上了宫女的衣服,又亲自把魏太子送到了清宁宫。 打发掉殿内的宫人,他解开麻袋,对齐之燕抱怨说:「小玩意儿跑出门了都不知道,你也太粗心了。」 齐之燕看着魏太子的脸,转瞬想明白了来龙去脉,一时间心情复杂无比。 原来,他一直是戴着人皮面具与她相处的,那所谓的深情,还能有几分真呢? 幸而,她对他没抱多少期望。 五年前消失的悄无声息,五年来鸟无音讯,五年后还能混入皇宫,如何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贫寒读书人? 少年的情爱确实尚有几分余温,但也仅仅是几分余温。 魏太子想利用齐之燕,激化燕帝与齐家的矛盾。 齐之燕呢,也不过是想利用他激怒皇上,顺便将把柄亲手送到皇上手里,覆灭齐家。 他们的目标都是燕亦恕,他们都在等待姦情被撞破的那一刻,所以,燕亦恕顺利发现了。 可艺书是此界战力天花板,且不按常理出牌,让齐之燕和魏太子的算计都落了空。 「燕亦恕!」 昏迷一夜,魏太子终于醒了过来。 他习武天资绝佳,本是一流高手,他自信被发现姦情也逃得掉,所以才敢在燕国皇宫搅风搅雨。 不受魏皇待见是假的,他们父子做戏给天下人看,就是想谋算大燕。 然而棋差一着,武功被废,他变得比普通人更孱弱无力,魏太子惊骇欲绝恨意滔天:「我大魏必与燕国不死不休!大魏铁骑必将踏破燕国都城,屠尽燕氏宗族!」 他应该与燕皇虚与委蛇的,他不想如此沉不住气的,然而,一夕之间从惊世天才变成废人,他如何忍得住? 第137页 「燕亦恕你就是个窝囊废,你还不知道吧?你是个给我养儿子的乌龟王八蛋!昭昭后腰的北斗七星痣,可真诱人哈哈——唔!」 「一派胡言,住口!」 齐之燕一脚踹中魏太子胸口,用布帛堵住他嘴巴,接着转身便跪倒在那不辨喜怒的男人面前,「皇上不要信他,宸儿是您的血脉,绝无虚假!」 此时她已无暇思考男人对她有几分真心,只是急切地辩解: 「宸儿真的是皇上的血脉,五年间我从未见过这个人,皇上可以去查,皇上可以滴血验亲!求您了皇上,再信我一次,宸儿是无辜的,他真的真的是皇上的血脉!」 艺书蹲在齐之燕面前,阻止了她磕头的动作,见她方寸大乱泪眼婆娑,嘆息道:「你做出那愚蠢的决定的时候,就没有想过,寡人会怀疑宸儿,迁怒于他吗?」 齐之燕一怔,嗫嚅无言。 她以为,他不捨得伤她,只会拿齐家和姦夫出气。 所以,她有恃无恐。 艺书突然觉得意兴阑珊,燕亦恕的一腔深情,还真是餵了狗。 本来稍微提了点干劲,想以齐之燕为突破口,夭折掉齐威的造反计划呢,现在,算了吧。 「之燕,寡人说过了,你得养着你的小玩意儿,且不被旁人发现异常,你会做到的,对吗?」 「对,我会做到。」 齐之燕颓然跌坐在地,一行清泪落下,不知是否是为了曾经那个满心满眼都是她的男人。 见黑缎龙靴从容地消失在视线中,朝殿外走去,齐之燕终于转身挽留: 「皇上,我可以把一切讲与您听,包括我为什么私会外男,还故意被您发现;包括镇国公为什么瞻前顾后,没有起兵造反。」 上一任燕皇就是个昏君,酒池肉林、强抢民女、奸淫臣下妻女,甚至更荒唐的事,他都干过。 再加上这一任燕皇是个傀儡,还不着四六的,齐威兵权在握、有万民敬仰,天时地利人和都有了,为何迟迟没有反呢? 他可不是什么愚忠之辈。 艺书回头,齐之燕笑得苦涩:「皇上不知道吧,镇国公,他永远不会反您。」 作者有话说: 注意:前方有好大一盆狗血hiahiahia * 第65章 君主4 艺书被狗血糊了一脸。 齐之燕收到了一封匿名信, 信里讲述了一个满是毒点的故事。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艷大气的高门贵女嫁给了骁勇善战的将军世子,是人人艷羡祝福的配对。 然而贵女过得不好, 因为世子另有心上人, 那人是世子的远房表妹。 表妹父母双亡, 五六岁就住进了将军府, 与世子乃。 随着年龄的增长,情窦初开年少慕艾,世子与表妹情愫暗生。 老将军夫妇坚决反对儿子与狐媚卑贱的表妹在一起, 甚至要把表妹许给一个落第书生,远远送走。 世子一不做二不休,与表妹生米煮成了熟饭,表妹一举得男。 老将军夫妇再如何, 也不可能不要长孙,这边把表妹和长孙藏在别苑,那边世子继续议亲。 贵女对此一无所知, 入了火坑,新婚一年多, 世子甚至都不进她的院子。 后来世子夫人发现了表妹和私生子的存在,无奈彼时娘家已失势,她无法反抗权势滔天的将军府, 只能答应让表妹进门为妾,并把私生子养到了自己名下。 作为交换, 世子与世子夫人圆房, 承诺待她以礼。 表妹是个福薄的, 早早的去了, 世子夫妇越来越和睦。 再后来, 世子夫妇生下了一个女儿,视为珠宝,养育成人。 最后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成为大将军的世子,把如珠如宝的女儿,嫁给了一个无权无势无才无德的落魄皇子。 世人都以为,大将军如此行径,是为了向皇家表忠心:把女儿嫁给最不可能成事的皇子,意味着齐家对皇位没有想法。 事实是,大将军只想把最好的,捧到自己儿子面前——那不受先皇待见的落魄皇子,是大将军的亲生儿子! 那早死的表妹根本没有死,她是被先皇抢入宫做了妖妃! 而将军夫人生下的、大将军的掌上明珠,根本不是大将军的血脉! 大将军对妖妃痴心一片,所谓的与夫人圆房、待她以礼,都是谎言,他让别的男人替他……替他…… 那位将军夫人,至死不知道自己受过什么样的侮辱。 因此,齐之燕觉得极为噁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包括她自己,都噁心得不忍直视! 她那可怜的母亲,无故遭受了那样的耻辱;她自己,也被当做礼物、幌子送给了仇人的儿子! 她如何能不怨恨? 她要复仇! 可是没有仇人的支持,她只是个无权无势的弱女子,要如何复仇? 她想到了让仇人父子相残。 据说早些年,她还很小不太记事的时候,民间就有传闻,燕亦恕不是皇家血脉。 大概是基于这个传闻,镇国公一直未与燕亦恕相认,还故意扮奸臣,与燕亦恕剑拔弩张,好打消世人的怀疑。 这正好给了齐之燕机会,她可以借燕亦恕这把刀,杀镇国公那猪狗不如的畜生! 可惜,她几次明示暗示,挑拨燕亦恕和镇国公的关系,甚至红杏出墙,都没能激起燕亦恕对齐家的杀意。 第138页 计谋失败了,齐之燕苦笑:「看皇上的表情,并没有很意外的样子。」 艺书木着脸:我主要是被这泼天狗血浇麻了。 「你们,早就相认了是吗?」齐之燕感觉自己像个小丑, 「也对,亏我一直以为皇上不通武艺,然而皇上生擒魏太子都不在话下,想来自小就被镇国公教导。皇上这招扮猪吃虎,骗过了整个天下。」 「你……」故事太跌宕起伏,艺书都迟疑了,「求证过这些事的真实性吗?」 齐之燕激愤反问:「皇上当我很愿意相信这种令人作呕的事实?」 艺书沉吟,也是,既然都把这狗血故事写给她看了,背后的人就一定会让她查到「证据」。 有些簪缨世族皇亲国戚,走出门衣冠楚楚人模狗样,后院里腌臜污糟事可多了去了。 那些密辛,是任谁听完都得感嘆一句「不可能吧?真猎奇!」的程度。 有齐威保护,齐之燕在一个相对简单的环境里长大,她是骄傲、干净,但她肯定也听说过别家内宅的一些事情。 不说远的,就她外祖家,宠妾灭妻、叔嫂通姦、老爷睡了儿媳的陪嫁丫鬟……离谱不? 匿名信里的一切「证据确凿」时,齐之燕心中说不定会有种「世间果然没什么清清白白,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愤慨。 emmm,不得不说,魏太子不愧是常年走南闯北的人啊,抓人心思一抓一个准。 编故事也编的有水平,每回转折都能把听故事的人的怨恨拔高一大截。 艺书表示佩服,并为齐威鞠了一把同情泪。 要不是他从生到死完整看过委託人的人生影像,他都要把这故事当真了。 不带任何主观情绪地说,齐威的过去应该是这样的:第一阶段,练武、读兵书、进军营,作为小前锋立功。 第二阶段,回家发现妩媚小表妹,表妹笨拙地勾引,觉得有趣,心动了。 表妹大胆爬床,齐威顺水推舟,表妹怀孕。父母大怒,表妹被养在别苑。 三,外出游湖,救了落水的丞相千金,被缠上,娶了。但是要磨一磨她骄纵蛮横的性子,刻意冷落她。 之后岳家倒台,妻子乖顺,趁机给表妹和长子补身份。 四,发现表妹遇到了体贴会哄人的微服皇帝,又想攀更高的枝了。佯装没发现表妹是诈死,果断埋了「表妹」。 五,练武,养娃,回边境打仗,稳固边防。期间妖妃祸国并早死,先皇失心疯找替身,臣子百姓怨声载道。 六,先皇病重,回京清君侧,选了个傀儡自己摄政。 总的来说,齐威不是什么完美的大善人,也绝非糟践妻子的腌臜货。 至于「他最爱的女人」的说法,他一辈子就为那一个女人浅浅地动心过,怎么不算最、爱呢? 艺书结合委託人和燕亦恕的人生影像分析完,总结出两个半恋爱脑:先皇算一个,燕亦恕算一个,齐威的夫人,算半个。 自以为聪明的傻白甜:齐氏兄妹。 这两个半恋爱脑+两个傻白甜,着实把大燕坑惨了。 齐之燕怨恨的由头找到了,齐威的长子,齐之锋的背叛原因,艺书也就差不多猜出来了。 齐之锋八成也得到了一封匿名信,不过他那个故事肯定和齐之燕的不一样。 他那边的会是:娇弱无依的表妹,被世子骗了身子。世子转头娶了贵女,任由贵女将表妹磋磨至死。 齐之锋四岁,刚刚能记事,亲娘没了;十三岁,祸国妖妃没了。 期间他没进过宫,对妖妃是只闻其名不知其人,当然想不到妖妃是他娘。 另一方面,表妹在将军府就是个偏居一隅的孤女,外面的人都不知道她的存在,自然不会把妖妃往将军府联繫。 所以这件事,成功瞒天过海了。 所以齐之锋,必然对「齐威夫妇是杀母仇人」深信不疑,查证之后,他必然也是要报仇的。 艺书再次为齐威鞠了一把同情泪,魏太子属实是把那老傢伙年轻时的风流韵事给玩明白了。 这谁听了不得抒发一句「卧槽」啊? 艺书好长时间没说话,齐之燕也没再开口。 事已至此,她只希望他顾念往日情谊,不要迁怒宸儿,更奢望,他还能准许她时常看看宸儿。 「说句公道话,镇国公虽然是个杀千刀的狼子野心的逆臣……」 齐之燕嘴角抽搐:你这么说你爹合适吗? 「但也不失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艺书道, 「以他十二三岁就能孤身入敌军军营,取敌将首级的能力,若是真心想娶哪个女人为妻,谁都阻止不了。」 齐之燕皱眉:「皇上到底想说什么?」 「当面与那逆臣对质吧。」 齐之燕咬牙切齿:「当面质问有何意义?陈年旧事,而今死无对证,全凭他一张嘴胡说吗?」 「你也说了,死无对证。」艺书摊手,「你怎么就能确定,你拿到的『证』,不是旁的什么人一张嘴胡说的呢?」 齐之燕蓦地愣住,如果证据是别有用心之人,伪造的…… 艺书伸了个懒腰,回头:「去吗?」 「……去。」 听到齐之燕把匿名信讲给燕皇听,魏太子就急得一直哼哼,现在又见他们要当面质问齐威,瞬间心如死灰。 第139页 齐家不倒,齐威不死,大魏永远翻不了身! 先前他敢胡编乱造,就是吃准了齐之锋、齐之燕都不会找齐威当面对质,只会暗中谋划复仇。 现在,全完了。 这个燕皇,这个燕皇! 明明猜出了匿名信的计划,为何不将计就计,利用齐威的儿女制衡齐威? 他就不怕齐威反吗? 他到底在想什么? 齐威从不是什么良善之辈,燕皇以为帮齐威解决了家族隐患,就能换得齐威的忠诚了吗? 白日做梦! 齐威,必反! 没了后顾之忧,齐威会反得更快! 魏太子心中冷笑:孤倒要看看,燕皇这蠢货会有什么好下场。 艺书巴不得齐威反呢,早反早跑路。 在大燕躺平都能被硌醒,这日子没法过了! 不如赶紧找个小国刷了任务,然后当太上皇使唤儿子。 不过齐之锋不在京城,在隔壁城当千夫长,得下个旨先把他召回来。 没跟任何人打招呼,艺书一上朝,直接下旨传召齐之锋,大印哐的一声就盖上了。 下面的人怀疑他想用齐之锋挟制齐威,眼神交流都快打出火花了。 齐威则直视龙颜,表情很是核善。 艺书毫无所觉,摆摆手催促道:「八百里加急给大舅哥送去,让他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多年不与大舅哥一起吃暖锅,寡人十分想念啊。」 说到这,他瞟了眼台下,「咦?各位作甚这种表情?你们继续讨论你们的,政事有太子听着呢,不用管寡人。」 反正圣旨都写好了,玉玺也盖上了,齐威就是想阻止也阻止不了,除非他当场造反。 百官:陛下日作一死,完了,大燕完了。 燕喻宸:要不,孤还是带父皇跑路吧? 齐威:呵。 作者有话说: 第66章 君主5 下了朝, 作死的皇帝大概感知到了危险,麻熘颠儿了。 齐威追到延英殿,陛下不在, 于是让为忠去传话, 要求面见陛下。 艺书深刻诠释了什么叫「翅膀硬了」, 粗声回覆:「见什么见, 一个糟老头子有什么好见的?让他滚蛋。」 为忠战战兢兢地转述:「陛下龙体不适,唯恐过了病气给镇国公,劳驾镇国公先批阅奏摺, 有事改日再议。」 齐威:而今那小王八蛋还能说出这么得体的话?老子怎么不太相信呢?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皇帝想躲就躲吧。 正好,齐之锋那小兔崽子最近也是不知犯了什么毛病,频频违抗老子的命令, 先弄回来料理一顿再说。 齐之锋是在腊月二十八回京的,才踏入城门,镇国公的亲兵就接他来了, 言奉镇国公之命,请世子先回府一趟。 齐之锋现在就是个叛逆大宝宝, 爹说往东他必往西,是以扬鞭策马,直奔皇宫而去。 一路畅通无阻地进了宫廷, 皇帝妹夫还真备了暖锅等他。 御花园八角亭内,鲜嫩肥美的鹿肉、小羊羔肉、各式丸子, 以及暖房培育的新鲜蔬菜, 在盘中码得整整齐齐。 炉子上, 暖锅汤翻滚得热闹, 无需走近, 麻辣鲜香的味道已盈满了鼻腔,引得人垂涎三尺。 燕喻宸坐在自己的专属椅子上,盯着热气腾腾的暖锅,悄悄咽口水。 齐之燕没再穿繁复的皇后正装,换了茶白色常服,发髻头面也梳得相对简单温婉。 她沉默地望着亭外白雪,心事重重的样子。 皇帝歪在太师椅中,拿着本游记,读得十分得趣,笑容舒朗。 为忠悄声禀报:「陛下,娘娘,太子殿下,齐世子到了。」 齐之锋站在路口处,正望着这边。 艺书搁下游记惊喜道:「哎呀大舅哥可算是回来了,快快快,把大舅哥请过来。大舅哥不必多礼,坐坐坐。」 肉、菜可算是入锅了! 跟风尘僕僕的舅舅打过招呼,燕喻宸迫不及待地拿起了筷子。 估摸着菜熟了,艺书卷捲袖子亲自开捞,下手快狠准,一半给眼巴巴的儿子,一半给自己,干饭模式开启! 「为忠,再下点青菜,鱼片,羊羔肉,都要。大舅哥、之燕,别愣着,快吃。儿子,父皇调的锅底过瘾不?」 「嘶——哈——」燕喻宸饮了一口杏仁煮牛奶,眼泪汪汪地表示,「过瘾,好吃,明天还吃这个。」 「不能天天吃,上火。嗯~这羊羔肉真鲜。」 艺书果断又捞了一筷子,顺便在清汤锅里给儿子烫了把手擀面,「吃点面,就不那么辣了。」 燕喻宸一手筷子一手勺子,左右开弓尝了一口,就默默把面条拨到了一边。 不辣就也不香了,不过瘾。 这父子俩吃得开心,旁边那对兄妹是一点胃口都没有。一个面对的是仇人的女儿,一个面对的是仇人的儿子,换谁能吃得下啊? 以免旁人看出异常,还不能不吃,捞一片红通通的肉,味同嚼蜡。 这边正吃着,在家等好大儿等了个寂寞的齐威,略显匆忙地进宫了,且未等传召,放肆地闯进了御花园。 「还说要差人去请呢,镇国公自己就来了,正好。」艺书不慌不忙,「为忠,给镇国公添双筷子。」 八角亭中气氛古怪,齐威入座,古怪更加三分。 第140页 他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也不太清楚皇帝女婿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是明显感觉到,儿女态度异常冷淡。 皇帝,做了什么? 宸儿兀自吃得欢快,是没察觉到气氛不对吗? 燕喻宸当然察觉到了,不过他记得父皇说过:「做人啊,难得糊涂。若有不懂,多看多听多学少说,该懂时自然就懂了。」 他如今对所有事情都一知半解的,正是该好好学习的时候,就权当一窍不通罢。 齐姓三人被迫看了一场吃播,艺书带着儿子吃得肚子滚圆,而后嚼着山楂丸,摆出了一模一样的葛优瘫。 齐威眼睛疼:宸儿都被教坏了,要这废物皇帝有何用? 「都不吃了?那撤了罢。」 艺书漱了口,把昏昏欲睡的儿子拎到怀里,笑眯眯地说,「匿名信都带着么?拿出来给镇国公长长见识。」 匿名信? 齐之锋心中一跳,转眼却见齐之燕果真从袖袋里掏出了一个信封。 平平无奇的一个信封,不知是不是心虚的缘故,他竟觉得那信封上的「昭昭亲启」,与自己怀中的匿名信笔迹,一般无二。 不不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齐之锋定了定心神,抬眼对上齐之燕的视线,心中又是一跳。 人到齐了,皇上还是一副等着看好戏的姿态,齐之燕感觉死去的羞耻已经开始攻击自己。 她深吸一口气,瞪着垂死挣扎的兄长:「你的那封呢?拿出来。」 「阿妹在说什么?」 齐之锋表面稳如老狗,内心慌得一批:怎么回事?她为什么知道我有信?诈我的,一定是诈我的,不能上当! 「哥,你表情太僵硬了。」 到底是当了二十年兄妹,齐之燕忒了解齐之锋,「关于你亲生母亲悲惨遭遇的匿名信,拿出来吧,跟我的对一下,我这封是关于我母亲的。」 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母仇,齐之锋的信的确是随身携带的。 可是,阿妹为何连内容都知道? 他心里一慌,下意识地看向老爹。 「拿出来!」齐威怒目圆睁,喝道,「老子倒要看看,你们都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估摸了一下武功,总归是逃不出老爹的五指山,齐之锋破罐子破摔地把信拍在了桌子上。 艺书:「两封一起看,效果更佳。」 伸手拿过信件,齐威太阳穴突突地疼,总有种要丢大脸的预感! 打开,阅读。 脸色由青转紫又转黑…… 石桌好似扛不住那蓬勃的怒气和杀意了,轰然碎裂,锋利的碎石朝着四面八方飞射而出。 「不要!」齐之燕下意识地朝艺书扑去,挥袖挡下了大半飞石。 「宸儿,这就叫恼羞成怒,哈哈哈……」 艺书右手抱娃左手揪着为忠的衣领,双脚在地砖上轻点,悠然倒退着飞出了八角亭,愉悦的笑声肆无忌惮地传遍了御花园。 燕喻宸似懂非懂。 他窝在父皇胸前,对上亭内外祖父意外且阴沉的眼神,忽然有种说不出的自豪。 孤的父皇,就是这天下最强大最睿智的男人! 看,饶是外祖父能文善武,不也一样被父皇玩弄于股掌之间? 铁拳寸寸攥紧,纸屑如雪花一般飘落,齐威目光沉沉地盯着那逃出生天的皇帝,缓声道:「歹毒如此,你竟还想护着?为父倒是不知,你何时对皇帝用情至深了?」 齐之燕看着丰神俊朗的男人抱着孩子、领着大太监为忠,说笑着走出了御花园,心底悲凉一片。 危急时刻,他甚至能想到拉为忠一把,却连一个眼神都没有分给她。 收回视线,掸了掸衣衫上的灰尘,齐之燕冷声道:「写信的不是皇上,是魏太子,皇上只是发现了魏太子的阴谋,帮齐家避免了父子相残。」 「蠢货!你能被骗第一次,就能被骗第二次,魏太子的阴谋他如何能知晓得那般清楚?」 「魏太子被皇上废了内力,现在就在清宁宫。」 齐威闻言,鬍子翘了翘:「魏太子,为何会在你的清宁宫?」 齐之燕坦然道:「魏太子,就是女儿认识的元郎。」 堂堂镇国大将军的掌上明珠,什么样的男子没见过,哪会随随便便动心? 样貌、气度、学识、武功,只要有一样不是顶尖,就打动不了齐之燕。 五年前调查过勾引女儿的元姓书生,齐威去见了,甚至亲手掐死了那狗东西,当时他就满怀的恨铁不成钢。 如此普通一书生,除了花言巧语,还有什么出彩的? 女儿,不该被这样的狗东西哄住! 而今想来,他杀的,跟女儿见到的,大抵不是同一个人。 魏国,那么早就开始布局了? 「你说,魏太子被皇上废了?」齐威没有遮掩自己的诧异,「皇上何时练就了一身好功夫?」 他都未曾察觉,便意味着,皇上的武功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 齐之燕扯了扯嘴角:「女儿知道的并不比父亲早多少。」 齐威闻言,眉心皱成了「川」字。 短时间的静默后,齐之锋有点心虚又不想承认自己是个蠢的,硬着头皮问:「信,有什么问题?」 齐威二话不说,一脚踹出。 第141页 「唔!」 齐之锋撞断亭子栅栏,倒飞出八丈远,结结实实地砸进了莲池。 喀嚓! 冰面应声碎裂,齐之锋消失一瞬又顶着污泥冰水,哆哆嗦嗦地冒出了头。 齐之燕后退半步,默默望天。 齐威开口,神色冷酷言语薄情: 「当年想爬老子床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稍微用你们那灌满了水的脑壳想想也该知道,老子没那个必要去哄骗谁,更没那个闲心跟谁虚与委蛇!」 愿意娶夫人,是因为她的身份、样貌、能力都配得上镇国将军府,且对他用情至深。 纳表妹,是因为她漂亮知趣。 齐威懒得解释更多,嫌弃地瞪了儿女几眼,杀气腾腾地往清宁宫去了。 「爹走远了,出来吧。」 齐之燕来到莲池边,朝兄长伸手。 「退后些,别污了你的衣裳。」齐之锋提气窜出莲池,满身的冰碴,「你的咔咔信写了咔咔咔啥?」 被仇恨驱使着,兄妹俩都是看了无数遍信件的,这会儿给对方复述了内容,顿觉羞耻无比,恨不能时光倒流,把那个愚蠢的自己从世上抹去! 「不怪我们咔咔会上当,只怪敌人咔咔咔太狡猾。」 齐之锋强行挽尊,故事写得那么情真意切,还有那么多蛛丝马迹做证据,谁看了不迷糊啊? 齐之燕拆台:「皇上就没上当。」 「胳膊肘往外拐是吧?」齐之锋瞪了瞪眼,复又犹疑道,「阿妹,你和魏太子……」 齐之燕垂眸不语,她那时,被仇恨蒙蔽了双眼,走进了死胡同。 「糊涂啊!」齐之锋重重地嘆了口气,「阿妹,别对皇上抱有希望。」 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忍得了那样的耻辱。 「嗯。」 * 魏太子被齐威带走了,艺书本来想拦,仔细想想又没管。 魏太子身份特殊,短时间内,齐威不会要他的命的。 是夜,艺书换了夜行衣,从密室中拿出老早就准备好的包袱,问同样穿着夜行衣的儿子:「你确定要跟父皇走?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再也见不到母后和外公了。」 「儿不想让父皇一个人,儿要陪着父皇。」燕喻宸坚定地点点头,还是有些难过,「父皇,我们一定要走吗?没有转圜的余地了吗?」 虽然别人都说父皇这皇帝当得憋屈,可他天天和父皇在一起,感觉父皇再自在不过了。 父皇说过:「皇帝是领导者,不管用什么方法,能忽悠到旁人干活就是好的。相反,独掌大权一个人干到死,是下下之策。」 燕喻宸觉得,父皇说的都是真实想法,并非自我安慰的託词。 之前,外公领人干活,父皇自己玩自己的,都很开心。 「之前是之前,现在,天时地利人和都在镇国公,且他起了杀心。」艺书耐心跟儿子解释, 「千古一帝,我是一定要达成的,镇国公则不愿意把政权交回来,若起战事,吃苦的必然是底层百姓。寡人作为大燕的君父,能为大燕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政权完成平稳的过渡。」 禅位诏书他都写好了,明日上朝,齐威就可以称帝,名正言顺。 本来,继承人也打算留给齐威的,不过儿子想跟他走,他当然不会拒绝。 燕喻宸被父皇抱着进了密道,后知后觉地问:「父皇要做千古一帝?」 「当然。」 燕喻宸&偷听谈话的人:「……」 您对着宣政殿被改造成软塌的龙椅重说一遍,您想做什么? 长生殿的密道直通城外,是燕家祖传的逃跑专线,开国皇帝和开国大将军一起规划建造的。 密道中有凶险的陷阱和复杂的迷宫,只有从长生殿才能关闭机关陷阱,迷宫却是躲不掉的,必须走。 先皇临死前把密道机关地图传给了燕亦恕,现在正好用上了,抄个近道出宫,就不用走一道道宫门城门,受检查了。 艺书回忆模拟了一下迷宫地图,胸有成竹地踏了进去。 进入密道不到一刻钟,他暗骂:「艹!那老傢伙为什么在这里?」 他没跟任何人说过自己的打算,连儿子都是临走才通知的,按理说行踪不应该暴露。 听着岔路中的脚步声,艺书扬声:「君臣一场,大家好聚好散不行吗?」 「陛下,说笑了。」似近似远的应答传来,「臣,恳请陛下莫要胡闹。」 燕喻宸兴致勃勃地支起耳朵:「父皇,是外祖父的声音。」 「乖,搂紧父皇的脖子,咱们要跑起来了。」艺书不想跟齐威纠缠,循着迷宫的最短路线,只管往前。 齐威对迷宫同样熟悉,且在他前方,好几次都差点堵到他们。 幸好艺书听声辨位,及时捨弃了预设的最短路线,朝迷宫深处拐了进去。 齐威似乎是打定主意要留下他们,也随之变更路线,紧追不捨。 胸口挂着夜明珠,眼前浮光掠影,耳边是呼呼风声,后方还有锲而不捨的追击者,燕喻宸心底就产生了一种捉迷藏的兴奋。 「父皇快快跑,甩掉外祖父,不要被外祖父抓到!」 「好嘞,父皇这就甩掉那个老傢伙。」艺书尚有兴致逗儿子玩。 作者有话说: 第67章 君主6 一个转弯后, 根据脑中的迷宫地图判断,齐威已经被甩在了身后,艺书瞬间将轻功运转到极致, 如离弦的箭, 一去不返。 第142页 齐威奋力追赶, 还是被落下了。 越过迷宫中部, 艺书继续往宫外奔驰。 「宸儿——」一声悲戚的呼唤从迷宫中心响起,「宸儿,你不要母后了吗?」 齐之燕的声音响起的瞬间, 逃家捉迷藏的快乐退去,燕喻宸眼中不可控制地蓄起了泪花。 他扁了扁嘴,眼泪折射着夜明珠的光芒,无限可怜。 「父皇, 是母后。」 艺书安抚地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奔跑的速度也慢了下来。 「老贼使诈啊!」他嘆了一声,平静道, 「喻宸,你还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 如果你想,父皇可以将你放下。」 「儿捨不得父皇一个人。」 燕喻宸抱着他的脖子摇头,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掉。 他也捨不得母后, 可是母后还有外祖父和舅舅,还有扮成工匠的那个人…… 有日散朝早, 父皇在御花园玩水车, 燕喻宸折了梅花想拿给母后, 不小心看到那个人跟母后说话了。 皇家的孩子对杀头之罪格外敏感, 他没有直愣愣地闯进去问工匠是谁, 只是听了几句对话就退出了清宁宫。 他也没有告诉父皇,他不想母后死。 燕喻宸觉得,自己已经帮母后隐瞒了错误的事情,伤害了父皇,现在就断不能再抛弃父皇了,父皇什么都没有了。 「儿要陪着父皇。」 「宸儿——宸儿——母后在这里啊。」齐之燕的呼唤一声急似一声。 「喻宸,遮住夜明珠的光芒。」 说着,艺书伸手捂住儿子的耳朵,把他按在胸口,再一次提速往外冲去。 不幸的是,因为先前那短暂的犹豫,齐威抓住机会抄近道,又绕到了前方。 这次艺书没有刻意躲避,毫不犹豫地送了对方一招连环踢。 齐威边挡边退,并瞅准机会反击。 艺书想尽一切办法往前闯,齐威则想尽一切办法阻拦,两人在狭窄的巷道里打斗,转眼就过了几十招。 敦厚的石墙无辜遭殃,隆隆作响,落了满地的碎屑。 「噗!」 百来回合你来我往的攻守后,黑暗里,不知是谁先败下阵来,胸口中招跪地不起。 鞋底似乎是踩到了黏腻液体,艺书恍若未觉,迎着缕缕轻风,迈步向前。 「老臣知罪,陛下请回。」 「皇上,我愿意和你一起走,请带上我,请带我一起。」 挽留声和时轻时重的脚步声缀在后方,艺书依旧捂着儿子的耳朵,见他扒出夜明珠从自己怀里抬起头,便活用五官做了个鬼脸。 燕喻宸没忍住,顿时弯起湿润的睫毛笑出了声,然后还自己扯着脸颊,也回了父皇一个鬼脸。 艺书也笑。 父子俩的笑声在迷宫里回荡,和着后方的哀求,颇为嘲讽。 迷宫尽头,艺书拾阶而上,推开沉重的暗门走出了地道。 此时天色微亮,跳跃的火光映照在他眼中,不见温暖只有冷厉。 「父皇,好多人啊。」燕喻宸转头看着前方,担忧地贴紧了父皇的胸膛。 「是不少。」 暗道直通野外,一片积雪乱石中,三千精兵和十几朝廷重臣举着火把候在那里,突兀的很。 齐家军和保皇党的组合,新鲜。 艺书随便瞅了块大石头坐下了,他在等,等身后那人出现。 「咳咳噗!」 后方的人一路走一路咳,间或还吐口血,听着怪叫人不忍心的。 艺书翘着二郎腿冷哼:「咋这么费劲?就这几步路,你当唐僧取经呢?再走不到头了?」 此话一出,三千精兵俱是面露怒容,恨不得操刀立马把这昏君砍了。 而那十几位保皇党,急得抓耳挠腮却不敢吭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又过了好一会儿,艺书都等得不耐烦了,齐之燕才搀着齐威慢吞吞地出了暗道。 「咳咳咳。」乌黑的血,已透过手帕,濡湿了齐威的前襟。 看清他的模样,齐之燕登时慌了神:「爹,你的血……」 「无碍。」齐威安抚地拍了拍女儿的手,单膝跪地,垂首递上了虎符,「国不可一日无君,老臣,恳请陛下回宫主政。」 以焦相为首的保皇党眼神一亮,齐齐跪地高呼:「恳请陛下回宫主政!」 主将已臣服,三千精兵也不得不放下了武器:「恳请陛下回宫主政。」 未得到回应,以齐威为首,三千多人连呼三遍:「恳请陛下回宫主政。」 「呵,这玩意儿管用吗?」艺书终于探手勾过虎符抛了抛,骄矜地说, 「这皇位可不是寡人自己想要的,是你们巴巴地再三恳求,寡人才勉为其难接了,就是说你们以后都要好好听寡人的话,要牢记今日哦。」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排山倒海的呼喝声响彻山野,比之登基大典的礼拜更有气势,或许直到这一刻,新燕皇,才是真正登基了。 燕喻宸在这一刻,也感受到了那种与以往全然不同的,万众朝拜睥睨万物的豪迈。 艺书抱着儿子站起身,笑嘆:「逃都逃不掉,寡人真真是命中带皇啊。」 其他人:「……」 不知道为啥,就油然而生一种揍皇帝的大逆不道的想法。 * 乘着马车回宫,燕喻宸到底是熬不住了,吃饱后,抓着不倒翁就睡着了。 第143页 儿子在身边躺着,艺书倚在软塌上,也是被摇晃得闭上了眼睛。 车厢靠近门口的位置,齐氏父女和焦相缄默无言地坐着。 齐威已经不咳了,还梳洗过换了件干净衣裳,只不过气息有明显的衰落。 他如今看上去,不再有力战天地的凶悍,倒是更像个精神抖擞的普通小老头儿,颇有几分儒雅气。 齐之燕看看车内的三位至亲之人,感觉连呼吸都是苦的。 儿子舍下了她,父亲在斗法中落败,夫君干脆利落地废掉了父亲的一身功夫。 她不知道该怨谁,也不知道该怎么补救,一颗心反覆在滚油中煎熬。 焦相背靠车厢闭目养神,须臾,他悄悄睁开一只眼睛,偷瞄对面的逆臣。 这傢伙,好不容易能名正言顺地称帝,怎就放弃了? 古怪。 今日种种,处处透着古怪。 齐威觉察到了焦相的疑惑,暗自撇嘴,有能力却一直未反,还能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不划算啊! 皇帝小儿说的对,他半生征战,落了满身暗伤,没几年好活的了。 所以他造反也是给后代打天下,但他娘的,后代忒不争气! 相对优秀的嫡长子,是个光长蛮力不长脑子的,被骗了还给人数钱呢,能当个屁的皇帝。 孙子辈……暂时没孙子,都是孙女:) 齐威提起儿子们就想骂,他娘的连个孙子都生不出来,都是废物点心! 燕家小兔崽子们也是气人,一代比一代优秀,难不成这就是国运未绝? 总而言之,齐威不怕被骂,但他不想顶着骂名呕心沥血地造了反,就迅速嗝屁传位给废物后代,然后再被其他人造反成功,最后被后世评价个「历时最短的窜稀朝代」。 真到那时候,齐家列祖列宗的棺材板恐怕都要盖不住了。 至于说什么「天时地利人和都在镇国公」,狗屁! 齐威在心中骂骂咧咧,皇帝小儿绝对是在嘲讽他。 他早年苛求天时地利人和,未反;而今,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在他,想反也没机会了。 更何况,足足二十多年,皇帝那只「假猪」愣是没被任何人看出破绽,不可小觑啊。 难保皇帝就没有藏别的杀手锏了。 哪日从天而降百万神兵,并自称是皇帝的属下,齐威都感觉自己不会太意外。 也许是老了吧,他的确被皇帝这一系列的自爆镇住了。 不过目前,手底下的势力过于庞大,齐威不反,也会有人推着他反。 黄袍加身什么的,并非不可能。 皇帝显然是懒得费心思在这上头,齐威明白,光俯首称臣不行,他还必须自主瓦解掉盘根错节的军中势力,交给皇帝一个干干净净能随心使用的兵权。 嗯,他堂堂镇国公,为什么要这么委曲求全呢? 说到底还是因为短命。 娘的,不把军中诸事办妥帖,他怕自己一嗝屁,没脑子的子女们,就被城府深的皇帝玩死。 想到这,齐威睁开眼睛狠狠地瞪了女儿一眼:「愚不可及!」 他挑傀儡也不是只看废物程度的,先皇就是个大情种,今上也不遑多让。 燕亦恕对女儿的感情,他看得清楚,所以才乐得成全。 齐威笃定,有那份深情在,不管自己怎么着,皇帝至少不会为难女儿,也不会对齐家赶尽杀绝。 事实证明,他并没有算错,皇帝登基后,对女儿还是一如既往的宠。 可惜,女儿把那份真情耗尽了。 如若不然,他哪用得着这般为难? 也所幸,到了这种地步,皇帝对女儿仍有几丝包容。 齐威只愿自己奉上忠诚,继续立稳齐家忠君报国的形象,能让皇帝高抬贵手,别跟齐家的一帮蠢货计较。 他脑中转过多少弯弯绕绕,艺书是不知晓的,直到马车平稳地停在宫门外,齐威和焦相准备告辞,他才睁眼问了一句:「之燕要陪镇国公一起回去吗?」 「要的要的,谢皇上。」齐之燕喜出望外,父亲重伤,她实在放心不下。 「你……唉。」齐威看看女儿,摇头嘆息一声,出了宫,想再进去就难了。 也罢,女儿不太聪明,放在眼皮子底下不容易出事。 回到齐府,找大夫诊脉,大夫惊奇不已:「将军这脉象……可是那位左神医出手了?」 齐威暗道:「果然。」 多年来,由于暗伤淤积,他便时常胸闷气短,一旦动用内力,经脉丹田更是会像要炸裂一般,疼痛难当。 为了压制暗伤,他总是用重药,经年累月,便像中毒一般染黑了血液。 今日一口淤血吐出,他就有种奇异的轻松感;之后一路,仿佛是把淤血都吐尽了,只觉得浑身通畅。 牺牲武功治疗暗伤,是左神医提出的办法,可他不能保证效果,兴许武功废了,暗伤却治不好,还会死得更快。 因此齐威只能拖着、忍着。 可是现在……欠了皇帝好大一个人情,以后他还不得当牛做马地为大燕操劳? 齐威愤愤:「竖子使诈啊!」 * 回宫沐浴换了龙袍,差不多正是早朝时间,艺书哀嘆着「寡人命苦」来到了宣政殿。 没资格参与郊游的朝臣纳罕:诶?太子不在?那今日的奏事还奏吗? 第144页 艺书把御案往自己身边拉了拉,胳膊肘拄在案上,双手托腮萌萌哒地打了个哈欠。 百官:咦惹~ 艺书昏昏欲睡:「诸卿,太子不在镇国公还在呢,有事尽管奏,镇国公能干,再不然让焦相干。」 齐威&焦相:人言否? 反正都习惯这种调调了,各位朝臣面面相觑片刻,还真开始走奏事流程。 也不晓得是不是故意的,临了他们都要加一句:「镇国公以为如何?焦相以为如何?」 齐威&焦相瞅瞅上头那个连眼皮都闭上了的懒蛋皇帝,只能继续为大燕发光发热。 艺书:啊~好快乐的摸鱼时间,千古一帝,明天再开始吧。 作者有话说: 第68章 君主7 下了朝, 艺书被迫到延英殿加班。 年末了嘛,该做年终汇报总结了。 齐威和焦相主要想跟刚夺回政权的皇上,科普一下今年的国家财政支出和收入, 以及入冬后的雪灾赈灾事项。 「今年人丁税共……」户部郎中抱着几斤重的帐本, 一项挨着一项地念。 艺书不耐烦地掏了掏耳朵:「停停停, 这些昨儿个不是跟太子念过了吗?今年大燕总收入7420万贯, 寡人又不聋。」 户部郎中腹诽:您昨儿个不是在读《武林盟主的风流韵事》吗? 焦相眉毛动了动:「今年赈灾和军饷共花费了多少来着?」 艺书两脚搭在案上,抱着一匣飞镖擦得专註:「赈灾1380万两白银,军饷1750万两, 其中镇北军吃了一千万,昨儿个刚说过,这都记不住?焦爱卿老糊涂了?」 焦相笑出了满脸褶子:「陛下好记性,老臣自是不能比的。」 说完他眼神往齐威那一递, 齐威一边愤愤「凭什么燕家歹竹能出好笋」,一边肃然道:「北沙、北宇、北祈三城,入冬后受雪灾覆盖, 镇北军……」 「都说了寡人不聋!镇北军先用军资救人,朝廷的赈灾款项后来补上, 北三城损失不算重,而今灾民都已被安抚住。」 艺书怒气沖沖地抬起脸,「寡人知道知道知道!要说多少遍?能不能别颠来倒去的说废话?」 焦相和齐威对视一眼, 恭敬道:「陛下息怒,都是臣愚钝。」 总结完今年的, 便还要展望一下来年的, 国策主线是继续沿用今年的方案呢?还是要再改进改进, 或者换个方向? 焦相和齐威端正了态度, 带着抛砖引玉的意味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艺书还是一边玩一边听, 也不知道到底听进去了几分,最后只说:「行,寡人再考虑考虑,都忙去吧,镇国公留一下。」 焦相竖起了眉毛,满脸「这武夫怎么就骗走了陛下的宠爱」的愤慨。 「陛下可得当心,某些人面上恭顺,心里指不定怎么大逆不道呢。」 「焦爱卿毋庸担心,寡人自有分寸。」 「可是陛下……」 「焦爱卿。」艺书声音加重了些,「听话。」 焦相被噎得,一张老脸红中带紫,丢了句「老臣告退」便拂袖而去,走得太急没看脚下,还差点被门槛绊个跟头。 艺书留齐威,是想说魏太子的事,那傢伙不可能一直住在齐府。 一方面齐威武功被废,其他人都还看不出门道,大抵会以为齐威的武功又精进,返璞归真了。 另一方面,魏国不可能放弃他们的太子,齐府高手众多守卫森严,魏国人想救魏太子也闯不进去,被逼急了难保不会採取特殊手段。 届时齐威被逼出手的话,反而会暴露自身的实力,坏事。 魏太子就是个烫手山芋,索性还给他们。 「这可是魏皇最看重的儿子,是魏国未来五十年的希望,文武双全有经天纬地之能。」艺书搓了搓手指,「必然能卖个好价钱。」 齐威:「臣明白。」 「真明白?」 「……」 你要这样问,我又有点不明白了。 艺书笑眯眯的:「泰山大人吶~」 齐威眼皮跳了跳。 「我们是秘密擒获魏太子,自然也要秘密售卖魏太子,魏太子和魏国的脸面何其重要,怎能当众践踏?」 艺书压低了声音,「泰山大人需得派个极擅经商之道的属下,暗中完成此交易,交易所得,你二我八,明白?」 齐威:「……明白。」 艺书伸长胳膊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的那份,走密道运回,嘿嘿。」 「……」 「让镇国公见笑了,寡人打小就穷,有些许贪财的毛病。」 艺书坐直身体,正儿八经地说,「寡人才登基,总要给黎民百姓一些福利才行,来年就赋税减半吧。」 「减半?」齐威的嗓音有些失真,这跟贪财毛病可不搭啊! 「寡人晓得,一下子减这么多,国库不丰,万一遇到灾年战乱,要出大事。」 艺书话音一转,神神秘秘的,「关于敛财,寡人自有妙招。镇国公可知,这世上来钱最快的行当是什么?」 「臣不知。」 「来钱最快的都写在律法里了。」 齐威正气凛然:「陛下身为大燕君主,万万不可知法犯法。」 「啧,格局打开。」艺书眉头一皱,义愤填膺道,「那些个贪官污吏,知法犯法尸位素餐只会吸取民脂民膏,罪无可恕,按律当抄家流放!」 第145页 所以这世上来钱最快的行当,是抄家啊! 察觉到前方有坑,齐威笑得勉强:「是臣狭隘了。」 艺书抿了口茶,眉目舒展: 「镇国公代理朝政这么久,想必对各位朝臣的把柄都了如指掌。旁的倒无所谓,寡人懒得探听,就贪腐这一项,镇国公切不可心慈手软,要依据事实彻查。搞不来钱,明年的军饷可能就发不起了哦。」 「臣,领命。」 「对了,寡人把大舅哥召回来,还没给他安排新职位呢,就先封个钦差大臣吧。让他去各州肃清贪官污吏,赐尚方宝剑,可先斩后奏。咋样,这比当个闲得发慌的千夫长强吧?」 树敌树遍整个大燕,怎能不强? 齐威深吸了口气:「臣代不孝儿,谢陛下看重。」 「好说好说,都是一家人,镇国公忙去吧。」 「臣,告退。」行至门口,齐威回头,「臣斗胆,陛下特意差为忠去宣政殿放禅位诏书……」 「诶~瞧镇国公这话说的,好似寡人有多工于心计一般。」艺书辩解, 「为忠是寡人用惯了的总管太监,诏书不差他去放,还能差谁去?」 「是臣多心了。」齐威嘴角抽搐,忍耐道,「陛下恰、巧,差为忠去宣政殿放禅位诏书,倘若臣一念之差,并未前去阻止,陛下当真会弃大燕而去?」 「以寡人的雄才大略,到哪都逃不了皇帝命。」艺书豪情万丈地一挥手, 「就大燕这一亩三分地儿,种了几个瓜几棵豆,一眼都看得清清楚楚,有什么好争的?寡人其实更想去别人地头儿,看看人家都种了啥,抢到手也更有新鲜感和成就感不是?」 说到底老子就是个眼皮子浅还命里缺皇的呗? 齐威拱手告辞。 说实话,越接触,就越觉得皇帝让人看不透。 用撂挑子逼着他交了虎符,他还当皇帝是迫不及待想收回兵权了,今日一看,皇帝好似也没多着急。 皇帝不仅不催他整顿军队,反而催他使用军队的力量,去惩治贪腐。 皇帝是吃准了,他反不了吗? 看不起谁呢? 赶明儿就反了他! 齐威气势汹汹地回府,拎着儿子到演武场捶了一顿:「要不是你蠢,要不是你废物,老子能被人拿捏?废物!废物!」 虽然老爹武力值暴跌,但齐之锋也没法还手啊,只有抱头挨揍的份。 唉,自己亲爹,除了宠着,还能咋办? * 除夕宴,齐之燕随着齐威进宫了。 燕喻宸端端正正地站在台阶上,以水代酒,替仍然不管事的父皇,褒奖了文武百官为大燕发展做出的努力,并发表了一些对大燕的期望,言语恳切神情威严,引得了一连串激昂的应和。 参加郊游的朝臣:陛下忒苟啊,拿回权柄了还让太子挡前头。 未参加的:陛下不行,太子很行,大燕还有希望。 燕喻宸白嫩嫩的小手捧着青瓷杯,借着饮水的动作侧头偷瞄:父皇,我表现的好不好? 艺书嘴角翘得高高的,大大方方地朝儿子竖了个大拇指。 宴席结束,齐之燕自然而然打算留下,可是父亲喊她回府。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什么。 「爹,让我见皇上一面。」 「见寡人作甚?」儿子早早便退席就寝了,艺书却没有走远,他知道齐之燕不会甘心就这么离宫。 齐威拉着齐之锋站远了些。 齐之燕知道自己犯了不可弥补的错,不敢奢求其它,只希望:「皇上,哪怕是冷宫也好,让我留下,不要赶我出宫,宸儿才三岁,我不能离开他,皇上,求您。」 「寡人只问一句,喻宸撞见你跟魏太子偷情,你当时没有发觉吗?」 齐之燕张口结舌,脸色苍白如纸。 她从小习武,怎么可能无知无觉地被一个幼童靠近? 艺书说要离开大燕,儿子坚定不移地选择跟他,其中怎么可能没问题? 在儿子年幼的人生里,母亲的存在感是比父亲强的,因此儿子的情感必然更偏向他母亲。 有继承人在的话,齐威大概就不会去追自己了,艺书是真的有离开大燕的想法。 然而儿子的选择,让他心软也让他意外,他不禁思考:为什么? 艺书不觉得自己穿过来才一个月,就能扭转儿子心中父母的地位排位,思来想去,只能是齐之燕那边出了问题。 再想想齐之燕和魏太子刻意暴露姦情的行为,儿子又常常往清宁宫跑,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艺书极少对女子不留情面地指责,这次是例外:「你总不至于以为,喻宸不懂偷情为何意吧。」 齐之燕的脸色愈发苍白,语调悽惶:「对不起,皇上我错了,让我见见宸儿好不好?我知错了,再也不会犯那样的蠢了。」 「你是喻宸的生身母亲,寡人不会阻止你们母子相见。」 见她面露喜色,艺书继续道, 「但寡人也不会继续留你在宫里,你太感情用事,会给寡人惹麻烦。明年找个机会,寡人会合理合法地予你自由身,并尽量顾全你的颜面。你先跟镇国公回去,喻宸想你了自会去见你。」 何为自由身? 齐之燕如坠冰窖,可她的骄傲不允许她做出更卑微的姿态。 第146页 指甲无意识地掐入了手心,呆立许久,她强撑着挺直了嵴背,语气决绝:「臣女知错,谢陛下训教。」 红底满绣凤翅的宽大衣袖一振,双手交叠与腰侧,齐之燕垂眼飘然下拜: 「请陛下代臣女向太子表达歉意,言,错已深,无法回头,为母对他不起,只愿他福乐安康,一生顺遂。」 「好。」艺书转身离去。 「谢陛下。」齐之燕亦不曾回头。 天空又飘起了雪花,主子们都散了,宫人才顶风冒雪地收拾起残局。 * 元宵节刚过,接魏太子的人便抵达了京外。 新年的热闹彻底消融,气温回暖,春色悄然挂上枝头。 两队江湖人在京外碰头,交货,查验,校对。 一炷香后,其中一个头目到马车边禀告:「爷,赎金没有问题。」 身着华服的男人懒洋洋地应了一声,跟对面貌若观音的男子说: 「这世间的女人本就活得艰难,先前你言语侮辱,寡人便只当你是突逢大难,惊慌失措口不择言了,但愿,魏太子不是会拿女人的名誉作伐的下三滥。」 「呵。」 失去武功近一个月了,魏太子虽还未习惯自己的孱弱,但已不再狼狈不再惊慌,只是平静地弯腰下了车, 「孤会让你后悔,今日的放龙入海。」 「唔,拭目以待。」 作者有话说: 第69章 君主8 奢华的马车沿着小道驶离燕国京城, 不知是不是太过颠簸的缘故,魏太子禁不住掩唇咳了两声。 「殿下病了?」 「无碍。」 车内除了魏太子,还有一位衣着潦草的江湖侠士, 和一位面白无须的青年。 「殿下。」 侠士盯着青年眼神如刀, 抬手比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可要做掉这小子?」 魏太子又咳了两声:「暂且留着他的命, 孤自有打算。」 青年嗤之以鼻。 他叫霍安,是宫里的太监。 早年家乡遭难,七岁的他几经周转, 被卖进了宫里,碰上了一个与他有差不多遭遇的同乡,枣儿。 霍安与枣儿都是底层宫人,活得十分艰辛, 两人相依为命。 他们约好了,待到被遣散出宫,就结为夫妻, 搭伙过一辈子。 日子一天天地熬,这两年, 枣儿正直青春貌美。可气又无奈的是,有个管事太监总拿淫邪的眼神看她,还仗着身份比她高动手动脚。 前几天, 那个管事太监明明白白地放言,不管枣儿愿不愿意, 他都要把枣儿弄到庄子上做他的第十一位夫人。 前边十位, 都被他虐打死了。 霍安阻止不了, 枣儿也逃不脱, 他们在宫里无权无势也无靠山, 绝望之下相约殉情。 深夜,准备投湖自尽时,意外遇见了带太子散步的陛下。 宫女太监有私是死罪,反正他们也不想活了,能拉上那个猪狗不如的管事太监再好不过。 于是,他们交待了自己犯下的罪过,连带着把仇人的畜生行径也抖搂了个干净。 意外的是,陛下处置了那畜生,下狠手整顿了宫内所有仗势欺人的,却没要他和枣儿的命。 陛下给了他们两条路,第一,直接送他和枣儿出宫,之后他们可以做对平凡夫妻,自由自在地生活。 二,把枣儿调到清宁宫当差,此后不会让任何人动她欺辱她;同时霍安得跟着魏太子去魏国,归期不定。 霍安选择了第二条路。 他和枣儿在宫里,单是活着就耗尽了心力,根本没有攒下银钱。 就这么出了宫,他没有赚钱养家的本事,难不成要带着枣儿流落街头做乞丐吗? 枣儿能去皇后宫里,还有陛下做靠山,只要她安安分分不犯大错,就有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 霍安觉得,自己贱命一条,若是能给枣儿换来富贵的后半生,即便立时死掉也值! 幸运的是,现实比他想像的要好得多,陛下传了他五十年的内力,还给了他一瓶解药和一组暗号。 魏太子身中奇毒,霍安每半个月得给魏太子一粒解药,凭暗号,每半年可去鬼医坊领取一瓶解药。 陛下说,随身监视魏太子的同时,他可以出手保护魏太子几回,假装叛变以取得魏太子的信任,有利于保命。 陛下再三强调,让他安全第一。 只是监视魏太子,不让魏太子编造诬衊皇后和陛下的谣言而已,还有五十年的内力傍身,霍安觉得,自己是可以活着回来见枣儿的! * 另一边,齐威瞧着一面生的年轻人跟魏太子走了,结合魏太子下车前,陛下说的那些话,他差不多就猜中了陛下的用意。 再想想陛下为了让宸儿见到昭昭,几乎天天夜里往齐府跑,齐威不禁产生了一个大胆的念头:陛下和昭昭,或许还有希望。 「臣有一言……」 「别言了,寡人不想听。」 艺书送了他一个冷眼。 齐威习惯这种噎死人的调调了,迳自抱拳拱手道:「陛下恕罪,臣斗胆想为不孝女求个恩典。近日昭昭总是郁郁寡欢茶饭不思,想来,是害了相思病……」 他特意停顿,偷瞄陛下的脸色,见陛下剑眉倒竖,抓着茶盏都想砸他脑袋上了,复接着道: 「之类的病。陛下陪着宸儿,每日只能来齐府坐一小会儿,昭昭得见陛下……和宸儿的时间不多,思亲之情难以消解,所以才小病了一场。还望陛下体谅老臣舐犊情切,见不得爱女形销骨立。臣恳求陛下,赐昭昭皈依佛门,不在近前,臣或许就不心疼了。」 第147页 艺书冷笑:「赐皇后出家为尼?亏你想得出来,寡人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臣有罪。」车厢宽敞,齐威单腿下跪咬牙道,「臣再斗胆,恳求陛下准许昭昭回宫。陛下龙体贵重,夜夜往宫外跑总归不好,万一被歹徒摸出行迹规律,恐有危险。陛下便是给昭昭一座冷宫也好,臣绝无怨言。」 「哼,荒谬!寡人有以一当百之力,何惧歹徒?」 说是这样说,齐威又言辞恳切地劝了几次,艺书便勉为其难应了。 他现在就一根独苗苗,才四岁,交给别人带出宫不放心,天天带着儿子飞来飞去也确实麻烦。 「寡人是不舍喻宸哭闹,才同意你回宫的,你们父女,可不要想太多。」 「臣/臣女明白。」 离开齐府,马车晃晃悠悠地朝皇宫行进,艺书撩起眼皮,瞧见齐之燕的大丫鬟婵娟正靠着车壁昏睡,不由得勾唇笑了一下。 回宫后,齐之燕没被送进冷宫,还是在清宁宫住着。 艺书也没撤掉她的皇后待遇,只用枣儿换了婵娟,让婵娟跟在自己身边伺候笔墨。 齐之燕没什么意见,她似乎是知道皇上对他还心存芥蒂,如非必要,都没再出过清宁宫的宫门。 自家女儿犯了那么大的错还能被原谅,齐威感怀不已无以为报,直接变成了立场坚定的保皇党——一边用雷霆手腕治贪腐,一边悄无声息地分化整顿镇北军。 燕喻宸很高兴父皇接母后回来,每天上朝、写课业更认真了,就希望能替父皇减轻些负担。 臣下办差利落,儿子孝顺懂事,艺书老怀甚慰,隔三差五的呢,就会提个改革政策让齐威和焦相去办。 比如说,政府出资在各州建育幼院,专门收养乞儿弃儿,教他们读书识字,教他们一技之长。 非乞儿弃儿的,只要不扰乱纪律,也可以旁听扫盲。 启蒙夫子就让当地的穷秀才担任,特长夫子,选村里的猎户、木匠、磨豆腐的……一时辰课两三个铜板,权当赚外快,多的是人愿意干。 再比如说,修改律法,禁止主家肆意打杀奴僕、奸淫僕人妻女;准许女子经商,准许女子继承娘家和亡夫遗产,不限制女子改嫁,禁止立贞节牌坊。 这为人口增长提供了极大的助力。 还有开恩科选博士,不限年龄身份,只要有一技之长,就可以入六部之外的博士部,当官吃皇粮。 当然了,前提是不怕苦累能做实事,技能能为建设大燕做贡献。 这么多事,艺书作为皇帝,只需提出想法即可,齐威和焦相负责实施,有困难自行解决。 好在查贪腐给国库搂了足够的财物,有钱又有兵,改革都能强制推行。 待抄家钱花的差不多了,艺书又及时改进了制盐、制糖、冶铁技术,单这三项就给国库带来了大笔收入,推行改革也就更游刃有余了。 除此之外,博士部被艺书带着,常常有创新发明,先进的车驾,先进的织布机,先进的农具,先进的挖井建渠、引流灌溉方法等等。 用这些发明做支撑,最底层的温饱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因而大燕的人口实现了高速增长,全国劳动力数量大大增加。 同时艺书鼓励开荒、推广精耕、不打压商户,农业、商业都能迅猛发展,税收收入一年更比一年高,国库丰盈得都快流金子了。 总而言之,改革只在前两年被大多数人质疑,推行的比较艰难。 第三年后尝到改革的甜头,整个大燕都成了艺书的狂热粉,每天都期待陛下又推出了新的利国利民之策。 在忙忙碌碌且欢欣鼓舞的改革中,时间一晃而过,艺书为皇的第十个年头,大燕成为了毫无疑问的第一强国。 而今,皇宫被他推平了一大半,改造成了农业科研院。进了御花园,放眼望去全都是玻璃大棚,里头种满了蔬菜、水果、杂交谷物。 从地理位置就能看出,这是艺书最看重的项目,他每年都会把最新最优良的农作物粮种,低价推广到各州县。 民以食为天,在古代,搞什么都不如搞农业,能把土地生产力提上去,百姓的生活水平就差不了。 咱就是说,这么少的人口,这么广袤的国土,不种满粮食多亏得慌? 靠着博士园常革常新的农耕机械,村里人均大地主,都是国家税收大户。 艺书作为大燕君主,赢麻了! 最主要的是,家有余粮,遇上个自然灾害什么的,大家勒紧裤腰带熬一熬,不说彻底熬过天灾吧,至少也能熬到朝廷赈灾。 * 「陛下,这是刚成熟的28号水瓤西瓜,脆爽多汁,甜度爆表,您带一个回去尝尝?」 说话的是西瓜地的总管嬷嬷。 皇宫后院变成农科院,三千宫人自然也不能闲着,都被撵到这边种地了。 原来的西瓜长得跟冬瓜似的,皮厚一寸多,就中心那一口粉壤,吃起来还没啥子味儿,艺书作为吃瓜爱好者,简直痛心疾首。 现如今,新品种的西瓜越来越接近现代的模样,皮薄瓤红味甘,他表示十分满意:「辛苦大伙儿了,大伙儿继续加油,回头寡人发大红包。」 为忠自觉上前接过了网兜。 前边的送完西瓜,后边的番茄、白菜、谷稻就也忍不住了,纷纷央求陛下去看自己那组的成果。 第148页 艺书从善如流,果真一一看了,并统统给予夸奖鼓励,乐得整个农科院笑声阵阵。 另一侧的婵娟,看着那一排排硕果纍纍的大棚,又一张张喜气洋洋的脸,习惯性地嘆了口气。 她亲眼见证了大燕的变化,羡慕和怅惘,说不清哪一种思绪更多些。 艺书夸完大麦组,正要往下一块地去,隔壁草莓棚里忽然钻出个半大小子,一身短打沾了不少泥土,大概是常常在日头底下跑的缘故,脸晒得黢黑。 「父皇。」少年举着一小筐草莓笑出满口大白牙,「我种的草莓成熟啦!别看它个头小,味道却是格外香甜,父皇快尝尝。」 艺书也不嫌弃,捏起一颗稍微擦擦浮尘就吃了。 草莓特有的香味和酸甜汁水袭击了味蕾,他不禁皱眉咧嘴:「太酸了。」 「父皇上当了吧?」燕喻宸恶作剧成功,哈哈大笑着跑了,「母后肯定喜欢这个,我拿给母后吃。」 婵娟望着少年渐渐远去的背影,目光有几分深沉。 回到含凉殿,陛下和婵娟在竹林对弈。 为忠将西瓜切块,伴着几样别的水果放入冰盘,习以为常地端过去放在桌上,之后便识趣地退到了远处候着。 艺书插了一块西瓜,婵娟瞧见盘中的草莓,平淡道:「燕太子倒是孝顺,特意按照皇后的口味种植草莓,可惜,他连皇后并非生母都不知晓。」 「该你落子了。」艺书不以为然,「不说,并不代表不知。再者,孝敬养母也是应该的。」 「昭昭若是知道自己的儿子如此无所谓她的存在,怕是要伤心断肠了。」 艺书就不爽别人说儿子的不是:「你又不是喻宸肚子里的蛔虫,你怎知他无所谓?懂得尊重母亲的抉择,努力承担储君的责任,这世上再没有比喻宸更优秀的儿子了。」 说到这,他上下打量了婵娟几眼,嘲讽道:「你是不是嫉妒?也对,你三十好几了还没儿子呢。」 婵娟好似非常生气,胸口「嘎嘣」一声脆响。 「嘿!」艺书眼疾手快,一把将她突然怪异凸起的胸给摁了回去, 「注意点儿。好死不如赖活着,十年都忍过来了,也不差这一年半载的。寡人有预感,你很快就能解放了。」 远处的宫人见状,眼神热切非常:陛下抓婵娟姑娘的胸,嗨呀忒孟浪了! 婵娟磨了磨牙,用力拂开胸前的爪子,怒道:「我自己能恢复!管好你的手,下棋就下棋,别乱摸!」 「哎呦,香靥凝羞,」艺书挑眉坏笑,又去插了一块西瓜,「美不胜收啊。」 婵娟:「……」 这一瞬间,自小刻进骨子里的涵养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她把对面狗男人的祖宗八十代都问候了个遍。 更可气的是,下棋又下输了! 艹他** 宫婢见婵娟姑娘又掉脸子,摇头暗嘆:婵娟姑娘真是得宠啊,经常疾言厉色的,陛下也不怪罪,我咋就没她那么好的运气呢? 跟着艺书往长生殿走,行至宫婢跟前,看清了她脸上的羡慕,婵娟脸色瞬间黑如锅底,差点又把胸气爆。 作者有话说: 第70章 君主9 魏太子虽然失了武功、身中奇毒, 但意志力坚定、治国有方。 十年时间,他不仅重新练就了不低的内力,还通过贸易、偷师、间谍等手段, 活学活用燕国的政策, 打造了一个蒸蒸日上的大魏。 六月初六, 是魏国国师推算的良辰吉日。 储君如此卓绝的情况下, 魏皇第八百次传位被拒后,终于不再跟皇儿商量,决定强制性退位让贤。 是以一大早, 宫侍就捧了龙袍到东宫来,要太子换装去登基大典。 「都退下罢,孤沐浴后自己换。」 「殿下莫误了吉时。」 自从十年前归国,太子殿下就不爱让人近身伺候了, 且对意图靠近他的人万分防备,似是害怕有人谋害他。 旁人不知原因,陛下只说让人顺着殿下。 房门无声地关上, 魏太子动作轻缓地拂过绣满十二章纹的朱红礼服,心情有些微妙。 十年前, 她可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彼时,她是齐之燕。 现在,他是魏太子。 在魏国待久了, 齐之燕都快忘记自己真实的身份了。 想当初刚来的时候,担心暴露, 她如履薄冰总是刻意躲避与人相处。 一边闭关练功, 一边根据魏太子从小到大的所有经历, 尽力学习他的思维方式, 齐之燕一心两用, 好几次差点走火入魔。 好在想到那两个男人对自己的看轻,齐之燕心中着实不服,愣是忍住了经脉爆炸的痛苦,挣扎着稳住乱窜的内力,扭转了局面。 也正是这股坚韧不拔的劲头,和对自己也决不手软的狠绝眼神,彻底让魏皇打消了对她的怀疑。 他的皇儿就是这样认定目标绝不退缩,拼了命也会达成的性子。 仔细想想,入燕一趟遭逢大难,武功被废,还要忍受毒素折磨,皇儿备受制肘,习性稍有变化也是正常的。 加之记忆试探和滴血认亲都没有问题,魏皇实在没什么怀疑的理由了。 他根本没有想过燕国会让一个女人来假扮魏太子,自然也就没有想过,用脱衣这样最简单浅显的方式验身。 第149页 魏皇想想皇儿练功时的执着眼神,心痛之余大手一挥,赏赐了很多有助于增长内力的圣药。 齐之燕收到赏赐,心里又是一阵不甘:到底是被他说中了,我根本不用完全成为魏太子。 伪装得一点破绽都没有,反而可能成为最大的破绽。 最初的一年,齐之燕怕露出马脚,基本不在公共场合露面,只是埋头练功,并暗中恶补谋略心计。 待能对着旁人随意的一个小动作,立时解读出五六七八条信号了,她才逐渐走到魏国前台来。 从寡言少语到能熟练地跟魏国朝臣打机锋,齐之燕又用了一年多的时间。 再后来燕国腾飞,魏国朝臣酸唧唧的抹不下脸面、也不敢夸奖敌国,她就利用储君的身份,直接言明「取长补短,学习敌国优点造福己国不丢人」。 朝臣欣喜大赞:「太子圣明。」 之后,他们便在齐之燕的带领下,骂骂咧咧地开始偷师学艺了。 「md,燕皇这条新政真奇妙,好嫉妒,我们怎么就想不出来?」 「靠,前两年燕国人对变革疑虑重重,都骂齐威乱臣贼子,独揽大权强迫燕皇胡乱变法,齐威咋就没反?」 「现在燕国人已明白燕皇早就不受齐威挟控了,结果正好赶上变法获利,太巧了!」 「可不是,先前骂齐威变法乱国的,一转眼都变成赞扬燕皇英明了,好名声都让燕皇得了,齐威咋就没反?」 「要么说燕皇心机深沉呢?一个人把齐威乃至整个大燕都耍得团团转,偏偏人家还一点骂名都没沾身。」 「md,我们怎么就没遇上个那么英明的……咳,我们太子殿下也不遑多让,同样才智无双。」 瞧见齐之燕的黑脸,另一人赶忙附和:「就是就是,燕皇的计策再多又怎样?绞尽脑汁搞改革,还不是被我们学来,为大魏做了嫁衣?」 「听说探子带回了燕国最新的水瓤8号,红瓤有拳头那么大呢。嘿嘿嘿,殿下,咱们快去看看,吃出瓜子也能早些种上。」 …… 多亏他们这无耻的精神,燕国飞速发展的同时,魏国尚能跟在屁股后头一路小跑。 十年间,齐之燕不仅坐稳了魏太子之位,还掌握了魏国大半的权柄,成了魏国朝臣百姓的精神支柱。 传位登基的事,魏皇提过多次,都被她用「名头不重要」 「父子齐心其利断金,儿与父皇共建大魏才是最优解」 「有些个大臣倚老卖老,朝堂上仍需父皇坐镇,儿兼顾不来」 之类的理由给糊弄过去了。 前些年魏皇并非是真心想退位,他是听信了谗言,有些提防年轻有能力且备受百姓爱戴的皇儿。 齐之燕的拒绝,正合魏皇的心意。 事实上,齐之燕不是不想登基,她是不敢,她有种直觉——身份会在登基大典上暴露。 可惜魏皇这两年确实是老了,即便汤药、药膳双管齐下,也没能阻止他苍老的脚步。 最近半个月,天气炎热,魏皇频频中暑,连上朝都不能去了。 而魏皇在不小心下了两道错误政令,又被齐之燕尽力圆回来后,终于趁着清醒的时刻,下定决心要退位。 这次,是无论如何都拒绝不了了。 齐之燕像往常一样束平胸部穿起增高鞋,又垫上假肩加宽腰腹,而后换上足有九层的礼服,对镜检查了一下人皮面具的服帖程度,最终束发戴冠,推门而去。 「霍安。」齐之燕倚着扶手支着额头,声音沉静,「大典有意外,你自行离去即可。」 霍安答得铿锵有力:「属下誓死效忠太子殿下!」 「你的事,孤都知晓,包括枣儿。」 霍安眸光微闪,愈发坚定道:「过去种种如过眼云烟,自打属下弃暗投明,决心效忠殿下,就再也没有留恋过过去。殿下有何计划,属下任凭驱使。」 齐之燕抬眼睨着这装模作样的傢伙,这是临行前,陛下赠予她的帮手。 魏皇皇子众多,无数夺嫡刺杀中,霍安确实救过她好几次,让她避免了使用底牌,安稳地走到了现在。 齐之燕感激霍安,不过这登基大典,就不是霍安能应对的了。 陛下给她的底牌,她现在也不晓得是什么,她没有信心能全身而退,更无法顾及霍安。 所以,齐之燕取下代表魏太子身份的玉佩,扔了过去:「你现在就走,不用跟孤前往登基大典了。」 这玉佩可以让他畅通无阻地离开魏国京城,但霍安还是说:「属下永不背叛太子殿下,殿下若是不信,可赐属下一死。」 齐之燕木着脸:要不是知道你月月去鬼医坊传消息,孤差点就要当真了。 算了,不走就不走吧。 「待会儿别乱跑,尽量跟紧孤。」 「属下遵命。」 霍安内心:呵呵,试探我?当间谍我可是专业的。 * 登基大典前大半都没问题,直到储君随魏皇和国师进宗祠,以奇怪的仪式祭拜国石的时候,出岔子了。 据说这石头能帮魏国鑑定皇家血脉,还能选出最优储君,历届储君都是被石头认可后,才成为新皇的。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齐之燕虽不相信一块破石头能选人,但还是提早备了魏国皇室之人的血液,在需要滴血时,遮掩动作滴了别人的血上去。 第150页 石头忽地闪了一下红光,血滴消失,石头又恢复了灰扑扑的模样。 齐之燕面露惊诧:这什么戏法? 年轻的国师也是第一次见这种场面,惊奇不已。 魏皇则面色大变,质问她是他哪一个侄子,从何时开始假扮太子的? 齐之燕:「……」 咋的?标准答案是七彩光? 魏皇没有为她和国师解惑,就一口咬定她不是魏太子,并怀疑她是某个宗室子弟。 魏皇痛斥他心狠手辣谋害族兄,并打算给她最后一次机会——交出魏太子就饶她不死。 如果她说「魏太子已死」,魏皇会退而求其次,让她这个「心狠手辣的侄子」登基吗? 齐之燕看看对自己拔刀相向的禁卫军,觉得还是不要试探魏皇了:「魏太子在燕国。」 「为了夺权,你还勾结燕国!」 魏皇简直想把他千刀万剐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你是燕国人?皇儿根本就没有回噗!怎咳咳咳可能?」 叫他怎么能相信,每日为了兴盛魏国而废寝忘食的「太子」,会是燕国人? 魏国今日能成为第二大强国,眼前这个人占了至少九成的功劳啊! 谁能猜得到,带领魏国走向强大的,会是个燕国间谍? 简直天方夜谭! 魏皇怄得直吐血。 齐之燕索性就坦白了:「孤的确是燕国人,魏太子,从来就没有回来。不过魏太子还活着,魏皇想赎回魏太子的话,最好别动孤和霍安。否则,你们接回的可能是会是个缺胳膊断腿的魏太子,燕皇素来任性,生气了直接让魏太子给孤和霍安陪葬,也不是不可能。」 魏皇又吐了一口血,便直挺挺地往下倒。 燕皇任性? 燕皇的确任性。 这几年燕国传来的或真或假的消息都说明了,燕皇是个极其任性的人。 燕皇不许别人反驳他,说要如何改革就要如何改,谁不听话他就罢免谁。 燕国地大物博,别国想与燕国做生意,规矩必须燕皇说了算,敢讨价还价?他干脆就不做了! 燕皇后宫空虚,膝下只燕太子一个儿子,朝臣谏言劝他广纳后宫,他当朝反问:「纳什么纳?纳进来你是有余钱替寡人养妃子,还是有余力替寡人生儿子?」 如此荒唐的言语,气得那老臣要辞官,熟料燕皇回怼: 「爱干干不干滚蛋,寡人要不是养了太多你这样的吃干饭的,能累死累活还没有余钱养妃子吗?还有谁想给寡人省银子,一起站出来,统统准了!啧,惯的你们。」 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 魏皇只剩魏太子一个成年儿子了,也没有时间去培养下一任储君了,他必须先想办法救真太子。 更可怕的是,假太子掌权太久,对魏国的了解简直比他这皇帝更详细,是以他更不敢放假太子回燕国,那等于是把魏国的一切完全暴露给了燕国。 魏皇从昏迷中醒来,抓着国师的手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杀…立刻…处死…假太子!」 魏皇昏迷后,其他人不敢擅做决断,只把假太子和霍安关进了地牢,严加看守。 此刻,听到魏皇的命令,国师立马带人往地牢去。 然而为时已晚,那两人越狱了! 齐之燕被关进地牢后,悄悄从暗袋里拿出「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打开」的底牌。 两颗小药丸,这是要她自杀避免受辱吗? 如此想着,齐之燕果决地吃了一颗……下一瞬,内力奔涌而至,毫无痛苦的,经脉丹田壮大了三倍多! 这一颗药,给了她五十年的内力! 齐之燕喜不自胜,吞了第二颗药,奇毒被深厚的内力冲散,无病一身轻,她带着霍安就打穿了地牢。 这些年因为毒素,她总是一副一步三咳的病殃殃模样,眼下突然爆发,近百狱卒被打了个猝不及防,还没反应过来呢,那俩人就逃没影了。 得知消息,魏皇生生气死。 死前,他拉着国师的手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联盟各国…向燕宣战…要回…太子……」 燕国发展迅速,眼红的人多了去了,周边各国早就想联合魏国攻打燕国,他们说齐威已废,燕国暂无猛将,机会难得。 只不过那时齐之燕坚决反战,理由是:与燕国毗连范围最广的是哪国?燕国周边最强大的是哪国?借燕国发展获利最多的是哪国? 都是魏国。 因此,若起战事,燕国必定先打魏国,以杀一儆百。 再者,别国说齐威功夫废了,能百分百保证消息为真吗?万一那是燕国诱敌入内的陷阱呢? 目前燕国国力正盛,实在不是开战的好时机,操之过急得不偿失。 不如等燕国发展慢些了,我们赶超赶超再说。 在从未做过错误决策的基础上,齐之燕这么一说,朝臣盲目崇拜,竟都觉得很有道理,就拒绝了联盟。 魏皇临死前终于看穿了她的计谋,当然不愿意继续错下去。 国师几封国书传出,攻燕联盟就正式结成了,魏国为主力。 半个月后,燕国收到战书,百官忧虑万分:家无猛将,如何能应对几国合攻啊? 艺书拍案而起:「寡人要御驾亲征!」 来了来了,机会终于来了。 第151页 既然是千古一帝,那必定得文治武功,一样不差啊! 文道差不多了,正好该武道了。 艺书亢奋不已:「你们都休想阻拦,这千古一帝,寡人当定了!」 经他一提醒,百官总算反应过来了,齐齐跪地请求:「陛下龙体贵重,战场危险,去不得啊,陛下三思啊!」 「一思也不思了,爱卿们听话啊。」艺书拔腿就跑,「寡人和大舅哥给你们打天下去,哈哈哈……」 太子尔康手:「父皇带上我啊!我也想去,我还没出过京城呢父皇!」 艺书补充:「太子监国,镇国公和于相辅佐。」焦相前两年退休了。 燕国百姓:「我要追随陛下上战场杀敌!」 「我要给军中捐银子捐物资!」 「我去给陛下做饭!」 「吾皇必胜!大燕必胜!」 燕国百官:救命!陛下疯了,太子疯了,百姓也疯了! 大军出征那日,举城百姓夹道相送,却看见他们敬爱的陛下,和一个清丽女人在御驾上拉拉扯扯地调情。 百姓:??? 带女人出征? 这是可以的吗? 我们大燕没事吧? 作者有话说: 第71章 君主(完) 旁人看起来像拉扯调情的真实情况是:这俩人在过招。 魏太子不想再用婵娟的身份, 压低了声音质问:「都已离京,还有什么伪装的必要?」 艺书非得把他的骨头往回摁,低声回答:「寡人劝你还是坚持到最后一刻的好, 魏太子被燕皇捆绑在身边当宫婢奴役十年, 和燕皇宠爱婵娟姑娘十年, 你选哪个?」 魏太子脸色一青, 不再倔强。 见他老实了,艺书也不再动手动脚,望着远处的小山坡笑道:「哟, 倒是赶巧了。」 魏太子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两人两马站在山坡上,也正往这边眺望。 齐之燕和霍安为躲避追兵,挑着山野小道东绕西绕, 赶路一个月才回来。 魏太子听说了她这些年做出的功绩,感嘆:「昭昭能做到这种地步,倒是出乎意料。」 艺书小幅度朝那边挥了挥手, 点头附和:「寡人亦是没有想到。」 那年除夕夜离宫回家,齐之燕越想越气。 一个把她当好利用的棋子, 另一个把她当感情用事的傻子,那两个男人,凭什么如此高高在上地把她当做玩物, 随意安排她的未来? 趁着陛下带儿子来齐府玩耍的时机,齐之燕就说她要扮成魏太子去魏国搅风搅雨。 艺书只觉得头疼:「一拍脑袋就决定, 你这还不叫感情用事?你有没有想过, 计策失败你会遭遇什么?」 「我想过了, 不管遭遇什么我都能承受。」齐之燕态度坚决, 「我一定会向陛下证明, 并非每个女人都像你们以为的那样蠢。再者,我也不希望宸儿长大后,对生身母亲的定位只是个水性杨花的蠢货。」 「你不用这么形容自己,喻宸也不会这么想。」 「请陛下准许臣女去魏国,臣女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洗刷掉魏太子带来的耻辱。」齐之燕跪地不肯起, 「臣女与魏太子……相识相知,曾用情颇深,是以十分了解他的习惯。要假扮他,没人能比臣女扮得更像,求陛下帮忙买千面郎君的人皮面具。」 倒也不用找千面郎君,和《国策大全》《兵法大全》一起,艺书兑换了《变装大全》,先夜以继日地学习了人皮面具和缩骨功两个分支。 十天后将齐之燕易容成了魏太子,艺书难免有几分恍惚。 她的言行举止,不拘是嘴角下垂的弧度,亦或是斜眼看人的犀利,都和魏太子一模一样。 最有说服力的是气质,那股天之骄子的奢贵矜傲,完全就可以以假乱真。 那一刻,艺书忽然明白燕亦恕和魏太子对齐之燕的喜爱出自哪里了。 燕亦恕爱的是她身上他自己没有的特质,魏太子喜欢的是她身上与他自己相似的特质——正是天骄之气。 齐之燕的扮装,不仅艺书觉得像,就连齐威他们也没看出破绽。 不过这样并不能保证魏皇也分辨不出来,要瞒过魏皇,还需要魏太子的记忆做支持。 从魏太子口中套取真实记忆是不可能的,必须另闢蹊径。 江湖人一般不会跟朝廷里的人打交道,更不会挑衅皇家窥探皇家秘辛,不过魏太子爱闯荡江湖结识江湖朋友。 他自称是江湖人士,那他家的事就不是皇家秘辛了,只能算江湖秘闻。 有钱可赚,百晓阁可不会跟魏太子客气,连几岁尿过几次床都能给他扒得干干净净。 艺书花大钱买了魏太子生平,再三确定齐之燕仍要去魏国,便又给了她两丸内力丹,想着她万一半路后悔了,至少也能平平安安跑回家。 餵齐之燕的慢性毒药,也是系统出品,没有解药,霍安的任务就是个幌子,他每月领的都是山楂丸。 「没想到他们一去就是十年。」艺书感慨,「人的潜力果然是无限的。」 魏太子冷嗤:「昭昭胆大包天就罢了,你会同意,孤也着实是意外。你就一点都不介意她的背叛?她能背叛你一次,就能背叛你无数次,你怎么能保证,她远在魏国,没有做背叛你的事?」 「她做什么都不算背叛,毕竟她都不是大燕皇后了,她是个自由人。」 第152页 「你要废后?」魏太子皱眉,以齐家的地位,昭昭未有错,如何能废后? 仔细想想燕皇混不吝的性格,他又觉得不是没可能。燕皇自来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朝堂上下宫里宫外都没人能干涉他的决定。 然艺书摇了摇手指,意味深长道:「寡人,要封她为魏王。」 魏太子神色蓦地冷了。 艺书笑眯眯地翻开地图观看,虽然他想拐了魏太子给自己打工,但以魏太子的性子,绝对不会愿意的。 魏太子委屈自己当了十年的宫女,没有求死,为的就是终有一日能回到魏国,带兵攻下大燕。 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举手投降,将魏国拱手相让的,更不可能在家破人亡时,转身做燕臣。 正好,以之燕如今的能力,足以当个合格的王了。 等回头打下魏国,魏国旧臣估计也乐意在老朋友手底下做事。 * 魏国联合其它几国,八十万大军压境,却没有直接开战,等的就是他们的太子。 这是一种信号,燕国把魏太子安然无恙地交还回去,魏国便会退兵。 艺书明白信号是假的,但还是要带着魏太子和粮草尽快赶过去,否则齐之锋带领的镇北军,会比较危险。 魏国也不可能枯等,以防燕皇抵达北境后无耻地撕票,他们估算着时间,在燕皇一行人靠近北境的时候,八十万大军全力进攻。 艺书抵达北境函城时,战事胶着。 又是一轮攻守之后,敌军暂退,镇北军也更换布防稍作休整。 翌日正午,函城北门打开了一条窄缝,身着白衣额生红痣的魏太子,独自走出。 城门复又紧闭,艺书便站在城墙上,目送他一步一步走远。 一小队魏兵快马而来,接到魏太子后,又疾驰而去。 听说魏国把国石带来了,这次必然不会再认错太子。 两方都换了最高将领,便都要重新安排战略,三五天内,战事应当是不会再爆发的。 可艺书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 「诸位将军,战争不能搁在自家地盘上,否则怎么打都不算赢。现在寡人来了,那就只有一条要求,转守为攻,打出去。不用担心,寡人不多嘴,具体的发号施令还是听齐将军的,他说怎么打你们就怎么听。」 此话一出,诸位将领都悄悄松了口气:nnd,吓死个人。 京城来消息说,陛下欢欣鼓舞御驾亲征,要一统天下,他们还当陛下是来夺权的。 陛下励精图治打造了最繁荣昌盛的大燕,雄才大略自然是值得称颂,但领兵打仗可不是背几本兵书就行的,要不然怎么会有纸上谈兵这个词? 陛下不任性插手军务是再好不过了,至于说打出去,诸位将领也正有此意:「末将必不负圣恩,此战,直捣魏京!」 「那寡人就静候佳音了,粮草武器无需担心,车载斗量。」 艺书学《兵法大全》当然不是纸上谈兵的那种,他早在虚拟空间里带着千军万马,跟ai老师对战过无数次了,因此带兵打仗对他来说小菜一碟。 不过这镇北军对他不了解,恐怕不敢交付信任,战场上任何的犹疑都有可能埋下祸患,还是让他们百分百信任的齐之锋带领比较好。 说起来,世人只知齐威威名赫赫,却不知齐威之子,齐之锋,也是个天生的将才。 燕国太平了十年,齐之锋都没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每天就领着镇北军在北境挖沟种地,好好的少将军活得跟老农民似的,可怜无比。 当然了,练兵也没有落下,该做的对战训练都做了。 言归正传,齐之锋虽不擅长官场上的勾心斗角,然排兵布阵的技巧,攻守转换的时机,对他来说跟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在战场上,他本能的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做出最有利的决断。 而他身后的士兵最大的底气,是他那一身被齐威锤鍊出来的好功夫,以及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镇北军兵壮马肥,即便五十万对阵八十万,艺书认为以齐之锋的领军能力,也不会落于下风的。 当天下午,函城与邻城城门大开,五十万镇北军倾巢而出,主动进攻了六里外的联盟军,兵强将勇势不可挡。 魏太子才勉强打消了联盟将领的怀疑,甚至都来不及调整策略,联盟阵营就被沖了个七零八落。 一方面,联盟军根本就不可能像镇北军一样,万众一心指哪打哪,他们各有各的小心思,都不想打先锋损失自家兵力。 另一方面,联盟军长途跋涉抵达战场,士气本就不算高涨;这几天提老大劲进攻函城未讨到便宜,又消耗了一部分士气。 眼看骁勇善战的镇北军气势如虹,有的士兵吓得直想后退。 这八十万联盟军尾大不掉军心涣散,作战时比单纯的40万魏军更不如。 饶是魏太子再知谋善断能力出众,又怎么聚得起一盘散沙? 开战第一日,八十万联盟军迎战五十万镇北军,不敌,溃逃。 三日,镇北军攻下魏国边城运城。 五日,镇北军进攻魏国第一要塞峡关,魏军拼死抵挡伤亡无数,镇北军前赴后继勇不知退。 十五日,一队魏兵潜入函城,意欲烧毁镇北军粮草,暴露行踪时以无辜妇孺为要挟,被燕皇就地射杀,二十八具尸体挂于运城城门口。 第153页 燕皇扬言:再有下次,攻一城屠一城。 二十日,一支穿云箭,横跨镇北军方阵,射断了峡关城墙上的联盟军旗,镇北军士气大振,云梯、撞车、火箭、大炮轮番进攻。 二十一日晚,镇北军攻下峡关。 十年的太平盛世,各国耽于安乐,都疏忽了兵马养训,为何,最繁盛的燕国却丝毫没有懈怠? 不是说,燕皇打压武将,对齐家心狠吗? 为何,事实却是如此? 各国将领都不知晓答案,他们只知:峡关之后一马平川,魏京,危。 联盟军彻底溃散,各国纷纷撤兵,魏太子护国任重,决不肯撤退。 三十五日,仅剩的30万魏军战死八万,魏国又失五城。 兵荒马乱之际,百姓流离失析骨而炊;魏国朝臣忧惧至极,大骂都怪国师携假太子妖言惑众,致使魏国大难民不聊生。 三十八日,魏国朝臣推举魏族宗室子弟为新皇,新皇递降书。 当日,魏太子率兵做最后一次抵抗,兵败,自刎于城门上。 燕皇言其颇有国君风范,令厚葬。 四十五日,燕皇接魏国降书,自此再无魏国,只有魏王封地。 而那魏王,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女性异姓王爷,令举世惊诧。 燕皇无所谓流言,带镇北军驻守魏京,收编魏国二十万残兵,同时安抚民心。 又一个月后,二十万燕国卫西军护送女魏王至魏京,女魏王主政,魏国旧臣无有异议。 世人犹在惊嘆燕国册封女王爷之荒唐,却不料,燕皇野心不止在吞併魏国。 十月十五,任五万兵留守魏京,燕皇与齐之峰将军兵分两路,各率四十万大军,开启了大统一之战。 各小国国主被魏国的亡国之速吓破了胆,不敢反抗,纷纷举旗投降。 此时国土第二大的郑国,再次联合另三大国发兵,计划从西关进攻燕国。 燕皇若不带兵回防,他们便要一路屠城,攻往燕京。 然西关并非他们以为的防卫空虚,卫西军不知何时壮大至此,走了二十万仍有三十万。 更可怕的是,齐威坐镇西关! 齐威的确年迈体衰,不能再提枪上马,但满脑子的兵书兵法和大半生的带兵经验,让他成了最好的军师。 卫西侯在镇国公的指导下,不说反打回去,至少守住西关不被攻破是轻而易举的。 以郑国为首的联盟军多次进攻,又是一点便宜都没占到。 与之相反,四国东北方向,燕皇和齐将军势如破竹,与卫西侯形成了三方包围的阵势,联盟军是真正的腹背受敌! 燕军打来,地方官员甚至有开门迎接的,联盟军负隅顽抗一个多月,颓然跪降,四国国君引颈自戮。 文武十年十二月初一,第六代燕皇收联盟军降书,标志着天下大统一完成。 而后,燕皇率四十万大军留守管理四国国土。 文武十一年正月十五,第七代燕皇燕喻宸登基,年仅15岁,称燕明帝。 「这位明帝,是妥妥的人生大赢家,三岁半开始听政,14岁监国,15岁就手握天下大权了。」 几百年后,首都历史博物馆,一群高中生正兴致勃勃地谈论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最牛b的是,当时天下三分,当家做主的还都是他自家人,他娘魏王管东北,他爹紫薇帝管西北,他管燕南。emmm,又牛b又离谱。」 「不不不,明帝就是个倒霉催的社畜,从三岁半就开始给他爹打工,打了十年工好不容易当上皇帝了,屁股底下的龙椅还没坐热呢,远在西北的太上皇又开始改革了。」 「哈哈哈哈,这个我知道,紫薇帝闲来没事就爱改革,他们一家三口超级长寿,关键儿子老婆还都听他的话。这就导致了,他改着改着,把封建王朝改成社会主义了。」 「其实很不容易的,紫薇帝和他儿子都活了一百五十多岁,父子俩同心协力,前后改革了一百四十多年,才完成从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所以燕明帝虽然没有紫薇帝那么惊才绝艷,但也是对得起『明』字了,不是哪个皇帝都有勇气把屁股底下的龙椅砸了的,敬佩。」 「总之就是这一家人都好牛b!」 …… 历史上倒数第二个封建皇帝,功绩震古烁今,谥号紫薇,意为北极星一样的天命帝王。 * 叮—— 1任务已完成,奖励8k积分。 2任务已完成,奖励2k积分。 3附加题未完成。 小结:宿主7号任务合格。 另,恭喜宿主获得委託人的点赞99999积分。 恭喜宿主达成千古一帝成就,奖励200w积分。 干扰小世界发展且未造成负面影响,20w积分。 宿主6号世界共收入231w积分,目前宿主积分总额662.11w。 成就奖励只给了千古一帝,看来这是个多项集合成就,相当于20个名垂青史,也不错。 艺书还算满意:「开启8号。」 「8号任务小世界正在开启……8号任务小世界开启成功,请宿主进入时光长廊。」 这个8号……是来惩罚他强迫魏太子伪装宫婢的吗? 8号世界同样是个有内力的封建王朝,艺书的新身份还是皇族,他是羽国九皇子,但别人都叫他六公主——因为他母妃让他男扮女装,把他当公主养大的。 第154页 委託人是羽国大皇子,羽逸珩(heng),他有个表妹,叫桑雨笙。 他跟他表妹青梅竹马情投意合,且自小就有婚约。 但是没等到他们完婚,六公主羽逸姝到了适婚年龄,该嫁人了。 为了不让羽逸姝的性别暴露,羽皇把六公主指给了桑雨笙的哥哥桑玉祁。 桑家支持大皇子,羽逸姝嫁过去,是一桩交易——桑家保证羽逸姝的性别不暴露,给他个安慰生活,羽皇立大皇子为太子,让桑雨笙做太子妃。 贵为羽皇和琼贵妃最疼爱的「六公主」,没人问过羽逸姝愿不愿意以女子之身嫁人。 他忍着怨愤嫁了,桑玉祁被长辈摁头娶了。 ,桑玉祁并没有让羽逸姝安宁地生活,他故意用「非男非女」「见不得光」「妖怪」之类的词语中伤羽逸姝。 时间久了,羽逸姝变态了。 他强奸了把他视为闺中蜜友的桑雨笙,还用桑家老小的命威胁她,让那个可怜的姑娘任他亵玩泄欲……桑雨笙死于性虐待。 委託人的请求:不要染指桑雨笙。 作者有话说: 第72章 女装的皇子1 艺书穿过来, 发现自己正靠在琼贵妃怀里哭泣。 记忆中,羽逸姝今天因为第一次梦遗,意外被不知情的宫婢科普了男女性特徵的区别。 羽逸姝三观崩塌, 穿着寝衣披头散发地抱膝坐在床上, 疯了一般尖叫着, 勒令所有进入他寝殿的宫人脱衣服给他看。 贴身伺候他十四年的云姑姑进来, 想先安抚住他的情绪。 羽逸姝下意识地靠过去寻求安慰,但下一瞬他脑中闪过什么,猛地一耳光抽过去, 声嘶力竭地吼: 「滚!滚开!你个老虔婆和他们是一伙的!你们都骗我!来人,来人!砍她的头,本公——我命令你们立刻把这胆敢愚弄主子的贱妇拉下去砍了!」 这种癫狂,一直持续到琼贵妃出现。 「连公主都照顾不好, 养你们这些蠢物有何用?都滚出去跪着!」琼贵妃先怒斥了伺候的人,而后痛惜地抱着他哄, 「我儿不怕, 我儿不气,没事了没事了, 母妃在这里呢,坏人都被赶出去了,姝儿乖。」 这遥远又熟悉的整个人生、整个世界都被颠覆的崩溃感, 艺书闭了闭眼,压下心底残余的情绪, 木着脸从琼贵妃的怀中退了出来。 「母妃走吧, 我想静静。」略一停顿, 他道, 「秋阳殿的宫人, 就让他们在外头跪着吧。」 琼贵妃摸了摸他的脸颊,嗓音微沉:「姝儿勿忧,他们惹了姝儿生气,母妃明儿一早就给你换一批伺候的。」 「以后,秋阳殿的一切我说了算,不需要母妃管。」 「姝儿……」 「母妃!」艺书声音尖利,双目赤红,「我想静静,请你离开。」 琼贵妃骤然落泪,满脸「慈母心被无情误解」的悲伤,她梨花带雨地望着艺书摇头,然后捂着嘴嘤嘤嘤跑了。 艺书:「……」 这个世界,仿佛是有什么大病。 从委託人的人生影像可以看到,羽皇睡了一大堆女人,生了一大堆孩子后,突然就遇到了真爱——一位舞姬。 此前从未想过反抗的羽皇,这次力排众议,把真爱捧成了贵妃。 贵妃生了对龙凤胎,哥哥是八皇子,妹妹是六公主。 羽国外戚专权严重,羽皇是个半被架空的状态。 捧贵妃成功后,羽皇好像有点飘,他想再力排众议一次,立八皇子为太子。 跟朝臣翻来覆去吵了好几年,他又成功成了。然而不等他得意,八皇子只当了三天太子,就死于非命。 暗害八皇子的,是皇后一派。 羽皇伤心至极,声称一定会让凶手给爱子陪葬,结果他什么都没查出来,八皇子的死不了了之。 羽皇和琼贵妃难过了一段时间,就把所有的宠爱都给了六公主。 不管有什么好宝贝,羽皇都会先想到六公主;不管六公主犯了什么错,羽皇都不会生气训斥;即便是诸位皇子,见到六公主也得让着。 这宫里谁敢惹哭六公主,羽皇必定严惩不贷,于是六公主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 六公主十四岁这年,秋阳殿不知是何缘故,处死了一大批宫人。 之后,六公主越发刁蛮跋扈,对秋阳殿的宫婢动辄打骂,逮着一点小错就会杖毙人。 看到这部分的时候,艺书就猜到了原因。事实也确实如他猜想的那样,羽逸姝在发现自己的真实性别那刻,性格就扭曲了。 桑雨笙死后,羽逸姝的悲惨遭遇和恶毒行径都被揭露了出来,桑玉祁干过的混帐事也暴露无遗。 彼时羽皇已被拉下龙椅,琼贵妃被打入冷宫,大皇子没能登基,好几家外戚把持朝政打得不可开交,羽国大乱。 现在听起来也没到说世界有病的程度对不? 解读得更详细点就会发现,这个世界,活像狗血虐恋小说大集合! 羽皇是个只懂吃喝玩乐没有实权的皇帝,真爱是琼贵妃,为了琼贵妃,他敢和百官做对。 一个傀儡皇帝要把舞姬捧成贵妃,要把舞姬的儿子立为太子,需要付出的努力,跟夺回政权差不多了。 所以,为啥不直接夺政权? 问就是爱美人不爱江山:) 第155页 皇后是桑家女,真爱是卢家家主。 二十年前,桑小姐深爱卢少爷,死缠烂打穷追不捨,卢少爷高傲冷淡不屑一顾。 桑小姐一气之下,进宫做了皇后,她想用这种方式报复卢少爷。 卢少爷的确被报复到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为那个恶毒女人的离去感到痛苦、愤怒、难过,明明他爱的是冰清玉洁善解人意的宁小姐啊! 卢少爷借酒消愁悲不自胜,善解人意的宁小姐来安慰,被他酒后乱了性。 过程中,他喊的是桑小姐的闺名。 宁小姐怨恨卢少爷变心变得快、得到了就不珍惜,黑化了,也不再反抗家族安排,入宫做了淑妃。 宁小姐那么冰清玉洁温柔善良,当然不止一个追求者,她还是方少爷的白月光。 方少爷从四岁开始暗恋宁小姐,在他心里,这世上的凡夫俗子根本就都配不上宁小姐! 那么美好的宁小姐,竟然被一个浪荡子毁了清白,还伤心欲绝成了皇帝后宫的一员,老天对宁小姐何其残忍? 方少爷要解救宁小姐,还要报复那些伤害宁小姐的人! 于是,他把有着「羽京第一美人」称号的妹妹,送入皇宫做了贤妃。 他要求妹妹靠美色变成羽皇最宠爱的女人,然后吹枕头风刁难皇后针对桑家,并找机会送宁淑妃出宫。 方贤妃呢,跟宁少爷是有婚约的。 方贤妃无论容貌家世,还是才情性格,都很优秀。 宁少爷对自己的未婚妻很满意,并早就把方贤妃看做了自己的所有物,现在方家一声不吭毁了婚约,无疑是在打宁家的脸。 此后,宁家专跟方家做对。 卢家一看,另外三家都送女儿进宫了,自家不能被排外啊! 由于卢家没嫡出小姐,便送了一个庶女进宫做婕妤。 这个卢婕妤早年远远地见过羽皇一面,就芳心暗许。她没想到自己还有得偿所愿的一天,非常高兴,入宫就不留余力地争宠。 无人知晓的是,桑少爷的硃砂痣是卢婕妤,他把感情深埋在心底,尊重支持卢婕妤的一切决定。 不过后宫人心复杂,率真的卢婕妤肯定应付不来那些勾心斗角,他得给卢婕妤找个帮手——自家妹妹是皇后,照顾卢婕妤很方便。 羽皇在遇到琼贵妃之前就是个端水大师,对桑、宁、方、卢四女不偏不倚,挨个睡。 艺书直接好傢伙! 羽皇这傀儡或成最大赢家,啥都没做,白捡四个美女做老婆。 更绝的是,就因为这蜘蛛网一样的感情线,四个家族越斗越激烈,四个少爷成为家主后,更是斗得翻天覆地。 因着四家势力差不多,都奈何不了对方,这一斗就是二十多年,羽皇有点坐收渔翁之利的意思,为讨琼贵妃欢心蹦跶了几回。 那么再往后看,桑玉祁明知自己的婚姻关乎桑家利益,为什么还要挑衅辱骂羽逸姝呢? 因为他也是有真爱的。 羽逸姝一个不男不女的怪物,霸占了他真爱的正妻位置,他恨,所以不肯让羽逸姝好过。 再后来羽国大乱斗的结果是——羽逸姝做了一通揭露骯脏事实的宣言,在桑家人和大皇子怨恨的眼神中,猖狂大笑着跳了城楼; 琼贵妃死了儿子,又害怕被乱军侮辱,服毒自杀,羽皇抹脖子殉情; 宁淑妃在乱斗中被误杀,方家主彻底黑化,与单家结盟,一顿嘎嘎乱杀,弄死了卢家主、宁家主、卢婕妤,桑皇后抱着卢家主的尸体殉情; 桑家主把卢婕妤死不瞑目的眼睛合上后,跟方家主同归于尽了。 方贤妃早年给大皇子下过毒,因此被大皇子所杀。 大皇子见证了整场闹剧,看着被众人的爱恨情仇折腾得满目疮痍的国土,痛哭流涕。 待单家少爷登基,大皇子和其他前朝皇族一起被斩首示众,以平民怨。 大皇子临死还向新皇祈求,把他和表妹葬在一起。 甚至开启重写世界,他发布的还是与表妹相关的任务。 真tm感天动地的爱情! 家国覆灭,他在意的却只有挚爱表妹呢。 大抵是因为刚刷过一个背景相似的世界,艺书对这个小世界包括委託人,都有种特别的反感。 7号委託人戎马一生,落了个满身暗伤、同僚斥责、皇家猜忌的处境,也没有不管不顾地造反。 最后拼尽全力没能保住家国,族人战死无数,子女因误会背叛,他仍未彻底放弃故国。 重新来过,7号委託人的请求是「做个明君」,只因为他希望他曾竭力守护的国土,能够繁荣安定。 倒也不是说委託人都应该像7号那般伟大无私,可是8号委託人作为羽国大皇子,享受了百官跪拜万民贡养,目睹羽国灭国、百姓在战乱中妻离子散,为实不该满脑子都是情情爱爱吧? 艺书不能理解。 委託人都成神了,必然知道,受託人至少是人品过关的。 也就是说重写世界的桑雨笙,不可能再遭受无妄之灾,委託人根本就不用担心桑雨笙的处境。 况且以艺书的性格,不用委託人交代,也会自觉给桑雨笙许多照顾的。 哦,委託人该不会是怕他太照顾桑雨笙了吧? 听听那个请求:不要染指桑雨笙。 感情是害怕受託人勾走桑雨笙的芳心呗? 第156页 很显然,在8号委託人的认知中,他和他表妹爱情圆满,比无辜死于战乱的万千百姓要重要得多。 享受了皇子身份带来的优渥生活,却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做派让艺书很膈应。 在7号世界,艺书口口声声要摆烂,可在握住众英豪争夺的至高权力后,他用尽了毕生积累去造福大燕。 一方面是受7号委託人的感染,另一方面他打心底里觉得,在其位谋其政,他理应那样做。 而8号委託人包括8号世界……简直不可理喻! 「不好不好,私人感情不能带入工作中,私人感情不能带入工作中……」 艺书连忙默念十遍工作准则,勉强压下了对这个世界的抗拒。 * 「这是咋的了?乖儿还生气呢?父皇来了,到底是谁惹乖儿生气了,跟父皇说说,父皇帮乖儿出气。」 羽皇一边碎碎念,一边快步走进了秋阳殿,「哎呀瞧这可怜见的,没事没事啊,父皇来了。」 撩开绯红色纱幔坐到床边,羽皇跟哄小孩子似的,抱着十四岁的少年就一顿拍拍摇摇。 艺书嘴角抽搐。 不等他推,老父亲就低声讲: 「乖儿要理解父皇和母妃的良苦用心啊,我们也不想这样的。可恨桑、宁、方、卢心狠手辣野心勃勃,他们总想残害咱一家三口,父皇和母妃真的是没办法啊,不这样就保不住你的性命。可怜你八哥……」 双生子若是长得一样,就註定无缘皇位,反倒安全。 偏生八皇子眉眼随了羽皇,九皇子随了琼贵妃,一个英朗一个柔美,可以说样貌完全不同。 如此一来,两个皇子就都会成为太子的热门候选人。 然而琼贵妃无家世无背景,一朝生下两个皇子,太惹眼了,四家不会让他们母子好好活下去的。 因此只能将其中一个,扮作公主。 羽皇深知小九是受了大委屈,便好声好气地劝:「姝儿啊,父皇和母妃都是为了你好,你要理解,莫闹。就好好做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父皇怎么疼你其他人都没话说的。 「对了,前几日,乖儿不是想要那架属国进献的红珊瑚屏风嘛,父皇差人给你搬过来了,去看看不?」 艺书无语至极,八皇子本来不用死的,羽逸姝也不是非得扮女装不可。 琼贵妃无家世背景,其他后妃厌恶她,但不至于说忌惮,毕竟她只能依靠无实权的羽皇的宠爱。 更进一步说,就两个没有支持者的皇子,能掀起多大风浪? 谁会把他们当做威胁? 羽皇说白了就是拎不清,你自己都没多少实权,把俩孩子往闲王方向培养不行吗? 非得光明正大地给八皇子塞玉玺,没威胁也变成有威胁了。 艺书估计,不搞皇子扮公主、立八皇子为太子的骚操作的话,这俩大概率会拿到《自小被皇兄皇姐欺负的小可怜》剧本,苟住就都能活下来。 但这整个世界很奇怪,用正常人的思维考虑事情,有可能出现偏差。 是以艺书也没法说什么,毕竟都已经这样了,就只考虑以后吧。 披上衣袍跟羽皇来到秋阳殿大厅,但见一架四扇摺叠的屏风,沉静地摆在厅堂正中央,端是华美。 这屏风用料讲究,是小叶紫檀嵌红珊瑚的,主体都是精美绝伦的镂雕技艺,瘦削树枝点缀鲜红的花朵,凑成了一副雅致的画作。 一眼望去,红梅次第绽放,喜鹊在花枝上跳跃,又有幽幽冷香悄然袭来,令人恍惚能于宁静中窥见热闹。 这屏风很漂亮,也很贵重,羽逸姝想要,皇后的长公主也想要。 长公主即将远嫁和亲,要羽皇把这屏风添入嫁妆中,并不算过分的要求。 可羽逸姝是羽皇最疼爱的小公主啊,他左右为难,干脆谁都没给。 不过今儿个小公主生了大气,羽皇心疼,便把屏风带来哄人了。 「旁人想要朕也不会给,这么好的东西,就趁朕的小六拥有。乖儿欢喜不?心情好些了么?待会儿跟父皇去看看你母妃,她为了你可是十分伤怀,掉了好多眼泪呢。」 艺书越发无语,羽皇和琼贵妃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性别颠覆对羽逸姝来说是多大的打击。 他们还当随便拿宝贝哄哄,就能像以前一样,让羽逸姝消气呢。 「哼,这屏风也不过如此,我不要了。」艺书小脸一别,看都不再看它一眼,「我想去皇庄散散心,父皇若是心疼我,就准了吧。」 反正羽国的存亡,连委託人自己都不在乎,他又何必多事? 就任其自然发展吧,眼不见为净。 艺书着实不想浪费时间,在一个由爱情线织成的蜘蛛网里,跟一群莫名其妙的人瞎折腾。 羽皇瞠目:「净说胡话。皇庄贫寒,父皇哪捨得将你送去吃苦?乖儿莫闹,若是不稀罕这屏风,父皇把私库钥匙给你,你想要什么,就自己去拿,可行?」 「不行不行不行!我活了十四年白活了,今日方知自己是谁!」艺书挤了挤没挤出眼泪,就瞪着眼睛跳脚, 「于我而言,这皇宫已面目全非,我不要待在这个可怕的让人无法自由呼吸的地方!我就要离开,哪怕上街讨饭,我都不要待在这里!父皇不疼我了,父皇不疼我了……」 「哎哎哎,莫恼莫恼,父皇咋会不疼乖儿嘛。」羽皇赶忙哄,「既然乖儿在宫里住的不舒服,那就住到行宫去,父皇给乖儿建个漂亮的新行宫好不好?」 第157页 「不好!我不要等,我今天就要出宫!我也不想住行宫,那么多人那么多规矩,跟宫里有什么区别?我就想去偏远的皇庄,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感觉这样还不能体现自己要离宫的坚定,艺书握着拳头补充,「如果父皇连这么简单的请求都不答应,我就再也不要跟父皇说话了,哼!」 第73章 皇子2 「姝儿, 你是不是恨母妃?你怎么就不懂母妃的用心呢?母妃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啊呜呜…」 「乖儿,你开门,父皇当面好好与你解释, 当年都是迫不得已, 不是偏心他才选中你, 父皇明明最疼你了, 哪里会偏心别人?」 「呜呜呜姝儿,姝儿你为何这般恨母妃?是不是听信了旁人的挑拨?要母妃怎么讲你才能明白呢?母妃真的都是为了你好啊呜呜呜…」 「乖儿你何时如此冷酷无情了?你母妃为了你这般用心良苦,你怎么捨得让她伤心难过?乖儿听话, 别让你母妃气坏了身子。」 「不让出宫是怕你吃苦受委屈,我们都是为了你好,姝儿原谅母妃吧呜呜呜……」 「乖儿你开开门,要不然父皇先给你挑座公主府?在公主府里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 不用非得离京……」 任他们流干了眼泪喊破了嗓子,房里的人就是无动于衷。 艺书闹绝食呢。 这一招羽逸姝以前也使过,所以威力不太行, 羽皇他们都没当回事,只希望能快些把孩子哄好。 然而这次的绝食是超乎意料地认真, 秋阳殿的宫人甚至暗处的暗卫都说,六公主这次没有偷偷吃点心,是完全一粒饭一滴水都不进。 里头的人一犟就是三天, 羽皇和琼贵妃吓坏了,命人撞门而入。 只见床上平躺着一个憔悴的人儿, 嘴唇干裂出血, 琼贵妃想餵他喝水, 他咬紧牙关就是不松口。 折腾半晌, 水没喝到, 洒了一床,嘴唇出血也更加多了。 琼贵妃心痛不已,哭成了泪人。 羽皇抱着爱妃好生安慰了一番,最终无可奈何,同意了让艺书去偏远庄子上散心。 不过羽皇给了个期限,最多三年,待到十七岁,艺书必须回来嫁人。 羽皇承诺会给他造个奢华的公主府,选个懂事的驸马,让他后半生仍旧平平安安无忧无虑的。 艺书慢吞吞地吃着清粥,回想着羽皇说「懂事的驸马」时,那信誓旦旦的表情,简直想抓着他肩膀摇醒他。 能不能对自己的真实地位有点数啊?你一个没实权的,怎么可能找得到懂事驸马? 想也知道,所有的懂事都只是权宜之计,等立储诏书一下,你们一家三口就都没有价值了好吗? 啧,走一步看一步吧。 休养了半个月,过完端午节,艺书带上几十个婢女侍卫,乘着奢华的马车,浩浩荡荡地出宫离京寻找自由去了。 宫门内,琼贵妃靠在羽皇怀里,边嘤嘤嘤边挥手:「这小没良心的,只想着去江湖上玩耍,都不回头看臣妾一眼,终究是白养了。」 「爱妃莫要伤怀,待这小没良心的回来了,朕替你教训他。」 「三郎,你待我真好。」 「卿卿是朕的心肝宝贝,朕不待卿卿好待谁好?」 没了熊孩子打扰,这俩人卿卿我我没羞没臊了几天,又陡然听暗卫禀报说:「六公主丢了。」 羽皇和琼贵妃心急如焚,细细盘问了暗卫才知道,孩子是自己走的。 他带了一个暗卫和一个婢女,故意甩开侍卫跑了,还留了封信,说要去闯荡江湖。 眼看琼贵妃又要哭,羽皇连忙安慰:「爱妃不要担心,乖儿聪明,带走的暗卫是那几个暗卫里功夫最好的乙一。有乙一保护,他必然不会有危险。」 琼贵妃一想也是,有护卫有婢女有银子,苦又能苦到哪去? 两个心大的父母,便又开始了蜜里调油的二人世界。 * 另一边,艺书把乙一沿途留下的记号都毁了,并威胁他说: 「你再留记号,我就只带青草走。有你跟着,父亲不至于太担心,自然就不会惩罚暗卫营,如果你也被甩掉了,你猜父皇还会无所谓吗?」 三个人大摇大摆地从其他侍卫暗卫眼前走过都没被认出来,就凭六殿下这齣神入化的易容变装手段,乙一觉得自己被甩掉的概率还挺高的。 待走出熟人的视野范围,乙一立马跪地抱拳,态度异常恭敬:「属下知错,求公子饶恕。」 「不会再留记号了?」 「一切听凭公子吩咐。」 「你不用躲在暗处了,往后咱仨一起闯荡江湖。」艺书拨了拨垂柳的枝条,兴致勃勃地说,「乙一就化名青柳,跟青草兄妹相称。」 「青柳遵命。」 「起来吧,江湖人不拘小节,别整日跪来跪去的。」艺书折了根柳条,一边走一边甩着玩。 青草就是那个说破了他男人身份的宫婢,她晓得自己没被杀人灭口,全靠殿下保护,所以满心感激。 殿下任性骄纵,在她看来还是个贪玩的孩子。 此时见殿下拿柳条玩,青草便自主薅了一把狗尾巴草,三两下编成了毛茸茸的小兔子:「殿……公子,您看这个,可不可爱?」 毛茸茸的耳朵尾巴还能摇摆,的确挺可爱,不过这是哄小孩的吧? 第158页 艺书心下好笑:「给我的?」 少年眉梢微扬,满是风流俊俏。 青草蓦地红了脸,磕磕巴巴地回:「奴…奴婢手笨…希望这…小玩意儿,能得公子欢心。」 「谢了。」 艺书从甩柳条变成了悠兔子。 沿着河堤走了一段,来到码头,看等船的人挺多,三人便放弃南下,换马车北上了。 一路走走玩玩,靠街头卖艺赚取生活费,所谓的闯荡江湖,其实也没闯荡啥,就无惊无险地来到了偏远的平城。 在平成歇了歇脚,感受了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艺书决定:「这儿的人热情好客秉性豪爽,十分宜居。」 青柳青草反正是没看出来,平城和先前走过的那几座城又什么区别,不过主子说啥就是啥呗。 说要留下,却也不是直接住平城,艺书挑剔地表示:「大城,忒吵闹,我不喜欢。」 他挑来挑去,挑中了平城县爪哇镇红土村——一个极偏极穷的小山村。 在县城时,艺书让青柳把舒适的大马车、三匹好马卖掉,得了40贯钱。 轻装搭顺风车到镇上,他们重新买了一头黄牛和一辆板车,花了7贯。 接着又买了些锅碗铺盖,就赶着牛车来到了红土村。 红土村拢共几十户人家,的确是够清净的,不过因为太穷了,这里的人一点也不好客,并且一点也不豪爽。 青柳花了两文钱,让一个大婶把他们领到了村长家。 之后跟村长一顿瞎编,他们用《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与两个侍从》的故事和一贯钱,在红土村获得了一个独家院。 眼前这三间茅草屋外加一圈篱笆墙,就是他们的家了。 走进家里,破门破窗、桌椅几近散架,连张床都没得,可谓是家徒四壁。 想他们赶路到荒郊野外,住不上客栈在马车里凑合时,那舒适程度也比这小破屋高啊! 青柳青草以为殿下没吃过这种苦,新鲜两天就受不了了。 然而,殿下比他们适应得还快,转头就跟村里的小崽子们混熟,还变成了村里的小夫子。 「来,跟我念,人、之、初。」 「人…之…初…」 艺书坐板凳上,手里拿着根小木棍,在地上写了几句《三字经》。 七八个年龄不一的小娃围成半圆坐在他周围,手里同样拿着小木棍,一边念一边写。 等他们慢吞吞地写好,艺书检查成果并挨个批改:「花花的『人』字写分家了,要重新写哦。」 「好叭。」 叫花花的小姑娘看上去三四岁,抓了一把土盖住自己的字,小心地控制着树枝,把一撇一捺接到了一起。 「锅子的初……」 「不许说不许说,俺自己会写,小夫子别说。」 黑瘦的男孩连忙捂住自己的「初」字,手指抠了几下毁掉字迹,然后拍拍平,一笔一划继续攻克那个复杂的字。 再看看他们的「之」,有的像画蚯蚓,有的像画蝌蚪,艺书便手把手地教:「看,这是点,不能写太长,横平……」 「小夫子上课呢?」篱笆墙外来了个妇人,手里拎了把青菜。 「娘,俺今天写的很好,小夫子夸俺了!」狗蛋抓着小木棍跑到院门口,扑通一声趴到了地上,「俺会写好几个字,娘你看。」 「好好好,娘晓得了,快别邀功了,你会写字还不是小夫子的功劳?」狗蛋娘笑得合不拢嘴,扬了扬青菜说, 「多谢小夫子带狗蛋玩,还教他写字。这青菜是自家院里种的,俺专门挑的好的,小夫子煮面添锅吧。」 「大嫂不必客气。」艺书端是彬彬有礼,「乡里乡亲,我就是个闲人,帮忙照看半天孩子,哪里用得着谢?」 狗蛋娘把青菜挂在篱笆上,坚持道:「既然说乡里乡亲,那嫂子给你摘把青菜还推辞啥?俺家里种的多,你们不够了,随时来摘。狗蛋,快出来,跟娘回家烧饭了。」 「哎,好,小夫子,俺明天再来。」狗蛋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土一侧身就钻出了门缝。 他们前脚走,花花的姐姐后脚就来了。姐姐十岁,她们也要回家烧饭,小的得帮忙烧火添柴。 「小夫子,么妹明日再来。」 「好,切菜烧火注意安全。」 黄昏时分,像幼儿园放学似的,家长们陆陆续续的都把孩子接走了。 青柳收了一篮瓜果蔬菜,听了满耳朵村民对殿下的感谢,不禁面露敬佩。 艺书略显得意地挑了挑眉,要快速融入一个地方,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当地人力所能及的帮助。 村民每天都得下地干活,不可能时时刻刻守着孩子。 白天,红土村好多半岁到三岁间的孩子,都会被拴在床腿上锁屋里。 而三岁到七岁是最皮最捣蛋的时候,傻大胆,偏爱往水边跑,偏爱爬树翻墙。 家里有个这么大的孩子,大人干农活时难免要操心。 艺书看上去就是个半大孩子,长得好看性格也好,大伙儿对他本就没有太重的防备心。 现在他愿意帮忙看孩子,大伙儿简直求之不得。 更何况他还会带着孩子写字,村民心底感激,家里有条件的,隔三差五就会带把青菜、送个鸡蛋,聊表心意。 实在贫苦给不起谢礼的,也会帮艺书做点活儿,比如挑水捡柴,或者帮忙捎些东西去镇上卖。 第159页 这么有来有往的,不就迅速融入到乡村生活中了? 至于看孩子,还真不难,这里的孩子可比后世那些小霸王好带得多。 就像那俩不满一岁,还在襁褓里的,除非饿了拉了,几乎都不哭闹。 他们习惯了哭闹没人理,能来个大人帮忙换条尿布、餵口米糊糊,就谢天谢地好梦连连了。 稍微大些能跑能说的,仿佛天生就懂读书写字是一件多么奢侈的好事,三五个字,就能让他们开心地写一整天。 实在有个别玩心大的,让青柳给刻把木剑,或让青草给编个草编,孩子们也能老老实实待在院子里玩。 当然了,要在村里生活三年,光跟村民打好关系是不够的,赚钱的营生也必须有。 青柳就打猎捕鱼,艺书不叫他使全力,所以打猎成果每天都有,但不多。 青草是绣花,同样的也不用挑灯夜战,每天绣个把时辰就成了。 艺书自己的活儿是抄书。 这相当于一家三口三个劳动力,不指望发大财,吃饱穿暖却是轻而易举。 生活对他们仨来说是简单的,对红土村村民则正相反。 赋税重、种地收穫少,偶尔还有土匪进村为非作歹,日子委实艰难。 这不,前天土匪又进村劫掠,正巧村口第一个院子就是那三间茅草屋。 艺书和青柳都是高手,收拾几十个土匪还不是小菜一碟? 于是三下五除二的,土匪气势汹汹地来,鼻青脸肿地被丢了出去。 听说有土匪,红土村村民还没来得及哭穷奔逃呢,战斗就结束了。 片刻的呆愣之后,村民喜不自胜,村长还把艺书他们请回家吃了顿饭。 「三位恩公尽管在村子里住下吧,住多久都好,俺们都欢迎。」 「听说恩公那茅草屋有些漏雨,正巧俺家大儿子会补房顶,待会儿让他跟你们回去看看?」 「哦对,你们的土灶整得咋样了?要是不会,喊俺们去整。」 「恩公们别嫌老头儿说话不客气哈,俺瞧着你们都不是能做活的,所以家里有啥困难别客气,乡里乡亲,俺们都能搭把手。」 「老爷子火眼金睛。」艺书竖起大拇指,「家里许多技巧性的活,我们确实不擅长,但勉勉强强也能凑活着干。」 即便他什么都会,也没一下子拒绝个彻底,而是笑说:「真到做不来需要帮忙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跟大家客气,到时候大家别嫌烦就行。」 村长连连摆手:「不会不会,绝对不烦。」 「恩公是俺们红土村的大恩人,没啥回报给恩公的,要是能给你们搭把手做点活,俺们心里也舒坦。」 原本还有些人眼红这仨外来者生活太轻松了,想赶他们走呢,现在发现他们能打土匪,那还有啥好犹豫的? 必须想办法留下恩公啊! 这顿饭之后,不光是需要看孩子的家庭,村里所有人对艺书都热情起来,出个门到处都是打招呼问好的。 青草看看这架势,就悄悄问:「公子,咱们要久居红土村了吗?」 「怎么?你嫌这里穷啊?」 青草红着脸摇头:「没有没有,奴婢只是觉得,若要久居,公子的房间便要重新整修一番了。不如奴婢多绣几幅大的绣品,翻新翻新房子?」 「不用。」 最大的那间坐北朝南带茅屋,艺书和青柳一人住一半,隔壁小些的给青草,最后一间最小的当厨房和杂物间了。 除了院里原本的这三间茅屋,他们还重新搭了个牛棚。 总的来说够住就行,而且就住三年,艺书觉得没必要费劲折腾。 「现在天热还不显,入冬天冷,就不好熬了。」青草解释说,「奴婢想着,至少得给公子造个火炕,门窗也得修得更结实不透风才行。」 「习武之人不惧寒暑,我正想说呢,你要不跟着青柳学点简单的功夫?」 艺书躺在摇椅中,脸上罩了顶草帽,「不想学的话,就给你那屋砌个炕。」 「奴婢愿意学。」青草看看那边沉默噼柴的青柳,有些害怕的样子, 「可是那大个子凶巴巴的,也不爱理人,他能教奴婢习武吗?公子您看,您有空教奴婢吗?」 「……」 摇椅慢条斯理地前后摇晃着,上面的人似乎是睡着了,然几息之后,略显严厉的少年音从草帽下传出:「青草,你僭越了。」 「奴婢该死。」 青草当即跪地请罪。 她是个擅长生存的宫婢,对各位主子从来都是尊之敬之,从来不敢生出多余的心思。 几个月前不小心撞破了殿下的秘密,差点去见阎王爷,她惊骇欲绝,便愈发谨小慎微了。 可今天是怎么了? 她怎敢提出这样胆大妄为的要求? 难不成是因为,最近殿下脾气格外地好,待所有人都随和亲切,她便当自己对殿下来说是特别的了? 「奴婢不该心生妄念,请公子责罚。」 「下不为例。」 艺书没有责罚她,只是被草帽遮掩的眉头缓缓皱起,「我这边不用伺候,绣你的绣品去吧。」 「谢公子饶恕。」 青草舒了口气,忙不迭地起身回屋,暗暗告诫自己不可再胡思乱想。 可拿起绣品方一回头,透过窗子瞧见摇椅上闲适自在的少年,想到他再过两三年该是如何风姿卓绝,心脏控制不住地又怦怦乱跳起来。 第160页 古怪。 艺书眉头紧皱,忽地抬手一挥,木撑滑落,那一方小小的窗子「啪嗒」一声合上,隔绝了丫头过分放肆的眼神。 「嘶——」 绣针扎破指腹,殷红的血珠冒出,青草恍若失血过多,顷刻间惨白了脸色。 作者有话说: 第74章 皇子3 青草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 大概率会被琼贵妃灭口,但艺书想救青草,并非必须把她带在身边不可。 他自认活了了这么多世, 都成老妖怪了, 看人的眼光还是准的。 青草看上去是个头脑清醒的, 因此他才没有费心做别的安排, 直接将她带在身边了。 结果是,他看走眼了? 若说之前的一些小细节都是他自我意识过剩了,那么艺书觉得, 青草今天的行为,绝对就是对他有想法的表现。 吱呀—— 木门被推开,一阵哒哒哒的脚步轻快地靠近。 「小夫子小夫子,咱们今天学什么呀?」 「小夫子, 俺把你教的《三字经》背熟练了。」 「小夫子,这是阿姊让俺给你带的莲蓬,今早摘的, 可甜可甜呢。」 「小夫子,劳烦你再帮俺看一天三儿, 米糊糊和尿布都在篮子里。」 「婶子把三儿还放堂屋摇篮里就行。」艺书挨个揉了揉娃子们的小脑壳,剥着莲蓬道, 「学新知识之前, 要先把学过的都复习一遍,大家一边背诵一边默写, 不可以作弊哦。」 「好~」 娃子们还是围在他旁边, 不过与同座的距离都自觉拉远了些, 趴在地上各写各的。 艺书瞧着他们乖巧的样子, 想想后世幼儿园那震天撼地的「不去幼儿园」的哭声, 不禁怀疑自己是犯了经验主义错误。 在他自己看来,他对青草没有特别的照顾,甚至连话都很少说,她应当不会对他动心。 但按照这个时代背景来看,他唯一带在身边的婢女就是青草,这本身就是一种特别照顾了吧? 再加上他是个年轻俊俏的皇子,还被青草知道了身份秘密,如今又长时间生活在同一屋檐下…… 青草即便头脑清醒,也难保不会产生动摇。 艺书暗忖,和羽皇约定的是到十七岁那年二月回宫,满打满算还有两年半的时间,青草越陷越深就麻烦了。 事实上还有更麻烦的。 当晚,艺书在想怎么处理青草的感情,躺下后没有快速入睡。 同屋的青柳大概以为他睡着了,穿上衣服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而后,院子里响起了交谈声。 青草亦未寝,在外头看星星餵蚊子呢。 「你怎么出来了?」 青柳没吭声。 「公子睡下了?」 青柳这才惜字如金地回:「嗯。」 安静了好一会儿,青草满是怅然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明明一再告诫自己,安分守己安分守己,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心。 「公子从小受了那样的委屈,却还是那么的善良宽容,真真是世上最最温柔的人! 「大个子你会不会觉得我挺不自量力不知好歹的?区区一个奴婢,竟敢肖想公子,简直不知所谓。」 「不会,我不觉得你不好。」青柳这次说了比较长的话,「公子也很好,不过他应该没想过情爱之事,你将一整颗心都放在公子身上,会受伤。」 艺书不是故意偷听的,但是听到这里,他默默点头:青柳会说话就多说点,好好劝劝这丫头。 青柳的确又说了两句:「我听别人讲,找夫君,找个爱你的会比找个你爱的幸福得多。」 艺书:嗯?青柳是这样的人设? 沉默寡言的爱情大师? 有点怪,再听听。 外面,青草抬头对上青柳澄澈而诚恳的眼神,预感到了什么,慢慢涨红脸颊,半晌讷讷无言。 青柳转开视线,把手中的外衫给她披上,语气中承载了难以忽视的温情:「夜深天凉,快回去睡吧,别再委屈、贬低自己。」 「柳大哥谢谢你,我心情好多了。」 青草晕晕乎乎地转身回屋,她此刻想着,心悦殿下的确辛苦,还不如心悦这大个子呢,他也是个很好的人。 青柳看着茅屋中蜡烛熄灭,又抬头看看满天星辰,锋利的薄唇微动,似乎是说了个「傻丫头」,终于也回屋了。 艺书听了个全场,内心一阵:??? 你们没事儿吧? 为了织蛛网,非得把有限的条件都利用起来是吗? 而且,青柳你是不是崩人设了? 你以前可是个正经的暗卫啊,怎么突然就坠入爱河了? 艺书百思不得其解。 好在青草没多执拗,有些被青柳说动了的样子,他们能够两情相悦的话,也不错。 翌日,艺书起床后没有立即出门,特意给那俩刚产生了爱情萌芽的人留出独处的时间。 「柳大哥今天是要进山吧?」 青草看他拿起弓箭,连忙把早起准备的饭食递了过去,「一天不吃饭可不行,带上这个。」 「多谢。」青柳接过布袋,低头望着容颜俏丽的女子。 她以前是不会特意为他准备饭食的,这是不是意味着她也有些微的,为他动心了? 在男人专注且不含蓄的眼神下,青草一点一点红了脸,嗔道:「你这大个子看什么看?不是要进山吗?快走吧!」 第161页 「我傍晚回来。」像是即将出门的夫君在跟妻子报备。 「我知道,快走。」 青草脸色愈发红艷,不轻不重地推了男人一把,触及他硬邦邦的手臂,又触电似的缩了回来。 听到院门打开,想着青柳确实要走了,自己现在出门也不算打扰,艺书便打开了房门。 青柳青草齐齐回头,就在这一瞬间,青草脸上的羞怯甜蜜,忽地被一股更加剧烈的情感淹没——说不清从何而来的炙热的痴恋。 沉重,压抑。 也许是知道不该,也许是害怕少年发怒,她迅速垂下眼睫,掐着手心福身行礼道:「公子福安。」 青柳在背后定定地看着她,而后抱拳躬身:「公子福安。」 临走,他还自以为隐秘地给了艺书一个不满的眼神。 这不会要走什么冲冠一怒为红颜、叛主弒主的虐恋路线吧? 艺书又皱起了眉头,总觉得,有种违和感。 此后专门试探观察了几天,艺书发现,只要他不出现在青草视线中,她就可以正常地做自己的事,与青柳相处还会有几分默契的暧昧。 可是他一出现,青草立马就会用那种「我知道我不该但我就是控制不住」的痴迷眼神看他,完了还要欲盖弥彰地低眉垂眼,假装无事发生。 艺书:咱俩的眼睛必定有一方出了毛病。 要说青草是故意吊着青柳玩,那也不像。 青草与村里的妇人一起去河边洗衣服时,提起青柳会面露羞色,怕人误会,她还特意解释过他们不是亲兄妹。 提起公子,她也会冷静地说,公子身份高贵,她和青柳都只是僕从,一点也看不出她对她口中的公子有想法。 然后一回家,艺书一露面,青草的感情又会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就仿佛有谁给她设定了一个程序:公子那么好,你们朝夕相处,你就应该爱上他。青柳会宽慰你会心疼你,但他不能跟公子比,可以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想起青柳,艺书心中骂骂咧咧,三人都在家时,那狗东西看他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隐约真有想刀他的意思。 身为暗卫营的暗卫,青柳的命可是在他手里捏着呢。 即便如此,还不遮掩杀意,是生怕他这做主子的不懂先下手为强吗? 再者,艺书并不觉得青柳是个要女人不要命的,这不符合他的性格。 因为羽京那帮恋爱脑带来的震撼太大,艺书一早就怀疑有幕后黑手搞事情,所以兑换了《巫蛊大全》,学得可认真了,就怕一入江湖不知不觉地被人控制住。 然而以他目前的水平,完全看不出青柳青草有中蛊术巫术的迹象,是学艺不精的缘故吗? 倘若真有人下情蛊之类的东西,ta控制青柳青草做什么? 都有本事在他眼皮子底下下蛊了,为什么不直接控制他这个主子? 他不比两个侍从价值高吗? 艺书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根源性问题想不明白,只能先放着,眼前的青柳青草,必须解决一下。 这天,艺书突然说要出趟远门办点事,估摸两个月以后回来,让青柳青草在村子里等。 青柳是肉眼可见的开心,他现在就完全不在乎被殿下甩掉,会不会受到羽皇的责罚了。 青草则忧心忡忡,怕殿下孤身在外遇到危险,建议他带青柳一起。 「我自己能保护好自己,不必多言。」艺书把装有换洗衣物的包袱往肩头一搭,交待说,「你们也都识字,我不在家的这段时间,你们就替我给小孩上课吧。」 「属下遵命。」 「奴婢遵命。」 离开红土村,艺书倒也没走远,就在平城玩了两个多月。 没他搅局,青柳青草的感情突飞猛进,相处非常和谐,偶然一个对视都火花四溅,娃子们也识趣地称呼他们为「师父师娘」。 很神奇的,村里没有人觉得孤男寡女同住一个院子有什么问题,村民都夸他们登对,还八卦他们啥时候成亲。 青草解释:「公子外出未归,我们不能私自谈亲论嫁,要等公子回来做证婚人。」 村民替他们着急:「哎呀这小夫子到底做什么去了?一走这么久,都把你两的婚事耽搁了。」 青草便抿嘴笑:「公子有要事要办,不着急的,左右人也不会跑了,明年成亲也好。」 「青草妹子是不怕人跑,柳兄弟可不一样,俺瞧着他是生怕你跑了!」 「哪有?嫂子净打趣人。」青草红着脸端起洗衣盆,「不跟你们说了。」 * 临近年关,艺书回来暗中观察,感觉青草彻底移情别恋了,才拎着包袱佯装风尘僕僕地踏进家门。 可是万万没想到啊,他一回来又完犊子了,青草单方面旧情复燃了! 艺书真的是服气,只能说自己还有事要办,麻熘的又把自己流放了。 这回他在外面一待就是半年,待得青草都开始着急了,三番五次问青柳:「公子何时回来?公子能同意给咱们做证婚人吗?」 青柳也不晓得,便按照艺书留的方式,去镇上给他传消息,请求他早日回来做证婚人。 艺书怕不保险,愣是等青柳催了五六次,才在六月底回去了。 这一次没再出么蛾子,青草他们早把婚嫁用品买齐了,证婚人一到,六月三十,这对新人终于踩着黄道吉日成亲了。 第162页 然令艺书无语的是,青草对他露出了一种复杂的释然的微笑,仿佛是在说:奴婢彻底放下殿下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了,殿下已经是过去式了。 青柳是有点嘚瑟的模样:殿下你看,坚持是值得的,终于是属下抱得了美人归。 淦! 这稀烂的三角恋剧本不演全套就不能下场还是咋的? 艺书简直想把写剧本的人揪出来大卸八块。 他不在家时,青柳打了两只野猪,卖钱起了新房子,就在三间茅草屋的西边,成亲也是在那边成的。 那对新婚夫妇还想让艺书搬过去住主屋,艺书才不要,好不容易把三角恋的戏份走完,他不可能重蹈覆辙。 之后便是七月初七乞巧节。 有点类似于兽人世界的兽神,这里的人信仰姻缘神,逢年过节或者有所求时,人们都会拜一拜姻缘神。 姻缘神不光管姻缘,也避灾保平安,当然了,最灵验的祈愿还是跟姻缘相关的。 大抵是受姻缘神影响,各地的乞巧节都会办得极为盛大热闹,在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人眼中,乞巧节甚至比春节更重要。 这边乞巧节的风俗是,未婚男女在节日这天黄昏之后,幽会拉手、私相授受甚至偷尝禁果都是合法合理的,这一天随便一片树叶、一个眼神都能当做定情的证据。 因此,太阳刚刚偏西,艺书就闭门不出了,坚决不给任何人诬衊他跟某位姑娘看对眼的机会! 仔细想想,去年七月初,他和青柳青草风餐露宿,刚好在一片很漂亮的湖边渡过了「情人节」。 当时有满天星辰还有漫天飞舞的萤火虫,恍惚是有点浪漫啊! 那纠缠不清的三角恋,该不会就是从去年乞巧节开始的吧? 艺书越想越觉得可怕,赶紧下床把破桌子拆了。 噗叽。 一束顺着门缝往屋里钻的野花,被压扁怼了出去,再想往里钻,没缝了,只听见叮叮咣咣一顿敲。 嗖。 带香味的信尚未落地,艺书抬脚一勾,信原路返回,木板往窗户缝上一堵,再三两下给它钉死。 直到门窗都密不透风,什么见鬼的信物都塞不进来了,他才放心地睡下。 第二天,拆木板开门窗,残花废纸成堆地往屋里涌。 艺书在无数幽怨的眼神中,口中念叨着「乱扔垃圾没公德心」,悠哉悠哉地把垃圾扫出了门。 次一年乞巧节,他干脆屋门大开人不在家,任贼去了都得遗憾而归,更别说求爱者了。 * 艺书十六岁这年八月,有一支起义军从平城更北边打了过来。 九月中,起义军打到了平城外。 一小队探子先行潜入,想以偏僻的红土村为据点,里应外合打下平城。 探子要假扮成红土村村民行事,以免走漏风声,预备屠村。 村长家堂屋,一位男子戴着青鬼面具,颇为斯文地坐在主位上,手中不厌其烦地擦拭着一柄剑。 「头儿。」外面走进来个汉子,粗声道,「那个小夫子想见你。」 入侵红土村之前,他们就把村里所有的人物关系打探清楚了,那个小夫子不知道是什么来头,看上去颇为贵气。 面具人收起宝剑,嗓音清朗:「我正好也想见见他,带过来吧。」 起义军的领头人姓单,这队探子的领头人也姓单。 艺书在红土村蹲守三年,等的便是这一天。 说了不管不问,实际上还是做不到。 羽京那群脑残恋爱脑怎么死都是自作自受,可羽国百姓无辜啊。 作者有话说: 第75章 皇子4 芝兰玉树容颜清绝的少年一步踏入门槛, 面具人突然手滑,差点打翻茶碗。 艺书:「……」 看来,是来了新的狗血剧情。 面具人怔怔的望着他, 似乎是透过他看到了某位故人。 艺书缓步行至堂屋正中央, 抱拳颔首道:「单英雄, 幸会, 小生华书。」 「真像。」单行执恍然回神,「你叫华书?你认得我?」 认得个鬼,你还带着青鬼面具呢! 艺书摇头:「不认得, 只是听有人唤你单老大。」 「原来如此。」单行执没有纠缠先前的问题,「坐吧。华书你,是想阻止我?谁要你来的?」 艺书又摇了摇头,坐下后单刀直入道:「无人指使, 我也不是来阻止你的。」 单行执有些诧异,敲了敲桌面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先贤云,不战而屈人之兵, 善之善也……用兵之道,攻心为上, 攻城为下……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国乱民苦,何人为皇, 百姓本无所谓,尔等微末之愿, 不过是安居一隅……今日的羽民, 明日亦可为单民。为天下君父者, 理应仁德治下, 施万民以恻隐之心……」 艺书嘚吧了一大串, 简而言之就是劝他:「看不惯这世道,要造反你就造,但一上来就亮兵器屠村是不好的,做皇帝不能那么激进,搞不好这将来都是你的子民,你得提前爱护他们啊。」 单行执听明白他的意思了,寒声反驳:「我干的是诛九族的事,大几万兄弟跟随我,脑袋同样是别在裤腰带上。今日放了村民事小,明日村民报官事大,我这一时的恻隐之心,换来的有可能是万颗人头落地!」 第163页 「村民连龙椅上坐着的是谁都不晓得,能有多少忠君情怀?他们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报官的可能性,小之又小。」艺书语调并不急切,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你把他们捆起来关在一起,恐吓一番派两位英雄看守即可,何必要他们的命?凭白染上无辜人的血,往后要做十倍百倍的功绩,才能弥补今日造下的罪业,不划算的。」 单行执想说「走上造反的路就不怕造孽」,艺书抬手让他先不要开口,接着道: 「正所谓『非利不动非危不战』,杀村民固然容易,但能带给你什么利益吗?这些村民给你造成的威胁,让你非战不可了吗?费力不讨好,是为愚蠢。」 单行执默然,杀村民确实无利可图,这里的村民,也远远没有到成为威胁的地步。 屠村,只是因为操作起来太简单且解释得通,所以便想那样做了。 再者,为女人走上造反的道路,为爱痴狂的屠夫,这样的性情中人,听起来多让人——敬佩啊。 手下愿意追随他,起初大都是敬服他痴情不悔的形象呢。 这是第一次,有人说他的痴狂是愚蠢。 单行执笑出了声,指出他的愚蠢的,还是他「痴恋」的女人的儿子。 「盒盒盒哈哈哈哈哈……」 艺书不懂面前的人在笑什么,但这不妨碍他继续输出:「退一万步讲,就算有哪位村民从你们的看守下逃脱了,并且拼了性命要去报官,那你们也应该能在他报官之前完成里应外合吧? 「兵贵神速,你们的速度要是连麻杆儿村民都不上,那还是别玩造反这样的大型游戏了,不可能通关成功的。」 「嗯嗤嗤嗤……」单行执努力想止住笑,却跟漏气了似的。 艺书并未被他笑得恼羞成怒或是怎样,话说完了便耐心地等着。 好半晌,才听他半真半假地回:「既然你为这些愚蠢的村民求情了,那便饶了他们的性命吧,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屠夫。」 屠夫。 艺书暗忖,推翻羽国的单皇,恰好有个类似的绰号,准确来说是叫「情痴屠夫」。 他的屠夫行为,就是从红土村开始的。 屠村、屠城、屠京,一路杀伐果断,踩着尸山血海登顶。 「不只是红土村,你以后可能还会经过黄土村、黑土村等无数类似的村子,如非必要,留他们一线生机罢。」 单行执意味不明道:「嗯,琼华的儿子说的话,我总是要听的。我应你,不再滥造杀孽。」 琼华,是琼贵妃的名字。 「英雄仁义。」艺书犹如听不懂他话里的信息,拱手道,「那小生便告辞了。」 「不用走了,来人。」单行执扬声,「把村民都聚到一块关起来,黑猫白鼠看守,别让人逃了。」 青柳想打出去,艺书没让。 红土村一共一百多口人,男的关在村长家隔壁,女的和小孩关在村长家。 这么分开关押,男的要逃跑报信,也得考虑考虑媳妇孩子的下场。 不知是不是故意的,艺书被归为了孩子。 作为囚徒,一天只有一顿饭。 白鼠分饭时,多给了艺书半块饼,还不算小声地跟黑猫讲八卦:「就是他就是他,单老大的旧情人的儿子,特意交待了让照顾照顾他。」 「头儿真痴情啊,人儿子都这么大了,头儿还念念不忘。」 「可不是嘛,头儿本来想把这些人都杀了的,这小子一劝,头儿立马就改变主意了,啧啧啧。」 「单老大就是个重感情的人,不光对女人专情,对兄弟们也非常讲义气。」 「追随单老大,是咱做过的最聪明的决定,为了老大和夫人早日团聚,咱拼了!」 「宰了昏庸无道强抢民女的狗皇帝!」 「宰了狗皇帝!」 「嘘——别喊那么大声,狗皇帝的儿子听着呢。」 「对对对,不看狗皇帝的面子,也得看夫人的面子,走了走了。」 艺书拿着象徵「照顾」的半块饼,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扭头瞧见村里的鱼姑娘正看着自己手里的饼,他便把饼递了过去。 「我吃不完,你要吗?」 「多谢小夫子。」鱼姑娘把饼掰成小块泡进水里,低头餵弟弟和奶奶吃。 这姑娘才二十岁,因父母早亡,既要养年幼的弟弟,又要养耳聋多病的奶奶。 艺书收回视线嘆了口气。 青草怀里,才三个月大的小绿珠骨碌碌地转着眼珠和他对视,完了还学着他的模样皱着小眉头嘆了口气。 「你这小丫头做什么苦大仇深的样子?」艺书哭笑不得。 「吖吖啊啊。」绿珠开心地和他互动,圆熘熘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 「你爹娘都不是话多的性子,你咋这么爱说话?有人跟你唠嗑你就高兴啊?」 艺书捏捏她的小手,小丫头一下子笑得可开心了。 她不怕被关在屋里不让出去,就爱流着口水跟人咿咿呀呀地搭话。 婴儿稚嫩的笑声在安静的囚牢中回荡,慢慢感染了其他孩子,花花狗蛋他们都来逗她玩,屋里满是欢声笑语。 愁眉苦脸的妇人看到孩子都高兴了,禁不住也生出几分轻松感,狗蛋娘素来直言直语,便问:「小夫子,咱们都没事吧?他们不会把咱们咋样吧?」 第164页 「不会。」艺书晓得她们心慌,就耐心地解释, 「我跟他们的老大谈好了,他们只是需要乡亲们的身份,等办完事就会好好把咱放了的。每天给一顿饭,愿意拿粮食养着咱,至少说明他们不打算要咱的命,是不是这个理?」 众人稍稍松了口气,狗蛋娘又问:「那娃他爹也没事吧?他可是俺们家里的顶樑柱,他要是出事了,俺们孤儿寡母也活不下去了。」 「当然没事。」艺书并未隐瞒,「分开关押,只是想让咱两边都有顾忌,有顾忌就不会逃跑了,所以男人那边也不用担心。」 「那就好那就好,只要不伤人,关几天就关几天吧。」 众人这才彻底放下心来,转而你一言我一语地唠起了闲嗑。 「小夫子,他们说那老大是为了你娘起事的,是真的吗?」 「他们还说你是皇帝的儿子,那你就是皇子了?」 「哎呦真厉害,没想到俺这辈子还能跟皇子一块儿唠嗑吃饭呢。」 「小夫子长得这么俊,你娘肯定是个大美人,能叫那老大念念不忘十几年,绝对是个大美人。」 「老大这么痴情,也真不容易。」 「……」 艺书十分无语,才确定安全了,你们就只关注爱情八卦? 外头的可是造反军,你们都不好奇那些人造反能不能成? 事实证明,真的没人在乎造反,被关在屋里不能出去,村民除了吃饭睡觉,就翻来覆去地聊老大、皇帝和小夫子娘的爱恨情仇,都不嫌腻的。 期间,单行执把艺书喊出去了一次,问他要不要跟他们一起走。 艺书拒绝得毫不犹豫。 「为什么?」单行执不解,「堂堂八皇子只能在如此偏僻贫苦的小村子里,住那样的茅草屋,你就一点也不恨他们?还对他们有什么恻隐之心?」 八皇子? 他是脑补了个「八皇子被逼无奈,小小年纪诈死离京」的故事? 艺书没有解释这个误会,字正腔圆道:「无论如何,作为皇子,即便不在乎自家江山倾覆,也不能跟你们一起去推翻它。」 单行执咋舌:「你倒是冷静。」 「 一个从根子里烂透了的王朝,得失都不值得激动。」艺书耸了耸肩,「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你……」 艺书虽然说过底层百姓不会在乎坐在龙椅上的是谁,但他没料到红土村的村民真的完全不在乎,甚至一丝多余的眼神都没有分给造反军。 正常人谁会觉得爱情八卦比换皇帝更重要? 即便那爱情八卦是有关皇帝的,正常思维也是先关注造反,等一切尘埃落定了,再对八卦津津乐道。 眼下的情况,着实古怪。 「为什么造反?」 「为了夺回我的爱人。」 单行执如此回复。 艺书暗道「果然」,这个回答真符合这个世界的氛围。 单行执见他仰头望天沉思不语,心中一动,反问了一句:「他们都是这样说的,你信吗?」 「他们?」 「我的起义军,还有这儿的村民。」 艺书诧异地追问:「真实原因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面对这张稚气未脱、藏不住心机的脸,单行执缄默片刻,轻笑: 「你这孩子忒单纯了些,旁人说什么都信。或许女人只是我为了师出有名找的藉口,又或许我此时的否认,是欲盖弥彰啊。」 隔着面具,艺书看不清他的表情,却依稀觉察到,单行执好像不是一个全然的恋爱脑。 直觉告诉他,不管猜测对不对,都不能再问下去,这个问题该停止了。 「还真是为了我娘。」 他如此定义单行执的目的。 单行执笑了笑,没有反驳。 「我们还要被关几天?」 「三天。」 说是三天,其实外面的人提前一天走了。单行执他们大概也没想到囚徒会那么配合,真的听从警告在屋里待够三天才出门。 与此同时,平城迅速换了领导层,被归入了起义军的版图。 红土村,除了艺书,似乎没有第二个人关注平城的守城战,他们沉浸在老大、皇帝和小夫子娘的爱恨情仇里不能自拔。 最后这些人还艺术加工了一番,编了个《皇帝微服抢民女,未婚夫十年磨一剑,造反只为夺回爱妻》的狗血故事,细节清晰得跟谁当场见证了似的。 艺书苦中作乐地想着:魏太子跟这里的人应该很有话聊。 * 起义军继续往南打,羽京那边不知道怎么样了,算算时间,差不多该动身回京了。 「回去得绕开战区,要多花费一个月的时间,我打算十二月中旬离开。」艺书把自己的安排告诉了青柳青草。 暗卫营控制暗卫用的是慢性毒药,对艺书来说不难解,「青柳的毒不会再发作,另外我之前去官府给你们改了良籍,喏,收好。」 「奴婢/属下谢公子恩典。」 青柳青草喜出望外。 看他们又要跪,艺书摆了摆手: 「你们现在是良民,孩子也有了,就不用再以僕从自称了。而且我这次回京,不打算带你们,那边即将发生战乱,有孩子不方便。」 青草语气急切:「孩子奴婢自己能带好,回京路途遥远且危险重重,让柳大哥护送公子吧?」 第165页 青柳也说:「公子对我们一家恩同再造,属下无以为报,只有这一身功夫能派上些用场,护送公子义不容辞。」 「不用,我自己走。」艺书摆摆手,忽然提了个离谱的要求, 「你们要是真心想感谢我,就给我立个衣冠冢吧。我这人怕被忘,你们每十年去给我烧次纸,让我知道我还没被遗忘就行。」 对面俩人顿时冷汗淋漓,艺书却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当场砍了块桌板给自己刻碑。 「明儿个我自己去挖坟立冢,你们别忘了给我烧纸啊,就这么说定了。」 作者有话说: 艺书:放心,我在天之灵会保佑你们的 * 第76章 皇子5 小夫子在自家篱笆院里, 给自己造了个衣冠冢! 这是稀罕事,村民都来打探原因。 艺书就说红土村山清水秀,他很喜欢。可家里命令他回去成亲, 必须得走, 捨不得, 便立个衣冠冢代替他陪伴这里的山水花鸟, 永远自由自在的。 就这么个扯淡的理由,村民感动的不行,纷纷表示:「小夫子放心, 待你走了,俺们会想你,会常来给你添土说话,不会让你孤单的。」 「小夫子何时走?一定要保重自己, 选一个真心喜爱的女子成亲,俺们都会在姻缘神前为你祈愿。」 艺书面带微笑:「嗯,我会的, 谢谢大家。」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村民大概是想预演一下他走之后的生活, 天天有人来给他上坟,小孩来上课也会带束野花放到坟前:) 虽然对他们的行为早有预料,但亲身经历时, 艺书还是感到震撼莫名。 而鱼姑娘的死,更是让他被这个世界的恋爱脑, 震撼到三观崩碎的地步。 据鱼弟弟说, 鱼姑娘死于相思病。 鱼姑娘和鱼弟弟都是长身体的年纪, 被关的那几天, 艺书把多得的饼都给了鱼家祖孙三人。 鱼姑娘便因那几块饼, 爱他爱得不可自拔。 她自知身份卑微,不敢奢求做他的正头娘子,便把感情深埋在心底,想着能常常看到他就够了。 可是艺书要回京,得知这个消息,鱼姑娘大受打击,病倒了。 贫苦人家看不起郎中,鱼姑娘越病越重,就丢了性命。 艺书乍一听到这些,表情都是懵的,脑瓜子嗡嗡作响。 鱼弟弟眼圈泛红,哽咽着说: 「阿姊不想给小夫子添麻烦,病重也不让俺跟你说。日子太苦了,见不着小夫子,更苦,阿姊熬不住了,只想静悄悄地去,不想打搅你耽搁你回家。」 对,全家的生活重担压在一个弱女子的肩上,她活的太苦了,所以才扛不住去了,肯定跟见鬼的相思病没关系。 艺书在心里问系统:「鱼姑娘因为什么死的?」 「此问题无关任务无关委託人,宿主没有权限……」 「我买。」 系统划走一千积分,罕见地给予了详细的解释:「鱼姑娘积劳,濒临成疾;宿主对她的意义是精神支柱,支柱崩塌,相思成疾,加之天寒地冻,便搭上了性命。」 即便系统说得委婉,艺书也听懂了,鱼姑娘就是死于相思病。 这太荒谬了,怎么可能呢? 他甚至对系统产生了怀疑,也许这个世界,就是系统捏造的骗局。 系统感知到他的怀疑,掷地有声地告诉他:「任务世界也许会骗你,但轮回司永远不会。」 所以,鱼姑娘,就是死于相思病。 「小夫子,俺没有阿姊了呜呜。」 艺书垂眸,十三岁的小男孩絮絮叨叨的,「阿姊没有怨你,俺也不怨,阿姊说她命该如此,遇到你是幸事,俺们都不该怨你,俺们不怨你。」 讲道理,他们的确不应该怨他,毕竟他只是出于怜悯给了几块饼,是那姑娘一厢情愿地得了相思病。 可是情感上,艺书审视这眼前的小男孩,你怎么能真的一点怨恨都没有? 你们姐弟感情那么要好,你面对无意间害死了姐姐的人,怎么能带着体谅说这些话的? 是了,这世上的一切只要能用爱情解释得通,就等于是合情合理。 这一刻,艺书对这个世界的厌烦达到了顶点。 「鱼姑娘,何时下葬?」 鱼弟弟好似被戳中了伤心事,眼泪奔涌而出:「阿姊她…不能入祖坟…」 艺书想起来了,这边是有这样的习俗。 未出嫁的女儿亡故不能入祖坟,有条件的,可以在祖坟不远处买一块地,把女儿安葬;没条件的,就没有安葬一说了。 鱼弟弟扑通一声跪下,拽着艺书的衣摆央求:「小夫子,你救救阿姊吧,俺晓得俺不该来打搅你,可俺真的不想阿姊做孤魂野鬼,求求你,求小夫子帮帮阿姊吧,俺给你磕头了。」 艺书弯腰制止了他:「你想让我如何做?」 鱼弟弟看向院里的衣冠冢,结结巴巴地说出目的:「小夫子,那,那孤零零的也不好,你能不能,能不能纳了阿姊,让俺把阿姊葬在旁边。」 你当那还是块风水宝地不成? 艺书无法对这种荒谬的请求做出适宜的反应,良久才道:「好,但我也有要求。」 「多谢小夫子,多谢小夫子!」鱼弟弟喜极而泣,「你有啥要求俺都答应!」 「从你往下数三代人,也就是说到你孙子辈,每十年要派人来祭拜我这衣冠冢一次,不可食言。」 第166页 「好的好的,只要俺能有孙子孙女,俺一定来祭拜,决不食言!如违此誓天打雷噼姻缘尽毁!」 姻缘咒算是最毒的咒了,鱼弟弟目光灼灼地盯着艺书,「小夫子,俺可以今天把阿姊下葬吗?」 「可以。」 当成是一桩交易吧,有青柳和鱼家两家人祭拜,1号任务稳了。 鱼奶奶步履蹒跚地跟在后头,鱼弟弟用蓆子卷着鱼姑娘的尸体背过来时,艺书已经在衣冠冢旁挖好了坑,还进山取了块石头削了个石碑。 埋土,立碑。 鱼弟弟看到石碑上「妻羽鱼氏」的字样,边哭边跟奶奶比划,奶奶看明白他的意思后,抓着艺书的手又哭了一场。 听着鱼奶奶口齿不清的「谢谢」「好」,艺书有些庆幸自己没有糊弄了事。 把在山上扯的野花花束放到石碑前,他暗暗祝祷:「希望鱼姑娘下辈子,不用再尝世间诸苦。」 青柳青草听说了这件事,决定认鱼弟弟为义弟,把两家合併成一家,共同践行祭拜之约。 艺书次日就离开了红土村,半路还被单行执截住了。 起义军攻占了十几座城池,兵力已壮大至二十八万,羽国则因为过于腐朽,屡战屡败。 艺书猜测,因为这一世的起义军没做屠城的事,各城将领的抵抗意志就不够坚定,是以羽国溃败的速度比委託人那一世更快。 「我不会停手。」单行执百忙之中,亲自来见艺书,「你不应该回去,回去了,也只是亲眼见证羽国覆灭。」 他想着,这孩子天性善良,甚至不能对无亲无故的愚民见死不救,将来,又怎能承受得住亲友宗族一个个死在眼前,徒留满目疮痍? 「我是羽国皇子。」艺书还是这样说,「家国存亡之际,我理应回去看看。」 「你和你娘一样固执。」 单行执嘆了口气,没再阻拦。 * 艺书在二月底回到京城。 京城这边深知敌不过起义军,正准备迁都。 花了三个月时间,羽国完成了迁都,新都城定在了云城。 才安顿下来不到一个月,旧羽京陷落,起义军顺带攻下了旧羽京南侧相邻的几个城池。 云城人心惶惶,生怕起义军继续往南攻打,有人甚至建议再迁一次都。 好在由于发展过快,起义军需要时间消化现有的版图,也需要时间重新整合兵力。 他们暂时停驻在旧羽京,没有继续开战的意思。 说不清是最后的狂欢还是真的没有危机感,发现起义军不打了,云城这边就开始搞事情。 当然了,他们是不敢打回去的,他们搞事情,就是在云城作妖。 朝廷决定,把被耽误的春闱补上。 艺书觉得,那帮把持朝政的外戚纯纯就是闲得蛋疼,而羽皇呢,他想趁此机会挑个懂事的六驸马。 作吧,反正,都是要死的人了。 艺书每天的行程就是吃喝玩乐,跟个散财童子似的天天出宫买买买。 「青梨,这小摊贩的胭脂不错,本公主都要。」 青梨立即掏银子,随行的侍卫麻熘开始打包。 小跟班插嘴:「六公主,旁边成衣铺的衣服看起来也好看。」 「买下来。」 艺书随意一瞟,都不带下地的,纤细的马鞭在空中抽了个响,驱着宝马疾驰而去。 小跟班紧随其后。 所幸路人都认识他们,提早让出了条康庄大道,不会被冲撞了。 「嘿,快躲开!」 大路中央不知何时站了个书生,杵在那儿不躲不闪的,路人连声提醒,「小心,快跑啊!」 「呀!」 眼看马蹄即将踏在书生头上,路人惊呼一声,不忍直视地别开了脸。 急促的哒哒声中,马儿嘶鸣长啸一跃而起,落地驻足,又被少女拉扯着缰绳回身。 小跟班的速度慢些,及时绕开了书生。 「咴咴。」 马儿潮湿的呼吸喷来,书生后退一步,拧眉看向这不该出现在闹市中的雪白宝马,和马背上红衣如血的少女。 少女回头,发上镶嵌东珠的金冠流光溢彩,绞丝白玉簪的红宝石凤眼,幽幽闪烁活灵活现。 她本就生得花颜月貌,又得珠光宝气相衬,便显得愈发耀若春阳。 这高高在上的一回首,矜傲至极眉目奢华,好似她天生就该如此。 单行执这时候就已经到云城来了? 艺书轻慢地瞥了他一眼,复又策马离去:「再有下次,就没这般好命了。」 小跟班附和:「再敢拦六公主的路,抽你!」 渐行渐远的呵斥,听得单行执大皱眉头。 这六公主与她哥哥长得十分相像,秉性却截然相反,与温婉柔和的琼华相比,也是过分骄纵刺人了。 * 匆匆一面,艺书继续做他的散财童子,每日招摇过市;单行执则潜入暗中,不知道跟谁共谋霸业去了。 两人再次见面,是在琼林宴上,艺书是被羽皇拉去挑驸马的,单行执则考了个状元。 真他娘的服了,起义军的头头都摸到老巢来了,你们给人封状元? 八百个羽国也不够这群脑残造的! 艺书腹诽不已。 按照这个世界的尿性呢,琼林宴妥妥的就是个相亲宴,所以除了艺书和新科进士,在座的还有其他未婚贵女和适龄青年。 第167页 宴上有个折花赠花的环节,单行执是状元郎,折花赠花得由他开始。 当一枝浓艷繁盛的牡丹递到眼前时,艺书直接就是个战术后仰。 委託人那一世,羽逸姝始终是抗拒嫁人的,所以他没来琼林宴,羽皇内定了个桑玉祁。 所以单行执也没出现在琼林宴上。 艺书推测,这一世六驸马要在琼林宴上择选,单行执得到消息,认为可以利用,就考了个状元? 单行执一直保持着赠牡丹的动作,艺书也是一直战术后仰,僵持的时间有些长了,其他人迫于莫名的压力,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 羽皇清清嗓子道:「乖儿,状元郎的赠花,你可要得?」 「啧。」艺书漫不经心地撩起眼皮,神色是一如既往的傲慢。 单行执躬身双手捧花,颇为放肆地与他对上了视线。 那日他刚来云城,听说那是六公主,便想瞧瞧琼华的女儿是何等模样。 这两个月来,他又听说,六公主养在皇庄三年,是二月底才回到羽京的,和八皇子回京的时间差不多。 巧的很不是? 此刻,近距离面对面,单行执恍惚是看到了六公主眼底的清寂,如杯中明月,被深藏在傲慢之下,不得自由。 事情,会是他想的那样吗? 羽皇:「既然乖儿不接,状元郎便退……」 「阿书别来无恙。」 单行执迳自打断了羽皇的发言。 羽皇也不恼,只好奇地问:「乖儿与状元郎是旧识?」 他这话明显是问艺书的,单行执却代为答道:「小生不才,对六公主一见钟情,月前一别,魂牵梦萦。」 「你这老傢伙滚开!」旁边突然冲过来一个少年,挤开单行执把虞美人戳向艺书,「我来啦,公主别怕,我保护你!」 这位是安元侯的小世子,也就是艺书的小跟班,俩人都爱当散财童子,相识后很快便成为了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单行执略一思索就明白了,这俩小孩早就有约,不过,他又把牡丹花往前递了递:「阿书,我能给你自由。」 「公主……」安世子眼泪汪汪,一副「我要哭给你看的」模样。 各位千金小姐默默咬手绢:一个沉稳内敛,一个活泼张扬,好想体验六公主这种进退两难。 事实上她们不知道,这俩赠花的都是别有用心,单行执且不说,安世子是提前约定好的。 安元侯府人丁单薄,艺书跟安世子约定,他做有名无实的六驸马,艺书保他一家老小的性命。 见识过易容手段和武功后,他把艺书当大粗腿了,当然不捨得撒手。 此刻发现公主有点犹疑不定,安世子斜眼瞅瞅那位气势不凡的牛状元,怀疑他可能是公主找假驸马的原因。 以免大腿抱不成,安世子识趣地退让:「要不然都收了吧,我觉得以公主的身份和美貌,值得拥有两个驸马。」 「噗咳咳咳……」 瞪着眼睛看戏的呛翻了一大片。 艺书眉毛一挑:「本公主觉得,安世子说的对。」 这样既不违背跟安世子的约定,也能知道单行执憋着什么阴谋,一举两得。 一双葱白的縴手探出华美的衣袖,果真是想把两枝花都收了。 单行执下意识地皱眉后退,然那手灵巧地一翻一勾,便带走了他攥在手里的牡丹,只留一小截花梗。 安世子乐颠颠地把虞美人上交:「嘿嘿,给,公主拿好。」 单行执嘴角抽搐。 其他人望天:啊,月色真美。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羽皇被这情况搞得一个头两个大:「嗯咳!乖儿不可胡闹,六驸马只能有一位。」 总管太监领命,要收走一枝花,艺书则不肯撒手,忽然悲戚地喊: 「父皇啊,你为什么要求我恪守妇道?我不过是想给全天下无家可归的美男一个家罢了!」 喊完嘤嘤嘤地跑了。 全场死寂。 好半晌,羽皇心力憔悴道:「安世子与牛状元都坐下罢,哪个做六驸马,朕改日定夺。宴会继续。」 作者有话说: 《武则天》里的台词,高阳公主:父皇啊,你为什么要我恪守妇道,儿臣不如哪个皇子! 第77章 皇子(完) 琼林宴之后, 琼贵妃和羽皇一起来劝艺书,希望他不要胡闹,好好选个懂事的驸马。 艺书仔细观察了琼贵妃的态度, 发现她完全没有认出单行执, 那日琼林宴她也去了的, 而且单行执没有易容。 说起来, 琼贵妃现在四十二岁,进宫有二十年了。单行执比她小十岁,她进宫时, 他还是个半大孩子。 琼贵妃认不出单行执也正常。 那么「为夺回挚爱而造反」大概率是假的,单行执大概率不是恋爱脑。 也就是说,这世界并非没有正常人,只是极少, 艺书目前就发现了俩。 听琼贵妃苦口婆心的非让二选一,艺书胸有成竹道:「穷人才做选择,本公主全都要!安世子和牛状元, 我都能拿捏住。」 「啊这……」 做父母的面面相觑,最终决定再问问另两个当事人。 安世子嘛, 一看就是个好拿捏的傻小子,羽皇和琼贵妃都比较偏向让他做六驸马。 但那个突然冒出来的牛状元,秉性就不好说了, 他要是不贊同姝儿的提议,正好可以让他主动退出此次竞争。 第168页 羽皇和琼贵妃一起微服拜访了单行执, 单行执一番「对六公主是真爱, 愿意无限纵容公主, 就算公主不是公主, 也痴情不悔」的发言, 把对面俩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这下羽皇和琼贵妃也不好意思让他主动退出了,就委婉地问他,对六公主在琼林宴上的发言怎么看。 单行执一副「愿意为爱妥协」的语气:「公主不嫌弃小生贫寒,便是天大的恩赐。」 那被爱情沖昏了头脑的态度,羽皇都自愧不如。 于是,六公主府喜气洋洋,两位驸马在同一天进门,看热闹的恨不得把公主府的高墙撞破。 「一拜天地——」府内正堂,第一次主持这种婚礼的礼官,木着脸唱和。 三位新人拜天地。 「二拜高堂——」 羽皇琼贵妃居左,安逸侯夫妇居右,三位新人拜了。 「夫妻对拜——」 艺书没动,左右两人朝他拜下。 「送入洞房——」 没人敢来闹公主的洞房,说起来诸位可能不信,三位穿喜服的,打了一个通宵的叶子牌,输的要被画乌龟。 从天黑打到天亮又打到天黑,安世子实在熬不住了,拱手表示「弟弟我认输」,然后顶着一脸的乌龟去了西厢。 「承让。」 单行执悄悄揉了两下眼睛,假装游刃有余,却不小心被生理性眼泪晕开了墨迹。 大环境还是一女只有一夫,这俩人各有各的目的,答应双驸马是无奈之举,自然再不肯做小伏低,所以便用打叶子牌的方式决出地位。 艺书嘛,打了一天一夜脸上还是干净的:「以后,你们都得听本公主的,晓得吧?」 单行执从他身边走过,对比了一下身高,没忍住问了一句:「公主可曾用过华书这个名字?」 艺书甩了下手,嘎嘣嘎嘣一阵细碎的响声之后,他的指节和手掌突兀地长大了不少。 在单行执眼前晃了晃,他又甩了两下,手便又随之恢复了纤柔的模样。 在街上见面那次,艺书坐在马背上,单行执没意识到他身高有变化,琼林宴上,艺书突然起身跑了,单行执才发现身高不对。 此刻见到艺书亮了一手缩骨功,单行执终于确定了,他就是「八皇子」。 「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本事,我还当我认错人了,你不准备揭发我的身份?杀了我,起义军可能就散了。」 「起义军不可能散,杀了你,必定会有其他人顶上。」 起义军已成规模,甚至可以原地建国,单行执的手下,不会捨得让那么一大股势力散了的。 单行执闻言,嘆道:「你果然是个聪明的特别的孩子,可惜了,这么聪明又特别的孩子,是羽家的。」 如若不然,他就是威逼利诱连蒙带骗也得把他拐走做谋士。 「你要不要说说你的计划?」艺书抱臂靠着门框,开玩笑似的说, 「江南富庶,毁于战乱,到底是可惜了。你冒着生命危险孤身入云城,是来寻找机会的吧?跟我讲讲你的计划,说不定我心情好,会给你个更快捷的方案。」 什么方案? 覆灭羽国的方案。 艺书没有明说,单行执却听懂了,是以短暂地失去了言语能力。 许久,单行执道:「你不是公主,是皇子,是,九皇子。」 如此便能解释通了,这孩子对羽国的覆灭无动于衷,是因为心有怨恨。 艺书不置可否,又问了一遍:「你要说说你的计划吗?」 回想起初见时,这孩子为了救红土村,引经据典侃侃而谈的模样,单行执摇头嘆息: 「你现在怨恨他们,巴不得羽国灭亡,等真的做了推动羽国灭亡的事,你将来必定后悔,负罪感会折磨得你生不如死。我与你娘是旧识,所以劝你一句,凡事三思而行。」 艺书乐了:「你大费周章抢驸马位不就是为了利用『六公主』?怎么现在送上门给你利用,你却不忍心了?」 「不是这种利用。」单行执抬头望着天空,嗓音深沉而紧绷,「你与你娘像了个十成十。」 这是假话,琼华在村子里时,温婉可人,成为琼贵妃后,妖娆妩媚。 眼前这个孩子,一面是清寂如明月,一面是矜傲如玫瑰。 他们母子,除了样貌,其实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 可单行执得说他们像,还要说:「见到你,我便会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曾经最美好的时光。」 转头深深凝视着艺书的双眼,单行执希望他能从自己的眼神里看出异常: 「你于我而言,便是美好本身,我心悦你不是谎话。此情,无关性别无关身份,天地可鑑。」 顿了顿,他问:「华书,可听明白了?」 他眼底只有一片冷漠,艺书倒是真心实意地笑了:「明白。」 他并非要利用六公主推翻羽国,而是要用六公主寄託「真爱」,欺骗天地。 啧,操蛋的世界。 真的腻了。 「桑皇后和卢家家主,逢三,会在皇宫西北角的苍卢殿偷情,宁淑妃和卢家家主,逢六在同样的地方偷情。」 单行执张大了嘴巴,看上去有些蠢。这消息忒劲爆了,他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惊喜,还是该同情。 「啊…他们…你们…节哀…」 第169页 多少替你父皇节哀一下罢。 「噗哈哈哈……」 艺书笑得前仰后合。 单行执搓了搓脸,正经道:「你的消息可靠吗?我还要去查证的。」 「请便。」 单行执走了几步,复又回头确认:「先前我说的那些,你真的听明白了?」 突然给个这么大的料,可别是被他的「深情」打动了。 「听明白了。」艺书朝西厢抬了抬下颌,「本公主的真、爱,在那儿呢。」 众人皆醉我独醒,听起来很酷,但是充满孤独。 难得遇上个一样清醒的倒霉蛋,单行执勾起唇角,背对着他挥挥手,边走边说:「若我成事,就把这狗shi天下送你一半。」 哐当。 艺书甩上门补觉去了。 * 单行执显然也是个摸透了世界潜规则的。 隔天,桑皇后到苍卢殿睹物思人,撞上了先一步来回味xx的宁淑妃,卢家主脚踏两只船的事迹败露。 方家主得知自己心心念念的白月光,又被浪荡子玷污了,恨不得把卢家主碎尸万段。 羽皇被戴了一打绿帽,暴跳如雷,当朝破口大骂,要诛姦夫淫妇九族。 眼看长辈们快打起来了,桑玉祁不捨得心上人担忧,半夜跑出去与方二小姐私会,回家途中被宁家人打断了腿。 紧接着,四大家族积攒已久的矛盾轰然爆发,混战开始。 在他们你爱我我爱他,你砍我我杀他的时候,艺书提熘着安世子去了安逸侯府:「外面杀疯了,你们不要掺和,闭门不出即可。」 有人想趁乱闯入侯府作恶,被艺书串在长枪上钉在了侯府大门口,鲜血滴滴答答,染红了门前的青石台阶。 此举震慑住了贼人,也震慑住了侯府之人。 年过半百的老顽固安逸侯,顿时变得非常听话,公主儿媳让往东,他决对不会往西。 趁机往龙椅上窜什么的,不存在,从来没有那样大逆不道的想法! 安世子更是化身公主殿下的奴僕,端茶倒水捏肩捶腿,周到至极:「公主,咱这手劲儿可以不?要再重点不?」 「可以,不错。」 外面喊杀声震天,艺书倚靠在软榻上,拿着安逸侯珍藏的前朝名家诗集孤本,看得津津有味。 整整十天,四大家族的人死了个七七八八,四位家住也都死干净了。 结局和委託人那一世差不离,单行执带来云城的属下,在乱战中浑水摸鱼挑拨离间;他本人则守在皇宫里,控制了羽氏宗族。 琼贵妃作为他的「前爱」,被照顾得很好,应琼贵妃哀求,羽皇也没受苦。 起义军不知何时渡过了江,更不知何时潜行到了云城外。 此时城门打开,起义军畅通无阻地入城,包围了皇宫。 而后,刀戟染血的将士分列两侧,山呼万岁; 单行执皇袍加身,端坐龙椅之上; 艺书和所有羽氏宗族,作为亡国罪人,或立或跪或跌坐阶下。 这一世,战争路线没那么惨烈,民怨亦没有那么深,所以羽氏罪不至死。 或者说,单行执看在另一个清醒人的面子上,愿意留下羽氏一族的性命。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羽皇服毒殉国了,琼贵妃服了相同的毒药。 艺书跪坐在地,支撑着两人想救他们,这所谓的无解的宫廷秘药,他自然可以解。 羽皇抓着他的手摇头:「乖儿,父皇没用,不能让你光明正大地生活,也没能管理好羽国。」 无尽的污血从羽皇口中涌出,「朕在位二十…八载…一件好事都…没为羽国做…今日国灭…似黄粱一梦…若连殉国都不能…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琼贵妃依旧是柔若无骨地躺靠在羽皇怀里,污血染脏了衣襟,她轻抚着艺书的脸颊,扯了扯嘴角: 「母妃对不住你,你父皇最怕孤单,母妃得陪着他,姝儿擅自保重。」 此世的父母气绝在自己怀里,艺书抬手将他们的眼睛合上,无声地道了句:「一路走好,再见。」 「阿书你,节哀。」 单行执见他跪得有点久,便走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想让他打起精神,先给羽皇和琼贵妃处理后事。 扑通。 三具尸体齐齐倒地。 …… 传言,羽皇、琼贵妃、六公主刚烈,不肯屈于单皇,英勇殉国。 单皇怒斩羽氏全族,以平民愤。 世说,单皇深爱六公主至死不渝,遂将六公主葬于寝宫内梅树下,日夜相伴,终生未纳一妃。 安世子对六公主痴情不悔,与单皇同病相怜,两人引为知己,常常对饮怀念六公主。 * 叮—— 1任务已完成,奖励8k积分。 2任务已完成,奖励2k积分。 3附加题未完成。 小结:宿主8号任务合格。 宿主6号世界共收入1w积分,目前宿主积分总额654.37w。 这是第一个积分负增长的世界,艺书对积分没有异议,只问:「8号世界是正规世界,没有异常吗?」 创世神与小世界的关系,应当是相辅相成的。 按照艺书的推测,神不能肆意插手小世界的人的人生,所以每个任务世界,委託人能且只能替换一人。 而8号世界,明显有问题。 第170页 全界恋爱脑,原因不是医毒,不是巫蛊,不是术法,也不是妖鬼附身…… 人力可为的,都不是,那就只能是神技了。 艺书笃定,8号委託人大范围干涉了众生的思想行为! 他不信,这是被允许的。 可系统告诉他:「8号世界是正规世界,没有异常。」 「你不要告诉我说,委託人可以把小世界中的生灵当做玩偶,任意摆布。」 「当然不可以。」 艺书语气不好:「你的回答是自相矛盾的。」 「宿主,轮回司不会骗你。」系统的声音带上了微不可察的悲悯情绪, 「宿主若是觉得系统的话自相矛盾,那一定是因为,宿主想岔了,宿主没有悟出关键所在。」 「是吗,我想岔了?」八与十没差几个数了,艺书不急,「开启9号。」 「鑑于宿主刚经历了一个特殊世界,情绪受其影响过深,系统建议宿主开启一个福利世界,调节情绪。」 「福利世界?」艺书重复。 「任务极其简单,合格成绩会算在宿主总成绩里。」 九,为极数。 9号,福利世界啊,真巧。 艺书从善如流:「开启福利世界。」 「9号福利小世界正在开启……9号福利小世界开启成功,请宿主进入时光长廊。」 福利世界,是个女尊世界。 委託人的请求是:听从皇太女的安排。 作者有话说: 任务复习 1死后50年有人怀念 2委託人的请求 3谈恋爱 * 第78章 落难的公子1 哗啦, 哗啦,哗啦。 不知是谁在晃荡钥匙串,扰人清梦, 有些讨厌。 鼻息间有种潮湿的浓郁的酸臭味, 艺书难掩嫌恶地睁开了眼。 身处牢房, 怪新鲜的。 他坐在秸秆垫子上, 脚踝上戴着镣铐,墙角的洞穴里钻出一只大老鼠,直奔门口而去。 那边打翻了一碗稀饭, 蚊蝇乱飞。 透过牢房栅栏,可以看到一截晴山蓝锦缎衣摆,月白色祥云纹样,点缀其上。 艺书抬头, 牢房外站着个身量高挑的少女,她拿着一大串钥匙,正挨个往锁眼里怼, 嘴里还焦躁地碎碎念: 「这个不是,这个也不是, 怎么这么多?还不是……」 艺书没有出声,外面这个少女是委託人的复制品,也是司国十七皇女。 按照委託人的人生影像, 待会儿,外面会再来个九皇女。 十七怎么也试不出正确钥匙, 是因为她拿的那一串钥匙中就没有能打开这间牢房的, 正确的钥匙在九皇女手里。 艺书的新身份, 是前丞相的幼子, 萧意舒。 萧意舒是司国第一才子、第一美男, 备受司京贵女追捧,他随手作的诗词字画,都是无数人趋之若鹜的珍宝。 十七皇女和九皇女,都是他的追求者。 眼下,他是阶下囚,因为他娘萧相犯了诛九族的大罪,且已畏罪自杀。 萧相曾是诸位皇女的恩师,十七皇女和九皇女与萧意舒实乃青梅竹马之交。 一方面是感念萧相教导之恩,另一方面是因为心悦萧意舒,两位皇女便发动关系给萧意舒了一些特别待遇——单间牢房。 今日,萧家九族都要被拉去午门斩首了,两位皇女是违抗皇命来救萧意舒的。 她们会在门口发生争吵,九皇女嘲讽十七虚伪,口中说着想救人,实际上只是做样子,故意把真正的牢房钥匙落下。 十七眼睁睁看着九皇女打开了门锁,百口莫辩,气急败坏地指责她才是伪善小人: 「萧师就是被你祖母罗织罪名陷害入狱的,你现在来这里装什么好人?」 九皇女反驳她是恶人先告状:「明明你祖母才是陷害萧相的真正凶手,你却想把恶名甩到我头上,简直无耻至极。」 接下来她们就「到底谁祖母才是真正的凶手」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听得萧意舒一会儿觉得十七外家是凶手,一会儿又觉得九皇女外家是凶手。 最后十七会说萧相最满意皇太女这个弟子,皇太女是她一父同胞的亲姐姐,她外家没有理由构陷萧相。 九皇女被这套说辞驳倒,彻底没了言语。 萧意舒心悦九皇女,得知是意中人害得自己家破人亡,由爱生恨,哭叫着「我恨死你了」,对准九皇女的心口就是一簪子。 然后九皇女重伤,十七满脸心疼地把萧意舒带出死牢,藏入自己的宫殿,保住他的性命。 艺书回忆了一下情节发展,觉得这个辩论赛可听可不听,直接走扎心程序就行。 于是他从袖筒里抽出金簪,吭哧一下戳进九皇女的胸口,还左右转了转。 最后想想这么粗一根纯金的簪子怪值钱的,让九皇女带走太亏了,于是又反手拔了出来。 霎时间,温热的血液泉眼似的从九皇女胸口喷出,染红了艺书坐牢还能洁白如雪的囚衣,也染红了十七的脸颊。 「你……」九皇女瞪大了眼睛,捂着胸口扑街。 十七抹了把脸,看着自己血红的手掌,比吃了999个懵逼果还懵逼。 「哼,杀母之仇不共戴天。」艺书面无表情地愤恨了一下,把金簪擦干净揣进袖筒,提醒道, 「十七殿下来劫狱,女皇不知道吧?我们不赶紧走,等外面的狱卒反应过来,就走不了了。」 第171页 「啊,嗯,对对对,我们快走。」 十七把做工考究的斗篷往艺书身上一罩,隔着绸缎料子拉住他的手腕就往外跑,临走还「慌不择路」地在九皇女脸上踩了一脚。 穿过狭长昏暗的通道,出了天牢,不等狱卒询问,十七就心急如焚地吼: 「有刺客!本殿武艺不精,九皇姐正和刺客缠斗,你们这些酒囊饭袋还不快去救驾!万一九皇姐出事,你们担待得起吗?」 「何人竟敢闯入天牢行凶?」司狱深深地看了十七一眼,「来人,随我捉拿贼子!」 所有狱卒对被斗篷从头到脚遮得严严实实的人视若无睹,齐刷刷地进了天牢。 十七拉着艺书继续跑,隐隐约约的,后方传来了惊慌失措的大喊:「九殿下流了满地的血,重伤昏迷了!」 「快点穴止血,传太医!」 「谁有金疮药?先给九殿下敷上!」 沿着曲曲折折的回廊,十七边跑边抽空安抚了一句:「别怕,老九武功高强,不会死的。」 艺书当然知道九皇女不会死。 昨夜,九皇女提前见了萧意舒,凭着「杭家想独占从龙之功,是以见不得萧相与皇太女过于亲近」的说辞,加上一番情深义重的表白,成功让萧意舒把杀母之仇定在了皇太女一派。 九皇女把十七有可能说的话做的事都预设了一遍,临了给了萧意舒一支金簪。 因此扎九皇女的那一下,是两人约定好的,跟十七走,也是约定好的。 逃出天牢,萧意舒见司狱根本不阻拦,就越发相信九皇女说的:「一切都是皇太女一派的阴谋,萧相就是被她们毒死的。」 在萧意舒看来,十七就是个阴险歹毒的女人,她害了萧家又佯装冒着杀头之罪来救他,无非是想折断他的傲骨,再占有他。 简直令人作呕! 他才不会那么愚蠢! 事实上他就是有那么蠢,从很早之前,他就被九皇女骗走了芳心,所以他潜意识中不愿意质疑九皇女。 甚至后来一项项证据都指明了,九皇女才是那个害了萧家、毒死萧相的幕后黑手,他也执迷不悟地认定证据是假的,是皇太女一派陷害九皇女编造的。 也可能有一部分错得太深、不愿意承认自己蠢的原因,反正至死,萧意舒都没改口。 恋爱脑实锤了。 艺书有点恋爱脑ptsd,扎九皇女的时候,直接给她来了一下狠的。 金质柔软,金簪又没打磨过,萧意舒没练过武,恐怕连层层叠叠的绸缎衣裳都扎不破,这搞苦肉计还带偷工减料的? 想得美。 艺书就见不得人家不敬业,四颗内力丹下去,找准位置,不一发将九皇女扎成肺痨他把姓倒过来写! 正闷头跑呢,十七突然急剎车,艺书脚步一错,避免了追尾事故。 被堵了,咋回事? 早出狱一会儿引起了不好的变故? 「皇姐……」 十七把人往背后藏了藏,心虚地问,「你怎么过来了?哦,是听说老九受伤,去看老九的吗?她还在天牢,皇姐快去吧,我就不耽误你办事了。」 说完拽着艺书就想熘。 「咳咳咳。」 司徒清浦是个体弱多病的,她坚定地挡住他们的去路,声音暗哑异常,「十七,把他留下。」 「为啥呀?哈、哈。」十七干笑,「皇姐,这是我的侍从,他被蜜蜂蛰了,不能见人,我得赶紧带他去看太医。」 司徒清浦抬眼,满腔恨意几乎抑制不住:「我叫你把萧意舒留下!」 「皇姐,你怎么……」 猝不及防被凶,十七对上她的视线便愣住了。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皇姐的眼神好像在看失而复得的珍宝,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而又带着一股难以理解的偏执。 十七禁不住的,有些难过。 长久的沉默,让司徒清浦误以为她是捨不得放开萧意舒。 也对,她自小就心悦萧意舒,好不容易有机会在萧意舒面前表现,自然捨不得放手。 但她必须让她放手! 「十七,皇姐从未与你争抢过什么。」司徒清浦软下态度,指向躲在斗篷下,垂着头看不清表情的男子, 「今日,皇姐求你,把他让给皇姐,可以吗?」 这一剎那的卑微,骇得十七像被蛇咬了似的,嗖地一下撒开艺书跳到了远处。 「皇姐你…你们…」她瞪大了眼睛,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差点被气哭, 「你们是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亏她还以为皇姐方才那叫人心碎心疼的眼神是在看她,结果,皇姐是在看她背后的男人! 「你们太过分了,我这辈子都不要跟你们讲话了!」十七悲愤欲绝地跑走了。 嗯? 不太对吧? 这皇太女有问题。 艺书抬头,正好对上了司徒清浦憎恶的眼神。 「跟孤走。」掩唇咳了两声,司徒清浦咬牙切齿道,「放心,孤不会杀你。」 师傅生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幼子,她会替师傅保下他的命的。 角门外停了一辆低调的马车,艺书跟着司徒清浦坐了进去。 车内燃着一种安神镇痛的香,应当是侍从特意为她调制的。 两人沉默地坐着,马车没有立即离开。 第172页 须臾,一位太医打扮的人进入车内:「属下无能,未找到金簪。」 司徒清浦蹙眉,萧意舒是个矫情的,从来不戴金簪那种俗气玩意儿。 明日母皇要求彻查行刺九皇女的真凶,那根明显不属于萧意舒的金簪,会是个金闪闪的线索。 金簪上有十七的徽记,母皇会怒斥十七心狠手辣毫无手足情义,打十七板子,还会关她半年禁闭。 虽然老九根本没受什么伤,但她装作重伤昏迷了,是以金簪是被司狱当做重要凶器收了起来。 司徒清浦想着,老九昏迷不醒,太医藉口说要查看凶器有无淬毒,轻而易举便能拿到金簪实施调换。 可是…… 司徒清浦按按太阳穴,睁开了眼睛:「你的意思是,金簪不在司狱手中?」 太医回禀:「九殿下重伤昏迷,司狱说,现场没有发现凶器。」 「重伤昏迷?没有凶器?」 「是的。」太医瞟了事不关己的艺书一眼,语气中带着几分不可思议, 「属下深知此事干系甚大,方才自作主张追上十七殿下,询问了事情经过。十七殿下说,九殿下是萧公子刺伤的,而且,金簪在萧公子手中。」 司徒清浦瞳孔骤缩。 是她想当然了,擅自以为重生这样的奇蹟只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可那又如何? 她是皇太女,而他只是个见不得光的死囚犯。 「萧意舒,把金簪交出来。」司徒清浦目光沉凝,「不要考验孤的耐性,孤想处死一个逃狱的死囚犯,简单……」 司徒清浦没声了。 噹噹噹噹。 一颗小金球被丢到她怀里,反弹落到了车板上。 太医伸手摁住金球,试探地替主子问了句:「这是什么?」 艺书:「用扎九殿下的那根金簪搓成的。」 「啊。」太医懵逼。 理论上是可以把金簪搓成球,可萧公子你不是手无缚鸡之力吗? 「不信?」艺书按摩着有些发红的手指,「十七殿下的徽记还在。」 太医眯着眼睛瞅了瞅,震撼莫名:「真的还在。」 「呵。」司徒清浦冷笑一声,挥挥手让太医下去了。 他爱藏金簪就藏罢,索性她考虑过拿不到金簪的可能性,已经做了更周全的安排。 以那金簪为引,查来查去只会查到时家人头上,「九皇女陷害十七皇女自作自受」,想必会是个不错的谈资。 不过老天还真是不开眼,竟会让萧意舒这样又蠢又毒的人重生。 上一世,司徒清浦虽然跟萧意舒接触不多,但也清楚刚经历过牢狱之灾的萧意舒,不该是这种模样的。 因此她很确定,眼前的萧意舒与她有着相同的奇遇。 重生并不意味着能从蠢货变成聪明人,也不意味着弱男子能变成武林高手,萧意舒始终是没那个本事用金簪捅伤老九的。 太医方才强调了一句「九殿下重伤昏迷」,就是说老九真的重伤昏迷了。 司徒清浦分析,老九十有八九也重生了。 上一世因为这次行刺,母皇对十七,实际上是从轻发落的。 老九大抵是不甘心,所以这次就使了招真正的苦肉计,想一举废掉十七。 等她醒来得知萧意舒被孤带走,估摸着也能猜到孤的情况,届时,她会变更计谋。 孤也得随之,提前做好部署才行。 司徒清浦的身体本就不好,刚重生回来就急忙来救怨种妹妹,还没来得及缓口气,又开始跟空气斗智斗勇…… 艺书眼瞅着她面色越来越白,额头直冒冷汗,被马车晃悠得好似快yue出来了,于是出声打断了她的施法:「我中暑晕车了,想下去透透气。」 司徒清浦刷地睁开眼睛,恨不得掐死这爱作妖的蠢货。 艺书耍无赖道:「不让我下去,我就吐你身上。」 「你最好别蠢到想逃。」 司徒清浦又闭上了眼睛,她实在是难受得紧,没精力再与他废话。 艺书当然不会逃跑,只是顺手把车门车窗都打开了。 下了车,他发现外面是个小巷子,没有行人,周围七八人都是太女殿下的侍卫。 这个世界的人很特别,艺书靠着马车观察侍卫们,每个人的眉心,都有一个豌豆大小的淡色花苞印记。 这个印记,被称为育生花。 育生花是花苞形状,意味着此人未有子嗣。 女子怀有身孕时,育生花会慢慢长大,并且夜放微光。 孕妇与男子额头相抵,若男子眉心的育生花能回应微光,那就说明他是孩子的父亲;反之,则相反。 怀孕满三个月的时候,母亲的育生花会占满大半额头,然后吐出一颗比花生米大些的种子。 种子在三天之内被种到生育树上,结成育儿茧,育儿茧生长六个月左右裂开,就能产出一个婴儿。 伴随着子女诞生,父母的育生花会逐渐变成绽放的状态,子女越多,育生花就会开得越艷丽。 这世上也有人眉心是没有育生花的,那意味着ta没有生育能力。 育生花还有另一个作用,是帮人择选真命天女/子。 传说,天命姻缘的两人相遇时,育生花会在瞬间开至荼蘼,他们能嗅到独属于对方的奇异花香,经久不散。 第173页 挺稀奇的,难不成是花草成精? 艺书捏了捏自己的皮肉骨骼,感觉跟别界的人类也没什么差别啊。 「咦?哪里来的小老鼠?」 很突兀的,一道疑问像在天边又像在耳畔响起,微凉的手掌悄无声息地搭在肩上,艺书想回头看看是何方神圣,却做不到。 他的视线里,飞鸟停顿在半空中,马尾摇摆的动作僵住,天地间的一切都猝然凝固在当下。 「尔敢放肆!」 凛然不可侵犯的呵斥从艺书眉心荡出,若雷鸣轰轰作响。 哦,不是若。 呵斥声来自系统,天上也真的有雷电在聚集。 作者有话说: 艺书:写作「福利」,读作「离谱」 * 第79章 公子2 「两位神合伙威胁人家一个柔弱的瞎子, 不讲武德。」恍若凭空出现的姑娘,搭着艺书的肩膀,不疾不徐地跟未曾现身的傢伙们讲道理, 「地上这位就不说了, 上面那位, 我明明一片好心, 生怕有偷渡者在你家搞破坏,你咋不识好人心呢?」 其他人连带车里的司徒清浦都依旧是眼都不能眨的状态,艺书发现自己除了思考眨眼, 还能小幅度转动脖子。 他才转过脸,身边人就浅笑道:「你好呀,来串门的小朋友。」 这个看上去没什么攻击性,却令人耳目一新的姑娘, 会让人联想到夏夜里宁静的湖泊,冬雪后和暖的阳光。 她一袭水色对襟襦裙,倾尽了古典的温柔婉约之态, 美中不足的是,那双眼睛盛着一潭死水, 十分呆滞。 「吾号清念,他是……」姑娘眉眼一弯,卖了个关子, 「你的老朋友。」 艺书顺着她的指引看过去,身形颀长、着云峰白长衫的男子正缓步从巷口走来。 嗯, 挺俊一男的。 有些眼熟, 不太认识。 「莫要动手动脚。」男子用摺扇将清念的手从艺书肩上挑下, 微微颔首道, 「原来是你, 别来无恙。」 见艺书没认出来他,男子摇头失笑:「我们曾经那般好看,你竟也忘了。」 我曾经这么好看,以后都见不着了。 艺书恍然:「原来是你,你更好看了。」 这一世又一世,见过太多容貌相似之人,他一时之间没能联想到故人。 清念对艺书很有好感的样子,手总想往他肩上搭,而那柄摺扇挑挡勾缠,严防死守。 「装装样子就行,太认真就没意思了啊。」清念终究是绕过了摺扇的阻拦,逗小孩似的戳了戳艺书的脸颊, 「认不出来很正常,他这一世叫长孙以束。你被限制的厉害,暂时没有勘破皮囊的能力。」 小世界脆弱,有限制才正常,艺书疑惑道:「那你们为什么没有被限制?」 轰隆隆—— 清念指指天空:「有限制的,要噼我了。」 话音未落,一道闪电倏地落下,清念拽着艺书后退半步,方才站立的地方出现了一个焦黑的小坑。 下一瞬,好似术法得以解除,时间开始流动,万物恢复鲜活。 噌! 侍卫纷纷拔刀对准了不知何时出现在马车旁的陌生男女:「大胆贼子,速速离去,饶你不死!」 「住手。」司徒清浦透过小窗看清女子的样貌,下意识地往前倾身,「你……敢问姑娘尊姓大名?」 清念侧向车窗的方向,言笑晏晏:「我还有个名字,叫司徒沐歌。」 司徒清浦久久无语。 艺书讶异:「你这身份还挺高。」 「羡慕不?」司徒沐歌又戳他脸,「跟我走吧,我养你啊。」 长孙以束:「咳!」 司徒沐歌就很无所谓,还在诱哄:「你做王夫,他做侧君,他得听你的,爽不爽?」 爽是爽,但是吧,「我有任务。」 「任务不能走?」 「嗯。」 「那我跟你走,你养我啊。」 「啊这……」艺书良心发现,指指车内,「她养我,我养你,你再养他,是不是不太合适?」 「大皇姐有钱,养得起吧?」 司徒清浦望着司徒沐歌没有神采的双眼,和眉心的淡红色印记,颇受刺激,咳了好一阵才道:「上车,此处不是叙旧的地方,回府再说。」 「殿下……」这俩人来历不明,还能悄无声息地潜行至马车附近,很危险。 「无妨。」司徒清浦摆摆手,「走。」 * 十四年前,盛宠一时的淑贵君与年仅六岁的五皇女葬身于一场大火。 司皇悲痛至极因爱生恨,不再纵容淑贵君娘家,列举了长孙一族的十七条大罪,抄其家灭其族。 之后,那个有着开国元勛之功的家族成为了历史,萧家、杭家、时家迅速崛起。 而现在,萧家已经没了,杭家与时家以皇太女与九皇女为首,斗争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艺书趁着沐浴梳洗的时间,把这些老黄历回顾了一遍。 司徒清浦外出一趟,病情有些加重,在隔壁看太医。 司徒沐歌和长孙以束很不见外,悠然自得地待在客院,摆起棋盘对弈。 「话说你们是表兄妹?该不会还有婚约吧?」艺书坐到桌旁吃起了点心。 「你可太聪明了,啊。」 司徒沐歌扭头张嘴,艺书餵了她一小块,咋舌道:「我娘跟你们有点子灭族之仇?」 第174页 「可不。」司徒沐歌眼睛看不见,却能精准地捻子落子,「等回头给我爹烧纸,我得把萧相不得善终的好消息告诉他。」 「你这样就不厚道了。」第一次在异界遇到和自己身份类似的人,艺书有种遇到老乡的轻松感, 「一死一个族,明显是女皇搞的大动作,踩我娘属于是踩偏了呀。」 司徒沐歌摸到茶盏饮了一口:「所以等女皇也不得善终的时候,我就请人在她坟头唱三天大戏。对了,你过任务学过戏曲吗?」 「那你算问对人了。」艺书翘起二郎腿,「我当年可是首屈一指的角儿。」 「哦呦,厉害了。」司徒沐歌笑道, 「肥水不流外人田,你出场费多少?回头那大戏你来唱,想要啥报酬尽管开口,我啥都能给办。」 「好说好说,咱自家人,我肯定不会坑你。」 听他俩越说越不像话,司徒清浦进门先咳了两声:「你们还真是不怕掉脑袋。」 四个人围着棋盘坐出了打麻将的架势。 从长孙以束的脸上依稀还能看到,当年那个拉着五皇妹到处跑的小男孩的模样,司徒清浦亲手给他斟了盏茶: 「当年的事,是我司徒家对不住长孙家,孤替母皇道歉。」 长孙以束的祖母乃三朝元老,虽说有倚老卖老、欺司皇年轻的意思,但罪不至死,更不至于被夷灭三族。 当年,的确手段过激了。 长孙以束端起茶抿了一口,却道:「我若为皇我也那么干。」 不听话的元老,早死早舒坦。 司徒清浦怒目:「休要胡言乱语,男子如何能为帝?滑天下之大稽!」 长孙以束瞬间脸色发青,艺书和司徒沐歌吭哧吭哧低笑。 司徒清浦想起当年,长孙家这小子骄纵非常,欺负得小五敢怒不敢言的模样,肃着脸说教: 「小五你莫要太过软脾气,大女子顶天立地,怎能被小男人骑在头上?你们的婚约早就不作数了,他若还是曾经那副性子,你大可以另择佳婿。」 说到这,她看看对面的艺书,想起「你养我我养你」的论调,补充道: 「萧家这小子也不行,又蠢又毒,你不了解他,别被他清俊的外貌迷惑了。」 艺书无语:吃瓜吃到自己家。 司徒沐歌笑够了,才郑重其事地说:「大皇姐上一世没有遇到我吧?」 司徒清浦难言惊诧:「难道你?」 「我们,」司徒沐歌伸手划拉了一圈,「都是。」 「所以呢?」 都重生了,那就意味着那些无法挽回的遗憾,的的确确就是眼前这个男子做下的孽,他一点都不无辜。 若不是因为十七对他还抱有念想,她在得知他重生时就该立刻杀了他! 司徒清浦语气憎恶:「孤说他又蠢又毒,并未夸大其词。」 艺书摊了摊手,无所谓她的指责。 委託人那一世,司徒清浦登上皇位了,但委託人死得比较早,是为救司徒清浦才死的,而且是死在了萧意舒和九皇女手里。 司徒清浦痛恨萧意舒是情有可原,没什么值得生气反驳的。 不过司徒沐歌纠正:「艺书跟我们情况不同,他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 「诶?」艺书震惊之余,连忙阻止,「我有保密协议的。」 「没事,我说的不算你违反规则,罚也是罚我。」司徒沐歌忽然起身后退,她方才坐的凳子顿时被雷噼裂了, 「萧意舒那样的人自然不配拥有重生资格,艺书不是萧意舒,不会做不利于大皇姐的事,所以大皇姐——哦哟真吓人。」 一连串的雷电撵着她噼,总是差一点点噼中,艺书想伸手拉她一把都怕帮了倒忙,反让她受伤。 司徒沐歌熘雷电玩似的,边躲边把话讲清楚了:「大皇姐没有理由恨艺书,重新认识一下吧。」 咔嚓—— 大晴天响炸雷,远处的侍卫都吓到了,生怕老天不长眼,把噼中太女殿下所在的殿宇。 他们不知道的是,已经隔空噼了。 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升起,浑身汗毛倒竖,见长孙以束抓住了司徒沐歌,艺书便伸手抓住司徒清浦,同时远远地逃离了棋盘周围。 紧接着「轰」的一声,棋盘、桌椅连同地面都化为乌有,变成了一个大坑。 司徒沐歌挣脱长孙以束的手,得意地朝艺书挑眉:「姐姐厉害不?」 艺书吶喊:「姐姐说要娶我做王夫还算数不?今天就想嫁给你!」 司徒沐歌大笑。 这屋子必须重新修了,司徒清浦被一连串的事故搞得很头痛,把他们带到另一个院子里,就又看太医去了。 瞧着旁边那俩人拿了副新棋,又下了起来,艺书半真半假地感嘆:「跟你们一比,我也太惨了,被契约框得死死的。」 司徒沐歌大概明白他想拐弯抹角地套什么话,坦言:「你不惨,反而受宠得很,能要知道,不是谁都能随身携带母神分身的。」 艺书露出了没见过世面的表情:「这也是可以说的?」 司徒沐歌微微偏头,好像在听谁讲话,而后回道:「你家系统刚威胁我了,不许我再多嘴。」 「净搞些无意义的隐瞒。」艺书翻了个白眼。 从最初绑定系统,他就对系统有种莫名的信任。 第175页 虽然那傢伙嘴很损,而且带他过了新手村就不再主动露面,但他一直就没有对系统产生防备或者恶意。 直觉听起来是个很蠢的东西,可是对于……即将成神的人来说,实乃最值得信任的东西。 艺书暗自猜测过系统的身份,比如说关爱后辈的先祖残魂,或者未来时空的自己制作的高级智能,再或者某位暗恋者搞出来的切片…… 唯独没有想到,系统会是母神。 母神大抵是创世神的另一种说法,而他这一个又一个的任务世界,其实是在原生世界母神的陪伴看护下,历练修道。 这个认知令艺书愉悦非常,谁能在得知自己被母神骗爱时,继续冷静呢? 而且,他现在有点理解系统的冷淡了。 向母神撒娇什么的,艺书觉得,每个人肯定都可以无师自通。 第80章 公子3 「妈、妈咪、娘、母亲、爸爸……你喜欢哪个称呼?」天黑没事干, 艺书就骚扰系统, 「我个人感觉妈更顺口一点,妈你能出来一下吗?关于神道, 我有很多问题想问你。原先我以为每个委託人都只能在小世界投放一个外来者, 但这世界有四个非原生灵魂, 超出了我的预计。 「还有8号世界, 委託人能直接操控全世界的人类,也跟我的猜测不符。我的猜测不会都是错的吧?妈你能出来给你可爱的孩子解答一下疑惑吗?妈?娘?亲爱的母亲大人?爸爸啊——」 !!! 意识空间冒出三个红色的感嘆号,配文:「聒噪的你已被屏蔽。」 艺书表示非常失望:「你这就过分了, 人家还是个宝宝呢,你就不管不问,作为母亲非常的不合格。」 砰! 后脑勺好像被什么玩意儿捶了下,艺书一秒入睡, 心想:这么大的神了还恼羞成怒,啧。 他睡得沉不晓得,半夜三更有个披头散发红眼睛男「鬼」来找他玩, 撩开床帏凶巴巴地瞪了半晌,发现他一点危机感都没有, 又幽幽地嘆着气走了。 而后,隔壁房间响起了叮铃哐啷的打斗声。 * 艺书一觉睡到日上三竿,穿上衣服拉开门, 司徒沐歌正站在树下餵麻雀。 她手心托着一点粟米,四五只麻雀落在她手上, 叽叽喳喳地啄米吃, 还有两只或许是吃饱了, 沿着她的肩线和发髻蹦来跳去。 听到房门打开的声音, 司徒沐歌偏头笑道:「早午安。」 「安。」 艺书左右瞧瞧, 没发现长孙以束。 麻雀呼啦啦飞走了,司徒沐歌弯腰将手心残余的粟米放在地上,指了指西边:「厨房在那儿,想吃什么自己去看看。」 这个时间,厨房是茶点师傅的天下,一个个的都在和面,腾不出手来搞饭。 艺书转悠了一圈,自己整了个鸡蛋肉丁炒饭,还分了司徒沐歌一碗。 填饱肚子,有丫鬟把餐具收拾了,两人就一起在水榭葛优瘫。 艺书发现,旁边这人很招小动物喜欢,才躺了一会儿没动,蝴蝶麻雀就开始在她腿上蹦跶了。 干坐着怪没意思,聊会儿天吧。 「小时候,你跟太女感情不错?」 身为皇家人,能毫不犹豫地把身份见不得光的妹妹领回家,兴许都不是一个「不错」可以概括的。 蝴蝶停在鼻尖处,有些痒痒,司徒沐歌吹了一下,回道: 「我天生眼盲,大皇姐大我八岁,最是照顾我,走哪把我抱到哪。小时候长孙不懂事,拉着我瞎跑,常常害我摔跤受伤,没少挨大皇姐的训斥。」 想想萧相还在的时候,萧意舒一边跟九皇女眉来眼去,一边吊着十七,也没少受太女的冷眼。 艺书感慨:「太女这老妈子性格真顽固,十七也是被她当闺女养的。」 说曹操曹操到,十七进太女府向来是畅通无阻的。 昨天回去仔细想了想,她觉得皇姐不是个口是心非的别扭性子,她以前那么不待见萧意舒,现在肯定不可能突然对他有想法。 萧意舒家道中落,还以死囚犯之身重伤老九,母皇要是追究起来,他得吃不了兜着走。 会想起老九挺尸的模样,十七估摸着那一簪子带来的后果,自己可能也兜不住。 皇姐八成是怕她被牵连,所以用了个蹩脚的藉口,带走了萧意舒那烫手山芋。 十七这么一想,感动坏了,也不管这辈子都不理他们的誓言了,乐颠颠地进了太女府。 跟管家一打听,得知昨天带回来的客人在西客院,她拿着两支冰糖葫芦就跑过来了。 「萧公子,你看这是什——」十七瞅着跟她心心念念的萧公子并排躺在摇椅上的女人,笑容僵了,「你是谁?」 司徒沐歌老神在在:「你猜?」 当年出事时,十七才刚出生,司徒沐歌跟那襁褓里的小婴儿牵过手,对她有些印象。 「猜什么猜?你这大胆刁民,见本殿下不问安,本殿下要治你的罪!」 司徒沐歌抽了抽鼻子:「我仿佛是闻到了冰糖葫芦的味道。」 「鼻子还挺好使。」把冰糖葫芦在她眼前晃了晃,见那双眸子一点反应都没有,十七抿抿唇绕到了另一边, 「哼,刁民,闻到了也不给你!萧公子,你吃。」 十七满脸期待,以前老九给萧公子送过糖葫芦,那时他笑得可好看了。 第176页 艺书好久没吃过这种小孩子零食,有点想尝尝又有点担心牙酸。 「给我尝一颗呗。」司徒沐歌馋了。 艺书刚想把糖葫芦递过去,十七就抢先把另一支塞给了司徒沐歌,气哼哼道:「给,便宜你了!」 「大皇姐这是养了个小傻子啊。」 司徒沐歌拿着冰糖葫芦笑个不停。 「说谁傻子呢?你才傻子,你大傻子!」十七跳脚,「还有,谁准你叫大皇姐了?那是本殿下的皇姐!」 「十七,不可无礼。」司徒清浦听说么妹到客院来了,连忙放下正在跟谋士商讨的事情赶了过来, 「这是你五皇姐,当年淑贵君……」 十七听皇姐讲完十四年前的恩恩怨怨,拉着司徒沐歌的手哭得稀里哗啦: 「母皇也太狠心了,怎么能这样对你们呢?五姐这些年受苦了吧?五姐你吃糖葫芦,不够我再出去买呜呜呜。」 听故事时,脸上带着乌青的长孙以束也来了,四个大人炯炯有神地看着孩子哭,也不安慰。 这帮人看猴儿戏呢? 十七心中气恼,却停不下来:「你们怎么这么无情呜呜呜,你们听了嗝都不难过的吗?」 司徒沐歌怜爱地摸了摸小傻子的脑阔,并把冰糖葫芦还给了她:「乖,一边儿吃去吧。」 还是司徒清浦比较厚道,拿出手帕给么妹擦了擦脸,郑重其事地叮嘱: 「世上已经没有五皇女这个人了,以免她有危险,你要收紧口风,对任何人都不能透露小五的事,记住了?」 十七用力点头:「皇姐放心,我肯定保密,谁都不说!」 「那你也别在这打扰她休息了,跟我到书房去,前几天给你留的题目做得怎么样了?」 十七像是个被班主任点名的零分学生,第一反应就是跑,可惜被司徒清浦抓着手挣不脱,只能回头向新认的五皇姐求救: 「五姐救命啊五姐,我不想读书!」 她五姐一个眼神都没分给她。 长孙以束站了一会儿,仿佛觉着两个躺椅距离有点近,弯腰连人带椅把司徒沐歌搬远了一尺。 「装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司徒沐歌念叨了一句,却也没有犟着要挪回原来的位置,「书找得怎么样了?」 「后天能把书阁翻完,届时一次性把你没读过的都拿给你。」长孙以束说着就走了。 「嗯,多谢。」 艺书勾头瞧了瞧,那位或许是在走什么醋王人设,有点程序化,时灵时不灵的。 目前已知的四位非原生灵魂,艺书自己,任务约等于没有。 说是听从皇太女的安排,但皇太女知道了他不是萧意舒,大概率就把他当闲人了,皇位之争不需要他去掺和。 皇太女作为重生者,没有系统之类的东西,应该也是没有特定任务的。 那么,艺书问司徒沐歌:「你们的任务可以透露吗?」 「我没任务,我是来度假的。」 「这么爽?」 「他相当于狱卒,任务是看住我,不让我把这片小天地搞崩。」司徒沐歌淡然地补充,「遇见你之后,我可以有个隐藏任务,比如,渡你成神?」 艺书默然。 刷完第一个世界见到常以束时,他告诉了他十世轮回的本质,算是引他入道。 常以束说,九是极数。 而今,真正到了悟道的时候了? 「我还以为从第十个世界开始。」 司徒沐歌眼里倒映着湖面的波光,笑道:「小朋友,你忘啦,十是劫啊。」 从九开始,十齣结果。 「大意了。」艺书啃了一颗山楂,龇牙咧嘴地吐出核,「在与师父论道之前,我得先把委託人的事情处理一下。毕竟人费劲巴拉把我送进来,总不能当个吃白饭不干活的。」 「嗯,去罢。」司徒沐歌脚尖点地,摇椅便怡然自得地工作起来。 * 艺书对太女府的布局很熟悉,是以径直来到主院,说要见十七殿下。 小厮没有耽搁,立即去书房禀告。 十七如蒙大赦,马不停蹄地颠儿了,司徒清浦想拉都没拉住。 「萧公子,你找我?」十七乐眯眯的,还伸出试探的爪爪想拉艺书袖子。 艺书抽手朝凉亭走去:「有要事相商,让侍从退下。」 「退下退下,你们都退远些。」 瞧着小十七把色迷心窍演绎得深入人心,艺书咋舌:这才是正常的皇家孩子,恋爱脑什么的,都是假的。 皇太女由于身体的原因,一早就知道自己抢皇位没用,可她身为皇太女,不争不抢是不可能的。 皇位,她只愿意交给一父同胞的十七,因此亦师亦母,尽心教导十七。 十七嘛,装傻的一把好手,意识到亲姐想把皇位让给她,就立志要做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情种,每天张口闭口都是「萧公子」。 提起谋略策论,她是能逃则逃。 作为皇子弟,十七自然晓得皇位是个好东西,她也并非讨厌皇位,她主要是不想从亲姐手里抢走那个位置。 皇太女大她十六岁,真真是把她当女儿养的。 自小,两姐妹就吃睡都在一起,甚至十七的启蒙老师也是皇太女。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皇太女并非从小就体弱多病,而是误食了别人给十七的有毒的点心,才成了现在的模样。 第177页 在这样的前提下,十七哪里还敢惦记皇位? 她只想皇姐的付出能得到同样的回报,只想皇姐能顺顺利利登基。 但皇姐太仁慈了,委託人曾这样想道,皇姐一直不忍心对老九赶尽杀绝,是不行的。 她得让皇姐生出那种,与其他皇女不死不休的狠劲。 委託人将萧意舒救出天牢后,面对他忽冷忽热若即若离的态度,并非是丝毫没有察觉到异常。 只不过她选择了将计就计,她故意卖蠢,故意把皇太女的一些谋划暴露给萧意舒,最终用自己的性命,算死了九皇女。 结果如委託人所愿,皇太女确实是生出了狠劲。从九皇女开始,她弄死了所有不服她的皇女,成功登上了皇位。 不过她才当了半年皇帝就死了,七窍流血,带着满腔的遗憾和不甘。 皇太女的死状太惨烈,委託人花功德看完她的结局,后悔了。 这一次,委託人希望一切能按照皇太女所期望的那样发展。 让「萧意舒」听从司徒清浦的安排,就等同于让十七听从司徒清浦的安排。 加之司徒清浦有前世的记忆,那这一世的皇位争夺,基本就是司徒清浦想怎样就怎样。 这个世界与其说是委託人给自己织的梦,不如说是给司徒清浦织的梦。 艺书暗忖,既然想让司徒清浦顺心如意,那不如再给她一个健康的身体。 凉亭附近没有闲杂人等,十七为了让两人的影子呈现出手牵手的模样,在傻不愣登地调整站位。 艺书就直白地讲了:「我有能力医治好太女殿下的病,请十七殿下如实回答,你希望我治好她吗?」 十七怔住,抬起头有些机械地问:「你说……什么?」 治好皇太女基本就意味着,皇位与十七无关了,姐妹俩会成为潜在的竞争对手,她们感情会不会变质,谁都不清楚。 所以艺书又问了一遍:「十七殿下希望我治好太女殿下吗?」 第81章 公子4 意料之中的, 十七自然是想让皇太女好起来,不过她不相信艺书有能力治好皇太女。 「萧公子,我不记得你懂岐黄之术。」这个十四岁少女的神色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皇姐救你收留你, 单纯是出于对你母亲的感念, 不求你知恩图报, 但你至少不能,起码不应该恩将仇报。我不清楚你跟老九做了什么约定,只是你敢对皇姐下手的话, 我一定会杀了你。你最好,不要有那样愚蠢的念头。」 艺书饶有兴致地反问:「你连我跟九殿下做过什么约定都不知道,那你怎么知道我到底懂不懂岐黄之术?」 十七噎了一下。 「我只是告诉你我能,信不信由你。」艺书正经道, 「十天后,我会去见太女殿下,信不信也由她。我会给她三种治疗方案, 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来旁听。」 「你放肆!」 眼看他明明对岐黄之术一窍不通,还大放厥词要给皇姐治病, 十七怒斥一声,当即便要出手摁住他。 艺书抬脚踢在她手臂上,一个后空翻, 于栏杆处借力,旋身轻飘飘地落到了亭外。 十七瞠目, 他何时通武艺了? 「十七殿下, 我都说了, 你并不了解我。」艺书脚步不急, 人却飞一般地离去。 「等等, 你把话说清楚!」十七几个起落,连忙追赶,眼瞅着就要追出主院了。 司徒清浦以为么妹又想逃避功课,叫人把她逮住,押了回来。 十七被迫继续学习,既想跟皇姐说让她不要相信萧意舒的鬼话,又怕萧意舒是真的能治好皇姐,自己一搅合惹恼他他就不治了。 纠结来纠结去,她也没想好要怎么说,反倒因为开小差,挨了好几记戒尺。 手心火辣辣地疼着,十七决定还是先应付完眼前的功课。萧意舒那边有十天时间,不急,改天去试试他的医术再说。 翌日,十七又想往西客院跑,被侍卫拦住:「主子有令,十七殿下来了就请到主院去,莫要打扰客人休息。」 「放p,皇姐最疼我,这太女府就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十七雄赳赳气昂昂地往里闯,「让开,我就要进去找萧公子!」 「十七殿下,得罪了。」 两个强壮的侍卫直接架住了她。 眼睁睁看着客院越来越远,十七气急败坏:「你们这些胆大包天的狗奴才放开我!放开我放开我!放不放?好好好,不放是吧?我跟你们说,你们得罪我了,你们给我等着,我要让皇姐打你们板子……」 不管她怎么叫嚣,侍卫就是坚定不移地把他拖走了。 之后的几天,十七又是翻墙又是钻狗洞,都没能成功混进客院,侍卫总能精准又及时地逮住她。 原因很简单,司徒清浦下了死命令,绝对不允许她进入客院一步。 小五能活着回来,她当然高兴,但她也不是什么单纯的傻大姐,总要查清楚小五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确定小五没有恶意才行。 司徒清浦回忆了一下,自认没有露出丝毫破绽,小五能一口道出她重生的秘密,还有那一连串的泄露天机引来的雷噼,都说明小五的话是很有可信度的。 倘若他们四个都有奇遇,她是重生了,那他们是什么情况呢? 若说萧意舒不是萧意舒,那小五和长孙就不可能被孤魂野鬼顶替吗? 第178页 客院那边,那三人每日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会有人事无巨细地汇报给司徒清浦,即便他们现在没有露出什么恶意,她也不可能完完全全放下戒心。 而唯一没被监听汇报的,就是艺公子和十七在凉亭里的对话了。 一个陌生且武功高强的男子,远比已知的萧意舒更危险,十七甚至没发现那个人不是萧意舒,三言两语就被勾得读书都读不进去了。 司徒清浦不可能坐视不理,在确保那三人的安全性之前,不能让十七再和他们接触。 * 长孙以束出门取东西去了,艺书顶替了给司徒沐歌念书的工作。 念书念累了,司徒沐歌就反过来给艺书传道:「关于神道,一是攒能量,二是悟道。攒能量简单,你攒的差不多了应该;悟道,对现在的你来说是重中之重。老话说得好,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最主要的还是自己的悟性。」 「所以说?」 「我负责讲故事,你负责悟。」 「行。」艺书也不挑剔,端正态度道,「师父请开讲。」 「我姑且讲之,你姑且听之,毕竟我也还没跨过那一步,就是知道的比你多一点点。」 司徒沐歌也很严肃认真的样子,「神界的一切,都是明码标价的。」 艺书等了又等:「没了?」 「没了,你先悟着。」 「你牛。」 司徒沐歌谦虚一笑:「低调。」 在客院悟了十天,艺书拎着医药箱礼貌询问守门侍卫:「我有事找太女殿下,可以出去吗?」 「当然,殿下并未限制公子出入。」 侍女前去禀报,艺书站在主院门口等待,隐约听到书房那边,司徒清浦像个给熊孩子补课讲题的家长,崩溃地又咳又吼。 不一会儿,侍女快步来请他进去。 十七丧头耷脑地站在长案旁,看到艺书进门,就把视线定在了医药箱上。 箱锁是雪莲花的形状,有种熟悉感,好像在哪听说过。 司徒清浦放下润喉茶,烦恼地按了按眉心:「艺公子有何事要与孤讲?」 艺书敲了敲医药箱:「我能医好你的体弱之症。」 「皇姐你别信,他跟老九是一伙的。」十七纠结了这么些天,还是不信任的感觉占了上风,「太医都束手无策,他一养在深闺的娇气小公子哪里可能有办法?」 感知到书房里里外外潜藏的几十个暗卫,艺书找了个不远不近的位子坐下,瞥了一眼司徒清浦手边的信筒:「他们两个的过去,殿下查清楚了吧?」 「清楚了。」 司徒清浦并未遮掩自己的怀疑。 小五和长孙,当年是被皇父派人救下送出宫的,这十几年,老姑姑带着他们在一个偏远山村里生活。 大约半年前,老姑姑死了,长孙生了场病,差点没挺过来;小五独自出门买药,掉进水沟里也差点淹死。 司徒清浦猜测,他们大抵就是在那个时间点「重生」了。 后来两人一起上京,途中除了买书卖书比较频繁,还有小五被採花贼盯上了一次,倒是没有发生其它特别的事情。 长孙的身份有可能造假,但小五的育生花印记和肩膀上的司徒家血脉印记,都能证明那就是小五的身体。 司徒清浦决定,暂且当他们的身份没有问题。 「只不过对艺公子你,孤尚有许多疑惑。」 「殿下可能是查错方向了。」说话间,艺书从脸上揭下一张人皮面具,清俊的容貌霎时变成了妖冶的风格,连声音都染上了邪气, 「本座的名字你们没听说过,那本座的名号,毒阎王,你们总是知晓的吧?」 「毒阎王」三字一出,书房内的空气凝滞了几分,暗卫或是护卫主子,或是包围艺书,位置都悄然做出了改变。 十七倒抽一口凉气,下意识地横跨一步,挡在了长案前方。 「哪轮得到你挡?起开。」司徒清浦哭笑不得,「圣子想做什么,也不是你站在这就拦得住的。」 十七一想也是,讪笑着退开,又惊呼道:「我想起来了!雪莲花,魔教圣子的徽记!」 司徒清浦不置可否,徽记那种东西,也不是不能伪造。 长孙以束前几日出门了一趟,就是去拿这个箱子的吧。 当初,小五遇到的採花贼就地被格杀,尸体丢入乱葬岗,毒死了一大片啃食尸体的鼠鸟虫蚁。 而后江湖传言,魔教圣子已死。 魔教圣子又称毒阎王,凭着一身出神入化的轻功和一手鬼见鬼愁的毒术,搅得江湖不得安生。 魔教中人行事随心所欲,小五生得貌美,圣子一见倾心想为她脱离魔教,也不是不可能。 然魔教并非能让人来去自如的地方,是以圣子只好诈死,改头换面顶替了萧意舒的身份? 倒也说得通。 艺书知道,只要拿出的这张脸和这个称号,不用他再多说什么,聪明人就会体贴地用脑补把故事完善起来。 司徒清浦目前仅剩一丝犹疑:「以孤的眼力,并不觉得圣子对小五的情,有深刻到愿意为她叛出教门的地步。」 「不是说过了嘛,我们,都是一样的。」艺书翘着二郎腿,不知从何处摸出来一枚小锉子,专心地锉着自己的指甲盖, 「本座可不想再为圣教鞠躬尽瘁曝尸荒野一次,五殿下的身份于本座而言,是最好的屏障。」 第179页 司徒清浦恍然,他上一世的结局大概也是十分惨烈,所以才要想尽办法脱离魔教。 江湖中人,不论正派还是魔教,都不敢大肆招惹朝廷。 而小五,就是圣子最好的保护伞。 「太女殿下也不用替五殿下不平,她保护我我救你的命,公平的很,不是吗?」艺书伸开手掌迎着光欣赏了片刻,神色十分满意, 「殿下的身体再拖下去,大罗神仙难救,要不要治,尽快拿定主意哦。」 说完,他对着铜镜重新贴上人皮面具,声线也换回了萧意舒的:「殿下决定治了,差人去客院传唤我便好,告辞。」 艺书拎着医药箱又走了。 午后,十七进客院没再被拦,她想知道真正的萧意舒在哪。 艺书就说,他给萧意舒吃了失忆药,还给他换了张脸,送出京城了。 这样,就算以后面对面擦肩而过,他们也认不出对方了。 不过还活着就好,十七怅然地松了口气,能远离这个是非之地,挺好。 另一边,司徒清浦懒得再整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就直白地问司徒沐歌:「这次回京是有什么目的?」 「没什么特别的,就想来藏书最多的地方找点书看,顺便呢,亲眼瞧瞧——哦,亲耳听听,女皇会有什么下场。」 司徒沐歌很喜欢书,正如此刻,她手里也拿有一本,指腹缓缓摩挲着上面的字迹,她道,「大皇姐不用担心,你应当感觉的出来,我对你和十七没有恶意。再者说,」 司徒沐歌勾唇浅笑,「大家都是一父同胞的姐妹,我怎么忍心伤害你们呢?」 司徒清浦呼吸一窒:「你…知道?」 「知道啊。」司徒沐歌慢吞吞地翻了一页,「两辈子,要是还不知道我为什么瞎的,也太可悲了吧?」 司徒清浦张口结舌。 二十年前,司皇受制于长孙家,恼恨至极,自然不愿生下流着长孙家血液的子嗣。 而长孙家把儿子送进宫,可不单单是为了一个贵君的位份,有着长孙家血脉的皇女,他们势在必得。 碍于长孙家的势力,司皇表面上宠爱淑贵君,实际上每次召淑贵君侍寝后,都会服用避子汤。 这就造成了,明明两人生育能力都没有问题,却始终不能有孕的怪相。 时间久了,长孙家大约也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愤然向司皇施压。 司皇无法反抗,只能同意给淑贵君一个孩子,于是怀上了小五。 理论上,在孕期中,只有亲生父亲的育生花能跟母亲的起微光反应。 可是,皇宫里正好就有能够在微光反应上造假的秘药。 那种秘药,男女双方都要服用,不仅能出现微光反应,后期还能让男方的育生花呈现子嗣诞生的假象。 同时,秘药会切断胎儿和亲生父亲的联繫,造成胎儿天生残疾。 这些宫廷秘辛,假如小五没有重生,根据她过去十几年的生活环境,应该是没有机会知晓的。 想到这里,司徒清浦心脏抽痛,上一世,小五经历了什么? 她们姐妹三人,就没有一个能得以善终吗? 司徒沐歌没有为她解惑,只说:「大皇姐若是觉得我可信,便让艺书为你医治。他的医术水平无需怀疑,医毒不分家嘛,更何况,你不正巧是被毒坏的么?」 提起身上的毒,司徒清浦又是一阵沉默。 因为这毒,也和司皇有关。 第82章 公子5 皇家的许多秘密, 别人没资格知晓,皇夫却是知晓的。 司皇怀五皇女时,按照侍寝时间, 皇夫就晓得, 孩子不是他的就是淑贵君的, 微光反应证明不是他的。 后来眼盲的五皇女出生, 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皇夫心如刀绞难以置信,作为补偿,司皇提出册封大皇女为皇太女, 且决不允许他暴露五皇女的身份秘密。 皇夫无可奈何,也明白了司皇为何特意用他的孩子假扮淑贵君的——如果五皇女的生父是其他人,司皇担心他发现身份秘密后,暴露出去。 现在, 即便是为了五皇女的性命着想,他也会牢牢守住这个秘密。 皇夫不能与五皇女相认,就只能私下里叮嘱皇太女照顾那个可怜的孩子。 那六年时间, 他伪装得很好,甚至从未主动给过五皇女关怀的一个眼神。 直到发觉了走水计划, 他还是忍不住了,他不能就那么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死于非命。 皇夫一边苦苦哀求司皇饶五皇女一命,另一边派人提前从乱葬岗带回一具稚童尸体, 用以代替五皇女被「烧死」。 可那具尸体的姿太很安宁,根本不像是死于大火, 要怎么办呢? 走水的那天傍晚, 确定自己的乞求没用后, 皇夫派人给淑贵君那边送了一份五皇女最爱吃的糕点, 掺了很多蒙汗药。 蒙汗药可以让五皇女「死」得不那么痛苦, 皇夫清楚,这最后的丁点儿的慈爱之心,司皇是不会禁止他给予的。 果真如他所料想的那样,司皇发现了他的小动作,却没有阻止。 五皇女吃了点心昏迷了,便能解释大火中的尸体为何没有挣扎的痕迹,就不会引起司皇的怀疑。 不幸的是,计划中出现了变故,那天,长孙家的孩子正巧留宿宫中。那孩子霸道,点心基本都被他吃了。 第180页 起火时,五皇女是醒着的。 淑贵君知道门窗都被上了锁,不会有人来救他们,便用椅子凳子使劲砸窗,希望能为孩子争取到一线生机。 五皇女不懂其它,只是一边喊人「救驾」一边拖着长孙以束,磕磕绊绊地往父君身边挪。 火势渐大,殿内浓烟滚滚,皇夫派去的人终于出现了。她丢下稚童尸体就想把五皇女带走,可五皇女死死抓着父君和长孙以束不放。 淑贵君只好哄骗她,让她先跟老姑姑走,说他随后就会追上去…… 明明有两个孩子,最后只翻出一具稚童尸体,司皇怒不可遏,以管理后宫不力为由,罚皇夫禁足反省。 司皇初登基时没能完全掌控政权,忍辱负重呕心沥血才扶植起了自己的势力,生平最恨不听话的人。 皇夫的擅自营救五皇女,意图瞒天过海的行为,踩中了司皇的大忌。 单单是罚他禁足思过,既不足以表达她的愤怒,也不足以让他意识到自己错得有多深。 于是时隔半年,皇太女中毒了。 这是警告:朕能一手把你捧至云端,也就能一手把你摔至泥潭,再不听话,就让你做下一个淑贵君。 其中的缘由,皇夫知道,皇太女也知道。 十七后来听说了皇姐中毒的过程,不知道真正的下毒人是谁,只以为皇姐是替自己挡了灾。 回想起这些遥远的旧事,司徒清浦的心情有种麻木的平静。 在无动于衷地看着母皇死在自己面前,并把与自己争夺皇位的妹妹们杀得一个不剩后,虎毒食子这样的故事,已经不太能撼动她的情绪了。 能坐在皇位上的人,本来就不能用常理推断,皇家没有那么多母慈女孝姐友妹恭。 她和母皇,其实是半斤对八两啊。 司徒清浦嗅着香囊里据说有安神镇痛之效的药味,笑问:「小五让艺公子治好孤,是想看到什么样的局面呢?」 母女反目?手足相残?更甚者,她与十七刀剑相向? 司徒沐歌被她问笑了:「我什么都想看,对于一个瞎子来说,什么样的景象都是有趣的。」 如果是真正的复仇者,那么未来越惨烈,她就该越开怀吧? 瞧着那边十七手舞足蹈地跟艺公子讲述司国历史,司徒清浦扬声呼唤:「十七。」 「哎,皇姐找我?」 十七屁颠屁颠的跑过来。 「你希望我治好身体吗?」 「当然希望!」十七倏尔红了眼眶,表情十分受伤,「皇姐为什么这么问?」 「没什么。」司徒清浦起身拍了拍她的脑壳,「只是觉得你还是你,而我,早就不是我了。」 那多出来的一世经历,让她也不好形容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也许治好了身体,我就不会再是那个无条件疼爱你的皇姐了,也许……嗯,我会变成坏人。」 「不会的!」十七拉着她的手斩钉截铁道,「我不会让皇姐变成坏人的!」 司徒清浦眼角的笑纹加深了些:「那你可要拉好我。艺公子,」 她转头问,「孤要解毒,需要做什么准备么?」 「不需要。」艺书把碟里的鱼食全部抛进池塘,边往水榭中走边说, 「我拟定了三种治疗方案,其一,我一套针灸下去,你三天之内便可活蹦乱跳,不过一年后,你会暴毙而亡。」 十七横眉立目就想斥责,司徒清浦拍了拍她的手,让她不要插嘴。 「其二,针灸药浴加汤药,连续治疗半年,恢复健康后约摸能有三年寿命。」艺书平铺直叙道, 「其三,温养慢补,常年离不开汤药,大概还能活个十来年。」 十七不甘心地追问:「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 司徒清浦暗忖,一年时间,足够她把包括母皇在内的所有人,杀得干干净净了。 上一世十七为她而死,都没机会坐一坐龙椅,这一世,她便送十七一张干净的龙椅罢。 否则活得太久,她真怕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孤选一。」 「不许选一!」十七气得头蒙,指着池塘威胁,「皇姐要是选一我就从这跳下去!至少也应该选三,皇姐必须努力的、好好的活着!那位置我才不稀罕,我绝对不会要的!」 司徒清浦眼神复杂地看着她:「你一直都误会了,当初我并没有救你……」 她把十四年前的恩恩怨怨讲了一遍,接着道:「所以我会中毒,是必然的结果,与你无关,你无需感激。」 「即便如此,中毒的也并非必须是皇姐。二择一的事情,皇姐主动拿走了带毒的糕点,实实在在就是替我挡下了灾祸。倘若皇姐不能活,」 十七惨笑一下,「那我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世上?我就想让皇姐好好活着,别的什么都不稀罕,求皇姐别放弃自己。」 司徒清浦沉默良久,哑声道:「那你一定,一定要拉住我,别让我变成母皇那样的人。」 * 给司徒清浦解毒,对艺书来说并不难,只不过那一身毒带了十几年,血肉都被毒素浸染透彻,身体从根子上败坏了。 单纯的解毒对司徒清浦来说是催命符,因此艺书需要在解毒的同时给她调养身体。 这也不算困难,就是程序复杂一些。 不过司徒清浦会比较受罪,吃的是药,喝的是药,蒸澡是药,还有药灸和每天扎刺猬似的扎针。 第181页 如今她整个人都被药草腌入味了,走哪都带着一股苦涩感。 司皇晓得她在治毒,并未阻止,当年的惩罚是当年的,现在她有法子治,就随她折腾。 九皇女听说了皇太女寻得江湖神医治病,便想凑个热闹治治肺上的伤。 那一招苦肉计叫她昏迷了好几天,伤重得远远超乎预计,还留下了咳喘不停的后遗症,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虽说司皇勒令彻查凶手,但找不到凶器又无目击证人,根本无从查起。 再者说,九皇女还等着萧意舒帮她当皇太女身边的间谍呢,不仅不能主动供出萧意舒的存在,还要跟十七一起说「萧意舒被贼人劫持走了」。 到了太女府,发现所谓的神医就是萧意舒,九皇女不由得心生退意。 「看到九殿下昏倒,我当时害怕极了!」艺书弱小又无辜,「我都是为了把戏演得更加逼真,所以才听九殿下的吩咐扎得非常用力,九殿下不会生我的气吧?」 九皇女咬牙:「不会,舒儿做得非常好,我都明白,不会怪你。」 她也想过区区一个弱男子用一支金簪,怎么就能重伤她? 最终出于对自己的魅力的自信,她把一切都归为了意外,都是运气不好。 艺书喜笑颜开:「对吧?正好九殿下你伤得很重,太女她们就变得非常信任我,甚至同意让我给太女治病。其实我不过是背了几本医书而已,她们太傻了。对了,九殿下今天过来是有何要事?」 「啊,没什么,我就是担心你,来看看你。」九皇女虚弱地说,「见到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舒儿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我过得很好,这里的人对我都很客气,九殿下不用担心我。」艺书拿出最大号的金针道,「或许我们需要再自相残杀一次,以博取太女更多的信任。九殿下请放心,我……」 「不必了!」九皇女看见他拿针就肺疼,厉声驳回了他的提议, 「不需要更多的信任,保持现状就好,不用做更多的戏,以免画蛇添足。」 「真的不需要吗?」艺书跃跃欲试,「我现在很有分寸,医书背多了确实有作用,我真的会针灸了。九殿下有需要的话,不要客气。」 「不需要,没有客气,我还有事先走了,你自己保重,不要露出马脚。」 九皇女脚底抹油熘了,生怕动作慢了又挨一针,至于皇太女让萧意舒治病,祝她早死早超生吧。 艺书收起金针,颇为遗憾,要是再来一针的话,他保准让九皇女过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幸福日子。 * 给皇太女治病,按照计划一步步往后走就行,没有什么变故,还是比较省心的。 空闲时间,艺书便继续悟道了。 上一次讲到:神界的一切都是明码标价的。 根据这条信息,艺书推测,委託人原则上是只能在小世界中投放一个受託人的,但是当委託人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时,就变成了现在的同时有四位外来者的情况。 之前说过的,任务小世界没有过去,所以皇太女所谓的「重生」,应当是从原生世界穿越到了任务小世界。 司徒沐歌和长孙以束就更明显了,全是外来者。 不过艺书感觉,自己和他们不太一样。 在他这里,原主的人生是通过记忆投放,慢慢解锁的。他一直能用一种旁观者的角度面对原主的人生,并未投入过多的情感。 而另外两人,更像是融合了原主的记忆,他们对原主情感方面的继承是很全面的。 至少司徒沐歌从心理上,就把原主的亲人当做了自己的亲人。 他们的爱恨和原主基本是同步的。 这种不同让艺书猜测:「相比小世界委託人,母神是更高级的存在。我的母神或者说轮回司,与你们的不是同一个,我和你们属于不同的……宇宙?」 司徒沐歌调笑:「你悟性不错嘛,就一句话都想到这儿了。」 艺书咋舌,小世界是复制得来,那复制品和原品的灵魂本源就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小世界的每一个小灵魂,几乎都可以在同宇宙的大世界中找到同本源的大灵魂。 同本源意味着相遇即相融,所以清念也是司徒沐歌,常以束也是长孙以束。 而艺书自己,因为来自别的宇宙,他在这些任务小世界中,是没有同本源的灵魂的。 所以他完全不会成为那些人,他始终都是他自己。 他这一界又一界的任务,类似于两个宇宙的贸易合作。 合作为的是双赢,一方得利远超另一方,肯定是不行的。 受託人穿越每一个世界,只需要付出一万积分,任务过程中可以无限制地刷取成就积分; 那么委託人花大价钱送人进小世界,最终只是为了圆一个梦吗? 既然神界的一切都明码标价,那神界就都是生意人,双方的获得极度不平等时,是做不成生意的。 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被忽略了。 此时,司徒沐歌又给了新的信息:「新生,通常意味着混沌。」 第83章 公子6 司徒清浦解毒解了三个月, 病症非但没有减轻,还越来越严重了。 现在她天天咳血,出一趟门得带七八条手帕, 回来全是黑红黑红的。 第182页 她咳血咳的忒厉害, 以至于一天五六顿的补药补汤灌下去, 都没能挽留住她的气色, 反倒日渐苍白、枯瘦。 头发也大把大把地掉,更甚者,原本少有银丝的发髻, 竟慢慢变成了沧桑的花白色。 身边所有人都开始担忧司徒清浦的身体状况,连那狠心的母皇都不算委婉地劝了一句: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事已至此就别瞎折腾了,自称神医的大都是江湖骗子。」 「艺公子医术卓绝, 女儿相信他。」 司皇就是那么随口一劝,她不听,她也不会再费口舌。 皇夫目睹女儿一天天衰老下去, 实在心痛得要死,好几次都想下旨处死那个胆敢愚弄女儿的江湖骗子。 「皇父莫要忧虑, 女儿真的很好,比之前好了咳咳!」司徒清浦习以为常地掏出手帕吐了一口污血,「女儿能感觉到, 身体一天更比一天轻松了。」 「你那不是轻松,是清减!」 看着瘦骨嶙峋的皇姐衣衫尽除, 躺在床上扎满了金针, 十七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差点把自己转晕。 合上床帏退出来, 只见司徒清浦垂在床边的手臂是乌紫肿胀的, 艺书一针下去,司徒清浦无名指指腹就跟喷泉似的飈出血注,哗哗地流进了夜壶中。 十七的头皮简直都要炸开了:「艺公子你给句实话,你当真有把握治好皇姐吗?一国储君的性命,可不是能让你拿来开玩笑的!」 艺书习惯了她的叫嚣,懒得回应,反正解释了她也不懂。 司徒清浦则在床帏里翻来覆去地劝:「十七,莫急,我真的感觉还不错。艺公子的治疗方案是没有问题的,你不要对艺公子大呼小叫的,太失礼了。」 「好心没好报,不理你了。」 被皇姐训斥,十七表示很不开心,气哼哼地跺着脚出了门——主要也是那哗啦啦的喷血声,听得她心里发毛,待不下去了。 她也就是看皇姐精神头不错、眼神也比之前明亮,才一边怀疑一边死死忍住了制止的欲望,要不然早就喊人把这毒阎王关进大牢了。 不过流血流成那样,皇姐就一点都不慌?也忒信任这从天而降的艺神医了。 事实上,司徒清浦更信任的是自己,身体的变化是不会骗人的。 虽然旁人都觉得她越来越虚弱,但她很清楚,自己真的有在好转。 自从开始解毒后,她不再似过去那十几年一般,受不得凉受不得热、经不起风经不起晒,稍微多走几步,身体就吃不消要小病一场。 阴晴雨雪变天换季,对她来说都没有太大的影响了。她只是缓慢而平静地变老,再没有那种病来如山倒、被死亡紧逼着的感觉了。 再者她日日咳血,除了有些伤嗓子,倒是没有其它恶劣影响,至少不再一咳起来就没完没了喘不上来气。 还有很明显的一点,司徒清浦每日动脑也不再头痛欲裂,她可以游刃有余地处理事务、做策略安排了。 司皇和九皇女的谋略手段,她在上一世都已经见识过。 第一次经历时,她尚且能笑到最后,这一次预知了未来,没道理不游刃有余啊。 指腹喷血的速度减慢,变成了滴漏般的滴答声。 房间里仅剩的两个人都不说话,就显得过分安静了。 司徒清浦不知为何,忽然有了倾诉的欲望:「听说小五讲故事的水平很差,艺公子有兴致听一听孤的故事么?」 「殿下请便。」 「萧、时、杭,总归是要踏上长孙家的老路的。」一句话开头,停顿了好长时间,司徒清浦才道, 「说起来也是好笑,长孙家当年是最应该被处置的,却也是最冤枉的。萧、时、杭嘛,定什么重罪都不冤枉,不过对他们,母皇认为不能操之过急。」 所以萧家被清算倒台之后,时、杭又蹦跶了几年才跟着现任司皇一起退出司国历史。 十七以为她亲爱的皇姐是不忍心弄死老九,事实上,更多的是因为司皇不允许。 年迈体衰但不捨得放下权柄的司皇,还需要时家杭家继续打擂台,需要皇太女一派和九皇女一派继续互相消耗。 艺书对此,不予置评。 司徒清浦兀自继续:「孤很快就会让母皇以为,时机已经成熟;也会让老九以为,她的机会来了。」 然后呢? 她没有明说,可听到这话的人都明白,然后她会以垂死的无害姿态,看着司皇与九皇女两败俱伤,再坐收渔翁之利,送她们最后一程。 她在解说自己的渔翁计策时,并未流露出丰富的情绪,恍如司皇和九皇女不是她血脉相连的亲人一般。 最重要的是,艺书嘲讽:「殿下你讲故事的水平和五殿下一样烂。」 司徒清浦轻笑:「到底是姐妹,委实是委屈艺公子的耳朵了。」 「殿下知道就好。」 指尖不再滴血,乌紫肿胀的手臂也恢复了正常模样,艺书撩开床帏,从司徒清浦足部开始起针。 他毕竟是个俊俏少年郎,司徒清浦自己赤条条的,此时就难免尴尬,真真是多少次都无法习惯。 可她又不能躲避遮挡,只好闭上眼睛当鸵鸟。 艺书面不改色心不跳,按照顺序将108根金针取出放进托盘,随手一拉就把被子给她搭上了: 「这次放血之后,殿下会有更加严重的气血亏损症状,脱发都是小场面,自己忍受不了就常备帽子吧。」 第183页 「多谢,有劳。」司徒清浦在床帏里慢慢穿衣,「小五你们在府里住的可还习惯?若是有什么需要,不要客气,尽管吩咐下人去办。」 最近她没再让人监视西客院,对他们的情况不是十分了解。 只是听说那仨格外让人省心,都也不出门,整日待在院里,出了吃喝睡就是读书下棋。 「吃住都挺舒心,没什么不习惯的,若有特别需要,定然不会跟殿下客气。今日的治疗已结束,殿下记得按时吃药,告辞。」 艺书端着托盘拎着医药箱便走。 打开门,十七正蹲在外头啃指甲。 艺书挑了挑眉,这位不捣乱的话,太女的渔翁计策大概率就十拿九稳了。 那十七会捣乱吗? 不会的。 她会做出最符合太女利益的抉择。 像这样的新生小世界,天地规则稚嫩不全,界内众生的思想行为,是最容易被干涉的。 新生,通常意味着混沌。 所谓混沌,其实就是规则混乱未完善的状态。 委託人发布任务引人进自己的小世界,当然不会仅仅是为了圆一个梦。 复制世界,大抵是一种走捷径的创世方法。 而捷径,通常是有弊端的。 委託人并非通过悟道成神,只是单纯的能量累积成神,所以,祂们的小世界的天地规则很可能是不完善的。 复制世界,只是复制了个表面。 身负大功德的受託人,在进入新生小世界后,其言行举止思维思想,必能对小世界产生深刻的影响。 委託人观察受託人、观察芸芸众生,是在补票悟道。 天地规则感知小世界创世神和大功德者的思想,能更快地实现自我完善,更快地发展成长。 委託人与小世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目前只提到了小世界获得的益处,那么委託人从何受益? 艺书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信仰。 委託人对自己的小世界而言,是所有神佛仙妖魔的化身,小世界人类的所有信仰相关产生的能量,都会回馈给委託人。 艺书回顾自己经历过的世界,信仰风气最重的,是6号兽人和8号皇子。 6号信仰风气比8号更重,但给人的感觉比8号更和谐,原因大概是两位委託人在收取信仰后,是否给予了生灵相应的报酬吧。 6号,兽人狂热地信奉兽神,且在兽人有灭族之危时,兽神花费代价回应兽人的祈求,赐予了他们异界智者。 虽然原世界线上,狮族灭族其它各种也损失惨重,但不可否认,易殳教授了他们先进的知识,提高了那个世界整体的生产力水平。 从这方面来说,兽人信仰兽神是值得的,兽神给予了兽人相应的报酬。 而8号,艺书回想起那个世界就痛苦面具——全员恋爱脑,一切都是围绕着爱情、围绕着姻缘神展开的。 非恋爱脑的人类甚至会本能的感觉到危险,必须伪装成恋爱脑生存。 信仰,很明显人类给了,但是「姻缘神」有给予人类社会实质性的帮助吗? 没有。 姻缘神作为8号世界唯一的神仙化身,只是在单方面地掠夺信仰。 更可怕的是,艺书忽然想到,他给了红土村村民一些农耕养殖建议,都被村民忽略掉了。 当时他没多想,只当村民是不信任「富家少爷」,结果一个尝试使用他建议的人都没有,是否也不太对劲呢? 智慧越开化,人类就会越不相信神的存在,相应的信仰之力也就越少。 艺书推测,每个世界的人类从完整的进化史上,都会经历不知神、崇拜神、质疑神、否定神,以及成为神的过程。 毫无疑问,这其中的「崇拜」阶段对神来说是最有利的,倘若一个神希望能无限延长「崇拜」阶段,要如何操作? 是不是可以从天地规则初生时,就影响整个世界,让人类永远停留在愚昧的、半开化状态? 思索间已回到了西客院,艺书驻足询问:「神,也会使用愚民政策吗?」 「会的。」司徒沐歌几乎和摇椅融为一体,意有所指道, 「今日的故事是,有个人他抗过了九世轮回,渡劫失败并在轮回池中沖刷九百年,偿还了自己造下的孽债,却没有被准许成神。」 艺书看向旁边念书的长孙以束,不由得在心中问了一句:「为何?」 长孙以束不知是被那个过分真实的故事伤害到了,还是被艺书过分诚挚的眼神伤害到了,冷哼一声,把书本丢到司徒沐歌怀里,拂袖而去。 艺书正好要回房间放医药箱,就追着他问:「兄弟,你脸上为何总是带着伤?夜里跟人干架去了?」 旁边住着俩被系统盖章「安全」的朋友,艺书便彻底松懈了,每天睡觉就实实在在是睡觉,打雷都不带醒的。 隔壁夜夜打架,他完全听不见。 长孙以束一言难尽地撇了他一眼,没有吭声。 「兄弟,你不会是在跟我师父打架吧?」艺书瞪大了眼睛,夸张道, 「我师父是个残疾人,你说说你,身强体壮四肢健全,怎么能对她那样的弱女子家暴呢?」 长孙以束指了指自己下颌处的乌青,看他的表情就像在看一个瞎子:「被暴的是我。」 「哎呀,那也不太光荣。你是否还在因难以启齿的柔弱而抬不起头?你是否还在为别人异样的眼光而感到困扰?」 第184页 艺书笑眯眯地往他怀里塞了一瓶药膏,「艺氏独家配方,一抹立即见效,修复伤痕,守护你的男人尊严。」 长孙以束深吸了一口气,好像是要骂娘,但忍住了,他瞧瞧那只拦在门上的爪子,冷声问:「到底有什么事?」 艺书收起嬉皮笑脸,抱拳作揖,郑重其事地请教:「倘若你为神,要做什么样的神?」 长孙以束蓦地笑了:「我若为神,就做最强的神。」 与这些日子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摆烂态度不同,此刻,他眼里满是艺书熟悉的野望和凉薄, 「教你一个真理,神界不分善恶对错,只分强弱。」 「受教了,打扰了。」 艺书后退半步,终于拎着医药箱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若为神,就做个睡神罢。 不晓得卡毕业的那位允不允许。 第84章 公子7 所有人都知道, 皇太女没多少日子可活了,她的头发几乎掉光,挽不起发髻, 只能用布巾包起来。 她过于虚弱, 上朝都不能站立, 司皇特地赐下座椅, 对她的态度也亲和了不少。 对司皇来说,在无论如何都无法延缓自身的衰老时,看到一个比自己衰败得更加厉害的青壮年, 多少能让她对自身的现状感到些欣慰和满意。 至于那个悽惨的对照组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有什么关系呢? 她最不缺的就是女儿。 对朝臣尤其是杭、时两派来说,皇太女倒台,意味着大势变化, 该转投十七皇女门下的转投,该加快夺嫡动作的加快。 最近九皇女可谓是春风得意意气风发,在心底把萧意舒是夸了又夸。 甚至想着虽然萧意舒长时间住在太女府上, 身子不清白不干净了,但基于他弄死皇太女立下的大功, 等回头她登上皇位,倒也可以不计前嫌大发慈悲,在后宫里给他留一个小小的位置。 周围人尤其是司皇和杭家的态度, 让十七很是看清楚了一些事,她变得十分沉默, 每日除了护送皇姐上下朝, 就是待在自己的王府, 闭门谢客。 九月二十九, 是司皇的寿辰。 宫廷设宴, 司徒清浦拖着病体,和情绪抑郁的十七一起到场祝贺。 趁着歌舞昇平众人松懈的时机,假扮成舞倌的刺客,忽然拔剑沖向司皇… 在听说十七为司皇挡剑,生命垂危的时候,艺书并没有很意外: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十七是有点氪命的爱好。 据说太医勉强保住了十七的性命,但太女气急攻心吐了很多血,有点要不好了。 那样的时机下,她死死抓着皇夫的手要求:「请艺公子来,孤只信任艺公子,请艺公子……」 宫使着急忙慌来请,司徒沐歌好似早有预料,亮出一块黄玉玉佩,表示要一起进宫。 她要进宫,长孙以束自然得跟着。 宫使一看那玉佩,二话不说,把三人都抬上了。 司徒沐歌摩挲着腰间的玉佩:「他为何失败,你想明白了吗?」 艺书点头:「大致明白。」 「今天让你看一齣好戏,能更明白些。」 入了宫,一行人径直来到皇夫的宫殿。 太医战战兢兢跪了满地,皇夫守在床榻前低声哽咽,司徒清浦此起彼伏地咳着,另一张榻上,躺着昏迷不醒的十七。 旁边的宝座上,坐着一个体形瘦削但挺有气势的女人。 瞧见司徒沐歌进门,皇夫瞠目结舌,司皇只是端起参茶抿了一口。 她早就知晓小五回京,回便回罢,一个盲女,对京城的局势产生不了太大的影响。 小五左边的男子,是长孙家的,模样跟小时候变化不大。 右边拎医药箱的,就是那个所谓的江湖神医了。 嗯,毒阎王? 倒是符合他的所作所为,对清浦来说,可不就是个催命阎王。 司皇内心什么都知道,却也什么都没说,只是沉默地看着多年不见的五女儿坐到了自己身边。 母女俩坐在一起,都是事不关己的看戏姿态。 床榻边,艺书给司徒清浦把脉餵药,不过她咳得太厉害了,根本没法餵。 艺书索性点了司徒清浦的穴道,而后掐住下颌让她被迫张大嘴,药丸塞进去,温水灌进去。 司徒清浦不能说不能动,洒了一身的水,狼狈的很。 皇夫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几欲冲上前给那粗手粗脚的男子一个大比兜。 艺书恍若未觉,抽出一根长针扎在司徒清浦颈侧,解穴。 司徒清浦气喘吁吁大汗淋漓,憋得两眼通红却咳不出来。 「看…看看十七。」 艺书转身,十分敷衍地摸了摸十七的脉门:「还活着。」 然后反手取下司徒清浦颈侧的金针。 皇夫真的忍不住要发火了,司徒沐歌适时地出声:「既然都没事了,艺书。」 艺书走到她身边,把右臂递到了她正试探摸索的手掌下。 司徒沐歌扶着艺书的手臂起身,朝皇夫的方向轻轻颔首:「告辞。」 皇夫张了张嘴,无法挽留,只能泪眼婆娑地看着他们三人往出走。 「既然回来了,」司皇终于开了尊口,「便留宿几日,陪陪你皇父罢。」 司徒沐歌站在门外,回头笑问:「会不会太叨扰?」 「不会!」皇夫急切地朝她走了几步,抢答,「不会的,我……你母皇很高兴你能回来。」 第185页 「朕还有摺子要批,就不陪你们话家常了。太医一定要好好医治小十七,需要什么珍稀药材,尽管到朕的私库中取。」 司皇搭着女监的手慢步离去,路过他们身边时,留下了一声意味深长的轻笑。 这么些个皇女,她最喜欢的,就数十七了。 这孩子生的晚,没见过早年那些乌七八糟的腌臜事,又备受皇夫和老大疼宠,养成了天真善良爱撒娇的性子。 司皇知晓,自己绝对算不上什么心慈手软好脾气的皇帝。 子女夫郎敬畏惧怕也好、憧憬怨恨也好,她都习以为常了,也都无所谓了。 不过这十七是个例外,打小就不懂得什么叫怕,偏爱抱着她的膝盖撒娇,偏爱趴在她肩头打瞌睡。 即便亲父亲姐再如何严厉地警告,小十七也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傻样子,吃到一块可口的点心,都要眼巴巴地蹲在她必定经过的路口与她分享。 那些亲近和孝顺有几分真几分假,无需计较,就连今日的挡剑有多少算计,也无需计较。 司皇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给她带来了少许愉悦情绪的孩子,还是活下去的好。 所以那个被小五带回来的江湖神医,还是别插手小十七的治疗了。 * 司皇离开之后,皇夫抱着失而复得的女儿,嚎啕大哭。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保护好你,让你吃了那么多的苦,对不起……」 「没关系,我知道,那是你能做到的最大的努力了。」司徒沐歌温声安慰。 艺书和长孙以束坐在一旁,默默吃茶。 面对这种境况,艺书不禁将8号和司皇放在一块做对比。 司皇现在准许司徒沐歌和长孙以束回宫,是因为年纪大了,秉性变得仁慈想要补偿了吗? 非也。 她临走时的那个眼神,满是「朕的种即便瞎了也能引得优秀男子为她鞍前马后」的得意。 艺书与长孙以束在她看来,不过是两个好看的、愿意替五皇女报仇(杀皇太女)的弱质男子。 而司徒沐歌,只是一个对局势产生不了影响的、没有资格参与大位争夺的盲女。 司皇对他们,有一种高高在上的近似主人的心态。 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她的确可以称作「主人」,且她那种享受掌控他人人生的心态。 她不开口,司徒沐歌和皇夫连相聚的资格都没有;她有需要,就可以随便给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毒。 十七的性格行为合她心意,她才愿意施捨丁点儿仁慈,愿意为保十七的命动动嘴皮子。 说起来,司皇对待朝臣尚且会花心思虚与委蛇,为何对亲生女儿们却如此随心所欲? 或许,正因为这是她的亲生女儿,才可以有这种理所应当的残忍呢? 她的孩子在她眼中,不是作为独立的人存在的,他们只是她的所有物。 她给了他们生命,所以,她也可以随心所欲地收回他们的生命。 8号委託人对待8号小世界的人类,大抵也是同样的心态——不按照祂的期望生活的人,祂说不定会付出些许代价,抹去他们的存在。 根据这种思维,假如非恋爱脑越来越多,多到了影响小世界秩序的程度,祂会不会有权力,开启灭世? 单是想像,都觉得不寒而慄,那样的人怎么能够为神? 艺书暗自嘆息,8号可以成神,或许是因为祂和给祂颁发毕业证的那位,是同种风格的神。 而长孙以束被卡毕业,一是因为他有类似的冷酷心态,他只把众生看做能助他变强的道具; 二嘛,是因为卡他毕业的导师与他不同,是个有悲悯之心的。 也正是因为那位的悲悯之心,长孙以束才能到这个世界来草醋王人设。 但凡那位在轮回池动点手脚,此刻的常以束,八成就已经化为池里最精纯的能量了。 夜幕降临,那边哭声渐歇,艺书戳了戳闭目养神的长孙以束:「这一趟走完,你要还是学不会爱咋办?」 「你想咋办?」 「诶?」 艺书对上了一双饶有兴味的红眼。 不等他做出反应,「砰」的一声,长孙以束连人带椅飞出去撞到了墙上。 「嘶——」 椅子撞了个稀巴烂,垃圾堆里的男人揉着胸口站起来,笑容满面的,「又没对你的小徒弟怎样,干嘛踹我?」 司徒沐歌放下脚,云淡风轻地回:「下意识。」 旁观者目瞪口呆。 「初次见面,我是穆戈的未婚夫,号归缘。」 红眼睛的长孙以束飘到司徒沐歌身边,亲昵地揽住了她的腰,「皇父,天晚了,我们睡哪?」 宫侍引路,两人相携进了同一间房。 「识海情况怎么样?」 「暂时可以控制,把他融掉的话,绝对能好彻底。」 「有约定在先。」司徒沐歌的语气听起来,比任何时候都要轻松随意,「过来,我帮你梳理。」 烛光闪烁,影子映在窗纸上,一人不设防地把额头送进了另一人掌心。 归缘念念不忘:「他都不在意融不融合,他母神倒是想的多。」 「亲眼看着他一世又一世轮回至今,希望他能独立成神,也无可厚非。」 「辛苦你喽。」 啪。 第186页 司徒沐歌重重拍他脑门:「安生点儿。」 归缘偷亲失败,低笑不止。 …… 艺书震撼莫名。 同样是有婚约,白日里那俩人跟被迫营业的cp似的,用一分真情都怕自己吃亏。 入夜后的归缘和清念,才是未婚夫妇该有的样子啊。 说起来复制世界的人类,只有在成神后才能独立存在,才不会再跟相同本源的灵魂融合吗? 复制世界,果然弊端很大。 进自己的房间躺下,艺书满脑子神神人人地睡着了。 * 砰! 扑通! 哗啦! 大概是换了环境,脑子里那根弦又紧绷起来,艺书被打斗声吵醒了,听起来还打得挺凶。 涉及人家的修炼秘密,他本来不想管,但主殿那边,皇夫非常担心,太女好像劝不住了。 以免整个皇宫都被吵起来,艺书决定先去隔壁看看情况。 窗户尚未遭到破坏,房门摇摇欲坠,他尽量小心地开了条缝挤了进去。 屋内一片狼藉,桌椅板凳都成了渣渣。 艺书出现的时候,归缘神色癫狂,一拳正砸向司徒沐歌的太阳穴。 司徒沐歌好似没有感觉,站在废墟里纹丝不动,艺书条件反射地冲上前想救她。 破空声刺耳,拳风颳断了司徒沐歌的发丝,归缘动作一顿,仿佛是恢复了几丝清明。 下一瞬,司徒沐歌一脚踹出,归缘又撞墙去了。 艺书识趣地站住,没有插手。 司徒沐歌闪身追上归缘,拳脚相加实打实地把他揍了一顿,顺便还扯着纱幔把他捆了起来。 「杀——」 归缘扭头,一双红眼珠杀气腾腾地凝视艺书。 司徒沐歌踩着他的嵴背,拽着纱幔的手微微使劲,归缘「唔」了一声,被勒紧脖子闭嘴了。 艺书嘴角抽搐,家暴现场当真是凶残无比。 「正好,皇父过来了,你先出去应付一下。」司徒沐歌蹲下身,掌心贴着归缘的额头安抚他的精神,「我这边还需要点时间。」 「好的。」艺书挤出门拦在皇夫跟前,「五殿下没事,您不用担心。」 小五没事,长孙家的有事也不好啊! 皇夫想起女儿那一脚送长孙以束八丈远的画面就头痛:「堂堂大女人哪能对弱质男子动粗?你让开,本宫说什么也得进去训斥她几句。」 司徒清浦努力劝阻:「皇父稍微等等,现在进去或许不方便呢?小五穿好衣裳就出来了。」 皇夫闻言,不小心脑补了一些jj不让写的东西。 艺书想了想,补刀:「青梅竹马感情好,所以动静有点大,并不是真的在打架。」 全场:「……」 司徒沐歌衣衫整洁地出来:「皇父莫听他们胡说,我和长孙只是在切磋武艺。」 皇父:「半夜三更切磋武艺?」 艺书:「这是他们的乐趣。」 还胡扯,司徒沐歌抬手抽了他后脑勺一记:「长孙这些年要照顾我,练武急于求成,有些走火入魔,需要我帮忙疗伤。」 皇夫闻言,抓住女儿的手连声问:「走火入魔你怎么还往跟前去?他可有伤到你?你怎么这么不知轻重!」 「没有受伤,我武功不弱,他伤不到我。」司徒沐歌气息平稳,的确不像受了伤的样子,「皇父若是实在放心不下,可以进来坐坐。」 「好好好,我得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万一那小子失了智打起来,他也好喊人制止。 司徒沐歌给归缘梳理识海,是涉及神魂的操作。 在旁人看来,只不过是她坐在床榻上,归缘枕着她的大腿被她轻抚着脑袋。 皇父瞧着长孙家的小子被捆成粽子,还红着眼睛朝自己点头微笑,忽然有种深深的罪恶感:我女儿是不是有点变态? 管他变态不变态吧,反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不太有旁人置喙的余地。 天蒙蒙亮,长孙以束睁开眼,发现自己靠在女人怀里,下意识地发起攻击。 司徒沐歌也下意识地又踹了出去。 长孙以束撞墙反弹,在地上滚了几圈,挣碎纱幔捂着肿包的额角,又气又憋屈地出门了。 * 司皇在寿辰这天遇刺,十七皇女为救驾重伤昏迷,而皇太女离御座更近却连提醒都没做到。 龙颜大怒,怒斥皇太女不孝,勒令十五天之内查出刺客真凶,并把查案权力交给了时家人。 意料之中的,一项项证据都指向了杭家。 皇夫有两个皇女,长女还占据着皇太女的名头,杭家在一众皇女的外家之间,本来是最风头无两的。 然这一次,杭家支持的两个皇女都废了,司皇还特意把查案权交给杭家的死对头,摆明了是要收拾杭家啊! 朝臣见风使舵,赶紧跟杭家撇清干系,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明里暗里流露出了投靠时家的意思。 局势对自家过分有利,反而有些可怕,正常思维下,时家应该带着九皇女的势力苟一波。 但是,皇上从很多年前就表现出了对皇太女的不喜,近年来对十七皇女也颇为冷淡,萧家出事之前,朝臣看得分明,皇上是准备收拾杭家的。 只不过杭家在朝中关系盘根错节,及时察觉到危机,将黑锅甩给了萧家,保住了自己的家族。 第187页 这几年,杭家那老匹夫很有当年的长孙老狗的作态,皇上最憎恶这个。 皇上必然是打定主意要收拾杭家!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皇上对九皇女一直回护有加! 时家仿佛看到了废皇太女立新太女的曙光,大喜过望,忍不住想加快速度撂倒杭家。 有道是乐极生悲,狐狸一蹦跶,尾巴就藏不住了。 在即将下旨查抄杭家的紧要关头,证人突然反口,新的证据出现,那口行刺皇上意欲谋反的黑锅,哐当一声砸到了时家头上,而且是证据确凿! 「冤枉,冤枉,臣冤枉啊!」 「时大人喊冤前,还是先解释清楚,行刺明明与杭家无关,时大人是如何让一切证据都指向杭家的吧。」 「时大人解释不来?该不会是常常如此陷害忠良,一时不察,才把伪证做得不够周全吧?」 「时氏一族罪大恶极,恳请皇上立正典型!」 「恳请皇上立正典型!」 「皇上,老臣是冤枉的啊!」 时家被查,九皇女被牵连,不复以往受宠。 杭家众人无罪释放,司皇赏赐了许多珠宝,算作补偿安抚。 十七皇女醒了,不过身体算是坏了,与九皇女一样,时常咳喘。 三大储君人选都体弱多病,原先不太有希望得位的皇女便冒出了头。 腊八节,司皇中毒,性命垂危。 最近,她又流露出了要搞杭家的态度,有萧、时两个前车之鑑在,六皇女慌了。 她不知道司皇这次是真的想搞杭家,她听从了九皇女的建议,选择下毒、逼宫两手抓。 九皇女和时贵君受宠多年,在宫中是相当有势力的,他们手底下,一些埋得深的暗子就连司皇都挖不出来。 司皇大抵也没想到他们胆敢直接下毒,这种愚蠢的、一旦动用就不死不休的方式,正常人会用吗? 九皇女就是用了。 这么些年她以为自己很受宠,结果自己就是个靶子! 她恨极了,退路什么的都无所谓,她就想让司皇看看她的厉害! 可惜司皇没死,十七恳求艺书救她的命。 十七记得自己就着御箸偷酒吃的滋味,记得自己被母皇抱在腿上翻奏摺的画面,还记得自己眼馋母皇的漂亮耳坠,就将母皇的耳垂扯出血的模样…… 她晓得母皇不是好人,母皇对不起皇父对不起皇姐,但唯独对得起她。 她不能在旁边有神医的情况下,眼睁睁看着母皇死去,一点努力都不做。 「艺公子,求你救救母皇!只要你愿意救活母皇,钱、权,我都可以给你,我这辈子当牛做马报答你!」十七深知这事只求艺书没用,两腿一弯朝他们跪下,哭着乞求, 「两位皇姐,求你们高抬贵手,准许艺公子救命。往后你们可以把母皇幽禁起来,我会时刻看着母皇,绝对不会让她给你们添乱,我会看牢她的。」 司徒沐歌无所谓道:「与我无关,我就是个纯看戏的,不参与任何决策。」 司徒清浦咬牙:「我还要废了母皇的武功,你同意吗?」 「同意同意。」十七连连点头,「请艺公子赶快出手救人!」 司皇没死,失去了权力还被废了武功,活得也不太开心,对十七的态度时好时坏。 司徒清浦的身体开始好转,在正月份登基为皇。 登基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为长孙家平反;第二件大事,是处理杭家。 碍于皇太夫的情面,司徒清浦给杭家定的罪名没那么重,只是抄家贬官。 第三件大事嘛,就是选秀了。 司徒清浦前些年总是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还不受太上皇待见,婚事便被耽搁了。 而今她已然为皇,身体也明显是越来越健康,诸位家有妙龄儿子的大臣便坐不住了,纷纷上表要皇上广纳后宫。 然后压力就给到了艺书这里。 一则,解毒时不是看光光了嘛,司徒清浦觉得,她应该对他负责;二则,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不是常规操作吗? 作者有话说: 艺书:你这叫恩将仇报:) 第85章 公子(完) 「听说皇上跟你求婚了?」 「能别说得这么暧昧吗?」艺书头大不已, 随手放上一颗白子。 司徒沐歌听声音就晓得他下手黑了,敲了敲棋盘质问:「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忘放水了,艺书被迫悔棋重下。 司徒沐歌还是不满意:「忒明显。」 「当你徒弟真不容易。」 艺书吐槽, 第三次落子。 「你以为当你师父有多容易?」司徒沐歌跟了一子, 「所以皇上那边, 你打算怎么办?」 「想完成任务的话, 我就不能拒绝。」艺书语气还算平静。 「你要拒绝吗?」 「要的。」 「即便不能完成任务?」 「是的。」 「不惜失败也要拒绝的原因是?」 艺书思考了几秒,放了个不明显的水:「只是不想。」 司徒沐歌得意一笑,下了自以为绝妙的一子:「我猜, 你任务列表中有恋爱相关的。」 「有的。」发觉这个世界算是没有限制,艺书说话也就没那么谨慎了,「附加题,谈一次奖励十万。」 第188页 「好诱人的陷阱。」司徒沐歌感嘆。 「是啊。」 艺书差不多能确定, 积分,就是功德或者说能量的另一种叫法。 十万积分,相当于一个名垂青史的成就, 谈一场恋爱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跟前者等同的。 附加题,必定是个陷阱。 按照艺书的性子, 没有感情做支撑,就不会与人缔结婚姻关系。 另一方面倘若他爱上了谁,也一定会想要走向婚姻, 共同孕育后代。 可问题是,这些任务世界都是新生的复制世界。 假如世界是分等级的, 那么新生的复制世界, 大抵就是最低级的世界。上限低的世界, 培养出来的神也会很弱。 同样是经过十世轮回渡劫成神, 你因为出生的世界弱, 就註定比别的神弱,能甘心吗? 假如有一天,艺书在高等世界成神,他肯定是不希望自己的爱人孩子还在最底层的世界挣扎的,他会想办法把他们接到自己的地盘上。 跨越宇宙带走某个人,说不定要求助轮回司,还得跟轮回司签订个什么不平等条约…… 艺书一想就觉得:好可怕好麻烦! 如果他是先有了对象才发现很麻烦,那他拼了老命也得努力完成。 现实是,他还没有那样的对象,就已经预感到了麻烦。 所以,嗯,单身万岁! 至于司徒清浦提的婚事,首先两人都没感情,艺书是绝对不可能同意的。 任务失败的话,大不了就再多刷一个世界。 反正这个世界首要的悟道项目进行的很顺利,只要给司徒清浦一个较好的人生结局,2任务不合格也不算对不起委託人。 * 司徒清浦提要封艺书为皇夫的时候,很明显感觉到了他想拒绝,但是碍于某些原因,他保持了沉默,所以她给了他一段时间考虑。 今天再提,艺书的态度还是有些模稜两可:「有没有一种可能,你妹是我师父,咱俩差了辈分?」 2任务还有抢救的必要,要是能通过迂回的方式让司徒清浦收回提议,那就皆大欢喜了。 不过司徒清浦不在乎身份差距: 「艺公子曾为魔教圣子,还会在乎这些迂腐的规矩?朕要娶你为夫,是很真诚很认真的,希望你也遵从本心去考虑这件事。」 事已至此,艺书实在是没办法了,就打算放弃2任务。 隐约察觉到他态度坚定起来,司徒清浦自顾自地讲:「你总归是要嫁人的,朕总归也是要娶皇夫的。朕能有今日,你功不可没,皇夫名分,是朕能给你的最好的报答。 「朕瞧着,你对小五应该是没有超越师徒之外的情意的。就算你有,小五她,也没打算给你名分吧?倘若你放不下小五,朕也可以跟你做有名无实的夫妻。当然,成亲后,你不可再对小五有越界的行为。」 这也太生草了! 艺书欲言又止止又欲言。 司徒清浦被他古怪的表情逗笑了:「你不要有负担,朕是有自己的考量。」 解毒之前就告知过了,她顶多还有十年的寿命,十年,跟本来不及从零开始培养一个皇位继承人。 所以她早就决定了,不娶夫生子。 司徒清浦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仓促登基,做一个傀儡皇帝,然后等有能力的时候,变成母皇那样偏执的人。 因此,她还是打算培养十七。 「如果艺公子愿意嫁,朕活着的时候,自然会给你最尊贵的身份最富足的生活。朕驾崩后,」活了两辈子了,司徒清浦没什么好忌讳的, 「你作为皇太夫膝下没有孩子,对下一任皇帝也就没有威胁。再者十七秉性良善,她会很愿意为你提供安稳富足的生活。」 好吧,人家报恩的确非常诚心,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艺书也不能再瞎鸡儿找藉口拒绝,便郑重其事地请示:「陛下想听真话吗?」 「当然,朕希望艺公子畅所欲言,如实地讲出你此刻的真实想法。」 「倘若一定要成亲,我会找个自己真心倾慕的。」 「即便她不想给你名分?」 艺书无语了:「与名分无关,关键是我还没有找到那样的人。」 司徒清浦只当他是嘴硬,定定地望了他一会儿,转而道:「既然朕的提议你不满意,那么救命之恩,你想要什么样的报酬,便直说罢。」 皇妹们该封王的都封了,这最大的功臣还什么奖赏都没有,不符合她的原则。 「我要名。」艺书有个猜想想要验证,「天下为局人为棋,陛下赠我一个第一棋士的名誉如何?」 这个「棋士」,是谋士智囊的意思,司徒清浦还真给得起。 「只要名?」 「只要名。」 简单。 司徒清浦亲自和他对弈了几局,表示自愧不如;然后找机会让司国最负盛名的棋士与他对弈,棋士称赞他的棋风云谲波诡。 最后司徒清浦和她忠诚的智囊团齐齐称颂,艺公子足智多谋,棋盘上只略见一斑,他最擅长的,实则是「天下为局人为棋」。 这可不得了了,今上自小被立做太女,一直不得太上皇喜爱,韬光养晦十几年,一朝崛起,不仅斗倒了其他受宠的皇女,治好了顽疾恢复了健康,还丝毫不依赖外家的势力,整个人生经历就充满了传奇感。 第189页 那今上与诸位重臣称颂的艺公子,能不厉害吗? 从名流雅士到贩夫走卒,无人不好奇艺公子在今上夺位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暗中有人稍加引导,艺书走一步算百步的身影便无处不在了。 在史料中,几乎司徒清浦的每一次大动作,都少不了他的出谋划策。 宫外甚至有戏班子根据他和司徒清浦的故事,编了戏摺子演唱,诸如《艺公子一计定干坤》《艺公子落棋算天下》《运筹帷幄艺公子》,听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 这一番盗名造势的操作,整得懂行的文武百官以为今上是想立艺公子为皇夫。 她们都准备好大几万字的辩论稿,意欲群儒战今上,坚决要阻止她的荒谬念头。 结果她们攥着辩论稿左等右等,迟迟不见今上提立后的事,选秀也是一推再推。 百官麻爪了。 * 既然不打算娶夫纳侍,那后宫就没什么值得避讳的,再者太上皇和皇太夫还在,司徒清浦就把两个皇妹都留在了宫里,说是等她们准备成亲时再给开府。 司徒清浦作为皇帝很忙,十七要跟她学习治国之道帝王心术,也不清闲。 另外那仨就是妥妥的大闲人了,每天下棋品茶读书,悠哉的很。 这天,读书读到司国开国女皇和皇夫是天定姻缘,育生花能为对方绽放,艺书半信半疑:「花草成精都没这么精准择偶的。」 司徒沐歌就问他去过精灵世界没,艺书说没去过,然后讲了类似的兽人世界: 「我总感觉兽人其实还是兽,也可以说是妖。能化形的兽人就不说了,不能化形的半兽人死亡时,也是兽类形态,跟被打回原形了一样。」 司徒沐歌突然念了一句佛经:「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艺书端详着开国女皇和皇夫的画像,若有所思:「我之前有想过,我的五感,会不会不可信?」 司徒沐歌指了指自己的额头:「你能看出我的育生花是什么花吗?」 「呃……粉色的黄花菜?」 司徒沐歌被戳中笑点,乐了半天又问:「那你的是什么?」 「九成九是青色的莲花。」艺书照着镜子观察过。 「都不能确定啊,好奇不?我让它给你开一下。」 艺书不理解:「这玩意儿是想开就能开的?」 「我想就可以。」司徒沐歌饶有兴致地坐起来,招手道,「来,把头伸过来。」 「你不会把我头拧掉吧?」 「师徒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 艺书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感觉没有归缘的那么结实,有点想熘。 「哎哎哎,别使劲!」马尾先一步落到了师父手里,他只能乖乖听从指挥,「温婉娴静真是我对你最大的误会。」 「等见了师伯们你就会发现,我还是相当温婉的。」司徒沐歌摸到他眉心,指腹贴着花印,自上而下缓慢划过。 无人瞧见,那朵栩栩如生的青莲花苞,好似恰巧蓄够了力量,随着司徒沐歌的动作,一片接着一片,肆意舒展了花瓣,顷刻间绽放至妖蓝。 艺书看不到,但他闻到了,一缕淡雅沁人的馨香悄然浮现,萦绕周身。 这香气好像带着致幻作用,心跳开始不受控制。 艺书悚然后退,却见司徒沐歌眉心一簇朱红的曼珠沙华,霞明玉映。 「今日倒没听到念书声。」 「下棋呢吧,念书有什么意思?」 「嗯。」 三人自青石小道另一头走来,亭中的男女回首,那盛放的红蓝花印,不知刺痛了谁的眼。 五人面面相觑,半晌,长孙以束先一步转身离开。 司徒清浦拉住想上前看稀奇的十七,客气道:「打扰了。」 那仨人来了又走,司徒沐歌笑眯眯地感嘆:「真巧,误会了。」 巧个屁! 艺书腹诽一句,决定抱着搞学术的心态,先研究研究头上这朵花:「师父是怎么做到的?」 「所谓的天定良缘,就是神魂信号达成同一频率了。」 司徒沐歌在自己眉心抹了一下,花瓣收拢,犹如开花过程的倒放,重新变回了花苞模样。 艺书的莲花失去信号,闪烁几下便也收拢了。 他通过镜面亲眼目睹花印的变化,不禁联想到了自然界的花开花落。 那其实,是植物的求偶行为。 非人为干预的情况下,神魂信号达成同一频率,大约就是说两个人的三观思想非常相近,他们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找到了同类,所以开花求偶。 开花……植物求偶…… 看着镜中与往日一般无二的花印,艺书的心跳又开始加快。 方才闻到的花香、看到的花开,会不会是幻觉? 或者,现在看到的映像是幻觉? 再或者……进入这个世界后,他的一切感知都是虚幻的! 心跳如雷鸣,有什么将破土而出,艺书合上眼皮不再用肉眼去看。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他默念着这句话,把长久以来形成的印象全部丢掉,回归了一片空白。 曼珠沙华应该是什么模样的? 莲花又该是什么模样的? 良久良久,鼻息间恍惚又闻到了奇异的草木清香,无形的能量场以艺书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荡开。 第190页 他睁开眼,在镜子中看到了一枝泛着金色光晕的青莲花苞。 对面的「人」,是一枝光华内敛的秃杆杆——杆上生着火柴人那样的四肢,顶上长了一小撮黄花菜。 秃杆黄花菜瞪着豆豆眼,不爽道:「你这是什么眼神?你自己也是个秃杆杆你同情谁呢?」 艺书对着镜子眨巴眨巴豆豆眼,回:「我脑袋比你大,看起来比较聪明。」 「那你可真是个大聪明。」 吃了一记嘲讽,艺书闭嘴往亭外望去,来来往往的宫人都是巨型花卉模样,运气好的花枝上有绿叶作伴,看起来倒也可爱。 运气不好的,像亭里这两位,就是秃杆杆加花骨朵;还有梅花桃花之类,一根木桩顶着一颗大花苞,多少有点挑战审美。 艺书表情麻木:「你眼中的世界一直都是这样的?算了不重要,有什么办法能精准地抹去记忆,让我的视觉恢复之前那种被蒙蔽的状态吗?」 司徒沐歌吭哧吭哧笑了一会儿,回他:「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见都见了,断然没有再回去的道理。」 艺书:真的会谢。 * 晚上,归缘来寻仇。 艺书眼中的画面是这样的:一串稻花一样的东西喊着「敢绿我你死定了」沖向莲花,莲花无语望天。 「稻花」沖至近前,忽地分叉长出了竹条,迅如闪电地抽像莲杆。 莲花精觉醒了一点紧张感,飘远并恍然大悟:「原来是个竹花精。」 竹花精闻言,差点闪了腰:「认真点儿,白天那位让我来neng死你!」 莲花精调整心态,化出莲叶莲蓬跟竹花精比划了几下,就蔫耷耷地表示:「差不多了吧?意思意思就行了。」 竹花精不轻不重地抽了莲花精两下,觉得没意思,就不跟他玩闹了。 「今天呢,我来给你讲故事。」 艺书端正态度:「师公请坐。」 归缘一下子被这声「师公」哄开心了,拍拍他肩膀道:「你小子有前途,回头成神了一起约酒。」 「小子会努力的。」 「今天的故事是,有一个人分了两个人格,一个人格一门心思想成神娶未婚妻,另一个一门心思想修炼成最强的神。」归缘显然也是个不会讲故事的,他毫无悬念地给出了后续, 「如果他们分离开,成为两个独立的神了,那就各追求各的目标,互不打扰。如果他们合二为一了,就可能有三种结果,你能想到吧?」 一,变成一个更像以束的神,只想成为最强,未婚妻会成为他漫长生命中一个比较特别的过客。 二,变成一个更像归缘的神,有未婚妻万事足,在未婚妻的鞭策下大概会努力变强。 三,既要未婚妻又要成为最强的神,假如祂在成为最强的道路上,有什么过激的念头,祂的未婚妻大概能够阻止。 「你猜,」艺书以为归缘接下来要说,「那两个人格愿不愿意融合?」 结果他说的是:「那个未婚妻更想看到哪一种结果?」 「……二?」 「错了。」归缘眼中的红色渐深,「她对三种结果,没有偏向。」 艺书心中一跳,有点担心他发狂。 「在我们那个世界,穆戈是先知,也是,最接近先天神祗的人。」 归缘说完就走了。 与先天神祇相对应的,是后天神祇。 这两者的区别在哪里? 艺书暂时没有明确的答案。 * 翌日一早,司徒沐歌敲响了艺书的房门。 「联繫这个世界和兽人世界,你能推测出,『人』的本质是什么吗?」 「首先排除复读机。」艺书开了个玩笑,沉思片刻,正色道, 「『人』的本质,是天地间最具灵性的生灵,因为最具灵性,所以本能地朝神的模样变化。他们的神是什么模样,他们就会是什么模样。」 「恭喜你,理论知识学完了。」司徒沐歌鼓掌,「最后一道题目,人与神的区别是什么?」 不等艺书道谢道别,她抓着长孙以束就走,说是周游列国去了。 之后,礼物信件时常往回寄,人却没再回来。 直到第七年,信中说假期结束,她将回归自己的世界,便再无音讯。 艺书作为司徒清浦的专属医士,在皇宫待到她驾崩,也脱离了小世界。 * 叮—— 1任务已完成,奖励8k积分。 2任务已完成,奖励2k积分。 3附加题未完成。 小结:宿主9号任务合格。 另,恭喜宿主获得委託人的感谢99999积分。 恭喜宿主达成名垂青史的辅帝谋士、棋手成就,奖励(10x2-0.5)w积分。 宿主9号世界共收入30.5w积分,目前宿主积分总额683.83w。 艺书挑眉,这两项成就还真刷成了。 也就是说成就项目,其实不需要废寝忘食实打实地做到最精,他的行动产生的影响力才是刷成就的本质。 所谓名垂青史,本身就是一种人物形象,对后人来说是信念、信仰。 9号结算完,就是10号了。 10号是个修仙世界,嗯,跟渡劫挺配的。 委託人的请求是:做个合格的大师兄。 作者有话说: 迟到了,对不起qaq 第191页 * 棋手成就以前达成过「名震一时」,领过0.5w奖励 第86章 无忧的修士1 10号委託人的故事非常简单, 身为凌云宗掌门之女,云灵月的生活简单到了单调的地步——不是在闭关修炼,就是在下山历练。 凌云宗大师兄云熠殊, 是掌门捡回来的孤儿, 拥有至阳之体, 与云灵月的至阴之体互补, 都是难得一见的修炼天才。 也因此,在这对师兄妹修炼至金丹境时,掌门便做主, 给两个小辈订了亲。 结果一直到云灵月进阶合体境,两人才举行道侣大典。 金丹与合体之间还有元婴、出窍、分神三个大境界,中间隔着上千年的时光,举办道侣大典时, 两人的徒弟都能御剑飞行了。 之所以拖得这么久,主要是因为云灵月进阶元婴后卡了许久的境界,追不上云熠殊, 就没好意思再提婚约了。 云熠殊堪称天下第一勤勉的修士,任何人任何事在与修炼计划相撞时, 都要为修炼让道,是以他进阶神速。 眼看云熠殊一骑绝尘,直接成为了凌云宗最强, 掌门和云灵月都以为他会退婚,毕竟他对云灵月没什么男女之情的样子。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 云熠殊在大乘期等了一千年。 一直到云灵月进阶合体, 他好似压制不住灵力快飞升仙界了, 才主动询问道侣大典何时举行? 当时掌门还感嘆:「你大师兄看上去不苟言笑情感淡漠, 实则是个内敛重情义的人啊。」 云灵月也有些感动, 大师兄不想给她压力,等了一千年才开口,委实体贴。 早知道大师兄并非无意,她就应该早点跟他提道侣大典嘛,白白耽误师兄一千年时间。 然而,现实远比他们以为的残忍,道侣大典上,云熠殊一人一剑,屠灭了半个界,就像他无数次灭杀魔修和妖族时那样,利落至极。 那一日,凌云宗血流成河,赴宴的宾客死伤无数。 那一日,暗紫色的劫云盘旋在凌云宗上空,一道又一道粗壮迅猛如龙的雷电,带着毁天灭地的气势轰下,那一人一剑渺小如蝼蚁,不屈不挠地反抗…… 那一日,凌云宗方圆百里被夷为平地,九九八十一道劫雷之下,千百位最顶尖的修士,无一生还。 云熠殊修的是杀戮道,早些山历练时,有他在的地方,魔族和妖族总是闻风而逃,稍慢一步必定魂飞魄散。 他和他那把剑,堪称所向披靡。 彼时,各宗门的师弟师妹对云熠殊的杀戮道崇拜不已,他们并不知道,杀戮道的证道方式是——杀师杀妻杀徒杀友,目之所及,杀尽一切。 当然,这只是云熠殊理解的杀戮道,他证道失败了。 修仙证道与悟道成神的过程很相似,艺书穿过来还在想黄花菜师父留给他的最后一道题目:人与神的区别是什么? 这个题目可以分成三个:为什么要成神?要如何成神?要成为什么样的神? 答出这三个问题,人与神的区别就自然而然有答案了。 首先为什么要成神? 每个人的目的都是不一样的,以束是为了成为最强,归缘是为了与先知的婚约,那我呢? 其实最初的时候,艺书没想过成神,只是按部就班地努力活着,然后希望有一天,可以不用再努力。 所以他大概是为了不再努力,才想成神的。 不用努力生存,不用努力实现人生意义,不用努力完成社会义务,不用努力履行契约精神,不用努力社交也不会再产生孤独感…… 简直是梦幻般的生活。 那么,要如何成神? 把眼前的任务一一解决掉,当他不需要再努力的时候,就可以成神了。 艺书想成为一个,不需要费心劳力的神,所以他要捨弃杀戮道,改修无忧道。 如今他已经是大乘期,换道而修,至少得掉一个大境界。 * 大徒弟又在闭关修炼去,只不过这一次,熠灵峰上溢散的灵气,预示着闭关结果不会太妙。 灵气就这么溢散掉也是可惜,宗内的弟子都被召至熠灵峰修炼。 掌门和几位长老坐镇熠灵殿外,忧心忡忡。 一连二十多天,熠灵峰的灵气一直没有稳定下来,殿内灵气只出不进,里面的人好似是不把一身灵力散尽就不肯罢休。 掌门在外头愁得直揪鬍子,然而修炼一途,及至大乘期这样的境界,旁人根本就插不上手,只能干等着。 足足一个月后,防护阵法从里面撤去,殿门洞开,艺书神色轻松地走出。 看清他的境界,掌门没控制好力道,猛地揪下来老粗一撮鬍鬚:「你这……怎么回事?境界怎的掉得如此厉害?闭关出了差错?」 「师父无需担忧,弟子只是换修无忧道了。」艺书现在是合体初期,「有之前的经验打底,重新突破至大乘期不是难事。」 「为何突然换道?」掌门眉峰紧皱,「可是原先的杀戮道有什么局限?」 「杀戮道与弟子如今的心境不匹配,难以参悟,继续闭关修炼也铱嬅没有益处,索性便由着自己的心换道了。」 「原来如此。」掌门释然了。 道心道心,最主要的还是心。 既然现有的道与心不符了,那就必然要换道,否则易生心魔,处理不当堕为魔修,千万年的努力就会毁于一旦。 第192页 虽说心境突然大变的情况较为稀有,但遇到这种情况的无一不是天纵奇才,所以对大徒弟的遭遇,掌门接受良好。 只不过,换道到底不是件简单的事,更何况是在大乘期换道,影响尤为深远,急功近利也容易滋生心魔。 掌门殷殷叮咛:「既然道心已改,最近就别太急于修炼,先着重参悟,待适应了新道再追求灵力提升。」 「徒儿省的。」 * 需要费心劳力去想去做的事,都是烦忧,艺书眼前最明显的烦忧,就是委託人的任务了。 合格的大师兄,其实不太好达成。 艺书自认合格的时候,委託人不一定觉得合格。 所幸参考云熠殊的行事风格,大致能推测出云灵月想要的大师兄的形象。 云熠殊是个冰山男,强归强,但宗门内外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不管。 早年独自下山历练时,误入同门被打劫的现场,他都不带帮忙的。 虽说不帮忙是本分,但那样到底是过于冷漠了。 云灵月作为大师姐,行事风格和云熠殊基本是相反的,不管多小的事,只要对宗门好,她都愿意去做。 要做个合格的大师兄,应该是摒弃云熠殊的作风,努力变成云灵月那样的,以宗门利益为前提? 艺书暗自摇头苦嘆,一个合体期修士,能做的事可太多了。 他得能者多劳了。 宗门大比,需要带队老师,放个分身出去,给年轻弟子涨涨自信心; 宗门财务混乱,常年入不敷出,放个分身去做生意; 炼器阁长老叛离宗门,带走了大批炼器老师,弟子无课可上,再放个分身; 后山禁地常有魔族妖族觊觎,本尊直接搬家过去坐镇。 近千年来,总是渺无踪影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师兄,忽然无处不在开始关心宗门俗事了! 云灵月眼瞅着一个元婴期大师兄路过符院,把符箓老师的画符水平批判了一通,接着还动手画了威力更强的雷击符,表情就十分微妙。 大师兄这心境变化也忒大了,先直截了当地退了婚,又开始管闲事,如今还画起了他最不屑的符箓,怕不是被夺舍了哦? 当然了,要夺舍大师兄,至少得是魔尊妖皇的水平,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云灵月拽住约摸十五六岁的少年:「师兄这是想入世修道?」 分身的外貌和境界是对应的,境界越低,外貌就越年轻。 筑基境的艺书不耐烦地横了她一眼:「你就当是吧。」 云灵月被这一眼凶得,蓦地反应过来,大师兄有些人气儿,真正是个有喜怒哀乐的人了。 不过,「师兄为何瞪我?我做什么事惹师兄生气了?」 要不是你布置任务太不精确,我用得着整这么多分身出来打工吗? 即便眼前的人不是委託人,艺书也想迁怒:「你没事做,要不交几个分身帮我查帐去?宗门的帐务整得一塌糊涂,这么多年还能运转也是稀奇。」 「帐务混乱也不影响修炼,实在不行就出去抢呗。」云灵月不以为意, 「还有啊,师兄你做的事,师妹我年轻时都做过,所以现在能清闲自在。你要是早些放下傲气入世,不就不用一下子做这么多活了?」 理是这么个理,但艺书很不爽:「你到底要不要帮忙?」 「不帮。」 「……」 艺书决定给每个分身都下个禁制,拒绝跟云灵月说话! 作为熠灵峰峰主,同时也是凌云宗最强,云熠殊在凌云宗是相当受敬仰的。 如今艺书为了处理俗务,化出好几十个分身,约等于是偶像来跟你做同事了,那你不得跟打了鸡血似的,化身没有感情的打工机器? 艺书才说帐务混乱,管帐的弟子们立即拿出小本本,满满当当记的都是他提的意见和建议,等他说完,麻熘开始按要求改进。 走到任务大厅,公告栏上的任务单子贴得乱七八糟,都没分等级分区,接任务多不方便啊? 艺书才一皱眉,旁边的弟子福至心灵,三下五除二地把单子归置好,还贴心地给出了接单境界建议。 经法阁、法宝阁,也没人好好打扫归置,一些不常被借阅的玉简、法宝都堆垃圾似的堆着,再怎么家大业大,也不用这样不在乎吧? 看守者:懂,明白,马上收拾。 艺书就一步一步用走的,把凌云宗的每个犄角旮旯都逛了一遍,然后发现这个宗门的人都很散漫,上至掌门下及杂役,都没什么紧张感。 结果就是,在掌门都不知晓的犄角旮旯里,艺书发现了三处妖气残留和两处魔气残留。 这可不太妙。 第87章 修士2 分身发现魔气的同时, 后山禁地里打坐的本尊,眉头逐渐拧起。 艺书原本云山雾绕冰雪漫天的识海,忽然凭空生出一团黑雾漆黑, 那团漆黑如墨的烟雾拧啊拧抽啊抽, 变成了一个穿黑衣的他。 「猜猜我是谁?我是你最压抑、隐藏最深的堕落之心, 所以我就是你的心魔呀~」 黑艺书桀桀怪笑两声, 飘到白艺书身边,与他脸贴着脸——开始融化。 「我是来蛊惑你的,但是蛊惑你也太累太辛苦了吧?还要飘那么远, 还要说这么多话,还要劳心费力维持形态……好累哦,不想干了。」 第193页 艺书:??? 「你这心魔怎么回事?能不能行了?咋还化成一滩烂泥了你?」艺书愤愤然出手,努力把那滩黑泥聚到一起捏出人形, 「你把话说清楚,你化成这样是啥意思?暗示不需要劳心费力的生活根本不存在?大骗子!我不信!你回来!」 黑泥勉强被捏出人形,一边继续融化一边骂骂咧咧:「我就是不想干活而已, 你为什么要强迫我?还有没有天理了?你们修士都是这么没人性的吗?非要把心魔薅出来再打得灰飞烟灭?你有病啊?你是不是有病?我一个心魔我招谁惹谁了?我不就是不想干活吗?」 「你是心魔你凭什么不继续蛊惑我?我还没打你呢你凭什么散掉?」艺书振振有词, 「既然是我隐藏最深的心思, 那你就代表了我对未来最美好的期望,自主散掉等于是在咒我,我绝对不会允许你散掉的!」 心魔当场气炸! 艺书一个聚魔术, 把炸开的黑雾又聚了起来:「想跑?门儿都没有,作为我的心魔, 你必须好好活着。」 「我就不活我就不活我就不活!有本事你打我啊!」 「我不可能打散你, 激将法对我没用。」 艺书歪嘴一笑, 拿出一具高级傀儡, 把心魔团吧团吧往里一塞, 还在傀儡壳上加了层层叠叠的聚魔阵、养魔阵和锢魔阵,保准让心魔想散都散不了。 心魔:礼貌你妈! 实在太令人生气了,心魔攥着金刚不坏大拳拳,只想一拳锤爆艺书那张变态脸。 在识海内部,他们都是灵体状态。 艺书担心一不留神反把傀儡的身体锤爆了,所以在心魔的拳头即将痛击自己的俊脸时,化作一缕青烟消散,而后在另一个方位凝聚,并洋洋得意道: 「别白费力气了,就你这样四肢不勤的小心魔,是不可能打中我的嘎嘎嘎嘎嘎……」 「我一定要打死你这变态修士!」 心魔锲而不捨地发起进攻,艺书就飘飘忽忽地躲避。 上蹿下跳半晌一下也没打中,心魔累得气喘吁吁,瘫倒在地动弹不得。 「终于认识到你我之间的差距了吧?以后呢,你就老老实实做我的心魔,努力蛊惑我,争取早日让我堕落,不要再想化掉散掉了,懂吗?」 外界传来一股诱人的饭香,艺书眼神一亮,丢下心魔就走,「该吃饭了,修真界的灵兽肉和仙露琼浆yyds,我吃饱了再来培养你嘿嘿嘿。」 心魔顿时悲伤逆流成河:被迫扛着这么重的躯壳干活,还不给吃饭没有工资,惨无人道啊! 出了识海,艺书先跟掌门禀告了发现魔气妖气的地点,然后去九长老的私人厨房,把刚出锅的美食打劫走了一半。 九长老对着那谪仙似的背影破口大骂:「无耻狗贼,连老人家打牙祭的零嘴都抢!」 九长老的小弟子提醒:「大师伯比您还年长三岁。」 您就是特意用了个老人壳而已。 九长老老脸一红:「就你长嘴了?」 * 本尊养了个心魔,分身当然会受到影响——都从冰山脸进化成了不高兴。 宗门大比赛场,元婴期一对一比拼,刚好轮到熠灵峰的弟子。 比试结果宣布,艺书冷着一张脸,眉心微皱,好像很不满意。 想想师父当年一剑一个小朋友的战绩,弟子满脸羞愧道:「昨日受师父亲自指导,却还是没能赢得更漂亮些,弟子无能,有负师恩。」 初期战后期,虽说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但能赢就很不容易了,这弟子实际上是很不错的。 可是安慰人好麻烦,艺书简洁地应了一声:「嗯。」 该弟子失落地到一旁打坐疗伤,师父难得来看大比,自己却没表现好,实在惭愧。 另一个弟子有心在男神面前表现一番,提起剑胸有成竹道:「师伯放心,弟子必在百招之内打败对手,绝对不会给您丢人的。」 不用逞强,不可急功近利,无需过分严苛地要求自己。 艺书定定看了师侄一会儿,冷淡道:「去吧。」 师侄雄赳赳气昂昂地上场,果真在百招之内战胜了对手。 艺书点头:「不错。」 师侄把断臂接上,两眼亮晶晶的:宗门最强夸我不错诶~哦吼吼吼。 「请师伯好生看着,弟子将在九十招内打败对手!」 「好。」 「弟子六十招就可以!」 「很好。」 「弟子十招必送他回老家!」 「多用了一招。」 艺书眉心越皱越紧,这些孩子咋回事?这么拼命干啥?一个个整得缺胳膊断腿的,没必要啊。 弟子们:师父/师伯讨厌庸才! 我们必须赢,要赢得漂亮果断,要赢得精彩至极毫无悬念! 个人赛之后还有团体赛,凌云宗的弟子本来就有「战斗狂」的称号,这次有「战斗狂一代」坐镇,他们显然比往年更丧心病狂了。 虽说每年的宗门大比,凌云宗都会拿下第一,但其他宗门也不是喜欢躺平认输的。 被凌云宗刺激着,其他宗门的弟子也不藏拙了,一股脑的把压箱底儿的本事都使了出来。 风火雷电齐发,法宝灵符狂砸,擂台上是越打越凶残,看得各位掌门长老摇头不已。 若非提前布置的复杂守护阵,一直在甄别淘汰无法继续作战的弟子,这群小崽子的三魂七魄恐怕都要被打出来。 第194页 艺书则不明所以:咦惹~宗门大比的奖励也没多诱人,这么拼命干啥? * 帐务那边,艺书懒得再逐条跟他们解释,不懂折扣和促销的作用?不懂帐表这样记的好处? 那一定是你没有认真思考学习,先照做,然后自己去观察记录,做总结。 任务大厅、法宝阁、藏书阁、丹药阁,还是一转头就乱七八糟? 艺书的嫌弃溢于言表,但他不再帮忙收拾,就用谴责的眼神盯人。 兼职看守丹药阁的云灵月指挥着弟子归整丹药,终究是忍不住怼道: 「你一天天的是故意来找茬的?不用在俗务上过多分心,要专注于修炼,不是你的至理名言吗?弟子们都学会你的行事风格了,你怎的还不满意?」 「就是就是。」不满艺书退婚行为的弟子附和, 「过去那三千年,大师伯从来也没管过这些,我们师父辛辛苦苦把宗门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您如今却来挑刺,是何道理?」 「我不理俗务我能三千年入大乘境,你们不理俗务能吗?」艺书愈发嫌弃,「好的不学学坏的,愚蠢。」 「……」 好吧,确实是没学会大师伯的专注,只学会了目无下尘。 众弟子灰熘熘地继续干活。 瞧着弟子们的反应,云灵月莞尔:「师兄能看到弟子们散漫,我不意外,愿意开尊口教育,我倒是挺意外的。」 艺书不留情面当众指责:「只有弟子们散漫?你们就不散漫?妖魔潜入宗门内,你发觉了吗?」 云灵月摸摸鼻子,倔强地申辩:「那师兄你不也才发觉吗?」 艺书冷嗤:「我是仙界最强,魔尊妖皇来了我都不惧,你们也是?可别被人抽魂取丹了,还在一无所觉地闲扯淡。」 全宗门:「别骂了别骂了,我愚蠢我认错,我现在就去巡逻!」 就这样,遭受了艺书一连串的毒舌攻击,整个凌云宗都动了起来。 从掌门到外门杂役,所有人都没脸再得过且过了,该整顿纪律的整顿纪律,该该整理仓库的整理仓库。 其中抓得最严的活动就属妖气魔气排查了,所有人恨不得掘地三尺,势要将藏身宗门内的妖魔统统揪出来! 咳,别说妖魔了,连要要摸摸都没得藏。 据说,有对小情侣想在野外玩刺激的,因为有结界波动,被误以为是妖魔作祟。 巡逻队将其团团包围,差点攻破阵法,让里面的人来个现场直播。 言归正传,艺书看着焕然一新的宗门,表示十分欣慰。 宗门上下都自觉地严肃认真起来,他作为大师兄大长老,就可以自由散漫了啊! 「师父师父,你忘记放剑法分身了。」几欲躺平的艺书,被求知若渴的呼唤吵醒了,「弟子这套剑法怎么练都不得窍门,求师父解惑。」 须臾,不高兴的分身走出禁地,拎着徒弟回了熠灵峰。 他们后方,各峰峰主轰赶弟子们:「大师兄教一个也是教,教两个也是教,干脆把这些个笨蛋都教了吧。」 艺书无奈,云熠殊不是个好师父,只负责给徒弟扔玉简,从来不给徒弟传道解惑,所以往常,熠灵峰的弟子都得去别的峰蹭课。 现在他接手了熠灵峰,被讨债的逼上门,还能怎么办?教吧。 弟子们好不容易有机会跟男神上课,俱是喜不自胜。 以前的男神太有距离感,弟子们崇拜归崇拜,都不敢往他跟前凑。 现在嘛,听说男神换道需要入世修炼,弟子们都表示很愿意为男神的新道出力。 既然要入世,那就得接地气啊,弟子们暗暗发誓,一定会帮男神把仙气破坏殆尽! 事实上不需要他们帮忙,男神就已足够接地气。 讲道有人打瞌睡,艺书点名让他起来回答问题,答不出来? 冰锥伺候。 训练场上指导弟子练剑,纠正过的错误还犯,耐心耗尽,一脚把弟子踹飞。 弟子神色懊恼,提着剑跑回来并保证绝不再犯。 然而保证这种东西都是没有用的,左边不错右边错,上招不错下招错,艺书直接一脚一个笨蛋玩意儿。 被踹的也不恼,跑回来继续学:仙界最强教你练剑,挨几下踹咋了?只要能学到真本事,挨几剑也没问题。 机灵的弟子,会拿出留影石来记录上课过程,以便课后反覆参悟。 但是有的弟子就跟识海里那个心魔一样,简直是朽木不可雕也,怎么教都没有长进。 艺书的脾气日渐暴躁,踹人也越来越狠。 后来,弟子御剑飞回来一趟甚至要花一刻钟,这多浪费时间啊? 再者说,错过这段时间的讲课内容,岂不亏大发了? 挨踹的弟子就想招:在训练场上贴个通讯符,这样不管被踹到哪里,都不影响听课。 还有疑惑急需师父解答的,就马不停蹄地往回飞,边飞边听课。 暂时没有新问题的,索性原地跪下,边听边参悟。如此既能表达对师父的尊重,又能表达对自己过于愚钝的忏悔,好机智。 遇上这种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跪下的弟子,艺书也是没脾气,只好再挤出点耐心继续教。 作者有话说: 挨踹最多的笨蛋:今天也是机智的小弟子一枚吖! 第195页 * 第88章 修士3 给弟子们上了两个月的课, 艺书的谪仙形象崩得是一丝不剩,在隔壁山头都能听见他日渐嘶哑的咆哮。 清晨要是有人时刻盯着熠灵峰,便会看到每隔一会儿, 就有身穿月白色弟子服的, 哀嚎着从山顶滚到山脚。 云灵月啧啧感嘆:「师兄这次入世, 是真的入世了, 不容易啊。」 「委实难得,所以我打算再给他送个弟子过去。」九长老捋着洁白柔顺的鬍鬚,一派仙风道骨, 「田辽,走了。」 见那少年沉默地跟在九师弟身后,连个招呼都没跟自己打,云灵月不满: 「这小子不行, 没礼貌,苗瑛你多看看新英榜,百岁以下的少年天才多了去了, 别在一棵歪脖树上吊死。」 「师父多虑了。」 对于师父的打趣,名唤苗瑛的女弟子无动于衷, 只是不错眼地盯着少年渐行渐远的背影。 云灵月对徒弟的反应不太满意,言语就越发过分了:「听说那天在野外,是你强迫的他?持强凌弱是不好的, 下次不可……」 「师父想强迫师伯,倒可以趁着他境界倒退努力一下。」苗瑛被逗恼了, 大逆不道地抢白, 「难道如今, 师父仍旧赢不了师伯?」 「那自然是……赢不了。」 无论战斗意识抑或剑法熟练度, 都不在一个等级, 云灵月很有自知之明,「因此我看不出来的猫腻,师兄必然可以看得透彻。」 在师兄发现魔气后,全宗门仔细搜寻了两个月,却并未找出魔修或者产生心魔的弟子。 师兄是不会感知错的,只能是那人熘得太快,或者太会隐藏了。 正巧,云灵月这徒弟有些特殊,意外找到了魔气源头,也暴露了自身的秘密,是以才产生了野外误会。 「我们这些老傢伙还都活得好好的呢,你小小年纪就不要忧虑仙界存亡了,没到那个地步。」 苗瑛眉头松了松,仍是未曾展颜。 瞧着跟曾经的师兄一般无二的,永远绷着张冰山脸的徒弟,云灵月突发奇想: 「要不你也去跟你大师伯上几天课?从熠灵峰回来的弟子,进步都很大,你也去学几天吧。」 「弟子是丹修。」 「你大师伯全能,啥都能教。」云灵月催促,「去吧去吧,好好玩几天。」 苗瑛眉头再次皱紧,嘴唇也抿了起来。 云灵月哭笑不得地改口:「好好学几天。」 「弟子遵命。」 * 熠灵峰。 今日讲道要讲心魔,艺书就很不见外地把自己的心魔贡献了出来。 众弟子并未闻魔色变,而是好奇地左看右看:「师父,这真的是心魔?」 「不是心魔还能是什么?」 「不是心魔还能是什么?」 心魔与分身异口同声,说完,嫌弃地互瞪。 有弟子看出了门道:「这是具傀儡,身上确实有魔气,神识气息也确实跟师伯相同。」 旁边的弟子还是很困惑:「但是,嗯,师伯的心魔怎么这么弱?连分身都打不过?」 方才心魔师伯耍赖不想上课,分身师伯打得心魔师伯毫无还手之力。 记录中不是说,心魔与本体境界差不多,甚至会比本体更强吗? 「心魔本质上是内心被压抑的欲望,压抑的欲望变成心魔后,内心越迷茫心魔就越强。心魔弱,大概是因为他未能成功蛊惑到师父。」 一位熠灵峰弟子分析得头头是道,「而且心魔也没有脱离识海拥有实体的先例,师父用秘法将心魔放出来,或许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心魔。师父,弟子说的对吗?」 「对。」艺书踹了心魔一脚,让他继续给弟子们讲道,自己则歪在首座上闭目养神。 小孩儿的确说对了,心魔是艺书内心压抑的欲望,但艺书本身并不迷茫。 他笃定,自己必须将眼前的任务好好完成了,才能真正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捨弃任务直接躺平,必将惹来大麻烦,他才不会自讨苦吃。 再者艺书内心对那样的生活也实在是万分渴求,所以心魔不会消散,即便不用傀儡壳禁锢,也不会消散。 「有魔气!吃我一招万剑屠魔!」 九长老一来,起手开大。 艺书pia叽一下把他拍到了墙上,睁开眼不耐烦地质问:「干什么?」 「咳咳你干什么?」九长老被弟子们从墙上抠下来,理着鬍鬚怒气沖沖的, 「戕害同门,我要去刑院告发你!想让我高抬贵手,也不是不行,你得把我这小徒弟收下。」 「你有病啊?」心魔与魂飞魄散擦肩而过,心有余悸地骂,「你们凌云宗的修士都有病!」 旁边的弟子提醒:「心魔师伯,您也是凌云宗的。」 「放屁!」心魔斩钉截铁,「我是魔界的!」 九长老幼稚道:「你是魔界的你喊魔尊三声,看他会不会来接你。」 喊就喊,心魔张口就是:「冀连决你个大傻叉还不来接老子!」 「冀连决你个大傻叉还不来接老子!」 「冀连决你个大傻叉还不来接老子!」 魔气混着灵力裹挟着嗓音朝四面八方荡出,不消片刻,整个仙界都听到了这句长啸。 大乘境的修士,神识强大如真仙,这种连名带姓连喝带骂的叫法,隔着仙魔界壁垒也定能听得清清楚楚。 第196页 顷刻间,一股肃杀之气漫布仙界,凌云宗首当其冲,煞气几乎凝为实质,连天地都为之阴暗了几分。 凌云宗上下瞬间严阵以待。 九长老欲哭无泪:大师兄那么能忍,他的魔怎么一点都不经激啊!!! 禁地中,隔绝仙魔两界的大阵下,一团黑如油墨的魔气化作重剑,猛地蓄力上刺,封印咔咔崩裂。 丝丝缕缕的魔气从裂缝中挤出,逐渐聚成一张邪狞的人脸,凶戾地喝道:「云熠殊,你找死!」 白衣修士在阵眼旁打坐,手一挥,万千困阵启动,牢牢将肆虐的魔气拘在了方丈之内。 「你脸怎么这么大?」 艺书撩开眼皮一看,感觉有些伤眼睛,随手掐了几个印,把冀连决的黑脸收小了一些。 「嗯?」灵力与魔气相撞,冀连决察觉到不对,定睛一看,便张狂大笑, 「你生了心魔?有趣有趣,仙界第一人又生了心魔,啊哈哈哈……」 「你这么开心做什么?待我度过心魔劫,飞升就指日可待了。」 冀连决的视线中,白衣修士曲起一条手臂支着下颌,坐姿不似以往端正,神色也有几分懒散,显然已经受了心魔的影响而不自知。 「唔盒盒盒盒盒,那你也得抵御得了心魔的侵袭才行。」冀连决亦是仙界第一人入魔,他可太明白了,越是抵御恐惧心魔,反而越容易被心魔趁虚而入, 「想飞升,得先消灭心魔才行,云熠殊你发现自己被心魔影响了吗?你有什么办法消灭心魔?」 「这就不牢魔尊费心了。」艺书老神在在,「我不打算消灭心魔,正相反,我要把心魔餵得更强大。」 心魔越强大,消灭心魔后受益就越多,甚至跨境飞升也不是不可能。 想把心魔养肥些再宰? 若有那么容易,本座早飞升上界了! 冀连决心中嗤笑,恐怕要不了多久,这贪婪的假道学就会被心魔吞噬得渣都不剩。 禁地外,心魔听说这边有好吃的,乐颠颠地跑了过来。 艺书抬手将黑脸缩小成一颗黑球,边抹杀冀连决的意识边道: 「可惜我这人不太有修魔的天分,没能把心魔养胖,反叫心魔越来越瘦了。正好魔尊愿意慷慨相助,我便不与你客气了,多谢。」 冀连决最后叫嚣了一句:「本座倒要看看,你能熬几年!」 艺书境界倒退,神识却比之前更强大了。 冀连决穿过封印壁垒的只是一小缕神识,根本就抗不住艺书的揉搓,很快便化为了一团纯净的魔气。 心魔迫不及待地蹿到艺书跟前:「好吃的在哪?什么好吃的?烤仙鹤?」 本体能时刻感知分身和心魔的经历,分身和心魔却不可反过来感知本体。 被艺书养了几个月,脑子越养越瘦的心魔,压根没意识到自己被骗,大喇喇地翻起了他的干坤袖。 「吃的在右边。」 艺书笑笑,在心魔张嘴抱怨时,一把将黑球塞进了他嘴里,并及时屏蔽了自己与心魔的五感连接。 心魔:「yue!什么东yue西yue!」 他无法形容自己嘴里的噁心味道,一边干呕一边弓着腰捶胸,只想把那玩意儿吐出来。 艺书摩挲着下巴,略有不解:「魔气对魔来说是大补之物,你作为一个心魔,怎么跟吃了口shi一样?你不应该觉得美味至极意犹未尽吗?」 「我**淦你个*你***是**吗?」心魔化身电报机捶胸顿足, 「越健康的东西越难吃,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你**」 艺书恍然大悟:「可是灵果就好吃又健康。」 心魔一边yue,一边又对他进行了密语攻击。 「好了别哔哔哔了,估计把魔气消化掉就没回味儿了,你赶快打坐。」 「你给老子等着。」心魔朝他竖起中指,咬牙切齿地开始修炼。 艺书也继续打坐,磅礴的神识悄无声息地瀰漫至整个仙界,当然,绕过了各大仙门。 魔尊来了片刻,仙界潜伏的魔修就不太好藏了,魔气动荡显着。 艺书这一探,不仅便把魔界根植仙界的几个隐藏据点都探了出来,还顺手击溃了几个作恶多端的魔修的神魂。 须臾,标註有魔界据点的地图飞入掌门手中。 掌门不敢大意,连忙给其它仙门传消息,请据点附近的仙门先行除魔。 * 熠灵峰。 煞气聚了又散,九长老用小梳子梳理着鬍鬚,碎碎念着: 「大师兄是个小气鬼啊,开不起玩笑,一言不合就召唤魔尊吓唬人。」 原本严阵以待的弟子们听到他这样说,俱是好笑不已,九师叔单方面与大师伯不和,多少年了都没变。 一派轻松的氛围里,田辽忽然拔剑攻向他身边的年轻人,而后被无形的力量反弹,倒飞出去重重砸在地上。 受袭的年轻人满脸震惊:「这位师弟你做什么?你不怕进刑院挨罚?」 攻出去的力量全都返还给了自己,田辽吐出一口血,神色清明了几分:「对不住,我不是……」 「他身上有魔气!」不知是谁惊呼了一声,周围的弟子齐齐拔剑。 大师伯能把心魔拿出来玩,那是因为他是仙界最强,弟子们相信他不会被心魔掌控神志。 即便大师伯要入魔了,也一定会跟许多入魔的前辈那样,保存着最后的善念,提前叛离宗门赶往魔界。 第197页 而田辽不一样,他不过是个金丹前期的弟子,没有那样特殊的待遇。 深知自己难逃一死,田辽面色惨白心生不甘,周身魔气大涨。 「你带他过来,就是想让我给他处理心魔?」首座上打瞌睡的艺书一招手,田辽就飘到了他脚边, 「这心魔有些时日了,隐藏的不错,谁给他支招了?」 九长老愁闷道:「师兄恕罪,我先前疏忽了,并未发觉他何时与魔修打过交道。」 「要你有什么用?」 艺书损了一句,垂眼看向田辽,给他解了禁言术,「你小子自己说,谁给你支的招?」 「是…四…是…」田辽神色扭曲,半晌说不出一句囫囵话,忽地尖啸, 「放开我,我不过是想变强而已,我有什么错?我至少比你们你们这些道貌岸然的假道学坦荡! 「不是,我不想死,师伯饶命,我不想死,求师伯不要杀我… 「我凭什么要死?我凭什么该死?你不也一样魔气满心吗?你凭什么杀我?我不服——」 艺书被吵得耳朵疼,迳自从田辽眉心抽出魔气,塞入了一个小瓷瓶。 「就问问谁给你支招而已,嚷嚷一大堆废话做什么?」 「你做了什么?你为什么能抓住我?你不能杀我,我死了他的神魂也会受损!我们还什么都没做,我们只是想变得更强而已,我无罪!」 九长老瞪眼瞧着撕心裂肺地蹦跶叫嚷的小瓷瓶,不敢相信心魔真的能被揪出来。 田辽亦是神色恍惚,纠缠他好几个月的心魔,就这么被拔除了? 给小瓷瓶施了个禁言术,艺书不耐地敲击桌面:「问你话呢,到底谁给支的招,你是聋了还是失忆了?」 定身术已解,田辽老老实实跪好,觑着九长老小声回:「是四师兄。」 「哪个四师兄?」艺书追问。 「师父的关门弟子,苍青。」 九长老眼前一黑,只听田辽接着道,「他,好像跟魔修有直接来往。」 心不可控制地下沉,九长老寒声问:「五年前临王秘境,苍青那个小队全军覆没,是他做的?」 「弟子不知。」田辽摇摇头,如实回答, 「其实我跟苍青师兄,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打了一次交道。就是半年前我的心魔第三次凝聚,差点压制不住,苍青师兄突然出现,教了我隐藏、压制心魔的秘法,然后就领任务下山了。」 九长老不由得产生了侥幸心理:苍青教田辽秘法,必然是出于保护田辽的心理。 半年前的苍青尚且对同门师弟有爱护之情,那么五年前苍青,必然是更清醒的、心怀道义的,他不可能对同门师兄弟下杀手,对吧? 艺书摆弄着装有田辽心魔的小瓷瓶,问:「这玩意儿你想怎么处理?」 田辽满眼厌弃,正想让打散,便听大师伯接着道: 「我建议你带回去慢慢驯化,一来,这是你神魂的一部分,缺失了必定会对你以后的道途有不利影响;二来,你这人心理怪脆弱的,也不能保证除了这个心魔,你就不会再产生新的心魔。」 说到这,艺书上下打量田辽几眼,深深地嘆了口气:「本来就不太聪明,回回都削神魂的话,早晚变傻子。」 田·不聪明·辽颤巍巍地伸出双手:「那,那弟子还是带回去驯化吧。」 艺书先在小瓷瓶上一顿画符布阵操作,又在田辽眉心画了个符,然后才把小瓷瓶放在他手心:「知道怎么驯化吗?」 田辽迷茫地摇头。 「真笨蛋啊。」艺书没法掩藏自己的嫌弃了,「打他,打他懂吗?就天天打他。」 田·笨蛋·辽泪目:「谢师伯教诲。」 九长老见弟子被欺负,忍不住想帮腔,艺书斜了他一眼:「你怎么还没去抓你另一个入魔弟子?」 「还,还没入魔呢。」九长老讪讪,「苍青月前传讯,说是在莲城做任务,要不师兄你?」 「呵呵。」 莲城与宗门大比的华城相邻,正巧那边比完了,直接把人捎回来,确实比从宗门出发去找人更省时间。 九长老抱拳一揖到底:「有劳大师兄。」 顿了顿,他求情道:「请大师兄尽量把那逆徒带回来处置。」 「就这?」艺书挑眉,「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师弟愚钝,大师兄有何要求,请直白地讲。」 田辽已退回众弟子身边,艺书指了指围着小瓷瓶敲敲摸摸的小崽子们,理直气壮地命令:「你给他们上课。」 「好吧。」九长老无奈。 艺书伸了个懒腰,慢悠悠地往外走。 「大师兄。」 「反悔了?那你自己去。」 「没反悔!」九长老语气别扭, 「放几个筑基、开光境的分身出来玩玩倒无所谓,可你分神境都放出来俩,当心神魂受损。」 一个分神境在华城带队,熠灵峰这个分神境是为了打服心魔。 艺书意味深长地盯着九长老看了好一会儿,在他即将恼羞成怒时,冷哼: 「要不是你们太废,我用得着事事亲力亲为?真担心我就赶紧支棱起来。」 九长老气急败坏:「谁担心你了?年轻时当甩手掌柜,活该现在累死累活!」 不等他说完,眼前的分身就化作一缕青烟回归了本体。 第198页 * 华城那边,艺书下了带回苍青的命令。 方才他神识扫荡仙界,在华城、莲城附近发现了好几处涌动的魔气,不是魔修就是被心魔反噬即将成为魔修的人,想来其中会有苍青。 因此不必费力搜寻,分神境艺书很快便找到了苍青。 对元婴境来说,分神境带来的压力重如千钧,苍青第一时间就想逃跑。 「见到师伯不问安,跑什么?」艺书轻而易举地拦下了他,「魔气充斥印堂,彻底入魔了?」 「没有!尚未彻底入魔,求师伯高抬贵手。」偏偏是最不该出现的人出现在眼前,苍青大汗淋漓, 「求师伯看在同门孽缘的份上,饶师侄一命,师侄愿在此立誓,即便入魔也决不为非作歹,决不会堕了宗门的名声。」 苍青求得诚挚卑微,神色却不见卑微,只是攥紧了本命剑步步后退,随时准备以死相搏。 他太了解大师伯了,铁面无情杀伐果断,对待魔修没有丁点儿的仁慈。 哪怕是同门,大师伯也必定下得了狠手杀他。 「师伯,得罪了。」试探了几次没找到机会闯出山洞,苍青咬牙掐诀,本命剑嗡嗡吟鸣,「师侄想活。」 艺书「啧」了一声:「你师父没给你发通讯?」 苍青怔愣一瞬,又连忙收心,神色愈发警惕戒备。 「我想杀你一照面就杀了,何必废话?」艺书靠在山壁上,态度出奇地平和,「看看你的通讯玉,小九应当是给你留言了。」 苍青手心里全是冷汗,几乎要握不住本命剑,沉思良久,他不抱什么希望地拿出了通讯玉。 玉牌闪烁不停,足以见得对面的人有多急切。 先前魔尊忽然踏足仙界,引得心魔暴动,苍青只顾着压制心魔了,是以没发觉师父的通讯。 「我……」 「接吧。」艺书并不着急,「听听他要跟你说什么。」 能说什么呢? 苍青苦笑,看大师伯的态度便明白,师父也已知晓了心魔的事。 无非是要逐他出师门,无非是要让他束手就擒引颈受戮。 可是,他真的不想死。 「师父,徒儿苍青。」 「干嘛呢半天不应?为师长话短说,你且听着。」九长老语速极快, 「方才掌门把你大师伯能处理心魔的消息和魔界据点一起发给各大仙门了,肯定有人不信。你别顶着一身魔气搁外头瞎晃荡,免得被人打死,赶紧跟你大师伯回来,不要反抗。」 「师父,徒儿想活着。」苍青犹如在大海上迷航的船只,看到了如梦似幻的灯塔,「师父,会骗徒儿吗?」 「我闲得蛋疼我骗你?我忙得很,没空跟你废话,赶紧回来。」 师父说完就关闭了通讯玉,苍青依稀听到了对面喊「九师叔」问问题的声音,师父似乎是挺忙的。 他将通讯玉收进干坤袖,回忆着师父说的话,许久,缓缓抬头:「师伯真的有办法处理心魔?」 一个「有」字掷地有声,落入苍青耳中,犹如炸雷响彻。 大师伯没必要说谎,他说有,就一定有。 苍青扯了扯嘴角,蓦地吐出一口鲜血,罡风凭空而起,衣发蓬乱难收。 艺书见状,站直了身体,表情严肃起来。 「可是师伯,晚了。」两行乌泪从苍青眼中涌出,又化作魔气飘散,「师伯怎不早些…怎不早些…太晚了啊。」 作者有话说: 最近被疫情搅和得很烦,没法稳定更新,大家看着晚九点没更新就是当天不更了 * 第89章 修士4 产生了心魔, 在仙界并不是死罪。 分神及以上的修士,产生心魔后,通常会闭关修炼, 想办法除去心魔。实在除不掉的, 会在入魔之前离开宗门, 前往魔界。 这是因为能跨入分神境的修士, 本身意志力就足够坚定,基本不会出现被心魔操控,大开杀戒的情况。 当然了, 事无绝对,因此宗门会监视有心魔的修士。 艺书也不例外,自打他跟掌门报备了心魔的存在,掌门就放了一抹神识在他身上, 时刻监视着他。 分神期以下的产生心魔的话,待遇会差很多。心境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意志就容易动摇, 像田辽那样暴起伤人的可能性很高。 这样的弟子得去思过崖闭关,什么时候除去心魔什么时候出关, 彻底入魔的,也会被送往魔界。 思过崖是关押犯重错的弟子的地方,分寒狱和炽狱, 心魔弟子入寒狱。 寒狱里的弟子,要通过修炼来抵御寒冷的侵袭, 否则, 被冻死也是有的。 见不到人出不了山洞, 人生仅剩的活动就是修炼, 就是与寒冷和心魔纠缠, 想必非常痛苦。 苍青田辽隐藏心魔,是情有可原。 但苍青此刻的状态,明显是犯了不可原谅的错。 艺书看着这个状若癫狂的年轻人,想道:假如苍青死也不愿意回宗门受审,我是否应该直接送他去魔界? 「或许是道行不够,我暂时没在你脸上看到孽债,你不如自己交待一下,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以至于把自己逼得入了魔。」 艺书拿出一块留影石,缓步朝苍青走着,动动手指便化解了他的攻击。 苍青被刺激到,一边攻击一边狂乱地吼着:「我没错!我没错我没错!」 第199页 五年前临王秘境,苍青并未屠杀同门,只不过,他没有救他们。 仙界第一人,是绝大多数想入凌云宗的弟子的目标,每个初入道的剑修都想拜入熠灵峰,苍青也不例外。 宗门招收弟子时,各位长老基本是根据天资好坏来选弟子的。 云熠殊拥有第一选徒权,能入熠灵峰的,都是当年最最优秀的苗子。 九长老的选徒权靠后,落到他手里的徒弟,相对来说天资就差些。 因此从一开始,苍青就心有不甘。 入临王秘境前,他已产生了心魔,他嫉妒熠灵峰的弟子,嫉妒他们的天资,也嫉妒他们的资源,嫉妒他们能拜仙界第一人为师。 因为魔界妖界搞事情,那次临王秘境之行,危险远超实际应有的难度,在其中历练的弟子可谓是九死一生。 苍青那个小队不算弱,但也只是勉强苟命。 在进入秘境的第三天,他们遇到了元婴境的妖兽。 当时的苍青,刚刚跨入金丹中期,而他背后的师弟们,比他更弱。 那是个必死的局面。 可苍青想活下去,他还想成为仙界第一人,他真的不想死! 危机关头,他融合了仙魔之力,爆发出媲美元婴后期的一剑,怒斩妖兽。 妖兽死了,苍青也脱力陷入半昏迷,一行人在妖兽的洞穴里休整疗伤。 师弟们聚作一堆,他独自靠在墙角,仿佛有一堵无形的墙壁隔开了两方,泾渭分明。 师弟们不知在密谋什么,苍青听到了几个零碎的词:「可怕……入魔……发狂……杀。」 他们觉得他很可怕? 他们担心他入魔发狂,想先下手为强,杀了他? 凭什么? 明明是他救了他们,他们凭什么杀他? 清醒的时候,苍青肯定不会这样想,然当时的他刚使用过魔力,神志被搅合得一团乱麻,他忍不住后悔: 不该救他们的,救了他们反倒暴露了我有心魔的事,他们早晚会背叛我,他们会把心魔的事禀告给宗门,我会被关进思过崖…… 进了思过崖的弟子,极少有能活着出来的,他们最终还是想要我死!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要活着! 吃过丹药待灵力慢慢恢复,苍青睁开眼,看向师弟们的眼神不由自主地染上了杀意。 师弟们战战兢兢,不敢跟他说话也不敢靠近他。 在紧绷的气氛中,一行人收拾了妖兽尸体,继续秘境历练。 次日,他们遇到了元婴期的魔修。 元婴期的魔修不比同境界的妖兽厉害,二十个开光元婴修士结阵硬拼,并非没有胜算。 但苍青逃了,毫不犹豫地将十九个师弟甩下了。 他不知现场发生了什么,只是听到了魔修残狞的大笑和师弟们哀嚎着呼唤他的声音; 他只是在次日回到原地查探时,看到了肆虐的魔气和满地的断臂残肢。 也是在那个地方,虐杀了师弟们的魔修,教了他隐藏魔气的方法。 经过外界前辈的努力,第七天,秘境被提前打开。 那一代年轻弟子死伤无数,苍青,是他那个小队唯一的幸存者。 被师父师兄们担忧着,尽心呵护着回到凌云宗的苍青,产生了新的更强大的心魔,他不由自主地开始回忆秘境里的一切。 在妖兽洞穴中,也许师弟们并不是在密谋,只是他当时处于半昏迷的状态,耳朵误以为声音很远很低。 那几个词,也许师弟们说的是:「妖兽可怕,幸而苍师兄入魔,发狂后爆发出强大的战力,杀死了妖兽。」 也许师弟们躲避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出于对他的状态的不确定,只是担心他突然发难,造成同门自相残杀的局面。 他们不想伤他,也不想被他所伤,仅此而已? 也许面临强大的魔修时,师弟们喊他不是想让他再次冒着彻底入魔的风险,爆发战力与魔修对抗,只是想告诉他有危险,让他快跑? 苍青痛苦地发现,师弟们,很可能是死于他的怯懦和怀疑;而他,与杀害他们的凶手,达成了合作关系。 不,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他们就是想杀了我,他们一定是想利用我活着离开秘境再杀了我! 苍青混乱地反驳着自己的结论: 他们都是大师伯的追随者,大师伯眼里就容不得沙子,他们一定也是丝毫不能容忍妖魔的,他们一定是在密谋如何杀了我! 我没错,我只是想活着而已,想活着有什么错? 是他们先背叛我的,我没错…… 不管苍青跟自己说多少遍「我没错」,他都无法打消心魔对自己的指责: 「是你错了,是你害死了他们,失你贪生怕死怯懦多疑,害死了他们还跟魔修同流合污,都是你的错!」 于是在听到他眼中最是冷酷的大师伯,亲口承认能够处理心魔时,苍青彻底入魔了。 那一刻,他终于明明白白地意识到,他错了。 可他还是不想承认这个事实,十九位师弟的命,太重了啊。 艺书不清楚当年的前因后果,也不想听他嚎叫「错没错」,打算捆回去让九长老发愁。 咻! 背后有人御剑而来,熟人。 艺书随手丢了个困阵把苍青圈住,回头看去。 第200页 「徒儿邱霁,虔请诲安。」邱霁收剑拱手,快步走到艺书身边, 「徒儿在附近做任务,察觉到此地魔气沖天,便赶紧过来了,没成想是师父和苍师弟。」 「嗯。」艺书对大徒弟的解释不置可否,只道,「我正要处理他。」 闻言,苍青在困阵中反抗得愈发厉害,也被雷电电得愈发狠。 邱霁看着,面露不忍:「苍师弟虽已入魔,但毕竟未曾伤人,师父不如网开一面,放他去魔界自生自灭。」 「你如何知晓他未曾伤人?你们很熟?」艺书挑了挑眉,单手掐诀,「往边上稍稍,耽误我施法了。」 邱霁一手提剑,另一只手背在身后:「以往徒儿修道有惑,便常去九长老那边听讲,与苍师弟算是有些交情,明白他并非会残害同门的人。」 「只是有些交情,怎么保证他未曾伤人?」艺书重复了一遍,「往边上稍稍。」 「师父……」邱霁忽地挥出背后的手,几张符篆击中困阵,不算高级的困阵震颤两下,应声而破,「请恕罪。」 苍青迅疾朝外逃窜,艺书抬手欲拦,邱霁横剑阻止。 俩元婴对阵一位分神,赢是不可能赢的,但争取一线逃命的生机,是可以的……吧? 一来艺书没太把这俩元婴放在眼里,而来他确实没想到大徒弟敢跟自己叫板,短暂的错愕后,苍青已逃至洞口。 「搞什么?」艺书广袖一挥,两个小兔崽子都被扇到墙上,活像撞到了蜘蛛网的小飞虫,丝毫动弹不得——被电得抽搐不算动。 苍青心如死灰,周身的魔气却越来越浓郁。 邱霁还想挣扎一下再求求情,才张嘴,艺书加大了他那边的雷击力度。邱霁两眼翻白,也没余力想求情的事了。 「你徒弟彻底入魔了,还要吗?」 艺书给九长老打通讯,九长老瞬间炸毛:「刚才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入魔了?你做了什么?」 「他大概是觉得你这个师父特别不称职,气着了,给你打完通讯就入魔了。」 「我不信!」 「爱信不信。」艺书懒得跟他废话,「你就说,这徒弟还要不要了?」 「要!」九长老磨牙,「劳烦大师兄先把人带回来。」 挂断通讯,艺书放出飞舟,把那俩口吐白沫的扔在甲板上,到华城接了其他弟子,便往宗门飞去。 * 凌云宗。 苗瑛听云灵月的吩咐上熠灵峰去,结果还没到峰顶,魔尊的气息出现,她立马就折返回了师父身边。 隔天,熠灵峰变成了九长老的天下,云灵月带着徒弟直接去了禁地。 艺书一眼便看出,苗瑛印堂中蜷缩着一只沉睡的小狐狸。 「半妖?」 苗瑛心中一紧,云灵月下意识地侧行半步,把徒弟挡在身后,笑着反问:「师兄早就看出来了?」 「不,刚看出来。」 苗瑛腕上戴了只镯子,是个能隐藏妖气的法宝,艺书在上个世界既已窥见万物本相,而今自然不会再被表象迷惑。 「带她过来做什么?」 「想让她跟师兄学习炼丹。」 艺书在干坤袖里扒拉了两下,找出一枚玉简丢了过去:「我的炼丹心得都在里头,自己看吧。有不懂的,随便找个我问就是了,不必到禁地来。」 「谢师伯。」 大师伯全知全能样样精通,他的炼丹心得,必然有许多值得研习的点。 苗瑛捧着玉简,眼神灼亮,冷若冰霜的面庞蓦地有种艷光四射的感觉。 艺书复又合上眼打坐:「去罢。」 出了禁地,云灵月瞧着徒弟嘴角一直上扬,好似十分落寞地摇头感嘆: 「要不是大师兄不收女弟子,你这丫头都想拜他为师了吧?」 苗瑛垂头抿唇,有些不好意思,但掷地有声地回:「师伯是师伯,师父是师父。」 仙、妖、魔三界剑拔弩张,在仙界,妖与魔一样,是会被群起而攻之的。 身为半妖,仙妖两界都没有苗瑛的容身之地。 师父破例收下了她,还帮她隐瞒身份,她感激不尽,绝对不会弃师父而去。 「徒儿只拜师父为师。」 云灵月心下熨帖,嘴上却道:「开个玩笑而已,别这么一板一眼的。为师晓得你并非性子冷,而是自卑于身份怕被人看出端倪,如今师兄都没计较,你总该放心了吧? 「去熠灵峰玩玩,多跟年轻人打打交道,活泼些。修士讲究的就是个随心所欲,过分压抑本心,搞不好要生心魔,你可别落得小九那边的傻小子那样的境地。」 「谢师父提点,徒儿告退。」 苗瑛进了熠灵峰,还是难免紧张。 作为仙界第一人,大师伯的态度,通常代表了整个凌云宗的态度。 以往,大师伯对妖魔是见之必杀,其他人对妖魔也几乎是零容忍的。 如今大师伯对待妖魔变宽容了,她或许,不用再谨小慎微的了? 魔修、仙修都是人,关系相对来说还有调解的余地;妖是全然的异族,其他人真的能接受她的存在吗? 「听说你是个半妖。」苗瑛还在训练场入口处忐忑,九长老便扬声道,「你爹是个狐狸精?」 苗瑛:「……」 其他弟子:「男狐狸精?那一定很好看吧?」 第201页 「狐妖在妖界是比较高等的妖族,苗师姐的父亲应当很强,苗师姐是继承了父亲的修炼资质吗?」 「不一定,不管哪个族,总会有几个废柴的,苗师妹的母亲或许恰巧遇到了个靠脸吃饭的,应该是母亲更强。」 「也对。」妖族可怕,但从小一起长大的师姐不可怕,一位女弟子亲昵地拉着苗瑛的手,「苗师姐入宗很早,还记得哪一方更强吗?」 父母对修士来说远不如师门重要,苗瑛回握着师妹的手,平静道:「我两岁入宗,对父母完全没有印象了。」 「我也是。」田辽插话,「师父说我是被丢在山门下的,冰天雪地,要不是他下山打牙祭,我可能会被冻死。」 苗瑛见他鼻青脸肿的,略显不解:「你这是……跟谁打架了?」 「师姐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田辽登时自闭,其他人边笑边回,「他是被心魔打了。」 「大师伯让他收服心魔,要不是我们搭手,他恐怕要被心魔收服了。」 听到外界谈论自己,田辽腰间挂着的小瓷瓶得意地跳了跳:「哼,你们这帮无耻之徒,以多欺少胜之不武。」 田辽愤怒地给小瓷瓶施了个禁言术,解释说:「我每天会把他放出来三个时辰做心魔教具和对练,今天他没有出瓶时间了。师姐对心魔好奇的话,得等明天。」 「原来如此。」得知自己的身份后,周围人都没有紧张,苗瑛便也放松下来, 「改天我让师父问问大师伯,倘若妖魂也能分离出来,就给你们长长见识。」 「啊?」田辽挠头,「不就是只狐狸吗?有啥好见识的?」 苗瑛:「……你小子是不是讨打?」 「都休息够了吧?」九长老执剑步入训练场正中,「继续讲凌云剑法第七式,化云,追求的就一个字,缥缈。」 「师父,缥缈是两个字。」 九长老一剑把田辽怼到墙上,继续演示:「缥缈,要轻,要灵,要像我这样……」 * 十天,飞舟终于回到了凌云宗。 艺书下了飞舟,一熘烟儿就回归了本体。 九长老来接人,眼瞅着邱霁和苍青被高悬于桅杆上都快成咸鱼干了,就吹鬍子瞪眼的:「大师兄忒狠心,这还没审呢,就擅自上刑?」 「九师叔有所不知,」作为艺书的铁桿粉丝,一弟子主动帮忙辩解,「大师伯一放开两位师兄,他们就想跳船逃跑,遂只能出此下策。」 苍青入魔了,神志不清的确有可能做糊涂事,九长老盯着同样迎风招展的邱霁:「他又是犯了什么错?」 「邱师兄跟苍师兄是一伙的,为了帮苍师兄逃跑,多次跟大师伯刀剑相向。」 「还敢跟大师兄拔剑比划?」九长老震撼莫名,「这这这……欺师灭祖啊,大师兄竟没捏死他?」 弟子纠正:「没拔剑,只是比划。」 「怪不得,小兔崽子还挺机灵。」 以大师兄那脾气,敢拔剑,管你出于什么目的,他才不会跟欺师灭祖的蠢东西客气。 九长老捋了捋鬍鬚,让人把桅杆上那俩咸鱼放下来,直接带到了刑院。 刑院那边没有保密,艺书次日便听弟子们讨论说,邱霁挨了九道戒鞭,苍青被罚在思过崖服刑三百年。 作者有话说: 久等了,明天继续 第90章 修士5 邱霁是熠灵峰的大师兄, 他一回来,熠灵峰就更加热闹了。 九道戒鞭不要命,却会让他痛上好一段时间, 眼下他正趴在床上装死。 不过这并不能打消师弟们对大师兄的热情, 满屋子师弟围着他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大师兄你成功进阶出窍境了吗?」 「尚未, 待养好了伤, 我便闭关突破,准备充分的情况下,想来没有困难。」 「大师兄好厉害!是同辈中最厉害的, 以后一定能继承师父的衣钵。」 「我与师父不能做比,也不会继承师父的衣钵。」 「听说大师兄和师父切磋了几回,结果怎么样?能走几招?」 「还差得远,师父不让着, 一招都走不了。」 「哇,师父可真厉害!大师兄不要气馁,你早晚是能赶上师父的。」 「嗯。」 「大师兄这次下山遇到二师兄三师兄没?他们都一年多没回来了。」 「没有, 应当是在小秘境里没出来。」邱霁顿了顿,补充道, 「不用担心,魂牌无恙,就证明他们性命无忧。」 「都聚在这屋干嘛?」到点了, 九长老照常来给弟子上课,「集体逃课, 你们也想挨鞭子?」 众人一闹而散, 急吼吼地沖向讲道堂。 九长老也转身欲走, 邱霁强撑着直起身:「师叔请留步, 苍师弟如何了?」 九长老平淡道:「背弃同门勾结魔修, 罚服刑三百年,全宗门都知道的事,你不知道?」 邱霁当然知道,只不过,「师叔不打算救苍师弟?」 救苍青? 九长老一瞬间以为他是在跟自己开玩笑,但很明显不是。 九长老疑惑反问:「苍青是被冤枉的?他没有背弃同门也没有勾结魔修?」 邱霁顿时十分失望的样子:「苍师弟是您的亲传弟子,他的为人您最清楚,若非心魔作祟,他必不会铸下大错。苍师弟是那么信任您,他坚信您会给他公平,可您随随便便就放弃了他。 第202页 「我一直以为九师叔是不一样的,我以为九师叔不像其他人那般没有人情味。」 什么叫随随便便放弃? 真随便就罚他九九八十一鞭,把他丢入魔界自生自灭了。 魔界环境恶劣,到处都是苦寒酷热、魔气肆虐的不毛之地,持强凌弱杀人夺宝都被看做是正道当行,那样的地方,难道比思过崖好? 送苍青入寒狱,已是九长老求情之后的结果,他本身就还抱着苍青能恢复正常的希望。 这样还叫没有人情味? 在邱霁看来,他必须痛哭流涕茶饭不思,背弃宗门帮苍青越狱,才算有所谓的师徒情义? 还有,那「没有人情味的其他人」,具体指的是谁? 九长老望向邱霁的眼神,逐渐深沉:「你是不是在不满,你师父对你没什么人情味?」 「九师叔多虑了,弟子对师父并无不满。」邱霁煞有其事地回, 「弟子与苍师弟交情甚笃,遂忍不住替他惋惜,他本应有辉煌的人生。」 「他的人生辉不辉煌我不知道,」此时的九长老是前所未有的严厉, 「但你师父再怎么不称职,至少把毕生所学和修炼心得都整理成玉简交给你们了,至少给你们提供了最优渥的修炼资源。 「在不满你师父没有人情味之前,你扪心自问,你可曾对他展现过几分人情味?进入宗门这八百多年,你可曾回报过他一丝一毫?」 邱霁哑口无言,九长老犹嫌不够:「常常接触魔气的修士,极易催生心魔,邱霁,你好自为之。」 往日里颇为讨喜的师侄,突然变得惹人厌恶起来,九长老没有明白地指责他自私自利,留下一段说教拂袖而去。 回到讲道堂,见大师兄的心魔正和弟子们一起逗田辽的心魔玩,九长老气沖沖地走过去: 「做什么呢?一天天的就贪玩,还要不要修炼了?看看你们的样子,简直就是我带过的最不自觉的一届!」 心魔艺书怒目圆睁:「老子是你大师兄,怎么跟老子说话的?没大没小,再大呼小叫信不信老子抽你?」 「你一个心魔你跟谁俩呢?」九长老撸起袖子,「信不信我现在就打得你魂飞魄散?」 心魔田辽:「打起来打起来,打死他打死他!」 九长老一挥手把心魔田辽怼到墙上,又恶狠狠地瞪了心魔艺书一眼: 「都给我坐好了,专心听讲,今儿个讲消灭魂体的一百零八种方法。」 「瞪我?还想灭我?反了天了。」 心魔艺书抬手朝九长老鬍子扔了个真火火球,拔腿就跑。 「嗷!」九长老手忙脚乱施法灭火,而后杀气腾腾地追赶,「我告诉你你死定了,我今天一定要打得你魂飞魄散!」 心魔艺书怕回归本体挨揍,一熘烟地往云灵月那边跑,然艺书感知到他犯下的熊事,强行将他召回了。 九长老追着心魔来到禁地,见那傢伙被困在阵中体验五雷轰顶,心里稍稍觉得有些解气。 但也仅仅是稍稍,九长老捧着自己饱受摧残的鬍鬚,悲伤的不能自已: 「大师兄这心魔可得好好教训,用真火火球偷袭我,其手段残忍等同于戕害同门,五雷轰顶也不够。」 艺书瞧瞧他短了一大截还带着焦色的白鬍子,决定跳过这个话题:「你就这么丢下弟子跑了?课不上了?」 「一会儿就回去。」九长老从干坤袖里摸出把小剪刀,仔细地修剪着鬍鬚, 「产生心魔的弟子,不主动暴露心魔的话,大师兄能看出问题吗?」 「能。」 九长老犹豫片时,直白地问:「你那大徒弟邱霁,是不是有问题?」 「没有。」艺书晓得他在怀疑什么, 「我不去刑院给他求情,就是懒得去,不是因为他有问题。」 九长老闻言,瞟他一眼,又瞟他一眼,欲言又止止又欲言。 艺书就视若无睹,就不给他递话头,偏偏要憋着他。 九长老心不在焉的,差点把鬍鬚剪坏,终于忍不住道: 「有的孩子就是娇气了些,天资卓绝嘛,难免自傲,得多花些心思培养。若有心性稍差的,大师兄尽管教训就是,倒也不必失望。」 「有什么好失望的?本来也没多少期望,不过是掌门替我收了徒,我便按照传统给他们亲传弟子应有的待遇。」艺书语气平和, 「待我飞升上界后,说不定要拜入新的师门,此界的师徒情意如过眼云烟,我不会十分在意,他们,也不必在意。」 九长老听得直嘆气,理是这个理,倒也不必如此冷淡,听着多叫人伤心。 艺书想了想,又道:「邱霁挺喜欢你那边的师徒氛围,你若是愿意,让他转投你门下也未尝不可,我反正是没什么意见。」 「那怎么行?那不全乱套了?大师兄莫开玩笑。」九长老唬得连连反驳, 「再者说,他也不一定想拜入我门下,熠灵峰的资源可是独一份的。」 这话没毛病,邱霁若真想拜九长老为师的话,当初被选入熠灵峰时就该坚定地拒绝。 诸峰长老各有所长,诸位弟子也各有所求,凌云宗从来就没有天子出众就必须入熠灵峰做剑修的规定。 会造成如今的局面,无非是既想要熠灵峰那优渥的修炼资源,又想要九长老那样的会跟徒弟玩闹偷吃的接地气的师父。 第203页 因为没能两者兼得,便心生怨怼。 不得不说,委实是贪婪且自私。 别人对万里挑一的修炼天才是什么态度艺书不管,反正他是不可能惯着邱霁。 爱走走爱留留,他又不缺徒弟,熠灵峰大几百的弟子,哪个不是天才? 九长老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难免担忧:「再这般下去,万一他也生了心魔……」 「生心魔就按新门规处理。」 「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艺书不耐烦地斜了九长老一眼,「分离心魔的方法你学会了吗?没学会不赶紧去学,在这悲天悯人什么玩意儿?」 「快,快学会了。」大师兄把方法刻成了玉简,几位长老都学成了,就剩自己还差一点点,九长老不禁汗颜, 「苍青入了魔,我想从中研习出能帮他恢复正常的方法,分心了。」 「什么才算正常?」艺书意味深长地问,「你猜,生而为魔的魔族有没有心魔?有的话,他们的心魔是什么样的?」 九长老错愕。 「出去想,别在这烦人。」艺书挥手把他丢出了禁地。 所谓心魔,不过就是与修士的表象截然相反的那一部分神魂。 倘若把一个人的神魂分为表魂与心魔,那么这两者本质相同,定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就拿艺书自己来说,他的表魂是努力打工的社畜,心魔则是懒癌晚期的摆烂王。 假设心魔中包含了一千份的懒惰,那么他一个又一个地放分身出去时,就可以在每个分身的神魂上附着一份懒惰。 要想一次性消化掉一千份懒惰很难,那么一次消化整体的千分之一呢? 是不是稍微提点劲儿就可以把它转化成努力了? 简单地举个例子来说:让你立马做个全屋大扫除很难,但让你走两步把小纸团扔进垃圾篓,是不是很简单? 所以艺书越放分身出去玩,他的心魔就越瘦,甚至瘦到了需要打劫魔尊的魔力的地步。 当然了,能用这种方式消灭心魔的人,至少得是分神境。 低于分神境的,只能暂且把心魔从本体中抽出,然后本体努力修炼,等时机成熟了再把心魔收回。 田辽那边,艺书在他和小瓷瓶之间施加了转化阵。 田辽被心魔影响控制,他魔化的神魂就会被实时抽出,进入小瓷瓶和心魔融为一体。反之,心魔被田辽影响控制,被净化的那部分神魂也会脱离心魔回归本体。 田辽本体和心魔是此强彼弱的关系,最终会出现什么结果,难以预料。 至于苍青,艺书暗忖,如今是比较接近天生魔族的状态了,经脉逆行浑身灵力全都转为了魔力。 苍青能不能恢复灵修的路子,首先得看他会不会产生新的「心魔」。 第91章 修士6 戒鞭的伤养了个七七八八, 邱霁便去寒狱探望苍青了。 此刻的苍青与常见的魔族无异,喜怒不定、眼神带着浓重的戾气。 他怨恨自己一念之差害死了师弟,怨恨阴险狡诈迫他同流合污的魔修, 怨恨大师伯创造出《心魔分离法》太晚, 也怨恨把他关在这不见天日的寒狱中的人。 世上的一切, 在苍青眼中都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见到邱霁,他第一反应便是质问:「平日里一副好师兄的做派,而今师弟有难, 师兄为何不帮帮师弟?你对师弟的爱护都是假的吗?都只是嘴上说说吗? 「这里好冷啊,日子真难熬啊,邱师兄能不能放师弟出去暖和暖和?师弟绝不逃跑,只想在洞口外坐坐暖和暖和, 一小会儿就好。师父先前来看我,都愿意放我出去一会子的,邱师兄你不会不相信我吧? 「师兄难道是不懂如何开阵?幸好我看师父操作, 记下开阵的方法了,你先左行三步, 放生金阵,然后右后两步……是不是很简单? 「邱师兄为何不动?你不想救我吗?我就知道,你就是个伪善的假道学, 满口仁义道德,实则最为自私自利! 「你最好赶快放我出去, 否则我就将你对大师伯的怨怼告诉师父, 让你在宗门内再无容身之地!」 「你说的这些又不是什么秘密。」任凭苍青指责半晌, 邱霁终于开口了, 「苍师弟, 我早就与你说过,身为修士最忌违逆本心。慷慨仁义也好,自私伪善也好,我便是我,从来不惧他人评判。」 苍青凶戾的表情一僵,而后狂怒地质问:「那你便不救我了?你不是说你会救我?你现在为什么还不救我?你怕了大师伯?说什么遵从本心不惧他人评判,你不也是在被逼无奈?你早晚会落得跟我一样的下场!」 邱霁无所谓他的诅咒,仍然心平气和:「我会救你的。只不过我现在太弱,放了你也是两人都入狱的命。待我闭关出来,晋阶出窍境,便有能力带你逃出宗门了。届时我一定来救你,因为,我想。」 苍青的神色有短暂的迷茫:「即便晋阶出窍境,你也不可能从大师伯眼皮子底下带我逃出生天。」 「师父也快闭关了。」邱霁望着禁地的方向,语气笃定。 他前方不远处的结界内,九长老惊讶地睁大了双眼,被拉来做见证的分身,乐了。 邱霁自然感知不到那两人的存在,接着说:「我与师父同时闭关,大乘境的关比出窍境的难过,即便师父有过破关经验,也不可能比我先出关。出关后以我的能力,要瞒过掌门和其他长老,不算困难。」 第204页 苍青激动了,嗷嗷叫着让邱霁赶紧去闭关突破。 九长老听得目瞪口呆:「合着只要你不在,掌门加上我们就都是废物点心呗?连个初入出窍期的小子都防不住?你这大徒弟,竟猖狂至此?」 「我赌你们防不住。」 艺书笑着往外走去,九长老不服气地追在后头:「少看不起人了,回头邱霁也被关进思过崖,你可别求情。」 「他计划失败挨罚,我自然没意见;若是他成功送走了苍青,你们所有人,还有脸罚他?」 那就等于是把「废物」两个大字刻脑门上了,九长老大声反驳:「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艺书擎等着看笑话。 邱霁路过两人待过的地方,察觉到细微的灵力波动,探查之后发现是九长老的布阵手法,仔细想想便无所谓了。 「一来我尚未动手,他们没有理由捉拿;二来,即便他们提前知晓了计划,也依旧拦不住我。倘若师父在这……也无妨,师父不是爱管闲事的人。」 正如他预料的那样,接下来的时日,宗门内气氛稍显严峻了些,师叔师祖们频频用神识查探他的行动。 但没人直接训斥他,都只是沉默地旁观,他去藏宝阁借用法器,也是一如既往地手续简单,无人阻止。 邱霁本身也没有什么特殊行为,他要闭关突破,借用的法器都是与有助于突破的,兑换的丹药也是恢复灵力激发潜能的。 九长老他们天天看着这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预备闭关事宜,死活看不出不对劲的地方,恨不得冲出去揍他一顿,让他老实点儿。 晋升出窍境所需要的东西都准备妥当了,邱霁宣布闭关的当天,九长老他们莫名地松了口气。 主要是丢不起这个人啊! 众目睽睽之下,真让这兔崽子帮苍青越狱了的话,凌云宗要沦为整个仙界的笑柄了! 邱霁闭关的第二天,熠灵峰那失踪了一年多的三师兄归来。他是自己回来的,二师兄没跟他一起。 诸位长老的心又提了起来:游之瑜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这时候回来,怕不是跟邱霁约好的? 还有那仍旧渺无音讯的梁子行,是想来个内外接应? 如此说来,其他弟子也不是没有参与合谋的可能。 嗐嗐嗐,都是些完蛋玩意儿! 为了叫老傢伙们丢个大脸,这帮小兔崽子真够拼的! 游之瑜好似不晓得长辈在暗中唾骂自己,他都没顾上去任务堂交接任务,马不停蹄地飞到了禁地外。 「徒儿游之瑜,敬请师父诲安。」 不一会儿,分身出来:「免礼。元婴后期了,探寻小秘境收穫尚可?」 游之瑜难掩自得:「何止尚可。」 秘境只是比较好听的叫法,实则那就是一座仙人洞府(也可能是坟墓)。 其中灵气浓郁,仙草鲜果遍地,还有一条小型灵脉。 要不是那个秘境不能认主,又没有材料炼制更多的干坤袋,游之瑜和梁子行恨不得把秘境搬回熠灵峰做修炼场。 灵脉不大但品质很高,历经千年蕴生了二十滴灵髓。听起来数量不多,但灵髓是灵脉的精华所在,比灵脉本身价值更高。 哥俩废了老牛鼻子劲,将整条灵脉凝鍊,又提取出二十滴灵髓,前后总共得了四十滴。 那个秘境很特殊,里面像个阴阳鱼,一般是魔气一半是灵气,且两者交界处灵气魔气最浓郁。 最最幸运的是,哥俩在交界处发现了一株仙魔草。 只那一株草,就价值百万灵石;若能炼制成蕴神丹,价值更要翻上百倍千倍。 当然了,材宝多,危险度也不低。 他们搜刮够了材宝,九死一生才逃出来,那秘境转眼就塌了,根本不给人再次进入的机会。 秘境坍塌的动静不小,以免遭遇杀人夺宝,游之瑜使了个师父给的定点传送符,直接回到了宗门。 此刻,他身上的法袍破损严重,人却是神采奕奕。 「二师兄已晋阶出窍境,他把目的地定到了魔界边境,打魔族历练去了,说是要等境界稳固再回宗门。」游之瑜一边往出掏东西一边解释, 「灵髓我和二师兄各取十滴,这二十滴是留给师父的。听说师父分离了心魔出来?仙魔草师父也正好用得上,您不想动手就让灵月师叔帮忙炼制。」 蕴神丹有助于蕴养神魂,除了最难得的仙魔草和灵髓液,炼制蕴神丹所需的其它材料也是有价无市之类。 如果连师父都不能集齐所有,那这世上就没可能再出现蕴神丹了。 所以游之瑜上交了仙魔草就不打算再过问了:「这次秘境所得颇丰,其他的东西师父大抵也看不上,徒儿就不拿出来劳烦您掌眼了。」 艺书接了玉匣玉瓶,抬手抚在他天灵盖上,浑厚而温和的灵力泄下,替他驱散了体内残存的魔力。 而后,又取了一枚干坤袋给他: 「新的法袍和本命剑淬鍊材料都在里面了。在秘境中修炼略显急切,你的境界不太稳定,经脉中的灵力充沛但驳乱,回去闭关罢,此次晋阶出窍境应当不难。」 「谢师父,徒儿告退。」 听说大师兄也在冲出窍境,自己这回可是要追上他了,游之瑜嘿嘿一笑,乐颠颠地走了。 艺书翻了翻库存,灵髓四十九滴,凝神草两株,破煞木半截……还真能凑齐一套蕴神丹。 第205页 成吧,炼。 拿出落灰的炼丹炉,六丁神火点上,无法忽略的炙热气息便蔓延开来。 凌云宗主峰凌云殿,九长老诧异地凑到窗户边朝禁地眺望: 「大师兄要炼丹?小游子给他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嗅嗅,是灵髓的味道。」 云灵月挑眉:「他这炉丹,少则半月多则一月,炼成时邱霁都快出关了吧?之后大师兄再闭关……」 顿了顿,她好笑地摇头:「看来是打定主意要错过邱霁劫狱,一点忙都不打算帮,纯当乐子人。」 掌门冷声训斥:「没出息!要他帮什么忙?离了他,你们当真奈何不了一个出窍期晚辈?丢不丢人?」 「父亲别朝我撒火啊。」 谁不晓得大师兄从不做无的放矢之事,大师兄赌邱霁能成,那劫狱的事不出意外的话,成定了。 云灵月耸耸肩,无耻道:「眼下你们还有时间做预防,就别好面子了,赶快把能想到的漏洞都补上。我呢,修道略有所悟,也要闭关去了。」 不给其他人反应的时间,说完便原地消失。 九长老眼睛一亮,正想有样学样,掌门一个冷眼,他立马安分了。 「师父息怒,我和其他师兄再想想办法,尽量准备得周全些。」 这时候再纠结「全力以赴对付师侄丢不丢人」就是犯蠢了,不管咋滴,也不会比让师侄劫狱成功更丢人了。 * 二十天来,微涩的药草味在禁地周围萦绕不散,懂行的隐约已猜到艺书炼制的是什么丹药。 天阶高级蕴神丹,只闻其名难见其实的存在。 没资格开口讨要,离近点闻闻味儿还是可以的。若是熠长老大方,能叫大家一饱眼福,那就更好了。 第二十六天清晨,伴随着第一缕天光射出,那股子苦涩味蓦地一转,诱人的药香顷刻间瀰漫开来。 「成了成了,快成了。」 「你们这些小崽子还愣着做什么?快打坐修炼!」 「劫云来了,赶快噼了完事儿。」 「总算能见识见识蕴神丹了,难得难得。」 众人翘首以盼。 劫雷也不含糊,一连九道都不带打绊的,轰轰轰地噼下。 丹劫雷对艺书来说跟挠痒痒差不多,劫云公事公办地做完任务退走。 下一瞬,丹炉洞开,炫目的霞光沖天而起,与云上彩霞相接,浓郁的丹香和着甘霖灵雨朝四面八方降下。 玄色丹炉中,九粒莹润饱满的雪白丹药缓缓升起,九条丹纹似金龙盘踞丹药之上。 艺书伸手一招,丹药以一一七的比例落入了三个一模一样的小瓷瓶。 才出禁地,九长老他们便迫不及待地询问:「大师兄炼制出几粒?」 「问了也是白问,没咱的份儿,大师兄能给瞧瞧蕴神丹长啥样不?」 「不能。」 艺书冷酷地回绝了他们,转身将一个小瓷瓶递给掌门,掌门摆摆手表示不需要。 艺书坚持塞给了他,「徒儿孝敬的糖豆子,师父就别推辞了。」 「哪有这般价值连城的糖豆子?」 掌门哭笑不得,见其他徒弟垂涎三尺,便丢给他们瞧稀罕去了。 本来在闭关的游之瑜,闻到药香想着不能错过灵雨,也跑出来修炼了。 艺书把第二个瓷瓶丢到了他怀里。 游之瑜睁开眼,喜出望外。 「仙魔草的报酬,一粒。」艺书晃了晃第三个瓷瓶,「余下的便都是为师的了。」 「应该的应该的,谢师父赏赐。」游之瑜握着瓷瓶,禁不住咧嘴笑开。 「师父,徒儿回了。」艺书跟掌门打了声招呼,又转身朝禁地深处走去。 九长老眼珠子转了转,屁颠屁颠跟了进去:「那什么,师兄有多余的蕴神丹的话,或许可以赏邱霁一粒。」 蕴神丹,蕴养神魂,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心魔的滋生。 「就当是师弟我多嘴吧,看看苍青如今的模样便觉得,不生心魔才是最好的。师兄有能力的话,给邱霁一条更顺利的修道之路又何妨?毕竟是你的亲传大徒弟呢。」 在修仙界,亲传弟子是比亲生儿子更重要的存在,九长老特意来劝,艺书很能理解他的心理。 可是,「没有多余的,邱霁也不需要蕴神丹。」 「师兄……」 「听了他跟苍青说的话你还不明白吗?他是最不可能产生心魔的那类人,倒是你,再这么为弟子愁肠百结下去,说不得哪天就产生心魔了。」 「我胆小,师兄可别吓唬我。」九长老大气不敢出,「我也没怎么样啊?怎么就到产生心魔的地步了?」 「推测。」艺书睨了他一眼,「总之一句话,你产生心魔的机率比邱霁大。」 「真的?那可怎么办?大师兄救命啊,要不你施捨师弟一颗……」 「没有,滚。」 「小气鬼。」九长老嘟嘟囔囔的。 艺书索性又把他丢出了禁地。 收回所有分身,在周围设下更繁复的禁制,可以冲击大乘境了。 在艺书开始全力修炼的瞬间,方圆百里的灵气若江河入海,朝着凌云宗的禁地奔涌而至,呈巨大的漏斗状倒灌而下。 灵气浓郁得好似又下了一场灵雨,禁地外的弟子们大喜过望,修炼愈发专注,全场都是捡漏王。 第206页 第92章 修士7 艺书闭关, 众弟子在蹭灵气,凌云宗一下子就冷清起来了。 不过对于诸位长老来说,这是好事, 各峰都没有闲熘达的, 邱霁那边的动静就更加显眼了。 艺书闭关的第十七天, 邱霁出关。 很明显, 他晋阶成功了,且并非匆忙出关,而是晋阶后花了几天时间把境界稳固住才出的。 出关后, 邱霁也不着急劫狱,先去了禁地外找游之瑜。 原本是想把三师弟拉出来切磋一番,看看师弟的剑法进步几何的。 然师弟专注修炼,隐隐有突破的迹象, 邱霁观察一会儿便去了任务堂。 领了任务再去万丹阁,外出历练,补灵、解毒之类的丹药是少不了的, 出门前带足了,在外头不慌。 兑换了丹药, 再去藏宝阁借寒冰珠,这次做任务得去火犀谷,用得上。 做完这些, 换了件作战法袍,邱霁才不急不忙地进了寒狱。 「来了来了。」诸位长老都紧盯着他呢, 「小兔崽子装得挺游刃有余, 咱哥几个把思过崖围得铁桶似的, 还能让他劫狱成功?」 「开玩笑, 任凭他现在长出三头六臂, 也是插翅难飞!」 「就是,思过崖的散灵阵都全部启动了,别说一小小出窍,就是合体期来了,灵力尽失的状态也不好受。」 一群人躲在暗处,眼睛瞪得像铜铃,默默看着邱霁站在洞口跟苍青叨叨了几句,解开阵锁踏入狱间,三两下制服了发狂的苍青。 九长老还在想:苍青都不配合,劫狱难度又增加了,估计得拿条捆仙索先把苍青捆起来。 邱霁单手制住苍青,另一只手在干坤袋里一抽,抽出一张黄澄澄的符箓。 「符?不好!」 「狱间内的散灵阵是不是没开?」 「开个屁,开了苍青不得冻死球?」 「眼下开已来不及。」 「阻止他,一定要阻止他!」 诸位长老惊慌失措,也顾不上隐藏了,急吼吼地往苍青的狱间沖。 只见白光一闪,邱霁和苍青原地消失。 「……」 死一般的寂静。 比在眼皮子底下劫狱成功和全力以赴对付晚辈更可笑的是——众师叔师祖全力以赴,还让晚辈劫狱成功了:) 说好的剑修好正面莽呢? 说好的不屈不挠的武力对抗呢? 撒丫子开熘你对得起自己的剑吗? 好小子! 半晌,终于有人回过神来:「干脆,凌云宗闭宗一千年罢。」 「必须得飞升了,此界已无有我等立足之地。」 「诸位,永别了。从今日起我要闭关,要么飞升要么死。」 「不至于不至于,严格意义上来说,咱不是输给晚辈,是输给大师兄,败在大师兄手上不丢人。」 九长老捞了一把残余的灵力嗅嗅,厚着脸皮找补,「说到底,大乘境巅峰绘制的传送符,谁能拦得住啊?这事得怪大师兄。」 「大师兄忒不地道,给徒弟绘制了那么高级的传送符,也不知会一声,就等着看咱们笑话呢。师父师叔,大师兄连你们都套路,欺师灭祖啊这是。」 「呦呵,当真跑啦?」 感知到思过崖的灵气波动,云灵月悠哉悠哉地来看笑话,「啧啧啧,十多个合体境,愣是没拦下一个出窍,厉害厉害。」 比合体境还高的、大乘中期掌门:「你不是有所悟要闭关?继续闭去,不到后期别出关。」 云灵月被亲爹一袖子扇回灵月峰,殿宇外还被设了高级法阵。 「我错了父亲,我不该说风凉话,我不想闭关啊——」 「不,你想。」 掌门把女儿的求饶声屏蔽掉,很有恼羞成怒的意思。 一群人在寒狱吹了好半天冷风,直到脸皮被冻得都没知觉了,才佯装无事发生,背着手飞回了各自的仙殿。 至于关起门来的崩溃抓狂、骂骂咧咧,就不足为外人道也了。 * 另一边,邱霁拎着苍青,不消片刻就来到了魔界外围。 即便是最外围,焦土般的大地和魔气缭绕的环境,对灵修来说也是相当不适。 邱霁眉峰微皱:「魔界到了,我的承诺已兑现,你可以走了。」 这样的环境对苍青来说,却是如鱼得水。他满足地深呼吸几次,看向救命恩人的眼神,不自觉已暗含杀机。 邱霁觉得有些好笑:「入魔了,脑子都不好使了?容我提醒你一句,同辈弟子中,我乃最强,诛魔,更是我熠灵峰弟子的拿手绝活。」 感觉到主人的杀意,本命剑嗡嗡震颤,迫不及待想要出来大杀四方。 邱霁安抚地拍了拍剑鞘,笑问:「这是我最后一次唤你师弟,苍师弟是要走,还是要与我动手?」 元婴后期,出窍前期,一小阶的差距恍若鸿沟,胜率为零。 苍青暗自对比两人的实力,内心极度不甘。 按着剑踟蹰良久,他脱下代表凌云宗亲传弟子的法袍,换了身寻常衣服,无言地朝魔界中心区域遁走。 邱霁捡起地上的湛蓝法袍收入干坤袋,边给二师弟传讯边御剑往北:「你那儿情况如何?」 还没回去,游之瑜就把宗门里发生的事情都传讯告诉梁子行了。 参考任务堂的任务单,他大抵能猜出师兄会把目的地定在哪儿,遂引着身后的追兵一路朝火犀谷的方向疾飞。 第207页 此刻这对师兄弟相距不足千里,相向而行,半日时间便可碰上头。 「师兄。」梁子行落在邱霁身侧,眸光微亮,传音道,「左数第三第五,先杀他们,力求一击毙命。」 邱霁没问为何要杀那两个不起眼的魔修,拔剑便上了。 对面一伙儿八个魔修,四个出窍境四个元婴后期。他们敢跨越万里追杀梁子行好几天,见到邱霁时却忽然有些乱了阵脚。 无他,邱霁在魔界大小算是个名人——仙界新一代天才剑修,云熠殊的亲传大徒弟,修炼上说好听点叫稳扎稳打,说难听点就叫压级狗。 别看都是出窍前期,一个邱霁能打两三个梁子行。 在实力的压制下,瞬间的慌张便是无解的死局。 邱霁一式破云剑,八个魔修四死四伤,死者包括第三那人。 梁子行自然不会只是看着,紧追着被击飞的第五补了一剑,元婴破碎神魂欲逃。 「别杀我!我有——」 邱霁又是一剑,神魂俱灭。 见状,其余三个出窍境的魔修肝胆欲裂,四散而逃。 师兄弟乘胜追击,果断选择了斩草除根。 须臾,两人回到原地搜刮战利品。 「他有什么?」邱霁从第五的尸体上挑出两个干坤袋。 梁子行拿着第三的干坤袋:「仙魔草,大概。」 「又是仙魔草?」邱霁讶异,「不是说可遇不可求?」 梁子行把干坤袋里的东西都倒出来,还真找到了不少熟悉的材宝,仙魔草也确实在。 「或许是成对出现的,这两个人跟我进的是同一个秘境的另一面。」 和游之瑜在秘境里探索时,在仙魔草附近,梁子行隐约看到了另一棵仙魔草,生长于魔气最浓郁的另一面。 他抵御着魔气强闯另一面,空手而归,当时他跟师弟说是遭遇了幻境。 将灵气面的仙魔草生长痕迹抹除后,两人便远离了那片界限分明的区域。 事实上,梁子行在魔气面发现了一个,类似仙魔草被拔后留下的小坑。 他便怀疑,魔气面有境界差不多的魔修与他们同时入了秘境。 后来,两人把能打包带走的天材地宝都装入了干坤袋,想尽各种办法,甚至用传送符都出不了秘境。 最后两人回到落入秘境时所在的地点,反反覆覆尝试了二十三天,是猝不及防地被丢出了秘境。 梁子行猜测,之前出不来,是因为魔气面的人没有达到出境要求。 将师弟打发回宗门后,他便去验证自己的猜想了。 失踪一年多、刚出秘境不久,且在售卖那个秘境中常见的天材地宝,三项叠加,锁定目标人物很容易。 以仙魔草的珍贵程度,魔修就算有也不敢透漏一丝一毫的消息,否则必定惹来杀身之祸。 再者两个魔修一株草,没法分,也就没法立即食用、使用,他们只能先绞尽脑汁地商量分赃方案。 第二株仙魔草,暂时是安全的。 得知师兄即将帮苍青越狱,梁子行便以自己为诱饵,开始实施计划。 这不,第二株仙魔草到手了。 「世上聪明人很多,说不定想夺草的正往这边赶,师父给你的天阶高级传送符还有吧?直接回去。」 邱霁在战利品中扒拉了几样品质不错的宝贝,装进了的自己的干坤袋。 梁子行没跟他客气,连带着仙魔草把剩余的东西都收入了囊中:「师兄注意些,短时间内别往魔界去。」 各大仙门顾及着师父,即便误以为师兄有仙魔草,再眼馋也不会派老傢伙动手。 魔界不讲道义,惯会以大欺小,直接出动魔尊也不是没可能。 「我有分寸,你快回宗门去罢。」 梁子行临走,从干坤袋里拿出块碎星陨铁丢给了邱霁:「秘境里得的,属性跟师兄的剑正好相合。」 「谢了,回头给你带天火岩心。」 * 梁子行回到宗门,恰巧赶上艺书出关,恭贺、汇报下山收穫、奉上仙魔草。 艺书都无奈了,才出关又要给你们炼丹? 帮忙驱散了经脉中的魔气,给了一干坤袋的修炼资源,他道:「手头没有材料,暂时练不了蕴神丹,你有需要就去跟你师弟讨罢。」 明面上艺书给了游之瑜一颗蕴神丹,实际上是给了七颗。 游之瑜也大方,听说二师兄又带了一株仙魔草回来,便分了他三颗。 剩下的,给大师兄留一颗就好。 咳,倒不是厚此薄彼,主要大师兄真的不需要。 仙魔草的消息到底是在仙界传开了,这玩意而太珍贵,各大仙门控制不住眼红。 硬抢自是不敢,各位掌门疯狂给凌云掌门传讯,纷纷请求用法宝秘籍换取蕴神丹。 艺书早有预料,便让掌门给各仙门传讯,哪家想要蕴神丹,得帮忙提供仙魔草以外的炼丹材料。 蕴神丹若能炼成,凌云宗取三,其余的各仙门按贡献分配。 另外,炼失败不退材料不赔款。 除了凌云宗,四大仙门商量了半个月,看上去十分肉疼地把材料送到了凌云宗。 不光送材料,他们还想观摩炼丹。 观摩就观摩呗,艺书大气的很,直接在凌云殿开炉炼丹。 耗时一个月,在各位掌门心惊肉跳的眼神中,他又是吐血又是灵力枯竭的,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失败,「勉强」炼出了六颗。 第208页 品质嘛,顶级,毫无瑕疵。 但是六去其三仅剩三,四大仙门一家一枚都分不开,怎么弄? 作者有话说: 没来得及捉虫,歇会儿捉 第93章 修士8 三颗蕴神丹不够分, 也不关凌云宗的事,反正自家的三颗到手了。 凌云宗众人,就老神在在地看着四大仙门的人作难。 为了这一炉蕴神丹, 即使没到砸锅卖铁的地步, 四大仙门也确确实实是下了血本的。 到最后血本无归, 谁都不会乐意, 严重点说不定要发生仙门大战。 都是摸到飞升门槛的人了,也没人想为了一颗丹药打生打死,毫无疑问, 四位掌门还是希望能和平解决。 「凌云掌门你看这……」收到同伴的眼神,三山掌门把矛头对准了大赢家, 「大伙儿是诚心诚意买丹药的,你要材料, 咱也没讨价还价,麻熘就把材料凑齐了。而且咱五大仙们合资炼丹,总共才得六颗, 你凌云宗独占一半,说不过去吧?」 「三山掌门这话更说不过去了。」云灵月快人快语, 「我大师兄提供的仙魔草,不值一颗蕴神丹?我大师兄亲自出手还硬抗丹劫,吐的血不值一颗蕴神丹?你们带了小辈来观摩炼丹, 偷师、悟道、借灵雨修炼,仙界第一强者的炼丹经验, 不值一颗蕴神丹?」 三山掌门被怼得有些下不来台, 顿时便想端架子压人:「长辈说话, 你一介……」 喀。 一声轻响。 艺书抿了口灵茶, 将茶碗放回了茶几上。 众人侧目, 只见他面色微寒,垂着眼皮不太愉快的样子。 仙界第一强者,即便境界稍有倒退,也是不容小觑的。 三山掌门讪讪:「熠道友勿怪。咱们忙活这一场,都是为了蕴神丹,三颗定然是不行的,至少也得四颗。听说前些日子,道友已经炼成过一炉蕴神丹了,也就是说凌云宗足有九颗……」 「等会等会,哪来的九颗?」云灵月蹙眉, 「炼上一炉丹时我大师兄还是合体境,加之第一炉难免经验不足,得三颗就不错了,怎么到三山掌门嘴里成妥妥的有六颗了?不如这样,你们搜吧,搜遍凌云宗要是凑不足九颗,就让三山掌门赔。」 原来第一炉只得了三颗,再往多了猜猜,顶天四颗。 根据消息,众掌门暗忖,游之瑜保不住蕴神丹,保险起见,必定是直接吃了; 云熠殊都产生心魔了,手头不管是一颗还是两颗,应当也直接吃了; 凌云掌门手里那颗,大抵是给了云灵月,吃没吃待定。 凌云宗现有的蕴神丹,顶多四颗。 想到这,三山掌门又说: 「大伙儿都有着抵御魔界侵袭的共同目标,理应守望相助,而今凌云宗少说也得了六颗蕴神丹,何不慷慨解囊?我等必将感激不尽。」 「你明明可以直接抢,却还愿意送我大师兄一顶漂亮的高帽,好感动哦。」云灵月阴阳怪气的, 「三山掌门如此厚颜无耻,难不成想看我们凌云宗感恩戴德?」 「不可无礼。」凌云掌门斥了女儿一句,又朝三山掌门道,「倘若诸位有心欺我凌云宗仁善,倒也可以试试看。」 「凌云道友莫急,三山道友没有恶意,只是不善表达。」眼看场面僵持起来,另一位笑容和蔼的掌门接话, 「先假设凌云宗愿意转让一颗,于我们而言也只是将将够分,这对提供材料较多的仙门来说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熠道友辛苦一场,拿三颗也确实合情合理。」 先把两方都安抚住,他接着道:「某拙见,不如让先前提供材料较少的仙门,再拿些天材地宝或者灵石出来补齐缺口,从凌云宗买下一颗蕴神丹,然后我们再行分配。」 「不够。」 艺书终于开口了。 开炉前,蕴神丹能出几颗尚未可知,四大仙门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哪会抱着赌徒心理一股脑地往外掏珍稀材料? 所谓贡献多少,只是相对而言,后三名全都向第一名看齐,也补不了多少东西。 「材料不必再补,换做三次相助。」 艺书道,「我门下的邱霁、游之瑜、梁子行在外历练,若是向你们求助,你们得无条件救他们脱险三次。此约定仅适用于合体境之前,一旦他们跨入合体境,自动失去求助资格。」 合体境之下,招惹不了多大的麻烦,权当是给晚辈照顾了。 四位掌门当即答应下来,并签了天道契约。 另外买下了《心魔分离法》,四位掌门一人揣着一颗蕴神丹,带着弟子心满意足地各回各宗了。 而凌云宗这次所得的两颗,艺书表示:「师妹吵架保住的,师妹拿着罢。」 「什么吵架?那叫据理力争,别把人说得跟泼妇似的。」 云灵月接过蕴神丹,确认了一遍,「大师兄一颗不留?」 「我不需要。」 艺书跟掌门打过招呼,又回禁地去了。 这次的蕴神丹还是九颗,他使了个障眼法,在丹炉里藏了三颗,所以云灵月拿到手的是五颗。 给云灵月就等于是给了掌门,之后要如何分配丹药,就随他们了。 望着艺书的背影,云灵月感慨了一句:「不得不说,大师兄变化挺大的。」 第209页 「三千岁才通人情世故,」掌门嘆道,「也不知是好是坏。」 「反正女儿觉得挺好,像个人了。」 掌门瞪眼挥手:「去去去,怎么说话的?」 * 倘若是云熠殊遇到了这次的仙魔草事件,第一次开炉,他会独占七颗。 第二次开炉,他根本不会让其他仙门参与进来,手头材料不够,他顶多让掌门帮忙凑齐。 回头炼成了分掌门两颗、俩徒弟两颗,其余的全部装进自己的腰包。 至于其他仙门眼馋不满?关他什么事? 大不了就打咯。 很酷,但对凌云宗其他弟子来说,很难受。 不是谁都像云熠殊一样,有能力与全世界为敌的。 而最让人无奈的是,云熠殊独占那么多蕴神丹,不是因为吝啬,也不是因为他需要那么多,单纯就是因为没那个分享意识。 师弟师妹开口向他讨要,他应当也会给,但他绝对不会主动想起来要白送谁。 邱霁的行事风格,则与他完全相反。 梁子行游之瑜历练回来,都会自主孝敬师父一些东西,邱霁从来不会。 邱霁是个很愿意照顾师弟、给师门创造价值的人,可他唯独不愿意跟自己的师父讲人情。 他清楚,讲了也没用。 云熠殊像块石头,不管别人什么态度,他就我行我素,不会受影响。 邱霁像块镜子,你对他好声好气,他便也对你好声好气;你对他横眉冷眼,他便也会对你横眉冷眼。 这样的两个人成为师徒,其实很有趣。 更有趣的是,邱霁修的,也是杀戮道。 这杀戮道,云熠殊失败了,邱霁修成了。 艺书一边打坐一边回忆,今日正巧是云熠殊和云灵月举行道侣大典的日子。 今日之后,云熠殊神魂俱灭,云灵月留下了一丝残魂,附着在云熠殊的剑穗上。 邱霁好似没兴趣参加云熠殊的道侣大典,声称赶不回来,仍在外面历练。 半年后他才隐瞒身份回来祭拜,悄悄带走了剑穗。 仙界身份地位最高的那些人,几乎都死在了云熠殊手里,凌云宗像邱霁一样侥幸活着的弟子,都成了过街老鼠。 邱霁带着云灵月的残魂东奔西走,花几十年时间集合了流落在外的师弟们,然后隐姓埋名建立了一个小宗门。 云灵月转为鬼修,见证了邱霁的飞升,他是首个杀戮道飞升的修士。 杀戮道归根结底就是杀戮,仅是字面上的意思,没有目标限制、数量限制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修的就是纯粹的杀戮之心。 你想杀谁杀谁,妖、魔、修士、凡人都可以杀,只要你在最后的雷劫中扛得住天道的清算,那你就能成功。 邱霁杀人有自己的原则,基本遵循着正道道义。 云熠殊原本有原则,在大乘境卡了一千年以后,没了。 艺书说不清,云熠殊是先有了杀妻证道的念头,才被心魔趁虚而入打出be;还是先因急于飞升产生了心魔,才失去理智造下了罪孽。 总之,心魔在此界是极其难搞的。 宗门内除了田辽,还有几十个被关在寒狱中的与心魔做对抗的弟子。 寒狱中的生活,对抵抗心魔其实是不利的。 孤独、寒冷、没有自由,人在那样的环境下容易滋生负面情绪,也更容易被心魔蛊惑,是以几乎没有弟子能走出寒狱。 而产生心魔的弟子之所以被关起来,是因为他们秉性不稳定,对普通弟子来说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心魔可以与本体分离开来,普通弟子可以精准地防备心魔,危险性就没那么高了。 于是艺书提议,把因心魔进寒狱的弟子都放出来。 「众所周知,越恐惧心魔,就越容易被心魔趁虚而入。」艺书觉得, 「仙界一直以来对心魔太恐惧了,产生心魔第一反应就是压制、隐藏,为了不暴露心魔,又会加剧内心的恐惧,从而给心魔增加养料,陷入恶性循环。 「正所谓堵不如疏,我们从现在起要扭转这种观念,我们要让心魔变得稀松平常。」 掌门若有所思:「修士若能像看待一碗灵米似的看待自己的心魔,大抵就不会有人再被心魔左右了吧?」 「不敢说百分百,彻底入魔的概率一定可以有效减少。」艺书神色笃定, 「如果师父担心太多心魔在宗门内行走,造成意外,不如就把心魔都关进思过崖,让需要收服心魔的弟子定期进入即可。」 艺书说着又有了新的想法:「不如将思过崖变成一个相对自由的牢狱,把各个狱间的防护阵法换一换,让有罪的弟子、心魔可以自由出入自己的狱间,但不能串门。 「在寒狱、炽狱各打造一座擂台,有罪弟子和心魔充当陪练,宗门内其他弟子可以进去挑战他们,做战斗训练。师父觉得这主意如何?」 掌门道:「你说的像个微型魔界。」 除了魔族魔修,一些亡命之徒也会在魔界讨生活,真的太像他描述的思过崖了。 「就是参考了魔界。」艺书笑言, 「师父有没有想过,我们所在的这片天地,也许是个更庞大的『凌云宗』和『思过崖』。」 话音刚落,一道粗壮的雷电隔空噼中艺书,噼得实实在在,在座的两个大乘期甚至都没反应过来。 第210页 掌门瞠目结舌,而后便看到自己的宝贝徒弟,直接从大乘前期跨入了巅峰期。 艺书:「……」 这意思是让他赶紧滚蛋,别再瞎鸡儿泄露天机了吗? 啧,就随口一猜,谁知道能猜中? 缄默半晌,掌门犹疑道:「你这是说中……」 他忽地一顿,神色略带迷茫:「方才说到哪了?」 艺书挑挑眉:「说到把思过崖改成训练场。」 「这个主意不错,就按你说的办。」 第94章 修士(完) 在思过崖服刑的修为最高的人, 跟掌门是同辈的,合体境。 因此改造后,看守思过崖的人至少也得是个合体境, 那太浪费人力了。 艺书给掌门支招, 让他炼制了一批压制修为的手环, 将那几个修为较高的戴罪之人, 都压制在了元婴境以下。 另一方面,去思过崖挑战训练的弟子基本也都在元婴境以下,修为大致相当, 挑战训练才有意义。 思过崖改造完毕,里边的人人手一套《思过崖服刑挑战守则》,都必须背得滚瓜烂熟才有资格出狱间放风。 得以自由出入自己狱间的第一天,一帮唯恐天下不乱的心魔, 和,一帮悔过了但又没完全悔过在狱间里快憋疯了的弟子,直接在混战擂台开启了狂欢式大战。 擂台上打得鬼哭狼嚎热火朝天, 失去战斗力和主动认输的,则不停地被擂台丢出来。 没上擂台就开打的, 违反思过崖守则,必须惩罚,艺书的心魔在这边充当掌刑者。 前几天, 魔尊听说他最讨厌的人的弟子,闯入魔界杀人夺宝并带走了仙魔草, 勃然大怒, 又一次冲击了凌云宗禁地的封印。 艺书则趁机又薅了一大把羊毛, 把心魔餵到了合体境。 合体境对服刑者具有绝对的等级压制, 当掌刑者跟玩似的。 弟子违反守则, 先打一顿再关禁闭,既然不珍惜这小小的自由,禁闭就一个月起步。 心魔违反守则,也先打一顿。不过心魔关系到外面的弟子的神魂,关禁闭的话影响弟子收服心魔的进度。 心魔艺书给心魔的惩罚是,揪掉甲(乙)心魔身体的一部分,搓成纯粹的魔力餵给乙(甲)。 两方收支平衡,既很好地让心魔长了记性,也不影响弟子神魂的稳定性,完美。 甲乙心魔:yue!心魔何苦为难心魔yue! 与心魔共享五感的弟子:yue!心魔是集体偷屎吃了吗yue! 心魔艺书:怪不得本体偏爱投餵老子魔力,同样的苦难发生在别人身上,看着有点爽嘎嘎嘎嘎嘎。 几位带手环的只在下边熘达看热闹,见第一强者的心魔是这么不着调的性子,不禁摇头感嘆:「噫吁嚱,大师侄正经了三千年,憋坏了吧?」 「可不,揪人家心魔还专揪头发,强行斑秃缺大德。」 「凌云宗完犊子了,当年果然应该给我当掌门,小云不行啊,瞧瞧把宗门带成什么样了?」 「啊对对对,给你这疯子带领,要么一统仙门,要么被各仙门瓜分。」 几人一边打趣艺书,一边闲扯皮,转头便发现,心魔艺书直勾勾地盯着他们的鬍鬚,仿佛是憋了什么坏。 「看、看什么看?」 「见到师伯不问安,没大没小。」 「我们可没违反守则,敢假公济私以下犯上,我让小云揍你啊。」 收到本体「不许对诸位长辈无礼」的命令,心魔艺书撇撇嘴,只得熄了捉弄这几个白鬍子老头的心思。 * 擂台上混战了十天,所有人激动的心情都平复得差不多了,思过崖正式开放。 当天,外面的弟子跟等待逛游乐园的小孩似的,一窝蜂地涌了进来,每个挑战台下都排起了长龙。 为了能尽快体验擂台玩法,下面的弟子鼓足了劲喊加油,就想让上面的人赶快结束战斗。 「这熙熙攘攘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进了集市。」云灵月啧啧称奇,「谁能想到,思过崖会成为风水宝地呢?」 「心魔也成香饽饽了。」九长老搭腔,「几个弟子在讨论怎么才能产生心魔,有心魔就能不交门票免费来挑战了,那没出息的劲儿呦。」 「别的仙门也用了同样的方案,据统计,这段时日产生心魔和彻底入魔的人数显着减少,成功消除心魔的例子反倒多了起来。」 「说累了,大师兄就是天才!」 「凭一己之力拯救了整个仙界,仙界第一人,大师兄当之无愧。」 旁边的心魔艺书连连点头:「继续夸,我喜欢听。」 本体也是我,夸的就是我。 众人啼笑皆非。 这样的称颂不仅是发生在凌云宗内部,随着时间的推移,心魔在修士眼中越来越寻常,大家对艺书的拥戴也就越来越诚挚。 就连同样备受心魔困扰的妖界,也将他当做了先贤大能来尊重。 因此遇到凌云宗弟子,妖族都会主动退让,尽量避免争斗。 妖族这类似示好的行为,反过来影响了人类修士的态度,双方见面不再一上来就喊打喊杀,都会先观望观望。 如此一来,原本三足鼎立的局面,就变成了魔界孤立无援。 为了避免被两面夹击,魔族魔修只能收敛行为,遵循仙、妖的道义行事。 但修士讲究个随心所欲,限制过多于修道不利。 第211页 世界各地开始盛行擂颱风气,签个生死状,上了擂台想怎么打怎么打,打生打死都算自己的,不能以此定善恶结仇怨。 反之,在擂台下做孽的,就不能怪别人群起而攻之了。 一年又一年,仙妖魔三方的界限不再那么清晰,是非善恶,讲究个论迹不论心,更不论身份。 艺书作为影响世界至此的修士,能清晰地感知到,自己身上的信仰、功德在逐日飙升。 于是飞升前的最后一劫,终于降临。 乌黑的劫云堆积在凌云宗上空,赤金色的闪电在乌云中流窜,整片天地都为之变色。 「在外边玩够了罢,该回来了。」 「哼,成神有什么意思?」 艺书笑笑:「我也不晓得,我们先成了再说。」 从傀儡壳中抽出心魔按入了印堂,他静静地等待劫雷降下。 前十道,他都没什么感觉,一直端端正正地盘膝而坐。 此时回顾自己在此界的任务,艺书觉得是完美完成了的。 合格的大师兄,他起初的理解偏了一些些,以为要事无巨细竭尽所能地为宗门做贡献才行。 而今对比凌云宗与初来时的变化,他对任务的理解就更清晰了——仙界第一人这个身份,才是任务的重点。 在仙界,他算得上是全民偶像,他的行事风格,很大程度上能左右整个仙界的风格,其影响力在凌云宗最深。 所谓合格的大师兄,是能给凌云宗带来积极影响的人。 不理俗事、不通人情世故、没有同门友爱之义,大抵是委託人最讨厌的。 这种被云熠殊带起的风气,让凌云宗变成了一盘散沙,也让仙界变成了一盘散沙,更让他们在面对云熠殊的屠杀时,各自为营只想逃命。 如今这种其乐融融团结一心的氛围,其实跟邱霁他们重组的小宗门氛围很像,委託人大概就是想要祂曾努力经营的凌云宗,能够像如今这样吧。 艺书修无忧道,理论上,完成了此界的任务,他在此界没有了烦忧,道自然就修成了。 第三十六道天雷落下,法衣破损,稍微有了点渡劫的感觉。 三十七,皮肉有点疼。 艺书岿然不动,仍旧在冥想。 此界的道是修成了,那么他真正的成神之道,应该是怎样的呢? 他就想要那种无忧无虑的梦幻般的生活,义务、责任、孤独……一切有可能让他不开心的东西,他都想捨弃。 但他是个人,他是个接受过文明教育的人,进入神界之后,路见不平他能无动于衷吗? 就算没有义务和责任去打抱不平,他也忍不住会在心里吐槽,甚至默默生气的吧? 如此说来,想成无忧之神,便要捨弃人心。 人心,仁心。 无仁心才能无情,无情才能无忧。 咔嚓! 第七十二道天雷轰下,艺书蓦地吐了一口血。 伴随着雷鸣,恍惚是有谁在天外道了声:「错。」 此刻的艺书,衣衫褴褛皮肤焦黑,具有防护功能的玉冠完全碎裂,鬓发凌乱。 不等他修复内伤,第七十三道天雷到来,盘旋在他身边的本命剑长吟一声,迎着雷电疾沖而上,势要与劫雷大战三百回合。 归缘曾说,清念师父无所谓他与以束的最终结果;归缘还说,清念师父是最接近先天之神的人。 先天之神,无心,无情,无忧。 可人生而有情,有情如何无忧? 后天之神,艺书想,也是无法彻底泯灭他属于人的那一部分特性的罢。 人以人性证道成神,丢了人性便等于是丢了道,丢了道还怎么成神? 嗐,真叫人伤心,原来成神了,也不能过上无忧无虑的梦幻生活。 艺书不愉快地做总结:后天之神还是有七情六慾,还是会愤怒的。 所以等进入神界后,得找机会打8号和祂的导师一顿,不爽祂们很久了。 轰嚓! 第八十一道天雷,犹如贯通天地的赤金天柱照亮了整个世界。 剎那间,连昏暗的魔界都感觉到了刺目。 在劫云范围外观望的修士,都下意识地遮住了眼睛。 或许是因为身处其中,艺书竟没太感觉到光芒对眼睛的伤害。 这是最后一道劫雷,过了便代表飞升,过不了,便代表渡劫失败。 「此一剑,名为无忧。」 他提剑迎雷而上,长啸震天。 一剑噼出,剑影重重,虚空都被其撕裂,劫雷都差点要为之退让。 无忧修士无忧神,心之所向,明知并非通途,亦不愿折返。 至于结果如何,不必在乎。 * 安康孤儿院。 他仰头望着门匾上的五个大字,神色略显迷茫。 这是哪儿? 他为什么会在孤儿院门前站着? 周围一片死寂,没有活物,没有声音,恍如时间都没在流动。 找不到路人打听境况,他便想从手机中查找信息。 屏幕中映出的脸,年轻帅气,看上去顶多二十出头。 样貌不行。 讲不清缘由,他只是本能地觉得,五十多岁更好一些,可以戴一副眼镜,衣着儒雅随和些。 此外应该有一摞适合孩子们看的书,还需要两箱崭新的童装,若是再有一袋五彩缤纷的糖果、一些不算昂贵的玩具,就更好了。 第212页 随着这些念头一一在脑中闪过,他果真变成了五十来岁的戴眼镜大叔,他面前凭空出现的小推车上,堆满了他想要的东西。 他推着小推车进入安康孤儿院的大门,凝滞的时间悄然流动起来。 一位六十多岁头发花白的女士迎面走来,言笑晏晏:「华先生,欢迎。」 哦,他是华书。 面前这位女士,是孤儿院院长,名唤艺萱。 视线往前,艺院长身后跟着一群年岁不等的孩子。 华书凝视着其中一个约莫六七岁,气质沉静得有些阴郁的女孩,转而想道:这个女孩,名叫艺书。 她是另一个他。 华书想起最初的最初,自己为了救一个小男孩死掉了,然后和系统签订契约,要达成十次合格任务。 他依稀记得,自己完成了好多世的任务,却记不清在那些世界都经历过什么了。 在看到小艺书的此刻,那些被时光沖走了的作为艺书的遥远记忆,却逐渐清晰起来。 华书明白自己出现在这里的理由了,他是来给小艺书简单幸福的人生的。 作者有话说: 码的匆忙,一会儿捉虫qaq 第95章 平行的时空1 华书在分发自己带来的礼品, 小朋友们都满含期待地围在他身边,收到礼物后会鞠躬说声「谢谢伯伯」,然后喜滋滋地跑回寝室拆包装。 唯有小艺书垂着头, 站得离人群远远的。艺院长推推她低声说了句什么, 她才不情不愿地挪动步子, 慢吞吞地走到了近前。 小艺书没有迫不及待地伸手, 只是抿着唇站在外围,待其他孩子都领到礼品走了,她才磨蹭着又往前一步。 华书知道, 她是在生闷气,大抵是什么人抢走了她什么东西。 年幼时,自己就常常这样生闷气。 想到这里,华书弯腰递给小艺书一本《寓言故事》, 而后从衣箱底层翻出一件红色呢子外套摞在书上,又把一只拳头大的孙悟空玩偶摆在最上层,临了还抓了一把糖果塞进她口袋。 礼品一件一件入手, 小艺书忘记了生气,捧着怀里的东西瞪圆了眼睛。 她收到的, 都是她最想要的。 都不用开口说,这位伯伯就知道她想要什么?大人都这么厉害吗? 瞧着她的反应,华书有被可爱到, 禁不住揉了揉她的小脑壳,格外温和地说:「去玩吧。」 「谢、谢谢伯伯。」 别的小朋友都没有被摸头, 这让小艺书感觉自己好像有被偏爱, 激动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乐颠颠地抱着礼品回到寝室, 其他小朋友正在交换礼品。 华书分发礼品时没有特意挑选, 小朋友们拿到的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 所以要互相交换。 小艺书不用跟旁人交换,外套穿上身很合适,也正适合现在的季节穿。 其他的小朋友每个人得到了四颗糖果,她悄悄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一把都拿不下呢,肯定不只四颗。 没有孩子不喜欢被偏爱,确定自己真的真的有被偏爱,小艺书想假装冷静,却被压不下去的嘴角出卖了。 这时,一个穿白兔毛衣的小女孩凑到她跟前,羡慕地伸手去摸她的外套:「你的衣服真好看,我可以……」 小艺书防备地躲开她的手,凶巴巴地瞪了她一眼,抓起悟空玩偶和《寓言故事》就跑出了寝室。 「书书,你不要跑那么快,你等等我。」 小女孩锲而不捨地追出门,却见书书一熘烟跑到了捐赠伯伯身边。她嘟了嘟嘴,还是倔强地追了过去。 「伯伯您看,」小艺书转圈圈展示新衣服,「我穿上刚刚好。」 「刚好就好,衣服很适合你。」华书语气诚恳,「你穿上像花儿一样可爱。」 大红色底子点缀着白色小花朵,娃娃领掐了花边,口袋也是花朵的形状,稍稍收了点腰,半长的衣摆蓬蓬的,小女孩穿起来确实可爱。 连衣裙一样的呢子外套,在这里是很新颖的款式,小艺书本就很喜欢这件衣服,得了夸奖越发开心,脸蛋被映得跟红苹果似的。 「伯伯你好,我叫艺安安。」另一个小女孩终于是追了上来,语气中有着骄矜和不服, 「我好喜欢红色的,院长妈妈说我长得白,穿红色更好看。」 小艺书顿时拉下了脸,她说谎,她喜欢的明明是粉色白色。 况且长得白,都因为她从来不帮忙打扫院子,得意什么? 「你好,安安。」华书好像没有听到她后半句话,兀自说, 「我写字还算漂亮,艺书要不要我帮你写个名字在衣服上?那样所有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你的衣服。」 小艺书两眼放光,惊喜得连连点头:「好哇好哇。」 华书从口袋中抽出一支原子笔,蹲下身在她的左侧衣领的白色花朵中写了可爱体的「艺书」二字,而后在她右侧口袋上也写了一遍。 「怎么样?满意不?」 「好看,满意。」小艺书笑得见牙不见眼,「谢谢伯伯。」 艺安安眼圈已经红透,情不自禁地哽咽出声。 艺院长既没想到有人会对这个小女孩不耐烦,也没想到女孩会当着外人的面胡闹,便只好面色尴尬地把女孩抱到一旁哄着。 华书视若无睹,指指不远处的墙壁道:「去那边晒太阳吧,我们可以一起读故事书。」 第213页 小艺书重重点头,迅速跑进屋里搬了两个板凳出来,还特意给华书选了把带靠背的。 一大一小坐在太阳底下,小的给大的讲故事,偶尔遇到不认识的字,大的便教她读,给她解释字词意思。 艺安安见那边其乐融融的,更委屈了,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哭声渐响。 「院长妈妈…对不起…呜呜…我不是故意…惹伯伯生气的呜呜呜…」 「没关系没关系,别哭别哭,听话啊,一哭就得打针吃药你忘了?乖了,来吃颗奶糖,快别哭了。」 艺院长和两位护工一直在哄,但是哄不住,艺安安很快便哭得嘴唇发紫上气不接下气。 不一会儿,寝室里的其他孩子也出来了,纷纷跑到艺安安身边安慰她。 偷眼瞄着那边的情况,小艺书有些坐不住了,读故事都读得心不在焉。 她稚嫩的小脸上,一半是不安愧疚,另一半是愤怒委屈。她或许觉得自己应该过去说些什么,可她又非常牴触去往艺安安身边。 华书没有主动开口让她过去,只是不疾不徐地讲述着,自然界的狼的生活习性,跟故事中的有多大区别。 又过了一会儿,可能是收到了许多小伙伴的安慰满足了,也可能是意识到墙边那俩人太冷酷,无论如何不会让着自己,艺安安逐渐止住眼泪,吃着艺院长给的奶糖,和小伙伴荡鞦韆去了。 小女孩在鞦韆上笑容灿烂,艺院长终于松了口气,走到墙边解释道: 「华先生不要误会,我们并非是偏心,主要安安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情绪波动太大。」 「看出来了。」华书揉揉小艺书的脑袋让她先去别处看书, 「但是一味地要求同龄的孩子让着安安,本身就是一种偏心。即便有心脏病,也不应该让她养成用哭抢夺别人东西的习惯。小孩子是会看人脸色的,艺院长次次都顺着她,只会让她得寸进尺。」 「我明白我明白,我以后一定会严厉地批评教育她。」艺院长对待捐赠人很客气,就算自己确实没有偏心的意思,也不会公然反驳捐赠人的话, 「安安本质上还是个好孩子,她有这样的习惯都是我没有教好,我们一定改正,希望华先生不要觉得她是个坏孩子。」 「不会。」 华书没有多言,他知道,艺院长和护工不会改变。 在安康孤儿院,健康的孩子基本都是要让着身有残疾的孩子的,因为健康在这里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幸运,那意味着他们更容易被收养。 这样的偏心,是情有可原,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的。 尤其是当残疾的那一方懂得利用自己的残疾且是个白净漂亮的小孩时,健康的那个就只能一直一直忍气吞声。 一盒自己都捨不得用的水彩笔被借走,过段时间还回来,每一支都变得干巴分叉,画不出颜色。 你还不能骂人,只能独自咽下委屈,将水彩笔的棉芯抽出来吸点清水,抢救抢救。 偶尔能吃上煎蛋的日子,你想把煎蛋留在最后细细品味,她却早早吃掉了煎蛋,又盯上你碗里的哭闹不休,你除了分她半个还能怎样呢? 你很爱惜的衣服,无缘无故成了别人的,你甚至都不能夺回来,因为她会哭,且哭起来要命。 你再次退让,等她穿腻穿旧穿小了,就会把衣服当垃圾还给你。 如果你不愿意退让,偏要和她争到底,那你就成了冷血无情的坏孩子,毕竟她只是想借你一件衣服,而你却想要她的命。 你将会被强行拿走衣服,并面临所有人无休止的说教指责。 「你明知道她有心脏病,为什么就不能让着她呢?」 「一件衣服难道比她的命更重要?」 「院长妈妈总是教大家要懂得分享,要团结友爱,你为什么不能大方一点?」 「现在看着她发病吃药花钱,你就开心了?」 华书以为自己早就忘记这些了,此刻他才发现,原来每个人说话时的神态变化、语调转折,在记忆中都清晰得像刚经历过一般。 后来他就学乖了,反正自己是争不过安安的,碗里的食物要先吃最好吃的,到手的衣服必须第一时间穿上。 衣服穿过了彩笔用过了,安安还想要就让给她,那样自己还能得到院长妈妈一句表扬,和一颗奶糖奖励。 华书记得,他那时的年龄和现在的小艺书差不多吧,六七岁,刚读小学的年龄,就懂得权衡利弊了。 外面的人或许不清除,孤儿院是个极其复杂的环境,这里的每个孩子,都会摸索出一套适合自己的生存之道。 而艺安安的生存之道,对小艺书来说太不友好。 华书看看鞦韆那边众星捧月的艺安安,又看看坐在角落里看书的小艺书,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小时候被孤立过啊。 被送进安康孤儿院的孩子,健康孩子是远远少于残疾孩子的。 就像外界的健康孩子大都不愿意带残疾孩子玩一样,安康孤儿院的残疾孩子,也会本能地排斥小艺书。 另一方面,艺安安靠哭闹和可爱的外貌赢得了大人的偏爱,其他小孩觉得她很厉害,便下意识地以她为中心。 作为跟艺安安矛盾最多的小艺书,自然而然就成了所有孩子的敌人。 这时候「心理健康」的概念还没有被重视起来,艺安安他们玩他们的,小艺书自己玩自己的,两方相安无事不争吵打架,在大人眼中便是最好的。 第214页 所以他们委屈那个不会哭闹的女孩,渐渐成了习惯。 华书心底漫上一股酸涩,可是又无从埋怨,安康孤儿院里的大人,不过是想所有孩子都能平平安安地活下去。 思及此,他无奈地嘆了口气,直截了当地问院长:「如果我想收养艺书的话,手续能办下来吗?」 「能的能的,当然能办,手续并不复杂。」艺院长喜出望外,「华先生请跟我来,您先填几张表格。」 表格不外乎是婚姻情况、工作单位、家庭地址、收养原因…… 未婚单身,工作小学老师,学校和家庭地址就在本市……华书把自己的情况写得详细,保证书也填得认真。 艺院长在一旁看着,神色忽喜忽忧,五十出头了从来没结过婚? 收养原因写的是「有缘、有钱」,感觉怪扯的,哪怕实在点,写个「养娃防老」也比这强啊。 艺院长是希望院里的每个孩子都能有个家,但她也不能甩包袱似的随便把孩子交给外人,那样不负责任有可能会害了孩子。 再者书书都七岁了,早是记事懂事的年龄,通常情况下,收养人不会选择这样的孩子——怕养不熟。 而且性别方面,小地方重男轻女的思想挺严重。要不然书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也不会到现在都没被人领养走。 唉,其实书书也不是没被人领养过。 第一回 是一岁时,结果那家女主人转头就怀孕了,说养不起俩孩子,又把书书送了回来。 后来那家人生了个儿子,有人说是被书书带的,于是有人指名要收养书书。 第二家人最初就不是真心想养书书,他们只是想让书书给带个儿子。 幸好院里几个读中学的大孩子,趁着放学时常去偷看书书,发现了那家人对书书不好,艺院长才又想办法把书书要了回来。 之后艺院长就不敢随意把院里的孩子交给收养人了,书书第三次被收养,是在五岁的时候。 艺院长让那家人先跟书书培养感情,前后耗时两三个月,她趁机去把那家人打听了个底儿朝天。 确定人家是真心实意想收养书书,也实实在在会善待书书,她才终于松口说手续办完了。 然而才过了三个月,书书又被送回来了,这次是她犯了大忌——在养父母家反覆提起孤儿院里的哥哥姐姐院长妈妈,甚至还偷藏了院长的照片。 养不熟,是收养人最不能忍受的。 再后来,便是现在了。 艺院长稍微打听过华先生的一些信息,工作认真对待学生有耐心,生活有条理爱干净,还经常投餵流浪猫、帮助有困难的学生,总之是个没什么缺点的好人。 夸张点说,他是个完美的收养人。 就是看起来太完美了,反倒让艺院长有种莫名的担忧,这人为什么没结婚?性格上会不会有什么缺陷? 说要收养,轻飘飘的就定下了人选,怎么一点都不慎重? 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龌龊? 艺院长思来想去,委实不能放下心来。 作者有话说: 安康孤儿院的一切都是设定都是虚构,没有冒犯现实中孤儿院的意思,请不要把两者联繫在一起(突然冒出来的求生欲) * 不知道还有没有小可爱记得,第一个小世界的任务是不合格的,所以现在进入第十一个小世界了。 * 第96章 时空2 艺院长还是藉口说:「手续得稍微等一等, 华先生正好先跟书书熟悉熟悉。」 然后一边拖着,另一边又更详细地打听他的为人去了。 华书知道她在打听自己,倒也没有遮掩, 而是听取建议, 每天上完课放学后都会到孤儿院来陪小艺书玩半晌。 根据以往的经验, 独自到孤儿院来的, 一般是义工或者捐赠人,可这两者都不是会天天来的。 收养人总是夫妻两个一起,并在观察后选定想收养的孩子。 小艺书也是连续几天跟华书一块念书画画, 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又要被收养了。 对此,她乐意吗? 当然! 她甚至有几分迫不及待,她早就是受够了孤儿院里的生活了。 她不想再被抢走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想永远都捡被挑剩下的那一份, 也不想再做不得不退让的那一个! 华伯伯又是个很慈祥的好人,小艺书摸着身上合身且崭新的衣服,眼眶发热鼻头发酸, 她真的,好想成为能被偏爱的那一个啊。 她想做华伯伯家的小孩。 她对五岁那次收养, 是有记忆的。 叔叔阿姨都是很好的人,他们的家又大又明亮,他们给她准备了可爱的公主床, 给她买很多漂亮的衣服,给她装了一书柜的故事书, 还每天都给她煎一个鸡蛋…… 她好喜欢叔叔阿姨好喜欢那个家啊, 她想要报答他们, 想把自己短暂生命中少有的快乐都分享给他们。 她给他们讲孤儿院里的趣事, 可是他们起初还愿意听一听, 后来就不许她再讲那些了。 小艺书意识到,叔叔阿姨不想要那样的报答,可是除了分享快乐,她不知道还能怎么报答他们。 家里有保姆,连扫地都用不上她,这让她很苦恼。 小艺书会把苦恼讲给院长妈妈听。 她藏了一张院长妈妈的照片,她不清楚为什么要藏,只是本能地觉得,不应该让叔叔阿姨看到。 第215页 她会躲在被窝里跟照片说话,会通过照片跟院长妈妈分享新家的生活。 虽然叔叔阿姨不喜她话多,虽然她有小小的苦恼,但她还是觉得很幸福。 直到那天,藏照片的事暴露,小艺书的幸福便像肥皂泡一样崩散了。 叔叔阿姨一直都是温柔可亲的,她从来没见过他们露出那样难看的表情,他们非常非常生气,毫不犹豫地把她打包送回了孤儿院。 那时的小艺书还是喜欢孤儿院的,虽然吃穿住没有多么富足,但这里有院长妈妈、哥哥姐姐和许多小伙伴。 所以对被送回孤儿院这件事,她只是有一点点难过,有点愧疚没能变成让叔叔阿姨喜欢的小孩。 那时她还不知道自己日后会被艺安安欺负成这样,也不知道自己要受多少的委屈。 如果知道的话,她大概会哭着求叔叔阿姨留下她,会跪下来求他们再给她一次改正的机会。 两年时间一晃而过,小艺书七岁了,经历的事情更多,懂得的道理更多,心智自然更加成熟。 她十分明白想被收养,该如何表现。 「华伯伯!」 小女孩脸上都是欢喜的神色,抓着爱不释手的悟空玩偶,扑上来就是一个热情的拥抱。 华书蹲下来回了她一个抱抱,笑道:「下午好,又见面了,昨天给你留的作业写完了吗?」 「写完啦,还多写了几遍。」小艺书牵着他两根手指往教室里走, 「您只布置了八遍抄写,我昨天写到天黑,把所有词语都写了十遍,可认真了。」 「这么棒啊,那我得给你批个大大的优。」 小学生的课桌间距对成年人来说过于狭窄,华书拉了一把凳子坐在过道中,等待小艺书拿作业本出来。 然她在桌兜里翻了半晌,把课本纸笔一样一样拿出来堆在桌面上,急得甚至想把脑袋伸进桌兜里,却始终找不见自己写好的作业。 「华伯伯请您相信我,我真的写了的,我明明就放在这里了,我没有撒谎,我真的写了……」 小女孩带着哭腔,慌乱地扒拉着桌上的纸堆,似乎只要自己坚持不懈地找下去,奇蹟就会降临,作业本就会完好地出现在手边。 「没关系。」华书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好脾气地安抚道,「找不见就算了,我相信你。」 这句「相信」给了小艺书很大的力量,让她一下子安下心来,也让她一下子委屈至极,眼泪夺眶而出。 「我写的好好的…呜呜您看完…肯定会表扬呜的。」 「嗯,我知道你一定是认真写过了,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一定会认真写作业,从来不会弄虚作假。」 华书恍若没有发现呜咽声变得不自然,体贴而真诚地帮她解释, 「窗户玻璃破了,门也关不严实,你瞧瞧,教室里树叶废纸乱七八糟散落一地,说明昨晚的风非常大,作业本是被大风颳走了吧。」 说到这,见小女孩还在抹眼睛,他又开玩笑调节气氛: 「要知道,像伯伯我这么聪明的人,当然不会随便冤枉好孩子啊,我一看就明白是咋回事了。」 「华伯伯好厉害!」小艺书破涕为笑,两眼亮晶晶地恭维,「华伯伯是天下第一聪明的人!」 「嗯哼,那我陪着你一起把昨天的作业再写一遍吧,巩固记忆。」 「……好的。」 小艺书莫名有几分无奈。 其实她昨天确实认认真真写过作业了,只不过以防有人搞破坏,她把作业本拿到寝室放到了枕头底下。 刚刚谎称作业丢了,是头脑发热的决定,她以为华伯伯明知安安常欺负她,就会怀疑安安。 而安安昨晚确实带了小伙伴偷偷摸摸来教室搞破坏,虽然没破坏成,但他们解释不清楚,在旁人看来就是又坏又撒谎精,华伯伯肯定更加讨厌他们。 那样,就没人能跟她争被华伯伯收养的机会了。 只不过她没想到,华伯伯会把错怪在大风头上,更甚者,她用余光偷瞄埋头写教案的人,华伯伯那么聪明,或许看出了她在撒谎? 小艺书忽然有种后知后觉的惶恐,她不仅说谎,还想诬赖安安,华伯伯会不会觉得她是个坏孩子?会不会不想收养她了? 怎么办?她好像做错了,她要被华伯伯讨厌了。 「写累了?」感觉到旁边停笔,华书侧头看了一眼,发现她磨磨蹭蹭才写了两行字, 「还没到休息时间,至少要写满五行字才可以。」 心底越来越不安,笔尖都快把本子戳破了,小艺书犹豫再三,鼓起勇气道:「华伯伯讨厌我了吗?」 「没有,喜欢你都来不及,怎么会这么问?」 咦? 小艺书微微愣神,又问:「华伯伯永远不会讨厌我吗?」 「永远不会。」 「为什么不会?」 护工阿姨给她多盛半勺饭,是因为她会主动帮忙干活;院长妈妈单独给她奶糖奖励,是因为她愿意把自己喜欢的东西让给安安;华伯伯的偏爱,是因为什么呢? 「第一,因为你是个好孩子,值得被偏爱。」华书不会因为她是个小孩子,就对她的提问糊弄了事,「第二,因为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朋友。」 小艺书脑中灵光一闪,抢白:「她是我亲生妈妈吗?」 第216页 「不是。」 「唉。」 小艺书遗憾地嘆了口气。 华书被逗乐了,接着道:「不过你确实和她很像,性格像,经历也像,我看到你便会想到她。如果你每天都是幸福快乐的,我便会觉得她也拥有了这样的幸福快乐。 「所以除非你不愿意,否则我不会因为其它任何原因放弃收养你。」 听他这样说,小艺书的双眼越来越亮,终于忍不住笑出了一口小白牙: 「我很愿意!我很愿意跟华伯伯一起生活!我保证会每天都是幸福开心的!我会努力的!」 「等收养手续办完了,我便带你回家,然后我们一起努力。」华书又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他很喜欢用这个动作表达亲近, 「现在,艺院长本着对你负责的态度,要严格审核我的收养人资格,所以我们要耐心等待,不能着急。」 「嗯嗯,我不着急,我很有耐心的。」 吃了一颗定心丸,小艺书从容了许多,情绪显而易见地放松下来。 其他孩子反应过来华伯伯是收养人,都一反常态地凑过来刷存在感,小艺书也不紧张了,甚至能对艺安安的卖乖视若无睹。 华书面对孩子们的示好,也没有拒绝。 他会给所有孩子讲故事,会教所有孩子写字,唯一表现出区别对待的,就是他只会摸摸小艺书的头。 渐渐的所有人都明白,他已经选定要收养小艺书,不会改变主意。 艺院长那边没查出什么不好的消息,又见他们相处的很好,便不再阻拦。 * 即便早就知道要离开,当这一天真正到来时,小艺书还是觉得像做梦一样。 拿着悟空,牵着华伯伯——爷爷的手往外走的时候,脚下都是轻飘飘的。 她有些不能集中精神,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 比起爸爸,爷爷居然更想当爷爷,那不是显得更老了吗?别的大人都想更年轻,爷爷却想更老,真奇怪。难道爷爷也像小孩子一样,想快快长大? 双腿迈出安康孤儿院大门的那一刻,小艺书脑中一片空白,心跳骤然加快,有种说不清是慌张还是兴奋的情绪充斥着胸腔。 她真的真的可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了吗? 这一次,她能永远离开这里吗? 会不会再一次被送回来? 见她站在车旁不动,华书问:「怎么了?是不是落下了什么东西?」 他们一致决定把衣服书本都留给其他小朋友,所以除了那只悟空玩偶,她什么行李都没有带。 「发夹。」小艺书紧紧攥着悟空玩偶,垂着头不敢对上他的视线, 「忘了一个最爱的发夹,我想回去拿。」 「你自己可以吗?」 「可以。」 小艺书巴不得爷爷不要跟过来,转身大步向宿舍跑去。 躲进宿舍关上门,从悟空背后的缝隙里揪出一张皱巴巴的一寸照,仔仔细细放在桌上展平,用书本压住。 像在做最后的告别,她在书本上拍了两下,扁扁嘴说了句什么,用袖子抹了把脸便又赶快跑了出去。 坐上车,和孤儿院的大家说再见,这次是真的要走了。 在这种离别时刻,脑中反反覆覆闪过的都是大家的好,连艺安安也变得可爱起来,院长妈妈好像哭了…… 小艺书依依不捨地从车窗里探出头,用力跟大家挥手。 以免小女孩太激动翻出去,华书一只手抓着她背后的衣服,另一只手掌控着方向盘,开着车子龟速离开。 速度再慢,短短的街道也会有走到尽头的时候,走到尽头就得转弯,孤儿院的众人终于还是消失在了视线中。 看不见大家了,小艺书收回脑袋端正地坐好,她翻来覆去摆弄着悟空的手脚,情绪有些低落。 华书将车窗升起,稍稍加快了行驶速度:「不用难过,等你想大家了,可以给他们打电话。」 小艺书蓦地抬头,不确定地盯着他的侧脸,深切地期望他说的话是真的。 「我留了院长的号码,回家后,我教你怎么打电话。有空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回来看看大家。」华书语气平和, 「对了我听院长说,你到了陌生的地方会认床,所以跟院长讨了两张照片,在你面前的储物盒里。待会儿去买个相框装起来,晚上抱着照片睡,就不会觉得孤单害怕了吧?」 照片? 心脏怦怦乱跳。 根据爷爷的指导,小艺书不熟练地打开储物盒,两张照片正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 她小心翼翼地拿出来,难以置信地缓缓瞪大了眼睛。 一张是院长妈妈坐在办公桌前面带微笑的,另一张是跟院长办公室墙上的全家福一样的。 院长妈妈、护工阿姨、看门大爷、读中学的哥哥姐姐、艺安安等所有小朋友,以及她自己,都在照片中。 孤儿院的孩子来来去去,变化很大,院长妈妈每年都会带大家照一张全家福,这张是今年春天照的。 小艺书轻轻抚摸着照片,不太懂自己此刻的心情,她没有在不安或者兴奋,只是心里涨涨的,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掉。 她讨厌哭,她觉得哭是一种作弊,可是这会儿她就是哭得停不下来。 直到现在她才敢相信,带着院长妈妈的照片并不是一件不可原谅的事。 第217页 而对未来充满期待的同时,她终于敢原谅了,五岁的自己的愚蠢。 作者有话说: 第97章 时空3 小艺书从无声地掉眼泪, 渐渐变成低声啜泣,最后转为嚎啕大哭,仿佛是想一次性把这几年的委屈都哭出来。 华书没有劝慰, 安静地开车。 路过常去的精品店, 他把车停在路边, 打算等她哭完再下去买东西。 不过小艺书的委屈太多, 一时半会儿就有点哭不完。 呜呜哇哇的哭声不停歇地从半开的车窗里传出,精品店老闆娘都听不下去了,拎着板凳来敲窗户。 「大哥, 咋回事儿啊?孩子哭成这样咋不哄哄呢?」 「不用哄,问题不大。」华书沉稳地摆摆手,想了想又解释了一句,「最爱的发夹丢了, 等她哭累了就行了。」 「哎呦,哪有这样养孩子的?」老闆娘看不过眼,非让他把车门打开, 「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咋捨得让哭成这样哦?嗓子都哭坏了, 你们大老爷们儿就是不会带孩子。来,乖乖不哭了啊,阿姨抱抱。」 害爷爷被批评了, 小艺书有些不好意思,边哭边道:「谢谢阿姨, 呜呜我没嗝事, 一会儿嗝就好了呜。」 有记忆以来, 她从未这样畅快地哭过, 不太想停也不太需要安慰, 就想再哭一会儿放肆一回。 老闆娘给她解开安全带,拉着她的手语气怪异地问:「开车的是你爸?看着不像啊。」 若说是爸爸,也太老了。 小艺书摇头哽咽:「是我爷爷。」 是爷爷又年轻,老闆娘总归是不太相信,追问:「亲爷俩啊?」 小艺书眨巴眨巴眼睛,期待地转头看向左侧。 华书递给她几张纸巾,应声:「亲的,不是拐卖孩子,之前在你这买小礼品,就是给这丫头买的。」 老闆娘面露尴尬:「咳,误会了,大哥别见怪哈。」 大男人经常买小姑娘饰品就够怪的了,以前都是一个人,今天还带了个哭成泪人的小姑娘,她多少有点怀疑。 小艺书脸上的泪痕尚未擦干,嘴角已咧出了大大的笑容:「真的是亲爷爷,阿姨,爷爷对我可好了,给我买了很多头花发卡……」 想起那些都送给别人了,没法证明,她便举起了手里的玩偶:「悟空也是爷爷买的,爷爷真的是个好爷爷。」 「哦,谢谢你对爷爷的肯定。」华书失笑,「下去买新发夹和相框了。」 「好。」 爷孙俩下车,高高兴兴地牵手进了精品店。老闆娘见状,最后一丝疑虑也打消了。 小姑娘的审美嘛,都那样,越花哨越喜欢。这精品店正是针对她们的审美开的,草莓发夹、毛绒发圈、七彩的指甲贴纸…… 华书让小艺书自己挑,她沿着一排排货架看过去,直接挑花了眼。 这店里的东西都很好看,每当她颇为感兴趣地拿起来看看,跟在身后的爷爷就会把提篮伸过来让她放进去。 小艺书又激动又忐忑,每往篮里放一件小东西都再三瞄爷爷的脸色。 她在试探他的底线,只要他露出一点点不愉快的神色,她就会立马停手。 「随便拿,都很便宜。」华书好笑地敲了敲她脑壳,「爷爷的存款,养十个你也养得起。」 小艺书嘿嘿一笑,「大手笔」地连放两整版发夹进去,想吓唬吓唬爷爷。 这店的前身叫「十元店」,再大手笔能有多大? 华书无动于衷,并提醒:「你拿的都是重复的,这是可以拼款式的。」 「可以拼?我要拼。」 菠萝的、香蕉的、小蜜蜂、小蝴蝶……每一版都取下来一对,拼好了再把剩余的挂回去。 小艺书拿着拼好的发夹版,都不捨得往篮子里放了,因为每对都很喜欢。 还有毛绒发圈,红的黄的蓝的…… 说起来,爷爷会扎辫子吗? 万一不会,发圈是不是就没机会戴了? 华书看出了她的小怀疑,自信道:「这世上就没有我不会的,你尽管挑。」 小艺书放心了,挑饰品挑出了富婆买包的架势,恨不得包圆喽。 每当篮子有五分满,华书就会把饰品拿出来一部分放进另一个篮子,以致于她以为没挑多少,最后结帐的时候,却拎了满满两大袋。 小艺书抱着两个相框,戴着一顶翠绿的贝雷帽,小小声提议:「太多了,戴不过来浪费,咱们把东西退掉吧?」 她有些懊恼,实在不应该买这么多没用的东西,浪费爷爷的钱的。 「不多,不退,你戴不过来,回头可以送给安康的小朋友。」 华书低头瞅瞅她十分心水、迫不及待就戴上头的绿帽子,嫌弃地「啧」了一声,大步朝车子走去。 老闆娘在后头吭哧吭哧笑个不停。 贝雷帽是团购进货,总共七顶,进价便宜,颜色不能指定。 其它颜色的都卖掉了,就剩这个绿色的,都没指望能卖出去,就挂在那儿好看的。 结果,今儿这小姑娘看了好几眼,明显是想要,但挂的高她够不着。 她爷爷呢,就装没看见。 老闆娘见他们一次性买了三百多的小饰品,干脆就说帽子白送。 那可把小姑娘高兴坏了,毫不犹豫地戴到了头上,还占了大便宜似的,反覆跟爷爷说「是赠品」。 第218页 她爷爷当时那个脸色哦,可有意思了。 上了车,小艺书还美滋滋地摸着帽子念叨:「阿姨说我戴上很可爱,所以才不要钱的,阿姨人好好。」 「嗯,礼物很别致,就衬可爱的女孩戴。」华书彻底服了,戏嚯道,「放心吧,你长大了有的是机会戴。」 深层含义小艺书听不懂,就乐呵呵的。 阿姨夸她了,还送她礼物,说明她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朋友呀,开心心~ * 精品店离景隆小区不远,车子转个弯就进了车库。 乘电梯上楼,第11层东户。 房子走的学校团购价,120平,三室两厅,不算小。 根据身体的记忆,华书已独自在这住了四五年。 他家户口本就他自己,也没什么亲戚和老同学,楼上楼下的邻居大都是同事,生活圈子相当狭窄。 系统似乎是给他凭空捏造了一个身份,除了刚加入他户口本的小艺书,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牵挂。 对于进入这个世界之前的事,华书仔细回忆,依旧一无所获。 根据契约,他进入每个世界都是有特定的任务的,但他始终不能百分百确定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任务是什么,只能凭感觉行事。 尝试呼叫系统系统也不回应,任务面板整个是片雪花屏,商城、个人数据就更看不了了。 这情况有点怪,像是被扔进了「无人区」。 华书暗道,莫不是被系统流放了? 就是说嘛,白西装大长腿、魔鬼身材御姐音的形象,却鬼畜地配了个黄豆人「呵呵」脑袋,能是什么正经系统? 果然坑爹的大骗子! 念头刚在心里略过,猝不及防的,后脑勺猛地挨了记锤击,额头重重与防盗门相撞,「砰」的一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回响不停。 华书被磕得眼冒金星。 「爷爷你没事吧?」小艺书连忙搀住他,「你是不是生病了?」 「没事,别担心,低血糖了。」 华书暗骂,绝对是狗系统在搞鬼! 「真的没事吗?」小艺书盯着他迅速肿起的额角,满脸焦急,「如果爷爷生病了,就要赶快打120看医生。」 「生病知道打120,艺书好聪明,不过我真的没事。」 华书打开门引她进去,「或许你可以帮我贴创可贴。」 涂了药油贴上创可贴,鼓包看起来就没那么吓人了。 小艺书朝着创可贴轻轻吹了两口气,犹自担心地问:「爷爷还痛不痛?」 「不痛了。」华书弹了她脑门一下,「感觉就跟这个差不多,我们先去参观房间吧。」 房间是他这段日子慢慢布置起来的,是简单大方的风格。 家具的主色调是米白色,靠窗的位置,左边是一张单人床,右边是个书桌,中间有一架月亮一样的吊篮。 铺盖、檯灯、课本等都已准备好,为了让房间看起来不那么严肃,床单被罩都选的是卡通图案的,书桌上还摆了个小小的多肉盆栽。 椅子上挂着新书包,抽屉里有作业本和文具,还有未拆封的带密码的日记本。 衣柜里是满满当当的衣服,从秋装到冬装,都已洗过挂得整整齐齐。 这个房间是向阳的明亮宽敞的,没有超大的公主房那么夸张,却让小艺书更加深切地体会到了被偏爱的感觉。 这个房间,比爷爷的大,她又一次感到鼻头发酸。 「谢谢爷爷,我很喜欢爷爷布置的房间,不过小孩住小房间就够了,这个房间应该给爷爷住。」 「小孩也会长大的,等你长大了,住这个房间就正合适了。」 这意思是说,她会在这里住到长大,她不用再担心被送回孤儿院了。 小艺书不禁露出大大的笑容:「就算我长大了,爷爷也是更大的大人,大房间还是应该给爷爷住。」 「房间不看年龄分,得按需分配。现在你还小,需要保证睡眠充足,洗手间离床近一点,你早上就能多睡一会儿,然后才能长高高。」华书煞有其事地讲, 「等你长大了,会有更多的课本,会有各式各样的漂亮衣服、包包、鞋子,还要摆一张梳妆檯。那么多东西,如果住小房间,肯定是摆不下的。」 「可是爷爷就没有那么多东西?」 华书忽然调皮地挤眉弄眼:「爷爷的东西更多,所以爷爷还有一间书房。」 「……」 小艺书被说服了,并且觉得爷爷的安排非常机智。 参观完房间,华书开始准备晚饭。 小艺书坐在客厅茶几旁,一边择豆角一边看动画片。 晚饭两菜一汤,简单却不凑合。 爷孙俩端起可乐碰了下杯,华书笑道:「欢迎艺书回家,以后请多指教。」 小艺书眸子亮晶晶的,学他说话:「谢谢爷爷带我回家,以后请多指教。」 晚饭后下楼散步,邻居看到华书牵着个小姑娘,猜到这就是他收养的孩子,想起他挨家挨户敲门请求的事,便纷纷打招呼: 「华老师吃了没?这漂亮的小女娃是你孙女吗?几岁了?叫什么名字呀?」 「吃过了,是我孙女。」 「阿姨好,我叫艺书,艺术的艺,书本的书,今年七岁了。」 小姑娘乖巧又伶俐的模样引得一众叔叔阿姨愈发热情:「书书上学了吗?在哪里上学呀?」 第219页 「上一年级,明天转校去爷爷的小学,嗯……鸿一小学。」 「哦哟,鸿一小学可不得了,教学质量可好的,书书要好好学习啊。」 「我会的。」小艺书当场立下雄心壮志,「要考双百,拿三好奖状。」 「好好好,到时候你爷爷脸上的褶子都得多出来几条哈哈哈哈哈。」 「为什么我考双百爷爷会变老?」小艺书又迷茫又惊恐又苦恼,「要不然,我还是少考几分?」 此言一出,周围的笑声更响亮了。 华书揉了揉傻孩子的脑袋,解释道:「不会变老,只会笑得非常开怀,所以你要好好学习。」 跟邻居们闲聊着熘达了一圈,爷孙俩便回家了。 换了新环境,担心小艺书睡不着,华书便坐在床边给她背《弟子规》。 小艺书试探地申请:「爷爷可以读《西游记》吗?」 「不可以,西游记太长了。」那只猴儿太吸引人,她听了恐怕会更睡不着。 「好叭。」 床头灯调至最暗,小艺书抱着院长妈妈的照片,闭上眼睛努力酝酿睡意。 好像睡不着,翻个身,还睡不着。 虚虚地睁开一只眼,瞅瞅床边坐得四平八稳的爷爷,再翻个身…… 就这么左一下右一下翻腾了好久,她终究是被那不疾不徐的「经声」念迷糊了,沉沉地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说: 这一本快完结了,下一本想写只猴子,看预收数量开,有兴趣的小可爱可以先收藏一下,感谢^3^ 《猴中贵族,在线崩猴设》文案: 每次盛赞猴中贵族金丝猴,网友都要把隔壁泼猴拉出来喷一顿,大王本是泼猴之一。 意外穿成金丝猴后,它邪魅一笑:「已成功打入敌人内部,本王将证明,猴中贵族根本不存在!」 * 小绿直播出现了一个特别的直播间,主播是只优雅可爱的金丝猴。 这天,奔着主播颜值进来的观众直接看傻了眼:【流氓金丝猴强扒游客裤子,迫使该男子在直播中遛鸟半小时,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观众纷纷大骂泼猴孽畜,对社死的小哥哥抱以十二分同情。 然而网上很快爆出,该男子是脚踏八条船的、热衷于pua女孩自杀的人渣。 观众:【同情餵了狗,小丑我自己:)】 接下来,大王直播间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爆火全网:【跟金丝猴学,一个动作让美女狂追八条街!】 【朗朗干坤,金丝猴打晕外卖员为哪般?】 【攻击妇女,抓脸抠眼抢孩子,大王或为疯猴,是否建议安乐死?】 在直播间被反覆打脸的网友感嘆:【我以为我看的是『泼猴日常』,没想到我看的是『法治在线』】 靠直播生活奔小康的大王则表示:「有人天天来打本王,证明抹黑金丝猴的计划很成功,本王棒棒哒!」 系统:「你确定?」 * 阅读指南:现代架空,主角就是这只猴,重要配角有感情线 * * * 第98章 时空4 早晨, 华书洗漱完去敲主卧的门,听到里面应声,转而去了厨房。 小艺书不是个会赖床的孩子, 自理能力也很不错。 这边早饭上桌, 她正好就洗漱完出来了。 吃过早餐开车到学校, 华书直接带小艺书进班, 转学手续都提前办好了,班级就是他教的那班。 就是那么巧,她读一年级, 他正好就教一年级。 这种巧合,八成是系统暗箱操作。 华书越来越觉得,他这次的任务,就是要从头到尾围着小艺书转。 想起刚进入这个世界, 时光停滞和随意改变人设的过程,他又觉得,或许是他自己选择了要围着小艺书转——在现在的他不知道的时候。 华书对自己被刻意模糊掉的那些记忆产生了一点好奇心, 这世上唯一能给他解答疑惑的,就只有系统。 系统装死, 他便暂且按下好奇心。 这一世的人设相当不错,虽说在学校没有多大的权利,但不管老师还是学生, 对他都没有太大的恶感。 因此小艺书转学后享受到了不少照顾,算是比较平稳地渡过了适应期。 再之后与个别学生关系不合, 她也不至于被一面倒地排挤, 总归是有那么几个脾性相投的真朋友的。 在学校有朋友, 好好学习遵守纪律;放学了有邻居小伙伴, 可以串门玩耍; 回家了有香喷喷的饭菜和看不完的故事书, 还有自己独立的房间,还可以每天穿不同的衣服…… 最重要的是,爷爷真的好厉害,不仅会变着花样给她扎辫子,还能辅导她所有科目的作业! 小学一年级的课程,孤儿院里只教语文数学,而且进度比鸿一小学慢,小艺书刚转学过来就有点跟不上。 学习成绩不好,她好害怕被爷爷批评。结果并没有,爷爷告诉她不用着急,慢慢赶上去就好,然后每天都会很耐心地辅导她学习。 明明是个语文老师,却连英语都能教,爷爷真的好厉害!!! 小艺书在日记本里记录自己的新生活,总是忍不住拍一通爷爷的马屁——不对,不能叫拍马屁,她都是真心实意赞美爷爷的。 写完日记,很有仪式感地锁起来放进抽屉,她脚步轻快地跑出了房间。 第220页 爷爷正在跟院长妈妈打电话,催她接电话两三次了都。 「院长妈妈,我是书书,我跟爷爷很好。我们今天早上吃了煎蛋肉包,喝了豆浆,中午吃的学校食堂…… 「会的,我有在努力学习,老师都说我进步大,上次小考还得了个进步奖……爷爷说等期末考试结束,就带我回安康跟大家玩……大家也好好的,院长妈妈再见。」 如今的生活对小艺书来说堪称梦幻,她还记得爷爷收养她的原因,所以总爱打听爷爷的那个朋友的事情。 「爷爷的朋友也是孤儿吗?」 「是的。」 「那她有没有生病不舒服?」 「没有,她像你一样健康,她也遇到了不友好的小朋友。」 「啊!」小艺书震惊地瞪大了眼睛,「那她也被小朋友欺负了吗?有没有人像爷爷帮助我一样帮助她?」 「很遗憾,她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华书把洗好的抹布拧干,小艺书接过,边擦着桌子边愤愤不平:「那她不是要一直被欺负吗?怎么可以这样?」 「没有一直被欺负,」华书摇头道,「有一次她非常生气,不愿意再容忍那个体弱的小女孩了,就特别凶地把小女孩打了一顿。」 事情发生在小升初的时候,安安因为心脏病没办法去普通中学上学,可她就是想去,还想顶替艺书的名额去。 「知识改变命运」是所有孩子耳熟能详的道理,艺书那么努力地学习,就是希望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 唯有上学的名额,她绝对不会让。 那个时候,她不晓得安安顶替名额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彼时,回想起自己一次又一次的被迫退让,艺书发狂地想:不如去死吧! 安安可能早就该死了! 夜深了,所有人都睡熟了,艺书走到安安的床边,准确地薅住她的头发将她从睡梦中薅醒。 安安受到惊吓,崩溃大哭,同寝室其他的孩子也齐齐惊醒,慌张地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一屋子或者年龄还小,或者身有残疾的孩子,跌跌撞撞地摸索到开关打开灯,便只见艺书抓着安安的头发,一步一步把她往寝室外面拖。 她们想要阻止,可她们根本就不敌艺书的力气。 她真正发了狠,她们才清清楚楚地意识到,她是那么的健康强壮,任何想要插手的人,都会被她轻轻松松地甩开、踹倒。 疼痛、愤怒和惊惧,令安安哭得几乎背过气去,想骂人都没有余力。 一路磕磕绊绊的,艺书把她拖到了水缸边。 她将她的脑袋按进了凉水里,她想让她清醒清醒看看自己的斤两,她想……干脆就这么淹死她算了! 安安都想动她的命了,她凭什么不能动安安的命呢? 常年被心脏病折磨的安安,在艺书手里活像个小鸡仔,根本没办法挣扎。 被脸朝下按在水中四五秒后,她就完全软了手脚,恍如没有了呼吸。 艺书没有就此罢手,任由同寝室的其他孩子拉扯、抓挠、哀求,都不为所动。 她就那么冷静地沉默地把安安按在水里,死死地按着。 最后是护工冲过来拉开她,救出安安做心肺复甦,院长妈妈当场给了艺书一记耳光。 脸颊很痛,心里不痛,只是有种近乎麻木的愤怒,她一边恨不得弄死安安,另一边又有种深深的倦怠感,想不明白生活为什么会这样。 面对院长妈妈失望痛惜的眼神,艺书没有后悔;面对护工和其他人赤裸裸的畏惧厌恶,她也没有后悔。 当救护车停在孤儿院门口,安安被拉走送急救室,自己被关进上了好几道锁的院长办公室,艺书心底仍然没有丝毫悔意。 相反,她还有点痛快。 死吧,死了最好。 可惜不能亲眼见证。 艺书被关的无聊,正好档案柜里有许多常用的档案,可以用来打发时间。 第一个嘛,当然是看自己的。 档案袋在柜子中按时间规律排列得整整齐齐,艺书很快便找到了自己的。 薄薄的几页纸,把她从入院日期到几次被收养,再到哪年上学哪年升学,记录得清清楚楚。 不过里面没有关于她亲生父母的信息,兴许他们是嫌她是个女孩,不要她了;兴许,他们只是不小心把她弄丢了。 到底是哪边,不得而知,总的来说没什么亮点,都是她知道的信息。 看完自己的,就看冤家的吧。 安安与她同岁,比她晚三年入院。 意外的是,档案里有一封信,信上写满了安安的亲生父母的无奈。 他们砸锅卖铁也给安安看不起病,终于扛不住压力,决定放弃。 艺书看到这里,有点子恶劣的开心,嘻笑两声,又觉得没甚意思。 将安安的档案放回原位,她打算换一份更有趣的。 嗯……她感兴趣的人着实不多,其他孩子的,即便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她也懒得去看。 艺书忽然间,很想了解院长妈妈。 在她有限的生命里,院长妈妈那一颗又一颗有条件的奶糖奖励,对她来说是最大的偏爱。 她想在生命的最后,多了解一点对自己最好的那个人。 院长妈妈的档案里记录的肯定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东西,想了解院长妈妈,估计要翻一翻她上锁的抽屉。 第221页 艺书当然知道,私自乱翻别人抽屉是不礼貌不道德的行为。 可是,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杀了安安,她可能都快要死了,为什么还要在乎礼貌道德呢? 眼下,她就是想知道院长妈妈的故事,无论如何都要看看。 院长妈妈是个坦荡的大人,私人抽屉上了锁,钥匙却放在没锁的抽屉里。 艺书看到那把钥匙,随手一试,居然就打开了。 抽屉里好像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只是一些零碎干花、几张涂鸦画和一堆奇奇怪怪的小石子。 有点眼熟,艺书发誓不是自恋,涂鸦画好像是她小时候送给院长妈妈的。 还有石子,就那颗贼啦丑的心形的,是她六七岁时,一点一点用红砖头在水泥地上磨出来的。 如果没记错的话,心形另一面还用小刀刻了「生日快乐」。 喏,真的有。 发现院长妈妈收藏这些东西,艺书并不是非常意外,她只是更加确定了,院长妈妈对她是有偏爱的。 只不过院长妈妈是院长,做事要公平,不能明显地表达出对她的偏爱,她能理解。 抽屉最里面,还有一本相册和一个厚厚的日记本。 艺书兴致盎然地想着:院长妈妈的故事,找到了。 打开相册,里面都是艺书的照片。 有在襁褓里的,有满地乱爬的,有张着双臂走路的,有在学习的,有在扫地的,有摘野花爬树的,有受委屈了在角落里生闷气的…… 很显然,这是一本成长记录。 艺书感觉到了不对劲。 相册很厚,后半部分还丞待填满。她掀着空皮翻到最后一页,发现了两张照片。 一张黑白的,瞧着很有些年头了。画质模糊,能看出主人公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子,梳着两条麻花辫,穿着棉袄棉裤。 看面庞女子并不算胖,但是肚子比较大,九成九是怀孕了。 照片背面写着留照时间,30年前。 另一张照片就好多了,彩色的,是年轻时的院长妈妈,怀里抱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 孩子对着镜头在哭,院长妈妈的表情,不算愉快。 这张是十二年前。 仅从这些照片,艺书大致就猜到了故事走向。 都看到这里了,索性便一次性看到结局,她打开了日记本。 日记本里记录了三代人,起先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遇到了渣男,未婚先孕,被赶出了家门。 这倒霉的姑娘独自把女儿抚养长大,然而女儿在十七岁的时候,和妈妈遭遇了同样的不幸。 外孙女出生的同时,女儿难产而亡。 那是她女儿留给她的唯一的念想,她爱她,也恨她。 所以她把外孙女养在眼皮子底下,却让她活得像孤儿;所以她会做贼似的给外孙女一点偏爱,却又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排挤被欺负…… 她是那么的痛苦,又是那么的抱歉。 「好无聊的故事啊。」艺书自言自语,「如果她养的是小三或者死对头的孩子,那还比较有趣味性,现在这叫……一边自我折磨一边自我悔悟?」 「啧,无趣极了。」 艺书丢下日记本,又回到了档案柜前,希望能找到更引人入胜的故事。 就这样,无聊时翻翻档案,困了便拉上布帘躺小床上睡觉,饿了有奶糖,渴了就忍着。 被关在院长办公室,从凌晨一点到傍晚十九点,足足十八个小时无人管无人问,艺书也没呼喊求饶。 还以为要被关到死呢,门开了。 来的不是警察,是院长。 院长在医院忙了一天很累吧,满脸疲惫,憔悴不堪。 艺书视力好,看清她的模样后,笑问:「安安死了吗?」 院长闻言,不可置信地望向她,那样的话竟然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 「哦,没死。」艺书明白了,「那我也不用死了吧?回头是不是要送我去少管所?挺好的。」 听说少管所也能上学,比这里好。 院长一直不说话,艺书便又开口了:「我现在能出去吗?我想上厕所,都憋了一天了。」 天擦黑,屋内昏暗,院长看不清女孩的表情,只觉得她冷漠得可怕。 啪嗒。 院长按亮了电灯,女孩与她擦肩而过,已准备出门上厕所去了。 院长想拦下她,想训斥她几句,视线却捕捉到了些许不寻常。 本该藏得很深的相册和日记本,大喇喇地被丢在办公桌上。 院长心中一惊,条件反射地朝那边走去。 唰啦。 脚底踩到了垃圾,她低头,入眼是满地的奶糖包装纸。 抬头看,柜子顶的透明罐子完全空掉了,里边原本有整整两斤奶糖。 喉头忽然梗住,仿佛那两斤奶糖都是被她自己报复性地吃掉了,有种黏糊糊的感觉堵在咽喉处,不上不下,梗得院长呼吸困难心脏闷疼。 院长办公室是个严肃的地点,孩子们知道办公室里的东西都很重要,从来不会偷偷熘进来玩耍。 孤儿院里人员简单,门卫护工他们有时会过来跟院长商议事情,但也不会翻动她的私人物品。 是以院长只是象徵性的锁了抽屉,这些年也确实从未有人越界。 更何况,她每天都在办公室里,有时还会睡在办公室。 第222页 按常理来说,不该有人发现她隐瞒的旧事。 即便情急之下把书书关在办公室,以书书的教养,也不该乱翻办公室里的东西,更不用说上了锁的抽屉了。 可事实就是,书书翻了,看了,了解了所有的前因后果。 眼前的状况,院长始料未及。 不由自主的,过去十几年的相处画面,一幕幕浮现在脑海,院长终于迟钝地发觉——倘若死后再见到女儿,她好像无法跟女儿交代。 她要如何告诉女儿,书书在她这个亲外婆的眼皮子底下,受了多少大人都无法忍受的委屈? 而今,她要如何面对那个孩子? 书书必然会恨她的吧。 夏季的热风灌进办公室,裹挟着糖纸滚动的沙沙声,使得这狭小的空间变得愈发闷躁。 长时间怔愣后,院长回神,蓦地惊出了一身冷汗:书书说去上厕所,却一直没回来! 作者有话说: * * * 贴个预收《猴中贵族》 每次盛赞猴中贵族金丝猴,网友都要把隔壁泼猴拉出来喷一顿,大王本是泼猴之一。 意外穿成金丝猴后,它邪魅一笑:「已成功打入敌人内部,本王将证明,猴中贵族根本不存在!」 * 小绿直播出现了一个特别的直播间,主播是只优雅可爱的金丝猴。 这天,奔着主播颜值进来的观众直接看傻了眼:【流氓金丝猴强扒游客裤子,迫使该男子在直播中遛鸟半小时,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观众纷纷大骂泼猴孽畜,对社死的小哥哥抱以十二分同情。 然而网上很快爆出,该男子是脚踏八条船的、热衷于pua女孩自杀的人渣。 观众:【同情餵了狗,小丑我自己:)】 接下来,大王直播间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爆火全网:【跟金丝猴学,一个动作让美女狂追八条街!】 【朗朗干坤,金丝猴打晕外卖员为哪般?】 【攻击妇女,抓脸抠眼抢孩子,大王或为疯猴,是否建议安乐死?】 在直播间被反覆打脸的网友感嘆:【我以为我看的是『泼猴日常』,没想到我看的是『法治在线』】 靠直播生活奔小康的大王则表示:「有人天天来打本王,证明抹黑金丝猴的计划很成功,本王棒棒哒!」 系统:「你确定?」 * 阅读指南:现代架空,主角就是这只猴,重要配角有感情线 第99章 时空5 十二三岁的小姑娘, 情绪上头时任何事都做得出来,院长怕艺书会选择极端的方式报复,怕她离家出走, 更怕她想不开。 「书书呢?谁看见书书了?她在寝室没?教室里有没有人?她是不是出去了?」 院长心急如焚地冲出办公室, 一边呼喊一边拿着手电筒四处乱照。 她这么一喊, 其他人也有些慌乱。 「谁最后看到书书了?有没有说什么话?往哪走了?」 与艺书同寝的孩子互相看看, 你推我我推你,纠结半晌才道: 「她刚才回寝室拿了衣服和洗漱用品,好像洗澡去了, 之后去了哪里,我们没注意。」 「澡堂里没人,她肯定出去了,找, 赶快去找!」院长彻底慌了神,拔腿就往大门口跑,「天都黑透了, 得赶快找到她,不能让她……」 「我在这, 不用找。」 宿舍楼楼顶,不知何时站了个人。 手电筒照到踩在房沿上的脚,院长魂都吓飞了, 声音陡然变得尖利: 「你想干什么?赶快退回去!书书你听我说,这些年是我错了, 是我对不起你, 你有什么气就朝我撒, 打我骂我都行, 千万别做傻事!」 几个大孩子见状, 匆忙回屋拿床单,院长和两个护工站在下方张着手臂,似乎想徒手接住她。 艺书瞧着他们在底下忙活,有些无语。她不可能跳这种三层矮楼的,摔不死净白白吃苦,她没那么傻。 再者说,她也没有想不开,她就是上来乘凉的。 刚才,她洗了个冷水澡。 得知自己的身世,她其实没有表现的那么冷静。 脑子里一团乱麻,愤怒、怨恨、悲哀、无助,满腔的负面情绪让她产生了极大的破坏欲。 走出办公室时,艺书甚至想放一把火烧了这个地方,烧得干干净净,让所有人给她陪葬。 但是一遍遍沖刷全身的冷水,浇灭了她心底的怒火,让她冷静了下来。 艺书知道,她没有人可以依靠,没有人会容忍她的撒泼,也没有人在意她的不快乐、给她安慰。 她必须擅长消化负面情绪,从小就擅长。 心情不好的时候,艺书都是独自坐在角落里,努力想一些开心的事,让自己忘掉眼前的不愉快。 所以洗完澡换了衣服,她便躺房顶上来了,这儿凉快安静还能看星星,是个极好的地方。 而寝室里闷得慌、蚊子多,还有阴阳怪气的室友,傻子都知道该躲开。 在这躺了片刻,果然彻底冷静了。 即便不完全了解自己的来历,孤儿院里的每个孩子也都有被亲人抛弃的心理准备,艺书自然也有。 在她心里,「被父母不小心弄丢」就是句不切实际的幻想,她很早就接受了自己是被抛弃的。 第223页 今天,她只是百分百确定了这个事实。 仔细想想,与过去那十几年相比,一切都没有变化不是吗? 院长是外婆,有什么大不了的? 自己就是个孤儿啊,一直都是。 虽然此刻再提奶糖偏爱显得过于可笑,但是艺书清楚,不提外婆身份的话,院长绝对算是个合格的院长。 就这样吧,没必要把事情复杂化。 被亲人遗弃的孤儿,艺书觉得这就是最适合自己的身份。 院长也还是院长。 她们之间,没有那么深的亲缘缘分,不必强求,也不必不平。 她还是要努力争取上学的机会,然后好好学习,改变命运。 她可不想永远靠别人施捨过活,更不想因为某些可悲的人烂在孤儿院里。 先是差点淹死安安,接着发现了堪称最可笑的亲人,情绪大爆发之后又恢复平静,此时艺书的头脑比其它任何时候都清醒,她告诉自己: 「我要好好活下去,要活得比这些人都好!」 退回安全地带,从楼顶往下走,院长急切地跑上楼梯,满脸后怕地伸手抱过来,艺书皱着眉头躲开了。 嗯,虽然她不恨她,但是她也不想跟她玩过家家游戏了。 院长动作表情一僵,垂下了手臂:「你有什么气就撒出来,别……」 「我不气了。」艺书道,「室友说安安在重症监护室,还没有脱离危险,所以对我的审判要再往后推推是吗?」 「你别害怕,安安不会有事……」 「你看我像害怕的样子吗?」艺书感觉跟院长说话越来越费劲了, 「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打算怎么处置我。不管怎么处置,希望能尽快,别耽误我上学。」 院长想起她提了一嘴的「少管所」,连忙解释:「你放心,我不会让他们送你去少管所的,我一定让你准时去初中学校报到。」 能去普通学校上学当然是最好的,艺书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越过院长一步步朝下走去。 「书书。」院长苦涩道,「我起初是恨你的,后来,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一个外婆,我只能做个院长妈妈。」 「哦。」艺书没有回头,「你的爱恨,关我什么事?」 至于「院长妈妈」,别搞笑了,她要是再这样称呼她,全天下的妈妈都会被冒犯到的好吗? 回到寝室,室友看到这个差点害死安安的「杀人犯」,又想阴阳怪气几句。 艺书抬眼环视四周,既然都叫她「杀人犯」了,就不怕她再杀一个吗? 被她森冷的目光盯着,室友不禁心底发毛,再想想她单手就能拖走安安,她们怕她又发起狂来,不由自主地避开了她的视线。 艺书走到自己的床位旁,发现床铺整个是湿的,便拉了把椅子坐下: 「我懒得问是谁干的,就一个要求,五分钟内给我换上干净的被褥凉蓆,否则,你们今天晚上就都别睡了。」 没人扛得住她的威胁,几个室友开始打眼神官司。 须臾,一个跛脚女孩过来把艺书床上的东西卷吧卷吧收拾到长桌上,并撕了几个塑胶袋把床板洇湿的地方盖住。 另一个聋哑女孩跑出门,去抱了一套备用被褥回来。 然后两个女孩合作,快速把床铺好,才低着头回到了自己的床位上。 艺书没再说什么,躺下就闭上了眼睛。 * 安安在重症监护室住了半个月,又在普通病房住了半个月,终究还是回到了孤儿院。 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她比以前更苍白更体弱了,却不敢再跟艺书对着干,她到底是怕死的。 受安安影响,其他同龄孩子都拒绝跟艺书说话。 他们当艺书不存在,有时候还故意大声说笑玩耍,想引她嫉妒。 艺书正满心期待地在准备上学事宜,才没闲心搭理他们,他们不来找事就再好不过了,她乐得清静。 察觉到她的无所谓,其他人反而不甘起来,可他们又没胆量再去找茬,只能憋在心里生闷气。 院里的气氛日渐压抑,院长和护工两面劝,都想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从而让气氛恢复以前那种其乐融融。 「以前的其乐融融不关我的事,现在他们乐不了就更不关我的事了。」 艺书漠然道,「管理孤儿院是院长你的工作又不是我的,你没道理来找我。」 这段时日,院长的头发肉眼可见地白了,她看着眼前这个面无表情的女孩,苦口婆心地劝: 「书书,对于以前的事,他们都知道错了,你也吓唬他们了一回,就算扯平了好不好?你这样犟着不理他们,没有朋友,会孤单的。」 「我不会孤单。」艺书言辞犀利,「过几天开学,认识了身体健康的同学,我自然可以正常地交朋友。艺安安他们那伙残疾人,跟我永远成不了朋友。」 从小在孤儿院生活,残疾孩子甚至夭折的孩子见了太多,艺书知道自己有多幸运,是以十分懂得尊重生命。 对安安他们,一方面是被逼无奈,另一方面她也确实有怜悯他们让着他们的想法,因此对挑衅霸凌一忍再忍。 以前艺书从未仗着健康去伤人,不管是言语还是行为上,都没有。 现在她意识到了,她自己的生命从来就没有被旁人尊重过,那她也不需要再浪费自己的怜悯和尊重了。 第224页 说到底,那些孩子的残疾又不是她造成的,凭什么他们的不幸,要她一个不相干的人来买单? 他们要憋屈就憋屈吧,憋屈到活不下去就别活了。 反正她会好好活下去,活得越来越好,让他们拍马都追不上! 艺书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学校里,她的成绩永远名列前茅。朋友虽然不多,但也有俩个很聊得来,能一起玩耍写作业的。 回到孤儿院,她丝毫不在乎任何人的冷淡或讨好,只遵循自己的意愿恬淡地生活。 而与艺书的称心如意相反的是,艺安安没能等到心脏移植,跟她一起搞冷暴力的那些人,也没几个活得明白的。 至于院长,则在艺书日复一日的冷淡疏远中,被痛苦和悔恨折磨着。 或许是出于赎罪心理,有好几次转业、升职的机会,她都放弃了。她就一直守着安康,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孩子。 * 那是个不会当外婆的人,华书恶趣味地决定,让艺院长好好看看如何当一个爷爷; 更重要的是,他要让她看到小艺书会是个多好的孙女。 艺院长对小艺书的感情是复杂的,她既想把小艺书送离孤儿院,又捨不得小艺书完全脱离她的视线范围。 所以她仗着华书是个宽容的收养人,经常打电话询问小艺书的近况。 刚开始,小艺书还需要适应新环境,华书便不阻拦,每次都会喊小艺书听电话。 等小艺书习惯了新环境,不会再有拘谨的感觉,华书便直白地提醒艺院长:「电话过分频繁了。」 艺院长不捨得又能怎么样? 被收养人领走的孩子,本来就不是能让她随便联繫的。 她只能等着,等小艺书想起她了,主动给她打电话。 但是小孩子本来就健忘,当下的生活越来越舒心的时候,她回忆过往的时间就会越来越少。 再者五岁那次收养经历,不可避免地在小艺书心底留下了划痕。 那道划痕警醒着她:被收养后,要与孤儿院保持适当的距离。 虽然爷爷总是表现的不介意她提及孤儿院,但她觉得,如果天天打电话,爷爷还是会有点失落的吧? 她不能仗着爷爷脾气好,就不在乎爷爷的心情,更不能仗着爷爷的宠爱欺负爷爷。 因此小艺书会自主控制打电话的频率,她私心里有种想法:反正还有很多小朋友陪着院长妈妈,院长妈妈也不会一直想着她。 她要慢慢从想院长妈妈多,变成想爷爷多,爷爷可是只有她一个孙女呢。 「爷爷爷爷,这是轩轩妈妈炸的鸡翅,超酥超香的,你吃。」 「嚯,先给爷爷捏捏脸,看看这脸皮是不是越来越厚了,你吃不完还带兜着走的?」 华书哭笑不得。 「我想让爷爷尝尝嘛,我问过阿姨了,阿姨说可以带我才带的。」 小艺书仰着小脸一本正经道,「我跟阿姨说好了,等下次轩轩来我们家玩,我们家有好吃的也让轩轩带回去。」 「瞅给你机灵的。」华书揭开保鲜膜咬了一口鸡翅,「确实酥脆鲜香,好吃。谢谢轩轩妈妈,也谢谢你想着爷爷。」 「不用谢。」 小艺书乐成了眯眯眼。 * 寒假,华书兑现诺言,带小艺书去安康孤儿院玩。 出发前,他提早给她打预防针:「艺书你明白的,人是有嫉妒心的。」 小艺书点点头,她知道,安安就嫉妒她有个健康的身体。 华书问:「你现在生活幸福吗?」 小艺书当即回道:「非常幸福!天下第一幸福!」 「如果你想和安康的小朋友玩得开心,也许就不能告诉他们你到底有多幸福。」华书揉揉小姑娘毛茸茸的发顶, 「他们还没有被收养,他们还是过着以前的生活,他们会想知道你的生活,同时他们也会嫉妒。嫉妒会让人说出刺耳的话,你明白吗?」 小艺书抿抿唇,又点点头:「我明白爷爷的意思了。」 就像她曾经想跟叔叔阿姨分享孤儿院的快乐被拒一样,安康的小朋友,可能也不想听她分享新家的幸福。 带着捐赠物来到安康孤儿院,艺院长带着所有人又是鼓掌欢迎又是端茶致谢的,展现出了十足的热情。 小艺书体会到身份变化带来的陌生感,不禁更往爷爷身边缩了缩。 而后旁观爷爷从容不迫且彬彬有礼地应对一切,她渐渐镇定下来,又不由得生出一股自豪感——这是她的爷爷,世上最好最厉害的爷爷。 和爷爷一起给熟悉的朋友们分发过礼品,小艺书跟几个哥哥姐姐拉拉手玩闹一会儿,便窝在爷爷怀里不动了。 很显然,其他的小朋友并不想跟她玩,而她,也不太有兴趣跟他们玩了。 小艺书想轩轩瑶瑶了,和轩轩瑶瑶在一起的时候,说话就不用小心翼翼。 偶尔说错,道歉就好,也不用担心伤害谁。 在安康待了大半晌,和众人道别离开。回去的路上,华书问她:「不高兴吗?」 小艺书抠着安全带,恹恹地回:「想回家了。」 「要不要逛超市?前两天吃了瑶瑶家的红烧肉,爷爷厨艺普通,不能做饭回报他们,不如我们去给轩轩瑶瑶买礼物吧?」 第225页 华书笑着提议,「艺书知道轩轩瑶瑶最想要什么玩具吗?」 「知道知道,轩轩想要变形金刚,瑶瑶想要遥控飞机。」小艺书来精神了, 「我们不要告诉他们,悄悄买回去,给他们一个惊喜好不好?」 「好。」 * 这天之后,小艺书再不提去安康了。 她知道爷爷还在给安康捐钱捐物,她还是会给院长妈妈打电话,只不过频率越来越低,有时一两个月才打一次。 这样的结果让艺院长有多煎熬,小艺书不知道,华书则是不在乎。 艺院长接受不了彻底失去外孙女的事实,便偷偷到学校外看望小艺书。 华书发现后,严肃警告她: 「艺院长,你这样的行为是违反规定的,再有下次,我就投诉到让你被赶出安康。届时我随便找个藉口,就能让艺书相信我联繫不上你,那么你将连等待电话的资格都失去。」 「你不能那么做,我只是来看看书书,我并没有打扰你们的生活!」 男人陡然转变的态度,让艺院长愤怒无比,即将失去外孙女的危机感,更是让她失去了理智, 「你知道我是谁吗?如果我想,你才是连收养书书的资格都没有!」 「你还有什么不得了的身份不成?」华书笑得玩味,「你那不得了的身份,能告诉艺书吗?」 犹如一盆冰水兜头浇下,艺院长冷得牙齿打颤。 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她不敢问,她只能自欺欺人地想:他不可能知道,那些事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他绝对不会知道的。 可是他说对了,她那「了不得」的身份,不能告诉书书。 她必须承认,她就是个失败的坏外婆,事情败露后,书书一定会恨得这辈子都不愿意再见她。 她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守在电话前等待书书的思念。 这个认知让艺院长大受打击,她像只丧家之犬,连礼貌的道别都忘记了。 望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华书无喜无悲。抬手看看表,再有五分钟就下课了,他得回班级门口接孩子,约好了放学后要去兴趣班参观的。 兴趣班的课种类繁多,小艺书有点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可能是因为什么都不懂,所以看什么都新奇有趣。 她皱着小眉头纠结一会儿,悄声寻求帮助:「爷爷觉得我应该学什么?」 华书笑道:「兴趣爱好要看你喜欢什么,不能让爷爷觉得。」 「好叭。」小艺书又纠结了一会儿,再次想要获得点参考意见,「爷爷的那个朋友有什么兴趣爱好?」 「她那时候没机会上兴趣班。」华书看她实在选不出来,建议道, 「要试课的话,我们得天天来,把你觉得有趣的课都上一遍,然后再挑出你最感兴趣的,可以吗?」 「可以。」 试课的日子对小朋友来说还是挺辛苦的,主要是心理上的辛苦。 她没法自由安排放学后的时间,都好几天没跟小伙伴一起玩耍了。 十天试课结束,她选择了画画。 像乐器之类的,其实小艺书都有兴致拨棱几下,磕磕巴巴弹出的简单曲调能让她得意好半天。 可惜她并没有耐心在琴前久坐,玩一会儿就跑神。 画画则不同,老师给随便她一张画让她照着描,或者爷爷坐在那里当模特,她就能趴在桌前沉浸其中,耐心地一点点把白纸涂成色彩缤纷的模样。 除了画画,华书还给她选了武术,这对女孩子是很有必要的。 小艺书表示明白:「我要保护自己,还要保护爷爷,要认真学武。」 「对,爷爷就指望你了,加油哦。」 如此,除了轩轩瑶瑶那些同校同区的玩伴,小艺书又有了画画班的竞争对手,还认识了武术班的学长学姐。 画画老师温温柔柔的,随手一涂就能让可爱的花鸟人物跃然纸上,发现大家画累了,还会唱歌给大家听。 武术老师十分健壮,说话声音很大很急,一掌能打碎好几层木板。 就是看起来那么凶巴巴的人,口袋里总是装着糖果,每天每个学生都可以去领一颗。 他们跟学校里的老师都不一样,他们通常没有那么严厉,有时又会说:「做不好不许回家吃饭!」 小艺书觉得他们每个人都很有意思,这样多彩多姿的幸福生活,让她无暇回忆孤儿院里的不快乐,也无暇想念孤儿院里的人。 最长的时候,小艺书半年才给艺院长打一次电话。 她不再需要抱着照片睡觉,甚至好几年都没见过院长了。 这个城市说小也小说大也大,小得你逛个商场都能接连碰到熟人,大得只要有人不想,偶遇这种事就几乎不会发生在你身上。 小艺书的生活轨迹很简单,学校、家、兴趣班,这个过程,华书总是跟在她身边的,艺院长不敢去打扰。 近两年小艺书读高中了,会和同学约着出门玩了,艺院长才忍不住去商场「偶遇」。 完事她又担惊受怕的,她怕小艺书把偶遇的事告诉华书。 小艺书的确回家说了:「这些年跟院长通话没啥感觉,今天在街上遇到才发现,院长老了很多,头发全白了。」 「人都会老的,她五十多了吧?有白头发是正常的。」华书把饭菜端上桌,「洗手没?准备开饭。」 第226页 小艺书盯着他的头看了一会儿,忽然伸手放肆地扒拉他的头发:「爷爷好像没什么白头发诶,还是帅气又年轻。」 「滚!扒拉什么扒拉?头发掉盘子里了。」华书直起身,瞪眼训斥,「去再洗一遍手。」 「好嘞。」 小艺书嘎嘎笑着滚去洗手了。 说起来爷爷六十出头,去年都已经退休了。只不过爷爷白头发比较少,身体也硬朗,她便忽略了爷爷的年纪。 这一晚,小艺书翻来覆去难以入眠,艺院长的白发让她恐慌。 她已经尽量快速长大了,小学跳级,十六岁读高三,她想尽快上完学上班挣钱,可是这样依然追不上爷爷衰老的速度。 离大学毕业至少还有五年时间,那时候爷爷六十六岁,她再怎么努力赚钱,又能孝敬他几年呢? 一想到爷爷某天会死,小艺书就忍不住哭湿了枕头。 怎么办? 她害怕爷爷会死。 要怎么才能能永远留住爷爷? 作者有话说: 第100章 时空6 「艺书?醒着吗?」断断续续的哽咽地从屋内传出, 华书皱眉敲门, 「做噩梦还是怎么了?醒着就应声,有什么事开门说, 别让爷爷担心。」 几秒钟后房门打开, 身量高挑的少女猛然扑进怀里, 扑得他一个趔趄。 小艺书紧紧抱着他说不出一句囫囵话:「不要…不要…爷爷不要…死呜呜呜。」 合着做梦梦到他死了? 华书哭笑不得。 「都是大姑娘了, 还哭鼻子呢?」当年只到大腿的小女孩,现在都到他肩膀了,「你会长大, 爷爷当然就会死,人都有那么一遭的。」 「不要不要就是不要呜呜哇——」 小艺书哭得悲痛欲绝。 华书一面觉得好玩,一面又觉得好笑,拍拍她脑袋耐着性子道:「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 我们都要坦然接受。 「不过你也知道的,爷爷吃嘛嘛香身体倍棒,短时间内是死不了的。我觉得我可以长命百岁, 你不用想不赡养老人的美事。」 「嗝?」 小艺书噎住。 「离一百岁还有39年,你就算再上十年学, 也得赡养我29年。」 华书的措辞渐渐离谱,「29-19=10,我还赚了十年, 划算的。」 「……」 节奏被打乱,哭不出来了。 小艺书气得吹了个鼻涕泡, 伸出小手指要求:「爷爷保证活到一百岁!」 华书嫌弃地瞅着那根指头, 吐槽:「你今年几岁?」 「我不管, 必须拉钩保证!」 小艺书急得去拽他的手。 「行吧, 保证。」华书勉为其难跟她拉钩, 「半夜三更搁这扰民,再哭下去邻居都要报警了。」 「不会报警的。」小艺书跑桌边抽几张纸巾擤了个鼻涕,转头再三确认,「爷爷一定会长命百岁的吧?」 「会的会的。」华书催促,「赶紧去睡觉,明天还要上学。」 学照上,饭照吃,小艺书明显还是有些心焦,都没心情跟同学出去玩了,有空就盯着爷爷,生怕他年迈体衰走路跌跤的样子。 华书被盯烦了,索性在送她去武术馆时上了场。 那老胳膊老腿,平时瞧着斯斯文文的,小艺书练了近十年的武,愣是被揍得毫无还手之力。 她一次又一次被撂翻在地,要不是戴齐了护具,估计都起不来了。 这不科学,肯定是我太辣鸡! 小艺书不信邪,找到武术馆最厉害的教练,撺掇教练上。 教练早看出门道了,又不傻,才不会上去丢人现眼。 收到老爷子威胁的眼神,他转而指派了最优秀的学员上场。 少年哪有不喜欢挑战的? 意气风发的上去了,然后哐哐扑街,摔得更惨十倍,只能安详躺平。 小艺书:好的明白了,爷爷是个扫地僧,一定可以长命百岁。 「爷爷这么厉害,为什么还要让我去上兴趣班啊?」 她见过爷爷画国画练书法,感觉比博物馆的古董更有意境。 华书白了她一眼:「辅导你文化课就够累的了,还想让我包揽兴趣班?」 不管是画画还是武术,华书当然都能教她,甚至会比兴趣班教的更好,但是没必要。 小艺书应该是个独立的人,他不能包揽她生命中的每一个角色,他要让她独立地走入不同的圈子,认识不同的人,从而形成健全的人格。 他作为爷爷,只需要站在她背后,在她遇到不能解决的难题时,给予适当的助力即可。 只是本着为她减负的心理,这些年华书没有给她报课外辅导班,都是亲自给她查缺补漏,精准补课。 小艺书就嘿嘿笑:「辛苦扫地僧爷爷啦。」 明明是小学老师,却能一路辅导课业到高中,自家这也是独一份了。 令小艺书没想到的是,爷爷的「扫地僧」身份暴露之后,他们的生活就逐渐走向了魔幻。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她亲爱的退休小学教师·全科金牌补课老师·扫地僧·爷爷,又有了新的身份——身家六百亿的风投大佬。 「您认真的吗?」 华书老神在在:「你当初不是和瑶瑶一起许愿,希望家长是大富豪?」 父母怕孩子养成奢靡没有上进心的性子,就假装普通人,穷养孩子。孩子十八岁会收到一辆超跑,并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份是超级富二代。 第227页 大部分小孩都做过类似的白日梦。 华书将价值千万的别墅钥匙推过去:「我寻思着实现你的愿望也不难,就努力了一下。你未满十八岁,还不能开车,用房子代替吧,意思到了就行。」 小艺书问号脸:「房子车子是重点吗?六百亿,是努力就可以的?」 「人的潜力是无限的,格局打开。」 「……」 小艺书怀疑被驴了,但房本和不动产登记的信息都显示,别墅是真的。 而更魔幻的还在后头,她爷爷钱太多不想存银行,就买房,现在是在全国各地都有房产。 因此毕业旅行过程中,小艺书和朋友几乎都不需要住酒店。 「妈呀我做梦都不敢这么做,我最多敢幻想买一屋子飞机模型,华爷爷连私人飞机都有,牛批!」 瑶瑶在花海别墅里跑上跑下,参观完腿都累酸了。 坐下喝了口管家伯伯端上来的鲜榨果汁,她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捧住小艺书的脸道: 「宝贝儿你还记得不,咱俩看偶像剧里首富千金过生日,生日礼物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海岛。当时咱俩羡慕得嗷嗷叫,华爷爷还笑咱们没出息,你猜……」 「不,不至于吧?」 小艺书瑟瑟发抖。 「很至于,搜搜看!」 小艺书犹疑地拿起平板电脑,打开某度输入关键词「艺书、海岛」,然后咽了口口水,没敢点击搜索。 瑶瑶等不及,手指迅速在屏幕上一戳。 半秒后,搜索结果出现,第一个词条是:带您探索最神秘的私人度假海岛——艺书岛。 「我去还真有,绝了真的绝了啊啊啊啊啊!这是什么神仙爷爷!」瑶瑶看起来比当事人还激动, 「不行我得把这消息发给我爸妈,他们现在开始努力也不晚,回头我还能沾点我那不知道在哪旮旯等待投胎的闺女的光……」 小艺书则没注意她的狗言狗语,怔怔地盯着屏幕发呆。 能被爷爷收养,她以为自己已经花光了毕生好运,而现在,她甚至怀疑自己是在做一个无比真实的美梦。 人真的可以幸运成这样吗? 这真的是真实的吗? 会不会,爷爷只是她幻想出来的? 小艺书被幸福感砸昏了头,忽然迫切地想要见到爷爷。 往常都是晚饭后打电话的,今天早了些。华书正在跟属下开视频会议,接到小艺书的电话,便暂时叫停了会议。 「吃过饭了没?在大理玩得怎么样?花海别墅住的还习惯吗?」 「爷爷,我想你了。」 离家二十六天,小艺书从来没有离开爷爷这么久过,看到手机屏幕里穿着普通居家服的爷爷,她忽然有种说不出的委屈,眼泪说掉就掉, 「爷爷都没有想我吗?」 「……」 天天打电话,还要怎么想? 这大孙女过分恋家了。 不过也不是坏事,能肆无忌惮地表现委屈的孩子,都是深知自己受宠的。 华书便哄她:「爷爷不是在这儿呢嘛,想就想,可不兴哭,明儿还要出去玩不是?眼睛哭肿了明天就拍不了美美的照片了。」 金豆子掉个不停,小艺书暗暗唾弃自己矫情,怕被瑶瑶取笑,就先回房间关上了门。 她在网上搜过爷爷的事迹——最神秘的风投大佬,八年前踏足股市,不到十年时间就创下了自己的商业王国,堪称传奇。 也就是说,爷爷真的是在收养她之后开始努力的。 在她不知道的时候,爷爷为了她那不切实际的幻想,肯定付出了常人无法想想的辛苦。 小艺书感动又心疼,早知道,她就不要傻乎乎地说那种玩笑话了。 擦了擦眼泪,看到对面端起咖啡杯,她立即阻止:「现在喝咖啡,爷爷打算熬个通宵啊?」 华书对着杯中黑乎乎的液体,睁眼说瞎话:「白开水。」 「我不信,你用透明玻璃杯喝。」 小艺书板着脸,直盯得他妥协地放下杯子才展露笑颜,「爷爷,我刚才搜索了艺书岛。」 「改造治理了几年,岛上风景不错,想去玩的话,我派人送你们过去。」 华书的反应很平淡,显然那就是他给她买的岛。 无尽的感动在胸腔里激荡,小艺书在心里斟酌许久,发现只能说一句:「谢谢爷爷,我很喜欢。」 华书笑了笑,调侃道:「喜欢是应该的,那么漂亮的岛你要不喜欢,爷爷就只能上天给你摘星星了。」 小艺书眨眨眼,总觉得这话另有深意,于是又搜了「艺书、星星」。 真、的、有!!! 华书只瞧见,手机里的画面突然开始左右旋转,啥也看不清了,听筒里还传出阵阵「吭哧吭哧呵呵嘿嘿」的怪笑。 小丫头估计正激动得满床打滚呢,好面子,不想让旁人发现她激动得毫无形象了,用枕头捂着脸,笑声尖叫声都压得低低的。 华书忍俊不禁,放任她搁那头激动了好一会儿,恍然想起属下还等他去主持会议,于是出声打断:「好了别偷乐了,余下的等晚上做梦再乐。」 小艺书再次出现在画面里,头发蓬乱脸颊通红眸子晶亮: 「我余下的愿望,就是希望爷爷长命百岁,所以爷爷不要那么辛苦,要少熬夜少喝咖啡,早点休息。」 第228页 「好,我开完会就睡。」 小艺书不放心地追问:「十一点之前能开完吗?」 书房的灯总是亮到深夜,她以前当爷爷是在备教案,现在反应过来了,那八成是在开会。 「能开完。」华书保证,「十一点之前我一定上床睡觉,你也早点休息。旅途愉快,注意安全。」 挂断这边的视频电话,他便又打开了电脑,会议继续。 虽然丢失了好几世的记忆,但他的智商和眼界还在。 是以他能轻松地看出哪个行业更有发展前景,再分析国策时事,结合直觉,于众多的股票中选出即将大涨的那几支,对他来说不算难。 赚得第一桶金后,一部分继续在股市翻滚,另一部分拿去投资看好的实体项目。 华书看人也是很准的,这几年,被他看好的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几乎都没出过大岔子。 然后他的资产像滚雪球似的,翻滚啊翻滚,一不小心就过百亿了。 一定要说的话,他大概是个平平无奇的赚钱小天才吧。 * 旅行结束,九月一号开学前,爷孙俩就搬到了w市。 小艺书的大学附近,华书也有房子。她看自己的心情,想住宿舍住宿舍,想住家里住家里。 高考完选专业前,她还不知道自己名下的房产价值已经过亿,于是在梦想和面包之间徘徊了许久。 爷爷是鼓励她读美术专业的,但她了解现实,很多画家活着的时候都吃不饱饭,她怕自己也沦为那样的境地。 那还怎么孝敬爷爷? 不过她的画画水平不赖,应当也不至于吃不起饭? 万一呢?万一吃不起咋整? 她左右为难,唉声嘆气。 爷爷当时没再劝说,就用一种古怪的表情看着她烦恼。 等成绩出来家底儿曝光,小艺书就明白了,她压根不需要烦恼,就算选择了面包,再富还能富得过爷爷吗? 爷爷就是恶趣味! 仔细想想,美术画具那么烧钱,爷爷如果只是个普通的小学老师,哪能供得起她啊? 更遑论说,那么多不知道价格的漂亮衣服,和餐桌上想啥有啥的食材了。 小艺书越想越觉得,自己有点不太聪明的亚子。 「爷爷,这么牛批的学校真的是我考上的吗?是不是你捐了一栋楼给我买的名额?」 此话一出,路过的学生纷纷侧目。 华书哭笑不得地扇了她后脑勺一巴掌:「别卖呆了,当心校长告你诽谤。」 说完又抱歉地朝路人笑笑:「考上这么好的学校,孩子高兴傻了。」 路人也善意地笑笑,表示理解。 再聪明的孩子也会有犯蠢的时候嘛,考入国家首屈一指的学府,不高兴才不正常。 小艺书的高考成绩,比艺书更好。 毕竟,当年的艺书可没有「金牌补课老师」,她是拼着一股狠劲,硬生生靠自己肝出来的。 艺书也没有面包和梦想的困扰,她的梦想就是面包,所以她选择学医。 在她的认知中,那是个学成了就不会失业的专业,而且是个越老越吃香的职业,她就需要那样的职业。 医生的工作确实给了她足够的面包,进入职场后,晋升也算顺利。 回到当下,送小艺书入学后,华书叮嘱了几句「好好跟同学相处」「住不惯宿舍就回家」,便放心地走了。 别看那丫头动不动就对着他哭唧唧,华书知道,她实际上还是很能抗压的,因此他并不担心她在学校里的生活。 与只愿意自己待着、不擅长与人打交道的艺书不同,小艺书是个十分自信的孩子。 小艺书的自信不仅仅体现在专业上,还体现在日常生活中。 新进入一个陌生环境,她总能在人群中找到值得结交的,并且很愿意主动打破沉默,与人熟悉起来。 以那丫头的性子,说不定第一个周末就会带朋友回家做客。 华书猜中了,不过这位朋友,有些出乎意料。 「爷爷,这是周雨,跟咱们是老乡。」 周雨看到身穿居家服、手中拿着金融杂志的老人,愣住了。 她在地铁上给老家打电话,说的是方言。 然后书书主动跟她搭话,道破了老乡的身份,两人三观相近、越聊越投机,就交换联繫方式成为了好朋友。 她听书书提到最多的就是超级厉害的爷爷,只是她没有想到,书书的爷爷会是……资助她上学的人。 这太意外了,周雨条件反射地想鞠躬道谢,但是忍住了。 她不确定华先生认不认得她,也许她只是他随手资助的众多孤儿中的一个,也许,他并不想在家里见到她。 更甚者,华先生会不会怀疑她认识书书是别有用心? 华书看着这个跟小艺书同岁的姑娘,不由得在心中嘆了一声:缘分,当真是妙不可言。 他资助的孤儿的确很多,但周雨,他绝对不会忘记。 曾经的艺书,在初中时就认识周雨了。 同样是孤儿,同样渴望富足的生活,两个人成为了彼此最好的朋友,总是互相督促着,拼了命的学习,连大学都选的同一所同专业。 她们约定,以后要进入同一家医院上班,还要把房子买到一起,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第229页 可惜后来,周雨的生命结束在了毕业前夕,胃癌。 那是艺书唯一一次崩溃,她独自抱着那小小的骨灰盒走在热闹的大街上,第一次觉得活着很没意思。 从初中到大学,十年的朋友,最好的朋友,比亲姐妹更亲的朋友,毫不夸张地说,周雨相当于艺书的半个世界。 周雨没了,她的世界塌了一半。 她没有钱给周雨治病,也没有钱给周雨买墓地,最后只能听从周雨的遗愿,将骨灰撒进了黄河。 周雨说,那样也算周游世界了。 周雨说,要她带着她的那份,活出个人样。 作者有话说: 第101章 时空(完) 现如今, 周雨的气色看起来还算不错,没有那种营养不良的蜡黄感。 见她还在愣神,华书放下杂志起身相迎:「虽然简讯里说过了, 但还是要当面说一句, 祝贺你考入心仪的大学。」 周雨的眼睛唰的一下亮了, 声音不由自主地拔高了几分:「简讯是华先生亲自回的?」 「当然, 你发的每一条简讯,我都读了回了。」 周雨小时候刚拿到华先生的号码,不懂事, 什么都想跟华先生分享。 院长说华先生工作繁忙,不能随时接听电话,她便改为发简讯。 日常的喜怒哀乐,她都想让华先生知晓, 事无巨细。 万分意外的是,华先生那边没有嫌她烦,还会逐条回覆信息。 华先生既与她分享开心, 也开导她的不开心,甚至在得知她学习有困难后, 特意打电话给她辅导功课。 电话那端的人太过随和可亲,根本不像一个日理万机的富豪。 待长大些懂的多了,她便怀疑对面是华先生的秘书之类的。 即便如此, 她仍然感激不尽,因为那一定是华先生特意交代过, 秘书先生才会对她那般有耐心的。 此刻得知那些简讯都是华先生本人发的, 周雨当即红了眼圈, 直接就是一个九十度鞠躬:「谢谢华先生, 这些年, 真的谢谢您。」 「不必客气,进来坐吧。」 小艺书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神色迷茫:「你们认识?」 「华先生就是我说的,资助我上学、并且在生活学习中给予我许多鼓励的那位恩人。」 周雨解释,「没想到会这么巧,华先生竟然就是你爷爷,实在太巧了。」 小艺书也没料到事情会如此发展,惊嘆:「天吶我们简直太有缘了!同乡同岁不说,还都跳级升学,但凡谁落后一步,我们可能就遇不到了。」 「这得感谢鸿一小学的那个跳级狠人,听说她也是孤儿院出身,以优异的成绩跳级升学了,我不服气,非要跟着跳,然后才能刚好在地铁里遇到你。」 小艺书指着自己的鼻尖,语无伦次地认领:「我,我,是我,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个人就是我!我的天吶,我们就是命中注定!」 「我靠我靠,缘分啊,我靠太有缘了嘎嘎嘎嘎嘎!」周雨这下也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了,抱着小艺书就是一个爱的魔力转圈圈。 视线掠过站在不远处的长者,她表情一僵,连忙放下小艺书,整整衣服红着脸补救: 「咳,华先生别误会,我平时不说脏话,太激动了,真的太有缘分了。」 「嗯,别在玄关处转悠了,进来坐。」华书没有较真的意思,笑着又招呼了一句, 「想喝什么饮料?或者让艺书带你去选吧,冰的常温的都有,随意就好,不要拘束。」 「好的好的,谢谢华先生。」 说是不要拘束,拿完饮料回来,周雨还是手脚都无处安放,只能端端正正地坐着,两眼正视前方,连头发丝儿都仿佛带着股僵硬感。 面前的超清电视在播放新闻,她是啥也没看进去,注意力全在旁边的男神身上。 以前都是照片,第一次见到真人,周雨内心土拨鼠尖叫:啊啊啊啊啊! 男神好有气质,也好显年轻,内外兼修满级人类,我无了啊啊啊啊啊! 华书见她绷着脸死死盯着电视屏幕,眸光乱闪,大致就猜到她内心活动有多丰富了。 小艺书见她那么端着,些微有点不适应,眼珠子一转坏笑道: 「爷爷可能不知道,周雨是你的脑残粉,我之前跟她说我爷爷有多厉害有多传奇,她不屑一顾,非说她男神才是最厉害最传奇的人,还跟我吵架呢。」 华书挑眉:「男神?」 小艺书补充:「她男神就是爷爷。」 周雨整张脸红成了大番茄,当即汗颜纠正:「恩人,恩人。」 就华先生这通身的清贵典雅的气度,感觉叫男神是一种亵渎。 小艺书看热闹不嫌事大,继续叭叭:「爷爷知道周雨为什么学金融专业吗?她说想成为和您一样的人,坐拥天下财富,帮助无数无家可归的孩子,然后将您的善心传递下去。」 「不不不……不敢不敢……」 周雨简直想拿抹布把小艺书那破嘴给堵住,然而男神在一旁坐着,她得注意形象,遂满头大汗地表示, 「华先生的成就无人能及,我连金融行业的门槛都还没摸到,与华先生不能相提并论。」 「不必紧张,你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和艺书一般,唤我一声爷爷。」华书将果盘和纸巾盒一起往她面前推了推,温声道, 第230页 「我与你相比,不过是占了年龄的优势,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说不定财富成就要远超如今的我。 「你要相信,每个人都有无限可能,不要妄自菲薄。」 「谢谢华……华爷爷。」 周雨插了块西瓜吃了,抽纸巾擦嘴的时候,顺便沾了沾额头上的虚汗。 待她放下手,华书忍俊不禁,小艺书放肆大笑。 周雨不明所以,也跟着干笑两声。 发现自己给她造成的无形压力实在难以缓解,华书自觉起身:「你们随便玩,我去书房处理些工作。」 周雨跟着站起来,躬身回覆:「好的好的,您请便。」 这傻样…… 华书哑然失笑,抬手拍了拍她低垂的脑袋,这才缓步进了书房。 周雨直起腰,懵逼中带着亢奋:被男神摸头了啊啊啊啊啊!这头不洗了! 小艺书则讶异的很,只要是女性,不论年龄,爷爷日常生活中都很注意与她们保持距离。 就摸头这个动作,大抵对爷爷来说,已经是最极限的主动表达亲近的方式了。 她敏锐地察觉到,周雨在爷爷心里,也是个特别的孩子,至少与他统一打款的那几百个孩子是不一样的。 「那什么,」周雨扭扭捏捏地问, 「就我刚才的表现,华爷爷不会对我产生什么不好的印象吧?哎呀我说要带礼物吧,你偏不让,万一华爷爷觉得我没礼貌咋张?」 小艺书瞅着她额头上的口红印子,默默掏出手机调出了自拍模式。 「……」 周雨顿觉没脸见人了,扒着沙发哀嚎:「别拦着我,都别拦着我,我要找个缝钻进去!」 「嘿嘿嘿,没事的。」小艺书抱住想往沙发底下钻的小姐妹,宽慰道, 「爷爷不是那么严肃的人,不会因为这些小事就误会你是个大傻子的,放一百个心吧。」 「那就好那就——嗯?你讨打!」 「噗哈哈哈哈哈……」 在书房里,依稀能听到外面玩闹的声音,华书站在窗前望着奼紫嫣红的花园,心情十分不错。 她们是艺书和周雨,却也不是。 她们和曾经的那两人不一样了,没有温饱压力不用同时打两三份工,甚至有闲暇到朋友家里做客,性格也都更加的活泼开朗,挺好的。 华书欣赏了一会儿窗外的景色,拨通了袁特助的电话。 这些日子他在盘算退出风投圈,让团队自行选择新的主事者,毕竟想给小艺书的惊喜都已送到,没必要继续在这个圈子里折腾了。 不过今天见到周雨,他就改变了主意。 既然都跑到跟前来了,那他便作为助力,也送周雨一程吧。 金融经济行业,理论知识学得再透彻、教授讲座听得再多,都不如亲身进入那瞬息万变的圈子成长快。 * 这些天,为了劝阻先生退圈的计划,袁特助和团队伙伴简直绞尽脑汁,累死的脑细胞比炫一场股市风暴还多。 而今听到先生又想通了不退圈了,袁特助简直喜出望外,不就是帮忙带个大学生嘛,soeasy! 袁特助一大早就来别墅报到了。 「早餐吃了没?」华书夹起一只小笼包在辣椒碟里蘸了蘸,「没吃的话让小何给你添双筷子。」 「那我再吃点吧,谢谢先生。」 餐桌就是个普通的圆桌,两个女孩亲昵地挨着坐,互相尝对方碟里的蘸料,袁特助自觉在先生左侧落座。 粗略看看,两个女孩年龄差不多,不确定哪个是他要带的学生。 小艺书记得他以前去家里送过东西,咽下口中的食物礼貌问好:「早安。」 周雨也跟着道了句:「早安。」 「两位小姐早。」袁特助自我介绍, 「我是先生的特助,姓袁,两位小姐可以叫我小袁。」 两人异口同声道:「袁哥。」 看着明显比她们年长,当然不能小小袁。 「我是艺书。」 「我是周雨。」 保姆将筷子送过来了,华书示意袁特助:「先吃饭,吃完饭再谈。」 两个女孩晓得他们要谈工作,没有多问,吃过饭便逛街去了。 华书领着袁特助,边在园子里散步边聊:「即便暂时不退,顶多再过四五年,我也还是要退的。」 「先生怎么这么着急退下来?」 袁特助抓狂,「您看起来正值壮年呢,头发比我还茂密乌黑,未来十年内,风投圈依然还是您的天下!」 「我没你们年轻人那么大的雄心。」华书摇头,他本来也不是为了统治风投圈才进入的, 「先前说退,你们嫌退得匆忙,差点乱了阵脚。这次我慢慢退,四五年的时间,你们想接着这个班底继续干也好,或是跳槽、另起炉灶也好,做好决定知会我一声就行,我都祝福你们前程似锦风头无双。」 「先生千万别这么说,我们都不会背叛您的。」 当年他们大部分是刚毕业的愣头青,有的还自不量力赔光了老婆本,多亏先生把他们聚在一起,给了他们一览山顶辉煌的机会,他们哪能背弃先生而去? 「我们会追随您一辈子,我……」 华书抬抬手,阻止了袁特助的煽情:「我这些年不说是你们的师父吧,多少算你们半个老师,所以最后给你们个忠告——每一次出手,都要做好满盘皆输的准备。」 第231页 在华书的带领下,他们这个团队几乎是百战百胜,这就养高了大伙的心气。 尤其是刚毕业就被挑入团队的人,他们很可能会小看这个圈子,以为自己是上天的宠儿,无所不能。 到底是自己慢慢带出来的,华书希望他们非要跌跤的话,也别跌太惨。 「之后我会多多给你们机会,让你们独立地做决策,成败输赢,你们都得自己受着了。」 说完自己的安排,他才转而提起了周雨:「她现在刚入学,前两年肯定是要注重理论学习,遇到典型案例时,通知她在一旁观摩学习就好。等后两年需要实操了,再让她进公司,届时就要劳烦你带她了。」 「先生如此客气真是折煞我了。」袁特助郑重道,「您请放心,我一定尽全力把她带出师。」 * 华先生本身就很神秘,藏了七八年好不容易露面了,不等其他人蜂拥而上去结交,他就流露出了退圈的态度。 不像前几年一出手就是动摇半个圈子的大手笔,华先生本人出手的次数越来越少,听说公司都交给他手底下那几个干将打理了。 而且他们那个团队好像有解散的意思,干将跳槽另起炉灶,华先生也不曾动用势力狙击跳槽者,仿佛是无欲无求真准备归隐了。 袁特助没想到真有人会那么干,暗暗咬牙切齿地记起了仇,把跳槽的全当叛徒处理,再见面都装不认识。 华书反过来宽慰了他几次,发现没用,就随他了。 不过传奇人物就算是半退圈,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别的不说,单就八年时间从零到六百亿,就是无数人望尘莫及永远不能达到的成就; 再看看他带出来的那几个,在风投圈搅风搅雨的恶狼,谁又敢忘记传奇的存在呢? 华先生的才智、知识、决断能力以及虚无缥缈的气运,对其他人来说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因此,打着不谈生意只交朋友的旗号,拜访他的人仍旧不计其数。 * 时光飞逝,转眼,小艺书和周雨即将大学毕业,这一年她们二十岁。 五月初,小艺书过生日,华书早上依照惯例给她煮了鸡蛋和长寿面。 这几年,来家里拜访的大人物多了去了,要办生日宴会的话,肯定能办得超大超豪华。 不过小艺书觉得把生日过成商业社交很没意思,她还是喜欢这简简单单的长寿面。 周雨也被华书当孙女养了,星期天会和小艺书一起回家住。 吃完面,两个女孩你推我我推你,小小声地请示,晚上和几个好朋友有约,想去酒吧庆祝。 华书随口打听了一句: 「约的有男孩子?」 没有反对。 两个女孩相视一笑,稍稍挺直了腰板:「有男有女,都是十分要好的朋友,绝对没有不正经的不熟悉的。」 周雨补充:「有那个刘毅,您之前去学校给我送东西不是见过吗?都不是坏人。华爷爷放心,我们小小的玩一会儿就出来。」 「嗯。」华书听完,只是叮嘱道, 「来历不明的饮料不能乱喝,绝对不可以喝醉,遇到打架闹事的不要往前凑,发现不对劲及时给我打电话。」 「知道了知道了,爷爷不用担心,我们会保护好自己的。」小艺书得意地笑笑, 「我们不傻,订的酒吧是廖家二少的,真遇到危险,他看在爷爷的面子上也得保护我们呀。」 廖爷爷常来家里找爷爷下棋,廖家大少等着拜爷爷为师呢,肯定不会让她们在他家地盘上出事。 傍晚时,两个女孩美美地出门了。 华书目送她们坐车远去,心里有一种古怪的感觉。 他的到来虽然改变的很多事,但有些事好像又是必定会发生的,比如小艺书和周雨的相遇,比如周雨的胃癌。 去年年中,华书从她脸上看出些端倪,号了脉又去医院做了检查,是胃癌早期。 检查结果出来后,及早住院做手术,现在完全恢复好了。 周雨的胃癌是提前了的,那么其他的一些事,或许也会提前发生? 华书心中喟嘆,应了老廖的饭约。 意料之中的,老廖的大孙子也在。 这小子也算出息,年纪轻轻已接管了半个廖家,行事谨慎又不失魄力,手腕强硬又从不越界,出色的外貌是他身上最没价值的东西了,贊一声人中龙凤决不未过。 就这样的小子,回回见面都是端茶倒水毕恭毕敬,华书忍不住吐槽: 「有些人那爷爷当得可真够狠心的,这么好的大孙子,非得当服务员使唤。」 「这小子自己非要来,关我老头子什么事?」廖老爷子反驳, 「他心高气傲的,连亲爷爷都看不上,非得巴着你,那我有啥法子?」 与两位穿唐装的悠哉老人家不同,廖伯松是从公司过来的。 西服外套让服务生挂起,衬衫袖子卷在臂弯处,他颇为从容优雅地洗茶点茶,第一杯便讲究地送到了华书面前:「华爷爷请。」 廖老爷子看得直咋舌:「这孙子胳膊肘往外拐啊。」 廖伯松辩解:「爷爷又不爱第一杯的茶香,何必泛酸?」 华书摇头失笑。 两位大佬在这边吃饭的消息是瞒不住有心人的,虽然不至于说闯进包厢拼桌,但蹲守在外头「偶遇」还是可以的。 第232页 隔壁的一群年轻人,一看外头的热闹景象,丢下筷子就想熘。 好巧不巧,华书三人正好吃完出来,只听年轻人嘀咕着要换场去酒吧。 「去、去什么酒吧?」廖小二后脑勺跟长了雷达似的,都不用回头,就感觉到背后两位大魔王带来的压力了, 「我这人就看不惯你们这些见天不着家的,吃完饭不赶紧回家睡觉,还想去哪浪?」 听着二孙子那不自然调大的音量,廖老爷子冷嗤。 廖伯松叫住了弟弟:「廖仲柏。」 廖小二忽的一下转过身,完美地表演出了「回眸见亲人」的喜不自胜: 「啊,爷爷、大哥、华爷爷,你们也在这吃饭?巧了不是。」 华书被这缺心眼儿的孩子逗得直乐:「你们要去酒吧?」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 廖小二以及小伙伴齐齐否认。 华书自顾自道:「说起来我这辈子倒还没去过酒吧,不如去体验一回年轻人的娱乐。」 众人:「……」 「老廖你想去吗?」 廖老爷子不太能理解他这突如其来的叛逆,但想想大孙子,还是决定捨命陪君子:「那就去吧,仲柏带路。」 廖小二想哭,这俩老爷子要是在他那儿出点什么事,或者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画面,那他这辈子就算完了。 但是爷爷都发话了,他还能怎么样? 只能遵命。 他们要去酒吧,想套近乎的自然要跟上。 于是,几辆款型颜色都很骚包的超跑,引领着一队低调商务车,驶向了酒吧。 酒吧负责人还当是来砸场子的,急匆匆地出来看情况,瞄见点头哈腰的小廖老闆后,负责人又机智地匿了。 老闆带路,自然就不需要核验vip身份了,一行人顺利进门。 踏入门内,恍惚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闪耀的灯光、震耳欲聋的音乐、群魔乱舞的人群,以及菸酒香水混合而成的复杂气味,直让廖老爷子眉头大皱。 倒也不是没见过这场面,主要年纪大了,更懂得享受宁静的美好了。 华书倒是有些新奇的感觉,他现有的记忆中,还真没来过这样的地方。 心脏随着急促的鼓点猛烈跳动,情绪不由自主地被喧闹的环境推高,新奇归新奇,对老年人确实不太友好。 廖小二晓得此刻做主的是谁,凑到华书耳边喊道:「华爷爷,外边吵,去包厢!」 华书点头表示可以。 往包厢走着,视线逡巡全场,看到卡座那边的熟悉面孔,他心中有数了,没有多言,随着廖小二进了包厢。 廖伯松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心中瞭然,招手跟弟弟耳语,让他差人注意着那边。 「我怎么好像看到了爷爷?」 小艺书猴子望月式的朝前方瞅,还没瞅出名堂,就被身边的朋友催促着许愿。 「看错了吧,爷爷怎么可能到酒吧来?」 闭眼许愿,唱生日歌,吹蜡烛。 一群人欢呼雀跃,然后切蛋糕,送生日礼物。 收礼物自来就是一件充满欢欣的事,小艺书笑得见牙不见眼的,一群人差点用大大小小的礼物把她埋了。 轮到刘毅,他神色不太自然,手边只有一束火红的玫瑰。 其他人不禁猜测:要表白? 一时间,气氛更热烈了,众人吹着口哨起闹:「爱就大声说出来,不要犹豫!」 周雨见状,表情异常难看。 小艺书惊讶之后,急忙摆手:「你们别瞎起闹,刘毅肯定不是那意思。」 旁边穿一字肩连衣裙的女孩怪腔怪调地说:「那可不一定。」 酒吧太吵,不用喊的根本听不清都说了什么。 小艺书拒绝的态度,刘毅也不知是不是真的没看懂,忽地牙关一咬,单膝跪地把玫瑰花举到她面前,大喊: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那高亢的声音,不光是他们这桌,连隔壁卡座都听得清清楚楚。 啪! 周雨直接一个大嘴巴子抽了过去。 周围的欢呼声还没起来,就被这一巴掌震得卡在了嗓子眼儿。 啥意思?三角恋?这么劲爆? 路人的目光骤然热切起来,为了看撕逼,环境都安静了许多。 小艺书心下不解,看向刘毅的眼神变得不友善起来。 刘毅则被那一巴掌扇蒙了,好一会儿都没反应过来。 此时,一字肩女孩蹭地站起来,声音尖利地喝骂:「周雨你个贱人凭什么打他?」 周雨拉着小艺书站在靠近过道的位置,厌恶地看向那女孩:「我打他你叫什么叫?你是在用什么身份质问我?」 「我tm是他女朋友!」 此话一出,全场譁然。 周雨更是冷笑:「你tm是他女朋友,还看着他跟书书表白,贱不贱吶?」 「我……我……」 那女孩张口结舌,听到路人嘲讽议论,感觉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变得刺人,她硬着头皮说, 「我们今天早上分手了!」 刘雨乘胜追击:「那你扯狗屁的女朋友?整天分分合合噁心自己就算了,谁给你们的脸噁心别人?」 隔壁卡座有人拍着大腿,大声感慨了一句:「原来是渣男贱女组合!」 第233页 周围的人被她一提醒,议论声变大,嘲讽的笑此起彼伏。 这样的境况里,刘毅只觉得自己的尊严面子都被人踩在脚底,反覆践踏。 周雨见他反应过来要发怒,拽着小艺书就想跑。 小艺书可算是明白怎么个情况了,她挣脱周雨的手,反身一脚踹中刘毅膝盖将他又踹跪下,接着端起两盘蛋糕就怼到了他和他前女友的脸上: 「渣男贱女天生一对,祝你们互相折磨到白头,少出来祸害别人!」 做完这些,她才拿起包包,拉着周雨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 她们背后,刘毅和前女友顶着满脸的奶油破口大骂,还想追上来打人。 隔壁卡座的被噁心得不轻,暗戳戳伸出正义之脚给他们绊了个狗吃屎,并先发制人地怒斥:「你们tmd怎么走路的?眼眶里装的是粪球吗?」 「你tm……」 刘毅怒急攻心,爬起来就想干架。 「嗯?」 隔壁卡座全员起立,其中还有俩肌肉猛男。 对上这架势,刘毅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只得偃旗息鼓。 「算了算了。」 过生日的其他朋友总算开始拉架,内心也是一阵无语。 平时看着人模狗样的,没想到是个这种货色,要不是周雨戳穿了他和他前女友的事,艺书接受了表白可咋整? 专挑人家生日这天搞事,不够噁心人的。 更无语的是,他们当自己是什么明星偶像吗? 谈个恋爱还搞地下情,草! 另一边,小艺书在吧檯旁探头探脑:「我的生日礼物都落下了,咋办?我都没来得及拆开看看,好可惜。」 周雨哭笑不得:「不用担心,其他人会给你带回去的。」 「带是会带回去,但不一定会再送我一次啊。」小艺书眼巴巴的, 「还有你送的那份,万一掉地上被遗忘在犄角旮旯里……唉,早知道在家送给我多好。」 「我不是想着现场气氛更好嘛,谁知道会遇见这么个奇葩。」 周雨亦是无可奈何,「算了别想了,回头我再给你买个一模一样的。」 「嚯,你赚了大钱礼物都能一次买俩,送一个扔一个了?」 后方一声调笑,两人震惊地回头,只见爷爷笑眯眯地凝视她们。 旁边还有廖爷爷等人,她们赶忙站直问好。 华书朝卡座那边抬了抬下颌:「去拿回来吧,我在这等你们。」 「好嘞。」 爷爷来了,俩姑娘顿时底气十足。 廖伯松斜了弟弟一眼,廖小二秒懂:「礼物挺多挺沉的吧,我帮妹妹们拿。」 这酒吧里的人不一定认识廖伯松,但几乎没有不认识廖小二的,让他去帮忙,再稳妥不过。 刘毅他们眼睁睁看着廖二少亲自把礼物摞起,像个苦力似的抱上,跟着小艺书和周雨来了又去。 她们叫一位很有气场的老者爷爷,那老者随口夸了廖二少一句:「你小子这酒吧经营得挺不错。」 廖二少立马高兴得忘乎所以,大手一挥吆喝说:「今儿本少心情好,全场免单!」 另一位老者则给了廖二少后脑勺一巴掌,斥责:「老子看你就是有钱烧的。」 而后,那一群衣着不菲气势凌人的人,簇拥的两位老者离开了酒吧。 小艺书和周雨,习以为常地跟廖二少之类的年轻人走在一起,闲聊说笑。 「她们跟廖二少相熟?」 「她们的爷爷是什么大人物?」 「她们到底是什么身份?」 众人心中不禁产生了这样的疑惑,刘毅更是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前女友倒是恍然大悟,那是她爸爸挤破脑袋都挤不进去的圈子,她对那个圈子里的人,多少是有些了解的。 那两位老者,一位显然是廖老爷子,而另一位,八成是廖老爷子的好友,风投圈的传奇人物,华先生。 她无法想像,爸爸知道了她与华先生孙女之间发生的不愉快,会多么怒不可遏大发雷霆。 「你不是说她们是孤儿吗?」 被奶油遮掩着,众人看不出前女友的脸色有多难看,只能听出她声音里的颤抖, 「她们叫华先生爷爷!你tm说她们是跟你一个地方出来的孤儿?你tm当一辈子的孤儿吧,臭sb!」 与廖家老爷子平起平坐的华先生,还能是谁? 就算之前不知道,这会儿交头接耳一番,也能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刘毅手脚发软,心中既恐慌又愤恨,他根本不知道,他从来没听她们说过! 艺书被收养他知道,但那个收养人不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学老师吗?为什么会变成风投大佬? 想她们总装出一副与他同病相怜的模样,周雨还装模作样的和他一块勤工俭学,到头来,那不过是富二代体验生活的游戏! 她们是把他当傻子耍了! 周雨要是知道他此刻的想法,必定得给他另一边脸来个对称的巴掌印。 即便她如今也可以以二小姐的身份自由出入华家,但她始终清楚,书书才是华家名正言顺的千金小姐。 书书没有炫耀家世的兴趣,她自然也不可能替书书炫耀,何况刘毅也没正儿八经的问过书书的家人、家世啊。 真的是自己心脏看什么都脏,刘毅自己喜欢搞那种偷偷摸摸瞒来瞒去的事情,就以为别人都跟他一样无聊吗? 第234页 回去的路上,周雨愧疚地表示: 「抱歉书书,今天你生日,却闹出了这样的不愉快,早知道刘毅是个深井冰,我就不把他介绍给你认识了。」 「他深井冰是他的事,你为什么要道歉?而且我也没有不愉快,」 小艺书瞄瞄前面的司机和爷爷,悄悄跟周雨耳语, 「我觉得打人有点爽,嘿嘿嘿。」 周雨回忆了一下甩巴掌的感觉,深表贊同:「确实挺爽。」 华书咳了一声,从后视镜看她们: 「男女天生体力悬殊,刘毅是没反应过来,才叫你们打了个痛快。下次碰上个反应快的,你们保不准得吃亏。」 俩姑娘立马端正态度:「我们错了,不该打人,下次不会再这么冲动了。」 瞧着她们可怜巴巴的,华书笑道: 「有些人的确是该打,不过动手前要想清楚,估摸着打了可能吃亏,就先他忍一忍,等有帮手了,保证能立于不败之地再说。」 「懂!」小艺书挤眉弄眼地总结,「下次我们先给爷爷打电话,让爷爷来收拾坏人。」 刘毅是坏人吗? 华书暗忖,反正不是啥好东西。 要说跟周雨是绝妙的缘分,那刘毅就是一场孽缘。 刘毅原本是安康孤儿院的,后来被收养被养父母虐待,他跑了。 他恨艺院长没给他找个好人家,所以没回安康,进了周雨那家孤儿院。 艺书中学认识周雨,同时也遇见了刘毅,他们三个是同年考进了w市的大学,刘毅的学校比她俩的差一些。 境遇相似的人,难免会惺惺相惜,那几年,他们互相鼓励互相扶持。 他们都很忙,忙于学习、忙于打工赚钱,恋爱之类的问题,根本就没有那么奢侈的念头。 刘毅是什么时候开始谈恋爱的,艺书不知道,她和刘毅联繫不多。 刘毅和他那个女同学自称,他们只是好朋友。 艺书没有闲心深究他们到底是朋友还是情侣,她和周雨仍旧忙于学习和打工,只恨时间不够用。 周雨刚去世的那段时间,艺书整个人都很颓废迷茫。 她都忘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刘毅和女同学约她出去庆祝,或许也有拉她出去散心开导她的意思。 艺书不想辜负别人的好意,去了,就被表白了。 现在回想起来,她真的是个非常迟钝的人。 她压根没有注意到女同学突变的脸色,更没有猜到,那所谓的表白和喜欢,只是小情侣吵架赌气的产物。 她当时还沉浸在周雨去世的悲痛中,只想着世事无常,明天会是什么样根本无法预料,应该珍稀眼前人。 艺书对刘毅没什么恋爱感情,但她觉得他是个很不错的男生。 艺安安的存在,让她对柔弱爱哭的人产生了心理阴影;周雨的存在,则让她对坚韧努力肯拼搏的人产生了滤镜。 她觉得刘毅跟她和周雨是类似的人,即便不爱,也是有亲情在的,她觉得她和刘毅能成为互相依靠的家人。 而且,她需要一件能帮她摆脱痛苦的事,恋爱是就个不错的选择。 艺书答应了表白,她是抱着真诚的,希望能和他组成小家庭的,走一辈子的心理答应的。 成为了男女朋友,两个人的联繫稍稍比以前频繁了一些,至少会互道早晚安,会分享今天吃了什么做了什么。 艺书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他们都很独立,各有各的繁忙,这样不是很正常吗? 她还以为他们都是能理解体谅对方的人,然而事实上,他们的忙是不一样的。 她是忙毕业忙工作,而刘毅,是在忙着哄另一个女朋友。 工作转正,如此振奋人心的喜讯,艺书就是再没情调,也能想到第一时间分享给男朋友。 她抱着要给刘毅一个惊喜的心理,转了好几次公交地铁,敲开合租房的门,看到的是穿着居家服的「女同学」。 事实上所谓的合租房,就是「女同学」的房。 艺书以为女同学是个三,问到最后却发现,自己才是他们之间的插足者。 那一剎那,她委实是噁心透了! 更让她不能忍受的是,刘毅的存在,弄脏了她有关周雨的回忆。 有那么几个瞬间,她真的很想杀了他。 而今再回想起这些陈年旧事,华书没了当初的深刻怨恨,唯余几分啼笑皆非的平静。 刘毅是早早意识到了软饭的香甜的人,他那个女友家里,估计不同意他们在一起。 那段地下情,要么是因为刘毅自尊心过剩,不想暴露;要么是是因为他女朋友怕家里插手,不敢暴露。 总之他们的感情不可能顺顺利利,有了酒吧这一遭,怕是会更坎坷。 归根结底都是无关紧要的人,华书祖孙三个,转眼便将其抛之脑后。 两个孙女临近毕业,华书正给她们分配毕业礼物。 周雨的礼物,是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司,袁特助继续带她。 能一毕业就进入全国排名第一的风投公司,当然是件堪比彩票中大奖的好事,但礼物是个工作,仿佛是有哪里不太对劲。 小艺书刚想替周雨鸣不平,华书又给周雨追加了一个亿的投资学习资金。 小艺书当场就羡慕得直流口水:「我也有吗?我也有吗?」 第235页 周雨唬得连连摆手:「华爷爷,这我不能收,我慢慢学慢慢积累经验就好了,玩不转这么多钱的。」 「给你你就拿着,跟爷爷客气什么?」华书把卡强行塞给她, 「一亿的零花钱而已,咱家就咱们仨,赚那么多钱不花留着干啥?」 小艺书像个讨饭的,捧着双手一遍遍地问:「爷爷,我的呢我的呢?」 「你的毕业礼物是画展。」 「嗷嗷嗷!」小艺书一蹦三尺高,扑过去抱住华书的肩膀就是一顿摇晃, 「画展?我可以办画展吗?我要有自己的画展了!谢谢爷爷,爷爷万岁!」 老骨头都快被摇散架了,华书嫌弃地推开她:「展厅已经找人打点好了,你自己选想要展出的作品,别忘了再画一幅你认为可以当镇店之宝的大作。」 「嗯嗯嗯,好的好的好的。」 小艺书小鸡啄米式点头,意犹未尽地眨巴眼睛,「爷爷还有啥要交代的吗?比如零花钱?」 「布置展厅不花钱?画展之后的慈善晚宴不花钱?请画界泰斗到场不花人情钱?」 华书三连问,并一锤定音,「选了个烧钱的专业,你还想要什么零花钱?」 小艺书泪目:「好嘛好嘛,没有就没有嘛,爷爷这么凶做什么?」 周雨勾勾她的手,刚想说把零花钱分她一半,爷爷一个警告的眼神过来,她识趣地闭嘴了。 回、回房间悄悄说吧。 * 正式成为社畜的一员,周雨就得跟着袁特助全世界飞了。 投资过程处处有陷阱,没有爷爷那无可比拟的毒辣眼光,就得在实地考察多下功夫。 周雨在袁特助手底下忙成了陀螺,连小艺书的画展都没时间回来参观。 这画展,华书和廖老自然是会到场的,他俩一来,w市的商界名流就基本就来了大半。 这些人对画作是有一定的鑑赏能力的,低声交谈间,倒豆般的溢美之词也不全是看在华先生的面子上。 众多画作中,最吸引人的就数展厅正中央的那幅了—— 层次分明的白雪,独立雪中的墨树,压满枝头的红果,以及跳跃在果枝上的长尾蓝腹鸟,极具鲜明的色彩对比,交织成了一处静谧之极又喧闹至极的秾丽风景。 华书走人情请来的那三位泰斗,此刻正欣赏着这幅「镇店之宝」。 「意境神韵、色彩明暗等各方面都协调的不错,是一幅可以拿奖的作品。」 「展厅里展出的画,大都是在比赛上拿过奖的,有两幅还是我参与评选出来的,小姑娘相当有灵气。」 「这小姑娘属于比赛金奖常驻客,我也早就注意到她了。不过眼前这幅,说实话,欠缺点火候。 「或许是第一次办展心理压力大,影响了水平,笔触有些地方略显犹豫,仿佛是被什么限制住了。」 小艺书被批评了也不恼,反而上前低声附和:「杨老师慧眼如炬,这幅画其实是我临摹的,临摹过程中总想着再现原画的精彩意境,最后还是画虎不成反类犬,被原画压制了。」 「哦?」三位泰斗听她这么说,不禁来了兴致,「原画是哪位大家名作?可否取来一观?」 「原画在我爷爷的书房,是我爷爷闲暇时画的国画,既然三位老师想看,我现在就喊人去取。」 三位老师瞬间三脸便秘:你爷爷不就是个满身铜臭的投机商人么,能懂什么国画? 咳,要不是他给的实在太多,他们才不会来给这无名画展抬轿。 华书在跟廖老唠闲嗑,注意到那边的动静,无奈扶额。 小丫头就是闲的,办画展不好好办,偏去偷偷临摹他的画。 廖老瞧那小丫头正眉飞色舞地跟三位画家说着什么,模样端是娇俏可人,不禁会心一笑: 「咱不整虚的,华弟你老实讲,我家大孙子到底哪让你不满意,我让他立刻改正。」 华书怼的毫不客气:「工作狂,性子太闷,不讨我家大孙女喜欢。」 虽未敬那杯拜师茶,但华爷爷这几年教授了自己不少东西,属于无师徒之名,有师徒之实,所以在华爷爷这,廖伯松只能躺平任怼。 然他还是想说一句:「谢华爷爷指正,这些小子都可以改。」 华书闻言,眉梢轻提。 这小子竟然也有搭腔的时候?以往老廖试探地抛话题,他沉默以对。 因此华书从来不点头,俩小的都没意思,没必要硬往一起凑嘛。 现在他仍是说:「改不改的跟我说没用,艺书的喜好不归我管。」 廖伯松眉峰不动,心中哀嘆:华爷爷不帮腔,小丫头忒难讨好啊。 华书看他装得四平八稳的,就更不打算点头了。 职业方面,小艺书选择了梦想,生活方面,她可是个极度务实的人。 主动追求谁向谁示好什么的,永远不可能,哪怕那个人优秀得跟天上的月亮似的。 有那追月亮的时间,画画都能进军国际了好吧? 更何况,小艺书目前没考虑找男朋友的问题,她就想把爷爷的画作拿出来震撼全世界,她必须让所有人知道,爷爷不管做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蓝雀红果雪景图》拿来了,小艺书跟土财主炫耀财宝似的,满面红光地展开了画轴。 三位原本对其嗤之以鼻的泰斗,猛然瞪大了眼睛,呼吸都粗重了几分。 第236页 拿着放大镜仔细观赏半晌,他们终于找回了舌头:「这…这当真是…妙手丹青!」 「快,给老张打电话,他最好这一手,让他来品鑑品鑑。」 「哎呀哎呀出神入化啊,艺丫头,喊你爷爷过来说说话嘛,国画圣手乃高雅之士,跟满身铜臭的商人有甚好聊的?」 小艺书忍俊不禁,各位老师这辈子恐怕都改不了拉踩的毛病了。 真正爱画之人,遇上心仪的画作,三言两语是唠不完的。 兴致来了,可能还要笔酣墨饱,动手晕上几笔,那花费的时间就更长了。 作为主家得尽待客之道,华书索性把展厅隔壁的画室打开,进画室跟他们交流画技去了。 画室也是我的? 意外之喜,小艺书乐颠颠地跟进去巡视自己的地盘。 华书回头,虚点了点她,眼神警告:下次再给我找麻烦,扣你零花钱。 小艺书双手合十,求饶地拜了拜,心里则想着:下次还敢。 小的时候她曾想,要成为比爷爷更优秀的人,要成为爷爷的荣耀。 长大些了,她发现超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能成为爷爷那样的人,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再后来她便明白,爷爷恐怕是不能逾越的高峰。 她不再奢望比肩,只希望爷爷的才华能被更多的人看到,只希望爷爷能被越来越多的人敬仰。 既然是无暇的夜明珠,那就愿他被珍藏在最高的塔尖上,永远不会被遮掩光芒。 唔,除了国画,还有书法、围棋、古琴、武术……要把爷爷推至最高,任重而道远啊。 * 时光好似对华书格外优待,一年又一年,老朋友们逐渐走了个干净,而他还是在不慌不忙地缓慢衰老。 99岁的时候,他白发如雪面色红润,眼眸未曾浑浊。 他常穿着闲适的唐装,臂上托一只巧嘴八哥儿,被几个小辈轮流陪着,慢悠悠地沿着人工湖遛弯儿。 走累了便坐下歇歇,但他从来不叫人搀,谁搀跟谁急眼,是个倔老头儿。 都那般高寿了,发现小曾孙嘴坏教八哥儿说脏话,他还能撅跟树枝撵上猴儿似的小曾孙,狠狠地抽一顿屁股。 当时那小娃娃哭得响亮得呦,把附近遛弯儿的老头老太太们都逗笑了。 一百岁这天,华书吃了满满一碗小艺书给他擀的长寿面,而后平静地躺在床上,拉着她的手微笑告别: 「爷爷答应你要活够一百岁,做到了哦,可不兴再哭鼻子了,都是做奶奶的人了。」 「爷爷再多陪陪我吧。」年过半百的小艺书,握着他枯瘦的手掌,眼泪扑簌簌地掉,「我捨不得爷爷。铱誮」 「爷爷活够啦,该走啦。」华书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嘆息道, 「陪你到这里,已能预见你余生必定幸福美满,我走这一遭是值得的。」 遇见年幼的自己,他便是希望她喜乐安康、一生顺遂。 「再见了,艺书。」 愿你此后的一世又一世,幸福常伴,顺遂少忧。 作者有话说: 取了个人名居然也赶上和谐,哭笑不得jpg. 第102章 全文完 神与人的区别是什么? 大抵是, 神的爱恨,皆取予有节。 仗剑迎上最后一道劫雷,他想, 倘若不能彻底捨弃属于人类的情感, 那便做个取予有节的神罢。 长剑恍惚是撕裂了苍穹, 预想中的雷电裹身的感觉并未产生, 赤金色的能量磅礴而温和地倾下。 彩云逐日,仙乐奏响,浓郁的灵雨泽被天下, 天材地宝层出不穷。 在仙、妖、魔三界见证下,凌云宗无忧剑尊,飞升成神,举世齐声恭贺。 此时, 刚从平行时空回来的华书,没有升入仙界之上的天界,而是被系统牵引离去, 跨越了无尽的时空壁垒。 他是在渡最后一道劫雷的过程中,进入了11号任务世界。 11号委託人是他在电梯上救下的小男孩。 小时候因为调皮, 害死了一个优秀励志的外科医生,是委託人长大后不管做多少善事,都无法释然的悔恨。 他的请求是:让艺书幸福。 识海中, 系统播报响起: 叮——恭喜宿主连续完美完成两个中级世界的任务,共获得积分320w。 目前宿主积分总额一千万, 且已遵照契约完成十次合格任务, 达到成神要求。 请问宿主, 是否同意将积分转化为功德能量, 凝聚神格? 是/是 看到这样的选项, 华书莞尔,母神最后还要皮一下? 他点了「是」,积分转瞬清零,神魂在跨越时空的飞行中,轰然壮大。 时间无限漫长又无限短暂,更像已经停滞,或许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双脚落到实处,五感再次回归。 华书睁开眼,他躺在一个颇具科技感的培育箱内部。 打开培育箱坐起来,流动的能量液化为衣袍附着全身。 「宿主你好,吾乃101010号引导者。」培育箱旁边站着一个矮墩墩智慧机器人,熟悉的御姐音从祂口中传出, 「宿主左手边是神界生活指南,有任何疑问请根据指南自行探索。吾现已圆满完成引导任务,即将回轮回司主殿述职,宿主再见。」 说完,甚至不等华书回一句「再见」,祂转动着滚轮就走了。 第237页 目光所及,还有许多和祂一样的矮墩墩,在几百培育箱之间转来转去。 嗯,忙得很。 华书打开生活指南,迅速了解了所处的地方。 这里是轮回司育神殿,这里的矮墩墩都是母神分身,整个轮回司,其实就是无数的母神分身在维持运转。 新诞生的子神,比如华书,可以先到子神广场逛逛。 那里相当于一个新手村,可以见到许多刚成神不久的子神,子神之间可以互相交流有关创世的问题。 说起创世,前面已经提过复制创世,那是最低级的创世方法,简单但弊端多,也叫伪创世。 第二种就是悟道创世,需要子神从一条条天地法则到亿万生灵蜉蝣蝼蚁,从无到有一点点编织孕育,成功后才是真正的创世之神。 这种方法,难度高完善程度也高,是大多数追求至强的神会选择的道路。 此外还有最惊喜的一项:创世并非非做不可! 不创世,做一个自在游荡宇宙的游神,无需为亿万生灵负责,也无需因世界成长缓慢而烦恼。 也就是说,可以在不影响其他子神的情况下,随心所欲无忧无虑! 哇咔咔咔,梦幻般的生活,这不就来了? 人果然还是要有梦想。 思及此,华书连子神广场都不去了,直接化身团拳头大的云团状能量,找了一个矮墩墩,往祂头上一卧便沉沉睡去。 指南没说不可以,就等于说可以。 退休退休,彻底退休! 这一觉,希望可以睡到天荒地老。 作者有话说: 完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