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萍作品集》 第一章 春衫惯染京尘 大宋都城,东京汴梁。 皇宫。 宣德楼是大宋皇宫的中心,也是汴京的中心。宣德楼南是御街,宽约二百步,两边是御廊。御街的中心为中心御道,人马不得行走。 宣德楼前,左南廊对左掖门,秘书省右廊对右掖门。东为两府,西为尚书府。从御街一直向南走,左边是景灵东宫,右边为西宫。 自大内西廊南去,西宫过后便是都进奏院、百种圆药铺,直到浚仪桥大街,浚仪桥之西就是开封府。 自开封府下行三百步便是东角楼,东角楼再过去为宝箓门。 宝箓门后那一处大宅子就是鼎鼎有名的丞相府,是大宋开国老臣赵普的宅子。 一个身着深蓝衣裳的男子缓步走到丞相府前。人说天上神仙府,人间宰相家,不知这赵府如今是如何繁华奢侈、金玉满堂。 他一身深蓝衣裳已洗得泛白,但仍整齐干净。双手空空,仅背上挂着一个小小的包袱。 在府前打量了几眼,“笃笃笃”,他步上台阶拾环敲门。 “咿呀”一声门开了,门里下人探出头来,“请问公子找谁?” “毕总管。”蓝衫男子道。 “毕总管?啊,公子就是秋寒吧?请进请进。”下人一拍脑袋,“毕总管和老爷出门去了,这会儿不在,府里只有少爷在。毕少爷还记得吗?小时候常和少爷一起玩的。” 蓝衫男子点了点头,“也十多年不见了,只怕见了人也认不出来。” “不会不会,我们家少爷长大了和小时候一个样,还是那样整天闯祸胡闹,老爷烦着呢。”下人笑道,“这下好了,毕少爷回来了,有个人管着少爷,也不会让他再成天不知道搞些什么了,让我们下人们看着也糊涂。” 蓝衫男子淡淡一笑,“你们家少爷是什么模样,秋寒早已记忆模糊。你们家少爷恐怕也不会把外人当做一回事,我如何能管得了他?” 下人引着毕秋寒往府里走,“不会不会,我们家少爷贪玩爱闹,但就是喜欢朋友……” 这位蓝衫男子是丞相府总管毕九一的侄儿,姓毕名秋寒。五六岁的时候曾在赵府和丞相少爷一起玩过,但后来因为外出习武,已近二十年没有回京城。这年突然说要回来,毕总管也很意外,他差不多已经忘了有这个侄儿。 “少爷在院子里。”那下人名叫泰伯,如今已经五十多了,毕秋寒和丞相公子圣香都是他看着长大的,对毕秋寒甚是热心。 毕秋寒对这位“少爷”毫无好奇之心。丞相公子本易骄纵,何况这位少爷胡作非为贪玩奢侈的名声,他初入汴梁的时候就已经听说了。他并没有兴趣去见这位京城第一纨绔子弟,但泰伯如此热心,他少不得到院子里望一望。 时值八月十八,中秋刚过,花园之内犹残留几分热闹的余气,各处悬挂的花灯也都见了残色。此时正值正午,秋老虎尚在,天气灼热,下人们都远远在葡萄藤下避暑。试灯居到扫月楼的一段花廊悄无声息,或有串串的紫藤花于微风里动动,丝毫激不起人活动的兴致。 但若凝神静听,便隐隐有阵细细的乐声从花木掩映的御廊里传来,那声音非箫非笛,非琴非鼓,音色纤细,弱而不绝。 紫藤花下,绿萝葛旁,有一人屈膝倚靠着朱红柱子,手执一片叶子正吹着调。繁花如锦,藤葛成荫,御廊之中一团锦绣,令人目眩。但遥遥望来,第一眼便望见此人持叶而吹的手。 手白如玉,覆着杂绣金线的衣袖和碧绿的叶子,犹显得手背的白。 他举着叶子放在脸前,望出来的只有一双眼睛。 那眼神……眼色如琉璃。 毕秋寒微微一震,这样的眼神记忆之中似乎见过,“圣香?” 泰伯已大声嚷嚷起来:“圣香少爷,毕少爷回来了。” 吹叶的锦衣人抬起眼睛,眨了眨,“毕少爷?” 泰伯拉着毕秋寒走到圣香面前,“少爷忘了?这是毕总管的侄儿,小时候你们一起玩的。” 圣香想了想,又想了想,“忘记了。” “反正毕少爷回来了,少爷喜欢年轻人,这些日子什么容少爷、聿少爷、歧阳少爷都不在,多个伴也是好的。”泰伯拍拍毕秋寒的肩,“听总管说秋寒武功高强,和少爷在一起也安全。”他忙着要回大门去看着,就拍拍毕秋寒,他先走了。 “原来老毕给我弄了个保镖?”圣香自言自语。 毕秋寒眉峰一蹙,随即展开,一言不发。 “喂,你叫毕秋寒?”圣香懒懒地问,看来他对所谓的保镖也兴趣不大。 “不错。”毕秋寒涵养不差,虽然被他随意当做“保镖”,愠色也只是一闪而过。 “好土的名字。”圣香叹了口气,“好像江湖大侠的名字,是你娘给你取的?” “姓名出身,毕某人认为并不重要。”毕秋寒淡淡地道,“既然泰伯要我护着你的安全,毕某人就会保护你的安全。至于其他恕毕某人无礼,不想多谈。”他说完淡淡地让开两三步,站在一边,清楚地告诉圣香他不屑与他这种纨绔子弟一般见识。 圣香又叹了口气,喃喃自语:“老毕要给我弄个保镖也要挑个脾气好的,何必这么冲?”他伸了个懒腰从花廊上站起来,拍拍毕秋寒的肩,“做人不要这么严肃,轻松点好,平常点好,如果会吃喝玩乐就更好……哈——”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突然正色问:“你会不会打牌?” “打牌?”毕秋寒对他随随便便就对人“动手动脚”极是不满,已是对他勉强忍耐,陡地听他冒出一句“你会不会打牌”,登时愣在当场,过了一阵才脸色难看之极地应了一声:“不会。” “那太可惜了,我和张家两位兄弟约了打牌,正在三缺一。”圣香斜眼看了毕秋寒一眼,“是男人怎么可能不会打牌?真是……”他摇摇头,像见到了什么匪夷所思的怪物,“现在本少爷要去睡觉了,你嘛——”他想了想,“跟我来。” “不……”毕秋寒一句“不必了”还没说出口,圣香已不耐烦地打断他:“不要吵!既然是保镖是护卫,就要听本少爷的话,本少爷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你……毕秋寒目中怒色一闪,圣香转过头去却没看见。 “走啦。”圣香一把拉住他的手,“这里。” 他的手掌温暖柔软,毕秋寒猝不及防地被他一把拉了去,心下微微诧异,这位少爷好快的手。拉着自己的手说不上很大力道,一点玫瑰茯苓糕的香味自他身上传来。毕秋寒脸色微沉,这等锦衣玉食睡觉打牌的少爷,怎知外边的世界有多少人一辈子连米饭都吃不起? “这是本少爷的房间。”正自满脸愠色,圣香已拉着他走到一处门前。 匾额上写着“勿攒眉”三字。 圣香发觉他看了那匾额一眼,打着哈欠挥挥袖子,“那是一个穷酸送给本少爷的,你不要以为本少爷喜欢写这玩意,吃饱了撑的。” 毕秋寒皱眉,他本就没想过这匾额是圣香自己写的。 “这是本少爷的房间,你睡那里好了。”圣香随手指了隔壁和他一模一样的房间,“咿呀”一声开门又“碰”的一声关上,“哈——我们都睡午觉去好了,下午见。” 毕秋寒被圣香指派在隔壁,推开房门,房内一榻一几,收拾得干干净净。墙上一幅长书笔意甚是端谨,和圣香门上的“勿攒眉”是同一人之手。至于写些什么,读书并非毕秋寒的所长,倒也无多大兴趣。 只是这房间挂着圣香朋友的字画,床榻摆设都是上好的桧木,显然并不是下人的房间,乃是客房。这少爷可真不知道什么是防备,他淡然地在床榻之前的地上盘膝坐下,闭目宁息,缓缓运功起来。 他素来谨慎,如此放心地在一个人隔壁静坐运功还是第一次。十来日风尘仆仆,饶是他武功高强也难免疲累。若是在客栈他素来警觉,不可能如此轻松入定。 此来汴京,探望毕九一只是其次,主要的是他要到京城寻一个人。 一个女人 ——————————————###*###*###*###*###*###*—————————————————— 一个不知姓名的,却身系了将近三十年前江湖一场狙杀的真相,还牵涉了几个江湖名人的销声匿迹,听说那是个很美的女人。 一个嫣然一笑能倾国倾城,能让英雄变成狗熊,能令守财奴变成穷光蛋,能让是非颠倒黑白错乱的美人。上一辈的人称呼她为“笑姬”,笑姬一笑,英雄丧胆。 她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京城,然后就在这个地方神秘地失了踪。 她失踪以后,与她相关的众多武林好手遭到不明身份人的狙杀,死者甚多。他身受死者后人之托清查此事,本是身怀重任而来,却无端端地在赵府变成了丞相公子的保镖,这件事说起来当真荒唐。 想着想着,也就渐渐定下心来,调息入定。 等他坐息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刚刚睁开眼睛没多久,一个小丫头上来敲门,“毕少爷,你起来了吗?少爷请你吃点心。” “这么巧,我刚刚醒。”毕秋寒微微一笑,整理了一下衣裳,站了起来。 “不是巧,少爷说毕少爷大概在这个时候就会起来,叫小云这个时候来请你。”小丫头小小年纪出落得甚是俏丽,言笑宴宴的很是活泼可爱。 “圣香?”毕秋寒眉心微微一蹙,功力越深的人入定的时间越久,难道圣香知道他的功力深浅?否则不可能预测他坐息的时间,但想起那唠叨“是男人怎么能不会打牌”的花花少爷,委实很难想象他有这种能耐。“我这就去。” 随着小云绕了几个楼阁,入眼是处清雅秀气的亭子。圣香就坐在亭子里,只不过他不是在吃饼,也不是在喝茶。 他在喂兔子。 亭里木桌上有一只灰毛的大胖兔子,圣香与它鼻子对着鼻子,饶有兴趣地喂它吃烙饼。 这就是所谓的“少爷请你吃点心”?毕秋寒尽力不表现出他极度诧异的心情,咳嗽了一声。 “小毕,”圣香看也没看,对着他招手,“你来看我养的兔子,”他喂完了烙饼,笑眯眯地捏着大胖兔子的后颈,“这只兔子有十三斤呢,好不好玩?” 小云也一张天真的笑脸,“小灰好可爱的,它不仅会吃烙饼,还会吃肉骨头,和狗一样。”她亲昵地俯下身在灰兔子背上亲了一下,那只兔子回过身懒懒地目中无人地瞄了她一眼——天下胖兔,舍我其谁。 “它今天吃菜了。”圣香宣布,挥挥手里烙饼的残骸,“韭菜烙饼。” “真的啊?”小云担心地说,“它已经十一天没吃过一口青菜,我一直担心兔子爱吃肉是不行的。还是少爷聪明,要师傅做韭菜烙饼。”她笑了起来,拍手道:“明天做红萝卜烙饼好不好?” “不好,明天我要让它吃大蒜烙饼。”圣香拿着条院子里拔的青草逗灰兔子的鼻子,那兔子开始不理。后来圣香把草叶悄悄塞进它的鼻孔里,那兔子大怒,一口下来,在草叶上咬出两个牙印。 毕秋寒看着这两人一门心思在那只兔子上,满肚子的浮躁愠怒渐渐地都淡了。暗自叹了口气哑然失笑,他和这不知世间疾苦的两个娃儿生什么气?小云本就是个孩子,而圣香更是孩子里的孩子,别的孩子会长大,他似乎永远也长不大。看着这两个娃儿嘟嘟哝哝地计较那只兔子,嘿,也真有种和外面的世界全然不同的天真。 “啊,对了,小云啊,我说了要请小毕吃点心。”圣香玩够了兔子,把它往地上一放,让它自己走,“去胡师傅屋里把他私藏的荔枝甘露饼偷出来,咱们一起吃。” “胡师傅知道了会气死的。”小云吐了吐舌头,笑嘻嘻地去了。 小云出去了,圣香倚袖支颌,杵在木桌上眼望花园,随即叹了口气。 “你不高兴?”毕秋寒淡淡地问。 “嗯……”圣香不置可否,又叹了口气。 “在想人?”毕秋寒仍是淡淡地问。 圣香微微一震,笑了,眨了眨眼睛,“你怎见得我在想人?”他突然从桌上爬起来,笑眯眯地看着毕秋寒。 毕秋寒瞧了他两眼,只是淡淡一笑,却不回答。他十七岁出师,十一年来闯荡江湖,若是连这点眼神都看不出来,岂非白吃了这么多年饭? “本少爷在怨念某些没心没肺的混账,撇下本少爷一个人在京城,自己和老婆跑到不知什么鬼地方去逍遥快活。一个是这样,两个是这样,一连七个还是这样……害得本少爷今年中秋一个人过好无聊。本来八个人两桌麻将刚刚好……”圣香趴在桌上唠唠叨叨不知在骂些什么,突然问:“小毕你是哪个门派的?” 毕秋寒猝不及防,脱口应道:“碧落宫……”虽然他反应敏捷立即住口,但也关不住已经出了口的话。他十一年闯荡江湖,一直来历为谜。“碧落宫”与“秉烛寺”并列为江湖最神秘的两个地方,而碧落宫更是传言为武林宝窟,若毕秋寒坦言来自碧落宫,必然会招来无数麻烦,因而他对自己的来历一直讳莫如深,却不料被圣香这么陡然问了出来。 “碧落宫啊——”圣香已经拖长声音充满赞叹地“啊”了一声,“好厉害的地方。小毕你的武功肯定很有看头,我听说……” 他的“我听说”还没有说完,毕秋寒即打断了他:“圣香,关于毕某人的师承,可否答应我不外传?” 他说得严肃,圣香诧异地看着他,歪着头,“我不答应。” 毕秋寒脸色微变,他从未听人在别人说出这样一句话的时候还能一本正经地回答“我不答应”四个字,“这件事对毕某人很重要。” “如果你答应我几件事,我就答应你不说。”圣香笑嘻嘻地继续歪着头看着他。 滞了一滞,毕秋寒竟觉得有些困窘,一时大意竟被这花花少爷逼到这等境地,“什么事?” “你先答应了,我才说。”圣香咬着嘴唇笑,显然不是什么好事,“你不答应我就先叫起来了——毕秋寒是出身碧……”他当真那样拖长声音叫起来了。 虽然不是见不得人的事,但一则门规所限,二则他此行大事在身,怎么能再招惹了一身麻烦?毕秋寒截口打断:“答应你就是。” 圣香住嘴,笑吟吟地看着他,“啪”的一声从袖里摸出一把金边折扇打开来,扇了几下。他看毕秋寒的眼神,就像屠夫看着案板上的一只肉猪。过了一阵子,等到毕秋寒忍耐不住口齿一动要开口问的时候,圣香一笑,“咔”的一记折扇敲在他头顶,“第一,本少爷教你,不管面前是什么人,弱智也好白痴也罢,朋友也好儿子也罢,不能说的事时时要提醒自个儿记住;第二,不准在本少爷面前自称‘毕某人’;第三,不准在本少爷面前摆你那江湖大侠的架子;第四,你到京城来干什么,可否说来本少爷听听?”他说得一溜子的快,折扇一敲即收,扇子收回来的时候他的话也已经说完了。 在此之前,要给毕秋寒说有谁能一记扇子敲上自己的头顶天灵盖,他是绝对不信的。圣香这一敲绝非完全的实力,而是他出手太快,毕秋寒丝毫没有想过圣香会武。等着他开口刁难,也从未想过他会突然一扇子往自己头上敲来,几个“没想到”加在一起,圣香轻轻易易地就得手了。 但毕秋寒很清楚,人在江湖,若是有什么东西“没想到”,那就是死。圣香那一扇子若是带足了真力,无论圣香功力深浅,只要他想的话,足够让他脑浆迸裂了,他没有,即是手下留情。 他的脸色在圣香扇子收回的时候已经一片惨白,一双深湛的眼睛看着眼前若无其事扇风的少爷公子,深深地吸了口气,缓缓地吐出来,“圣香少爷,你戏弄得好!” 圣香把他这句话当做赞美,笑眯眯地点头,“我当然好,我是天上地下举世无双英明神武倾国倾城冰雪聪明英俊潇洒人见人爱的大好人。” 毕秋寒滞了滞,他是自尊心极强的人,被圣香如此耍了一把,若说不对他憎恨厌恶到了极点是假的。但是他的确重诺,答应过的事绝不抵赖,虽然心中怒火上冲,却还勉强青铁着一张脸,“我到京城是为了寻找一个三十多年前失踪的女人。”说完了他转身就走,多看圣香一眼都怕自己会忍不住怒火爆发,当场劈了这少爷。 “等一下。”圣香招呼。 毕秋寒深吸口气回过头来,“还有什么事?” “其实刚才你说漏嘴的时候可以这样,”圣香拉开两边的脸皮做鬼脸,“然后说‘我骗你的’不就可以抵赖了吗?”他笑嘻嘻地看着脸色难看到了极点的毕秋寒,“还有啊,你干吗说‘我到京城是为了寻找一个三十多年前失踪的女人’这么详细?你可以说‘我来京城找人’或者‘我来京城办事’不就行了?做人要有点创意嘛,老像你那样死脑筋,很容易阴沟里翻船,死得不明不白……” “少爷,胡师傅……胡师傅……”远远的,小云尖叫着奔来,“胡师傅昏倒在房间里……” 圣香顿时住嘴。 毕秋寒差一点就怒火爆发,此刻就如一桶冷水当头泼下,出事了?“胡师傅在哪里?”他疾声问。 “他的房间在厨房后面。”小云指着东南角,“怎么办?少爷,岐阳少爷在不在?能不能请他过来救人?” “岐阳?”圣香看着毕秋寒一闪而去的身法,叹了口气喃喃自语,“岐阳不在,他最近要考试。”说着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你去药房要点丹参冰片什么的,煮一碗水端到老胡房里去。” 等毕秋寒到达胡师傅房间的时候,泰伯正给一位莫约六十的老人把脉。 “如何?” 泰伯摇头,“年纪大了少不了多些毛病,我想没什么大事。” “泰伯看来很通医道。”毕秋寒微微一笑,“依我看也是年纪大了,心肺不好才昏倒了。” “呵呵,府里的下人多少都会点,不算精通。”泰伯呵呵地笑,“少爷心脏不好,所以下人们谁都学点,以防不时之需。”圣香心脏不好?那少爷活蹦乱跳嬉皮笑脸深藏不露,哪里像个病人?毕秋寒皱眉,是不是被娇纵得太过火,没病当有病宠着? “咿呀”一声门开了,人还没进来声音先进来:“泰伯啊,你人在这里,大门怎么办?万一我爹回来了,你让他站门外喝西北风?这里有我,你去吧。” 泰伯听到圣香的声音就笑开了脸,“是,我的好少爷。”他果真放心去了。 圣香进来,挥挥手让毕秋寒让开,俯下身听听老胡的心口,“小毕,帮我把老胡脚那边的床抬起来一点。” 人命关天,毕秋寒默不作声地把胡师傅的床榻抬起来三寸。 圣香的手指在胡师傅颈项边揉了几下,过了一阵,胡师傅吐出一口长气,“我的好少爷,又辛苦你了。” 圣香见他醒了就停了手,支颌笑吟吟地看着他,“好一点没有?” 胡师傅笑了,“少爷亲自动手救我这条老命,如果还不好,那岂不是辜负少爷的心意?哈哈。” 他想坐起来,圣香按住他,“躺一阵,等腿上的血多流回心脏一点再起来,否则老胡你再昏倒了,你的好少爷我可就不管了。” “是。”胡师傅笑着躺回去,“可是老胡如果一直躺着,今天的晚饭怎么办?” 圣香眨眨眼,“这个嘛——肚子饿的时候再说。” “少爷。”小云端着药汤进来了,“你要的药汤。” 圣香左手端过来,右手往下一压。毕秋寒不自觉地依着他的手势放下床榻,放下来才隐约一阵懊恼,他何必如此听话?却听圣香言笑宴宴,“老胡把这个喝了,你的好少爷就变戏法,变出全府的晚饭出来。” 老胡端过药汤,笑呵呵地说:“我才不信,少爷可不能再叫遇仙楼送菜过来。上次送了给老爷骂了一顿,这次你再叫,老爷可就要打你了。” 圣香笑眯眯地看着他,“我的老胡,上次那可是本少爷八岁时候的事了,亏你还记得。”他托着腮帮看胡师傅,“放心,我不出门就能变晚饭出来。” “我喝了,少爷你的晚饭在哪里?”老胡喝完了药汤,碗底一亮。 “啪”的一声,圣香的折扇在手,往老胡的床下、柜子里、地板上各自指了指,“荔枝甘露饼、茄汁酿火腿、酸甜白菜,还有十坛五华龙蛇酒,老胡你说够不够府里做晚饭?”他笑眯眯地看着老胡。 老胡的一张老脸顿时通红,他有时喜欢偷偷喝几杯,自个手艺又好,在屋里藏了许多下酒菜,又私酿了几坛好酒,居然让圣香给翻了出来,“少爷你就不能给我留点?老胡就这么一点家底都给你挖了去。” “不能。”圣香一本正经地回答,“挖走别人的家底是你少爷我的私人兴趣。” 小云在一边偷笑,毕秋寒本一肚子火气,此刻也不自觉嘴角上扬。这少爷虽然可恶,但也有些讨人喜欢的地方。长长吐出一口气,他行走江湖十一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人。圣香啊……凝视他越久,少时的记忆隐约浮起来一点点。为什么记忆中小时候的圣香总有一双琉璃似的眼睛,那样的眼里没有哭也没有笑,是一种……非常奇怪的……非常奇怪的眼神。 第二章 行云梦中认琼娘 数日之后。 曲院街的青石路上人来人往,过往的都是些衣冠楚楚兜里有银子的人物。这条街南有遇仙正店,前有楼后有台,汴京的人把这家店称做“台上”,是全城最奢侈的地方,卖的银瓶酒七十二文一角,不是寻常人能买得起的。 “圣香你要带我去哪里?”毕秋寒被圣香拖着,说是要去找“那个将近三十年前失踪的女人”,结果就被他笔直地拖到这条街上。圣香在街上东张西望,逢有热闹就过去瞧,一条街走了一半他已经买了四袋零食——全部挂在毕秋寒手上。他真不知如果让他这样走到底,是不是要抱个大麻袋回去。 “帮你找人啊,”圣香倒是答得轻松,“你不是说那个女人很会笑吗?要找会笑的女人当然要到这里……喏,这里。”他拉着毕秋寒站在一家叫做“百桃堂”的店面前,笑吟吟地指着大门。 毕秋寒被他一路拖着,看得眼花缭乱,自从出道倒像是今天才见了世面,知道富贵人家是怎生个过法。好不容易圣香自己停了下来,往门里一瞧,只见门内几位姑娘的身影晃了几晃,有位正好与他目光相对,微微一笑。他鼻中嗅着这家店的幽香,脱口而出:“妓院?” 圣香一扇子敲上他的头顶,“聪明。”他其实并不比毕秋寒高挑,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能一扇子敲上他的头顶,随即拉住毕秋寒的手,“来吧。” “且住!”毕秋寒青铁着脸拉住圣香,“你身为丞相公子,不顾着你自己的面子也要顾着你爹的面子,怎能轻易踏入这等地方?何况我门规所限,门下弟子绝不能入这等酒色之地。” 圣香诧异地看着他,发现身边路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看着这两个人在百桃堂门口拉拉扯扯做什么。“谁要你进来做嫖客……”他一句话没说完,毕秋寒禁不住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和圣香那永远不懂得噤声的嗓门,一把拉住他的手,已匆匆把他拖进门里去了。再怎么样也比在众人围观之下说这些好看。 进了门,圣香笑吟吟地看着他,“这可不是我逼你进来的。” 毕秋寒无话可说,只得青铁着脸紧闭着嘴。 这时已有轻笑声从楼上传了下来,“圣香少爷可是第一次带客进我这个门,毕大侠不必和他生气,反正他横竖都是这个德性。” 这传自顶楼的声音慵懒缱绻,毕秋寒在汴京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称呼他“毕大侠”,不禁讶然抬头。只见三楼栏杆上一位紫衣女子正自梳妆,见他抬头对他嫣然一笑,“毕大侠,可还记得十年前的采莲舟之战?” 目中的女子音容未改,采莲舟之战可以说是毕秋寒出道之后第一次遇到大敌几乎丧命的一战,怎能忘记?“你是——”他失声道,“施姑娘?” 这百桃堂的主人正是当年采莲舟上唱曲的姑娘施试眉,自也目睹了那一场惊人的血战,闻言盈盈一笑,“十年前一面之缘,不想毕大侠还记得故人,眉娘受宠若惊。” 像施试眉这样俏丽的女子,人生之中未必能遇上几个。毕秋寒虽然端谨,但对当年那位一笑倾倒英雄汉的小姑娘自是印象深刻,“南兄可好?”他扬声问,当年采莲舟一战,施试眉身边犹有一位俊俏郎君。正是她这位郎君危急之际出手相救,否则采莲舟上的众人早就随那船一同沉在汉水之底了。 施试眉笑笑,“我嫁给了别人,你说他好不好?” 毕秋寒没想她这么答,呆了一呆。这一呆施试眉已然笑开了,“毕大侠不善玩笑,圣香少爷你们上来吧,前些天你托我查的事我查了些眉目出来。” 所谓“要找会笑的女人当然要到这里来”,原来是指圣香他托了消息灵通的施试眉帮他调查。施试眉主管青楼,她人缘又好,来查这等事自是比毕秋寒方便得多。 此时三个人都在施试眉的房里。她双指夹着一个手工精细,但已显然有些年代的香囊,轻轻晃了晃,“这个东西,是丰缘客栈的老板交给我的。丰缘客栈在京城也开了近百年,将近三十年前丰缘的老板还是现在的这位,他说这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走后留在客房里的。他十八岁管账,二十岁接手客栈,到现在没见过那么会笑的女人。”那时候丰缘客栈的老板是这样说的:“她在对我笑的时候,如果她要,我什么都可以给她,包括我这性命一样的客栈。” 毕秋寒的目光锐利地盯着那香囊,低沉地道:“笑姬共和四位江湖前辈有过情缘,在她失踪以后半年之内,这四位前辈全部被发现死于乱刀之下……我委实想不通,她为何要下此毒手?” “我不同意。”施试眉慢慢地道,“若是她当真爱过他们,即使要另嫁他人,也不可能买凶杀人。我是女人,除非笑姬已然疯了,否则我不信她狠得下这个心。” 圣香插嘴:“她那四个情人是谁?”他只对八卦感兴趣。 毕秋寒微现冷笑之色,那是情绪激动之时的冷笑,“‘东风临夜’冷于秋、‘梧井先生’叶先愁、‘太狂生’李成楼、还有……”他一字一字地道,“将近三十年前武林盟主南浦的儿子,‘桃李春风’南碧碧。正是因为独生儿子死于非命,所以南老前辈严令禁止家中儿孙行走江湖……” 这些人物不仅在三十年前,就是如今也是余威未消的人物。他们的故事还被人津津乐道,可是那些故事里的主人公却已经身化白骨多年了。 这都是因为牵涉了这个香囊的主人。毕秋寒凝视着那香囊,那只是个绣功精致的东西,里头有些早已碎去的干枯花瓣,有莫约三两银子。香囊正面绣着一句“冷叶春风”,背面绣着“吐气成楼”,倒是把和她有关的几个男人都绣进去了。里头的衬布上还有个绣了一半的香囊的“香”字,大约本是想绣“香囊”二字在外面,但后来改了主意。 “她住了丰缘客栈,然后去了哪里?”圣香问。 施试眉摇头,“她在客栈住了一天,第二天出去之后就再没有回来过,连住客栈的银子都未付清。”否则信誉良好的丰缘客栈也不会扣留客人的东西了。 “这些是什么花的花瓣?”圣香瞧了那花瓣几眼,“知道她从哪里摘来的,也可以大概知道她从什么地方来。” “我正是为了这个。”施试眉正色道,“起先只是因为好玩,我托人查了查这究竟是什么花,结果让我吃了一惊。”她双指拈着一片已经干枯破碎的花瓣,一字一字地问:“你们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毕秋寒脸色郑重,“毒药?” 施试眉俏丽的脸儿一片煞白,“不错,正是毒药!这是剧毒花卉‘孤身燕’的花瓣,常人吃下不消片刻,即会吐血而死!”她长长吐出一口气,“这可是西域毒花,罕见的东西。” “难道她来京城竟是来杀人的?”毕秋寒道,“那么只需查出三十年前有谁死于此毒……” 他还没说完,圣香就打断了他:“三十年前暴毙的人可多了,你一个个去问吗?何况她说不定用来防身,不一定用来杀人。” “但至少我们知道一点。”毕秋寒冷冷地道,“她必然和西域有些关系。” “本少爷教你一个乖,什么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圣香“啪”的一下折扇再次敲上毕秋寒的头,“拿纸笔来!” 过了一会儿,圣香笑眯眯地举起一张墨汁淋漓的告示,首先是赫然的几个大字“急求”、“重谢”。 “各位汴梁的兄弟姐妹父老乡亲:本人家中亲人突患怪病,急需将近三十年前吐血暴毙之人的骨灰若干。若有知情通报者,请与百桃堂眉娘处告知,领取现银五两。若家亲怪病幸愈,另重谢纹银百两。” 毕秋寒哭笑不得,“这张东西贴出去,人人当你是胡闹,有谁会信你的?” 圣香的金边折扇在指间转了几下,只是笑嘻嘻的。 “圣香的意思不是当真悬赏,而是这份东西若是贴了出去,必定成为京城近来最耸动的话题。”施试眉微微一笑,“怪病什么的显然是胡扯,将近三十年前吐血暴毙的死人,这东西本来就很耸动。如果街头巷尾议论了起来,知情的人可能多少会唤起点回忆。而且和我这最多是非的地方联了起来,更加容易引人注目。如果有人当真知情,或许真的会找我说。” “若是人家发现有人在追查这件事反而躲了起来,这番苦心岂不是白费了?”毕秋寒问。 施试眉横了他一眼,这人还不是普通的顽固迟钝,“如果人家本来就害怕人知道,你就算不招摇,难道他就会告诉你? 毕秋寒为之语塞,顿了一顿,“那何必写得如此荒唐?直言要找知晓笑姬此事的知情人便是了。” 施试眉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地看着他,笔下一挥,“你看这张告示,是这样惹人注意呢,还是这张惹人注意?”她写了一张“告示:若有人知将近三十年前有人吐血暴毙而亡,请找百桃堂眉娘处领取纹银五两。”毕秋寒无话可说,自是圣香写得惊奇耸动,引人注意。他从小被长辈灌以端谨严肃稳重之风,武功扎实性格稳重,从某个方面来说和施试眉的夫君聿修颇为相似。但是聿修是天生严肃,毕秋寒自是远比不上聿修的冷静睿智,因此聿修的严肃可以说他是性格,毕秋寒……在圣香和施试眉面前只能说他笨了。 再过几天,京城大街小巷都渐渐地在议论一张奇怪的告示,官府近来接了不少无名案,都是多年前早已成白骨的死人。 而圣香就在他的院子里挥着扇子乘凉,闲闲地用大蒜烙饼喂得那只胖兔子吱吱直叫,根本就像忘记了他自己是始作俑者。而毕秋寒这几日明察暗访,忙得不见踪影。他为何如此着急要打听笑姬的事,将三十年前的隐案翻出来?这些前辈生前的隐私,如能湮没自是让它湮没消失的好,为什么突然之间急切要寻找笑姬?毕秋寒还有些事没有说,圣香很清楚。 “少爷,老爷有事要找你。” “哦——”圣香丢下那只胖兔子,自从枢密使容隐死后,他爹一直忙得像个陀螺,他是说过很多次“有没什么他可以帮忙的”,可惜他爹总是说没有。 赵普的书房在赵府的最深处,上面不题字的那间便是。赵普身为开国重臣,也非特意节俭,但这间书房总是出了奇地简单朴素。人说是赵府初盖的时候这屋子便在,丞相非但没拆了它,还一直保持着它的原样。圣香问过他爹这是不是他年轻时幽会的地方,差点没把赵普给气死。 这破房子依然和从前一样破烂,满墙的苔藓,虽然下人时常清扫,但仍脱不去一种萧条的味道,圣香最不喜欢。 推开房门,他老老实实地进来了,“爹?” 赵普站在房里呆呆地看着对门的那堵墙壁。这屋里堆满了公文,圣香也不知进来过多少次了,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爹这种样子,“爹?”他又叫了一声。 赵普这才如梦初醒,转过身来,圣香怔怔地看着他爹脸上两行清泪顺腮而下。赵普举起袖子擦去了眼泪,圣香袖子一垂,“啪”的一声,那柄扇子握在他掌心。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圣香笑了,“爹,你对着儿子哭什么?” 赵普擦去眼泪,声音还有些沙哑,“圣香,爹问你一件事。” 圣香吐吐舌头,“如果是问什么三十年前死人的事,我招了,那告示是我写的。” “果然是你写的。”赵普目中泛起一层沉郁的痛色,那并非愤怒,而是一种深沉的凄凉,“人是秋寒要找的?” 他爹居然什么都查得清清楚楚,只不过是毕秋寒要找个女人,都已经是将近三十年前的事了,为什么惊动了他这位事务繁多的爹?圣香“啪”的一声打开折扇,“嗯……” “圣香……”赵普缓缓地道,“二十几年了,爹虽然恨铁不成钢,但你做多少事爹从来不当真拦着你……你看看你大哥二哥,他们不读书,爹叫师傅打断他们的腿……他们如果敢去青楼,爹一定把他们赶出门去。可是爹对你一向纵容,甚至你二哥都口口声声问过我,他到底是不是爹亲生的?为什么爹要对你如此偏心?”他的声音缓缓颤抖起来,“直到你大哥领兵长驻边境,你二哥在高粱河一役身受重伤……他们都还多少怨恨爹,恨爹偏心。甚至你二哥为此发誓永远不再回来,你还记得吗? ==========四月天.4yt收集整理======== 圣香低下头,咬住了嘴唇,蹙起了眉头,缓缓吐出一口气。他慢慢地用扇子给自己扇了几下风,没说什么。 “你身子不好当然是一个原因,但爹不是为了这个纵容你……”赵普缓缓地道。 “爹是为了对不起我。”圣香插了一句。 赵普默然,轻声道:“你……知道?” “我不知道。”圣香慢慢收起折扇,“从来没有人告诉我,我猜的。”他的嘴角依然上翘,带着种笑味儿,是有些淡泊宁定点尘不惊的笑,“爹,你老实答我,我当真是你亲生的吗?” 赵普目中的痛色愈显,“不是。” “那么——”圣香收扇卓立,反手缓缓扣上了门,浅笑,“我是哪个皇上的儿子?” 赵普全身一震,睁大眼睛惊异地看着圣香。 “除了皇上,谁能加诸你二十多年的痛苦……”圣香慢慢地说,随之又吐了吐舌头,“爹不要那么紧张,我若是个皇子多威风,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这个时候赵普第一次分清了他这位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什么时候是真笑,什么时候是假笑。他看着圣香笑意盎然的脸,也许他永远都看不清这张脸下究竟埋藏过多少的痛苦和挣扎,直到他能用这一脸的灿烂笑出来。他慢慢伸手摸了摸圣香的头,就像小时候那样,“你……要叫当今皇上一声叔叔。” 他是先皇太祖之子?圣香眨了眨眼睛,“那我肯定长得像我娘。” 赵普愕然,皱起眉头叹了口气,“不错,你长得像你娘。”他摆手打断圣香再次的胡说八道,“你娘……是个任何男人都不能抗拒的女人。当年先皇在宫里和郁贵妃闹得不愉快,爹陪着他出宫散心,看见了遇仙楼前一群衙役正在调戏一位姑娘。先皇出手救人,我在一旁看着。那位姑娘抬起头来的时候,那模样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他目中一片凄凉,“不必说我,先皇后宫多少人,他都不曾见过如此娇俏可人的女子。她那样嫣然一笑,足以令人疯狂。先皇对你娘一见钟情,强行把你娘带入宫中……”他闭目撑住额头,一时说不下去。 圣香眼神一片寂然,微闭了一下眼睛,大大地笑了一下,“后来呢?” “他强暴了你娘。”赵普轻声道,“那……那是当然的。你爹要的有什么得不到?但是——”他迟疑了一下,不知如何开口。 “但是发现我娘并非处子。”圣香笑笑。 “不错。”赵普凄然,“你爹自然不容许他的女人为人指染,他下令追杀。半年之内与你娘有情的男子,全部死于大内高手的暗杀之下。却不想……不想……”他撑住额头摇了摇头,轻声道:“你娘笑容之美世所罕见,你叔叔也对你娘动了情,以致兄弟失和。那一阵子宫中人人自危,先皇脾气之坏,几乎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 “然后皇上就杀了我爹?”圣香问,眼睛眨也不眨。 “不,”赵普吐出一口长气,“在那个时候,你娘怀了你。”他眼中的凄凉变成了惨然,“你娘……你娘……你娘怀孕之后身子虚弱,偶然有次昏倒。御医为她诊断之时,居然查出她服食堕胎之药,暗中想要打胎。你爹大怒,原来你娘虽然被掳入宫,表面上对皇上顺从,却没有当真爱过你爹……你爹彻查,又发现你娘是北汉刺客,为防我军南下才潜入京城伺机行刺。那日你爹英雄救美正是你娘故意挑逗衙役,做戏给你爹看的……她从来都没爱过你爹。” 圣香叹了口气,“娘还真是辛苦,爹还真是倒霉,然后呢?” “你娘失宠,事情败露,知道行刺之事已无可能,生下你之后横剑自刎……”赵普眼泪盈然,“就葬在这书房之下!” 圣香全身一震,握紧了折扇的柄,过了一阵,他问:“爹——其实也很喜欢我娘吧?” 赵普默然,“你娘——没有男人能不喜欢。” “后来我就被我爹送到这里,做了爹的儿子?”圣香问,“因为我娘既没有受封,又是个刺客,怎样都算我爹的丑闻,所以……我就变成了爹的儿子?” “你爹觉得对你不起。”赵普缓缓地道,“他生了你,却什么都不能给你。” 圣香笑了笑,“那爹呢?爹也觉得对不起我?” “当然……圣香,你觉不觉得你很命苦?”赵普抚摸着他的头,“你娘不爱你,你爹不要你。”他目中有疼惜之色,“可你却是个好孩子……” “命苦?”圣香诧异,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很命苦?”他瞪大眼睛看着赵普,“爹,你在说笑话?” 赵普望着他瞪得滚圆的眼睛,想起他从小到大胡作非为嬉皮笑脸,到现在还这样孩子气,忍不住嘴角翘了起来,“啪”地打了他一记,“圣香,秋寒正在查的是先皇的密史,后果如何你很清楚。” 圣香不答,沉吟了一阵,“他——必有他不能不查的理由。” “我知道。”赵普缓缓地道,“爹今天找你来,不是为了要你拦住他,而是……”他一字一字地说,“你娘和你爹的事是皇上的一个心结,也是大宋的一件丑闻,甚至牵涉了北汉反叛的余孽。兹事体大,不容挑拨。这几日街上的告示已然传到皇上那里,皇上说……”赵普森然道,“凡有一事提及先皇,杀无赦!” 圣香缓缓眨了眨眼睛,“爹的意思——” “爹不是要你不帮秋寒,秋寒也是个好孩子。爹要你帮他,帮他查不到,你明白吗?”赵普缓缓地道。 圣香歪着头看着他爹,“啪”的一声打开他的金边折扇,“好!” “难为你了。”赵普低声道。 圣香只是笑笑,书房外陡然一阵阴霾,云层漂移遮住了太阳,书房里光线黯淡,圣香的眼神赵普并没有看清楚。 二十多年来,他一直知道圣香是个好孩子。除了这点之外,对于这个孩子,他一点也没有了解过。 第三章 我辈行藏君岂知 回到花园时,花园静悄悄的,时近傍晚谁也不在,只有那只奇胖无比的兔子从草丛中探出头来看他。圣香蹲下身,轻轻摸了摸它的头。 过了一阵子,身后草木之声微响,他的嘴角微翘,“小毕?” 毕秋寒显然是风尘仆仆赶回来的,满身尘土,目光甚是疲累,没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 “毕秋寒是出身于……”圣香见他不答,拖长声音叫了起来。 “你有什么话,要问直说便是。”毕秋寒看来当真是累了,对于圣香的胡闹也没生气,只是淡淡地道。 “你去了哪里?”圣香转过头来笑意盎然,“私会佳人?” 毕秋寒脸色霜寒,肃然摇了摇头,“我去了一趟洛阳。” “洛阳?”圣香瞪大眼睛,“飞去的?” “来回倒毙了十匹骏马,加上我奔行了五十多里。”毕秋寒目中倦色浓重,“你可知我为什么要查笑姬之事?” 圣香笑吟吟地看着他,“不知道。” “冷、叶、李、南各有后人,这四位前辈横死的时候正当盛年。三十年过去,算算他们的后人也是而立之年了。”毕秋寒冷冷地道,“李成楼的后人李陵宴招兵买马,号称为其父报仇,在江湖中横行霸道,看谁不顺眼就给人扣上杀父之仇的帽子,半年以来已有七家无端被灭门。冷于秋的后人冷琢玉仗以美色召集大批无知少年,浩浩荡荡地为李陵宴助阵。叶先愁的义子唐天书擅长阵法数术,传言找到了乐山翁留下的宝藏,给李陵宴恶虎添翼。四家后人只有南碧碧的儿子南歌,迄今还未加入李陵宴的复仇计划。若是短期之内找不到这四家真正的仇人,只怕李陵宴大势一成,野心绝非仅是复仇而已。”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我受宫主和李姑娘重托,要阻止李陵宴复仇。今日收宫主飞鸽传书,赶去洛阳参加了一趟‘解仇大会’。李陵宴今日和武林众位前辈当众翻脸,声言绝不受任何调停,自立‘祭血会’,扬言谁与当年之事有关,就杀谁满门……” “所以毕大侠仗义出马,要阻止李陵宴这大魔头胡作非为?”圣香笑眯眯地看着他,“不过我想问一下,那位李姑娘是什么人?” 毕秋寒脸上微微一红,“李陵宴的妹妹,不过她、她和李陵宴并非同道。对于哥哥的所作所为,她也是十分痛心的。” 圣香用扇子柄撞了撞他的腰际,悄悄地咬耳朵:“不是未婚妻子?” 毕秋寒极不自然地闪开,“当然不是。”但看他满脸红晕,不是也差不多了。 “嗯……你拐走了人家的妹子,还不打算和人家成亲。看不出小毕你一脸老实,还会玩弄感情。”圣香叹了口气,扇子扇了扇,“这年头的男人实在靠不住……” “圣香!”毕秋寒恼羞成怒,一句“不是”也能让他编排出这许多东西,“你怎能胡说八道,坏人清白?” 圣香大笑,“我说的可是实话,没打算和人家成婚就不要让人家姑娘期待。否则到头来一哭二闹三上吊,有你好受的。”他躲过毕秋寒劈头的一拳,从他肋下穿过,“呼”的一道衣袂风声,他已到了花园墙头,挥了挥袖子,“本少爷最聪明,虽然明追暗恋本少爷的姑娘们无数,本少爷就是不惹这等麻烦。” 好快的身法!毕秋寒心中微微一震。圣香在墙头吐了吐舌头。秋风之中他一足伫立墙头,一足悬空,风吹衣袂,猎猎作响,仿佛稍一摇晃就会跌下来。他转过身来,“小毕,你想不想知道南碧碧的儿子南歌人在什么地方?我和你打赌,既然李陵宴他招兵买马,借复仇之名横行霸道,既然冷琢玉唐天书都被他拉拢,他就一定会来找南歌。找到了南歌就等于找到了李陵宴,找到了李陵宴才可以打他屁股告诉他,他到底可恶在哪里!” 毕秋寒顿时把对圣香轻功身法的惊愕丢在一旁,“你知道南歌身在何处?” “我当然知道。”圣香“啪”的一声在墙头打开折扇,临风一笑,襟袖楚楚,衣袂飘飘。 “在哪里?”毕秋寒脱口问。 “开封府大牢。”圣香笑眯眯地道。 毕秋寒愕然,“大牢?他犯了什么法?” “杀尸体的大罪。”圣香笑嘻嘻地说,“人要倒霉的时候,杀尸体都会坐牢的。你想不想见他?” 如果能以南歌为饵,说不定就能引诱李陵宴入伏。毕秋寒深吸一口气,“他身在大牢,我要如何见他?” 圣香对着他招招手,毕秋寒飘身上了墙头,只听圣香对着他咬耳朵:“人在大牢,我们既不是他爹也不是他的妻子儿女,要见他当然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毕秋寒本能地问。 “咔”的一声,圣香敲了他一个响头,“哪里还有什么办法?笨!当然是劫狱了。” “劫狱?”毕秋寒失声道,“可是这里是京城重地,公然劫狱,你不怕连累丞相大人吗?” 圣香白了他一眼,“所以当然是你去劫。” “我去?”毕秋寒一点也没跟上圣香的思维,愕然。 “当然是你去。”圣香的扇子指到他的鼻尖,“想见他的人是你,想做大侠的人是你,想抓李陵宴的人是你,想得到美人芳心的人也是你,和本少爷有什么关系?本少爷身体虚弱,难道你还想让本少爷和你一起去劫狱?万一本少爷被那些泥腿泥手的衙役们打伤了,你赔得起吗?本少爷可是堂堂丞相大人的少爷……” 毕秋寒苦笑,这就是圣香的本性?“我去。” “人劫回来了,也不能带回这里来。”圣香笑眯眯地道,“总之不能连累我。” 毕秋寒怫然,“当然!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连累你就是!” “那本少爷就告诉你,他被关在哪里。”圣香招招手,“耳朵过来。” 自那天告诉毕秋寒南歌被关押的地点之后,毕秋寒就开始着手筹划劫狱的计划。圣香每日假装不经意,就听见了某些内容,比如说什么九月三日什么人在哪里接应之类的,他这才稀奇地发现原来毕秋寒真的是个不小的大侠。武当少林的低代弟子都由他调遣,显然劫狱的计划他和武林中那些掌门的老头子们讨论过一阵,显然大部分老头子们都是反对的。毕竟江湖中事,牵连到与官府作对极不明智。但是听过了毕秋寒详细的计划和南歌被关押的地点后,他们勉强还是同意了。 南歌被关在开封府大牢的边角,恰巧他的牢房墙壁在前几天某个雷雨天被闪电打了个洞。只要外边的人能蒙混入大牢,把救他出来的消息传给他,打开他的手铐脚链,凭南歌的武功,要出来是轻而易举的事。而如果他自己越狱的话,就不算劫狱,也就不容易怀疑到外边的人身上。 “圣香,”赵普缓步走到正在用烤肉串引诱那只胖兔子的圣香背后,“放走南歌,可会让秋寒离开京城?” 圣香没有回头,只是那只胖兔子对着热腾腾的烤肉串吱吱直叫,想吃又不敢,“不一定。” “你答应了爹不让秋寒查出真相……如果他想要替你娘的情人报仇的话,他们要杀的……就是你爹。”赵普叹了口气,喃喃自语,“也许父债子还的话……现在他们要找的仇人其实是你。何况皇上绝对容不下知道真相的人,皇上他……”赵普没有说下去,但是圣香知道,皇上之所以特别宠爱他,至少有一个理由,是因为圣香长得很像他娘。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圣香回过头来,一脸的笑颜灿烂,“办法是人想的,结果怎么样只有天才知道。”他收回肉串塞进自己嘴里,笑吟吟地看着胖兔子抱着他的腿直跳,“我一辈子也许只能帮爹这一件事,不会做不到的。” 他说“不会做不到的”的时候眼如琉璃,赵普见了心头竟微微一颤,那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眼神,“你不找聿修大人他们帮忙?凭聿大人的武功……” “他们遇到事情的时候求过我吗?”圣香打断他。 赵普呆了一呆。 圣香很少不笑,但是他现在没有笑,慢慢地用吃完烤肉串的竹签在地上划了一条线,“没有——即使是到死,他们也没有开口……” 他没有说完,但是赵普懂得那种默然的自负。正因为他们都是这种人,所以才会是朋友,“爹难为你了。”除了这一句,赵普已不知还能对圣香说些什么了。 圣香笑了,他鲜少笑得这么柔和平淡。拍了拍赵普的肩,随即环住赵普的脖子,他依靠在赵普身上,“傻爹……” 他身上依然带着那从小到大减不去的淡淡的婴儿味道,还有淡淡的八宝桂花糕的甜味,赵普感觉到他温暖的体温和心跳,“你长大了。” 听闻到这句话,圣香又笑了笑,放开赵普,“我长大了。既然爹把这件事托给我,那么以后不管我做什么,爹都不要再过问了,好不好?”他凝视赵普的眼睛,嘴角微微上扬,一抹纯然微醺的笑意让人不知不觉为之迷惑。 “好。”赵普脱口而出,疑惑随之而来,什么叫做“不管我做什么”?圣香他想做什么?“可是……” “谢谢爹。”圣香吐了吐舌头,笑眯眯地说,“这下我和小毕下江南去玩,爹可不能反对了吧?” 他打断了赵普的疑问。赵普愕然看着圣香完美无缺的眼眸,当真只是如此而已吗?圣香漂亮乌黑的眼睛里,除了隐隐的光彩烁然,只是一抹深如海底的黑,黑得全无边际,连猜测都无从猜起。 ==========四月天.4yt收集整理======== 传递消息要南歌越狱的事比想象的轻松许多,开封府大牢居然没给南歌戴上精钢铁镣,只形式地给他挂了个木枷。听说是上一任的御史中丞大人亲自把人送进来的,这人犯是自首的,因而也不必特地提防他要逃跑。 本来嘛,如果要逃跑,自首干什么?看管南歌的地儿最偏僻,他犯的事无足轻重,人也不吵不闹,偶尔还和狱卒们喝杯酒聊聊天。大家都知道这位犯人有学问人不错,长得还俊俏,比起其他灰头土脸哭爹喊娘的犯人们,南歌可是顺眼多了。 毕秋寒并没有亲自去劫狱,他把给南歌传递消息的任务交给了谁,圣香也不知道,但是他知道南歌一出狱,毕秋寒就会离开京城。毕秋寒要带南歌去哪里,圣香照样不知道,但必然是个洒大网抓李陵宴的地方。 如果不能找出杀害李成楼的真凶,那么如今事到临头,李陵宴已经不受管制,先趁他羽翼未封的时候下手,也是制止他疯狂复仇的一个办法。 这样一场江湖大侠抓大魔头的好戏,圣香怎能错过?他正在努力地想方设法让毕秋寒带他一起去看热闹,“小毕——”他拖长了声音可怜兮兮地说,“我也要去。” 毕秋寒摇头,“江湖凶险,这一次我又不是出门游山玩水……” “你不游山玩水,我游山玩水啊。”圣香拉拉他的袖子,讨好地说,“带我去嘛……爹都答应了。你们抓人,我站旁边看就行了,大不了有危险我就逃嘛……小毕……” 他讨好的样子让毕秋寒不自然地想起那只奇奇怪怪的大胖兔,咳嗽了一声,“你不合适行走江湖,此行会很危险……” “人家有心病的啦,很早就会死的啦,趁人家还走得动,带人家出去玩嘛……人生苦短、譬如朝露、日月滔滔、光阴似箭、流年似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去不复返……”圣香泫然欲泣,“你不带我去,我会很伤心的,很伤心就会心病发作,心病发作我就会死掉。我如果死掉,你过意得去吗?为了你不背负上一辈子的阴影,你一定要带我去……” 毕秋寒活到了二十九岁,从来没听过人泪眼汪汪地还能说出这种话,而且说话的人还说得很认真。他不由得啼笑皆非,“不行。”他力持一张正经的面孔,“你的身体没有那么差,而且圣香你是赵丞相的爱子,带你出去,我不一定能保证你的安全。” “我爹同意让我出门的啦,”圣香抬头看着毕秋寒,毕秋寒比圣香稍微高了一些,“从前爹要骂我的时候,我也混过江湖好多次了。你不用保护我,我保护你好了。”他很慷慨地说,故作豪气地拍了拍毕秋寒的肩头,“我做你的保镖,可以了吧?” 毕秋寒努力地要给他们之间的谈话增添一些正经的色彩,让这些对话听起来不至于那么荒唐可笑,“圣香,这次的事非同小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很认真啊,我哪里有闹着玩?”圣香睁着一双大眼睛,“你看我都没笑,我很认真啊。” 他真的没笑,但毕秋寒差一点就笑了出来,“不行就是不行,圣香你很聪明,但是江湖不同于京城。”他微微一笑,拉开圣香拉他衣袖的手,“吃江湖饭的人除了武功、智慧、运气,还需要狠心。圣香你武功不弱,为人聪明,但是你敢杀人吗?”他凝视着圣香,“刀落血流,面前的人不知是好是坏,你敢一刀下去要他的命吗?” 圣香一只手捂住耳朵不听,索性撒娇耍赖,一跺脚,“小毕说他要杀人……来人啊——小毕说他要杀……” 毕秋寒一把蒙住他断章取义胡说八道的嘴,“我哪里说要杀人了?”他简直快被圣香弄疯了,这个家伙怎么能从张三就直接扯到张飞去? “是你说吃江湖饭就要杀人……”圣香被他蒙住嘴还在那里嘟哝。毕秋寒不惯捂着人嘴说话,只得放开了他,“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圣香笑吟吟地看着他。 “走江湖也不一定非要杀人。”毕秋寒越说自己越糊涂,已经不知道为什么从不让圣香跟着他走江湖,会扯到杀人还是不杀人的问题。 “所以本少爷就是那种走江湖也不杀人的好人,对不对?”圣香“啪”的一声打开折扇,笑眯眯地扇了几下,“你的意思就是这样,对不对?” 毕秋寒张口结舌,他的意思明明就不是这样。可是如果说圣香不是走江湖也不杀人的好人,似乎也不对。圣香问了两个“对不对”,他不能说不对,可也明明不是对的。哭笑不得地看着圣香,他已被他绕得头都昏了,不知道该答什么才对。 圣香见他苦笑不答,拖长声音使出最后的撒手锏,“毕秋寒出身于碧……” “好了好了,既然丞相不反对,你想看热闹就来吧。”毕秋寒苦笑,实在拿这大少爷无可奈何。 圣香舌战大获全胜,得意洋洋地拿扇子对自己猛扇。那金边的折扇在阳光之下富贵灿烂,一派奢侈靡丽。毕秋寒暗自摇头,这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当真见识了江湖,还不知道会是个什么场面呢! 那只大胖灰兔子在草丛里歪着头看着圣香,也许它看到了什么毕秋寒看不到的东西。但是不论是人眼还是兔眼里的圣香,除了满脸灿烂的笑,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从来不曾有人真正了解过。 当夜数辆马车在汴梁城外会合,直奔洛阳而去。 毕秋寒与给南歌传递消息的一位黑衣老人同坐一车,圣香和深夜破牢而出的南歌同坐一车。还有一辆大车里坐的是谁,圣香不知道。三辆大车趁夜疾快地离开了汴梁,没入未知的黑暗之中。 南歌和圣香有过一面之缘,知道他是丞相的公子,他比毕秋寒知道得多一点的是——他知道圣香是当年的御史中丞、如今江湖上敬称“天眼”的聿修的好友。南歌之所以束手入牢,甘愿在开封府大牢一待大半年,便是与聿修一战落败认输的结果。那大理寺一战的晚上,他被圣香这位大少爷猝不及防地一把捂住了嘴。这位大少爷那天晚上身上的八宝桂花膏的香味犹令他印象深刻,怎能忘记?因此脱身上车,一见到圣香让他错愕了一下,“你?” 圣香坐在车内,车厢里有两个描金绘绿的大箱子,圣香就坐在其中一个上面。见了南歌他笑眯眯地抬起头,“是我。” 圣香抬起头来的时候,南歌看见他怀里抱着一只灰色的大胖兔子。普通的兔子最多和猫儿一样大,野兔更是削瘦精干,但圣香这只兔子却比寻常的兔子大了一圈,抱在怀里像个半大的枕头。南歌愕然了一下,他的为人可比毕秋寒潇洒豁达多了,只是错愕了那么一下,随即释然,哈哈一笑坐了进来,“你怎么在毕大侠的马车里养兔子?” 圣香得意洋洋,打开一个大木箱子的盖子。南歌佩服地看着里头——那是个兔窝,木箱子里面赫然放着一个盆子,盆子里放着一根猪排骨。那兔子一进箱子立刻津津有味若无旁人地啃那排骨,耳朵一动一动的。 “会吃肉的兔子,我还是平生第一次见。”南歌若有所思地看着圣香坐着的那个箱子,“那不会是个狗窝吧?难道是会吃草的狗?” 圣香白了他一眼,“本少爷出门,当然要带一些换洗的衣服。”他支颌笑眯眯地看着那箱子里的兔子,“还有储备的食物。” “毕大侠可听说是谨慎守礼出了名的,”南歌一笑,“你在他的马车里养兔子,他不生气?”他四下张望,这马车车厢宽大,有个坐榻,即使堆上圣香的两个大箱子也不觉拥挤,四壁还绣了些花草,“这可不是寻常街上可以雇来的马车。” “这是他特制的马车?”圣香诧异,“本少爷可就不知道了,本少爷只知道他答应让本少爷跟出来玩。既然马车停在本少爷家门口,本少爷当然挑一辆最顺眼的坐上来。”他托着下巴,无辜地道,“是他自己进来探了个头,然后决定不坐这辆车。小毕也没说不许带兔子,也没说这是他的马车别人不可以坐。” 南歌哈哈一笑,他心知圣香明明看穿这是辆女人的马车,偏偏坐了上来,分明是故意气毕秋寒的。毕秋寒好洁守礼、性情谨慎、不易冲动,圣香却在他心上人的马车里养兔子。南歌本性豁达,也不觉得圣香可恶,倒是觉得好玩,“圣香少爷,你干巴巴地从京城跟了毕大侠出来,有什么图谋不成?”他笑对着圣香,他的眼看得比毕秋寒深,或许是因为他是个比毕秋寒活得深刻的人,“南某不信你只是为了看热闹。” 圣香一本正经地回答:“当然不只是为了看热闹。”他笑嘻嘻地又说,“还有很多啦,让本少爷想想……”他搬开指头算,“嗯,譬如做内奸啊,监视你们啊,通风报信啊,当你们图谋不轨的时候叫官兵来抓人啊,或者当本少爷不高兴的时候把你们统统卖给李陵宴啊……当然最重要的是本少爷想看看那个李陵宴长得什么样子。”他歪着头想了想,补了一句:“还有他的妹子长什么样子。” 南歌含笑,“我相信你不是个坏人。” “本少爷当然是好人。”圣香瞪了他一眼,“对了,小毕有没给你说我们到底要去哪里?” 南歌摇头,“毕大侠以谨慎出名,他觉得不该说的事,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他躺上坐榻,意态也颇洒脱,“反正到了自然知道。” 圣香笑吟吟地支颌看着准备闭目休息的南歌,“喂,如果李陵宴拉拢你,你会不会跟他去报仇?” 南歌嘴角微扬,并不睁眼,“江湖中人多少糊涂。为父报仇和李陵宴的野心是两档子事,风马牛不相及。” “我说——如果你找到仇人,你会报仇吗?” “会。” “那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不去找你的仇人?” “因为我不想为了死人活着。”南歌睁开眼睛,笑了笑,“当然如果仇人自己送上门来我还是会报仇的。” 圣香歪着头看他,像看见了什么稀奇的怪物。 倒是南歌诧异了,“你看着我干什么?” 圣香瞧了他一眼,笑了笑,他依然托着下巴坐在他那富贵荣华的描金箱子上,目光却缓缓移向马车窗外,“我只是在想……能够不为死人活着的人,那会是什么样的人……” 南歌眉头一蹙,却听他慢慢地接了一句:“即使能够不为死人活着,人也免不了……要为活人活着……” 圣香说这一句的时候眼色——如琉璃。 ==========四月天.4yt收集整理======== 当他露出这种眼色的时候,南歌目中有光彩微微一闪。他并非没有这种感受,只是从不曾这样清晰地说出口……不曾这样宛如思虑过一千次一万次的清晰、像经历过无限苦难之后的挣扎——而后淡漠、看破的寂然——无悲无喜、无恨无笑。 这是圣香吗? “很晚了,本少爷要睡觉了。”突然圣香转过头来,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喂,你下来,床让给本少爷睡。” 南歌这下是真的怔住了,他没见过一个人的表情能变换得如此快,如此不留痕迹——好像刚才他看见的刹那的圣香都是错觉,是他在做梦一样。 “喂!下来啦!”圣香的折扇已经指到他面前,“本少爷身体虚弱,如此长途跋涉,说不定半路上就会一命呜呼。你还不赶快下来,万一本少爷积劳成疾,你怎么赔我?我如果死了,就是你害的……” 南歌可没毕秋寒那么好糊弄,他闭上眼睛,“不让。” 圣香眼珠子转了转,从袖子里摸出一样东西晃亮了,“是你不起来的。” 南歌陡然闻到一股硫磺味,睁开眼睛看他手里拿着火折子,大吃一惊,“你干什么?” 圣香宣布:“你不下来,我就放火烧了这张床,谁也别睡。” “你疯了,你会连马车一起烧掉……” “谁叫你不下来?如果马车烧掉了,就是你害的。” “马车烧掉是小事,你自己难道就不危险?”南歌开始知道为什么毕秋寒不坐这辆车了。 “我死了就是你害的。”圣香说,“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什么和什么……”南歌苦笑,潇洒地一挥袖子下床,在地上盘膝而坐,闭目,“从今以后,你要怎样就怎样,南某不和你一般见识。” “嗯……我睡了。”圣香欢呼一声扑上床去,胜利地抱着薄衾睡去。 这人……南歌苦笑,怎么是这样的? “毕贤侄,我们可是按原计划先去洛阳?”另一辆马车里的黑衣老者和毕秋寒自然不知道圣香车里究竟在搞什么鬼,杀了他们的头也猜不出圣香大少爷方才差一点放火烧了马车。 毕秋寒蓝衫提缰,在前赶马,沉声道:“不,我们直下汉水,去君山洞庭湖。” 黑衣老者淡然一笑,“毕贤侄还是一样谨慎,你从昨夜开始就把南歌人在咱们手上的事传扬出去了吧?” 毕秋寒只要不和圣香在一起就稳重老练得多,点了点头,他脸上不见一点骄色,“消息已经放了出去,大约五日之后便会尽人皆知。但在到达君山之前,我不想多惹麻烦,毕竟我们的目标只是李陵宴,不是别人。” “但贤侄不是和令宫主约定在洛阳相见吗?我们直下汉水,令宫主在洛阳可就空等了。”黑衣老者微微一笑,“贤侄一向敬重令宫主。” 除了被圣香弄得哭笑不得,毕秋寒也很少笑,此时微微一笑,“当然……翁前辈可知另一辆马车里坐的是什么人?” 这黑衣老者是江湖上以传音追踪之术出名的“追魂叟”翁老六,闻言震动,“莫非另一辆马车上坐的是……” 毕秋寒含笑点头,“正是。” 另一辆马车上坐的是江湖两大迷宫之一的碧落宫宫主?纵然翁老六已经成名三十多年也不禁变色,毕秋寒是碧落宫门下弟子已经如此了得,碧落宫宫主是什么样的人才可想而知,“没想到李陵宴祭血会的事居然惊动了令宫主,碧落宫主出宫乃是三十年来的第一次。” 毕秋寒又是微微一笑,“也未必全是为了李陵宴的事。”他却不说还为了什么其他的事。 “君山洞庭湖会,毕贤侄和令宫主都会参加。老夫听闻白发、浮云夫妻亦会到会,江南山庄庄主江南丰、第一箫客韩筠、归隐江湖几十年的老盟主南老、少林寺罗汉堂空远禅师、武当清静道长、‘风雪荷衣’温公子、菱洲双娇、祁连四友……”翁老六感慨,“这次李陵宴招惹的人可真不少,听说那传闻里的天下第一美人也会赶来瞧热闹。” “还有个人也会来。”毕秋寒简单地道。 “谁?”翁老六感兴趣,能让毕秋寒特意提及,必然是重要人物。 “天眼。”毕秋寒缓缓地道,“此人虽然这半年才在江湖偶尔露脸,但断然是个人物。”他眼色沉然,“我见过他一次,‘天眼’聿修单人独臂,做事观察入微、见识了得,武功犹为不弱……”他沉吟了一阵,又补了一句:“不只是不弱,甚至可称‘高强’二字。君山之会如果他在,对付李陵宴也多些把握。” 毕秋寒从不虚言夸人,既然把“天眼”聿修说得如此杰出,必然是有他的高明之处。翁老六叹了口气,“不管结果如何,江湖如此盛会,百年来不会有第二次了。只是毕贤侄,”他又叹了口气,“老夫着实想不通你为何要把那相国公子带在身边。若是一不小心出了岔子,相府岂能和我们轻易罢休?毕贤侄是主会之人,招惹这等麻烦实为不智。” 毕秋寒难得苦笑,摇了摇头,“那位大少爷……翁前辈离他越远越好。”他闭上眼睛揉了揉额角,“他说什么最好莫反对,省得他做出什么事来我们连想也想不到。” 少见毕秋寒如此无奈,翁老六哈哈一笑,“若是老夫老眼不花,似乎看见那位公子把一只兔子带上了车。那位丞相少爷可是纨绔子弟——不知天高地厚的那一种?” “他不只带了一只兔子,”毕秋寒喃喃自语,“他还带了一箱衣服——莫约有三十多套,鞋袜四双、火炉一个、被褥锦衾,还有什么三罐子茶叶……甚至还有两挂风干的火腿……” 翁老六乐了,“他当是出游还是皇帝下江南?这年头的富家少爷……” 毕秋寒一说到圣香就头痛,“你知道他带那火腿来干什么吗?” 翁老六猜测:“下酒?” “喂兔子……”毕秋寒呻吟一声,实在不知该如何是好,摇了摇头,“他还有个沙锅,说要等到野外的时候钓鱼煮鱼汤……我实在不知该拿那大少爷怎么办。” “哈哈,毕贤侄即使与强敌搏命,也少见这样烦恼。”翁老六莞尔,“看来那大少爷果然不一般,明儿一早倒是要见识见识。” 第二日便要弃车登船,一早三辆马车齐齐停在汉水谢娘渡渡口。天色仅仅微亮,因为南歌出狱比想象的顺利,所以稍微早到了一会要等船。 “咿呀”一声,黑衣翁老六先下了车。毕秋寒跃上车顶,四下张望了一阵,确定无事才出声招呼:“南兄,出来吧。” 南歌撩开车帘一跃而下,一甩袖到了江边一块礁石之上,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突然一声长啸破云,仿佛要吐尽大半年监牢的郁闷,声震四野连绵不绝。 翁老六皱眉,这位南公子也太满不在乎了。毕秋寒为他的安全处处小心,他却浑然不在意。这一声若是让人听见,毕秋寒改下汉水的一番苦心可就全白费了。昨夜漆黑大牢昏暗,他也没瞧清楚这位名门之后长得什么样子。今日一见,南歌风姿飒爽俊朗洒脱,确是风流倜傥。他正打量着南歌,南歌莫约三十二三,比毕秋寒似乎稍微年长了一些。毕秋寒自没有南歌的俊朗潇洒,但翁老六私心评价,他若有女儿,定是嫁与毕秋寒,那才是可以依靠的男人。 “好难听——”却听车厢里传出一声睡意朦胧的声音,一个头从车窗里探出来,有气无力地伸出一只手,“姓南的你别叫了,好难听好吵……” 翁老六这下乐了,还没来得及定睛去看这位堪称天下第一的少爷公子,另一声轻笑已经入耳,“啪啪”两声,有人鼓掌,“好功力。” 第三辆马车上下来的也是一位蓝衫少年,那一身蓝蓝得近似于白。此人眉目清秀纤细,身材也不高,年纪看起来约莫十七八岁,声音也很轻柔。这样的人居然就是碧落宫的宫主、让毕秋寒毕恭毕敬的人?在场的其他三双眼睛瞪得老大,眼球几乎没掉下来,南歌第一个开口问:“阁下是——” 蓝衫少年虽然年幼纤弱,一股子精细易碎的稚嫩,但神色很舒缓。那轻笑的样子看起来极是舒服,令人不知不觉就全身放松,像全身的疲惫都随着他不紧不慢的语调缓缓从毛孔里散去,人也跌入了无比温暖舒适的空间里,只想听他多说两句话,“我姓宛郁,双怀月旦。” “这位是碧落宫的宛郁宫主。”毕秋寒介绍着,又对比他年轻十岁的蓝衫少年行礼,肃然道:“弟子见过宫主。” 宛郁月旦笑起来让人惊讶尴尬之意全消,“在外面不用这么规矩。”他全无架子地对翁老六和南歌点头微笑,“翁前辈好,南公子好。” “晚育是什么姓?”马车上被忽略的人瓮声瓮气地插口,“月蛋是什么名字?为什么不叫做鸡蛋?怎么有人叫这种怪名字的?”这插口的人自然除了圣香,不可能有别人。 宛郁月旦并不生气,他的确没看见在场还有第四个人,好抱歉地转头微笑,“古人把品评人物称做月旦评,我想先父是取品评天下人物之意,所以没有考虑念起来蛮奇怪的。”他往前走了一步,“对不起,我眼睛不好,看不清这位公子……” 此言一出翁老六再次愕然,南歌皱眉,这么年轻的孩子居然是个半瞎子?亏了他长了一双黑白分明清澈漂亮的眼睛,“你看不见?” “嗯……看不太清楚。”宛郁月旦看起来并不烦恼他看不清楚的事,“所以我没有练武,从小就看不清楚,给大家添了很多麻烦。” 碧落宫的宫主居然不会武功?南歌和翁老六面面相觑,苦笑摇头,“那么宫主不应单身涉险。” 宛郁月旦虽然年轻,但笑起来眼角已有微微纤细的皱纹。那皱纹看起来并不显老,倒显出一股舒服好看的温柔,“嗯……我也这么说,但秋寒总说我该出来找个大夫看眼睛。” 这话也有道理,但也不必在这个危险的时候出来。翁老六陡然感到责任重大,宛郁月旦不会武功,那一位圣香少爷纯属胡闹,南歌性情洒脱不听管束。他和毕秋寒二人要把这三人送到君山,可谓危险重重。 宛郁月旦就如知道他在想什么,好脾气地解释了一句:“我说既然要出来,就好好地出来一次吧。我人在宫里,其实是很闷的。” 这位也把江湖当做游戏的地方?翁老六的苦笑快要变成干笑了,“宫主还年轻,不知道江湖的险恶……” 他刚说到一半,却见宛郁月旦已经站在圣香的车边很好奇地抱着一只大兔子,“我可以摸摸它吗?” 车里三秒钟之内用兔子收服一位大人物的圣香连头都收进了车里,只留下声音在外面:“可以啊,小灰不咬人的。” “这就是兔子啊?”宛郁月旦好奇地摸着胖兔子的茸毛,“原来兔子有这么大……”他抬起头来展颜一笑,“比我想象的大多了!” “这世界上和想象的差很远的东西多得是。”圣香懒洋洋地在车里道,“下蛋的,人老是清高就不知道什么叫常识,你就是一个典型。” 宛郁月旦若有所思地想了想,“很有道理呢。” “当然,本少爷说的话永远都是最有道理的,就算没道理也是有道理,对的也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 翁老六苦笑,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毕秋寒一说到圣香就头痛,这位少爷当真厉害!比什么都厉害! ==========四月天.4yt收集整理======== “我还是第一次见宫主笑得这么开心。”毕秋寒深深吸了口气,长长地吐了出去,“我们总是太依赖他,老是忘了他也只有十八岁。”他轻声自语。 南歌抬起头望天,天色逐渐清明。 “船来了。”突然在场三个人异口同声地说,开口的人是南歌、圣香、宛郁月旦。 翁老六猛一抬头,就见车帘一阵激荡,一人一跃而出。清晰的晨曦之下那肌肤容貌玲珑漂亮如琉璃,也没让人看清楚,他就“哗”的一声直奔江边去了,“船哦——在这里哦——” 宛郁月旦怀抱着那只大兔子微笑,南歌和毕秋寒一副早已知道他会如此的表情,翁老六叹了口气,他已经隐约可以猜到将来的旅程会多么热闹了。 几个人弃车登船,各人只提了少许换洗衣裳,除了圣香那两个其重无比的大箱子之外,倒也并不麻烦。倒是那两个箱子往船上一压,压得船夫直皱眉头,嘀咕着又不是要出嫁,还搬这东西。 乌棚船顺江而下,只要这两天安静无事,很快就能到君山洞庭湖。但船行十多里,翁老六就已经察觉岸上有人跟踪。 “秋寒,”翁老六和毕秋寒相处几日不再和他客气,直呼他名字,“前面是弯道。” 翁老六的言下之意毕秋寒自然清楚,点了点头,他负手站在船头,淡淡地道:“岸上一共两批十四人,武功不算太高,但可能会水。” “我们之中,有几人会下水?”南歌插了一句,“我先说,我对水一窍不通。” 翁老六开始在船上四下打量看着要如何对付可能的凿船之灾,“翁老六水性可以,带一个人也行,只是不知道秋寒如何?” 毕秋寒眉头深蹙,“勉强可以,淹不死吧。”听他的口气,要他下水之后再带一个人是肯定不行的。 “宛郁宫主可识水性?”翁老六问。 毕秋寒苦笑,“宫主久在宫中不练武功,下水肯定不行。” “那就是说弃船绝对行不通,我们几个人必要保船。”翁老六叹了口气,他没问圣香会不会游泳,想也知道从来不出门的丞相公子,怎么可能会在这汉水大河里游水?“南公子守住船尾,秋寒守船头,宛郁宫主和秋寒一道,圣香和南公子一道,翁老六下水保船,大家各自小心。” “圣香不必和南兄一道。” “圣香不必和我一道。” 毕秋寒和南歌几乎异口同声地说,说了各自一愣,不禁相视一笑。 “怎么?”翁老六诧异,“你们都不愿护着那位大少爷?” 南歌哈哈一笑,“翁老小看了圣香。”他一拂袖子自去船尾,一足踏立船尾收起的横帆头,江风猎猎,他自巍然不动。看他如此气势,对将来的危机似乎并不放在眼里,让人也跟着精神一振。 “那大少爷只要不害人就好。”毕秋寒也淡淡地站在船头,“翁老不必担心他。” “既然两位都这么说,翁老六就不管他了,只是那大少爷人在何处?从刚才就不见了人影。”翁老六在船里张望,苦笑。 毕秋寒微微一震,“什么?” 船坞里传来宛郁月旦好脾气的声音,“圣香下水去了。” “什么?”船里的三个人同时一呆,异口同声地问,“什么时候下水去的?” 宛郁月旦一点不受惊地微笑,“在翁前辈说前面是弯道的时候,他说要抓鱼煮鱼汤,就跳下去了。” “他跳下去,你不阻止他?”翁老六直冒冷汗,从刚才到现在船已经开了好一段距离,天才知道刚才他说弯道的时候船是在哪里。水里说不定已经有埋伏,他到底会不会游水,这么轻易就跳下去了?宛郁月旦也太轻率了,难道他竟不担心圣香的安全? “为什么要阻止他?”宛郁月旦奇怪地问。 翁老六张口结舌,“他到底会不会水?” “不会水的话,他为什么要跳下去呢?”宛郁月旦奇怪地看着翁老六,好像他问了什么奇怪的问题。 不会水的话,他为什么要跳下去呢?翁老六呆了一呆,苦笑,那说得也是。只是看宛郁月旦浑然不萦怀的样子,当真他完全不为圣香担心。即使圣香会水,这么跳下去也是很危险的吧?他怎么能如此泰然?这位宫主……也是个很奇怪的少年人。 “翁老,下水!”耳边传来毕秋寒沉声的低喝,没有时间考虑圣香的事了,弯道在即,两岸的人马在前头的滩地已经清晰可见,就在他一喝之间,数支引火的长箭已经霍霍破空而来。 毕秋寒揭起船上的船帆挥挡,船帆厚实巨大,他内力灌透船帆,劲风震荡,当头而来的引火箭纷纷掉入江中。但他双手舞帆便无法分神兼顾其他,一瞥眼间已然看见水中暗影幢幢,果然有人潜泳凿船,人影只怕有十数人之多。翁老六一个人怎么能抵挡这许多人?他默不作声,但已经在考虑一旦失船如何逃生,或许要劈下几块木板借力而去。反正己方几人侥幸武功都不差,兼带一位宛郁月旦是绰绰有余了。 正当他心中计议得定时,水中远远冒出几缕血丝,但离船甚远。毕秋寒心中一凛,看样子翁老六被他们诱开,这船是非沉不可了。 船头火箭,船尾的南歌却正在和人激战。火箭射来的时候,两个人影从岸边的滩地乘小舟抢占船尾。这两人武功都不弱,南歌和两人激战正酣,可能要再过三十招方能分出胜负。船坞里的宛郁月旦却很镇定,虽然他看不清楚,却始终嘴角微笑,仿佛他根本不是坐在一艘随时会沉会起火的小船里,而是坐在什么高雅安静的客厅里一般。 “且住!”激战至一半,南歌突然发声喊停,“阁下是……” 正在他发声的时候,对方冷哼一声:“要杀就杀,不必多话!”开口之间他掌风凛然直逼南歌眉目,把他没说完的一句话压了下去。 “哗”的一声,在远离小船的地方翁老六冒出水面,显然也经过一场激战喘息未定。但见距离小船已经如此之远,不禁脸色大变。 “啊”的一声,滩头射箭的有人惨呼,是毕秋寒抄手接箭反手甩了回去,弓箭手起了惧色有些混乱。此时船距离滩头已经很近了,弓箭宜远不宜近,如果距离再缩短,毕秋寒很有可能扑上岸来,那就十分可怕了。 正在这千钧一发胜负将分之际,在船是被凿沉、是撞上滩地、还是闯过弯道险滩的危急之际,突然有人在众人头顶笑道:“有没有人喜欢喝鱼汤?” 圣香?毕秋寒、翁老六、南歌甚至宛郁月旦心里都微微一震,他什么时候上了桅杆? 敌我双方都震住抬头,只见一位衣裳锦绣笑颜灿烂的少爷公子坐在桅杆高处,手里拉着一条长绳索,那长绳挂过第一桅杆的最高处,“大鱼来了。”他拉着那绳索笔直地往下跳,笑吟吟地往毕秋寒身上扑去。 只听“呼”的一声,那绳索挂过桅杆,圣香拉着这头往下跳,绳索的另一端被急剧拉起,“哗啦”一阵大响,一大团东西湿淋淋地被挂在桅杆上。重量让船身剧烈地摇晃了几下,那团东西居然还会出声,发出了一连串咳嗽声和哭爹喊娘的声音。 “妈的……” “这什么玩意儿……” “有鬼啊!” …… 一时间敌我双方都愕然地看着那一大团挂在桅杆上的东西。那是一张大鱼网。网里是七八个穿着水靠的大男人,还有件绣着金线的衣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一看就知道是圣香的衣裳。 众人顿时醒悟,原来圣香下水在船底张了一张大鱼网,网里面挂了件衣服。前来凿船的人隐约看见船底似乎有人,摸索着上去偷袭,却不知不觉入了鱼网。圣香见人上了勾就收了鱼网口子,挂了条绳索上了桅杆,接着猛地拉下来,鱼网里的人就上了桅杆。如果说撒网捉人是诡计,这拉绳一跳可就是真功夫了。那鱼网里的人可比圣香重多了,圣香能拉得上来,说明他这一跳足有八九百斤的力气。 毕秋寒自然明白他为什么往自己身上扑来,圣香一扑下,他疾快地接过圣香手里的绳索在船头一绕一系,那几个人就牢牢地被吊在了桅杆上。圣香不善长力,要他猛地拉一下或者还可以,但要他长期拉着这七八个男人却绝对不可能,毕秋寒心知这位养尊处优的少爷肯定拉不住就要放手,决计不会多辛苦一下的。 自己的兄弟突然上了桅杆,滩头的弓箭手一呆,船已经突破弯道和险滩,化险为夷了。 “各位住手,请问阁下可是辽东白鹤易山青?”船尾的南歌对和他动手的其中一人喝道。 和他动手的一位灰衣人一呆,“姓易的早已十多年不提这个名号了,你是……” 南歌住手,凝视着灰衣人,眼圈有些湿润。 “你……”灰衣人突然指着南歌,“你……” “易大哥,是我啊,不认得了吗?”南歌苦笑,随即抬起头深吸一口气朗声长啸。那一声清啸入云入隙,直欲声震四野破天裂日,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是你。”易山青黯然,“十多年了,居然连南老弟都不认得,倒是你这一声啸十多年未变。” 看样子两人竟是十几年前的好友,说不定还共过生死患难,现下却在这船上刀剑相向。各位久经江湖的都不免黯然唏嘘,这就是江湖…… “两位久别重逢,难道就不是一件好事?”船坞里传出温柔的声音,“看来易大侠也非刻意和我们为难,这其中必有蹊跷。” 十多年前易山青和南歌风华正茂,凭彼此一身武功都深信自己绝能闯出一片天下。却不料十多年后见面,易山青竟在山寨里做山大王,而南歌……这十年的痛苦绝非常人所能想象。那年少时的梦想,对比如今的落魄,怎能不让人黯然神伤? “喂,两位丢脸的事就别再想了。”圣香坐在船头居然自怀里摸出了一包瓜子,闲闲地磕了几个,“桅杆上的几个老兄还等着下来,你,对,我说的就是你。”他拿着瓜子指着易山青,“你是这伙人的头儿?” 易山青还是头一次看见有人可以拿着瓜子指着他说“我说的就是你”,尴尬了一下,“不,在下是汉水白鱼寨二寨主。” “那老大在哪里?”圣香咬着瓜子问。 “这里。”和易山青联手搏击南歌的黄衣人冷冷地道。 此人相貌黄瘦,身材高挑就像个骷髅架子,和“白鱼”沾不上一点边。圣香的瓜子转到他身上,“是谁叫你们来截船的?” “圣香不可对古寨主这样讲话。”毕秋寒喝止。这汉水白鱼寨古阴风可是出了名的脾气古怪,白鱼寨在汉水算得上一霸。圣香这样和他说话,一旦古阴风的古怪脾气发作,今天的场面就不好收拾了。 圣香却不听他管束,大眼睛一瞪,“本少爷说话,小毕你不要插嘴。” 毕秋寒忍耐着脾气,“圣香!江湖有江湖的规矩……” “我知道啊,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圣香理所当然地点头,“我没说没有啊。” 你……毕秋寒几乎给他气死,不知要怎么接口,只得当做没听见不理他。 “江湖规矩肯定也说打断别人讲话不礼貌。”圣香还唠唠叨叨地说下去。 “你还不是一样打断我说话。”毕秋寒忍无可忍,圣香不检点反省他自己的错,还要指责他打断他说话,简直黑白颠倒莫名其妙! “好了好了,秋寒。”宛郁月旦微笑着道,“以后圣香说什么就是什么。” “是。”毕秋寒悚然一惊,刚才肯定让人看笑话了,和圣香争辩简直是天底下最无益的事。 这位蓝衫少年是什么人?毕秋寒竟对他如此恭敬。古阴风并没有生气,只是阴恻恻地道:“我收到消息,说今日死人坝招了几个高手要掀我白鱼寨的场子,既然知道了总不能等着人上门踢馆,先下手为强罢了。看来消息失实,咱们都给人耍了。” 南歌哈哈一笑,“幸好没什么大碍,伤了古兄几个兄弟,好歹也没闹出人命。” 古阴风看了南歌一眼,冷冷地对易山青道:“你交的好兄弟!” 易山青尴尬,“老大,南老弟的武功一向高强……” “我没生气。”古阴风冷冷地道,又看了毕秋寒一眼,“阁下是‘七贤蝶梦’之首,人称第一贤的毕秋寒?” 毕秋寒点头。他出道十年,江湖中人把他和几位品德武功出众的少年英雄并称“七贤蝶梦”,七贤之间却未必有什么交情。 “忒娃儿气了。”古阴风不留情面,阴恻恻地道,眼睛眨也不眨,好一副骷髅模样,“娃儿你是谁?”他看着宛郁月旦,“我看这船上,娃儿你算一个人物。” 宛郁月旦一直坐在船舱里没有出来,这时也依然闲适,闻言微微眨了眨眼睛,“我姓宛郁。” “还有——”古阴风的目光本欲投向方才坐在船头的圣香,却突地发现他已经人影不见。 不仅是古阴风,连南歌毕秋寒都没发现圣香什么时候不见了。 “他洗澡去了。”宛郁月旦依然很识人心,耐心地解释,“他说刚才跳下河弄得一身脏,刚才匆匆忙忙换了衣服却没有洗澡,现在洗澡去了。”说着的时候他脸带微笑,仿佛十分愉快。 “等一下,他要拿什么洗澡?”翁老六上船之后一直懊恼自己竟被人调虎离山,此刻突然脱口问,“难道……” 宛郁月旦又点了点头,“他用船底烧开的那些水。” 翁老六满脸沮丧,毕秋寒诧然问:“怎么?” “那是闷炉子的水。”翁老六哭笑不得。原来船上的炉灶一贯少用,要起用来做饭就必须将炉火预热起来,等到炉灶大锅都热了,才能做饭。圣香把闷炉子的热水拿去洗澡,晚上做饭的时候炉灶早已凉了,要重新烧热岂非要等到天亮?这下子晚上不必吃饭了。这道理除了圣香和宛郁月旦,只怕船上人人都懂,闻言面面相觑,只是暗自好笑。本来圣香撒网捉人聪明了得,白鱼寨的人对他还有几分捉摸不定,现在除了一肚子好笑,早已忘了他刚才的丰功伟绩。 “不如晚上各位到白鱼寨一宿?”易山青满肚子想拉着南歌去喝酒,何况误会既然揭开,双方已是朋友。 毕秋寒沉吟了一阵,刚想拒绝,已听到南歌朗声大笑,“今夜和易大哥不醉不归!” “南老弟还是豪气干云,不过事隔十年,大哥的酒量可是一日千里……”那边两人已经亲热成一团,浑然忘了船上还有别人。 毕秋寒和翁老六面面相觑,只得苦笑,南歌已先答应了人家,却是拒绝不得了。 这一船的怪人。毕秋寒开始担心他们如此下去,只怕半年也到不了君山。如果有人一邀请南歌就答应,一有热闹圣香就想搅和,不管别人说什么宛郁月旦都说好,那让这三个人单独走路,只怕一辈子也到不了洞庭。 夜里,白鱼寨里做了几个汉水方有的土特产菜肴,弄了两坛酒。 宛郁月旦看起来最年幼最是纤弱秀气,却最能喝酒。一连数十杯下来,连毕秋寒和南歌都酒酣耳热,只有他还是那样令人舒服的神气,不要说醉意,连一点酒气都没有。 原本以为圣香对喝酒应该最有兴趣,那少爷却称他不喜欢喝酒,端了两个菜到江边寨头看大白鱼去了。 酒菜吃了八成,古阴风的黄脸也微微起了红,“这次的消息是惯走汉水的盐枭范农儿露给我们的。农儿对我们白鱼寨一向毕恭毕敬,这回大概是受人逼迫,否则我不信他敢。”说着,古阴风举杯一饮而尽。 显然古阴风对被人挑拨和毕秋寒这边动手的事很是恼怒,易山青看起来比较豁达,事情过去了他便不介意,笑道:“却让我和南老弟重逢,农儿也算有功,大哥不必和他计较了。” “计较不计较,要看他自己听话不听话。”古阴风冷哼了一声,“他当我白鱼寨当真是只任人宰割的大白鱼不成?” 毕秋寒轻咳了一声,“古寨主已经找人去找范农儿?” 古阴风又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南歌却不理他们谈论这次的事情,他微微酒醺,弹剑而歌:“如此男儿,可是疏狂,才大兴浓。看曹瞒事业,雀台夜月,建封气概,燕子春风。叱咤生雷,肝肠似石,才到樽前都不同。人世间,只婵娟一剑,磨尽英雄。” 别人或许还不能了解他的凄楚,他本是俊朗郎君潇洒男儿,原本人生如锦前程非梦,却大意受制于女子十年……等到十年之后终于挣脱受人摆布的日子,人却也老了、变了,再不可能是当年的自己了。如果圣香在的话或者还能懂得他的悲哀,那一句“人世间,只婵娟一剑,磨尽英雄”,南歌当真是长歌当哭唱出来的。他本来脱略行迹,一段唱毕,他自潸然泪下,举杯自吟,旁若无人。 他这一唱一哭却让旁人都是一呆,面面相觑,不知他是怎么回事。 “为问杜鹃,抵死催归,汝胡不归?”宛郁月旦以指甲轻弹酒杯,漫声跟着他唱,“似辽东白鹤,尚寻华表,海中玄鸟,犹记乌衣。吴蜀非遥,羽毛自好,合趁东风飞向西。何为者,却身羁荒树,血洒芳枝。” 他这一唱,毕秋寒和古阴风都皱眉头,不知道这两个人到底在唱些什么,只见宛郁月旦一唱,南歌放声大哭,以泪洗剑。 “秋寒,好歹你也比老头子多念了几年书,你们家……你们家少爷唱了些什么,让他哭成这样?”翁老六全然莫名其妙。 毕秋寒摇摇头,他对于诗词歌赋全然一窍不通,根本不知道宛郁月旦唱了些什么。 “他说……”易山青眼眶湿润,深吸一口气,一杯酒一口咽下,轻声说,“杜鹃啊杜鹃,拼命催你回家,你为什么不回家?就是辽东白鹤、海中玄鸟都还牵挂家乡,吴蜀那个地方不远,你的羽毛也很漂亮,正该趁着东风飞向西,你为什么要栖息在荒山树,流血在树枝上?”他的声音哽咽了一下,陡然大笑起来,“十年前、十年前我和南老弟初出师门,满腔傲气,自以为没有立下一番事业怎能回家。家里虽然好,但是没有离过家的孩子又怎么懂……怎么懂……”他和南歌是好友,性子本就有些相似,如此喃喃自语,他也早已痴了,“为什么要身羁荒树,血洒芳枝……我怎么知道,怎么知道?” 毕秋寒和古阴风的眉头皱得更深,对于这等狂士行径,他们全然不能理解,就算听懂了宛郁月旦在唱杜鹃,也不明白有什么可哭之处。 宛郁月旦弹指停了一停,继续唱道:“兴亡常事休悲,算人世荣华都几时?看锦江好在,卧龙已矣,玉山无恙,跃马何之。不解自宽,徒然相劝,我辈行藏君岂知。闽山路,待封侯事了,归去非迟。” 他一唱完,原本哭得忘形的南歌骤地喝了一声彩,拍案喝道:“好一句‘我辈行藏君岂知’!”他满脸泪痕,却朗声大笑,“为此一句,南某人敬你三杯!”他真的自斟自饮,连饮三杯。 宛郁月旦人看起来柔弱,喝酒却不比别人慢。南歌喝完三杯,他也陪了三杯,微笑道:“来日方长,男儿未死,岂能盖棺?” “说得好!”易山青喃喃自语,“男儿未死,岂能盖棺!南老弟,你我虽然十年潦倒,但毕竟还有下个十年、下下个十年!哭什么?喝酒!” 毕秋寒看着一桌紊乱,忍不住心下摇头。南歌和易山青是狂士性情,若没有宛郁月旦这么一唱,当真不知道要醉酒大哭到什么时候才是!他不禁开始庆幸这一次有宫主随行,宛郁月旦虽然年幼,但他做的一向是最恰当的事。这就是为什么他能驯服碧落宫数百高手,武功再高也抵不上明理二字。 “报寨主。”外头进来一个瘦小的男子,在古阴风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古阴风骤起眉头,哼了一声,让那男子下去。 “范农儿说了是谁要他假传消息了?”毕秋寒问。 古阴风冷冷地道:“他死了。” “死了?”翁老六低声问,“灭口?” “不,示威。”古阴风阴恻恻地道,“人家留了封信下来,说人是祭血会杀的。” 李陵宴居然如此猖狂!毕秋寒变色,“信上还说了什么?” “说南歌身为南碧碧的亲生儿子,若不报父仇不愿加入祭血会,妄生为人,祭血会要替天行道要他性命。”古阴风冷冷地说,“还有祭血会知道你们君山大会要和李陵宴作对,到时候他们也会参加君山洞庭之会,要昭告天下什么才是道义真理。” 也就是说,若南歌“不愿加入”祭血会,也就是南歌不脱离他们立刻加入祭血会,这一路上他们都要遭人追杀了?毕秋寒陡然感到责任重大,不禁重重地吁了口气,“南兄……” 南歌脸上泪痕未干,却已经笑了,“不必问我,南某最恨遭人胁迫。”他轻描淡写地说,接着加了一句:“若有人又要拿性命要挟,恕南某早已听到耳朵生茧,充耳不闻了。” “我们会保护你的安全。”说话的人声音很柔和,这句最自负的话却让最温柔年幼的人先说了,随即宛郁月旦轻轻一笑,浑不把祭血会的示威当做一回事。 这位十八岁的少年为何能让毕秋寒对他毕恭毕敬,易山青和古阴风开始有些了解了。如此如珠玉含晕敛而不发的才华气质,非常人能够理解。 说到此处,晚饭也吃到尽兴。毕秋寒和古阴风寒暄了几句跟着站起身来,准备告辞回船。南歌已经先走出门去了,宛郁月旦扶着墙壁走了几步,南歌又回来带他出门。 出了白鱼寨,便是江边。 船在江边,月色清寒寂静。 几个人拱手作别,毕秋寒几人缓步走到江边,船影遥遥,船上宛若无人,寂然无声。 一个人影抱膝坐在船头,望着江里的月,一动不动。 那是谁? 第四章 河源怒浊风如刀 黑船明月,寒江寂寞。 这样一个人影竟让人不知不觉停步,尤其是刚经历过了吃饭的热闹,陡然见到江清水冷斯人独坐,谁都猛然觉得一股近乎凄凉的冷风扑面而来。 突然那人影微微动了一下,他抬起手慢慢抚摸了一下怀里的东西。那东西竖起两个耳朵,动弹了一下。 兔子?圣香?是了,这船上谁都吃饭去了,除了圣香。但猛然看见这人影的时候,谁会想到是圣香呢?那位嬉皮笑脸,有他在就比什么都热闹的大少爷? “怎么了?”宛郁月旦看不清船和人影,轻声问。 几人这才如梦初醒,吐出一口长气,纵身跃上船。 几人上船,圣香抬头一笑,“回来了?” 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就让人几乎立刻忘了方才景色的冷清。南歌一瞥眼看见地上撂着两个盘子,里头的东西几乎没有动过,似乎少了两个排骨也是兔子吃了,“你没吃?” 圣香随口答:“忘了。” 毕秋寒和翁老六陡然生起一阵歉疚,他们忘了这位少爷独自一人在船上,居然和白鱼塞的人喝酒喝到如此之晚。圣香……等了很久了吧? “我陪你吃好不好?”宛郁月旦摸索着在圣香旁边坐了下来,他看不见圣香的动作,却很自然地和他一样抱着单膝,把另一只脚放下船舷一荡一荡,“好舒服的风啊。” 圣香转过头来给了他一个大鬼脸,“我没吃肉,我吃了烙饼。”他笑眯眯地嗅了嗅宛郁月旦身上的味道,“嗯……汉水蚌、油浇活鱼、醉虾、蒸螯、涟鱼汤,啧啧,居然还有蜜汁腊肉、红烧里脊,哇!”他大叫一声几乎把宛郁月旦也吓了一跳,“还有东风梅花酒!你吃了这么多东西还能再吃,你是饭桶啊?” 这少爷当真是好鼻子,毕秋寒瞠目结舌,他都没留心到底方才吃了些什么。 “好酒好菜,圣香少爷却宁愿一个人吃烙饼?”南歌哈哈一笑在他另一边坐下,“是什么道理?” “本少爷不吃海鲜。”圣香一本正经地道,“又要剥壳、又要拔刺,麻烦死了。”他把兔子塞进宛郁月旦怀里,拍了拍手,身上掉下许多烙饼屑,“吃一肚子鱼肉很容易胖的。” 呃……翁老六和毕秋寒苦笑,就是因为“麻烦”和“很容易胖”,所以他宁愿一个人吃烙饼?“夜深了,圣香你早点休息吧。”毕秋寒不知还能对这少爷说什么,叹了口气。 “还有两盘菜丢了很可惜呢。”宛郁月旦抱着兔子,一手从盘子里拿起一块油炸排骨,“不如圣香你陪我吃好不好?”他就当真又开始吃了下去,就好像刚才他什么也没吃,现在还能再吃一份一模一样的酒菜。 圣香瞪大眼睛,“行啊,只要你能吃,我还怕陪你?”他抢起一块排骨咬了一大口。 南歌醉意未消,他方才喝了一肚子酒,菜却没吃多少。见圣香和宛郁月旦抢了起来,他大笑一声夺过盘子,纵身而起。 “还我菜来!”圣香如影随形,一脚把醉醺醺的南歌踢下汉水。只听“扑通”两声,却是南歌和他手里的排骨都掉入了汉水,跟着圣香“哎呀”一声惨叫:“我的菜!” “哗”的一声,幸好江边水浅,南歌站了起来甩了甩头,有些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圣香你干吗踢人?” 但斯斯文文坐在船舷的宛郁月旦已经差不多把另一盘烤猪蹄吃完了,剩下最后一块他饶有兴趣地喂进兔子嘴里。圣香踢下南歌赶回来的时候为时已晚,最后一块猪蹄已经进了兔子嘴,他瞪了宛郁月旦一眼,“你还真是个饭桶,两个人也没你这么能吃!” 亏宛郁月旦吃了一肚子油腻还能保持那温和柔弱的样子,微微一笑,“圣香少爷夸奖了。” “喂!我为什么会在水里?”南歌一脑袋迷糊,站在水里问圣香。 “你想不开跳河。”圣香随口答,接着和宛郁月旦斗嘴,“本少爷不是在夸你,本少爷是在骂你。” “是吗?”宛郁月旦好脾气地反问。 “当然是了。”圣香同情地摸摸他的头,“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大人骂你都听不懂,真可怜。本少爷教你,以后如果有人说你是饭桶,你千万别以为人家在夸你,他在骂你。” 宛郁月旦露出温柔的微笑,“哦——”连宛郁月旦都在圣香嘴下战败,旁边站的毕秋寒和翁老六忍不住笑了起来,那边的南歌还在问:“我为什么要跳河?” 圣香白了他一眼,“那只有你自己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南歌犹自迷迷糊糊,“真的?” “哈哈哈……”这下众人忍不住,都大笑起来。 船上灯火渐亮,方才的清冷寂寞一扫而空,热闹满船。 第二日一早。 南歌宿醉头痛,毕秋寒坐息未醒,翁老六弄了根钓竿当真在河边钓鱼,当宛郁月旦起来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站在船尾。 此时天蒙蒙亮,宛郁月旦的眼力本来不好,只隐约看出那是一个人,是谁他却瞧不清楚,他本能地招呼:“圣香?” “我在这里。”声音却从背后传来,圣香的头从宛郁月旦身后的船舱窗口探了出来,接着他一声大叫,“下蛋的快回来,前面那个是老妖婆!” 不必他招呼,宛郁月旦也已经连退三步,陡然绊到地上横放的鱼网,“砰”的一声跌倒在地。 “出了什么事?”翁老六听到声息从岸边赶来,却和开门出来的南歌撞在了一起,“哎呀”一声差点没跌出船去。 “嘻嘻……”来人一声轻笑,笑意柔媚娇软,身影一闪已到了宛郁月旦面前,“好软的一位小哥儿……” 这没声没息潜入船内的竟是一名女子,黑衣长发,身材窈窕高挑,说着她的手指堪堪抓到宛郁月旦的胸口。莫看她笑声柔媚,这一抓毫不容情,还未抓到宛郁月旦身上,指风已经洞穿了宛郁月旦的衣袖。 如果宛郁月旦没有抵抗之法,这一抓下去还不在他胸口抓个对穿?翁老六和南歌相撞的脑袋仍然金星直冒,同声惊呼。这个时候毕秋寒坐息未醒,否则以他的警觉怎能让人摸上船来? 就在黑衣女子堪堪要抓到宛郁月旦的时候,陡然微微“嗡”的一声响,空中似有什么东西闪了几闪。那女子惨叫一声,扑下的身子一个急转,居然从江上踏水狂奔而去。 “踏水渡江!”南歌失声惊呼,“难道她竟是春风娘子萧靖靖?”春风娘子萧靖靖为芙蓉庄万花会会主,乃是称霸一方的女人,居然单身前来偷袭,李陵宴这一着委实令人惊讶。萧靖靖的“春风十里独步”轻功号称江湖第一轻功,踏雪无痕、踏水渡江,不论何处都去得。她的武功并不算太高,但就这一门轻功足以让她名扬天下。 刚才萧靖靖扑下的时候,宛郁月旦身上不知道什么东西伤了她,让她狂奔而去。翁老六讶然看着宛郁月旦,看不出这一团和气的年轻人居然身上带着奇怪的机关暗器。 “好厉害的口中针!”圣香扶起宛郁月旦,啧啧称奇,“在牙齿上装的暗器,用舌头拨开机簧开口射出,这东西危险得很。你把好几支银针藏在嘴里,还敢随便吃东西,也不怕一不小心鱼刺和银针分不清楚,动了机关要了你自己的命。”他眼力极好,别人看不见是什么东西伤了萧靖靖,他却看见宛郁月旦口齿微张,银针自齿间射出,正中萧靖靖的胸口。 宛郁月旦露齿微笑,“习惯就好,就算一不小心要了自己的命,也没什么。”他站了起来掸了掸衣上的灰尘。 圣香正在啧啧称奇,猜想他那嘴里的机关是怎么做出来的,凑近宛郁月旦的耳边,他悄悄地咬耳朵,“下蛋的,本少爷想到一个用你这暗器的妙法。” 宛郁月旦好奇,“什么妙法?” “美男计啊。”圣香拉着他贼兮兮悄悄地道,“以下蛋的你这副善良无害的模样,最合适用这美男计。比如说哪天你决定做个铲除魔头的侠客,那魔头偏偏是个貌美如花的女魔头,你就可以找个机会吻住女魔头的嘴,拨开暗器射出银针,保管那女魔头死得莫名其妙,到了地狱见了阎罗王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这话要让毕秋寒听见了,必然愠怒,满脸通红要骂他胡说八道,让南歌听见最多一笑了之,宛郁月旦却认真想了想,“很有道理啊。”他竟然还是笑得那么斯文好看,“如果有机会我会试试。” “孺子可教也。”圣香摸摸他的头,赞道:“乖小孩。” 圣香身上有股淡淡甜甜的香味,凑在耳边说话那点淡淡的甜香扑面而来,宛郁月旦舒服地深吸了口气,值得享受的东西他是绝对不会错过的。虽然他只有十八岁,但在某些方面他懂得比任何人都多。 “好厉害的对手。”毕秋寒的房门缓缓打开,毕秋寒当门出来,脸色霜寒苍白。他右手衣袖握在手中,袖里裹着一截断剑,满手鲜血顺着那剑刃丝丝下滑,看起来触目惊心。 众人脸上的笑意都失去了颜色,宛郁月旦瞧不清发生了什么事,但是鼻尖的甜香突然变成了血腥味,他低声说:“声东击西!” “不错!”毕秋寒冷冷地说,“萧靖靖引开你们的注意,就有人闯入我的房间。”他“啷”一声把断剑丢在船板上,“好厉害的一剑。” “李陵宴的目标本该是我,为什么……”南歌脸上变色,“难道他想把这一船的人都赶尽杀绝不成?” “李陵宴向来喜欢杀人满门,”毕秋寒冷冷地道,“宁可枉杀千人,不愿放过一个。你既然在这艘船上,这艘船上的所有人都要死。”他丢下断剑之后,众人才看见他掌心被剑刃划过。伤势虽然不算重,但这只手势必有大半个月不能灵活使用了。 “那刺伤你的人呢?”圣香对着房里东张西望,好像很惋惜没看到人的样子。 毕秋寒脸色霜寒得近乎苍白,“踏水而去!” “也就是说,萧靖靖把她的独门轻功教给了方才那人。”南歌突然笑了一声,“我怎么觉得有点像那人对萧靖靖施了美人计?春风十里独步可是她仗以称霸的秘技,岂是随便传人的?” “姘夫——”圣香一句话还没说完,毕秋寒脸色微沉,“来人武功极高,绝非平常之辈,不可以言语辱之。” “姘夫就是姘夫,就算是江湖第一高手也还是姘夫……”圣香却不是听他说教的乖小孩,白了他一眼,“何况他还偷袭刺了你一剑,他哪里有当自己是什么高手……” “好了好了,都是你对,我错。”毕秋寒一听圣香没完没了地唠叨就头痛,淡淡地应了一声,和圣香辩驳只会把自己气死。 ==========四月天.4yt收集整理======== 正在大家七嘴八舌之间,翁老六已经起锚下航。这艘船已然成了祭血会的目标,虽说本在意料之中——毕秋寒正是希望通过南歌引来祭血会的人,从而找到说服或者制服李陵宴的机会——但如此频繁激烈的明袭暗杀、挑拨离间委实令人心惊。李陵宴杀性之大、之凶出乎毕秋寒的意料,但让李陵宴把目标集中在自己一船人身上,总比他在江湖中滥杀无辜的好。船行下移,随水东行,毕秋寒剑眉深蹙,心中盘算不定。 “阿宛,”也许是嫌“下蛋的”太拗口,圣香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叫宛郁月旦“阿宛”。他一点没觉得自己一船人要被“赶尽杀绝”是件多了不起的事,兴致勃勃地拿着翁老六刚才做的钓竿,对宛郁月旦招手,“我们来钓鱼好不好?” “好啊。”宛郁月旦分明什么也瞧不清楚,他却握着圣香塞给他的钓竿,圣香在鱼钩上挂了块火腿肉,宣布:“放线!” 宛郁月旦一扬手,饵头远远地飞入离船很远的江水中。如果他扬出去的不是一块火腿肉,也许翁老六还会感慨他这一下姿势犹如老手,但现在他只有苦笑的份。 毕秋寒转过头去不看他们胡闹,长长地叹了口气,他委实不知道究竟要说些什么好。 这两个人哪里像刚刚受到一次伏击的人?南歌好笑,斜眼瞅着地上睡得四脚朝天的大胖灰兔子,他轻哼了一声,他们以为是在钓这只酒肉兔子吗?钓鱼用火腿? “哇——”船边的两个人“哗”地叫起来,接着一阵笑声,圣香哇哇地叫:“钓到了,钓到了——” 毕秋寒微微一怔,他才不信从来没钓过鱼的圣香和宛郁月旦能这么快钓到鱼,转头看去,只听圣香继续叫:“钓到一只乌龟!” 乌龟?毕秋寒愕然,只见翁老六和南歌都赶过去看,啧啧称奇。只见鱼线上乱七八糟地打着一团结,一只巴掌大的乌龟因为一只脚掌的爪勾不幸钩到了乱七八糟的鱼线,缩回龟壳的时候连鱼线都拉了回去,所以才让宛郁月旦“钓”了上来。 这也算“钓”?这分明是宛郁月旦甩勾的技术太差,把鱼线甩出了一团死结,竟然“钓”到一只乌龟。南歌和翁老六面面相觑,忍不住大笑,“哈哈哈——” 嘿!根本是那只乌龟今天走霉运遇到煞星,这样都能被“钓”出来?毕秋寒又转过头装做什么也没看见,心下懊恼,分明大家都身在险境,但只要有圣香这个活宝在,就什么都好像很不在乎? 一船渐渐东去,影影绰绰之间,遥遥地尾随着另一艘小船。 “他们在笑什么?”船里一位头挽双髻的小丫头支颔感兴趣地问。 船头打坐的长发女子赫然就是萧靖靖,她铁青着脸不答。 “他们都快要死光了,还有什么好笑的?”小丫头自言自语,“会主很快就会杀了他们的。”她转过目光鄙夷地看着萧靖靖,惋惜地摇了摇头,“听说你是个很厉害很有手段的女人,依我看实在不怎么样,居然让不会武功的人给打成重伤。” 萧靖靖闭着眼睛,生硬地道:“那是我大意,下次我一定能杀了他们一两个。” “没有下次了。”小丫头惋惜地摇了摇头,“会主不会原谅你的。” 萧靖靖脸上陡然升起一阵恐惧之色,“杏杏——” 杏杏伸出如玉的手指按住嘴唇,“嘘——叫姑姑也没有用。你不要求我,我很心软,但是你那玉郎君会主是不会还给你的。”她一脸惋惜,“你自己从这里跳下去吧,你不会游泳对不对?受了这么重的伤,轻功也施展不出来吧?不要我搞错了,会主要生气的。” “我……我至少杀了范农儿,你怎能说我一点用没有?”萧靖靖脸色惨白,猛地站了起来。 杏杏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了,那范农儿是我说要杀的,不是会主说的。”她继续笑得天真无邪,“反正你那轻功也已经教给会主哥哥了,留着你会主哥哥会生气的。” “你这蛇蝎……”萧靖靖一句厉骂还没有骂全,突然她颈边传来“扑”的一声响,她全无预兆地倒了下去——双目大睁,死不瞑目! “和她说这么多干什么?”一个低沉磁性的嗓子在萧靖靖的尸体边响起,“叫她下水,难道你想放她一条生路吗?杏杏。” 杏杏又吐了吐舌头,笑意盎然,“怎么会呢?会主哥哥。” 一掌劈死萧靖靖的是一位白衣男子,莫约二十七八,样子长得颇为俊俏,他对杏杏露齿一笑,“是陵宴要你叫我‘会主哥哥’的?” 杏杏想了想,“是我自己叫的。”她还没说完,那白衣男子已轻轻拨开她额前的发丝,柔声道:“叫我侍御吧,像你这样的人跟在陵宴身边当真是可惜了。” “会主哥哥是想引诱我吗?”杏杏眼也不眨一下,支颌微笑,“杏杏还小呢,而且——杏杏喜欢会主,不喜欢会主哥哥。”她莫约十六七岁,活脱脱天真俏丽的一个小丫头,但行事说话之老辣狠毒委实让人心惊。“他有什么好?”李侍御正是祭血会会主李陵宴的亲生大哥,他的手从杏杏额前滑下,缓缓握住了她的脖子,缓缓地握紧,“为什么每个人都觉得我不如他?” 杏杏并不惊慌,也不生气,笑意盈盈地说:“那我就不知道了。” “他有什么好?他带着你为非作歹,教你害人,你不恨他吗?”李侍御冷冷地看着杏杏,“他是一只狐狸,你是一只蝎子。” “那会主哥哥就是一只老虎。”杏杏笑得更灿烂,双手托着自己的下巴,“我们都是会咬人的。” 李侍御冷冷地看着她,慢慢放开了手。 遥遥的大船上不断传来笑声。 “他们究竟有什么好笑的呢?”杏杏转过头感兴趣地望着那艘船,“经常听见他们在笑,被人追杀就是这么好笑的事吗?” “他们都是名门正派的好人,当然和我们不一样。” “嗯,他们是好人,我们是坏人。”杏杏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说:“也许……好人总是比坏人人快活些。” “陵宴的意思是希望他们在进洞庭之前就死,对不对?”李侍御转移话题。 “当然,会主要他们全部都死,一个也不能留。”杏杏眼睛也不眨一下,“他们全都是很讨厌的人。” 船行向东,然后南下,距离君山只剩下一日路程。 圣香从丞相府出来也已经三天了。 此时刚刚到入夜时分,南歌和毕秋寒在船尾似乎在讨论着哪一门武功,翁老六正在舱里烧鱼。 一只乌龟在甲板上爬着爬着,乌龟壳敲得甲板咔咔作响,它一爬近船舷,那只大胖兔子就会咬住它的尾巴把它拉回来——这是只笨乌龟,它不会收起尾巴。 宛郁月旦在晾衣服。他看不见,又是碧落宫的宫主,但是他晾衣服却晾得很好。 他像做什么事都能做到恰到好处,比如说钓鱼,即使他甩错了竿他也能钓上一只乌龟来。 “阿宛,你有没有做过没有风度的事?”圣香自然是什么事也不做的,他换了一套鹅黄色的缓袍,趴在甲板上支颔,也不在乎他价值连城的衣裳被他随随便便毁了。 宛郁月旦晾好衣服,收起收下干衣服的盆子,摸索着把衣服叠好,“没有。” 圣香感兴趣地看着他,“如果我现在用绳子把你绊倒,你会怎么样?”他眼睛瞅着宛郁月旦脚边的晾衣绳,确确实实打着不好的主意。 “嗯……”宛郁月旦想了想,“绳子可能会被我鞋子里的刀割断。”他微笑着用最温柔最和气的语气说。 圣香扫兴地看着他的鞋子,“你身上到底装了多少东西?重不重啊?” “我身上一共有十三件机关暗器。”宛郁月旦还是那样温柔地微笑,好脾气而且耐心地解释,“不太重的。” “阿宛,你是一只狼。”圣香说,“披着羊皮的大灰狼。” 宛郁月旦叠好衣服转过身来,对着圣香微微一笑,眨了眨眼睛,“没有遇见圣香以前,我也是这么以为的。”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圣香问。 “没有什么意思,”宛郁月旦微笑着说,“很喜欢遇见了同类而已。”他抱着叠好的衣服慢慢走进船舱里,圣香还听见他微笑着对翁老六说:“翁前辈辛苦了”。 同类……吗?那只兔子磨蹭到了圣香身边,圣香扣起手指在它的鼻尖一弹,看着它吱吱惨叫不服气地跳走,用怨恨的眼光看着圣香。 那位大少爷还在玩兔子。翁老六不以为然地从船舱里探头出来,“吃饭了。”虽然圣香撒网捉人的巧计的确让他对这位少爷有些佩服,觉得他不全是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但是每次他见到圣香那些奢侈散漫的游戏,还是忍不住要肚子里嘀咕。他一向看不起这些不知道什么叫饿、什么叫苦的少爷公子,即使有些小聪明又如何呢? 船尾的南歌和毕秋寒轻声交谈,不动声色,一面谈论着武功,一面用传音之术说:“四面有敌。” 毕秋寒点了点头,嘴里说着峨嵋派的点穴手,传音却说:“离洞庭只余百里,再过去就有人居。祭血会如要下手就只剩下今晚和三十里的路程。” “我们船后的那艘小船已经跟了我们很久了。”南歌一笑,“若不是你好耐心,我早已叫翁老掉头扑上船去几次了。” “不可莽撞。”毕秋寒也淡淡一笑,“那船只在监视,里头不可能有李陵宴。” “你的用心还是在等今夜李陵宴会亲自出手?”南歌一叹,“如果他今夜不来呢?” 毕秋寒隐有重忧之色,缓缓叹了口气,“我只担心他不来。”转过头去眼望江水,“此次他若不来,我一番苦心白费不算,还当真连累了南兄涉险。” 南歌朗然扬眉,负手挺拔地站在船尾,“江湖中人,还谈什么涉险不涉险。如果想要平安,不如回家抱娃娃。”他往前走了一步背对着毕秋寒,“就算今夜引不出李陵宴,能见识一场大战,也是平生之幸。我不在乎李陵宴来是不来,能见识伤秋寒一剑的高人足矣。我只担心你那位不懂武功的宫主……” 毕秋寒微微一笑,“南兄不必担心,宫主虽然不会武功,但足有自保之力。”抬头看了看天色,他似在估算伏击什么时候会来临,“只是圣香他强要跟着我出来,我委实没有信心能保住他安全……今日一战必是日后震动江湖的一战。圣香武功虽然不错,但是……” “那位少爷秋寒也不必担心。”南歌哈哈一笑,“秋寒你只见他胡闹,你可知道他那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吗?” 毕秋寒微微一震,圣香究竟在想些什么?那一双偶然犹如琉璃的眼睛,偶然萧瑟的背影,甚至偶然全然陌生的叹息……“他在想些什么,可能只有那只兔子知道吧?”他强硬地淡淡地道,“总之不会是什么好事。” “他在想一些痛苦的事情吧?”南歌凝视着江里的明月,“我虽然觉得奇怪,但总是这么感觉。” “但他总是笑得很开心。”毕秋寒冷冷地说,“也整人整得很开心。” “所以我才说完全不了解……圣香他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南歌叹了一声,随即一声长啸,江边的草木之间一阵簌动,似是吓跑了不少鸟兽,“他和你们家宫主一样,都是奇怪的人……”他耳朵微微一动,关于圣香的话题中断,“四艘船四面拦截,他们来了!” “吃、饭、了!”一个声音突然插入他们的话题,一个人用饭勺“咚咚咚”地敲着桅杆,“难道你们想明天到君山吃霸王餐,今天晚上就开始饿肚子?吃饭了啦。” 回头见到圣香不高兴的表情,南歌和毕秋寒都会有刹那的错觉,仿佛刚才谈论的那个圣香都是他们偶然的误会,圣香就是圣香,除了眼前的这个样子,他什么也不是。 情不自禁微微一笑,毕秋寒难得用比较温和的声音说:“今天晚上不吃饭……” “咚”的一声,三人回头,看见宛郁月旦把那只他“钓”上来的乌龟放进了江水里。跪在船舷边,他一只手五指张开留在水中,仿佛沁凉的江水滑过指间很是惬意。 “秋寒!前面……前面有船撞过来了!”翁老六手里还提着双筷子,但变色冲上甲板,“是一艘大船,躲在水草里,是早已经预谋好的!” “左边也有。”宛郁月旦跪在船舷闭上眼睛,他的手并没有从水里收回来,“莫约是一艘中型快船,冲过来的速度很快,水流疾速,但是船身狭长。” “不吃晚饭也不早通知一声。”圣香叹了口气,“喏,”他用饭勺指着船尾后不远处,“那里一团黑不隆冬的东西是什么?不要给我说也是一条船。” 南歌一笑指着右边,“我很想给你说不是,但是那边还有。” ==========四月天.4yt收集整理======== 右边的船船头挑着一盏鹅黄色的明灯,四艘船缓缓合拢,把自己这一船围在中心。 右边船头站着一位黑衣人,挑着一盏短烛点亮的灯。 “蜡烛……”毕秋寒低声说,“白色蜡烛,长两寸两分。” “莫言山深无寻处,雾里花开唯秉烛。”宛郁月旦依然跪在船舷边闭着眼睛,“果然……李陵宴动用了秉烛寺的力量。” 江湖两大谜宫,碧落宫、秉烛寺,竟在这月黑风高的杀人夜遇到了一起。只是碧落宫只有毕秋寒和宛郁月旦两人,秉烛寺却来了足足四船,强弱之势赫然分明。 “碧落宫宫主出游,除了寻访名医,是不是和这并列神秘之处的秉烛寺加入李陵宴祭血会一事也有关?”南歌问。 宛郁月旦依然未睁眼,只是温柔地微微一笑,“嗯,秉烛寺和碧落宫是联姻,秉烛寺寺主是我姐夫。” “啊?”翁老六和南歌都很惊诧,秉烛寺和碧落宫是联姻?好生神秘的家族! “姐夫他……”宛郁月旦叹了口气,“姓玉,双名崔嵬。” “鬼面人妖玉崔嵬!”翁老六变色,“这等不男不女的家伙,碧落宫怎能把女儿嫁他?听闻这人妖逃入秉烛寺之前已经毁了江湖上数以百计的少男少女,你姐姐金枝玉叶,怎么能嫁给这种人间败类?” 宛郁月旦默然,过了一会儿微微一笑,低声说:“但是姐姐爱他。”他睁开眼睛缓缓抬起头,看着在他眼里也许模糊的明月,“你们都知道秉烛寺是江湖中人所不容的万恶奸邪无处容身之后投奔的地方,我还知道那里面就是个野兽圈,谁的武功高,谁就是寺主……寺主之令令出如山、无人违抗,因为寺主之位本通过实力夺来,不听话就是死。”他慢慢地说,“在秉烛寺里,活着是件辛苦的事,要活得有尊严更不容易。我不知道姐夫是怎么坐上寺主之位的,但无论谁坐上那个位置就代表着惨绝人寰的战斗,还有无休无止的挑衅和偷袭。” 话说到此处,众人不禁对那昔日可恶之极的鬼面人妖有了些许同情之意,早知如此痛苦,何苦当初要作恶?只听宛郁月旦继续说:“姐夫在寺主的位置上坐到了现在,在他当上寺主的第三年,姐姐因为好奇见了他一面。”他轻轻叹了口气,“五个月后姐姐就嫁给了他。” “你们不阻止她跳入火坑?秉烛寺既然是那样的地方,你怎能放心你姐姐嫁过去?”翁老六只觉匪夷所思,碧落宫的所作所为果然不是常人能够理解的,把女儿嫁给江湖中人人厌恶痛恨的人妖、大奸大恶的首领,根本就是不把女儿的终身幸福当一回事。 “姐姐嫁过去的时候我还小,只有十四岁。”宛郁月旦露出温柔的微笑,“那个时候我也不懂为什么爹爹和娘亲不阻止姐姐,甚至有一阵子我觉得他们很过分,因为姐姐是……非常温柔漂亮的人。”他轻声说,“我讨厌他们让姐姐出嫁。” 毕秋寒冷哼一声,“鬼面人妖恶名远扬,大宫主如果不是因为过于善良,怎会轻易为他所骗?最后还……”他闭嘴不再说下去。 “什么叫做火坑,什么叫做不幸……”有人慢慢地插了一句,“什么叫做奸恶,什么叫做被骗了……只有当事的那个人才能说吧。就算是为他死了,也未必是件值得悲伤的事……”说话的是圣香,他说话的时候没看人,眼神看什么地方竟让人瞧不出来。 众人怔怔地、愕然地、惊异地、带着各种奇怪诧异的目光看着圣香,为什么——这位纨绔的少爷会这样说?他不是应该跳起来大骂鬼面人妖多可恶、宛郁月旦的姐姐有多愚笨才对吗? “只要姐姐觉得幸福的话,那就是幸福了吧。”宛郁月旦的目光终于从月亮上收了回来,“这个道理直到姐姐死去之后我才懂。” “大宫主是被玉崔嵬害死的。”毕秋寒冷冷地说,“宫主难道忘记了碧落宫上下为此事发誓与秉烛寺势不两立?老宫主也是为了此事被玉崔嵬气死的,难道宫主居然忘了?” 宛郁月旦的脸色映着月色,淡淡的仿佛充满温柔的忧伤,“姐姐是心甘情愿死的,无论为了什么理由,她觉得无憾就好。” “哼!”毕秋寒淡淡地道,“恕秋寒不能苟同。” 宛郁月旦弯眉一笑,“嗯……那是因为秋寒比我有立场。” 正当说话之间,“喀啦”一声撞击,己方的这一艘船在四面敌船包围之下,船舷已被压破,甲板上剧烈摇晃。宛郁月旦人在船舷边,“哗啦”一下江水骤起,泼湿了他半只衣袖。 “哎呀呀,真是对不起了。”撞在船舷上泼起半边水的那艘船,正是宛郁月旦通过感觉水流而发觉的船身狭长的快船。火光一闪,四艘船把己方的船卡在中间,各船上挑起灯火,那艘快船上站着一位嘴角带个笑窝的黑衣女子,“玉郎,这位可就是你那个好温柔的小舅子、碧落宫的少年宫主宛郁公子?” 挑着一盏明灯的船上,一个人撩开船舱帘幕,手里握着一柄团扇,穿一身拖到地上长长的衣裳走了出来,“阿宛,我一早说你还是待在宫中好。江湖毕竟不比碧落宫,大家不会因为你很温柔体贴就忘记砍你一刀。说不定大家觉得很有趣,就会害你一下。” 这人穿的是一身睡衣,那睡衣袖子宽得出奇,下摆也长得出奇。纯白柔软的底色,背后绣一只硕大的黑蛾子,他的肩却很纤细伶仃。出奇宽阔的长袍,肥大的蛾子,随意搭在肩上却滑落露出半边肩头,那肩上的锁骨骨感分明肌肤细腻。火光掩映之间他的一张脸煞是奇异:一道可怖的线条自左眼角到左嘴角,线条右边的大半张脸肌肤细腻白皙,容貌艳丽得犹如垂死花瓣的呻吟,线条左边的脸血肉模糊狰狞可怖,就像被一桶滚油泼过一样。 这就是七八年前遭到江湖万众追杀嫌恶的“鬼面人妖”玉崔嵬!果然人如其名,容貌非男非女,妖艳不可方物。虽然是男子语气,但这等打扮手持团扇就如哪里的头牌红倌一般,极残艳,却让人看得心里一阵发麻。但听说他这等模样却最得少年女子的倾慕,翁老六和南歌是第一次见这位恶名鼎鼎的玉崔嵬,心下各是摇头,当真不知少女心思,这等人妖究竟有什么好? “玉哥哥,”船尾那艘小船上一个年轻得近乎幼稚的女声笑嘻嘻地道,“萧靖靖被会主哥哥弄死了,你伤心不伤心?”说着船上出来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丫鬟打扮,头挽双髻,一身粉红衣裳。她指指桅杆之上,昨日还嚣张一时的萧靖靖已然被吊在桅杆上。身为芙蓉庄一方女霸,竟落得如此下场,当真让人唏嘘。 玉崔嵬漫不经心地扫了萧靖靖的尸体一眼,团扇轻摇,柔声道:“只有你死了,我才会伤心,她死了不是正好?像她这样痴情的老女人,我早看得恶心了。”他说得轻言细语,十分之中有五分温柔,两分倜傥,两分狠毒,一分满不在乎。这话让男人听了恨不得一拳将他打死,但其他船上的女子们都笑了起来,“玉郎还是这么坏,一点良心没有。” “亏她为了玉哥哥这么拼命,你啊你,当真是害死人不偿命。”那丫鬟嫣然一笑,“杏杏如果和你待得久了,只怕也被你迷了去,你这狠心负心的坏男人。” “这种人我多看一眼都觉得恶心。”前方撞来的那艘大船之上一个白衣男子冷冰冰地说,“真不知陵宴觉得这种人有什么好,无论如何也要拉拢这等人。” 玉崔嵬团扇微抬,俏生生地遮住半边脸,柔声说:“我有什么好,今晚你到我房里来就知道。” 此言一出,毕秋寒眉头大皱,委实听不下去。这人品德败坏淫荡狠毒,自现身到此一言一行无不让人憎恶到了极点。但不仅许多女子笑了起来,连圣香也“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转过头去只见这位大少爷睁大眼睛上上下下看着玉崔嵬,仿佛觉得他很是有趣。 “玉哥哥别逗他了,会主哥哥最讨厌别人和他开玩笑。”杏杏坐在她那条船船头,拍拍手,笑嘻嘻地说:“各位秉烛寺、芙蓉庄的大哥大姐们,会主有令,今夜只要你们杀死那艘船上的任何一人,会主就把玉哥哥赐给你们,陪你们玩一天。玉哥哥是寺主之尊,花容月貌最解风情,平日你们连一根手指都休想。这等机会千载难逢,你们可要努力了。” 这……算是什么?毕秋寒和南歌只觉得一阵恶寒自脊梁爬上来,李陵宴居然用这等手段“悬赏”!而被当做奖品的那个人毫不在乎,站在那里咬着嘴唇笑,仿佛他自己也觉得很是有趣。 李陵宴把事情委托给了这位小丫头,那他自己呢?毕秋寒一边对面前祭血会的丑态毛骨悚然,一边心下缓缓拨起一阵不安——李陵宴人不在这里,那么他在哪里? “秋寒,看样子我们要夺船。”南歌站在毕秋寒身边,传音道,“李陵宴不在此地,我猜他必去君山设伏,明日好将众多英豪一网打尽!” 毕秋寒点了点头,“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兵分两路,你我之中如有一人能够夺船,不必顾虑其他人,径自先去君山示警!” 南歌点了点头,陡然一声长笑震天而起,声传四野震得人耳朵嗡嗡直响,“群魔丑态!要悬赏争宠,先拔剑过来再说!一不小心南某伤了你们这位玉郎君的花容月貌,你们连哭也来不及!” 他一声震喝,“铮铮”数支袖箭飞镖射来,来自玉崔嵬背后,显是秉烛寺臣服于玉崔嵬座下的某些人不忿了。 这一发犹如点燃一桶炸药,周围四艘船上跳下无数人影。刀光闪烁剑影流离之下,什么奇门兵器都用上了,招招狠毒下手不容情,可见玉崔嵬的魔力非同小可。 船上的战场一片混乱,喊杀之声数里可闻,人人都忙着杀人或者自卫,只有圣香少爷在船上忙来忙去,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玉崔嵬背后两位女子抬上一张柳条编织的大椅,他舒服地坐在上边团扇轻摇,看着眼前的战局,浑然不觉旁人为在他拼命流血。突地注意到那边船上一个转来转去的黄衣少年,玉崔嵬有意思地看着他。旁人都在厮杀,只有他一个人在船上东张西望,翻箱倒柜,像在找什么东西。看了一阵,他有趣地开口问:“你在找什么?” 那黄衣少年抬起头来,玉崔嵬“呀”了一声赞叹:“好可爱的孩子。” 那黄衣少年眨了眨眼睛,笑眯眯地说:“我在找小灰。” “小灰?”玉崔嵬软语温柔,“那是什么?” “一只大兔子。”黄衣少年比划了一下,“这么大的一只。” “兔子?”玉崔嵬显得很吃惊,接着他笑了,“是这一只吗?”他把一个东西从椅子底下拔了出来,一只灰色的大兔子不甘心地对着他龇牙咧嘴,正是圣香的小灰。 “这家伙见风使舵投敌叛国见色忘义重色轻友。”黄衣少年大喜,对着他直奔过来,抱过那只大胖兔子。自己还从玉崔嵬的船上拉了张凳子坐下,心情大定,笑眯眯地和玉崔嵬一起托腮看着对面船上的战局。 “那位老头很危险了,我猜他不到二十招就要被人一刀砍成两段。”玉崔嵬团扇摇了摇,“你不去帮忙?没有人帮忙他真的会死的。” “帮忙?”黄衣少年瞪眼,“本少爷最讨厌刀枪棍棒,人家说刀枪不长眼,一不小心真的受伤了怎么办?本少爷身体虚弱,万一受伤之后死掉了有谁赔得起?何况热闹是用来看的,自己加进去让别人看就不好玩了。”他兴致盎然地看着对面的战局,“而且小毕侠性很重,他宁可自己死了,也不会让老翁被人砍死的。” 玉崔嵬轻笑,这一声轻笑笑得勾魂摄魄,“你不怕小毕受伤吗?” “啪”的一声,黄衣少年从袖里抖开一柄金边折扇,指指和南歌靠背而立的毕秋寒,“他们这样如果还会受伤,就不能怪别人厉害,要怪自己差劲。” 玉崔嵬横了他一眼,眼神含笑水汪汪的,柔声道:“阿宛不会武功,他的眼睛又不好,难道你也不担心?” 黄衣少年笑眯眯地给自己扇风,“反正阿南和小毕会救人,我干吗要担心?” “真是个奇怪的孩子。”玉崔嵬团扇也摇了摇,“你叫什么名字?” “本少爷叫做圣香,是天上地下古往今来空前绝后独一无二举世无双人见人爱的大好人。”圣香笑吟吟地看着玉崔嵬,“大玉……”他突然用扇子遮住嘴,悄悄地对玉崔嵬说了些什么。 玉崔嵬听了笑得花枝乱颤,“那是当然。” 圣香又笑眯眯地继续用扇子遮住脸对他说悄悄话。 这下玉崔嵬想了想,撇了撇嘴,“不会。” 圣香继续对着他咬耳朵。 这次玉崔嵬含笑看着圣香,“不信。” 圣香笑眯眯地说:“你怕吗?” 玉崔嵬又想了想,突然叹了口气,“我不怕。” 这次圣香也跟着叹了口气,说了句什么除了玉崔嵬没人听见。 杏杏柳眉渐渐扬起,玉崔嵬可以说是人见人怕的一方魔头,到了秉烛寺一番历练只有更加狠毒残酷的份,往往见他一句不合翻脸不认人,杀人于片刻之间,为什么和这少爷公子说得这么开心?她年纪虽小,但跟随李陵宴日久心思谨慎,此刻暗暗觉得不对头。会主这次把砝码全部压在秉烛寺身上,这些人都是为了得到玉崔嵬而搏命,如果这人妖竟然脱离李陵宴的控制,今夜杀人悬赏之举岂非全盘动摇?她一双眼睛开始牢牢盯在圣香身上,俏脸煞白,这是哪里来的少爷公子?玉崔嵬人人憎厌,即使想得到他和他一宵温存的男男女女也不会把他当成个正常人看待,为什么这位少爷不怕呢?思考之间,她向对面船头的李侍御挥了挥手,低声传令:“动手!” ==========四月天.4yt收集整理======== 杏杏年纪还小没有练成传音之术,但她久替李陵宴传令,李侍御看她的口形就知道她在说什么,见她指了指玉崔嵬船上的黄衣少年。 毕秋寒和南歌背向而立,毕秋寒刚刚夺过一把苗疆弯月刀,南歌也堪堪一掌震退合搏砍来的敌人。眼角一掠,陡然见一直站在正面大船船头的白衣男子衣袍略振,毕秋寒沉声喝道:“他就是暗算我一剑之人!” 南歌尚未回答,骤然倒退。“当”的一声,他替翁老六架开了差一点就要了他老命的一剑,接着在翁老六背上运劲一推,把翁老六推到了毕秋寒背后,方才喝道:“知道!翁老你护着。” 话音未落,船舷边“啊”的一声,宛郁月旦单凭一身机关暗器对敌,后退之际再次被地上的兵器绊倒,刹那之间围攻的数支刀剑当头齐下。虽然宛郁月旦跌倒之际身上银光暴起炸开一团银针,但是众人刀剑已下,眼见就是两败俱伤之局! “叮”的一声,毕秋寒刚刚夺到手的弯月刀脱手飞掷,围攻宛郁月旦的一个锦衣男子被一刀穿心倒地而死。随即“叮叮叮”一阵乱响,宛郁月旦反手抄起绊倒他的兵器架开当头下来的两剑一刀。“砰”的一声他被震得飞跌出去,虎口破裂血流满身,接着一口鲜血吐了出来。但是这么勉强一架,那三人被他暗器所伤,身中暗器之后无声无息地倒下,不知是死是活。 战况惨烈至此,南歌夺剑一挥,荡开十数人的围攻,抢到宛郁月旦身边。毕秋寒目眦欲裂,蓦然一声长啸光环乍起,他以御剑之术连伤身周秉烛寺十四名黑衣人!船上鲜血四溅,残肢断臂满地皆是,足下踩到未干的血迹都会滑溜。毕秋寒一剑连伤十四人,杀敌之后驻剑喘息,他也满身鲜血,不知是否有伤。 左边船上领头的黑衣女子嫣然一笑,“好一招‘倒洒十分天’,碧落宫家传剑术果然名不虚传。”她嘴上说得温和,一条黑色长鞭毒蛇一般扫地缠足,“呼”的一声鞭稍掠过人鼻尖。一阵腥味漫开,这鞭上有毒! “好多血。”玉崔嵬感慨,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团扇一挥一股轻风自拂满身,那一身轻薄的罗衫被风轻轻一吹,飘荡得迤逦更远,“你真的不帮忙?”他问圣香。 圣香坐在椅子上捏着柔软的兔子,“这样的场面你说我跳下去会有什么后果?”他闭上眼睛不看眼前惨烈的战况,“第一,我跳下去以后被人追杀,小毕和阿南多一个要救的对象;第二,我跳下去以后小毕和阿南来不及救我,我被人砍死。说实话本少爷我的武功并没有高明到可以做英雄豪杰的地步,能够不连累人,已是上上大吉。” “很多血很好看呢,你不看?”玉崔嵬柔声说,“而且……你那艘船快要沉了,你再不看就看不到你的朋友和我那好温柔的小舅子了。还有而且……比如说……”他还没说完,圣香已经觉得劲风恻然,一股寒意直逼鼻尖,玉崔嵬继续好温柔地说:“像这样别人一剑刺来,你就看不到啊。” 船那边毕秋寒和南歌已经满身血汗交加,敌人源源不绝,翁老六和宛郁月旦都受了伤,宛郁月旦还伤得不轻。如此下去再好的武功也会力竭,足下的船连连摇晃,沉没在即。圣香居然坐在玉崔嵬的船上谈笑风生,心中说不气不恨是骗人的,虽然毕秋寒是叫他遇到如此场面站在一边看就行了,但是当真圣香事不关己一样坐在敌人的船上喝茶,毕秋寒也不禁心中愤懑欲狂!方才如果圣香出手相助,宛郁月旦也许就不会受伤,他或者根本不必勉强用兵器去接敌人当头砍下的刀剑!妄自圣香你和他平日相交甚笃,你怎么能如此对他?难道你自负相国公子就比别人高上一层,你的命是命,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吗? 正当毕秋寒和南歌对圣香颇有怨言的时候,李侍御默不作声一剑飞袭坐在玉崔嵬船上的圣香。毕秋寒心中一震,却莫名顿了一顿没有出手,也没有出声示警。也许是对圣香寄望太高而圣香太令人失望,正在这流星追月般的刹那之间,突然“喀啦”一阵闷响,足下船板突然裂开。他本想跃起,但眼前敌人杀红了眼一刀下来,把他也逼入了江水之中。 江水泛滥,毕秋寒所乘坐的小船被四面大船撞毁之后终于沉没,连带船上拼命的许多人都沉入了汉水之中。 毕秋寒只觉眼前一黑,江水没顶,水中还有许多人胡乱挣扎,在水中依然在乱砍乱杀。他不善游泳,也不知其他人究竟如何了,挣扎地浮上江面。突然肋下一阵剧痛,不知谁暗算了他一剑,一泄气他又沉入江中,心中一片茫然。他就这样死了吗?其他人怎么样了? 他浮上江面的片刻依稀看到了一些很奇怪的画面,可惜他根本没有看清楚……肋下乃是气门,他一口气把持不住,宛然嗅到水中浓郁的血腥味,还有许多人在水中拼命挣扎,不期然他心中浮起一层可笑的感觉,这些人为玉崔嵬拼命,不知临死之时有没有后悔些?渐渐地他也意识模糊,大概他就这样死了吧。 第五章 一纸乡书来万里 当毕秋寒醒来之时,入目的是一间干净整洁的房间,还有一个他做梦也没有想过会这么近看见的人。 那个人换了一身青色衣裳,依然是出奇宽大的睡袍,纤细骨感的颈项上悬着一枚坠泪形状的珍珠,映着肌肤如玉煞是好看。只是此人团扇一挥,一股微风直扑毕秋寒的脸颊,颇显轻佻放荡,柔声道:“毕大侠醒了?” 毕秋寒蓦地坐了起来,他怎么会在玉崔嵬的船上?难道他们全部被祭血会俘获,全部成了俘虏?这一坐只觉腰肋一阵剧痛,他才惊觉那水中一剑深入三寸七分,只差一点就要了他的命,此时却是动弹不得! “你们都伤得不轻,别动,我不会吃了你们的。”团扇“嗒”地压在毕秋寒欲起的身上,玉崔嵬笑吟吟地道,“阿宛你来给他解释清楚,我不和脑子顽固的道德夫子说话。”说着他起身离开,衣袖一拂荡起一阵轻风,反手关上了门。 阿宛?宫主没事吗?毕秋寒转头扫量房内,只见宛郁月旦全身包着锦衾靠墙坐着,脸色颇显苍白,但神色很是愉快,“秋寒莫紧张,咱们不是俘虏。” “南兄呢?”毕秋寒虚弱地问。 “阿南不识水性,呛了太多水,姐夫帮他破胸放水才刚刚转危为安,现在发了高烧,可能一时半刻是爬不起来了。”宛郁月旦温柔地微微一笑,“倒是翁老的刀伤没有大碍,已经在帮我们熬药了。” “你姐夫?”毕秋寒只觉得一阵糊涂,“你姐夫为什么要救他?他不是祭血会李陵宴的人吗?”他只觉自己是在做梦,怎么一觉醒来世界都变了? “姐夫救了我们。”宛郁月旦小小地吐了吐舌头。 毕秋寒双目大睁,目中尽是不信的神色。 宛郁月旦说话的声音最能缓和人急躁的情绪,“秋寒你最有正气,也最不懂得人心。”他微笑得很愉快,“因为你怨恨姐夫,所以你不懂……”他微微叹了一口气,轻声说:“李陵宴能拉拢姐夫什么呢?能许给他什么承诺?姐夫身为秉烛寺万恶之首,他还缺少什么?有什么能打动得了他,甚至让他以身体布施也不在乎?”他的目光缓缓移向毕秋寒,也许他什么都看不见,但毕秋寒却觉得自己从头到脚都被他这一双眼睛看得清清楚楚,“秋寒,姐夫一生之中或许当真什么都有,金钱、财富、权力、地位、生杀予夺的威势,甚至至死不逾的情爱,他什么都有……或者是有得大多了。姐夫一生之中从未得到过的,你知是什么?只是普通人日日夜夜都有的‘尊重’二字,你明白吗?”他低声说,语调很舒缓,他并没有责怪什么,也没有感慨什么,只是慢慢地说。 毕秋寒微微一震,一念及玉崔嵬,人人都先浮上一种宛若蜗牛在肌肤上爬过的恶心,先想列的莫非“人妖”二字,无法像对常人一样对待他,却从未想过——“人要自重,而后重之。”他仍然强硬地说。 宛郁月旦的目中泛起一种淡淡的怜悯之色,“不自重或许只是一种自卫,你我都不明白的……李陵宴并没有答应给姐夫什么,他知道姐夫什么都不缺,姐夫惟一没有的只是一个解人而已。”他轻声说,“一个……可以懂得他痛苦的人,秋寒你明白吗?我并没有说姐夫是好人,只是坏人也不过是个人而已,他毕竟不是魔鬼。李陵宴只是做了一回知音,就得到了姐夫这样一个强助,因为他懂人心,也懂人性。” “既然他认李陵宴是知音,为什么又要和我们一道?”毕秋寒从未听说过这种道理,心中一片烦乱,仿佛二十多年来是非清楚的世界也跟着一团紊乱。 “士为知己者死。”宛郁月旦轻声说,“姐夫之所以临阵例戈,只是因为……圣香比李陵宴更懂人心面已。” “圣香?”毕秋寒愕然。 “我不知道圣香和姐夫说了些什么,不过如果是我的话,”宛郁月旦微微一笑,“我会非常生气。” 毕秋寒闭嘴,他等着宛郁月旦解释。 “没有一个自认为是姐夫朋友的人会要求他出卖身体,如果真的懂得姐夫的悲哀,他就该知道那样的身体就是姐夫他……永远不能被人接受的罪过。”宛郁月旦轻轻叹了口气,“姐姐就是因为能够理解,所以她很爱姐夫。李陵宴不该故意拿姐夫来悬赏,那只能证明他其实根本没有尊重过姐夫,所有的知音都是假的。” 毕秋寒默然,他从来也没懂过像玉崔嵬这样的人妖会有什么悲哀,也从来没有想要懂过。但是听宛郁月旦用这样温柔的声音慢慢地说,仿佛……那万恶之首、几十年来被江湖唾弃的玉崔嵬,当真值得同情一样。 “我们身在哪里?”他不想再听,立即改了话题。再听下去,二十多年来的道义观会彻底混乱。 “姐夫的船。”宛郁月旦说。 “君山……”秋寒皱眉,君山之会难道已经错过了? 宛郁月旦眉头微微拧了起来,这让毕秋寒心里微微一颤——他这位宫主很少皱眉。只听他说,“君山之会已经是昨天的事了,我听说……李陵宴在那里埋了数百斤炸药,炸得山河变色日月无光。究竟实际情况如何,还要我们到地头去瞧瞧才知道!” “什么?”毕秋寒大吃一惊,“炸药?” “嗯。”宛郁月旦应了一声,“李陵宴说找不到杀父仇人,用天下英豪给李成楼陪葬也好。” “什么……”毕秋寒一阵激动脸色惨白,“李陵宴这疯子……” “秋寒别急。”宛郁月旦笑了,“我只说李陵宴炸了君山,但是听说‘天眼’和‘白发’领着众英豪分兵两路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李陵宴炸了个空城。”他一贯很识人心,他的语调一贯听起来令人安心,“具体是怎么回事,要我们去了才知道,你莫着急,没事的。” 毕秋寒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无端地只感到万分疲累,躺了下去喃喃地说:“只盼他们都没事才好,是我计议不周连累了他们。”闭上眼睛,他倦倦地问:“圣香……人呢?” “不怪他了?”宛郁月旦微微一笑,“他丢了他的箱子,本在闹脾气,幸好姐夫答应赔了他许多衣裳……”说着他先笑了起来,“只是那个兔子窝姐夫却赔不起,呵呵。” “祭血会的人呢?”毕秋寒低沉地问。 “前天夜里咱们的船沉了,李陵宴的大哥李侍御飞剑要杀圣香——”宛郁月旦温润地道,“结果被姐夫一掌劈入了河里。芙蓉庄和秉烛寺的人看姐夫倒戈,都乱了起来。趁乱之际圣香救起了快要沉下水的我,姐夫一记飞刀重伤那个叫做杏杏的丫头,祭血会的人就全部散了后来我们忙着下水找你们,他们什么时候撤走了也没留意。” “他得罪了李陵宴,不怕后患无穷吗?”毕秋寒闭目想起玉崔嵬那睡袍团扇的妖异模样,当真想不出这样一个人会为“尊重”二字强硬至此,人性当真是奇怪的东西。 “我不知道。”宛郁月旦摇了摇头,“姐夫不是不知好歹的人,或者他自己也有自己的打算吧?” “笃笃”两声,门开了,翁老六端着两碗药汤过来,“秋寒醒了?” “翁老辛苦。”毕秋寒点了点头,“伤势如何?” 翁老六嘿嘿一笑,“皮肉之伤不算什么,秋寒不必担心。”他把药汤递给宛郁月旦和毕秋寒,“只是咱们这一次伤得惨重,武功越好的伤得越重。眼下祭血会四下寻找我们和君山之会失踪的英豪,上了岸以后寸步难行,真不知要怎么去洞庭那里瞧瞧。” “翁老伤了右臂,”宛郁月旦浅浅喝了一口,“我身上的暗器都用完了,秋寒外伤甚重,不宜走动,阿南高热未退,咱们一行伤势惨重,惟一能动手的只有圣香一个人。”他的眸子明净如水,“前夜他如果不明哲保身,这次我们可能连一个能动手的人都没有,姐夫他是不可能送我们上君山洞庭的。” “难道说……我们竟然要仰仗圣香保护?”毕秋寒抬起手臂蒙住头,“你们信得过他?”“没有办法的时候,也只好信得过他了。”宛郁月旦柔声说。 玉崔嵬的船头。 这船上原有的秉烛寺寺众在前夜的大战中纷纷逃亡,此刻晨风轻拂,船头空空如也,竟然无人。 就在片刻之前,这船头上还有人俏立,手持着团扇轻摇。 此刻却已经踪影不见。 船尾一直站着一人,怀抱着兔子,从那人自房里出来,登上船头直至离开,他都一直凝视着。 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抚摸着那大胖兔子,眨动了一下眼睛。 “圣香?圣香——”翁老六送了药汤出来,“小宛的那姐夫到哪里去了,这会儿就不见了?” “他走啦。”圣香转过头来,笑颜灿烂,笑嘻嘻地指了指船外,“春风十里独步,萧靖靖死了,她的功夫大玉倒是练得不错。”他管玉崔嵬叫“大玉”,管毕秋寒叫“小毕”,其实这两个人年纪差不多,也不知这位少爷是怎么分的。 “走了?”翁老六虽然看玉崔嵬那副样子心里阵阵不舒服,但听说他已经走了也很诧异,“为什么走了?这不是他的船吗?” 圣香奇怪地看着翁老六,“他不走,难道跟着我们去找江湖大侠,然后等着被那些替天行道的大侠们碎尸万段吗?”他眨眨眼睛,“老翁你好笨啊。” 翁老六被他说得语塞,心里悻悻然,被玉崔嵬救了一次倒也忘了他是个毁尽少男少女清白的鬼面人妖,“我们也该上岸了,让船再顺江下去可就出海了。” “嗯……”圣香把折扇抵在下巴上,闭着眼睛想,“大玉倒打一耙,伤了李侍御和李陵宴的那个小丫头杏杏,换了我是李陵宴,不气得鼻子冒烟才怪。我们几个大摇大摆地上岸太危险,也不见得有第二个阿宛的亲戚来救命,不如这样——”他笑眯眯地抬起头来,“我们改装吧!” 翁老六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个意思,老头的易容法还算不差……”他还没说完,圣香已经笑眯眯地打断他,“不如我们扮女装吧。” “什么?”翁老六瞠目结舌,差点一口咬到自己的舌头,“为什么要扮女装?” 圣香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因为我没扮过啊,听说很好玩的……” 翁老六震惊过后哭笑不得,“我们都是大男人,小宛还小扮个女娃就算了,你要秋寒扮女人,不如拿把刀子杀了他圣香大少爷,不可能的,我们也没必要扮女人,扮个和尚道士什么的也就罢了。” “我不管。”圣香宣布,“我要扮女装。” “那老头给你扮女装,秋寒那里你就看在他是个病人的分上,饶了他吧。”翁老六苦笑,这位少爷骂不得、教不得,还打不得,想怎么任性就怎么任性,他当真无可奈何。 “我不要。”圣香瞪了他一眼,“我想看秋寒穿女装的样子。” “圣香,依秋寒宁死不辱的个性,你如果逼他扮女人,他说不准会咬舌自尽!你不能这样害他!”翁老六见他当真不是在开玩笑,不禁急了。 圣香给了他一个大鬼脸,“那他就自杀好了。” “圣香……” “而且我告诉你一个不得不扮女人的理由。”圣香笑吟吟地指了指船舱,“大玉留下来的衣服全部都是女人的衣服,除了他身上那件睡衣。我们总不能穿着这身泡过河水、到处是血的衣服到处走吧?”他又把下巴抵在折扇柄上,可怜兮兮地说:“我不想光着身体到处走,很丢脸的。” 玉崔嵬!翁老六张口结舌,他这根本就是存心整人!想也知道玉崔嵬留下来的衣服会是什么样子! 等翁老六吞吞吐吐说完了他们除了女人衣服没衣服可穿、并且圣香已经把毕秋寒他们三个病人伤患的外衣全都丢进河里的事实之后,毕秋寒的脸色谁看得犹如身上被人多砍了十刀八刀。他闭着眼睛,根本不想理睬圣香。 宛郁月旦不以为忤,饶有兴味地看着圣香把玉崔嵬留在船上的大箱子搬过来房间。 这箱子看起来还真挺像圣香掉进河里的那个大箱子,翁老六暗自忖道。只听“咿呀”一声,圣香拉起箱盖,“哇”的一声赞叹:“大玉好有钱啊。” “这毫州轻罗薄纱听说世上只有两家能织,而且互为婚姻。姐夫这么宽阔的一件披风,必要价值连城了。”宛郁月旦身为号称“武林宝库”的碧落宫宫主,自然识货,“你看当真就如一团烟雾—般。” “这件做纽扣的珍珠是海珠,啧啧,这么大的珍珠不供在家里做宝贝,用来做纽扣很容易坏的。”圣香不知道拉起了一件什么,“还有这一小朵碎花,是京城相国寺街道莲花庵的珍品。那些小尼姑们念经拜佛不怎么样,绣花当真是一等一的手艺,大玉这件衣裳至少值个七八十两银子。”他突发奇想,“不如我们摆个摊子把这些衣服卖了吧?肯定会发财的。” 宛郁月旦微笑道:“姐夫的东西可不随便给人的,当心他哪天把买了他衣服的人统统杀了。” 圣香说了也就差不多立刻忘了,稀有地拾起一件裙子,“这就是传说中的百鸟凤凰锦,用一百种鸟儿的羽毛织的裙子?” “大概是吧,我也没见过呢。”宛郁月旦也歪着头看着,“果然富贵灿烂,不同寻常。” “这是孔雀毛。”翁老六插了一句,“还有这,这是鹦哥儿的尾巴。” “我猜这绿色的是翠鸟……” 毕秋寒忍不住睁开了眼睛,只见圣香提着—件光华闪闪的裙子,高高扬着眉,“不对?我说这绿色的是野鸡的毛。” “野鸡就不是鸟了。”翁老六又说。 “但是野鸡的毛比较漂亮……” “那是鸳鸯羽。”毕秋寒忍不住说。 “呃?”圣香一脸笑吟吟,“原来小毕这么了解?好东西当然要给识货的人,这件裙子归小毕。”他嚣张地东张西望,“大家有没有意见?有没有意见?” 宛郁月旦温颜微笑,“我没意见。” 翁老六苦笑,圣香敲定,“两个赞成一个弃权,这裙子归小毕!” 半日之后。 他们的船自汉水而下,汉水自沙洋折而向东接武汉下长江,而圣香他们的船转入汉水支流东荆河,直到新沟。新沟距离洪湖已然不远,洪湖洞庭并称两湖,同在正北大洪山、东北方大别山、东南方幕阜山西审方雪峰山、西方武陵山和武当山的包围之中。 新沟是个不大不小的地方,这日来了一顶轿子和一辆红红绿绿的马车。轿子前有一位鼻子旁长了一颗大黑痣的媒婆,还有位巧笑倚兮相当漂亮的姑娘。看这群人浩浩荡荡衣裳锦绣,新沟人都知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嫁路过,便是回娘家探亲。只差不知姑爷人在何处? 那淡黄衣裳的快嘴笑脸姑娘是个丫头,听她说来她们家小姐那个生得貌美如花容颜端丽,家财万贯外加那个满腹诗书,横竖没个缺点。只因路途被一位长沙镖师所救,小姐感恩图报愿意以身相许。只是这一路打听过来,听闻这位镖师前去君山与人相约,此后竟而失踪,小姐忧心如焚,正自四处打听。如果有知情人通报姑爷消息,小姐千金以谢。 此时听说那位家财万贯貌美如花的小姐已然住进了新沟“万湖”客栈。众多好事之徒闲来无事,好奇地围着那俏丫头打听消息,“不知那位姑爷姓甚名甚,多大年纪?” 黄衣黄裙的俏丫头生得玲珑剔透煞是可爱讨人喜欢,万湖客栈门口聚的这一群多半是为了看这丫头来的。丫头已是如此这般的人才,不知道那院里的小姐又是如何的国色天香? “姑爷?”俏丫头自称叫做“香儿”,眼皮眨也不眨,“姑爷不是姓容就是姓聿,本少……嗯,香儿我也不大清楚。” “香儿姑始不是小姐的陪嫁吗?怎么不知姑爷姓名?” 那黄衣“香儿”顺口答:“姑爷武功高强,救小姐的时候跑得可快了,我根本没说上话。小姐害羞,不敢和我说。” 听众发出一阵讪笑,“香儿姑娘连姑爷的姓名模样都不清楚,要怎么个找法?” “我知道姑爷的长相啊。”香儿眉毛扬得老高,“姑爷多半是这样的……”她先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福了一福,羞答答地说:“多谢公子相救。”随即板起面孔,努力装出一划严肃冷淡的模样,淡淡地袖子一拂,“不必。”然后掉头走开三步,示意说姑爷救人之后拂袖而去的场面。她眼神灵活表情多变,这一礼一拂让她演得活灵活现,煞有介事。 围观的人群一阵哄笑,“香儿姑娘扮得真像……” 正当那边说笑之间,万湖客栈里一位据桌而食的道士微微诧异地往这边望了一眼,眉心微蹙,似在沉吟。 只听那香儿越说越是兴高采烈,浑然忘了她自己刚才说和“姑爷”没说过话,也不知道姑爷的姓名,“那位姑爷个子大约有这么高,”她比了比稍微比她高上三分之一个头,“嗯……不喜欢讲话,一开口就会让人害怕,还可能有一头白头发,不过没有一头白头发也行……” “香儿姑娘个子高挑,如果比香儿姑娘还高,那可真是魁梧大汉了。”人群中有人笑道。 那道士眉头又是一动,有些微笑。 香儿一本正经地道:“姑爷是镖师又不是土匪,怎么会魁梧?”她强调,“魁梧只会让人想起拿着五环大砍刀的……”她显然本是想说“强盗”或者“土匪”的,突然客栈内“当啷”一声,一位蓝衣大汉提起了放在椅子上的兵器,放到了桌面上,那正是一柄五环大砍刀。 “……的英雄。”香儿眼睛也没多眨一下,笑眯眯地说。 “香儿,小姐叫你了。”客栈内房出来一位更为年轻的姑娘,白衣如雪,眉目清雅温柔浑然不似丫头,扶着墙壁出来,步阀摇晃纤纤弱质,让人不禁心疼。 “阿宛。”那“香儿”三步并作两步赶过去扶住她,一边埋怨一边往里走,“你还没好昵……” 门口的众人瞠目结舌,这真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姐,身边的丫头一个比一个出色,这白衣女子只是微微一闪,已不知迷了几个人的魂魄去。 万湖客栈那道士一桌边上又多坐了两人,一人是方才人群中开口接话的那位,另一位便是使五环大砍刀的大汉。 那道士莫约四旬,眉清目秀,衣着整洁朴素甚有道气,对那两人点了点头,低声道:“两位都听到了吗?” 人群中接话的男子身材也极是高挑,又极削瘦,但并非古阴风一般全身宛若骷髅。他人极高,却洒然有飘逸之态,举杯喝了一口清茶,“那位黄衣裳的小姑娘分明找的是浮云姑射之夫,白发白大侠。” 蓝衣大汉点了点头,却似不喜说话,并不开口。 “这些姑娘来历可疑,不知是敌是友。”那道士沉吟道,“白大侠的去处贫道以为还是暂时保密为好。”顿了一顿,他又说:“听说芙蓉庄也被李陵宴收罗,芙蓉庄艳女之名响亮,这些女子看起来极是可疑。” “傅某人却不这么看。”身材高瘦的男子接口,“以找姑爷之名寻找我方踪迹,这等计量近似胡闹。芙蓉庄女子愤世嫉俗者甚多,她们不会开如此玩笑,傅某之见,不如向香儿姑娘套套口风,试探是敌是友。” 蓝衣大汉又点了点头,“她演白大侠的神色极似,也许是熟人也不一定。” “未曾听闻白大侠除姑射之外有什么故人……” 这作唱俱佳胡说八道的“香儿”当然除了圣香别无他人。宛郁月旦在房里休息,听他越说越是高兴,越扯越是离谱,出门把他叫了回来,微笑道:“秋寒如果知道你在外头给他找姑爷,一定气得伤势复发。” 圣香笑吟吟地说:“放心,我给小毕找的姑爷他一定满意,见到了人他绝对要给我谢礼叫我神仙,绝对不会气死的,保管百病全消。”顿了一顿,他说:“你的伤怎么样了?” “大概再过个三五天就无事了。”宛郁月旦微微蹙眉,“只是阿南的高热一直不退,人也不清醒。我猜他身体素好从不生病,这一次才会如此严重。”他咳嗽了两声,“翁老已经卸了易容出去打听消息,我们只要能安全在这里住上三五天,事情可能就会往好的方向转。” “所以阿宛宫主要本少爷不要在外面惹是生非?”圣香拆穿他的弦外之音,笑嘻嘻地说,“要是本少爷不听话呢?” 宛郁月旦眼也不眨一下,“听话的就不是圣香了。” 圣香大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赞道:“果然是好兄弟,果然了解我。” “当然……出钱的人说话才算数。”宛郁月旦被他拍得踉跄了一下。 “阿宛果然聪明。”圣香笑眯眯。 此时外头桌上。 “贫道总觉得那位香儿姑娘看起来极是眼熟。”那位道士正是来自武当山的清和道长,是武当掌门清静道长的小师弟,“但贫道已经二十余年未曾下山,以这位姑娘的年龄,不大可能在何处见过。” “凡是漂亮妞,清和老道就会觉得眼熟,三十年清修还没消了你好色的毛病。”一个声音横空而来,有人冷冷地道,“那丫头生得妖眉妖眼,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东西。” 高瘦的男子皱眉,“铜头陀的嘴巴三十年清修也还是如此恶毒,可见三十年也不算很长时间。废话少说了,天眼聿修带着我三个兄弟躲到哪里去了?”这位姓“傅”的男子乃是祁连四友之首,望月客傅观。另三友是扫云客莫淡、吟花客柯晴、拾棋客何局。君山一会李陵宴设下埋伏,不仅埋下炸药,而且率领众多黑衣蒙面客痛下杀手。若非白发天眼两人见机甚早应对得宜,将众人化整为零当场驱散,众人早已在炸药之中灰飞烟灭了。混乱之中,傅观和白发一行且战且离,而莫淡、柯晴、何局却不知道被聿修带去了哪里。傅观与他们也是数十年的交情,彼此间关心得很。 “聿修此人虽然出道甚晚,不过当真有三分本事。”铜头陀低声道,“你猜他把我们带去了哪里?” 傅观嘿嘿一笑,“我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他把你们藏到哪里去了?” “我们一行六十三人,受伤中毒的可能有十来个。”铜头陀道,“聿修说虽然化整为零各自逃生机会较多,也不易为炸药一举炸死,但是我们力量分散,太容易被李陵宴各个击破,所以暂且躲避才是上策。”他神秘兮兮地在傅观耳边悄声说:“他把我们带去了江陵府府尹的官邸。” 傅观吓了一跳,“怎么?躲到官家去了?” “听说江陵府尹龙大人是聿修的朋友。”铜头陀悄悄地道,“我也觉得奇怪,不过那龙大人当真仗义,啥也没说。” “这天眼聿修果然不是常人,和府尹大人是好友。”傅观摇了摇头,低声说,“我们近得很,就在武当山下。” “那就危险得很了,这里李陵宴的爪牙很多。”肥壮如牛的铜头陀低低地说,“尤其是那些妞儿们,少看人家生得漂亮就忘了自己老子是谁。我听人家说芙蓉庄柳戒翠那女人迷上了姓孪的,手下的那些女人都归李陵宴调动。这里遍地是妞,一不小心就上了姓李的大当,这叫美人计你知不知道?越是中意,就越要小心。” 清和道长插口道:“头陀之所以如此小心,便是因为你很中意方才两位女施主……”他未出家前和铜头陀乃是好友,离家二十余年,少年时飞扬潇洒的个性已经大大收敛,但是和铜头陀打趣互相调侃的毛病却没改。 “胡说八道!”铜头陀的眼睛瞪得比牛还大,“那么小不点的丫头给我做孙女还嫌小!”顿了一顿,他又说:“这些女子肯定都不是好东西,打听白发的下落还不知道她们有什么图谋。” “至少绝非平常家出门的小姐。”傅观开口,“寻常家的小姐不可能这么样一个人出门,何况是找什么郎君以身相许。这伙人的确来历可疑,试试看她们是否会武,如果会武,那么是芙蓉庄的女子可能性很大。” “有道理,这世上武功很好的妞儿并不多。”铜头陀同意。 “我去。”蓝衫大汉突然开口,提起他的五环大砍刀,他不爱说话,但每说一字都有如千钧,言发身行。 “蓝兄刀法了得,实是江湖上少见的用刀名家,蓝兄去再台适不过。”清和道长微笑。 这位蓝杉大汉名叫蓝霖龙,寂寂无名,但在这君山一哉之中表现得出奇地冷静,武功了得,因而清和道长对他甚是客气。 “小姐”的客房里。 毕秋寒盘膝调息养伤,南歌躺在床上仍然没有清醒。本来圣香点了毕秋寒的穴道,强迫他穿了那件百鸟凤凰羽的裙子,但时辰一到穴道自解,毕秋寒能动之后的第一件事自然是把那整人的裙子能甩多远甩多远。此后尽量平静下来坐息,好让重伤的身体早日恢复。 平心静气,不去想圣香做的那些匪夷所思的怪事,真气缓缓在体内运行,渐渐地心气达明,内视外听,许多平常听闻不到的细微声音和感受不到的冷热气流都似乎分外明显。这一剑外伤严重,但是幸好没有伤及经脉,休息个三两个月必然会完全愈合。 “试眉……试眉……”床上的南歌已经昏睡了一日一夜,此时突然发出一些呓语,模糊地道,“试……”他没再说下去。 毕秋寒此时行功未及忘我之境,听在耳中微微一震。他还记挂着施姑娘吗?看不出南歌平日豪气干云仿佛什么事也不在意,却也有无法可解的心事。他一念感慨未完,突然听南歌又叫了一声:“文笙!文笙……为什么你要逼我杀你……我其实……根本不想你死……” 文笙?南歌的仇人?朋友? 他在调患,却又分心于南歌的呓语,就在稍微一个恍惚之间,陡然“喀啦”一声,窗栓被人大力震断、一个蓝衫大汉翻窗而入,一言不发,一刀往床上昏睡的南歌砍去, 他发刀,刀已经堪堪砍到南歌的鼻尖,毕秋寒才听到出刀时“呼”的一声!这是怎么样老辣快速的刀法!大骇之下,他顾不得正在调患,一掌向蓝衫人劈去,急喝:“刀下留人!” 蓝衫人一声不响,反撂刀背接下他这一掌。“果然有诈。”他喃喃自语,“一身好武功,却假扮女子,你们果然都不是好人。”他说得好似呆头呆脑,但收刀一刀直砍,力在刀锋,分明就是狠了心要把南歌从脑袋正中破成两半。 毕秋寒咬牙手按右腰的伤口,一跃而起,一脚挑起椅子往蓝衫人大刀上飞去,“你误会了!你是谁?我是……” “敌人。”蓝衫人“啪”的一刀破开椅子,在他刀下那椅子就如纸糊,可见他非但只是刀法了得,这把刀还是利器。 “且住!请听我……”毕秋寒手无寸铁,重伤之下,又是调患之际一跃而起。几乎挡不住蓝衫人一连串的猛砍猛劈,连挡带逼地挡开数下杀手,已是喘息连连。 “当啷”一声,门开了,一个店伙计提着茶壶进来,猛地看见房里这筹场面,吓得傻了,茶壶跌在了地上。 蓝衫人见状脱手飞刀,一刀向那伙计射去! 毕秋寒晃身到那伙计之前,一把截住那飞来一刀,刀上蕴含的刚猛之力搞得他连退三步。虽然救了伙计一命却已离南歌有十步之遥,万万救援不及!他被逼退三步,脸上已是脸色大变。 蓝衫人毫不犹豫,一拳对着南歌的胸口打了下去。他的内力如此威猛,这一拳下去南歌还不当胸被打个对穿?毕秋寒丝毫不顾及自身安危,和身急扑。他只求蓝衫人这一拳不要误伤好人,却不顾及他自己很可能被蓝衫人一拳打死。 “天啊——”那伙计倒也是个莽人,眼见自己的救命恩人处境危急,大叫一声冲了上去,竟然一把袍住蓝衫人的背后,“杀人了——” 正当这蓝衫人一拳下来可能重伤三人之中的任何一个的时候,一道剑光自被窝里破被而出!剑出,才听闻“刷”的一声,那剑光极清拔极自负,霍地直刺蓝衫人的眉心! 原本蓝衫人的形势大好,面前三人一人昏迷、一人重伤、一人不会武,他任何一拳都可以把这三人中的任何一人打死。但突然毕秋寒不顾安危飞身扑来,他被店小二一把抱住,面前突然出现了一道剑光! 他从绝佳的局势变为了极其危险的局势——只要他一个不慎,就会被毕秋寒的拳脚击中,或者被剑光当眉刺入! 谁生?谁死?刹那之间,那剑光暴涨如满月之江湖,千百流光只汇聚于蓝衫人眉心一点! 但蓝衫人竟然没有闪避——他没有闪避,毕秋寒就抓住了他本欲砸下的一双拳头。 他没有反抗,他也任店小二抱住他的腰,没有把他震飞出去。 想寻死吗? 答案是:不是。 正在剑势暴涨无可抵挡的时候,它停了,就停在蓝衫人的眉心,只差那么玄乎其玄的一线,接着床上一阵咳嗽,南歌问:“你是谁?” 他问得有气无力,听见的人万万想不到这个好像病得神志不清的人方才能刺出那样清拔清醒、一击无回的一剑!能出剑出得那么自负那么霸气! “好剑。”蓝衫人只目注南歌手里直指他眉心的剑尖,“好一剑‘钱塘江水浙江潮’!” 南歌烧得半昏半醒,恹恹地问,“你是谁?这一剑……咳咳……不是南家子弟决不外传……咳咳,你怎么可能会知道?” “他是你家表妹的小舅子的老婆的大哥收的干儿子的孙子的女儿的外甥。”方才震开的窗口探出一个头来,那俏生生的“香儿”笑吟吟地说。 “那是什么东西?”南歌的大脑完全不能思考。 “笨!”圣香白了他一眼,“总而言之,他肯定是你家亲戚。” 毕秋寒听到这一句,放开蓝衫人的手腕,自去调理他自己乱七八糟的真气。却已经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圣香一开口一接话,他就放弃自己是保护人的自觉了。只要引起这位大少爷的兴趣,任何事都会很容易变好的,下意识里他这么觉得。 “我姓蓝。”蓝衫人终于开口,“碧碧是我的义弟。”他言简意赅,就是说圣香猜错了,他不是南家的亲感,而是南碧碧的朋友。 南歌却很少听见有人把他风流一时的爹叫做“碧碧”,呆了一呆,“爹的大哥?” 蓝霖龙点了点头,“我此来君山就是来找你的。”他的话很少,但句句语出惊人,“碧碧托付我一件东西,我本不想给你,但近来报仇之说闹得沸沸扬扬,我很担心。”他也不解释他在担心些什么,自怀里抽出一封信,径直塞入南歌怀里,“这是笑姬写给碧碧的信。” 南歌又是一呆,他自小就未见过父亲,对仇人也没有多少怨恨,却突然有一天一个人自称是他爹的义兄,塞给他这样一个距离仇人真面目很近的东西,一时之间他竟不知如何回答。 毕秋寒的眼睛却亮了,如果这信是真的,那么距离揭开那位神秘笑姬的真面目就不会多远了,四门的血案也就有眉目,也就可以阻止李陵宴盲目的屠杀了! “碧碧很讨厌拿刀弄剑,我想他不会高兴你为他报仇的。”蓝霖龙说,拿起他的五环大砍刀转过了身子,“他一贯只喜欢美人。” “等—等,蓝伯伯。”南歌拿着那封信,“我爹生前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蓝霖龙没有回头,淡淡地拿刀走了,“一个好人。” 他居然就这样走了。 南歌望着他走的方向呆了半响,“他怕我要报仇,特地送信给我,真是个奇怪的人。” “他奇怪是他家的事情。”床前陡然一阵风,他手里一凉,圣香已经截走了他手里的信,“让我来看看这情书写的是什么,奇货可居……”他当真三下两下撕开了信封,摊开那封信看了起来。 “信中说些什么?可有说笑姬是何方人士?她曾和哪些人交往密切?”毕秋寒忍不住问。 圣香给他一个鬼脸,“又不是相亲报生辰八字,谁在情书里写这些?我念给你听。”他清清嗓子,大声地念起来,“字付碧弟亲启,姐离弟日久,思念益切……” 毕秋寒听了—句便脸上泛红,“好了好了,前辈的隐私你怎可这样大声嚷嚷……” “下面还有更肉麻的你要不要听?什么弟爱姐之情姐深感愧疚,但弟乃有家室之人……”圣香故意大声念。 “圣香!”毕秋寒皱眉。 圣香得意地笑,突然撕破那封信一口咬在嘴巴里。 毕秋寒大骇,“你干什么?快——” “快什么?”圣香笑眯眯地咬着那封信问他,“快吐出采?行啊。”他把被他撕破、一口塞在嘴里的信吐出来放在手心里,“如果这样都是口水牙印、破破烂烂的信你也要,我就还给你。”他果真很“大方”地把那团东西递给毕秋寒。 “你干吗撕破它?如果真要找杀死四位前辈的真凶,这信是重要线索!”毕秋寒大骇之后继而大怒,“再说这也是南兄的东西,你怎可随便撕破前辈遗物?” 圣香笑吟吟地看着他,“可是我已经撕破了。”他还皱皱鼻子,“我本来想把它吃下去的,但是这东西实在不是人吃的,只好咬一咬了事。” “你……”毕秋寒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一时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发火。 “反正这个东西很重要啊。”圣香摇了摇手里那团恶心的“遗物”,“你,还有你,都很想知道内容对不对?”他指了指毕秋寒,又指了指南歜,“现在世上只有本少爷我知道它到底说了些什么。”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毕秋寒一股怒气冒了上来,“你在要挟我?” 圣香笑嘻嘻地歪着头看着他,“对啊,能同时要挟小毕和阿南是多么奇货可居的机会,我当然不会错过。” “圣香!”毕秋寒怒气迸发,“砰”的一声一掌拍案,幸好他重伤在身没打破桌子,只把木桌打得晃了一晃。 “不许生气。”圣香笑眯眯地一根手指在他面前摇了摇,“第一,你有把柄在我手上;第二,你生气我就不告诉你信的内容;第三,你在这里吃我的用我的,所以至少不可以对我发火和我生气。” 他居然还振振有词,仿佛好像生气全是毕秋寒个人的错。毕秋寒又是怒极又是苦笑,只得双目一闭,不理这位一派胡闹的大少爷。 “圣香,你是故意的吗?”南歌并没有生气,只是恹恹地问。 圣香转过身对着他吐舌头,“我当然是故意的。” 南歌目不转睛地看着圣香的眼睛,那双漂亮得完美无缺的眼睛……“你为什么总是这样笑?”他喃喃地道,突然仰身躺了下去,继续昏睡。 他这么一躺吓了圣香和毕秋寒一跳,过去试了试温度。南歌的热度已经渐渐退了,只要好好睡上几天,很快就会好的。 “蓝兄进去这许久了,怎地没有消息?”外边的清和道长几人等得不耐,进去的蓝霖龙却始终没有消息,竟似一脚蹈入后院厢房就凭空消失了一般。铜头陀烦躁不安,不停地喃喃自语骂骂咧咧,也不知低声在骂些什么,终于清和道长忍耐不住,“我们进去看看蓝兄究竟出了什么事。” 这时一位店伙计提着打翻的茶壶神色惊慌地走出内院,傅观与清和道长对视一眼,铜头陀却没他们好耐心,一捉他的六十斤月牙铲向那店伙计走去。 “杀人了——” 不料那店伙计一见铜头陀凶神恶煞一般向他走去,吓得魂飞魄散,失声尖叫一声,“当啷”丢下茶壶就往外逃。跨过门槛时一跤绊倒,摔了个鼻青脸肿。 店内人听他大叫一声“杀人了”都乱了起来,胆小的往外就走,胆大的聚在一起往里张望,看着热闹,议论纷纷。 铜头陀见他如此惊慌,一下确信无疑,那房内的女人肯定不是好东西,蓝霖龙必然出事了!他大叫:“老道,我饶不了祭血会的人,他妈的姓李的莫名其妙要报仇见人就杀,他当他爹是给满江湖合谋害死的?徒劳伤了这许多无辜之人,头陀要杀他几个姓李的手下降降火气,老道你走远些,省得伤了你那好生之德!让开了!”他一提月牙铲,大步往内院走去。 清和道长与傅观也心中确信蓝霖龙定在里头出了意外,铜头陀这么一吼,虽说均觉如此莽撞不妥,却也没打定主意要阻止他。一怔之下,铜头陀大步走向内院,正巧一个客人要出来,见他威风凛凛怒发冲冠,吓得连滚带爬又冲了回去。 房内南歌继续沉睡,毕秋寒仍在调息,圣香闲着没事拿块鸡腿引诱他那只兔子。那大胖兔子眼睛盯着鸡腿睁得滚圆,全神贯注地看着那鸡腿。圣香拿着鸣腿指到东,胖兔子就看到东;指到西,兔子就看到西。突然胖兔子站起来给圣昏拜了两下,表示它实在太爱吃那只鸡腿了,恳求圣香大发慈悲把那只鸡腿赐给它。圣香正玩得高兴,突然门外一阵喧哗,有人大吼:“那个什么小姐的房间是哪一间?” 铜头陀提铲闯入内院,内院许多房门原本开着,霎时纷纷关上,“乒乓”关门之声不绝,他又喝了一声:“那个什么小姐的房间是哪一间?” 被他吓得关在房内的人心中不免暗驾,莽人!看见你这副模样,人家小姐还会开门出来说“师父请进”吗?又不是傻瓜。 但只听“咿呀”一声,真有一间厢房的门开了,一个黄衣女子笑吟吟地探出头来招了招手,“这里。” 铜头陀一呆,还未想清楚他已大步走进那门。陡然只听“啪”的一声,脑门上挨了一扇子。那黄衣女子“香儿”手持折扇怀抱兔子,模样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却说:“来者是客,老师父请喝茶。”说着她折扇指了指旁边桌上。 铜头陀武功不弱,脑子却不大炅活,本能地往那边桌上一看,只见桌上只剩残杯冷茶,这副模样叫他怎么喝得下去? “啊——我忘了刚才把茶都喝掉了。”黄衣女子敲敲自己的头,突然提高声音叫:“阿宛——阿宛啊——你在干什么?” 隔壁房间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我在换衣服。” “啊?不好玩不好玩,不许换!我这里来了客人,你快点来泡茶!”黄衣女子—听,突然丢下那只兔子冲出门去,老大不高兴地嚷嚷,“你穿女人的衣服很漂亮啊,我不骗你的,本少爷从不骗人……” 隔壁的年轻男子含笑,“这一句就是在骗人。” 铜头陀当场傻眼,这是什么和什么?他杀气腾腾地冲入门来要杀人,结果门内的人突然间丢下他不管,径直冲去和隔壁的男子吵架?他提着月牙铲,只觉得一股杀气被挫败无遗,站在房内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哭笑不得。 他打量了一下这房内,床上躺着一人,旁边锦榻上还坐了一人。他不认得毕秋寒,自然更加不认得南歌,心下大为奇怪,怎么小姐的房间之内藏了两个大男人,而且这两人脸色都不佳,看似重伤在身? 毕秋寒自然知道铜头陀此人,此人性格莽撞武功甚高,算得上玄门之中的一流好手、因为鲁莽伤人甚多,名声好坏参差,但心底却不甚坏。只苦于收功在即,不能开口,惟一能解释的圣香却又跑出门去了,人在坐息,却也是哭笑不得。 “妖女房内藏的男人显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铜头陀张望了一阵之后喃喃自语,提起月牙铲大步向毕秋寒走来,“这人快要收功,我当先杀此人,以免罗嗦。” 毕秋寒当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陡觉头顶一阵冷风,心中苦笑,此生若当真如此休矣,见了阎罗不知该如何解释? “叮”的一声金铁交鸣,一样东西架住了铜头陀一铲,接着一个男子皱眉道:“铜头陀,我看还是把这些人生擒,问问清楚再杀。至少让白大侠看上一眼略作判断,你一铲下去若是误伤了好人,岂非又要面壁五年?” 铜头陀显然也没多大杀性,被香儿搅了他一股锐气,只觉现在杀人也没多大意思,消不了他的火气,尤其这些人来历不明古古怪怪。他歪头问向站在窗外的清和道长:“老道的意思——” 清和道长微微一笑,“我的意思和傅施主一样。” 这时门外“咿呀”一声,那黄衣女子拖着一位白衣少年回房,陡然见房内多了这许多人,“哎呀”一声,“你们是怎么进来的?” 傅观微微一笑,手中架开铜头陀月牙铲的剑撂在毕秋寒肩上,“姑娘,在下三人是附近闻名的劫匪,专门劫来路不明的外地人,姑娘随我们走一道吧。” 黄衣女子眼珠子一转,大喜,“好啊好啊,快走快走,我和你们去看山大王长什么样子。” 被她拖着的白衣少年也不害怕着急,莞尔一笑,只说:“既然人在你们手里,一切事情悉听尊便了。” 这些人好像很高兴被劫持?傅观和清和道长面面相觑,都是大觉稀罕。 第六章 知己一人谁是 当下四人跟随傅观、清和道长等人自客栈后墙翻出。傅观点住毕秋寒和南歌的穴道,从田间劫来一头耕牛,随便把两人绑在牛上,叠在一起,赶着在山间小路行走。清和道长见了直皱眉头,但傅观身为祁连四友之首,他却不好开口责怪,只得心下摇头。傅观素来我行我素,这劫走一头耕牛用来绑人在他来说犹如家常便饭,却是丝毫不以为意。 这傅观大有狂士气,圣香心下赞美清和道长心下奇怪为何同为伙伴,圣香和宛郁月旦却并不在乎他们的同伴被人叠在一起绑在牛背上,却不知圣香和宛郁月旦想的都是:如果阿南醒来看见后,必定引为知己。 武当山位于大巴山和巫山以北,距离新沟并不太远,但也赶了半日路程才到达山脚。 进了武当山区,便是武当派的地盘。果然行不百丈便有道士上来询问,清和道长与那小道解释两句,赶着耕牛就上山了。 武当道观始建于唐代,续建于宋,传说武当道教鼻祖真武大帝在此潜心修行,终于得道成仙。武当山自古被誉为“神仙窟宅”,是道士云游求仙之地。五层“复真观”仅以一根支柱,便支撑起十二房梁,结构奇绝:“九曲黄河壁”扣墙之声沿壁而传,清晰可辨:“转身殿”内撞钟而不闻,殿外却是钟声如洪;武当山顶的镏金“金殿”,更是奇妙无比。每当雷电交加、大雨倾盆时,金殿周围霹雳四射、火球飞溅,而金殿却安然无恙、毫发不伤,俗称“雷火炼殿”。 当铜头陀登上武当主峰天柱峰,面对武当道观的时候,心中不免也升起一种肃然起敬之感,暗觉清和老道在此清修三十年,大占便宜。 此时留住观内的诸多武林豪杰已经闻讯纷纷出来,听闻清和道长擒拿了几个祭血会的妖人,大家都面有愤色。毕竟其中有许多是应毕秋寒之邀而来,更多是意欲参与这难得一见的江湖大会,擒拿或者说服李陵宴倒在其次。李陵宴却一把火药炸得君山会灰头土脸,并且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杀,口口声声为父报仇,行事残忍怪癖,虽尚不见有独霸江湖之心,却有嗜杀成性之嫌,各位豪杰的亲友在大会中或失散或被杀,听闻“李陵宴的手下”怎能不怒? 此时毕秋寒被南歌压在下面,两个人叠在牛背上。虽然明知众人一见他误会就会揭开,但如此相见,他委实不知是幸是悲;怪来怪去一切都要怪圣香——他明明是故意不解释,故意让人误会,然后等着看他的笑话!一想到此处,毕秋寒就为之气结,这胡闹捣蛋任性好奇轻重缓急不分的大少爷!想起来就恨不得把他一拳打昏然后装进麻袋拖回丞相府! 宛郁月旦瞧不见面前许多人的面容,他温柔斯文地一边站着,让人一见而生好感。众人群中突然一位汉子大骂一声:“他娘的李陵宴!还我妹子命来!”说着一刀向圣香砍去。 这一刀一发登时就如点燃了一桶火药,“刷”地有人一剑直刺牛背上的南歌,“今日为天下英雄出气!” “当”的一声,那一剑被傅观挡开。傅观冷笑,“阁下剑伤无法抵抗之人,也算得上为天下英雄出气?天下英雄有阁下这等出头人,果然好生丢脸,难怪被人炸得有如丧家之犬!”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一句话得罪了许多人,登时怒骂纷纷,许多刀剑也往他身上砍来。 清和道长不料一上山就变成如此场面,连声疾呼“各位住手!请听贫道一言。”却哪里有人理他? 一时间武当山道观前刀剑纷飞,原本还往圣香几人身上招呼,后来打得发性,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竟而乱成一团,根本不知挥刀砍去的那人究竟是敌是友只听一片“他妈的,你砍我的脚趾!老子砍你人头!”、“他奶奶的,小子你是故意得不成?”、“哎呀!”、“呸!”、“没有老子教训你,你小子还不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乱喊乱叫一片,众人只在发泄怒气,理智全无, 圣香本来还在玩,有人一刀砍来,他就逗着人家转,好像快要砍到了,却只差一点砍不到。提刀来砍的偏生又是个莽夫,只不信邪,一刀接着一刀专心致志地砍,倒让圣香玩了个不亦乐乎。但后来不知怎地刀剑乱飞,圣香可就忙坏了,他躲开了这一刀,旁边突然又莫名其妙飞出另外一刀。他再闪开那一刀,那一刀就更加莫名其妙地对着努力追杀他的那位仁兄脖子砍去,圣香逃命之中还要回过头来救人,提醒:“老兄,你砍错了。”一时间也忙得天昏地暗。 那驮着毕秋寒和南歌的牛在一片刀剑之中被惊吓到,突然一声嗥叫转头就跑,驮着两人直往道观里奔去。众人相互砍杀之余,都发一声喊:“贼人逃走了!快追!” 清和道长一边苦笑,不知该如何收拾,突然间一把长剑横里向他刺来。清和道长一怔,“施主住手!这里是玄门圣地,不可动手……”“刷”地那一剑刺他腰下,清和道长一句话未说完,已被卷入了战局之中。 此时已有人飞报武当掌门清静道长,正当道观之外一片混乱,那载着“贼人”逃窜的耕牛将要闯入道观之际,突然“砰”的一声,那头牛突然从道观门口飞身而起,笔直地摔在人群之中。顿时烟尘四起,牛也啤嗥直叫,半晌爬不起来。它背上的人却已不见了。 这世上的牛除了太上老君屁股下的那一头,可能没有几头是会“飞”的众人一时怔住,手下动作齐停,都呆呆地看着那一记把耕牛摔了出来,一瞬间把牛背上两人捞在手中的人。 幸好!那不是一个人,把耕牛摔出来和接人的人是两个人!这让大家松了口气暗想:原来这世上毕竟没有神仙……定睛再看,那把耕牛摔出来的是一位青衫独臂的肃然男子,那把牛背上的人截去的是一位满头白发的年轻男子。 是“天眼”聿修和“白发”容隐! 全场震住。 都有些心虚。 经历君山一会,大家都知道这两人见事清晰利落,作决定坚决果断。他们尤其不喜欢胡闹,不喜欢人不明事理。但显然此时大家都已失去控制,做了一些肯定过会儿要后悔的事情。 怕他们冷冰冰的责问,或者虽然不生气但是很瞧不起人的淡漠,从前自可不理睬他们的自负,但是现在身受人家救命之思,也就不好意思惹人生气。 正当全场震住不敢乱宫乱动的时候,只有一个人没被震住,有个人欢呼一声扑了过来,“容容——还有聿木头——” 容隐一手接住穿着女装飞身扑来的圣香,冷冷地道:“有你在,果然就没好事。” 圣香眨眨眼,笑眯眯地转过头去看幸修,指着容隐的脸对聿修告状:“聿木头,容容骂我。” 聿修一张书生脸淡淡地没什么表情,“你该被骂。” “哇!你怎么可以这么偏心。容容骂我你也不帮我,亏我还帮你看着眉娘……”圣香瞪大眼睛一句话没说完,聿修顺手指点了他哑穴,浑若无事地对容隐说:“来者是客。” 容隐拍开毕秋寒和南歌的穴道,只点了点头。他的目光自方才拔刀互砍的众人脸上——看去,并不骂人,但那目光森寒得让人起鸡皮疙瘩。看完那一眼之后他也就不再多话。且淡淡地道,“毕大侠,一路上圣香承蒙照顾,想必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容某谢了。” 刚刚从地上站起来,满身的牛毛还没抖落的毕秋寒满脸尴尬,气也不是怒也不是,容隐这么一说,他更不好对圣香发火,只得咳嗽了一声应道:“不必客气。”怒火加被绑牛背的尴尬,让他忘了问什么时候圣香是白发的好友。 众人目瞪口呆——牛背上的“贼人”变成了毕秋寒不算,那似乎站在万峰之顶,除了聿修无人可望其项背的白发,居然和这位黄衣少女称兄道弟?眼睛利的耳朵尖的也看出听出这黄衣少女其实根本不是少女,但在大部分人眼里还是稀奇之极、荒唐之极、怪异之极的事!这黄衣少年或者少女,究竟是什么人? 南歌一跃而起,他睡到半路已经清醒只是穴道被点不能行动,自由之后他先向聿修一笑,“半年不见,聿兄风采依旧。” 幸修点了点头,他一向不喜说话,只简单应了一句:“南老前辈受了点伤,人在江陵,甚是安全。” 南歌朗声道:“多谢聿兄照料家祖。”他虽然身上衣裳皱成一团,容颜憔悴状甚落魄,这朗声一言却极是清拔。接着他哈哈一笑,袖子一拂,“这都是一场误会,在下和天眼白发都是旧识。方才那一场狗皮倒灶的荒唐事就让它统统过去吧,在下姓南,忝为南浦之孙,恭请众位英豪万安!”说着团团一礼,眉宇之间不见丝毫紧张惶恐之色。 原来他就是李陵宴要杀的那位南碧碧的儿子、南浦的孙子?众人原先对此人也不甚了解,此时一见颇觉将门虎子,果然名不虚传。 毕秋寒亦然抱拳,“毕某谋划不周,让牵陵宴下此杀手,无颜以对天下英雄。待此事了结,毕某引颈谢罪,以慰君山一役枉死之人。” 宛郁月旦只是微笑,并不说话,倒是人群中有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不住往他这里张望。 这一场闹剧终以喜剧为收,大家相见各自欢畅,携手入观,各自诉说别来诸事。 “圣香,赵丞相让你出府,可是交待了你什么事?”一入道观,容隐不待圣香坐下,负手冷冷地问,“我不信他能放手让你在外如此之久。” 圣香吐了吐舌头,笑嘻嘻,“你这么凶干什么?好久不见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你们,怎么可以板着脸对我?都不看我一路上风尘漂泊腰酸背痛胃痛牙痛手痛脚痛全身都痛,本少爷身体赢虚弱不禁风很容易死的……” “赵丞相要你看着毕秋寒是不是?”聿修对他的胡说八道早已习惯当作耳边风,淡淡地问。 “喂喂喂,你们两个干什么?抓住我审案啊?”圣香瞪眼,一拍桌子,“本少爷就是不说,你奈我何?” 容隐和章修对视一眼,章修点了点头,径自出门带上房门,留下容隐一人。 这阵势很明显,幸修知道容隐比他会说话,把事情交给了容隐。 “我不是要审案。”容隐缓缓回身看着圣香,“我只是想帮你,你却不要。”他淡淡地这么说,直视着圣香的眼睛。 这句比什么都直白的话却让圣香滞了一滞,灵活多变的眼神也似微微一颤,“我不要你帮。”他逞强似的说。 容隐看着他,他连眼瞳之中的神采都没有动过一下,良久没有说话。 圣香却被他看得移开目光,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了下去。 “是因为笑姬的事吗?”容隐淡淡地问。 他却也知道被笑姬牵连而死的那四位前辈的往事。圣香抬头一笑,“你知道?” “我不知道。”容隐凝视着他,“我知道的不比毕秋寒多,但是 至少我能猜测一件事。” 圣香缓缓眨了眨眼睛,“在开封府汴梁城,人最易消失并且永远找不到的地方,便是皇宫?”他笑着问,眼睛却没有在笑。 “不。”容隐淡淡地说,“笑姬是一位举世罕见的绝色美人,这样的人来到开封,不引起轰动是很难的。”他抬头凝视屋里的横梁,“二十七……还是二十八年前,将近三十年前,先皇仍值壮年,而且……和皇后嫔妃相处得并不愉快。我只是这样猜测,先皇需要新宠,而笑姬正是美人,且同在开封府汴梁,即使皇上不闻艳名,也会有人想尽方法让皇上见到她的。”他眼也不眨一下,“这就口叫‘献秀’,是怀柔的一种。” 圣香一笑,“就如范蠡献西施?还是杨国忠送杨玉环?” 容隐淡淡一笑,“都是吧。笑姬在开封府汴梁失踪,我个人猜测她应是入了皇宫。” 圣香不置可否,“然后?” “然后据我所知,先皇后宫并没有笑姬这么一号人物。”容隐淡淡地道,“所以我继续猜测,她应该已经不在人世。”话锋一转,他又淡淡地道:“假定她一到开封便已入宫,那么一切都很容易解释。先皇为情杀人,宫内高手权当杀手,江湖草莽如何不死?这四门血案的真凶,便是先太祖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念到赵匡胤这么长的谥号时,他分明有些许讽刺之意、 “容容,你知不知道你有时候很恐怖?”圣香叹了口气,倦倦地坐在椅内全身放松,“如果什么事你都能这样‘猜测’,我看你可以摆个摊子去街上算命,保管发财。” 容隐犀利森然的目光凝视着他,“赵丞相知道毕秋寒在查先皇秘史,一旦涉及皇家隐私不免杀头,所以要你看着他,是不是?” 圣香的嘴角翘起一抹醺然的笑意,“不是。” 窖隐眉峰一蹙,圣香已经接下去说:“笑姬是我娘,我娘是我现在这个爹的旧情人,也是皇上的旧情人,容容你就猜不到了吧?”他笑吟吟地看着脸色微变的容隐,“我娘还是北汉刺客,和则宁的老婆有异曲同工之妙,你知道吗?” 这下容隐脸色大变!他久在宫中,自然知道这种事的利害!圣香身为皇子,本易涉入富权之斗。笑姬若是刺客,此事又涉及叛臣贼子。这皇权反叛两件事都是皇家最紧要最看重的两件事,只要涉及一件,千万个脑袋也不够杀。在此一事之上,天子是不可能有什么道理可讲的。他自不是怕皇上怕权贵,只是圣香身在其中,情孽权力纠葛不清,一个不慎便是杀身之祸!皇上虽然对他宠爱有加,但怎知不是为了笑姬?一旦事情揭穿,皇上要保皇家颜面,第一个要杀的便是圣香!毕秋寒为李陵宴之事清查笑姬疑案,正是如履薄冰,一个不小心让他查出了什么,知情之人统统要死。皇上绝不能容这等荒唐之事传扬出去,更不必说此事涉及北汉余孽,正是他心头的一块隐忧。 “你既然已经知道了,要死的话,你说不定要和本少爷一起死了。”圣香笑眯眯地自他那女子水袖里摸出金边折扇,“啪”的一声打开扇了几下,“我们虽然不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圣香。”容隐低沉地打断他,“你认为……” “我认为会的。”圣香也打断他的话。那一刹那他完美无缺的眼睛里没有笑意,“说到用兵之道,容容你比我熟,你怎么能不清楚……为攻下北汉河东之地,我朝两代皇帝花费多少心血兵力,伤耗了多少民力。自薛化光上书‘凡伐木,先去枝叶,后取根基。’我朝几十年来从北汉河东往中原徙民,到三年前北汉十一州只余三万五千五百二十人口,皇上出兵亲征方才拿下河东。为防北汉余孽,皇上甚至下令摧毁太原城,余民全部迁往中原内陆……潘将军兵帅河东,为防当地北汉遗老遗少反叛,潘美将河东百姓赶往内地。祈州、代州、宁化、火山军一带二三万顷良田荒芜,立无人区。又因为幽云十六州为辽所占,我拒北无险可依,在北汉旧地广开池塘用以阻止辽军铁蹄,又不知毁坏了多少农田。”他摇了摇头,“容容我不是你,我不喜欢国家大事,也不喜欢为国为民……我只是个小人,不是君子。”他看着容隐,“我只知道既然皇上为了北汉之地可以下令毁弃太原、迁民不计其数,甚至不惜激起民愤化良田为池塘,那么……杀几个可能会引起北汉余孽反叛的江湖人不算什么。他要巩固他的江山,我并不认为这样有错。”他最后一句说得达观,眼色如琉璃,无喜无怒。 那是一种——寂灭的眼神。毕秋寒看不懂,南歌看不懂,甚至赵普也看不懂,但是容隐看得懂,那是一种——寂灭的眼神,“所以你不能帮毕秋寒查案,只能帮他抓人。”容隐嘴角掠起淡淡一点冷笑,“你又是为了什么?如此辛苦,为了……救这站在火坑上的‘英雄豪杰’于水火之中?圣香,我一直以为你是很无情的。” 圣香怔了一怔,突然笑起来,“怎么你也这样说?我还以为我一直都是很温柔多情善良可爱的。” 窖隐凝视着他,淡淡地道:“你不是救世主,我知道。” 圣香又怔了一下,这次他看了窖隐的眼睛一眼,然后叹了口气,“我不是救世主,一点也不伟大。”他的目光慢慢移到地上,而后移向门外,“我只是……不希望我爹伤心而已,”他喃喃地说,继而承认道:“还有……我不希望皇上伤心……不希望爱我的人伤心,如此而已。” 圣香……容隐的淡淡一点冷笑微微地暖了,“这才是我认识的圣香。”他淡淡地道,“你是一个多情的无情人。” 圣香嘴角也有点笑,是淡泊宁静点尘不惊的笑,“我不爱天下苍生。” “你保护爱你的人。”容隐淡淡地笑,“所以你多情,亦是无情,你保护它,却不一定爱它……这才是你最无情之处。”‘ 圣香的眼神因容隐这一番话泛起一层琉璃之色。“嗯……”他笑了笑,不置可否。 “圣香啊圣香。”容隐难得这样说话,他喃喃地说,“达观知命,随所遇而能乐,不求己不爱世。圣香啊圣香,难道你想要成佛不成?” 圣香缓缓眨了一下眼睛,“我不喜欢菩萨。” “那你何苦看破世情?”容隐直视着他的眼睛,“你不觉得看破是一种悲哀吗?” 圣香的眼神尤为寂灭,“我不知道。” “如果你能像普遍世人一般大哭大笑,能喜能悲,那才是你解脱的时候。圣香你太聪明了……”容隐缓缀地道。 这次圣香笑了,笑意盎然,“容容啊,你能像别人一样真心笑真心哭吗?”他撇了撇嘴,等着窖隐回答。 容隐默然,过了一阵,“不能。”他说。 “正因为我们都是这样自以为是死要面子的人,所以才总是这样……”圣香喃喃地说,“容容,你不用担心的。我……不会让自己难过,也——不希望爱我的人难过。” 容隐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并不了解圣香,但也许这世上他已是最了解圣香的人,圣香……是一个奇怪的人、圣香的灵魂有一种奇怪的颜色,他看得清楚别人,别人的灵魂却无法和他交融。他所想的事往往径直超越了很多东西,隐隐约约接触到并非常人所能理解和逾越的东西。那个境界和思想都太寂寞了,所以圣香他……没有知音。 “你决定为赵丞相、为皇上隐瞒你娘的事。”容隐默然了一阵,又冷冷地问:“你可曾想过你的亲爹却是当今皇上所杀?” “阿南说过,不愿为死人而活。”圣香一笑,“太祖和娘都已经死了,我不会为死人悲伤,只是不愿活人伤心为难。如能有所为,则当尽力,如此而已。” 他说“我不会为死人悲伤”的时候笑得如槐花般清淡,圣香甚少笑得如此清淡,所以这样笑起来的时候分外达观。容隐凝视了他许久,方才淡淡地道:“我们都是这样自以为是死要面子的人……不愧是圣香。”他霍然转过身去,“笑姬的事我就当不知道,至于李陵宴我本来无意理睬,但如能帮你,我会尽力。” “聿木头那里你会告诉他吗?”圣香问,“知道了可就是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容隐不答,过了一阵森然道:“就算你不说,难道他就猜不出?你莫忘了料事之能,他不下于我。” “那欢迎他和我一起死,”圣香笑吟吟地说,“李陵宴倒霉了,触到了大霉头啊——”他突然大叫一声,“你老婆呢?我还觉得奇怪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你那好漂亮的老婆呢?” 容隐皱眉,淡淡地道:“你还是喜欢这般胡闹……她去开封陪着眉娘。这阵子事多纷乱,聿修名气越大仇人便多,所以她去说说看眉娘能否放下百桃堂。不过,希望不大。” “哈哈哈,说实话我很讨厌你们那些老婆啦。”圣香眉开眼笑,“全部都不在最好,咱们哥们闯江湖灭魔教杀大魔头李陵宴,然后流芳百世,千古传唱,真是妙不可言。” 容隐背过身去不理他胡说八道,“你那身衣服还想穿到什么时候?” 圣香吐吐舌头,“立刻去换、立刻去换,容大人下令草民岂敢不尊……” 武当道观客厅茶房之外。 毕秋寒简单地说清了几人怎会乔装女子,说到几人竟然是为玉崔嵬所救,听者皆露出不信之色。若非毕秋寒以谨慎守礼扬名,只怕根本不能取信于人。 “那位姑娘是白大侠什么人?”铜头陀问,“头陀还当她是姓李的手下妖女,竟然是白大侠的朋友?可是毕大侠的未婚妻子?” 毕秋寒尴尬之极,“他不是女子。” “啊?”听者目瞪口呆,“他不是女子?”那么灵活漂亮的一个俏丫头不是女子? “他扮女子是闹着玩的!”毕秋寒苦笑,“他叫圣香,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听说江湖很好玩,所以出来见识见识。”除了如此,他已不知该如何解释圣香的种种怪异行为。 “江湖很好玩?”铜头陀喃喃自语,茫然不解,“很好玩?”他转头去看清和道长,“咱转了几十年的江湖,咋不觉得它好?老道你比我有学问,你说说。” 清和道长只能苦笑,捋了捋胡子,不知该说什么。富家子弟不知江湖风霜,才会做如此想。 此时聿修自房内走出,他和毕秋寒相识,毕秋寒对他一拱手,“聿兄。” 聿修点了点头,却不说话。 “圣香呢?”却是宛郁月旦开口问。 聿修又点了点头,还是不说话。 众人相顾茫然,不知道他这点一点头是什么意思。 倒是宛郁月旦微笑,慢慢从桌上摸到一杯茶,小喝了一口,状甚惬意自在。 第七章 万古春归梦不归 青竹院落,小小池塘,一棵柳树上一个小小的鸟巢 一位布衣年轻人小心翼翼地爬树,他的兜里垫着一块软布,里头是一只鹅黄色的雏鸟,也不知是什么鸟。 “陵宴你到底在搞什么?”树下一位翠衣女子抬头看着他饶有兴致地把雏鸟放进鸟巢,柳眉微蹙,“这些畜牲你想要多少有多少,掉下来死了也就算了,都是它的命,你理它干什么?” 年轻人往下探了探头,他的下巴有点尖,但线条很均匀,肤色非常柔和细腻,让人瞧了一眼就会想:这个人有点像娃娃。“积德。”他说,一边小心翼翼地从树上爬下来,一个不慎,足下一滑仰后摔了下来,那翠衣女子一展身形一把截住他,埋怨道,“积什么德?成千上万的人都杀了,你真要积德,就别搞那么多事。” 这肌肤特别柔软干净,看起来让人感觉像个娃娃的人赫然是让满江湖人人喊杀的李陵宴。他又小心翼翼地从翠衣女子怀里下地,端端正正地站好。“杀人是我杀的,积德是给娘和双鲤积的,不一样嘛。” 那翠衣女子容颜俏丽,只是看起来一股子凌厉之气削弱了她的几分娇艳,她正是芙蓉庄十三花会的庄主柳戒翠。“陵宴你真的很奇怪,人命不值钱,畜牲的命就值钱。你要人到处杀人放火,惹得双鲤和你决裂,你却又很高兴她和你作对。”她凝视着李陵宴,“我真不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李陵宴斯斯文文地整理好衣服,“我爹给人不明不白地杀了,我作为儿子自然要报仇;我娘生病了要吃人心,我做儿子自然要尽孝;我妹子跟了名门正派作了好人,我作哥哥的自然很高兴。”他慢吞吞地说,“还有我大哥喜欢练武功做天下第一,我作弟弟的当然要帮他想些办法。” 柳戒翠柳眉微蹙看着他,看着他把那些自相矛盾的事一样一样说得清清楚楚,“你要报仇就到处杀人放火?你大哥想做天下第一,你就替他害死武功比他高的人……陵宴,你的想法很奇怪。” “很奇怪?”李陵宴慢慢地说,“很奇怪吗?我杀他几千个人立威,别人就会害怕——那自然就会替我查出来仇人是谁……至于大哥。”他细细地吐出一口长气,“我不帮他弄死那些人的话,他自己也会想办法害死他们。那样多危险,不如我一早替他把他们都弄死好了……人都是我杀的。” “那你自己呢?你就没想过为自己做些什么?”柳戒翠突然激动起来,冷笑道,“你守着你家里的几个人当他们是宝,他们掉了一根汗毛都比天重要!他们还不是和别人一样,当你是魔头是妖怪,从心里怕你。你身上的怪病这么多年了,他们什么时候当真关心过你?你何必……何必为了那些人当魔头?没有人会感激你,只会当你是天生的鬼怪,你又得到些什么?” “我啊……”李陵宴蹲下身闭上眼睛,嗅了嗅地上盛开的一朵小蕨,“不必得到什么……” “只要他们高兴就是你高兴吗?”柳戒翠拔高声音,冷笑一声,“人人都说李陵宴是个大魔头,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原来——原来——其实你是如此无私如此伟大的一个圣人!”她“唰”的一下甩袖。负气进门去了。 一个无私伟大的圣人?李陵宴的嘴角掠起一丝淡淡的笑意,睁开眼睛,“是悲月还是堕月?” 小小的庭院外一人推门而入,“会主的耳目还是如此灵敏,属下悲月使,杏杏和侍御回来了。” 李陵宴没有立刻回头,过了一阵,他笑了笑,“失败了?” 悲月使眉目之间泛起一阵愤色,“秉烛寺寺主反叛!他居然下重手伤了侍御和杏杏,让咱们队伍混乱,然后带着毕秋寒那几个人上船逃逸。亏我们把玉崔嵬当做上宾,他居然耍这种手段!” 李陵宴闲淡地笑,“毕秋寒船上也要有能说动他策反的人才啊……崔嵬他不是那么容易改变主意的人。算了……”他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谁叫他伤了大哥和杏杏。悲月,我们烧了他的秉烛寺——啊,他不是还有个小舅子是碧落宫的宫主,不如连他也杀了吧。” 悲月使双手一拱,“得令。” “大哥和杏杏的伤不要紧吧?”李陵宴又问。 “侍御的伤不要紧,杏杏可能要修养三个月。” “崔嵬啊崔嵬……你真是……太过分了。”李陵宴喃喃自语,又问,“毕秋寒的船上除南歌、翁老六之外,能说动玉崔嵬策反的人是谁?” 悲月使有些迟疑,“听杏杏说是个抱着兔子的年轻人,只和玉崔嵬说了三句话,玉崔嵬就出手重伤诗御和杏杏,是在谢娘渡和毕秋寒他们一起上船的。此外船上还有一位不会武功的年轻人,是个瞎子,却依靠耳力施放机关暗器,秉烛寺‘上元三尊’被他暗器所伤,至今昏迷不醒。” “这两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和毕秋寒纠缠在一起的?”李陵宴笑笑,轻轻伸指掸落那小蕨花绒上黏附的一根杂草,微微一吹让那淡红的绒毛于指前乱飞,神态很平静。 悲月使沉声说:“那位说动玉崔嵬策反的年轻人属下已经打听过了,是汴京本朝赵丞相的儿子。毕秋寒的舅舅毕九一乃是赵府总管,两人有些渊源,不过至少也有二十年未见面了。而那位年轻瞎子属下还未打听清楚,听汉水一役回来的人说,他就是碧落宫宫主、玉崔嵬的小舅子,也是毕秋寒的师门当家。” “哦?”李陵宴放开那支小蕨,缓缓从地上站起来,“碧落宫好管闲事,不如连它一起烧了吧——我们的火药够吗?” 悲月使点头,“绰绰有余。” “听说碧落宫地处洛水,油浮水上……”李陵宴喃喃地说。 悲月使露出一丝微笑:“属下明白,立刻去购置百桶菜油,准备放火。” “阿弥陀佛,上天有好生之德,这法子可不是我说的。”李陵宴依然喃喃地说,叹了口气,“你去吧。”那眼色之中竟然依稀有一丝悲悯滑过,缓缓隐去。 此刻正在被人算计的圣香大少爷正在武当山兴风作浪,弄得人人自危。 比如说……那天圣香少爷一高兴,清和道长整理道房时突然发现墙上被贴了一张美人图;铜头陀也哇哇大叫——他的月牙铲上被圣香烙上了三个古篆——等他请人一看,才知道圣香给他题了“痛头陀”三个字,气得他暴跳如雷。这是他的趁手兵器,怎可轻易丢弃?可是不除去那上面的三个字委实难看,提了去怒骂圣香。圣香嘴巴一扁,说是他一直以为铜头陀的名号就叫:“痛头陀”,还说他是好心帮他烙个名字以免丢失。铜头陀本来脑子愚钝口齿不灵,被他一说就好似圣香全是好意而被他冤枉了一般,驳得他瞠目结舌。最后只得回去念菩萨保佑有学问的人越少越好,看得懂他铲上古篆的人越少越好。 这几日容隐和聿修都在一本正经地和清和道长讨论和推测李陵宴祭血会的老巢所在,众位在君山一役中受伤的人也渐渐痊愈,如无意外,便是反击之时。圣香等得无聊,外加他懒得很,只要有容隐和聿修去动脑筋,他就绝不肯再为这件事多花一份力气,所以他每天都很忙——忙着玩。 而且他还有个不错的玩伴叫做阿宛。宛郁月旦这几日也很清闲,他年纪轻轻,毕秋寒也不愿当众说明他便是大名鼎鼎的碧落宫主,因而虽然见他和毕秋寒颇为亲近,大家也只当他个孩子。如今事忙之余也无人来理他,正好让他大大地偷了个懒,整日和圣香在一起。 他其实并不太喜欢胡闹捣蛋,他其实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如果没有圣香的话,他可能整日躲在房内睡觉或者往武当山小路去看看花草,日子也会过得很惬意。但是有了圣香就不同了,他喜欢看圣香胡闹。 圣香很好玩。宛郁月旦常常用他那种让人无比舒服的眼神微笑着看圣香整人,看圣香胡闹心情就会变得非常好,虽然……他其实明知圣香并不一定就像他表现得那么开心。 但是圣香表现得太好了。宛郁月旦自认是观察力很强的人,而且脑子不错。但是从圣香完美无缺的笑声和气味中,他听不出任何不愉快或者蕴藏更深含义的东西。 但那是存在的。宛郁月旦自己一直很欣赏自己的是:他知道自己的直觉一向都很准。 圣香……是一个谜。 “阿宛,当着本少爷的面发呆是很不礼貌的,你知道吗?”随后“啪”的一声,那把招摇之极的折扇敲上了宛郁月旦的头。圣香一张脸放大在宛郁月旦面前,虽然宛郁月旦眼力很差几乎是个瞎子,却也看见圣香那双瞪得比牛眼还大的眼瞳,“随便发呆很容易被敌人偷袭的啦,武当山也不是什么太平的地方,如果你一不小心被李陵宴之流抓走,小毕岂不是要和本少爷拼命?那可是大大地不划算。” 宛郁月旦听他唠唠叨叨地说,心平气和地微笑,“如果圣香你没有得罪这许多英雄豪杰,武当山本是很太平的地方。”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在教训本少爷?”圣香翻白眼,“本少爷是好心,日日提醒他们过太平日子也要提高警惕,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他变脸素来比翻书快得多,一眨眼就换了一幅泫然欲泣的表情,“我原来以为只有阿宛是了解我的,居然连你也不了解……” “我本来就不了解。”宛郁月旦不以为忤,“我根本没有想过你在训练他们的警觉。”他甚至笑得有些小小的温柔和狡猾,“如果连我也不了解,圣香你怎么能奢望大家能够了解?” 奢望?圣香凝眸淡淡一笑,随即展颜弯眉,“本少爷聪明绝顶神机妙算一步百计,自然不是你们这种凡人可以随便理解的 如果随便就被你们理解,本少爷岂不是一点面子也没了?” 宛郁月旦看不见他那淡淡的一笑,却宛似看得比谁都清楚,拧起眉头盯了圣香一眼,“是我的话,宁愿不要这种聪明。” “哈!”圣香笑了,“所以说你是凡人。” 宛郁月旦也淡淡笑了,他和圣香正坐在武当东南麓的山坡上。与武当毗邻的神农顶一条山泉化为支流,经过武当东南山麓汇入长江。抬起头来,在他眼里可见天色无边的明蓝,“凡人——啊——” 圣香在他身边躺下来惬意地看天,天际明蓝无云,几只透明棕红的蜻蜒低低地于草尖飞飞停停,“阿宛你有没有觉得很想唱歌?” “唱歌?”宛郁月旦想了想,“这种风的味道闻起来让人很想睡觉。”他坦白地说,“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不想读书躲在花园草丛里的感觉。” “阿宛你家的花园很大吗?”圣香感兴趣地问,“是不是真的有很多宝贝?还有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武宫秘笈什么的?” 宛郁月旦笑而不笞,不置可否,过了一阵,“我不告诉你。”他有点任性地说。 “好了不起吗?”圣香白了他一眼,“本少爷又不是想要分你一半。” “告诉你了,请你的话你就不会来了。”宛郁月旦微微地笑,笑得有小小的狡猾,又有小小的幸福,“等秋寒的事做完,再请你去我家里玩。” “我不去,除非你把你家里的宝贝分给我一半。”圣香宣布。 宛郁月旦“扑哧”一声笑出来,“只要你肯要,我就分给你。” “真的啊?”圣香大感兴趣爬起来,“好啊好啊,本少爷不好意思白拿你家的东西,下次我给你介绍个好大夫治眼睛,就这么决定了。”他很有义气地拍拍宛郁月旦的肩头。 “看不清也有看不清的好处,我不急。” “我急着分你家产啊……” 芳草万里流水淙淙,这纯然是个享受的世界。当不需要他们担心烦恼的时候,这两个人都是懂得如何最好享受人生的角色。从某方面说这样的人最容易让人伤心也最无情。 一阵山风吹过,宛郁月旦双目微闭,漫声唱遍:“万法皆空,空即是空,佛安在哉。有云名妙净,可遮热恼,海名圆觉,堪洗尘埃。翠竹真如,黄花般若,心上种来心上开。教参熟,是菩提无树,明镜非台。” 圣香听得呵呵直笑。 “偷闲来此徘徊,把人世间黄粱都唤回。算武陵豪客,百年荣贵,何如衲子,一钵生涯。俯仰溪山,婆娑松桧,两腋清风茶一杯。拿舟去,更扫尘东壁,聊极曾来。”宛郁月旦漫漫地唱完,凝神微微一笑。 “嗯嗯嗯——”圣香享受地跟着调子哼着调子,轻声唱了一句,“想回到过去,一直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颠过来倒过去,他就哼这么两句。 “这是什么歌,很好听呢。”宛郁月旦感兴趣地问。 “伟人唱的歌,凡人是无法理解的。”圣香把宛郁月旦归为“凡人”,就一直对他进行歧视,如此宣布。 “你喜欢过女孩子吗?”宛郁月旦问。 “……”圣香眯起眼睛,“不能告诉你。” “为什么?”宛郁月旦好奇。 “因为你很八卦。”圣香又宣布。 “什么叫做八卦?我不熟易理。”宛郁月旦疑惑地皱起眉头。 “八卦就是——八婆经常做的卦,专算别人家柴米油盐红杏绿帽鸡毛蒜皮。本少爷奉劝你,年纪轻轻要作乖小孩,不要打听别人家私藏的坏事。”圣香笑眯眯地说。 宛郁月旦哑然失笑,“坏事?喜欢女孩子算是坏事吗?”他轻轻叹了口气,“我就喜欢过,也从来没有觉得是见不得人的事。” “哇!”圣香好奇地拉着他的袖子,“是谁?快说快说,你喜欢的女孩子是什么样子?漂亮不漂亮?” “你不是说不要随便打听别人家私藏的坏事?”宛郁月旦斯文地拨开圣香的手“不告诉你。” “本少爷年纪比你大,所以根本不算小孩子。如果你不说的话——”圣香毫不犹豫地说,“我立刻告诉大家你是碧落宫宫主,让你被一堆想做宫主夫人的姑娘们淹死。” “我不怕姑娘。”宛郁月旦温颜微笑着。 “那我放火烧了你的碧落宫。”圣香笑眯眯地说。 宛郁月旦眨眨眼,“那等你点了火再说。” 圣香继续笑眯眯,“我杀了你最宝贝的门徒小毕。” “他如果死在你手上,肯定是自杀。”宛郁月旦这次眼睛也不眨一下,微笑地说,“否则你杀不了他。” “小毕那木头脑子,本少爷要杀他不费吹灰之力。”香翻白眼,“我卖了他,他还帮我数钱呢。” “因为他很正直,所以圣香你不会设计害他的。”宛郁月旦微笑得更加温柔,“因为你很自负……君子不欺之以方,所以如果你要杀他,只会选择秋寒最擅长的东西,堂堂正正地击败他。” “但是比武我肯定输,所以小毕一定不会被我杀死对不对?”圣香继续翻白眼,“阿宛你不要假装很了解我,不然哪天我连你一起卖了,你也帮我数钱呢。” “我不了解圣香。”宛郁月旦含笑,“我只知道圣香是个好人。” “是吗?我就没你有信心。”圣香对“好人”这个话题兴趣缺缺,随口应了两句,“什么叫坏人本少爷到现在也弄不清楚,万一我是个坏人怎么办?” “呵呵,如果圣香少爷是个坏人,那所有的人都会很吃惊的。”宛郁月旦微笑应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包括我在内。” 圣香对这个话题没兴趣,跳起身来。哇哇叫:“很晚了,我们回去吃饭了——” 第八章 邺城风雨连天草 聿修和容隐忙着调查李陵宴的老巢,毕秋寒继续着手调查李成楼究竟是被谁所杀。 “这就是百桃堂眉娘交给我的笑姬遗物,各位前辈请看。”毕秋寒把施试眉交给他的那个香囊转交给当年见过笑姬的几个武林前辈传看。当年见过笑姬并仍健在的只有清和道长、铜头驼和另—位来自河东的“河东第一刀”杨震。 “冷叶春风、吐气成楼。”清和道长年轻时也颇风流倜傥,正是遇到笑姬一见惊艳,大彻大悟之后才出家的,此时喃喃自语:“她显然对李成楼有些不同。” “李成楼三十年前号称武林第一狂生,长得一张娃娃脸,狂起来辣手无情、脾气好起来连蚂蚁也舍不得踩死,脾气甚是古怪。”杨震道。 杨震和李成楼三十年前有过一段恩怨。原本杨震的妻妹嫁与李成楼为妻,两人可算连襟,但是李成楼性情狂傲喜怒无常,李夫人因他和笑姬的一段姻缘伤心成病。杨夫人心疼妹子,自此杨家和李家失和。杨震自和李成楼大吵一场之后再也没见过他,直至传闻他为神秘杀手所杀,杨震也颇为震惊。 “女人都偏爱有怪癖的男人。”铜头陀插口,“当年清和老道英俊潇洒风流成性之时,多少小妞想他想得发疯。后来清和老道改邪归正做了正经男人,当年的妞儿们个个推说他负心,全部嫁了别人,老道伤心不过才出家……” “头陀!”清和道长不料这多年老友这个时候落井下石,哭笑不得,“你被圣香气得一肚子火气,也不必拿多年老友下手。无量寿佛,过去种种皆在老道皈依道门的时候就已经留在门外了。” “这个‘香’字是什么意思?”杨震和清和道长和铜头陀不熟,也不好开口插话,便岔开话题。 “另一个男人的名字?”毕秋寒猜测。 “不像。”杨震摇头,“大男人起名为‘香’,似乎不雅。” “怎么不会?那可恶的小子不就叫什么香的?”铜头陀还老大不能释怀地说,“是男人怎么就不能叫什么香啊艳啊花啊草啊?名字都是爹娘起的,谁管得了这许多。” 名字都是他娘起的……清和道长微微一震,凝目沉思,他似乎想到了一些什么,却又似什么也没想到,喃喃自谣“名字都是爹娘起的?” 杨震突然一惊一震,“等等,我记得笑姬好像对李成楼说过,西域有一种奇花剧毒无比中人立死,但是花香优雅无花可比。她曾将此花花籽放在她爹身上。她爹在大宋北伐征讨北汉的时候死于战场,她辗转寻父终在战地找到了盛开的那种毒花。这花对笑姬而言意义非凡,有指点寻父之意。她如有女儿,则当起名‘陵香’……李陵宴起名‘陵宴’也是遵从‘陵’字一辈。这香字当是她为儿女所起的名字。” “名字?”清和道长喃喃自语,“我们似乎抓到了一些关键,名字、开封、笑姬、二十多年、香……”他目中突然暴射出一种奇异的光彩,“毕贤侄,你曾说圣香撕掉了笑姬写给南碧碧的信?” 毕秋寒脸色肃然苍白,生硬地说:“不错。” “香……这当真是一个重要之极的线索!”清和道长因为极度激动,整个脸上刹那间充血,又立刻惨白,“头陀,你记不记得老道初见男扮女装的圣香之时,曾经说过他很面善?” 铜头陀茫然不解,“是很面善,头陀也觉得面善。” “时隔二十多年,你居然忘了他长得像谁?”清和道长咬牙切齿一字一字犹如泣血地说,“他长得和当年以美色诱我的姬有七分相像!你忘了吗?一样的眉目眼睛、一样的喜欢笑……” 毕秋寒如受重击,脸色惨白如死! “圣香?”他一听入耳,有关圣香的种种怪异行径、种种奇言怪语纷纷涌入脑来,“不可能的……难道他一直都在骗我——难道他一直都在骗我……” “他跟在你身边,根本不是为了游戏江湖,不是帮你查清有关笑姬的疑案。”清和道长一字一字生硬地说,“他是为了防止你查出他娘的往事。圣香……我怎能没有想到?!如生女儿当名陵香,因花生陵墓之上;如生儿子当名圣香,因爹为圣战而死!她……她确是这样绝烈的女子……”说到此处,他也掩饰不住满腔怆然,眼角沁出了热泪。 “但是圣香身为丞相之子,他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是笑姬的儿子?”毕秋寒无法接受圣香一直都在骗他的事实,暴怒拍案而起,“胡说八道!他若是赵丞相之子,那笑姬岂不是丞相夫人?她……为什么要杀死旧情人?圣香为什么要掩饰他娘的往事?那又不是……不是什么……”他的声音微弱下去,惨淡地坐了下去,撑住额头。 “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杨震冷冷地说,“要嫁入官家,像笑姬这样背景复杂情人众多的女子怎么可能?赵丞相必然是看中了笑姬的美色,而笑姬说不定是为父报仇想要接近官家。这么一拍即合,怎么样也得把知道她底细的人统统杀了,否则她怎么安心,丞相大人又怎么放心?”他又补了一句:“而圣香要继续当他的丞相公子,如果你把他娘的丑事查了出来说了出去,他这相国公子的位子怎么坐得住?一路上他没杀了你,已经不错了。” “圣香不是这种人!”毕秋寒脸色铁青地说。 “他是哪一种人,你当真知道?”杨震反问。 毕秋寒闭嘴,无话可说。圣香是哪一种人,他当真不懂;圣香心里在想些什么,他也从来没有懂过。 “杀死四大高手的主谋,十之八九就是赵丞相和笑姬。而下手之人,必然就是听从赵丞相调遣的相府高手或者大内侍卫。如此说来,一切真相可就大白了。”杨震冷笑,“我看这事也很容易,查了半天原来正主子就在身边。我们把圣香给李陵宴一刀砍了消气,让他报了父仇死了心,别再滥杀无辜也就是了。笑姬已死,杀死丞相咱可都担不起后果,如此最好。” “砰”的一声,毕秋寒再度拍案,怒目瞪视着杨震。他素来守礼极少发火,如不是圣香的事弄得他脑子里一片混乱,决计不会如此,“万万不可!”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只知喃喃自语“决计行不通,李陵宴根本杀人成性,谁不知道报仇只是借口而已。” “祭血会收罗芙蓉庄势力,唐天书手下多少金银,心动者多少?更不必说为冷琢玉所收罗的那些年轻俊杰——那可都是各门派在乎看重的人才,你当有多少人会站在这边和他们动手?首先他们自己的门派为保颜面,就不愿抖露究竟自家门中谁是李陵宴的人,这样你要如何与人针锋相对?”杨震冷冷地说。 “就算杀了圣香也于事无补,祭血会依然存在。”毕秋寒的脸色难看之极。 “但是至少会锉掉李陵宴很大一部分杀人的锐气和杀气。”杨震说,“毕贤侄你也杀过人,你应该知道锐气和杀气占有多大分量。杨某就事论事,就算你不愿牺牲圣香,也该把他驱逐出去,他根本不安好心!” “杨大侠你少见圣香,我倒觉得那娃儿虽然可恶,但至少不是坏人。”为圣香说好话的居然是铜头陀,只听他说,“咱们从来没防备过他,他如果不安好心,当真杀谁都没人怀疑。但他也只是喜欢整人。何况他是白发天眼的朋友,你就算信不过圣香,也不该信不过白发天眼。” 清和道长一腔激动逐渐平静下来之后,哑声说:“此事还当从长计议,凭心而论,圣香绝不至于如此可恶。我看毕贤侄先探探他的口风,然后再征求大伙的意见。” “前辈说得极是。”毕秋寒勉强应了一声,脸色比泼了桶墨水还要难看。 一夜波澜兴未艾,等圣香和宛郁月旦从山麓玩得尽兴回来,毕秋寒脸色冷若严霜,正负手站在他房里。 自圣香重逢毕秋寒以来,没见过他有这样惨白的脸色。眨了眨眼睛,“啪”的一声,那袖中折扇跌落在手心里。圣香笑眯眯地望着灯下铁青紧绷的人,“见鬼了?” 毕秋寒不答,一双眼睛牢牢地盯着他,双目之中俱是血丝。 圣香踏入房中一步,反手缓缓扣上了大门。 “咿——呀——”一声,大门在圣香背后嘎然关闭,毕秋寒似是全身一震,冷冷地看着圣香。 “吃错药了?”圣香依然笑眯眯。 “喀啦”一声,毕秋寒身如鬼魅,一把扣住了圣香的颈项,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淡淡地说:“你娘便是笑姬,对不对?” 圣香吐出舌头,“我快要被你掐死了,怎么能说话?” 毕秋寒充耳不闻,“赵丞相和笑姬合谋害死江湖四大高手,对不对?” 圣香吐出舌头,示意他说不出话来。 “当年到底是谁调遣官府高手暗中杀人?是你爹还是笑姬?动手杀人的官府高手又是谁?”毕秋寒冷冷地问。 “当年我还没生出来,怎么知道?”圣香白了他一眼,收起舌头,不高兴地说,“就算我知道,干吗要告诉你?” 毕秋寒手上一紧,森然道:“此事关系重大,如果你不能说清楚究竟是谁下手杀人,你便要代替那凶手给李陵宴祭刀!人命关天!即使是当今圣上也不能草菅人命!李陵宴为此事滥杀无辜,就算是他本性奸邪,这杀人凶手也担着三分恶业!今夜你非说不可!” “我如果不说,你就掐死我?”圣香手里的折扇敲敲毕秋寒的手腕,“可是你掐死了我,死人更不会说话的,你要仔细考虑,不然后悔的话本少爷死了可是活不回来的。” “我绝不后悔。”毕秋寒冷冷地说,“你骗得我好苦!今夜就算掐死了你,我也可抛尸给李陵宴,我替他报仇他还要感激我三分!” “你说真的?”圣香怀疑地看着他。 毕秋寒眼睛也不眨一下,“真的。” “杀人了——救命啊——”圣香在他“真的”两字出口话音未消的时候,已经大喊大叫起来,“救命啊——杀人了、杀人了——” 毕秋寒一呆。门外一阵喧哗,似乎有人被圣香呼救的声音惊醒,赶了过来。但闻“无量寿佛”,人却被清和道长拦在门外。 圣香见状笑嘻嘻地继续大喊大叫:“来人啊——杀人了啦……”他还一脚踢翻椅子制造声响,一边哇哇直叫,“救命啊……死人了啊——” 毕秋寒怒火上冲,不知如何应付这等场面。只听外边人声鼎沸,他无暇考虑许多,手指加劲当真用力扣了下去。他和圣香谈论江湖大事,圣香却胡说八道顾左右而言他,李陵宴之事兹事体大,怎容他如此胡闹? “杀——”圣香一句话没说完,毕伙寒指尖运力一扣,他的声音顿时哑了。 毕秋寒脸色苍白,恶狠狠地看着圣香,一时杀性上冲。想到圣香种种可恶之处、阴险居心,手上加劲当真要把他掐死在手中! 他当他是友,从不提防肝胆相照,圣香居然别有用心,隐瞒了他这么重大的事!圣香居心之深沉阴险令人发指!如今圣香颈项在手,他怒火蒙昧理智,当真越扣越用力。顷刻之间,圣香的颈骨便要被他一下扭断,死于他三指之间! “砰”的一声大响,房门洞开。 一人一脚踢门而入,那两扇大门被他一脚踢开轰然碎裂,飞溅开去撞在墙上,尘土飞扬。可见此人这一脚是含怒而发,用足了力道。 毕秋寒一惊,顿时如一桶冷水浇下,清醒了三分。正当他呆了一呆的时候,来人站于门前冷冷地看着他,“放手。” 来人是天眼聿修! 毕秋寒气势大滞,缓缓放手。望着圣香颈上泛起的青紫淤痕,他一头冷汗进发,后悔愧疚之情上涌,一时间脸色苍白如纸。 聿修“霍”的一声负手,淡淡地对背后旁观的人说:“回去。” 旁观之人多知情识趣,见毕秋寒几乎把圣香掐死,都知必有重大变故,不必聿修这一句也都纷纷闪避,只当不见。 顷刻之间门外空无一人,只余下清和道长、铜头陀、杨震、傅观等知情之人。 大家都看着聿修,不知他要如何。 此事内情复杂,聿修显然不知,他又怎能处事公平? “咳咳……”圣香跌坐在地,一手捂着脖子,“聿木头你别生气,是我自己玩过火……咳咳……我……你让他们都走……” 聿修淡淡地看了毕秋寒一眼,见他仍呆在那里,淡淡地道:“圣香没有生气,你可以走了。” 毕秋寒仍自发呆,傅观抱拳对聿修一礼,带头说:“聿兄海涵,在下几人就此别过。”说着一拉毕秋寒,几人行礼而去。 “你又在搞什么鬼?”聿修眉头一蹙。 圣香难受地捂着脖子,坐起来靠着椅子脚,“我怎么知道……咳咳……小毕他这么大火气,居然真的要掐死我,也不怕害得本少爷心病发作见西天如来佛祖。” “岐阳早说过你不会死的。”聿修并不怎么同情他,“何况你根本就是故意引诱他掐你脖子,你好让他愧疚,不忍把你娘的事抖露出去,我何必同情你?”他淡淡地说,“你也不怕没人救你,你死了就真白死了。” “我哪里有你说的那么邪恶?”圣香笑眯眯地看着聿修,“本少爷是好人。” “好人。”聿修难得淡淡一笑,“如果你真要害人的话,倒是谁也招惹不起。” “毕贤侄。”清和道长和毕秋寒几人快步行到武当道观之外,毕秋寒一记拳头重捶在武当青松之上,“喀啦”一声树干爆裂。他一言不发,脸色铁青。 “毕贤侄,贫道一直站在门外,扣人颈项之举不能尽悉责怪贤侄。但你我自命侠义中人,岂可因一时之气做出恃强凌弱之事?今夜之举,贤侄冲动了。”清和道长说完宣了一声道号:“无量寿佛。” “嘿嘿。”傅观却不冷不热地笑两声。 “那少爷是当年主谋之后,杀了也就杀了。”杨震冷冷地说,“人在江湖谁没杀过个把人?好生稀奇吗?自命侠义道,果然假仁假义。” “各位前辈让秋寒冷静一下。”毕秋寒低声说,“此事圣香一味胡扯抵赖,秋寒若再主持此事,难保不再次失手。”他自嘲地冷笑两声,闭上眼睛,“嘿嘿,人在江湖十多年,今日方知秋寒实是冲动的个性……” “无量寿佛,”清和道长叹了一声,“毕贤侄重情谊,才会如此为圣香激怒。” “凶手之事,还请道长代为解释。”毕秋寒长吸一口气,一抱拳,“秋寒回房。” 毕秋寒并没有直接回房间,他一个人往武当山林间小路慢慢踱步。 月形如勾,清明照影,映得人丝丝发鬓都黑黑地在地上成了幅诡异的图画夜里蝉鸣声遥遥传来,树林间偶尔有点点黄光闪过,那是武当夜行兽的兽眼。 此外一切漆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回身只有道观几盏长明灯明灭闪烁。足边草丛里各种奇怪的虫鸣,越发听得人心烦意乱。 他其实不是常常有心事喜欢夜间漫步的人,十多年浴血江湖路早已让他忘了年轻学艺时宁静的月夜。若非今日几乎失手掐死圣香,恐怕尽他一生,他都不会再想起这种月亮。 “嚯”的一声轻响,是树枝弹起的声音。毕秋寒眉头耸动,低喝一声:“什么人鬼鬼祟祟?”身形掠如飞鸟,倏然上了发出声音的树枝, 四下悄无人声,但毕秋寒确知方才此地有人。 这弹起的树枝枝桠甚大,微微摇晃之中毕秋寒一眼看出一足踏上这根树枝的最好立足点在何处——若非踩正那一点,踏上这根树枝的任何东西都会摔下枝头。而那立足点上树皮翻卷一点,一点被踩过的痕迹都没有。这世上能够立足如此之轻的轻功身法,除却春风十里独步,无第二家。 “玉崔嵬?”毕秋寒冷冷地问。 声音发自毕秋寒身后,来人亦是冷冰冰地说:“你对那人妖还真是念念不忘。” 不是玉崔嵬,但此人的声音依然耳熟。毕秋寒蓦然回身,一个人鼻子对鼻子、眼睛对眼睛地站在他身后,见他回头森森一笑,突然一口气对着毕秋寒的嘴巴吹了过来。 一股微微带点兰花气息的香味扑面而来,毕秋寒警觉闭气,横袖格挡的同时拔身倒射,“嗒”的一声落在三丈之外的青松之上。“是你!”他凛然冷笑,“你还没死?” 来人正是被玉崔嵬一掌劈下汉水的李侍御,深夜之中依然一身白衣,手握一柄长剑,月下流光闪闪,“我暗算你一剑、玉崔嵬暗算我一掌,咱们两次相遇都未能分出胜负,不如今夜做个了断如何?” “阁下是李陵宴什么人?”毕秋寒正自满腹烦乱,见状正是正中下怀,“深夜潜上武当山鬼鬼祟祟,果然奸邪就是奸邪,从不知光明正大为何物!”他冷冷地说。 李侍御“哧”的一声笑,“你们躲在武当山,便自以为天衣无缝了吗?陵宴是什么人,你以为这种把戏能瞒得住他?我们早就知道你们这一窝丧家之犬,除了近在咫尺的武当,无处可去!”他“嗡”然弹剑,“清静老道胆大包天,居然敢收留你们,一大把年纪的,他八成活腻了。在下李侍御,陵宴的亲生兄弟,不过你放心,今夜只有我一个人。”他冷冷地道,“我想杀的是南歌,不过你也不差。我当先杀你,再杀南歌!” “好狂妄的口气。”毕秋寒冷笑,“这种狂妄自大之言,你不妨等杀了我之后再说!” “我当在三十招内取你性命!”李侍御不再答话,横剑在手,极低地喃喃自语,仿佛在对剑说话。另一只手如死一般垂在身侧,一动不动。 如此奇异的起剑式,毕秋寒亦还是第一次见,不由得心头微凛,暗自警惕。 月光西移,树木的阴影缓缓掠过毕秋寒的面目。但李诗御不待阴影掠过毕秋寒的眼睛,一声冷笑,“嚯”地一剑刺了出来。 毕秋寒手腕一紧,剑鞘在手,双目瞧准李侍御剑尖那一点,准备起剑交架。 “嚯”地一剑刺来,剑风恻然,寒意四射。 这分明是一剑,但剑在中途突然不见了! 剑刃上的寒意堪堪触及了毕秋寒鼻尖,但那剑竟然在中途消失了影踪,不知何处去了!毕秋寒心中大骇,倒扣剑簧“当啷”一声,左手鞘右手剑共施一招“扇剑”。只听“当当当当”一连四响,李侍御一剑刺出,竟然一剑分袭四处大穴。幸而毕秋寒剑上功夫稳健已极,猝不及防之下依然——架开。李侍御一声冷笑之后赞道:“好功夫!” 两人堪堪起手,毕秋寒全然处于下风。自第一招起就全无还手之力,一连十数剑连连后退。兵刃叮当相交之声不绝于耳,十几剑后毕秋寒的剑刃剑鞘全都伤痕累累,眼看就要断裂。 “聿先生。”林中有人语气温和地开口,“我看不见战况,但从耳中听来,李侍御可是占了兵器的便宜?” 林中另有人淡淡地道:“不错。” “聿先生顾虑秋寒暗中跟踪,这份心意我代秋寒谢过了。”那温柔的年轻人微笑,却已不再提战况。 李诗御心下骇然,他知道林子里有人,但却不知是两个人!事实上他只听出一个人的声息,可怕的是他分不清是这两个人中哪一个人的声息! 聿修却突然说出两个字:“镜剑。” 这两字一出,李侍御脸色微变,冷笑一声,“那也未必!”嘴里如此说,手中剑却已改略。方才诡秘灵巧之剑如今变为大开大阖,剑如斧刃砍了下来。 毕秋寒被聿修一言提醒,豁然开朗。这消失了影踪的剑其实乃是砺磨极光的剑!剑刃反光照影特别清晰,在此黑暗之中月光之下林木之间就好似消失了一般,其实只不过它把周围的景色映在剑刃上而已。 聿修两字一出,毕秋寒大喝一声:“咄!”剑光暴涨如月下激流涌起,竟对那只剑究竟在何处视而不见,直刺李侍御眉心! 李侍御把戏虽破却并不慌乱,毕秋寒急剑上挑,他则扬手射剑,“嗖”的一声锐响,他手中镜剑脱手飞射毕秋寒眉心。 毕秋寒剑势未及李侍御门面,那镜剑已然飞至眼前。他豪性大发,一声长啸,左手剑鞘疾迎。“当啷”一声,竟凭耳力将李侍御的镜剑收入剑鞘。右手剑有样学样地脱手而出,随着剑势往李侍御的眉心掷去。 这下子有人朗声笑了,“你方才那一剑学得不到家,这一掷倒是刚猛出奇,犹有过之。可见你学好不成,学歹倒是不赖。”这人不知什么时候在树梢上看了许久,正是南歌。 毕秋寒一剑反击之后,显出了他二十年苦练的功底。掷剑之后反手拔出李侍御的镜剑,一连二十二剑连绵不绝。聿修瞧在眼中竟而淡淡一笑,负手不语。 李侍御倏然闪开那一记掷剑,也是一声长笑,“献之《中秋帖》剑,毕秋寒我奉劝你少出此剑。你愚笨顽固,怎能懂这天下第一连笔的佳处!我让你瞧瞧什么才是天下第一书剑!”说话之间他以指代剑,堪堪在空中划了一个“老”字。 那“老”字的一撇拖曳而下,出奇地拐了一个弯。毕秋寒不料他变化出奇,手中镜剑猛地经他一弹,竟而“喀啦”碎裂,无奈之下,他拔身急退,心头微凛。李侍御手下花样甚多,但真功夫亦是硬实,难怪他在众人包围之中犹能坦然自若。 “啊——”树上的南歌忍不住赞道,“好字!好一股狂气!” 宛郁月旦站在林子边上,也不知半夜三更他为什么不睡觉,但是他就是安静站在那里了,闻言微笑,“献之《中秋帖》逸气神结,六分苦练四分天性。秋寒苦练过之天性不足,根本和献之不是一个路子。”这是他碧落宫的基础武功,宛郁月旦的爹宛郁殁如性喜王献之书法,碧落宫数百子弟人人要学这一路《中秋帖》剑。 此时李侍御“老”字写完,顺着那奇异拐弯的一撇续写了一个“僧”字。那拐弯的一撇竟然成为“僧”字的人字边,随后急指摇晃,潦草地写了一个倾斜的“曾”字,合而为“僧”。 这一阵指法全然出乎毕秋寒意料之外,读书本不是他的长处,他根本不知道李侍御在写什么,手中剑又已碎裂,当下大喝一声一掌劈去。他管你什么书法字迹,统统以内力相较最为直接! 他这一劈让大家都笑了出来,南歌大笑,“这当真是俏眉眼做给瞎子看,大煞风景。” 李侍御不科毕秋寒不看他字路比划,一记劈空掌劈了过来,手下笔意断裂,滞了一滞,不由脸显鄙夷之色,合掌推了上去。 聿修目光微闪,陡然喝止“且住!”说话之间两人的掌风已然相触,只听“啪”的一声,如中败革。聿修却倏地插入左手,拿住了自李侍御袖中悄悄溜出来的东西。他一拿即退,左手一摔把那东西摔死在地上,冷冷地说“住手!” 众人目光都凝聚在那东西身上,那是一只和李侍御的衣袖一个颜色的小蛇,颜色斑斓,看起来绝非什么好东西。它显然受过训练,在李侍御与人比拼掌力的时候悄然出来往对方手腕一咬,对方怎能不输?在这树影摇摇光线黯淡的地方,若非聿修好眼力,谁能看出这东西? 李侍御似被聿修这一拿震住了,过了一阵才冷冷地说:“天眼果然好眼力,锦绣儿口下十三条人命,见了阎罗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 聿修充耳不闻他方才说了些什么,淡淡地道:“你书怀素《食鱼帖》狂草,除却两分天分,你连苦练之功都无。‘老僧在长沙食鱼,及来长安城中多食肉,又为常流所笑。’怀素《食鱼帖》超拔淡静,你这般喜欢争强好胜之人如何能够领会?你笑话毕秋寒愚钝,而你之肤浅单由你这一身见不得人的东西即可知。李陵宴聪明伶俐手腕众多,有兄如此实是他的不幸。”他不看李侍御在他这一番话下脸色变得如何难看,只淡淡地问:“你是要束手就擒,还是我下场拿你?” 李诗御大概一辈子没给人如此数落过,暴怒之下一声尖锐怪叫,人影如风,向聿修扑来。 聿修正当举掌接招,突然心念电转——李侍御如此性情,李陵宴岂能不知?他明知李侍御今夜私自上山必然被擒,为什么不阻止?难道—— “砰”的一声,他一掌把李侍御震退五步,脸色微变,“且住!我们在此多少时辰了?为何道观那边毫无声息?你们是怎么过来的?” 南歌被他一言提醒,悚然变色,“我被黑衣人从房内引出……” 宛郁月旦脸色稍显苍白,“我听见了树林里的脚步声。” “李侍御擅春风十里独步,走路绝不会有脚步声!”聿修“嚯”地负袖,“糟了!调虎离山!我们和李侍御都被李陵宴利用了!道观……道观一定有事!”他当先掉头就走,语气虽然急促却并不急躁,“毕秋寒,李侍御交给你,我们回道观!” 李侍御显然也是一怔,陡然疯狂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我的好弟弟!陵宴果然是陵宴!”他恶狠狠地对着聿修的背影,“你去也没用的,陵宴打定主意要杀人,那是神仙也拉不回来的,哈哈哈!” 聿修充耳不闻,一手拉起宛郁月旦的手腕匆匆回行。南歌自树梢下来,与他并肩。两人都知如果武当道观生变,必然敌人众多,必须小心谨慎。 而半个时辰前,圣香揉着被毕秋寒掐的脖子,正对着镜子哇哇直叫。 突然他听到一阵脚步声远远地往树林里跑去。圣香自言自语:“奇怪的声音……”然后继续对着镜子左照右照,龇牙咧嘴。 过了一阵声音已经听不见了,他准备上床睡觉。突然之间耳朵微微一动——他听到了一些似乎是人体摔倒的声音。 嗯?圣香眨眨眼,想了想,依然闭着眼睛在床上睡觉。 在他睡得惬意的时候,一个人缓缓地、悄无声息地推开了他的房门。 那是一个高个带刀的黑衣人,那一柄刀至少有三尺来长,与剑齐长。 如果毕秋寒看见的话,定然认得那是“一刀一剑”、刀与剑同长三尺三寸的天池怪人梦刀剑——他拿刀的时候就叫梦一刀,拿剑的时候就叫梦一剑。传说梦一刀杀人的时候只需一刀,一刀杀不死他绝不会再下第二刀。 这种世外怪人也和李陵宴是—伙的? “小心地上有椅子。”正当梦一刀持刀徐徐前进的时候,躺在床上睡觉的圣香突然闭着眼睛提醒。他刚才和毕秋寒纠缠的时候踢倒了椅子,现在那椅子正横在地上。如果梦一刀再走几步,必然要被倒在地上的椅子绊倒。 梦一刀一怔,桀桀一笑,“娃娃胆子真不小,知道老子要来居然还不走,有胆色!”说话之间他已经大步走过地上的椅子,那木头椅子在梦一刀脚下如纸糊一般爆裂。三步之后他已经走到圣香床前,长刀高举,“看在娃儿你胆子不小的分上,老子让你死得痛快!” “铮铮”两声,圣香用折扇敲敲他的刀刃,继续闭着眼睛指指他身后,“注意安全。” 梦一刀又是一呆,陡然厉声笑道:“娃儿,老子看重你,你少和老子胡扯,这就送你上路!”他并不回头,大喝一声运足力气,挥刀砍了下去。 “咚”的一声,他这一刀砍进了地上——在他砍下的瞬间,圣香连床带人都不见了。这一刀入地两尺有余,竟然一时拔不出来。正在他拔刀之时,有人在他肩头一拍。梦一刀猛地抬头,却见一个人影带着方才那赖在床上的少年自头顶越过,出门去了。 一刀不成,绝不再杀。梦一刀茫然若失,这两人究竟是什么人? 这拉开圣香床铺,带着他逃出的人自然是容隐。圣香笑眯眯地赖在容隐身上,“还是容容最好。” 容隐带他掠过几层楼宇,到达武当复真观顶,方才长吸了一口气,“你不要发懒,今夜敌人预谋已久,聿修和南歌都被调开,清静道长为人引走,观中能独当一面之人甚少。而且来人施放迷香……”他说到此处缓了一缓,“嗅之如兰花香气,偏偏我……”他一句话没说完身子一软,几乎从复真观顶摔了下去,幸好圣香一把拉住他。 圣香脸色大变,“你怎么了?难道你还会中什么迷香之毒?”容隐武功甚高,普通迷香怎能奈何得了他? “不是……”容隐精神极差,双目之中一层浓重的疲惫,“我的生气……不足……姑射她……不在这里。” 圣香一呆。容隐本为大宋枢密院枢密使,掌管兵将虎符,他曾经为朝廷大事用尽心血劳猝而死,而后由鬼魂降灵施术,将他的死魂引回身躯,方才复活。但是他既是死魂,便要活人时时渡以生气方能维持生机,现在能渡气的姑射不在身边,那容隐……怎么办? “圣香……你去把……聿修找回来。告诉他这边事情紧急,我不要紧。”容隐闭上眼睛,生气不足的时候他随时会沉睡过去,“你不必管我,去找聿修……还有……如果当真人手不够,你唱《清恨》——我知道……我知道六音他在附近……” “咄”的一声,容隐话音未落,底下一支沾了油的火箭射上复真观顶!这道观高达五层,居然有人能一箭射上,可见腕力臂力极是了得!圣香尚未回答,容隐拔起钉入观顶的火箭射了回去,观底一名黑衣人惨叫着被火箭贯胸而过:但他身边的同伴众箭齐发,刹那间武当道观纷纷插上火箭。幸而武当道观久历雷火,防范得益,却是不易着火。 “该死!”容隐低声咒骂,“可惜我布局只布了一半……李陵宴果然是枭雄大才……圣香你去撞钟,咱们……点将!”他精神不佳,但人仍极清醒,“迷香之计我已有防备,倒是不妨事,可惜我们这边高手不多……圣香!” “我去!”圣香闪身即去,“你留在这里等我!不要到处乱跑。” 这时睡梦之中的众英豪已然纷纷惊醒——容隐早前吩咐在各房悬燃防范迷香的药草,因此有依言照做的人并未被迷倒——刹那刀光血影,和暗中潜来的黑衣人接上了兵器。 “当——当——当——”片刻之间武当山钟声大作,随着钟声,一个人疾快地从混战之中抢向东首,喝道:“点火!” 另一人则笔直闯向西头,亦同时喝道:“点火!” 顿时武当山滞留的几百武林豪杰纷纷点亮身上所带的火折子,往地上一掷。骤然之间“呼”的一声,地上一条火龙飞窜!原来容隐聿修几人早早算计了李陵宴攻山的方法,在武当道观庭院青石之下隐藏油料,等攻山之人上来点火,这油线成一个包围圈,被圈入火中的人绝无逃脱的可能!刹那之间惨叫之声纷纷而起,一阵焦臭源自火焰烧及人体衣发。攻上山来的百来个黑衣人绝没想到地下竟有这种简单的要命机关,被困入火海。 这时圣香撞钟回来,眼见底下人海混战,容隐神色困倦勉力支撑,却万万放心不下战局,“容容!” 容隐极少听见圣香如此毫不犹豫不带一点娇稚的声音,闻声抬头。 圣香一手托起容隐的脸,贴着他的嘴唇,一口气渡了过去。 圣香的气息充满了他那种淡淡的甜香,婴儿般娇稚的味道。活人的温暖透过唇齿而来,刹那间阴沉的疲惫全然消除。容隐长吸一口气,目光炯炯地看着圣香,“谢了!” 圣香只是笑笑,“我去找聿木头,你在这里主持大局。” “不。”容隐自观顶站起身来,“你去找清静道长,聿修即使被敌所诱,这么长的时间他不可能还不清醒。你去找清静道长,这里有我。” “行!容容你欠我人情,不要忘了。”圣香回头一笑又转身离开。 这时聿修已经和南歌匆匆赶回,宛郁月旦站在受伤的人群前微笑,不知道的人当他也是伤者之一,却不知他在守护。 这时候毕秋寒和李侍御依然在林中对峙,只是李侍御已然锐气大挫,毕秋寒已占上风。 “你是要束手就擒,还是败在我掌下?”毕秋寒冷冷地问。 李侍御冷汗盈头,他不是笨蛋,很清楚身为高手那一份自信的重要。他如果输在毕秋寒手中,最严重的后果不是被俘,而是对自己的信心全失——最可恨的是他并非对毕秋寒产生恐惧,而是对聿修那“肤浅”两个字,对陵宴的看重和对自己的鄙夷产生恐惧。聿修已经走了,他无法击败他然后证明他说的是错的。如果他再败在毕秋寒的掌下,他整个人就给毁了。 他能顺利地击败毕秋寒吗?如果在半个时辰之前他必然毫不犹豫地说“可以”,但是交手至今,他很清楚对手的韧性和毅力。毕秋寒并不聪明,但是他很扎实。他对他所具有的一切毫无怀疑,因为那些都是通过他扎扎实实地一步一步苦练出来的,所以无论胜负他都绝不怀疑自己的能力。但是李侍御不是,他很清楚自己喜欢玩小聪明,许多成功都来源于诡计甚至是侥幸,所以他在恐惧。 他的手心在出汗。 冷汗。 容隐知道他不习惯血腥场面,所以才把他调走的吧?圣香一面登上武当山最高的那棵大树东张西望,一面叹了口气,其实他并没有那么柔弱。 夜里到处黑灯瞎火,除了道观火焰冲天,有谁知道什么清静老道去了哪里?按道理说高明的老道掐指一算,就该知道今夜李陵宴要杀上山来,那他就该乖乖地坐在道房里,不要到处乱跑嘛。都已经七八十岁的人了,还这么能跑,到底是上哪里去了? 是谁引走了清静老道?圣香猜测,汉水一战就知道李陵宴是喜欢玩“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那种诸葛把戏的人,今天来的人究竟是谁?无论是谁,负责引走清静道长的必然是个不同寻常的角色。 风中隐约残留着一点味道。圣香的鼻子几乎和狗一样灵敏,嗅了几下,“落第香……是女人?” 所谓“落第香”是一种极其难得的薰香,传言书生落第得遇佳人鼓励,考上状元。那佳人身有奇香馥郁无比,书生铭记在心,高中之后四处寻找,最后在考场一角寻得相同香气的奇花一株、这便是“落第香”的传闻,虽不可信,但这香气非兰非麝,的确与众不同。 他没有找到引走清静道长的女人,却看到了毕秋寒和李侍御的对峙。 “怪不得观里闹翻了天,也不见大侠的影子,原来在这里比武。”圣香自言自语,眼珠子一转,悄悄地从树丛里掩过去偷窥。 不……这个情形很奇怪。圣香的眉头微妙地扬高了——李侍御对毕秋寒说了些什么,然后毕秋寒考虑了很久,同意了。 接着李侍御就给了毕秋寒一张写满字的东西。 毕秋寒拿在手中看着,李诗御脸色难看之极,拱手掉头就走。 小毕放走了敌人?圣香心中微妙的感觉越拔越高,疾恶如仇的毕秋寒放走了李陵宴那里的敌人,为了得到那一张纸?那是一张什么……他心中一根弦突然“嗡”的一声断裂——他知道那是什么纸了。 所以他立刻就从草丛里站了起来, 毕秋寒已经看完了那封信。 那是一封信——一封和圣香撕掉咬在嘴里的信一模一样的信。 只不过这封信是给李成楼,而不是给南碧碧的。 信的内容寥寥无奇,写的也是笑姬对李成楼非常思念,但李成楼是有家室的人,她不愿连累别人痛苦,因此要李成楼别再挂念她。她是爱他的,只是不能和他在一起,希望他能理解并原谅她的选择。 这封信如果给别人看了,必然和没看一样,毫无内容,满篇废话。那封信给谁看了都不要紧,只是不能给毕秋寒看!圣香从草丛里站起来,慢慢地走到毕秋寒面前。 这一次他没有笑。 毕秋寒也没有太震惊。他已经被信中的事实惊呆了。 圣香的眼睛闪烁着琉璃般的光彩,他没有笑,也没有悲伤着急。 他只是静静地站在毕秋寒身前,一只手扶着身旁的树干,静静地看着他。 毕秋寒握信的手颤抖起来,紧紧地把那信的一边几乎握碎在手中,“这个——才是真正的秘密?” 圣香的目中泛显着谈淡的悲悯,“是的。” 毕秋寒惨白得近乎青灰的脸上,泛起的是扭曲得近乎滑稽的非哭非笑的表情,“你骗我。” “我骗你,但是它没有骗你:”圣香手扶树干淡笑的模样甚至很柔和,“皇上绝杀快逃,就是这藏头六个字。” 他和毕秋寒都是赵普夫人一手带着读书习字,赵夫人最善旋字诗,常常和他们游戏。这封信的把戏便是内容以右向左旋圈,——读来就是“皇上绝杀快逃”六字。 “为什么……为什么皇上要……”毕秋寒握信的手在颤抖,“为什么‘皇上绝杀’?为什么是皇上?” “当一个男人深爱一个女人的时候,你知道为什么有人会说‘情敌’吗?”圣香微笑,“小毕啊小毕,你也是男人,真的不明白吗?” “情敌?”毕秋寒倒抽一口凉气,“笑姬她不是……不是丞相的女人,而是皇上的……” “她不是丞相的女人,是皇上的女人。”圣香替他说完,“所以你说是我爹娘谋害了那四大高手,我没说不是。” “你爹不是赵丞相,而是……太祖皇帝?”毕秋寒越听越惊,脸色惨白,“太祖皇帝派遣宫中高手暗杀……江湖四大高手……你胡说!堂堂开国圣上,怎会为了一个女人做出这种事?” “皇上手握生杀予夺的权力,如不能自制的话,世上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约束他不杀人。”圣香如是说,“情欲或者独占欲人人都有,对于难得用情的人来说,也许特别强烈些。” 毕秋寒怔了一怔,“笑姬……你娘为什么会变成皇上的女人?” “这个——要从二十几年的,”圣香依然手扶大树,一身锦服在树下俏然奢华富贵,“‘怀柔’和‘献秀’说起,你愿意听吗?” 第九章 杀气空高万里情 武当道观 容隐依然潜伏在道观顶上,观下除去被困在火中的一百一十三名黑衣人外,剩余五十九人仍在与武当道观内的道士和伤势渐愈从君山撤下来的乌合之众激战。 形势一时难分优劣,这五十九人武功纷杂,显然也是师承不同的临时之军。此时喊杀声震天,两边武功阵势半斤八两,居然战了个平手。但稍微再僵持一阵,必有死伤。容隐潜伏观顶,有些人虽然知道他在上边,却无暇兼顾,倒也一时没人详想那许多。 容隐之所以隐然不动,是因为他不信李陵宴深夜来袭只有这一百七十二名乌合之众。这些人数量虽多,若是遇上了南歌毕秋寒之类的高手却不堪一击,有何用处?李陵宴聪明狡黠,绝然不会用这种没有效率的法子。他指挥这些人上山一场大闹,必有所图!也许是声东击西,也许是虚张声势。他必须有冷静的态度和头脑,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抓住黑夜之中也许只有一瞬的破绽。 “好厉害的人才。”武当道观之外树林之中,一个人充满赞叹地呵出一口暖气,“两百条人命在眼前,他居然眼睁睁看着一声不吭,好狠的白发。” “他占住那地形,会误了我们的事。”另一个有些含糊的声音说,这个声音非常软,宛郁月旦的声音已经很轻柔,这个人的声音软到几乎无法分辨的地步。但听声音的来源,却是在地上。 漆黑的林子里站着一个人。 布衣长袍,灰色软鞋,一张下巴尖尖近乎娇柔的娃娃脸,正是李陵宴。 他身边是一顶奇怪的软榻,榻上躺着一个人。 榻上躺着一个年约三十五六的男子,有一股子浓郁的书卷气和文人气质。他的眼睫微抬,眼睛里微微的血丝让那双眼睛显得并不如何清澈明亮,宛然有一种含血的清俊。 他便是唐天书,叶先愁的义子,乐山翁宝藏的主人,大概也是天下最富有的男人。 他却甘心屈居李陵宴之下, “那证明他不负盛名,和那些随便离开道房的老道不一样。”李陵宴含笑,“他现在是一条盘起来的蛇,只要我们有一点动静,他立刻就会看见的。” “既然是蛇,就会有七寸。”唐天书含糊柔软地说,“复真观就是他的七寸。” “嗯,他潜伏在观上,致命的是他看不见复真观里面的变化。”李陵宴轻轻叹了口气,“那可是……那可是天书你的安排。” “陵宴你不是打算横扫武当山吗?”唐天书声音并不大,说话的内容却很骇人,“不杀白发,不能取武当山。他潜伏在那里,对我们‘阵驯’的计划影响太大了。”他慢慢地说,“他最好死,否则日后必是我唐天书的大敌。” “你莫忘了他们还有一个聿修。”李陵宴低声笑,“白发观大局、聿修定小节,这两个人一个雄才大略、一个明察秋毫,要赢这一场仗,必要将这两个人拆开。” “话说到这里,堕月使也该到观顶了吧?”唐天书含糊地说,“当然……如果我们堕月、怀月双使都不能把他从上面赶下来,我对他的评价会更高一些的。” 李陵宴笑笑,改了话题:“我只怕……” 就在他说话之间,一个人影疾掠而来,落在了李陵宴身前,满脸愠色,“陵宴你居然拿我做饵诱走毕秋寒!你不怕我一旦落在他们手中,就变成了你的累赘吗?万一他们杀了我怎么办?” 唐天书叹了口气。李陵宴要说的话中断,他也叹了口气,柔声说:“我是信得过大哥的武功,不过如果大哥万一失手,我会立刻放弃今晚的计划的。” “李侍御你不必说了,在陵宴心中你比武当山重要,今夜只是他当真信得过你的能力。”唐天书和李陵宴说话时温言细语,小心翼翼地看李陵宴的眼色,和李侍御说话却不假辞色,“陵宴哪一日能放得下你们这些人,哪一日他就算是我心服的主子。” “你这对陵宴摇尾乞怜的废人,说话之前最好看清楚你自己是什么身份!”若是换了平时,李侍御必然拔剑相向,今夜他却只是脸色铁青地顶了一句。 “你这么莽撞冲过来,观顶的人想必已经看见了。”唐天书的声音含糊却出奇地透出一股寒意来,“如果不是陵宴把你们这些人当做宝,你已在我手中死过十七次了。” 李侍御脸色变了变,唐天书说话向来坦白,很少虚言欺诈,因为那对他来说根本不必要。他既然如此说,绝然是事实。看了李陵宴一眼,却见他只在一边站着微笑。李侍御重重哼了一声:“有朝一日必杀了你这目中无人的瘫狗!”正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纵然是刚刚从毕秋寒剑下脱身,仍然不知道这里发生什么事的李侍御,也感觉到了一股目光停滞在他们三人身上。 那目光一开始并不特别冰冷,也不特别惹人注意。但停留越久,那股森然的寒意就越清晰,让他多看一会儿,仿佛身边的空气都局促不安起来。李侍御猛然回头,只见遥遥武当复真观顶一人缓缓站了起来。 青衣白发,衣袂飘飘,那人正看着这里,负手站着,遥遥夜空下如铜浇铁铸的神像一般。 “那是……谁?” 李陵宴的目光慢慢对上容隐的目光,“白发——” 这就是终结姑射那种清云流觞仙子风度的男人。李侍御凝视着夜中矗立的影子,一股强烈的敌意自心底烧了出来。 突然之间,那男人足下站立的乌瓦爆裂,一记刀光、一记剑光自瓦底迅然无声地砍向容隐的双腿。 李侍御目光一亮,那是堕月刀、怀月剑!正是李陵宴身边的“四裂月”之二。 他兴奋的情绪刚刚升起了一点,就乍然看见堕月怀月两人刀剑齐空。随即背后“啪啪”两声,两人刚刚从瓦底探出的身体被各踏上了一脚,身不由己地从屋顶的大洞跌了下去。但堕月怀月毕竟是李成楼一手自童孩调教出来的一流人才,刀剑落空之后两人默契对击一掌,阻住下跌的势头变为横飞,分东西从复真观顶层的两边栏杆斜飞了出来,落身在屋顶上。 但显然——暗袭已经失败。 但值得欣慰的是,暗袭之所以失败并不全是因为容隐——容隐只是冷冷地闪开站在一边而已,在他们身上各踏一脚的人白衣潇洒,却是南歌。 他们回来了。 聿修对容隐低声说了些什么,南歌就临空一踏把爆起突袭的两人踩了下去,宛郁月旦却在呼吁大家灭火救人。 堕月、怀月眼见形势不利,顿时飘身逃离。容隐也不追,依然目光炯炯扫视着黑暗中的武当道观。 这下李陵宴叹了口气,突然“嚯”的一声振了一下衣袖。 这一声微响出来,突然黑暗中四周响起了轻微骚动的声音。容隐的耳力何等了得,目光一扫之后长吸了一口气,沉声说:“果然是围歼之计,李陵宴今夜倾巢而出,打算横扫武当山!”他说的声音不大,无意影响观下激战人群的信心,“这第一阵是毒虫阵。” “他调虎离山、虚张声势,都是为了他在观外布阵,牵引我们的视线。”南歌开口也看着漆黑的武当山,“武当山夜晚无灯,布阵之人只需足踏春风十里独步,便无人能够发现。” 聿修却脸色肃然地摇了摇头,“不是。”他只说这两个字,却不解释。 “李陵宴不会冒此风险。”容隐一字一字地说,“这些毒虫……如果聿修方才所见不差,乃是扑光之虫,都是给我们的火光引来的。他只需在山下丢下几箩筐毒虫,然后到道观来等就可以。如果这些毒虫还有人驯化能听指挥,那就更加可怕……这是第一阵,至于第二阵,如果我是李陵宴,我当在你们应付毒虫之际再布。这就是李陵宴的聪明之处,他并不事前动手,却依旧可以层层陷阱困死武当。” “敌劳我逸,只攻不守。”聿修淡淡地说,“深谙兵法之道。” 南歌深吸一口气,低声说:“幸好我们占住了阵眼。” 孛修点了点头,不再说话。容隐是什么人才?即使事先不知李陵宴有横扫武当之心,这复真观顶也是兵家必争之地。人只有在这里才能纵观全局,随时救援应变。李陵宴若要阵外布阵,在此一目了然,想必也带给他不少麻烦。 “开始了。”容隐突然提声喝道,“大家小心飞来的毒虫,请速入火圈之中!” 此时林野深处传来丝丝纤细的哨声,空中突然“嗡嗡嗡”一阵蜜蜂振翅声,刹那之间满天都是只只犹如黄蜂的黑色小虫,细看却是翅有鬼脸的细小蛾子,扑头盖脸地往激战双方飞来。一时间大骂纷起,李陵宴敌我不分,他竟将那一百七十二名手下全部放弃,一起推入了毒虫的范围之内。幸而宛郁月旦方才呼吁灭火救人,火圈刚被压制,打开了一个缺口。这时人人迫不及待地冲入火圈之中,黑色蛾子扑到火边便被大火烧焦,但是来势不绝犹如下雨一般,煞是惊人。大家余悸犹存、面面相觑,都觉今日若无火圈,只怕早已被这恐怖蛾子爬得满身满脸了,顿时冷汗遍布。 复真观顶也有少数蛾子扑上,但数目远远少于火圈之外,从顶下看下一团明火外黑漆漆嗡嗡嗡一团,无论听起来看起来都极恶心。 南歌握碎瓦片听声辨器,闭上眼睛把飞上来的少数蛾子纷纷击落,聿修凝目看着漆黑的树林,“箭阵!”他突然没头没脑地说。 容隐听见了树林里有人群走动的声音,微微变色,“这是请君入瓮之计,糟糕!” 聿修微—沉吟,绝然道“大家入观!” “入观亦是死路!”容隐沉声说,“只有我们入毂越来越深而已,要阻止李陵宴子阵外布阵,必要反攻一击致命。否则就算避入观中,他在外放起火来可就当真无一幸免了……你去还是我去?”他问聿修。 李陵宴一设毒虫之计,目的不在这些毒虫能够毒死群雄几人,用意只在把众人逼入火圈,他第二阵阵外长箭,对准了火圈里面万箭齐发。里头却被火势阻拦看不见外边,里头的人还不死伤惨重?就算退入复真观也是一样,只不过把大家聚在一起,方便李陵宴再次布阵而已。 “我去!”南歌突然说,“只要把李陵宴拖入阵中,就不怕他的什么毒虫长箭!” “我只怕这也是他各个击破的诱敌之计,”聿修眉头紧蹙,“但他阵势快成,这样吧,南兄你不擒李陵宴,你抓李诗御!” “好——”南歌于观上一闪而去,他要抓李侍御,却反方向掠入了后山黑暗之中。 聿修微微一笑,南歌江湖经验丰富,虽然没有推测运筹之才,却有伶俐小巧的应变之能,实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这时容隐听箭阵快成不能再等。运一口气森然道“李陵宴箭阵在外,大家俯身在地,以地下尸身附体挡箭,他弓箭手长箭发一处,我便杀他一人。” 此言一出,林中深处的李陵宴低声赞叹了一句“好人才,我很喜欢呢。” 唐天书却微微变色,“他出言恐吓,会动摇我们的军心……” “四裂月。”李陵宴慢慢地说。 昔日李成楼身边的剑童侍女,悲月、堕月、怀月、洗月四人都踏上了一步。这四人都年约三十五六,当年都是十多岁的童子,如今却也将入中年了。虽然年纪稍大,却依然是男俊女美,风采各不相同。悲月、堕月为李成楼的剑童,悲月冷峻、堕月清逸;怀月、洗月为侍女,怀月华丽、洗月清白。四人一站,当真是风采盎然、抢眼至极。 “武功比不过人家……拆房子……你们总会吧?”李陵宴柔声说。 “尊会主令。”四人行礼而去。 这就是所谓攻魏救赵、釜底抽薪之计。唐天书微变的脸色又变了一变,没说什么。 李陵宴目注四人潜入复真观,就在那四人堪堪隐没的瞬间,他低声喝道:“放箭!”这一声音量不大,却传得很远,连困在火中的众人都听见了。刹那之间箭如飞蝗,夹带着之前围在火边的黑色蛾子,撕裂火圈一起扑了进去。 “倏”的一声重物破空声,箭阵中两处惨叫声起,已有两人伤在聿修和容隐掷出的屋瓦之下! 这时火圈之中截住长箭的众人,有些把引了火的长箭反掷出来,一时间插得遍地火点。有些高手听声辨位,反掷出去力道强劲,惨叫声起,也伤了不少箭手。 但此时轰隆一声,复真观底一层木屑爆裂纷飞,主梁摇晃,整个被人毁去了一层。 这整个复真观若是倾倒下来,必然压倒观前的火圈中人!观顶聿修容隐悚然变色,聿修清喝一声:“我下去!”他径直从屋顶被破开的缺口穿下。 容隐站稳之后冷然凝视着李陵宴这一边,冷冷地道:“此时火圈之外的毒虫已经不多,各位可还安好?” 圈中传出傅观的声音:“侥幸无妨,都是皮肉之伤。” “李陵宴身在转身殿外三丈六分处的杏木之下,各位如自信不惧毒虫,当可惜箭杀之!” 容隐开口往往能振奋众人士气,顿时雄心骤起,火圈中不少人影扑出,往弓箭手处扑去。一时间呼战声起,惨叫声弓弦声混在一处,有些人夺了弓箭反射李陵宴,刹那之间也是箭如飞蝗,霍霍满天。 “圈中可有伤重之人?”容隐又问。 宛郁月旦的声音回答:“共有五人,四人伤势虽重并无性命之险,但清和道长为救伤者被毒虫所伤,昏迷不醒。” “你能扩大火圈,将伤弱之人引入正殿吗?”容隐森然问。 宛郁月旦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能。” “守卫伤者一事交由你。”容隐令下如山,绝不犹豫,随即手下屋瓦分射,帮助击伤周围的弓箭手,依然在屋顶观望。 这时火圈之中突然延伸出一条纤细的火龙,“嚯”的一声缠绕在武当正殿的前柱上,接着另一条火龙跟着缠绕在大门之前另一根前柱上,火圈一口被扑灭。一些人背负着伤者,由两条火龙架成的通道徐徐前进往正殿内走去。烈火在旁,空中飞舞的蛾子靠近即被烧死。骤然有暗器射来,欲断那缠绕柱上的引火绳索,却听宛郁月旦一声轻叱,“叮”的一声,暗器被什么东西撞击,双双跌了下来。 那引火的绳索是从宛郁月旦腰间延伸开去的,大约是他的机关之一。一双伸缩自如的带子缠上正殿柱子,拉开了一条烈火通道。但是宛郁月旦却必须走在众人之后,否则通道无法完整。 这给了旁边箭手充分攻击的机会,但无论长箭怎样射出,宛郁月旦从不回头。那些长箭就如遇到鬼神一般,在他身周纷纷跌落,竟一箭也伤不了他。 很快大家走入了正殿,关上门窗以防毒虫,伤者暂时是安全的。 便在这时,只听李陵宴身边“嗯——啊——”两声异响,容隐微微一震。那第一声是有人绕了个圈子欺近李陵宴身边,突然被什么东西偷袭受了伤的闷哼;第二声却是那人忍痛向李陵宴劈了一掌,李陵宴合掌回击,“啊”了一声退了一步。 接着那人欺身再近,出手如风扣向李陵宴脉门。容隐眉心一跳,太冒险了! 在那惊心动魄李陵宴可能被一把抓住的刹那之间,李侍御出剑如雪,骤袭来人背后。但他的剑未及来人背后,来人身上骤然炸开一片鲜血,扑在李陵宴身上不动了。 那人当然是南歌。 容隐眉头紧蹙,李陵宴用什么车西伤了南歌?南歌的武功决然算江湖第一等,居然三招之内就中计倒下……他一团思绪尚未理清,骤然感到一阵疲惫,心中警铃大响——今夜焦虑紧张,姑射不在身边,单凭圣香那一口浅浅的呼吸支持不了他如今高度紧张的神志!这下……如何是好? 突然底层摇晃渐止,李陵宴那白衣“四裂月”花开蝴蝶一般从四门分开退走,其中两人步履摇晃,显然受了伤。容隐心中一凉——聿修呢?他心下乍然清晰异常,聿修必然为顶住这复真观不倒,被困在观底了! 这时候李陵宴已然笑了,他手里拿着一条细细的东西遥遥对着容隐晃了晃,似在小小地炫耀什么。容隐的心微微沉了下去,那是一条琴弦。李陵宴合掌退步,引诱南歌欺身去擒他,他暗中拉了这一条几乎难以辨别的纤细琴弦在身前。南歌疾扑过来身上,无论哪一个地方靠上这琴弦,不被割裂血肉才怪!若是这琴弦涂有剧毒……那就…… “泼油!”李陵宴一笑之后,终于提高声音说。 林木黑暗中一桶桶猪油菜油骤然泼了武当道观的外墙屋顶,李陵宴手持一具小小的弓。那弓上搭的不是弓箭而是火折子,只听他自言自语“武当山居然敢留你们……”说着他慢慢把目标对准了外墙被泼满油的武当正殿,柔声说:“这是你们自己辛苦挑选的死地……所以应该很满足了。” 弦开—— 弓满—— 李陵宴今夜便是要把武当一把火烧个精光!因为武当山留宿了君山逃逸的众人。 容隐脸色苍白森寒,他居然会步步为人所逼、逼到这种绝境!眉峰一蹙骤扬,他自复真观顶飘然落地,自地上拾起一具弓箭,脸色冷然地直立在李陵宴箭路之前。 他也开弓。 箭尖若簇,寒光闪闪,直逼李陵宴眉睫。 那一股杀气居然刹那间震慑全场。 李陵宴手中的弓僵住了。他开弓的杀气被容隐气势所夺,锐气尽失。 而容隐箭尖那一点光彩越闪烁越晶亮,他要射李陵宴眉心那一点! 他想……逃。 李陵宴被容隐的杀气罩住的时候,心底浑然升起了一种闪避锋芒的欲望,但他不能闪。 他这一点火,点不出去就再也点不出去了。 他最大的错误是没有在容隐开弓之前就引火!他太好奇,所以把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他稍微露出破绽空门,容隐就会一箭射出来,而他手中的火折子却没有信心射出去!容隐之所以不射,他在等待圣香和毕秋寒回来反包抄! 容隐这一箭的机会如果射失,等李陵宴再聚集了杀气可以再点火。 所以他不射。 他就用杀气和煞气逼迫李陵宴止步、僵持、不敢轻举妄动。 他忍耐着没有露出疲倦的神色,这样的对峙太消耗他的生气。他之所以尽量避免和人动手,也是为了这个原因。 他不知能掩饰到几时不被李陵宴看破。 而李陵宴却在估算圣香与毕秋寒为何不在阵中。 “点火!”声音却发自李陵宴身后的树丛下。 “呼”地有一支火把亮起。 那人就在唐天书身边,敲了他一个响头,叹了口气说:“听说你是军师?实在太笨了,李陵宴既然遇到麻烦,你就该赶快逃才对。叫这么大声,嫌死得不够快吗?” 容隐的气势突然缓和了下来。 李陵宴轻轻叹了口气,“好可惜……只差最后一点点。” 他身后的唐天书已经被一个人抓住了,此外李侍御却不见了。 抓住唐天书的人是毕秋寒,握住火把的人是圣香,圣香另一只手正在为南歌止血——他扑向李陵宴的时候,竟是颈项边的血管被割开。如果没及时发现,铁定性命难保。 圣香笑眯眯地对容隐挥手,“容容我们回来了。” 容隐牵动了一下嘴角,算是笑了一下,“回来就好。” “李陵宴你会为这家伙自杀吗?”圣香指指毕秋寒手里的唐天书。 李陵宴柔声说:“不会。” “那你还是赶快走吧。”圣香吐了吐舌头,“像你这种全身长满刺的家伙,我可不敢抓你,也不敢和你动手。反正今天你已经输了,我们要收拾伤兵败将,你要回去卷土重来,不如我们早点散了,以免浪费时间,如何?” 李陵宴笑得一双杏眼弯弯,“久闻圣香少爷大名,果然名不虚传。” “早走、不送。”圣香笑吟吟地给他挥手,“等我下次有把握抓你的时候,可就不会对你这么客气了。” “下次我会给你留一条命的。”李陵宴很是温柔地说。 “啊,客气客气,我就笑纳了。”圣香摇了摇袖子,不高兴地说,“你还不走?” 李陵宴瞥了唐天书一眼,突然一笑,“下次我当救你。”说着他往黑暗林木深处掠去。掠去的刹那,身后随上四道白影,去也去得声势不凡。 容隐这才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他缓缓收弓,站好。 这时连毕秋寒都看出他脸上的倦色,“白大侠受伤了?” 圣香把南歌往毕秋寒手里一塞,“这家伙交给你。”说着他拉过容隐,往复真观里去,边问:“聿木头呢?” “可能被困在第一层……”容隐进了复真观尚未说完,就见聿修独手支撑着倾斜的梁柱,满脸坚毅之色,看见圣香和容隐进来,淡淡一笑。 “你放手吧,这道观倒下也无妨,外边的人都已撤走了。”容隐淡淡地说: 聿修收手,一双眼睛凝视着容隐,“受伤了?” 容隐摇了摇头,困倦之意不断上涌,“可能会突然睡去,不过不要紧……”说话之间他已经有些神志模糊,突然唇上贴起一层温暖润泽之意。他蓦地睁大眼睛,只见圣香那双笑嘻嘻的眼睛正在他眼前,还眨了眨,结结实实地亲了他一口。 这下连聿修都怔了一怔,脸上本来无甚表情的表情蓦然僵住! 圣香亲了容隐一口之后放开他,看着容隐和聿修瞠目结舌的表情,突然忍不住笑出来,“我亲了容容一口,哈哈哈……容容被我……”他占到了天大的便宜,笑得直不起腰,“哎呀,你们的表情……给外面的人看见了一定笑死了……哈哈哈,哎呀容容被我强吻……我要告诉他们……”他笑到呛着了,“咳咳咳,实在太好笑了。” “圣香!”容隐惊愕过一阵便即淡然,他知道圣香是为他好,这个弱点绝不能传扬出去,但看圣香小人得志,笑成那样,也不免心生不悦,“事情过去了,便不要再说了。” 聿修这才回过神来,不以为然地摇摇头,“李陵宴走了?” “被我赶走了。”圣香得意洋洋地说。 如果没有容隐那一箭的杀气牵引了全局的注意,唐天书会被毕秋寒那么容易手到擒来?更不必说李陵宴会屈居在圣香的小小威胁之下,令他失去信心的不是唐天书被俘,而是容隐一击必杀的气势。但容隐自不在意究竟算是谁的功劳,冷冷一笑,“你和毕秋寒干什么去了?” “我们私会去了,本来打算私奔,但是最后还是决定回来拿钱。结果却发现后院起火,不得不回来救火。”圣香笑嘻嘻地胡说八道。 容隐深沉地盯了他一眼,淡淡地道“你总是很不老实。” “我哪有?我比容容老实多了,我哪里病哪里痛都是立刻说的,哪里像容容非要弄死自己才开心……”圣香不怕死地揭他疮疤。 “出去了。”聿修不再理他们,径自负手出去了。 唐天书被毕秋寒以剑刃架住脖子,他全身软软地不能反抗,但神态很是镇定,并不惊慌失措。 “你是个瘫子?”毕秋寒冷冷地问。 “你有眼睛的,何必问我。”唐天书含笑回答。 这位就是叶先愁的义子,寻找到乐山宝藏的唐天书。毕秋寒看了他好一阵,一字一字地说:“我听说不能动武的人身上总有些机关。” 唐天书微笑地眨眨眼,“我身上如果有机关,就不会这么轻易让你抓住了。我保证我身上什么都没有,连一条铁线都没有。” “我不信你如此信任李陵宴,跟在他身边不做任何防备。”毕秋寒剑刃架住唐天书的脖子,他并不随便动手去检查唐天书是否真的全身瘫痪。此人和李陵宴一般狡诈多智,绝非轻易能制得住的角色,身上究竟有什么机关暗器实属难说。 “秋寒,你把南公子送回房间去休息。他流血过多,伤口并不严重,休息两三天就无妨了。”一个人缓步向这边走来,声音温和舒服得让人疲惫尽消,“这位唐公子我来和他谈谈。” 毕秋寒对宛郁月旦凛然生起一股敬意,点了点头,便自离开。 “小兄弟便是碧落宫宛郁宫主?”唐天书却开口先问。 宛郁月旦微微一笑,答非所问:“唐公子所练的是‘秋水为神玉为骨’……传闻功成可以开山辟道,杀人于百步之外、化骨为无形的‘化骨神功’?” 唐天书一笑,“小兄弟身罹‘视灭’之症,这一双眼睛已经几乎看不见东西了吧?” 宛郁月旦微笑,“看不见不打紧,只要还听得见、闻得见,唐公子呼吸绵密之处,这一身‘玉骨’奇草之香还是分辨得出的。”他手上不知何时拿着一枚小小的银针,含笑说,“听说‘化骨神功’刀剑不伤穴道易位,惟有在大功将成之前全身化骨为玉,瘫痪难动。此时犹如破茧为蝶最是凶险,若在‘印堂’受激则前功尽弃终身瘫痪,不知传言是否属实?”他竟然听声辨位,缓缓拿那银针去刺唐天书的印堂。 唐天书大骇,他不带护卫轻易被擒,纯是对自己一身奇功极有信心。“化骨神功”刀剑不伤穴道易位,他本不当毕秋寒的长剑是一回事,但对宛郁月旦这有气无力的一枚银针畏如蛇蝎。这年轻人微笑如花,温言细语,却下手如此狠辣犹胜老江湖! “等等!你不想知道‘视灭’要如何化解吗?” 宛郁月旦充耳不闻,那一枚小小的银针悬在唐天书印堂之上,只差那么似有若无的一线,“不想。但你若不想三十年苦功毁于一旦,你要告诉我一件事。” “什么事?”唐天书脱口而出,他自负聪明行事但用计谋,极少与人动手,此言一出他自己懊恼已极,这已证明他全然处于宛郁月旦下风。 “乐山翁的宝藏之中是否藏有一种名叫‘麻贤’的奇药?” 唐天书这下是真的怔住了,突然之间他哈哈哈大笑起来,“原来——” 宛郁月旦的针尖直接刺到了他印堂的肌肤里,刺入一丝,“有还是没有?” “原来碧落宫主行走江湖一不是为了江湖道义,二不是为了游山玩水,却居然是为了——女人。”唐天书突然明白自己获得了优势,笑容顿时温和了许多,“有。” 宛郁月旦笑得比他更温柔,“你错了。” 他错了吗?唐天书含笑,所谓“麻贤”,是一种天下罕见的奇药,传说可以起死回生,但仅限于服药之人是女子才有这起死回生之效;另有一种奇药叫做“麻妃”,却是男子服下才能起死回生的怪药。这两种药物都是传说之物,世上是否真有,长久以来颇具争议。 “江湖道义我要、游山玩水我要、麻贤我也要,你明白吗?”宛郁月旦说得很轻柔,但那一股霸气终于伶伶俐俐地流露出一点点,“我是一个非常、非常霸道贪心的人。快乐我也要、道义我也要、幸福我也要……我什么都要,你知道吗?如果可以争取的话,为了我所爱的人……我什么都要。” 唐天书倒抽了一口冷气,他没见过这样的人。 这是一种极具野心的人。 他要的不是权势不是金钱,而是幸福。 他见过许多欲望很浅淡很容易就放弃所有的人,有些人只需要稍加诱惑,他们便会陷入自我满足的悲情陷阱中,自悯自怜过—世。但是宛郁月旦不同! 他什么都要,而且他放手去争 取——甚至不择手段。 他是个温柔的人,却温柔得非常霸道。 他懂得如何遵从自己的心,如何对自己好。 话说回来就是他是个自私的人,却也是个自私得非常有勇气的人。 这世上……敢于放手去果断地追求自己的幸福的人并不多,而且他……即使不择手段,也并不伤害别人。 这就是一个贤能英明的王者所能为自己做到的极限吗?唐天书竟然刹那间想起了李陵宴。 陵宴和他比起来是个笨蛋。 李陵宴什么都没有追求过,他甚至不爱女人。 他所有的爱都给了他的家人:李侍御、李双鲤、李夫人和李成楼。 他自己什么都没有得到过,除了纵容他所爱的人的欲望,他也没有任何欲望。 其实和李陵宴比起来,或者李陵宴更像个好人,而宛郁月旦更像个坏人,但他们惟一不同的是……陵宴除了考虑他所在乎的那几个人以外,他不在乎别人的死活,而宛郁月旦却是在乎的。 唐天书那一刹那是羡慕宛郁月旦的,做一个王者能够为自己做到这种极限,却是让人佩服,“麻贤在我房里。”他居然回答了。 宛郁月旦的针尖缓缓离开了唐天书的印堂,“我感激你。” “不,我欣赏你。”唐天书和宛郁月旦刹那间竟然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你是一个很坦白的人。” 宛郁月旦凝视了他一阵,终于微微一笑,“我也不是一直都是一个很坦白的人,只是遇见了一个天底下最不坦白的人,我终于明白人应该如何做,才能让自己快乐。”他甚至笑得很柔和,“只有自己先快乐起来,才能让爱你的人快乐,对不对?” 唐天书居然被他感染,也跟着微微一笑。无论如何,宛郁月旦总是一个让人感觉到非常放松、也非常舒服的人。“那是因为你不必背负什么,所以才有坦白的资格。”他含蓄地说。 宛郁月旦歪着头想了想,承认:“我承认自私是需要资格的,只是我既然没有背负什么,就必须及时自私一下,否则我一辈子都要后悔的。”他一双眼睛乌黑透亮,“我不想只让别人快乐,我自己也要快乐起来。” “我一向瞧不起所谓的侠义道,他们都太做作太恶心……但今天就凭你的坦白,我把麻贤送给你。”唐天书一字一字地说,“它在我房间书架第三排第九本书里,它是一片薄薄的树叶。你最后若能到达那里,那东西就是你的。” “你在怂恿我调遣兵力攻打祭血会?”宛郁月旦有些似笑非笑。 “如果你能打到那里,我想必早已死了。”唐天书含笑,“所以必须事先送你,以免食言。” “多谢你了。”宛郁月旦微笑,“你死了我会为你掉眼泪的。” “两个人说什么说得要掉眼泪?真恶心。”旁边突然插进一句话,圣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宛郁月旦的身后。非但唐天书没有发觉,连宛郁月旦也没有发觉。 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宛郁月旦“啊”了一声,笑道“我给你吓了一跳。” 圣香看了唐天书两眼,赞道:“你是唐天书?一副很聪明的模样,这样好了。”他拍拍手掌突发奇想,“我们来下棋好不好?阿宛、你、我,还有容容和聿木头,我们来下棋,看看谁最聪明。” 唐天书瞠目结舌,“下棋?”他是毕秋寒这边的俘虏啊,怎么圣香要拉他去下棋? “我们不虐待战俘,来来来,反正很无聊啊,别人都在修房子。”圣香所谓的“别人”正是辛辛苦苦灭火的武当道士们,“我们来下棋,本少爷一定比你聪明,你信不信?” 这个人没有是非之分吗?唐天书荒唐可笑地看了宛郁月旦一眼,见他见怪不怪地微微一笑,“圣香说要下棋就下棋吧,只是五个人怎么下棋?” “五个人……呃……那就打牌吧。”圣香眼珠子发亮,“我们打牌好不好?” “打牌?”唐天书愕然。 “容容聿木头肯定不肯打牌,阿宛你要陪我,还有你唐天书是俘虏不得有意见,三缺一还有一个……”圣香一拍手,“叫铜头陀来打牌,他肯定会。” “圣香,我看不见……”宛郁月旦对于“打牌”这等事还是有少许迟疑,“你找别人好不好?” “不好,反正你很聪明,肯定有办法知道是什么牌,不知道也可以摸嘛?”圣香不高兴地白了他一眼,“我们要赌钱,你和他最有钱,怎么能不打?” 哦——敢情圣香硬生生拉了宛郁月旦和唐天书打牌,就是因为他们很有钱? 宛郁月旦和唐天书面面相觑,圣香已经兴高采烈地找铜头陀去了。 “我看不见也就算了,你现在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他根本是存心敲诈。”宛郁月旦喃喃自语。 “他就是天底下最不坦白的人吗?”唐天书苦笑,“我看他坦白得很。” 这一场奇异的赌局立刻传遍了整个武当。 清静道长被人引走至今未归,清和道长虽然解了毒却还昏迷不醒,无人来开口说不得在武当山上开赌局。加上容隐和聿修各自闭门充耳不闻,一场大战之后放松下来的众人只有越发好奇的分。 最后的结果就是那一桌子麻将旁边密密麻麻围着几圈人在看着。 “唐公子,你要翻牌还是吃脚”一根手指都动不了的唐天书旁边站了两个赌性奇大的瘦小老头,专门为他动手拿牌。 唐天书瞄了赌局一眼,“翻牌。” “宛郁公子,你打错了。这三个牌一万、三万、五万叫做三剑客,随便中间靠一个就成了,你把一万打出去,现在来了二万显然就打错了。”宛郁月旦旁边也有师傅在指点。 宛郁月旦不以为忤,含笑,“我对赌钱不太在行。” “那是因为他太有钱了,有钱到不知道没钱的痛苦。”圣香插口,“他只需要负责输就可以,如果本少爷赢了,请大家下山去喝酒。” “好啊!”不少人纷纷笑了起来,“那我还是站在圣香这一边。” “八条——碰!”铜头陀聚精会神无比认真地看着自己手里的牌,掀出一对牌。 圣香敲敲铜头陀的手背,无辜地说“痛头陀,你把八万拿出来碰什么八条?赔钱!” “啊——”铜头陀懊恼地猛抓头皮,“我看错了,在这里。”他要拿出另一对牌。 “不可以,赔钱——”圣香大乐,“一局一两银子,我看你穷得很,很快就要卖掉月牙铲了。放心,到时候我帮你找个行情好的当铺。” 周围轰然大笑。 房里。 容隐盘膝调息,自死而复生之后他的精神一直不好。聿修虽在隔壁,却是在替他护法。 容隐稍微调息了一阵就停了下来,听着外边的笑声,“圣香在干什么?” 聿修难得微笑,“他在做土匪头子,在武当山聚赌,还呼朋引伴说过会儿要下山去喝酒。” “他心脏不好,最好不要喝酒。”容隐淡淡地说。 “自从遇到岐阳之后,看似好得多了,这么多天一直看来身体都不错。”聿修也淡淡地道,“他总是有办法让大家都高兴得很。” “那是他的本事。”容隐闭上眼睛,“明天我们离开武当,李陵宴的事最好早早解决。我看今天毕秋寒和圣香回来脸色有异,他定是知道了一些什么。” “他如知道真相,容隐你会杀了他吗?”聿修淡淡地问。 容隐不答,过了一阵森然说:“会。” “嗯。”隔壁的聿修淡淡应了一声,没再说话,对于容隐而言,没有什么比全局更加重要。 第十章 清夜恩情四座同 (1) 武当山一声混战了旨。李陵宴脱身而去,留下重伤的弓箭手,黑衣人等等居然多达两百五十三人。清和首长醒来之后叫苦连天,这许多伤患必要把武当山吃垮了。幸好宛郁月旦留下三锭共计三十两黄金,否则武当山可能连伤药都买不起。这些弓箭手经过询问居然是李陵宴挟持了荆州的兵屯指挥,强迫正在屯粮的少许兵马前来布阵。而黑衣人多是想要发财的江湖二流混混,竟然还有些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纯粹是被人骗来的。 这些人必也要治好了伤然后好好遣返,李陵宴用人手之多令人震惊,他居然并不在祭血会中训练人手,而是事到临头欺诈胁迫骤然指挥了一大群不知所谓的人前来。这些人对李陵宴并不了解,应付他们毫无意义。 聿修做完了这里的事,他还要往西回江陵府与正在养伤的其他人会合,南歌和他同去与南浦相会。容隐却选择和圣香一路,因而与聿修岔道扬镥。 毕秋寒自也和丢香一路。自那夜圣香说出“同归于尽”四字,他就没一刻安宁过。真凶乃是太祖皇上,他自也明白此事非同小可。但圣香却决定如果顶罪不成便同归于尽。他不明白为什么像圣香这样的人会选择这样决裂的结果,他只知道这是万万不对的。 他的本性不容有人含冤受苦,所以短短几日他夜不成眠已经憔悴许多。 清和首长几人本欲当众说出圣香爹娘便是杀害四大高手的凶手主谋,但圣香和毕秋寒却救了大伙一次,这让他们反而尴尬不好说穿。这几日见了圣香也是勉强点头,不知该从何说起。铜头陀肚里空空毫无弯转,经过那夜赌局,他却知道输得除了一条底裤一无所有外,就再没记得其它——虽然圣香没有强要他的月牙铲拿去当铺,却声明他身上的衣着兵器全是圣香大少爷借给他的。如果他不听话,圣香少爷可就要立刻要回来了。这种玩笑对直肚直肠的铜头陀来说却很管用,自此他对圣香少爷畏如蛇蝎。 唐天书那晚上没输也没赢,那夜输的只有铜头陀和宛郁月旦两个,所有的钱都进圣香少爷的腰包里去了。宛郁月旦自不在乎输了十两银子,在他而言十两银子和十个铜板有什么差别可能也不大清楚。铜头陀输了十五两银子,那满脸通红满头大汗的样子 ,连宛郁月旦的眼睛都看见了,但铜头陀却满脸愤懑正义凛然地说不要。赌钱就是赌钱,还被赌友赔付赌资无疑比什么都丢脸。听他如此说,宛郁月旦只好作罢,但铜头陀却当真输得什么都没了。 唐天书极是高明,不输不赢谁也没得罪,也没看出他究竟是运气好还是故意做手,总之他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就是没输没赢。那天打了通宵麻将,今天一早他落在杨震手中,究竟杨震会如何“善待”他别人不知。但圣香却记得交待傅观过两天把他从杨震那里偷回来,看看究竟是否还活着?此人和李陵宴设计设伏害死不少人,对他恨之入骨的人不知多少,但他那乐山宝藏却救了他的命。他自己显然也很清楚觊觎他宝藏的人有多少,因此老神在在有恃无恐。 圣香今日呼朋引伴下山喝酒去了。 他是那种生活在人群里被众星捧月的人,特别有活力和煽动性,定力弱的人被他一呼一喝往往身不由已就跟着他去了。 他去了,宛郁月旦也去。无论本性宛郁月旦是如何比圣香霸道,但性格上来说宛郁月旦就是属于那种很容易被圣香煽动的人。因为他好奇,他喜欢看圣香胡闹。 容 隐却是那种极不容易被煽动的人,因此他不去。 他要留着看毕秋寒。 毕秋寒这几日有些避开了众人,他憔悴了许多。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得了相思病,但容隐知道他有睦事想说却又不敢说。 毕秋寒藏不住心事。他和圣香和宛郁月旦都不一样,那两个是十成十的笑面虎,笑里藏刀皮笑肉不笑他们都行,但毕秋寒不行。无论他比宛郁月旦和圣香有多少江湖经验,他就是那种受不好别人痉痛苦的侠士。 换句话说,他其实是很软弱的,他害怕别人不幸。 容隐的性格也有侠性。只是他不纠缠单个人是否得到公义,他算大局,只要一局中得到公义的人比受到损害的人多许多,他就算这件事是正确的。这是一种泛侠,毕秋寒是一种窄侠。所以容隐能够了解毕秋寒的感觉。知道不义而不能拯救,就像看着人死一样,也许看的人比死的人还要痛苦。 “毕秋寒。”容隐的自负江湖闻名,他也很少敬称人的名号,“圣香和你说了什么?” 毕秋寒沉吟摇头,他并不回答。 容隐没再问,只拿他一双森然的眼睛看着毕秋寒,看得他本来烦乱的心情越发烦躁,看了一阵,容隐撂下一句话负手回房里去,他说:“也许有一日我当亲手杀了你。” 毕秋寒听了脸色更加苍白。 但他却依然沉默,没有说什么。 武当山下。 圣香他们喝酒的酒馆。 一桌子的人正喝得酒酣耳热,到这分上没醉的没几个,其中一个是千杯不倒的宛郁月旦,另一个是乖乖不喝酒的圣香少爷——他只喝汤,不喝酒,比谁都乖巧。 在众人口角歪斜用平日不敢说出口的污言秽语一起破口大骂的时候,酒馆外来了一阵马蹄声。 一匹轻巧的高挑的骏马,马颈上挂了个小小的铃铛,居然还叮咚作响。听这种声势,人人都知进来的是位女客。 但当她进来的时候,依然人人为之屏息寂然——好一个温柔俏丽的女子,一身绣着鲤鱼红线的白衣白裙,春风暮色里一站都让人心旷神怡。 “秀色孤山望眼明,一池春水上风轻。”傅观居然喃喃地作起诗来,“好女子,好女子。”说着他自饮了一杯酒。 圣香只瞅着人家衣襟上的鲤鱼,悄悄地问宛郁月旦:“这丫头莫非就是小毕的心上人,李陵宴的妹子李双鲤?” 宛郁月旦“嗯”了一声,开口问道:“这位姑娘可是姓…。” 他还没说完,圣香“砰”地一拍桌子,大喝一声:“毕秋寒!” 那位女子吓了一跳,倏然倒退,脸色苍白地看着圣香。看见他生得玲珑可爱,她的惧色稍微减退了一些,依然一股子怯生生娇嫩嫩,“你……你……”见她如此惊慌,当是毕秋寒的心上人李双鲤没错了。 圣香惋惜地摇了摇头,“一朵被宠坏的花,这就是小毕的心上人?可惜,可惜。”他笑眯眯地对人家招呼,“我是毕秋寒的朋友,正在这里喝酒。” 这时宛郁月旦才有机会把话说完:“姑娘可是姓李?” “我是李双鲤………你是………谁?”李双鲤和她两位哥哥毫无相似之处,李侍御俊朗自野心勃勃,李陵宴聪明伶俐狡猾多变,李双鲤却容貌娇美性情软弱——让圣香来评价就是花瓶一个,除了摆漂亮一无是处的大小姐。自此圣香得出一个结论:李成楼想必很好色,这三个儿女肯定不是一个娘生的。 宛郁月旦对着美女说话,微笑得更加温和柔弱,“我姓宛郁,也就是秋寒的朋友,李姑娘不必紧张,我们只是恰巧在此饮酒。李姑娘是来找秋寒的吧?不如过会儿和我们一起上武当山我们熟悉路途,比较方便。” 李双鲤眼见宛郁月旦言语得体温柔,人长得一派善良无害,脸上微微一红,低声应了一声:“我是来找秋寒…。多谢公子。” 圣香不满的敲敲桌子“喂喂,我也是公子,你为什么不谢我?刚才是我先发现你……”他也不看在他说话之间李双鲤又被他吓到脸色苍白。 宛郁月旦拉了他一把,打断他说话,微笑道,“李姑娘请先食用些东西,账记在我们这里。” “喂!她不谢我,我为什么要请她吃饭?”圣香一拳往宛郁月旦身上揍去,“你很会拿本少爷的银子做你的人情啊!” 宛郁月旦依然微笑,“我手肘的刀片会弹出割伤你的手腕……”他一句话没说完,圣香已经比出拳还快地收手,不高兴地白了他一眼,“算你狠!本少爷以后必有一天扒光你的衣服,拆掉你身上所有的机关,到时候看你还能不能这么神气!” “啊……。那等我洗澡的时候再说吧。”宛郁月旦好耐心地回答。 “行!下次你洗澡的时候本少爷在门外放火!不,本少爷拆掉洗澡房叫大家来看!” “哈哈哈……”两个的斗嘴让半醉半醒的众人哈哈狂笑,有些笑到呛起拼命咳嗽,有些还提着酒水往嘴里灌,不要钱的酒喝起来真是——爽啊! 李双鲤怯生生地点了两个小菜,悄悄好奇地看着楼上胡说八道的众人。她没见过这样的江湖人,英姿飒爽的男人,风流潇洒的男人,甚至像陵宴这样很容易讨女人欢心的男人她都见过,但是像楼上这样犹如纨绔子弟满口胡说八道的男人,还有那位长得一派温柔极有礼貌,却与旁边那位公子针锋相对一句不让的奇怪的男人………她跟随毕秋寒一年多了,秋寒特别认真,谨守礼仪不苟言笑,她倾慕他的侠肝义胆,他的凛然正气,甚至他面对困难的英武和勇气,但是……… 秋寒他却是不懂人心,也不会体贴人的傻瓜。陡然间一阵寂寞惘然兜上心来,她面对着一桌小菜食之无味,怔怔地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喂,阿宛你麻烦大了。”圣香有趣地支颌看着李双鲤,“这丫头好像对你很有意思。我警告你,小毕是个傻瓜,你不要欺负他,他的心上人。这丫头年经轻轻不懂得人心的可怕……她最多和你一样大,只有十八岁吧?不许欺骗小姑娘的感情,否则我就告诉别人你身上有幅张果老的藏宝图,让你被人追杀到死。” 宛郁月旦眼角的皱纹微微展开,“我告诉过你,我已经喜欢过别的姑娘了。” “喜欢过嘛…。那就是说还可以再喜欢”圣香神秘兮兮地凑在宛郁月旦耳边,“你不要告诉我你是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的情圣,我会把今天晚上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的。” “嗯……”宛郁月旦眨眨眼,“你吐吧。” 这倒是圣香怔了怔,“你什么意思?” “我就是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的情圣。”宛郁月旦居然不怕死的说,还很狡猾地微笑。 这下圣香袖中折扇翻出,敲向宛郁月旦的头,“这种事也好说得那么大声,男人不花心很丢脸的。”他手下折扇敲向宛郁月旦头上时堪堪收住,“叮”的一声微响,宛郁月旦身上有丝什么东西激发出来,丝毫之差就要击上圣香的折扇。圣香得意洋洋“啪”的一声开扇,“本少爷这把扇子共值三十两银子,被你打坏了你要赔我一把一模一样的。还有这是人家的地盘,你乱扔东西砸坏墙壁,过会儿老板问罪起来你留下洗碗,本少爷概不负责。” 宛郁月旦温文尔雅地含笑,“我会抵赖。” 圣香睁着圆圆的眼睛惊奇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爆笑,“咳咳……好狠的一招!阿宛你越来越得到我的真传。” 两人在楼上无限度地斗嘴胡扯,圣香固然稳占上风,宛郁月旦也毫不逊色,其它人自管自喝酒,少有人理睬这两个少年人究竟在胡扯些什么。倒是楼下静坐的李双鲤怔怔地听着楼上的斗嘴,俏脸微红,偶尔微笑,想必从小到大连想也没有人会拿这些话题斗嘴。 这时酒店门口“喀啦”一声,又有客人登门。 这人进来的时候仿佛在这五月天卷进了一场风雪,两边门“咔啦”一声开了又关。来人莫约四旬,一袭长衣在孤瘦弱的肩头摇摆,就似那宽阔的肩膀上就挂了那件长衣。 他一进来,人人侧目,如此气势即使是常年行走江湖的人也很少见到。圣香“啊”了一声,“好帅的——眉毛啊!” 旁人凝目看去,此人的眉毛当真如剑上挑,浓黑犀利之极,所谓“剑眉”再没有比这个眉毛更加贴切的了。圣香的眉毛玲珑可爱清清楚楚,宛郁月旦的淡了一些如毛笔轻轻一扫,只有此人的剑眉凛凛地透出一股孤横独尊的威势,让人一见好似自己都在他那眼下矮了三截。 他一进来径自找了个地方坐,虽然这店内人数众多而且有个如李双鲤这样的美人儿,但他看了一眼就如统统看到同峦白水一样,丝毫不以为奇。 帅哥加酷哥啊!圣香在心里赞叹,换了是容容,他虽然也不会理这济济一堂的人,但是容容定要摆一副“我看见你了,但是因为你们都很无聊,所以我不和你们一般见识”的模样。此人虽然年纪大一点,但是这种充满威严的淡漠并不是存心耍酷,所以才是真的酷。而且虽然看起来定是上一辈的人,但此人只见威严,丝毫不见老态。 “这位——大哥。”圣香本想叫“大叔”但临时,“不知如何称呼?” 来人自喝了一口酒,闻言答道:“屈指良。” 这三个字一出,满座顿时“啊”的一声不少人纷纷站了起来,“楚神铁马屈指良,一人出关万人当!” “他是谁啊?”在一片骇然的声音中,只有圣香少爷很无辜地问,接着他撞了宛郁月旦,“介绍。” “楚神铁马屈指良。”宛郁月旦也有些兴奋,“和当今武林尊皇武帝分庭抗礼,号称无敌的‘楚神铁马’,当年成名的时候他方和我一般年纪,差不多也有二三十年不知所踪了。江湖上本以为他死了或是归隐出世,却想不到居然要这里见到。” “喂,既然这个人已经退隐很久了,你怎么知道他是真的假的?”圣香好奇地对屈指良张望,“而且居然几十年了还这么有名,可见冒充他有许多好处。” “屈指良横肩铁骨,身材高大,却又和西域胡人不同,所以不易冒充。”宛郁月旦微微一笑,“你听他‘楚神铁马’的名号,就知道他大概长什么样了。我虽然没见过,却也知道大概不会错的。” 屈指良坐在远远的墙边喝酒,他只点了一碟萝卜干,就着店里小蛊的淡酒,慢慢地喝。 看他的样子,似乎虽然名震四海也并不快乐。 过不多时,一个头戴蒙面纱的人走进酒店,坐在了屈指良面前。 原来屈指良出现在这家小店是在等人。 这蒙面人看身形似乎也很年轻,他坐下之后并不吃什么东西,而是仿佛和屈指良谈什么事情。 李双鲤低下头,她是一个很敏感的人,不知为何那边坐着的两个人让她感到一股森寒的感觉。虽然是在五月天,却当真好似有雪花在那边滚动一般。 “裘雪神功。”楼上的傅观突然低声说。 顿时听见的人都一阵骇然。所谓“裘雪”,乃是三国曹操在一条大河石上的题字,意为此河犹如“滚雪”,不加三点意示水已够多,不必再加。后世“裘雪神功”取其大河长下滚滚不可阻挡之意,表示此功一成天下无可阻挡,与“秋水为神玉为骨”的化骨神功并列为传说中的两大奇功。如今竟有人练成,岂非惊世骇俗?难怪可与屈指良同坐一桌。 “修练裘雪神功,要身入冰窖两年方成,期间不吃任何热食不近任何为源不出冰窖一步,引寒气入体化为已身精髓成火热之功,一般人早在入窖三个月内就冻饿而死。”傅观喃喃自语,“传说这两大奇功一出,就是‘天妖’之相,人间大祸。” “这两个武功高得一塌糊涂的人在武当山下商量些什么?”圣香诧异地盯着那蒙面人的背影,“还神神秘秘鬼祟鬼祟的”。 “此人在酒店门口才戴上蒙面斗笠。”宛郁月旦微微一笑,“我听见了。” “不如我们把他的面纱揭下来看看他是谁!”圣香说做就做,话未说完身形已经闪到了屈指良那一桌,出手如电去抢人家头上戴的面纱。 “铮”的一声脆响,圣香的手指堪堪触及蒙面人的面纱,屈指良手腕一翻,一柄形状古朴的长剑已经指在圣香眉心。 好快的出手! 圣香那突如其来的一扑已经快极,屈指良要先看见他过来。判断攻击的不是自己,然后瞬间决定露出背后和左肋的空门挑剑出手。而且这一指毫无丝毫急躁之感,浑然天成就好像他练习过千百次,就是要这样一下圣香的眉心一般。 他的剑并未出鞘,但是手指微推剑刃已经开簧,以他手上的劲力不必使用剑刃,就足可把圣香一下洞脑了。 而其实他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 只是他的剑鞘并没有点在圣香的眉心,而是隔了一层薄薄的纸片。 那纸片是打开的折扇。 在那刹那之间圣香袖中扇开,挡在了自己额前,救了自己一命。 “好功夫”屈指良突然冷冷地说,接着手腕一挫收剑在地下。 圣香的折扇缓缓从眼前抛开,眨了眨眼睛,仿佛还在确认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吓死我了……”这瞬间的生死交替,全然由功力决定生死,他还没有经历过。每每以为实力不能决定所有的事,技巧和聪明比实力更加重要,可是屈指良长剑一抬的时候他第一次震撼地知道——当扔有的是绝对实力的时候,没有任何空隙可以施展。屈指良身上一股不容质疑令人窒息的威严,透过那空点的长剑,刹那间穿透了他整个人。 那就是所谓接近武林至尊的威仪,一种千百次战斗,千百次死里逃生之后焠炼出来的信心和力量。所谓“楚神铁马屈指良,一人出关万人挡”他彻底的了解了。 如此人物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来到武当?圣香脑子一转,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本少爷受到惊吓,今天晚上就吃到这里,我们回去了好不好?” 旁人自然纷纷同意,酒意早已超过了三四分,人人都有些不分东西南北。 “好沉重的杀气。” 当圣香回来的时候,宛郁月旦缓缓的说。 回到武当道观的时候,正好观里的人晚饭也吃完了。圣香“哗”的一手推开大门,另一只手闪电般一把抓住在门外躲躲闪闪的李双鲤,笑眯眯地走进门来,“小毕——你心上人来找你了。 此言一出,李双鲤脸色大红。“ 毕秋寒正在帮道士们收拾餐具,闻声转头,正巧和李双鲤四目相对,一时怔住。 容隐是不出来吃饭当然也就不帮忙做任何事情的,但圣香嗅着那空气里的气氛也知道毕秋寒必然和容隐之间发生了些什么。以他聪明无比的脑袋一想,就知道必然是容容死性不改跑去威胁人家,把忠厚老实的毕秋寒给喊得不知所措。正当他笑吟吟地要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陡然毕秋寒凌历的目光看着圣香,“你把她带这里来干什么?” 圣香一愣,莫名其妙,“我把她带上这里来……。” “你明知道这里危险,李陵宴那疯子不知道会不会再来烧山,她又不像你圣香少爷神通广大,万一出了什么事,你让我……你让我……。”说到这里他惊觉失态了,重重一拍桌子,他不知该接下去说什么。平生难得如此狼狈,脸色不由煞白。 换了是平时伶牙俐齿死人都能说活的圣香,必然反咬一口说她明明的是李陵宴的妹子,我们拿了她作人质,料想武当山只有更安全没有更危险的分。但现在圣香却知道毕秋寒打从知道了真相之后夜不成眠,容隐对他施压,他显然良心和正义不能兼顾,已经深受煎熬,骤然见到了他越发想保护的人才会大受刺激。因此圣香难得闭嘴做一次受气包,不与他一般见识。 李双鲤听了却眼圈一红,走过去拦住毕秋寒的袖子,怯生生低头说:“我在这里的话,陵宴他……。不敢怎么样的。他答应过我…。绝不伤你………。” 饶是她的声音犹如蚊子,却也人人听见了。这下毕秋寒脸色大变,“嚯”的一记甩开李双鲤,他情绪就稳定,冷笑道:“姓毕的拿李陵宴无可奈何,还要承蒙你事先说情要他手下饶我一命!毕秋寒谢过你李姑娘大恩大德,受这有愧!我就是拿李陵宴没办法,也不会卑鄙到要你来作人质,你把毕秋寒当作什么东西?一条乞你怜惜留一条命的老狗吗?” “小毕!”圣香截口打断他口不择言的怒骂,“你要清楚你骂的是李姑娘!” 毕秋寒的火气微微挫了一下,脸色深郁地闭嘴不言。 “秋…。 毕寒………” 李双鲤被他吓得脸色苍白,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火,看着毕秋寒的目光惊异不定。 “你根本………什么都不懂!” 毕秋寒猛地回身,不想看见李双鲤。 “我本来……本来就什么都不懂……谁也不肯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陵宴不肯,你也不肯……”李双鲤眼泪夺眶而出,“”我都……我都不知道你们这些男人整日在忙些什么。 “李姑娘你莫生气,让小毕的是我,不是你。”圣香静静地说,“阿宛,你带她去休息,我和小毕有话要说。” 过了一阵子,李双鲤被宛郁月旦温文尔雅的带走。 “你不必为了我烦恼。”圣香站在空无一人的厅堂中心,一双眼睛澄澈地看着毕秋寒,“圣香……向来是很怕死的,那天我……”他默然了一阵,低声说,“只是太激动了。” “你也根本什么都不懂!” 毕秋寒冷冷地说,“就算你杀得了李陵宴,唐天书,冷琢玉和南歌……。那又样呢——那又怎么样呢?知道当年那件事的人,想要知道真相的人那么多,难道你要一个一个斩尽杀绝不成?圣香啊圣香,做错事的人就应当受罚,这是大宋王庭遗下的冤孽,怎能要我们给它擦屁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不能帮你隐瞒真相欺骗世人——太祖他既敢下令杀人,就该知道有这么一天!难道他以为他贵为天子,便可以为所欲为……” “小毕!”圣香低声叱道,“那是因为你有正义感,你从骨子里讨厌骗人和杀人这种事 ……。可是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我爹和容容他们重要。而对于他们来说……百姓——是他们自己重要的。按照容容的算法,两三个人的幸福比不过两三千人的幸福,所以不管是否正义,牺牲两三个人的幸福就是对的。”他近乎茫然地看着毕秋寒,也看着毕秋寒背后的墙壁,“我是没有正义感的,但是既然容容这样相信,他甚至愿意为这种理念放弃姑射选择死。他看得那么严重,所以我……怎么能不重视?” 圣香的眼神此一刻寂灭得近乎凄然,毕秋寒突然觉得心头澎湃的热血冷却了下来,变得有些微凉,“你……” “所以……无论你说什么都没有用,即使会伤害我爹或者容容,拼了命我也会隐瞒……”圣香说,“他们都是把江山百姓看得比天还重要的男人,我知道为了那些他们都愿意死。”沉默了一阵,他补了一句:“我不会怜惜他们,你也不用怜惜我。” “我自然不会怜惜你——我定要昭告天下!” 毕秋寒凛然看着圣香,“杀人者死!” 武当山钟如果听见了毕秋寒这凛然铿锵的“杀人者死!或会为之震鸣,杀人之人如果听见了亦或会浑身一颤。但圣香只是怔怔地看着他,然后低柔地叹了口气。 不知为何,圣香那你柔的叹息让他心头一颤,那凭着快被圣香的眼神熄灭的热血说出来的“杀人者死!四字,几乎就要淹没在圣香这一声叹息里。毕秋寒看着他寂然转身,萧索地准备走开,突然脱口而出:”我给你十日时间,如果你依然决定嫁祸赵承相,自己顶罪或者杀人,我便昭告天下真凶是谁!“ 圣香回首一个淡笑,不置可否,缀步走开。 尾声 今宵风有知谁共 夜里。 毕秋寒独坐房中依然寂寂无眠。 太祖下令杀人的事,李双鲤擅自来到武当,圣香为顾全局嫁祸赵普……每一件都让他心乱如麻。 “笃,笃”两声。 深夜时分,居然有人给他敲门?毕秋寒居然没有听见来人接近的脚步声,是谁?他尚未更衣,站起来打开门窗,眼前陡然一个人。 来人旧衣颀高,一副肩骨宽阔模直,面貌清隽双眉如剑,毕秋寒一惊之下陡见来人举起手中古剑。他一见那剑刻着“烛房”二字,脱口而出:“烛房剑!楚神铁马屈指良!” 来人果然正是圣香在武当山下遇见的屈指良。但见他点了点头,目光落在毕秋寒身上看了一会儿,“出来。”他简单的说。 前辈如此说,毕秋寒毫无疑虑,紧跟着掠出厢房,和他往武当山后山而去。 楚神铁马屈指良也二十年不见江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的房外?又为何要召唤自己?毕秋寒心中满腹疑惑,但那“烛房”剑绝为疑问,以屈指良的武功绝不可能让人夺了剑去,那就是他本人了?正当他疑惑之间,屈指良已经停了下来。 他停身之处是武当山天柱锋后一处林密布的僻静之地,毕秋寒越发惊疑,不知这位威势名声盛极一时的人要和自己说些什么。 “‘七贤蝶梦’第一贤,毕秋寒!”屈指良缓缓地招呼,声调很是淡漠。 “晚辈是,前辈可是楚神铁马屈指良前辈?”毕秋寒拱手行礼,“久闻前辈英风飒爽武功高强,前辈身为江湖传奇,晚辈早已心慕许久,今日一见是晚辈的荣幸。” 屈指良并没有回身。 他甚至都没有回答。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说:“见到我并不是什么荣幸的事。” “怎么会呢?”毕秋寒虽然惊疑,但对屈指良依然充满敬意,“前辈名满天下侠义为怀,堪称江湖楷模。前辈十九岁便号称无敌,二十岁连败三十三名家归隐江湖,平生不好钱财不沾女色,乃是后辈心中的神人。” 屈指良充耳不闻,“听说你在调查李成楼、南碧碧几个人的血案?” 毕秋寒一怔,“是……难道前辈知道什么线索?” “都是我杀的。”屈指良截口淡漠地说。 “什么……”屈指良陡然怔住呆呆地看着屈指良,“什么——” “李成楼、南碧碧、叶先愁、冷于秋四人都是我杀的。”屈指良冷冷地说。 “什么……为什么?”毕秋寒整个人懵了,喃喃自语,“怎么可能……以前辈的武功名望,为什么……为什么要杀他们四个?”他猛地抬起头来大声说,“他们不是被太祖皇帝下令害死的吗?” 屈指良威震江湖几十年的脸微微地有些震撼,“你知道了?” “我知道——只是我不知道下手的人居然是……”毕秋寒痛心疾首地低头握拳,痛苦得全身发抖,“前辈的武功名望江湖罕有,何必甘为皇上的杀人之刀……何必……” “何必?”屈指良并没有冷笑什么,他只是负手依然用那仿佛发生什么都决不会动容的淡漠说,“毕秋寒你还很年轻,而且你并不聪明。” “前辈可是受人所迫身不由己?如有苦衷为何不……”毕秋寒根本没听见他刚才的那句话。 “你不聪明,我为何要告诉你真相——你还没有想通吗?”屈指良烛房剑一推,毕秋寒毫无防备骤然被连鞘剑抵在胸口,“真正聪明的人……你知道南碧碧是怎么死的吗?他见了我之后横剑自刎——既然不可能逃生,那就不如自行了断。” 杀人灭口?毕秋寒脑中方才电光火石的一转,烛房剑上排山倒海的压力当胸而来,他无论如何不肯相信这位心中敬畏的江湖奇人会这样。整个脸上都是不能置信的表情,竟也丝毫没有加以防备。 他如此状态,屈指良只要再加一把力就可以把他当场震死。但屈指良骤然收剑,缓缓脱剑出鞘,“如此杀你,谅你不服,拔剑吧。” 毕秋寒死里逃生,满身冷汗,方才如果屈指良转念稍微晚了一点,他便要被那惊世骇俗的真力震破心脏横尸当场!屈指良分明是来杀人灭口,却又行的是江湖规矩光明磊落,既不隐姓埋名也不施加暗算。毕秋寒拔剑在手,心中一振,无论如何,有机会和屈指良一战,不知是多少江湖男儿的夙愿!面对此人他心中迷惘虽多,却可放在一边。在武学造诣上屈指良诚然要高出他很多,但一股跃跃欲试的雄心压倒了他心中更多的关于屈指良的疑团。 “啸”的一声轻响,对于屈指良来说不可能露出破绽,因此毕秋寒抢先动手,一剑削屈指良傲人的剑眉,引诱他出现破绽。这一剑号称“眉间黄”,听说是碧落宫主夫人所创。莫看他一剑挑眉,却剑罩双目、双耳、人中和咽喉六处要害,端的是狠辣一剑。 屈指良微微侧头,让毕秋寒的剑尖毫厘之差在眉尾划过。在他一侧头的时候,毕秋寒已经感觉寒风微测。低头一看屈指良的“烛房剑”乃是古剑,长得出奇,虽然自己手中剑先行出手,但屈指良后发先至,已经一剑抵上自己的小腹。一惊之下毕秋寒扣指在屈指良剑上一弹,一个大翻身闪开他这一记直刺。“哈”的一声吐气,他出拳如鞭,一记马步扎扎实实的一拳击中屈指良的左肘。 “我已经二十七年没有见过能和我打到这个程度的人了。”屈指良的手肘被他击中也麻了一麻,只能用右手还击。突然间雄心骤起,他暴喝一声,同样一拳击出。 毕秋寒双眉耸动,这就是屈指良名震江湖的“楚神拳”!他剑刃连续震动,剑柄、剑锷、剑刃、剑尖一连四处撞击屈指良右手四处大穴。 好功夫!这一剑四穴的功夫他也是苦练到十八岁才得成。屈指良一声长笑,左手麻痹恢复,一记横扫空手抓住毕秋寒的剑。“喀啦”一声,毕秋寒剑刃碎裂,他右手拳毫不容情,笔直往毕秋寒喉头击去。这一下要是击中了,必然喉结碎裂而亡。 毕秋寒大骇,右手剑碎,他以左手劈了出去。 “啪”的一声如中败革,他的左掌截住了屈指良的右拳。屈指良拳力沉实,一股沉重的压力直传入毕秋寒手臂。“哇”的一声,毕秋寒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能一拳之下让他重伤如此的人,世上能有几个?毕秋寒第一口血吐了出来再也忍耐不住,第二口鲜血又夺口而出,眼见刹那之间他就要吐血而死。屈指良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再不容情,左手剑当头高举,便要一剑砍下来。 “住手!”树林那边骤然传出一声急叱,一个人影箭一般直掠了过来。 圣香……毕秋寒心中一喜,不知为何,他明知圣香的立场和屈指良一样都在掩饰当年的真相,但临死前见他来了,他心中依然一喜。那一喜就如看见初春新花绽放的那一恸,让他虽然濒死,却依然欣喜若狂。 但烛房剑当头砍了下来。 “啪”的一声响,圣香手中折扇硬生生架住了屈指良一剑,“你是什么人?” 他居然不知道屈指良是当年杀手?毕秋寒的愕然一闪而过。 圣香架住那一剑定睛一看,也愕然叫道:“屈指良?!” 屈指良一言不发,他若不是要求光明磊落不肯把毕秋寒一下打死,今夜绝不会让圣香发现他夜半杀人。此刻既然被撞破,除却连杀两人别无选择!“嚯”的一声,他那剑身古朴厚实的剑刃,居然被他内力逼得如软剑击空发出风声。以屈指良的武功成就,这一剑直劈凌厉之极。一股做了亏心事被撞破的狂怒隐然欲发,激得他眉发俱张面目狰狞。 “等——”圣香似有一肚子话要说,却被屈指良剑风逼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口。折扇方才硬架一招,扇骨已然裂纹,万万不能再来一次。但毕秋寒人在屈指良指掌之间身负重伤,他却不能不救!猛一咬牙,他一低头从屈指良剑下穿了过去,直扑屈指良怀里,不争什么求胜之机,只争能够大叫一声:“救命啊——” 屈指良对敌千万从来没见过这种接招方式,不出手应敌却拼命找个时机大叫救命。圣香猛地扑进怀里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此人武功不弱行事乱七八糟。他微微一忿,“啪”的一声甩下外衣。这一甩不管圣香扑入他怀里有什么诡计,都让他一衣荡开了去。 圣香只求他这一甩,刹那之间屈指良甩衣,圣香顺势扑了出去一把抱起毕秋寒,一个翻滚远远离开屈指良身侧。 原来如此。屈指良一个不察,欲杀的两个目标双双落空,心下微微一震,后生可畏的感觉刹那自心头掠过。他性子虽然孤傲,但经历过众多大风大浪早已淡漠,圣香应变申诉让他微觉诧异,但第二剑依然顺手砍下。 毕秋寒瞪大眼睛看着那一剑自圣香身后砍来,圣香抱着他喘息,“呃……”的轻微吐气让毕秋寒悚然一惊——圣香撑身欲起,却脸色苍白满头冷汗,顿了一顿。 圣香的心脏—— 那感觉刹那间如同一剑划过毕秋寒的胸口——不跳了吗?霎时间他有一种圣香已经死去的错觉,仿佛等待了漫长的时间才等到那轻轻的一跳。那种怪异的感觉让他全身发冷,是他的错觉吗?为什么他觉得圣香的心脏仿佛特别慢…… 圣香一撑没有起身,屈指良剑眉微皱,他为什么不闪? 刚才那一扑一滚生死就在刹那之间,过度紧张终于诱发圣香的心脏宿疾,他扑在毕秋寒身上急促地喘息,脑子里短暂的一片空白。 “嚯——”剑风犹然在耳,而那剑刃已经堪堪触及了圣香的衣襟,远处一声沉声乍喝,“圣香!” 容容?圣香大叫救命本就是叫给容隐听的,生死之际心头一惊,他现在不能昏倒……耳边却听剑刃已在身后,就是他有一千条计策也一条都施展不出来——正在他心头轮转了无数念头却一个念头也没有用的时候,突然“嚓”的一声骨肉摩擦的刺耳轻响,他蓦然睁开眼睛——只见他身下的毕秋寒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点点温热的新血自他背后滴落下来。 那不是他的血。 圣香全身一震,他没有回头。 “圣香……”背后的人伏身在他背上代他受了这一剑,那人原本被他抱着滚了出去,却在生死只际替他挡了一剑,“他是杀死李成楼的……真凶……” 颈边一阵温热,圣香知道是血流了下来,毕秋寒的头也垂了下来。 “你不是……最讨厌我吗?”刹那间圣香的眼里没有悲伤也没有眼泪,只有一片寂寞如死的空白,“你不是还要威胁我不可以隐瞒真相吗?你怎么可以死?你怎么可以死?” “我答应过……”毕秋寒仿佛微笑了一下,也可能是苦笑了一下,“我答应过做你的……保镖……毕秋寒说过的话绝不……食言……”他犹然坚持到说出“绝不食言”四字,才长长吐出最后一口气,闭目而死。 圣香的眼里没有眼泪。 他从来不哭。 他也没动,仿佛过了好久好久,他才喃喃地说:“傻瓜……我是开玩笑……唬你的……” 屈指良一剑之下,毕秋寒心肺颈骨都被他古剑震碎死去。但他也没有再下一剑,就握剑静静地看着身前缓缓坐起来的圣香。 毕秋寒还在他背上,圣香背对着屈指良,月下他身上和地上毕秋寒的血越来越多,只听他静静地说:“你其实不用杀他,因为他早就知道……是太祖皇帝下令暗杀李南冷叶四家,而且他不知道下手的人是你。” 屈指良淡淡地“哦”了一声,“这是太祖与我的约定,他怎会知道?” “我告诉他的。”圣香寂然回答。 “你?”屈指良剑眉微微一立,“你怎会知道?” 圣香不答,过了一阵答非所问,“屈指良……宫中秘史,太祖有位绝顶高手为他排除异己潜伏杀人。太祖讨潞州杀李筠、李重进,因事牵连国舅杜审肇暗杀姚恕、令其着官服投尸于河,贬泰和军节度使石熙载,以及后来连杀李南冷叶四家……你都出了不少力吧?”他低声说,“屈指良啊屈指良,你究竟欠太祖什么,可以为他杀人放火不要颜面不要自尊,连这种夜半杀人背后偷袭的事——都做得出来?你不是威震四海学武之人无不高山仰止吗?为了什么?” 屈指良脸色变了,他没有说话。 “为了什么?”圣香背负着毕秋寒的血,缓缓闭目问。 “你知道得太多了。”屈指良淡淡地说,“知道太多的人总是死得很快的。” “为了什么!”圣香骤然闭目乍喝一声,“为了上玄吗?他说一句话你就可以来杀毕秋寒?赵家究竟掌握了你什么秘密,要你这一生一世听令服从甚至老子儿子儿子老子死了两代还没有完结?” 他这一骤然一喝,屈指良真的变了颜色,“你……” “你不要以为这世上有什么事当真可以瞒天过海!”圣香胸口气息起伏,他抓住胸口的衣襟,“武当山下和你吃饭说话的是什么人——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本少也看他看了二十多年了!虽然一直都看他不顺眼,但是就算赵上玄穿上十层八层人皮,练成七八十种神功,本少爷还是一眼看得出来!你回去问他——问他本少爷知道了他祖宗的混帐事、本少爷还是他嫡亲的叔叔——你回去问他是不是要连我都杀?” 屈指良悚然地看着地上遍身鲜血闭目的圣香,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感觉到地上这个人泣血的愤怒和痛心疾首的悲哀……比苍穹还重的痛……那样的圣香影子和另一个人重叠,同样比重生一次更痛的痛,同样是不会哭的人…… “屈指良。”旁边淡淡传来一个声音,“我姓容,单名一个隐字,告诉上玄,我还没有死。” 那是一个气度森然的人,屈指良“嘿”了一声提剑倒退两步,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以毋庸置疑的命令口气和他说话——即使是太祖也不敢! 容隐在圣香身边单膝跪下,扶起毕秋寒放在地上,他没有伸手去扶圣香,淡淡地说:“起来!” 圣香闭着眼睛急剧地喘息,一手紧紧抓着胸口的衣服,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他虽然站得不好看,却牢牢地站住了没有倒下。 屈指良就看到这里,“铿”的一声扣剑就走。 “容容……每个人要守卫自己以为最重要的东西的时候,就一定要杀人吗?”圣香慢慢地问,“我看到了屈指良和上玄在一起,可是我没有想到过事情会是这样……” “是我的错,我来迟一步。”容隐出口认错。 “没有是谁的错,我从不那样想。”圣香慢慢地摇头,轻声说,“人……要不为死人而活,原来是那么、那么的难。” “想哭就哭吧。”容隐背过身去,“没有人会看见的。” “为什么要哭呢?”圣香依然慢慢地摇头,低声说,“小毕是为了我死的,那么我就该活得高兴些,不是吗?” 容隐没有回答。 “我的出生……我的活着……有那么多值得哭的事,所以我才要活得快乐,不是吗?”圣香慢慢地说,“所以——我是不能哭的。” “圣香。”容隐背着他淡淡地说,“你要把事情看得这么通透浅淡,我没有话说,只是你不会哭,也就不知道高兴到哭的滋味。” 圣香默然。 “走吧。”容隐抱起毕秋寒的尸体,“秦王爷自尽之后,上玄想必很伤心,他不是存心要和我们过不去,只是他不能放下他爹要他登基做皇帝的遗愿……所以召集他爹的旧部在准备谋反吧?谋反此事兹事体大,也非一朝一夕能成,我们当先取李陵宴,再谈上玄。” 圣香缓缓睁开眼睛,看着容隐怀里苍白的毕秋寒。那双澄澈乌黑完美无缺的眼睛,大大地映出毕秋寒身上的血迹,看不出悲喜的清澈,是一种无以言喻的冰凉,“不,容容。”他低声说,“你想过没有,屈指良才是杀死李成楼的真正凶手。以李陵宴的聪明,屈指良出现在武当山,今夜小毕身死,他难道就猜不出是谁杀了小毕?小毕他近来也没有做什么招惹恩怨的事,他只是在查李成楼身死的疑案而已。” “你是说……不宜和李陵宴正面冲突,我们联吴抗魏——联合李陵宴和上玄为敌?”容隐微微一惊,圣香的确聪明,“只要李陵宴知道两点,他就会和我们合作。”如果能够连李抗赵,那么就是一石二鸟,同时应对了两个敌人。 “第一,杀死李成楼的是屈指良,第二,屈指良是上玄的人。”圣香慢慢地说,“或者还要加一点:上玄是秦王爷的儿子,屈指良的武功江湖之中近乎无可匹敌。” “上玄……” 圣香很快地借口:“他和配天不知道怎么样了。” 容配天是容隐的亲妹,上玄的心上人。两年前容隐身任大宋疏密院疏密使的时候,容配天与上玄自京城私奔,自此下落不明。而后宫廷政变,容隐助太宗逼死意欲谋反的秦王爷,上玄身处仇人妹子与亡父之间,不知作何选择? 容隐淡淡地说:“那是他选的路,即使不快乐也不能后悔。” “你只是假装不担心,不是真的不担心,对吗?”圣香笑了笑。 “我只担心赵德昭死后,上玄究竟有几分诚心要做皇帝。”容隐答非所问,淡淡地道。“如果只是不甘怨恨——那不妨恨我,不必牵连江山百姓一起下地狱。” “他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圣香低声说,“所以特别容易偏颇,我只想阻止他做出让他后悔一生的事,还有……造反这档子事太容易被人利用,我很担心——因为他也是一个很容易被骗的单纯的男人。” “回去吧。”容隐没有回答圣香的低语,淡淡地说,“诸事繁杂,一时怎么都理不清楚的。你没事吧?” 圣香抬起头,那一瞬间他的表情已经从寂灭变回正常,粲然一笑,“没事。” 但容隐却看见他抓住胸口的手依然未曾松开,有心疾的人不该愤怒焦虑,所以赵晋一直都顺着他胡闹。未想自出江湖来,让他担心忧虑计划烦恼的事不可胜数……他却依然那样笑,那样胡闹,“你瘦了。”他淡淡地说。 圣香愕然,挑起眉毛看着容隐的眼睛,过了好半晌才大笑出来,“你要请本少爷吃饭吗?” 容隐皱了皱眉头,“回去吧,露水对你身体不好。” “是是是,容大人下令我怎敢不从?对了容容,你告诉上玄你还没死,你不怕他到京里宣扬告你一状,说你欺君犯上?” “我不妨欺君、他不可谋反。”容隐淡淡地说。 “他会恨你的。” 暗夜之中,两个人抱着毕秋寒的尸体离开,不愿想到眼前的令人悲伤的事,那就尽扯一些过去的、将来的……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序 关于参加“经典大颠覆”系列的创作,(笑)其实好多经典故事已经被人一写再写,所以要翻陈出新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假如真的写出故事,那应该也是相当杰出的故事,所以不论是不是符合读者的口味,都算是勇气可嘉吧(笑)。 对于《乘龙引凤》的故事,那是我取巧了,因为这虽然是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但它的原始资料很少,也就是说,可发挥的空间很大,相对起其他故事,像什么《牡丹亭》之类,就自由得多,因为《牡丹亭》、《梁祝》还有个人人清楚的情节、甚至剧本,要真正写起来好难的。所以藤私下里也很佩服写最经典故事的大人,嘻嘻。 《乘龙快婿》藤萍只写了十二天,可能还没有十二天,十天吧!不是藤萍在耍赶稿的功力,而是这段时间实在太忙,有好多事做,空余的时间实在不多。虽然写得时间不是太久,但是藤萍自己觉得还是写得很认真的。藤自己觉得,不知道算不算是一部搞笑的作品?藤是很努力在搞笑,但不要搞笑不成变成苦笑,那才惨!藤已经努力了,所以也有一点点问心无愧的意思,喜不喜欢。看个人的性格了,至少藤自己觉得还是对得起自己的。 里面的歌词是藤随便编的,实在不怎么样,所以最好还是别认真,去幻想另外一首你们自己喜欢的歌比较好。里面的女主角弄玉可能比较像藤本人(当然,藤本人绝对没有那么聪明,也绝对没那么漂亮),至于男主角萧史。不知道有没有写得性格扭曲?应该没有吧!萧史的原型是藤在高三写的一本小说,他原来叫做“美穗”(藤的好友抱禧起的),呵呵,其实藤个人觉得这个名字比较可爱,比较符合萧史的性格,但是为了是经典颠覆嘛,所以无可奈何美穗只好永远闭幕了,虽然我很舍不得。 之所以会写成一个歌手,因为藤看了香港十大劲歌金曲颁奖晚会,许志安哭得好惨,好容易才得一个最受欢迎男歌手奖,明明唱得很好,到现在才得到多数人的承认,让藤突然觉得歌手这个职业,其实也很伟大。但藤毕竟还太幼稚,藤不是歌手,无法把一个歌手写得像个真人,没有那种经历,就不能了解他们的想法和为人,萧史作为“歌手”来说,写的是很失败的。但是算了,看小说,是为了消遣轻松,他是个很可爱的人,藤是喜欢他的。 至于弄玉,因为写得有一点像自己,所以藤当然是喜欢弄玉的,藤的一些想法,也是写着弄玉顺手就写了出来,希望看起来不会有说教的感觉,那很讨厌的。关于弄玉,藤自己觉得,是比较正常的女孩子吧,当然没有她的秦国婢女眼中的那么伟大,但也是正常人啦。 还有重要的一点差一点忘了!故事里面的古文,还有一些对话的来源,是《东周列国志》里面第四十七回“弄玉吹箫双跨风赵盾背秦立灵公”里面来的,是萧史和弄玉故事的来源,它是冯梦龙写的白话小说,还不是史书,但藤为了写小说的必要,假设它是史书,真正的比较历史的萧史和弄玉的故事在《列仙传》里面,没什么情节,所以,有学问的大家,看见知道不是的请多多包涵。 还有——没有了——藤逛街去了。写了这么多天,累死了! 飞来横祸 公元2015年,名和综合大学。 她抱着两三本书,慢慢在学校的校道上走,今天天气很好,淡淡的三两点阳光,透过头顶的法国梧桐的叶,碎了一地的光亮,一点点风,吹起人三两根发丝,也绝不令人讨厌。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虽然没有天使的光环不再唱歌琴弦也拨断是不是也算没有负担 她想着那个歌词,慢慢地走。她不是很追星的人,但是shellsea的这一张《时空穿越》的专辑,却莫名地让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她觉得——似乎——shellsea在这歌里的感情是真的,他穿越过时空,回到过过去,然后才有那种——很错位的寂寞却又庆幸、逃离城市却又无人理解的复杂心情。 时间若是重叠空间可对半我也算站到了彼岸所有的人无论哭得凄惨都要负起任性的伤残 她懒懒地叹了口气,算了,明星的事情,她在这里随便乱“感觉”,自己把人家想得神秘兮兮,然后把自己迷得一塌糊涂,浪费一堆感情,歌很好听就算了,想太多又不见得会有人表扬她“思想深刻”或者“具有哲学头脑”? “弄玉,颜弄玉,喂——”后面有人在叫她。 弄玉回头,看见一个胖胖的女生边跑边向她挥手,另一只手按着头发——她戴了一个枣红色的假发,跑起来怕它掉了。 “娇娇?”弄玉微扬秀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娇娇可以说是全系最讨厌她颜弄玉的人。因为——她漂亮吧,至少,娇娇觉得她漂亮。一半妒忌,一半是弄玉自己也承认的——她太散漫了,说得好听一点是太自由了、太懒散了,和娇娇她们不对盘。她自己当然不认为这其实是一种缺点,但是娇娇介意,她总是觉得弄玉看不起她。 “弄玉,我们买了shellsea演唱会的票,但是今天我们近代史老师说要考试,临时小测,演唱会我们去不了,我知道你也喜欢shellsea,这张票不如给你,下次你再请我好不好?”娇娇跑得气喘吁吁,无比痛苦地才把话讲完。 “哦?”弄玉微微歪起头看她,真的假的? “喂,好不好啦?五点钟的票,你再不去就来不及了。”娇娇满头大汗。 “哦——”弄玉似笑非笑,“这样——好啊,谢谢你。” 娇娇呆了一下,把那张票递给她,笑得有些僵硬,“嗯,不客气,我们是同学。” 弄玉拿了票,轻飘飘地转身,“那我走了,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听另一场。” “哦,再见。”娇娇如释重负,吐了一口长气。 弄玉拿着那票,眯起眼睛看了两眼——娇娇实在太天真了,想耍她颜弄玉,实在是要再修炼那么三五十年。shellsea的演唱会,那是多少钱一张票的事,娇娇有这样好心白白给她?又何况,她也是历史系的,今天其他班有没有考试她会不知道?就算有考试——五点钟也放学了,小姐,你以为我弄玉是傻的?这票一定有问题,不过,反正下了课没事,去看看也无妨,看看娇娇小姐有什么奇计来伺候她这位“眼睛长在头顶上,做事从来不理人”的颜弄玉。 东门桥会场馆 四点五十分。 弄玉背着她的包,慢慢走进会馆,这里倒是像要开演唱会的样子,海报贴得到处都是,不过——根据一地的荧光棒,零食袋,海报碎片,鲜花等等的尸体——可见,演唱会是有的,只不过,已经开过了。娇娇改了那张票的日期——唉,她以为有多么稀奇的事情可以看,真是浪费她的期待心情。 懒懒地看了两眼,晃了一圈,娇娇不过是以为她会在这里傻等,等到被人赶出去,不过,她弄玉不是傻瓜,她可以自己走。 “嗒”的一声。 有人?弄玉本已转了身,又转了回来。 有个人自会场里面开了门出来,见到观众席上还有人,似乎是呆了一下,而弄玉看见出来的人,也是呆了一呆—— 咦——shellsea?! “你还没有走?”shellsea显然是也很奇怪。 弄玉惊异了一下,笑了笑,“不是,我刚刚来。” “可是,演唱会已经是昨天的事,你不知道?” “嗯,我不知道。”弄玉看了他两眼,“你本人比海报漂亮。” shellsea又呆了一下,笑了。他看起来莫约二十三四,长得并不如何轮廓鲜明,但是,他漂亮——像琉璃娃娃那样的漂亮,一种婴儿一般的柔软,并不像其他歌星那般有个性风格,他像婴儿一般的漂亮。“是吗?有很多人这么说。” 弄玉微微一笑,“嗯,我很喜欢你的歌,不过,你有事你忙你的,我走了。”她背了包,向shellsea点了点头,转身,径自向门口走去。 shellsea呆呆地看她走出去,他还没见过看见明星不好奇的女孩子,又何况——态度如此自然,一点都不会让人讨厌。“我没有在工作啊。” 弄玉停了一下,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可以解释为——你在留我?”她回头的样子很优雅,像一只回了头的白鹤,眼睛乌亮,黑漆漆的一种光在里面。 shellsea笑了,他显然是有一点懊恼,因为他婴儿般的漂亮,那懊恼就带一点婴儿般的柔软的稚气,“唉,你是一个狡猾的女生。”他从台上跳下来,在观众席找了一个他看中的位子坐了下来。 弄玉走了回来,并不矫饰地在他对面的位子坐下,“是吗,有很多人这么说。”她学着他刚才的口气,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过,我刚才并不是在欲擒故纵,我本是要走的,你叫我回来,我就回来了。” shellsea叹了口气,“我知道,所以我才奇怪。”他叹气懊恼的样子真的像个小婴儿,要表扬一个二十几岁的男孩子“可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shellsea给人的感觉就是——可爱! “我说实话,其实我看到明星,是很好奇的。”弄玉支起颌,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shellsea,“但明星有明星的事情,有时候遇到歌迷,被纠缠不清的感觉是很坏的,你如果愿意和我聊聊,你自己会叫我;如果你不愿意见到歌迷出现在这里,我走得越快越好。”她很坦然地道:“因为我喜欢你的歌,所以,我不希望惹你讨厌。当然,你叫我回来,我很兴奋,也很高兴。” shellsea又叹了口气,“遇到这样坦白的歌迷,你叫我说什么好?”他蹙眉哀怨,“虽然,我觉得有你这样的歌迷,也是我的荣幸。” “哦?”弄玉笑笑,“看你的样子,真的看不出你唱得出像《放逐系列》和《我在这里》那样的歌。”“嗯,那些歌太复杂,我太简单了?”shellsea好笑地看着她。一个很聪明的女生,她长得不算很美,不是那种娇艳的或者媚丽的那种,当然也不是一眼看去可以惊艳的美。但是她很清秀,肤色很白、很干净,一双眼睛幽幽亮亮,别有一种若有所思的光彩。看得久了,就看得出她似笑非笑的神韵,一点点玩味、一点点意犹未尽,是越看越有兴味的那种。 “不是,你像个娃娃,有没有人说过?”弄玉看着他。 “有,很多人说过,我像个娃娃,可是,我像个娃娃,和我会不会唱歌有什么关系?难道,我像个娃娃,就要唱童谣?《摇啊摇,摇到外婆桥》?”shellsea无辜哀怨地看着她,“我又不是故意长得像娃娃。” 弄玉看着他就像看见个柔软稚气的小孩子,安慰道,“不是啦,长得像娃娃不是你的错,好不好?你不要用这样的眼光看我,好像是我欺负了你。” “我哪里有用什么眼光看你?”shellsea更加无辜,睁着一双眼睛黑黑地看着她。 “就是这样的眼神——好像——小狗。”弄玉叹气,“我觉得你应该去演童话剧,如果有男版的小红帽,你就是标准的小红帽。”她很坦白,她是这样感觉的她就这样说,她绝对不会为了讨好她自己喜欢的歌手,而肆意扭曲自己的感觉。只是,shellsea是这样“婴儿味”十足的人,她想也没有想过,她也不太看娱乐新闻,原来以为,他是非常有经历、经历过许多沧桑的,会很敏感的。而现在看着他,就好像他天生是应该住在积木搭成的房子里面,和小熊小狗一起历险的大娃娃,她不知道该失望,还是该好笑,不过,有一点——他并不讨厌,甚至,很有一种哀怨的可爱。 “我像——小狗?小红帽?你不怕我生气吗?”shellsea皱起眉,“哪里有人对歌手这样说话的?你一点也不像个歌迷。”他柔软地吐出一口气,“人家歌迷见到歌手,应该赞美我有魅力、歌唱得好;要签名,尖叫说一定要嫁给我,还有要送鲜花、香吻——” “那我很同情你有这样的歌迷——”弄玉同情地看着他,“事实上,你就是像童话娃娃,就算我赞你英俊潇洒有魅力,你还是像个童话娃娃。你要听好话很容易,我可以立刻说给你听,只要你听得下去,不会吃不下饭。”她清咳了一声,音调像在背书,“shellsea,在本年度成绩突出,不仅是相貌出色、英俊潇洒、气壮山河,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女歌迷表示非shellsea不嫁——” “好了好了,你真没有说好话的天分。”shellsea塞住一边耳朵,两边眉毛皱在一起,“我要生气了。”他宣布。 “但其实你没有生气。”弄玉笑笑。 “你也是明知我不会生气,所以才这样神气。”shellsea白了她一眼,声音闷闷的,“女孩子太聪明,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太聪明的人,会比较倒霉的。我当然不会生气,我又不是火药桶。” 弄玉笑了,他的神态怎么看都很可爱,“你唱歌的时候,就没有这样——奶声奶气——”她坐起身,把背靠在椅背上,很舒服地看着他,“我原来以为,唱得出《放逐系列》的歌的歌手会很沧桑的,可是你的音调——还有神态——我不是故意惹你,只是,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和我原来想象的完全不同。” “《放逐系列》?”shellsea挑起眉毛看她。 被放逐——的出路——说不出谁的眷顾你的皮肤我的小屋被放逐之后是麻麻木木还是这段感情从此清清楚楚——我穿越时空来到过去你不在乎我忘记感触在过去时空无人体悟是谁的错误——他哼了两句,“是这个吗?” “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会出这样一个专辑?我觉得,穿越时空这种事,其实无论从外形也好,声音也好,都不合适你唱啊,但是,你唱得好像——”弄玉皱起眉,还没有说完,shellsea接口,“好像真的有这一回事?”他两个眼睛亮晶晶地看她,“你是想这样说吗?” “我知道我在乱感觉,但是,你要问我是不是?我会说是。”弄玉有一点困惑,慢慢地道,“我的感觉一向很准的,听你的歌的时候,我总是有一种感觉,你的歌里的感情是真的。” “你很敏感。”shellsea柔软地叹气,“这张碟发行这么久,也只有你一个人这样说。他们都说,我疯了才莫名其妙弄什么”穿越时空“,那是小孩子做 第十章 清夜恩情四座同 (2) 梦的把戏。” “嗯,穿越时空,如果是小孩子做梦的把戏,那是很幸运的,但你的歌里——都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她伸出手比划了两下,“我用些怪异的词你不要生气,你的歌里,都是由于思想不通而产生的一种——隔离——是那种逃离城市,却无人理解的很孤傲却又很寂寞的心情。我觉得很奇怪,你如果不是有过亲身经历,为什么会唱出这种感情?又何况,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适合伤感的人。” “你很大胆哦,连穿越时空这种事,都觉得有可能‘亲身经历’?”shellsea笑了,“是该赞你有想象力还是赞你天真可爱?” 弄玉无谓地看着他,“无所谓,我是这样想的。再说,论天真可爱,怎么也轮不到我。” “啊——”shellsea更懊恼地看着她,“你不要老是说这个,我不是小孩子。”他想了一下,“认识你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我以后不再唱歌了,就不是歌手,可以做个朋友吗?”他很认真地伸出手来,“很高兴认识你。” 弄玉睁大了眼睛,“你不再唱歌?为什么?” “我被唱片公司解雇了。”shellsea委屈地往椅子里缩了一缩,“我唱了《时空穿越》,临时更改了公司的计划,他们本来安排我出一个《通天豆》的专辑,歌都选好了,我把做好的母带换成了”时空穿越“的那一张,他们生气。” 弄玉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更换母带?看你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会做这种事的人。这么说,《时空穿越》是你自己的歌,你自己做的?自己填的词,自己作的曲,自己伴的奏?” “是啊。”shellsea乖乖地点头。 “怪不得你公司老板生气。”弄玉摇头,“我是该赞你有才,还是骂你胡闹?” “换了别的歌迷,他们会赞我多才多艺。”shellsea闷闷地道。 弄玉立刻改口,“好,你多才多艺。” “你说的都不好听,你想骂我就骂好了。我不想唱《通天豆》,我不是唐老鸭米老鼠。”shellsea叹气,“为什么他们都觉得我长得像娃娃,就应该唱卡通?我不是小孩子,而且,我也不合适唱卡通,我只是长得像娃娃,我不是娃娃。我只是希望他们知道,我可以唱沧桑,可以唱情感,但是他们生气,所以我就走了。” “你唱沧桑的确唱得很好。”弄玉正色道,“你自己做的事,对也好错也好,你自己负得起责任,我不怪你。无论你以后唱不唱歌,我都很喜欢你的歌,尤其,是这一张《时空穿越》。” “你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女生,”shellsea笑了,“我现在不是shellsea了,我叫萧史。刚才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很高兴认识你。” “嗯,我不喜欢说客套话,我叫——”弄玉突然呆了一呆,“你叫萧史?” “是啊,所以唱片公司才给我起个英文名‘shellsea’,萧史的谐音。虽然,这两个词其实很土,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名字是”贝壳之海“,还是”海之贝壳“的意思——然后我和贝壳不知道有什么关系?我长得像贝壳?”萧史自言自语。 “你叫萧史——我姓颜,我叫——弄玉。”弄玉脸色怪异地看着他。 “哦,弄玉,一般姓颜的人都会起一个什么玉的名字,什么颜如玉啦,颜秀玉啦,颜巧玉啦,我就认识好几个——咦——你叫——弄玉?”萧史本来漫不经心,闷闷地胡说八道,突然瞪大眼睛,“你叫弄玉?” “嗯,就是会吹笙的那个弄玉。”弄玉很无奈地道。 “她是不是有一个老公叫做萧史?会吹箫,可以弄得百鸟朝凤,还会弄来什么龙的那个萧史哦——”萧史稀奇地道,“我没有想过会遇到一个弄玉哦——好奇怪——” “反正你也不会是我的乘龙快婿,呵呵。”弄玉笑了笑,“人家史书说的萧史是陆地神仙,犹如嫡仙下凡,可没有说萧史是这样一个长得像婴儿娃娃的东西。” “喂——古代是没有娃娃的,你怎么知道古人不会说我‘犹如嫡仙下凡’?”萧史咕哝,“说得我好像娃娃鱼。” “不和你说啦,我要回去了,既然没有演唱会听,我要回学校吃饭去了,你不要说请我,我不想明天变成娱乐报纸头版头条。”弄玉站起来,两手插在口袋里,很潇洒地侧一侧肩,“走了,祝好运。” “喂——你是名和的学生?来这里很远的,听不到歌很扫兴的,我唱给你听啊。”萧史一跳跳上台,“上来吧,我唱《我在这里》给你听,反正以后大概我也不唱歌了。” “哦,好啊。”弄玉好笑地看着他,“每次要走都被你叫回来,不知道的以为你和我多好。”她看了那台两眼,耸耸肩,学着萧史跳了上去,“也不知有多少女生知道我的艳遇后会嫉妒死呢。” “我唱给你听啊——”萧史在台后摆弄什么东西,弄得叮叮咚咚,“我找电吉他,你等一下。” 弄玉背着包瞪他,环视这个舞台,真不敢想象,昨天这里台上让万千歌迷疯狂的人,现在在这里找电吉他唱歌给她听。他的为人其实不错,只是——孩子气了一点。 萧史在后台找了半天,终于在一堆电线之中把吉他搞定了,他被一堆电线缠在里面,一时出不来,有一点尴尬地看着她,拨了两三下弦。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朋友敌人过得很纷繁被需要的感觉——是一种温暖他们以为我孤单其实我并不孤单我需要一种——距离感我有我的朋友我的敌人我很快乐我有我的昨天我的今天我不悔过虽然我已消失我已走远但你还爱我那就相信我、放手任我一错再错永远记得你们曾经爱我的歌曾经为了我而哭过那就答应我——请祈祷我的选择在不同星空看着流星一样飞过请相信我我已找到——我的结果—— 弄玉也轻轻地唱,这首歌的歌词并不如何突出,但是从萧史唱出来,就分明有一种身临其境的“凄哀”的感觉,甚至,有一点点“悲壮”。 萧史见她听得入神,高兴起来,笑得眯起眼,拿起电吉他耍了个姿态,“嘿,你如果昨天来,我就可以唱更多给你听——”他忘记了自己电线缠身,以为是昨天在演唱会场,电吉他一挥一转——“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线路被扯断了,弄玉眼睛余光一扫,只见那缠在萧史身上的电线有几条爆出火光—— “小心——短路了!”她想也没想,跑了两步扑到萧史身边,她不知道是想伸手去拉他身上的电线,还是想拉他出来,总之,她扑过去一手抓住了他身上正在冒火的电线,猛一抬头看见萧史惊异的眼睛,他一矮身,把套在身上的电线脱了出去,伸手去抢她抓住的电线,“放手——” 她放手,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那样—— 萧史抓住了她的手,她放手,那电线就像一条蛇,冒着火花,扭曲地跌在地上—— “啪”的一声,那电线缠到了舞台后面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似乎是扬声器或者类似的东西,她本以为会爆炸的,但是眼前蓝光一闪,似乎电线缠电线,短路又短路之后,在台上几个电器之间连起了一片蓝光,并不灼热,只是有些神秘令人害怕,就像在航天器里看到的宇宙一样,因为不了解,所以恐惧—— 她并没有惊异多久,就那么一两秒钟之内,蓝光一闪而逝,萧史抓住她的手也没有放开,但蓝光消逝之后,眼前不再是东门桥会场,而是一片她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东西——似乎是——一座宫殿。 “那是什么?”弄玉一瞬间以为自己在做梦,她看着萧史,有一点点茫然,“那是什么?” 萧史呆呆地看看那宫殿,又呆呆地看看弄玉,“我不知道,我眼睛花了,我好像看到房子——有屋顶、有墙、有花、有草,还有人——天啊——那人还会动!”他委屈地转过头来,“我眼睛花了,我看到有两个穿裙子的怪人走过来。” 弄玉看着两个萧史所谓“穿裙子的怪人”,如果她书没有念错,眼睛没有花,那两个“穿裙子的怪人”就是电视上经常出入的——古代的丫环! “天啊——”她不是胆小的人,但在反应过来那两个东西可能是丫环之后,她的第一个反应和萧史一模一样——掉头就跑! 萧史抓着弄玉的手,一转眼跑得无影无踪。 她跑步不是强项,但是如果现在测她的八百米成绩,她估计有三分钟以内,五十米大概有六七秒那么神速——因为——有鬼! 脚步声“咚咚”地响,她的心跳比脚步声还大,天啊天啊,有鬼有鬼,她的脑袋里再也没有什么其他想法,你能强求一个在听自己喜欢的歌手唱歌唱到一半,突然间绊到电线差点被电死,之后又突然看见一座宫殿和两个丫环的人怎么样呢?她没有吓死已经不错了。 好不容易跑到一个转角,萧史确定已经看不见那两个“东西”,才停下来喘口气,“有鬼!这会场里有鬼!”他一边喘气,一边跺脚,“这里是哪里?东门桥会场没有这么大,如果是什么幻觉,我们早就撞墙了,我们跑了至少两千米——” “我们不会已经死了,这里是——地狱?”弄玉不太确定地看着他,边喘边咳,“咳咳,可是我觉得我还没有死——不然为什么跑个步也会这么辛苦?鬼不是都用‘飘’的吗?还是我们是新鬼不会法术,只能劳动我们两条腿?我看《人鬼情未了》是这么演的,我们是不是要去找那两个东西问一下,咳咳,到底怎么修炼法术?”她本是想开玩笑的,但越说越觉得有道理,不禁瞪大眼睛,猛摇萧史的手,“喂,你觉得你死了没有?” 萧史摇摇头,“我不知道。”他抬起头来东张西望,“如果我们死了,不是要过什么奈何桥吗?我听说地狱里是阴森森的、黑不隆咚的。可是,这里有太阳。你看,那里还有一座山,还有房子。”他拍拍弄玉的肩,指着远远山下的村庄,“你看,有很多很多房子。” 弄玉抬起头,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那不是房子,是农庄。”她看见山下一片田地,错错落落大概有五六十户人家,那“房子”简陋得不能用“房子”来形容,就像个——不,就是个猪圈!田里种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总之不是小麦,也不是水稻,而是可能是什么某种她不认识的杂草——或者很像杂草的作物。 “鬼还要种菜吗?”萧史很疑惑地看着那田地,“鬼不是不用吃饭的?”他眼睛一亮,“那里有一座桥,大概就是奈何桥,走,我们去瞧瞧。” “喂——就算是奈何桥你也不用这么兴奋吧!喂——不要跑这么快,喂,你到底听没有听到我在讲话?喂——你再拉着我我就摔死了——萧史!”弄玉一路被萧史拖着走,她又赶不上萧史的速度,差点没被他拖死在地上。 “这个桥也不怎么样嘛——”萧史完全没听见弄玉在叫什么,只是跑到桥上东摸摸,西摸摸。 桥其实并不怎么稀奇,不过是几块木头和石头叠在一起的,毫无漂亮之处,最稀奇的大概就是差劲得不像一座“桥”,就算叫弄玉来造,估计也造得比这个好一些。 “地狱莫非经济危机?连奈何桥都年久失修成这样?”萧史失望地拍一拍那桥,“弄玉啊,我怀疑我们还没有死呢,这里和地狱一点都不像啊,又没有小鬼,又没有牛头马面。” “也许——我们走过去就不一样?”弄玉渐渐也在怀疑他们还没有死,不怎么确定地道,“我们走走看好了,如果我们没有死,这就更恐怖,我们如果没有死?我们在哪里?”她呼出一口气,“算了,反正我下个月才考试,你又被解雇了,我们都没事,如果是什么‘勇敢人的游戏’之类的,玩一玩也没所谓啊。”她是个正常人,也许还比正常人还要优秀一点的就是她比较容易接受即成的事实。 “我在怀疑另一种可能——”萧史两条眉毛皱在一起,“走去看看再说啦。”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过那座“奈何桥”,那座桥的的确确有“年久失修”的嫌疑,一脚踩出去,桥面“吱吱”的响,那木头架在河上,已经被水气侵蚀得差不多腐朽了,旁边还长了不少木耳,还有另几块石头上长满青苔,滑不溜丢,萧史一双运动鞋就算了,弄玉一双皮鞋,踩在上面滑来滑去,还要萧史紧紧地抓住她,才不会从桥上溜到河里去。 “过个奈何桥也这么困难的?”萧史苦笑,他踩到一块类似“石头”的东西,低头一看,“弄玉,我确定我们还没有死,你看。” 弄玉低头一看,只见一只乌龟从萧史脚下慢吞吞地爬了出来,回头瞪了萧史一眼,似乎对他踩到自己非常不满。她还没有想到死不死,先忍不住好笑,“它是阎罗王的座前大使,就要来接我们两个去见它的大王,你竟然敢对它不敬?” “它的大王?乌龟大王吗?”萧史拉着弄玉继续往“奈何桥”那一边前进,“小心小心,这座桥不是普通人可以走的,我们不是乌龟没有四条腿——啊?”他走到一半,突然瞠目结舌,“怎么会这样?” 弄玉歪着头看前面,“奈何桥断掉了,怎么办?”她盯着桥中心的一个大洞,那是被什么东西砸的一个洞,正正砸在桥中心,桥面去掉了三分之二,叫人怎么过去?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奈何桥还会断掉的。”她叹气,看了萧史一眼,“怎么办?” “当然是过去啦,”萧史比一比后面的路,“我们已经走了十分之七啦,回去的路也不比这个洞安全多少,过去好不好?大不了掉下去,我会把你拉上来的。”他的神态是这样认真,让弄玉几乎相信他真的有这种“河底捞月”的本事。 “怎么过去?飞过去?”她非常怀疑地看着他,“还是——学乌龟——爬过去?”她退了两步,“我事先说明,我不是什么运动健将,这个洞这么大,我是一定跳不过去的,你不要要求我做我做不到的事,ok?” “试试看嘛,”萧史退后了两步,再退后两步,“我试试看,然后再说。” “喂——万一你跳不过去掉下去,我可是没有本事把你拉上来的,喂,不要跳了,安全比较重要好不好?”弄玉拦住他,她本是自由的人,但他做事莽莽撞撞,异想天开,让她不知不觉也随他紧张起来——这一点让她非常沮丧,她觉得自己像这个大娃娃的妈。 “不跳跳看怎么知道跳不过去?”萧史退后了大概有二十米,“让开!” “喂——”弄玉拦都来不及拦,萧史跑得比什么都快,桥面一阵摇晃,吱吱几响,他一跃而起,半空腰间使力向前疾扑,“嘭”的一声,他稳稳地落在桥的另一边,回过头来笑一笑,“嗨,你看,我都说要试试看,过来啊!” “你要我——学你跳过去?”弄玉眼睛瞪得圆圆的,勉强笑了一下,“我看,还是算了吧,我没有你——嘿嘿——身手矫健——”她吐了口气,“我站在这里也不错啊!” “我会接住你的,不要害怕,跳过来啊,做事不试试看,你怎么知道行不行?你不是怕事的人嘛。”萧史在另一边眉开眼笑,“很好玩的。” “好玩?”弄玉摇摇头,“我不是怕事,我是怕死。我站在这里好了。”她本就不是什么运动高手,这一跳,她看来大概有十成机会正正跳进那个洞的正中间,要她跳过去,除非她重新投胎,花二十年时间变成跳远奇才,否则——就是正正跳进那个洞里的份。 “你不过来我跳回去了。”萧史在那边跃跃欲“跳”。 “啊?”弄玉嘿嘿地笑了两声,“你还要跳过来?”她看看这座“奈何桥”,再被他跑一跑,跳两下,估计不必她跳进那个洞里,这座桥也塌了,“你不要跳了,我跳过去好了——不不——我爬过去好了,你不要拉我,我跳过去的本事没有,爬过去的本事可能——大概——”她不怎么确定地说,“应该还是有的吧。我不可能比那只乌龟还差。” “好啊,过来。”萧史站在那边招手。 他为什么看起来就是那样无辜可爱?她在心里叹气,这种“跳过去”的馊主意他都想得出来,做得一本正经,结果是她不得不做乌龟四脚落地“爬过去”,她是向来注重仪表的人,但是,她竟然无法生他的气,只为看到他兴高采烈的样子。 唉——遇到这个冤孽! 弄玉一边叹气,一边认命地四脚落地,去爬那座桥。她小心翼翼绕开那个大洞,抱住桥的一边惟一一根和对面的桥连在一起的木头——那本来看起来应该是桥的扶手,现在看来也就是一根木头,而且还是长满青苔木耳的木头,她一边爬,一边看着脚下的河水,一边考虑掉下去之后,是不是用“游泳”的办法过这座“奈何桥”比较快一点?老人们没有说不可以用“游泳”的办法过河,他们都没有说奈何桥还会断掉,当然也不会告诉她奈何桥断掉之后应该怎么办?包括可不可以“游泳”?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抱着那青苔木耳的“营养基”,她手一滑,“啊——”她一把没抓住滑溜溜的青苔木头,一手抱空,整个人从那桥上摔了下去。 “你比乌龟还差劲。”有人很肯定地说。 弄玉已经做好准备要姿势优美地入水,从河里“游”过去,她也知道要她凭空“爬过去”也很困难,这一摔在预计之中,她也没有多么惊讶。让她尖叫一声的是突然有人一把揽住她的腰,从半空中“飞”到了对面的桥上。 她一双眼睛清清楚楚地看见,她摔下去的时候,萧史从那边桥上跳过来,腰上不知道绑了什么东西,荡过来抓住她的腰,又荡回去翻到了桥面上。“你是妖怪吗?”弄玉挣扎着下来,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怎么弄的?” “吊钢丝。”萧史很得意地比比他绑在身上的东西,“我的围巾,很结实的,吊了两个人都没有坏。”他的确围着一条咖啡色与柔黄色、白色交杂的长围巾,被他一把抽毛线抽成一大把,随便一头绑在桥头,一头绑在自己身上,“我拍mtv啦,演电影电视啦,都有吊钢丝的,我吊钢丝的技术不错吧!” “哦——”弄玉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你就不怕毛线断掉,摔死我们两个?” “不会的啦,下面是水,掉下去大不了游过来,不会死的。”萧史无辜地耸耸肩,“只是没有衣服换,比较难看而已。”他为她拍掉爬木条时擦到身上的木屑,笑咪咪地看着她,“我说我们还没有死嘛,你看,过来什么也没有,没有鬼。” 弄玉点点头,她又叹了一口气,“好,我们没有死,那么,你告诉我,我们在哪里?” “啊?”萧史东张西望,“这个啊——看起来像哪个自然保护区,树和草长得这么好,说不定,是哪里的旅游景点,特地弄一点古风古景来吸引游客,说不定刚才那两个东西,呃,像丫环一样的东西是这里的服务员。早知道问一下。” “我看不是吧——”弄玉眼神怪异地指着他后面,“那里有人过来了,你看他在干什么?如果是旅游景点,那也太过分了。” “谁?”萧史回头。 只见远远的有个农夫打扮的人——披着一块麻布拿着斧头的那一种农夫,在林子那边。他也没有干什么,他在砍树,农夫砍树,天经地义,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不过——他砍的那一棵,可不是普通的树,弄玉和萧史这种门外汉都认得,银杏树,国家一级保护树种,难种得要命,长得这么大,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国宝了。农夫一斧头一斧头地砍,一点忏悔的意思都没有,就好像这棵树本来就是应该生给他砍的。 “你看哪个旅游景点有这么阔气?砍银杏树当柴烧?不怕哪里的新闻来曝光一下,整个景点都完蛋?又何况,他要砍树,为什么不用电锯?那棵树那么大,他用斧头要砍多久?十天?十五天?”弄玉依旧背着她那个包,一手插在口袋里,闲闲地一晃肩,“我想,我们大概——真的——掉到古代去了。” “嗯,我也这么想。你等一下,我去问问。”萧史想了想,突然提高声音,“喂,那边的大哥,可以请教一个问题吗?”他是歌手,中气很足,这一问,声音不大但传得很远。 弄玉闲闲倚在旁边一棵树干上,“你的声音很好听。”她倒不是不害怕,只是,她有她天生悠游自在的天分,当事已至此,无可奈何的时候,哭也没有用,不如顺其自然。 萧史扬起眉,“当然了。”他一脸很认真的样子。 弄玉耸耸肩,知道他就是一副大婴儿的样子,也不能说是他往自己脸上贴金,或者他自吹自擂,他的声音的确好听。她并不是随口乱赞,他也接受得很自然。 他不矫饰,弄玉发现,他不喜欢虚伪,大概,这也是为什么萧史可以和她聊天聊这么久,因为她也不是虚伪的人,她太坦白。有时候太坦白的人并不容易相处,就好像娇娇,她永远也不能明白,弄玉其实并不是故意看不起她或者讨厌她,只是弄玉的坦白,她接受不了而已。 那边的农夫走了过来,扛着斧头,一副很疑惑的样子。 “夫子,敢问此处乃是何名山?此水是何名水?此时何人当政?”萧史咬文嚼字,还装模作样地作了一个揖——他身上穿着白色的套头衫,一条牛仔裤,然后作揖——样子要多奇怪有多奇怪。 弄玉忍住了不笑,她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要作福——可是她穿着名和的校服,一身的蓝衣蓝裤,没有裙子也可以作福吗?她庆幸今天没有穿短裙的那一套校服出来,否则,吓死这个农夫。 “你在说什么?”那农夫很疑惑地看着萧史,他显然非常奇怪,“你是哪里来的人?是晋国人吗?”弄玉的笑脸慢慢僵了,她看见那农夫背上的“斧头”竟然不是铁的,是石头的! “进国?”萧史猛点头,“是啊是啊,我们是要进国,请问这里是哪个国?” “你是晋国人?”那农夫一下子如临大敌,变了脸色,“晋国人到这里来干什么?秦国还没有灭呢,你们晋国人就欺负到我们秦国人头上来了?”他举起斧头,一斧头往萧史身上砍去,“你这晋国人,我的弟弟随孟将军去打仗,被你们晋国人害死了——还我弟弟命来!” “啊?”萧史莫名其妙,本能地抓起弄玉的手就逃,那农夫还在后面紧追,边追边骂,“有种的你别跑!吃我一耒耜!” 萧史这一次逃得有经验了,不像刚才遇到“穿裙子的怪人”那样惊慌失措,拉着弄玉边跑边问,“耒耜是什么东西?”他只听过有人骂“吃我一刀”,这个“吃我一耒耜”倒是第一次听说。 “耒耜是春秋时期农民用来种地的东西,”弄玉叹气,“耒就是木叉,耜是用来翻土的东西,都是农民用来种地的。” “他为什么要打我?我要‘进国’有什么不对?我又没有怎么样,我又没有要抢他的耒耜,又没有杀他兄弟,他为什么要打我?”萧史仍是觉得很委屈,“我没有不对。” “是,你没有不对。”弄玉看见他委屈的表情,安慰道,“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春秋时期,秦穆公想要攻打郑国,半路上遇到郑国爱国的商人弦高,弦高设计让秦国的军队没有攻打郑国,去攻打了滑国。晋国在滑国旁边,晋国的晋襄公的老爸刚刚死了,知道秦国竟然打到家门口,他很生气,派兵设下埋伏,大败秦军,俘虏了秦国的将领,然后两国就结了仇。大概刚才那人的兄弟在晋国的埋伏里死了,他以为你是晋国人,所以找你报仇。” “哦,秦国杀了郑国的商人弦高,刚才那人是弦高的兄弟?”萧史笑咪咪地看着她。 “不是,秦国本来要打郑国,然后打了滑国,然后晋国打败了秦国。”弄玉很有耐心地解释,“弦高是郑国的商人,不是刚才那人的弟弟。” “郑国打败了滑国,然后秦国打败了晋国,刚才那人是晋国的兄弟?”萧史依旧笑咪咪,很讨好地道,“弦高是秦国的商人,和刚才那人没有关系?” “不是,是秦国本来要打郑国——算了,我们不说郑国的事,反正,总而言之,秦国后来打败了滑国,然后,滑国旁边的晋国出兵打败了秦国,你听懂了没有?”弄玉替他掰开手指,一条条地数,“弦高和刚才那人没有关系,他的兄弟是死在晋国人的手里。清楚了没有?” “没有。”萧史很老实地回答,“为什么你能记住这么多国?为什么你都知道?”他似乎很崇拜地看着她。 “因为我上学期才考过先秦历史,我是历史系的。”弄玉耸耸肩,“算了,至少我知道我们现在在大概公元前六百七十年左右。春秋,春秋时期啊,这个你总知道了吧?秦穆公,春秋五霸之一哦。”“哦,”萧史呆呆地应了一声,“公元前六百七十几年,这时候有没有孔子?” “没有,孔子是一百年后的人。”弄玉斜着眼睛看他,“你想干什么?” “我在想,如果提前宣传孔子的‘仁爱’,‘克己复礼’,以后的大圣人是不是就是我?”萧史蹙眉,看着弄玉,“我说得不对吗?你又这样看我?”他两个眼睛乌溜溜的,加上一脸婴儿般柔软稚气的表情,真真让人爱不成气不就。 弄玉为之气结,“如果你会背《论语》,我不介意你去当孔子,孔大圣人,你离我远一点,男女授受不亲,你要以身作则,然后赶快去宣传,嫂子掉进水里小叔要拿一根棍子才可以去救,否则看她淹死好了。”她真是会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娃娃气死,哪里来这么多异想天开的东西? 萧史很认真地纠正,“你弄错了,男女授受不亲是孟子的,不是孔子的,嫂子叔叔的那一个,是宋朝理学的,也不是孔子的。”他看着弄玉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闷闷地道,“我又没有说错,是你说错了。” “是,是我错了,你对!”弄玉被他气得要跳脚,却又发作不出来,你说他聪明,他又不如何聪明,郑国秦国滑国晋国搞不清楚;你说他笨,他却又孔子孟子朱子一条一条辩得清清楚楚,“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天才还是白痴!如果不是你装疯卖傻来骗我,就是我笨到连一个童话娃娃都不如,可以了吧!你对!我错!” “我不是童话娃娃。”萧史提高声音,有一点恼了,“我不是娃娃!” 弄玉头都昏了,偶像的形象破坏得一干二净,天啊,谁来告诉她眼前这个一身都是小孩脾气的人是她原来的那个shellsea?“好好好,你不是娃娃,不是娃娃。”她知道萧史最生气人家说他像个娃娃,长长吐出一口气,“我乱发脾气,是我不好,对不起。” 萧史歪着头看了她两眼,“你会道歉?”他很稀奇地看着她,“你会道歉?” “我做错事当然要道歉,不对吗?”弄玉也很稀奇地看着他。 萧史突然伸手抱了她一下,在她额上轻轻地亲了一下,很得意地说,“你会道歉!”他的表情像抢到糖果的小孩子,很满意又很快乐。 弄玉吓了一跳,随即了解他的意思,不禁有些脸红,“你没听过人道歉,也不用这样啊,好像小狗。”她明白,萧史这一抱一亲,只是表示高兴的一种方法,他的行为就像个大婴儿,虽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但是,这种很亲密的行为在萧史看来毫无其他意义,她明白的,所以,她也很坦然。 “你会道歉,很好。”他笑咪咪地道。 “不要用那种小狗一样的眼光看我。”弄玉伸手去遮他的视线,“现在在春秋秦国,很惨的,不知道怎么样才可以回去,你还笑?我下个月要考试,考试完要放假回家的,我就这样不见了我妈妈会吓死的。这些是很重要的事,你不要用那种小狗眼神瞪着我说‘很好’,如果道歉可以回去,我可以从现在道歉到明天。” “我知道那些事很重要,但有一件事更重要。”萧史微微抿起他柔软的唇,“那些东西又来了。”他抬起下巴向她身后那里示意。 弄玉转身,“什么东西?” 只见有几个和刚才“穿裙子的怪人”一样打扮的丫环远远地奔了过来,边跑边呼唤:“小姐——小姐——” “她们在找谁?”弄玉抬头问萧史。 “我不知道。”萧史也随着她们东张西望,“好像她们的什么小姐丢了,她们应该是皇宫里的女婢吧,你说这是哪个什么公的时代?” “秦穆公。”弄玉很欣赏那些丫环奔跑起来衣袂俱飘的样子,既优雅又轻盈,很像蝴蝶,“她们很漂亮,不知道那小姐又是什么样子?” “小姐——小姐——”一个丫环奔了过来,“扑通”一声在弄玉面前跪下,“小姐,你跑到哪里去了?让我们找得好苦。快回去吧,王在宫里等着你呢。” “啊?”弄玉瞠目结舌,就像被雷劈到,一时只当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小姐,有什么事可以往后再说,婢子就算被罚作隶臣妾也不敢阻止小姐吹笙啊,小姐,回去吧,不要再逃到宫外来了。”那婢子说得楚楚可怜,泪水盈盈,人又娇怯,看起来分外让人不忍,绝不是戏弄人的。 “你——不,我该叫你什么?姑娘,你认错人了吧?”弄玉与萧史面面相觑,不止是莫名其妙,而是莫名惊骇。这群婢子是哪里来的? “小姐——你——你不认癸了吗?癸明天——明天就去找司寇大人报到,去做舂城旦,小姐——”那自称“癸”的女子哭得天愁地惨,好像刚刚给人抛弃了,还是一尸两命的凄惨。 “鬼话?你叫鬼话?”萧史本来想笑,但是看见弄玉的脸色,声音就渐渐变小,咕哝,“既然叫‘鬼话’,那么她的话怎么能信?” 弄玉却知道不同,她是念历史的,这个“舂城旦”可不是普通的罪,是最严厉的徒刑,司寇是先秦的刑官,这里如果真是春秋秦国,那么,如果这个漂亮的婢子因此被罚去做“舂城旦”,那可是惨绝人寰的事。“鬼话——”她都不知道这个婢子的名字怎么这么怪异,“你家小姐丢了,是不是?” “小姐,我——”癸泪水盈盈地抬起头,“你跑了出去,吓死——吓死婢子了——” 弄玉暗中翻了一个白眼,她不是她的小姐!“你看清楚一些,我是你的小姐?你没有认错人?也许,我和你的小姐长得很像?你看我穿的衣服,你家小姐一定不会穿成这样吧!”说到这里,弄玉不得不庆幸她这一身校服,这可是最有力的证据,证明她绝不是她的小姐!古代的小姐是不可能穿着名和大学的校服的,显然! “小姐,你不管穿什么婢子都认得你,你随婢子回去吧!”癸苦苦哀求。 我的天!弄玉差一点被她一口呛死,“我不是你家小姐,我叫弄玉,你家小姐叫什么?”她很有耐心地问。 “是啊,小姐,你就叫弄玉,您出生之时,大王得了那块您爱不释手的美玉,所以您起名叫‘弄玉’,不会错的。”癸很顺口地道。 “啊?”弄玉终于想起来,秦穆公的女儿,果然就是那个会吹笙的弄玉!天啊——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嘿嘿——这个——纯属巧合——我不是那个弄玉啦,我姓颜,你们家小姐姓赢,我是颜弄玉,你们家小姐是赢弄玉,不一样的。你认错人了。”她一边强笑,一边退后。 “是啊是啊,您是姓颜啊。”癸点头,“大王也姓颜,一点不会错的。小姐,您和婢子回去吧,不要为难婢子了。” “你发音错了,”萧史忍不住插口,“赢弄玉和颜弄玉不是同一个音,赢有ing的,颜也不是in,而是an,你念错了。” “是啊是啊,什么都是婢子的错,小姐,你和婢子回去吧。”癸磕头。 “天啊——”弄玉拉拉萧史的衣服,“我该怎么办?”她侧了侧她的那个包,悄声道,“我看,我们还是——” “逃——”萧史早已准备就绪,非常讨人喜欢地对着癸笑一笑,在癸被他精致可爱的笑脸笑得呆了一呆的时候,拉起弄玉就跑。 “小姐——”癸追之不及,她当然没有萧史跑步的本事,萧史为了开演唱会,耐力体力都训练得不错,再加上他本来运动神经就很好,癸这样娇娇柔柔的一个小女孩哪里追得到他?弄玉被他一拉,加上逃命要紧,当然也跑得飞快,令癸望尘莫及。 但是,他们都忽略了一点,癸自己是追不上的,但她有帮手! 癸眼见追不上,“小姐”就要跑了,她拿出一个哨子,用力一吹。哨子尖叫之声破空而起。 萧史跑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弄玉,我看我们不用跑了。”他看着远远骑马赶来的大队人马,长长吐出一口气,“人是跑不过马的。” “我没有怪你,”弄玉眼见被大批马队重重包围,“我看我是注定要被当成那个什么弄玉抓进王宫里去了,我没有怪你。今天弄成这样乱七八糟,不是你的错,就算我不得不变成秦穆公的女儿弄玉,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不是你的错。”她看见他无限委屈的表情,轻轻地拍了他几下头,“你快走吧,她们要抓的是我,不要被她们当成你拐带公主,连你一起抓了。” 萧史侧着头看她,笑一笑,他本来很会童言童语的,此时笑起来,就没有那种稚气的味道,柔软,却似乎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嗯,那我走了。”他并没有要留下的意思。 弄玉明知他是坦诚的人,绝不会故作虚伪,也并不生气,“你快走,如果可以回去,告诉我妈说我放假打工去了。”她把背包丢了过去,“我的地址在里面,里面有我的随身听,随身听里面是你的歌,你如果不介意,听听你自己的歌也是不错的。还有我的课本,不要弄丢了,下次记得还我。” “哦,”萧史接过那个包,又笑一笑,“我很快回来的,你等我。”他把弄玉的包搭在背上,“我是萧史哦,你不要忘记了,也许,古代的那个弄玉就是你,萧史就是我,我要回来娶你的。” “胡说八道。”弄玉不知他是说真的假的,摇摇头,“快走啦,要娶我等你有本事吹箫吹得什么百鸟朝凤,什么龙啦仙啦满天飞再说。”她眼睛并没有看萧史,她只看着步步逼近的人马,“再见了。”“我会回来的,”他很懊恼地强调,“我会回来的,你为什么不相信我?” 他气鼓鼓的样子就像一只被不相信会长出白毛的兔子,弄玉无可奈何,“好啦好啦,我相信你,你会回来的,好不好?你快走啦,你现在不走,哪里还会‘回来’?我等你回来娶我就是了,快走快走!” 萧史这才笑咪咪,“走了。”他背着包,在马队还没有聚合之前,飞快地跑掉了。 他跑步的本事真是不错。弄玉看着他的背影,又摇摇头,现在,真的只剩她一个人了,她真的认命要去做什么公主,还不知道正牌的公主人在哪里,万一她那一天想不开回来了,她岂不是要被拖去砍头?想到这里,她还真的有一点希望萧史会回来“娶她”,天啊——前途黯淡无光——她心里叹气,脸上却是冲着驾马而来的不知是统领还是将军的人微微一笑,做足了公主样。 困坐宫帷 -------------------------------------------------------------------------------- 她一被带回秦宫,就被换了一身衣服。她原来那一身衣服被当作“异物”;因为,春秋还没有蓝色的染料,不知道还有蓝色的衣服,被秦穆公拿去看了半天,稀奇得不得了,她衷心希望秦穆公得到这件“异物”的事,不要被载入史册,否则,“某某历史之谜”就要多一条新闻。 春秋的纺织术实在不怎么样,这一身衣服在她们看起来已经是最好的了,但在弄玉看来就是块麻布,也许比之前那位农夫身上的那块要稍微好一点,也就一点而已,总之就是块麻布!大概古时做衣服的技术也不怎么样,可能布用的比较多表示比较有钱,她这一身衣服没有什么优点,就是宽、大、长!说得好听一点就是衣袂飘飘,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拖拖拉拉。 “请小姐用茶。”癸婳恭恭敬敬递上一鼎茶水。 弄玉斜着眼睛看了那个“鼎”一眼,摇摇头,“我不渴。”她拖着一身麻布,在她的“寝宫”里走了两圈,“癸婳,你们小姐是什么时候不见的?”她环视着这个房子,没有什么装饰,一张木床,墙上挂着一些类似乐器的东西,还有一些羽毛。估计那些鸟到现代都灭绝光了,她也不知道那是些什么鸟,花花绿绿挺好看的。 “小姐是昨天晚上跑出去的,小姐您忘记了吗?”癸婳仍旧恭恭敬敬地答。 弄玉摇摇头,一边欣赏墙上的某一根她看得特别顺眼的羽毛,“你不要骗我了,我虽然很倒霉,但还不笨。你要我相信,有人真的和我长的一模一样,除非我是傻子,否则我是不会信的。”她拔下那支羽毛,在手指间转来转去,“你如果说她长得很像我,我相信,这世界上人多得很,难免谁和谁有些相像。但是,你夸张到一口咬定我是你家小姐,不管我穿什么、叫什么,不管我明明否认,你就是一口咬定我就是昨天晚上不见的你家小姐,这个——太假了。你和你家小姐不是止认识一天两天吧?连小姐都认错?你能做到泰国公主的婢子,相信你有这么笨,那就不是你在演戏,而是我在演戏了。她轻飘飘转一个身,把那支羽毛插到墙上去,附下身对癸婳微微一笑,”是不是?你丢了小姐,怕被责怪,看见我和你家小姐有些像,火烧眉毛不管三七二十一,硬生生拖了我回来当‘公主’,是不是?公主不见了,大王会如何罚你?不是春城旦就算了吧?车裂?还是枭首?“ “你——”癸婳一下子被她唬呆了,吓得三魂少了七魄,“我——我——” “要叫‘小姐’,哦,回到宫里,要叫‘公主’。知道吗?被人听见很不好的。”弄玉似笑非笑,“我这人没有什么优点,就是不喜欢被人骗,我不喜欢装模作样。你有事直接说好了,我不会生气的。”她绝不是笨蛋,娇娇想耍她想了多久,哪里有一次成功的?弄玉别的本事没有,至少,头脑清楚,不是笨蛋。 “小姐——公主——我——”癸婳瞪着她,就像见了鬼。 “你到底在叫哪一个?”弄玉很好心地对她笑笑,“我没有生气,你不用害怕,我不会对大王说。你是为了保命,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每个人都是要活下去的,你一样,我也一样。”她优雅地用长长的麻布衣袖拂了拂鼎炉里的薰香,“我不是在说反话,你起来,我不习惯要低头和人说话。” “公主——”癸婳一下子眼泪掉了出来,“我不是存心陷害姑娘,只是公主出逃,癸婳职责所在,罪责难逃,我——我好怕——我很努力,很努力地找,可是公主不知道去了哪里,今天晚上,大王就要招公主赏月。我如果再找不到公主——我——下知道大王会怎么——怎么罚我——”她“扑通”一声跪下,“姑娘,癸婳知道自己做得很过分,可是——” “算了算了,我也知道你很为难,”弄玉为了和她面对面说话,索性在地上坐下,“我又没有怪你,你拉了我来做公主也不是什么坏事,也挺好玩的。”她在心里叹气,她不来这里做公主也不知道要干什么,也许被萧史气死,在这里管吃管住也没什么不好,惟一不好的就是她不知道要怎么回去,总不能在这里做一辈子公主。万一真有个古代萧史来娶她,她怎么办? “可是——万一公主回不来,那么姑娘岂不是——”癸婳拼命摇头,“姑娘放心,无论如何,癸婳也会想办法让姑娘出去的。即使——即使找不回公主——癸婳怕死,癸婳不敢对大王说明实情,但是,癸婳会带着姑娘一起逃!”她神情坚定,“癸婳会带着姑娘从这里逃出去!”说到最后,她磕头磕到地上。 弄玉满意地看着这个女婢,她的话可信哦,至少比“婢子拼着人头不要,也要保姑娘出去”要实际多了。她拍拍这个癸婳的背,“起来啦,我不想趴在地上和你说话,你不觉得很累吗?起来,我没有说生你的气。事已至此,如何进出去再说啦,你先不要哭。好不好?” 癸婳抬起头来,看见眼前这个女子安稳镇定的眼眸和悠然自在的神态;心下的惶恐也渐渐减少了一些,怯生生地道,“我——我很对不起姑娘——” “公主!”弄玉更正,拉她起来,“告诉我你家大王是什么样的人?他会看出我不是她女儿吗?” “不会,绝对不会,大王长年都不来这里,他为了孟将军败给晋国的事很生气,这几年都在努力练兵,要从晋国讨回面子。虽然大王只得公主一女,但他有好多夫人好多儿子,大王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公主了。所以——婢子保证,他认不出姑娘和公主有什么不同。你们本就长得很像,否则,婢子也不敢——不敢当场要统领们把姑娘抓回来,他们和她们平常都不敢和公主接近,所以,认不出公主和姑娘的差别。”癸婳眼泪汪汪。 “这样就好。你不要哭。”弄玉伸出袖子,擦掉她满脸的眼泪,安慰道,“女孩子不要动不动就哭,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更不用哭的。掉那么多眼泪,你哭得累,我看了也累。那么漂亮的脸,哭得皱成一团,像什么样子?” “我不哭,不哭。”癸婳擦掉眼泪,“晚上大王要和公主一起赏月,姑娘还是早点准备吧。” “赏月?”弄玉叹气,她早上还在名和上政治理论课。晚上就要和秦穆公赏月?这个差距还不是普通的远,“我要准备什么?你家大王是什么样的人?你家小姐又是什么样的?” “大王是个什么人婢子也不清楚。公主性情温顺,善于吹笙,晚上大王可能会请公主吹笙,所以——”癸婳指了指墙上的笙,“姑娘先试试这支笙称不称手,事先选定一曲吧。” “吹笙?”弄玉瞪大眼睛,指着墙上那个东西,“你叫我吹笙广地倒抽一口凉气,”不吹可不可以?她哪里会吹笙?不要说弹琴,她连弹棉花都不会,她只会背书考试、听歌睡觉,吹笙?她连这墙上哪一个是笙她都不知道! “这个——大王知道公主雅擅吹笙,晚上必然会要公主吹笙助兴——不吹——可能——不大好吧!”癸婳吞吞吐吐地说完,看都不敢看弄玉的脸色。 “可不可以病假?”弄玉这回是欲哭无泪,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大王相邀,是无限的荣耀,即使抱病,也——”癸婳的声音越说越小。 “也不能不去?”弄玉苦笑,“好了好了,你把墙上那个叫做‘笙’的东西拿下来给我,看我可不可以吹出名堂来,说不定有奇迹出现,我不学自通,吹得天花乱坠,听得大王目瞪口呆。” “是。”癸婳摘下墙上的笙,恭恭敬敬递给弄玉。 这个东西——弄玉拿在手里比划了两下,用来打人倒是顺手,无论长短轻重都刚刚好。自我解嘲了两句,弄玉一起来,模仿电视剧里黄药师吹“碧海潮生曲”的样子,潇洒地横起来就吹。 咦——她自信中气还是不错的,怎么这么用力吹,一点动静都没有?癸婳,这个笙是不是坏掉了?弄玉本来想开口问的,不过看见癸婳怪异的脸色。也知道自己吹得不对,临时改口,“怎么吹?”她那一脸虚心请教的表情,连她自己都有些佩服自己。 “笙是竖——竖起来吹的。”癸婳不敢抬头着她,“竖起来的,不是横吹的。” “哦——”弄玉孺子可教,从善如流,竖起来吹,还是没有声音。她这回不敢再问,只好对着那座猛吹。 “呼呼——” “公主——”癸婳忍不住接过她手里的笙,“这样吹,这里,”她翻过笙的底面,“这里有一个孔,对着这个孔吹,就会有声音了。”她轻轻吹了一下,发出很悠扬的“鸣——”的一声,“你看,就是这样。” “哦,”弄玉学着她的样子,对着笙底的那个笙孔轻轻吹了一下,果然发出了少许漏风的声音。“好像《聊斋》的鬼哭。”弄玉摇摇头,对于自己会是吹笙天才的妄想彻底破灭,“癸婳啊,吹笙太难了,晚上我怎么可能吹得出曲子来?我连声音都吹不出来。”她放下笙,在房子里转了两圈,悠悠回过头来,“这样好了,我们来唱双簧啊。” “双簧?”癸婳不解,小心地问,“那是什么东西?吃的?还是用的?” “不是,双簧,就是我唱戏,你吹笙啊。”弄玉拍拍她的肩。侧着头看她,似笑非笑,“那;你会吹笙,我不会,晚上要‘吹’给大王看的人,是我,那么当然是我‘吹’,你出声了。不然、大王发现我不是公主,我们一起完蛋,是不是?”她很悠然地摆过那支笙在唇边,“你看,我的姿势对不对?” “公主的姿势很端正,可是——”癸婳紧张地指着自己,“我吹?可是我只是一个小小婢子,吹笙给大王听,万———万一我吹错了——” 弄玉拿起笙一划,指着她的鼻尖,“吹错了就是我吹错的,吹好了就是你吹好的,不是吗?你想清楚了,万一晚上我连声音都吹不出来,那结果比吹错了凄惨一万倍。”她叹了口气,“我也不是故意逼你,只是,我也没有办法。” “我吹,我吹。”癸婳脸色发青,满头都是冷汗。 ################## 夜里。 弄玉没有看月亮就知道时间的本事,所以不知道是几点,反正不是很晚就是了。秦穆公果然下诏,要她陪着赏月。 说实话,她从小就不知道这月亮有什么好看的,并不是它不漂亮,而是,什么“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什么“倘随明月去,莫道梦魂遥”,什么“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看得多了就腻了,即使它本来是好看的,背上这么多情啦爱啦,最后让人觉得看月亮是一件挺暖昧挺无聊的事,除去情人特别喜欢对着月亮自言自语自欺欺人之外,正常人都是不怎么看月亮的,除非那天是几百年下见的月蚀。 拖着一身“衣带当风”,“裙据飘飘”的麻衣,弄玉一步一回首,婷婷娉娉,在一群丫环的簇拥下,仪态万分地出场。 在别人眼里,正是清清秀秀一个如水佳人,肌肤如玉,明眸点漆,古风盎然,虽然人并不是绝美,但风姿优雅,仪态犹胜容貌。 但在弄玉来说,她是费尽心思做足了她自己认为的“公主样”,不知道人家“赢弄玉”是怎么走路的,但是她自认为非常对得起“公主”这个身份了。她一步一顿,眼神不能太羞怯,也不能太凌厉,要朦朦胧胧、似看未看才有“公主”的尊贵。衣裳本就很轻飘,她走得衣带果真有些轻轻地飘飞,而裙据委地不动,一缕发丝微微垂落在胸前,那是绾头发时疏漏的,却分外显出弄玉肌肤的晶莹和麻衣的白,甚至有一股子温柔皎洁的味道。 好辛苦!她一边走一边心里叫苦连天,自我解嘲回去之后,必然可以拍电影,扮古代仕女可不是一般人扮得出来的——幸好,她一向都知道自己长得不错,也非常清楚自己的优点在哪里。 “哇——”癸婳在后面偷偷看着,心里惊叹,原来的公主,都没有这位姑娘来得尊贵优雅,这一走出去,已不知惊叹了多少人的目光! “臣女弄玉,见过父王。”弄玉边说,心里暗暗发毛,她忘记问癸婳这时候是不是自称“臣女”,叫秦穆公是不是叫“父王”?反正要到几百年后才有“皇帝”这个称呼,现在叫“父王”应该没错吧?她心里怕的要死,虽然对大名鼎鼎直下几千年后的“秦穆公”好奇得不得了,但却不敢抬头看他。 “嗯。弄玉过来。”秦穆公好像也没有生气,声音反而很慈和,很有威严,“很久没见到你了,近来可好?” “很好。”弄玉起身,抬起头看了秦穆公一眼,只见是留着一把胡子的一个老头,长得什么样根本看不出来,那些胡子长得很有威严,只不过也让人看不见他的脸罢了。她心里暗暗失望,唉——总不能回去对人家说,我见过秦穆公,他长得一脸胡子,没有了。谁信啊!古代没有刮胡刀,这一点很不好。 “今天月色很好,本王意欲明日派孟明视再次出战晋国,以雪我三年之耻,今天月色如此之好,可见天意在我,明日必定大获全胜,扬我秦国国威!”秦穆公举起酒杯,对天一礼,一仰而尽。 弄玉暗赞,果然有豪气,不过,不知道我要说什么?他要打仗,难道我要先歌功颂德一番?她还没开口,秦穆公已经说话,“弄玉,你擅长吹笙,如此月色,本王大战在即,你为父王吹奏一曲,以壮行色,如何?” 这个早在意料之中,弄玉微微一笑,“臣女遵命。”她拍了拍手,“癸婳.” 癸婳早有准备,送上一支笙,公主。她低声叫了一声。 弄玉对她使个眼色,“不要怕。”她极低极低地道。 癸婳点点头,轻轻退下。 弄玉拿起那支笙,怡然在赏月的花园里慢慢跺步,抬头望月。 癸婳退下之后,绕了个大圈,悄悄躲到隔壁的庭院之中,从墙上的隔孔着去,正好可以看见弄玉负手拿着那支笙,正装模作样望月满庭漫步的样子。 弄玉眼角余光一扫,看见癸顿的身影在那里一闪,心下大定,举起笙,姿势标准地摆在唇边,按住星孔,开始“吹笙”。 那一边癸婳也慌忙开始吹。 弄玉一边作美人吹笙,一边漫步尽量不让人看见她的手指按住座孔的时间和笙声不太一致,一边心里暗暗好笑。原来所谓“弄玉吹笙”,就是这样的啊—— 吹着吹着。秦穆公眯起眼听得极是入神,而弄玉一窍不通,根本不知道癸婳吹得好不好,到底有没有吹错?她比划着比划着,突然想到一件事——她们只约定如何开始“吹笙”,却没有约定如何“结束!”万一她停了下来,癸婳还在吹;或者癸婳吹完了,她还在比,那怎么办?一想到这里,她不禁着急起来,侧过身,对着墙上那个窗口大使眼色。 癸婳不知道弄玉突然对着自己大眨眼睛是什么意思。只当弄玉要她吹得越久越好,更加鼓足了劲猛吹。 弄玉暗暗叫苦,叫她不要吹,她倒是越吹越响,万一让人听出声音不是从她笙里出来的,真的完蛋了。 就在弄玉什么姿势都摆完了,癸婳也什么曲子都快吹完了的时候,秦穆公清咳一声,解决了她们的难题,“好了,可以了。”他招手要弄玉过来,“吹得很好。” 弄玉呼出一口气。差点穿帮,还好还好,脸上还要做出孝顺女儿的样子,微微一笑,“父王过奖了。”她在心里补一句,本来就是过奖,又不是她吹的。 “弄玉,你年纪也不小了。父王还没有为你看中一门亲事,我这个精通音律的女儿,可不是什么他国贵戚随随便便就可以结亲的,弄玉,你说,你要嫁个什么样的夫婿,父王为你做主。”秦穆公摸着弄玉的头,显是极为爱惜。 啊?弄玉差一点叫了出来,什么?她还没有二十岁,哪里可以嫁人成婚?违法婚姻,是没有继承权的!她连男朋友都没有,成什么婚?但秦穆公一脸慈爱的样子,她总不能瞠目结舌在那里,呆了半晌,突然急中生智,“女儿的夫婿,吹笙之术必要能与女儿唱和,否则,女儿必然不嫁。”她如果没有记错,好像不知道《史记》还是《东周列国志》里面是这样写的。那个弄玉要嫁一个“必得善笙人,能与我唱合者,方是我夫”的老公,然后才会挑到那个什么萧史做乘龙快婿。想到萧史,她又叹气,不知道那个大娃娃现在在干什么?有没有地方睡觉?有没有饭吃? “好,本王的女儿,果然与众不同。好,为父就为弄玉挑选一个可与女儿唱和之人,只不过——弄玉吹笙之术纯属天生,要可与弄玉唱和,实在是很困难啊。”秦穆公点头而笑。 弄玉苦笑不得,唉——怎么会弄成这样?她一脸浅笑对着秦穆公,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整个脸都笑得僵了,还有一肚子苦水吐不出来。 如果历史上那个弄玉是她,那么先说要嫁一个吹笙之术可与弄玉唱和的人是谁?她可是不会吹笙的! 总而言之——天啊—— 信息传递 -------------------------------------------------------------------------------- 在她背出“要嫁一个吹笙之术可与女儿唱和之人”这句千古流传的名言之后,秦穆公真的在秦国挑选最好的吹笙高手——但结果可想而知——弄玉没有一个看中的——她根本就不会吹笙,天知道那些拿着几根穿了孔的竹子人摇头晃脑地吹的是什么?更不用说知道他们吹得好不好?倒是癸婳可惜非常,连连说她不识人才。 可惜不是为癸婳选婿,否则,弄玉倒是看中了一大把。 唉——就一个字——惨! 春秋的宫廷生活实在无聊,没有歌可以听,没有电视可以看,连课都没有得上,无聊!无聊到极点!弄玉站在窗口看月亮。她终于明白古人为什么喜欢看月亮——因为到了晚上根本没什么好看的,除了月亮,也没有什么东西会发光——不看月亮看什么?难道看蜡烛?问题是春秋时期连蜡烛都没有,好像点的是什么动物的油脂——烟熏火燎的,还是看月亮好一点。 她看着月亮,这已经是她第五十六次数到月球上的“风暴洋”,突然记起来,似乎——好像——弄玉和萧史第一次通消息,就是在这么一个月夜,弄玉到花园里去烧香,然后吹笙——然后萧史才和声——然后非常浪漫的认识。 好,让她看一看这个古代的萧史长的什么样!“癸婳!”她懒懒地唤道。 “公主有什么事?”癸婳为她披上一件披风——另一块麻布。 “我要到花园里赏月。”弄玉歪着头看月亮,“今天的月亮不错。” 癸婳小声地道,“昨天的月亮也是这样的,大前天的也是——” “我是公主,我说今天的月亮漂亮就是今天的月亮漂亮!弄玉宣布,她悠悠看着癸婳,”你为什么就不可以浪漫一点,附和我一下?“ “因为——公主不喜欢人说假话。”癸婳小小声回答。 “呵呵,”弄玉拉起她的手,“来,我们来玩啊。你拿笙出来。”她指挥,“在花园里搭一个香台,给我一个香炉,还有三炷香。” “是,”癸婳一一照办,一边疑惑,“公主,你要干什么?拜月亮吗?” “不是,我看见书上是这样写的,弄玉要摆个香台烧香,然后才会遇到萧史。”弄玉拉着她下花园去,“你不用弄得太夸张,随便一个台好了,玩玩而已。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也许什么事也没有。” 癸婳莫名其妙,但是公主说要拜月,她怎能不帮忙? “好了,就这样好了,”弄玉一跳跳上香台坐着,偎着那个香炉,闲闲地看天,“好多星星哦——癸婳,吹笙!” 癸婳依言吹笙。 满天星斗,一轮冷月,夜色很美,却有一股子凄绝的味道。花园里树木萧萧,夜里黑影重重,陡然间有一种寂寞一种冷清袭上心头,她并不是不害怕自己孤身一人留在这陌生的地方,只是,她会尽量让自己很忙,然后忘记这件事。但如今星月寂寥,笙声凄幽,身边连一个可以依靠的人都没有,在这个非常非常陌生的地方——她想念妈妈,想念家里的床、家里的味道,想念学校,想念朋友,甚至——想念娇娇。没有人可以理解呢!没有人可以理解她的寂寞,因为,她的想法,在这里,没有人可以共鸣——她不能和谁讨论萧史的歌,没有人可以和她议论什么样坦白,才是做人的道理,不能和人争吵作为一个女子的权利,甚至没有人可以理解她下个月考试的紧迫心情——没有人可以理解,因为,她们都不曾经历过。 十几年养成的思想和文明的味道,在这里格格不人。 能和谁说呢?癸婳只知道她很勇敢、很宽容、很聪明,但是癸婳不知道,她并不是很勇敢很宽容 第十章 清夜恩情四座同 (3) ,只是——事已至此,不勇敢不宽容,那又能如何呢?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也许,只是,她不习惯哭。这就是坚强吗? 寂寞——其实一直在骨子里,只是她选择逃避;如果她真的坚强,那么,为什么,坐在这个离天近一点点的香台上,她会流泪?同一个天空,今天夜里,妈妈应该在看电视,她还以为她的女儿好端端在名和念书——怎么能不难过呢? 脸上有冷冰冰的液体流过,她低下头来,那水掉在香台上。 眼泪吗?她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哭过了—— “公主——”癸婳心惊胆战地看着她,“癸婳惹公主生气了吗?” 弄玉摇头,这就是癸婳为什么永远不能了解她,癸婳只知道,她是不是做错了事,她永远也无法想到,是不是公主也会做错事?她不能摆脱一个“奴仆”的阴影,而弄玉是只能宽容但不能接受这种自卑的。“不关你的事。”她轻轻地叹气,突然低声唱了起来, 时间若是重叠空间可对半我也算站到了彼岸所有的人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朋友敌人过得很纷繁被需要的感觉是一种温暖她们以为我孤单其实我并不孤单我需要一种——距离感——我会流泪当笑得灿烂—— …… 她突然非常非常了解,萧史唱这首歌的心情。 静了一会儿,突然,远远有人吹萧,吹着一首很好听的曲调。 弄玉陡然抬起头来,那个曲调!萧史的歌!《我在这里》,和她刚才唱的是一样的! 他还在这里!他没有走!她突然差一点再一次落下泪来,原来,有人陪伴的感觉是这么好。他还在,他没有离开她,他还没有走! 她挥手要癸婳停下来不要吹笙,静静地听。 那萧声没有停,依旧像那天他抱着电吉他眉开眼笑地唱歌给她听的那天一样动情,微微带一点他孩子气的拖腔,悲悲的曲调,吹得柔软而甚至有一点点“娇嫩”的错觉。 唉——弄玉呆呆地听了一会儿,看了癸婳的笙一眼,如果她会吹笙多好,就像书上说的,可以“琴瑟合鸣”,或者“萧笙合奏”也不错啊——可惜——她突然意兴阑珊,挥挥袖子,“癸絪,我们回去了。” “公主——不听了?”癸婳怯生生地问。 “不听了,”弄玉从桌子上跳下来,“我们睡觉。” “睡觉?”癸婳不能适应公主变化得如此快的心情,呆呆地重复一遍。 “我是公主,公主叫你睡觉,你敢不睡?”弄玉脸色一沉,“睡觉!”她指着癸婳的房间,“睡觉,立刻!” “睡觉——睡觉——”癸婳和身边的婢女们急急忙忙收拾东西,急急忙忙服侍弄玉睡下,急急忙忙回去睡觉。 良久—— 悄无声息—— 弄王从床上坐起来,小心翼翼地爬起来,穿上衣服,对着窗户东张西望。 只见有人在窗口鬼鬼祟祟地探头探脑。 “萧史——”弄玉压低声音叫。 “哇——”窗口那人吓了一跳,猛地一下转过身来,“你吓死我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寝宫’在哪里,你就突然冒出来吓我。”言下很是可怜。 “喂——咦——?你怎么穿成这样?”弄玉本来想说她为什么知道他半夜会来——因为古书里就是这么写的——弄玉听到萧史的萧声之后,萧史夜里会托梦来见她,她好歹上学期考过、记得。估计萧史也没有这么好本事会“托梦”,所以她猜他会爬墙进来。但一看他的样子,先吓了一跳。 只见萧史头上插着几根鸡毛,身上穿着一件同样插满鸡毛的“衣服”,牵着一只老母鸡,站在窗台上,腰间挂着一支红色的长型不明物体。 “你——你搞什么?”弄玉指着他这一身行头,哭笑不得,什么啊?她趴在窗台,闷声偷笑,又不能笑得太夸张,笑得她好辛苦。 “喂喂,你笑?还笑?还不是你的什么课本,上面是这样写的。我老老实实按照你的课本穿的,你还笑!萧史蹙眉委屈地从身上摸出那本《先秦历史》,翻到一页,指着上面的几行,”你看。“ 弄玉挤过来看,差一点笑岔了气,“咳咳,拜托——你不要害我,天啊——原来——萧史是这样的——” 只见,课本上写的是: “弄玉临风惘然,如有所失……勉强就寝……一美丈夫羽冠鹤氅,骑彩凤自天而下,立于风台之上……” 弄玉指着那句“羽冠鹤氅”,又指着萧史头上的鸡毛,“这就是‘羽冠’?”她指着他身上那件“羽绒服”,“这就是‘鹤氅’?”她表情怪异地指着那只老母鸡,“这就是‘彩凤’?” “喂,你以为这世界上真的有‘彩凤’?”萧史不服气,他提了提他牵着的那只老母鸡,“这还是我从别人那里借来的,我怕弄得和历史不同,会出问题,又找不到什么‘羽冠鹤氅’,更找不到什么‘彩凤’,才勉勉强强穿了鸡毛的,你还笑!你以为我喜欢这样穿啊?我又不是鸡毛掸子,弄得一身鸡毛,很漂亮吗?他跺脚,”不要笑!再笑你的服务生就醒了。“ 弄玉好不容易停住了不笑,“咳咳,你来,总有话和我说吧。不是故意要穿着一身给我看吧?”她上上下下打量他,“这是——” 萧史拿起那支“长型不明物体”,摇了摇,“赤玉萧。” “真的?真的赤玉箫?不是你从那里借来临时凑数的?弄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不信!“她把他从窗台上拉进屋里,进来再说。” 萧史爬进屋内,拍拍尘土,“当然是真的,我吹给你听。”他举起那支赤玉萧,就唇一吹,乐声如水而出,悠扬动听。 “你会吹萧?”弄玉诧异,侧着头看他,“我不知道shellsea也会吹萧,我以为你只会弹吉他。”她拿过那支赤玉萧,是真的赤玉。摸起来温润滑顺,晶莹可爱,“你哪里来的?” “买来的,”萧史把那只老母鸡绑在弄玉的床头,以防它跑了,“我会吹萧啊,因为我姓萧嘛——小时候老爸逼我学的,那时候学得好不甘心,发誓以后改姓,但现在发现挺管用的。” “你有钱?”弄王怀疑地看着他,她以为这个娃娃在这里会饿死,结果他似乎过得很好?比她还好? “有啊,我有一条玉坠子,挂好玩的那种,可以拿去换东西。那支赤玉萧是我从集市上买来的,怎么样?挺漂亮的吧?”萧史很得意,“集市上还有很多。” “你会不会弹钢琴?”弄王怀疑地继续问,搞不好他其实是个音乐方面十项全能的奇才,而她不知道。 “不会,我不姓钢。”萧史老老实实地回答。 还好——弄玉摇摇头,“你来干什么?求婚?像那个萧史一样?”她倒了一“鼎”水给他。“我没有酒招待你,也没有茶,癸婳睡觉去了,我不知道那些东西她收在哪里。这个鼎是干净的,你将就一下。我也没有杯子给你。” “好啊,我口渴了。”萧史毫不介意,拿起来就喝,“我看我们还是老老实实按照古书念一遍好了,从前萧史对弄玉说什么,我们就说什么,以免出什么错误,改写历史。万一弄错了,以后弄玉不但没有和萧史一起飞走,还活得七老八十,嫁了什么晋国王子之类的,那就完蛋,彻底完蛋!”他翻开那本书,“来啦,念一遍啦。” 弄玉叹了一口气,“又不是念咒,不过,你说得也有道理,我不怕活得七老八十,我怕嫁给晋国王子,到时候可能会出现晋国王子夫人逃跑或者失踪的事件,那可就太对不起晋国王子了。”她拉过课本,毫无感情地念,“我乃华山之主也。上帝命我与尔结为婚姻……” “你念错了,这一段是我念的。”萧史笑咪咪地看着她。 弄玉顿了一下,摇摇头,“好,你念。”她可没有萧史这么认真,什么恢复历史的事她也只信一半,懒懒地看着萧史,她也不计较谁念的是哪一段,就算要她全部念完她也没有意见。 “我乃华山之主也。上帝命我与尔结为婚姻,当以中秋日相见,宿缘应尔。”萧史一本正经地念,也许是他的声音很好听,也许是他念惯了煽情的歌词,这一念,还念得有声有色,声情并茂。 弄玉看着后面一段是:“乃解腰间赤玉萧,倚栏吹之。其彩凤亦舒翼鸣舞,凤声与萧声,唱和如一,宫商协调,喤盈耳。”她可没有萧史那种满面表情的本事,懒懒一挥手,简单两个字——“吹萧!” “哦——”萧史老老实实拿起赤玉萧就吹,他一吹,那只本来已经昏昏欲睡的老母鸡被他的萧声吓了一跳,“咯咯咯”几声尖叫,翅膀几下扑腾,一下跳到床上去,一头钻进了被窝。 弄玉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一段“其彩风亦舒翼鸣舞,凤声与萧声,唱和如一,宫商协调,喤盈耳。”“这就叫”舒翼鸣舞,凤声与萧声,唱和如一,宫商协调,隆盈耳?“她嘿嘿地笑了两声,”果然尽信书不如无书,古人云果然不可信。“ 那只鸡仿佛还要映衬她的话,从弄玉的被窝里露出一个头,还“咯咯”地又叫了两声。 萧史看见弄玉怪异的表情,很聪明地一下握住了母鸡的尖嘴,让它叫不出声,一手很麻利地抓过一条绳状物,把它的嘴巴牢牢地绑了起来,“这样,它就不会叫了。他笑咪咪地道。 弄玉的表情就更奇怪了,她歪着头看看那只鸡,再歪过头看看萧史,她也没说什么,只是“嘿嘿”地干笑了几声。 萧史见形势不对,回头一看,只见他用来绑母鸡的“绳状物”乃是一条细碎的珠链。这条珠链从何而来?原来乃是弄玉那长长的麻衣拖啊拖,拖在地上的一部分珠索。也就是说,他也没怎么样,只不过把母鸡和弄玉绑在一起了而已,而那只母鸡又是绑在床上的,结果也就是把弄玉和床绑在了一起而已。 那母鸡嘴缠珠索,一颗颗细碎的珍珠在它的嘴上头上闪光,倒是富丽堂皇,颇有“皇家尊鸡”的派头。它的头侧过来。侧过去,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原来,这就是所谓‘彩凤’。”弄玉自言自语,“古人诚不欺我。珍珠有彩,鸡有‘凤爪’,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彩凤——” “我已经吹完了。”萧史小声地提醒她。 弄玉还看了那只鸡几眼,才回过头来,咳了一声,继续毫无感情地念,“此曲何也?” 萧史看她一眼,念几个字,“此《华山曲》——第一弄——也——”他看着她,其实声音很温柔,但他的声音一贯动情,所以弄玉也没听出来,继续极度漠不关心地念,“曲可学乎?” “既成婚契,”萧史轻轻握住她的手,很柔软地低声道,“何难——相授?”他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冷,因为夜里起身,没有穿什么衣服,就一袭麻衣。他温言说完那一句话,把身上的鸡毛大衣披在她身上。 “你——”弄五终于回神,“你不要用那样认真的眼睛看我,我们不是在演戏,不需要入戏,只是念书而已。”她也不推迟那件鸡毛大衣,“这个谢谢,我的确是有一点冷。” 萧史只是笑笑,依旧那样笑眯眯地看她,“我要走了,你明天记得像书里说的,去向秦穆公说你梦到仙人,要嫁给我。”他拍拍衣服上的灰尘,他里面穿的还是那一件白色的套头衫,只不过已经脏得不像样子。 “喂,你等一下,”弄玉在床褥底下摸了半天,摸出一套衣服,“这是我的一套衣服,大概是什么公主衣之类的,它是挺大的一块麻布,我看你带回去找人改一改,剪成你穿的比较像样的衣服好了,老是穿那一件,脏也脏死了。”她耸耸肩,“只要你不介意这本是女人的裙子,不过这是新的。我没有穿过,而且,它本就是一大块布,被我拖在地上当拖把拖来拖去太可惜了,上面什么都没有,也没有标记,你拿去做成衣服。” “哦——”萧史的确是不在乎的,看也没看,随便包成一包,塞在口袋里,“我走了,你记得说啊,你的东西都在我那里,你不说的话我就娶不到你、就救不出你,不能把你带走。” “好啦,喂,老母鸡带走,还有这件衣服——”弄玉脱下那件鸡毛大衣,把床上的鸡一罩,也包成一包,“你都拿走,不要留下来给人看见了。”她看见那只鸡还拖着那条珠索,索性一把扯下那珠索,“快走快走,小心你头上的鸡毛,不要掉了。” “我走了,你记得说哦。”萧史包袱款款,幸好他运动神经极好,一路东躲西藏,有惊无险地出去了。 弄玉轻飘飘转一个身,背对着窗子,轻轻吁了口气,搞定了一件事,这古代萧史弄玉深情款款,浪漫相遇的事总算是结束了。 唉——就一个字——累! 并非古人 -------------------------------------------------------------------------------- 过了一天,当然弄玉就对秦穆公加油添醋,绘声绘色形容她昨夜如何“遇仙”,如何一见钟情,萧史如何英俊潇洒,如何才华绝世,如何是标准的女婿材料——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非君不嫁啦! “父王,萧君托梦与臣女自言身在太华山,昨日萧君形貌,女儿历历在目——”弄玉一边说。一边眉目作楚楚可怜状,含蓄矜持,却要对秦穆公“眉目传情”,表现她的意思。 “弄玉既说得如此之好人才,本王岂有不成全之理?秦穆公对着门外一挥手,”孟明,即刻上太华山访之。“ “是!”外头一位将军应声而去。 弄玉暗中舒一口气,她已经把萧史赞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如果要她再说下去,只怕连什么“身高八尺一寸,面如敷粉,目若秋波”之类的恶心巴拉的话都说出来,到时候只怕是她先怄死,秦穆公只怕要为她举丧,不能为她选婿了。幸好!幸好! “多谢父王成全,臣女告退。”弄玉目的既成,心情大好,对着秦穆公微微一笑,眉眼无限娇柔。 秦穆公看在眼里,心里暗暗摇头,为一梦中男子痴迷至此,并非好事啊!如真有此人,他也要好好探一下虚实,看看是不是弄玉的佳婿;若并无此人,他也会为弄玉安排一位佳婿。他只此一女,自幼宠爱有加,她的婚事,做父亲的分外关心啊! 弄玉却不知道在秦穆公心中她已成为为“梦中情人”发癫的花痴,一路浅笑回宫。 一回到宫中,只看见婢女们看她的眼神都很奇怪,私下里议论纷纷。 出了什么事?弄玉微微眯起了眼,“癸婳,出了什么事?”她做了几天公主,自然而然有了几分威严,这沉着脸一问,众婢女登时鸦雀无声。 “回事公主,她们——她们在打扫公主寝宫的时候,在——在公主的床上发现了——发现了——”癸婳说得吞吞吐吐。 “发现了什么?”弄玉心知必然发现的不是好东西,皱起眉问。 “回禀公主,发现了——发现了——”癸婳的脸色也很难看,发现了半天,发现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发现了什么?”弄玉每当这种时候;总是很有耐心地问。 “发现了——个——鸡蛋——”癸婳终于非常非常小声地回答。 鸡蛋?弄玉的脑筋乍停三拍,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问,“鸡蛋?” “是啊,一个鸡蛋,新鲜的鸡蛋。”癸婳连连磕头,“婢子不敢欺瞒公主,的的确确是一个鸡蛋,公主可以亲自验看。” “哦——”弄玉终于反应过来,是昨天晚上萧史的那只“尽职尽责”的老母鸡在她床上做的好事!她和萧史闲扯扯了许久,扯到快天亮,她也没有回床上去睡,哪里知道还有这种事?又何况,她又不是养鸡专业户,在家里只知道鸡会制造鸡腿鸡翅,在麦当劳肯德基里面还贵得要死,根本忘记鸡还会下蛋——不是鸡还有分产蛋鸡和产肉鸡吗?为什么萧史那一只还会下蛋?为什么不事先通知她一声说存在下蛋的危险,好让她事先检查一下?现在叫她怎么解释?为什么她床上会有一只鸡蛋? “嘿嘿,你们卜——你们不会以为——那只鸡蛋——是我下的吧——”弄玉看着她们诡异的表情,心里有一种很不妙的预感,干笑地退后几步,问。 没有回答——这些知识落后的秦国婢女只是眼神怪异地看着她。 弄玉倒抽一口凉气,不会吧——还没有找萧史,她就要被当作妖怪处死吗?冷静!冷静!她开始说教,“咳咳,你们弄错了,这个——人是不可能下蛋的。鸡这种东西,起源自红原鸡属于乌纲,雉科。学名叫作gallusdomestica.关于下蛋,那是因为这个母鸡啊——它的脑下垂体分泌一种物质,叫做催卵激素,能使卵巢产生蛋黄,然后呢,当蛋黄成熟之后就离开卵巢,进人输卵管,在输卵管的膨大部分可以分泌大量蛋白质,包在蛋黄外面,之后由输卵管的膨大部分压入狭部;在这里形成卵壳,最后生出鸡蛋。我们人是不可能下蛋的,知不知道?”她费尽心机把她所知道的关于“鸡”的知识全部说了出来,说完了自觉得学富五车,原来她是这样博学多才,但看着那一个个秦国婢女“冥顽不灵”,“顽固不化”,“呆头呆脑”,“目瞪口呆”的样子,也知道她的演讲无人欣赏。 呜呼——天下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光有绝世之才,无人赏识——她可以了解为什么屈原会去跳河,因为她现在也有同样的冲动。怎么办?为什么她床上会有一个鸡蛋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咳咳,你们听见了吗?”她眼见“教化”无用,不得不“装神弄鬼”,摆出一睑“只有我知道,你们都不知道的样子”,一手平放胸前,一手负在背后,做《西游记》里观音大土的样子,“本公主念了如此长的一段——嗯——这个咒语,嗯,驱鬼避邪,来人啊!” “在。”癸婳眼神怪怪的,应了一声。 “把这个鸡蛋给我丢掉,以后还有谁没有照看好本公主的寝宫,让外面的什么野鸡野鸭,或者神仙鬼怪在本公主床上下蛋,本公主格杀勿论!”弄玉大发神威,板起脸,盛气凌人地指着癸婳,“以后再让本公主听到有关什么鸡蛋,什么本公主寝宫不洁的事情,看本公主饶不饶得了你们!”她脸上做足了威风,心里暗暗愧疚,不知道原来的公主有没有这么暴戾,但不这样做,她又不知道怎么解释着床上下蛋的问题。 “是?”众婢女吓得脸色苍白,急急退下。 弄玉松了一口气,在寝宫里转了两圈,只盼孟明赶快找到萧史,赶快回来谈成亲的事,赶快把这下蛋的事忘记,否则,弄玉在历史上不是成仙,而是成妖了。 “公主姑娘,”癸婳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叫过她,在她强调叫“公主”之后,她已经把她当成了原来的公主“你——” “什么?”弄玉回头只见癸婳一脸神秘,“什么事?” “你是不是——”癸婳探头过来,在弄玉耳边非常神秘也非常崇拜地说,“是不是野鸡大仙变化成公主的模样,来夺取大王性命的?”她的眼神一半是害怕,一十是好奇,稀奇得近乎崇拜地看着弄玉。 “野——鸡——大——仙——”弄玉一个字一个字咬牙切齿地重复:我如果是野鸡大仙,就不用怕不会吹笙被大王砍头了!癸婳,你是有脑的,你自己想一想,我到底是不是野鸡大仙?我就算是野鸡大仙,我既然已经成‘仙’,我还要下这么没有水平的蛋,下在我床上让你看见?我有这么笨?“她看见癸婳还是一脸疑惑,索性往桌子上一拍,”我如果是野鸡大仙,你既然已经发现我的真面目,我肯定、必然、绝对、毫无疑问、理所当然地要弄死你,我拔根鸡毛变出另一个癸婳不是安全得多,何必在这里和你怄气?“ 癸婳这一句听懂了,想一想也有道理,“姑娘你真的不是野鸡大仙?”她小心翼翼地问。 弄玉斩钉截铁地道,“不是!” 癸婳松了一口气,嫣然一笑,“我想也是,姑娘就算是野鸡大仙,也是很好的野鸡大仙,绝对不会伤人的。”她施礼告退。 她不是野鸡大仙——弄玉会被这个丫头气死——她此时恨不得立刻变成野鸡大仙,把这些以为她是野鸡大仙的人统统掐死! 弄玉在秦宫为了“野鸡大仙”的事弄得一鼻子灰的时候,孟明快马加鞭,到了太华山。 ################### 太华山—— 果然是中原名山,林木苍苍,高岩耸翠,岩梅碎点,清雅如画。 丝丝云气山间环绕,缕缕白云自山峡间流下,清静怡然,鸟声悠扬,蝉声愈静。 孟明虽是武夫,也目为之眩,赞叹良久。 只见一个樵夫担着一担子柴火下来,一边走,一边哼着听不懂的歌,实在有几分不俗的世外闲人的风雅之气。 “敢问先生,这太华山,可有一善于吹萧的仙人?”孟明拱手作揖,下马问道。 樵夫看了他两眼,指着山上一处山崖,“山上明星崖,有一异人,自七月十五日至此,结庐独居,每日下山沽酒自酌。至晚——”樵夫似乎突然忘词,尴尬地笑笑,想了好半天,才像背书一样背出来,“至晚——必吹萧一曲,萧声四彻,闻者忘卧,不知何处人也。” “多谢。”孟明心里实在有些疑惑,不知道这樵夫的话可不可信,但四下无人,再无第二人可问,还是决定上明星崖一探究竟。 他没看见,那“樵夫”一溜烟跑进树林,丢了柴火,急急忙忙抄了一条近路,直奔明星崖去了。 等孟明弃马,试了几条死路爬到明星崖顶,已经是许久之后的事。 一登上明星崖,只见一间草庐依山而建,清雅绝伦,崖前一片细碎小花,色作娇黄,几丝云气崖上萦绕,果然是神仙境地,不同人间。 一人身着白衣,背对着他;背影颀长,正俯身清理身前一株奇花的枝桠。 “敢问,阁下可是——”孟明心知决非寻常人物,上前问道。 白衣人回过头来。 只见他眉目精致漂亮,虽不是孟明想象的“玉貌丹唇,出生绝世”的神仙之态,却是另一种玲珑漂亮,而且,这样“玲成漂亮”的男子,孟明还未见过,不禁呆了一呆。 当然白衣人就是萧史,他拿弄王给他的那块大麻布,做了一身“他服”,在这里“装神”。如果孟明有少许疑心,往草庐里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假冒草庐,只有个空架子,里面什么也没有;再认真一点,就会看出,那棵“奇花”也是假冒的,是萧史用各种不同的花草的枝桠拼起来,再插在地上的。但孟明被他的“仙貌”给唬住了——不要忘记,萧史就是歌手,必然精通如何“卖弄风骚”,如何表现自己最吸引人的一面,他的外貌条件已经很好,又有如此“专业”的技术,还有经验——几千几万的人都可以被shellsea迷到疯狂,区区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孟明土蛋又算什么?所以,这一招“装神”非常成功。 “我姓萧,名史。”萧史明明知道他是孟明,还是一本正经地问“足下何人?” 在下本国右庶长百里视是也。大工为爱女弄玉公主择婿,听闻足下精于音律,命孟明相迎。“盂明恭恭敬敬地回答。 萧史暗中叹气,他明明很想赶快见到弄玉,还要假装推迟,真是痛苦,嘴里不得不说,“在下山野草夫,粗通音律,别无所长,不敢辱命。”他可是老老实实按照弄玉的课本念的,有些古文记不清楚,就顺着大概意思顺口乱编。 “你与本将回去,见到大王,自有分晓。”孟明请他一同回到秦宫。 萧史自是求之不得,一同回宫。 回到秦宫,秦穆公有事一时不能相见,要等上几天。 弄玉一早知道萧史来了——萧史怕她不知道,一回来就吹萧,又是吹的那首《我在这里》,她想不知道也难。 既然来了,就要研究下一步计划,萧史要如何通过秦穆公的刁难,娶到弄玉? 夜里,萧史又摸到弄玉房里,研究怎么办。 “喂,接下来,根据你的课本,萧史见到秦穆公,要吹萧三曲。这个吹萧三曲是没有问题,我那么多歌,随便吹都不止三曲,只是——要吹到像它说的‘才品一曲,清风习习而来;奏第二曲,彩云四合;奏至第三曲,见白鹤成双,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百鸟和鸣,经时方散。’这个——我又不是妖怪,我看不太可能。”萧史愁眉苦脸地指着那一段话,“我们逃走好不好?我吹不出来。” 弄玉也是很烦,“如果逃走,我看不难,这些古代兵呆得要命,但是,逃走之后,萧史弄玉成不了仙浪漫爱情完蛋是一回事,倒霉的是,只怕服侍我的一群丫头都要死,我不想连累那么多人砍头。”她负手在寝宫里走来走去,“清风习习而来,我的包在你那里吧? “在,”萧史眼睛一亮,“里面有一个电风扇;你上课用来吹风的?”他笑眯咪地看着她,“我吹不出来,就作弊好了。否则,娶不到你啊。” “那是新的,我去听你的演唱会的路上买的,还没有用过呢,我不是用来吹风,是替同学买的。她要一个最小的,大概想绑在她的宿舍床位上面。用它可以吹风啊,但是没有电池。”弄玉在想办法。 “可是随身听里面有电地啊!”萧史侧着头笑眯咪地看她,“你真是了不起,包里什么都有。” “就算我弄得出‘清风习习’,那‘彩云四合’怎么办?弄玉在考虑。 “这个——我们找一个起风的天气来表演好了,傍晚好不好?天上的云本来就是彩色的,再一起风,很容易就‘彩云四合’了。”萧史算道,“现在是十月,不,应该快要十一月了吧;正应该要变天起风的时候,北方西伯利亚的寒流应该很快要来了。” “这个比较无所谓,彩云有没有四合比较看不出来,但是什么‘白鹤成双,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百鸟和鸣,经时方散,’这种事情,可是变不出来的,现在你哪里找白鹤,找孔雀去?就算你有,又怎么强迫它们什么‘翔舞于空中’、‘栖集于林际’?它爱飞哪里飞哪里,你管得着?你又不是野鸡大仙。‘弄玉白了他一眼。 “野鸡大仙?”萧史呆了一下,莫名其妙,“什么野鸡大仙?” 弄玉想起来就火,咳了两声,“没有什么。我倒是想起来了,花园里——不是我的花园,是秦穆公的花园里好像有白鹤和孔雀,我们是不是可以偷几只来演戏?” “这个——不管,先偷出几只白鹤和孔雀再说啦。”萧史看看天色,“喂,你好好睡觉,我去那边花园看看,看看怎么去偷白鹤和孔雀。你不要睡得不够,明天起来两个黑眼圈,癸婳会怀疑的。” 弄玉点点头,迟疑了一下,“你也不要弄得太晚,我知道你身手灵活,但你毕竟不是什么武林高手,小心一点,抓不到赶快回去睡觉,不要让自己受伤,好不好?”她与他相处这么久,不得不关心这个柔软又莽撞的大娃娃,他是——他真的是——很了不起——在这样蛮荒的时代,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里面,他可以样样事情自己来,可以活下来——然后为她的事奔忙。他本是那样众星拱月的人,是天之骄子,但是,他却肯为她做这么多,她感动,她如何不感动?如果她没有被误会为公主,在这个时代,她想她是活不下来的,所以,她佩服萧史,更加感激萧史。 萧史本已要从窗台跳出去了,听到她这样说,回过头来,笑笑,“你是在关心我吗?”他的眼睛很生动,眼神很漂亮,有三分优雅、七分笑意,映着天上的星光,很漂亮。 她从来没有认真看过他的眼睛,更加不知道这样一个柔软的娃娃眼睛里会有这样“优雅”的神韵,不知道他眼神里的漂亮,还有一种——令人迷惑的,近似于魅惑的东西——至少,是魅惑了她的东西—— 弄玉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地走过去,俯下身,轻轻地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原来,你不是个真的娃娃。”他因为要下跳,所以微微蹲下了身,她这一吻,就像白雪公主吻上了小矮人,优雅而带着公主的贵气。 “你——”萧史似乎是呆了,他的眼神变得更加深湛,因为唇上瞬间温暖而又冰冷的感觉,她柔软的香气挑起了他眼睛里狩猎的危险。 弄玉欣赏地看着他,他此时不再像个娃娃,而是一个眸子里闪着光的危险的男人,他是如此的柔软稚气,如此漂亮——所以当他认真了起来、危险了起来的时候,就分外的——魅惑、优雅的魅惑——像一只平日里可爱的黑豹——非常漂亮的那种—— “你吻了我。”他低低地道,言语里没有委屈,也没有控诉,而是很平静地表明一件事实。 弄玉坦白,“我吻了你。” “你——” 弄玉打断他,“是你诱惑我,”她浅笑,“你说‘你是在关心我吗?’时,你的眼神在诱惑我。”她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面前轻轻地晃了晃“你敢说不是?”她很清醒地知道萧史的诱惑;但她没有承认的是她故意不拒绝这种诱惑,其实也是很可恶很恼人的选择。她在玩火,但是,她却像被蛊惑了一半,不能收手。 萧史笑了,“你一向都很聪明,”他站起来,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很认真地道,“我喜欢你。”他的眼神一向很漂亮,乌黑晶亮像会发光的星,里面湛湛地映出她的影子,“我喜欢你,从你来到东门听我的歌,我就很喜欢你。”他也没有如何深情款款,只是很平静地道。 弄玉被迫抬着头看他,“我——”她像被蛊惑一般道,你很漂亮,很可爱,很吸引人。我依赖你,信任你,有时候也崇拜你。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你。是喜欢你的人?还是喜欢你的歌?她眩惑地闭上眼睛,你不是个真的娃娃,我明白。但是,我不了解,不是娃娃的你,究竟是怎么样的?我不了解,所以,我不能说喜欢。“她非常认真地看着他,缓缓把自己偎入萧史怀里,低低地道,”对不起。“ 萧史缓缓搂紧她,“那为什么吻我?”他低低地问,声音很——魁惑。 弄玉再一次闭上眼睛,轻轻一笑,“因为刚才,你的眼神,就在说‘我’——” “你吻过别的男人吗?”萧史问。他的声音很低,很安静。 “没有。你呢?”弄玉轻笑。 “吻过,拍戏的时候。”萧史低下头看她,“不公平?” “不公平?”弄玉依旧轻笑,“我也许也会吻第二个男人。不公平?你说?” “不听话的女人。”萧史似乎有一点生气,低低地道,“你明白我的意思。” 弄玉缓缓从他身上挣开,双手推着他的肩,看着他的眼睛,“我明白,你要证明你是我惟一的一个男人?你在向我保证?我明白,所以我要装作不明白。你喜欢我,就明白我不喜欢听话,不喜欢有人来——束缚我的……” “自由?”萧史抿了抿他柔软漂亮的唇,“我明白,我让你有机会吻第二个男人,好不好?他的表情很认真,”我不强求你要喜欢我,至少,你要知道,我喜欢你,我可以纵容你——自由……“他看见弄玉要开口,很快又接下去一句,”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自由。“ 弄玉本来要说什么的,但是听到这一句,忘记了。怔了一会儿,她突然问了一句不相干的,“为什么唱《时空穿越》?为什么会唱?你知道我们会穿越时空来到这里?” “不是,我不是神仙,我不知道。”萧史微微皱起眉,有一点婴儿的味道,我只是做了一十梦,梦见我回到过去,一个人,很孤独、很孤独,我说的话,没有人可以理解;我想的事情,没有人知道。古人的思想都很单纯,欺骗是很容易的,要控制自己不去欺骗,是很困难的事。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骗子,可以很容易骗到他们的钱,但我控制自己,不要对他们下手,他们太单纯,这是不公平的——又梦见我的歌没有人喜欢听,我很伤心,却没有人可以理解——“他的表情开始有一点哀怨委屈了,”很复杂的感情,我分辨不出来。醒来以后非常感慨,所以——“ “所以你喜欢我,也许,只是你别无选择。”弄玉不笑了,强调:“你在这里别无选择,只有我。你明白我的意思,我们是同伴。你想一想,如果不是在这里,你会喜欢我?名和大学二年级的学生?我们本来没有共同点,只是歌手和歌迷如此而已。你明白的。”她放开萧史的肩,我不是在欲擒故纵,我只是想保护自己。你明白的,要爱上你很容易的,你是这样优秀、这样漂亮、这样可爱,你说你喜欢我我也很得意、很有虚荣心但是,人不能依靠虚荣心而活啊!我很自私,不为你想,我为我自己想,爱上你必然不会有安定的感情,必然落得凄惨的下场,我不愿意经历这种——灾难——你明不明白?“她双手一摊,”我很抱歉对你这样说,我不想喜欢你。我也不愿意对你这样说,但是,这是我的真心话,你知道我一向很坦白,我宁愿你我真心真意地说话,不愿意我欺骗你。因为我尊敬你。“ “我明白。”萧史叹气,“你吻了我,然后,说不想喜欢我。” “我——”弄玉简直要被他弄哭,“你说得好像是我——” 萧史打断她,声音很笃定,“你吻了我,因为你喜欢我,只是不想爱我。我明白的,因为爱上我没有安全感。我明白的。”他像安慰小孩子一样安慰她,“我明白的,你不用要哭啊,失恋的是我。不是你。” “你——”弄玉破涕为笑,“你还不快走?再不走天亮了。” “我当然走,我要去抓白鹤抓孔雀啊!”萧史眉开眼笑,“你等一等,我明大抓来给你看。” “我——这样对你,你还愿意去抓孔雀?”弄玉低声问。 萧史睁大眼睛,很稀奇地看着她,“为什么不抓?难道你不喜欢我,我就不应该救你出去吗?” “我——”弄玉欲言又上,“我只是觉得,对你来说,太辛苦、太不值得了。”她低声道,轻轻摆弄着自己的衣角。 “有时候人们做事,不一定要计较我这一斤牛肉是不是值得五斤白糖的。”萧史笑了,“我喜欢救你。” “谢谢。”沉默良久,弄玉轻轻地道。 萧史只是歪了头看她,笑笑,从窗台上跳了下去。 应试大纲 -------------------------------------------------------------------------------- 弄玉实在很佩服萧史,她也不知道他怎么弄的,竟然真的抓到了两只白鹤四只孔雀。当萧史拖着一个大布袋走进她的房间,她简直吓得要尖叫。 “喂,你疯了?青天白日,你就这样走进来?她们——她们岂不是全部看见了?”弄玉看着他从袋子里抓出白鹤和孔雀,几乎被他吓死。 “笨蛋,我们要作弊,当然要她们帮忙,你以为只有我和你,就可以弄出‘白鹤成双,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百鸟和鸣,经时方散’吗?”萧史理所当然地道。 可是——她们是会对大王说的。“弄玉指着外面,”她们是秦国的婢女,不是我的。“ “不会,”萧史伸出手指,在他自己太阳穴旁边划了两个圈,“她们都是有脑的不要骗她们,和她们说清楚利害虚实,她们就会帮忙啦。” “什么利害虚实?”弄玉看见白鹤在桌子上展翅,孔雀在地上走来走去。简直要昏倒,“这样——这样招摇——没多久人人都知道我这里有六只鸟了。” “不会,你看它们的嘴巴都被我绑起来了。”萧史关起窗户,以防会飞的白鹤跑了,一边道,“我想啊,我们这几天天天半夜相见,你的婢女又不是聋的,十有八九都已经知道我和你‘郎情妾意’,如果还装作什么事都没有,不免很没意思。你是公主,她们是婢女,如果你不嫁给我这样的‘仙人’,那么,以公主的身份,你必然远嫁他国。她们身为婢女,不免要离国陪嫁,这可不是很好玩的事,搞不好永远都没办法回来,无法见父老乡亲。此其一。其二,我打听了一下,无论是原来那个公主还是你,在婢女里面的口碑都很好,当然,我还打听到一件有关‘野鸡大他’的事情,那是我的错,不关你的事。她们也希望你嫁一个你中意的郎君,例如说我。其三,我说,我是绝世奇才,因为深爱公主,必与公主成婚,否则此生下作第二人想,所以假扮仙人,入宫以求与公主匹配。她们同情得很,感动得很,所以——都答应帮忙啦。尤其是那个癸婳,热心得不得了,想必你对她不错。这些大鸟,我自己一个是偷不出来的,她们一人入一趟花园,女孩子玩鸟总比我大仙玩鸟要正常一些,又没有人想到会有人偷鸟,所以,她们一人抱一只,六个人就搞定了。我那里没地方私藏这些大鸟,她们说藏到这里来,这里地方大,自己人多。就是这样。” 弄玉松了口气,斜着眼睛看他,似笑非笑,“我看不止这样吧,你又迷倒了我多少婢女?现在假冒仙人的,还卖弄风骚?你不怕被人看见抓去砍头?” “我没有!”萧史皱起眉,很肯定地道。 “没有?”弄玉耸耸肩,“算你没有好了,是她们有,好不好?”她看这一屋子大鸟,“我要拿这些大鸟怎么办?” “这个我早有计划了,只要有人帮忙,就一定可以。”萧史笑咪咪地道,到时候你就知道。 “好,你保证不出问题?”弄玉怀疑地问。 “我保证,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句古话是对得不能再对了,哦,不,这现在不是古话这叫做‘洞烛先知’。”萧史指指天上,“我等变天,起风啊!” “还有啊,这用不止是白鹤孔雀的问题,还有其他的。按照书上写的,秦穆公会问你两个问题‘子知笙、萧何为而作?始于何时?’还有‘卿吹萧,何以能至珍禽也?’这两个问题答案好!,你背完了没有?”弄玉问。 “啊?”萧史表情僵硬地转过头来“还有其他的?” “有啊,当然有啊,你没有把书看完?”弄玉翻出书“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一共十二行,喂,背书啊!否则他问起来你回答什么?”她看着萧史,怀疑地扬起眉,“你为什么苦一张脸?” “我不会念古文——”萧史小小声地道。 “这个一定要背,不可能瞎编的!这全部都是历史知识,专业知识,没背不可能会的!”弄玉拿起书,摆在萧史面前,“我陪你念乖,背起来好不好?” “我不要。”萧史一张脸苦兮兮的,赌气地道,“我不要!上一次什么秦国晋国滑国郑国我已经昏了,我不要念古文!” “喂,你不是要做孔夫子吗?不会念古文你怎么知道孔子孟子朱子?不要装傻了起来——念书!”弄玉似笑非笑地看他,“萧大仙人,不要赖皮了,起来啦,背书啦!她在已经把头埋在桌上的萧史的耳边轻轻地道,”你不起来,我立刻去对大王说你是假冒神仙,叫他来‘打假’。“ “哇——这就叫最毒妇人心,你真会翻脸。”萧史把头埋在两只手臂之间,闷闷地道,“我不要背啦,你念完,把大概内容告诉我,好不好?我最讨厌背书,最讨厌背书了!”他抬起头,可怜兮兮地看着她,“不要背好不好?” “不好,不要对我撒娇,无效!”弄玉学他那样笑咪咪地看着他,“念书,你不是很会背台词吗?shellsea哦,演戏,唱歌,不都是要背台词的吗?” “那些不是古文!我讨厌古文!”萧史很大声地道。 弄玉不理他,扬起眉,问,“子知笙、萧何为而作?始于何时?” “我怎么知道?”萧史很顺口地答。 “卿吹萧,何以能至珍禽也?弄玉又问。 “没有啊,我吹萧不会有珍禽的。”萧史闷闷地回答。 “这样的后果,两个字——砍头!”弄玉摇摇头,“算了,我不管你了,至少,我还不会被砍头,我不管你了,你在这里‘我最讨厌古文’好了,还有这些大鸟,你要照顾好,不要让它们比你先死——饿死。你记得解开它们嘴巴上的绳子,喂它们东西吃啊!”她说完,很潇洒地甩甩袖子,走了。 萧史看着她走掉,闷闷地赌气,小小声地说,“人家既然会吹萧,老师当然会教萧是哪里来的。人家早就知道了,为什么还要背古文?都不相信人家真的很厉害。”他把头抵在桌上,闷闷地生气,“哼,对人家没有信心!” 弄玉出去,绕了一个圈,躲在窗户外面偷看这个装模作样的家伙在干什么。癸婳陪着她偷看。只见萧史先是趴在桌上念念有词,然后就满屋子乱走,拍拍这只白鹤,摸摸那只孔雀,唉声叹气。 “他为什么不开心?”癸婳好奇地看着她的公主,“公主对他说了什么?” 弄玉耸耸肩,“也没有什么,他自己在发疯,对了,他到这里来,孟将军不知道吧?”她突然问起正事。 “不知道,知道了还得了?”癸婳嫣然一笑,“这位——仙人聪明得很,他对客馆的人说,他要修炼法术;暂时离开,只要大王召见,他会立刻显身。客馆的人见他是大王特地要孟将军从太华山请回来的,信得不得了,不会找他麻烦的。” “那就是说,他现在没有‘容身之地’,要住在我们这里了?”弄玉庆幸现在孔子还没有出生,大家还不知道什么“男女之防”,否则,萧史岂不是要娶了这全部与他“共处一室”的女人?不就有二三十个那么多?尤其,这寝宫有这么大,人这么多,都是女的。 “是吧。”癸婳可没有弄玉这么多心思;依旧嫣然,她看不出萧史柔软稚气的外表之后的东西,只觉得他玲珑可爱,很好玩,也很好笑,看着萧史的表情,人就会无缘无故开心起来。公主姑娘嫁给了这位不顾生死爱她的仙人,也是很美的一件事,虽然,遗憾的是,他不是真的仙人、癸婳就是这样想的。 “癸婳,你先去找点东西来给这位仙人吃好了,我看他忙了很久,也没有吃什么东西。”弄玉吩咐。 “是。”癸婳退下,心里想,公主姑娘对这位仙人也很好、很关心呢。 癸婳刚走不久,只听屋子里一声惨叫,弄玉吓了一跳,往屋子里看去,只见萧史一脸懊恼是一脸懊恼,但他还是老老实实按照弄玉的话在喂那些大鸟吃东西。不料那些大鸟对于嘴巴被绑本就非常不满,萧史一解开其中一只孔雀的嘴巴上的绳子,那只孔雀毫不客气地开口啄了他一下,啄在他的手背上,登时淤青了一大块。萧史猝不及防,吓了一跳,叫了一声,差点把那只孔雀一手摔到墙上去,但不知又想到什么,硬生生忍了下来。 “喂!”弄玉也吃了一惊,急急绕到正门,冲了进去,“没有怎么样吧?” “啊?”萧史抬起头来,看见弄玉陡然冲了进来,他又呆了一下,“你一直在外面?” 弄玉再潇洒也禁不住脸红,她的确是躲在外面偷看他在做什么,她咳了一声,逃避话题,“咳咳,你的手怎么样了?” “还好,青了一块。”萧史倒是没有对受伤的事大嚷大叫,他很稀奇地看着她,然后很得意地宣布,“你又关心我。”他笑咪咪地举起受伤的那只手,“你在外面偷看,你做很无聊的事!” “我没有!”弄玉就像做贼被当场抓住作困兽之斗,垂死挣扎,“我没有!” “你做很无聊的事,因为你关心我!”萧史宣布。 弄玉哼了一声,“就算我关心你,那又怎么样?不应该?”她脸上红晕,本来晶莹雪白的肤色染上一层颜色,显得娇美动人。 “不是不应该,”萧史看着她脸上的颜色,突然微微一笑,收起他的稚气,“只不过,我这一斤牛肉至少值得半斤白糖,我很开心。”他眯起眼,眼神晶亮地看着她的眼,直直看着她的眼,“我很开心,真的。” “不要这样看我。”弄玉心弦俱颤,这个不是娃娃的男人,被他多看上几次,那就像是老巫婆对白雪公主施的咒语,再也回不了头,逃不出来了!她想也没想,使出她的老招,一伸手遮住他的眼睛,“不许这样看我!” 萧史慢条斯理地把那只啄了他一口的孔雀的嘴巴再次绑了起来,一边道,“如果你是注定的话,就算我不看你,你还是——逃不掉的。”他说这一句的时候说得很轻,很低,连弄玉都没有听见。 弄玉勉强咳了一声,要打破这样暧昧的气氛,胡言乱语,你刚才为什么没有摔死这只大鸟?“一边说,她后退,退到她认为安全的距离——一米之外。 萧史稀奇地扬起眉,“我为什么要摔死这只大鸟?它又没有错,绑它嘴巴的是我,它咬我一口,又什么不对?又何况,它是过几天作弊的主角,我摔死了它,你怎么办?我怎么办?”他安慰地摸了那只孔雀几下,“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你还是不要靠近它们了,它们的嘴巴虽然绑了起来,但敲起人来还是很痛的。喂鸟的事我来,你走开。”他说得很自然。 “那——我叫癸婳找伤药来给你上药。”弄玉匆匆准备从这屋子里逃走,一脚踩出房门的时候,又忍不住回过头来,“你小心一点,不要让它们啄得你一身伤,那多么——多么难看!” 萧史笑了,“是,我会小心。”这个小女人,真是!明明关心,一定要装得“我不是特地对你好,我是顺便对你好”的样子,很傻,也很可爱。 现代科技 -------------------------------------------------------------------------------- 过了几天,秦穆公召见。 萧史的运气很好,召见的那一天正是起风的天气,召见的时间正是傍晚——秦穆公不到傍晚也没有空。 秦穆公本来对萧史没有什么好印象,那天弄玉的叙述似乎稍稍夸张了一些,他虽然疼惜女儿,没说什么,但对“萧史”此人却是并无好感。 但那是在看到萧史之前。 萧史依旧穿着那件用弄玉的拖地麻布改成的“仙服”,衣袂飘飘,白衫素素,一派的仙风道骨,加上一张玲珑漂亮的脸,眯起眼睛一笑几乎会亮花了人眼。秦穆公一看,心下先生三分好感,暗想,这位仙人果然形容不同俗人。 当然,萧史一身柔软稚气的阳光气质——那是纯“现代”的大男孩气质,秦穆公从未见过,自然觉得他与众不同。 “赐坐。”秦穆公对左右侍臣示意,同时对萧史道,“先生请。” 萧史自然毫不客气地坐下。 “先生擅吹萧,不知可会吹笙?”美穆公对萧史好感即起,原本要板的脸就板不起来。 萧史神态从容,“臣只能吹萧,不能笙也。”这一句是第一句,他背得很熟,只是秦穆公的问题与原来不太一样,书上写的是“闻子善萧,亦善笙乎?”不过既然意思是一样的,他也不计较啦,想必秦穆公的古文水平没有弄玉这课本古文的作者好。 秦穆公一怔,弄玉要寻的本是吹笙之伴,不知这吹萧的合不合女儿的心意?沉吟了一下,“本王想招的本是吹笙之侣,如今先生善萧不善笙,只怕并非小女佳偶、”他挥挥手,“孟明,请这位先生下去。” 萧史老神在在,安稳地坐在椅子上不走。 弄玉躲在帘后,名是选夫实是作弊助理,见形势不妙,挥挥手,癸婳应手而上。 “大王,公主传话,笙与萧本是同类。先生既然善萧,为何大王不让他一展所长?让他怀技而去,不是很可惜吗?”癸婳这几个字不知道背了多久,到了大王面前,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像僵尸一什念完,僵尸一般退下。 秦穆公倒也没有发现这位平日娇柔伶俐的婢女刚才表现得像个僵尸,听她这样一说,自觉有理,“嗯,先生不如吹奏一曲,如何?” 萧史自然“欣然同意”,开始吹萧。 弄玉在垂帘后面听他在秦穆公面前吹他的《我在这里》,心里暗暗好笑,在心里默唱歌词。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朋友敌人过得很纷繁被需要的感觉——是一种温暖——他们以为我孤单其实我并不孤单我需要一种——距离感——我有我的朋友我的敌人我很快乐——我有我的昨天我的今天我不悔过——虽然我已消失我已走远你还爱我那就相信我放手任我一错再错永远记得你们曾经爱我的歌曾经为了我而哭过那就答应我请祈祷我的选择在不同星空看着流星一样飞过请相信我我已找到——我的结果—— 很好听的歌,不知道秦穆公能不能欣赏?如果秦穆公竟然可以欣赏,那萧史真是笑死了,他的歌竟然有这样一个霸主喜欢——弄玉在为萧史幻想,幻想到一半,眼角一扫,看见癸婳回来,“癸婳,你刚才差一点露馅,那里有人讲话讲得那么僵硬的?幸好大王没有注意你。” 癸婳全身都在发抖,颤声道,“我……我……我从来没有在大王面前说过……说过假话……我好害怕……” “不怕不怕,你已经回来了,你说得很好,很好。”弄玉微起歉疚之心,都是她不好,弄得这小婢女吓得要死,做她不敢做的事。 癸婳惊魂稍定,喘了两口气,“公主,准备吹风啊!仙人第一曲要吹完了。” 弄玉早已有备,拿出装了随身听电池的电风扇,笼在袖子里,悄悄拉开垂帘的一个小小缝隙,她是公主,就躲在秦穆公背后的垂帘内,也没有人敢走近她身边,也没有人敢盯着公主看,所以,她这一个小小动作没人注意。伸出袖口,她按下开关,小小的电风扇吹出一股微风,正好让秦穆公感觉到衣袂徽飘,大喜,“先生吹萧,竟有清风习习。果是仙人啊!” 萧史正对着那垂帘,明明看见弄玉在秦穆公背后弄鬼,却又不能笑,忍在心里好难受,吹岔了几个音,幸好也没人听出来。 第一曲毕。 萧史再吹第二曲。 这回吹的是《放逐系列》,弄玉小心翼翼地收起电风扇,从垂帘的缝隙里看天。秦穆公在弄玉的凤台上接见萧史,台上并无屋顶,而是直透蓝天,秦穆公只是在背后放了屏风垂帘而已,垂帘之后便是弄玉。 此时已是傍晚,天气从微热到微凉,本就容易起风,天上的晚霞明红娇黄,天色蓝紫,煞是漂亮。萧史吹到一半,抬头看天。 秦穆公不禁也随着他的心理暗示抬头看天,只见天上彩云缓缓移动,色彩鲜明艳丽,有聚合之态,心下更是惊佩,“先生二曲,令彩云四合。” 萧史一本正经地吹,微微点头,似乎这变天时候的晚霞之所以会动,全是他吹萧的功劳,而不是什么季风洋流的变化造成的。 “他以为他真是神仙啊?”弄玉在帘内摇头,闲闲地道,“我看他已经忘记自己是谁了。” 癸婳摇头,“仙人是真心喜欢公主的,他为了要娶公主,做这么危险的事,公主你难道不明白,还要这样讥笑他吗?公主,仙人真的对你很好。” “很好?”弄玉慢慢地不笑了,悠悠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他对我很好啊,可是,有些事情不是光有‘很好’就可以解决的,癸婳,你不明白。” 癸婳认真地道,“癸婳的确不明白,公主是公主,仙人是仙人,有什么事情做不到?还有什么可以烦恼?” “烦恼的——就是,”她叹气,“我不是公主,他不是神仙。你明白吗?你不明白。我不是他的白雪公主,他和我不同,他是王子,我不是公主。他不是神仙,不能把我变成公主。你明白吗?当王子娶的不是公主的时候,王子一般是不会幸福的;当灰姑娘嫁给白马王子的时候,婚礼之后是不会幸福的。因为灰姑娘已经做了十几年的灰姑娘,她无法摇身一变变成公主。而王子却已经做了十几年的王子,王子觉得糠皮是猪吃的东西,而灰姑娘觉得那已经是最好的晚餐。王子的朋友请灰姑娘喝鸡尾酒,灰姑娘说她只会生火砍柴,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开心?王子的妻子,不能不是公主,你明白吗?童话只是童话,我们普通人要过日子,不能活在童话里。”她悠悠地道,眼神像看着很远很远。 癸婳茫然不解,“公主?” “公主在念咒,你当作没听见。”弄玉笑了笑,“准备了,仙人要吹第三曲了。”她把玩着衣服的带子,像十分十分地漫不经心。 萧史第三曲,这可是关键的一曲;那些咬了他一口的大鸟是不是能听话表演,关系到萧史这位冒牌神仙是不是能继续存活,然后是不是能坐上秦穆公女婿大位的大问题。 第三曲开始。 弄玉估算着时间,“放鸟!”她低声下令。 癸婳点点头,拿出一只玉钗插在头上,玉色晶莹,闪闪发光。 远处早早就已爬到树上的其它婢女们一见癸婳的头上插上那只玉钗,便立刻解开麻袋,把两只早在袋子里闷得要死的两只白鹤放了出来,当然,不会忘记解开它们嘴巴上的绳子。 秦穆公只听“扑啦”几声,两只白鹤冲天而起,结伴飞了几圈,便拼命地往自己的窝飞去,震惊钦佩之余,还来不及赞叹。弄玉手一挥,“再放! 癸婳又往头上插了一支金钗。阳光下金光闪闪,更是夺目。 那边树上的婢女们悄悄把那四只孔雀两对分好,把它们的脚绑在树上,让它们跑不了,才解开它们嘴巴上的绳子。 此时弄玉在垂帘之后发出一声声音不大下小,刚刚好让妻穆公听到的赞叹,“此真吾夫矣!” 那边的婢女乘秦穆公注意弄王的反应的时候偷偷下树,准备其他。 秦穆公刚刚听见女儿的赞叹,突然听见鸟鸣之声,抬头只见四只两对孔雀分两边两栖于树上,大声和鸣。他不通鸟语,不知道那是被绑脚的孔雀在严重抗议,不禁赞叹,“先生真神仙也!” 萧史装神弄鬼正装得出神入化、炉火纯青,眼睛一瞄差一点眼珠子掉出来——那些白痴没知识的婢女!把雄孔雀和雄孔雀绑在一起,雌孔雀和雌孔雀绑在一起一一这世界上有这样“成双成对”的吗?又不是同性恋!他边吹,边拿眼睛偷看秦穆公,幸好秦穆公只怕和她们一样没知识,或者老眼昏花没看见,只是“龙颜大悦”,倒也没有发现雌雄不分的问题,心里暗叫侥幸。 此时百鸟鸣声响起,如和萧声,极是动听。 秦穆公赞叹完一样,却发现又出一样异景,“这百鸟和鸣,不知其鸟在何处?”他问的是孟明。 孟明明明没看见鸟在何处,但将军做久了,话还是会说的,“启禀大王,此百鸟必是异鸟,既是异鸟,非寻常可以见得,必在林中深处。末将托大王洪福,得听此仙乐,是末将的福分。” 萧史险些一口气吹岔了转不回来,那是用弄玉的随身听录下来的鸟叫,此时放出来给秦穆公听哪里是什么异鸟了?不过就是他那一只老母鸡和弄玉那六只大鸟的叫声,外加弄玉的一些婢女的尖声怪叫,学来的鸟叫声。 好不容易第三曲吹完,他还要装出一脸正经,不能笑出来,对他这样爱笑的人来说,真是千古未有的酷刑。 弄玉在里面已经和癸婳抱在一起无声地笑成一团弄玉极力控制自己不要笑出声来,一面有气无力地道,“癸婳,叫她们放了那几只孔雀——”她话没说完就继续笑,笑得好辛苦。 “是——”癸婳笑到没力,拔掉了头上的全钗。 那边等候的婢女一拉绳子,那孔雀脚上打的本是活结,这在树下远远一拉,立刻就可以解开,那几只被迫栖集于林际的大鸟立刻扑翅从树上滑翔而下。 一切没有落下任何痕迹。 “先生真是仙人。”塞穆公现在对萧史佩服得五体投地,“先生知道这笙和萧是何时而作?又开始于何时?” 弄玉暗暗叫苦,这个懒虫,拼了命不背古文,现在一句话答错就是砍头,哦。也许是枭首,也许是车裂,也许是——腰斩?烹?沉河?她脑子里一下子转过了她背过的二十几种先秦的死刑酷刑,几乎看见萧史血肉模糊的下场——不过,她明明知道他怕死,没有把握不会站在这里,但她还是害怕。 让她忍住冲动没有冲出去拉起萧史掉头就跑的,是她对萧史的信心——他不做没把握的事,虽然看起 第十章 清夜恩情四座同 (4) 来胡闹莽撞;但是他要做的,一定可以做成! “笙者;生也。女蜗氏作。发生之意,按律应属大簇。萧者,肃也。伏羲氏作,肃清之一,按律应属仲吕。”萧史微微一笑,安然道。 秦穆公点点头,“愿闻其详。” 萧史负手,在风台上缓缓踱了几步,缓缓地道,“臣执艺在萧;但请言萧。” 秦穆公点头,“准。” “伏羲氏编竹为萧,其形参差,犹如风翼,其声如凤鸣。大者‘雅萧’,二十三管,四寸;小者‘颂萧’,十六管,二寸。此二者谓之萧管。其无底者,谓之‘洞萧’。后人厌萧管之繁,专用一管而竖吹之。如臣之萧,今之萧不同于古之萧也。”萧史背持赤玉萧,负手望天,做足了神仙样。 秦穆公又敬佩了三分,“不知卿之萧何以能至珍禽?” 萧史心里暗笑,这还不容易?只要你有帮手,什么事都做得成,当然,还有,就是要你要有够好骗!脸上仙风道骨,“萧虽自萧管而专用一管,但凤鸣之音犹在。凤为百鸟之王,百鸟闻声而聚。”他一下子没说下去,因为想起那“百鸟之音”的来历,差一点笑出来,连忙道,“昔日舜作萧韶之乐,凤凰应声而来仪,乐之动情,凤犹可至,何况其它百禽?” 秦穆公点头,萧史的声音柔和动听,他也很喜欢,“本王有女弄玉,喜爱吹笙,愿托付与先生。” 萧史假意推迟,“史本是山野闲人,不敢担当王侯。” 秦穆公正色道,“本王只此一女,喜爱音律,先生之萧能通天地,如不托付与先生,小女托付何人?” 萧史台词背完,无话可说,拜谢。 于是当日秦穆公下令,要萧史即刻换一身衣裳,与弄玉成婚。 晚间,萧史被送至凤楼。 以人为本 -------------------------------------------------------------------------------- “没有想到,我真的嫁给了你。”弄玉可是不会老老实实戴着那张红盖头等着萧史的,萧史还没有来,她就不客气自酌自饮,把交杯酒喝得差不多,桌子上的菜也吃了一半。“在几天之前,我还以为我是要永远当假冒公主。” 萧史只是笑笑,看着她,“现在你是我的妻子。” “喂,这是假的。等你把我带走,我就不是你老婆了。”弄玉用筷子敲他的头,“你不会今天装神装到傻了?这是假的,do you understand?” 萧史不答,只是依旧那样笑笑地看着她,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弄玉的笑慢慢僵了,“你不会是认真的吧?”她慢慢地后退,“今天的事是假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你不要以为,我真的嫁给了你——” “你的确已经嫁给了我。”萧史的眼睛里闪现着他那少见的优雅的魅惑,“今天,你嫁给了我。” “我——”弄玉开始感到紧张,她缓缓抓起一个枕头挡在胸前,防备地道,“你想怎么样?” “我从来没有和一个女人进过洞房。”萧史不笑了,“你说这不叫我娶了你,那么,这叫做什么?”他看了一眼那个枕头,摇了摇头,“我不是色狼,你也不是我用暴力就可以征服的女人,我就算要了你的人,你还是会逃的。”他眨了一下眼睛,那眼神如化了酒的魅惑——醇厚、深湛,黑得漂亮,“我可以吻你吗?”他问了一句很俗的话,但在他这样如酒的语气问出来,氤氟着极度惑人的气氛。 “我——我还没有20岁——”弄玉开始紧张得六神无主,胡言乱语,她抱着那个可笑的枕头,一步步后退。 萧史笑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站起来,“你吻我的时候,不是也很大胆?” “那不同,”弄玉站定,她抬起头看他,定定地道,“我吻你的时候,我知道我是不认真的。”她很紧张,紧张得像绷着一根弦;但她不懦弱,她也反击。 “你就能确定,我是认真的?”萧史似笑非笑。 弄玉乌溜溜的眼睛盯着他,“你是认真的,你一直都是认真的,所以我害怕。”她无所适从地摊了摊手,双手比划了一下,“我不适合你认真,你强迫我爱你,对你来说,也许是你的胜利、你的征服;也许,你以为爱我。只不过是你好奇,因为我一开始就说不想喜欢你。但对我来说,我会输得很惨。我说了要爱上你很容易,但我不愿爱你,你不要强迫我好不好?我不是潇洒得可以陪你玩什么爱情游戏的人,也许我做不到一拍两散、再见变是朋友,或者什么合则聚、不合则散;我也许会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样的人很讨厌的,我们现在这样的关系不是很好?何苦逼我变成令人讨厌的女人?” 萧史微微地叹了口气,“为什么你就能想这么多?我说我想吻你,就是我想吻你而已,你就可以想到一哭二闹三上吊去?我们还没有谈到感情,你就想到分手?我还没有说为什么喜欢你,你就认定我是在玩弄感情?”他摇摇头,“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现在,我想吻你。”他如此魅惑地挽住她的腰,用如此漂亮的眼睛瞬也不瞬地看她,然后微微一笑,用如此温柔的语气,轻轻地道,“今天我们新婚,我不能要你。难道吻你也是一种奢求?” 弄玉眩惑地看着他的眼睛,低低地道,“你——好会迷惑人——以前那些以为你是娃娃的人——都应该去死——” 萧史眼神漾起一层更深色更危险的光彩,轻轻摇头,低低地道,“不要说话。” 弄玉开口欲言,他附下身,很缠绵地吻了她。 弄玉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吻着她的男人,他竟然带着笑,眼眸浅浅含笑,竟然还带着他那样柔软骄稚的神韵,像很稚气很稚气地吻她,然而那眼眸深处却是那样深湛的危险和侵略——他的吻很清淡,并不是如何充满情欲的深吻,他只是浅浅地吻着她的唇,轻轻吮吸着她的唇,很暧昧,很煽情,很魅惑,但——并不令人讨厌——绝不令人讨厌——弄玉不排斥如此令人动情的吻;她也轻轻地回应他。 两个人的唇还没有分开,萧史就笑了。他的唇形的变化,弄玉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 “你不是害怕吗?”萧史低声问。 弄玉缓缓把头后仰,“害怕,我到现在,还是害怕。”她也低低地道。 “害怕我伤害你?”萧史眨了一下眼睛,“我知道你不喜欢听保证,但是——”他的声音非常低,带一点微微的哑,“我不发誓,我相信,”他重复了一遍,“我相信,”他缓缓看向弄玉的眼睛。“我不是要玩什么游戏,我也玩不起这样的游戏,我也——不是潇洒的人;我到现在喜欢的女人,只有——你一个人——而已——” 弄玉的眼睛睁得更大。 萧史立刻摇头,他明白弄玉的意思,“不要说我骗你,你会伤害我。我没有骗你。我喜欢你,因为,你是一个值得我喜欢的女人,你合适我,我知道。”他又很快接下去,“我知道你有很多缺点,你重感情又怕伤害,所以你装自由、装潇洒;你有些自卑,所以总会强调我们是不同的人;你还很直率,开口说话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很容易得罪人;你还很爱漂亮,非常注重仪表,很维护形象,你也并不如何上进积极,如何出类拔萃。但是——我知道你适合我,你脑筋清楚、你非常实际、你不够天真浪漫,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喜欢照顾你,喜欢看你。”他认真地看着她,“你明白吗?” 弄玉的表情有些怪异,勉强笑了一下,“我不明白,我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缺点,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好。” “不要转移话题!”萧史懊恼地道。 他一懊恼,那孩子气就全部冒了出来,把好不容易酝酿的魅惑暧昧的气氛破坏得一干二净。他那个样子,就像只气鼓鼓的大白兔,还是白白软软的那一种。 弄王忍不住好笑,“咳咳,你不要生气,你生气起来好好笑。”她转过身,不要看见他懊恼的睑,抑制自己想笑的情绪,才回过头来笑笑,“如果你真有你说的那样了解我,我还有什么话好说?被另一个人这样认真地关注,你是认真要喜欢我。但是,你是喜欢我的那一种‘感觉’吧,感觉是会变的——” “你没有听懂我的话。”萧史皱起眉,“我喜欢你,因为我觉得你很好,你问我你哪里好我说不出来,我只能说你有哪些不好,而我不在乎哪些不好。你懂了没有?我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哪里有那么多道理?有道理就不是喜欢你了。”他懊恼,但不想懊恼得让弄玉看见,又不想懊恼得孩子气十足,一张怪脸,只会让弄玉看了更好笑。“我知道你现在是认真地要喜欢我,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弄玉有些不忍心看他这样懊恼不顺心,“我可以现在和你谈恋爱,但是,如果我们可以回去,我们就分手,好不好?”她强调,“这是我最大的让步,你不能要求我和你天长地久,我不能承诺那么久。” 萧史迅速抬起头看她,“真的?” “真的。”弄玉更觉得自己是在安慰一个懊恼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像是被人告白的女生,一点幸福浪漫的感觉都没有,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我只有一个条件。“她强调。 “如果我们可以回去,就分手?”萧史缓缓地问。 “是,”弄玉正色道,“回去之后,你是你,我是我,你做你的歌手,我回我的学校,互不相干。”她从来不会奢望不属于她的东西,在现代社会之中,萧史绝对不是适合她的人,勉强要求两个不同背景的人守着一份可能随时变质的感情,她宁愿先分手。不愿经历什么风波什么痛苦,她对这份感情没有期望,不敢有期望,分手——是最好的结局。 萧史歪着头看她,似乎笑了笑,“好。如果可以回去,我们就分手。” “那时候,你就不会觉得我很好很好了。”弄玉柔声道,很安慰似的轻轻拍了拍萧史的头。 “如果,我还是觉得你很好很好呢?”萧史问。 “那是不可能的,世界上比我好、比我漂亮、比我能干,比我善体人意的人很多。”弄玉笃定地道。 “但她们都不是你。”萧史低声道。 “到时候你就忘记我了,花花世界这么大,你以为遇到人很容易?往人群里一晃,两个人很容易就不见了。到时候你玩你的,我过我的,现在相处愉快,以后忘记彻底,也不错啊,也是一种很不错的经历。”弄玉安慰他。她有没有这么潇洒,其实她并不确定。 “显然你一开始就不打算爱我。”萧史闷闷地道。 弄玉开始烦了,“我说了我不想喜欢你,你强迫我喜欢你,现在又计较我是不是可以爱你?永远爱你?我不是多情仙子,我不愿意,不可以吗?”她耸耸肩“你不答应无所谓,大不了我们连开始都没有就结束。”要求的太多,她会付出太多,然后失去太多的,他不能要求她承诺一辈子,她从来不喜欢承诺,从来都不期待永远。 萧史叹气,“我挑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吃饭啦,你不会饿死?不要以为装了一天神仙就可以辟谷,会营养不良的。”弄玉菜碟一推,“那,要谈恋爱,就要听我的话,现在,吃饭!” 萧史哀怨地看着她。好好一个洞房花烛,就在吃饭中过去了一大半。 清闲顺心的日子过去了不少,萧史就以“公主夫婿”的名义,在弄玉的凤楼陪她。自然,他既然是“仙”,当然也要时不时吹吹萧,弄一点“仙迹”出来,让秦穆公看。最稀奇的是,花园里那几只大鸟由于被人绑架得太多次了,每当萧史一吹萧,它们无论愿不愿意,都是要到规定的位置报到,时日一久竟然被训练成条件反射,一听到萧声就乖乖飞来,倒是令萧史得意了好久。 “弄玉,我们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啊?”萧史天天有事没事就爱在弄玉耳边呼叨,“在这里很无聊啊,除了吃饭,就是睡觉,会肥死的,以后要是回去,人家都不认识我了。再待下去,我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不会唱歌也不会弹吉他,连车也不会开了,全部忘记了!还有啊,再住上几年,我说不定连怎么搭公车、怎么装电脑、怎么打篮球,还有——连怎么到银行领钱都忘记,天啊天啊——惨无人道!惨不忍睹!惨绝人寰——” “拜托,萧大仙,你已经‘功成身退’、‘衣食无忧’了。”弄玉陪他站在凤台上看被他吹萧引来的那六只大鸟,闻言指着自己的鼻子。古怪地道,“而我,我书还没念完,毕业论文还没有写,没有毕业论文就拿不到学位证书,没有学位证书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就赚不到钱。赚不到钱就不能吃饭改吃西北风,然后饿死。”她泄气地把下巴抵在凤台的栏杆上,闷闷地道,“我妈妈找不到我。不知道会不急死,她一定以为我丢了,一定伤心得不得了。萧啊萧,你说我怎么办?” 萧史微微一怔,她开口不是“萧大仙”,就是“喂”,这是她第一次叫他“萧”;不过想一想也是,难道。她还能叫他“史”吗?听起来多么奇怪?谁知道是“死”,还是“屎”? “你——”他本来想开玩笑的,但看见她的脸色就笑不出来,闷闷地叹一口气,“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是你故意要让她伤心,你也没有办法,待在这个鬼地方,我都不知道究竟有没有回去的一天?难过也没有用,你难过她也不知道,不如别想那么多,好不好?” 弄玉点点头,没有回答。她难得这样不开心,在这里待得越久,她就越不开心,抛去假公主的身份不说,她一天天计算学期的日子,过完了学期的日子,她又计算放假的日子,这么久没有消息,放假又没有回家,妈妈一定非常惶恐,一定很伤心,养到二十岁的女儿突然不见了。她说不定以为她遇到什么小巷色狼,一去不复返,说不定以为她死掉。想到这里,弄玉苦笑,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如果你真的是神仙就好了。”她低低地道。 萧史无言,轻轻搂住她的肩。 弄玉抱住他的腰,闷闷地把头埋在他胸口。 “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萧史安慰地道。 “好啊。”弄玉勉强笑了一下。 “太阳光啊金亮亮,雄鸡唱三唱;花儿花儿醒来了,鸟儿忙梳妆——”萧史很认真地唱。 弄玉一呆,忍不住破涕为笑,捶了他一拳,“什么嘛!”她准备好了心情听一首悲歌,结果他唱的是儿歌!还是不知道几百万年前什么年代的儿歌! “笑了?”萧史抿起嘴,眼睛在笑。 “笑了,不想了。可不可以?算我怕了你,每次人家要想一点正经事,你就来捣蛋。”弄玉嘴上在骂,心里却是感激的。萧史的好意,她当然明白。 “你——没有妈妈吗?”她笑完了,抬起头问。 萧史皱起眉,很委屈地看着她,我当然有,没有妈妈,我从哪里来?“ 弄玉一怔,她从来没有听他说起过家里,直觉地以为他没有父母,“你不怕你家里人担心?”她小心地放低声音,怕影响他的心情。 萧史只是笑笑,拍拍她的头,“你已经在担心了,不需要多一个人担心。我的父母在国外,我到哪里演出他们都很支持,他们相信我可以自己解决自己的事,即使我很长时间没有消息,他们也不会担心的。” “胡说八道。”弄玉摇摇头,“无论你的父母多么开明,你多么能干,做父母的不可能不关心自己的子女,你如果不见了,他们一定同样伤心,同样痛苦。”她叹气,“这就是父母的伟大,自己的孩子,残疾也好,白痴也好,聪明也好不聪明也好,出色也好不出色也好,都是一样的关心,一样的疼爱。” 萧史叹气,“我的公主夫人,不要乱发感慨了,父母都很伟大,可以了吗?我小学作文就写过了,什么‘父亲的背影在我眼里越来越高大,我就越来越渺小’之类。” 弄玉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每次人家在说正经的,你就要捣乱。”她挥挥手,“算了,我们出去玩玩好了,今天天气这么好,又这么早,不出去很无聊啊。”她对天伸了一个懒腰,“我们出去骑马!” “我不要骑马!”萧史嘟嘟囔囔地嚷,“我讨厌马! “我不管,我是公主!我要骑马就骑马!你有本事骑凤凰啊,你骑啊,骑啊,骑给我看!”弄玉哼哼地道,“我要骑马,你不骑我叫父王拉你去砍头!” “哇——你好威风——哦——”萧史喷喷称奇,做了几天公主,你就要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真是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拼命摇头,”还‘你父王’,你父王不是听你说是在丰来电器!“做工程师吗?杀人犯法的,要坐牢的——” 弄玉哭笑不得又哑口无言,“好啦好啦,我错好不好?都是我错,我趾高气扬,我无理取闹,我仗势欺人,你厉害,你伟大,你情操高尚,你思想觉悟高,你英明神武,可以了吗?”她硬生生拉走他,总而言之,我要骑马,你陪我去!“ “我不去!”萧史哇哇地叫,“马很脏!” “我不管!” “马很凶会咬人——” “你才会咬人!” “我很温柔的——” “你温柔个鬼!” “我温柔!” “你没有!” “我漂亮!” “你去死!” 弄玉和萧史远去,刚才在一旁伺候的婢女忍不住偷偷地笑,虽然公主和仙人的对话有一大半听不懂,但是最后这几句是听得懂的,都忍不住好笑。 ################### 一个宁死不骑马,一个非骑不可,结果当然是——弄玉骑马,萧史步行。 “去哪里?”萧史问,“你非出来不可,想到哪里去?” 弄玉骑在马上,左顾右盼,“我想去我们第一次来到这个鬼地方的那个——算是山区还是草原的地方?我想可能会很远,所以要骑马,可是你又不听话,死活不肯骑。”她骑在马上,居高临下,拍拍萧史的头,“走得辛苦吗?” “不辛苦!不要拍我的头!”萧史很懊恼地道,“我不是小孩子!” “好好好,不拍,不拍。”弄玉耸耸肩,谁叫他长的一脸“欠拍”的样子?“要不要上来一起骑?” “不要,这只马活得好好的被抓来训练作坐骑就已经很倒霉了,还要被人坐来坐去,指挥来指挥去,多么可怜!”他摸摸那只马,“而且它又很脏。” 弄玉叹了口气,立刻从马上跳了下来。 “干什么?”萧史吓了一跳,“摔下来?” 弄玉白了他一眼,“你才摔下来。”她拍拍身上的衣服的褶皱,“你说得有道理,我当然跳下来,这马的确是挺可怜的。”她对着蓝天伸开双臂深呼吸一口气,“我们放了它好不好?”她是不太怜惜动物的,但萧史喜欢。他对动物都很好,对它们“温柔体贴”得有时她都觉得有些吃醋,他还会对她捣蛋,但他从来不会对那些大鸟捣蛋,宝贝得像他儿子一样。也难怪那些大鸟一听见他吹萧就飞来啦——一飞来就有东西吃嘛!他还会很无聊地跑到花园里挖蚯蚓挖蛆虫,找坚果找浆果来喂鸟,那些鸟自然只有分外巴结的份。他既然喜欢,有什么不可成全的? “好啊好啊!”萧史欢呼一声,回过头来看看弄玉,笑咪咪地道,“你真好。”他抱过她在她额上“嗒”的一声轻轻吻了一下,又赞道,“你真好!”成婚这么久,她对他这样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好啦,想放就说,干什么假惺惺?过两天把我们凤台的马全放了,好不好?” “好啊!”他连连点头,突然道,我们先把它洗干净好不好?洗干净再放。“他眉开眼笑地指着不远的山脚下,”那里有水噢!很漂亮的水!“ 弄玉转过头去看所谓“很漂亮的水”,只见不远的一处山脚下,一处莲塘,清水涟涟,水色黑蓝,晶晶闪烁着蓝天的光彩,水面上层层睡莲,色作娇黄,微微粉白,微风一来,满塘的睡莲微微浮动,轻轻摇摆,非常——美! “哇!”她情不自禁地低呼。 萧史笑了,拉起她的手,“我们来玩水!”他一手拖着弄玉,一手拖着那匹高头大马,往莲塘跑去。 跑着跑着,“咦——”萧史大叫,“弄玉!你跑得这么快干什么?喂!会摔死的!喂喂喂!停一下,慢一点!喂——” 弄玉在另一边大叫,“不是我跑得快,是马——” 原来,萧史拖着一人一马往莲塘奔去,那马走了许久早就渴了,一看见有水,渐渐就开始发力奔跑,越奔越快,最后拖着萧史和弄玉飞快地往水边奔去。萧史一手拽着马的缰绳,那马就拖着他跑,缰绳被马力勒在萧史手上,一时也松不开,萧史不得不跟着它跑。弄玉原本不必随着马跑,但她不放心萧史,也陪着‘追马’,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一会儿跑到莲塘边,马陡然止步。萧史没有它“伸缩自如”的本事,一头冲入水中,“嘭”的一声,湿淋淋地起来。 “你没事吧?”弄玉本来心急,生怕他受伤,见他站起来,呆了一呆,突然爆笑出来,“你——哈哈——你每一次都是这样;每次以为你有事,你就搞一些七七八八的东西来让我笑——哈哈——”她叽叽咯咯地笑,笑得抱着肚子哎哟。 萧史不服气地皱眉,委屈地道,“我又不是故意的。”他一身湿淋淋满身都是莲塘里的淤泥就算了,头上顶着两朵粉黄的睡莲花,一大堆莲叶绿油油地垂下来,贴在他双颊上,圆圆的。 “哈哈——”弄玉笑到岔气,“咳咳,哎哟,笑死我了。你还不赶快弄掉,还站在那里干什么?装睡莲仙子?哈哈——” 萧史委屈地丢掉那些花花草草,哀怨道,“还笑还笑!我又不是故意每次都弄成这样,还笑!”他看见弄玉仍是笑,更是懊恼,“不许笑!” “哈哈,”弄玉走过来,帮他抖掉衣服上的淤泥,“呵呵,你不要生气,你一生气,我就更想笑。”他生气的样子本就很可爱,在歪着头站在水里,偏偏他又不知道他有多么可爱,气鼓鼓的,才更——惹人怜爱。 “我没有故意惹你笑!”萧史跺脚。 “是是是,你不是故意的!呵呵,”弄玉用袖子擦他脸上的水迹,一时间爱极了他可爱的样子,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乖,快出来!不要站在水里会感冒的。” “我不是小狗!”萧史仍是非常不满,“不要像对小狗一样对我!” 弄玉擦拭他脸颊的动作停了一下,看了他一眼,“我从来没有当你是小狗。”她继续整理他的一塌糊涂的头发,我只是很喜欢你。“ 萧史的眼睛笑了,乖乖地站着让她擦。她从“我不想喜欢你”,到“我只是很喜欢你”,他知道她也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她要克服她的自卑与她那些无休无止的胡思乱想,而承认自己的感觉,是多么不容易的事。但是,她即使做出了让步,却从来没有提过,她爱他。 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是喜欢他。喜欢他可爱,喜欢他偶尔的胡闹,喜欢他对她好,照顾她。但她并不打算爱他,可以说她自私说她不公平,但这个“喜欢”是他强迫她接受的,她保护自己,并没有错。没有人因为另一个人对她的付出,就必须对他好,这听起来似乎不公平,但,这是尊重、是平等,我们不能强迫或者代替任何人做出应该爱谁不应该爱谁的决定,不是吗?他明白道理,他知道不能强迫她爱他,但是,他仍是觉得苦涩。他其实付出了很多,他从来没有这样全心全意对待一个女人,全心全意希望她快乐。她有什么好?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只是,喜欢着她悠悠自在的样子,喜欢她对着癸婳自言自语说一些癸婳水远听不懂的话,喜欢看她眉眼嫣然的似笑非笑。她也有很多优点,她也善良,也体贴,坦白率直,但只要是正常人,谁都多少有一些这样的美德,那并不稀奇。为什么喜欢?为什么喜欢? “想什么?”弄玉勉强把萧史的衣服擦了一遍,叹了口气,“如果你想的是回去怎么交待?我会说你为了救我掉进了泥坑;但如果被大王看见了,问我你为什么不施法躲开,我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她抬头看见萧史站着发呆,“我在和你说话,你听见了没有?” 萧史惊醒,“啊?” “啊什么啊?”弄玉失笑,“我说了那么多,你完全没听见?”她指指水,“衣服脱掉,我帮你洗干净、幸好现在还早,晾干了再穿回去。” “哦——”萧史傻傻地应了一声,“衣服脱了,我穿什么?” “穿这个。”弄玉脱下外衣,丢了过去,“赶快脱了,洗衣服!” 他老老实实脱下衣服,穿上弄玉的外衣,那是一件飘飘的及地长袖外套,他长得玲珑漂亮,被裙子一裹,倒是像个娇憨可爱的大女子。 弄玉撩起裙角,在腰上打一个结,找了一个水清水深一些的地方洗衣服。她做了几个月公主,但现在下水洗衣服依旧随随便便,毫不在乎,没有半点被服侍惯了的样子,也没有娇气。 萧史看着她忙,轻轻哼着歌,“太阳光啊金亮亮,雄鸡唱三唱……”他明白,不是爱这个女子哪里的好,而是,喜欢那一种平常。她平常,而且,她知道自己平常;她享受平常。所有的鹤立鸡群或者与众不同在她身上会显得很幼稚很土、很天真。她很真,不作假,不是她单纯到不懂得收敛,而是,她知道坦白的价值和责任。她聪明,不受欺骗;她明白事理,从来不生闲气,她几乎从来不发火,不是没有脾气,她可以体谅别人的想法,这一点理解,就很难得;还有她实际,不轻易交托全部的感情,不对人刻薄,但也不轻易信任,她懂得保护自己,因为,她知道她其实是多情的——她有很多小小的优点,然而其实那些优点都很难得。她就是个非常正常的正常人,没有其他令人讨厌或者自作聪明的毛病,他寻找这样的正常已经很久很久了,喜欢这样的平常,这不是感情一时的冲动或者迷惑,是由衷的喜欢,由喜欢——而——珍爱着——也希望一直珍爱着——可惜,她并不明白。 “蹬蹬——”一阵马蹄声远远传来。萧史吃了一惊,这荒山野岭,哪里来的人马? 弄玉也是吃惊,抬头一看,只见三人三骑往这里跑了过来。 “前面何人?竟然敢在净莲塘喧哗?带头的是一位身着巫师服饰的中年人对着他们厉声喝道:”这里是通入地狱的门第,是苍天与我王分开的地方,前面就是厉鬼池,再入就是阎王殿,你们竟然在此喧哗,扰乱大王圣地,侵犯鬼神安宁?一旦群鬼突出,天地震怒,你们担当得起吗?“ 萧史好不容易才听他说完,往弄玉一指,“她是——” 弄玉连忙打断他,“我是——王宫的婢女,奉命在此洗衣,大人恕罪;臣妾实在不知道这是大王禁地。大人看在我们是初犯的分上,放过我们吧。”她眼见萧史一身女装,说出去是华山之仙,只怕笑也笑死人了,回去被秦穆公一问,又无法交待为何萧史这一次不能使出仙法,后患无穷。她眼见这位巫师不认识她,连忙装傻。 “胡说八道!既是奉命在此洗衣,又怎会不知这里是禁地?又是何人叫你在此洗衣?此地离大王的宫殿有五里之遥,宫内何处不可洗衣,要你到这里洗衣?那巫师的脑筋倒是不错,弄玉仓促之间编造的谎话本就漏洞百出,被他一问,哑口无言,”这个——这个——“她总不能说她是公主,公主在这里洗衣,也太离谱了。而公主今日明明和萧史一起出来,到这里萧史不见了变成一个婢女,这种谎话也实在经不起推敲。 萧史见她不想暴露身份,只好帮她圆谎,“启禀大人,是臣妾——臣妾掉进了净莲塘,所以——她才——”他本想说她是不得已帮她洗衣。 不料巫师勃然大怒,“你掉进了净莲塘?这塘乃是之眼、地狱之门,你以身而入,必招血光之灾,看来非要以你为祭,否则难消神鬼之震怒!来人给我绑起来!”他一挥手,另外两人立刻逼上。 “啊?”萧史委屈得不得了,“哪里有这么夸张?这不就是一个睡莲塘,不会啦,你放了我我证明给你看不会有血光之灾。你这种迷信思想最要不得,这世界上没有鬼啦,科学家早就证明,生命是一种蛋白质氨基酸的变化发展过程。你要用发展的眼观看问题,用联系的方法研究事实,用对立统一的角度看清事物的两个方面。像你相信鬼神,这就是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不符合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他一本正经地分析给这位巫师听,正确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应该是如何的。 “你给我闭嘴!”那巫师本已勃然大怒,现在更是怒发冲冠,怒火中烧,怨天尤人,“你竟然出言亵渎神明,罪无可恕!罪无可恕!抓起来!两个都抓起来,要开膛破肚以惩他的不敬之罪!” 那两个侍从一下子用随身携带的麻绳牢牢把萧史绑了起来,看他们手法之熟练;必是常常如此掳人。萧史本来身手灵活,没有这么容易被俘,但他现在穿了一身缚手缚脚的长裙,还没有脱离裙子热情的“牵绊”从地上站起来,就被绑成了粽子。 弄玉大吃一惊,看样子他们真的要把萧史抓去开膛破肚什么的,“喂喂喂,放人啊!随便抓人是犯法的!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啊?” 巫师倒是很稀奇,“王法?什么叫王法?” “啊?弄玉气结,”你连什么叫王法都不知道?你还是不是人啊?你枉为人臣!王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治国之法,王者之道!你懂不值?“ “法律?”巫师转头问左右两人,“哪是什么?” 左右两人摇头,“是一种新的乐曲吗?” 弄玉看样子他们不是说笑,心里渐渐发凉——是哦,在春秋早期,似乎——还没有成文法——没有法律——至少秦国没有,商鞅还没出生,法律还不知道在哪里——天啊!那就意味着,这帮人真的可以随便把萧史抓去祭祀,把他杀死!她倒抽一口凉气,“你们——” “连她一起抓了,回祭坛!”巫师下令。 萧史还在大叫:“放开我!” 那傻瓜,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承认身份,死到临头还不肯说出她的身份!弄玉的眼眶突然湿了,突然大叫一声,“放人!我是本国弄玉公主!你们敢擅自拿人,不怕大王怪罪吗?”她重重一摔袖子,“我要你们立刻放人!” 可是妖巫 -------------------------------------------------------------------------------- “公主?你说你是弄玉公主?”那巫师仰天大笑, “你自己看看自己,有哪一点像公主?你说你是弄玉公主,我说我是那华山之仙,正好与你匹配!哈哈哈!” 弄玉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裙子为防水湿,全部撩起绑在腰上,脚上没有穿鞋,鞋子还在那一边的草地上,一头头发在洗衣服的时候散了,她也没有整理,手上还抱着一件衣服——男人的衣服,正湿嗒嗒地滴水。哪里像个公主?她也哑口无言,她就像个乡下的洗衣婆!尤其在这纺织技术还没有出色到可以明显体现贫富层次的地步,看衣料也看不出她是公主!“我的确是公主!你不信随我回皇宫见到大王就知道。”她也知道这种话毫无说服力,但不得不极力争辩。 萧史有一阵子不敢吭声,他这个“华山之仙”还在地上被捆成一个粽子,万一让人知道了,“华山之仙”不免变成“华山之鬼”。但眼见弄玉事急,他突然开口道,“她的确是公主!我是——” “你给我闭嘴!”那巫师和弄玉同时喝道。 萧史一呆。 弄玉到现在还想保护他,不愿揭穿他的身份,“他是我的婢女,他可以证明我是公主!” 巫师桀桀而笑,“他是婢女,你是公主?你们的谎未免也扯得太大了。他是婢女,他坐在草地上,你洗衣服?你是公主?你骗谁?” “哦——”弄玉又哑口无言,她为萧史洗衣服有什么错?可是,这个巫师是不可能理解的。 “走了!”巫师吩咐他的左右两人把弄玉绑了,往“祭坛”去。 弄玉没有反抗,萧史在他们手里,她是不会逃的。 被分别绑在两匹棕马的背后,他们很快被运到了一处离皇宫不远的地方——大概就是皇宫的偏远地带,专门用来占卜星相,预测吉凶,当然,有祭坛,祭祀鬼神! 弄玉一到这个地方,就闻到一股诡异的味道。她侧过头看萧史。 萧史低低地道,“血腥气——过了很久的血腥气——” 弄玉毛骨悚然,这里——真的,用活人作祭品。而且,不止一次!这个巫师和他的帮手,专门掠取可作为祭品的人!她知道在春秋早期还有这种陋习,但却打死也想不到,有一天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在做梦!”她低低地道。“我在做梦是不是?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假冒的秦国公主,从来不认识你,从来都在做梦,是不是?我在做梦所以不会真的被人杀死在祭坛上,是不是?”她看着萧史,却笑了,“和你一起死,也不错啊。” 萧史看着她不甘而寂然的眼神,轻轻抿了一下唇,“弄玉,我真的喜欢你。不止喜欢,我很认真地爱你,很认真地珍惜你,你——明不明白?我从来没有游戏的意思,我从来——都是很认真的。不认真的人——是你。” “我都要死了,你还要怪我不好?”弄玉仍然没有哭,笑了,“哦——一直都知道,我不认真,是我害怕我会付出太多,到最后输得太惨。我一直明白你珍惜我,一直都明白。你知道,我一直都自卑——我总觉得,我不像是可以匹配歌手的人,你太耀眼,而我——是不愿耀眼的——” “只要你不愿意,你就可以不耀眼。我珍惜你,就代表我也尊重你——”萧史轻轻地道。 “我知道,我只是不敢相信,只是逃避只是愧疚我不值得你这样付出。但是现在既然要死了,就表示不可能再有变故,现在就是一辈子。”弄玉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睛里清清楚楚映出他的影,还有——他的眼睛,“我——爱你——”她苦笑,“我一直不敢承认,但是,我说过了,要爱上你是很容易的事,而不爱你,是很困难——我克服不了那个困难。你——没有缺点,在我心里没有缺点。”她轻轻摇头,“我还是小女孩子,还是逃脱不了追星的命运吗?” “不是,你说爱我,我很开心。”萧史这回是真的笑了,优雅而魅惑的味道,静静地扩散,“如果你是在追星,我担保,等你开始追星,那个明星已经隐退或者饿死了。你没有把我当歌星,从来没有。” “那又怎么样?我就要死了。”弄玉转过头看天;旁边的人在生火,火光闪闪烁烁,映得她脸上影影绰绰,“天上有好多星星,在学校里,一颗都看不见,城市里的烟尘太大了。”她说得很平静。 萧史深吸一口气,突然非常平静地道:“你不会死,不用等死。” 弄玉转过头来。 只见萧史从被缚的马背上一跃而下,扑过来骑在她的马上,一甩马鞭,那马一声长嘶,发力疾驰,一下子去得远了。 “跑了!”后面的人纷纷大骂,即刻骑马追了上来。 蹄声急促,马背上震动非常,萧史解开弄玉的麻绳,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策马狂奔,一边轻轻地问,“怕吗?” 弄玉悠悠一笑,“不怕,你带着我走,我什么也不伯。”她安然在他怀里东张西望,“去哪里?” “不知道,我不会骑马,我只是紧紧抓住它不从它背上跌下来。”萧史老实地道。 “呵呵,那你还敢从那匹马的背上扑过来,不怕摔在地上?”弄玉轻笑。 萧史低笑,“那是没有办法,我不能让你先被开了膛,那我怎么办?” “你的绳子?”弄玉低低地间,“怎么解的?” “我硬生生绷断的。”萧史毫不介意地道,“那绳子不大结实,没有尼龙纤维。” 弄玉注意去看他的手腕,上面血迹斑斑,还有擦痕,这绳子显然不如萧史说的那么不结实。她咬住嘴唇,没有说话。 “睡莲塘?”萧史低呼,“这马怎么跑回这里?” 弄玉从马上跳下来,竟然还可以在水塘边找回自己的鞋,穿在脚上,“这里多不安全,他们随时会找来的。如果刚才跑回凤台也许—— “我不会骑马!”萧史懊恼地道。 “我们找个地方躲起来!快一点;他们随时会追来的!”她拉起萧史的手,“那边!那边好像有一个洞!” “那不是洞!是——”萧史本能地更正她的话,“那是——门——”他突然瞠目结舌,“门!一个门!哪里怎么会有一个门?” 弄玉陪着他看,那是一个铁门——上面还有油漆,绿色的油漆,在春秋时期,铁都很少见,怎么会有铁门?怎么可能还会有油漆?这绿色的油漆在白天掩在树丛里,看不出来,夜里明显比其他的山石要平整黝黑许多。 “那是——什么门?”弄玉呆呆地问。 “我不知道。”萧史本能地回答。 两个人相视一眼,心里都是暗暗发毛,不约而同想起那巫师大嚷大叫,说这里是地狱的人口,这门里是什么? “弄玉——你有没有发现,这个门——嗯,有一点眼熟?”萧史看了两眼,突然小心翼翼地问。 “没有,我觉得它很恐怖。”弄玉坦白。 可是,可能是你没注意,我发现,它很像东风桥会馆的逃生门的另一边。“萧史小心地道,”你看,那上面有字——“ 弄玉情不自禁地握紧了萧史的手,“你念给我听,我眼睛不太好,看不见。”她低低地道。 “东门桥11号门。”萧史念道,“名和市消防局宣。” 弄玉陡然睁大眼睛,“你说什么?” 萧史摸摸头,“我说,可能,我们那天触电之后,就撞破这个门出来了。或者因为我们那天触电,让这个门变成在这里。不知道啦,反正——我们应该可以从这里回去。” 弄玉一下拉紧他的手,三分兴奋七分紧张地道,“我们可以回去?可以回去?你没有骗我?” “我没有,”萧史指指门内,“你看到灯光了吗?这大概就是为什么那巫师说这里是地狱,不许人过来,这里有灯光——日光灯的,不,是舞台表演,探照灯的灯光。刚才没有,可能是谢幕,现在打出来了。这样五颜六色一闪一闪的灯光,不吓死这些古人才怪!” “我们可以回去了!”弄玉眼神晶晶亮,“那还等什么?我们走!” “走!”萧史的心情何尝不激动,两个人手一握。推开那个门,走了进去。 里面灯光灿烂。 有人正在唱歌。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萧史一呆。弄玉也呆了一呆。 全场挤得慢慢的人,几个年轻的男生正在台上模仿萧史的歌。舞台上打着巨型模型金字“2015流行歌坛回溯”。 看见萧史和弄玉突然从幕后出来,全场寂静,也正是目瞪口呆。 这回还真是面面相觑,瞠目结舌。 萧史低头看看自己一身古装——非但是古装,还是古代女装!他回归现实的兴奋慢慢消退,干笑几声,只盼人家不认得他,“嘿嘿,嘿嘿,公主啊——我看我们还是——”他小小声地对弄玉道。 “逃!”弄玉面临同样尴尬的问题,她不仅有为何一身麻布的问题,还有为什么会和萧史在一起的问题,还有她是谁的问题。她低低地说出一声,“逃!”萧史立刻响应,拉起她的手,掉头就跑! 目标,那个门! 一边跑,一边两个人都是心里哀叹,第一次去古代,也是落荒而逃;第一次回现代,仍然是落荒而逃!天啊!他们究竟是犯了什么错?为什么总是会出现这种状况? “等一下!后面有人在追,”是shellsea吗?听说你失踪——“ “萧史!”这是萧史经纪人的声音。 “shellsea!”这是歌迷的尖叫。 萧史统统充耳不闻,跑到舞台后面的那个逃生门,猛地一下打开那个门;正准备拉着弄玉冲出去。 门一开,猛然看见外面那巫师正带着人马在那睡莲塘附近搜索,火光闪闪,他什么都没听见,就听见一句,“马在这里,人跑到哪里去了?声音很近,几乎就在门边!想也没想,他打开了门立刻”砰“的一声关上,但已无路可逃,一回身,立刻被一群人包围。他和弄玉面面相觑,除了整个人抵在那逃生门上之外,已经没有任何退路。 天啊天啊!后面是要命煞星,前面的虽然不会要命,但也差不了多少。萧史和弄玉面对一群的记者“嚓嚓嚓”的拍照,和一大堆“shellsea这几个月失踪,是否和你身边这位小姐有关?” “shellsea,你在拍哪一部新戏?剧里情节需要男扮女装吗?为什么要穿那种衣服?” “shellsea,你受伤了!”更多的人在尖叫,看见他手腕上的擦伤。还有一些嗡嗡嗡听不清楚不知道在问什么的声音。萧史连惯有纯真柔软的笑容都挤不出来,只有一脸苦笑。弄玉更恨不得立刻消失在这里,她甚至觉得不如被抓去祭天,好过在这里丢脸。 “这位小姐,你是shellsea的女友吗?”有个大概是新手的小女生记者怯生生地问。 弄玉看见她比谁都害羞的样子,倒是不忍心不回答但问她是不是萧史的女朋友,叫她怎么回答?“嘿嘿,嘿嘿,我——我是——”她还没想出来她是什么。萧史神定气闲,口齿清楚地道,“她是我妻子。” “啊?”弄玉大眼睛瞪他,他不守诺言!讲话不算数!他明明答应过她回到现实就分手!他不但没有要分手,而且大言不惭,宣布她是他妻子?妻子?她还没有20岁!这是犯法的!她拼命地拽他的衣服,希望他把嘴巴闭上,不要再胡言乱语制造混乱了,她已经够醒目够丢脸,他还要在伤口上撒盐,他不觉得很残忍吗? “哧”的一声,她再次目瞪口呆——她那件麻布外套本就不结实。再加上马背上一蹭,已经“岌岌可危”,再被她一扯,登时毫不客气地被她一把撕破,“哧”的一声,从肩头破开拉了一个大缝直至腰间。萧史立刻变成了一个喇嘛——半边肩头和手臂都是裸的。 众人惊呼,这个女人好大的力气。好暧昧的行为。 “哇!”萧史立刻委屈地叫了一声,懊恼地看着她,“你干什么啊?” “我,我,嘿嘿,嘿嘿,我不是故意的。”弄玉把身体略略挪开一点。和他保持距离,干笑,“嘿嘿,我不是故意的,你不可以骂我。”她心虚,一步步退后企图逃走。 “我的衣服你还没有还我,你又把人家的衣服撕破,你想怎么样啊!”萧史无限委屈地皱起眉,“我的衣服在哪里?” 咦?众记者立刻嗅到这其中的不同之处。几个大标题立刻拟了出来——“shellsea衣服何在?传闻妻子可有内情?” “你的衣服?”弄玉这才发现两手空空,萧史的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更加心虚,“嘿嘿,这个——你的衣服?我本来有拿的你相信我,我‘本来’是有拿的。”她强调。 哦——众记者即刻醒悟——本来有拿,那就是两人别有洞天,另有私宅,别有一番私秘不为人知。 “本来?”萧史皱眉,“后来呢?”“后来啊——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不见了——”弄玉傻笑。 可见两人生活浪漫,情节多变,以致丢三落四,不可胜数。 “不见了?”萧史委屈得不得了。“那我穿什么?你撕破了人家的衣服。” 弄玉见他要生闷气,急忙解释,“刚才兵荒马乱的,我怎么知道你的衣服哪里去了?大概在你扑过来的时候掉了,我有赔给你哦,你看,你这一身衣服,不是我脱给你穿,你哪里还有衣服?”她说完了,自己也觉得自己挺有功劳,“我撕破自己的衣服,不是犯法吧。大不了我赔你一件衣服就是了。”她安慰地拍拍他的头。 萧史乖乖地点头。 哇——重大内情!众记者走笔如飞,一篇篇充满想象力和旖旎妖媚情节的报道,只怕明天就要满天飞翔,满地打滚。 这两个人若无旁人。有些年纪老些的长者不能忍受这种暧昧的对话,纷纷大骂,“伤风败俗!伤风败俗!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口无遮拦!不知廉耻!” 萧史满面迷惑,弄玉莫名其妙。 “他们为什么要骂我们?”萧史小小声地问弄玉。 弄玉也小小声地回答,“我不知道。” “好了好了,在这年度的总结回溯上,据称失踪一年的shellsea重回歌坛,也是一件盛事,大家回座,晚会要继续进行,大家请遵守秩序,让晚会正常进行。”主持人的声音传来,“大家稍等,我们请刚刚重新出现的shellsea为我们唱一首他在本年度歌曲排行中名列第四的歌曲《放逐系列》,好不好?” “好!”下面的轰然叫好。 萧史摸摸头,“我以为他们已经忘记我了。”他低低地说来,显然是感动了。 “不会忘记你的。”弄玉微微一笑,拍拍他的背,“去换一身衣服,不要穿这件搞笑的衣服,去吧。好好的唱。”她抬起头这样一笑,笑得非常欣慰。 萧史点头,突然冒出一句,“不许跑掉!等我唱完,不许跑掉!你休想乘我不在偷偷跑掉!”他紧张地盯着她,似乎她真的会跑一样。 弄玉呆了一呆,“跑掉?”她毫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我还等着你唱情歌给我听,我跑掉?我为什么要跑掉?莫名其妙!” 萧史的眼睛缓缓升起温柔优雅并存的魅惑,低低地道,“我以为,刚才我那样说,你会生气。”他深吸一口气,“如果你生气,我向你道歉。只是我真的很想对人家说,你是我妻子。” 弄玉呆了一呆,悠悠叹了口气,“我生气,但是——”她突然笑了,“我们已经死过一次,没有死过一次,我可能真的会生气。记得在祭坛我说的话?我从来不说假话,从来说的——都是真心的。”她再一次胆起脚尖,轻轻吻了他的额头,“我爱你。”她很温柔地道。 “不用分手?”萧史认真地问。 “不用分手。”弄玉轻笑,“说分手是我幼稚。对不起。”她轻轻为他整理好肩头的破衣,“去吧,大家都在等你。” 萧史扬起眉,“等我回来。” 弄玉侧着头看他,有他对她这么好,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看他在台上倾倒众生的样子,她不会嫉妒,只是非常的开心,非常的欣慰。 萧史去换了一身别人临时借给他的白衣白裤,有些奇怪,但还是挺衬他柔软阳光的气质。只见他用他非常迷惑人的嗓子,缓缓地道:“离开乐坛一年,我没有想过可以回来,没有想过大家还记得我。一年之前,我和公司发生了一些小小的纠纷,我单方面解除了我与公司的合约、那时候以为自己做得很对,自己在追求自己想要的音乐。但经过了一年的时间,经过和我的妻子相处这一年的时间,她教会我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快乐的人生,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正常的生活。一个人过日子,不能全部想到自己,一味觉得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误的,以为别人不了解自己,因而觉得自己很寂寞很委屈,是非常——幼稚的事情。我们做事,不仅要考虑自己,也要体谅别人,理解别人的想法,体会别人的心情,是很重要的事情。我对我的任性对公司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对不起。”他在台上深深一鞠躬,“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会设法赔偿。我做的事情,必然要自己负责任。” 他的公司的老板站了起来,他显然没有想到萧史会当众道歉,眼角有些湿润,“公司没有考虑到你唱成熟路线的能力,是公司的决策错误。你的唱片今年大卖,相信比起公司原本要你唱的《通天豆》要好得多。你的离开虽然对公司造成了一些影响,但公司并没有解除你的合约,你还是可以回公司唱歌。”他原本对萧史这一招“失踪”很是生气的,但他当众道歉,他也就没有火气了。 “谢谢。”萧史微微一笑,转过头来,对着观众,“我邀请我的妻子和我一同唱这首歌,你们不会反对吧?” 下面登时嗡嗡一片。 萧史不理下面一片混乱,对着弄玉眨眨眼睛。 明明隔得那么远,弄玉的眼睛又不是非常好,但她就是知道他在叫她,心里哀号了几句,无可奈何地走上台去,她还穿着一身的古裙,衣袂飘飘,虽然有些斑斑点点,但大体上仍是漂亮的。 “她是我的妻子。”萧史最喜欢说这一句,“她叫颜弄玉。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喜欢她,但她对我来说,是没有缺点的女人。”他笑了,“我们开始吧。” 弄玉有些心情激荡,他记得她说的话,他知道她说“没有缺点”的意思,她爱他,所以,可以纵容他的缺点,他也一样。她拿起麦克风,抬头看他,展颜一笑,第一句就说,“我不会唱歌。”然后她把麦克风移回原处。她不想破坏萧史的歌,她不知道,她这个很有自知之明的动作,已经让萧史的多数歌迷对她升起了少许好感。 萧史摇摇头,“我就知道你没有好话。”他知道她实话实说,不会唱歌就不会唱歌,她是不会隐瞒的。 弄玉悠悠地笑。 他开始唱,他唱得很动情,弄玉也唱,她轻轻地唱,只有萧史听见,其他人都没有听见。 被放逐——的出路——说不出谁的眷顾你的皮肤我的小屋被放逐之后是麻麻木木还是这段感情从此清清楚楚——我穿越时空来到过去你不在乎我忘记感触在过去时空无人体悟是谁的错误—— 他很动情,很动情地唱,也只唱给她一个人听。 那天的演出结束,她打了一个电话回家,告诉妈妈她非常好,没有事。当然她妈妈追问她和萧史的事,她也只是很平静地说,她已经嫁给萧史了。 妈妈很震惊,她不能相信一向循规蹈矩,乖巧安静的女儿,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 然后学校也发出通知——在校期间结婚——退学! 弄玉欠了一堆的解释,还有无数朋友的疑问,好奇,怀疑,嫉妒……种种种种不可胜数的麻烦,就是这些事情吓得她不敢回家,躲在萧史的别墅里——然后就更说不清楚;反正她已经宣布嫁给他了,也不在乎。 “我会被别人的口水淹死。”弄玉在萧史的房间里哀号,“这次你真的害死我了,你让我怎么办?” 萧史安慰地摸着她的头发,“你可以暂时不回去,但是,秦国的事情还没完,公主和仙人不可以突然失踪不见,我们怎么办?是不是要回去一趟?” “回去?”弄玉突然觉得其实秦国那个皇宫是个天堂——至少不会有人来问她为什么会嫁给萧史?她怎么知道?历史书上是这样写的,她只不过老老实实按照书上写的嫁给萧史了——而已! “是啊,你看你看,我特地买了一本书,书上说啊,这个萧史和弄玉呢,最后是萧史吹萧,引来一只龙和一只凤,然后萧史乘龙,弄玉乘凤,这才双双飞去,成仙。我们这样一走了之,癸婳她们怎么办?我们再不回去,她们说不定真的要被砍头。”萧史用手指在他新买的书上划来划去。 “回去是不成问题,我们既然知道那个门是通向哪里,就可以——对了,为什么别人就不能从那个门走进古代去?”她突然想起来问。 萧史耸耸肩,“大概,他们没有在那里触电,我们被电过一下,可能和正常人有些不同。可是,问题是我们从哪里弄什么龙啦,凤啦来带我们走?哪里有这么大的鸟?鸵鸟倒是载得动人,可是它不会飞啊!”他又垂头丧气,“还有,我要从哪里弄一只‘龙’;来载我走?恐龙吗?我又到哪里去找恐龙?还有,就算找到恐龙,我又有什么办法让它听我的话,而不是先吃了我?” “不要乱讲了。”弄玉烦恼地拿起一个枕头压在脸上,“我不知道!” 萧史拿起电视的遥控器,“算了不要想了,看电视里有什么先进好吃的东西介绍,我们去吃饭!吃了一年古饭,腻也腻死了。” “我才不去,你自己去,我会被人围住,然后用口水把我淹死。”弄玉闷闷地道,“我吃泡面。” “好啦,你不吃算了,我买回来给你。”萧史说到一半,突然叫了一声,“咦——弄玉你快看!那是——” 弄玉拿开枕头,懒懒地睁开眼睛,“什么?哇——”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这个不就是——” “凤!”萧史兴奋地抱起她,笑咪咪地亲了她一口,一只大风!足够载你走了!“ 弄玉拼命点头,“把它改装一下,往上面画一点颜色,气囊的形状改一改,就是龙!我们两个就可以飞走了!”她兴奋得在房间里跳跳跳,把枕头往一边丢去,“问一下,这种东西哪里有的卖?” “不用买,到海滨浴场去租就有了!”萧史大叫,“我打电话去租,现在!立刻!马上!” 原来,他们在电视上看见的是——充气的那种飞行器——上面是一个像伞一样的气囊,下面是带人的架子,有发动机可以飞的——那气囊张开远远地看有点像只鸟!这不就是——凤凰?把它的气囊改成龙形或者画上龙的样子——那远远地看,也是一条龙了! 不宜久留 -------------------------------------------------------------------------------- 萧史和弄玉在秦国整整失踪了四天!秦穆公震怒,下令全国搜查——直到查出了那巫师曾经有把一个自称公主的女子带到祭坛去祭天,后来让她跑掉了,但没有发现萧史的踪迹;据说当时在公主身边的是另一个婢女。这让秦穆公不敢断定那女子是不是弄玉,那巫师暂时也没有被处死。 就在这时,萧史和弄玉回来了——他们的飞行器还没有改造好,海边浴场的经理要他们两个月之后才能来领取,因为愤色就算了,还要把气囊改成凤凰形状和尤的形状,这个的时间需要比较长,但萧史付得起钱,他只当年轻人好玩,也没有问为什么。 回来之前当然就已经编好了天衣无缝的说辞,但弄玉千算万算不知道会遇到这个差点要了她的命的巫师来和她对质——当然,秦穆公的本意并不是要那巫师来揭弄玉的底,他只是心疼女儿,要弄玉来认认人。如果这巫师真的冒犯了公主,那便立即处死;如果不是,那巫师就无罪。 弄玉和萧史一回到秦宫,面见秦穆公时,并没有看见旁边那个被绑成粽子的东西,弄玉按照计划好的说法,“父王,女儿和仙人一时兴起,弃马乘云,直上蓬莱仙境。女儿有仙人指引,游遍天境奇峰异谷,花鸟仙兽。天上一日,地上千年,所以女儿一时之兴,归来已经四日有余了。”她装得一本正经,面下改色,好像她真的游过什么蓬莱仙境,而不是被人追杀一般。 萧史自然更加表演得神仙得不能再神仙了,天上地下,惟我独“仙”的感觉,真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呜呜——呜呜——”两个人正在扮大神扮得出神入化,结果旁边传来一阵“呜呜”像接收不良的电台在大唱《窦娥冤》一样的声音。 呜呜——那电台继续鬼叫。 弄玉溜眼一看,赫然正是那几乎要了她的命的巫师!这下惊得目瞪口呆,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萧史也正抬眼向她望来,眨了眨眼睛。她看得懂那意思——完蛋了!就是这个意思!不会错的!什么叫欲哭无泪,死到临头,她真是刻骨铭心地体会到了。 “弄玉,这人可是——”秦穆公还没问完。 “不是!”弄玉想也没想,回答得比什么都快。 萧史心中暗暗叫苦,一面叫苦那巫师为什么会在?一面叫苦弄玉表现得太失常,不知道要怎么挽回?他又不能表现在脸上,微笑得一张脸都僵了。 秦穆公多年的君王,自是不那么容易被人欺骗的,一听便知这其中有鬼,看了弄玉一眼,“解开他的绳子。他对看管着那巫 第十章 清夜恩情四座同 (5) 师的两位侍卫道。 巫师立刻站了起来,“启禀大王,这——”他一手指着萧史,被绑得喘息未定,但神情坚定得令人害怕,这个人,绝对不是—— “你给我闭嘴!”弄玉尖叫一声,叫得比他的声音还大,“这里有你说话的分?这里是堂堂宫宇,是君王的地方,有你说话的分?你给我闭嘴!闭嘴!”她如果可以的话,一定会立刻塞了他的嘴!立刻! “让他说。”秦穆公对弄玉这种败坏君王形象的行为非常不满,沉下脸来,“你退下去,让他说。” 弄玉不敢再借势胡闹,她明明知道他要说什么!他亲手抓住了萧史!萧史不但假扮婢女,而且连两个侍卫的擒拿都躲不过,他哪里是什么神仙?让他说,他立刻说的就是这个!萧史假扮神仙,欺骗君王,这是杀头的大罪!她要怎么救?怎么救?秦穆公脸色一沉,她不敢再说,但身子不知不觉紧紧靠着萧史,把他挡在身后,要保护他。 她挡在他面前是什么意思,萧史自然明白。她想保护他,虽然很傻,但是他很感动,她很害怕,人在微微发抖,但挡在他面前的决心一点都没有变。他轻轻拍着弄玉的背,低低地道:“不要怕。” “启禀大王,这人绝对不是什么太华山仙人,绝对不是!那巫师好不容易有了说话的机会,”微臣亲手抓住他,微臣所说的婢女就是他!他假扮婢女,欺骗微臣。他是凡人,微臣将他绑在马背上,他毫无抵抗之力!他绝对不是神仙!公主——公主被他欺骗了!大王!徽臣决非冒犯公主,只是此人假扮仙人,神鬼震怒,微臣身为星官,必要这妖人到祭坛为祭,否则,上天必然降灾我王!大王明察!“ 我的天!萧史苦笑,他有这么多罪名?摸摸耳朵,他一本正经地对着秦穆公拱手,言辞清雅地道,“父王,臣吹萧之艺,父王亲眼所见,臣亦非欺骗父王。将公主许配、是父王之意,臣亦曾推辞,父王执意要将公主下嫁,臣本是不得不娶。所说欺骗君王、假扮仙人,不知从何说起?说道神鬼震怒,臣与公主相处经年,只见秦国国威大震,我王威信日高,不知这震怒二字从何而来?神鬼之降灾又在何处?莫非——”他非常优雅地负手望天,“你所谓神鬼之灾,就是大王的声望日高,秦国的国威大振,你以为大王本不该称王天下?还是——原本无灾,你出口诅咒,妄图使本国成祸现灾?你是何居心?” 他一字一句说完,那巫师被他说得睑色大变,一时说不出话来,气得睑如土色:“你——” 萧史睑上带笑,侧过身,遮住秦穆公的视线,轻轻地在他耳边说一句,“我什么?我好厉害是不是?”然后满意地看见那巫师脸上紫色变成黑色。 弄玉又是紧张,又是好笑,又是害怕,她不知道他原来有这么好的口才,颠倒黑白是非错乱的话他说得天经地义,轻轻一拉他的衣袖。只希望他别太嚣张,被秦穆公看见了就完蛋。 秦穆公沉下脸,看不出喜怒哀乐,所谓“喜怒不形于色”的功力,弄玉是第一次看见了。他显然也并没有完全相信萧史的话,当然他也没有完全相信巫师的话。他在这位脸上看了许久,又在那位脸上看了许久,良久之后,缓缓地道,“既然两位相持不下;本王倒有一个法子可以判明谁是谁非。” 弄玉心里一跳,她明知其实那巫师的话倒有九分是真的;萧史的话倒是九分是假的。如果秦穆公要萧史变戏法,那没有作弊是万万变不出来的。“什么法子?”她脱口问道。 “本王收藏两百年前本王祖先流传的‘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那本是仙人遗传,如果萧君本是仙人,自然困他不住,若是他脱不出这锁链,解不开死结,那么,莫怪本王要将他推入火炉祭天。弄玉,你站一边去。秦穆公袖子一挥,左右有侍者把弄玉按住,不让她上前。 弄玉整颗心都凉了,什么结什么链?他只怕连一条麻绳都解不开!秦穆公竟要用锁链和绳子把他绑起来,推进火炉里去祭天?“等一下!”她大叫。 她这辈子没有叫出这么大的声音,她向来注重形象,从来不会大叫,但现在她叫得比谁都凄厉,他是我的夫君,既然我已经嫁给了他,无论他是不是神仙,我都相信他!父王,你要绑,就把女儿和他绑在一起!要祭天,那就一起祭!反正人我已经嫁了,如果他不是神仙,女儿也没有脸面活着再嫁!活着给父王丢脸!要绑一起绑!“她沉下脸,向左右两人喝道,”放手!“ 那两人被她的威势吓到,竟然放手。 她拂了拂衣袖,微微扬起了下颚,那神气很是鄙夷,看了左右两人一眼,又看了那巫师一眼,最后看了秦穆公一眼,统统眼神都是那样鄙夷;袖子重重一摔,发出“啪”的一声响,她走过去,和萧史并肩而立。 秦穆公被她的眼神激怒,“好!你要同死,父王成全你!父王真是宠你宠得太过分了!才让你任性胡闹,胡作非为!”他一挥手,“来人啊,取本王的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来!连公主一起绑了起来!” “是!”下面的人看见秦穆公发怒,骇得心惊胆战,立刻匆匆而去。 “你搞什么啊?”萧史低声道,“你想让弄玉公主变成半路冤魂?” “既然神仙都要死了,弄玉变成冤魂关我什么事?我自身难保,还管得了她成仙还是成鬼?”弄玉从后面抱住他,“如果你要被烧死,那么我也——”他是那样喜欢热闹的人,习惯被人宠着,哄着,那样漂亮那样可爱,让他独自一人,他会寂寞的,她舍不得,舍不得他寂寞,舍不得他没有人陪。 “胡说八道。”萧史低低地道,“谁也不会被烧死,既然弄玉没有被烧死,那么我们也不会被烧死,你不明白吗?你就是弄玉,我就是萧史,我们后来成了仙飞走,并没有被烧死在火炉里,你要相信历史。我们一定不会被烧死。” 弄玉不答,她死死抱着他不放。 这时,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来了,一路叮叮当当。 萧史认真一看,是一串很漂亮的银链,串串骷髅头精巧细致,只有黄豆大小,颗颗牙齿相一,头颅后有发辫相系,串成一串长链,看起来并不如何粗鲁,倒像新潮年轻人喜欢的很酷的饰品。还有一条绳子,是浅青色的结绳,看不出什么材料,仿佛是用很细的丝线打成,花费了许多功夫的小玩意。 “这是什么东西?”弄玉小小声地问。 “不知道。”萧史老老实实地回答,“不像是几百年前的东西,很漂亮呢。我保管这些人弄不出来。”他悄声道,“像比我们还现代的东西。” “未来的?你不要胡说了。”弄玉抱着他的腰,闻言顺手捏了他一把,呵呵地闷笑,“你电视看太多了。” “哇!”萧史硬生生忍住呼痛,“我要死了,你还这样捏我!”他忘记了面对秦穆公,自然而然皱眉哀怨,无限委屈,“很痛耶。” “你都要死了,死都不怕,怕什么痛?”弄玉哼了一声。 萧史垂下眉毛,小小声地道,“我不怕死,我怕痛。” “我会记得的。”弄玉低低地笑。 这时,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已经围上了身,那链子萧史打赌保证不是银的也不是白金的,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的,铐在身上冰凉冰凉,却不会被体温温热一直是冰凉的。那些骷髅头打造得非常标准,符合解剖学结构,绝对不是秦穆公这些古人可以做得出来的。弄玉,这东西如果不是真的神仙的,就是另外一些可以穿越时空的人留下来的,我不是胡说,你看,这上面还有字母——“萧史压低声音。 “我看见了,这是什么字母?”弄玉也声音压得极低,“不是英文。” 萧史的唇几乎要压到弄玉的耳朵,“是梵文。” “梵文?你看得懂梵文?”弄玉无比诧异,“你做过和尚,学过念经?不然你学梵文干什么?” “我原来念的是宗教学院,不是念国家综合大学。萧史伸出手指去模那些刻在护善之链上面的字母,念道:”subhakara-simha,善无畏。 “善无畏?这条链子的名字?”弄玉好奇,“什么意思?” “没有意思,”萧史耸耸肩,“就是这字面上的意思。”他呗气,“不会说只要‘善’,就可以无畏吧?这么假,无聊!” 两个人窃窃私语;另外一条定心之结也绑在了身上。那是条很精巧的绳结,隔着几结便有几个穗子,也很漂亮。 “这上面怎么没有字?”弄玉在那绳子上找了半天,也没有看到字,失望地叹气,“我还以为,看懂了上面的字,就可以脱险,竟然什么也没有。” “我觉得,这条链子,是某种比较奇怪的合金。”萧史还在弄玉耳边小声地道。 弄玉敲了他一个响头,“废话!我也知道,这条绳子,是比较奇怪的绳子。” “启禀大王,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已经绑好。” 两个好奇的人才醒悟过来他们目前凄惨的处境——并不是在做科学家研究这两件奇怪的东西,而是面临杀头的——不——烧死的大事! “好,”秦穆公冷冷地看着他们两个人,“萧君,你脱出来,本王就赦你死罪;你脱不出来,本王立刻将你推入火炉。” 萧史点头,“对,只要你不烧死你的公主,臣非无所谓。” 秦穆公哼了一声,“她是本王之女,本王自是不会烧死她。你放心,你即使脱不出绳子;本王也不会让弄玉陪你死的。她愿意陪你绑,陪你受苦。是她重情。本王说要烧死她,是一时之气。但你不同,你若脱不出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本王决不会饶了你。”弄玉低低地道,“我陪你死。”萧史用力挣了一下那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这两条绳子链子结实得很,我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弄得断它? “这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是百年之物,相传只有天籁之音与处子之血,才可能弄得断它。你们两个,是不可能有这两样东西的。”秦穆公缓缓地道,“天籁之音,不知是何物;而弄玉即已嫁人,便已是妇人之身——” 弄玉眼睛一亮,萧史忍不住笑了,小小声地道,“我可没有——” 弄玉踢了他一脚,脸上微微一红,低声骂道:“你说的什么啊!” 萧史咬着嘴唇笑,煞是可爱,“天籁之音,天籁之音,难道是——” “你的歌?”弄玉抬起头来,“难道我们遇难呈祥,这两条链子绳子,是为我们准备的?几百年前的我们的同行,知道我们今日有难,特地从百年前准备下的?”她脸颊红晕,“难道今天其实我们——不会死?” “不会死。”萧史低声很柔软很安慰地道,“我保证,不会死。” 他们被一条银光闪闪的骷髅头链子绑在一起,又被一条浅青色的绳子在链子头上打了一个死结,但那并不显得狼狈,反而位戴在他们身上的饰物。在殿堂的火光下,银光流动,穗子摇晃,很——美—— 秦穆公本是震怒,但如此一看,不由得怒火也渐渐消退了。他们两个,真的是天造的一对,地造的一双,两个人死到临头,旁边的火炉已经熊熊烧了起来,挣不出来就是死。但两个人窃窃私语,并没有任何惊慌或者恐怖的神色,弄玉俏脸红晕,萧史似笑非笑,却隐隐约约有一种暧昧的情韵,微微妙妙地弥漫开来,并非暴戾,而是绝美。 只见萧史环住弄玉的腰,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地唱—— 我会一直记得,你要我唱歌爱并非很难得只要没有人哭了为什么计算太多计较太多计量得太多什么你是我的我是你的承诺了却不负责爱有人说难得因为太多苦涩为什么错爱太多份信太多错误得太多什么叶子黄了花也落了一定就要哭了我爱了一个不会说爱我不爱哭的你了什么承诺什么花落你没在乎过 弄玉很惊奇地看着他,她没听过他这首歌,是新歌吗? 萧史只是眼睛笑着看她,低低柔柔地唱,那歌本来很轻飘。幽幽悠悠的尾声,像香炉里的游丝,静静、静静地游转,徘徊不去。 秦周公和一干婢女侍卫瞪大了眼睛,他们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歌,不是阳春白雪的尖嗓子,也不是乡间俗夫的山歌,而是这样飘忽,这样低柔,这样动情的歌!萧史的嗓子非常好,那歌虽然唱得很轻,但声音很清晰,隐隐的磁性,在殿里听得清清楚楚。那歌词如此简单,每个人也都听得清清楚楚。他唱。每个人的心情就随他的歌起伏,心随着节奏跳,怔怔地忘记了这是国君在行刑,每个人的眼睛就看萧史。 他又在卖弄风骚i弄玉对萧史的轻力开始有些“免疫”了,边听边睁大眼睛看他们,心里一半是好笑,一半是得意,只听“铮”的一声,那条骷髅头链子断了。 “哇——”弄玉抬起头看萧史,“真的断了,你唱歌,真是天籁之音?”她笑了,笑得非常开心。 萧史捞起身上那条自己断掉的链子,耸耸肩,“不是吧,我想,只是这条链子是很容易共振的吧。我唱歌故意唱一首低一点声音、频率慢一点的歌;它这么精巧,不过是几个牙齿轻轻咬在一起的,虽然材料很好扯它不断;但其实这么轻轻一震,牙齿对牙齿的地方错开了,就掉下来了。其实如果不唱歌,有耐心去一点一点晃啊、抖啊,或者有耐心去错开牙齿缺口,很容易就解开了。只不过用声音共振,这么震震震,比较快而已。”他用力拉了拉那条绳子,“至于这条绳子,我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成的,干什么要用血来弄断它?这么恐怖?” “你咬我一口。”弄玉道。 “干什么?”萧史皱眉,“我不咬人。” 弄玉歪歪头,“我的手被绑住了,你不咬我一口,我哪里有血出来弄断这条绳子?难道我要自己咬自己一口?听说咬舌头会死人的,我不敢咬。” “我不咬人。”萧史很认真地道。 “喂——”弄玉会被他气死,“解开这条绳子重要啦,你不咬人,我当然知道你不咬人,但是现在是非常时期。你不咬我一口,怎么会有血出来?不然你拿刀划我一下,可是你又没有刀。”她咬住下唇。准备重重地咬它一下,让它出血。 “不许咬!”萧史着急地道,“用牙齿咬很痛的!不许咬!等我想想别的办法——” 但弄玉已经咬了,她为了要让萧史出困,这一下咬得毫不犹豫,一下子血涌了出来。 “你——”萧史的脸色那一霎变得苍白,“你这样咬很痛的,傻瓜,你念那么多书哪里去了?你的血和我的血有什么不同?不要傻瓜真的以为处子之血和其他血不一样了,都是人血啊!又不是处子之血就是人血,不是处子之血就是狗血!”他懊恼极了,跺脚,“我还没有想出来这条东西为什么要用血弄断,你干什么咬自己?” 弄玉满唇都是血,闻言白了他一眼。语音模糊,“管它的,反正,既然唱歌可以解开一条,那么用血一定也可以解开第二条。我管你是有什么科学原理,我只管解开绳子,大王又不考你为什么绳子用血可以弄断,不要这么有研究精神了,我嫁的是神仙,不是科学家。”她说话之间,那几滴血滴落在那绳子上,登时绳子像冰遇到热水一样,融化了。 弄玉看得眼都直了,“哇——融化!”她拿起绳子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稀奇之极,“它是什么东西?溶于血?这么奇怪的?” “喂——不要再看了,你父王走过来了。”萧史拉了她一下,迅速把她拉到自己身后去,对着秦穆公,很神仙地微微一笑,“父王,如何?” 秦穆公非常惊异,对着萧史看,“萧君竟然有如此歌艺,这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竟然绑不住你?这真是千古未有的奇事,看来萧君定是仙人无疑。来人啊!”他挥手道:“把星官推入火炉。” “啊?”萧史和弄玉面面相觑,虽然这巫师实在讨厌了一些,害人了一些,但说到要推入火炉里烧死,好像——也没这么严重。 “父王,这位星官也不是坏到极点无药可救,饶了他好不好?削了他的官职就是了,不要烧死他,太过分了。”弄玉对着塞穆公假笑。 “过分?”秦穆公眯起眼,“你敢说父王过分?弄玉,你今天胆子不小,毫无礼数!” “啊?”弄玉干笑,她忘记了自己温柔可人的形象,癸婳不在身边提醒。她差点原形毕露,“弄玉——弄玉——失言。”她作礼告罪。 秦穆公看了她一眼,继续道,“身为本王的女儿,应该知道身为女子的本分,弄玉,你近来事情不少,让本王怀疑,你究竟是不是个公主!”他自然是说的气话,但在弄玉听来却是触“耳”惊心。 萧史无奈地拉起她,“父王息怒,臣同公主告退了。”那星官的死活,他真的很抱歉,无能为力了——直到他回到现代。还非常认真地去查秦国史料,但就是不知道这位令人讨厌的巫师究竟最后到底终究有没有被推入火炉? “他在怀疑我是不是公主了。”弄玉回到凤楼,唉声叹气:“我看我们在这里不宜久留,那些飞行器什么时候才弄好?我们还要在这里待上两个月?惨无天日啊!” “他不是在怀疑你,他只是在骂你。”萧史安慰道。 “我知道他在骂我,不要你提醒我他在骂我,我已经忘记了他骂我,你还说!”弄玉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拖着长长的麻布衣裙,“都是你不好,你如果是神仙,我就不要搞那么多事情,就不要担惊受怕,就不会被父王骂,他就不会怀疑我不是公主!都是你不好,你为什么不是神仙?” “好啦好啦,都是我不好,我不是神仙,都是我的错。我明天开始修炼,一定赶快修成正果,变成神仙,好不好?”萧史温言软语安慰她,跟在她后面转来转去。 弄玉破涕为笑,“我在迁怒你,你好什么好?像不像个男人啊!跟在我后面干什么?我在发疯,你跟着我发疯?”她是明白事理的,也不会一天到晚摆一张“忧郁”的脸来表示优雅博取同情,心情烦是烦;但即使没有萧史这样逗她开心,她也是想想就算了。“晚上吃什么?” “癸婳自己弄去了,我不知道,她知道你回来高兴得不得了,说要自己做东西给你吃。”萧史拔下墙上的一支羽毛在手里玩,“喂,弄玉,你这个婢子没有她表现的那么天真无邪,你小心一点,不要她把你卖了,你还不知道呢。当初她把你硬拖进宫——” “我知道,”弄玉耸耸肩,“我不是傻瓜,你知道的。” “我不是在说她假扮天真假扮无辜硬拖你进宫做公主好给她挡灾那件事,”萧史也耸耸肩,“她也没什么大错,不过是想要活命,又不是说要害你还是从你身上得到什么,所以我也没说什么,但是——” “你也知道?”弄玉稀奇地道,“我以为你傻傻的只会弄老母鸡老母鸭,原来你是心机深沉,扮猪吃老虎哦——”她其实很早就知道,他决非表面上看见的漂亮娃娃,但他机敏到这个分儿上;她可是真的没有想到。 “我不是在说这个!”萧史有一点恼了,我在说,她其实—— “她其实知道——”弄玉眨眨眼睛,和萧史一起道,“她知道真正弄玉公主的下落!”“哇——你也知道?”她和萧史异口同声地道,眼对着眼,看了良久,忍不住大笑起来,“原来我们都是扮猪吃老虎,装傻的天才!握手握手!”两个人嘻嘻哈哈地握手,萧史索性把弄玉抱在怀里,“你早就知道她明明知道真的公主人在哪里,为什么不要她把公主找回来?” “我可不是天才,也不是福尔摩斯,我不是一开始就知道她把真的公主藏了起来。开始我只知道,公主能够逃走,必然要有内应。”她耸耸肩,因为我做了公主,我就发现怎么我就自己一个人逃不出来?要逃出来,必有内应!毫无疑问!只是、我不知道这个人是谁?我也怀疑过癸婳,但她表现得太好了,战战兢兢娇娇怯怯的,我不忍心怀疑她。我只知道她因为丢了公主,所以不得已要我假扮公主。“ “但是,日子久了,你就发现这个小姑娘不简单。”萧史很好脾气地微微一笑,一瞬间褪去他的柔软稚气,“我和你不同。我一开始就知道,是她把公主藏了起来,从一见面,我就知道。”他说这话的时候,神定气闲,完全不是说笑的。 “哦?你有这么厉害?”弄玉歪着头看他,似笑非笑,“为什么?” “因为她抓了你当救命草啊,很简单,非常简单,为什么她敢抓你当救命稻草?敢要求你假扮公主?除非,她知道公主不会回来,否则,她的人头岂不是要落地?为什么她知道公主不会回来?第一,是她知道公主逃跑而不是出去玩玩,第二,她知道公主不打算回来,公主必然对她有表示过不再回来的意图。她既然是公主的贴身婢女,又知道公主是要逃走,她为什么不阻拦不上报?显然,她不可能在公主失踪之后推测出来公主到底是回不回来,她必然是同谋。”萧史双手一摊,“就是这样。很容易的,一点点推测,还有一点点直觉。说实话,一看见你那小姑娘。我就觉得她是个麻烦,因为,她住你面前一跪,跪得太——” “太干脆了。”弄玉接口,“我没有你思路清晰,我喜欢癸婳.因为我喜欢她,所以我一直不想怀疑是她骗了我,她利用我——当然,其实也没有这么坏,她只不过比较忠于她原来的那个公主而已,她对我也不错。但是,她分明是精明的人,何必老是战战兢兢?我也是精明的人,她善吹笙、有头脑,还善应变,绝对没有害怕的理由,在我凤楼之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她有什么好怕的?除非——她怕我,她有事瞒着我。她有什么事可以瞒着我?我们之前并不认识,那除了公主的下落,还有什么值得她瞒的?我是这样想的。”弄玉叹了口气,“所以,还是你聪明一点。” 萧史失笑,“你和我比这个?我聪明?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我;只有人说我可爱,漂亮,好玩,说我聪明还是真的第一次听见。”他摸摸头,“连我妈都没表扬过我聪明。”他摸头的样子很可爱。 “你妈妈说你什么?”弄玉好笑,他为什么总是那样娇稚可爱?像漂亮的娃娃。 “她总是抱抱我,亲亲我,好像我永远长不大。”萧史懊恼地道,“不许笑!你又笑我!”他捶了弄玉一拳。 “哈哈——”弄玉笑倒在他身上,“哈哈,难怪你妈妈——哈哈——你妈妈总是抱抱你,亲亲你,你好好笑,好可爱!”她边笑边道,“你真的聪明,我绝不是随便说说或者骗你,你真的聪明,很聪明。”她笑过了认真地看他,“他们——所有的人,如果因为你漂亮,可爱。而不知道你聪明,那对你是不公平的。”她拍拍他的背,“包括你的妈妈,是不是?他们——都不了解你。” “了不了解,那并不是我希望得到就可以强求的,要求每一个人都了解,那是奢求;也是妄想。他们并没有了解我的义务,包括我的妈妈,你明不明白?只要有一个人了解,我就满足。只要每个人都快乐,都觉得和我相处很快乐,我也就快乐。不必要求每个人都了解,如果真是那样子也不一定就是很愉快的事,人——要有一点新奇,才会有吸引力,是不是?”萧史笑笑,“你了解,我就满足,这就是为什么我——” “爱你。”她最近喜欢接着他的话。因为她越来越能了解他的想法。 “我们是不是要去问问真正的弄玉公主人在哪里?”萧史转移话题,抽出手枕在背后,“我们走了之后,她要保证不会回来才好。” “没有必要,癸婳既然已经知道公主不会回来,那必然是不会回来的。她如果愿意说,我们就听,她如果不愿意说,我们问也没有用。强迫她说,一点意思也没有,癸婳人又不是很坏,她对我们也不错,有没必要逼她?”弄玉眨眨眼睛,“你说?” “没有必要,”萧史打了个哈欠,“公主不会回来就好,多一个人知道,她们就多危险,虽然我不知道公主为什么要逃,但大不了也是为了你爱我,我爱你的事。没必要追究人家的隐私,缺德啊!” “同感!”弄玉也懒懒的,东张西望,“咦?今天的晚餐这么晚了还不见踪影?要不要我去厨房做东西给你吃啊?”她站起来,准备去开门,“可惜这里没有泡面,我其实很懒得做饭的。” “不要了,麻烦死了,你也累,不要麻烦了,回来啦——”萧史跳起来,跟着她往门口去,“喂!” 弄玉猛地打开门,迎面一个人脸,吓得她差点整个人跳出去,“哇,癸婳,你站在这里干什么?想吓死你家公主?” 萧史拍拍她以示安慰,“癸婳,晚餐在哪里?”他好像不知道癸婳明明是在外面偷听,蹙眉哀怨,“我饿死了。” “公主我也饿死了,晚餐在哪里?”弄玉在癸婳身前身后东张西望,“你不是要送饭来?饭在哪里?” “公主!”癸婳泪眼汪汪,“扑通”一声在他们面前跪下,“公主,婢子对不起你们。” 我的天!又来了!弄玉暗自向天大翻白眼,斜眼看见萧史把双手盖在脸上,唉声叹气,她也叹了一口气,“癸婳,你有什么事老是对不起我?不要每次见了我就‘公主,婢子对不起你’好不好?起来起来,这样‘砰’的一声跪在地上,你不痛吗?” “公主她,她的确是婢子——婢子私自放走的。公主她——她——和外面的一位——” “停!”弄玉打手势,“本公主我不想听,也不想知道。那,你刚才也听到了,本公主我对她的事情毫无兴趣,知道了,只不过满足一下本公主无聊的好奇心;不知道显然对她对本公主都好一些。你起来,去弄一碗东西来填本公主我的肚子是正经。” “公主——”癸婳仍是跪在地上,“公主如果不原谅婢子,婢子对不起公主,婢子宁愿一头撞死在这里!婢子实在——实在愧对——” 弄玉只好使用老招,坐在地上和她面对面,“我立刻原谅你,好不好?我本来就没有怪你。起来啦,不起来公主我的裙子坐在地上很容易脏的,到时候还要你洗,你累不累啊?不要愧对啦。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癸婳不听,仍是磕头_ “那你撞死在这里好了。”弄玉无可奈何,“我要走了,本公主要弄东西吃,你要在这里撞死,我只好自已找东西吃,你一定要撞死,我也没有办法。萧,我们走。”她拍拍裙子站起来,“我们去厨房找东西吃。” 萧史还没回答,癸婳猛地站起来拖住弄玉的衣袖,哀哀地哭,“公主,癸婳真的很对不起,很对不起公主。你对癸婳越好,癸婳越觉得癸婳不是人。你打我吧!”她这样哭,哭得弄玉满身都是眼泪。 “我打你?”弄玉拼命的拔被癸婳紧紧抓住的衣袖,“我干什么要打你?打你我也辛苦,喂——你弄脏了我的衣服还要自己洗,不要哭了!站起来就不要再道歉再忏悔了,我没怪你。” 萧史看不过去,弄玉抬起眼睛向他求救,讨好地眨眨眼睛,再眨眨眼睛。 萧史这才清咳一声,“癸婳.”他扳起脸,“你拉住公主干什么?放手!”他做得一本正经、威风凛凛,就像在审案的大老爷。 癸婳哭到一半,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看他。 “你,放手!”萧史指挥。 癸婳呆呆地放手,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萧史命令,“退后三步。” 癸婳退后三步,仍是不解地望着他。 “好,向右转,齐步走,对;一直往前走,走到最前面圆圆的那个门,进去。”萧史一个一个发命令,癸婳就呆呆地照做。 见她走得快要没影了,萧史还提高声音,“进去之后,我要左边第三盘和右边第一盘。记住了,不要拿错了。” 弄玉原本不知道他要癸婳干什么,但越听就越好笑,“你要她去哪里?” “厨房。”萧史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弄玉好笑:“你知道左边第三盘和右边第一盘是什么?” “不知道。”萧史也很老实地回答,“应该是挺好吃的东西,难道你凤楼的厨房,连几盘好菜都没有?我才不信。”他靠在门边想,“可能是一盘烤鸡,或者一盘鹿腿。” 弄玉表示同意,“加一点青葱腌萝卜会好一点。” “最好还要一点辣椒酱,外加一瓶酒。”萧史开始幻想,“如果我还有60年的香槟,上好的芥末,三棱的冰块,水晶酒杯……” “最后加一点饭后甜品,我喜欢木瓜冰淇淋。”弄玉补充。 此时,只听见“叮叮咚咚”一阵响,癸婳端着一个大盘子,里面有两个小盘子,不知道装的什么,一路声响不断。 萧史危险地眯起眼睛,“她弄来了什么?为什么还会响?” “不知道。”弄玉渐渐发觉形势不妙,癸婳听萧史的话弄来了什么?好像——不是什么好吃的——? 最后癸婳怯生生端着两个盘子在萧史面前,怯生生地看着萧史,小小声地问,“不知道、不知道仙人要它们干什么?” 萧史和弄玉面面相觑,四个眼睛瞪着盘里的东西——一盘是青铜菜刀一把另一盘是刷锅的刷子一把,扎的马毛,早已经油腻不堪。 “嘿嘿,嘿嘿,”萧史干笑,“左边第三盘和右边第一盘就是这种东西?你不是正要为公主做菜,难道,你就做出了菜刀和刷子?” 癸婳怯生生地回答,“厨房——厨房的成菜,都是放在另外一边的架子上的。进门看见的是灶台,灶台上面,左边第三盘盛的是刷子,右边第一盘盛的是菜刀,都是——都是用来做菜的洗锅的。她小小声地问,”不知仙人——“ “啊?”萧史这回是聪明过头糗到极点,干笑了两声,“没有没有,因为——因为你对公主不敬,所以我小小地惩罚你一下,下次不可对公主无礼。”他咳了两声,你下去做点东西送上来吧我和公主都饿了。“ “是。”癸婳恭恭敬敬地行礼,端着盘子,慢慢地叮叮咚咚地回去了。 弄玉在一边闷笑,直到癸婳走了才大笑出来,“你——呵呵——烤鸡和鹿腿?哈哈——” 萧史闷闷地道,“又笑我,我又不是故意的。”他懊恼地摔摔袖子,“你也是以为有好东西吃,笑我!” 弄玉在他颊上亲了一下,忍不住轻轻一笑,“笑你,因为喜欢你。” 从古到今 -------------------------------------------------------------------------------- 很快,两个月过去。 今天是要“乘龙引凤”飞走的日子。萧史从东门桥会馆的那个门出去,去准备飞行器,弄玉在凤楼里面等。 说到要走了,永远不回来,她还真的有一点舍不得。这里虽然意外重重,动不动就遇到可能砍头的大事,但其实,这里的人都不错。秦穆公对她很好,严父兼有慈爱的关心,他是真心在宠她,她虽然明知她并不是他的真正女儿,但秦穆公的疼爱,她无论如何,都是觉得受之有愧,并且衷心感激的。癸婳有一点小小的心计,但她的心计都还是不会伤人的心计,并没有想要谋害什么人,她只是想保护她想保护的,例如她的公主和自己。癸婳一直觉得对她不起,一直刻意地对她好,弄玉当然明白。她从来没有埋怨过癸婳,要走了,反而觉得很舍不得这个战战兢兢的丫头。甚至花园里那些大鸟她也舍不得,养到那么听话,萧史花了好多功夫,但可惜不能带走。想来想去,她只能感慨人都是很贪心,已经什么都有了,还想要有的更多。 “公主?”癸婳看着弄玉在发呆,忍不住问了一声,“公主今天看起来好像——” “和平时不太一样?”弄玉唉声叹气,“当然不同。”她拉了癸婳过来看,“其实癸婳你很漂亮。”她细细看癸婳,水灵灵一个小姑娘,粉粉的像只蝴蝶,“你有喜欢的人吗?”她突然问,“公主把你许了人家好不好?那次大王选吹笙的人才,我看中了好多人!” 癸婳涨红了脸,她不知道公主会这样问,“我——” “好不好?我赦你出宫,你可以和你的公主在一起,”弄玉越想越高兴,“哪,我把你弄出宫,嫁一个如意郎君,好不好?你喜欢哪一个?”她兴冲冲地在宫里走来走去,“快说快说,你看中了哪一个?” “公主!”癸婳喊道。 “你生气了?”弄玉泄气,“算了算了,你不敢就算了。”她叹了口气。 “我——癸婳——不是——”癸田满面红晕,“我——” “你什么?一二三,你不说我走了。”弄玉把耳朵凑近癸婳的唇。 只听她声若蚊蚋,“我——我——是凤台守卫的卫大哥——”话没说完,她的人已经羞得快要烧起来了。 弄玉暗暗好笑,一拍桌子,“好,本公主说过的话一定算数!”她立刻让人叫那个什么“卫大哥”来,让他立刻带了癸婳走。 她要离开了,永远不回来,何妨做件好事,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弄玉一边为癸婳的事情忙,一边等,等萧史回来。 #################### 晚上。 月明如水。 夜深如墨。 无比的清冷安静。 萧史在傍晚就已经回来了,把那两个庞然大物充上氢气,用一条细细的尼龙绳系住,远远地浮在高空,然后把绳子系在院子里。晚上黑,人又被他们远远支开,谁也没看见天上飘着这两个怪物,就算看见,也吓得只会磕头,哪里会怀疑这两个东西的来历? 萧史和弄玉坐在院子里;又拿着本书。 弄玉看一段,书上写“萧史教弄玉吹萧,为《来凤》之曲。约居半载,突然一夜,夫妇于月下吹萧,遂有紫风集于台之左,赤龙盘于台之右。”她歪歪脑袋,你没有教我吹萧啊,这书上写错了。“ 萧史探头过来看,“哦?还要教你吹箫?不用了吧?吹萧难学得很,你又不够长气,吹不出来的。”他想想,“这样好了,我教你,七个萧孔全部按住,吹一下。” 弄玉照做,“呜——”一声长音。 “这个和我们五线谱里面的do差不多意思,那,我已经教你了,算数了。”萧史宣布,“我要开始念台词了。”他还怕弄玉不满意,先看了看她的眼睛。 弄玉拿着那萧自言自语,“原来是这样,挺好玩的。”她拿起赤玉萧乱吹,手指乱按,吹出一些乱七八糟的声音,漏风的声音有之,鬼哭的声音有之,狼嚎的声音有之。她浑然没听见萧史在和她说话,吹得浑然忘我。 “这就是‘夫妇于月下吹萧’?”萧史叹气,“怪不得古代会流传夜里有鬼,尤其是月圆之夜。”他自己认命地拿起书,一点意思也没有地念,“吾本上界仙人,上帝——咦?古代也有上帝?”他摇摇头想不通,继续,“上帝以人间史籍散乱,命吾整理……上帝命我为华山之主,与子有夙缘,故以萧声作合,然不应久住人间今龙凤来迎,可以去矣——弄玉我念完了。”他看见弄玉还在乱吹,夺过赤玉萧敲了她一个响头,“把龙凤拉下来,轮到你念了。” 弄玉没了玩具,扫兴地耸耸肩,一边收系住两个飞行器的尼龙线。一边很无聊地念,“应辞我父。” 萧史帮她拉线,一点一点,把两只灌满氢气的不知道算飞艇还是滑翔机的东西拉下来,一边探头看书,“弄玉你不要把书拿走,我还没看到,我要说什么?”他一边收线、一边哇哇叫。 “你要说,既为神仙……喏,在这里,你不要一个头转来转去,在这里——”弄玉用于指划着那一行,“这里。” 萧史很费力地收线,一边很费力地看书,“既为神仙,当脱然无虑,岂容——哇,弄玉,这句什么啊?咒语?外文?我看不懂啊!”他哀号,“我最讨厌古文了!” “岂容于眷属生系恋耶?弄玉教他,很有耐心地道,意思是,怎么能眷恋亲属,大概是这个意思。 萧史一头雾水,“你再说一次。” “岂容于眷属生系恋耶!”弄玉很用力地念道。 “岂容鱼卷,书生洗脸,yeah!”萧史很高兴地随着弄玉很用力地叫了一遍,他根本不再看书,也不知道弄玉在说什么,“我念完了。” 弄玉不知道他念的什么,但看见他高兴,她也开心,“把着两个东西拉下来!”她与他合力,终于把两个花花绿绿的凤凰和龙给降临人间了。 “怎么上去?”弄玉把自己套在气囊下面的三角架上,“我现在开发动机吗?” “等一等,等有一点风,我们迎风跑出去,这个院子很大足够我们起飞了!”萧史侧过头,对着已经把自己打点清楚、安全系牢的弄玉微微一笑,“走了!” “风来了!”弄玉欢呼一声,他们迎着风跑去,这一阵风来得很猛,一阵马达声响;他们腾空而起,飞向遥远的高空。 “公主!”夜色深沉,只有那凤凰和龙的颜色在夜里若隐若现。癸婳人在宫外;看见空中飞去的凤凰,恍然知道为什么公主今天会为自己做主,因为,她终于是要离开了。她强求来的公主,终究还是不属于这个森森的秦宫,她终于飞走了。她一直都知道,她这位公主姑娘,并非寻常儿女,她明理、宽容,有一种和大秦不同的气质,她和仙人一样,他们都是不属于秦宫的人,甚至,不是属于大秦的人。 “嘎——”几只白鹤腾空飞起,向着那凤凰追去。 “就是她吗?”癸婳的身边,有人轻声地问。 癸婳的眼睛湿润,她紧紧握着身边一位粗麻衣裳的年轻女子的手,“她飞走了。”癸婳喃喃地道。 “你没有哭。”那女子轻轻地道,“你本是很爱哭的人——”她温婉地抚摸着癸婳的头,“她必是个不同的姑娘,比我坚强,比我勇敢,也比我——敢作敢当。” “她说女孩子没事不要哭,癸婳——癸婳不哭!”癸婳忍住满眶盈盈的眼泪,“和她在一起,谁都很快乐,谁都没有负担,她是个好人。” “你也是个好人。”那女子抱住癸婳,柔声道:“你为我做的,今生今世我都偿还不了——” 她们轻声地议论,她们的背后,两位男子也看着飞去的龙凤,其中一人悠悠叹了口气,“她真是个不同的女人,也只有萧仙人这样的神仙,才有福气——” 另一人只是听,听完了微微一笑。 宫中。 被马达声和鸟叫声惊起的人,正看见那对龙凤远去。 惊奇者有之,骇然者有之,羡慕者有之,这一段千古奇事,龙凤仙缘,就这样纷纷繁繁,直传到千年之后——后世所谓“乘龙快婿”、“弄玉吹萧”,便是由此而来。 两人乘飞行器飞去,在净莲塘那里着陆,然后放掉氢气,收起三角架,两个人穿过11号门,回到了现代。 弄玉和萧史站到了夜半无人的舞台上,相对微微一笑。 “我们终于回来了!”弄玉在舞台上慢慢地找,找到当初萧史为她唱歌的那个电吉他,“还可以为我唱歌吗?” 萧史优雅地笑了,“当然可以,不过。我们还是不要碰这个危险的东西了,”他很惑人地探过头来,抱住弄玉,“我可不想下一次跑到唐朝去做唐太宗和杨贵妃。” 弄玉悠悠一笑,“你是在暗示你想做皇帝吗?”她依旧是那样悠然,自由而自然。 “不是——”萧史把头缓缓压低,很魅惑地道,柔声道,“我只是在暗示,我想吻你。” 弄玉轻轻一笑。 萧史低下头细细腻腻地吻了她。 “你吹萧给我听好了,”弄玉向后仰身,稍稍拉开一点距离,脸上微微一红,低声道,“每次听你吹萧,没一次正经的。” 萧史笑笑,三分优雅七分柔软稚气的,“其实——我的萧吹得并不是最好——” 弄玉摇摇头,“我喜欢。”她很坚定地道,“我喜欢就好。” 萧史开始吹萧,他拉着弄玉坐在舞台的正中间吹。弄玉盘膝坐在他对面,萧史靠着舞台的麦克风架子,坐在地上。 他吹的是那首歌—— 我会一直记得,你要我唱歌爱并非很难得只要没有人哭了为什么计算太多计较太多计量得太多什么你是我的我是你的承诺了却不负责爱有人说难得因为太多苦涩为什么错爱太多错信太多错误得太多什么叶子黄了花也落了一定就要哭了我爱了一个不会说爱我不爱哭的你了什么承诺什么花落你没在乎过…… 他吹得很认真。 弄玉也听得很认真,嘴角带笑看着难得如此认真如此沉静而非“纯稚”的他,他现在看起来如此纯粹,如此——爱怜悌横。 良久,夜很寂静。 一阵脚步声响。 “砰”的一声,有人带着一群人打着探照灯猛地开了门。 “本台三频道接到群众联系,在东门桥会馆传出一缕非常动听的音乐,本台记者abc带领市刑警部队人员,古典音乐专家、灵异事件专家,还有电视剧组,现场报道。现在,让我们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无人的东门桥会馆传出如此动人的音乐?”那记者在门口说完,让镜头切换到舞台上。 探照灯光骤亮,一片白光陡然投射在萧史和弄玉身上。 弄玉本能地扑入萧史怀里,侧过头来看发生了什么事? 萧史抱住弄玉,神情微微带煞地回身,看是谁打搅了他们的清静。 他们仍是一身古装,萧史右手的赤玉萧还摆在唇边,虽然已寂然无声,但女子依靠在男子怀中,微微惊惧又不失淡定从容,男子眉目之间微微带着一丝残留的沉静,虽然微蹙的眉看起来让他显得不悦,但却分明生成了一股非常凌厉的热气。这煞气并非杀气,也不是侵略,而是,为了保护怀中的女子而产生的一种防卫——惊人的防卫! “哇——”那三频道的记者霎时目瞪口呆,“这是——” 摄影师从没睡醒一下子变得全神贯注,绝对震撼的一霎,这可能是可以让他扬名一辈子的绝美镜头! 在场的人一下子无声无息,平息静气,生怕呼吸会惊扰了这样相依相偎的两个人。 震惊许久许久之后,那记者才用早已哑掉的声音,“他他他——他竟然是——” “shellsea!”旁边的工作人员忘我地道,“我原来以为,他只是个琉璃娃娃一样的大男孩子,原来——原来——” “原来他竟然可以显得这样像个男人,而且,是这样漂亮的男人!”那记者喃喃自语,忘记了自己在做报道,也不知道自已在说什么。 弄玉低低地笑,“你明天又要上报纸了。”她当然知道他从来不是个娃娃,看见这许多人为他惊愕,她只觉得好笑,不要震惊得太早,其实——他多数时间还是那副小孩子样的,如果没有什么严重的突发事件。不要以为他可以摇身一变变成酷劲帅王子,他从来都不是的。 她这样想着,在萧史的胸膛轻轻地笑。 萧史皱眉,委屈地道,“又笑我!我有什么好笑的?”他前一秒钟的煞气根本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现在他还是个别扭懊恼的孩子,“下许笑!” “砰”下面看见他从潇洒王子变成琉璃娃娃的人昏倒了一大片。 萧史莫名其妙地看着舞台下的人,耸耸肩,“我们回家。” 弄玉踮起脚尖,就像上一次两个人出去散步骑马一样,她在他额上轻轻亲了一下,表现了她的心情。 萧史搂住她的腰,她亲完了看着他的眼睛,微微一笑。他的眼睛笑着,一直是笑着,三分优雅、七分的柔软稚气,和从前一样,从来没有变过。 摄影师昏倒了,摄影机还在转;把他这样优雅的一笑忠实地记录下来,传达给了全国的观众,让所有人都看见了,shellsea的本来面目。 “你可能明天变成有‘百变王子’或者‘双重人格’之类行头的人。”弄玉和他一同回家,边走边笑。 那笑声隐隐约约,只听萧史远远地说,“我明天搬家。” “干什么?” “我要买一栋大房子。” “你家里已经不错了,买什么房子?浪费钱。” “我要结婚。” “哇——恭喜恭喜,新娘子是谁?”说话的人很悠闲。 “你啊!”说话的人很懊恼。 “我不是早就嫁给你了吗?” “那不算!我要盖一座宫殿,买两只白鹤、四只孔雀,还要——”说话的人浑然忘我,不知道他自己是谁了。 “你要开动物园?” “不是——”说话的人的声音很好听、很窝心,“因为,我知道你舍不得。” 另一个人很久没有说话,很久很久,才不知道是哭音还是笑音的声音道,“傻瓜,我这辈子真的输给你这个傻瓜了。” 一完一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引 清乾隆三年十月 高宗皇帝第二子,孝贤纯皇后嫡生儿,永琏皇子殇,年九岁。 十一月,高宗皇帝诏:“永琏乃皇后所生,朕之嫡子,聪明贵重,气宇不凡。皇考命名,隐示承宗器之意。朕御极后,恪守成式,亲书密旨,召诸大臣藏于干清宫‘正大光明’匾后,是虽未册立,已命为皇太子矣。今既薨逝,一切典礼用皇太子仪注行。” 永琏旋册赠皇太子,谥端慧,称端慧太子。 缘起 公元1771年,乾隆大帝贺六十寿辰,举国欢庆。 时,国运昌盛,万国来朝,民间富庶,满汉芥蒂渐消。然而乾隆年事日高,但始终不见册立太子,朝堂上下不免蜚短流长,谣言四起。 当其时也,乾隆感怀故皇后(孝贤纯皇后,富察氏)所生二嫡子早夭,所以一直没有把册立太子的文书放在正大光明匾之后,及至中年又因为身体健朗野心不息因而更加不愿意谈及此事。然而岁月仓促,毕竟年事日高,力不从心,因此在六十大寿期前脱口而出“禅位”两字。 而在他的诸皇子中,有的已经死去,有的表面上对当皇帝根本不感兴趣,还有的生怕招来杀身之祸,敬而远之。 等到宫里确实传出了圣上金口玉言的“禅位”,顿时风起云涌,庙堂江湖如同春之惊蛰,野心和欲望一起飞升起来…… 第一章已死之人 -------------------------------------------------------------------------------- 朔平府的人都知道,品安坊的君知姑娘,是一位才女。 品安坊,是朔平府最大的书坊,这里出书,出字画,出砚台,出笔墨,出宣纸,出各种与书相关的东西,甚至包括焚香的炉子,和扇风的团扇。 品安坊十一年来,风骨声誉扬名朔北,运营井井有条,掌管这一切的君知,即使朔平府的人很少看到这位大名鼎鼎的女子,也断定她必是才女无疑。 但君知很少在朔平府露面,只是她掌管下的品安坊,一日一日地生意兴隆,一日一日的主持着市井之间文人学士们的清谈话题,主持着一些诗词歌赋的聚会,或者才子名人的到访。 品安坊绝然是个清淡风雅的地方,在江湖上,也大有名声。 君知君知,那是一位眼高心慧的才女,君知我不知,因此,由于微些儿神秘,微些儿好奇,微些儿震惊于她的成就,她有个好听的绰号,叫做“凌孤女”,唐李商隐有诗:“可要凌孤客,邀为子夜吟。”由此可见,人们对这位才女,多么好奇,多么想与之一饮一谈,而作人生幸事。 但是君知依旧神秘,很少有人见过她的面目,很少有人能接近这个女子的心,很少有人能见到她在品安坊出现…… 君知……我不知…… ☆☆☆ 朔平府的苦力街头。 一个女孩提着个篮子,往街边的苦力堆中走去。 苦力们闻到一股菜香,贪婪的目光盯着女孩手中的篮子,那里面是包子和饭团,还有一壶茶。 “阿盼娥又来送饭了,我好饿。”一个苦力摸着肚子说。 旁边一个新来的撞了一下他的臂膀,低声说:“不如抢了,怎么样?” “抢了?”苦力匪夷所思地看着新来的这个,“阿盼娥蛮得跟疯子一样,你抢了她的包子饭团,看她不和你拼命!何况……”他低低地,“人家讨生活也不容易,她是个卖豆腐的。” “卖豆腐的?”新来的苦力邪笑,“不知长得什么模样,漂亮吗?” “不怎么漂亮,卖豆腐的女人,能漂亮到哪里去?”苦力低声说,“她给她爷爷送饭来,那老头老了,拉车拉不动了,一整天也接不到一次生意,唉,可怜啊……不过这世上有谁会花钱雇个一只脚已踩进棺材里的老头?万一拉到半路就咽了气,还要给他收尸。” “我们老了,大概也是这样的下场,还不知道有没有福气有个这样的孙女,来给我送饭呢……”另一个苦力懒懒地说。 “……你疯了你干什么啊你!这包子是我的!你放手!”突然那一边响起一个女孩尖锐的声音,大吵起来,整个苦力堆哄哄然一片。 “你看,你不抢,别人抢了去,谁都饿。”新来的苦力嘲笑,“这世道……” “你放手你放手!这是我爷爷的!啊──”苦力堆里响起惊人的尖叫,让人忍不住要掩耳朵,没听过女人可以尖叫成这样的,接着就看见那女孩死死地拉着那饭篮子,被一把从人堆里推了出来,“彭”的一声,飞出去摔在地上,头上撞出了血,她爬起来,又尖叫一声:“爷爷……”冲进人群里。 “天啊,她就不能叫小声一点儿,这样的声音,活人都给她杀死了。”苦力们堵着耳朵,对这样的戏码显然都已经习以为常,只是带着怜悯或者幸灾乐祸的眼光,看着人群中的女人和老头。 “不许你踩我爷爷的脚……你去死你去死……”一声更恐怖的尖叫,阿盼娥更加彻底地被人一脚踢了出来,“嗯”的一声,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软软的,清清的味道,微略有一股书气和墨香。阿盼娥摸着撞了两次的头,第一次的伤因为第二次的撞击流了更多的血,抬起头,被她撞到的是一位撑着油伞,穿着长衣的女子,她很高,没有挽发髻,一头长发披散了下来,流落在腰际,看起来很美。 “嘿嗯嘿……”阿盼娥装笑,“对不起了,这位姐姐,我不是有心的,弄脏了你的衣服,不过我也赔不起。再见了!”她生怕这富贵人家的小姐要她赔衣服的钱,溜得比兔子还快,大叫一声:“放开我爷爷!”她冲进了人群里去。 被她撞到的女子吃惊地看着她像兔子一样逃走,再看看自己腰际沾染的血迹,撑着油伞走近了一步,“这位姑娘……”她的声音微略有些低沉,但很好听,有一种暮钟悠扬的感觉,虽然很低沉,却传得很远,很清晰。 “不要踩我爷爷的脚!”阿盼娥只当没有听见背后人的呼唤,加快速度冲进人群,可能因为她逃走的速度太快了,居然一下子冲进人群,抢走了人群中的老头,抱在怀里,“不许欺负我爷爷!”她护宝似的抱着瘦小的老头,篮子早已经被打翻,地上散落着包子和饭团,老头用凄凉的目光看着那些已经吃不到嘴里去的饭团。 “宝福。”撑着油伞的长衣女子低低呼唤了一句。 “是!”一位跟在长衣女子身后的中年男子应了一声,站了出来,“吵什么吵什么?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位大爷,他抢了她爷爷的饭团,正在厮打,不小心就打到了您那里,真是不好意思……”有个精乖的角色讨笑地解释,“我们一定避得远远的,再也不挡爷们和姑娘的道……” 宝福瞪了那个苦力一眼,转向阿盼娥,上下看了她一眼。这是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脸上倒洗得干净,一张干净的脸,秀气称不上,却很灵动,“你叫什么名字?” 阿盼娥大声回答:“卖豆腐的阿盼娥,你去北街头问,没有人不知道我的!我的豆腐是响当当的嫩,第一流的便宜,都是用最新鲜的黄豆和最好的……” “好了好了,”宝福头痛地打断她,“几岁了?” “十六。”阿盼娥狐疑地看着他,“干什么?” “我家太……我家小姐,是来这里挑丫头的,你十六了,又是卖豆腐的,想必买东西你很拿手。”宝福袖手说,“长得倒也四正,过得去,可有意思要做丫头?” “丫头?”阿盼娥摇头,“不行,我有豆腐摊,没空做丫头。”她怀里的老头无力地笑了一下,“傻丫头,卖豆腐,就凭你那点儿力气,一天才做多少豆腐?卖几个钱?爷爷没本事养你,倒要你养……咳咳……不如上大户人家做丫头去,还可以……混个温饱……” “我都十六了,怎么还要爷爷养?本就该我养爷爷,阿盼娥没本事,还要爷爷出来干活,本来就是阿盼娥的不对。”阿盼娥大声说,回头对宝福挥挥手,“对不起,我没空,你找别人吧。” 这样好的机会,她居然不要!旁边的苦力都恨不得此刻化为女儿身,跟着这油伞长发长衣的女子走,有饭吃,又有美女可看,简直是天大的福气,她居然不要! “你这丫头!你可知品安坊请丫头,从来都是挤破头的吗?只不过坊里暂时缺个买东西做杂务的小丫头,你居然还不肯?”宝福端着架子,都有些啼笑皆非,回头看向背后的油伞女子,“小姐。” 穿长衣打油伞的女子微微一笑,低声道:“是担心爷爷没人照顾吗?”她对着牢牢抱着爷爷的阿盼娥说。 阿盼娥一呆,登时大声说:“要请我,除非连我爷爷一起请了,不然我就不干活。” 这老头已经半身入土了……宝福轻蔑地看着地上瘦小的老人,却听见耳边女子尘然的声音,“宝福,请他们祖孙过来吧,这里不合适他们。” “是……可是……小姐……”宝福连忙说,可是,要请个半死的老头做什么? 撑着油伞的女子转身,颀长的身形,长长拂地的衣袖,转身过去的时候,一阵微风轻轻飘起她的衣袂,阿盼娥看得呆了,好美的女人!她的容貌在油伞下看不清楚,但是这一转身,飘浮得宛如仙境里的天人…… “宝福,我们走吧。”女子低低地说,“阿盼娥,明天,收拾东西,到品安坊录名,记住了。” “记住了。”阿盼娥大声回答,呆呆地看着那女子飘然远去,依然回不过神来。 “这丫头,遇上贵人了……”背后的苦力们既嫉又妒。 突然有人“啊”的一声叫了起来:“品安坊的小姐,难道她就是──朔平府的君知姑娘?” 天啊──阿盼娥只觉得被惊雷劈中!她居然被大半个北方都闻名的才女君知姑娘请去做丫头?她知道品安坊的丫头都要有诗词歌赋的底子,她什么都不懂,而且她也从来没有做过梦,可以去品安坊工作…… 天啊!真是太好了!她抱着爷爷傻笑,傻笑到,忘了她自己是谁。 ☆☆☆ 第二天,阿盼娥扶着爷爷走到朔平府最大的书坊──品安坊的门口,一走近门口,迎面而来的是一股书香,若是读书人闻到了,必然觉得整个人都雅了,但给阿盼娥闻到了,只觉得整个人都俗了──她本是个卖豆腐的丫头,闻到“书”的味道,只会越发觉得那不知是什么东西,越发觉得,她自己只怕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更不知道,品安坊这么委屈地请她,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 “阿盼娥姑娘?这边请。”门口的小书童机灵的领着阿盼娥和她的爷爷往里走,“宝福在等你呢。” 阿盼娥“姑娘”?阿盼娥呆了一会儿才知道是在叫她,她只被人叫做“臭丫头”、“死丫头”、“阿盼娥”、“卖豆腐的”等等等等,从来没有被人叫过“姑娘”。 “那位……小姐呢?”阿盼娥扶着爷爷往里走,东张西望,一路在寻找她昨天看到的好美的小姐。 “小姐?”书童呆了一呆,“什么小姐?” “君知姑娘啊,”阿盼娥很自然地把“姑娘”两个字说出口,然后自惭形秽,人家那样才叫“姑娘”,自己这样从头俗到脚,居然也被人叫做“姑娘”,“我昨儿还见到她的,现在为什么没看见她?” 这丫头还真不会说话。书童诧异地看着她,哪里有人一脚踏进品安坊开口就问君知姑娘在哪里的?这野丫头,土丫头,土到了连脸色也不会看,话也不会说的地步?“小姐不在府里,你别找了,宝福在房里等你,快进去吧,宝福脾气不好,惹恼了他,到时候会扣你工钱。” “哦。”阿盼娥答应了一声,扶着爷爷慢慢地走进品安坊的大门,宝福是品安坊的总管,正坐在里头的一间房里算账,算盘打得辟里啪啦,抬头看见阿盼娥来了,“来得这么早?来这里登个名,就算是咱们坊里的人了。”他把个册子推了过来。 “不用签卖身契?”阿盼娥傻傻地问,“我听外面的姐妹说,做丫头都要签卖身契的。” 宝福瞪了她一眼,“在品安坊不用!不签卖身契还不好?” “哦,不签卖身契就是好的?”阿盼娥还想问,被爷爷紧紧地拉住了,爷爷说:“宝福,你们品安坊真是大好人啊,我祖孙俩,下辈子做牛做马都会报答你们的……” “不是我宝福好,是我家太……咳咳,是我家小姐好,对你们这些俗人,你,还有你,看你们都俗成什么样子了!卖豆腐的!做苦力的!哼,不是我家小姐心太好,谁管得了你们在外面是饿死还是撑死!”宝福不耐烦地说,“快去换身衣服,真是脏死了,丫头,你去厨房跟着吴妈,专管上市场买东西,你爷爷,嗯,去和柴房的胡伯一起扫地,好了,事情就这样,你们各自好好干活,不要到处问七问八的,知道了吗?” “知道了。”阿盼娥和爷爷一起回答,然后面面相觑,看来这品安坊,也不像外边传说的那么清高。阿盼娥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大人物,但也见过不少小人物,这个“宝福”的口气,在她这俗得不能再俗的人耳里听来,叫做“官腔”,真奇怪,品安坊和朝廷似乎没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品安坊的大管家,嘴里却是一口官腔? 君知姑娘在哪里?不是她管事吗?阿盼娥第一天进入品安坊,就一肚子疑惑,感觉这品安坊,处处都不对劲!而要她说哪里不对劲,她又说不出来。 昨天那位很美的小姐,绝对不是幻觉,她那么轻飘飘地一转身,阿盼娥还记得呢,今天为什么不见了?宝福很怕她的,很听她的话的──人呢? “爷爷,我先扶你去柴房。”阿盼娥小心翼翼地扶着她的爷爷,小心翼翼地走入后院。 ☆☆☆ 眼一睁,人世的一切都是灰,看不到过去,也看不到将来……生活就像死水一样,连挣扎,都泛不起多少水花。 人生──自从十一年前的那一天夜里,就已经彻底地,被扭曲了。 品安坊里,菩提树下。 一个人盘膝而坐,面对着夕阳,她不想睁眼,就这么让余辉照着,照着她尊贵端庄的脸庞,她一身的长衣,她一头的长发──她就是那大江南北都盛传的品安坊的才女,君知。 君知──我意否?君知──尔不知。 如果告诉别人,君知其实并不是一位才女,不知人们是什么样的反应?或者,告诉人们,君知其实是个男子,人们不知是什么样的眼神;又或者,告诉人们,君知──其实是十一年前死去的那位已经被人忘记的高宗皇帝乾隆的第二子,不知人们又会是什么样的脸色呢? 十一年前死去的皇子,谥号端慧的太子,如今,叫做君知的“女人”。 她其实并不是她,而是“他”。 高宗端慧太子,如今,长衣长袖,丝发披肩的“女人”,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他的眼睛,灰沉如此,看不见任何璀亮的光? 他并没有死,他活着,并且活得很好,可是,他却不能以自己的名字而活,他只能作为“君知”而活。 他本叫做“永琏”,爱新觉罗。永琏,但如今,他叫做君知,外号“凌孤女”。 这样的话,无论是什么人,都是会悲哀的吧? 曾经死去的──端慧太子…… 十一年前,当未死的他从棺材里被人救出的时候,那个后来成为他师父的人怜悯地望着他头顶被人砍落的刀痕,说:“永琏,你知你未来的命运吗?” 九岁的孩子奄奄一息,头顶心十字刀痕清晰可见,那是一个人,砍了一刀之后,再斩了第二刀,生怕他不死,而他,却真的不死。 “我……”九岁的永琏永远不会忘记苏佳氏持刀向他砍下的样子,她是三阿哥的娘亲,为了三阿哥,她狠心持刀砍向自己这个二皇子……当时他年纪还小,不知道贵为皇贵妃的苏佳氏,为什么要动手杀人?很久很久以后,当他成为“君知”之后,才知道,那一天,皇贵妃在干清宫“正大光明”匾后,发现了皇上亲手的诏书,传位自己。 当他被活埋救起的时候,救他的人这样问他:“永琏,你知你未来的命运吗?” 九岁的永琏只回答出一个字:“我……” 三年之后,当十二岁的永琏再一次被师父问到相同的问题的时候,他回答:“我知我今生不姓爱新觉罗。” 师父微笑了,轻轻地抚摸着他长出长发的头顶,那长发下覆盖着惊人的伤,那个伤,是清宫翻天覆地的秘密,“永琏,你知道,在你死后,皇上封了你做太子吗?” “不知道。”十二岁的永琏回答得镇定,不见一丝一毫的惊容。 “你想做皇帝吗?”师父问,慈祥地微笑着。 “不想。”永琏抬起头,柔软的长发披向身后,他看起来有点小居士的气质,“我知我今生不姓爱新觉罗,我知,不流血者,不能为帝。”十二岁的永琏望着师父,“我不愿流血。” 师父有些惊异地望着这个小小的皇子,谥号端慧的太子,当今皇上,也许真的了解这个孩子的本性,赐了他这样合适的名字。“那么,你想复仇吗?你恨苏佳氏皇妃吗?” “我不恨。”永琏回答,“我知今生,手里不沾一滴血,我知流血的痛。” 师父叹息,“永琏,你是人世的观音,慈悲的心肠,却不是为帝的天子。”他的手轻轻抚过永琏的头顶,慈祥地说:“当朝的男子,都要剃发,永琏,你若要入尘世,头发,是不能留的。” 永琏不理解师父的意思,抬起头看着他。 “剃了发,就显了伤,你可知你当年被活埋入土,中间有多少人欺上瞒下,明知你未死,仍把你埋进了土里,这其中被瞒的也许只有一个人,就是你皇阿玛。”师父慈祥的说,“让人看见了这个伤,朝廷是要起变动的。” “那永琏不剃发。”永琏睁着纯净的眼睛。 “傻孩子,你不可能不懂,除了女子,这世上的男子,都要剃发,这是你祖宗的规矩,你忘了吗?”师父叹息,“你不能一辈子待在九莲山,这个地方,不是久居之所。” “师父。”永琏望着师父,他听得出,师父有话要说。 “永琏──你是观音宝相,菩萨心肠。观世音菩萨男身化女相,普渡众生,为世人垂泪,你可有毅力,做这人世里的观音,化女相,看世情,用你的慈悲,化解世间的戾气,而不姓爱新觉罗?”师父这一番话显然已经想过许久,并非一时冲动,而在为这个死而复生的太子,设想一条和常人一起生活的道路。 “做女子?”永琏迷惘地看着师父。 “做女子,从今以后,你不是爱新觉罗。永琏,高宗三年十月,爱新觉罗。永琏已死。你不愿为帝,不愿复仇,若要逃离那些宫廷里的纷争,就只能做与永琏完全不同的人。”师父慈祥的说,“你的墓穴里无尸,三年以来,杀害你的凶手们,早该已经发现了。” “做女子,就一定可以不流血吗?”永琏问。 “不一定,也许可以,也许不可以,一切,看你自己了。”师父微笑,“也许日后,你长大了,懂得什么叫做皇帝,你的心也会热,那时候,你就不再是这人世的观音,而是人世的妖孽。” “师父,我做女子。永琏发誓,这一生一世,不让任何人流血!”小小的永琏眼睛里充满了坚定与信念。 “日后,你再也不是永琏,我给你起个名字。”师父再次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顶,“你知你今生不姓爱新觉罗,你化身女子,日后,就叫做君知如何?” 十二岁的永琏,眼眶突然涌出泪水,他未必明白这一刻的决定将决定他今生如何的命,但也知道,这一声君知,这一生,就不可能再回头了。 “孩子,你不愿意吗?”师父慈祥的声音,“莫哭啊,不愿意,师父不会勉强你。” “我愿意。”流泪的永琏对着师父磕了个头,“从今以后,我是君知,不是永琏。” 师父看着流泪的孩子,帝家的孩子总是特别早熟,普通的孩子,十二岁的时候,何尝懂得,什么叫做悲哀。他也未曾想过,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永琏流泪,也是最后一次。自此之后,无论经历多少困难挫折,永琏也不曾流过泪,因为,他是这人世里的观音,他的人生,早在九岁的那一年,就已经终结。 第二章品安坊 -------------------------------------------------------------------------------- 阿盼娥把爷爷扶进品安坊的柴房里,这里却也窗明几净,但真正的柴房还在卧室之后,爷爷暂且在那里休息。随后阿盼娥自己去找那个叫做“厨房”的地方,品安坊书香清雅,到处都是书房,但就是条条弯弯全是小回廊,书房委实太多,绕得阿盼娥眼花,走来走去像走入了迷宫,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了。 人家说品安坊学问顶天,真是没说错,单是这些书,倒下来恐怕也压死她了。阿盼娥羡慕地边走边看,有人能把这些书全部都看完吗?真是了不起的英雄。她却不知道她看来看去的都是品安坊的白本子,也就是说,这些本子都是空的,给人买回去写字描字用的。 厨房厨房,到底在哪里呢?阿盼娥转啊转,终于在小回廊之间找到了一个出口,大喜之下冲了出去,“厨房……”她叫了两个字就发现自己的声音在这个地方特别响亮,不,她的声音本来就响亮得有些过分,声音在小回廊之间回荡,让她的声音立刻小了起来,心虚地左边看看,右边看看,看究竟外边是不是厨房? “吴妈──”阿盼娥气若游丝地呼唤着,小小声地呼唤,生怕再大叫一声,整个品安坊都要地震了。 没有人。这个地方好像处在品安坊很偏僻的角落,回廊的尽头是回廊,路到这里没有了。 如果是有教养有品德的“良家少女”,看到路没了,自然走回头路。但是阿盼娥从来就不知道“教养”为何物,她的行动全凭“天性”,而不是“礼教”。路没了,但是她看见回廊的对面明明还有一间房子,不知道为什么回廊就是没有通到那里去,而且她好像看见里面是有人的。必须找个人问一下厨房到底在哪里,她毫不犹豫地翻过回廊,跳了出去,落在外边没有路的花园里,继续她寻找“厨房”的历程。 坐落在花园中间的是间独立的房子,居然没有任何走廊或者小道通到这里,使得这间房子显得有些怪异。但是在阿盼娥的眼中,除了它不是“厨房”之外,里面很可能又都是那种一本一本的“书”,那会让她看得全身起鸡皮疙瘩,因此若无必要,她是万万不想进去的。 里面有人,她刚才转走廊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穿着月色衣服的人,不知道在里面做什么,但是她围着这房子转了好几圈,里面居然一点声音也没有,死一般的寂静,这让脑子里经常是一片空白的阿盼娥感觉到不对劲。里面太静了,连外面风吹落叶的声音,都好像会夺走这屋里的声息,而且这怪房子居然没有门,让阿盼娥怪异地想起大户人家院子里的狗洞,难道这屋子里的人,也是通过地洞进去的? 大树上掉下了三片叶子,之后这屋子终于引起了阿盼娥的好奇,她爬上树,趴在窗户上往里看,这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哇── 她看了一眼之后,就目瞪口呆地呆在那里──屋里的人,也正站在窗户前,往外望,她这一探头,正巧和屋里的人眼对眼地凑在了一起。 “君知……君知姑娘……”阿盼娥傻笑,“我不是故意的,我听里面没有声音,以为里面的人死掉了……”她突然发现这样说话好像不太对,“啊,不是不是,我不是说你死掉了,我以为里面的人死掉了,是这样的,刚才我从那边过来,以为里面的人是个男人。啊,不对不对,我不是说君知姑娘、君知小姐是个男人,也不是说君知小姐死掉了……”她一紧张,脚下没踩稳,摇了两摇,差点没掉下去,尖叫一声,扒住房子的窗台,两只脚拼命地试探,到底树枝哪里去了? 屋里的人显然开始有些错愕,随后哑然失笑,阿盼娥看着“她”长发披到腰,不知道为什么始终不曾挽发,“她”这样一笑,笑得真像她在画上看的观世音菩萨,随后君知伸手,把她从窗户外面拉了进来。 没想过,轻飘飘像天人一样的“姑娘”有这么大的气力,阿盼娥跌进房间里,“哎哟”一声,她昨天撞到的头还没有好,现在跌进来一撞,又流血了,“我的衣服……” 一只手拿着一块柔软的布按住了她额头的伤,长发长衣高挑的君知用手帕压住了她的伤口,“你的衣服没事。” 君知的声音很低,微略带一点哑,不是清脆悦耳的声音,听在耳里,却很温柔,温柔而带着怜悯似的莫名的空,声音在耳边,感觉,却像在十万八千里之外。 阿盼娥抬起头看着“她”,她的长发垂了下来,看不清楚面目,但隐约在长发之间的眉目端庄尊贵,君知生得并不清柔秀丽,也许才女本不能十全十美,但是“她”有一份慑人的端庄,让人不敢轻侮。 “‘君知小姐’,我又弄脏了你的衣服……”阿盼娥吞吞吐吐地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在找厨房……” “厨房在你刚才来的方向。”君知耐心地解释,“从小回廊往回走,绕过库房,穿过境花园,井边的房子,就是厨房。” “啊!啊?”阿盼娥听得目瞪口呆,这么说她岂不是完全走错了,还要横穿整个品安坊,才能到达厨房?等一下,她突然忘记了厨房的事,“咦?小书童给我说,小姐不在这里啊,为什么你会在?”她疑惑地看着君知,君知月色长衣,活生生一个人儿站在面前,难道居然会有人看不见? 这小姑娘脑子里是空的,想到什么,嘴里同时就说了出来。“她”再次哑然失笑,“我回来了,他们还不知道,如此而已。你是昨天那个女娃,阿盼娥,是不是?”君知的笑看起来也是空的,那么温柔,却那么远。 “哦。”阿盼娥脑子里的事不会连接起来,她绝不会把“别人不知道君知姑娘回来了”的事实,变化为“她是怎么进来的?”这种疑问,她只要知道小书童错了,就足够了,“我是阿盼娥,我十六岁了,不是女娃。”她大声说:“我是来干活的。” “是不是女娃,不看人年纪的。”君知微笑,“我带你去厨房,以免你又迷了路。” 阿盼娥无端地有些脸红,她不是很懂君知话里的意思,“那‘君知小姐’是女娃吗?” 她这样傻问,君知忍不住笑了,“不是,‘君知小姐’不是女娃。”他放开压住她额头的手帕,血已经止住,“走,我们从这里走。” 他领着阿盼娥,从这间独立的房子的地下通道,慢慢走出了房子。 一直走到了走廊上,阿盼娥才偶然想起,咦?为什么房子会有狗洞?可是跟着君知忙忙地往她完全不认识的路上走,她一下子就把这个疑问忘得干干净净。 ☆☆☆ 众人看着君知带着阿盼娥走向厨房,眼里流露着各种各样的不可思议和不可理解的神色,却由于种种原因,谁也没有开口问。 因为君知这么一带,大家对阿盼娥也就特别客气,她在这里落户,居然一点麻烦也没有过。自然,对于阿盼娥本身而言,她是一点也感觉不出来的。 然而对于“干活”而言,阿盼娥却是非常机灵也非常有天分,在她一片空白的脑袋中,毕竟有一片特别灵光的地方,那就是──买菜。宝福真是看对了人,让阿盼娥上市场去买东西,那真是精打细算,连买带送,一两银子买了三只鸡十斤青菜两个萝卜一条排骨两条鱼,葱姜韭蒜另送,当阿盼娥回来的时候,品安坊的人都当她是抢回来的,用防贼的目光看着她,并且差点叫人关了大门以免铺主人追上门来要债。 但阿盼娥就有这本事,几天下来,品安坊也习惯了──原来银子是这么个好东西,一点点就可以买这么多东西,为什么原来都不知道? 阿盼娥真是个好东西──省钱啊!大家都这么想,宝福真是做了次大好生意,请了这么个丫头,勤快、听话、能算账、却又脑袋空空,说什么她都不会记住,当真是个宝。 但是他们都不知道,阿盼娥心里一直有个疑问──她在品安坊块一个月了,很少见到“君知小姐”,这让她很想念,但是她更大的疑问是──她没看见品安坊卖书啊!偌大一个品安坊,书名满天下,但是,前来的客人似乎吃饭聊天说“书”的多,买书的没几个,那钱呢?坊里的钱从哪里来?为什么宝福看起来总是一副很有钱的样子?对人说话,也总是那么凶的?反倒是“君知小姐”人很好,但“她”又常常不在,不知道去了哪里。 真奇怪啊,不卖东西,也能有钱?这就是阿盼娥这一个月想不通的事情,所以她拼命地给品安坊省钱,真怕它一不小心,就倒闭了。 “阿盼娥,过来,宝福叫你去给客人倒茶。”远远的有人叫。 “好啊,我来了。”阿盼娥洗了一半的菜,擦了擦手,就往前厅跑──她知道坊里一来奇怪的客人,宝福就会叫她去倒茶,大概因为她笨吧,阿盼娥自己也知道的,她没厨房里吴妈那么聪明,只要被她听到一个字,她就能编出个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来。 进了前厅,她一眼望见了一位好尊贵的少爷,穿着一身锦绣的衣服,背后两个随从,站在那里瞪她,让她心头打一个突,好凶的两个人。 “阿盼娥,叫你倒茶,茶呢?”宝福看她挂着条围裙,手肘上都是菜叶渣滓,忍不住大皱眉头,“品安坊的丫头,怎么能这样没有规矩?快去把手给我洗了,送茶上来!” 她丢了品安坊的脸!阿盼娥吓了一跳,“是、是。”转过头,她就要往来路奔。 “不必了,少爷不喝外边的茶。”那好尊贵的少爷的一个随从说话,声音也是凶凶的,像老虎说话一样。 “阿盼娥,你下去吧。”宝福不耐烦地挥挥手,“没事了。” “哦。”阿盼娥无端被人叫来,又无端被人赶走,奇怪地看了宝福和那好尊贵的少爷一眼,突然心头微微一跳──这个少爷,长得有些像──君知小姐。她认人的本事和买菜的本事都是第一流的,这个少爷看起来比“君知小姐”年轻一些,只是“君知小姐”看起来像慈悲的观世音菩萨,身上像打着菩萨的烙印一样,她看见“君知小姐”很多次了,都感觉“她”走路轻飘飘的,不带尘,就算偶尔在院子里走走,也空空荡荡,像院子里根本没这个人。 想着,阿盼娥低头往回走,眼前一暗,迎面有人!她本能地向后一跳,“扑通”一声摔在地上,抬起头来,进门来的人正是她刚才想了许久的君知! 君知吃惊地看着她,每次见她,她总是跌倒在地,不是一头的血,就是一头的包,如今还带了一身的菜,对着门里的人点头示意,“她”把阿盼娥扶了起来,拍掉了她身上的尘土,“怎么了?” 阿盼娥闻到“她”身上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很好闻,皱着鼻子嗅了几下,“我来倒茶,忘记端茶盘子了。”她老实地说。 君知哑然失笑,拍了拍她的肩,“不必喝茶,你下去吧,等有事再叫你,好不好?” 她的长发微微倾覆在阿盼娥的手背上,阿盼娥有些失神地望着“她”端庄素雅的脸庞,那样修颀的身段,那样慈祥的眼神,“君知小姐”好有气质。她羡慕了,如果她也有这样好的气质,就不愁嫁不出去了,“好。”她小小声地说,心里有些留恋,不想离开好味道的“君知小姐”。 “去吧。”头顶的声音像来自金顶的纶音,虽然温和慈祥,却隔着云端很远很远。 “哦。”阿盼娥乖乖地走开,宝福走过来关上了门,把君知小姐关在了房间里。 ☆☆☆ “二哥。”门关上,那“好尊贵”的少爷缓缓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好久不见了。” 进门的君知缓缓抬起头来,眼前的少年丰姿飒爽,富贵雍容,很像十三年前某个他至亲至爱至敬至畏的男人,如果自己没有死,大概,如今也会是这个样子。 “这位是……”他的眼依然带着空旷的慈悲,他的瞳依然是浮云的怜悯,即使见到了最不想见的人,君知的眼睛依然如故。 “这位是盾郡王永璋,小姐,不,公子,他是您的亲弟弟,您还记得吗?”宝福小心翼翼地说,“永璋郡王。” 君知缓缓放下袖子,他的衣袖迤逦缓长,衣袖一垂便显出他纤雅的腰肢和风吹欲起的神韵。做了十年的“女子”,他早已经把女人的柔和静揉入了骨子里,即使要他换上一身长衫,恐怕仍然是风吹柳骨的味道。这一放,连永璋都有些呆,那感觉并不是弱,却是男男女女都要膜拜的圣静。只听他说:“永璋?我记得。” 永璋等着他往下说,等着他露出惊愕或者害怕甚至冷漠仇恨的神情,但是君知没有。他抬起头来对着永璋一笑,就说了那五个字,没有了。 “二哥,说实话,自从‘端慧太子’死后,皇阿玛郁郁不乐。”永璋走近一步,“三弟这些年遍访名士,征骑四下,费时九年,才知品安坊‘君知’之真相。二哥可知,你额娘淑佳皇贵妃自你死后又复生下你七弟永琮,皇阿玛偏好嫡子,本想封永琮为太子,但七弟亦是早亡,这几年来皇阿玛与你额娘都郁郁寡欢,如果二哥能随我回宫,必能使皇阿玛与淑佳皇贵妃重展欢颜,甚至,二哥可能登基为帝。”永璋撩开衣裳下摆跪了下去,“请二哥看在永璋一片孝心,跟永璋回宫吧。” 宝福脸上肥肉一动,看着他这位端庄素婉的“太子”一他是永琏额娘金佳氏的心腹侍卫,当年永琏被活埋,正是他看在眼里,通知了永琏的师父前去救人,此后随“君知”江湖漂泊,虽然官腔难改,却对这位故去的“太子”忠心耿耿。 君知从不愿回到过去,但是宝福时时刻刻,不忘这位“小姐”曾是太子,是当今皇上惟一将他的名字书写在“正大光明”匾后的太子啊!这个江山、这个天下,本就是属于端慧太子的,太子是绝代之才,凭什么──要一生沦落在这书坊里乔装成女子?他是天之子!本就该有荣光环绕锦袍加身,就应该治国安邦,为什么要在这里荒废? “永璋。”君知的声音轻若浮尘,“若我要回宫,十三年前便已回了,何必等到今日?”他走了一步,背对着永璋,“皇阿玛自有皇阿玛的眼光,他要谁为嫡,就是谁为嫡。永璋,即使你手中有我,也是无用的。”君知转过身来,他比永璋略高一些,垂下眼看着他,“当年我死,他不曾立你,如今即使我复生,他也不会为了我立你。” 永璋脸色微变,却听君知慢慢地说:“没有用的,皇阿玛如果会为了谁而改变立嫡的人选,他就不是皇阿玛。永璋,你明白吗?” 宝福也脸色微变,太子他……十年来依然不曾改变当初换妆做女子的初衷,也许是当年的两刀惊破了他的心,使他对宫廷对权力如此漠视,如果恢复身份的结果是不得不走入那个波谲云诡的圈子,他宁愿换妆做君知!也许是打小习惯了,他竟不觉得这一身装束是耻辱!是皇家男子的耻辱!宝福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啊! “二哥,我不是这个意思。”永璋有些狼狈,涨红了脸,“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只是想请二哥回宫,让皇阿玛高兴……” 君知拂了拂衣袖,停住,“永璋,很高兴见到你长这么大,我这里是书坊,你若进来谈书,品安坊自然扫榻相待;若谈其它,还是请回吧。” “‘小姐’……”宝福叫惯了小姐,纵然心中依然管他叫“太子”,但嘴里的习惯改不掉,“盾郡王是好意……” 君知的目光向他掠来,带着大慈悲的怜悯,“宝福,想回宫的人,是你吗?” 宝福张大了嘴,看着目光怜淡的君知。 “品安坊开业十年,稳定恒长,若无内人相邀,永璋又怎么会知晓朔平府的君知就是永琏?”君知一语道破宝福的热心,“宝福,我知你为我不平,但是……唉……你呀……”君知一声叹息,没再说下去。 永璋的目光在他们两个之间流转,有了微些变化,“二哥,我的意思已经清楚地说了,你若有意答允,三弟自会派人来接你。”他这句话落在前头,让人一听就知道品安坊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监视之下,否则君知答允与否,他又怎么能知道?即使知道了,又怎么能立即派人来接? 君知的目光停留在宝福的身上很久,直看得他低下头去,才回答:“好。” ☆☆☆ 阿盼娥从前厅走出来,继续回去厨房洗菜。 “今天坊里来了个俊公子,和小姐单独谈了好久。”厨房里的三姑六婆在讲话。 “胡说,宝福明明也在房里的,怎么能说‘单独’呢?” “宝福一心只替‘小姐’想,那怎么能算一个人?今天来的公子据说来头好大的,外面带了许多侍卫…… “那咱们家‘小姐’有福气了,若是嫁给了这位公子,品安坊日后不怕人丁单薄,也不怕人家说咱们是‘姑娘’当家的好欺负!好歹也找个靠山!” “是啊是啊,‘小姐’若嫁给了今天这位公子,当真是万幸了。‘小姐’这么好的人品样貌,居然这么多年嫁不出去,这世上哪里有天理啊?” “哇,如果‘小姐’嫁了,日后生出个女娃出来,和‘小姐’一个模样,那该有多好……” 啊?阿盼娥越听越糊涂,从“‘小姐’、宝福和俊公子在一起谈了很久”,因为“宝福是‘小姐’的人”所以宝福就不算一个人,变成了“‘小姐’和俊公子谈了很久”;然后又能变化,变成“‘小姐’如果嫁给那位公子……”随后情况直转急下,成就“‘小姐’嫁给了姑爷以后如果生了女儿……” ‘君知小姐’要嫁人了?阿盼娥一边洗菜一边满腹狐疑,可是刚才看见他们一点也不像在谈婚事啊,‘君知小姐’还是原来那个样子,一点新娘子哭哭啼啼的样子都没有。她见过隔壁的胡姑娘嫁人,嫁的时候,哭得天都塌了地都裂了,好像人生从此终结再也没有希望的样子,因为她要嫁的是隔街杀猪的。但是‘君知小姐’看起来一点也不伤心啊。 她的味道很好闻。阿盼娥低下头,轻轻地嗅了一下胸口留下的微些气息,像一点点墨香,一点点白云和菩提的味道,是慈悲的气息。抬起头来,三姑六婆的议论已经从“如果生了女儿……”到了“哪一种药物最滋补最能安胎……” “‘君知小姐’──不能不嫁人吗?”阿盼娥突然插口进去。 吴妈用诧异的眼神看着她,像看着一头猪,“不嫁人?身为‘女人’,嫁不出去是耻辱!你难道不懂吗?‘君知小姐’老大不小了,再嫁不出去的话,就要成品安坊的笑柄了。” “可是……你们不会舍不得吗?她一个人站在院子里的时候,好漂亮好漂亮,好像院子里的菩萨。”阿盼娥虔诚地说,手里握着一把白菜,“我好喜欢她。” 吴妈嗤之以鼻,“咱‘小姐’的漂亮,那是菩萨给的,菩萨要咱‘小姐’普渡众生,才给了‘她’菩萨相貌。你洗你的菜吧,咱‘小姐’那是气质,是画儿也画不出的气质,你卖豆腐的,能卖出那味道来吗?”她菜刀一剁,“今儿做些滋身健体的菜,‘小姐’如果要嫁了,就要有个好身体,好养出白白胖胖的大娃娃,‘她’男人呢,才会喜欢‘她’……” 阿盼娥不知为何,听到“‘君知小姐’的男人”,总会忍不住有一种特别排斥的感觉。 “君知小姐”,那是天上的仙,怎么可以嫁呢? 第三章士情 -------------------------------------------------------------------------------- “笃笃笃──” 敲门声,这声音是夜里品安坊的丫头给‘小姐,送夜宵。 “吱呀”一声门开了,长衣长发的“女子”即使在夜里看来也似菩萨而非女鬼,略解的罗衫,露出“她”曲线均匀的肩。送夜宵来的阿盼娥猛地一怔,那肩,在月下泛着细腻的光,线条单薄得让她的心突然一震,突然好想抱住这“菩萨女子”好好哭一场。 君知见她怔怔地看着自己,莞尔而笑,这丫头脑子里特别空,特别不能藏心事,“怎么了?” “啊──”阿盼娥突然惊醒而叫了一声,手里端的盘子差一点“当啷”落地,幸好君知眼疾手快一把接住,否则吴妈一晚的心血就要见地板去了,并且可能她自己还要来擦地。 “我我……我觉得小姐的肩让人看起来想哭……”她张口结舌,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我……我来送夜宵,是吴妈做的,特地做给‘小姐’吃的。”好不容易把要说的话说完,阿盼娥空自一双眼睛精灵流转,却词不达意。 她的意思是说,她感觉他很孤伶吗?君知微怔了一下,不自觉地拉紧了自己的衣襟。他原本没有留心衣裳已经滑过了肩膀,“我没有叫夜宵,吴妈怎么会做了夜宵叫你送来?” 阿盼娥脸上有些红,“吴妈说……” “吴妈说什么?”君知闻着盘子里东西的香味,渐渐皱起了眉头。 “吴妈说,‘小姐’要在这个时候开始补身体,日后才能给姑爷生个胖娃娃。”阿盼娥鼓起勇气说完。她的嗓门本就很大,这一正气一说,倒是整个院子,说不定整个品安坊都听见了。 宝福在隔着一重院子的房间里听见,“噗”的一声,一口茶呛在咽喉里,差点要了他才四十四岁的一条老命。 君知吃惊地望着阿盼娥,这丫头总能让他吃惊,总做出一些惊人之举,“补身子?这是谁的主意?” “吴妈。”阿盼娥说,又赶紧摇摇头,“不,是我们大家的主意。” 大家的主意?姑爷?孩子?尽管君知才智不差,也是绕了七八道弯才知道她在说什么,望着这单纯明快的小丫头,一时间他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居然愣住了。 “我搁在这里了。”阿盼娥小声地说,把盘子放在桌上,转身准备离开。 君知的目光落在那夜宵上。补身子的补品?他哭笑不得,女人啊女人,这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微举衣袖,他拂了一下乱过额际的发丝,摇了摇头。做女子,还有这等麻烦?他换妆十年,居然从未想过。 “‘小姐’……”突然有个细微的声音传来,君知的目光自盘子转到门口,阿盼娥回过头来,满脸是欲言又止的神态。 “有事?”他记得这个小丫头,特别痴茫、脑子里不装事,也不懂体面和教养,是特别纯的人。他心里对阿盼娥亲切些,因为他知道其它选进来的丫头都有种种复杂的心事,独她没有。 “我喜欢‘小姐’。”阿盼娥转过来面对着君知低声说,眼里都是崇拜的神色。在她眼里君知是天底下最完美的“女人”,是她卖一辈子豆腐都赶不上的成熟,就算她和君知一样念完这屋子里所有的“书”都不能和“她”比肩的有气质。 喜欢……我?君知怔然。 在阿盼娥眼里,“君知小姐”过了很久,才微微一笑。 “她”微笑起来的样子极端素,仿佛眼望的都不是人,而是足下云涛滚滚里的茫茫苍生。阿盼娥望了“她”好久,才咬了咬嘴唇走了。 傻丫头,她好羡慕他呢!君知合上房门,什么也没有说。 ☆☆☆ 阿盼娥是个傻瓜!进品安坊的第一天,大家已经有共识。 这几天,品安坊的三姑六婆们有了一个新的共识,阿盼娥是个大傻瓜! 她居然学“君知小姐”散发。一头乌发柔顺光滑地落在身后的腰际处,随着“她”的动作和着长衣长袖略略飘荡,整个一个踏舞欲飞的感觉。阿盼娥的头发一样乌黑秀丽,但是不知为什么,也许是气质的差别──她散发看起来就像个女疯子。那一头长发跟着她跑过来跑过去像野马颈后的鬃毛,怎么样都美不起来。 “阿盼娥,你能不能把你那头头发给我绑起来?品安坊的丫头不能像你这样没有教养。你知不知道你带这一头毛出去买东西,外边的人要怎么笑话我们?快绑起来!”宝福看着阿盼娥的新发型气得快疯了,指着她大骂。 “哦……”阿盼娥低着头,她对君知怀着一种越来越崇拜的心情,每逢看着“她”在院子里散步,阿盼娥总会有很想接近却又觉得自己太俗接近不起的复杂心情。 “宝福,不要用这样的口气和她们说话。”君知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阿盼娥感觉那种好闻的味道从背后萦绕到她的鼻子里。接近了心中的菩萨,她很害怕“君知小姐”看不起她,她是这么俗、这么土又这么笨,虽然她很希望很希望变成“君知小姐”那样的“女人”。 “阿盼娥,你和我过来一下,好不好?”君知的声音低沉而略略有些哑,但却入耳极舒服。阿盼娥低头跟着君知走,她自己的声音又大又吵又难听,不知道怎么样才能用那样好听的语气说话,即使声音不好也无所谓。 看着君知的鞋子,一双月色缎的鞋面,上面没绣什么,只有缎面本身的一萦碎花。随君知的脚步沾上了点灰尘,却不知为何偏显得出奇地出尘──如果阿盼娥懂得说的话,那是一种──出尘到心痛的感觉,就像那天晚上她看见君知的肩。 这丫头──入魔了。君知看着她低头望着他的鞋子发呆,“阿盼娥,你喜欢你爷爷吗?” “喜欢。”阿盼娥猛地抬起头来大声说,但是她随即困惑,不明白“君知小姐”的意思。 “你喜欢你日后的夫君吗?”君知对上她的眼,微微一笑。 “……喜欢。”阿盼娥迟疑地说。 “你喜欢天上那些漂亮的云霞,那些飞过的鸟,甚至天上那些蓝蓝的颜色吗?”君知再问。 “喜欢。”阿盼娥呆呆地看着君知的眼睛,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所以,‘君知小姐’也只是你喜欢的一种。”君知柔声说,“一个人本可以喜欢很多很多,也有很多很多值得你去喜欢。阿盼娥,你很年轻,你还那么小,不要把全部的感情,都投到你喜欢的一个东西上,好不好?”他知道这丫头对他的感情并非男女之情,更非爱慕,但是那种夸父追日般的崇拜一样是会伤人的。 “‘君知小姐’……”阿盼娥并非完全懂君知此刻的话,只看得懂君知此时的目光如天光一样清亮。突然之间,她福至心灵地说出一句话:“我觉得‘君知小姐’和别人都不一样。”她不乱跑的时候那头长发也很顺和地贴着她的背后,这让她看起来也很宁静。 君知有些惊讶,这丫头总能让他吃惊。 “像被人赶走的……嗯……”阿盼娥猛地警觉自己又开始乱说话了,“不是不是,我不是说‘君知小姐’像被人赶走的小兔子……啊,我只是想说‘君知小姐’看起来很可怜……”她越说越混乱,满脸惊悸地看着君知,就怕“她”立刻生气了。 像被人赶走的小兔子?他心里猛地一震,像“咯拉”一声什么东西碎了。可怜?这个词让他一下子掩住了心口,压抑住那种有什么东西要从身体的心灵深处涌出来的感觉,目光登时凌厉了起来。 阿盼娥没见过“君知小姐”的目光有这样奇怪,她盯着“她”,像她刚才放了一把妖火,像她刚才杀了人,做了一些荒谬绝伦的事情──她像见了鬼一样看着“她”。不自觉地,阿盼娥退了好几步,心里的恐惧升高了无数倍,她说错什么了吗? “以后──不要说‘可怜’这两个字好不好?”君知的声音这一刻幽浮若死,随即一笑,笑若鬼魅。这一说一笑,君知看起来诡谲妖厉,一点都不像平时的“菩萨女子”。 阿盼娥不自觉地慢慢向后退,靠在了院子里的一棵大树上,惊愕而且不知所措地望着君知。她说错什么了? 吓着她了。君知也退了一步,掩心的手没有放下。他长袖卓立,衣袖在胸前飘荡着,许久也不曾说话。 “‘君知小姐’……”阿盼娥的声音没入耳内,“我听过人唱歌,说‘宁愿孤生死,不意哀可怜’……”“她”的表情看起来很困惑,“但那是个男人唱的。” “宁愿孤生死,不意哀可怜。”君知的气势缓和了下来,这一句说得……他的手放了下来,“阿盼娥,你曾经读过书吗?” “宁愿菇生丝,不一袋可怜。”阿盼娥说,“他种的蘑菇都开了伞洒了菇丝不能卖了,好的蘑菇连一袋都不够真可怜。”说了一半,她又突然惊醒过来,她又胡扯到哪里去了?“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说‘可怜’,我真的不是故意要说卖蘑菇的,我只是突然想起来……”她的脸本是白的,此时吓得直接变成了青的。 “君知小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居然笑了。“她”叹息了一声,摸了摸阿盼娥的头,“‘宁愿菇生丝,不一袋可怜’,阿盼娥,你真是个痴子。”阿盼娥不理解地看着“她”,那个菩萨般的“小姐”又回来了,但又似乎有些不同。 是苍天要这个孩子不能体会悲哀吗?那真是个有福分的孩子。 ☆☆☆ “郡王,二皇子居然还在人世,虽然他看起来不想翻回当年皇贵妃砍他那两刀的事情,但是一旦这件事让皇上知道了,那郡王和贵妃娘娘则后患无穷。依卑职的意思,不如一不做二不休,一刀砍了了事。”永璋背后的一位侍卫说,他是宫内专门跟随永璋保卫他安全的带刀侍卫,庞胡。 “你当宝福是傻的吗?”永璋冷笑,“他为什么冒这么大险招咱们来,就让咱们来砍人?”永璋一摔袖子,“他一直存着永琏是太子的心思。他对金佳氏皇贵妃忠心耿耿,对皇上忠心耿耿。这十年他没告诉皇贵妃太子健在,是怕皇贵妃思子心切,露了马脚。额娘刀砍永琏,一溜下来,宫中的太医、使女、太监、仵作,哪个不是得了额娘的好处,否则能查也不查清楚就把活太子弄到棺材里去?如果金佳氏皇贵妃知晓太子未死,宫里这些做了孽的下人、我额娘、我,都是她的敌人。她这娇生生的女人家,能应付得了?所以宝福根本就不告诉她。她什么也不知道,这才能安安稳稳活了这十三年。这一次他认了君知就是永琏,是看准了咱们需要个把柄!”他的拳头在桌上一捶,“皇阿玛迟迟不立嫡,永璇永瑆锋芒渐露,咱们若再没有个优势,那就要输了!”他咬牙切齿地道,“永琏是皇阿玛最疼爱的儿子!皇阿玛到如今都记着他!我手里若有了永琏,至少也是个逼宫的利器!” 小小年纪,这一番话说出来,竟也面目狰狞得可怕。 “宝福莫非清苦的日子过腻了,却把永琏往咱们手里推来?”庞胡问。 “他比你聪明多了。”永璋冷笑,“他盼着我带走永琏呢!我想拿永琏做利器,他想拿着我永璋做利器。我若牢牢地掌握永琏,宫里自是我一时占优并且形势打乱;但庞胡,若是我掌握不住永琏,那局势可就翻倒过来,永琏手中有我,额娘便不敢将他奈何,到时候他把旧事翻了出来,说是额娘害了他,你我、额娘、当年所有牵连之人一起完蛋!不要说逼宫立嫡,咱们连命也保不住!你懂不懂?” “二皇子不知是否身有武功?若是他并无武功,要牢牢掌握,交给庞胡即可。”庞胡请缨,“我不信连一个软绵绵的兔子哥都看不住。” “嘿!永琏从小既‘端’又‘慧’,是否有武功我不清楚,但既然他敢这副样貌出来混,没有三两下底子,他敢吗?”永璋继续冷笑,“他断不是个好惹的角色!” “所以郡王还在观察,至今还没有下手掳人?”庞胡问。 永璋颔首,“永琏的消息千万保密,若是让别人知道了,吃不了,得兜着走! “是。” ☆☆☆ “把头发梳起来吧。”君知的声音变回那种空空的慈悲,他的手拢起阿盼娥的长发,轻轻地在她的头顶上挽了个发髻,自她身后的大树上折下一树花枝,插在了她的发上。 “别把你的心,都用在‘君知小姐’身上,好不好?你看。”他拉着她走到花园里的水池边去照影,水里映出两张脸儿。阿盼娥乌发斜挽,鬓边一朵紫花颤颤地开放,她从不知道自己挽成这样的发式、插上一朵紫花竟然是美的。身边长发长衣的“女子”素宛依旧,即使有一片花瓣落在了“她”身上也是亵渎的。 “阿盼娥也很美,不必学‘君知小姐’,是不是?” 阿盼娥愕然地看着水中的倒影,水里的女子长眉灵目,乌发蓬鬓,虽非绝美,却已经是“秀丽”。回过头来她望着君知的眼眸,人说空幻如花,水照魂分,这一刻阿盼娥似乎领悟到一些什么,剎那间长大了。 她……也有她自己,不必做着追逐菩萨的傻子。菩萨来点化她,告诉她她可以长大了,那一枝紫花插上头的时候,阿盼娥脱离了孩子的稚气,知道了这世界上,还有一个自己。 静静的水潭照着两个影儿,突然之间,阿盼娥笑了,君知也笑了。 一切追崇羡慕的感情,都在这会心一笑之间变成了极清极清的舒畅。 她不会再用看偶像追星星那样的心去看待“君知小姐”,在阿盼娥的心中,“君知小姐”从天上的仙,降成了地上的人,但却是她从十六岁这个时候开始以一千分一万分的心,去尊重去爱戴的人! 女娃长大了。君知笑若红尘,站了起来,“我回去了。” 阿盼娥“啊”了一声,她这一次没有跟在“小姐”后边,而是笑靥如花,“谢谢‘小姐’。” 君知一笑回头,月色长衣长袖,长发垂腰,缓缓离开了这个院子。 阿盼娥抬头看着满树的紫花,无比开心。她知道她刚才所拥有的一瞬间,可能和“君知小姐”相处过那么多年的人都不可能拥有。她会把刚才君知为她挽发插花,同潭照影的一瞬间永远留在心里,从今以后,即使“君知小姐”叫她去死,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去死。不是因为盲目的崇拜,而是因为──阿盼娥这一生都没有被人这样温柔地对待过,也从来没有人会用这样细微体贴的方法去让她了解。 她在紫花插上头的那一刻,从脑袋空空的傻丫头,变成了君知的“士”。当然她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士”,士为知己者死,你以国士待我,我便以国士报你,这些阿盼娥都是不懂的。但是从这一刻起,她确确实实成了君知的“士”,这份同阿盼娥的脾气一样凌烈的感情,此后终身都不曾变过。 ☆☆☆ 夜了。 君知回到他的房间里。今日无端被阿盼娥一句“可怜”击破了他十三年来死寂的心,他早该不介意了,可是那骨子里的皇家的傲,却如跗骨之疽,一再地放他不过。他差一点就耐不住那点压抑了十三年的苦,但是他却知道,那简单的女孩嘴里的“可怜”并不是他所想象的意思……她只是很简单很简单地说“可怜”罢了,她不了解那种──从骨子里翻起来的阴冷的凄凉…… 带领她看见她的“自我”,破解她的迷惑,可是他的迷惑,“君知小姐”的迷惑,又有谁可以为他破解? 支起镜子,望着镜中人柔静并重的身段与端正缱倦的眉目,他真的不知道这十年“女”身,他究竟是活出了天堂,还是走入了地狱。永琏、君知、菩萨、太子……他究竟是哪一个?阿盼娥还可知水里的那个影儿便是自己。而他照着镜中的“长发女子”,却根本就不知道“她”是谁! 很可怜吗?像被赶走的小兔子……也许他真的还是当年那只死里逃生的小兔子,对着未知的种种恐惧簌簌发抖,却执着着一点傲骨,深深地憎恨“可怜”这两个字! “啪”的一声,他扣下了镜子闭上眼睛,嘴里却说:“是谁?出来吧。” “二皇子耳目灵敏,想必武功不弱。”窗外飘然而过一个黑影,“我奉盾郡王之命,请二皇子回宫。”来人虎背熊腰,英气勃勃,正是庞胡。 “软请不成,便要用强吗?”君知唇角微翘,算是做了一个笑的表情。 “不敢,卑职‘请’二皇子回宫。”黑衣庞胡一伸手向镜前的纤柔身段抓来,不信这样静素的人儿能有多大的能耐! 劲风四射,震得君知桌上的镜子“格”的一声碎裂,屋内床缦飞扬,桌椅“咯咯”作响,几欲散架。君知翻手点穴,他的劲力并不凌厉,只是恰到好处的一缕指风破开了庞胡的铁掌,随后四两拨千斤地扣住了他的手腕。 庞胡虽然明知这俏生生的“二皇子”决非省油的灯,却也措手不及他会有这样敏捷老辣的反应──君知这翻手一扣简直就像已经在对阵中扣过千次万次似的,这若不是在实战中锻炼出来的身手,一个整日坐在书房里的人绝无可能有这样老练的反应!他估错了二皇子的能耐,幸好,郡王他做了万全的准备。 君知扣住庞胡手腕的时候指尖微微一痛,他的反应何等敏捷,抬指、扬击,套在他手指上的一个东西飞了出去,正撞上了庞胡的脖子,带起了一阵尖锐的哨风。 庞胡闪身相避,那激飞出来的东西是君知的指环,他手腕上带有的钢刺刚才必然划破了君知的手指,他很有自信。这飞环一击虽然意外,但只要钢刺毒药发作,不怕君知不手到擒来。他想着,突然“咚”的一声……庞胡大惑不解地昏厥过去──他分明记得他闪掉的那个方向没有柱子嘛…… 君知指环脱出,本来连绵第二指就要点出,突然看见庞胡斜飞,一头撞在旁边突然立起的一块木板上──因为他专心闪避,这木板出来得无声无息,庞胡后脑撞上,居然毫无防备地昏了过去! 那个拿着木板的人──阿盼娥!君知吃惊地看着这个丫头,她举着一块洗衣板,咬牙切齿地盯着地上的“飞贼”,又一板打在他的肚子上,“‘小姐’的闺房也是你可以乱闯的吗?打死你!打死你!采花大盗!” 啊?这丫头做的事总能让他吃惊,采花大盗?亏她怎么想出来的?她没看见刚才房间里发生的事?她在他和庞胡交手的时候走近的吧,他居然没有留心。 打了几板之后,阿盼娥大概发泄完了心中惊愕和愤怒的情绪,迷茫地抬起头来,“‘君知小姐’,我刚才听他说……二皇子……”她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君知拉进了房间──永璋既然定计擒他,必然不会只有庞胡这一个家伙,必定暗处还有他人! 阿盼娥只觉得全身一暖,人已经在君知的怀里,他护着她,眼睛望着窗外。他的气息就在她的鼻端,阿盼娥颤抖地抬起头来,这具纤细的身段虽然纤柔,却并不弱,抬起头来,君知流散的长发下颈项曲线优雅,但一直掩藏在衣领长发下的喉节,也清晰可见。 二皇子……君知小姐──他不是小姐!她如果这个时候再看不出“君知小姐”不是女人,她就是个彻底的白痴!一惊觉“君知小姐”不是女人,她又惊又羞,整个人都热了起来,更加感觉得出──现在抱着她的这个身体绝不是女人的身体! 天啊!她……她居然给君知送安胎补身的──补品!阿盼娥一手掩住自己的嘴巴,咬住衣袖以免自己尖叫出来,“君知小姐”是个男人!“君知小姐”是个男人!她一定疯了,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难道全朔平府的人都在做梦,全大清的人都在做梦吗? 窗外星月寥寥,恍若无人。君知屏息静气地静听了一阵,外面有人,却潜伏在院子外面,可能一时半刻还没有发现庞胡这么迅速地沦陷了。低下头,他放开惊得脸色苍白的阿盼娥,她是个平凡的姑娘,可能不习惯这样的惊魂。 “‘君知……小姐’……”阿盼娥颤抖地指着他,“‘君知小姐’……”她的嗓子一向惊人,今天却惊过了头哑掉了。 “阿盼娥,帮我保守这个秘密好不好?”君知微闭了眼,即使在秘密暴露的时刻,他闭眼的样子依然端庄素雅,“‘君知小姐’并非女子,说穿了惊破半边天,这个干系太大了。阿盼娥,可以算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吗?” “阿盼娥绝不泄漏‘君知小姐’的秘密!”阿盼娥惊愕过了之后,脸颊上泛起一片红晕,那是激动过后的热潮。她才不管君知小姐是男子还是女子,这样出尘得令人心痛的人,这个给她挽发带她照影的人,总是带着一种被“驱逐”过后的感觉,让她怜惜让她爱戴让她尊敬!“君知小姐”是女子,她为“她”死!“君知小姐”是男子,她也为他死!她有这种强烈的感情,这就是一个“士”对主人的感情──只不过阿盼娥不会说而已! 她──居然毫不介意?君知惊愕地睁开了眼睛,这个总是在他意料之外的女子。她的眼睛好烈,说话的声音虽然哑掉,却依然在耳边震响:“就算有刀子架在阿盼娥的脖子上,阿盼娥也不会说的!” 不必这么激烈啊!君知的嘴唇蠕动了一下想说什么,望见了那双义烈的、眼睛却无法说出口。那是一双绝烈绝艳的眼睛,通过那眼可以看见阿盼娥可为他生为他死的感情,可怕的那感情不是爱恋,如果是爱慕还可以死心,那感情是士情──他做了什么,让这个女子可以这样执着地尊他为主?“不必这样……”他开口,嗓子莫名地也哑了,竟像是被阿盼娥的义烈激哑的。 “‘君知小姐’──是我的神啊。”阿盼娥低声说,“我想对他好,因为他对我很好很好。” 我想对他好,因为他对我很好很好?君知的心剧烈地跳着,难道一次挽发,对阿盼娥来说当真就那么重要吗?这种感情不是爱,但是他……君知和袖掩住心口,当他难以承受心里或者外界涌来的感情的时候,就习惯性地掩心──“阿盼娥……”他不知能说什么,只能沙哑地唤着她的名子。 “君知小姐”不是女子,但在阿盼娥眼中他仍然是长衣素袖的菩萨,只是女菩萨变成了男菩萨。她的眼清澈如昔,并未为这改变而改变什么,全然不知君知死寂了十三年的心被她这一双艳烈的眼睛带热了起来──他本是这世上的无情菩提,身化女相,发愿普渡众生,这一生的自我早已放弃,不谈男女,何求情爱?更不曾幻想过当人知道他不是女子的时候仍能不变的感情,但是,他居然在不经意之间,就绝然拥有了! 指尖的麻木已经漫过了手腕,他早该察觉的,却被阿盼娥突然的义烈震惊得全然忘记,而此刻三道黑影已经悄悄地来到了窗边。 第四章同命 -------------------------------------------------------------------------------- 无声无息中,一条近乎看不见的细丝被掷了过来,在空中打了一个圈,无形无影地圈住了君知的脖子。外面三个黑影同时用力一拉,君知立时警觉,一手扣住那条几乎看不见的细绳,强力抗拒着。 这条细丝,正是天下有名的天蚕丝,刀剑不伤,水火难侵。一旦给它勒住了,主人用力一扯便可以让人身首异处。当然此时外边的三个黑影并不是想要君知的命,只不过想制服这个看起来没什么杀伤力的“太子”而已。 阿盼娥扑了过去,她才不管也不知道什么“天蚕丝”,那条天蚕丝在月光下泛起一道亮光,她扑过去一口咬住那条线,然后牙齿一和,“登”的一声,她居然咬断了江湖中传言斩不断的“天蚕丝”! 细丝断去,君知反应敏捷,感觉丝线一松立即放手,外边的三人却看不清房里的动静,仍自用力。结果天蚕丝一断,三个人“哎呀”二声全跌坐在地上,摔成了一团。君知眼见机不可失,浮身出窗,长袖一拂,点了外面三个人的穴道,品安坊外必然还有永璋的人,但是此时也顾不得那许多,低下头来,他裂指一划,在刚才被毒针所刺的指尖处开了个十字口,放入口中吮吸。他错过了逼毒的最佳时期,此时亡羊补牢虽然未晚,却也免不得花费许多手脚。 三个突然之间被制住的黑衣人满面不服气的神色,恶狠狠地瞪着阿盼娥,好似她一下咬断了天蚕丝是不可原谅的罪过,天理难容罪无可恕岂有此理荒唐可笑,刀剑难伤的天蚕丝居然被这个女人轻而易举地用牙齿咬断了!这世上还有天理吗?谁能知道,阿盼娥虽然是个土包子,但好歹是个女孩,她的衣服还是要自己做的,所以咬断线的技巧自然是不在话下,而人的牙齿的咬和之力往往比利器的砍击力更为有力。天蚕丝虽然又细又坚韧,却也挡不过阿盼娥的牙齿一咬──只不过以前并没有人想到用这样野蛮的方法来弄断它而已。 “君知小姐,”她看见他弄破了自己的手,放在嘴里吮吸,忍不住关心,开了门出去,“你受伤了吗?痛不痛?要不要紧?” 庞胡钢针上的毒刺是麻痹之毒,大概他只是想生擒,并不想毒死他这个二哥。这个毒就算没有解药,过个几天也是会好的。君知放开手指点了点头,“没事,一点小伤。”他的声音慈和,像空开的莲花,“阿盼娥,帮我把这些人抬进房间去,不要惊动了别人。” 阿盼娥立即照做,她做惯粗活并不觉得这几个男人让她抬不动,拖拖拉拉,拉拉扯扯,也就把人都弄进君知的房间里去了。不过虽然她很卖力地在拉人,却也免不住偷偷地想:“小姐”的房间,里头塞了许多大汉,好像……不怎么好…… 君知微徽闭目,借机把侵入到手臂的毒药逼退到手腕,暂时这只手臂是不要做事了。他在九莲山五年学艺,遇得名师,武功造诣本就极高,并且他虽然开立品安坊,却有大半时间行走江湖结交朋友,因此单凭庞胡之流和区区毒药,是不可能将他奈何的。也正因为“君知小姐”一身武功了得,宝福从来不担心他会出事──君知如果出事了,即使宝福在场也没有用。 阿盼娥把地上动弹不得的人都搬进屋子里去了,他望着她忙碌的背影心里不知为何微微一松,仿佛这丫头在,就能给他一些扎实的东西,有些东西存在着并且永远不会变,那是一种安心的感觉。 就在他心里微微一松的时候,陡然间背后风声一动,他分神地看着阿盼娥把最后一个人搬进屋子里去,骤不及防,居然一下子被一个人从背后扣住拉进了怀里!这样敏捷无声的身手,即使他潜装江湖这么多年也很少见,这是一等一的身手,永璋从哪里收罗来这样的绝世高手? “喂……你……”阿盼娥听到风声,有个东西“呼”的一下在空中转了几转,回过头来却看见君知被一个白衣人扣在怀里,那白衣人眼神微邪,目光掠过她的面颊的时候一股彻心的冷,却也有些俊俏的风流。 “放下‘君知小姐’!你是……你是什么东西!”阿盼娥刚刚把人藏进屋里,外面居然莫名其妙又多了一个人出来,如果他和里面的人是一伙的,那“君知小姐”……不,君知公子一定被他掳去了!这怎么可以?她奔过去拿起地上的洗衣板,和白衣人对峙,张开嘴就准备大叫一声“来人啊!” “阿盼娥,禁声!”君知低声叱道,这院子里发生的乱七八糟的事,若是让书坊里其它人看见了,成何体统?他作为一个“女人”,这日后的风言风语可就起之不尽说之不完了。 “你快放下我家‘小姐’!快点!”阿盼娥看见白衣人把君知牢牢地扣在怀里,君知毫无反抗之力,她胆战心惊完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家‘小姐’是良家‘女子’,你这样把‘她’抱在怀里,‘她’以后……以后嫁不出去了”……快把‘她’放下来!“ 君知身在险境,听见她的话仍然忍不住吃惊,这丫头总是会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说出一些乱七八糟的话,还有一些不着边际的想法。良家‘女子’?她……不是已经知道他并非女子,但看她惊慌的眼睛,这话出于内心,绝不是虚言恐吓。 白衣人仰天哈哈一笑,“我看你这院子里鬼鬼祟祟,这许多大男人躲在屋子外面奈何不了一个大‘小姐’,不如我亲自出手来试试。”他低头在君知的颈项边嗅了一下,“好一股书卷气,你家‘小姐’想必是个‘才女’,大概就是那个叫做君知的‘女人’了,对不对?” 阿盼娥惊得瞪目结舌,指着他,“你你你……”她一时词穷,居然不知道要骂他什么,一双眼睛愤怒地要喷出火来。 君知看着阿盼娥的表情,委实忍不住唇角微翘,被人强力扣在怀里,天下大概也只有他还能这样淡而处之,“‘颜郎’颜少倾?”他的声音依然慈悲,带着世外开花的寂然。 白衣人微微一怔,朔平府的‘才女’君知他是早有耳闻了,不否认他“颜郎”颜少倾此行赴朔平府就是想一亲芳泽,他颜少倾也不是什么好货色,风流之名天下皆闻。但却不知道,这位俏生生观世音菩萨般的“姑娘”,居然连看也未看,但凭他一开口就认出了他!“‘君知小姐’,我们见过?” 听他的语气,他只是被潜入品安坊的黑衣人鬼鬼祟祟的行动引来的,也并没有听见庞胡和他的对话,更不知道这个被他扣在怀里的人并非女子。君知微微一笑,笑是对着阿盼娥笑的,让她安心。 “君知小姐”……不,君知公子笑起来仍然是那样如浮生、若红尘。突然之间,扣住君知的白衣人脸色大变,“你……”他飞快地放开了扣住君知的手,紧扣住手腕,倒飞十丈,“过脉针!”他一落又起,倒飞上院子的墙头一闪而去。君知耳边清晰地听到他传音,“你居然是九莲夫子的弟子,‘姑娘’让颜某佩服了!” 阿盼娥“当啷”一声丢下洗衣板,对着君知扑了过来,“‘小姐’,他有没有伤了你?那个……那个色狼!采花大盗!他居然把‘小姐’抱在怀里!真是太太太、太可恶了!” 君知一手掩住颈项肩侧,刚才他用九莲夫子嫡传的“过脉针”心法,把手腕处的毒药逼上肩头,破肤而出,像针一样刺入颜少倾扣住他肩头穴道的手心,从而逼走了他。但是毒药内传,浸没了大半经脉,他此刻半身麻痹,靠他自己的能力却不能再把毒压下去了。听闻阿盼娥仍然满口“采花大盗”,他仍忍不住嘴角微翘,这丫头!无论情况多么糟,有她在的话,悲哀也会变得让人忍俊不禁起来吧!“阿盼娥,和我回房,你关上门。” “哦。”阿盼娥听话地关上门,望着房里一地的大汉,双双眼睛都圆溜溜地盯着她和君知,她搬过君知桌上的许多“书”,一本一本地摊开扣在那些人脸上,让他们什么也看不见!这样偷窥“君知小姐,‘的闺房,罪无可恕! 君知看着她那样理所当然的动作,委实忍不住好笑,“阿盼娥,可以帮我做件事吗?” “只要是‘小姐’说的,阿盼娥一定做。”阿盼娥低声道。 君知微微解开肩头的衣裳,露出了那天夜里月下让阿盼娥一见心痛的肩,肩上一个细微的小孔,是刚才“过脉针”施用过后的痕迹,毒液从这里刺穿了颜少倾的手掌,但毒也从君知的手腕蔓延到肩头,若急剧蔓延到心脉,那就非常麻烦了。“可以帮我,从这里把毒吮出来吗?” 他的声音响起来,阿盼娥注定无法抗拒,悄悄儿抬头看着君知,她在这个时候意识到他是个男子,悄悄地微红了脸,“‘小姐’……” 君知微笑,“既然知道了,日后就不要叫我小姐了,别扭。” 阿盼娥咬着嘴唇,不知道该叫他什么。 “叫我君知。” 她应了一声伏过头去,唇齿轻贴在那均匀得让她心痛的肩上,唇下的肌肤细腻冰凉,她为他吮毒。一边吮毒,一边闻到了君知身上属于他的淡淡的气息,她从未以男人的角度去评判君知,当鼻端萦绕着君知淡淡的气息的时候,她才真正地意识到唇下的人──他是一个男人。 作为男子,君知太过纤柔,总有一种风吹得倒云托得起的轻,眼前所触的均匀纤细的锁骨和肩,就让她有一种好想好想怜惜的感觉。心里对“君知小姐”的感情微微地变了,涌上了一股暖意,让她想对这个乔装了那么多年女人的人很好很好,不为什么,只因为他是君知。 阿盼娥──有淡淡的女儿香,换妆多年,今天是他第一次主动拥女子入怀,这小女子很小,完全不懂事,却坚持着一定要对他好。温暖而健康安全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吧,心在跳──毕竟他也从来没有被一个女人的唇齿贴过肩头,从而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她的心跳和她的热气。 “好了。”阿盼娥用手帕擦掉被吮吸出来的毒液,突然害羞了起来──君知的肩上被她吮出一个红红的吻痕,那实在、那实在……唉…… 君知却一点儿也不在意,拉上衣裳,“替我送一个信去给宝福,告诉他请人把地上这些人都送回去。” “哦,”阿盼娥应了一声,她也没把“把这些人送回去”变成“为什么宝福知道这些人的地址?”这种问题,走了两步她回过头来,“君知,可以问一个问题吗?” 君知理好衣裳,看起来端庄依旧,闻言扬眉,“嗯?” “什么叫做‘二皇子’?”阿盼娥的脸上全是疑惑,秀丽的眉紧紧地皱在一起,“是戏台上说的……那种……坏人吗?” 坏人?君知愕然,皇子是一种坏人吗?他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给尊贵富贵的皇子下这样的结论,但要说回来,历朝历代的皇子太子世子们,出色能干的没有几个,连不造孽作恶狐假虎威的,似乎也不多。 “坏人?”君知慈悲的眼微微空幻了一下,“也许是吧。你……听见什么了吗?” 阿盼娥迟疑地看着他,“君知不是坏人,我听见他叫你‘二皇子’。”她突然笑了一下,“只要是君知做的事,一定是对的。”她毫无芥蒂地笑了,就像她毫无芥蒂地接受他是个男子,没有怀疑、没有鄙视、没有问为什么,只是这样简单地对他好,“我去找宝福。” 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外,君知和袖掩心。 不要这样……固执地对他好,他会沦陷的。而且对于愿做菩提无情来去的他来说,世情只有大爱,如果心不平静,渴求什么波澜,那么他维持了十三年的平静就会被他自己亲手打碎。 如果那些潜藏了十多年的感情脱缰而出,无数的痛苦将随之而来,被放逐的小兔子的恐惧、对亲人的爱恨、自伤自厌自恨自怜的感情翻涌出来──他会疯狂,非但不能成为这世上的观音,恐怕将成为这世上的妖孽。 我的心……好热……君知静夜扶桌,一手掩心,长长的袖子在夜风里微微飘浮,躺在地上脸上盖着书本的人从缝隙里看见那微微飘浮的衣袖,全然不知这纤柔老练的人到底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 ☆☆☆ “宝福、宝福!”阿盼娥的大嗓门一放开了全品安坊都能听见,宝福被她吓得从床上滚了下来,差点一头撞在地上,“干什么?”他大吼一声怒火冲天,现在是半夜啊!阿盼娥这野丫头疯了? “啊,不是,宝福啊……”阿盼娥的声音登时变成缩小的气若游丝的气声,“‘小姐’说……” 外边的门一个个打开,三姑六婆们探头探脑,不知道君知的院子里发生了什么事需要阿盼娥叫成这样。偏偏最重要的时刻,阿盼娥的声音压低了下去,谁也听不见。 宝福突然大叫了一声:“他们竟敢这样下手!‘小姐’怎么样了?” 阿盼娥被他吓了一跳,“没有没有,‘小姐’很好。” 门“砰”的一声打开,宝福和阿盼娥急匆匆地赶向君知的院子。 三姑六婆的门又开了,面面相觑,脑子里同时浮出四个字──采花大盗? ☆☆☆ 第二天一早。 永璋在朔平府的临时住所。 “盾郡王,昨夜去擒拿二皇子的人都被送回来了。”传话的侍卫不敢看永璋的眼睛。 “什么?昨夜一共去了十七人,居然抓不住一个女人似的兔子哥!”永璋震怒,把手上的杯子用力一摔,连水带杯摔碎在地上。 “潜入品安坊的人今天早上都被宝福送回来了,还有十三个在外头不知道被谁点了穴道,潜伏在品安坊后的树林里,今天早上都伤风了。”侍卫小心冀翼地说。 “永琏!”永璋怒极地在桌上一捶,“我不把你拿到手,我不姓爱新觉罗!” 侍卫噤若寒蝉,不敢再看暴怒的三皇子──英明神武的盾郡王。 ☆☆☆ 品安坊。 三姑六婆们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君知颈项肩头若有若无的一个吻痕。 无论君知走到哪里,都会有窃窃私语在背后,偏偏那痕迹压在衣领边沿,更容易引起人无边无际的幻想。 “昨天晚上……”姑婆甲悄悄地说。 “‘君知小姐’……”姑婆乙继续咬耳朵。 “采花大盗……”姑婆丙神秘兮兮。 “‘小姐’的终身啊……”姑婆丁掬一把老泪。 阿盼娥走来走去都听见她们在君知背后窃窃私语,当她第八次走进厨房,第九次走出厨房,第十次听见吴妈在为“小姐”的清白垂泪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大叫一声:“那个……那个痕迹是我咬的!你们不要乱猜乱想,‘小姐’才没有……才没有像你们想的那样!”她却忘记了昨天晚上不知道谁也满脑袋都是“采花大盗”。 “阿盼娥?”三姑六婆用恐怖的眼光看着她。随即流言就变成了“昨天晚上……‘君知小姐’……和阿盼娥……好恐怖……真不知道‘君知小姐’是这样的人……怪不得‘她’嫁不出去……原来‘她’喜欢女人……” 等这流言传到宝福耳朵里的时候,“噗”的一声他再次把满口的茶喷了出去,上一次阿盼娥送补品他只是呛得半死,这一次他不得不找人给他捶胸,以让他换过一口气来活下去。哎哟他的太子爷诶!难道他就宁愿在这里被人糟踏乱说是非,都不肯回宫去做他的堂堂太子吗? “‘君知小姐’……”窃窃私语突然中断,大家噤若寒蝉。 院门开,走进来是长发长衣的人儿,他一走进来院里就会多一股出尘的气质,仿若人间暂时变成了仙境,而他就是仙境里的菩萨。 “宝福,我想和你商量件事。”君知走过去,走进宝福的房间,随后关起了门。 “我想离开品安坊一阵。”君知说,“永璋虎视眈眈,我若留在这里,品安坊必定后患无穷。”他略略沉吟了一下,“我想回一趟九莲山,师父忌辰在即,我想回去拜祭一下他老人家。” 宝福的脸上不可避免地泛起失望之色,“‘小姐’真的不考虑回宫?我听说贵妃娘娘病了,”他脸上难得浮起深沉的神色,“今年皇上陪同皇太后小住江宁府,过几天拜祭明太祖陵,‘小姐’既然路过,不妨……也去看皇上一眼……毕竟他是‘小姐’的亲爹,都十三年不见了,难道‘小姐’当真是铁石心肠,老死都不见爹娘的面吗?” 君知的眼流着明光,“如果只是见爹娘,君知何尝不想……但宝福你莫天真,皇家宫内事,一旦沾上了,就算是亲生兄弟、亲生爹娘那又如何?只为了一个”权力“二字,娇女子可以拿刀。她明知孩子无辜,却不得不做,一切也只因为她想更好更稳当地活下去而已。”他轻叹了声,“你说,若你是皇阿玛,面对这么档子事,你是认了我然后给纯惠皇贵妃治罪株连九族好呢,还是当我从来就是死了好呢?皇家最尊贵,皇家最要颜面,无威何以治天下?不圣如何道礼仪廉耻?皇阿玛再疼惜我,也不可能为我而动摇他的威严。” “‘小姐’……” “皇阿玛再疼惜我,也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了。他怕早已忘了,而我也早过了需要疼惜的年纪。”君知拍了拍宝福的肩,“这么多年来我很感激你对额娘忠心耿耿,但是宝福,坐天下……是要付出许多代价的,我不愿流血,为帝者必无情善用知人能任,而君知能做到者,不过无情而已。” “可是‘小姐’!”宝福突然“咚”的一声给君知磕下头去,“宝福不求‘小姐’能做天子,宝福求‘小姐’回宫看看你额娘好不好?她……她病得快要死了……如果能够让她知道‘小姐’还在人世,或许……或许还有一丝希望……” 宝福……君知的身子微略僵了僵,宝福对额娘──那是一生都不敢说出口的爱恋吧,如果不是为了额娘,宝福不会这么多年忠心耿耿地跟着自己,如今他的恳求和额娘的病──能够不答应吗?“宝福,别这样。”长衣长发的人扶起了地上磕头的大肚子男子,“我去。不过只见额娘,我不愿见皇阿玛,好吗?” 慈悲。宝福从君知的声音里听出的是大慈悲,因为怜悯他、怜悯额娘所以答允,他怀着那种对世人苦痛的怜悯──而他自己却没有感觉到那种亲情。帝家的孩子啊,和亲生爹娘的感情竟是如此淡漠,因为“端慧太子”小时候带着他长大的是奶娘,而不是额娘。 “‘小姐’,你要一个人去吗?”宝福低声道,“你一个孤身……‘女子’……行走在路上恐怕不方便,多一个人去象样点。叫阿盼娥和‘小姐’一起去好不好?宝福雇一辆大车,你们假扮了回娘家的夫人去京城。”君知不能剃发,所以就不能换男装,否则一个单身男子上路也没这许多麻烦。 阿盼娥?君知微一沉吟,“好。”阿盼娥看起来像很能吃苦,而且她对他的事总能全盘接受不会多问。更主要的是,有她在就好像有些什么东西一直都在,永远不会变,很安心的感觉。 ☆☆☆ 第三天一早,一辆马车先离开了朔平府。夜里,一个黑影带着另一个黑影,在永璋皇子仍然睡觉的时候,登上了那辆马车。马车随即扬鞭,赶往京城。 “君知小姐”……不,君知公子刚才身穿夜行服的样子很利落,一点也不像品安坊院子里那个月色鞋上略略沾了一点灰尘的长衣女子,娉婷与缱倦都揉进了骨子里。他刚才一只手就把自己带了起来,像飞一样赶上了马车,路上数个起落完全不带风声,连衣袂之声都没有。 “君知,喝茶。”阿盼娥第一次和“君知小姐”独处在马车里,僵硬地捧过一杯茶。 君知看了她一眼,不觉笑了,“第一次出远门,害怕吗?” “不害怕。”阿盼娥的身体僵硬僵硬的,那只是紧张,“我怕君知被人欺负,其它的我都不怕。” 被人欺负?君知哑然失笑,也只有这个丫头才会优心忡忡地整日担心他被人欺负,在她心中他仍然是一个纤纤弱质一摔就碎的瓷器,即使她已经知道他是个男子,而且是个武功高强的男子,“我们去一趟九莲山,然后转向京城,去看一个人。” “哦,”阿盼娥根本不知道“九莲山”是个什么地方,既然君知说要去,那就去,“早知道衣服应该多带一点。”她抱怨地拍了拍身上抱的包,那眼光显然是责怪它太小了。 君知难得身穿男装,黑色的绸缎紧贴着身体,显得他修长而且笔挺的身段,纤细而不显弱,一头长发随意挽了个髻,用一条缎子扎着。阿盼娥看得呆了一呆,君知公子果然不是女子,只需要换一身衣裳,那种娉婷的味道就变成了静利。她见过许多男人,见过杀猪的卖菜的、也见过体面的男人,俊秀的富贵的,甚至像君知这样武功高强的人她也见过,有个唱“宁愿菇生丝,不一袋可怜”的男子也很潇洒。但是她没见过像君知公子这样皎柔的人,不是阴柔是皎柔,纯亮的不刺眼的充满了光辉的柔,那种光大概就叫做慈悲吧。 “望着我做什么?”君知觉得她望着他发呆的样子很是可笑,微微一笑,“痴子。” 痴子。君知总是这样称呼她,她不知道那两个字里面是否有宠溺的意思,但是只要君知这样微笑地望着她说她是“痴子”就足够了。她不在乎他说的是白痴还是傻瓜,她本来就是白痴或者傻瓜,只要君知看着她微笑着对着她说话,她就会好开心好开心了。 马车辘轳,长夜寂寂,冷风飘飘,星影摇摇欲坠。 一辆马车离开了朔平府,一路直上九莲山。 ☆☆☆ 九莲山下。 君知说上山之后是没有东西吃的,所以在山下要买好干粮。九莲山是个荒凉的地方,未必出名。在阿盼娥眼中看来,这个地方既不能种菜,又不能养鸡,满山荒草连树也没几棵。除却山顶上那一撮浓绿,整个山就是个石头荒草堆。 但是“君知小姐”却要来这里拜神仙──他说要拜师父,君知是菩萨,君知的师父就是神仙老爷爷。 “姑娘,你到底要不要这块烙饼?”店里的伙计已经等她付钱等得很久了,却发现她仰望着九莲山发呆,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大吼起来:“要了就付钱啊!” “啊──”阿盼娥被他吓了一大跳,手上的银子“当啷”一声掉进伙计的台面上。那伙计的怒脸登时变笑脸,“啊,这位小姐,不必这许多。但小姐既然打赏小的,小的也就谢过了。”他笑嘻嘻地把银子在身上擦了擦,用剪子剪下抵烙饼钱的一小块,其余的收进怀里。那一张油脸登时变得又圆又亮,对着阿盼娥笑得像一朵花。 “我没有要给你那么多,快把银子还给我!”阿盼娥大叫一声,她掉下的银子足有十两,买这烙饼也用不了一吊钱,这伙计欺负她是个小丫头,居然堂而皇之不还她。算钱惟阿盼娥最精,这伙计简直撞正大板,只见她一把抓住店小二,嘴里一口气地说了下去:“我刚才在你店里买了两块腊肉三钱胡椒三块馍馍,已经给了你一钱银子,现在我另买烙饼你该给我打折,我在你店里买了这许多东西这烙饼应该打八折,算起来应该是八个铜板,我已经给了你一钱银子,你应该找我十五个铜板,然后把刚才那锭银子还给我!” 店小二一听脸都绿了,“你这丫头买东西不给钱,世上哪有这回事?银子既然已经付了,怎么还可以要回去?你是哪家的丫头这么没有家教?给你主子丢脸了。” “你这里的腊肉胡椒馍馍烙饼都不是最新鲜的货色,我没再给你扣价就已经不错了,按馒头铺的规定你这样骗人银子是不可以的!”阿盼娥指着他的鼻子,“我告诉你们掌柜的,告诉你们馒头铺行,说你们这家店骗钱。” “我们掌柜的?”店小二不屑得看着她,“姑娘是外地的吧,我们掌柜的正在后院抱美人,我呢,也就不给你引见了。” “旺财馒头铺的掌柜……”阿盼娥提高声音叫了起来,登时路边的行人纷纷掩耳,她的声音实在有些吓人,只听铺里一阵咒骂,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走了出来,“什么事鬼叫鬼叫的?叫成这样还能做生意吗?” 阿盼娥指着店小二,“他拿走我银子不还我。” 店小二忙辩解:“没有,是这丫头自己给我的。” 掌柜的一只肥拳捶在板台上,“买东西就要付银子,不付银子呢,姑娘就不要买东西。”肥掌柜斜着眼睛看着阿盼娥,这姑娘倒也秀丽,“姑娘买了东西不给钱,不如把人当下来,在老爷店里做事?” 阿盼娥“砰”的一声拍得比肥掌柜的熊掌还大声,“馒头铺行有馒头铺行的规矩,馒头铺行当古掌柜没有教过你们,卖东西讹诈客人的银子,是要给行当里开除的吗?” 肥掌柜脸色有些变,这丫头居然深知行当的行情,“来人啊,抓下这个丫头!她买了东西不给银子!” “好!”店小二捋起袖子,一手抓向阿盼娥的肩头。这小姑娘有些呆,算起账来伶牙俐齿就像变了个人,简直就是行当里的奇才。 “住手!”说话人的语气却很自在,仿佛在一边看了许久了。 肥掌柜抬起头来,眼前一亮,一角衣袖扬起的风微微拂到了眼前,随之而来的是一缕轻散的发丝,素腰长衣的“女子”似乎在眼前已经站了许久了,如今才让人感觉到她的美。 “君知……”阿盼娥心虚地低下头,她和人讨价还价地吵起来,居然让君知看见了。她是这么俗,又是这么野,现在还加上一条这么视钱如命,他一定更看不起她了。 “‘姑娘’,这是您家的丫头?她她……”肥掌柜下面那句“买东西不给银子……”还没说出口,君知微微一笑,笑淡如风,“掌柜的,您不好欺负我们家女娃,这银子究竟是怎么回事,您最清楚了,是不是?” 好厉害!肥掌柜被他一句话“您不好欺负我们家女娃”堵住了嘴,脸色登时有些发青,“她……” 君知截口,“我道总是店小二可恶,掌柜的总是清明的。” 他这第二句说出来,肥掌柜睁着一双猪眼,被他连扣了两顶大帽子,这“小姐”言辞素雅人品出尘,断不会是什么好惹的角色。沉吟了一阵,他不得不黑着一张脸,“张三,把东西还给人家。” 店小二仍有些不舍得,“掌柜的……” “叫你还就还,不还我他妈的赶你出去!”肥掌柜怒骂。 “是是是……”店小二恶狠狠地瞪着阿盼娥,心不甘情不愿地把银子还给了阿盼娥。 君知……阿盼娥看着那锭回到自己手上的银子,望着君知执云挽素的风姿,脸上悄悄一红,扭捏地躲在君知背后。 野丫头居然害羞了?君知哑然失笑,对着肥掌柜微微点头道别,拍了拍躲在他背后的阿盼娥,“上路了。” 第五章立身化魔 -------------------------------------------------------------------------------- 九莲山。 九莲山上无九莲,惟有荒草半边天。 山顶的一撮浓绿只是一棵大树,莫约就叫做冬青,是望坟之树,长生于沙石黄泥之地。 君知对着树下一抔黄土上香,那堆土丑丑的,连个牌位都没有,里面死的大概就是君知的师父。阿盼娥端着刚才从九莲山下买来的一些烙饼馍馍,一碟一碟地摆放在黄土堆前,倒上清茶,然后退后几步,看着君知焚香。 香火之烟绕鼻而来,她看见君知持香喃喃自语,像对坟里的死人说话,她却听不见什么。 “师父,君知多年未来拜祭您老人家,此行名为拜祭实为避祸。逃避了十三年的事终于找了上来,君知知道此后灾祸连绵再不能有安逸的日子,也可能日后再不能拜祭您老人家……”君知一边焚香一边缓缓地对已经死去许久的故人说,“君知立誓做世间观音济世,此身既然连绵灾祸,也就不愿与他人牵扯,愿独立孤行于世……”他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此生此愿,终身不改,如违此誓,君知立身化魔,为世人所不齿。”顿了一顿,他又说:“此行即转京城探母,皇城权力纠结、刀血深藏,额娘念子心切众兄弟各有肚肠,君知近来心神不宁,京城之行不知是否能全身而退……”把香插上坟头,他闭上眼睛,“君知辜负师父遗愿,十三年修为仍未能化解当年悲愤,此行见母不知能否抵抗心中十三年的恨……恨……”他说到此处心头猛然骤跳起来,一团灼热抑在心中,“十三年前苏佳氏刀砍,十三年后永璋犹未放过君知,此去京城必人父君兄弟利害之网,君知有志淡泊却……却不知是否能抗心中之魔……”他猛地睁开眼睛,“我不愿流血!我知道流血的痛!但……但……”他的手紧握成拳,但伤害他的都是当年至亲至爱之人,他不是真菩萨可宽容所有的罪孽,若他再不能忍受这样的利用和伤害,或许──他控制不住心里的苦痛,他会恨……然后会……成鬼…… 阿盼娥自然不懂君知心里种种的苦痛,看见他突然颤抖起来,她小心地给他披上一件衣裳。 身上一暖,君知猛地抬起头来,入目是阿盼娥关怀的眼神。他呆了一呆,心头再度一热,这是一种不同刚才的热,这热是因为他的心呼吁接受更多的温暖,十三年大空大悲,从未有人对他如此好过,好得如此简单,不要代价、不要他付出,只要他肯接受,那个人就会好开心好开心了。 他害怕这个热,有人对他越好,只会显出他年幼时深深重视的人对他的残忍──他曾那样天真地疼爱过永璋,那样天真地相信过皇贵妃,那样崇拜地爱过皇阿玛,可是这些相信和爱带来的是刀伤、是利用,即使连最疼爱他的皇阿玛也不曾救得了他……披着披风他再度颤抖起来,阿盼娥奇怪地看着他,脸上微微一红,突然用身体抱住了他,“君知,你冷吗?” 他的心猛地一跳几乎让他不能呼吸,他不冷,身上很温暖,抱着他的人娇小婀娜,没有一点杂念。她仍然把他当做需要怜惜的东西,只会说:“我怕别人欺负你,其它我都不怕。”她所说的“可怜”,大概就是她……始终觉得他是需要人怜惜的人…… “我不冷。”君知勉强抑制住心头一阵阵灼热翻涌的感情,他憎恨被人可怜被人同情,但是接受到那种温暖的怜惜,却又让他忍不住想要更多……他已经独立孤行得太久太久了。 “但是你在发抖。”阿盼娥仍然抱着他,“我等你不发抖了就放开你。” “我不发抖。”君知轻轻挣开了阿盼娥的手。 阿盼娥睁大眼睛看着微笑得有些勉强的君知,她第一次觉得他很单薄,不是他不够强大,而是他的心──就像这九莲山上的一棵冬青,在风里雨里摇摇欲坠,却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想到要去扶他一把。她不知道他刚才在说什么,但是她并不笨,君知不是因为冷才颤抖,她也不是因为怕他冷才抱他,只是她──不想看见他发抖,所以抱住他不让他颤抖。她懂得颤抖的感觉,当魏老爷家的大黄狗叼走了她用第一天卖豆腐赚的钱买下来的包子的时候,她和爷爷一天都没有东西吃,那个时候她没有哭,也是这样颤抖。当悲哀的感觉太强烈的时候,反而是哭不出来的,人会突然看得很淡,突然对过去和未来都漠不关心。她虽然很简单,却活得很艰辛,许多事──也许并非她自己一定要懂,却往往事到临头的时候已经懂了。 她懂君知的感受,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 别这样看着我。君知侧过头去,她的眼光让他觉得自己一无所蔽,她极坚强地爱着那只被赶走的小兔子,怕它受伤害。可是他却好憎恨这种因为怜惜而起的感情,另一方面他却也情不自禁的受这个感情的牵引和迷惑──他不是傻瓜自然知道这傻丫头对他的心,他知道阿盼娥对“小姐”崇拜对“公子”眷恋,她用复杂的感情倾尽一生地对他好……这些……他自然明白……可是他不要!他不要这种热,他要更淡、更冷、更超脱一些的感情去面对未来不知的事,他不要崩溃! 阿盼娥见君知脸上一阵红晕,随后他转过头去,他说,“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只这四字,阿盼娥就知君知和她的距离依旧好远,远得连刚才相拥的体温都像假的。随后一阵心凉,她眼中突然一热一酸,掉下了眼泪她却仍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 不该抱住君知,她太……不配了…… 九莲山上寒风瑟瑟,不解事的阿盼娥只能这样想,她不该抱住君知的,她不配! ☆☆☆ 京城。 “阿盼娥,今天晚上我要出去一趟,你在客栈里等我,不要到出走好不好?”君知的微笑空幻如花,如菩萨拈指微笑,“如果四更天我还没有回来,你就不要等我,直接回品安坊去。” “你要去哪里?”阿盼娥看着他难得穿那一身黑色的夜行服,不由地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你要去……杀人吗?” 杀人?君知已经渐渐习惯她这脑袋里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君知像会杀人的人吗?”他微笑,“君知从不愿见流血。” “那你半夜去……干什么?”阿盼娥吞吞吐吐,“以前那个唱‘宁愿菇生丝,不一袋可怜’的哥哥半夜出去就是去杀人的。” 君知已经是第二次听见她提起那个“宁愿孤生死,不意哀可怜。”的“哥哥”,有些奇怪,她难道也认识武林中人?“杀人?你见过人杀人吗?” “当然见过。”阿盼娥理所当然地说,“我看到那个哥哥一剑杀了他的好朋友。” 君知微微一震,“你不害怕吗?” “我当然不怕!”阿盼娥大声说,“他的朋友甘心被他杀死,他都没有反抗!”她的眼眸热了起来,“菇生丝的哥哥提了一壶酒,和他好丑的朋友一起喝酒,说了好多好多的话,然后他那个好丑的朋友哈哈大笑,说‘既然如此,死在你手下却也不妄!’然后他站起来张开手,这样。”阿盼娥面对君知张开手,做了一个彪悍的十字,“他说,‘你拿了我的头去吧’,然后菇生丝的哥哥一剑过来,他朋友的头就掉下来了。再然后菇生丝的哥哥对他朋友的尸体磕了三个头,长啸一声就走了。” “你不怕吗?”君知凝视着她,她分明目睹了一场绝烈的江湖惨变,却居然毫无惧色,这丫头难道天生的石头心肠吗? “我不怕,我知道为什么他的朋友愿意被他杀死,因为他们是最好的朋友!”阿盼娥大声说,“如果是君知的话,我也不会害怕的。” 君知全身一震,义烈!这女子,这小女子,居然知道什么是义烈!什么是生死以之的义烈,什么是祸福不避的士情……那个里面有爱,却比爱更坚强更不可摧灭,她……何苦对他如此!“我如果回不来,你不要找我,回品安坊去等我,好不好?” “你要去哪里?”阿盼娥疑惑地看着他,“你不会回来了吗?” “我……努力回来。”君知一笑,自窗口翻了出去。 君知出去的样子有些奇怪,阿盼娥不知道什么叫做“离别之绝”,但是她这一次却不相信君知的话。他不会回来,她有这样不安的感觉。 “姑娘,送热水了。”客栈的小二开门送进洗漱的热水,却发现房里观音菩萨似的小姐不见了,那丫头对着窗户发呆,一双眼睛迷茫得好像不知道今天晚上是元宵。 “姑娘,送热水了。”小二放大声音再叫了一声,“乓啷”一声响,阿盼娥整个跳了起来,“干什么?” 小二的目光从被她打翻的茶盘上收回来,力图要表现出一个笑脸,却免不了僵硬之色,“嘿嘿,嘿嘿,姑娘,送热水。还有,这茶盘子一吊钱。” “胡说!这明明是假的紫砂,怎么要一吊钱?何况它用了这么久已经旧了……” ☆☆☆ 紫禁城。 元宵之夜,皇城里也闹花灯上元宵,道旁宫女太监假扮的市民吆喝着花灯,努力地制造着节日的气氛,皇亲贵族们就在这灯火流离星月交辉的靡靡粉香倩影里漫步。 大清繁华广宇、帝王之相金玉之乡在这紫禁城元宵夜里特别的显眼。 笑声闹声隐隐可闻。 君知飘然攀上干清宫的屋顶,这里反而寂静,所谓“万人空巷”,人都闹元宵去了。 屋瓦下静静的传来一丝丝药香,几许丫鬟的脚步声,如果不是君知灵敏还未必听得出来。 “主子请起了,吃药了。”丫鬟轻柔的唤声。君知悄然翻下屋檐,房内檀香缭绕,床内人似乎病得很重,并没有回答。 里面是他的额娘。他从小不是额娘带大的,对母亲也没有特别刻骨铭心的感情,她是皇阿玛最爱的女人,一生就围绕皇阿玛转为他付出一切为他生儿育女,却连一个儿子都留不住。莫名的心微微痛了起来。 额娘──是一个温柔的词。 丫鬟等了许久不见皇妃回答,先自退了下去,想必是过一阵子再来请起。 好机会。 君知双手轻轻地托起了屋檐下的一块窗棂,“咯”的一声轻响,他把窗棂搁在屋梁上从空当里穿了进去。 落地轻悄无声,走三步,到了皇贵妃的床前,一股药香扑鼻而来,里面的人全无一点生息,似乎病得很沉重。一股莫名的震撼自指尖传上心头,他和袖掩心,心头又热了,压低声音,他轻轻地说:“皇额娘吗?” 床内的人发出了一声似乎是挣扎出来的叹息。 “永琏……给额酿请安。”十三年不曾吐露的字眼离唇而出,他自己也似深深地震撼了,整个脸色都白了。 床内人挣扎着发出了“嗯”的一声。 君知陡然发觉不对,一把撩开了床幔,床内人容颜端丽正是他的额娘!但她脸色青白唇角带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分明已是危在旦夕! 他震然一惊,这……这不是病,额娘的脸色白中带紫,这是中毒!而且看她紫气漫上双目,眼看已经毒入膏肓无药可救,怎么会是这样?她……她是当朝皇妃皇阿玛最爱的人! “皇额娘!”他失态地扑过去紧紧抓住她的双肩,“怎么会这样?皇额娘你不要死!我是永琏,我还没有死,你怎么能死?我是永琏啊!” 金佳氏双眼无可避免地留下了泪,她说不出话,望着这个迟来的却来得那么凑巧又那么不凑巧的孩子,她落下了两颗哀伤至极的泪,泪中宛若带血,却对着君知无限凄凉地微微笑了,她在说她很高兴、很高兴在临死的时候看到这个……本以为已经死去的孩子……她很高兴…… “皇额娘!”君知大叫一声,呆若木鸡地看着她含泪闭目死去,死在他的手里!他心里已经隐隐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猛然转过头来,门外一人对着他怡然微笑,朝服官顶,却是永璋! 一阵脚步声从四面八方、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皇上驾到──皇上驾到──”一声声如钟鸣、如斧击,一声声击在他胸口,他明白了,这一场见母,分明就是一场阴谋……他和宝福都被利用,而凶手就是他这些年幼时的兄弟,他知不止永璋一个人,永璋不够才气不能设这样的局,这里面……必然牵涉了太多太多的人。望着那远远过来的鸾驾,他明白,他活着让太多的人胆战心惊,亲兄弟怕他夺权、纯惠皇贵妃怕他报复、宫内人怕他回来、当年活埋他的人害怕他追究,他活着……迟早皇阿玛都是要知道的,与其让皇上惊喜,不如让他惊怒,这样的话,“端慧太子”就永远是谥号,而不是年号…… 一瞬间,君知明白了许多事。额娘的病是局起,谁暗自下毒,传送消息给宝福,利用他对额娘的感情,逼迫自己上京探母,永璋在朔平府一旦知道自己不在了,就立即回京。他知道自己必然是到这里来了,今夜元宵是探宫佳日,料准自己必来,毒死额娘嫁祸自己──如此,皇阿玛亲眼所见当年的爱子化为妖孽,纵然活着,也是人世的妖患了。 即使──皇阿玛不会立即杀他,他也必然落到知会皇阿玛这件事的功臣手里──看情形,这功臣就是永璋了。 “皇上驾到干清宫──” 太监尖锐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君知抬头,十三年不见的英武的步履踏进门来,容颜虽然苍老了许多,帝王尊贵之气却更浓郁了些,那是大清的高宗皇帝,他的亲生父亲!是他年幼的时候以为自己长大后将会成为的人,十三年后,那人英武依旧,而自己却一身流衣成了最不可能成为的……假女人…… 乾隆显然惊愕与愤怒交集,他正在游园,永璋却急急通知他病重的金佳氏已死,居然说什么当年的永琏未死,说他自坟墓里爬出来祸乱国家,已成妖孽杀害亲生母亲,下一步就是杀害他这个亲生父亲!死而复生的永琏什么都杀,而且他男不男、女不女,若让世人看见了必然要丢尽皇家的脸面,若不杀此妖孽,紫禁城将要大乱了。他自不信什么死而复生的妖孽,但踏进门的一剎那,他就看见这个骤然抬头的黑衣人。他慈眉端目,容颜宛若年轻时的金佳氏,他若不是永琏,是谁?难道当真有坟里僵尸这回事? “大家都别过去!端慧太子的僵尸弄死了皇贵妃,皇贵妃已经西去了……”不知道谁在外面囔囔。 永琏……他惟一封为“太子”的儿子!乾隆惊怒过头反而不曾发作,只是牢牢地盯着这个十三年不见的儿子。他的确不曾剃发,一头长发如水,虽然一身夜行服,却洗不去他浑身那种刻到骨子里的静与柔!那是……那的确是──女人的味道!乾隆倒抽一口凉气,指着他,“你──” 黑衣人微微地笑了,笑得苦,“皇阿玛。” “你、你……”乾隆望着床上人的泪与血,惊愤过头的震怒终于发作,“你是人是妖?害死亲娘,你还是不是人!” 害死──亲娘?君知的眼剎那间转为无边无际的空茫,他──甚至不曾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他们联合起来害死他,然后害死他娘,最后还希望他爹亲自下令杀死他的儿子──而那些希望如此的人,就是他爹的另一些儿子,他的亲兄弟。 不要逼他。他不是菩萨,他可以忍别人来杀他,他可以不要流血而宽恕那些猥琐的小人,但是把他逼上绝境──君知就不存在,他就变成了永琏,君知不愿流血──而永琏却和眼前这些残忍好杀恶毒卑鄙的人流着相同的血! 乾隆见这黑衣人又笑了,笑得居然让他心痛,只听他低声说:“额娘不是我害死的。” “给我拿下端慧太子!”乾隆充耳不闻,这死而复生的妖孽让他恐惧了,连连倒退,站在重重侍卫背后,他厉声指挥,“给我拿下这逆子!” 谁也──不曾相信过他,谁也不希望他活着,即使是曾经爱过他的人。他活错了吗?君知──不!永琏突然凄绝艳绝地冷冷一笑,“我从不愿伤害任何人,即使──别人曾经杀死过我。”他重重地看了永璋一眼,那一眼让永璋居然轻微地不安起来。“我也从不愿回到这个地方,我知道这里不会有人欢迎我。”他的眼自空茫变成了血色,一滴血泪划过眼眶,“是你们逼我回来!是你们──逼我──流血。”他缓缓地从床榻上站起来,“让开!”他语气平缓地说,直视着乾隆和永璋,“有人在等我回去,我若死在这里,老天也会觉得对我不公。” 永琏的声音轻而妖,在屋里缭绕,震慑得居然谁也不敢动手,他笔直地向前走了一步,千万支长枪对准了他的胸口,他走一步,那些枪却退一步。 “拿下这妖孽!重重有赏!”乾隆挥袖震怒,他怎么能明白呢?他永不能明白永琏的苦痛,正如他永远不能明白为什么某些花会有毒──那不是为了伤人,而是为了自卫啊!不需挣扎求生的人是不能理解的。 “师父,对不起……”永琏陡然一声厉笑,一手握住了挡住他的三支枪头,一震手,三名侍卫被他的“过脉针”心法震伤,倒跌出去。干清宫登时陷入了一片杀伐之中。 血、血、血…… 血色元宵,灯月如血,如妖…… ☆☆☆ 阿盼娥在客栈里等,元宵的月很大很圆,但看起来似乎不怎么吉利。她心里感觉君知不会回来,等的心情分外的奇怪,等着一种她分明知道不会回来的东西。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君知回来的可能就一分一分的小,她有一种错觉,君知像一只风筝,放出去了断了线就不能够回来了。 外边突然喧哗了起来,她这客栈和紫禁城离得很近,皇城里的声音。 “紫禁城里来了妖怪!你看那道红光!那就是妖怪驾的云……” “胡扯!那是宫里的火把!笨蛋!那里!你看东边的墙头,那个黑黑的一团才是妖怪,你看他一头长发,是男还是女?” 一头长发?男的……女的?阿盼娥困惑地微微转过头来,紫禁城的墙头与她的窗口只隔着一条朱雀大道,她的眼力素好,那墙头上一身黑衣、架过侍卫一轮刀剑的人腰如纨素,长发披流,似男似女的身段,不是君知是谁?他──为什么变成了皇宫里的妖怪?她的脑子并没有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身子就自己动起来了。她看见有刀砍在了君知的身上,她的血突然热了,她推到了油灯,把油灯推倒在床上。 一把火烧了起来,房间里许多易燃的被褥锦帛立刻变成了熊熊大火,阿盼娥望了客栈一眼,搬起凳子砸下一条木腿,浸了灯油燃起火把,她拆散头发披上一件君知的月色外衣,低头从客栈里奔了出去。 “起火了!起火了啊!”客栈里突然惊声叫囔了起来,各位客人伙计纷纷起来扑火,有人眼尖看见阿盼娥奔了出去,大叫:“拦住那丫头!她放的火!” 紫禁城墙头激战的人只见对面的房屋有一间突然起火燃烧,随即人声鼎沸,元宵节大家闹花灯去了,街上黑漆漆的无人。却有一个披着月色长衣散着头发的人幽灵一般自街上奔过,手举火把,在夜里分外显眼。 她奔了过去,奔向远远的城外,客栈里的老板、伙计和客人们大声呼喝,成群地追了出来,声势反而比墙头上的还要浩大。 原本墙头上的激战,却被这突然发生的事冲击了一下,双方都顿了一顿。侍卫们看不见眼前伤痕累累的人眼里突然亮起的恨──她在引走他们的注意力,她引走他们的人──他已经看到有一部分禁军顺着阿盼娥的方向追了过去。永琏陡然清叱一声,他的眸中血色如晕却突然清晰起来,亮如月!突然刀光骤亮,侍卫们不知这濒死的人还能反击,仓皇接了两下,定睛再看的时候那人已经消失在墙头。 ☆☆☆ 她其实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举着火把跑出去很久了以后她才感觉到夜风很凉腿很酸,才知道灯油流下来烫伤了她的手。后面的人越追越近,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追她?一直跑到了城门口,她才知道她放火烧了客栈,而且夜里城门封闭,她跑不掉了。 一队官兵模样的人带着兵器把她团团围住,客栈的人纷纷怒骂把东西丢在她身上,阿盼娥举着火把,站在人群中间,她的心不在这里,她举头看着紫禁城墙,她关心的人已经离开了吧?“咚”的一声一块石头砸到了她的额角,一阵眩晕,她睁大眼睛,却是一个看热闹的小乞丐猥亵地躲在人群背后往她身上丢东西,嘴里嘻嘻而笑,“女疯子!女疯子!” 血自额角流了下来,很痛。她没生气,只在想君知不知道脱险了没有?她没把“君知去了哪里?”“君知为什么变成了紫禁城里的妖怪?”这种问题放在脑子里,她只全心全意地在想他不知道脱险了没有?她看见一刀砍在君知身上不知道他痛不痛? 突然腿上一阵剧痛,她惊跳,却发现把她团团围住的官兵嘴里不知道在骂骂咧咧一些什么,纷纷举枪向她刺来,千百支枪头,第一支刺穿了她的右腿。火把“啪”的一声落地,她不知道该怎么抵挡这些亮闪闪的东西,只有用双手蒙住了眼睛,心底电光火石的闪过一个问题:她要死了吗?被这些长枪刺死? 她要死了吗?君知呢?他平安了没有?她蒙起了眼睛,在刀枪刺下的最后一瞬突然又放下了手,她要看君知是不是平安了?他是不是真的走了?没有被人抓起来吧? 万众利器的锐光中,她仍眯起眼睛看着墙头,仿佛那里吊着她的心、她的魂,而她这一望就算被屠戮千万次都不能改变,旁观的人群也不禁随着她的目光望了过去。 墙头上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回过头来,那疯疯癫癫的女子被十来支长枪刺中身上,倒在血泊里,应该是不能活了,她却仍尽力睁着眼在人群里搜寻着什么,她没有找到,却脸有喜色,过了一阵子,终于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女疯子! 倒霉!放火的女疯子! 看完了一场血腥的屠戮,人群渐渐散去了,那些禁军们忙着搜索“妖孽”也没来理她。人群散去,就让她静静地躺在那里。 她……还没有死啊…… 人群散尽之后,黑夜寒风瑟瑟,一双手把她抱了起来,不在乎她血迹斑斑的身体,悄悄地把她带离了那个遍地鲜血的地方。 那天眼见过屠戮的人后来想起来都觉得很奇怪,似乎少了什么,想了许久才发觉那些枪向她刺下去的时候那女疯子居然连叫也没有叫一声,而第二天一大早去看的时候她却已经不在了。 第六章几年离索 -------------------------------------------------------------------------------- 阿盼娥清醒的时候,耳边吹着熟悉的曲调。 “宁愿孤生死,不意哀可怜。”那曲子翻过来倒过去吹的只有这一句,睁开眼睛,吹箫人冷颜白衣,一双眼睛乌黑如墨,正是她见过一剑杀死他朋友的那位“哥哥” “不要动,你伤得很重。”白衣人冷冷地说。 “他……呢?”阿盼娥努力睁大眼睛。 “他走了。”白衣人淡淡地说,箫声停了,他一手持箫,“你好好疗伤,你身上的伤虽重,但都是皮肉之伤,大概休养上三五个月,就会痊愈的。” “君知……公子……平安吗?他也……受伤了……”阿盼娥迷糊地说。 白衣人露出了一个鄙夷的表情,“他走了。”顿了一下,他淡淡地说:“他没有救你。” 阿盼娥却松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嘴边却露出一个真心实意的笑。 白衣人却有些诧异,“你不恨他?” “恨?”阿盼娥睁开眼睛奇怪地看着他,“为什么要恨?” “你……”白衣人语气顿了一下,淡淡地说,“算了,你是个傻瓜。” 阿盼娥重新闭上眼睛,“嗯,我是傻瓜,只要他平安就好。”她闭目含笑睡去。 白衣人凝视着这个貌不惊人的小丫头,“嘿”的笑了一声,她只要那人接受她的付出就会开心了啊,她什么都不求,自然也什么都不会失去,无论他做了多过分的事她都不会伤心。 要抛下这样的丫头,也需要很大的狠心吧,他本来很不齿那人,但现在却微微有些佩服起来了。无情如此,加上他辣手伤杀大内禁军一百三十八人,带伤而走,他当真不做菩萨,却要成魔了。 魔,大概在昨夜子时,他们在这丫头身上刺下第一枪的时候,就破除了枷锁。 ☆☆☆ 江湖渺渺,日月滔滔。 高宗乾隆十六年,前端慧太子永琏失踪于紫禁城墙头,同日一疯癫女子被处死于京城城门,血流三尺。 但那已经是四年前的事情了,如今是高宗乾隆二十年,天下尚为安定繁荣,除了数省水灾频繁,几处兵战未息之外一切无事。倒是朝中人事更迭频频,几部尚书、御使、巡抚、大学士、总督调来降去,竟似无一日安宁。 朝中权高人远,百姓之间大体无事,日子过得倒也顺畅得意。 朔平府、品安坊。 “阿盼娥,我要的是书本子!什么是书本子你还不会吗?不是这些,这些是咱们大清康熙爷编的《康熙字典》,我要的是里头没有字的那种!”品安坊的宝福这几年清瘦了许多,眉宇间带了一些郁郁气,但吼起人来嗓子依旧惊人。 “哦、哦。”紫衣的阿盼娥慌忙应是,“我立刻去换。” “喂!左转,那里是墙……”宝福的阻止还没说完,只听“彭”的一声,捧着一大摞书被遮住视线的阿盼娥一转身一头撞在门框边的墙壁上,“哗啦”一声书本子掉了满地,她自己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天!”宝福一手遮住眼睛,老天派遣这么个丫头是来折磨他啊!“阿、盼、娥!”他咬牙切齿地吼。 “我不是故意的。”阿盼娥直觉地说。 宝福一口气被她哽在咽喉中,看着那坐在书堆里仍然两眼迷茫的丫头,突然叹了口气,“算了算了,你下去吧,这些东西我来收拾。” 阿盼娥已经一本一本地把书本子又摞了起来,闻言灿烂地一笑,“阿盼娥是领工钱的,所以一定要干活。”仔细地看清楚门的方向,她小心冀翼地抱着那些书走了出去。 这个──傻丫头!宝福叹了口气,自从四年前受了那场重伤,眼睛似乎不怎么好使,许多东西似乎看不清楚,大夫说是那时候被砸到了头又流血过多的后遗症,调养来调养去都不见好。他的眼神黯然,小姐自四年前一去就不曾回来,不知是生是死,问这丫头,她也只会笑颜灿烂地说小姐要她先回来等他,却也没有说他什么时候回来。问救回这丫头的“孤生箫”贺孤生贺公子,那贺公子冷眉冷言的,说来说去也只是淡淡的一句:“他走了。”四年了,品安坊依旧鼎盛兴旺,但那个灵魂般的菩萨“女子”却已经消失得很久很久了。 阿盼娥是个死心的丫头,“小姐”啊“小姐”,你撂下一句话要她等你,她真的会等你一辈子,而且她──不求任何东西,只因为是你要求的,她就做得那么开心。宝福又叹了一口气,心情再度黯然,那皇宫啊,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他真的后悔、遗恨当年逼他回去看额娘,早知道是这样惨烈的结果,与其如今活得这般辛苦,不如他在九岁那年便死了。 窗外悠悠的箫声扬起,“极浦一别后,江湖怅望多。相忘谁先忘,倾国是故国……”宝福嘴角扬起微微的一点笑,这四年来至少有贺孤生照应着品安坊和那丫头,虽然大家心里都不安定,但至少日子过得还算平坦,也没有大风大浪,就这么过去了。 阿盼娥抱着书籍往品安坊的书库走去,贺孤生就坐在院子中君知那间没有门的房子的屋檐上吹箫,宝福在房间里打算盘。五月的日光悠悠淡淡,鸟鸣和虫鸣一起在枝头,阿盼娥的脚步由近而远,伴着她哼的贺孤生的旋律,“宁愿菇生丝,不一袋可怜……”她也不知她唱错词了。 日子就仿佛这脚下踩的日光那么淡而简单,间或有吴妈的几声尖叫,唠唠叨叨说阿盼娥今天的菜买错了。 生活,原本可以淡若如此,如果心是快乐的,那么什么样的日子都是快乐的。只怕心里充满恨,那怎么样的日子都不会快乐。五月的熏风拂哭了杨柳,纷纷扬下许多杨花,带起一个人青色的衣袖,他站在远远的侧房屋顶的柳树之后,谁也看不见他,只是看他落脚的枝干上摩擦的痕迹,就知道他常来,是个时常的偷窥客。 “极浦一别后,江湖怅望多。相忘谁先忘,倾国是故国。”他的嘴角微微一挑,低声道:“相忘?相忘……” 破了誓、立下心,去憎恨去报复那些曾经加筑在他身上的痛苦,四年来,他做到了,只是破身为魔的他再也没有资格踏进这个房屋,再也没有资格用那种温柔去微笑。他当年选择离她而去,即使她被刀枪加身也不曾回头,如今……又怎么有力走进这里?相忘……也许人背负了太多的恨化为魔之后,对于所牵扯的东西的最好的结局,就是相忘。 一别之后,改变的东西太多太多,他抛弃了当年所拥有的,即使如今近在咫尺,也已经没有能力穿破那层隔阂,惟一能做的……也许,只有相忘而已。 ☆☆☆ “书本子。”阿盼娥自言自语,走进书库,望着一摞一摞一迭一迭不知道尽头在哪里的书,叹了口气。她最怕这些书了,贺孤生也想教她读书,怎奈她天生的不是读书的材料,教她读“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她就有本事念成:“白鹿一山尽,黄鹅入海游。”然后兴冲冲地画了张山上有白鹿海里有黄鹅的图画来让贺孤生看,等着他表扬她很风雅。 当“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变成“白鹿一山尽,黄鹅入海游。”的时候,贺孤生也不知道该赞她改诗的本事了得呢,还是孺子不可教也?总之之后他宁愿对着墙壁吹萧都不愿对着阿盼娥说到一个“书”字。对牛弹琴犹可愿也,但对着阿盼娥谈诗比焚琴煮鹤还惨。 “君知为什么还不回来呢?”阿盼娥一边搬书一边自言自语,也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她才会这样问自己,“他为什么不回来呢?是他叫我在这里等他,他不会骗我的。” 书库里一片寂静,只有那灰尘的气息静静地扑入鼻来,没有人能回答她,纵然这里有千车万车的学问,也不能回答她。 “啪啦”一阵乱响,她爬到书架上拿本子,却一脚踩空连同几百本书本子一起滑落下来摔成一堆,“啪啦啪啦”许多本子连绵不绝地砸到她至今还有一个疤痕的头上,眼冒金星地抬起头来茫然地看着头顶,没有人扶她起来,没有人按住她头上的伤让她不再流血,也没有人好温柔地对她微笑着说她是“痴子”,没有人为她挽发,没有人给她插花,什么都没有。 自己费力地爬起来,把掉在地上的书一本一本的摆回架子上,摆到最后一本,手一软那本书“啪”的一声跌到地上翻开来,里面有许多字,许多字她都不认识,但是她知道那些字写的都是悲伤的感觉。拾起来放上书架,努力地微笑了一下,茫然地抬起头来,那穿过屋梁的阳光里灰尘静静地跳舞,无论她做了些什么,这屋里依旧什么都没有。 “君知为什么还不回来呢?”她喃喃自语,搬走了她要的那些书本子关上了门。 君知为什么还不回来呢?屋梁外凝视的人捶了一下屋梁,因为他……已经不是你要的那个君知,他是……一个杀孽满身阴险毒辣的……坏人…… 坏人。阿盼娥你还记得吗?坏人。 ☆☆☆ 一两、二两、三两……一吊钱、两吊钱……宝福打着算盘,品安坊本是靠着君知行走江湖暗自相助的那些受恩人资助而存在的,但如今君知既然已经不在了,那么生意对品安坊便是很重要的。宝福不得不打点精神认真算账。 “宝福,宝福,”小书童四年以后已经变成了大书童,慌慌张张地进来,“外面来了一个蛮汉,一口咬定要见‘君知小姐’,不让他见他就要闯进来。” “什么?”宝福今日银子算来算去都短少了几两,正在烦恼,闻言挥挥袖子头也不抬,“叫贺公子去顶着,‘君知小姐’不在,都这么多年了难道还不知道‘君知小姐’已经不在品安坊了?” “贺公子刚才郊游去了。”大书童尴尬地说,其实贺孤生是被阿盼娥气的──他每逢听阿盼娥把他的“宁愿孤生死,不意哀可怜。”念成“宁愿菇生丝,不一袋可怜。”就要暴走,从刚才一怒之下就不知道去哪里了,按照他的脾气大概要十天半个月才会消气回来。 “啊?”宝福算盘一推,他已经算不清楚,这一吵短少的银子从三两两钱变成了三两三钱,让他大动肝火。“我去看看。” “宝福,书本子。”阿盼娥好容易找对了本子,捧着一大摞书走了过来,眼前一暗,一个人也同时向宝福的房间走了过来,她眼睛不好,一慌,“啪啦”一声,那些本子再次跌落满地,估计本子有灵也要憎恨落到阿盼娥手上──让它们“千摔万跌出库房,辟里啪啦若等闲。”这些本子还真担当不起。 谁这么凶?阿盼娥难得皱眉,抬起头来。眼前是一个白衣飘飘的男子,她看了好半天才认出是好多年前那个夜里把君知搂在怀里的那个“色狼”颜少倾──她擅自改了别人的名号自己也不知道。“你是……色狼?”她直觉地问。 色狼?颜少倾自从被君知“过脉针”所伤,对这长风倚然的“女子”就念念不忘,这四年闭关苦思破解“过脉针”的内功心法万事俱备,才前往品安坊要人。结果非但人人都说君知不在了,而且这小丫头还一张口就叫他“色狼”!他是堂堂“颜郎”少倾,多少江湖女子的梦中情人,什么色狼?简直是侮辱他的人格!当下眼睛一翻,“你家‘小姐’呢?叫‘她’出来。” “你是坏人,‘小姐’不见你。”阿盼娥难得细声细气地说话,因为她不想和这个坏人说话。 这是什么回答?颜少倾“嘿”的一声冷笑,“答得好!”随着这一声喝,他一脚对着阿盼娥踩了下去,准备把这碍手碍脚令人讨厌的丫头一脚踩成对穿! “住手!”宝福大喝一声,他原是宫中侍卫,武功也自不弱,这一掌劈来颜少倾也不得不闪避后退,让阿盼娥逃过一劫。 阿盼娥自地上爬起来,看着宝福和“色狼”打成一气,就算她是什么都不懂的土包子,这时也知道宝福岌岌可危了,这白衣服的“色狼”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但她却不知道如何帮手。回过头来,大书童满面惊悸地躲在柱后,他在品安坊十几年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吓坏了。 让我来……阿盼娥抄起地上的本子没头没脑地往颜少倾头上丢过去,她的力气不小,这若是砸到了身上也颇为生疼,但是颜少倾何等武功,袖袍略振本子一一反震回来,只是稍微分了他的心却丝毫不能伤害他。 宝福的武功在侍卫中就未必是第一等,在颜少倾手下本过不了三五招,但颜少倾存着猫戏耗子的心,闲闲打斗,一边慢条斯理地说:“‘君知姑娘’,我听得出你人在屋里,不要躲藏了。我数到三,你还不出来就不要怪我把这油头油面的老小子砍成冬瓜萝卜似的两块。一、二、三!”他说到做到,数到“三”立掌一劈,一掌对着宝福砍了下去。他的掌力能破山开石,这一掌当真砍下去把宝福砍成两块毫不希奇。 阿盼娥尖叫一声惊天动地,她搬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 颜少倾横袖一振,那块石头被他挥了出去,犹如石矢直击阿盼娥的额头,电光火石之间阿盼娥就会死在这一撞之下!宝福怒吼一声,却在颜少倾一双手下根本脱身不出。大书童扑过来大叫一声把阿盼娥扑倒在地,那石头险之又险擦着阿盼娥的额头而过,在她的旧伤疤上擦过了一道更加丑陋的血痕。 颜少倾五指如矢,一把抓向扑过来的书童,阿盼娥合身相护,书童惨叫一声:“阿盼娥!” 颜少倾嘴角掠起一抹不屑的冷笑,左掌往宝福头顶拍落,右掌五指准备在阿盼娥背上抓出五个洞来。这丫头说他是“色狼”他仍然记得! 千钧一发!几个人的性命危如累卵。 “格拉”一声,大门洞开的声音! 颜少倾陡然警觉一阵寒意自背后直上颈项,左掌右手凝力不发,他蓦然转过身来,只见品安坊内一间厢房大门洞开,一个人站了出来,冷冷地说:“住手!” “‘小姐’!”宝福、阿盼娥、书童同声大叫,六只眼睛直盯盯地看着那凭空如鬼一般出现的人。 颜少倾眯起眼睛看着这和大门一起洞开出现的人,他一头长发依然不挽,依然一身长衣,只不过当年的女妆换成了男装,他此刻身上穿的是青色长袍,那股子静柔俱在的缱倦消褪了不少,眉目间掠起一股凌厉之色,不复见空花菩提的慈悲。门开风过,掠起他袖袍一阵一阵地飘拂,那风标的味道依然清极眉目! “你──居然是个男子。”颜少倾震惊之下,喃喃自语。 永琏没有一眼往阿盼娥和宝福那里看去,只道:“你已经见到我了,可以走了。” “女子为妻,男子为敌!”颜少倾冷笑了一下,“我很遗憾你不是女子。”他为“君知”苦练一门内功,如何肯就此了结?“今日无论你是男是女,都要祭我‘拔线’之功!” 永琏瞳孔收缩,他的内功心法名为“过脉针”,如今颜少倾既名“拔线”,显然是针对他的“过脉针”而来。突然冷笑了一下,永琏背袖负手,“品安坊不是我久留之地,若要动手,三日之后落石坡,日落之时。” 颜少倾重重地一甩袖子,“好!我敬你是个对手!”他一言既毕一掠而起,眨眼之间自品安坊墙头消失。 “‘小姐’!”宝福震惊地看着四年未见的人,他没见过永琏会这样冷笑,笑得阴冷如斯,仿佛一口古井涟滟了百年月光后留下的寒气。 “君知……”阿盼娥怔怔地追上一步,她看见君知了,但他却似乎离她更远了。那背袖负手的人不复有那样慈颜微笑的温柔,一转身只见他无边无际的冷,无边无际的阴寒。 “不要过来。”永琏陡然喝道。 阿盼娥被他吓到,呆呆地站在原地,满面困惑地望着他。 “不要再过来了。”永琏淡淡地道,“永琏天生不是君知,君知不可能不是永琏,既然是命,我认了。”他慢慢地举起一只手,仿佛从这清白如女子的手上望见了无数的鲜血,“回去吧。” 阿盼娥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疑惑地眨了眨眼睛,展颜一笑,“我一直在等君知回来,君知回来了我好开心。” 永琏微微一震,这丫头永远不知道现在正在发生的是最伤心的事,她永远不懂得什么叫做悲哀。“君知没有回来,回来的是永琏。阿盼娥,你明白吗?”他这四年来几乎不曾用这样的声音说过话,即使想勉强温柔起来,语调依然是僵硬的。 “不明白,你回来了啊,我好开心。”阿盼娥笑着扑了过去,居然让她一下子抱住了永琏,“我等了你好久好久了,你回来了我好开心!” 你……永琏的心猛然震撼,不能自制的和袖掩心,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这样?你怎么都不会变?他向前走了一步,阿盼娥从背后抱着他拖住了他的脚步,愉快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你留下来不走了好不好?我们大家都很想你。” “‘小姐’──”宝福呆若木鸡地看着他。 书童用疑惑的眼睛望着他和阿盼娥,他还不清楚“小姐”究竟是男的还是女的。 有些湿湿的东西浸润了他的衣袖,是阿盼娥额头上的血,每次见她,她好像都要流血。他现在身上没有止血的巾帕,现在的他只能让人流血不会给人治伤。阿盼娥的血慢慢地浸透了他的袖子,他冰凉的肌肤感觉到了那血的热,他的手不自觉地捋起了她额前的长发,露出了刚才擦伤的那个危险的、毫厘之差就会要了她的命的伤口,血染红他苍白的手指,是温的。 阿盼娥抬起头来,她笑靥如花,眼泪一颗一颗地滑过脸颊,苍白的脸却笑得很美。“君知留下来好不好?我们大家都很想你,还有我──也很想你……” 心里有一根弦很痛,细细的痛,却痛得牵肠挂肚让人无法呼吸。永琏低下头,谁都看见他眼中一滴泪滴落在阿盼娥的脸颊上,那一刻犹如菩萨垂泪,也如魈鬼滴血,他低声说:“傻瓜,回来的是永琏,不是君知,怎么会──留下来呢?” 她看见了他垂泪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先溢满了亮光,然后那亮光太多了掉了下来,落在了她脸上。那亮光掉落的瞬间,她本已经模糊的视线更加模糊,却被那眼泪的光照亮了瞬间,看见他的眼神──看见了她自己的眼泪就自己掉了下来。 总是让她想哭的君知,终于有一天让她彻彻底底地抱住他哭了起来,只是这一次的哭和以前的哭不一样,这次不是为了心痛不是为了怜惜,却是──遗恨!是遗恨,遗恨她终于失去了他,在他垂泪的那一刻,她知道她失去了他,即使她愿意付出再多他也不会再接受,因为他是永琏,不是君知。她真的不想懂,如果能永远都不懂,那有多好?那有多好? “别哭。”被她抱住的人没有像从前一样微笑地称呼她一声“痴子”,只是轻轻一推,她就从他身上被移开,只听他低声说:“以后别为了我掉眼泪,不值得。” 阿盼娥跪倒在地,泪眼模糊。 “‘小姐’,‘小姐’!”宝福失神地追了过来,“‘小姐’──” 永琏缓缓地从阿盼娥身前离开,自宝福面前走过,推开品安坊的大门,走了出去,随后细心地带上了门。 轻微的“格拉”一声,门关上了,在阿盼娥和宝福眼中便是永远地关上了。 书童疑惑的眼神一直不得明白,“‘小姐’他做了什么事要离开我们?我们有什么不好?” 阿盼娥跪地,她一生没有哭过这许多眼泪,闻言苦苦的笑了,“他不是嫌弃我们不好,他只是嫌弃他自己不够好……他是坏人……”她闭上眼睛,“他自己觉得自己是坏人。” 宝福苍凉的眼神看着这傻丫头,她傻吗?她却懂永琏的心,不错,永琏──的确是自厌自憎,所以他不肯回来──他的恨不让他回来,而让他越走越远。 永琏这几年来做了些什么呢?做了什么让他再也不能回来,只能穿着非男非女的衣着在阴暗的影子里游荡,像那种半夜里不得其门的回家的鬼,没有人能宽恕他的罪。 ☆☆☆ “高宗十八年,贼子入闯大内谋反,伤紫禁城内侍卫统领三十八名,持械侍卫和宦官五十九人,牵连仪慎亲王永璇、成哲亲王永瑆,皇上震怒降罪十七人,其中盾郡王永璋惊骇成疾,这些年来神志不清不能理事,亦不能存帝位之想。舒妃叶赫纳喇氏年少得宠生,纯惠皇贵妃苏佳氏因子失势──所以朝局大变,朝臣起落不定,皆因宫内大局未稳……”说话的人微微冷笑,“宝福,你比我了解他,你以为这些是巧合吗?” 宝福微微张大嘴巴,看着在外边浪荡了一圈回来的持箫人。持箫人冷颜乌发,一张脸依旧冷冷淡淡,吐出来的字眼却恁伤人。 “你说‘小姐’他……他谋反……” “是,他谋反。”贺孤生的情绪纹丝不动。他并非说谎,他说的是实事,这些消息是他最信任的朋友也是江湖上最会打听消息的“潜地鼠”传出来的,绝非有假。 “他并不是想真的谋反。”宝福满目苍凉,“他只不过是……”他摇了摇头没说下去。永琏只不过是……得不到亲人怜惜的孩子,至亲至爱的人毁了他最后一点对人性的幻想,所以他恨。他恨那些伤害他和他额娘的人,他想要他们痛苦,他不甘心只有他一个人被遗弃,所以他要宫内人人都苦。 “谋反就是谋反,无论他心里想什么。”贺孤生冷冷地说。 宝福哑然,贺孤生说得无情,但实事就是如此,谋反……就如瘟疫,被牵连上了即使是亲生儿子也是不能被原谅的吧? 阿盼娥听着他们男人的对话,心里糊糊涂涂的。谋反,那个微笑起来谁也没有他温柔慈悲的君知,会谋反吗?什么叫做谋反呢?是杀人吗?她并没有宝福那样震惊的感觉,也许她不太了解所谓“谋反”是怎么样严重的事,她只想到一件事──他不被人欺负的话,他是不会伤人的。摸摸脸,永琏那一滴垂泪落下的感觉依稀还在脸上,他哭的时候,心情一定很难过,这四年来一定没有人对他好,他发抖的时候一定也没有人抱他。 “宝福,那个落石坡在哪里?我想去找君知。”她抬起头看着宝福,“可以吗?” 这傻丫头!他心里只怕不会有你,他变得太多了,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仍然要去吗?难道不知道去见了他之后依然只会是一场伤心?“落石坡在朔平府郊外凤尾山下,傻丫头,你真的要去吗?” “我想君知。”阿盼娥笑了一下,“宝福你不想他吗?” “我当然也想。”宝福这两天对阿盼娥说话都特别和气,因为她受了伤,也因为她受了苦。有几个人能像她一样等了一个自己最重视的东西四年的人,在发现自己等的那个东西已经面目全非的时候却还能像她这样笑的? “那你为什么不想把他找回来呢?”阿盼娥很奇怪地看着他,又望了望贺孤生,“你们都不想把他找回来,他就永远不会回来了啊。” “……”宝福张口结舌地看着她,她哭过了却仍然相信永琏会回来吗? 贺孤生冷笑,“我去。”他冷冷地补了一句,“我去看颜少倾和他究竟谁是胜者。” “我和你一起去!”阿盼娥笑靥如花,像听不出他其实并没有要永琏回来的意思。 ☆☆☆ 凤尾山落石坡。 等阿盼娥和贺孤生过去的时候,落石坡上只有一个人。 白衣抱剑,一张脸黑得不能再黑。 颜少倾?他赢了?赢了为什么满脸黑气?如果输了,那胜的人在哪里? “‘小姐’呢?”阿盼娥就当没看见他一张俊脸已经变成马脸那么长,奇怪地问,目光四下打量。 “‘小姐’?”颜少倾像是在这里受了很多窝囊气终于找到发泄口,“我还想问你们,他人呢?” 阿盼娥不解地眨眨眼睛,顿了一顿之后终于恍然,“他没来?” 颜少倾的表情像是被人无端遗弃的小媳妇似的,恶狠狠地瞪着她,像她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贺孤生却仰天一声笑,“好!好!好!我本料定今日之战必无结果,却不知他居然不来!立身为魔,连诺言都不守了!如此人物,天下有几个困得住他?他想要什么又会有什么得不到?只是道消魔长,越无羁绊却是走得越远越不能回头呢!”他袖袍一拂,对着阿盼娥说:“他不守约,毕天之下,还有你一个人在等他吗?” 阿盼娥望着贺孤生奇异的眼睛,毫不犹豫地回答:“君知叫我等他回来,我一定等他回来!” 义烈的女子!爱新觉罗。永琏何德何能能得她这样无怨无悔的一声诺?他负她情、毁君父、背然诺,他在她为他死的时候背身而去,他让她空等四年终不回来,但是她却自始自终相信他不曾负过她!她想着他、念着他,为他忧、为他苦,只是他的一滴泪就让她可以为那个男子心痛一世吗?阿盼娥!我才是第一个发现你卓烈的人,为什么你的眼睛自始自终都不曾追逐过我?贺孤生冷笑一声,“他骗了你。” 阿盼娥摇了摇头,“不,他不是骗我。他只不过心里很苦,不能回来。如果我不等他的话他就永远不会回来了。”她闪闪亮的眼睛看着贺孤生,“你们都不要他回来。” “你们都不要他回来。”贺孤生心里猛然一震,这女子当真有望穿人心的本事。是的,他自然不会等他回来。毕竟他想要的只是这个小小的女子,而不是那个长发长衣的魔。那样的魔他不想惹也惹不起,纵然贺孤生千等的自负,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即使你愿意等的话,他也未必会回来的。” “但是只要我等了,就一定有希望。”阿盼娥笑颜灿烂。 每当她这样笑的时候贺孤生总要怀疑她是故意的,一手抓起她,他不管颜少倾在凤尾山等得如何黑的脸,嘴里扯出简单的两个字,“回家!” “喂!告诉我君知到底在哪里?喂!怎么可以就这样走了?”颜少倾的声音在后面大呼小叫,他的轻功虽佳却终是逊色了那么一点点。追不上贺孤生,颜少倾突然停足,“‘孤生箫’贺孤生?品安坊居然有天下第一人做靠山!” 两边等他的人都绝尘而去,树后缓步侧出一个人,青衣随风而飘,长发披立。望着远去的人他略略挑了一下嘴角,贺孤生,天下第一人……早该想到的,所谓“宁愿孤生死,不意哀可怜。”阿盼娥不仅仅是他一个人为她震撼,连天下第一人也一早知道她的好,贺孤生暗中跟随着阿盼娥很久了吧?久得能在紫禁城的官兵长枪之下把她救回,能陪伴她在品安坊度过四年的日子。 永琏自嘲而又苦涩地一笑,望了一眼自己的手,当日他狠心离她而去是不愿让她平白牺牲,无论如何为了她为他拼死的情要活下去,原本立下了心在报复过一切之后就立即随她而去。怎奈她大难不死,而自己一番辛苦活下来的情也成了见死不救的狠毒。举起袖子略略遮眼,他闭上眼睛,不知道日后究竟会是怎么样的下场──他是一个坏人,坏人。 扑啦!鸽羽破空之声,一只信鸽落在永琏的肩上。 闭着眼睛的人眼都不睁伸手摸下那只信鸽,从它的腿环上取下一个东西,握在手里他一时也没瞧,倒是对着长空低声说了一句:“阿弥陀佛。” 第七章军国之谋 -------------------------------------------------------------------------------- “五月甲戌朔,免安徽寿州等十九州岛县卫水灾额赋。喀尔喀车臣汗副将军公格勒巴木丕勒褫爵,留营效力,以扎萨克郡王得木楚克代之。辛巳,和通额默根宰桑鄂哲特等来降。壬午,库图齐纳尔宰桑萨赉来降。甲申,准噶尔宰桑乌鲁木来降。戊子,阿勒闼沁鄂拓克宰桑塔尔巴来降…… “飞鸽传书传来的是当朝军国大事──这个月朝廷的兵将调遣和牵涉朝局的大事。永琏看着,若是四年前他必然会对信上的内容充满兴趣,但如今看着的时候,耳边总是响起那傻丫头天真直率的声音,”君知留下来好不好?我们大家都很想你,还有我──也很想你……“ 大家都很想他,但知晓了他这几年造了多少孽之后想必一样会遗弃他。纸上的字模糊了一些,他眼前仿佛看见的是品安坊的书库里,那傻丫头从书架上跌下来的样子。永琏忍不住翘起了嘴角,惊觉自己笑了,他已经很多年没这样笑过。山风吹来他袖袍宽大有些子冷,但身体还依稀记得那个傻丫头双臂环抱的温暖,“我等你好久好久了,你回来了我好开心啊!” “痴子……”他在山顶喃喃地说,一时也忘了手里握着牵连军国大事的机密和动向。 ☆☆☆ “今年八月,皇上要陪同皇太后先去木兰而后去避暑山庄,各位为狗官贪吏所苦多时,亦有不少忠良为当朝所害,皇上出宫是大好机会,我们决定就在木兰下手。”一群布衣蒙面的农夫打扮的人在凤尾山上的山洞里集会,一个身材瘦小的长胡子蒙面人用蚁语传音缓缓地说:“今年来降朝廷的蠢货不少,据传来的消息,这里头至少有一支队伍存着和咱们一样的心,都是要借机行刺的。只是暂时还不清楚是哪一支……” 永琏也挂了布巾蒙面,不言不语地听着。突然那长胡子向他抬起头来,“太子爷,咱们‘狐夜盟’当初起事的时候答应过你只乱朝而不举事,杀贪官死酷吏而不谋反,但是如今形势不同,若有外盟相助,凭‘狐夜盟’的武功实力要弒君并非不可能,如果咱们成功那天下就是你的。凭太子爷的才智人品,若为国主是大清之福!” “正是,太子爷这几年带着我们杀官救患,才智武功大家都是佩服的……” “正是正是……” 永琏没说话,似他一句句都听进去了,也似他一句句都没有听。这些人的野心大了,怀着造反做皇帝的梦,他不想冷笑,如今江山稳固百姓安乐,要谋反也没个因头。当初聚集在一起是因为有相同的对朝廷的恨,这些人的兄弟亲朋多为朝廷所屈死,所以聚在一起做些暗杀贪官报复仇人的事。 但是如今“狐夜盟”实力陡增,他们的心就不再那么简单,就开始想皇帝梦想天下想河山,而造反最大的因头就是借了他“端慧太子”的旗!这令人齿冷!他们断没想过他们商量要谋害的是他的父亲,虽然他恨这个父亲,却没恨过他这几十年为帝的成就。皇帝并不好做,能做到乾隆这般已经算不错了。恨归恨,他只想让父亲尝试众叛亲离被人遗弃的苦,所以他这几年设下圈套一一挑明了那些皇子后妃巧笑倩兮的背后究竟藏着什么心思,相信这几年做圣上的心里也不好过。对永琏而言,那些恨如此也就足够了。他不想让他死,纵然永琏变成了魔做那些暗中见不得人的事,但永琏毕竟还是不想看见人死。毕竟他已经死过一次,他知道从棺材里爬出来是怎样令人战栗的感觉。 要借“端慧太子”的旗来谋反──这些人的心已经被那些想象中的前程迷住了。永琏的蒙面巾之下嘴角挂着冷笑,为帝者必先无情知人善用能任,他十二岁时对皇帝如此解,但如今他二十六岁,已知为帝者──必先杀人如麻。 弒君。他们盼着他弒君然后登基,或者是他弒了君之后别人再弒了他去登基,无论怎么想,永琏蒙面之下的冷笑笑得更冷,都是一肚子猪油心肠的蠢才!这河山不需要易主,百姓不需要另一场流血,即使当今皇上死了你们也仍然是一群草寇,帝位自然由皇上的后继者来担,没有人会承认你们的。 何况──那是他的爹,无论他曾多么恨过他,他还是他的爹。他不想见人死,自然更不想见自己的爹死。史上为谋帝位血肉亲残者众,唐太宗玄武门之变、宋太宗有灯影斧声之谜,明英宗下囚景泰帝,光明正大出手的已然不少,那些背地里倾轧的还不知有多少。但不幸,他永琏就是没那份心!就是耿耿此心不为帝王热!自头顶两刀之后,永琏的心一片苍茫,但幸好还有一个信着他等着他的傻人儿守着他心中惟一一点的永恒!让他这么多年来心中都有一点微芒不灭──有份一直属于他的东西一直在并且永远不会变,那就是阿盼娥。那个喜欢痴痴地望着他发呆的小丫头。为了她那份傻傻的心,他即使不能变回她执着的那个君知,也至少守着自己的一点纯良,不会做灭绝人伦祸乱国家的事。 “太子爷,我们决定在木兰下手,你可有什么卓见?”长胡子和众人商量了许久,沉声问。 如此问,即使他有“卓见”也是不会被听进去的。永琏冷冷一笑,“没有。” ☆☆☆ 夜里。 品安坊。 永琏再一次来到阿盼娥的房门外,透过窗棂可以望见那傻丫头的举动。 此去木兰,他必和“狐夜盟”成水火,他要救皇阿玛,但是乾隆却显然不会原谅他这个妖孽。此去两面为敌,他亦不打算回来,此生既已被他败坏如此,即使再活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原本报了仇之后就打算给她殉葬,但她未死还活得如此好,那就让她继续快乐的活下去。他的人生在九岁那年已经结束,在师父一声“君知”的时候已经扭曲,在紫禁城被呼作“妖孽”的时候就已经面目全非,再继续下去也只会为自己为别人带来更多的痛苦而已。 瞧你一夜,然后我就永远不回来了。对不起,阿盼娥。 “鱼儿水上游,狗儿洞里走。我等小姐来,日日不烦优。一天一枝花,两天两枝花。三天不回来,我就搬回家……”屋里人用贺孤生“相忘”曲的调子哼着歌,非常愉快地在搬着什么东西。 那是什么?永琏诧异,凑过窗缝去看了一眼。 阿盼娥在房间里搬花盆,许许多多的花盆,种的都是一种开着紫花的植物。她一边哼歌一边在花上洒水,那水只洒在叶子上不能洒在花上,一列过去三十一盆,那要花多少心思?阿盼娥却喜滋滋地边唱边洒。 三十一盆,一天一盆,正巧一个月的轮回。永琏用力地咬着下唇,是给他的吗?她什么时候偷偷弄了这些花草他居然不知道,呆呆地看着她在那些花盆间走来走去,像个快乐的大傻瓜。突然永琏整颗心都吊了起来,阿盼娥把花锄搁在桌上,她眼里却似没这花锄,在桌子边走来走去丝毫不留意,一个不小心那花锄砸了下来是要伤人的! 他一个念头还没转完,就看见阿盼娥哼着歌一跳跳到某个花盆前面,弯下腰不知道要干什么,但这一弯就准准地把桌上的花锄扫了一下。花锄晃了两晃,沉重带铁的一端掉下去后面的木棒翻起来,“呼”的一声向阿盼娥的后脑勺敲了下去。 永琏苦笑,让这丫头自己做事不知道能否活过二十岁?跌倒、撞门、撞人、摔本子、经常被东西砸到头,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头被越砸越傻了。心里这样想,他的身子不需要他指使已经翻进了屋内,轻轻地帮她接住了那堪堪要敲得她头破血流的花锄。 永琏的动作素来轻悄,阿盼娥哼着歌没有丝毫察觉,陡然一个回身,开口唱:“鱼儿水上游……”突然瞠目结舌,眼睛睁大地盯着帮她把花锄轻轻放回桌上去的人。 “君知!” 她和他靠得那么近,呼吸可闻。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这么近地接近过他,今夜的他没有前几日那么凌厉,他的眼里缠绕着伤感的情绪,看起来竟似有些温柔。 “别哭啊,无论别人怎么欺负你,我永远都是会帮你的。”阿盼娥只当自己在做梦,低声说那天她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我会一直等你回来的。” 永琏微微一震,那滴眼泪他已强迫自己忘了,她却一直都记着。她以为自己在做梦吗?她做梦经常梦见他吗?在他微微一震的时候阿盼娥突然扑了过来,双手环绕住他的颈,仰头送上一吻,贴住他的唇。那一吻一触即分,但永琏却整个人都惊呆了,心跳陡然失去了节律,只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人。 “原来你是真的……”阿盼娥怔怔地对着他说,“原来你是真的。”她吻过他的唇显得特别艳,漾着盈盈的水泽。她没有放手,还是那样紧紧地抱着他的颈,痴痴地看着他。 她究竟知不知道她刚才做了些什么?永琏无端地一阵激动,多少次梦里黄昏他都怀疑今生再不能看见她痴痴凝视的眼睛,如今却……却…… 她看了他一阵,眼泪缓缓溢出了眼眶,“无论我怎样等你,你都不会再回来了是不是?”她笑得那么惨,“如果你是真的,可不可以不要走──留下来陪我们……陪我一起?我会乖乖地买菜、我会认真地做事,我不会总是把东西弄坏,我不会撞墙……因为我总是想哭啊。君知你留下来我就不会总是想哭,我的眼睛就不会总是看不见,我就不会弄坏东西……你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永琏失色干裂的嘴唇微微动了一下,他还没说出什么,阿盼娥闭上眼睛把唇送了过来,“不要说了,我不爱听。”她第二次吻了他,永琏可以感觉她唇上的咸味,那是眼泪。 这一吻缠绵若斯,她绝非缠绵的女人,是什么让她如此凄然?永琏任她吻着,全身自发梢到指尖都已僵硬。他脑子里反反复复只有一句话──不应该来看她的、不应该来看她的……他已经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要崩裂,而那个东西崩裂后就绝对挽回不了了…… “阿盼娥……”他开口,“别──这样──” 她的吻停住了,缓缓地自他唇上分开,“我亲你你也不要吗?”她低声说。 这让他如何回答呢?心里一股绝望蓦然翻了起来,此生灰暗如斯,却偏偏有一股不甘让他在决定离去赴死的时候想要他抓住什么。他不甘死!不愿死!不甘这一身就这样分崩离析地去!阿盼娥啊!永琏一生败破,负君负国负你,你何苦……何苦对我如此? “你不喜欢我亲你,我就不亲了。”阿盼娥缓缓地放开他,嘴边却有一丝微笑,低声道:“我抱过君知,亲过君知哦。”她自不理会所谓“一吻江湖”的凄绝,她只是想亲就亲了。自永琏落泪的那一刻起她就知这个人终已离她而去,如今近在咫尺她若不留下一些什么,日后漫漫的人生中她会后悔的。 第二次有泪落在了她脸颊上,阿盼娥睁大眼睛看着他第二次落泪。他含笑落泪,那笑……笑得好苦,“傻丫头,我怎么会不喜欢……”他喃喃自语,双手一揽把她小小的身子紧紧地抱入怀里,“君知爱你,你知道吗?以后、以后千万别忘了。”他抱住她比她环抱住他的颈要强劲得多,他的吻也比她的灼热得多,“君知他是爱你的……以后千万别忘了……” 相拥相吻中,问不出任何疑问,她被他抱在怀里好幸福,却终是想哭,突然全身一麻。她睁大眼睛,永琏在拥吻得最幸福的一刻点了她的穴道,他缓缓放开手,缓缓地退了一步。阿盼娥眼里的眼泪还是掉了下来,只见永琏弯下腰自她栽种的盆花中一盆盆地望过去,折下其中的一枝,缓缓地插在了她的髻上。 这一刻阿盼娥只想大喊一声你怎么能如此待我?她实在太伤心、太伤心!却对眸照影地看见他眼里的柔情。君知是爱她的──但永琏却要离开她并且一生一世都不会再回来,她不要!她不要这样可以吗?! “别哭,以后要会照顾自己,你总不能等着我来接那个锄头。”永琏居然还能开玩笑,只是他的声音有些怪异,“别再跌倒了。” 我不要!我不要会照顾自己,如果我不会照顾自己就会有你来接锄头,我就什么都不要会!阿盼娥在心里拼命叫着,嘴上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绝望地看着这个她自十六岁开始牵挂的男人转过身去,推开了门,就像那天一样走出门外去然后细心地带上了门。 无论你做什么罪过的事我都能原谅你,只是你为什么不给人原谅的机会?我们……我都是爱你的人,无论你做了什么我都会原谅你,你不要就这样走……我真的什么都不要只求你能留下来,我没有求过你要爱我,我只求你能留下来……即使不是陪我我也开心啊…… 别离开我…… 阿盼娥眼里的泪变成了血,然后她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屋里盈盈的烛火照着永琏关门那一刻的背影成了她眼中最后留下的影像,此后无论是眼前、还是人生,都是一片黑暗,黑得没有边际。 ☆☆☆ 秋声瑟瑟草幽幽。 高宗二十年八月。 阿盼娥已经瞎了三个月了,此间她的爷爷又过世,她却坚强得让人出乎意料。她坚持一定要做事,不能跑腿买东西她就洗碗,叫吴妈一边看着,洗过几次知道了碗盘的位置她就熟手了,而且居然没有打破。 她也没有愁眉苦脸的,每日还是一张笑脸儿对人,问她那天夜里发生了什么事她也说不出来,就说反正突然间看不见了。贺孤生是惟一一个知道她被人点了穴道僵在房里的人,因为穴道根本就是他解的,但阿盼娥既然没说,他也就闭嘴。她这双眼睛要谁来抵偿,贺孤生很清楚,只是他不想说出口来让这个丫头伤心而已。 爱新觉罗。永琏,不必我贺孤生诅咒你,你这一生也必不得好死。 “吴妈我告诉你一个笑话,”厨房里阿盼娥和吴妈坐在一起剥毛豆,她虽然看不见却还是能做些事的,此刻她叽叽咯咯地对着吴妈笑,“刚才卖菜刀的经过咱们品安坊门口,我听着他叫卖‘卖刀啊,买一刀,送一刀!’你猜我想到了什么?” 吴妈很豪爽地笑了起来,“你要他买一刀送一刀还打八折。”阿盼娥这丫头算钱的本事只怕比宝福还强些。 “不是不是,”阿盼娥笑着,“我只想着,这卖刀的是干什么的?买一刀,送一刀,杀手杀一个人还附送再杀一个?” 吴妈大声笑了起来,“丫头和贺公子久了,满口的江湖话儿。” “没啦。”难得阿盼娥有些害羞,往吴妈怀里躲了躲。 “丫头,贺公子对你那么好,你什么时候寻思着嫁了他?”吴妈三句不离本行,满心思地计划着阿盼娥的终身大事,那股热衷不比当日计划给永琏煮安胎补品来得少。 “嫁?”阿盼娥的脑筋停了停,迷糊地问,“我为什么要嫁给贺公子?” “傻丫头,贺公子人家是大人物,他对你丫头好连我吴妈都看出来了,你自己难道是不知道的?”吴妈絮絮叨叨地给她分析,“人家若不是等着你,怎么会留在咱们品安坊?你别再想着咱们‘小姐’,‘小姐’他虽然好,却哪有半丝把你放在心上?” 阿盼娥笑靥如花,“吴妈,但我就是喜欢‘小姐’啊。”她没讳饰,真心实意地笑着,“我喜欢‘小姐’,所以我不会嫁给贺公子。” 吴妈呆了一呆,“傻丫头,那‘小姐’不回来怎么办?就算‘小姐’回来了,他……他那个样子又怎么能娶妻?” “吴妈,贺公子人很好,他一定会娶到好媳妇的。就算他不要,天底下那么多姑娘也会争着嫁他。”阿盼娥的脚在椅子下轻轻一踢一荡,就像无忧无虑的小丫头,“如果贺公子要的话,我给他做丫头做牛做马都可以的。但是我就是心疼‘小姐’心里的苦,那是没有办法的事。” “傻丫头,你等着‘小姐’,那是没有盼头的事。”吴妈心疼了起来,一把把阿盼娥搂入怀里疼着。 “我不盼‘小姐’能娶我,”阿盼娥低声说,“我只盼他不那么苦,盼他开心,但他总是不开心。”她叹了口气,“我好担心‘小姐’。” “‘小姐’那么大本事,没人伤得了他,别担心了。”吴妈哄着她,她现在眼睛看不见了,爷爷也死了,整个品安坊都替她难过,而她却老笑着。 “别人会欺负他。”阿盼娥说,“很多很多人都要欺负他,他不是坏人,只不过别人欺负他他终于生气了也要去欺负别人而已。”她叹了口气,“但是他是好人啊,欺负了别人他自己会后悔的,他心里其实很苦。” 吴妈听到最后都不知道这傻丫头在说什么了,后悔在她面前提起“小姐”两个字,咳了一声,“今天的毛豆不错,丫头今天中午想吃什么菜?” “我要吃毛豆炒肉。”阿盼娥没疑心她掉转话题,笑颜灿烂。 贺孤生就坐在厨房对面的屋顶上,听着下面两个女人的对话,自嘲地笑,举箫就唇,轻轻吹了起来。这一次他吹的什么曲,已经再没有人知道。 箫声幽幽,像吹着一些吹不去的思绪,吹着这早秋的叶子满天飘、飘、飘,飘到了天尽头仍然不断不断地萦绕。 ☆☆☆ 八月,当今高宗皇帝陪同皇太后入驻木兰。 八月十五,贼人侵袭圣驾,准噶尔宰桑乌鲁木亦反,圣驾大惊。贼众忽然自相残杀血流三尺,圣未伤,贼人十九受伤而擒,数人走脱。 “太子爷,纵然你记着血脉之情,你也不该下此辣手毁我狐夜盟兄弟十九人,他们都是你这几年来的同伴,是为了你我们才相聚在一起,就算千错万错狐夜盟不该杀你亲父,但你也不该下此毒手!”长胡子和永琏一边躲避木兰府保卫皇上的侍卫的围捕,一边冷冷地相互攻击。 “我本当你恨不得他死。” “恨不恨与杀不杀人,与死不死人并无必然。”永琏淡淡地说,“他们也非我杀的。” “若不是你挡住了必得手的第一轮剑阵,那十九人怎么会死在乱箭之下?你又不是不知剑士出手一击,生死置之度外,若不能得手就是被杀。你救你老子,你就不想想死的那些连老子都还没当成,你过意得去?”长胡子狠狠地说。 “开口断言今日要行刺的人,可不是我。”永琏淡淡地道,“我也没说今日不救驾。” “太子爷,当日议事,我曾问过你的意见,你当日为何不答?”长胡子愤怒。 永琏带起一抹冷笑,“当日我若反你,今日我也就来不了木兰,你当我不知道?排除异己声东击西的事,你做了也不少了。我从不管你,不当是我不知晓。当日反了你的意,今日的事不会取消,被取消的只有我而已。” “嘿嘿!你倒是为你老子思虑周详,可惜他不知道他的命是你捡回来的,到头来他还是要杀你、要你的命,为了一个爹字,犯得着吗?”长胡子冷笑,“说到头你还是个毛孩子,希望你爹会疼你!” 永琏眼里冷笑的神色愈浓,“我爱君爱国,你不该赞我吗?你心中的对错是根据什么划的?不顺从你谋反登基就是大错特错?当今圣上就算不是我爹我也会救。套一句俗话,我为苍生为百姓。何况,他是我爹。” 两个人边跑边争吵,一眨眼间掠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后边追兵如蚁,也不知道这两个人能躲得多久,能不能生离木兰府。 ☆☆☆ 阿盼娥在半夜里突然惊醒了,眼前是一片无边的黑,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半夜,但凭屋外的虫声她直觉这是半夜里。没有声音,只是她突然的心惊肉跳,就像爷爷死了那天一样。不祥的警兆扑面而来。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危险? 谁在屋里?她警觉地拉着被子,有人在屋里!她不知道是谁,但有人在屋里!“是谁?是贺公子吗?”她低声问,心里却知道不是贺孤生,贺孤生没有这样的寒气。 来人冷笑,“你的贺公子今天心情好,大概半夜吹箫去了,他不在屋里。”说着一双冰冷的手抓起了她,“我知道你很想见你的‘小姐’,我带你去见他,好不好?”那人用哄孩子的口气说。 “‘小姐’?”阿盼娥慢慢地警觉,低声问,“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们家‘小姐’的下落?” “他落在他爹手里,如果他爹还记得他是他儿子的话,大概落个圈禁;如果他爹不认他这个儿子──大概三日之后就要处斩了。你去不去见他?”来人轻柔的说。 阿盼娥的额头漫漫渗出了冷汗,君知他……出事了?“你是谁?”她坚持地问,“‘小姐’他爹……又是谁?” 来人惊讶地看着她,“他没有告诉你他是谁的儿子吗?” 阿盼娥迟疑,君知……什么都不曾告诉过她,她也从来不问,宝福不说,贺孤生也不说。她只知道四年前在紫禁城头他们说他是妖孽。 “谁?”她忍不住问。 “当今圣上。”来人冷笑,“你的‘小姐’,当今圣上的二皇子,爱新觉罗。永琏。” 什么……阿盼娥记起来了,她记得有一天晚上一个坏人对着君知叫“二皇子”的,她还问过他“皇子”是不是坏人?而他回答是的。她还记得。 “皇上?皇上的儿子?太子……”她看的戏不多,皇上的儿子多半就是太子,而太子一般娶的都是公主…… “不错,太子。你的‘小姐’是当朝惟一被封为太子的男人,端慧太子,爱新觉罗。永琏。”来人把她从被窝里抓了出来,“你和我走吧,我知道他什么都不在乎,就只在乎你一个人。” “你带我去干什么?‘小姐’他走了他已经不要我了。”阿盼娥觉得全身一凉,已经被人点穴然后拉出了被褥,一句话说了一半已然接不下去。 “他不要你了不代表他不爱你。”来人冷笑,把她装入麻袋背在背后,“放心,我不会将你怎么样,我只是想请你帮我要求他做一件事而已。” 什么事?阿盼娥的心慢慢沉了下去,她会被人拿去威胁君知……茫然地想着,念头转到君知他居然是太子,当他是君知的时候她就已经配不上他了,何况他现在是太子?但──也幸好她阿盼娥从来没有希望过君知会给她什么,那日曾留下了吻就已经太多太多了。 虽然害怕她会成了永琏的绊脚石,但是能够再一次看到他,阿盼娥心里却有着偷偷的喜悦,如果能再看到他一次,那有多好?心情随即跌下了五百万丈的山谷,她瞎了,再也看不见他了。自瞎了眼睛之后阿盼娥第一次用力地咬着自己的嘴唇,这个世界和她很近,只是隔着一层黑暗的薄纱,也许他就在她身前,但是她却无论如何都穿不破那层黑暗,无论如何都看不到他! 麻袋摇着摇着,她离开品安坊越来越远,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贺公子为什么恰好不见了?他会不会明知今天有人要把她抓走拿去威胁永琏所以故意躲起来了?他是不是希望永琏──痛苦? 她本没有那么聪明来推测贺孤生的行为,但今夜她一猜就中,她实在太了解贺孤生了。没错,贺孤生坐在她房顶上看着这长胡子蒙面客把她带走,他远远地盯梢,阿盼娥一定没有危险。但是贺孤生却也要利用长胡子,阿盼娥为这个半男不女的“太子”身心俱伤,她可以完全不在乎地付出,但是贺孤生不可以。他一定要永琏为阿盼娥的眼睛付出代价! ☆☆☆ 木兰府。 衙门大牢。 永琏抱膝坐在牢里,他蒙面的布巾已经解下,露出他端正尊贵的脸。他的人依然纤柔,十多年来习惯了的那种气质无法在短短的四年中完全改变,每个狱卒走过去都忍不住多看他两眼,心里暗骂:这家伙如果真是个女人多好! 纤腰纨素的皎柔,柔得让人心痛。永琏在牢里坐着,倒是来来去去的人心里都不是滋味,这样一个人儿应该供在大殿上,怎么能关在这又脏又臭的地方? 但谁也没话说,这长得观世音菩萨似的家伙是重犯,行刺皇上,但追到木兰府城门口的时候这人居然停下来束手就擒,只是遮掩了一下让另一个刺客脱身去了。他没抵抗,皇上也没将他当场格杀,而是带了回来关在牢里,大概过几天皇上会亲自审问吧。 坐在牢里,静静地一言不发,这家伙看着都让人心疼。 永琏可没有想过牢房里的人看他的眼色,他只不过放了长胡子走,那是他四年的同伴,即使鄙夷他的贪欲,但永琏并不想他死于乱箭之下。而他自己只不过是陪他跑出来而已,他并不想走,救了皇阿玛一次算了了他的心愿,算是对这几年故意闹得宫内鸡犬不宁让他老人家伤心的负疚,憎恨是错误的,越恨的话,只能让人活得越不自由,越不像自己。他这几年做的……应该是错的吧,经历了四年的恨,到如今他是后悔了,憎恨……报复……到头来除了让他失去原有的一切之外,也未能补偿给他任何东西。 失去了阿盼娥,这是他今生的遗恨,永远不能弥补的遗恨。略略掠过额前散落的长发,他望着自己的鞋面冷笑,非男非女身,有个荒谬的想法陡然生上心来,假若他四年前选择做个妖姬进宫魅圣,大约也可以颠倒众生吧。这样的想法泛上心来,自手而足一片冰凉,心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热过,和袖掩心却是因为这颗心此刻分外的冷,脑里升起的是阿盼娥温暖的拥抱,说:“我抱过君知,亲过君知哦。”那样笑靥如花的单纯的眼睛…… 一双宫鞋停在他的面前,来人高贵的声音响在他的头顶上,“皇上请永琏堂上议事。” 尊贵清雅的声音,不带丝毫的感情,他的好兄弟啊!在皇宫中被调教得如此出色。永琏不认得这个带他去“议事”的人究竟是他的哪一个兄弟,只是望着他的衣裳下摆那种点水不惊风吹不动的稳,就知道他是个狠角色。他也没反抗,站起来随着他出去,灵魂……空空荡荡的似乎已经在这身体里挂不住了,渴望着一个停止的地方。 走过了几个转角,嗅到屋里熟悉的龙涎香就知道皇阿玛人在里面,还没进去就听见里面圣威大发雷霆,“朕入驻木兰是谁走漏消息,让贼子乘虚而入?皇太后圣驾在此……”随即“当啷”一声,不知道皇上摔掉了什么东西,但听这碎玉裂冰的声音,断然是价值不菲的玩意儿。 带路的皇子上前对着侍卫通报说永琏已到。永琏却听见耳边传音,“太子爷,进去杀了弘历,你那傻丫头阿盼娥在我手里,你进去之后若没有动手,我拧断这丫头的脖子。” 阿盼娥?永琏的身子微微一震,到底还是把她给牵连进来了,自己一生败破也就算了,不能连累她……他可不是长胡子这样的傻瓜,微微一顿,就知道贺孤生必然跟随在后,只是若是要拧断脖子贺孤生也未必能及时阻止。耳边的声音继续,“这丫头为你瞎了眼你知道吗?人家对你深情你莫辜负了人家,杀了弘历封这丫头做个皇后她一辈子都不必愁了……” 这丫头为你瞎了眼睛──永琏陡然整个人绷直,她瞎了眼睛?怎么会呢?怎么可能?她那天不是还笑得好好的,她还会浇花还会唱歌,还用那样痴痴的眼神看着他,她怎么能瞎了呢?他的心这一刻如此清晰,长胡子冷笑一声,“我懒得骗你,这丫头没你恐怕是不能活的,你没这丫头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杀了里面的皇帝老子,你们就可以双宿双飞了。” 你逼我杀亲爹,恐怕是报复心更强于夺江山,你──恨我毁了你周详的大计,所以你报复我。永琏略略一个冷笑,像冷风拂过了他的衣袂一般,阿盼娥和爹,他选谁? “宣永琏进殿──”屋里的人一声宣号。 他走了进去,心里没想着选谁生谁死,只是不断的重复着一句话:她为他瞎了眼睛。 ☆☆☆ 乾隆第二次用惊怒交集的目光看着这个已经化为“妖孽”的儿子,为什么他每次出现都要伴着血雨交加?一来一去都要带走那么多人命?这个孩子小的时候乖巧聪慧,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你有什么话要说吗?”他简直心痛已极!“你杀害亲母,还要谋害朕!你你你……朕真想不出来怎么会生下你这样一个孩子?” 永琏不答,他的心不在这里,他也不辩解──如果没有他这“妖孽”隔空一拦,乾隆恐怕就不能好端端地坐在上头了。皇阿玛自然不知道那剑阵是谁挡的,那时候大家都蒙了面天知道谁是谁?这些都不重要,皇阿玛当他是什么,是要杀要剐,兄弟们如何看他,统统都不重要,永琏现在想的只是那傻丫头的眼睛为什么会瞎了?不知道能不能治好?她伤不伤心?怕不怕? 众人的眼睛牢牢地盯着这祸乱朝廷的妖孽──已应死过两次却仍然活着的端慧太子。只见他依然长发长衣,当堂一站,风带着袖角、衣角、发角略略地飘,皎柔。一生未见过如此皎柔的男子,见则心痛的男子。皇上震怒,天威难测,永琏却站在那里自指而足一动不曾动过,就像他根本没听见乾隆的惊怒。 “彭”的一声,乾隆震怒的一掌拍在案台上,“永琏!朕问你话,你听见了没有?” 永琏微微抬头看了乾隆一眼,这是他敬爱了一生的男人,“听见了。”他回答,口气是顺和的,一点不见惊色。 听见了?就如孝顺儿子对父亲的耐心,无论父亲多么暴躁都能宽容的好脾气。各位皇子大臣面面相觑,不知道永琏肚子里打着什么主意。 “杀了他!”长胡子显然人在殿外,传音直传到永琏耳边。永琏微微一笑,笑若浮生红尘,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微笑过,“皇阿玛,有人叫我杀了你。”他平和地说,“杀了你好做皇帝。” 他此言一出堂上一片哗然,随即落针可闻,大家都黑着脸等着乾隆的反应。“你果然是个好儿子,你还记得朕是你皇阿玛?” “我不会杀,我──从不愿流血,为什么这么多年居然忘记了?我从不愿流血,因我知流血的痛。”永琏低声说,他没理乾隆说了些什么,只是这样喃喃自语。 乾隆似乎听懂了又似乎没听懂,“你到底想说什么?” 永琏摇头,轻声说:“没有。” 堂上有一阵子是死一般怪异的寂静,乾隆的脸色极度不好看,永琏却疯疯癫癫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我忘记了从活过来的那天开始就不姓爱新觉罗了,所以我做错了很多事,皇阿玛,对不起。”永琏微微一笑,“等我做完了最后一件事,皇阿玛你杀了我。”他这样说,声音并不大但人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人人都惊骇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发什么疯。刚才那位带他来的好兄弟已经暗自传令调兵遣将要抓住他这个疯子了。但永琏只觉得有些好笑,他是赴死来的,这些人却还怕他,因为他们不懂一个人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死?不为什么,也许只为了我错了,我也累了。他轻飘飘地转过身,那一转如阿盼娥第一次在苦力街见到他打着油伞转身而去的那一转一样,那样美。他面向着殿外,“蒋裘,把她放了吧,难道你当真要在皇上面前杀人,拧断她的脖子吗?”永琏的声音淡淡的,“你不敢的。” 殿外的长胡子几乎被他气得吐出血来,被威胁的人有像他这样雍容的?这个女人的确是他爱起来刻骨铭心的女人,他不止一次看见永琏在品安坊柳树上看这丫头一看就是一整天。他爱这个女人,但却就是看不到他为这个女人挣扎痛苦的表情!长胡子──蒋裘正是在狐夜盟计划破灭之后恨不得看永琏痛哭流涕的表情,但永琏偏偏越来越淡!开始还可以争吵几句,现在简直就像你拿一块烙铁去烙在他胸口他都不会叫一声──气死他了! 殿外有人?守卫皇上的侍卫们顺着永琏的目光冲出去,把蒋裘落脚的大树团团围住,万箭上弓,只待一声令下,无论你武功多么了得也要立即成刺猬。 蒋裘微微冷笑,把手里点了穴道的女人拉过来挡在身前,“太子爷,这些箭若是射了上来,先死的一定不是我。” “箭不会射上去的。”永琏神志清明,淡淡地说,“你是狐夜盟谋反的首脑,他们要活的,要你的口供。”他就当没看见他自己身边也是一圈弓箭手,只是说:“放了她,这一切的事都与她无关,她本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你杀了她也只会激得我拼命,你不杀她还有大半年监牢之日可活,你杀了她我让你立即死在这凤凰树下。”他的语气并不激烈,但只要是人都知道他不是在恐吓。 他居然利用卫宫侍卫的强势来逼他放人!好一个永琏!他掌管狐夜盟这么多年居然不知道永琏有这样的才智!“我死之前也要看一眼你伤心欲绝的表情!”蒋裘突然冷笑,“我有个主意,我不杀这丫头,我戳破她的耳朵,让她又瞎又聋,看你是不是还爱她!”他实在是恨永琏,皇位至此早已无望,只要永琏痛苦他就会觉得快意。 乾隆铁青着一张脸负手看着这两个乱党自己在那边窝里反。 永琏的脸色白了白,“你也不过是要我死罢了,你放了她,我死给你看,可以了吧?”他的语气幽绕,就似一个人已经有一只脚踏进了棺材。 蒋裘怎么会信他会寻死?“我先放了她你才死给我看?笑话!你骗三岁的小孩啊……”他嗤之以鼻的笑声未落,却见永琏鬼魅一般欺到了乾隆面前,众人大惊,但永琏的身法武功何等了得,他一把抓起乾隆的手,手腕一翻一柄精光闪烁的匕首就落入了乾隆的手中。 大家大惊失色,永琏他居然身带利器行刺!“来人啊!救圣驾……” 话音未落,永琏用乾隆的手握住那柄匕首,反转过来对准他自己的胸口,锋利的匕首在他胸口刺出了一道血痕,血迹在渐渐地扩大,永琏却眉头都不皱一下,“我是谋反乱党之一,他是大清皇帝,你放了她,就算我不想死,大清皇帝圣驾也不会饶了我,你放心了吗?” 乾隆惊骇地看着他这个做事完全出乎他意外的儿子,手掌里匕首冰凉,永琏的手居然比匕首还要冰凉!望着他胸口的血,乾隆不是没亲手杀过人,望着永琏平静的脸却突然颤抖起来,这令人心痛的孩子啊!随着永琏的目光看过去,乾隆只见他目中惟一的热只停留在树上那被挟持的女孩身上。 是永琏在意的人,他爱的人吗?乾隆疑惑地看着这个“妖孽”,杀母杀父的人会为了一个女人自裁吗?永琏的眼太静太淡,看不出特别的热,倒是看出特别的死寂特别的灰。他把匕首交到自己手里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这完全不了解的儿子近在咫尺,乾隆突然发现,在永琏一头长发之中隐藏的隐约的伤痕,交错的伤痕……那是什么? 刀伤?!他倒抽了一口凉气!刀伤!谁在这孩子头上砍下这么重的伤?谁要置他于死地?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永琏自不会理会乾隆在手握匕首刺入他胸口之后到底在想些什么,他脸上一点痛苦都不露,因为蒋裘喜欢看,他不能让他如意。但是心里本有的一道裂痕在逐渐扩大,那个裂痕在和阿盼娥相拥相吻的夜里就有了,只是他一直不愿去想。那个裂痕是──他负她太多,负她情、负她义,到如今居然要负她性命吗?永琏,欺负人也要有个程度,她……她为了你落到这个份上,她的人生也为了你面目全非,你居然可以救不了她?你怎么能让她吃那么多苦?一个人为了你死一次就已太多,你就已经还不起,你还怎么忍心让她为你死两次?爱上你……她又有什么好?除了总是哭,她从没得过幸福!从来没有!她怎么能死呢? “嘿嘿,”蒋裘心里也惊骇,永琏疯了,“好,只要你死了,我就放了她。”他一句话刚刚说完,突然“啊”的一声惨叫自树上掉了下来,树下弓箭密集,他突然掉了下来,直跌入弓箭群里,顿时被数支箭插入身体,惨叫成一团,立刻被擒住。 这一下使所有人都大感意外,只见树上那女孩摇了两摇,抓住了树枝没有掉下来,她张开嘴,吐了一口鲜血──却是她刚才无声无息地咬了蒋裘一口,把他从树上惊了下来。她被点了穴道,怎么能行动?永琏一惊之下立即明白,是贺孤生远远地解了她的穴道吧!听蒋裘口口声声威胁他,她听久了一定很恨,她、她……本来就是个义烈的女子!这一口咬得好狠……毫不容情…… 一个人轻飘飘地落在阿盼娥旁边,是潜伏已久的贺孤生,若非蒋裘恐吓说要戳穿阿盼娥的耳朵,他恐怕还在一边看戏。阿盼娥吐掉嘴里的鲜血,眼睛茫然地望向四周,“君知,君知,你在哪里?你看见我了吗?你在哪里?不要听他胡说,我不要你死,大家都不要你死。无论你做了什么坏事,我都会原谅你的,别怕,别让人欺负你好不好?我知道你只是很伤心所以才会做错事,不管你做了什么我都会原谅你,你回品安坊好不好?我很想你……” 她说了一半,陡然觉得整个人落入了另一个人的怀抱,那个人冷冷地说:“永琏,我很奇怪为什么不管你做了什么她都不在乎,只要你留在品安坊像从前一样,她甚至不求你爱她或者娶她。四年前你把她丢在京城城门,四年后你把她丢在房里,她为你被砸头,为你被十一支长枪穿刺,为你瞎了眼睛,大概除了这瞎了眼睛的傻丫头之外,世上再没有一个人会这样对你。但是你刚才还是救不了她。”贺孤生鄙夷地看着他,“如果你刚才对她有多一点的担心和痛苦,我也许可以原谅你。” 永琏不可抑制地微微一笑,不担心?不痛苦?不爱她?不是的,真的不是的。他的手更加冰凉,乾隆觉得他的手居然比冰冷的匕首还要冷千万倍。“我知道你在。”永琏低声说。 “借口!”贺孤生冷笑,扣住了不断挣扎的阿盼娥,“这丫头我带走了,落在你手上只怕活不过三天!” “她是个傻丫头。”永琏仍然那样轻声说,“不懂得要求别人对她好,你要好好对她,不要嫌弃她爱哭。”他微笑起来让人像看见了什么正在逐渐崩塌的东西,却崩塌得很美。 贺孤生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几句话来。 “我不要走!贺公子,我们带君知一起走好不好?他一个人大家都要欺负他,他会死掉的他会死掉的……”阿盼娥拼命挣扎,“你们都不肯疼他……你们只会怪他不好……” 这一句“你们都不肯疼他”说出来,乾隆的脸色微微地变了。却听永琏笑了,笑得纵容而且无奈,“痴子。”他低声说,随后摇了摇头。 贺孤生冷眼看见永琏那样宠溺的笑心里就不舒服,挣扎的阿盼娥突然一僵,这次却是永琏隔空点了她的穴道,“带她走吧。”他说得轻描淡写,似秋风吹起了落叶般自然。 我自然带她走,不带走难道留给你?贺孤生冷笑着,正要提人而去,却突然眼角一掠全身大震! 怎么会……是这样?他震惊地、不可置信地看着场中── 永琏说完那句“带她走吧”,手上用劲,按着乾隆的手把整支匕首刺入了自己的胸口!乾隆大叫一声放手倒退几步,惊骇绝伦地看着永琏。永琏衣袖微扬,手上仍然维持着按匕入胸的姿势,鲜血一时没有涌出来,乾隆会脱手倒退显然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奇怪地看了乾隆一眼,轻轻地皱了皱眉,他低声说:“皇阿玛……居然也会害怕……” 乾隆脸色惨白,这……这孩子……他居然要死给他看!居然要他亲自下手杀他!为什么?为什么?是朕──是朕逼得你如此?是什么东西要逼死这个孩子? 永琏抬目看了众人一圈,大家脸上是形形色色的神态,或惊骇,或迷茫,或不解,或幸灾乐祸……他微微一笑,“早该死了,迟到今日……真是……真是对不住了……” 乾隆踉跄地前行了两步,“朕没有要你死!朕命令你不准死!朕还有好多事问你,你不能违圣令……” 永琏的伤口开始冒出血来,他摇晃了一下,目光留在乾隆的脸上,低声说:“皇阿玛──四年前你说过‘杀死这妖孽,朕重重有赏’,你忘记了吗?” 乾隆张口结舌。永琏的目光从那些皇子面上掠过,微微一笑,“永琏此心不为帝王热,自九岁后不姓爱新觉罗,你们──相信了吗?” 没有人回答,也没有人敢回答。 永琏的目光缓缓地落到了贺孤生身上,“还有──我负了她一辈子,负她的情、负她的义……”他手腕一拧,居然一寸一寸拔起了那匕首,鲜血泉涌而出,他拔匕首再刺,再一次刺入胸口,“那十一枪本该是我受的,四年零八个月十八天,永不能忘……” 贺孤生脸色惨白,所有的人都脸色惨白,阿盼娥被点了穴道,她看不见影像,只听到声音。君知、君知、君知……她在心里疯狂地喊,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她疯狂的声音只有她自己叫给自己听,所有的人都听不见她心里的泣血!我不要这样!我不要…… “四年来我杀了好多人,做了好多错事……”永琏缓缓闭上眼睛,喃喃自语,“我好想回家,我好想阿盼娥,可是我不能回去──我不配……”他缓缓地跌坐于地,鲜血遍洒──十七年前,是谁信誓旦旦说“此生不让任何人流血”? 谁心里都有些什么东西碎裂了。永琏跌坐于地,嘴边带着微笑,那微笑空幻如花。 一滴眼泪──缓缓自他眼中掉落至地上,至地上那些无边的血里。 魔──垂泪了…… 他真的是魔吗?是的话,死去的时候为什么还会落泪呢?听说眼泪是一种感情的东西,没有感情的话,是不会哭的。 “啊”的一声凄厉的惨呼,贺孤生手臂一震,阿盼娥像疯子一样爬了起来扑向永琏,“啊──啊──啊──” 如兽啼,如鬼哭,如天号,如命──在撕裂── 第八章此生无主 -------------------------------------------------------------------------------- “天啊!”在场的那么多人,在永琏的眼神气势之下居然无一人敢阻止他,直到两刀入胸。在阿盼娥冲过来抱着他野兽一般悲号的时候,贺孤生才惊醒,掠过去点住永琏胸口流血的几处穴道,但……要怎么救?伤势太重!这匕首长达四寸,全部没胸加上接连两刀,永琏下手极狠分明不存在要活下来的任何念头! 乾隆惊骇过头,站在那里整个人都似僵了,这时候突然张口结舌地说:“刀……刀……”他极力吞下一口唾沫,极力定了神,“刀断了。” 贺孤生眼色一亮,双指一钳,从永琏胸口拔出一节断刃。永琏手上内家劲力甚强,求死之志一烈,匕首的刀刃承受不起居然断了半截在他胸口,如此,那第二刀刺下伤势就不甚重,只是浅伤两分。如果只有第一刀的重伤,或许还有希望。 “来人啊!”乾隆厉声道,“去找大夫,朕不要他死!去找大夫!找不到就招御医!” “是!”旁观的众人悻悻地应了一声,这下子永琏死不了,又是心头一块祸患。 ☆☆☆ 数日之后。 “永琏,给我醒过来……” 有人在他耳边冷冷地重复,永琏的意识浮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似乎听见了,又似乎没有听见。他不要醒,活下去真的……太辛苦了,大多数与他相关的人都不愿意他活着,即使有她苦苦地留他,可是他真的不能容忍自己伤害了她如此多之后仍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十一支长枪,她的一双眼睛,还有她失掉的那些快乐,亏欠太多,竟多得让他无颜说爱,无颜……活下来。他自己不能原谅自己,不是因为别的什么。 “爱新觉罗。永琏!你再不醒过来,我一双手掐死你!阿盼娥被你吓疯了!你活着害了她一双眼睛,死了还要害她一辈子吗?你给我醒过来!” 说话的人语气讥诮冰冷,正是贺孤生的声音,听到“阿盼娥被你吓疯了”,飘浮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的魂魄突然回归了肉体,他陡然睁开了眼睛。 贺孤生倒是被他吓了一跳,永琏伤势沉重,他也只是对着昏迷的人发火,却不知道他竟然这么快就醒了。 “阿盼娥……”永琏低声说,一口气换不过来,他再度闭上眼睛。 贺孤生哼了一声:“她疯了,她打了你爹。” 永琏的神志并不十分清醒,“什……么……” “她打了你爹,当今的乾隆皇帝。”贺孤生冷冷地说。 永琏这次是真的醒了,“她……她……” “她为你打抱不平。”贺孤生的眸子微微暖色了起来,“这样一个好丫头,我不理解你怎么能抛下她就走,而且你丢弃了她两次!两次!” 永琏低声说:“三次。” 贺孤生默然,包括这一次永琏拔匕首自裁,他一共丢弃了她三次,一点也没有错,“但她还是只为你拼命。” “她是个傻丫头。”永琏微微笑了,低声道,“我……我很舍不得……” “舍不得你还是丢下她不理,她虽然单纯但也不是不知道什么是伤害!你很好!”贺孤生冷冷地看着他,“我本想挖了你一双眼睛给她的眼睛陪葬。” “你挖吧。”永琏低声说。 贺孤生冷哼:“我不挖死人的眼睛。” 永琏闭目微微一笑,只低声说:“你该挖的。” “她会找我拼命。”贺孤生冷冷地说:“她连你老子都敢打,嘿嘿!” “她爱君知。”永琏缓缓地说。 “不要再说永琏不是君知,我知道你自觉亏欠她太多,但你若借死来逃避,才是继续害了她!她会陪你死的。”贺孤生一勺东西塞入永琏嘴里,脸色黑得不能再黑,爱一个女人爱到侍候情敌的地步,他当真失败极了。 嘴里涌进来的是苦药,永琏呛了一口,咳嗽了起来,贺孤生满面不耐烦,却怕一不小心噎死了他,阿盼娥却要和他一起死,还要耐心照顾他,当真是他“孤生箫”一辈子想也没想过的事。 “她人呢?”永琏低声问。 “在大牢里。”贺孤生简单地说,“她行刺圣驾,打了皇上一个耳光,然后问他:”你为什么不疼他?‘“,苦笑了一下,贺孤生叹息,”你老子大概被她一句话问蒙了,居然找人救活了你,不让你死。“他却不提他也救命有功。 “为什么不让我死?”永琏继续低声问。 “因为他是你爹。”贺孤生冷冷地说,“想你死的人固然不少,想你活的人也不是没有。” “是吗?”永琏轻声问了一句,似乎微微颤抖了一下。 “我最多想挖了你的眼睛,不想要你的命。”贺孤生补了一句,黑着一张脸,“不要以为没有人希望你活下去。”他再一勺苦药塞入永琏嘴里,“这药,药材是你老子给的,药方是最好的大夫开的,药汤是阿盼娥煮的。她在牢里整天做的就这个,别担心她,你爹并不想为难她,只不过做个形式罢了。” “是吗?”永琏依然轻声地问。 贺孤生终于发现这个家伙为什么牵动那么多人的心了。就他这单单两个“是吗”就给他一种心痛的错觉,仿佛这家伙吃了许多许多苦,终于得见天日一般,居然让人有些鼻酸,“她在等你,等你回品安坊。” “品安坊……”永琏心中浮起往日许多许多图画,想到阿盼娥的安胎药,吴妈擅传的流言,唇角微翘,微微一笑,他能回去吗?能吗? 贺孤生的手落在他肩上,“你忍心让那个傻丫头再白等一次吗?” 永琏只是那样微笑,没有回答。 ☆☆☆ 阿盼娥在牢里煎药,专心致志。那浓郁的药味熏得狱卒们头昏眼花,却不敢阻止她。 永琏是个疯子,他的女人更是个疯子。 那天她居然打了皇上。 那天永琏倒下之后,皇上整个人都呆了,这丫头冲了出来,一连几声惨号简直就像她被剐了层皮,本听说是个瞎子,却不知道怎么就看见了,劈头给了皇上一个耳光问:“你为什么不疼他?”简直疯得够呛,皇上被她问傻了居然也没生气,就那样呆呆地看着这疯丫头。 随后虽然被关进了大牢,但是却嘱咐万万不可以动她一根手指,她要什么就给什么,要做什么就让她做什么。所以她执意要熬药给永琏吃,谁也不敢说不,只能任那种难闻之极的药味在整个大牢里弥漫。 永琏他为什么要这样?他说负我──是什么意思?阿盼娥一边扇火一边苦苦思索。她的眼睛在极度的刺激下重见了天日,但是视线依旧是极度模糊的,她却也不在乎。能煎药就行了,能看见他就行了,她对人生从未要求许多,但是他为什么要死呢? 他还记着当年京城的事吗?那都已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得她已经快要忘记,虽然说很多人刺了她,但是她也没觉得很疼。为什么他要一直记着?如果他不喜欢她被人刺,那就更应该快点忘记,为什么要一直记着? “还有──我负了她一辈子,负她的情、负她的义……那十一枪本该是我受的,四年零八个月十八天,永不能忘……” 永琏,为什么要死呢?是我逼的吗?因为当年你没有救我,所以你很早很早以前就决定有一天要为那件事死?可是我没有想过……要你救我……阿盼娥扇着扇着,渐渐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知道大家都欺负你,让你难过,但是不管别人对你怎么样,不管你做了什么坏事,还有我一定会疼你,你不要总是以为自己是没有人要的小兔子,只有早早的死掉所有人才会开心。 我从来没有怪你不救我,也没有怪你做坏事,也没有怪你不回家,我只是很想你。你如果觉得对不起我,那么……你就回来吧,我喜欢看见你在我身边很近很近的地方。阿盼娥一只手轻抚上唇,那天夜里的吻依然那么热,永琏、永琏、永琏…… 一阵焦味……大牢里的狱卒暗自叫苦连天,这疯丫头一天也不知道要烧糊多少药,那些药可都是皇上亲自挑选的名药!这疯丫头整天对着炉子发呆,一天到晚扇扇扇,有时候狱卒都在怀疑,她是不是想把整个大牢都烧了然后越狱? 药又糊了,阿盼娥怔了一怔,“狱卒大哥……”她抬起头来叫。 “来了来了,新药炉、新药材、还有上好的长白松木。”狱卒扮着一张“纯朴”的笑脸把早已经准备好的东西奉了上来,“姑娘你继续烧,继续烧,别客气。” 原来狱卒都是这样的好人。阿盼娥继续扇火,眼神仍是痴痴的,满心满眼的都只有她那一个永琏。 ☆☆☆ 乾隆满心烦恼,这个儿子,不能眼见他死,却又不知道拿他如何是好,那大牢里的丫头也是不知该如何处理。一时负起手在堂内走来走去,只觉得人到了木兰府处处不顺,以后就算木兰府盛产麒麟瑞兽天女散花,他也是万万不来的。 “皇上可是烦恼永琏之事?”身边的那位清贵雍容的皇子沉声问。 “朕该拿他怎么办?”乾隆浓眉紧蹙,“有谁可以告诉朕要把他如何处置?” “解铃还需系铃人。”清贵的皇子清雅地道,“皇阿玛这个问题,还当问永琏才是。”他淡淡地道,“他自己应该最清楚他造成的形势,虽然我不清楚这骑虎难下的局势是他故意造成的,还是无心的。” “太医说他头顶心的伤痕是刀伤,年幼而成,幸好下刀之人气力不足不善刀法,所以才留下了一条命来。”乾隆眉头紧蹙,“那是什么人这么大胆敢伤朕的皇子!” 清贵皇子缓缓地眨了眨眼睛,“皇阿玛难道当真心中无数?” 乾隆陡然转过身一双眼睛凌厉地盯着他。 “永琏死了,谁得利最大,自然就是谁了。”皇子淡淡地道,唇色有一丝青白,“永琏是嫡子,是老二,他死了自然轮到老三。四年前是谁第一个说永琏害死亲娘?四年后永琏祸乱朝局,疯的又是哪一个?皇阿玛,我说得有没有道理?” “这些话你一个字都不能给我泄漏出去!听见了吗?”乾隆压低声音,阴沉愤怒地说。 皇子优雅地下跪行大礼,“遵皇阿玛旨。” “起来起来,不必行这么大礼。”乾隆烦恼已极,转了个身,“永琏这孩子吃了不少苦头,他会恨朕恨皇宫大内,恨你们兄弟,如果从这两刀算起,那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嗯。”皇子带着尊贵的表情,漠无感情地应了一声。 ☆☆☆ 永琏伤得虽然很重,但毕竟是外伤,他的武功底子极好,休养了一个月就已经大体无事。这一个月他留在木兰府,陪圣驾的皇宫大臣们自是离他越远越好,以免一个不慎惹祸上身。他的病房里除了贺孤生几乎没有人来过,阿盼娥日日专心煎药,只要贺孤生告诉她永琏在好转她就笑颜灿烂,虽然担心,她却更怕永琏担心她,所以一个劲地努力让自己在牢房里过得很好。 “鱼儿水上游,狗儿洞里走……”自永琏大好起来,她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永琏不但没死还每天喝着她煮的药汤,想到这些她就会笑眯眯的,“我等‘小姐’来,日日不烦忧……” “好难听啊。”狱卒们窃窃私语,“能不能想个办法让这丫头不要熬药、不要唱歌?她、她、她真有杀人于无形的本事。” “除了等二皇子自己赶快好起来把这个女人领走,还有什么办法?难道你敢放她走?” 狱卒正在窃窃私语,突然“吱呀”一声牢门开了,一个人进来,细心地反手扣上了门。 光线一亮即灭,门关了起来没光,看不清楚来人的脸。 “什么人?”一个狱卒拔刀冲了上去,大喝一声。突然他的声音小了起来,“什么人──还不给端慧太子让路?” 来人衣发飘拂,颀长的身材,正是让木兰府惊心动魄的永琏。 永琏?阿盼娥陡然忘了自己在扇火煎药,“啪”的一声手里的蒲扇跌了下来,“君知!君知!”她扑到牢房的栅栏面前,兴奋地向他挥手,“我在这里!” 傻丫头,就为了见他一面值得这样开心吗?永琏半蹲下来凝视着她、凝视着她的一双眼睛。 “君知……永琏!”阿盼娥笑颜灿烂地望着他,似是对于知道他的真名叫做“永琏”觉得很得意。永琏微微咬住了唇,她面对着他的时候为什么总能这么满足?这么开心? “阿盼娥。”他本有千千万万句话要说,说到唇边却什么也不及“阿盼娥”三个字好,顿了一顿,仍然只是轻声地说:“阿盼娥。” “嗯。”阿盼娥伸出手穿过栏杆伸进他的衣袖里握住他的手臂、手腕,感觉着他身上的温暖,“你的伤好了吗?我每天都很认真地熬药,你有没有吃?”她一见他就忘了什么生生死死的事,只是单纯地关切他目前的整个人,过去的事情,即使是昨天的她也都忘记了。 她居然什么也不问,不责怪他寻死,也不责怪他是个活得那么失败的男人,只是关心他的身体好不好,药有没有吃?永琏紧紧地握住栏杆,感觉她手的温热,“你的眼睛怎么样?能看见东西吗?”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但大体上还能勉强维持平静。 “可以可以,我这不就看见你了吗?”阿盼娥拼命点头,对于自己的眼睛毫不在意,“你的伤──” “已经好了,我怎么敢不好?我听说……听说你每天烧掉了好多药。”永琏笑了,声音却越发颤抖起来。 “我不是故意的。”阿盼娥顿了一顿,“我们什么时候回品安坊?我好想你,宝福和吴妈都很想你。”她似突然之间想起来,“你别再死了好不好?你让大家都很害怕,那样不好。”她低声说。 就只是这样吗?永琏的手松开栏杆抓住她的肩膀,颤声道:“你不恨我……不恨我那个时候没有救你?你不怪我四年来总是不回去?你不怪我这几年做了那么多错事杀了那么多人……” 阿盼娥秀丽而不艳丽的脸颊缓缓地抬了起来,认真地看着永琏,“阿盼娥可以为永琏死,是真的,不是假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永琏救,没有。”她伸出手去触摸永琏的脸,“永琏心里难过,所以不回家,永琏杀的人都是坏人,我知道的。” 困扰了他四年的心结在她心里就这么简单?可笑他却苦苦挣扎了四年,挣扎在憎恨与淡泊之间,原来真正淡泊的人是她,在她眼里一切都这么简单,因为永琏心里难过……他深吸一口气隔着栏杆紧紧地抱住她,这是苍天给他的宝!苍天待他不薄!没有亏待过他!一切的恨都是错的。 “永琏?”阿盼娥觉得他整个人都热了起来,“你发烧了吗?”她关切地问。 这丫头!好煞风景。永琏隔着铁栏杆轻轻吻了一下她微启的唇,这个吻也是一触即分,却如火一般热,“痴子。”他低声说。 阿盼娥微张着口看他微笑的神态,她从不掩饰看他看到痴迷的眼神。过了一会儿,她惊醒似的大大地到抽了一口气,伸手掩住了嘴,脸上微微一红,她也没多难为情,凑近永琏的唇也轻轻吻了一下,“我喜欢永琏。” “我也喜欢你。”永琏笑若红尘,环抱着她纤细的肩不肯放手。 “我知道。”阿盼娥笑颜灿烂,“君知爱我,君知──就是永琏啊!” “嗯。”永琏用力点头。 “永琏心里不难过了吗?”她问,抬起了头。 “不难过了。”永琏微笑,“大家都对我很好,就算大家都不要我,我还有阿盼娥。”他拉起阿盼娥的手按到他胸口被匕首刺穿的地方,那里很热,阿盼娥感觉得到他的心强有力的在跳,“再也不会了,以前……都是我不好。” “我一定会疼你的,别怕。”阿盼娥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永琏的头,那模样有些像她在抚摸家里的小狗,但永琏知道她心里的意思,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狱卒们本来都喝着茶嗑着瓜子,不知不觉大家都静了下来,呆呆地看着隔着铁栏杆相拥的两个人,就像他们的相拥让人不得不凝视,不得不让谁都静下来。大牢里一时鸦雀无声。 大牢的门微微地开了,有人本要提足中气呼一声,“皇上驾到──”却被人轻轻地挥手制止,龙袍英武的人凝视着相拥相吻的人儿,似有些无可奈何也有些纵容怜惜,微微叹了口气。 永琏握着阿盼娥的手,缓缓回头,“皇阿玛。”他低声叫。 阿盼娥有些害怕,缩了缩身子,低声说:“皇上对不起。” 乾隆有些无可奈何地一笑,“知道错了吗?你不该打朕,打朕是要杀头的。”看着这个一双眼睛澄澈清明的孩子,要生气也气不起来,她只是个单纯的傻孩子而已。 “哦。”阿盼娥的手仍然穿过永琏的衣袖握着他的手腕,她似乎也没在乎“打朕是要杀头的”,“你可以不要怪永琏吗?”她望着乾隆,“他只是很伤心很伤心,所以才会做错事。” 永琏笑了,伸手掠开她乱七八糟的头发,“傻丫头。”她在,并且会一直爱他永远都不变,这就是他当年一见她的时候就存在的感觉了。 “永琏做了什么错事你都会原谅他吗?”乾隆用和孩子说话的口气问她。 “当然会了,无论他做了什么我都会原谅他。”阿盼娥笑靥如花,“永琏永琏永琏──哦──”她爱娇地抱着永琏,不在乎那些栏杆,“我喜欢永琏。” 永琏永琏永琏──哦──乾隆哑然失笑,也只有这种丫头才会这样毫不介意地说出口,就为了他是永琏所以无怨无悔,“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他和蔼地说。 阿盼娥握着永琏的手腕,疑惑地抬头,“永琏说他做错的。” 乾隆好笑,永琏说做错了就是做错了,连皇帝说不是都不信吗?永琏只是──做了他认为他不该做的事而已,杀贪官酷吏,挑拨他和诸皇子后妃的关系。如若他那些其它的儿子们当真没有什么,永琏何从挑拨?他只不过把事实挑开在他面前,惹乱了一局棋。这些事本非是错的,只是在永琏心里他不该做这些。他自厌的是他做了违背他自己原则的事,错的是永琏的心,不是那些事本身,“朕说他没有做错,你是信朕,还是信永琏?” “永琏。”阿盼娥乖乖地回答。 永琏忍不住笑了。乾隆为之气结,却也忍不住好笑,“朕如果说永琏没有错,就不会治他的罪,你明不明白?” “哦。”阿盼娥不管乾隆在说什么,目光转到永琏身上,“我好想品安坊啊,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永琏微微一笑,“过一会儿回家好不好?”他抬起目光看乾隆,“皇阿玛,你要治她的罪吗?” 乾隆看着这眼前的两个人,只有连连苦笑的份,“朕如果要治她的罪,你当如何?” “带她走。”永琏干净利落地回答,不见一丝迟疑。 “你不求死了?”乾隆叹息。 永琏沉默了一阵,“永琏此生无主……”他顿了一顿才接下去,“结死志,只为我对不起她。不求死,也只为我对不起她。” 此生无主,生死由她。乾隆苦笑,“朕看来是不得不赦了你们两个。”他摇了摇头,“朕若杀了你们中的任何一个,另一个必要与朕疯狂,若是杀了你们两个,你们那朋友只怕也放朕不过。” 永琏微微一笑。 阿盼娥问:“皇上你原谅永琏了吗?” “原谅,无论永琏做错了什么你都会原谅他,因为你喜欢他。”乾隆微笑,“朕也会原谅他,朕是他的爹啊。” 阿盼娥也微微一笑,“皇上你终于肯疼他了吗?他会很高兴的。” “你若能带她走的话,尽快带她走吧,朕不能光明正大地放了你们。”乾隆的手搭上永琏的肩上,“永琏,朕对不起你,江山原本……” “永琏自知不是治国之才,皇阿玛。”乾隆的手搭上来的时候永琏似是微微一震,阿盼娥立刻握紧了他的手腕,“永琏心性脆弱,易动感情,不是无情能忍的角色。” 乾隆叹息,搭在他肩上的手略略紧了一紧,“去了以后,善待自己。” 永琏点头。 “我会煮很多很多补品给他吃。”阿盼娥笑颜灿烂,“每天晚上都端到永琏房里。” 永琏立刻就想起了她和吴妈那碗安胎药,“你难道还想让吴妈做补品吗?我可不敢喝了,谁知道你们在药里面下什么东西?”他低笑。 “以前我不是故意的嘛……”阿盼娥吐了吐舌头,忍不住笑了起来。 第九章一嫁天下 (1) -------------------------------------------------------------------------------- 那一夜之后,永琏与大牢疯女一起失踪,要追寻也无从追寻起。 朔平府品安坊。 “宝福,你说怎么办才好?”阿盼娥苦恼地皱着眉毛,托着下巴看着宝福,像要巴巴地从他脸上看出一条阳光大道出来。 宝福和阿盼娥对坐,他也一脸烦恼,“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我要怎么嫁给永琏?人人都知道他是‘小姐’,我怎么能嫁给‘小姐’?我不能假装是男人娶了‘小姐’啊。”阿盼娥烦恼地说。 “我们可以搬家。”宝福闷闷地说。 “我不要搬家,我喜欢这里。”阿盼娥摇头,“我们的家在这里,搬走了我会想这里的。” “那你要怎么办?”宝福无力地托着头,这样也不行,那样也不行,她想要把全朔平府的人杀了灭口然后幸福地嫁给永琏,以达到她不想搬家的目的?他不要做她的帮凶…… “我想这样好了,”阿盼娥异想天开,一本正经地说,“叫贺公子娶了我们两个好不好?然后他假装死掉,这样我和永琏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啊?”宝福刚喝了一口茶,闻言茶水全然喝进了鼻子里,他按着鼻子掐着咽喉咳嗽,“咳咳……阿盼娥,你要我死直说,不用这样拐弯抹角的手段……咳咳……” “我说得不对吗?”阿盼娥皱了皱鼻子。 “没有、没有,你说得太对了,真是诸葛亮都想不出来的妙法子,你自己和‘小姐’、贺公子说去,只要他们同意,宝福自然立刻着手筹办婚事。咳咳……你千万不要说你这妙法子宝福我也听到过,千万记住……咳咳……”宝福掐着咽喉,“我快要噎死了,先走了。” “你走得这么快对身体不好的。”阿盼娥看着宝福像吃错药一样逃走了,心里大惑不解。 窗外传来一声冷笑,阿盼娥转过头来,“贺公子?” 贺孤生自然听见了她刚才的妙法子,此刻却有满脸笑意──他不常笑,一笑必然有阴谋,但阿盼娥看不懂。“这个法子很好,你去给宝福说,我同意了。叫他立刻筹备婚事。” “我还没有问过永琏……”阿盼娥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那么开心,怔怔地说。 “不必问他了,要成亲的是三个人,你和我都同意了,他还能有什么话说?何况他现在宠你还来不及,怎么会不同意?我们一切准备好了然后通知他上喜堂,你想他多惊喜啊。”贺孤生笑得阴阴的,眉毛微微地动着。 “真的?”阿盼娥怀疑地看着他,贺孤生“啪”的一声孤生箫敲击在掌心,用毋庸置疑的语气说:“当然。” ☆☆☆ 过了几天。 品安坊的气氛很诡异。永琏不是不知道阿盼娥、贺孤生、宝福吴妈等背着他不知道在搞什么鬼,但数年未归,品安坊里许多事务需要他处理,这几日笔不停手,淹没在桩桩书坊的人情事务之中,也无暇理睬那许多。他感觉得到大家的心里都溢着喜气,因而也未多想,每日里阿盼娥笑脸盈盈心情愉快,望着她才像望着一朵鲜花,秀丽而生机盎然。 “格”的一声响,门悄悄地开了,阿盼娥探头进来,“永琏,睡了吗?” “没。”永琏挑亮油灯,“你白天出去了?” 阿盼娥的脸没来由地红了一红,轻声问:“你怎么知道?” “你在不在,我会不知道吗?”永琏微微一笑,“你不在我面前,就是出去了。” “啊?”她不知道自己真的一整天有空就在永琏面前转,“永琏……” “有心事?”永琏一听就知道这丫头有话要说。 “我今天去了一趟双吉绣坊。”阿盼娥轻声说。 绣坊?永琏怔然,她去绣坊干什么?难道她……自己先准备起来了?“傻丫头,”他轻叹,他打算处理完书坊的事就迎娶这个丫头,“你去绣坊做什么?” “我去做正经事。”阿盼娥有些紧张,“你和我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冒出这句话,永琏温和地低下头与她额对额,温存了一阵,才说:“我自然与你永远在一起,除非我比你早死。” 阿盼娥惊跳了一下,“不会的不会的。”她环住永琏的颈,吻了他的额,“别说那些不吉利的话。我只是想……想……” “想什么?”永琏微扬眉。 “我在想一个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的方法。”阿盼娥笑着,“你永远不要嫁,我也永远不要嫁。我们两个永远在一起。” 他是男人啊,嫁什么嫁?永琏当真有些糊涂了,“想说什么?”他低声问,什么嫁不嫁?她到底当不当他是个男人?有些伤他的自尊。 “你和我都不嫁的话,吴妈她们会一直说一直说的,外面的人也都会一直说一直说的。”阿盼娥小声地说,“但是你不能说你是个男人啊,一说外面的人就更加要在背后议论你,我不爱听别人说你不好。所以我要想个办法让我们两个都不用嫁,然后能永远在一起。” 永琏缓慢地升起不祥的预感,她的想法他一向猜测不到,她一向异想天开、莫名其妙,这次又要搞什么鬼? “我们一起嫁掉吧。”阿盼娥环绕着他的颈,千般柔顺万般当真地说。 永琏的脸色白了一白,果然……他委实有些冷汗,“阿盼娥,你不会要求贺兄他……” “是啊,我想叫他娶了我们两个,然后他假装死掉,我们两个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阿盼娥说。 “你今天去绣坊,定了几人的嫁衣?”永琏的脸色由白而青,这……这实在太荒唐太可笑了!他打赌贺孤生分明就是等着看他的笑话!嫁给贺孤生?这傻丫头真的以为贺孤生有这么好人可以对她“无怨无悔”地付出?他分明对他余怒未消要借机大肆嘲笑一番,天啊天啊!这笨丫头! “两个人的。”阿盼娥毫无所觉地回答,“贺公子说,他娶妻不分大小……” 天啊!他不要再听下去了,“阿盼娥,难道你觉得我不算是个男人不能娶你?你要嫁人一定要嫁给他吗?”永琏一口气说了出来,怀抱着让他又爱又恼的人,当真不知如何说才好。 “永琏当然是男人了。”阿盼娥疑惑地看着他,“为什么这样问?” “你要嫁,只能嫁给我,不能嫁给贺孤生。”永琏想劈开阿盼娥的脑子把她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洗掉,“难道我不能娶你?为什么要嫁给他?” “但是你是‘小姐’啊,朔平府的‘君知小姐’,怎么能娶妻?”阿盼娥睁大眼睛。 “我为什么不能娶妻?”永琏“唰”的一下一把撕去了罩在中衣外的女衫,露出里面的男子衣裳,“你究竟当我是什么?是永生永世都不能做个正常男子的人?还是你可以为他死的只是小姐而不是永琏?” 他好像生气了。阿盼娥呆呆地看着他,“我喜欢‘小姐’……”她有些委屈,却也并不是太在意,“我知道‘小姐’不只是小姐。”她轻轻地触摸永琏的唇,她粗糙的指尖感觉到永琏唇缘的柔软温热,“‘小姐’像观音娘娘,但是永琏是真的人。只有永琏才会让阿盼娥看了想哭,永琏是让人看了就想哭的人,因为永琏心里很难过。”她温柔地说。 “傻丫头……”永琏低叹了一声。 “我心里……当永琏只是永琏啊,我讨厌别人欺负永琏,别人都不疼你我疼你,你不要觉得自己没有人要。”阿盼娥柔声说,“我知道永琏是男人,但是……但是……”她忸怩地在永琏怀里钻了钻,“我总会把永琏当成又是小姐、又是永琏,说永琏要娶我,感觉好奇怪啊。” 这丫头最后把他当成半男不女的东西。“我一定会娶你。”他绝不容忍因为这丫头错误的印象而要委屈自己“嫁给”贺孤生?“你不要胡思乱想,婚嫁不是儿戏,我们两个都嫁给贺孤生,这像什么样子?” “但是、但是贺公子同意的……”阿盼娥吞吞吐吐地说,“而且……而且……” “而且什么?”永琏深吸一口气,准备听这丫头的惊人之言。 “而且喜贴已经发出去了。”阿盼娥怯生生地说完,不知道永琏是否更生气。 你、你、你……永琏实在不知道该拿什么心情面对这个笨妞,难道他逼于无奈必须身穿嫁衣嫁给贺孤生?这就是他四年来罔顾这个小丫头的代价?这代价未免也太…… “我们请了朔平府那些和品安坊较熟的朋友。”阿盼娥天真无邪地看着永琏,“很多人以前你都见过的。” 以前见过的时候,他还是“君知小姐”!难道他这一辈子都要扮女人不能做回正常的男儿身?天啊── ☆☆☆ 数日之后。 品安坊“君知小姐”大婚。 各位列席的宾客轻微地议论纷纷,君知也老大不小了,二十多了吧,今日能够出嫁算是大幸,再过几年再是才女也没有人要了。 听说娶君知的是江湖中一位大大有名的人物,天下第一人,不知是什么模样,大家倒是抱着许多好奇的心态来的。听说此人杀人成性,“羽翎刀”肖习习是他多年的好友,在他做出了作奸犯科之事后他也是一剑杀却,并把他的头千里带回故乡,埋葬在肖习习老母的坟边。当真是凶恶之极,不讲人情世故的煞神。 虽然对君知相见不多,但君知是何等人物自然人人知晓,对她反而不予注意。 听说品安坊的丫头阿盼娥也要一同出嫁,这可能是小姐的陪嫁丫鬟了。只是想不通,像阿盼娥这样又粗又俗的丫头,居然也能有这样一天?当真是傻人有傻福,人不可貌相啊。 突然一阵骚动,新郎官出来了。大家急急地望去,只见出来的人红衣珠帽,相貌冷白俊俏,正是贺孤生。当下堂里议论纷纷,都是暗自赞好,好一个俊俏男儿!君知有福气了! “原来所谓‘杀人如麻’的剑客就是这幅样子?看起来还挺亲切的嘛。”朔平府城西土地主摸着肥肥的下巴,“小五,你觉得他和我那丫头相称吗?不如嫁了他做三夫人也不错,品安坊有着不少银子啊。” “这小的不敢做主,当然是问老爷您的意思。” “依老爷我看,君知必是清心寡欲观音菩萨般的女人,这丫头看起来也不会有多大出息,我那女儿嫁了过去,这品安坊的家业……嘿嘿……”土地主双手磨擦地邪笑。 外面的呼声隐隐传来,大概是新娘子的花轿到了,“咯咯”两声大约是左右花轿都落了地,随着一阵唢吶喜乐响起,两位新娘子被左右媒婆扶着,姗姗走进喜堂。 但看这两位夫人莲步姗姗娉娉婷婷的样子,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人儿啊! 贺孤生嘴边带着一丝丝恶毒的微笑,心里估算着这两个新娘哪一个是永琏,不大肆地嘲笑他一番,怎对得起他自己四年来帮他照看阿盼娥的辛苦?哼哼!眼见一位新娘步履微迟有些犹豫,他心下大乐──此人必是永琏!一把牵起那新娘子的红花绸,对着天地拜了下去,心中狂笑,传音于那“新娘子”,“你放心,我不会拖你入洞房的,但你这一世总要称我一声相公了,端慧太子!” 新娘子没有反应,但看红盖头微微地颤动,似乎听者也心情激动。 哈哈哈!贺孤生终于为自己和阿盼娥出了一口恶气,爱上阿盼娥那傻丫头是他倒霉,阿盼娥爱上这心理变态的永琏也是她倒霉!一切都怪她爱得那么真,让人想争夺都无从争夺起,只因为她只为永琏所动,他人的一切全都不在她的心里感应。 一拜二拜三拜,送入洞房── 入洞房之后,贺孤生面对着两位新娘,脸带微笑,用金匙挑开了两位新娘的盖头。 红绸委地。 两位盛装女子抬头嫣然一笑,只见这两人秀眉明目娇美无双,哪里是永琏和阿盼娥,却是这么多年来一直苦苦追求他不成的江湖女侠“鸳剑”江流霞和“鸯剑”江流烟姐妹! 贺孤生大惊失色,“怎么会是你们?你们是怎么进来的?”他的脑子快速旋转,已经渐渐知道了到底发生了什么非常不妙的事情…… 江流霞巧笑嫣然,“相公,我这一世一定唤你作相公,相公不必担心。天地既已拜了,我姐妹就是相公的妻子,名分既定我姐妹也不求定要洞房,不如等相公真心疼爱我们再说如何?你看我这妻子是不是很温柔体贴?” “永琏人呢?阿盼娥呢?今天是他的婚礼他怎么可以要你们两个来代替!天啊!天啊!”贺孤生顿悟他此后的人生将陷入茫茫的黑暗,再也见不到可爱的光明了,“他跑了?” “他们自然是成婚去了。”江流烟拉住贺孤生的手臂,“你老管他们两个干什么?难道你要去闹洞房吗?”她咬着嘴唇妩媚地笑,“我也会很温柔体贴,只是我不知道他们到哪里成婚去了,因而也不能告诉你去哪里闹洞房。” 这这这……天杀的永琏!贺孤生发现以前对他的印象统统都是错误的!什么皎柔如缎的菩萨“女子”,什么凄厉如鬼的魔,统统都是错的!爱新觉罗。永琏根本就是个害死人不赔命的笑面虎!天啊天啊,谁来救他…… ☆☆☆ 白帝城荒五千里。 朔平府外一个小小的月老祀。 尘土遍布,墙垣倾颓。这里离城镇太远,除了当地的农家少男少女,少有人会来这个地方。 永琏月色长衣,阿盼娥还是那身紫色碎花的丫鬟装。 “我……君知永琏,当下对月老立誓,娶阿盼娥为妻。以后无论悲伤、不幸、疾病、灾祸,不离不弃,无怨无悔。”永琏双手合十,面对着破碎倾颓积满灰尘和蛛丝的月老轻声说。 阿盼娥看着他双手合十对着神仙自言自语,就像多年前一样。她的心此刻很踏实,永琏是她的,将永远不会离开她。她情不自禁地从背后抱住他的腰,听着他从胸膛里微微震动发出来的温暖的声音:“我、君知永琏,当下对月老立誓,娶阿盼娥为妻。无论悲伤、不幸、疾病、灾祸,不离不弃,无怨无悔。” “我、阿盼娥,对神仙爷爷发誓,嫁给永琏作妻子。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疼他;无论他做错了什么事,我都会原谅他。”阿盼娥从背后抱着永琏,也轻声说。 永琏微微一震,她的话永远不文雅,却总是说得比他好。双手缓缓放下来握住她环抱着他腰际的手,她的手一如既往的温暖干燥。握着她的手,热力通过肌肤相传,一种无可言喻的感动泛上心来,永琏执起她的手在唇边轻轻地一吻。 阿盼娥更加用力地抱着他,笑颜灿然,“永琏永琏永琏──哦──”她开心的时候却不会用言语表达,只会这么呢哝。 “痴子。”永琏微笑,笑若红尘。 ☆☆☆ 此后大清国运昌盛,繁华不尽,朝野看来一片平静,四边战乱渐少。 “端慧太子”早已入史封笺,这世上的人不会再记起那紫禁城中曾有这样一个早夭的太子,朔平府的君知自嫁给贺孤生之后亦销声匿迹,似乎就失踪在那小小的品安坊中。再过几年品安坊封门易地,搬去了德硕府,君知自此下落不明。 ☆☆☆ 九莲山 冬青树下。 一间精雅闲适的木屋。 此刻九莲山上不仅仅只有那一棵冬青,已经遍地花开郁郁葱葱,鹅黄的岩梅爬满了九莲山上的巨石黄沙,代之以浓绿丛中点点娇俏鹅黄。一片小小的青田,小菜才露尖尖芽,煞是令人心动怜惜。几只母鸡凸胸腆肚地走来走去,一群小鸡叽叽喳喳地跟在后面一窝蜂似的,全是争先恐后的傻。 屋内。 “娘,你看我给爹爹梳的头发好不好看?”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站在一位长发男子背后的小凳上,把他的长发弄成大髻,插了朵小野花在上面。小女孩的头发也长长的,和爹爹的长发一样光滑柔顺。 屋外扫地的女子抬头,大声喝道:“九莲不许欺负爹爹!快放下来,我打你了!”她作势一挥扫帚,凶霸霸的。 长发的女孩做了个鬼脸,“才不怕你,爹爹会武功的,爹爹都没生气,你气什么?娘亲小小气,丢丢脸,舍不得爹爹给我玩。”她一双眼睛伶俐动人,模样长得像爹爹比较素雅,但脾气不知道像谁,古里古怪嬉皮笑脸,这几年来阿盼娥和永琏被这小丫头折腾惨了。 “你爹爹脾气好,你娘亲我不依,快放下来!”阿盼娥当真拿着扫帚冲进来。 “娘──”九莲嘻嘻地笑,“你地板扫了一半,那些垃圾都被你踩乱了,回头又要重扫啦。娘,我教你,你应该这样。”她从永琏背后的椅子上跳下来,一溜烟跑到阿盼娥面前抢过那把扫帚,残风卷云般往那些垃圾处扫去。她小小年纪内力修为已有小成,这一扫出去劲气十足,把阿盼娥堆在门口的垃圾扫出了十万八千里,大概山下的人又要以为九莲山上山崩了。 “咳咳,你这疯丫头!将来没人家要你……”阿盼娥老大不服气,挥着袖子扇掉那些尘土,拼命咳嗽。 “九莲!以后不可以这样,罚你把屋里屋外清洗一遍,练武功不是让你欺负娘的。”永琏开口了。 九莲最喜欢欺负这个云里月里似的爹,闻言扑入永琏怀里开始撒娇,“爹──娘才欺负九莲,她只疼你不疼我。” “胡说,你娘哪里不疼你了?”永琏抚摸着这小丫头的头,这么任性啊,如果阿盼娥不疼的话,这脾气是谁惯出来的? “她整天只会说‘九莲,不许欺负你爹爹’、‘九莲,不要抱着你爹爹不放’、‘九莲,你把爹爹弄到哪里去了’。”九莲笑呵呵地看着永琏,“她一点都不疼我,她整天妒忌我抱着你不放!哼哼!”她对阿盼娥做鬼脸,“我就是不放,你来抢啊!” 阿盼娥瞪眼,“你这小没良心的!你爹爹是我的!”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九莲,“是你娘等了很多年才等回来的,你不能和我抢!” “爹爹是我的,他是生我的!”九莲紧紧地抱着永琏的腰,她们母女俩都一样,都喜欢抱着永琏,“你不是他生的,所以爹爹是我的!” “你是我生的!连你都是我的,当然爹爹也是我的!”阿盼娥走过去抱住他们父女俩,一人亲了一下,“不许闹了,爹爹罚你清洗你就要老老实实地清洗。” “好了好了,两位丫头别闹了。”永琏伸手阻止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九莲,你是爹爹生的,是最乖的丫头对不对?” 九莲最爱听奉承,这个爹虽然平常不动声色但往往一击即中,她人又聪明一听就知道她爹有事要说。笑眯眯地在永琏怀里扭了扭,九莲眨眨眼,“爹爹,说吧。要九莲做什么?” 永琏莞尔,对阿盼娥说:“今年是乾隆三十五年。” 阿盼娥睁着依然不懂的眼睛,即使为人母多年,她的脑子依然是空的,肠子依然是直的,常常让九莲在背后偷笑。“是啊,今年是乾隆三十五年。”阿盼娥一脸糊涂,“我已经嫁给你很久很久了。” 永琏若在喝茶定要一口喷了出来,他这个傻妻,哪里有人上一句说“今年是乾隆三十五年”她下一句突然冒出个“我已经嫁给你很久很久了”? “我知道我知道,九莲十二岁了。”九莲笑眯眯地说。 “今年是大清乾隆六十大寿。”永琏轻轻地说,“全国欢庆,纷纷庆寿,皇阿玛已然儿孙成群了。” “你想回去看看他吗?”阿盼娥轻轻地在他额上吻了一下,“我们也十几年没见过故人了。” “你总是很纵容我的。”永琏任她吻,也任另一个小丫头爬上他身上抱着他的脖子,“我们去偷偷看皇阿玛一眼,看看他老人家六十大寿好不好,身子安康不安康,算是尽了此生做人子的孝道,好不好?” “好。”阿盼娥捉住九莲的手,把她从永琏脖子上拔下来,九莲硬是不肯,母女俩在那里较劲。 永琏左右手各自提住母女俩的后心,轻轻一拉,把这两个纠缠不清的人拉开,然后又把两个人一起拥在怀里,低声说:“你们两个啊,当真是一对母女。”一样纠缠不清、一样喜欢缠在他身上,好似他身上有蜜糖。 “因为我和娘亲都好爱好爱你嘛。”九莲笑嘻嘻地说。 永琏和阿盼娥面面相觑,听着女儿的话,成婚多年的他们居然脸上都微微一红。很爱很爱你,这话留在心里,相爱成婚多年却从来不曾说出口,居然十多年后被女儿说出来了。 “我……很爱很爱你的。”迟疑了一阵,阿盼娥吞吞吐吐地说:“真的。”她抱紧了女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我也很爱很爱女儿。” 永琏看着她们母女俩,此生得妻、得女如此,夫复何求?“我也很爱很爱你们。”他学着九莲和阿盼娥的口气,微微一笑。 ☆☆☆ 乾隆三十五年春正月己卯朔。 乾隆皇帝六十大寿。 寿宴上人头攒动。 乾隆帝儿孙满堂。 “恭祝皇阿玛寿吉平祥,万福金安,万岁万岁万万岁。”等各位皇子皇孙拜寿完毕,宴席开出来,正是那脍炙人口的“满汉全席”。 第一道菜,太监捧上一道大金盘,小心翼翼地摆放在皇上和众皇宫贵臣皇子皇孙的面前。这第一道菜,就叫“大好河山”,却是一道拼盘,是正菜前的开胃菜。 这“大好河山”果然拼得气势盎然,四色干果鲜果冷菜,色泽艳丽逼人眼目,将大清的万里江山拼凑的波澜壮阔。 只是── “咦?”几乎所有面对那盘拼盘的人都发出了轻轻的一声疑问。 莲子。 在那拼盘正中的葱末中,清灵灵地落着一颗新鲜的莲子。那莲子带着水泽,大约是在池塘里新摘的,清新爽利,令人眼前一亮。 “天……天啊,皇上,小的真的不知道这东西什么时候掉进来的,小的立刻去换一盘,皇上恕罪!皇上恕罪!”端盘子来的太监吓得脸色苍白,“扑通”一声慌忙磕头。 眼见各位皇宫贵臣都是满脸诧异,这莲子落在拼盘正中间摆放得如此端正,决非无心掉落,今日是皇上六十大寿,有谁如此大胆能不知不觉地在菜中放下一颗莲子?万一他放下的不是莲子是什么机关暗器,皇上已然殆危了! 是谁?年长的想起十多年前的宫廷旧事,都暗自沉吟。 莲子……乾隆挥了挥手让磕头的太监退下去,嘴里轻轻地说了两个字。坐得近的几位皇子都听见了,那是“碧池”二字。 碧池……大家的目光移到那葱末上,葱末衬着莲子,分外鲜明。 碧池已有新莲子。大家都是读过书的,自然都知道温庭筠的诗,也知道这暗示着什么,这大好河山原本应当是属于谁的呢?这河山上的新莲子…… 乾隆的心这一刻似乎飘得很远,飘到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他才三十多岁,有一个清晨,一个小阿哥跑过来,“皇阿玛。” “永琏早起啊,今天天气冷,多穿了衣裳没?”他对着小阿哥笑,这是他最疼爱的孩子。 “回皇阿玛,穿了。”小阿哥也笑着,给他磕了个头。 “今儿立秋了,永琏陪皇阿玛看荷花去,好不好?”他微笑。 “好啊。” 父子俩在前携手共赏荷花,背后的鸾驾远远地跟着,富贵堂皇锦绣荣华,当时真是羡煞旁人的一对背影。 时是立秋,荷花已败,倒是莲蓬亭亭玉立。他负手微吟:“象尺熏炉未觉秋,碧池已有新莲子。” “皇阿玛?”不解事的小阿哥疑惑地拉拉他的衣袖。 “秋天荷花都结子了。”他微笑地拍拍永琏的头,“朕也结子了。永琏,日后你有了孩子,就知道什么叫做‘碧池已有新莲子’。” 莲子在眼。永琏你是在对朕说,你也有了你的莲子吗?你是在给朕祝寿吗?乾隆回过神来笑了,“这菜不要紧,继续上吧。” 孩子,是这个皇宫──对不起你── ☆☆☆ 宫檐之下,一对父女相视而笑。九莲的嘴凑近永琏的耳边,“那个莲子是我放进去的。” “却是你娘摘的。”永琏提起她,躲开她要在他脸上亲一口的企图,几个起落,轻飘飘地离开了这个载着他儿时梦想、少时幻灭的地方,不萦绕一点尘土,他已经和这个地方永远地脱离了,身与心都是。 “娘总是那样笨笨的,她还不知道你要莲子干什么呢。”精明狡猾的女儿笑嘻嘻地说。 “你娘不笨,她只不过简单而已。”永琏带着女儿直奔那个有个人等他的地方,“等你长大了就知道简单的人有什么好,丫头你的脑子也太复杂了。” “因为娘肯像一开始那么简单地对你好,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没有变过,对不对?”九莲眨眨眼。 永琏微微一笑,“你还小,等你长大了遇到肯对你好的人,和你想对他好的人就知道了。” “哦?”九莲开始疑惑了,她自认脑袋瓜聪明,爹却不说她对。 “永琏!九莲!”远远地一个女子等在桥边,踮起脚向他们挥着手。 永琏对着他眷爱一生的女子走过去,搂住她的腰握住她的手,再牵着女儿,往远处的淡烟流水处走去,长衣长发,如烟如缕。 九莲,你不懂。当一个人笑颜灿烂不求你任何东西却能为你生为你死,甚至在悲伤的时候为了你而笑的时候,人会从指尖震撼到心底的最深处,人会颤抖,会哭。那个时候再聪明都是无用的。 你娘──是这种人。她并非像一开始那样简单地对我好,她是越来越……越来越贴近我的心地对我好,直到最后她成了我的心,替我承担所有的快乐和优伤,也变成了我所有的快乐和优伤。 她是个奇迹。 “永琏永琏永琏──哦──”永琏突然被她们母女俩的欢笑声惊醒,一抬头只见那对疯母女绕着大树追追打打,阿盼娥叫着救命扑向永琏的怀抱,九莲仗着轻功一路追杀她的娘。 人影扑面而来,女儿微香依旧,永琏双手接住飞扑而来的妻子,看着她奔跑得红艳艳的脸颊,忍不住微笑,“痴子。” “你才是虱子!”阿盼娥跑得急了气喘没听清楚,瞪了他一眼,“都是你教的好女儿,跳来跳去才像个虱子……” 啊?永琏怔了一怔,忍不住大笑,他这个总是出人意料的妻啊! “爹爹──”女儿也扑了过来。 嗯,左拥、右抱,人生无憾! 一完一 后记 这是个很标准的藤风格的一篇文,呵呵,也许过程凄厉了点儿,但是结局是很好的嘛,所以过程凄厉点就忽略不计了吧。 我喜欢永琏喜欢阿盼娥,难得有两个主角我都喜欢。永琏其实并不像藤以前的男主角那么八面威风,什么都占强,他似乎大体上算是个失败者,但是他心里的苦是真实的,解脱了也算是一种成功。阿盼娥是很好的女孩,属于无限度付出的那一种,但藤下次要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女孩子不能总是这么吃亏,为了个男人付出一切,下次写个男主角为女主角付出一切的,呵呵。 需要注明的是,里头用的几句诗“极浦一别后,江湖怅望多。相忘谁先忘,倾国是故国。”是藤的朋友的诗,并非藤原创。藤是很喜欢这首诗的,忍不住借用了一下。 这一整个故事都是架空的,大清爱新觉罗。永琏的确依史记载死于九岁。清史藤并非特别清楚,所以都是顺手写的,若是许多常识错了,各位读者还请大声地笑吧,呵呵。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福祸朝夕 作者:藤萍 福祸朝夕 作者:藤萍 想她萧守红倾国倾城,冷艳无双, 顶着“江湖第一美人”的头衔闪闪发光, 嫁的人自然也得凌驾于众人之上。 身材高挑、气质出众是当然, 武功高强、人品高尚、志趣高雅是……个人的幻想? 好……好吧,看在他能赚大把的钱, 关键时刻也能派上几分用场, 且能承担“生子”重任的份上, 就勉强抱着他的“牌位”,和他快乐成双, 但,想观婚礼者,有心无钱的——闪! 一 人生祸福如朝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功夫不够硬,拳头不够强,脖子缩得不够快,见风不够来得及使舵,运气不够好,那么你只会嫌死得不够快。人生祸福如朝夕,尤其是在江湖这种诡异的地方,究竟要怎么活怎么死常人实在难以算计,说起来叫离奇,实际上叫离谱,这就是江湖。 当然我们说这种大道理并不是想说江湖究竟是什么样一个地方,我们想说的只是“人生祸福如朝夕”这句话有多么经典而已。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的正题了——江湖上有一个外号为“人生祸福如朝夕”,正名叫公孙朝夕的人。话说“公孙”这姓可不是随便的人可以姓的,姓了这个姓的人基本上都有相同的特色:心思细密、精于计算、为人奸诈、永远站在别人身后当老二,但其实主意都是他出,死了也是别人先死的那种奸人。这种人比如说公孙“策”、公孙“胜”等等都是其中的高手,还有一个公孙“大娘”更加厉害,已经奸诈到无形无迹的地步,舞了一套剑器就让某些人书法大进,某些人武功大升,纷纷奉她为祖师爷,本人连名都不留就已经身居高位,乃是“公孙”世家老二传统的例外。 公孙朝夕号称“人生祸福如朝夕”,年方二十三就已经名震江湖——他不是武功高强英雄侠义除强扶弱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那种少侠,也不是杀人放火卖淫嫖娼聚众闹事缔造邪教于盛世之中的那种少邪,也不是投胎变成某某武林盟主的儿子或者某某泰山北斗的首席大弟子的那种踩到……运的那种人,他的名气是他精心算计出来的——公孙朝夕最大的本钱是,他有一个号称江湖第一美人的朋友。 江湖第一美人,常规来说应该是冷若冰霜貌美如花轻易不让人一亲芳泽,甚至连倩影都难见直到红颜变成鸡皮美女变成传说都没几个人见过的那种仙女。萧守红的确就是这种白衣飘飘冷艳无双倾国倾城外加武功高强的仙女,她的确行踪飘忽行侠仗义所交往的都是比“江湖第一美人”更加离奇——不,更离谱——比如说“江湖第一剑”、“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厨”的那种人物,很多人都想不通为什么她会认识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不,奸人,但是现实就是公孙朝夕不但认识这位传说中的白衣仙女,而且他们还是很好的朋友。 公孙朝夕最有名的就是他的《冷芳谱》——记录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的饮食起居、爱好习惯,包括她下几个月会在哪里出现,可能去哪里吃饭的那种记录。这《冷芳谱》不但记有萧守红的一切消息,还有她身边那些“江湖第一剑”、“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厨”等等人的附带消息,此书不但适合仰慕仙女的武男阅读,还适合仰慕风流侠士、英雄剑客的痴心女子观赏,更适合要找这些人寻仇或者干脆是想找这些人出名的“仇敌”研究——于是——公孙朝夕很有名。 “冷芳谱”三个月一出,每逢开书之日,公孙朝夕所开的“金钱坊”面前就人山人海,往往半日之内数千本“冷芳谱”就能全部售空。“金钱坊”银子如山,公孙朝夕声名远扬,仙女英雄的踪迹外露——江湖时不时就会有流芳百世的狭路相逢的传说故事。所以公孙朝夕远扬的也并不全部是恶名,江湖中人还是觉得能够成为“江湖第一xxx”的朋友,即使自己变成他赚钱的筹码都不在乎。而且许多人认为公孙朝夕和许多奸商不同,必然是有他有道理的一些地方——当然,那是因为他们没看见公孙朝夕数银子的样子。 总而言之,公孙朝夕的名言:人生祸福如朝夕,现在不攒点儿银子,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当然是在能攒的时候就攒——他不但是个奸商,还是个小气鬼。 “金钱坊”中。 牡丹亭下。 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的鼻子。 看了很久,大概已经有两炷香那么久了——终于躺在亭子里睡觉的人睁开一只眼睛,挑起眉毛,“我脸上有苍蝇?” 看他的那个人立刻摇了摇头,还是用很希罕的眼光看着他。 躺着的人指指自己,“我身上有银票?” 看他的人还是摇头,过了一会儿终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公孙朝夕,你什么时候这么看得开穿起这种衣服来了?” 牡丹亭里躺在摇椅上睡觉的人穿着一身白衣,不必怀疑,就是那种衣袂飘飘质地很好往往穿在风流才子身上,如果才子受伤玉女的纤纤玉手一撕就能撕下来裹伤的那种白衣,干净整洁得如出岫之云,比棉花还要舒服,款式也很斯文。穿着那件衣服的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除了脸皮看起来好像厚了一点儿完全没有什么很英雄的疤痕之类的,其实他还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尤其是身材很好。 “马无皮,当人的积蓄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偶然也会突然想通要好好享受一下的。”懒洋洋地躺在摇椅里一动不动就算看见了好友也绝不让座的人说。 “这个月又收了多少钱?”被公孙朝夕叫做“马无皮”的人身高五尺,瘦得像只猴子,脸却是一张马脸。和身矮脸长的马无皮相比,公孙朝夕突然英俊潇洒了十倍,这也是公孙朝夕喜欢和马无皮在一起的原因之一。 “不过三千黄金而已。”公孙朝夕躺在摇椅里,手里端着一只水晶杯,杯里盛着浅碧色的酒,他华衣碧酒,让马无皮瞪直了眼、弯低了腰——在昨天《冷芳谱》没卖出去之前,公孙朝夕还是一个穿着满身补丁衣服、喝酒只喝最劣质的、吃饭只吃干菜萝卜、出门绝不骑马坐轿的……铁公鸡,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马无皮只是眼睛一花这人就变成这样了? “人生啊,能享受的时候就要享受,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躺在摇椅上叹气,“人生祸福如朝夕,我只不过是突然想通了而已。”说着他喝了一口酒,喃喃自语:“十两银子一壶的酒就是不同。” “你小子死抠了十几年,昨天突然想通了?”马无皮哼了一声,“不是收到什么消息受到刺激,觉得自己活不长了打算在临死前享受一下?” “为什么说老马你是我的知己,”公孙朝夕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把自己卖了。” 马无皮的眉毛一扬,“你把自己卖了?卖到了哪里?宜春楼?” “我把自己写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卖了。”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说,“以后日子不清静了。” “小子,你想钱想疯了吧?”马无皮“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根据我的打听,近来你小子名气渐旺,不少人对你虎视眈眈,不怀好意啊。”他说这话不虚,公孙朝夕得陪美人左右,交往的都是江湖一流人物,武功不高且家财万贯,名声远扬之后带来的麻烦就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他的人头,一则为美人出气,二则可以扬名,三则说不定可以拈走公孙朝夕十几万黄金的家当,何乐而不为? “只要赚钱我就卖。”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只卖了半天就收到了十六张刀贴、三支暗镖、一封匿名信、半张邀战书,我突然想通了,人生祸福如朝夕,宜享乐时需享乐,否则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喃喃自语,边说边喝酒,却是很享受的样子。 “半张邀战书?”马无皮无聊地挑起眼皮,“你小子休叫我同情你,那个半张邀战书不会是最近很出名的那个……”他的左眼突然跳个不停,“那个‘半纸阎罗’西门杀的催命符……” 公孙朝夕斜着眼睛看他,末了很没趣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老马你很了解我。”他慢吞吞地从雪白的衣袖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夹在指间晃了晃,“正宗的西门杀半纸催命,接纸之后不出十二个时辰必死。这可是好东西啊,不少人想看一眼都看不到,如果我死了,三个月后的冷芳第四谱你务必把这东西细细地描上去,我相信各大和西门杀有仇的门派都会一箩筐一箩筐地往家里买,可惜我已经看不到了。”言罢相当遗憾地又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马无皮一脚踩上公孙朝夕的摇椅,“这是真的?”他拿过那张半纸邀战书来看,除了被撕掉剩下一半的“战”字,什么也没有,“就是这样的破纸就让你吓得穿新衣喝好酒?从现在开始逃的话也许还来得及。” “我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写这几天都会在金钱坊,”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继续喝着好酒,“不能逃啊,做生意要讲信用。”喝完了浅碧色的一杯酒,他用雪白的袖子抹拭杯沿,抹完看了袖子两眼,满意地看见它还是白的。 “你的萧大美人不能救你?”马无皮直翻白眼——这人如果这样死了,就是自杀——被自己卖了然后坐在家里等杀手上门然后死掉,完全不能博人同情。 “小守红儿这几天在峨眉山,君大公子去了天山,铁刀又闭关去了,厨子也不能救我……”公孙朝夕唉声叹气,“再过八个时辰你就看不到我了,记得我风光大葬的银票就压在床铺底下,千万要给个好点儿的棺材,可怜我还没有讨老婆生儿子,可怜我还没有看到冷芳谱写的全是我公孙公子的那一天……” 马无皮一脚勾翻了他的摇椅,公孙朝夕在摇椅翻倒的时候突然变成坐在牡丹亭石条横栏上睡觉,懒洋洋地闭着眼睛,“老马,我快要死了你竟不给我点儿享受的时光,枉费我这么多年当你是知己……” “那是谁?”马无皮指着牡丹亭外牡丹花丛中一个个子比他马无皮更加皮包骨头矮小畸形的人——那人老老实实犹如花匠一般修剪着牡丹,“哑画万人醒?你把万人醒藏在这里干什么?莫非——”他的手指回公孙朝夕的鼻尖上,“你想知道最近很出名的西门杀长什么样子,卖了自己的消息引他入门来杀你,你好要哑画万人醒记下他的模样。不对,西门杀不会无缘无故来杀你——”他大叫一声,“莫非请西门杀来杀你的人就是你自己?”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脸比刚才更苦十倍,眨了眨眼睛,“只要是名人我都卖,冷芳谱童叟无欺,只要有人想知道的消息我都能弄到手……”说着他突然从怀里又摸出了一只酒杯,就着手里原来的那个轻轻一撞,碰杯之后做了个借酒浇愁状,十分颓废。 马无皮长长地倒抽一口凉气,“你还真是……玩大了……连三年连杀十八高手无一失败的西门杀都敢打主意,万一你真的死了怎么办?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他认识这个人二十多年了,差不多从穿开裆裤起就混在一起,这个人精明痞赖,奸诈狡猾,无利不欢,如果不是纯赢的赌注绝对不赌,这次吃错药了? “我最近心情不好。”公孙朝夕一直在叹气,“守红儿不理我,要和我吵架。”他苦脸又多苦了三分,“我想刎颈,又怕痛;想上吊,怕吊不死;想服毒,怕毒不死;想跳崖,附近没有山;想跳河,我会游泳……你说我怎么办呢?” 马无皮无力地翻着白眼,“我来给你小子通个信,昨天君大公子的弟弟捎了信给我,说君大公子家里那两棵桃花打起来了,要他赶快从天山回来,只有你小子知道怎么联系他,家书给你。”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丢在公孙朝夕身上。 “那两棵桃花啊……”公孙朝夕喃喃自语,“一棵叫做表妹,一棵叫做师妹,真是难为君大公子竟然和两棵桃花共处了这么久,果然江湖第一剑就是高人。”懒懒地看天,“‘江湖第一杀’很快就要来了,老马,我的后事就托付给你了。” 马无皮在他说“很快就要来了”已经转身就闪,等公孙朝夕一句话说完他已逃之夭夭连个影子都没了,不愧是公孙朝夕的知己,见风使舵和逃命的本事与公孙朝夕找死的本事一样高强。 人生祸福如朝夕,其实经施展轻功飞快地离开金钱坊的马无皮看来,如果公孙朝夕不这样“混江湖”的话,其实他的祸福会少得多得多……至少没这么经常遇到死到临头的时候…… 峨眉山。 江湖第一美人。 萧守红有个很贴切的外号叫做“冷艳孤光照眼明”,源自公孙朝夕冷芳第一谱,如今已经成了江湖上耳熟能详提及萧守红必说的词语,她如今在峨嵋山上赏月,她的一言一行完全符合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仙女的典范。为何仙女会和奸商成为好友?萧守红的解释是:可以省掉很多麻烦——比如说,公孙朝夕可以找到最风雅又最便宜的客栈,可以告诉她要去峨眉山走哪条路比较近,可以得到最新的江湖动态,可以方便地传递她与其他“江湖第一xxx”之间的消息…… 当然,随之带来的麻烦似乎比好处更多。对于《冷芳谱》,萧守红的态度是:不屑一顾。江湖第一xxx们对《冷芳谱》都是一笑了之,完全不放在眼里,虽然自有《冷芳谱》后,他们遭人截击的次数多了很多,但是他们的劲敌绝对不是由《冷芳谱》而来,公孙朝夕灵通的消息和手段对他们来说比半途遇见的跳梁小丑要有意义得多。 公孙朝夕知道自己的分量,所以才敢精打细算地做《冷芳谱》,高人太过清高就是会给奸商留下赚钱的空子。 她手里已经有了冷芳第三谱,但她从来没看过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江湖第一剑君霜桐君大公子曾经对那本书一笑了之,她要比君霜桐更清高就要根本不看那本书。听说公孙朝夕把自己写进第三谱招到各种各样人的追杀,连半纸阎罗都招来了,心下未免有些诧异——西门杀所杀之人无一不是一流角色,怎会要杀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但作为不问世事的仙女不应该纠缠在这些小事上,她在赏月。 月色实在很美啊,李白说“峨嵋山月半轮秋”,大概就是在这种清风明月之下独自赏月吧?她冷淡淡白素素地坐于巨石之上,等着和自己相约的人来。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 天亮了。 和她约好的人没有来。 萧守红的眉头微微在颤,这是第一次有人约她然后爽约,她要冷静、冷静、处之泰然才符合她完美的形象,千万不可对未来的人起丝毫怨恨之情,更不可以生气,她应该很淡然地拍拍灰尘下山去——她也这么做了,徐徐从坐了一夜的大石头上站起来,拍了拍根本不存在的灰尘,迈步要走的时候因为维持姿势坐到全身发麻而踉跄了一下,她立刻平息静气,运功默查方圆十丈之内是否有人。查后无人,于是举步优雅地离去,白衣飘飘犹如空谷之中的一朵素兰。 十丈零一步之外,与她相约峨眉山赏月决斗的“凝雪剑”苏凝雪……横尸于地……浸润的黑色血迹沾了一大片干草,她在萧守红上来之前就死了。但是她的血散发的不是血腥味,而是一种淡淡的草腥味,看遍地黑褐色的血迹,她应当是受伤中毒而死。 当日峨嵋山上无人,除了苏凝雪萧守红上去,萧守红下来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人从上面下来。 等空谷幽兰那样的萧守红在峨嵋山下自由自在地看了几天山水之后重新踏入人间——扑面而来的就是:三月三十一日,萧守红毒杀苏凝雪于峨嵋山巅! 还未等她理解是发生了什么事,四月五日——双燕阁阁主云晴死于同一种剧毒之下;四月六日,潇湘侠女梦回廊亦死;四月七日……转眼之间江湖上有名的美人死了一大片,好色之徒民怨沸腾,种种迹象都表明是她萧守红下毒杀人,每个美人死前都有接到她惯用的“清殇贴”写下的书信,连那信上的笔迹都像她的。 刚开始的时候她以绝世仙女的姿态淡漠处之,不是她做的就不是她做的,清者自清,何必与凡夫俗子一般计较?但情况直转而下,到了五月一号的时候,被毒死的人就不止是美貌女子,瑞鹤五行掌满门四十四口被毒死,下毒之人拿走了每个被毒死之人身上的一缕头发,整件事一步一步变得阴森恐怖,再也不是淡漠处之能够解决的了,于是她不得不去找一个人:公孙朝夕。 她以惯用来传递的黄色鸟儿发给公孙朝夕一封短信,询问事情的真相和近况究竟如何? 收到的回答是:公孙朝夕已经死了。 萧守红看到那几个字之后差点儿忘记仙女的种种守则,拔剑将那张纸碎尸万段,写公孙朝夕已经死了的笔迹就是公孙朝夕自己的,后面还有一句:将于五月十八在高阳山出葬,如是亲朋好友,尚记旧情就请为他洒一〗?〗土,公孙朝夕于愿足矣。 五月十八么?她收起纸条,突然想起这个人常常说的一句话:“……有花堪折直需折……人生祸福如朝夕……长寿甘作铁公鸡……短命酒色两相宜……” 那个小人。 她振衣往高阳方向去。 那个小人有时也没有那么庸俗讨厌。 马无皮自认为认识公孙朝夕二十年了,应该很了解他,但是一直到公孙朝夕已死的消息传来,他还是觉得他在做梦。 那小子真的死了?马无皮的态度是——真的死了就好了,死得太顺利会令人起疑,万一一不小心没死绝呢?他要去公孙朝夕的坟上多踹两脚让他不能死而复活才行。 公孙朝夕被西门杀一剑穿心而死,西门杀的画像外露,传说中神秘莫测的杀手的模样终于袒露于人前:原来西门杀是一个长得憨厚善良的年轻人,走在路上只怕十个迷路的有八个要向他问路,另外还有两个要向他借点儿赶路的盘缠。姑娘最想嫁的就是这种忠厚老实淳朴无知的小儿郎,终身有靠,当有其他也姓西门又家财万贯的男人找上门来的时候,把老公一脚踹掉也不用担心会有什么后果——前提是他没有一个发酒疯会打老虎的弟弟。 江湖传说:公孙朝夕之死是因为他收了御龙氏一万两黄金,御龙氏为江湖巡捕,专抓官府欲抓而不得的凶犯去领赏——西门杀曾经连杀三名四品以上朝官——但御龙氏要杀西门杀却不是为了区区官府悬赏的那一万两黄金,他是想为追杀西门杀不成死于西门杀剑下的亲弟弟报仇。公孙朝夕收了一万两黄金,以三千两请西门杀来杀自己,请万人醒画下西门杀的画像,可自己却真的被西门杀杀死了。 聪明反被聪明误啊!刚刚买了冷芳第三谱满足了心灵的空虚的武男淑女们纷纷唏嘘,如此以后岂非没有冷芳谱可以看?日子要如何过?公孙朝夕也太自负了,以为西门杀不了他吗?西门杀号称“半纸阎罗”,从一人未杀的时候便扬言剑出夺命,不是他人之命便是自己之命,三年来无一失手,杀个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不过是吹掉停在他剑锋上的一只苍蝇而已。 …… 高阳山上。 黄土地上掉着一朵牡丹花,牡丹花后奇迹般的有一间不大不小的茅屋。 今天这里不只有一朵牡丹花和一间茅屋,高阳山上最离奇古怪的是多了一把剑。 一把叫做“屠城”的剑。 剑的主人叫做西门杀。 西门杀从来不吹雪也不吹血,他坐在高阳土丘上突然多出来的那间茅屋里面吹茶,腰上那柄从来不离身的“屠城”剑就搁在桌上。 他的对面是一张很柔软的、崭新的大床,床上有一个人蒙头大睡,睡得比猪还死,雪白牡丹的被褥、雪白绣龙的衣服、雪白镶珠的鞋子,这睡着的人看来奢侈靡丽到了极点,茅屋里面除了这张大床之外只有一张椅子——就是正在喝茶的西门杀坐的那张。 在床上睡觉的自然是自称已经死掉的公孙朝夕,他不但没有死,还没有受伤,甚至连一根头发都没掉。 号称从不失手的西门杀坐在他床前喝茶。 能解释的理由有两个:一、这个西门杀是假的;二、这个西门杀是真的。 事实是:这个西门杀是真的。 公孙朝夕花了三千两黄金要他这“江湖第一杀手”做的事不过是要他去金钱坊串门,然后他自己负责“啊”的一声,被西门杀“杀”死了,再然后西门杀就把公孙朝夕带到这里来,他在喝茶,耐心地等着这个睡了几个时辰的人醒过来。 他们是朋友。 当然公孙朝夕小小地损了西门杀一把,他雇了万人醒私画了西门杀的图像,拿去卖钱,算作那三千两黄金的利息。 公孙朝夕是叫西门杀扬言“不杀人则杀己”以至于让他刹那间扬名天下的那个奸人,西门杀也常常从公孙朝夕这里得到情报,虽然他们的关系很秘密,但他们是好朋友。 萧守红毒杀数十人的消息近来震惊江湖,公孙朝夕诈死潜伏,西门杀一边喝茶一边想:江湖要起大变,生意快要多起来了。 二 生离死别两依依 公孙朝夕之死在江湖上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震动,最近江湖的注意力已经高度集中在一桩桩离奇的惨案中,拥护白衣仙女们的武男和嫉妒白衣仙女的淑女们大多各占阵地一口否认和一口咬定萧守红貌美心狠,杀人如麻。 萧守红一路行至高阳,恰好她曾经经过一次高阳,公孙朝夕曾经画过一张峨眉到高阳的捷径图,地点之偏,让她直怀疑当初公孙朝夕发现这条捷径,莫非是来深山寻宝?还是找传说中专门在悬崖下面等着接坠崖少年英雄然后把全身功力传给他的那种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老怪?一路上这些疑窦虽然时时闪过,但是身为绝世仙女不可想七想八,随便怀疑别人的动机,她努力地把精神集中在沿途的山水上,嗯,一路上人迹罕至、山高水险,十分超然出尘。 一只黄色鸟儿凌空飞来,她吹了声口哨,鸟儿便落在她的手指上,打开鸟足上携带的小竹筒,抽出一张薄薄的白纸,是“江湖第一剑”君霜桐君大公子的信。 “萧姑娘玉览:听闻公孙朝夕已死,然否?霜桐夜于天山绝顶。” 她看完之后眉锋抽搐,眼角一直在跳,深吸一口气。她要镇定、镇定……心里却仍然一连串诅咒:千里迢迢传这么一张纸给她就为了问这样一句废话?公孙朝夕又不是她养的,是死是活,为什么要问她?难道君霜桐在炫耀他在天山绝顶?诅咒完了,她面上保持冷若冰霜,以眉笔在纸上娟秀地写上:“难料。”想了想觉得这两个字答得太利索,似乎给了公孙朝夕太大的面子,便又加了两个字:“难以料之。”语气变得比较拖沓,显得似乎比较漫不经心。满意地寄出,她白衣素鞋玉剑,继续在空谷之中做幽兰…… “起床了,日上三竿了!” 有人“当当当”拿着个东西在西门杀的耳边敲。 西门杀睡眼惺忪地抬起头,眼前是白衣白鞋白袜白头巾的公孙朝夕,猛一晃眼他还以为白日里见了无常鬼,看了一眼,他倒下头继续伏床睡去。 像这种一睡着就像死猪一样的“江湖第一杀”,能活到现在只能说是君大公子不努力,或者说君大公子太光明磊落,从来不半夜偷袭,否则这只每日都要睡足四个时辰的“江湖第一杀”早就成了“江湖第一传说”,死在n年以前了。 “碰”的一声,公孙朝夕毫不吝啬地一脚把趴在他床头睡觉的西门杀踢了出去,“太阳晒到屁股了。” 被他一脚踢出去的西门杀突然之间又回来了,刹那间,他剑柄一撞门口的地板,倒弹回来坐在昨天他坐的椅子上,面无表情,抱剑而坐。 “给我去刷牙洗脸!”公孙朝夕提膝撩衫,满脸嫌恶,脚尖对准西门杀的鼻子。 西门杀面无表情地站起来,面无表情地往外走,过会儿回来仍然抱剑坐在他刚才坐的椅子上,姿势神态一模一样,全身弥漫着杀气,仿佛窗外有一只苍蝇飞过他也能瞬间用剑在它翅膀上刻下如“我在绝情谷底”那般纤细的小字。 把趴在他床头睡觉流口水的西门杀叫醒之后,公孙朝夕往后一仰继续躺在床上,嘴里哼着小调,悠哉游哉地把他颀长的双腿跷在高高的床框那边,手边赫然多了一盘新鲜的葡萄,他手指转着几个葡萄,享受那冰凉的滋味。 “你叫我来,你诈死,究竟为何?”西门杀终于开口,语调和他的名声一样冷酷、利索、简短有力。 “你知道小守红儿最近遇上的大案子吗?”躺在床上转葡萄的奸人双手枕在头下,享受红牙大床的滋味——可惜他还是舍不得花五千两银子把红牙茶几红牙板凳什么的都买回来,以至于屋里只有一张红牙大床、一张简单钉起的木桌和一把竹椅。 “杀美人之案?”西门杀冷冷地问。 公孙朝夕往嘴里塞了个葡萄,含含糊糊地说:“唔……” “那又如何?”西门杀依然冷冷的。 “虽然最近我正在和小守红儿吵架,但是居然有人要动小守红儿,你说我怎能袖手旁观……”公孙朝夕开始愁眉苦脸,“但是论武功,我又不够高;论勇气,我又不够多;论气质,我又没有君大公子好;论对我家小守红儿的一往情深,我又没有刀二公子痴……就算我知道是谁在害她,我又能怎么样呢?” 西门杀眼睛亮了亮,“你知道是谁陷害萧守红?” 公孙朝夕苦着脸一个接一个往嘴里塞葡萄,宛若借葡萄消愁。 “告诉我。”西门杀直接了当地说。 “你想怎么样?”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 西门杀冷冷地瞪着他,“杀了他!” 公孙朝夕摇摇头,一摸那碟葡萄已经吃完,没趣地坐起来正眼看着西门杀,“那人武功高强……” “高过横扇王?”西门杀目中利气毕露。横扇王为江湖四王之一,武功之高难以想象,他却死在西门杀剑下。 公孙朝夕想了想,突然从怀里拿出个算盘算了算,“没有。” “告诉我,他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字地问。 “你这么着急要知道他是谁干什么?”公孙朝夕瞪着他,“莫非你也迷上了我家小守红儿?有英俊潇洒家财万贯的刀二公子守着她,连我公孙大少都只能干瞪眼,你有胜算?” 西门杀露出冷洌洌的笑,“是你想要我去杀人,不是吗?” 公孙朝夕眼睛也没眨一下,“哦,原来你变聪明了。” 西门杀淡淡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说:“公孙朝夕虽然是个奸商,对朋友,倒是从来都是很不错的。你要救萧守红,找我动手,我若杀了这近来杀人如麻的恶人,西门杀三个字,会有更多的人看得起,是么?” 公孙朝夕瞪眼,“是么?” 西门杀继续淡淡地一笑,“而你,武功不高,贪生怕死,只怕人家知道你探听出他究竟是谁,找上了你灭口,于是诈死先躲了起来,倒也很像你的为人。” 公孙朝夕眨眨眼,“这就是为什么虽然阿杀你不是什么好人,我却看你看得很顺眼。” “废话少说,他究竟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句地问。 “他是一只蝙蝠。”公孙朝夕说,“獠牙蝙蝠,牙有剧毒,划过人皮肤之时毫无感觉,但半个时辰之内毒发而死,标记是血液不凝,色泽乌黑,有一股青草香味。”这就是为何几大美人无论武功高低,都死得无声无息。 “你要我去杀一只蝙蝠?”西门杀一怔。 公孙朝夕瞪着他,半晌才说:“蝙蝠是不会写字的。” “那蝙蝠的主人是谁?” 公孙朝夕答:“不知道。” “不知道?”西门杀愕然。 “反正带着一群蝙蝠的人肯定很好认的,”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獠牙蝙蝠一只有这么大,”他比划了一下一只蝴蝶的大小,“很好认的。” “所有的蝙蝠不都是那么大?”西门杀瞪眼。 “是吗?”公孙朝夕考虑着,过了半晌他慢条斯理地说:“啊,那种蝙蝠,它是绿色的。” 西门杀瞪着他,“现在萧守红在哪里?” 公孙朝夕也叹了口气,“按时间她早该到了高阳,可到现在还没有到的理由,大概是她又迷路了。” 在深山老林里面做了几天的幽兰,萧守红终于判断:她迷路了。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她已经在山里转了四天,高阳本来感觉很近,现在却不知在何方,她不免有些气馁。但心想既然迷路,按照规律应该有奇遇,或遇到深山之中的琼楼玉宇内的翩翩公子;或遇到灵芝仙草,吃了可养颜美容;又或者遇到落难中的英雄侠士……她刚想到这里,只听前面不远处一声叹息,她心中一震,衣袂飘飘地赶了过去。 只见巨石嶙峋,溪水如音,一个白衣男子背对着她正在石上挥毫,那身影颀长挺拔,气质贵介如兰。萧守红心中微凛,欲要开口又觉得唐突,不开口又觉不当,正在犹豫之间,突然那白衣男子回过头来瞪眼道:“你在我家后山逛来逛去干什么?” 萧守红一见那人的脸,一口气噎在胸口,呆了一呆——那人虽然俊俏却 第九章一嫁天下 (2) 流于奸诈,虽然飘逸却流于轻浮,正是公孙朝夕! “我还以为你迷路了,你在高阳山后山走来走去干什么?”公孙朝夕又叹了口气,“小守红儿啊,你实在该出门找个人跟着,上次在眉香客栈忘了钱袋,上上次在秦岭丢了佩剑,上上上次迷路进了深山走不出来,还是刀二公子把你捡了回来。四天前我就收到消息说你已到高阳,左等右等以为你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谁去了,原来你在我家后山看风景。” 萧守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勉强装出一副淡漠的表情,随便“嗯”了一声,淡淡地道:“你还没死?”心里却在暗恼:这世上也只有公孙朝夕胆敢把她那些糗事全部记住,动不动就在她面前吆喝,她活到十九岁也只做过那么两三件糗事,却件件都给他撞见记住。 公孙朝夕得意地笑着道:“还没死,让你挂心了。” 她差点儿就破口大骂,她哪里对他这种小人挂心了?面上黑了三分,仍旧淡淡地道:“无事诈死,非奸即盗。”说着她掉头就走,笔直地往公孙朝夕的相反方向走,头也不回。 “那里不是路——”公孙朝夕一句话还没说完,萧守红一脚踏空,“扑通”一声跌进了水里——方才她莲步走去的那块貌似土地的地方其实是个飘浮着浮萍的小水塘。公孙朝夕站在原地没动,也没去捞她起来,末了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萧守红从水塘里湿淋淋的“哗啦”一下站起来,居然整了整衣服,绾了绾头发,仍旧淡淡地道:“你这里有澡盆吗?” 公孙朝夕眨眨眼,“不但有澡盆,而且有最好的澡盆。” 萧守红露出淡淡的一笑,那一刻,即使是明知道她在装,心里其实气得要死的公孙朝夕,都不得不承认她笑得很美。 公孙朝夕的茅屋里,虽然没有什么东西,却在后面有个澡盆。 那澡盆是杉木所制,周围镶了一圈白玉,沾水之后白玉上影影绰绰浮出一排字来。萧守红仔细一看,却是“如丑”二字,一圈白玉上密密麻麻刻着一圈“如丑”二字,少说也二三十个。她心下诧异,想不出有什么典故,只是觉得此二字笔致纤秀,公孙朝夕那奸商万万写不出,却不解其意。泼起水洗澡,她享受地深吸口气,这果然是天下第一的澡盆,无论是高度宽度深度,都让人惬意之极。 房后传来江湖第一美人洗澡的声音,房里的公孙朝夕和西门杀却没有在木板上挖个洞去偷窥,因为现在房里多了个人——这个人是从大门口大摇大摆走进来的,拿着哭丧棒穿着大麻衣,神气活现地站在公孙朝夕面前瞪眼,“你还没死?” 公孙朝夕上上下下打量这位多年老友的打扮,希罕地摇摇头,“我若死了,能看到你打扮成这样,倒也值了。” “我来上坟。”马无皮“哼”了一声,丢给公孙朝夕一叠东西,“给你上坟的东西。” 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有气无力地叹了一声,“你如果不这么喝酒,也许会长高点儿。”那一叠东西是赊账白条,公孙朝夕“死去”的这段时间里,马无皮居然喝掉了三十三坛好酒,吃了五十八桌上等酒席。 “我现在享受够了,”马无皮哼哼着,“你小子想干什么说来听听,虽然从小我就给你小子跑腿,但如果你替我付掉那一千三百六十九两银子,我就陪你过这一着。” 公孙朝夕也瞪眼,“我什么时候要你小子来给我上坟?” “那是因为你知道我会来。”马无皮翻了个白眼,“你小子诈死,还不是因为你那萧大美人不小心惹上了鄙夫王钱衰灯——” “鄙夫王钱衰灯?”西门杀一呆,“那就是驱使绿色蝙蝠杀人的……” 公孙朝夕看着他,看了好久叹了口气,“为什么阿杀总是不够聪明,鄙夫王钱衰灯,鄙夫鄙夫,除了他的确是个鄙夫之外,他手下的大批獠牙碧蝠,才是他号称‘江湖四王之首’的法宝。” 西门杀瞪着手中的“屠城”,过了好久才透出一口气,喃喃地说:“鄙夫王、鄙夫王、鄙夫王……” “你不会怕了吧?”公孙朝夕诧异地看着他。 “鄙夫王虽然手下人手众多,但是论真实武功,的确不如横扇王。”他不是怕,他是完全没想到,公孙朝夕故弄玄虚说了半天“绿色的蝙蝠”,就是鄙夫王钱衰灯。 “那就是了。”公孙朝夕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在峨眉山喂碧蝠,不小心杀了苏凝雪,要强暴云晴,杀了云晴,被云晴好友梦回廊撞见,杀梦回廊,听到江湖传闻小守红儿毒杀苏凝雪,就起意栽赃小守红儿,把她逼到走投无路,他可英雄救美,并且借小守红儿之名除掉了他很久都看不顺眼的瑞鹤五行掌满门,鄙夫王本就明号是个鄙夫,还是个色鬼。” 虽然公孙朝夕说得似乎满不在乎,但是西门杀突然开始了解为什么他要诈死、马无皮要去喝酒吃尽美食了——鄙夫王钱衰灯虽然不是什么好货色,他却是四王之首,信侯宫的宫主! 信侯宫威震江湖数十年,五十多年前钱衰灯的外公钱栖鸟以一手“缭绫”神功名列第一高手,五十年后信侯宫虽然式微,但是依然不可小觑。钱衰灯小恶不断从无人敢说一句不是,公孙朝夕为萧守红,可说是挑正大板,豁出去了。 “咿呀”一声,洗澡出来的萧守红缓缓推开后门,走了进来。 她面上依然淡淡的,没什么表情,“为我如此,值得吗?”她淡淡地说。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躺在床上,享受地深吸口气,“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萧守红微微起了一阵颤抖,握了握拳头,没说什么,转过身去,“找死。” “谁让我对你一片痴心,看不得别人欺负你呢?”公孙朝夕哀哀地叹气。 “他就是喜欢找死。”马无皮说,“那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 “因为你是他朋友。”西门杀冷冷地说。 那一刻,萧守红觉得好像欠了公孙朝夕什么似的。 但是她一转头看见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的样子,那一点点负疚便不翼而飞,这人贪生怕死,号称为她与信侯宫翻脸,却还不是指使别人去杀人?要单挑信侯宫的是西门杀,又不是公孙朝夕本人! 更何况,杀人这档子事,她本就深恶痛绝。 西门杀第二天便启程去调查钱衰灯的起居习惯,马无皮启程去调查碧蝠之毒。钱衰灯这碧蝠潜藏隐秘,如不是公孙朝夕、马无皮这般消息灵通以打听密闻吃饭的人,那是决计不知的。 萧守红暂时和公孙朝夕留在高阳这所茅屋里,在这风凉水冷虽然有溪流但是里面没有鱼,虽然有树林但是里面没有梅花鹿的“高阳山”里困守。 此地仅有一房、一床、一澡房、一澡盆。 西门杀和马无皮离开以后,萧守红貌似冷淡,旁若无人地去茅屋左边看花,心里却在想一到晚上公孙朝夕若不肯睡地板,她岂不是要席地打坐?长此以往,她的雪肤花容定然要受到影响,若说要和公孙朝夕抢床,却也说不出口。满山野花处处,她却一朵没看进去。 但其实比床更快面临的问题是吃饭,在外边走了会儿她饿了,支起篝火煨热干粮,她就那么吃。 屋里奇异地飘起香甜的栗子炖肉香、荔枝甘露酒的醇香、蘑菇糯米饭的香,接着是公孙朝夕大吃大喝的声音。 萧守红顿了一顿,顿时觉得自己的干粮难以下咽,但她绝不可能向屋里那个奸商乞食。咬着粗粮制成的干饼,她维持着淡漠的表情,食不知味地吃完自己的干粮——并且因为心有所思,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连晚上的那份都吃了。 她从来没有一顿吃得这么多过,兰心惠质的秀气佳人绝不能一顿饭吃下一斤饼,打了个嗝以后,她运功默查公孙朝夕的动静——他仍在吃饭,于是放心把吃掉一斤干饼的罪证统统丢进河里:干粮袋、饼渣。她默念着,让自己忘记刚才做的蠢事,继续在公孙朝夕的茅屋附近“散步赏花”。 她心里开始想第二个问题:不想和公孙朝夕共用一个澡盆,要想什么办法让他不能用那澡盆洗澡? 正当她在考虑的时候,公孙朝夕的吃饭声突然停了,过了会儿响起了洗澡的水声。她不由得嫌恶三分:她竟要每日和一个大男人共用一个澡盆洗澡,好脏啊!在澡房外转了两圈,她探头往大房里看:此地无灶无火,也无米饭材料,公孙朝夕的那些酒肉是从哪里来的? 她先看到好几个大小不一的盒子,里面的饭菜早已吃得七七八八,翻倒了一地,上面还有几个狗脚印,就好像被狗啃过一样——等一下,狗脚印?她脑子一转,恍然知道他的饭菜从哪里来,一转身却看见公孙朝夕颀长的身子倚在门口,手里拎着一只白白胖胖的小肥狗,那狗狗全身湿淋淋的,只露出一个肥肥的肚皮,睁着一双和鼻子一样大的黑眼睛,正天真地看着萧守红。 她被吓了一跳,顿了顿,淡淡地道:“原来狗给你送饭。” 小守红儿就是这点好,明明被吓得要死,明明气得要命,明明肚子里也不知说了人多少坏话,面子上她依然坚持做她的绝世仙女,为了维持形象生而无悔、死而无憾。公孙朝夕摸了摸那小肥狗的肚皮,“照花斋的酒菜,果然是人间绝品。”他却不问刚才她去哪里了,还把原本给她的一份喂了狗。 “是吗?”她可没听说过什么照花斋,也不知道现在公孙朝夕享受的东西是多么昂贵,她只知道他不但没招呼她吃饭,而且把她的那份喂了狗。更可恶的是他把那条狗抓去她本想霸占的澡盆去洗澡!如此——她绝不肯与狗同浴,宁愿在屋外溪水中裸浴,也不肯和狗与男人同流合污。 “汪!”那只狗突然从公孙朝夕手里挣扎下来,朝着溪水往下倾斜的地方紧张万分地奔去。公孙朝夕吓了一跳,然后唉声叹气,“饭刚吃完,还没来得及擦嘴,要债的也不用来得这么快吧?” 正当公孙朝夕唉声叹气的时候,萧守红目光略有诧异地看着一位白衣女子缓步往这里走来,莲步姗姗,仪态万千,远观似如花似玉,近里一看:此女满脸敷粉,敷得太多,走几步就簌簌掉下,双眉画到长至耳朵,胭脂两圈如猴屁股,一张嘴涂得鲜红异常,虽是不大,却犹如唇红将会融化从她嘴上流下,本来面目如何完全看不见。她顶着那一张让人印象深刻的五颜六色的“娇容”,对萧守红盈盈拜倒,声音却婉转动人清雅出尘,“萧姑娘好。”接着转身对公孙朝夕,不低头不见礼,一伸手,“银子。” “咯拉”一声公孙朝夕把十两银子放在那白衣女子手里,“你也忒着急了点儿,难道我还会少了你饭钱?” 方才那条小白狗跟在白衣女子身后,她数了数银子,“嫣然一笑”,脸上的胭脂掉了一片,“我如果不来,你就当我照花斋是你家厨房,你以为我不知道?” 公孙朝夕颇没有面子地揉了揉鼻子,拉过萧守红介绍:“这位是照花斋的大老板,姓桃……” 白衣女子“巧笑嫣然”,“不是陶渊明之陶,而是桃花之桃。” 公孙朝夕苦笑着道:“是是是,这位桃大老板,小守红儿你们认识认识,她姓桃,叫桃如丑。” 萧守红淡淡地一笑,“桃姑娘。” 她却不说“桃姑娘好。”心下一亮:公孙朝夕那澡盆上“如丑”二字,原来就是这位姑娘的名字,她是要他连洗澡的时候都忘不了他,可见桃如丑对公孙朝夕实是一往情深,又见这两人如此“打情骂俏”,掠了公孙朝夕一眼,她觉得索然无味,转过身去找块石头坐下,折了根草在手里把玩。 在她转过身去的时候,公孙朝夕瞪了桃如丑一眼,“你疯了?”他上上下下打量桃如丑的打扮,“你的品味还真差。” 桃如丑笑意吟吟,与公孙朝夕并肩而立,慢条斯理地说:“我只不过想来看看让我们公孙大少收了生意不做,要替她出头的女人是什么样子而已。”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声音突然变成了既年轻又好听又神气的有点儿低沉的声音。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什么样子?” “又小气、又自私、又爱面子、又爱装点儿小冷酷、又想当大侠、又没本事。”桃如丑惋惜地评价,“零分。”突然挥起条手帕咬在唇间,笑眉笑眼地看着公孙朝夕,“你找她还不如找我,我比她好多了,至少我会做饭,食量也没有一顿饭一斤干粮那么大,很好养。” 公孙朝夕居然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歪着头说:“假如你不是品味这么差,也许我会考虑。” 桃如丑不以为忤,还似乎很得意,“我送你的澡盆还好用吗?” 公孙朝夕瞪了她一眼,“我送你的菜碗如何?” 桃如丑叹了口气,“这世上再没见过比你还小气的人了,我送你那澡盆好歹是请了赝品第一高手丘老丈巧手做的钱衰灯家澡盆的经典赝品,你竟然送我一文钱十个的破菜碗就算抵过,有你这种损友真是晦气。”接着“媚眼”对着公孙朝夕飘了飘,“我实在看不出你那小守红儿有哪里好,值得你这般为她拼命。” 公孙朝夕想了想,突地笑眯眯地说:“和你这种奸诈的人相处久了,不免就突然觉得天真的女人十分可爱——尤其是她明明很傻,却自以为很美;明明很迷糊,却自以为很聪明的时候。”他加了一句:“何况,她的确长得很美,不是吗?” 桃如丑诧异地看着他,半晌才说:“我实在看不出你是那种只因为美色就可以为她拼命的人。”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有时我自己也想不通,不过男人为了女人做事,女人长得很美,就是很足够的理由了。” 桃如丑瞪着他,末了突然叹了口气,“说实话我也有点儿心动,江湖第一美人,名不虚传。” 公孙朝夕眉开眼笑,拍了拍桃如丑的肩,“作为男人,你我都很老实。” 桃如丑跟着“巧笑倩兮”,扭了扭身子做娇嗔状,“哎呀……讨厌!” 坐在一边的萧守红凝神于眼前溪流上飘来的小花,充耳不闻那两个打情骂俏的人究竟在说些什么。 她其实并不讨厌桃如丑,甚至还有点儿同情:一个女人不会打扮,把自己糟蹋成那样,实在是件很可怜的事。 深夜,月色洒满屋内——她心里盘算了半天的争床大战没有上演,公孙朝夕居然很绅士地说要陪桃如丑赏月,把床让给了她。看着那两个人手挽手出门而去,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她一贯在公孙朝夕眼里很重要,他拿她挣钱、她是他的摇钱树,突然之间那份关注被另一个女人代替,她甚至觉得很寂寞。 躺在床上睁眼望窗外的明月,脑子里想的是认识公孙朝夕这几年的点滴:在洛阳牡丹会上一见惊艳,然后他花了半年时间吹牛拍马哄骗追求,终于渐渐让自己习惯了他的存在。他写《冷芳谱》挣钱,她开始是不高兴的,只不过没说,但渐渐地也习惯了。习惯了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转,习惯了这个人无时不刻不关心自己的一举一动,要吃什么要喝什么,下个月去哪里走哪里比较近,小心注意不要去什么什么地方那里危险等等等等。 认识三年了,可是她并不了解他。 他很聪明、很有点儿手腕,他贪财、非常小气,他有不少奇奇怪怪的朋友,他爱贪便宜、爱听吹捧、爱出名。 除了这些,她其实并不了解公孙朝夕。 他并不是个坏人。 只不过,他很多变、也很多面。 他是个小人。 她在公孙朝夕的红牙大床上静静地想:他是个小人,可是当她落难的时候,这个小人比朋友让她觉得安心。依稀想起“江湖第一刀”刀狻猊那锦衣华服俊朗洒脱的模样,她敛了敛眉角,泛起一抹愁色,刀狻猊常说:她对公孙朝夕的注意,比对他的多。 她其实并不是故意冷落刀狻猊,只不过能挑战她仙女极限的,让她失去控制做出些乱七八糟事情出来的,都是公孙朝夕。 他和桃如丑在干什么?她躺在床上想,浑然不觉这张红牙大床是如何的舒适柔软,又是如何的奢侈豪华。 “你让阿杀去杀钱衰灯?”桃如丑和公孙朝夕在月下散步,桃如丑依然一身白衣女子装束,此刻却负手踱步,恍恍然潇洒白衣书生的模样,“你觉得阿杀会成功?” 公孙朝夕颀长挺拔的身材在月下越显飘逸,“六成六,阿杀出道至今还没有失手过。” “说实话我很奇怪,”桃如丑转过脸来看向公孙朝夕,“钱衰灯虽然该死,但是你本有碧蝠杀人的证据在手,为什么非要阿杀去杀钱衰灯?如果把碧蝠之毒和钱衰灯养碧蝠,又在峨眉山放养几件事宣扬出去,小守红儿也就解困,阿杀也不必冒险。” “阿杀做这行也三年了,名也有了,钱也有了,总这么干下去不是个办法。他若是杀了钱衰灯,名气也就到了顶点,可以守着银子伺候老娘去了。” “你想要他隐退?”桃如丑高挑起眉,“人生祸福如朝夕……” “他如果现在回家种田,他老娘会很感激的。”公孙朝夕说,“他老娘快病死了……却不准我说,她可是尽心尽力支持她儿子做杀手,说要等到阿杀名声一扬,白道黑道吓得屁滚尿流的那天。” 桃如丑大笑,“西门娘子这老太婆有意思。” “快病死的人还要勾搭十八岁少年,那老太婆本就是个活宝。”公孙朝夕翻着白眼。 桃如丑含情斜睇,“已经二十三的人还自称十八,你以为我不知道西门娘子对你很有意思?” 公孙朝夕瞪着眼道:“让阿杀知道他娘有意思让我变成他爹,那不孝子岂不是要让他娘守寡?” 三 一着下错满盘棋 在公孙朝夕的茅屋里,萧守红呆呆地望着明月,突然坐了起来,抱膝怔怔地想她和公孙朝夕相识三年的点滴,越发觉得——其实他对她,很不错。 他虽然是个俗人、是个奸商、是个小人,但是真的一直对她很好,每当她遇难出事的时候,都会有公孙朝夕的影子,尤其是这一次……她渐渐地露出一点儿微笑,看着自己的鞋尖,这一次他做的,不管是在利用别人还是怎样,总之他对她,真的是很好。 萧守红一夜未眠,天亮的时候起来去溪边洗漱,拆开头发重新梳理,抬起头来的时候微微一顿——她看到一只蝙蝠飞过,心里诧异:蝙蝠不是晚上才出来吗?而且那只蝙蝠几乎浑然和周围青山绿水一色,若非她自信眼力极好,是看不出来的。 碧蝠? 她全身一凛,握剑站起,屏息默查四下的动静,过了一会儿——四下无人,难道这只碧蝠只是凑巧经过?还是鄙夫王钱衰灯突然到了这毫不起眼的高阳山?她自信一路前来高阳十分隐秘,绝不可能有人看见,但碧蝠绝非幻觉。 正当她全神运功潜查的时候,突有所觉,蓦然回首——身后不到一尺处站着一个人。 一个绿衣人,衣服颜色和刚才那只碧蝠一模一样。 她微凝眉,徐徐横剑,此人左眉有痣脸色苍白,身材不高手握弯刀,必是信侯宫第二高手,号称“一刀杀十人”的“小弯刀”李艳芳。 他是个男人。 叫做李艳芳。 他为什么出现在高阳山?萧守红已经无暇去想,李艳芳是她几年来遇到的大敌之一——她庆幸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都还没有回来——那奸商的武功奇烂无比,桃如丑是否会武功她看不出来,但不能让客人冒险。她不知不觉已经将公孙朝夕视为这间破茅屋的“主人”,而她自己并没有发现。 晨风轻拂,带着肃杀的清寒,掠面而过。 “萧姑娘。”李艳芳对她毕恭毕敬地拱手,“敝宫钱宫主有请萧姑娘。” 萧守红手里玉剑一抬,冷冷地道:“不去。” 李艳芳目中精光微闪,“不能不去。” 萧守红手指青天,“朗朗乾坤,你莫非要在这里掳人不成?”继而退了一步,她右足点地立于小溪之旁,一足悬空在溪水之上,若是打不过,她决意依仗轻功踩水而下!“萧守红不是信侯宫的狗,任你呼来喝去。” 李艳芳目中精光暴涨,低声喝道:“那就是你自找的!”随着喝声,他手指暴涨一寸,根骨扭曲似在发力,而力道古怪,人随手指那一张,已疾扑过来,没有半点儿风声。 萧守红拔剑招架,她的剑名“天犀”,是一柄有名的温玉剑,的确是传说中匹配仙女的兵刃。李艳芳手指点在剑上,那玉剑竟然发出“咯咯”爆响,几欲碎裂,萧守红脸上变色,陡然挥剑横扫,一只碧蝠被她劈死剑下血泼三尺。那碧蝠袭来无声无息,李艳芳赞道:“好耳力!”但他五指已然扣到剑上,萧守红回剑后夺,玉剑本质滑溜,在李艳芳手中竟然夺之不动,好像那剑是他血肉的一部分。萧守红一夺不回,李艳芳一手往她肩头抓来,眼看她就要嘤叮一声按照规律扑倒在李艳芳怀里,突地萧守红一口往李艳芳手上咬去,然后飞起一脚踢他下阴,松手放剑。那剑被李艳芳倒夺差点儿直插入怀,手上被她狠狠地咬了一口,再加上一脚,顿时剧痛入骨,手忙脚乱,一时惊愕异常:江湖传说中冷淡孤高的萧守红居然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招式克敌!正当他一愣之间,萧守红脚尖倒撩,“霍”的勾剑在手,一剑抵上了他的颈项,居然还淡淡地捋了下头发,“也许我该杀了你。” 李艳芳不得不赞叹她这捋发的姿态很美,和方才发狠的女人截然不同,心里的念头还没转完,她居然撤剑后跃,淡淡地道:“本姑娘剑下从不杀人,今日且饶了你,去吧。” 李艳芳行走江湖少说也二十年了,仍被她这几句话说得一愣,啼笑皆非,“萧姑娘聪明伶俐,饶命之恩,我且记下——不过你还是要跟我回信侯宫!”他弯刀出手,刀柄系着长长的纤细锁链,“当啷”一声微响飞出,他这“杀人刀”出手从不落空,那锁链在萧守红颈上绕了几圈,弯刀正好抵在她的咽喉处,只要李艳芳回力一拖,萧守红立刻要破喉而死。他拉着萧守红,“跟我走吧。” 萧守红心里大怒:她放了这小人一条生路,他不是应该感恩戴德放手而去吗,竟然如此对她!她心里愤恨嘴里却说不出来,眼睛瞪着李艳芳,一步一步被他从溪边拖走。 眼看她就要这样被拖死狗似的拖去信侯宫,突然前边传来“汪汪”声,一条雪白的小肥狗拦在路前,扑上去咬李艳芳的腿。她心里不平:她居然落到要一条狗来救她! 脚踝被稍微咬到了一下,有轻微疼痛。李艳芳不以为意一脚踢开小肥狗,那小狗也知道他一脚厉害,居然一跃避开,汪汪叫着往一边去了。 “小守红儿居然会咬人。”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喃喃自语的声音,“不好,以后万万不能和她打架,非输不可。” 萧守红脸上一红,她刚才情急拼命居然给人看见……一时间恨不得自己钻进土里,眼神刚刚一闪,“叮”的一声李艳芳的锁链给什么东西一下打断,一个人“呼”的一声掠过把自己抱起飘得远远的,只剩下李艳芳一个人在场中。 好暗器!好轻功!萧守红精神一振,脚一落地,解开锁链,转头:“多谢恩公搭救……”突然一怔,眼前的“恩公”一身白衣女子装束,他却是个男人,长得斯文白皙,像个书香公子。但他看起来极是眼熟,她心念一转,“你是——” 女装的白衣男子一笑,“桃如丑。” 萧守红脱口而出:“你竟是个男子……” 桃如丑一笑的时候俊朗非常,此刻挤眉弄眼,却是含情斜睇风情万种,他笑吟吟地说:“要英雄救美的时候,万万不能假冒女人。” 她脸上一红,“公孙朝夕呢?” “你还记得他?”桃如丑三分惋惜三分哀怨,指指东边,“喏,那里。” 公孙朝夕拿着个算盘在李艳芳面前劈里啪啦打个不停,萧守红看得莫名其妙,“他在干吗?” “算账。”桃如丑答道。 公孙朝夕在李艳芳面前打了半天算盘,李艳芳本在防备突如其来打断他刀锁链的桃如丑,终于忍无可忍,一手往公孙朝夕咽喉抓去! 公孙朝夕突然抬头,闪开三步,“你知不知道你很值钱?” 李艳芳一怔,喝道:“什么?” “你七岁被后妈赶出门,十一岁开始杀人,杀的是你养父,为了五两银子。二十一岁出师,杀师门满门,二十二岁杀‘江南螺’李傲双,二十三岁杀‘塞北瘟’刘大肆,惹翻‘江南塞北帮’中原三十九分坛,潜伏十年后又杀‘天风神医’水通,被江湖追杀,逃入信侯宫做钱衰灯座下一流高手。”公孙朝夕细数他的过往,“你养父李春芳是春光道姑的奸夫,春光道姑、李傲双和刘大肆的家人都很有钱,江南塞北帮肥得流油更不必说,你算算多少人想要你死?”公孙朝夕终于打完算盘,瞪眼看着李艳芳,“你一个人值五千两银子。” 李艳芳先是惊愕此人居然清楚他平生底细,接着怒极反笑,“你能杀我?”公孙朝夕武功如何,他听他的脚步声就知道!此人三脚猫武功都算不上,居然敢算计他死之后尸体值多少银子?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这世上总有些事和人想的不同。”正当他说话之间,李艳芳突然觉得腿脚发麻,低头撩起裤腿一看:被那小白狗咬伤的地方一片紫黑——那貌似普通的小狗居然有毒!大惊之下,公孙朝夕惋惜地告诉他:“被我们家小白咬伤,是无药可救的。”因为那是剧烈麻药,不用救就会好。在公孙朝夕说话之间,李艳芳已倒了下去,双眼上翻,生死不明。 “五千两银子……”公孙朝夕还没说完,突然眼前一花,原先不知在何处的蝙蝠纷纷扑来,挤在李艳芳身上吸血,叽叽喳喳咦咦呜呜,顷刻之间,这位“小弯刀”李艳芳已成了一具枯骨,血肉全无。 碧蝠。 旁观的三个人为之毛骨悚然,惊悚地看着那些蝴蝶般的碧绿蝙蝠四散飞去。 萧守红有些作呕;桃如丑呆了半晌:他的小白只是在牙上装了麻药的普通小狗,李艳芳会昏倒是因为公孙朝夕出言恐吓,但人一倒下,无论是死是活,这些蝙蝠就一拥而上将人吸成枯骨,实在是令人从头到脚不舒服。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菩萨保佑这些鬼东西吃饱了一个月都不会饿……” 萧守红和桃如丑面面相觑:如果这些蝙蝠因为脱离李艳芳的控制袭击百姓,那要如何是好? 公孙朝夕走过来,“李艳芳是怎么找上这里的?” 桃如丑从枯骨的衣服里抽出一张纸,叹了口气,“你家小守红儿做的好事。” 公孙朝夕瞪眼去看,萧守红一呆:那是公孙朝夕通过鸟儿寄给她的那张他在高阳下葬的纸条。“我……”她可不是故意丢失这张纸条,但她真的不知道是丢在哪里…… 还没等她解释,公孙朝夕看左边,桃如丑看右边,同时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女人啊女人……” 高阳山不是久留之所,必须尽快搬家。公孙朝夕看了看天色,“李艳芳不知带来多少碧蝠?” “等它们来吃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桃如丑说。 萧守红有些毛骨悚然,“蝙蝠不是晚上才出来的吗?” “我就怕白天出来的那些都是走错路的,真正的蝙蝠群在晚上。”公孙朝夕苦笑着弹了弹他最近老穿的这件白衣,喃喃地说:“桃花,你有一百两一壶的酒吗?” 桃如丑和他叹气,“就算你喝一千两一壶的酒,在晚上以前你还是喝不完你的十几万黄金的家当。” 萧守红静静地站在一边,白衣白鞋玉剑,还是如空谷幽兰;公孙朝夕也是白衣,飘逸贵介的一个公子;桃如丑更是俊朗潇洒的一代翩翩君子样貌,三个人如花似玉,彼此看了看,心里不免都浮起对方被碧蝠吃了的诡异模样。 桃如丑先说:“我走了。”他说走就走,片刻之间已经在十丈之外,一个转身,抱着他那条小白狗已经无影无踪。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的手,“我们也赶快逃吧……” 突地“啪”的一下,他的手给萧守红甩开,只见她淡淡地道:“放任此地碧蝠乱飞,若不能赶尽杀绝,岂不是为祸百姓?” “世上为祸百姓的东西多了,”公孙朝夕苦笑着道,“老鼠也为祸百姓,蚊子也为祸百姓,苍蝇也为祸百姓,臭虫也为祸百姓,跳蚤也……” 她冷冷地看着他,“不杀尽高阳山碧蝠,我不走。”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看着她。 她眼神宁定,明澈如水,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 萧守红救“红衣丞相”许明之,杀“画眉大盗”何凡冬,为一病危孤女舍身闯十八莲花洞找救命药草,又曾从百丈寒冰潭水中切下万年玄冰救走火入魔的武当空陷道长。萧守红虽以美貌扬名,爱惜形象,故作冷漠,但确是侠义心肠肯为人舍生取义的好女子,“要杀蝙蝠,首先要会飞。”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喃喃地说。 正在这时,一只黄色小鸟飞来,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消息,又叹了口气,“阿杀也忒着急,居然踹了信侯宫……” 萧守红一怔,“他怎么了?” 公孙朝夕扬起白纸,道:“钱衰灯和手下‘一枝浓艳’古心心,‘小弯刀’李艳芳,‘白将军’白星汉等等一干人不在宫中,阿杀一人一剑进去,把信侯宫上下赶了个干干净净,连房子都放火烧了。” 萧守红差点儿呛了一口,吞了口唾沫,她定了定神,淡淡地道:“哦?” 公孙朝夕抬头看着树顶上飞过的几只碧蝠,持续苦笑,“如果钱衰灯不在信侯宫,那么他在哪里?李艳芳在这里,钱衰灯还会远吗?小守红儿,我可能犯了个很大的错误。” 萧守红淡淡地说:“你料到钱衰灯好色成性,既然嫁祸于我,若是对我起意,应当会假以英雄救美诱我,却没有料到,他有这么快。” “李艳芳已死,钱衰灯和他手下一干人物,必然锁定高阳山,你我一着之失满盘尽输,要逃,没那么容易了。”公孙朝夕唉声叹气,“还有这些要命的蝙蝠,我总算知道那朵桃花为什么逃得那么快了……” 四 终夜惊魂草寂寂 要杀蝙蝠,除了要会飞之外,前提条件是自己必须是活的。自桃如丑一走,小白也跟着走了,小白跟着走了的后果是没有饭吃。偏偏这高阳山,除了仙风道骨的花花草草之外,一没有野兔二没有野猪三没有野鹿,河里一没有鱼二没有虾三没有螃蟹,是个名副其实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好地方,除了老鼠什么都没有。 “按照江湖传说,凡是这种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必然是因为有千年仙草或是万年毒物坐镇,所以野味都不敢来……”公孙朝夕躺在他茅屋的大床上自言自语,眼睛看着屋顶。 萧守红就坐在西门杀坐过的那张椅子上,这屋里没有第二张椅子,她淡淡地道:“我已经查过一遍,什么都没有。” “真奇怪……”公孙朝夕叹了口气,“不过我年年秋天都来这里休憩,记得十年前来的时候这里还是有不少野味的——难道被我吃光了?”他冥思苦想,来了点了点头,“我记得是两年前,那朵桃花来这里度假以后野味就都不见了,天下第一厨名不虚传……” 萧守红端起一杯茶,居然和西门杀一样端坐在公孙朝夕床前吹茶,自然她吹得比西门杀美得多,浅呷了一口,“如果我们一天没有饭吃,到了晚上应付碧蝠只怕体力不支,如果钱衰灯率众前来,我们两个岂不是要束手待毙?” “你最多变成钱夫人……”公孙朝夕懒洋洋地伸手摸向床边,打开床沿的一个暗格,伸手下去摸了摸,居然端出一碟新鲜葡萄,外边还结着一层冰过的水珠,摸出一颗葡萄塞进嘴里,他享受地深吸一口气,愁眉苦脸地说:“我如果为你死了,你要记得我的棺材钱在我金钱坊我那张薄板床被褥底下,千万帮我买个好点儿的棺材,初一十五要给我上香,每年清明要给我上坟。我对你痴心一片,就是死了,也会保佑你多福多寿多子多孙多奸夫……” 萧守红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那张大床,这葡萄新鲜异常,就像从葡萄藤上现摘的,她昨夜在床上睡了一夜,也没发觉这床里还有这种机关。哪里来的葡萄?她瞪着公孙朝夕,突然笑了起来,还笑得很好看,“你这床底下,是不是有一个洞?” 公孙朝夕眨眨眼,突然那张床往后滑了三尺,露出床底下一个与床同宽,下有台阶的大洞出来,不知通向哪里,但看这台阶修砌得如此整齐恢弘,布满蛛丝青苔,绝非最近完工。他操纵大床滑了回去,盖住洞口,那洞口宛如床下阴影,毫无破绽,“这下面通向哪里我也不知道。”公孙朝夕说,“我只知道每日午时,这洞口会多一盆水果,有时是葡萄,有时是桃子,有时是苹果,有时是梨子,只要把盘子放回去,每天都有。” 萧守红柳眉微蹙,“你没下去过?” 公孙朝夕也皱起眉头,“我活得好好的,不欠武功也不欠钱,更不欠师父、师祖,也不想要兵书兵法,干吗要下去看?” 萧守红一怔,那倒也是,就凭公孙朝夕学武的第一等拙劣资质,就算这洞里有第一流的秘笈,他也是拿去当柴烧比较有用,“若是钱衰灯率众而来,这洞是个退路吧?” 公孙朝夕嘻嘻一笑,“如果你让我躺躺你的膝盖,我就陪你往这洞里跳。 “妄想!” 正当两人斗嘴之时,陡闻外边树林鸟雀乱飞,呀呀直响,公孙朝夕把葡萄丢给萧守红,“钱衰灯来了!” 她接住葡萄,只见公孙朝夕一瞬间关起了所有的门窗,在他刚刚关好的时候,门窗外“碰碰”之声不绝,不少鸟那般大的东西撞在门窗上,就如被小孩投石砸中一般。公孙朝夕也有些发寒,喃喃自语后悔这房子没有用砖头去盖,居然只用了木板。 碧蝠! 两个人被困在屋中,萧守红淡淡地道:“你打开一个窗户。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干什么?” “杀蝙蝠。”她居然神定气闲,一提玉剑,冷冷地说,“我正愁想不到办法把它们赶尽杀绝。 公孙朝夕一瞬间躲在她身后,“你确定你不会放过一只?” “你放心,我剑下要是错过一只,萧守红与你殉情!”她居然嘴角微勾,做了冷淡的嘲笑,“你开窗” 公孙朝夕听到那句“殉情”,立刻就去开了窗。 “扑啦”一下,屋外不计其数的绿色蝙蝠一下拥了进来,萧守红玉剑盘旋纵横,守在窗前,只听她剑下如劈重物,“劈里啪啦”顷刻间窗口处溅了一地血肉模糊的东西,有些一时未死,还在“叽叽喳喳”地叫,就像老鼠一样。公孙朝夕躲得远远的,连他都看得有些恶心,但萧守红一身白衣溅满蝙蝠血,却脸带冷笑,继续绞杀碧蝠。 小守红儿骨子里好胜。公孙朝夕边看边叹气,小守红儿自己不明白,她其实更像个疯婆子而不是绝世仙女,她本性果断绝情,从她数次出手都可以看出,她在危难之际就会浑然忘记仙女守则,变得狠酷老辣,定局于刹那之间。矜持冷淡绝不是萧守红的本质,她是个酷烈的女人,只是她自己不知道。 他双手抱在胸前看萧守红杀编幅,勾起一个淡淡的笑,如果给她一把菜刀,杀蝙蝠的效果要比玉剑好得多。 其实发狠的小守红儿比较聪明,虽然有点儿不够美,但比较像他公孙朝夕会喜欢的女人。这几年来,除了几个朋友,他难得对谁那么好过,偶然觉得也有些过火,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因为她很美吧,但常常也觉得,咬牙切齿的她比较可爱。 略略一失神,那“劈里啪啦”下雨一样的碧蝠少了许多。外边传来尖锐的呼啸,驱使碧蝠的人眼看围攻无效,一把碧蝠招了回去。窗口外依旧云清碧树,但窗口处堆了半个窗口高的蝙蝠尸体,多半还未死绝,仍在垂死挣扎,观之无限恶心。萧守红凝视窗外寥寥几个人,天犀剑上滴落碧蝠的血,她却无暇擦去。 窗外站的是三个人,一个身材矮小,犹如十二小童,穿的却是锦衣华服,头戴金冠。看他头戴的那个可笑的金冠就知道这矮子便是鄙夫王钱衰灯!他左边站的红衣美女正是“一枝浓艳”古心心,右边站的白衣男子便是“白将军” 白星汉。白星汉手里提着李艳芳被碧蝠吸血而死的尸体,一把摔了过来,“啪” 的一声筋骨碎裂在茅屋外,把屋里的萧守红吓了一跳,面上勉强保持镇定,冷冷地看着那三个人。 这三个人,无一不是江湖上赫赫有名、令人闻之色变的魔星。 她的武功虽然不错,却是万万打不过这三个人的。 要如何又杀碧蝠、又逃命,当然——她在心里叹了口气——又岂能带公孙朝夕逃命?那家伙神通广大,在这个时候,她竟隐隐期待起他会有什么出人意料的救命绝招了。 “里面的人,钱宫主有请,请出来。”白星汉的声音低沉有力,隐隐有一股威势,看到李艳芳的尸体,他当这屋里还有什么世外奇人,语气倒也客气。 “你看到钱衰灯脚边那个袋子没有?”公孙朝夕躲得远远地说,“那就是装碧蝠的袋子,把那袋东西弄到手,你就够英雄侠义,就是拯救这山头附近的野人于碧蝠嘴下的女侠……” 萧守红眉头一皱,公孙朝夕继续说:“假如你能弄死那袋碧蝠,我们就可以往这洞里一跳,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她瞪着眼,压低声音说:“他们要是追进来呢?” 公孙朝夕回瞪着她,“难道现在你不往里逃,他们就会很客气地一直站在外面?” 她看了钱衰灯的碧蝠袋一眼,突地雄心骤起,清吒一声“好!”,拔剑掠身而起,从窗口出去一个闪身直到钱衰灯身边,一剑已然挑起碧蝠袋。 萧守红突如其来的一掠让门外三个人都是一怔:他们对萧守红本来没有恶意,如果不是看到李艳芳横尸当场,也不会放出大量碧蝠,看她越窗而出只当她要逃,她的动作让钱衰灯一愕,猝不及防地上那碧蝠袋竟让她一剑挑去。萧守红得手之后一甩手,把那袋蠢蠢而动的、恶心的东西“啪”的一声丢进了茅屋里。 但她却已经走脱不了,她一剑挑起碧蝠袋子的时候白星汉已经出手往她肩上扣来,回手甩飞袋子的时候钱衰灯已经出指点上她背心两处大穴,前后合袭,刹那间她就要被生擒当场! 突然钱衰灯的双指点中了两块冰凉而硬的东西,白星汉一手扣下抓住了一手沉甸甸的也是冰凉而硬的东西。两人一愕,低头去看——白星汉手里抓着十两银子,钱衰灯身前“咯拉”跌下两锭五两银子,在茅屋窗口有人影一闪,古心心本要抓向脱困的萧守红,突然心念电转往茅屋扑去,喝道:“谁在里面?” 萧守红大吃一惊——公孙朝夕武功差得无药可救,刚才丢出两块银子是他所有的武功里最高明的一门暗器功夫,如果丢出来的不是沉甸甸的银子他万万没有如此准头。古心心一手丧门鞭法抖鞭如枪,公孙朝夕在她手下连半招都不必打,立刻就死——她心头骤然涌起一阵难以言语的焦急,热血一沸,她扑身往古心心身上疾抓。 在她身后,一愕的钱衰灯和白星汉也已怒喝追来,前头的古心心长鞭出手,“啪” 的一下,当面的木墙瞬间灰飞烟灭,爆裂开来的木屑轰然纷飞,她的长鞭堪堪已经到了公孙朝夕的鼻子尖——萧守红本要疾抓古心心右臂穴道,眼前势急,突然改抓为抱。一把抱住飞鞭的古心心往回拖,两个女人双双滚倒于地——古心心大怒,回肘疾撞,萧守红一口咬在她的颈项上,两个女人滚地扭打起来! 公孙朝夕也是大吃一惊:他没想到古心心会一鞭打破他的茅屋,方才如果不是萧守红情急拼命,他绝对会在古心心鞭下脑浆迸裂!眼见她和古心心扭打在一起,死死不放手,咬着人家的后颈也是死不松口,他眼里掠过一抹苦笑,这女人比他想象的还绝!打架的时候无赖得像桃如丑家的那条狗!眼前钱衰灯和白星汉已经扑来,他再苦笑——是他计算失误,西门杀烧了信侯宫,钱衰灯发现之后西门杀非但不能隐退还是后患无穷!此刻他若无能抵抗钱衰灯和白星汉,萧守红决计要沦为钱衰灯之玩物,并且洗刷不了杀人下毒的罪名! 他能抵抗江湖四王之首“鄙夫王”钱衰灯和“白将军” 白星汉盛怒的联手合击吗?武功烂得一塌糊涂的“人生祸福如朝夕” 的公孙朝夕,能吗? 目光掠过被古心心回肘连撞心口十余下依然不松口的萧守红,此刻她披头散发满身血污,没有一丝一毫江湖第一美人的绝色,但是他却觉得她很美,这个时候的萧守红,是最真的小守红儿……为了救他在拼命…… 他能抵挡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合击吗? 答案是:也许能。 一切都发生在刹那之间—— 萧守红抱住古心心滚倒——钱衰灯和白星汉扑到公孙朝夕面前—— “碰” 的一声轰然大响—— 像震塌了天地打翻了江河吹灭了万古狂风! 萧守红和古心心骇然住手,双双抬头—— 公孙朝夕居然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联手的那一击! 而且是硬接! 他左手接钱衰灯“九灯急转”,右手接白星汉“星河渺渺”,一接之后,钱衰灯和白星汉同时口中鲜血狂喷,倒退二步,无限惊骇地跌坐于地。白星汉颤声抬手指着公孙朝夕,“满——楼——明——月——梨——花——白——” 这七字一出,萧守红和古心心脸色大变,惊骇绝伦地看着把钱衰灯和白星汉震成重伤的公孙朝夕。 五年前,江湖曾有奇闻:有蒙面异人夜入离宫,与闭关三十多年的杜大侠杜轻辰比武。杜轻辰曾是江湖号称“掌法、剑法、指法”第一的绝顶高手,闭关三十年不过五十多岁,并未老迈,却与蒙面客苦战三个时辰至天明胜负未分。日出的时候那蒙面客突然罢手,一笑跃上墙头,杜轻辰心仪来人武功,曾问是何师承?蒙面人想了想一笑而去,答:“既有‘小楼一夜听春雨’,怎无‘满楼明月梨花白’?” 之后听杜轻辰言,蒙面人“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一门极其狠毒的武功,一招一式无不岔人气脉,若是中了一招,必定真气错乱满身武功尽废,一时江湖骇然。 现在白星汉居然指着公孙朝夕叫“满楼明月梨花白”! 难道公孙朝夕就是五年前与杜轻辰打成平手的蒙面客? 萧守红猛然摇头,这怎么可能!公孙朝夕的武功奇差,轻功只能纵起两丈,掌力五尺之外打不烂一个杯子,怎么可能会“满楼明月梨花白”!但他确确实实硬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一击,还重伤了他们! 正当她披头散发绝然不信的时候,公孙朝夕自窗口鬼魅般地掠了过来,一把抓住她背后衣裳,倒回茅屋内,蝙蝠般俯身钻入了床底下那个深不可测的大洞里。 外面古心心吓得全身僵住,白星汉和钱衰灯萎靡于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公孙朝夕竟然就是五年前“满楼明月梨花白” 的蒙面客!这消息委实太过惊人! 萧守红被公孙朝夕拖入黝黑的隧道,这隧道公孙朝夕果然没有走过,不过十来步就已经撞到许多蜘蛛丝,再过十步眼前已经没有半点儿光亮,不得不停步,公孙朝夕亮起了火褶子,把萧守红轻轻放在一边。 钱衰灯白星汉几人显然不敢追来,公孙朝夕为何还要逃呢? 萧守红依然不能接受公孙朝夕是个绝顶高手这样的事实,连声急咳,一双眼睛瞪着公孙朝夕,一时却说不出话来。 公孙朝夕四下照了照,叹了口气,“这地方应该有个出路。” “你到底是什么人?”萧守红终于顺过一口气,颤巍巍地站起来,她被古心心手肘震伤胸口。以至于气息衰弱,“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什么关系?_” “公孙朝夕。”公孙朝夕答,“我当然是公孙朝夕。”他却不答他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什么关系,“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怎么从这鬼地方逃出去。” “你打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何必要逃?”她终于忍不住说道,接着接连咳嗽。 他想了想,“我下来找武穆遗书。” “这里……咳咳……像是通向什么地方的通道……”萧守红运一口气,“好庞大的建筑……” 在火褶子的映照下,左右两边的隧道上隐约可见凿刻的花纹,巨大整齐的青石板砌成隧道,还有留有暗灯的留槽,“按照江湖传说,走进这种地方,都会看到一些骷髅。”他指指前面,果然在火光尽头地上伏着一具尸骨,萧守红一凛,心里情不自禁有些骇然,公孙朝夕挡在她前面,点亮侧面一盏暗灯,顿时隧道光亮起来。 “这是什么地方?”萧守红望着火光边缘那具尸骨,还有尸骨背后无尽的黑暗,“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地方。” “猴子的脚印。”公孙朝夕在前面一路点灯,地上有些地方尘土泥粉错乱,上面印着许多脚印,来来去去都还薪鲜,并不是人的,“原来水果是猴子的供奉。” “咳咳……”萧守红咳嗽了几声,公孙朝夕轻轻拍了拍她的背,他又在叹气,“按照江湖传说,这种隧道尽头多半会有前辈高人留下来的灵丹妙药,慢点儿走。” 她微微一颤,公孙朝夕的手指修长有力,拍在身上让她莫名一热,心头怦怦直跳,这奸商究竟是什么人?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还是一时爆发怪力的公孙朝夕?她忍不住低声叹息,她宁愿他只是公孙朝夕,而不是什么“满楼明月梨花白”的绝顶高手。 慢慢绕过那具在传说中必定会有的骸骨,公孙朝夕一眼也没多看,她瞄了一眼——那似乎是个女人。公孙朝夕已经快步往前走去,她连忙跟了上去,心头恍惚了一下,似乎有点儿疑惑,按照自己的个性,应该会好好观察那具尸体判断是被何人所杀,调查清楚此地发生了什么剧变,但公孙朝夕走了她也不假思索地跟了上去,连这一点疑惑都抛之脑后。 绕过几个转口,眼前果然出现了一个门。 一扇十分恢弘巨大的门,若是在灯火辉煌的当年定然气势凌人,可惜现在大门半开,里头幽深深一片,不知潜藏着什么怪物。萧守红拾起一块碎石扔了进去,只听“咯拉”一声滚得老远,还下了几层台阶,里面不知有多深,“这里莫非是江湖传说中百年寻找不到的‘虚空之门?”她突地失声说,“传说楚留香的第十六代子孙和陆小凤的第九代传人都在‘虚空之门’内消失,传说门内还有那柄‘小楼一夜听春雨’和李寻欢的飞刀秘发。” 公孙朝夕指着门上四个大字“虚空之门”,“就凭这个你就知道它是虚空之门?” 萧守红反问:“那么它是什么?” “只要是门,都可以给自己起个名字叫做什么什么之门的。”公孙朝夕说,“听说不久前他们找到个地方叫做‘归隐之处’,里面还有黄药师娶了梅超风之后的休妻令,杨过和小龙女下的五子棋,周伯通一百二十九岁和瑛姑喜得贵子的喜帖,还有韦小宝私藏的几百万两银票。” “那后来不是证明是假的?”萧守红淡淡地道。 “你又怎么知道这个洞就是真的?”公孙朝夕举着从旁边暗格拿过来的暗灯,“进去看看。”说着他点亮了门前左右两边的灯,“虚空之门”下还有一排小字:“白衣人、剑客、浪子、青楼名妓、情侣慎入。” 萧守红看得愣了一愣,公孙朝夕提灯往自己两个人身上照照,嘴里念念有词:“白衣人不是、剑客不算、浪子不是、名妓不是、情侣——”他喃喃自语,“不算——我们进去。” 萧守红低头一看自己两个人身上的“白衣”——早在扭打和茅屋塌方的时候变得灰灰黄黄破破烂烂,自己还满身碧蝠血,提了提天犀剑,她努力整了整衣裳,正想淡淡地道:“我难道不是剑客?” 公孙朝夕却先开口:“你是美女,不是剑客。” 萧守红皱眉,他却已走了进去。 进了那扇半开的门,当面是一面屏风,屏风上以血字写:来者一人转左边,来者多人转右边。 萧守红大惑不解,公孙朝夕听话地拉着萧守红往右边转,屏风后面是一间空旷的小屋,屋中间一张茶几,上面摆放着一本书。 公孙朝夕大步走过去拿起那本书,萧守红要提醒他小心有毒却已来不及,只听他念:“来者多人,欲出此地,请注意如下规则:1、选择一件任务完成;2、拥有足够的财产;3、到明日日出前依然未死;4、保持安静,请勿喧哗。” 萧守红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问:“那是什么?”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我怎么知道……”翻过书本第二页继续念:“任务选择:1、你是一位胸怀大义的侠客,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被江湖魔头追杀逃入此处,‘虚空之门’将给你高强的武功,前提是有一位妇人的孩子被强盗抢走了,你去帮她把孩子夺回来,请注意以下线索……”他摇摇头翻过一页,继续念:“任务2,你是一位被侠客追杀的魔头,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逃入此处,‘虚空之门’将给你复仇的方法,前提是你必须杀死三只怪物,请注意怪物所在地……”他又翻过几页,“任务17,你是一位不幸误入此地的路人,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他皱眉继续摇头,翻到最后一页,“任务33,你是一位身受重伤的侠女,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你希望找到救命的药丸。‘虚空之门’将给你神奇的药物,前提是你必须自己去取,请注意路线……”公孙朝夕边念边拿着那本书往书上所画的路线走去。 萧守红跟了上去,“你真的信这本子里写的?” “就算不信,你有更好的方法?”公孙朝夕叹气,随后喃喃地说,“我本以为爱烧厨房的那朵桃花已经很妙了,盖这‘虚空之门’的人更是个妙人,妙不可言。” 萧守红瞪眼看他喃喃说话的样子,半晌才道:“我本以为公孙朝夕已经是个疯子,盖这‘虚空之门’的人比你更疯。 公孙朝夕眉开眼笑地拿起那本书扇了扇风,“姑且信吧,要做这样一个陷阱害人,那还不如直接杀人来得快,我相信不会错的。”拉着萧守红的手,他往小屋的左边出口转去,萧守红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一脚踏进那间房屋,只见屋中一副骸骨,又吓了她一跳,公孙朝夕一怔,那是一只猫的骸骨。看书念:“随猫而去。猫颈上如果挂的是黄色丝带,须步步小心;猫颈上如果挂的是绿色丝带,则途径水路,准备潜泳;如果猫左右两眼颜色不同……”他一直看到完,就没说如果猫死了怎么办,叹气,“原来屋主再妙也没有想到,猫也是会死得连根毛都不剩的。” 萧守红突然急促地呼吸了几下,公孙朝夕警觉地握住她的手,只觉她手掌冰冷,便脱下外衣罩在她身上,拍拍她的肩。萧守红摇了摇头,她被古小心震伤的胸口在疼痛,半倚在墙上看着那只死猫,勾起嘴角笑一笑,“现在怎么办?” 公孙朝夕答:“凉拌。” 她笑了起来,想要故作冷淡,却做不出来,讽刺地说:“算了……咳咳……就算死在这里,看起来也很热闹……这底下不知道有多少死人……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皱起眉,“你伤得很重吗?”他很少听她这么连名带姓地叫他,更很少听见她这么讽刺的说话。 “我低估了古心心的‘露凝香’心法,”她想笑,疲倦地说,“大概再过六个时辰我全身的血液就会凝起来,死后脸色淤黑,你……千万别给人说那是萧守红的尸体……”说着她身子缓缓往下滑,公孙朝夕一把扶住她,灯火暗淡之间她隐约看到他似乎是有些变色的脸,却也不能确定那不是灯光下的幻觉。她深吸口气,“公孙朝夕,在我死前,能告诉我一件事吗?” 他似乎在笑,在苦笑,“你不会死的。” “告诉我你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什么关系?”她一双明眸盯着公孙朝夕,“你——就是他吗?咳咳……”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我告诉你你就打起精神,不做这种要死的模样?” 她精神一振,“你告诉我,我就用‘天地一线’抵抗‘露凝香’,那样我能多活七天。” “野蛮的女人。”公孙朝夕苦笑着看着她,“你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有仇?” 她的目光有些迷离,低声说:“那是我十六岁那年的……梦中情人。” 公孙朝夕模了摸她的头发,她的脸色苍白隐隐发黑。“露凝香”的暗伤绝非唬人,他露出苦得比黄连还苦的苦笑,“不是。” 萧守红目光黯淡了一下,却亮了起来,“真的?” “真的。”公孙朝夕斩钉截铁地说。 “那么,为什么你会‘满楼明月梨花白’?”她整张脸都生动起来,公孙朝夕却不知道这个女人在高兴些什么。 “因为我是他朋友。”公孙朝夕说,“如果刚才那一招是真正的‘满楼明月梨花白’,钱衰灯和白星汉早就成肉饼了。”拍拍她的脸,他无奈地说,“站起来吧,装死不是美女应该做的事。” 她的目光变得又明亮又狡黠,小心翼翼地站直,公孙朝夕看得出她很开心,忍不住又说:“只要我们能从这里出去,我介绍他给你认识,行了吧?” 萧守红摇摇头,突然很有些得意地说:“我已经不喜欢武功高强的男人了。” 公孙朝夕绝不是没见过女人的毛头小子,听到她这句话,居然脸上发热,比城墙还厚的脸皮淡淡地浮起一层红晕,幸好屋里那盏灯灯油已尽,点起来光线黯淡,萧守红没有看见。 “你那朋友实在很了不起,”萧守红方才奄奄一息,现在却瞪着眼睛看公孙朝夕,凉凉地说,“以你这种资质,居然能让你把‘满楼明月梨花白’发挥到那种程度,幸好钱衰灯不知道你只有那一招,否则死的就是你和我了。” 公孙朝夕叹气,“那是因为……”他顿了顿没说下去。 萧守红追问:“什么?” 公孙朝夕看了萧守红老半天,又叹了口气,“真奇怪,现在你简直像只乌鸦,又凶又狡猾又聒噪。” 萧守红也学着他叹了口气,“和你在一起久了,就算是凤凰,也是会变成乌鸦的。”然后她又瞪眼,“难道你原来喜欢的是凤凰?” 公孙朝夕忍不住笑了,“我原来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会对只凤凰好,闹了半天,原来她是只乌鸦。” 萧守红淡淡地道:“难道她不能既是凤凰,又是乌鸦?” 公孙朝夕又是一怔,终于大笑起来,“是是是,她既是凤凰,又是乌鸦。做凤凰的时候是只呆头凤,当乌鸦的时候是野乌鸦……”还没说完萧守红一剑刺来,吓得他转身就逃,两个人一追一逃,瞬间转过了几个房间。 到了某个房间,公孙朝夕突然停了下来,萧守红一剑抵在他的颈项上,然后凝目跟着他一起往房里望去——这房里又有一具骸骨,是个人。 那是个长着两个头的古怪骸骨,两个头长在同一个骨架上。 萧守红放下玉剑,“这难道是双头蛇夫杜冠言?” “肯定是了,三十年前他还是很有名的,怎么会死在这里?” 萧守红倒抽一口凉气,“难道他是饿死的?” 公孙朝夕苦笑着道:“只剩一副骨头,天知道他是怎么死的?说不定他是自己吊死的。”正说到“上吊”二字,他突然“咦” 了一声,“你看他的脖子,有个头颅的颈骨断了,难道他真的是上吊死的?” “可是他有两个头,套住一个又死不了。”萧守红白他一眼,“那样的断法,定是给什么东西拉断,最可能的是长鞭。”她在自己脖子上比划,“这么一鞭甩过来,一拉,颈骨就断了。” 公孙朝夕看了她一眼,转过头去似乎在呕吐,她一怔,他苦着脸转过头来,“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满脸的血、泥、还有头发像个疯婆子,加上这地方鬼影幢幢,你做那表情有多恐怖?” 萧守红为之大怒,举剑再砍.公孙朝夕抱头鼠窜,两个人又钻进了隔壁的房间,这房间空空如也,里头却有个吊颈的套子。公孙朝夕抬头打量了几眼上边的机关,“原来如此……这东西套在隔壁房间的窗户上,杜冠言往这间房子张望的时候一个头给这吊死人的东西套住,拉断了他一个头,还把他扣死在窗户上,慢慢饿死了他。” 萧守红毛骨悚然,这地方的主人并非在开玩笑,果然处处机关,处处杀人,“虽然杜冠言不是什么好人,这样的死法,也颇可怜 第九章一嫁天下 (3) 。” “这套子肯定是等杜冠言全身化成骸骨的时候才从拉断的颈骨那里收回这个房间……啧啧……好狠的机关……”公孙朝夕也有些心里发寒,喃喃地说,“小守红儿,我们接下来要十二分小心,这地方虽然似乎已经是百年的旧货,但果然不是什么好地方。” 五 人生多难非惧死 “虚空之门”下似乎到处都是房间,多数都是空屋。两个人转来转去,感觉足足走了有一个时辰,口干舌燥,却不知道自己转到了什么地方,四面望去,只有曾经走过的地方。公孙朝夕点了灯,无数的通道房门,看得人头昏眼花。 萧守红找个地方席地坐了下来,“我快累死了。” 公孙朝夕同意,在她身边也坐了下来,喃喃自语:“我想念君大公子那柄‘文柏沉渊’,当初听说铁家造名剑,我怎么没去买他三五把,实在是失策、失策。” “江湖第一剑”君霜桐的名剑“文柏沉渊”号称能开山劈路,力能斩千斤青铜。萧守红拿出她的白色绸缎汗巾擦汗,淡淡地哼了一声,“那柄剑连根草都砍不断,如果不是霜桐爱它形状古雅,早就丢了。能斩金断玉,那还不是我们君大公子内力了得。” “你的‘天犀’就没那本事,拿去砍墙,最多砍十下就报废。”公孙朝夕失望地看着萧守红的玉剑,“怎么传说中的美女都不带开山大斧头?这玉剑既难看又不能吃,这里又没有当铺,否则换个馒头也好。” 说到馒头,萧守红突然觉得很饿。她从早上到现在什么也没吃,吞了口唾沫,她抱膝坐着,胸口的伤又隐隐作痛起来。 公孙朝夕从怀里摸了串葡萄出来,提到萧守红眼前。她眼前一亮,公孙朝夕居然把那串葡萄揣到现在,她开始吃葡萄,却又突然想起,“这里既然有猴子每天往那边洞口送水果,就一定有出口,可惜没见猴子,不然就可以找到洞口了。” “猴子会往那边洞口送水果,可见那边洞口曾经住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可惜这么多年不知道是谁。”公孙朝夕靠着墙壁,“我们该留在门口等明天的猴子来送水果……”正当他说到这句,突然远处已经点燃的灯火熄了几处,遥遥的传来一声女人的惨呼,接着无声无息。 萧守红毛骨惊然,“古心心……” 公孙朝夕差点儿咬到自己的舌头,苦笑着道:“如果我们刚才留在那边等猴子,现在已经死了。”他也没料到钱衰灯和白星汉重伤,古心心居然仍然敢追下来,难道是他的三脚猫“满楼明月梨花白”露出了破绽? “她怎么了?”萧守红站起来往古心心发出惨叫的地方望,隔着层层房屋什么也看不见,但一股诡异的气息扑面而来,她忍不住咳嗽起来,心里一寒,一口紫血夺口而出。 公孙朝夕吃了一惊,跳起来扶住她,“怎么了?” “没事。”她擦掉嘴边的血迹,“吐血而死的萧守红会比较美貌,好过全身淤血而死。” “可是我宁愿要只活的乌鸦,也不要吐血的凤凰。”公孙朝夕跟着站起来,“古心心大概中了这虚空之门里面什么陈年机关,我们运气不错,走到现在除了几个死人死猫,还没有遇到什么怪东西。”正说到怪东西,萧守红突然说“嘘——”,摇手打断他凝神静听。 公孙朝夕也听到了声音,片刻之后,两个人同时说:“水声!” 在左边不远处有细微的水流声,两个人脑中同时掠过进来的时候那本书里写的“猫颈上如果挂的是绿色丝带,则途经水路,准备潜泳”,既然附近有水,水下必然有路!_。 “这边。”公孙朝夕抢在萧守红身前,拉着她大步往某一扇门走去。萧守红握剑的手一紧,本想挡在前面,却被公孙朝夕一拉,顿时忍不住抿嘴微笑。公孙朝夕没看见,她却私下窃喜。自从公孙朝夕显露“满楼明月梨花白”之后,她突然有一种预感会失去这个人,失去一个陪伴在自己身边三年的奸商,一个早已习惯依赖的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是种什么心情?在意那个奸商的一举一动,只要他想到自己就隐隐觉得得意,不愿他变成“满楼明月梨花白”,只想他永远都是公孙朝夕,永远都跟在自己身后写《冷芳谱》,即使“满楼明月梨花白”是她十六岁那年的梦也一样。 她只想要公孙朝夕是公孙朝夕,想要他在乎自己,而不想他变成什么更加高强更加神秘莫测的人。 思虑之间,她已经跟在公孙朝夕身后转过了几个房间,眼前的空气突然一寒,有条通道的旁边没有房屋,是一条暗河。 周围一片漆黑,地下暗河尤其乌黑一片没有光亮,也不知有多宽多长,更不知河底下是什么。公孙朝夕丢了颗葡萄下去,河里本来犹如死水一潭,顷刻间便翻涌起来,无数条奇形怪鱼带着森森白牙在河水里闪动,咬不到葡萄就彼此互咬,刹那间水中掠过缕缕暗色,几条怪鱼变成了白骨缓缓沉底。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却是眼前发亮——有鱼,这鬼地方底下居然还有鱼没饿死,证明这河果然和外面相通,下面应该有地方可以出去。而且有鱼,不管是什么怪鱼,现在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眼里就是食物。 萧守红再丢了颗葡萄下去,手持玉剑,等到怪鱼浮起来的时候快速下刺。一剑下去剑上居然有两条巴掌大的怪鱼在剑刃上。 那两条鱼牙齿锋锐,但相当肥硕,公孙朝夕和萧守红丢下外套点火,烤熟了就吃,反正在这地底下,被毒死好过饿死。萧守红早就饿了,很快吃完了一条鱼,闭上眼稍微运了会气,胸口的伤势没有好转也没有恶化,睁开眼睛,却看见公孙朝夕在钓鱼。 他很认真地在钓鱼,用他吃剩的大半条鱼,丢一块鱼肉诱起鱼群,玉剑刺杀一条放下,再丢一小块鱼肉,再杀一条鱼。很快他身边有几十条怪鱼。 “你想这样把河里的鱼都杀光?”她收功起来叹气,“想法很好,你如果在这里坐上三年五年,大概也就成功了。” 公孙朝夕突然脱掉中衣——他的外衣已经当柴烧了——萧守红吓了一跳,却见他煞有介事地把那些死鱼用中衣包成一包,放在一边。 外套的火光之下,萧守红诧异的发现公孙朝夕居然很削瘦——他穿了好几层衣服,中衣之下竟然还有中衣,也不知道这人究竟套了几层衣服在身上,难道他还能事先知道会有用衣服当柴烧的一天,所以特地穿了好几层衣服在身上?诧异之间,她突然看见一只蝙蝠——公孙朝夕的第二层中衣衣袋里居然揣着一只死碧蝠!她大吃一惊,“你收着这东西干什么?” “要证明碧蝠的毒性和那些死人身上的一样。”公孙朝夕留下一只碧蝠本只为了证明杀人的是这种特异蝙蝠,那袋骗幅已在萧守红甩手一挥的时候全部被她一掌震死,她却不知道公孙朝夕敢把那恶心的东西收在身上,“现在我想知道鱼吃不吃蝙蝠?”他居然把那只碧蝠丢进了河里。 河里再次一阵翻滚,再过一会儿,十来只怪鱼翻肚死去,公孙朝夕拆下衣服上的边线,拴上块银子掷出去,把翻肚浮起的怪鱼们捞了回来。 然后他在每条鱼的尾巴上绑上从衣服上拆下来的丝线。 萧守红看得莫名其妙,托腮坐在旁边看,半晌才问:“这样就可以出去?”她当他在作法。 公孙朝夕忙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把十三条鱼都绑在一起,丝线已经足有十丈来长——结果是他的第二件中衣又几乎全拆了。 他的第二件中衣下再没有衣服,萧守红发现他背心正中有个鲜红色的印子,像朵花,由于肌肤均匀光滑,那朵花一样的东西在他姣好的骨骼和肤色下显得分外娇艳。她望着他的背脊发呆,没见过他光着膀子的样子,公孙朝夕千古痞懒,她见到他的时候,他不是躺在椅子上,就是躺在床上,要不然就在数钱,这忙碌流汗的样子她没见过。 在她望着他发呆的时候,公孙朝夕已经抓了一条大活鱼,把系着十三条死鱼的丝线系在活鱼的尾巴上,然后把鱼放回河里。随着大鱼一沉,缓缓地把十三条死鱼也带进水里。 她突然醒悟,“你在试探这河里的通道?” “鱼能过去的洞,不一定人能过去。”公孙朝夕嫌恶地在河里洗干净摸了半天死鱼的手,“十三条死鱼并在一起的宽度大概比人宽,如果这些死鱼能过去,我们也就能过去。”话音刚落,那些鱼突然纷纷断线,一条条浮出了水面。 河里的洞口太小,大鱼过去了,十三条死鱼却过不去,大鱼一挣线断,死鱼就浮出来了。 “果然过不去。”公孙朝夕喃喃地说,“我们潜下去,大概在水里会看见几个大字:此路不通。” 希望的路断了,萧守红心里一阵发凉,叹了口气,“死在这里面,也比我满身淤血死在外面好。” 这种时候她还念念不忘她的绝世仙女的形象,公孙朝夕斜了一眼蓬头垢面、分明像个女鬼,她自己还当自己是美女的萧守红,突然说:“我突然想到一个出去的办法。” 萧守红眼睛一亮,“怎么出去?” 公孙朝夕突然溜到了萧守红怀里,枕着她的膝盖,看着她的脸,笑眯眯地说:“你的膝盖借我躺躺,让我好好睡一觉,我就告诉你。”说着指指那包死鱼,“那些鱼是干净的,你饿了可以吃。”他闭上眼睛,突然又睁开,“生吃。” 萧守红一呆,却没有把他推开,心里反而升起一股温柔的感觉,很踏实。 公孙朝夕说睡就睡,翻了个身真的枕着她的膝盖睡着了。人家说醉卧美人膝,公孙朝夕为了享此乐趣,无赖地躺在她怀里。 她就着快要熄灭的火堆的光看着他的背,突然觉得自己眼睛有点儿花,他背上那朵有点儿像花的印子似乎在缓缓变大,从有点儿像花的红印变成了一朵清晰的紫藤花般的东西。她忍不住伸手去触了触,触手出奇的灼热,那是什么? 他的身材颀长均匀,其实躺在她怀里让她感觉也很舒适,但过了一会儿,她觉得他的体温渐渐下降,很快变得像块冰一样,除了背心那个红印灼热异常,全身都异常冰冷,“公孙朝夕?公孙朝夕?” 她摇晃了他一下,把公孙朝夕吓了一跳,猛地睁开眼睛,“见鬼了?” 他一睁开眼睛,身上的温度刹那恢复正常,萧守红几乎以为刚才的低温是她的错觉,怔了一下,把他推在地上,“起来了,我身上有宝吗?” 公孙朝夕躺在地上一本正经地说:“你身上有苍蝇。” 萧守红几乎是立刻跳了起来,“哪里?” “等你死了以后就会有的。”公孙朝夕笑得像是刚赚到了几百万两银子,“如果你不想死的话,乖乖地坐下来休息休息,运功一下,我就告诉你出去的办法。” 萧守红淡淡地说,“就算我出去了,七天之后还是要死的,我急什么?” “可惜我已经知道你不但是只乌鸦,还是只会说谎的乌鸦。”公孙朝夕叹气,“‘露凝香’虽然狠毒,但是你有君大公子名门正派的内功心法可以救你,你当我公孙朝夕混了这几年《冷芳谱》都是只看八卦?” 萧守红狡黠地咬着嘴唇,“可是他在天山。”她近乎是狡黠又有点儿妩媚地看着公孙朝夕,“他会来不及救我。” 公孙朝夕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女人……果然是难缠的东西……好了,出去以后我带你去找他……奇怪,我公孙大少为什么会落到这种地步?这个女人的事分明和我无关,我为什么要替你做那么多……” 萧守红笑得很得意,突然伏过身在他额上柔柔地吻了一下,语调轻柔如梦,悄声说:“你喜欢我,不是吗?” “你如果不是披头散发满身恶臭,也许我会觉得是份艳福……”公孙朝夕被她吻了一下,居然叹气,“可惜现在……” 萧守红一怔,伸手掐住公孙朝夕的脖子,恶狠狠地说:“你说什么?” 公孙朝夕做垂死挣扎状,吐出舌头,“江湖第一美人杀人了……开杀戒了……” 萧守红的笑声清脆动人,和她的外形全然不配,捶打了公孙朝夕一阵,她嫣然一笑,“不许告诉别人。” “不许告诉别人什么?”他装傻。 “不许告诉别人我亲了你。”萧守红拧了他一下。 公孙朝夕呼痛坐起来,“告诉别人萧大姑娘失身,《冷芳谱》会跌价,我会破产,会喝不到美酒只能喝西北风……” 萧守红怔了一下,怒道:“谁失身了?”抄起身边天犀剑的剑鞘往他身上砸去,“扑”的一声正中公孙朝夕小腹。 “哇” 的一声,他一把掩口吐了许多清水出来,萧守红又是一怔,她并没有太用力,难道这个奸商武功差到连她这一剑鞘都受不起?“喂?你不舒服?”她想起刚才那鱼他也没有吃多少。 公孙朝夕吐完叹了口气,皱了皱眉似乎想起些什么,“没事,最近……”他的声音嘎然而止,没说下去,突然问:“最近刀二公子和你有没有联系?” 萧守红又是一呆,不知道他怎么想起刀狻猊,“自从上次天下第一聚会,已有五个月没有联络。”说起来她也觉得希罕,刀狻猊居然已有五个月没有出现在她身边,更希罕的是她居然也没有留意。 公孙朝夕皱着眉头,喃喃地说:“难道他也是……” “也是什么?”萧守红忍不住问。 “上次天下第一聚会,有件事我始终觉碍很蹊跷。”公孙朝夕苦笑,“咳咳……说起来丢脸,那天是一月十八,天气冷得很,我记得那天吟完诗喝完酒你就先回去睡了,我们几个大男人还在山头灌酒,结果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我们几个人居然全部都没穿衣服……嗳……”他没面子地揉了揉鼻子,“没穿衣服躺在昆仑山顶,那里奇冷无比,我们几个人总也有好几个武功高强,居然谁也没留意到究竟是怎么回事。最希罕的是连衣服都不见了。” 她听得诧异,“难怪我第二天起来你们全都换了衣服,不管你们喝得多醉,难道世上还有人能在君霜桐和刀狻猊的耳目下脱光了你们的衣服?”她脸上一红,“可是你们都是男人,脱光了你们的衣服有什么用?难道拿衣服去卖?”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天知道……对了,其实那天那朵桃花也去了。” “那朵桃花?” 萧守红醒悟,“啊,天下第一厨,那天那个肥肥胖胖的老头就是桃如丑?”她和天下第一厨见过三次,三次都是个肥肥胖胖有些邋遢的老头,怎知道是桃如丑易容乔扮? 公孙朝夕点头,又在叹气,“别的就不说了,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英俊潇洒,但是那朵桃花扮得又老又臭,有谁有兴趣去脱他的衣服?这件事我们四个都没说,丢脸啊丢脸。”他喃喃地说,“但是从昆仑山下来以后,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萧守红忍不住追问:“哪里不对?” 公孙朝夕瞪眼看她,过了半晌才说:“我要知道哪里不对,就不必发愁了。” 萧守红皱眉回想,突然想起一件事,“君大公子要去天山,难道他是——” 公孙朝夕拍了拍她的肩,“你终于变聪明了,他不是去天山,他借口去天山绝顶赏雪,其实去的还是昆仑山。”他深有忧虑,“那证明他也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只怕你的刀二公子也是,所以他不在你身边。” “桃如丑呢?”萧守红疑惑,“他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朵桃花就算出了什么事也不会告诉你,就像我公孙大少出了什么小事也不会告诉他一样。”公孙朝夕说,“而且你别看那朵桃花只会烧厨房炒菜,我告诉你一件事吓死你。” “什么?”萧守红瞪眼,“他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 公孙朝夕差点儿咬到舌头,惊叹地看着这个女人,“你怎么知道?” 萧守红的表情是大吃一惊,“我胡说的。” 公孙朝夕哼哼道:“女人的直觉……神奇的东西……没错,那朵桃花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五年前无聊至极,下棋输给我跑去和杜轻辰比武的白痴。”说着他斜眼看萧守红,“你十六岁那年的梦中情人,梦碎了吗?” 萧守红大吃一惊之后,突然大笑起来,“哇哈哈哈哈……他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 “如假包换。”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可惜他武功练到头不练了,否则现在哪里轮得到你君大公子刀二公子出风头?” 萧守红正色道:“可惜的不是他,是你。” “啊?”公孙朝夕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可惜的是为什么人家练武煮饭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而你除了算钱吃饭什么也不会?”她故意叹气。 公孙朝夕也正色地说:“那是我的本事,”他悠然地翘起脚,“那朵桃花练武和煮饭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你不是应该仰慕在旁边看戏吃饭的公孙大少我吗?” 萧守红忍不住笑了出来,捶了他一拳,“死人!无赖!奸商!” “这世道无奸不成器,”公孙朝夕哼哼道,然后宣布:“我告诉你怎么离开这鬼地方。” 萧守红准备好听公孙朝夕一串详密的推理,正襟屏息。 结果他却说:“大门又没有关,古心心不知道中了这鬼地方什么埋伏,我们为什么不从来的路回去?” 萧守红一怔,和公孙朝夕对望了半晌,只得苦笑,“我们两个果然还是很笨的。” 公孙朝夕正色说:“笨的是你,不是我。” 六 异事风云诧异迟 那包生鱼两个人也就不要了,沿着公孙朝夕点着灯的房间往来路走去,果然很顺利,半个时辰不到就从公孙朝夕床底下那个大洞钻了出来。这底下的“虚生之门”究竟是真是假?底下究竟在搞的什么鬼?究竟有多少人寻到此处又死于此处只有天才知道,现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意的是要先找个地方换身衣眼洗个澡。 半天之后。 照花斋。 原来照花斋其实是高阳山下一个小酒铺,这酒铺虽小,但的的确确是桃如丑常住的地方。现在公孙朝夕换了一身又白又柔软又舒服的衣裳,躺在桃如丑的床上眯眼看着萧守红。 美人出浴,方才在“虚空之门”里面披头散发满身血污的萧守红现在长发披散、乌亮整齐,俏脸晶莹、容颜清雅,活生生一个绝代佳人。 可惜这位绝代佳人板着张脸坐在公孙朝夕床前喝茶。 她想不通为什么每当有床这个家伙就会先占,更想不通“满楼明月梨花白”为什么要为这种人下厨烧菜,还大大方方地把床让给他。 公孙朝夕很享受地闻着萧守红浴后的幽香,微眯着眼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活像只吃饱了晒太阳的懒猫,虽然他肚子还是很饿。 不远处的厨房里传来桃如丑做菜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昏昏欲睡的公孙朝夕挑起眼皮,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窗外,“躲在人家房门外偷看的东西,非奸即盗。” 窗外突然冒出一个人头,那人一张马脸,瞪着眼说:“我怕打搅了你和大美人谈情说爱,好心被你当驴肝肺,你这人只配天打雷劈。”那人却是马无皮,随着马无皮从窗口冒出来,西门杀也已经抱剑站在屋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然后西门杀冷冷地看着公孙朝夕,“我听说你打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一击,还把他们震成重伤。” 公孙朝夕叹着气,喃喃地说:“老友见面能不说这个吗?大煞风景……” “你可是‘满楼明月梨花白’?”西门杀继续冷冷地问。 “不是。”公孙朝夕呼天抢地,“我以佛祖的名义发誓,绝对不是!” “那你为何懂得‘满楼明月梨花白’?”西门杀继续追问。 公孙朝夕看了他半晌,“当你每天都要看这门破功夫五十遍的时候,你也是会懂的。当年我和那朵梨花连喝了三个月酒,每次喝醉了他都要练这门功夫,而他是连闻到酒味都会醉的。” 西门杀哼了一声,没再问下去。马无皮却奇怪至极,“你什么时候认识‘满楼明月梨花白’的?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我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拉屎你也不知道……”公孙朝夕哼哼道。 萧守红坐在椅子上托着腮,原来她觉得公孙朝夕的这些朋友都很无趣,但从地下转了一圈出来之后,她突然发现他们个个都有趣得很,尤其是她知道那朵梨花其实就是那朵桃花而他们不知道的时候,更加觉得他们有趣。 “你烧了信侯宫,想必江湖人人称快,你也该回家种田去了。”公孙朝夕说起正事,“你老娘想着你呢。” 西门杀哼了一声,马无皮说:“他已经收手不干了,倒不是因为他烧了信候宫,而是他觉得连公孙朝夕都能一出手就打败钱衰灯和白星汉,他再干下去迟早死得不明不白。” 公孙朝夕点了点头,又问:“那位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水通的师弟,最近在哪里出现?” 马无皮从怀里拿出个本子,找了一下,“上个月出现在明月楼,你病了?” “小守红儿受了点儿伤,君大公子又不在,我想找官水水碰个运气。”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道,“最近觉得全身上下哪里都不对劲,我也想找个神医看看我是不是寿命已尽,将要呜乎哀哉了。” “你这小子体健如牛,六个月前老子和你比赛兔子跳,你小子居然能一炷香跳五百六十九下,哪有什么毛病。” 马无皮刚刚说到这里,公孙朝夕脸色微变,从床上捂嘴开始呕吐,他也没吐出什么东西出来,全是清水。 马无皮却吓了一跳,猛地跳起来,“你不会得了什么绝症要死了吧?” “我就是不知道所以才要找神医。” 萧守红在人前显得很冷淡,浑然不似那个媚眼如丝在公孙朝夕脸上一吻的美娇娘,心里却不期然想起他背上那朵奇怪的红色紫藤,难道他是中了什么毒,还是真的生了什么病? “说到神医,我最近也很想找一个。”一句话从背后传来,桃如丑看着公孙朝夕,一脸的同情,“如果有毛病,我打赌我们几个人的毛病,都是一样的。” 公孙朝夕瞧了他几眼,说:“你最近也常这样?” 一 桃如丑悠然地看着他,居然很有些得意地微笑着,“我只是想吐,绝对没有你时得这么丑的。” x x x x x x x 明月楼。 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乃是天风神医水通的师弟,医术高明,虽年已三十,却貌若十二小童,更是异事。 现在他左手搭着公孙朝夕的脉门,右手搭着桃如丑的脉门,一搭之后他显然是吓了一跳,一张清稚的小脸顿时扭在一起,又仔细搭了一会儿。 这个“一会儿”其实有一个时辰那么长。 萧守红斯斯文文地在旁边坐着,西门杀闭目靠墙而站,好像已经睡着了,马无皮趴在桌上却真的已经睡着了。 官水水突然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目光怪异地看着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问:“你们……最近是不是去了什么绝壁深谷,人迹罕至的地方?” 公孙朝夕点点头。昆仑山顶,自古传说西王母住的地方,虽然上面连根草都没有,却是绝对的人迹罕至。 桃如丑也目光怪异地看着官水水,“我们出了什么毛病?” 官水水用更怪异的目光看着桃如丑,突然喃喃自语:“如果不是我行医已有十八年,我一定会以为自己疯了……”他缓缓收回搭脉的手,“你们两个,都是喜脉。” “咣当”一声,萧守红斯斯文文端着的茶杯在地上打翻,“咳咳……”她被呛住,捂着胸口咳嗽个不停,只当自己听错了。 公孙朝夕和桃如丑脸上的笑容都没变,“什么?” “喜脉。”官水水正色地说,没有丝毫玩笑的意思。 伏着睡觉的马无皮突然跳了起来,一把抓住官水水的衣领,“你疯了,他们两个,都是如假包换的大男人! 官水水同情地看着公孙朝夕和桃如丑,当抓着自己的马无皮是空气,喃喃地说:“是喜脉,但是,你们肚子里怀的却不是孩子。”他正色对公孙朝夕和桃如五说,“我只能推测,那犹如蛊毒寄生,有什么东西寄生在你们肚子里,就像妇人怀了孩子,你们两个不是女人,如果这东西长大成熟,十有八九。是要破腹而出的。” 刹那间本来都被“喜脉”二字呛到的人脸色都变得僵硬,只听官水水继续说:“根据那肚子里不知名的东西心脏跳动之声,那东西长得很慢,但目前已有拳头大小。”他一字一字地说,“我不知道它长大之后,将是以多大的个子出来,也许它会吃尽你们腹中所有的血肉,也可能会吸去你们身上所有的养分。” 萧守红脸色苍白,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面面相觑,西门杀脸色肃穆,马无度目瞪口呆。 “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肚子里怀了个不知名的怪物。”公孙朝夕一刹那想起的却不是自己即将倒霉,而是突然笑逐颜开,“老马,冷芳第四谱有谱了。” 桃如丑哈哈大笑,托腮看向官水水,“一辈子没想过居然有一天可以尝试当孕妇,世上能有几个男人有这样的福气?你实在该羡慕我们才对。” 公孙朝夕拍了拍桃如丑的肩,笑吟吟地说:“如果我们去告诉那两个人他们肚子里怀了个妖怪,你说他们会怎么样?” 桃如丑咬唇笑得好开心,“我猜君大公子会吐血,刀二公子会气死,然后他们会一起自杀。” “你们两个真是疯得不能再疯了。”官水水瞪着眼,“你们去了什么古怪地方招惹了这种古怪东西?如果搞清楚你们肚子里的是什么,也许我能救你们一命。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问题是,我们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君大公子已经去了昆仑山,”他悠然托腮,“我相信以君大公子的为人,应该是会找到救自己命的办法,否则,试试看生出个妖怪来是什么滋味,也不错。” 桃如丑和他笑得一样开心,这两个人像根本不担心会被肚子里的怪物咬破肚子出来的样子。 官水水无奈,“败给你们两个了。”他正色地说,“这东西似乎能用内功稍微压制,它在阿桃肚子里长得比在你肚子里慢得多,你要小心了。” 公孙朝夕噎了一口,桃如丑却很开心,眉开眼笑,“我会认你生的当干儿子,到时候记得请我去吃满月酒。” 正当萧守红、马元皮、西门杀都目瞪口呆哭笑不得的时候,公孙朝夕居然很奸诈很惋惜地告诉他:“等到你要生的时候,我会很耐心地告诉你经验的。” “如果你到时候还活着,我很乐意听。”桃如丑和公孙朝夕相视一眼,突然哈哈大笑,活像两个人都中了几百万。 “疯子。”萧守红坐在一边喃喃地道。 她怎么会一点儿都笑不出来?一想到他可能被肚子里不知名的怪物咬破肚子出来,她全身寒毛直立,忧心忡忡地看着他,突然觉得,整个人世都像被层乌云压住,哪里都没有光了。 官水水接下来给她把脉,末了说这种内伤以药医虽然能治好,但是要休养整整三年,还是君大公子的内功治得利落,因此不推荐她留下治伤。公孙朝夕立刻决定,带着萧守红上昆仑山找君霜桐。 顺便,他也要搞清楚一月十八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以及在自己肚子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x x x x x x x x 两个人动身前往昆仑山,路途遥远,西门杀和马元皮本想跟着去,萧守红重伤在身,公孙朝夕武功低微,两个人都危险。但公孙朝夕却说他要和小守红儿谈情说爱不愿带两个秤砣,把他们两个赶回了家去。 西门娘子重病在床,西门杀还是回家为宜;至于马无皮,公孙朝夕赶他回“金钱坊”,去看他床板底下收着的五百两银票还在不在? 现在两个人坐着马车,已经离开明月楼有一百多里地了。 萧守红的伤势虽然严重,倒也一直都没有恶化,出来整整一天了,她大半时间都托腮看着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也托腮看着她,差不多两个人快对看了一大,两双眼睛都快变成斗鸡眼的时候,他才问:“你在看什么?” “我在想再过五个月你的肚子会不会凸出来。萧守红眼睛眨也不眨地说。 公孙朝夕眨眨眼,“你想怎么样?” 她叹了口气,喃喃地说:“我也没想怎么样,只不过很好奇而已。 公孙朝夕也叹了口气,喃喃地说:“我在想这个女人很奇怪,不担心她自己的命,整天想的都是别人的肚子。” 萧守红淡淡地说:“我还在想另外一件事。 “什么?” 她幽幽地说:“虽然钱衰灯被你打伤,信候宫给西门杀烧了.但是江湖上说萧守红毒杀苏凝雪、云晴、梦回廊,还有瑞鹤五行掌满门,这件事还没有完。”公孙朝夕和马无皮还没来得及证实那些人都是钱衰灯所杀,现在满江湖仍然在指责萧守红是杀人凶手,“我不在乎担恶名当乌鸦。”她说,“不过我怕我和你一路去昆仑山.如果有人得到消息,想打落水狗的人一定不少。我不能动车,你难道能保护我?”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满楼明月梨花白’我可没有本事再来一次。” 她没趣地看着公孙朝夕,末了扭头看向别的地方,“我为什么要和这么没用的男人在一起?”她自言自语。 “那是因为你不能没有我。”公孙朝夕嬉皮笑脸,从马车底下摸了盘东西出来。 萧守红眼前一亮,他端出来的是盘西瓜,她二话没说拿过来就吃。 公孙朝夕摇头叹气,“人家要是知道美人吃西瓜吃得像猪八戒,一定会觉得很绝望、很伤心、很难受。” 萧守红一手拿西瓜,一手一剑连鞘刺到他身上,“你再说一次? 公孙朝夕苦着脸捂着肚子,“很痛啊,你不要随便动手动脚。” 她哼了一声收剑,继续啃西瓜。 公孙朝夕却没有起来,依然捂着肚子一脸苦相。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忍不住问:“你是真的不舒服?” 公孙朝夕突然嘻嘻一笑,神气活现地从椅子上坐直,“骗你的。”他博得美人心痛,心清舒畅,伸手去夺那盘西瓜,“给我一块。” 萧守红却在最后一块上面咬了一口,以示霸占。 公孙朝夕伸手再抢,马车突然一晃,端盘躲避的萧守红一个不稳,尖叫一声跌入公孙朝夕怀里,“扑”的一声她的手肘正好撞向公孙朝夕的小腹,整个人跌入他身上。身后一声闷哼,她连忙爬起来,公孙朝夕压着被她撞正的小腹,突然间脸色痛苦得连叫也叫不出来,一把抓住萧守红的手,抓得她几乎以为自己的手要断了。 他一分一分地拿她的手掌去按自己的小腹,她缓缓按下的时候觉得里面有个东西在动,那东西很硬,似乎有爪。她用力去抚摸的时候它居然好像“咬” 了她一口,吓得她连忙缩手,满脸骇然地看着公孙朝夕,心里的恐惧和怜惜同时升起:那东西在肚子里,会有多可怖多恶心多不舒服,他却没说,仍是笑,“你觉得……怎么样……”她仍然满脸惊恐,满身战栗。 “我打赌我娘生我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痛……”他半死不活地躺在椅子上,想笑却笑不出来,“它只是动了一下,你刚才打到它了……我打赌再来一次你就要去奈何桥看我……”说话之间,他满头的冷汗直下,呼吸急促。 萧守红拿出块汗巾去擦他额头上的冷汗,心里焦急得难以平复,突然在他耳朵上狠 狠地咬了一下。 公孙朝夕“啊”的一声坐正,刚才那一下剧痛已经过去,他瞪眼看着萧守红。 她心里委屈,刚才她不是故意的,却让他如此痛苦,她眼看他痛苦却帮不了他任何 忙,突然很想大哭一场。想着眼圈就红了,她泪眼汪汪地看着公孙朝夕,欲言又止,不 知该说什么好。 女人…… 公孙朝夕苦笑着摸摸她的头,“别哭。” “我觉得……好可怕……”她一被安慰就开始哭了起来,“如果君霜桐找不到那是 什么,你们四个难道真的就这样……被这种怪物咬破肚子死掉?我不要……” 公孙朝夕安慰她的办法是:“你怎么知道你肚子里就没有个怪物?别忘了那天你也 在昆仑山上。” 他居然说得很认真。 萧守红一怔,一把把他推开,不哭了,想了半天,“假如我会和你们一起死,那我 还哭什么?”她擦掉眼泪,“那时是谁提议要去昆仑山?”她恶狠狠地问。 公孙朝夕很同情地看着她,“提议去昆仑山的,不就是你吗?”他很感叹,女人的记性果然是在想要记住的时候就记得添油加醋,不想记住的时候就能忘得忘乎所以。 萧守红又是一怔,“有这样的事?” 公孙朝夕只得又苦笑,“没这样的事?那么就算是我说要去的好了。”上下看了一脸认真,仿佛真的以为自己也会一起死的萧守红一眼,他只得又说:“你肚子里要有个怪物,官水水早就看出来了,他既然没说你有喜,自然就是没有。” “如果有天有东西要咬破你肚皮出来,我就先杀了你,然后自杀。”她说,媚眼丝丝,笑得又甜蜜又温柔。 公孙朝夕看了她半天,忍不住问:“如果是刀二公子的肚皮先被咬破呢?” 她笑盈盈地说:“那我就先去给他哭坟,然后去查是什么东西在他肚子里,杀了那东西给他报仇。” “你不和他殉情?”公孙朝夕问。 她瞪了他半天,“我为什么要和他殉情?”公孙朝夕反问:“你为什么要给我殉情?” 她大大咧咧地拿起刚才被她咬了一口的西瓜继续啃,“因为我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凤 凰,我越来越觉得我是只乌鸦,只能配你这种人。”说着她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没半 点儿高雅的气质,只是凶狠娇媚兼而有之,活脱脱一个恶婆娘。 他看了她半天,忍不住笑着道:“你现在的模样,很像一种很妙的人。” 她野蛮地吐着西瓜子,“什么?” “老板娘。”公孙朝夕说。 然后她居然抛了个媚眼给他,“只要你陪着我,就算是当你丈母娘,我也不在乎。 ” 公孙朝夕给她彻底地呛到噎住,“那也要你先生个女儿出来瞧瞧。” 她瞄了他的肚子一眼,笑眯眯地说:“或者我给你肚子里的儿子当娘,你要么?” 他叹口气,“你很奇怪,我以为你通常都很矜持。” “就像人人都以为公孙朝夕脸皮很厚,其实他有时候也很腼腆,”她狡黠地说,“萧守红虽然通常都很矜持,但是有时候也是很大胆的。” “为什么你想嫁给我?”公孙朝夕心跳得很快。 她移过去把头靠在公孙朝夕的肩上,“没什么,突然之间,觉得你很重要。”她微闭上眼睛,似乎觉得很安详,“没什命理由,就是突然之间,想到如果没有你,也许我就不是我了。” 他拍了拍她的头,手指很热很有力,她很喜欢,接着慢慢地说:“古心心差点儿打到你的时候,我想杀了她。不为什么,就是那时候气得发疯,我受不了看到那样的事。然后很怕你终有一天遇到比我更能让你赚钱的女人,你就会离开我。” 公孙朝夕笑了笑,“你咬住她的那一下,实在狠得像条狗。” 她轻轻捶了他一拳,“那时候如果我是条狗,我一定咬死她,可惜我不是。” “你这样对我笑,我会脸红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我这个人虽然平时脸皮很厚,但在他喜欢的女人面前,脸皮是很薄的。”他果然脸红了。 她大笑,“这个女人在她喜欢的男人面前,脸皮却很厚。”她咬着唇笑,“所以……你一定会被我吃得死死的……” 七 一路残阳昭大旗 两个人一直走了三天,从第三天开始,萧守红开始困倦乏力,脸色发黑,渐渐的一 天睡的时间比醒的时间多。但她醒着的时候却很精神,一点儿也没显出她很累。 这一日马车行到黄昏,突然下起了大雨。 马车外一时俱黑,雨点打在车顶上劈里啪啦,萧守红觉得很冷,公孙朝夕找出披风 给她披上。马匹停步自行找了树下避雨,荒凉处没个人家,只闻雨水哗哗地打在树叶上 的声音,窗外灰黑一片,就好像全天地,就只剩下马车里小小的一片世界。 “离昆仑山还有多远?”她直往公孙朝夕怀里钻,“我怎么觉得像去西天取经,怎 么走都走不到……” 公孙朝夕轻轻拍她的头,“官水水给你配的伤药我带着,如果来不及,你就乖乖吃 药回家去休养三年。” 她不答,过会儿懒洋洋地说:“我不要。” “温柔体贴的江湖美人都是善解人意、体弱多病的。”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她被他说得语塞了一下,懒懒地伏在他怀里,“那么我就不做美人。” “你饿不饿?”公孙朝夕问。 “不饿,我想喝茶。” 她闭上眼睛,“胸口好闷。” “我给你推拿?”公孙朝夕挑眉含笑。 她立刻睁开眼睛,瞪着眼道:“你休想!” 公孙朝夕回瞪她一眼,“马车里是没有茶的。” 她眨眨眼,人本来赖在他怀里,现在双手圈住他的腰,懒懒地问:“现在有没有茶?” 公孙朝夕故意叹气,“没有。” 她爬起来咬了他耳朵一口,“有没有?” 公孙朝夕一把搂住她,吻了吻她娇艳欲滴的唇,她咬了咬他的唇,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喝茶。” “真是市侩的女人。”公孙朝夕放开她,“萧守红居然抱住个男人送吻说‘我要喝 茶’,那些当你是世外仙女的男人们真可怜。” 她吃吃地一笑,懒洋洋地说道:“我还不是被你教坏的……一年前我是多么清高优 雅的女人……”没趣地念叨了两句,她拉住公孙朝夕的衣袖,软绵绵地说:“我渴了, 我要喝热茶。” 公孙朝夕从马车车壁上翻下一块板,那车壁里有个暗格,里头居然有一套茶具,一 竹节茶叶。他把茶具茶叶搬了出来,想了想,从马车座垫底下拖出一个小火炉,火炉上 还放着一个细嘴水壶。 萧守红吃惊地看着他从马车里翻出那么多东西,挑了挑眉,“这些东西你是什么时 候藏进去的?” 公孙朝夕兴致勃勃地摇了摇水壶,那里面居然满满的有一壶水,火炉里有炭,他在 马车里生火烧水,调弄茶具。 “那是什么水?”萧守红忍不住问。 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不知道。” “不知道?”萧守红嗅着空气中极其幽雅好闻的气息,此水绝不是普通清水。 公孙朝夕享受地嗅了嗅,喃喃自语:“难怪官水水把这些东西当宝藏在床底下,果然是好东西。” 萧守红的眼睛立刻直了,“这些是你从官水水那里偷来的?” “他收了我五百两诊金,居然没治好半个人,我要回一点儿利息,难道不行?”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好香,这难道是传说中官水水收集了二十年的兰花明露?” “兰花明露”是神医官水水种的一棵异种兰花清晨所凝的露水。听说那兰花只有三叶,每日清晨也只得三滴露珠,能明目清火,养颜美容,还能驱邪却毒、总而言之便是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药。官水水之所以貌若十二,听闻也是这“兰花明露”的功效,公孙朝夕偷了他一大瓶兰花明露,却倒在水壶里泡茶,若是给官水水知道了非气得吐血不可。 “听说这东西吃下十病就可以百病全消?”萧守红忍不住问,那水壶里别说十滴,一万滴都有了,“如果喝下去一壶,那会怎么样?” “试试看。”公孙朝夕慢条斯理地调整茶具,往紫砂壶里倒茶叶。 “这是什么茶叶?”萧守红又忍不住问。 “这是那朵桃花放在酒铺里卖给张阿三李阿狗的那种茶叶。”公孙朝夕叹口气,“ 我说我喜欢喝酒,他偏偏要送我茶叶。” 正当他叹气的时候,水壶开了,他若无其事 地把那些千金难买的水倒进天下最差的茶叶里,泡成了两杯茶。 萧守红小心翼翼地喝一口,茶味苦涩,但水气清新幽雅,倒也不怎么难喝。多喝两 口便让人精神一振,这水果然提神醒脑,她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可惜只有这么一点点。” “官水水有两大瓶,我怕他全丢了会搬凳子上吊,只摸走了他一瓶而已。”公孙朝 夕也很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喃喃地说,“早知道这么好喝,我连他那颗兰花都摸来,叫 那朵桃花拿去炒菜想必很好吃。” 其实这“兰花明露”滴于清水中,清水便有明露的幽香,这水经过沸水一烧,清热 解毒什么的功效丧失殆尽,只不过提神醒脑而已。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暴殄天物,居然 还打算把官水水那颗兰花拿去炒菜,当真让官水水知道了只怕不是搬凳子上吊,而是拿 菜刀杀人了。 只一会儿那一壶“兰花明露”就被全部喝光。萧守红心满意足地倚着公孙朝夕,车外是雷雨阵阵,车里却暖意融融,“原来那朵桃花的茶也不怎么难喝。” 公孙朝夕也有些懒懒地道:“下次你用河水去泡,保管你喝了一口就想杀人。” 她把玩着公孙朝夕的手指,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其实长得不错,她五指和他交握,她的手指纤柔雪白,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倒是好看,“原来你的手生得很好看。”她自言自语。 “比你的好看?”他含着笑问。 她唾了一口,“怎么可能。”举起她的手指,她懒洋洋地说,“我娘说我就手指和眉毛最好看了。” 公孙朝夕慢吞吞地说:“这么说会有很多人想要剔掉你的眉毛。” 她吓了一跳,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问:“现在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公孙朝夕装傻。 “你儿子。”她说,眼睛不怀好意地瞄着他的肚子,“还乖吗?” 他懒洋洋地说:“我已经忘了。” 她举起手肘,似笑非笑,“要不要再来一次?”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苦着脸,“这祖宗再动一次,我就找棵大树去吊颈。”那种毫 无防备痛得仿佛五腑六脏都断了似的痛,在他这种毫无忍耐力的人身上根本是不可忍受 的事。顿了顿,他自言自语地道:“不知道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会不会也去吊颈?” 她忍不住好笑,插嘴说:“像君霜桐那种毅力惊人的人,我打赌他不会,因为丢脸 。” “你那刀二公子,我打赌他心里想去吊颈,但是基于他老爹的淫威,就算他想也不 敢。”公孙朝夕忍不住跟着笑,“那朵桃花万万不会,我相信他很乐意生下个妖怪出来 瞧瞧,他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只怕没有稀奇古怪的事凑热闹的闲人……” “凑热闹凑到玩命也不在乎,果然是会因为‘小楼一夜听春雨’就想到‘满楼明月 梨花白’的人啊……”她感慨地道,“你知道这句‘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从哪里来的吗 ?” 公孙朝夕故意说:“不知道。” “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她笑吟吟地说,“我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心里奇怪了半个月,这明明是一句……艳诗……”说着她笑得在公孙朝夕身上发抖,“‘芙蓉力弱应难定,扬柳风多不自持……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这明明就是首香艳诗,怎会有人把它和‘小楼一夜听春雨’凑在一起,那实在是个妙人,而且还凑得这么像模像样……雨天的‘小楼一夜听春雨’,晴夜就‘满楼明月梨花白’……笑死我了……” “那朵桃花本就是个妙人。”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他本姓柳,后来改姓桃。” “改姓?为什么要改姓?”萧守红很好奇。 “他说他不想有个祖宗叫柳下惠。”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这理由也很妙。” “他本姓柳,叫柳如丑?”萧守红噎了一口,“这名字实在……” 公孙朝夕瞪肠“他姓柳的时候叫梨花。” 萧守红彻底地被呛住,“咳咳……咳咳咳……”一口气差点儿没转过来,“什……么……” “他本姓柳,本名梨花,绝对是真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其实他的本名也很 妙,可惜他就觉得祖宗不好,硬要姓桃。” 萧守红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喘了半天气,“那为什么要姓桃?” “因为桃花和梨花是亲戚。”公孙朝夕说。 她边笑边擦眼泪,“果然是……天生一朵桃花……” “如果不是出这么多事,我打算《冷芳谱》第四谱就把这朵桃花卖了,可惜啊可惜 ……”公孙朝夕遗憾地道,“可惜现在写谱子画图印书都是无皮马在管,公孙大少已死 ,那只被剥皮的马却想不出那朵桃花就是梨花。” “你没告诉马无皮桃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吗?”她有些奇怪,“你们不是 好朋友吗?” “我告诉过他他却不信。”公孙朝夕瞪着眼,“关我什么事?他硬说我喝醉酒胡说 八道。” 萧守红伏在他身上笑,笑得发颤,过了好一会儿,她闭上眼睛,渐渐地在公孙朝夕 身上睡着了。 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他眼里有一丝深邃的和温柔的神色,抬头看车窗外的大雨,一手缓缓地去按向刚才萧守红手肘撞到的地方。 如果不是那一撞.他还不知道那里面真的有个东西。 拳头大小,随着他的心跳,那东西也在有节奏地微微跳动,节奏和他的心跳并不一致,但也是一种心跳声。很结实的一个东西,他摸不出来那是个什么,那东西似乎微微颤动了一下,吓得他赶快缩手,突然觉得呼吸急促头昏乏力,靠在椅背上喘气,过了一会儿他举袖擦去满头虚汗,觉得好热。 他一直没看见自己背后有个紫薇花般的印记,如果他现在脱光衣服,萧守红一定能看见那红色印记已经弥漫到如拳头般大小,娇艳得像盛开的红花一样。而且它还在慢慢地扩散,那图案渐渐变得不像一朵红花,而像一团经络纠结,充满异样生命力的球。 正在这时,马车突然动了一下,接着渐渐往前倾斜,马蹄声听起来似乎有些缥缈,竟然是在远去。全身上下哪里都不舒服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缰绳似乎给人割断,马跑了,这种下大雨的天气居然也有人大半夜跑出来拦路,难道是夜里私奔没带盘缠?伏在身上睡觉的萧守红气息均匀,看来今天伤势没再恶化,不想打断她难得睡得这么香甜,他索性闭上眼睛。 撩开攀车车帘的是一只利刀一样的“脚”,事实上是只爪子,爪子尖锐异常,竟比匕首还长,真不知道马车外的是只什么东西。公孙朝夕本以为有人剪径,突然嗅到一股恶臭,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只螃蟹还是蜘蛛那样东西的巨爪从马车门伸了进来,没探到什么,又缩了回去。 他大吃一惊,这里已经接近昆仑山下,人迹罕至,这是什么鬼东西?还是什么新兵器?正当他一下坐起,要摇醒萧守红的时候,那爪子突然‘哗啦”一下撕去了马车前面的车帘和前半个壁板。马车剧烈摇晃,公孙朝夕抱着萧守红从破碎的马车出来,往后一跃两丈,骇然发现半夜三更大雨哗哗,挡在前面的竟然是一只比房子还大的不知道是蜘蛛还是螃蟹的东西。那鬼东西犹如蜘蛛,但外壳尖锐,共有八条腿,没有吐丝,两只小眼睛只有鸡蛋大小,在漆黑一片的雨夜里闪闪发光,仿佛在盯着他,还看得很认真的样 子。 公孙大少这次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昆仑山还没去成,可能就要人生祸福如朝夕 ,朝不保夕死于这只大怪物嘴里了。公孙朝夕正在叹气,萧守红被震动惊醒,一睁开眼看见一只大怪物,形象可怖,无比丑陋,吓得她尖叫一声一头埋进公孙朝夕怀里,“那是什么?” “不知道。”公孙朝夕苦笑着,“感觉是给暴雨雷电惊醒的什么万年妖怪,莫非它肚子饿了,醒来到处找点心?” 萧守红“哇”的一口淤血喷了出来,她的伤势在刺激下突然恶化,一边喘气一边挣扎着要下来,“我们快逃……” “你别动,否则你还没被怪物吃掉就已经被血呛死了。”公孙朝夕横抱着她往树林后一步一步退去,“我希望它找别的东西吃……”正说到这里,突然小腹一阵酸软,他“啪”的一声坐倒在地,“哇”地吐了许多水出来,那阵酸软弥漫到全身,刹那间他连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 萧守红大吃一惊,勉强从地上爬起来,颤着声问:“你怎么了?” “我好难受……”公孙朝夕也勉强爬了起来,“我祈祷它不是我肚子里东西的亲娘……要我生出这么难看的儿子我会丢脸得去吊颈……快逃……”他拉着萧守红跌跌撞撞奔进深夜的树林里,这树林里面虽然伸手不见五指,但好歹那只怪物个子太大进不来;跑了一阵,两个人实在跑不动便扑倒在地上,喘成一团,忽听“喀喇”鲍 声,身后的树木纷纷断裂倒塌,那只怪物 造了进来,而且行动迅速,一爪子就往公引、朝努身上抓去。-;;,蒜廉红勉强提气,拉着公孙朝夕一个纵身掠过两个树丛滚进另一个草堆后,那只怪物刹那间丧失目标,轰隆一声,方才他们待的地方树木齐齐倒下,树叶树干纷纷从头顶掠过,有些轻巧的落下来正巧把两个人遮掩在树枝下。那只怪物找了一阵,突然缓缓往另外一边爬去。 “它在……”萧守红刚刚说出两个字,那只貌似已走的怪物突然闪电般倒退回来,“哗啦”一下两个人身上的树枝被它数只前腿撩开,一只尖锐的爪子对准公孙朝夕抓了下来。 那劲道根本就是要把他一下钉穿在地上! 公孙朝夕一跃而起,闪在树后,萧守红用尽全身力气把天犀剑脱手射出,“喀’的一声轻响,那柄剑直人怪物的半腰,但那东西有间房子那么大,区区一柄王剑它丝毫不以为意,对准公孙朝夕又一爪子勾了过来。 它的目标显然是公孙朝夕肚子里的不知名的东西。 公孙朝夕转身往树林更深处跑去,萧守红咬牙把 她能抓到的什么树枝石块—一往怪物身上掷去,终于那怪物追公孙朝夕追到一 半觉得不耐。转过身来对着萧守红* 她其实早已心惊胆战,这只怪物难看至极恶心至极,她跑又跑不动,也没有兵器抵抗,除了眼睛一闭让这怪物吃了自己,她不知道能怎么样。正当怪物一步一步往她这边靠近的时候,公孙朝夕却又跑了回来。 那怪物看看公孙朝夕,又看看萧守红,萧守红满身污泥在大雨中形状凄惨,嘴角仍残留着呕血之后的血丝,公孙朝夕也是脸色苍白。 面对这种怪物,两个人都无从抵抗,只要这只怪物决定先吃谁,谁就死。 生死之际,公孙朝夕眼睛眨也不眨地去看萧守红,萧守红也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公孙朝夕。 都在想:不管死得多么难看,毕竟我们现在在一起。 那只怪物往公孙朝夕那边挪了一步,萧守红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站了起来,那只怪物突然倒退到她身边,一爪子往她头上压去。 正在萧守红就要死在烂泥里的时候,“霍”的一声响,突然那怪物发出一声嘶吼,刹那间便转身往来处窜去,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萧守红死里逃生,惊魂未定,喘着气爬过去握住公孙朝夕的手。公孙朝夕坐倒在地,吐得肠子都要断了。她替他顺气,自己也忍不住气血翻涌时时呕血,两个人形状凄厉惨淡,落魄到了极点。 等他们喘够了气,能抬起头看救命恩人的时候,公孙朝夕苦笑着说:“你能不能不穿白的?” 大雨虽然已经渐渐停止,但是雨势仍然不减。 来人白衣如雪,配剑古雅,手里持着一张长弓。 刚才正是他射出一箭,射中了那怪物的后颈,把它吓跑了。 虽在雨中,但雨点没有一滴能打在他身上,在离他衣服半寸之处就被蒸发成水雾散去,因此他看来就如笼罩在烟雾轻风中一般。 长眉凤目、温文尔雅、总含着微笑,来人当然就是号称“江湖第一剑”的君霜桐君大公子。 他现在正在微笑,微笑得很文雅高贵,“两位好久不见了。” “是很久不见了。”公孙朝夕从地上爬起来,“你怎么还和五个月前一个模样?不是听说你在昆仑山上吗?怎么赖在山下?”他居然没对他刚才有气没力地躺在地上差点 儿给怪物吃了的事感到害臊,反而瞪眼对着君霜桐。 君霜桐依然安详和蔼的笑着,“我正追这只‘掘母’,已经追了它三天了,今日刚好到达山下。萧姑娘好,”他对萧守红文质彬彬地行礼,“看起来身体有伤?” “掘母?”萧守红在君霜桐面前顿时气质高了十倍,人优雅了二十倍,语气淡然了三十倍,“不想传说中吃人的妖物居然存在。”顿了顿,她又颔首道:“受了点儿伤。”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她被古心心那妖婆打了一记‘露凝香’。” 君霜桐点了点头,“我的落脚地在这附近,现在疗伤不方便,去我那里休息。” 公孙朝夕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然怎么说我很欣赏你呢?虽然你又温吞又爱美又不怎么是个东西,但是我很欣赏。” 君霜桐微微一笑,十分从容自若,只是点了点头,手持长弓腰带佩剑,在前边引路。那风采盎然的模样,让公孙朝夕一想到他肚子里也藏着个鬼胎就忍不住暗暗好笑,转头去看萧守红,只见她若有所思的一双眼珠子转来转去,约莫也不会在想什么好事,不由得眨眨眼,两人相视一笑,知道彼此都在想些古怪的事。 x x x x x x x x 走不了半里路,就看见一间木屋,公孙朝夕一见挑了挑眉,不愧是“明珠破玉碎”明玉君府的长子,连出来“降妖除魔”都要盖间整整齐齐的房子,真不知道他在这里钉屋子钉了几天?萧守红却说:“霜桐好兴致,若是在此隐居,倒也清爽自在。” 君霜桐不置可否,微微鞠身作礼,然后打开房门进去,里面居然有床有榻,还有桌椅板凳。 “这里有没有澡盆?”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异口同声地问。 君霜桐居然也依然不以为意,微笑着道:“虽然没有澡盆,但是却有比澡盆更好的东西。”他打开后门,他这屋子后门外居然是个温泉,一池水莫约两丈见方,冒着热气,在雨夜也不显得寒意。 “我先……” 萧守红差点儿脱口而出“我先洗”,转念想和公孙朝夕抢大没风度,那个奸商万万不会让给她,顿时淡淡地改口:“我先休息,你去洗。” 但这次公孙朝夕却说:“你这副鬼样子我简直连一眼都看不下去,大美人你先去把自己收抬干净,孤寂流年公孙大少才有心情去洗澡。” 她一怔,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瞪了公孙朝夕一眼,拂然先出门下温泉去了。 屋里的君霜桐微微一扬眉,“有话和我说?” “你无端跑到昆仑山,是不是也发现自己身上哪里不对?”公孙朝夕笑吟吟地看着他,虽然满身泥浆,却神气得好像他正坐在他“金钱坊”的家里,旁边还有马无皮给他扇风,西门杀给他捶腿一般。 君霜桐依然淡淡地一笑,“哦?” “我现在全身上下哪里都不舒。”公孙朝夕说,“找了神医一看,官水水那庸医居然说我怀了个孩子在肚子里。”他故意看了君霜桐一眼,唉声叹气地道,“想我好好的六尺男儿,出了这种事叫我怎么有脸去见我在地下的爹娘?你不知道我多想找个人割我脖子,却没有人肯。大家都说我太可怜应该好好活下去……”他一边说一边偷眼看君霜桐的表情,嘴里继续做悲声,“你说我现在怎么办?” “不是孩子。”君霜桐似乎是看穿了他在做戏,一点儿也没有为他所动,微微一笑,“我用了五个月来查看古书,人说昆仑山顶为西王母所居,常有异相。也有古书记载未婚女子在山顶为天光所感,怀下仙胎,生出异子的故事。不过那书中的‘仙胎’生出来是条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东西……” 正在假哭做悲喝茶的公孙朝夕“咳咳” 呛了一口。“那东西现在在我肚子里,你 不要说得这么恶心……” “总而言之昆仑山顶必然有异兽,把自身之卵放入人体养大,最终破腹而出,兽成人死。”君霜桐居然查得很清楚,表情还很安然,“所以我这几个月都在昆仑山顶,但一直没见什么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异兽,倒是有一头‘掘母’总是试图杀我,我想这不知名的异兽,应该是‘掘母’的天敌……” “那只什么‘掘母’只是蜘蛛,难道我肚子里的是只苍蝇?”公孙朝夕哀号一声,喃喃自语,“虽然说母不嫌子丑,但要我认苍蝇作儿子 第九章一嫁天下 (4) 万万不能,我要去找棵大树吊颈……”然后他突然瞪大眼睛,“它干吗要杀你?难道你肚子里也有一个怪物的卵?” 君霜桐一怔,终于露出了一丝丝尴尬之色,“你……” 他本想说“明知故问”,却见公孙朝夕哈哈大笑,他终于看到传说中君霜桐君大公子不自然的表情,这可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君大公子从没给人看见过的表情。敲桌捶椅笑了好一会儿,公孙朝夕叹口气道:“我说我和那朵桃花也就算了,你和刀二公子出这事要是给你们的老子知道了,说不定会杀了你们……”君霜桐贵为“明王君府”的长子名剑,刀狻猊贵为“神悟刀家”最出色的子孙,两家均以子为荣,家教森严,君霜桐和刀狻猊要告诉爹娘他们肚子里多了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孩子,只怕不是给幽闭,就是给杀人灭口。 君霜桐居然还能继续微笑,让公孙朝夕委实有些佩服,只听他淡定从容地说:“所以我们要先查清楚那异兽究竟是什么?‘掘母’的天敌又是什么?” “那头大蜘蛛比房子还大,如果有能制服它的其他怪物,想必会很有名。”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君霜桐一怔,“例如?” “例如——龙。凤凰、麒麟……”公孙朝夕笑眯眯地说。 君霜桐又是一怔,醒悟他的意思,不由得淡淡地一笑,“就算你生出条龙出来,它咬破你肚子,你还是会死的。” “人生得出一条龙来,死而无憾。”公孙朝夕感叹地道。 君霜桐再次一怔,含着笑道:“能像你这样乐见其事,倒也是一件幸事。” “能像你这样若无其事,倒也是一件怪事。”公孙朝夕道。 君霜桐不以为件,反而听得很愉快,“那正是你我这种人本色。” 公孙朝夕忍不住有些想笑,“我如果和你君大公子是同一种人,早就被自己的酸气 腌成醋溜酱菜,酸死了。” 君霜桐道:“过奖、过奖。” 说着两人相视一笑,公孙朝夕是大笑,君霜桐依然微笑。 “你们两个本就是同一种人,” 门外传来萧守红淡淡的声音,“都是一肚子鬼胎的男人。”她一语双关,施施然走了进来,衣服她自己洗了,现在套着君霜桐晾在外面的长袍,倒也飘逸洒脱。 君霜桐就当没听懂,“萧姑娘请坐,待君某人为你疗伤。”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萧守红嫣然一笑,他那风度虽然很陈旧,却依然很令女人心动,难怪家里的表妹师妹为他争得头破血流。听话地坐下,君霜桐的手抚上她的背心命门,开始为她疗伤。 然后公孙朝夕去洗澡。 八 昆仑山上空徒壁 第二天君霜桐带他们两个上昆仑山,花了几天工夫把整座山转了一遍,这次不但没见到“掘母”,就连草都没见到几根,满地尽是石砺。他们在上次聚会的山顶上坐了一个晚上,什么也没看见。 公孙朝夕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来昆仑山好几个月,究竟是在干什么?” 君霜桐含笑回答:“名为赏雪,本为求真,实为……” “逃难。”公孙朝夕替他接下去,叹了口气,“既然你在这里这么久都没查出什么出来,看来要知道它是什么只有等公孙大少把它生出来了。”说完他斜睇着君霜桐,“你不敢回家?” 君霜桐看了他一眼,淡然优雅地道:“如果我老子像你,我就回去。”言下之意,似有遗憾他名震江湖的“明玉无双剑” 的爹不如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同情地看着他,“可惜你最多只能叫我老子,却不能把你老子变成我。不过君大公子,你要是常常这样说话,不怕把倾慕你的大姑娘小姑娘都吓跑了吗?” 君霜桐微微一笑,“哪里、哪里。”’ “你在这里一个人慢慢盖房子和那头大蜘蛛做伴,我和小守红儿目前暂时回‘金钱 坊’。”说到离别,公孙朝夕难得正经地说了两句,“如果有新消息我照旧用黄玉通知 你。” 君霜桐点点头。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走了两步,回过头来眨眨眼,“虽然昆仑山顶的雪不化,但是 赏了五个月你不腻吗?我看很快就会有人来陪你赏雪……你慢慢等吧。”说完一笑而去 。 萧守红跟着淡淡地一笑,对君霜桐拱了拱手,负手跟着公孙朝夕离去。 君霜桐望着两人的背影,突然之间似乎有些落寞,眼眸深处依稀有些惘然,转身回到他造的木屋里,关上了门。 “霜桐居然逃到昆仑山去避难。”萧守红和公孙朝夕下山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拿下她“绝世仙女”的面具,插口说,“这件事又不是他的错,不必怕他爹怕到要躲在这里五个月吧?” “他在等死、”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一怔,脱口问:“什么?” 公孙朝夕奇怪地看着她,半晌才说:“你不知道你的君大公子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个地方静静地死去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萧守红听得瞠目结舌,“胡说八道!” “你居然这么不了解他……”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他七岁那年曾经被人拐走,拐走他的是个精通勾魂大法的老太婆,嗯……‘招魂咒’你听说过吗?”他抬起眼看着萧守红。 招魂咒是诱人自杀的精神控制奇术,萧守红虽然从来没见过有人在此咒下自杀,但闻名已久。皱了皱眉头,她问:“霜桐小时候被人下了招魂咒?” 公孙朝夕点点头,“他七岁那年被人拐走,被施了招魂咒,不过他的反应和别人有些不同。”他干笑了一声,“在君大公子之前所有被施招魂咒的人部乖乖地去自杀了,只有君大公子在那以后对死这件事充满幻想和好奇,找个如梦如幻的地方诗情画意的死是他的梦想,但是他就是偏偏不自杀。他的武功高,人聪明,运气好,家世惊人,行走江湖名气越走越大就是怎么样都死不掉……你别看君大公子道貌岸然,他的兴趣实在让人不舒服。” “他现在在昆仑山等死?”萧守红有些不解,“他知道肚子里有只怪物会咬破他肚 皮出来以后——他很高兴?” 公孙朝夕用“你终于懂了”的目光看着萧守红,“所以他在昆仑山什么都没查出来 ,他虽然好奇,但是根本高兴得不想查,他在那里又尊贵又高雅又寂寞又清冷地等死。 不自杀是他的原则。”公孙朝夕用一种我比他娘还无奈的口气说,“他等了那么多年, 终于等到一个会让他死的契机了。” 萧守红叹了口气,“可是我觉得……以他的才智武功,就算肚子里有个怪物咬破他 肚皮出来,他也不会死的。” 公孙朝夕扬着眉毛笑得很开心,“虽然对不起他,可是我也觉得除非那怪物把他整个人吃掉,否则君大公子还是死不了的。” 两个人说说笑笑,虽然嘴上都说肚子里的怪物将咬破肚子出来,但那东西实在长得太慢,那一天仿佛很遥远,竟让人担忧不起来。 x x x x x x x x 金钱坊。 他说……马无皮瞪着那个从昆仑山回染号称“已死”、什么事也不再干却霸着最好的一张楠木椅子喝酒的公孙朝夕,如果不是因为他“怀着孩子”,马无皮早就用五百飞刀把他钉在门板上示众了。 可惜,他不敢。 不敢不是怕钉不死公孙朝夕,而是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在公孙朝夕身边嘘寒问暖,他怕一个失手,一柄飞刀过去钉不死脸皮厚如城墙的公孙朝夕,却有萧守红飞身挡刀上演美人救英雄的惊世传奇,那么冷芳第四谱不就泡汤了? 公孙朝夕自从上次那件白衣在泥里泡成花衣之后,终于了解到坚持穿白衣的君大公子究竟要多么小心,那件衣服才会始终“白衣如雪”。对于花许多力气把落到身上的灰尘泥土雨水一一弹走,这种功夫公孙朝夕一来不会,二来兴趣缺缺,所以他现在改穿黑衣,从头黑到脚。 他在喝酒,依然喝十两银子一壶的碧酒。 萧守红在给他斟酒。 马无皮想不通为什么冰清玉洁的萧守红突然对他马大爷二十多年来一直看不顺眼的公孙朝夕曲意奉承起来。而且只要公孙朝夕一动眉毛,萧守红就开始笑。 她那如冰雕般的脸蛋这么无限欢欣的嫣然一笑,笑得简直令马无皮都想原谅她惹来 双燕阁和瑞鹤五行掌的亲戚祥麟三才剑对金钱坊的围剿了。 没错,金钱坊目前正在被双燕阁和祥麟三才剑两个门派联手围剿中,钱衰灯重伤之 后不知去向,碧蝠死得干干净净,萧守红还冠着杀人凶手的罪名,虽然马无皮已经传出 了是钱衰灯所杀的证据证物,但这两个小门派却宁死不信。 不信的原因公孙朝夕凉凉地说是因为马无皮没有信誉,他虽然嘴上不认,心里却很 气馁。现在金钱坊被双燕阁“飞燕回旋镖”的高手和祥麟三才剑的剑手围住,虽然一时 不愁吃喝,但再过那么三五天还是会断粮饿死的。 他们一时不敢进来,是公孙朝夕那招“满楼明月梨花白”打败钱衰灯和白星汉实在太吓人,何况萧守红本身武功亦是不弱。却不知道那一招三脚猫“满楼明月梨花白”其实是桃如丑于某日酒后醉醺醺打入公孙朝夕经脉中的一些气劲,公孙朝夕乃是天下第一等练武的蠢材,如果没有桃如丑留下的那些暗劲,就算他看过一千遍“满楼明月梨花白”他也是施展不出来的。那暗留的气劲打一次就用完了,要他再来一次,就算公孙朝夕肯,也是妄想而已。 何况他不肯。 他懒。 他只是放了只黄色鸟儿飞去照花斋找桃如丑来救命,然后他就舒舒服服地躺在椅子上喝酒。 萧守红给他斟酒,脸上虽然在笑,心里却很担忧。 她昨天和公孙朝夕小吵的时候一怒撕破他的衣服,终于看见他背后的那朵“紫薇”已经扩散了有一个半拳头那么大,印记更为鲜明娇艳,那图案充满了异样的生命感,简直像脱离了公孙朝夕的背脊而活着。 轻按他肚子里奇怪的东西,只能感觉到它平静的心跳,却始终猜不透那是什么东西。公孙朝夕的肚子并没有像怀孕的妇人那样凸出,她担心的却是如果那东西确实像他背上那印记那么大,只能证明它在往里压——莫非真的吃掉了公孙朝夕的许多内脏?可是如果当真吃掉了内脏,这个人又怎么能这样神气活现痞赖无聊地活着?想来想去,她只有一肚子的疑惑担忧,望着他满不在乎的脸,仿佛多看他一两眼就会比较安心,能看的话她就不停地看着他,不停地确认这个人确实在她身边,没有变化也没有死掉。 “咳咳……”马无皮终于在旁边看萧守红看公孙朝夕那“痴痴”的眼神看得快要吐 了,“外面有人打进来了。”伴随着他这一声提醒,“哐啷”一声,“金钱坊” 的大 门被打破,十几个人挥刀弄剑地冲了进来。 公孙朝夕懒洋洋地挑开一丝眼皮,看了冲进来的男男女女一眼,叹了口气道:“你不能说得快点儿吗,我也好有时间去开门,你看这么一下砸破少说也损了三十多两银子,造孽啊。” 马无皮气得吹胡子瞪眼,骂人的话还没说出口,闯进来的一位紫衣女子指着他的鼻子下令:“此人獐头鼠目,一看就知道是个奸商,必定就是公孙朝夕,大家上!先杀公孙朝夕再杀萧守红! “这人千真万确就是公孙朝夕,想他去年还讹诈了我五百两黄金去周转,到现在没还我。”公孙朝夕故意叹气,喃喃地说,“朋友就是朋友,借钱的时候你就是他亲爹,还钱的时候他就是你亲爹……” 马无皮被他气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辩驳,只得跳起脚起来指着公孙朝夕的鼻于大骂:“公孙朝夕!我和你二十年交情今天就算完! 紫衣女子一怔,左看右看,一挥手喝道:“两个一起杀了!” 于是男男女女一拥而上,刀剑齐挥,一时间“金钱坊”桌翻椅倒,茶溅瓶破,却是没伤到半个人。马无皮逃命的本事大下无双,公孙朝夕赖在椅子上不起来,萧守红只好挥剑拦在他椅子前替他招架,心里啼笑皆非:这些人的武功也太差了。 她的玉剑在遇到“掘母” 的时候丢了,本要再找一柄和“天犀”相配的寒玉剑,但有天和公孙朝夕逛大街,在他甜言蜜语油嘴滑舌的怂恿下买了一支最便宜最简单的青铜剑。青钢剑挥舞起来比玉剑威势得多,眼见她剑光霍霍闪亮如雪,紫衣女子喝了一声“北斗七星阵”,于是原来一拥而上的一群人分成两组十四人,以怪异的“阵势”向她包抄过来。 萧守红无意伤人,眼看这气势汹汹的“北斗七星阵”终于忍不住爆笑,她这一大笑起来,顿时冷淡美女的形象尽毁。 打到一半萧守红突然扑在公孙朝夕身上笑个不停,围攻的十四个人一愣,大怒道:“她居然瞧不起我们的阵法!叫大哥出来!” 紫衣女子亦喝道:“叫大哥出来!” 萧守红回头对紫衣女子嫣然一笑,说:“姑娘,有句话我说了可能对死人不敬,你先原谅我。”她俏眉俏眼地顿了一顿,“要挑双燕阁,萧守红单凭一剑即可,何必留帖下毒那么麻烦?” 正在她笑得灿烂的时候,身后懒洋洋的公孙朝夕突然大叫一声:“小守红儿小心!那是——” 萧守红闻声抬头,只听“金钱坊”外不知几百丈外一声怪啸,呼啦一转已经到了“金钱坊” 门口,这速度快得惊人,她心神一分,那紫衣女子“刷”地一剑当胸刺来,刹那间到了她胸腹之间! “咚” 的一声萧守红被椅子上的公孙朝夕一脚绊倒,那一剑从她头顶上毫厘之处划过,飘下几缕乌发。公孙朝夕从椅子上跳起来绊倒萧守红之后马无皮堪堪掠过来把她从地上捞了起来,顺手给她一个响头,马无皮教训她:“死在武功比自己差的人手下的人不少,都是笨死的。” 正当一团混乱之际,那声呼啸到了门口穿堂而人,人们才仿佛看清是个满身毛发的怪人,旁人眼睛一花,已经看他扑到公孙朝夕身前,看来他把公孙朝夕当做这一厅里几十个人的第一目标,萧守红骇然出剑。公孙朝夕眼见此人武功高得离谱,萧守红剑刺在他身上竟然被折断,又猛地见她断剑在手,居然去斩毛发怪人的手肘! 这女人野得像条狗! 萧守红出剑剑断,便一掌斩在怪人的手肘上,“咯”的一声,只听到自己掌骨碎裂的声音,她却毫不犹豫地用另一只没断的手往后抱怪人的背脊,她要挡在怪人和公孙朝夕之间!即使自己做肉垫变成肉饼也不在乎! 萧守红居然做出如此疯狂野蛮的事,旁边观战的紫衣女子目瞪口呆,但听人影闪动几声怪叫,“扑”的一声问响,萧守红和公孙朝夕双双被毛发怪人震得飞跌出去,背脊撞在墙上,生死不明。 毛发怪人却呆了一呆,回头瞪着紫衣女子,额上缓缓流下汁液,看起来惊目惊心,“他不是小桃。” 紫衣女子被他瞪得退了一步,“我没说他是小桃。” “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小桃你在哪里——”毛发怪人突然发出一声苍凉的怒吼,“没有小桃你叫我怎能证明我是天下第一?小桃你在哪里……”他来得快去得更快,刹那之间就已经不在了厅里。 紫衣女子眼看怪物离开,萧守红正在缓缓抬头,从墙壁那边爬起来,似乎没有受伤 ,马无皮已然变脸,顿时跺脚咬牙道:“我们认栽!闪!” 那群不知所谓号称前来报仇的人顿时夺门而出,一下子溜得干干净净。 萧守红从地上爬起来,紧张得双手发抖,心惊胆战地看着公孙朝夕,眼泪突然籁籁 而下,她把头靠在公孙朝夕的肩上,抱着他发抖。 刚才她打算抱住毛发怪人以身挡在公孙朝夕身前,毛发怪人回手反击,本来她可以硬受一击抱住毛发怪人,以袖里的匕首狠狠地给他一下。公孙朝夕却在她耳后说:“他有软猬甲。” 那句话说得她一呆,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公孙朝夕一拍她的头,颀长的身形突然挡在她面前,伸手去抓毛发怪人的头发——那怪人全身不怕受伤,被他一拉头发却怒吼怪叫,一掌往公孙朝夕身上拍来。公孙朝夕居然沉得住气,不闪不避手指弹向怪人的手指甲,那怪人珍惜指甲缩手回避,一拳直击!公孙朝夕瞧得机会,一个东西从手指间飞出去击中了怪人的额头,“啪”的一声那东西碎裂,却是一颗葡萄。 这几下交手只在指掌之间,萧守红只是眨了下眼睛,才知公孙朝夕虽然内功差劲轻功没救剑法不灵,但是机变灵活得出人意料,这几下变招小擒拿虽然没什么稀奇,但是她却万万做不到。那一弹正值怪人冲拳之际,两边力道一凑,如果弹出去的不是葡萄而是石头,那怪人的脑袋就会被武功差劲之极的公孙朝夕洞穿了。 但接下来的变化她和公孙朝夕都没想到,那怪人被葡萄击中额头,一呆之后宽大破烂的衣袍内突然伸出第三只手,那手纤细白嫩和怪人完全不同,一伸手反手拍在公孙朝夕的小腹上,公孙朝夕本挡在萧宁红身前,这一拍的力道让两个人飞跌到对墙上,可见其厉害! 她现在完全没有想到为什么毛发怪人身上会冒出第三只手,也不想知道那是不是有个矮子藏在毛发怪人的衣服底下,更不想知道双燕阁究竟是就此算了还是永远把她当不共戴天的仇人,她只想知道公孙朝夕有没有事? 马无皮蹲在她身旁,脸色也很青,方才那几下变招太快,他竟丝毫插不上手,要是这奸商就此死了,他怎么向公孙朝夕地下的亲娘交待? 公孙朝夕缓缓抬起头来,居然还勾得起笑意,萧守红觉得他现在这样笑笑得比平时淡然飘逸得多,没有那股奸猾的味儿……看着他倚在墙上一动不动的身体,她颤着声问:“你怎么样了?” 他右手按着小腹,微蹙着眉头,急促地喘着气,好痛…… 肚子里那东西似乎被震得很惨,极其不满地在他肚子里蠕动,刚才那一掌的掌力似乎全部打在那东西身上,他并没有受伤。但震动了那东西的感觉比受伤难受十倍,全身既酸软又发热,痛得他几乎窒息。 “伤到哪里了?”萧守红在他肩上靠了一下,觉得他全身灼热。 “我要……找棵大树……去……吊颈……”公孙朝夕牢牢抓着萧守红的手,颤着声说,“拿你的剑……来……” 萧守红为之变色,“你想干什么?” “拿……你的……剑……来……”公孙朝夕一字一字地坚持,片刻之间额上冷汗盈头,脸色惨淡之极。 马无皮跟着变色,“你想剖腹?” “我……” 公孙朝夕痛苦得几乎握碎萧守红的手,“我打赌这比……生孩子……还痛……剖腹……个算……什么……” 萧守红眼看他如此痛苦,如果不给他剑,一那是何等的残忍!如果给了他剑,只怕他这一剑下去,就此天人永隔了!“我来剖!”她颤着声说,握起了断了半截的青铜剑。马无皮见她手指发抖,正要夺剑,却见她断剑一挥,虽然脸色苍白,但却毫不犹豫。 要她看他如此痛苦,还不如一剑杀了他! 青影一闪,“当啷”一声,萧守红的断剑落地,有人一指点中她的手腕,问:“你在干什么?” 马无皮一见顿时放下心来,来人是桃如丑,只见他挑眉奇怪地看着公孙朝夕,“你叫我来救命,结果却叫你老婆拿剑来杀你,你到底是要死还是不要死?” “帮我把……它……弄出来……”公孙朝夕倚在墙边喘着气,“我受不了……红……红……” 听他这么哀苦的呼唤,萧守红眼睫一颤,一滴眼泪落了下来,拾起被桃如丑打下的断剑,抬头看着桃如丑,“你就——成全他吧——” 桃如丑眼见公孙朝夕如此凄厉的惨状,不由得有些怔忡,虽然说谁都知道公孙朝夕喜欢享受不耐吃苦,但是能让他铁了心说出“剖腹”二字,如果不是痛苦到了板点。他是万万不肯的。看了持剑的萧守红,他突然叹了口气,点了公孙朝夕身上十来处穴道,问他:“还要剖腹吗?” 公孙朝夕立刻松了一日气,桃如丑点了他十来处奇穴让他感觉不到肚子的剧痛,连续喘了七八口气,他竟然先喃喃地说:“不要了……” 萧守红握剑本要划下,闻言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呆了一呆,丢下断剑抱着公孙朝夕“哇” 的一声哭了起来,脸卜的表情却是喜极而泣。 “要剖腹,也要找个会剖的。”桃如丑叹着气.挤了挤眉毛,“真的有那么难受? ” 公孙朝夕人还半死不活,却已瞪眼回去,“等你自己要生的时候就知道了。” 桃如丑笑嘻嘻地说:“不会的。” 公孙朝夕哼了一声。 桃如丑眉开眼笑地在他面前说:“我会点穴,你不会。” 公孙朝夕人还虚弱得很,懒得和桃如丑斗嘴,病恹恹地说,“至少在你点了我的穴的十二个时辰里面,我能把官水水找来接生。”说着他又喃喃地道:“早知道杀了我也不敢偷走他的兰花明露……” 萧守红紧握着他的手,只觉得他的身体热一阵冷一阵,心里无限恐惧担忧,抱着公孙朝夕,在他颈后轻轻咬了一下,就像只要她轻轻咬了这么一下,公孙朝夕就是她的,就永远不会失去一样。 九 鬼胎原是颜玉如 在十二个时辰之内,公孙朝夕果然找到了官水水,即使那时候他正在某条路的某家小店里吃面,却突然被马无皮一把拎住,连面钱都还没付就给拖进了“金钱坊”。 把脉之后,官水水很同情地看着公孙朝夕,“它被打伤了,伤得很重,你难道吃了打胎药要自杀?” 公孙朝夕早已又换了身衣裳躺在他房里的那张薄板床上,脸色还是很苍白,“庸医,帮我把它弄出来。” “我也很想帮你把它弄出来,不过它还没长大,血脉和你连得太紧,现在剖腹,你会死的。”官水水那张纯真的孩子脸十分严肃,“你至少要再等两个月。” “那么下次见到我的时候记得给我烧两炷高香,我会保佑你多福多寿多子多孙的。”公孙朝夕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愁眉苦脸地看着屋顶,自言自语地道,“人想要活得舒服,怎么就那么难呢?” “这东西……真的在吃他的内脏吗?”萧守红忍不住问。 官水水白了她一眼,意为如果要吃早就吃了,公孙朝夕还能活蹦乱跳活得这么高兴?“不管怎么样,这是个很大的东西,真要剖腹要等到它即将成熟,经脉和他的血脉开始分离,这两个月会给他的身体带来很大负担,尤其是他——”官水水哼了一声,“公孙朝夕天生经脉不全,为习武大忌,虽然几条小经脉不全,但本来不影响他的身体,可是现在他肚子里养着个比胎儿还大的怪物,这两个月其实相当凶险。” 萧守红心里一跳,“经脉不全?”她只知道公孙朝夕不管内功外功一概差得一塌糊涂,却不知道他居然是受先天条件所限。 官水水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为什么说练武要挑美质良材?有些人天生经脉通畅练内功好上手,那就是奇才;有些人经脉不通必须练个十年人年才能打通,那就是庸才;像这种经脉不全永远也打不通的就是蠢材,不过就是这样。”他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就是奇才;他,就是蠢材。” “两个月之内会怎么样?”萧守红追问,她才不关心官水水究竟是什么样的奇才。 “好的情况是什么事也没有。”官水水说。 “坏的呢?”她小心翼翼地问。 “猝死。”官水水答。 萧守红整个人寒了一下,连公孙朝夕都是一愣。 官水水非常严肃地说:“运气不好的话,他会猝死。”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面面相觑,萧守红容颜惨淡,公孙朝夕揉了揉鼻子,“我还舍不得死。” 官水水看了他半天,凉凉地说:“你的武功实在太差,不管是刀狻猊还是君霜桐,他们的内力都足以把这鬼东西压制到三五年以后,你居然两个月之后就要把它生出来了 。” “那朵桃花呢?”公孙朝夕只要不觉得痛就眉开眼笑。 “那朵桃花——”官水水淡淡地一笑,“他说不定能压个十年八年,只要他不想让步,那东西在他肚子里也既可奈何。” “那有什么,以后他们的儿子都要管我儿子叫大哥,我想到这一点就马上会偷笑了。”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 x x x x x x x x 胡说八道了一通,官水水留下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药,收了诊金走了。 萧守红守在床榻前,公孙朝夕一直握着她的手。 她看了他一眼,“其实你自己也很害怕,对吗?” 握着萧守红的手不放,公孙朝夕笑得很奸,“当然,你说呢?” 她淡淡地一笑,下颔抵在他放在锦被上的手上,平静地说:“如果真的那么难受, 我会杀了你的。她吻了吻他的手,“我舍不得你难受。 他本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静静地感觉她的下颔抵在他手上的感觉,感觉她的呼吸浅浅地吹在他的手背上。突然收起了玩笑的心情,他说:“红,黄山剑会之期快要到了.你不去?” 黄山剑会是一年一度的剑门大会,所有用剑高手都会到场精研剑术,并有比武。君霜桐是这三年来的第一名剑,威名赫赫,她虽不是前十,却也年年参加。闻言萧守红抬 起头来,有些迷糊,“哦,剑会之期又到了?” “呆头凤。”公孙朝夕叹口气,“要去的话,明天动身,差不多剑会前一天就能到达黄山。”他习惯地给她算路程和时间,“从这里去黄山,路上有间‘不足饭斋’做的竹筒饭是人间绝品,还有个很经典的船夫,我可以介绍你坐他的快船……” “我不去。”萧守红的下颔又抵在他的手上,微闭着眼睛似乎很舒服,“我守着你。” “我其实不用你守。”公孙朝夕说,“想去就去吧。” “我不想去。”她已经有些快睡着了,趴在他床前,突然昏昏欲睡地冒出一句:“什么叫做‘他有软猬甲’?明明那种东西早就被郭芙的孙子改成天下最结实的襁褓了,怎么可能还有软猬甲?” “刚才那个人明明练了类似金钟罩铁布衫那样的功夫,你拿剑去砍剑都会断,可见练得快要变成僵尸了。”公孙朝夕说,“不过我想就算他硬气功练得再好也不可能练到头发指甲上去,试试看拉他头发,他果然很着急。” “他叫的‘小桃’是谁?是桃如丑?”萧守红好奇地问。 “大概吧,天知道。” 公孙朝夕翻了个白眼,“那朵桃花拈花惹草的本事死也不改,他究竟招惹了个什么东西,天知道。”想起那毛发怪人拖长声音苍凉地呼喊“小桃”,他忍不住想笑,“这种宿命的对手,实在是不合那朵桃花的胃口,他喜欢漂亮的。 ” 萧守红想了想,放弃桃如丑的事,拍了拍他的脸颊,“我只想要你好好地度过这两个月,如果两个月后你好端端的,我就告诉你一件好事。” “什么好事?你要替我写《冷芳谱》?” 萧守红像被猫咬了一口似的,整个人都跳了起来,大吃一惊地问:“你怎么知道? ” 公孙朝夕先是一怔,然后干笑了一声,“真的?” 萧守红想起上次她猜中挑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不由得嫣然一笑,“原来我们总是能想到一块去。” “我还在想一件事,你如果能猜到,我就爬起来证明我已经好了。”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笑吟吟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你想知道官水水说得那两个月会猝死的警告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公孙朝夕惊愕地挑着眉头看向萧守红,突然大笑起来,“不愧是我喜欢的那只野乌鸦,我总是不信那名庸医有那么大度,明知道我偷走了他的兰花明露,还大公无私地给我看病。 她连连点头,方才官水水一走她就觉得这警告很可疑。 “我是舍不得死的。”笑声中,公孙朝夕休息够了,从床上一跃而起,浑然不像半天前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 x x x x x x x x 接下来大半个月过去,萧守红陪着公孙朝夕闲扯打牌,赌博斗鸡。公孙朝夕很是惊讶她居然会打牌,她说她本来就会,只不过绝代仙女和人打牌像什么?所以已经很多年没打过了。一开始公孙朝夕还小看了她。后来发现这女人是个赌棍,打牌她赢牌,赌博她赢彩,斗鸡她都能押对宝。如果不是公孙朝夕这种赌场高手、多年老千,必定早就在她面前输得找棵大树去吊颈了。 随着时间渐渐过去,公孙朝夕的人也渐渐显得憔悴起来,背上的红印也渐渐扩大,图案越发复杂,萧守红以指尖沿纹轻画,茫然不解其意。虽然日渐憔悴,身上的精力体力都给肚子里的怪物夺去,但公孙朝夕想的却是要找个什么借口他公孙大少才能从被西门杀“杀死”之后再重新“复活”? 而神医官水水那边,经他威胁要动用三千两黄金买走官水水借住的明月楼之后,官水水终于承认猝死是在吓唬他,这让萧守红安心不少。 一个半月过去。 这大公孙朝夕一早醒来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同,肚子里的东西居然在轻微地动,却并不痛,低头看自己的小腹,有块地方的肌肤似乎变得分外的薄而透明,居然能依稀看见里面有个东西在缓缓地随自己的呼吸而起伏。 这就是自己肚子里的怪物?他低头端详了半天,横竖看都不像君霜桐查出来的“似蛇非蛇似龙非龙的怪物”,像个什么东西的幼儿。突地那东西一颤。公孙朝夕顿觉全身乏力,那块肌肤透明的地方突然剧痛,他一咬牙.一手握碎茶杯,用锋利的瓷片边沿去划那块透明的肌肤。 肌肤一划即开—— “哇——” 的一阵婴儿的哭声。 萧守红愕然端着参茶直奔公孙朝夕的房间,只见他肚子上裂了块口子,缓缓地在流血,但并不严重。床上分明有一个婴孩挥舞着拳头在哇哇大哭,公孙朝夕的表情和她一样愕然,两个人面面相觑—— 怎么会是个孩子? 两个人看了半天之后终于确认,这虽然是个孩子,却又不是个孩子。 你见过背上有古怪翅膀的孩子吗?何况这孩子虽然没有一处不像人的孩子,但一生下来便睁眼能笑能哭,既没有皱巴巴也没有脐带。 而且他肩头上有一朵花。 不,一朵花的印记,像紫薇花那样丝络复杂的印记,正长在左肩头的锁骨后,甚是娇艳可爱。 这不是人的孩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孩子,但又确实是个孩子。 公孙朝夕看了一阵,咕哝了一句:“妖怪……”便躺了回去,他解脱了。 萧守红却被这个肩后带着一层薄薄“翅膀” 的孩子迷住了,那孩子是个男孩,长得很漂亮,眼睛大大的,笑容很可爱,竟然很有几分公孙朝夕狡黠的神色,肌肤出奇的白嫩细腻,比寻常出生的婴儿还要娇嫩。她轻轻地抱起那孩子放在公孙朝夕的枕边,一瞬间竟然羡慕起公孙朝夕来,真想自己也生一个和他比比,她生的孩子,绝对不会比这个难看。 一放到公孙朝夕枕边,那孩子自动转过身去抱住公孙朝夕的手臂,吮吸他的手指,然后甜甜地睡去。 她坐在床沿看着两个睡着的……父子…… 觉得全天下的幸福,莫过以此为甚。 x x x x x x x x 公孙朝夕真的生了个“儿子”,马无皮听到消息赶到他床边去看热闹,看着他那“儿子”,忍不住对着公孙朝夕同情地斜眼道:“我认识你这么多年,倒是从来不知道你也会生儿子。” 公孙朝夕虚弱地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我可以把生儿子这档子事介绍给你。” 马无皮皮笑肉不笑,“昆仑山那鬼地方我是方万不去的,坚决不去,死也不去。” 萧守红用块锦缎抱起那个“儿子”,亲了亲婴孩,“这孩子漂亮得很,比他爹漂亮多了,长大了肯定是翩翩浊世佳公子,让他娘来养,绝对不会像他爹那样油嘴滑舌差劲没品……”抱着那孩子她眉开眼笑,炫耀得好像她生的一样。 “翩翩浊世佳公子?”公孙朝夕和马无皮同时翻白眼,“就像你君大公子那样?” 萧守红浑然不觉身后的两道白眼,犹自幻想,“娘肯定会教你四书五经琴棋诗画,让你迷死二十年后的许多小姑娘……” 公孙朝夕咳嗽了一声,“儿子又不是你生的。” 她抱着孩子转身瞪眼,“他是你生的,就是我生的。” 公孙朝夕苦笑着看着这个女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了?” 萧守红媚眼如丝,艳艳地看着他,“难道你不想娶我?” 公孙朝夕被这句话噎了一口,竟然有些张口站舌,“女人啊女人……” “这孩子长大了肯定是个翩翩浊世佳公子……”萧守红得意地抱着孩子轻轻地晃着 。 突然那孩子一动,竟然从襁褓里脱了出来,背上薄薄的翅膀打开,扇了几下,飞到公孙朝夕身边,抱住他的手臂,吮吸他的手指,继续甜甜地睡去。 说到“翩翩浊世佳公子”的萧守红顿时僵住,公孙朝夕苦笑着叹气,“‘翩翩’浊世佳公子?” 马无皮忍不住大笑,“会飞的翩翩浊世佳公子,让我想想君大公子背上长了双翅膀是什么模样……哈哈哈哈……”正当他大笑之际,那孩子微动了一下,似乎觉得他太嘈杂,睁开圆圆可爱的眼睛瞪了他一眼,突然“呼”的一声马元皮的头发胡子衣裳顿时起火,那声笑声变成了惨叫,马无皮跳着骂着冲出房子跳进外面的荷塘。 萧守红和公孙朝夕面面相觑,公孙朝夕没有面子地继续苦笑,“不要看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有翅膀会喷火的……”萧守红张日结舌,“那还不就是一条龙吗?” “也许它就是一条长得很像人的龙……”公孙朝夕继续叹气。 “哇……咿唔……”那刚才瞪了马无皮一眼烧了他一身火的孩子看着他们两人,笑得无比可爱地揪着公孙朝夕的头发,“咿晤……叽布……叽咕……” 公孙朝夕无可奈何地让他揪,萧守红瞪着那孩子,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我相信龙 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又过了一会儿,她下定决心,“管他是什么,反正他是你生的儿 子,你儿子就是我儿子,我一定尽心尽力把他教成个人人羡慕的好孩子。”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他现在就已有多半人羡慕了……有翅膀会喷火……不知道还 会什么?”他居然伸手去扯那孩子的脸,往两边拉,“你会炼金术吗?会点石成金吗? 会呼风唤雨吗?会……哎呀!”他吃痛地缩回手——那笑得很可爱的孩子嘴一扁咬了他 一口,委屈地抿嘴,就要哭出来了。 萧守红心疼地一把抢过,抱在怀里一边轻轻地哄,一边埋怨道:“你怎么能把他当 狗玩?他明明是你自己生的。” “他明明没有牙齿,却能把我咬成这样。”公孙朝夕瞪着萧守红,举起手指控那孩 子的罪状,手指上有一圈小小的牙印,“他会咬人。” 萧守红顿时眉开眼笑,“我也会。” 公孙朝夕唉声叹气,“原来是他娘教的。” 萧守红眼波流转,“这孩子叫什么名字?你想好了没有?” “公孙阿猫。”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一怔,唾了他一日,“那是什么鬼名字?换一个。” “公孙阿狗。”公孙朝夕又懒洋洋地说。 萧守红大怒,“这孩子的名气我起,跟我姓,姓公孙一听就知道庸俗不堪!”抱起 孩子她离公孙朝夕远远地哄着孩子,“我们不理你爹,你爹欺负你,娘疼你,你想叫什 么名字啊?”她抱着他转了两圈,“叫萧沉烟,好不好?” “萧‘沉淹’?”公孙朝夕懒懒地应着,“反正他会飞,就算‘沉’了‘淹’了也 死不了,随便。” 萧守红给他说得一张俏脸黑了三分,“萧云渚。” “小云猪?”公孙朝夕又懒懒地反问。 “萧浩歌?” “浩歌是什么意思?”公孙朝夕问。 萧守红恨恨地解释,“没有什么意思,名字就是名字。 “听不懂” “萧青泫”’ “像妓女” “萧梦华?” “像老鸨。 萧守红终于恼羞成怒,“到底你想怎么样?好不容易生个儿子,你就打算叫他‘儿 子儿子’?” 公孙朝夕有气无力地说:“你起的名字都像女人……” 萧守红恶狠狠地瞪着他,“那么你认真点儿给我起一个!” “他会飞,又会喷火,还会咬人,萧飞飞,萧火火,萧咬咬……” 萧守红“乓”的一碗参茶摔了过去,“你以为自己在养狗啊?” 公孙朝夕把头蒙进被窝,“我很认真啊,萧咬咬很好听……” “你去死!”萧守红的怒吼震天动地,刚从荷塘里爬出来的马无度差点儿又溜进水 池里去,还以为整个“金钱坊”要塌了呢。 x x x x x x x x 经过爹娘三天三夜的大吵,吵得“金钱坊”几度起火之后,终于决定孩子叫做“萧 公孙”,谁也不要起什么名字,马无皮倒是大吃一惊,这两个人居然真的能起出一个正 常的名字出来,让他惊诧了半个月。 再过半个月。 “萧公孙”满月酒。 公孙朝夕只请了几个人来喝酒,但君霜桐缺席、刀狻猊不在、西门杀卖菜去了,只有桃如丑笑吟吟地坐在他对面,看着公孙朝夕的“儿子”。 萧公孙的襁褓在萧守红怀里,他却在公孙朝夕的头顶上,翅膀慢慢地扇着,笑得纯真无邪又无限可爱的样子。吃了一个月的米汤,他长得又白又胖,穿着个肚兜粉妆玉琢,一双眼睛又圆又大,眼神纯真极了。 桃如丑指指在公孙朝夕头顶上飞的小东西,“这就是你儿子?” 公孙朝夕托腮看着他,“嗯……” “看来自己生个儿子这主意不错。” 公孙朝夕同情地看着他,“官水水说你武功练得太好,要生个儿子至少得等十年八年,”他故意叹了口气,“到时候你已经七老八十了,会很危险的。” 桃如丑对公孙朝夕头顶上的小东西抛了个媚眼。勾勾手指,“过来,叫伯伯。” 萧守红忍不住说:“小心……”她一句话还没说完,桃如丑猛地一弹倒退出去两丈 ,他原来坐的地方呼地一下起了火,刹那间又自动熄灭。 “哇——”桃如丑吓出一身冷汗,摸了摸自己俊朗的脸皮,余悸犹存。 “他不喜欢你。”萧守红接住从空中飞回来的委委屈屈躲在她怀里打算大哭的萧公 孙,嫣然道,“你欺负他他会懂的。” “儿子就是用来欺负的。”桃如丑一把揪住萧公孙的翅膀,捏着他的小脸,“伯伯 教你,小时候你就是给别人欺负的,长大了你就是欺负别人的,懂了吗?” 萧公孙这次居然没有喷他一身火,反而眨眨眼,笑得“叽布叽咕”地看着他,挥舞 着手要他抱,仿佛听得很开心一样。萧守红匪夷所思地放开手,萧公孙扑到桃如丑怀里 ,两个翅膀一扇一扇的,开心得手舞足蹈呀呀直叫。 桃如丑怀疑地抱着这个对自己笑得很高兴的小胖东西,“你确定你儿子以后会说话 ?还有这双东西你打算怎么办?以后就让他这样到处乱飞?”他捏着萧公孙的翅膀,肉 肉的翅膀,里面似乎还有纤细的骨头。 “好儿子,过来过来。”公孙朝夕对着萧公孙勾勾手指,萧公孙笑得无比灿烂幸福地向他扑过去。公孙朝夕指指桌上的一壶酒,萧公孙看了那酒一眼,突然酒壶起火,公孙朝夕满意地点点头,摸摸萧公孙的头,“乖乖。”倒过温好的桂花酿,他享受地喝着 。 桃如丑看得一肚子不是滋味,看着萧公孙的头在公孙朝夕身上蹭蹭,十分爱娇讨好的模样,他却对着自己喷火,悻悻地说:“果然亲生的就是亲生的。” 萧守红却抿嘴笑着解释说:“那是因为他难得对儿子这么好,这屋子里最无视儿子存在的就是他的亲生爹。”接着她叹了日气,“这屋子里最紧张他爹的就是他儿子。” 马无皮乐颠颠地在旁边喝萧公孙热好的酒,边喝边半醉半醒神神秘秘地说:“我告诉你……呃……”他打了个酒嗝,正色地对桃如丑说,“告诉你一个笑话……自从这祖宗生下来以后,谁都别想碰到他老子一下,有谁往那个奸脸公孙身边一靠,这祖宗就发威……好几次差点儿烧了‘金钱坊’。所以……他们两个到现在也找不到机会成亲……洞房……会起火……” 桃如五饶有兴致地看着萧公孙在公孙朝夕身上幸福甜蜜地蹭啊蹭,公孙朝夕嫌恶地把他拎到一边,萧公孙又飞回去幸福地蹭啊蹭……如此不断重复的画面,“这不像儿子和老子,像奸脸公孙养的一条口水狗……”他话还没说完,“呼”的一声他刚才站的地 方就起了火,桃如丑却闲暇地站在三尺远的地方,居然还有空从桌上捞了一块排骨去吃 。 “小守红儿,我们关门、落闸、放儿子!”公孙朝夕笑吟吟地指挥萧守红关上大厅 的大门窗户,“儿子上!不烧到他绝对不放他走!” “呼” 的一声大厅一阵火起,笑容纯真可爱的萧公孙对着桃如丑扑来,桃如丑转 身就逃,大厅里处处起火,马无皮、萧守红叫苦连天,公孙朝夕却得意洋洋。 “停!”桃如丑被身后的小祖宗追得心惊胆战,一个不慎他的英俊潇洒就完蛋,突 然想到一个主意,“死公孙!你叫你儿子停下我告诉你成亲的办法……” “停!”公孙朝夕喊口号,萧公孙急刹车,差点儿因为飞得太快一头撞上柱子,停 下来以后委委屈屈地慢慢飞回来在公孙朝夕面前转了一小圈,然后委委屈屈地飞回萧守 红怀里去,把头埋进萧守红的臂弯。 桃如丑对公孙朝夕勾勾手指,马无皮举起一个白本子,公孙朝夕提笔往上写道:“ 过来写,他不认识字。”说着笑嘻嘻地看着桃如丑,对他勾勾手指。 桃如丑回抛公孙朝夕一个媚眼,过去和他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叽叽咕咕不知商量些什么。萧守红抱着委屈生气的萧公孙闪得远远的,笑眯眯地一边等待桃如丑的结婚大计,一边抱起萧公孙亲亲,其实说不定和这儿子在一起,比和老子在一起开心。看他多可爱啊……正当她想的时候,只听公孙朝夕在那边叹气,“其实我儿子比小守红儿听话多……” 萧守红一怔,屋里顿时轰隆一声吵架之声再起—— “你说什么?你是不是觉得儿子比我好?” “我哪有这么说?” “如果你觉得儿子比我好我没话说,但是我们分手儿子要归我! “喂!儿子是我生的,野乌鸦你怎么能看中我儿子借口拐走?” “儿子你……”萧守红差点儿就脱口而出“儿子你一个人生得出来?”幸好及时转念儿子的确是他一个人生的,临时改口:“儿子是你生的但是是我养的!”这一个月萧公孙的米汤可全都是萧守红耐心喂的,公孙朝夕连理也不理。 “哇——”屋里萧公孙哇哇大哭,“轰” 的一声大厅里四壁起火,桃如丑和马无皮叫苦连天,“你们别吵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萧公孙的满月酒,就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大喊大叫要分手和满天的烈火中,轰轰烈 烈地过去了。 十 世事荒唐总下棋 一个月后,《冷芳第四谱》照常开谱。 开谱之日,“金钱坊”前排队的人数骤然比三个月前多了十倍。 人多的原因,一则因为这《冷芳第四谱》居然是冰清玉洁的江湖第一冷淡美人萧守 红亲笔所写;二则是因为萧守红今日正式下嫁公孙朝夕。 _等一下,公孙朝夕早已死 于西门杀的剑下,何来新郎? 但见“金钱坊”号称喜事,却是白纱白绫白绸缎装饰得像个灵堂——萧守红下嫁公孙朝夕灵牌,今日是冥婚。 马无皮横咬一支毛笔坐在“金钱坊” 门前打算盘,要进去看萧大美人冥婚的,务必手持《冷芳第四谱》一本。如今三千册《冷芳谱》销售一空,旁边刻板墨汁成堆正在加印,他左手算盘右手收钱,忙得满头大汗。 外面的武男美女们心思各异,有的大为诧异,有的十分惋惜,浑然不解这等千古难遇的绝代佳人为什么要下嫁公孙朝夕这种奸商——连死了都要赚钱的奸商?有的幸灾乐祸——这位姑婆终于要嫁出去了,一嫁以后奴家终于有出头之日了吧? 不管是什么心思,为何萧守红要下嫁公孙朝夕,《冷芳第四谱》里萧大美人写得清清楚楚,因此想知道因由的——去买书;不想知道因由只想进去看戏的——去买书。如此“金钱坊” 的生意怎么会不好?马无度收钱收得手都麻了连笑都不会了。 “金钱坊”里头。 丝竹声声好生凄凉,灵堂萧瑟白烛成双。萧大美人一身白衣——还是白衣——粉黛不施,乌发素素,一步一凄然地看着公孙朝夕的灵牌,走过去一拜,再怀抱灵牌共拜两人在天之灵的父母,再拜天地…… 那冰雕玉琢的清雅佳人,水佩风裳月神玉骨,满面伤心眉目凄凉,那无言的气氛已经让无数心痛佳人的武男痛定思痛:不管萧守红嫁不嫁,依然支持她!如果有一天她想要改嫁,那就嫁给我吧! 萧守红就在这万众蠢蠢欲动、都写着“你改嫁给我吧,我一定不会嫌弃你的”的目光中,与公孙朝夕礼成,默然回灵堂后去了。 灵堂外的众人意犹未尽,仍在下面纷纷议论,翻开《冷芳第四谱》查看为何萧守红要嫁给公孙朝夕。 只见第四谱里娟秀清雅的笔迹细细地写道: 第一回 妾本多愁多病身。 捧书的武男美女们精神一振,细细看来,只见萧守红斯斯文文秀秀气气地在里面写道:她和君霜桐青梅竹马,自小私定终身后花园,原本约定君霜桐闯荡江湖五年之后就将她花轿抬过门,谁知平地沧海起风云……大家顿时醒悟:原来冰美人和佳公子早有一腿,怎么从前没看出来?的确萧守红和君霜桐气质容貌都相当,好一对如花美眷——果然是公孙朝夕这恶徒棒打鸳鸯!定睛再看,萧守红说平地沧海起风云,君霜桐和家里表妹师妹两朵花日久生情,闯荡江湖三年之后有个云朗风清的夜晚,君霜桐对她弃之如屣。看到这时,武男们捶胸顿足,对君霜桐无比切齿痛恨:如此美人,你怎生忍心?如何舍得?女人们却是大喜:果然君大公子就是情深似海,宁要家里两个恶婆丑妇都不要没有感情的绝代佳人,如此说来我这等容貌气质和君大公子家里那两朵花差不多,岂不是也有机会?于是再看。萧守红又写道:自被君霜桐遗弃之后,她多少寂寞多少凄凉无人知,幸亏刀二公子对她照顾有加,她十分感激。但是刀二公子家世显赫,她一个弱女无门无派,只怕耽误刀二公子人才,因此不得不忍痛谢绝月二公子的痴情……看到此处,武男们潸然泪下:果然萧大姑娘就是淡泊名利体贴入微,果然和我想象的完全相同,连刀二公子这样的人才都能忍心拒绝只为他好,如此看来我也无门无派无家无势,不知萧大姑娘是否会同情理解我,改嫁给我呢?美女们也跟着频频点头,果然识趣,神悟刀家这种江湖名门也是你进得去的?我都进不去,你当然更进不去了。话说回来我也进不去,你也进不,那岂不是证明我的层次其实和你一样?哇哈哈哈…… 正当美女们狂笑之际,武男们已经聚精会神地继续看下去,萧守红用凄凉哀婉的笔调写着错过刀二公子以后,她遇上了传说中的“满楼明月梨花白”……看到这一句,“轰隆”一声武男们目闪金星五雷轰顶——没希望了没希望了,连这种传说中的人物都看上了萧大姑娘;美女们疯狂嫉妒之余也有窃喜:原来“满楼明月梨花白”的确存在,那岂不是也许有一天我也可能在哪里遇上?急迫再看,萧守红写道:遇上“满楼明月梨花白”,那是她十六岁那年的梦,可惜那位传说中的公子性格怪癖行踪不定、虽然没有红颜相伴,但已膝下有子,她少年梦碎,凄凉与之分手……武男们顿时大喜,美女们看到此处扑通倒下不少:传说中的公子居然已经膝下有子……还是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好,至今孤身一人。萧守红凄凄凉凉地从“妾本多愁多病身”写到第四章“君终寡恩寡义人”,终于写到她遇到公孙朝夕,公孙朝夕对她惊为天人……正当看到精彩之时,正要揭晓为何萧守红会青睐公孙朝夕?《冷芳第四谱》却完了,萧守红娟秀清雅的小字写到:“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 一阵风吹来,满院萧瑟,拿着书看到最后一页却没看到结果的众人目泛异光手指发抖地抬起头来,马无皮却笑得奸诈愉快——简直有三分像公孙朝夕的笑——“欲知后事如何,三个月后请早。” “乒乓”“哐啷”之声不绝,马无皮以最快的速度逃入院中大厅之内,及时关起大门,无数《冷芳第四谱》砸在门上,门外众人纷纷咆哮怒吼:“我们要看第五谱!要下文!下文!下文!” “三个月后请早!现在没有,坚决没有,死也没有……” 马无皮对着外面喊。 “奸商骗钱啊——我们冲进去看洞房——” 门外起了轩然大波,马无皮笑眯眯地扛过两根碗口粗细的精钢铁棍,横在精钢所造的门板上,享受地听门外踢馆砸门的声音。 x x x x x x x x 后房。 公孙朝夕托腮看着被套了一个项圈拴在摇篮旁边的萧公孙——萧守红要去和他的灵牌成亲,他却要在这里看着这只祖宗。这只祖宗还鼓着翅膀飞啊飞地企图从摇篮里逃走,幸好给三尺长的绳索拉住,只能徒劳无功地在摇篮三尺范围内转来转去,哀怨地看着公孙朝夕。 哀怨无效。 公孙朝夕对这只从他肚子里出来的小东西最没感觉,这是让他痛了好多次差点儿剖腹自杀的罪魁祸首,到现在他左看右看就是大惑不解这一团肉嘟嘟的东西在他肚子里,怎么会那么痛?他到底是身上哪里有角了? 听着前院传来凄凉哀婉的丝竹声,他嘴角噙着一丝微笑,不知道那只野乌鸦要怎么做戏,手里翻着看了一半的《冷芳第四谱》,他委实觉得那只野乌鸦坑蒙拐骗杀人放火样样精通,骂起人来只比他中气十足的声音洪亮,外边那群人不知道她的真面目真是太可惜了。再翻翻那本冷芳谱,打个哈欠,如果不是君大公子在天山等死,刀二公子不知所踪,那朵桃花又天生惟恐天下不乱,小守红儿怎么敢这么制造八卦骗钱?这本《冷芳谱》一出去,最噱头的不是萧守红下嫁公孙朝夕。只怕是萧君配、萧刀配、萧梨花配三配对之间的大战,他打赌萧君配的拥护者最多,大家毕竟千百年还是喜欢才子佳人的故事…… “咿晤……叽布……”萧公孙在公孙朝夕头上好奇地看着他歪着头打着哈欠想事情,缓缓地拍着翅膀钻进公孙朝夕的怀里,找个舒服的姿势,甜甜地睡去。 公孙朝夕无奈地捏捏他的小翅膀,叹了口气,继续想这祖宗长大后不知道怎么办?首先这种“婴儿”究竟是会不会说话?要是养到三五岁他都只会“咿晤咿晤”怎么办?其次是要怎么教他用“脚”走路?或者可以试着把他的翅膀绑起来。他用腰带把萧公孙的翅膀绑起来,萧公孙在公孙朝夕面前很温顺,被他绑起翅膀,眼泪汪汪地躺在摇篮里要哭不哭地看着公孙朝夕,柔嫩的四肢在空中踢啊踢的。 “叫爹,叫爹就放开。”他威胁地用手指戳着萧公孙身上肉嘟嘟的地方。 萧公孙嘴巴一扁就要哭,公孙朝夕戳戳他肥嘟嘟的肚子,“哭我就捏你的脸。” 萧公孙忍住不哭,嘴巴嘟嘟的,眼睛转啊转的乌黑明亮,无辜地看着他爹。 “叫爹,否则我休了你娘!”他继续威胁,“剪掉你的翅膀” 萧公孙委屈得眼泪直在眼眶里转,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萧守红刚刚在前面扮演完凄然心碎的女人,三步赶作两步直冲进来,破口就骂:“你在这里干什么?又在欺负孩子?儿子再怎么样也是你自己生的,每次我一不在你就要把他弄哭,万一哭坏了嗓子怎么办?”她边骂边抱起萧公孙闪得远远的,摸摸他的头,安慰道:“你爹欺负你,你娘疼你,乖,不要紧……” “你到底是嫁给我还是只想给我儿子当娘?”公孙朝夕苦笑着,“自从他生出来以后我好像在你心里一点儿也不重要了。” 萧守红白了他一眼,“你不重要?”她跺了跺脚,“你就是不重要,我只要儿子好了,儿子不像你,儿子没了我就不能活!”说着她抱着萧公孙就走,刚才拖着灵牌心碎片片的女人不知道是谁。 “喂……”公孙朝夕膛目结舌地站起身来,她真走了,径直走回她和他的“洞房”,看也不看他。 自从儿子出生以后,似乎两个人总在吵架。他望着她离开的方向,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她总怪他对儿子不够好,对她不够好,他怪她只重视儿子不重视他,三天一吵,五天一吵,开始还只是开玩笑,渐渐地便成了认真,像这一次,她就真的在生气。 是感情太久了淡了,还是模糊了变了? 没了当初相恋的激情了了! 他揉了揉鼻子,有时候他不知道她在生气什么,觉得没有什么的小事她也能当做天大的事来生气,像他刚才不过是想听儿子叫声爹嘛,何必这么生气?何况今天是……他和她成婚啊……他叹了口气,虽然是灵牌代位,可是从刚才开始,她也是公孙朝夕明媒正娶的妻了,今日成婚,难道只有吵闹而已? 望着“金钱坊”里头其实喜气洋洋红绸高悬的洞房,他慢慢地走进去,倚门看着萧守红。 她解开了萧公孙翅膀上的腰带,整理整齐放在床上,想了想又拿起来轻轻吻了吻,这让他心头一颤。呆呆地看了萧公孙半晌,她把他抱上床,猛地回头看见公孙朝夕倚门站着,怔了怔,突然之间,他看见她眼里掠过一丝依稀朦胧的光亮。 “娘子。”他笑着唤她。 萧守红微微一颤,没回头。她乌黑的长发方才在外面拜堂显得有点儿乱,几缕乌发掠过雪白的颈项落在身前,他慢慢走进房来,从后面揽住她,捋着她微乱的长发,轻轻地蹭她的面颊,轻声说,“今天辛苦你了。” 她默然,低下头来,额头抵着他的手背,过了一会儿她低声说:“我又乱发脾气。 ” “没事。” 他搂着她不动,轻轻吻了吻她的脸颊,“最近在生气什么?不太开心?” 她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你有点儿凉薄。”说完她把头转到一边。 凉薄?他微笑了,轻声说:“你不知道公孙朝夕天生凉薄吗?” 她怔了一怔,说:“儿子是你生的,我觉得你却……不太重视他。”她看了眼萧公孙,“那是你的血,我最近常常觉得很心谈,如果你连你自己的血都不能爱,这样的男人……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喜欢,可是我又已经很喜欢了……”她慢慢地说、轻轻地说,“我在想我该不该嫁……可是我又已经嫁了……我很矛盾……” “红。”公孙朝夕轻轻厮磨着她的面颊,低声说,“你不知道有时候男人对爱与不爱,不太愿意说吗!”他从背后慢慢握住萧守红的手,“哪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事,爱个爱儿子,爱不爱你……你说呢?” 她默然了,爱不爱儿子,爱不爱她?过了会儿她深深地叹了日气,突然咬了公孙朝夕的耳朵一口,“有时候女人太在乎,难免胡思乱想,你既然娶了她,就要忍受她不安。” 公孙朝夕微微一笑,“可是他觉得她对儿子比对他好,正在吃醋。” 萧守红眨了眨眼,嫣然一笑,“人家为你写了几万字的《冷芳谱》。如果对你不好 ,谁耐烦拿自己的清白给你赚钱?”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这个女人写的《冷芳谱》分明是自吹自擂,把自己吹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所有的好男人一看见你就被你迷上……而你孤苦凄凉到最后谁也不要。你写这东西是为我?”他叹了口气,“我怎么觉得你像在召唤有哪里的英雄侠土路见不平觉得你嫁得委屈,来这里英雄救美?” 萧守红咬着嘴唇窃笑,“如果有这种人,我也不介意改嫁。” 公孙朝夕奸滑地一笑,“如果三个月后还有人要你,我也不介意你嫁。” 萧守红没看见他在背后狡猾地奸笑,轻轻动了一下,“现在还 第九章一嫁天下 (5) 是白天,你进来洞房干什么?儿子要睡觉了,别吵” “我进来看娘子。”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顺便想什么时候轮到她做娘。 萧守红骤然脸红,“儿子!烧他! 萧公孙只躺在床上咿唔咿唔,四肢踢动,突然那张小小嫣红润泽的嘴里含含糊糊地喊出一个字:“钱……钱……”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目瞪口呆地看着萧公孙——他们刚才只说了一句话里面有钱的,萧守红说了句“谁耐烦拿自己的清白给你赚钱?”这小祖宗什么都不会,不会喊爹不会喊娘,平生喊出来的第一个字却是“钱”。 呆了半晌,萧守红戳了公孙朝夕一下,“不愧是你生的儿子。 公孙朝夕被她一戳一下惊醒,“我正在想如果是你生的,说不定开口第一句话喊‘翩翩浊世佳公子’……”说着“啪”的一声,萧守红用桌上的一本书敲了他的头,“我有那么庸俗吗?” “你不是庸俗。”公孙朝夕硬接一下,喃喃地说。“称是烂俗……” “公孙朝夕!”萧守红大怒,“儿子!上去咬他!” 萧公孙从床上睡眼惺忪地飞起来,公孙朝夕吓了一跳,急忙指着萧守红,“你娘欺负我,烧掉她的头发!” 萧公孙茫然地在空中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要听谁的,嘴巴一扁,“哇”的又大哭起来。“呼” 的一声洞房里火焰四起,萧守红和公孙朝夕逃上床去,一迭声解释加保证:“爹和娘绝对不是在吵架!以后永远不吵架!儿子乖,不要放火啊——” x x x x x x x x 数年之后。 金钱坊。 公孙朝夕的账房里。 一个四岁大的小男童穿着真丝绸缎的衣服,摇摇晃晃地走近公孙朝夕的桌边,爬上椅子充满兴趣地看着他打算盘。 公孙朝夕把他拨走,头也不抬地指指门外,“和你娘‘琴棋书画’去,不要吵。” 小男童嘴巴一扁,眼泪汪汪地就要哭出来。 公孙朝夕沾了墨的毛笔正在写账,顺手用笔杆敲敲小男孩的头,“用脚走去,不许把翅膀弄出来,弄出来一次打一次屁股,放一次火罚和娘‘琴棋书画’七天。你不要忘了现在不能和爹一起算钱就是因为你上个月放火。” 小男孩长得眉目娇憨,有一股无比纯真的味道,无限哀怨地看着他爹。 他爹目中无他,只有钱。 “儿子!儿子你在哪里?”门外传来萧守红的呼唤,小男孩越发哀怨地看了他爹一眼,摇摇摆摆地从椅子上爬下去,摇摇晃晃地走出门,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后花园。 后花园中萧守红白衣劲装佩剑,终于找到失踪多时的儿子,大眼睛怒瞪,“又跑到你爹那里去了?先给我把唐诗三百首背出来,背完唐诗练完一套剑法,练完剑法画图,画完图和我下完棋,我就让你去你爹那里算钱。”她捉住儿子的后颈,把小男孩提到自己面前,“床前明月光,快背!” 小男孩以哀怨的目光看了她一眼,终于奶声奶气地开口:“咬咬不会背。” 萧守红大怒,打了他屁股一下,“不许跟着你爹胡说!不许管自己叫咬咬!” “爹爹说咬咬爱咬人,所以叫咬咬。”小男孩坚持,爹说的就是圣谕。 “娘说咬咬……不,娘说你叫‘萧公孙’,就是以后要当公孙王侯的意思,千万不能学你爹,你爹满身铜臭,眼里除了钱还是钱,那种男人早就完蛋了,儿子你要争气……” 她心疼地看着萧公孙可爱的眉目,“这张漂亮脸蛋,让娘调教二十年不愁变不成翩翩浊世佳公子……” “爹说,翩翩浊世佳公子是傻瓜。”萧公孙坚持,底气十足,毫不让步。 “你爹除了钱什么都不会,不要理他!” “咬咬爱爹爹。” “你爹只爱钱。”萧守红都要给这父子弄疯了。 “咬咬也爱钱。”萧公孙既坚持又认真地说。 萧守红无力地看着这个儿子,突然叹了口气,“虽然你娘也爱你和你爹,但是该死的你娘想了一辈子的翩翩浊世佳公子,就这么给一个钱字毁了。” “娘,爹说骂粗话是不对的。”萧公孙说。 “你爹说什么都是圣旨,你娘说什么都是狗屁。”萧守红翻了个白眼,拉着萧公孙的手,“算了,娘和你都去你爹那里算账去,翩翩浊世佳公子,等你娘下辈子投胎再去想吧。” 萧公孙立刻笑了,笑眯眯地拉着他娘的手,“娘,爹说刀叔叔家新生的弟弟很乖,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看?” 萧守红的眼睛立刻发亮,“你刀叔叔生了?马上去看、马上去看!”说着她以比马还快的速度拉着孩子冲进公孙朝夕的账房,媚眼如丝,“老公,出门了——” 【全书完】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系列:九功舞系列 男主角:容隐女主角:姑射 四年前,是突然了悟了自己必须对她的亏欠,所以才不得不放她离开自己的身边。 为什么还要来呢?难道她以为这样痛苦,他真的可以一而再的承受一遍又一遍? 若有若无的情愫让见面变作名琴续弦,于是不知不觉中他已把一颗心分成两半,一半给了大宋,一半牵挂在她的身上;于是她跟他许下不许白头的誓言,等着国泰民安的一日,花轿迎娶双溪边。 然而造化弄人,是不是真的可以等到,两个人都希望看见的这一日? 是不是真的可以遨游,飞天? 楔子 -------------------------------------------------------------------------------- “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此“迎神曲”出,见罹难于人间,赐诚福于朝宇,于是,有四权五圣以应天魂之惊,天地之灵。 —→*←—→*←— 后周显德七年正月,殿前都点检赵匡胤陈桥驿兵变,大宋初立,改年号建隆,都开封。 数年之后,宗室赵炅即位,后称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太宗出兵燕云,下易州、涿州,直至高粱河。 “塞外悲风切,交河冰已结。瀚海百重波,阴山千里雪。回戍危峰火,层峦引高节。悠悠卷旆旌,饮马出长城。” 这是唐太宗皇帝李世民的《饮马长城窟行》,勉强可以用来形容此时宋氏的风云豪情。 大宋兴国—— 此时朝中有四权五圣赫然生光,隐隐然有相抗相成的趋势,他们有些是权贵,有些不是权贵,但这九人对皇朝宗室,对大宋的影响,人莫能知。 四权—— 是秦王爷第三子兼殿前都指挥使则宁,燕王爷嫡长子兼侍卫骑军指挥使上玄,宫中掌歌舞乐音的乐官六音,还有祀风师通微。 五圣—— 是御史台御史中丞聿修,当朝丞相赵晋的公子圣香,太医院的太医岐阳,枢密院枢密使容隐,和祭神坛的千古幽魂降灵。 第1章 -------------------------------------------------------------------------------- 相见时难别亦难 “相见时难别亦难……” 容府倾园。 漠漠轻寒,烟雨如织,是一个容易令人回忆伤感的天气。 有人在这样的天气,负手看着满川烟雨,轻轻的,也喃喃地念出这一句话,想必他是一个容易触景生情的读书人,心里,有特别多情绪,甚至,有特别多的愁绪。而那些情绪和愁绪,想必都和李易山这一首诗一样,为一个美丽的女子而生。 但是他不是,他不是特别多情多愁善感的温柔男子,相反的,他是大宋枢密院枢密使,掌管大宋兵权,冷然一记眉眼煞极天下的人。 ——他是容隐,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容隐为人冷酷理智,权术在容隐手中,可以玩弄得像魔术,他想怎么样,朝局、战局、天下,就会往他所想的那一方面发展——从来也没有出过岔子。 但是今天,满川的烟雨,倾园满园的迷雾,苍茫得看不见轮廓的天际,一丝一丝冰冰冷冷的雨——这样哀怨而又凄迷的天气,都一再地挑拨起人心中那一种无言的沉默的寂寥,和某一些被尘封在心底许久、许久的回忆,或许是痛楚的,也或许是悲哀的。 或许,在容隐心中,也有这样一个柔软的暗处潜藏着某一些细腻的痛楚,和不堪回首的过往,只是他从来没有提过,所以这世上谁也不知道。世人知道的容隐,是可以为皇上稳江山,定天下,面对二十万禁军指挥若定面不改色的大将,是负手一立,谁也不敢和他对望的容隐,更是他森然一眼,就可以让任何人闭嘴的容隐。 却从来不是这样一个在烟雨满川的时候也会哀愁的容隐。哀愁,是一种浅色的东西,悬在女子的身上分外楚楚动人,而对于容隐来说,哀愁,大概是一种和亘古洪荒的野兽一样的笑话,滑稽,而遥远。容隐永远是深沉的,是一只深色的苍鹰,是一片苍茫的云海,是一种气象万千,人世间各种各样的变化尽在其中的阴阳变幻,他就是不像个人,因为他实在太近乎一个“神”了。 但是是什么东西让这一个近乎“神”的卓然森然的男人,轻轻地说出了这一句“相见时难别亦难……”虽然他立刻就住了嘴,但是某一些和烟雨混合在一起的情绪,却不可避免的流露了出来。 是感情吗?冷酷卓绝的容隐,也会有感情吗? “少爷,殿前司都虞侯简大人到访。”书童书雪看着容隐看雨也已经看了很久了,如果不是简和梁到访,他可能还是会继续陪着少爷看雨,毕竟,少爷可以静下心来吹吹风看看雨,是那么难得的事情。他甚至有点讨厌简和梁,公事、公事,每次都是没完没了的公事!少爷还只有二十六岁,每天在这样冷冰冰的公文兵马中计算来计算去,怪不得少爷也变得一个人冷冰冰,人还没老,心已经先老了。 容隐负手而立,闻言回过头来,“请简大人何心亭坐。” “是。”书雪心里其实老大的不乐意,在这里发发呆,看看雨多么好,该死的何心亭!每次少爷谈公事,都是何心亭!他心里骂骂咧咧,嘴巴上却不得不问,“侍候简大人什么茶?和上次一样是阳羡雪芽,还是……” “简大人不计较茶水,你随意。”容隐淡淡地吩咐,没有什么表情的。 “那我就用纳溪梅岭。”书雪自言自语,少爷从前最喜欢纳溪梅岭。 容隐却冷冷地打断他,“不必了,你照旧用阳羡雪芽。”他不再说话,径自走去何心亭,背影在满目烟雨之中,只令书雪觉得孤高而孤独。 少爷——自从几年前去了一趟泸州,就不再喝纳溪梅岭了呢!书雪自嘲,他怎么会忘了呢?纳溪梅岭产于泸州,而少爷在泸州——他摇了摇头不让自己再想下去,但心里,却依然补足了那句话——而少爷在泸州,第一次遇见了姑射姑娘。 那真是个令人害怕的美人儿,那么美,那么强,却又那么奇异;可惜少爷郎心如铁,硬是把美人儿往外推,硬生生伤了人家的心。他们——是在茶坊认识的,认识的时候,正是因为大家都喜欢纳溪梅岭,所以成了茶友,最后……成了情人……只可惜,那一天—— 书雪依然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候他才十二岁,但也是开始懂事知情的时候,他也觉得姑射姑娘好美,好动人好卓绝。那一天,她向少爷弹琴诉说心意的那一天,她的样子他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姑射姑娘一身白衣,人如皓月,乌琴如铁,她漫声低唱,“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如此旖旎动人的情景,少爷居然冷冰冰抛下一句,“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然后拂袖而去!他书雪跟着少爷读书,知道少爷人在军中和霍去病一样,有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雄心。可是,少爷啊少爷,这么多年的朝事兵马,你难道不累?不厌倦吗?公事、公事!每天都是公事!少爷你还年轻,你还只有二十六岁啊!何必——把自己埋葬给了大宋朝廷,而没有人会同情你,也没有人会感激你。 ——别人在太平欢乐的时候,有谁会想起你啊?书雪为自家少爷不值,叹气,再叹气——就算叹上几千几万口气,他还是得老老实实去煮茶——少爷要谈公事!这比什么都重要!大宋的江山啊!他小小一个书童敢说什么?耽误了是杀头的大罪啊! —→*←—→*←— 何心亭。 一贯的水雾弥漫,这里在倾园一处小瀑布的底侧,相邻着倾园的深水潭,所以水气特别多,也特别浓。 很诗意的地方,甚至有点旖旎,白雾迷蒙的时候甚至会错觉,在何心亭里有一个白衣孤然的女子,在起舞,在蹁跹。 容隐吩咐书雪请简和梁到何心亭谈事情,他自己先到了要去何心亭的水上花廊,而简和梁却还没有来,从容府的大堂,到这里的确需要走一段路,容隐负手在这里等着。 他可以凝视着何心亭,那里白雾依然,随着水气激荡来去,随时会沾湿人的衣袖,一点点沁凉。琴声! 他突然听见琴声! 容隐的眉睫微微一蹙,他煞然的锐气登时直指何心亭!那里面有人!谁在里面?这里是枢密院长官的府第!有谁敢在这里弹琴,要弹琴,大可以去花街柳巷弹去,他这里不欢迎不速之客! 容府里,除了他和他的妹妹容配天,没有人会弹琴。而容配天自从习练到所有的琴师都惊叹她精湛的琴艺之后,就再也没有弹奏过——她弹琴,只是要证明她可以什么都做到最好,而并非喜欢。但这琴声中有心,有情!这样的琴,绝对不是年少气盛的配天弹得出来的! 是——谁——? 容隐心中微微震动了一下,快速向何心亭走去。一振衣袖挥开了何心亭里层层的水雾,雾气之中,露出了一个端坐着的白衣女子,乌琴如铁,白衣如雪,眉目宛然,她对着他微微一笑,纤指拨弦,“长风潇潇渡水来,归雁连连映天没。从军行,军行万里出龙庭,单于谓桥今已拜,将军何处觅功名?” 这是卢思道的《从军行》,有“流水本自断人肠,坚冰旧来伤马骨”的名句。白衣女子带笑而弹,漫声而唱,虽然没有古诗的悲凉之意,却有一分迤逦之感,她唱完之后,缓缓推琴,柔声问道,“我美不美?” 容隐整个怔住了,他没有想过会在这里看见她,他本以为,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遇见她。她是姑射,是像传说中的仙子一样,神秘而又动人的女子,如真,似幻。“你很美,你一直都很美。”他缓缓地回答。 白衣姑射低眉而笑,“我们已经有四年没有见过面了,怎么?见了我,不高兴吗?” 容隐深吸一口气,冷然道,“姑娘是世外高人,武功人才都是当世首选,能见到姑娘一向是江湖中人的荣幸。”姑射是江湖中号称“浮云”的女人,她一具乌木琴,琴声中如果夹带内力,足以摧心裂肺,杀人而不见血。她的来历是个谜,行踪飘忽,而又有绝世姿容,江湖中人的确以一见姑射为荣。“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是江湖中人,所以你见了我,并不觉得荣幸。”姑射轻笑,低首轻拨了两下琴,发出轻微的“仙翁、仙翁”的声音,“放心,我不是来逼你娶我的,四年前你那一句话已经足够,我不会在四年后特意来找羞辱。毕竟,我也是很要面子的人。”她抬起头来,凝视着容隐,那一双眼睛澄澈乌黑,“姻缘不成交情在,我来只是想瞧瞧你,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容隐湛然深沉的眼睛看着她,这个——他曾经为之心动过的女人,四年不见,依然风采嫣然,清气出骨,是可以站在云端,白云与衣袂齐飞的女人。只可惜——她是不可能在最阴险复杂的朝政中生活下去的!这就是为什么当初她拨弦示爱,而他冷言拒绝,拂袖而去!因为——正是因为她是这样的人,所以他不能接受! 不是因为她不好,而是因为她太好了!只可惜,姑射她并不明白。 他身在淤泥,所以不肯拉着身在云端的她一起下泥潭,那并不是不爱,只是,她不明白…… “我一直都是这样,并没有什么好瞧的。”他低头去看她指尖的乌木琴。那琴,曾经是他亲手帮她刻画,亲手帮她上弦,也曾经并肩弹奏过,而如今——相隔陌路! “你比四年前憔悴得多,也不快乐得多。”姑射凝视着他,抚琴叹息。 容隐默然无言,繁复纷乱的朝事,兵祸连连的江山,他重任在身,责无旁贷,你要他如何不憔悴?如何能快乐?他是官,不是庶人,这也许就是容隐的悲哀!“我这里过一会儿还有公事,你——可以在太平阁等我,一个时辰之后,我去找你。” 好浓的官腔!姑射凝眸在容隐脸上看了一阵,“我并不一定会等你。” 容隐已经转过身,他看见了简和梁和书雪往这边走来,闻言淡淡地道:“你会等,因为你远道而来,绝不可能——只是为了看看我而已。你有事求我,是不是?” 姑射脸上的笑容隐去,“这就是官家的厉害?”她叹息,“一眼,就看得出别人肚子里的算盘。不错,我有事求你,容大人,四年不见,你已经不再是当年的你。”当年的容隐,虽然冷淡,却绝对不是一个把自己抬得比天还尊贵的人,当年的容隐——没有这么冷,也没有这么高不可攀!她改口叫容大人,因为她已经不把他当作当年令她弹琴的男人了。 而这一点,显然容隐也很明白,“你去吧,我这里还有正事。” 他的口气——像在赶一条狗!姑射抱琴而起,微略拨了三两下琴弦,她飘然而去,但那琴声——听得出惆怅、怅然、失望,甚至冷淡的种种感情—— 他让她失望了,她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当年令她心动的感觉。容隐负手而立,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只是——姑射你明白吗?当年之所以拒绝,是因为我知道有一天会变成这样。人在官场,身不由己,我如果不变成这样——无法在这个泥潭活下去,而我如果逃离,这个江山又有谁来管理?谁来在乎?皇上——容隐淡淡的苦笑——并非明君啊!我既然坐在了这里,就不希望看着江山泯灭,生灵涂炭!大辽数度南侵,耶律休哥、耶律色珍、耶律隆绪野心勃勃,我如果不变成这样,难道大军当前,大宋就丢盔弃甲不成?大宋兵制繁复,调兵遣将处处困难,兵粮钱草四处短缺,我很难、很难,你明白吗? 你看,当年的拒绝是对的,你无法忍受变成这样的我,与其娶了你令你痛苦让你失望,不如——就在四年前分手吧!各走各的路,老来,还有一点回忆可以相互想念,这——不是比什么都好?我——不愿意——伤害你—— “容大人?容大人?”简和梁踏进何心亭有一阵子了,却看见容隐负手望着水雾出神,等候了一阵子,不见他回过神来,忍不住叫了起来。 “啊!简大人!”容隐微微一震,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失态过,“容隐失礼,简大人请坐。” “哪里哪里,容大人想得如此出神,想必是军中要事,老夫本不敢打搅。”简和梁微笑,“但是老夫要和容大人商量的是急事,所以就失礼了。” 军中大事?容隐眉头微蹙,谁都相信他想的是军中大事,却不知道他在这里为了一个女人失神,甚至根本不知道他自己想的是什么!太失常了!日后——他绝不允许自己再发生这种事!轻吁一口气,“简大人请说。” “老夫是前来和容大人商讨关于神卫军和龙卫军从京城调遣到边关戍守的相关事务。”简和梁慢慢地道。 书雪端上茶盘,“请大人用茶。” 简和梁果然是不在乎茶水的,顺手把茶放在一边,开口就是公事,“不知容大人对于上禁军这两支禁军的军粮、军饷等后备物资有什么想法?” 容隐沉吟,“今年朝廷籴米,除浙西永远住籴及四川制司籴二十万石充军饷外,京湖制司、湖南、江西、广西共一百四十八万石……”他慢慢地说,简和梁越听越心悦诚服,莫看容大人年纪轻轻,但是朝中大事小事,他清清楚楚,莫怪做起事情也清清楚楚,安排得妥妥当当。 书雪一边听着,越听越糊涂,他经常听不懂他家少爷做的是什么事,反正,听起来深奥得很!站在一边侍候,眼珠子四处乱转,突然一怔。 ——地上,有一段雪白的丝缎!他看过这样的丝缎!在哪一个女子的身上看到过?他一时想不起来了,脑中却莫名其妙的浮起一个怪异的念头——莫非——少爷在这里私会佳人?否则,容府里怎么会有这样一段女人的东西?小姐可是从来不穿白衣的。 “……至于军需,可以从内兵器库、内衣甲库、军器弓枪库、军器什物库中调取……”容隐仍然在说,简和梁就一件一件应是。 说着说着,容隐的目光偶然垂到了地上,触目是那一段柔软的丝缎,那是姑射系在腰上的丝缎,四年前,她曾经用这块丝缎抚弦,擦亮被他调过声调的乌木琴—— 相见时难别亦难…… 姑射,你知不知道,当初——要拒绝你的吟唱,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我们两个,是我刻意错过了姻缘,我不信有天,但是人家说,天定的姻缘如果错过了,要再相聚是很困难的事情,而你——又为什么,要来看我呢? 你知不知道你来了,然后又离开,对我来说,将会是怎么样的灾难……我本已经忘记了一切,你来了,所有发生过的一切,就在我眼前、心里重演。 我还有好多好多事要做,我不能够陷在四年前回不来!我不能够让自己恍恍惚惚,我恍惚不起!因为我是容隐!——但是你,又为什么要回来? “容大人?神卫军调往定州,然后呢?龙卫军不知调往何处?”简和梁看见容隐说了一半,垂下目光出神,不禁一呆,他和容隐共事三年,从来没见他发过呆,甚至从来没见他出过错!但是今天容隐居然两次在他面前出神!两次失常!是发生了什么事?辽军打过来了吗?还是燕王府要逼皇上退位的阴谋成功了?还是哪里天灾人祸,赵丞相又处理不了,跑来问容隐?“容大人?容大人?你身子不适?” 容隐悚然一惊,不禁满身都是冷汗,他怎么可以让自己出轨得如此彻底,连公事都居然忘了?“龙卫军调往丹阳。” 简和梁关心地看着他,“容大人为国事繁忙,心力交瘁,老夫看容大人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 容隐深深吁出一口气,休息?他需要的不是休息,而是,有谁可以帮他剪断他缠绕在心里的四年前的心动,四年来的刻意遗忘,以及那他从未忘记的,有如浮云的女子?他需要好好的冷静一下,可能是她今天的出现太令人错愕,所以,他也就毫无防备地被那一曲“长风潇潇渡水来,归雁连连映天没。从军行,军行万里出龙庭,单于谓桥今已拜,将军何处觅功名?”击中了心房——几乎——万劫不复! “容大人?”简和梁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听他说话,“容大人你没事吧?” “没事,简大人请继续。”容隐脸上的神色变得冷漠,轻轻吐出一口气。 相见时难别亦难、相见时难别亦难…… 那些,就让它在心底重复,而他——就当作没有听见——任它在心底呼唤得多么缠绵、多么凄怨,他都不会听见的。 第2章 -------------------------------------------------------------------------------- 东风无力百花残 太平阁。 官家的地方,果然富丽堂皇。姑射轻轻地把乌木琴搁在太平阁靠窗的一个檀木琴架上,那原本有琴,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遗弃了,琴架上只留下一个浅浅的印子。 是谁的琴?配天的?还是容隐的?姑射环目四顾,这里的房屋高而且空旷,太平阁里的东西很少,一具没有琴的琴台,一个香炉,此外,就是书架。 甚至书架也没有几个,她走过去翻翻,都是一些很平常的书,什么《四书五经》,《茶经》、《法经》、《莲花经》之类的东西。这些书卷虽然干净,却透着一股尘气,可见,干净是因为仆人经常整理擦洗,却很少有人去真的翻阅那些书。 “孤城何必道风霜,风尽冷眉,人本离殇还寂寞,身过四方,不肯话凄凉。 白衣未尝解彷徨,十年秀骨,病与朝衣作故香,却将多情,换作无情肠。“ 姑射把目光移向另一个空空的书架,那里只有一些杂乱的文书,有一张纸片作为包扎垫在外面,以防文书落了灰,那一张废弃残破的纸片上面,就写着两行字。 看发黄的程度,那纸片应该很久了,是容隐的字,运墨浓重而有些飘浮,这写的什么?是诗?还是词?姑射一眼看得出,那只怕不是诗也不是词,而是有人心绪不好的时候的涂鸦,并且涂完了之后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居然就拿来包扎文书,一摞,就是好几年。 “孤城何必道风霜……人本离殇还寂寞……不肯——话凄凉——”姑射轻轻的叹息,那是当年的容隐,四年前的容隐,还有心情写这些东西,“白衣未尝解彷徨,十年秀骨,病与朝衣作故香……”她喃喃地念,“病与朝衣作故香!早在好多年前,你就已经厌倦了这样的朝廷,为什么,现在你会沾染了那么多官场的脾气,变成了这样一个人?唉,皇宫、朝廷、俸禄、仆人、权力……” 低首拨弄了几下琴弦,遥想当年的容隐,她轻轻一笑,当年,她还为他弹过琴,唱过曲,而如今,物是人非,事事休啊! 她没有回头,手上依旧弄弦,“你谈完正事了?”她的耳力不敢说是天下第一,至少也可以算是第二。 正是有人推开了太平阁的门,来的是容隐,闻言淡淡地道:“谈完了,你有什么事找我?” “有个人——也许会有个人要和你比武。”姑射叹息,“我来告诉你一声,你身居要职,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如果没有准备,也许会惹麻烦。” “比武?”容隐一时间只觉得荒谬可笑,“有人要找我比武?”他沉吟了一下,“我不是江湖中人,这消息你从哪里听来的?” 姑射低眉,“是那个人亲口告诉我的。” 容隐冷笑,“比武?你不是怕我惹麻烦,而是怕来和我比武的人惹麻烦吧,是不是?” “不错。”姑射居然承认,“你是军中要员,和你比武,是杀头的大罪!”她皱起眉头,“我无意偏袒谁,但是他要和你比武,我拦不住,也管不了。” “我不会和任何人比武,如果是江湖意气之争,你可以帮我告诉他,不必比武,容隐认输,可以了吧?”容隐冷冷的道。 “他不是要赢,”姑射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他只是想杀了你。” 容隐越听眉头皱得越紧,“杀了我?”他陡然“霍”的一声,背起了袖子,“你老实告诉我,有谁要杀我,是不是和你有关?” 他那一背袖子的威势,森然骇人,但姑射却只是一笑,“是,我无意瞒你,有个人为了我,想杀了你。”她缓缓摇头,“江南山庄的少爷,江南羽江公子你也知道吧?他是江南山庄独子,自小娇纵跋扈,他觉得我很美——”说到这里,她低低一笑,“希望娶我做妻子,在江湖上四处找我,我觉得很荒谬,所以避不见面,结果他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当年你和我的事情,就扬言说要杀你。” “就是这样?”容隐皱眉,“这样也值得你千里迢迢奔来示警?” “不,我听说了他要杀你,觉得更加荒谬,却还是决定见他一面,”姑射淡淡一笑,“我不希望他闹出更大的乱子,结果他见了我,斩钉截铁地给我说,他一定要杀了你。我拦不住他,也说不过他,所以只好来找你说了。” “结果你是来替他说情,却不是为我担忧?”容隐淡淡地道:“你还真是信得过我。” 姑射很奇异地看了他一眼,“你是容隐,所以我不会为你担忧,你也不希望我替你担忧,是不是?”她轻挑了两下弦,那是一曲《流江》的曲调,慢慢地道:“你是我见过最强的人,江南羽——只是个稚气任性的孩子,我希望你能够——饶了他。” 容隐凝视了她一眼,冷冷地道:“好,我答应你,我饶了他。” 姑射盈盈一笑,指尖流转,那一曲原本只拨了两个音的《流江》在指间流动,转瞬余音袅袅,“多谢了。”三个字说完,姑射连人带琴轻飘飘浮起,自窗口飘了出去,没有沾到一点窗口,也没有发出丝毫声息。 她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留下一段琴音,依旧泠泠未绝。 容隐的目光落在空空的琴台上,不知道想些什么,出了许久的神。 “少爷,少爷,少爷?”书雪到处在找容隐,不知道他谈完公事就跑到哪里去了,猛地推开太平阁的门,才看见容隐站在里面抬头看窗口。书雪莫名其妙,跑过去往窗户外面看了看,什么也没有啊!不知道少爷在看什么,这外面的花啊,草啊,天天都在看,有什么好看的?“少爷你跑到太平阁来干什么?我找了你半天。” “什么事?”容隐低沉地问。 “没事,没事,”书雪吐吐舌头,“咳咳,那个……那个……” “那个什么?”容隐皱眉,“有事就直说。” “都是一些小事,”书雪小心翼翼地道:“那个……今天府里新来的老吴整理库房,把少爷你收起来的那具‘巢螭’古琴砸坏了两根弦柱……”他一边说,一边偷看容隐的脸色,只见容隐眉宇间煞气一闪,知道老吴要糟!少爷最讲规矩,“巢螭”又是他心爱的东西,咳咳,至少是曾经心爱的东西,这一回老吴完蛋了,吃不了兜着走!“少爷,这个老吴人虽然笨了点,但是心肠很好,他已经七十八了,还要来府里攒银子养活孙子,少爷你饶了他吧!那具‘巢螭’本来就很重……”书雪越说越觉得自己胆大包天,越说越不敢看容隐的脸色。 但是他没有听到容隐要把老吴赶出去的声音,反而听见容隐用一种他从来没有听过的口气,低低地道:“算了,你把‘巢螭’拿来给我,我看看,还能不能修复得起来。” “是!”书雪大喜,随即一呆,少爷那样的语气,是惘然吗?还是——惆怅?少爷,从来没有用这样的语气说过话,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眼神,这样近乎“迷惘”的眼神,看过他那具琴台。 那样子,像在悼念着什么东西,是琴吗?“巢螭”毁了,他有这么伤心吗?不可能,书雪摇摇头,少爷这样的人,居然也会伤心?笑话!肯定是他突然想起他还有一具古琴,看见琴台空了这么久,有点——感慨!对!就是这样!有点感慨! “少爷还有一件事,”书雪又小小声地道:“何心亭的那块布……” 容隐惘然的目光一凝,转瞬之间就尊贵威严,“什么何心亭的那块布?”他皱眉,冷冷地问。 “就是……就是丢在地上的那块白白的、软软的帕子,”书雪以最快的速度把它说完,以防自己没有胆子说下去,“被圣香少爷拿走啦!” “圣香?”容隐更加皱眉,这个少爷公子什么时候来的?居然进了门也不通报一声,真是越来越荒唐了!仗着是赵丞相的儿子,到处玩到处闹,除了嬉皮笑脸胡说八道叫苦连天之外,也没看见他做出什么大事出来,但是却偏偏人人都喜欢他!“他什么时候来的?” “来得不太早,也不太晚,来得刚刚好。”有人笑嘻嘻地说,“该看见的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也看见了,嘻嘻。” “你的轻功大有进步,我居然没有听出你来。”容隐淡淡地道。 太平阁的天窗探进一张玲珑漂亮的脸,脸的主人得意洋洋,“如果让你听出来了,我还有什么好看的?不但你没听出来,你那耳力天下无双的……不是也没有听出来?所以你不必感到惭愧,我打不过你,至少躲得过你,不能让你样样占先,那别人还有什么可以玩的?”来人正是开封第一大少爷、赵丞相的公子,圣香是也!容隐示意书雪,给圣香沏茶去,冷然抬头,“你一大早躲在我府里做什么?难道你一天到晚就没有正经事做?” 圣香依然趴在天窗,支起一只手,闲闲地道:“我只不过看见有个轻功了得的人物进了你的容府,本少爷我突然心情大好,跟过来看看谁要找你麻烦,结果啊——”他得意洋洋,学着姑射盈盈一笑的口气,唱道,“从军行,军行万里出龙庭,单于谓桥今已拜,将军何处觅功名?伊啊咿呀哦……”顺手还从怀里摸出一条丝帕,在脸上挥了几下,笑嘻嘻地说,“有点香哦,我和你打赌这是一种很少有的香料,叫做女儿香,嘻嘻!” 容隐对他的嘻嘻哈哈视而不见,冷冷地道:“下来!在上面像什么样子?” 圣香叹了口气,从天窗笔直地落了下来,“砰”的一声像块石头一样又狠又准地砸进太平阁的一张椅子里,然后就像粘在上面一样不起来了,“容容,你很狠心啊,这样一个轻飘飘的美人儿,弹起琴来那么好听,你居然冷得起脸对她说话,你知不知道你的态度有多么恶劣,给人的印象有多么差,你干吗对着人家摆架子?你是存心的,是不是?”圣香“啪”的一声打开随身携带的折扇,遮住半边脸,嘻嘻一笑,神秘兮兮地道:“你是故意的,我知道。” 容隐眉峰微微一蹙,眼神之中煞气森然,“我是故意的,那又如何?”他陡然直视着圣香的眼睛,一字一字冷冷地道:“禁军更戍粮草未定,文武百官官俸年期已至,江南水泽水灾淹苗,朝廷赈粮未放,科举三年期近,这都是丞相职责,赵丞相诸事繁多,你不去帮忙,却管得到我故意还是不故意!圣香,你不觉得你很荒唐吗?” 圣香只是把支着脸的手从左手换成了右手,无辜地眨眨眼睛,“我是想帮忙啊,可是我爹嫌我碍事,我也没办法,他老是不相信他自己的儿子。”扫兴地挥挥袖子,他准备闪人,莫名其妙被容隐教训了一顿,“你故意赶走她也没有用的,”圣香从姑射离开的窗户闪了出去,“如果赶走她你就不会心烦,你又何必为‘巢螭’伤心?你问问你自己,你烦的是人?还是琴?” 容隐脸色微变,圣香已经逃之夭夭,留下一句话,“好了,我知道你又准备了大道理要教训我,我不奉陪了。” “圣香少爷——茶——”书雪开门进来,圣香却跳窗出去,看得他莫名其妙! “他不用喝茶了!”容隐一甩袖子,怒气勃发,这一甩袖子,居然地上青石迸裂,坏了好几块青石砖! 书雪看着容隐拂袖而去,怔怔地发呆——少爷居然——生气了? 圣香少爷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吗? “……如果赶走她你就不会心烦,你又何必为‘巢螭’伤心?你问问你自己,你烦的是人?还是琴?”容隐越走越快,圣香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他越听就越烦乱,四年了!都已经是四年前的事情,为什么她要回来?为什么巢螭要坏?为什么圣香要来撩拨他的感情?原本的一切不都很好吗?他纵然是对她有情,但也已经尘封遗忘了很多年了!为什么——老天却要来逼他,逼他显露这份感情? 他不会甜言蜜语也不会温柔体贴,他不是圣香也不是则宁!他就算爱一个女人,也只会用他自己的方法爱,他不会讨人喜欢,只会令人失望!姑射——像一朵花,干净飘逸,需要人精心闲淡地维护,需要人琴棋诗画地共鸣,他算什么?他只是满手兵马杀人如麻的煞星,只是这皇宫中争权夺势的一颗棋子,他凭什么和她双宿双栖?皇上用他防他,燕王爷看着他,皇室争权,他这处在权力中心的人物,一着错失就是死!他有数不尽的事情要做,他连自己的生死前途都是未定,这样的他——要如何去爱她? 又何况,她根本就不是可以待在官场中的女人! 算了吧,让她走吧,好多年前就已经决定,放开这朵云,让她走吧! 无论有多么爱她,总不能把她一起拉进这充满污秽的权力的深渊,让她在这里死亡,所以——无论有多少挣扎,都早已决定放手! 他早已经决定得好好的,安排得好好的,老天,你让她走,让她离开我,不要让我再看见她,不要让她再回来——苍天啊!我从不信有天,从未求过天,问过神,这一次我求你,让她走!永远不要再回来! 我只有短暂的毅力,我不能忍受更多的别离,所以,一次就已经足够——两次,已经太多了。 我会崩溃的!容隐的冷漠其实很单薄,所以,受不起再一次见面、再一次分离,我会崩溃的。 —→*←—→*←— 姑射落地在容府的围墙外,回首看了门户深深的容府一眼,幽幽叹了口气,这个地方,埋葬了容隐、容隐的风骨,和容隐的才情—— 看了那一眼之后,她回过头来,准备离开,原本抱着一会故人的心情而来,却落得惘然失望而去,官场官场,能令一个她原本以为不会变的男人,变得如此陌生,如此的森然倨傲。 当年令她弹琴的人在哪里呢?她曾经——愿意跟着他一辈子,被拒绝之后也愿意守着那些回忆一辈子,但是如今,她的坚持,是不是显得很可笑?很悲哀?他已经不是当年的他,而她,却依然守着当年的心情。 一片落叶夹秋风而来,卡在了她的琴弦之间,姑射习惯地伸手去拿系在腰间的丝缎,却一下摸了个空,低头一看,才知道把丝缎失落在了容府。 那是用雪蚕丝绞成的丝帕,却是遗失不得的,丢了,世上就再没有第二条了。而且那条丝缎是她十七岁的时候,师父给的,于情于理,都是遗失不得的。姑射抱琴而起,她必须去找回来。 悄然而回容府,她没有惊动任何人,找一条丝帕也不是什么惊心动魄的大事,她也不会去见容隐,看过一次已经足够了,她不需要更多的失落,来令她自己伤心。 “叮——噔——”一阵破碎的琴音令她驻足,皱起了眉头,这下面在干什么?她是爱琴之人,听得出这是有人用铁器在敲击一具残琴,何必这么狠心?“焚琴煮鹤”是煞风景的事情,这下面做的事情,只怕也差不多。 往下一望,她突然怔住了。 ——下面,是容隐在矫正破裂的“巢螭”。 他凝视“巢螭”的眼光像在凝视情人,那具琴横在他怀里,他没叫任何人帮忙,只是用细丝缠紧破裂的琴身,把砸坏的两个弦柱重新钉上去—— 姑射怔怔地看着他,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他知道的,他明明知道的!琴——一旦摔碎了,就再也不可能修复,因为破裂的琴身已经不能使琴发出像原来一样完美的声音。连质差的木材都不能使它发出美丽的声音,又何况——是一块破裂的木材?无论你怎么缠,怎么连接,“巢螭”——都不可能回来了,它已经完了,已经完了! 你明明知道它已经不可能挽回,何必缠得这样细心?就算你缠好了,那又能怎么样呢?容隐,你方才显得那么陌生冷漠,现在,在无人的时候却又显得这样怔忡惘然。你心里,究竟对琴是什么样的感情?对我,又是什么样的心情? 你既然可以对琴这么温柔,为什么你刚才要对我——那么冷漠? 容隐已经缠好了琴,伸指轻拨了几下,发出的仍然是破碎的声音,再也不是绝世古琴“巢螭”的绝代风华。 他仍然在弹,因为已经很久没有弹过,所以指法有些生疏,姑射抱着乌木琴,在屋顶上静静地听。 “关山度晓月,剑客从远征。云中出迥阵,天外落奇兵……”他在低吟,并不是在唱,他念的是南朝张正见的《度关山》,是一首边疆诗。姑射怔怔地听着,他,是想说什么?想发泄什么? “马倦时衔草,人疲屡看城。”容隐轻轻地念到这一句,停了一下,目光落在离琴几寸的地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很久很久,他才最后拨了几下琴,“寒陇胡笳涩,空林汉鼓鸣。还听呜咽曲,并切断肠声——” “还听呜咽曲,并切断肠声。”姑射幽幽地在心中叹息,他其实觉得这样的兵马生涯很累,是不是?既然觉得很累,那又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做着令你不快乐的事情? 容隐放下了“巢螭”,负手站在窗口,他没有向上望,只是往远处看,他也没有看见姑射。 他就这样站着,站了很久很久,而姑射也在屋顶上看了他很久很久。 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他的冷漠,是真的,还是假的?他的叹息,也是真的?还是假的?甚至,眼前这个贵眉贵眼,气度森然的容隐,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少爷,少爷!”书雪推门而入,“慕容将军府里给你送了封信,是口信,说是要和你商量大事。” 容隐没有回头,冷冷地道:“让他进来吧。” 书雪应了一声。 过不了一会儿,一个青衣小帽的年轻人进来,“见过容大人。” “不必了。”容隐转过身来,“慕容将军府上我也好久没去了,回去了给你们将军说,我很抱歉,多次相邀都有事耽搁,等今年更戍的事情做完,我一定……”他还没有说完,陡然间眼前一花,那年轻人猝不及防地一剑刺来,容隐居然没有来得及避开,那一剑正中胸口,登时血如泉涌! 书雪尖叫一声,“少爷!” 姑射大吃一惊!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来自什么将军府的人,居然会下这样的杀手! 那年轻人一剑得手,哼了一声,“容大人好大的名声,不过如此!”他拔剑出来,准备再刺! “当”的一声,他的第二剑被姑射横琴挡住,她眼见不对从屋上天窗纵身而下,但已经来不及了!她只挡得住第二剑!“住手!” 书雪惊得三魂少了七魄,扶着胸口满是鲜血的容隐,“少爷,少爷你怎么样了?来人——”他要喊人来抓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凶手!少爷为国为民这么多年,朝中无论是燕王爷派还是皇上一派,谁不知道?谁都知道少爷对大宋的重要,谁也不可能要杀他的!慕容将军更加没有理由要少爷死啊! “不要叫,让他走!”容隐居然冷冷地道。 这时候,姑射早已认出,这假扮什么将军来送信的人正是江南羽!她万万没有想到他会用这样卑鄙的方法暗算容隐!“江南羽!”她横琴十三招,逼得他步步倒退,“你太过分了!你要比武我不拦你,但是你行事不按江湖规矩,如此阴毒卑鄙的手段你也使得出来?你简直丢尽了江南山庄的脸面!”她心急如焚,不知道容隐怎么样了,他居然闪不过那一剑!她心里隐隐知道,如果不是容隐缠琴,心情还在那一首《度关山》里没有出来,如果不是他一个人还有半个在发怔,他根本不可能被江南羽一剑刺中胸口!她信得过容隐,她以为他绝不会输!因为他是容隐啊!他怎么可能会输?但是她忘了他也是人,也有怔忡疏忽的时候,他也有弱点!他的弱点就是,他已经太累了,他为了大宋江山,他已经付出了太多太多,他也已经冷漠得太疲倦了! “我怎么可能和堂堂枢密使大人比武?”江南羽冷笑,“我和他比武,输的只能是我!我非杀了他不可!” 姑射乌木琴再进十三招,俏脸煞白,“他和你又没有深仇大恨,我早说了,你就算杀了他,我也绝对不会嫁给你的!” “就算你不肯嫁给我,我也绝对不允许这世上有这样一个觊觎你的人存在!”江南羽冷笑,“他比我强,我知道,所以我非要他死不可,他不死,我还有什么指望?你的心全都在他身上!” 姑射的琴弦“铮”的一声绞住江南羽的长剑,“以你的心性品德,当真死有余辜!”她后悔,为什么一时心善,居然为了这个畜生向容隐求情? 江南羽居然大笑,“好!你杀了我,我宁愿死在你手下!” 姑射杀机陡生,纤指扣在琴弦上,她如果要江南羽死,当真比什么都容易,只要琴弦一拨,他就会心脾碎裂而死。 “住手!”容隐点住血流不止的伤口周围的穴道,冷然道,“这里是我的地方,你莫非要在这里杀人不成?” 姑射心里微微一震,陡然目光一转,她看见了,在江南羽的剑尖,挑着一样染血的事物!那是——她遗落的那块丝帕!他收在怀里,江南羽的剑,穿过了丝帕,刺入了他胸口,然后剑拨了出来,把丝帕也跟着挑了出来!难道——难道他刚才的出神,居然——居然是为了她么?心里一阵剧痛,她没有这样强烈的心神震荡!难道他——他居然是—— “我说了让他走!”容隐重伤在身,却丝毫不能从他脸上看出痛苦,“书雪,你去太医院找岐阳太医过来,不要惊动了任何人。” “是!”书雪心惊胆战,少爷不能出事!少爷如果出事了,那——大宋怎么办?打仗了怎么办?燕王爷要造反了怎么办?天啊——你保佑少爷不能有事! 姑射的琴仍然绞着江南羽的剑,江南羽闭目待死。 “让他走!”容隐一个人倚着墙,一只手紧紧地按住伤口。 他答应过她,饶了江南羽!姑射淡泊的心境陡然激动起来,“他伤了你,我不能放过他!”她咬牙,“是我的错,我不该求你放过他,让他伤了你!我放过他,会恨我自己一辈子!” 容隐淡淡地道:“他伤了我,是我的错,不是你的错。我要你放了他,也不全是因为答应了你饶了他。他是江南山庄的少庄主,江南山庄名为江湖第一庄,少庄主死了,有多少江湖人物要和我容府为敌?朝廷事务繁多,你也不希望整个江湖和我为难吧?江南羽就如你所说,”他淡淡的目光看着江南羽,也没有憎恨的意思,“是个任性的孩子,只是手段狠毒了些,我并不讨厌会用手段的孩子,只不过,不要泯灭了良心。” 姑射怔了一怔,如果杀了江南羽,当真会是江湖动荡,因为江南山庄几乎等于江湖盟主的地位,江南羽如果死了,只怕容府当真会有麻烦。她缓缓松开琴弦,“就这么饶了他?他一剑伤得你如此重——”我好心痛好不甘心!你知道吗? 但是容隐并不理她,他对着江南羽说话,“你过来。” 江南羽一怔,“干什么?” 容隐居然淡淡一笑,他在这样的情况下居然还笑得出来,姑射退了一步,想去扶他,却又不敢。容隐凝视着江南羽,“你这一剑急于杀人,运劲不纯,剑气未透刃而出剑上的真力已尽,所以只能伤我,却不能杀我。” 江南羽哼了一声,鄙夷道:“容大人你最好少说两句,以免原本死不了,被你自己说得元气大伤,死得岂不冤枉?” 容隐缓缓站直了身子,他如此重伤,居然还可以站得笔直,“你的剑气回伤了你自己,运气试试看,你的经脉至少有两处受伤。”他淡淡地道,语气冷冷的,“你若就此回去,不出洛阳,就会伤发倒毙。” 江南羽脸色一变,“你——”他本想说他虚言唬人,但忍不住运气一试,果然真气不纯,不禁脸色大变。 “你还年轻,虽然狠毒了一些,但是如果回去好好反省,多读诗书,养气练剑,以你的才智身份,会有一番作为的。”容隐淡淡地道:“你的伤,只有你自己以静心养气的功夫慢慢化去才有可能痊愈,否则谁也救不了你。回去少生些气,做事前多想想,好好的养你的伤,以后做事冷静一些,急躁是做事的大敌。” 江南羽想来想去,不知道他说这些有什么阴谋,“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我死了,你不高兴?” 容隐冷冷地看着他,“你死了,我有什么好高兴的?” “你不恨我?我是死是活,不必你关心,也不必你同情!”江南羽咬牙道。 容隐冷笑,“我关心你?”他缓缓把按在胸口的手负到背后,“我关心的是安宁。你是江南山庄少庄主,你若安分守己,有一番作为,自然江湖稳定,你若胡作非为嚣张跋扈,你以为江南山庄到了你手上,依然是天下第一?”他冷眼看着江南羽,“自然你是不是天下第一也与我无干,只不过朝局艰难,如果江湖跟着动荡不安,大宋江山不必有外人来掳掠,都可以断送在自己手上!” 江南羽呆了一呆,他从小要什么有什么,事事顺心,哪里有一刻想到什么国家什么安宁的事情?陡然容隐这样一教训,他才发觉自己眼光的短浅,心境的渺小!他要与这个人争情!却不料这个人心中没有情!甚至没有他自己,只有大宋! “我当然更不希望你死在路上,以免一大帮头脑不清的江湖高手和我为难。”容隐冷冷地道:“我自然不是关心你,你如果不是江南丰的儿子,你死在我容府门口,我都不会管你。”他把背又靠上墙壁,缓缓伸手,指着门口,“你可以走了,没有人会拦你。你坐了马车回去,一路上不要引发真气,就不会怎么样。” 江南羽一时间不知道要用什么心情来面对这个被自己一剑刺伤的人,呆了一呆,他要走,忍不住又问了一句:“我这样刺伤你,你真的不恨我?” 容隐淡淡地回答,“如果恨你可以解决问题,我会恨。” 江南羽跺了跺脚,转身出去,他如果没有遇上这个人,也许他的一生都会不同。他也许会任性狠毒地过一辈子,也许江南山庄在十年之后就不复存在,但是今天他遇到了容隐,所以他这一辈子都会不同了。他出去没有再看姑射一眼,因为他心里此刻充满了迷惘和奇异的感受,一股男儿的豪气、要成就一番功业的心情在激扬,在他的心里,美色失去了诱惑力。 江南羽走了,姑射一双明眸凝视着容隐,仿佛这一辈子第一次看见他,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容隐的目光避开了地上那块染血的丝帕,语气平淡地问:“你回来干什么?” 姑射幽幽地叹了一声,“你——不痛吗?”她缓缓放下了琴,“我只要你饶了他,并没有要你救他,你做得这么好——”她的眼眶有些红,慢慢抬眼去看他的眼睛,颤声道,“难道你就不痛吗?那一剑,刺入了你胸口三寸三分啊!你为了大宋江山,社稷安定,连命也可以不要吗?” 容隐刚才侃侃而谈的魄力不知何处去了,只是转过了头,默然不语。 “我承认我也和他一样肤浅不懂事,我没有你为国为民的心!”姑射盯着他,一字一字地道:“但是我不允许你不要命!今天这样的事,我绝不允许再发生!我要留下来!”她不能想象如果再发生一次这样的事情,她还有没有心情抚琴!什么叫做“惊心动魄”,她是真真正正看到了!她的心素来淡泊,很难得起情绪,但是一起了情绪,就一定坚持到底!就像她爱容隐,就像——她现在决定要留下来! 她不能容忍他受到伤害!曾经相信他是最强的!但是今天她才发现,他非但不是最强的人,还是最容易受伤害的人!因为,他的心里,没有他自己啊!他的心里,都是大宋!都是大宋!想到他心里只有大宋,她的心里发苦,但是她怕了,无论他心里有的是什么,她都不想再看见他流血!她可以不嫁给他,但是她要保护他! 听到她说她要留下来,容隐迅速转过了头,她居然要留下来?她难道不知道他之所以会受伤都是因为她吗?他若不是一颗心留了半颗在她身上,他若不是自从再见到她之后时时的恍恍惚惚,他怎么会受伤?她要留下来,是存心要他心神不定不必做事吗?“你要留下来?”容隐冷冷地问。 “我不想看见你流血。”姑射终于扶住了他,“我只是不想看见你流血,你不必多说了,我知道我说不过你。”他的穴道点的很好,伤口并没有再流血,但是姑射凝目看了一阵,“身体里的血没有止住,你可能要好好修养一两个月。” 容隐深吸一口气,冷冷地道:“你留下来只会妨碍我做事,不必了,姑娘可以随时离开,这里是军机重地,你不能留下来。” 姑射秀眉微蹙,“难道你连我也不信任?在外人眼里,这里是军机重地,在我眼里,这里只是你的家。” 容隐还要再说什么,但是门开了,书雪领着岐阳走了进来。 第3章 -------------------------------------------------------------------------------- 春蚕到死丝方尽 “啧啧啧,容容也会受伤?真是天下奇闻。”太医岐阳是个俊朗的少年人,一边给容隐清理伤口,一边啧啧称奇,“打伤你的人还真了不起。” 书雪心急如焚,“岐阳少爷,少爷的伤要什么时候才能好?” 岐阳耸耸肩,“一两个月吧,还算他武功不错,身体底子也不错,如果这一剑刺在圣香胸口,嘿嘿,不是我说,圣香大少爷早就玩完了。容容的身体不错,伤的虽然很重,但是死不了,不用担心啊!”他敲了一下书雪的头。 姑射把乌木琴和破裂的“巢螭”放在一起,坐在床边静静地看他。容隐没说话,他也不看姑射的目光。 “好好照顾他,容容向来忧国忧民,太花心力了,如果要他早一点好,就别让他的脑袋整天想东想西,休息几天,大宋朝不会亡的。”岐阳一边漫不经心地道:“他再辛苦,也没有人会感激他的,不如休息几天睡大觉去,他的事情自然有人会帮忙的。” “我不能休息。”容隐低沉地道。 岐阳一怔,“什么?” 容隐淡淡的苦涩,“我怎么能休息?我休息了,兵权交给谁?”他凝视着岐阳,“你很清楚,燕王爷有篡位夺权的野心,大宋立国不过三十多年,外有契丹大辽,如果我放开了兵权,皇上的江山靠谁稳住?如果燕王爷借机夺权,皇上一个人——抵挡得住吗?” 岐阳一呆。 “大宋立国不过三十多年,没有数十年的安定,如何定得下基业?如果燕王爷夺权,朝局大变,辽国耶律隆绪会放过这个机会?”容隐的目光转到床幔上,慢慢地道:“何况我们的兵马正在更戍,开封的禁军要全部更换到各地,边疆的禁军调进开封来——我朝本就军心未定动荡不安,如果皇室生变,外敌入侵,你说,凭大宋这三十年的基业,抵挡得住吗?”他的声调并没有什么感情,只显得很疲倦,“我只是希望百姓可以安定——战争——实在太伤民力——” “容容——”岐阳本想说什么,但看见容隐深沉的眼色,孤冷和疲倦并在的眉宇,他竟一时说不出口,呆了一呆,他叹了口气,“我不劝你,也许你是对的。”拍拍容隐的手,他试图让气氛活跃一点,“不过你放心,大宋是不会在这个时候亡国的。” “他在乎的不是大宋,是百姓。”姑射勉强一笑,替容隐说出来,“他要保的不是皇上,要守的也不是大宋,是大宋朝的百姓。” “你——”岐阳摇了摇头,他看了姑射一眼,“你好好劝他,要保百姓,首先要顾着他自己的身体。” 过了一会儿,岐阳回太医院去,姑射才淡淡一笑,“你怎么会听我劝呢?你是全天下最固执的人。” 容隐闭上眼睛,“你还留在这里?你还不走?” “不要再想找借口赶我走,”姑射现在的心很平静,只要守着他,她的心就会平静,似乎已经超脱了婚嫁的自私,她现在守着他,无论他做什么,只要他平安无事,那就什么都好。“你好好睡吧,我不会走的,你睡吧,我给你弹琴。” ……你睡吧,我给你弹琴……容隐陡然睁开眼睛,看着她无限温柔的眼眸,她从没有这样的温柔,有一些默认妻子的味道。看着他睁开眼睛,姑射端过乌木琴,轻轻抚摸着上面的琴弦,微微一笑,“睡吧,我不会吵着你的。” 容隐看了她那一眼,似乎心里有无数话想说,但是他毕竟累了,看了一眼,还是闭上了眼睛。 琴声微微,姑射低声轻唱。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何须琥珀方为枕,岂得珍珠始是车?运去不逢青诲马,力穷难拔蜀山蛇。几人曾预《南薰曲》,终古苍梧哭翠华。”轻声唱完,她看了沉沉睡去的容隐一眼,幽幽地叹息,“国家、国家、国家当真,有这么重要吗?” —→*←—→*←— 第二日早朝 姑射依然一身白衣,一早就在容隐的床前守候,“五更天都未到,你一定要去早朝?”她凝视着容隐的脸色,“如果今天皇上兴致一来,早朝拖个两三个时辰,你确定你能够站上两三个时辰?”他的伤经过昨天一夜的休息,能够好转多少?就算容隐不说,姑射还是看得出来,他只怕举步艰难,何况要他站上三两个时辰? 容隐沉默,过了一会儿才冷冷地道:“不关你的事。” “什么叫做不关我的事?”姑射缓缓地问。 “我不需要你关心。”容隐侧过头去,“你求我的事,我已经做完了,姑娘你是世外闲人,我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 “我既然是世外闲人,我要待在什么地方,只怕也不需要你容大人判断决定,是不是?”姑射淡淡一笑,“我要留下来照顾你,至少在你伤好之前,我是不会走的。” 我就是怕你,就是怕看见你,所以才要赶你走!你留下来,你这样的温柔体贴,你有没有想过,等到你走的时候,我又要承担多少的痛苦?你终不会留下来永远不走,你终属于江湖不属于我,你对我越好,我——容隐咬牙,冷冷地道:“你没有见过别人受伤么?” “不必说了,如果你想我走,那就快点好起来,你的伤一好,我马上就走,好不好?”姑射黯然,他——何必这样避开她?她是草莽女子配不上他她知道,她也没有奢求可以嫁给他,难道只是陪着他都是不可以的吗?容大人,你何必这样避嫌呢? 她是铁了心不走。容隐脸色苍白,当年拂袖而去是长痛不如短痛,那是砍头,一下便死,而现在你要来照顾我,那就是凌迟,你对我好一点,你走之后,我就多痛苦一分!姑射,你真的要如此残忍吗?你总是飘忽来去,你那么美,你那么好,你想没有想过,那些被你离开的、被你遗弃的人的心情?虽然——是我说不要你——他疲累的低下头,看着姑射的影子,我是在断情,你就不要来爱我,好不好? 姑射看他不回答,就当他是默认,“今天的早朝,你称病不要去了好不好?等过两天你的伤好一点,你要到哪里去,我绝不会管你。” 容隐却抬起头来,淡淡地道:“我说了要去,就一定会去。” 姑射看着他倔强孤傲的眼神,知道他绝不听劝,顿了一顿,缓缓地道:“好,你去,我给你当轿夫。” 容隐扶着床帷站起来,“我容府从来不缺轿夫。” “但他们不能把你从朝堂上抬回来!”姑射也冷冷地道:“要去,就不要那么多废话!” 容隐被她激怒,“好!你愿意当轿夫,难道我还不允许?有浮云为我抬轿,天下武林,还没有谁有这样的福气!”他冷笑,“你如果擅闯含元殿被人抓住,我绝不会同情你,也决不会感激你!” 姑射淡淡地道:“我做事从来不要人感激,我高兴给你抬轿,可以了吧?容大人!” 于是,姑射就乔装成轿夫,抬了容隐上早朝。 早朝礼部尚书正在起奏。 “皇上,夫欲富国安民之道,在于反本,本立而道生。顺天之理,因地之利,即不劳而功成。夫不修其元而事其流,无本以统之,虽竭尽精神,尽思虑,无益于治……” 容隐站在百官之中,眉头紧蹙,大敌当前,不练兵马,不务农富国,尽说这些玄之又玄的黄老之学,孔子之礼,那有什么用?难道大辽打过来了,你礼部尚书敢去和他讲道理?做不到就不要在这里浪费大家的精力和耐心!他伤势未愈,站在这里本就觉得辛苦,还要听这又臭又长的奏折,非但于国无益,而且越听越不耐。 姑射假扮轿夫只能到达宣华门,容隐进了宣华门就进了朝堂等候早朝,那是轿夫不能跟进的地方,她本想找个借口脱身,但是皇宫之中戒备森严,她居然无法脱身! 和一干轿夫坐在宜华门外等候,她平生第一次感受到被人拘束的感觉。她人在江湖十多年,向来要来便来,要去便去,一时兴起,她也曾经放舟直下三千里,赶到江南去看莲花;也曾经与人决斗泰山之巅,仰头见红日东出,于是一笑泯思仇;偶尔弹琴唱诗,空谷探幽兰,独来独往,寂寞,也自然。但是却是平生第一次为了一个男人,和一帮满身汗臭的轿夫们坐在一起,就为了等他出来。 她放下了她的独来独往,她的空灵和她的自然,居然只是为了送这个男人去上朝,然后,等待这个男人回家。她的诗情画意,她那种自由来去的潇洒,淡然的心境,四年前为了这个男人沦落,而四年后,居然为了这个男人,甘心化成了庸俗。她讨厌朝政!平心而论,她和所有的江湖人一样,讨厌官吏,讨厌朝政!那是和江湖多么格格不入的世界!朝廷、皇宫大臣、权力、显贵……充满了肮脏黑暗的争斗,与之相比,江湖清澈得如流水,不会给人窒息的空气。如果——不是为了他,她又怎么可能——用她弹琴的手,去触摸这样粗俗的轿竿? 姑射黯然一笑,她是不是快要失去自己了?她居然——有一天去给人抬轿!不知道如果传扬出去,听见的江湖人物会是什么表情?可是——看见他受伤的那一刻,她真的——不能再忍受第二次!无论这里是多么的令她厌烦,多么的虚伪险恶,她不能忍受再和他分开!离不开啊!不是她不想走,而是她离不开,离开了,看不见他,那种不确定的心情足以令她比假扮轿夫更加难过! 不知不觉——已经付出这么多,可是容隐,你呢?你知不知道我的心?你的恍惚、你的冷漠,若有情,若无情,你的心里——除了大宋,有没有我?有没有我? 一个小太监从宣华门里头走了出来,喝道,“宣顾太医——” 姑射心头一惊,难道容隐——她虽然脸上易容,假扮轿夫,但是一双紧紧握住轿竿的手,已经掩饰不住紧张。 “宜顾太医——”外头传话下去。 姑射压低声音问身边的人,“皇上为什么宣太医?殿上……殿上的各位大人有谁出事了么?”话问出口,她心里七上八下,手心里都是冷汗,如果他出事了,她无论如何也会闯进去救走他!只是——只是不知道——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不知道。”身边的轿夫满不在乎,“里头好多大人都一大把年纪了,偶尔出个什么事,也不算什么。” 不算什么?万一出事的是容隐,那怎么办?他要怎么交待他受伤的原因?说出江南羽?要皇上下令追杀吗?那些虎视眈眈的野心人物,什么燕王爷,什么上玄之流难道就不会为难他? “都宣太医了,说不定很严重。”姑射小心翼翼地套话。 “啊,”轿夫得意洋洋,“这个你就不懂了,不会的,如果很严重,皇上就不会宣顾太医,而会宣岐阳太医。” “哦。”姑射随意敷衍了两声,微略放了一点心,他应该没事,应该没事。 过不了多久,退朝。 容隐一身朝衣,从宣华门里走出来,和身边的大臣们寒喧道别。 但是姑射看得出他眼里的厌倦,和骨子里的不合群,他和他们——不同! “白衣未尝解彷徨,十年秀骨,病与朝衣作故香——”姑射黯然,他这一件朝衣,染有他多少的辛苦,他年又有谁,可以从这件朝衣上看见,容隐旧日的心香?病与朝衣作故香,容隐啊容隐,你甚至不求留香,只求故香,只求作故香而已吗? “起轿——” 她抬起容隐的轿子,和大家一起回容府去,但是一路上,她的心不在抬轿,而是根本不知道在哪里。 她在想什么?容隐虽然正眼不看姑射,但是他却知道她在出神。 她是不是——在考虑离开? 想到她离开,他原本已经深锁的眉头更深了三分,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或喜或忧,若喜若忧,甚至又喜又忧的心情,已经乱得他自己都无法分辨。她温柔体贴,他其实是承情的,但是,想到日后她始终会走,再多的心动,都打成了看也看不清楚的死结,日后要如何收场?如何让自己解脱? 伸出手,撑住额头,他实在很累,脑子里一片空白。 回到容府。 “早朝的时候哪位大人出了事?”姑射换回一身女装,细细地看分别了几个时辰的乌木琴,用手指在琴弦上面轻轻磨蹭。 容隐在看关于岐沟关败退的文书,还有探子打听的辽帝耶律隆绪的近况,头也不抬,“是赵丞相,他最近累坏了,在殿上有点发昏,怎么?” 怎么?姑射泛起一丝淡淡的苦笑,“你呢?” 容隐眉头微蹙,“我什么?” 他果然丝毫也不在乎他自己!姑射深深吸了口气,“你的伤怎么样了?” 容隐看了她一眼,淡淡地道:“过几天会好的。” 姑射怔了一怔,这也算回答?她想问的是,在早朝的时候他痛不痛?会不会很难过?结果容隐就轻描淡写地说“过几天会好的。”这样就完了?轻轻叹了口气,她不知道该生气,还是不该生气,这是他的性格,她能怪他什么?能怪他什么?怪她自己,喜欢上这样一个注定孤独的人物,这样的冷,这样的无可奈何。 “明天不要跟着我上朝了,我不会怎么样的。”容隐看了她一眼之后低头看文书,不再抬头,“难道你喜欢守在宣华门外面?”他淡淡地道。 “我就是喜欢。”姑射也淡淡地道。她不放心,她就是不放心,无论容隐显得多么强,多么坚忍坚毅,她就是不放心! 容隐眉头一蹙,把文书挥在桌上,他眼神凛然,“今天你进得去出得来,是偶然。如果你天天扮着轿夫在宫里来来往往,你以为皇宫是什么地方,可以让你这样出出入人?宫中高人众多,万一哪一个看穿了你,你就是来历不明的刺客,要入狱杀头的,你到底明不明白?” 姑射冷冷地道:“那好,我就不乔装打扮,我不放心就是不放心,你若不让我在宣华门外守着,我就去含元殿门口守着,我就不信你皇宫里那一堆酒囊饭袋,能把我怎么样!”她甚至扬了扬俏眉,“我会以浮云姑射的身份去,你不必怕别人说你窝藏刺客。” “你——”容隐忍住怒气,他是在关心她不希望她涉险!她这算是什么态度?“冥顽不灵!” 姑射凝视了他一眼,突然显得很疲倦,缓缓地道:“我是冥顽不灵,我若不是冥顽不灵,像现在这样的天气,我应该上普提山和一悟大师论茶去了。”她神色黯然地看着容隐,“我只是不放心你——” 容隐的脸色有点苍白,淡淡地道:“你不必不放心我,你本就该去!你本就是该在那里的人,何必来蹚我这场浑水?” “你这是算在赌气吗?你何必这么着急赶我走?”姑射陡然激动起来,“我有这么令人讨厌?你只要一有借口就要用这种口气赶我走?我——我好歹也是个人,虽然不是什么官什么王爷的女儿,但是我凭什么要听你冷言冷语?我本可以走的!”她沧然指着容隐,“从你第一次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我就可以走的!” 他伤害到她了。容隐转过头去,不敢看她,咬牙冷冷地道:“你本就可以走,我没有留你。” “你——”姑射气得眼圈微红,“我没有走是因为我担心你,你不会照顾自己也不想照顾自己,我怕你再受伤害,我不想你痛苦!你知不知道?我从来也没有奢望可以嫁给你,也没有想过我可以变成你这深宅大院的贵夫人!所以你不用躲我,我不是留下来逼你,我只是想留下来照顾你,难道——”她凄然而笑,“我连这个资格也没有?” 她误会了!他知道她从不会逼他,他知道她从始到今没有强迫他做过任何一件事,甚至当年那样冷酷的拒绝,她也从来没有怨恨过。她是一个豁达飘逸的女子,他怎么可能以为,她留下来是要逼他娶她?他不可能这么猥琐,也不可能这么无知,他只是——害怕而已—— 听姑射说完,容隐默然,沉默了许久。 姑射见他不回答,眼中是深深的受伤,他居然——默认!她磨蹭琴弦的手指忘形地扣住琴弦,几乎要掐断了它。 正在她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不是……”容隐终于开了口,却没说下去。 “你不必解释,我不想听。”姑射本以为她这一生不可能为了谁而哭,但是她满眶都是眼泪,她居然会有一天弄得如此狼狈!如此狼狈! “你要听,是你逼我说。”容隐的目光凝视着她的手,然后缓缓伸过手,松开了她握着的那根琴弦,以免琴弦断裂,或者她伤害自己,“我不是看不起你,你绝不需要在任何一个官宦或者王爷的女儿面前贬低你自己,你绝不比任何人差,甚至你比哪一个女人都杰出,我说这话包括当今皇后,你明白吗?” 他——用这样子稳的口气,说他绝没有看不起她! “但是你看不起我,你要躲着我,你希望我离开。”姑射忍住眼泪,“自从四年之前你离开,我就从来没有痴心妄想——” “我知道!”容隐骤然打断她的话,“我知道你没有!因为你是姑射!你不是别人!”他一字一顿地道:“我从来没有以为,你留下来是想要逼我娶你,从来没有!我也从来没有怀疑,你留下来的心意,你是关心我,我知道。” “我的心意,不是拿来让你糟踏的!”姑射冷笑,“既然你知道,你又为什么要那样对我?时时赶我走,冷嘲热讽冷言冷语,就是你知道吗?” “我本不想说,是你逼我的。”容隐沉默了一会儿,“我不希望你拂袖而去,然后贬低你自己,以为自己很卑贱,我不希望你——为了我而不快乐——”他低声道,“那是不值得的。” “那你说。”姑射冷冷地道。 “回答我一句话。”容隐抬起头凝视着她,“如果我答应娶你,你会嫁给我吗?” 她怔住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如果,因为一开始,就是他的拒绝!她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他愿意娶,她自己——愿不愿意——嫁给他? “你会吗?嫁给我,到容府做容夫人,不能再仗剑江湖,没有白马,也没有决斗,你不会再有任何江湖朋友,而要开始学习礼数。”容隐慢慢地道:“宫廷的礼数,朝廷的礼数,人臣的礼数,身为臣妻的礼数,弹琴唱曲——那是下人做的事情,你如果身为枢密使夫人,就应当雍容大方,而不能够再玩弄靡靡之音。而且你的丈夫,日日与人勾心斗角,说不定有一日你在睡梦之中,就已经变成了皇室争权的牺牲品、阶下囚。你会帮助我,在朝政里玩弄权术?”他看着姑射,叹息了一声,“你会吗?” “我——”姑射登时明白了三分,极苦极苦地一笑,“我不会。” “你不会,所以——我不能娶你,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不能。”容隐深沉地看着乌木琴,“你要相信,没有人可以不被你吸引,我也是男人,我不是——”他黯然一叹,“——不是不爱你——” “所以你当年拒绝?”姑射低声问,“不是因为看不起我,也不是因为你不爱我,而是因为——”她抬起头来,凄然一笑,“你不愿意束缚我?你——希望我快乐?” 容隐避开她凄然的眼神,“一半,一半,是因为你,另一半,是为了我自己。”他淡淡地道:“我也是不适合有妻室的。” “那么——你会对我冷言冷语,要赶我走——是为了——”姑射低低地问。 “为了我自己。”容隐深吸一口气回答,“你不可能不走,你也不可能永远留下来,是不是?” 姑射默然,过了很久,她才点头,眼泪随着点头的动作滑落,“是——我始终会走——” “所以,我赶你走。”容隐慢慢地道:“既然迟早要走,那么又何必多情?何必相遇?你难道不知道,越长久的相处,就越容易多情,而越多情——”他顿了一顿,轻轻地道:“就越容易受到伤害吗!” 她怔住,越长久的相处,就越容易受到伤害,因为更长久的相处,就会有更多的感情!他不是看不起她,不是不爱她,更不是不了解她!他是太了解她,了解得比她自己还了解!所以才知道她无法忍受宫廷的束缚,所以才知道她不可能嫁给他,所以才知道——无论她现在付出多少,她最终——都是会离开的。“你赶我走,是不希望我们重逢之后日久生情是不是?”她颤声问。 容隐沉默,“难道不是?”他缓缓地道:“既然不可能留下来不走,那么就算是有再多的感情,也都只是徒增伤心而已。”他看着姑射,淡淡地道:“多情无益,不如无情。” “可是——”姑射颤声道,“可是——”她猛然抓住容隐双肩的衣裳,“你既然想得比我久远,想得比我透彻,你为什么不早说?在你见到我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在那个时候——在那个时候我还可以走的!”她热泪盈眶,“那个时候——我比现在豁达啊——” 容隐微微一震,他看见了她的狼狈,她那种极力挣扎却无可奈何的狼狈!“你现在也可以走。”他淡淡地道,但是话声之中,已经不可避免地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你为什么不早说?”姑射失神,失魂落魄,“多情无益,不如无情。你说得真好,只可惜——太迟了!”她抓住容隐的双肩摇晃,“你知不知道,”她泪流满面,“我有多少次想走,却又有多少次走不了!我不想留在开封,不想和官吏拉上任何关系,可是我——可是我——离不开啊!”她凄然而笑,“看见刺进你胸口的剑,看见你的血,你为国为民的毅力,我怎么还能走得了?我的心比你的身痛!我不能当作没有发生过!你要我不要多情,那怎么可能?我是人,是一个从前很爱你至今依然很爱你的女人,你让她怜惜让她心痛,让她看见你的辛苦,然后又要求她不要爱你,你这是在苛求我!是在逼我痛苦!” 容隐苦笑,“那么,你爱我,爱得足够让你在这个地方——活下去吗?”他缓缓地问,“我若不逼你绝情,那么日后你的世界里,除了我,你什么也没有。”他黯然地眨了一下眼睛,“而现在,如果你能够绝情离开,日后你除了我,你什么都不会失去,”他闭上眼睛,“你甚至会找到一个更值得你爱的丈夫。” “我——”姑射哑口无言,“我——” “你不可能没有琴,没有茶,没有剑,没有诗,那些——”容隐叹了口气,“早就是你骨子里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了你的自由,你也就不是姑射了。”他凝视着姑射,“你会死的。” “可是——我也——不能没有你——”姑射失魂落魄。 “离开吧,狠心一点,离开我。”容隐黯然,“你也不希望我痛苦,是不是?”他按了按胸口,“这个伤我不在乎,在我还设有对你动情之前,你走吧!否则——否则——”他闭上眼睛,“我们谁也逃不掉,我不想你陪着我,却终生郁郁不乐,我更不想让我自己迷乱,你知道我迷乱不起!” “容隐!”姑射忍不住哭出声,她伏在容隐怀里,“你好狠心!两个人相爱,你居然可以用理智分析到这样的将来,你要我‘无情’!可是我不是你!我不能克制!”她猛地抬起头,“我不能说不爱就不爱!我更不能因为爱你是错的、爱你会让我日后失去一切、会让我后悔,就不爱你!我做不到!”她像所有柔弱的女子一样哀求,“我做不到!你告诉我怎么办?我做不到——” “你先不要哭——”容隐勉强忍耐着自己把她拥入怀里安慰怜惜的冲动,“你要清楚,你现在走,总比日后相爱太深才离开要容易解脱。” “解脱?”姑射神色黯然,“如果无法解脱,那怎么办?” 容隐不能克制地心神激荡,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那就看你我各自的缘分,有没有解脱的福气了。” 她看着他眼神里的痛苦,缓缓地问了一句,“我问你一句话。” “你说。”容隐侧过头去不看她的眼睛。 “你说,你不是不爱我,那么,不是不爱我,就是爱我吗?”姑射低声问。 容隐怔然。 “你回答,我就离开。”姑射苦笑,“你总是那样,最有道理的话都是你在说,你关心的都是大事、大局、大人物!对我,”她凝视着他,“若有情,若无情。” 容隐缓缓转过头,与她对视,这还是今天他第一次如此正式的凝视她,过了一会儿,他微略牵动了一下嘴角,算是笑了一下,“是的,”他很快转过头去,不再看她,“只不过,不太深——没有你深。” 他——肯亲口承认他爱她! 够了!对于容隐来说,这样的结局,够了! 姑射的眼泪掉了下来,她也牵动了一下嘴角,算是笑了一下,“那么,就各自看你我的缘分,有没有解脱的福气了。”她抱起了乌木琴。 “且慢。”容隐从怀里摸出一件事物,递了过去,“这是你的东西,带走吧。” 是那块在和江南羽打斗中染血的丝缎!她几乎忘了,而他却清洗干净,带在身边。“多谢你了。”勉强一笑,姑射接过丝缎,顺手拭过了琴面,手指轻颤,震动琴弦发出“翁”的一声微响。 容隐心头一震,这回她真的要走了!并且永远不会回来!他突然抬头看着她的背影,哑声问:“这次为什么要再回来?本都已经四年了,不是吗?”他本——遗忘了这段情!她这一来,翻起这么多的痛苦,深刻得令他想忘记都做不到!何苦呢?如果你不来,那有多好?你和我,就不会为情苦,为情痛楚!也就更不会——要我经受亲自逼所爱的人离开的痛苦! 姑射很奇异地掠了他一眼,幽幽地道:“如果你要听假话,我会告诉你,为了给江南羽求情,”她深吸了一口气,“如果你要听真话,那是因为——我想看看你。”她凄凉地淡淡一笑,“不过你放心,我以后不会再来看你——我付不起代价,你也付不起——” 容隐转过头去,“你走吧。” “你——要好好保重自己。”姑射一低头,抱琴远去,空中犹自落下一滴眼泪,而佳人芳踪已杳,没人了茫茫天地之间。 ——“那么,就各自看你我的缘分,有没有解脱的福气了。” 容隐忍不住转过头来看着她远去的方向,像是可以看见她的影子,苍白着脸,看了很久很久。 解脱?他苦笑,我只能逃避,不能解脱。 “少爷?”书雪在门外等侯容隐和姑射出来,过了好半晌,出来的只有容隐一个人,“姑射姑娘呢?” 容隐不看他,只是淡淡地道:“她走了。” “啊?”书雪大惑不解,“她好端端的,干嘛走了?她不是说要等到你的伤好了才走吗?” 容隐淡淡地接口,“我的伤不碍事,她自然就走了。” “可是她今天明明……少爷?少爷你走这么快干什么?少爷你等等我啊!……”书雪的叫声一路传来,“御史中丞聿修少爷在祈宁堂等你,他有事情找你……少爷……” 第4章 -------------------------------------------------------------------------------- 蜡炬成灰泪始干 “你说,你不是不爱我,那么,不是不爱我,就是爱我吗?” “是的,只不过,不太深——没有你深。” 思过崖上,姑射横琴在膝,却破例没有弹琴,只是望着远方发怔。 离开开封已经一个多月了,他不知道好不好,他的伤不知道好了没有?他是不是还是那么多事务?他是不是——依然满心都是大宋,却没有他自己? 被他承认爱过,应该满足了,可是为什么心里的一股黯然,在离别之后却变得更加的浓郁,心里的牵挂,在离别之后也越来越强烈? 解脱?谈何容易—— “姑射。” 姑射回头一笑,“入境大师。” 在姑射身后站着的是一位僧衣白袜的老和尚,是一位在思过崖上潜修的前辈高人,江湖上能和入境大师打交道的并不多,如能见上一面,亦属难能可贵。但是入境大师和姑射却算得上是棋友、画友、诗友。 入境大师慈祥地微笑,“姑射弹不出琴来的时候,可是不多。” 姑射不语,拨了两下弦,不成腔调。 “如果心有痴念,逃到我思过崖来亦是无用的,和尚这里虽然远离凡尘,但毕竟还是人间。”入境大师缓缓说话,语气温和,“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只可惜于我佛门无缘,你有你的孽,和尚有和尚的劫。和尚的劫可以靠修行坐化消去,你的孽只有你自己走的过去,扛的起来。” “大师在思过崖修行数十年,想必消去了不少劫难。”姑射勉强一笑,“大师可否告诉我,如何忘情?为何你能够在这样一块岩石上一坐数十年?”她低低地问,“你难道就不牵挂人间吗?” “忘情?”入境大师微微一笑,“和尚不能教你。” “为什么不能?”姑射秀眉微蹙。 “和尚本身还不能忘情,如何教你?”入境大师莞尔。 “大师能够在这里一坐数十年,定力静心令人钦佩,却还是没有达到忘情的境界?”姑射悠悠一叹,“解脱、解脱……”她摇了摇头,“大师,可有棋兴?” 入境大师微笑摇头,“今日没有。” 姑射讶然,入境大师好棋成痴,居然会说没有棋兴? “你心神未定,神思恍惚,如何是和尚的敌手?”入境大师哈哈一笑,“等你下次来思过崖,和尚和你连下三局,非杀得你低头认输不可!” 姑射也莞尔一笑,这老和尚,好胜心这么强,难怪他自称还未忘情,“今日我心情不好,大师居然不乘人之危,下一次可就不知道大师有没有要姑射低头认输的运气了。”她盈盈一笑,“我走了。” “和尚不送。”入境大师微笑。 姑射飘然而去。 这孩子!虽然是个女子,但是武功智谋琴棋诗画样样出色,只是不知道是谁有这样的本事,令这个来去自如的孩子也烦恼了。 忘情、忘情,所谓人情,既然生而为人,又怎么能够无情呢?情并非可忘,只不过也许在不愿意的时候,把它暂时埋藏在心底,假装别人和自己都不知道罢了。 —→*←—→*←— “容大人,耶律隆绪即位未久野心勃勃,在岐沟关战胜之后数度遣兵南下,打探我朝军情,他们易容乔扮成我大宋子民,不知容大人有什么对策?” 问话的是兵部侍郎。 容隐沉吟,“能够潜入大宋乔扮宋人打听军情的人,想必并非寻常人物。” “不错,应该都是辽国高手。” “刺探军机——”容隐负手,仰首看着殿上的承尘,“要么去兵部,要么来我这里,散布在江湖之中,能够探听什么军情?” “尚书大人也是这么说,但是这些人如果不查出来,对我大宋有百害而无一益。” “要查出人来也很容易。”容隐淡淡地道。 兵部侍郎一呆,“不知容大人有什么妙计?” “你把你们大人的军情军机统统放到我们这里来,然后放出消息去,他们自然就会来找我。”容隐微微冷笑,“他们的目标全部都在我这里,我就不信,如果他们是要探军情,会不来!” “容大人英明!”兵部侍郎一半真心一半假意地赞叹,容隐雄才大略他早就知道,否则也不会来和他商量;另外一半赞叹,是为了危险离兵部越远越好,容隐既然喜欢逞英雄,那就让他去担风险好了,到时候军机丢了性命不保,不关他兵部的事情! 容隐看了他一眼,冷冷地道:“你最好要尚书大人把军情军机做一份伪造的给我,以免我弄丢了皇上怪到你和你家尚书大人头上。”他言下之意就是,他死了也不关兵部的事情! “是!是!”兵部侍郎大喜。 “还有,我如果身在开封,身在容府,我有重兵防卫,就算是辽国第一等高手也未必敢来,我会找个机会下江南一趟。”容隐淡淡地道:“我也有些别的事情需要处理,明天我会向皇上告假说明。你如果要查刺探军情的辽国探子,那就动作快一点,省得我走了,兵部的伪造军机还在你们大人那里,辽国的探子杀到兵部去,后悔可来不及了。”他说完,负在背后的袖子一摔,“书雪,送客!” “是!” “多谢容大人。”兵部侍郎忙忙地走了,虽然容隐的态度并不客气,但是解决了一件大事,至少这件事出了纰漏不关兵部的事,那就够了。 下江南—— 容隐深深蹙眉,配天这丫头离家出走,去了江南,他要把她找回来,毕竟他是配天惟一的亲人了;当然去江南还有视察更戍、稳定军心的任务,还有为朝廷明年征兵做一个预先的计划……他的事情多得很。 当然,还有一件,容隐绝不会承认的,在江南,有她。 如果她不是雅兴大发北上望风赏雪,她会留在江南弹琴的,他知道,他甚至连她最经常居住的地方都知道。 但是他绝不会去找她,说好了要解脱的,不是吗? —→*←—→*←— 弹琴? 姑射已经有很多天没有弹过琴。 她甚至也没有像以往一样抱着乌木琴四处漂泊,而是留在了她只有漂泊得到了厌倦的时候才会回来的家。 算是一个家吧,在梨花溪姑射有一间小屋,那是她从小修习武功的地方,师父教过她武功琴艺之后飘然而去,这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她四岁习武,十六岁出师,十七岁遇到容隐,如今——四年了——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姑射一身白衣,倚着窗户幽幽地念,“……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她自嘲,再没有比这一句更能说清她现在的心情,还有容隐淡淡的“多情无益,不如无情”,如果懂得这些就可以忘情、绝情、无情,那有多好?她就不会有那么多烦恼了。 “姑射姑娘。” 姑射讶然,她这偏僻的地方居然也会有人来找?转头望去,来人是江南羽,不过那嚣张跋扈的神气已经大为收敛,变得有些稳重起来。她莞尔一笑,这里,除了当时一心一意想要见她的江南羽,也没有几人知道,“江公子。” “姑娘居然在这里。”江南羽原本没指望看到人,看见了姑射反而意外,“姑娘没有留在开封?” 姑射浅笑,“和你一样,被人赶走啦。” 江南羽一怔,“姑娘说笑了。” 姑射盈盈一笑,也不分辩,“江公子有事?” “在下替家父送信,九月十六在泸州开武林大会,请姑娘一晤。”江南羽递过一张请柬,也没有向她多看,规规矩矩抱拳,“请柬已经送到,在下告辞了。” 姑射看一眼请柬,再看一眼江南羽,微微一笑,“你很有长进,日后成就必定不可限量。” 江南羽笑了笑,“在下的本性还是在的,”他吐出一口气,向天看了一眼,不知道为什么,姑射知道他那时候想的是容隐,“如果有一天,我不会输给他,姑娘依然云英末嫁,我可以请求姑娘——嫁我为妻吗?”他这一回说得很认真。 姑射笑了,“我不知道,”她也抬头看了一眼天,很奇怪,江南羽也知道她想的是容隐,也许容隐给人的印象就像这天一样,浩瀚而且深远。“到那个时候,你再问我吧。”她也很认真地想了想,“也许我会答应的。” 江南羽一笑,“在下告辞。” “不送。” 江南羽一掠而去,轻功大是不弱,他说有一天要超越容隐,也许,在武学上并非不可能,但是,容隐的卓越,容隐的精髓,井非在武功啊!姑射轻叹,也许,正是因为他的心太宏远,包含了天下百姓、安宁稳定,所以他的境界离人太远,远得连她都达不到——何况江南羽? 所以对容隐来说,爱上她,也许的确是一种痛苦,那让他从一个“神”,变成了一个人,让他也会为喜怒哀乐痛苦、烦恼、会悲哀。那对于重任在身事务繁多的他来说,感情的负荷的确是太累太累了。姑射嘴角泛起淡淡的苦笑,别人相爱是快乐,他和她的相爱,却是一种痛苦,并且要看各自的缘分才能探求有没有解脱的福气—— 因为他是这样的人,所以眼界如此高的她才会爱上他,情不自禁;也因为她是这样的女人,所以他也才会无可奈何的承认爱她。他和她的相爱,是因为相互欣赏对方的特质,欣赏对方的卓然不群,欣赏对方的才智武功,如果没有朝政,没有战争,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动荡不安的时候,他们两个,会是最相配最羡慕煞人的一对!但是——姑射的眼泪落在了衣襟之间——但是时局如此,他是官,他是显贵,他的精神气力全部给了大宋,就算他心里有她,又哪里可以多一分气力来爱她?和她厮守? 国家、国家!姑射自嘲,她的情敌,居然是大宋,而非美人。 —→*←—→*←— 九月十一 容隐和书雪离开开封,前往泸州。 他暂时不必担心燕王爷会在他离开的时候篡位,因为煎王府的上玄、燕王爷的儿子,跟着配天一起失踪,大概也到江南去了。他江南之行,如果可能,也要把上玄找回来,否则身为朝臣肆意离开京都,朝廷的威严何在? 时隔四年,再一次路过泸州。 泸州,依然像当年一样青绿,山川灵秀,流水无声。 惟有在这样的地方出产的茶叶,才是绝世的好茶。 容隐策马和书雪一起奔驰在官道上,一间古意盎然的茶楼在官道边上一闪而过,容隐头也不回,放马直奔。 书雪却回头看了一眼,那就是当年容隐初见姑射的地方,那一天的情形书雪还记得清清楚楚,而少爷却居然已经不再回头了。他跟着少爷纵马,心里满怀担忧,少爷啊少爷,你为了大宋,当真什么都放弃了,连姑射姑娘这样的女子,连你和她当年的一点回忆,你都彻底地遗弃,再也不会想起了吗? ——那些——却曾经是少爷最快乐的日子,是他这一生惟一活得不是为了大宋,而是为了他自己的一段日子,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啊吵爷,你撕裂感情,就像撕裂一块破布,难道——真的不会伤也不会痛? 容隐人在马上,疾风过耳,掠过茶楼的时候一阵茶香扑面而来,他刻意屏住呼吸,连一眼也没有多看,一下子就过去了。 很容易,屏住呼吸,目不斜视,一下子就过去了。他嘴边有淡淡的自嘲。可恨的是,虽然他一眼也不瞧,但是那茶楼的样子,里面的桌椅板凳,那里面挂着的字画,甚至那左墙上刻着的《茶经》,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刻意不看,但是其实在心里,它的样子从未褪色,也从未忘记。 甚至当年姑射横琴从茶楼二楼的楼梯下来,那眉眼盈盈的笑意,白衣一转,那是什么样的眼角眉梢,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闭上眼睛,他心底不断涌上当年的心情,种种回忆——第一次相遇,他是一瞬之间乍然心动,而她嫣然一笑,如何不是种下祸根的因缘?总之,不知如何,他和她就那样在一起,烹茶煮酒,弹琴论诗,那一段时间,当真过得像天上的神仙—— 快马飞驰,两边的景物不断地飞逝。 ——然后两个人相约上山去采撷纳溪梅岭的茶叶,而后,她唱了那首《长命女》,吐露了爱恋之意。结果却是他陡然清醒,知道他根本要不起她这样的女人!她的清雅飘逸属于江湖,而非朝堂,把她关在开封,她还能弹琴吗?所以他拒绝,拂袖而去,并且至今没有后悔过! 嘴边的自嘲变成了苦笑,容隐吐出压抑在胸口的抑郁,他很想伸出一只手,把心里不断泛现的爱恋缠绵掐断辗死,很想有个什么东西可以蒙住那些过去,让他永远想不起来。一寸一寸的心软柔情,一点一滴的过去,都在腐蚀着他刻意要刚硬的心,姑射的人被他赶走了,影子却缠绕不去! 他现在知道了,为什么有人希望有慧剑可断情丝,因为那些牵挂就像蚕丝一样,一丝一缕不绝不断,如果没有慧剑,人很容易作茧自缚。自己给自己痛苦,却——无法解脱——所谓相思,大抵就是如此了。 当年的眉眼盈盈,化成了如今的怨眉愁睫,而相思——却不管有没有道理,硬是缠绵不去! “来人下马!”远远的,有人大喝,“来人下马!” 容隐悚然一惊,目中陡然掠过一阵煞气,勒马止步。 书雪跟着勒马,莫名其妙地看着拦路的大汉,“干什么?这里是官道,是朝廷修的路,人人都可以走,你凭什么拦着我们?” 拦路的大汉极不耐烦,“我看你们两个也是身负武功的,是来参加武林大会的吧?泸州大会改了地点啦,从鹤言庄改到了梅岭,那那那,要去都去纳溪梅岭,就是那个据说长什么茶叶的地方,从这里过去就走过了。” “我们才不是——” 书雪反驳,他本想说“我们才不是要参加什么武林大会,我们只是路过这里”,但是容隐截口:“阁下在这里专程通知各位参加武林大会的同道?” 大汉点头,挥手,“是啊,要去就快去,少废话!” 容隐又问了一句:“已经有多少同道上了纳溪梅岭?” 大汉更不耐烦,“很多,大概五六百人吧,你问这么多干什么?你走不走啊?别在这碍事!” “少爷?”书雪不知道容隐在想什么,叫了一声就没了下文。 容隐点了点头,“我们走。”他居然调转马头,往纳溪梅岭去了。 书雪一呆,“少爷!”他追了上去,“你想去看看那个什么武林大会?” 容隐若有所思,“武林大会,以配天的性情,好胜成性,如果有武林大会,她怎么会不来呢?” 书雪大喜,“对对对!小姐一定会去看看的,我们也去瞧瞧,说不定可以找到配天小姐。” —→*←—→*←— 纳溪梅岭 风景依旧。 茶树比四年前长高了一些,但青山还是那样的青山,流水还是那样的流水。 容隐下马,牵着马走,梅岭上原本清静,但此刻人来人往,满耳都是“久仰久仰”,“某某某果然是某某某”之类的言语。而容隐从未在江湖闯荡过,自然也没有人认得他,更没有人会理他,最多,就是几个女子飘过来的媚眼,而庄重的姑娘却只敢看着容隐脸红。 当然这一切容隐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他只是想看看配天究竟有没有到这个地方来瞧热闹。 “阁下风骨不凡,恕在下眼生,不知这位兄台高姓大名?”一位也是风度翩翩的中年人对着容隐拱手,“在下江南丰,添为本会主事之人,这位兄台可有请柬?” 容隐微微一怔,他知道江南丰是江南羽的父亲,江南山庄的庄主,几乎武林公认的盟主,却不知他如何注意到了自己。他从来没有走过江湖,他的行为举止自然与人不同,并且容隐煞气与贵气并在眉间,这样一个人物,江南丰如何不感到惊讶? “在下姓容。”容隐淡淡地应付。 好冷淡的脾气!江南丰名满江湖,难得有后辈敢这样和他说话,不禁一怔。 但是看见这位自称姓容的少年人看也没有多看他一眼,头也不回的对身边书童模样的人说,“见过江大侠。” 那书童模样的孩子连忙对着江南丰笑了一下,“江大侠。”却不知道要接下去说什么。 江南丰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阵势,不禁惊讶之中也有几分莞尔,眼见那姓容的公子在答了自己一句话之后就再也没有多看自己一眼,甚至他连停顿都没有停顿,就径自走了过去,留下他一个童子应酬自己,还真是卓然孤傲,一点情面也不愿讲。他本要询问容隐有没有参加武林大会的请柬,但是看见容隐如此的气度风骨,他索性不问了,如此人才,应当不是无聊之辈,闹事之徒。 那一边,江南羽跃身站在草草搭盖的一个高台上,抱拳道,“在下权代家父散发英雄贴召开武林大会,是为了十年一度的比武盛会,以及和各位英雄商讨是否愿意北抗辽兵,卫国保家……”他朗声说,颇有一点未来盟主的气度。 容隐看了他一眼,微微摇头,他知道江南羽之所以会突然转变性情,是为他所激,但是涉及兵祸国家,却并不是有一腔热血就足够,抗辽之事,如此提出来,说的不好听一点,叫做鲁莽草率,还易打草惊蛇!但是他也很留意下面江湖人物的反应,首先他听到一声冷笑,然后听到许多轻微的议论,当然也有些年轻人热血沸腾,大声叫好。 他首先往发出一声冷笑的地方看去。 发出冷笑的是站在崆峒派和青梅派两派之间一块没有门派的闲杂人等站立的地方,是个带着帽子,压住了半边脸的年轻人,他旁边站着一个白衣公子。但是容隐何等眼力,他一眼就瞧出来,戴帽子的年轻人是上玄,而他身边的白衣公子,显而易见就是容配天! “少爷!小姐在那里!”书雪也瞧得出来,悄悄拉了拉容隐的衣袖。 容隐点了点头,却没有走过去。上玄身为侍卫骑军指挥使,也是掌管禁军的人物,江南羽这番话听在他耳中,自然是幼稚可笑。他知道虽然燕王爷有篡位夺权之心,上玄为燕王爷之子,却没有他老子那等野心勃勃,他对配天有情,这次突如其来的离家,必然是配天这丫头希望他远离朝政,怂恿了他出来,这不见得一定是坏事,所以他并没有立即出面要他们两个回家。 他倒是比较注意一些没有发出声音的人。在主台之下,有一群屏住呼吸、非常紧张的看着周围人反应的人,在江南羽号召大家抗辽的时候,他们甚至紧张得完全停止了呼吸!那是谁?容隐森然的目光自那些人携带的兵器上缓缓掠过,那是契丹人常用的长枪和弓箭。 就在此时,一声“叮咚”的琴响,一位白衣女子飘然而至,怀里抱着一具古琴,落在了主台之上。 单看她斜掠而来无声无息的轻功,已经令人心悦诚服,她一转过身来,台下的人已经嗡嗡翁议论起来,是浮云姑射!这位无论把什么“第一”的称号都加在她头上都不嫌过分的女子!更有人大叫不虚此行,能一见姑射,那是多少年轻人心中的梦想! “江公子,我说实话你不要生气。”姑射对着江南羽盈盈一笑,“军国大事自有朝廷将士为主,江湖中人,行军打仗,战略布兵井非所长,战场上出兵动辄千万,数百数十位高手无济于事,并且大家放荡惯了,若投身为兵,可知什么是军令如山?” 江南羽看见她本就有些心神不定,被她一问,居然答不出来。 “而且,江公子可知,你登高一呼,自有响应者与不响应者,对于无意要抗辽的武林同道,你打算如何处理?”姑射侃侃而谈,始终带着微笑,“更何况,最令人忧虑的是,江公子你这一呼吁,把江湖分成了对辽国有敌意和没有敌意的两派,如果辽国在此地设有探子,消灭对辽国有敌意的人,拉拢对辽国没有敌意的,大宋武林,很容易就四分五裂,人心惶惶。这些,公子想过没有?” 江南羽更加答不出来。 书雪兴奋的拉着容隐,拼命拉着容隐的衣袖,“姑娘好厉害,真是太厉害了!少爷,你看!你看!” 容隐看了一眼姑射,把目光转开了去,她说出了他所有要说的话,每一个顾虑,每一个想法——何缘——能够得此知己?人生得一知己已是不易,何况,是两心如一?可惜他不敢多看,他不敢,多看一眼,那些在泸州路上若隐若现的苦涩情意,就立刻会泛滥成灾。 但是他不看;她的声音依然声声入耳,“江公子爱国之心,姑射敬服,姑射并非要与公子为难,只是有些事事关重大,不能不说。” 江南羽尴尬地一笑,“姑娘说得有理。” 姑射凝视着他,柔声道:“我关心的只是安定,井非其他。只要江湖安定,不起风波,就算是很大的功劳,为朝廷全心全意抗辽减轻了负担。公子有才,姑射寄望公子为此出力。” “我关心的只是安定。”容隐听到这句话身子一震,她——居然在江南羽面前,在这么多江湖人物面前,把他的话这么直接地说了出来,一个字也没有忘记。她本是不理世事的女子,如今苦口婆心,是因为——她在为他着想吗?她在为他设想,为他解忧!所以世外飘然来去的姑射才会说出了“安定”两个字,那不是她的口吻,而是他的! “姑娘在学少爷你呢!”书雪听得这口气分外耳熟,忍不住好笑,“少爷你听,她学得真像!” 容隐脸上微微发热,事到如今,要他压抑心中的爱怜,岂非苛求?他心中此刻热血澎湃,如果姑射此刻向着他飞身而来,他会紧紧地抱住她,甚至吻她!他的脑中此刻没有国家,只有被他逼走的姑射,在离开了他之后,依然为他解忧,替他设想!她不知不觉地模仿了他,是因为思念?还是因为无可奈何?他怎么能让她孤身一人漂泊江湖,日复一日地想念他,模仿他? ——如果没有解脱的福气,这样的想念,将会是多么的痛苦! ——难道,他和她就这样一辈子么? 他的心偏颇了。如果从前他的心里有七分是大宋,三分是姑射,如今,他的心里就有两个影子,一个是大宋,一个是姑射。两个影子交替重叠,时而是这一个,时而是那一个,每一个影子出现的时候,都完全占据了他的心,不给另外一个留下余地! 天啊!你不能这样对我!如此下去,你要我怎么办?怎么办?容隐抬起头看了天一眼,却无力地闭上了眼睛——如此下去——总有一天他会受不了而毁灭的。 “啪啪啪”,姑射说完,立刻就有人鼓掌。此刻万籁俱静,这掌声就显得刺耳,大家的目光登时都集中在了鼓掌的人身上,偏偏鼓掌的人不以为忤,反而赞了一句,“说得好!” 鼓掌的人是上玄,他向来嚣张跋扈;当然什么也不在乎。但是一惊觉上玄赞好,容隐只觉得如同一桶冰水当头直下——他还是大宋朝的枢密使,他的职责,皇上,燕王爷,契丹大辽,北汉降兵,朝廷更戍,军须军粮……各种各样的事情,他一步也不能走开,一刻都无法分心,何能够——去爱一个女人? 他不是上玄,他连和心爱的女人走的资格都没有! 书雪看见容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少爷?小姐在那边,什么时候叫她回家?” 容隐不答,过了一会儿,他才淡淡地道:“算了,让她去吧,她也不是小孩子了。” “啊?”书雪愕然,“少爷是不打算要她回家了?那上玄少爷呢?” “什么上玄少爷?”容隐负手,冷冷地反问了一句。 书雪反应过来,大喜,少爷是存心放过他们一马,连上玄少爷也放过了,“是是是,我什么也没看见,既没看见小姐,也没看见上玄少爷!少爷,你真好!”他笑嘻嘻地补了一句。 我真好?容隐冷笑,“我有什么好?” “就是很好,很好啦!”书雪傻笑。 他们两个远远的站在人群中,谁也没有注意到他们两个,但是江南丰却一直在关心着他们两个。眼见这容姓公子负手孤立,冷眼旁观,偶尔和身边的书童说上一两句,似乎对台上的局势有些关心,又不太关心。 他究竟是谁? 就在这时,姑射说完了最后一句话,微微一笑,抱琴而去,她的飞掠很好看,腰肢微微一折,就斜斜飘了出去,越飘越高,但势头却很缓慢。这是一门绝顶的轻功,姑射有心露一手,那也是立威,希望台下众人可以重视她的话。 “铮铮铮!”一连三响,台下那群原本等待着中原武林分裂成两振的辽国奸细对着人在半空的姑射射出了三箭!她坏了辽国的大事! 姑射吃了一惊,她没有想到有人会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动手!横琴一推,她借挡箭之力横飞了出去,落向一边的大树。 陡然大树上刀光一闪,树上居然有人! 姑射危急之际,飞起一脚,踢向来人的脉门,人却身不由己地落了下来。 她一落下来,树下突然张开一张大网,要把她生擒活捉! 姑射如此有影响力,如果抓住了这个女人,也可以控制一部分中原武林的人,例如说,江南羽!潜藏在一边的辽国高手是如此打算的。 这几下干净利落,距离又远,大部分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网已经张开,姑射已经落了下来。 “乘人之危!”江南羽掠身而起,一剑斩了过去。 此时又有数箭射来,一部分射江南羽,一部分射落下来的姑射!她到现在没有落下实地,一口浊气换不过来,所以无法抵挡! 突然之间,几只茶杯飞了过来,“乒乓”几声,撞开了射向姑射的几支长箭!江南羽也拨落了射向他的长箭。但姑射依然落向大网! “姑射姑娘!”他失声惊呼。 眼看着姑射就要落人那装满倒刺的大网,千钧一发之际,姑射居然如有神助,在落网的最后一刻一跃而起,避开了杀身之祸! 转过头来,只见台下那一群辽国奸细倒了一地,站在旁边的是那个鼓掌的戴帽少年,他看了江南羽一眼,大有鄙夷不屑之色,拍了拍手,“连这些饭桶都收拾不了,还要抗辽,你差得太远了!” 那边树上树下的几个辽国人也已经被潜藏在人群中的江南丰点住穴道。江南丰对着上玄微微一笑,心里却想,江湖上什么时候出了这许多英雄豪杰?嘴里却对姑射道,“姑娘受惊了,让这些奸细混进大会,江某人甚感惭愧。” 姑射整了整衣裳,像在想些什么,只是一笑,却没有说什么。 江南羽瞪了戴着帽子、装束怪异的上玄一眼,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冷笑道:“如果不是姑射姑娘自救,就算你抓住了这些辽国人,又能怎么样?” 上玄哼了一声,“你以为她是自己跳起来的?” 江南羽一怔,“难道不是?” 江南丰哈哈一笑,拍了拍江南羽的肩膀,“江湖人才辈出,羽儿你再不努力,要落后了!”他对着台下看得目瞪口呆的众人微笑,“这位才是姑射姑娘的救命恩人。”他遥遥指着远处。 江南羽凝目眺望,在人群的最后边缘,淡淡站着一个孤高的人影,他陡然屏住了呼吸,低声道,“是他!” 江南奉反而一怔,讶然,“你认得他?” 江南羽苦笑,不知道要说认得,还是不认得,容隐既然来了,就肯定是有事。 这时候大家都看着容隐。刚才千钧一发,是容隐掷出一块东西,恰巧到达姑射足下,让她借力一点,腾身而起,上玄虽然打倒了许多辽国奸细,却不能有这样立竿见影的效果。 上玄摔下帽子,桀傲不驯地看着容隐,“出来吧!躲在后面不是你的个性。” 在大家惊讶的目光中,容隐负手站在原地,冷冷地道:“临阵而逃,也不太像你上玄的个性。”他是在说,燕王爷原本一心一意要推翻太宗,让上玄登基为帝,上玄却在这个关键时刻逃离了开封。上玄和容隐素来不合,他要篡位,容隐保的却是皇上,当然是势同水火。但是上玄既然肯为了容隐的妹子配天而离开开封是非之地,当然形势就有所不同。 上玄哼了一声,“你是来拿人的?”他知道他这么一走,王府和皇上必然都不会轻饶,却不知道居然派遣了容隐出来抓人!“我还真是荣幸。” “我原本是来拿人的。”容隐淡淡地道。 “原本是来拿人的?你这是什么意思?”上玄目光一冷,犀利如刀! “原本是来拿人的意思,就是说,现在不想拿人了。”远远的,容配天接口,容隐的个性她自然再清楚不过,“上玄,我们走吧。” 上玄又哼了一声,“就算你要来拿人,我也不怕,我不会感激你的。”他看了地上乱七八糟的辽国奸细一眼,“这些家伙就交给你了,算是我还你的人情。” 容隐眼睛也不眨—下,淡淡地道:“我不会谢你的,两不相欠!” 上玄上上下下看了他一阵,“我认识你这家伙这么久,第一次觉得你还是点东西。”他哈哈一笑,走过去拉住容配天,“我们走。” 容配天扮的白衣公子也颇风采,她最后看了容隐一眼,叹了口气,“哥,这一次是妹子对不起你。” 容隐头也不回,冷冷地道:“要走就走,多说无益。” 容配天冰冷的眼中难得有泪,她对着容隐的背影盈盈拜倒,却没说话,一拜之后,她绝然而去。 台下众人议论纷纷不知道这究竟发生的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姑射却知道,这样的决定,对于容隐来说,是多么的难得,他是那么冰冷的人,温情——是罕见的。她知道配天的离开会使容隐更加孤独寂寞,他连身边最后一个知他懂他的亲人都失去了,而他回头,还要面对他那些永远不会减轻的事务、因为上玄的突然离开而混乱的朝局。 心中的怜惜一泛上来就无法抑制,她知道他没有忘情,否则他不会在她千钧一发之际出手相救,而且掷出的还是他最贴身的东西。走上一步,她朗声道,“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手中握着容隐掷过来的那块事物,心中柔肠百转,终是决定不还给他,微微一顿,她也飘然离开。 或许是错觉,有些人看见在浮云姑射离开的时候,空中似乎落下了几滴水珠子。 下雨了? 这雨,还带着依稀柔软的芳香—— 到这时江南丰才有机会问江南羽,“他是谁?” 江南羽苦笑,他永远比不上这个人!在这个人面前,他永远像只在老虎面前的小猫,“他是当今枢密院枢密使,容隐容大人。” 江南丰震动,如此人才!果然并非寻常人物! 这时,容隐在远处冷冷地道:“江大侠,这地上的三十九人,我全部带走,你可有意见?”他始终站在人群的最边缘,离主台很远,却一步也不曾向这边靠近。 这一句问得煞气森然,江南丰虽然不惧,却也不得不慑于他的气势,微微一笑,“我辈江湖众人,素不过问官府中事。” “那很好。”容隐淡淡地道。依然连一眼也没有向这位几乎被尊为“武林盟主”的人多看。 而书雪,早已机灵的要泸州知州来拿人了。 第5章 -------------------------------------------------------------------------------- 晓镜但愁云鬓改 她居然带走了他的御赐灵犀玉佩!容隐自武林大会回来,不得不为这件事担忧。 灵犀玉佩是皇上这次让他江南一行的信物,怎么能丢失?他甚至平时没有戴在身上,那时候——眼见姑射形势危急,不知怎么的,不假思索摸出身边惟一可作为暗器的东西,就掷了出去。 他真是昏了头!居然把“见玉如见圣驾”的东西当作暗器去垫脚,容隐微微合上眼睛,如果摔碎了,那可是杀头的大罪!幸好被她接了去,但是她又不知道那是什么,居然也没有还给他,就这么带走了? 处处躲开她,时时不想和她见面,他刚才看见她在台上已经好几次几乎要失控,而如今——却要他去寻找她? 他如果有上玄的潇洒多好,心一横,什么也不顾,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再多想,就这么一跺脚就走,以后海阔天空,哪里不可以去?他能为了配天放弃所有,算是很难的了。只可惜——他不是上玄!他的心里还有百姓,还有大宋,他希望停止战争,他希望国泰民安——容隐淡淡地苦笑,他的希望,是不是太高太奢求?否则为什么做起来——却是如此的艰难,如此的痛苦? 要擒拿辽国奸细的任务出乎意料的完成了,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余党,相信只需要审问就可以知道,现在困难的是,要到哪里去找姑射?她行踪飘忽,要找她,简直比大海捞针还难,他每一次看见姑射,都是她自己找上门来的。 要去哪里找她? 她最有可能去哪里? 容隐沉吟,他决定先去一个地方。 —→*←—→*←— 他要去的地方,依然是梅岭。 不过不是前几日武林大会的地点,而是离那个地点更远、更偏僻的山谷。 那个山谷,是他当年和姑射采茶的山谷。 他的人还没有走近,就听见她的歌。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欲意愁不眠。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然。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时横波目,今作流泪泉。不信妾肠断,归来看取明镜前。” 容隐歌声入耳,猛然想起这首{长相思》的前面一半,“天长地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长相思,摧心肝。”她——她相思之苦,竟然是有如此的哀切?他没有想过,他自己的欲忘不能,难道,就不算是另一种相思之苦? 姑射的人在流水边。 山风飒飒,所以她并没有听见容隐靠近的脚步,她在水边照她自己。 容隐就站在山谷的入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她——依然很美,白衣如雪,乌发如云,乌黑澄澈的眼瞳,无人可以描绘那眼里的令人心动的是什么,让他日日夜夜不能相忘。 她看了一阵,缓缓解开了右边的发髻,让一半的头发散落了下来。 她在干什么? 容隐行近了几步,他想看看姑射究竟对着水在干什么? 姑射猛然转过头来,一抬头,正好对上容隐的眼眸! 那是——白发—— 容隐心头大震,他看见姑射手里握着的是几丝白发,在满头乌发之中,显得那么悚目惊心!她才几岁?二十?二十一?怎么能就有白发? 姑射看着容隐震惊不能相信的眼睛,反而显出了淡淡的苦笑,她比容隐镇定多了,“我不知道你会来,我如果知道,就不会留在这里。”她绾上头发,匆匆转过头去,“我走了,你——你——”她顿了顿,已然不知道如何接下去,勉强一笑,“我走了。” 她的身体被猛然抱住,容隐走上一步把她紧紧抱住,她感受得到他情绪的激荡!“放开我!是你说——是你说‘多情无益,不如无情’,你放手!”姑射一下子挣了出来,“是你说叫我在你还没有动情之前,离开你的!我——” “不要走!”容隐拉住了她的手,她从未听过他用这样苦涩的声音说话,“让我抱一下,好不好?” 姑射闭上眼睛,任由容隐抱着她,她可以感觉他全身都在颤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他用几乎哽咽的声音,沙哑地道:“我该拿你怎么办?” 他——怎么了?姑射从泪光中看他的眼,他显得很痛苦,“姑射,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 “你放开我,让我走,我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你就再也不必烦恼了。”姑射苦苦地道:“除了这样,我们两个——还能怎么样?”她凝视着容隐,柔声问,“还能怎么样?” 容隐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可是我——” “你应该比我理智的,对不对?”姑射凝视着他,很温柔地为他拨开几缕微微有些散乱的发丝,“忘了我吧。” 容隐又摇了摇头,他始终不敢睁开眼睛,怕看见她的眼瞳,怕他会流泪,“我忘不掉。” 姑射举起袖子,擦掉刚刚掉下来的眼泪,“我也忘不掉,”她低声道,“我们两个,竟然是谁也没有福气——解脱——” “不要说了!”容隐踉跄退出两三步,“我——我——”他陡然转过身去,自嘲,“我——害人害己——” “不是害人害己,不是。”姑射凝视着他的背影,幽幽地叹息,“无论如何,我都很感激这一辈子遇见了你。”她温柔地道:“我也许会伤心,但是我不会后悔,也不会恨你。” 容隐缓缓转过身来,低声道:“你的头发——” “白了。”姑射勉强一笑,“幸好只有几根,如果多了,我就变成老婆子了。” 她说的笑话一点也不好笑,容隐慢慢伸出手,触摸她的头发。她的头发光滑柔软,却的确有几根,已经白了。为什么白了?为了他吗?相思——到白头,白头的相思鸟,不就是这样白的? “你——你的头发,不要再白了。”心中多少苦楚、多少不舍、多少怜惜爱恋,说出口来居然是“你的头发,不要再白了”。容隐小心地为姑射绾好头发,勉强一笑,“保重。” 姑射点头,眼泪跟着一颗一颗滑落,“你放心,我不会让它再白了,我会照顾自己的。”她抱起乌木琴,也低低地道:“保重。”说完,她就低头奔了出去,没入了山谷。 她的头发,居然为相思而白,她还那么年轻,她是那么美—— 容隐紧紧握着拳头,在这一刻,他很想大叫一声,跳到山涧里面冷静一下!但是他终于没有疯也没有叫,他在风中站得笔直,紧紧地抿起了嘴角。 他根本就忘了,来见她,是为了灵犀玉佩的事情。 他猜测得很准,姑射在这个当年采茶的山谷,他也见到了人,但是他却把要做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他满脑子都是姑射的白发,这一刻他的心中没有朝廷,没有大宋也没有兵马,只有姑射凄然的眼神,勉强的微笑和一颗一颗掉落的眼泪。 她这一去,要再见到她,当真是千难万难了。 —→*←—→*←— “你居然弄丢了御赐的灵犀玉佩?”太宗的确震怒,“容隐啊容隐,你做事情朕向来放心,这一次你居然错得这么离谱?”他在政事堂里走来走去,“朕让你功过相抵,擒拿辽国奸细的事情朕就不赏你了,你速速把朕的东西给朕找回来!” “是。”容隐简单地应了一声。 “还有,上玄的人不见了,他的职务暂时由你代替,等朕想清楚继任的人选,再通知你。” “臣领旨。”容隐脸上毫无表情。 “我说皇上是不是疯了?少爷你自己的事情都处理不完,他要你兼任侍卫骑军指挥使?那怎么可能?少爷你根本就不清楚皇宫里禁军是怎么调配的。还有啊,简和梁简大人问少爷,虽然大辽对大宋虎视眈眈,但是高粱河战毕,兵将的虎符少爷可曾收回?还有还有啊,赵丞相要少爷晚上去丞相府一趟……”在容隐从皇宫回来的路上,书雪不停地告诉他,他还有哪些事情没有做完。 容隐听着听着,终于忍不住冷冷地道:“书雪,闭嘴!” 书雪猛地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道:“还有——还有——杨业杨将军战死,少爷你按道理应该去一趟天波府,安慰安慰佘老太君……”他看见容隐的脸色很难看,终于住了嘴,“我说错了吗?” 容隐苦涩的一笑,淡淡地道:“你没有说错,只不过你说了这么多,我今天之内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完的。” “那——那有一些可以挪到明天。”书雪也笑得苦涩,容少爷——真的——太辛苦了。 “明天?”容隐冷笑,冷笑得有些讥讽,“明天不是捧日军要训练,我要去监督察看的吗?明天还有魏国公做寿,我可以不去?” 少爷他——生气了?书雪有些害怕,“少爷——”容隐黯然看着前方,“你不用害怕,我不是生气,我只是觉得很累。”这世上,为什么有些人活得很轻松,有些人,却活得很累? 能者多劳——是这样吗? 他从前不曾觉得这样的日子令人厌倦,但是如今,不同了。他的心不再完全属于大宋,有些时候,有个声音在问他,值不值得?如此的心力交瘁,究竟值不值得? “少爷。”书雪低声问,“你想没想过——” “什么?”容隐不耐地问。 “你想没想过和姑射姑娘一起走?就像上玄少爷和配天小姐一样。”书雪小心地问。他只是个小小的书童,他不是容隐,他不懂国家,他只知道,再这样下去,少爷会累死。 容隐怔然,良久良久,才苦苦一笑,“正因为连他也走了,所以我不能走,你知道吗?”他的眼神渐渐深邃起来,“如果有战祸平复,朝廷安定的那一天,大宋和大辽无论谁胜谁负,我都会走。如果,燕王爷的事情可以解决,皇上可以安心,朝廷可以稳定数十年……如果——”他没说出口,他想说的是,如果到那个时候他还没有死,那么,天涯海角,他都会去找她的。可惜,这样的如果,实在太遥远太渺茫,更要他付出几乎全部的心力—— “少爷,”书雪怔怔地看着容隐,很迷惑地道:“我希望你会高兴,可是在这朝廷里,你每一天都不高兴,我从来没有看见少爷笑过。” 容隐黯然,“那很重要吗?” “很重要,少爷只有和姑射姑娘在一起的时候,才像个活人。”书雪摇摇头,“我什么也不懂,我只知道,少爷你只是一个人,而他们老是要少爷做一些不像是人可以做到的事情。” “他们?”容隐反问。 “皇上和简大人他们,还有赵丞相。”书雪顿了一顿,“他们从来不关心少爷,只有姑射姑娘,她在少爷你受伤的时候,会为你哭,会担心你,她也从来没有要求少爷做什么,也不想从少爷身上得到什么。”他小心地道:“姑射姑娘真的很好很好呢,她和少爷一样的聪明,为什么少爷你——” “如果——我等的到那一天,我答应你,她一定会是我的妻子,除非,我今生今世不娶妻。”容隐从来没有用这样的口气和书雪说话,像在下决心。 “那一天?哪一天?”书雪迷惑不解。 “不再打仗的那一天。”容隐的目光惘然,低低地道:“只是,不知道,我能不能等到那一天——” 等的到?等不到?他一个人,在这波涛汹涌的权力和国家里——孤军作战!给他一个心愿吧,给他一个心愿,让他在很疲倦的时候,还可以——支持下去!等到不再有战争的那一天,可以破镜重圆—— 可是,世事如棋,谁又知道,等到了那一天,她是否依然爱他? 无论如何,就给他这一个心愿吧,让他有力量等,有力量坚持,等到不再打仗的那一天,能够破镜重圆—— 他这样想着,一股凄凉的感觉难以言喻地泛上心头。突然,莫名地,有泪滑落,掉在了他冰冷的手上。 —→*←—→*←— “容隐:已经过去十五日了,你还找不到灵犀玉佩?你可知道见玉如朕亲临?若是落在了别有居心的人手上,那是什么后果?”太宗难得发这么大火气,尤其是对着他最喜爱的枢密使容隐,但是这件事非同小可,他不能不气! “臣正派人努力在找。”容隐也只能回答这一句。 “再过十五天,你如果再找不到,莫怪朕要降罪于你了。”太宗也很烦恼,他并不想为难容隐,但是却又不能不处置他! “是。” 从政事堂回来,容隐如何不知道弄丢了御赐五佩这件事很荒谬,甚至根本就不像容隐可能做出来的事情。如果在一两个月之前,有人说容隐会弄丢东西,那肯定大家咬定容大人是故意的,他必有所谋!但是,现在大家看见容隐,说他会弄丢东西,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容隐的恍惚,已经是稍微和他接触过的人都可以感受得出来的。 他在处理公事的时候依然清醒犀利,目光如炬,但是让他一静下来,谁都看的出来,他在出神,他原本全心全意都在朝政上的心,当他静下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其实——容隐自己也很清楚,他这样恍恍惚惚长久下去是不行的,一个人,硬生生要把心里的牵挂分成两边,而且强迫自己在做事的时候完完全全在做事,把她的影子压到无底洞里——这样的结果当然是,当他的事情一做完,她的影子就陡然出现,并且和朝政搅在一起,让他的心分崩离析,并且每个裂痕之间,各自为政,没有丝毫联系! 为了避免一静下来他那种完全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心情,容隐不知不觉地做了更多的事情。他并非故意,只不过人有避免痛苦的趋势,如果疲于奔命要好过心神崩裂,他自然会让他自己很忙。 这一切,容隐不会说,他也不愿多想,而别人更加不会去注意,容隐愿意做更多的事情,自然再好不过,那就意味着某些拿朝廷俸禄的人可以偷懒,容隐做事绝对妥当,还有谁会不放心?所以渐渐地——除了赵丞相喜欢找容隐,兵部侍郎、礼部侍郎、刑部……甚至内务府也会“偶尔”询问一下容大人对于某某某事情的看法。 容隐来者不拒,虽然他的态度很冷淡,往往正事做完就下逐客令,但是注重实惠的人还是源源不绝。 这些,书雪看在眼里,他只能着急,却无法规劝什么——容隐是不听人劝的。 夜里,一灯如豆。 容隐在看今年禁军更戍完成情况的回报。他还没有吃晚饭,看到一半就不知不觉伏在桌上睡着了。 书雪不敢叫他,最近不知怎么了,每次看见少爷睡着,他就会想哭。从前——从前少爷是多么好的武功,多么好的精神,虽然事务也很忙,但是每次看见少爷,他都会觉得充满信心,可以依靠。但是如今——他只会害怕,少爷这样竭尽心智废寝忘食,往往连续几天不眠不休,如果睡着了,就是这样因为太过疲倦突然之间睡着了,他又不是神仙,他会累死的! 少爷睡着了,他连动都不敢动,因为少爷又很容易醒,醒了他又继续做事,没完没了。少爷需要休息,可是少爷还没有吃饭——书雪不知道要怎么办,少爷已经一整天没有吃饭,当然他也不是故意不吃饭,而是整天都有人找,他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都是——都是姑射姑娘不好,书雪突然恨恨地想,如果不是因为她,少爷干嘛要给自己找事情做?他就是为了不再想她!她如果可以陪在少爷身边,那有多好?就是因为少爷太爱她,所以才不肯对她提任何要求,也不愿意束缚她,而让她走。 不过话说回来,他也无法想象成天抱着一具瑶琴的白衣女子,像风一样飘来飘去,她如果不能在围墙之间自由来去,那会是什么样子? 胡思乱想、胡思乱想,书雪又有些安心,少爷这回可以睡得安稳一些,不会有人惊扰了他。突然之间,他注意到了灯光下的某一些东西很不寻常,是什么?什么东西给他很不对劲的感觉?书雪凝视了很久,到底是什么? 看了很久,他突然全身一震,书雪震惊之极地伸出手指,指着容隐的头发,忘形地大叫,“少爷!” 容隐被他一惊而醒,缓缓抬起头,他眉头一蹙,冷冷地道:“什么事大惊小怪?” 书雪眼睛瞪得大大的,他惊恐之极的指着容隐的头发,“头发——怎么会这样?” 容隐皱眉,“什么头发?” 书雪呆了一呆,突然道,“我去取镜子,少爷,你等一等!” 头发?容隐慢慢拉过自己绾好的头发,怎么了?书雪在发什么疯? 他没有理睬书雪的紧张兮兮,继续看他的公文。 一会儿,书雪拿着铜镜奔了回来,看见容隐依然如故,他又呆了一呆,忍不住大叫,“少爷,你还看!你看你自己!你的头发!”他把铜镜对准容隐,“你的头发——白了!” 容隐终于看了镜子一眼,微微一震,他终于知道书雪在震惊什么。 ——他的头发——白了好几茎。不过夹杂在乌发里,一时还瞧不出来,如果不是在这样的灯光下,也许还看不出来。 头发——在他还没有注意的时候,已经白了!容隐想起在梅岭遇见姑射的时候,她正对着流水照她自己的头发,想必,她就是在那个时候发觉头发白了。他还要求她不要再让头发白了,可笑的是,他自己的头发,在他丝毫没有注意的时候,也已经白了。 原来头发要白,是这么容易的事情,丝毫由不得人做主,一下子,也许是几天,青丝就成了白发。容隐凝视了镜子一阵,居然淡淡地道:“头发迟早都是要白的,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书雪倒抽一口凉气,失声道:“少爷!” 容隐转头不再看镜子,继续看他的公文。 “少爷!”书雪忍无可忍,冲过去一把夺过了那一卷公文。他几乎要哭了,可是少爷还满不在乎,“你才几岁?你于什么这样对待你自己,把头发弄白了还不罢休?少爷!算书雪求你。”书雪“砰”的一声跪在地上,给容隐磕头,“砰砰”之声不绝,“你饶了你自己好不好?我去找姑射姑娘回来!你不要做官了!不要做官了!这朝廷这大宋是死是活,又关少爷你什么事?你干什么——费心尽力的,就为了它?它有什么好?它有对少爷你好过吗?他们——他们只会要求你做这个做那个,谁来关心你的死活?关心你的人只有姑射姑娘,你又把她赶走了!我知道你想她,想到连头发都白了!少爷,算了吧,你也走吧!则宁少爷被皇上发配到了涿州,连上玄少爷、配天小姐都走了,你为什么还要留下来?” 容隐目中有泪,他扶起书雪,拍了拍书雪身上的尘土,看着他额头磕出来的血,黯然无语,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不是还有你关心我吗?” 书雪摇头,拼命摇头,“那不同的!不同的!我去找姑射姑娘!我现在就去!少爷,你的头发不要再白了,好不好?”他已经——哭了—— “你姑射姑娘的头发——也已经——白啦!”容隐谈淡地自嘲,你的头发不要再白了,他也说过同样的话,用比书雪更痛苦的心情。“你找她来做什么?她不会留下的。” “姑娘的头发——也白了?”书雪呆若木鸡,“少爷,我不懂,你们两个在做什么?为什么要弄成这样?你们两个,都还这么年轻——” 容隐摇了摇头,慢慢地道:“你不明白,因为,你的少爷,我,坐在这样的位置上,我明明知道有些事如果不去做,这世上就不知道有多少人要家破人亡,要征战流血,客死异乡。”他黯然,“你只看到你家少爷辛苦,你想没有想过,如果我撒手不管,这世上有多少女子要和她们的丈夫或者情郎分离?会有多少人痛苦?多少人伤心?多少人流泪?又有多少人要白了头发?”他凝视着书雪,“你忍心吗?” 书雪摇头,他什么也不能说,他只会哭。 “姑射她——明白我的意思,所以她不强求我,我也不强求她。”容隐居然淡淡地笑了,“她知道如果我不做这些永远不会安心,我也知道她离开了江湖就不能活,我们相知,只是不能相守,这已经比很多人都幸运多了。” “可是少爷的头发,还是白了——”书雪哽咽。 容隐一笑,从书雪手里接过文书,继续看了下去,在看之前,他慢慢地道:“江上月明胡雁过,淮南木落楚山多。寄身且喜沧州近,顾影无如白发何。” 姑娘喜欢的,是这样的少爷;少爷喜欢的,是那样的姑娘。他们都不需要对方为自己牺牲,因为他和她都相信自己有足够强,可以独自面对所有的风浪,心中的相知,或许不够抵消分离的痛苦,但是,无论如何,都给予希望,希望有一天,可以——破镜重圆—— 书雪坐在容隐旁边,哭得昏天暗地,哭得不知道他自己是谁,如果在破镜重圆之前,少爷累死了,那姑娘怎么办?或者少爷等到那一天,姑娘却已经嫁给别人,那少爷又怎么办? 破镜——重圆——是多么渺茫的希望啊!渺茫得只像一个心愿,一个不能实现的心愿。 屋外,有一个白色的人影。 听着屋内人的对话,她只能把手指塞入口中,紧紧地咬住自己的手指,以免自己哭出声音。她不断地在发抖,单薄得像一只秋风里的蝉。 用力地咬着,她把自己的手咬出血来,可是还是不能阻止喉咙中的呜咽,终于,她伏在容隐的窗外放声而哭。 窗户,被推开了。 推窗的是一只修长苍白的手,推窗的人隔着窗户,把窗外人紧紧地搂在怀里,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轻轻抚摸着她鬓边的白发。 “你——你——”姑射抬起泪痕满面的脸,她也伸出手,用指尖轻触着容隐新增的白发,心中纵有千言万语,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容隐看着她,她头上的白发更多了,在她容颜秀丽的脸上,那白发,显得刺眼夺目。“怎么了?”他问,竟然显得浑若无事,淡淡地道:“别哭。” 姑射痴痴地看着他的白发,慢慢地从怀里拿出一件东西,“我来还这个——我不是——故意要来——”她的声音哽住,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我不知道它是皇上的信物,今天看见上面有宫廷的篆文,就立刻来还你……可是……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她看着容隐憔悴的神色、变白的头发,颤声问,“你不是说,叫我的头发不要再白了,你怎么可以——自己做不到?” 容隐接过灵犀玉佩,紧紧地握在手里,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姑射,慢慢地道:“白头鸳鸯,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白了,我的也白了,那才公平,是不是?” 姑射忍不住破涕为笑,却又是满脸的眼泪,“我说不过你……你不要用这种话来狡辩……” “姑射,”容隐轻轻抬起她的头,低低地道:“今天我不赶你走,我想问你一句话。” 姑射点头,她说不出话来。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可以等到不再打仗的一天,你愿意等我,和我——破镜重圆吗?”容隐问,声音也有些颤抖了,“我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等到那一天……” “我当然愿意!”姑射打断他的话,展颜一笑,带着眼泪,“你不需要问我,我当然愿意,我一直就是这么等着——等着,你觉得你已经做完了你应该做的事,我等着你——到梨花溪——来娶我!”她笑颜灿烂,“无论那个时候,我是五十岁,还是六十岁,还是已经成了一百多岁的老妖怪,我都——一直等着你!”她凝视着容隐,“我一直等着你来娶我,等到我老,等到我死——如果我死了还等不到你,我会在临死前——嫁给你的衣冠冢。如果有下辈子,我下辈子依然等你!” 容隐通过敞开的窗户把她搂在怀中,低头吻她。 他吻的这样灼热,这样缠绵,还带着他心与魂的颤抖,姑射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书雪本就坐在旁边哭,现在看着看着,他又继续哭,哭的整个眼睛都肿了。 少爷和姑娘——好可怜——真的好可怜—— 吻完了,姑射轻轻地从容隐怀里挣了出来,凄然一笑,“我要走了。” “我今天——不赶你走。”容隐极力不想露出激动的神情,但是他做不到。 “不要留我,我要走了,我在梨花溪等你——等你有一天,带着花轿来娶我……”姑射把一块丝缎轻轻地系在容隐手指上,“如果——我要是老的让你认不出我,我也认不出你,你就用这个告诉我你是谁。” 那块——被江南羽刺了一剑的丝帕,染过他的血和她的眼泪。 “我走了。”姑射转过头去,不再看他,轻轻一斜身,飘然离去。 “少爷——”连书雪都为容隐心痛,但是容隐只是站在窗前,抬头凝视着月亮,一直看了很久、很久。 第6章 -------------------------------------------------------------------------------- 夜吟应觉月光寒 灵犀玉佩找回来了,太宗转怒为喜,对容隐赞赏有加。 燕王爷赵德昭却觉得很奇怪,这灵犀玉佩,怎么可以说丢就丢,说找到就找到?上玄居然为了不做帝位而逃之天天,燕王爷只有更加恼怒,他要赵炅死!这个皇帝,本就应该是他赵德昭坐的!儿子不愿坐,他这做老子的却不能罢手! 听说最近皇上最有力的帮手、枢密院的容隐似乎有些不太对头,上玄既然走了,燕王府少一助力,不如——乘主动还在手里,这就发动了吧!万一让赵炅寻到了借口,先下手为强,那就非常不妙了。 “少爷,曹琳曹将军要和你商讨大辽那个圣宗皇帝的事情,他说两个时辰之后会来。嗯,前几日魏国公说喜欢上次你送给他的茶叶,少爷,我们是不是把纳溪梅岭送几斤去魏国公府?内务府来人啦,想问少爷宫里要盖新的阁子,总管想请教你要怎么计算才最省银子?过几天要考科举,主管的王大人整天害怕皇上御笔的考题遗失,说要放在咱们这里才安全……”每天一太早,容隐上完早朝,就要听书雪一件一件说他到底有多少事情要做。 说着说着,书雪却停了下来。 “没有了?”容隐微略扬了扬眉。 “还有,”书雪黯然看着容隐的白发,他每天都尽量把容隐的白发编进发带里,可是白发越来越多,再这样下去,无论如何都藏不住了,“我不想说了,少爷,你会累死的。”他摇头,“其实这好多都不是少爷你分内的事,他们——他们太过分了!” 容隐看着他,“事情总要有人做的。” 书雪知道人在官场,很多事身不由己,很多人不能得罪,苦笑,他继续说,“还有——过两个月要募兵了,这件事情少爷是主管,千万别忘了。” 每天都这样,每天都这样重复,不同的是每天的事都不同,容隐就像一块好碳,每个人都要引火让他烧,却不知道,这样烧,固然会让他烧到最旺,但是,却也让他烧得最短暂。 谁不知道容隐的大名? 谁不知道容隐的才华? 盛名之下,容隐的辛苦,却又有谁可以知道? 书雪经常想起一句话:“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少爷啊少爷,破镜重圆,难道,你竟要不守约誓吗? —→*←—→*←— “江水碧,江上何人吹五笛?扁舟远送潇湘客,芦花千里霜月白,伤行色,来朝又是关山隔。” 梨花溪空山寂寂,姑射承诺了在梨花溪等他,她就决定不再离开,漂泊江湖的日子结束了。她会在这里,日复一日地等他,一直等到他来,或者,一直等到她死。 一个人的日子寂寞无聊,她养了一群鸽子,鸽子会带来容隐的消息,虽然他们不会相见,但是偶尔她还是可以得到他的消息。此外,她就弹弹琴,看看书,她的琴艺已经练到一拨弦让河里哪一只鲤鱼跃起来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步,但是容隐却始终没有来。 “远书归梦两悠悠,只有空床敌素秋。阶下青苔与红树——”她坐在门前,拔着一支野草,在地上画圈。 “雨中寥落月中愁。”有人接了一句,语气却是笑嘻嘻的。 姑射微微一震,有些惊讶,她居然没有听到来人接近的声音!此人的轻功,岂非天下无双?是谁? 抬起头,眼前是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一张精致漂亮的笑脸,眯起眼睛分外的讨人喜欢,他伸手在姑射的目光前晃了两下,“我在这里。” “圣香!”姑射讶然,她和圣香并非相识,只不过闻名,但是她一眼看得出,这笑嘻嘻的公子哥除了圣香,江湖上没有人穿这样的衣服,拿这么招摇的金边折扇! 圣香笑眯眯地点头,“好眼光。” 姑射盈盈一笑,“不知道圣香公子远道而来,有何贵干?” 圣香围着她转了一圈,“啪”的一声打开折扇,挥了几下,“啊,没事,我穷极无聊,想试试看做鸽子是什么滋味。” “做鸽子?”姑射秀眉微蹙,她反应极快,“我放回容府的鸽子——” “死了。”圣香从袖子里摸出一个绑在鸽子腿上的腿环,但是里面没有信件,他耸耸肩,“我捡到死鸽子的时候那张纸已经烂了,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容容和你说了些什么。” “容容?”姑射诧异。 圣香笑眯眯,“是啊,好不好听?”他管容隐叫“容容”,岐阳也这么叫,但是这些在容隐眼中纯属无聊的事情,却是不会对姑射说的。 姑射的惊讶一闪而逝,随即笑了,“的确不错。”她自来豁达,想到卓绝冷傲的容隐被人叫这样娇俏的名字,忍不住好笑,顿了一顿,才说,“你为了一只鸽子远来,想必鸽子死的蹊跷?” 圣香折扇一合,“啪”的一声敲在姑射肩上,赞道,“聪明!容容好眼力,你比则宁那家伙的老婆聪明多了!鸽子被人用这个东西打死了,我说,容容最近要倒霉了,你救不救他?”他手掌一摊,在手心里的是一个箭尖,上头清清楚楚地烙着一个“燕”字。 “这是燕王府的长箭,上面还淬了毒,居然用这样的手段对付一只从容府飞出来的鸽子。”圣香摇摇头,把那箭头丢在地上,随便拍拍手,“容容最近很可能要倒大霉了,他是燕王爷的眼中钉,如果燕王爷想要对皇上不利,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容容。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很聪明可爱的样子。 姑射在考虑圣香的话,沉吟,“你的意思是说,你要我去救他?” “没有,”圣香意味深长地笑,把折扇在手里敲了敲,“我只是说,他最近要倒霉了。” “他——不会要我救!”姑射淡淡一笑,“他是那么孤高那么骄傲的人,我相信燕王爷要他死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他自己会处理的。” 圣香赞赏地一笑,“不,我的意思是说,他可能最近都不会给你写信了,以免燕王府的人追着鸽子追到你这里来。”他转了一圈,突然有些欲言又止,“容容最近——”他没说下去,姑射也没注意,她在想另一件事。如果她了解圣香,她就会知道能让圣香欲言又止的事情必定很不寻常,但是她不了解,所以她也没有问,圣香也没有说下去。只一瞬间,圣香恢复他满不在乎嬉皮笑脸的样子,“反正,如果容容没有给你写信,你不用太担心,他很忙,而且他不想连累你。” 真的只是这样吗?姑射怀疑。看着圣香完美无缺的漂亮的眼眸,她一向看得穿很多人的心思,但是,她从这笑嘻嘻的公子哥的眼中,什么,也看不出来。看不出任何幸还是不幸的预兆,只有满眼灿烂的笑意。她所有所思——圣香——很不寻常啊! 容隐他——不会有事吧?有圣香这样的朋友,要出事,只怕也不容易。她想来想去,终于决定相信圣香,容隐这阵子不会写信,因为他要对付燕王爷!她要依约在梨花溪等他,一直等到他来。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圣香可以赌咒发誓,他绝对没有骗人!他只不过隐瞒了一些事情没讲而已,例如说,容隐每天休息不到一个时辰,每天有无数的事情要做,换了是身体虚弱患有心病的他,大概早就累死了。容隐当然没他这么差劲,但是,圣香有一种直觉,这样——是不能持久的! 容容——这一次,可能真的要出大问题了,问题不在燕王爷身上,燕王爷不能奈他何,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容隐啊容隐,你究竟要做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尽了你为国的心愿?圣香尊重容隐的选择,这就是为什么他刚才欲言又止,但是,对于没什么悲天悯人的心肠的圣香来说,他并不苟同容隐的牺牲。 他不是容隐,所以他也不能理解容隐的选择,他刚才的确有要姑射去救容隐的意思,他其实还有意思,他甚至希望姑射带了容隐走,不要让他把毕生心血全部消耗在朝庭里。但是,她居然拒绝!她不仅相信容隐的能力,而且她理解容隐的选择! 真是一个难得的奇女子,人美,武功好,最难得的是他和她的相知。 一个人要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可以相知相许的人,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圣香突然觉得有点羡慕,他玩了这么久,为什么,就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对他这么好过? —→*←—→*←— “皇上,臣以为,燕王爷的事情应该早早解决。”容隐对太宗进言。 太宗沉吟,“他是先皇之子,杀之,百官不服,更要说朕无容人之量;但如果不杀,”太宗苦笑,“德昭的势力日日坐大,到头来,只怕是他不肯放过朕。” 容隐淡淡地道:“那很容易,燕王爷是杀不得的,也是不能不杀的,为今之计,只有——” 太宗动容,“什么?” “逼他自尽!”容隐声调冰冷,一字一句地道:“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他负手在政事堂里踱了一圈,“臣知道此计狠毒,但是燕王爷之事不了,百官朝臣朝秦暮楚,察言观色,时时看皇党与王党哪一方占上风,随时随地要做墙头草。宋辽征战,有多少朝官心在雁门关?又有多少朝官只会妙笔写文章,黄老孔孟说得舌灿莲花,却还是做的两面文章,皇上一份,燕王爷一份?如果此事一拖再拖,朝局难免分崩离析,大辽虎视眈眈野心勃勃,我朝如果还是这样的朝官,长此下去——”他没说完,但是太宗明白他的意思。 “但是德昭他是朕的亲侄子——”太宗还在犹豫。 容隐今日毫不客气,冷冷地打断太宗的话,“皇上当年一斧头斩死太祖先皇,难道就顾惜骨肉亲情了吗?” 太宗骤然回头,“你——”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他瞒得极紧极紧的事情,居然会被容隐知道了,当年太祖皇帝驾崩的确是他一手造成,这也是为什么赵德昭始终不忘要做皇帝,因为这皇帝本就应该是他做的!他是太祖皇帝的亲生儿子啊! “皇上要杀人灭口吗?”容隐淡淡地道。 太宗确有此心,却知道此时只有他和容隐两个人,以容隐的武功,他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得手的!他不回答,脸色难看至极。 容隐却转过身去,负手望着殿上的承尘,“皇上可以想想,这些年来,容隐对皇上如何?” 太宗一呆,这些年来,容隐的确对他很好,否则,他也不可能在龙椅上坐得稳,既然容隐早就知道这件事,他为什么—— “容隐做事从不看名分,而看效果。皇上虽然并非千古明君,但也不是昏君,皇上登基,可守江山数十年。”容隐冷冷地道:“我看不起德昭王爷,我见他逼迫上玄篡位,逼到上玄离家而去,就知道燕王爷没有用人之量,亦没有识人之明,这样的人——不能为帝!” 太宗从来没有听过这种论调,新鲜至极,却又似乎很有道理,“容隐——” “我没有意思要和皇上为难,臣只是说,皇上要稳定江山,就一定要从内政做起,优柔寡断——既不会显得皇上仁厚,也不会对事情有任何帮助。”容隐摇了摇头,“燕王爷对皇上不会客气,他有死士,有党羽,皇上要逼他自尽,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太宗忍不住又问。 容隐气宇森然,“先发制人!”他把一个东西压在太宗桌上,“这是燕王爷所有死士和党羽的名册,皇上如果可以翦除他的党羽,就可以逼燕王爷到绝境!” 太宗怔怔地看着容隐,他很迷惑,他不了解这个人,他原本以为他了解,但是他现在发现不了解,“你做了这么多,难道,就只是为了保住朕的江山吗?” 容隐略微牵动了一下嘴角,算是笑了一下,“皇上以为呢?” 太宗动容了,他紧紧地握住那张费尽容隐心血的纸片,低声道:“你——爱民——胜于爱君——” 容隐没有看他,他缓缓负手走出了政事堂,门外夕阳如血。他要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他原本希望做到让战争停止,但是,他自己很清楚,他只怕等不到那一天了!他能做的,只是这件事。姑射,姑射,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梨花溪之约,可能要你独守一生了。 他走到门口,缓缓回过头来,淡淡地道:“皇上也可以要容隐死。” 太宗脱口而出,“不!不会!朕决不会!”他伸出手,似乎想挽留容隐,却只追出一步。 容隐看着他的神色,似乎觉得他很可笑,在夕阳光中,他淡淡一笑,就像一块烧到尽头的火炭,非但没有过往的冷厉,反而正在消退最后的温暖。 太宗从来没有看过容隐笑,他这一笑,看得看尽人情冷暖权术玩遍的太宗心中一片酸苦,几乎想哭!突然之间,他睁大眼睛,“你——你的头发——” 容隐却没有理他,他负手而去,走得很闲适,不快,也不慢。 他颀长的影子拖在地上,一点一点的远去。 这时候,太宗才喃喃地道:“你的头发,怎么白了?” 这一天,容隐回到了容府,以后几日就再也没有出门。 他甚至在弹琴,弹他那一具“巢螭”。 “坠雨已辞云,流水难归浦。遗恨几时休,心抵秋莲苦。”容隐轻轻地拨弦,指法虽已生疏,但是一声一下,并不困难。 书雪站在容隐身后,看着容隐一头银发如雪,心里的衷苦已经随着容隐的破碎的琴声,碎成了一片、一片。 他知道少爷在等,等燕王爷的结局,他如果等到了,也许——也许——书雪他不敢想,不敢想! “报——”容府的一个奴仆从门外冲了进来,喘息未停,“燕——燕王爷——在王府——自尽啦——咳咳——皇上下令厚葬——” 闻言,容隐淡淡一笑,笑得平静,而且温和。 他就像没有听见来人的话,继续拨弦,一字一顿,“忍泪不能歌,试托哀弦语。”他顿了一顿,轻轻吐出了最后一句,“弦语——愿相逢——知有——相逢否?” 弦语愿相逢,知有——相逢否?书雪已经无泪可哭,少爷——的心愿,希望和姑射姑娘相逢,希望他可以等到那一天,希望梨花溪之约——希望——今生今世能有一天,可以——破镜——重圆—— “铮——”的一声震响! 容隐的最后一拨,拨断了琴弦,震裂了残破的“巢螭”,他嘴角带着微笑,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伏在了“巢螭”之上! 人、琴、俱、杳—— “少爷!”书雪失声大叫,呆若木鸡,虽然他明明知道,他明明知道耗尽心血的少爷会是这样的结局,但是,事到如今,他不能接受!不能接受! 那么——那么好的少爷—— 苍天啊!你何其忍心!何其忍心啊! “少爷——”容府的大大小小的侍仆都围了上去,痛哭失声。 “皇上驾到——”金碧辉煌的鸾驾过来,太宗一接到燕王爷的死讯,处理了所有应该处理的事情,立刻就赶到这里来。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但是他却知道一定要来! 一进门,他猛然看见闭目微笑的容隐,猛然驻足,猛然,发现自己,已经永远的,留不住他了! 书雪扑在容隐身上,紧紧地抱着他最尊敬也最依赖的少爷,心里、耳边,还仿佛听见容隐带笑的低吟—— ——坠雨已辞云,流水难归浦—— ——遗恨几时休,心抵秋莲苦—— ——忍泪不能歌,试托哀弦语—— ——弦语愿相逢,知有——相、逢、否—— 姑射姑娘,你永远、永远也等不到少爷了,永远、永远——第7章 -------------------------------------------------------------------------------- 莲山此去无多路 “我——刚才听到了——琴声——”在一片哀戚的哭声中,有人做梦一般地说,“我听见了‘巢螭’的琴声,我以为——我已经等到那一天了——” 太宗回过头来,门口站着一个怀抱古琴的白衣女子,一头青丝半黑半白,看起来,竟是一头灰发,虽然是灰发,但是不减她风姿如画,眉目宛然!灰发!太宗缓缓地把目光转到容隐的白发上,似有所悟。 “姑射姑娘!”书雪抬起头来,颤声道,“你如果早来一步,你如果早来一步……”他说不下去,声音全部哽在喉头。 姑射就像没看见这屋子里所有的人,她也没看见什么太宗皇帝,她眼里,只有容隐。只听她依然做梦一般地道:“我不放心,我始终不放心,我……只是想偷偷地来看你一眼,然后就回梨花溪。我知道你不会有事,是我自己不放心……”她笔直地向容隐走去,轻轻地在他前面坐了下来,轻轻抚摸着容隐那一头早已雪白的头发,“然后我听见‘巢螭’的琴声,你弹得那么平静,那么高兴,只是有点遗憾,我以为——我以为我已经等到了,你可以离开这里,到梨花溪娶我的那一天,我听着琴声——就慢慢地走过来,我以为,你会在这门口等我,看见我,你一定会很高兴……” 万籁俱静,每个人都听着她自言自语,眼里都有眼泪。 “坠雨——已辞云,流水——难归浦——遗——恨——几时休?心——抵——秋莲苦……”姑射一个字一个字低吟,深吸一口气,她颤声道,“忍泪——不能歌——试托——哀弦语——” “姑射姑娘!”书雪看见她的眼角流出血来,忍不住爬过去拉住她的衣角。 姑射充耳不闻,突然血珠子从她的眼角掉了下来,“弦语——愿相逢——知有——相、逢、否?”她不在乎血泪在她的白衣上点出朵朵桃花,“你如果真的记挂着相逢,你又怎么能这么狠心——这样离开我?” “姑娘!”书雪失声喊道。 姑射衣袖一震,书雪立刻被她震了出去,跌在一丈之外。 所有的人都呆呆地看着她,不知道她要怎么承受这个痛苦? 姑射陡然站了起来,顺着她站起来的起势,她扬起了乌木琴,随着她倾尽全身之力,一下砸了下去! “姑——”人群中不知道谁发出了声音,但是被眼前姑射的悲恸震住了,没再发出第二个音。 “碰”的一声大响! 乌木琴木屑纷飞,姑射白衣激荡,被碎琴的反震之力震退了一步,双手握着乌木琴的半块残琴,慢慢地、慢慢地放在了容隐所抱的“巢螭”碎琴旁边。 她本是最爱琴的人,她本是——最顾惜琴的人,她本是——横琴飘然来去,丝毫不被尘世牵挂的女子!如今,她碎琴悲恸,那是表示,她今生今世不会再弹琴了!她的琴,和她的心,一起死去,一起碎了! “我带你走,去梨花溪,你说过要带着花轿来娶我的……”姑射放开乌木琴,抱起了容隐,自言自语,像一个幽灵,抱着她已经碎裂的珍宝,要去寻找已经失去的美丽。 “拦住她!她要把容隐少爷的遗体带到哪里去?”容府里突然有人大叫。 但是太迟了,姑射抱起容隐,轻轻一折腰,越过围墙,飘然而去。 —→*←—→*←— 看着他最后微笑的样子,姑射不舍也不愿把他埋进土里。 用手指轻轻抚摸他的脸、他的眼睫、他的白发,她口齿启动,却没有说话。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手里,与心里,一片冰凉。在泸州梅岭的山谷,他那一次失控地哑声问她,“我该拿你怎么办?”如今,是不是要她追下地府抓住他,反问一句,“我该拿你怎么办?你怎么——可以不守约誓?你怎么忍心,让我空等……” “容隐……”姑射坐在她梨花溪的床沿,把容隐放在床上,就像看着一个沉睡的人,她不想把他埋进土里,如果一定要埋葬,他应该被埋葬在月里,孤月如人,人如孤月,这红尘的泥石,会玷污了他…… “左边一支,右边一支;前面一支,后面一支……” 姑射愕然,她在极度哀恸的时候,居然有人在她门外跳来跳去,不知道在胡说八道一些什么?她目中杀气一闪,陡然自墙上拔剑,她一直有剑,但是只作装饰,从来不用,这一次,她是真的动了杀机!“当啷”一声长剑出鞘,她“砰”的一声推门而出。 门外拿着小旗子插来插去的人居然是圣香! 姑射呆了一呆,“你——你在干什么?” “我在做法。”圣香嘻嘻一笑,扬手把一支黑色的小旗掷了过来,钉在门楣上。 “你——你不要胡闹!他已经死了,你不要在他灵前胡闹!否则,我一剑杀了你!”姑射横剑在手,冷冷地道。 “喂喂喂!你有没有搞错?他虽然死了,但是他的鬼魂还没走多远呢,我一时找不到神仙只好去求恶鬼,把他的鬼魂抓回来,还给你!”圣香还在左跳右跳,但姑射已经看出,他并不是随便乱跳,而是阴阳九宫阵,那是传说中用以沟通阴阳的奇阵! “鬼魂?”姑射看着圣香“做法”将信将疑,“你真的——可以把他还给我?” 圣香耸耸肩,“灵不灵我也不知道,是有个恶鬼要我做的,其实能不能把容容的魂魄找回来,要看那老鬼到底有没有卖力,我插这个,其实没什么用的!”他一边说“没用”,一边继续插。 “恶鬼?”姑射退了一步,“我不相信!这世上没有恶鬼!” “好了!”圣香不理她,反而对着天大叫,“喂!降灵啊,你到底找到容容没有?你找不到,不要怪我放火烧了你的祭神坛!一、二、三!容容如果活不回来,我立刻烧了祭神坛!拆了你的千年死人骨,丢到河里喂乌龟!”他一边叫,一边冲进屋里。 姑射莫名其妙,圣香冲进屋里,她身子一闪,挡在容隐床前,“干什么?” 圣香对着她背后探头探脑,“看看他活回来没有啊?你看看他活了没有?” 姑射身子僵了一僵,虽然,她不怎么相信圣香的“做法”,但是,要她再承受一次失望与绝望,她居然不敢回头! “你干嘛不动?”圣香早就嫌她碍事,只不过他颇有自知之明,知道打不过她,也不敢硬闯,只好在原地大叫,“喂!容容啊!你到底是死的还是活的?是死是活你说一声,我好找降灵算账去!” 他——他早已死了,又怎么会回答你?姑射的眼泪掉了下来,但在这时,却有一只手,拉住了她的衣袖! 姑射心头大震,蓦然回身,只见容隐居然睁开了眼睛,对着她淡淡的牵动了一下嘴角,算是笑了一下,却说不出话,他垂在床边的手拉住了姑射的白衣,捏得虽然无力,却足以令姑射动弹不得! “你——你——”姑射颤声道,她突然全身一软,跌坐在地上,抱着容隐的手臂,放声大哭! 她哭得肝肠寸断,泪尽血流,但是容隐的眼中是温柔与欣慰的光彩,他无力地闭上眼睛,虽然脸色还是冷冷淡淡的,却已经足够令人看了感觉温暖了! 圣香一边看着,笑嘻嘻的,他对着空中不知道什么东西眨眨眼睛,打了一个赞赏的手势。 过了一会儿,容隐又睡着了,他是心血耗尽而死,虽然人活回来了,但是精神非常差。 姑射看着他睡去,满脸是泪,却终于露出一个微笑,回过头来问圣香,“你——怎么做到的?” 圣香“啪”的一声打开他不离手的折扇,得意洋洋,“你知道吗?在朝廷中,有‘五圣’的大名。” 姑射摇头,她不知道,她见过的官加起来不超过五个。 “五圣,就是我、容容、岐阳、聿修,和刚才在这里飞来飞去的那个家伙。”圣香得意地指着空中,姑射却什么也没看见。 “岐阳那家伙你见过了,也就是蒙古大夫一个,医术马马虎虎,治不死人就是了。聿修掌管律法,人又麻烦脾气又坏,不过你不认识他,我也就不说啦。容容你认识了,我你也认识了,还有一个,就是祭神坛的降灵。”圣香大吹法螺,“降灵是个鬼魂,你见过鬼魂吗?” 姑射淡淡一笑,“未尝有此荣幸。” “他不但是个鬼魂,还是个恶鬼,就是那种死的时候死不瞑目,有夙愿未了,所以无法投胎的那一种怨鬼。”圣香掐住自己的脖子作吊死鬼状,“降灵是个死了一千多年到现在还是夙愿未了的那种恶鬼,很恐怖的。” 姑射依偎着沉睡的容隐,心情很满足,很平静,所以无论圣香说什么荒诞怪异的事情,她都会有很好的心情去听,“不会很恐怖吧?”她轻笑,“很恐怖,你们怎么能够成为朋友?” 圣香扫兴地收起折扇,往椅子上一靠,“不好玩!你一点也不像爱听的样子。” 姑射哭笑不得,只好顺着他的口气,“好好好,他很恐怖,很恐怖好不好?还青面獠牙,血流三尺,够了没有?” 圣香这才有兴趣继续说,“他的千年死人骨被埋在皇城外三十里地的祭神坛里面,所以他的魂魄就吊在那里,不能长久的离开祭神坛,因而也弄得他无法实现他的夙愿,在那附近吊了一千多年啦!他有一千多年的道行,大概就是很厉害啦,反正我也没见过,据他自己说,很厉害啦。” “他自己说?”姑射皱眉,“你们都认识他?可是他从来没有告诉我,他居然认识一个有千年道行的鬼魂。” “容容当然不会告诉你,容容是那么严肃的人,”圣香咳了一声,极力地板起脸作容隐那种冷冷淡淡、负手孤绝卓然的样子,但是怎么看怎么不像,“他的事情多得要命,人人都要找他帮忙,也人人都要找他麻烦,他怎么会有闲情和你说鬼?” 姑射哑然失笑,说得也是,低头看了容隐一眼,她心中此刻的满足无法诉说,“降灵很厉害,然后呢?” “然后?”圣香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然后容容为了朝局稳定,国泰民安,他做了太多事情心血耗尽,累死了。” 姑射黯然,“这个时候,可不可以不说这些?” “可以!”圣香睁开一只眼睛,眨了眨,“你们都在容府哭丧,那有什么用?我本想找个神医来救他的,但是神医临时不在,我找不到人只好找鬼,不然容容怎么办?”他刚才说岐阳是个“蒙古大夫”,到了有用的时候,就变成了“神医”,而圣香也满不在乎。 “你去找降灵,要他把容容的魂魄找回来?”姑射凝视着圣香,她没有如此感激过一个人,感激,从来不是姑射应有的感情! “是啊,”圣香心里得意洋洋,姑射不知不觉跟着他叫了“容容”,而她自己还不知道,呵呵!他真是大有魅力,感染力十足!“降灵说容容也有心愿未了,所以死魂不安,不入地府,如果不拖回来,就和降灵一样变成孤魂野鬼了。”圣香突然道,“姑射,说真的,你和容容都应该感激降灵,否则容容无法投胎,你永生永世也等不到他!”他眨了眨眼睛,“不要感激我,感激降灵。” 姑射全身发寒,如果他真的如此死去,她居然——会永远无法和他相遇,无法和他重逢!“我要去祭神坛,把降灵的尸骨拿出来,”她含泪微笑,“等他好一些,我和他一起去!一起拜祭降灵。” “不用啦,那死鬼最讨厌人家拜他,”圣香耸耸肩,“他的千年死人骨是挖不出来的,早和石头化在一起了,除非你把整个祭神坛搬走。”他用折扇敲敲容隐的手,“容容,你听到了,大家都很关心你,谁都不希望你死,连已经死掉的都不希望你死,你有这样一个好老婆,不要再随随便便死掉了,你这叫做荼毒众生你知道吗?会弄得我很忙啦!你为大宋做的已经够多了,这一次活回来算你运气,如果有下一次,你还不知好歹,我把你的死尸丢到河里喂乌龟!” 姑射忍不住要哭又觉好笑,容隐微微挑开眼睑,看了圣香一眼,“大宋——已经与我毫无关系,我所做的,只求心安,不求其他……”他凝视着姑射,缓缓地道:“从今以后,我活着,只为你一个人……” “我知道。”姑射轻轻掠开他的白发,“你睡吧,我给你弹琴。” 入耳这句熟悉的话,容隐笑了,但是却微微皱眉,“你的……琴呢……” 姑射话说出了口,才记起乌木琴已经被她砸了,呆了一呆,才笑道,“我忘了,碎啦,被我砸碎了。”她说这话,情不自禁地看了圣香一眼。 圣香吓了一跳,“你看我干什么?我只会救人,不会救琴。琴是你自己要砸的,关我什么事?你不要以为容容可以起死回生,连你那乌木琴也要我帮你起死回生?我又不是裱糊匠!”他一边说,一边从椅子上一闪而去。 “我只不过想说,很感激他救了你,也救了我,”姑射看着容隐的眼睛,柔声道,“他真是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 容隐只是笑笑,“你的琴……我可以……帮你刻一个新的……”他低声道,“梅岭……有上好的梧桐木……我每次路过那里,都在想,哪一天我可以帮你做一个新琴——就像——当年一样——” 姑射盈盈一笑,“你一直记挂着我,虽然脸上无情,但是心里从来忘记。”她低下头,缓缓地把自己的香唇靠近了容隐的唇线…… 当年,她的第一具瑶琴被强敌震碎,乌木琴,是容隐帮她新制的——多年以来的梦想,居然,可以重现—— 苍天,你真是太厚待我们了,我很感激!很感激! —→*←—→*←— 茶烟袅袅。 姑射在煮茶,容隐恢复得很慢,他自己也很奇怪,他的武功并没有失去,但是身体恢复得很慢,精神也很差,很容易不知不觉就沉睡过去。 姑射心里很担忧,但是脸上她从来不显得忧郁,对着容隐,她一直笑颜灿烂。 也许,人死之后复生,和受伤之后休养是不同的。她心里盘算,要去祭神坛见一见降灵,她不知道要怎么见,但是,她要去,她要去问清楚,要如何做才能使容隐恢复之前的健康?如此下去,他会连为她新做一个新琴的能力都没有,骄傲的容隐,他能接受吗? 在她煮茶的时候,容隐已经伏在桌上睡着了,过了一会儿,他缓缓伸手支起额头,“我又睡着了?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 姑射尽量不显现她的忧心,笑道:“说到,什么时候尝尝建安名茶青凤髓。” 容隐笑了笑,“嗯,湖州的顾渚紫笋也不错。” 姑射一边扇火,一边漫不经心地问,“容容,你是怎么认识降灵的?为什么我都看不见他?” 容隐皱眉,“怎么你也跟着圣香胡闹?” 姑射这才发现,她居然跟着圣香叫“容容”,俏脸一红,她忍不住好笑,“可是这名字实在很顺口,呵呵!你会在乎吗?”她衣袖一拂,把沸水倒进茶壶,“圣香实在很好玩呢!” “对圣香——”容隐目中光华一闪,显露出锐气,“我一直有四个字的评价。” “深不可测?”姑射把一杯沏好的茶放在容隐面前,嫣然一笑,“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你会认识降灵这种奇怪的东西,一定是圣香在一边胡闹。” 容隐点头,“深不可测,四权五圣,谁都深不可测,如果看见圣香胡闹而轻视了他,那就是愚蠢了。” “燕王爷轻视了你,所以他就付出了代价。”姑射轻笑,“我真想好好认识你的朋友,如果都上江湖闯荡,真不知道那些顽固僵硬的武林名宿们,会有多么惊讶!”她浅呷了一口茶,“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是怎么认识降灵的?”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容隐淡淡地道:“事情其实很荒唐,圣香是赵丞相的儿子,但是你也知道,他从小就是那副样子,仗着一张讨人喜欢的脸到处胡闹。有一天,丞相实在气不过,把他关在书房里,要他读书。”他也忍不住微笑,“结果圣香书是看了,看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书,什么占卜算卦的,什么稗官野史,正经书全不看!把丞相气了个半死。第二天,圣香就带着本古书,跑到祭神坛去念咒招魂。” “念咒招魂?”站射真是佩服,这样的事情他也做得出来?“他相信那些书上写的是真的?”她也见过不少古书上有遗留的符号咒语,但是从来不当一回事,圣香居然信了? “他说试试看,”容隐好笑,“他其实也不信的,你没看见,降灵出来的时候,把圣香吓得心病发作,差一点送了命。” “圣香有宿疾?”姑射讶然,看不出他精力十足活蹦乱跳,居然身上带病? 容隐点头,“他先天不足,据说心肺之间,缺少了一些什么。” 姑射惊讶过后,笑道,“那他还这么胡闹?”原来要见降灵是要念咒的?这个她可从来没想过,“怪不得丞相虽然生气,却还是纵容他。” “那时候圣香才十六岁,”容隐笑笑,“我还没有做官,岐阳刚刚来到开封,聿修连《大宋刑统》都还不会背,我们还很年轻,圣香说要招鬼,我们全部都去了,其实包括圣香在内,我们谁也不信。” “那真是一段很美好的时光,是不是?”姑射温柔地道:“比你日后在朝廷中的生活要快乐得多。” 容隐淡淡一笑,“但是现在,除了聿修,我们都离开了,如果最后连聿修都离开,我们的日子,还是可以和从前一样简单快乐。” 姑射心中怜惜,他为官的几年费尽了他所有的心力。握住他的手,她一定要他过得像从前一样快乐、一样健康,“你们全都去看圣香招魂?然后呢?” 容隐无奈地道:“然后圣香就拿着那本破书念咒,念了好几次,降灵就突然从祭神坛下面冒了上来。”他回想着当年的情景,忍不住好笑,“圣香吓得脸色苍白,差一点没昏了过去,岐阳跑过去急救,聿修那时候走神,他根本就不信圣香胡说,他也没看前面,降灵一出来,就对着我。” “你不害怕?”姑射好奇,“圣香说降灵很恐怖,”她学着圣香做吊死鬼状,吐出舌头,“他说是这样的。” 容隐看着她认真的样子,心中无限怜爱,却不知要如何表达,他真的爱煞了这个女子,无论他曾经多么不想爱,多么不情愿,但现在,他很快乐,非常快乐。“圣香的话你也信?”他笑道,“他在吓唬你,降灵怎么可怕了?”他现在回忆起当年,心情非常愉快,而让他有心可以去回想追忆的,是眼前的她。这些事,他只会说给她一个人听,他的快乐,也只会给她一个人分享。“降灵是很——”他考虑了一下用词,“很漂亮的。” 姑射一怔,睁大眼睛,她没听过,有人会用“漂亮”两个字来形容一个死了一千多年的鬼,而且这两个字居然是从容隐嘴里说出来的?容隐是不会开玩笑的人!“很漂亮?他是——男的还是女的?” “他当然是男子,”容隐扬了扬眉,“圣香只是看见一团白白的东西飞了上来,直觉有鬼才会吓昏,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降灵让人一眼看就知道不是活人,但是他很漂亮,也不会令人害怕。” “这样就看见了?念一念咒,就看见降灵?他很好说话吗?”姑射小心翼翼地套话。 容隐播了摇头,“我只知道圣香那时候念的是迎神曲,很普通的符咒;至于降灵好不好说话,和他说了话会怎么样,你要去问圣香,我其实并不知道。”他淡淡地道:“你知道,我对这些东西素来是不好奇的,对于降灵,我也就看过那么一次,那一次圣香病发,我们要立刻送他回家休养,哪里有心情去和鬼魂说话?” 真是容隐的性格!姑射苦笑,看来,容隐真的是不清楚,但是至少她知道了符咒原来是迎神曲。“以后圣香经常去祭神坛?” 容隐沉吟,“以后?以后我很快就做了同知枢密院事,降灵的事我很少关心。”他看了姑射一眼,慢慢地问,“你是想去见降灵吗?” 姑射心里一跳,她居然——在容隐眼里,犹如透明!“我——”她叹了口气,承认,“不错,我想去见降灵,我想问他,为什么你的身体到现在还不好?”她握住容隐的手,“已经三个月了,你是身负武功的人,不可能仍然是这样,你知不知道,你每一次睡着,我都好害怕你永远都不会醒!我不能再看见你死,我会发疯的!”她的手在颤抖,容隐感觉得到。 “降灵是鬼,不是大夫,”容隐凝视着她,“不要去,我会好的,我已经死过一次,现在还可以坐在这里和你在一起,你不应该——就很满足了吗?”他温柔地反捏住姑射的手,“我现在很开心,很满足,那就够了。” “为什么不让我去?”姑射摇头,“我希望你可以更好一点!” “因为见降灵是很危险的事!”容隐微微变色,声势陡然冷厉起来,“不要去!降灵是怨鬼不是神仙,你明白吗?他不是好人!他是怨鬼,怨灵!是有杀气的!厉鬼一出,势必见血!你知道吗?” “可是他可以救你!”姑射大声叫道,“他救了你,并没有伤害我们任何一个人啊!” “那是因为圣香付出了代价!”容隐冷冷地道:“因为降灵当圣香是朋友,你却不是!” “但是你难道不是降灵的朋友?”姑射冷冷地反问。 “降灵的朋友只有一个,是圣香,圣香为降灵做过许多事,我为降灵做过什么?”容隐冷冷地道:“姑射,不要一厢情愿好不好?容隐——不需要乞怜!我能活了过来,我感激降灵。活了过来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我并不需要为了活得更好去求他!他并不欠我,我也不欠他!” 姑射停了下来,心中无限怜惜,“我知道,你很傲气。”她温柔地凝视着容隐的眼睛,“对不起,我给你道歉。” 容隐微略收敛煞气,微微一笑,“我没有生气。” 姑射嘴巴上道歉,但是心里却没有打消要去见降灵的打算。降灵是鬼,只有他才最清楚,为什么容隐死而复生会这样?虽然容隐警告她降灵很危险,但是姑射并不在乎,她这么多年江湖闯荡,如果怕危险,岂不是笑掉了大把人的牙齿? 她是姑射,她往往就是想做就做的。 夜里,在容隐睡着的时候,她悄悄地去祭神坛“见鬼”。 —→*←—→*←— 皇城三十里 祭神坛 这里树木众多,枝高叶茂,夜里鬼影幢幢,月光根本不能穿过树林,一片漆黑。 只有在祭神坛的最中心,因为那是个高高的石台,草木不生,所以才有月光照在那里。 姑射凝视着那里,不知道是不是她错觉,照在祭神坛中心的月光特别明亮,像冰晶一样。 这样的地方,如果说有鬼,那还真不稀奇。姑射心里淡淡的自嘲,环目四顾,她低声叫道,“降灵!降灵!你在吗?” 等了一会儿,寂然无声。 姑射无可奈何,只好轻声念《迎神曲》,“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 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容隐缓缓的睁开眼睛,“姑射?”他经常突然睡去,过了很久都不会清醒,这一次,却无缘无故突然醒了,坐起来,“姑射?” 无人回答。 他悚然一惊!她不会——不听劝告,跑去祭神坛找降灵了? 天啊!他还依稀记得,圣香第一次和降灵说话回来,那一身的血迹!降灵——是怨灵!他是会攻击人的!姑射她毫不知情,她以为,降灵是好人吗? 姑射!容隐咬牙,她真是——太过我行我素,完全不听劝告!他已经告诉她,去见降灵是很危险的!她居然还去!真是——不知死活!扶着墙走了几步,他心里清楚,其实,无论有多么危险,就算让她看见了圣香当年的惨状,她还是会去的!为了他,她根本就什么也不在乎! 该死的!他要去救人!容隐提一口气,他的身体太过衰弱,但是武功尚在,一提真气,他不管自己的身体受不受得了,穿门而去。 “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姑射念到了第三遍,突然一股寒气冒上来,不,不是寒气,是鬼气!她见过多少血肉模糊的大场面,没有一次让她感觉到寒毛直立,但这一次,她知道了什么叫“恐惧”!如果不是为了容隐,她一定掉头就跑,连从神坛下面出来的是什么东西她都不想看!容隐当真说得太轻描淡写了,见鬼——哪里是那么好笑轻松的事情? 怪不得圣香会吓昏,容隐会说降灵“很漂亮”是他胆子大,他居然敢看降灵的脸! 一个东西从神坛下面冒了出来,白白的。 姑射睁大眼睛,定定地看着他,她不是勇敢,她是怕自己不用力睁眼,就会闭上眼睛不敢看! 等那个白白的东西完全冒了出来,姑射惊奇地看着他,突然就像所有的恐惧都“砰”的一声落了地,消失了,容隐说的一点也没错,降灵,是一个很漂亮的东西。 他是半透明的,不知道是他在发光,还是月亮在发光,总之,有一圈光晕环绕着他。他的容貌很漂亮,根本就没有什么“青面獠牙”还是“血流三尺”,眼和眉都很乌黑,很有灵气。他只是透着很浓郁的鬼气,身上的——大概是衣服?是一块白色的麻布,没有任何样式,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穿在身上的,总之,把他裹得严严实实,还能在风里飘。 “降灵?”姑射惊异地说出了两个字,突然眼前白光一闪,有个尖锐的东西咬在她的颈项上。 “啊——” 容隐“砰”的一声推开了丞相府的大门,丞相府的人一见到容隐,尖叫——声,“天啊!容大人的鬼魂!”吓得落荒而逃! “圣香——”容隐跌坐在地上,他力尽于此,“咳咳!圣香——姑射……” 圣香八成从床上被叫起来,衣冠不整地出来,还睡眼朦胧,“干什么?半夜三更不睡觉,到我家里来踢馆啊?” “姑射……降灵……”容隐八辈子脸色没有这么难看过,圣香打赌,他死掉的时候脸色都没这么难看,“姑射去神坛找降灵……” “什么?”圣香快手快脚的穿衣服,大叫,“她跑到那里去千什么?她要找死啊?” “她是为了我,她做什么都为了我。”容隐一试再试,就是站不起来,咬牙,“如果不是我走不到祭神坛,我绝不会来求你!她找降灵是为了我,她如果死了,我不是说假的,我会挖开祭神坛的石头,把降灵的骨头一把火烧成灰!我会追到阴曹地府去找他算账!” 容隐从来没有说过这么激烈的话。圣香听呆了,这是冷冷淡淡喜怒不行于色的容隐?他现在就像吃了一千吨炸药,什么理智啊,冷静啊,全没了! “你发什么呆?”容隐用尽全力一拳打在圣香肚子上,“你还不去?” 哇——圣香不可置信地捂着肚子哎哟,容容居然打人?他居然打人?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旁边还有两只大象在飞。他穿好衣服,脸上的表情才转变回来,嘻嘻一笑,“容容,为了大宋死,为了姑射打人!对你来说,是哪一个更困难一点?哈哈!”他扶起容隐,一边悄悄地道:“我看要你殴打同僚比要你死困难多了,嘻嘻!” 如果不是还要圣香帮忙救人,容隐相信,他不仅会殴打同僚,他说不定还会动手杀人! 姑射跌坐在祭神坛上,她一手捂着被降灵一口咬出来的伤口,“我已经给你鲜血了,你现在可以和我说话了吧?” 降灵半透明的身躯得到鲜血之后渐渐变得实在起来,他似乎很困惑,“你不害怕?”大多数人,在他还没有现身之前就吓破胆了,这个俏生生的白衣女子,居然被他吸了血还不害怕?还不逃走? “刚才当然害怕,现在有什么好怕的?”姑射反问,“你只不过咬我一口,吸一点血,难道你还会咬死我?”她刚才被降灵咬一口的时候,差点没被他吓死,到现在的脸色苍白。 降灵坐在她身边,感兴趣地看着她,“我认得你,你是屋子里的那个女人。” 姑射笑了,“你还记得我?”这个鬼也不是很难说话,只是见面的时候,确实有点吓人。 “记得,你是他的女人。”降灵回答。 “我很感激你救了他。”姑射的脸色渐渐恢复正常,微笑道,“真是谢谢你。” 降灵似乎有些无所谓,“啊,我救他,圣香给了我十滴血。” 姑射一呆,十滴血?她不禁有些尴尬,看起来,这个鬼很单纯,为了十淌血就可以救人?她不想“骗鬼”,这个鬼如此单纯,欺骗他似乎很不公平,但是,为了容隐,她不得不耍些手段,“那你刚才吸的可不止十滴,你是不是也应该帮我一件事?” 降灵想了想,“你说吧。” “容容他死而复生之后,身体一直很虚弱,无论如何也恢复不到他生前的水平,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姑射问。 降灵更加漫不经心,“啊,因为他是死魂啊,他已经死了,再回到身体里,当然有些不同。他还算好啦,离开身体的时间不算太长,如果换了是离开身体一天之后的鬼,那就——” “怎么样?”姑射紧张。 “那就会一直睡一直睡,永远也不会醒。”降灵耸耸肩强调,“他还算好了。” “有没有办法可以弥补?”姑射轻声问,无论如何她已经满足了,能够让他恢复自然是最好,如果不能,她也无恨、无悔! “办法?”降灵皱起眉头,“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正在这时,圣香拖着容隐一掠而来,落在神坛上。他本以为降灵会把姑射吓死,或者咬一个血肉模糊,结果不但没有,居然一个人一只鬼坐着聊天,好像什么事也没有? “姑射!”容隐冷冷地看着姑射,“我告诉过你不要来的!”他凝视着她颈项上的伤口,淡淡地问,“他咬了你?” 姑射看见他有些心虚,“容容,我只是……”她低下目光,轻轻地道:“只是希望可以弹奏你做的琴。”他现在虚弱得连走路都走不远,以他要强好胜什么都要做到最好的性格,怎么可能会不在乎呢? 容隐凝视着她,目光很温柔,慢慢地道:“我没有怪你。”他的目光缓缓移向降灵,“是你咬了她一口?” 降灵很单纯,他点了点头,一点也不觉得容隐语气中的杀气。 圣香却知道,这只鬼厉害是厉害,但是惹怒了容隐,莫看容隐现在似乎还有半个人是死人,但是他那活着的半个就足够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了!“降灵啊,你还不快走!小心他拆了你的祭神坛!” 降灵却不明白圣香的警告,他很认真地道:“我等一下再走,我在想她问我的那个问题。” 圣香简直要被他气死,“喂喂喂!你哪里是什么一千年的老鬼?你比一岁半的小孩都不如!” 姑射拦着容隐,“他没有伤害我,容容,我不顾你担心这样出来是我不好,你不要生气,好不好?”她秋波如水,盈盈看着容隐,“我发誓,下一次绝不让你担心。” 容隐看着她恳切的眼睛,原本心里一股担忧着急的怒气也消去,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下次不要再让我着急了,好不好?”他摇了摇头,轻声道,“我活下来,只是为了你,你如果出了事,我怎么办?” 姑射微微一笑,“我以后不离开你,好不好?” 容隐点头,他转头看着依然在想的降灵,淡淡地道:“降灵,你我好久不见了。” 降灵心不在焉地点头,“哦。”他还在想姑射问他的问题。 “你虽然心性不恶,但是这样随便伤人,难道你就不怕天遣?”容隐冷冷地问。 降灵这才注意到他,看了他一眼,“我又没有咬死她。”他老大的不高兴,似乎在责怪,等他把姑射咬死了,容隐再来和他生气不迟嘛!咬了一个小口子,又不会死。 容隐冷笑一声,“看来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威胁!”他伸手折了一枝树枝,莫约四尺来长,慢慢地剥去枝桠。 姑射和圣香面面相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要做桃木剑趋鬼? 降灵本来满不在乎,看着容隐折了一枝这么长的树枝,居然有点惧意,往里缩了缩,“你——” 容隐运气于树枝,仿佛要用来做拐杖,往地下一拄。只听“咯”的一声,树枝破石而人,如入豆腐,一瞬间,四尺长的树枝插下了三尺三! “呀!你——”降灵整个跳了起来,“我答应你就是了,以后不咬人就是了,不咬人就是了!”他的尸骨就在这祭神坛石块中,容隐那一插,如果再插下一分,那就要敲碎他的老骨头了! 姑射惊讶之余又有点好笑,“容容,算啦,”她对着降灵歉然一笑,转过头对着容隐,“人家并没有欺负我。” 容隐放开树枝,他的身体虚弱,这么一插,也已经用尽他全身劲力,额上都是冷汗。 圣香干笑一声,向降灵白了一眼,叫你逃,你又不逃,搞成这样你很开心?笨鬼! 突然降灵对姑射道,“我想出来了,你如果要他恢复如初,有一个办法。”他离容隐远远的,有点怕他,他却不怕姑射,“他身体里的是死魂,缺乏生气,你是活人,当他身体里阴气转盛的时候,你渡一口生气给他,那就行啦!”说完,降灵像一盏熄灭的灯,慢慢地黯淡消失了。 容隐反而怔了一怔,他不知道降灵居然如此单纯,虽然被他威胁,但是答应了姑射的事还是要做到,并且一点也没有因为是有利于他的,就不尽心尽力。看着他消失,容隐有些歉然,降灵虽然是千年厉鬼,却比大多数人都可爱一些。 “唉——”圣香打了个哈欠,“大半夜的叫人出来抓鬼,吵得我家叮叮咚咚,现在鬼也走了,我要回去睡觉了,你们两个在这慢慢地研究怎么渡气好了,我就不打搅了。” 姑射俏脸一红,悄声问:“你很累吗?” 容隐想到“渡气”,居然不知道如何回答。 姑射轻轻一笑,把她的香唇迎上容隐的脸—— 过了一会儿,容隐的脸上微微泛起红晕,他推开姑射,低声道,“可以了——” 姑射悄声问:“这样,算是你亲我吗?” 容隐看着她的眼睛,只是轻笑。 第8章 -------------------------------------------------------------------------------- 青鸟殷勤为探看 一个月之后。湘江之上,一叶扁舟顺流而下。江风瑟瑟,吹得人发丝贴鬓而飘,衣袂向后扯动飘荡。 一个青衣男子负手站在舟头,迎着江风,在扁舟顺水而下遭遇险滩礁石的时候,都站得笔直,丝毫不为眼前的惊险所动。负手望天,站在舟头,顺水而下,这样孤高的气势,自然这青衣男子是个不得了的人物。 一个白衣女子盘膝坐在舟尾,膝上横着一具瑶琴,远远看去,只见容颜如花,可惜一头青丝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已经变成了灰发。 再看舟头的青衣男子,居然是一头白发。 虽然发色让人看起来很不协调,但是显然这两个人并不怎么在乎。青衣男子凝视着天空的风云变幻,白衣女子轻轻的弹琴,琴声混合在湍急的流水声中,却依然清晰。 “流落征南将,曾驱十万师。归罢无旧业,老去恋明时。独立三边静,轻生一剑知。茫茫江汉上,日暮欲何之?”白衣女子自然是姑射,她悠悠弹琴,慢慢的念了这一首诗。这首诗原本有老将归罢的苍凉之意,但是姑射念来,却是别有居心。 青衣男子是容隐,闻言眉头耸动。他知道姑射是在问他,像他这样“曾驱十万师”的人,随着她归隐,随着她江湖漂泊,是不是会觉得委屈?当然还有一半她是在调笑,说容隐过去的无限风光,荣华富贵,如今都已经过去了。 “我为大宋死,为你生。”容隐没有回头,只是简短地回答了这一句。 姑射看着他,心中有无限骄傲,这样的男子!她不知道要如何去说爱怜,心中的激动喜悦,无法用言语表达。“容隐,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你?”她柔声问。 容隐眉头微蹙,“说过了。” “那我再说一次好不好?”姑射放下瑶琴,从后面抱住他的腰,把脸靠在他的背上,闭上眼睛,“我真的好爱你,你不知道我有多感激,感激苍天把你还给了我。” 容隐这样冷酌人,也稍稍融化了冷厉,略略转过头他轻轻搂住姑射的肩头,“我也感激。”他没有姑射说得那么动情,但是姑射知道,对于容隐来说,这样就足够了! “卿卿我我也要挑个地方!这里是湘江鲤鱼塞的地盘!是你们执意要从这里的水道过去,打伤了我几个弟兄吗?”岸边突然冒出一大帮人,为首的一身黑色,约莫四旬,“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就是你们了!” 姑射和容隐微微一怔,他们两个要从这里放舟,凭他们两个的武功,怎么可能会惊动这什么“鲤鱼塞”的人?一男一女?打伤了鲤鱼塞的人? 姑射微微一笑,低声道:“容大人,你是不是觉得很冤枉?” 容隐看了她一眼,淡淡一笑。 “江湖生涯就是这样了,时不时有意外,但是有时候也会遇见高人,有时候寂寞,有时候也很有趣。”姑射轻笑,并不把什么鲤鱼塞放在眼里。 容隐淡淡地道:“我既然决定随你行走江湖,就绝不后悔,寂寞也好,有趣也好,我都陪你。” 姑射扬起了柳眉儿,“一言——” 容隐接口,“九鼎!” 姑射嫣然一笑,容隐也眼有笑意。 旁边的鲤鱼塞众人看着这两个人居然继续卿卿我我,根本就不把他们塞主的话当话,不禁喧哗,“给我砸烂他们的船!让他们下水!” 在一片喧哗声中,姑射弦中一划,新制的桐木琴“铮然”一声,刚才大叫要凿船的大汉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竟然已经被琴声震伤! 大汉身边的人扶助他,惊怒交集,“你用了什么妖法伤了我们二哥?你这妖女……” 妖法?姑射哑然失笑,缓缓拨弦,“他只是受了一点轻伤。” 容隐就站着看她应付这帮江湖汉子,说实话,他很少看见这样的场面,看着也颇觉新鲜。 她随随便便就可以让任意一个人“受一点轻伤”,那么她如果要杀人,这些人岂不是几下就全部死光?鲤鱼塞的人脸上变色,缓缓退开了一段距离,“姑娘是什么人?如此武功,当不会和我们鲤鱼塞为难,我们并没有得罪姑娘。” 姑射听而不闻,扁舟顺水慢慢而下,“水道并非你鲤鱼塞独有,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她答非所问,目光凝注在琴上,慢慢的拨了一首新曲,低唱,“言人黄花川,每逐青溪水……” 扁舟渐渐远去,姑射白衣如画,渐渐没入了江河与天的远方。在她的前方,那负手的青衣男子始终未发一言,居然自始而终,一眼也没有向鲤鱼塞那些人看来。他看的,只是那船上的白衣女子,眼里的光彩淡淡的,似有情,似无情,但是别人看着他看白衣女子的目光,不知不觉也会跟着他看痴了。 “我们遇上了高人……”那塞主喃喃自语,突然醒悟,“啊,琴声伤敌!难道她是——” “浮云般的女子,江湖传说中的女子,姑射。”这一句并非有人回答,而是那个时候每个人心中同时浮现的一句话。 浮云姑射——居然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她这个江湖弟子心中最美的梦,已经结束了。 那个伴在她身边的男子是谁?江湖上从未听说有这号人物,他是谁? 他是谁? 这个疑问,在姑射和容隐行走江湖的时候,有无数人这样怀疑过、询问过。他武功卓绝,冷静睿智,气宇森然,似乎小小的江湖根本容不下他,他的才华,在什么江湖纷争之中只是大材小用而已。他到底是谁?是谁? 是谁? 但是无论怎么打听,却始终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谁,因为——除了极少数的人,没有人会把他和一个已经死了很久的朝廷大官联系在一起。更何况,这名大官死亡之后,朝廷也已经很少提起他的名字——因为一提到他的名字,皇上便要心情郁郁许久。 江南羽与江南丰自然知晓是容隐,但是姑射和容隐既然有意隐瞒,他们自然也不会说。 由于他冷然威仪,气宇参天,加之一头白发,江湖中人代称为“白发”。 姑射和容隐如此远去,直到看不见鲤鱼塞的人,容隐才淡淡一笑,“江湖岁月,如果常有意外,也是热闹得很啊!” 姑射盈盈一笑,“我是不是很蛮横?” 容隐笑笑,“蛮横?”他转过头来,难得笑得温馨,“我现在知道为什么当年武林大会上你的话居然比江南羽更有影响力。” “为什么?”姑射好奇。 “因为你真的像个仙子。”容隐微笑,“高不可攀的仙子。” “姑射哑然失笑,”仙子?“她凝视着他,慢慢地道:”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看见我为你痴狂的样子,为你哭,为你落泪,为你——去见鬼。“她笑颜如花,”我只是女人。“ 容隐缓缓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颊,像抚摸着一件举世无双的珍宝,小心而怜惜,“我不会再让你哭。” 姑射嫣然轻笑,手指微动弹奏了一曲《清平乐》,心情温柔至极。 容隐静听,气氛此刻温柔多情。 突然之间,遥遥有歌声传来。 “……怨恨苦于无人听。汉月悲风呜咽在,千古烟云哭风情……” 这歌一传来,姑射陡然觉得琴声受到压制,她这瑶琴灌注了她的内力,激苗而出,可以杀人不见血的,此刻却居然受到歌声的压制——原因无它,必然是这个人的歌声也一样可以伤人于无形! 她立刻换了一曲激昂的《剑器近》,琴声铮铮然,有肃杀之音。 远处的歌声渐渐靠近,“……红颜白骨如相亲,孤笛吹血独有音。谁知沧诲人如许,玉碎江南月末明。” 姑射琴声相抵,只觉得这个对手吐字清晰气脉悠长,内力绝不逊色于自己,心中暗暗吃惊,她不知道江湖上什么时候出了这样一号人物?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恶意?忍不住看了容隐一眼,她生怕这样的杀人之音相斗会伤到了容隐。一抬头,却看见容隐眼中微微有一层笑意,等到来人唱罢,才淡淡地道:“兵甲刀剑冷于冰,怨恨苦于无人听。汉月悲风呜咽在,千古烟云哭风情。红颜白骨如相亲,孤笛吹血独有音。谁知沧海人如许,五碎江南月未明。六音,这一首《清恨》,是则宁作的?” 姑射刚刚感到惊讶,岸边有人懒洋洋地道:“你真聪明,怪不得则宁老是夸你,一听就知道这么凄凄惨惨的诗绝不是我作的。” 容隐淡淡地道:“我从前在圣香那里听过一次,你怎么会在这里?皇上准你离开开封?” 他这么一问,姑射才知道,这位可以以歌声杀人的男子,居然也是容隐的旧识。看了岸边一眼,她看不到人,心中很是诧异,朝中有这么多高人,真是卧虎藏龙,可敬可怖! 六音懒懒一笑,“皇上准我?我跑啦,我忙得很,没空给皇帝老儿唱歌跳舞卖弄风情,我忙着追老婆去!”他这样说话,不知为何,听起来很有一种令人怦然心跳的魔魅的感觉。慵懒,但是迷蒙给人诱惑。 那是一种——风情万种的感觉!姑射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形容一个男子,但是这位没有见过面的“六音”的确风情万种! 容隐略微显出了诧异的神色,沉吟道,“你也离开了?” 岸边未现身的人却反问,“你也离开了!” 容隐颔首。 六音遥遥的笑,“稀奇稀奇!恭喜恭喜!”他一直没有露面,声音却渐渐远去了,“容隐,其实我并不讨厌你,日后江湖相遇,我请你喝酒,现在我追老婆去,暂时没空……” 姑射失笑,“当真是很奇怪的人。”她抿嘴微笑,“不给我说说你认识的朋友?像这样偶然撞上了一个就已经让我很吃惊了。”她抬头看着容隐,柔声道,“坐下来,把你从前的故事说给我听好不好?” 容隐坐下来,嘴边慢慢泛起了微笑,“从前的故事?”他一面回想,一面心里慢慢的温柔起来,当初——并不觉得和这么多人相识是幸。也不知道,如今无官无事,坐下来回想,居然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他凝视着姑射,如果他永远不离开官场,他就永远不知道,相识和回忆都是一种缘分、一种福气。姑射——你要我怎么爱你?怎么感激你才足够? 扁舟轻轻的晃荡,容隐的语气淡淡的,依然没什么感情,但是姑射听得懂他话中的真心,“朝中曾经有四权五圣。我,圣香,岐阳,聿修,降灵是五圣;上玄,则宁,通微,六音是四权。其实,分别四权五圣只是一些闲人喜欢,你都很清楚,就算是同称五圣,我和降灵根本就毫无交情,因为他和圣香很熟悉,所以大家说起来,都把他算在五圣之中。” “大家?他们不怕鬼?不觉得降灵很可怕?”姑射诧异。 容隐淡淡地道:“谁也不知道降灵是鬼,贩夫走卒只知道他是圣香的好友,你知道圣香的脾气,他最喜欢胡说八道,在开封谁也没有他名气大、他闹的事情多。” “如此说来,四权五圣,只是两群比较要好的人。”姑射听懂了,“六音和上玄要好些,所以他就算在四权,你和圣香熟悉,你就算在五圣?” 容隐哑然失笑,“你也认真了?算在四权中还是五圣中,很重要吗?”他回想,“对我来说,他们都是人才,难得一见的人才,各有所长,是朝廷里几个特立独行的怪人。” 姑射低笑,“果然是怪人,你冰冷孤傲,那也就算了;圣香稀奇古怪,我到现在看不透他;也看不懂他,降灵单纯可爱,善良纯洁;岐阳我只见过一次,也有点稀奇古怪,总之都不像个正经人。” 容隐淡淡一笑,“你没见过聿修,他就不稀奇古怪,他严肃得很,做起事情认真得谁都受不了他。” “比你如何?”姑射玩笑,“你难道就不严肃?不认真?” 容隐真的想了想,忍不住微笑,“我做的事情比他多,但是他的态度比我认真。我记得有一次,我向他询问大宋人口,我要募兵需要人口数目作参考,那本不是聿修的职责,我也是偶然开口。结果过了一天,他告诉我,是四百一十三万两千五百七十六户。” 姑射讶然,“真的假的?” 容隐笑笑,“我也很惊讶,问他从哪里来的数字,你知道他说什么?”他本难得这样和人开玩笑,但是面对姑射自然不同。 “什么?”姑射好奇。 容隐答道,“他说,‘算的。’” “啊?”姑射忍不住好笑,“果然也是怪人。” 容隐莞尔,“也不算怪了,比之圣香岐阳,那是小巫见大巫。” “那六音呢?”姑射问,“他的歌声绝不比我这琴声差,这么好的武功,居然给皇上唱歌跳舞?”她实在不能理解。 “六音?他那是一时兴起。”容隐轻笑,“和你一样,他也是我行我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他一时兴起跑到皇宫做乐官,一时兴起收了个姑娘作徒弟,结果那姑娘跑了,他也跟着跑了,真不知道要说他什么好。” “姑娘?”姑射好胜心起,“什么样的姑娘?美不美?” “当然美。”容隐看着她,知道她在想什么,“六音的徒弟是宫中伶女第一,怎么不美?” “比起我呢?”姑射问,她向来被奉为第一,虽然淡泊,但女子之间毕竟有比美之意,倒也不是她气量狭小。 “她美不美,是六音的事,与我无关。”容隐淡淡地道:“她很美,你也很美,她的美是世内的,你的美是世外的。” 姑射盈盈而笑,“这世上很多人赞我美,但是只有今天我才觉得我真的美。”她轻笑,“因为是你说的。”低头弄了几下琴弦,她又问,“兵甲刀剑冷于冰,怨恨苦于无人听。汉月悲风呜咽在,千古烟云哭风情。那首诗作得很好啊,则宁想必是一个才子。” 容隐微微一笑,“则宁是一个哑巴。” “真的?”姑射错愕,“哑巴?”她原本想象则宁是多情才子,文采风流,结果他却是一个哑巴? “四权之中,我最敬则宁。”容隐淡淡地道:“虽然他不会说话,但是他的心思、才智、武功、文采,样样不比人差。贵为秦王府三世子,他没有一点娇气,如果说要评温文儒雅的佳公子,我首推则宁。”他慢慢地回想,“为人则宁,为事则宁,则宁是一个很能忍的人,没有脾气,也不喜欢争权夺势,喜静无争。” “这种人根本就不合适在朝廷当官。”姑射说得轻柔,却一针见血,“上玄比他强势多了。” 容隐扬起眉头,淡淡地道:“哦?你只见过他一次,居然如此清楚上玄的为人?”他记得姑射只在梅岭武林大会见过上玄一次,既没有说过话也没有打过照面。 “容大人,我是跑江湖的小女子,”姑射轻笑着把头依靠在容隐的肩头,“他站在那么抢眼的地方,那么猖狂的态度,身边还有一个那么像你的女扮男装的姑娘,我怎么能不注意他?上玄武功不弱,才智不如你,从他和你救我的方式就看得出他比较莽撞,但是他比你多情。” 她的语气那么肯定,容隐有点似笑非笑,“怎么说?” “他就不会等到他为朝廷累死之后,才跟他心爱的女人走。”姑射幽幽地道:“配天在他心中远远超过大宋。” 容隐皱眉,“你是在怨我么?” 姑射看了他一眼,“怨你?”她悠悠地道:“我也想怨,当你三番四次赶我走的时候,我想恨你,但是恨不起来。”她凝眸静静想了一会儿,“我喜欢这样的你,因为在你心里,不仅仅只有爱情,你的心比上玄高远。”她叹了一口气,黯然把手压在眼睛上,“但我有些时候也是恨你的。” 容隐缓缓抱紧了她。 “在你死的时候,我恨你不守约誓,也恨我自己为了你已经完全失去自己,我可以为你死——”姑射低声道,然后淡淡地苦笑,“你听这像是姑射说的话,做的事情?我原本很潇洒……” 容隐低下头吻了吻她,“幸好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保证不会再发生。” 姑射点头,低声道,“你如果再死掉,我就把你的死尸丢到河里喂乌龟。” 容隐一怔,忍不住皱眉埋怨,“好端端的,学圣香胡闹!” 姑射忍不住笑,“呵呵——” 一叶扁舟,烟水之中,飘飘荡荡,轻笑悠悠隔着水雾传来,任谁听了都觉得很愉快。 —→*←—→*←— 过了两年。 容隐“死”的忌日。 姑射和容隐路过开封。 “让路——王大人的轿子——请让路——”一路人数不少的官轿自宣华门出来,大街上人来人往,这一路约莫七八顶轿子不知道要去哪里。 “咦?”容隐远远的看,“王大人,赵丞相,聿修,慕容将军……这些人既不是一路也分属各部,居然会聚在一起?”他低低地自言自语,微微有些疑惑。 姑射低声道:“你要上去叙旧?” 容隐回过头来淡淡地道:“我已经为大宋死过一次,我并不欠它,何必叙旧?重生的只是容隐,并非枢密使,我和他们也无旧可叙。” 姑射微笑,“相处了这么久,我不会不相信你的。” 两个人正远远地说话。 突然之间,这一路要出城门的轿子起了少许混乱。 姑射凝目看去,只见有个孩子跌倒在王大人的轿子前,大声哭了起来,城门口本就容易堵塞,这一下轿子全部堵住了。 第一个轿子的“王大人”下轿来,扶起了那个孩子,突然,旁边一辆马车因为要勒马停车不至于撞到官轿,“啪”的一声,居然把缰绳勒断了!两匹拉车的惊马笔直地向那一排官轿和轿子前的王大人和跌倒的孩子踏来! “得儿……”马蹄声疾如雨点,听之惊心动魄! “不好!”姑射低吼,她当弦一划,“嗡”的一声,琴声如同利箭对着两匹奔马射去! 奔马粗壮,被她琴声一震,震得口鼻出血,受了内伤,变得更加狂怒!一转眼奔到王大人头顶,粗大的马蹄对着那孩子踏了下去! 姑射一弦无效,心知轻视了那两匹马,心下大急,五指一扣,七弦俱发! “铮——”的一声大响!不是她目标的旁观者也听得头昏目眩,耳边嗡嗡作响。 只见两匹奔马本已到了轿子前,她再发弦也来不及了!但这两匹马却都静静地被两个人托在了半空中! 一个朝衣未解,一张文秀的脸,显得单薄而且纤细,十足像个风一吹就倒的白面书生,他却肃然着一张脸,单手把冲到轿子前面的第一匹马举了起来——他之所以用单手,是原本计划要用另一只手去托另一匹马,但是另一匹马却被人托走了! 另一个托起奔马的人一头白发,面上悬挂着一块青布方巾,看不见容颜。白发人站的地方比白面书生要远,但是白面书生的轿子在后面,他能“听见”前面发生了什么事,然后下轿、扑前、托马,一气呵成,显然也很困难。所以两个人同时到达,各自托起了一匹马! 但是托起马只不过是免了马失前蹄之灾,如果惊马一挣扎,马蹄在空中不免也会踢到路人,踢翻轿子,托马的人自然更是危险!但是此时姑射七弦琴发,两匹马立即死亡,一动都没有动! 一场惊险,在三个人通力合作之下,化险为夷。 王大人这才回过神来,犹自吓得脸色苍白,“聿——聿大人——” 那托起第一匹马的白面书生是聿修,他日不转睛地看着另一个托马的白发人,嘴里简短地道:“上轿!” 王大人现在是惊弓之鸟,聿修一说,他立刻上轿。那白发人自然是容隐,他救人要紧,顾不得暴露身份,扯上一块方巾就扑了出来。 聿修突然松手,任那匹死马摔在地上,死马摔得血肉模糊,他毫不在乎,只是凝视着容隐,“你——” 容隐知道聿修心细如发,认真之极,被他一怀疑上事情不水落石出,他是绝不罢休的。当年他“死亡”,然后又“复生”的事情圣香并没有告诉聿修——因为聿修不会作假,如果他知道容隐没死就不会伤心,那就很容易让人看出来问题。而且聿修固执得很,知道容隐没死说不定逼他回来做官,所以圣香根本就是存心瞒着他。万一让他看了出来,那可就麻烦了!但是如今聿修的目光就炯炯盯在他脸上,饶是容隐才智卓绝,却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以聿修擅长查案的眼光,他会看不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何况,容隐那一头怎么样也抵赖不过去的头发,就很容易穿帮,更何况,聿修是容隐这么多年的好友! 结果聿修看了许久,居然问:“你是什么人?” 容隐怔然,聿修这是—— “他是我夫君。”姑射抱琴而出,站在容隐身边。 聿修看了姑射一眼,微微一笑,“夫人弹的好琴,聿修佩服。”他居然没再多说什么,也没再看容隐,就这么一笑而去。 路人议论纷纷,容隐放下死马,深思地看着聿修轿子的背影。 “他存心放过了你。”姑射低声道。 “他还没有忘记我。”容隐冷淡的声音有少许激动。 姑射轻叹了一口气,为了她,他放弃了他的好友。这时她又突然想起一件事,于是拉过路边的一个看客问:“这些大人是去做什么的?” 那看客显然有些稀奇,“你们是外地来的吧?不知道?今天是容隐容大人的忌日,皇上派王大人前去拜祭,还有些大人是自己跟着去的。”说着,他摇了摇头感叹,“不是开封的朋友,谁都不知道容大人,可怜容大人正当年少,为了朝廷劳悴而死,真是可惜,老天无眼喽!” 姑射和容隐面面相觑。 姑射忍不住轻笑,“扑哧!” 容隐没有笑,他的眼中刹那掠过了太多感情。 “弄了半天,原来,你救了拜祭自己的官队……”姑射好笑。 “他们居然都没有忘记我。”容隐叹息,与姑射并肩往城外走。 姑射凝视着他,柔声道:“没有人会忘记你,因为你是那种——不能被人忘记的人。”顿了一顿,她低声问,“后悔和我走吗?” 容隐淡淡一笑,“不后悔,我从不后悔和你走。”他缓缓地道:“——今天,只是让我也不后悔——为大宋死。” “我现在明白,当初你为什么肯为了大宋做那么多事情,皇上没有忘记你,聿修没有忘记你,连路人都没有忘记你——大宋江山——朝廷百姓,也许真的有值得可怜可爱的地方。”姑射微笑,“我替你高兴。” “对,”容隐凝视着天,凝视着姑射,然后用他那冷冷淡淡的声音道:“容隐——生前死后,所作所为——终生不悔,也终生无悔!” 终生不悔,也终生无悔! 姑射看着这个已经成为自己夫君的男人,心中无限骄傲。放眼看去,满天晚霞如火,烧到了天的最边缘还一样绝艳,那灿烂的霞光,把和自己一起看天空的这个男子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长得可顶天、可立地——可以——撑起她的整个一生一世! 第9章 -------------------------------------------------------------------------------- 中秋 ——《姑洗徵舞》番外篇 开封府的长街,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到处都充满了“冰糖葫芦——又甜又酸的冰糖葫芦——”,“上好的胭脂花粉——”,“写字算命——”等等叫卖吆喝声。 长街的一头是个卖艺的摊子,一个十五六岁梳着长辫子的女孩正在舞刀弄枪,耍得虎虎生风,赢得许多喝彩。 “好!厉害!” “丫头再来一个!” “这是哪家的女娃,长得俊俏,身手也不错。” 最后一个说话的是今日闲职的禁军领班,叫做陆大户,他自己也有两下身手,看着这女孩拳打脚踢,连连点头。 正在满堂喝彩的时候,那女孩飞身上了一根搭在三丈来高架子上的竹竿,要在上面表演一个“鹞子翻身”。 这时,远远的有个正在冰糖葫芦摊子上看得不亦乐乎的人转过头来,“哎呀”一声叫了起来。看这公子哥约莫二十来岁,一身衣裳华贵灿烂,一张精致漂亮的脸,外加一把折扇在腰,正是圣香大少爷是也! 正在圣香“哎呀”叫了一声的时候,那三丈高的架子似乎本来驾得不扎实,被女孩的重量一压,“咿呀”一下子,整个跨了下来,竹竿乱飞,木片寸寸掉了下来。 下面围观的人吓得四散奔逃,尖叫之声四起,卖艺班子的人纷纷惊呼,“四妹!四妹!” “哎呀!”圣香左手还拿着一支冰糖葫芦,右手还提着一大袋子零零碎碎的东西,这个样子,叫他怎么救人?他忍不住叫了一声“哎呀”之后又叫了一声“哎呀”! 眼看那“四妹”就要从空中摔下来,摔在一地木片铁钉之中变成肉饼,突然她似乎被什么东西推了一下,不但没有掉下来,反而翻了个筋斗,被向上抛去。 圣香咬了一个冰糖葫芦笑眯眯地吃着,站在一边看戏。他看得出那女孩被人用劈空掌力推了一下,有这样掌力的人,开封之中,就是聿修啦怀过,圣香看着聿修的轿子过去,似乎没有打算救人救到底。这么一掌把人推了—上去,就算救完了?他是不是忘了过一会儿人还是会掉下来的? 四下逃开的人的眼睛随着“四妹”的身体起伏,只见她往另外一边的街道掉落。 那街道原本也是热闹,但眼见这里出了事,路人也是闪避得比什么都快,不一会儿便只剩下寥寥几个人在走路,那女孩就笔直地落向其中的一个人。 那是个很特别的人,虽然只看到个背影,但是他看起来就是比别人干净,阳光映在他背上也像月光,有些清冷寂寞,他走过的地方,路人都会若有若无地闻到一股莲花的香气。 圣香这一看可就乐了,原来聿修把麻烦丢给了他!聿修怎么知道他会救人?圣香心里和聿修打赌,这个人会让那女孩直接掉在地上,摔成肉饼,并且——一滴血都不会沾上他的衣袖! 他还没有把嘴巴里的山楂籽吐出来,就哀叹了一声,他输了!只见那人连头也不回,袖子微微向后一挥,那本应该摔成肉饼的“四妹”突然像失去了重量,轻飘飘地挂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已经吓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好功力!圣香这时才吐出山楂籽,咬着第二个冰糖葫芦。这是功力加妖法!他嘻嘻一笑,提着他大包小包的东西追了上去。 这时,旁观的路人不约而同“啊”地惊呼了一声,语气中充满了不可思议! 那四妹慢慢定下神来,惊异至极地看着她自己四周。 花! 那棵原本不会开花的树,突然之间开了一树粉红粉白的花,满树落英,随风飘零,一点点的粉白粉红,一点点悠远的花香,零落满地。 “天啊!”路人不禁又敬又畏。 “姑娘,你有福遇到神仙了。” “什么神仙?那分明是菩萨!” “神仙!一定是吕洞宾!你没看见?刚才那人明明是个读书人!” “菩萨!你不知道观世音菩萨本是男身,化为女身是为了普渡众生?说不定,这次菩萨以男身出现!” “真的是菩萨?阿弥陀佛,菩萨保佑,菩萨保佑我升官发财,事事顺利,多子多孙……” 一边站着的陆大户却有些奇怪,那个“菩萨”,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不是菩萨吧?他在哪里见过?苦苦思索,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喂!巫师!巫师!”圣香拿着一大堆东西,要在这街道上追人本就困难,而他要追的那个人却又根本不理他,眼看就要追不到了,圣香索性大叫一声,“巫婆!” 叫“巫师”没有反应,叫“巫婆”,那个人终于回过身来。 他一回过身来,很容易让人想起一种水云山的寂寞,还有着一层孤意如月的莲花的香气。那整个的神态,就似他站在人世之外,看着来来往往劳劳碌碌的凡夫俗子,这世上的俗事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不认识他的人,也许真的当他是神仙,是吕洞宾二世,但是圣香却知道他不是。 他就是宫中专职观星相、预测吉凶、祀风祈雨的星官,通微。 “巫婆,在大街上看到你,就像在大海里面看见一只公鸡一样稀奇。”圣香笑眯眯地走过去,“不是聿修把人丢给你,我还真没发现你居然会在这里。” 通微只是笑笑,“我只是路过。” “我当然知道你路过,难道你还会来买冰糖葫芦?”圣香顺手把袋子递给他,“帮我拿着。”他专心致志地对付冰糖葫芦,“真没想到你会救人,我本来以为你除了躲在西风观里面练妖法之外,对什么都没兴趣。” 通微有意思地一笑,“妖法?”他替圣香提着袋子,顺便往里头望了一眼,只见里面有干豆腐四串,金银铃铛各一个,一个纸风车,居然还有一包八宝鸡腿和三两五香蚕豆。看了那一眼,他摇了摇头,依然用他点尘不染、孤意如月的眼神看着圣香。 “当然是妖法,你用袖风把那丫头掉下来的方位逼偏了,但是她掉下来的势头那么猛,就算本少爷去接,那也可能会让她掉个头破血流什么的。你消去她落下来的力量把她挂在树上的那些,不是妖法是什么?”圣香吃完了最后一个冰糖葫芦,“不过显然你还没练到家,否则那棵树也不会开花了。你知不知道你走了后多少人对着那棵树磕头?妖法没练好就不要拿出来卖弄,害人不浅啊!” 通微和他并肩走,似笑非笑,“你就不能说得好听一点?” 圣香正色道,“不能,巫婆就是巫婆,妖法就是妖法,我看到鬼都不拜,何况你这个假神仙?” 通微莞尔,他很少和人交往,平时大多数时候都一个人静静坐在西风观里面,修炼妖法?也许吧,他是偶尔修炼道术,至于是不是“妖法”,他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自从则宁离开开封,上玄跟着配天出走江湖,六音出去寻找他徒弟,他就没有什么朋友,但是开封有了圣香,却是从来不会寂寞的。“圣香少爷这么远追上来,不会就是要通微替你提袋子吧?” “聪明!”圣香从通微手里的袋子里摸出五香蚕豆,边吃边道,“我想请你明天吃饭。”他眨了眨眼睛,神神秘秘地道:“我前天和人打赌,说你也是会吃饭的,可是别人就是不信,一口咬定你已经练成什么‘辟谷’之术,说你会吸取日月精华,所以我一定要证明给人看,你是会吃饭的!”他眨眨眼睛,“只是请你吃饭,不是要你做法,你不会不给面子吧?” “吃饭?”通微诧异。 “对对对,就是吃饭!”圣香像没有听见通微这一句是疑问句似的,就当他已经答应了,笑眯眯地拿过他的袋子,“明天晚上,从皇城向西三十里,穿过一片树林有一个不长草的地方,我会在那里烧一堆火。” “圣香——”通微哭笑不得,他什么时候答应吃饭了? “不用担心,我不会要你一个人付钱的,”圣香一掠而去,遥遥地道:“不过你最好带银子来,我虽然请客,但是要大家一起付钱!吃亏的事情我是不干的——” 请人吃饭——还要人自带银两?通微啼笑皆非。 他慢慢往西风观走去,等他推开观门的时候,习惯地望了一下月亮,天,已经黑了。 月圆—— 通微推门的手突然停了一下,明天是中秋。 明天是中秋,团圆佳节。 圣香是因为这个才请他的?怕他——寂寞——? —→*←—→*←— 所谓“从皇城向西三十里,穿过一片树林有一个不长草的地方”,原来就是祭神坛。 请人吃饭,就在这样鬼气森森的地方?通微远远看着,心里那一股荒谬至极的感觉到现在没有消退。 祭神坛上燃着一堆篝火,已经有几个人坐在那里。 平日正经八百严肃认真的聿修,今夜也换了一身便服坐在火堆边。不过最令圣香叹服的是,聿修连烤鸭子都那么严肃认真,看鸭子的眼神,和他看什么无头冤案的眼神一模一样!圣香不得不怀疑,日后聿修娶了老婆,他看老婆的眼神,是不是也和看烤鸭子一模一样? 岐阳哼着谁也听不懂的歌,一块一块地往火堆里面丢柴火,他在练准头。 守在火堆旁边的,还有个若有若无的人影,更正,鬼影。降灵在火堆的热气上飘来飘去,极度无聊,他已有千年道行,所以并不怕火。 “来了。”聿修一边烤鸭子,一边简单地吐出两个字。 “聿修果然是聿修,好耳力。”火堆外的黑暗中有人轻笑一声,像踏着清风白云般走了过来。 聿修顺手把一个东西推给了他,简单地道:“这个给你。” 通微一怔,只见递到手上的是一只风干的火腿,他呆了一呆。 “聿修要你考火腿。”圣香闲闲地躺在地上,两只手枕在头下面,“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要干活,不可以偷懒哦。” 真正最偷懒的不就是正躺在地上休息的这位大少爷?通微苦笑,无可奈何地从地上拾起一支削好的竹签,开始烤火腿。不过,虽然荒唐,他却不得不承认,这个鬼气森森的地方,荡漾着一股温暖的味道,比起冰冷的西风观,是要舒服多了。 “今天天气真好,可惜,容容不在,则宁不在,六音也不在,连和我吹胡子瞪眼的上玄也都走了,好无聊哦,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九个人还可以重新在一起?”圣香躺在地上感慨。 岐阳耸耸肩,“只要你想,就可以在一起,只怕你懒,不怕你见不到。” “难道你要我满江湖去追他们?”圣香瞪眼,“本少爷有心病的,很容易就死的,你居然出这样伤天害理的建议?” “伤天害理?”岐阳翻白眼,“自己懒就承认,居然还怪得到别人身上去?” “不过话又说回来,闯江湖也是挺好玩的,我想到容容啦,则宁啦,六音啦,他们有这么大的名气,不借来风光风光好像很可惜——”圣香少爷闭上眼睛开始计划他的江湖行。 另一边,在火上飘来飘去的降灵破例开口和人说话,他好奇地看着通微,“你身上有灵气。”他告诉通微,“你和他们不一样。” 通微微微一笑,“是啊。”他也就答了这两个字。 “我是鬼。”降灵继续告诉他。 “我知道。”通微停了一下,依然微笑。 “你被封印了吗?”降灵继续问,他不知道要看人的脸色,也不知道他已经问了通微不欲让人知的秘密,“你身上有很强的灵气,但是被封印了。” 通微放下了火腿,扬了扬眉头,“你还知道什么?” 降灵向他靠近了一点,似乎有点畏惧,“花——你身上有花的香味——莲花?”他摇摇头,“不,不是莲花,是很像莲花的——很像莲花的——很熟悉的——”降灵陷入了苦苦的回忆,“我活着的时候一定闻过的,不过我已经死得太久了——” 通微原本目中有杀气,但是看见这个魂魄毫无恶意的神态,不知不觉狠不下心来,叹了口气,“你很敏感,”他叹息,“多数的人都以为是莲花的香气。” “不是莲花,”降灵摇头,“莲花没有这么清,也没有这么——”他很困惑地才吐出了“残酷”两个字,“这么残酷的味道。” “是婆罗门花。”通微低声道。 “婆罗门花?”降灵陡然被骇了一跳,“你不是祀风师,而是诅咒师?” 通微微笑,笑得惘然,“不错,我不是祀风师,我是诅咒师。” “怪不得你的灵气被封印了。”降灵也沉默了。传说,从遥远的洪荒时期,人还没有文明开化的时候,有一种特异的人,他们的祖先是氏族的巫师,充满着神秘,可以和神鬼沟通的巫师。巫师血脉的人,一代一代传下来,到了最后只剩下诅咒师一脉。所谓诅咒师,就是可以以诅咒夺取人命的巫师。这种诅咒,是一种强烈的凶杀的意念。诅咒师的诅咒,通过血脉相传,每一个拥有诅咒能力的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因为只有不断的杀人,才能缓解他们心中那些千百万年遗传下来的怨恨和凶残的杀机。诅咒的本身,其实就是一些人世间最邪恶最不洁的意念。 但是继承了诅咒血脉的人,平时却是看不出他们和常人有什么不同的,除了身上那一股花香,婆罗门花的花香。婆罗门花,象征着不同的种族、血脉,和最残忍,因此,每一个诅咒师,都带着或浓或淡的婆罗门花的花香,花香越浓,诅咒就越强烈! 降灵是见过诅咒师的,他也见过他们杀人的样子,但是一个被封印了的诅咒师他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更何况,通微的眼神是如此的清,一点也不像是有可能变成杀人狂的人。“你杀过人吗?”降灵困惑地问。 “杀过。”通微沉默了一下,慢慢地回答。 “你既然已经杀过人,为什么你还可以是现在这个样子?”降灵很疑惑,“我看过杀过人的诅咒师,他们会一直诅咒,一直到血流成河,一直到他们发疯死掉为止,你为什么还不死?”他很天真、直接地就问,“你为什么还不死?” “因为——甘心被我杀掉的人,她封印了我。”通微幽幽地回答。 “我明白了,她也是诅咒师,诅咒对诅咒,大凶对大凶的结果,等于大空。”降灵若有所思地点头,“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 通微微笑,可惜降灵看不出他笑中的僵硬之意——要有多深的感情,一个人才会心甘情愿地被另一个人杀死,并以她自己的生命,来挽回另一个人的一生? “鸭子。”就在这时,聿修很没有情调地递过一只鸭子,“吃。” 通微看着手里突然多出来的鸭腿,他很明白,聿修绝对不是偶然伸过手来,他必然也听见了他和降灵的谈话,但是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就在这时递了一只鸭腿给他。 他是在打断他的回忆,聿修的关心,体现在他的沉默中。 通微扬起了眉头,他这件事十多年来从来没对人说过,今天在这个鬼气森森的祭神坛上,对着一个飘荡在半空的鬼,他居然——觉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轻松舒适,压在心头的秘密,非常自然地就说出了口。 “巫婆,你的火腿已经变成名副其实的火腿了,不要我提醒你。”圣香躺在地上,伸出一只手。 “怎么?”通微这才发现,他一直烤着的火腿已经起火了——烤过头了! “什么怎么?赔钱啦!”圣香瞪眼,“你烧掉了一只火腿难道不要赔钱?那,这支火腿一共一两三钱银子,你以为可以随便当柴烧的?” 岐阳也一本正经地道:“现钱现付,恕不赊账。” 通微笑笑,“我没钱。” “没钱?没钱就——”圣香眼珠子转了转,“没钱就变戏法。” “变戏法?”通微诧异。 “变两朵花出来玩嘛。”圣香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就像那天在街上那样。” 聿修也转过头来,淡淡一笑,看着通微。 “我知道你这一辈子肯定没有想过要变戏法,不过,既然圣香少爷开了口,巫婆你是跑不掉的。”岐阳很大方地拿了两块木头在地上敲,“一、二、三!开始!” 如果说有人告诉通微,有一天他会用他的道术去给人变戏法,他是一定不信的,但是今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 通微双手一拍,花香环绕,一朵朵粉红粉白的花绕着祭神坛绽放,随即落蕊、花瓣飞飘,花香满天,花魂满天—— “真漂亮。”圣香赞叹,羡慕得不得了。 “我也会哦。”呆呆的降灵到现在才反应过来,他伸开双臂成十字形升到了半空,随即有些晶亮发光的小东西纷纷掉了下来,像下了一场雨,煞是好看。 但是下面的圣香连连怪叫,“该死的降灵!我还以为什么好东西!你这狗改不了吃屎,居然丢死人骨头下来!” 原来,那些漂亮的发光的小东西,是一小块一小块骨头,通微忍不住好笑,聿修也似笑非笑。只有降灵依然道,“那不是死人骨头,是灵猫的骨头,我觉得它们很漂亮的。” “果然死人就是比较变态的,骨头好看?”圣香苦着脸,“你要看自己收着,我绝对不会和你抢的,我到今天才知道你有收集骨头的癖好!” 岐阳早就笑倒在一边,“哎呀,咳咳,哎呀,我打赌,圣香以为你会丢一些什么金银珠宝下来——哎呀,笑死我了——” 那一边,聿修和通微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中秋月圆之夜。 篝火渐熄。 几个人都躺在地上看星星,包括一只鬼。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认真看星星了。”降灵看着幽远神秘的夜空,“上一次看星星,好像是一千一百六十五年前。” “和一个美女一起看?”岐阳调侃。 降灵困惑地回想了一下,摇摇头,“太久了,忘记了。” “汉月悲风呜咽在,千古烟云哭风情。”通微居然会插口,他在叹气,“红颜白骨如相亲,孤笛吹血独有音。谁知沧海人如许,玉碎江南月未明。” “他在说什么?”降灵大惑不解。 岐阳告诉他实事,“他喝醉了,正在伤心。” 聿修也有些醉了,他望着天空喃喃自语,“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 他也许是在羡慕容隐、羡慕他可以安然放手而去;而他,依然在这个朝廷里,欲罢而不能。 “圣香?”岐阳好半天没有听见圣香的声音,“你在哪里?” “嘘——”圣香就躺在他旁边,不知道为什么却不出声,只是打了个噤声的手势。 “你怎么了?”岐阳狐疑地探过头去,靠得很近才看到他的脸色不太好,“不舒服?” 圣香有点累,点了点头,然后又白了他一眼,“你这么大声干什么?想让所有的人都听见?”他平时是喜欢到处叫苦,说他有病会死啦,什么身体虚弱啦,所以每个人都要纵容他啦,但是真的病发,他反而是不出声的,更加不想让人知道。他只是喜欢被人纵容疼爱,却不想让人担心。 “你从什么时候就开始不舒服?到现在才说?”岐阳怀疑地看着他,一边给他把脉,“从刚才你一直躺在地上不起来的时候就不舒服是不是?你还真能混,要不是我问一声,连我都给你瞒过去了。” “拜托,我已经很不舒服了,你好心一点不要和我说话好不好?”圣香哀号。 “你这样躺着会更不舒服的,”岐阳把他拖起来,东张西望,没找到一个可以靠的东西,只好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坐起来,我说过你那小毛病不会死人的,怕什么?” “你还——真的没有同情心。”圣香苦笑,无可奈何地靠在岐阳身上闭目休息,“神歆不会和我吃醋吧?呵呵!”他闭着眼睛笑。 岐阳哼了一声不说话,省得这多嘴多舌的家伙接下去说个没完。等圣香睡去,聿修和通微睁开眼睛投过关切的目光,岐阳一笑,无声地作口形,“没事,过一阵就好。” 通微和聿修都是微微一笑,这娇生惯养爱玩胡闹的家伙,惯会撒娇赖皮的公子哥,倒真是令人不得不怜爱疼惜,谁叫他当真是一个令人感激的活宝? 降灵在圣香头顶飘来飘去,念念叨叨,也许在说一些驱邪平安的咒语。 这样安宁的夜,令人感到幸福和平静。 —→*全书完*←—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楔子 千足市。 伊贺颜大学。 白萧伟昂咖啡馆。 “什么右眼的光芒左眼的石像?奶茶铺就是奶茶铺,写些神神秘秘的东西在墙上,生意就会好一些吗?” 白萧伟昂的确是一家咖啡馆,坐落在伊贺颜大学的旁边,经常有学生去那里喝咖啡,咖啡馆背靠着千足这个地方惟一的一座山丘,也正是伊贺颜大学围墙的一部分,咖啡馆深入山丘深处,在里面喝咖啡别有化身原始人的风味,因而很吸引学生。 在最后一桌,最靠近山洞深处的墙壁上,也就是山壁上,有些歪歪斜斜的字,字的颜色很深,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刻上去的,写着一段怪话。 夜。 月十五。 半开的门。 月光、指尖、空中转动的塔罗牌。 漆黑。 石像右眼亮起的光芒。 脚步声,扎扎推开的古老的木门。 欢迎进入白萧伟昂的世界…… “写字的人很夸张嘛,”坐在最后一桌喝咖啡的人感兴趣地说,“这骗骗好奇心爆重的小女生还差不多,我就不明白这么多人喜欢定这一桌看这些字,这家店的老板也太会赚钱了。”说话的人身材高大,标准咖啡座容不下他修长的腿,所以翘到了对座的扶手上。 对座的人一身球衣,还带个帽子,闻言耸耸肩,“听老板说,这些字在开店挖山的时候就有了,所以他才挖到这里不挖了,而且,还给咖啡店取了个名字叫做‘白萧伟昂’,听说再挖下去,就会……”他眨眨眼睛,很舒服地喝了一口康佳恋舞咖啡,“发生一些不详的事情。” “胡扯!”腿长的人东张西望,“藏血这家伙怎么还没来?真是的,自从朱鸟回了日本,藏血这家伙是越来越喜欢迟到了。” 帽子衣的学生把手往口袋里一插,悠然,“我们又不是朱鸟,藏血他当然不会积极热情地和我们来这里约会……”他耸耸肩,“除了朱鸟,谁也没本事拖着藏血的辫子把他准时拉到约会地点。” “约会?”长腿的仲海翻白眼,“谁和你约会……你不要说得这么暧昧好不好?我会误会你是一种有颜色的动物。” 戴帽子的真秀侧了侧头,打了个响指,“藏血来了。” 仲海抬起头,正看到一个人,满身风衣飘拂,发丝带风地走了过来。 正在他走的半路上,突然“砰”的一声—— “怎么停电了?”咖啡馆里议论纷纷,这里可是山洞,一没电,那可是什么也看不到了。 “咦?”藏血的声音优雅地响起,“那是什么?” 所有的人回头,只见内壁的墙上,那一排字闪闪发光。 一时间似乎时间停止了运转,其他客人的声息举动停止了,只有咖啡馆内墙的字迹在闪光,随即扎扎连响,内墙如大门一般向里打开,里面居然有光线射了出来。 光线下,真秀微歪着头,双手插在口袋里,他长得很干净舒服,并不怎么意气飞扬,也并不怎么出奇俊美,但是看着他,就会让人想起——些令人愉快的东西,如秋天落下的叶子、流水上的茶室、木屐或者日本字画。 仲海却是皮肤颜色健康、身材好、达一米九五的篮球狂,平生以樱木花道为偶像,可见他的水准和为人,他的五官鲜明深刻,和真秀站在一起,人们必定会被他的眼睛抢去注意力。仲海有双极有神的眼睛,大眼一瞪,对手闻风丧胆。而真秀舒远,不瞪着他注意很久,就看不出他的韵味来。 迟来的藏血方才是个标准的、无可挑剔的美人。他没仲海高,莫约一米八五,穿着长长的风衣外套,一头长发扎成松松的辫子,微略几缕没扎住的头发在脸颊边飘拂,映着他漂亮得有点像女子的脸,一双贵族的眼睛,像城堡里下午茶会的主人。 “那是什么东西?”仲海跳起来,瞪着打开的门。 门里的光线闪烁变幻,像是光线透过了有棱角的玻璃,不停地旋转着。 “人偶、金刚、结发、迷泪、伶女……开启我命运之匙的亡灵们……请跨过白萧伟昂的幻界,进入塔罗和星辰共转的命运……”门里传出非男非女低沉的声音,妖异而悦耳。 “这是什么玩意儿?谁在那里恶作剧?出来!”仲海大步走向前,真秀一把拉住他,“小心!别莽撞。” 藏血走到真秀和仲海背后,真秀把身高马大的仲海挡在后面,预防他惹事,与藏血互看了一眼,慢慢地往门里看。 一间布满灰尘的房间——居然在山的最深处,里面是一间似乎是木结构的房间,所有的材料都很古老,粘满了灰尘,光线不知来自何处,满屋地转动,却不见光源。 屋子里有许多法器,散落一地的塔罗牌,大大小小的水晶球,高高挂起的三棱骨,许多酒桶一样的东西,瓶子、羽毛和一页一页发黄的纸页。 “好像凶杀案的现场,只差个死人就可以报案了。”仲海嘿嘿笑了一下。 “似乎是很多年前的东西,这里果然很古怪。”藏血优雅地推了推他的眼镜,迅速四下打量起来。他是医学院的学生,在面对可能有死人的情况下,比常人胆子要大多了。 “人偶、金刚、结发、迷泪、伶女,开启我命运之匙的亡灵……”真秀蹲下来,拾起一张发黄的纸,若有所思地低念。 “真秀小心不要动这里的东西。”藏血喝了一声,就在同时,一道白光射了过来,击在真秀身上,腾起一股白烟,刚才那非男非女的声音响了起来:“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有人能看塔罗的文字。” 只听到声音,却没看见人在哪里,藏血过去扶起真秀,仲海大叫一声:“出来!你是谁?” “塔罗的文字并不难懂,生命之树却已失传。”真秀并不觉得刚才的白烟打在身上有什么后果,“你是塔罗的魔法师?”生命之树,是古老的树叶形魔法阵,与现在流行的五角星形不同。 非男非女的声音低笑,“不——魔法师都是奴隶……” 只听“咯”的一声,三个人眼前的书桌桌面被缓缓掀起,书桌上的水晶球、瓶子、各种各样的法器、纸卷,纷纷滑落,水晶的碎屑映着屋里诡异的流光,一闪一闪,闪烁着种种流动的颜色。 屋里的光晕登时盛了好几倍,围绕着那书桌。 什么东西在书桌里? 桌面翻起,一个人的背缓缓抬起来,他的背脊光滑细致,骨骼均匀,充满骨感却不干瘦,随即颈项抬起,缓缓伸出一只手,掠开了披散在前的头发,最后抬起头,手指停留在唇前,他的牙齿咬破了指尖,一缕鲜血顺着纤长的手指而下,“我是停灵士——司狐——” 仲海和藏血倒抽一口凉气,“你……” 此人分外妖异可怖,司狐挂着几缕不知多少年前的布条,那衣服早腐朽了,但是司狐看起来依旧如二十岁的年轻人。他有一双血色的眼睛,骨骼纤细,一只手撑在地上,一只手指在唇边咬破,这样跪坐抬头的姿势分外诡异魅惑,他美貌如染血的杀人花。 “传说中的停灵士——贮藏亡灵的人……”只有真秀看起来不怕这妖异司狐,语气依旧安稳而令人愉快,“只是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也已经湮灭了。” 司狐转过头来,盯了真修好一会儿,“你知道很多事。” 真秀笑了,“我喜欢看书。” “记住一件事——”司狐支起流血的指尖,“你们是停灵的亡灵,塔罗和星辰将会指引你们命运……超过了界限的智慧,是不被允许的……”他流血的手指点向真秀,“人偶。”转向仲海,“金刚。”最后转向藏血,“结发……” 真秀迅速接了一句,“人偶与金刚结发,伶女迷泪。这就是开启你命运之匙的咒语?” 司狐一笑,露出他尖锐的牙齿,他的牙尖是透明的,闪烁水晶一般的光,“超过了界限的智慧,是不被允许的,要付出——代价——”他的手指点向真秀,“人偶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金刚是森林的野兽,结发走进困惑的城堡,伶女在酒红的烟花里哭泣。希腊神流下眼泪……当预言应验的时候,我的命运之匙,就会开启……” 陡然“砰”的一声,眼前一亮,哪里有什么粘满灰尘的洞窟?哪里有一地的塔罗牌、破碎的水晶球和流血的司狐?真秀和仲海对坐在咖啡座上,藏血还走在通道的半途,身边的人纷纷欢呼:“电来了——” 藏血走过来坐到真秀旁边,真秀微笑着看着藏血的手指——上面粘满灰尘。抬起自己的手指,上面还有枯黄的碎纸屑,仲海的球鞋刺入了破碎水晶的渣子,三个人面面相觑,仲海“哈”的一声,“这下子,真是见鬼了!” “人偶、金刚、结发、迷泪和伶女。”藏血喃喃自语,“迷泪和伶女,又是谁呢?” 真秀一笑,“别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偶将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这是对我对魔法太好奇的惩罚。”他站起来,拍拍仲海的肩,“记得给我准备后事,说不定我出门就给车撞死。” 仲海被他拍了一身的灰,心里有点发毛,“喂,你去哪里?” 真秀双手插口袋里,回头,“上课!难道——见了鬼就可以不上课?你想得美!” 藏血优雅地推了推跟镜,若无其事地看着咖啡店的饮料单,“他走了,有我陪你喝咖啡,你是要蓝山还是夏威夷可娜?” 仲海摸了摸头并向后甩了甩,诅咒了一声,“我要喝钟馗抓鬼咖啡,你有吗?” 藏血向后把饮料单子递回给服务生,微微一笑,“给他一杯爱尔兰香味,记得爱尔兰威士忌加多一点,用来——给他壮胆——” “该死的藏血!” “哈哈——” 命运之轮开始转动,带着水车般的声音…… 第1章 困惑的城堡 日之先生: 真诚邀请您参加雾。梅耶庄园的葡萄摘采仪式,庆贺今年葡萄的好收成,今年将会是一个好葡萄年。鄙庄园衷心期盼与贵公司酒阁的合作,预祝今年的合作顺利。 雾。梅耶庄园 十一月二十五日 日之藏血的车在兰比嘉斯的路口停下,由这个路口向左拐五百米,就是雾。梅耶庄园,这里是种植葡萄的基地,禁止带汽油燃烧后的排放物的车辆进入,因此,在路口设有停车场,供宾客们留下车辆。 日之藏血,二十二岁,伊贺颜大学医学院三年级的学生,日之。tr公司股东兼董事长日之春愿的儿子。 车停下,保管车辆的工人带着手套跑过来,满面笑容,“日之少爷,来得晚了,客人们都来了。” 藏血优雅地关上车门,利落地上锁,一抬手,钥匙“叮”的一声落入手里,“学校里真秀开会,晚了一点。” 工人给藏血的车辆挂上停车牌,笑,“真秀少爷管着学校,人忙,我们庄园也给他去了信,他答复说有事不能来,上流社会的小姐名媛,想见你们两位少爷已经很久了。” 藏血耸耸肩,顺手把长辫子塞入风衣的口袋,“他不想来总是有道理的,走了。”他对着工人挥挥手,“给梅耶先生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工人满面笑容,也挥了挥手,“先生不会在意的,少爷好走。” 藏血走了,工人看着他长辫摇曳的背影,日之少爷相貌好,惯穿一身长外套,走起路来带风,留一头长头发,给他随意扎成辫子,一些散落在脸颊边,跟着他行动浮荡,很迷惑人。日之藏血少爷——社交界里的名门少女无人不知的美人儿啊,像从欧洲古典城堡里走出来的花瓣般的贵族…… ——***—— 雾。梅耶庄园。 庄园共拥有250英亩葡萄园,种植的葡萄品种基本上是森美戎和雷司令,庄园里遍布丘陵和河谷,清晨雾气随梅耶河上行,氤氲整个山谷,中午太阳照散雾气,能够获得充足的阳光,是种植葡萄的好地方。 庄园出产的“迪襟”白葡萄酒,是世界闻名的超绝品牌,尤其是1985年和1993年份的葡萄酒获得世界蒂而金葡萄酒大赛的头奖,因此扬名世界,传说俄国沙皇当年特别喜爱喝这一种酒。 庄园平日谢绝参观,只有每年葡萄收获的季节,才会发出请帖,请世界名流到场庆祝,如果遇到坏年景,连这一场一年一度的聚会都没有。前年和去年庄园连续遭到大风和暴雨的侵袭,据说造成了严重损失,因而这个聚会已经两年没有召开了。 这也是藏血第一次代替父亲参加雾。梅耶庄园葡萄聚会。 庄园的大门今天是开的,门口一位笑眯眯的大妈打着招呼:“日之少爷。”她边打招呼边看着手里的照片,核对正确,赞了一句:“少爷像照片上一样漂亮。” 藏血一笑,对着大妈点头,双手往口袋里一插,走进庄园。 进入庄园,眼前是一片草地,鲜少看到树木,远远的是一座城堡般的宫殿,正如中世纪欧洲的皇宫。藏血站住看了两眼,只见一群鸽子绕着城堡上空盘旋,下午淡淡的阳光,修剪整齐的青草地。古老的城堡,他唇边掠起一抹古怪的微笑,不知道城堡里面,是否有公主?把自己的长辫子末梢在手指间缠绕了几圈,他继续往前走,长发公主不知道有没有,长发王子,倒是有一个,藏血愉快地想,哼着《春之祭》的一小段旋律,向城堡走去。 走到了城堡面前,藏血眯起眼看了一下。这是一座早期欧洲风格浓郁的城堡,左右对称式的结构,以城堡的大门为界,是完全对称的,惟一不同的,是左边窗户上铜鸟的嘴尖叼着一串葡萄,右边窗户上铜鸟的嘴尖叼着条麻绳,系着象征葡萄酒的软木塞。 真是有性格的房子,藏血走进雾。梅耶城堡的时候这样想。 ——***—— 雾。梅耶庄园的葡萄酒会是难得的盛事,在藏血没有到场之前,酒会的现场已经站满了人,各色各样的人物穿着名牌的衣服,来这里品尝最娇贵的葡萄和葡萄酒。 会场里流动着安静的古典音乐,客人们都很有教养,低低地说话,谁也不影响谁,等着主人的出场。 下午四点三十分,下午茶开始的时间,城堡的二楼缓缓走出一群人,看穿着打扮像是仆人,在城堡的机械钟沉重地敲响三十分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晚礼服的女孩,慢慢地走到二楼的栏杆前,“各位尊贵的女士、先生,雾。梅耶庄园葡萄酒会,现在开始。让我们首先为今年葡萄的丰收而庆祝……” 下面礼貌地响起一阵掌声,伴随一阵轻微的议论——“她就是梅耶先生的女儿——雾?听说这庄园原本不是现在这个名字,是先生在雾小姐出生的时候,为了庆祝而改名的。” “从来没见过雾小姐出席正式的场合,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本人,不过梅耶先生已经提过许多次了。” “果然很漂亮……” 城堡二楼身着白色长裙,肩头微略打了个日本结的女孩,长相很尊贵,白皙细腻的肌肤,清贵洁净的容貌,远远望去,就是一朵未开的纯白郁金香,纤尘不染,像被供起的圣品。她在二楼一站,楼下等候的年轻男子已经议论纷纷,倾慕的眼光,一直停留在她身上。 “真是绝品。”酒会的角落里的男子笑了笑。 他身边一个着红衣的女人用口红慢慢地涂自己的嘴唇,涂完了抿一抿,“未必。”她照着镜子冷冷一笑,“这里有不好的东西。” “哪一种东西?”男子抬起头看了二楼的雾一眼,“妖魔?” “未知的东西,不排除是妖魔。”红衣的女人对着小镜子左照右照,“朱鸟,我难道不比那小丫头更值得人心动?” 男子悠然,“银冢,我看你,已经看腻很久了。” 正在这时,“咯啦”一声,城堡的门开了,门口周边的侍女们鞠躬,“欢迎光临。” 酒会里的众人都停了下来,目光纷纷投向门口。 进来的是一位身穿长外套的年轻男人,一条长辫子悠悠绕过颈项落进了他外套的口袋里,他一进来,登时吸引了全场人的目光,原因无它,进来的人实在是个美人,是个花瓣般优雅漂亮的男子,尤其那一条辫子,更是吸引了无数名嫒的目光。 “藏血?”男子嘲笑,“他还真耸动,这个时候进来,当自己是巨星,重要人物最后才出场?” 银冢“啪”的一声收起镜子,放进化妆包,“长得真像他母亲,我听说日之夫人年轻时是有名的美人,他们家日之嫒,也是名流界闻名的美少女,可惜就是这里有点问题。”她伸出手指在太阳穴边绕了两下。 “人家说你是地狱里的占卜师,说得还真好。”朱鸟抬起手,“藏血,这里。” 藏血站在最靠前的桌边拿起了酒杯,他没注意朱鸟的招呼。 “他真是漂亮的男人,”银冢若有所思,鲜红的指甲在嘴唇前按了一下,“妖魔最喜欢漂亮的玩具。” “你和妖魔的距离也不远了。”朱鸟不置可否,轻描淡写地说。 “不信我的话?”银冢鲜红的指甲指着藏血的头顶,“这个城堡是个隐晦的城堡,到处都有令人不愉快的气息。” 朱鸟接过葡萄酒,对着侍者点头一笑,转过头来悠然道:“我是个无信仰者,妖魔存在与否,并非人类判断就能感知,在不被打搅的时候,我就当它不存在。”他递过葡萄酒,“你的。” ——***—— 藏血站在酒会的第一排,侍者托着酒走过,他拿了一杯,慢慢地品尝着白葡萄酒绝世的嫩香、淡雅。 “各位尊贵的女士、先生,雾。梅耶庄园为了庆贺今年葡萄的盛会,邀请各位参加一个简单的游戏……”二楼端立的女孩继续用毫无感情的声调说,“请各位宾客走人与你们最靠近的门,在雾。梅耶城堡中寻找到一朵水晶玫瑰的宾客,能够得到本庄园送出的一瓶今年最好的‘迪襟’酒,我们在城堡里共收藏了三十朵水晶玫瑰,寻找到水晶玫瑰的宾客,请回到大厅,领取奖品。” 无聊的游戏。藏血浅呷着葡萄酒浅嫩的幽香,在白衣女孩说话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宾客走进了距离他们最近的门,他抬起头看了二楼的女孩一眼,突然微微一震,他居然看到了在那女孩身后,一个熟悉的人影。 司狐! 魔魅的司狐!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衣,端坐在白衣女孩的身后,手里似乎端着一杯葡萄酒,对着他笑,露出他尖锐的透明的牙齿。藏血似乎看见了透明的牙齿深处盛开的白色玫瑰花,司狐的影子一闪而逝,藏血打赌大厅里没有人看见他出现过,但是司狐的声音缓慢地在他耳边响起:“人偶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金刚是森林的野兽,结发走进困惑的城堡,伶女在酒红的烟花里哭泣,希腊神流下眼泪……当预言应验的时候。” 藏血凝视着那个白衣的女孩,司狐提醒他注意的女孩,雾。梅耶庄园,就是所谓“困惑的城堡”,这是个妖异的女孩,在藏血看她的时候,她对身边的侍者说了一句话。 过了一会儿,侍者走下楼梯,“日之少爷,雾小姐请您到楼上和她一起参加游戏。” 不能有人不参加游戏吗?藏血深思,一手利落地抛起了他的车钥匙,“叮咚”一声,钥匙落入手中,他潇洒地离开酒桌,“我很荣幸雾小姐的邀请。” 走上楼梯,那女孩越发像一朵笼罩着轻雾的白花,连眼睫都带着水气似的,藏血承认他欣赏这样纯净的女孩,不过前提是,她不要是个女妖怪才好。“雾小姐,自己设计的游戏,您自己不知道玫瑰藏在哪里吗?”藏血把辫子摔到背后,伸出插在口袋里的一只手,“很高兴与你见面。”这把手插在口袋里的姿势,是和真秀学的,藏血发现它很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力。 雾转过身来,眼眸如一潭乌黑清澈的死水,“日之少爷,”她微微鞠躬,肩头的日本结圣洁整齐,显得她的肩骨匀称细致,“玫瑰的下落,我也不知道呢。” 一个狡黠的女孩,藏血笑得更加愉快,司狐在她背后示警,这女孩是人是鬼? “既然如此,雾小姐,我们就开始吧。”藏血非常绅士地搂住她的肩,不费吹灰之力,把她往二楼的大门里面带,“您的城堡非常漂亮,充满了异类的风格。” “雾小姐……”雾身边的侍者有些措手不及。 “请照顾其他的客人。”雾雪白的裙角拖着地,渐渐消失在二楼房间的深处。 ——***—— 木制结构的古老的房间,精致的壁炉,壁炉里放得整整齐齐的木条,墙壁四周洛可可风格的碧绿的风景画,木色的边纹甚至天花板的雕塑、窗格上的玻璃画都充满了中世纪欧洲的风格。 藏血走进二楼的房间,饶有兴趣地四下打量,“好漂亮的房间。”藏血微笑着说。 “多谢夸赞。”雾回答,手整齐地叠在身前,像一个殷勤的女主人。 “漂亮的小姐,应该搭配漂亮的玫瑰。”藏血游目,目光从身边的各种器皿上掠过,自旁边桌上的花瓶里拔下一枝白玫瑰,“水晶玫瑰暂时没有找到,这个东西,送给你。” 雾诡然一笑,低下头,牙齿咬住那白玫瑰,在她衔住玫瑰的时候,那草本的玫瑰居然化为透明的水晶,一瞬之间,玫瑰异化,变得洁白而透明,接着,成了晶莹剔透的一枝。 藏血放手,他放手的同时,雾松开牙齿,“叮”的一声,那玫瑰在地上跌成了哭泣的碎屑,她抬起头来,妖异地看着藏血。 藏血从桌上的花瓶里拔出第二枝玫瑰,用玫瑰花刺勾住她的衣服,虽然他已经曾经见过所谓“魔幻妖异”的人物,但眼前的女孩突然衔住玫瑰,玫瑰化成了水晶,这未免让他有些吃惊。“你还是不是人?” 第2章 妖魔的长发 “那瓶子里的玫瑰花,只有三枝。”雾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浸泡在流水中太久,花儿也是会腐烂的。”她深深地鞠了一躬,那动作有点儿妖冶,“真是对不起。” 藏血钩住她衣袖上的玫瑰,果然就像浸泡在水中太久的花朵一样,很快花瓣脱落,生起了一层腐质物。他笑了,“原来你是个活人。” 雾妩媚地微微咬着唇。 “只有活人,不管浸泡在流水中多久,都不会腐烂的。”藏血丢掉那枝死花,双手插回口袋。 “不会腐烂的东西,浸泡在水里,也都是不会腐烂的。”雾转过身,雪白的裙裾越过了前一间房屋的门槛。 “你当你是福尔马林里的标本吗?”藏血站住,推了推他鼻梁上的金边眼镜,“那可是……哇!”他突然叫了一声。 雾回头,“怎么了?” “有东西在拉我的头发。”藏血皱着眉头,提起了他的辫子。她是个活人,藏血可以用他实验室里发芽的土豆和她打赌,如果她不是活人,他就把那些长出芽的土豆全部吃下去。 雾从那边的屋子奔了回来,藏血观察到她提着裙子,那也是活人才会有的习惯,死人难道还会在乎裙子变脏?他高高地提起他的辫子,辫子末梢有一只小小的不明物体在拉扯他的头发。 “这是什么?蜘蛛?螃蟹?”藏血优雅地伸出手指戳了戳那只很努力在拔他头发的小怪物,“你是什么东西?” 雾用双手捧起了那个东西,“这是水妖的孩子。”她像捧着什么珍宝一样捧着它,举过头顶,“水妖是我的主人。” “哦。”藏血在她跪下去把那蜘蛛蟹一样的东西举过头顶的时候,伸出手指一戳,“叽”的一声,他很无辜地收回手指,“我不小心把它压扁了,怎么办?” 雾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藏血抬起手指,指尖粘着那只被压扁的“小主人”,一团像豌豆糊那样黄黄的东西。 藏血看着她怪异的脸色,忍不住想大笑起来,咳了一声掩饰,他取下插在胸前口袋口的花边餐巾纸,擦掉了他手指上那不知道是蜘蛛还是螃蟹的小妖魔,“你确定你没有认错主人吗?” 雾跪在地上,抬着头看着藏血,低下头看看自己手掌里的“残骸”,出乎藏血意料地,她依然笑得妩媚,“你不怕我?你不怕化为水晶?” “不怕,”藏血回答,他甚至用另一只手托起了雾的下巴,“说实话,我们谋杀了水妖的孩子,合谋的,不是吗?” 雾低下头去咬藏血的手指,藏血“嘿”的一声收回手,在她头顶敲了一下,“坏习惯。” “那个小妖魔是你弄死的。”雾咬着嘴唇,像是很天真很单纯似的,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藏血。 “你把它捧到我面前,难道是要我膜拜吗?”藏血环视了这个房屋一下,“这个屋子想必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你在这里面不怕水妖的监视,所以才敢诱惑我弄死那个小妖怪,对不对?”他微笑着转过身来,悠然拿着他的发辫把玩,“看来,自从你邀请我上楼玩游戏,这一切就已经是计划好的了。” 雾狡猾地眨了眨眼睛,她双手合在胸前,无比纯净,带着期待说:“对于我不想化为水晶的东西,我永远也不会把他弄成水晶的。”她咬着嘴唇说,不知道是天使还是恶魔般的魅惑。 “小姐。”藏血点点她的鼻子,“这样的场面,我见得太多了。比你漂亮,比你妩媚,比你有女人味的女孩、女人,甚至是夫人,我见过许多。要欺骗我的话,”他抬起一根手指,摇了摇,“你不够资格啊。” 雾哀怨地皱起了眉,蹙眉楚楚可怜地望着他,像他的话伤了她的心。 “狡猾的小姑娘。”藏血索性捏了捏她的鼻子,粉粉的挺好玩的,“你想找个可以帮你摆脱水妖魔控制的人,对不对?” 雾退了一步,哀怨地蹙眉,轻轻地叹了口气,“我找到了,可惜,你如果对我温柔一点,我会更满意的。” 藏血松开手,“告诉我,你遇到了什么麻烦?雾。梅耶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鬼样子?我记得我十五岁的时候和老爸一起来观光的时候,它还是好好的嘛。” 雾雪白的裙子铺开,她坐了下来,藏血不得不承认她这样很美,像花中花,雾中雾,惹人怜爱的小女孩一般。她皱眉轻轻地说:“前年来了一场暴雨,冲毁了所有的葡萄,去年来了一场暴风,毁了好不容易抢救的葡萄藤,雾。梅耶遭受的损失不是你们能够想象的。这几年气候连续不好,庄园再也经受不起再一次的打击,所以爸爸有一天忍不住,走进了城堡里传说有妖魔驻扎的地方。”她转过头看着藏血,“就像蓝胡子的城堡一样,雾。梅耶也有几间祖先传说永远不能打开的房间,传说里面住有妖魔,打开了,就会发生不祥的事。爸爸打开了,他回来的时候非常高兴,今年春天的气候非常好,葡萄藤生长得异常理想,每天就像是已经计划好了一样,都是最适合葡萄生长的天气。”她托着颔,迷蒙神往似的说,“但是爸爸越来越古怪,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见人,有一天我冲进去——”她低声说,“爸爸变成了一只蜘蛛,就像刚才你弄死的那个东西一样,一只……不知道是蜘蛛还是螃蟹的东西,它在不断地生小蜘蛛,爸爸的房间里都是蜘蛛,我不知道是爸爸变成了蜘蛛,还是爸爸被蜘蛛吃了……” 藏血见她支撑着下巴,一点恐惧的神色都没有,不禁有点佩服。她坚强得超乎想象,只听她继续说:“我吓得差点昏倒,立刻用大锁把爸爸的房间锁了起来,但是还是有不少小蜘蛛爬了出来,就是你刚才弄死的那种。”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藏血听她面不改色地说“我吓得差点昏倒”,那时的情景他想象起来都觉得有点恐怖,雾当时受到的惊吓想必更大,但是她还能想到用大锁把房间锁了起来。 “今年四月,葡萄藤生长得很好的时候。”雾继续说,“我吓坏了,什么也没想,就往城堡里传说有妖魔的房间里闯。”她停住了,怔怔地看着前方。 “屋子里有什么?”藏血好奇。 “什么也没有,”雾摇了摇头,低声说,“都是头发,满屋子都是头发,长长的头发像蜘蛛丝一样,绕来绕去。” “头发?长头发?”藏血拿过自己的发辫,“你邀请我上楼,是不是也有点看中了我的辫子?” 雾双手合在额前,闭上眼睛,“是的,那是长发的妖魔,他像蜘蛛一样,蜘蛛会吐丝,妖魔有长发,只要有他的头发在,他会能够感觉周围发生的一切事情。” 藏血耸了耸肩,“屋子里不是没有妖魔吗?”环绕了房间一眼,这房间果然没有头发,“你是人,为什么能够把东西化为水晶?” “打开房门后,我就拥有那样的能力,水妖魔给我的吧,我也不清楚。”雾睁开眼睛,藏血被她清澄纯洁的黑眼睛看得心头一跳,他轻轻叹了口气。 “那个门在哪里?我们瞧瞧去,不要成本的法术,为什么不要?”藏血拉起雾的手,“我们走,去门外挂个牌子,要获得nnxx级魔法的人,请交一千美元到雾。梅耶城堡,即交即有,无效退钱。” 雾又叹了口气,“如果真的可以这样,庄园也不需要制作葡萄酒了,祖先何必把房间封锁起来?获得魔法的代价,是成为妖魔的奴隶,这城堡里的妖魔属水,控制气候和雨水的变化,驾驭云气和迷雾,是种植的妖魔。我感觉得到它的思想,它想要把世界都变成农场和葡萄园,种满农物,开满花朵,这样它的势力就能够遍布整个世界,这也是它召开葡萄酒会邀请世界名流的用心。” “世界种满农作物,开满花朵?”藏血欣赏玻璃窗上耶稣受难的玻璃画,“听起来不错。” “那人类呢?人类,就要变成花朵的肥料,上好的腐质物。”雾支颔叹息,悠悠的,“我不关心人类的命运,我只关心爸爸是不是还能够变回来。” 藏血拉起她的手,“走,带我去看看梅耶先生。” 雾被动地被他拉起来,“不行,走出这个房间,我们就逃不了妖魔的眼睛。这个房间里有壁炉,妖魔害怕长发被火烧掉,所以才没有把发稍探进来。” “你那个妖魔很爱惜他的头发嘛。”藏血的长辫子在身后飘荡,“我有这个,来,一起走。”他“啪”的一声打开打火机,照着门前长长的走廊,黝黑的地板和木质的墙壁。 雾被他拉着走,“让他看见了很快就知道我背叛他了,放开我,打火机很快被他的浓雾熄灭的。” 一团温暖的光晕移到她面前,橘红色的光晕下是藏血笑意盈盈的眼睛,“这不是燃烧式的打火机,是高温无火的,熄灭不了。”他手里的打火机只是一圈明亮的橘红色,并没有火焰,只是依靠电源的高温点燃东西,自然不会在浓雾下熄灭。 雾呆了一呆,看着藏血花瓣般的面容和笑意的眼睛,白皙的脸上微微一红,突然不会说话了。她无言地让他拉着她的手,过了一会儿,才说:“爸爸的房间在三楼,整个三楼都给我锁了起来,钥匙在我房间里。” 藏血侧耳倾听,完全没有听见城堡里其他人的声音,“你的房间在哪里?城堡里的其他人呢?” “我的房间在走廊右拐的第三个房间。”雾轻轻地叹了口气,“雾。梅耶城堡是左右对称的城堡,左半边的房间和设备与右半边一模一样,他们从一楼大厅的门进去,只能在左边的房间里打转,我们从二楼上来,直接进入了右边。”她的眼瞳幽黑,“只有右边,才是巢穴里魔鬼的世界。” 第3章 房间里的冒险 走廊里照明的灯光昏暗得几乎没有什么用,藏血的打火机照着木结构的走廊,和走廊边一个个关闭的门。 “小心!”雾低呼了一声。 藏血低头,只见地上一缕长长的头发,在脚下浮动,像有生命的水草,“这就是妖魔的长发?” “别踩到它,惊动了它,也许下一个变成蜘蛛的,就是我们。”雾提起裙角,小心翼翼地绕了过去。 “是吗?”藏血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剪刀,“可是我有另外一种想法。” “你想干什么?哪里来的剪刀?”雾错愕,“你想现在就惊动它?” “实验室里的,我拿了忘记放回去。”藏血蹲下来,地上的头发果然是“长发”,长得无边无际,发稍在这里,发端却不知道在哪里,顺着走廊,长得不知所踪。“我想给它剃头,不知道会怎么样?” “我剪过。”雾悠悠地说,“它像普通的头发一样,剪断了没有什么反应,但是,很快四面八方的头发就会往你这里来,像头发集会一样,最后把你缠成一个大茧。” “然后呢?缠成一个大茧,你怎么还能出来?”藏血仔细地看着那头发,那的确是头发,虽然有点不像人的头发,比人的头发更柔软光滑,一点分叉都没有。 “妖魔似乎来过了,我缠在头发茧里没看见,听到了脚步声远去,头发就突然消失了。”雾指尖一触藏血的剪刀,它在下一刻变成了水晶,“走吧,这是个诡异的世界,和学校里的完全不同,你必须遵守游戏的规则。” 藏血看着手里的水晶剪刀,优雅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我看你实在应该点点我的镜片才是,水晶比玻璃纯净多了,我看起东西来也清楚一点。” 雾天真的转过头,眨了眨眼睛,“是吗?你的眼镜应该是有机的吧?有机蛋白的软的镜片,被我点成了水晶,它会立刻从你鼻梁上掉下来的,因为太重了。” “只要你不点成奥地利水晶,我不介意。”藏血把水晶剪刀放在口袋里,继续往前走。 “奥地利水晶?什么东西?”雾皱眉。 “就是玻璃。”藏血回答,“上好的纯净玻璃,手工艺生产,产地奥地利。” 雾无辜地闪闪乌黑的眼睛,“我不出产劣质的仿冒品,我的房间到了。”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串钥匙,打开了右边房间的门,“欢迎光临。” 欢迎光临?藏血想起白萧伟昂的那些刻在墙上的怪字“欢迎光临白萧伟昂的世界”,“我听到这四个字就牙痛。”他呻吟了一声,想到第一次遇到司狐,他从书桌里抬起头来的模样。 “进来吧。”雾回头一笑。 “我很荣幸。”藏血走雾的房间,房间的风格和雾的人一模一样,雪白的床铺和咖啡色的地板,咖啡色的窗帘和家具,很有一股尊贵优雅的味道,“钥匙在哪里?” 雾打开抽屉,“这里。”她手握着一个钥匙圈,“叮当”摇晃了一下。 “砰”的一声,藏血迅速转过头来,雾飞快地走到藏血身边,她握住了藏血的手,才抬头去看声音发出的地方,果然,门被关起来了,而月。“咯”的一声,被人从外面上了横栓。 “水妖魔——”雾低声说。 藏血拥了拥她只打了个日本结的肩头,“怕吗?” “不怕,”雾的目光凌厉,“他最终都应该回到他的房间里去。” “勇敢的女孩。”藏血拥紧了一些,轻轻在她的日本结上吻了一下,微笑道:“你这个样子很美。” 雾抬起头,“可惜我从不要求任何人保护,否则,邀请你保护我,你想必是会答应的。”她嫣然一笑,“别追求我。” 房门口的缝隙里飘进一缕缕的长发,藏血哈哈一笑,“不能追求你吗?” “我喜欢的是别人。”雾巧笑嫣然。 房间里的雾气渐渐多了起来,一缕缕头发渐渐地往空中聚集,一个人影在空中旋转,水妖魔,要现形了。 “不知道秃头的妖魔会不会好看一点?”藏血叹了口气,对雾说:“纸片。” 雾从书桌上撕下一张,“有。”她凑趣,学着士兵应口令的声音。 藏血用纸片在打火机上引燃了火焰,悠闲地往空中那一丝丝一缕缕整整齐齐的头发上一丢,双手抱胸,站着看结果。 头发是很容易着火的东西,就算是妖魔的头发也不例外,纸片一丢,只见火光一闪,大片头发燃烧了起来,一声哀号,“哎呀”!一个影子重重地跌在地上,“呜呜……呜呜……” 妖魔——在哭? 藏血和雾瞪大眼睛,眼睛直直地盯着那被火烧出来的东西,藏血苦笑,雾的表情大概这辈子再也不会有第二次。 跌在地上的是一个两个长耳朵的小东西,一团卷卷的屁股,耳朵上的毛烧掉了——半,痛得坐在地上哭,“呜呜……呜呜……” 这是什么玩意儿? 长耳朵的妖魔长得粉扑扑肥嘟嘟,屁股上卷卷的尾巴,看起来像一只兔子!雾简直就要昏倒,难道这困扰了她一年的妖魔,就是这样——只兔子样的娃娃? 藏血用两只手指夹着它的耳朵把它提了起来,“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卡露椰,呜呜……痛痛……你烧我……”兔子样的娃娃继续哭,“我要妈妈……我要妈妈……” 原来它还有妈妈?雾和藏血面面相觑,雾把卡露椰抱了过来,“不痛不痛,姐姐给你揉揉。”她睁着她“童叟无欺”纯洁的眼睛,从抽屉里拿出一瓶药水,涂在卡露椰的耳朵上,“卡露椰乖,告诉姐姐,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她涂的那瓶药水,如果藏血没有看错的话,应该叫做“眼药水”。但是卡露椰却破涕为笑了,“凉凉,是妈妈叫我来的,妈妈说把头发放进来,然后吓死坏人,姐姐,你看到坏人了吗?” 雾无辜地睁大眼睛,“没有啊,姐姐的房间里怎么会有坏人?”她对着藏血一指,“你说那位哥哥像不像坏人?” 卡露椰摇头,“哥哥长得很漂亮。”它突然向藏血扑过去,“哥哥抱!” 这见色忘恩的小色鬼。雾把眼药水瓶丢进废纸娄,这只叫做“卡露椰”的兔子还有妈妈,想必它的“妈妈”,就是械堡里的恶魔了,但是不要是一只卡露椰放大一样的兔子才好,雾不能接受雾。梅耶被两只兔子闹得天翻地覆,一只大兔子,一只小兔子。 只听藏血用磁性动人的声音,比她还正经地哄骗道,“卡露椰乖,城堡里好玩吗?住得舒服吗?” 他是在给雾。梅耶城堡做出租广告?雾幽怨地看了藏血一眼。 “舒服!堡堡里有好多东西吃,有葡萄、有土豆、有番薯、有芹菜……”那只叫做“卡露椰”的东西兴高采烈,五个手指点来点去,都算了一遍还不够,“有三叶草、月光草、野芋头……” “没有萝卜?”藏血好笑地看着嘴里念念有词的卡露椰。 “萝卜?”卡露椰凸胸腆肚,踌躇满志、神气活现地说:“我们长发兔族系已经不吃萝卜了。” 看它说话的神气,请想象一个暴发户跟人说“我以后不吃面包窝窝头”的模样。藏血摸着它身上的绒毛,原来这屋里“长发的妖魔”,就是这些长发兔,不,长毛兔!他已经可以想象,它们为什么希望世界变成农场。 “你妈妈呢?”雾从墙上的日本娃娃的肩上抽下一条缎带,在卡露椰的一条耳朵上系了个蝴蝶结,摸了摸它的头,“你的毛……你的头发真好。” 卡露椰得意洋洋,“当然,宇宙万物,就我们长发兔的头发是最漂亮的。”它立刻委屈地趴下耳朵,“我的头发——” “哥哥的头发剪给你好不好?”藏血拉过自己长长的辫子,哄小孩一样,“哥哥的头发也不错啊。” 卡露椰眼睛闪闪亮,“对,哥哥的头发漂亮,妈妈叫我进来,吓死一个长头发的坏人。”它无限崇拜地看着藏血的头发,“哥哥,你看见长头发的坏人在哪里了吗?” 藏血咳了一声,以免他忍不住爆笑出来吓坏这个笨得无可就药的小妖怪,“没有,你妈妈在哪里?我们送你回家,你受伤了。” “妈妈把姐姐房间的大门封死了,它现在在睡觉,等妈妈睡觉起来,就会开门放我出去。”卡露椰得意地摇晃着它的两个耳朵,“我也开不了。” “你妈妈在睡觉?”雾试探地问,“你知道你妈妈睡觉的地方吗?如果我们不从大门出去,你可以带我们……咳咳……我们就可以送你回家了。” “我当然知道,妈妈在床上睡觉。”卡露椰得意非凡,在空中走来走去。 藏血听了只想翻白眼,用一根本棒敲死这只蠢得无药可救的兔子,“在哪个床上睡觉?” “妈妈的床上。”卡露椰眼睛的纯洁度和雾一般无异。 “妈妈每天都睡觉吗?”雾问。 卡露椰摇头,“妈妈只有在月亮圆圆的时候才睡觉。” 十五月圆的时候才睡觉?藏血和雾对看了一眼,看来卡露椰的妈妈并不是普通呆头呆脑的大兔子。 “只有三楼我爸爸的房间,和与我爸爸房间对称的房间,才能够见到月亮。”雾摇了摇手里的钥匙,“跟我来吧。”她用钥匙,打开了衣柜的锁,低头钻了进去。 衣柜里面居然是一条通道,藏血抱着卡露椰,慢慢地从衣柜里钻了进去,走进通道。 这是一条暗道,只有像雾。梅耶这样古老的城堡才会保留这种中世纪供神职人士逃避大革命洗礼的暗道。雾拿着藏血的打火机前面照着路,藏血估算着高度,大概已经到达城堡的最高层。 “妈妈的房间。”卡露椰欢呼地对着三楼的一扇门扑了过去,化为一缕发丝消失在门缝里。雾亮起手里的钥匙,挑中了其中一支,“卡”的一声,插进钥匙孔,那钥匙孔粘满灰尘,钥匙插进去居然第一下没转动,第二下,门才带着沉重的机械声,缓缓地开了。 满屋萦绕着都是长长的头发,就如竖琴的琴弦。雾说得没有错,那头发犹如蜘蛛网,却不让人感到恐惧。 一个人怀抱着卡露椰,缓缓地转过头来。 它就是卡露椰的“妈妈”? 藏血和雾再一次目瞪口呆,那是一个男人,不不,是一只公兔子,它也有像卡露椰那样长长的搭下来的耳朵,有没有尾巴不得而知,因为这个人,穿着长长的宽阔的衣服,背后流散的长发把它的全身几乎都遮住了。 一只漂亮的——兔子,不不,它不能称为兔子,或者应该称为“他”,他看起来是一个冷酷而笔挺的男人,要说他是“妈妈”,实在是……周围如果有观众,脸上必定都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雾,你不听话。”卡露椰的“妈妈”冰凝似的眼睛凝视着雾,“你要付出代价。” 雾抬起头,双手合十抱在胸前,楚楚可怜地看着藏血,宛若被欺凌的小白兔。 “这位先生,您可以先告诉我,您到底是卡露椰的‘妈妈’,还是您就叫做‘妈妈’呢?”藏血感兴趣地摸着下巴,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卡露椰的妈妈。 “他是长发兔族的元老‘玛玛’,不是我的妈妈。”卡露椰天真地解释,“他已经活了六百多年了,玛玛是长发兔族最厉害的兔子。”他在旁边蹦蹦跳跳,摇旗呐喊。 它还说“兔子”说得脸不变色心不跳,藏血佩服它承认自身的勇气,“叮咚”一声,他往空中抛了抛车钥匙,“玛玛先生,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被关进这个城堡,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霸占这个城堡,不过你必须承认,当今世界是人类的世界,异类占领世界的想法是比较荒唐的,你承认吗?”他说得又快又顺,边说边看着卡露椰的脸色,看脸色就知道它完全听不懂。 长发挂满房间的玛玛森然地看着藏血,“人类屠杀动物,毁坏植物,把森林化为沙漠,把海洋化为垃圾场。信天翁拖着死亡的哀鸣,极乐鸟的羽毛在帽子上摇晃……这个世界只有两个字,”玛玛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虐——杀!” “不不,”藏血微笑,他从口袋里摸了个东西出来,“你等一下。” 玛玛微略诧异地看着他,他的手掌提起,尖尖的五指,慢慢地向藏血抓去,同时雾背后的头发,缓缓地向她网过来。 “等一下!”藏血对玛玛抓过来的手指视而不见,比划了个暂停的手势,因为他从口袋里摸出来的东西叫做手机,按了几个健,“喂?真秀吗?是这样的,我在庄园遇到了点小麻烦,有个人要和我谈生态问题。喂,你不要这样没良心,拨哪个电话?生物系的?世界濒危物种拯救小组?” 玛玛的手指抓到了藏血的鼻子尖,藏血优雅地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笔,先敲敲玛玛的指甲,说:“让开一点,谢谢。”然后继续打他的电话,“8749xxxx?好,我记下来了,回去请你吃饭。”过了一会儿,“喂?世界濒危物种拯救小组?我是一位热心生态发展与保护的世界公民,是这样的,有人说,人类屠杀动物,毁坏植物,把森林化为沙漠,把海洋化为垃圾场。信天翁拖着死亡的哀鸣,极乐鸟的羽毛在帽子上摇晃……这个世界只有两个字‘虐杀’。请问他这样的态度对不对?如果不对的话,请问您有什么说法吗?我不是在给您出考题,啊,你不要误会我是联合国工作小组的调查员,请回答我,这位热心人士的观点是正确的吗?不不,我是工作检查委员会的,我不是,请您回答我的问题……是这样的,观点偏激了是不是?那请问你对于‘观点偏激了’这个观点的论据是什么?这样……”藏血放大手机的声音,只听手机里一个优美的女声用英语说,“这几年在亚洲大陆环境污染的程度是比较严重,但是‘人类虐杀动物’这句话,从世界范围来看,整个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前中期相对严重,如今我们已经逐步建立起各种濒危物种的基因库,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待全人类的共同努力,而物种的灭绝我们也已经采取了相对的措施。” 雾似笑非笑地看着玛玛和卡露椰,卡露椰满脸都是兔子般单纯无知的表情,玛玛皱着眉头,仔细地听着。 藏血等那女人说完,又问:“请问,关于长……发兔子的保护进展到什么程度?” “长发兔子?”女人诧异,“您问的是长毛兔吗?目前许多长毛兔都成为商品兔,但是许多动物保护组织已经在呼吁取消机械式养兔的流程,工厂式的养兔是非常残忍的……” “我们不要吃萝卜。”卡露椰突然冒出一句。 藏血咳了一声,“这样,我们这边有个小……热心小学生,希望我们不再把萝卜与兔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女人回答:“各国养兔场都应用他们本国的饲料,兔子与萝卜是非常健康的形象。” 玛玛低沉的声音缓缓地道:“时间过去了好几百年,人类从来不曾把兔子当做朋友,从来都是人类餐桌上的美食,衣服上的装饰,人类不给兔子留下空间,在兔子栖息的草原上建造房屋,建设城市。” 电话里的女人激动了起来,“兔子不是居家的动物,请不要把兔子家庭化,我们正在进行各种人工饲养物种的野化训练,我们希望保持它们原生的状态,而不希望它们进入城市。同时,兔子要生存,人类也要生存,弱肉强食,我们吃兔子,和野狼吃兔子是一样的。人类毁坏自然,剥夺了许多动物的权利,人类也会弥补。”她可能知道自己说得激动了,“至少有一部分人在弥补。” 玛玛冷笑,“那么,那些不弥补的人,也可以因为有一部分人在弥补,而被宽恕罪孽?人类为了生存而屠杀兔子,兔子为什么不能为了生存而屠杀人类?” “任何屠杀都是错误的,自然界只在需要的时候,才释放死亡,死亡是释放能量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发泄仇恨的方式。”藏血关掉了手机,以免玛玛说出“我们兔子”之类的话出来,他伸出一只手指按住嘴唇,“至少有一部分人是善良的,你就不能迁怒于全世界,是不是?” 玛玛的一缕长发绷直,自空中直飞过去勒住了藏血的脖子,“我就是要迁怒全世界,怎么样?” 藏血“叮咚”一声抛起了一个东西,划断了玛玛的长发,是车钥匙。但是玛玛萦绕在藏血背后墙壁上的头发,已经无声无息地缠住了藏血的双脚。藏血暗暗叫苦,他和一只可以掌握水能量的兔子斗法,怎么可能会赢?应该一早拉了这小妖女出逃,然后一把火烧了这城堡才是,到时候进来找烤全兔,应该比现在舒服愉快多了。 雾可怜兮兮地站得远远的,“玛玛大人,是他欺负我,他诱拐我背叛您。”正当藏血愠怒地转过头来看她的时候,雾做了一个恶魔般的微笑,甚至还小小地送了个飞吻。她是哪边强势的时候,就倒向哪边,是个最标准的墙头草,一切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为标准。 长得清灵百合花、雪白玫瑰花一样的巫婆!藏血心里咒骂,脸上微笑,“玛玛,无论你报复的计划成不成功,首先你都应该除掉这个女人才是,她先背叛了你又背叛了我,于情于理,都没有什么理由,让她如此愉快地站在那里。”说完了,藏血很有报复感地看了雾一眼,有点得意。 雾站在藏血和玛玛中间,天真地看了看左边,又看了看右边,“我会扑向最爱我的人。”她柔声说,“玛玛大人,我已经背叛过您好多次了,您每次都原谅我,所以我每一次最后都会回到您身边。今天是我第一次看到玛玛大人的真面目,您长得帅极了!”她像一只雪白的蝴蝶扑向蜘蛛网一般,扑入玛玛怀里,“我曾经相信他可以拯救我,但是现在我发现,只有玛玛您才是最了不起的,最能帮我,救回我爸爸,是吗?”她纯洁的眼睛里闪闪的都是崇拜的光,“爸爸是因为玛玛大人才变成那样的,我真傻,世界上当然只有玛玛大人才能把他还给我。” 玛玛蛮横地拉起雾,在她的红唇上吻了一下,“你是我的奴隶。” 雾睁着无比单纯的眼睛,赞了一句:“大人的头发真美丽。” 藏血一边看着,怀疑这女人说这种话为什么自己不会呕死,挥挥手,“既然你们两个和好如初,我的任务结束了,如果这就是雾小姐要玩的游戏,游戏大概也结束了,我要下楼去吃饭喝酒,可以吗?” 玛玛望着藏血的辫子,“不行!你必须留下来。”他转过头对雾说:“他已经知道了城堡的秘密,不能让他走。” 雾咬着嘴唇笑,“这样吧。”她从口袋里拿出一片花瓣,那是藏血送花给她的时候落下来的,两个手指一夹,花瓣成了水晶,从玛玛的头上拔下一根长发,穿过花瓣,系在藏血脖子上,“带着这个,如果你把城堡里的秘密说出去,锋利的花瓣和缠颈的长发,会插入你的颈项,让你在泄露秘密之前死亡。”她温柔地把那片小小的花瓣系在藏血脖子上,“别挑剔,这已经是玛玛大人最宽容的礼遇了。”说着,雾眼睛闪闪地看着藏血,在松开手放开那个花瓣坠子的时候,她背对着玛玛,拿起花瓣在嘴边吻了一下,放开,翩然转身。 这样算是表示歉意吗?藏血啼笑皆非,这只躲在城堡里的兔子,和一个朝秦暮楚、三心二意的女人。“很荣幸有这样的礼遇,还要麻烦雾小姐带我到一楼的大厅。” “可以吗?”雾温顺地看着玛玛。 玛玛点头,月圆之夜,他必须在这里等待月光,进入休眠。 “日之少爷,你随我来吧。”雾拿桌上古老的烛台,光影闪烁地推开了门,走了出去。 “漂亮的哥哥再见。”卡露椰有礼貌地说。 “再见。”藏血摸摸自己的头,有点觉得自己在做梦,跟着雾的背影离开。 ——***—— 走廊上,藏血问:“在作决定的时候你都不犹豫吗?” 雾没有回头,“犹豫了,决定一样要作的,只不过我比较狠心而已。”一只手环绕上自己打着日本结的肩头,似乎她轻轻叹了口气,“玛玛喜欢我,一直都喜欢我。” “他很有实力,他是只会魔法的兔子。”藏血耸耸肩,“你依靠他、利用他,都比依靠我、利用我有力量。” 雾的叹息似乎还没有结束,只听她说:“他喜欢我,但是他从来没有相信过我,你不喜欢我,但是我知道你曾经相信过我。” 藏血微微怔了一下,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很得意我曾经相信过你?” “不,我只想说,被人相信的感觉很好,谢谢你。”雾推开了一扇门,“这里走。” 转了好几圈了,外面就是大厅了,人声喧哗,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第4章 他以为困惑结束了 “我进去了多久?”藏血径直走向朱鸟,拿起桌上的酒,浅呷了一口,品尝着带蜜味和热带果香的酒味。 “一个小时十七分三十六秒。”朱鸟瞄了一眼银冢胸牵挂着的怀表,“你在里面洗澡?和这么纯洁的小姐在里面晃悠了这么久?” 藏血笔挺地站着,一只手插在口袋里,长辫子有点松散,不知哪里的风吹来,他的长外套和辫子都有些飘了起来。“酒会还没有散场?” “没有,不过我打算早退了,警局在call我。”朱鸟拍了拍藏血的肩,“这个女人交给你,先走了。” 藏血一手拿下眼镜,揉了揉眉心,“我现在看到女人就胃痛、牙痛、脊椎骨痛、风湿痛……” “日之少爷不戴眼镜比戴眼镜更像个大美人儿。”斜斜倚在桌边的红衣女子摇晃着杯里的葡萄酒,补了一句,“—朵鲜花。”她踢掉银色的高跟鞋,坐在桌子上,“你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我们了?为什么不过来?站在最前面等着那小妖女召唤?” 藏血皱着眉头,酒杯斜过去与银冢的酒杯“叮”的一声碰撞了一下,“不要再和我说女孩,我现在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小女孩和兔子。” 银冢“哦”的一声轻扬眉,未拿酒杯的手轻轻挑起藏血颈项上的新坠子——玫瑰花瓣,“这是什么?定情信物?” “这是被人钓上了船然后又甩掉的证据。”藏血伸出手,对银冢说:“梳子。” “这里。”银冢从化妆包里摸出一把象牙梳,“这是猛犸象牙做的,贵得很。” 藏血拆散了长辫子,梳了几梳。银冢感兴趣地看着他的长发,他有一头让女人羡慕的长头发,不开叉也不枯涩,乌溜溜的又滑又顺,“这是为谁留的?”她似笑非笑,抿了一小口酒。 藏血麻利地用长发绕了个圈打了个结在身后,“为你留的,高兴了吧?” “日之居然也有不敢说的事。”银冢哼了一声。 “你还是多留点心思在朱鸟身上,以免他过两天想通了甩了你,你再来向我哭诉,我可是不会同情你的。”藏血酷酷地甩下一句话,“走了,在这里多待一分钟,我都会想到可恶的玫瑰花和兔子。” “过两天我会送一笼子兔子给你,外加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银冢在透明的酒杯上印了个唇印,自己端详着。 “我会叫家里的法国厨师磨菜刀等你。”藏血从口袋里顺手摸出个东西,头也不回地往后一丢,正好“叮咚”一声落进银冢正拿在手里端详的酒杯里,“迪襟”酒酒色金黄,掉进酒杯的东西晶莹剔透,近乎无形,银冢端详了很久,才看出是一把水晶剪刀。 抬起头来,藏血已经走得不见踪影,银冢眯起眼,猫似的端详看台上盈盈如一朵小白花的女孩,真是个妖魅的东西啊。 ——***—— 很快的,距离雾。梅耶庄园的葡萄酒会已经三个月了,除了脖子上那条解不下来的花瓣发丝链子,那一个小时十七分钟的冒险简直就像爱丽丝梦游奇境,邪恶的兔子,纯洁的公主,妖异的花园。藏血虽然不承认自己其实是输给了那朵小白玫瑰花和那只长毛的大兔子,但是,幸好他已经脱离了那个不可思议的世界,现实生活中的一切还是他可以控制的。 “所谓‘圆二色性’,是指对r与l两种圆偏振光吸收程度不同的现象。这种吸收程度的不同与波长的关系称为圆二色谱,是一种测定分子不对称结构的光谱法。” 伊贺颜大学,医学院的教授正在上课。 “圆二色性?”睡眼朦胧的同学a打哈欠,“学这些有什么用啊?分子结构对称不对称关我什么事?” 藏血优雅地双手抱胸,和教授四日相对,“当然关你的事,如果你认为分子结构是对称的,教授的眼睛就会变成不对称的,你的考卷也最终会变成一个标准的对称,一个完美的二维绝对对称——一个圆。” 同学a还没弄清楚藏血在说什么,教授已经沉着脸,“日之藏血,我看见很多同学都没做笔记,请你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做r与l.”这个问题他还没讲,课本上也没有,这帮学生都是上课不听,考试前复印笔记蒙混过关的,难道他还不知道?不要以为长得漂亮,在学习上也能有人给他开绿灯,虽然教授知道有些女教授对于藏血赞不绝口,不是赞他头发梳得有性格,就是赞他穿风衣特别有味道,害得他对教高分子生物的一位女教授暗送秋波一个学期了,人家还不知道医学院他的存在,这一切都是藏血的错。 藏血“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这个问题非常简单……” “简单的话,你就回答啊。”教授的眼睛闪烁着恶毒的光芒,背后有些拿着三叉的小恶魔在跳舞。 藏血伸出一根手指,“这个问题,xx教授,您应该去请教您的英语老师,向他追讨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赔偿,因为他没有把您教好,地球人都知道,r,就是right,右边。l,就是left,左边。我回答得对不对,亲爱的教授先生?” 教授的黄脸变成灰脸,“你你你……”他把讲义重重地往桌上一砸,“错!可见你这学生不学无术。” 藏血伸出第二根手指,“请不要打断我的话,”他的金边眼镜闪烁着晶光,“光是一种电磁波,假如用电矢量来表示,光的前进就是由矢量的端点在一个特定的平面里沿正弦波运动的轨迹。这是基本常识,对于自然光来说,正弦波振动的平面是随机的,如果有一束光,它所有电矢量的振动平面都是平行的,这种光称为平面偏振光。在这个前提下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光前进的过程中电矢量绕着前进轴旋转,如果电矢量的绝对值不变,则运动的轨迹的投影是一个圆,这时就变成圆偏振光。面对光前进的方向看去,电矢量端点的圆运动可以是顺时针的,也可以是逆时针的,这就是所谓的‘右边’、‘左边’,也就是r与l.”他完美地结束了他的演讲,“教授先生,我说得对不对?” 教授灰脸变成黑脸,咳嗽了一声,“基本上正确,我们继续上课。”谁都看见他握在讲台旁边的拳头在不断地发抖,似乎有打人的冲动。 同学a崇拜地看着藏血,眼睛里都是星星与彩条在飞,过了好一会儿,a才说:“虽然我很崇拜你,但是,藏血,你刚才到底在说什么?” 藏血以哀怨的目光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说:“信息不对称产生权威感,你不需要了解我在说什么,只需要了解我很厉害就可以了。” 同学a眼里的彩条变成了不停旋转的同心圆,又过了一会儿,他无限崇拜地说:“藏血,你真是太厉害了,只是你可以不再说‘对称’这两个字吗?我很敏感。” 真是太有趣了,窗户外有人笑了一声。笑声如此熟悉,熟悉得藏血的背上立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抬起头来,没看到窗外有人,只看到一枝露水莹莹的白玫瑰,将开未开的留在窗台上,玫瑰枝干上打着一个雪白的日本结,长长的缎带随着风飘着,无声无息。 不会吧?难道玫瑰花和兔子事件还没有结束?藏血拿起胸口的水晶花瓣,哀怨地叹了口气,随即潇洒地把两只手枕在脑后,继续听黑面教授的课。 满天雪白的玫瑰花瓣一片一片一片……无声地滑落…… 一个如花初放的雪白的小女孩,睁着一双纯洁的黑眼睛,露出小小的可爱的牙尖,粉红色的舌头舔在牙尖上,“玛玛大人,是他欺负我,是他诱惑我背叛您。” 小妖女啊小妖女,藏血愉快地想,摸着胸口冰凉的花瓣,居然有一点点开始期待重新见到这个缠人的小东西。 ——***—— 下课时分,雾手捧着一束白玫瑰,白衣飘飘地在伊贺颜大学里面走着,回忆着他优雅地解释什么叫做r与l的问题的样子,微微地侧着头笑。她沿路撕下白玫瑰的花瓣,看它一片片从手里飞走,微微地抬起头,仰望着天空的蓝色。 “雾小姐,好久不见了。”藏血的声音突然从背后冒了出来,雾一点也不惊讶地回头,“是啊,好久不见了。” 这小妖女居然表现得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藏血低笑着托起她的下巴,“你家的大兔子,被你解决了?” 雾狡猾地眨眨眼睛,“日之少爷以为呢?” “我以为,那只兔子已经成了雾。梅耶城堡上个月的晚餐,烤全兔,一大一小。”藏血凝视着雾头发上的白色发结,如果其他女孩穿成这样一身白,必然是个医院里跑出来的病号,但这小妖女穿起来,的确别有风味。 “玛玛离开了。”雾撕完手里最后一朵玫瑰,任凭花瓣掉落在地上,她低下头说:“爸爸也变回来了,城堡的一切就和原来一样。因为长发兔族和骷髅灵族发生了族斗,听说死了不少兔子,你知道玛玛是很有责任心的兔子,他立刻就离开了,而且听说那场战争可能会打好几百年,异族的时间和人类是不相同的。”她掠起头发,“一年的噩梦结束了,不是依靠我的努力,也不是依靠任何人的帮助,在它最没可能结束的时候,突然结束了。” 藏血摸摸她的头,拿掉她头发里的一片花瓣,“这就是人生,变幻莫测。” 雾嫣然一笑,“我来告诉你一声,我不再是半妖怪了。玛玛走的时候,把所有的法术都带走了,现在我和你一样,是个正常人。”她悠悠叹了口气,“城堡里的一切,就像做了一场梦,就像我以前做过的许多许多梦一样。” 这个妖魅狡猾的小东西,也懂得什么叫做悲哀吗? “这里走,请你吃饭。”藏血揽住她的肩头,微一用力,往白萧伟昂咖啡馆走,“为什么来找我?难道对你来说,我还算是个朋友?” 雾的目光停留在他扎头发的绳子上,“我从小就喜欢说谎,爸爸也经常不相信我说的话,但你相信。”她伸出手轻轻地触碰那个青色的绳结,发辫轻轻摇晃,只听她继续说:“有些时候,人总有些话想对朋友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你相信我,肯听我说话,”她突然嫣然一笑,“即使我背叛了你,你看起来依然不在乎啊。” 藏血把辫子塞进了口袋里,拥着雾走进白萧伟昂咖啡厅,“你还不够资格让我在乎。” 他不让她碰触那个绳结,雾在白萧伟昂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白萧伟昂?那是一种葡萄的名称,看来日之少爷你和葡萄园总是有缘的。” 藏血不置可否,微笑着拿下眼镜放进口袋里,“和你也很有缘。”他找了个少人的角落坐下来,“要喝什么?” “抹茶咖啡。”雾整了整裙子,乖巧文静地坐下来,“你不戴眼镜像女孩子,还是带着眼镜好看,有男人味。”她咬着嘴唇说。 “一杯皇家咖啡,一杯绿茶抹茶。”藏血把单子递给服务生,“很多人都说我不戴眼镜更迷人。”他微笑着双手交叉,“找我有什么事?除了谈论兔子之外?” 雾解开扎头发的白缎带,迅速地把一头到肩的长发盘到脑后去,盘起头发,她就像个真正的公主,高贵而典雅。“除了谈论兔子之外,还有一件事,”她的目光缓缓地移向别处,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愿意陪我去一趟海边吗?” “海边?”藏血诧异,千足不靠海,要去海边,需要穿越两个城市,“去海边干什么?” “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雾低着头慢慢地说:“一个好朋友。” “男性朋友?”藏血看着她的神情,叹了口气。 雾抬起头,“是的,男性朋友,他和他的爱人,终于可以在一起了,上天保佑他们。”她眼睛里有泪,双手十指交错,举起来捧在胸口,嘴里念念有词,藏血听到一两句,她念的是英语,“我就不会哭泣!我就不会哭泣!” “每当年岁又经历过一段休眠,紫罗兰花会在林地重新出现,天地和海洋,万物都会复苏。”藏血柔声说,轻轻地为她拨开额前散乱的一缕发丝,他知道她念的是雪莱的《致——当销魂荡魄的欢乐已成为过去》,也知道她刚才念的是这首诗里的什么。 雾抬起头看着他,伸出一只手撑住额头,“你不会觉得我又在欺骗你的感情吗?” 藏血伸出手指去磨蹭掉她眼眶里滚来滚去的眼泪,眯起眼笑,“当女孩子掉眼泪的时候,我一般都是很善解人意的。哭吧,我不会笑你的。”手指下的肌肤柔软温暖,雾哭起来,和其他女孩子一样,也许因为她长得楚楚可怜,他刚才真的有些不忍心,当手指接触到眼泪的时候。 “他……曾经是我的……”雾拿起咖啡掩饰她的失态,一不小心呛了一口,“咳咳……” “小心点。”藏血用纸巾擦去她咳嗽时颤抖在脸颊上的抹茶气泡,“男朋友结婚了,新娘不是你,对吗?”他轻轻地揉了揉她的眉心,“这是个老套的故事。” 雾勉强笑了一下,“算是老套的故事吧。”她咳嗽了一声,“我想喝点苦的。” “这个给你。”藏血把加了燃烧后的方糖和白兰地的咖啡递过去,“喝完了再说,好不好?” 雾呆呆地看了他一阵,她换了口气,捋开额前的发丝,“我以为你会讨厌我,可是有些话我不知道要向谁说,我只是想到你,然后就来。你不必刻意对我温柔。” “我一向都很温柔。”藏血从口袋里摸出眼镜,拿过餐巾轻轻地擦,“尤其对着长得漂亮的女孩子,尤其她们在哭的时候,我会更温柔的。” “他要结婚了,我很替他们高兴,是真的高兴。”雾眼睛里闪着余韵未消的泪光,“可是没有人相信我。”她深吸了一口气,“他们都以为,我诚心要他们分开,因为我得不到他,所以我要让谁也得不到。”她支着额头,“他们都以为我恨他,他结婚了连喜贴都不给我,也不要请我去参加。” “原来你是故事里的坏女人。”藏血叹了口气,“你做了什么事,让他们这么怕你?” 雾呆呆地看着他,低声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他们分开,是真的,可是没有人相信我。”她一口气喝完了那杯掺和白兰地的咖啡,“我送过他一箱葡萄酒,那些葡萄酒里有毒,他差点被毒死了,所以他们都恨我。”雾看着空杯子笑了,磨蹭着自己的脸,“我看起来很像侦探片里凶手,最不像的那个,就是最恶毒的坏人,连爸爸都不信我的话,他把我关起来,他结婚的消息都不告诉我。” “恨他吗?”藏血轻声问,他的眼神有点飘,飘向遥远的地方。 雾笑了起来,“恨过,但没有恨到要谁死,要谁抵债。”她有点醉,“恨过之后,依然是不恨,你怎么能怨恨别人不肯爱你?”她的眼神朦胧如星,看在眼里很艳丽,也许是脸颊上带着酒红,“你只能怨恨自己做不到他想爱的样子,他从没有错,错的是我。” “是的,你不能怨恨他不肯爱你,因为无论如何你都做不到他想爱的样子。”藏血喃喃自语,突然一仰头喝光了雾的那一杯抹茶,当酒一般喝光了。 “所以我怎么会想他死?我从来没有想过死,我要他死很容易啊,”雾轻笑,“在我是半个妖怪的时候,我随时都可以把他变成一尊只供在我城堡里的水晶,永远属于我。他们相爱,我很高兴,至少有人肯不顾一切地对他好。” 藏血轻轻托起眼前有些醉意的女孩子的脸,曾经以为她很奸诈,她很圆滑,是一只会咬人的猫,其实她也偶尔很单纯,就像如今的这一张脸。“毒是谁下的?” 雾怔怔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轻声说:“我不知道。” “你知道的,不是吗?”藏血缓缓地摇头,“说实话,否则,你会痛苦很多年。” 雾开始去摸索那个已经被她喝光的杯子,藏血抬手叫来服务生,“两杯兰姆酒。” 酒来了,雾喝了一大口,慢慢地说:“毒……自然是……他自己下的。” “他陷害你?”藏血轻声问。 “是的。”雾醉眼朦胧地回答。 “你依然爱他?” “是的。”雾喝醉了,开始笑。 “我陪你去参加婚礼,好不好?”藏血轻轻拨拢她散落下来的长发,眼里泛起了一些沉寂多年的苦涩,唇边的微笑再美丽,也掩盖不了那些多年前的苦涩的味道。 “好。”雾乖乖地说,补了一句,“不许骗我。” “不骗你。”藏血看着面前喝醉的女孩,至少这一瞬间,两个人的心,是靠得很近很近的。也许她此时多说一句话,他隐藏多年的感情就会决堤,也许只要他一个吻,她的凌乱的心,就会留下他的影子。 “不许害我。”雾没有多问一句,她已经醉到看不清藏血眼里的苦涩,只是冒出了这样一句傻话。 “不害你。”藏血叹了口气,她毕竟还是个孩子。 雾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藏血一口一口地喝着黑色的兰姆酒,从口袋里摸出手表,静静地看它的指针走着。 当销魂荡魄的欢乐已成为过去, 如果,爱和真诚犹能够继续, 尚有生命,尽管狂热的感受在作深沉黑暗死一般的安息。 我就不会哭泣!我就不会哭泣! 能感觉、能看见:你在凝视, 那温柔的双眸脉脉深含情意, 而想象其余。 燃烧并且成为无形烈火的燃料, 也就足够。 你若能始终如一,不变依旧。 每当年岁又经历过一度休眠, 紫罗兰花会在林地重新出现, 天地和海洋, 万物都会复苏, 例外的独有赋予万物以形态、 给予万物以活力的生命、和爱。 在藏血凝视时间的时候,雾低声地用英语,慢慢地念着雪莱这一篇《致——当销魂荡魄的欢乐已成过去》,也许真的万物都能如诗歌里所讲过的那样,只要真诚和爱继续,即使那些疯狂的快乐已经过去,生命与爱,还是会在紫罗兰花那里,重生重开。 第5章 他和他的婚礼 “为什么要乘坐直升飞机去参加别人的婚礼?”藏血恐高,坐在飞机里闭着服睛当自己是个死人,不敢往摇摇晃晃的飞机底下看风景,“开车或者坐火车都好啊,我们又不赶时间,坐什么直升飞机?” “我怎么知道你恐高?你又不事先通知一声?”雾无辜地眨眨眼睛,“梅耶小姐要去参加婚礼,当然要摆阔气的场面,你以为我是委委屈屈扮小可怜去的吗?我就是要铺天盖地的去,不可以吗?是你自己说要陪我的。” 藏血哀怨地看着她,“我好歹也以为是坐班机,怎么知道是坐这种飞来飞去摇摇晃晃的直升飞机?我害怕三千公尺以上的高度,小姐,我曾经跳伞失误过啊。” “加速!我们要迟到了。”雾对飞机师挥挥手,当藏血什么也没说。 直升飞机带着巨大的轰鸣降落在嘉里加德海滩,直升飞机的螺旋桨卷起了海上一阵狂风巨浪,当飞机降落之后,海滩一片混乱,参加婚礼的人纷纷闪避那些浪头。 “小姐,你会惹人讨厌的。”藏血拉住雾的手,“你是来祝福的,不是来杀人的吧?” 雾奇异地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我是带着祝福来的,不过似乎每一次的祝福,都要有个令人憎恨的开始,”她耸耸肩,“所以下去之后,我也不知道我是来祝福的,还是来杀人的。” “那就别下去,他们并不友善。”藏血透过窗户看见,参加婚礼的人群有不少人有枪。 “我要下去。”雾坚持地对视着藏血的脸。 藏血看了她一分钟,放手,“你爱他。”他叹息。 “是的,我爱他。”雾凄然了一下,“你陪着我,好不好?” “别怕,我会陪着你。”藏血又叹了口气,用力揽着她的肩,“走。” ——***—— 沙滩上举行婚礼的大概有四十个人,大部分都是黑色衣服,身上似乎都带着家伙。藏血越走近越疑惑,雾这小妖女不会是想把他骗进黑帮开会的地点,然后把他乱刀分尸吧?不过这种猜测没道理,手臂弯里的女孩在海风里微微颤抖,却坚强地往前走。 没有人穿婚纱,新娘子在哪里?结婚怎么能没有新娘子?藏血皱眉,“新郎新娘在哪里?你没有弄错地方?” “没有新娘。”雾低声说,突然露出一脸平淡幸福的微笑,“但是他们两个在一起,我替他们开心。”她对着人群里的人挥手,“川穹!川穹!我来了,你结婚为什么不通知我?” 雾跑过去了。 她跑过去的样子像一只快乐的蝴蝶,扑向她最想去的地方。藏血看着她跑,心里居然有些嫉妒,这个变幻莫测的小女人,这一枝貌似纯净清贵的小毒花是别人的,虽然她如此依靠自己,但从她的尖梢到根茎,都是属于别人的。 “小雾!”有人冷冷地叫了一声,“你还是来了。” 说话的这个就是“川穹”了吧?藏血远远地看着,双手插在口袋里,发辫在海风里飘。长得高而且酷,是个让人见了就忘不掉的人,而且一看就知道,这种人做事只求目的不择手段,所以说,为了摆脱雾的纠缠,下手陷害她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但雾这傻瓜还是那样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就算明知道他害她,她也只能装做不知道。藏血有些心疼了起来,雾是骄傲的,她也不是善良可欺的小白花,一朵毒花,却像小白羊那样被人欺负。她不是不能保护自己,她是不忍保护自己,保护了她自己,就打破了她的梦。 “无论你对我怎么样,你的婚礼,我始终都是要来的。”雾走过去,柔顺地抬起头,双手捧上一个东西给川穹,“祝你们结婚快乐,永远顺利。” 站在雾面前的男人高了她大约两个头,微微鞠下身拿起她的礼物,“谢谢。” 雾微微甩了一下头发,“不打开来看看?” “不必了。”川穹淡淡地道,“你的心意,我接受。” 雾凝视着他的眼睛,“你还是这样无情。” 川穹不看她的眼睛,从她身边走过去,揉了揉她的头,“谢谢你。” 雾没有回答,川穹走过去,顿了一顿,没有回头,“还有当初那瓶酒的事,对不起。” 雾也没有回答。 川穹走了,走向他选择共度一生的人。 他终于还是道歉了。雾眼里都是泪,他道歉了,就代表他们之间一切都结束了,连最后一点的仇恨都没有剩下,以后他走出她的世界,连她的祝福都不带走。“川穹……”她喃喃自语,转头要寻找她可以依靠的人,每次她需要安慰的时候藏血都会在身边,“藏血……”她习惯地要找依靠,“藏血我们……”她突然顿住了,睁大眼睛看着藏血。 藏血……看到什么了? 藏血那张原本优雅带笑,似乎什么都不太在意,随时都可以有花瓣般笑颜的脸上,是一副奇异的神色,似乎很诧异,又似乎在情理之中,有九分震惊,一分解脱的表情。 “怎么了?”雾走到藏血旁边,顺着他看的那个方向看去,川穹在那里,他和他今天的伴侣并肩看着海,他们都是爱海的人。 站在川穹身边的人,也是一个男子,也有一头长发,海风吹得他满头长发飘动,他的侧面坚定而卓绝,川穹已经是冷漠的男子,这个男于比川穹更冷,海边一站,似乎已经在那里站了几千万年了,就算是化为化石碎裂在原地,他也不会为别人移动一步,那就是——川穹今日婚礼的伴侣,名檀犀泽。 “你认识名檀?”雾看着藏血奇异的神情,声音不知为何小声了起来,语调里带着害怕他突然崩塌的惊惧,川穹和名檀就算有人为他们自杀,为他们杀人,她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啊。 藏血震惊,被她惊醒过来,“啊,名檀,我认识名檀。”他很快地笑了一下,“要回去了吗?” 雾没拆穿他虚伪的笑,一把拉住他的手,“回去了。” 藏血默然跟着雾走,登上了直升飞机,飞机马达响,像逃难一样,飞快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 海滩上,川穹冷冷地说:“你看见藏血了吗?” 长发的名檀淡淡地说:“看见了。” “我道过歉了。”川穹简单地说。 名檀淡淡地反问:“你在指责我没有道歉吗?” “不,”川穹搭住他的肩膀,“我知道你曾经真的爱他,你不必道歉,如果哪一天你真的想走,我会像他一样,放手让你走。” “藏血是个体贴的人。”名檀慢慢地说,“雾和他在—起,会快乐的。” “前提是,他必须忘了你。”川穹冷笑。 “你以为他不能吗?”名檀唇边泛起一丝犀利的冷笑,在海风里,比冰山还冷,比海水还深。 ——***—— 藏血坐在飞机里,一反常态地没有说话,雾支着颔看他,眼睛眨也不眨。 “你看着我干什么?”藏血终于不耐烦地开口,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望着机舱底。 “看另一个失败的人。”雾回答,“你的头发乱了。”他的发辫乱了,被海风吹的,吹得长发飘散。 “梳子。”藏血没看她,简单地说。 雾双指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小木梳,藏血伸手来接,她抬高手不让他接,“我来。” 藏血缩回手,默然。 雾解开了他结发的青色绳子,慢慢地梳他的头,小木梳划过发丝的瞬间,她似乎也插进了藏血的内心,深深交叉着两个失色的灵魂。“别让我看不起你。”她纯洁无暇的眼睛凝视着他的长发,慢慢地编织他的辫子,“你和名檀……” 藏血笑了一下,没动,“和你和川穹一样,曾经他是我的。” “你也放手让他走了?”雾的梳子停顿了一下。 “你无法强迫别人爱你,不是吗?”藏血抬起头来,看着雾的眼睛,“就算像你这样妖魅的女孩,你又能拿川穹怎么样呢?因为你爱他,所以你在他面前……”他笑得苦,“最无可奈何。” “一点也没有错。”雾的梳于继续划下,语调有些悠悠,“很奇怪,为什么川穹不了解我,爸爸不了解我,你了解我?” 藏血凝视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神奇异,并非怜悯,而是两个人一起的怜悯,她怜悯着他和她,并非不曾付出真心的恋人,却终是得不到珍惜和爱护。爱人的感情很脆弱,爱人的人也很脆弱,如果没有相同的爱来回应,一个人爱下去,会很伤心,也很寂寞。 心往往就是那样碎的,却得不到重视,只好化为麻木。 也不会有人去注意,你此时的微笑,是真还是假,是否为了不让我爱的你难过,所以即使不快乐,也不会去说。 狡黠的女孩,一分悲哀甚至卑微的爱情,别用这样的眼光看我,让我们都不要回想得那么清楚,就这样笑好了,好不好?你这样看着我,只会让我,觉得痛苦而不会快乐。 “因为他们都不是我。”藏血笑了起来,一本正经地回答。 雾怔了一下,拿起那绳子往他脖子上一勒,“是,你好伟大,了不起。” “要死人了。”藏血往后一倒,做死狗状,吐出舌头。 这人,情绪变化得这么快?雾刚刚有些疑惑,“啪”的一声,那条绳子断了,她低下头,看着手里扯断的半截绳子,半晌说不出话来。 这该是名檀的东西吧?藏血如此珍惜的发绳,雾俯下身要去捡地上断成三节的绳子,藏血拦住她,“算了,断了就断了吧,别捡了。” “我赔给你一条。”雾扯下头上的白色缎带,“这个给你。” 藏血接过来,在头上打了一个大蝴蝶结,对着飞机的窗户玻璃照着,似乎挺稀罕的样子。 雾捡起地上的三截断绳,迅速塞进口袋里,“你扎成这样更像个女孩子,快扯下来,难看死了。” “好像我妹妹日之媛哦。”藏血笑着,躲开雾的禄山之爪,“让我多欣赏一会儿,别吵。” 雾扑到他身上,“还给我!” “你说给了的。” “我剪了你的头发。” “玛玛大人,这小妖女说要剪头发,罪无可赦,快来啊……” “你又不是长毛兔子,我放火烧了你的头发。” “烧头发是世界上最不可原谅的罪行。” 飞机师摇头,他这位城堡里的大小姐,还是第一次在“别的男人”面前,显得这样放松和胡闹,即使面对着老爷,也从来不曾这样快乐过。面对着川穹少爷,雾小姐除了越笑越纯洁天真之外,没有其他的情绪。 ——***—— 半个月后。 “名檀结婚了?” 伊贺颜大学,背后背着个帽子的男生,一身令人舒服的气质,是伊贺颜大学的学生兼学校的主人,伊贺颜真秀。 藏血耸耸肩,“是的。和他在一起的男人叫川穹。” “恭喜你。”真秀挑了挑眉,“你也是时候从他那里解脱了。” 藏血只是笑笑。 “看到你这个样子,似乎并不太伤心?”真秀微微一笑,双手插在口袋里。 “是不太伤心,”藏血拿起辫子瞧了瞧,“很奇怪,看到他结婚的时候,我心里想的是,这一切终于结束了。”他笑了笑,“也许是最近新认识了个小妖女,她的男朋友是川穹,川穹和名檀在一起,我却和她在一起。她伤心的时候,我就只好不伤心了。” “保护弱者,尤其是漂亮的女孩,是绅士的本分。连自己的伤心,都可以放在一边。”真秀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看来你爱得不怎么深嘛,枉自让朱鸟和我担心一场,亏他以前怕你出事,还整天找你约会。早知道你对受伤的女孩没有抵抗力,一早给你介绍女朋友了。” “怎么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好像我是个色狼?”藏血玩着指间精致的发结,“不是对受伤的女孩没有抵抗力,而是——” “什么?”真秀是被司狐誉为“有超越了界限的智慧”的人,这漫不经心地问,问得节奏快慢都恰到好处。 “看到她就好像看到我自己,”藏血微微一笑,“我们都不是弱者,但是……” “都是不擅长处理感情的人吧。”真秀啊了一声,“这辫子辫得不错,不是你自己辫的吧?” 藏血哈哈一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你说呢?无所不知的真秀少爷。” 真秀抬起头来,舒服地十指交叉,“不管怎样,恭喜你从名檀那里回归人间。”他伸出手。 藏血与他握手,“说得像我以前居然是在地狱里。” ——***—— 雾。梅耶城堡。 梅耶先生全然忘记他化身为蜘蛛的日子,一大早就去了葡萄园。 “雾小姐,川穹少爷和名檀先生一大早已经乘飞机去了芬兰,这是他们留给小姐的道别信。”管家送上信件。 雾接过信,打开来看了一眼,里面只有非常简单的几个字:“二月十八,十二点零五分,芬兰。”符合川穹和名檀的性格,他们就是这样的人。如果在几个月前收到这样的信,她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的心情,但是如今收到这封信,第一个浮起的竟是藏血的脸,他那副金边眼镜,还有似乎什么东西都可以拿出来的,机器猫似的口袋。如果是他看见,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情? 笑了一下,一切都过去了吧。她合起信,脚步轻快地往房间里走,如果不知道藏血和名檀的事,她或许不会这么豁达,能够不那么伤痛,全都是因为有一个人陪她。 走过藏酒室的房门口,她停了下来,眼角看到那天游戏宾客们没有找到的一朵水晶玫瑰。慢慢走过去,把它从花瓶里拔了出来,拿在手里。那水晶玫瑰是她是个半妖人的时候用真玫瑰化成的,带着刺,一不小心,水晶花刺就把她的手指刺破了,鲜血顺着透明的花枝流了下来。她抬起手,吮吸手指上的刺孔,把水晶玫瑰插回瓶子里。水晶玫瑰还在,就证明玛玛的魔力还在,在和骷髅灵的较量中,他还没有消失。 那个喜欢她的大兔子,一只很酷的兔子。 藏血,一个体贴的男人,能玩会笑,风度翩翩。 川穹,枭狂如风的男人,永远不被人掌握。 雾叹了口气,如果川穹有藏血一半的体贴,有玛玛一半的容忍,那有多好? 她继续往前走,没有注意,在她离开之后的藏酒室里,花瓶里的水晶玫瑰晶莹剔透的层层花瓣里,一个个幽深的骷髅在咧嘴微笑。骷髅灵侵入了城堡,而城堡的公主,困惑在心灵的深处,居然一点也没察觉到。 ——***—— 二月十八。 半夜三点。 日之家。 “铃——”电话钤响。 睡眼朦胧的藏血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痛苦地摸到电话,“喂?您好。” 电话那边没有人声,隐隐约约,似乎有鬼在低笑。 藏血皱眉,“卡”的一声挂断了电话,“神经病!” 他挂断电话继续睡。 过了十五分钟。“铃——”电话又响。 “喂?”藏血拿起来又问,口气不怎么友善。 “嘻嘻……呼呼……嘻嘻……”电话里依然是鬼笑,清晰了许多。 “上帝、真主、南无阿弥陀佛、太上老君、孔子……我这里什么神都有,别吵了行不行?”藏血“卡”的一声,又挂断了电话线。 再过了十五分钟。“铃——” 藏血“啪”的一声拔断了电话线,扑在床上沉沉睡去,“司狐,你藏的鬼跑出来了,快抓回去。” 被拔断电话线的电话乖巧得不再继续发出噪音,一直沉默着、沉默着。 与此同时,雾。梅耶城堡。 雾睡到半夜突然惊醒,有东西在试图开她的门! 谁?爸爸在三楼,仆人们在一楼,而且未经召唤一般仆人们不会擅自上来。一掠钟表,半夜三点三十分。 是不好的东西!雾经历过玛玛的事,胆子比谁都大,透过门上的镂花空格,她清楚地看到一个白森森的骷髅,在试图开她的门。那不同外表冷酷而性情温和的玛玛,那是一个真正的异类,一个骷髅灵。 以雾的聪明,脑筋一转就已经猜出,必定是骷髅灵奈何不了玛玛,要掳她去当人质威胁玛玛。一道木门怎么能低等魔物异类的侵入?只不过这个骷髅灵不想惊动了她和其他的人类而已。 藏血!雾想也没有想,立刻拨通了藏血的电话,她明明知道就算叫来了藏血也没有用,但是危难当头,她第一个想起的,就是要告诉他一声,她出事了。 电话打不进,难道藏血那里也出事了?雾望着渐渐打开的房门,按下了110的报警按钮,把电话分机丢在床上,躲进了衣柜的通道。 ——***—— “哥哥,哥哥,起来了,起来了。” 藏血的耳边,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吵。 藏血睡眼惺忪地睁开眼睛,一个会让他做噩梦的东西在眼前不断拍打着它的长耳朵,他痛苦地哀号一声,用枕头压住了头,“居然做噩梦……” “漂亮头发哥哥。” “哎呀!”藏血猛地一下跳了起来,“谁咬我。” 眼前是一团小小的,有长长耳朵、卷卷尾巴的东西,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 “卡卢里?”藏血连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都忘记,直直地瞪着它。 “卡露椰。”小东西不高兴地看着他。 “卡露椰。”藏血摸起床边的眼睛戴起来,端详了一阵,“是你?” “是我是我,雾姐姐要出事了,你赶快去救她。”卡露椰双手推着藏血,“我进不了雾。梅耶城堡,骷髅灵的鬼气把整个城堡都占领了。他们要抓雾姐姐当人质威胁玛玛大人。你快去救她。” “玛玛人呢?他可以阻止的不是吗?你们这些东西打架怎么能连累到人类身上?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藏血抓起一件衣服,穿着拖鞋开门跟着卡露椰咚咚咚跑出去。一路上,日之家的仆人睡朦胧地开门出来喊,“日之少爷……” “我出去一趟。”藏血遥遥地回答。 “哥哥……”日之嫒开门出来叫,只看见藏血拿着一件衣服,穿着一身睡衣越跑越远,茫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 开车到雾。梅耶城堡,需要三个小时,如果有直升飞机的话,想必会快很多。藏血一面开车一面后悔为什么当初因为恐高死活不买直升飞机,也不会现在“机到用时方恨少”,幸好骷髅灵如果只是拿雾去做人质,想必也不会太伤害她,只是现在如果阻拦不了,或者这一辈子都见不到她了! 他并不对魔界生物的争斗好奇,他在乎的只是,那双曾经为他辫过辫子的手,那个活得很任性,却也很悲哀的女孩。她虽然经常故意显得很妩媚,但藏血知道她很单纯,她的世界只有葡萄园和川穹;虽然她似乎喜欢嘲笑,但藏血也知道,其实她很温柔。 她是个温柔的女孩,温柔得犹如那一天相互凝视的眼神,犹如她结发、梳发的手指。如果她不见了,再也不见了,那他的“同伴”就不在了,再也不会有人,在他笑得很勉强的时候,趴在他背后,为他梳头,也再也不会有人,对着他露出那样咬人小猫似的笑。 “吱”的一声刺耳的摩擦声,藏血的车直开进雾。梅耶山庄,一群保安围了过来,看着一身睡衣的藏血从车里冲了出来,都是茫然不解,“日之少爷……” “你们小姐呢?”藏血看着因为他引起的骚动,城堡里很多房间都亮起了灯,就是雾那一间房间没灯,她难道已经不在了吗?藏血往后一指,“后面有抢劫犯。” 全部的保安都陡然集中注意力往公路上看,藏血往城堡里跑,摇摇头,笨!有抢劫犯,也不会跟在人车后面进庄园,你们难道以为抢劫犯是狗仔队吗?只有狗仔队的成员才喜欢跟踪尾随,刚才忘记说有娱乐报记者。他也仅仅是要众保安闪神的一刹那,跑近城堡推开古老的大门,然后冲了进去。 门内依然幽深,有不少仆人迷惑不解地探头出来看他。 “日之藏血。”城堡的主人梅耶先生脸色有点难看地走下楼梯,“天剐刚亮。你跑到庄园来干什么?我这里谢绝参观。” 每个人都在,就只有雾不在,藏血的心沉了下去,“雾呢?她在哪里?” “小姐呢?”梅耶先生和他是一只蜘蛛的样子大相径庭,是个标准的绅士,藏血虽然一身贵族的气质,但是却没有梅耶先生这种时间养成的涵养。 “小姐……小姐不在房间里。”有个仆人战战兢兢地说。 “这么一大早,不在房间里,会到哪里去?”梅耶先生脸色更加难看。 “我去看看,有人给我说,她可能被人绑架了!”藏血接口,往雾的房间走去。 ——***—— 房间里空无一人,被褥上的温度显示,雾是睡到一半突然起床,然后不见的。 所有的东西都秩序井然,似乎没有被人动过。 衣柜的门半开着。 藏血抽出一张纸巾,拿起被丢在床上的电话分机,拨出电话往来记录,脸色黯淡了一下。第一个电话,是拨给他的,可是他因为被不明身份的电话骚扰,所以拔掉了电话线。第二个电话,是报警的……看来雾的确遇到了麻烦。 “怎么样?”梅耶先生脸色紧张地问。 “她报了警,我猜她报警之后就进了暗道。”藏血轻轻推开衣柜的门,里头有些被什么东西划过的痕迹,在不远的地方,一截青色的绳子,遗落在地上,小得几乎让人看不出来。 “这不是雾的东西,难道是绑架她的人的?”梅耶先生沉吟。 藏血凝视着那个东西,慢慢地露出一丝苦笑,轻声说:“那是我的东西。”雾是在这个地方消失的?她并没有登上三楼,就消失了? 她去了哪里?难道以后再也看不到她了?抚着自己精致扎实的发结,藏血左手把辫子拿在胸的,右手慢慢握住胸口的玫瑰花瓣坠子,突然叹了一口气,只觉得一肚子的郁闷懊恼,让他很想要放火烧了玛玛那些该死的头发。 对哦,玛玛是很珍惜头发的。藏血握住玫瑰花瓣的手指慢慢滑到那一根玛玛的头发上,心里有一些别的打算。 他是人,接触不了那些怪力乱神的世界,但是玛玛可以。 捡起地上那一截断绳,雾什么时候把这个东西带回来了?她……要留着它做什么?掌握他的隐私,威胁他? 不是的,妖魅的雾,脆弱的雾,谜样的心思,他真的开始困惑了,她留着这截绳子做什么。为什么,他始终从这绳子上,感受到和名檀完全不同的温柔的味道? “藏血,是谁告诉你雾可能被绑架了?”梅耶先生怀疑地看着藏血。 藏血握着那截绳子,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突然抬起头来,“洗手间在哪里?” 梅耶先生的脸色不太好看,“左边。” 藏血走进洗手间,很有教养地锁上了门。 大家看着这一大早闯进城堡的男人,都是一脸茫然。雾……难道和日之……有什么其他的瓜葛?梅耶先生深思,她不是从小迷恋川穹吗?这还是第一次,有男孩为了她冲进城堡来,日之藏血,论家世论、人品,和雾都匹配,只是…… ——***—— 关上洗手问的门,藏血“啪”的一声打开打火机,烧自己脖子上的玛玛的头发。头发本是非常容易燃烧的东西,“呼”的一下,整圈发丝都燃烧了起来,“叮”的一声,那玫瑰花瓣掉落下来,落在藏血脚边。 掉了?藏血的目光一落,突然眼前一亮,几缕头发飘飘洒洒,垂落到地上,抬起头来,眼前正是那只一脸酷相的兔子玛玛。“好久不见。”藏血微微地笑,颇优雅地推了推眼镜。 玛玛冷冷地看着他,“你好大的胆子。” “头发垂到洗手间地上很脏的。”藏血摇摇头,就当没听见他的话,“雾失踪了,你知道吗?” 玛玛往上飘了半尺,“骷髅灵的味道,我进来的时候,就已经闻到了。”他嘿嘿冷笑,“果然是肮脏的骷髅灵,打不过居然想出这种办法,雾被他们带走了。” “你会接受威胁?”藏血眯起眼睛,微略斜过了头,打量着玛玛。 “不会。”玛玛冷冷地说。 “你要去救她?”藏血继续问。 “不会。”玛玛仍然冷冷地说。 “你就等着看她死?”藏血叹了口气。 玛玛拒绝回答。 “也不会?”藏血代替他回答,“你不想被威胁,不想去救人,又不想看见雾死。” 玛玛哼了一声。 兔子果然都是比较天真的。藏血叹气,“这只是一种愿望,不是现实。现实是,因为你喜欢雾,你肯定会被影响,就算你不去救人,也会心乱。”他拍了拍手,“惟一的办法就是——” 玛玛瞪大眼睛等着他说。 藏血吊足了玛玛的胃口之后,才悠悠地说:“我去救她,你不去。” 玛玛立刻嘿地冷笑了一声,“你?你只是普通的人类。” 藏血摊开双手,“你可以赋予我魔法。” 玛玛瞪了他一阵,别过头去。 不肯?吃醋?藏血接下去说:“不肯就算了,只要你把我带人你们的世界,我是死是活你也不关心,反正我只是去救雾,反正你也不打算救,所以如果我成功了,你也解脱;我不成功,你也不受影响,对不对?” 过了十五分钟,玛玛终于回过头来,“人类进入魔界是违背规则的。”再过了十五秒,“但是……”他抬起一只手,长长的衣袖垂落到他脚边,衣袖把藏血包入他自己的范围之内,顷刻之间,洗手间里人影全无,只剩下那水晶花瓣,静静地闪着光。 “日之少爷怎么半天还不出来?”雾。梅耶城堡的仆人们打开洗手间的门,大惊失色,“先生,日之少爷也失踪了。” 第6章 骷髅和兔子 这应该是象的脊椎骨。雾被关在一个巨大的骨骼的空间里,抬着头观察着她身边的那些奇怪的东西。一个个白色的骷髅,走来走去,走来走去…… 好无聊啊,雾打着哈欠想起有一句诗歌,大约是形容鬼魂的:“它独自直立,不屑走罪恶的道路。”不管它原来有什么深奥的含义,雾只觉得用来形容眼前这种诡异的情景还是蛮相配的,只是不知道眼前的白骷髅,有没有“不屑走罪恶的道路”这种高贵的情操,不罪恶,至少也要不杀人吧,她坐在象骨中间胡思乱想。 “雾。梅耶——嘻嘻——雾。梅耶……”四周围的鬼声远远近近地飘荡,是笑声,却让人森森发寒。 一个巨大的骷髅走了过来,空空的眼眶似乎在看她。 雾蹙起眉头,宛若清纯可怜的哀怨小花。 “雾。”骷髅似哭似笑的声音说,“你将死。” 雾双手紧紧抱着双膝,畏惧似的向后磨蹭。 “玛玛死,你死……”骷髅低下头看雾,“你很漂亮。” 雾低下头,发出轻轻啜泣般的声音。 “漂亮的、可怜的人类小女孩。”骷髅似乎也起了怜悯之心,回过头,“你们……三天之后再把她化为白骨,这三天,把她挂在我的花园里。” ——***—— 骷髅王的花园简直是一堆垃圾。 雾被关在象骨里挂在“骷髅王的花园”里的时候,只能这么想。 一堆一堆的白骨,一些乱七八糟的布幡和竹竿,一些木头,只有一些灰紫色的蘑菇看起来还相对赏心悦目。 好像战火过后的、穷困潦倒的、荒废多年的棺材店。雾叹了口气,原来魔界是这么无聊的,尽捡一些人类不要的垃圾当宝贝。比起外表冷酷、性情温和的玛玛,骷髅王要差劲多了。 但是玛玛……雾发了一会儿呆,玛玛是很有原则的兔子,虽然性情很软,说一说很容易就顺从,但是涉及他的原则,他是笃定决不改变的。也许是因为玛玛太简单了,所以总是差那么一点点,她不讨厌他,不憎恨他,有时候也害怕他,却不曾为他迷惑过,更加没有所谓心动的感觉。 不像对着川穹,对着川穹,她总是很紧张,生怕在他面前失态,被他瞧不起。在川穹面前,每一分钟,都过得紧张、辛苦。 还有藏血。雾眼前没有了白骨和荒土,很奇怪的,此刻眼前泛起的是藏血见到名檀和川穹结婚的时候,那一张失神的脸。不知不觉地微笑,她轻轻摆弄自己的头发,也许第一次触到藏血的心,就是在那一刻。那一刻藏血的眼神,他的心情,不知道为什么,她完全了解。也许藏血不知道,在那一刻之前,她真的没有把他当成什么,最多是一个朋友,她不否认对藏血她甚至存着戏弄的心。但是从那之后,对藏血,她多了一分温柔的心情,温柔得有时候让她自己都有些害怕。 她懂得藏血的心,懂得那种相同的悲哀,所以经常她也很困惑,她时常缠绕在心里的感觉,是因为川穹的冷酷而痛苦,还是因为藏血的被遗弃而悲哀?这两种心情合在一起,究竟是她在伤心,还是替藏血在伤心?也许因为是同样的感情,所以根本无法区分。 不是对着川穹的那种追逐的心情,也不是对着朋友的,一种嗳昧的心情,进一步,退一步,都会失去分寸。 她在出神,耳边突然有个声音呼唤:“雾。” 她蓦然抬起头来。 ——***—— 她——是在哭吗? 藏血走近所谓“骷髅王”的花园,一地的垃圾,遥遥地看着那笼子里的女孩。 雪白的睡衣,在白色的象骨里像开错时空的花,惹人怜悯。雾一直是清纯而令人怜惜的女孩,只是他知道她清纯下面的手段,所以他从来没有承认她柔弱,即使是在她哭的时候。 她哭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是真伤心,还是假伤心。藏血拒绝去体会她的眼泪,即使那眼泪曾经灼痛过他的手指。她不值得怜惜,她并不是所谓的好女孩,但是为什么,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觉得很舒服?她笑的时候,就是会觉得很愉快?仅仅是因为是同类吗?或者说是同病——因而相怜吗? 走近了才知道她不是在哭,只是用一种凝视的眼神看着前方,有眼泪,但在眼眶里没有流下来,也没有意思要流下来。她只不过是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红了眼眶而已。 “雾。”一切玩笑的话都说不出口,藏血不知不觉开口呼唤她的名字,一开了口,才惊觉自己的声音有些过,说得动情了。 雾蓦然抬起头来,呆在那里,过了好半天,她笑了一下。 她这是在干什么?被骷髅灵抓走了,被弄得神志不清?藏血伸手穿过象骨的缝隙,“雾,过来让我看看。” 雾被他抓住,拉过来,感觉到他手指的温暖,被他抓在手里,藏血的手在她身上摸来摸去,她陡然清醒过来,满脸通红,一把挣开,“你这是在干什么?色狼!” 藏血愕然抬头,“我在给你检查,我怕那些人体骷髅不知道在你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你怎么了?我和你说话,你干什么表现得呆呆傻傻的?害得我以为我要带着个傻瓜回去。” 雾挣开之后,也明白自己误会了他,蹙起眉头,“我在想事情。” “有事情回家再想,过来,我带你出去。”藏血在一根象骨上涂抹了些东西,雾闻到一阵强烈的化学药品的味道,“那是什么?” “强酸。”藏血回答,过了一阵,他用力一拗,被强酸软化腐蚀的象骨被他拗得弯了起来,像翻起的门帘,“出来。” 雾猫似的溜了出来,“你怎么来的?也被他们抓来的?”说着东张西望,“那些骨头呢?怎么不见了?” “玛玛带我来的,我救人,他打仗。”藏血回答,“那些骷髅忙着和玛玛的那些兔子兵打仗,还有一些在那里。”他指着东西两个方向,“一共有三四十个吧,我想。” 雾轻轻叹了口气,“看来我真是小看你了,外边这么多守卫,你居然进得来,而且居然没人知道。”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冲出去打仗吗?”藏血大笑,“你看。”他长发披肩,挑起一些发丝落到眼前来,低下头,做一副威严的模样,“我像谁?” 雾嫣然,“玛玛?你可不怎么像玛玛,玛玛的头发比你长,你比他高,而且,”她咬着嘴唇笑,“你散头发像个女鬼,玛玛有双长耳朵,头发散开了好看。” “小姐,你要清楚一件事,骷髅是没有眼睛的。”藏血看不惯她咬着嘴唇笑那种狡猾的样子,敲了敲她的头,“我猜那些骷髅只看得到头发,其他的都看不清楚。我一走近,那些骷髅看见了我就跑,边跑边怪叫,我也听不懂到底叫些什么。还有不要咬嘴唇,坏习惯!” “这些骷髅果然说话都不怎么灵光,我猜魔力高的骷髅灵,视、听、说的能力才会比较好,普通的骷髅,大概只会鬼叫吧。”雾抬头看了藏血一眼,他脖子上的那条玛玛的头发不见了,自己给的那个花瓣,更不知道在哪里,“日之,这个给你。”她从睡衣口袋里摸出一团东西,“你的。” “先走人好不好?出去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也有这么好的运道。”他不看她手里的东西,“回去了再给好不好?” “好。”雾把东西又收回口袋里,悠悠叹了口气,她每次送东西给人,收礼的人,往往连一眼也不看,川穹是这样的,藏血也是这样的。是自己太强了,所找到的那些她想送礼的人都太有性格了,还是总不会寻找时机,每次都在不应该送的时候送?但是为十么,自己总是喜欢在奇怪的时候,送奇怪的礼物? 因为……有个声音在她心里说,因为你知道,你很清楚,这一次不送出手,就再也不会有下一次。在川穹结婚的时候,她硬生生地去,硬生生地送了一份礼,那里本没有她的位置。她送的礼,是一件情侣装中的男式衬衫,是她第一次遇到川穹,想买给他的。之所以那天送给川穹,是因为她知道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所以即使是不合适的礼物,她也非送不可。她知道川穹根本不会打开那个盒子,但是她不能不送。 今天,对着藏血,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预感,这个东西,今天不送的话,也许以后再也没有机会送给他。但是藏血连一眼也不看,她不能勉强,藏血不是川穹。川穹决绝,所以她可以用决绝的态度对他而不在乎他的感受,除了川穹在乎的人,他也不会有什么感受。但是藏血不同,藏血不会把感觉写在脸上,他会被伤害,但是他不说。 我……害怕你伤心。雾抬起头看着藏血,他在倾听着四面八方的声音,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靠近。看见雾的神情,他怔了一怔,摇了摇头,“你要送什么?要送就送吧,不要总是一脸要哭的表情。” 雾嫣然一笑,“你遇到我的时候,就说我的眼睛湿湿的,总是像在哭。”把一个东西放在藏血手里,“你的。” 那是名檀送给他的那条断成三截的青色绳子,被她重新编好了,接了起来,因为中间少了一段,有点短,但确确实实是那条绳子原来的样子。藏血紧紧握了起来,那一刻他的表情显得很痛苦,“你……” 雾低声说:“对不起,我知道不该在这个时候送你这个,但是,我总是觉得现在不送,以后就没有机会。” 藏血从口袋里拿出另外一截断绳,除了长短之外,被雾接好的绳子和原来的一模一样,“我说过断了就断了,你为什么要还给我?” 雾沉默,沉默了好一阵,才说:“说是没有用的,”她难以形容地用手势比划了一下,颓然放弃,“但我希望你从心里快乐。” 藏血退开两步,看着她,“你……”连真秀都看不出来,为什么她会知道?他并没有忘记名檀,即使他自己比谁都清楚应该忘记他,但是他也比谁都清楚,名檀不是可以被人忘记的人。 “别给自己压力,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要强迫你忘记他。”雾轻笑,“就像我,我也曾经强迫自己忘记川穹。”她低笑,“那样会更痛苦,没有人能够帮你,提醒自己要忽略他、漠视他,只会经常在梦里遇见他,做许多许多的梦。” 藏血紧紧蹙着眉头,“不要说了。” “别给自己压力,不必要的。”雾轻轻摇头,低声说,“就算是记住,永远不能忘记,那又怎么样呢?你就不能再爱第二个人了吗?”她抬起头来看他,“有些人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但是我知道你不是。” 藏血望着她,她用这样清澈的眼神看他,仿佛他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无所遁形,居然让他悚然害怕了起来。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清楚地知道另一个人的心事?一个人怎么可以有这样妖异的眼光?她此刻像一只妖异的洞察人心的怪物,比骷髅王还要令人恐惧。 “因为你不会为他去死。”雾一个字一个宇地说,“你不会,所以你不是那种人,我也不是。”她眼神变得有点凄凉,“因为我们都是比较自私的人,守着自己不肯放弃,所以,爱也不会爱得疯狂,不会入骨,在那些真正情深意重的人面前,永远都要打败仗。”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的人,大多数都是疯子。”藏血经过了一阵激动,渐渐平静下来,侧过头去。 “你知道,就别给自己压力,别强迫自己忘记他,这个是你的,还给你。”雾看着他手上的绳于,“留着它,记着他,也没什么不好。”她抬起头,轻轻双手合十在胸前,“我希望你从心里快乐,爱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有什么关系呢?”她眨了眨眼睛,“我不会忘记川穹,但是我相信,我会找到比他更好的人。” “雾……”藏血怔怔地看着她,“你不觉得,心里有两个人是犯罪吗?” 雾摇头,“你说过了,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的人,大多数都是疯子。”她轻轻地笑,“难道你想做疯子?” “不是。”藏血摇头,过了好一阵子,才说,“那样是不公平的。” 雾奇异地看着他,看得藏血不自然地转过头去,“你看什么?” “你已经爱上别人了。”雾奇异地道,“我真傻,我居然到现在才发觉,你自己不知道吗?你已经爱上别人了。” 藏血微微一震,“你不要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想要忘记名檀?你要忘记名檀真的是因为他结婚了?可是你明明知道名檀不是一个人能永远拥有的,他就算结婚也是暂时的,没有人能拥有他一生一世。你想忘记他是因为你爱上了别人,因为你下意识地觉得‘心里有两个人’是犯罪,你觉得这样对他不公平,所以你才下意识强迫自己忘记他。不是因为名檀结婚了,你都能放手让他走,要痛苦怎么会等到现在才痛苦?你真的一点也不觉得,你已经爱上了别人吗?”雾奇异地看着藏血,喃喃自语:“而且你为‘她’考虑得很多,居然要强迫自己忘记名檀,可见她在你心中,分量很重。” 我已经爱上了别人?藏血心中一片茫然,我爱上了谁?居然想要为她忘记名檀?可是,真的如她所说,名檀结婚,我并不伤痛,我只是觉得解脱。痛苦只是因为,我不想带着污点去爱人,我想给她一颗完整的心,真的是这样吗?“我——爱上了——谁?”他喃喃自语,只觉得他的世界一片紊乱,居然给他一种无力的感觉。 雾看着他完全失神的样子,居然有些不忍,轻轻拍了拍他的肩,柔声安慰:“我不该说那么多不该说的话,这绳子,真的不该这个时候送给你,只是我真的不想看见你假笑。” “这个——谢谢你。”藏血收起那条绳子,语调不可抑制地傲微有些走音。你搅乱了我的心情,但我却不怨恨你,我很清楚你说的并不仅仅给我听,你也希望可以说服自己,可以去爱上那个第二个人。 雾不安地咬了咬嘴唇,“对不起。” “傻女孩,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藏血笑了,轻轻托起她的下巴。 雾低头去咬他的手指,就像那一次,他拿白玫瑰挑起她的下颔的样子,狡黠而又妖魅,“我说中了你的心事。” “你也说中了你自己的心事。”藏血甩了甩头,“我不吃亏的。” 雾轻笑,趁他分心的时候,轻轻咬住了他的手指,抬起眼看他。 “坏习惯!”藏血吃痛,敲了她一个响头,“小野猫似的。” “你不觉得,你爱上的那个人,有可能是我吗?”雾看着藏血,咬着嘴唇。 “这算是你在向我告白吗?”藏血开玩笑。 雾歪了歪头,“你说呢?” “我说——我们要赶快走了,骷髅兵要回来了。”藏血听到了少许动静,一把抱住雾,一个翻滚,躲到了骷髅王的那些“收藏”中的一堆木头底下,那些木头原来是口棺材。 “咯啦”一阵骨骼奔跑的声音,零散的几只骷髅踉踉跄跄地奔来,没跑几步就倒地碎成一堆白骨。 “头发。”藏血低声说,“那些骷髅是被头发勒断的,看来玛玛这一仗打赢了。” “骷髅王在那里。”雾悄声说。 一具巨大的骷髅摇摇晃晃地往这边走,身上挂了不少头发,但是它看起来丝毫无损,只是有些累了。他站在“花园”的边缘,怪声怪气地说:“玛玛,你再不让你那些兔子走,小女孩就死。” “他居然还不知道你已经不在笼子里了。”藏血在雾耳边说。 “他反应很慢,玛玛应该会比他厉害很多,这场仗为什么会打好几百年那么久?”雾悄悄地说。 “你看刚才碎掉的骷髅,”藏血压低声音,“爬起来了,他们会复生,总是死不了。” 说话之间,长发长耳的玛玛临空飘来:“骷髅王,你的女孩已经不见了,你还没有看到吗?” “她还在,她还在这里……”骷髅王瓮声瓮气地说,大脑袋一摇一晃,往藏血和雾藏身的地方来,“人类的气味。” 雾和藏血悚然而惊,这个骷髅居然能闻到人类的味道,它不但能说能看,还能闻。果然是骷髅王!怎么办?根本无处躲藏,骷髅王的大脑袋带着一阵腐肉的气息,伸到了雾面前,“还有一个,玛玛,你不撤兵,我就把这两个人类化为白骨。” 玛玛在远处缓缓地道:“我族是不会停止攻击的,无论你把谁化为白骨都一样。” “嘿嘿……我把这两个人类化为骷髅兵,再向你进攻。”骷髅王啧啧地笑,对着雾缓缓张开大口。 “哧”的一声,骷髅王的嘴里突然冒出一股浓烟,泛出白色的泡沫,这可不是骷髅王在耍魔法,却是藏血把强酸瓶子丢进了骷髅王嘴里,强烈的酸,腐蚀了骷髅王的白骨,他登时凄厉地吼叫起来。 “快逃!”藏血拉起雾,往玛玛那边跑去。玛玛长发席地卷来,把他们远远地拉开了去。随着骷髅王凄厉的惨叫,强烈的魔力四射,“花园”里的白骨沙石四下激飞。 玛玛皱起眉头,冷笑了一声,“你们倒帮了我一个大忙。”话说完,他带着藏血和雾隐去,留下发狂的骷髅王。 ——***—— “玛玛,谢谢你。”雾凝视着玛玛,他参加了很多战役,瘦了,身上还有许多伤痕,“以前……”她叹了口气,“讨厌过你,但是现在不讨厌了,谢谢你放过雾。梅耶城堡。我以前常常骗你……”望着伤痕累累的玛玛,曾有过许多的歉疚泛上心头,却知怎样都弥补不了。 “我知道。”玛玛打断她的话,冷冷地道,“那又怎么样?” 那又怎么样?雾呆了一呆,什么叫做那又怎么样?“我以后不会再……”我以后不会再骗你,因为我,是骗你不起的,我无法补偿你。 “你留在我身边,你不在我身边太危险了。”玛玛第二次打断她的话,蓦然转身,“走。” “等一等。”藏血拦住他,“你要带雾走?” “是。”玛玛冷冷地说。 “可是我……”雾睁大眼睛,和藏血面面相觑,然后她看向玛玛。怎么会变成这样?逃离了变成白骨的命运,却要被玛玛带走?可是我……我都没想清楚,是不是一定会倒向最强的那一个。 “我不在乎你骗不骗我。”玛玛冷冷地说,看了雾一样,“我知道你一直在骗我,我喜欢。”随后他又看了藏血一眼,森然说,“你根本没有能力保护她,你要救她,现在救完了,你可以走了。” 不能——保护她吗?藏血的指尖微微动了一下,手稍微抬了起来,顿了一顿,顺手塞进了口袋。把手塞进口袋里,是一种防卫的姿态,那是真秀说的,伊贺颜大学的智囊伊贺颜真秀的习惯。藏血明白这个手势的含义,当不能让心灵脱缰而出的时候,惟有这温暖而又单薄的口袋能带给人一丝可以自控的力量。 不能保护,是一种耻辱吧。微微舒了一口气,“你跟他走吧。”藏血叹了口气,“就算你想和我走,也是走不了的。” 雾的眼神顿了一下,嫣然一笑,“你真了解我。” “怎么能不了解?”藏血摇摇头,推了推眼镜,“你这见风使舵的女妖,去吧,要保重自己。” “我不会亏待自己的。”雾挥了挥手,“有机会再见。” 藏血哈哈一笑,转眼看向玛玛,“她留给你照顾了,还不送我回去?” 玛玛看着这轻轻松松说再见的两个人,眉头皱得很深,雾居然推了他一把,“玛玛大人,把他送回人界去。” 玛玛终于衣袖一圈,让藏血从魔界消失。雾嫣然扑了过来,“玛玛大人你好了不起哦。” 不知道为什么,玛玛第一次觉得,雾这张天真纯洁的笑脸,看起来有些刺眼,因为他知道,雾和藏血在一起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 “日之少爷、日之少爷,你怎么在楼梯上睡着了?” 藏血睁开眼睛的时候,雾。梅耶城堡的仆人们围成一圈在他四周,七嘴八舌地说,他去了洗手间,半天不出来,大家以为他出事了,进去一看,没人,更加害怕,结果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睡在楼梯上,吓死人了。 在楼梯上?该死的玛玛,要让他回来,好歹也要让他“降落”到一个像样的地点,在楼梯上像什么样子?公报私仇!藏血站起来摇摇头,甩甩手,“没事,昨天晚上没睡好,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日之。”梅耶先生缓缓地说,“我想什么时候和老日之先生见一面,你回家去问一下你爸爸,看他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请他喝下午茶。” “是,我一定记得。”藏血斯文地微笑。 “你也很累了,回家去休息吧,雾的事情,警察会来处理,一有消息,我立刻通知你。”梅耶先生缓缓地说。 “是,我先走了,有雾的消息,通知我。”藏血整了整衣裳准备离开。 “这是你的东西,拿回去。”梅耶先生把一个东西丢了过来。 藏血接住,是那片水晶花瓣,抬头看着梅耶先生的脸,却看不出他有什么想法,一脸的深沉隐抑。 ——***—— 她会永远留在魔界吗? 玛玛其实很温柔,只不过他用凌厉的方式来表达,雾这小妖女,见到什么人,就换什么脸。对川穹绝对高贵,对玛玛俏皮顺从,对自己……藏血拿着水晶花瓣开车回家,一路默默地想,她对自己是什么态度? 她很依赖自己。 还有……她只在自己面前哭。 她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就会像她被关在象骨里的模样,静静地想心事,静静地红了眼眶,而没有人安慰。 是在想川穹吗?想那个高而瘦的,强风一般的男人,那么冷酷地从她身边走过去,只是揉揉她的头,她就满意了?陡然间惊觉,那天虽然眼睛一直看着名檀,但什么时候,把她的一举一动也全部留心,不知不觉之间,居然在记忆中如此清晰。 “你已经——爱上别人了。” “你真的一点也不觉得,你已经爱上别人了吗?” “我说中了你的心事。” “你不觉得,你爱上的那个人,有可能是我吗?” “吱”的一声猛踩刹车,藏血趴在方向盘上苦笑,有可能?除了你,我还可能会爱上谁?难道我还会爱上真秀、爱上司狐? 只有你的身上,才有那么一点让我心动的东西,也许是同病相怜的怜悯,也许,我们根本就是同类。 启动车辆,藏血从口袋里摸出那条绳子,那绳子还在,宛然她的声音还在:“你知道,就别给自己压力,别强迫自己忘记他,这个是你的,还给你。留着它,记着他,也没什么不好。我希望你从心里快乐,爱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有什么关系呢?我不会忘记川穹,但是我相信,我会找到比他更好的人。” 雾,你是这样希望的,我大概也这样希望,但是说与做不同,爱一个人,想一个人,还能做到快乐、豁达,并不容易。 你也是一样的,说会记住苍穹,然后快乐地去爱第二个人。藏血嘴角微微一挑,做得到吗? 谁都很迷惘,然后在迷惘中相互舔伤,我莫名地迷恋上你的温柔,迷恋上那种同病相怜的慰藉,雾,我这样的感情,算是——爱你吗? ——***—— 魔界。 长发兔与骷髅灵一场战乱之后。 雾望着玛玛,他正在换衣服,把战袍换下来,穿长长的元老服。满身都是伤。 “呜呜……玛玛大人太英勇、太伟大了,只是因为有了玛玛大人,我们长发兔一族才能繁衍下去,鄙视兔子的人太多了,他们经常拿红萝卜诋毁我们。”卡露椰望着玛玛的背伤哭,呜呜咽咽的像只小老鼠。 “别吵。”玛玛换好元老服,不耐烦地挥手,卡露椰登时住嘴,委屈地看着玛玛。 “你痛不痛?要不要我给你涂药?”雾问。 “不要。”玛玛回答,推开门出去,“我去召集师长们开会,你和卡露椰呆在房间里,不许出去。” “是。”卡露椰恭恭敬敬地应了一声。 这大概就是玛玛和藏血的不同。藏血总是顾及别人的感受,总是一张令人赏心悦目的笑脸,就算有天大的心事,也只是困惑在心里,顶着一张笑脸,就打算蒙混得天下无事。如果藏血换成玛玛,他就不会打断卡露椰的话,就不会拒绝涂药,就不会说“不许”,因为藏血是体贴的人,真的非常非常体贴。 “雾姐姐,你会永远留下来吗?”卡露椰飘过来问。 “不会。”雾微微一笑,轻轻摸了摸卡露椰的头。 “那个有漂亮头发的哥哥呢?”卡露椰又问。 “他回家去了。”雾的手指在卡露椰头上慢慢地移动,把它的长毛打成一个蝴蝶结。 “你会想他吗?”卡露椰浑然不觉自己的头发正发生问题。 雾的手指停顿了一下,“我……” “我会想他的,哥哥说要给我漂亮的长头发,他还没有给我。”卡露椰顶着满头蝴蝶结,在雾面前走来走去,得意洋洋。 它还记得啊?雾拍拍它的头,点点它的鼻子,“下次姐姐看到他的时候,一定叫他赔给你。” 第7章 月轮天 雾被玛玛带走已经十天了,雾。梅耶城堡的气氛一天比一天沉重;警局曾经接到雾失踪那晚的报警电话,但是除了一些奇异的怪笑,电话录音里什么也没有,无法追查雾消失的真正原因。 藏血知道梅耶先生怀疑是他把雾藏起来,因为是他第一个发现雾失踪,居然远在日之家就知道雾失踪,而且他也在城堡里失踪了一阵子。但是他无法向梅耶先生解释雾去了哪里,所以只好故作不知。今天梅耶先生邀请父亲去城堡喝下午茶,藏血猜到一点他们要说什么。 ——***—— 伊贺颜大学。 真秀的办公室。 “梅耶先生请了日之先生喝茶?”穿着柔软质地的衣料,背后拖个帽子的真秀十指交叉地坐在椅子上,“我印象中,似乎梅耶先生和日之先生的交情并没有好到这个分上。” “我猜,说两件事。第一,试探雾是不是被我藏起来了;第二,”藏血耸耸肩,“他怀疑我和雾。” “他怀疑你试图拐走他女儿。”真秀说得咬文嚼字,之后补了一句,“你本人是没什么大事,看履历的话,很少人有你那么工整的。上好的家世,上好的学历,上好的能力,上好的相貌。”真秀似笑非笑地喝了一口茶,“主要是名檀那档子事不要让他查了出来,那可就大大地降低你的分数。” “你在说什么?说得我好像很希望被人家挑中做人家女婿。”藏血斯文擦着一个新的茶杯,“他查我什么我都不在乎。” 不在乎?真秀挑眉笑,转开话题,“这可是你第一次进我这里居然还会擦茶杯,我这茶杯是新的,我不信你在家里也这么勤快。” 藏血举起那个茶杯,茶杯晶晶亮,看了一阵他自己哑然失笑,“看来我回家也要勤快一下才可以,做儿子做了那么多年,居然没擦过家里的茶杯。” “你在担心。”真秀给自己倒茶,没给藏血倒茶,反正他也没心喝。 “我在担心什么?”藏血笑笑。 “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不做挑拨人心的刺猬。”真秀一只手插进口袋,“下午没课,和仲海约了打球,你去不去?” “我?”藏血又是那样笑笑,“我想回家。” “那你就回家。”真秀瞧了他两眼,淡淡地笑,也不多说什么。 藏血走了,他很少这么安静,安静得近乎寂静。 藏血的心很乱,连最经常的斯文的微笑都做不出来,来找他似乎是想说什么吧,但是他最终只是擦了一阵茶杯,什么也没说。藏血是真的喜欢上那个女孩吧,不仅如此,他知道那个女孩去了哪里。真秀拿起藏血擦的那个茶杯,耸耸肩,往里头倒了茶继续喝。 藏血知道那个女孩在哪里,但是他不能说。 他担心梅耶先生。 他更担心他自己。真秀不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但是似乎藏血对自己这分崭新的爱,没有什么信心,对雾没有什么信心,对自己也没有什么信心。 藏血不坚持,他是一个不强势的人,不喜欢勉强。而且他体贴,不喜欢别人不愉快,换句话说,他不自私。但是,真秀叹了口气,爱是自私的吧,为什么藏血留不住名檀?因为藏血在他所爱的那个人选择离开的时候,他不会挽留,他会放手。那样的话,如果有人与他抢夺,他怎么能不输呢?他让名檀离开的时候,仲海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他只是推了推眼镜微笑,“我不喜欢勉强。” 嫁给了藏血,是会很幸福的。但人们都喜欢那种强势的、疯狂的爱恋,那种一霎眼冰棱破裂的心动,藏血不是那样的人,如果有一个女孩,能够理解他的爱人的方式,那该是疯狂的爱恋之外的另一种幸福了。 雾。梅耶,那个妖异的女孩,她能吗?真秀持保留意见。 ——***—— 风吹来,衣发俱飘。 藏血仰天吸了一口空气,长长吐出一口气。他没开车来上学,学校距离日之府很近,散步就能够到达。 日之府地域广阔,道路上铺着青砖,路边生着短短的青草,草上开着白白的小花,长着紫黑色的浆果。很温和的天气,所谓春天。 藏血的辫子在风中微微地摇晃,绕过脖子辫稍落入口袋里,辫子上青色绳子的绳带轻轻撞击着他的手背。 一个人走路,总是觉得缺点什么。藏血把手从口袋里伸出来,手心是那片水晶花瓣,在白天的光线下,水晶光滑透明,像一汪真正的水。她在魔界永远不回来了吗?玛玛说得没错,雾不留在玛玛身边的话,他保护不了她。 他保护不了她…… “日之。”有人淡淡地呼唤。 藏血抬起头,有些意外,站在不远处树下的是名檀,他身边居然没有人陪着,一头长发随着风飘,映着他那种多年冰封,近乎是被封印的脸和他的眼睛。“名檀?你不是去了芬兰?” “我回来拿东西。”名檀眼也不眨,冷冷地说。 “哦。”藏血应了一声,辫梢在口袋里,他带着一阵风从名檀身边走过,“好久不见了。” 名檀站着不动,藏血从他身边走过了,他才说:“对不起。” 藏血意外,站住、回头,笑了,“你居然会道歉?” “嗯。”名檀淡淡地应了一声。 藏血耸耸肩,“不客气。”他回过身,继续往前走,走得很轻松,仿佛他从来没有在这条路上遇到名檀。 名檀没有回头,“你从来没有要求我留下。” 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藏血皱眉,又停了下,“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如果开口说挽留的话,谁都会为你留下的。”名檀淡淡地道,“只是你从来不说。” 藏血推了椎他发光的眼镜,也淡淡地道:“我从不喜欢勉强,从不喜欢‘要求’别人为我做什么事。” 两个男子相互背立,相隔十米站着,谁也不回头。 “你一辈子,就等着一个人为你留下吗?”名檀开始往前走,缓缓地消失在不远处的转角,“日之,你是一个好人,但不是一个好情人。” 藏血没动,一直到名檀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还站在那里没动。 “你一辈子,就等着一个人为你留下吗?” 是我的错? 藏血缓缓抬起头,如果那天我说,雾,你和我一起走,就算我保护不了你。雾,你会和我一起走吗? “你如果开口说挽留的话,谁都会为你留下的。” 不,名檀,你不明白的。我保护不了她,所以…… ——***—— “哥哥,回来了?”屋里日之嫒像个漂亮的大洋娃娃,和藏血有八分像,只是日之嫒矮一点,藏血高一点,日之嫒更像她的妈妈。 藏血笑了笑,“回来了。” 日之媛毫无心机地笑,“犀泽哥哥来过,和梅耶伯伯还有爸爸一起喝下午茶,他说回来拿东西。” 藏血站住,名檀……“他回来拿什么东西?” “缎带啊,就是你房间里那一盒缎带,我不知道那盒子什么时候在你房间里的。”日之嫒指指藏血的身后,“我也不是很清楚犀泽为什么要拿走,梅耶伯伯一直和他在一起,你问梅耶伯伯。” 藏血苦笑,回过身,“梅耶先生。” 梅耶先生依旧看起来没什么表情,“回来了?” 藏血只能轻咳一声,“回来了。” “我想问你几句话。”梅耶先生慢慢在椅子上坐下。 “日之媛,过来。”日之先生在房间里呼唤。 “来了。”日之媛站了起来,从房间里离开。 真秀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在担心。” “我在担心什么?” “你自己心里清楚。” 藏血居然觉得紧张,和梅耶先生独处在一个房间里,他居然很紧张。自然不是因为梅耶先生曾经是一只大蜘蛛,藏血在心里苦笑,自从梅耶先生要和爸爸喝茶,他就觉得不安,对真秀说不在乎,现在却紧张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梅耶先生居然来这里请爸爸喝茶。”藏血勉强笑着说,“我以为梅耶伯伯不喜欢出庄园。” 梅耶先生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一丝笑意,慢慢地说:“你不欢迎我?” “我……”藏血不是不擅言语的人,此刻却哑口无言。 “你一向叫我先生,不叫伯伯的。”梅耶先生慢慢地说,“你很紧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他双手安详地放在椅子扶手上,并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却让人无法回避。 藏血皱起眉头,“我不是……” 梅耶先生打断他的话,“你以前不会的,我记得。” 藏血叹了口气,他还能说什么?“以前是以前。” 梅耶先生微笑,“是害怕?” 藏血苦笑,“有一点。” “害怕我知道名檀的事?”梅耶先生淡淡地问。 藏血也在另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不是。” “还是害怕,我会因为这件事排斥你?”梅耶先生淡淡一笑。 藏血摇头,“我害怕你会怪雾。” 梅耶先生有些意外,“怪雾?” “怪她招惹了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藏血自嘲地笑了笑,“我听说川穹的事,先生并不赞成,我似乎也并不比川穹好多少。”他耸了耸肩,“我怕你怪她,也怕让她烦恼。” 梅耶先生笑了,“你和川穹不同。”他上下认真看了藏血一阵,“你以为我会看不起你吗?不会,我不看重你过去的对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只看重你值不值得雾爱。”他慢慢地说,“雾是个任性的孩子,她古怪,不端正,不听话,而且喜欢掩饰自己。不要以为她很放荡、腼腆、很少说真心话,她是那种要人逼,逼到绝境才会原形毕露的女孩。” “我知道。”藏血也慢慢地说,“她其实很简单,只是她怕太容易给人看穿,所以她喜欢掩饰自己。说假话的时候,她总是笑得特别灿烂。” “喜欢她吗?”梅耶先生微笑着问。 藏血笑而不答。 “雾是个单纯的孩子,你相信吗?”梅耶先生叹了口气,“可能因为我和她妈妈分开得太早,雾从小就很少有人能认真地关心她,她变得古古怪怪,喜欢捉弄人,但是你要相信,她不是坏孩子。” 藏血轻咳了一声,“无论她是不是坏孩子,总之我不想看见她伤心。”他换了个姿势坐,“我爱过名檀,先生不在乎?” 梅耶先生微笑,“名檀说,你是个体贴的人。” 藏血哈哈一笑,“我不否认。” 梅耶先生也哈哈一笑,“所以我说你和川穹不同,你是会给人幸福的人。” 藏血眨眨眼睛,笑了,“难道川穹只会带给人痛苦?” “有些人的感情,是非常凄厉的。”梅耶先生含蓄地说,“我不反对疯狂的爱恋,但是不希望自己女儿也卷进去,雾是个脆弱的孩子。”他微笑着说,“名檀说你不擅长向别人要求什么,雾可是要人逼的孩子,你明白我意思吗?” “名檀了解我,但不彻底。”藏血呼了一口气,双手枕在头颈下,“雾了解我,了解得让我有些害怕。”他转过头,望着梅耶先生,“她第一个告诉我,我从名檀那里毕业了,我已经爱上了别人。那个时候,我自己真的一点也不觉得。她了解我,比我自己还了解。” 梅耶先生有些意外。 藏血笑了笑,“同样的我了解她,也许比她自己还了解,她不知道我爱上的人是她。” “你可以告诉她。”梅耶先生微笑,“如果错过了你,她会后悔的。” “先生,她不会相信的,或者说她拒绝相信。”藏血笑得有些黯淡,“她害怕我们之间的感情变质,她只能接受暧昧,不能接受那是爱,挑明了我爱她,我们之间就不会这么自然了。”他坐起来双手支撑在膝盖上,“爱川穹,已经让她害怕爱情,雾是个脆弱的孩子,你说得一点也没错。” 梅耶先生深沉地看着他,“日之,你比我预想的要成熟,如果雾能接受你,我很放心。” 藏血笑笑,“我是不是要说谢谢你?” 梅耶先生哈哈一笑,“该是我说谢谢,谢谢你选中了我的女儿。”他站起来,“我该走了,你知道雾在哪里是不是?她和你在一起,我很放心。” 藏血的眼中闪过黯然,“先生慢走。” 梅耶先生走了。 放心?她并不是和我在一起,我无法保护她,我也没有留下她。 藏血手里握着那个水晶花瓣,第一次觉得玛玛的存在,是如此令他痛苦。 ——***—— 月亮很圆。 雾在玛玛的大本营发呆,今天是十五月圆吧,玛玛会进入休眠,不知道长发兔族会受到多少影响?如果今天是十五,那么她留在这个魔幻的世界,也已经十五天了。 为了安全留下来,其实如果那天藏血开口要求她和他一起走,她也许不一定会倒向玛玛这边,虽然她讨厌骷髅,不想死,但是留在藏血身边,要远远比留在玛玛身边要……怎么说呢?幸福,幸福许多。 “姐姐,我不想辫辫子。”手下的东西可怜兮兮地说。 雾拿开手,才知道不知不觉又把卡露椰的长毛拿来辫辫子,这几乎已经成了她十五天的恶习。“啊,姐姐不是故意的。”雾水湿的眼睛闪烁着流光,哀怨地蹙起眉头。 卡露椰缩了缩头,“我……我不是在生气。” “你就是在生气。”雾泫然欲泣。 “我不生气、不生气。”卡露椰两个耳朵塌下来,雾乘机在它耳朵毛上多辫了条辫子,“姐姐在想长辫子哥哥。” 这个小笨蛋居然也有聪明的一天?雾诧异地看了它一眼,“我在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看见他。” “姐姐想看见他?很容易啊,你看这里。”卡露椰指指墙上的镜子,“我很厉害吧。” 墙上的镜子映出藏血,他一个人坐在房间的角落,把玩着手里的水晶花瓣。 “好漂亮的头发哦。”卡露椰痴迷地看着藏血的头发——藏血大概刚刚洗过头,没有扎辫子,一头的黑发飘散,映得藏血手指间的水晶更加澄澈透亮。 雾只想敲死这个只会对着头发流口水的小妖,对卡露椰来说,只要头发漂亮就是最漂亮,相貌是完全不能和头发相提并论的。藏血的确是个花瓣似的美人,但是她很少意识到这一点,他最重要的,是他总给人一种被纵容被关怀的感觉,和藏血在一起,你会觉得做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的。 他是在想她吗?原来这个东西他还没丢,还在的。雾目不转睛地看着藏血,这是人界什么时间?他在做什么? “我很厉害吧?雾姐姐,我可以让你看我更厉害的。”卡露椰得意洋洋,“你听。” “你一辈子,就等着一个人为你留下吗?日之,你是一个好人,但不是一个好情人。” 雾吃了一惊,这是名檀的声音,“从镜子里还能听到声音?”那岂不是和电视差不多? 陡然间镜子里什么也没有了,卡露椰垂着耳朵大口大口地喘气,“累死我了,我只能做到这样,如果是玛玛大人,你可以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居然还可以听见声音。”雾自言自语。 “那不是声音,是心声,是那个哥哥,在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他心里想的,不是他说的,镜子照不出声音。”卡露椰累极了,“啪”的一声,倒在桌子上,呼呼地睡着了。 心声?雾慢慢回想起刚才听见的声音——“你一辈子,就等着一个人为你留下吗?日之,你是一个好人,但不是一个好情人。” 名檀的声音,磁性、动听,没有感情。 是对藏血说的吗?藏血到现在,即使手里握着水晶,心里想的依然是名檀吗?雾看着镜子里自己不愉快的眼睛,最终笑了一下,是自嘲的、是苦涩的。劝他不要逼自己忘记名檀,劝他遵从自己的心,劝他去爱第二个人,可是听到他心里想的是别人,她却有一点高兴不起来。 藏血不是好情人吗?不是的,名檀,你居然不了解藏血,他是最好的情人,不勉强你做任何事情,你要走的时候,就让你走。只是你适合强势的爱,而藏血不会强人所难。你为什么只能在被迫的时候才能留下,是你自己从不考虑为任何人留下,所以才会责怪他不曾打算留下你。 为了藏血留下。 也许藏血一辈子,真的在等候一个人为了他而留下。他真的不是会追逐会要求别人什么的人,不肯为了别人改变自己,所以纵然他认识过交往过那么多人,却谁也留不住就是因为他不会留你。 无缘无故居然有点想哭。她突然很想回家,去安慰那个对每个人都好,但每个人都成为他人生过客的——总是微笑的他。 “咯啦”一声,门开了,玛玛走了进来。 一股清清的水气,玛玛的脚印,每一步都是水印,整个人似乎是从水里捞出来的。 “怎么了?掉进水里了?”雾嫣然一笑。 玛玛森然看了她一眼,慢慢坐在了椅子上,“今天我要休眠。” 雾巧笑情兮,“今天是月圆,我记得。” “今天我不能保护你。”玛玛慢慢抬起头看她,“你害怕吗?” 雾嫣然一笑,“不要紧,你不能保护我,我保护你。” 玛玛凝视了她一阵,冷笑了一声,“花言巧语的小女孩。”他闭上眼睛,躺到床上去休眠,不再理睬她。 玛玛从不曾相信她。雾悠悠地舒了口气,花言巧语的小女孩,如果可以的话,玛玛也许不会选择她,他可能是被她那样清纯一朵白花般的外表欺骗了,如果再来一次的话,玛玛不会喜欢她,也许会讨厌她。 “玛玛大人。卡露椰醒了过来,本能地扑向玛玛。 雾拦住它,“让他休息,他已经打了很多天的仗,很累了。”她纤细的双手为玛玛盖上被子,玛玛进入休眠,对外界毫无感觉。 “雾姐姐,玛玛大人好像很不高兴。”卡露椰闷闷地。 “打仗了,有谁会是高兴的?”雾摸了摸卡露椰的长毛,轻轻拍了拍它的头。 “如果可以不打仗,那有多好?”卡露椰闷闷地。 “你们和骷髅灵是怎么打起来的?”雾问。 “魔界有一个月轮天的传说。”卡露椰登时高兴了起来,洋洋得意给雾解释,“月圆的时候,该隐拿着—束荆棘在月轮天做献祭,如果你能够拿到该隐献祭的那束荆棘,你就能成为魔界仅次于该隐的魔王。月轮天的地址在我们长发兔的范围内,但是我们长发兔是没有野心的种族,只是看管月轮天的入口,从来没有进去,也从来没有去拿荆棘。骷髅灵想要霸占那个入口,所以就打死了我们很多兔子。”它的耳朵又垂了下来,沮丧地,“我们打不过骷髅灵,所以召回了正在转变期的玛玛大人。玛玛大人正在转变,他会从兔子变成精灵,但是打仗打断了他的转变,他可能永远都不能变成精灵了。” 雾轻轻叹了口气,“该隐的荆棘……” “如果拿到了该隐的荆棘,魔界除了该隐,人人都要听话。”卡露椰认真地说,“但是月轮天据说很危险,即使是我们长发兔,也被警告不能靠近那里,靠近那里将会遇到不幸。所以这么多年以来,谁也不知道月轮天里面是不是有该隐的荆棘。” “如果拿到了荆棘,除了成为魔王,就没有其他用途了?”雾问。 “嗯,说可以向荆棘许愿,荆棘会满足你一个愿望。”卡露椰努力地想,“但是该隐会惩罚你,你偷走了他的东西,他会惩罚你。” “这样——啊。”雾拖长声音,应了一声。 ——***—— 白萧伟昂咖啡馆。 第一次遇到司狐,就是在这个咖啡馆的深处。白萧伟昂咖啡馆依山而建,咖啡馆深入山腹,咖啡馆的最深处,与司狐的房间只有一墙之隔。 藏血握着水晶花瓣走进咖啡馆,馆里的调酒师认得藏血,笑着说:“日之少爷,真秀少爷和一个有点像外国人的朋友刚走,你现在才来?” 藏血的长外套微微有些飘荡,有点像外国人的朋友?是中国水吧。法医的中国水,这学期刚从英国转学过来。“我定了x57的座位。” “空着呢,这个点,店里没人。那里光线不好,墙上刻着那些字看起来也有点吓人,一直都空着。”调酒师呵呵地,“要喝什么?” “皇家咖啡吧。”藏血斯文地笑,长外套带起一阵微风,走向咖啡馆的深处。 咖啡馆深入山腹的最深处,墙壁上的刻字让人将信将疑,但是藏血知道司狐就在这堵墙壁的后面,荒谬诡异的刻字之后,就是更加诡异的司狐的房间! 传说中贮藏亡灵的人,停灵士司狐。 妖异与邪魅的化身,忽隐忽现的幽冷的诡谲的笑…… “日之少爷,咖啡。” “谢谢。”藏血凝视着皇家咖啡上横架着的咖啡匙上白兰地方糖燃烧的蓝色火焰,等调酒师走远了,竖起两只手指,轻轻敲了敲刻字的墙壁。 “人偶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金刚是森林的野兽,结发走进困惑的城堡,伶女在酒红的烟花里哭泣,希腊神流下眼泪……当预言应验的时候,我的命运之匙,就会开启。”那一边,隐隐约约传来非男非女的声音,诡谲幽异地唱,一会儿飘远,一会儿飘近。 藏血叹了口气,喃喃自语:“看着我们困惑,你好像很高兴。” 他身边的咖啡座上隐隐约约有一个身上披着一件黑袍的人,他在笑,露出尖锐的牙齿,牙齿尖是透明的,闪烁着咖啡店的灯光,是人间没有的钻石色彩。如果藏血是一个花瓣般的男人,这黑袍人就是一朵妖异的杀人花!浸满鲜血的杀人花,甚至充满了深湛邪恶的妩媚。 他当然就是司狐,贮藏亡灵的人。 “我要怎么样才能保护她?”藏血看着皇家咖啡上的火焰燃尽,拿起咖啡喝了一口,“很多天不见了,我很担心她。” 司狐的黑袍无风自飘,他分明在藏血身边,他的声音却远远近近,“魔界有月轮天的传说,月圆的时候,该隐带着荆棘在月轮天里献祭,得到那束荆棘的人,是魔界的魔王,并且荆棘能实现愿望。” 藏血笑了,“我的问题是,我是人,不是妖魔。你告诉我魔界的传说,我进不了魔界,也是没有用的。” 司狐的手轻轻抬起,黑色的长袍从手臂上滑落,露出他骨骼均匀的纤细的手臂。那手臂上一道遭密集的烙痕,像被燃烧的枝条印上的咒语。“如果你向荆棘许愿,你就能保护你想保护的人。我也曾经是人。” 藏血骤然抬头,“什么?” 司狐低低地笑,“我也曾经是人,要你向荆棘许愿,并且如果能够抵御该隐的惩罚,就能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 这其妖如鬼的司狐,也曾经是人?藏血震惊地看着司狐。 “记住,一束荆棘,只能满足你一个愿望。”司狐的手指点向皇家咖啡,溶入白兰地的咖啡上再度燃起了蓝色的火焰,当火焰燃起的时候,司狐就突然消失了,一点他曾经存在过的痕迹都没有。 “等一下。”藏血忘形地伸手过去要拦住他,司狐也曾经是人,还有什么消息比这个更令人震惊?如果司狐也曾经是人,那荆棘就不是传说,并且能够把人化为这种非妖非魔非神非鬼的东西,如果荆棘是真的,他也许可以用荆棘换回雾!他可以许愿——希望她不必被困在虚幻的地方,可以许愿让她安全,甚至可以许愿让她不再为了川穹痛苦。念头还没有转完,手穿过了虚空的地方,司狐坐过的咖啡座居然是空洞的,藏血猛地站起来穿过那个空洞,登时站在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三点五十五分,调酒师奇怪地看向藏血坐的位置,日之少爷走了?但是他还没有付账呢,他什么时候走的? 第8章 该隐的荆棘 眼前是一片黑色的草地,草的尖梢都带着晶莹的露水,映着明亮的月色,闪烁着明月的光辉,映得那草越发漆黑。 黑色的草,魔界?藏血手里还拿着起火的皇家咖啡,咖啡杯口起着蓝色的火焰,咖啡中的白兰地在燃烧,照出了一片空间。 不远的地方有一块巨大的石碑,藏血举起咖啡的火焰照了过去,那里有一个人伏在石碑前面,不知道在做什么。 “叮叮”的声响,这不知是哪种妖魔的东西,拿着工具在敲击那块石碑。 “谁?”敲石碑的东西转过身来,看到了火焰的光,可能太刺眼了,它一下子遮住眼睛,“这里是长发兔的领地,你是什么东西?” 雾的声音?她怎么会在这里?藏血慢慢地放下咖啡杯,她……很维护玛玛。 是应该的吧,玛玛为了她付出了那么多。 心里有些东西在动,压迫着他的呼吸。他一贯是个很强的人,不喜欢认输,但是和玛玛相比,无论如何他都是输的那一方,输得连雾都不得不微笑着要求对方保护。再那样笑下去会很辛苦的,玛玛当真是一个痛苦的词。藏血舒了口气,脸上现出了笑意。 雾的声音变得哀怨,“是玛玛大人吗?你别怪卡露椰,是我自己好奇心太重,想来看着是不是真的有‘该隐的荆棘’……”她说了一半,突然听见人笑,而且那人还笑得很愉快,正是那个拿着火焰,站得笔直的人——藏血? “见风使舵的小妖女。”藏血的笑脸在火焰背后出现,他走了过来,蹲了下来,单膝跪地,“你在这里做什么?” “玛玛没有让你回去吗?”雾陡然紧张了起来,“他居然让你留在这个鬼地方。” “他没骗你,别着急。”藏血把燃烧的咖啡杯放在地上,轻轻托起她的脸,握了握她的手,“我回去了,但是又回来了。” 他干什么握住她的手不放?雾突然有些紧张,“你回来干什么?”她咬着嘴唇说。 “别动,我只是想看看你好不好,有没有被人欺负。”藏血柔声说。 “你这么温柔干什么?”雾骤然红了脸,“我留在这里很好,玛玛对我很好,虽然外面妖魔兵打得激烈,但是我一个也没看见,没有被吓到,也没有被饿到,当然更不会给人欺负。” “你说的这么详细干什么?”藏血放开她的手,“我又不是在问你。” “你……”雾瞪了他一眼,火焰下看得出藏血眼里有回避的神情,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软,反驳争辩的话没说,说出口的是,“我……以为你会担心。” 藏血凝视着她微红的脸,“我如果不但心,你会失望吗?” 雾紧紧地皱起眉头,握起拳头,“你……”她换了一口气,嫣然一笑,“你这样说,我会以为你要追求我呢,别追求我。” “因为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藏血一笑,接下去,“开玩笑的,别当真。” 雾转过身指着那块大石碑,“这里是月轮天,你为什么在这里?我差点以为一辈子见不到你了。” “我是被司狐送来的。”藏血推推眼镜,眼镜上一片晶光。 “我是偷着来的,玛玛不许人到这里来,今天他休眠,我才能偷偷到这里来。”雾指着石碑底下,“这下面一定有文章,声音是空的。” “我来瞧瞧,听诊我最在行。”藏血开玩笑,拿过雾手上的一把小锤子,在地上轻轻地敲。 他趴在地上,全心全意地听着石碑下面的情况,雾蹲在他身边。 “雾,你也是为荆棘来的?”藏血边听边问。 “嗯,你呢?”雾微笑。 “我也算吧。”藏血敲了一下,凝神地听,把锤子移向另一个地方。 “你也想许愿?”雾帮他拨开地上的沙石,两个人像趴在石碑前的小狗。 “嗯。”藏血的注意力集中在石碑下的一个地方,漫不经心地问:“你的愿望是什么?” 雾用手指在地上划了个圈,慢慢地说:“希望魔界不要打仗,玛玛为了他的族群,失去了变化成精灵的机会,如果可以的话,”她轻轻地笑了笑,“我希望他能够变成精灵。”因为,我欠玛玛很多情、很多情,却没有机会能还给他。 为了玛玛吗?藏血手中的锤子停在了一个位置,玛玛一直都喜欢她,他甚至喜欢被雾骗,明知她总是在欺骗他,还是对她容忍。她说相信能够找到比川穹更好的人,玛玛……算是一个吗? “你的心愿是什么?”雾反问。 藏血想了想,斯文地笑笑,“人家说,心愿说出来就不灵了。”他在石碑下一个部位一敲,“叮”的一声,石碑上月轮天的刻字流过光线,随即空中裂开了一个缺口,里面射出了幽亮的光芒,如月光一般清凉舒适。 “这就是所谓‘月轮天’了吧?”藏血眯起眼睛,看着空中的缺口,“也不是很难打开,为什么这么多年,居然只有一个人打开过?”他拉起趴在地上的雾,“走吧。” “居然曾经有人进来过这里?”雾和藏血一起跨过缺口,眼前是一块纯圆的山顶,分裂的巨岩在脚下,圆形的平面山头,就是浑圆的月亮,离得很近很近。山顶的中间,是一个石质的平台,台上一束荆棘,在月光下映出一束长长的影子。 那荆棘的模样,和司狐手臂上的烙痕一模一样,那就是所谓该隐的惩罚吗?藏血一步一步向荆棘走去,雾猛然拉住他,“等一等!” 怎么?她难道不想为玛玛…… 藏血顿了一下,脚步没停依然往荆棘走去。 “我有话和你说。”雾拉住他,闭眼说。 她说话的语气很坚定,像有什么事一定要说。藏血心头猛地一震,不想听,他不想听。 眼见他转过头去,雾闭眼说:“不要走,人家都说,靠近荆棘会发生不幸的事。” 只是要说这个吗?藏血笑了,“怕不幸的话,你也不会来了。为了玛玛,你能放弃吗?” “不能放弃。”雾低声说,而后她抬起头来,“因为我对不起他。” 什么?藏血跳动的心还没有反应过来,雾接下去说:“因为我对不起他,他为了我做了他不喜欢做得很多事,但是我没办法喜欢上他。”她攥紧藏血的手,“所以应该我去,你留下。” “你在说什么?”藏血有些怒了,“你去?我留下?你当我是什么?事到如今你……” “去的话也许会死的。”雾突然大叫一声,“日之,你是善良的人,你体贴、你温柔,你比谁都对人好。可是懂得你好的人那么少,连名檀都不懂你,你那么爱他,可是连他都不要你。”她猛然抓住藏血,“如果你就这样死掉了,遇到什么不幸,我怎么能甘心?你不觉得你一辈子都不值得吗?这样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呢?” 什么?藏血看着她愤怒的样子,她攥拳怒目,像说着什么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事,他温文尔雅地微笑了,“你想到哪里去了?名檀是名檀,他的事我从来不管,到现在也更加不需要我管。” “你就是这样,这样会让爱你的人觉得你不重视他,你为什么从来不留人?难道你在意的人离开还是留下,你真的毫不在乎吗?就像那一天如果你要我和你一起走……”雾说到激动,突然愣住了。 垂下头来,让阴影遮住眼睛,要继续说下去吗?雾紧紧地握住拳头,闭嘴。过了一会儿她才说:“你从来不留人,他们对你来说全都不重要,你能不能……能不能考虑一下觉得你好重要的人的心情?即使你不会留人,至少也不要在她面前死。”她愤然转过头,像是觉得说了这些让她愤愤不平。 藏血的微笑依然优雅,微略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他居然不回答。 他居然不回答。雾恨恨地瞪着他,“所以我去,你留下!” 她大步向荆棘走去,藏血一把抓住她的手。 “干什么?”妖魅的小女生恶狠狠地说。 “无论有什么理由,有风度的绅士总是不会让女孩子去冒险的。”藏血拉过她,走了两步,距离荆棘已经触手可及,他的背影在雾眼中,辫梢轻轻地摇晃,他怎能如此平静、漠不在乎?她已经——已经几乎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口了,他却还是这样。 “我为了玛玛,你这么冒险又是为了什么?”雾狠狠地瞪着他。 “为了资格啊。”藏血斯文地微笑,“为了公平的资格。”作为情敌的资格,可以保护她的资格。 雾挫败地看着他,“你从来不和人说真心话吗?” “我从来没有骗过你。”藏血耸耸肩。 “混蛋日之!”雾怒目而视。 “真的,我从不骗人。”藏血优雅地微笑,“你要走,我绝不留你,但如果你要来,我冒着大雨也会去接你。” 这就是真正的藏血吗?雾突然笑了一下,“如果你真的这么无情,为什么你要这么介意不能保护我这件事呢?”她一语惊人,炯炯的眼神盯着藏血,“日之,我说得对不对?” 藏血震动,她那种看穿人心的本事又来了。“我没有。”他回答了最蠢的一句话。 “你介意玛玛的存在,你在乎你没有能够与妖魔抗衡的力量!”雾大声说。 “不能保护自己女伴的男人不能算男人。”藏血轻声说,“不算男人的人自然没有开口说爱的资格,雾,我说得对不对?” “日之……”雾凝望着他的眼神变得深邃,轻轻走近了一步,握住了他另一只手,“你可以认真听我说话吗?” “我一直都不认真吗?”藏血轻笑。 抬头凝视着这个男人,一直都不认真,是的。这个男人,自从一开始遇见的时候就不认真,不认真地说话,不认真却故作温柔地微笑,他的心在哪里?或者偶然会感受到他的踟蹰,但大多数时间她无法接近他的真实心情。能接近的只有那些绅士的温柔和无缘无故的体贴吧。日之他是体贴的人,所以即使得到了体贴也不能证明有什么东西存在。呆呆地看着他斯文微笑的跟眸,那透明眼镜下的眼睛里,究竟有多少情绪是真实的?多少情绪是虚幻的? “日之。”雾低下头,她的衣袂在风里飘,凉风吹得她灼热的肌肤微凉,心也微凉,“你是喜欢我的吧?”她低声说。 藏血搭在镜框上的手指微微停了一下,似顿住了,“你知道?”他的语气也似在风里会飘。 “我知道。”雾突然有想哭的冲动,长长吸了一口气,“从那天说你爱上了别人的时候就知道。” “是,我爱上的人是你。”藏血微微一笑,“那又如何呢?” “什么叫做‘那又如何呢’呢?”雾低声说,“日之,你是喜欢我的,我知道。我不知道的是,为什么呢?”她缓缓抬起头来看着藏血,抬头时刻她的眼神肌肤圣洁得如有光,“为什么呢?你爱上我,不对我说,却总是逃避?” “逃避?”藏血笑了一下,“也许因为爱上你是件不情愿的事,所以——”他没把“所以”之后的话继续,听语气那“所以”就在“所以”之后便已经干净利落的结束。 “爱上我让你为难?”雾自嘲,“也对,我不是个好女孩子。我当然也远远不如名檀。” “你让我不设防,我爱得没有戒备也没有警醒,那样对我来说太危险。”藏血侧过头去,镜片在月光下闪闪发光,“我不习惯这样的感情,我也不习惯做弱者。”顿了一顿,他轻飘飘地说:“对不起。” “弱者?”雾骤然大声问,“什么弱者?” “玛玛。”藏血淡淡的两个字封住了她的嘴,“你敢说,他在你心里什么也不是?至少你还欠他成千上万的情,你害他、你骗他、你利用他,不要说你当真和脸上扮的一样毫不在乎,你尝试过去爱他的,只是你做不到。”他的目光缓缓移到荆棘上,“他其实是很重要的人。” 雾呆呆地连退两步,“即使他是很重要的人又怎么样呢?” “我不习惯连情人都需要委托别人保护。”藏血转头,话说到这分上已经无须再解释,藏血的心情昭然若揭。 “大……大傻瓜!”雾抢到他面前拦住他的去路不让他接触荆棘,呆呆地看着他。骄傲的男人啊,不习惯认输,不习惯做弱者,却不得不屈服在玛玛不可比较的魔法之下,他原可以撒手不管道遥的去做他人间的强者,为什么要冒险来到魔界?为什么要问呢?其实原本一切都无需要问,一切早巳清楚,藏血在乎的是他无法容忍玛玛对她的重要,无法容忍他自己保护不了她。“日之日之,是你男人的尊严,是不是?”她上前一步抱住他,那一阵灼热突然袭上他的胸口,只听她说:“如果我只会责怪你不该介意,那么你不会为了我站在这里。虽然我不能理解,但是男人都是有领域感的吧,没有相应的自尊和自负就不可以平等,当然就更不可以竞争。”她凝视着藏血的眼睛,“是因为这样,所以即使爱我也选择不要我?” 月光下的男人轻轻抚摸了她的头发,她感觉到他的发梢轻轻地飘,飘到了她的手臂边,是轻微浮动碰撞的感觉。 等侯许久,他却没有回答。 “日之?”雾抬头。藏血却只是那样斯文地微笑,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睛,“如果你坚持不放手的话,这个荆棘就我们两个一起来拿,你满意了吧?” “哦……嗯。”雾黯然,他还是逃开了,这个花瓣般的男人,是真是假,是虚是幻,他的心总是不给人知道,即使锤子砸到了门口,他也依然侧过头去然后说今天天气不错。混蛋!她狠狠地握了拳,藏血却已经一手拿起了那束荆棘。 “呼”的一声,一簇火焰突然自荆棘上燃起一瞬间绵延了两个人,雾大吃一惊还没来得及感受到灼热,只觉藏血身上什么东西闪烁了一下,一阵清凉如水蔓延,身上的火刹那熄灭,“嗒”的一声,一个东西掉在地上。 水晶花瓣?雾此刻却对这个东西触目惊心。耳听藏血轻轻地“嘿”了一声。 到这个地步仍然摆脱不了玛玛的庇护吗?难道他每走—步都必须在那只兔子的阴影下,无论是站在这个地方,在这里呼吸,或者是拥抱这个女子,都摆脱不了那个冷冷的影子吗?藏血拾起那个水晶花瓣,看着它在掌心化为清水顺指缝而下,最终掉进地表的尘土中消失不见。它不见了,但是那阴影依然在的,他保护不了这个女子,要仰赖那个情敌才能够一次一次地化险为夷,他会放弃的。他会为了这个放弃这个女子,日之藏血,从不喜欢勉强。 抬起头来,“你看。”藏血凝视着遥远的天空,那些荆棘消散的黑烟点点聚集的人影,“那是什么?” 雾抬头,空中的人形已经侵到了两个人面前,多余的黑烟散去,一个浑身包裹在黑衣里的男人,从头到脚都看不见。“该隐?”雾问。 黑衣人发出了一声诡异的笑声,笑声像在空中波动的碎琉璃,—层一层流荡开去。 这个声音是——藏血眉头大皱,“司狐?” “刷”的一声,黑衣人揭开宽大的黑衣,里面的人妖异如旧,怎么不是司狐!诡笑里露出尖锐的透明的牙齿,每每都觉得有什么东西在那两颗透明的牙尖里绽放。 “司狐?”雾诧异地看着这个其妖如鬼的黑衣男子,“这不是该隐的荆棘吗?该隐在哪里?” 司狐从空中缓缓地降下,伸出手,抓住了藏血手里的荆棘的另一端。雾清楚地看到他有着长长的尖锐透明的指甲,怎么看也不像人,只听他说:“夜之末,日之交,该隐安眠的时间。藏血,你的运气很好,不过……”他手上骤然用力,“啪”的一声夺走藏血的荆棘,“荆棘给我。” 藏血反应敏捷,荆棘出手之后再一次一把抓住了它,和司狐各执荆棘的两端,“司狐,你不是已经得到过荆棘,为什么……”我不再想得到它能够得到可以获得这个女子的能力,我选择放弃,但是荆棘上有玛玛的希望,他不能放手。 司狐眼瞳深处闪烁着血色,尖锐的指甲也闪烁着血色,他诡谲地笑,“是我让你走进魔界,你以为月轮天是为谁而开?我让你看见了你想见的人,你不应该放手吗?” 藏血一震,“你……”司狐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夺取荆棘才送他到这里来的? 雾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是为了这束荆棘?” 司狐大笑了起来,露出他纤长的犬齿,“该隐在日夜之交安眠,否则他不会饶了你们,拿走荆棘的人将受惩罚,你们承担得起那个惩罚吗?善良的亡灵们,做事全然为了别人。”他的手指慢慢收紧,“该隐的荆棘,献祭给邪恶的灵魂,如果你们带着自私狂妄的愿望,荆棘将用地狱之火,焚净你们的灵魂。可惜我很清楚。”他一寸一寸地从藏血手中将荆棘拔去,“藏血,你是个安全的人。”他说了句令人迷惑的话,拿走了荆棘,潜入黑暗中,潜入之前,看了雾一眼,诡笑,“地狱之火烧不尽洁净的灵魂。” 藏血和雾宛若僵石一般,看着司狐带着荆棘离开,过了良久,雾牵动了一下嘴角,“日之。” 藏血反手握住她的手,“别怕。” “他就是司狐?他不能接触荆棘地狱之火的威力,所以才骗了你来拿。”雾咬牙切齿,“他才是最想得到荆棘,最想成为魔王的一个。” 藏血轻轻牵动一下嘴角,“他只是利用了我们而已。”顿了一顿,他接下去说,“他从来没说他是个好人。” “被利用得干净利落这么彻底啊。”雾笑得有些苦,毕竟她很少尝到被彻底利用的滋味,“唉,玛玛、玛玛……”她低下了头没说下去,玛玛的希望就此破灭,他再也不能变化成精灵,也许都是她的错,她居然不曾为玛玛的修行拼命过。 “雾,以后别再欺骗他。”藏血的手落在她头上,“你还不起。” 他的声音严肃了起来,是说着一件正经的事而不是开玩笑。 雾从没有这样的柔顺,低下头,“我知道,我骗不起他。”我什么也给不了他,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你,你不肯要我,我也再爱不上别人。“ 他的情人总是带着悲哀或者怨恨离开,这一次这个小女孩还没有真正与他相爱,就要落得怨恨离开,他当真是越来越不适合恋爱了啊!藏血叹了口气,“走吧,这里真是个不吉利的地方。” ——***—— 黑暗中,黑色的司狐带着干枯的荆棘掠过黑暗,所过之处,魔界众魂惊动,呼啸之声四起。 “魔王——降生了——”骷髅王震动。 “魔王降生!”卡露椰惊醒,趴在桌子上发抖。 “魔王……”各色精灵异兽惊跳,沼泽里的枯骨僵尸缓缓蠕动,“魔王降世……” 月之中,天之顶,安眠的人慢慢睁开眼睛。 但是魔界众魂,都只是看到一个黑衣迅捷远去的人影,深湛的漆黑中闪烁着血红,陡然他回头一笑,牙齿叼住了那束荆棘,形状妖异邪魅之极。“咯啦”一声,司狐的牙齿陷入荆棘的枝干之中,随即掉头而去,无影无踪。 众魂都是一震,相互睁大了眼睛,“魔王离开了魔界。” 怎么可能?魔界的新魔王,居然离开了魔界?这自魔界诞生以来,还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拿到了荆棘可以在魔界呼风唤雨,他就这样叼着荆棘走了? “停灵士……”整个魔界都听到了该隐的声音,低沉得像撕裂野兽、般残酷的声音,“司狐——” 卡露椰毛骨悚然,趴在桌子上不停地发抖,“该隐大人生气了。” “卡露椰。”桌子边缓缓走过一个人,是玛玛,“别怕。” “玛玛大人……”卡露椰快要哭出来了,“月轮天破了,魔王降生,该隐大人生气了。好恐怖、好恐怖……” 玛玛从卡露椰的后颈把它抓了起来,放在怀里摸了摸它柔顺的长毛,“该隐大人生气了,但是,我们的战争结束了。卡露椰,你该高兴才是。”荆棘消失了,骷髅灵与长发兔战争的原因消失了,对于长发兔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玛玛大人……”卡露椰抬起它的小头,玛玛冷酷的眼睛闪烁着—些异样的情绪,没有注意卡露椰的注视。 其实玛玛大人也很温柔,雾姐姐,也许长头发的人都很漂亮,但是像玛玛大人这么温柔的兔子,其实已经很少很少了。卡露椰这样想,在玛玛身上翻了个身,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闭上眼睛准备开始睡觉。 为什么雾姐姐没有跟玛玛大人一起回来呢?她不是每次都会跟玛玛大人回来的吗?她找到了长辫子哥哥,那个哥哥,很……卡露椰没想完,就呼呼地睡着了。 ——***—— “该隐的声音,司狐成了新的魔王,惹恼了该隐。”藏血和雾也听到了震动魔界的声音。 雾抬起手臂枕在脑后,做了个惬意的姿势,不让藏血看出她心情的黯淡,“他带走荆棘,该隐不会善罢甘休。” 藏血对天甩了甩长发,摇了摇头,“他这回惨了。” “这种声音,我觉得该隐的人比一座山还大,”雾比划着,“如果司狐不引走所谓‘该隐的惩罚’,我想我们可能被该隐一根手指就压死了。” “是吗?”藏血优雅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种魔界妖魔之间的事,只有妖魔自己才清楚。”他一揽雾的腰,“司狐不是救世主,他只做他想做的事。” “看来你不怎么感激嘛。”雾嫣然一笑,“拿不到荆棘,至少长发兔和骷髅灵的战争结束,也是一件好事。走吧。” “去哪里?”藏血笑。 “我明明记得你是从那里……”雾一指月轮天的入口,刚想说“从那里出来的”,却骤然发现,在月轮天的入口,一个人似乎被秋千引着一般,坐在半空中,他的身下没有秋千,但他就像被无形的秋千吊着一样,静静地坐在那里。“日之。”雾被吓了一跳,藏血一把把她搂入怀里,“别怕,我在这里。” 吊在月轮天入口的,是一个白衣人。 长长的衣摆在空中飘荡,那个人低着头,双手抱着单膝,寂静无声地坐在那里,他的膝盖,大约到藏血的鼻子那么高。 此时此刻,空气中陡然弥漫着一种忧伤的气氛,像一个原本硝烟散尽的战场,来了一个忧愁的唱诗人,弹着竖琴唱着一首悲伤的歌。 日之在我身边。雾陡然有了天大的勇气,“你是谁?” 藏血却缓缓地推起眼镜,这个人有着比司狐更广阔更遥远的气质,坐在那里,像他就是天与地的连接体。“你是谁?” 白衣人没有抬头,连动都没有动过一下。 藏血拥着雾,慢慢地从这个白衣人身边走了过去,他依然一动也没有动过一下,像个石像,直到藏血和雾走远了,他还坐在那里,如被天网与地网网住的一只蝴蝶。 “他是谁?”雾莫名其妙地问,悄声,“他坐在那里干什么?” “他是个怪怪的妖魔。”藏血回答。 雾差点被他一口气呛到,“咳咳,你就不能说些新鲜的?不要回答了和役回答一样。” 藏血耸耸肩,“我觉得说不知道似乎很无能,哇——”他脚下的地面突然裂开,藏血警觉地前跨一步,他是学校里的运动健将,反应迅速。但是只是这一刹那,地面的裂痕裂开得异常迅速,一下子把藏血和雾分在了深不见底的裂缝两边。 “雾——”藏血跳了一步,回过身来,脸色大变。这是什么东西? “日之——”雾的声音从裂缝的另一边传来,已经因为遥远而模糊,她说:“小心不要掉下去了,小心啊,不要看着我,不要看着我,你快要掉下去了。” “雾——别叫了别叫了,你抓紧旁边的土,你自己才不要掉下去,笨蛋!” “疯子!你自己才要掉下去了,快看你脚下,你如果掉下去掉成残废,我立刻不要你了。”雾在另一边拼命地叫,裂缝在刹那间又扩大,她的身影变得遥远,连声音也听不清了。 藏血从裂缝旁边退开几步,裂缝底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深红的光影在闪烁,一阵一阵地闪烁,好像有什么东西蠢蠢欲动。她如果掉进这鬼地方,不知道要受什么折磨。藏血从簌簌掉土的边缘离开一小步,急促地呼吸,脑子里疯狂地旋转,魔界很少有这样惊人的变动,妖魔各管各的领域,除非是魔王,魔中之魔,否则不可能有这样的威力。陡然想起,“该隐!你给我出来。”藏血抬起头对着天空大叫:“是你!” “愚蠢的人类。”空中轰然的声音,落下地来像惊雷,“走入魔界就是违反规则,盗窃荆棘,更是不可原谅的罪行。” “是的,盗窃荆棘,是不合规则的行为。”藏血十指交叉把一头散发编织成辫子,没有束发的绳子,直接把辫梢塞进口袋,他的长外套在风里飘,“我不会用荆棘最终不是我盗走的作辩解,是的,我想盗窃荆棘,我不否认。” “你认罪?”该隐的声音震天响。 “认罪。”藏血哈哈一笑。 “为什么要盗窃荆棘?”该隐问。 藏血不答,过了好久才淡淡地说:“出于私人的理由。”出于私人的理由,就是他不回答。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日之藏血不是聪明绝顶的人物,但是仍然知道,这荆棘是魔界的祸根。有荆棘在一天,魔界就不安宁一天,如果我能盗走荆棘实现愿望,并且消除魔界的祸根,何乐而不为?” 该隐似乎笑了,低笑,“看来按照你的话,我应该感激停灵士司狐带走我魔界的祸根?” “是的。”藏血坦然回答。 “他是个游离在妖魔与人之间的怪物,他得到了荆棘,也许会铸造出创世纪以来最可怕的妖魔,你明白吗?”该隐森然说,“他本拿不到荆棘,但是他利用你的手,消除了荆棘上的地狱之火,日之藏血、雾。梅耶,你们是司狐的帮凶。” “那么,你把我和雾一起消灭就是了。”藏血平静地回答。 “嘿嘿,”该隐冷笑,“你不求她独活?” “我求不求是没有用的。她能不能独活,第一,要她愿意独活;第二,要你放她独活。对不对?”藏血这样回答,也许是和真秀一起久了,颇有侃侃而谈言行自若的镇定。 “她是你的情人吧?你这样,情人们会觉得你很无情,”该隐居然这样诡异地冷笑,“你居然不要求她逃生,难道,你不希望她活下来?” “我只是希望她快乐,不伤心。”藏血微笑,“人都是要死的,活下来,并不一定是最快乐的事。” “那你就是希望她和你一起死。”该隐冷笑,“自私的人类。” “不,我只希望她快乐,不伤心。”藏血仍然那样微笑,“如果她选择离开我,我会直接放手让她走。” 雾在裂缝的另一边听着,苦涩的微笑逐渐扩大,无情的情人啊。“我不要和你一起死!”她喃喃自语。 该隐轰然笑,“日之藏血,你的小丫头不愿和你一起死。” 藏血露出嘲讽的微笑,“愿意和我一起死的才是傻瓜,只是你会放过她?”他突然指指那个巨大的裂缝,“你放过她,我自己跳下去,如何?” “你们两个有一个人跳下去,我就放过另外一个,看你们谁先跳下去吧。”该隐阴沉地笑。 该隐这句话一出口,那边的裂缝急速落下一个人影,藏血大吃一惊,“雾!”他连想也未想,直接向裂缝扑了过去。 一瞬间,两个人都消失在裂缝里。 该隐的笑声在继续,“两个人都下去吧。” 庞然、撕裂野兽般残酷的声音缓缓散去,魔界众魂缓缓从战栗中苏醒,地上巨大的裂缝迅速合拢,一瞬间,已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月,消失了。 月交托天与日。 天亮了。 月轮天的明月换成了晨曦。 淡淡的晨曦笼罩魔界。 这里是妖魔的府第,是鬼怪的王国。 坐在月轮天入口的白衣人缓缓抬起头来,面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 人间没有这样舒白的衣袖。 天界没有这样深邃的眼睛。 地狱没有这样残忍的忧伤。 这天与地共同网住的白蝴蝶,天与地交汇凝结的男人—— “该隐,你犯了一个错误。”白衣人的肩头沾着一只白蝴蝶,翅膀翩翩地动。 白衣人只是看了太阳一眼,缓缓地低下头去,依旧是原来的模样,低头双手揽住膝盖坐在半空,“哦?”他的声音不大,清晰而悦耳。 白蝴蝶翩翩地飞走,“你不该放走他们,他们是司狐的亡灵。” “哦。”该隐低着头,似乎没有什么反应。 “司狐是人界的妖,如果他成为魔界的魔王,他就可以跨越人魔两界,统治三分之二个世界……”白蝴蝶在该隐面前不远处翩翩地飞。 太阳——升起来了! 一刹那千万道金光照耀大地。 该隐再一次缓缓地抬起头来,这一次他抬起头来的时候,魔界整个黑暗下来,太阳虽在高空,却不能有丝毫光线进入魔界,阳光似乎都被该隐的黑暗夺去了生命。 当整个魔界重新没入黑暗的时候,该隐用他不大却很动听的声音,轻轻地说:“白,你错了。” 当该隐说到“你错了”的时候,骤然间霹雳一声,一道闪电,该隐的白衣变为黑衣,白蝴蝶宛然变成了黑蝙蝠,天地为之失色震动,太阳暗淡,魔界狂风骤来,千万妖魔同声哀歌,一层层的黑色尘土掠过地表。 “这世界不配被统治,不配被我统治,也不配被司狐……”该隐抬起手指,指着天空,“统治者……” 第9章 趺落的世界 在空中无限地下坠,强大的离心力,几乎要把心肺都从嘴里压了出来,就在雾觉得她快要受不了的时候,一个人撞了过来,“砰”的一声,在下坠的雾耳中简直像整个世界都爆炸了,她被一股力量推向旁边,这力量居然还很轻柔,在高速下坠的时候能做到“力量轻柔”是非常困难的事,飞机若在飞行中撞上一只鸟,说不定鸟体会撞穿机体,一切原因都是因为速度太快了。 什么东西推了她一把?除非是和她用相同的速度下坠的东西,而且方向相同。 日之吗?是日之吗?雾听不见也看不见,满耳都是风声,耳膜快要破了。 要下坠到什么时候?她快要疯掉了! 后悔在他跳下去之前先跳下去吗? 不后悔,真的不后悔,不是他要求她陪他,只是她不能容忍他到最后依然一个人也留不住。日之,不是的,我知道你爱人的同时也给人自由,但是如果你愿意给予一点点限制,你愿意要求别人为你做点什么,你会表现出有一点点在乎别人离开,你的情人们不会觉得失落,只会感觉到幸福。 我不打算离开你,可是,如果在跳下来之前,你愿意开口说希望我留下来陪你,我会跳得更高兴,会痛苦得更幸福。为在乎的人牺牲,而且只有我能为你牺牲,会给在乎你的我,很大很大的满足。可惜你……从来…… 耳边陡然是一连串撕裂的声音,不断地撕裂,不断地撕裂。好痛!雾痛苦地皱眉,但是为什么,真的痛苦得很幸福,我和他在一起。 “咚”的一声,她终于落到了实地上,强烈的撞击,让她一下子昏了过去。 ——***—— 天空……湛蓝…… 一些鹅毛飘上去打个旋又静静地落下来。 阳光普照。 这里是伊贺颜大学发送学生枕头、棉被的广场,千万张棉被被挑开晒太阳,经过充足的日晒,请同学们挑选自己喜欢的图案,然后领回宿舍。伊贺颜大学的学生来自世界各地,各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习惯,所以真秀管理学校管理得很具体,也不允许有劣质的商品流入学校影响声誉。 九点钟开始认领整套床具。 雾在八点三十七分坠落在广场,损失共计有:棉被七件、枕头两个,外加挑起的各色蚊帐和被套四件。 鹅毛盘旋了之后静静地落在地上。 阳光静静地普照。 落下来的,只有雾、鹅毛和阳光。 ——***—— 这里是哪里?过了不知道多久之后,雾睁开眼睛。 眼前是一张看起来很舒服的笑颜,令人想起流水曲桥上的茶室,白云秋色,叶子静静落下的感觉。 “你是……谁?”雾微弱地开口。 “藏血的同学,雾小姐,我是伊贺颜真秀。”笑颜的主人弯着腰看她,双手插在口袋里,穿着一件背后拖着帽子的休闲衣,很学生气,不像藏血,藏血像个成熟的美貌贵族。 “日……之……呢?”雾没看到藏血,“他……受伤了……吗?” 真秀的眉毛挑得很高,有些奇怪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他答非所问:“你知道你自己失踪了多少天吗?” 雾蹙眉,“我爸爸……他很担心吧。” “不,”真秀斜倚过身去靠在病床边的墙壁上,“他以为你和藏血在一起,很放心,最近为庄园引进了白萧伟昂葡萄,可能过几年打算酿造新品种的葡萄酒。” “我失踪了多少天?”雾的目光四下搜索,这里是个单人病房,除了真秀,病房里没有其他人,“日之……日之人呢?” “你失踪了十五天。”真秀微略低下头,眼睛没入头发的阴影,“可以告诉我你去了哪里吗?” 雾的眼睛开始闪烁可怜的泪光,真秀迅速打断她,“不要说谎,说谎的是坏孩子。” 雾有点笑了,“我可以信任你吗?” 真秀侧了侧头,微微一笑,“可以。” 和藏血不同的微笑,真秀笑得很自然,他是个自然的人;日之,是个安全的人。雾慢慢地,把从城堡里出现玛玛开始的故事说给真秀听,说到和藏血相遇,说到海边的婚礼,说到川穹和名檀,说到藏血不要她,说到最后她比藏血先跳了下去,最后说完了,她闭嘴。 真秀一双乌黑深湛的眼睛澄澄地看她。 对着真秀说话,感觉很舒服,想说什么都能很自然地说出口,他是个优秀的听众,但是听完了之后,他没有立刻回答,过了好一阵子,真秀才说:“你不怀疑,藏血他没有跳下来吗?” 雾奇怪地看着真秀,“你是他朋友吗?” 真秀微微一笑,“是。”他和藏血的交情,算得上是生死之交。 “那么你不该这样问。”雾柔声说,眼睛里浮起丝丝妖魅的神色,只有她想要防备的时候,她才会有这样的眼神。 真秀笑了,“你很了解藏血。” “他是个安全的人。”雾慢慢地说,“他不会离弃我。” “藏血是个好人,你懂他的心吗?”真秀凝视着雾,“他其实是很不懂得处理感情的,他也很害怕受伤,所以不敢对情人有所要求,他害怕和他在一起的人不快乐。” “我懂的。”雾轻声说,“真的。” 真秀又凝视了她一阵,“你懂,并且坚信不移,对不对?” “是的。”雾慢慢撑起身,与真秀对视,“现在,你想要说什么,可以说了吧?日之……他死了?摔成了白痴?他不要我了?你说。” 好一个妖魁的女孩。真秀慢慢地说:“藏血没有和你在一起。”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雾睁大了眼睛。 “如果他跳了下来的话,有两种可能。”真秀举起两根手指,“第一,他落在了别的地方;第二,他在半空中消失了。你明白吗?藏血没有和你一起落到地上,他不见了。” 雾的脸色一刹那变得苍白。 “还有——”真秀慢慢地说,“你故事里的另一个人,要找你。你想见他吗?” “谁?” 真秀背后的门缓缓推开,一个很高的男人不知道在门外站了多久了,门开了,静止了,他才大步走了进来。 “川穹……”雾呆呆地看着进来的人,来人五官冷酷,一进来便是一阵狂风,甚至他衣服的下摆打到了雾的脸上。 真秀退开,他走出去带上了门。 川穹用近乎恶毒的眼光看着她,如果不是她已经跌断了腿虚弱地躺在床上,他大约会一把把她从床上拧起来,“他在哪里?” 雾挫败地用手捋掉脸前乱七八糟的头发,“我怎么知道他在哪里?我比谁都想知道他在哪里,我想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很危险是不是很孤单,我很想陪他。” 川穹奇异地看着她,“你以为我说的是谁?日之藏血把名檀弄到哪里去了?说!” 雾陡然抬起头来,愤怒地瞪着川穹,“日之把名檀藏起来?你疯了吗?莫名其妙!他是你的人,你问你自己,你把他弄到哪里去了?问我?问日之?他又不是你家保姆,管得到名檀去哪里了?神经病!” 川穹被雾骂得呆了一呆,这女孩自从认识他到分手,永远都是一幅高贵而妩媚的样子,连分手她也没有说过一句什么。她现在奄奄一息躺在床上,居然就这么一连串地骂了出来,就是因为他侮辱了她现在的那个男人吗?“你不要装做什么也不知道!名檀说回来拿东西,到了日之家之后就失踪了,不是被日之藏血藏起来了,难道他还会凭空消失了?” “你不要发疯好不好?藏血一直和我在一起,他什么时候把名檀藏起来了?”雾双手抱着头,“他一直和我在一起,他早就从名檀那里毕业了。” 川穹恶狠狠地瞪着她,“他没有忘记名檀。” 雾呆了一呆,“是的,是我不要他忘记名檀,那样他会很痛苦,我不要他痛苦。” “名檀失踪了。”川穹终于一个跨步,紧紧地抓住了雾,“你告诉我,藏血呢?” 雾双手抱着头,她在发抖,“你不要逼我,你爱人会爱到发疯,我不要发疯……” “你告诉我,日之藏血,他现在在哪里?”川穹手上用力,“啪”的一声拗断了雾的手骨。 “啊——”雾痛极地抬起头来,“日之不见了,可是他不会这样不要我的,他即使不爱我也不会遗弃我。”她没哭,大声叫了起来,“他永远不会突然遗弃我!永远不会!” “砰”的一声,真秀推门进来,“川穹,你在干什么?”他没想到川穹会这样疯狂,“榛子!” 外面一个女孩的声音答应了一声,闪了进来。雾几乎没看见她怎么动作,她已经把川穹从床边拉开了,一把拉到门外去,干净利落地反扣上了门。 真秀迅速按铃叫医生上来,“雾小姐,怎么样?” 雾播了摇头,浑然不觉手臂的痛,过了一会儿,她问:“他不会这样不要我的,是不是?”她拉着真秀的衣袖,像乞怜的狗儿一样,“他就算不肯爱我,也不会这样不要我的对不对?他说过要保护我的,不能保护我很伤他的自尊,我知道的、我知道的……” 真秀叹了口气,她在自言自语。 又过了一阵子,一颗眼泪,两颗眼泪,三颗眼泪……掉在床单上,雾轻轻地说:“他……不可以不要我……我已经……已经不爱川穹了。” ——***—— 这里是什么地方? 藏血记得自己在半空推了雾一把,让她对着伊贺颜大学的被褥广场掉了下去,他以为自己也会跟着摔进真秀的校园让他大吃一惊。却突然之间,他迅速下坠的身体停了下来,停在了半空中,白云之间,蓝天之间,就如同踏云的神仙。 天啊!他有恐高症啁。藏血坐在白云上面,毛骨悚然地东张西望,怎么会这样?这里是哪里?不是人间吗? 一个人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背影笔挺,站得像冰川永不融化的棱角,一头长发,被高空的风拉得飘飞得很厉害。但是他的人没动,一动不动。 “名檀。”藏血倒抽一口凉气,他和妖魔真是越来越有缘了,难道他在做梦?难道连名檀也是妖魔? 名檀背对着他拍起手,空中飞来一群鸽子,有一只停在名檀的手背上。“是我。” “认识你也好多年了,今天才知道,原来你是……”藏血伸手要去摸眼镜,但眼镜在落下来的半空就不见了,他只能摸着眉毛苦笑。 “天堂有善恶使者,我是名檀犀泽。善。”名檀放开那只鸽子,“你可以叫我善,也可以叫我名檀。” “天使?”藏血眨了眨眼睛,喃喃自语,“妖也遇到了,魔也遇到了,居然连天使都认识,我真是越来越觉得自己了不起了。”善?名檀看起来并不善良,但也许是他完全不了解名檀,他现在谁也不了解,也许下一秒钟,真秀变成了玉皇大帝,仲海是二郎神。他想到好笑的地方,就笑了起来。 名檀似乎并不觉得什么变化,淡淡地说:“你这样跌下去会死的。” 哦,他就是因为“这样跌下去会死的”,所以接了他一把?藏血笑了,“现在我不会摔死了,可以让我下去吗?我恐高,坐在这里,说实话我全身起鸡皮疙瘩。” “可以。”名檀冰封的脸没有什么表情。 藏血开始东张西望,“和我一起跌来的女孩呢?她在哪里?” “她跌下去了。”名檀冷冷地说。 藏血猛地一怔,抬起头看名檀,“你没有接住她?” “没有。”名檀回答完了,闭嘴。 雾不是名檀想留住的人,所以他就让她掉下去了。藏血皱起了眉头,整理着心里乱七八糟的感觉,过了一会儿,说:“名檀……” 名檀打断他的话:“下去之后,替我说对不起。” 什么?藏血看着这个号称“善”的男人,这个天使……他喃喃自语:“对——川穹说吗?你们不是结婚了吗?” 名檀嘴边似乎泛起了一点笑,冷冷地说:“他说要婚礼,我给了他婚礼。” 名檀啊,藏血苦笑,这样的人,这世上,本没有人能够留住。“名檀,你是天使……”他喃喃自语,“对不起,名檀,我现在很不安,没有心情听你的事,如果她出事了,我会恨你的。对不起,我不想恨你,可是我好像做不到。”他双手拢住了头发,“我的心乱得很。” 他拢住头发,唇色和脸色都很苍白,目光望着云下的世界,掉下去的话,是会死的吧。“你这样跌下去会死的。”刚才名檀这样说,而她就这样掉下去了。“我会恨你的。”藏血怔怔地看着云下的世界,低声说:“我会恨你的。” 当初名檀离开的时候,藏血还会微笑,藏血他从来没有为谁的离开而恨过谁,看不出名檀有什么感觉,他淡淡地说:“她没死。” “是吗?”藏血喃喃地说,陡然惊醒,“她没死,她现在在哪里?” “和川穹在一起。”名檀回答。 “川穹?”藏血苦笑,喃喃自语,“为什么大家都爱他?他有什么好?” 名檀唇边泛起一抹奇异的笑,居然笑得有些残酷,“他是个直接的野兽,从不会保留他的想法,他想要的会直接牢牢抓住。”他终于转过身来,藏血看着他的长发披拂过半身,看着他说:“如果你仍然不会把人留住,你永远都要输给他。” “输给川穹吗?”藏血闭上眼睛,“她不会跟他走的,她已经陪我跳下来了,不是吗?” “只要你开口要求她留下,她就会为你留下的。”名檀冷冷地说,“只是你不肯,不是你不能。” 藏血微微一震,低声说:“名檀……” “我要走了,他在召唤我休班。”名檀打断他的话,“这一年的轮值到期,下一年,是恶使者管辖的世界,”他往前走,逐渐消失在白云深处,最后一句语音淡淡地说:“你们要小心了。” “名檀!以后别玩了,人类比你想象的要脆弱,以后别再玩了,你终有一天要玩火***的!”藏血看着他的背影大叫一声,名檀不知道有没有听见,云间隐约传来一声冷笑,就再也没有声音。 片刻之后,藏血已经不知不觉降到了地上,满目翠绿的大树,发了半天呆,他才认出那是榛树,这里是伊贺颜大学。 雾在哪里?她应该也是掉进了这里。 ——***—— “怎么样?”在雾的病房里,真秀看着医生给雾的手上石膏,问。 “休息两个月就会好。”医生摇着头,这拗人手的人也太野蛮了。但是他不敢说,那人就坐在角落里,一米九几的个头,一张脸阴沉得像人人都欠了他五百万。 “还没有日之的稍息吗?”雾轻声问。 真秀摇头,“如果有个人像你一样从天上掉下来,那一定是很轰动的消息,但至少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消息。” “那名檀呢?”川穹问。 真秀轻咳了一声,“目前还没有关于这个人的任何资料,连他的过去都没有,我只知道他是从五年前冬天开始出现的,和藏血有过交往,居然没有住址也没有职业。”他转过身来,“川穹,你要有心理准备。” “我要准备什么?”川穹冷笑,“难道你要告诉我,名檀死了?” “不,”真秀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要有心理准备,名檀,他本来就是个失踪的人。” 真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川穹狠狠咬了自己一下,“你是说……” “不错,我说,也许他本来就是个不存在的人。”真秀说。 ——***—— 藏血在校园里走,如果雾从天上掉下来了,并且没死。这是个惊人的消息,真秀会第一个得到消息,并且封锁消息,第一时间处理雾。 按道理来说,雾现在应该在伊贺颜大学校内医院的特殊病房里。 藏血眯起眼睛看着大约五百米外的校内医院,第十五楼的一个窗口。 突然,他看到了川穹的背影。 川穹和雾在一起。藏血的心起了些微的波澜,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你掉进火葬场了?”身边一个声音嘲笑,“玫瑰花般的藏血,居然弄成这种模样,还是今年特别流行这种又是灰又是土、破破烂烂的打扮?” “银冢。”藏血回头,身边是那个红衣的占卜师,还未走近,一阵香风扑鼻,那大概是世界上最贵的香水,叫做“火”。 银冢鲜红的指甲印着鲜艳的图案,指甲点在她自己樱红的嘴唇上,“是我是我,别惊讶,你今天需要帮助。”她笑着抖开一件银色的斗蓬,“这是魔术师的斗蓬,进来了可以躲避一些不吉利的事情,你想试试看吗?” 藏血上下看了她一眼,“你究竟是占卜师,还是魔术师?” 银冢笑得花枝乱颤,“我是占卜魔术师。” “原谅我。”藏血漂亮地一手插进焦黑的口袋里,“我临时有事,不能陪你玩了。”他指了指校内医院的楼上,“有人在等我。” “今天的等待会有不寻常的结果,银冢姐姐奉劝你,别去。”银冢亮出手指间一张黑牌,“月亮消失了,今天有生命在这里消失。” “不是我不信你,”藏血笑了,“只是,她在等我,我就不会离弃她。” 他走了。 银冢鲜红印彩的指甲握着黑色的纸牌,若有所思地顿了一下,“不听话的孩子啊。”她双指夹着黑牌,一翻,纸牌消失在她的手指和衣袖间,“后悔了,可千万不要哭啊。” ——***—— 真秀撩开窗帘,看见了地面上擦肩而过的两个人,红色的银冢,和一身焦黑的藏血。他设立即说藏血回来了,而是凝神在银冢的手势和口形上。 她说:“月亮消失了,今天有生命在这里消失。” 银冢是久负盛名的占卜师,她不会轻易胡说的,难道今天……在场的,有谁会死去吗?她为什么要特地拦住藏血?真秀挂起了窗帘,让日光照射进来。 雾睁大着眼睛,疲倦地靠在病床的墙壁上。她受了不少伤,已经很疲倦了。 川穹眼睛看着窗外枝头跳来跳去的大山雀,那淡淡的阳光照在山雀身上,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咚咚咚”,有人在敲门。 真秀站直了身体,走过去开门。 “咿呀”一声轻响,门开了,一个人一身破破烂烂,却带着一脸微笑走进病房来。 “日之。”雾坐起来,怔怔看着他,伸出手分开手指,像要笼罩住眼前这个虚幻的影子,也似如此伸手占有的空间更多一些,接触他的面积更多一些,她这么对着藏血遥遥伸出手,眼里全是迷幻不信的神色。 眼见她软软分开的手指想要抓住一些什么似的举在半空,满眼自欺欺人的迷幻,藏血的微笑慢慢地消失。真秀轻咳了一声看了川穹一眼,先走了出去带上了门。 “傻瓜。”藏血低声说。 “傻瓜?”雾抓住了他的衣服,藏血的体温从衣服上传递到她的手指间,这一刻开始她才对藏血回来了这件事产生了少许真实感。这个虚幻的男人,闪烁不定的真心,也许当真要她头破血流哭掉所有的眼泪才能抓住他的衣角,可是她无可救药地迷恋着他那些无缘无故的体贴,迷恋着他的温柔,他不留人的无情,还有他永远留不住情人的空幻,让她怜惜,让她心痛,从而不自量力地想要去安慰,想要去慰藉,结果却是连自己的心一起跌碎。 “愿意和我一起死的都是傻瓜。”藏血五指与她对合,交握,微微苦笑了一下,“真是败给你这个小丫头,什么都不懂的。”他侧过头不说下去,只是那样苦笑,无奈也无力。 “什么都不懂?”雾慢慢伸出手抓住她自己的头发,“也许真的我什么都不懂,我以前只以为爱情像川穹和名檀那样,只要相遇了,默认了,无论他是男是女,无论他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想要在一起,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并且两个人就好像一个人,不是说,有‘两心如一’,有‘心心相映’,可是为什么,我说爱你,你说爱我,我们既然是相爱的,我……”她挫败地放开藏血的手,“你不肯要我的,不说了。” “傻女孩。”藏血无可奈何地叹息,“别哭。”他双手顺着雾的脸滑下,“是我的错,别哭,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也不知道,真的和正确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的。川穹和名檀之间也许是另一种爱,你说名檀为什么会离开我,因为我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他想要的那个样子,就好像,你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川穹所爱的那种模样。你喜欢川穹,你向往那种激烈得会起火燃烧的感情,可是我不是的。”他无奈地耸了耸肩摊开手,“我是一潭死水,如果你期望说过相爱就可以天荒地老、地久天长,就会有很多的满足,很多快乐,那么你爱我,就是爱错了,你明白吗?”他凝视着雾,“我说爱,就是我做承诺,我会保护你的人、你的心,让你快乐,除非你决定要离开我,否则我绝不会离弃你。”他慢慢地说,“你懂了吗?我不愿意说爱,因为我不确定我能不能保护你,我是一个要强的人,如果我不能保护你,宁愿——”他转过头去,“放你走。”他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我不会留你,我从不主动开口要求什么,即使说爱,即使是要求一份同样回报的感情,也是一样。 雾呆呆地看着他,他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他负责任,他想得深沉,从他嘴里说出来的“爱”很沉重,不是那一种年轻莽撞、嬉皮笑脸的所谓爱情。“日之……对不起。”她慢慢摇头,“我好幼稚,你不必……不必这么认真地对待我,你让我害怕,我觉得我不值得你这样。” 藏血只是笑笑,“你知道吗?”他想了想,“即使对名檀,我也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他。”他一笑,“你爸爸说,你需要人逼,却不知道你逗人的能耐。” 雾破涕为笑,“是你逼我,你好不耐烦好冷漠,让我心寒,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爱我。”她自己擦掉眼泪,嫣然一笑,“我有什么好?” “你没有什么好。”藏血刮了刮她的鼻子,笑笑,“也许,就因为一句话。” “什么?”雾诧异。 “去参加川穹与名檀的婚礼的那天,”藏血推了推眼镜,微微一笑,“重新见到名檀的时候,我真的很不舒服。你说……” “别——让我看不起你。”雾低声说。 “是的,‘别让我看不起你’。”藏血凝视着雾,“从那时候我开始觉得,你是个温柔的女孩。” 温柔?雾呆呆地看着他,“我不温柔的。” 藏血只是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所以说你是傻瓜。” 雾无端脸红了一下,“我真的很傻?”她低声问。 “你太单纯,不懂得人世间许多复杂的事情。”藏血凝视着她,“你只谈过一次恋爱,对不对?” “嗯。” “我交往过的人不计其数,名檀只是……也许只是我付出过真心的一个。”藏血的手轻轻放在她头上,“他们都带着怨恨或者悲哀离开,都责怪我是个无情的男人,我从来不留人,你却拼命地留了下来,不是你傻,是什么?”他微笑,“我并不是个好情人。” “你说得那些我不懂,”雾低声说,她或者真的太大真了,从来没有想过要知道这个男人的过去,本能地以为他必和自己一样活得简单,“我只知道你不该只有一个人,名檀不该不要你,我想要陪你。” 藏血放在她头顶的手托到了她的后颈,托起她的头轻轻落下——个吻,“败给你这么简单的心,记得我说过的话吗?”他的眼神微笑,“如果你要走,我不会留你;如果你要来,我冒着大雨也会去接你。” 雾困惑懵懂地看着他,“日之?” “我接你来了。”藏血斯文地微笑,“至于玛玛——”他吁出——口大气,“就算不得不仰赖他的庇护,我想我丢不开你这个丫头,人总不该和妖魔比。” “日之!”雾的眼睛亮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 “我爱的人是你,忘记了吗?”藏血低笑。 “日之!”雾笑靥如花,他终于肯要她了,终于肯要她了。 “满身都是伤,要不要紧?”他抱着她,她满身是伤,幸好都不太重,一时间,感动的情绪从心头蔓延到指尖,雾的温暖,也如潮水般,扑满了全身。 不能失去的东西啊。嘴里虽然不说,但是急剧的心跳,虽然他不说,但是扑在他怀里的雾怎么会听不见。她抬起头嫣然一笑,“我没事,我很好很好。” “你跑到哪里去了?”雾紧紧抓住藏血的手,“从那么高跌下来,你没受伤吗?” “没有,别怕。”藏血拍拍她的头,微笑。 “他在哪里?”一边的川穹阴沉地开口。 藏血一边哄着雾,顺便看了川穹一眼。这个男人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了吧?饱尝了这么多天突然失去他的痛苦,何况他是那种充满侵略性的野兽?川穹已经要疯了,藏血判断。 “我知道你遇到了他。”藏血一时没有回答,川穹冷冷地说,“我闻得到他的味道,你不必欺骗我。” 味道?藏血习惯地要去推眼镜,没有眼镜就顺便点了点眉角,这人越来越像野兽,狗一般的嗅觉。 雾轻轻地推开藏血,低声问:“日之,你真的和名檀在一起吗?”她也闻到了藏血身上一股淡淡的味道,并不是香,闻着却很舒服,这个味道在名檀身上很明显,而且她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闻到过。 藏血点头,“我遇到了他。” “他为什么不回来?”川穹冷酷得接近凄厉,“他为什么要找你?” 藏血在一刹那觉得川穹的眼睛在发绿光,像一头背负着狂风的狼,但是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他说——” “他说什么?”川穹打断他,缓缓从那边的椅子上站起来,一步一步向藏血走来。 “他说,对不起。”藏血回答。 川穹陡然发出一声冷笑,“他什么时候也学会道歉了?对不起?他对不起什么?他凭什么要你替他告诉我对不起?” 因为我是他半路捡到的工具,藏血苦笑,这句话却不能说,怎么能告诉川穹,你爱上一个天使,而天使不玩了,他要回去休假了?“川穹,名檀他……” “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说他?”川穹冷冷地说,“你知道他在哪里,对不对?你把他……” “不,川穹,他不是我藏起来的。”藏血深吸一口气,反而走过去,搭住川穹的肩,“你其实很明白,名檀从不打算留在任何人身边,清醒一点,饶过自己吧。”他正视川穹的眼睛,“他留给你一句话,留给我一句话,你要听吗?” 川穹凶狠的眼睛渐渐失去了光彩。 “他说,你要婚礼,他给你婚礼。”藏血慢慢地说,“你懂吗?他给你的只是婚礼,不是永远。” 川穹脸色变得苍白。 “他又说,如果我学不会把人留住,我永远都要输给你。”藏血抬头看着身高一米九几的川穹,“不要怀疑我把他藏起来,名檀不会为任何人留下,他离开了就不会再回来,你明白吗?” “我不明白。”川穹犹如困兽。 “他不要你了,这样说你明白吗?”藏血笑了笑,笑得有点苦,“就像当初他不要我一样,他不要你了。” 川穹脸色苍白地看着藏血,似乎不能理解他在说什么。 雾有点不忍,轻轻地从藏血的身后抱住藏血,被自己爱的人遗弃,在寻觅了这许久之后才发现自己早已被遗弃,就如遗弃一块破布,连一点眷恋都不曾留下,这是多么大的打击。何况,川穹是那么骄傲的人。藏血不得不打碎他那分骄傲,不让他清醒,川穹永远无法面对失去名檀的日子。 藏血反手抱住雾,看着呆若木鸡的川穹,越发感觉到手下雾的温暖,她不会离开他,这真是太好了,太好了。突然之间,觉得她是如此值得珍惜,如果她不曾选择和他在一起,不曾和他一起跳下来,那么被遗弃的人就是他自己,因为他……不会留人。 川穹看了藏血很久,慢慢地退回椅子坐下,双手抱住了头。 他也许在想,以后他该怎么办。 看着这样的川穹,藏血突然明白,原来以前他都是一直这样的被人遗弃着,交往过一次,最后终是别人离开他,再交往过一次,依然是被舍下。只是他麻木了。不曾像川穹这样付出真心,他麻木地被遗弃着,一直到成为了习惯,知道身边的人无论多么美丽都是过客,直到不会为别人痛苦而感动,直到遇见了名檀,说分手之后也不曾很伤心。 身边的人如流水灯那样转换,不同的美丽的面容,都是过客。他用同样美丽优雅的唇微笑着,身边的美丽都是虚幻,或许连他自己也是…… 如果没有这个奇怪的女孩来揭他的疮疤,来了解连他自己都不了解的心,或许他的悲哀和川穹一样重,而他居然丝毫不曾明白。 “雾。”在病房里一片寂静的时候,川穹抱着头,真秀站在门边,斜倚着门,寂静无声地看这一切,藏血开口:“谢谢你。” 雾缓缓抬起头来,也许是为了川穹的悲哀,她眼里泪珠莹然,低声说:“你不会留人,不要紧,我会为你留下来。你没有了名檀也好,其他人也好,总是有我,会陪着你,永远不会让你找不到我。”她竟然知道他的感受,那一时间,他们想的是同一件事——如果我没有了你,我将和他一样。 藏血深吸一口气,用力握住了她的手。幸好,这一次终于有人不曾离开他。如果你要走,我不会留你;如果你要来,再大的风雪,我去迎接你;如果你永远都不走,我……倾尽一生的心,珍惜着爱你。 “他不会再回来了,是吗?”川穹哑声问,他似乎想通了一些什么,平静了下来。 “他也许会再回来,但也许是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藏血心情复杂地看着川穹,名檀不该这样对他,可是如果不会说走就走,那就不是名檀,川穹也就不会爱他。 “他曾经说过,有一天,如果我找不到他,那么请我从这里跳下去。”川穹淡淡地说,眼光看着窗口,这是第十五楼的窗口,“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正在阿尔卑斯山顶滑雪……那个山顶看下去,有几千米那么高。” 雾倒抽一口冷气,“川穹,你想干什么?”她大声说,“你忘记了吗?我第一次看见你,你在智利海边,你冲浪,你是海上的风!我曾经那么疯狂地追过你,你忘记了吗?你爬山,漂流信天翁从你头顶掠过去,那情景像一幅画,是一幅画,孤傲流亡者的画!你不该这样想,你该甩了他,去找第二个你想要的人!” 川穹似乎不屑地笑了笑,“你还记得。” “我当然记得,”雾张开双手,“你是风,是海风!” “我是疯子。”川穹说,他站了起来,走到了窗前。 藏血和真秀对望了一眼,都有些不详的预感,他难道当真想从这里跳下去? 藏血掠开了额前的散发,慢慢地走到川穹身后,“放手吧。” 川穹摇头,冷笑,“我在想,如果我们两个一起死了,他会不会为我们掉一滴眼泪?” “你?”藏血完全没有料到他会如此偏激,刹那之间,川穹一把把他大半个人推出了窗口,藏血人不矮,高过窗口大半个人,川穹这一推,真的几乎把他整个人推出了窗口。接着川穹迅速跳出了窗口,踩在十四楼的挡雨板上。 真秀大吃一惊,纵然他聪明绝顶,也完全猜不出川穹会来这么一下。人人都以为他要跳楼,人人都防着他跳楼,他竟然一把把藏血拉下水,川穹果真是个疯子! 川穹的头在窗口,他已经把藏血从窗口推了半个人出来又整个拉了出来,他身强力壮,藏血错愕之下,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身在半空,脚下是十四层的高楼。 “川穹,把手递给我,你要找名檀,我整个世界地给你找,你千万别松手,把另一只手递给我,你如果死了,就再也见不到名檀,是不是?”真秀几乎是事件发生的同时就到了窗户边,伸出手,却又不敢碰触摇摇晃晃站在十四楼窗户顶上的川穹,他一只手抓住藏血的衣领,藏血双手都攀在十四层的窗沿上,否则两个人都跌下去了。 “日之!”雾叮叮当当拖着满身吊针和石膏,扑到了另一个窗口,“日之,别松手,千万别松手,你如果掉下去了,我一定陪你,你记住了,你在哪里,我也在哪里。”她颤巍巍地半个人扑出了窗口,拼命挥手,“你看我在这里,千万别松手,千万别松手!” “你叫十四楼的人打开窗户。”藏血扬声说。只要十四楼的人打开窗户,他就可以顺势翻进去了。 “该死!”真秀猛一跺脚,十四楼是空调房,窗户根本就不能开,“我去!”他去砸窗,“雾,稳住,如果连你也跳下去,你想会有多少人又从这里跳下去?” “日之,千万别松手,我不要和你分开,我会想办法,你别怕,我会想办法!”雾大叫,一个东西甩到了藏血脸前,是雾的点滴管,上面还有雾的血迹,“拉住它,有也比没有好,我把它绑在钩子上了。” “没用的,别傻了,站在那里别动,再探出来你也会掉下来的!”藏血看着颤巍巍趴在窗口的雾,委实惊心动魄,她满身都是伤,“我不会松手,这点高度我不怕的,别担心。”他甚至笑了,“那么高我们都摔了下来,这点高度不算什么,别怕。” 雾看着藏血攀在窗沿的十指一点一点地磨出了血痕,她如果不是腿骨折了,一早也跳了下去,现在只能趴在窗口看着,惊心动魄地看着他的手一点点地从窗沿上脱开。“不要……日之……不要这样,我不要这样。” “当”的一声大响,是真秀砸开了十四楼的窗户,不过挡风玻璃坚固异常,只这一下,是不能完全打破的。 川穹冷笑,奇异地看了雾一眼,“他死了,你会哭吗?” 雾被一个人拉开了,在她要掉下去的一刹那,那个人并不比雾高多少,却轻捷有力,拉开雾之后,窗口露出一张小女生苍白清秀的脸,幽幽异异,她出手极快,一把抓住了川穹的衣领。 “我死了,他连一滴眼泪都不会给我。”川穹说,突然大喝一声:“放手!” 一声衣服撕裂的声音,女孩虽然抓住了他,却只留下川穹的一块衣服。 川穹落下,藏血也被他一把拖了下去,就在这时,一阵玻璃落地声,十四楼的玻璃彻底被砸开了。真秀完全来不及让他们翻进十四楼,情急之下,他反应快极,顺着砸玻璃的势,一把推了出去。 川穹和藏血刚刚落下来的身体,速度还不是很快,被真秀通过十四楼的窗户一把推向背后齐楼高的树枝,“快抓住!”真秀大叫。 藏血一把抓住了距离地面十多层楼高的树枝,树枝断裂,他再抓,一下子树枝连连断裂,直到约莫十楼的高度,他才停了下来,一手抓住了一条比较结实的树枝,另一只手,却抓住了川穹,川穹一头撞到了树权,昏了过去,被藏血一手抓住在半空中,静静的不知是死是活。 十四楼的真秀转身往下奔走。 十五楼有人悠悠地叹了口气,是那个脸色苍白眼睛很黑的女孩,“藏血,雾被我打昏了,你别介意。” 藏血一只手承担两个人的体重,几分钟之内就要支持不住了,到时候他从十楼的高度掉下去,不成肉饼才奇怪,除非又有名檀来接他,闻言只能苦笑。 “她被我打昏之前说了一句话,我觉得应该告诉你。”女孩幽异地说,“她说,请你为了她留下来。” 请我——为了她留下来—— 藏血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是否要为一个人留下来,只是注意着,身边又有谁离他而去,他谁也留不住,但如果一个人终究是要为了另一个人留下来的,他会为一个人留下来吗?他要为一个人留下来吗?他喜欢为了一个人留下来吗? 从来没有人这样要求过他,人人只是说,藏血,你应该留下我,藏血,你应该学会留住人。可是从来没有人说,藏血,请为了我留下来。 从来不向人提任何要求,从不勉强任何人,以为纯然自由的生活,才是不会拘束的快乐。可是原来,被一个人要求为了自己而留下来,居然是这样幸福的感觉。 对雾来说,我是最重要的。藏血闭上眼睛,终于明白,为什么情人们总是哭着说他无情,为什么他们都带着怨恨或者悲哀离开。原来我始终不曾觉得,他们是最重要的,我到现在才明白,原来被要求留下,对情人来说,是这样幸福的感觉,是这样重要的事情。 我……喜欢被人这样要求。 不知不觉之间,藏血浑然不觉手指的负重,他呆呆地在树上多挂了十分钟,一直到真秀迅速找来的消防员的云梯升到了藏血身边,用防护索绑他的腰他才清醒,原来他已经留下来了,谁也不会死。 ——***—— 银冢洗着牌,从中间抽出了一张。 和早晨一模一样的抽法。 本该抽出那张全黑的代表死亡的牌。 但在银冢鲜红的指甲之间的,是一张星星升起的图案。 “咦?命运的丝弦重来了。”银冢若有所思,拿着纸牌对着太阳照着,像照着钞票一般,看看它是否是真的,“真的重来了。” 第10章 善恶使者和司狐 “藏血,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斯文人。”仲海的大脚翘在雾的病床上,屁股坐在病床外的一张椅子上,播得椅子吱吱地响,令人怀疑它随时都要散架。 藏血的双手都涂了一些药,都是磨伤和擦伤,最严重的是拉伤,他的双手用了太大的力。“我一向都很斯文。”藏血斯文地推了推他的新眼镜,似笑非笑地看着仲海。 雾的伤还没全好,虚弱地躺在床上,她闭着眼睛,过一会儿就要看藏血一下,以确定他不会不见了。 “这丫头,从小妖女变成了牛皮糖。”仲海看着她,嘿嘿地笑,“你居然可以一手把自己和比我还大块头的那家伙挂在树上,我真看不出你还有练举重或是吊环的天分,真不配你这张漂亮的玫瑰脸。” 玫瑰脸?这是什么词?藏血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在想要不要去整容。” “整容?”仲海错愕地看着藏血,“你要整什么容?”这家伙已经貌美到妖魔鬼怪都要和他亲近的地步,整容? “我在想是不是要整成一张又酷又帅的脸,”藏血若有所思,“然后到加州海滩去冲浪,去阿尔卑斯爬山,捉一只漂流信天翁在头上飞。”他捏捏自己的脸,“仲海,你说我这样酷不酷?” 仲海匪夷所思地盯着他看了好一阵子,转过头去,“你还是算了吧,认命。”他安慰地拍拍藏血的肩,“横竖你就这张玫瑰脸,认命吧。我很同情你,但是是不可以用相貌判断人的嘛,妈妈都是这样说的,对不对?” 雾闭着眼睛,细若游丝的声音,“日之,你在吃醋吗?” 藏血叹了口气,“你说呢?” 雾细细地说:“我要买香水。” “你想要什么香水?”藏血诧异,这丫头喜欢扮清纯,从来不用香水的。 “我听说最近法国出了一款新的香水,叫做‘天使’。”她依旧细细地说,“味道和名檀的味道很像,我要买那个香水。”说完了,她嘴边是丝丝狡猾的笑。 “你在嫉妒吗?”藏血只能叹气,为什么这两个人的嗅觉都这么好,嗅得到他身上什么名檀的味道? “为什么我就没有闻到?” 雾翻了个身,依旧没睁眼,抱住藏血一只手臂,细细地说:“这种味道,只有情敌才会闻到,我不要你身上有别人的味道。” “我怎么觉得我很冤枉?”藏血捏雾的脸,“我就没闻到你身上有川穹的什么味道,难道又是我不够在乎你?” “我已经不爱川穹了,可是你不会忘记名檀。”雾控诉,细细的。 “小姐,不要翻旧账好不好?”藏血苦笑,是谁说不逼他忘记名檀的? “我不要你忘记他,但是,”雾咬了藏血的手臂一口,“你要对我好一点。” “哇!”藏血吃痛缩手,“坏习惯!” 雾睁开眼睛笑,她刚才根本就在胡闹,什么名檀的味道?她又不是狗,过了那么多天,谁还闻得出来?连那什么香水都是她信口胡扯的。 “这么肉麻的话可不可以等到月黑风高四下无人的时候再说?”仲海的大脚在雾病床上晃来晃去, “我鸡皮疙瘩掉了满地,你们不知道这样有碍观瞻啊?” “笃笃”两声。 “进来。”雾胡闹够了,笑着开口。 “黑面煞星来了。”进来的是真秀,手里拿着一叠东西,进来之后把那叠东西往手里敲了敲,在仲海和藏血头上各敲一下,“日之藏血同学,你的期末论文什么时候交?实验缺考,医用化学、医用生物学都没去上课,你是打算被我开除是不是?”说完了藏血,真秀转向仲海,“还有你……” 仲海投降,“我认罪,我认罪,我自己念。”他一句话就说完了,“我很多课都没去上。” “很多课?”真秀似笑非笑,“你自己知道是什么课吗?” 仲海干笑,“这个嘛……”他怎么知道他到底有哪些课要上?他根本就从来不去上,连教授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那还在这里坐?还不快给我去上课——”真秀笑骂,“再不上课,我期末休了你。” “休了我?”仲海闪出门去,遥遥地说,“忘恩负义的小人,上次谁帮你摆平一件大事?你居然要在期末休了我?……” 雾忍不住躲在藏血背后偷偷地笑,他们真的很好玩。 “川穹怎么样了?”藏血笑过了不再开玩笑,问。 真秀微微一笑,双手插进口袋,背后靠上墙壁, “醒了。” 雾看着真秀微微低头,让眼睛隐入阴影的姿势,“你还有话要说,是不是?” 真秀抬起头,“还有——他说,他在跳下去的时候,看见名檀了。” 藏血开口,想说什么。 真秀一笑,抢在他前面,“他说要去做牧师。” 雾叹了口气,“他以前……以前是什么也不信的。” 你已经猜到了,对不对?名檀并不存在这个人间。藏血凝视着真秀,真秀依然那样舒眉舒眼地一笑,什么也没说。 “过半个月我和榛子要去远屯岛烧烤,有没人要去?”真秀打量了病房一眼,“到时候你们的伤也应该好了。” “我不去。”藏血抢着开口。 “不去?”真秀奇怪地看着他。 “我要做论文,要补考,没空。”藏血是好学生,和仲海那混混不同就是不同。 “那雾呢?”真秀转向雾,“不是说要和榛子学空手道?” 雾想了想,嫣然一笑,对藏血说:“你说我去不去?” 藏血斯文地推了推眼镜,“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好。”雾细细地说,蜷缩在藏血身后,像一只妩媚的小猫。 真秀耸耸肩,从墙壁上站起来,“那还是我和榛子两个人。” 藏血只是笑。 雾抬起头对着真秀嫣然,“出去玩,还是两个人最好,不是吗?” 真秀莞尔,“看来我以后休想拉藏血出去约会了。” “留下来陪我。”藏血终于懂得开口,用这样平淡自然的语气,说出他本永不会说的话,藏血是好人,但不是好情人,他从不挽留任何人。 不是的,雾了解,他只不过是个很怕被伤害,不会处理感情的——逃避者。 让彼此为了彼此留下来,不要轻言离开,许多伤心的梦,都因为彼此,没有寻找到足够为彼此留下的理由,因而饬了心,流了泪。 她为了他留下来,因为她爱他;他为了她留下来,因为,他爱她。 ——***—— 天空。 千万道白色的丝弦汇成的翅膀,一个全身白颜色的人从更遥远的天顶降落下来。 长发的名檀向他走过去,风衣,长发。 带翅膀的人狡黠地笑,“善,好久不见了。” 名檀的眼睛像万年化就的冰川,冷冷地说:“去年你上哪里去了?”恶使者的名字就叫做“使者”,去年—整年都踪影全无。 使者无所谓地耸耸肩,“去年是你管的世界嘛,我去玩了玩。”他降了下来,围着名檀转了一圈,“你身上有人类的味道。” 名檀闭嘴。 “你也跑下去玩了玩,是不是?”使者狡黠地笑,“游戏虽然好玩,但是你要小心啊,一旦栽了下去,神也救不了你。我就不玩这种危险的游戏。” 名檀冷笑,“你回去过去的时间,触碰了一千多年前那件事,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他身上的衣服渐渐颜色淡去,化出翅膀,如丝弦般圣洁耀眼的翅膀亮出天空的纯白,“管好你自己的事,触犯规则的事,还是不要做得好。” “没心没肺的善。”使者没趣地渐渐往下降去,“去年,世界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 名檀扬起翅膀,往天之顶升去,冷冷地说:“停灵士司狐盗走该隐的荆棘,魔界的战乱停止,魔王司狐带着荆棘闯入人间,也许该隐为了夺回荆棘,会入侵人间。” “天啊,你居然可以让这种事发生?你就不会管一管吗?”使者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云层间。 名檀的身影也已渐渐消失在天空最高处,“司狐和该隐的恩怨,也应该了结了。他们两个之间的事,我为什么要管?”他冷冷地说。 天空拉开距离,善恶使者交替了职责,人世间的命运,悄悄地重新开始。 ——***—— 白萧伟昂咖啡馆。 “我要一份意大利提拉米苏。”雾和藏血把菜单递还给服务生。 过了一会儿,咖啡点的灯光忽明忽暗,电力不足的信号响起来。 嗯? 身边雾悄悄地拉了拉藏血的衣袖,低声说:“司狐。” 果然,黑斗蓬里妖如鬼的司狐从咖啡馆的门口进来,一下子掠过雾和藏血面前,穿入了那片刻字的墙壁。 灯立刻就亮了,刚才那一刹那的事,除了雾和藏血,谁也没有看见。 “他在里面?”雾低声问。 藏血点头,“里面是他的房间。” “里面是什么样子的?”雾好奇。 “许多罐子、坛子、满地的塔罗牌、水晶碎屑、水晶球、羊皮卷、发黄的纸张、奇奇怪怪的法器,到处都是灰尘,就像那种……死人的书房……”藏血悄悄地说。 雾吐了吐舌头,死人的书房?真是好词,亏藏血想得出来。 突然之间,非男非女的声音回响,司狐的诡笑宛若在面前,幽异的忽远忽近的声音环绕在藏血和雾的耳边。 “人偶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孕育美丽的果实;金刚是森林的野兽,森林有蝴蝶的翅膀;结发走进困惑的城堡,左边与右边完全相同;伶女在酒红的烟花里哭泣,品尝二分之一的毒药;希腊神流下眼泪……当预言应验的时候,我的命运之匙,就会开启。” “他在说什么?”雾眨眨眼睛,咬了一口刚送来的提拉米苏。 “鬼话。”藏血只看手里的菜单,他还没有要饮料。 ——***—— 司狐的房间。 该隐的荆棘被丢在地上,和地上乱七八槽的塔罗牌、水晶碎屑混在一起,粘满了灰尘。 房间里司狐的声音诡笑回荡,但并没有司狐的人影。 空荡荡的房间,没有光源的光在不停地流转,照映出地上水晶碎屑的异样光芒。 藏血说这是死人的书房。 司狐到底想说什么?在做什么?想得到什么? 除了他自己,即使是使者或者名檀,都是不知道的吧。 ——*全书完*—— 尾声 十五司狐祭应该是个相当魔幻和诡异的故事。 司狐的故事我最终会写,甚至考虑通过善恶两位使者沟通九功舞的世界和十五司狐祭的世界。伊贺颜大学会逐渐从这个系列里淡出,毕竟我想写的主要是魔幻的故事,例如该隐、司狐、使者和名檀,他们的形象也许比这故事里的人类要吸引人也吸引我自己,所以或许以后会写吧。 十五司狐祭。人偶是个比较现实的故事。 十五司狐祭。结发是个有点幼稚相当魔幻,介于童话和漫画之间的故事。 九功舞已经承载了我许多的古雅,所以也许尝试一下其他的风格,会有所进步。武侠言情是一种永远不能忘记的梦,那个江湖在我心里,依然有一天,我还是会写它的。 十五司狐祭里有许多谜,许多小故事,将来会在其他的故事里,慢慢地解释。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系列:九功舞系列 男主角:赵则宁 女主角:还龄 如果她的身份不凡一点就好了。 她开始这么想,因为,她越来越在乎他。 他是那么清逸而有才华,身居高位是自然的事。 可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丫环。 可以仰慕他给他温暖,甚至于同他相爱,却永远无法相配。 可是当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她却宁愿自己只是也仍是那个平凡的丫环。 那样,至少还可以在心底偷偷地爱他,还可以陪在他身边,还可以…… 作为辽国派出的杀手刺客,他们两人之间会有未来吗? 楔子 -------------------------------------------------------------------------------- 这个钧天舞,实在有好多好多东西要说。 首先,这个名字来源于唐乐,宫廷舞蹈,我喜欢这种风格。 其次,其实写一个有关历史的故事实在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要符合,至少要苻合一些重要的历史事实,而这本藤写的九个人,不,八个人一只鬼,都是没有过的。 呵呵,但藤真的为找这些资料花了不知道多少力气,因为这八个官位,有些是实在找不出来而编的,例如六音,我就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官?但是能找到的,藤还是尽力。像御史中丞,其实,藤早就听说有个官叫“御史大夫”,但是藤找来找去也没有在某些文献里面看见这个官出现,倒是有一句“自御史中丞以下……”所以藤为了不出笑话,还是写御史中丞的好。当然,藤也不敢写有名的高官,所以这些人官位不是很高,但是手中有权的那种,即使没有权,也是有很大影响力的。嘻嘻,大家看看就算了,这个也不是纯粹的古代宫廷故事,是古代宫廷武林现代校园大杂烩,哈哈,不要和藤计较它的对错,很多都是错误的,真的。 关于主人公,藤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出了错犯了就要承担责任,不能因为他有种种可以原谅的理由就可以纵容,所以大家看到后面不要觉得藤不近人情,古代自有古代的规矩,绝不可能因为你是某某身份的人就可以呼风唤雨、杀人放火,做事不承担任何责任,那是要令人看不起的。最强的人不看一句话可以掉多少人的脑袋,而是有没有勇气做必错的事情,然后有没有勇气承担所有的责任,这个比什么都强。 嘻嘻,藤像是在说教,不说了。总之,藤喜欢则宁,喜欢他的明理;至于还龄,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的心态,绝对不讨人喜欢,不非常杰出是一定的,但是她更像个真人。其实藤自己对于还龄并不是很满意的,就算藤所惟一写过的不太聪明的女人好了。 还有呢,就是藤的通篇大注释,遇到问题的人看,没有问题的人不看,哈哈! 第一,以则宁的身世其实是不太可能主掌秦王府的,但是依据“有嫡孙立嫡孙,无嫡孙立嫡长子弟”的继承制,还是可能的,因为秦王府没有大儿子,二儿子被赶走,所以…… 第二,则宁看的那句文书,是大宗淳化元年的东西,和大平兴国六年相差九年,大家不要和藤计较则宁看的是九年后的东西,藤找不到刚好大平兴国六年那个时候的文书啦。反正也就几个字,看小说嘛……(心虚的人) 第三,其实,秦王爷赵德芳在22岁就已经死了,我把他编到了那么老,实在…… 第四,总之,这些人统统都是假的,记住了就不会和藤计较写对了写错了。 第五,还有一个,我几乎忘了,那个植物性神经紊乱体温偏低为什么会导致不能说话,或者说话不清,其实藤也不明白,书上是这么写的,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学医的人教我。 第六,嗯,一时想不起来还有什么,我上课要迟到了,暂时打住,还有什么要解释的下次再说,嘻嘻,落跑。 第七,藤又回来补充,关于还龄为什么不认识字,其实藤是把她安排成是因为脑创伤而引起的失忆,然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这种创伤其实完全好的可能性很小,呵呵,所以藤又在胡说八道,算是还龄是一个奇迹好了。 第八,则宁的颅骨穿刺,呵呵,那是藤在电视上看见的,真的是用一支长长的针刺进脑袋里,抽出水,然后就好了。 第九,其实藤不是喜欢老是写这样类型的男主角,呵呵,但是为了开篇需要,大家就将就看吧。下一次保证不会了。 楔子 “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此“迎神曲”出,见罹难于人间,赐诚福于朝宇,于是,有四权五圣以应天魂之惊,天地之灵。 后周显德七年正月,殿前都点检赵匡胤陈桥驿兵变,大宋初立,改年号建隆,都开封。 数年之后,宗室赵炅即位,后称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太宗出兵燕云,下易州、涿州,直至高粱河。 “塞外悲风切,交河冰已结。瀚海百重波,阴山千里雪。回戍危峰火,层峦引高节。悠悠卷旆旌,饮马出长城。” 这是唐太宗皇帝李世民的《饮马长城窟行》,勉强可以用来形容此时宋氏的风云豪情。 大宋兴国—— 此时朝中有四权五圣赫然生光,隐隐然有相抗相成的趋势,他们有些是权贵,有些不是权贵,但这九人对皇朝宗室,对大宋的影响,人莫能知。 四权—— 是秦王爷第三子兼殿前都指挥使则宁,燕王爷嫡长子兼侍卫骑军指挥使上玄,宫中掌歌舞乐音的乐官六音,还有祀风师通微。 五圣—— 是御史台御史中丞聿修,当朝丞相赵晋的公子圣香,太医院的太医岐阳,枢密院枢密使容隐,和祭神坛的千古幽魂降灵。 第1章 -------------------------------------------------------------------------------- 四权 则宁是个哑子,所谓哑子,显而易见,他不会说话。 不会说话的人,如何能够掌握大宋都城兵权,与上玄并掌都城禁军? 要知道,所谓“殿前都指挥使”,统领骑军中的三十七营,步军中的二十六营,掌管所属禁军的名籍,统领,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等事务,扈从皇上的乘舆,在皇上的行宫宿卫,大礼则编排和执掌礼部仪仗。 很简单,无论谁看到了他,都会自然而然原谅他的。 这里是燕王府的祠堂,上玄是燕王赵德昭的嫡长子,是皇上的侄孙;则宁是秦王赵德芳的第三子,一样是皇室宗亲,皇亲国戚。他不会说话,但是他会听、会写,所以会不会说话反而变得不太重要了,有些人甚至认为,则宁不会说话反而是一种优点,如果他会说话,那可能才华太显,非但不能坐上殿前都指挥使的大座,甚至会召人嫉恨,成为众矢之的了。 不过,不管别人怎么说,则宁永远是那样睁着一双明利的眼睛,定定地看你,然后一言不发,静静的,也冷冷的,你永远不知道,他这样静静地看你,他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则宁现在在写字。 他写字的样子很好看。 一张沉香木的祭台,上面点着香烛。则宁微微侧着头,一只手负在背后,执着笔慢慢地写。他抿着唇,唇边淡淡散发出一种纯然淡然优雅的意味,非关贵族的优雅,他的神态里没有高人一等的贵气,而就是那样淡淡的、没什么表情的平静,让人感觉,他的人在这里,他看着你,但他的心不在这里,而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或者——已经飘到了你永远不知道的远方。 “宋辽之战,不可再续,再战必败。”则宁一笔一划,非常仔细非常小心地,写的就是这一句话。他写完,抬起眼睛向坐在一旁檀木椅上的人望了一眼。他的眼睛,无比清澈,被他看上一眼,绝对是一种享受。 坐在椅子上的人显然并不这么想,他并没有看则宁,而是对着那张纸轻轻招了招手,桌上那张纸“哗”一声飞起,入了他的手。草草扫了一眼,那人一声冷笑,“这兴兵打仗的事,皇上向来都是听容隐的,人家枢密院枢密使,手握兵权,人家说打就打,说不打就不打,那里轮得到你和我来啰嗦?大宋胜也好,败也好,又关你我的事了?则宁啊则宁,你不觉得你太多管闲事了吗?皇上是不会感激你为他的江山如此着想的,他只会以为你想图谋他的皇位,想泼他的冷水,他收复燕云收复得正在兴头上,你去说他‘必败’,我看你只会被他拖去砍头。”说话的人眉目鲜明,神色猖狂,又是讥讽,又是不屑,还有七分不驯的野气。他是燕王的嫡长子上玄,算得上是四权之首,但当然,四权之中,谁听谁的还很难说,上玄之所以称首,也只是因为,第一,则宁不会说话;第二,六音一直很忙;第三,通微很怕麻烦,如此而已。 则宁看着他,眼睛眨也不眨,连眼睛里的神色都没有变过一下——那意思就是——他不同意。他也并没有生气,即使他只“写”了一句,而上玄回了十句不止。 “我知道你觉得我说的不对,事实上,你好像从来没有觉得我说的对过,我和你是不同的人,则宁,你只关心如何如何会对大宋朝更好,而我关心的,却是——”上玄神色很狠,狠得近乎恶毒,“我只关心——” 则宁“啪”的一声一手合笔拍在桌子上,打断了上玄的话。 上玄怔了一怔,笑了起来,“你是在要我噤声吗?我告诉你,我上玄从来不做鬼鬼祟祟见不得光的事,是啊!这话说出来是大不敬,但是我从来不在乎,你明白的。”他嘿嘿一声冷笑,“我关心的只是赵炅他什么时候死而已,他一斧头砍死了太祖皇帝,这才篡位得位,要不是他害死了他的亲生大哥,我爹就是现在的皇帝——” 则宁迅速扬起了一张纸,“而你就是现在的皇太子,下一朝的皇帝?上玄,你真的在乎这些?” 上玄还没有回答,则宁又提起了另一张纸,“你不是,你只是不服气,不甘心你爹本是天子而沦为武功郡王,要对当今皇上称臣,你只是——”他这一张没有写完,写到一半,对着上玄一扬,立刻应手而碎——他一拂袖,刚才所写的字条一一粉碎,不留任何痕迹。 上玄立时警觉——则宁不能说话,耳力却好,他必然是听见了什么。 几乎那粉碎的纸屑刚刚坠地,门外一阵脚步声,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少爷,六音公子叫皇眷姑娘传话,说他今天要到丞相府去,叫你不用等他,他可能晚上才会来。” 则宁转目看着推门进来的人,来人是位梳着双髻的丫头,一身碎花的绣裙,一张很普通的脸,惟一值得称赞的是她的眉毛生得很好,此外,那笑容很好,笑起来看在眼里舒服。丫头不要太漂亮的好,太漂亮的会抢了主人的光,上玄这婢女就挺好,不漂亮,也不丑,不讨厌。只不过——为什么从未见过? 那丫头也同时看着则宁。她没有见过这位对都城和皇上的安危至关重要的人物,久闻他不能说话,但现在看起来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不同,反而长得相当秀气,有点像清白的纸卷,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又可能里面什么都有。好深沉的一个人! “还龄,见过则宁少爷。”上玄袖子一挥,“则宁,这是我家新来的丫头,叫做还龄。你们现在认识了,可以不用看来看去了。” 还龄听见自家少爷的呼喝,也并没有怎么惊惧,只是笑笑,“则宁少爷生得好,是还龄失态,少爷责怪得是。”她欠了欠身,准备离去,“还龄告退了。” “回来。”上玄冷冷地道,“我有要你走吗?”他眼睛看天,“你现在不是应该在相菱院砍柴吗?为什么会在这里?这种事情,是你这种身份可以来通报的?” 则宁微微敛起了眉,上玄和这个丫头之间似乎有一点不寻常,他站起来,准备回避。 “则宁你不用走!”上玄冷笑,“我正要告诉你这个丫头的不凡之处!你知不知道,她有个优点,你要她做什么她都做得出来,像个神仙术士一样!我昨天要她砍五百斤柴,她一个女子手无缚鸡之力,竟然一个晚上就砍出来了,你说她不是神仙是什么?” 则宁皱眉,上玄这是什么态度?什么口气? “然后,我就告诉你,为什么她有这么大本事?”上玄一把抓住还龄的领口,把她提了起来,“她有个不得了的小姐,小姐的背后,还有个不得了的军师——”他丝毫不管还龄被他抓得一口气转不过来,一张脸煞白,继续道:“她原来是容配天的丫头,你懂不懂?容配天——” 则宁骤然站了起来,扬起一张纸,“容隐的妹妹?” 上玄这才微微露出一丝笑容,“不错,容配天,容隐的妹妹,我们的死对头。”他仍然没有放手,似乎是打算掐死还龄。 则宁执笔的手微微向左一侧,笔尖点向上玄的手腕“阳溪穴”。则宁武功不弱,这一笔要是点中,上玄右手的拇指经脉就要废了。他这一侧,上玄不得不避,收手放开还龄,“你倒是怜香惜玉,容隐妹子的丫头你也救!” “她是容配天的婢女,不是容配天,更不是容隐,你迁怒于她,岂不有欺人之嫌?上玄,你有失身份!”则宁的笔微微顿了一下,“她为什么会在你这里?” 上玄睥睨着他写,“容配天放了她回家,说放奴为民。她老头死了,没钱下葬,我给了钱葬了她老头,买了她回来,怎么?连我买个丫头你也要管?” “容隐是皇上的人,他保的是皇上,你要皇上死,自然与他意见相左,格格不入,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你乘人之危,买了容家的婢女在王府中,将对容隐的怒气发作在她身上,上玄,你这是在让我看不起你!”则宁脸上少见愠色,但他现在显然非常非常不以为然,“上玄,放了她。” 上玄被他教训得脸色大变,还没有说什么,还龄缓过一口气来,抢着道:“咳咳,则宁少爷,少爷没有对我不好,他不是迁怒于我,而是他——” “还龄!你闭嘴!你再说我立刻发配你去厨房!”上玄竟然紧张起来,一向什么都不在乎、猖狂得“老天也管不着我”的上玄,竟然紧张得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但还龄说得比他的威胁快,“他只不过是想见到配天小姐,所以买了我来,尽要我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我做不来,配天小姐就会暗中来帮我,而少爷就可以见到配天小姐。”她微微一笑,“而少爷之所以特别讨厌容隐少爷,也只不过是因为,有时容隐少爷会派遣容府的侍卫来帮忙,不让配天小姐出门,少爷就见不到配天小姐了。还龄保证,少爷对还龄从无恶意,他也从来没有把朝廷上的恩怨放在心里带回家,他只不过是有些孩子气,想见配天小姐罢了。” 则宁显然非常惊奇,看了上玄一眼,又看了还龄一眼,写道:“如此也不是坏事,堂堂枢密院枢密使的妹妹,足以配得上你燕王府的身份,你怕什么?四权虽然与五圣不睦,却也不是生死对头不死不休,如果你和配天可以成双,四权和五圣尴尬的局面就可以化解,以后不必相互敌对,同为朝廷百姓谋福,有何不好?” “当然不好,”上玄泄气,“她咬定了我要造反,认定了我是叛臣贼子,怎么可能嫁我?又何况,我爹也——”他冷笑,“他总是希望我可以夺位,为他报杀父之恨,他不求他能够登基,却把希望放在我身上,我——怎么能违背他几十年的愿望?即使我肯,他也必定要我不肯。我爹的个性,你明白的。”他的眸子突然深湛起来,“容隐帮的皇上,容隐的妹妹我如何可以娶?配天她和容隐是一样的性子,冷冰冰寒湛湛,她从来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其实庆幸她不会在乎我,你知道这件事如果让我爹知道了,他为了容隐,强迫我篡位登基,很可能——” “很可能对小姐不利。”说话的是还龄,她很好脾气地笑了笑,“我在这里陪着少爷,也是为了小姐。少爷其实没有登基做皇帝的心思,则宁少爷如果你是少爷的好友,你应该很明白少爷的为人,他从来没有,又如何会在乎区区皇位?如果不是王爷逼他——” “好了不要再说了,你下去你下去,越说我越烦。”上玄不耐烦地挥手,“我和则宁谈正事,被你一搅搅糊了,你下去。” 还龄点头,正要出去,则宁一举袖子拦住了她。 上玄怔了一怔,“你什么意思?难道你我谈论朝政,还要她在旁边听不成?” 还龄微微惊异地看着拦住她的这位少年公子,他神态淡淡的,一双眼睛静静地看着她,似乎在说什么,又似乎并没有在说什么。被他的眼睛看着并不奇怪,反而很舒服,但是为什么?他为什么要拦住她? “她不能留下。”则宁一手拦住还龄,一手举起一张纸。 “为什么?”上玄本来想问,但一转念便已明白,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对!她不能留下!” 还龄微微皱起了眉,为什么?她只不过是一介丫鬟,他们何必这么紧张? “还龄,你过会儿和则宁少爷回去,我这里你不能留下。”上玄“刷”的一声背起了手,在祠堂里来回走了起来,“你留在这里,万一被王爷看见了——王爷去过容府吧?容隐当朝重臣,我爹不可能没有去过容府。” “王爷——当然去过容府。”还龄开始有一点点领悟到他们在说什么,“王爷——是曾经见过我的,我给他倒过茶,他赞过我的茶艺,难道——” “不错,你留在燕王府,无论我派你去砍柴还是烧火,总有一天,王爷是会看到你的。我爹何等老辣的人物,他在这里看见你,即使不知道我——我和配天的事,也知道你或者配天对我很重要,那他也许会对你,或者对配天做出什么事情出来。”上玄眉头紧蹙,“如果不是则宁你提醒我,我恐怕犯下了天大的错误。唉——我向来冲动,你在这里四日,也许我爹已经见过你,已经开始要采取什么行动——” “我——可以回小姐那里,容少爷会保护我们。”还龄放轻了声音,轻轻地道。 “你不能回容府,你的容少爷在你看来是好人,他看我可不是好人,我是他眼里的乱臣贼子,你回去,他问什么你自是老实回答,他如果知道我私心倾慕他妹子,他还不奇货可居,拿住了我的把柄?我在朝堂上要如何与他一争锋芒?你休想回去。”上玄冷冷地道。 “容少爷不是这种人。”还龄摇了摇头,“你们四位少爷都把容少爷想得太坏了,他从来没有想过和你们四位作对,”她的语气真挚,“容少爷在意的是朝廷大事、边境军情,他从来不管无关紧要的——” “他在意的是大事,我计较的就是小事?”上玄冷笑,更加不悦,“不要说了,我知道你容少爷心胸广阔眼光远大,我是卑鄙小人阴险狡诈斤斤计较,总而言之,你休想回你的容府见你的小姐少爷,你给我乖乖地随则宁回去,半步不许出他的王府!” “我——”还龄本来还想辩解什么,但看了上玄一眼,又看了则宁一眼,终于还是没说,顿了一顿,轻轻地道:“还龄——听少爷的吩咐。” 则宁一直没有说话,他也没有为上玄辩解,或者为容隐辩解,他从头到尾,只是静静看着还龄,那眼光,像关注,也像剖析,但也像什么都没有看,他只是在望着还龄的那个方向,出神。 第2章 -------------------------------------------------------------------------------- 秦王府 结果则宁没有等到六音和通微就被上玄赶了回去,生怕还龄被燕王爷看见了。 她从来没有伺候过一位不会说话的主子,容隐和配天虽然不多话,但是需要的时候他们自己会说,而则宁却是不会说话的。 跟在则宁的轿子旁边,她通过飘动的轿帘看了则宁几眼。则宁明明知道她在看他,却毫无反应,仍是端坐,一双眼睛仍然明利地看着前方,并不看她。 则宁少爷是一个很谨慎的人,还龄仔细看了他许久,下了一个结论。 走着走着,到了秦王府,这里和燕王府不同,燕王府是当朝第一皇亲的府第,燕王爷赵德昭受封武功郡王,权震一方,燕王府金碧辉煌,贵气逼人。而秦王府相比之下就沉稳清静得多,因为秦王爷赵德芳生性清和,擅喜丹青书画,从不与人争权,则宁又不同上玄会招权纳势,成一党气候,他一则不会说话,二则也从来没有这个心眼,虽然位居要职,却很少有人来秦王府套近乎,因而秦王府也就偏僻冷清多了。 走进这个地方,还龄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寂寞。 好冷的王府,好冰的亭台楼阁,好凄清的花木!堂堂秦王府,本该是最具富贵气的地方,但这里没有,冷清,就是冷清,而因为冷清就空洞洞地泛起一股深沉的寂寞。 四下静悄悄的,没有声音。 “咯”的一声,还龄吃了一惊,低头一看,原来是则宁的轿子着地的声音,太寂静了,以至于这一声分外的明显。 则宁撩开帘子出来,还龄跟上去,她完全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整个王府,她认识的只有则宁一个人。 “则宁少爷,”叫出了声她才觉得尴尬,“我——我应该去哪里?我是个砍柴的丫头,不能老是跟在少爷身边,没有规矩——”她明知则宁不会回答,但已经问出了口不得不硬着头皮问到底。 “少爷没让你走,你就跟着他。”旁边的轿夫很好心地提醒她,“少爷会告诉你应该干些什么,王府里面,有了事情就找少爷,少爷是好人,他不会为难你,你放心。”他很义气地拍拍还龄的肩,“王府里人不多,王爷不管事,少爷人又忙,以后如果有事,你就来找我,我叫抗头,住在王府西房。” 还龄怔了一怔,这算是在对她示好么?她活了十八年清清白白,现在走了桃花运?轻轻地对着那位好心的“抗头”施了一礼,“多谢大哥,这个恐怕——不太合规矩——” 抗头哈哈一笑,“放心,在秦王府里面,没有什么规矩。你是在外面大户人家给调教怕了,以后住惯了,就知道少爷从来不喜欢规矩。”他扛起空轿,“我们先走了,你有空来玩啊。” 还龄摇了摇头,她的的确确是大户人家调教出来的第一等的丫鬟,容家少爷和小姐都很严肃,不太说话,容府的规矩的确非常多,但那是因为容隐少爷自己就是个非常有规矩、也非常讲规矩的人,他并没有定什么“家规”,但全容府丫鬟奴仆全都跟随少爷,训练出许多未言明的规矩。那可能是因为容隐少爷掌管军机,习惯了。 而则宁,却似乎是个完全不同的人。 她跟在则宁后面,默默出神地想。 突然则宁停了下来,她一个失神,差一点撞了上去,急忙退了一步,微微有些惊惧地看着他。 则宁自出燕王府没有看过她一眼,现在他看着她。 他的眼神深湛莫测,静如潭,深似海,就这样看着她。 这让还龄有些心神不宁,轻轻地道:“则宁少爷,还龄是不是哪里做错了什么?”她不知道则宁这样看着她是什么意思?但她知道,当则宁这样看着人的时候,必然有重要的事情要说——刚才在燕王府,他举起“她不能留下”那张字条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 则宁看了她很久,才举起手,缓缓地在空中划——划—— 还龄开始不知道他在划些什么,怔了一怔,才知道他在写字,她不禁有些羞惭,小小声地道:“则宁少爷,我——不识得字。” 则宁显然有些意外,容隐当朝重臣,容配天才女之名远扬,而容家的第一丫头竟然不识得字?这近乎是不可能的事,他的脸上少见惊讶之色,但这一次清清楚楚地吃惊了。 还龄知道他吃惊,轻轻地解释道:“我——本不是容家的丫头,四年之前,我身受重伤,倒在容府的门外,是小姐救了我,但是还龄受的伤实在太重,昏迷月余。醒来之后,忘记了自己是谁,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几乎什么都不会,是小姐慢慢教我穿衣吃饭,教我说话,给我起了名字叫做‘还龄’,希望我有一天可以找回自己是谁。所以——到现在我还不识得字,可能我曾经识得,不过忘记了。”她叹了口气,“我真的很感激小姐和容少爷,没有他们,还龄早已是白骨一堆。上玄少爷对容少爷有好大的偏见,我很难过,其实,上玄少爷和容少爷都是好人。”她顿了一顿,加了一句,“则宁少爷,你也是好人。” 则宁目中的惊讶之色退去,但现在出了一个大问题——则宁不会说话,还龄不识得字,怎么沟通?总不能让还龄瞪着则宁的眼睛,直直瞪出他想说什么,然后回答?她可没有这样的本事,则宁的眼睛就算再漂亮,毕竟也不是嘴巴,不可能什么都表达出来的。 还龄说完之后,立刻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不禁好生抱歉,“则宁少爷,都是我不好,你别介意。”她本就有些不敢直视则宁的眼睛,现在就更加不敢。她简直像一个专职的火针,专门挑则宁的痛处——只要有她在,则宁必然时时刻刻记得他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因为他和别人这一点不同,所以他和多数不识得字的人无法沟通! 则宁像是并没有怎么震动,还龄从他的呼吸之中听得出来,他很安静。 抬起头来,还龄竟然看见则宁淡淡一笑。在燕王府里那么久,她没有看见则宁笑过,现在他居然笑了?有什么好笑的?笑她不识字?还龄皱起眉头,“则宁少爷,还龄不识得字是还龄不好,不过,请你不要笑话好不好?多数——”她顿了一下,轻轻一叹,“多数穷苦的老百姓都是不识得字的,这并没有什么好笑的。” 则宁摇头,往一边的花园走去。 还龄只好跟在他后面,则宁果然是不讲规矩的,换了是容少爷,他绝对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花园里一派寂静,青草葱葱,花树成林,秦王府少有奴仆,花园并不像燕王府那样收拾得干干净净,落叶满地。 则宁从地上拾起一个蜗牛,放在手心里,递给还龄看。 空气很潮湿,那蜗牛带着泥土,湿润地探出头来,在则宁的手心里张望,一个小小的蜗牛。 则宁的手心很白皙,摊开了手,手指修长,映着褐色的蜗牛,有种奇异的感觉。 还龄看着蜗牛,不解地抬起头看则宁,“蜗牛——是给我的吗?”她抬起头,看见则宁依旧明利的眼睛,他此时看起来不像个掌管都城安危的大人物,而是个平静的孩子。 则宁点头,托起蜗牛,比了比自己。 还龄疑惑地看着他,在这四下无人花草葱葱的地方,面对着奇异的则宁,她已经忘了她是个身份低下的丫头,而只想弄清楚则宁想表达什么,“蜗牛——蜗牛——你——”她自言自语,突然想通了,“你是在说,‘我’这个字吗?” 则宁点头,笑了。 还龄猜出谜题,竟然觉得比在容府做事做得最好时受到称赞还要开心,看见则宁笑了,她也不知不觉笑了起来,“你在说‘我’,我明白了,你说啊,还有呢?”她围着则宁跳了两圈,兴奋地笑道:“你快说,你想说什么?”她忘记了则宁是个“少爷”,明白了则宁带她到花园里的意思,她只是迫切地想了解则宁在想些什么?想说些什么?明白了则宁在说“我”,她无比的兴奋。 则宁看见她兴奋,索性找了一棵花树坐了下来,拿一根树枝,在地上划了一个“字”,然后在上面打了一个叉。 还龄陪他坐了下来,歪着头问,“这是一个字吗?” 则宁点头,眼神很安详,似乎看见还龄很兴奋,他也有淡淡的愉悦。 “打了一个叉,是在说,不识字吗?”还龄继续问,眼神亮亮地看着则宁,“你,不识字,你是在说,在你不识字的时候,是不是?”她继续猜,“在你不识字的时候,你是这样和人说话的?” 则宁淡淡一笑,点头。 还龄笑了起来,“哈哈,要懂你的意思真不容易,你和谁说话?他也不识字吗?你小时候?你和你的伙伴?”她开始乱猜,“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子吗?容少爷和小姐就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不过,他们是兄妹,你没有妹妹吗?”她说到这里才意识到她已经不知道说了几个“你”了,不禁有些惶恐,“则宁少爷,我——” 则宁摇了摇头,从身边的杂草里拔了一片叶子在手里把玩,过了良久,他做了一个怀抱婴儿的动作。 那动作做得很温馨、很温柔,非常具有母性的慈爱与眷恋,在他做出这样的动作的时候,他整个人似会发光。 还龄渐渐静了下来,轻声地道:“你和——你娘?”她看见了则宁眼中的温柔之色,那温柔很遥远,像寄托在很远很远的云端,悠远,却也是寂寞。 “你娘——夫人她——好吗?”还龄轻轻地问,有些不忍打破他的寂静,但她又不忍看他的寂寞,他本已是太安静的人,再寂静下去,她会觉得他会被寂静封成了冰,打上了锁,永远都出不来。 则宁低头看地上的杂草,良久,突然站了起来,往花园另一边走去。 “则宁少爷——”还龄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站起来,怔了一怔,追了过去。 只见则宁坐在花园一角一处土丘的旁边,慢慢地把刚才拔起的一片杂草的叶插在土丘上,他插得很专注,也很祥和。 那是个——坟墓?是个坟墓吗?还龄倒抽一口冷气,“你是说,里面的——是你的——母亲?”她又忘记了她应该叫“少爷”,退了一步,她突然明白,刚才他说在和人说话,难道,他指的就是和这座坟墓说话?他不识字的时候,必然是他小时候,他小的时候,就坐在这里和这个“不会说话”的“人”说话吗?这——这—— 她还没有从混乱的思绪中清醒过来,则宁就点了点头。这里面就是他的母亲。 “你骗我!”还龄不想去体悟一个还不识字的小孩子在这里和一座坟墓“说话”时是什么心情,更不想知道当这个孩子还不会说话,永远都不会说话时,他又是什么心情?她只是突然觉得这太残酷太不可思议,太想让人哭,而她不想哭,“你骗我!你是未来的王爷!你娘,是诰命一品的夫人!她怎么可能葬在这里?秦王爷怎么可以允许她葬在花园里?你骗人!”他一定在骗人,不可能,他是如此高贵的王爷,如果他也是会悲哀的,那么,天下所有的老百姓岂不是都要凄哀致死? 则宁摇头,轻轻地,做了一个洗衣的动作,再轻轻地,做了一个上吊自刎的动作。他依旧是一双清澈明利的眼,无限安静地,做出了两个代表着一段绝望之缘的动作,那动作稳定而准确,丝毫感觉不到做动作的人心中的情感波动。 他娘,是秦王府里的洗衣婢,秦王爷临幸了她,生下了则宁。而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则宁不会说话,也许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她早早结束了自己,留下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故事的开头和结束都已经无从得知,还龄能够得知的是,这样的结束,最残酷的对待,是留给则宁的。 则宁坐在那小小土丘的旁边,淡淡看着坟上刚刚插上的青草,竟然有一种近似幸福的微笑,从眉梢,一直浸润到了唇边。 还龄并没有坐下来,她怔怔站着,看着则宁,心已经完全混乱再也清醒不回来。从此之后,她清楚,看见则宁,她就会想起他为孤坟插上青草的样子,想起他递给她一只蜗牛,想起他听见她领悟出那是“我”的时候那一刹那的笑意,想起他这种近似幸福的微笑。他并不是想刻意表现什么凄苦,他只是单纯想证明,她和他还是可以沟通的,一个不识字的人和一个不会说话的人是可以沟通的,就像他和他娘一样,如此——而已。 她突然明白为什么他从不对下人要求什么规矩,原来,他娘,一样也是个卑微的女人。 这就是秦王府名震朝宇的则宁吗?她慢慢俯下身,用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情,轻轻地道:“少爷,我们——应该回去了。老是坐在地上,会着凉的。”她可以感觉到,在对则宁说话的时候,心中有一种额外的温柔——而这种温柔,在她伺候别人的时候,是不曾有过的。 第3章 -------------------------------------------------------------------------------- 一等丫鬟 之后,她就成了伺候则宁的贴身丫鬟。上玄的顾虑固然是她安分守己待在秦王府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她想照顾则宁。她从来没有如此迫切地想照顾一个人,希望他可以快乐,希望他不愁衣食,不为小事烦恼,希望他健康,事事顺心。她比在哪个少爷那里都卖力地做事,不为什么,真的不为什么,她没有奢求,她所要的,只是则宁平安,健康,在家里顺心如意,她能做到的就是这些,她会尽全力做到的。 还有,她要识字,她不能再依靠一只蜗牛一片叶子来了解则宁的想法,她要识字。 ——***—— “少爷,茶。”还龄小心地端了一杯参茶过来,“厨房里刚刚热的,少爷小心烫。”她把参茶放在则宁伸手可及的桌面上,往茶盅盖上垫了一块小小的锦布,以防烫伤。 则宁本在查阅禁军名册,抬眼一看,不禁微微一笑。那锦布是双层夹棉的,双面都绣了花,向上的一面,绣的是一朵白莲和“平安”二字。垫上这样精巧的小东西,那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烫伤了,还龄的心思很细腻,但是,难道她不知道他的武功,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地步,这区区一杯热茶,如何能够伤得了他?则宁低下头继续看名册,右手很自然地垫上锦布,揭开茶盅盖,浅浅地呷了一口。 还龄看他喝茶,心中有一种平安祥和的感觉。看他专心看书,她静静地退下,尽量不要打搅了他。 她出去,带上了门。则宁缓缓把目光从名册上移开,专注地看着她出去的方向,然后拿起那块小小的锦布,看了一眼。那莲花绣得很精致,只是那“平安”二字就写得歪歪扭扭,有些引人发笑。她在识字?翻过另一面,上面绣的是一只鸳鸯,还有“吉祥”二字。 一只鸳鸯?从古鸳鸯都是成双的,何曾见过一只独处的鸳鸯? ——***—— 日子就这样过。她全心全意地照顾他的起居饮食,衣裳冷暖。则宁的体温偏低,还龄就尽量帮他把所有单层的朝衣都夹上了薄棉;则宁不喜欢花,喜欢青草,还龄就尽量让他的耀澜阁开窗就可以看见青草碧树。他有时会在他母亲的土坟边坐一会儿,她就帮他往坟上种青草——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母亲的坟上长满青草,但她不会问,她就是忙忙碌碌帮他种,而他就静静地坐在一边看她忙碌。 那土坟也很奇怪,无论种上多少青草,都无法成活,永远都是光秃秃的样子。还龄也就养成一种习惯,每当没事的时候,来土丘旁边坐坐,往上面一颗一颗地种青草,一边默默地想心事。她不会再感觉到这孤坟凄清可怕,而渐渐可以感觉到那种母亲的味道,渐渐地理解,为什么,则宁会喜欢这里。 她在识字,渐渐地,识了很多字。每当她认出一个字,会写一个字的时候,她会很兴奋地拿给则宁看,则宁就不置可否地微微一笑。每当看见则宁笑的时候,他不知道她其实开心他笑多过于开心她又识了一个字。 一天又一天,一天又一天细微的点点滴滴,她会越来越牵挂则宁的一举一动,越来越重视则宁的喜怒哀乐,越来越容易为他的心情牵动,越来越多了心事——直到她不得不承认——她爱上了则宁少爷。 她爱上了则宁少爷。还龄默默地为则宁的娘的孤坟种青草,昨天种的已经枯萎,她小心地清理掉,种上新的。她爱上了则宁少爷,怎么办?夫人,你告诉还龄,怎么办? 土坟寂寂无声,她就一颗一颗种着青草,像种着自己的心情,种着自己的痴心妄想,然后笑颜灿烂,面对则宁。 ——***—— “少爷,还龄已经帮少爷改了所有的衣服,为什么少爷的手还是这么凉?”还龄为则宁解下朝衣,则宁刚刚上朝回来。她有些烦恼地道:“我要怎么做,少爷才会暖和一点?”则宁的手永远都是冷的,从她进秦王府到现在,没有变过。 则宁换上便装,拿起纸笔,写道:“我不冷。” 还龄叹气,“少爷,你只是习惯了冷,不是不冷。还龄的手就不会这样的冷,一年四季,就算是冬天,还龄的手也是温热的。”她帮则宁折起朝衣,放到一边去,“还龄还是叫厨房准备一点姜汤——” 她还没说完,则宁没有听她的话,而是伸出手指,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却很冰冷。 她的手指纤柔,有些细小的茧子,却很温暖。 五指相交,她的手突然灼热起来,更显得则宁的手指分外的冰凉。 则宁像是感受到了差别,讶异地看了她一眼。他显然不知道别人的手是这样温热,有些吃惊,看了她一眼,却看见她双颊红晕,眼睛里流动着一种说不出的光,是羞,和喜。 一种小女人的光彩,却光彩得很夺目。 心中有什么东西在这一霎那受到震动,或者早已存在的东西在这一霎那受到召唤,则宁握紧了她的手。 他这一握紧,让还龄从亦喜亦羞的震惊和昏乱中惊醒过来,一把夺开了手,她的心跳得好快,惊惧地道:“少爷——”她满面都是惶恐之色,“还龄去给少爷准备姜汤。”她飞快地说完,飞快地从则宁的屋子里退了出去。她走得这样快,近乎是“落荒而逃”了。 则宁看着她逃走,脸上不自觉地微微一笑。从什么时候起,这个貌不惊人的丫头,已经这样深地侵入他的生活,侵入他的一切?从来——没有人关心他的手是冷的还是热的,他自己也从来不知道原来他自己是这样的和正常人不同—— “少爷,你只是习惯了冷,不是不冷。”她是这样说。他却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是冷的,也不知道,别人的手竟然会是温热的。 温暖——会是什么感觉? 像还龄一样吗?就像他看着她忙忙碌碌,识字绣花,打扫整理,包括在娘的孤坟上种青草时,那样的感觉?平淡,而又祥和?有一种从心底深处泛上的——温柔的感觉——他曾经遗忘了很久很久的——温柔的感觉。 ——***——* “少爷,这是‘天下’两个字吗?”还龄看见则宁在看一纸文卷,一边为则宁磨墨,一边探过去看了一眼。 则宁正看到“刑部定置详复官五员,专阅天下所上案牍,勿复公遣心鞫狱……”闻言笑笑,点头,她认得的字越来越多,进步很快。 还龄有些得意,她刚刚到了认字的关键阶段,看见什么都想认上一认,磨着墨,看见墨上的金字,又念:“……八宝沉香。”她不认得前面的“建隆”两个字,那是大宋开国的年号。 则宁放下了手里的文卷,指了指墙上的长剑,又指了指前面第一个“建”字。 则宁在教她认字,还龄脸上一红,自从上次则宁握过她的手之后,则宁和她就亲近了很多,则宁只要无事,就会和她在一起,不一定做什么,听听她自言自语,看看她拿着抹布扫把清理东清理西,他看着看着,就会淡淡一笑。 “剑——”她看着则宁的神色,“建——”她看见他点头,不禁笑了起来,“建!” 则宁又指着剑身上的龙纹,再指着“隆”。 “龙?”还龄经他一连两指,指的都是长剑,她抬起头认真看那柄长剑,那不是则宁的配剑,则宁从来不用兵刃,这也不是装饰的长剑,是一柄利器。她突然心中泛起这样的想法,完全不属于她的想法,这是一柄利器! 则宁看她看着长剑看着看着突然呆了,有些惊讶,他也站了起来,看着那柄长剑,不知道这长剑有什么不对,他走过去,解下挂在墙上的剑,递给还龄。 还龄一呆,醒悟过来,他以为她是在好奇,所以解下来让她看。她不是在好奇,她脑中闪过的是——斩绫剑,剑长三尺三寸,缅钢所制,剑身龙纹,可饮人血,吹毛断发,利不可挡——她怎么知道?她在胡思乱想一些什么?则宁就在这时把剑递给了她,还龄一惊,本能地缩手不接,那剑脱开了则宁的手,掉了下来。 如此一柄利器,剑鞘亦可伤人!还龄眼见它砸向则宁的鞋子,想也没想,一手伸出,快若闪电,无声无息地接住了下坠的长剑。 “铮”的一声,她非但接住了长剑,而且手扣剑柄,把剑身牢牢锁在机簧之内,不至于脱出伤人,手掌指尖,无不把那剑执掌得恰到好处! 这一接,干净利索,而且老辣熟练! 还龄接住了斩绫剑,她自己先惊得呆了,怔怔看着自己手里的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这怎么可能? 她接剑的力度稍稍大了一点,可能是过于心急,食指微微压在了剑鞘上,那剑鞘锋利之极,在她的食指上切开一道口子,鲜血涌出,顺着剑鞘身上的龙纹蜿蜒而下,直到剑尖。那鲜血本来不多,流到剑尖,也差不多干涸,未曾滴出剑鞘。 果然是“剑身龙纹,可饮人血”!她呆呆地看着,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则宁的目光陡然深邃起来,他没有给还龄太多清醒的时间,自桌面上抽出一轴纸卷,权当兵刃,一记敲向还龄手肘“少海穴”,要夺她兵刃。 还龄不假思索,长剑一伸,连鞘点向则宁右肩“肩贞穴”,逼他收手。 则宁眼中闪过一抹奇异的神色,手腕一翻,纸卷顺长剑而下,敲击还龄手背“养老穴”。 还龄一惊,长剑随他一翻,刺向则宁小腹,因为则宁出手太快,她不施出两败俱伤的招数,无法保住手中的长剑。“弃剑者死!弃剑者死!”她的耳边突然嗡嗡响起一片模糊不清的声音,“弃剑者死!”命可失,剑绝不可弃!她脑中刻着根深蒂固的信念,竟然可以让她完全忘记了,她是在和则宁过招! 则宁就像他开始出手一样,陡然后退,住了手。 他必须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因为,他很清楚,被这个谜伤害得最大的,不是别人,正是还龄自己。她是如此甘于平淡、容易满足的小女人,要她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个她自己都不了解的,既神秘又陌生的武林高手,她是不能接受的。 果然,则宁住了手,还龄清醒过来,呆若木鸡地看着自己手中的剑,“当啷”一声长剑坠地,她“嘭”的一声跪了下来,对着则宁,她伏在地上,无声地抽泣。 则宁让她跪,他很清楚,她需要发泄,需要人责备,需要人让她相信——她不是个怪物,她还是她自己。 还龄哭多久,他就站多久。她只是个简单的小女人,她需要人陪。 结果还龄是哭到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则宁在她的床边。 已是深夜,她的屋子里烛光摇摇,光影转换不定。则宁坐在她的床边,看见她醒来,微微一笑。“少爷?”还龄有一时间不知道曾经发生了什么事,困惑地道:“你为什么在这里?这么晚了,你不去休息吗?明天还要上朝——”她的语音陡然终止,想起了发生了什么事,尖叫一声,她抓起锦被盖住了头。 她是个不知道什么来历的妖怪!还龄惊恐地回想起她竟然和则宁动手?因为则宁想夺她的剑,她竟然想和则宁两败俱伤?她竟然知道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她这辈子想也没有想过的东西,什么刀,什么剑?她知道这些做什么? 她躲在被子里,她应该躲在漆黑一团的地方,看见光她会害怕。 有人把她连被子一起抱了起来,轻轻拍哄着她,像在精心对待着一个受惊的孩子,虽然抱着她的人不会说话,但他无言的安慰、无声的温柔,在一下一下轻轻的拍哄中,依旧是清清楚楚地表达了出来。 “少爷——”还龄被他的举动骇了一跳,揭开被子,她一下看见则宁的脸——和他脸上的关切之色,他想安慰她,他想告诉她没事的,但是他说不出来,只能这样抱着她,拍着她。“少爷,”还龄挣了一下,“是还龄不好,还龄不该让你心烦,还龄在胡闹,你不必——不必这样对我。”她的声音越说越软弱,因为则宁抱着她不放手,她的声音从强装无事渐渐带了哭音,“少爷,你不要对我这么好——” 则宁轻轻拍着她,一边空出一只手,点了点她的额头,又点了点自己的额头,连成一条线,然后摇了摇手。 还龄颤声道:“少爷,你是说,你,和我,一起,不——不分开吗?”她顺从自己的心做这样一厢情愿的猜测,即使则宁惊讶否定,她也算曾经把这句话说出来过;即使她可能是个会给则宁带来麻烦的人;即使她远远——不配!但此情此景,她终是把这句话说出了口,即使,是以这样方式,和这样的姑妄的猜测,她认! 但则宁点头。 他竟然点头!还龄呆若木鸡地看着他,是则宁人太好,还是他没有听懂她在说什么?她有一刻脑中空空,听到自己空洞洞的声音,在说:“你,和我,在一起,不分开。即使,我是个杀人凶手,或者我是个妖怪,你都——你都不介意?” 则宁倏然推开了她,目光炯炯看着她,像想看出她说这话是有几分真心? 还龄陡然被他推开了去,跌在床铺的另一边,她感觉着陡然冰冷的体温,怔怔看着他似有太多话要说的眼睛。她没有伤心,如果她是个杀人凶手,则宁身为殿前司都指挥使,当然不能和她在一起,如果则宁会为了情分而放弃原则,他就不是则宁。一个人活在世上,除了感情,做人的原则,责任,别人的信任,希望……是纠缠在一起的,如果为了一样而放弃了其中的哪一样,人就不能坦然地活下去,因为,他违背了本分。但是,这样的“本分”,其实又是如何难以完满的,活着的人,是不是却要为了这些繁重的本分而失却了自己——和自己最想得到的东西?换以勉强没有倾斜的人生,和贯穿一生的遗憾?她明明知道,强求他和什么凶手永不分开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他会守着他的职责,绝不可能徇私放过任何应该受律法制裁的人,这也是不公道太自私的事情——为什么——她还是感到失望?因为,她真的有可能是个凶手啊!看见自己犀利的身手,对长剑如此熟悉,长剑是凶器,她练来干什么?不是杀人,就是伤人,现在要她相信自己清白无辜连她自己都做不到!“我——我——在说什么?”还龄自嘲地苦笑,“我是在强求什么?” 则宁站起来,转过身去。 “少爷,今夜还龄说的话,你可以忘记吗?”还龄知道他不愿听见她得寸进尺,要求一些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少爷,今天是还龄失态,还龄心情不好,胡言乱语,你——你忘记吧。”她穿起衣服,站起来给则宁磕了一个头,衣袂俱飘,“多谢少爷关心,还龄——”她还没有说完,只见则宁自旁边的茶几揭过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很多字。 看见则宁把那纸张“刷”的一声揭过来的样子,她便知道则宁是急于表达什么,但是这么长长一段字,她认得的没有几个,只认得“我”,“你”,“不是”,“不能”,却不知道则宁想说什么? 则宁看见她一脸茫然,终于从来没有地皱起了眉,“霍”的一声,他重重一甩袖子,推开门走了出去。 “少爷!”还龄不知道他竟然会这么生气,她说了实在不该说的话吗?他竟然会拂袖而去?她不该要求什么和他永远在一起的!那不是则宁的处事方式,不是则宁可以接受的结局,即使——刚才他点了头。他——一定是点错了,听错了她的话,否则,为什么她重复了一遍之后就完全不一样了?“少爷!”她怔怔想了一会儿,追了出去。 屋内登时无人,烛影摇摇,昏昏暗暗,只有刚才则宁写的那张字条在夜风里猎猎作响。 一个黑影突然自门外窜了进来,轻捷无声,拿起那字条一看,眼睛和牙齿便在夜里闪闪发光。 那纸上写的是:“你不是凶手,十年以来,全国大案,俱上报大理寺,刑部,御使台。容隐与聿修交好,你若是凶手,聿修必知,容隐不会容你。我身为详复官,对于人命案件也有所闻,没有一件是死伤于如此精湛的剑伤。你绝没有杀人,即使你曾经杀人,我信绝不是你的本意。至于——至于——永不分开——”那笔意很明显是中断了一会儿,行草的游丝中断,才接下去,“如果你不能让我相信你的本质是好的,我绝不会如此待你,你是一个好姑娘。”这段话显然意犹未尽,但是却没有写完。虽然没有写完,写字的人在尽量避免表露太多的情感,但是字里行间维护之意已然遮掩不住,即使,显然写的人已经经过了小心翼翼的修饰。 黑影看过,把那张纸依旧放回桌面,又像来时一样,轻捷无声地窜了出去。 第4章 -------------------------------------------------------------------------------- 原形毕露 则宁走了出去,他要找一个认得字的人来把那段话念给还龄听,他不希望她害怕自责,更不希望她把自己越想越坏。但出来一走,夜风一吹,额上一阵冰凉,让他清醒过来,他自己的私密,自己心中的保护怜惜,其实早就已经不是一个主子对一个丫头的态度。把还龄换成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他难道还是会在一霎那回想起这近十年的案件,从而立刻确定她绝不是什么杀人伤人的凶手?他不必自欺欺人,那是不可能的,几个月的相处,还龄的温柔呵护,她的小心她的照顾,早已经一点一点暖了他二十多年无人在乎的心,他离不开这种照顾,不止是身,连心都离不开,他是人,有了爱之后就无法割舍,又何况,这份爱是如此契合他的灵魂。 这样的私密,有如何可以让人知?更不用说,找人帮他念他那一段掩饰不住感情的话?怎么可以?则宁从来没有怨过自己是个哑子,但现在,他已经开始感觉到,不会说话的无奈与悲哀。 “少爷——少爷——”远远地有人在叫。 则宁回身,只见是府里的丫头小碧追了过来,“少爷,宫里来了人,要少爷马上进宫,好像——好像发生了很严重的事。”小碧显然是找则宁找了好久,却万万想不到他会在还龄房里,边跑边喘气,“连上玄少爷都被招进了宫,好像真的很严重。少爷,你快去吧。” 则宁深深地吐了口气,他竟然把小碧的声音听成是还龄的,只当还龄又出了什么事,惊得他自己一身冷汗。他是在干什么? “少爷?”小碧疑惑地看着他,“你怎么了?”她从来没看过则宁这个样子,则宁永远都是那么淡淡的,优雅而没有什么情绪,现在他竟然用几乎是余悸犹存的神态看着她,她说了什么吓到了则宁吗? 则宁摇头,要告诉还龄的话只能明天再说,皇上召见,那是非去不可的,他现在去,恐怕都是少不了一顿斥责,宫中发生了什么事?让皇上这么晚了召见他和上玄?很严重的事?他不能再耽搁,点了点头,随着小碧离开。 “少——”还龄追出来,只看见他和小碧急急离开的背影,她完全摸不着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她一说到永不分开,他就生气,然后就离开?他如果不愿意,为什么——那时他要点头?他不知道,他点头,给了她多大的希望和勇气,让她以为,无论她终究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竟然会接受她,不嫌弃她。她不是要求和他能够双宿双飞,她只是要求可以留在他身边做个丫头。可笑的是,不是她的要求则宁不肯接受,而是——他竟然连让她说出这个期望的机会都不给她,推开她,留下一张不知什么的字条,然后就离开?他给了她温柔,却在最温柔的一刻离她而去,则宁啊则宁,你未免太残忍!太残忍!还龄呆呆地站在她追出来的那个地方,呆呆地看着他急匆匆地离开。她不是怨,而是不信!不信! ——***—— 则宁被急召进宫,一进政事堂,他不禁一怔,被皇上召来的不只是他和上玄,还有枢密院容隐,竟然还有根本不可能在朝堂上见到的——太医岐阳!他本不认得岐阳,但他一看便知,这个和容隐神态颇似的人,必是岐阳无疑。 出了什么事?则宁看向上玄。 上玄却只是幸灾乐祸地抬着眼睛看殿梁,没看见则宁询问的眼神。 回答他的是容隐,容隐的声音冷冷的,有一种卓然的气度,“今夜振辉殿里两名太监死了。” 则宁点了点头,他身为殿前司都指挥使,职管宫中安全,这件事发生之后,有专人通报,他知道,却不知有何不妥之处?宫里死了两个太监是谁都不希望,但也是常事。 容隐一双眼睛乌黑得深不见底,身形颀长,眉目清冽,却也有一种森然入骨的寒气。他负手在堂上一站,似乎天下大势便在他指掌之间、兵马车卒颔首可发,卓然出尘。“那是两个时辰之前的事,现在,宫中已经死了十五个太监。”他冷冷地道,“你身为都指挥使,皇上找了你两个时辰你都不知去了哪里,赵则宁,你不觉得你太过分了吗?” 则宁微微一震,他在还龄的房间里,一直等到她醒,可是,这样的事怎么能对人说?容隐和上玄是死对头,但则宁从来对容隐没有敌意,即使也没有欣赏之意,他对容隐的作风还是了解的。 但这样被他当众训斥还是头一遭,容隐为人冷僻他知道,如果不是心中怒极,以容隐的性格,是不会这样当众训人的。他是还龄的救命之人,则宁看在这个分上也不能和他发火,又何况,他不是容易被挑起情绪的人,再何况,他是有错在先。所以则宁默然,他承认是他失职。 但他承认上玄不承认,听见容隐这样开口,上玄也冷冰冰的一句回了过去:“不知道是谁两个时辰之前就已经站在这里,到现在也没有什么作用,人还不是照死?则宁来早来晚都是一样,他又不是大夫,他管得了这么多太监无缘无故见阎王?笑话!” 容隐不理他,只是冷冷地看则宁。 “好了好了,你们别吵好不好?”有人一旁叹气,“都是我不好,好不好?你们这些大人物闪一边去,挡在这里一点用也没有。容容不是我说你,你找了这么多人来没有用的,我要的是药!特效的药,不是这么多人!人来的越多死得越多,你叫了则宁来,除了多一个人烦之外,没有用的!”说话的是一边转来转去的太医岐阳。 则宁是第一次看见这位据说什么“来历诡秘,医术惊人”,又是什么“华佗再世”的太医院第一太医岐阳,听见他说话不合礼法,又毫不在乎,不觉有些奇怪,看了他一眼。岐阳长得并不如他想像的那般温文儒雅,他一直以为太医总是要年纪不小,而气度沉稳令人信赖的,而岐阳完全不是。他有一头怪头发,所谓“怪头发”,就是,他的头发竟然是短的!并没有扎成髻子,太医袍明明最庄重不过,穿在他身上不伦不类,一张脸棱角分明,眼睛却很灵活,眼神非常灿烂,让他看上一眼,心头就会微微一跳。则宁当然不知道岐阳是个自m大医学院穿过一道“门”,到大宋来消遣时间的学生,只是觉得他有些奇怪,不是有些,是非常奇怪。他管容隐叫“容容”?那是丞相的公子圣香大少爷才这样叫,圣香喜欢胡闹,难道身为太医岐阳也喜欢胡闹? “阁下在这里也两个时辰,本王也不见你有什么建树。”上玄仍旧凉凉地道。他敌视容隐,所有和容隐有牵连的人他都敌视,虽然倾慕配天,但有时上玄也把她敌视在内。 岐阳嘿嘿一笑,“我和容容说话,你插什么嘴?你在这里也两个时辰,你又做了什么?”他在口头是绝对不吃亏的,他又不讲身份,难道他还怕了这位“古人”? “你——”上玄本就是狂妄的脾气,哪里受得了有人比他还猖狂?一拍桌子就想发作。他是王爷,还从来没有被人捋过虎须。 则宁一挥袖子拦在他们之间,这是非常时刻,这两个人吵什么?人命关天,岂同儿戏?他在旁边的案板上疾快地写了一张字条,“岐阳,身为医者,难道你就没有办法阻止事情的发展?出了什么事?是中毒?还是有人行凶?” 岐阳支起下巴,感兴趣地看着则宁,“不是行凶,我还不能确定是不是中毒。表面看起来,像是一种突发的传染病——你们喜欢叫做伤寒;但是,依我看来,这不是简单伤寒。我已经看过尸体,验过尸,病人多是迷漫性血管内凝血导致的休克致死,这不是简单的传染病。”他叹了口气,“这也是为什么你来了见不到皇上,这里太危险,我让他到宫外的别院逃难去了,我在怀疑,这是一种——”他想了想,摇摇头,“我说了你们也不懂,我怀疑这是一种很恐怖的病,所以我不敢让太多人接近尸体,我自己也不敢开始救人,死亡——太快速了,即使我们能救,手头上没有药,是远远来不及的。”他自言自语,也不管大家听得一脸茫然,突然问:“圣香到底什么时候来?我要一个帮手,难道都这么困难?” 容隐皱眉,“圣香的身份不可以随便出入宫廷。” 岐阳突然跳了起来,“两个时辰了,我要他来帮忙救人你竟然说他不合身份不能进来?你是要我掐死你吗?我不是不想救,我是不想跟更多人无辜牺牲,我们在这里拖得越久人死得越多,你比我清楚!容容——” 容隐冷冷地打断他,“所以赵丞相已经帮他办理了入宫的牌子,他们很快就可以进来了,你到底想出了救命的办法没有?” 岐阳重重吐出一口气,“我有很多办法,只是在这里用不出来!你把圣香找来,我就有办法。”圣香是丞相公子,有一点先天的心脏病,需要岐阳时时的治疗——天知道圣香少爷的毛病是小得不能再小的毛病,但是他喜欢叫苦,所以天天和岐阳混在一起,随着岐阳现代古代两头跑,竟然还在岐阳的m大挂了一个历史系学生的牌头,真是——贼啊!岐阳需要圣香的帮忙,他需要一个可以了解他的想法的人来讨论处理这件事,更需要工具和药品——圣香那里有!他用来治心脏病的药就可以了! 则宁当然不知道岐阳和圣香是怎么样离奇的背景,但他在这一霎那必须下一个决定——是否信任岐阳?信任岐阳,信任他,就立刻放圣香进宫,全力帮助他救人,现在皇上避难行宫,宫中戍守的重任就在他肩上,他可以信任岐阳吗?还是为了宫中绝对的安全,把所有的人摒弃在外,毁去五十九人的振辉殿?五十九人已经莫名病死了十五人,为了救四十四名太监,冒着有更多人被传染病死的可能,是不是值得?他知道振辉殿已经封锁,里面的人是生是死无人知晓,但人命关天,岂能不救?他不是优柔寡断的人,但此刻关系重大,竟然是犹疑不决。 他看向容隐。 容隐点了点头。 则宁立时挥笔,“尽快让圣香进来。”他虽然不喜欢容隐,但是他信得过容隐,容隐对大宋的关心有过于他,决不会做出有悖朝局的决定,容隐信得过岐阳,他也必须信得过。 容隐见他如此,目中掠过一丝赞赏之意。则宁果然不同常人,则宁如此决定,是担起了可能出事的后果,四十四条人命,即使他们本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又岂能不救?岂能不救?则宁以自己的身家性命,押在岐阳身上,赌他能够救人!而他原本不认识岐阳,只因为他信得过自己,他决定救人! 好一个则宁!容隐负手旁观,他从前把他瞧得轻了,则宁——确有身为殿前司都指挥使的魄力与胆识! 则宁清楚地知道容隐对他印象的改变,他并没有看向容隐,那一双明利的眸,凝视着的,也不是决定他命运的岐阳,而是隔着重重殿宇的,皇宫深处的振辉殿。 他的身心都被这件突发事件占据,完全想像不到,在秦王府,在还龄的房间,发生了一件如何骇人的事情! ——***—— “啊——”还龄发出一声惊恐绝伦的惊叫,她看着洗脸铜盆里面自己脸的倒影,净脸的双手都没有放下,就被水中的倒影吓呆了! 那是一张俏丽的脸,虽然脸上还有特制的易容药物残留的痕迹,花花绿绿,但决然是一张俏丽的脸。她本来肤色偏黑,本来五官都有些小小的瑕疵,以至于容颜不美,但她轮廓协调,看起来也并不丑,但现在,她脸上那一层黄色易容药物化去,露出了她莹白的肌肤,五官的一些小小瑕疵都奇迹般消失,剩下一张娇柔的脸蛋。 娇柔,像所有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一般的娇柔而润泽的肌肤,娇美动人的脸! 谁?还龄第一个念头是转身,但身后并没有人,屋里一灯如豆,影影绰绰,显得有一点鬼气森森。 没有人。还龄鼓起勇气,再一次低下头看水中的倒影。 水中人一脸的惊恐,因为惊恐,那一双眼睛睁得好大,乌黑得可以映出屋内的灯光。 那是——她自己吗?还龄慢慢地,慢慢地把手放上自己的脸,果然,水中人也把手放到了自己的脸上。 然后她轻轻触了自己的脸一下,手指上沾染了黄色的颜料。 颜料——她脸上为什么会有颜料?为什么她四年来竟然毫不知情?这是什么颜料,为什么从前都洗不掉,而今天晚上竟然洗掉了?她原来长得就是这样吗? 还龄没有丑小鸭突然变天鹅的喜悦,她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只是觉得,自己离则宁是越来越远了。她不需要这样的神秘,不需要这样的武功,更不需要这样的美貌,她只想和则宁在一起,永远——照顾着他,就像昨天,前天,甚至大前天那样——难道,竟是不可以的吗? “少爷——”她不知道则宁回来了没有,也不知道他出去是为了什么事,但她相信他是会回来的,会回来和她说清楚,为什么这样对她?“少爷,还龄越来越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了,还龄竟然连容貌都是假的,我——害怕,少爷,还龄应该怎么办?怎么办?”还龄对着水中的自己,低低地道:“你快点回来,好不好?好不好?” 屋外有一个黑影,听着她的自言自语,又有一排牙齿,在夜中闪闪发光。他左手持着一个小瓷瓶,如果看得见的话,上面有几个细小的金字:“格兰霍得”。如果是易容大师,必然会为之动容,那是可以洗掉一切易容药物的一种生长在苗疆的植物的汁液,灵验无比,即使是最好的易容药物,遇到它也必失效无疑。显然,还龄的容貌之所以会显现出来,是因为屋外那人悄悄把格兰霍得放入了还龄洗脸的水里,而还龄却不知道。 她盼望着则宁回来,盼望他可以给她依靠,给她勇气,让她可以接受这一切,可以安慰自己说发生这么多都是不要紧的,她的心情,就像受到惊吓的孩子,必须找到母亲才能得到安慰,但是——则宁一直没有回来。 他自从那天晚上匆匆离开,一连五日都没有回来。 ——***—— 还龄突然变成了一个娇柔俏丽的小女子,全秦王府的人都非常惊异。还龄的面貌并没有多大改变,只不过换了肤色精致了五官,大家还是勉强认得出来的,但那俏丽的程度自是不同当初。 这种突然的改变自然会招来很多闲言闲语,说她迷惑少爷的有之——自是王府里的一干嫉妒她无端变美、自己天天洗脸,然后在背后说人的某些府中的丫头。说她是狐仙神怪的有之,是府里爱嚼舌根的大妈大嫂。还有人垂涎她的美貌,出言调戏者有之,动手动脚者有之。 从前从未有过的烦恼,突然一下子统统降临在她身上,而她只不过是一个丫头,她本来除了伺候主子之外什么都不会,也什么都不想,而现在,她却每天都在想、都在疑惑,她的窘境,是谁造成的?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简简单单不好吗?美貌,才华,能力,这些她原本也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向往的东西,突然全部变了质,她开始深深地体会到,做人的辛苦,和别无选择的无奈。 她从来没有希望过自己会是个美人,她竟然突然就是了;她做梦都没想过她要和人打架,结果她竟然是一代剑术高手?笑话!天大的笑话! 原来以往的简单平淡,竟然是她一辈子都追求不到的福气,她却到现在才知道,才深深、深深地了解。 少爷,你什么时候回来?你知不知道,等你回来的时候,还龄,也许真的已经不是从前简单的还龄了,她已经想的太多——太多—— 少爷,你快点回来好不好? 则宁没有回来,因为他把振辉殿的事情交给岐阳之后,他必须到行宫保护皇上的安全,皇上几日不能回宫,他就几日不能回家,这是他的职责。 五日之后,宫中传讯,病情已经解除,四十四个太监,救活了三十五个,振辉殿已经焚毁,不会再有遗毒留下。 他保着皇上回宫,看见可能五日五夜没有休息的岐阳和圣香。 岐阳的神气还好,只是眼睛布满血丝,而圣香一张精致漂亮的脸一片苍白——他虽然一身武功,但是心脏不好,强迫他一连五日不眠不休,是太辛苦他了。但他还是老样子,见到则宁,轻轻一笑,“人家有心病的,帮你救了这么多人,怎么谢我?”声音微微地有点哑,但是依旧是笑眯眯,悠然出尘的样子。 则宁微微皱眉,人是他“帮你”救的吗?圣香说话从来都是这样,他不喜欢听,上玄也不喜欢。 太宗微微一笑,“圣香想要什么?圣香此次立了如此大功,你要什么,朕就给你什么。”赵炅未称帝之前和赵丞相赵普是好友,圣香是赵炅看着长大的,他的脾气,太宗最清楚不过。 圣香本不是和太宗说话,闻言一笑,“我要六音给我弹琴跳舞去,好不好?皇上一言九鼎,你把六音给了我,我给你我院子里那只会说话的八哥儿,皇上上次来相府,不是很喜欢它说话讨喜吗?你把六音给我,我就把鸟儿给你。”他生得一千种琉璃一万斟珍珠都没有的精致玲珑,眉目间笑颜灿烂,看了让人情不自禁地想疼爱怜惜他。 太宗笑了,“六音堂堂乐官,朕给了你,谁给朕弹琴跳舞?你这孩子,莫胡闹了,你喜欢六音,你自己和他说去,他若有空,朕叫他常去你那里就是了。”他一向当圣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圣香撒娇耍赖的本事天下无双,这一下若是答应了他,又不知道下一回又有什么稀奇的花样出来。 上玄和六音同是四权之一,听见六音被人这样当作物品送来送去,本就已经心中窝火,又看见圣香眉开眼笑,更是心中分外的不满——他本来讨厌赵炅,赵炅喜爱圣香,他就更讨厌圣香。 则宁却知道圣香胡闹一定有他的理由,虽然他不喜欢圣香扮得个好玩公子似乎什么都不会,明明有才却不肯外显,但是,他如此执着要找六音,必然是有事!如果他没有记错,几个月前还龄被上玄强塞到秦王府的时候,六音就已经去过相府,有什么事,邪魅如六音不能解决,玲珑如圣香不能解决? 他不再理会别人的事情,还龄还在家里,还等着他回去解释那天晚上的事情。 ——***—— 今天——他们说少爷会回来。还龄拿着梳子梳自己的发髻,陡然感到一阵凄凉,少爷——他还认得她吗? 已经是凌晨,打过了四更,少爷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但是,她在等,等着他解释那天晚上的事。则宁会解释的,她知道,他绝不是喜欢玩弄别人情绪的人,又何况,她一个丫鬟,有什么值得他玩弄的?那时候,她又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天色渐明。 “少爷回来了!”远远的一阵热闹,还龄知道,则宁回来了,她应该去迎接。 ——***—— 则宁并不是立即回府,他难得遇到容隐,必然要向他询问有关还龄的事情。 容府的倾园。 何心亭,水中楼台,四下烟水迷离,雾气朦胧。 则宁一身朝服,容隐则缓带宽袍,两个人对踞着一张石桌。 “还龄是谁?”则宁以手为笔,在桌面上划,“她出身容府,她的事情你必然知晓。” 容隐看了他一眼,“她不过是个丫头。”他身为军机重臣,何等眼光!则宁对还龄的态度,他如何看不出来?眉锋一蹙,他冷冷地道:“你身为都指挥使,该关心的事情多得是,你不会把这件事放在第一吧?宫中伤寒流传,那是有人故意传毒,你不去查找凶手,关心容府一介丫头,你不要让我再责你轻重不分!”容隐从来高人一等,即使是面对秦王府的则宁,他说话一样盛气凌人,丝毫不给面子。 “凶手有聿修去查,不要逃避话题。”则宁并没有给容隐的威势唬住,仍是睁着一双明利的眼睛,静静地写道,“还龄是什么身份?你知不知道她身怀武功?” 容隐看着他的眼睛,“你真的很想知道?”他没有见过则宁用如此认真的目光看过人,则宁素来淡淡的,什么也不计较,什么也不能触动他的情绪,像个空心的纸人。 则宁点头,还龄的事对他来说很重要,因为,他真的离不开还龄。分开五日,他克制着自己想念的情绪,但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不能容忍自己突然一个闪神,就会站在那里发愣,他必须知道她的事情,然后快点回去看她。 “如果——”容隐眼神突然冷厉了起来,“如果你是对她有了什么别样的心思,我劝你还是不要妄想的好。”他手按桌面站了起来,“我告诉你,还龄是什么人,你知道之后,就知道你应该怎么做。我苦心孤诣让她变成了毫无所奇的丫头,你又翻出来,你是想让她死无葬身之地么?”“刷”一声,他甩过袖子站到何心亭另外一边。 则宁蓦然站了起来,这么说,还龄的身世,果然是另有玄机! “她是辽国铸剑谷铸剑大师的女弟子,是宋人的血统,但在辽国长大,叫做‘诛剑’。铸剑大师是辽国契丹,他要他的女弟子来杀我,好破坏宋军的统军之计——他们不知道大宋打仗权不在我,在带兵的将领。他派了还龄来暗杀我。”容隐这回的语气倒并不冰冷,而是带了少许惺惺相惜的味道,“如果兵权在我,这倒是一个好计!但是——还龄虽然武功不弱,但为我所擒。她本性良善,性情天真,前来行刺完全是师父的意思,我不忍她因此入狱。她为我所伤之后竟然记忆全失,我掩去她的容貌,把她留在容府,是希望她可以远离宋辽之争,远离战场,好好地过她应该过的日子。配天放她为民,是不忍心见她身为奴仆,她安排了一个老农做为还龄的爹,希望她过一点平淡快乐的日子,却不料那老农竟然早早死去,还龄卖身葬父,去了燕王府,最后,又到了你秦王府。她是命苦,而你是多管闲事!” 则宁一双眼睛光彩灿烂,他早就知道还龄身世必然不凡,却不知竟是敌方杀手!但听下去,他越听越惊,只听容隐语气森然,“铸剑大师与辽承天皇太后和耶律休哥是故交,他弟子的身份与辽国公主平起平坐,则宁,我不是喜欢管你秦王府的闲事,而是,你若想留下还龄,要承担收留敌方公主的罪责,你身为殿前司都指挥使,应该明白事情的严重。若要保还龄一生无忧,你就不要寻找她的身世,放过她,让她安安稳稳过她一辈子。” 则宁摇头,伸手在空中划字,“你不能这样安排她的人生,那是你为她安派的,并不一定是她想要的。一旦她恢复记忆,你会造成她更大的痛苦,因为,她是辽国的剑客,你却让她对大宋有了感情,容隐,你太残忍!” “那是你对她有了感情,”容隐目光冰冷地对他看了一眼,“我不会关心这么多,我放过她,已经是我犯下的错误,造成了今天你的困扰,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会毫不犹豫杀了她。”他的话说得很明显,他放过还龄不与她计较行刺之罪已是网开一面,要求他考虑到还龄的感受,恢复记忆之后的感受,他不是圣人,做不到! 则宁不料容隐一句话揭破他的隐私,对还龄有感情他承认,但自从发觉这份情,到现在,他一直处在忙碌得无暇思考的境地,容隐毫不在乎的冰冷的态度,让他想起了要维持这份感情的重重困难。“那是你对她有了感情”,容隐如是说。她是铸剑谷的弟子,是敌方的重要人物,他却是大宋朝的王爷,是大宋宫城的戍守,这并不是一个离奇的故事,困难的是,还龄并不知道这件事,她一心一意,只是想当一个称职的丫头,告诉她,她背负着两国百姓的血泪、背负着两国的兴衰存亡,她是接受不了的。 她是一个如此细心、如此容易满足的小女人,则宁想像不到,当年她接下这件任务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她在练习杀人剑招时,又是什么样的心情? “不必看我,你还是快点回府,省得秦王府下人找上我这里。”容隐不喜欢热闹,“还龄的事你自己想清楚,她的事情我不会再管,你回去吧。” 则宁淡淡一笑,挥指写道:“多谢。” 第5章 -------------------------------------------------------------------------------- 夜半惊魂 则宁回府。 他第一件事就是想去见还龄,但是看到来迎接的人里面竟然没有还龄,他不禁微微舒了一口气,他终于有时间,可以静下来好好地想清楚,究竟在他身上发生了怎么一回事?他真的喜欢上了还龄,不仅仅是喜欢而已,他是情不自禁地把心中的某些部分寄托给了还龄,然后,从还龄身上得到了某种他一直想要而从未有过的东西。他竟然会如此地依赖一个人而生存,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要他放弃还龄,让她归于民间,可能真的是对还龄的一种最好的归宿,但是,他如何可以放弃?放弃他本已忘记的心,放弃他从未体会过的温暖?一个冰冷的人体会过温暖就绝对不想再度冰冷,他会冻死的,他已经不可能再习惯冰冷。又何况,她已经渐渐开始恢复记忆,他又如何忍心,让她一个人承担这种恐惧?她很害怕,他当然明白。 “少爷——”小碧见他站在屋里发愣,小心翼翼地进来,“少爷,六音公子来了,他在外面。” 则宁微微一震,他竟连见还龄一面的时间都没有吗?他几乎忘记了,在遇到还龄之前,他几乎天天都是这样忙碌,因为,他有一个从来不管事的爹,他常常一年到头见不到他几次,所有的——他吁了口气——所有的事情,从小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开始,自己一个人处理,一直到现在。爹从来都没有称赞过他,因为,爹不喜欢娘。他摇头阻止自己不再想下去,六音来了,一定又有事。 ——***—— 则宁回来的时候是凌晨,刚刚打过四更,他一回来还龄就知道,她要去迎接少爷。 门“咯”的一声响,她骇了一跳,转过头来,只见门外站着一个人,那人推开了她的房门,但人在暗中,看不清楚。 谁?还龄本来害怕,转念一想,在秦上府中还有什么好怕的?何况现在则宁回来了,人人都没有睡,可以说是绝对安全的。她站起来,有些心虚地想起,自己还是所谓的“武林高手”,更没有害怕的理由,她去看看门外站着谁? “你是——”她走到门口还看不清楚,因为四更天实在太暗了,她只看见门外那人一身朝服,一个“谁”都没有说出口,那人迅速扑了进来,一把把她推进门,顺手带上门,把她扑到了床上。 还龄心中的震惊骇怕一时间达到极点,她惊鸿一眨,看到的竟然是则宁!是则宁的脸!她只能这样评判,则宁的脸,则宁的衣服,则宁的身形——她惟一不肯承认的,这人就是则宁!不可能的,则宁不可能这样对她,绝对不可能,他只是个长得很像则宁的——坏人!她想不出什么词来形容这种状况,她的脑海里骂人的话只有一个词——坏人,其他的小姐没有教,她也不会。 这个坏人!他想要干什么?还龄的震惊只维持了一刹那,那人竟然用一块黑布把她的眼睛蒙了起来,好像根本不想让她看清是谁,然后就开始撕她的衣服。 “哧”的一声,在夜里分外的明显,还龄从极度惊恐之中清醒过来,大叫一声:“救命啊,你是谁?放手放手!救——”她只叫出几声,那人立刻点了她的哑穴,她登时出不了声。 但他的意图已经十分明显,他想强暴她!他在撕她的衣服!还龄震惊恐惧之后,想起她的一身武功,挥手一拳往来人胸口打去。 她的武功精要全在剑招,拳脚并非所长,那人始终默不作声,她伸拳来打,他丝毫不怜香惜玉,“咯啦”的一声,他用分筋错骨手错开了她右手的筋骨,让她不能再打。 还龄痛澈心脾,咬起牙左手一掌斩去,正斩中来人的肩头,她顺势一抓,抓裂了来人的衣服,手指抓过来人肩头的时候,清楚地感到,在来人的肩头上,有一个十字形的疤痕。 “咯啦”再一声,来人见她如此顽抗,索性一一错开她身上各处经脉。让她痛极,却既说不出也动不了,然后,他就开始侵犯她的身体。 还龄极度的厌恶憎恨,她不能容忍这样的侵犯,即使是则宁,在没有名分之前,她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侵犯,这非关情爱,而是原则!她不是可以玩弄的女人!她付出的是真心,要求回报的也是真心,而不是——暴力! 她不能抵抗,那她就死吧。还龄想也没想,伸出舌头用力咬了下去。 那人一开始并没有理睬她寻死。 身上极度的剧痛已经盖过了她咬断舌头的痛苦,鲜血一下子涌出来,灌满了她的嘴。 原来血是甜的,她想,她不感到凄凉,也没有遗憾她最终等不到少爷,她觉这样死,也死得有价值些。她并不是想守住贞节,而是,她不能容忍这样的侵犯,她想守住的,不是贞节,是尊严。 在渐渐来临的死亡和身上极度的羞辱痛苦之中,她就像看幻觉一般,静静地,悄悄地,无声无息地,看见了她的过往—— 大辽的承天皇太后,师父,暗杀,容隐,小姐,则宁——一幕幕,一幕幕,像无声的鬼怪,无言地嘲弄着她的一生。如此的失败,如此的荒谬,如此的古怪,如此的爱,和如此的结局—— 她竟是一辈子都活错了呢!长在错误的地方,学了错误的东西,做了错误的事情,爱上错误的人,然后错误地死。 不知道上天下辈子会不会补偿她,让她活得正常一点,至少,不必这么复杂,让她爱一个人,简简单单就好,好不好?好不好?她想要有一个人疼,一个人就好—— 那人突然发现她气息渐绝,毫无反应,拍了她两下,肌肤冰冷,“死了?”他自言自语,“真是扫兴,三贞九烈的女人,我还指望你给我办大事呢!”他可没有对死人下手的兴趣,哼了一声,悻悻地起来。 “咯啦”几声,他帮她接回了错开的筋骨,撬开她的嘴,撒了一把药进去,“死丫头,少爷我可是救过你的,你死了可千万别来找我,要整你的可不是本少爷,你死了,有本事自己向阎罗王问清楚,别来找本少爷的麻烦!” 左右一看,无人,那人便悄悄地离开了。 ——***—— 则宁本要去见还龄,但是六音从来不会轻易到秦王府,他来了,必有要事! 六音坐在桌上,他一身舞衣,腰间系着一个雪白的铃铛,风一吹似乎就可以起舞,那铃铛也会叮叮当当的微响,那一身打扮,出奇的妖,也出奇的艳,整个人看起来就两个字——“妖美”,是带足了七分邪气的妖美。他坐在桌上,不会显得粗鲁不雅,反而有一种奇异的风情,让人心动神醉的风情。 “终于见到你了,要见到你可真不容易。”六音懒懒地半个身子偎在墙上,一头长发有一半没有绾好,落下来的一缕黑发遮住了他的眼睛,显得尤其魔魅动人,“我要去苗疆一趟,你帮我向皇帝告假。” 则宁一怔,六音是最忙也最懒的人,他要告假?要千辛万苦去一趟苗疆?他不是最喜欢舒服,最喜欢享受,去苗疆一路颠簸辛苦,他去干什么? “你不要管我去干什么,你只管给我告假。”六音看得出他疑惑,但声音依旧懒懒散散,伸出一根手指,在则宁面前晃了两下,“我走了,就这样。” 则宁又是一怔,这样就走?他灵光顿转,六音是直接要去苗疆!现在就去!为什么?突然之间,他从六音低垂的眼中看到了一种熟悉的光,熟悉的牵挂,突然醒悟,知道他去干什么——因为皇眷姑娘出身苗疆啊!想通了此节,他微微一笑。 六音似睡非睡地瞟了他一眼,“笑什么?你又知道?” 则宁无言,拍拍六音的肩,算是答应了他的要求。 皇上的乐官岂可随随便便告假?但是六音难得认认真真要做一件事,他决定了,就绝无改变的可能。 ——***—— 则宁和六音这短短一阵对话,虽不是很长,却耽误了他仅有的半个时辰的休息时间,等他送走六音,已是近五更天,应该上朝了。 这一次回来,好像注定见不到还龄,则宁一边让小碧为他更换朝服,一边想,还龄为什么没有来?她是病了?还是那一天她生气了? 还龄是不会轻易和他生气的,则宁很清楚,她自怨自艾的可能更大一些,但她为什么没有来? 直到他上轿出门,还龄仍然没有来。 ——***—— 她竟然没有死。 还龄在早晨醒来的时候,感到的第一件事,不是愤恨,不是痛苦,也不是怨毒,而是可笑——她竟然没有死,是谁告诉她,说嚼舌可以自尽?她现在可以笑着告诉她,咬断舌头是不会死的,连痛都不会。 踉踉跄跄站起来,她走到镜子前面去照自己。 披头散发,满面血污,衣裳破碎,状若厉鬼。 真难看,她脑子里空空的,无意识地只有这一句话。 断舌的伤昨夜那人竟然帮她上了药,怪不得她不会死,也不会痛,上的必然是一种好药;他还帮她接回了错开的筋骨,所以她虽然全身剧痛,却可以行动自如。 察看了一下自己,再察看了一下四周。 她几乎被一个很像则宁的人强暴了,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她决不相信那是则宁,绝对、绝对不可能! 她没有死,但咬断了舌头,她也变成了一个哑巴,一个永远都不会说话的哑巴!她突然觉得很绝望,为什么那个人要救回她?她死了多好?成全她的名声,成全她的尊严,她其实从来没有真正体会过则宁的心情,她只是作为一个正常人,一个具有优势的人在照顾他,——直到她现在成了哑巴,她才更深、更深的了解到,作为则宁的痛苦,和绝望。 他可以那么宁定,必然经过了凄厉的挣扎;他从不自卑,是因为他有绝大的勇气;作为一个哑巴,不看轻自己,很难——很难—— 她恨昨天晚上的那个人,她爱则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爱他,这样接近他。 ——***—— 日上三竿。 则宁从宫中回来,四权和五圣从来没有这样协调过,因为宫中伤寒的事情,聿修竟然主动找他商量事情,讨论可能,而容隐也稍稍收起了他的孤傲,可以平心静气地谈些事情。当然上玄是不情愿的,但六音不在,通微他不管这些事,则宁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他很配合,上玄也无话可说。 毕竟,死伤这么多人命,是谁也无法轻忽的事情,上玄也很关心。 他一回来,就在看当日出入宫廷的名单,看得浑然忘我。 “咯”的一声。 则宁抬起头来,只见还龄端着便服走了进来,平常她会笑着说:“少爷,更衣了。”但今天她没有。 她今天似乎经过了特别的修饰,穿着一身鹅黄的绣裙,插着一支银簪子,脸上竟然上过了脂粉,她本来脸色偏黄,现在肤色雪白,上了一层脂粉更显得娇美动人。 她也带着笑,但笑的似乎就是有那么一点不同。 她不是喜欢打扮的人,出了什么事?怎么了?则宁仿佛可以感受到她身上带着的那种凄艳,她是还龄,可是她又不像还龄。 是她的记忆恢复了?则宁抬起手,本想对她说明真相,但却突然发觉,她还是不识字的。 还龄并没有做什么古怪的事,她只是没有说话,静静地走进来,静静地为他解下朝服,静静地帮他更换便服。 他问不出声,只能疑惑地任她摆布。 还龄并没有想做什么,她只是很单纯地想伺候完最后一次少爷,然后,她就走;她尊严失在了大宋,心也失在了大宋,剩下一个半残的废人回铸剑谷,师父——是可以原谅她的吧?或者,杀了她也无妨,有什么所谓呢? 少爷,你不知道,如果还龄只是真的如此单纯的一个丫头,那有多好?如果我是这样一个丫头,即使我的舌头断掉了,手断掉了,脚断掉了,我都会告诉你,我真的好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我相信,你是不会嫌弃还龄的,如果你也真的爱还龄。但是,我不是啊,我终究要回大辽,那里虽然没有我的家,却是我的故土,我的归宿。 我不怨来中原四年,不怨,我在这里遇到了你,遇到了配天,遇到了容少爷,上玄少爷,你们都是好人,我——不后悔。 还龄一面更衣,一面在心里默默地想。 突然之间,她感觉到手指触到了什么令她惊心动魄的东西,让她突地挣开了手,向后跳了一步,她如果 不是无法发声,可能早已失声尖叫。 她往后跳了一步,那便衣从则宁身上滑下,露出了他的肩头。 一个十字的疤痕! 十字的疤痕!和昨天晚上那人一模一样! 还龄一时间整个人都冷了,昨天——昨天晚上的——会是则宁?不可能!绝不可能!她心中说道不可能,但其实恐惧已经遮掩不住——昨天那人是不可能猜测到她会抓破他身上的哪一块衣服,而事先在身上伪造了疤痕,那是不可能的!绝不可能! 她闭起眼睛,颤抖着伸手去触摸那个疤痕,她要确定一下,这是不是真的! 冰冷的触觉,和昨天晚上一模一样!她早在昨天就应该清醒——这世上体温是这样低的人,触觉是这样冰冷的人,能有几个?她——是不是一直在欺骗自己?说服自己——说则宁不是他?还有这样相同的痕迹——她的梦,是不是早该觉醒了?她以为她了解则宁,了解得很深,但现在,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她是太天真了,真的太天真了! 则宁感觉到还龄突然退了一步,停了手,他裸露的肩头在空气中更感受到冰冷,不觉有些惊讶——她在想什么?他想回身,但突然还龄一指点了他的穴道! 她想干什么?则宁完全没有防备还龄,即使他知道她武功不弱,但他从来没有把还龄武功不弱和他自己的安全联系在一起,在他心中这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但还龄一指点中了他背后“心俞穴”,让他一下子僵在当场! 还龄低下头细细看那个疤痕,如果她不是亲眼见到,亲手摸到,她是不会相信的,则宁——竟然强暴她!为什么?是因为她突然变得美了?他是这样的人?他竟是这样的人?他怎么可以是这样的人! 则宁感到有温暖的液体滴落在他裸露的肩头,她在哭?她为什么要哭?他恨自己不能出言询问,更不能出言安慰,他只能这样听着,听着泪滴落在自己肩头的声音,感觉着她伏在自己肩上哭泣,却不能做出任何反应! 还龄伏在他肩上哭,却也没有发出声音,她哭了一阵,用袖子用力擦去落在他肩上的眼泪。她是这样用力,以至于他甚至感觉到疼痛。 但真正的疼痛就在那之后——突然之间,则宁感到后肩一阵剧痛——还龄竟然咬了他一口!咬在他的后肩上,右后肩,靠近手臂的背后!她咬得这样毫不容情,咬得这样痛楚,在那一瞬间,他甚至感觉得到,在她咬他的时候,她的痛楚是远胜于他的,她的凄厉她的怨毒,还有她的爱,都在她咬他一口的时候,烙进了他的身体,烙成了一股恨,恨绝了天地尘寰的苦毒! 她的脸转了过来,则宁睁大眼睛看着她,他完全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她真的恢复了记忆?即使她恢复了记忆,她这种恨从何而来? 她张开了嘴,她在说话,但则宁并没有听见声音——他看见了她嘴里的伤,看见了她那时决定要死的坚定,他倒抽一口凉气——然后就看见她的口型——赵则宁,我恨你。 不!则宁从来没有感受到这样强烈的情绪——他甚至不知道他是震惊是痛心是愤怒是恐惧——他的头脑里面“嗡”的一声乱成了一团,而他这二十几年来,从来没有失过方寸,但他现在失去了! 不不不!还龄,这一定出了什么错,你听我解释,你听我解释好不好?不是这样的!一定那里出了问题!你为什么要嚼舌?谁逼你?是谁对不起你?你告诉我,我绝对不会绕了他!则宁二十几年没有感到过绝望,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和正常人有什么不同——但他现在几乎怨毒地憎恨起自己是个哑巴!他为什么说不出来?为什么?别的哑巴还可以咿咿呀呀,但他是真的连声音都发不出! 绝望!从未有过的绝望——让他意识到,她可能要离他而去了。 咬在那疤痕上,她下不了手杀他!她没杀过人,而且,她也还记得则宁递给她一只蜗牛的眼神——她下不了手杀他,那就让她重重地伤他一口,她伤得有多深,就咬得有多重!还龄看见他陡然睁大的眼睛,眼睛里复杂得说不出的诧异和心痛,她轻轻一笑,他还有必要在眼神里欺骗她吗?没有必要了——她不会再相信他,永远、都不会! 转过头,她侧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斩绫剑,毫不在乎地伸手把它拿了下来,她出身铸剑大师门下,当然识得天下名剑,这剑是好剑,她决定带走。 看见她拿剑的傲气,则宁就知道她已经恢复记忆——难道原来的还龄就是这样的?乖巧亲切的还龄是不可能这样拿剑的,她不是还龄!她是诛剑!但如果她只是诛剑,她为什么要哭? 还龄没有再看他任何一眼,拿了剑,一足踏上桌面,踩在则宁刚才看的名单上,越窗而去。 好轻功!则宁僵在书房里,看着她越过重重殿宇,飞奔向她原来的地方,像一只燕,更像一只鹰! 第6章 -------------------------------------------------------------------------------- 迷雾重重 没有人会想到则宁会在自己的书房里被人点了穴道,所以当则宁的穴道六个时辰后自解的时候,他已经裸露着肩头在房间里站了六个时辰!后肩的伤口也流血流了六个时辰!还龄那一口恶意咬在他后肩的经脉之间,伤了他使劲的经脉——他很清楚,可能自此以后,他这只右手再也不能做事情,恐怕连写字都很困难!她是想让他也失去表达的能力——她哑了,她恨他,所以她要让他写不出字来!则宁理解她的恨,却不知道她为什么恨?为什么?为什么?她走了,像一只归航的鸟,终究回她原来的地方,留给他一个又一个难解的谜,难解的心情。 “少爷——”小碧看见则宁一身血迹的从书房里出来,几乎吓得昏过去,“少爷——谁伤了你?怎么——怎么会这样?” 则宁不想惊吓了人,牵动嘴角笑了一下,想表达自己没事;但眼前一黑,他向前栽倒——他的体温本来偏低,吹了六个时辰的冷风,流了六个时辰的血,铁打的也支持不住。 他栽进一个人怀里,来人好似非常体贴地抱住他,“小碧,三少爷病了,你赶快给他找大夫去,快去!秦王府的三少爷,你当是随便可以病的吗?明天皇上怪罪起来,我们担当得起的吗?” 小碧被他吓得六神无主,“我我——我这就去,这就去。二少爷,你喝茶,你喝茶。”还龄一走,府里本来就没人,小碧登时多了天大的责任,也忘了这二少爷本是被王爷赶出府去的,她只求有人主持大局就好。三少爷病了,这是她想也没有想过的事,她本来以为天塌下来都有三少爷顶着,三少爷是这样了得,怎么可能会生病受伤呢? “二少爷”眼见小碧出去,嘿嘿冷笑了两声,“则宁啊则宁,你和我斗!你也不想你是什么身份!一个洗衣丫头的娃,和我堂堂王府夫人的嫡子相比?你比得起吗?”他才没好心一直抱着则宁,顺手把他丢在椅子上,“你那个女人,还真不错。只可惜,我本来以为她会杀了你的,结果——看她样子三贞九烈,见到了小白脸还不是一样下不了手?什么东西?”边说他边环目看着四周,“好久不见,这还是该死的老样子,则宁,你还真不会享受,偌大一个王府,被你弄得凄凄凉凉,鬼屋一样!”他是赵德芳的第二子赵则安,数年之前因为一件事被王爷赶了出去,本是不准他再回来的,他这次回来,必然有备。 他本以为还龄会杀死则宁,她下不了手他分外失望,好不容易伤了则宁,他如果现在夺不回王府的大权,那可是大势去矣,再也没有机会了。那死老头从来不管事,倒是一件好事。 但他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小碧找了一个什么大夫!她心急三少爷出事,竟然直接找上太医院,找了岐阳回来! ——***—— “他没有什么问题,只不过伤了风,感了冒,这年头为爱伤风感冒很时髦,受了一点伤,不会死的啦。”岐阳本来和太医院的一群老夫子在打赌,说猪可以长出入耳朵来,那群老头自然不信,他正吹牛吹得天花乱坠,小碧找了他出来,他当然不高兴,但他当医生还是挺尽责的,不高兴归不高兴,人还是要治的。 “可是少爷从来没有生过病。”小碧小小声地道,“他也没有受过伤。” 岐阳根本没注意听,只是漫不经心地道:“他有一点植物性神经紊乱,导致体温过低语音模糊或者无声,你如果要他讲话的话,给他穿暖和一点,或者像现在一样发点烧,很容易可以说话了。我看病看完了,可以走了吗?”他非常无聊地看着小碧,眨眨眼睛,“我走了。” 小碧怔怔地听他说完,才迟迟地问:“你说——少爷——少爷他其实是——可以说话的?” “他本来就可以说话,干什么要‘我说’?又不是我说他可以说话他就可以说话,他只不过是体温太低了,我刚才摸了一下,莫约在32度,低温导致他脑袋里面哪根神经出了问题,所以抑制声带无法出声,就是这样了啦,反正我说得再多你也不懂。反正他体温高一些就可以说话了,懂了就少问了,我走了。”岐阳急着要回去和那群老头讲清楚猪和人耳朵的问题,实在不想在秦王府逗留,又何况有一个脸黑黑的据说是什么“二少爷”的不明物体在旁边,他看了就讨厌。 “可是,”小碧声若蚊蚋,“我请公子看的不是少爷为什么不会说话,而是他的肩上伤——” “啊?不是看不会说话?”岐阳抓抓头皮,原来是看错目的,他仔细看一下,“哦,你是说他肩上的伤——”他沉吟了一下,脸色有些郑重了起来,“他肩上的伤是多久以前的事?” “可能——有几个时辰了,五六个时辰——”小碧小心翼翼地道。 “完蛋!”岐阳看到了他肩伤的程度,皱起眉头,“他伤得不是很严重,”他见过比这个严重多了的伤势,什么撞车啦,跳楼啦,枪伤啦,则宁的伤实在不算什么,但是——“他的伤口不大,伤到了血管和肌腱,时间拖得太长——”岐阳非常抱歉、也非常遗憾地抬起头来,“我一直很讨厌这句话,非常抱歉,我帮不了他。微血管大面积破损,肌胜断裂在八个小时,也就是四个时辰之内立刻进行手术缝合成功率在70%,但是他拖过了最佳治疗时间,现在——来不及了。” 小碧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是她懂得一句,“来不及了。”听到这一句,她的眼泪夺眶而出,这么好的少爷——苍天怎么忍心这样对他? 则安在一旁幸灾乐祸——则宁成了废人,即使他会说话,皇上也不可能再重用一个废人!王府的大权,终于有一天落到他手上!真是天助我也! 岐阳本来心情不错,被小碧一哭,登时也感到歉然,“喂,不要说我没有告诉你,他的体温太低,如果不是他一身武功他可能早就出问题了。体温32度是极限,27度就会死人,你不要冻死了他,很不好玩的。” 小碧点头,又忍不住要哭。 岐阳安慰道:“不要怕,你家少爷和别人不一样,他一身武功,要冻死他也不容易,你别怕了,算我胡说八道好了。他不会死,会活得好好的,只不过可能右手以后使不出劲,没什么的啦,他又不领兵打仗,手用不用上力有什么关系?没事的。”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胡说八道完全安慰不了人,“我还是先走了。”他看的生离死别太多了,这种凄哀,你说他冷血也好,无情也好,他从来不想参与,参与了,如何可以有超脱的心情为人手术? 小碧哭道:“谢谢岐阳公子。” “嘿嘿,”岐阳干笑两声,“不客气。”他可再没有回去说猪耳朵和人耳朵的心情,这件事,还是去告诉容隐的比较好一点,他觉得。 玩归玩,正事归正事。 ——***—— 则宁醒来,冲口而出一句话:“不要走!”他一辈子没有出过声音,声带的震动刺激到喉咙,让他呛咳起来,“咳咳——”他从来没有听过自己的声音,会冲口而出这一句话是他不能不说! 原来他自己的声音是这样的,可能因为长期没有说话,声音有一点哑,不怎么好听,不像六音有磁性动人的嗓子,更不像圣香眉开眼笑讨人喜欢,听起来像个陌生人。 “岐阳说,你的声音以后会好的,只要你能够把体温保持住,你就可以说话。”有人冷冷地道,声音就在他床边。 谁?则宁抬起头,只见容隐坐在离他五尺之距的檀木大椅上,端坐得冷冷、“我比你贵气”的样子,不觉有些不知身在何处?为什么容隐会在他秦王府? 容隐听到岐阳的说辞之后,到了秦王府,知道还龄突然失踪,也就猜中了十之八九。 “我告诉过你不要招惹还龄,是你不听我的。”容隐一个字一个字地道,“她绝不是你可以沾染的人,即使她会爱你,但她决不会和你一起;你也一样,不是么?” 则宁睁大眼睛,摇了摇头,他伸出手来划字,“她不是因为不能爱我而走的,她走,是因为其他的事情,我知道。”他还不会用说话表示意思,用手比用嘴更清楚。 “我不知道什么其他的事情,”容隐微微一蹙眉,“我只知道,她是辽国训练起来的第一流剑手,皇上要御驾亲征高粱河,就是这几天的事,如果她回到辽国,皇上亲征,你知道后果,必然是她,或者她的同门前来暗杀皇上。你不要说不可能,辽承天皇太后和耶律休哥既然可以派她来暗杀我,就会让她暗杀皇上,这是人的天性,也是本能。” 他冰冷的语气似乎从来没有变过腔调,“我并不是喜欢阻止你和哪家的姑娘一起,还龄本性是极好的。但是我们身为国臣,不能因为她是个好姑娘,就忘记了她是敌方的利器,忘记了国臣的本分,你要预见她可能带来的危险,对大宋的危险,身为国臣,不仅为皇上尽忠,还是要对百姓尽忠,如果她一剑伤害了大宋千万子民的前途,那么,她再爱你也是有罪的。”容隐没有说过这样真切的话,他并不是冷冰冰毫无感情的人,“你是大宋的好官,我不希望你做出错事,也不希望你痛苦。” 则宁没有说话,他只是睁着一双明利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容隐,没有气、也没有怒。 良久良久,他说了一句:“她不会伤人的。”他这一句是用力说的,虽然并不怎么字正腔圆,但说得很坚定,决不是自欺欺人的软弱之语,他的态度竟然很强硬,定定地看着容隐,“她不会伤人,你不能当她是洪水猛兽;你把她当做危险,把她硬生生押在大宋四年,你不忍她死,但是你造成了她这一辈子的痛苦!她是敬你的,我知道,就是因为她敬你,所以你要她如何对大宋下手?你只想到她可能会伤人,你有没有想过,她不得不伤人的心情?”则宁说得激愤起来,推开锦被站起来,“她是不会伤人的,她的个性太纯良。她来杀你,她究竟杀了你没有?没有!最后受伤害的是她!她要杀我,她杀了我吗?没有,她完全可以杀了我全身而退,因为我根本对她没有丝毫防备!她下不了手,她只能恨我,不能杀我。你清楚她的剑上功夫,不是她做不到,是她没有这份狠心,她宁可咬我一口,而不是刺我一剑,你就很清楚,她没有杀人伤人的天份。” 容隐霍地拂袖而起,“她是没有伤人的天赋,但是,则宁你要清楚,无论她有没有伤人的天赋,行刺皇帝都是死罪,你明白吗?我不只是在担心她会伤害皇上,我担心的还有皇上会伤害她,而你,是负责保护皇上安危的重臣,我担心的是这个!所以我来。我不知道她为了什么离你而去,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恨你,但是,我希望你不要为了她而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你是殿前都指挥使,不止是还龄的情人。你要清楚。” 他一字一字地道:“我不仅仅希望你可以守住自己的职责,更希望,你可以阻止它发生,无论是她伤害皇上,还是皇上伤害她,我都不希望看见,所以,我要你阻止她,不要让你们两个对簿公堂,聿修不会容情。我来,要你去,保护皇上、更保护还龄。”他举起手掌,手指之间挂着一件晃来晃去的小小物体,“这是枢密院虎符,我现在给你,你随皇上出征,直至高梁河战场。” 则宁看着他,眼中久久久久没有闪烁过这样灿烂辉煌的光彩。他从来不知道,容隐是这样心思细密、考虑得处处周详的人!他从来没有贬低过他这份感情的分量,自从他知道他的这份情,他做的,并不是如何拆散这一对不可能的佳偶,而是一直在提醒他不要被情感冲昏了头脑,一直在冷冷地帮助他,冷冷地保护还龄——他有容隐这样一个人同朝为官,实在是他的幸运! 还龄一直笑着说的:“容少爷是好人。”他终于清清楚楚地懂了,容隐为人,只要他认为对的、值得的,他就会尽他全力去成全;对大宋朝如此,对保住还龄不死如此,对成全他的情——也是如此。 他所尽的责任,不是对赵炅的,是对大宋朝,对百姓的。则宁清楚,他所守住的,不过是他本人做人的责任,而容隐守住的,是这一片歌舞升平的江山。 “我感激你。”则宁不善说话,他说出来的话咬字不清,不太容易听得懂,所以他扬起一抹淡淡的优雅笑意,以手作字,“上玄和你作对,是他可惜。” 容隐负手而立,冷冷地道:“这倒未必,上玄,也绝不是省油的灯。” “岐阳圣香又岂是省油的灯?”则宁的心情骤然轻松起来,他可以马上去还龄的故土,去远方的战场,去见她、去找她,问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不会在乎她是不是因为嚼舌而变成了哑巴,他只在乎为什么她会嚼舌?他只想好好地疼惜她,让她不再有恨——恨,是多么不适合还龄的字眼,她笑起来是如此地舒服好看。 容隐看了他一眼,淡淡一笑,他很少笑得这样柔和,“他们的确不是省油的灯,但却不是我的。” “他们不是你的。”则宁也淡淡一笑,“上玄却总是觉得我是他的,这就是我为什么打赌,你一定会赢。我不同,我和你不同,你重视这个江山,是因为它已经入了你的心;而我从前重视,是因为我并没有其他东西可以重视——如此而已;当我有真正值得我重视的东西时,我就会放弃它,如果你不来提醒我的职责,我也许就罔顾了。”他感激容隐,是因为他给了他去找还龄的借口,本来,容隐如果不来,他也是会去的,他会放弃在朝中的一切,去北方找她。他本来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牵挂,王爷从来不理他,他在家中朝里没有任何感情羁绊,而财产权势,他本就不在乎;他有可以放弃一切的条件。 但他其实是不能放弃的,还有别人,依赖着他活下去。 ——***—— 关外。 “卢家少妇郁金堂,海燕双栖玳瑁梁。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白狼河北音书断,丹凤城南秋夜长。谁谓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这一首《独不见》,不知道曾经哀怨了多少思妇的眼泪、和多少无定河边的白骨。 则宁随皇上出征是第一次,北方萧瑟的天气,茫茫的草原,远山天穹,离人很远,又似乎很近。这是一派开阔雄浑的气势,是他从未见过的广阔,从未见过的潇洒!人到了这里,心胸为之一畅。 “则宁,朕听说你可以出声,朕实在为你高兴,不过自从你伤了右臂之后,似乎心情总是郁郁不乐,有什么事情不开心?也许朕可以为你做主。”赵炅即使并非一代明主,却也决非昏君,则宁也学不来圣香皮笑肉不笑,装神弄鬼的本事,自然逃不过赵炅的眼睛。 则宁面对皇上,自是不能伸出手来划字,他低下头,淡淡地道:“臣心情不好,有劳皇上关心;臣会尽到保护皇上的职责,皇上放心。臣虽然废了一支右手,但还有左手,要胜过臣一支左手,除了聿修聿大人之外,也并不容易,否则,臣是不敢请缨保护皇上的。” “朕还怕你因为此事不愉,既然则宁如此看得开,朕也就放心。”赵炅点头,“我听上玄说,你并不赞成出兵高粱河?” 则宁一怔,他已经几乎忘记了这件事,这短短几个月,发生了多少事情?“嗯。”他不善说话。 “朕一向相信你的眼光,你说,朕不会怪你。”赵炅初听的时候,也是颇为震怒,但此时他已经想了许久,越想,越觉得蹊跷。 则宁伸出手来,“皇上允许臣放肆,”这么长一段话,要他说出来实在是很困难的事,他必须用写的,“收复燕云,是皇上的雄心,这是好事,臣虽不愿多起战事,但也从不反对。这第二次攻辽,出兵之计乃是兵分三路,东路引蛇出洞,西路中路径取雁门山后诸州。”他抬起头来看赵炅。 “不错。”赵炅惊讶,他不知道则宁对这些事情如此清楚,“有何不妥?” “东路领军曹彬必然不敌辽承天皇太后,但他已经攻占涿州,我知道容隐的意思,他并没有要求曹彬得胜,他只要求曹彬牵制辽军主力,我们好打一个空城!他的想法,纯以兵法而论,是没有错误的。”则宁缓缓地写,眼神明澈,“但是,我方三路大军已经攻占了不少城池,我们已经在燕云待了很长时间,我方的战线越拉越长,因为我们一路得胜,势如破竹!” “然后?”赵炅开始明白他要说什么,脸色不禁有些凝重。 “然后,我们三路大军一起聚集雁门山,两路大军聚集诸州城下,两军会师,看似有利,但是,雁门贫瘠之地,诸州城若久攻不下,我们拿什么养活这千军万马?我们的粮草因为战线拉长,越推越远,所以运送也越来越危险,越来越容易出错。我们若是三日攻不下诸州,粮草的问题必然暴露,如此,如何可以持续攻城?”则宁微微侧了头,凝视着远方,“假若我是耶律休哥,必断粮草,此乃釜底抽薪之计,粮草一断,我们必撒军无疑。而且,就在岐沟关!”他一字一字写得沉重,“那里,是最好动手的地方。” 赵炅的脸色变了,“如此,我们加强兵力,加在岐沟关!” 则宁摇头,写道:“我们粮道太长,可以出问题的地方太多,防不住的,皇上。”他从来不说逃避现实的话,“不是岐沟关,也会是其他地方。” 赵炅不语,良久,他独自走向一边,看着草原的落日。那落日,是如此圆,如此大,如此——了无生气。 ——***—— 他应该在铸剑谷的人开始动手之前找到还龄,但是,谁也没有料到这么快!他刚到雁门的第一天晚上,就出事了! 赵炅刚到雁门。自然皇帝的住所要大大的翻整布置,一切刚刚弄好之后,赵炅刚刚自外面走进雁门知州的住所,结果“铮”的一声,一剑几乎刺中了赵炅的衣袖! “砰”的一声,则宁站在赵炅的旁边,左袖一挥,把假扮小厮的刺客摔了一个筋斗,他袖中夹指,顺势一指点了那刺客的穴道,浑若无事。 四下下人暗自惊呼了一声,素少看见则宁大人出手,当初以为,他一介淡雅安静的公子哥,如果不是凭借秦王府的身份,如何可以身居要职?在则宁无缘无故废了一只右手之后,更是有人瞧他不起,但现在——我的天!这是什么样的身手?传说御史中丞聿修大人的武功是朝中第一,现在看来,则宁大人也决非弱者。 赵炅微微一笑,也没有被惊骇到的迹像,“则宁,这只是小贼,不必理会他了,我们去见潘美潘将军。”他是马上得天下,如此小事,实不在他眼里,则宁武功不弱,要保护他绰绰有余。即使什么大辽享有盛名的铸剑大师前来行刺,他也相信则宁可以保护他。 “赵则宁,又是你!”那坐在地上的刺客突然激愤之极,破口大骂:“你害得她变成了哑巴还不够,你到底想怎么样?她躲到这里便是不想再见到你,你来干什么?大宋的皇帝,她是一定要杀的。她杀不了皇帝,师父决不会原谅她!” “则宁害她便是对朕忠心,则宁如果再对朕忠心一点儿,他应该杀了她的。”接口的是赵炅,他竟像了解一点什么,微微一笑,“她应该感激则宁。” 则宁没有说话。 “你今天的行动太蠢了,你想帮助那女子来杀朕?”赵炅摇了摇头,“铸剑大师有你这样的弟子,实在是他的不幸。” 地上那刺客咆哮一声:“那是我武功不济——” 则宁一拂袖点了他的哑穴。 赵炅叹息一声:“走吧。” ——***—— 她一定会来的,则宁已经知道,她必须要杀死赵炅,以换回她在铸剑谷的地位,她已经不是他可以劝回来的,她恨他,真真切切地恨——绝不是游戏,绝不是! 容隐,我很遗憾,到现在,还是变成了这样的结果,她要刺杀皇上,而我必须保护皇上。我不会忘记我的本分,那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皇上不能死。 则宁陪着赵炅在巡视各个军帐。 赵炅正在和潘美说话:“不知杨业杨将军的消息——”他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微微侧了身,把眼光投向另外一边。 则宁慢慢、慢慢随着赵炅,把目光投向那一边—— 一个俏丽的黄衣女子,迎着风站在不远处一个军帐顶上,衣带当风,猎猎作响。她并没有掩饰她的行藏,她也没有什么表情,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下面,那眼神也不能说是冷漠,而是空洞。 还龄——她就像个专职的杀手!则宁怔怔地看着她,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歪着头说“天下”的样子历历在目,她怎能突然就配上一柄剑,然后一切都变了? “来人啊!”潘美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女子什么时候站在那军帐上的,“来人啊,保护皇上!”他眼见则宁看着那女子出神,“则宁大人,你在干什么?还不快把那女飞贼拿下!” 则宁还没有回答,还龄便白军帐顶上飘然落地,“铮”一声,她长剑出鞘,直指赵炅。 则宁踏上一步,拦在赵炅面前。 还龄眼睛眨也不眨,只做口型,“你让开。” “你撤剑,我就让开。”则宁开口道,虽然咬字不准,但他非说给还龄听不可。 还龄眼中闪过一丝惊诧之色,不解他为什么可以说话,但她长剑一推,决了意不让开。 则宁摇了播头,“皇上,请先行移驾。” 赵炅看了他一眼,准备转身离去。 还龄见他要走,不假思索,长剑一划,抢过则宁,一剑急若流星,直刺赵炅心口。 那剑光就若一闪而逝的流星,快得连让人许愿的时间都没有!难怪铸剑大师选择她来行刺容隐,行刺皇上,她果然有她出色的一面,这样快的剑招,需要的不只是苦练,还有天赋。 “还龄,你可以和我谈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吗?”则宁伸手去夺她的长剑,斩绫剑,她还拿着这柄剑,就代表了她还记得他的情! 还龄不看他的口型,她只要杀赵炅,她做口型,“你不让开,我连你一起杀了。” 则宁不再说话,他先夺下她的剑再说!她的剑招的威力太过骇人,不能让她拿着剑施展开了。 过了几招。 他的手指顺着她的剑掠下,就像那天一样,他用纸卷来夺她的剑,他真是了解她,知道她没了剑就没了把戏,那天她避不开这一招,今天她一样避不开——不,她可以对他的手直接下杀手,她可以一剑剁了他的手,但是他只有这一支左手是可以用的,她一剑如何斩得下去?她恨他是衣冠禽兽不知廉耻,但爱都已经爱了,她还能如何?即使她心中有多么怨恨多么不甘,但是则宁在她心中,终究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她为什么不变招?则宁疑惑,她是等着被自己夺剑吗?他的手指已经顺着剑身滑到了还龄手指上,再让他手指一翻,就可以点了她手上的穴道,她这也叫做杀手?她是来送死的不成? 果然,等他冰冷的手指触到她温暖的手背,还龄闭起眼睛,下手一翻,一剑自则宁小腹捅了过去——和那天一模一样!只要则宁不想被刺上一剑,他就必须放手! 但则宁不再像那天一样后退避开,他不躲,他仍是硬生生要夺她的剑! “铮”一声,还龄长剑抖直,她硬生生用内力逼偏剑尖,使它从则宁腰侧绕了过去,划开一道血口,却没有把则宁一剑刺成对穿!而则宁丝毫没有感激她剑下容情,在还龄手腕上不轻不重地一拍,“当啷”一声,长剑落地。 人影猝然一分,则宁腰间挂彩,还龄兵刃脱手,算不出谁胜谁负。 “来人啊,快给我把这妖女拿下,她竟然伤了则宁大人!”潘美看不清楚他们这些武林高手高来高去,剑光环绕的功夫,不知是还龄手下留情,眼见则宁受伤,急急大叫起来。 则宁不能阻止潘美叫人,他做口型,“你快走吧。” “奸诈狡猾,卑鄙无耻!”还龄眼见他利用自己不忍心对他下杀手,夺了她的兵刃,心中那一份凉意更是从心头一直冷到全身,眼见一大群官兵围了过来,她突然非常凄艳地笑了笑,“铮”一声,抽出了第二柄剑,她围在腰间的软剑。 则宁变了颜色,他惟一想做的只是阻止她杀人伤人,她的确是没有杀人的天分,无论心头多恨,却始终不曾破过不杀人的戒,但如果潘美如此逼她,那是在逼她造杀孽了!她一剑在手,势不可当! 果然,还龄撤出软剑,一个倒跃,落人人群,只听一阵“哎哟”,“天呀”,“啊”的叫声响起,官兵倒了一大片,全是被还龄软剑或点或刺,点中穴遭或者轻伤倒下的。她剑如流水,一路往赵炅走的方向追去,挡我者伤。 则宁眼看她终于真正使出了她的剑上功夫,眼睛里竟然有些湿润,无论是怎样的怨恨,无论是怎样的逼迫,她始终不曾杀人!她不会杀人!她自己也许并不清楚,但是,不杀人已是她作为一个“人”的最基本原则,当她是还龄的时候她是这样的,当她是诛剑的时候,依然如故。如此的她,如何可以当一个剑手?她难道没有发现,这是她的悲哀?即使她追到了赵炅,她也不忍杀人的,而她却以为自己有这样的强硬,依旧执着地追下去,一路是伤,一路是伤! “则宁大人,你在这里休息,这妖女交给我足够了。”突然旁边有人冒出了一句话,瓮声瓮气。 则宁一怔,他根本没有注意旁边还有这样一个人,那是潘美的副官,好似叫做“阿墨”,似乎是苗疆土人,长得人高马大,一脸的呆头呆脑。 “她是这么漂亮的妞,大人想必下不了杀手吧。”阿墨嘿嘿一笑,“大人和她动手的时候,放过了三次制服她的机会,她也放了大人一马。她的武功虽然不错,但全在那一柄剑上,大人不忍下重手,所以才会受伤,还是让阿墨去动手比较合适。” 则宁微微一震,这个人—— “不必了,我职责所在,还是我去。”他一句话封住了阿墨的嘴,这个人不简单,决不简单!看似呆头呆脑,心机深沉! 但在这时,远处,“啪”的一声,则宁蓦然回头,只见半截长剑银光闪闪直飞上天,还龄的软剑毕竟不是斩绞剑这样的神兵利器,被她拿来和战场上使用的重兵器一阵互斩,必定吃亏,竟然断了! 阿墨诡秘地一笑,“对付如此精巧细腻的剑招,不能和她斗巧,要和她碰硬,否则必输无疑,大人才学盖世,不同阿墨小小化外野人,想必不是不知道吧。”他转过身,往还龄那里去。 则宁没有回答,他不理睬阿墨,也往还龄那边去。 “妖女,你留下!”阿墨比他先行一步,大喝一声,在则宁还没有看清楚之前,一掌劈了过去。 “呼”的一声,劈空掌力!是练得非常扎实的铁砂掌力!则宁肃然变色,抢在前面。但是来不及了!他眼睁睁地看见还龄一跃而起,她的轻功相当不错,这一跃,可以越过人墙,突围而去,但是阿墨这突如其来的一记劈空掌,正正击中了她跃高的小腹,则宁眼睁睁看着她被一掌打得飞跌出去,摔在三丈以外的军帐上,然后笔直地摔了下来,“砰”的一声扑倒在地。 “还龄!”他在心中大叫一声,但嘴上却叫不出来,整个血液一下涌到了头顶,“嗡”一声让他一样感受到重击的痛苦,想也未想,他一手按在阿墨肩上,借力腾身,直扑还龄身边。 阿墨脸色一变,他抢着出掌是为了争功,则宁这一跃让他等于是没有了光彩,“则宁大人,那女子是妖女,你不能手下容情!”他情急之下,把不应该说的话脱口而出,刚刚想提气,却颓然发觉,则宁那一按,竟然传入一股暗劲,使自己的真力运转不灵! 好一个则宁!杀人而不动声色!阿墨不知道自己的武功能不能恢复,但心中此时的恨意达到顶点,却又不能发作! 则宁扑过去,扶起了还龄。 而四周的将士面面相觑,不知道为什么“则宁大人”要对这个女贼这么好?也不知道要不要过去拿人,只好围成一圈这么看着。 好痛——好痛—— 还龄捂着小腹,咬着牙;狠狠地、狠狠地瞪着扶起她的则宁,她不知道刚才那一掌是谁打的,但在这军营之中,有如此武功的人也不多。她是大辽的人,大辽的剑客,刺杀大宋皇帝天经地义,她若不是使不出劲,她一剑杀了这个衣冠禽兽——她狠狠地想,从来不考虑,她是否真正做得到! 则宁自然不能了解还龄扑倒在地之后的感受,他只是小心翼翼地把她抱起来,像抱着一触即碎的珍品,往他自己的军帐走去,他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从来不理会别人怎么想——这就是秦王府不讲规矩的则宁,可惜了解的人很少,很少。 好痛——真的好痛—— 还龄昏昏沉沉地躺在则宁怀里,随着则宁一步、一步地走,她嘴边的血丝逐渐扩散,逐渐、逐渐,一点、一点,滴落在地上,触目惊心。 “则宁大人——私藏要犯是要判死罪的——”军队中不知是谁很微弱地道。 这回则宁没有听见,他去得远了。 ——***—— 他抱着她,第一眼,就看见在她颈上,有着一个深深的咬痕,没有咬破肌肤,但是留下一个紫红的印记,可能十天半个月不能消退——这是谁的习惯?谁的嗜好? 则宁一刹那脸色全白,则安!他当然清楚,这是则安的习惯,在他每一个女人身上,留一个咬痕—— 则宁在这一刹那明白了很多东西——她为什么会绝望?为什么会恨他?无论则安有没有得手——她是这样单纯清白的女子——她以为是自己,所以她嚼舌,她恨他师那个假冒自己强暴还龄的人,则宁清楚——除了则安,不可能还有别人! 这就是谜底——她是为了这件事离开的!不是为了别的!他心中有一刹那好痛,这样一个容易知足的女子,你要她承担这么多痛苦,苍天,你何其残忍!她有多么爱,她就有多么恨——所以她才咬那一口!而她竟还是下不了手杀他!她真是——太纯良的本性,给她造成了多少的痛苦?而她仍不知不觉坚持着,坚持着! “呃——救救我——我好痛——我好痛——”还龄神志混乱,在他怀里轻轻地哭,声音发不出来,她的舌头已经断去了一半,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不怕,无论你变成妖怪还是变成什么其他别的东西,我都陪着你。”她没有听清楚,但是她耳边的人是这样温柔地道,“我和你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 她仍然哀哀地哭,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根本不知道她是被谁抱着。 ——***—— 那一阵剧痛过去,她醒来的时候,她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有一床很温暖的被子——当然,那是因为,被子的主人非常畏寒,非常容易就全身冰冷。 屋子里没有人,她发现她只是昏过去了一会儿,因为她的衣裙还在她身上,沾满血迹,让人好不舒服。 是他把她送到这里来的?还龄慢慢支起身体,她不要在这个男人的床上休息,她不做这么没有骨气的事情!他想怎么样?她已经一无所有,他还想要她什么?她还有什么是值得他要的?她走! 她踉踉跄跄从床上爬起来,一步一摇晃,往军帐门口走去,她身上有内伤的剧痛,不过她一定要走,她现在不怕死,她怕什么?她只是不愿落在则宁手上,她宁愿死在外面!这和她当日嚼舌的心情一样,她想保住的不是什么其他的,是尊严,作为一个爱上了不该爱的男人的女人的尊严。 金星乱舞,她有一点分不清东南西北,但是——好歹她是走出了军帐—— 外面好像有很多人——很多很多人——她努力睁大眼睛,却什么也看不清楚,感觉——有很多人在看着她。 大家都呆呆地看着她自则宁大人的军帐里出来,大家守在这里就是要等着抓她!则宁大人给她找大夫去了,大家都等在外面,等着抓住这个想行刺皇上的女飞贼,正在想要怎么把她从则宁的军帐里弄出来,却不料她自己出来了。 她要出去!还龄不知道这么多人挤在外面干什么,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好像老是瞪着她? 大家看着她摇摇晃晃出来,一直走到和人面对面,撞到了人,她还甚至很清醒地说:“对不起。” 那被她撞到的仁兄竟也呆呆,让了她过去。 “喂,你傻的啊?抓住她!皇上必定重重有赏!”旁边的人说了一句。 这一句好像触动了所有人的神经,像一下触发了山崩,所有的人不约而同发一声喊,对着还龄扑了过来。 她突然被人推倒在地,有很多人抓住她的手和脚,很多人踩在她身上,很多人拉扯她的衣服——她很快变得衣不蔽体,披头散发。 剧痛又开始了,她的内伤发作,头昏眼花,全身每根筋都在痛,而还有很多人在把她拉来拉去,喊着她听不懂的话。 救我——我好痛——我好辛苦——杀了我——或者救我——还龄匍匐在地上,慢慢地往前爬,每爬一步都无比艰苦,都有很多人在她身上吵架,甚至打架,她不知道被踩断了几根肋骨—— 好不容易,她看见了救星——她看见则宁——他一脸惊恐地看着她,他显然不知道他出去一趟,回来就变成了这样的场面——他其实还离她很远很远—— 则宁,救我,杀了我——杀了我——我好痛——太辛苦了—— 她非常微弱地笑了,对着则宁,她伸出了手,救我,我会感激你的。 但是,则宁并没有过来,他只是站在那里,不走过来,也不离开,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一群想奖赏想疯了的男人拉扯,看着她的身体和尊严一起被踏得粉碎,却始终没有救她—— “啪”的一声,她伸出的手终于失去气力,像垂死的蛇一般颓然掉落在地上,他终是没有救她!没有! 则宁——你好狠心啊——难道,连放过我这样简单的事情,你都做不到?都做不到?你——喜欢看我痛苦,是吗?还龄在完全失去神志之前,她仍牢牢地盯着则宁,直到眼睛失去神采——她死不瞑目,死不瞑目! ——***—— 则宁身后站着一个随军的大夫,他本是要给还龄看伤的。但还龄并不是一般伤患,她是行刺皇上的刺客,皇上还没有赦免她,他如何敢救?所以,则宁要他来救,他不敢不来,心里已经在打退堂鼓,到了这里一见如此惊人的场面,就更加决定了——不救! 他怕则宁会救人,所以,在则宁一看到还龄的时候,他就一针扎进了则宁的穴道——则宁大人若要帮助凶犯逃走,他也有罪,他必须阻止则宁做出杀头的事情出来;一方面,那妖女死了也好,死了,就不会有祸端,事情就清静了。 所以则宁站在那里没有动——不是他不想救人,而是他看到还龄受辱的时候心神震动太大,让那不会武功的大夫钻了空子。 但这比让他代替还龄去被人践踏还要痛——如果,伸手去触碰则宁的身体的话,他的身体现在是滚烫的,而非冰冷。 听到还龄的手臂无力的掉落在地上的声音,那“啪”的一声轻响,似乎盖过了几千人的狂呼,而传到他的耳边——清清楚楚! 在她的手臂掉落的同时,则宁自震心脉,他拼着一身武功不要、性命不要,他要保护还龄——他欠她的,一直是他欠她的!她怎么可以死?他还没有对她解释清楚一切,她怎么可以死? “噗”的一声,那银针自则宁背上激射而出,一下把身后大夫的手掌射穿。则宁头也不回,扑入人群,自地上抱起早巳遗体鳞伤不堪人目的还龄,冷厉地环视了周围一眼,那一刻他没有说话,但那目光令人心里发寒。 看了那一眼,则宁清清楚楚地道,他从来没有说话说得这样清晰,这样好听。 他说的是—— “如果她死了,我要你们陪葬,”他冷冷地看着周围的将士,补了一句:“全部陪葬。” 则宁大人—— “她是钦命要犯,则宁大人你不要执迷不悟,你和她在一起,只会连累了你的大好前程——”有人大着胆子道。 “是吗?”则宁冷冷地道。他没再多说一个字,也没再回头看一眼,更没有回他的军帐,就这样抱着还龄走了,离开军营,离开战场,离开这一切令人烦恼的复杂。 她是个简单的女人,他会给她简单的幸福。 “则宁大人?” “则宁大人,皇上在传唤——” “则宁大人你这是抗旨——” “则宁大人?你快回来,你去哪里?” 身后的人不停地呼唤,却一句也没有入则宁的耳,一句也没有,真的。 第7章 -------------------------------------------------------------------------------- 相依为命 他抱着还龄,往莽莽草原走去,离开军营,离开战争,走入天地之间。 他的一只右手完全不能使力,抱着还龄的只有左手之力;他刚才用内力振荡经脉,逼出银针,结果真气外走,他很可能会武功全失。 但是他不在乎,他抱着还龄,能走多远走多远,他一定要带着她离开,离开这么多伤害,和痛苦。 “砰”的一声,他一只手再也支持不住还龄的体重,为了防止还龄跌落下来,他双膝跪地,稳住了下滑的趋势,一咬牙,再度撑起来,往前走。 还龄在他怀里,还有一丝温暖的气息,很微弱,很微弱。 ——***—— 她像睡了很久很久,等她醒来,发觉,她睡在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这应该是一个山洞——不,还不能算山洞,这是一个山壁的凹陷,深度只能容纳一个人——她就躺在那仅有的一个人的地方,地上铺着干草和衣服——很干燥也很柔软,身上也盖着衣服——是一件她曾经亲手帮一个人穿上的衣服。 则宁的衣服?她知道他太容易全身冰冷,所以每件衣服都给她改了,夹了棉絮。他也一定要多穿几件衣服,否则他保持不住体温。但他为什么——会把衣服盖在她身上? 她不是早该死了吗?还龄清清楚楚地记得,她被千军万马拉扯践踏的时候他袖手旁观,现在她却盖着则宁的衣服躺在山洞里?而不是大牢里? 他人呢?还龄微微侧了头,一阵剧痛,她全身都动不了,剧痛并没有消失,而是变成了习惯,所以她竟一时没有察觉。 这一侧头,让她看见,外面在下雨,一个人穿着一件单衣坐在山洞口,拦着雨,挡着风,背对着她。 那是他吗? 还龄自己对自己笑了笑,骗人,怎么可能?则宁会为了她,一个人坐在荒山野岭的山洞口为她挡雨?她真是天真,为什么还要做这种梦?会让自己很开心吗? 在做梦,醒来的时候,她应该已经死了。还龄还很清醒地想了想,不,死了,她就不会醒来了,所以无论她醒不醒来,她都是算死了。 ——***—— 这里很冷,完全不像他的王府,冷的时候有暖炕火炉,可以关起窗子,可以加件衣服。则宁倚着洞口坐着,不让风雨吹人山洞里面去。他身上两件外衣都给了还龄,只剩下一件单衣,他其实已经冻得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四肢,但他必须在这里挡着,下雨了,她受那么重的伤,再受了风寒,那怎么得了? 北方,是特别特别的冷—— ——***—— 等她再醒来,外面有淡淡的阳光,她仍然看见则宁挡在山洞口,一动不动,像是从来没有移动过。 这个梦怎么这么长?天气还会变化?还龄自嘲,她这回除了看一眼则宁,还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咦,谁换了她的衣服?她记得她本来穿的是一件黄衣,此时竟然变成了一件雪白的中衣,没有血迹,似乎她闯入军营,被击成重伤,受千军万马践踏都是一场梦——她在想些什么?她到底是做了几个梦?在这一个梦里,则宁是这样温柔,在那一个梦里,他又是这样残忍—— 她好像没有那么痛了,严重的内饬似乎有人为她治疗过,而拉扯践踏只是给她添了许多外伤,她武功在身,会渐渐地恢复。 他为什么不动?她的梦里的他是这样僵硬的吗? 僵硬?还龄突然发觉,则宁倚在洞口的姿势果然很僵硬,他为什么不会动?她忘记了他冷眼看她被践踏的时候的狠心,反正这是一场梦,是一个则宁对她很温柔的梦,她可以去——好奇一下。 她爬了起来,她已经习惯全身都痛,反正是做梦,痛也是假的,不怕不怕。 这个洞很小,真好,她只需要爬两步,就到了则宁身后,“少爷——”她想这么叫,但叫出了声才发觉自己说话含混不清,她伸手去触了他一下。 好冰。 还龄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咦,做梦也是会这么清楚的?她侧过头,看着则宁的脸。 他的睫毛好长,微微闭着眼睛,肤色本来很白,如今微微地有一点发青,像冰冻了多年的冰川,几近透明的冷清。 她不知不觉伸手去触碰他的脸,好冷好冷。 他突然睁开了眼睛,像一个冰雪的梦被惊醒,他睁开眼睛,有几分迷茫,几分朦胧,看着还龄,口齿启动,似乎想说什么,却终是没有说出来。 他这个样子,真像是当初那个说不出“我”而递给她一只蜗牛的那个人,还龄身子一软,跌坐在他身上,她没有这么多精神体力支持她一直趴在那里。 好冰好冰的身体—— 还龄恍惚地笑了,他是想说“我好冷吗”?她一向都能猜测他在想什么,他一定是冷了,这个她梦中的则宁,那么温柔而淡然,一点都不像会那样残忍地对待她的人,他怎么会残忍呢?说他残忍的人才最残忍,这样惊扰了她的好梦! 他很冷,她无意识地拉过本来拖在她身上的衣服,那是他的衣服,一起温暖好了,不怕,不怕,这只是做梦,不会冷的,我们一起盖着它,不冷。 ——***—— 则宁本来已经几乎冻昏了过去,但是天气转暖,救了他一命,他再继续失温会死的,但是还龄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 让他一下惊醒过来的是有个温暖的东西在摸他的脸。 温度,是他现在最需要的东西。 睁开眼睛,他竟然看见了还龄。 一个没有恨的还龄,一个关心他的还龄,她总是这样,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无意识地关心他。她显然有些像在做梦,眼神恍恍惚惚,嘴角却始终带着笑。 他想出声,但是发不出声音,他的体温太低;他也动不了,全身都僵硬了。 她竟然笑了? 他很久没有看过她的笑脸,依旧笑得好看而令人舒服。 在她笑的时候,他的心中温柔的一声碎响,像是有什么东西突然破去。 然后她就跌人他怀里,一下温暖了他全身,他清清楚楚地感受到她的娇柔和温度,再然后,她傻傻地拉过她身上盖着的衣服,笑着也盖在他身上,最后,她睡着了。 则宁一点一点的回温,一点一点地抽去了他骨子里的寒意,一点一点地散发出一个淡然的微笑。 这才是他的还龄啊! ——***—— 床——在动——还龄迷迷糊糊地醒来,因为震动,她不舒服地发出一声咕哝,全身都痛!但是已经没有那样剧痛,她的体外伤,经过休息,渐渐会好的。 有人在轻轻抚摩她的头顶,把她放到一个更加安稳的舒适的地方去。 真好,她不自觉带着浅笑,有个人在疼她,有个人在关心她——她骤然醒了过来,谁? 则宁把她放回洞内的衣服和干草上,他正在为她盖上衣服,虽然外衣离开他的时候,他本能地感觉到寒意,但是既然他已经能动了,那就让她舒服一点。 他没想到还龄会醒过来,是因为他不常照顾人,手脚太不细致?他更设想到的是,还龄醒来之后,一掌劈了过来。 “呼”的一声,而他茫然承受,他从来没有防备过还龄,那天,被她一指点了穴道是这样,今天被她一掌劈中也是这样——他从来不曾防备过还龄,他从来不觉得她会伤害他,好像他不相信她会杀人一样!所以——即使被伤害过了一次,他也是学不会防备的。 “嘭”一声,他被震得跌在地上,还好还龄重伤在身,这一掌没什么劲力,否则以则宁真气岔经的身体,是抵挡不住的。 “咳咳——”还龄劈出那一掌纯是感觉到有人在身边,为了防卫而发的,一掌劈出,她伏在盖在身上的外衣上连声急咳,咳出了几口血来。 还龄!则宁站了起来,轻轻地,隔着被抱着她,轻轻地拍哄着她,就像那一天一样。 好冷好冷,这个人像冰一样——还龄咳了几声,陡然警觉到这种安慰——则宁?她的背一下子僵直,一动不动,感觉着则宁的一举一动。她不会忘记他的绝情,在她向他求助的时候,他可以狠心看她死—— 他想做什么?她防备地一寸一寸抬起眼睛,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她看不到则宁,因为她就像那天一样,被紧紧地抱在怀里。 “放开我!”她突然叫了起来,声调是残缺不全的,但是她叫了出来:“放开我,你想干什么?放开我放开我!”她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难道,难道他—— “如果你真的要我放手,我就放手。”则宁的声音响了起来,虽然是含糊不清的,“你说放手。”他说得很认真,绝没有玩笑的意思。 还龄静了一下,说:“放手。” 他依言放手,很君子。 还龄转过身来,眸子里混合着惊恐与防备,她立刻缩得远远的,抱起衣服,缩在洞内的一角。 那一刹那,则宁真得很想一下子告诉她真相,告诉她,那天晚上的人不是他,他不会伤害她的——永远,都不可能。但是他不能,他已经很仔细地想过了,告诉她,除了对她造成更多的伤害,并不能弥补什么,她认为那个人是他,那就是他好了,至少;他会爱她,会补偿,但是则安,他是不可能对还龄负什么责任的。 她需要一个人来恨,那就他来好了,不要再提过去,让他们就看现在好不好?他不会饶了则安,但那要等他安顿好了还龄,而眼前——困难还很多很多。 “不要怕我。”他说,因为体温的关系,他的声音发不出来,非常微弱,“对不起。” 她瞪着大眼睛看他,对不起?他竟然以为,一句对不起就算了?那天下杀人放火的重犯,是不是也对不起就可以原谅?失去的东西决非道歉就可以追回,更何况,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东西,她的立场、她的心、她的尊严她的希望都已经因为他而失去了,他现在说对不起,不觉得很可笑吗? 她不知道,他说出“对不起”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样的感觉。 则宁改了一种口气,她不能接受他的爱,就接受他的安排,好不好?“不要怕我,我——”他顿了一下,居然可以淡淡地道:“我知道你恨我,但是,我们落到这个境地,如果不齐心合力,恐怕是很难在关外草原生存下去的。”他知道她不能相信他会爱她的理由,那他就编造一个理由,要求她和他在一起。他也不希望她知道他为她做出了什么样的牺牲——牺牲了功名利禄,牺牲了一身武功,也许——还牺牲了他生存的权力——皇上是不会饶了他的。 阵前逃跑的将领,因私忘公的男人,他已经从最荣耀的人,变成了最可耻的逃兵,罔顾了国家的前途命运,罔顾了他从前最为看重的东西。 但是,他会慢慢抚平她的伤、让她忘记痛苦。他不是容隐,他早就说过,他并不是真的重视江山,他只不过是没有东西可以重视,所以不得已而重视,如果让他找到值得重视的东西,他就会罔顾。 朝廷的事,容隐必然会处理得很好,他很放心。 原来是这样,他和她必然是不知道遇到什么危难,和大军脱离,落到孤身处在荒山野岭的境地,他需要她的帮助,所以才救她。还龄接受了这个理由,慢慢放松了身体,“皇上没有要杀我?”她不再出声,做口型。 “皇上——”则宁一辈子没有说过谎话骗过人,他顿了一下,“皇上还没有找到你,就遇到了辽军攻打,我们就落到了这个地步。”他自己的话破绽百出,但是还龄没有细想,他又道,“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草,和我们的衣服。” “我的衣服呢?”她明明记得穿的不是这一件。 “你的衣服——”他面不改色,“我丢掉了,因为已经不能穿了。”那衣服上都是血,还龄的血。 “这是——”还龄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衣服,“你的?” “不是,是我之前——”他考虑着要怎么说才恰当,仍是照实说:“我再去给你找大夫的时候,拿了一件新的,是我的,我没有穿过。”他解释他的行为,“我不能让你死,皇上那里我无法交待。”他特地找出一件新的,就是怕她不喜欢穿过的衣服,结果,也幸好一时意气,手上挂着衣服就出来了,否则,让他那里找衣服去? “谢谢。”还龄沉默良久,做口型。 “不——不必。”则宁身上好冷,所以那声音也就轻微得近乎于无,“你休息,否则伤是不会好的。” 还龄非常听话,躺下去,闭起眼睛,休息。 则宁坐在一边看她,外面阳光很柔和,照成一个剪影,为她遮住那份明亮,让她休息。 她又怎么会睡得着?她只是那么僵直的躺着,一动都不想动,也一动都不能动。 不久之后,她闻到一股焦味。 燃烧的焦味。 睁开眼睛,则宁在生火烤着什么东西,洞本来就很小,这么一烧,登时一洞都是烟气,熏得人根本消受不了。 他在干什么? “咳咳——”则宁自己也连声急咳,但他还在继续烧,好像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还龄终于忍不住坐了起来,他到底在干什么?难道,他不能杀她,却要烧死她吗? 坐了起来,才发现他在烧青草,他点了火,就把一把青草往火上凑,那青草本就很生嫩,充满水分,一烧起来;满洞都是浓烟。 感觉到她起来了,则宁怔怔地拿着那一把带火的青草,抬起头来看她。 他甚至不知道那火已经烧到他的手指,他很漂亮的白玉无瑕的手指。 还龄倒抽一口凉气——他不会说他在做饭吧!这世上哪有人这样煮东西的?小孩子玩游戏都知道要有锅有碗,你看他拿的那是什么?谁告诉他随便抓一把青草就可以吃?他是尊贵得傻了还是没有脑的? 眼见他就要引火烧身,她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住从铺位上跳了起来,一把抓住他的手,这个笨蛋!她看见他依旧是那样清澈而淡然的眼神,有这样眼睛的人,为什么会做出那样残酷卑鄙的事情?他不是残忍狡猾吗?那又为什么净做些傻事来——让她心痛——让她时时想起第一天的则宁? 则宁见她跳过来抓住自己的手,才发觉火已经烧到了手上,见到她恼怒的神色,他竟不自觉微微一笑,她还是关心他的,想着,他轻轻吹了手上烧好的草木灰,让它冷却一点,然后,慢慢地,非常小心谨慎地,涂在还龄手上的伤口上。 那个伤是他的将士们踩的,他要把它治好。 温热的手,则宁难得温热的手,触在她发烧的伤口上依旧显得微凉,但是,她依旧感觉到,那手指带来的温暖——与怜惜。 为什么?你既然如此对我,为什么,又要给我这样的怜惜——还龄慢慢低下头去看自己的饬口,则宁,你不觉得,这样,比什么都更残忍吗? 则宁这时慢慢开口:“那时候——不是我不想救你——”他想解释什么,却没有说下去,说到一半,就没有下文。 还龄等着他往下说,等了良久,他没再说什么,她就低低地道:“你只是喜欢看我痛苦,所以不想救我,所以不让我死,对不对?”她全然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因为声音是残破的,也是模糊的。 但是则宁听得懂,“我从来不喜欢任何人痛苦,”他的声音有一种无端的平静,“包括你,包括其他人。”他涂好了还龄手指上的伤,轻轻地放开她的手,“我不是不想救你,是我救不了你。” 骗人,你如果想救,有什么人是你救不了的?还龄清楚他的武功,也清楚他的权势,但是他说救不了,她就听着,无意去和他争辩什么,没有意义的,即使强迫他承认是他不愿救她,那又如何?她会很开心吗?还龄想着,轻轻地笑,那样的笑,是淡淡的,也是没有心绪的。 “我不知道我们可以吃什么。”则宁换了一个话题,他已经给还龄的手上好了药,但是,他自己的手却灼伤了几处,“你是在这里长大的,你说。”他到现在还不习惯说话,但是还龄不能说、她也不认得汉字,她只认得契丹文字,那他就必须说。 还龄默然,他就是为了这个而救她?她抬起头,四下张望了一下,看见则宁不知道从哪里拔回来的一堆青草,各种各样的青草,想来则宁早就什么因素都考虑齐全了。她从中选出了几种,那是可以吃的。 但是,草原之上,最好吃的东西是蘑菇,不是青草,草原之上还有狍子,还有野兔,还有很多野鸟,她默默想着,却没再说什么。 “我去找点东西回来,你休息,不要到处跑了。”则宁也不善说话,想了良久,才说了这一句。 她点点头,不想再和他说什么,闭起了眼睛,躺回铺位上去,她也真的好累好累。 ——***—— 则宁出去,他除了要找点吃的东西回来,还要找一点柴火,找一点清洁的水,他不知道独自生活是这么难的事情,任何的需要,都要自己张罗。 而且,还龄伤重初愈,应该是要补一补身体,但是此时此刻,叫他到哪里去找补品回来? 满目青草,荒原碧碧,他原本觉得这景色很美,但是现在,他只觉得这景色很要命。 地上的草都长得很相似,他拿着还龄挑出来的几种,很费劲地在地上比照,半天还没找到多少,水源倒是找到了,他却没有容器把它装回去,空自在那个小水潭旁边站了半天,不知道如何是好,忙了半天,天要黑了,他还没有什么成就。 咦——这个是——一个蛋吗? 他低下头,原来,在水潭的旁边,有几个水鸟的窝,这里荒山野岭,少有人来,那窝就在地上,也从来没有人惊扰了它们。 对不起了,则宁伸手准备拾起那个蛋,因为还龄需要这个东西,如果只有他自己,他是不会动这几个蛋的。 伸出了手,他却无端感觉到眼前一黑,差一点一头栽倒在地上,右手背后的伤处分外地疼,整条右手麻痹无力,刚才好不容易拾到的野菜全部掉到了地上。 怎么回事?则宁抬起手按住自己的头,一阵阵的头昏,一阵阵的隐隐作痛,他的身体是一天没有休息,但是也不至于变成这样。过了一会儿,头昏过去,他才记起他武功已失,已经不再是可以随便餐风露宿的人了。 他不知道,他的持续体温偏低本是不好,他又不自量力,在山洞口吹了几个时辰的风雨,加上武功全失,原来在秦王府所受的风寒也并没有好全,就随军远征关外,已经有病根侵入身体,一时虽然看不出来,但是长远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他不关心这个,他关心的是,晚上,他和还龄吃什么。 ——***—— 火光融融,香气四逸。 还龄不知道则宁还有这样的本事,不仅找回了不少野菜,还找回了一点蘑菇,竟然还有几个蛋! 虽然水拿不回来,但是野菜生吃,本就多汁,倒也并不渴,那几个鸡蛋被烤得爆裂开,但是依旧纯香,讨厌的是没有盐。 她默默地吃,看着则宁把一个又一个的蛋放在自己面前,他也不说话,也不吃,就静静地帮自己烤蛋,帮自己烤蘑菇。 他已经不是哑巴,为什么不说话?他又不是神仙,为什么不吃东西?等着等着,始终不见则宁有要吃的表示,还龄索性停了下来,她也不吃了,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她也不说话,她是真真正正的哑巴,比起不说话的本事,看谁赢得过谁! 发现她突然不吃了,则宁才勉强微笑了一下,“你吃,我没有胃口。”他是真的没有胃口,一天下来,只觉得累,看着她吃他就很安心,他是什么都不想吃的。 他的脸色不太好,还龄盯着他看了很久,决定,她不为这个假扮温柔的禽兽虐待自己的身体——她却忘了,本已是了无生趣的,原本是决意必死的,现在,却有了一股莫名的温暖,让她不自觉地想活下去。 她不会承认那温暖是来源于期待,期待着,他真的会为她做这许多事情,真的——真心的为了她,真心的想关怀她,而不是为了别的其他的什么。 赌气接过了那个蛋,却放不进嘴里,看着他什么都不吃,她跟着胃口全无,默默看着蛋,突然想起,则宁跑到草地上拾蛋,赶跑一群水鸟的样子——那是什么样子!尊贵淡雅的则宁,手持文卷,凝眸时让人目不转睛的则宁,竟然会做这种事情!她突然想笑,想忍住的,却又偏偏笑了出来,好不像他的为人! 看着她无端端笑了,则宁也淡淡一笑,头好昏,今天是太累了,明天吧,明天等他精神好一点,就陪着她吃东西,好不好? 他实在是太累了,倚到山洞壁上,就闭起了眼睛,如果她可以时时这样笑,多少东西他都陪着她吃。 她看着他睡着了,终于还是吃掉了虽后那个蛋,不是她非常有胃口,而是,眼见他的疲累,想到他寻找食物的辛苦,不自觉地,她就吃掉了那个蛋。 ——***—— 第二天一早,她毕竟是元气大伤,沉睡至午时才睁开眼睛,一起来就看见则宁坐在她铺位旁边,骇得她差一点失声叫了出来,他怎么像个没声没息的鬼! 则宁见她醒了,笑了笑,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他依旧是不说话的,但那神色很好,宁定,而安详,似乎并不觉得这样生活很苦。 他——还龄咬着唇,他可不可以不要这样温柔,不要这样好?她的心会不自觉渐渐、渐渐地温暖起来,渐渐渐渐地,她会错觉他爱她。 她的眼睛没来由地湿了,有水珠莫名其妙地滚出了眼眶,她没有动,咬着牙,就缩在他的衣服里面,不出来。 “不要哭。”则宁的声音仍是不合音准的,他轻轻地抚摸她的头发,“爱哭的姑娘。” 她才不是,是你老是喜欢弄得人家哭,哪一次哭,不是为了你?还龄的眼泪掉得更多,她从来都不喜欢哭,从来都不喜欢恨人,从来都不喜欢吃蛋,但是为了他,她已经全部破戒,则宁,你知不知道,我好恨你,我好恨你是因为我狠不下心真正恨你,你究竟是鬼,还是人?为什么我始终都有错觉,错觉你在爱我;而又始终是那样,是你不断不断地伤害我。 “起来了,吃饭了。”则宁拍了拍她的身体,“不吃一点东西你好不起来,不要孩子气,起来了。”他的口气像宠溺着什么,听着,就很容易开心起来。 还龄坐起来,则宁把一个东西放在她的手里,是他衣袖的一角,他撕了下来,作为净脸的东西,沾湿了水。 水源——据说离这里很远。 还龄无言,擦干净了脸,则宁微微一笑,突然把她整个抱了起来,包着那一件外衣一起抱了起来,往外就走。 她吓了一跳,则宁的右手是没有什么力道的,她不得不紧紧抱住他的背,才不会跌了下去。他想干什么?她发出了抗议的声音,但是则宁依旧抱着她往外走。 他出了那个山洞,外面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阳光朦胧着一片的微黄,青草的气息扑面而来,清新,而明亮。 他想带她去哪里?还龄的脸颊染上了红晕,这是她生长的地方,他带她出来看什么?这里的山山水水她难道还看得不够?她早就知道那很美,很美很美。 则宁把她放在一个地方,她的手臂环绕着他的身体,被放下来的时候四目相对,她已经不敢对视他的眼睛,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哗啦”一声,是水响,她惊醒过来,才知道他把她抱到了水源旁边,转过头去,只见一片清潭,水色盈盈,几只水鸟在水上来来回回,想必是找不到自己的蛋,非常疑惑。 “真是对不起了。”如果她没有听错、没有看错,她竟然看见则宁眼睛凝视着那几只水鸟,极轻极轻地道。 还龄随他的目光去看那几只水鸟,真的是对不起—— 则宁的声音传了过来:“喝水。”他倒是从来不说废话,明知道自己说得不对,当然是能少说就尽量少说。 原来他带她到这里来是为了喝水——还龄不知道是哭是笑,这么远的路,这么浩大的工程,就是为了喝水?看着则宁无比认真的眼睛,她忍不住又笑了出来,拔起身边的一把青草,揉成一团,放进水里,再拿出来的时候,那一团草里面吸了水,虽然滴滴嗒嗒,但是如果青草足够多、足够绵密的话,就可以用这个办法把水从这个地方,带到另一个地方。她从小和玩伴们玩惯了,但是则宁一辈子穿衣吃饭从来没有自己动过手,当然想不出来。 她这样一笑,则宁也随她笑了起来,学着还龄拔了一把青草,揉成一团,放进水里,再提出来,看着它吸了很多水,他很认真的样子,实在让还龄看了很想笑。 那一天,就这样,她教他如何在草原上寻找好吃的草茎,如何挑选可口的蘑菇,如何寻找带盐的山石,如何起火烧烤,如何捉鱼打鸟——当然,他也只是学,并不真打。 很快乐,她努力地忘记过去很多很多的事情,她不知道则宁为什么在这里“与大军脱离”,却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也没有要找回大军的意思,他就是那样淡淡地对她好,她也就慢慢地接受他,试图让自己相信,一切的不愉快从来没有发生过。 一天,两天,日子过得很快。 开心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就是秋天。 ——***—— 他们当然不知道,宋辽之战,赵炅果然在岐沟关粮道被断,大军被迫溃散,由于主帅搬军,杨业杨将军在陈家谷口兵败被俘,绝食而死,赵炅中箭乘驴车逃走,大宋颜面全失。 虽然还龄并没有成功刺杀赵炅,但是,则宁随她出走,这对宋军的打击不小,赵炅尤其不悦,他对则宁寄望甚高,结果则宁不告而别,他如何不怒?如果则宁没有不顾而去,以则宁的才智武功,既使宋军逃不了必败的命运,却也不会弄到皇帝乘驴车逃走的窘境。 但是他没有下旨要追杀则宁和还龄,他不是昏君,当然知道,假如他下旨杀则宁,他就永远失去了这一个眼光独到、能见人所不能见的良臣,则宁也许没有容隐那样的雄才大略,但是,他比容隐细心认真、淡然得多,很多事情容隐太过计较成败得失所以看不透,而则宁不同,他看得透彻,也看得全面。 容隐太偏激了。赵炅作为旁观之人,自然比谁都清楚。 他只是下旨,要找到则宁,只要找到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都重重有赏! ——***—— 则宁和还龄相处得很好,因为则宁淡淡的关切,还龄刻意地回避从前的是是非非,所以从表面上,他们都很和谐,至少,还龄不会再害怕,也不会再敌视仇恨则宁,但是她很清楚,则宁也很清楚,在她心里,终究还是存着距离,对于曾经的伤害,她只是刻意回避,而并不是忘记。 她没有伤人之心,但是,那一种敏感的防备却始终不曾收起,她像一只被人重创的鸟,即使人对她再好,她也还是会汗毛直竖的。 “咣当”一声,她转过头来,这已经是则宁第五次打破她好不容易比手划脚才用新鲜蘑菇从契丹牧人那里换回来的大宋瓷碗——之前他已经打破了很多东西——他绝不是故意打破的,他是何等细心淡然的人! 怎么了?她放下手中在编织的草丝,凝眸看着则宁,怎么了? 则宁已经不是第一次如此剧烈的头昏头痛,从前也曾经有过,但并没有这样强烈,一头痛起来,他的手就跟着麻痹,就会打破东西。他从来都不会表现他的不舒服,头痛的时候,他就一双眼睛盯着前面的某一点,试图让自己忘记一些东西,让精神超越那个痛苦。他有第一流的忍耐力、和第一流的淡然的表情。 还龄看着他突然非常专注地盯着他们这一个月才搭起来的草棚屋上的一根草芥,专注得似乎不知道身边发生什么事情,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放任那个瓷碗跌下来。 “啊?”她发出一声诧异的声音,走过去,做口型,“怎么了?” 则宁视而不见,他仍是很努力地盯着前面,根本不看还龄的口型。 则宁?还龄走过去,轻轻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你——好吗?”她以为他在想事情,想得那么专心,“需要——我帮忙?”她基本上还是不轻易接近他的。 则宁淡淡一笑,他不敢分神看还龄的口型,“没事。” 他为什么不看她?还龄突然起了疑心,那一根草芥有什么好看的?她一手把它拔了下来,回头看则宁。 他的目光根本没有移开,依旧死死盯着前面! 有问题! 还龄突然并起手掌,侧掌向他肩上斩去。他一身武功,遇到了别人偷袭,应该会有反应的!“呼”一声,她掌力带起风声,“啪”的一声,干净利落地斩到了则宁肩上!而他只是被重重斩了一下,才回过头来看她,嘴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但是什么也没说出来,就跌了下去。 则宁!还龄被这样的变故惊得呆了,她那一掌下手并不是很重,他为什么闪不了?她一掌斩中则宁肩头,一触即知,则宁的一身武功,已经毁了,甚至没有残余的真气可以抵御她的斩劲! “嘭”一声,则宁跌坐在地上,他并没有昏过去,他的精神永远胜得过变故,用力撑着地面,他想站起来,但是做不到,脸色变得非常苍白。 “少爷!”还龄震惊之余,脱口喊出了她最关切最亲近的称呼,只可惜,听在别人耳中,那不过是她喊出来的两个不同的单音,却不知道是什么! 她在叫“少爷”,则宁微微一点苦笑,他等到此刻,她才真心真意地叫出一声少爷,但是——好像有一点——太迟了——他清楚自己在真气散尽之后,似乎落下了病根,但是,他不知道会如此严重——严重得似乎不容许他拥有一点点幸福——近似幸福的感觉—— 他苦苦等待的人,终于肯像从前那样关心他,只可惜,他只能感觉到那一点点近似的幸福,等到了,却是他自己无法拥有。 难道,他天生就是合适那一种近似幸福的感觉?就像他在娘的孤坟旁边,在还龄温暖他的手指的时候,他只能这样,无限接近,却不能拥有? 那苍天,何必让我看见,何必让我遇见,何必——让我动了心去努力,却始终离我的指尖那么若有若无的一点? “少爷!”还龄跪了下来,一把扶住了他,“你是存心喜欢看我痛苦,是不是?”她一双眼睛清晰得令人心痛,“你故意救我,故意爱我,故意补偿我,故意对我好,故意的,你做什么都是故意的!”她大叫一声,“然后故意死在我面前吗?” 则宁发不出声音,因为体温骤降,他依旧一双明利的眼睛,定定地凝视着她,那眼睛像有太多太多话说。 “赵则宁,如果你是喜欢看我痛苦,那么我告诉你,”还龄一字一字地道,她突然含泪叫了出来:“你赢了你得意了,我是痛苦,我一直在痛苦,我会恨我自己为什么还是关心你,为什么还是希望被你关心被你爱,然后看见你这样,还是为你担心为你害怕!你赢了,你开心了?得意了?” 她的眼泪又是夺眶而出,滑过面颊,像透明的水溢出了杯沿,“我已经说完了,你可以不要这样,起来好不好?我输了好不好?你起来,和我说话,你看我,我舌头断了都说话了,你说咧,不要这样看我……”她的话只有则宁听得懂,因为他了解口不能言的含糊,即使脑中剧痛,她的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慢慢地,他依旧是则宁式地淡淡一笑。 “我——从来不希望任何人痛苦。”则宁淡淡一笑,居然淡淡地道:“我救你,不等于我爱你,更不等于我想补偿你。我只是不希望你被处死而已,毕竟,是我逼得你离开王府,然后铤而走险,行刺皇上。” 他只是——愧疚—— 而并不是爱她? 还龄这——次不会再被骗了,她已经被他认真的眼神骗过很多很多次,这一次,她不会再相信他,“你骗我。” 还龄重复一遍,“你骗我,”她摇头,很坚定地摇头,“你爱不爱我,没有人比我清楚,是吗?”她双手运劲,把则宁横抱了起来,“相处了这么久,我如果还不知道你爱我,我就不是人,是猪!” 她——竟然这样坚定地相信,他爱她! 则宁惊异地看着她的眼神,她知道他在爱她,一直都知道!只是她不肯承认,不肯承认,她害怕承认他爱她! “不要再骗我说你不爱我,只是负疚了我,则宁,你不是那样的人,你不是!”还龄突然非常狂乱地打断他的话,“你没有骗人天分,没有!”她非常干脆地一把捂住他的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病了,他们可以救你!” 则宁的头痛已经渐渐好转,总是这样痛一阵,就莫名好转,而在头痛的时候,会给他错觉,是否会就此死去? “还龄,不要!”他突然低叱了一声,“不要去!” 还龄骤然停下脚步,“你早就知道他们在找你?” 则宁手肘一撞,撞向还龄的胸口檀中穴,他武功虽失,但是眼光尤在!这一撞,逼得还龄本能地松手后跃,“干什么?” “不许去!”则宁这一回是非常镇重地道。 “你明明知道他们在找你,你明明知道他们就在哪里,你明明知道你去,你就可以换回你的荣华富贵,你的才华就可以发挥,你就能得回你的权势地位,你为什么不去?”还龄心中莫名震愕! 她知道大宋军队在找他!但是她不说,因为她心中有恨,不愿他一朝之间又变回那个残忍卑鄙的则宁,私心里,她不愿则宁离她而去,她是个矛盾又自私的女人,总之,她没有说。在她心中,她终是向着大辽,因为她是在那里长大的,她的感情在那里,她知道则宁对赵炅的重要性,所以她不愿他回去,她不希望他再一次搅入战争——他和她一样,在某些方面是特别心软的——尤其是——对于性命,不管是人命,还是其他。 但她不知道他竟然知道!他不懂契丹语言,所以虽然她不能说话,日常出去,还是她出外与人交流,交换物品,她不知道他怎么可能知道?他知道,为什么不走?因为,他爱她?他愿意陪她一辈子在这里?她不是傻子,他是一辈子娇生惯养的人,如果可以不吃苦,他是不会待在这里的!为了什么? “因为,他已经不是大宋朝位高权重的赵则宁,而是阵前叛逃、带走钦命要犯的降将。”有人接口,“诛剑,你找的一个好男人,果然是有眼光!你虽然没有杀了那皇帝,得回这一员大将,师傅绝对会原谅你的。”听声音,这人应该已经在他们身周停留了很久了。 第8章 -------------------------------------------------------------------------------- 一员降将 还龄陡然转身,一头长发抖得笔直,飘散在肩头一边,“大师兄?” “诛剑,你不要用你那鬼都听不懂的声音和我说话,说不出就闭嘴,难道你的男人没有教你吗?”来人冷冷地道,“你躲在这里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以为,躲在这里就可以和这个变节投敌的窝囊废双宿双栖?你真是太天真了,出去吃了这么多苦头,你还是这样天真,你说大师兄我是赞你好?还是骂你好?” 则宁头痛刚过,陡然又听见他竟然已经变成了人家眼中的“降将”,他深吸了一口气,多日来努力忘却的死结,又泛上表面,“我既没有叛离大宋,也没有向大辽投诚。”他只淡淡解释这一句,“你不要这样和她说话,你明知道她不是坚强的人,会伤了她的心。” 来人是铸剑大师的首徒,耶律珩,闻言非常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嘲笑道:“这样脓包的男人我倒是第一次见,是男人还怕伤了这丫头的心?她还有心?她心里不全是你吗?哈哈哈,我正要伤一下这丫头的心,看她要对我如何。哈哈!”他冷笑几声,伸手向则宁抓去,“你随我走,太后要你的人!” 还龄手上无剑,眼见耶律珩出手如电,她想也未想,自知手上力不如人,飞起一脚踢了过去,“放手!” 耶律珩这一抓可比她快得多,眼见就要抓中则宁的右臂,却见则宁左手斜拦,姿势看起来是毫不出奇,但是自己这一抓如果抓到了底,非把自己手上“少海穴”撞到则宁手肘上去不可!他心中一凛,缩手后跃,这个男人,虽然武功已失,但依旧不可小觑! 他后退,则宁出足一绊,他眼光素好,这一出脚,正正瞧准了耶律珩后跃的旧力已尽,将落未落的时候,耶律珩看得出他武功已失,一下轻敌,竟然几乎被他绊个正着,连忙足尖点向则宁右足“解溪穴”,逼他收脚。 但是则宁根本没有真的要把他绊倒的意思,右足一出即收。 他只不过要分耶律珩的心而已,如此一分心,还龄那迟来的一脚就结结实实蹋中耶律珩的后颈,几乎正中“大椎穴”,那可是人身死穴之一! “啪”的一声,还龄飘然后退,则宁淡淡一笑,而耶律珩脸色大变!这两个人极不好斗!还龄的武功本就相当了得,他虽然贵为师兄,但也并未在武学上有超越她的多少成就。他之所以认为吃定他们两人,是早知还龄心性纯良,则宁武功已失,却不知,还龄是心性纯良,但是她有则宁指导,则宁虽然武功已失,但却有还龄帮手,他自己劲力虽失,但身手尤在!绝不是没有还手之力的窝囊废!尤其则宁认穴之精之准,更是一大威胁! 后颈火辣辣的痛,但丢了面子的懊恼大大过于后颈的痛,耶律珩“铮”的一声抽出了腰间的软剑,铸剑大师门下,每个弟子都腰间佩剑,上一次还龄刺杀赵炅身背两剑就是这样。 还龄陡然变色,铸剑谷的武功全在剑上,给耶律珩抽出剑来,实在是一件非常不妙的事情。 “我看你们,你和你,你们两个,还是乖乖随我回去比较好过。”耶律珩用剑指着他们两个,“师妹,我和你同门十几年,不想动手伤你,你还是自己和我走。” 还龄摇头。 则宁也是那样淡淡的,没什么表情。 耶律珩为之气结,“你们两个,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怪不得我辣手无情!”他软剑一震,“霍”一声响,对着则宁刺了过去。 还龄衣袖一扬,点向耶律珩的手腕;则宁瞧得奇准,这一剑刺过来,他侧身让开,扣指在扁平的剑刃上推了一下,他的力道虽然不大,但是推得恰到好处,让耶律珩这一剑的力道微弱出了掌握,几乎又让还龄一指点中他手上的穴道! 该死的!耶律珩着实没有想到最难缠的不是还龄,却是手上无力的则宁!他实在应该早早杀了他才是! 三个人一柄剑,两个人影翻飞,一个人只是退一步,进一步,就这样夹杂着剑光拆了不知道几百招。 则宁毕竟是没有真力的人,时间一长,他就开始疲累,头又开始隐隐作痛,对于耶律珩软剑的反应也就没有开始那么敏锐。 耶律珩瞧出了便宜。 还龄只能着急,却是无可奈何。 ——***—— “是你救还是我救?”有人笑眯眯地问。 “当然是你救。”另一个人的声音分明有一种别样的动听,像一抹云搂住了山睡去一样的慵懒魔魅。 “好,我救,我救完了你到我丞相府弹琴给我听。”开始笑着说话的人的声音柔软而好听,“我要听《皇皇者华》。” “我不回都城,你如果可以等,那就等吧。”另一个人懒懒地道,“圣香少爷,你再不救,则宁就变成死的,到时候你就算把这个呆头切成八十块我也是不要的。” “他当然不会死,我要他活,他怎么敢死?”圣香坐在则宁和还龄盖的草棚子的顶上,笑眯眯地看下面,“则宁啊,听见没有?争气点,不要死啊,你死了我多么丢脸?我说了你不会死的,你当然不忍心让我说谎,对不对?赶快踢他一脚,对对对,还龄丫头踢得对,就是这样。则宁还不赶快闪人?他要刺你左腰,对,我建议你踢他屁股……”这就是所谓在很努力“救人”的圣香大少爷。 六音懒懒地看,他就坐在草棚的另一头,本来是赶往苗疆的,走到半路,听说则宁出了事,就半路转过来看看,结果遇上了这个天下第一大少爷,不知道他巴巴地从都城赶来,又有什么好玩的?则宁和他又不熟,有什么道理要这位叫苦第一,好玩第二,多管闲事第三,真正做事第四的大少爷跑到这里来玩?他自己身体据他自己说是不好的,丞相也宝贝他宝贝得紧,为什么他会来? 不过圣香既然插了一脚,也就是说,则宁必然是没有问题的,无论是现在动手也好,朝里的大罪也罢,圣香少爷显然已经扛上了,他虽然不是什么官,却比任何官都厉害——谁叫皇上疼他? “笨蛋笨蛋,难道竟然还要我亲自出手?还龄丫头,我教你,你这样打人是不痛的。你要这样,把真力运在掌缘,出手要快,打中之后不要立刻收手,要打扎实,这样才会痛。”圣香意兴盎然,兴高采烈地坐在屋顶上指点“楼下的”怎么打架。 还龄是没有伺候过这位有名的大少爷,听他这样说,又是生气,又是好笑,又是着急,又是担心,不知不觉分了心,被耶律珩一眼看破,“刷”的一剑递了过来。 “哇,则宁机会来了!”圣香在屋顶上大叫,“别让他跑了!” 果然,耶律珩一分心于还龄,递出那一剑,背后就露出空门。被他认为已经没有威胁的则宁,突然不再闪避,飞起一脚,直接踢上耶律珩后腰的空门,他手上的力道不足点穴,但是脚力便可以,他的眼力又好,认穴又准,否则平常人即使是练过也不能用脚尖点穴——“啪”的一脚,解决问题。 还龄死里逃生,则宁额上见汗,但是,他们两个竟然活捉了这个铸剑谷的头号人物!虽然还龄身手不弱,但两个人手无寸铁,一个是武功全失,做到了这一点,也是近乎侥幸的。 当然,圣香在屋顶上胡说八道也有一份功劳。 “我就说,则宁是不会死的。”圣香眉开眼笑,对着六音,“你看,你和他在一起这么多年,还不如我了解他!则宁是什么人?他会要人帮他动手?他又不是聿修那野蛮人,动不动就打架,你以为则宁没了武功就什么都没了?会叫的狗是不咬人的,所以,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他兴高采烈地把则宁比成“不会叫的狗”,丝毫不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六音哼了一声,“我不需要了解则宁,我又不嫁给他做老婆,”他懒懒地靠在草棚的脊梁上,“你了解这么多干什么?皇上叫你做密探?查我们几个?” 圣香笑眯眯地道:“是啊,你信吗?”他就仗着一张玲珑可爱的脸,骗了不知道多少人的宠爱怜惜,他对谁笑谁没辙,所以六音根本不看他,“我信,我干吗不信?皇上是什么人?他有这样一个宝贝在手,他会不用?”他看也不看“楼下的”则宁和还龄,“既然他们死不了,我走了。” “喂——你不是去苗疆?怎么跑这么远走了反路?你走错方向了,喂——”圣香看着六音说走就走的背影,哇哇地叫:“你不是去救人吗?再不去人真的死了救不回来了。”这平日嘻嘻哈哈的少爷公子,竟好像真的什么都知道。 六音远远地传来一句意兴慵懒的话,“我突然不想救了。” “啊?喂,喂——”圣香莫名其妙,好生没趣,“什么啊,这什么人!真是!” “他只不过发现可能用逼的办法比用救的快而已。”回答的是则宁,淡淡地,“是皇上要你来?” “还是你聪明,你就知道少爷我身体虚弱,又有心病,没事我是绝对不跑这么远的差使的。”圣香笑眯眯的,“皇上要见你。” “你跟在他后面?”则宁看了耶律珩一眼,淡淡地问,“他找到了就等于你找到了?你还真是了得。” “错!”圣香从袖子里翻起折扇,“啪”的一声打开,“我跟在六音后面,你懂了吗?他才跟在这呆头后面,至于他从哪里找到这呆头,少爷我就不知道了,反正跟在六音后面是一定可以找到你的,就这么简单。” 他还真是懒,比六音还懒!则宁淡淡一笑,“刚才倒是多谢你了。” “客气客气。”圣香作了个大揖还给他,“六音他关心你才着急,少爷我不关心才看得出你是不会输的。不会叫的狗——嗯,不是不是,不说话的则宁大人的厉害,这呆头看不出来当然要输,他笨,不是我笨。本少爷是很聪明的。”自吹自擂一向是圣香的专长。 还龄不听他们话中有话互探虚实,只是对着圣香做口型,“告诉我,则宁他为什么成了阵前的降将?他不是遇到攻击脱离军队么?” 圣香稀奇之极,“他没告诉你?这样奇货可居的事情他居然没有告诉你?他要救你啊!你以为你刺杀皇上,刺过了就算了?要掉脑袋的啊,这种事都想不通?他不带了你走,你怎么能活到现在?” 为了——救她?还龄不是猜不出则宁在说谎,他实在没有说谎的天分,只是她不敢相信,这世上似乎有两个则宁,一个淡然安详,一个残忍卑鄙——两个则宁?两个?她突然一下子破解了咒语一样,激然回身,“那一天晚上的人,不是你!” 她说的话圣香是听不懂的,难过地摸摸耳朵,圣香干笑,“你们有误会就慢慢说,说完了,记得通知我一声。” 则宁看着她突然涌进了无数复杂感情的眼睛,和她微微颤抖的拳头,沉默了一会儿,终于道:“不是我。” 还龄倒抽一口凉气,她控制不了自己,一下起来,抓住则宁的双肩,“那你为什么要认?为什么要认?你难道不知道我会恨你,难道不知道,我会为这件事痛苦多久!因为我不相信你会做出这种事,却要逼着自己相信,逼着自己恨你!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 则宁不敢面对她如此的激动的情绪,咬了咬嘴唇,“我不想伤害你。” “我痛苦的不是我被谁强暴了!”还龄抓着则宁的肩,用力摇了一下,“我不是把名节看得比命还重的女人!几乎被强暴了,我恨!我很恨!但是,我不会为了这种事情恨一辈子!我痛苦的是,我以为那个人是你!你明不明白?我不相信你会做出这种事情,我痛苦的是,我付出感情换回来的是伤害是暴力,是丝毫不被尊重的凌辱:我痛苦的是我失去尊严,失去尊严之后依旧爱你!我看不起我自己!你明不明白?”她眼角有泪,凄然笑道:“我多么希望你跟我说,不是你,结果你跟我说‘对不起’,你知不知道,你说对不起的时候,我多么想一剑杀了你!” 则宁闭起眼睛,咬了咬下唇,颤声道:“对不起。”他不知道他一意的维护,造成的是更多的伤害,他只是希望可以保护她,只是希望她快乐,却不知道,她的快乐竟是和她的尊严她的自信联系在一起的,而那个联系,就是他的理解和尊重! 他从不曾真正尊重过她!他只是一厢情愿地爱她保护她,却不曾尊重过她! “那么,你那个时候不救我,因为你失去武功?你失去了武功还敢救我?敢带着我走?你凭了什么这么笃定你一定救得了我?”还龄声音一样颤抖,更是语音不清残缺不全,“你怎么敢?你怎么会?你不是非常重视你大宋朝的一切,你一直在为了它更好而努力么?你想没想过后果?” 则宁缓缓睁开眼睛,那眼睛清澈得可以映出还龄的影子,“我不可以让你死。”他本想忍耐这一句话,但终还是说出了口:“你死了,大宋朝一样失去则宁,我——我不能保证,我还会是原来的我。” 还龄失神,“我——只是个误会了你、恨你的女人。”她的语音低弱,“你好能忍,你瞒了我这么多事情,你竟然忍得下不说、忍得下骗我!你好狠心!” 则宁无言以对,他只是以为——只是以为——不说,她会快乐一点。 “你甚至瞒着我,你病了都不肯说!”还龄激愤地放手,退开几步,“你以为这样不断地牺牲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你只是还是在伤害我,伤害我——我不能彻底地了解你,不能给你分忧,不能关心你,甚至不能最基本地对你好!你以为这样伤害你自己就对我最好?你想没想过,如果你不能骗我一辈子,我会是什么感受?什么心情?我会很快乐你把自己伤害得这么彻底?” 则宁伸出手,像从前那样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我答应你,如果我不能骗你一辈子,我就不会再骗你。”他从来不用这样的口气说话,他向来淡淡的,但是这语气像在承诺,在起誓。 “你——”还龄一腔的激愤登时化成了眼泪,她哭起来的样子绝对是清澈的,就像则宁的眼睛,像透明的水溢出了杯沿,不断不断地泛滥那一份光圆的透明,“你就是喜欢让我哭——” 则宁把她轻轻抱在怀里,“不哭,不哭。”他依旧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爱哭的姑娘。” “呜呜——”还龄不知道自己是因为高兴而哭,还是因为难过而哭,她必须要哭,才能发泄堆积在心中的一些感受。那些感受,一半是她的,一半是则宁的,她连他的苦一起哭了出来,哭这些日子的怨恨凄凉的心情,哭则宁的用心良苦,哭一些无端多出来的情绪,甜甜苦苦的,苦苦甜甜的。 “好了,你们哭完了没有?”旁边等得很不耐烦的圣香拿着折扇往还龄头上敲来,“天都黑了,先和我回去再说好不好?你这破房子怎么能住人?走啦。” 还龄擦干眼泪,抬起头,“皇上不会要杀他?” “她在说什么?”圣香很没面子地听不懂还龄在说什么,拿折扇敲敲则宁,“翻译。” “翻译?”则宁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径自给还龄解释,“皇上不会杀我,否则,圣香刚才就不会相助,但是——”他看了圣香一眼,“如果我不和你回去,是不是要和你动手?” 圣香嘿嘿一笑,“皇上不杀你,不代表他不会罚你,他不杀你,也不代表他不杀还龄丫头。”他“哗”的一声打开折扇,扇了几下,“但是,你是一定要和我回去的,你要想清楚,今天,来的还是我,就说明皇上有心饶你,你如果不和我回去,下一次,我就不知道来的是什么人。” 则宁摇了摇头,“皇上不可能饶了她,我不回去。” “不,我们回去!”还龄却是摇头,“一定要回去。” 她这个“回去”圣香倒是听出来了,稀奇地道:“不会死的人不想回去,会死的倒要回去,真真千古奇谈。” 不,她想回去,不是她不怕死,是因为,则宁病了。她不会忘记,只有在都城,才有着最好的名医,才可以给他治病!她想回去,因为都城有岐阳!她不想再经历一次像她看见则宁跌倒之时那样的心痛,他是这样能忍的人,不是痛苦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是不会失控的。 她不想和则宁争辩这个问题,立刻一指点了他的穴道。 则宁永远没有提防她,所以每一次,她都轻轻易易就得手。 圣香惊异地看着这个女人,厉害!他在心中暗赞,暗暗庆幸他没有得罪了她,厉害!真是厉害!这么一指,则宁应指而倒,根本不需要任何争辩,这一次他是聋子也知道,还龄在说:“我们回去吧。” 圣香当然高兴,说走就走,他看也没有多看耶律珩一眼。 还龄暗暗感激,她知道,圣香没有带走耶律珩,是不想让她尴尬,毕竟,那是相处十几年的师兄啊! ——***—— 赵炅本来是很恼的,则宁明知宋军大败在即,却罔顾千万宋军的生死,要走便走,拂袖面去,结果他少了一个最得力的侍卫,被敌军一记冷箭射伤,落得乘驴车逃走,颜面全失,他几乎都要迁怒到则宁头上!若不是容隐冷冷地提醒他,即使是则宁在,也不能挽回宋军大败的局面,至多不过保住了赵炅不会受伤,只凭则宁一人,是挽回不了什么的,不能把战败的责任都推给则宁,也许他真的会下旨追杀。 但是赵炅毕竟是赵炅,他心里清楚,则宁是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但是,则宁并非主战之将,战争失利,原因有很多很多,粮草的原因,军饷的原因,战术的原因,禁军的原因,则宁的责任有!但并主重要,则宁更重要的价值,并非在战场,而是作一个谏臣,并且是当心有疑惑,才可去询问的臣子,这样的臣子不多;皇帝能问,而又能答、敢答的人更不多。则宁却是其中的一个。但则宁犯下这等大罪,又岂是随便可以饶得了的?一开先例,后患无穷! “皇上。”则宁从来不多话,行了礼,就静静站着。 这让赵炅的火气一时发不出来,重重叹了一声,“为了那样一个女子,值得吗?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是什么罪行!朕可以一怒之下诛灭秦王府,你知不知道?那样的女子,即使有一身好武功,那又如何?朕可以赏你十个八个,朕原本以为,你是聪明人,你想得明白的,结果你看你做出什么事来?”他负手在政事堂里踱来踱左,“眼下就算朕要饶你,百官也饶不了你,聿修第一个饶不了你!” “则宁可以抵命,”则宁依旧静静地道:“只要皇上不再追究这件事,则宁可以抵命。” “抵命?”赵炅怒极反笑,“朕明白你想维护那女子,但朕要你抵命做什么?你死了,她岂不是又有理由行刺朕?朕不会杀她,朕想留下你,就必须留下她,只是——”赵炅一掌拍在桌面上,“朕着实不甘心饶了你们!那女子既没有伤到朕,朕也就装作不知道她到了都城,但是则宁你——” “启禀皇上,御史中丞大人求见。”一位宦官刚刚进来禀报,又一位宦官进来,“启禀皇上,侍卫骑军指挥使赵大人求见。” 赵炅嘿嘿一笑,“这倒好,一个想要你死,一个想要你活,两个都来了!宣!”他袖子一挥,负手背对着则宁。 “臣聿修。” “臣上玄。” “见过皇上。”两人同时作礼,同时起身。 赵炅点了点头,则宁默然不语。 聿修号称朝中武功第一,掌管朝官检举弹劫之权,又肩负各地疑难重大案件的审判之权,人人以为他即使不是生相严肃,也必然要像容隐冷峻,或者上玄气势猖狂,但他不是。 他生的却像个羞涩纤细的女子,微微一震,脸上便要泛起一片红晕,也如女子一般漂亮。六音是妖美,慵懒魔魅的妖美;圣香是玲珑可爱;聿修却是文秀的,他也没有则宁淡然优雅,他便是文秀纤细的一个白面书生,不知道的人,只当可以一记巴掌打得他满地找牙,却不知这一记巴掌下来,也许聿修便会判他一个殴打朝官的“不尊”之罪,拖去砍头也说不定。五圣之中,聿修看起来心肠最好,但他是最辣手无情的一个! “聿修先说,你难得见朕。”赵灵挥了挥手。 “臣以为,则宁之事不宜重办。”聿修开口居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赵炅只当自己听错了,“什么?” “不宜重办。”聿修播了摇头,“皇上,则宁身为皇亲,又兼要职,则宁‘八议’之中,已占其六,皇上如何可以重办则宁?则宁是有功之臣,若是重办,有伤臣心,他所犯并非‘十恶’首罪,皇上是不可以杀他的,难道皇上忘了?” 赵炅微微一震,聿修不说,他还忘了则宁在“八议”之中,身占其六,看来,他是杀不得则宁了。 所谓“八议”,按《名例律》“八议”条,“八议”指的是“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则宁身占“亲、贤、能、功、贵、勤。”六条,早足了减刑的条件,按律,如此情形,必须由诸司七品以上官员于尚书省都堂集议,最后由皇帝裁决。符合“八议”之人,如果犯的不是“十恶”之罪,皇帝不能判其死刑,反而,犯流放刑以下罪,要先减一等,然后“以赎论”。这是祖宗之法,不可更改。 上玄来也是为了这件事,闻言淡淡地道,“我本以为中丞大人不记得这件事,巴巴地要来提醒皇上,看来,中丞大人果然是公私分明的人,早知我就不来这一道了。” “则宁之事,皇上不宜现在下结论,应提交尚书省都堂议事。”聿修要说的只有这一句话,他不希望赵炅违律行事,倒不是专程为了则宁。 赵炅倒是松了一口气,他其实并没有心杀则宁,则宁送尚书省都堂议事,那是十有八九没事了,可能降职,然后按律赎罪,秦王府绝对是出得起这笔钱的。 聿修被上玄这样一说,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似乎他是被人称赞而羞赧,但上玄知道,他只不过是被他激起了怒气,强压着没有发作而已,聿修看起来文秀,但脾气是最暴躁的。他的武功又好,有时候一言不合动起手来,有谁打得过他?幸好聿修也知道自制,动手是动手,倒也从来没有过了界限,伤了人。 则宁一直都不说话,突然之间,他向前一栽,倒了下去。 “则宁?”数声惊呼。 ——***—— “这个——”岐阳皱眉,“麻烦大了。” “怎么样?”上玄烦恼地在则宁房里走来走去,“他本来是应该关在大牢里,皇上让他回来已经网开一面,后日他的事情就要提交尚书省,他竟然在这个时候病倒?” 还龄坐在床沿看他,她知道他生病,但万万想不到这么严重,这叫她要说什么好?他付出这么多,只是想和她在一起,难道老天爷就不可以对他好一点,不要这样捉弄他么? “他的脑子里面,这里。”岐阳比划了自己的后脑中间一下,“长了一个水泡,你懂吗?这里面有视神经,语言中枢,还有脑干,左脑和右脑交换信息的神经,他在这里长了一个水泡,压迫到了一些东西,所以体温偏低,所以他原来不会说话,所以他现在醒不过来,再下去,他就看不见东西,然后……” “然后?”还龄无意识地重复他的最后两个字,然后?她无所谓,他变成什么样子,她都陪着他,就像那一天他说的:“无论我是什么人,杀人凶手还是妖怪,你都和我一起,永不分开。”她不会凄苦,因为,她已经得到了很多人一生一世都未必得到的东西,爱和理解,她不会凄苦,只会感激。但当然,她会尽她一辈子的能力,治好他。 “然后?还有什么然后?然后就死了。”岐阳耸耸肩。 “你不是神医?你都救不了他?”上玄火气起来,一把向岐阳抓去,“你说你救不了他?” 岐阳吓了一跳,往后一跳,跳得老远,“我没有说救不了,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还龄平静地,非常努力地,发出声音让岐阳听懂,“需要什么?” 岐阳歪着头看她,又看看上玄,终于嘿嘿一笑,“不需要什么,我只需要让他失踪一天,你们信不信得过我?一天,失踪一天。” 还龄低头看着则宁,浑身冰凉的则宁,失踪一天?她可忍受得了这样的心焦和害怕,等待和猜疑?一天,一天是多么多么的长,她毫不犹豫,“好。” 上玄哼了一声,“救人就救人,神神秘秘,好了不起吗?” 岐阳只是笑。 “当然不好,”有人插了一句,声音是像足了则宁,不过声调大大不同,“他是钦命要犯,让他失踪一天,到时候他托病跑了,秦王府拿什么给皇上交待?让他和你走?笑话!” 还龄回头,蓦然,倒抽一口冷气。 第9章 -------------------------------------------------------------------------------- 则宁其二 她看见了另一个则宁! 来人一身金碧辉煌、光华灿烂,一张脸是则宁清白秀气的样子,可惜偏偏在一张淡雅的脸上,带着的是纨绔子弟的酒气和好色之态。 “你——” 还龄陡然站了起来,出手如电,一把向来人右后肩的衣袖撕去。 来人武功不弱,非但躲开,还一掌斩向还龄的颈项,“胆大的丫头,二少爷你也打!你不要命了!” 还龄充耳不闻,她就是要撕下他后肩的衣服看一眼,她看不到,是绝对不死心的! 上玄见她突然如此,虽然有些莫名其妙,但是他素来瞧则安不顺眼,不禁顺手帮了她一个小忙——暗中赏了则安一记劈空掌。 “嘶”一声,还龄果然一把撕下了则安的衣服,呆若木鸡地看着他背后的十字疤痕。 是他! 上玄远远地站着,满面的鄙夷不屑,他从来不和这种人沾边。 他——和则宁一样,背后都有这个疤痕—— 还龄突然好想哭,她为什么从未想过,那个不是疤痕,是胎记!所以在兄弟之间,是可能一样的,因为可能遗传自同一个父亲!她从未想过,所以她咬了那一口,她恨了则宁—— 而这一切对则宁是多么不公平!他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做,却要承担所有的后果?而——这个罪魁祸首却在这里作威作福,逍遥自在! 如果,她不是已经经历了太多恩恩怨怨,爱恨纠葛,也许她就一剑刺了过去,杀了这个禽兽,但是她现在没有,她还有则宁在等她,她还有天长地久的承诺,她不会为了这个禽兽而毁了自己! “你这——你这胆大包天的丫头,竟敢——竟敢撕破少爷的衣服?来人啊!”则安恼羞成怒,“给我拿下。” 还龄“铮”一声自腰问拔剑,剑如流水,一记撂在则安颈上,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尽是鄙夷厌恶的神色,就好像看见了一只毛虫。她自上一次和耶律珩敌对手上无剑吃亏之后,就一直带剑在身。她轻轻压了压剑身,则安颈上就多了一道血痕,他惊怒交加,“你——你——这死丫头——还不——还不放手?” 还龄轻轻转了转剑身,则安脖子上就如断头的死囚,多了一圈血痕,就像头断了又接上一样,诡异而恐怖,她冷笑,“铮”一声收剑,再也不看则安一眼。 则安手摸着颈子,一手是血,吓得他怪叫:“快点救我。” 岐阳当做没听见,上玄当做没有看见。 还龄反倒奇怪,按道理,上玄和则宁的交情,他没有理由对则宁的哥哥这样的态度。 “救你?你毒死荷娘的时候,就没有想过,你有一天也会被人杀?你也会死?”上玄冷笑,“可怜荷娘的坟上,至今长不出青草;可怜则宁他至今不知道他娘是怎么死的,至今当你是兄弟!说实话,我老早看你不顺眼,你爹没有把你告上聿修那里、只赶你走是他宠你、他偏心,偏偏你不知死活,还敢回来,你是不怕死,不怕聿修翻案吗?” 则安登时停了怪叫。 “你再在这里指手划脚,我立刻找了人到大理寺到刑部告你。”上玄气焰嚣张,“秦王府是则宁的地方,你没有资格在这里发号施令,立刻给我滚!” “你叫我滚?”则安竟然笑了起来,“你以为,我没有靠山,就我一个人,敢回都城来?”他狂笑一声,“上玄,我不怕告诉你,你以为,是谁告诉我这丫头是个假冒的丑八怪?是谁给我药物将她打回原型?是谁希望我独掌秦王府?谁希望则宁死?” 上玄心神一震,难道—— “就是你那个德高望重,位高权重的爹!”则安大笑,“你以为,你和容配天的事情他不知道?你,你,还有你,你们的事情,他哪一件不知道?他要我利用还龄打击则宁,揭穿她的身份连容隐一起扳倒,只可惜那丫头跑得太快,我抓不住把柄!他在容府里安插了奸细;他想控制秦王府,想打倒容隐,你在这里和则宁好个什么劲?你这也是做大事的材料?” 岐阳非常有兴致地听,两只手抱在胸前。 还龄这才知道,原来她的一整个悲剧,都是别人安排好的!则宁的不幸,也是眼前这个人行凶的结果!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每个人都要心机深沉计划来谋划去的过日子?这样的打击来打击去,究竟,是可以得到什么?难道为了得到某些不能给与人幸福的东西,就可以一路牺牲别人的喜怒哀乐,别人的快乐幸福,别人的追求与依靠,甚至——牺牲自己儿子的良心? 她看着上玄,上玄的眼神在那一刹那变得深湛、变得陌生,她低下头看则宁,心中登时生出无限的爱恋温柔之意,只有这个男子,在被伤害了很多很多之后,依旧淡淡地、执着地、追求着他想要的东西,而从不曾被不幸迷蒙了眼睛,也不曾为不公扭曲了善良,如何——可以不爱他?她低下头,一滴跟泪掉了下来,她在他面前永远都是爱哭的,她伏下身抱着则宁,不想看上玄的眼睛,也不想再听则安说话。 上玄的眼睛好难看,则安的声音好难听。 他们都再说一些很复杂很丑恶的东西,她不要听,她喜欢则宁,则宁身上有淡淡,淡淡的干爽的气息,她喜欢。 她不听,岐阳可是好奇得不得了,“说啊,继续说啊。”他简直就当在看现场版的电视剧,只差边看边叫好鼓掌。 上玄回头看了他一眼,那一刹那,岐阳保管打赌是目露凶光的,反正,他也不怕,只听上玄冷冷地道:“就凭你这样的材料,我爹看上你,真是他的不幸。” “不要再说了。”终于,有人打断了这场不合身份的争辩。 岐阳抬头,说话的是秦王爷赵德芳,则宁和则安的爹,他有些意外,传说这草包王爷不是不管事的?现在这样复杂的事情他要管?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岐阳,你带则宁走。”赵德芳果然是王爷,虽然多年不管事,说出话来依旧威严,丝毫不容得人辩驳,“上玄,你回去,我这里不欢迎你。” 上玄立刻就走,他现在有一肚子火要回去和他爹算账! “则安,我叫你永远不要回王府,你没有听见吗?”秦王爷赵德芳继续道。 则安一呆,“可是则宁他病了,这里没有人主持大局,没有人伺候你老人家——” “你立刻走,我这里不需要你主持大局,也不需要你伺候。”赵德芳依旧一句话。 则安呆若木鸡。赵德芳竟然还是赶他走。 “这位姑娘,你和本王出来一下,本王有话和你说。”赵德芳说完最后一句话,缓缓走了出去。 哇—— 岐阳惊叹,果然是则宁的爹!说话和他一摸一样,一句话解决一个,几句话理清一件事,谁说他不会管事?他看是说话的人眼睛瞎了不会看人!怪不得则宁做事是无声无息干净利索的,原来是遗传!典型的遗传! 他摇摇头,开始考虑,怎么把这个人带到那个“门”那里,然后开始计划,是要做开颅手术?还是颅骨穿刺? 最后,他决定,还是颅骨穿刺比较好。 ——***—— “还龄?”赵德芳问。 还龄点头,她之前从来没见过秦王爷,也不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现在看起来,和则宁倒有八分相像,怪不得则宁则安两兄弟长得如此之像,原来都是与王爷相像。 “我从来没有称赞过则宁任何事,因为我知道他是我的儿子,他做得好是应该的,只有做得不好,我才会管一管,”赵德芳淡淡地道,他和则宁一个语气,但还龄从则宁身上感觉到的是淡然、不萦怀的态度,而从王爷身上感觉到的是压抑,“而则宁从来没有做得不好过,所以,我从来不管他;反倒是则安,因为他做得不好,所以我经常管教,大家都以为我对则安好些,其实,在我心中,他们都是一样的。” 还龄陡然从赵德芳身上感觉到一股寒气,这样的爹!凭什么?则宁做得好是应该的?凭他是你儿子?做你的儿子是一件荣耀的事情?她学则宁忍住了不说话,突然了解,为什么,则宁有如此好的忍耐功夫,就是因为,他有这样妄自尊大、自以为是的爹! “他的娘,是个洗衣的丫头,长得不错,我那时对她好些、冷落了则安的娘,则安这孩子,不懂事,就毒死了荷娘。”赵德芳轻描淡写地道。 “则安这孩子不懂事,就毒死了荷娘”?还龄退了一步,又一步,这个人太可怕,他根本不把人当成人,他把所有的人都当成狗!不!狗死了还有主人怜惜,这个人没有怜惜,他没有感情,什么都没有!她了解了,则宁继承了赵德芳的才华,则安继承了他残忍无情的性格,所以兄弟二人才会差异如此之大! “那时则宁还小,我不想他们兄弟为了这件事矛盾,所以就——”赵德芳还没说完,还龄抬起手来,做了一个上吊的动作。 赵德芳一怔:“他对你说过了?不错,我告诉他他娘是上吊死的。” 还龄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心里有太多太多的酸楚,她清清楚楚地记得,则宁做这个动作的表情,那种平静、近似幸福的微笑。她做着,眼泪又像溢出杯沿的水,滑落了下来,这个无情的男人,为了他,有多少人吃了多少苦?则安为了他的娘毒死了则宁的娘,难道,你就一点责任都没有?是你不懂事?还是则安不懂事? 赵德芳看见她哭,有些奇怪,她哭起来,眼睛里却总是有着很特别的感情,尤其她现在望着自己,虽然满眼是泪,但表现出来的不是悲伤,而是怜悯——像觉得自己可悲可怜,她在为自己哭。 这种感觉很不好,赵德芳看了她一眼,淡淡地道:“那时候则安十岁,则宁两岁,我本以为则安被我教训过之后会收敛一点,结果他还是嚣张跋扈,一直想把这件事抖了出来,我忍无可忍,才赶了他出去。则宁一直都不知道这件事,不过,以他的才智,眼见他娘的坟这么多年都长不出青草,猜也猜得出,我现在告诉你,你告诉则宁。” 还龄听不惯他这样毫不犹豫的命令的口气,为什么?你瞒了他这么多年,现在要告诉他?是因为他现在病了,你觉得他重要了?还是因为则安回来了,你觉得事情瞒不住了?你有关心过则宁的感受吗?你关心过假若他知道了,他将受到的打击吗?几乎是你和则安联手害死了他娘,而你做爹的,却不感到丝毫愧疚! “则宁这孩子心肠太好,我最看不惯他这一点,他这次犯下这么大的事,就因为你?”他看了还龄一眼,眼神是鄙夷的,“我一向不知道这孩子心里在想些什么,他如果要娶你,我不阻拦,但他身为皇亲,你绝不可能做他的正妻,这不必我说,你也清楚。” “正妻?”还龄有些茫然,她从来没有想过关于是妻是妾的问题,她也断定,则宁也从来没有想过。 “我明日给你一张婚书,你打个指模,算是则宁买了你做妾,这已是本王纵容他了,你还不满意?”赵德芳眼见她一脸茫然,淡淡地道,不再理她,负手而去。 “如果他明天回不来,如果他明天醒不过来,我是不是就不必在婚书上打模,你也就算从来没有过这个儿子?”还龄这一句居然说得很清楚,“你根本就不关心他的死活,何必管他娶的是妻,还是妾?” 她看见赵德芳停了脚回头很诧异地看着她,想必从来没有被人忤逆过,她用带泪的眼睛鄙夷地看着他,“你没有资格在这里安排他的事情,要娶我的人是他,不是你!爱他的人是我,也不是你!”她从上到下从头到脚看了赵德芳一遍,也淡淡地道:“你算什么东西?” “你——”赵德芳一辈子没有被人用这种口气对他说过话,竟愣在当场不知如何回答。 “你让开,我要收拾东西,等则宁回来。”还龄直视着赵德芳的眼睛,很平静地道。 这个——小女人——赵德芳决非庸才,错愕之后,他心里升起一种混合着震怒和喜悦共生的感觉——当他年轻的时候、他还有激情的时候、他满怀抱负的时候、他失意的时候,也曾暗自期待过,有人会用这样的口气为他说话、有人会用这样的心情来维护他,但是他等了一辈子,等到年华老去激情成空,等到忘记了什么是期待什么是喜悦的时候,竟然在自己儿子的女人眼中看见了! 他没有让开,但也没有离开,就这样用复杂的眼神,一直打量着还龄。 还龄和他对看了一阵子,微微扬了扬眉,拂袖而去。 ——***—— 岐阳果然是守时的,第二天下午,就把则宁送了回来。 昨天苍白冰冷的人,今天竟然自门外走了进来! 还龄已经呆呆在门口站了很久了,她的目光在过往的每一个人身上搜寻,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一次又一次地希望,就这样交错——交错——然后心焦就一点一点地加剧,恐惧就一点一点地加重,她会无法控制地想一些莫名的意外、一些离奇的错误,然后也许则宁就——她无法控制地狂乱地想着,直到她快要承受不了这样的担忧恐惧、这样的不安幻觉,要冲到太医院去找人的时候,则宁回来了。 她几乎不能意识到“他回来了”这个事实,只是呆呆看着他,一刹那间,所有的恐惧不安都突然消失,以至于她整个人都几乎空了。 “不要哭,我回来了。”则宁对着她微微一笑,用指尖轻触着她脸上不知不觉掉下来的眼泪,“不要哭,我已经没事了。” 还龄点头,她拼命点头,无言扑到他怀里,紧紧地抱住他,死死不放手。 “傻丫头。”则宁叹息,双手微微用力,搂住了她近来显然清瘦不少的肩头。 岐阳眼见没有人理睬他,他就毫不客气地自己进门,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喝。 唉,虽然不是他亲自动的手术,是电脑作的穿刺,但是丫头啊,你以为制定一个颅骨穿刺的手术计划很容易?这么长的一支金属针,自脑袋刺进去,一个搞不好就刺死了,你不来叩谢恩人,尽在外面卿卿我我,这世道果然是不同了。他真是累死了,从昨天到今天早上,全神贯注盯着电脑,只怕万一出了什么差错,弄死了则宁,还龄一剑刺过来杀他,他可没有本事逃命。为了动这个手术,他和医院里教授医生不知道争吵了多久,才勉强同意让岐阳主刀,勉强同意让则宁今天回来,结果到这里没人感激他,也没人重视他——他真是命苦啊! “喂,我说门外的那两个,他的脑袋好了还要好好休息,你不要以为抽出水泡就没事,虽然真的是没什么大事,但毕竟在脑袋上打了一个洞,要休息的——有没有人在听我说话啊?”岐阳说了这么长一串,无人理睬,他失望地叹气,怀才不遇,怀才不遇啊! “则宁是真的没事了?”有人突然在身后问。 “噗”一声,岐阳把一口茶喷了出来,他根本就不知道身后还有人,“王爷?” 赵德芳看了他一眼,居然道:“本王是真的应该谢你的。” 啊?岐阳傻笑,他还会谢人?秦王爷出了名的不管事,也就是出了名的无情无义,竟然会谢他?“不用,我是应该的,哈哈哈。”他都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 赵德芳也就说了那一句,看了门外的则宁一眼,淡淡一笑,转身离开。 ——***—— 关心一个人的感受?赵德芳抬头看天,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关心一个人的感受。 所以看到岐阳惊讶的时候,他甚至觉得有些好笑。 则宁——从来也没有表示过需要人家关心。则安也没有。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在保护自己,独自生存。 这是他的过错? 赵德芳渐行渐远,他不承认自己有错,也绝不承认他教出来的儿子会有问题,一定是老天错了,老天错了…… 为什么会想告诉则宁真相?因为,当看见他躺在床上不动的时候,突然觉得,似乎是亏欠了他什么,突然之间觉得,他是有责任告诉他的,那个疑团,他知道则宁一向都有,如果到死之前,还不能确定,那比欺骗他还残忍。 是不是?假如你不能骗他一辈子,就不要欺骗他,那比欺骗还残忍。 ——***—— 过了一天。 尚书省都堂议事。 则宁的命运就决定在此。 不过,他自己显然并不觉得被如何处置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甚至没有去等消息,就在秦王府的花园里,和还龄一起,静静地陪着那座孤坟,慢慢地往上面种青草,慢慢说话给还龄听。 “我不会减刑。”他的第一句话。 还龄淡淡一笑,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死,她就陪他死,他流放,她就陪他流放,有什么所谓?想通了后果就不会着急。 “我是不应该减刑的人,”则宁慢慢地道,“阵前叛离,如果不判重刑,何以服众?虽然我是皇亲,聿修强调要把我归尚书省都堂议事,但是,他亦会强调,轻纵我的后果,聿修对事不对人,对律不对情,换了我是他,我一样力主判重刑,震军心,震国法,这是应该的。” 还龄笑笑,“后不后悔救我?”她玩笑着。 则宁淡淡一笑,不答,转换话题,“后不后悔回来?我们既然回来,就必须承担后果,没有人可以一时任性,做错了事情不负责任。” “你救了我,是做错了事情吗?”还龄叹气,“人如果没有这许多责任多么好?” “那是不可以的,人要有勇气担当自己做过的事情,才会坦然。”则宁轻轻整理着她的衣领,不让树上的落花落进她的领子里,“不能太自私,也不能太伟大。” 还龄轻笑,“嗯,我明白,所以我也在等,等你的结果,无论怎么样,我都陪你。” 结果是出乎意料的。 “则宁,则宁!”上玄脸色大变,冲进秦王府的花园,“皇上——皇上判你——” 还龄和则宁都不着急。 “圣旨到,殿前司都指挥使赵则宁接旨——” ——***—— 皇上竟然判了则宁刺配! 这怎么可能? 上玄呆若木鸡,不可能的!皇上他绝对没有要则宁死的意思,怎么可能判他刺配?他只不过是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救了他心爱的女子,他原来以为,大家可以原谅则宁,贬了他的官,要秦王府出钱来赎罪就可以了!结果大家议论的结果,竟然是刺配! 再如何,对则宁来说,判得再重也是编管,刺配?这太严重了!而且则宁从小就娇生惯养,皇上要他发配三千里,这—— “臣赵则宁接旨谢恩。”则宁竟然微微一笑,很是欢欣似的。 上玄倒抽一口气,“则宁你——” 则宁把宫中来的人送出门口,才淡淡一笑,“刺配三千里抵不了我的罪,上玄,你不明白,军前判离,会给军心带来多大的冲击,给大宋造成多大的伤害,若我不是皇亲,在当时就应该死了。”他的眼睛依旧明利透彻得好看,“我说的是正理,在那时我就该死。” 上玄为之语塞,他当然不是不明事理,只是他着实关心则宁,则宁是他自小到大的玩伴,如今落得这样的下场,他怎能不难过? “我在那时就该死,但是,我明知是应该死的,我还是会救。”则宁一双眼睛明利地看着他,“有一种感觉——”他慢慢地道,“即使是天塌了,地裂了,你死了,我死了,都还是要救她——” 上玄沉默,突然冒出一句:“即使是明知救不了她,即使是明知不会有好结果,即使是你救了她,她依然恨你?” 则宁看了他一眼,却没有点破什么,只是拍了拍他的肩,“保重。” 还龄微微一笑,“上玄少爷,后会有期,保重。” 上玄听不懂还龄的话,猜得出她的意思,看这还龄和则宁并肩,走出花园,他没有赶上去,倚着花树他看着他们两个走,一种骤然的寂寥陡然笼上心来,让他素来凌人的气焰顿时暗淡了三分。 他竟然不能改变什么!竟然不能挽回什么!赵炅,你好!你很好!上玄背倚着花树,从来没有感觉过,对赵炅有如此的恨,如此觉得,要逼退这个皇帝是件对的事情! 他已经犹豫了很久很久了—— 是时候下决心了! 第10章 (1) -------------------------------------------------------------------------------- 刺配天涯 则宁这一去,就是三千里。 大草原。 “少爷——”有人远远地叫道,那声音远远地传来,是非常怪异的,完全不知道在叫什么,但叫的人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抱着一蓬干草奔了过来,“这个东西我来,你不要爬上爬下——” 但另一个人已经爬上了屋顶,闻言回头一笑,“我不是什么都做不了的,你不要当我是连楼梯都爬不上的人好不好?”他一回头,半边头发是散落的,遮住他半边脸,隐约可见,那半边脸上刺着“刺配涿州”的字样。 但他看起来并不难看,显然被刺字的人自己并不在意那脸上的字,神态依旧闲雅,微笑起来脸上带着淡淡依然安静的神韵,似乎非常满意这样的生活。 “给屋顶上草的事情我来,你站在那里我看了就害怕,快下来。”远远奔来的人奔到近处,索性一提气连人带草一起掠上了屋顶,“呼”一声,落在了屋顶那人的身边。 则宁轻笑,“你叫的这么快,谁知道你在说什么啊?” “我说,你下去,这里的事情有我。”还龄生气了,“这堆草堆得这么难看,你不会做事就不要捣蛋。” 她哪里像当年那个娇俏可人的小丫头?则宁失笑,但他更喜欢她率性自然的样子,她还是适合大草原,广阔的天,广阔的地,自由奔驰,自由来往,任意欢呼,拔剑挥舞。 “皇上将我刺配涿州,我按理应该去服役,你把我藏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则宁习惯地摸摸她飞扬的头发,微微一笑,“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一天到晚忙些什么。 还龄抬起头看他,微微一笑,“我早就知道什么都瞒不过你。” “你去冒名替我做苦役,是不是?”则宁把她抱进怀里,轻轻嗅着她身上千草的气息,“不要以为这就是对我好,我是男人,我如果要你帮我服役,你不觉得你很没有面子吗?” 还龄不服气,“可是我比你强,你的武功毁了,右手废了,你怎么去做苦役?你怎么扛东西?你一只手搬什么东西?人家如果欺负你,你怎么办?”她忙忙碌碌地把怀里抱着的一捧干草架在屋顶上,“反正事情也简单,不过就是搬几块石头木头,容易得很,我搬完了就回来。” 傻瓜丫头!则宁摇头,“你当涿州知州是傻瓜?我到了这里,他早就知道,是你去服役还是我去服役,他会看不出来?甚至,你都没有留在知州府,就这样出来找我,他必然也找上门来了。”他抬起头来,“知州大人,是不是?” “哈哈”一声笑,三骑人马自草原上缓步而来,“赵公子果然是人杰,本官虽然收得赵公子在此,但却是万万不敢让公子动手做杂役的。”说话的是一位微胖的中年人,想必就是涿州知州。 还龄低声道:“他如果敢抓你,我就打他。” 则宁见她仗着别人听不懂她的话,在涿州知州面前说这种话,不觉莞尔,“知州大人,则宁重案之犯,不可轻纵,则宁做杂役是应该的。”他缓步自木梯上拾级而下,“以则宁所犯之罪,能不死已是无理,假若则宁竟然还可以不做苦役,那试问天下王法何存?天下百姓如何可以心服?则宁自己又如何可以心安?难道所谓的律法,只不过是形式,而非惩罚?”他拾级而下,神态依旧从容。 涿州知州微微一笑,“公子真有此心?” 则宁淡淡一笑,“则宁立刻就随知州大人回去。” “不许去!”还龄拦在他面前,警戒地看着知州。 知州一怔,哑然失笑,“这位是?” “这位是我未来的夫人。”则宁轻笑。 知州微微一笑,“原来是夫人。”他只觉得这位“夫人”有些像护着小鸡的老母鸡,丝毫没有温柔贤惠的样子,和则宁淡雅尊贵的气度大大地不相称。 “不要去,他会欺负你。”还龄低低地道。 则宁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微微一笑,“你和我一起去,总可以了吧?我做杂役,你也做,行不行?”他轻笑,“知州大人,我给你另找了个帮手。” ——***—— 杂役。 还龄很努力地帮着则宁抬起一块被火药炸出的山石,要抬到城墙那边去,这是最简单的劳工,这里数百劳役都是这样成日在烈日之下扛山石,筑城墙。 “一,二,三。”还龄和则宁好不容易把那百十来斤重的石头搬了过去,歇一口气。 “你可以休息去了,”则宁怜惜地用袖子擦去她脸上的尘土和汗水,“让我来吧,这本来就是该我做的。” 还龄笑得舒服好看,“我们再来,看看可不可以在太阳下山之前搬完明天的,然后我们明天去玩,好不好?”她不太在乎地抹去汗水,“你已经到处是伤了,如果我休息了,你岂不也休息了?谁肯和你这公子哥一起扛这东西?你不要想偷懒,我们继续。” 则宁伸出手掌,他一双惯写文书的手现在淤血伤痕累累,但是他心中却有一种莫名坦然和快乐的感觉——他曾经犯下了他想也未想过的大错,但是,他正在背负这个错误,他以错换爱,然后,再以他自己的努力,换取这份爱的坦然与尊严! 这不是受苦,这是快乐! “我们继续!”他笑起来依旧淡然尊贵,看起来始终不像个劳役,像个公子。 ——***—— 三年之后。 太宗雍熙元年。 大赦天下。 涿州草原。 “则宁啊则宁,我很想问,你为什么在这里做了三年的苦役,还是这种样子?这和当年从秦王府出去的则宁没有什么分别啊!”有人对着则宁的脸看,摇头,“不知道多少驻颜有术的姑娘小姐会气死,你脸上多了四个字,竟然也不怎么难看。” 则宁依旧是淡然的,“圣香,你似乎很喜欢跑涿州?”他和还龄在这里做了一年苦役之后,经涿州知州上请,准许他们不必再做苦役,改换其他杂役,他和还龄在知州府内有一间房屋,虽然日子过的辛苦,却也是快乐。 “我喜欢跑涿州?”圣香把脸压在桌子上,“涿州这种鬼地方,又是风又是沙,满地没人都是草,我喜欢?”他哀号,“你根本就不明白我的辛苦。” “辛苦?”则宁眼睛缓缓眨了一眨,“你不是乘马车过来的?辛苦?”他明明看见圣香锦衣华服,没有丝毫尘土,既不可能是骑马,更不可能是步行。 “啊?”圣香扫兴地从桌子上爬起来,“你就不可以假装不知道,让我发泄一下不满?”他“哗”的一声打开折扇,清咳一声,“皇上大赦天下,你知不知道?” “知道。”则宁眼睛都不眨一下,“那又如何?” “那当然是你和我,不,你们和我启程回开封了,还有什么‘又如何’?”圣香瞪大眼睛瞧着他,“难道你喜欢一辈子待在这里?” 则宁淡淡一笑,“一辈子待在这里,那也没什么不好。” 圣香就像见了鬼一样看着他,然后用折扇盖住头,把自己埋在扇子底下哀叹:“我真是遇见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痴情种了。” 还龄正从外面回来,看见门外的车马也知道都城来了人,进来听见这句话,相当奇怪,不禁看了则宁一眼。她可不觉得则宁是痴情种,则宁只不过是对某一件事情执着了就特别认真的男人,和圣香截然不同。 “但是则宁大哥,上玄出了事你救不救?容隐出事你救不救?”圣香依旧在扇子底下哀号,“你不可以这么没有良心的,自家兄弟遇难,你怎么可以不救?呜呜呜——” “上玄和容隐出事?”则宁微微一震。 “呜鸣——没有出事也即将出事了啦——”圣香继续哀号。 则宁和还龄面面相觑。 圣香在扇子底下偷看了他们一眼,吐吐舌头。 至于回不回去开封,那要看圣香大少爷有没有本事让淡然的则宁动这份义气了。 所谓钧天舞—— “承天抚,纂圣登皇。邀清万里,仰协三光。功成日用,道济时康。璇图载永,宝历斯昌。” 如此,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完*—— 尾声 -------------------------------------------------------------------------------- 番外篇 “容容——容容——”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孩子张开有五个可爱小涡的手,笑眯眯地对着一个约莫七八岁,手里拿着本书的孩子奔过来。 手里拿着本书的孩子要比奔过来的孩子大一两岁,虽然还没有长大,但是已经看得出眉目冷峻,负手在那里等着比他小一点的那个孩子跑过来,已经有卓然的煞气在眉目之间。他看着那可爱的孩子跑过来,皱眉,冷冷地吒道:“圣香,你又不听你爹的话,又翻墙跑出来了?” 那可爱的孩子奔到他眼前,约莫比他矮了半个头,一身的衣服锦带宽袍,绣着金线,看得出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生得粉雕玉琢,香香软软的很是玲珑漂亮。他张开手,笑吟吟地道:“容容抱!” 冷峻的孩子眉头微蹙,放下书本,“你已经六岁了,还抱?” “不要!我就是要容容抱!”圣香固执地在他面前张开双手。 冷峻的孩子负手,转过半个身子,淡然道:“你已经六岁了,不可以再要人抱,我不会抱你,你如果喜欢站,那就在这里站着好了。” “不要!”圣香小小的身子倏地一转,没声没息地拦在“容容”前面,跺脚委屈,“容容好坏,人家有心病,很快就会死掉,容容一点也不疼圣香,呜呜——”他立刻“泫然欲泣”,像个被遗弃的小可怜。 被圣香称为“容容”的人,是与丞相府毗邻而居的贫苦人家的孩子,叫做“容隐”。他父母早亡,独自居住,性格不免有点孤僻冷傲,但是丞相府的少爷圣香,却从小就特别喜欢他。 他这闪电般疾转的身法,就算是大人也没几个跟得上他的速度,居然在这里哭说要死了?容隐淡淡地道:“你有心病,我早就知道了,人总是要死的,早死晚死还不是一样?有什么好哭的?” 圣香瞪大了眼睛,“你——你怎么可以这样?”他放声大哭,“呜呜——容容一点也不关心我——”哭着哭着,他整个人都软了,晃了一晃,差一点就要跌在地上。 一只手伸了过来,把他小小的身体抱在怀里,容隐皱着眉头看他的脸色,看看他是真病还是假病。只见圣香苍白的脸上双目紧闭,突然睁开一只眼睛,眨了眨,圣香得意扬扬地抱住容隐,“容容还是关心我的。” 一股属于婴儿的香味扑面而来,容隐抱着圣香,轻轻拍了他几下,嘴里淡淡地问:“你又闯了祸,丞相又要罚你了,是不是?” 圣香的得意突然变得有些心虚,眼珠子转了几转,“我爹啊——我没有闯祸他也是喜欢罚我的。” 容隐摇头,强词夺理!他淡淡地道:“如果不是你又闯了祸,你怎么会突然想要我抱?如果丞相没有要罚你,你脑子里除了蟋蟀蝴蝶,玩石子扮漂亮,哪里还有‘容容抱’?”他说得有点讥讽,“每次你要我抱你,都是要我救你,我还不知道?” 圣香紧紧搂着容隐,死不放手,“爹爹来啦,容容,我们快跑,算你最聪明啦!我烧掉了爹的奏折,爹要打我!” “你烧掉了丞相的奏折?”容隐啼笑皆非,“好端端的,你烧奏折干什么?”他也听见,果然远远地有人快步跑来。 圣香不安地东张西望,“我想看看那是什么东西嘛,但是爹不让我看,我就半夜爬起来偷看,”他有点不是滋味地皱皱鼻子,咕哝:“结果蜡烛烧到奏折,就烧掉了。” 容隐摇头,这种事,当真只有圣香想得出来,“你才六岁,就会做这种事,如果你十六岁,二十六岁,真不知道你会干什么。”他抱着圣香,往开封的郊区走去。 “我们去哪里?”圣香一面得意找到了靠山,另一方面这样离家,有点害怕。 “去找一个朋友,把你爹的奏折还给他。”容隐虽然只有七岁,但是抱着一个六岁的孩子,丝毫不当一回事,一方面是容隐练习武功,另一方面是,从小抱圣香抱习惯了。 “好啊,”圣香好奇,“是谁?”他是很聪明的孩子,“你认识一个很会写字的朋友吗?” 容隐淡淡一笑,“你去了就知道。” ——***—— 容隐带他去了城郊的一幢木房子,那是个道观,道观里住着几个道士,看样子香火并不好。但容隐带圣香找的是住在道观里的一个孩子。 一个约莫也六七岁的孩子,他穿着一身儒袍,圣香进来的时候他正在写字。 “哇,你长得好乖好乖哦!”这就是六岁的圣香少爷赞美感叹别人的词汇,他又比这个人矮了半个头,走到刚到下巴的桌子旁边,圣香笑眯眯地看着他。 那是个长得很清秀的孩子,看起来有点单薄,很浓的书卷气,白白的,果然是“很乖很乖”的样子。他开始是不太高兴被人打扰,但是看见圣香那一脸“所向无敌”的笑容,他的愠气突然间消失了,“容隐,他是谁?” 容隐淡淡地道:“他就是丞相的公子,圣香少爷。” 很清秀的孩子向着圣香点了点头,“我经常听容隐说起你,我是聿修。” 圣香笑眯眯地爬上聿修刚才坐的椅子,垫脚去看聿修的字,“哇,你会写很多种字哦!”转过头来,圣香很讨好地拉拉聿修的袖子,“你会写我爹爹的字吗?” 聿修显然不习惯这样亲昵的举动,只是点头,不说话。 容隐冷冷淡淡地说了带圣向来这里的理由——要聿修写一份一模一样的奏折去还给赵丞相,给圣香逃避惩罚。 聿修沉吟:“奏折的纸笔我这里有,但是我不知道内容,怎么写?” 圣香笑眯眯地看着他,插口道:“不要紧,我知道。” “你知道?”聿修看着这个已经六岁却还像个婴儿娃娃的东西,皱眉,“你确定你知道?万一写错了——” “不会,”圣香得意扬扬,“我看过了就记住了,也不过五六千字,怎么会记错?”他爬上桌子,因为站在椅子上太辛苦,他坐在桌子上,顺手摸过聿修放在架子上的花生,一边吃一边说:“我说你写啊,臣已查涿州粮草,自雁门关以北共二十处驿站……” 聿修走笔如飞,专心致志地写,一方面有些惊讶,这样笑眯眯到处玩闹的六岁的孩子,居然有这样过目不忘的本事,把这么长一篇军机奏折记得清清楚楚…… 容隐淡淡地看他们两个忙,半个时辰之后,他就带着圣香和聿修伪造好的奏折,潜入赵府,放在了丞相桌上。 ——***—— “你这孩子!居然弄丢了爹事关军机大事的东西!你说你该不该打!” “爹爹啊,你一定弄错了,那东西不是在爹爹书桌上?爹爹自己没找到,怎么可以怪我?圣香是很乖很乖的。”手里依然抓一把花生的罪魁祸首无辜的道。 “嗯?”过了一会儿,圣香被抱了起来,“乖孩子,是爹一时心急,错怪了你,爹抱一下。” 圣香笑眯眯地在赵普脸上香了一下,“爹爹,我要吃花生糖。” 赵普看着自己香娃娃一样可爱漂亮的儿子,一向拿这个儿子没辙,苦笑了一下,“赵叔,给少爷拿花生糖。” “是——” 过不了多久,容隐家中。 三个孩子坐在一起,手里都抓着一大把花生糖,边吃边聊天。 “……圣香!聿修不喜欢和人挤在一起,你不要老是往他那里钻。”容隐看着圣香的老毛病复发,笑吟吟地想要“聿修抱”,就忍不住要皱眉。 “圣香你是男孩子,不要这么粘人好不好?只有女孩子才喜欢人家抱,你是男孩子,男孩子就要学会自己一个人,不要老是依赖别人。”聿修一边吃花生糖一边一本正经地道,“你已经六岁了。” 圣香好失望地坐回来,嘟着嘴,“我比女孩子漂亮。” “男孩子也不要撒娇。”聿修依然“很乖很乖”地教他,乖小孩要怎么做。 “聿修说得对,”容隐淡淡地道:“你长大要像个男孩子,不要像个女孩子,那会让人讨厌的。” “我本来就是男孩子。”圣香瞪大眼睛,指着他们两个,“你们两个老是说我像女孩子,你们嫉妒我漂亮!” 容隐和聿修面面相觑,相视苦笑,摇摇头,圣香是朽木不可雕也,没得救了!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一 皎镜方塘菡萏秋 “我是清都山水郎,天教懒慢带疏狂;曾批给露支风敕,累奏留云借月章。” 遐水国位于大宋与大理之间,是一个西南小国,国度定水。遐水国立国久远,民风朴实,喜爱大宋的歌舞,却具有西域人特有的豪情。遐水国中皇亲贵族方有资格上场打仗,不论男女,能为国杀敌是一种无上的荣耀。 定水城边有个很出名的清水潭,叫做“皎镜”,那是个方圆两里的天然湖,遐水国地势偏西毗邻高山,气候微冷,少有荷花,皎镜潭里常常开着一些不知名的小白花,模样娇小玲珑,散发着淡淡的幽香,煞是好看好闻。定水城人最喜欢在皎镜潭边漫步,冷风料峭,寒香微微,白花姣姣,镜潭森森,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好地方。 “诗万首,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 有人在皎镜潭边唱曲。声音慵懒洒脱,接着一群女子吃吃笑的声音响了起来。“离离还是这么风流倜傥,‘你是清都山水郎’?你是定水城里招惹了不知多少人芳心的花心郎!呵呵。” 唱曲的是一位衣着精致的年轻男子,说“衣着精致”绝对没有冤枉了他——一身淡蓝近白的长袍,衣袖比之寻常而宽,衣袖和下摆边沿用白线细细绣了几乎看不见的小碎花,极其精致讲究,“花心,我哪里花心了?我对你们每一个都是一样的好,如果我花心叫老天爷天打雷劈让我不得好死……” 他柔声地说道。 “好了好了,我们知道、知道,别发这么重的誓,听起来让人心疼。”‘一位红衣女子笑着掩住他的口,“信你就是,我风流倜傥的花郎离离。” “离离。你快上台了是不是?这个……这个送给你,记得一定戴着哦。”女子群中一个白衣小姑娘怯生生地送上一个平安符,“今天你扮武将,舞刀弄枪的我好害怕。” “衾儿的心意我会记住一辈子,我去了,你们在台下等我——可以看到一个不一样的我,今天的戏我下了好多功夫。”蓝衣男子柔声地说,“你们每一个都对我这么好,我谁也舍不得,所以不会这么早死让你担心的。” “花郎!” “离离!” 身边娇嗔声四起,蓝衣男子一笑离去。 他是定水城曲班的台柱,艺名叫做“花离离”,本名是什么没有人知道。遐水国的国戏“瑶腔”,曲艺多变。甚是难唱。但开戏却比邻国大宋的许多徽调都好听好看,能唱瑶腔的戏子本就是一种荣耀,何况是京城曲班的台柱?花离离相貌清秀,扮男装风采昂然扮女装貌美俏丽,因而定水之中迷恋他的人不计其数。 “听说离离今儿个要扮个皇帝。”女子群中有人吃吃地笑道。 “皇帝?像吗?” 又有人笑了起来,“他又懒又最会耍贫嘴讨人喜欢。又爱财又怕死,除了唱曲他做什么也不行。扮皇上?” “鸳子姐姐,虽然……虽然离离是这样的人,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他,所以请你……请你不要这样说。”旁边的衾儿小小声地说。 皎镜潭边不断地传来男男女女的笑声和逗趣声,只在远远的一角孤独地站着个黑衣女子。她身材颀长,腰肢纤细,一张清水脸蛋显得素净清白,背靠着皎镜潭边的树木,她没看潭边嘻嘻哈哈的人群,只远眺着潭心那层层黑蓝的湖水。 “冲啊!把安南来的蛮子全部赶回湄公河下!遐水国的将士们——为国杀敌、上天不朽!为国拼死、我为精魄!永佑遐水太平!” “为国杀敌、上天不朽!为国拼死、我为精魄!” “冲啊——” 前几日战场上的厮杀声还在她脑海中萦绕,虽然她挥刀带领先锋军冲破了敌人的阵地,打乱了安南军的阵势使遐水取胜,但和她一起冲锋的将士却有一大半死在了战场之上。他们有许多还没有娶妻,更不必说生子,许多……都是国中栋梁,都很年轻,就那么永远地留在了异乡的土地上。她解甲归国,巡视着国内的繁荣和太平,没有人比她更清楚这太平的代价,只有看见遐水更快乐、她才会觉得那些永远不能回来的人死得值得。 “大小姐!大小姐你在这里十什么?老爷找你呢。”背后一位老仆匆匆追来,“大小姐你武功好跑得快,我这把年纪可真追不上了。” 转过头来她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虽然脸色苍白但微笑很暖,“嗯。” 她姓陆,名长钗是遐水国陆将军的长女。遐水与安南征战多年,她自十五岁上战场,如今也已经四年。她一身好武功,上战场往往领军冲锋,在安南国还博得了“铁麒麟”的称号,因为她上阵时往往身着紫色麒麟衫,安南国内对这一袭衣裳可谓触目惊心。 她随着老仆静静地往家里走,爹找她——无非是国家军事或者需要再领一次先锋。她没有抱怨过什么。但是四年了,对于那个鲜血遍布善恶不分的地方,她其实已经累了、也怕了。 “太岁茫茫,犹有归时,我胡万归。为桂枝关约,十年阙下,梅花梦想,半夜天涯。婪尾三杯,胶牙一标,节物依然心事非。长安市,只喧喧萧鼓,催老男儿。”路过扁街的时候只见好一群人挤在那里听曲看戏,她本没有留意,陡然那唱曲的戏子发声清扬:“篝灯自理征农,正历乱愁肠千万丝。想椒盘寂寞,空传旧颂,桃符冷落,谁撰新诗。世事干忙,人生寡逐,何限春风抛路歧。身安处,且开眉一笑,何以家为……” 好一句“何限春风抛路歧”!陆长钗居然怔住,停下脚步呆呆地听着他唱。所谓“太岁茫茫”,“我胡不归”,所谓“篝灯自理征衣,正历乱愁肠千万丝”……没有人比她懂得更深刻——深刻到她一直那么认命地以为,她这一辈子的“春风”都要抛弃在那战场之上、血泊白骨堆中。遐水……定水再如何繁华又能怎么样呢?她虽然能够感觉到国家的大平,但她自己的幸福和人生却势必为了别人的幸福而全部葬送了。她是女人,何尝不爱美何尝不温柔,也……何尝没有对未来的幻想,但只因为她是“铁麒麟”,所以就什么都没有。这样公平吗?她一直在问天问自己,纵然有了更多更多的荣誉,她也依然什么都没有……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在军中她是将领是女人,在家里她是小姐是荣耀,在外人眼中她是“铁麒麟”!在哪里她都是异类,只能看着别人打成一团,她却不知道站在什么样的世界里,永远只有孤独一人。 台上上演的是邻国东晋朝君王慕容冲的故事。她读过那个故事,一个娈童起兵反叛最终成为皇帝,却为身边人所杀的故事。年轻貌美的慕容冲……有被凌辱的痛苦和凄惨,有战乱之中的迷惘和挣扎,有血性的不甘和自负,有犹如飞蛾扑火的渴求权力与尊严,最终得到了一切却也在得到的一瞬间失去了一切。完美的结局凄艳的故事,方才那一段小调正是在慕容冲刚刚领军迷惘之际所唱的,在他除了满腔复仇之情之外第一次感到人世的沧桑和自己所追求的东西的虚无空荡。戏台上的慕容冲就笑过那么一次,正是在唱过这首词的“且开眉一笑”,此后兵骑马起,生灵涂炭。他抛弃了一切去追求那团将他燃烧殆尽的火,不复是“身安处,且开眉一笑,何以家为”的他。 那就是……真正所谓的“何限春风抛路歧”——一生一世的风情都为了那最高点的权力而抛弃,而追求皇权或者也只是为了满足他那从来不曾满足的心灵,也只不过是为了证明他存在的辉煌和尊严……陆长钗听着台上“慕容冲”被身边人刺死之际仰天狂笑一声“天不容我”,怔怔地看着台上的他,突然之间……眼眶一热,心里最深的角落仿佛被什么东西轻轻触动了一下,缓缓的一热一痛,一颗眼泪自眼角溢出,顺腮而下。 “大小姐——” 身边的老仆惊异地看着她,他从来没看见陆长钗哭,她是从来都不喜欢掉眼泪博取同情的女子,即使在战场上负伤再痛也一声不吭,为什么听戏时居然会落泪? 望着地上的泪痕,陆长钗嘴角微微掠起一丝自嘲,“孤独的人……”她长吸一口气。绝然地问道:“这台上唱戏的是什么人?” “是那有名的角儿叫什么花来着,我年纪大了不记得了,是个顶古怪的名字,反正戏子都是些什么花什么草的名字,大小姐我们回去吧,老爷正在找您。” “你先走一步,我随后就来” 这位小姐领军打仗发号施令惯了,决定的事没人能够更改,老仆在她煞然的气势下缩了缩脖子,“是‘ 这时戏已唱完,她久经战场不把男女之别放在心上,心里想什么就做什么绝不拖泥带水,径直绕到后台,正巧见了那台上还没有换衣裳的戏子下来,她径直过去拦住他。 “你叫花什么?”她问。 “花……离……”那戏子被她盯住,怔怔地回答了一句。 陆长钗盯着他,就像威严的长官盯着列队的将土,盯了好一会儿,一掌击上他的肩,“唱得很好!” 旁边已经有人窃窃私语:“哟!是陆将军的女儿……阿离现在又不同了……” 陆长钗拔下头上一枚发钗放在他手心里,“我很喜欢听你的戏。”顿了一顿,她又说:“我从来不听戏,今天是第一次,你唱得很好。” 这位身材颀长脸色庄重的黑衣女子不是在开玩笑,但是这种行径也委实怪异了一些,只见她留下发钗,一头长发披落而下,她满不在乎地甩了甩,对他淡淡一笑,转身就走。花离离看了一眼手里的发钗,那钗子白玉所制,上缀一颗珍珠,虽不是价值连城但也是昂贵的东西,他追上两步,“姑娘……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陆长钗。” 她负手而去,没有回头。 “好奇怪的女人啊。”花离离身边的女人们议论纷纷,“她是在向花郎示爱吗?为什么送簪子给他?” “鸳子姐姐,她是谁啊?怎么这样没礼貌。”衾儿怯怯地问。 “她的来头可大了,她是遐水国最著名的女将,安邦陆将军的大女儿,安南人称‘铁麒麟’的那个女人。” 鸳子悄声说,“要是她也看上了花郎就糟了。” “可是……可是喜欢一个人不是很害羞的事吗?为什么她……她这么凶巴巴的?”衾儿俏脸飞红,“我就不敢……不敢像她那样。” “人家是带兵打仗的女将军,当然和你不一样,也许过两天她就差遣轿子把花郎抓进将军府关起来了。”鸳子吃吃地笑着道。 “鸳……鸳子姐姐……”衾儿真的害怕起来,“我才不要,那我不就看不到离离了?” “如果我丢下你们不管老天让我不得好死,吃尽人间所有的苦头。”一声温言细语插了进来,花离离卸了妆站在她们后面,“怎么了?被女将军吓住了?”他柔声地说。 “我不管,你不能要她不要我,虽然——她比我有银子。”鸳子嫣然抛了一个媚眼给他。 “她只是来说她喜欢我的戏,我用我的人头打赌,她没有其它的意思。”花离离温言地说,“她是那种比衾儿还单纯的女人,你相信我。” “我当然相信你,你看女人的眼光——不会错的。”鸳子在他耳边吻了一下,“你是我的……不,我们的。” ☆☆☆.4yt☆☆☆.4yt☆☆☆.4yt☆☆☆ “爹。”陆长钗回到将军府。 陆永还正在房里喝茶,见她进来,“长钗,安南军既败,可能一两年之内不能恢复元气,遐水的征战可能暂时可以喘息。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陆长钗眉头微蹙,“我到处走走,多看些书吧。” “女孩子也应该多在闺房,这些年来难为你了。”陆永还放下茶杯,“和小妹多出去走走,也该考虑些你自己的事。” “我自己的事?”陆长钗微微一怔。 “终身大事,难道你想和爹一起终生奔波沙场?”陆永还叹了口气,“爹是过来人,当然知道沙场的苦。你是个女孩儿,这几年苦了你了。” “爹……”陆长钗低低地呼唤了一声,“我并不后悔。” “但也不快乐,不是吗?”陆永还微微一笑。 陆长钗语塞,过了一阵才淡淡地一笑,“爹毕竟是老狐狸。” ☆☆☆.4yt☆☆☆.4yt☆☆☆.4yt☆☆☆ 隔日春风,皎镜潭。 她一贯喜欢安静,久在军中,她做事直来直去,知道有许多人觉得她很奇怪,也得罪了不少人。她并不是笨蛋,只不过不喜欢转弯抹角,做人何必如此虚伪,不累么?只要心里本来没有见不得人的事,她想如何便如何,别人如何与她毫无关系,她也没有那么多心思来烦恼别人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皎镜潭依然寒水冷香,涟涟清澈。她往潭边走,说不上有什么目的,心里很平静也很纯粹,无思无欲,短暂的一片空白。 也许是这几年想的事太多了,也许是没有命令她就根本不会去做什么,皎镜潭清风如韵,衣袂飘飘的感觉很好。 “姑娘。” 潭水里映出一个影子,来人的蓝衣映在水中就如融化在水中一般,分不清楚是云、是人、是水、还是天。伸出来的手皎白如花,一支莹莹的白玉簪子映在水里,也清淡得犹如白云。 陆长钗回过头来,方才她有短暂的错觉还以为是皎镜潭中的精魄浮了上来,“嗯?” “还给你。” 来人的容颜介于清俊与清秀之间。 “花离?”陆长钗诧异,来人却是昨日戏台上唱戏的戏子,卸妆之后他和“慕容冲”毫无相似之处,真不知道如此“清”的人,怎能演出那样绝望和孤独的轮灭? “这簪子贵重,姑娘还是自己留着。”花离离持着玉簪站到陆长钗面前,温言地说,“姑娘赠钗之情我心领了,但我一介男子,留此玉簪也……无甚用处。” 陆长钗微微一怔,她昨日身无长物,顺手给了他发簪,却没有想过他拿此发簪的确无用,“送给你了就送给你了。”她淡然地说,“日后给你喜欢的姑娘也是好的……”话音未毕,发上一紧,她愕然抬头,花离离抬手帮她把簪插在了发上。他插簪的时候陆长钗才刚刚开口,插好脱手的时候她方才说完。 “日后给你喜欢的姑娘……” 如此简单的一句话让两个人四目相对,陆长钗脸上微微一红,手摸上头顶的簪子,拔也不是、不拔也不是,僵在当场。 “陆姑娘。”花离离退开两步,似颇为尴尬,“对不起。” “我给了人的东西从不收回。” 陆长钗断然地拔下簪子,“你可以不要,我也绝不会收。”她一扬手便把簪子丢入了皎镜潭。 “等一下!”花离离似是大吃一惊没有想过她如此刚烈顽固,陆长钗簪子脱手他快步去追。但陆长钗武功在身,这一掷何等快捷,花离离三步之后已知追之莫及,当下飞身扑出,临空接住簪子,接着“扑通”一声跌入皎镜潭中。 “喂!”陆长钗也是大吃一惊,快步奔向潭边,“快爬起来,你会游泳么?” 花离离挣扎着从水里上来,“会。”他湿淋淋地从水里爬上来,坚持把簪子举到她面前,“我不要的东西从来都一定要还回去。” “你……”陆长钗又惊又怒,“你知不知道大春天这水里有多冷?皎镜潭深不可测,你跌下去淹死了值得么?就为了这一只破簪子?你疯了吗?”她奔过去扶起他,早春的微风吹在湿淋淋的身上冷入骨髓,花离离忍不住发抖,她脱下自己的披风盖在他身上。 “我要还的东西……就一定要还。”花离离抓住她扶着他的手,冻得苍白的嘴唇微微一笑,举手把犹带水滴的玉簪插入她的发中,“对不起……弄乱了你的簪子。” “你这个——疯子!”陆长钗捧着他像捧着什么珍宝,“早知道你为它发疯,我便不会给了你!” “不,你给了我,我很高兴。”花离离低声轻轻地说。 他犹如自语的悄言入了她耳,无端的耳根一热,他是什么意思?莫名的她竞胡思乱想起来,难道他…… “如果你送人的东西绝不肯要回,那么这簪子……算我送给你的,你别丢了,好不好?” 花离离柔声地说。 “日后给你喜欢的姑娘……” 她想着刚才自己说过的话,怔怔地看着这个人的眼睛。他和戏台上的君王截然不同,他温柔体贴又傻气,曾见过了他刚烈的模样,又眼见他傻气的温柔,陡然间……陡然间脸上火热,她脸红了,不知该答什么好。 “明儿……明儿再来看我的戏,好吗?”花离离温顺地笑着道。 “……”陆长钗从未听过如此小心翼翼的声音,看着他为她满身皆湿犹在滴水的狼狈,她不答,过了好一会儿才别过头去说:“回去好生换件衣裳,明儿登台要是病了,有什么好看?” “嗯。” 他柔声地回答,眼底下有丝细细的笑。 ☆☆☆.4yt☆☆☆.4yt☆☆☆.4yt☆☆☆ “我说,花郎你也太过分了。”鸳子拿着团扇站在细细上妆的花离离背后,“连陆将军的女儿铁麒麟都敢招惹,一旦她爹发现了你骗了她,我看你还在这定水待得下去?” 花离离上了半面妆,他今日要扮的是半面鬼,“我可没想过要进将军府做将军女婿,” “但是你至少想了陆姑娘的银子,对不对?”鸳子嫣然一笑,“我真想看看可怜的陆姑娘幻想破灭的脸,是不是和她领军杀敌的时候一样凶,还有她是不是会杀了你。” “你舍得我死吗?”花离离柔声地说,“你会想我想到死的。” “我就不懂,平日我们姐妹给你的银子也不少了,为什么你总像个无底洞怎么填也不够?花郎你也太会花钱了吧?”鸳子捶了他一下,“告诉我你是怎么惹得人家冷冰冰的陆姑娘芳心大动的?” “习惯军旅的女人最有母性——你相不相信?”花离离温言细语地说,“女人啊……都喜欢可以令自己心痛的男人——会心痛才会怜惜,会怜惜才会爱,会爱才会死,对不对?” 鸳子冷笑了一声,“你果然很懂女人的心,但是我告诉你,男人也是一样的——你自己要小心。” “我要小心什么?”花离离小心翼翼地闭起半边眼睛试演半面鬼。 “小心你别死在别的女人手上。”鸳子给他戴上半面鬼装饰的白布条,“你要死也只能死在我手上。” “嗯……”花离离上妆完毕站起身来,“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死的。” ☆☆☆.4yt☆☆☆.4yt☆☆☆.4yt☆☆☆ 他为什么、为什么那样……陆长钗还站在皎镜潭边摸着鬓边的发钗发怔,脸颊如火般烫,平生第一次心头怦怦直跳,他是觉得……他是觉得她……好吗?还是只是因为她是将军的女儿,是铁麒麟所以才那么小心?他叫自己去看戏,究竟是去、还是不去? 去了一次……就肯定每天都要去看了对不对?那样……那样多不好。要是妹子问起来每天究竟在做什么,说起来……岂不是很奇怪? 他何必执意要还这个簪子?送给了他未来的妻子岂不很好? 春寒料峭,她就如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一样站在水潭边怔怔的一阵脸红一阵轻叹,全然不觉潭边的春风把她溅湿的衣裳吹得就如冰水一般了。 当人心里有鬼的时候,平时全然不在意的事就不知不觉全不在意了起来。 ☆☆☆.4yt☆☆☆.4yt☆☆☆.4yt☆☆☆ 第二天 曲班开演的是一出小剧,说是宅子里半面鬼被落难小姐所救而后报恩的故事。 她还是来了,不相信台上鬼气森森仿若幽灵的半面鬼就是花离离。看着台上挥洒自如的人影,眼前浮起的是皎镜潭边湿淋淋的傻瓜,嘴唇泛起一丝微笑,却不知道自己在笑些什么。 单纯的……傻瓜。 鸳子站在戏台的另一侧冷冷地看着她,花离离他……他可是吃人不眨眼的……真正的……半面鬼啊! 完戏之后,她依旧笔直地站在后台等他,花离离自台上下来,她递给他一个包裹。 “陆姑娘。”花离离讶然,打开包裹,里面是刚刚从街头买来的一份竹筒饭,他看向陆长钗,却见她脸上微微一红,“这戏演得太长了,过了吃饭的时间。” 上次演慕容冲却是演了一整天未停呢!花离离笑了,当场拆开竹筒吃了起来。 “你…”陆长钗轻呼了一声,“你还没有卸妆呢!” “嗯?”花离离一摸脸,忍不住“啊”的一声叫了起来,“我真的饿忘了。”抬起头却见陆长钗在笑,“怎么?” 他指尖沾了竹筒饭的油脂,往脸上一抹,画了浓妆的脸上一道五爪印,好似被人打了一巴掌。陆长钗好笑过后用手帕帮他擦掉,“以后不要这么不小心了。” “嗯。”他乖乖地吃饭,任陆长钗帮他擦拭,那份饭仿佛真的有那么好吃一样。 他上台之前已经吃过饭了吧?鸳子冷冷地看向他,演得真是一个温顺可爱的好男人。 接着几天,陆长钗天天都去街头看戏,演得晚了就随便买份什么东西一起吃,她很少说话,只看着眼前人老老实实吃饭的样子就已经足够了。说真的,她喜欢看他演戏,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得到他。 ☆☆☆.4yt☆☆☆.4yt☆☆☆.4yt☆☆☆ 第七天 扁街街口,面摊。 这大重演了半面鬼,下戏之后她照旧请他吃面。她自然很有钱,但是除了眼睛看得见的街上卖的东西,她也从来没想过还有其它的东西可以买。 “练功的时候……很辛苦吧?”她一边专心致志地看着面条,一边问。 “辛苦?”花离离也看着面条,面汤里映出一丝淡淡的奇异的笑,“做到最好的时候就忘记什么是辛苦……不是么?就像你一样。” “我?”陆长钗夹起一颗葱花要放在桌上,她讨厌葱花,“我不知道。” “不知道? 听着别人的指挥做自己不知道是不是有价值的事,除了做到最好得到赞美,就什么也得不到,不是么?”花离离拦住她把葱花放在桌上,“别丢掉,我吃。” 听从别人的指挥做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价值的事。除了做到最好得到赞美,就什么也得不到?她慢慢停下筷子,浑然不觉那颗葱花真的被花离离夹走,“我是士兵、是女将……服从命令和保家卫国是我的职责——不需要什么理由。” ‘如果你真的那样相信,为什么要觉得迷惘?“花离离吃完了那碗面,”人终究是人,都有欲望,如果你勇敢一点儿自私一点儿,也许就会快乐得多。“ “你要我不要打仗?那怎么可能……你以为你现在得到的太平是用什么东西换来的?” 陆长钗微微颤抖起来,闭上眼睛,“我不吃了,我吃不下。” “我只是一个戏子,我不是将军、也不懂国家大事。”花离离轻声说,“我只是说……只是说在我眼里的你不快乐,我能想到的只是劝你自私一点儿,在我看来……你有太多的东西没有得到。” “我已经什么都有了。”陆长钗低声说。 “真的什么都有了会来听我唱戏吗?”花离离呵出一口热气,像从心底呵出来一样轻,“不是因为太空虚所以才喜欢热闹……吗?” 他最后一个“吗”字语气轻飘得像面汤里升起的热气白烟,陆长钗心里震动了一下,就如第一次听他唱曲时,猛地抬起头来,她断然说:“我是为了看你,不是为了看戏。” 花离离未曾料到她会说出这句话来,只听她断然绝然地说:“我喜欢你,所以我来看戏——我愿意为国杀敌,所以我上战场——虽然这些事不见得令我开心,但都是我自己要做的事!陆长钗不会为了自己选的路而后悔遗憾,我失去了很多东西,包括朋友、爱好、甚至女人应该会的许多事我都不会,小妹子可以做的梦我都没有,但是我不后悔——绝不后悔!” 她说得义正词严像在战场上宣誓,她从不掩饰自己真正的心情,花离离似是微微震动了一下,“我没有说你后悔,你只是不快乐。”他低声说,“不后悔并不代表你很快乐,对不对?我说……陆姑娘,你是有资格追求自已幸福的人,不要为了别人而活,到老了……你会后悔的。” “我……” “你是一个好姑娘。”花离离截断她的话,“我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大事,我只是希望你快乐而已。”他静静地补了一句:“因为我也喜欢你。” 因为我也喜欢你!陆长钗脸色变了一下,睁大眼睛看着眼前诚恳清秀的面容,“你……” “我知道不会有结果,但是我不会禁止我自己喜欢你。”花离离低声说,“我只听我自己的,我想你,念着你,你来看我的戏我就高兴就会特别认真……这样的事……每天等你我变得很快乐,因为那是我自己想要的。我不会……要求你也这样,但是……” “我有……什么好?”陆长钗怔怔地看着他,满脸都是困惑的神色,“因为我是陆永还的女儿吗?” “因为你是第一个真心赞我唱戏唱得好的人。”花离离诚恳地看着她,“只是……那样而已。” “你真的很好,我喜欢……听你唱戏,也喜欢……你。” 陆长钗像被他蛊惑了一般,怔怔地轻声说,“以前从来没有人要和我谈心。” “每天……每天都来看我好吗?”花离离站起来拉住她的手,“我不求神,也不求你能嫁我,你能够……每天都来看我的戏吗?” 陆长钗抬起头来,眼里似乎有泪莹莹欲坠,过了一阵终于展颜一笑,“我能。”又过了一阵她又轻轻地问:“我来看你的戏就那么重要吗?” “我不知道。”花离离握住她的手,“你不来,我就不吃饭。” “你——” 她抬起头瞪了他一眼,“赖皮!” ☆☆☆.4yt☆☆☆.4yt☆☆☆.4yt☆☆☆ 面摊另一桌的鸳子凄凉地听着,花郎骗人的功力果然登峰造极,换了是她一样会被他说到哭出来。有时候她真不知道花离离这些赚人眼泪的言语是从哪里偷来的,虽然明知道他在骗人,听着听着却也忍不住为他掉下了两颗眼泪——他对着别的女人的时候可不见这样动情。陆长钗能在这一个时刻得到花离离的倾心,就算以后知道他根本就不爱她的时候,也是值得的吧?她苦笑,花郎他——根本不爱任何人,他只爱他自己、爱她们的银子,而且没有人知道他把银子花到哪里去了。 二 此来重见采莲舟 “姐你又要出去啊?不是说好了今大和我去小姑家——姐!”陆将军府门口一个粉红衣裳的少女追了出来,“什么事赶得那么急?” 陆长钗人已在马上,“对不起小妹子,我来不及了,回来再和你说。”说着她便纵马而去。 什么……什么嘛!陆长钗的妹子愕然地看着姐姐骑马在大马路上奔驰而去,英姿飒爽犹如人在疆场,从前大姐她从来不会这样,她本是……那么安静沉着的人。这几日和谁约好了这个时候见面?而且她——越来越美了,总觉得从头到脚都散发着光彩,像给谁看似的。 跺了跺脚,她一挥手,“阿安,跟着大小姐!” 将军府中一道褐色人影闪电般出来,跟在了陆长钗马匹之后。 ☆☆☆.4yt☆☆☆.4yt☆☆☆.4yt☆☆☆ 扁街街口,皎镜潭边。 一阵马蹄声传来,台上刚刚开戏的人影一个转身,正看见了一个黑衣女子策马而来,衣发俱飘,英姿飒爽,满脸红晕只为看他这一场戏,为他那一个约定。 “哇!”看戏的人群纷纷闪开让马,她就骑在马上看着,双目闪闪俱是光彩,盎然极了。 这个时候——她是快乐的吧?台上衣裳翩翩的人流露出一抹笑,回身扬袖,继续唱曲。 大小姐…… 尾随跟来的阿安看在眼中,陆长钗脸颊上从来没有这么可爱的红晕,可爱得就像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一样。 花郎…… 鸳子遥遥看着策马赶来的陆长钗,凝视着戏台上仿佛特别光彩照人的花离离。 他是真心的吗? 还是——依然在骗她? “怎么会骑马过来呢?你不怕别人说你吗?”下戏之后花离离走下台,看着牵着马绕到后台来等的陆长钗,笑着叹了口气,“你真是……做事什么都不想。” “我被妹子拉着说话,所以来迟了。”陆长钗脸上微微一红,“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我不管。” “只要你来我就很高兴,不一定……不一定要赶在开戏之前。”花离离柔声地说。 陆长钗不答,过了一阵抬起头来,“晚上……晚上你有空吗?” “有啊。怎么?” “晚上——保安庙开灯会,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她抬起头问。 真是一个不懂得迂回的女人。花离离牵过她的马,“当然好。” 去看庙会之前依然在小面馆里吃饭,吃完了饭就在扁街上随便逛逛。花离离一直牵着她的马,她也没想过是不是不自然,走过一家首饰铺,花离离开口道:“那个和你的簪子好像。” 陆长钗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店里一支玉簪和自己头上的相差无几。 “美人簪花碧玉天……”花离离看着它喃喃地念道,像在朝拜着什么神像似的。 “喜欢吗?”她直率地开口问。 花离离被她的目光逼得几乎别过头去,半晌才有些羞涩地说:“喜欢……不,我喜欢你戴。” “多少银子?” 她问店里老板。 “三百五十两。”店里的老板满面堆笑,“如果是陆姑娘要算便宜点儿,三百二十两。” “买了。”陆长钗自怀里丢出一张银票,压上二十两的银子。 “陆姑娘……” 花离离惊讶地拦住她,“我不是……” “喜欢就拿去。”她把簪子递到花离离手里,淡淡地一笑,“你一支,我一支不是很好吗?” “陆姑娘……”花离离手里攥着簪子想说什么。 “叫我长钗。”她低声说。 “长钗。”他没再说什么,像是她花了三百二十两银子买了他一句“长钗”似的,脸上微微一红,“你怎么老送我簪子。” “因为我有你送我的。”她低声说着,握紧了花离离的手。 “因为你叫做长钗。”他也低声说。 她不再回答,别过头去算是默认了。 定情——信物? 花离离把它收在袋里,依然满面温柔。 晚上庙会。 “这个灯笼很可爱。” “买了。” “我想……我没有吃过杂果铺的馅饼。” “买了。” “我小时候很喜欢扮小姑娘,这小女装和我从前穿的一样。” “买了。” “我想看看那床绣被上面的花。” “买了。 “我……” “买了。” “买了。” 当花离离回去了以后,陆长钗才发现自己身上已经没有钱了。 她是个很豪爽的女子,喜欢的东西说买就买从不杀价,身上带那么多银子却是因为陆永还给了她她从来都不曾花过,直到今天她才知道,银子竟然是这么好用的东西。每当买了一样东西,花离离的眼睛便亮一亮,她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喜欢买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但看他眼睛一亮,她就有特别温暖开心的感觉。 自私一点儿,为了别人活着不会快乐。现在她又多明白了一点儿——当自己喜欢的人快乐的时候,才是她最快乐的时候。而她快乐了,花离离的笑就会更灿烂。 明天多带些银子出来花。她回去的时候这样想。 她从来不缺钱,也不知道赚钱的辛苦,她只知道原来花钱很快乐,应该多找些钱来花。 反正她有许多银子。 ☆☆☆.4yt☆☆☆.4yt☆☆☆.4yt☆☆☆ 夜。 定水城的西边有一栋大房子。 那是花离离的住所。 他孤身一人,却买了一个大宅院。 宅院里深夜风亮着一盏灯,映着花离离夜里无眠的眼。 他手里拿着她买的烙饼、床上是她买的新被、桌上搁着她买的玉簪。 他没有睡。明天依然要唱戏,戏子红火的年华也只有几年,所以他从没有休息。 不睡肯定会影响明天的戏,但是他没有睡。他就坐在窗口定定地出神。 ☆☆☆.4yt☆☆☆.4yt☆☆☆.4yt☆☆☆ “这是紫金篆刻小金炉,用来烧西香再好不过了。” 花钱这种事是不必学的,三五天之后陆长钗就对定水城大大小小上上下下各种店铺里好好坏坏的各种东西了如指掌。这天她和花离离在古董店里寻宝,看有没有什么值得买下的好东西,她看中了一个香炉。 “这东西传说是秦朝遗物,价值千两黄金。” 花离离暗自扯了扯她的衣袖,“不要买了,太贵了。” “买了。”她依然一口应下。 “长钗!”这下花离离震惊了,“你哪里来的千两黄金?” “你喜欢是不是?” 她依然断然地说,“只要你喜欢我就有。” “长钗……” 花离离脸色微微有些发白地看着她,“你疯了吗?” “买东西不就是要快乐吗?如果喜欢又不买,岂不是很遗憾?”她低声说,“我知道你喜欢。” “我——” “你不用怕我没有银子。” 她把一个东西压在店铺的桌上,“这个暂且抵押在此,明儿我就拿钱过来。陆府一言九鼎,你不必担心。” “陆姑娘说话我当然放心。” 那是她——杀敌的长剑! 花离离微白的脸色变得惨白,目光牢牢地盯着那柄长剑,就像见了鬼一样。 ☆☆☆.4yt☆☆☆.4yt☆☆☆.4yt☆☆☆ “姐——你要把紫门砚搬到哪里去?那可是爹送给你的……” 陆长钗断然地说:“送给我了就是我的,我要当了它也是我选的。” “姐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紫门砚是皇上所赐价值连城,你缺钱和家里商量,为什么随便当掉这么贵重的东西?爹回来定要生气的。” 陆长钗的妹子陆长环从陆长钗的房间追了出来。 “我还少五百三十七两黄金,爹不会借给我的。”陆长钗说。 “五百三十七两黄金?” 陆长环倒抽一口凉气,“你疯了,你要买什么东西?” “就是东西。” 她低声说,“一个没有用的东西。” “姐你也有不少银子吧?难道……难道这么三五天就被你全部花光了?你……你难道在烧银票吗?”陆长环惊愕至极地说,“没有用的东西你买它干什么?”‘ 陆长钗默然不语。 “到底是谁煽动你买这种乱七八糟没有用的东西?是那个戏子么?” 陆长环尖叫着道,“为了那个身边女人成堆招摇撞骗的男人,你居然连爹给你皇上御赐的东西都敢当!你疯了你疯了!你难道一辈子没有见过男人吗……” “啪” 的一声,陆长钗给了她一巴掌,怒目盯着她,“不许这样说他!我不是为了他!” “你不是为了他你为了什么?你出去打听打听,定水城里除了你谁不知道花离离风流成性招摇撞骗?你居然被他那种人迷惑!大姐你是太单纯了才会被他蒙骗……” “我不是为了他!”陆长钗尖叫一声,她一辈子没有像这样像女人一样尖叫过,“我高兴买给他不可以吗?看到他高兴我就高兴,他难过我也会难过,所以……所以……他要什么我就买什么,这样我才会高兴!我为国征战四年,难道——难道连我自己一点点私欲都不可以有?我又不是圣人!凭什么我就不能当爹给我的东西?难道我连当掉自己东西的资格都没有?” “姐!你如果觉得遐水让你征战四年吃尽苦头对你不公。你可以生气可以哭,不必拿自己开玩笑啊!花离离是不可以碰的男人!他一直都是女人养着的,你自己算算看,这此日子你为他花掉了多少钱?那些钱足够普通人吃一辈子了,他弄到哪里去了?”陆长环苦苦地拉住她,“我是怕你……怕你被骗怕你受苦……姐……”说着她放声大哭起来。 她一哭,陆长钗发热混乱的脑子逐渐冷静下来,抱住妹子柔软的身子,鼻子一酸,“环儿……”她放下紫门砚,“我不当了,你别哭……是姐姐不好,是我不好……” “姐……你缺多少银子我可以给你,你不要……不要那么轻易上花离离的当,那个男人是个大混蛋……” 陆长环哭得满脸是泪。 “我今大一定要凑出五百三十七两黄金,否则……” “否则怎样?”陆长环哭着问。 “我的沉水龙雀。”她低声说。 “沉水龙雀,你拿去干什么了? ”陆长环变色。 “当在古董里。”她脸色苍白,就像死人一样。 “天……天啊!” 陆长环身子一软坐倒在地,“爹会气死,你、你、你……” “我只是想买东西给他。”她又低声说。 “姐,你真的很爱他?”陆长环惨然地问,“他究竟有什么好?就因为长得漂亮么?” “我不觉得他长得漂亮。我觉得男子应该高大强壮能够保家卫国才算英俊。” “那你爱他什么?朝里卫将军李少校,哪个不比他好哪个不对你痴情?要是知道你做出这种事,别人……别人还不知道要怎么说你呢!姐,你不能为了一个男人毁了自己。”陆长环失声地说。 “他——很好。” 她坚持说,“他从来没有要我什么,是我自己愿意买给他的,他拿到哪里去我也不关心。我只是——只是喜欢看他高兴。” “姐……”陆长环悲哀地看着一提到花离离就嘴角带笑的陆长钗,她爱起来比什么都简单,从来不怀疑对方是否真诚,“你真的那么喜欢他、喜欢到只要他高兴你就什么都无所谓?” “我没想过。” 她低声说,“可能是吧。” “即使他在骗你也无所谓?” “嗯。” “我——给你黄金。”陆长环从地上站起来,拉着陆长钗的手,“我没想过。”她没说那句“可能是吧。” “我给你黄金,只给你这一次,以后……以后不要再这样了。”陆长环拉着她进了房间,把自己所有的首饰都搬出来,“够吗?” “够了,环儿,谢谢你。”她握住那一包妹子最宝贝的东西,突然眼泪夺眶而出,“我……我……” “去吧,你的沉水龙雀。”陆长环推了她一把,“你舍不得它离开你这么久,对不对?” “对不起。”她低声说了一句,抱起珠宝就往外走。 大姐……陆长环呆呆地看着她的背影,为了花离离那个骗人感情的男人……为什么她会爱得这么深?如果她不认真一点儿,还有可以挽回的机会;但是她爱得这么认真,让人连反对的立场都没有。 ☆☆☆.4yt☆☆☆.4yt☆☆☆.4yt☆☆☆ 第二天一早,她来到古董店门口的时候花离离已经在那里了。 他手里提着那把长剑,在深懂剑道的她眼里看来自然姿态十分可笑,但她没有笑。 “我取消了那个香炉。” 他的脸色仍然很苍白,“太贵了,那不是普通人能要得起的东西。” “咯拉”一声,她怀里成包的金银首饰跌了一地,未干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她 第10章 (2) 抱着花离离无声地哭泣。 “别逞强,我不是什么都一定要有……什么都没有也可以的。”他轻轻抱着她为她擦泪,“别哭,把剑带回去,这是你的东西。” “离离,我们这样……是错的吗?”她颤着声问花离离,“我想要你开心,只要你开心我就会开心——人要自私一点儿才会开心,不是吗?为什么我还是这么难过……” “因为你……伤害了你不想伤害的人。”他低声说,“自私是有限度的,太过分了天理不容。” “我想要你快乐。”她含泪说。 “我见到你就很快乐,就算什么都没有,就算见到你、被你喜欢只是一场梦,我也很快乐。”他低低地说,“真的。” “我把这些还给小妹。” 她破涕为笑,“然后我们去面摊吃饭。” 他看着她笑也跟着笑了,“好。” 两个人站起来擦干眼泪往外走,迎面过来一个男子,本已经错过了,却又回过头来道:“铁麒麟!” 陆长钗一怔,她已经把这个名号忘记许久了,“卫将军?” 那男子迎风一笑,“多日不见,姑娘温柔了许多,何时来舍下坐坐?” 花离离凝目看去,来人英挺俊秀、气质出群,诚然是出身名门的一员名将。看他对待陆长钗的态度甚是亲密,必是疆场好友。 “我……还有事不去了。”她抬起头展颜一笑。 从前在战场上从未见她笑得如此灿烂,那种无以言喻的幸福就如泉水上的彩虹,非但让人看见了,还让人身在其中。卫琪突然看了花离离一眼,随后若无其事地一拱手,“如此不巧,下次再会。” 挑衅他的男人。花离离瞳孔微缩,闪出一道冷厉的光彩,陆长钗一个侧身却是自眼角看到了,心下微微一怔:他为什么会露出那么凶的眼神? 转过头来,花离离却还是若无其事地微笑着,“我们去吃面汤吧。” 吃面的时候还是她不喜欢吃葱,他拾过来吃。吃完了面,她低头付钱,突然问:“离离,我听她们说——你是一个专门骗女人钱的混蛋。”她说这话没有恶意,语气平淡,“我相信你不是。” 花离离叹了口气,目光依然看着面前的汤碗,沉默了一阵,他说:“我是戏子……当然……”他没说下去。 “我相信你没有骗我,但是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把我送给你的东西——拿到哪里去了?”她缓缓地说,“我想要证明小妹子说的是错的,你不是那种人,对不对?” 她一双眼睛清明如水,诚心诚意没有半点儿虚伪,花离离低声说:“在我家里。” 就这么简单四个字,陆长钗已经满足了,她拉着花离离的手,突然在他手指上轻轻一吻,满面红晕,“你没有把它们卖掉对不对?小妹子果然是胡说的。” 她吻了那一下之后闭上眼睛,没有看见花离离用力咬了一下嘴唇,然后才笑了起来,“我怎么会把它们卖掉?那都是你送给我的。” “你又不缺钱,做戏子本就有很多银子,你要女人的钱做什么?所以你不会是那样的人……”她喃喃自语。 ☆☆☆.4yt☆☆☆.4yt☆☆☆.4yt☆☆☆ “二小姐,卫将军登门造访。” “快请。”陆长环匆匆自房里出来。 “二小姐,我今日在街上居然看见长钗和那个混蛋在一起。”卫琪一进门满面怒色,“那个把衾儿迷得团团乱转的混蛋!长钗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和那种人在一起?” “姐她……” 陆长环脸色黯然,“她爱那个混蛋,我不敢全部告诉她,她信了我的话会发疯的——她已经爱那个混蛋爱疯了。” “她如果不清醒一点儿,结果会和衾儿一样,衾儿已经达到除了跟在他后面谁也不认识的地步,长钗凛凛女中豪杰,怎么也这样?她是眼睛瞎了还是患了疯病?”卫琪在街上尚称冷静,一脚踏进陆府就已心急如焚,“我居然又看见那个混蛋!上次是我在边疆,这一次又让我遇见了!花离离!我饶不了他!” “你伤了他,姐姐会和你拼命的!”陆长环尖叫一声,“不准你动他一根手指!” “我不会动手打他!我这就去找衾儿,让长钗看看迷上那个混蛋的下场是什么样子!”卫琪冷笑着说,“长钗是明理的女人,我相信她见了衾儿就能明白——她明白之后我就杀了那混蛋!” “这可是在定水,不是在边疆,要杀——也只能由姐姐自己杀。”陆长环长长地叹了口气,“我真没想过大姐会做出这种事……做梦也没想过——她一直是那么理智那么认真……” “她行的,谈情说爱可能她太单纯容易被骗,杀人她可是一把好手!”卫琪冷冷地说,直听得陆长环一阵寒毛直立,仿佛陆府内吹进了一阵阴风。 “不许你煽动大姐杀人!” “她如果到时候当真要杀,谁也拦不了她!” 三 谁能不逐当年乐 这一日,陆长钗依旧去皎镜潭边看戏,街边的人对她的出现已经见怪不怪,一开始还议论纷纷,后来她如果来迟了大家反而诧异了。 这一日,花离离演的是宫中媚颜奴主的太监,一会儿对上巧色生花,一会儿对下声色俱厉,一会儿对后妃轻声细语,一会儿又对刚进来的小秀女索要钱财。他依然是那么惟妙惟肖,这么猥琐卑鄙的形象他演得和慕容冲一样好,好得让台下看着的陆长钗一阵发寒,一个古怪的念头自心头闪过——他平时对自己也像在戏台上一样吗? “世人原本是傀儡,我来牵丝我来收,金银珠宝成山砾,只需多笑三两声……” 台上的柳太监怪声怪气地唱着,陆长钗又是一阵发寒,一阵风吹,居然已是满身冷汗。 “陆姑娘。” 身后有人在叫她。她回过头,眼前是一位明艳照人的红衣女子,她对她嫣然一笑,“陆姑娘好。” “你是谁?”她冷冷地反问,心下骤然升起一股敌意。 “和你一样。”来人俏颜含笑,柔声地说,“都是花郎的宿主。” “什么宿主?”她下意识地退了一步。 “宿主就是——让虫子吸血吃肉的那个傻瓜。”红衣女子逼近一步,“你不用害怕,我没有要抢走你的离离,只是想让你提早有些心里准备——我不会抢走他,但他也不完全是你的。” “什么意思?”她沙哑地问。 “意思就是你想的那样。”红衣女子淡淡地道,“我是前边银庄的老板娘,两年前的这个时候和你一样迷上了台上的花郎,两年以来,我为他花费了一千七百五十四两银子。” “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只是听说陆姑娘比我更加大手笔,这些日子为花郎花费的银子不下三千了吧?”红衣女子含着笑道,“我叫鸳子,日后我们可能会更加亲近,先来打个招呼,陆姑娘好自为之。” 她就那么说完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陆长钗茫然地看着台上怪模怪样做着丑恶模样的花离离,为什么——人人都这么说他?可是在说“快乐和孤独” 的那一天,他分明是真心的……是真心的。 下戏之后,花离离依然一脸温柔而有些胆怯地微笑着,他知道鸳子过来和她说过话。“长钗。” “今天晚上——能陪我去一趟皎镜潭吗?”她低声说。 “晚上我要排戏。”他破例第一次拒绝了她的邀请。 “是……是吗?”她喃喃自语,想问他关于鸳子的事,不知为何始终开不了口。 她本不是懦弱的女人,为什么这些天来变得如此胆小,什么都怕、什么都不想听、什么都不想知道。 ☆☆☆.4yt☆☆☆.4yt☆☆☆.4yt☆☆☆ 这些日子已经是夏天,晚上依然炎热。陆长钗没有回家,一个人静静地在皎镜潭边散步。 夜深之后,皎镜潭一片漆黑,除了若隐若现得明月,其它的什么也看不见。 她掬起一手清水,“哗” 的一声泼在脸上。 点点水滴落下深潭,荡起一层层漆黑的波澜,脸上额上一阵冰冷,她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目光陡然犀利起来,负手看着天上的明月。 这些日子……她究竟在干什么…… 那一夜她直到清晨才从皎镜潭边回来。 回来的时候路过扁街,早上的戏还没有开始,只有几个登戏的架子在风里瑟瑟地摇晃着。她驻足看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走回府。 她那么专心地想着心事,以至于没有看见在她身后二十丈外,有一个人遥遥地跟着。 他本来就在皎镜潭边,她去了他就躲了起来,到了天亮不得不回来的时候才慢吞吞地跟在她后面回来,似乎很怕她发现。 幸好她根本没有发现。 她回府了。 那人坐在了曲班的戏台上。 “离离……” 街边上有个小姑娘哭着奔了过来,“离离,我哥来找我了,要把我关在家里,救救我……你不能和陆姑娘在一起就不要我了……” 那个人轻轻按住小姑娘乳燕扑林的小小身子,柔声地说:“傻瓜,我不会不要你的。” 那小姑娘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可是最近你一直都和将军府的陆姑娘在一起,你已经……已经不来找我了。” 他轻轻抚摸着小姑娘的头,“我的人虽然不在,但是喜欢衾儿的心意不会变的。我如果不管你了,那就让我……受这人间最惨痛的罪……不得好死。” “你别这样说,我不要你死!”小姑娘有些失声地说,“我只要你快乐,你快乐就算不和我在一起也无所谓,但是你不能忘了我。”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他托起小姑娘的脸,轻轻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你是我最心爱的娃娃,还记得你第一次见我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下着大雨,我迷路了,是你把我捡回家……” 小姑娘眼圈一红,哭了起来,“大啊,你是那么好那么好的人,我不能没有你。” “我也……”他低声地说,本想说什么,却没有接下去。 “你看到了吧?”不远的街边传来一声冷笑,那冷笑冷得像前几个月他为了拉那一支玉簪跌进皎镜潭那样冰冷,“姓花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你为他和所有的人翻脸,究竟是值不值得!” 他抱着衾儿抬起头来,衾儿尖叫一声几乎昏倒在他怀里,“哥哥要来带我走!离离救我!” 街边昨日遇见的那位男子牢牢地抓住一个黑衣女子,他拔了她的剑架着她的脖子逼她无声地站在那里看着。她那张本来就苍白的脸上全是死气,漆黑漆黑的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他,手里握着一个东西。 “长钗。”他还神色很镇定地呼唤,脸色和平常见她一样温柔小心。 他抱着衾儿的时候宛如温暖的大哥,天塌下来都有他顶着。 他是个会变色的虫子、吸血的虫子。 陆长钗满身狼狈,显然是和卫琪大战一场之后才被他擒住逼到这里来的,她没哭、也没说什么。 一切就那么静着。 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 衾儿惊恐地看着卫琪,也惊恐地看着陆长钗,又惊恐地看着花离离。 这个跟着陆长钗从皎镜潭边回来的人当然是花离离,除了他没有人对衾儿有如此耐心的温言细语。 过了好像有一个冬天那么久,陆长钗慢慢地举起一个东西,漠然不语。 那是一支玉簪,她头上的那只相差无几,正是不久之前她买给他留做定情物的那只。 “你说过——不会卖掉它的……”她没有生气,就那么平淡地说。 “你买给他的第二天早上,他就把它卖给了定水城黑市的老大。” 卫琪冷冷地说,“这个混账死不足惜。” “你也说过……你喜欢我。”她轻轻地说,说得很回味、很旖旎。 “我没有卖掉它,我只不过是当了它。”花离离的表情逐渐变得玩世不恭,有些轻蔑地嗤笑了一声,“我喜欢的人……有很多。” “是吗?”她突然抬起头冷冰冰地看着他,“你为什么要招惹我?就为了那几千两银子?花离离我告诉你——我欣赏你——一开始我很欣赏你——如果你缺钱你对我开口!我一样可以给你几千两银子,反正我根本就不会用它!你为什么要骗我?骗一个傻里傻气的女人——很好玩么?”她目中充满着怒火,“很好玩吗?你只是要钱而已,何必糟蹋别人的心?卫衾儿只有十五岁……你居然也……也那样骗她!你该灭!” “离离是好人!你们不要冤枉他!他是全天下最好最好的人!他没有骗我!”衾儿声嘶力竭地为他辩护,“我知道他不喜欢我、不会像喜欢陆姑娘那样喜欢我,可是……可是我想跟着他……我想给他钱!不是他的错!” 陆长钗冰冷的目光看着花离离,“你用了什么法子把她弄成这样?你还真神通广大。” “和你一样的方法。”他平静地说,“有母性的女人都喜欢柔弱的男人,不是吗?”他像抚摸宠物一般摸了摸衾儿的头,耐心地说:“你哥哥来接你,乖,跟哥哥回去。” “我不要!我要跟着离离。” “乖孩子,离离骗了对面那个笨女人,有了很多钱,以后不会再要你的银子了。”他轻轻轻地说,笑了笑仿佛很惬意,“你再跟着我你哥哥会打我的,你不想让我痛,对不对?” 衾儿微微一震,惊慌失措地看着卫琪,“只要我和你回去,你可不可以……可不可以不伤害离离?” 这混账居然用妹子威胁他!卫琪瞪着花离离,却见他笑了,笑得很得意似的 “哥哥你回答我,只要发儿乖乖跟你回家,你就不怪离离骗了陆姑娘是不是?”衾儿拦在花离离面前说。 那么清纯简单的傻丫头——他居然也忍心利用。陆长钗凄凉地看着站在衾儿背后安然自在的花离离,一直不愿相信他会骗人,那么温柔傻气的男人会骗人。如今何止是不能不相信,而是对这个人骤然兴起一股刻骨的恨意了!“卫琪!你带衾儿回家,我的事我自己解决。”她断然地说,“不要你多管闲事。” 卫琪一把抓住衾儿,“我这就带这个傻丫头回家,这家伙死不足惜,接剑!” 他把手中陆长钗的“沉水龙雀”向她掷了过去,“留下他遗祸无穷,不知道多少姑娘被骗!” “知道!”她的英姿飒爽终于在她身上复生,“刷” 的一声拔出长剑,涟涟指向花离离,“这个人我来处置,你先走吧,我怕你妹子受不了。” “好!”卫琪带着妹子离开。 花离离跃上戏台,陆长钗手持长剑在台下冷冷地看着他。 日日看戏,每日都是这样俯视和仰视着,为什么这一日居然……会变成这样?她剑指花离离眉心,“我问你,你骗了多少姑娘?” 花离离不答,只是站在台上,退了两步。 “我再问你,你一个人要那许多银子干什么?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么?”她厉声问。 花离离退了两步之后踱了两步台步,轻轻地一甩袖子做戏里佳人的倦态,“洞房记得初相遇,便只合、长相聚。何期小会幽欢,变作别离情绪……我早就说过,人应该活得自私点儿才会快乐,找的事只有我自己能管,何必告诉你?”他轻轻地旋了个身,“你又是我什么人?” 那戏台上妖魅动人的模样——才是花离离的本色吧?就像一只色彩斑调的鬼蝶,一张红脸、一张白脸、一张蓝脸、一张绿脸……无穷无尽,“昨天晚上你明明就没戏,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去皎镜潭?”她厉声又问。 “我厌了你了,所谓将军的女儿战场的女将也不过如此,今日就算卫将军没有带你来,我也会告诉你——要么,你留下做我女儿团里的一个;要么你就回家,像衾儿一样水远不要来找我。”他嘴里哼着曲子小碎步统台一圈,双袖一扬,袖风在台上飞成蝴蝶,“……一场寂寞凭谁诉,算前言、总轻负……你不必拿着剑指着我,在定水杀了人是犯法的。” “我不会杀你。”她冷冰冰地说,“那扁街街头银庄的老板娘比我更有资格杀你。”她“当嘟”一声收剑回鞘,“花离离,你我几月情分恩断义绝!这个东西你还留着——本姑娘送出去的东西从不收回!你——好好享用吧!” “叮”的一声,那玉簪被她一手摔在地上,这玉簪质地极好,弹性甚佳而质地坚硬只是高高弹起并未摔坏,陆长钗看也不多看一眼扬长而去,“让我再看见你招摇撞骗,就算在定水我一样要了你的命!” “啪”的一声,台上的花离离接住了弹起的玉簪,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嘴里幽幽地唱出最后一句:“早知忒难拼,悔不当初留住。其奈风流端正外,更别有、系人心处。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曲子唱完了,所有的人都走了。 他还是像开始一样,什么也没说、也没有笑。 ☆☆☆.4yt☆☆☆.4yt☆☆☆.4yt☆☆☆ “你没有杀他?” 回家以后卫琪问她。 “没有。”她冷冷地回答,“他不值得我杀。” 卫琪露出了一丝微笑,“所以我一直觉得你是女中豪杰。” “女中豪杰?”她喃喃自语,微一定神,“这个人的事我永远也不要听,我也不希望多知道这件事。” “我什么也不会说的,每个人都有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卫琪棋温柔地说。 不知道为什么卫琪的温柔并不能走入她的心,说到“迷茫”,她想起的只是认识的第七天,他们在面摊上吃面,花离离对她说的关于“自私和孤独”……那才是真正的灵魂的迷茫,不是么?卫琪的温柔听起来很虚浮,她并不想听,“卫将军,听说你即将北上驻守边防?” “是的……”卫琪微微诧异,“你……” “我和你一起去。”她坚定地说。 “可是你……我一直以为,那个地方不适合你,你不喜欢战场,我说的没错吧?” “我不喜欢战场,更不喜欢定水!”她冷冰冰地说,“我只是发现我是那种除了战场之外便一无是处的女人而已。怎么,不能去吗?” 卫琪怔住,“长钗……” “没有事的话,明天见。”她拂手而去,什么也不想听。 这么冷静、任性的女子……她其实……很想哭吧?第一次爱得那么认真,却只是一场恶劣的骗局,包括对自尊的挫伤和对自己的失望,是不是?花离离——他几乎毁了陆长钗,如果不是她这么骄傲这么任性,她已经被他全部毁了。卫琪突然感觉到一股凄凉,就算她这么痛苦,她也不会对他说——不会对任何人说,他和她之间永远都隔着这样的距离,永远都是这样,无论他看她的目光有多灼热,她视若无睹。 为什么她会对那个一无是处的男人动心呢? 为什么他可以听她的心事? 花离离,一个堕落如斯的男子,你能够和他说什么? 一起仰望星空、能看见的又是什么? ☆☆☆.4yt☆☆☆.4yt☆☆☆.4yt☆☆☆ “喂。” 那天的戏陆长钗自然再没有去。 下戏之后。 鸳子递给他一个包裹,里面是竹筒饭,“她真的要上战场去了。” 花离离解开包裹,“是吗?” 鸳子凝视着他,“你真的一点儿也不关心?” “不关心。” “骗人。” 鸳子淡淡地说。 “我骗人很稀奇吗?”花离离淡淡地说,“你又不是第一次被我骗。” “你说!你到底是不是真心喜欢那个女人!”鸳子厉声问。 “我告诉你了,你就信么?”他指尖沾了一点口红往自己唇上点,抿了抿唇,转过脸来一笑,“漂亮吗?” “很漂亮、很像狐狸妲己。”鸳子冷冷地说,随后嫣然一笑,“不管你怎么样,我还是最爱你。” 不关心。 他当然不关心自己的猎物被猎之后究竟如何,对不对? 四 还恐添成异日愁 北边的疆土与大理相连,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来这里戍守其实并不辛苦,但陆长钗显然并不快乐。 “长钗,这里不是高山气候比定水温暖,但是你到这种地方也记得披一件衣服。”卫琪温柔地跟随在她身后,手里提着她的披风。 这里是深山之间的戍站,她一个人策马而来,一阵狂奔之后停在山丘顶上看山下的河流,迎风仰头,深深吐出一口气。 “接着。”卫琪把披风掷了过去。 她一笑接过,“担心我会跳崖吗?”她对着风甩了甩头,大声说,“我不会的!我是铁麒麟!姓花的给我去死吧!”她在军队之中耳闻目染的粗话冲口而出,却听得卫琪一阵大笑,“说得好!正是姓花的给我去死吧!” “姓花的给我去死吧!”陆长钗对着天空大吼,发泄过后粲然而笑,“我是不会这样完蛋的!” “哈哈哈……”卫琪忍不住笑起来,陆长钗就是这点可爱,她是那种直来直去,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虚伪的女人。 ☆☆☆.4yt☆☆☆.4yt☆☆☆.4yt☆☆☆ 一年征战。 在定水发生的事似乎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在马蹄声中、血肉之间早已忘却什么是柔情、何况是虚幻得柔情。 “杀啊——” “哦——” 她一声令下满山遍野的呼应,那低沉的呼应和狂奔的马蹄就像千古旷野泛起的孤魂,自天边如刀翻卷起来,杀向敌方。 “冲啊——”她举剑狂喊,扑入战场的时候那满山遍野的疯狂让她忘记了自己是憎恶战场的。 有一首歌曾经那样唱过:哭泣的故事已经变成往事,眼泪的滋味谁都懂得忘记,只有时间依然那样无情,带着复杂和矜持的爱情汇入河水,流向远方。 那场大战以后,遐水和大理定了和约,和平看来越来越接近现实,也许不用多久遐水就真的可以享有太平,再也不必有人溅血在杀场上。 只是为什么她依然不快乐? 卫琪曾经好几次旁敲侧击向她示爱,她本该是不懂的,不知道为什么懂了、却又装作不懂。李越也曾大胆开口向她求婚,她回绝了。为了感情的事妹子也曾写信苦口婆心地说过她,甚至卫琪和她大吵过一场说她还是为了花离离在守身。 那天……她没有见过卫琪这么愤怒。 “为什么不行?你有新的意中人?你讨厌我?我配不上你?是不是你还爱着那个混蛋,爱过了就一辈子不会忘记……不然的话……不然的话你到底在犹豫什么?我有什么不好?” “我当然不是为了那个混蛋!”她本能地反驳,“我只是……我只是不想找个男人就这样过一辈子而已!我不想……嫁人。” “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你想过嫁给他吗?”卫琪冷笑着问。 “没有!”这一下陆长钗猛然回头斩钉截铁地回答,她凌厉地盯着卫琪,以至于让他不得不相信她真的没有想过婚姻,就算她爱了那么深也没有想过一辈子。 “我不是母猪。”她冷冰冰地抛下一句话,就此走人。 为什么?为什么没有想过婚约?即使和她相爱了也不行吗?卫琪惊愕地看着她,从那时候开始他才明白——陆长钗对幸福竟有如此深的不信任,她不相信另一个人可以给她一辈子的……不,应该说她不相信有人可以陪伴她一生一世不会变,不管是情人还是朋友。如果不能让她相信两个人是会幸福的,她是不谈婚约的, 因为看过了太多突然的死亡终于凝聚成对无常的恐惧吗?他突然想到,难道……难道……花离离竟是懂的? 那大吵过之后,他再没有提过婚约的事,她依然当他是好朋友,但是卫琪知道这一辈子他只是一个好朋友。 “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你想过嫁给他吗?” 她当然没有想过要嫁给谁。 花离离教给她的只是懂得放纵欲望去享乐。 何况他一开始就说:“我不求神,也不求你能嫁我,你能够……每天都来看我的戏吗?” 所以他是她第一个不排斥的男人,他没有侵略感,不会像卫琪这样逼迫她。 很可惜,那一切都是假的。 ☆☆☆.4yt☆☆☆.4yt☆☆☆.4yt☆☆☆ 一年多不见了,定水依然沾染着皎镜潭的寒香,干净而朴实。 她骑马自中央大街奔向陆府,身后跟随着她的十三个随从,一阵狂烈的奔马声,震得两边街道的房屋都微微颤动,路人都悚然失神地看着这刚刚从战场班师犹带杀气的队伍。只见陆长钗一身铠甲,手持长剑自马背上一跃而下,“霍”地一撩披风,走向门口。 大门口接到消息,在此时打开,陆永还自门内追了出来,陆长钗撩开披风跪了下去,“军前北翼指挥使陆长钗班师回朝!” “辛苦你了。” 陆永还含泪接住女儿,“一年了……” “不孝女长钗……回家。”她抬起头来满面泪痕,与陆永还紧紧拥抱,街上路人不知不觉驻足看着,见到这充满眼泪的拥抱,啼嘘和赞美的议论开始纷纷而起。 那边街头。 “回来了,真快,一年了。” 鸳子提着个菜篮子,回头看了将军府门口一眼,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他也应该知道了吧? 她回来了。 虽然这一年他依然还有过许多女人,但她就是知道,陆长钗在他心里就是不同的。 是女人所以就会懂得谁才是情敌,那真是一种要命的直觉,不是吗? ☆☆☆.4yt☆☆☆.4yt☆☆☆.4yt☆☆☆ “姐,回来累不累?”陆长环拉着陆长钗在房里聊天,“北边好不好玩?风景漂亮吗?” 陆长钗和她躺在床上淡淡地笑着道:“不好玩。” “以后是不是再也不用出去打仗了?” “不知道……也许吧。” “你为什么就是不肯答应卫将军呢?我觉得他人不错。” “不知道。” “算了,反正你回来就很好,姐,我告诉定水扁街那里出了一种好好吃的面饼。” 陆长钗的嘴角扬起一抹笑,“什么时候去吃吃看。” “好啊好啊,对了我买了好几盆异种的兰花,很漂亮的,姐你要不要?” “摆我房里一盆吧。” “姐,你有没有过得真快啊,我都十九了。” “呵呵,快么?我都二十了,老了。” “老了?你老了我不就差‘老了’只有一岁?不行不行,你不能老,你老了我就离老了不远了,不许你老。” “呵呵,傻丫头。” “不知道谁是傻丫头?以前还为了个混蛋……”陆长环的话嘎然而止。 陆长钗却笑了,摸摸陆长环的头,“怕我伤心?傻丫头,那个人我……不打算忘记,也不打算再想,就当陆将军的青春年少吧。” “姐你看开了。” “看开了,所以就老了。” “不许说老。” “偏说!” 两姐妹在床上淡淡地闲扯,许久不曾有的温柔和温馨都盈了满满一室。 ☆☆☆.4yt☆☆☆.4yt☆☆☆.4yt☆☆☆ “世间何处,最难忘杯酒。惟是停云想亲友。此时无一盏,千种离愁……” 扁街街头的曲班依然在唱。 台上做醉酒步的落魄书生正在唱着离愁,更见纤细妖魅的腰肢,更见动人的水袖…… 倒仰一步,举杯一饮而尽,在他身上清晰地透露出醉书生的落魄凄凉,那台上低唱的人影蹁缱得如同濒死的蝴蝶,偏生那唇给他自己点得分外的红,与濒死的冷白交错便是不可思议的妖,陡然他倒仰着躺在地上,旁边伴曲的乐声一时俱停,一片死寂中地上传来低低地清唱:“盼与君相期,约采黄花,再看白鸥。是一年也久,但惟不知,君犹记我否。” 台下轰然叫好,鸳子提着菜篮子,里面放的是给花离离的饭菜。 他其实不喜欢吃竹筒饭,买了几次之后她就知道了。 她是不知道他台上文绉绉地唱些什么,但凡这一年他唱什么离情别绪的戏她都不看,那模样她看了就忍不住要冷嘲热讽,痛苦的只是她自己而已。 花离离有时候甚至是故意要让她痛苦,她知道,只是身不由己。 他充满妖气,知道了他有多残忍依然……不能逃。 她如果能像陆长钗那样甩头就走该多好? 可惜她不能。 “鸳子姑娘。”背后有人打招呼。 她本能地嫣然一笑,笑到了唇边差点儿冻结,在她身后打招呼的竟然是陆长钗。她和另一个和她神似比她娇美的女子在一起。鸳子微笑着向她挥了挥手,“陆姑娘。” “我路过这里,正巧看见你,打个招呼。”陆长钗和妹子转到扁街里头去了,模样很是平淡幸福。 她竟然没有看台上一眼! 一年前那个为了他可以策马狂奔的痴情女子在哪里? 鸳子呆呆地看着她和妹子说说笑笑的背影,好无情的女人!她不知道世上竟然有这种人,爱起来那么火热,说不爱了……也就不爱了。 没有一点儿留恋。 蓦然回头看向台上,花离离还躺在那里没有起来,他应该没有看见她。 不知道为什么,她应该高兴的,笑出来时却是凄凉的。 所谓再深的爱恋——只是这样而已吗? “姐,你真的……不想他了?”陆长环低声问。 “嗯。”陆长钗淡淡地一笑,“想也没有用,我们买饼去,我饿了。” 姐她……并不是真的不想。陆长环了解陆长钗,她只是一个给自己下了命令就一定要做到的女人而已,如果真的能不想,她为什么连戏台上……都不敢看? 戏已经散了。 在台上躺了好久的花离离举起一只手挡在眼前,鸳子不知道他是在挡光线、还是在看手。 过了一会儿,他漫声唱起来:“洞房记得初相遇……”边唱边坐了起来,懒懒地抹了把头发,回头看台下鸳子看着他,诧异地问:“怎么了?” “没……没有。”她的惊惶在脸上晃了一下就隐去了,“吃饭了。” “花郎!吃饭了。”戏台另外一边奔过来一个珠光宝气的小姐,看见鸳子时愣了一下。 “她是谁?”两个女人异口同声地问。 花离离柔声地说:“都是我喜欢的人。” “你……你连这么丑的女人也要?”鸳子尖叫着指着那位小姐,“这种双下巴、肥猪脸、满身都是肥肉的女人你也要?你疯了!” “她是谁?这么风骚庸俗的女人怎配在你身边……” 两个女人怒颜相向,鸳子先抄起篮子里的白饭对着她砸了过去。她平时不会这样厌恶花离离的女人,她早就习惯了。只是不能容忍——不能容忍这个人自己抓不住得不到、却还要找比自己更不堪的女人在一起!他连陆长钗都不要了,要这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干什么? 鸳子首先动手,那小姐先是愣了一下,显然一辈子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接着尖叫起来:“救命啊——泼妇杀人啊—一救命啊——” “哗”的一下挤了许多人在旁边观看两个为情拼命的女人,化离离饶有兴趣地在台上看着,就像看着斗鸡的主子。 “不许对小姐无礼!”两个孔武有力的大汉从后面追上来抓住鸳子,鸳子泼辣至极,一菜篮砸上大汉的头,抓住他的头发便使劲拉扯。那胖小姐一饭团砸过来,鸳子顿时满头是饭,狼狈之际,不甘心地在抬头的时候菜篮里醋鱼一碟飞了出来,“啪啦”一声胖小姐的珠光宝气变成了残羹剩饭,那小姐不能忍受,冲上来抓住鸳子就打。 一时问“碰碰”声下断,鸳子连受三个人的拳脚,跌在地上。旁观的人都有不忍之色,台上的花离离却依然饶有兴味地看着,如看戏一般。 “住手!”一声清叱,人影一闪那三个围着鸳子殴打的人突然像遇到屏障一样飞跌出去,“砰砰砰”地摔在地上。满身狼狈的鸳子面前一人横剑连鞘,微风徐来她衣袂俱飘,发丝轻扬,在初秋苍白透明的阳光下清晰得连每一根睫毛都分辨得干净利落。 陆……长钗……鸳子面色苍白地看着一剑把三个人震出去的女子,她为什么要救她?她不要她假惺惺地可怜——弄成这样很可笑可怜吧?逃掉了的人没有资格嘲笑她!她没有爱到底!她没有爱得像她这么深!她没有像她付出过这么多!所以——她根本不能笑她!她自己先大笑了起来,“陆长钗!” “啪”的一声! 满场俱惊! 陆长钗的第二步是轻轻一跃跳上台抓住花离离的领口响亮地给了他一记耳光。 鸳子的笑声顿住,呆若木鸡地看着她抓住花离离。 “道歉!”她斩钉截铁的两个了,坚定决绝地看着他,目光凌厉得就像他犯了天大的错。 花离离没有说话,他嘴角还是那样兴致盎然的笑。 “给她道歉!” 陆长钗指着鸳子,一字一字地说,“是男人的话——道歉!” 他眼睛一闭—一那模样就是说:找不道歉、有本事你杀了我。 那根本就已故意无赖。 “卑鄙!” 她没有逼他,“当”的一声收剑在腰,缓缓地站了起来 满场的人都看着她犹如神明一般站了起来,平日花离离招摇撞骗也是他自己的事,今天的事他委实太过分,陆长钗一站起来戏台旁边竟发出一阵低低的欢呼,好像她是什么降妖除魔的天神一般。 那委实很好笑,是不是?鸳子想着这女子为他疯狂的模样,大笑之余眼泪直直地掉了下来,分明在笑,却笑到肝肠寸断。 陆长环站在旁边看着,神色黯然,为什么大姐还是忍不住她的侠肝义胆……要救那个女人?和他如此重逢——大姐会很痛苦的,虽然她从来不说。 “洞房记得初相遇…”陆长钗跃下戏台的时候花离离幽幽地低唱,不知道他在唱些什么。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4yt☆☆☆.4yt☆☆☆.4yt☆☆☆ 那天夜里。 陆长钗没有和妹子一起赏月。 “我出去走走。”她笑着说。 “七八十岁的老太才喜欢出去走走看看,这么晚了,别出去了。”陆长环笑着抓住她,“陪我。” “姐一只手臂可以打三个人,今天你也看见了。” 陆长钗开着玩笑,“出去走走不会被人抓走的,遇见坏人抓回来给你看。” “我才不要看,坏人有什么好看的?姐……”陆长环愕然看着陆长钗开门出去。 大姐她——还是那么任性。 初秋的夜里微微有些寒冷,就像和他初遇的那个春天。 去年春天。 她想去皎镜潭走走,仿佛心里有一团纸,去到那里就能彻底放下,和过去解脱。 今晚本该有很好的月色,但云层很厚,让人根本看不到星星和月亮,可能快要变天下大雨了。 秋天的虫声比之春天小了许多,想必秋寒深刻,也是寿命将残的时候了。 今大……是白露吧?她偶然想起,是秋天夜里第一次会凝霜结露的白露,庄稼到了今天是要收割的吧?蹲下身用指尖挑起一滴晶莹的露水,她本能地点上额头,去年春天她曾泼了冷水在脸上,今夜只需要这一点沁凉就可以了。 突然之间,有些感激他。如果没有这一段小小的折腾,她还是一个从战场上下来茫茫然不知道生活所谓何意的傻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也不懂得去要求自己应该得到的、珍惜自己已经拥有的。而现在她知道」困惑的时候可以要求安慰,身边触手可及的东西可以欣赏享受,痛过了以后,才会知道什么是快乐。 她以前不快乐,是因为她没有痛过;没有痛过就不知道什么是不痛。 所以她现在很幸福,虽然很浅、却是很幸福的。 “洞房记得初相遇……”遥遥的潭边有人在唱歌,声音幽幽的、也飘飘的,不知道在唱些什么。她微微一震,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为什么每次……他都在? 花离离一个人在潭边唱曲子。夜已经很深,四下漆黑一片,如何也看不出是练功的好地方和好时间,但是他就是一个人自顾自地那么唱着,那种习惯的样子、像在这里已经唱了很久很久了。 低幽的歌声、妖魅的水袖和行走,让他无论如何也像一只色彩斑斓的鬼蝶,每个角度的闪光都不一样,嬉笑怒骂都在那张脸上,每个转身都让人惊心动魄。他对着人演戏的时候居然是真心的……就像鬼上了身一样,那想起来都让她胆寒,戏子的——至高境界? 那么当不对着人的时候,他所唱的就是真心的吗? “世间何处,最难忘杯酒。惟是停云想亲友。此时无一盏,千种离愁……” 他唱得神色凄凉。 突然她整个人都寒了起来——他知道她在这里、故意唱给她听、又来骗她吗?这个人……究竟还是不是人?她站在距离潭边很远的树下,断定他肯定看不见,为什么要唱什么离情别绪什么去年什么旧情?是凑巧吧?肯定是凑巧! 他显然很喜欢这段曲子,唱了好几遍,让她从听懂一半到完全听懂,“盼与君相期,约采黄花,再看白鸥。是一年也久,但惟小知,君犹记我否。”唱这段曲子他照旧后仰躺在地上,远远地看去他胸膛起伏,显然这曲子连舞带唱很辛苦,也显然他唱得很尽兴很激情,不惜满身汗水躺在白露夜彻寒的草地上。 会——生病的。她怔怔地看着,她没看过花离离努力和认真的样子,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那么温柔那么小心仔细,像生怕一句话说错了她要生气,从来没有露出过刚阳的气质。 其实他这样跳舞不好吗?为什么要骗人感情、要得到不属于他的钱财,不惜伤害所有爱着他的人——他自己难道就不会悲哀吗?如果让人看见他都是这样热情的入戏,流淌着汗水和激情,那岂不是会有更多的人喜欢他?为什么要骗呢?为什么? 只见他已经坐了起来,拾起一块石头往潭里丢去,“咚”的一声,皎镜潭荡起层层漆黑泛着光亮的涟漪,渐渐往远去散去。一只野猫似乎一直在旁边看着,被他这一丢吓了一跳,“刷”的一声窜人了草丛里。花离离似乎也吃了一惊,接着陆长钗看见他很孩子气地双手合十,念念叨叨:“别怕别怕。”他对着猫隐去的地方轻轻一笑,“我是好人啊。” 他是好人?陆长钗乍然听到忍不住冷笑了一声,发出了声音才想起会被他听见,但已经迟了,花离离已经听见了。 他从那边站了起来,脸上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温柔,“好久不见。” “很久了吗?”她淡淡地嘲笑着,早上打了他一个耳光不算? “很久没有像这样两个人在一起。”他走了过来,满身的汗水和露水,沾了不计其数乱七八糟的树叶杂草在身上,“看来你过得很好。” “你过得也不错。”她继续淡淡地讽刺,“早上那位小姐真不错,是张翰林的女儿吧?你也真神通广大。” “我没有招惹她,是她自己粘着我。”他说。 “所有的女人都是看了你的戏自己粘着你,我当然知道。”她嘲笑了几句也就算了,不是天生刻薄的人,“早上那一下痛吗?” 他怔了一怔,“嗯。”他不置可否。 “痛的话记得不要那样对她,鸳子真的很爱你。”她淡淡地说,“比我爱,如果当真有人能要了你的命,就应该是她了。” 他没有回答。 “不打扰你练戏,我走了。”她准备回去了,太晚了妹子又要惨叫。 “等一等——”他追了一步。 “有事?”她嘴边掠起一丝冷笑,他们之间难道还有什么牵绊? “你有钱吗?”他问,“可以借我十两银子吗?” 花离离!她惊愕地看着他,不相信事到如今他还敢问她要钱!挑起眉毛看了他好久,她像施舍乞丐一样解下钱袋,“啪”的一下丢在地上,冷冷地看着他,“有。” 他当真捡了起来,“谢了,我会还给你的。” “不用了。”她的冷笑快要变成大笑了,这个人——再和他多说一句话都是污秽! ☆☆☆.4yt☆☆☆.4yt☆☆☆.4yt☆☆☆ 回到家里。 陆长环看见陆长钗黑着一张脸,“姐,怎么了?出去遇到瘟神了?” “差不多。”她淡淡地说道,进了门用力地摇了摇头,“砰”的一下一拳砸在门上,“我以前为什么会喜欢那种男人!”她恨恨地自言自语。 “遇到……花离离了?”陆长环小心翼翼地问。 “他居然还向我要钱!他居然还敢向我要钱!”陆长钗的怒气终于爆发出来,砸在门上的拳头一用力整个门框“哐啷”一声掉了下来,“这种厚颜无耻到了极点的人我算是领教了!” 陆长环呆呆地看着陆长钗愤怒的表情,她还是被他牵动了,不是吗?生气、疯狂、盲目……只有在遇到花离离的时候才会发作,那种无药可救的疾病…… 五 红艳影多风袅袅 第二天一早。 扁街曲班戏台。 陆长钗一早站在那里等着看戏,街上的人议论纷纷,去年的记忆犹在,这位女将军又来了?还没有忘情台上的幻梦?谁都知道花离离是个个能碰的主,就算极迷他的戏,却也极鄙夷他的为人。 今日演得一出“红袖缘”,大意说的是落难公子富家小姐私定终身后花园的老故事,老故事归老故事,却总有很多人看。花离离演的是戏里的落难公子,这戏却要从小时候演起,因而各招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子和女娃来串戏,这小孩子唱戏倒也有趣,因此围了不少人观看。 “小姐你,花容月貌真真相,琴棋诗画样样通,小子我来年愿做千里驹……”戏台上两个小小的娃儿正在有模有样地唱小小年纪私定终身后花园的把戏。 “好漂亮的妞儿,”台下有人低声啧啧议论。 陆长钗凝神看去,那台上做小小姐的小姑娘一身红衣,肌肤白皙双眼秀丽,好一个美人胚子,小小年纪出落得如此美貌,长大之后必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她唱得有模有样,身段步法甚至让她想到花离离,那种蛊惑一般的妖魅娇娆。 她昨日受了花离离的激,今日特意来看他的戏,看他究竟堕落成了什么样子!却不料看见了如此一个小美人,她甚至比花离离扮女装还俏丽得多。 “果然是好货色。”台下有人喃喃地说。 扁街地处定水闹市,各色人物纷杂,见了如此小姑娘,各种不干不净的污言秽语议论纷纷,都在赞叹小丫头的美貌,恨不得抢来做小老婆。 那小姑娘想必听见了台下只言片语,越唱越是惊惶,鼻翼上冒出了小小的汗珠。好不容易唱完了,她已经满面惊惶的神色,直想往人身后躲。 陆长钗诧异地看见她居然躲在花离离背后!抓着他的衣裳,就像跟在母鸡背后的小鸡一样。 难道他不只是成年女子——连这种小小年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也敢招惹?她惊愕至极地看着花离离,他……难道纯粹是个骗女人的变态? 台上正在过场,唱过一段春开花落花离离就准备上场了。 “小姑娘长得很好啊,多大年纪了?”后台有个四十多岁的大汉垂涎欲滴地看着红衣小姑娘,伸手去摸她的脸。 小姑娘吓得尖叫一声牢牢地把脸藏在花离离身后,一动也不敢动。 “这里是后台,喜欢这丫头的到前面去等,她还有戏。”花离离面无表情地解释,“这是个第一次登台的丫头,不要吓坏了她。”他反手搂着吓得全身瑟瑟发抖的小姑娘,安抚地说:“别怕。” 陆长钗绕到后台去看着,她直觉有些不祥的气氛。 “凭什么你这小白脸就能摸她老子就不行?你给我让开!”大汉一手抓住花离离的肩,用力一摇。 花离离忍着他这一摇,“这位看官,要看戏请到前面去看……”突然“啪”的一声,旁边有个人跃了过来伸手去抓小姑娘,他及时警觉地后退一步,那个人的手抓在了花离离的背上,“嘶啦”一下拉下一片衣服,接着鲜血立刻涌了出来,这一抓显然不是普通的一抓,是极高深的武功。 五龙爪!陆长钗心里格达一下,这是擒拿手的一路绝技,为什么居然有人要抓这个小姑娘?花离离为什么这么拼命保护她?难道他真正喜欢的是这个美貌异常的小姑娘? 她才十一二岁啊! “我给定水富员外找人,你竟敢反抗!”出手一抓的人低声怒骂,“坏了我的好事!” “定水富员外不是天!定水城里自有王法。”花离离挡着小姑娘,“要找女人上妓院找!不要糟蹋好人家的姑娘。” “曲班的花公子这样说话可真是自打嘴巴,定水城里究竟是谁在糟蹋女人?”来人陡然大笑,“啪”的一下给了花离离一个耳光,“看在你为她拼命的份上,本大爷这就算了,反正这丫头看起来胆小如鼠,稍微吓一下就会发疯。我懒得找这等货色让员外生气。” 他就这么走了。 “啪”的那一下让她心头一震,这两天他被人打了两个耳光。他是戏子,这么红肿着半边脸行吗?却见花离离蹲下身给小姑娘擦掉眼泪,轻的摸了摸她的头,“没事了,别哭,不怕。” 那小姑娘抱着花离离直哭,像吓得魂都没了。陆长钗微微诧异,也没有这么夸张吧?她这么美貌,这种事难道是第一次见?在戏班里唱戏居然这么懦弱?和他——一点儿也不像。 花离离背上的伤口一直在流血,他拉起被抓破的衣服稍微打了个结遮挡了一下,在外面再罩一件戏服,就这么上台去了。他甚至连和小姑娘多说两句的时间都没有。 保护她……还有唱戏都那么重要,可以让他拼命?陆长钗呆若木鸡地看着,她从来没有看过花离离拼命的模样,一直以为他的什么都是通过不劳而获得来的。为什么?为什么…… “漂亮的小妞,陪哥哥玩一玩好吗?” “不要!”一声恐怖的尖叫声响起,那红衣小姑娘抱着头缩在一边。 “不许碰她!”她闪身挡在她面前,“当”的一声推开剑鞘一分。 那大汉见了她脸色变了变,悻悻地离开。 “没事了,起来吧。”她淡淡地说道。 “不要!”不料那小姑娘被她一拍依然恐怖地尖叫一声,抱着头缩在地上。 “起来,没事了。”她诧异地蹲下身看着她,“没有什么好怕的,坏人都被我赶走了。” “不要……不要不要!啊——你不要碰我!”她一靠近,那小姑娘便尖叫得简直要疯了,“走开走开!走开——” 她不正常。陆长钗惊愕地发现,这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居然神志不太正常,似乎是天生敏感或是受过严重刺激,她很怕生人、怕接触、怕和人说话。她只相信花离离,其他人都是陌生人、都是怪物。 这样的女娃能上台唱戏,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别怕、别怕!”她试图轻声和她说话就像花离离的口气,“你是花离离什么人?” “你不要碰我!”她缩得像一只老鼠,瑟瑟发抖。 “我不碰你,你是花离离什么人?告诉我好吗?”她退开两步问。 “哥哥……是好哥哥。”红衣小姑娘喃喃地说,“他是好人。” “是亲生的哥哥?” “不是。”红衣小姑娘渐渐放松了一点儿,“我是被哥哥……捡回来的。我答应他要做好人,要好好唱戏赚钱养家……可是我……可是我老做不到。”她哭了起来,“我已经长大了是姐姐,可是我老是做不到……” “你是姐姐?那么你下面……还有几个弟妹?”陆长钗第一次震惊地发现花离离居然“捡” 孩子回家,他究竟……到底在他那大宅子里面干什么? “七个。”红衣小姑娘显然已经被人教得很好,只要人不接近她身周两步之内她就好端端的,“还有好多好多别的东西。”她抬起头笑得好幸福,“我们都是被哥哥捡回来的!” “你哥哥——喜欢捡东西回家?”她颤着声问,开始明白花离离把钱都花到哪里去了。 “哥哥是好人。”红衣小姑娘幸福地摊开双手,“家里有好多好多小猫小狗,我们八个人都是哥哥捡回来的,和那些小猫小狗一样。” “你爹娘呢?” 陆长钗脸色苍白至极。 “爹和娘说……”红衣小姑娘的脸立刻拉了下来,“说莲莲是疯子,不要莲莲了。” 疯子?遗弃?捡回家?陆长钗长长地吸入一口冷气,再缓缓地吐出来,他要早说他做的是这种事……多少银子她都给他,何必骗她?何必骗她?这分明是好事,为什么要隐瞒真相?“莲莲不是疯子。” “嗯,哥哥也说不是、说莲莲很漂亮。”莲莲显然已经不把被遗弃当做一回事,“莲莲已经可以帮哥哥赚钱了。” “你们——真的很缺钱?”她低声问。 “不缺钱了。”莲莲笑得好开心,“从去年春天开始就不缺钱了。本来大夫说三弟弟的病是治不好的,但是哥哥好厉害哦!他找了黑市的老板换了三弟弟救命的药回来。七妹妹还小身体很差老是生病,本来我们所有的钱都给七妹妹吃药了,但是从去年开始我们就有钱了。”她很得意地说,“哥哥说是一个很傻的姐姐给的,叫我们长大以后要记得还,等我们长大他会告诉我们是谁。” 去年春天……她的眼泪从面颊上滑落,真相——就是这样的吗?这样对她来说无比残忍的真相——是她错怪了他?归根到底他真的是一个好人?为了他捡回来的有缺陷被遗弃的孩子们,他舍弃了一切?花离离——竟是这种圣人吗?她不相信,不管怎么说——怎么会有人用伤害别人的方法救助别人?为什么他隐瞒着他要做的事?为什么——不能告诉她? 他毕竟是要了她的钱、而不要她的人,对不对?不愿把灵魂交到任何人手上,是不是?如果——如果他真的那么骄傲的话,为什么要做骗人感情和钱财这种卑鄙无耻的事?他的自尊和骄傲在哪里?在哪里?她紧紧握住拳头,为什么?为什么? “小丫头不愿意胆子小,你做哥哥的胆子应该不小,听说平时是骗女人的高手,不如换你和我走一趟吧!”外面的戏什么时候停了,刚才以五龙爪爪伤花离离的男人冷笑着道,“你不是要拼命保护她吗?我看了一阵,做哥哥的也长得不错,和我走一趟如何?”他嘴边带着一丝阴笑,“富员外的话,你听不办,姐姐救他……” 好纯净的眼睛啊。陆长钗凝视着她,看着这样的眼睛无论如何都是要保护她的吧?能够原谅他吗?因此原谅他?因为怀着善良的愿望所以就可以伤害别人?她绝然地摇了摇头,不能原谅!就算他并非如同她当初所想——也一样不能原谅!无论他怀着什么样的初衷,她受到的伤害衾儿受到的伤害甚至鸳子受到的伤害都是真实的,那并不是一句他有苦衷就能解脱的,对不对? “姐姐——你不肯救他吗?我求求你——我求求你救救他——哥哥……哥哥他本来不是坏人!”莲莲牢牢地抓住她的手,“哥哥他是好人!他也经常很害怕很难过,夜里睡不着……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我知道他骗人,可是他都要我们记得叫我们将来一定要还!他说——他说他这一辈子会下地狱,所以他什么也不在乎,但是希望我们能上天堂,所以一定要还这笔造孽的钱!不然的话……不然的话我们一辈子都不于净……哥哥他只是……只是……”她哭得嗓子都哑了。 “傻丫头,我没有说不救。”她摸了摸莲莲的头,“姐姐是定水城人人都认得的人,大白天冲进别人家要打架的,等晚上。”她举起莲莲的手轻轻放在自己手心,“姐姐给你发誓,不管你哥哥是什么样的人,姐姐一定救他。” “姐姐……”莲莲含着泪水看着她,“你真好。” 她淡淡地一笑,“不,姐姐和你哥哥一样,都是普通人而已,所以都会有很多缺点。” “姐姐是哥哥的朋友吗?”莲莲充满希望地问。 “不是。”她斩钉截铁地问答。 “如果哥哥认识姐姐一定会很喜欢很喜欢你的。”莲莲笑了。 “是吗?”她淡淡地笑了,“你哥哥可能不会喜欢像我这种凶巴巴的女人。” “不!”莲莲大声地说,“哥哥喜欢坚强的人!”她崇拜地看着陆长钗腰际的长剑,“姐姐带着剑……就是很坚强的人吧?” “呵呵。”陆长钗被她逗笑了,“傻丫头,会打架不一定很坚强。” “但是至少身体很坚强,”莲莲说,“哥哥从前有个很好很好的姑娘朋友,她和哥哥都是曲班唱戏的人。她总是扮小姐,后来……后来哥哥捡了我们回家,老是向她借钱。”她低声说,“她不喜欢我们,总和哥哥吵架,虽然她对哥哥很好很好。哥哥老向她借钱,最后把她气病了,后来死了。” “是……是吗?”她轻声反问,是因为这样所以不愿意对人说他养着这么多孩子,也不愿说受人威胁敲诈,害怕——重视的人嫌恶?也……害怕有人要染指这些漂亮的孩子。她的目光掠过莲莲俏丽的面孔,美色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但是姐姐不会。”莲莲笑着抬起头,“姐姐的味道好干净好干净,像太阳一样。” 她忍不住又笑了,“傻丫头!” “我不傻!哥哥总说我很聪明的。”她低声说, “如果哥哥认识姐姐一定会很喜欢很喜欢你的。” “姐姐喜欢坦白的人。”她轻轻地说,“讨厌什么也不说的混蛋。” 莲莲睁大眼睛看着她,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陆长钗已经笑了,“姐姐可以去你家里看看吗?姐姐——很有钱啊。”她俏皮地笑着,“到了晚上就去救你的哥哥。” “哥哥说不可以带陌生人回家,”莲莲抬起头灿烂地一笑,“但是姐姐救了我,你和我一起回家。” “嗯。”她也跟着展颜弯眉一笑。 ☆☆☆.4yt☆☆☆.4yt☆☆☆.4yt☆☆☆ 花离离的大宅子。 “哥哥的钱开始都用来买房子了。”莲莲打开大门的锁,“所以我们总是好穷好穷。” 陆长钗笑了笑,她已经听见了屋子里热闹的声音。 “咿呀”一声大门洞开,“喵呜”一声一只猫已经跳了出来吓了她一跳,定睛一看,惊讶之色久久不能从她脸上褪去。 一屋子——乱七八糟的……动物。 猫猫狗狗不知有多少,有的缺了耳朵、有的瘸着腿、有的又瘦又小。屋里的孩子听到声音已经跑了出来,害怕地看着她这个外人。 六个孩子。 她一个一个仔细打量,莲莲精神不太稳定。有个孩子是瞎子,有个孩子被砍断了手,还有一个坐着轮椅,有些漂亮、有些长相普通,但都面有病色,显然都是些父母养不活的病弱的孩子。养这一屋子的猫狗鸟兽,还有这么多病恹恹的孩子,那需要多少的花费?还有人勒索他——难怪他会招摇撞骗不择手段,她问:“还有一个妹妹呢?” 莲莲小心地锁上门,“嘘” 了一下,悄悄地说:“七妹妹好小好小。” 所有的孩子看见莲莲对陆长钗很亲热,防备的神色也跟着减轻,跟着“嘘”了一声。 陆长钗好奇心起,跟着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进一个房间。 那是一个清洗得特别干净的房间,里面放着一个婴儿小床。她没见过这么小的孩子,不比一只兔子大多少,躺在小床里睡得很甜,脸色粉粉的极是可爱。 “七妹妹漂亮吧?”莲莲小小声地说,“她是被人从仪红楼扔下来的。” 仪红楼是定水的妓院。陆长钗微微一震,大致了解了是怎么一回事,她想必是哪个风尘女子的骨肉吧? “哥哥捡回来的时候她都快死了。”旁边的孩子议论纷纷,“但是她好漂亮好漂亮。” “大夫说她在娘胎里给堕胎药毒坏了,可能一辈子都要一直吃药。”莲莲悄悄地说,“但是哥哥说她既然从楼上被扔下还没有死,说明她是个很坚强的姑娘。” “嗯……”陆长钗惊异地看着这么个小小的生命,“她多大了?” “八个月了。”莲莲丧气地说,“她一直在生病,老是长不大。” “但也没有死。”她轻轻地说,“果然是很坚强的姑娘。” “嗯!我们都这么想,等着七妹妹和我们一起玩。”莲莲展颜而笑。 “姐姐是很厉害的人啊,一定可以找到好大夫让七妹妹好起来的。”陆长钗摸摸孩子们的头,“等姐姐把哥哥找回来,就让哥 第10章 (3) 哥带七妹妹去看最好的大夫。” “真的?” “真的。”她柔声地说。 六 碧空云断水悠悠 所谓富员外的府邸,居然比她将军府还大。 夜里,陆长钗单人独剑直闯员外府,一边极快地扫视屋下的情况,心里微微冷笑,她非叫侍卫军来封了这个地方不可。朝廷将士在前线拼死为国,只求太平,定水城内居然有这种蛀虫! 有了!那个房间!她虽然从来不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但是久在危机四伏的境地,哪里有人、哪里无人凭感觉就清清楚楚。“当啷”一声,她以剑柄破窗而入,她一个翻滚落在地上,“刷”的一下拔剑出鞘架在屋里人的脖子上,厉声问:“花离离人在哪……”她突然呆住了。 在她剑下的人就是花离离! 他显然也很惊愕,猛地一下拉过衣裳。 他不是被人抓走了吗?怎么会一个人被丢在这里?陆长钗震惊至极地看着他,“你……你……” 他满身的吻痕——衣裳被撕裂——甚至还有不少的伤痕! 这情形即使再单纯的她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被人强暴了! 当做娈童一样被强暴了! 她不能置信地睁大眼睛看着他——她没有想过——做梦也没有想过会发生这种事! “是——是谁……”她全身都因为这种禽兽不如的罪行而憎恶颤抖,双手紧紧握成拳头,“究竟是谁?” 花离离看起来比她镇定,惊愕了一下就稳住了,“你来十什么?” “我来——我来——”她眼见此情此景“我来救你”四字竟然说不出口,她本来能够救他的——她却自以为是和莲莲在他家里说笑!她竟然不知道同时他在经历这种惨绝人寰的兽行!她本来应该可以救他的!如果她没有怕连累父亲、没有那么自以为是。 “很好看吗?”他淡淡地说,“陆姑娘能不能出去一下,我要更衣了。” “等一下!”她一把抓住他的手,“是谁?这是第一次吗?” 她的目光简直就像要吃人。花离离用一脸荒谬到了极点的表情看着她,“你问我是不是第一次?”他低声问,“你不觉得你自己很过分吗?” “我……”她张皇失措地退了一步,出了这种事每一个男人都希望没有人知道,她居然问他是不是第一次,“我……” “可以请你出去吗?”他流露出了淡淡的嫌恶的表情,“我告诉你,是第一次,所以我不习惯给人这样看着,你可以出去吗?” “离离。”她发誓不再为这个人疯狂的心的封印“咯拉”一声破裂,仓皇地看着他,“我是——来救你的!” “笑话我已经听见了。”他忍无可忍地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他的手在颤抖,“你给我出去!”他厉声说,“立刻给我出去!我不要见你!我不要见到你!” 她仓皇地避出门外,呆呆地站在门外不知该如何是好。她……她这样出现严重伤害了他是不是?但是她……但是她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来看你笑话的……离离我去了你家里看见了那些孩子……”她还是勉强想说清楚,“我觉得——” “你觉得什么?”他冷冷地问。 “我觉得那样不是很好吗?那是一件好事你为什么要隐瞒?如果你给我说你是这样缺钱,我……” “你什么?你就会拿银子养活我一辈子吗?”他冷笑着,“你能吗?” 陆长钗怔住,哑口无言。 “我的事只有我自己管——陆姑娘,从你我见面的那一天我就告诉过你——我的事只有我自己管,不劳你费心。”他生硬地说。 “我……这算是我伤了你的自尊吗?”陆长钗柳眉倒竖,“你这算什么自尊?欺骗别人的感情骗取金钱养活弃儿——我不知道你是什么逻辑什么自尊!你觉得那些孩子可怜——那些被你遗弃的女人就不可怜?你莫名其妙!难道你觉得我施舍给你的银子你接受不了只有你骗来的银子才算你自己的?花离离!你有毛病!”她严声厉色的指责道。 花离离突然大笑了起来,“自尊?”他扬起手指指着门口,“我要的不是我的自尊,我没有自尊,陆姑娘你不明白,我要的是孩子们的自尊——我是骗钱了我认,这没什么可以抵赖的,但是对孩子们来说是借——你明白吗?如果他们还不起就证明他们没有端正做人的资格,就像我一样,如果他们还得起——”他昂然地说,“那就证明他们不比谁低一个头可以踏踏实实地活下去!” “你逼他们——”她倒抽一口气。 “不错。”他冷冷地说,“没有压力他们不能自立。” “你疯了!”她厉声说,“你根本就是自暴自弃——你不好好做人那些孩子们怎能好好做人?你不尊重自己那些孩子们怎么能尊重自己?” 他露出了一丝嘲笑之色,“我就是自暴自弃你要怎样?” 她再一次哑口无言。 “我为什么就不能自暴自弃?” 他冷笑着道,“我又不是圣人——你以为我收养他们是因为我很伟大很有爱心?我只是不能……不能看见和我一样的孩子死在街头!我小时候也是那么活过来的。”他冷冷地说,“用的是仪红楼大姐卖身的钱活下来的,我只能那样教孩子,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其他教孩子的办法。” 她张口结舌,呆呆地看着她从来没有了解过的人。 “我只是个小人而已,养着他们我也会累,”他冷冷地说,“我也会厌,我不是孔夫子也不是观音菩萨,我在外面遇到多少问题回家都不能说,他们根本就不懂!我活得很累你知道吗?”他陡然大笑起来,“既然我是这么伟大我为什么不能找些人来陪我?有人要来爱我有什么不好?我至少不必为了几两银子忙活到死!我从来没有强迫过任何人爱我……包括你在内!” “你……你……”她脸色惨白,“我不懂你的感受,但是如果你只是因为痛苦所以把痛苦转嫁给别人——那是不公平的!毕竟……毕竟那些孩子是你自己选的!不是吗?” “我当然知道那些孩子是我自己选的!”他厉声道,接着脸色苍白至极,“我只是……我只是害怕我后悔……我不能恨他们——” 她呆若木鸡地看着他。她真的不懂、不懂这些一辈子支离破碎活得最低贱的人的心,不懂挣扎在最低线上的人性,他真的活得太辛苦了,可笑的是像他这样的人居然那样骄傲、不肯认输——不管是借钱还是骗钱,不管是继续带着他们或者放弃他们,其实他的人生在他收养这些孩子的时候就已经毁了——为那些不幸而放弃了,不是吗?“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捡回他们?”她好困难地低声问,“你明明……养不起……” 他摹然抬起目光正视着她,过了一阵,自嘲地牵动了一下嘴角,低声嘲笑着道:“换了是你的话。你也一样会捡的。”他遏制不住自己想要嘲笑的冲动大笑了起来,“困为我和你一样都是那种——不想后果的——单纯的笨蛋!” “是吗?”她泪水莹然地看着他,“可是这样乱七八糟地活着,你就能平静、会快乐吗?”她说得好苦,“这样是不对的。” “我已经不能回头了,如果我早几年遇到你,也许结果会不同。”他低声说,不再看她,“你走吧,我不想见到你。” “我可以帮你……” “你走吧,你是想比照你究竟有多崇高,我到底有多猥琐卑鄙吗?”他冷笑着道,“我说过不想再看到你。” :o7 她凄凉地看着这个她终于理解的男人,本想说什么,却过了好久始终都说不出来,怔怔地看着他穿好衣服径直离开,她竟什么也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 ☆☆☆.4yt☆☆☆.4yt☆☆☆.4yt☆☆☆ “姐,你又在干什么?”陆长环不解地看着陆长钗在房里东翻西找,“找什么?” “找钱。”她简单地说。 “又找钱?”陆长环倒抽一口凉气,“你不怕爹知道了?上次已经好惊险了,你这次又找钱干什么?” “送人。”她的目光炯炯清明,拍了拍陆长环的肩,“我知道你担心我,但是姐这一次找钱是为了救人,不怕。” “救什么人?”陆长环愕然。 “穷人。”她淡淡地笑着道。 “天下穷人多了,你救得过来吗?”陆长环叫了起来。 “我不知道天下有多少穷人。” 陆长钗叹了口气,喃喃地说,“至少我知道了就不能不救——我果然是那种不想后果的笨蛋——只要让我知道了就不能不救。”她找了一包金银出来,“姐出去了,午饭不回来吃了。” “姐!你又去找——花离离吗?”陆长环担忧地问。 陆长钗顿了一下,淡淡地一笑,“嗯。” “你疯了?”陆长环震惊地看着她,“你疯了!” “我——大概是疯了吧。”她笑得很幸福,“一年了,虽然发生了很多事,虽然知道他不是我想的那种人,但是,” 她诚恳地看着陆长环,“我真的爱他。” “姐!” “恭喜我。” 她说,“姐想嫁人了,你要恭喜我。” “姐!”陆长环呆在当场,“你一定是疯了!” ☆☆☆.4yt☆☆☆.4yt☆☆☆.4yt☆☆☆ 花离离的大宅子。 “笃笃笃。”她带着一袋金银上门,轻扣着大门。 “谁啊?”门里传来稚嫩的声音。 “不要开!”里头花离离的声音也传了出来。 “可是有人在敲门啊”莲莲执意地说,“不开门不礼貌,哥哥说的。” “是坏人。”他那么清晰地骗人。 陆长钗看了一下围墙,纵身而上翻墙而入,围墙内的莲莲吃了一惊,接着惊喜地奔过去抱住她,“大姐姐!” 花离离今日没有上台,大概是因为富员外府里的兽行,他穿了一身白衣坐在院子里推着七妹妹的摇篮,猛地见她翻墙而入怔了一下,“又是你!”他冷冷地一笑,“你还真死缠不休!” 她咬了咬唇,露出一个微笑,她很少笑得这么温暖,“我来送东西给你。” “我还没有落魄到要你施舍的地步。”他别过头去不理她。 “大姐姐,哥哥生病了。”莲莲小声说,“你别生气。” 她拍了拍她的头,温言地说:“我没有生气,我带了礼物给你。”她从袋里找出一件漂亮的衣服,“这是姐姐小时候穿的。” “好可爱的裙子。”莲莲的眼睛灿灿发光,转过头去看着花离离,“哥哥我可以要吗?” 他本想要莲莲丢了出去,但见到她那么喜欢的样子,忍不住道:“你喜欢就留下吧。” 说着依然转过头去不看陆长钗。 “不要这么孩子气。”她绕到他面前,递给他一包东西,“富员外今天早上被侍卫军抓住了,他在定水杀了人,我本来也想找人封了富府,但衙门比我快了一步。”她见花离离依然不在听,把那袋银子放在他怀里,“这个你收着,今天我带七妹妹去看太医好不好?我已经问过了江太医,七妹妹这样的病一天的药钱至少要十两,单凭去年的那一点儿银子不够。” 他不理她。 陆长钗深深地吸了日气,“走吧,你不想耽误了孩子是不是?” 他还是不答。 “我们走。”她从摇篮里轻轻抱起小婴儿,轻轻试了试她的温度,“有点儿发烧。” 花离离微微一震,终于站起来,跟着她走了出去。 一路上他都不说话,她本有许多话想说,但过了好一阵依然只能和他一起看着路边的野花野草,嗅着秋天干燥的气息,终于她忍不住轻声问:“离离,如果……如果……” 他依然没有回答。 “如果我想要嫁给你,你会娶我吗?”她拉住他的手,遏制他前进,诚挚地看着他的眼睛,“如果我嫁给你,你就不必那么辛苦……” “你饶了我吧。”他打断了她的柔情,“我……不想无能到连妻子都要你施舍——”他的脸色苍白到让人难以置信的地步,“我答应你从此以后洗心革面不再从女人身上骗钱,然后……你就饶了我吧,陆姑娘算我求你了。” 他说得那么痛楚,像是她伤了他极深极深似的。她紧咬着嘴唇,“我做错了什么……” “你什么都没有做错,你很好、很好。”他低声说,“好到我根本要不起,饶了我吧,和你在一起我会发疯的。” “我……喜欢你。”她牢牢地抓住他,眼泪从脸颊上掉了下来,“我就是喜欢你!” 她从来没有露出过这样凄凉柔弱的眼睛,从来不曾在他面前掉过眼泪,她从不哀怨,为什么竟然会让她哭成这样?他的心就像火烧一样一片紊乱狂热,“我不喜欢你!”他低吼了一声,“我早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陆长钗猛地倒退两步呆呆地站着,“她死了不是吗?”她脸色惨白地问,“她死了……你们吵架了……你气死了她不是吗?” “咚”的一声响,他只觉得整个人都被她这一问撕成了碎片,过了好久才又重新看见眼前的景色,看见的时候陆长钗脸色惊惶至极地站在那里——她也知道她说错了!他陡然大笑了一声,“我说——我和你在一起会发疯,像你这种直率的女人只能嫁给没有缺陷的男人,你饶了我吧。” “对不起。”她惊恐地看着他,“对不起,我……” “江太医家在哪里?”他陡然转了温柔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 那样深邃的眼神和温柔的态度,却让陆长钗的心里一阵发寒,她错了?她错了吗?他宁愿毁了自己,堕落到底,就是不要她。为什么?为什么? ☆☆☆.4yt☆☆☆.4yt☆☆☆.4yt☆☆☆ 接下来的几天,他带着孩子们四处去吃饭,他自己并不吃,只坐着看孩子们吃。而后去买东西,买了许多衣裳鞋袜,他自己什么也没买。陆长钗看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凄凉地站在一边看他挥霍。 为什么总是这样?他和她之间除了金钱就再没有其它的可说了吗?为什么会爱他呢?为什么她爱的不是别人?在极度痛苦被他伤害的时候她也那样想过,可是就是看着眼前这个人,只要他能稍微过得好些,她就算拼尽全部也无所谓啊!可是为什么永远都不快乐?她不快乐、他更不快乐! 七 檐前依旧青山色 这一日回家,她已经把她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妹子自然阻止过她,但是只要能维持目前这样的关系,就算把她自己卖了她也无所谓。她是这样觉得的,只要能维持这样的关系,她什么都可以付出。 “长钗!”一进门就是一声痛心疾首的震喝。 她滞了一滞,背脊陡然僵硬,一股寒意自背后升起,平生第一次在陆永还面前有了心虚的感觉,“爹。” “你过来。”陆永还显然已经气极很久了,他坐在太师椅上,脸色难看至极,“爹有话问你。” “是。”她低头走过来,站在陆永还面前。 “你在爹面前从来不低头。”陆永还冷冷地说。 “我……” “你房里的金棱镜、皇上赐给你的五百两黄金和一套十二金簪在哪里?”他冷冷地问。 “我……” “在哪里?”陆水还厉声问。 “被我……卖掉了。”她低声回答,在爹面前她一贯温顺,爹是不仅爹、更是将军。 陆水还并没有大声呵斥她,只是痛心疾首地看着她,那目光让她觉得自己无处藏匿,“你觉得自己做得理直气壮吗?” “当然——不。”她低声说。 “知道是不应该做的,为什么还要做出这种事?”陆永还缓缓地问,“我问过了长环,为了扁街曲班的戏子吗?” “我……” 她猛地抬起头,看见了陆永还的脸又低下头去,“是。” “为了区区一个戏子,你做出这种事,你把陆家的脸面丢到哪里去了?你没有想过爹在朝中在军中还要有威严有清誉吗?更不用说你自己还是年纪轻轻的一个姑娘,变卖东西给男人花钱——你就不觉得这是奇耻大辱、是疯子所为吗?”陆永还气得全身发抖,声音虽然没有拔高但是越说越低沉比之大声怒骂更有威严和压迫感,“事情你已经做了,爹的话你可以不听——我陆家没有你这样的女儿!” 陆长钗全身一震,“爹……你要……赶我出去?” “爹不是要赶你出去,爹要你离开那戏子好好想清楚!没有想清楚你究竟错在哪里不许回定水!”陆永还“梆” 的一声把茶盏连盖一起拍在桌面上,“从今天开始你给我离开将军府,当然,爹不会给你一分一毫——我就是太相信你你才会如此任性!我要你好好去体会普通百姓是怎么样赚钱过日子的!没有想清楚离开那个戏子你不要回将军府——我也不认你这个女儿!” “姐!”陆长环站在陆永还背后尖叫一声,“爹!姐不是存心的!你原谅她!你原谅她吧!看在她跟着你征战多年的份上,你原谅她!” “就是她跟着我征战多年,我对你姐信任有加,所以才不能原谅她!”陆永还痛心疾首地说,“因为她是军人、是遐水的好女儿、是国家栋梁之才……” 爹后来说了些什么她已经没有听下去了。 她知道自己错得无药可救,可是……这么多年来让她最觉得难过的,是为什么她始终不能被人当做普通女子,连爹都要用“栋梁之材” 来要求她?为什么?她其实也很傻,她其实也什么都不懂,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允许她犯错?为什么爹从来不想知道她到底在想些什么?栋梁之材固然很好,可是那只是爹想的,并不是她要的。她只是想要一个可以交心的男子,在不需要打仗的时候能够谈心,她甚至都没有想过一生一世只是跟他在一起她会脸红心跳会很快乐,可是不只是爹不懂她——连他也一样——指责她是想要把他逼疯的混蛋! 她做错了吗?爱错了人——所以注定是这种结果?难道花离离她真的不能爱,一定要换一个人才能得到所谓的幸福?她茫然看着陆长环哭着追着陆永还的是她错了? ☆☆☆.4yt☆☆☆.4yt☆☆☆.4yt☆☆☆ 前些日子是白露,这几天天气越发清冷,夜里出行冷风彻肌透骨的森寒。早晨被爹赶了出来,她茫然地在定水城里绕了一天,吃了一碗汤面却走遍了整个定水。她不知道能去哪里,也不知道能做什么,三次路过花离离家门口,知道他人在戏台所以她没有敲门。戏台那边她竟然只敢胆怯地远远地望了一眼就不敢再看,花离离只休息了一日就继续上台,那戏台上蹁缱的人影,远远望去不知道是谁,却让她有一种刻骨铭心的畏惧。她怕了他了,怕被伤害,即使她满怀希望地问他:“如果我想要嫁给你的话,你会娶我吗?” 他只是冷笑着回答:“你饶了我吧。”那一问一答已让她怕极了这个男子,却逃不了想他,那才是苍天对她最残忍的待遇。 夜里站在花离离家门口,她已经是第四次路过这个家,无数次想要敲门,总是在手指接触到门板的一瞬间又收手,她是那么骄傲的女人——贬低自己的尊严和爱乞求一个不要自己的男人收留——这种事她做不到!何况——他已经不能再收留一个吃闲饭的女人,再这样下去只有大家一起绝望而死! 如何是好?她要到哪里去才有安身之处?难道今夜……她就睡在街上吗?妹子被爹关了起来,不许任何人帮助她,爹是真的气极了。她知道自己有错,拿家里的银子让不相干的男人挥霍,这怎么听都让人不能忍受不可原谅,可是她……真的……身不由己。 “哥哥,扁街洛阳馆子的鸡爪好好吃啊。”屋里莲莲在说话。 她不知不觉倾身贴在门板上听屋子里的人说话。 “喜欢的话明天还去。”花离离说。“你大姐姐会缠着我。” “大姐姐有什么不好为什么哥哥总对她那么凶?”有个弟弟的声音问,“她送东西给我吃,还买东西给我,不管哥哥怎么对她她都不生气。” “她是傻瓜。”花离离应该在沏茶,听到茶水的声音,“无可救药的傻瓜。” “什么意思?大姐姐很聪明啊,还会打架,好厉害的!”莲莲比划了两下陆长钗的动作,“如果我也会打架就可以保护哥哥了。” “傻瓜就是——她应该找会对她好的人,不应该找我。哥哥是坏人。”花离离柔声地说。 “哥哥是好人!”莲莲不服气,“但是哥哥欺负姐姐。”她泄气地说,“哥哥为什么总是想把姐姐赶走?” 门外的陆长钗微微一震——他想要把她赶走?为什么她从来没有领会到这一点? “她值得更好的人喜欢,应该去她应该待的地方。和哥哥在一起,迟早会被哥哥气死的。” “胡说!”莲莲人小鬼大,“燕儿姐姐被哥哥气死是因为她讨厌我们,陆姐姐喜欢我们的。” “不,莲莲。”花离离轻轻地说,“你燕儿姐姐并不讨厌你们,她讨厌的是你们分走我的心,还有——她觉得你们连累我不开心。” “哥哥真的被莲莲连累了?” “不,哥哥喜欢你们,只要喜欢就没有什么连累不连累。” “那么,哥哥想要赶走姐姐也是因为怕我们连累她不开心,可是如果姐姐也是喜欢我们的,不就没有什么连累不连累吗?”莲莲问。 “姐姐和哥哥不一样。”花离离看来并没有被这个问题震动,“姐姐是……不能堕落的人,莲莲你不懂,她和哥哥不一样,她是女将军不是吗?如果哥哥要求她留在我们这边,她爹爹和朋友会生气的,如果她很爱很爱我们,就一定要和家里的人吵架了。我们真的喜欢她的话,怎么能让她在我们和她的家里之间来选择?那是很痛苦的事对不对?” “离离……”陆长钗在心里默默地念着,有他这一句话,她便做什么都值得了。 “不懂。”莲莲老实地说。 “哥哥要把她赶回家去,就是这样。”花离离温柔地说,“哥哥可以养你们,就算不骗人也可以。” “真的?” 莲莲眼睛一亮。“我讨厌哥哥骗人。” “是吗?那从明天开始莲莲和哥哥一起赚钱。”花离离说得当真,“只要努力、不怕吃苦、勤奋的话,哥哥当然养得起你们,而且你们也都长大了不是么?” “哥哥喜欢姐姐吗?”莲莲问,“如果没有我们,哥哥会喜欢姐姐吗?会赶走她吗?” 花离离笑了,“哥哥不想喜欢姐姐,哥哥和姐姐是不一样的人。” “不要!我要听哥哥是不是也喜欢姐姐。” “呃……那个……”他惘然地叹了口气,“不知道,哥哥怕姐姐。” “害怕?”莲莲有些狐疑,“姐姐人很好的,有什么好害怕的?” “她总是捡了火坑往下跳,跌得满身伤还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他低低地说,“我经常很怕她会被我害死……我怕我……”他的声音中止,过了好一阵幽幽地叹了口气,“我不知道。” 他不知道吗?她也不知道。陆长钗在门外听着,她知道他不肯喜欢她不肯和她在一起是为了她好,那么……那么就够了吧?她轻轻地在花家门口放下三百二十两银子,那是她头上那枚发簪当的,至少可以让七妹妹多吃几天的药。她要走了,离开定水。不想让所有关心她的人担心,离开这个男人是大家的期望,甚至也是他的期望,她一个人不能对抗所有,所以她必须离开。 火坑。 所有的人都以为花离离是火坑,包括他自己。 可是她总觉得这是个温柔痛楚到凄厉挣扎的火坑,为了活着、为了孩子、为了自尊、为了将来挣扎着把自己伤害得面目全非的火坑。她不希望他更加痛苦,希望他过得顺利、开心、愉快而且平静。 他对莲莲说不再骗人——至少、不会骗她吧?她嘴边掠起一抹淡淡的笑,绝然转身,展开轻功向城外的黑暗处掠去,别了定水! ☆☆☆.4yt☆☆☆.4yt☆☆☆.4yt☆☆☆ “咯咯咯……”一阵敲门声。 花离离今天只有一个短戏在下午,因而还未出门,讶然打开门一看。 门外的阵势让他微微震惊。 来人是陆将军、卫将军和一个很像陆长钗的姑娘。 “长钗到你这里来过吗?”陆水还厉声问道,多年疆场的杀气冲面而来。 他稍微呆了一下,脚下踩到一个东西,他尚未回答先捡了起来。 所有的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突然捡起的东西上。 一块石头。 和石头下压着的银票,三百二十两。 陆永还一时没有领会到那是什么东西,只是神色浮躁地看着花离离,“她昨天晚上没有回府,她到你这里来了么?” “没有回府?”他紧紧握着那块石头,脸上泛起了一阵哭笑俱扭曲的神色,定了一定才用一种特别轻柔妖异的声音问:“她为什么不回家?” 陆永还滞了一滞,“她……” “她和陆将军发生了一些争执。”旁边的卫琪接口,不愿让陆永还难堪。 “你——赶走了她?”花离离没有听卫琪的话,缓缓抬起头看着陆永还,一双眼睛璀璨得近乎光影难辨,他牢牢地盯着陆永还,“是吗?” 在这人出奇清亮的目光下陆永还长叹了一口气厉声说:“她做了些什么你难道不清楚?” “我的确不清楚。”花离离在陆永还面前居然冷冰冰地说,“我不知道她带来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我也不关心!” “啪”的一声陆永还给了他一个耳光,震怒道: “你不知道?我告诉你——那是她卖掉她的首饰、当掉她房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换来的——你以为做将军的女儿很有银子?陆将军府是为国杀敌的精锐之地,不是钱庄!她要供你吃穿玩乐——那是她疯了才有的事!” 花离离挨了一个耳光,一动未动笔直地站在门口,微抬着脸仿佛他还等着陆永还再来一下,这倒让陆永还怔了一怔,“她本就疯了。”他冷淡地说,“多谢你帮我赶走了她。” “你……”陆永还惊怒交集,“你这毫无心肝的混蛋!长钗看上你真是瞎了眼睛!”他冲上一步抓住花离离的脖子,“你一定知道她去了哪里?她只为你疯!她要去哪里你肯定知道!快说!她一个人能去哪里?快点儿说!” “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当然不知道,她先被我赶走再被你赶走,只有天才知道她能去哪里——”花离离的声音稍微有些拔高变了调,“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砰”的一声他被陆永还一拳击中胸口倒了下去。 “她去了哪里?”陆永还怒吼道。 “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他仍那么说。 “快说!她到底去了哪里?” “她想去哪里就该去哪里……”他被卫琪揪了起来连揍几拳,仍然那样说。 “她到底去了哪里?”陆永还再问。 “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去哪里就该去哪里——她被我赶、被你赶,她做不到你想要的那样也不听我的话……除了离开你离开我她能怎么样?”他终于疯狂地大笑起来,“她是个无可救药的疯子!我已说过一千次一万次我不要她——她还是带着银子到这里来!我赶也赶不走……我好感激你帮我赶走了她你知道吗?夹在定水她会被我折磨死!幸好你早早赶走了她——我没有像现在这样庆幸你在她心中有分量!走了就好……大家都好……她就不必发疯了!很好很好!哈哈哈……” “砰”“乓”连着两声,前一声是陆永还一拳击中他小腹的声音,后一声是卫琪一手肘撞中他肩上的声音!并伴随着女人的尖叫。 为什么不杀了他呢?他伏在地上缓缓闭上眼睛,手里死死攥着那张银票。为什么不杀了他呢?每个人都自以为对她好地逼迫她……每个人都摆出一副让她无法反驳的柔情——然后伤害她,还自以为伤害得有许多理由……那个傻瓜从来不知道要反抗和放弃,只那么傻傻地继续着——她走的路没有人祝福,只有因为不和要求被人赶来赶去的痛楚……他好害怕总有一天赶不走她会逼死她……他好害怕……为什么不打死他?伤她最深最痛的人是他,是他不要她……终于让她什么都没有了。 哥哥,你喜欢姐姐吗? 我……不喜欢。我不喜欢爱一个不想爱的人,我总觉得她是应该嫁给将军的女人,不要到头来我和她爹一模一样,一厢情愿地以为某些东西就是她的幸福,让她连不要都没有机会表白。我以为不能将灵魂交付给任何人,一个人就是最后一点尊严,我以为我不要任何人扶持不要任何人帮助就可以活着。 但是我知道我什么尊严也没有…… 她走了。 他终于赶走她了。 他已经不知道怎样不依靠她活着,如果她不再来了,他……该怎么办? 再也不必等着某个女人翻墙进来然后彻底地伤害和讽刺她,再也没有人会忍着脾气好温柔地说:“该去药店抓孩子们的药了,你如果不想和我走在一起,我一个人去。”再也不用在吃饭的时候故意任性发怒丢下她就走,再也不用日日想些冷言冷语来嘲笑她,再也不用…… 他终于……赶走她了…… 他躺在地上仰望着蓝天,她终于自由了。 而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为什么让她自由了,他还是不快乐,难道他一直都是……喜欢她的吗? “哥哥!”大门里躲藏着的人终于打开大门哭着扑过来,“好可怕啊!他们打哥哥!好可怕啊!” “嗯……”他遍体鳞伤地躺在地上,呆呆地想着那个日日翻墙的傻瓜,“莲莲……你说每大……陆姐姐跳墙进来的样子是不是很傻?”他怔怔地问莲莲。 “很好笑啊,她的裙子有时候勾到树枝,会掉下来的。”莲莲呆呆地回答,狐疑地看着花离离,“哥哥你受伤了……问这些干什么?” “哈哈……哈哈哈……”他紧紧攥着那张银票抱着膝笑着,眼泪从伤痕累累的眼角掉下来顺着手背滑进袖子里,“她再也不会来翻墙了。” “哥哥。”莲莲和一群孩子围着他,莲莲温暖的手指摸着他的头,“你是……喜欢姐姐的吧?太喜欢了……喜欢得连自己都不懂。” “我……”他的大笑变成了抽泣,“我……喜欢她……我故意……害得她被赶走……我以为我不喜欢……我以为……她应该嫁给别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力……” “哥哥……”一群小孩子听着他模糊不清的抽泣,六弟弟叹了口气,稚嫩地说,“哥哥在说什么啊?” ☆☆☆.4yt☆☆☆.4yt☆☆☆.4yt☆☆☆ 第二日 曲班戏台。 “盼与君相期,约采黄花,再看白鸥。是一年也久,但惟不知,君犹记我否。” 戏台上的人像幽魂一样唱完,忘记仰倒在地上,居然怔怔地站在哪里发怔。 接着眼泪掠过面颊,他居然站在台上喃喃自语:“我一定还。” 嗯?台下看戏的莫名其妙,不满的议论声纷纷而起。 “花离离!你在干什么?”戏班的老板对他的不满霎时爆发,这家伙招惹许多女子让戏班的名声不佳,看在他平日演出精湛的份上就忍了,现在居然连唱戏都神不守舍,这怎么让他咽得下这口气? “嗯?”花离离悚然一惊,竟然呆呆地看着台下不知如何是好,平日再如何说也是八面玲拢的人。 “花离离!”台下的老板大吼道,“你给我下台来!” 他怔怔地下了台,“啪”的一声老板踢了他一脚,“下次再出问题,我一定叫人废了你!” 他退了两步,居然反问:“如果我能演加棱戏,你可以加我的工钱吗?” 老板怔了一怔,所谓“加棱戏”是瑶腔里面最困难最危险的戏,需要有极柔软的韧性和能够忍受痛苦毅力,那戏份跳起来往往戏子要受伤,即使不在飞跃中受伤也会在从两三丈高的梯子上往下跳的时候受伤,因而不是身手矫健的人绝不敢尝试。花离离居然敢演?“只要你能跳,我加你一倍的工钱!”他冷笑着道,“但你若摔死了,可怪不得我一个铜板都不会给你。” “嗯……我如果摔死了,你就把我丢在乱坟岗吧。”他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叹息,然后,突然展颜一笑,笑得仿佛很幸福似的。 “你疯了。”老板悻悻地说,“我还指望你给我好好赚钱呢。” “嗯。”他仿佛根本没在听,眼睛望着遥远的地方,不知道在看哪里。 “花郎!”抱着篮子追过来的鸳子满面惊异之色,“你怎么了?病了吗?看起来脸色好差。” “鸳子,谢谢你给我带饭。”他正色对鸳子说,“日后就不必了。” “为什么?那么久了你都是……” “从明天开始我这个时间要去慕翠楼唱戏。”他居然笑得很淡很幸福似的,“饭我在那里吃。” “你要钱的话我可以给你……” “我不要。”他打断她,“从今天开始,我会很忙。”他还是笑得那样轻佻邪气,“忙得没有时间要你的钱了。” 鸳子沉默了一阵,“为什么?”她低声问。 “我欠了太多的情。”他轻柔地托起鸳子的脸,柔声地说,“对不起,我欠她的比欠你的多。” “你是用谁欠得多少来评价女人的吗?”鸳子木然地问。 他低柔地说:“我爱她。” “为什么不是我?”她的眼泪掉了下来,“如果你可以爱人的话为什么不是我?” 他僵硬了一会儿,“我不知道。”他低声说。 “花郎!”她绝望地看着他。 “欠你的银子我会努力还给你。”他淡淡地一笑,“一千七百五十四两,我不会忘记的。” 她倒抽一口冷气,“为……为什么要还?” “我只想欠她一个人。”他轻轻地说,“其他的银子我也会努力还掉,你不必担心,慕翠楼的老板娘和曲班的老板都对我很好。只是欠你的情……”他轻轻地在她额上吻了一下,低声说:“对不起。” “你一辈子也还不完的!”她尖叫了一声退了两步,“你不可能还完的!” 他用平淡的目光看着她,“我会努力。” “不可能的!你已经不可能重新做人了!”她依然尖叫。 “我会努力,”他依然那样平静地说,“我想要做一个不靠女人好好活着的男人。” “你没有我就不能活!你没有我就不能活!”她冲上两步牢牢抓住花离离,“你离不开我的!” “对不起,”他反握住她的手,“我想要一个人活着。” “你不可能……离开我的……”鸳子顺着他的身体跌坐在地上。 “对不起。”他低声说,“我想要做一个……正常普通的……好人。” “就算你做到了她也不会回来了了”鸳子挫败地坐在地上,“你根本就做不到!你是永远的吸血虫!没有女人你怎么能活呢?你做不到的!” “是吗?”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再轻轻地呵出来,“我要走了,谢谢你的饭。” 他竟然就这么走了?鸳子看着他慢慢走向慕翠楼的背影,紧握着手里的菜篮,心头一片冰凉。这个人……真的……决定用一辈子去还——那些他不爱的女人的钱? 他就算把自己洗得再干净,她也不会回来了!她呆若木鸡地坐在那里,何况他还不起的!不可能还得起的! 八 尽日无人独上楼 时光流转,又是一年。 花离离两处奔波也已经一年,加上莲莲的努力,他们两个竟然真的凑了一千多两银子还给了鸳子。那钱自然不全是唱戏而来,有一大部分是花离离卖掉了家里不必要的奢侈品换来的。在曲班唱戏和在慕翠楼并没有多少银子,但偶尔客人的打赏比月钱要多得多,只要戏子表现得完美,慕翠楼是定水最好的酒楼,总能碰上那样的机会。 拿着那笔钱的时候鸳子哭了,花离离依然对着她调笑,说她哭起来一点儿不像她,说她怎么也得像个泼辣女子拿把刀来威胁他才能罢休。但是鸳子没有,她哭得肝肠寸断,说希望花离离能最后吻她一下,就算情分已尽。花离离却只是笑着在手心里虚写了个吻宇,然后贴上她的脸颊,拍了拍她说:“对不起。” 永远都是对不起。鸳子握着那一叠一千多两的银票,茫然地看着他离开,她都忘了,自年前开始他就已经不再让任何人碰触,不再玩你情我爱的把戏了。 他认认真真的——要做一个好人。 傻瓜!她拼命捶着地面,眼泪不断地掉了下来溅湿戏台前的土地,真是……无可救药的傻瓜…… “白鸥问我,泊孤舟,是身留、是心留?心若留时、何事锁眉头……” 慕翠楼的拨弦清唱,他的曲子唱词素来无可挑剔,一年以来已经成为慕翠楼的招牌之一。虽说他名声不好,但自从进人慕翠楼以来他举止形容都不轻佻放荡,甚至彬彬有君子之风,倒也依然招惹了不少姑娘小姐甚至同是慕翠楼唱曲的芳心。 也有许多人倾慕开口表白,他总是笑吟吟地说此身己嫁,虽是玩笑倒也吓跑了不少年轻姑娘。他从不愁眉苦脸,对人也总笑脸迎人偶尔也有几句调笑,但来听曲的人都说,听离离的曲子,总有秋天的感觉,就像在白露的夜里躺倒在冰冷的草地上一样,身体和心虽然很热,但风景总是那么的凉。那并不是纯粹的悲伤,是混合了人生许多苍痛的沉淀,年轻人喜欢听,那会让他们向往爱情;老年人也喜欢听,那会唤起许多往事的回忆。 平静清澈的歌声,索绕在慕翠楼,日日年年、年年日日。 这一天是陆长钗离开定水的一年零两天。 他坐在慕翠楼上唱曲,正唱到一句“洞房记得初相遇……”突听楼下传来一阵马蹄声,两匹黑色的骏马飞奔而来,人马未定,已然听到马上人清朗的笑声,“陆姑娘好骑术!我差了你一步三分!” “泊雁也好骑术,我们这一奔三十里,你没有落后我分毫,只是你的马不如我的马听话!”这答话的人应得干净利落,笑声犹如大草原上干爽的风,一股英雄儿女的气质扑面而来,仿佛她一笑这定水的街道就成了广阔无垠的江山河水、就成了她驰骋天地的背景与风! “陆姑娘莫谦虚了,去年大战猫头山如果不是姑娘骑术了得,我们早已死在山上不能脱围……”说笑声渐渐近了慕翠楼,“听说姑娘家在定水,不如我们先在这里吃饭打尖,再回家如何?就算姑娘不饿,二十里轻功三十里奔马,我可真的饿了。” “慕翠楼是定水有名的酒楼,里面的醋鱼做得很好吃。”笑声之中,一个黑衣女子已经上楼而来。 “看姑娘不像懂得如此奢侈之地的模样。”泊雁大笑,“看来人不可貌相。” “呵呵,每个人都有些青春年月,我年少之时也曾胡闹。”陆长钗坐了慕翠楼第一桌,“今日让你尝尝什么是京城子弟纨绔的酒菜,”她招了招手,“我要慕翠楼‘天地九福’一套酒菜。” 店小二眼前一亮,“姑娘果然是识货之人,稍等稍等,马上就来。” 天地九福啊……那是慕翠楼的招牌菜,用以招待皇亲国戚的最贵的菜肴。她当年曾经和一个人吃过,虽然那个人是想花光她所有的银子把她赶走。 “太岁茫茫,犹有归时,我胡不归……” 邻座传来了唱曲声,陆长钗似乎是愣了一下。 泊雁诧异地问:“有什么不对吗?” 隔壁唱曲的并不是花离离,花离离坐在离他们四个座的第五席,唱的是轻柔甜蜜的思慕之曲。他自然也听着那首他和陆长钗第一次见面的曲子,嘴里依然唱着:“对闲影,冷清清,忆旧游……” “啊,我很喜欢那首曲子。”陆长钗回过神来笑着说。 她在他面前从来没有这样笑过,只有忍辱的坚毅和崩溃的……爱……花离离仍然唱着:“旧游旧游今在否?花外楼、柳下舟,梦也梦不到、寒水空流……”也许赶走她毕竟是个正确的选择,从那天开始她自由了,自由得像一只鹰,可以在她喜欢的天地里飞翔。 泊雁听了一阵,“我喜欢‘开眉一笑’这句,人世本没有许多烦恼,烦恼皆因人自找。”他喝了一杯酒。 陆长钗笑了,“烦恼皆因人自找!说得好!”她与泊雁各自饮下一杯酒,“不过,有时候我庆幸人有许多烦恼。”她笑着说,“因为有许多烦恼,才知道不烦恼的清爽利落!” “也是,如果能够一辈子什么也不烦恼,那岂非是太上仙人?”泊雁微笑着道。 “呵呵,我不想做太上仙人,只能好端端地喝酒吃肉。”陆长钗豪爽地一口吞下一大块醋鱼,“你才是当真什么烦恼都没有的仙人。” “我也有烦恼。” “泊雁从来不迷惘。”她微笑着,“你每时每刻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陆姑娘难道不是?” “我?”她真的笑开了,“我只是个做事不想后果的傻瓜而已,说过好多次了。” “谁告诉你你是个傻瓜?陆姑娘豪迈直爽、正直坚忍是我所见的江湖女侠中最英姿飒爽的一个。” “能被泊雁赞美,倒也是长钗的荣幸……” 两个人说说笑笑,花离离听着,竟然被那干净豪迈的气氛感染,而为之一笑。 她回来了。 看样子找到了她的归宿。 他从认识她开始就没有想过有结果会有一生一世,所以他不求神。 他和她啊,毕竟永远不是一个世界的同伴,即使偶尔可以心灵相通,即使偶尔也有过微小的快乐,但是不一样始终是不一样。完全不同的世界,那种纯然排斤的感觉充斥着他此刻的心情,她找到了归宿很好、找回了自由也很好,他无缘无故地唱起了痴情的曲子,又无缘无故地笑着。 第五席的客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他有什么好笑的,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我们吃饭的样子很可笑?” “啊?不是。”他居然可以边唱边说,“世间何处,最难忘杯酒。惟是停云想亲友……我听见了故人的声音……此时无一盏,千种离愁……我很欣慰她过得快乐……想起很多往事……记得到门时,雨正萧萧,嗟今雨、此情非旧……不管过去如何,毕竟她比从前快乐……”他的眼睛淡淡地泛起一层温柔之色,“盼与君相期,约采黄花,再看白鸥。是一年也久,但惟不知,君犹记我否?” 第五席的客人听着,那是一对头发花白的夫妻,那老婆婆锐利的眼睛看着他,“年轻人,你还期盼和她重新相遇,不是吗?” 花离离唱完了短曲,“暧……”他发出了一个微微上扬的语气调,“我期盼很多很多,但只是期盼……不是吗?”他回视着经历人世沧桑的老人。 “你甘心吗?”老婆婆问。 “当然。”他垂眉低目继续唱,若无其事地说,“酒菜凉了,请继续用。” 遥遥的第一桌的笑语不断传来,他的心从初见她的平静欣慰渐渐地痛了起来——期盼她总有一大能够回来、能够原谅他所有的错、能够重新相爱能够重新开始!但是要求她那么多天都会有惩罚,惩罚他等她这么久以后她爱上了别的男子。 如果她依然爱他,那有多好! 人果然在做了很多过分的事情以后,依然期盼着很多很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点儿也下知道羞耻和恐惧。 ☆☆☆.4yt☆☆☆.4yt☆☆☆.4yt☆☆☆ “离离!”唱完曲子以后,两年以来已经长大的衾儿拦在慕翠楼后门口,她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能听我说一句话吗?” 这两年他避着衾儿,这一次却是躲不掉了。他还是犹如大哥一样微笑着,“嗯?” “如果我想要嫁给你的话,你会娶我吗?”她鼓起勇气大声说,“我已经说服哥哥同意,我……我这一辈子只想嫁给你一个人。” 轰然一声,他整个人的思绪一阵空白! “如果我想要嫁给你的话,你会娶我吗?”同样是这样充满了期盼和绝望的问,这样充满了决心不惜一切后果的痛楚!他僵硬了好一会儿,才哺哺地说:“衾儿!” “你会娶我吗?”她逼了上来,“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我不会娶你。” 他僵硬地回答,“我不喜欢你。” 衾儿骤然怔住看着他的脸,不相信他竟然这样明白干脆地回答:“你……你……”她抓住花离离的双肩,柔弱的女孩终于也有大声哭泣的时候,“你太过分太差劲了!你难道不知道……不知道一个女孩子要开口说想嫁给你……是下了多久的决心犹豫过多少次吗?我好不容易有勇气……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你。”他整个灵魂在她说“如果我想要嫁给你的话,你会娶我吗?”的时候已经空了,喃喃地说,“如果不喜欢你又娶了你,那是不对的。” “骗人!你对陆姐姐……你对陆姐姐也是这么说的吗?我不相信——” “我不骗你,我对她也是这么说的。”他低声说。 “啪”的一声他身上挨了一拳,衾儿打了地。只见她脸色苍白地抽泣着:“陆姐姐比我爱你……你这个……丧尽天良的混蛋!”她打他,“你为什么能把我们每一个人都逼疯!你究竟有什么好?” 她哭了。他尝试着轻轻地去摸她的头,“衾儿,我一点儿也不好,是个卑鄙懦弱的混蛋。”他的声音有点颤抖,“你爱的是我的幻影,是你想象的我。所以我不能答应你……更不能给你希望。” “可是……” “你可以恨我,恨我以后你就自由,就能找到你真正想要的那个人,”他柔声地说,声音和几年前把她从路上捡回来的时候一样温柔。 “我不要!”衾儿大哭,“我不……” 她正要继续放声大哭,额上却一温,花离离与她额对额,闭着眼睛说:“衾儿,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什么?”她被他整个人拥在怀里,蓦然间整个人都傻了,好温暖……好温暖…… “我在想我要如何让我爱的人幸福。”他轻声说。 “为什么……不是我?”她感觉得到花离离身上和心里传来的温暖,那不是为了她、不是为了她。 “我不知道。”他低声说,“不能由别人告诉你你究竟应该爱谁。” “为什么抱着我?” “我也希望你幸福,跟着我总不会有幸福,我已经伤了你那么深,怎么样都弥补不回来。”他轻轻放开她,握着她的手按着他的胸口,“我想让你知道,我希望你幸福的心意是真的,就像我希望她幸福一样。” “离离。”她怔怔地看着他的眼睛,这双眼睛出奇的清澈、温柔而引诱了许多人,那种光彩并非全部是骗人的,如果他的灵魂没有真正充满灵性,那双眼睛就不会如此诱人,“你不要我了?” “我……如果不爱你就是不要你,我愿应誓,不得好死。”他并没有骗人的意思,“我不能骗你。” “我不要你不得好死!”衾儿怔怔地说,“我希望你快乐幸福、希望你好。” “我也是。”他柔声地说,“我也希望你快乐幸福、希望你好,所以不要互相折磨,我……对不起你。”他半鞠了个身,算是赔礼,“你可以恨我。” “我不要恨你,每个人……都在恨你你知道吗?”衾儿轻声说,“自从陆姐姐走了以后,每个人都在恨你。” 他笑了,“我知道。” “我不想恨你。” “我可以不得好死,至少她现在比从前快乐。”他说,“我欠的钱我会还,我欠的情只能等天打雷劈,不得好死。”他淡淡地笑着说,“我活该。” “离离……”衾儿的眼泪涌了出来,“我还是……” “别哭,傻丫头。”他笑了,擦掉了她的眼泪,“你还小,有好多时间让你喜欢第二个人,那个人会让你高兴,不会让你哭。你想到他的时候只会高兴不会难过,即使没有看见他的时候也感激上天让他与你相遇。” “离离骗我。”衾儿默然,“不过……我不要你了。”她推开他倒退两步,“你还在骗我——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很好听的美丽的故事你留着骗陆姐姐好了。” 他没有否认,看着她退开,然后展颜一笑,“我不得好死,但是你要快乐自由。” 陆长钗和泊雁吃完饭自前门出来,她偶然抬头看了一下天,“泊雁,你先找个客栈休息,我想去个地方走走,晚上带你见我爹。” “去哪里?”泊雁诧异。 “去一个我想去的地方。”她双手兜在袖里,“一个我想一个人去的地方。” “我……不可以去?”泊雁站在原地看她转身。 “不可以。”她笑了,轻轻摇晃了一下手指,“那是属于我一个人的——青春年少!哪?” “陆姑娘也会说笑。”泊雁微微一笑,“那我就不多事了,待会儿见。” “待会儿见。”她一笑而去,江湖漂泊一年,她早已成熟自然了起来。 她想去的地方是花家的房子。 一年未见,那房子并没有怎样变化,房子外的青藤渐渐爬满了半个房子,上面还趴了两只猫,一只白的一只黄的,正在睡觉。从前踏近这个地方,心情只有紧张、愤怒、委屈,甚至绝望,但如今走近细细看着才发觉它原来有这样的温馨和令人灵魂安定的力量。阳光细细地照着屋顶和那两只睡觉的懒猫,曾经所有的人都认为是火坑的地方,在她心中依然独有一分让她感动的温柔。 其实,她行走江湖的这一年想了很多很多,她也行侠仗义,她也曾出手伸向路边凄凉的孩子们,但是她自己没有也从来不曾见过哪一个再声名远播的大侠把那上些脆弱的生命引入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要过,都渴望自由,所以在没有旁力可以帮助的情况下,一个人的怜悯会超过他所能承受的界限去拯救那些脆弱的东西,那份勇气——是那样天真和笨拙得让人心疼。他本是个天真的人,有着那样强烈的自尊,自燕儿死后他不敢再祈求任何人帮助,负担不起的愧疚和自尊纠缠在一起,所以他堕落了自暴自弃。但是就算是堕落了,他那如水晶般透明的灵魂依然闪闪动人,所以才会那么吸引人,女人都是敏感的,都能感觉到他灵魂最深处那种动人的清澈。 “我出去了,你们乖乖地等我回来,”大门开了,她本能地闪到一边,莲莲提着篮子往扁街方向走去,大概是给下午曲班戏台那边送饭。直到莲莲走过她才轻轻一叹,她为什么要躲起来呢?经历过那么多事,依然怕他见了她要伤自尊,他讨厌她看见他最不堪的一幕,也讨厌她直率不懂得转弯的个性,最讨厌的大概是她硬生生要插人他的生活,根本没有想过他愿意不愿意,当然最不好的是他那种和骄傲混在一起的自卑,让他深恶痛绝她是个将军的女儿,也是个将军。有那么多理由所以不可能会在一起,也许这就是当初他非要把她赶走的原因之一,但是……她抬着头看着这栋大房子,人总不全是理智的生物,就是因为无法按照预定的行程行走,所以才越发的让人羡慕那些真正理智的人。如果他真的有那么清醒,为什么当初要收留那些他根本养不起的孩子?她对他的心情和他收留那些孩子一样,都是所谓——完全不考虑后果的笨蛋,如此而已。 “洞房记得初相遇……”屋子里的人稚声稚气地唱着,她总是在门外听的一个,无端地淡淡一笑,这房子里的记忆仿佛已经离她很远很远了。 “洞房记得初相遇,便只合、长相聚。何期小会幽欢,变作别离情绪。况值阑珊春色暮,对满目……”她不知不觉跟着轻声低唱起来,她……记得这首歌,第一次和他闹翻他唱着的歌,“一场寂寞凭谁诉,算前言、总轻负。早知忒的难拼,悔不当初留住。”她只记得这里,只听屋里稚声稚气的嗓音唱了下去:“其奈风流端正处,更别有、系人心处。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当年第一次闹翻的时候为什么他要唱这首词呢?她第一次回想了起来,他想唱的究竟是哪一句?是“算前言、总轻负”还是“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不知不觉,她竞想得痴了。 “我不求神,也不求你能嫁我,你能够……每天都来看我的戏吗?” 突然之间,认识他第七天他说的话她彻彻底底地懂了。 是她太勉强了吗?原来他听要的只是如此而已,没有骗过她——他从来没有骗过她,他所要的世界只是如此……而已。 蓦然回首,离离——她开始往扁街那里走去,原来他期盼和奢求的世界只在那里。 不要痛苦地伤害许多人的相爱,只要他在台卜盛舞的时候她在台下看着就好,为什么她从来都没有懂过?是她太激烈太像一团火了吧……她太习惯于所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在身边在眼前,就像战场上她的长剑和她的马,都要牢牢地掌握在手里,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令人讨厌的回忆吧? 今天扁街街头依然和去年秋大一样热闹,曲班的戏台改得更加高大精致,架起了高高的架子,听说是新出的戏有相当危险的剧情有跳崖还有飞天之舞,特地架起的高架。 刚刚走到戏台那里,猛地见一匹白虹横空掠过,一阵强烈的翻滚一个人自缠身的白绫中被抛了出来在高空盘旋了好几圈,然后“啪”的一声坐上了那高架的顶端,站了起来。 戏台周围的人一阵欢呼,轰然喝彩:“姓花的还是这么了得!” “越跳越好了,我记得他第一次跳这个差点儿没从上面摔下来。” “这个戏我看了两遍了,这一下不算厉害,过会儿他从上面跳下来那才厉害呢,这高架怎样也有两丈来高吧?” “班子的老板还真是狠心,万一他摔死了……” “摔死了还有年纪更小的顶着,虽说姓花的是台柱,但总也有年老色衰的时候……” “什么年老色衰?我看是差不多是时候把他甩了吧?如果能演得更好最好,摔死了也不错,以免他过几年老了成了气候在班子里倚老卖老搞鬼……” 她突然挺直了背,原本恬静安宁的心情突然全部忘记,他还在这里虐待自己吗?一股无名火气冲上心来,她毕竟是那么烈性的女子,猛地一下握紧拳头,该死!她可以在台下看他唱戏,但是不能看见他受人欺负让人侮辱! 这时候台上“呼”的一声花离离从高架上往下一跳,这一跳本该跳下戏台正中而惟一的阻拦只是腰上那宽阔的白绫而已,一个不好便是被白绫勒成重伤!她变色抬头,却见空中人影掠过,一个人夹着花离离落在戏台上,皱着眉说:“这么跳下来太危险了,你毕竟不是练武之人……” 泊雁?陆长钗怔怔地站在台下一动不动,她知道泊雁性格善良很容易打抱不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只听花离离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泊雁一下子“啊”地叫了起来,满脸惭愧之色,“对不起,我不知道……” 而台下却一片欢呼声:“今天这场比昨天更加刺激啊!” “居然有人可以从戏台中间飞过来接住姓花的。” “好厉害!就像神仙一样。” 台下的人无视台上人的痛苦欢呼雀跃着给予他们刺激的人,陆长钗心里却一阵冰凉,泊雁的目光转到了她身上,“这么巧陆姑娘,你也在这里。”他的眼中分明有困惑——花离离这样跳下来明明很危险,为什么她不救? 她迟疑了,所以泊雁很疑惑,只是她不能确定——花离离是不是要她的帮助,就像从前一样,她一厢情愿的帮助让两个人都很痛苦。他毕竟是那样……骄傲的人,她怔怔地看着花离离,又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重逢,不知道他心里……心里有没有想过她?是不是还记得她? “陆姑娘。”花离离在台上的模样一贯是妖魅的,何况他今天演的本是飞天妖,但在那魅蓝的色彩下仿佛可以看见他平静的微笑,只听他说:“好久不见了。” “好久不见了。”又是这句话。她本想说很多很多,张开了口却不知道要从哪一句开始说,“好久……不见了。”她低声说,心里觉得自己很窝囊。 “你们认识?”泊雁显然很吃惊,然后笑了,“陆姑娘的朋友果然也非寻常人物,这两丈高台说跳就跳,而且跳过一年之久毫发无伤,委实厉害。” 花离离微微一笑,“我还有半 第10章 (4) 场戏,等下戏之后再聊,很对不起。”他听着乐曲猛地转了个身,接下去就唱,一口气不停,也不知道他怎么把浅浅谈天的口气一下子拧成戏中的曲子,就像他从来没有被打断过一样。 泊雁有些狼狈地从戏台上下来,尴尬地挠挠头,“我刚才远远看见以为他摔下来了,真没想过陆姑娘也在这里,也没想到是陆姑娘的朋友。” “我真的很没用。”陆长钗突然长长地吁了口气。 泊雁怔住,“什么?” “我本来想说——”她淡淡地一笑,“想问他一件事的。” “他是姑娘的……” “曾经——想嫁给他的人。”她笑得幸福。 泊雁瞠目结舌。 本来想开口问他:我每天都来看你的戏好吗? 但不知为何,见面之后曾经那么多回忆扑面而来,心情变得奇怪又害怕,不知道怕了他什么,总之——就是说不出口。竟然不敢说想看着他,她实在太窝囊。陆长钗淡淡地想,大概还是爱他吧?还是太爱,所以依然情不自禁地渴求不只是台上台下的相望,依然希望能融人他的生命,如果说出了口,也许这一生就这么相望到终了,虽然平静却大概已经满足不了她爱得太多的心情了。 她早就为他疯了,原来不论经过多少时间和痛苦,也依然想要嫁给他。 她想要嫁给他,而不仅仅只是在这里看着。 一直都是……这样想的。 ☆☆☆.4yt☆☆☆.4yt☆☆☆.4yt☆☆☆ 等花离离唱完戏下台的时候,后台并没有人在等他。听旁边的人说陆姑娘和方才救他的年轻人走了,说是时间晚了要先回将军府,明天再来看他。 心里涌起恬静和不甘交错的感情,他真的……没有资格留她,但是总是期盼在他不能要求什么的情况下她能开口,无论说什么都好,只是不要就这样淡漠就这样分开,此后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他真的……很努力了,很努力地想做一个干净点儿的人,很努力地想要挽回一些什么,很努力地希望下次她回来的时候他可以不必把她从门口赶走,有资格能够留下她喝一杯茶,但是她……她已经不再期盼他了。 这样的感觉不是心痛或者心碎,是难以言语的懊恼和不甘、是无法解释的凄凉,虽然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活该,但是仿佛始终在他眼前的目标突然消失了一样,突然之间做什么都没有动力了。 ☆☆☆.4yt☆☆☆.4yt☆☆☆.4yt☆☆☆ 陆将军府。 “爹,这位就是我说的泊雁,本姓王。”陆长钗给陆永还引荐泊雁。 陆永还的脸上还有泪痕,方才和陆长钗相会双方都流了泪,“好孩子,你在定水没有住处,不防先在将军府住下,你的事两日之后我会办妥。” 泊雁面有感激之色,提剑一礼,“多谢陆伯父。” “不必多谢,长钗行走江湖多亏你照顾,伯父还要多谢你了。” 九 长钗坠发双蜻蜓 过了几日,定水沸沸扬扬开始传说一件事:陆将军要嫁女儿,对方是个江湖汉子,其英俊潇洒武功高强,这下进了陆府以后必然飞黄腾达,日后也是战场上的一员猛将。 泊雁……吗?花离离在慕翠楼唱曲,这几日都说陆将军即将嫁女,连将军府都开始装饰起来,这几日红灯和红绸都已经渐渐增多了。 “洞房记得初相遇……”他坐在第一席低声唱着,没有表情也没有感情,像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离离。”坐在对面听他唱的女子放下了酒杯,“想她的话为什么不把她要回来?毕竞她曾经发疯一样地爱你,我不相信她可以忘记你。” “要回来……”花离离停下了唱曲,他对面坐的是鸳子,“她本就是破我赶走的,现在这样很好。” “很好?”鸳子冷笑,“你不知道你刚才唱的什么吗?你再这样魂不守舍地唱下去很快会被慕翠楼的老板从这里赶出去。” “赶出去……就赶出去吧。”他居然笑了,“反正……” “反正什么?”鸳子锐利地问。 “没有什么。” “真的没有什么?”鸳子冷笑着道,“从你第一天走进这个地方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为了她,为了有尊严可以开门等她吧?现在人家要嫁了,你什么也等不到,觉得自己很可怜吧?” “可怜吧……”他笑了笑,“不可怜的,觉得是从这个地方活过来的,只有感激。” “你真的——什么也不求、什么也不奢望吗?”她喝了口酒叹了口气,“再卑贱的人都有做梦的权力吧?我不信你没有想过要娶她。” “我不求神,也不求她能嫁我,我只是希望她能每天来看我的戏。”他还是笑了笑。 “但是你只希望她一个人来看吧?”鸳子冷冷地说。 “我的戏……不会唱一辈子,也不能要求她每天都在那里等,但是如果她有一天可以一个人来等我开戏,我就期盼她能来一天。”他轻轻地说,“就是……那样而巳。” “天真。”鸳子嗤之以鼻,“我不知道你活到二十多岁还这么天真,没有人能真的这样相爱的,爱了就会有期待就会要求水远在一起,你只是不敢去想——压抑你自己想要她的心,因为你害怕过分的要求会让她为难痛苦,对不对?” 他惊然一惊。怔怔地看着鸳子,“也……也许。” “找个地方让头脑冷静一下,好好地想清楚,你要的究竟是什么?是这样你看我我看你看一辈子,还是发狠一点儿登上门去给陆永还说你想要娶他家的闺女。”鸳子放下银子站了起来,“我真是……何苦啊!” “鸳子!”他站了起来,“我……” “不要再和我说对不起!”鸳子背对着他,“爱上你算我倒霉!但是你最好不要让你的陆姑娘像我一样倒霉,反正她倒霉和你倒霉是一样的。” “不,谢谢你。”他从来没有用他本色清澈诚挚的声音对她说话,那声音干净得犹如流水,竟让她心头一恸眼圈一红,本来无论如何都是她更适合这个男子的,可惜他索要的是和他一样清澈透明充满灵性的灵魂,那对她来说太天真了,“我收下了。”她板着脸说,“你欠我的。” 鸳子就这么走了。 他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就是因为不知道,所以才会迷茫。他真的只要相见相望的一生吗?还是他真的强迫自己不能想要去拥有她,所以才发生了那么多疯狂的事?她其实……其实曾经拼命疯狂地想要介入他的生活……她曾经问他要不要她……是他根本分不清自己是什么心情惊慌失措地把她赶走了。说什么只希望她每天都来看戏是假的,他只是想要她陪在他身边,永远都像认识她第七天在面摊上吃面谈心时一样,不敢要任何可怕的将来,想要永远留在那一天…… 天啊!他一手蒙住自己的脸,眼泪……好多年没有流过的眼泪突然溢了出来,好狼狈……好狼狈…… 好狼狈……他终于忍耐不住,哭了出来。 深深浅浅的啜泣声伴随着慕翠楼花屏风后的乐曲,众人纷纷停下筷子,只有他一个人白衫楚楚,一手掩面,泪水从手背上滑落到了袖子里。 没有人笑他,那气氛……奇怪的气氛……让人觉得很不忍,压抑着许多许多不知名的东西在哭着,有些易动情的年轻人居然跟着红了眼圈。 ☆☆☆.4yt☆☆☆.4yt☆☆☆.4yt☆☆☆ 泊雁这个年轻人不错,陆永还对泊雁的印象很好,这日从朝中下来回家,轿子走到半路就给人拦了下来。 “大人。外面有人拦轿。” “停轿。”陆永还有些诧异,他并不是文官,虽然从前也曾有百姓拦轿,但最后都证明是百姓弄错了轿子,“如果是找王大人请告诉他我会转告。” “是!但是……” “但是?”陆永还讶然。 “但是他是来找陆将军的。” 陆永还撩开轿帘,帘外拦轿的人白衣水袖,穿着戏袍就来拦轿,脸上犹有泪痕,见了他追上两步,“陆将军。” 花离离?!陆永还诧异至极,这个人还敢来找他?整整一年他几乎已经忘了这个人,一见之下一股无名火起,“你?”他平生难得对什么人抱有成见,但是对花离离——从这个人的名字到这个人的生平、职业、性情、人格他承认无一不抱有成见,而且也不打算改变。 “我想问…”他看他的样子当真有几分楚楚可怜的模样,但让征战沙场的陆永还只觉得恶心而已,“陆将军你……当真要嫁女了吗?” “不错。” 陆永还冷淡地说,“你可是要向本将道喜?” “我……”他迟疑再迟疑,又问了一句:“长钗她……” “她很好。”陆永还打断他,“自从离开你以后她什么都好。” “我想问——我想问——”他骤然抬起头说,“我想问将军可以把长钗嫁给我吗?” “不可以!”陆永还冷淡地说。早已料到他会求婚,不料竟然这样开口。 “将军……” “你问问你自己,你若有个女儿,可会把她嫁给你这种人?”陆永还冷笑着打断他,“除非你重新投胎从头做人,除非你不是戏子不必过那街头的生活,除非你根本就不是花离离,否则——休想!”他一挥袖子,“起轿!” “……”花离离怔怔地站在那里看着陆永还的轿子离开,伸手抚上自己的脸,“除非我……不是花离离?”他喃喃自语,“啪”的一声坐在地下,“天!我……”他没再说下去,未干的眼泪再次顺腮而下,凄凉地映着黄昏暖色的夕阳,闪闪发光。 “你终是没有资格要自尊,我早在十五年前就已说过。”路边的树后有人冷冷地说,“大哥,你终于还是想要回家了吗?” 花离离抬起头来,大树之后站的是一位锦衣华服的年轻人,他靠着大树仰望着大空说:“华国辅的大儿子,华离公子?” “鹃……” “就是要你卖身骗钱你都不肯回来,为了英姿飒爽的陆姑娘,你终于还想起来你还有家了?”望天的年轻人冷笑着道,“真不知道势利眼的陆永还知道你是华公子的时候是什么嘴脸?” “我不回家。”花离离低声说,一字一字清清楚楚地低声说,“从我七岁出门的那一天开始就不会再回家了。” “是吗?即使失去你心爱的陆姑娘也依然死要你那份尊严?大哥,其实我很佩服你,为了你娘和你的戏,为了爹,你宁愿被男人强暴也不回来。”树后的年轻人冷冰冰地说,“爹为你杀了那个富员外,你知道吗?” “是吗?”他僵硬地回答。 “是的!”年轻人说,“大哥。” “什么事?” “这么多年了,你不觉得你早已经没有什么尊严了吗?用妓女的钱、街头卖艺、遭人白眼,甚至被人强暴,想要一个女人居然被人说等你下辈子吧,这样的你还有什么尊严可言?回家吧。”年轻人说,“就算爹……” “我不回家。”花离离一字一字清清楚楚地说,“我没有家。” “华国辅——是你亲爹,就算他恨你、你恨他,你们还是父子,”年轻人也一字一字地说。 “我早已经不要他了,在他不要我之前。”花离离微微昂起了头,“他杀了我娘、杀了癸、杀了天绣班所有三十三口人,为了这个我就是要唱戏唱一辈子,不管有多么辛苦!”他冷冷地看着那年轻人,“我就是要堕落一辈子!” “他杀了天绣班只不过想掩饰夫人的出身而已。”年轻人冷冷地说,“那是因为他爱你娘爱疯了,爱到不惜杀人也要娶她,否则堂堂华国辅何必如此……” “爱?”花离离陡然大笑起来,“杀人——还冠以爱的罪名,那当真是笑话!他不知道什么叫梦想吗?天绣班三十三个人的梦想,想要做一个比曲班更美的班子,想唱更多人喝彩的曲子,想用唱戏活过一辈子,他如果真的爱她就该知道他杀了那些人的时候就已经连娘和我一起都杀了!” “夫人是自尽……” “是的!她自尽,而我不肯死、我怕死!我那时候才七岁!”花离离打断他,“我是华国辅的儿子,所以我可以不死,癸呢?他一样是娘生的,只因为他不是华国辅的骨肉所以他也要死?这样的‘亲爹’我要不起!我就是在扁街落魄到沿街乞讨也不会回去的!” “即使放弃陆姑娘,你也要照旧这样活下去?”年轻人冷冷地笑,“大哥,我早看你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尊严了,为什么还是死要面子不肯回去?守着你那些支离破碎的尊严,与回家祈求爹原谅——以你如今的狼狈爹会原谅你的——然后堂堂正正地做你的华大公子,把陆姑娘娶回家,不是划算得多?”他阴森森地说,“陆永还不是威胁你除非你不是花离离否则不把闺女嫁给你么?你明明就不是,扁街街头那个哗众取宠的戏子是你吗?大哥,你说呢?” “如果可以的话,我在一年前就已经回家……不,在我没有钱的时候就已经祈求爹的原谅了。”花离离低声说,一字一字冷冷冰冰地凉人骨髓,“可惜……我永远都是不顾后果的笨蛋,就算重来一千次一万次,我也一样选择回我那个狗窝!” “尊严!”年轻人“嗤”地一笑,“还真是莫名其妙的东西,我完全不懂呢。大哥,你本来可以要什么有什么的。” “不是尊严,”他平心静气地说,“是梦想,天绣的水佩风裳天绣的画眉天绣的蛮腰天绣的碎步天绣喜欢唱戏的灵魂……你不明白的,人生除了尊严、爱情还有梦想!我不靠华国辅任何东西而能活着,我爱着我想爱的人,我做我想做的事,我还能唱戏!”他森然地抬头直视着年轻人的眼睛,“鹃,你说是你所拥有的多,还是我拥有的多?你比我快乐吗?” 年轻人为之语塞,顿了一顿,“就算是为了这些……你还是不能娶你的陆姑娘!” “我会娶她的!”他一字一字地说,“我想要她嫁给我!” “不可能的!如果你不是华离,你就不可能娶她!” “我从来不是华离。”花离离说,“人生——只要你努力的话,一定有人会看到,也就一定会有奇迹!我相信她也从来不曾认识什么华大公子,从来不曾想嫁给华公子。”他昂然地说,“她想嫁的只有我而已!” “好自负!”年轻人冷笑一声,“你那死不服输的性子又来了,当真天真得无药可救啊,大哥。”拂了拂衣袖,他说,“梦想……大哥我是好心——而你把好心当做驴肝肺,如果后悔了,小弟我可就不帮你了。” “我谢你,但不感激你。”花离离说。 “知道。”年轻人一挥手,慢慢往夕阳中走去,渐渐没人远处的城市。 华离……他闭起眼睛,他从不是华离。 他只是灵魂污秽人生卑贱的花离离,但尽管如此,他也会为他所要的去努力。 他倔强,但也胆小怯弱,也常常很无力,但无论如何他到最后总会努力承担一切,去追求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结果。 ☆☆☆.4yt☆☆☆.4yt☆☆☆.4yt☆☆☆ 花离离也真敢开口啊,陆永还下轿回家见到陆长钗的时候想,事到如今居然还敢开口说要娶她。他带着一抹笑走进女儿的房间,陆长环已经笑了起来,“爹笑得这么暧昧,是路上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好事?”陆水还怔了一怔,“怎么会有好事?是你的好事近了吧?”他托了一下陆长环的头,“你姐呢?” “姐一大早就出去了,又在房间里翻箱倒柜地找钱。她都和花离离分手那么久了,不知道又在搞什么,每次回来都是那样。”她嫣然一笑,“再这样下去她要嫁一个金龟婿才够她花钱。” “胡说,你大姐绝不是爱钱如命的人!”陆永还嗤了一声,“她是被花离离那戏子给骗了。” “骗了……有骗了两年之久吗?”陆长环叹了口气,“我开始也那么想,但是被骗这回事也许当真有心甘情愿的。大姐她心甘情愿地爱那个混蛋,我想和两年前一样完全没有变过吧。” “那个戏子究竟有什么好?一无所成又……” “爹!”陆长环低声说,“你不知道……定水城里对他的评价已经变了吗?” “变了?”陆永还怔了一怔。 “她们说……花郎从前是来者不拒,现在是谁也不要。”陆长环轻轻叹了口气,“我想也许……他也是真心……爱着大姐的。” “胡说!” “我没有胡说,他真的变了,我不知道为了什么,但是听说他连跟随他最久的那个女子都不要了,说是太忙。”她嘲笑似的笑了一声,“真是差劲的借口。他在等谁吧,也许是大姐、也许是别人,总之——想洗干净自己等着什么人吧,那个傻瓜。” “等?”陆永还皱起了眉,“不知道你们这些少年人成天想的什么。” “是啊,等。”陆长环一笑,“他曾经做过过分的事,所以没有资格要求,只能等——等着福气能不能从天上掉下来看老天是不是还眷顾他——而一般而言,那是不可能的。”她笑着环住陆永还的肩,“如果他等的是大姐,那爹你会原谅他吗?” “你大姐值得更好的人。”陆永还说,“她是一个好姑娘,爹不会让她嫁给不能给她幸福的人。” “但是幸福不幸福除了大姐谁也不知道吧?”陆长环放开陆永还,“吃饭了,泊雁还在等着我呢。” “人小鬼大的丫头!” “还小?我已经二十了,老了!”陆长环笑着跑了出去,“老了老了……” 这些孩子!陆永还微微笑着,花离离当真是为了陆长钗而改变了吗?即使是改变了也是不可能的吧?把长钗嫁给他?根本是个笑话!不期然的,花离离骤然抬起头说“我想问将军可以把长钗嫁给我吗” 的模样浮了上来,他那样子还真有一点儿决心呢。 ☆☆☆.4yt☆☆☆.4yt☆☆☆.4yt☆☆☆ “还能唱戏?”华国辅府中有人阴森森地说,“那就让他不能唱戏,我不信他不乖乖地回来。” “爹的意思是……” “他喜欢陆府的那个丫头是不是?我要他明天就不能唱戏,如果再不回家,我连那丫头一起杀了。” “哦。” “我不信他可以没了翅膀还能飞!” “哦。” 华鹃有一声没一声地应着,对于十五年来从不曾生活在一起的大哥竟没有丝毫关心。 爹只是想征服十五年来从不听话的儿子,他其实……也根本没有把他当做儿子,只是想像驯服一只野兽一样驯服他,十五年来他就是这样看着华离的戏台,看着他堕落的生活——他越堕落爹就越愤怒也越兴奋,而爹愤怒也就是他堕落的动力,一直这么恶性循环。但是无论如何,爹始终要逼他自己回到华国辅府,那就证明是爹赢了——那就是爹一直要致他于绝境的意义,甚至富员外勒索大哥那一回事还不是爹一手操纵的?只是后来富员外做得太过分了侮辱了爹的尊严——并不是因为侮辱了他的尊严而是侮辱了爹的尊严所以他死。 可怜啊,猛兽爪下拼命挣扎死不服输的猫,为了可笑的梦想和爱情,宁愿死在窝里。 ☆☆☆.4yt☆☆☆.4yt☆☆☆.4yt☆☆☆ 第二天 扁街曲班。 “啪”的一声,一个人借白绫翻滚之力上了高架,在上面做了几个翻滚便要做飞天妖跳崖逃生之姿态自高架上跳下来。今日依然要登台,即使昨天就已经听说将军府今天要嫁女……他一边做飞天之状一边怔怔地想,如果放下戏台去抢亲的话——“啪”的一声他挥起长长的水袖缠在高架上,一边继续想,如果他放下戏台去抢亲的话——长钗会生气吗?他守在这里有着他身体和骨血传承下来的激情,他要挥洒尽身体里所有的激情和汗水,那是他的天性、是他的背负的梦想——在这戏台上把灵魂烧尽,化成戏曲里那个捕捉不住的幽灵,一起在这高架上化蝶然后飞天!这是他骨子里深蕴的热情,长钗所爱的是能在这里用尽所有热情的他吧?第一次遇见她,她从戏曲里听见了他孤独的灵魂,所以……即使她今天要出嫁,他也要在这戏台上继续舞下去,算是为了她出嫁的一场盛舞!是为了她而唱的歌! 对于心里真正想要的东西——是她!但是现在他要先在这里为她之嫁舞一场盛舞,为她一赞……然后再去问她究竟愿不愿意为他——为如此的他而改嫁——他在这戏台上是圣洁的是纯粹的!他不曾玷污了这戏台一分一毫,所以心如澄石可以仰望蓝天! “咯拉”一声脆响。 花离离悚然一惊!他单手水袖缠住的高架竟然发出了断裂声。蓦然抬起头只见高架边角上一个清晰的切口在蓝天下竞然如此醒目!那是刀痕!就在他脑中电光火石闪过他对鹃说“我还能唱戏”那一句话的时候鹃嘴边的一丝冷笑,难道他…… “砰” 的一声! 断裂的高架连同飘舞着的白绫水袖一起自空中跌了下来撞在地上,“啪”的一声一道血溅上了空中尚未飘落下的白绫上,戏台上下顿时一篇骇然的寂静! 残余的丝竹还在拉着,老眼昏花的匠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长长的白绫沾染着点点桃花缓缓地倾覆在那个人的身上,只见他微微对着天空伸出了手,“你……我……” 稍微僵持了一会儿,他似乎还有很多很多话要说,但是随着“啪”的一声手臂跌落在身边就再无声息了。 “他死了吗?”台下开始有人轻微地议论。 “天知道,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 “是高架断裂吧?” “让人做这么危险的戏居然架子不牢靠,这班子的老板拿人命当什么东西?” “就是就是,可怜啊!” “那人死了没有?” “死了吧……” 他还没有死呢,跳完了这一场他要去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他…… 他躺在地上笔直地看着蓝天……天……很蓝很蓝…… 他觉得他已经打破了一些东西可以要她了。 真的,这次真的想她。 想要她和他在他那个家里面永远和孩子们在一起,想要永远吃认识她第七大时吃的那一碗面…… 他这个……笨蛋…… 不……他是个……混蛋…… 蓝天曾经离他很近很近过。 在他眼中的蓝天变成黑暗的时候清清楚楚地听见一个人说:“顽固是会杀人的,下一次就是你的陆姑娘。” “怎么办?”曲班老板身边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低声问。 “先把他给我捡了回来,然后清理戏台。”老板低声咒骂,“该死的,居然会出这种事。” 很快有两个人上台把花离离抬了下来。 “乘夜给我扔出城去。”老板低声说,“这家伙已成气候,你听台下多少人在说我的不是?再不赶他走,过几年这班里就不是我说话算数了。” “是!” ☆☆☆.4yt☆☆☆.4yt☆☆☆.4yt☆☆☆ 夜里。 这一天又是秋深,露水初结的白露之夜,定水城郊的草地上枝枝叶叶都沾满了莹莹清寒的露水。 一个大木箱从中午时分就被丢在定水城门之外不到两个转弯的杂物堆中,这时候城里一片喧嚣,吹拉弹唱热热闹闹,是陆将军嫁女的花轿开始出行了。欢欣喜悦的唢呐声和锣鼓声,还有围观夹道的笑声遥遥地传来,传到这里的时候缥缈得犹如业已散去的魂魄,听来声声是鬼的低语。 “咿呀”一声,大木箱的盖子被人努力推开,因为这一推木箱“咚”地翻了个身,里面一个人就这么爬了出来。 一身雪白皎亮的戏服,上面沾染着新的旧的血迹,他显然已经站不起来,就这么双手握着草皮努力地爬着……一下、两下、三下……终于自木箱里面爬出来的时候,可见他身上有许多伤口仍在不停地流血,爬一步地上就留下许多血痕。 “咿呀”又一声,是夜行的鸟儿怪异地尖叫一声,然后自这个地方飞走了。 夜里……满天都是星星。 星光和露水交汇闪烁,整个城郊的夜色原本清寒而富有灵性。 但那些灵性渐渐变得有些诡异和恐怖。 有个人浑身是血地在那些灵性之中爬着,留下被掐碎的露珠和血痕,他爬得很痛苦却很拼命,他心中有着信念和渴求所以他必须这样一步一步爬着,爬去他想去的地方。 足足过了一个时辰,他爬到了他想去的地方——皎镜潭。 难道他想跳湖而死? 不,他想的是…… 他一步一步爬进了潭边清澈寒冷微微幽香的湖水里,他想做的是——撩起那映着轻寒月色的光亮的水,然后往肩上泼去。 他竟然——想的是——洗澡。 他从那肮脏不堪的木箱里出来,翻过杂物堆然后历尽辛苦爬到这里,竟是为了洗澡。 血色渐渐晕红了皎镜潭的水面,而他却渐渐干净了起来,除去流血的伤口他依然是戏台上那个妖魅动人的他。 捧起潭水,他慢慢地洗去了脸上的妆——那飞天妖的彩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被人丢在很肮脏的地方,所以他想要洗个澡,然后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去找她。他没有忘记心愿,唱完了以后就去找她,然后笑着问她愿不愿意为了他改嫁——所以不打扮得漂亮一点儿,她又怎么会愿意?哦,他都忘了她其实根本不觉得他漂亮的,她只赞过他会唱戏……就她一个人真心诚意没有一点儿杂念地赞过他很会唱戏——那对他来说、对继承天绣梦想的他来说有多重要……她其实一点儿也不明白。 皎镜潭上的血色渐渐地晕大,然后淡去,他有些恍恍惚惚忘记了自己究竟身在何处,浸在水里怔怔地想,想来想去都是她翻墙的样子,还有面对着他倔强也绝望的模样……她一直都期待他会快乐、会变好,她从来不觉得他是个火坑,所以无论他要多少银子她都会费尽全力地找来……从来不曾嫌弃他是个混蛋!她甚至傻到根本不觉得他不好,只是硬生生地要逼他活得开心一点儿……就算赶走了一次她还是会回来……“ 水面泛起了一层涟漪,是他哭了吗?不知道。他双手捧起一捧水,里面闪闪发光的只有月亮,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哭过,但是最近不知怎地哭了两次,其实明明什么事也没有、什么事也没有的。 遥远的将军女儿出嫁的乐曲声又来了,那么热闹,就算飘到了这里也听得出未散的那种喜悦,他心里什么也没想,无意识地撩起潭水往身上泼去,冰冷的潭水泼在身上有一种快意,因为他身上很热很热。 “洞房记得初相遇……”他低声唱,因那出嫁的基调是一曲《昼夜乐》,他本能地那么唱,脑子里许许多多东西在转,到了最后都汇成那一天她问他:“如果……如果我想要嫁给你,你会娶我吗?” 那天——他被她吓坏了。 “你……你在这里干什么?你在自杀吗?”突然之间背后响起一声变了调的大叫,他还没来得及回头看,只听“呼”的一声他整个人已经离开了潭水,身后好几个声音同时惊慌失措地叫着哥哥,接着便是一张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脸! 她…… 陆长钗。 她惊恐至极地看着他,“你怎么弄成这样?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等你等了一整天你为什么都不回来。你疯了?在这里自杀吗?” 他什么都没听清楚,怔怔地看着她的脸,“你不是……要嫁人了吗?” “嫁人?”她愕然地看着他,突然之间明白过来他误会了什么,“今天出嫁的是我妹子!不是我……你以为出嫁的是我吗?谁把你弄成了这样?这么多伤……” 不是她?他慢慢地涌上一丝近乎甜蜜的微笑,“长钗,如果我想娶你的话,你会嫁给我吗?”他低声问,甜甜地问,甚至弥漫有一股蛊惑和诱惑的味道。 她完全怔住了,这个人的的所思所想到现在她都不明白,“离离?” “嫁给我吧。”他说,小小地咬了她的衣袖一口,“嫁给我吧。” 他咬那一下就如撒娇的小猫在讨好主人,温温软软甜甜蜜蜜,陆长钗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捧在怀里的是什么,突然手臂微微一凉,一滴眼泪落上了她的手臂,抬起头来怀里咬人的那只小猫还在微笑。她突然有了强烈的真实感,再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知道他的温柔和他的凄凉,“你在这里……干什么?”她颤着声问,“我在你家里等你一天了,你怎么会……怎么会在这里?” “嫁给我。”他固执地说,“不嫁给我我就变坏。 “为什么……突然说要娶我?”她眼圈红了,当年是他自己不要她的。 “我想要你嫁给我。”他说,“长钗长钗,你很好很好。 “你不是说——我会把你逼疯吗?”她低声问。 “会把我逼疯的是我自己。”他笑着说,笑得甜甜的,“我本来……就疯疯癫癫的,只是你不知道。” “离离,我真的一点儿也不了解你,但是……” “陪着我吧,我真的好累好累了,不想再斗下去了。” 他缓缓地闭上眼睛,“嫁给我吧,我想要一个……好好的家,不要每天晚上都照着镜子看一个濒临绝境的疯子。” “离离……” “我是一个火坑,你愿意嫁给我吗?”他低声问,声音是纯粹的、真的。 “嗯……”她迟疑了一下,“不管别人怎么说,你自己怎么说,我总是觉得……你并不坏。”她闭上眼睛与他脸颊相贴,“好的,我嫁给你,但是你不能再欺负我。” “我爱你。”他轻声说。 她微微一震,陡然睁大眼睛,从来没有想过能从他嘴里听到这句话,只听他继续说:“爱你,然后……不知道怎么办好,我很没用,我要去告诉……告诉他……我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你……我……”他的气息渐渐淡了下去,到后来说了些什么她竟然完全听不到。 “离离?”她脸色变,轻轻摇晃了一下,抬起手来,满手冰凉湿润的并非皎镜潭的潭水,而是冰凉的血迹,“离离——” “哥哥!”身边围着几个孩子不约而同大叫起来,“哥哥要死了!你看那些血!” 陆长钗悚然回头,只见平静清寒的皎镜潭上有一晕如月圆的血迹,在这白露的夜里好似倒映着血色的月亮。 “离离!”她怆然变色地大叫起来,声音震得整个皎镜潭的潭面都起了一层颤抖的波澜。 其实泊雁本姓王,是遐水王台甫的儿子,小时候和陆长环青梅竹马,只是后来泊雁和王夫人回老家途中遇到强盗,小小年纪的泊雁被武林高人所救练成了一身武功自此与朝廷无缘。后来行走江湖和陆长钗相遇,说起陆永还是王台甫的朋友,便随从回来认父。回来之后和陆长环忆起往事而后再见钟情,两人也门当户对因而陆永还自然大为满意同意成婚。这一天是陆长环之嫁而非陆长钗之嫁。但外边的人只听说陆小姐出嫁,怎么想也以为是大小姐出嫁,怎会知道是二小姐比大小姐先嫁一步?陆长钗忙着妹子的婚事这几大也没空找花离离说个清楚,好不容易忙完了妹子出嫁的这一天她稍稍空闲就去了花离离家里找他,结果等了一整大都不见他口家,到了扁街一问才知道他竟然从高架上摔了下来,此后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她在城内找了好几次,实在找不到了才勉强出城,岂知一出城就闻到浓郁的血腥味看到触目惊心的血痕,循着追上去竟然看见他映着一身苍白的月光在皎镜潭中洗澡,那一下冲击几乎让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一直怔怔然直到他气若游丝整个人凉在她怀里她才悚然发现他快要失血而死了! 什么爱什么娶什么将来,如果人死了就什么梦想都没有了!他说他想要娶她!是他说的她就一定让他如愿!从好久好久以前她就习惯了对他有求必应,就算明知道他是在胡闹,她一样宠他。谁让她对他……是上辈子欠他的。她横抱起花离离,坚毅地甩了一下头发,“我立刻就嫁给你,你千万不要再欺负我了。” ☆☆☆.4yt☆☆☆.4yt☆☆☆.4yt☆☆☆ 陆府嫁女的乐曲依然喧嚣喜悦,新娘子和新郎官正在拜堂。 “一拜天地——” “等一下!”众人簇拥的喜堂突然几个人被人强力震开,一个人横抱着一大团东西硬生生地冲了进来,“扑通”一声给陆永还跪下,“爹,我要和妹子一起成婚,拜托了。” 新郎新娘骇然闪避,陆长环甚至愕然地撩起了红盖头,“姐?” 陆永还惊骇莫名,“长钗你在干什么?” 陆长钗给陆水还磕了个头,“爹,我要和妹子一起成婚。” “你疯了吗?你要和什么人成婚?”陆永还惊骇过后厉声喝道,“众位大人在此你怎可……” “他!”陆长钗撩开怀中人血迹和清水混在一起的戏袍,“定水第一戏子,花离离。”她又给陆永还磕了个头,“女儿决心已下,还请爹爹成全!” 陆永还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大怒道:“疯了疯了!好端端的姑娘怎可跑到妹子大喜之日的喜堂上胡闹?你还有没有分寸?每逢遇上这个戏子你就是疯的!来人啊,给我撵出去!” “爹!”陆长钗牢牢抱着湿淋淋的花离离,坚持说:“女儿知道爹是为女儿好,但是女儿此时不嫁就终身不嫁!他……他快要死了!” 陆永还定睛一看,花离离遍身伤口浑身是水,忍不住惊诧万分,“他怎么会是如此模样?” “他说他要娶我……跑去皎镜潭洗澡……”陆长钗的声音已经带了哭声,“爹……他只是个连喜欢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的傻瓜,摔了满身伤想到的只是去洗澡,他从来没有骗过我,他根本没有奢望过可以和我永远在一起,那些钱……那些钱都是我不懂事硬要给他的……我以为他只要有钱就会很快乐,……爹,都是我的错,你原谅他吧!原谅他吧!” “什么……”陆永还还没有理解陆长钗到底说了些什么,陆长环已经忍耐不住撩开红盖头,“爹,你原谅大姐吧,原谅那个花离离,他为了大姐真的已经很努力地付出了很多。” “陆将军!”一个低沉的声音自宾客中响起,阴森森的。 陆永还正在尴尬,“华国辅。” “这个人是我的儿子,如果陆将军你对他不满,或者令爱对他有情,还请让我把儿子救回来再说。这么耽误我儿子的伤势,他若真的死了,你们父女俩要如何对得起本王?”华国辅阴侧侧地说,他官名国辅,却是皇亲——当今皇上的舅舅。 陆永还和陆长钗骤然愣住——什么? “鹃,抱了你大哥起来,我们回府!陆将军嫁女就如此演了场好戏给本王看,本王记住了。”华国辅淡淡凉凉地说。 “是!”华鹃走到陆姑娘面前,脸上明显有丝嘲笑,“陆姑娘,要嫁给我大哥,还要爹同意呢,你当我华家是什么人可以随便说嫁就嫁?”他拨开陆长钗的手,要把花离离从她怀里夺过来。 “啪”的一声,华鹃的手被人打开了去。 包括陆长钗和华鹃在内所有的人都愣了一下。 花离离自己把华鹃的手打开了去。 “大哥,原来你还……”华鹃的嘲笑化为冷笑,“还是这么死不认输!”他闪电般伸手去扣花离离的手腕,陆长钗却已清醒过来,清叱一声劈出一掌隔开了华鹃,“住手!” “华国辅大人……”花离离在陆长钗怀里游离得剩下一口气幽幽地说,“我给长钗说……今日能娶她……便是死在她怀里也很……风流。我不稀罕华大人的荣华富贵,那和我……和我这街头戏子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但……但是今日朝中如此多大人在场……我说……如果……如果长钗她出了什么事……凶手一定是你……”他虽然只剩下一口气,但显然还带有幸灾乐祸和愉快的语气,“各位大人记住了,咳咳……如果陆长钗出了什么事……那就是华大人下的手……” 华国辅的脸顿时发黑,谁也没想到花离离居然来这么一下,这一下虽然谁也不信,但是万一真的陆长钗出了什么事人家也不免想到“难道是华国辅……”如此这位小姑娘竟是动不得的?“离!你是我华府的人,就算你不认,也还是事实。” “我早在七岁那年就不要你了。”花离离厌倦地说,“你带着你的荣华富贵给我从这里出去,我喜欢什么你就毁掉什么……戏我以后是不能再唱了,我所有的东西都毁了……只是我今天要在这里娶妻,难道你还要当着众目睽睽之下杀人放火不成?你若再干扰我……不要怪我……不要怪我告诉他们十五年前你……” “鹃!”华国辅的脸彻底变黑,“你大哥疯了!” “我是疯了,你也是疯的。”花离离昂起头,“我有多疯你最清楚,那和你一模一样。” 华国辅惊怒交集地看着花离离,“你……”他十五年来都把花离离当做一种还没有胜利的游戏,从来没有感受到他是儿子。但花离离此言一出,他陡然觉得可怕,这个儿子……的确有些地方和他相似啊…… “华大人,十五年你我都很累了,我不想再和你斗下去,再斗下去我们两个都会彻底发疯……”他喘了几口气接下去说,“你认输吧……我已经找到让我平静的东西了,而你的在十五年前就已经失去……你认输我们就能解脱……” 华国辅脸色阴沉,“我今生不逼你,你若是自己不认为是我儿子,我就不姓华!儿子不认老子,天下岂有此理!” “华大人……”眼见事情失控这里还是陆长环的新婚之地,陆永还尴尬地想要提醒华国辅这些事不宜当众争吵。 “你……你逼着我回家——只不过因为我很像她!” 花离离浊重地喘了一日气,突然大叫一声: “她早在十五年前就被你逼死了!你认输吧!再怎么样也不可能强迫一个死了十五年的女人回家!你早就疯了!” “住嘴!”华国辅盛怒之下冲过来一把拉住花离离的手,“世上再没有比你更忤逆不孝的儿子了!”陆长或横剑阻拦。 “离离!”陆长钗低声叱道,“不要这么激动。” 花离离定了定神换了一口气,“我不要和你一起发疯,你看清楚我不是花烷溪,她早就死了所以你早就输了!我爱的是拯救我可以正常活下去的女人,她比我坚强比我勇敢,没有她我可以和你一起疯,但是为了她我就要好端端地做个正常人。”他用力握住陆长钗的手,“她会陪我……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陪我……” “当”的一声陆长钗长剑微微出鞘,“我不知道离离和华大人是什么关系,但是今天是我和妹子大喜的日子,大人如果来者是客当要道喜,如果不是客,莫怪我……” “长钗!”陆永还喝道,“不许对华大人如此无礼!” 陆长钗长剑微微一抬,以剑鞘对着华国辅,“失礼。” 花离离从陆长钗身上缓缓抬起手,把华国辅的手拔到一边去,“如果你来道喜,我说……谢谢你了。”他诚恳地低声说,那手指上沾染的血迹在华国辅手上拖出一片长长的血痕,看起来悚然惊心,“长钗。”他低声呼唤。 陆长钗横抱着他对着陆永还拜了下去,陆长环和泊雁对视一眼,跟着拜了下去。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旁观的众臣惊得不知所措,今日的婚宴其实根本不该来,听到了这许多不该听到的事。但是看那一身紧装佩剑的新娘,满身是水和血的新郎,如何看都有一股烈艳绝决的味道。像经过了无限往事,终于想清楚了一定要在一起,无论旁观者如何,就是一定一定要在一起才会完整。 十 碧尽山斜开画屏 她就这么硬生生地嫁给了花离离。 华国辅那天三拜之后就黑着脸离开,谁也不敢问他关于花离离的事,他自己更不会说,于是这件事便心照不宣地沉默了下来。 花离离在定水边沿的大宅子。 陆永还第一次推开这扇爬满青藤的房门。去年来访的时候除了堕落和颓废没有感受到任何其它的东西,这一次打开门首先探出头来的不是女儿,却是一只狗。 一只小小的黄色的狗,可能才两个月大,探出头来歪歪地看着陆永还,乌溜溜的眼睛好奇极了,发出“呼噜”的声音。 “大豆!我告诉过你狗不是那样叫的!你再给我‘呼噜呼噜’地乱叫……”里面传来陆长钗警告的声音,接着惊呼一声,“爹!您怎么来了?”说着奔了过来。 面前的人围着沾满酱汁的花裙,双手上都是葱花和大蒜的碎末,围裙的兜里还塞了只可能只有一个月大的小猫,满脸笑容,竞然是陆长钗。 “长钗……”陆永还惊诧地看着她,她才嫁出去一个月不到,怎么就变成了这副模样?“你在干什么?” “我?”陆长钗愣了一下,笑着说,“我在做饭啊。” “做饭?”陆永还皱起眉,“爹不是派了厨子给你吗?他竟然要你下厨房做饭?花离离人呢?” “他教附近的孩子们唱戏去了。”陆长钗拍拍满手的葱花大蒜,“中午才回来。厨子被我遣去慕翠楼了,我们……那个养不起他。”她有点儿尴尬地笑着,“离离教附近的孩子们唱戏拉月琴,赚一点儿银子。我什么都不会,所以……” “你没钱可以对爹说,干什么在这里熬苦日子?”陆永还对花离离还是一肚子不满,“这房子里就你一个?”他今日独自前来,第一次上女婿家的门,这女婿还是他不喜欢的女婿,所以有点儿尴尬。 “不是,还有八个孩子,但七个都跟着离离出去玩了。”她简单地一捋头发,“还有个很小的在房里。” “八个孩子?”陆永还愕然,“他已有了八个孩子?” “他捡回来的……离离他喜欢捡东西回家,我也喜欢。”陆长钗很无奈地说,“像这个,”她指着兜里的小猫,“这是我捡回来的,但大豆老是找它玩我怕它还太小被咬坏了,所以只好走到哪里带到哪里。” “长钗,你真的觉得在这里很愉快?”陆水还深深地看着她,“不觉得委屈?” “委屈?”她嫣然一笑,“有什么好委屈的?他很好,和我想的一样。”微微捋了一下散乱的头发,“我们毕竟认识快要三年了,他是个很体贴的人。” “三年了……”陆永还悚然发现,真的已经三年了,从陆长钗第一次遇到花离离开始,从那一年春天的邂逅开始到如今已经三年,她始终是没有放弃过,所以她在最后得到了他。 “爹,到房里坐吧,虽然房里有点儿乱,但是勉强还能见人,孩子们都很听话。”她带着陆永还从大门口进来,推开大厅的门,突然有些好笑地瞟了一眼墙头,“我从前拼命地想进来,离离关了门要把我赶走,次次都是翻墙进来,现在想起来真可怜。” “他没有——费尽心思骗你吗?”陆永还皱起了眉头。 “骗我?”陆长钗开门之后映入陆永还眼帘的是三只猫和一只大狗,见了生人都低低地嚎叫,她拉着陆永还的手,警告地说:“这是我爹,爹你们懂不懂?” 从她四岁以后就没有再拉过他的手了,女儿长大了便是长大了,他曾以为那种温馨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但在她出嫁之后竟然能重温。陆水还抬起头仔细打量这个家,宅子很大,但并没有什么东西。地上干干净净,大厅里一张大桌子上摆着许多纸笔,出乎意料的有许多书静静地放在一边的木头架子上,那架子上就睡了一只猫。里头有许多房间,有个很小的女孩子怯怯地扶着墙壁看着外面。 一个很漂亮的苍白的小孩子,大概只有一两岁,那种出奇易碎的可爱和美貌让她看起来像个人间的奇迹。没有人看到这样的奇迹会不为之心疼怜惜,正在陆永还呆了一下的时候那漂亮的小娃娃已经奶声奶气地大叫了一声:“姐姐抱!”然后摇摇摆摆地扑向陆长钗。 “好了好了,小七你小心不要跌倒了,这位伯伯是……”陆长钗哄着她,像抱着什么稀世的奇珍。 “老爷爷!”漂亮的小娃娃嗓门却很大,一脸认真地叫“老爷爷”。 “不是老爷爷,是伯伯。” 陆长钗有些尴尬,她爹看起来有这么老吗? “哥哥说这里皱皱就是老爷爷。”小娃娃不服,指着眼角,“哥哥说这里皱皱、脸皱皱就是老爷爷,要压得扁扁地唱。”她还真唱了两句,“想老夫战场回家……” 陆长钗哭笑不得,“哥哥说的是唱戏,不是这位爷爷,不,这位伯伯。” “十年兵马听胡笳……”小娃娃却还一本正经地唱着,可惜一张漂亮脸儿唱的却是老生的戏。 陆永还再也忍耐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么小的娃娃……哈哈哈……”他走过去轻轻摸了摸小七的头。“这是谁家的孩子?” “我家的。”陆长钗笑得开心,“很可爱吧?可惜离离说她的嗓子也太可怕,哈哈,爹你说怎样?” “后生可畏!”陆永还大笑着道,“长钗,你很快乐。”他突然又正色地问:“你在这里过得快乐,如果有一大要你再上战场,你还能上吗?” “陆将军有令,部下岂会不从?”陆长钗一笑,“爹莫看我现在成了老妈子,女儿杀鸡杀鸭起来还是很辣手的,离离都不敢看,想吃肉还不敢杀老母鸡。”她大笑起来,“如国有所需,长钗仍是为国杀敌,乃死而已!” “长钗,你是我的好女儿。”陆永还拍了拍陆长钗的肩,“但是离离他……” “我会等你回来。”有人微笑着插了一句话。 陆永还回过头来,只见初冬淡淡的阳光下一个人扶门而立,像已经在那里很温柔平静地站了很久了,见陆永还回头,他说:“就像我认识她三年等她两年一样,我会在这里等她回来。” “离离!”屋里的女人三步并作两步奔了过去,“今天伤口还痛不痛?我买到很便宜的鲜鱼,做鱼汤给你吃。” 他挑起眉毛提起手里的小纸包,“我买了竹筒饭,”陆长钗脸上的表情变得失望,“又是竹筒饭?” “不是你很喜欢吃吗?”他走路还有一些蹒跚,要重上戏台已经是不可能了,走过来他低下头顶着陆长钗的头顶,“不高兴?” “但是你不喜欢嘛……”她微微有些脸红,“爹在那里你别这样。我知道你不喜欢的” “那我以后就不买了。”他叹了口气,“本来我吃惯了也都觉得它很好吃……” “喜欢就吃好了。”她急急地说,顿了一顿才警觉上了花离离的当,又瞪了他一眼,“我为你做的鱼汤,你一定要吃,大不了……你买的竹筒饭我吃,我做的鱼汤你吃。” “我都吃。”他改不掉稍微有些调笑的模样,“你真的做了鱼汤?为什么我没有闻到味道?点了灶火没有?” “啊?”她陡然想起来,大叫一声,“我忘了!”说着连陆永还在一边都忘了径直冲进厨房去点火。 “呵呵。”花离离笑了起来,随后恭恭敬敬对陆永还鞠了个躬,“陆将军,真的很感激你让长钗和我在一起。” 陆永还一边听着,一边试探着问:“你怎么知道……那个她没有点灶火?”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了。”花离离说得无限温馨,“但是长钗做的菜很好吃,陆将军——不,爹,你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好么?” 陆永还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缠着他的漂亮小娃娃一眼,再听着厨房里有人很卖力地吹着竹筒点火的声音,终于对着他微微一笑,“好。” 洞房记得初相遇,初相遇的时候我们什么也不懂,连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想过的是什么生活都不知道,只知道彼此的孤独和迷惘,就像认识你第七天时那一碗汤面一样浑浊。 但是人总会渐渐长大的,虽然你和我从不曾走过同一条河,但是我们有着相同的心灵和饥渴,让彼此走入了彼此最真切的苦和乐。想要的东西只是如此简单,但是追寻到真正的自我和让别人与自己都相信自己能够创造幸福,那才是最幸运的。 -全书完-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楔子 千足市。 伊贺颜大学。 白萧伟昂咖啡馆。 “什么右眼的光芒左眼的石像?奶茶铺就是奶茶铺,写些神神秘秘的东西在墙上,生意就会好一些吗?” 白萧伟昂的确是一家咖啡馆,坐落在伊贺颜大学的旁边,经常有学生去那里喝咖啡,咖啡馆背靠着千足这个地方惟一的一座山丘,也正是伊贺颜大学围墙的一部分,咖啡馆深入山丘深处,在里面喝咖啡别有化身原始人的风味,因而很吸引学生。 在最后一桌,最靠近山洞深处的墙壁上,也就是山壁上,有些歪歪斜斜的字,字的颜色很深,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刻上去的,写着一段怪话。 夜。 月十五。 半开的门。 月光、指尖、空中转动的塔罗牌。 漆黑。 石像右眼亮起的光芒。 脚步声,扎扎推开的古老的木门。 欢迎进入白萧伟昂的世界…… “写字的人很夸张嘛,”坐在最后一桌喝咖啡的人感兴趣地说,“这骗骗好奇心爆重的小女生还差不多,我就不明白这么多人喜欢定这一桌看这些字,这家店的老板也太会赚钱了。”说话的人身材高大,标准咖啡座容不下他修长的腿,所以翘到了对座的扶手上。 对座的人一身球衣,还带个帽子,闻言耸耸肩,“听老板说,这些字在开店挖山的时候就有了,所以他才挖到这里不挖了,而且,还给咖啡店取了个名字叫做‘白萧伟昂’,听说再挖下去,就会……”他眨眨眼睛,很舒服地喝了一口康佳恋舞咖啡,“发生一些不详的事情。” “胡扯!”腿长的人东张西望,“藏血这家伙怎么还没来?真是的,自从朱鸟回了日本,藏血这家伙是越来越喜欢迟到了。” 帽子衣的学生把手往口袋里一插,悠然,“我们又不是朱鸟,藏血他当然不会积极热情地和我们来这里约会……”他耸耸肩,“除了朱鸟,谁也没本事拖着藏血的辫子把他准时拉到约会地点。” “约会?”长腿的仲海翻白眼,“谁和你约会……你不要说得这么暖昧好不好?我会误会你是一种有颜色的动物。” 戴帽子的真秀侧了侧头,打了个响指,“藏血来了。” 仲海抬起头,正看到一个人,满身风衣飘拂,发丝带风地走了过来。 正在他走的半路上,突然“砰”的一声—— “怎么停电了?”咖啡馆里议论纷纷,这里可是山洞,一没电,那可是什么也看不到了。 “咦?”藏血的声音优雅地响起,“那是什么?” 所有的人回头,只见内壁的墙上,那一排宇闪闪发光。 一时间似乎时间停止了运转,其他客人的声息举动停止了,只有咖啡馆内墙的字迹在闪光,随即扎扎连响,内墙如大门一般向里打开,里面居然有光线射了出来。 光线下,真秀微歪着头,双手插在口袋里;他长得很干净舒服,并不怎么意气飞扬,也并不怎么出奇俊美,但是看着他,就会让人想起——些令人愉快的东西,如秋天落下的叶子、流水上的茶室、木屐或者日本字画。 仲海却是皮肤颜色健康、身材好、达一米九五的篮球狂,平生以樱木花道为偶像,可见他的水准和为人,他的五官鲜明深刻,和真秀站在一起,人们必定会被他的眼睛抢去注意力。 仲海有双极有神的眼睛,大眼一瞪,对手闻风丧胆。而真秀舒远,不瞪着他注意很久,就看不出他的韵味来。 迟来的藏血方才是个标准的、无可挑剔的美人。他没仲海高,莫约一米八五,穿着长长的风衣外套,一头长发扎成松松的辫子,微略几缕没扎住的头发在脸颊边飘拂,映着他漂亮得有点像女子的脸,一双贵族的眼睛,像城堡里下午茶会的主人。 “那是什么东西?”仲海跳起来,瞪着打开的门。 门里的光线闪烁变幻,像是光线透过了有棱角的玻璃,不停地旋转着。 “人偶、金刚、结发、迷泪、伶女……开启我命运之匙的亡灵们……请跨过白萧伟昂的幻界,进入塔罗和星辰共转的命运……”门里传出非男非女低沉的声音,妖异而悦耳。 “这是什么玩意儿?谁在那里恶作剧?出来!”仲海大步走向前,真秀一把拉住他,“小心!别莽撞。” 藏血走到真秀和仲海背后,真秀把身高马大的仲海挡在后面,预防他惹事,与藏血互看了一眼,慢慢地往门里看。 一间布满灰尘的房间——居然在山的最深处,里面是一间似乎是木结构的房间,所有的材料都很古老,粘满了灰尘,光线不知来自何处,满屋地转动,却不见光源。 屋子里有许多法器,散落一地的塔罗牌,大大小小的水晶球,高高挂起的三棱骨,许多酒桶一样的东西,瓶子、羽毛和一页一页发黄的纸页。 “好像凶杀案的现场,只差个死人就可以报案了。”仲海嘿嘿笑了一下。 “似乎是很多年前的东西,这里果然很古怪。”藏血优雅地推了推他的眼镜,迅速四下打量起来。他是医学院的学生,在面对可能有死人的情况下,比常人胆子要大多了。 “人偶、金刚、结发、迷泪、伶女,开启我命运之匙的亡灵……”真秀蹲下来,拾起一张发黄的纸,若有所思地低念。 “真秀小心不要动这里的东西。”藏血喝了一声,就在同时,一道白光射了过来,击在真秀身上,腾起一股白烟,刚才那非男非女的声音响了起来:“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有人能看塔罗的文字。” 只听到声音,却没看见人在哪里,藏血过去扶起真秀,仲海大叫一声:“出来!你是谁?” “塔罗的文字并不难懂,生命之树却已失传。”真秀并不觉得刚才的白烟打在身上有什么后果,“你是塔罗的魔法师?”生命之树,是古老的树叶形魔法阵,与现在流行的五角星形不同。 非男非女的声音低笑,“不——魔法师都是奴隶……” 只听“咯”的一声,三个人眼前的书桌桌面被缓缓掀起,书桌上的水晶球、瓶子、各种各样的法器、纸卷,纷纷滑落,水晶的碎屑映着屋里诡异的流光,一闪一闪,闪烁着种种流动的颜色。 屋里的光晕登时盛了好几倍,围绕着那书桌。 什么东西在书桌里? 桌面翻起,一个人的背缓缓抬起来,他的背脊光滑细致,骨骼均匀,充满骨感却不干瘦,随即颈项抬起,缓缓伸出一只手,掠开了披散在前的头发,最后抬起头,手指停留在唇前,他的牙齿咬破了指尖,一缕鲜血顺着纤长的手指而下,“我是停灵士——司狐——” 仲海和藏血倒抽一口凉气,“你……” 此人分外妖异可怖,司狐挂着几缕不知多少年前的布条,那衣服早腐朽了,但是司狐看起来依旧如二十岁的年轻人。他有一双血色的眼睛,骨骼纤细,一只手撑在地上,一只手指在唇边咬破,这样跪坐抬头的姿势分外诡异魅惑,他美貌如染血的杀人花。 “传说中的停灵士——贮藏亡灵的人……”只有真秀看起来不怕这妖异司狐,语气依旧安稳而令人愉快,“只是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也已经湮灭了。” 司狐转过头来,盯了真修好一会儿,“你知道很多事。” 真秀笑了,“我喜欢看书。” “记住一件事——”司狐支起流血的指尖,“你们是停灵的亡灵,塔罗和星辰将会指引你们命运……超过了界限的智慧,是不被允许的……”他流血的手指点向真秀,“人偶。”转向仲海,“金刚。”最后转向藏血,“结发……” 真秀迅速接了一句,“人偶与金刚结发,伶女迷泪。这就是开启你命运之匙的咒语?” 司狐一笑,露出他尖锐的牙齿,他的牙尖是透明的,闪烁水晶一般的光,“超过了界限的智慧,是不被允许的,要付出——代价——”他的手指点向真秀,“人偶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金刚是森林的野兽,结发走进困惑的城堡,伶女在酒红的烟花里哭泣。希腊神流下眼泪……当预言应验的时候,我的命运之匙,就会开启……” 第10章 (5) 陡然“砰”的一声,眼前一亮,哪里有什么粘满灰尘的洞窟?哪里有一地的塔罗牌、破碎的水晶球和流血的司狐?真秀和仲海对坐在咖啡座上,藏血还走在通道的半途,身边的人纷纷欢呼:“电来了——” 藏血走过来坐到真秀旁边,真秀微笑着看着藏血的手指——上面粘满灰尘。 抬起自己的手指,上面还有枯黄的碎纸屑,仲海的球鞋刺入了破碎水晶的渣子,三个人面面相觑,仲海“哈”的一声,“这下子,真是见鬼了!” “人偶、金刚、结发、迷泪和伶女。”藏血喃喃自语,“迷泪和伶女,又是谁呢?” 真秀一笑,“别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偶将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这是对我对魔法太好奇的惩罚。”他站起来,拍拍仲海的肩,“记得给我准备后事,说不定我出门就给车撞死。” 。 仲海被他拍了一身的灰,心里有点发毛,“喂,你去哪里?” 真秀双手插口袋里,回头,“上课!难道——见了鬼就可以不上课?你想得美!” 藏血优雅地推了推跟镜,若无其事地看着咖啡店的饮料单,“他走了,有我陪你喝咖啡,你是要蓝山还是夏威夷可娜?” 仲海摸了摸头并向后甩了甩,诅咒了一声,“我要喝钟馗抓鬼咖啡,你有吗?” 藏血向后把饮料单子递回给服务生,微微一笑,“给他一杯爱尔兰香味,记得爱尔兰威士忌加多一点,用来——给他壮胆——” “该死的藏血!” “哈哈——” 命运之轮开始转动,带着水车般的声音…… 第一章 困惑的城堡 日之先生: 真诚邀请您参加雾。梅耶庄园的葡萄摘采仪式,庆贺今年葡萄的好收成,今年将会是一个好葡萄年。鄙庄园衷心期盼与贵公司酒阁的合作,预祝今年的合作顺利。 雾。梅耶庄园 十一月二十五日 日之藏血的车在兰比嘉斯的路口停下,由这个路口向左拐五百米,就是雾。梅耶庄园,这里是种植葡萄的基地,禁止带汽油燃烧后的排放物的车辆进入,因此,在路口设有停车场,供宾客们留下车辆。 日之藏血,二十二岁,伊贺颜大学医学院三年级的学生,日之。tr公司股东兼董事长日之春愿的儿子。 车停下,保管车辆的工人带着手套跑过来,满面笑容,“日之少爷,来得晚了,客人们都来了。” 藏血优雅地关上车门,利落地上锁,一抬手,钥匙“叮”的一声落人手里,“学校里真秀开会,晚了一点。” 工人给藏血的车辆挂上停车牌,笑,“真秀少爷管着学校,人忙,我们庄园也给他去了信,他答复说有事不能来,上流社会的小姐名媛,想见你们两位少爷已经很久了。” 藏血耸耸肩,顺手把长辫子塞人风衣的口袋,“他不想来总是有道理的,走了。”他对着工人挥挥手,“给梅耶先生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工人满面笑容,也挥了挥手,“先生不会在意的,少爷好走。” 藏血走了,工人看着他长辫摇曳的背影,日之少爷相貌好,惯穿一身长外套,走起路来带风,留一头长头发;给他随意扎成辫子,一些散落在脸颊边,跟着他行动浮荡,很迷惑人。日之藏血少爷——社交界里的名门少女无人不知的美人儿啊,像从欧洲古典城堡里走出来的花瓣般的贵族…… 雾。梅耶庄园。 庄园共拥有250英亩葡萄园,种植的葡萄品种基本上是森美戎和雷司令,庄园里遍布丘陵和河谷,清晨雾气随梅耶河上行,氤氲整个山谷,中午太阳照散雾气,能够获得充足的阳光,是种植葡萄的好地方。 庄园出产的“迪襟”白葡萄酒,是世界闻名的超绝品牌,尤其是1985年和1993年份的葡萄酒获得世界蒂而金葡萄酒大赛的头奖,因此扬名世界,传说俄国沙皇当年特别喜爱喝这一种酒。 庄园平日谢绝参观,只有每年葡萄收获的季节,才会发出请帖,请世界名流到场庆祝,如果遇到坏年景,连这一场一年一度的聚会都没有。前年和去年庄园连续遭到大风和暴雨的侵袭,据说造成了严重损失,因而这个聚会已经两年没有召开了。 这也是藏血第一次代替父亲参加雾。梅耶庄园葡萄聚会。 庄园的大门今天是开的,门口一位笑眯眯的大妈打着招呼:“日之少爷。”她边打招呼边看着手里的照片,核对正确,赞了一句:“少爷像照片上一样漂亮。” 藏血一笑,对着大妈点头,双手往口袋里一插,走进庄园。 进入庄园,眼前是、片草地,鲜少看到树木,远远的是一座城堡般的宫殿,正如中世纪欧洲的皇宫。藏血站住看了两眼,只见一群鸽子绕着城堡上空盘旋,下午淡淡的阳光,修剪整齐的青草地。古老的城堡,他唇边掠起一抹古怪的微笑,不知道城堡里面,是否有公主?把自己的长辫子末梢在手指间缠绕了几圈,他继续往前走,长发公主不知道有没有,长发王子,倒是有一个,藏血愉快地想,哼着《春之祭》的一小段旋律,向城堡走去。 走到了城堡面前,藏血眯起眼看了一下。这是一座早期欧洲风格浓郁的城堡,左右对称式的结构,以城堡的大门为界,是完全对称的,惟一不同的,是左边窗户上铜鸟的嘴尖叼着一串葡萄,右边窗户上铜鸟的嘴尖叼着条麻绳,系着象征葡萄酒的软木塞。 真是有性格的房子,藏血走进雾。梅耶城堡的时候这样想。 雾。梅耶庄园的葡萄酒会是难得的盛事,在藏血没有到场之前,酒会的现场已经站满了人,各色各样的人物穿着名牌的衣服,来这里品尝最娇贵的葡萄和葡萄酒。 会场里流动着安静的古典音乐,客人们都很有教养,低低地说话,谁也不影响谁,等着主人的出场。 下午四点三十分,下午茶开始的时间,城堡的二楼缓缓走出一群人,看穿着打扮像是仆人,在城堡的机械钟沉重地敲响三十分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晚礼服的女孩,慢慢地走到二楼的栏杆前,“各位尊贵的女士、先生,雾。梅耶庄园葡萄酒会,现在开始。让我们首先为今年葡萄的丰收而庆祝……” 下面礼貌地响起——阵掌声,伴随一阵轻微的议论——“她就是梅耶先生的女儿——雾?听说这庄园原本不是现在这个名字,是先生在雾小姐出生的时候,为了庆祝而改名的。” “从来没见过雾小姐出席正式的场合,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本人,不过梅耶先生已经提过许多次了。” “果然很漂亮……” 城堡二楼身着白色长裙,肩头微略打了个日本结的女孩,长相很尊贵,白皙细腻的肌肤,清贵洁净的容貌,远远望去,就是一朵未开的纯白郁金香,纤尘不染,像被供起的圣晶。她在二楼一站,楼下等候的年轻男子已经议论纷纷。倾慕的眼光,一直停留在她身上。 “真是绝品。”酒会的角落里的男子笑了笑。 他身边一个着红衣的女人用口红慢慢地涂自己的嘴唇,涂完了抿一抿,“未必。”她照着镜子冷冷一笑,“这里有不好的东西。” “哪一种东西?”男子抬起头看了二楼的雾一眼,“妖魔?” “未知的东西,不排除是妖魔。”红衣的女人对着小镜子左照右照,“朱鸟,我难道不比那小丫头更值得人心动?” 男子悠然,“银冢,我看你,已经看腻很久了。” 正在这时,“咯啦”一声,城堡的门开了,门口周边的侍女们鞠躬,“欢迎光临。” 酒会里的众人都停了下来,目光纷纷投向门口。 进采的是一位身穿长外套的年轻男人,一条长辫子悠悠绕过颈项落进了他外套的口袋里,他一进来,登时吸引了全场人的目光,原因无它,进来的人实在是个美人,是个花瓣般优雅漂亮的男子,尤其那一条辫子,更是吸引了无数名媛的目光。 “藏血?”男子嘲笑,“他还真耸动;这个时候进来,当自己是巨星,重要人物最后才出场?” 银冢“啪”的一声收起镜子,放进化妆包,“长得真像他母亲,我听说日之夫人年轻时是有名的美人,他们家日之媛,也是名流界闻名的美少女,可惜就是这里有点问题。”她伸出手指在太阳穴边绕了两下。 “人家说你是地狱里的占卜师,说得还真好。”朱鸟抬起手,“藏血,这里。” 藏血站在最靠前的桌边拿起了酒杯,他没注意朱鸟的招呼。 “他真是漂亮的男人,”银冢若有所思,鲜红的指甲在嘴唇前按了一下,“妖魔最喜欢漂亮的玩具。” “你和妖魔的距离也不远了。”朱鸟不置可否,轻描淡写地说。 “不信我的话?”银冢鲜红的指甲指着藏血的头顶,“这个城堡是个隐晦的城堡,到处都有令人不愉快的气息。” 朱鸟接过葡萄酒,对着侍者点头一笑,转过头来悠然道:“我是个无信仰者,妖魔存在与否,并非人类判断就能感知,在不被打搅的时候,我就当它不存在。”他递过葡萄酒,“你的。” 藏血站在酒会的第一排,侍者托着酒走过,他拿了一杯,慢慢地品尝着白葡萄酒绝世的嫩香、淡雅。 “各位尊贵的女士、先生,雾。梅耶庄园为了庆贺今年葡萄的盛会,邀请各位参加一个简单的游戏……”二楼端立的女孩继续用毫无感情的声调说,“请各位宾客走人与你们最靠近的门,在雾。梅耶城堡中寻找到一朵水晶玫瑰的宾客,能够得到本庄园送出的一瓶今年最好的‘迪襟’酒,我们在城堡里共收藏了三十朵水晶玫瑰,寻找到水晶玫瑰的宾客,请回到大厅,领取奖品。” 无聊的游戏。藏血浅呷着葡萄酒浅嫩的幽香,在白衣女孩说话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宾客走进了距离他们最近的门,他抬起头看了二楼的女孩一眼,突然微微一震,他居然看到了在那女孩身后,一个熟悉的人影。 司狐! 魔魅的司狐!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衣,端坐在白衣女孩的身后,手里似乎端着一杯葡萄酒,对着他笑,露出他尖锐的透明的牙齿。藏血似乎看见了透明的牙齿深处盛开的白色玫瑰花,司狐的影子一闪而逝,藏血打赌大厅里没有人看见他出现过,但是司狐的声音缓慢地在他耳边响起:“人偶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金刚是森林的野兽,结发走进困惑的城堡,伶女在酒红的烟花里哭泣,希腊神流下眼泪……当预言应验的时候。” 藏血凝视着那个白衣的女孩,司狐提醒他注意的女孩,雾。梅耶庄园,就是所谓“困惑的城堡”,这是个妖异的女孩,在藏血看她的时候,她对身边的侍者说了一句话。 过了一会儿,侍者走下楼梯,“日之少爷,雾小姐请您到楼上和她一起参加游戏。” 不能有人不参加游戏吗?藏血深思,一手利落地抛起了他的车钥匙,“叮咚”一声,钥匙落人手中,他潇洒地离开酒桌,“我很荣幸雾小姐的邀请。” 走上楼梯,那女孩越发像一朵笼罩着轻雾的白花,连眼睫都带着水气似的,藏血承认他欣赏这样纯净的女孩,不过前提是,她不要是个女妖怪才好。“雾小姐,自己设计的游戏,您自己不知道玫瑰藏在哪里吗?”藏血把辫子摔到背后,伸出插在口袋里的一只手,“很高兴与你见面。”这把手插在口袋里的姿势,是和真秀学的,藏血发现它很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力。 雾转过身来,眼眸如一潭乌黑清澈的死水,“日之少爷,”她微微鞠躬,肩头的日本结圣洁整齐,显得她的肩骨匀称细致,“玫瑰的下落,我也不知道呢。” —个狡黠的女孩,藏血笑得更加愉快,司狐在她背后示警,这女孩是人是鬼? “既然如此,雾小姐,我们就开始吧。”藏血非常绅士地搂住她的肩,不费吹灰之力,把她往二楼的大门里面带,“您的城堡非常漂亮,充满了异类的风格。” “雾小姐……”雾身边的侍者有些措手不及。 “请照顾其他的客人。”雾雪白的裙角拖着地,渐渐消失在二楼房间的深处。 木制结构的古老的房间,精致的壁炉,壁炉里放得整整齐齐的木条,墙壁四周洛可可风格的碧绿的风景画,木色的边纹甚至天花板的雕塑、窗格上的玻璃画都充满了中世纪欧洲的风格。 藏血走进二楼的房间,饶有兴趣地四下打量,“好漂亮的房间。”藏血微笑着说。 “多谢夸赞。”雾回答,手整齐地叠在身前,像一个殷勤的女主人。 “漂亮的小姐,应该搭配漂亮的玫瑰。”藏血游目,目光从身边的各种器皿上掠过,自旁边桌上的花瓶里拔下一枝白玫瑰,“水晶玫瑰暂时没有找到,这个东西,送给你。 雾诡然一笑,低下头,牙齿咬住那白玫瑰,在她衔住玫瑰的时候,那草本的玫瑰居然化为透明的水晶,一瞬之间,玫瑰异化,变得洁白而透明,接着,成了晶莹剔透的一枝。 藏血放手,他放手的同时,雾松开牙齿,“叮”的一声,那玫瑰在地上跌成了哭泣的碎屑,她抬起头来,妖异地看着藏血。 藏血从桌上的花瓶里拔出第二枝玫瑰,用玫瑰花刺勾住她的衣服,虽然他已经曾经见过所谓“魔幻妖异”的人物,但眼前的女孩突然衔住玫瑰,玫瑰化成了水晶,这未免让他有些吃惊。“你还是不是人?” 第二章 妖魔的长发 “那瓶子里的玫瑰花,只有三枝。”雾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浸泡在流水中太久,花儿也是会腐烂的。”她深深地鞠了一躬,那动作有点儿妖冶,“真是对不起。” 藏血钩住她衣袖上的玫瑰,果然就像浸泡在水中太久的花朵一样,很快花瓣脱落,生起了一层腐质物。他笑了,“原来你是个活人。” 雾妩媚地微微咬着唇。 “只有活人,不管浸泡在流水中多久,都不会腐烂的。”藏血丢掉那枝死花,双手插回口袋。 “不会腐烂的东西,浸泡在水里,也都是不会腐烂的。”雾转过身,雪白的裙裾越过了前一间房屋的门槛。 “你当你是福尔马林里的标本吗?”藏血站住,推了推他鼻梁上的金边眼镜,“那可是……哇!”他突然叫了一声。 雾回头,“怎么了?” “有东西在拉我的头发。”藏血皱着眉头,提起了他的辫子。她是个活人,藏血可以用他实验室里发芽的土豆和她打赌,如果她不是活人,他就把那些长出芽的土豆全部吃下去。 雾从那边的屋子奔了回来,藏血观察到她提着裙子,那也是活人才会有的习惯,死人难道还会在乎裙子变脏?他高高地提起他的辫子,辫子末梢有一只小小的不明物体在拉扯他的头发。 “这是什么?蜘蛛?螃蟹?”藏血优雅地伸出手指戳了戳那只很努力在拔他头发的小怪物,“你是什么东西?” 雾用双手捧起了那个东西,“这是水妖的孩子。”她像捧着什么珍宝一样捧着它,举过头顶,“水妖是我的主人。” “哦。”藏血在她跪下去把那蜘蛛蟹一样的东西举过头顶的时候,伸出手指一戳,“叽”的一声,他很无辜地收回手指,“我不小心把它压扁了,怎么办?” 雾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藏血抬起手指,指尖粘着那只被压扁的“小主人”,一团像豌豆糊那样黄黄的东西。 藏血看着她怪异的脸色,忍不住想大笑起来,咳了一声掩饰,他取下插在胸前口袋口的花边餐巾纸,擦掉了他手指上那不知道是蜘蛛还是螃蟹的小妖魔,“你确定你没有认错主人吗?” 雾跪在地上,抬着头看着藏血,低下头看看自己手掌里的“残骸”,出乎藏血意料地,她依然笑得妩媚,“你不怕我?你不怕化为水晶?” “不怕,”藏血回答,他甚至用另一只手托起了雾的下巴,“说实话,我们谋杀了水妖的孩子,合谋的,不是吗?” 雾低下头去咬藏血的手指,藏血“嘿”的一声收回手,在她头顶敲了一下,“坏习惯。” “那个小妖魔是你弄死的。”雾咬着嘴唇,像是很天真很单纯似的,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藏血。 “你把它捧到我面前,难道是要我膜拜吗?”藏血环视了这个房屋一下,“这个屋子想必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你在这里面不怕水妖的监视,所以才敢诱惑我弄死那个小妖怪,对不对?”他微笑着转过身来,悠然拿着他的发辫把玩,“看来,自从你邀请我上楼玩游戏,这一切就已经是计划好的了。” 雾狡猾地眨了眨眼睛,她双手合在胸前,无比纯净,带着期待说:“对于我不想化为水晶的东西,我永远也不会把他弄成水晶的。”她咬着嘴唇说,不知道是天使还是恶魔般的魅惑。 “小姐。”藏血点点她的鼻子,“这样的场面,我见得太多了。比你漂亮,比你妩媚,比你有女人味的女孩、女人,甚至是夫人,我见过许多。要欺骗我的话,”他抬起一根手指,摇了摇,“你不够资格啊。” 雾哀怨地皱起了眉,蹙眉楚楚可怜地望着他,像他的话伤了她的心。 “狡猾的小姑娘。”藏血索性捏了捏她的鼻子,粉粉的挺好玩的,“你想找个可以帮你摆脱水妖魔控制的人,对不对?” 雾退了一步,哀怨地蹙眉,轻轻地叹了口气,“我找到了,可惜,你如果对我温柔一点,我会更满意的。” 藏血松开手,“告诉我,你遇到了什么麻烦?雾。梅耶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鬼样子?我记得我十五岁的时候和老爸一起来观光的时候,它还是好好的嘛。” 雾雪白的裙子铺开,她坐了下来,藏血不得不承认她这样很美,像花中花,雾中雾,惹人怜爱的小女孩一般。她皱眉轻轻地说:“前年来了一场暴雨,冲毁了所有的葡萄,去年来了一场暴风,毁了好不容易抢救的葡萄藤,雾。梅耶遭受的损失不是你们能够想象的。这几年气候连续不好,庄园再也经受不起再—次的打击,所以爸爸有一天忍不住,走进了城堡里传说有妖魔驻扎的地方。”她转过头看着藏血,“就像蓝胡子的城堡一样,雾。梅耶也有几间祖先传说永远不能打开的房间,传说里面住有妖魔,打开了,就会发生不祥的事。爸爸打开了,他回来的时候非常高兴,今年春天的气候非常好,葡萄藤生长得异常理想,每天就像是已经计划好了一样,都是最适合葡萄生长的天气。”她托着颔,迷蒙神往似的说,“但是爸爸越来越古怪,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见人,有一天我冲进去——”她低声说,“爸爸变成了一只蜘蛛,就像刚才你弄死的那个东西一样,一只……不知道是蜘蛛还是螃蟹的东西,它在不断地生小蜘蛛,爸爸的房间里都是蜘蛛,我不知道是爸爸变成了蜘蛛,还是爸爸被蜘蛛吃了……” 藏血见她支撑着下巴,一点恐惧的神色都没有,不禁有点佩服。她坚强得超乎想象,只听她继续说:“我吓得差点昏倒,立刻用大锁把爸爸的房间锁了起来,但是还是有不少小蜘蛛爬了出来,就是你刚才弄死的那种。”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藏血听她面不改色地说“我吓得差点昏倒”,那时的情景他想象起来都觉得有点恐怖,雾当时受到的惊吓想必更大,但是她还能想到用大锁把房间锁了起来。 “今年四月,葡萄藤生长得很好的时候。”雾继续说,“我吓坏了,什么也没想,就往城堡里传说有妖魔的房间里闯。”她停住了,怔怔地看着前方。 “屋子里有什么?”藏血好奇。 “什么也没有,”雾摇了摇头,低声说,“都是头发,满屋于都是头发,长长的头发像蜘蛛丝一样,绕来绕去。” “头发?长头发?”藏血拿过自己的发辫,“你邀请我上楼,是不是也有点看中了我的辫子?” 雾双手合在额前,闭上眼睛,“是的,那是长发的妖魔,他像蜘蛛一样,蜘蛛会吐丝,妖魔有长发,只要有他的头发在,他会能够感觉周围发生的一切事情。” 藏血耸了耸肩,“屋子里不是没有妖魔吗?”环绕了房间一眼,这房间果然没有头发,“你是人,为什么能够把东西化为水晶?” “打开房门后,我就拥有那样的能力,水妖魔给我的吧,我也不清楚。”雾睁开眼睛,藏血被她清澄纯洁的黑眼睛看得心头一跳,他轻轻叹了口气。 “那个门在哪里?我们瞧瞧去,不要成本的法术,为什么不要?”藏血拉起雾的手,“我们走,去门外挂个牌子,要获得nnxx级魔法的人,请交一千美元到雾。梅耶城堡,即交即有,无效退钱。” 雾又叹了口气,“如果真的可以这样,庄园也不需要制作葡萄酒了,祖先何必把房间封锁起来?获得魔法的代价,是成为妖魔的奴隶,这城堡里的妖魔属水,控制气候和雨水的变化,驾驭云气和迷雾,是种植的妖魔。我感觉得到它的思想,它想要把世界都变成农场和葡萄园,种满农物,开满花朵,这样它的势力就能够遍布整个世界,这也是它召开葡萄酒会邀请世界名流的用心。” “世界种满农作物,开满花朵?”藏血欣赏玻璃窗上耶稣受难的玻璃画,“听起来不错。” “那人类呢?人类,就要变成花朵的肥料,上好的腐质物。”雾支颔叹息,悠悠的,“我不关心人类的命运,我只关心爸爸是不是还能够变回来。” 藏血拉起她的手,“走,带我去看看梅耶先生。” 雾被动地被他拉起来,“不行,走出这个房间,我们就逃不了妖魔的眼睛。这个房间里有壁炉,妖魔害怕长发被火烧掉,所以才没有把发稍探进来。” “你那个妖魔很爱惜他的头发嘛。”藏血的长辫子在身后飘荡,“我有这个,来,一起走。”他“啪”的一声打开打火机,照着门前长长的走廊,黝黑的地板和木质的墙壁。 雾被他拉着走,“让他看见了很快就知道我背叛他了,放开我,打火机很快被他的浓雾熄灭的。” 一团温暖的光晕移到她面前,橘红色的光晕下是藏血笑意盈盈的眼睛,“这不是燃烧式的打火机,是高温无火的,熄灭不了。”他手里的打火机只是一圈明亮的橘红色,并没有火焰,只是依靠电源的高温点燃东西,自然不会在浓雾下熄灭。 雾呆了一呆,看着藏血花瓣般的面窨和笑意的眼睛,白皙的脸上微微一红,突然不会说话了。她无言地,让他拉着她的手,过了一会儿,才说:“爸爸的房间在三楼,整个三楼都给我锁了起来,钥匙在我房间里。” 藏血侧耳倾听,完全没有听见城堡里其他人的声音,“你的房间在哪里?城堡里的其他人呢?” “我的房间在走廊右拐的第三个房间。”雾轻轻地叹了口气,“雾。梅耶城堡是左右对称的城堡,左半边的房间和设备与右半边一模一样,他们从一楼大厅的门进去,只能在左边的房间里打转,我们从二楼上来,直接进入了右边。”她的眼瞳幽黑,“只有右边,才是巢穴里魔鬼的世界。” 第三章 房间里的冒险 走廊里照明的灯光昏暗得几乎没有什么用,藏血的打火机照着木结构的走廊,和走廊边一个个关闭的门。 “小心!”雾低呼了一声。 藏血低头,只见地上一缕长长的头发,在脚下浮动,像有生命的水草,“这就是妖魔的长发?” “别踩到它,惊动了它,也许下一个变成蜘蛛的,就是我们。”雾提起裙角,小心翼翼地绕了过去。 “是吗?”藏血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剪刀,“可是我有另外一种想法。” “你想干什么?哪里来的剪刀?”雾错愕,“你想现在就惊动它?” “实验室里的;我拿了忘记放回去。”藏血蹲下来,地上的头发果然是“长发”,长得无边无际,发稍在这里,发端却不知道在哪里,顺着走廊,长得不知所踪。“我想给它剃头,不知道会怎么样?” “我剪过。”雾悠悠地说,“它像普通的头发一样,剪断了没有什么反应,但是,很快四面八方的头发就会往你这里来,像头发集会一样,最后把你缠成一个大茧。” “然后呢?缠成一个大茧,你怎么还能出来?”藏血仔细地看着那头发,那的确是头发,虽然有点不像人的头发,比人的头发更柔软光滑,一点分叉都没有。 “妖魔似乎来过了,我缠在头发茧里没看见,听到了脚步声远去,头发就突然消失了。”雾指尖一触藏血的剪刀,它在下一刻变成了水晶,“走吧,这是个诡异的世界,和学校里的完全不同,你必须遵守游戏的规则。” 藏血看着手里的水晶剪刀,优雅地推了推鼻粱上的眼睛,“我看你实在应该点点我的镜片才是,水晶比玻璃纯净多了,我看起东西来也清楚一点。” 雾天真的转过头,眨了眨眼睛,“是吗?你的眼镜应该是有机的吧?有机蛋白的软的镜片,被我点成了水晶,它会立刻从你鼻梁上掉下来的,因为太重了。” “只要你不点成奥地利水晶,我不介意。”藏血把水晶剪刀放在口袋里,继续往前走。 “奥地利水晶?什么东西?”雾皱眉。 “就是玻璃。”藏血回答,“上好的纯净玻璃,手工艺生产,产地奥地利。” 雾无辜地闪闪乌黑的眼睛,“我不出产劣质的仿冒品,我的房间到了。”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串钥匙,打开了右边房间的门,“欢迎光临。” 欢迎光临?藏血想起白萧伟昂的那些刻在墙上的怪字“欢迎光临白萧伟昂的世界”,“我听到这四个字就牙痛。”他呻吟了一声,想到第一次遇到司狐,他从书桌里抬起头来的模样。 “进来吧。”雾回头一笑。 “我很荣幸。”藏血走雾的房间,房间的风格和雾的人一模一样,雪白的床铺和咖啡色的地板,咖啡色的窗帘和家具,很有一股尊贵优雅的味道,“钥匙在哪里?” 雾打开抽屉,“这里。”她手握着一个钥匙圈,“叮当”摇晃了一下。 “砰”的一声,藏血迅速转过头来,雾飞快地走到藏血身边,她握住了藏血的手,才抬头去看声音发出的地方,果然,门被关起来了,而月。“咯”的一声,被人从外面上了横栓。 “水妖魔——”雾低声说。 藏血拥了拥她只打了个日本结的肩头,“怕吗?” “不怕,”雾的目光凌厉,“他最终都应该回到他的房间里去。” “勇敢的女孩。”藏血拥紧了一些,轻轻在她的日本结上吻了一下,微笑道:“你这个样子很美。” 雾抬起头,“可惜我从不要求任何人保护,否则,邀请你保护我,你想必是会答应的。”她嫣然一笑,“别追求我。” 房门口的缝隙里飘进一缕缕的长发,藏血哈哈一笑,“不能追求你吗?” “我喜欢的是别人。”雾巧笑嫣然。 房间里的雾气渐渐多了起来,一缕缕头发渐渐地往空中聚集,一个人影在空中旋转,水妖魔,要现形了。 “不知道秃头的妖魔会不会好看一点?”藏血叹了口气,对雾说:“纸片。” 雾从书桌上撕下一张,“有。”她凑趣,学着士兵应口令的声音。 藏血用纸片在打火机上引燃了火焰,悠闲地往空中那一丝丝一缕缕整整齐齐的头发上一丢,双手抱胸,站着看结果。 头发是很容易着火的东西,就算是妖魔的头发也不例外,纸片一丢,只见火光一闪,大片头发燃烧了起来,一声哀号,“哎呀”!一个影子重重地跌在地上,“呜呜……呜呜……”妖魔在哭? 藏血和雾瞪大眼睛,眼睛直直地盯着那被火烧出来的东西,藏血苦笑,雾的表情大概这辈子再也不会有第二次。 跌在地上的是一个两个长耳朵的小东西,一团卷卷的屁股,耳朵上的毛烧掉了——半,痛得坐在地上哭, “呜呜……呜呜……” 这是什么玩意儿? 长耳朵的妖魔长得粉扑扑肥嘟嘟,屁股上卷卷的尾巴,看起来像一只兔子!雾简直就要昏倒,难道这困扰了她一年的妖魔,就是这样——只兔子样的娃娃? 藏血用两只手指夹着它的耳朵把它提了起来,“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卡露椰,呜呜……痛痛……你烧我……”兔子样的娃娃继续哭,“我要妈妈……我要妈妈……” 原来它还有妈妈?雾和藏血面面相觑,雾把卡露椰抱了过来,“不痛不痛,姐姐给你揉揉。”她睁着她“童叟无欺”纯洁的眼睛,从抽屉里拿出一瓶药水,涂在卡露椰的耳朵上,“卡露椰乖,告诉姐姐,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她涂的那瓶药水,如果藏血没有看错的话,应该叫做“眼药水”。但是卡露椰却破涕为笑了,“凉凉,是妈妈叫我来的,妈妈说把头发放进来,然后吓死坏人,姐姐,你看到坏人了吗?” 雾无辜地睁大眼睛,“没有啊,姐姐的房间里怎么会有坏人?”她对着藏血一指,“你说那位哥哥像不像坏人?” 卡露椰摇头,“哥哥长得很漂亮。”它突然向藏血扑过去,“哥哥抱!” 这见色忘思的小色鬼。雾把眼药水瓶丢进废纸娄,这只叫做“卡露椰”的兔子还有妈妈,想必它的“妈妈”,就是城堡里的恶魔了,但是不要是一只卡露椰放大一样的兔子才好,雾不能接受雾。梅耶被两只兔子闹得天翻地覆,一只大兔子,一只小兔子。 只听藏血用磁性动人的声音,比她还正经地哄骗道,“卡露椰乖,城堡里好玩吗?住得舒服吗?” 他是在给雾。梅耶城堡做出租广告?雾幽怨地看了藏血一眼。 “舒服!堡堡里有好多东西吃,有葡萄、有土豆、有番薯、有芹菜……”那只叫做“卡露椰”的东西兴高采烈,五个手指点来点去,都算了一遍还不够,“有三叶草、月光草、野芋头……” “没有萝卜?”藏血好笑地看着嘴里念念有词的卡露椰 “萝卜?”卡露椰凸胸腆肚,踌躇满志、神气活现地说:“我们长发兔族系已经不吃萝卜了。” 看它说话的神气,请想象一个暴发户跟人说“我以后不吃面包窝窝头”的模样。藏血摸着它身上的绒毛,原来这屋里“长发的妖魔”,就是这些长发兔,不,长毛兔!他已经可以想象,它们为什么希望世界变成农场。 “你妈妈呢?”雾从墙上的日本娃娃的肩上抽下一条缎带,在卡霹椰的一条耳朵上系了个蝴蝶结,摸了摸它的头,“你的毛……你的头发真好。” 卡露椰得意洋洋,“当然,宇宙万物,就我们长发兔的头发是最漂亮的。”它立刻委屈地趴下耳朵,“我的头发……” “哥哥的头发剪给你好不好?”藏血拉过自己长长的辫子,哄小孩一样,“哥哥的头发也不错啊。” 卡露椰眼睛闪闪亮,“对,哥哥的头发漂亮,妈妈叫我进来,吓死一个长头发的坏人。”它无限崇拜地看着藏血的头发,“哥哥,你看见长头发的坏人在哪里了吗?” 藏血咳了一声,以免他忍不住爆笑出来吓坏这个笨得无可就药的小妖怪,“没有,你妈妈在哪里?我们送你回家,你受伤了。” “妈妈把姐姐房间的大门封死了,它现在在睡觉,等妈妈睡觉起来,就会开门放我出去。”卡露椰得意地摇晃着它的两个耳朵,“我也开不了。” “你妈妈在睡觉?”雾试探地问,“你知道你妈妈睡觉的地方吗?如果我们不从大门出去,你可以带我们……咳咳……我们就可以送你回家了。” “我当然知道,妈妈在床上睡觉。”卡露椰得意非凡,在空中走来走去。 藏血听了只想翻白眼,用一根木棒敲死这只蠢得无药可救的兔子,“在哪个床上睡觉?” “妈妈的床上。”卡露椰眼睛的纯洁度和雾一般无异。 “妈妈每天都睡觉吗?”雾问。 卡露椰摇头,“妈妈只有在月亮圆圆的时候才睡觉。” 十五月圆的时候才睡觉?藏血和雾对看了一眼,看来卡露椰的妈妈并不是普通呆头呆脑的大兔子。 “只有三楼我爸爸的房间,和与我爸爸房间对称的房间,才能够见到月亮。”雾摇了摇手里的钥匙,“跟我来吧。”她用钥匙,打开了衣柜的锁,低头钻了进去。 衣柜里面居然是一条通道,藏血抱着卡露椰,慢慢地从衣柜里钻了进去,走进通道。 这是一条暗道,只有像雾。梅耶这样古老的城堡才会保留这种中世纪供神职人士逃避大革命洗礼的暗道。雾拿着藏血的打火机前面照着路,藏血估算着高度,大概已经到达城堡的最高层。 “妈妈的房间。”卡露椰欢呼地对着三楼的一扇门扑了过去,化为一缕发丝消失在门缝里。雾亮起手里的钥匙,挑中了其中一支,“卡”的一声,插进钥匙孔,那钥匙孔粘满灰尘,钥匙插进去居然第一下没转动,第二下,门才带着沉重的机械声,缓缓地开了。 满屋萦绕着都是长长的头发,就如竖琴的琴弦。雾说得没有错,那头发犹如蜘蛛网,却不让人感到恐惧。 一个人怀抱着卡露椰,缓缓地转过头来。 它就是卡露椰的“妈妈”? 藏血和雾再一次目瞪口呆,那是一个男人,不不,是一只公兔子,它也有像卡露椰那样长长的搭下来的耳朵,有没有尾巴不得而知,因为这个人,穿着长长的宽阔的衣服,背后流散的长发把它的全身几乎都遮住了。 一只漂亮的——兔子,不不,它不能称为兔子,或者应该称为“他”,他看起来是一个冷酷而笔挺的男人,要说他是“妈妈”,实在是……周围如果有观众,脸上必定都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雾,你不听话。”卡露椰的“妈妈”冰凝似的眼睛凝视着雾,“你要付出代价。” 雾抬起头,双手合十抱在胸前,楚楚可怜地看着藏血,宛若被欺凌的小白兔。 “这位先生,您可以先告诉我,您到底是卡露椰的‘妈妈’,还是您就叫做‘妈妈’呢?”藏血感兴趣地摸着下巴,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卡露椰的妈妈。 “他是长发兔族的元老‘玛玛’,不是我的妈妈。”卡露椰天真地解释,“他已经活了六百多年了,玛玛是长发兔族最厉害的兔子。”他在旁边蹦蹦跳跳,摇旗呐喊。 它还说“兔子”说得脸不变色心不跳,藏血佩服它承认自身的勇气,“叮咚”一声,他往空中抛了抛车钥匙,“玛玛先生,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被关进这个城堡,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霸占这个城堡,不过你必须承认,当今世界是人类的世界,异类占领世界的想法是比较荒唐的,你承认吗?”他说得又快又顺,边说边看着卡露椰的脸色,看脸色就知道它完全听不懂。 长发挂满房间的玛玛森然地看着藏血,“人类屠杀动物,毁坏植物,把森林化为沙漠,把海洋化为垃圾场。信天翁拖着死亡的哀鸣,极乐鸟的羽毛在帽子上摇晃……这个世界只有两个字,”玛玛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虐——杀!” “不不,”藏血微笑,他丛口袋里摸了个东西出来,“你等一下。” 玛玛微略诧异地看着他,他的手掌提起,尖尖的五指,慢慢地向藏血抓去,同时雾背后的头发,缓缓地向她网过来。 “等一下!”藏血对玛玛抓过来的手指视而不见,比划了个暂停的手势,因为他从口袋里摸出来的东西叫做手机,按了几个健,“喂?真秀吗?是这样的,我在庄园遇到了点小麻烦,有个人要和我谈生态问题。喂,你不要这样没良心,拨哪个电话?生物系的?世界濒危物种拯救小组?” 玛玛的手指抓到了藏血的鼻子尖,藏血优雅地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笔,先敲敲玛玛的指甲,说:“让开一点,谢谢。”然后继续打他的电话,“8749xxxx?好,我记下来了,回去请你吃饭。”过了一会儿,“喂?世界濒危物种拯救小组?我是一位热心生态发展与保护的世界公民;是这样的,有人说,人类屠杀动物,毁坏植物,把森林化为沙漠,把海洋化为垃圾场。信天翁拖着死亡的哀鸣,极乐鸟的羽毛在帽子上摇晃……这个世界只有两个字‘虐杀’。请问他这样的态度对不对?如果不对的话,请问您有什么说法吗?我不是在给您出考题,啊,你不要误会我是联合国工作小组的调查员,请回答我,这位热心人士的观点是正确的吗?不不,我是工作检查委员会的,我不是,请您回答我的问题……是这样的,观点偏激了是不是?那请问你对于‘观点偏激了’这个观点的论据是什么?这样……”藏血放大手机的声音,只听手机里一个优美的女声用英语说,“这几年在亚洲大陆环境污染的程度是比较严重,但是‘人类虐杀动物,这句话,从世界范围来看,整个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前中期相对严重,如今我们已经逐步建立起各种濒危物种的基因库,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待全人类的共同努力,而物种的灭绝我们也已经采取了相对的措施。” 雾似笑非笑地看着玛玛和卡露椰,卡露椰满脸都是兔子般单纯无知的表情,玛玛皱着眉头,仔细地听着。 藏血等那女人说完,又问:“请问,关于长……发兔子的保护进展到什么程度?” “长发兔子?”女人诧异,“您问的是长毛兔吗?目前许多长毛兔都成为商品兔,但是许多动物保护组织已经在呼吁取消机械式养兔的流程,工厂式的养兔是非常残忍的……” “我们不要吃萝卜。”卡露椰突然冒出一句。 藏血咳了一声,“这样,我们这边有个小……热心小学生,希望我们不再把萝卜与兔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女人回答:“各国养兔场都应用他们本国的饲料,兔于与萝卜是非常健康的形象。” 玛玛低沉的声音缓缓地道:“时间过去了好几百年,人类从来不曾把兔子当做朋友,从来都是人类餐桌上的美食,衣服上的装饰,人类不给兔子留下空间,在兔子栖息的草原上建造房屋,建设城市。” 电话里的女人激动了起来,“兔子不是居家的动物,请不要把兔子家庭化,我们正在进行各种人工饲养物种的野化训练,我们希望保持它们原生的状态,而不希望它们进入城市。同时,兔子要生存,人类也要生存,弱肉强食,我们吃兔子,和野狼吃兔子是一样的。人类毁坏自然,剥夺了许多动物的权利,人类也会弥补。”她可能知道自己说得激动了,“至少有一部分人在弥补。” 玛玛冷笑,“那么,那些不弥补的人。也可以因为有一部分人在弥补,而被宽恕罪孽?人类为了生存而屠杀兔子,兔子为什么不能为了生存而屠杀人类?” “任何屠杀都是错误的,自然界只在需要的时候,才释放死亡,死亡是释放能量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发泄仇恨的方式。”藏血关掉了手机,以免玛玛说出“我们兔子”之类的话出来,他伸出一只手指按住嘴唇,“至少有一部分人是善良的,你就不能迁怒于全世界,是不是?” 玛玛的一缕长发绷直,自空中直飞过去勒住了藏血的脖子,“我就是要迁怒全世界,怎么样?” 藏血“叮咚”一声抛起了一个东西;划断了玛玛的长发,是车钥匙。但是玛玛萦绕在藏血背后墙壁上的头发,已经无声无息地缠住了藏血的双脚。藏血暗暗叫苦,他和一只可以掌握水能量的兔子斗法,怎么可能会,赢?应该一早拉了这小妖女出逃,然后一把火烧了这城堡才是,到时候进来找烤全兔,应该比现在舒服愉快多了。 雾可怜兮兮地站得远远的,“玛玛大人,是他欺负我,他诱拐我背叛您。”正当藏血愠怒地转过头来看她的时候,雾做了一个恶魔般的微笑,甚至还小小地送了个飞吻。她是哪边强势的时候,就倒向哪边,是个最标准的墙头草,一切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为标准。 长得清灵百合花、雪白玫瑰花一样的巫婆!藏血心里咒骂,脸上微笑,“玛玛,无论你报复的计划成不成功,首先你都应该除掉这个女人才是,她先背叛了你又背叛了我,于情于理,都没有什么理由,让她如此愉快地站在那里。”说完了,藏血很有报复感地看了雾一眼,有点得意。 雾站在藏血和玛玛中间,天真地看了看左边,又看了看右边,“我会扑向最爱我的人。”她柔声说,“玛玛大人,我已经背叛过您好多次了,您每次都原谅我,所以我每一次最后都会回到您身边。今天是我第一次看到玛玛大人的真面目,您长得帅极了!”她像一只雪白的蝴蝶扑向蜘蛛网一般,扑入玛玛怀里,“我曾经相信他可以拯救我,但是现在我发现,只有玛玛您才是最了不起的,最能帮我,救回我爸爸,是吗?”她纯洁的眼睛里闪闪的都是崇拜的光,“爸爸是因为玛玛大人才变成那样的,我真傻,世界上当然只有玛玛大人才能把他还给我。” 玛玛蛮横地拉起雾,在她的红唇上吻了一下,“你是我的奴隶。” 雾睁着无比单纯的眼睛,赞了一句:“大人的头发真美丽。” 藏血一边看着,怀疑这女人说这种话为什么自己不会呕死,挥挥手,“既然你们两个和好如初,我的任务结束了,如果这就是雾小姐要玩的游戏,游戏大概也结束了,我要下楼去吃饭喝酒,可以吗?” 玛玛望着藏血舶辫子,“不行!你必须留下来。”他转过头对雾说:“他已经知道了城堡的秘密,不能让他走。” 雾咬着嘴唇笑,“这样吧。”她从口袋里拿出一片花瓣,那是藏血送花给她的时候落下来的,两个手指一夹,花瓣成了水晶,从玛玛的头上拔下一根长发,穿过花瓣,系在藏血脖于上,“带着这个,如果你把城堡里的秘密说出去,锋利的花瓣和缠颈的长发,会插入你的颈项,让你在泄露秘密之前死亡。”她温柔地把那片小小的花瓣系在藏血脖子上,“别挑剔,这已经是玛玛大人最宽容的礼遇了。”说着,雾眼睛闪闪地看着藏血,在松开手放开那个花瓣坠子的时候,她背对着玛玛,拿起花瓣在嘴边吻了一下,放开,翩然转身。 这样算是表示歉意吗?藏血啼笑皆非,这只躲在城堡里的兔子,和一个朝秦暮楚、三心二意的女人。“很荣幸有这样的礼遇,还要麻烦雾小姐带我到一楼的大厅。” “可以吗?”雾温顺地看着玛玛。 玛玛点头,月圆之夜,他必须在这里等待月光,进入休眠。 “日之少爷,你随我来吧。”雾拿桌上古老的烛台,光影闪烁地推开了门,走了出去。 “漂亮的哥哥再见。”卡露椰有礼貌地说。 “再见。”藏血摸摸自己的头,有点觉得自己在做梦,跟着雾的背影离开。 走廊上,藏血问:“在作决定的时候你都不犹豫吗?” 雾没有回头,“犹豫了,决定一样要作的,只不过我比较狠心而已。”一只手环绕上自己打着日本结的肩头,似乎她轻轻叹了口气,“玛玛喜欢我,一直都喜欢我。” “他很有实力,他是只会魔法的兔子。”藏血耸耸肩,“你依靠他、利用他,都比依靠我、利用我有力量。” 雾的叹息似乎还没有结束,只听她说:“他喜欢我,但是他从来没有相信过我,你不喜欢我,但是我知道你曾经相信过我。” 藏血微微怔了一下,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很得意我曾经相信过你?” “不,我只想说,被人相信的感觉很好,谢谢你。”雾推开了一扇门,“这里走。” 转了好几圈了,外面就是大厅了,人声喧哗,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第四章 他以为困惑结束了 “我进去了多久?”藏血径直走向朱鸟,拿起桌上的酒,浅呷了一口,品尝着带蜜味和热带果香的酒味。 “一个小时十七分三十六秒。”朱鸟瞄了一眼银冢胸牵挂着的怀表,“你在里面洗澡?和这么纯洁的小姐在里面晃悠了这么久?” 藏血笔挺地站着,一只手插在口袋里,长辫子有点松散,不知哪里的风吹来,他的长外套和辫子都有些飘了起来。“酒会还没有散场?” “没有,不过我打算早退了,警局在call我。”朱鸟拍了拍藏血的肩,“这个女人交给你,先走了。” 藏血一手拿下眼镜,揉了揉眉心,“我现在看到女人就胃痛、牙痛、脊椎骨痛,风湿痛……” “日之少爷不戴眼镜比戴眼镜更像个大美人儿。”斜斜倚在桌边的红衣女子摇晃者杯里的葡萄酒,补了一句,“—朵鲜花。”她踢掉银色的高跟鞋,坐在桌子上,“你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我们了?为什么不过来?站在最前面等着那小妖女召唤?” 藏血皱着眉头,酒杯斜过去与银冢的酒杯“叮”的一声碰撞了一下,“不要再和我说女孩,我现在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小女孩和兔子。” 银冢“哦”的一声轻扬眉,未拿酒杯的手轻轻挑起藏血颈项上的新坠子——玫瑰花瓣,“这是什么?定情信物?” “这是被人钓上了船然后又甩掉的证据。”藏血伸出手,对银冢说:“梳子。” “这里。”银冢从化妆包里摸出一把象牙梳,“这是猛犸象牙做的,贵得很。” 藏血拆散了长辫子,梳了几梳。,银冢感兴趣地看着他的长发,他有一头让女人羡慕的长头发,不开叉也不枯涩,乌溜溜的又滑又顺,“这是为谁留的?”她似笑非笑,抿了一小口酒。 藏血麻利地用长发绕了个圈打了个结在身后,“为你留的,高兴了吧?” “日之居然也有不敢说的事。”银冢哼了一声。 “你还是多留点心思在朱鸟身上,以免他过两天想通了甩了你,你再来向我哭诉,我可是不会同情你的。”藏血酷酷地甩下一句话,“走了,在这里多待一分钟,我都会想到可恶的玫瑰花和兔子。” “过两天我会送一笼子兔子给你,外加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银冢在透明的酒杯上印了个唇印,自己端详着。 “我会叫家里的法国厨师磨菜刀等你。”藏血从口袋里顺手摸出个东西,头也不回地往后一丢,正好“叮咚”一声落进银冢正拿在手里端详的酒杯里,“迪襟”酒酒色金黄,掉进酒杯的东西晶莹剔透,近乎无形,银冢端详了很久,才看出是一把水晶剪刀。 。 抬起头来,藏血已经走得不见踪影,银冢眯起眼,猫似的端详看台上盈盈如一朵小白花的女孩,真是个妖魅的东西啊。 很快的,距离雾。梅耶庄园的葡萄酒会已经三个月了,除了脖子上那条解不下来的花瓣发丝链子,那一个小时十七分钟的冒险简直就像爱丽丝梦游奇境,邪恶的兔子,纯洁的公主,妖异的花园。藏血虽然不承认自己其实是输给了那朵小白玫瑰花和那只长毛的大兔子,但是,幸好他已经脱离了那个不可思议的世界,现实生活中的一切还是他可以控制的。 “所谓‘圆二色性’,是指对r与l两种圆偏振光吸收程度不同的现象。这种吸收程度的不同与波长的关系称为圆二色谱,是一种测定分子不对称结构的光谱法。” 伊贺颜大学,医学院的教授正在上课。 “圆二色性?”睡眼朦胧的同学a打哈欠,“学这些有什么用啊?分子结构对称不对称关我什么事?” 藏血优雅地双手抱胸,和教授四日相对,“当然关你的事,如果你认为分子结构是对称的,教授的眼睛就会变成不对称的,你的考卷也最终会变成一个标准的对称,一个完美的二维绝对对称——一个圆。” 同学a还没弄清楚藏血在说什么,教授已经沉着脸,“日之藏血,我看见很多同学都没做笔记,请你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做r与l.”这个问题他还没讲,课本上也没有,这帮学生都是上课不听,考试前复印笔记蒙混过关的,难道他还不知道?不要以为长得漂亮,在学习上也能有人给他开绿灯,虽然教授知道有些女教授对于藏血赞不绝口,不是赞他头发梳得有性格,就是赞他穿风衣特别有味道,害得他对教高分子生物的一位女教授暗送秋波一个学期了,人家还不知道医学院他的存在,这一切都是藏血的错。 藏血“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这个问题非常简单……” “简单的话,你就回答啊。”教授的眼睛闪烁着恶毒的光芒,背后有些拿着三叉的小恶魔在跳舞。 藏血伸出一根手指,“这个问题,xx教授,您应该去请教您的英语老师,向他追讨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赔偿,因为他没有把您教好,地球人都知道,r,就是right,右边。l,就是left,左边。我回答得对不对,亲爱的教授先生?” 教授的黄脸变成灰脸,“你你你……”他把讲义重重地往桌上一砸,“错!可见你这学生不学无术。” 藏血伸出第二根手指,“请不要打断我的话,”他的金边眼镜闪烁着晶光,“光是一种电磁波,假如用电矢量来表示,光的前进就是由矢量的端点在一个特定的平面里沿正弦波运动的轨迹。这是基本常识,对于自然光来说,正弦波振动的平面是随机的,如果有一束光,它所有电矢量的振动平面都是平行的,这种光称为平面偏振光。在这个前提下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光前进的过程中电矢量绕着前进轴旋转,如果电矢量的绝对值不变,则运动的轨迹的投影是一个圆,这时就变成圆偏振光。面对光前进的方向看去,电矢量端点的圆运动可以是顺时针的,也可以是逆时针的,这就是所谓的‘右边’、‘左边’,也就是r与l.”他完美地结束了他的演讲,“教授先生,我说得对不对?” 教授灰脸变成黑脸,咳嗽了一声,“基本上正确,我们继续上课。”谁都看见他握在讲台旁边的拳头在不断地发抖,似乎有打人的冲动。 同学a崇拜地看着藏血,眼睛里都是星星与彩条在飞,过了好一会儿,a才说:“虽然我很崇拜你,但是,藏血,你刚才到底在说什么?” 藏血以哀怨的目光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说:“信息不对称产生权威感,你不需要了解我在说什么,只需要了解我很厉害就可以了。” 同学a眼里的彩条变成了不停旋转的同心圆,又过了一会儿,他无限崇拜地说:“藏血,你真是太厉害了,只是你可以不再说‘对称’这两个字吗?我很敏感。” 真是太有趣了,窗户外有人笑了一声。笑声如此熟悉,熟悉得藏血的背上立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抬起头来,没看到窗外有人,只看到一枝露水莹莹的白玫瑰,将开未开的留在窗台上,玫瑰枝干上打着一个雪白的日本结,长长的缎带随着风飘着,无声无息。 不会吧?难道玫瑰花和兔子事件还没有结束?藏血拿起胸口的水晶花瓣,哀怨地叹了口气,随即潇洒地把两只手枕在脑后,继续听黑面教授的课。 满天雪白的玫瑰花瓣一片一片一片……无声地滑落…… 一个如花初放的雪白的小女孩,睁着一双纯洁的黑眼睛,露出小小的可爱的牙尖,粉红色的舌头舔在牙尖上,“玛玛大人,是他欺负我,是他诱惑我背叛您。” 小妖女啊小妖女,藏血愉快地想,摸着胸口冰凉的花瓣,居然有一点点开始期待重新见到这个缠人的小东西。 下课时分,雾手捧着一束白玫瑰,白衣飘飘地在伊贺颜大学里面走着,回忆着他优雅地解释什么叫做r与l的问题的样子,微微地侧着头笑。她沿路撕下白玫瑰的花瓣,看它一片片从手里飞走,微微地抬起头,仰望着天空的蓝色。 “雾小姐,好久不见了。”藏血的声音突然从背后冒了出来,雾一点也不惊讶地回头,“是啊,好久不见了。” 这小妖女居然表现得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藏血低笑着托起她的下巴,“你家的大兔子,被你解决了?” 雾狡猾地眨眨眼睛,“日之少爷以为呢?” “我以为,那只兔子已经成了雾。梅耶城堡上个月的晚餐,烤全兔,一大一小。”藏血凝视着雾头发上的白色发结,如果其他女孩穿成这样一身白,必然是个医院里跑出来的病号,但这小妖女穿起来,的确别有风味。 “玛玛离开了。”雾撕完手里最后一朵玫瑰,任凭花瓣掉落在地上,她低下头说:“爸爸也变回来了,城堡的一切就和原来一样。因为长发兔族和骷髅灵族发生了族斗,听说死了不少兔子,你知道玛玛是很有责任心的兔子,他立刻就离开了,而且听说那场战争可能会打好几百年,异族的时间和人类是不相同的。”她掠起头发,“一年的噩梦结束了,不是依靠我的努力,也不是依靠任何人的帮助,在它最没可能结束的时候,突然结束了。” 藏血摸摸她的头,拿掉她头发里的一片花瓣,“这就是人生,变幻莫测。” 雾嫣然一笑,“我来告诉你一声,我不再是半妖怪了。玛玛走的时候,把所有的法术都带走了,现在我和你一样,是个正常人。”她悠悠叹了口气,“城堡里的一切,就像做了一场梦,就像我以前做过的许多许多梦一样。” 这个妖魅狡猾的小东西,也懂得什么叫做悲哀吗? “这里走,请你吃饭。”藏血揽住她的肩头,微一用力,往白萧伟昂咖啡馆走,“为什么来找我?难道对你来说,我还算是个朋友?” 雾的目光停留在他扎头发的绳子上,“我从小就喜欢说谎,爸爸也经常不相信我说的话,但你相信。”她伸出手轻轻地触碰那个青色的绳结,发辫轻轻摇晃,只听她继续说:“有些时候,人总有些话想对朋友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你相信我,肯听我说话,”她突然嫣然一笑,“即使我背叛了你,你看起来依然不在乎啊。” 藏血把辫子塞进了口袋里,拥着雾走进白萧伟昂咖啡厅,“你还不够资格让我在乎。” 他不让她碰触那个绳结,雾在白萧伟昂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白萧伟昂?那是一种葡萄的名称,看来日之少爷你和葡萄园总是有缘的。” 藏血不置可否,微笑着拿下眼镜放进口袋里,“和你也很有缘。”他找了个少人的角落坐下来,“要喝什么?” “抹茶咖啡。”雾整了整裙子,乖巧文静地坐下来,“你不戴眼镜像女孩子,还是带着眼镜好看,有男人味。”她咬着嘴唇说。 “一杯皇家咖啡,一杯绿茶抹茶。”藏血把单子递给服务生,“很多人都说我不戴眼镜更迷人。”他微笑着双手交叉,“找我有什么事?除了谈论兔子之外?” 雾解开扎头发的白缎带,迅速地把一头到肩的长发盘到脑后去,盘起头发,她就像个真正的公主,高贵而典雅。“除了谈论兔子之外,还有一件事,”她的目光缓缓地移向别处,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愿意陪我去一趟海边吗?” “海边?”藏血诧异,千足不靠海,要去海边,需要穿越两个城市,“去海边干什么?” “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雾低着头慢慢地说:“一个好朋友。” “男性朋友?”藏血看着她的神情,叹了口气。 雾抬起头,“是的,男性朋友,他和他的爱人,终于可以在一起了,上天保佑他们。”她眼睛里有泪,双手十指交错,举起来捧在胸口,嘴里念念有词,藏血听到一两句,她念的是英语,“我就不会哭泣!我就不会哭泣!” “每当年岁又经历过一段休眠,紫罗兰花会在林地重新出现,天地和海洋,万物都会复苏。”藏血柔声说,轻轻地为她拨开额前散乱的一缕发丝,他知道她念的是雪莱的《致——当销魂荡魄的欢乐已成为过去》,也知道她刚才念的是这首诗里的什么。 雾抬起头看着他,伸出一只手撑住额头,“你不会觉得我又在欺骗你的感情吗?” 藏血伸出手指去磨蹭掉她眼眶里滚来滚去的眼泪,眯起眼笑,“当女孩子掉眼泪的时候,我一般都是很善解人意的。哭吧,我不会笑你的。”手指下的肌肤柔软温暖,雾哭起来,和其他女孩子一样,也许因为她长得楚楚可怜,他刚才真的有些不忍心,当手指接触到眼泪的时候。 “他……曾经是我的……”雾拿起咖啡掩饰她的失态,一不小心呛了一口,“咳咳……” “小心点。”藏血用纸巾擦去她咳嗽时颤抖在脸颊上的抹茶气泡,“男朋友结婚了,新娘不是你,对吗?”他轻轻地揉了揉她的眉心,“这是个老套的故事。” 雾勉强笑了一下,“算是老套的故事吧。”她咳嗽了一声,“我想喝点苦的。” “这个给你。”藏血把加了燃烧后的方糖和白兰地的咖啡递过去,“喝完了再说,好不好?” 雾呆呆地看了他一阵,她换了口气,捋开额前的发丝,“我以为你会讨厌我,可是有些话我不知道要向谁说,我只是想到你,然后就来。你不必刻意对我温柔。” “我一向都很温柔。”藏血从口袋里摸出眼镜,拿过餐巾轻轻地擦,“尤其对着长得漂亮的女孩子,尤其她们在哭的时候,我会更温柔的。” “他要结婚了,我很替他们高兴,是真的高兴。”雾眼睛里闪着余韵未消的泪光,“可是没有人相信我。”她深吸了一口气,“他们都以为,我诚心要他们分开,因为我得不到他,所以我要让谁也得不到。”她支着额头,“他们都以为我恨他,他结婚了连喜贴都不给我,也不要请我去参加。” “原来你是故事里的坏女人。”藏血叹了口气,“你做了什么事,让他们这么怕你?” 雾呆呆地看着他,低声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他们分开,是真的,可是没有人相信我。”她一口气喝完了那杯掺和白兰地的咖啡,“我送过他一箱葡萄酒,那些葡萄酒里有毒,他差点被毒死了,所以他们都恨我。”雾看着空杯子笑了,磨蹭着自己的脸,“我看起来很像侦探片里凶手,最不像的那个,就是最恶毒的坏人,连爸爸都不信我的话,他把我关起来,他结婚的消息都不告诉我。” “恨他吗?”藏血轻声问,他的眼神有点飘,飘向遥远的地方。 雾笑了起来,“恨过,但没有恨到要谁死,要谁抵债。”她有点醉,“恨过之后,依然是不恨,你怎么能怨恨别人不肯爱你?”她的眼神朦胧如星,看在眼里很艳丽,也许是脸颊上带着酒红,“你只能怨恨自己做不到他想爱的样子,他从没有错,错的是我。” “是的,你不能怨恨他不肯爱你,因为无论如何你都做不到他想爱的样子。”藏血喃喃自语,突然一仰头喝光了雾的那一杯抹茶,当酒一般喝光了。 “所以我怎么会想他死?我从来没有想过死,我要他死很容易啊,”雾轻笑,“在我是半个妖怪的时候,我随时都可以把他变成一尊只供在我城堡里的水晶,永远属于我。他们相爱,我很高兴,至少有人肯不顾一切地对他好。” 藏血轻轻托起眼前有些醉意的女孩子的脸,曾经以为她很好诈,她很圆滑,是一只会咬人的猫,其实她也偶尔很单纯,就像如今的这一张脸。“毒是谁下的?” 雾怔怔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轻声说:“我不知道。” “你知道的,不是吗?”藏血缓缓地摇头,“说实话,否则,你会痛苦很多年。” 雾开始去摸索那个已经被她喝光的杯子,藏血抬手叫来服务生,“两杯兰姆酒。” 酒来了,雾喝了一大口,慢慢地说:“毒……自然是……他自己下的。” “他陷害你?”藏血轻声问。 “是的。”雾醉眼朦胧地回答。 “你依然爱他?” “是的。”雾喝醉了,开始笑。 “我陪你去参加婚礼,好不好?”藏血轻轻拨拢她散落下来的长发,眼里泛起了一些沉寂多年的苦涩,唇边的微笑再美丽,也掩盖不了那些多年前的苦涩的味道。 “好。”雾乖乖地说,补了一句,“不许骗我。” “不骗你。”藏血看着面前喝醉的女孩,至少这一瞬间,两个人的心,是靠得很近很近的。也许她此时多说一句话,他隐藏多年的感情就会决堤,也许只要他一个吻,她的凌乱的心,就会留下他的影子。 “不许害我。”雾没有多问一句,她已经醉到看不清藏血眼里的苦涩,只是冒出了这样一句傻话。 “不害你。”藏血叹了口气,她毕竟还是个孩子。 雾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藏血一口一口地喝着黑色的兰姆酒,从口袋里摸出手表,静静地看它的指针走着。 当销魂荡魄的欢乐已成为过去, 如果,爱和真诚犹能够继续, 尚有生命, 尽管狂热的感受在作深沉黑暗死一般的安息。 我就不会哭泣!我就不会哭泣! 能感觉、能看见:你在凝视, 那温柔的双眸脉脉深含情意, 而想象其余。 燃烧并且成为无形烈火的燃料 也就足够。 你若能始终如一,不变依旧。 每当年岁又经历过一度休眠, 紫罗兰花会在林地重新出现, 天地和海洋, 万物都会复苏, 例外的独有赋予万物以形态、 给予万物以活力的生命、和爱。 在藏血凝视时间的时候,雾低声地用英语,慢慢地念着雪莱这一篇(致——当销魂荡魄的欢乐已成过去),也许真的万物都能如诗歌里所讲过的那样,只要真诚和爱继续,即使那些疯狂的快乐已经过去,生命与爱,还是会在紫罗兰花那里,重生重开。 第五章 他和他的婚礼 “为什么要乘坐直升飞机去参加别人的婚礼?”藏血恐高,坐在飞机里闭着服睛当自已是个死人,不敢往摇摇晃晃的飞机底下看风景,“开车或者坐火车都好啊,我们又不赶时间,坐什么直升飞机?” “我怎么知道你恐高?你又不事先通知一声?”雾无辜地眨眨眼睛,“梅耶小姐要去参加婚礼,当然要摆阔气的场面,你以为我是委委屈屈扮小可怜去的吗?我就是要铺天盖地的去,不可以吗?是你自己说要陪我的。” 藏血哀怨地看着她,“我好歹也以为是坐班机,怎么知道是坐这种飞来飞去摇摇晃晃的直升飞机?我害怕三千公尺以上的高度,小姐,我曾经跳伞失误过啊。” “加速!我们要迟到了。”雾对飞机师挥挥手,当藏血什么也没说。 直升飞机带着巨大的轰鸣降落在嘉里加德海滩,直升飞机的螺旋桨卷起了海上一阵狂风巨浪,当飞机降落之后,海滩一片混乱,参加婚礼的人纷纷闪避那些浪头。 “小姐,你会惹人讨厌的。”藏血拉住雾的手,“你是来祝福的,不是来杀人的吧?” 雾奇异地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我是带着祝福来的,不过似乎每一次的祝福,都要有个令人憎恨的开始,”她耸耸肩,“所以下去之后,我也不知道我是来祝福的,还是来杀人的。” “那就别下去,他们并不友善。”藏血透过窗户看见,参加婚礼的人群有不少人有枪。 “我要下去。”雾坚持地对视着藏血的脸。 藏血看了她一分钟,放手,“你爱他。”他叹息。 “是的,我爱他。”雾凄然了一下,“你陪着我,好不好?” “别怕,我会陪着你。”藏血又叹了口气,用力揽着她的肩,“走。” 沙滩上举行婚礼的大概有四十个人,大部分都是黑色衣服,身上似乎都带着家伙。藏血越走近越疑惑,雾这小妖女不会是想把他骗进黑帮开会的地点,然后把他乱刀分尸吧?不过这种猜测没道理,手臂弯里的女孩在海风里微微颤抖,却坚强地往前走。 没有人穿婚纱,新娘子在哪里?结婚怎么能没有新娘子?藏血皱眉,“新郎新娘在哪里?你没有弄错地方?” “没有新娘。”雾低声说,突然露出一脸平淡幸福酌微笑,“但是他们两个在一起,我替他们开心。”她对着人群里的人挥手,“川穹!川穹!我来了,你结婚为什么不通知我?” 雾跑过去了。 她跑过去的样子像一只快乐的蝴蝶,扑向她最想去的地方。藏血看着她跑,心里居然有些嫉妒,这个变幻莫测的小女人,这一枝貌似纯净清贵的小毒花是别人的,虽然她如此依靠自己,但从她的尖梢到根茎,都是属于别人的。 “小雾!”有人冷冷地叫了一声,“你还是来了。” 说话的这个就是“川穹”了吧?藏血远远地看着,双手插在口袋里,发辫在海风里飘。长得高而且酷,是个让人见了就忘不掉的人,而且一看就知道,这种人做事只求目的不择手段,所以说,为了摆脱雾的纠缠,下手陷害她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但雾这傻瓜还是那样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就算明知道他害她,她也只能装做不知道。藏血有些心疼了起来,雾是骄傲的,她也不是善良可欺的小白花,一朵毒花,却像小白羊那样被人欺负。她不是不能保护自己,她是不忍保护自己,保护了她自己,就打破了她的梦。 “无论你对我怎么样,你的婚礼,我始终都是要来的。”雾走过去,柔顺地抬起头,双手捧上一个东西给川穹,“祝你们结婚快乐,永远顺利。” 站在雾面前的男人高了她大约两个头,微微鞠下身拿起她的礼物,“谢谢。” 雾微微甩了一下头发,“不打开来看看?” “不必了。”川穹淡淡地道,“你的心意,我接受。” 雾凝视着他的眼睛,“你还是这样无情。” 川穹不看她的眼睛,从她身边走过去,揉了揉她的头,“谢谢你。” 雾没有回答,川穹走过去,顿了一顿,没有回头,“还有当初那瓶酒的事,对不起。” 雾也没有回答。 川穹走了,走向他选择共度一生的人。 他终于还是道歉了。雾眼里都是泪,他道歉了,就代表他们之间一切都结束了,连最后一点的仇恨都没有剩下,以后他走出她的世界,连她的祝福都不带走。“川穹……”她喃喃自语,转头要寻找她可以依靠的人,每次她需要安慰的时候藏血都会在身边,“藏血……”她习惯地要找依靠,“藏血我们……”她突然顿住了,睁大眼睛看着藏血。 藏血……看到什么了? 藏血那张原本优雅带笑,似乎什么都不太在意,随时都可以有花瓣般笑颜的脸上,是一副奇异的神色,似乎很诧异,又似乎在情理之中,有九分震惊,一分解脱的表情。 “怎么了?”雾走到藏血旁边,顺着他看的那个方向看去,川穹在那里,他和他今天的伴侣并肩看着海,他们都是爱海的人。 站在川穹身边的人,也是一个男子,也有一头长发,海风吹得他满头长发飘动,他的侧面坚定而卓绝,川穹已经是冷漠的男子,这个男于比川穹更冷,海边一站,似乎已经在那里站了几千万年了,就算是化为化石碎裂在原地,他也不会为别人移动一步,那就是——川穹今日婚礼的伴侣,名檀犀泽。 “你认识名檀?”雾看着藏血奇异的神情,声音不知为何小声了起来,语调里带着害怕他突然崩塌的惊惧,川穹和名檀就算有人为他们自杀,为他们杀人,她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啊。 藏血震惊,被她惊醒过来,“啊,名檀,我认识名檀。”他很快地笑了一下,“要回去了吗?” 雾没拆穿他虚伪的笑,一把拉住他的手,“回去了。” 藏血默然跟着雾走,登上了直升飞机,飞机马达响,像逃难一样,飞快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海滩上,川穹冷冷地说:“你看见藏血了吗?” 长发的名檀淡淡地说:“看见了。” “我道过歉了。”川穹简单地说。 名檀淡淡地反问:“你在指责我没有道歉吗?” “不,”川穹搭住他的肩膀,“我知道你曾经真的爱他,你不必道歉,如果哪一天你真的想走,我会像他一样,放手让你走。” “藏血是个体贴的人。”名檀慢慢地说,“雾和他在一起,会快乐的。” “前提是,他必须忘了你。”川穹冷笑。 “你以为他不能吗?”名檀唇边泛起一丝犀利的冷笑,在海风里,比冰山还冷,比海水还深。 藏血坐在飞机里,一反常态地没有说话,雾支着颔看他,眼睛眨也不眨。 “你看着我干什么?”藏血终于不耐烦地开口,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望着机舱底。 “看另一个失败的人。”雾回答,“你的头发乱了。”他的发辫乱了,被海风吹的,吹得长发飘散。 “梳子。”藏血没看她,简单地说。 雾双指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小木梳,藏血伸手来接,她抬高手不让他接,“我来。” 藏血缩回手,默然。 雾解开了他结发的青色绳子,慢慢地梳他的头,小木梳划过发丝的瞬间,她似乎也插进了藏血的内心,深深交叉着两个失色的灵魂。“别让我看不起你。”她纯洁无暇的眼睛凝视着他的长发,慢慢地编织他的辫子,“你和名檀……” 藏血笑了一下,没动,“和你和川穹一样,曾经他是我的。” “你也放手让他走了?”雾的梳子停顿了一下。 “你无法强迫别人爱你,不是吗?”藏血抬起头来,看着雾的眼睛,“就算像你这样妖魅的女孩,你又能拿川穹怎么样呢?因为你爱他,所以你在他面前……”他笑得苦,“最无可奈何。” “一点也没有错。”雾的梳于继续划下,语调有些悠悠,“很奇怪,为什么川穹不了解我,爸爸不了解我,你了解我?” 藏血凝视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神奇异,并非怜悯,而是两个人一起的怜悯,她怜悯着他和她,并非不曾付出真心的恋人,却终是得不到珍惜和爱护。爱人的感情很脆弱,爱人的人也很脆弱,如果没有相同的爱来回应,一个人爱下去,会很伤心,也很寂寞。 心往往就是那样碎的,却得不到重视,只好化为麻木。 也不会有人去注意,你此时的微笑,是真还是假,是否为了不让我爱的你难过,所以即使不快乐,也不会去说。 狡黠的女孩,一分悲哀甚至卑微的爱情,别用这样的眼光看我,让我们都不要回想得那么清楚,就这样笑好了,好不好?你这样看着我,只会让我,觉得痛苦而不会快乐。 “因为他们都不是我。”藏血笑了起来,一本正经地回答。 雾怔了一下,拿起那绳子往他脖子上一勒,“是,你好伟大,了不起。” “要死人了。”藏血往后一倒,做死狗状,吐出舌头。 这人,情绪变化得这么快?雾刚刚有些疑惑,“啪”的一声,那条绳子断了,她低下头,看着手里扯断的半截绳子,半晌说不出话来。 这该是名檀的东西吧?藏血如此珍惜的发绳,雾俯下身要去捡地上断成三节的绳子,藏血拦住她,“算了,断了就断了吧,别捡了。” “我赔给你一条。”雾扯下头上的白色缎带,“这个给你。” 藏血接过来,在头上打了一个大蝴蝶结,对着飞机的窗户玻璃照着,似乎挺稀罕的样子。 雾捡起地上的三截断绳,迅速塞进口袋里,“你扎成这样更像令女孩子,快扯下来,难看死了。” 好像我妹妹日之媛哦。“藏血笑着,躲开雾的禄山之爪,”让我多欣赏一会儿,别吵。“ 雾扑到他身上,“还给我!” “你说给了的。” “我剪了你的头发。” “玛玛大人,这小妖女说要剪头发,罪无可赦,快来啊……” “你又不是长毛兔子,我放火烧了你的头发。” “烧头发是世界上最不可原谅的罪行。” 飞机师摇头,他这位城堡里的大小姐,还是第一次在“别的男人”面前,显得这样放松和胡闹,即使面对着老爷,也从来不曾这样快乐过。面对着川穹少爷,雾小姐除了越笑越纯洁天真之外,没有其他的情绪。 半个月后。 “名檀结婚了?” 伊贺颜大学,背后背着个帽子的男生,一身令人舒服的气质,是伊贺颜大学的学生兼学校的主人,伊贺颜真秀。 藏血耸耸肩,“是的。和他在一起的男人叫川穹。” “恭喜你。”真秀挑了挑眉,“你也是时候从他那里解脱了。” 藏血只是笑笑。 “看到你这个样子,似乎并不太伤心?”真秀微微一笑,双手插在口袋里。 “是不太伤心,”藏血拿起辫子瞧了瞧,“很奇怪,看到他结婚的时候,我心里想的是,这一切终于结束了。”他笑了笑,“也许是最近新认识了个小妖女,她的男朋友是川穹,川穹和名檀在一起,我却和她在一起。她伤心的时候,我就只好不伤心了。” “保护弱者,尤其是漂亮的女孩,是绅士的本分。连自己的伤心,都可以放在一边。”真秀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看来你爱得不怎么深嘛,枉自让朱鸟和我担心一场,亏他以前怕你出事。还整天找你约会。早知道你对受伤的女孩没有抵抗力,一早给你介绍女朋友了。” “怎么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好像我是个色狼?”藏血看着指间精致的发结,“不是对受伤的女孩没有抵抗而是——” “什么?”真秀是被司狐誉为“有超越了界限的智慧”的人,这漫不经心地问,问得节奏快慢都恰到好处。 “看到她就好像看到我自己,”藏血微微一笑,“我们都不是弱者,但是……” “都是不擅长处理感情的人吧。”真秀啊了一声,“这辫子辫得不错,不是你自己辫的吧?” 藏血哈哈一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你说呢?无所不知的真秀少爷。” 真秀抬起头来,舒服地十指交叉,“不管怎样,恭喜你从名檀那里回归人间。”他伸出手。 藏血与他握手,“说得像我以前居然是在地狱里。” 雾。梅耶城堡。 梅耶先生全然忘记他化身为蜘蛛的日子,一大早就去了葡萄园。 “雾小姐,川穹少爷和名檀先生一大早已经乘飞机去了芬兰,这是他们留给小姐的道别信。”管家送上信件。 雾接过信,打开来看了一眼,里面只有非常简单的几个字:“二月十八,十二点零五分,芬兰。”符合川穹和名檀的性格;他们就是这样的人。如果在几个月前收到这样的信,她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的心情,但是如今收到这封信,第一个浮起的竟是藏血的脸,他那副金边眼镜,还有似乎什么东西都可以拿出来的,机器猫似的口袋。如果是他看见,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情? 笑了一下,一切都过去了吧。她合起信,脚步轻快地往房间里走,如果不知道藏血和名檀的事,她或许不会这么豁达,能够不那么伤痛,全都是因为有一个人陪她。 走过藏酒室的房门口,她停了下来,眼角看到那天游戏宾客们没有找到的一朵水晶玫瑰。慢慢走过去,把它从花瓶里拔了出来,拿在手里。那水晶玫瑰是她是个半妖人的时候用真玫瑰化成的,带着刺,一不小心,水晶花刺就把她的手指刺破了,鲜血顺着透明的花枝流了下来。她抬起手,吮吸手指上的刺孔,把水晶玫瑰插回瓶子里。水晶玫瑰还在,就证明玛玛的魔力还在,在和骷髅灵的较量中,他还没有消失。 那个喜欢她的大兔子,一只很酷的兔子。 藏血,一个体贴的男人,能玩会笑,风度翩翩。 川穹,枭狂如风的男人,永远不被人掌握。 雾叹了口气,如果川穹有藏血一半的体贴,有玛玛一半的容忍,那有多好? 她继续往前走,没有注意,在她离开之后的藏酒室里,花瓶里的水晶玫瑰晶莹剔透的层层花瓣里,一个个幽深的骷髅在咧嘴微笑。骷髅灵侵入了城堡,而城堡的公主,困惑在心灵的深处,居然一点也没察觉到。 二月十八。 半夜三点。 日之家。 “铃——”电话钤响。 睡眼朦胧的藏血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痛苦地摸到电话,“喂?您好。” 电话那边没有人声,隐隐约约,似乎有鬼在低笑。 藏血皱眉,“卡”的一声挂断了电话,“神经病!” 他挂断电话继续睡。 过了十五分钟。“钤———”电话又响。 “喂?”藏血拿起来又问,口气不怎么友善。 “嘻嘻……呼呼……嘻嘻……”电话里依然是鬼笑,清晰了许多。 “上帝、真主、南无阿弥陀佛、太上老君、孔子……我这里什么神都有,别吵了行不行?”藏血“卡”的一声,又挂断了电话线。 再过了十五分钟。“铃——” 藏血“啪”的一声拔断了电话线,扑在床上沉沉睡去,“司狐,你藏的鬼跑出来了,快抓回去。” 被拔断电话线的电话乖巧得不再继续发出噪音,一直沉默着、沉默着。 与此同时,雾。梅耶城堡。 雾睡到半夜突然惊醒,有东西在试图开她的门! 谁?爸爸在三楼,仆人们在一楼,而且未经召唤一般仆人们不会擅自上来。一看钟表,半夜三点三十分。 是不好的东西!雾经历过玛玛的事,胆子比谁都大,透过门上的镂花空格,她清楚地看到一个白森森的骷髅,在试图开她的门。那不同外表冷酷而性情温和的玛玛,那是一个真正的异类,一个骷髅灵。 以雾的聪明,脑筋一转就已经猜出,必定是骷髅灵奈何不了玛玛,要掳她去当人质威胁玛玛。一道木门怎么能低等魔物异类的侵入?只不过这个骷髅灵不想惊动了她和其他的人类而已。 藏血!雾想也没有想,立刻拨通了藏血的电话,她明明知道就算叫来了藏血也没有用,但是危难当头,她第一个想起的,就是要告诉他一声,她出事了。 电话打不进,难道藏血那里也出事了?雾望着渐渐打开的房门,按下了110的报警按钮,把电话分机丢在床上,躲进了衣柜的通道。 “哥哥,哥哥,起来了,起来了。” 藏血的耳边,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吵。 藏血睡眼惺忪地睁开眼睛,一个会让他做噩梦的东西在眼前不断拍打着它的长耳朵,他痛苦地哀号一声,用枕头压住了头,“居然做噩梦……” “漂亮头发哥哥。” “哎呀!”藏血猛地一下跳了起来,“谁咬我。” 眼前是一团小小的,有长长耳朵、卷卷尾巴的东西,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 “卡露里?”藏血连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都忘记,直直地瞪着它。 “卡露椰。”小东西不高兴地看着他。 “卡露椰。”藏血摸起床边的眼睛戴起来,端详了一阵,“是你?” “是我是我,雾姐姐要出事了,你赶快去救她。”卡露椰双手推着藏血,“我进不了雾。梅耶城堡,骷髅灵的鬼气把整个城堡都占领了。他们要抓雾姐姐当人质威胁玛玛大人。你快去救她。” “玛玛人呢?他可以阻止的不是吗?你们这些东西打架怎么能连累到人类身上?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藏血抓起一件衣服,穿着拖鞋开门跟着卡霹椰咚咚咚跑出去。一路上,日之家的仆人睡朦胧地开门出来喊,“日之少爷……” “我出去一趟。”藏血遥遥地回答。 “哥哥……”日之媛开门出来叫,只看见藏血拿着一件衣服,穿着一身睡衣越跑越远,茫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开车到雾。梅耶城堡,需要三个小时,如果有直升飞机的话,想必会快很多。藏血一面开车一面后悔为什么当初因为恐高死活不买直升飞机,也不会现在“机到用时方恨少”,幸好骷髅灵如果只是拿雾去做人质,想必也不会太伤害她,只是现在如果阻拦不了,或者这一辈子都见不到她了! 他并不对魔界生物的争斗好奇,他在乎的只是,那双曾经为他辫过辫子的手,那个活得很任性,却也很悲哀的女孩。她虽然经常故意显得很妩媚,但藏血知道她很单纯,她的世界只有葡萄园和川穹;虽然她似乎喜欢嘲笑,但藏血也知道,其实她很温柔。 她是个温柔的女孩,温柔得犹如那一天相互凝视的眼神,犹如她结发、梳发的手指。如果她不见了,再也不见了,那他的“同伴”就不在了,再也不会有人,在他笑得很勉强的时候,趴在他背后,为他梳头,也再也不会有人,对着他露出那样咬人小猫似的笑。 “吱”的一声刺耳的摩擦声,藏血的车直开进雾。梅耶山庄,一群保安围了过来,看着一身睡衣的藏血从车里冲了出来,都是茫然不解,“日之少爷……” “你们小姐呢?”藏血看着因为他引起的骚动,城堡里很多房间都亮起了灯,就是雾那一间房间没灯,她难道已经不在了吗?藏血往后一指,“后面有抢劫犯。” 全部的保安都陡然集中注意力往公路上看,藏血往城堡里跑,摇摇头,笨!有抢劫犯,也不会跟在人车后面进庄园,你们难道以为抢劫犯是狗仔队吗?只有狗仔队的成员才喜欢跟踪尾随,刚才忘记说有娱乐报记者。他也仅仅是要众保安闪神的一刹那,跑近城堡推开古老的大门,然后冲了进去。 门内依然幽深,有不少仆人迷惑不解地探头出来看他。 “日之藏血。”城堡的主人梅耶先生脸色有点难看地走下楼梯,“天刚刚亮。你跑到庄园来干什么?我这里谢绝参观。” 每个人都在,就只有雾不在,藏血的心沉了下去,“雾呢?她在哪里?” “小姐呢?”梅耶先生和他是一只蜘蛛的样子大相径庭,是个标准的绅士,藏血虽然一身贵族的气质,但是却没有梅耶先生这种时间养成的涵养。 “小姐……小姐不在房间里。”有个仆人战战兢兢地说。 “这么一大早,不在房间里,会到哪里去?”梅耶先生脸色更加难看。 “我去看看,有人给我说,她可能被人绑架了!”藏血接口,往雾的房间走去。 房间里空无一人,被褥上的温度显示,雾是睡到一半突然起床,然后不见的。 所有的东西都秩序井然,似乎没有被人动过。 衣柜的门半开着。 藏血抽出一张纸巾,拿起被丢在床上的电话分机,拨出电话往来记录,脸色黯淡了一下。第一个电话,是拨给他的,可是他因为被不明身份的电话骚扰,所以拔掉了电话线。第二个电话,是报警的……看来雾的确遇到了麻烦。 “怎么样?”梅耶先生脸色紧张地问。 “她报了警,我猜她报警之后就进了暗道。”藏血轻轻推开衣柜的门,里头有些被什么东西划过的痕迹,在不远的地方,一截青色的绳子,遗落在地上,小得几乎让人看不出采。 “这不是雾的东西,难道是绑架她的人的?”梅耶先生沉吟。 藏血凝视着那个东西,慢慢地露出一丝苦笑,轻声说:“那是我的东西。”雾是在这个地方消失的?她并没有登上三楼,就消失了? 她去了哪里?难道以后再也看不到她了?抚着自己精致扎实的发结,藏血左手把辫子拿在胸的,右手慢慢握住胸口的玫瑰花瓣坠子,突然叹了一口气,只觉得一肚子的郁闷懊恼,让他很想要放火烧了玛玛那些该死的头发。 对哦,玛玛是很珍惜头发的。藏血握住玫瑰花瓣的手指慢慢滑到那一根玛玛的头发上,心里有一些别的打算。 他是人,接触不了那些怪力乱神的世界,但是玛玛可以。 捡起地上那一截断绳,雾什么时候把这个东西带回来了?她……要留着它做什么?掌握他的隐私,威胁他? 不是的,妖魅的雾,脆弱的雾,谜样的心思,他真的开始困惑了,她留着这截绳子做什么。为什么,他始终从这绳子上,感受到和名檀完全不同的温柔的味道? “藏血,是谁告诉你雾可能被绑架了?”梅耶先生怀疑地看着藏血。 藏血握着那截绳子,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突然抬起头来,“洗手间在哪里?” 梅耶先生的脸色不太好看,“左边。” 藏血走进洗手间,很有教养地锁上了门。 大家看着这一大早闯进城堡的男人,都是一脸茫然。雾……难道和日之……有什么其他的瓜葛?梅耶先生深思,她不是从小迷恋川穹吗?这还是第一次,有男孩为了她冲进城堡来,日之藏血,论家世论、人品,和雾都匹配,只是…… 关上洗手问的门,藏血“啪”的一声打开打火机,烧自己脖子上的玛玛的头发。头发本是非常容易燃烧的东西,“呼”的一下,整圈发丝都燃烧了起来,“叮”的一声,那玫瑰花瓣掉落下来,落在藏血脚边。 掉了?藏血的目光一落,突然眼前一亮,几缕头发飘飘洒洒,垂落到地上,抬起头来,眼前正是那只一脸醋相的兔子玛玛。“好久不见。”藏血微微地笑,颇优雅地推了推眼镜。 玛玛冷冷地看着他,“你好大的胆子。” “头发垂到洗手间地上很脏的。”藏血摇摇头,就当没听见他的话,“雾失踪了,你知道吗?” 玛玛往上飘了半尺,“骷髅灵的味道,我进来的时候,就已经闻到了。”他嘿嘿冷笑,“果然是肮脏的骷髅灵,打不过居然想出这种办法,雾被他们带走了。” “你会接受威胁?”藏血眯起眼睛,微略斜过了头,打量着玛玛。 “不会。”玛玛冷冷地说。 “你要去救她?”藏血继续问。 “不会。”玛玛仍然冷冷地说。 “你就等着看她死?”藏血叹了口气。 玛玛拒绝回答。 “也不会?”藏血代替他回答,“你不想被威胁,不想去救人,又不想看见雾死。” 玛玛哼了一声。 兔子果然都是比较天真的。藏血叹气,“这只是一种愿望,不是现实。现实是,因为你喜欢雾,你肯定会被影响,就算你不去救人,也会心乱。”他拍了拍手,“惟一的办法就是——” 玛玛瞪大眼睛等着他说。 藏血吊足了玛玛的胃口之后,才悠悠地说:“我去救她,你不去。” 玛玛立刻嘿地冷笑了一声,“你?你只是普通的人类。” 藏血摊开双手,“你可以赋予我魔法。” 玛玛瞪了他一阵,别过头去。 不肯?吃醋?藏血接下去说:“不肯就算了,只要你把我带人你们的世界,我是死是活你也不关心,反正我只是去救雾,反正你也不打算救,所以如果我成功了,你也解脱;我不成功,你也不受影响,对不对?” 过了十五分钟,玛玛终于回过头来,“人类进入魔界是违背规则的。”再过了十五秒,“但是……”他抬起一只手,长长的衣袖垂落到他脚边,衣袖把藏血包人他自己的范围之内,顷刻之间,洗手间里人影全无,只剩下那水晶花瓣,静静地闪着光。 “日之少爷怎么半天还不出来?”雾。梅耶城堡的仆人们打开洗手间的门,大惊失色,“先生,日之少爷也失踪了。” 第六章 骷髅和兔子 这应该是象的脊椎骨。雾被关在一个巨大的骨骼的空间里,抬着头观察着她身边的那些奇怪的东西。一个个白色的骷髅,走来走去,走来走去…… 好无聊啊,雾打着哈欠想起有一句诗歌,大约是形容鬼魂的:“它独自直立,不屑走罪恶的道路。”不管它原来有什么深奥的含义,雾只觉得用来形容眼前这种诡异的情景还是蛮相配的,只是不知道眼前的白骷髅,有没有“不屑走罪恶的道路”这种高贵的情操,不罪恶,至少也要不杀人吧,她坐在象骨中间胡思乱想。 “雾。梅耶——嘻嘻——雾。梅耶。…”四周围的鬼声远远近近地飘荡,是笑声,却让人森森发寒。 一个巨大的骷髅走了过来,空空的眼眶似乎在看她。 雾蹙起眉头,宛若清纯可怜的哀怨小花。 “雾。”骷髅似哭似笑的声音说,“你将死。” 雾双手紧紧抱着双膝,畏惧似的向后磨蹭。 “玛玛死,你死……”骷髅低下头看雾,“你很漂亮。” 雾低下头,发出轻轻啜泣般的声音。 “漂亮的、可怜的人类小女孩。”骷髅似乎也起了怜悯之心,回过头,“你们……三天之后再把她化为白骨,这三天,把她挂在我的花园里。” 骷髅王的花园简直是一堆垃圾。 雾被关在象骨里挂在“骷髅王的花园”里的时候,只能这么想。 一堆一堆的白骨,一些乱七八糟的布幡和竹竿,一些木头,只有一些灰紫色的蘑菇看起来还相对赏心悦目。 好像战火过后的、穷困潦倒的、荒废多年的棺材店。雾叹了口气,原来魔界是这么无聊的,尽捡一些人类不要的垃圾当宝贝。比起外表冷酷、性情温和的玛玛,骷髅王要差劲多了。 但是玛玛……雾发了一会儿呆,玛玛是很有原则的兔子,虽然性情很软,说一说很容易就顺从,但是涉及他的原则,他是笃定决不改变的。也许是因为玛玛太简单了,所以总是差那么一点点,她不讨厌他,不憎恨他,有时候也害怕他,却不曾为他迷惑过,更加没有所谓心动的感觉。 不像对着川穹,对着川穹,她总是很紧张,生怕在他面前失态,被他瞧不起。在川穹面前,每一分钟,都过得紧张、辛苦。 还有藏血。雾眼前没有了白骨和荒土,很奇怪的,此刻眼前泛起的是藏血见到名檀和川穹结婚的时候,那一张失神的脸。不知不觉地微笑,她轻轻摆弄自己的头发,也许第一次触到藏血的心,就是在那一刻。那一刻藏血的眼神,他的心情,不知道为什么,她完全了解。也许藏血不知道,在那一刻之前,她真的没有把他当成什么,最多是一个朋友,她不否认对藏血她甚至存着戏弄的心。但是从那之后,对藏血,她多了一分温柔的心情,温柔得有时候让她自己都有些害怕。 她懂得藏血的心,懂得那种相同的悲哀,所以经常她也很困惑,她时常缠绕在心里的感觉,是因为川穹的冷酷而痛苦,还是因为藏血的被遗弃而悲哀?这两种心情合在一起,究竟是她在伤心,还是替藏血在伤心?也许因为是同样的感情,所以根本无法区分。 不是对着川穹的那种追逐的心情,也不是对着朋友的,一种暧昧的心情,进一步,退一步,都会失去分寸。 她在出神,耳边突然有个声音呼唤:“雾。” 她蓦然拍起头来。 她——是在哭吗? 藏血走近所谓“骷髅王”的花园,一地的垃圾,遥遥地看着那笼子里的女孩。 雪白的睡衣,在白色的象骨里像开错时空的花,惹人怜悯。雾一直是清纯而令人怜惜的女孩,只是他知道她清纯下面的手段,所以他从来没有承认她柔弱,即使是在她哭的时候。 她哭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是真伤心,还是假伤心。藏血拒绝去体会她的眼泪,即使那眼泪曾经灼痛过他的手指。她不值得怜惜,她并不是所谓的好女孩,但是为什么,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觉得很舒服?她笑的时候,就是会觉得很愉快?仅仅是因为是同类吗?或者说是同病——因而相怜吗? 走近了才知道她不是在哭,只是用一种凝视的眼神看着前方,有眼泪,但在眼眶里没有流下来,也没有意思要流下来。她只不过是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红了眼眶而已。 “雾。”一切玩笑的话都说不出口,藏血不知不觉开口呼唤她的名字,一开了口,才惊觉自己的声音有些过,说得动情了。 雾蓦然抬起头来,呆在那里,过了好半天,她笑了一下。 她这是在干什么?被骷髅灵抓走了,被弄得神志不清?藏血伸手穿过象骨的缝隙,“雾,过来让我看看。” 雾被他抓住,拉过来,感觉到他手指的温暖,被他抓在手里,藏血的手在她身上摸来摸去,她陡然清醒过来,满脸通红,一把挣开,“你这是在干什么?色狼!” 藏血愕然抬头,“我在给你检查,我怕那些人体骷髅不知道在你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你怎么了?我和你说话,你干什么表现得呆呆傻傻的?害得我以为我要带着个傻瓜回去。” 雾挣开之后,也明白自己误会了他,蹙起眉头,“我在想事情。” “有事情回家再想,过来,我带你出去。”藏血在一根象骨上涂抹了些东西,雾闻到一阵强烈的化学药品的味道,“那是什么?” “强酸。”藏血回答,过了一阵,他用力一拗,被强酸软化腐蚀的象骨被他拗得弯了起来,像翻起的门帘,“出来。” 雾猫似的溜了出来,“你怎么来的?也被他们抓来的?”说着东张西望,“那些骨头呢?怎么不见了?” “玛玛带我来的,我救人,他打仗。”藏血回答,“那些骷髅忙着和玛玛的那些兔子兵打仗,还有一些在那里。”他指着东西两个方向,“一共有三四十个吧,我想。” 雾轻轻叹了口气,“看来我真是小看你了,外边这么多守卫,你居然进得来;而且居然没人知道。”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冲出去打仗吗?”藏血大笑,“你看。”他长发披肩,挑起一些发丝落到眼前来,低下头,做一副威严的模样,“我像谁?” 雾嫣然,“玛玛?你可不怎么像玛玛,玛玛的头发比你长,你比他高,而且,”她咬着嘴唇笑,“你散头发像个女鬼,玛玛有双长耳朵,头发散开了好看。” “小姐,你要清楚一件事,骷髅是没有眼睛的。”藏血看不惯她咬着嘴唇笑那种狡猾的样子,敲了敲她的头,“我猜那些骷髅只看得到头发,其他的都看不清楚。我一走近,那些骷髅看见了我就跑,边跑边怪叫,我也听不懂到底叫些什么。还有不要咬嘴唇,坏习惯!” “这些骷髅果然说话都不怎么灵光,我猜魔力高的骷髅灵,视、听、说的能力才会比较好,普通的骷髅,大概只会鬼叫吧。”雾抬头看了藏血一眼,他脖子上的那条玛玛的头发不见了,自己给的那个花瓣,更不知道在哪里,“日之,这个给你。”她从睡衣口袋里摸出一团东西,“你的。” “先走人好不好?出去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也有这么好的运道。”他不看她手里的东西,“回去了再给好不好?” “好。”雾把东西又收回口袋里,悠悠叹了口气,她每次送东西给人,收礼的人,往往连一眼也不看,川穹是这样的,藏血也是这样的。是自己太强了,所找到的那些她想送礼的人都太有性格了,还是总不会寻找时机,每次都在不应该送的时候送?但是为十么,自己总是喜欢在奇怪的时候,送奇怪的礼物? 因为……有个声音在她心里说,因为你知道,你很清楚,这一次不送出手,就再也不会有下一次。在川穹结婚的时候,她硬生生地去,硬生生地送了一份礼,那里本没有她的位置。她送的礼,是一件情侣装中的男式衬衫,是她第一次遇到川穹,想买给他的。之所以那天送给川穹,是因为她知道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所以即使是不合适的礼物,她也非送不可。她知道川穹根本不会打开那个盒子,但是她不能不送。 今天,对着藏血,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预感,这个东西,今天不送的话,也许以后再也没有机会送给他。但是藏血连一眼也不看,她不能勉强,藏血不是川穹。川穹决绝,所以她可以用决绝的态度对他而不在乎他的感受,除了川穹在乎的人,他也不会有什么感受。但是藏血不同,藏血不会把感觉写在脸上,他会被伤害,但是他不说。 我……害怕你伤心。雾抬起头看着藏血,他在倾听着四面八方的声音,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靠近。看见雾的神情,他怔了一怔,摇了摇头,“你要送什么?要送就送吧,不要总是一脸要哭的表情。” 雾嫣然一笑,“你遇到我的时候,就说我的眼睛湿湿的,总是像在哭。”把一个东西放在藏血手里,“你的。” 那是名檀送给他的那条断成三截的青色绳子,被她重新编好了,接了起来,因为中间少了一段,有点短,但确确实实是那条绳子原来的样子。藏血紧紧握了起来,那一刻他的表情显得很痛苦,“你……” 雾低声说:“对不起,我知道不该在这个时候送你这个,但是,我总是觉得现在不送,以后就没有机会。” 藏血从口袋里拿出另外一截断绳,除了长短之外,被雾接好的绳子和原来的一模一样,“我说过断了就断了,你为什么要还给我?” 雾沉默,沉默了好一阵,才说:“说是没有用的,”她难以形容地用手势比划了一下,颓然放弃,“但我希望你从心里快乐。” 藏血退开两步,看着她,“你……”连真秀都看不出来,为什么她会知道?他并没有忘记名檀,即使他自己比谁都清楚应该忘记他,但是他也比谁都清楚,名檀不是可以被人忘记的人。 “别给自己压力,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要强迫你忘记他。”雾轻笑,“就像我,我也曾经强迫自己忘记川穹。”她低笑,“那样会更痛苦,没有人能够帮你,提醒自己要忽略他、漠视他,只会经常在梦里遇见他,做许多许多的梦。” 藏血紧紧蹙着眉头,“不要说了。” “别给自己压力,不必要的。”雾轻轻摇头,低声说,“就算是记住,永远不能忘记,那又怎么样呢?你就不能再爱第二个人了吗?”她抬起头来看他,“有些人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但是我知道你不是。” 藏血望着她,她用这样清澈的眼神看他,仿佛他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无所遁形,居然让他悚然害怕了起来。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清楚地知道另一个人的心事?一个人怎么可以有这样妖异的眼光?她此刻像一只妖异的洞察人心的怪物,比骷髅王还要令人恐惧。 “因为你不会为他去死。”雾一个字一个宇地说,“你不会,所以你不是那种人,我也不是。”她眼神变得有点凄凉,“因为我们都是比较自私的人,守着自己不肯放弃,所以,爱也不会爱得疯狂,不会入骨,在那些真正情深意重的人面前,永远都要打败仗。”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的人,大多数都是疯子。”藏血经过了一阵激动,渐渐平静下来,侧过头去。 “你知道,就别给自己压力,别强迫自己忘记他,这个是你的,还给你。”雾看着他手上的绳于,“留着它,记着他,也没什么不好。”她抬起头,轻轻双手合十在胸前,“我希望你从心里快乐,爱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有什么关系呢?”她眨了眨眼睛,“我不会忘记川穹,但是我相信,我会找到比他更好的人。” “雾……”藏血怔怔地看着她,“你不觉得,心里有两个人是犯罪吗?” 雾摇头,“你说过了,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的人,大多数都是疯子。”她轻轻地笑,“难道你想做疯子?” “不是。”藏血摇头,过了好一阵子,才说,“那样是不公平的。” 雾奇异地看着他,看得藏血不自然地转过头去,“你看什么?” “你已经爱上别人了。”雾奇异地道,“我真傻,我居然到现在才发觉,你自己不知道吗?你已经爱上别人了。” 藏血微微一震,“你不要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想要忘记名檀?你要忘记名檀真的是因为他结婚了?可是你明明知道名檀不是一个人能永远拥有的,他就算结婚也是暂时的,没有人能拥有他一生一世。你想忘记他是因为你爱上了别人,因为你下意识地觉得‘心里有两个人’是犯罪,你觉得这样对他不公平,所以你才下意识强迫自己忘记他。不是因为名檀结婚了,你都能放手让他走,要痛苦怎么会等到现在才痛苦?你真的一点也不觉得,你已经爱上了别人吗?”雾奇异地看着藏血,喃喃自语:“而且你为‘她’考虑得很多,居然要强迫自己忘记名檀,可见她在你心中,分量很重。” 我已经爱上了别人?藏血心中一片茫然,我爱上了谁?居然想要为她忘记名檀?可是,真的如她所说,名檀结婚,我并不伤痛,我只是觉得解脱。痛苦只是因为,我不想带着污点去爱人,我想给她一颗完整的心,真的是这样吗?“我——爱上了——谁?”他喃喃自语,只觉得他的世界一片紊乱,居然给他一种无力的感觉。 雾看着他完全失神的样子,居然有些不忍,轻轻拍了拍他的肩,柔声安慰:“我不该说那么多不该说的话,这绳子,真的不该这个时候送给你,只是我真的不想看见你假笑。” “这个——谢谢你。”藏血收起那条绳子,语调不可抑制地微微有些走音。你搅乱了我的心情,但我却不怨恨你,我很清楚你说的并不仅仅给我听,你也希望可以说服自己,可以去爱上那个第二个人。 雾不安地咬了咬嘴唇,“对不起。” “傻女孩,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藏血笑了,轻轻托起她的下巴。 雾低头去咬他的手指,就像那一次,他拿白玫瑰挑起她的下颔的样于,狡黠而又妖魅,“我说中了你的心事。” “你也说中了你自己的心事。”藏血甩了甩头,“我不吃亏的。” 雾轻笑,趁他分心的时候,轻轻咬住了他的手指,抬起眼看他。 “坏习惯!”藏血吃痛,敲了她一个响头,“小野猫似的。” “你不觉得,你爱上的那个人,有可能是我吗?”雾看着藏血,咬着嘴唇。 “这算是你在向我告白吗?”藏血开玩笑。 雾歪了歪头,“你说呢?” “我说——我们要赶快走了,骷髅兵要回来了。”藏血听到了少许动静,一把抱住雾,一个翻滚,躲到了骷髅王的那些“收藏”中的一堆木头底下,那些木头原来是口棺材。 “咯啦”一阵骨骼奔跑的声音,零散的几只骷髅踉蹿跄跄地奔来,没跑几步就倒地碎成一堆白骨。 “头发。”藏血低声说,“那些骷髅是被头发勒断的,看来玛玛这一仗打赢了。” “骷髅王在那里。”雾悄声说。 一具巨大的骷髅摇摇晃晃地往这边走,身上挂了不少头发,但是它看起来丝毫无损,只是有些累了。他站在“花园”的边缘,怪声怪气地说:“玛玛,你再不让你那些兔子走,小女孩就死。” “他居然还不知道你已经不在笼子里了。”藏血在雾耳边说。 “他反应很慢,玛玛应该会比他厉害很多,这场仗为什么会打好几百年那么久?”雾悄悄地说。 “你看刚才碎掉的骷髅,”藏血压低声音,“爬起来了,他们会复生,总是死不了。” 说话之间,长发长耳的玛玛临空飘来:“骷髅王,你的女孩已经不见了,你还没有看到吗?” “她还在,她还在这里……”骷髅王瓮声瓮气地说,大脑袋一摇一晃,往藏血和雾藏身的地方来,“人类的气味。” 雾和藏血悚然而惊,这个骷髅居然能闻到人类的味道,它不但能说能看,还能闻。果然是骷髅王!怎么办?根本无处躲藏,骷髅王的大脑袋带着一阵腐肉的气息,伸到了雾面前,“还有一个,玛玛,你不撤兵,我就把这两个人类化为白骨。” 玛玛在远处缓缓地道:“我族是不会停止攻击的,无论你把谁化为白骨都一样。” “嘿嘿……我把这两个人类化为骷髅兵,再向你进攻。”骷髅王啧啧地笑,对着雾缓缓张开大口。 “哧”的一声,骷髅王的嘴里突然冒出一股浓烟,泛出白色的泡沫,这可不是骷髅王在耍魔法,却是藏血把强酸瓶子丢进了骷髅王嘴里,强烈的酸,腐蚀了骷髅王的白骨,他登时凄厉地吼叫起来。 “快逃!”藏血拉起雾,往玛玛那边跑去。玛玛长发席地卷来,把他们远远地拉开了去。随着骷髅王凄厉的惨叫,强烈的魔力四射,“花园”里的白骨沙石四下激飞。 玛玛皱起眉头,冷笑了一声,“你们倒帮了我一个大忙。”话说完,他带着藏血和雾隐去,留下发狂的骷髅王。 “玛玛,谢谢你。”雾凝视着玛玛,他参加了很多战役,瘦了,身上还有许多伤痕,“以前……”她叹了口气,“讨厌过你,但是现在不讨厌了,谢谢你放过雾。梅耶城堡。我以前常常骗你……”望着伤痕累累的玛玛,曾有过许多的歉疚泛上心头,却知怎样都弥补不了。 “我知道。”玛玛打断她的话,冷冷地道,“那又怎么样?” 那又怎么样?雾呆了一呆,什么叫做那又怎么样?“我以后不会再……”我以后不会再骗你,因为我,是骗你不起的,我无法补偿你。 “你留在我身边,你不在我身边太危险了。”玛玛第二次打断她的话,蓦然转身,“走。” “等一等。”藏血拦住他,“你要带雾走?” “是。”玛玛冷冷地说。 “可是我……”雾睁大眼睛,和藏血面面相觑,然后她看向玛玛。怎么会变成这样?逃离了变成白骨的命运,却要被玛玛带走?可是我……我都没想清楚,是不是一定会倒向最强的那一个。 “我不在乎你骗不骗我。”玛玛冷冷地说,看了雾一样,“我知道你一直在骗我,我喜欢。”随后他又看了藏血一眼,森然说,“你根本没有能力保护她,你要救她,现在救完了,你可以走了。” 不能——保护她吗?藏血的指尖微微动了一下,手稍微抬了起来,顿了一顿,顺手塞进了口袋。把手塞进口袋里,是一种防卫的姿态,那是真秀说的,伊贺颜大学的智囊伊贺颜真秀的习惯。藏血明白这个手势的含义,当不能让心灵脱缰而出的时候,惟有这温暖而又单薄的口袋能带给人一丝可以自控的力量。 不能保护,是一种耻辱吧。微微舒了一口气,“你跟他走吧。”藏血叹了口气,“就算你想和我走,也是走不了的。” 雾的眼神顿了一下,嫣然一笑,“你真了解我。” “怎么能不了解?”藏血摇摇头,推了推眼镜,“你这见风使舵的女妖,去吧,要保重自己。” “我不会亏待自己的。”雾挥了挥手,“有机会再见。” 藏血哈哈一笑,转眼看向玛玛,“她留给你照顾了,还不送我回去?” 玛玛看着这轻轻松松说再见的两个人,眉头皱得很深,雾居然推了他一把,“玛玛大人,把他送回人界去。” 玛玛终于衣袖一圈,让藏血从魔界消失。雾嫣然扑了过来,“玛玛大人你好了不起哦。” 不知道为什么,玛玛第一次觉得,雾这张天真纯洁的笑脸,看起来有些刺眼,因为他知道,雾和藏血在一起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日之少爷、日之少爷,你怎么在楼梯上睡着了?” 藏血睁开眼睛的时候,雾。梅耶城堡的仆人们围成一圈在他四周,七嘴八舌地说,他去了洗手间,半天不出来,大家以为他出事了,进去一看,没人,更加害怕,结果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睡在楼梯上,吓死人了。 在楼梯上?该死的玛玛,要让他回来,好歹也要让他“降落”到一个像样的地点,在楼梯上像什么样子?公报私仇!藏血站起来摇摇头,甩甩手,“没事,昨天晚上没睡好,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日之。”梅耶先生缓缓地说,“我想什么时候和老日之先生见一面,你回家去问一下你爸爸,看他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请他喝下午茶。” “是,我一定记得。”藏血斯文地微笑。 “你也很累了,回家去休息吧,雾的事情,警察会来处理,一有消息,我立刻通知你。”梅耶先生缓缓地说。 “是,我先走了,有雾的消息,通知我。”藏血整了整衣裳准备离开。 “这是你的东西,拿回去。”梅耶先生把一个东西丢了过来。 藏血接住,是那片水晶花瓣,抬头看着梅耶先生的脸,却看不出他有什么想法,一脸的深沉隐抑。 她会永远留在魔界吗? 玛玛其实很温柔,只不过他用凌厉的方式来表达,雾这小妖女,见到什么人,就换什么脸。对川穹绝对高贵,对玛玛俏皮顺从,对自己……藏血拿着水晶花瓣开车回家,一路默默地想,她对自己是什么态度? 她很依赖自己。 还有……她只在自己面前哭。 她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就会像她被关在象骨里的模样,静静地想心事,静静地红了眼眶,而没有人安慰。 是在想川穹吗?想那个高而瘦的,强风一般的男人,那么冷酷地从她身边走过去,只是揉揉她的头,她就满意了?陡然间惊觉,那天虽然眼睛一直看着名檀,但什么时候,把她的一举一动也全部留心,不知不觉之间,居然在记忆中如此清晰。 “你已经——爱上别人了。” “你真的一点也不觉得,你已经爱上别人了吗?” “我说中了你的心事。” “你不觉得,你爱上的那个人,有可能是我吗?” “吱”的一声猛踩刹车,藏血趴在方向盘上苦笑,有可能?除了你,我还可能会爱上谁?难道我还会爱上真秀、爱上司狐? 只有你的身上,才有那么一点让我心动的东西,也许是同病相怜的怜悯,也许,我们根本就是同类。 启动车辆,藏血从口袋里摸出那条绳子,那绳子还在,宛然她的声音还在:“你知道,就别给自己压力,别强迫自己忘记他,这个是你的,还给你。留着它,记着他,也没什么不好。我希望你从心里快乐,爱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有什么关系呢?我不会忘记川穹,但是我相信,我会找到比他更好的人。” 雾,你是这样希望的,我大概也这样希望,但是说与做不同,爱一个人,想一个人,还能做到快乐、豁达,并不容易。 你也是一样的,说会记住苍穹,然后快乐地去爱第二个人。藏血嘴角微微一挑,做得到吗? 谁都很迷惘,然后在迷惘中相互舔伤,我莫名地迷恋上你的温柔,迷恋上那种同病相怜的慰藉,雾,我这样的感情,算是——爱你吗? 魔界。 长发兔与骷髅灵一场战乱之后。 雾望着玛玛,他正在换衣服,把战袍换下来,穿长长的元老服。满身都是伤。 “呜呜……玛玛大人太英勇、太伟大了,只是因为有了玛玛大人,我们长发兔一族才能繁衍下去,鄙视兔子的人太多了,他们经常拿红萝卜诋毁我们。”卡露椰望着玛玛的背伤哭,呜呜咽咽的像只小老鼠。 “别吵。”玛玛换好元老服,不耐烦地挥手,卡露椰登时住嘴,委屈地看着玛玛。 “你痛不痛?要不要我给你涂药?”雾问。 “不要。”玛玛回答,推开门出去,“我去召集师长们开会,你和卡露椰呆在房间里,不许出去。” “是。”卡露椰恭恭敬敬地应了一声。 这大概就是玛玛和藏血的不同。藏血总是顾及别人的感受,总是一张令人赏心悦目的笑脸,就算有天大的心事,也只是困惑在心里,顶着一张笑脸,就打算蒙混得天下无事。如果藏血换成玛玛,他就不会打断卡露椰的话,就不会拒绝涂药,就不会说“不许”,因为藏血是体贴的人,真的非常非常体贴。 “雾姐姐,你会永远留下来吗?”卡露椰飘过来问。 “不会。”雾微微一笑,轻轻摸了摸卡露椰的头。 “那个有漂亮头发的哥哥呢?”卡露椰又问。 “他回家去了。”雾的手指在卡露椰头上慢慢地移动,把它的长毛打成一个蝴蝶结。 “你会想他吗?”卡露椰浑然不觉自己的头发正发生问题。 雾的手指停顿了一下,“我……” “我会想他的,哥哥说要给我漂亮的长头发,他还没有给我。”卡露椰顶着满头蝴蝶结,在雾面前走来走去,得意洋洋。 它还记得啊?雾拍拍它的头,点点它的鼻子,“下次姐姐看到他的时候,一定叫他赔给你。” 第七章 月轮天 雾被玛玛带走已经十天了,雾。梅耶城堡的气氛一天比一天沉重;警局曾经接到雾失踪那晚的报警电话,但是除了一些奇异的怪笑,电话录音里什么也没有,无法追查雾消失的真正原因。 藏血知道梅耶先生怀疑是他把雾藏起来,因为是他第一个发现雾失踪,居然远在日之家就知道雾失踪,而且他也在城堡里失踪了一阵子。但是他无法向梅耶先生解释雾去了哪里,所以只好故作不知。今天梅耶先生邀请父亲去城堡喝下午茶,藏血猜到一点他们要说什么。 伊贺颜大学。 真秀的办公室。 “梅耶先生请了日之先生喝茶?”穿着柔软质地的衣料,背后拖个帽子的真秀十指交叉地坐在椅子上,“我印象中,似乎梅耶先生和日之先生的交情并没有好到这个分上。” “我猜,说两件事。第一,试探雾是不是被我藏起来了;第二,”藏血耸耸肩,“他怀疑我和雾。” “他怀疑你试图拐走他女儿。”真秀说得咬文嚼字,之后补了一句,“你本人是没什么大事,看履历的话,很少人有你那么工整的。上好的家世,上好的学历,上好的能力,上好的相貌。”真秀似笑非笑地喝了一口茶,“主要是名檀那档子事不要让他查了出来,那可就大大地降低你的分数。” “你在说什么?说得我好像很希望被人家挑中做人家女婿。”藏血斯文擦着一个新的茶杯,“他查我什么我都不在乎。” 不在乎,真秀挑眉笑,转开话题,“这可是你第一次进我这里居然还会擦茶杯,我这茶杯是新的,我不信你在家里也这么勤快。” 藏血举起那个茶杯,茶杯晶晶亮,看了一阵他自己哑然失笑,“看来我回家也要勤快一下才可以,做儿子做了那么多年,居然没擦过家里的茶杯。” “你在担心。”真秀给自己倒茶,没给藏血倒茶,反正他也没心喝。 “我在担心什么?”藏血笑笑。 “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不做挑拨人心的刺猬。”真秀一只手插进口袋,“下午没课,和仲海约了打球,你去不去?” “我?”藏血又是那样笑笑,“我想回家。” “那你就回家。”真秀瞧了他两眼,淡淡地笑,也不多说什么。 藏血走了,他很少这么安静,安静得近乎寂静。 藏血的心很乱,连最经常的斯文的微笑都做不出来,来找他似乎是想说什么吧,但是他最终只是擦了一阵茶杯,什么也没说。藏血是真的喜欢上那个女孩吧,不仅如此,他知道那个女孩去了哪里。真秀拿起藏血擦的那个茶杯,耸耸肩,往里头倒了茶继续喝。 藏血知道那个女孩在哪里,但是他不能说。 他担心梅耶先生。 他更担心他自己。真秀不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但是似乎藏血对自己这分崭新的爱,没有什么信心,对雾没有什么信心,对自己也没有什么信心。 藏血不坚持,他是一个不强势的人,不喜欢勉强。而且他体贴,不喜欢别人不愉快,换句话说,他不自私。但是,真秀叹了口气,爱是自私的吧,为什么藏血留不住名檀?因为藏血在他所爱的那个人选择离开的时候,他不会挽留,他会放手。那样的话,如果有人与他抢夺,他怎么能不输呢?他让名檀离开的时候,仲海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他只是推了推眼镜微笑,“我不喜欢勉强。” 嫁给了藏血,是会很幸福的。但人们都喜欢那种强势的、疯狂的爱恋,那种一霎眼冰棱破裂的心动,藏血不是那样的人,如果有一个女孩,能够理解他的爱人的方式,那该是疯狂的爱恋之外的另一种幸福了。 雾。梅耶,那个妖异的女孩,她能吗?真秀持保留意见。 风吹来,衣发俱飘。 藏血仰天吸了一口空气,长长吐出一口气。他没开车来上学,学校距离日之府很近,散步就能够到达。 日之府地域广阔,道路上铺着青砖,路边生着短短的青草,草上开着白白的小花,长着紫黑色的浆果。很温和的天气,所谓春天。 藏血的辫子在风中微微地摇晃,绕过脖子辫稍落人口袋里,辫子上青色绳子的绳带轻轻撞击着他的手背。 一个人走路,总是觉得缺点什么。藏血把手从口袋里伸出来,手心是那片水晶花瓣,在白天的光线下,水晶光滑透明,像一汪真正的水。她在魔界永远不回来了吗?玛玛说得没错,雾不留在玛玛身边的话,他保护不了她。 他保护不了她…… “日之。”有人淡淡地呼唤。 藏血抬起头,有些意外,站在不远处树下的是名檀,他身边居然没有人陪着,一头长发随着风飘,映着他那种多年冰封,近乎是被封印的脸和他的眼睛。“名檀?你不是去了芬兰?” “我回来拿东西。”名檀眼也不眨,冷冷地说。 “哦。”藏血应了一声,辫梢在口袋里,他带着一阵风从名檀身边走过,“好久不见了。” 名檀站着不动,藏血从他身边走过了,他才说:“对不起。” 藏血意外,站住、回头,笑了,“你居然会道歉?” “嗯。”名檀淡淡地应了一声。 藏血耸耸肩,“不客气。”他回过身,继续往前走,走得很轻松,仿佛他从来没有在这条路上遇到名檀。 名檀没有回头,“你从来没有要求我留下。” 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藏血皱眉,又停了下,“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如果开口说挽留的话,谁都会为你留下的。”名檀淡淡地道,“只是你从来不说。” 藏血推了推他发光的眼镜,也淡淡地道:“我从不喜欢勉强,从不喜欢‘要求’别人为我做什么事。” 两个男子相互背立,相隔十米站着,谁也不回头。 “你一辈子,就等着一个人为你留下吗?”名檀开始往前走,缓缓地消失在不远处的转角,“日之,你是一个好人,但不是一个好情人。” 藏血没动,,直到名檀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还站在那里没动。 “你一辈子,就等着一个人为你留下吗?” 是我的错? 藏血缓缓抬起头,如果那天我说,雾,你和我一起走,就算我保护不了你。雾,你会和我一起走吗? “你如果开口说挽留的话,谁都会为你留下的。” 不,名檀,你不明白的。我保护不了她,所以…… “哥哥,回来了?”屋里日之媛像个漂亮的大洋娃娃,和藏血有八分像,只是日之媛矮一点,藏血高一点,日之媛更像她的妈妈。 藏血笑了笑,“回来了。” 日之媛毫无心机地笑,“犀泽哥哥来过,和梅耶伯伯还有爸爸一起喝下午茶,他说回来拿东西。” 藏血站住,名檀……“他回来拿什么东西?” “缎带啊,就是你房间里那一盒缎带,我不知道那盒子什么时候在你房间里的。”日之媛指指藏血的身后,“我也不是很清楚犀泽为什么要拿走,梅耶伯伯一直和他在一起,你问梅耶伯伯。” 藏血苦笑,回过身,“梅耶先生。” 梅耶先生依旧看起来没什么表情,“回来了?” 藏血只能轻咳一声,“回来了。” “我想问你几句话。”梅耶先生慢慢在椅子上坐下。 “日之媛,过来。”日之先生在房间里呼唤。 “来了。”日之嫒站了起来,从房间里离开。 真秀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在担心。” “我在担心什么?” “你自己心里清楚。” 藏血居然觉得紧张,和梅耶先生独处在一个房间里,他居然很紧张。自然不是因为梅耶先生曾经是一只大蜘蛛,藏血在心里苦笑,自从梅耶先生要和爸爸喝茶,他就觉得不安,对真秀说不在乎,现在却紧张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梅耶先生居然来这里请爸爸喝茶。”藏血勉强笑着说,“我以为梅耶伯伯不喜欢出庄园。” 梅耶先生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一丝笑意,慢慢地说:“你不欢迎我?” “我……”藏血不是不擅言语的人,此刻却哑口无言。 “你一向叫我先生,不叫伯伯的。”梅耶先生慢慢地说,“你很紧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他双手安详地放在椅子扶手上,并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却让人无法回避。 藏血皱起眉头,“我不是……” 梅耶先生打断他的话,“你以前不会的,我记得。” 藏血叹了口气,他还能说什么?“以前是以前。” 梅耶先生微笑,“是害怕?” 藏血苦笑,“有一点。” “害怕我知道名檀的事?”梅耶先生淡淡地问。 藏血也在另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不是。” “还是害怕,我会因为这件事排斥你?”梅耶先生淡淡一笑。 藏血摇头,“我害怕你会怪雾。” 梅耶先生有些意外,“怪雾?” “怪她招惹了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藏血自嘲地笑了笑,“我听说川穹的事,先生并不赞成,我似乎也并不比川穹好多少。”他耸了耸肩,“我怕你怪她,也怕让她烦恼。” 梅耶先生笑了,“你和川穹不同。”他上下认真看了藏血一阵,“你以为我会看不起你吗?不会,我不看重你过去的对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只看重你值不值得雾爱。”他慢慢地说,“雾是个任性的孩子,她古怪,不端正,不听话,而且喜欢掩饰自己。不要以为她很放荡、腼腆、很少说真心话,她是那种要人逼,逼到绝境才会原形毕露的女孩。” “我知道。”藏血也慢慢地说,“她其实很简单,只是她怕太容易给人看穿,所以她喜欢掩饰自己。说假话的时候,她总是笑得特别灿烂。” “喜欢她吗?”梅耶先生微笑着问。 藏血笑而不答。 “雾是个单纯的孩子,你相信吗?”梅耶先生叹了口气,“可能因为我和她妈妈分开得太早,雾从小就很少有人能认真地关心她,她变得古古怪怪,喜欢捉弄人,但是你要相信,她不是坏孩子。” 藏血轻咳了一声,“无论她是不是坏孩于,总之我不想看见她伤心。”他换了个姿势坐,“我爱过名檀,先生不在乎?” 梅耶先生微笑,“名檀说,你是个体贴的人。” 藏血哈哈一笑,“我不否认。” 梅耶先生也哈哈一笑,“所以我说你和川穹不同,你是会给人幸福的人。” 藏血眨眨眼睛,笑了,“难道川穹只会带给人痛苦?” “有些人的感情,是非常凄厉的。”梅耶先生含蓄地说,“我不反对疯狂的爱恋,但是不希望自己女儿也卷进去,雾是个脆弱的孩子。”他微笑着说,“名檀说你不擅长向别人要求什么,雾可是要人逼的孩子,你明白我意思吗?” “名檀了解我,但不彻底。”藏血呼了一口气,双手枕在头颈下,“雾了解我,了解得让我有些害怕。”他转过头,望着梅耶先生,“她第一个告诉我,我从名檀那里毕业了,我已经爱上了别人。那个时候,我自己真的一点也不觉得。她了解我,比我自己还了解。” 梅耶先生有些意外。 藏血笑了笑,“同样的我了解她,也许比她自己还了解,她不知道我爱上的人是她。” “你可以告诉她。”梅耶先生微笑,“如果错过了你,她会后悔的。” “先生,她不会相信的,或者说她拒绝相信。”藏血笑得有些黯淡,“她害怕我们之间的感情变质,她只能接受暧昧,不能接受那是爱,挑明了我爱她,我们之间就不会这么自然了。”他坐起来双手支撑在膝盖上,“爱川穹,已经让她害怕爱情,雾是个脆弱的孩子,你说得一点也没错。” 梅耶先生深沉地看着他,“日之,你比我预想的要成熟,如果雾能接受你,我很放心。” 藏血笑笑,“我是不是要说谢谢你?” 梅耶先生哈哈一笑,“该是我说谢谢,谢谢你选中了我的女儿。”他站起来,“我该走了,你知道雾在哪里是不是?她和你在一起,我很放心。” 藏血的眼中闪过黯然,“先生慢走。” 梅耶先生走了。 放心?她并不是和我在一起,我无法保护她,我也没有留下她。 藏血手里握着那个水晶花瓣,第一次觉得玛玛的存在,是如此令他痛苦。 月亮很圆。 雾在玛玛的大本营发呆,今天是十五月圆吧,玛玛会进入休眠,不知道长发兔族会受到多少影响?如果今天是十五,那么她留在这个魔幻的世界,也已经十五天了。 为了安全留下来,其实如果那天藏血开口要求她和他一起走,她也许不一定会倒向玛玛这边,虽然她讨厌骷髅,不想死,但是留在藏血身边,要远远比留在玛玛身边要……怎么说呢?幸福,幸福许多。 “姐姐,我不想编辫子。”手下的东西可怜兮兮地说。 雾拿开手,才知道不知不觉又把卡露椰的长毛拿来编辫子,这几乎已经成了她十五天的恶习。“啊,姐姐不是故意的。”雾水湿的眼睛闪烁着流光,哀怨地蹙起眉头。 卡露椰缩了缩头,“我……我不是在生气。” “你就是在生气。”雾泫然欲泣。 “我不生气、不生气。”卡露椰两个耳朵塌下来,雾乘机在它耳朵毛上多编了条辫子,“姐姐在想长辫子哥哥。” 这个小笨蛋居然也有聪明的一天?雾诧异地看了它一眼,“我在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看见他。” “姐姐想看见他?很容易啊,你看这里。”卡露椰指指墙上的镜子,“我很厉害吧。” 墙上的镜子映出藏血,他一个人坐在房间的角落,把玩着手里的水晶花瓣。 “好漂亮的头发哦。”卡露椰痴迷地看着藏血的头发——藏血大概刚刚洗过头,没有扎辫子,一头的黑发飘散,映得藏血手指间的水晶更加澄澈透亮。 雾只想敲死这个只会对着头发流口水的小妖,对卡露椰来说,只要头发漂亮就是最漂亮,相貌是完全不能和头发相提并论的。藏血的确是个花瓣似的美人,但是她很少意识到这一点,他最重要的,尹他总给人一种被纵容被关怀的感觉,和藏血在一起,你会觉得做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的。 他是在想她吗?原来这个东西他还没丢,还在的。雾目不转睛地看着藏血,这是人界什么时间?他在做什么? “我很厉害吧?雾姐姐,我可以让你看我更厉害的。”卡露椰得意洋洋,“你听。” “你一辈子,就等着一个人为你留下吗?日之,你是—个好人,但不是一个好情人。” 雾吃了一惊,这是名檀的声音,“从镜子里还能听到声音?”那岂不是和电视差不多? 陡然间镜子里什么也没有了,卡露椰垂着耳朵大口大口地喘气,“累死我了,我只能做到这样,如果是玛玛大人,你可以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居然还可以听见声音。”雾自育自语。 “那不是声音,是心声,是那个哥哥,在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他心里想的,不是他说的,镜子照不出声音。”卡露椰累极了,“啪的一声,倒在桌子上,呼呼地睡着了。 心声?雾慢慢回想起刚才听见的声音——“你一辈子,就等着一个人为你留下吗?日之,你是一个好人,但不是一个好情人。” 名檀的声音,磁性、动听,没有感情。 是对藏血说的吗?藏血到现在,即使手里握着水晶,心里想的依然是名檀吗?雾看着镜子里自己不愉快的眼睛,最终笑了一下,是自嘲的、是苦涩的。劝他不要逼自己忘记名檀,劝他遵从自己的心,劝他去爱第二个人,可是听到他心里想的是别人,她却有一点高兴不起来。 藏血不是好情人吗?不是的,名檀,你居然不了解藏血,他是最好的情人,不勉强你做任何事情,你要走的时候,就让你走。只是你适合强势的爱,而藏血不会强人所难。你为什么只能在被迫的时候才能留下,是你自己从不考虑为任何人留下,所以才会责怪他不曾打算留下你。 为了藏血留下。 也许藏血一辈子,真的在等候一个人为了他而留下。他真的不是会追逐会要求别人什么的人,不肯为了别人改变自己,所以纵然他认识过交往过那么多人,却谁也留不住就是因为他不会留你。 无缘无故居然有点想哭。她突然很想回家,去安慰那个对每个人都好,但每个人都成为他人生过客的——总是微笑的他。 “咯啦”一声,门开了,玛玛走了进来。 一股清清的水气,玛玛的脚印,每一步都是水印,整个人似乎是从水里捞出来的。 “怎么了?掉进水里了?”雾嫣然一笑。 玛玛森然看了她一眼,慢慢坐在了椅子上,“今天我要休眠。” 雾巧笑情兮,“今天是月圆,我记得。” “今天我不能保护你。”玛玛慢慢抬起头看她,“你害怕吗?” 雾嫣然一笑,“不要紧,你不能保护我,我保护你。” 玛玛凝视了她一阵,冷笑了一声,“花言巧语的小女孩。”他闭上眼睛,躺到床上去休眠,不再理睬她。 玛玛从不曾相信她。雾悠悠地舒了口气,花言巧语的小女孩,如果可以的话,玛玛也许不会选择她,他可能是被她那样清纯一朵白花般的外表欺骗了,如果再来一次的话,玛玛不会喜欢她,也许会讨厌她。 “玛玛大人。”卡露椰醒了过来,本能地扑向玛玛。 雾拦住它,“让他休息,他已经打了很多天的仗,很累了。”她纤细的双手为玛玛盖上被子,玛玛进入休眠,对外界毫无感觉。 “雾姐姐,玛玛大人好像很不高兴。”卡露椰闷闷地。 “打仗了,有谁会是高兴的?”雾摸了摸卡露椰的长毛,轻轻拍了拍它的头。 “如果可以不打仗,那有多好?”卡露椰闷闷地。 “你们和骷髅灵是怎么打起来的?”雾问。 “魔界有一个月轮天的传说。”卡露椰登时高兴了起来,洋洋得意给雾解释,“月圆的时候,该隐拿着—束荆棘在月轮天做献祭,如果你能够拿到该隐献祭的那束荆棘,你就能成为魔界仅次于该隐的魔王。月轮天的地址在我们长发兔的范围内,但是我们长发兔是没有野心的 种族,只是看管月轮天的入口,从来没有进去,也从来没有去拿荆棘。骷髅灵想要霸占那个入口,所以就打死了我们很多兔子。“它的耳朵又垂了下来,沮丧地,”我们打不过骷髅灵,所以召回了正在转变期的玛玛大人。玛玛大人正在转变,他会从兔子变成精灵,但是打仗打断了他的转变,他可能永远都不能变成精灵了。“ 雾轻轻叹了口气,“该隐的荆棘……” “如果拿到了该隐的荆棘,魔界除了该隐,人人都要听话。”卡露椰认真地说,“但是月轮天据说很危险,即使是我们长发兔,也被警告不能靠近那里,靠近那里将会遇到不幸。所以这么多年以来,谁也不知道月轮天里面是不是有该隐的荆棘。” “如果拿到了荆棘,除了成为魔王,就没有其他用途了?”雾问。 “嗯,说可以向荆棘许愿,荆棘会满足你一个愿望。”卡霹椰努力地想,“但是该隐会惩罚你,你偷走了他的东西,他会惩罚你。” “这样——啊。”雾拖长声音,应了一声。 白萧伟昂咖啡馆。 第一次遇到司狐,就是在这个咖啡馆的深处。白萧伟昂咖啡馆依山而建,咖啡馆深入山腹,咖啡馆的最深处,与司狐的房间只有一墙之隔。 藏血握着水晶花瓣走进咖啡馆,馆里的调酒师认得藏血,笑着说:“日之少爷,真秀少爷和一个有点像外国人的朋友刚走,你现在才来?” 藏血的长外套微微有些飘荡,有点像外国人的朋友?是中国水吧。法医的中国水,这学期刚从英国转学过来。“我定了x57的座位。” “空着呢,这个点,店里没人。那里光线不好,墙上刻着那些字看起来也有点吓人,一直都空着。”调酒师呵呵地,“要喝什么?”。 “皇家咖啡吧。”藏血斯文地笑,长外套带起一阵微风,走向咖啡馆的深处。 咖啡馆深入山腹的最深处,墙壁上的刻字让人将信将疑,但是藏血知道司狐就在这堵墙壁的后面,荒谬诡异的刻字之后,就是更加诡异的司狐的房间! 传说中贮藏亡灵的人,停灵士司狐。 妖异与邪魅的化身,忽隐忽现的幽冷的诡谲的笑 “日之少爷,咖啡。” “谢谢。”藏血凝视着皇家咖啡上横架着的咖啡匙上白兰地方糖燃烧的蓝色火焰,等调酒师走远了,竖起两只手指,轻轻敲了敲刻字的墙壁。 “人偶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金刚是森林的野兽,结 发走进困惑的城堡,伶女在酒红的烟花里哭泣,希腊神流下眼泪……当预言应验的时候,我的命运之匙,就会开肩。“那一边,隐隐约约传来非男非女的声音,诡谲幽异地唱,一会儿飘远,一会儿飘近。 藏血叹了口气,喃喃自语:“看着我们困惑,你好像很高兴。” 他身边的咖啡座上隐隐约约有一个身上披着一件黑袍的人,他在笑,露出尖锐的牙齿,牙齿尖是透明的,闪烁着咖啡店的灯光,是人间没有的钻石色彩。如果藏血是一个花瓣般的男人,这黑袍人就是一朵妖异的杀人花!浸满鲜血的杀人花,甚至充满了深湛邪恶的妩媚。 他当然就是司狐,贮藏亡灵的人。 “我要怎么样才能保护她?”藏血看着皇家咖啡上的火焰燃尽,拿起咖啡喝了一口,“很多天不见了,我很担心她。” 司狐的黑袍无风自飘,他分明在藏血身边,他的声音却远远近近,“魔界有月轮天的传说,月圆的时候,该隐带着荆棘在月轮天里献祭,得到那束荆棘的人,是魔界的魔王,并且荆棘能实现愿望。” 藏血笑了,“我的问题是,我是人,不是妖魔。你告诉我魔界的传说,我进不了魔界,也是没有用的。” 司狐的手轻轻抬起,黑色的长袍从手臂上滑落,露出他骨骼均匀的纤细的手臂。那手臂上一道遭密集的烙痕,像被燃烧的枝条印上的咒语。“如果你向荆棘许愿,你就能保护你想保护的人。我也曾经是人。” 藏血骤然抬头,“什么?” 司狐低低地笑,“我也曾经是人,要你向荆棘许愿,并且如果能够抵御该隐的惩罚,就能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 这其妖如鬼的司狐,也曾经是人?藏血震惊地看着司狐。 “记住,一束荆棘,只能满足你一个愿望。”司狐的手指点向皇家咖啡,溶人白兰地的咖啡上再度燃起了蓝色的火焰,当火焰燃起的时候,司狐就突然消失了,一点他曾经存在过的痕迹都没有。 “等一下。”藏血忘形地伸手过去要拦住他,司狐也曾经是人,还有什么消息比这个更令人震惊?如果司狐也曾经是人,那荆棘就不是传说,并且能够把人化为这种非妖非魔非神非鬼的东西,如果荆棘是真的,他也许可以用荆棘换回雾!他可以许愿——希望她不必被困在虚幻的地方,可以许愿让她安全,甚至可以许愿让她不再为了川穹痛苦。念头还没有转完,手穿过了虚空的地方,司狐坐过的咖啡座居然是空洞的,藏血猛地站起来穿过那个空洞,登时站在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三点五十五分,调酒师奇怪地看向藏血坐的位置,日之少爷走了?但是他还没有付账呢,他什么时候走的? 第八章 该隐的荆棘 眼前是一片黑色的草地,草的尖梢都带着晶莹的露水,映着明亮的月色,闪烁着明月的光辉,映得那草越发漆黑。 黑色的草,魔界?藏血手里还拿着起火的皇家咖啡,咖啡杯口起着蓝色的火焰,咖啡中的白兰地在燃烧,照出了一片空间。 不远的地方有一块巨大的石碑,藏血举起咖啡的火焰照了过去,那里有一个人伏在石碑前面,不知道在做什么。 “叮叮”的声响,这不知是哪种妖魔的东西,拿着工具在敲击那块石碑。 “谁?”敲石碑的东西转过身来,看到了火焰的光,可能太刺眼了,它一下子遮住眼睛,“这里是长发兔的领地,你是什么东西?” 雾的声音?她怎么会在这里?藏血慢慢地放下咖啡杯,她……很维护玛玛。 是应该的吧,玛玛为了她付出了那么多。 心里有些东西在动,压迫着他的呼吸。他一贯是个很强的人,不喜欢认输,但是和玛玛相比,无论如何他都是输的那一方,输得连雾都不得不微笑着要求对方保护。再那样笑下去会很辛苦的,玛玛当真是一个痛苦的词。藏血舒了口气,脸上现出了笑意。 雾的声音变得哀怨,“是玛玛大人吗?你别怪卡露椰,是我自己好奇心太重,想来看着是不是真的有‘该隐的荆棘’……”她说了一半,突然听见人笑,而且那人还笑得很愉快,正是那个拿着火焰,站得笔直的人——藏血? “见风使舵的小妖女。”藏血的笑脸在火焰背后出现,他走了过来,蹲了下来,单膝跪地,“你在这里做什么?” “玛玛没有让你回去吗?”雾陡然紧张了起来,“他居然让你留在这个鬼地方。” “他没骗你,别着急。”藏血把燃烧的咖啡杯放在地上,轻轻托起她的脸,握了握她的手,“我回去了,但是又回来了。” 他干什么握住她的手不放?雾突然有些紧张,“你回来干什么?”她咬着嘴唇说。 “别动,我只是想看看你好不好,有没有被人欺负。”藏血柔声说。 “你这么温柔干什么?”雾骤然红了脸,“我留在这里很好,玛玛对我很好,虽然外面妖魔兵打得激烈,但是我一个也没看见,没有被吓到,也没有被饿到,当然更不会给人欺负。” “你说的这么详细干什么?”藏血放开她的手,“我又不是在问你。” “你……”雾瞪了他一眼,火焰下看得出藏血眼里有回避的神情,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软,反驳争辩的话没说,说出口的是,“我……以为你会担心。” 藏血凝视着她微红的脸,“我如果不但心,你会失望吗?” 雾紧紧地皱起眉头,握起拳头,“你……”她换了一口气,嫣然一笑,“你这样说,我会以为你要追求我呢,别追求我。” “因为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藏血一笑,接下去,“开玩笑的,别当真。” 雾转过身指着那块大石碑,“这里是月轮天,你为什么在这里?我差点以为一辈子见不到你了。” “我是被司狐送来的。”藏血推推眼镜,眼镜上一片晶光。 “我是偷着来的,玛玛不许人到这里来,今天他休 眠,我才能偷偷到这里来。“雾指着石碑底下,”这下面一定有文章,声音是空的。“ “我来瞧瞧,听诊我最在行。”藏血开玩笑,拿过雾手上的一把小锤子,在地上轻轻地敲。 他趴在地上,全心全意地听着石碑下面的情况,雾蹲在他身边。 “雾,你也是为荆棘来的?”藏血边听边问。 “嗯,你呢?”雾微笑。 “我也算吧。”藏血敲了一下,凝神地听,把锤子移向另一个地方。 “你也想许愿?”雾帮他拨开地上的沙石,两个人像趴在石碑前的小狗。 “嗯。”藏血的注意力集中在石碑下的一个地方,漫不经心地问:“你的愿望是什么?” 雾用手指在地上划了个圈,慢慢地说:“希望魔界不要打仗,玛玛为了他的族群,失去了变化成精灵的机会,如果可以的话,”她轻轻地笑了笑,“我希望他能够变成精灵。”因为,我欠玛玛很多情、很多情,却没有机会能还给他。 为了玛玛吗?藏血手中的锤子停在了一个位置,玛玛一直都喜欢她,他甚至喜欢被雾骗,明知她总是在欺骗他,还是对她容忍。她说相信能够找到比川穹更好的人,玛玛……算是一个吗? “你的心愿是什么?”雾反问。 藏血想了想,斯文地笑笑,“人家说,心愿说出来就不灵了。”他在石碑下一个部位一敲,“叮”的一声,石碑上月轮天的刻字流过光线,随即空中裂开了一个缺口,里面射出了幽亮的光芒,如月光一般清凉舒适。 “这就是所谓‘月轮天’了吧?”藏血眯起眼睛,看着空中的缺口,“也不是很难打开,为什么这么多年,居然只有一个人打开过?”他拉起趴在地上的雾,“走吧。” “居然曾经有人进来过这里?”雾和藏血一起跨过缺口,眼前是一块纯圆的山顶,分裂的巨岩在脚下,圆形的平面山头,就是浑圆的月亮,离得很近很近。山顶的中间,是一个石质的平台,台上一束荆棘,在月光下映出一束长长的影子。 那荆棘的模样,和司狐手臂上的烙痕一模一样,那就是所谓该隐的惩罚吗?藏血一步一步向荆棘走去,雾猛然拉住他,“等一等广 怎么?她难道不想为玛玛…… 藏血顿了一下,脚步没停依然往荆棘走去。 “我有话和你说。”雾拉住他,闭眼说。 她说话的语气很坚定,像有什么事——定要说。藏血心头猛地一震,不想听,他不想听。 眼见他转过头去,雾闭眼说:“不要走,人家都说,靠近荆棘会发生不幸的事。” 只是要说这个吗?藏血笑了,“怕不幸的话,你也不会来了。为了玛玛,你能放弃吗?” “不能放弃。”雾低声说,而后她抬起头来,“因为我对不起他。” 什么?藏血跳动的心还没有反应过来,雾接下去说:“因为我对不起他,他为了我做了他不喜欢做得很多事,但是我没办法喜欢上他。”她攥紧藏血的手,“所以应该我去,你留下。” “你在说什么?”藏血有些怒了,“你去?我留下?你当我是什么?事到如今你……” “去的话也许会死的。”雾突然大叫一声,“日之,你是善良的人,你体贴、你温柔,你比谁都对人好。可是懂得你好的人那么少,连名檀都不懂你,你那么爱他,可是连他都不要你。”她猛然抓住藏血,“如果你就这样死掉了,遇到什么不幸,我怎么能甘心?你不觉得你一辈子都不值得吗?这样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呢?” 什么?藏血看着她愤怒的样子,她攥拳怒目,像说着什么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事,他温文尔雅地微笑了,“你想到哪里去了?名檀是名檀,他的事我从来不管,到现在也更加不需要我管。” “你就是这样,这样会让爱你的人觉得你不重视他,你为什么从来不留人?难道你在意的人离开还是留下,你真的毫不在乎吗?就像那一天如果你要我和你一起走……”雾说到激动,突然愣住了。 垂下头来,让阴影遮住眼睛,要继续说下去吗?雾紧紧地握住拳头,闭嘴。过了一会儿她才说:“你从来不留人,他们对你来说全都不重要,你能不能……能不能考虑一下觉得你好重要的人的心情?即使你不会留人,至少也不要在她面前死。”她愤然转过头,像是觉得说了这些让她愤愤不平。 藏血的微笑依然优雅,微略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他居然不回答。 他居然不回答。雾恨恨地瞪着他,“所以我去,你留下!” 她大步向荆棘走去,藏血一把抓住她的手。 “干什么?”妖魅的小女生恶狠狠地说。 “无论有什么理由,有风度的绅士总是不会让女孩子去冒险的。”藏血拉过她,走了两步,距离荆棘已经触手可及,他的背影在雾眼中,辫梢轻轻地摇晃,他怎能如此平静、漠不在乎?她已经——已经几乎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口了,他却还是这样。 “我为了玛玛,你这么冒险又是为了什么?”雾狠狠 地瞪着他。 “为了资格啊。”藏血斯文地微笑,“为了公平的资格。”作为情敌的资格,可以保护她的资格。 雾挫败地看着他,“你从来不和人说真心话吗?” “我从来没有骗过你。”藏血耸耸肩。 “混蛋日之!”雾怒目而视。 “真的,我从不骗人。”藏血优雅地微笑,“你要走,我绝不留你,但如果你要来,我冒着大雨也会去接你。” 这就是真正的藏血吗?雾突然笑了一下,“如果你真的这么无情,为什么你要这么介意不能保护我这件事呢?”她一语惊人,炯炯的眼神盯着藏血,“日之,我说得对不对?” 藏血震动,她那种看穿人心的本事又来了。“我没有。”他回答了最蠢的一句话。 “你介意玛玛的存在,你在乎你没有能够与妖魔抗衡的力量!”雾大声说。 “不能保护自己女伴的男人不能算男人。”藏血轻声说,“不算男人的人自然没有开口说爱的资格,雾,我说得对不对?” “日之……”雾凝望着他的眼神变得深邃,轻轻走近了一步,握住了他另一只手,“你可以认真听我说话吗?” “我一直都不认真吗?”藏血轻笑。 抬头凝视着这个男人,一直都不认真,是的。这个男人,自从一开始遇见的时候就不认真,不认真地说话,不认真却故作温柔地微笑,他的心在哪里?或者偶然会感受到他的踟蹰,但大多数时间她无法接近他的真实心情。能接近的只有那些绅士的温柔和无缘无故的体贴吧。日之他是体贴的人,所以即使得到了体贴也不能证明有什么东西存在。呆呆地看着他斯文微笑的跟眸,那透明眼镜下的眼睛里,究竟有多少情绪是真实的?多少情绪是虚幻的? “日之。”雾低下头,她的衣袂在风里飘,凉风吹得她灼热的肌肤微凉,心也微凉,“你是喜欢我的吧?”她低声说。 藏血搭在镜框上的手指微微停了一下,似顿住了,“你知道?”他的语气也似在风里会飘。 “我知道。”雾突然有想哭的冲动,长长吸了一口气,“从那天说你爱上了别人的时候就知道。” “是,我爱上的人是你。”藏血微微一笑,“那又如何呢?” “什么叫做‘那又如何呢’呢?”雾低声说,“日之,你是喜欢我的,我知道。我不知道的是,为什么呢?”她缓缓抬起头来看着藏血,抬头时刻她的眼神肌肤圣洁得如有光,“为什么呢?你爱上我,不对我说,却总是逃避?” “逃避?”藏血笑了一下,“也许因为爱上你是件不情愿的事,所以——”他没把“所以”之后的话继续,听语气那“所以”就在“所以”之后便已经干净利落的结束。 “爱上我让你为难?”雾自嘲,“也对,我不是个好女孩子。我当然也远远不如名檀。” “你让我不设防,我爱得没有戒备也没有警醒,那样对我来说太危险。”藏血侧过头去,镜片在月光下闪闪发光,“我不习惯这样的感情,我也不习惯做弱者。”顿了一顿,他轻飘飘地说:“对不起。” “弱者?”雾骤然大声问,“什么弱者?” “玛玛。”藏血淡淡的两个字封住了她的嘴,“你敢说,他在你心里什么也不是?至少你还欠他成千上万的情,你害他、你骗他、你利用他,不要说你当真和脸上扮的一样毫不在乎,你尝试过去爱他的,只是你做不到。”他的目光缓缓移到荆棘上,“他其实是很重要的人。” 雾呆呆地连退两步,“即使他是很重要的人又怎么样呢?” “我不习惯连情人都需要委托别人保护。”藏血转头,话说到这分上已经无须再解释,藏血的心情昭然若揭。 “大……大傻瓜!”雾抢到他面前拦住他的去路不让他接触荆棘,呆呆地看着他。骄傲的男人啊,不习惯认输,不习惯做弱者,却不得不屈服在玛玛不可比较的魔法之下,他原可以撒手不管逍遥的去做他人间的强者,为什么要冒险来到魔界?为什么要问呢?其实原本一切都无需要问,一切早巳清楚,藏血在乎的是他无法容忍玛玛对她的重要,无法容忍他自己保护不了她。“日之日之,是你男人的尊严,是不是?”她上前一步抱住他,那一阵灼热突然袭上他的胸口,只听她说:“如果我只会责怪你不该介意,那么你不会为了我站在这里。虽然我不能理解,但是男人都是有领域感的吧,没有相应的自尊和自负就不可以平等,当然就更不可以竞争。”她凝视着藏血的眼睛,“是因为这样,所以即使爱我也选择不要我?” 月光下的男人轻轻抚摸了她的头发,她感觉到他的发梢轻轻地飘,飘到了她的手臂边,是轻微浮动碰撞的感觉。 等侯许久,他却没有回答。 “日之?”雾抬头。藏血却只是那样斯文地微笑,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睛,“如果你坚持下放手的话,这个荆棘就我们两个一起来拿,你满意了吧?” “哦……嗯。”雾黯然,他还是逃开了,这个花瓣般的男人,是真是假,是虚是幻,他的心总是不给人知道,即使锤子砸到了门口,他也依然侧过头去然后说今天天气 不错。混蛋!她狠狠地握了拳,藏血却已经一手拿起了那束荆棘。 “呼”的一声,一簇火焰突然自荆棘上燃起一瞬间绵延了两个人,雾大吃一惊还没来得及感受到灼热,只觉藏血身上什么东西闪烁了一下,一阵清凉如水蔓延,身上的火刹那熄灭,“嗒”的一声,一个东西掉在地上。 水晶花瓣?雾此刻却对这个东西触目惊心。耳听藏血轻轻地“嘿”了一声。 到这个地步仍然摆脱不了玛玛的庇护吗?难道他每走一步都必须在那只兔子的阴影下,无论是站在这个地方,在这里呼吸,或者是拥抱这个女子,都摆脱不了那个冷冷的影子吗?藏血拾起那个水晶花瓣,看着它在掌心化为清水顺指缝而下,最终掉进地表的尘土中消失不见。它不见了,但是那阴影依然在的,他保护不了这个女子,要仰赖那个情敌才能够一次一次地化险为夷,他会放弃的。他会为了这个放弃这个女子,日之藏血,从不喜欢勉强。 抬起头来,“你看。”藏血凝视着遥远的天空,那些荆棘消散的黑烟点点聚集的人影,“那是什么?” 雾抬头,空中的人形已经侵到了两个人面前,多余的黑烟散去,一个浑身包裹在黑衣里的男人,从头到脚都看不见。“该隐?”雾问。 黑衣人发出了一声诡异的笑声,笑声像在空中波动的碎琉璃,一层一层流荡开去。 这个声音是——藏血眉头大皱,“司狐?” “刷”的一声,黑衣人揭开宽大的黑衣,里面的人妖异如旧,怎么不是司狐!诡笑里露出尖锐的透明的牙齿,每每都觉得有什么东西在那两颗透明的牙尖里绽放。 “司狐?”雾诧异地看着这个其妖如鬼的黑衣男子,“这不是该隐的荆棘吗?该隐在哪里?” 司狐从空中缓缓地降下,伸出手,抓住了藏血手里的荆棘的另一端。雾清楚地看到他有着长长的尖锐透明的指甲,怎么看也不像人,只听他说:“夜之末,日之交,该隐安眠的时间。藏血,你的运气很好,不过……”他手上骤然用力,“啪”的一声夺走藏血的荆棘,“荆棘给我。” 藏血反应敏捷,荆棘出手之后再一次一把抓住了它,和司狐各执荆棘的两端,“司狐,你不是已经得到过荆棘,为什么……”我不再想得到它能够得到可以获得这个女子的能力,我选择放弃,但是荆棘上有玛玛的希望,他不能放手。 司狐眼瞳深处闪烁着血色,尖锐的指甲也闪烁着血色,他诡谲地笑,“是我让你走进魔界,你以为月轮天是 为谁而开?我让你看见了你想见的人,你不应该放手吗?“ 藏血一震,“你……”司狐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夺取荆棘才送他到这里来的? 雾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是为了这束荆棘?” 司狐大笑了起来,露出他纤长的犬齿,“该隐在日夜之交安眠,否则他不会饶了你们,拿走荆棘的人将受惩罚,你们承担得起那个惩罚吗?善良的亡灵们,做事全然为了别人。”他的手指慢慢收紧,“该隐的荆棘,献祭给邪恶的灵魂,如果你们带着自私狂妄的愿望,荆棘将用地狱之火,焚净你们的灵魂。可惜我很清楚。”他一寸一寸地从藏血手中将荆棘拔去,“藏血,你是个安全的人。”他说了句令人迷惑的话,拿走了荆棘,潜入黑暗中,潜入之前,看了雾一眼,诡笑,“地狱之火烧不尽洁净的灵魂。” 藏血和雾宛若僵石一般,看着司狐带着荆棘离开,过了良久,雾牵动了一下嘴角,“日之。” 藏血反手握住她的手,“别怕。” “他就是司狐?他不能接触荆棘地狱之火的威力,所以才骗了你来拿。”雾咬牙切齿,“他才是最想得到荆棘,最想成为魔王的一个。” 藏血轻轻牵动一下嘴角,“他只是利用了我们而已。”顿了一顿,他接下去说,“他从来没说他是个好人。” “被利用得干净利落这么彻底啊。”雾笑得有些苦,毕竟她很少尝到被彻底利用的滋味,“唉,玛玛、玛玛……”她低下了头没说下去,玛玛的希望就此破灭,他再也不能变化成精灵,也许都是她的错,她居然不曾为玛玛的修行拼命过。 “雾,以后别再欺骗他。”藏血的手落在她头上,“你还不起。” 他的声音严肃了起来,是说着一件正经的事而不是开玩笑。 雾从没有这样的柔顺,低下头,“我知道,我骗不起他。”我什么也给不了他,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你,你不肯要我,我也再爱不上别人。“ 他的情人总是带着悲哀或者怨恨离开,这一次这个小女孩还没有真正与他相爱,就要落得怨恨离开,他当真是越来越不适合恋爱了啊!藏血叹了口气,“走吧,这里真是个不吉利的地方。” 黑暗中,黑色的司狐带着干枯的荆棘掠过黑暗,所过之处,魔界众魂惊动,呼啸之声四起。 “魔王——降生了——”骷髅王震动。 “魔王降生!”卡露椰惊醒,趴在桌子上发抖。 “魔王……”各色精灵异兽惊跳,沼泽里的枯骨僵尸 缓缓蠕动,“魔王降世……” 月之中,天之顶,安眠的人慢慢睁开眼睛。 但是魔界众魂,都只是看到一个黑衣迅捷远去的人影,深湛的漆黑中闪烁着血红,陡然他回头一笑,牙齿叼住了那束荆棘,形状妖异邪魅之极。“咯啦”一声,司狐的牙齿陷入荆棘的枝干之中,随即掉头而去,无影无踪。 众魂都是一震,相互睁大了眼睛,“魔王离开了魔界。” 怎么可能?魔界的新魔王,居然离开了魔界?这自魔界诞生以来,还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拿到了荆棘可以在魔界呼风唤雨,他就这样叼着荆棘走了? “停灵士……”整个魔界都听到了该隐的声音,低沉得像撕裂野兽、般残酷的声音,“司狐——” 卡露椰毛骨悚然,趴在桌子上不停地发抖,“该隐大人生气了。” “卡露椰。”桌子边缓缓走过一个人,是玛玛,“别怕。” “玛玛大人……”卡露椰快要哭出来了,“月轮天破了,魔王降生,该隐大人生气了。好恐怖、好恐怖……” 玛玛从卡露椰的后颈把它抓了起来,放在怀里摸了摸它柔顺的长毛,“该隐大人生气了,但是,我们的战争结束了。卡露椰,你该高兴才是。”荆棘消失了,骷髅灵与长发兔战争的原因消失了,对于长发兔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玛玛大人……”卡露椰抬起它的小头,玛玛冷酷的眼睛闪烁着—些异样的情绪,没有注意卡露椰的注视。 其实玛玛大人也很温柔,雾姐姐,也许长头发的人都很漂亮,但是像玛玛大人这么温柔的兔子,其实已经很少很少了。卡露椰这样想,在玛玛身上翻了个身,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闭上眼睛准备开始睡觉。 为什么雾姐姐没有跟玛玛大人一起回来呢?她不是每次都会跟玛玛大人回来的吗?她找到了长辫子哥哥,那个哥哥,很……卡露椰没想完,就呼呼地睡着了。 “该隐的声音,司狐成了新的魔王,惹恼了该隐。”藏血和雾也听到了震动魔界的声音。 雾抬起手臂枕在脑后,做了个惬意的姿势,不让藏血看出她心情的黯淡,“他带走荆棘,该隐不会善罢甘休。” 藏血对天甩了甩长发,摇了摇头,“他这回惨了。” “这种声音,我觉得该隐的人比一座山还大,”雾比划着,“如果司狐不引走所谓‘该隐的惩罚’,我想我们可能被该隐一根手指就压死了。” “是吗?”藏血优雅地推了推鼻粱上的眼镜,“这种魔界妖魔之间的事,只有妖魔自己才清楚。”他一揽雾的 腰,“司狐不是救世主,他只做他想做的事。” “看来你不怎么感激嘛。”雾嫣然一笑,“拿不到荆棘,至少长发兔和骷髅灵的战争结束,也是一件好事。走吧。” “去哪里?”藏血笑。 “我明明记得你是从那里……”雾一指月轮天的人口,刚想说“从那里出来的”,却骤然发现,在月轮天的人口,一个人似乎被秋千引着一般,坐在半空中,他的身下没有秋千,但他就像被无形的秋千吊着一样,静静地坐在那里。“日之。”雾被吓了一跳,藏血一把把她搂入怀里,“别怕,我在这里。” 吊在月轮天入口的,是一个白衣人。 长长的衣摆在空中飘荡,那个人低着头,双手抱着单膝,寂静无声地坐在那里,他的膝盖,大约到藏血的鼻子那么高。 此时此刻,空气中陡然弥漫着一种忧伤的气氛,像一个原本硝烟散尽的战场,来了一个忧愁的唱诗人,弹着竖琴唱着一首悲伤的歌。 日之在我身边。雾陡然有了天大的勇气,“你是谁?” 藏血却缓缓地推起眼镜,这个人有着比司狐更广阔更遥远的气质,坐在那里,像他就是天与地的连接体。“你是谁?” 白衣人没有抬头,连动都没有动过一下。 藏血拥着雾,慢慢地从这个白衣人身边走了过去,他依然一动也没有动过一下,像个石像,直到藏血和雾走远了,他还坐在那里,如被天网与地网网住的一只蝴蝶。 “他是谁?”雾莫名其妙地问,悄声,“他坐在那里干什么?” “他是个怪怪的妖魔。”藏血回答。 雾差点被他一口气呛到,“咳咳,你就不能说些新鲜的?不要回答了和役回答一样。” 藏血耸耸肩,“我觉得说不知道似乎很无能,哇——”他脚下的地面突然裂开,藏血警觉地前跨一步,他是学校里的运动健将,反应迅速。但是只是这一刹那,地面的裂痕裂开得异常迅速,一下子把藏血和雾分在了深不见底的裂缝两边。 “雾——”藏血跳了一步,回过身来,脸色大变。这是什么东西? “日之——”雾的声音从裂缝的另一边传来,已经因为遥远而模糊,她说:“小心不要掉下去了,小心啊,不要看着我,不要看着我,你快要掉下去了。” “雾——别叫了别叫了,你抓紧旁边的土,你自己才 不要掉下去,笨蛋!“ “疯子!你自己才要掉下去了,快看你脚下,你如果掉下去掉成残废,我立刻不要你了。”雾在另一边拼命地叫,裂缝在刹那间又扩大,她的身影变得遥远,连声音也听不清了。 藏血从裂缝旁边退开几步,裂缝底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深红的光影在闪烁,一阵一阵地闪烁,好像有什么东西蠢蠢欲动。她如果掉进这鬼地方,不知道要受什么折磨。藏血从缺簌掉土的边缘离开一小步,急促地呼吸,脑子里疯狂地旋转,魔界很少有这样惊人的变动,妖魔各管各的领域,除非是魔王,魔中之魔,否则不可能有这样的威力。陡然想起,“该隐!你给我出来。”藏血抬起头对着天空大叫:“是你!” “愚蠢的人类。”空中轰然的声音,落下地来像惊雷,“走人魔界就是违反规则,盗窃荆棘,更是不可原谅的罪行。” “是的,盗窃荆棘,是不合规则的行为。”藏血十指交叉把一头散发编织成辫子,没有束发的绳子,直接把辫梢塞进口袋,他的长外套在风里飘,“我不会用荆棘最终不是我盗走的作辩解,是的,我想盗窃荆棘,我不否认。” “你认罪?”该隐的声音震天响。 “认罪。”藏血哈哈一笑。 “为什么要盗窃荆棘?”该隐问。 藏血不答,过了好久才淡淡地说:“出于私人的理由。”出于私人的理由,就是他不回答。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日之藏血不是聪明绝顶的人物,但是仍然知道,这荆棘是魔界的祸根。有荆棘在一天,魔界就不安宁一天,如果我能盗走荆棘实现愿望,并且消除魔界的祸根,何乐而不为?” 该隐似乎笑了,低笑,“看来按照你的话,我应该感激停灵士司狐带走我魔界的祸根?” “是的。”藏血坦然回答。 “他是个游离在妖魔与人之间的怪物,他得到了荆棘,也许会铸造出创世纪以来最可怕的妖魔,你明白吗?”该隐森然说,“他本拿不到荆棘,但是他利用你的手,消除了荆棘上的地狱之火,日之藏血、雾。梅耶,你们是司狐的帮凶。” “那么,你把我和雾一起消灭就是了。”藏血平静地回答。 “嘿嘿,”该隐冷笑,“你不求她独活?‘ “我求不求是没有用的。她能不能独活,第一,要她愿意独活;第二,要你放她独活。对不对?”藏血这样回答,也许是和真秀一起久了,颇有佩侃而谈言行自若的镇定。 “她是你的情人吧?你这样,情人们会觉得你很无情,”该隐居然这样诡异地冷笑,“你居然不要求她逃生,难道,你不希望她活下来?” “我只是希望她快乐,不伤心。”藏血微笑,“人都是要死的,活下来,并不一定是最快乐的事。” “那你就是希望她和你一起死。”该隐冷笑,“自私的人类。” “不,我只希望她快乐,不伤心。”藏血仍然那样微笑,“如果她选择离开我,我会直接放手让她走。” 雾在裂缝的另一边听着,苦涩的微笑逐渐扩大,无情的情人啊。“我不要和你一起死!”她喃喃自语。 该隐轰然笑,“日之藏血,你的小丫头不愿和你一起死。” 藏血露出嘲讽的微笑,“愿意和我一起死的才是傻瓜,只是你会放过她?”他突然指指那个巨大的裂缝,“你放过她,我自己跳下去,如何?” “你们两个有一个人跳下去,我就放过另外一个,看你们谁先跳下去吧。”该隐阴沉地笑。 该隐这句话一出口,那边的裂缝急速落下一个人影,藏血大吃一惊,“雾!”他连想也未想,直接向裂缝扑了过去。 一瞬间,两个人都消失在裂缝里。 该隐的笑声在继续,“两个人都下去吧。” 庞然、撕裂野兽般残酷的声音缓缓散去,魔界众魂缓缓从战栗中苏醒,地上巨大的裂缝迅速合拢,一瞬间,已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月,消失了。 月交托天与日。 天亮了。 月轮天的明月换成了晨曦。 淡淡的晨曦笼罩魔界。 这里是妖魔的府第,是鬼怪的王国。 坐在月轮天人口的白衣人缓缓抬起头来,面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 人间没有这样舒白的衣袖。 天界没有这样深邃的眼睛。 地狱没有这样残忍的忧伤。 这天与地共同网住的白蝴蝶,天与地交汇凝结的男人—— “该隐,你犯了一个错误。”白衣人的肩头沽着一只白蝴蝶,翅膀翩翩地动。 白衣人只是看了太阳一眼,缓缓地低下头去,依旧是原来的模样,低头双手揽住膝盖坐在半空,“哦?”他的声音不大,清晰而悦耳。 白蝴蝶翩翩地飞走,“你不该放走他们,他们是司狐的亡灵。” “哦。”该隐低着头,似乎没有什么反应。 “司狐是人界的妖,如果他成为魔界的魔王,他就可以跨越人魔两界,统治三分之二个世界……”白蝴蝶在该隐面前不远处翩翩地飞。 太阳——升起来了! 一刹那千万道金光照耀大地。 该隐再一次缓缓地抬起头来,这一次他抬起头来的时候,魔界整个黑暗下来,太阳虽在高空,却不能有丝毫光线进入魔界,阳光似乎都被该隐的黑暗夺去了生命。 当整个魔界重新没入黑暗的时候,该隐用他不大却很动听的声音,轻轻地说:“白,你错了。” 当该隐说到“你错了”的时候,骤然间霹雳一声,一道闪电,该隐的白衣变为黑衣,白蝴蝶宛然变成了黑蝙蝠,天地为之失色震动,太阳暗淡,魔界狂风骤来,千万妖魔同声哀歌,一层层的黑色尘土掠过地表。 “这世界不配被统治,不配被我统治,也不配被司狐……”该隐抬起手指,指着天空,“统治者……” 第九章 跌落的世界 在空中无限地下坠,强大的离心力,几乎要把心肺都从嘴里压了出来,就在雾觉得她快要受不了的时候,一个人擅了过来,“砰”的一声,在下坠的雾耳中简直像整个世界都爆炸了,她被一股力量推向旁边,这力量居然还很轻柔,在高速下坠的时候能做到“力量轻柔”是非常困难的事,飞机若在飞行中擅上一只鸟,说不定鸟体会撞穿机体,一切原因都是因为速度太快了。 什么东西推了她一把?除非是和她用相同的速度下坠的东西,而且方向相同。 日之吗?是日之吗?雾听不见也看不见,满耳都是风声,耳膜快要破了。 要下坠到什么时候?她快要疯掉了! 后悔在他跳下去之前先跳下去吗? 不后悔,真的不后悔,不是他要求她陪他,只是她不能容忍他到最后依然一个人也留不住。日之,不是的,我知道你爱人的同时也给人自由,但是如果你愿意给予 一点点限制,你愿意要求别人为你做点什么,你会表现出有一点点在乎别人离开,你的情人们不会觉得失落,只会感觉到幸福。 我不打算离开你,可是,如果在跳下来之前,你愿意开口说希望我留下来陪你,我会跳得更高兴,会痛苦得更幸福。为在乎的人牺牲,而且只有我能为你牺牲,会给在乎你的我,很大很大的满足。可惜你……从来…… 耳边陡然是一连串撕裂的声音,不断地撕裂,不断地撕裂。好痛!雾痛苦地皱眉,但是为什么,真的痛苦得很幸福,我和他在一起。 “咚”的一声,她终于落到了实地上,强烈的撞击,让她一下子昏了过去。 天空……湛蓝…… 一些鹅毛飘上去打个旋又静静地落下来。 阳光普照。 这里是伊贺颜大学发送学生枕头、棉被的广场,千万张棉被被挑开晒太阳,经过充足的日晒,请同学们挑选自己喜欢的图案,然后领回宿舍。伊贺颜大学的学生来自世界各地,各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习惯,所以真秀管理学校管理得很具体,也不允许有劣质的商品流入学校影响声誉。 九点钟开始认领整套床具。 雾在八点三十七分坠落在广场,损失共计有:棉被七件、枕头两个,外加挑起的各色蚊帐和被套四件。 鹅毛盘旋了之后静静地落在地上。 阳光静静地普照。 落下来的,只有雾、鹅毛和阳光。 这里是哪里?过了不知道多久之后,雾睁开眼睛。 眼前是一张看起来很舒服的笑颜,令人想起流水曲桥上的茶室,白云秋色,叶子静静落下的感觉。 “你是……谁?”雾微弱地开口。 “藏血的同学,雾小姐,我是伊贺颜真秀。”笑颜的主人弯着腰看她,双手插在口袋里,穿着一件背后拖着帽子的休闲衣,很学生气,不像藏血,藏血像个成熟的美貌贵族。 “日……之……呢?”雾没看到藏血,“他……受伤了……吗?” 真秀的眉毛挑得很高,有些奇怪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他答非所问:“你知道你自己失踪了多少天吗?” 雾蹙眉,“我爸爸……他很担心吧。” “不,”真秀斜倚过身去靠在病床边的墙壁上,“他以为你和藏血在一起,很放心,最近为庄园引进了白萧伟昂葡萄,可能过几年打算酿造新品种的葡萄酒。” “我失踪了多少天?”雾的目光四下搜索,这里是个 单人病房,除了真秀,病房里没有其他人,“日之……日之人呢?” “你失踪了十五天。”真秀微略低下头,眼睛没人头发的阴影,“可以告诉我你去了哪里吗?” 雾的眼睛开始闪烁可怜的泪光,真秀迅速打断她,“不要说谎,说谎的是坏孩子。” 雾有点笑了,“我可以信任你吗?” 真秀侧了侧头,微微一笑,“可以。” 和藏血不同的微笑,真秀笑得很自然,他是个自然的人;日之,是个安全的人。雾慢慢地,把从城堡里出现玛玛开始的故事说给真秀听,说到和藏血相遇,说到海边的婚礼,说到川穹和名檀,说到藏血不要她,说到最后她比藏血先跳了下去,最后说完了,她闭嘴。 真秀一双乌黑深湛的眼睛澄澄地看她。 对着真秀说话,感觉很舒服,想说什么都能很自然地说出口,他是个优秀的听众,但是听完了之后,他没有立刻回答,过了好一阵子,真秀才说:“你不怀疑,藏血他没有跳下来吗?” 雾奇怪地看着真秀,“你是他朋友吗?” 真秀微微一笑,“是。”他和藏血的交情,算得上是生死之交。 “那么你不该这样问。”雾柔声说,眼腈里浮起丝丝妖魅的神色,只有她想要防备的时候,她才会有这样的眼神。 真秀笑了,“你很了解藏血。” “他是个安全的人。”雾慢慢地说,“他不会离弃我。” “藏血是个好人,你懂他的心吗?”真秀凝视着雾,“他其实是很不懂得处理感情的,他也很害怕受伤,所以不敢对情人有所要求,他害怕和他在一起的人不快乐。” “我懂的。”雾轻声说,“真的。” 真秀又凝视了她一阵,“你懂,并且坚信不移,对不对?” “是的。”雾慢慢撑起身,与真秀对视,“现在,你想要说什么,可以说了吧?日之……他死了?摔成了白痴?他不要我了?你说。” 好一个妖魁的女孩。真秀慢慢地说:“藏血没有和你在一起。”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雾睁大了眼睛。 “如果他跳了下来的话,有两种可能。”真秀举起两根手指,“第一,他落在了别的地方;第二,他在半空中消失了。你明白吗?藏血没有和你一起落到地上,他不见了。” 雾的脸色一刹那变得苍白。 “还有——”真秀慢慢地说,“你故事里的另一个人要找你。你想见他吗? “谁?” 真秀背后的门缓缓推开,一个很高的男人不知道在门外站了多久了,门开了,静止了,他才大步走了进来。 “川穹……”雾呆呆地看着进来的人,来人五官冷酷,一进来便是二阵狂风,甚至他衣服的下摆打到了雾的脸上。 真秀退开,他走出去带上了门。 川穹用近乎恶毒的眼光看着她,如果不是她已经跌断了腿虚弱地躺在床上,他大约会一把把她从床上拧起来,“他在哪里?” 雾挫败地用手捋掉脸前乱七八糟的头发,“我怎么知道他在哪里?我比谁都想知道他在哪里,我想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很危险是不是很孤单,我很想陪他。” 川穹奇异地看着她,“你以为我说的是谁?日之藏血把名檀弄到哪里去了?说!” 雾陡然抬起头来,愤怒地瞪着川穹,“日之把名檀藏起来?你疯了吗?莫名其妙!他是你的人,你问你自己,你把他弄到哪里去了?问我?问日之?他又不是你家保姆,管得到名檀去哪里了?神经病!” 川穹被雾骂得呆了一呆,这女孩自从认识他到分手,永远都是一幅高贵而妩媚的样子,连分手她也没有说过一句什么。她现在奄奄一息躺在床上,居然就这么一连串地骂了出来,就是因为他侮辱了她现在的那个男人吗?“你不要装做什么也不知道!名檀说回来拿东西,到了日之家之后就失踪了,不是被日之藏血藏起来了,难道他还会凭空消失了?” “你不要发疯好不好?藏血一直和我在一起,他什么时候把名檀藏起来了?”雾双手抱着头,“他一直和我在一起,他早就从名檀那里毕业了。” 川穹恶狠狠地瞪着她,“他没有忘记名檀。” 雾呆了一呆,“是的,是我不要他忘记名檀,那样他会很痛苦,我不要他痛苦。” “名檀失踪了。”川穹终于一个跨步,紧紧地抓住了雾,“你告诉我,藏血呢?” 雾双手抱着头,她在发抖,“你不要逼我,你爱人会爱到发疯,我不要发疯……” “你告诉我,日之藏血,他现在在哪里?”川穹手上用力,“啪”的一声拗断了雾的手骨。 “啊——”雾痛极地抬起头来,“日之不见了,可是他不会这样不要我的,他即使不爱我也不会遗弃我。”她没哭,大声叫了起来,“他永远不会突然遗弃我!永远不会!” “砰”的一声,真秀推门进来,“川穹,你在干什么?”他没想到川穹会这样疯狂,“榛子!” 外面一个女孩的声音答应了一声,闪了进来。雾几乎没看见她怎么动作,她已经把川穹从床边拉开了,一把拉到门外去,干净利落地反扣上了门。 真秀迅速按铃叫医生上来,“雾小姐,怎么样?” 雾播了摇头,浑然不觉手臂的痛,过了一会儿,她问:“他不会这样不要我的,是不是?”她拉着真秀的衣袖,像乞怜的狗儿一样,“他就算不肯爱我,也不会这样不要我的对不对?他说过要保护我的,不能保护我很伤他的自尊,我知道的、我知道的……” 真秀叹了口气,她在自言自语。 又过了一阵子,一颗眼泪,两颗眼泪,三颗眼泪……掉在床单上,雾轻轻地说:“他……不可以不要我……我已经……已经不爱川穹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 藏血记得自己在半空推了雾一把,让她对着伊贺颜大学的被褥广场掉了下去,他以为自己也会跟着摔进真秀的校园让他大吃一惊。却突然之间,他迅速下坠的身体停了下来,停在了半空中,白云之间,蓝天之间,就如同踏云的神仙。 天啊!他有恐高症。藏血坐在白云上面,毛骨悚然地东张西望,怎么会这样?这里是哪里?不是人间吗? —个人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背影笔挺,站得像冰川永不融化的棱角,一头长发,被高空的风拉得飘飞得很厉害。但是他的人没动,一动不动。 “名檀。”藏血倒抽一口凉气,他和妖魔真是越来越有缘了,难道他在做梦?难道连名檀也是妖魔? 名檀背对着他拍起手,空中飞来一群鸽子,有一只停在名檀的手背上。“是我。” “认识你也好多年了,今天才知道,原来你是……”藏血伸手要去摸眼镜,但眼镜在落下来的半空就不见,了,他只能摸着眉毛苦笑。 “天堂有善恶使者,我是名檀犀泽。善。”名檀放开那只鸽子,“你可以叫我善,也可以叫我名檀。” “天使?”藏血眨了眨眼睛,喃喃自语,“妖也遇到了。魔也遇到了,居然连天使都认识,我真是越来越觉得自己了不起了。”善?名檀看起来并不善良,但也许是他完全不了解名檀,他现在谁也不了解,也许下一秒钟,真秀变成了玉皇大帝,仲海是二郎神。他想到好笑的地方,就笑了起来。 名檀似乎并不觉得什么变化,淡淡地说:“你这样跌下去会死的。” 哦,他就是因为“这样跌下去会死的”,所以接了他一把?藏血笑了,“现在我不会摔死了,可以让我下去吗?我恐高,坐在这里,说实话我全身起鸡皮疙瘩。” “可以。”名檀冰封的脸没有什么表情。 藏血开始东张西望,“和我一起跌来的女孩呢?她在哪里?” “她跌下去了。”名檀冷冷地说。 藏血猛地一怔,抬起头看名檀,“你没有接住她?” “没有。”名檀回答完了,闭嘴。 雾不是名檀想留住的人,所以他就让她掉下去了。藏血皱起了眉头,整理着心里乱七八糟的感觉,过了一会儿,说:“名檀……” 名檀打断他的话:“下去之后,替我说对不起。” 什么?藏血看着这个号称“善”的男人,这个天使……他喃喃自语:“对——川穹说吗?你们不是结婚了吗?” 名檀嘴边似乎泛起了一点笑,冷冷地说:“他说要婚礼,我给了他婚礼。” 名檀啊,藏血苦笑,这样的人,这世上,本没有人能够留住。“名檀,你是天使……”他喃喃自语,“对不起,名檀,我现在很不安,没有心情听你的事,如果她出事了,我会恨你的。对不起,我不想恨你,可是我好像做不到。”他双手拢住了头发,“我的心乱得很。” 他拢住头发,唇色和脸色都很苍白,目光望着云下的世界,掉下去的话,是会死的吧。“你这样跌下去会死的。”刚才名檀这样说,而她就这样掉下去了。“我会恨你的。”藏血怔怔地看着云下的世界,低声说:“我会恨你的。” 当初名檀离开的时候,藏血还会微笑,藏血他从来没有为谁的离开而恨过谁,看不出名檀有什么感觉,他淡淡地说:“她没死。” “是吗?”藏血喃喃地说,陡然惊醒,“她没死,她现在在哪里?” “和川穹在一起。”名檀回答。 “川穹?”藏血苦笑,喃喃自语,“为什么大家都爱他?他有什么好?” 名檀唇边泛起气抹奇异的笑,居然笑得有些残酷,“他是个直接的野兽,从不会保留他的想法,他想要的会直接牢牢抓住。”他终于转过身来,藏血看着他的长发披拂过半身,看着他说:“如果你仍然不会把人留住,你永远都要输给他。” “输给川穹吗?”藏血闭上眼睛,“她不会跟他走的,地已经陪我跳下来了,不是吗?” “只要你开口要求她留下,她就会为你留下的。”名 檀冷冷地说,“只是你不肯,不是你不能。” 藏血微微—‘震,低声说:“名檀……” “我要走了,他在召唤我休班。”名檀打断他的话,“这一年的轮值到期,下一年,是恶使者管辖的世界,”他往前走,逐渐消失在白云深处,最后一句语音淡淡地说:“你们要小心了。” “名檀!以后别玩了,人类比你想象的要脆弱,以后别再玩了,你终有一天要玩火***的!”藏血看着他的背影大叫一声,名檀不知道有没有听见,云间隐约传来一声冷笑,就再也没有声音。 片刻之后,藏血已经不知不觉降到了地上,满目翠绿的大树,发了半天呆,他才认出那是榛树,这里是伊贺颜大学。 雾在哪里?她应该也是掉进了这里。 “怎么样?”在雾的病房里,真秀看着医生给雾的手上石膏,问。 “休息两个月就会好。”医生摇着头,这拗人手的人也太野蛮了。但是他不敢说,那人就坐在角落里,一米九几的个头,一张脸阴沉得像人人都欠了他五百万。 “还没有日之的稍息吗?”雾轻声问。 真秀摇头,“如果有个人像你一样从天上掉下来,那一定是很轰动的消息,但至少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消息。” “那名檀呢?”川穹问。 真秀轻咳了一声,“目前还没有关于这个人的任何资料。连他的过去都没有,我只知道他是从五年前冬天开始出现的,和藏血有过交往,居然没有住址也没有职业。”他转过身来,“川穹,你要有心理准备。” “我要准备什么?”川穹冷笑,“难道你要告诉我,名檀死了?” “不,”真秀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要有心理准备,名檀,他本来就是个失踪的人。” 真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川穹狠狠咬了自己一下,“你是说……” “不错,我说,也许他本来就是个不存在的人。”真秀说。 藏血在校园里走,如果雾从天上掉下来了,并且没死。这是个惊人的消息,真秀会第一个得到消息,并且封锁消息,第一时间处理雾。 按道理来说,雾现在应该在伊贺颜大学校内医院的特殊病房里。 藏血眯起眼睛看着大约五百米外的校内医院,第十五楼的一个窗口。 突然,他看到了川穹的背影。 川穹和雾在一起。藏血的心起了些微的波澜,像被 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你掉进火葬场了?”身边一个声音嘲笑,“玫瑰花般的藏血,居然弄成这种模样,还是今年特别流行这种又是灰又是土、破破烂烂的打扮?” “银冢。”藏血回头,身边是那个红衣的占卜师,还未走近,一阵香风扑鼻,那大概是世界上最贵的香水,叫做“火”。 银冢鲜红的指甲印着鲜艳的图案,指甲点在她自己樱红的嘴唇上,“是我是我,别惊讶,你今天需要帮助。”她笑着抖开一件银色的斗蓬,“这是魔术师的斗蓬,进来了可以躲避一些不吉利的事情,你想试试看吗?” 藏血上下看了她一眼,“你究竟是占卜师,还是魔术师?” 银冢笑得花枝乱颤,“我是占卜魔术师。” “原谅我。”藏血漂亮地一手插进焦黑的口袋里,“我临时有事,不能陪你玩了。”他指了指校内医院的楼上,“有人在等我。” “今天的等待会有不寻常的结果,银冢姐姐奉劝你,别去。”银冢亮出手指间一张黑牌,“月亮消失了,今天有生命在这里消失。” “不是我不信你,”藏血笑了,“只是,她在等我,我就不会离弃她。” 他走了。 银家鲜红印彩的指甲握着黑色的纸牌,若有所思地顿了一下,“不听话的孩子啊。”她双指夹着黑牌,一翻,纸牌消失在她的手指和衣袖间,“后悔了,可千万不要哭啊。” 真秀撩开窗帘,看见了地面上擦肩而过的两个人,红色的银冢,和一身焦黑的藏血。他设立即说藏血回来了,而是凝神在银冢的手势和口形上。 她说:“月亮消失了,今天有生命在这里消失。” 银冢是久负盛名的占卜师,她不会轻易胡说的,难道今天……在场的,有谁会死去吗?她为什么要特地拦住藏血?真秀挂起了窗帘,让日光照射进来。 雾睁大着眼睛,疲倦地靠在病床的墙壁上。她受了不少伤,已经很疲倦了。 川穹眼睛看着窗外枝头跳来跳去的大山雀,那淡淡的阳光照在山雀身上,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咚咚咚”,有人在敲门。 真秀站直了身体,走过去开门。 “咿呀”一声轻响,门开了,一个人一身破破烂烂,却带着一脸微笑走进病房来。 “日之。”雾坐起来,怔怔看着他,伸出手分开手指,像要笼罩住眼前这个虚幻的影子,也似如此伸手占有的 空间更多—些,接触他的面积更多一些,她这么对着藏血遥遥伸出手,眼里全是迷幻不信的神色。 眼见她软软分开的手指想要抓住一些什么似的举在半空,满眼自欺欺人的迷幻,藏血的微笑慢慢地消失。真秀轻咳了一声看了川穹一眼,先走了出去带上了门。 “傻瓜。”藏血低声说。 “傻瓜?”雾抓住了他的衣服,藏血的体温从衣服上传递到她的手指间,这一刻开始她才对藏血回来了这件事产生了少许真实感。这个虚幻的男人,闪烁不定的真心,也许当真要她头破血流哭掉所有的眼泪才能抓住他的衣角,可是她无可救药地迷恋着他那些无缘无故的体贴,迷恋着他的温柔,他不留人的无情,还有他永远留不住情人的空幻,让她怜惜,让她心痛,从而不自量力地想要去安慰,想要去慰藉,结果却是连自己的心一起跌碎。 愿意和我一起死的都是傻瓜。“藏血五指与她对合,交握,微微苦笑了一下,”真是败给你这个小丫头,什么都不懂的。“他侧过头不说下去,只是那样苦笑,无奈也无力。 “什么都不懂?”雾慢慢伸出手抓住她自己的头发,“也许真的我什么都不懂,我以前只以为爱情像川穹和名檀那样,只要相遇了,默认了,无论他是男是女,无论他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想要在一起,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并且两个人就好像一个人,不是说,有‘两心如一’,有‘心心相映’,可是为什么,我说爱你,你说爱我,我们既然是相爱的,我……”她挫败地放开藏血的手,“你不肯要我的,不说了。” “傻女孩。”藏血无可奈何地叹息,“别哭。”他双手顺着雾的脸滑下,“是我的错,别哭,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也不知道,真的和正确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的。川穹和名檀之间也许是另一种爱,你说名檀为什么会离开我,因为我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他想要的那个样子,就好像,你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川穹所爱的那种摸样。你喜欢川穹,你向往那种激烈得会起火燃烧的感情,可是我不是的。”他无奈地耸了耸肩摊开手,“我是一潭死水,如果你期望说过相爱就可以天荒地老、地久天长,就会有很多的满足,很多快乐,那么你爱我,就是爱错了,你明白吗?”他凝视着雾,“我说爱,就是我做承诺,我会保护你的人、你的心,让你快乐,除非你决定要离开我,否则我绝不会离弃你。”他慢慢地说,“你懂了吗?我不愿意说爱,因为我不确定我能不能保护你,我是一个要强的人,如果我不能保护你,宁愿——”他转过头去,“放你走。”他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我不会留你,我从不主动开口要求什么,即使说爱,即使是要求一份同样回报的感情,也是一样。 雾呆呆地看着他,他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他负责任,他想得深沉,从他嘴里说出来的“爱”很沉重,不是那一种年轻莽撞、嬉皮笑脸的所谓爱情。“日之……对不起。”她慢慢摇头,“我好幼稚,你不必……不必这么认真地对待我,你让我害怕,我觉得我不值得你这样。” 藏血只是笑笑,“你知道吗?”他想了想,“即使对名檀,我也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他。”他一笑,“你爸爸说,你需要人逼,却不知道你逗人的能耐。” 雾破涕为笑,“是你逼我,你好不耐烦好冷漠,让我心寒,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爱我。”她自己擦掉眼泪,嫣然一笑,“我有什么好?” “你没有什么好。”藏血刮了刮她的鼻子,笑笑,“也许,就因为一句话。” “什么?”雾诧异。 “去参加川穹与名檀的婚礼的那天,”藏血推了推眼镜,微微一笑,“重新见到名檀的时候,我真的很不舒服。你说……” “别——让我看不起你。”雾低声说。 “是的,‘别让我看不起你’。”藏血凝视着雾,“从那时候我开始觉得,你是个温柔的女孩。” 温柔?雾呆呆地看着他,“我不温柔的。” 藏血只是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所以说你是傻瓜。” 雾无端脸红了一下,“我真的很傻?”她低声问。 “你太单纯,不懂得人世间许多复杂的事情。”藏血凝视着她,“你只谈过一次恋爱,对不对?” “嗯。” “我交往过的人不计其数,名檀只是……也许只是我付出过真心的一个。”藏血的手轻轻放在她头上,“他们都带着怨恨或者悲哀离开,都责怪我是个无情的男人,我从来不留人,你却拼命地留了下来,不是你傻,是什么?”他微笑,“我并不是个好情人。” “你说得那些我不懂,”雾低声说,她或者真的太大真了,从来没有想过要知道这个男人的过去,本能地以为他必和自己一样活得简单,“我只知道你不该只有一个人,名檀不该不要你,我想要陪你。” 藏血放在她头顶的手托到了她的后颈,托起她的头轻轻落下—个吻,“败给你这么简单的心,记得我说过的话吗?”他的眼神微笑,“如果你要走,我不会留你;如果你要来,我冒着大雨也会去接你。” 雾困惑懵懂地看着他,“日之?” “我接你来了。”藏血斯文地微笑,“至于玛玛——”他吁出—口大气,“就算不得不仰赖他的庇护,我想我丢不开你这个丫头,人总不该和妖魔比。” “日之!”雾的眼睛亮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 “我爱的人是你,忘记了吗?”藏血低笑。 “日之!”雾笑靥如花,他终于肯要她了,终于肯要她了。 “满身都是伤,要不要紧?”他抱着她,她满身是伤,幸好都不太重,一时间,感动的情绪从心头蔓延到指尖,雾的温暖,也如潮水般,扑满了全身。 不能失去的东西啊。嘴里虽然不说,但是急剧的心跳,虽然他不说,但是扑在他怀里的雾怎么会听不见。她抬起头嫣然一笑,“我没事,我很好很好。” “你跑到哪里去了?”雾紧紧抓住藏血的手,“从那么高跌下来,你没受伤吗?” “没有,别怕。”藏血拍拍她的头,微笑。 “他在哪里?”一边的川穹阴沉地开口。 藏血一边哄着雾,顺便看了川穹-一眼。这个男人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了吧?饱尝了这么多天突然失去他的痛苦,何况他是那种充满侵略性的野兽?川穹已经要疯了,藏血判断。 “我知道你遇到了他。”藏血一时没有回答,川穹冷冷地说,“我闻得到他的味道,你不必欺骗我。” 味道?藏血习惯地要去推眼镜,没有眼镜就顺便点了点眉角,这人越来越像野兽,狗一般的嗅觉。 雾轻轻地推开藏血,低声问:“日之,你真的和名檀在一起吗?”她也闻到了藏血身上一股淡淡的味道,并不是香,闻着却很舒服,这个味道在名檀身上很明显,而且她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闻到过。 藏血点头,“我遇到了他。” “他为什么不回来?”川穹冷酷得接近凄厉,“他为什么要找你?” 藏血在一刹那觉得川穹的眼睛在发绿光,像一头背负着狂风的狼,但是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他说——” “他说什么?”川穹打断他,缓缓从那边的椅子上站起来,一步一步向藏血走来。 “他说,对不起。”藏血回答。 川穹陡然发出一声冷笑,“他什么时候也学会道歉了?对不起?他对不起什么?他凭什么要你替他告诉我对不起?” 因为我是他半路捡到的工具,藏血苦笑,这句话却不能说,怎么能告诉川穹,你爱上一个天使,而天使不玩了,他要回去休假了?“川穹,名檀他……” “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说他?”川穹冷冷地说,“你知道他在哪里,对不对?你把他……” “不,川穹,他不是我藏起来的。”藏血深吸一口气,反而走过去,搭住川穹的肩,“你其实很明白,名檀从不 打算留在任何人身边,清醒一点,饶过自己吧。“他正视川穹的眼睛,”他留给你一句话,留给我一句话,你要听吗?“ 川穹凶狠的眼睛渐渐失去了光彩。 “他说,你要婚礼,他给你婚礼。”藏血慢慢地说,“你懂吗?他给你的只是婚礼,不是永远。” 川穹脸色变得苍白。 “他又说,如果我学不会把人留住,我永远都要输给你。”藏血抬头看着身高一米九几的川穹,“不要怀疑我把他藏起来,名檀不会为任何人留下,他离开了就不会再回来,你明白吗?” “我不明白。”川穹犹如困兽。 “他不要你了,这样说你明白吗?”藏血笑了笑,笑得有点苦,“就像当初他不要我一样,他不要你了。” 川穹脸色苍白地看着藏血,似乎不能理解他在说什么。 雾有点不忍。轻轻地从藏血的身后抱住藏血,被自己爱的人遗弃,在寻觅了这许久之后才发现自己早已被遗弃,就如遗弃一块破布,连一点眷恋都不曾留下,这是多么大的打击。何况,川穹是那么骄傲的人。藏血不得不打碎他那分骄傲,不让他清醒,川穹永远无法面对失去名檀的日子。 藏血反手抱住雾,看着呆若木鸡的川穹,越发感觉到手下雾的温暖,她不会离开他,这真是太好了,太好了。突然之间,觉得她是如此值得珍惜,如果她不曾选择和他在一起,不曾和他一起跳下来,那么被遗弃的人就是他自己,因为他……不会留人。 川穹看了藏血很久,慢慢地退回椅子坐下,双手抱住了头。 他也许在想,以后他该怎么办。 看着这样的川穹,藏血突然明白,原来以前他都是一直这样的被人遗弃着,交往过一次,最后终是别人离开他,再交往过一次,依然是被舍下。只是他麻木了。不曾像川穹这样付出真心,他麻木地被遗弃着,一直到成为了习惯,知道身边的人无论多么美丽都是过客,直到不会为别人痛苦而感动,直到遇见了名檀,说分手之后也不曾很伤心。 身边的人如流水灯那样转换,不同的美丽的面容,都是过客。他用同样美丽优雅的唇微笑着,身边的美丽都是虚幻,或许连他自己也是…… 如果没有这个奇怪的女孩来揭他的疮疤,来了解连他自己都不了解的心,或许他的悲哀和川穹一样重,而他居然丝毫不曾明白。 “雾。”在病房里一片寂静的时候,川穹抱着头,真秀 站在门边,斜倚着门,寂静无声地看这一切,藏血开口:“谢谢你。” 雾缓缓抬起头来,也许是为了川穹的悲哀,她眼里泪珠莹然,低声说:“你不会留人,不要紧,我会为你留下来。你没有了名檀也好,其他人也好,总是有我,会陪着你,永远不会让你找不到我。”她竟然知道他的感受,那一时间,他们想的是同一件事——如果我没有了你,我将和他一样。 藏血深吸一口气,用力握住了她的手。幸好,这一次终于有人不曾离开他。如果你要走,我不会留你;如果你要来,再大的风雪,我去迎接你;如果你永远都不走,我……倾尽一生的心,珍惜着爱你。 “他不会再回来了,是吗?”川穹哑声问,他似乎想通了一些什么,平静了下来。 “他也许会再回来,但也许是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藏血心情复杂地看着川穹,名檀不该这样对他,可是如果不会说走就走,那就不是名檀,川穹也就不会爱他。 “他曾经说过,有一天,如果我找不到他,那么请我从这里跳下去。”川穹淡淡地说,眼光看着窗口,这是第十五楼的窗口,“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正在阿尔卑斯山顶滑雪……那个山顶看下去,有几千米那么高。” 雾倒抽一口冷气。“川穹,你想干什么?”她大声说“你忘记了吗?我第一次看见你,你在智利海边,你冲浪,你是海上的风!我曾经那么疯狂地追过你,你忘记了吗?你爬山,漂流信天翁从你头顶掠过去,那情景像一幅画,是一幅画,孤傲流亡者的画!你不该这样想,你该甩了他,去找第二个你想要的人!” 川穹似乎不屑地笑了笑,“你还记得。” “我当然记得,”雾张开双手,“你是风,是海风!” “我是疯子。”川穹说,他站了起来,走到了窗前。 藏血和真秀对望了一眼,都有些不详的预感,他难道当真想从这里跳下去? 藏血掠开了额前的散发,慢慢地走到川穹身后,“放手吧。” 川穹摇头,冷笑:“我在想,如果我们两个一起死了,他会不会为我们掉一滴眼泪?” “你?”藏血完全没有料到他会如此偏激,刹那之间,川穹一把把他大半个人推出了窗口,藏血人不矮,高过窗口大半个人,川穹这一推,真的几乎把他整个人推出了窗口。接着川穹迅速跳出了窗口,踩在十四楼的挡雨板上。 真秀大吃一惊,纵然他聪明绝顶,也完全猜不出川穹会来这么—下。人人都以为他要跳楼,人人都防着他 跳楼,他竟然一把把藏血拉下水,川穹果真是个疯子! 川穹的头在窗口,他已经把藏血从窗口推了半个人出来又整个拉了出来,他身强力壮,藏血错愕之下,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身在半空,脚下是十四层的高楼。 “川穹,把手递给我,你要找名檀,我整个世界地给你我,你千万别松手,把另一只手递给我,你如果死了,就再也见不到名檀,是不是?”真秀几乎是事件发生的同时就到了窗户边,伸出手,却又不敢碰触摇摇晃晃站在十四楼窗户顶上的川穹,他一只手抓住藏血的衣领,藏血双手都攀在十四层的窗沿上,否则两个人都跌下去了。 “日之!”雾叮叮当当拖着满身吊针和石膏,扑到了另一个窗口,“日之,别松手,千万别松手,你如果掉下去了,我一定陪你,你记住了,你在哪里,我也在哪里。”她颤巍巍地半个人扑出了窗口,拼命挥手,“你看我在这里,千万别松手,千万别松手!” “你叫十四楼的人打开窗户。”藏血扬声说。只要十四楼的人打开窗户,他就可以顺势翻进去了。 “该死!”真秀猛一跺脚,十四楼是空调房,窗户根本就不能开,“我去!”他去砸窗,“雾,稳住,如果连你也跳下去,你想会有多少人又从这里跳下去?” “日之,千万别松手,我不要和你分开,我会想办法,你别怕,我会想办法!”雾大叫,一个东西甩到了藏血脸前,是雾的点滴管,上面还有雾的血迹,“拉住它,有也比没有好,我把它绑在钩子上了。” “没用的,别傻了,站在那里别动,再探出来你也会掉下来的!”藏血看着颤巍巍趴在窗口的雾,委实惊心动魄,她满身都是伤,“我不会松手,这点高度我不怕的,别担心。”他甚至笑了,“那么高我们都摔了下来,这点高度不算什么,别怕。” 雾看着藏血攀在窗沿的十指一点一点地磨出了血痕,她如果不是腿骨折了,一早也跳了下去,现在只能趴在窗口看着,惊心动魄地看着他的手一点点地从窗沿上脱开。“不要……日之……不要这样,我不要这样。” “当”的一声大响,是真秀砸开了十四楼的窗户,不过挡风玻璃坚固异常,只这一下,是不能完全打破的。 川穹冷笑,奇异地看了雾一眼,“他死了,你会哭吗?” 雾被一个人拉开了,在她要掉下去的一刹那,那个人并不比雾高多少,却轻捷有力,拉开雾之后,窗口霹出一张小女生苍白清秀的脸,幽幽异异,她出手极快,一把抓住了川穹的衣领。 “我死了,他连一滴眼泪都不会给我。”川穹说,突然大喝一声:“放手!” 一声衣服撕裂的声音,女孩虽然抓住了他,却只留下川穹的一块衣服。 川穹落下,藏血也被他一把拖了下去,就在这时,一阵玻璃落地声,十四楼的玻璃彻底被砸开了。真秀完全来不及让他们翻进十四楼,情急之下,他反应快极,顺着砸玻璃的势,一把推了出去。 川穹和藏血刚刚落下来的身体,速度还不是很快,被真秀通过十四楼的窗户一把推向背后齐楼高的树枝,“快抓住!”真秀大叫。 藏血一把抓住了距离地面十多层楼高的树枝,树枝断裂,他再抓,一下子树枝连连断裂,直到约莫十楼的高度,他才停了下来,一手抓住了一条比较结实的树枝,另一只手,却抓住了川穹,川穹一头撞到了树权,昏了过去,被藏血一手抓住在半空中,静静的不知是死是活。 十四楼的真秀转身往下奔走。 十五楼有人悠悠地叹了口气,是那个脸色苍白眼睛很黑的女孩,“藏血,雾被我打昏了,你别介意。” 藏血一只手承担两个人的体重,几分钟之内就要支持不住了,到时候他从十楼的高度掉下去,不成肉饼才奇怪,除非又有名檀来接他,闻言只能苦笑。 “她被我打昏之前说了一句话,我觉得应该告诉你。”女孩幽异地说,“她说,请你为了她留下来。” 请我——为了她留下来—— 藏血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是否要为一个人留下来,只是注意着,身边又有谁离他而去,他谁也留不住,但如果一个人终究是要为了另一个人留下来的,他会为一个人留下来吗?他要为一个人留下来吗?他喜欢为了一个人留下来吗? 从来没有人这样要求过他,人人只是说,藏血,你应该留下我,藏血,你应该学会留住人。可是从来没有人说,藏血,请为了我留下来。 从来不向人提任何要求,从不勉强任何人,以为纯然自由的生活,才是不会拘束的快乐。可是原来,被一个人要求为了自己而留下来,居然是这样幸福的感觉。 对雾来说,我是最重要的。藏血闭上眼睛,终于明白,为什么情人们总是哭着说他无情,为什么他们都带着怨恨或者悲哀离开。原来我始终不曾觉得,他们是最重要的,我到现在才明白,原来被要求留下,对情人来说,是这样幸福的感觉,是这样重要的事情。 我……喜欢被人这样要求。 不知不觉之间,藏血浑然不觉手指的负重,他呆呆地在树上多挂了十分钟,一直到真秀迅速找来的消防员的云梯升到了藏血身边,用防护索绑他的腰他才清醒,原来他已经留下来了,谁也不会死。 银冢洗着牌,从中间抽出了一张。 和早晨一模一样的抽法。 本该抽出那张全黑的代表死亡的牌。 但在银冢鲜红的指甲之间的,是一张星星升起的图案。 “咦?命运的丝弦重来了。”银冢若有所思,拿着纸牌对着太阳照着,像照着钞票一般,看看它是否是真的,“真的重来了。” 第十章 善恶使者和司狐 “藏血,我一直以为你是个斯文人。”仲海的大脚翘在雾的病床上,屁股坐在病床外的一张椅子上,挤得椅子吱吱地响,令人怀疑它随时都要散架。 藏血的双手都涂了一些药,都是磨伤和擦伤,最严重的是拉伤,他的双手用了太大的力。“我一向都很斯文。”藏血斯文地推了推他的新眼镜,似笑非笑地看着仲海。 雾的伤还没全好,虚弱地躺在床上,她闭着眼睛,过一会儿就要看藏血一下,以确定他不会不见了。 “这丫头,从小妖女变成了牛皮糖。”仲海看着她,嘿嘿地笑,“你居然可以一手把自己和比我还大块头的那家伙挂在树上,我真看不出你还有练举重或是吊环的天分,真不配你这张漂亮的玫瑰脸。” 玫瑰脸?这是什么词?藏血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在想要不要去整容。” “整容?”仲海错愕地看着藏血,“你要整什么容?”这家伙已经貌美到妖魔鬼怪都要和他亲近的地步,整容? “我在想是不是要整成一张又酷又帅的脸,”藏血若有所思,“然后到加州海滩去冲浪,去阿尔卑斯爬山,捉一只漂流信天翁在头上飞。”他捏捏自己的脸,“仲海,你说我这样酷不酷?” 仲海匪夷所思地盯着他看了好一阵子,转过头去,“你还是算了吧,认命。”他安慰地拍拍藏血的肩,“横竖你就这张玫瑰脸,认命吧。我很同情你,但是是不可以用相貌判断人的嘛,妈妈都是这样说的,对不对?” 雾闭着眼睛,细若游丝的声音,“日之,你在吃醋吗?” 藏血叹了口气,“你说呢?” 雾细细地说:“我要买香水。” “你想要什么香水?”藏血诧异,这丫头喜欢扮清纯,从来不用香水的。 “我听说最近法国出了一款新的香水,叫做‘天使’。”她依旧细细地说,“味道和名檀的味道很像,我要买那个香水。”说完了,她嘴边是丝丝狡猾的笑。 “你在嫉妒吗?”藏血只能叹气,为什么这两个人的嗅觉都这么好,嗅得到他身上什么名檀的味道? “为什么我就没有闻到?” 雾翻了个身,依旧没睁眼,抱住藏血一只手臂,细细地说:“这种味道,只有情敌才会闻到,我不要你身上有别人的味道。” “我怎么觉得我很冤枉?”藏血捏雾的脸,“我就没闻到你身上有川穹的什么味道,难道又是我不够在乎你?” “我已经不爱川穹了,可是你不会忘记名檀。”雾控诉,细细的。 “小姐,不要翻旧账好不好?”藏血苦笑,是谁说不逼他忘记名檀的? “我不要你忘记他,但是,”雾咬了藏血的手臂—口,“你要对我好一点。” “哇!”藏血吃痛缩手,“坏习惯!” 雾睁开眼睛笑,她刚才根本就在胡闹,什么名檀的味道?她又不是狗,过了那么多天,谁还闻得出来?连那什么香水都是她信口胡扯的。 “这么肉麻的话可不可以等到月黑风高四下无人的时候再说?”仲海的大脚在雾病床上晃来晃去,“我鸡皮疙瘩掉了满地,你们不知道这样有碍观瞻啊?” “笃笃”两声。 “进来。”雾胡闹够了,笑着开口。 “黑面煞星来了。”进来的是真秀,手里拿着一叠东西,进来之后把那叠东西往手里敲了敲,在仲海和藏血头上各敲一下,“日之藏血同学,你的期末论文什么时候交?实验缺考,医用化学、医用生物学都没去上课,你是打算被我开除是不是?”说完了藏血,真秀转向仲海,“还有你……” 仲海投降,“我认罪,我认罪,我自己念。”他一句话就说完了,“我很多课都没去上。” “很多课?”真秀似笑非笑,“你自己知道是什么课吗?” 仲海干笑,“这个嘛……”他怎么知道他到底有哪些课要上?他根本就从来不去上,连教授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那还在这里坐?还不快给我去上课——”真秀笑骂,“再不上课,我期末休了你。” “休了我?”仲海闪出门去,遥遥地说,“忘恩负义的小人,上次谁帮你摆平一件大事?你居然要在期末休了我?……” 雾忍不住躲在藏血背后偷偷地笑,他们真的很好玩。 “川穹怎么样了?”藏血笑过了不再开玩笑,问。 真秀微微一笑,双手插进口袋,背后靠上墙壁, “醒了。” 雾看着真秀微微低头,让眼睛隐入阴影的姿势,“你还有话要说,是不是?” 真秀抬起头,“还有——他说,他在跳下去的时候,看见名檀了。” 藏血开口,想说什么。 真秀一笑,抢在他前面,“他说要去做牧师。” 雾叹了口气,“他以前……以前是什么也不信的。” 你已经猜到了,对不对?名檀并不存在这个人间。裁血凝视着真秀,真秀依然那样舒眉舒眼地一笑,什么也没说。 “过半个月我和榛子要去远屯岛烧烤,有没人要去?”真秀打量了病房一眼,“到时候你们的伤也应该好了。” “我不去。”藏血抢着开口。 “不去?”真秀奇怪地看着他。 “我要做论文,要补考,没空。”藏血是好学生,和仲海那混混不同就是不同。 “那雾呢?”真秀转向雾,“不是说要和榛子学空手道?” 雾想了想,嫣然一笑,对藏血说:“你说我去不去?” 藏血斯文地推了推眼镜,“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好。”雾细细地说,蜷缩在藏血身后,像一只妩媚的小猫。 真秀耸耸肩,从墙壁上站起来,“那还是我和榛子两个人。” 藏血只是笑。 雾抬起头对着真秀嫣然,“出去玩,还是两个人最好,不是吗?” 真秀莞尔,“看来我以后休想拉藏血出去约会了。” “留下来陪我。”藏血终于懂得开口,用这样平淡自然的语气,说出他本永不会说的话,藏血是好人,但不是好情人,他从不挽留任何人。 不是的,雾了解,他只不过是个很怕被伤害,不会处理感情的——逃避者。 让彼此为了彼此留下来,不要轻言离开,许多伤心的梦,都因为彼此,没有寻找到足够为彼此留下的理由,因而饬了心,流了泪。 她为了他留下来,因为她爱他;他为了她留下来,因为,他爱她。 天空。 千万道白色的丝弦汇成的翅膀,一个全身白颜色的人从更遥远的天顶降落下来。 长发的名檀向他走过去,风衣,长发。 带翅膀的人狡黠地笑,“善,好久不见了。” 名檀的眼睛像万年化就的冰川,冷冷地说:“去年你上哪里去了?”恶使者的名字就叫做“使者”,去年一整年都踪影全无。 使者无所谓地耸耸肩,“去年是你管的世界嘛,我去玩了玩。”他降了下来,围着名檀转了一圈,“你身上有人类的味道。” 名檀闭嘴。 “你也跑下去玩了玩,是不是?”使者狡黠地笑,“游戏虽然好玩,但是你要小心啊,一旦栽了下去,神也救不了你。我就不玩这种危险的游戏。” 名檀冷笑,“你回去过去的时间,触碰了一千多年前那件事,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他身上的衣服渐渐颜色淡去,化出翅膀,如丝弦般圣洁耀眼的翅膀亮出天空的纯白,“管好你自己的事,触犯规则的事,还是不要做得好。” “没心没肺的善。”使者没趣地渐渐往下降去,“去年,世界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 名檀扬起翅膀,往天之顶升去,冷冷地说:“停灵士司狐盗走该隐的荆棘,魔界的战乱停止,魔王司狐带着荆棘闯入人间,也许该隐为了夺回荆棘,会入侵人间。” “天啊,你居然可以让这种事发生?你就不会管一管吗?”使者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云层间。 名檀的身影也已渐渐消失在天空最高处,“司狐和该隐的恩怨,也应该了结了。他们两个之间的事,我为什么要管?”他冷冷地说。 天空拉开距离,善恶使者交替了职责,人世间的命运,悄悄地重新开始。 白萧伟昂咖啡馆。 “我要一份意大利提拉米苏。”雾和藏血把菜单递还给服务生。 过了一会儿,咖啡点的灯光忽明忽暗,电力不足的信号响起来。 嗯? 身边雾悄悄地拉了拉藏血的衣袖,低声说:“司狐。” 果然,黑斗蓬里妖如鬼的司狐从咖啡馆的门口进来,一下子掠过雾和藏血面前,穿人了那片刻字的墙壁。 灯立刻就亮了,刚才那一刹那的事,除了雾和藏血,谁也没有看见。 “他在里面?”雾低声问。 藏血点头,“里面是他的房间。” “里面是什么样子的?”雾好奇。 “许多罐子、坛子、满地的塔罗牌、水晶碎屑、水晶球、羊皮卷、发黄的纸张、奇奇怪怪的法器,到处都是灰尘,就像那种……死人的书房……”藏血悄悄地说。 雾吐了吐舌头,死人的书房?真是好词,亏藏血想得出来。 突然之间,非男非女的声音回响,司狐的诡笑宛若在面前,幽异的忽远忽近的声音环绕在藏血和雾的耳边。 “人偶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孕育美丽的果实;金刚是森林的野兽,森林有蝴蝶的翅膀;结发走进困惑的城堡,左边与右边完全相同;伶女在酒红的烟花里哭泣,品尝二分之一的毒药;希腊神流下眼泪……当预言应验的时候,我的命运之匙,就会开启。” “他在说什么?”雾眨眨眼睛,咬了一口刚送来的提拉米苏。 “鬼话。”藏血只看手里的菜单,他还没有要饮料。 司狐的房间。 该隐的荆棘被丢在地上,和地上乱七八槽的塔罗牌、水晶碎屑混在一起,粘满了灰尘。 房间里司狐的声音诡笑回荡,但并没有司狐的人影。 空荡荡的房间,没有光源的光在不停地流转,照映出地上水晶碎屑的异样光芒。 藏血说这是死人的书房。 司狐到底想说什么?在做什么?想得到什么? 除了他自己,即使是使者或者名檀,都是不知道的吧。 ——本书完——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杜撰组异闻录 2) 这个她果真是他刀二公子命中的克星! 想他出自名门,武功,光明磊落,风流倜傥,有钱有势有财有貌,是多少侠女妖女深闺女的梦中情人,却因为遇见了她这个江湖第一偷而霉运连连! 他们本该势不两立的,只是在遭人追杀与自我放逐的岁月里,却始终并肩作战不离不弃,因为除了彼此,再没人能懂自己的欢乐与悲痛…… 男主角 刀狻猊 女主角 甄莘莀 第一章 名门自古多孽子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有一句话叫做“草堂自古多孝子”。“草堂自古多孝子”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名门自古多孽子”。我们说起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这句话有多么经典,我们想说的只是江湖上总会有几个名门,这种亘古不变的定律而已。 近来江湖上的名门,除了姑苏慕容家、吹雪西门家、移花宫花家、桃花岛黄家……嗯……扬州韦家之外,剩下的便是这五十年来威名显赫的“明玉君府”和“神悟刀家”。话说号称江湖剑府的“明玉君府”一招家传绝技“明珠破玉碎”,五十年来未逢敌手;又话说“神悟刀家”号称“江湖第一刀”,有一招“十面埋伏”,乃是飞刀绝技,传说中人胸口可让人复活再三,说尽遗言之后才死,实是文明之刀、威武之刀。 “神悟刀家”现任家长姓刀,名望山。其下共有七子,长子刀俊殷,次子刀狻猊,三子刀峻樵,四子刀骏霁……其中次子刀狻猊神采飞扬俊朗豪爽,正是近来刀家荣耀的继承人物。要说人擅使刀不是怪事,擅使刀还姓刀那才是怪事,如此,“神悟刀家”很有名。 这一天,很有名的神悟刀家收到这样一封信── 闻君有白玉老虎,妙手雕成,极具兽性,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看信的是一位让人看过了绝对不会忘记的年轻人。 第一他年轻,第二他俊朗,第三他穿的青袍上金线杂绣着一只大老虎。 江湖上在衣服上绣老虎的人没有一万,也有五千,但绝对没有人像他绣得这么夸张的──他把老虎头绣在左袖口,老虎横过背后尾巴到他右下摆,背后一望是一只无头虎,身前一望居然还很质朴,没有什么花纹。 这就是“神悟刀家”刀二公子刀狻猊常穿的衣裳,江湖上人称“青鳞虎皮”。往往“青鳞虎皮”一出,江湖上闻风丧胆,就像见了君大公子的“文柏沉渊”那柄神剑剑痕一样。听说近年来江湖上长治久安,有这两位公子许多功劳,什么拦路抢劫的、猥亵妇女的、殴打乞丐的、偷摸钱袋的都不敢犯了,想组织邪教的都给扼杀在萌芽状态,想打架斗殴的只得化为下棋猜拳决胜负,否则两位公子之一必会突然出现,让人防不胜防。这阵子江湖上是白布青布缺货,抢穿白衣青袍的人多不胜数,效仿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的人不计其数。 但是不必怀疑,在“神悟刀家”看信的这位年轻人货真价实就是“江湖第一刀”刀狻猊刀二公子,如假包换,劣质退钱。 坐在刀狻猊对面的是刀家大哥刀俊殷刀大公子,刀大公子身高六尺,脸肥肉多,与刀狻猊全然不同。他端茶喝了一口,“二弟啊,咱家什么时候有白玉老虎?我怎么从来没听爹说过?” 青袍紧装金线老虎在背的刀狻猊合起信,手指轻轻在信上敲了两下,神秘地微微一笑,“大哥,你忘了柴房里那块被你丢掉的白玉了吗?” 刀俊殷喷了一口茶出来,哇哇叫道:“那雕的不是一只肥猫了吗?” 刀狻猊说:“你五岁那年说它不像猫把它丢进了柴房,但是似乎那就是白虎丧门钉的家传至宝。” “那怎么会在我们家?”刀俊殷瞪着眼,鼓鼓的肥肉在眼下一动,虽然有点儿像青蛙,他却自称丰满。 刀狻猊耸了耸肩,“我怎么会知道?” 刀俊殷喝完一杯茶,把茶杯往桌上一掷,砸得叮当作响,“总之爹叫你抓住往他房间里扔飞刀的这个混账。” 刀狻猊悠然地道:“要不是昨天你拉着爹去钓鱼,怎么会让人往刀望山房间里飞刀贴?这事为什么不是你管?”说完他居然也施施然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地呷着。 刀俊殷一怔,跺了跺脚,他跺脚的时候整栋房子都在震动,“哎呀,人家不要嘛!”他的肥猪手拉着刀狻猊的衣袖扭了两扭,抛给他两个媚眼,“就这样了,二弟最乖,我最喜欢乖乖的二弟。” 刀狻猊喝在嘴里的茶差点儿噎死自己,“咳咳……咳咳咳……”虽然二十多年了,他还是不能习惯刀俊殷“变脸”的天性,这也是为啥刀家光宗耀祖的是刀二公子而不是刀大公子。 “就这样了,我休息去了。”刀俊殷扭着水桶腰出门去了,把刀狻猊留在“神悟刀家”的正殿“狮子堂”里。 刀狻猊叹了口气,继续往嘴里倒茶,最近诸事不顺,和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萧大姑娘已数月未见,被家里老老小小缠住留在家里,理由居然是很久没看见他了。算算他二十岁闯荡江湖,如今也二十三了,的确难得回家,但想要享个清福都不容易,还有人居然敢往神悟刀家大房里扔飞刀,这年头找死的人真是越来越多了。 “你看起来好像很烦恼?”他身后传来柔美动听的声音,一位锦缎华袖的宫妆美人从房间里徐徐出来,容颜娇媚俏丽如花,“在想什么说给我听听,说不定我能帮到你一些小忙。” 刀狻猊听到美人的声音,在椅子上完全放松的身体突然伸直正坐起来,“无论是什么样的男人,听到甄莘莀甄姑娘要帮忙,都会突然紧张起来的。”他笑得很可爱,“不知道甄姑娘是从哪里翻墙进来的?” 从他背后的大门走进来的“甄姑娘”突然板起脸,“谁说我是翻墙进来的?” 刀狻猊正色地说:“不是翻墙进来为什么要卷裤脚?” 甄莘莀低头一看,锦缎宫裙的下摆扎在她两条长腿上还没放下,她若无其事地解掉那两个结,笑吟吟地看着刀狻猊,“原来刀二公子还很聪明。” “和‘偷娘’甄莘莀相比,刀狻猊是个大笨蛋。”刀狻猊也笑吟吟地说,“看了偷娘帖这么久,居然没有看出来是甄姑娘的手笔。”他请甄莘莀坐下,亲自给她沏茶,就像见了几百年不见的好友一样。 甄莘莀咬着嘴唇吃吃地直笑,“我学楚大帅的字写得如何?”她摇曳生姿地走过来,坐在刚才刀俊殷坐的位置上,手腕上价值千金的宝石手镯轻轻摇晃,浑身上下珠光宝气,熠熠生辉。 “写得真不错,”刀狻猊很讨女人欢心地道,“虽然楚大帅的字我没看过。” 甄莘莀轻飘飘地给了他一个媚眼,这个媚眼刀狻猊很享受,“像你这样的男人我喜欢。” “这是刀某的荣幸。”刀狻猊整了整衣袖上那只老虎头,十分认真地问:“以甄姑娘的身价行情,我实在想不通,穷得丁当响的白虎丧门钉居然能请动甄姑娘出手?莫非甄姑娘和白虎丧门钉的白秃头白老大是朋友?” 甄莘莀娇媚万状的眼睛突然一瞪,随即又娇艳艳地笑了,“我就算要找男人,也不会找白秃头那样的男人,不过接受白玉老虎这趟差事的确有那么一点点意外。”她呵气如兰,柔柔地看着刀狻猊,“我想偷一次‘神悟刀家’的东西,而且──”她瞪眼比媚眼还娇柔,盈盈地指了指他的鼻子,“君霜桐君大公子真是行侠仗义的好男人,人家上次在洛阳遇到淫贼,还是君大公子救了我这落难女子。现在听说他在天山赏雪,人家去不了天山那么远,来认识认识刀二公子,反正日后你要叫我君大嫂,也是一家人。” 刀狻猊苦笑一下,“你打算偷走我家的东西,然后要我叫你大嫂?”手指敲了敲桌面,他绕有兴致地说,“我大哥年近三十还未有妻氏,不如你嫁了我大哥,那就成了刀家货真价实的大嫂,岂不妙哉?何况我敢打赌我大哥绝对不会做去天山赏雪那么无聊的事。” “要我嫁给你家肥猪不像肥猪狗熊不像狗熊的刀俊殷,休想。”甄莘莀嫣然一笑,“何况就算我偷走你家的白玉老虎,难道你就不会请我再从白秃头那里偷回来?” 刀狻猊突然提高声音:“来人啊!” 狮子堂两侧的小门突然各涌出五位黑衣人,刀狻猊下令:“把柴房里那只白玉肥猫丢到后门外的大阴沟里去。” “是!”十位黑衣人凛然回答,快速闪入小门。 甄莘莀一怔,刀狻猊已然很愉快又风度翩翩地微微一笑,“我听说不管是盗帅还是偷娘,都会有那么一两次阴沟里翻船的。” 甄莘莀有点儿怨怼地瞟了他一眼,然后居然面不改色地道:“我会告诉白秃头怎么挖你家后门的阴沟。”接着她幽幽地叹了口气,“我真的有些喜欢你了。” 刀狻猊风流倜傥地微微一笑,“很多姑娘都这么说。” “她们有我可爱吗?”甄莘莀托着腮,脸颊红扑扑地看着刀狻猊。 “有些比你可爱,有些比你年轻,有些比你美貌,”刀狻猊感慨地说,“但没有一个像你这么坏的。” 他没有开玩笑,“偷娘”甄莘莀一手“苦寒勾”杀人无数,她的妖女之名倒比她神偷之名响亮许多。传说上任武当静闲道长便是死在她的苦寒勾下,以至武当与她仇深似海。刀狻猊算来和她也是有仇,这女人在江湖上似乎无处不结仇。 甄莘莀幽怨地叹了口气,“我当刀二公子与常人有些不同,原来你也是轻信谣言之辈,你……你……实在让我太失望了……”她娇媚的目光瞬间转为凄然,居然掉下两滴眼泪。 刀狻猊却看得很开心,微笑着说:“原来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掉眼泪的样子看起来也很美。” 甄莘莀立刻嫣然一笑,“世上就是有像你这样的男人,才会有女人为你们疯,为你们上吊,为你们杀人放火。”她脸上泪痕未干,却笑得犹如狐狸一般愉快。 刀狻猊眨眨眼,“如果你会为我上吊,我会觉得做这种男人很有面子。” 她娇嗔地白了他一眼,“你好坏,比我还坏。” 那天甄莘莀居然在“神悟刀家”待了一整天,刀狻猊还客客气气地给她安排了一间客房,虽然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果然她已不知去向,但这女人的狡猾皮厚实是世上少有。 听说甄莘莀在刀家住了一天,刀望山钓鱼回来大为震怒,严辞指责刀狻猊好色误事,妖女在前居然不出手擒获,居然让她在刀家白吃白住,“神悟刀家”丢脸之事莫过于此。刀狻猊摸头苦笑,无言以对,他只觉在昨日那样的气氛下抓人未免有失身份,但老爹大动肝火他又难以解释,只得苦笑应是。接着刀望山把他赶出家门,说没有抓住甄莘莀那妖女不许回家,刀狻猊在家的悠闲生活就这么突然结束了。 甄莘莀果然是个祸害。背包出门的刀狻猊叹口气,望着萧萧的夕阳,走向背对夕阳的东方。 他走得很惬意。 步伐很轻松。 他当然不知道他要去哪里。 他只不过是不想太阳照到眼睛而已。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最近江城的百姓常议论件稀奇的事:城里最贵的客栈“问柳客栈”来了位公子爷,一掷千金,在一夜五十两银子的客栈里住了大半个月,居然还不想走。 这位公子爷必定家财万贯,也必定是个败家的主。江城的小偷小贼们不免蠢蠢欲动。但又听说这位公子爷是个高手,便不敢轻举妄动,要是一个不小心阴沟里翻船可就划不来了。一时之间,满江城的风雨,都在起起伏伏中。 这位一掷千金的公子爷自然就是刀狻猊。 他被刀望山赶了出来,住到这“问柳客栈”里,一时也想不出来到哪去,索性就住下。人在刀家的时候消息闭塞,一出来才知萧守红居然冥婚嫁了公孙朝夕,还未婚就生了个儿子,不免闷闷不乐。一则世上没有公孙朝夕此人就少了许多乐子,二来美人琵琶别抱,居然嫁给那痞赖小人,他的自尊有些受伤,便越发感觉不快。 “阿弥陀佛,这世上如果没有女人,岂不是少了许多烦恼?”问柳客栈的“寻花阁”里,刀狻猊桌子对面赫然坐着一个和尚。这位和尚长得眉清目秀,年轻俊美,正双手合十一本正经地说。 刀狻猊端着酒,含笑说:“这世上如果没有女人,岂不是也少了许多乐子?” 那年轻和尚居然脸上一红,“阿弥陀佛,刀施主庄重。” 刀狻猊忍不住大笑,“听说你那张脸,要白就白,要红就红,要哭都能立刻掉下两滴眼泪,果然名不虚传。” 年轻和尚微微一笑,“刀施主过奖、过奖。”他双手合十,而面前的桌上摆的却是绍兴女儿红和一斤卤牛肉,外加两只白斩鸡和一条蒸鱼,而且这爱害羞的和尚也没有一点点心里惭愧的意思。 他就是江湖上很有名的一位妙人。 他叫“青楼第一薄幸”轻薄和尚。 轻薄和尚听说写得一手好词,弹得一手好琴,酿得一手好酒,妙的是他还会跳舞,据说舞姿高雅如白鹤,当然他常常上青楼弹琴写词,最妙的是他总能让那些阅人多矣的俏丽姑娘死心塌地地迷上他,听说前年就有位痴情女子为他轻生。只是轻薄和尚既然是和尚,那就不能娶老婆,那么有再多的姑娘为他跳楼,他也只能在楼下念阿弥陀佛,爱莫能助。 这就是赫赫有名的轻薄和尚。 其实轻薄和尚和刀狻猊并不是很熟,他最熟的是江湖上的各大美女,比如他和萧守红就很熟,听说他曾和萧守红这位“江湖第一美人”联琴横弹两天两夜。但今天之所以轻薄和尚肯和刀狻猊一起喝酒吃肉,却是因为江湖第一厨桃如丑的缘故。 理由其实很简单,这家“问柳客栈”是桃如丑照花斋的分店,而轻薄和尚和刀狻猊都是看中了桃门密制的卤水牛肉而已。几杯酒喝下来,双方发现对方在自己眼里越看越有趣,越聊越有兴致。 各自感慨了一阵女人,刀狻猊风度翩翩地给轻薄和尚斟酒,“听说世上很少有轻薄和尚不知道的事,尤其是关于女人。” 轻薄和尚脸上又红了红,默认了。 “不知道轻薄和尚觉得甄莘莀如何?”刀狻猊叹了口气,喃喃地道,“这位姑奶奶最近害我不浅。” 轻薄和尚大惊,“你惹上了甄莘莀?” 刀狻猊苦笑了下,“是她看中了君书生,可那书生无端跑到天山去赏雪,甄莘莀就找上了我。” “她找上你是什么意思?”轻薄和尚瞪眼问。 “她想要我提前叫她大嫂。”刀狻猊回答。 轻薄和尚瞠目结舌,喃喃地说:“倒霉倒霉,听到甄莘莀,我至少要倒霉三个月。君大公子至少倒霉三年,你至少倒霉五年。出门不利,溜之大吉。”他突然从刀狻猊对面的位置上像鱼一样滑了出去,一眨眼,人就已经不见了。 刀狻猊也瞠目结舌,“原来我惹上的是这种麻烦……麻烦到轻薄和尚听到名字连酒钱也不付就逃跑了。”刀狻猊对甄莘莀居然有点儿欣赏起来了,无论如何,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美女能把“青楼第一薄幸”轻薄和尚吓跑,那可不是一般人随便可以做到的。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甄莘莀自然不知道刀二公子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举杯对月正在欣赏她。 事实上她正在忙着追一只兔子,那是她今天晚上的晚餐。 如果刀狻猊现在看见她肯定要大吃一惊:她现在白天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夹裙,一头乱七八糟打结的头发,挎着个竹篮沿街卖茶叶蛋。晚上躲到城外的树洞破庙里过夜,晚饭往往就追兔子了事,有时候追不到兔子还追老鼠。 她尽量不让自己饿着。 因为江湖巡捕御龙氏在追她,理由是官府出了五千两黄金。 事实上这一个多月来她只有在“神悟刀家”的那一天饭是舒舒服服吃的,觉是安安稳稳睡的。她之所以答应白秃头盗取白玉老虎那档子事,是因为白秃头在她走投无路差点儿被御龙氏逼得去跳崖的时候救了她一次──把她藏进白虎丧门钉家的猪圈里。御龙氏做梦也想不到妖娆明艳的甄莘莀会往猪圈鸡笼里钻,让她逃过了一次。 她自觉是个不错的女人,除了有点儿爱唬人,有点儿爱吹嘘,其实并没有什么坏处。 可惜不管是御龙氏还是刀狻猊,没有人和她有相同的感觉。 她现在心里在抱怨为什么最近的兔子越跑越快,快得她都要追不上──风餐露宿,她的体能下降了,她知道却没有办法。她的武功和轻功并不太高,让她纵横江湖的是她那把“苦寒勾”,听说那是万年冰山中冻结了不知多少年的铁石所打,一旦“苦寒勾”出手,周身五丈方圆遇水成冰春木凋叶,划破伤口则寒毒入体,无药可救。一柄“苦寒勾”让她名震江湖,可是现在“苦寒勾”却不在她身边。 所以她只好逃。 “啪”的一声,她终于用石头打死了那只兔子,她的肚子也饿得快要发疯了。她这几天东躲西藏,虽然挎着茶叶蛋,但谁见过拼命往自己嘴里塞茶叶蛋的卖茶叶蛋姑娘?所以她只好忍。 心满意足地把那只兔子捞在手里,她张望了一下四周: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追到了什么地方,但依稀树影幢幢乌黑一片,看起来也很荒凉。于是坐下来就地起火剥皮,她准备开始享用这几天来的第一顿美食。 点火,烤到半生不熟有肉的香味飘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忍耐不住,把那兔子烤熟的部分剥下来吃了,再过一会她索性茹毛饮血,不管它熟不熟,片刻间把那只兔子吃得干干净净。 正当她吮吮手指意犹未尽的时候,头顶上突然有人叹了口气,“原来当人饿疯的时候,和狗也差不了多少。” 甄莘莀吓了一跳,立刻笑了──她听出来是谁的声音了。笑盈盈地抬起头,只见不远的树梢上有人青袍绣虎,风神俊朗的模样,赫然是刀狻猊,“我当是谁,原来是刀二公子。” 她这一出声一抬头,把刀狻猊也吓了一跳,“甄姑娘?” 甄莘莀大大咧咧地点点头,一张遍布泥污的怪脸,一身不知多久没有洗过的破衣破裙,浑身散发着恶臭还捧着兔子骨头。她却笑得很有趣,“人生何处不相逢,不知道深更半夜,刀二公子在这树林里干什么?” 刀狻猊苦笑着看着甄莘莀,他对刀望山发誓要把这个女人抓回家或者杀了这个女人,但是现在他却觉得要先把这个女人洗干净,然后再谈要抓要杀的问题,“这里是‘问柳客栈’的后山。”他说,“我在房间里闻到烤兔子的味道,出来探探。不知道甄姑娘在这里玩耍,失敬、失敬。” 她当听不懂他在嘲笑,“每次遇到刀二公子,我就感觉快要遇到好事了。”她丢下那些兔子骨头,伸了个懒腰,“现在我想好好洗个澡,然后好好吃顿饭,最后好好喝口茶。刀二公子最体恤老弱,遇到我这落难女子,想必不会丢下我不管吧?” 刀狻猊闻到她满身恶臭都快要吐了,他发誓他活到二十三岁没见过这么脏的人,尤其这个人还是个女人,“每次遇到你,我都感觉我快要倒霉了。”他叹口气,指了指他重金暂住的“寻花阁”,“楼下是澡房。” 甄莘莀简直像赶着去投胎的小鬼,连多一秒钟都待不下去,剎那间便在刀狻猊面前消失了。相信她的轻功从来没有这么好过,居然连一句多谢都来不及说。 他的确感觉到,他快要倒霉了。 轻薄和尚的话,果然是很少出错的。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她现在很满意她目前所遇到的一切。 因为她正在泡澡。 泡在加了茉莉香料飘浮着花瓣的澡盆里,居然还有丫头给她捶腿捶背,帮她洗头擦脸,她简直想一辈子待在这澡盆里不出来了。 四周是淡淡的茉莉清香,舒服得让她直想睡觉。 奇怪的是她混江湖也有五六年了,可在刀狻猊身边的时候她就特别想睡觉,那个男人让她有一种安全感,而且他虽然很倜傥,但是很君子。她承认没见过这种好男人,虽然他有钱,但是有钱的男人很多,像他这样即有钱又有风度又风趣的男人真不多。 难怪他有人爱。 而且还是很多人。 甄莘莀懒洋洋地浸在干净舒服的热水里,泡到连丫头都差点儿以为她淹死在澡盆里了,才恋恋不舍地起来,穿衣,出门。 刀狻猊已经整好了一桌清淡小食,他自己正端着一小杯轻薄和尚酿的“扬州酒”,浅浅地呷着。 大门口莲步姗姗走进来一个藕色衣裳的清秀女子,他一开始没太留意,还沉浸在“扬州酒”的深沉滋味当中。突然那位“清秀女子”对他抛了个媚眼,笑吟吟地问:“不认识我了?” 刀狻猊抬起头来,这位姑娘弯眉秀眼,不浓不艳,端端正正一个普通姑娘,既没有当日在“神悟刀家”那么娇媚无双,又没有刚才那么丑恶吓人,但她的的确确就是甄莘莀.他看了一眼,只好继续苦笑,“原来你长得并不怎么美。” 甄莘莀斜眼横睇,眼神是一千分一万分的娇娆,让她整个人顿时娇媚了十倍,“女人只要打扮的时候很美,就是很美了。”说着她很斯文地开始吃刀狻猊桌上的清淡小菜,好像刚才在野地里啃半生不熟的兔子肉的不是她。 刀狻猊等她吃得差不多了,才说:“你是要跟我回家呢,还是要我现在杀了你把你的耳朵、鼻子什么的带回家?” 她眼睛都没眨一下,“我当然跟你回家。” “你确定?”他挑起眉问。刀望山为江湖“伸张正义”的脾气到老不改,甄莘莀要是跟了刀狻猊回去,刀望山必然是绑了她交给武当处置,说不定还要折磨折磨,以示惩戒。 “你问我要活十天还是活一个时辰,我当然选活十天。”甄莘莀叹了口气,满眼幽怨。 刀狻猊在她身上上上下下看了半天,半晌才说:“说吧,你还有什么麻烦要赖在我身上?”甄莘莀居然见了他不逃反而要跟他回家,除非她疯了或者就是她现在有比遇到刀狻猊更大的麻烦。 甄莘莀的眼睛亮了亮,咬着嘴唇笑吟吟地瞅着刀狻猊,“御龙氏在追我。” 刀狻猊顿时觉得一个头有两个那么大。 “你要保护我。”她笑得更灿烂。 他快要觉得一个头有三个那么大了。 御龙氏,江湖巡捕,四十八岁。十九岁开始为官府擒凶,除了“江湖第一杀手”西门杀之外,无一人逃脱。 御龙氏一身追踪术和“套马鞭”法是所有做过坏事的人听见了都要头疼的。听说无论你躲到哪里,只要他见过你一面就一定能找到你,只要他找到你他的“套马鞭”就一定能套到你的脖子上,然后“咯啦”一声拉断你的脖子,把人头拿回去领赏。 最让刀狻猊头痛的不是“套马鞭”,而是御龙氏,他是个好人。 他怎么能为了甄莘莀和御龙氏作对? 问题是他现在偏偏不想杀甄莘莀,他觉得这个女人虽然很可恶,但是要杀死她似乎也有点儿下不了手。 第二章 遇到她就会倒霉 刀狻猊在自家住的客栈里捞到了甄莘莀,既然有御龙氏在追她,他不免要和甄莘莀早早打包,往“神悟刀家”逃──逃回家大门一关,把这个女人交给刀望山他就解脱了。要他看御龙氏用那套马鞭套走甄莘莀的脑袋,他还是不忍心的。 然后他现在正在后悔。 后悔为什么前阵子被赶出门居然往东走了这么远的路。 从“问柳客栈”赶回“神悟刀家”至少要走十天,而且还要翻过几座大山,要走快的话还要穿过几个山洞。 甄莘莀却很愉快,她终于不必白天卖茶叶蛋晚上追兔子了,那些事全部都落到刀狻猊头上,他要去考虑怎么保护她不让御龙氏抓到把柄。 但是她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刀狻猊居然想出这样的办法:他要把她塞在马车底下,然后赶车一路狂奔回“神悟刀家”。她还没来得及抗议就被刀狻猊点住穴道,绑成肉粽,塞在马车底下,每天把她放出来三次,让她吃饭解手洗澡活动筋骨,然后又把她塞回车下。这种野蛮法子居然很管用,一连三天都不见御龙氏的影子。 这一天,他们平安到达未言山下。 这山里有个山洞,穿过山洞要比翻山节省一半的时间。 但这座山人迹罕至,山里浓雾弥漫,鸟兽罕见,并不是个让人愉快的地方。未言山上为什么会有个穿山的大洞,刀狻猊其实并不知道,告诉他这座山有个洞的人是公孙朝夕,而那个奸商听说已经死了。这个未言洞他其实也没有走过,为了躲避御龙氏的追踪,他决定钻山。 现在他们两个在半山腰那个两人高的洞口面前,未言洞似乎是个天然的山洞,看得出多年前曾有野兽出没,但痕迹都很陈旧了。里头透出一股阴寒的味道,嗅着让人很不舒服,黑黝黝的也不知道有多深。刀狻猊和甄莘莀面面相觑,各自心里嘀咕了一阵,还是亮起火把,走了进去。 开始是一段曲曲折折的天然隧道,没有分岔也没有转弯,绕来绕去走了大半个时辰,正在刀狻猊开始后悔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了三个水塘。 在火把的映照下,那三个水塘一个是绿色的,一个是蓝色的,一个是黑色的。 刀狻猊和甄莘莀再次面面相觑,终于甄莘莀轻咳了一声:“这是什么鬼地方?” 刀狻猊微笑了一下,“在江湖传说中,这三个水塘底下有一个是出路。” 甄莘莀匪夷所思地瞪着他,“你跳吗?” 刀狻猊立刻回瞪了她一眼,“不跳。” 她摇摇头,“我也不跳。” 两个人面对着三个水塘沈默了几秒钟,突然异口同声地说:“我们回去吧。” 然后同时一怔,两个人大笑起来,侠客和囚犯之间的气氛突然变得温馨又融洽,甄莘莀眉开眼笑地拉住刀狻猊的手,“这鬼地方我简直连一秒钟都不想待下去,快走快走……”她刚说到“快走”的时候,突然脸色一变。 刀狻猊“嘘”了一声,只听洞口处传来脚步声,接着有人沈着声说:“在下江湖巡捕御龙氏,甄莘莀可在里面?和她在一起的不管是谁,如果要阻拦在下抓人,莫怪在下视为拒捕,不留情面。”接着传来几声狗叫,是他带了黄狗来追踪,那狗已经快速跑了过来。 刀狻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里四下没有出路,要是让御龙氏堵个正着,说他和甄莘莀孤男寡女躲在此处,一旦传扬出去,他老爹岂不是要剥了他的皮?大惊之下,他拉着甄莘莀“扑通”一声跳进其中一个水塘,像没头苍蝇一样潜了一阵水,“哗啦”一下从另一个水面冒了出来。 这里黑得完全没有光,突然有丝亮光从水下升起,他突然看见在和自己鼻子贴鼻子的地方有一张脸──吓得他大叫一声,和他鼻子贴鼻子的人也吓得大叫一声,呆了一呆,才知道是甄莘莀.她摸了颗夜明珠出来照路,这里又是个水坑,约莫是水道的几个水口之一。从水坑里爬出来,甄莘莀嫣然一笑,一手挽住他的手,“原来江湖大侠和我一样胆小如鼠。” 刀狻猊只能苦笑,他四下看了看,这里已经深入山腹,一股股的寒气逼人,山壁上有些什么蚯蚓小虫的见了光纷纷闪避开来,“从遇到你开始,我就知道我要倒霉了。”他喃喃地说。 她白了他一眼,“难道你以为倒霉的人只有你吗?” 刀狻猊摇摇头,虽然全身湿淋淋的,他却很风度地把她拨到身后,左手指间突然多了一柄小刀,“这底下倒霉的虽然不止我一个,但是最近一个月内,最倒霉的那一个,必定就是我了。”他喃喃地说,突然甄莘莀手里的夜明珠已经在他手里。高举夜明珠,他大步当先,往不知多少年没人走过的隧道里走去。 甄莘莀盈盈一笑,这个男人虽然要抓她回去受罚,却风度翩翩,果然不愧是风流倜傥的刀二公子啊。跟在刀狻猊身后,走没三步,前面有一扇大门,上面赫然写着“虚空之侧门”。 刀狻猊和甄莘莀面面相觑,甄莘莀指着那扇门,“这就是传说中楚留香和陆小凤的不知道几代孙子都消失在里面,连‘小楼一夜听春雨’和什么李寻欢飞刀秘笈都在里面的‘虚空之门’?” 刀狻猊瞄了上面“白衣人、剑客、浪子、青楼名妓、情侣慎入”的小字一眼,耸耸肩,“你信?” 甄莘莀也耸耸肩,“你呢?” “不管真的假的,反正我们都要走一遭,既然都是要进去的,不管是什么门,我都当它是放屁。”刀狻猊叹口气,他要是知道一个月前公孙朝夕和萧守红从“虚空之门”的正门进来过,这时他大概已经去上吊了。 推门进去,里面空空如也都是房间,似乎本来曾经很奢侈豪华,现在已是尘封百年。但空气仍很清新,里面必然有通风的地方。 走了三步,“轰隆”一声,脚下的石板突然崩塌,底下是个箭洞,无数支箭朝上插在地上,左右两边机关发动,数十支短箭霍霍射向两人。刀狻猊挥动着指间刀,拉起甄莘莀拔身落在刚才走的那三步之后,喃喃地道:“这种机关大概是九十五……九十六年前流行的,现在早就不流行这种款式了,这门难道已建成九十六年了?” 甄莘莀却好奇地看着他的刀问:“这就是刀二公子的‘指间刀’?” 刀狻猊回答:“这是公孙朝夕家削水果的小刀。” “可是这刀长三寸宽一寸,正和刀二公子名震江湖的‘指间刀’一模一样。” “我出道那天在公孙朝夕家吃饭,正在削梨子,结果他有个仇人上金钱坊踢馆,我用这把刀削光了他的头发,把那个人吓跑了。” “然后?” 刀狻猊微微一笑,“然后我就不好意思换刀了。” 甄莘莀瞅着他的手说:“那天被你吓跑的是‘河西神猿’何官东吧?听说何官东一手‘神猿捞月’十分了得。” 刀狻猊笑着说:“我只觉得他的头长得实在不行,削了头发还是像个猴屁股。” 甄莘莀叹了口气,“有你在我面前,我突然觉得在这地下也不错。” 刀狻猊也叹了口气,“当你肚子又饿了没东西吃的时候,你就会觉得这地方简直错得不能再错了。” 她突然咬唇一笑,“我不会,我可以吃蚯蚓、吃老鼠、吃蚂蚁……” 刀狻猊瞪着她,半晌才喃喃地道:“女人……也许是种比男人更不容易死的东西……” 正当他们说得高兴的时候,前面突然掠过一个黑影。甄莘莀眼睛一扫,“那是什么?” 刀狻猊拎着她的衣领把她整个人提起来立即赶路,“猴子!我们跟着它,说不定能找到出路。”正当他跟着那猴子掠过无数重门户的时候,突然眼前多了一个人影。 御龙氏。 刀狻猊和甄莘莀瞠目结舌,不知道他是从哪里进来的,呆了一呆,刀狻猊刚想说点儿什么,甄莘莀却疾快地说:“他好像中了这里什么机关,你看他的眼神!” 刀狻猊凝神看去,御龙氏一双眼睛翻白,满脸肌肉抽搐,仿佛正受着极大的痛苦,四周的房间处处鞭痕,显然是他狂暴的时候抽打的。刀狻猊倒抽一口凉气,御龙氏似乎被什么东西刺激得发了疯。甄莘莀望着御龙氏退了一步,俏眼悄悄看向刀狻猊,“你要带他一起走?” 刀狻猊苦笑着道:“我总不能见死不救。” 她没反驳,只是叹了口气,“原来你真的很君子,是个真正的好人。” “难道你就是个真正的坏人吗?” 她斜眼瞅着他,突然娇媚地笑起来,“你以为呢?” 他神秘地微微一笑,“佛曰:不可说。” 正在这时,御龙氏突然狂吼一声,挥鞭向两人打来。他的鞭上还带着水渍,显然是刚才刀狻猊和甄莘莀跳入水坑之后他也跟着跳了下来,但是不知道跳了那个坑道,来到这里中了陈年暗算。虽然人神志不清,但鞭法却分外犀利,这一鞭抖了两个圈,一个圈套向刀狻猊的脖子,一个圈套向甄莘莀的脖子,凌厉非常。 甄莘莀急忙往后跳开,刀狻猊却随着鞭子来势一转,指间刀“嚓”地切掉了御龙氏那条长鞭的鞭梢。御龙氏鞭子一抖,“呼”的一声断去三分之一的长鞭居然还能抖出四个套颈圈,“哗啦”一下暗藏在鞭结之间的片片锋利的刀片相互撞击,刀狻猊吓了一跳:莫怪御龙氏能以长鞭套颈,他这鞭子里暗藏杀人机关。一念转完,他飞起一脚踢向御龙氏持鞭的手腕,未等踢正,人随那一踢的势头腾身而起,居然一脚在御龙氏肩上“扑”地踩了一下。疯狂的御龙氏恍若未觉,长鞭倏地倒卷上来牢牢缠上刀狻猊的右臂,刀狻猊左手持刀,轻轻松松在空中横刀一割。御龙氏长鞭自鞭尾断裂,节节松散,和刀狻猊一起落地。 刀狻猊是个左撇子。 御龙氏现在却是个疯子,他按照习惯挥鞭,自然打不过刀狻猊。 刀狻猊落地,甄莘莀脸上笑盈盈的,心里却在发寒。刀狻猊的武功名不虚传,御龙氏也算一流高手,就算发疯,在刀狻猊手下走不过两招。看来就算她逃脱了御龙氏的追捕,要从刀狻猊手里逃掉只怕难若登天。 刀狻猊自然知道这位姑奶奶在打什么算盘,他突然沉下脸问:“你在想什么?” 甄莘莀吓了一跳,“没什么没什么,我在想他为什么不动了?”心里却叫苦连天。 刀狻猊笑得很风流,说话却很正经:“他中了我这一脚‘马蹄’,想要走路至少是一天以后的事了。” “马蹄?”甄莘莀眼珠子转了两转,忍不住大笑,“原来你是一匹野马。” 刀狻猊正色地说:“套马套得多了,总有那么一两次会被马踢,希望这位大捕头醒来以后自己能想通。一大把年纪了,不好好回家抱孙子看老婆,却到处管人闲事,总有一天不但会被马踢,说不定还会被马吃掉。” 甄莘莀却不理他的大道理,笑吟吟地歪头看着他,“如此说来,刀二公子到处管人闲事,莫非有一天也会被马吃掉?” 刀狻猊微笑地看着她,“我管人闲事有两个理由。” “哦?”她挑起眉。 “第一,我的武功比他高,高很多。”他微笑得很可恶,却有说不出的好看,“第二,我比他有钱,有钱很多。” 甄莘莀苦笑着道:“无论是什么道理,在这两个道理面前,果然都是没有道理的。” 当下刀狻猊把被他一脚震得昏死过去的御龙氏丢给甄莘莀扛在肩上,他则优哉游哉地在前面探路,这么一耽搁,猴子已经不知去向,他们又沦落到四面八方都是门窗的困境里了。 甄莘莀扛着约莫也有一百六七十斤的御龙氏,面不改色地跟在刀狻猊背后。她很清楚在这个时候她要听话,尤其看见了刀狻猊的武功之后,她更确定让这个男人不愉快对她没有半点儿好处。 转过了几个房间,看见了一些七零八落的骸骨,她满不在乎,刀狻猊也当做没看见。 正当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转的时候,遥远的迷宫深处,居然传来呼救的声音。 那声音突然传出来的时候两个人又吓了一跳,这似乎一百年没人走过的鬼地方居然还有活人。刀狻猊转身往呼救的地方走去,转了十七八个弯,才在一间五角形的房间里看到两个人。 两个活人。 一对大活人。 还在抱着头哭“救命”,这是一对约莫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衣着光鲜,显然也是从外面误入。一看那少年腰间配的长剑,刀狻猊忍不住溜了甄莘莀一眼,喃喃地道:“武当派?” 甄莘莀眨眨眼,绕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对突然出现的年轻人,“武当玉剑?” 那少年突然大声说:“你认得我?”突然看清楚夜明珠下甄莘莀的脸,呆了一呆,失声道:“偷娘甄莘莀?”当年武当静闲道长横死的时候,甄莘莀就在静闲房里,和玉剑、素剑都照过面。 甄莘莀抿嘴一笑,明眸流转,俏里带媚,“这位姑娘就是武当素剑了?奇怪啊奇怪,武当静阳道长座下左右双剑,居然在这地下埋死人的地方哭,莫非你们都吃错药了?”她笑吟吟地说着,一点儿也不给武当玉剑、素剑留面子。 玉剑又呆了一呆,“道长他……”他的声音突然恐惧起来,指着五角房间的一个门,“他被这里面不知道什么怪物给抓走了!” 甄莘莀惋惜地叹了口气,“像武当静阳这样的人物都给抓走了,我看我们千万莫走那条路,好危险。”说完她居然从怀里拿出手绢来笑吟吟地扇着风。 吓得神志崩溃哭成一团的素剑从玉剑怀里坐起来,愤慨地对甄莘莀道:“你这妖女!果然是奸邪小人只会为自己打算,从来不懂得救人性命有多重要……” 甄莘莀挥了挥手绢,笑得十分温柔可亲,“当一个侠女向一个妖女求救的时候,如果口气更客气一点,说不定妖女会考虑的。” 素剑一呆,“谁向你求救了?” 甄莘莀眼睛望天,“原来你不是在求我帮你们救静阳道长?” 素剑又是一呆,突然发现自己一句话都答不出来了。 甄莘莀终于忍不住大笑,刀狻猊这时在旁边也忍不住微笑着插了一句:“素剑姑娘,当你向人求救的时候,是不是也要看看主人的面子?” 玉剑、素剑终于把注意力移到刀狻猊身上,一眼看去,两个人全身一震,立刻站起来恭恭敬敬地向刀狻猊行礼,“武当玉剑、素剑,见过刀二公子!” 甄莘莀更加大声地笑起来。 刀狻猊这时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整整衣裳后依然风神俊朗,他风度翩翩地微微一笑,“两位武当高徒,怎么和静阳道长走入此地?” 玉剑看了甄莘莀一眼,“因为静阳道长他发现了妖女甄莘莀的行踪,我们追到江城附近这妖女就失踪了,我们不知道她落入了刀二公子手里,道长决定四下打听。路过子规村的时候,听说那里有古井闹鬼,我们从古井下来,就进了这个古怪的地方,绕了大半天也走不出去,后来道长就被这里面一个比人还大,全身都是毛的怪物抓走了。”他比划了一下那个怪物,比人高了两个头,像猿猴。 素剑全身一颤,想起那怪物便仍在发抖。 刀狻猊笑得越发开心,“虽然那条路很危险,但是刀二公子说要走的时候,甄姑娘是不会不答应的。”他悠然看着甄莘莀,“是吗?” 甄莘莀娇嗔地白了他一眼。 玉剑、素剑面面相觑,心下疑窦重重,但有刀狻猊做靠山,两人也就振作起来,“那里。” 刀狻猊往两人所指的门走去,他脸上含笑,心里却很警戒:无论那是什么,至少,御龙氏和静阳道长大概都受到那东西的袭击。 真的是怪物的话,也是个极其凶猛的怪物。 他现在肩上担着四条人命,加上他自己的和静阳道长的,一共六条人命。 其中有五个人需要他保护。 他脸上含笑走在前面,心里却在叫苦:想要整整齐齐地走出这鬼地方,看来是不可能了。果然从遇到甄莘莀那天开始,他就一直在倒霉。 眼前的通道黝黑黯淡,除了夜明珠的微光什么也没有,两边或开或关的门,越发增添诡异恐怖的气氛。素剑瑟瑟发抖,玉剑牢牢拉着她的手,甄莘莀扛着御龙氏,却还嘴角上扬似笑非笑,刀狻猊突然觉得,其实甄莘莀还算是个不错的女人,至少没有抱着他歇斯底里然后昏倒了事。 而且她还会笑,证明她还很镇定。 这让他稍微觉得有点儿可靠。 正在空气里只剩下素剑的抽泣声的时候,前面不远处“呜──”的一声,有个东西疾快地飞掠过来,听那声音和空气的激荡,体积比人还大而且来势凶猛。刀狻猊挥手下按,他身后三个活人和一个半死的全部伏在地上,剎那间,一团黑黝黝的东西已经扑到刀狻猊面前。 他居然连出刀的时间都没有! 刀狻猊合掌前劈,“啪”的一记犹如击中石板,虽然声音难听,但那东西却狂吼一声,像来时那样剎那间便飞逃而去,风声过后无声无息。 甄莘莀立刻站了起来,“那是个什么东西?” 刀狻猊收回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那东西是个母的。”他刚才一掌劈正那怪物胸口,按到了不该按的东西。甄莘莀怔了一怔,嫣然一笑,“说不定那是个女人。” 玉剑却大叫一声:“道长的鞋子!” 刀狻猊凝目看去,正是武当老道习惯穿的那种鞋。看玉剑满面悲愤地拾起来珍而重之放入怀里,他心里忍不住暗笑:说不定你静阳老道被母猩猩抢回去做压洞公猩猩,连衣服都剥了。 甄莘莀此刻却慎重起来,这东西居然能硬受刀狻猊一掌,难怪能一下抓走静阳道长?但既然这东西能从这条路逃走,证明这里也许有出路。 “这里有猴子脚印。”素剑刚指了指地上,突然不知她触动了什么机关,“轰隆”一声翻起几块石板来,把玉剑和刀狻猊,甄莘莀和素剑隔在了石板两边,而且身后的石板翻起拦住了退路。接着头顶“咯咯”作响,两块千钧巨石缓缓下降,片刻之后,就要把四人压成肉饼。 第三章 其实他对她不错 四个人抬头看着虽然不快但是在他们眼里已经下降得很快的沉重石块,甄莘莀叹了口气问隔壁:“怎么办?” 隔壁的刀狻猊回答:“不知道。” 她看着快要降到一半高的石块,幽幽地道:“就这样要死了?我真的很不甘心……” 隔壁的刀狻猊回答:“我也很不甘心。” 她继续叹息:“我才二十一岁,我还很年轻,我还没有好好享受过人生……” 隔壁的刀狻猊回答:“我也没有。” 她依然在叹息:“可怜我无父无母,从小孤苦伶仃,长到这么大不容易啊……” 隔壁的刀狻猊静了半晌,也叹了口气,“唉……” 玉剑和素剑目瞪口呆地听着他们隔着石板悠闲地一唱一和,几乎怀疑这两个人吓疯了。正在玉剑口齿一动忍不住想要大叫一声“你们在说什么”的时候,突然刀狻猊手指一动,一道白光闪过,“咯”的一声,头顶上有什么东西被卡住了,石块突然停了下来。 素剑本已闭目等死,突然听见石块停了下来的声音,愕然睁开眼睛。一睁开就看见甄莘莀弯下腰笑吟吟地和她脸对脸,她说:“起床了。” 素剑还没回答,隔在四个人中间的石板突然轰然倒下。风流倜傥、持着玉剑腰上那把长剑的刀狻猊微笑着走了过来。 甄莘莀指指头上,“你确定它不会突然掉下来?” 刀狻猊叹口气,“那只有奸脸公孙才知道。” “为什么?”甄莘莀笑得很妩媚。 “因为那把刀是他的,虽然听说是从铸剑铁家买的,但奸脸公孙喜欢赝品,谁知道真的假的?”刀狻猊耸耸肩,“走吧。”说着他居然用玉剑那把剑在另一面石板上端端正正四平八稳地又切了个“门”出来,潇潇洒洒地走了出去。 玉剑、素剑自然不知道方才他们慢悠悠地一唱一和,其一是因为刀狻猊在听头顶机关的要害在何处;其二是为了确认在石板隔壁的两人是否安好。甄莘莀和刀狻猊颇有默契、心领神会,而玉剑、素剑却不懂。 甄莘莀从地上拾起死尸一样的御龙氏,几个人通过这个无聊过时的机关,走到了通道尽头,又是一间五角形的房子。 这房子很大,黑黝黝的一片,里头有呼吸声。 几个人耳目都很灵敏,里面是三个人的呼吸声。听那高度,比人高的约莫是那只母怪物,地上躺着两个人,一个呼吸绵密悠长,正是静阳,另一个听那呼吸似乎奄奄一息快要不行了。 怎么会多了一个人出来?刀狻猊心里思忖。 里头的怪物显然已经听到了动静,它在里面等待机会,刚才被刀狻猊劈了一掌,它学乖了。 他要怎么救人? 刀狻猊叹了口气,突然“叮”的一声把那颗夜明珠滚进房里。 那房间顿时亮了起来,大家看清楚里面的模样,素剑“扑通”一声昏倒,玉剑脸色惨白,甄莘莀却笑眉笑眼地看着里面那只怪物。 原来那不是猩猩,也不是猴子,那是个古怪的女人,骨骼特别宽大,眉眼毛发特别浓,牙齿凸出手爪锋利,就像猩猩或老虎的牙齿利爪都装到了这个女人身上。 最要命的是,除去那些毛发牙齿爪子,这个女人居然长得很美。 刀狻猊苦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脸,这“怪物”全身黑毛,但脸上皮肤细腻,如果不是暴牙在外,她根本是个艳丽的美女。 地上横躺着的是静阳道长,他年约五旬,一把胡子,正是最仙风道骨的那种道士。 另一边躺着的是一个胸口被抓了一个大洞的年轻人,血流了不少,看来再过一炷香时间没有神仙下凡,他就要羽化登仙去了。 甄莘莀突然忍不住大笑,“今天是妖女见妖女,才知人上有人,天外有天……”别人吓得瑟瑟发抖,她却笑弯了腰,顺手把御龙氏丢在地上。 那个“美女”一双大眼看着刀狻猊。 刀狻猊摸了摸脸在苦笑。 那美女怪物似乎也觉得他很吸引人。 刀狻猊微微往后一仰,那美女怪物就前进了一步。他缓缓后退一步,那怪物果然又跟进一步。 甄莘莀突然看了刀狻猊一眼,他心领神会,微微点头,甄莘莀嫣然一笑,对他抛了个媚眼。 刀狻猊神秘地微微一笑,对玉剑挑了挑眼角,突然大笑着说了声:“原来人在倒霉的时候,连母猴子都会找上门……”一句话没说完他转身往通道直掠出去,剎那间便消失在黑暗中。 不出所料,那只美女怪物怪叫一声,飞扑着跟了出去。 甄莘莀立刻冲进五角怪屋,把昏迷的静阳道长一掌拍醒──他只是头上受到重击一时昏迷。清醒之后,他立刻站了起来,定了定神,“无量寿佛,贫道居然受甄姑娘大恩……” 不管他后面要说什么,甄莘莀嫣然一笑,“救你的是刀二公子,姓甄的妖女不过是替他捡人而已。”说着她不管三七二十一,连地上那快死的人一起捞了起来。换了是她以前的脾气,这种必死的人是万万不救的,但是她不救刀狻猊说不定过会儿会回来找,她只得勉勉强强把此人一起搬走。 静阳道长一时分辨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玉剑已然呼吸紧迫,惶恐地指着外面的通道:“刀二公子引着那怪物不知道哪里去了,道长,如何是好?” “如果连个母猴子都搞不定,”甄莘莀把她从地上捞起来的半死人往静阳道长手里一塞,自己扛起御龙氏,吊起眼看玉剑乖乖背起素剑,才盈盈一笑,“刀二公子早就死在姓甄的妖女暗算下四次了。” 玉剑骇然。 静阳道长为之皱眉。 只有甄莘莀笑得很开心。 这三天和刀狻猊在一起,虽然她行动受制,但也找到机会对他暗算四次,却全无效果。 “这边走。”甄莘莀瞧了瞧四下的房间,挑了一个往里钻,足足绕了二三十个圈,关了二三十个门,距离那美女怪物的老巢很远了,才懒洋洋地坐下休息,嘴里还喃喃地道:“饿死了……” 静阳道长一路走来一言不发,和害死他师弟静闲道长的妖女在一起,还为她所救,实是他平生奇耻大辱。但身在险境不齐心协力,却又必然危险重重。 只有玉剑忍不住发问:“我们转到这里来,刀二公子他……” “他当然会找来。”甄莘莀悠然地说,“除了我们走过的路,没有哪些门关得这么谨慎标准的。” 但说是这么说,他们足足等了一个时辰,刀狻猊还不见踪影。 玉剑时不时斜眼看着甄莘莀. 静阳道长没有说话。 但是甄莘莀却知道他们心里都在怀疑她抛下刀狻猊自行逃脱,但抛下刀狻猊逃脱的人又不止甄莘莀,所以他们不敢说。 其实她也很奇怪:引走一只母怪物,以刀狻猊的武功,需要这么久吗? 他不会失手被美女怪物抓回去当压洞夫君了吧?她暗暗地想,心下居然开始担心起来,忘了三天之前,她其实时时想要害死他。 就在他们等得快要发疯的时候,房间的门慢吞吞地开了,刀狻猊居然拎着一串葡萄藤两个梨子三个橘子优哉游哉地出现在门口。看起来不但那美女怪物没有伤到他一根寒毛,没在他衣服上抓破一条丝线,而且还带他去了桃花源喝茶聊天一般。 房间里的人眼睛都亮了,静阳道长先问:“你找到出口了?” 刀狻猊叹了口气,“我找到个吃饭的地方,却出不去。”他把水果丢给肚子饿得呱呱叫的几个人,往外一指,“那边有条河,进水的地方有个口子,那口子小得只能伸出一只手。这鬼地方似乎有个猴子窝,猴子潜水出去,摘了水果进来。”他却不说他抢了四只猴子的食物。 “既然猴子能出去,人为什么不能出去?”甄莘莀皱着眉头问。 “那河里不知有多少吃人的怪鱼,但它们不吃猴子。”刀狻猊苦笑着道,“我本想捉几条鱼回来,可差点儿被鱼捉了。” 留在屋子里的人面面相觑,刚刚燃起的一线希望又破灭了,不免心情十分黯然。 “那个美女呢?”甄莘莀问。 “不知道。”刀狻猊耸耸肩,“我转过弯,它就不见了。” 房里以为他被那美女怪兽如何如何的人不免心里又有些惭愧,静阳道长咳嗽了一声,“两位身上可有伤药?”他点了那位伤者身上几处穴道,那人只差一口气就要羽化登仙或者驾鹤西去了。 “我有。”甄莘莀说。 静阳道长一喜。 她又说:“可惜被刀二公子丢在江城问柳客栈的”寻花阁“里了。” 静阳道长一呆。 刀狻猊笑得有些尴尬,“人有时候也会马失前蹄,丢掉一些不该丢掉的东西,很正常。”他认真地去看那个快死的人,一看一怔,再一看又一怔,最后揉了揉眼睛,“青云剑轩辕青云?” 静阳道长彻底怔住:他看了这个半死人看了半天,居然没认出来他就是仅次于君霜桐君大公子的“江湖第二剑”轩辕青云。这人武功只怕不在刀狻猊之下,怎么会奄奄一息倒在这里?轩辕青云要是死在这里,岂不是震动江湖一片哗然的大事?“轩辕少侠?” 甄莘莀可也没认出来这位此刻天上西边的白鹤对他招手的男人就是轩辕青云,也是一怔。 顿时人人挤在轩辕青云身边,像看猴子一样稀奇地看着他,终于知道这个人为什么快死了也不吭声,倒在那美女窝里等死,实在太丢脸了! 这么一看,地上本来剩下一口气就快死的人脸都绿了,刀狻猊同情地看着他,轩辕青云大概只恨到现在为什么还不死。可惜刀狻猊家教森严,要是让他老爹知道他见死不救,估计要拆了他浑身上下两百多根骨头,然后枭首示众。他数了数,现在除了静阳道长不需要他照顾外,剩下的玉剑、素剑、御龙氏、轩辕青云,还有一位姑奶奶甄莘莀都要他照顾,就算把玉剑、素剑分配给静阳道长,御龙氏现在等于个死人,轩辕青云只剩一口气,要把这些人安全地从这鬼地方弄出去,他还真是任重道远。抬起头,甄莘莀正看着他,他眨眨眼睛,她便微微一笑。 她笑的意思就是说他不必顾虑她,她虽然武功不太高,却不会给他绊脚。 不知为何,看她这么一笑,刀狻猊竟然真有些感激的感觉。 静阳道长仔细地把少许葡萄汁挤进轩辕青云嘴里,在他身上按来按去,神功施展了半天,轩辕青云终于说了一句话:“出……口……” 他说出这一句话比别人说一百句刀狻猊都爱听,“你知道出口?” 轩辕青云点头。 围着他的许多双眼睛顿时闪闪发光,刀狻猊二话不说坐下来为他运功保命。 玉剑和素剑眼睛里充满渴盼地看着轩辕青云,甄莘莀嫣然一笑,静阳道长几十年道家修为居然也喉咙干燥一阵心头发热。人到绝境突然知道自己可以不死,那感觉真是无以形容的妙。 刀狻猊为轩辕青云运功,真气从背心“心俞”透“檀中”,自“身柱”下“神道”,加之方才静阳道长一番神功,轩辕青云一条命或者暂时捡了回来。正当这人人觉得生还有望的时候,刀狻猊却渐渐地觉得自己不怎么妙了。 首先,轩辕青云在套取他的真气,他居然强行掠取刀狻猊的内力,强冲任督二脉,妄图突破习武之人难以逾越的障碍。 其次,他觉得自己身体似乎出了什么问题,真气运转不灵,虽然并不严重,平时也许不会发觉,但在轩辕青云强取他真气的时候问题就不同了。他的真气无法运转自如,给了轩辕青云乘虚而入的机会,一时不查,竟然扳不回来。再次,轩辕青云千真万确受了重伤,他要是强行反抗,一下把轩辕青云震死,岂不连众人的出路都震死了? 最后,结果便是他很不妙,而身后的那些人却看不出来。 甄莘莀却渐渐觉得不对了,她觉得为轩辕青云吊住一口气,并不需要刀狻猊运功这么久。何况刀狻猊的脸色很慎重,她认为就算轩辕青云死上十次,这位其实并不怎么真心想要行侠仗义的刀二公子也不会为他板一张脸的。 她虽然年纪不大,却很狡猾,而且,观察力很强。 她有一种野兽般的本能,所以她是偷娘。 她突然“刷”的一声从素剑的剑鞘里拔出剑,一剑横在轩辕青云的颈上,阴恻恻地说:“你要是搞什么鬼,姑奶奶一剑杀了你。” 轩辕青云的真气突然波动了一下,刀狻猊虽然情形不妙,心里却感到好笑。 静阳道长也大出意料之外,“甄姑娘……” 甄莘莀充耳不闻,语调阴森森的道:“刀狻猊,这家伙是不是在暗算你?是的话,你眨一眨眼睛。” 刀狻猊立刻眨了眨眼睛,他不但眨了一下,还连眨了好几下。 在静阳道长和玉剑、素剑看来,他简直是在对甄莘莀抛媚眼。 甄莘莀笑吟吟地用剑刃划破一点点轩辕青云的脖子,“放开刀狻猊,否则姑奶奶砍了你的脖子。” 轩辕青云突然阴阳怪气地开口道:“你不想知道出口在哪里?”他用一炷香时间夺去了刀狻猊一成的内力,真气大盛,居然能开口说话。 甄莘莀一剑斩下三分,喝道:“放开!” 静阳道长忍不住上前一步,“他还是重伤之身……” 轩辕青云只觉脖子一阵剧痛,这位姑奶奶说砍就砍,竟然没有半点儿犹豫,心下大惊,“就算你想死,静阳道长难道会陪你一起死?杀了我就是断了出路,道长!快夺了她的剑!” “放屁!”甄莘莀喝道,“剑在姑奶奶手里,姑奶奶要杀就杀,静阳老道武功比我高,他要是动一动,说不定姑奶奶为了自保,先杀了你!” 她这厉声一喝,轩辕青云倒也无辞可答辩,他原本觉得如能窃取刀狻猊的内力,把这些人困死在地下迷宫里,他得了这传说中“虚空之门”里暗藏的秘笈,便可称霸武林。不料在甄莘莀一柄长剑下步步失利,如此蛮不讲理的女子他还没见过,“你为了刀狻猊,不惜大家一起给他陪葬?” 甄莘莀嫣然一笑,“当然,我家刀儿英俊潇洒,除强扶弱,心地善良,武功高强,还有万贯家财千亩良田,为人风度翩翩,尊老爱幼,这种如意郎君哪里找去?姑奶奶要和刀儿回‘神悟刀家’拜堂成亲,你要是害了他,我先杀了你!”她这一番话说出来,自己眉开眼笑,咬着手绢吃吃直笑,好似没有看见连轩辕青云在内都是不信的眼神。 过了片刻,轩辕青云衡量利弊,甄莘莀持剑持得手酸,打了个哈欠,正打算运劲下斩,砍了他的人头算了的时候,轩辕青云终于放开了手。 “你怎么样?”甄莘莀和静阳道长异口同声问刀狻猊。 刀狻猊松了口气微微一笑,“我很好。”说着他对轩辕青云眨眨眼,又眨眨眼,直眨到轩辕青云一张脸变得青铁,才喃喃地道:“我还以为现在早已没有人相信在迷宫里会有宝藏这种故事了,居然现在还有人为了不知道在哪里的宝藏,打算先下手为强。” 轩辕青云青铁的脸色变成黑色,“这么浩大的地下迷宫,如果没有宝物,盖来何用?” 刀狻猊回答:“当然有用。” 轩辕青云问:“用来干什么?” “整人。”刀狻猊一本正经地回答。 轩辕青云被他气得差点儿又死过去,“如果这里没有宝藏,有什么?” 刀狻猊的手突然在脸皮上一剥,露出一张青面獠牙的脸,“有鬼。” 轩辕青云骇然看着他突然变得恐怖异常的脸,突然眼睛翻白,就这么昏死过去了。 刀狻猊也是一怔,从脸上拉下一张面具,诧异地道:“这么大一个活人,居然被这种东西吓昏?”在他手里的只是一张画得青面獠牙的脸谱。 静阳道长也脸色青白,他在武当山长大,从来没有想过有人会把这种孩子玩意带在身上,更没有想过赫赫有名的“江湖第一刀”刀狻猊刀二公子身上会带着这种东西,方才刀狻猊一变脸,连他都吓了一跳。 只有甄莘莀抿嘴在笑,到轩辕青云吓昏之后,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刀狻猊风度翩翩地微微一笑,“甄丫头过来。” 甄莘莀还在笑,看着刀狻猊手上那个面具,她突然觉得这个男人除了可靠,还有说不出的风趣可爱,“怎么?”她站着不过去。 刀狻猊手指一弹,那面具向她飞去,“送你。” 她伸手接过,戴在脸上,对刀狻猊吐了吐舌头。 那一刻,他突然觉得这个女人虽然可恶,但却俏丽可爱,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见她突然怔了一怔,移开了目光。他自己惊觉,似乎对甄莘莀,自己的心情已经不对了,心头暗暗发寒:要是老爹知道他对她非但照顾再三,而且还有三分好感,这下进家门自己就要先去自杀谢罪。可是心头虽然警告自己不要出轨,眼睛却仍忍不住看着她。 静阳道长轻咳了一声,打断两人的眉目传情,“刀二公子,青云剑人未清醒,我们是何打算?” 刀狻猊说:“我们先吃东西,然后等他醒。” 如此大家没有意见,各自找个角落坐下,食物虽然不多,各位却都有武功在身,并不需要进食太多。 甄莘莀吃了一个梨子,眼角一直看着刀狻猊,却见他一直在剥橘子,“橘子好吃吗?” “我觉得不错。”他递了半个给她。 她咬了一口立刻惨叫起来,“酸得要命!我的牙齿……”她立刻往嘴里塞了两个葡萄,才觉得好点儿,“想不到刀二公子居然能吃这么酸的东西。” 刀狻猊怔了一怔,望着自己手里的橘子,他一向不喜欢酸。他喜欢甜和辣,现在却对半生不熟的橘子感兴趣,难道人饿了真的饥不择食?可是他没有记错的话,他曾经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只是因为客栈的烤鸡用的木炭不对。呆了一呆,他还是把橘子吃完了,耸了耸肩,“我打坐一会儿。” 她点点头,仿佛早已习惯他如此说。刀狻猊此刻对甄莘莀没有半分防备,她若是有杀心,刀狻猊已经死了十次不止,可是她却连一次也没有想到要杀人,也没有想到这位冤家正是要把她抓去杀头的罪魁祸首,而是充满温馨地看着他打坐。 她一辈子也没有觉得看着人打坐是件很愉快的事。 但她现在承认,人啊,尤其是女人,有些时候,的确是会头脑发热脑筋打结,对着某些明知道爱了不会有好结果的男人发起呆来。 聪明的她,也会迷醉。 其实没有什么,只不过他在打坐,他的表情很安详、很相信她。 她就觉得很温暖。 仿佛那些杀伐、生死、憎恨、疾病、饥饿、恐惧、哀伤、遗憾、后悔……种种悲苦从不曾发生,在他的眼下只有温馨,天塌下来都有他。 突然间觉得……看着一个好男人,也会看得很感动,也会看到想流泪,想流泪又想微笑,想微笑又想深沉,想变成一个好女人。 她常常觉得自己是很潇洒的女人,不管是富裕还是贫穷,活得辛苦还是舒服,都不曾对老天埋怨和奢望太多。 但她现在觉得有些不够。 她想要这个男人。 但是她要不起。 方才还想流泪想微笑想深沉,现在却觉得凄凉起来,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怜。 她也许爱上了刀狻猊。 可是这个男人太昂贵。 她爱不起。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刀狻猊运气调息。 他要好好查一查自己是不是中了什么暗算,或是受了什么伤,真气稍微运转不灵,和一般庸手动手也就罢了,一旦遇到犹如君书生那样不相上下的高手,打起架来岂不是大输特输?输给别人也就罢了,要是输给君大书生,他岂不是也要被老爹抓去剥皮说“江湖第一刀”输给“江湖第一剑”,然后他岂不是还要在列祖列宗面前自杀谢罪? 而他却不知道“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君霜桐君大公子现在也在面对和他一模一样的问题,只能说刀狻猊比君霜桐大而化之,爽朗豁达的脾气让他成为最后一个发现自己有问题的人。 真气沉到“神阙”之上,他眉心微微一蹙,肝脏之间似乎吸附着什么东西,有拳头般大小。身体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团东西,他居然毫不知情,纵然他一贯达观率性,也不得不凛然生惧:换了平时,就算是身体里有微毫经脉不畅他都会立刻警觉,现在多了一团拳头般大小的东西,他竟然毫不知情。显然干扰他真气运行的就是这团东西,而那东西微微跳动有自己的节奏,似乎是一团活物。 那是什么?他大惑不解,他已在“神悟刀家”待了四个月不止,期间决不可能有人对他施加暗算,难道是遇到甄莘莀以后的事?直觉却告诉他甄莘莀那女人虽然可恶,却不会真的对他不利,何况他也不信甄莘莀能暗算他暗算得让他毫无所觉,事实上他不信江湖上有谁能暗算刀二公子暗算得让他茫然不知。 那么他肚子里的东西是什么? 他以真气试探,运气一逼。 那东西和他血脉相连,真气通畅无阻,全然无效。 刀狻猊觉得他倒霉还没有倒到尽头,颓然放弃的时候,他预感到会有更倒霉的事在等着他。 第四章 让刀二公子上吊的事 刀狻猊睁开眼睛的时候,轩辕青云已经醒了,但看着他的眼光就像见了鬼。 他突然对轩辕青云笑了笑,满意地看见他吓得脸色青白,然后问:“出口在哪里?” 轩辕青云立刻回答:“在高阳山。” 高阳山?那不就是奸脸公孙常常去休憩的地方?听说前年“人生祸福如朝夕”的公孙朝夕和“江湖第一厨”在高阳山烤野味,烧掉了整座山头,以至于现在那里连只兔子都没有,怎么会这地下迷宫的出口在那里?诧异归诧异,刀狻猊对这个答案很满意,世上知道高阳山这座破山丘的人还真不多。 “带路。”他下令。 轩辕青云连连点头,又说:“临门王在那里,通向出口的通道里有很多临门王的手下。” 原来出去还是要打,刀狻猊叹了口气,“临门王不好好在家里喝茶,跑到别人的逃命出口去干什么?” 轩辕青云说:“上个月西门杀烧了鄙夫王的信侯宫,公孙朝夕震伤鄙大王钱衰灯,江湖四王之一的鄙夫王倒台;加上横扇王也死在西门杀剑下,同为江湖四王之一的临门王兔死狐悲,要为鄙夫王报仇。”他很快喘了口气,竟然对刀狻猊畏如蛇蝎,只怕他不清楚而拼命解释,“但是其实临门王是得到了公孙朝夕发现‘虚空之门’的消息,知道他震伤钱衰灯之后从虚空之门逃脱,想到这里寻宝,所以借口要替钱衰灯报仇,霸占虚空之门的入口……” “所以现在要出去势必和临门王有一场火拼。”刀狻猊喃喃地道,“真奇怪,临门王一把年纪,居然也相信迷宫里就会有宝藏的故事,他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甄莘莀一双眼睛瞪着轩辕青云,“你就是临门王寻宝的同伙之一,对不对?” 轩辕青云被这位狡黠敏锐的姑奶奶噎了一下,只得默认。 刀狻猊一把拎起轩辕青云,“是同伙就更好,带路。” 正当他们要一脚踩出门的时候,“轰隆”一声,那扇石板大门碎裂,门口拦着一个满身黑毛的怪物,正是刚才不见踪影的美女怪物。 静阳道长“刷”的──声长剑出鞘。“噢呜──”一声,邪怪物狂吼起来,一巴掌过去,静阳道长闪身避开,那怪物的掌风波及玉剑,只见玉剑“砰”的一声后跌三尺,摔得满头满脸都是血。静阳道长骇然,一剑“九月霜寒”肘着美女怪物的胸口连刺九剑,那怪物毫不在乎,那九剑只削掉了它不少黑毛,“咯啦”一声,静阳道长的剑却被它一下咬碎,一张美艳暴牙的怪脸直凑到静阳道长面前,似乎就要把他一口吞下。 甄莘莀大吃一惊,这一下破门只在剎那之间,她身上本有不少暗器,在“寻花阁”洗澡的时候被刀狻猊全部丢掉,现在想救人也不知道从何救起,恨只恨她的“苦寒勾”不在身边,否则怎么怕了这妖女?正当她捶胸顿足无限后悔的时候,刀狻猊丢了个东西过去,那美女怪物合齿一咬,却是橘子皮,一顿之间,静阳道长已经抢得先机,他毕竟几十年的修为,虽惊不乱,居然没有逃走,“刷”的一剑自那美女怪物喉头插入,贯剑三尺! 那东西虽然铜筋铁骨,咽喉却也柔软,在静阳道长这种高手的剑下,剎那间就受了重创!咽喉被刺之后那美女怪物呆了一呆,突然咆哮一声,飞身往静阳道长身上扑来,森森白牙犀利的手爪,只比野兽更恐怖。静阳道长一剑得手,拔剑后退,飘飘然有一代名道的气质,刀狻猊却在苦笑:这位道长也忒辣手。 “噢呜──”静阳道长拔剑之后,那美女怪物一时未死,突然大叫一声转向甄莘莀扑来。甄莘莀心里恻然怜悯,一时没想到它临死反扑,眼前一花,刀狻猊拦在她面前一掌把它劈了出去,只见怪物撞在不远处的墙壁上。 “我们都不是猴子,不知道它其实想干什么,”刀狻猊对她一笑,“说不定它只是想找个人聊聊天。” 她对他嫣然一笑,“死了就是死了,就算有一千种冤枉,只要有好多人觉得你该死,你就是该死,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她意有所指,刀狻猊故意装做听不懂,刚想一脚踏出房门,静阳道长却“扑通”一声倒下。 守着玉剑掉眼泪的素剑大惊失色,扑过去大喊“道长”,跟着一口气便堵住咽喉,昏了过去。刀狻猊赶过去一把脉,“他好像是中了毒。”目光转到门外横死的美女怪物身上,他喃喃地道:“那东西还有口气。” 甄莘莀一翻静阳道长的眼皮,“他的眼神散了,我猜那妖女会吐毒气,静阳老道和御龙氏一样,都是中了它神志涣散的怪毒。”说完她有些诧异,“怪了,它跟了我们这么久,如果不是老道刺它一剑,也没看见它喷出这种毒气来。” 刀狻猊苦笑一下,“所以也许它只不过是在底下住了一百年太无聊,想找个人聊聊天。”然后看着一地昏的昏伤的伤,他开始考虑是不是要先找个板车,否则怎么处理这些横七竖八没有用的人? 他没有太多的时间考虑,因为门口现在又来了两个人,一个白衣,另一个也是白衣。 刀狻猊和甄莘莀相视一眼,心里却不约而同在想那“虚空之侧门”上写的“白衣人慎入”。 但拦在门口的这两个白衣人却不是普通的江湖白衣书生或者白衣少女。 这两个人号称“白衣双煞”,听说和百年前“黑风双煞”梅超风陈玄风一样精通“九阴白骨抓”,而且一个叫梅抄风,一个叫陈旋风。 刀狻猊觉得,出门跌进地洞已经很倒霉了,跌进地洞又遇到疯子才是倒霉之中的倒霉。 偏偏这两个人还不是一般的疯子。 白衣双煞在临门王座下名列第一,和鄙夫王座下“白将军”白星汉齐名,区别是鄙夫王只有一个白星汉,临门王却有两个。 陈旋风望了一眼地上的轩辕青云,低声和梅抄风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梅抄风突然怪叫一声:“你们杀了轩辕青云?” 刀狻猊懒得解释那个人还没死,因为也差不多了。 “那就是说他找到的宝物,现在在你们身上了?”梅抄风阴恻恻地道。 刀狻猊差点儿被自己一口口水噎死,江湖传说中常常出现的所谓的“xxxx藏宝图”、“xxxx武功秘笈”、“xxxx年何首乌”,“xxxx年雪莲”、“xxxx宝典”、“xxxx章经”之类的东西原来就是这么凭空出现的…… “我要是说根本没有那种东西,你们信吗?” 陈旋风冷笑一声,“你当我是三岁孩童?” 刀狻猊苦笑着道:“我不敢。”白毛双煞对他来说还是武林前辈,刀二公子风度翩翩,就算心里嘀咕,嘴上也不失礼。 甄莘莀却在暗笑,他说他“不敢”,又没说他“不是”。原来所谓的风度就是这么装出来的啊?她虽然知道白衣双煞起意杀人,她和刀狻猊要护着身后这一片东倒西歪的人简直难若登天,但她却在笑。 反正刀狻猊站在她前面,她就觉得死这件事离她很远。 即使她从前常常觉得它近在咫尺。 梅抄风一声尖啸,和陈旋风犹如两道白影,直扑地上的半死人。梅抄风一抓抓向静阳道长,陈旋风抓向御龙氏,他们一听便知地上躺着的这两个人武功最高,不管是真昏假昏,统统杀了再说! 甄莘莀迎上梅抄风,噼啪指掌相交,两个人近身擒拿勾、撞、绊、戳、劈,打得激烈异常,甄莘莀的武功自然远远不如梅抄风,但她却敢对着梅抄风抢攻,“阴山小擒拿”招招狠辣,居然压住了梅抄风,让她只来得及招架,连反击的时间都没有。 刀狻猊截住陈旋风,幽暗的房间里陡然掠过一片朦胧微光,甄莘莀目光一掠,刀狻猊左手握着一柄微蓝的小刀,那刀刃雪亮得发蓝,一眼便看出绝对是利器中的利器,原来这才是刀狻猊真正的兵器。刀狻猊与陈旋风的交乎没有丝毫声息,一招过后,陈旋风闷声后退。甄莘莀心神一分,梅抄风突然占到先手,“咯啦”一手爪便往她头顶抓来,甄莘莀无可招架,坐倒等死。 突然只见空中掠过一层幽蓝之影,梅抄风大叫一声,似乎被刀狻猊飞刀所伤,和陈旋风一起自门口飞退,留下点点血迹。 甄莘莀的的确确是被震慑住了,她有些失声地问:“这就是‘丽人刀’?” 刀狻猊点点头,那刀伤了梅抄风以后打了一个回旋,回到他手上,剎那间不见踪影,也不知道他藏在哪里。 “你居然一刀伤了陈旋风一刀伤了梅抄风……”她喃喃自语,“‘神悟刀家’的武功,竟然有那么厉害……”陡然发觉刀狻猊神色不对,“你怎么不说话?” 刀狻猊深吸了一口气,等了一会儿,才喃喃地道:“‘神悟刀家’的武功没有那么厉害,陈旋风没有受伤,他是去搬救兵,认定‘宝物’在我们身上……伤了梅抄风是意外……”他皱了皱眉,似乎很不舒服,又说:“我们……要赶快……离开这里……” 甄莘莀剎那间被他吓得六神无主,定了定神以后才觉得自己慌张得可笑,什么时候把刀狻猊当做靠山,他一出问题自己就觉得世界要崩塌。 “你怎么了?”她尽量使自己的声音不显得那么惊慌可笑,“受伤了?” “没有……”刀狻猊眉头皱得更深,“我也不知道……”突然他“哇”的一声把刚才吃的橘子吐了出来,接着就像要吐光所有的食物一样,呕吐个不停。 甄莘莀真的被他吓住了,她觉得自己都要疯了,轻拍着刀狻猊的背,紧张得自己竟然手在颤抖,“刚才的橘子……不干净?” 他吐得辛苦,好不容易缓口气,显得振作了一点,苦笑了一下,“不知道,也许是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差的橘子。”说着他就地坐下。 她陪他坐下,“觉得怎么样?”大敌当前,地上四五条人命,刀狻猊却在这当头出事,让她急得简直要发疯。 他擦了擦嘴角,深吸口气,“我好多了,快点儿把他们带走,白衣双煞要是带着临门王过来,你和我就……”说着他语气一顿,眉头深皱,手按小腹。 “把手给我。”甄莘莀一把抓住刀狻猊的手腕,给他把脉。她漂泊江湖日久,医术虽然不是一流,却也在二流上下:一把之后,她怔了一怔,满脸愕然。 刀狻猊诧异,“怎么了?” “你真的是男人?”她瞪眼看着刀狻猊。 刀狻猊苦笑着道:“难道要我脱衣服给你看?” 甄莘莀瞪着他,过了好半晌,才喃喃地道:“看你也不像女扮男装,没见过女扮男装有这么丑的,还有胡子喉结……”突然她用力掐了自己一把,打打自己的脸,“我的医术太差,要回去重学。” 刀狻猊忍不住问:“你到底把出来了什么?” “喜脉,你怀了个孩子:”她回答,然后指着她自己的鼻子,“你说我是不是要去重学?” 刀狻猊怔了怔,想起在肝脏之间和他血脉相连的那团东西,孩子?他叹了口气,“我还以为我‘行侠仗义’已经行得够含混了,你学医术学得更差。” 她颇有同感地点点头,“你好点儿没?” 刀狻猊微微一笑,“像我这样的硬汉,就算是生病也会很快好的。”说着他已经施施然站起来,一手一个捞起素剑和玉剑,“我们从现在开始逃跑吧。” 她放心、妩媚地瞪了他好几眼,“你留下三个又老又脏又坏的半死人让我扛?” 刀狻猊大笑,“偷娘甄莘莀好大名气,难道连三个大活人都偷不过墙?”他一语双关,扛着两个年轻人往外就逃。 甄莘莀把三个大男人迭在一起,牢牢绑住,以御龙氏马鞭做引,悠然在地上拖着,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也不是很慢地跟着刀狻猊没入黑暗之中。 出口必然距离刚才那五角房间很近,否则白衣双煞不会进退自如,但是他们却出不去。 两个人如果没有板车,是不可能同时带走五个人的。 这是常识。 要是他们先闯了出去,临门王的人一发现这个房间,当然会把这些半死人变成全死人。 所以他们不能走。 但是躲在某个黑暗的房间里也不是办法,他们很可能会在没有饿死之前渴死。 刀狻猊先觉得很渴,然后觉得很饿,但没过多久他就觉得不渴也不饿了──而他已经毫无感觉的时候甄莘莀才开始觉得渴。 这并不是一件好事,那证明刀狻猊的身体已经对水和食物这两件事麻木了。 证明他的耐受力比甄莘莀差。 他觉得很奇怪,虽然他承认他比甄莘莀娇生惯养,可是也曾经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最后横扫杀人客栈“东风破”。 也许是今天从一大清早开始就不断遇到古怪的事,让精神和身体都很疲倦,以至于平时没有感觉到的问题一一浮现出来。他觉得全身上下哪里都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甄莘莀也在担心,那奇怪的“喜脉”之相,虽然她认定是自己医术有差,但刀狻猊的身体必然有问题,否则脉象不会如此奇怪。 就在这个时候,刀狻猊作了一个决定:“甄丫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她点点头,反问:“我们谁出去?” 刀狻猊到这时候笑起来还是很俊朗神气,“我有时候觉得和一个聪明的女人在一起并不是什么坏事……你去。” 他和甄莘莀都很清楚,要是困守在这里,除了晚死几天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要是两个人一起出去自然生还的希望很大,但是丢下五条性命未免于心有愧,剩下的一条路就要两个人赌一把:一个人出去求救,一个人留下看守。 如果一个人能顺利逃脱,留下看守的人自然危险得多,而刀狻猊伤了梅抄风,有地上血迹做引,出口的路并不难找,困难的只是如何让求救的人逃脱。 “我有个也许会给我老爹剥皮的办法……”刀狻猊喃喃地道,“但是比起他儿子现在的老命,剥皮也许还可以商量……”他手里突然又出现了那把“丽人刀”。 那是一柄如美人眉眼般细细弯弯,弧度让人心跳的小刀,雪白的锋刃湛湛发蓝,随着刀狻猊的呼吸蓝光一闪一闪地在流动,仿佛那刀上真的有美人媚眼残留一般。 只要在江湖上走过一天的人,都听说过“丽人战霸王”的故事,刀狻猊的爷爷刀旦旦以这把“丽人刀”击败“霸王马”马留恩,从而确立刀家“神悟刀家”的赫赫威名。自那以后“丽人刀”从未在江湖上现身,刀狻猊手上有“丽人刀”并不奇怪,他毕竟是“神悟刀家”的正宗传人。 甄莘莀呼吸急促地看着那柄承载着瑰丽传说的蓝色小刀,刀狻猊想拿它干什么? “你带它出去。”刀狻猊正色地说,“甄丫头你的轻功虽然不是最好,鬼鬼祟祟你却最在行,从这里摸到出口我相信你绝对没问题,一旦看到有人,你把这柄刀往人多的地方丢。”他把“丽人刀”交到甄莘莀手上,甄莘莀接过的时候手指发颤,差点儿把那把刀跌在地上。刀狻猊把刀同她的手一起用力握在手里,冰冷的刀柄和他灼热的手心,让她突然之间失去主张。“丽人刀”绝对是“神悟刀家”荣耀之所在,刀狻猊居然让她带走,居然让她带走…… “我是你的囚犯……”她突然颤着声说,“你为什么……为什么这么相信我?” 刀狻猊摸摸她的头,很迷人地微微一笑,“因为从一开始我就没觉得你是个坏女人。” “要是我出去了不回来了呢?”她怔了一怔,不大习惯有人像对着孩子那般温柔地对她说话。 “那我就死在这里。”刀狻猊耸耸肩,像真的一点儿也不在乎。 “如果我出去了不回来了,你快要死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点点怪我?”她又问。 刀狻猊怔了一怔,“也……也许……” 他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他只是想赌个能救人的办法,为什么相信甄莘莀他没想过,为什么不相信她呢?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她当做身边很亲的人,就像他所有的亲戚朋友一样。如果甄莘莀出去了,就算不会回来也至少是她逃掉了,其他的……他真的没有多想。什么叫做“如果我出去了不回来了,你快要死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点点怪我?”他当然不是笨蛋,这句话好生凉薄,入耳却荡气回肠,让他的呼吸几乎为之停止,她…… 她突然挑起眼角笑了笑,收起了“丽人刀”,“我走了。” 他立刻对她一笑,“记得哪里人多往哪里丢。” “砸烂了我可不赔。”她嫣然一笑,“你死在里面吧,我不回来了。”说着一跃,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通道的黑暗中。 他看着她矫健地出去,心情却是出乎意料地好,仿佛看她逃走,已是他最安慰的事。 他对甄莘莀的心情…… 坐在一地半死之人中间,他却觉得很平静,甚至有一点点幸福的感觉。 他对甄莘莀的心情不大对劲,让老爹知道了估计又要剥皮。 他却想笑。 “如果我出去了不回来了,你快要死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点点怪我?” 他面对着重电黑暗,未知的通道,将死的未来,心里承认:如果你出去了不回来了,我快要死的时候,一定会怪你的。 不过我知道你不会。 我还知道你不是很多人说的那种坏女人。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甄莘莀很顺利地摸到出口,潜伏在通道口的时候,她看见里里外外都有不少“白衣人”,张望了一阵,发现远处一群白衣人中间有一个人身穿紫袍。她暗想那约莫就是临门王,手里握着“丽人刀”,想到刀狻猊刚才递刀给她,心里不免有些恋恋不舍,定了定神,她把这把数十年传奇的名刀当做暗器,“刷”的一下往紫袍人身上掷去。 “丽人刀”果然是利器中之利器,掠空而过的时候没有声音,出手之际也没有光影,刀到半途才闪出一片蓝光。 然后“扑”的一声,那个紫袍人被她一刀插正背心,向前扑倒在地。 甄莘莀差点儿从通道口跌下来,她可不是故意的,她只是在丢刀。 她不知道那紫袍人并不是临门王,而是临门王他新娶的小妾,一时娇嗔披了临门王的长袍玩耍,却招来横祸。她这一扑倒临门王一伙顿时大乱,仔细一看发现那是“丽人刀”,一群白衣人顿时僵住,骇然。 她看到这里,人已经悄然出了通道,上了树梢,在临门王检验那柄威名赫赫的蓝色小刀的时候,她已逃之夭夭。 去“神悟刀家”搬救兵?如果一脚踩进大门还没有说话就给刀望山杀了怎么办? 不去?刀狻猊怎么办? “丽人刀”出现在高阳山,这个消息一传出去,“神悟刀家”必然知道刀狻猊出事了。 她还要不要去求救? 如果刀望山还没有来刀狻猊就已经死了怎么办? 她逃出来之后只有比在通道里更心烦十倍,突然在山下停步,她呆呆地想了一会儿。 要甄莘莀为一个男人拼命,真是件任重道远的事。 她如果现在自顾自逃走,大吉大利,没人能再抓住她。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甄莘莀走后,素剑、玉剑醒了过来。 他们醒过来就听见刀狻猊在吐,他早就没什么可吐的了,却还在呕清水。 “刀二公子……”素剑吓得六神无主。 刀狻猊已经吐得觉得自己肚子里能吐的东西都吐光了,却还是反胃,苦笑擦擦嘴,“没事。” 当一个人吐得半死不活的时候对人说“没事”,一定是骗你的。玉剑低声问:“刀二公子,你是不是中了姓甄的妖女的暗算?” 刀狻猊微微一笑,“你说刀二公子如果被甄莘莀暗算得手,他的面子要往哪里放?” 这一问问得玉剑一呆,接着刀狻猊拍拍他的头,“我没受伤,也没中毒,放心。” “可是……” “嘘,”刀狻猊示意他们噤声,门外的通道突然传来往这边门直奔的声音,几声轻捷的脚步声起落,已有人在这个门前一丈处站定。他们刚才简短的对话已经被人听见,听这脚步声,必是梅抄风陈旋风其中之一。他横臂拦住那两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自己的状态虽然不佳,但是无沦如何,要守到甄莘莀叫救兵回来──那要守几天?两天?三天?他苦笑道,示意玉剑、素剑去守护静阳道长和御龙氏,至于轩辕青云,他想了想把他踢到边角,整了整衣裳,平心静气地等门外的人进来。 “咿呀”一声门开,门外白衣飘飘以为自己是梅超风再世的女人自然就是梅抄风,还披散着一头白发,似乎恨不得别人把她当做白衣女鬼。刚刚踏进一步,突然“哗啦”一声门上竟然倾倒下许多污水,剎那间梅抄风的女鬼装变成了乞丐装,门上俨然滑下一副陈旧发黄的字条:“吾平生最恨白衣大侠,惩之。” 刀狻猊大笑起来,玉剑、素剑呆若木鸡,他们刚才进来的时候却没触动这机关,难道世上真有机关能分辨是否白衣? 梅抄风无端端被泼了一身脏水,只当是刀狻猊作怪,怪叫一声便一手向他胸口抓去,刀狻猊把“丽人刀”给了甄莘莀,手持玉剑的长剑招架,心里不免又在想:老爹如果知道他遇到大敌施展的是剑法,他大概还是要去列祖列宗面前谢罪自杀…… 堪堪和梅抄风拆了十来招,门外白影一闪,陈旋风冲了进来,他身后居然浩浩荡荡跟着十来个临门王的白衣剑士。刀狻猊叫苦连天,横剑截住陈旋风,他一剑对两人,顿时感到压力极大,幸好陈旋风背后的剑士碍于房里位置狭窄,冲不进来,让他稍微有点儿安慰。 玉剑、素剑只见面前掌影剑气纵横,刀狻猊的青袍在白影之中隐约可见,心里骇然到了极点,围在静阳道长身前瑟瑟发抖。突然“叮”的一声,梅抄风突破刀狻猊的长剑把一枚不知道什么暗器击到玉剑身旁,刀狻猊骤然后退横剑去拍,剑尖“啪”的一声被震断一截。而在刀狻猊倒退之际,陈旋风已经越过刀狻猊,一把抓住了御龙氏。 “当”的一声,刀狻猊断去的剑尖骤然倒射陈旋风,他以断剑施展刀法,一招“楚血未干”劈向陈旋风的鼻子,身后梅抄风却又逼近一步,刀狻猊左右难以兼顾,突然大喝一声:“开!” 轰然一声,他左手的剑炸成碎片,碎屑在房中斜飞激射,居然还能打陈旋风“人迎”,“天突”、“大椎”、“檀中”四大穴;打梅抄风“灵台”、“至阳”、“天宗”、“印堂”四穴。这一招“八云开四季”,已是“神悟刀家”势在拼命的绝招。 梅抄风和陈旋风本能地后闪,刀狻猊乘机轰然关上大门,落下铁杆门闩,他一手捂嘴,不是喘气,而是又吐了出来。 他撑着门,全在空呕,胃里早已什么也没有了。 玉剑、素剑脸色惨白,僵硬在黑暗中,梅抄风和陈旋风要破门而入,不过是片刻间的事。 他们死定了! 就在这时候,御龙氏突然醒了过来。他茫然地眨眨眼睛,似乎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嘿……”刀狻猊喘着气,精神却很振奋,“梅抄风和陈旋风,官府悬赏一万两黄金……” 御龙氏刚刚茫然地问了句“什么”,石板大门已经轰然碎裂,梅抄风和陈旋风大步走了进来。 刀狻猊一口气还没缓过来,他还在空呕,指着梅抄风,“五千两黄金……” 御龙氏袖中居然还藏有一条备用长鞭,“哗啦”一下卷向梅抄风的脖子,他长鞭纵横,梅抄风和陈旋风久闻御龙氏大名,也不敢强行抢入他的鞭圈,剎那间又被挡在门外。 那美女怪兽的口气,原来是有限期的,看来静阳道长也没什么问题。刀狻猊踉跄着走到静阳道长身边,尝试着给他推拿,静阳道长应手而醒,醒过来人日看见刀狻猊惨淡的脸色,怔了一怔,反手扣住他的脉门给他把脉。 他以为刀狻猊受了伤。 一把之下,静阳道长自己本就还未怎么清醒,凭着本能脱口而出:“你有孕在身,不宜……” 刀狻猊这下可真的呆住了。 不止是他呆住,这屋里的每个人都是一呆,静阳道长在武当以炼丹闻名,他的诊断绝少出错。 但这一次连他自己都被自己懵得呆若木鸡,刀狻猊的脉象绝对是喜脉。 但他是个男人,怎么可能呢? 就在这时,梅抄风陈旋风冷笑起来,“原来堂堂刀二公子,居然是女扮男装,肚子里还怀了个孩子,哈哈哈哈……这件事传扬出去,你说‘神悟刀家’还不沦为江湖笑柄吗?” 刀狻猊这下不知道该立刻脱衣服解释自己是个男人,还是该掐死静阳道长怒喝他胡说八道,或是直接找块石头砸死自己了事。 他活到二十三岁,还没有一次遇到这么尴尬这么荒谬的事,居然让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件事不管究竟是谁搞错,一旦传扬出去,他爹真的会亲自拿刀杀了他!对于“神悟刀家”,名誉重逾泰山。 他现在只想用御龙氏的长鞭去吊颈,一死了之。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名臣、烈女什么的会为了名节去撞墙,如果不是他明知道自己撞墙最多把自己撞昏撞不死人,他早就已经撞死在墙上了。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大哗,隐约有人在大叫:“官兵来了!官兵来了!” 梅抄风和陈旋风一怔:这里默默无闻,怎么会引得官兵出来?最近的衙门离这里也有十里,但他们本都是官府重金擒拿的要犯,听得官兵包抄的脚步汹汹,只得退了。 御龙氏拔腿就追,静阳道长却仍然呆若木鸡地看着刀狻猊,刀狻猊苦笑着在想他是不是现在就找把剑去白刎,玉剑、素剑依然僵硬。 “刀狻猊!”一个人冲进房间,披头散发,手里居然握着一根鼓槌,正是甄莘莀,“你还活着吗?” 刀狻猊抬头看向甄莘莀,没有一刻他觉得看见这个女人如此欣慰温暖。 她拉住他的手就往外逃,边逃边喊:“我去击鼓告官说高阳山有叛军造反,官兵大军就开来了,大家快逃啊!” 原来她就是这样搬的救兵……刀狻猊苦笑着握了握她的手,他此刻觉得自己分外脆弱,竟然需要这一个女人的温热手心来依靠,“甄丫头,我的麻烦大了。” 她脚步不停,拖着他直奔出口,往荒山野岭里逃去,浑然把什么静阳道长什么轩辕青云抛在脑后,“什么?” “我以后要和你浪迹天涯,改名换姓,不回‘神悟刀家’了。”他一只手和她相握,一只手圈住她的纤腰,渴求她更多的温暖。 “为什么?”她大为错愕,“你疯了?” 他到此刻居然还能微笑得很倜傥,“我回家老爹会砍死我的。” “怎么了?”她满心疑惑,“你不当堂堂刀二公子,要和我浪迹天涯,你疯了?” 这个女人没有半点儿感动刀二公子对她如此垂青,居然还是一口咬定他疯了?刀狻猊瞪了她一眼,闷闷地说了一句什么。 她没听清楚,“什么?” 刀狻猊只得再说一遍:“我说,我可能真的……怀了个孩子。” 甄莘莀那时望着他的表情简直就像刀狻猊突然变成了一只猴子而一只蚂蚁突然间变成了刀狻猊一样。 风吹来,两个人之间草木萧萧摇晃,过了足足有一顿饭工夫,甄莘莀才干笑着反问:“你再说一次?” 刀狻猊双眼望天,“如果不是你和静阳道长的医术都差到人神共弃,那就是说,我现在肚子里有个孩子或者类似孩子的东西。” 甄莘莀干笑着看着他,他干笑着看着甄莘莀. 又过了一炷香时间,刀狻猊问:“如果你是我,你怎么办?” “逃,或者自杀。”甄莘莀想也没想地说着。 刀狻猊笑得俊朗好看,风度翩翩,“我不想死,所以我以后打算跟着你了。”整了整衣服,他居然施施然地说:“包括我的吃饭、穿衣、洗澡、住宿,全部都包在你身上。” 她剎那间眼睛瞪得几乎脱窗,“你要我养你?” 他潇潇洒洒地点点头,“像我这种武功高强心地善良的如意郎君,你到哪里去找?”他居然从身上摸出十两银子,脸皮厚如城墙地含着笑,“我也不是故意要你养,不过我的钱在出‘寻花阁’的时候,付完马车钱就剩下这么多了,你要就拿去吧。” 她瞪着这个理直气壮的公子爷,喃喃地道:“我就知道,自从遇到你那天起,我就已经惹上了一个超级大麻烦。” 第五章 甄莘莀的深沉 从进未言洞到从高阳山出来,也不过十来个时辰,两个人却都觉得好像过了好几辈子。刀狻猊咬牙切齿地说绝对饶不了叫他钻洞的公孙朝夕,而甄莘莀心里想的只是刀狻猊是不是真的肚子里有了个孩子。 自高阳山出来他们两天走了八处小镇,看了十几个大夫,刀狻猊蒙面就诊,几乎人人都说“姑娘”有孕在身,竟然还有人开出补药,说他孕吐强烈,需要补身。 刀狻猊只有苦笑而已,甄莘莀从全然不信,到最后居然渐渐习惯了。 两个人在一起的第九天── 刀狻猊终于跟着甄莘莀到达了她平素很少回去的老巢,“偷娘”甄莘莀的“梨涡”。 那是所深宅大院……里的地窖。 听说这所大院的主人乃是京官,一年回来住不到几天,甄莘莀借了别人空宅的地窖,作为自己私藏的密地。 现在刀狻猊很舒服地躺在甄莘莀地窖里惟一的一张床上休息,甄莘莀却手持菜刀,娇媚地对着刀狻猊直笑。 他们在讨论一个严肃的问题:谁去打猎? 甄莘莀这个“梨涡”里连一根草都没有,虽然她有价值连城的珠宝玉石,珍奇古玩,可是“梨涡”距离有菜市场的城镇也有二十里那么远,要去买菜不如去后山打猎。 甄莘莀的菜刀已经架到了刀狻猊的脖子上,刀狻猊却还在对她微笑。 那微笑的意思就是他死也不去。 “你不去,我真的会砍了你的头。”甄莘莀威胁着道。 刀狻猊却还在慢条斯理地微笑,“你要是舍得砍我的头,又何必这么麻烦回头把我从地洞里救出来?”他悠然地抬头看着地窖的天花板,一双脚舒舒服服地跷在床边的桌上,那模样非但他死也不会去打猎,而是他死也要死在这张床上。 甄莘莀被他一句话噎到,“咚”的一声菜刀剁在床沿上,她发狠地道:“我拆了这张床,看你能赖到什么时候!”说着她居然真的刀刀砍在床板上,恨不得三刀下去把床板砍出一个刀狻猊那么大的洞出来。 刀狻猊却很惬意地继续躺着,好心提醒她:“床塌了我可以躺地板。” 她一怔,停手不砍了,嫣然一笑,绾了绾头发,“没见过你这么懒的人,还说是名门子弟,我说比一头猪还懒。” 刀狻猊正色地说:“这不是我很懒,而是你这里一没有上好的松木,二没有照花斋的油盐酱醋,三没有江湖第一厨桃如丑掌勺,就算打到了猎物,那又能吃吗?”说完他又喃喃地念叨:“我开始想念桃花家送饭的小白了。” 甄莘莀是连生肉都吃得下去的女人,斜眼看着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果然是富人不知穷人苦,什么是桃花家送饭的小白?” 刀狻猊露出十分垂涎的可怕笑容,“照花斋用来送饭的小白狗,我一直想把它抓来吃了,可惜那朵桃花把它当宝,摸也不让人摸一下。” “你饿疯了?”她悄悄地翻白眼,哼了一声。 刀狻猊大大地叹口气,向往地道:“你不知道小白是那朵桃花每天用牛奶、鸡蛋、苹果、甘蔗、打浆鱼肉丸、人参和精选嫩草喂大的……那只肥狗的肉啊……那么粉粉的、嘟嘟的,充满弹性……”他啧啧地直摇头,“和一般的鸡鸭牛羊不能比啊不能比,可惜那朵桃花宁可把它塞在床底下当宝,也舍不得拿去下酒。” 她匪夷所思地瞪着他说:“我以为我吃田鼠已经很可怕了,没想到世上还有你这种无事幻想怎么吃别人家狗的变态。” 刀狻猊悠悠地说:“我现在想念它是因为我饿了。” 她开始笑了,“我现在要去打猎,你在这里慢慢饿。”她悠悠地转身出去,又说:“不到半夜我不会回来,你如果抓到老鼠,不妨当点心吃了。”于是她十分恶毒地出门去了。 她就算抓到东西也会在外面立刻吃掉,她就是这个意思。 刀狻猊含笑目送她出去,然后继续舒舒服服地躺在她的床上。 他需要好好考虑一下以后应该怎么办。江湖上的传闻他已经听见了:刀狻猊原来是女扮男装,和神秘男子暗度春宵身怀六甲,被“神悟刀家”逐出家门。刀望山只说了一句“神悟刀家”的弟子看到刀狻猊立刻要把他抓回家去,那倒很符合他爹的脾气。他现在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他肚子里的“孩子”是从哪里来的? 他自然不会相信自己像女人一样能生孩子,就算他能,他也没和男人上过床,哪里来的鬼胎?躺在床上想了半天,突然想起五个月前他们“天下第一”聚会,江湖第一剑君霜桐,江湖第一刀刀狻猊,江湖第一厨桃如丑,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还有一个路人甲公孙朝夕,在昆仑山上聚会。那夜萧守红先行下山之后,他们四个男人比拼酒量,在山顶醉得不省人事,第二天清早起来四个人的衣裳鞋袜全都没了。那时是尴尬了好一阵子,但后来他也忘了,要说近半年来遇到的古怪事,也不过就这一件。 难道……问题就出在昆仑山顶上?他沉思着,如果问题出在昆仑山顶,那就意味着他们四个人全部都……身怀鬼胎?他突然“扑哧”一声笑出来,真不知道君书生那一本正经正义凛然的模样,身怀鬼胎之后是什么样子?暗笑了好一阵,他运功默查吸附在肝脏之间的那团东西,它没有长大,依然如故,也分不出来是什么,只要不过于劳累,想必也无大碍。他必须想出一个咸鱼翻生挽回面子的办法,否则他刀二公子是个女人这种谣言说得多了,原本不信的都信了,他要如何是好? “扑啦”,窗口飞进来一只黄色小鸟,刀狻猊一看就知道奸诈刁滑的“人生祸福如朝夕”公孙朝夕那奸商未死,这鸟是公孙朝夕联络他的惯用工具。接过小鸟,解开它携带的纸条,只见上面写道:“刀二公子是个女人,哇哈哈哈哈哈……”然后就没了,正是公孙朝夕那奸商挺拔的笔迹。 刀狻猊苦笑了下,懒得回信把那张纸揉了,让鸟飞走,倒回床上闭上眼睛,这九天来,他已经不盼这一切是一场梦了。 然后他就睡着了,还睡得很香甜。 当甄莘莀在外面打到兔子吃了半只提了半只回来的时候,正看到这位冤家在她的床上睡得香甜,怔了一怔,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目光却没离开他。虽然和他嬉笑怒骂,呼呼喝喝要砍要杀,但是这位冤家啊……她其实不敢……不敢太上心去对他好,无论他是如何落魄还是当真打算要和她“浪迹天涯”,他毕竟是那种过分昂贵的男人,身心都是,昂贵得让她无法真心去爱,就像“丽人刀”无法和一只田鼠相爱一样。 把半只兔子的肉用小刀削了下来放在碟子里,她等着他醒过来吃,结果刀狻猊一觉睡到天亮,她也居然搬张凳子趴在他床头睡着了。 清晨刀狻猊醒来的时候,甄莘莀一手还扶着装着兔子肉的碟子,一手抓着他的衣袖,睡得很沉。他本能的反应是轻轻点了她的睡穴,缩手的时候才惊觉自己怕吵醒她,把她抱上床,轻轻扳开她抓住自己衣袖的手指,掠了掠她散落的长发。 不敢解开她的睡穴,怕她醒来。 她其实长得很朴素,娇媚的神态都是装出来的,不施脂粉的她很普通。 脸上有一些小小的伤痕,他用指尖轻轻去蹭,那是擦伤。 很久以前的伤痕,约莫是被人拉着腿在地上拖,然后擦伤的疤痕,退不掉的。 这个女人有故事,仿佛活得很复杂。刀狻猊抬头看着这小小的“梨涡”,有海南邝家的明珠、山东刘家的短剑、赫赫有名的脂玉美人蛇、少林寺里一尊佛塔、峨嵋派掌门的一件衣服……有些东西价值连城,有些东西一文不值,她偷来放着,都封尘了,看得出自从放在这里,她就一直没动过。 而且她过得很穷,守着价值连城的贼赃,却过着几乎茹毛饮血的日子。 为什么? 看了一会儿,他轻轻解开甄莘莀的穴道,她居然还在睡,刀狻猊把那碟子的兔子肉放了一块在她嘴唇上,她居然还是没有醒。 猪一样的女人。 他突然去捏她的脸,甄莘莀吃痛惊醒,一张嘴“啊”的一声,那块兔子肉跌入嘴里,吓得她脸都白了。 “原来你怕兔子肉。”刀狻猊故意说。 她怔了怔,居然把那块兔子肉吃了下去,而后嫣然一笑,“兔子肉说不定也怕我。” 刀狻猊忍不住笑着道:“兔子肉如果知道有你这种人,那些兔子说不定一早改长老鼠肉。” 她笑吟吟地说:“说不定老鼠肉也怕我。” 刀狻猊转移话题,看了一眼她偷来的许多东西,“偷这些明珠,短剑也就算了,你偷老尼姑的衣服做什么?又不能卖钱。” “也没什么,我只是想试试看能不能从峨眉老尼姑的衣橱里偷件东西出来而已,老尼姑穷得丁当响,衣橱里除了这件衣裳什么都没有,让我失望极了。” “无聊的女人。” “无聊的男人。” 甄莘莀从床上跳下来,径自去洗脸,突然“扑通”一声跌倒,却是一脚踩到了她昨天丢在地上的披风。她若无其事地爬起来,哼着歌继续去洗脸。 那证明这个女人经常跌倒,连飞跌出去的姿势都很优美,刀狻猊苦笑着捏捏自己的脸,她真的是偷遍江湖无敌手的“偷娘”?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突然看见床底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若非他眼力了得也看不见,伸脚一勾,那竟然是一个肚兜。 一个小孩子的肚兜,只有巴掌那么大,颜色还很鲜艳,但灰尘遍布,连原来的艳紫色都快看不清楚了。 这应该是初生婴儿的肚兜,他心里泛起一股难以置信的心情,这难道是……甄莘莀自己的?她偷的?还是……她孩子的? 她有过孩子吗?她看起来还那么年轻…… “刀狻猊!你在干什么……”从外面洗漱整齐进来的甄莘莀手里端着的脸盆“哐啷”一声跌在地上,水溅了一地,她呆呆地看着刀狻猊拾起来的肚兜,一时竟然好像忘了自己在做什么。 刀狻猊抖了抖上面的灰尘,这约莫是三四年前的东西了,“这是……你的?” 她怔怔地摇摇头,过了一会儿如梦初醒,慢慢拾起被她失手跌在地上的脸盆,“那是我女儿的。” “你女儿?”刀狻猊试图笑得很自然,“原来你有女儿……” 她摇摇头,“她死了。” 刀狻猊差点儿被自己的话噎死,瞪着甄莘莀,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恨自己为什么要从床底下把这种东西翻出来。 幸好甄莘莀很快嫣然一笑,“我有女儿很奇怪吗?像我这样又聪明又美貌的女人,你以为我会独守空闺很久?” 他心里难以言喻的滋味在蔓延,说不上是苦是喜是悲是怨,“你女儿的爹……还在吗?” “他也死了。”她答得轻松自在,就像说昨天有一只蚂蚁死了一样! 刀狻猊望着她,半晌喃喃地说:“幸好他死了……” 甄莘莀也望着他,似笑非笑,似哭非哭,是奇异的眼神。 “如果他没死,他老婆要爬墙,他岂不是要和我拼命?”刀狻猊微微一笑,居然笑得有点儿可爱。 甄莘莀也咬唇轻笑,“幸好他死了……阿弥陀佛……”她眨了眨眼,居然一个字没提她死去的女儿和丈夫,“所以你如果怀了孩子,在我这里住绝对没问题,我是过来人有经验,就算给你接生,也会很温柔。” 刀狻猊被她的话呛了一口,“不管我肚子里是什么,但绝对不是孩子!” 她狡猾地看着他,末了小心翼翼地问:“如果是,你怎么办?” 他一口咬定:“如果是,我就找棵大树去吊颈。” “那么那时候我给你搬凳子垫脚。”说着她笑吟吟地点点他的额头,“以我过来人的眼光看,你肚子里肯定是个男孩子。” “你再说下去,我现在就要找棵大树去吊颈了。”说着他真的从地窖里窜了出去──去洗漱。 深宅大院里古井的水清凉冰冷,他撩起来泼在脸上,深吸一口气,甄莘莀的夫婿究竟是谁?孩子和孩子的爹又是怎么死去的?她又是怎么一个人化身为“偷娘”,貌似风光地活到了现在?那些拖拽的伤痕是哪里来的?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人……为什么他看到的都是温情……全是温情……只是一个孤苦潦倒的女人的温情…… 还有传说中她杀的那些人,失落的“苦寒勾”,全部的全部都是……一个谜。 他凝视着古井里自己的倒影,有一剎那觉得嘴里尝到的古井的清水,是苦的。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在“梨涡”住下以后,刀狻猊居然安分守己地在这穷山僻壤住了半年。 江湖上的“刀二公子”已经失踪很久了,而这“青钱村”附近,人人都知道有位年轻人乐于助人,笑容可掬,村里的老老少少都很喜欢他。 他自称阿刀,而难得在村里露面的甄丫头也回来了,青钱村里小日子过得平静,两个人进进出出,宛若年轻夫妇,十分温馨。 “听说西山来了一头大白狼,咬伤了不少人,大伙儿以后出村不要从西山走,绕道东山吧。”最近青钱村流传着西山有大白狼的谣言,听说东街的阿赵、西街的阿钱、南街的阿孙、北街的阿李都被咬伤了,正躺在家里哼哼。 自从有这种谣言出来,必然会有一群年轻人热血澎湃、不惧危险、突破阻拦前去打虎,比如说某个老婆被人偷走的姓武的矮子的弟弟就因为年轻气盛,滥杀无辜,喝酒误事,弄死了一头老虎……青钱村里的武树就是这种激情澎湃的热血男儿,正在村里大声疾呼,要召集一队猎手去打虎,哦不,打狼。 东街阿赵的儿子赵大、西街阿钱的儿子钱二,南街阿孙的儿子孙三、北街阿李的儿子李四这等热血青年积极响应武树的号召,刀枪棍棒什么的都准备好了,正在青钱村“三十碗不过岗”的酒铺里喝酒壮胆。 赵大说:“该死的,咬伤我爹!我剥了那畜生的皮拿去给我爹垫背!什么玩意儿……” 钱二的眼睛立刻直了,“该死的你想独吞那张狼皮?那畜生咬我爹可咬得比你爹狠!” 孙三大声说:“我爹的腿被咬断了,那张狼皮应该归我爹!” 李四说:“你们等着!我爹很快就死了,那张狼皮一定要给我爹陪葬!” “是我的!” “我爹快死了……” “我爹昨夜已经死了,那狼皮是我的!” “我爹已经死了好几天了……” “该死的,我爹已经死了十来年了,最近是死了又活过来的……” 武树“砰”的一声拍案,“总之!咱们先去打狼,杀了它再分!” 顿时酒铺里一片欢呼,赵大钱二孙三李四由衷地赞叹老大英明,于是敬酒不断,酒铺里的二锅头流水一般被卖掉,打狼的这一队人马兴致高涨。 这时酒铺外走进来一个人,声音含笑,一听就觉得他比别人俊朗,“掌柜的,给我二两酒。”来人粗布衣裳,一双手工不佳的布鞋,人却依然风神俊朗,在青钱村里深得姑娘们的欢心。 这人自然是刀狻猊。 这天其实是甄莘莀不在,她出门卖菜去了──自从刀狻猊要和她在这里“浪迹天涯”过那传说中的隐居生活,她懒了几天啃了几天兔子肉之后不得不去询问究竟那些没有偷偷摸摸的普通人是怎么过日子的,结果左邻右舍都告诉她要卖菜,于是她便跑到临村这个田里偷两颗菜,那个田里偷三颗菜,然后去卖菜。而后“不食人间烟火”的刀二公子发现她这样卖菜,终于良心发现,决定去种田。那天刀狻猊说他要种田,开心得甄莘莀说她要去织布,而后刀狻猊居然真的种出了一些菜,让甄莘莀开心了好多天,但她的布却没有织出来。 今天她就是拿着那些菜去卖菜,刀狻猊打算到酒铺打二两酒犒劳这位辛苦的劳动妇女。西山有狼的谣言他自然也听见了,不过打从没有老爹压着他“行侠仗义”,刀二公子的正气便下跌到谷底,惰性直线上升,谣言不过就是谣言而已…… “阿刀!”喝得半醉的武树走过来一把拉住他,“走!跟我们打狼去!” 刀狻猊“啊”了一声,“打狼?” 武树一过来,醉醺醺的赵大钱二孙三李四就都过来了,把刀狻猊团团围住,“阿刀,年轻人就是要有一个勇,没有这个勇啊……你也就差不多了,怎么……你怕狼?和我们打狼去……” “像我们这种硬汉……什么也不怕……不要说狼……连老……老虎也不怕……” “阿刀你看平时我们多好的交情……快点儿回去收拾收拾,孙三哥我要打狼,你给我……跟着……” “哈哈哈哈……我李四,打了狼以后请你喝酒!喝酒!” 刀狻猊摸着鼻子苦笑,“我……” “走!”武树一把搭住他的肩,用力把他往外带,“大伙儿,上山打狼去!” “我的酒……”刀狻猊对于打不打狼倒是无所谓,可是他的酒还在店里。 “打完狼请你喝两斤!”李四醉醺醺地伸出两根手指,炫耀地在刀狻猊面前晃。 刀狻猊只好继续苦笑,和醉酒的人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说的。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西山。 青钱村的西山的确是座阴森的大山,尤其是树木茂密,如果不是为了赶集或者走远门,村里的人几乎都不过西山。但这里是出村的捷径,如果不翻西山,出村要多绕两天。 刀狻猊走在一群打狼人的最后,无奈地看着前面被西山夜风吹得洒醒,有些战战兢兢的“打狼英雄”。武树倒还好,李四却已经脸色大变。 “呼”的一声风响,李四大叫一声“狼!”挥起棍棒四下乱打。 武树问道:“在哪里?” 李四打了一阵,“不知道。” 于是李四被武树踹了一脚,武树开始严令:不许胡说乱喊,慢慢行动。 刀狻猊被分配了一把大刀,本来他不想拿着累赘的东西,但刀一入手,莫名地有一股亲切感,他已经有大半年没有摸过刀了,也就那么拿着。 “哗啦”一声,武树喊道:“狼!” 刀狻猊懒懒地看着前面,大刀抗在肩上,前面的确出现了一条狼。 一条白色的比寻常灰狼大了一倍的狼,它奔跑的时候近乎全然无声,到眼前了才似乎故意踩到树叶,发出一些声音。 这畜生也是头骄傲的畜生,刀狻猊很欣赏。 武树手里拿着的是祖传的长枪,白狼一出现,赵大钱二孙三李四一拥而上,经过一番英勇顽强可歌可泣的搏杀,白狼被五个伤痕累累的硬汉钉死在地上。 刀狻猊没有出手,寻常人有寻常人的英武,就算是这一群不怎么样的“英雄”,也需要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他出手会毁了一段传说,说不定毁了这五个虽然不怎么高明,但是却很可爱的朋友的自尊和自信。 他甚至放手让他们去受伤,那些伤是他们日后炫耀的资本。 而且,他斜眼看着地上死掉的大白狼,咬人是不对的,虽然你是头骄傲的畜生,但是只有疯狗才会乱咬人,有尊严的狼他见过很多,像人这种被狼认为庸俗的生物,狼一般是不吃的。 “哈──哈──哈──”武树的酒醒了,狼也杀了,他转过头恶狠狠地瞪着斜斜地倚着大树扛着大刀的刀狻猊,“该死的!老子当你是兄弟,紧要关头你居然绕跑!就这么一条大狗,犯得着让你吓成这样?” 刀狻猊微微一笑,在他眼里,武树的确是个英雄。 “老子日后和你这种人绝交!” “阿刀是个孬种!” “以后你休想喝孙三爷的酒!” “该死的我瞧不起你!” 骂骂咧咧声中,伤痕累累的英雄们扛着狼下山,如果不是刚才打很打得没了力,说不定连刀狻猊也一起打了。 回到青钱村,五个打狼英雄的事迹立刻泛滥成灾,连李四是如何飞起一脚踢掉大白狼的鼻子这种细节都巨细无遗地在村民之间流传,刀狻猊顿时被人鄙夷,五大英雄代替刀狻猊成为村里姑娘心目中的偶像。 甄莘莀听了故事以后躺在床上差点儿笑死,旁人对她谆谆善诱说阿刀靠不住,她连连点头,深有同感,在旁边插两句阿刀平时是如何懒惰成性,不打猎只等饭,种田也只三天五天才记得去浇水…… 于是,刀狻猊在几天之内变成了青钱村万众唾弃的对象。 对此,他无奈地问甄莘莀:“你觉得和一个胆小没用懒惰无能的男人住在一起很有面子?” 她笑吟吟地回答:“面子那是刀二公子才有的,你现在是阿刀。” 于是他知道甄莘莀整人居然还有深沉的道理:她怕他身份外露,拼命诋毁他的形象。 这要让他爱她还是恨她好?女人,果然是无解的东西。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又过了半个月。 刀狻猊皮厚异常地坐在四周都在议论他如何没用的酒铺里优哉游哉地喝着酒,门外突然起了一阵喧哗,里面夹杂着李四的怒吼。他放下酒杯,突然“啪啦”一声,一个人从酒铺门口飞了进来,却是武树,被人打得头破血流,奄奄一息。酒铺里的小老百姓纷纷尖叫起来,武树在他们心中已然是英雄,居然有人把他打成这样!还没叫完,外面又“啪啦”一声跌进半个人来,却是李四,他还在大吼大叫:“该死的你们抢走阿花,那是老子的女人!” 门外走进来一只金光灿灿的脚,接着是青袍下摆,上面绣着许多小老虎,只听来人哈哈大笑,“我堂堂‘神悟刀家’刀二公子要走你们这小地方一个女人,是你们的荣幸,居然敢和我江湖第一刀动手,你们说他该不该死?” “咳咳……”刀狻猊差点儿被一口酒呛死,过了好一会儿才有气无力地忍不住插口:“江湖传说,刀狻猊是个女人。”他上下打量着这位“刀二公子”只见来人身材魁梧,目若金刚,脸若倒悬之梨,身若储酒之坛。 来人哈哈大笑,“你居然还知道本公子的大名,半年前江湖的确有流传本公子是个女人的谣言,不过我爹刀望山亲自澄清解释,这件事纯属误会,静阳道长也公开向本公子道歉,早就是过眼云烟……” 刀狻猊一怔,他那除了压着他“行侠仗义”之外对他很少过问的爹,居然会为了他做这种事……倒是出乎他的意料,心里竟然有些感动,“是吗?” “看在你还知道本公子大名的份上,那个妞我带走,这两个人我也就不杀了。”梨脸“刀二公子”一脚往李四身上踩去,打算踩完了就走。 “真快……半年了,我还当没人敢再做这种无聊没品的事……女人,究竟有什么好……”刀狻猊喃喃地边说,边放下酒杯,突然之间,那位“刀二公子”往李四身上踩的脚就在刀狻猊手里,他轻轻一推,“刀二公子”仰天摔倒,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李四连忙爬了起来,大家顿时呆若木鸡,无数双眼睛死死盯着这位又胆小又没用又懦弱又无能的刚才把一个恶霸一手摔倒的“阿刀”。 而且他还在喝酒,满脸都是遗憾的表情。 那个摔在地上的“刀二公子”一时没有爬起来,满脸恐惧地看着刀狻猊,过了半晌,刀狻猊酒都喝完了一杯,他才颤抖地伸出手指着刀狻猊,“戒……色……摔……你是……你是……刀……” 刚才刀狻猊摔他这一手可谓威名远扬,那正是刀二公子惩戒江湖所有调戏女子淫徒的“戒色一摔”! 刀狻猊哈哈一笑,“霍”的一下甩开衣裳下摆扫身站起,“咚”地踢了地上这只肥猪一脚,“看在你还知道本公子大名的份上,那个妞我留下了,你这头猪我也就不杀了,以后再让我看见你假冒张三李四的大名招摇撞骗奸淫掳掠,你自己去找棵大树吊颈!” “是!是是是!”那位梨脸肥猪一发现他就是刀狻猊,只恨自己行骗走得太偏僻,连隐居的刀狻猊都能遇到,霉运霉到了头! 肥猪走后,武树李四骇然地看着他,刀狻猊无辜地眨眨眼,只好干笑。 “原来阿刀是这么厉害的人……”四周渐渐议论起来,“以前都看错了他,原来……” “阿刀,原来你很厉害。”武树还在茫然。 李四却已经立刻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阿刀,刚才你摔人那一下能不能教我?” 刀狻猊苦笑了一下,陡然小腹里一阵酸软传上来,他在椅子上坐下,肚子里那东西似乎不满他刚才那么利落地出手,稍微颤动了一下,这一下已让他额上直冒冷汗。他只要动了真气,肚子里那团东西就会小小的造反,轻则酸软乏力,重则隐隐作痛,它长得很慢,却很要命。他之所以不敢回家,有一大半是因为这种状态,如果还出去“行侠仗义”,无疑等于自杀。 “阿刀?”周围的人围了过来,关切地问,“怎么了?” 他叹了口气,苦笑着道:“没事。” 李四已经爬起来冲了过来,“阿刀,你会武功吧?教我武功!你怎么了?”他自己虽然满脸青包,却看见刀狻猊额上细微的冷汗。 “你先去把老大捡起来,送他去朱大夫那边治伤。”刀狻猊说。 李四连连点头,“然后呢?” 刀狻猊瞪起眼,“什么然后?” 李四一怔,“你什么时候教我武功?” 刀狻猊一口否决:“不教!” 李四失望极了。 刀狻猊微微一笑,“我最多教你打人,不会教你武功的。” 李四大喜,立刻把武树拖了起来,送去治伤。 刀狻猊觉得全身的酸软越来越甚,提起一口气说:“我先走了。”他转身优哉游哉地走了,留下一堆仰慕的目光,却不知道他心里暗暗叫苦。如果连“戒色一摔”都做不到,他几乎等于武功全废,难道这就是肚子里的东西产生的糟糕之极的后果? 第六章 重出江湖 甄莘莀回来的时候,看见的是刀狻猊伏在桌上一动不动的背影。她心里奇怪,“干吗不上床去睡?” “人倒霉的时候,连爬上床都不舒服。”刀狻猊的声音哑哑地传来。 她走过去伸手一摸,他身上乍寒乍暖,都是冷汗,不免柔声地问:“怎么了?” 刀狻猊的声音闷闷的:“不知道。” 她觉得他心跳得好快,按了按他的脉门,沉吟了一下,“我去熬药,你再趴一会儿。” 他懒洋洋地说:“不用了……” 她却已经去了。 之后他听到一些七零八落叮叮咚咚的声音,许多难闻的药草味,接着他便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满嘴的苦味,难受的感觉却已经消失了不少,他发现自己在甄莘莀怀里,不免立刻坐了起来,摸摸自己的头,“我怎么了?” 甄莘莀抿嘴直笑,却不说。 他心里很奇怪,抢过那碗药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甄莘莀一本正经地说:“我说了你一不准上吊,二不准打人。” 他眼珠子转了两转,嗅到那种奇怪的味道,突然失声说:“这难道是……” 她伏在床上大笑,“就是!” 刀狻猊整张俊脸变成了青色,“胶艾汤?” 甄莘莀笑得一口气喘不过来,趴在床上直捶床,“阿胶、艾叶、甘草、香附子……” 安胎药! 刀狻猊喃喃地道:“刀呢?菜刀在哪里?刀呢……” “就算你想自杀,药你已经喝了,人也已经好了……”甄莘莀还没笑完,“哈哈哈……你还死也不信……你怀了个孩子,哈哈哈哈……” 刀狻猊青脸变成了黑脸,“很好笑吗?” 她连连点头,“当然好笑,好笑到我快要笑死了,你千真万确……怀了个孩子……哈哈哈哈……” 刀狻猊拳头握得死紧,却不能一拳把自己或者甄莘莀打死,往后一仰倒回床上闭上眼。 甄莘莀正色地说:“那东西吸附在你肝脏之间,肝脏是如何危险的地方,你武功比我高,应该很清楚。你刚才虚脱到几乎昏倒,难道自己不知道?” “本公子向来身强体壮,怎么,知道虚脱的滋味……” 她拍拍他的脸,“那东西不管是什么,它待在那地方一不小心就要了你的命,如果不是你刀二公子内力深厚血脉稳固,早就肝脏破裂死于非命了。你说要不要看好它?” “我知道……”他叹了口气,“总之我以后少和人动手就是。对了,甄丫头,我今天听说老爹跑出来澄清,说他二儿子的确是个儿子,似乎也没有大发雷霆说他儿子给他丢脸了。” 她怔了一怔,“你想回去?” 他摇摇头,“我只是说,老爹也许没有怪我。” “你想回去就回去吧。”她说,“也许回‘神悟刀家’,能查清楚你肚子里的东西是什么,也能让你吃好穿好,慢慢地休养。” “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 “我会舍不得你的。”他懒洋洋地抱住她的一只手臂,“骗你的,我不想回去,回去了丢脸。” 她温柔地拍拍他的脸,“真的?” “不能动手的刀二公子对刀家没有意义。”他喃喃地道,“我不想回去做米虫,就算没有人会怪我,我也会因为丢脸去吊颈的。” “总之你不管是要离家出走和我‘浪迹天涯’还是现在决定不回家,都不是为了我。”她说得似乎很开心。 刀狻猊却怔了一下,迷惑地看着她笑得很开心的脸。 他本以为自己是喜欢这个女人的,现在却发现他的确喜欢得不够多……的确他作决定,很少是为了甄莘莀,或者说是从来没有考虑过她的存在。 他只考虑他自己和“神悟刀家”,然后依赖这个女人的温情和狡黠的微笑,却不替她着想。 她掐了一下他的耳朵,“不想回家的人现在给我去菜地浇水!待会儿回来吃饭!” 耳朵上不轻不重的一掐,他突然觉得……愧疚了起来…… 非常愧疚。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但世事并不是刀二公子说不想回家就能在青钱村待一辈子的。 梨脸肥猪从青钱村逃出去以后,刀狻猊人在这里的消息也就渐渐传了出去,江湖上骤然起了一阵寻找刀狻猊的热潮,因为“神悟刀家”说不管是谁找到刀狻猊把他送回刀家,将重赏黄金万两。 这一天,刀狻猊在他洒了一把种子就从来没管过的“菜地”旁边的一颗大树下睡了一觉,足以搪塞甄莘莀说他去种了田,正要回去的时候,突然有几个村民向他跑来,指手划脚大喊大叫说村里来了一群人找他。 他只好跟着回村,一脚踩进青钱村,只见“三十碗不过岗”的酒铺里里外外站着许多衣着华丽整整齐齐的汉子,一见到他轰然一声全数跪下,“恭迎刀二公子回府!” 他看着那阵势苦笑了一下,只见华丽衣裳人群中一张摇椅,摇椅上懒洋洋地躺着一个身材颀长模样俊逸但眼神奸诈的年轻人,刀狻猊看了他就叹气,“我就知道老爹一悬赏,跑得最快的人就是你。” 这排着轰轰烈烈的阵势来请刀二公子回府的人自然就是江湖上最好诈爱钱、但据说已经在半年前死掉的奸商公孙朝夕,见了刀狻猊的布衣布鞋,公孙朝夕笑眯眯地说:“如果跑得最快的不是我,你就知道公孙朝夕真的已经死了。” “像你这种人如果死了,连阎罗王的裤子都会被你算计光,所以他决计不会收你这种人。”刀狻猊瞪着眼,“我如果说不回去,你打算怎么办?”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道:“我给你老爹打了保票说一定带你回去见他,可怜他大半年想你想得骨瘦如柴,你这儿子却在这里享福不肯回家。” 刀狻猊望着天翻了个白眼,“他本来就骨瘦如柴好不好?” “是吗?他是你爹不是我爹,原谅我不了解。”接着他故意叹了口气,“其实除了你爹瘦了这件事以外,我还想告诉你一些别的事。” “别的什么事?”刀狻猊怀疑地问。 “比如说……关于生孩子……”公孙朝夕不怀好意地瞄着刀狻猊的肚子,“哎呀,半年前传说刀二公子是个女人,把我吓了一跳……” 刀狻猊立刻欺近身一把捂住公孙朝夕的嘴,瞪着眼道:“闭嘴!” “你如果跟我回家,我就告诉你怎么生儿子。”公孙朝夕压低声音说。 刀狻猊也压低声音:“只要老爹答应我一个条件。” “你爹说只要你回家他什么都答应你。”公孙朝夕替刀望山做哀怜状,“他想你快想疯了。” “我要甄莘莀陪我。”刀狻猊笑眯眯地说。 公孙朝夕的笑容不比刀狻猊逊色,“在你爹眼里,她是拐带你私奔的妖女。” “私奔?”刀狻猊怔了一怔。 公孙朝夕斜眼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你们两个逃出来同住了大半年,不是私奔,难道是逃难?” 刀狻猊没有面子地咳嗽了一声,本来就是逃难……“把她一个人留下来她会变成野人。”那女人茹毛饮血,什么都吃,守着价值连城的赃物和堆积如山的银子,却懒得花。 “难道你真的打算和你爹决裂?”公孙朝夕撞撞他,“你难道不知道你那爹万年难得这么‘温柔’,你忍心让他失望?本来就没什么事,不过是静阳老道多嘴而已,解释清楚不就没事了嘛。”接着他笑眯眯地继续躺回摇椅里,舒服地深深吸了口气,喃喃地说:“难道在刀二公子眼里,不是‘神悟刀家’比较重要,而是江湖上万众唾弃坑蒙拐骗小偷小摸杀人放火的偷大娘比较重要?” 刀狻猊又咳嗽了一声,“我……” “你什么?”公孙朝夕抢下话来。 让他这么一抢,刀狻猊突然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公孙朝夕调侃地看着他,终于食指勾着他的衣角,把刀狻猊勾到身边,轻轻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你喜欢她?” 刀狻猊苦笑着无言以对。 “不对,”公孙朝夕笑眯眯地说,“你只是不知道没有了那位偷大娘,你会变成什么样而已,喜不喜欢,现在谈不上。” 刀狻猊只好继续苦笑,这人之所以号称奸人,必定就是有他的道理。 “没有甄莘莀,你会怎么样?”公孙朝夕问。 刀狻猊答:“不知道。” 公孙朝夕笑得很斯文,“对了,其实我刚才进村的时候,和那位偷大娘照了一面,她好像要去卖菜,不过见了我们浩浩荡荡的迎宾队以后,她丢下菜担子不知道去了哪里。”他托腮看着刀狻猊,“人家不一定会永远陪你的。” 刀狻猊的脸色一变,突然倒窜、飞掠、凌空──在青钱村众目睽睽之下做出常人不可想象的动作,眨眼间便扑到了他和甄莘莀后来搭建的小屋门外,“咿呀”一声门开,里面自然没有人。他顿了一顿,一言不发往外就冲,剎那间众人眼前幻起千层人影,刀狻猊消失在人影深处。 那影像诡异得就像白日里见了鬼,青钱村的村民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半年来乐于助人的阿刀居然是这样神奇的怪物,不知是人是鬼…… 公孙朝夕啧啧称奇地看着刀狻猊消失的地方,刚才那一招是“神悟刀家”不传之密“鬼迷瞳”,那是和刀家“八云开四季”并列的拼命绝招,“八云开四季”用来杀人,“鬼迷瞳”用来逃命。刀狻猊在对敌的时候从来没有用过“鬼迷瞳”,现在却用来追老婆……其实这家伙虽然风流,却是个情种,只可惜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而已。 半天以后──公孙朝夕胜利地和刀狻猊并躺在八人抬的摇椅上浩浩荡荡地从青钱村出发,往“神悟刀家”前进。 刀狻猊没有找到甄莘莀,在她常常卖菜的地方是空的,常常打猎的地方也是空的,家里更是空的,山上草地树林里到处都是空的。 看见公孙朝夕来了,她就走了,连一句话都没有和刀狻猊多说。 有人接他回家了,她便让他回家。 然后她消失,刀二公子回归刀二公子,一切和半年前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些共度的患难,相处的欢喜、照顾和关怀,甚至打情骂俏,都等于没有发生过。 他终于知道了自己有多幼稚:没有付出任何东西,却以为她可以无限度对他付出,以为她永远应该陪他永远应该对他好,凭什么呢?她凭什么不可以离开?他们没有过承诺没有过甜言蜜语,没有花前月下没有谈及彼此对彼此的意义,他甚至不知道她究竟有多重要…… 原来不仅仅是他不够爱她,原来半年来照顾他守护他安慰他的她,也不曾打算真的爱他。 爱一个人,不会轻易就走开,是不是? 原来不仅仅是他不够爱她,连她,也不够爱他。 如果两个人都爱得不那么多,那些真实有过的甜蜜,那些在一起安稳的心情,那种情不自禁的依赖又算什么?又是什么? 惩罚? 惩罚他没有给过她温柔,没有给过她承诺,没有挽留住一个女人,而从她消失的时候他才开始惊醒:原来,她有那么重要。 这种惩罚并不剧烈,只是在呼吸的时候觉得沉闷,在睁开眼睛的时候觉得空虚,不确定她现在是什么状态,心飘飘浮浮也无法确定。她欢喜的时候他也欢喜,她寂寞的时候他也寂寞,如今不知道她是欢喜还是寂寞,他的心,为谁而跳?如何去跳? 好浮躁…… 他失去了安全感。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半个月之后,刀狻猊回到了“神悟刀家”。 老爹居然亲自来接他,接他的时候被他敏锐的目光看到了老爹隐有泪光,心里不免大大感动了一下,满口承诺永远不会再突然失踪。兄弟情汹涌澎湃、他从来没发现有六个兄弟是这么嘈杂的事情,一连喝了三天酒才算清静,而后又陪着刀俊殷钓了两天鱼,他这轰轰烈烈回家的事才告一段落。 他自从回到家以后,心情一直很乱,甄莘莀去了哪里?那个野生的女人,那个其实真的很温柔的女人,她现在在做什么?她会想念他吗? “二弟啊──”正在刀狻猊一个人在“神悟刀家”后花园散步的时候,刀俊殷兴致勃勃地奔了上来,“爹叫你去耀宗堂,他要教你‘十面埋伏’!快去快去,你不知道七弟想了多久老爹都不肯教他,我说他要学‘十面埋伏’他就得先去失踪个一年半年,老爹就会对他另眼相看……”他扯着刀狻猊的衣袖,一路把他拉到耀宗堂。 如果是半年前,刀狻猊必定带着迷人的微笑施施然去和老爹练功,而现在他却只有在心里叫苦连天的份──叫他怎么练?他现在连“戒色一摔”都要冒冷汗,他爹居然要他去练“神悟刀家”最难的武功。 他要是练不下来,刀望山是不是会剥了他的皮? 刀狻猊脸上依然带着迷人的微笑,心里却都是苦笑。 江湖上德高望重,一跺脚江湖震动,一拍桌子鸡飞狗跳的“神悟刀家”的主人刀望山正手持一柄闪烁着蓝光的小刀站在堂里。刀狻猊心里直打鼓:莫非老爹要先算旧帐,先问他怎么弄丢了家传宝刀…… 幸好刀望山并没有问刀狻猊半年前究竟是怎么把“丽人刀”丢在高阳山上,而是威严中带了些许慈祥地看着他,“你杀临门王妾氏的时候使用的力道不对,‘丽人刀’虽然本是为飞刀一击所制,但是你施的方法不对,刀一旦脱手很难回飞。” 刀狻猊先是微笑,然后干笑,那乱扔他家宝刀误杀别人老婆的人不是他……但老爹似乎以为他在“行侠仗义”,并没有怪他乱扔家传宝刀,这让他安心不少。“嗯。”他毕恭毕敬地聆听老爹的教诲。 “刀家‘十面埋伏’其实和一般飞刀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不同只在于两点……”刀望山开始传授他“十面埋伏”的诀窍,“真气从少海到支正,转内关,上大陵,入小天星,然后自劳宫穴出,脱手伤人。” 刀狻猊依言运转真气,“我从檀中启功,还是从丹田启功?” 刀望山伸手在他身上按着真气运行的穴道和线路,“刀家‘十面埋伏’是与寻常武功截然不同的运劲方式,自上丹田印堂引一丝真气徐徐下沉……”他的手指沿着刀狻猊的正面额头转背后一穴一穴往下按去,慢慢按到刀狻猊的腹部,然后回左臂,一步一步指点到掌心劳宫。 刀狻猊沉息运功,灵台清明,接过刀望山手里的“丽人刀”,凝神屏息,突然飞刀出手,“嚓”的一声轻响,那刀没入对墙直至刀柄,却连一丝墙粉都没有震落。 刀望山赞许地点点头,“照此练个十年八年,或许就能操纵人生死于一刀之间,此刀出,刀下是死是活,全由你随心所欲。”他本性严苛,难得对刀狻猊如此亲切,倒让他怔了一怔,只听刀望山继续说:“其实急于教你‘十面埋伏’,是刀家最近面临一件大事,你刚刚回家可能还不清楚。” 刀狻猊又是一呆,“什么事?”他还以为“神悟刀家”面临最大的事就是他老爹每次神不知鬼不觉地和刀俊殷去钓鱼,家里常常找不到老爷这种事。 “最近半年,有人不断向‘神悟刀家’挑衅,索要偷娘甄莘莀.”刀望山淡淡地说,“她和你一道失踪,或许来人误会是你带走了她,来人武功不弱,半年前伤了我们几个家丁,一个月前,他掳走了你四弟媳姚茹烟,要我们交出甄莘莀.”他牢牢地盯着刀狻猊,“你可知偷娘甄莘莀人在何处?” “我不知道。”刀狻猊想也不想地回答。 刀望山对他的答复显然很满意,喃喃地道:“好,我就知‘神悟刀家’的弟子,绝不可能与妖女有所牵连。来人自称祝华风,名不见经传,但武功确实不弱,加上神兵‘苦寒勾’在手,你若无一手飞刀绝技可以远攻,定要伤在‘苦寒勾’寒毒之下。” 原来这就是老爹教他武功的原因,原来还是要他挽回刀家的颜面,毕竟刀家四弟媳被掳,已是震动江湖的大事!刀狻猊脸色微变,这位祝华风,赫然便是甄莘莀所说的死去的那个丈夫! 她是已嫁之身! 她是……别人的妻子,她却不告诉他,她告诉他她丈夫死了…… 祝华风却找上门来向“神悟刀家”索要妻子。 这究竟是什么和什么……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爹,祝华风这件事,我一定会妥善处理,告诉四弟要他放心,他老婆我会帮他找回来的。” 面对儿子露出的微笑,刀望山一直都很有信心,点了点头,便负手离去。 刀狻猊凝望着满庭的花草,二十多年来,第一次露出了凝重和沉郁的眼神。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夜里。 刀狻猊终于了解到祝华风凭借对刀家的挑衅半年来已经很有名气,祝华风和刀家的一战被江湖称为“铸刀之战”,这场大战之所以没有人阻止,一则因为君大公子依然在天山赏雪中估计他不知道,二则因为刀二公子长期失踪,三则因为江湖上已对这场决斗投下大量赌资,一赔十五的比例赌刀家赢。 换言之,他只能赢,不能输。 十日之后。 刀狻猊和祝华风相遇“神悟刀家”门前,于闹市之中动手,刀狻猊以家传飞刀绝技重伤祝华风,夺回四弟媳姚茹烟,重出江湖之后名望更盛。 现在祝华风在甄莘莀身边,胸口插着一柄飞刀,奄奄一息。 刚才刀狻猊十分风光地一刀击中祝华风胸口,夺回姚茹烟,撂下一堆假如下次再犯绝不轻饶之类的狠话,在前呼后拥之下怒马鲜衣地回刀家去了。 看客散去,快要死在地上的祝华风终于被一个人捡回了街边。刚才他和刀狻猊动手的时候这个人站在距离看台最近的地方,和旁人一样看得兴高采烈。他正感激地仰望救命恩人的时候,却发现那是甄莘莀. 她现在托腮坐在祝华风身边,绕有兴致地看着他快死的脸,就像看着一朵快要开的花。 祝华风挣扎着吐出了几个字:“甄甄,你……为……什……么……” 她回答:“你为什么还不死?” 祝华风突然笑了一下,咬牙切齿一口气一口气地喘着说:“死?遇见了你……我就不会死……你……你……爱……我……” 她托腮直笑,今天她穿着男人的衣服,梳著书童头,干干净净的。这么一笑,笑得却很妩媚,“我十五岁的时候是爱你的。” “我教你武功……我养你长大……你不能……忘恩……” “你的武功,我已经学会了,我现在不必你养,所以你可以死了,我在这里等。”她说。 “甄甄……你忘了,这世上只有我……只有我能证明……你没有杀武当……静闲道长……” “那当然,他是你杀的。”她继续托腮而笑。 祝华风用尽全身力气,狂吼了一声:“就算你不在乎替我背黑锅,难道你也不在乎……不在乎我们女儿的墓穴……她究竟葬在哪里吗?”他恶狠狠地盯着甄莘莀,“你我……一年夫妻……你还记得吗?你曾经……很爱我……真的真的很爱我……”他的目光渐渐变得无限温柔,“你曾经对我……” 她缓缓地眨了眨眼睛,“是吗?你也爱过我吗?” “当……然……我找你……找得好苦……” “现在你找到了,可以瞑目了。”她依然不为所动。 “甄甄!”祝华风陡然双眼大睁,“难道你真的……那么绝情──”他一口气吊不上来,双眼翻白,这一下真的要气绝了。 甄莘莀微微一颤,她爱过这个男人,也恨过这个男人,现在她不爱也不恨,他要死了,她也不知道救还是不救,稍一犹豫,突然身后伸出一只手点了祝华风胸口上的几个穴道,拔出了那柄飞刀。她蓦然回首,身后风流倜傥微笑的男人正是刀狻猊,她呆了半晌,“你来干什么?” “收尸。”刀狻猊轻轻拍了拍她的肩,“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祝华风穴道被点,还能说话:“甄甄,难道你勾搭上了刀家二公子,就……就……你我夫妻是你心甘情愿,我从来没有强迫你……” 她退后一步躲开刀狻猊的怀抱,嫣然一笑,绾了绾头发,“他是我嫁过的男人,要收尸也是我来收,刀二公子,让人发现你刚回家又没有身份地翻墙出来,会被教训的吧?”说着她笑吟吟地望着刀狻猊的衣裳下摆──打结的。 刀狻猊忍不住微笑,“刀二公子在打坐,阿刀是不需要面子的。”说着瞧了地上的祝华风一眼,“他是你嫁过的男人?” 甄莘莀点点头,“我的眼光如何?” 刀狻猊赞道:“不坏。” 祝华风简直可称绝世美男子,虽然年纪约莫有三四十,却是皮肤雪白长眉凤目,宛若优质美玉,甚至有点儿明珠生晕的高华气质。这张脸出去,不知能迷死多少小姑娘。 刀狻猊赞了一句“不坏”,后面再接一句:“可惜外表很好,本质太差,不实用。” 甄莘莀吃吃地一笑,“我老公比你英俊潇洒多了。” 刀狻猊没有面子地摸摸脸,“他快要死了,救不救?” “刀二公子在场,见死不救,是重罪。”她横了地上已经说不出话来的祝华风一眼,居然对他轻飘飘地抛了个媚眼,“有刀二公子救你,我就不好意思害你了,下次有机会再见。”说着衣袖一飘,就打算走人。 “等一等。”刀狻猊一把拉住她的衣袖,“我请你吃饭。” “我不饿。”甄莘莀头也不回。 “那么和我去茶馆喝茶。”刀狻猊拉住她不放手。 “我不渴。”她嫣然在笑,并没有断然拒绝。可依然不回头。 “那么,陪我在街上走走,好不好?” 甄莘莀终于笑着回过头来,“你当着人家老公的面勾搭别人的老婆,刀二公子你也未免欺他太甚。”她轻轻挣开刀狻猊的手,微笑得很平静愉快,“我还有事,就此别过了。” “在五里亭等我!”刀狻猊边说一把扛起地上的祝华风,一溜烟往街道药铺奔去。 甄莘莀望着他奔去的背影,幽幽地叹了口气,往城外走去。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刀狻猊替祝华风找了个大夫,然后交待此人活了以后送由他老子处置,便匆匆赶出城外,直奔五里亭。 甄莘莀果然在等他,坐在亭里满脸都是无辜无奈的表情。看见他一路奔来,她眨眨眼睛,“回家几天过得怎么样?” 他没想到她一开口说这些,叹了口气,“被老爹逼着整天对墙壁丢飞刀,你说好不好?” “身体看起来好多了。”她又眨眨眼,“我没想到你能这么简单胜了祝华风。” 刀狻猊懒得和她解释他究竟是如何突然变得神勇起来,走过来还是一把抓住她的手,“告诉我你是怎么嫁给祝华风的!” 她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气势汹汹的样子,半晌才瞪着眼道:“我高兴嫁给谁就嫁给谁,你这么凶干什么?关你什么事?” 刀狻猊死死拽着她的手,“他是你什么人?你为什么嫁给他?他逼你的是不是?他打过你吗?” “没有,你放手!”甄莘莀怎么也挣不开他的腕力,不禁怒目而视,“那是我的事,你回家去做你的刀二公子,和我半点儿关系也没有,你管我……那么多……” “你脸上的伤……谁拉着你在地上拖?”刀狻猊脱口而出,脱口而出之后他喘了口气,自己也呆了,他还不曾……对哪个女人如此暴力,基于太想知道所有关于她的事,焦急得表现得完全不像他。 拖?她看着他不禁有些呆了,“什么拖……”她抚摸上自己的脸,“这是被狼拖的,听说这是被狼拖的,听祝华风说是被狼拖的。” 刀狻猊被她说得呆了,突然忍不住大笑起来,“什么听说,你连自己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都不知道?” 甄莘莀对他吐吐舌头,“我是祝华风捡回来的──他说我小时候被大灰狼叼走,是他从树林里捡回来的。” “真的?”刀狻猊突然觉得眼前的每一根草都会开花,每一只鸟都会对他唱歌,连快要下雨的那块乌云看起来都那么傻得可爱,“他没有打过你?” 甄莘莀终于弄明白他误会了什么,嫣然一笑,“没有,他曾经对我很好,十五岁以前,我叫他爹。” 刀狻猊听到这声爹却很不舒服,哼了一声眼睛望向天,“爹?” 她吃吃地一笑,“我十七岁那年就嫁给了他,那时他三十三,也不算老吧?过了一年我们生了个女儿,女儿像爹,长得不知有多漂亮可爱。”她眨眨眼,“那时我真的以为这辈子会这样开开心心地过下去,一直到什么地老天荒啊,海枯石烂啊,什么两鬓斑白啊,呵呵……” 听着她笑了起来,刀狻猊瞪了她一眼,“后来呢?” “后来,后来的事情可离奇了。”她顿了一下,“有一天,我在家里后院种花,一锄头下去挖出个古怪的东西出来,还有秘笈两本,上面画满了美女,上册叫做《如花宝典》,下册叫《如梦秘笈》。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东西我扫地扫到一边去,两本秘笈我拿去垫桌脚。” 刀狻猊忍不住笑着道:“如果让秘笈主人知道你把他的秘笈拿去垫桌脚,想必要在坟墓里吐血。” 甄莘莀笑吟吟地说:“然后的事情就更奇怪了,祝华风捡了那两本秘笈和那古怪的东西,就练功去了。我料想凡是秘笈没几本是好东西,多半都要练出些毛病出来,趁他不注意,我一把火烧了那两本秘笈。” 刀狻猊眼睛都不眨一下,“后来呢?” “后来……”她叹了口气,“后来祝华风回来,说什么也不相信我烧掉了那两本书,他只相信把那两本书练完以后就可以变成天下第一高手什么的,他逼我还他秘笈。”说着她做了个鬼脸,“可是我已经烧掉了,杀了我也没有,我还不出来。” 刀狻猊突然眨眨眼,“他就和你吵架了?” 甄莘莀摇摇头,笑吟吟地说:“他抱走了我的宝贝女儿,威胁我不还他秘笈就不还我女儿。他以为我想要独霸秘笈,因为那本《如花如梦》的秘笈,本是给女人练的。” 刀狻猊揶揄道:“他已经长得够娘娘腔了,再练《如花如梦》,差不多就可以嫁人了。” 甄莘莀忍不住大笑,“咳咳……”她咳嗽了两声才笑着继续说:“那时候我真的很伤心,我不知道为了两本不知道是真是假的书,他居然会这样揣测我,把我想得那么坏。” “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是这样的人,所以才会这样想你,他的本质不好。”刀狻猊平静地说。 甄莘莀点点头,她已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举袖擦去,继续说:“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他抱走女儿,一去一年没有音信,我四处寻找,却哪里也找不到。我没有盘缠,所以一路偷盗,一年之间,几乎把整个中原都踏遍了。”说着她嫣然一笑,“人做贼做得多了,难免就贼头贼脑起来,那时我也不知道被我偷了的许多家,原来都是有名的江湖大家。我虽然偷的都是不值钱的东西,却莫名其妙地有名起来──我告诉你,其实江湖大家的东西很好偷,他们宅院大,又都自负得很,自以为天下没人敢来动手动脚,像我这种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你院子里住的是谁,又只偷个五两十两银子的小贼,是很容易得手的。” 刀狻猊悠悠地一笑,“包括我家?” 她横起眼,“你说呢?” 刀狻猊忍不住又笑,“跑到‘神悟刀家’来耍飞刀的小贼,的确让人防不胜防。” 她也忍不住好笑,继续说:“后来认识了很多武林中人,似乎好人认识得少,坏人认识得多,反正我是个贼,物以类聚,和我相看顺眼的多半都有点儿问题。逛了江湖两年,踏遍中原哪里都找不到女儿的时候,我突然听说,有个绝世美男子在武当山出现。” 刀狻猊听到她说“和我相看顺眼的多半都有点儿问题”,有些不是滋味地摸摸脸,听到“绝世美男子”,他又开始望天,“那就是你相公?” 她嘻嘻一笑,“是啊,这世上除了君大公子,也只有我老公才有那美貌。我追到武当山,发现他从静闲老道的房间里出来,我冲上去要女儿,他却拉着我痛哭流涕说他要痛改前非,要我救他。” “救他?”刀狻猊有些奇怪,“什么救他?” 甄莘莀叹了口气,也开始望天,“他说静闲老道如何贪恋他的美貌,把他关在房间里如何如何,说看在我们夫妻一场的份上,要我帮他杀静闲,然后脱身。” 刀狻猊瞠目结舌,甄莘莀又叹了口气,“静闲老道名声很好,祝华风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不过,他是那种万万不能让他得势的小人,他能和你共患难,落难的时候他是个好人,但他不能和你共富贵,他会立刻抓住任何机会往上爬。所以我不是很信他,但他说女儿死了,女儿是被静闲老道打死的。”她的语调终于黯淡了下来,“我差点儿疯了,他居然没有把她带好,居然让她死了……” 刀狻猊犹豫了一下,把她拖进怀里,她没有反抗,怔怔地看着地板,“所以我信了他,那天晚上我冲进静闲的房间,要问他是不是真的杀了我女儿,如果是,就算我打不过他,也会和他同归于尽。” “然后?”他柔声地问。 “然后等我冲进静闲的房间,他已经死了。”她说,“他根本是在祝华风从他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我刚刚发现静闲死了,武当弟子就冲进房来把我团团围住,说我杀了静闲,要我交出什么武当秘笈,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武当说我偷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祝华风做的?杀人和盗宝?”刀狻猊叹了口气,这男人实在不行,本质太差。 甄莘莀耸耸肩,“最可怕的不是他杀了静闲盗走秘笈嫁祸给我,”她的语调突然从黯淡变得轻快,“你知道我女儿是怎么死的吗?我后来才查清楚,他为了接近静闲……嗯,你要承认祝华风长得真不错,静闲老道不过四十一,祝华风去引诱他的时候是三十五,倒是蛮相配的。何况这种清规戒律守久了的道长很容易堕落的啦,祝华风为了证明他对静闲是真心,杀了亲生女儿,证明与我非但一刀两断,而且仇深似海。” 刀狻猊不禁有些毛骨悚然,“他还真是狠……只为了武当《宝元秘笈》,不过武当《宝元秘笈》,只要学得皮毛就足以独当一面,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他恨我烧了他的《如花如梦》,”甄莘莀嫣然一笑,“他一半是为了秘笈,一半是为了报复我,所以他杀了亲生女儿。” 刀狻猊突然叹了口气,“如果我肚子里的东西是个孩子,我生个女儿赔你,莫伤心了。” 甄莘莀大笑,就像一点儿也不伤心似的斜眼看着他的肚子,“对了,你怎么胜祝华风的?听说他练了宝元秘笈,武功已经很高了。” “老爹教我运用上丹田之气,不必惊动下丹田的真气,就不会惊动肚子里的女儿。”刀狻猊苦笑着道,“甄丫头,你真的要走?” 甄莘莀抿嘴一笑,“光天化日之下一脚踩进你家,我会被你家老老小小的眼光杀死,然后烧成骨灰,最后被你家扫地的大妈用抹布擦得干干净净,以证明甄莘莀这妖女从来没污染过刀家的大门。” 刀狻猊忍不住大笑,“我们可以──翻──墙──”他握起甄莘莀的手,他要认真地握一个姑娘的手的时候,连甄莘莀也无法拒绝,“陪我好不好?你不在,我每天晚上都睡不着。” 她啐了一声,“花言巧语!我不信你一个月都没睡觉。” 刀狻猊眼睛眨也不眨,“我‘几乎’每天晚上都睡不着。” 她望向天,“看起来不像。” 刀狻猊继续柔声地说:“陪我。” “不陪,没空。” 刀狻猊继续说:“那么我跟着你浪迹天涯。” 甄莘莀叫了起来:“你饶了我吧,我再带你私奔,你爹一定会天涯海角地追杀我……” “那就陪我住刀家。”刀狻猊神秘地微微一笑,“甄丫头,其实你没发现吗?我们全家除了我,没有一个人见过你的真面目。你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也没有人知道你是谁的。” 甄莘莀眼珠子转了几转,这件事似乎蛮好玩,“这个……” “还有,你不在,谁做胶艾汤给我喝?”他迷人地笑着,像是根本一点儿都不在意了。 她终于笑了出来,“你当我是你保姆啊?” 刀狻猊的嘴唇贴上她的耳朵,悄悄地说:“嫁给我。” 他的语气呵得她好痒,像一直痒到了心里,心头突然狂跳起来,她故作镇定,一扭头,“我已经嫁过了。” “你休了他。”刀狻猊说,“那样的相公你还要吗?” “不要也不嫁。”她说。 刀狻猊充耳不闻她“不嫁不嫁”地叫着,咬了她耳朵一口,“没有你陪,我活着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她突然语塞了,对这句话有些瞠目结舌,有些脸红,最后终于低下头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第七章 红衣小婢 自那日之后,刀家就多了一个叫“甄甄”的红衣女婢,幸好刀家人口众多丫鬟仆人人山人海,以至于根本没人认出来这个人是原来就有的,还是原来根本没有的。 晚上吃饭。 刀家一家子吃饭是件严肃的事,一桌子围坐的有十几个人,以刀望山以下,每人规规矩矩按照长幼安分守己地吃饭,身边女婢穿梭来去,气氛却很压抑,没有人敢随便说活,连筷子和碗的敲击声都很少。 甄莘莀斜眼看着坐在刀俊殷以下的刀狻猊,她如果真的嫁了刀狻猊,坐在这桌子上吃饭会闷死,富贵人家不知道肚子饿的滋味,讲究什么身份气质,居然连夹菜都要按顺序,刀望山夹一下,刀俊殷夹一下,刀狻猊夹一下,如此排列。如果刀狻猊上一口没吃完,又轮到他夹菜怎么办?她眼珠子转来转去就在想这件事,心里一个劲儿地偷笑。 突然刀狻猊的筷子顿了一下,刀俊殷夹完菜他没有去夹菜,微蹙了一下眉头。她心头一跳,她一看就知道刀狻猊又反胃想吐,如果当着全家的面吐了出来,刀望山肯定要请大夫,那时候刀狻猊的“喜脉”就掩饰不住了怎么办?她本来站在旁边侍侯,情急之下两眼翻白“啊”的一声假装昏倒。 她这一倒,让刀家全家都是一愣,刀望山浓眉紧蹙,“刀三。” 刀家管家刀三立刻过去按了按红衣女婢甄甄的脉门,“把她抬出去。” 几个女婢合力把假昏的甄莘莀抬了出去,刀三目中掠过一丝奇光,跟了出去。 刀狻猊一手捂住嘴,勉强压下反胃的感觉,心里苦笑这女人做事无比惊悚,要转移注意力做什么都好,她居然来玩一手假昏,这下肯定会引起老爹的注意了,就算没引起老爹的注意,刀三那精明得快成仙的眼力难道看不出她在装昏? “二哥?”身边的三弟刀峻樵有些奇怪地看着他。“怎么了?” 刀狻猊摇摇头,放下碗筷,“我吃饱了。” 刀望山眉头再次一皱,对他点了点头,让他先走。 甄莘莀被刀三指使女婢抬到了一个偏僻的房间,心里暗暗叫苦,不知道是被抬到了刑场还是厨房?她当然知道她这一翻白眼,以刀家众人犀利的目光肯定看出她在装昏。刀三听说是“神悟刀家”的“神刑之刀”,连刀狻猊小时候都被他打过。 “起来吧。”刀三的态度却很温和,“小姑娘,可是被人欺负了?” 啊?被人欺负?甄莘莀未睁眼先流泪,哽咽着说:“刀大爷,二公子……二公子……”她从地上坐起来扯了衣袖里的手绢擦笑出来的眼泪,“二公子从淫贼手里救下我这落难女子,安排我有刀家这份差事养家糊口,可是我天生胆小,看着各位大爷威风凛凛,走路都带刀,吃饭都不说话,还常常有人打上门来,听说前阵子二公子用刀打死了人,我真的好害怕……” 刀三点了点头,“你本非江湖中人,自然不惯我等江湖世家行事。” “所以,求求你,刀大爷,我可以去后院扫地吗?我好怕刚才吃饭的各位大爷,各位大爷目光都好凶……”她顺势大哭,做哀怜状,“我只想做个洗衣扫地的小丫头,我怕刀……” 刀三却很老实,她想不通这种人居然能坐刑堂而没有被人骗死,难道大家都觉得他长得阴沉所以不敢骗他?只听刀三说:“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去后院扫地,一日三餐和嬷嬷们一起吃,不必伺候各位公子用餐。” 她大喜过望──不是装的──这样她就不必和刀望山那老头朝面,就不会被揭穿身份。她立刻从地上爬起来磕头,诚诚恳恳地说:“多谢刀三爷成全,小婢作牛作马都会报答三爷的。”心里却想她既不想变成牛也不想变成马,自然就不必报答了。 正在这时,门开了,刀狻猊含笑走了进来,“甄甄,怎么了?” 甄莘莀往刀三身后一躲,怯怯地看着刀狻猊,装得像只兔子。刀三说:“小姑娘不惯江湖风浪,我打发她去后院扫地,二公子不必挂怀。” “我屋里正好缺人整理,这丫头先去给我打扫打扫。”如此,甄甄这个胆小如鼠的丫头在刀家就名正言顺地扫地去了。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刀家的后院在懒惰成性的甄莘莀眼里看来等于没有什么落叶,晚上她正在和刀狻猊喝酒看月亮。 “我觉得很奇怪啊,你家刀三怎么是这样的?我说什么他信什么?”甄莘莀奇怪地看着刀狻猊,“他难道没有想过我在胡扯?” 刀狻猊悠悠地说:“那是因为谁都知道神刑一刀脾气很坏,听说一旦被他发现你有一丝不实之言,就会立刻用他独门‘芥毒刀’在你脸上划十字,被那刀划伤以后可是永远都好不了的,所以从来没人敢骗他。刀叔总以为只要他一出马,天下没人敢在他面前撒谎。” 甄莘莀嘻嘻一笑,“看到这种人,就知道这个世界多么可爱了。” “看到你这种人,就知道这个世界是多么让老实人头痛。” “幸好你不是老实人。” 刀狻猊举起酒杯,“甄丫头,你虽然不是个老实人,却不够坏。” 她笑吟吟地看着他,“怎么说?” “够坏的话,你该杀了祝华风。” 她想了想,承认道:“我曾经很想杀他。” “现在呢?”刀狻猊好奇地问,“为什么不杀?” “因为他在你刀二公子眼皮底下,我要杀他,刀二公子总要救人的。”她嫣然一笑,“何况他已经完全毁掉了,你爹从他身上搜到《宝元秘笈》,证明了他才是杀死武当静闲的凶手,我已经很满足了。”说着她举杯喝酒,像什么事都不再挂怀,十分开心的样子。 “你真不够坏。”刀狻猊叹口气,“和江湖传说的偷娘差得太远。” “我也一直觉得自己不坏,虽然也不怎么好。” 刀狻猊愉快地给她斟酒,突然又说:“明天我们去见江湖第一大美人。” “我早等着你给我引荐那位传说中冰清玉洁倾国倾城的萧姑娘了。刀二公子苦追多年的女人,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奇女子。” 刀狻猊含笑神秘地说:“她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 “不管是多美的女人,我都不会吃惊的,因为我不是美女。”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第二天。 刀家二公子造访金钱坊。 甄莘莀见过公孙朝夕一次,匆匆一面,只知道此人懒惰程度和她不相上下,其余并不了解。他的妻子“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却是大名鼎鼎,以冰清玉洁、高雅出尘和多才多艺驰名江湖。 这些优点她都没有,所以她倒是诚心诚意来看美人的,不管美人有多美,她相信她抱着虔诚的心态来参观,不至于大吃一惊。 但她看见萧守红的时候着实大吃一惊,甚至吃惊得像在嘴里发现了一只苍蝇。 她一脚踩进金钱坊的大门,就听到门里的河东狮吼:“公孙朝夕你给我出来!谁叫你把儿子放出去抓鸽子?儿子虽然是你生的但是我养的!快点儿把我儿子还来,否则我杀了你!” 河东狮吼的声音清脆好听,但她身为刀二公子座前小婢,不得不怯怯地去通报:“‘神悟刀家’二公子来访……啊──”她闪身避开从大门口飞出的三个苹果两个梨子,只听“扑扑扑”三声,那三个苹果刀狻猊抓住了两个,剩下的一个苹果两个梨却都砸在刀二公子的马车上,汁水横飞,四面开花。她吓得花容失色,余悸犹存地看着苦笑的刀狻猊。 只见公孙朝夕从屋里掠了出来,笑眯眯艳看着门外误中流弹的贵客,“家里正在抓儿子,两位请进请进。”说着一道白影从屋里射出,吼道:“你快叫儿子回来……”她突然看清楚门外的“贵客”,突然噎了一口气,轻声细语斯斯文文地说:“啊,二公子,守红失礼了。” 这位闪身出来的女子高雅秀丽,气质犹如空谷幽兰,十分纤细动人,如果不是甄莘莀清清楚楚看见她变脸的全过程,杀了她也不相信这么一位纤纤秀秀的绝代佳人居然能发出那么大的吼声,还连摔了五个水果打老公。斜眼看了刀狻猊一眼,她在心里大笑,这位“江湖第一美人”她喜欢! 公孙朝夕颀长飘逸的身形看起来也文质彬彬,笑得却有股说不出的味道,被他一笑总让人忍不住想要往自己身上四处瞧瞧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被他赚了去。 刀狻猊把两个苹果抛回给公孙朝夕,苦笑着道:“我来瞧你儿子,你儿子呢?” 公孙朝夕咳嗽了一声,“儿子啊,儿子被我不小心放跑了……” “放跑了?”甄莘莀瞠目结舌,儿子又不是狗,怎么会不小心放跑了? 萧守红淡淡地道:“中午要抓来烤鸽子的鸽子飞了,他居然放儿子去给他抓鸟,你说这种亲生爹爹是不是该打?” 放儿子……去抓鸟?甄莘莀一向自认为不笨,却第一次听不懂,眨眨眼,“什么?” 刀狻猊也没见过公孙朝夕的儿子,“难道你生了一只老鹰?” 公孙朝夕瞪着眼道:“我生的明明是白白胖胖又漂亮义可爱的好儿子,你才生了只老鹰!” 刀狻猊被他骂得无趣地摸着鼻子,喃喃地道:“我觉得生老鹰总比生儿子好,我可是堂堂七尺男儿,要让我老爹知道我会生儿子,他会杀人灭口……” 正当争吵之时,天空中扑啦啦传来振翅的声音,还有婴儿的笑声,公孙朝夕眼睛一亮,“儿子回来了!”说着趾高气扬地瞪着萧守红,“还说儿子不认识路,我生的儿子怎么会不认识回家的路?我放儿子出去遛遛,那是为儿子好!” 刀狻猊无暇听他们夫妻吵架,抬头看去,只见天空上缓缓降下一个穿着粉红肚兜的小婴儿,两眼圆圆乌黑明亮,十分纯真,背后展开一对翅膀,手里抱着一条裤子,“咿咿呀呀”往公孙朝夕身上扑去。 顿时公孙朝夕惨叫声起:“笨儿子,我叫你去抓鸽子,不是要你去偷别人家绣花格子的内裤!” 那只小婴儿却不管,抓住公孙朝夕亲亲热热地往他身上蹭啊蹭,幸福得像一只千里跋涉终于找到主人的狗,亲得公孙朝夕满脸口水,大喊大叫地在院子里逃来逃去,却逃不过儿子热情的“拥吻”。 刀狻猊和甄莘莀同时大笑,笑得眼泪都快要出来丁,萧守红吹了声口哨,他们的“儿子”萧公孙乖乖地飞回来抱着她的手臂在她怀里睡觉。她轻轻地抚摸着萧公孙的头,对这种状况习以为常。 “你快点儿……快点儿生个儿子给我玩……”甄莘莀拼命拉着刀狻猊的衣袖,对萧公孙羡慕得不得了,“实在是太可爱了,我也要!” 刀狻猊笑到一半突然噎住,要他看别人笑话他是当仁不让,要他自己生他是万万不肯的。“奸脸公孙,我要是生出这样的儿子,我爹会杀了我。”他谄媚地凑过去悄悄和公孙朝夕咬耳朵,“有没有办法可以不生?” 公孙朝夕不怀好意地看着他的肚子,“我听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说,以你的武功,大概可以拖个两三年,生还是要生的,不过我建议你最好先娶个老婆掩饰掩饰,否则你爹那关不好交代。” 刀狻猊一口拒绝:“我不要,我宁愿去找棵大树吊颈。” 公孙朝夕指指他前院的大树,“那棵大树又高又人,我从里面搬把椅子给你垫脚,三尺白绫我可以从不要的衣服上剪下来卖给你,价钱另算,刀二公子慢走不送。” 甄莘莀抿嘴直笑,对公孙朝夕和萧守红这对夫妻她真是看得顺眼到了极点,“我们家阿刀肚子里的孩子,我会当做心肝宝贝好好地疼爱,他要吊颈先过我这关,从我的尸身上踩过去吧。” 萧守红眼睛一亮,像看到了盟友,奔过去拉住甄莘莀的手,“这位妹妹,你看我家朝夕的宝宝。”她献宝似的把萧公孙拎起来放到甄莘莀怀里,“你摸摸他的肥胳膊肥腿,多可爱的肉啊,手感多好的皮肤,按下去还会弹起来,可以这样捏……还可以这样捏……” 甄莘莀双眼发光,萧公孙被萧守红捏得痛了,“咿唔叽布叽咕”地大声抗议,张开嘴企图去咬萧守红的手指,左边咬不到,右边咬不到,上面咬不到,下面咬不到,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母亲”欺负他的手指,虎视眈眈准备狠狠咬一口。 “哈哈哈……”甄莘莀看得大笑,“我也要玩,给我玩。”她抱过萧公孙,那一岁的小婴儿抱在怀里十分稳当,看他好奇地抬起头一双纯真无邪的眼睛望着她,顿时让她想起了出生不久便离开母亲最终横死的女儿,她的女儿也有这么纯真的一双眼睛。笑容顿时黯淡,她的嘴角却向上弯,露出一个妩媚的笑意。 萧公孙奇怪地看着她的眼睛,突然低下头咬住她的衣襟,含在嘴巴里对她笑,“呜呜……叽布叽咕……” 刀狻猊拍了拍她的背,戳了那肥嘟嘟的小婴儿一下,抬起手来的时候衣褶恰巧掠过甄莘莀的眼角,擦掉了她的眼泪,“你儿子怎么养的,肥得像头猪……”他一句话没说完,“呼”的一声突然往后跳了一大步,他刚才站的地方起了一团火球,振着翅膀的萧公孙不满地看着他,大大的眼睛充满泪水,突然扑回萧守红怀里大哭,“呜呜呜鸣呜……” “你儿子居然会喷火……”刀狻猊喃喃地道,“可怕!真可怕……” “你儿子生出来说不定也会。”公孙朝夕斜着眼直笑,“到时候咱哥们仗着儿子纵横江湖,横扫八荒六合,看不顺眼的人统统都烧了,这就叫养儿有孝,防贫防老。” 刀狻猊只有苦笑,没面子地摸摸脸,喃喃地道:“我倒想问问君书生怎么样了,难怪他跑到天山赏雪一去不复返,他要是敢在家里生个儿子出来,他老爹绝对会杀了他,然后自杀。” “不管他打算怎么样,总之不过两年三年,你儿子还是要管我儿子叫大哥的。”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 刀狻猊瞪眼看向他,“我要是生个女儿呢?” 公孙朝夕仰天长笑,“你如果生个女儿,就嫁给我儿子当老婆……”一句话没说完,刀狻猊袖中刀出,一刀便往公孙朝夕的脑袋上劈去,笑骂道:“你还是幸灾乐祸,算盘打得精明!我告诉你,我女儿嫁给你儿子没问题,要是我生个儿子,你儿子倒也嫁给我儿子叫我声岳丈试试?” 公孙朝夕居然脸色都不变一下,笑嘻嘻地说:“我们的儿子都是昆仑山上不知道什么怪物寄养在咱们肚子里的,既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那我儿子嫁给你儿子又有什么问题,那叫物以类聚……反正我搞不清楚按照昆仑山怪物的分类,我儿子到底算公的还是母的……” “公孙朝夕!”河东狮吼再起,萧守红手指公孙朝夕,“儿子烧死你爹!他居然为了当刀家岳丈把你卖掉!” 萧公孙一张笑脸对着公孙朝夕飞扑过去,却不是对他喷火而是幸福地飞到他怀里蹭啊蹭。公孙朝夕手托儿子得意地炫耀:“看见了?亲生的就是亲生的……喂,不许你拿拍子打儿子!野乌鸦,你给我放下……”正当他得意之际,萧守红抄出藏在门口的一把巨型苍蝇拍,一拍往飞在半空中的萧公孙屁股拍上,公孙朝夕一把抱住儿子,大喊大叫地往屋里窜。 甄莘莀和刀狻猊相视一眼,她看得大笑起来眼泪却顺腮而下,刀狻猊知道她想起了女儿和祝华风,他蒙住她的眼睛,微笑着问:“想说什么?” 甄莘莀微微一笑,眼泪温润了他的手指,她的嘴角上扬,勾着一个娇媚动人的微笑,“你生个儿子给我玩。” 他吻了下她的脸颊,“只要你喜欢。” 她轻轻挣脱他的手指抬起头看向他,“我觉得,看见他们……就觉得和你在一起,将来也会有这样……幸福得不可思议的时候。” “只要你觉得幸福,就算是老鼠我也生了。” 她大笑着拉起他的衣袖擦掉眼泪,“只要是你生的,就算是老鼠我也养了!”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数年之后。 狮子堂。 刀狻猊舒服地躺在他的虎头大椅里睡觉,甄莘莀正在做乖巧的女婢状,拿着块抹布慢腾腾地在屋里转,好像在擦墙,其实在伸懒腰。 脚步声响。 “二哥,爹叫你到娘房里,有重要的事要和你商量。” 刀狻猊睁开眼睛,“娘找我?” 来的人是他三弟刀峻憔,闻言点了点头,“好像是明玉君府君霜梨君姑娘的媒婆找上门来,明玉君府要和咱们联姻,大概选中了你吧。” “什么?”刀狻猊目瞪口呆,甄莘莀转过身去捂着嘴偷笑,刀峻樵比刀狻猊更奇怪地看着他,“你不是常去君府?” “君书生什么时候有个妹子,我怎么不知道?”刀狻猊差点儿掐作自己的脖子试试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听说是君无双君大侠早年和红颜知己生的,是个流落在外的好姑娘,前不久才认祖归宗回到君府,可能连君大公子都不知道多了个姐姐──她比君大公子年长两岁,不是妹妹,是姐姐。”刀峻樵一本正经地说。 “老夫人相请,二公子还是前去,以免耽误了终身大事。”腼腆温柔的红衣小婢“甄甄”一边说,一边福了福,“二公子慢走。” 刀狻猊恶狠狠地瞪了那个可恶的女人一眼,一甩袖子大步往他娘房里走去。 君霜梨?就算是比萧守红更美像君书生一样幽雅或者比什么神仙更出色的女人,他也一概不要! 甄莘莀等刀狻猊和刀峻樵走了以后便忍不住大笑起来,传说中门当户对的英雄荑人的故事终于开始了。她非要搬把凳子坐看刀狻猊怎么处理这个名门之女不可,既然是君霜桐的姐姐,想必和那位温文尔雅气质高贵的白衣书生差不多,是个神仙般的人物。 既是好儿子,又是风度翩翩从不让女人流泪的刀二公子,会怎么做呢?她躺在刀狻猊刚才躺的那块椅子上,舒舒服服地窃笑。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神悟刀家”大夫人房里。 刀狻猊走进他娘的房间,整了整衣服,恭恭敬敬地给他娘请安,“娘。” 刀夫人慈祥得像尊观音,抬手让他起来,手里举着一幅画像,“狻猊,你看这位君姑娘有才有貌,君府刚刚来提亲,你可有喜欢的姑娘?如果没有,娘觉得这位君姑娘颇为不错。” 刀狻猊心里说他早就有喜欢的姑娘,只不过那位姑娘是老爹眼里的妖女,他现在只敢把她藏在家里鬼混,还不敢也找不到机会娶她,嘴里不得不微笑地说:“听说她是君书生失散多年的姐姐?” 刀夫人点点头,举起那幅画像,刀狻猊暗自翻白眼──长得和君霜桐一模一样的女人他怎么会有兴趣?娶了她不就和娶了他最讨厌的君书生一样?那种日子怎么过?咳嗽了一声,他说:“这位姑娘……” “美吗?”刀夫人含着笑问。 刀狻猊噎了一声:“美。” “听闻这位姑娘知书达理,女红书画精通,而且武功高强。”刀夫人详细地说,“是百里挑一的好姑娘。” 刀狻猊全然不认识这位君霜梨,想挑剔也不知道人家有什么毛病,只得苦笑,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 “明天君姑娘就会过来拜访,你好好准备一下。”刀夫人笑得像观音,在刀狻猊眼里却像阎罗,他唯唯诺诺地退下,一肚子不以为然。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第二天── 甄莘莀一早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在大门口把仅有的几片落叶扫过来又扫过去。 “咿呀”一声,大门轰然而开,差点儿砸飞她手由的扫帚。侥幸往后一闪,她心有余悸地看着一位脸庞长得和君霜桐一模一样的白衣女子持剑而入──你来相亲,带剑来干什么?难道相亲不成要谋杀亲夫? 她闪得远远的,看刀望山和刀夫人面不改色地迎了出来,君家的大小姐,就算再踢烂三五块门板也没什么。甄莘莀深切地感受到了身为贫民的悲哀,正在感慨,突然看见衣裳华丽青袍新靴的刀狻猊走了出来,她心里大笑,捡回地上那根扫帚继续扫地,看着白衣美女一步步向青袍郎君走去,只见那位白衣美女冷冷地说:“你不必为了我如此局促,新袍新靴这般礼数,我已经知道了。” 刀狻猊差点儿笑场,他十天有八天穿的是新衣新靴,因为“神悟刀家”有钱──表面上他却含笑拱手,“君姑娘好说。” 白衣美女又哼了一声:“你不必讨好我,就算你对我再有好感,我君霜梨绝非轻易下嫁之人,要我服你为夫,先问我手中长剑答应不答应。” 这位美女从哪里来的信心说刀狻猊爱她爱得要死?甄莘莀支着扫帚暗笑得快要噎死,实在太好笑了,哈哈哈……斜眼吊着刀狻猊,她发现他一双眼睛在往天边看,嘴里却彬彬有礼:“姑娘言重了,如君姑娘这般人才,刀某岂敢妄想?” 白衣美女“刷”地一剑架在他脖子上,一字一字地道:“你嘴上说没有,心里在想些什么难道我不知道?下场赢了我手中之剑,我便允你婚事,你赢不了我找手中长剑,我一剑杀了你还我清白。” 是吗?他什么时候这么着急要娶她了怎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刀狻猊暗中白眼翻了无数,脸上却是迷人的微笑,“不敢不敢,刀某认输便是。” 白衣美女一怔,陡然听到刀望山厉声喝道:“君姑娘要和你比试,你岂可弱了刀家声望?下场比武,你若输了,不要叫我这声爹!” …… 刀狻猊遇到爹妈便是绊了两条老板娘的裹脚布,横也不是竖也不是,无可奈何地走到兵器架旁扛了一把厚背大砍刀,懒洋洋地站在君霜梨面前。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刀二公子善用三寸小刀,他抬出这么一把大刀出来不是对对手极端重视,就是对对手极端藐视。 刀望山还没来得及翻脸大怒,只见那白衣美女却不吭气,似乎并不觉得刀狻猊在应付了事,“刷”地一剑往他胸前刺去,剑到半途,她看了刀狻猊一眼,脸上微微一红。 刀狻猊想打个平手,既不用娶这个恐怖的女人,又不会被老爹剥皮,正当他反手乎削的时候,那白衣飘飘的君霜梨“嘤咛”一声倒进他怀里,手中长剑随即落地,水汪汪地看着刀狻猊,嘴里却恶狠狠冷冰冰地说:“你赢了。” 什么?刀狻猊瞠目结舌,发生了什么事?连刀望山和刀夫人都是一愕,他们当然看出君霜梨顺势倒在刀狻猊怀里,连打也没打,就这么认输了。她竟然是嘴上狠毒,心里对刀狻猊中意到了极点,竟然比武放水,没打就输。 如此一来,岂不是让刀狻猊一定要娶她?他可没说要娶这个女人,输了就嫁是她自己说的,比武是他爹叫他比的,他比窦娥还冤,莫名其妙一桩婚事赖在他头上,“君姑娘……”手里的女人全身重量都在他手里,他如果放手这女人肯定会一屁股坐在地上,对女人一贯体贴的刀狻猊差点儿把她整个人抛进后门的大阴沟里,冷静了一下还是没扔,“我已经有喜欢的姑娘了。”他正色地说。 没想到君霜梨却说:“我不在乎娥皇女英……” 她居然要二女共事一夫──刀狻猊差点儿立刻把她从手里扔出去,“这样不太好吧?君姑娘,你这样躺在我怀里,不怕闪到腰?” 君霜梨立刻站了起来,一双大眼睛瞪着刀狻猊,刀狻猊立刻确定这女人和君书生长得一点儿也不像,君书生那双眼睛多高雅多斯文,哪像这个女人满眼花痴吓死人不赔命。他说出这么一句话之后君霜梨变了脸色,冷笑着道:“我是堂堂明玉君府的大小姐,你居然敢这样对我说话,你当我明玉君府威震江湖几十年是假的吗?” 刀狻猊悠悠地说:“我是堂堂‘神悟刀家’二公子,你居然敢这样对我说话,你当我‘神悟刀家’威震江湖几十年是假的吗?” 此话一出,君霜梨瞠目结舌,呆了一呆,突然把长剑拾起来再往地上一砸,砸出“哐啷”一声,她恨恨地拂袖而去,“不雪今日之耻,我不姓君!” 君霜梨表现到如此,刀望山和刀夫人对她的印象也是极差,摇了摇头,都在诧异君家名门,怎么会养出这么个仗势欺人惺惺作态的女儿。比之君霜桐,简直是一个在地下的地下室,一个在天上的天花板。刀狻猊却松了口气,反正此后他娘不会再逼着他和某个女人成亲了,看了甄莘莀一眼,却发现她在咳嗽,忍不住走过去拍拍她的肩,“怎么了?” 甄莘莀边笑边咳,悄悄一瞪眼,“笑得呛到了。” 他笑着拧了下她的鼻子,刀望山在旁,她侧头避开,规规矩矩地站好。 刀狻猊和丫头“甄甄”打情骂俏自然看在刀望山和刀夫人眼里,刀夫人轻轻一叹,儿子风流倜傥,红颜知己无数,没一个他愿意娶的,看这个乖巧腼腆的甄甄,又是儿子招惹的一位了。 他不是没有喜欢的姑娘吗?刚才说有,难道他喜欢的就是甄甄?刀夫人虽然少问世事,但对儿子的事,却非常敏感。瞧了那“甄甄”两眼,她第一眼觉得这女孩笑得过于娇媚,第二眼觉得,那娇媚淡了,却像有一种包容和纵容的温情,自妩媚中,缓缓地散发开来。 第八章 瞒天过海 话说君霜梨气冲冲地回了家,明玉君府君无双君老爷对这个迟归的女儿宠爱有加,君家和刀家的护短程度不相上下,于是第三天,君无双和君夫人亲自来刀家,并与刀家一起用餐。 甄莘莀在吃饭的门外扫地,扫的还是那三五片树叶,她的目光自送过去的菜肴,微微一皱眉,那里面有一味药汤,里面掺了红花,那东西强健筋骨,不过有点儿…… 屋里的武林泰山、北斗正在详谈,君无双说刀狻猊两句话让君霜梨伤心欲绝,回家后三日不吃不喝,希望他能救女儿一命。刀望山却冷冷地说道这种女人一不顺心就要死要活,娶过了门岂不是三天两头要自杀?他喝了一声狻猊,你什么人都娶得,就是君霜梨万万娶不得。 刀狻猊没有一次和老爹这么心意相同过,忙连连点头。君无双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变色说那他女儿的性命怎么办。 宴席上的气氛浊重压抑,刀狻猊在两边长辈之间不好说话,只得闷头吃菜,偶尔抬起头对窗外“扫地”的甄莘莀笑一笑,煞是自得其乐。 渐渐地他觉得不太对劲,虽然不是想吐,却有点头昏,好像开始在发烧,然后肚子里的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的东西突然挣扎了一下,又居然痛了起来。那种痛是无法想象的痛,他的微笑僵在脸上,一手按住小腹,肚子里的东西在不停地挣扎,他忍住,嘴角仍然挂着微笑。 甄莘莀的心一下子颤了起来──红花,那是堕胎药的主味,他喝了汤……手里握着的扫帚突然热了起来,低头才发现自己满手冷汗。刀狻猊……刀狻猊是她失去女儿之后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他出事,她活着有什么意义?她本失去了所有,是他给了她希望和信心,认为在一起就会有幸福得不可思议的时候。所以他……不能出事…… 刀狻猊支着手肘低着头,一动也不敢动地坐在君无双夫妇和老爹老娘中间,要是被看出来他暗怀鬼胎,他二十多年的名誉包括“神悟刀家”的名誉,都跟着一起灰飞烟灭……变成别人传唱的笑话了。可是那种疼痛实在不是他闷不吭声就能忍耐的,很快他的呼吸便急促地喘息起来,君无双第一个警觉地转过头来想问,突然“轰隆”一声,有蒙面人一脚踹飞大门,当面“刷刷刷”三柄飞刀直奔刀望山门面,刀望山以筷子一一击落,刀狻猊却拼尽全力从椅子上站起来,大喊一声:“小贼看打!”便冲了出去。 这踹门的小贼自然是甄莘莀,她抓住踉跄的刀狻猊飞身往她的侍女房里一塞,转身又冲出去在外面乱跑乱跳引得一大群人往外追去,她才又匆匆回来,“你怎么样?” 刀狻猊在她床上一动也不敢动,声音沙哑地道:“痛……” 她第一次伸手去按刀狻猊的肚子,那皮肤底下有个什么东西也在很痛苦地挣扎,她揭开他的上衣,惊异地发现他的肚子自己裂开了条缝隙,血液和清水正往外直冒。刀狻猊咬牙忍耐着剧痛,双手牢牢抓住她的被褥,突然“啊”地叫了半声,一个婴儿缓缓通过他肚子上的裂口,湿淋淋地滑落到她的被褥上。刀狻猊脸色死白,痛得他几乎昏倒,强撑着精神睁大眼睛看着他好不容易生下的“儿子”。 那婴儿长得也像个男孩子,背上没有翅膀,但背后有朵像紫藤花一样鲜红纤细的胎记,普通人的指甲是透明偏黄白的,而这个孩子的手指脚趾都如白玉一般,非但没有丝毫透明,而且仿佛质地优良,十分冰凉沁人,漂亮极了。 甄莘莀看着这个也有点儿古怪的“儿子”,喃喃地道:“白玉指甲,他居然没有翅膀。”说到底,她嫌弃这儿子不会飞。 刀狻猊看了孩子一眼,满身血迹清水,人累得快要昏倒,神志还很清醒,“我现在不走,过会儿爹会找上门来……我走了……” 甄莘莀温柔地把他按倒在被褥上,“你爹找上门来,我把你塞在床底下。现在好好睡,恭喜你生了个儿子。” 刀狻猊斜眼看向那个歪头看着不知道世界是怎么回事的小肉团,甄莘莀的发丝落到他身上,带着她的体温和气息。他突然觉得有此生足矣的感觉,有个女人会温情脉脉带着玩笑和纵容陪着他,无论在什么地方,遇见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古怪的事,她都会陪在他身旁,永远不会离开。他张了张嘴,说出来的第一句话是:“儿子怎么不哭?” 甄莘莀以房里的汗巾慢慢擦去刀狻猊伤口上流出来的血液和清水,也擦干儿子,“你儿子看见你只会笑,哪里会哭?幸好这只儿子不会飞,不会从窗户或是哪里跑掉。”她管儿子算“一只”,拍了拍刀狻猊的胸口,柔声地说:“你好好休息,我去找点儿伤药端点儿汤回来。” 他的冷汗渐渐停了下来,目光忍不住停留在那个和萧公孙一样肥嘟嘟的小东西上,嘴里喃喃地道:“真像一只狗……” 那个刚生下来的“儿子”已经睁开了眼睛,一双大大明亮的眼睛愣愣地看着他爹,而后慢慢地东倒西歪地爬到他爹身边,蜷缩在他怀里闭上眼睛睡觉。 乖巧的儿子,居然一声不响,刀狻猊心里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滋味,摸了摸儿子的面颊,他本想回房间去换衣服,然后若无其事地说刚才的贼跑了,不过根本爬不起身,只得昏昏沉沉地躺在甄莘莀床上,眼皮沉重地睁不开来,他实在累坏了。 脚步声响,门外刀望山的声音传来:“狻猊,你在里面吗?” 刀狻猊勉强打起精神睁开眼睛,有气无力地苦笑了一下,爹还真是会找时候啊……这个时候进来正好捉奸在床,连儿子带孙子一起抓住……他会到这里找儿子,想必甄莘莀进进出出的身影引起了他的怀疑。还没等他决定是出声,还是爬到床底下去避难,大门已经传出“咿呀”一声,刀望山要推门而入了。 刀狻猊从床上爬起来,勉强坐直,死就死吧,英雄就义也是死,缩头乌龟也是死,他不想死在床底下那么难看。正当他在转念头,床上的儿子却突然翻了个身,眼睛看向门口,“咯啦”一声,本要轰然打开的大门上却封了一层冰,在烛光下闪闪发光。 刀狻猊瞠目结舌,倒抽一口凉气看着儿子,那小东西正对着他咧嘴笑,笑得口水直流十分白痴的样子──这只不足一尺长的狗狗,不,儿子,果然也是个不正常的儿子。接着他儿子笑得七分白痴三分可爱地慢腾腾地爬过来,抓住他的衣服,又甜甜地睡去。 门外的刀望山本要踹开大门顺势进去,突然踹门受阻,他收势不住一头撞上门板,额头上起了个大包,脸色更黑了三分!“狻猊,你在里面吗?”他听管家说甄甄在厨房药房里里外外地跑,事有蹊跷。 刀狻猊听到门外老爹一头撞上门板的声音忍不住无声大笑,对儿子无限满意,只是甄莘莀人在外面,要是折返回来遇到老爹,她会吃不了兜着走。突然门口封着的冰消失了,刀望山大步跨进门里,一抬头便看见刀狻猊怀抱婴儿,坐在床沿。 刀狻猊身上有血,刀望山却惊愕万分只看到那个似乎出生已有七八天的孩子。 哪里来的孩子? “刀狻猊……”门外带着药物端着膳汤回来的甄莘莀目瞪口呆,差点儿失手把汤打翻在地,“老……老爷……” 刀望山脸色黑得像块石头,看了一眼甄莘莀,又看了一眼刀狻猊,狠狠一挥衣袖,落下一句话来:“你们两个,择日成亲!”说着他掉头而去,连一眼一分都不想在这房里多待。 “我们两个,择日成亲?”甄莘莀指着自己的鼻子,匪夷所思地看着刀狻猊,“你爹想到哪里去了?” 刀狻猊大笑,这次他是真真正正地大笑起来,笑得他捂着肚子上的伤口哎呀大叫:“当然……他当然以为……儿子是你生的……哎呀,笑死我了……” 甄莘莀“扑哧”一声笑出来,“我说刀二公子没胆子说要娶我,刀老爷倒是爽快。”她斜眼看向刀狻猊,“要不要嫁给你,我还没想好呢。” 刀狻猊正色地道:“刀老爷说择日成婚,你敢不听?” 她抿嘴一笑,“敢。” 刀狻猊叹了口气,突然脸色有些黯淡,“你该和他去作个了断了吧?” 甄莘莀点了点头。 刀狻猊虽然没说是谁,但是甄莘莀知道他在说祝华风,无论她嫁还是不嫁,至少,她和祝华风现在仍份属夫妻,无论如何,都要作个了断的。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祝华风被刀狻猊救了回来,现在被关在刀家为严惩江湖奸邪特质的的牢里。刀望山打算今年武林大会之时交给武当派处置,甄莘莀打开地牢的门,原本风神俊美的郎君已憔悴得不成人形,她几乎快要认不出是当年那位抚养她长大的美男子。脚步停了停,她提着一罐当年祝华风最爱喝的竹荪汤走到他面前蹲了下来。 祝华风嗅到了竹荪汤的清香,恍恍忽忽抬起头来,牢门前妩媚微笑的女子就像当年一样,一身红衣,出现在眼前。他以为自己在做梦,爬起来揉了揉眼睛,呆呆地看着她用钥匙打开牢门,把竹荪汤端到了牢房里来。她坐下,摆出了几样小菜,还有那一罐散发着几年前清香的竹荪汤,那一双摆放碗筷的手,一如往昔。 他的眼泪突然掉了下来,模模糊糊他脑子里没有了《宝元秘笈》四个字,突然想起了这个小女子嫁给他那一天,那一场红衣盛舞的喜宴,那是一场只有两个人的喜宴,却幸福得仿佛就是全世界…… “华风。”甄莘莀夹了块鸭肉给他,“好久不见了。” 祝华风泪眼模糊中露出一个凄厉的笑容,“你还在等我死……何必……如此……” 她也呆呆地看着他憔悴的脸,过了很久才微微一笑,“我恨过你。” 祝华风点点头,眼泪掉了下来,他说:“我知道,但我不后悔,要是重来一次,我不会让你烧了《如花宝典》,要是重来一次,我还是不会放弃《宝元秘笈》……” 她的眼睛模糊了,泪水在眼睛里转,“是……吗……” 他的身上的锁链“当啷”一声,他擦掉了眼泪,露出的是笑容,凄厉而又不悔的笑容,难看得像灵魂撕裂的伤。 “为……什么……”她终于问出了五年以来没有问出的问题,为什么不要温馨的三人之家?为什么非要天下第一的武功?为什么为了成为人上人而要先做鬼中鬼? 他不答,她替他斟汤,手指在颤抖,调羹和碗轻轻地震响。 “因为我想……我想……女儿可以再生,只要委屈几年,我可以给你更好……更无忧无虑的生活,还有身份、地位、所有人的敬畏……”他没有眼泪,“我想要我们的家更好点。” 甄莘莀的眼泪掉下来,她把汤递到祝华风手里,“我可以不要那些。”她说得哽咽,深吸一口气再呵出,“我不要那些……” 祝华风缓缓摇头,突然短促地笑了一声,“你毕竟和我不一样,就算你是我养大的,也还是不一样。”他用尽力气推掉她手里的汤,“当啷”一声,那碗汤翻倒在地,碗被打得粉碎,“你善良。”他漠然地说完,便转过头去,不再看她。 甄莘莀缓缓地伸手去握他的手,被祝华风一把甩开,他面向墙壁,“你走吧,我养你十年,夫妻一场,杀你女儿,一切……一切……就这么算了。” 她突然颤着声说:“我要嫁给刀狻猊了,如果你后悔……我……我……” “我绝不后悔!”祝华风斩钉截铁地道,“你跟着我,总有一天,如果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我还是会害你。” 那是他的本性,想要受到万众敬仰,想要受人拥戴,想要天下第一。 她摇了摇头,“我们……终究不是一路人,就算做了夫妻,也还是有各自的路要走。”深吸一口气,她对祝华风的背影微微一笑,“我要改嫁给刀狻猊了。” “恭喜。”祝华风语气冷淡,“嗒”的一声,一根珠钗从他身前抛到身后,“还你。” 她拾起那根珠钗,那是她十六岁那年,祝华风送她的第一件礼物,也是她成亲的时候还给祝华风的鸳盟信物。“啪”的一声,她双手掰裂那根珠钗,一低头从牢房里走了出去,“华风,我想……我会比你幸福。” 她走了。 她关上了牢门,听那关门的“咿呀”一声,祝华风蓦然回首,泪流满面。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走出牢门的时候,刀狻猊在外面等着她。他小腹的伤口已经仔细缠好,穿一身青鳞虎皮,阳光下看来俊朗英武。她呆呆地看着他在太阳下的模样,那一瞬间她自惭形秽,他的的确确是高贵剔透毫无污秽的人,改嫁给刀狻猊,真的可以吗?对于她这样人生灰败的女人,是不是奢望得太过分了? 她一呆的时候,刀狻猊从背后提了一只穿着青色肚兜,肚兜上绣着一只小老虎的肥嘟嘟的东西出来。他拎着儿子后颈,就像拎着一只猫,她一呆以后忍不住大叫起来:“你儿子生下来才一天,你在干什么?” 刀狻猊没面子地摸摸脸,“他会咬人。”拎着儿子的脖子,他把他拎得远远的,那肥嘟嘟的小婴儿笑得像个白痴,对她张牙舞爪咿咿呀呀地边比划边流着口水,没有牙齿的小嘴一览无遗。 “他饿了。”甄莘莀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急急抱过儿子,“我去厨房找米汤。” 刀狻猊讪讪地跟在她后面,这个时候她又觉得这个光芒万丈“高贵”“风流”的男人白痴懒惰得无药可救,忍不住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回头看了刀狻猊一眼。 他无辜地看着她,“干吗?” 她嫣然一笑,“看傻瓜。” 刀狻猊故意问:“好看吗?” 她再嫣然一笑,抱着儿子直奔厨房而去。 她那一笑,笑得全无芥蒂,是真真正正觉得幸福了吧?刀狻猊竟然松了一口气,她一直照顾他,一直让他依赖,也一直都不快乐,即使她常常在笑。但刚才她那样的笑法,就是真的开始在享受他能给她的幸福,真的觉得陪在他身边是会幸福得不可思议的吧? 第九章 妖女持家 刀望山和刀夫人对于这种“公子”和“丫鬟”之间庸俗得不能再庸俗的情事自然是十分不满,但疏忽大意之下连儿子都生了,就算他们有一千条一万条不满意,也不愿“神悟刀家”落人口实说二公子始乱终弃。 刀狻猊的婚事,在仓卒之间举行,亲朋好友一概不通知,等孩子满月后补。一则是因为根本来不及,二则是刀家还没有想到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明刀狻猊仓促成婚的原因。 总不能说是因为刀二公子行为不检和女婢私通,先生了孩子后成婚吧? 刀望山头痛不已,对他的“孙子”更是厌恶,偏偏这时候刀狻猊和甄甄被刀夫人叫去问话,那孙子就交给刀望山照顾。 一个白白胖胖,眼睛乌黑浑圆,表情十分天真的小东西。 他把他放在桌上,小东西两只手在桌上拍啊拍的,摇晃着桌子,格格地笑,大眼睛老是看着他这位“爷爷”。 看得久了,刀望山忍不住想这个孙子还蛮可爱,长大以后定然又是个相貌出众的美男子。心下暗暗叹了口气,如果刀狻猊不这么胡闹,要是和江湖上随便哪个名门之后,就算是扬州韦家韦大宝的孙女韦铜钱生个这样的孙子出来,他的面上也有光彩。偏偏堂堂刀二公子和府中女婢成婚,真是“神悟刀家”的耻辱啊。 正在发呆的时候,突然他眨眨眼,桌子上的孙子不见了,猛一转头──那肥嘟嘟的孙子却躺在他的床榻上揪着锦被在睡觉。刀望山目瞪口呆──孙子是怎么从桌子上消失又怎么爬到床上去的他竟然懵然未觉!就算是天下第一轻功高手要从他刀望山眼皮底下从桌上掠到床上他也不可能全然不知,何况他一直看着孙子:他的的确确就是突然消失,然后在床上出现。 这是他年老眼花,还是有鬼? “呜……呜……咿唔……”睡觉的孙子翻了个身,摇摇晃晃地坐起来对着他笑,那笑容八呆七傻,可爱极了。刀望山突然伸手去戳了一下孙子的脸,触手娇嫩柔软,孙子猛地一下低头去咬爷爷欺负他的手指,刀望山又戳了一下孙子的小肥腿,“哇呜!”孙子又低头去咬他的手,咬不到,却在叽叽咯咯地笑。 他自己的儿子生下来的时候,他都没这么逗过儿子,难道是人老了,逗弄孙儿的心也就起来了?望着孙子傻笑的脸,刀望山突然觉得,其实刀狻猊娶了甄甄也不错,老老实实、贤惠貌美,又生出个大胖儿子,足以令他心满意足了。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刀望山幻想中的贤惠儿媳妇刚刚听了刀夫人长达两个时辰的教训,踏出刀夫人房门的时候正在愁眉苦脸地问刀狻猊他娘教她做好媳妇除了要绣花拜佛整天坐在房里修养身心以外还有什么?甄莘莀自认听得十分认真完全不敢跑神,但对于她这种野地里乱跑茹毛饮血从来不知道菩萨是什么东西的女人来说,她连织布都不会,何况绣花?不要说织布绣花这种高难度的事,她连刀夫人拜的那尊佛像是男的女的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刀狻猊说:“每天早上起来要给我爹娘请安,然后陪我娘去做早课,中午回来和师父一起下厨,做了饭菜和大家同吃,吃完了午休,午休完了陪我娘去绣花,绣完花陪她做晚课……” 甄莘莀一瞪眼,“我是嫁给你,又不是嫁给你娘,我为什么要陪她念经?” 刀狻猊叹了口气,“因为我娘喜欢淑女,偏偏你又装得有点儿像。” 甄莘莀喃喃自语:“我现在要是告诉你爹我是偷娘,你爹会怎么样?” 刀狻猊苦笑着说:“他会把你绑起来关进地牢,点住你的穴道封住你的武功,然后在武林大会里叫卖,看有没有人要把你领回去报仇。” “那你呢?” 刀狻猊摸摸鼻子,“我在你被绑进地牢的时候就被他押去列祖列宗面前自杀了。” 甄莘莀同情地看着他,“我开始后悔答应嫁给你了。” 刀狻猊微微一笑,“我家大门进了以后难受得很,如果不是你这打不死的野兽,我还真不敢把别人家的姑娘带回家……”他话没说完甄莘莀一脚就飞扫过来,“你就看上我命硬死不了是不是?” 刀狻猊转身就逃,边逃边回头说:“哪有、哪有,我还看上甄丫头只要三两只老鼠野兔什么的就能养活……” 甄莘莀娇喝一声“看暗器”,绣花鞋飞出打向刀狻猊双眼之间,刀狻猊一把抓住她的鞋子,另一手抓住她踢过来的脚,把鞋子帮她套上,迷人地微微一笑,“我还看上你很有情。” “有情?”甄莘莀反问。 “你是一个不会给人压力,温情脉脉的女人。”刀狻猊柔声地说。 甄莘莀一怔,她活到二十二岁,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一个人说她是一个温情脉脉的女子。 她曾想过自己是个很有韧性的女人,似乎无论什么打击都能活下去。 如果刀狻猊赞她坚强,她会一笑了之。 但他说她温情。 她有吗?有吗?有……吗…… 她在反问自己的时候。刀狻猊一笑搂住她的腰,“咱们接儿子去。”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这一年的九月九日,这位名叫“甄甄”的贤惠丫头就这么嫁给了“神悟刀家”的二公子。江湖上众女兴叹,早知刀二公子喜欢窝边草,我就是易容乔装卖身葬父都拼死去刀家打工。可惜为时已晚,刀二公子名花有主,再去就只有为妾为路边野花的份,幸好君大公子还是孤身一人,还在天山赏雪,还可以期待。 婚嫁过后的第二天。 甄莘莀准时去刀夫人那里报到,陪她念经。 她穿得整整齐齐,端端正正地迈着小脚步“挪”进刀夫人静坐的佛堂,天知道平时这段路她只走十步,现在她却走了一百零三步。好不容易走到刀夫人身边,恭恭敬敬地行礼请安,她一本正经地陪刀夫人坐在那里面对着一尊不知道什么大佛,垂眉低目,宝相庄严。 一炷香的功夫之后,刀夫人突觉有异,诧异地往旁边看了一眼──身边端庄贤淑的儿媳妇背后靠着个椅子宝相庄严的盘膝坐着,脸上微露笑容,舒舒服服地──睡、着、了! 刀夫人毕竟是名门媳妇,眉头抽搐了三十下之后终于决定继续念经,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然后甄莘莀睡了一个半时辰,时间到了她若无其事地爬起来,拍拍灰尘,擦擦口水,端端正正地给刀夫人行了礼,下厨去了。 刀夫人满面黑线,他们家狻猊到底娶的是什么媳妇?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厨房中。 甄莘莀拿着双筷子跟在刀家做莱的师父身后,饶有兴趣地看着他炒热这个,蒸熟那个。每一盘莱做出来刀二夫人先尝一口试试看,好吃就多赞两句,多吃两口,把从未得过主人赞美的苏大厨乐得心花怒放。她也吃得兴高采烈。 用餐时…… 刀家的新媳妇恭恭敬敬地说她伺候大家用餐,她连椅子也不坐,给刀家二老端茶倒水,给刀狻猊夹菜夹肉,对刀家七兄弟详加指点,这菜吃下去对什么什么好,那菜做得又是如何繁琐。习惯沉默按顺序吃饭的刀家顿然有些不习惯,刀望山本想斥责,但他嘴巴一张,甄莘莀一筷子鱼肉就塞了过来,还柔声地说:“吃鱼肉对老爷身体好。” 刀狻猊一本正经地按照规矩吃饭,刀望山夹一筷子,刀俊殷夹一筷子,他自己夹一筷子……但他嘴角在抽搐着偷笑──刀望山碗里已经堆满了甄莘莀夹给他的各色菜肴鱼肉,要刀望山按照家规这么一筷子一筷子夹下去,他如果不夹,下面的人没菜吃,他如果夹了,碗里的那些怎么办?看着自己老爸微微抽筋的嘴角,刀狻猊闷头吃饭,没有菜吃就吃白饭了,他是个对菜肴很挑剔的人,但对白饭却并不怎么挑剔,听说白饭分香米、胭脂米、猫牙米、珍珠米……煮饭的水有山泉、有井水、有河水……可是刀狻猊对鱼肉鸡鸭挑剔之极的舌头却吃不出那些白饭有什么不同,这点让公孙朝夕大肆嘲笑说他没有淡雅的天分,彻头彻尾是个俗人。刀狻猊却俗得悠然自在,一点儿惭愧的意思也没有。 他扮着乖儿子,但刀俊殷第一个无视僵在那里的老爹,夹走了一块鸡腿。老大做榜样,其余的老三老四老五等儿子们纷纷效仿,刀家按长幼吃饭的家规一败涂地。 吃完饭刀狻猊问甄莘莀:“你不饿?” 甄莘莀笑吟吟地说:“我已经吃过了。” “吃老鼠?”他故意问。 甄莘莀不以为然,依旧笑吟吟地道:“你没发现那碗酱鸭少了两条腿吗?” 刀狻猊斜眼看着她,“以后我要在厨房放老鼠夹抓偷吃的老鼠。” 甄莘莀娇媚温柔拂了拂衣袖,“你确定抓老鼠的人不会被老鼠抓?我陪娘绣花去了。” “不要扎死自己。”刀狻猊眼睛也不眨一下地说。 “我尽量。”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经过念经和吃饭两件事,刀夫人已经对这位儿媳妇满腹疑窦,甄甄平日羞涩少言,胆小怕生,不料一嫁给刀狻猊就变得如此古怪。她从她生的那“孙子”那儿就觉得这姑娘古怪,今天一天下来就觉得更古怪了、走到绣花棚里坐下,她便开始默默绣花,甄莘莀也跟着坐下,可她托腮对着棉布发呆,一呆就呆了半个时辰,当她终于拿起绣花针要扎下历史性的第一针时,突然有个小婢上前通报:“老夫人,君家的大小姐到。” 刀夫人现在看儿媳妇是狐疑,看君大小姐是头痛,小婢刚刚通报完毕,只听佛堂外“啪啦”一声大响,君霜梨用长剑砍破刀家佛堂大门,冲了进来。 哇……甄莘莀护着刀夫人往后跳了一步,这位花痴加白痴的大小姐最好去换把柴刀,这柄剑看起来像君家的另外一柄名剑,和君霜桐“文柏沉渊”齐名的“鸣凤合歌”。这种虽然名气很大样子好看但是不知道好不好用的“家传宝剑”还是不要随便拿出来砍门──她想到这里的时候,刚好闪过君霜梨的第五剑,“当啷”一声,君霜梨一剑斩在地上,“啪”的一声剑断了。 刀夫人是个纯粹的名门闺秀,不会武功,看着君霜梨持剑杀人吓得全身僵硬,符合闺秀标准地眼睛一翻昏倒了──她嫁给刀望山三十年,还没见过明晃晃的刀剑在自己身前划来划去的险境。 甄莘莀瞟了君霜梨一眼,这女人真的很奇怪,现在居然满面悲愤,全身发颤地来找她拼命。明玉君府的层次果然和神悟刀家一样差。君霜梨毫不怀疑地认为刀狻猊对她有意,在她惺惺作态以后刀狻猊应该痛哭流涕地来求她嫁给他,她再摆摆姿态,最后委委屈屈高高贵贵地嫁入刀家,这是君霜梨自己以为的过程吧?结果刀狻猊不但没想到要去求君霜梨原谅他的无知无理,还闷不吭声娶了她“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颗默默无闻的小草”的刀家丫鬟甲,难怪这位认祖归宗之后趾高气扬的大小姐会神志失常,挥剑杀上门来。 她在心里为君霜桐惋惜,好好一个江湖名门,大好的名声被这种白痴无聊的女人毁得一乾二净,以前她看君府用的是瞻仰的目光,现在她用的是同情的目光。正当她同情之时,刀家上下几乎同时飞奔到被打烂的佛堂前,刀狻猊目光微闪,本想立刻冲上去动手救母亲和甄莘莀,突然一呆,上上下下打量起那位疯疯癫癫花痴白痴的君霜梨起来,咦…… 这么个花痴得弱智的女人居然武功练得很好,念头正在转,君霜梨突然一剑往昏倒在地的刀夫人身上砍去。围观的刀家公子们大惊,纷纷抢进门来,刀狻猊眼珠子一转一脚绊倒所有兄弟,自己也假装跌在地上起不来。甄莘莀没想到君霜梨势道凌厉真的要刀夫人的命,也没想到刀家兄弟居然会在门口跌倒滚作一团,这一剑她距离太远无可招架,情急之下她大喝一声:“让开!” “倏”的一道白光闪过,寒意剎那间弥漫了整个佛堂。 刀俊殷骤然抬头,失声叫道:“苦寒勾!” “当”的一声,甄莘莀袖中掷出的东西架住了君霜梨的断剑一击,但她自己防无可防,被君霜梨欺到身前,“砰”的一掌击中胸口,横摔出去,口吐鲜血。苦寒勾临空架住君霜梨的断剑之后自动飞回甄莘莀的衣袖内,看不清什么模样,但是这么一个三寸不到的小东西一掠竟然让四周宛如寒冬,江湖上再没有其他东西有如此威力! 刀狻猊娶的妻子,侍候刀家满一年的羞涩丫头甄甄居然就是“偷娘”甄莘莀! 刀家兄弟瞠目结舌,但是她为救刀夫人舍身拼命却是有目共睹,现在更是跌倒在地,生死不明。刀狻猊大怒,一跃而出抄起地上另外半截断剑,一招“八云开四季”,“啪”的一声,断剑再碎裂成八块碎屑爆打君霜梨上下八处死穴,喝道:“你给我留下!”那刚刚展示绝世武功连伤两人的“君霜梨”转身往外就逃,刀狻猊如影随形地追了出去。 刀俊殷和刀峻樵等几人面面相觑,抬起头来,却看见刀望山早己沉着脸在旁,似乎早已来了,扶起刀夫人,确认她只是受了惊吓,又按了按甄莘莀的脉门,阴沉着脸道:“还不快去请大夫救人?愣着干什么?” “是,是。”刀俊殷心里最讨厌刀望山的家规,也最喜欢二弟这个古怪老婆,听老爹这么一吼,他就知道刀望山接受了她──甄莘莀舍命救刀夫人,虽然她曾经是刀望山厌恶至极的妖女,但现在查明武当静闲非她所杀,她又给刀家生了儿子,又舍命救婆婆,也是厌都厌不起来了。 他为二弟高兴,老爹顽固成性冥顽不灵,这还是第一次没有“除恶扬善”。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刀狻猊追着君霜梨追出刀家大门,长得和君霜桐一模一样的君霜梨突然转过身对他拉开脸颊做了个鬼脸,笑眯眯地说:“我想砸烂你家的房子已经很久了。” 刀狻猊瞪眼看着她,半晌才说:“我居然一开始没看出来是你,想想君书生那样的气质,怎么可能会有你这样猥琐的姐姐。” “君霜梨”“嫣然一笑”,笑得刀狻猊直起鸡皮疙瘩,她慢吞吞地说:“我是好心在帮你,这叫苦肉计,一呢,能试试看甄莘莀到底爱不爱你;二呢,你看她这样舍命救你妈,就算她以前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讲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你爹我伯父难道还能把她赶出去?” 刀狻猊望天翻白眼,“你不是耍了君无双又弄断君大老爷最宝贝的那柄破剑,找到借口砸烂我家房子,还顺便耍了我,而玩得兴高采烈吗?” “君霜梨”笑吟吟地撕掉脸上戴的君霜桐的面具,露出一张同样俊朗潇洒,但比刀狻猊稍微俊美圆滑的脸,肤质白皙泛着漂亮的粉色,“我明明是为你好。” 刀狻猊哼了一声,这个易容惟妙惟肖、扮花痴扮得淋漓尽致的“君霜梨”就是“天下第一厨”桃如丑。 如果说轻薄和尚、公孙朝夕这些人都是些江湖上少了他们就会很无趣的妙人,那么桃如丑就是江湖上少了他轻薄和尚和公孙朝夕都会因为没有美食而去吊死,因为过度无聊而闷死的妙人中的妙人。 桃如丑是一个传奇。 他本姓柳,叫柳梨花。 即使是认识他很多年的人也只知道他菜烧得登峰造极,武功也很高,改姓桃的原因是不想有柳下惠那样的祖宗。 他喜欢三样东西:整人、恶搞、烧菜。 刀狻猊自认比之公孙朝夕和桃如丑之流,他正常得多,简直是太正常了,是江湖子弟规规矩矩的典范。 所以他突然认出君霜梨就是桃如丑的时候他只能摸鼻子苦笑,当然他也知道桃如丑是好心帮甄莘莀光明正大轰轰烈烈亮出她是偷娘的身份,但是显然,帮他一把只是附带,桃如丑这回整得“明玉君府”和“神悟刀家”鸡飞狗跳神鬼不安,那才是他心里最舒服最开心最享受的事。 突然刀狻猊想起一件事,昆仑山天下第一聚会桃如丑也去了,不免阴阴笑着看桃如丑的肚子,“你最近身体如何?” 桃如丑居然眉头也不皱一下,笑吟吟地看着他,“你不知道当一个人不必讨老婆就能有儿子,那是多么让人开心的事。” 刀狻猊苦笑着道:“你这种人能讨到的老婆,约莫就是牛魔王转世变的了。” 第十章 冰火纠结 经过甄莘莀舍命救人,刀望山没对甄莘莀的身份多说一个字。 听说君大姑娘在刀家闹了这么大一件事出来,君家上下十分震怒,将她关入君家大牢禁闭,而就在禁闭当晚,这位君大姑娘却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这件事成为君家一个不愿外传的谜。 但如果没有君霜梨这一闹,只怕甄莘莀却要在刀家隐姓埋名鬼鬼祟祟一辈子了。虽说明知桃如丑整人之心远胜助人,甄莘莀还真是感激他一场胡闹。 这一日── 刀狻猊和轻薄和尚喝酒。 “听说最近‘白衣双煞’路过鹿阳,抓走了鹿阳镇首富陆人甲。”轻薄和尚斯斯文文地喝酒,正正经经地吃猪蹄,小心翼翼地擦掉嘴边流下的油。 刀狻猊苦笑着道:“那关我什么事?”他也喝酒,大口大口地喝酒,因为桌上所有的猪蹄都给轻薄和尚吃光了──看不出这和尚人长得秀气却是个饿死鬼。 “我还听说陆人甲的弟弟陆人乙是你刀家的亲戚。”轻薄和尚感慨地说,“陆人乙家的黄狗‘大头’不是和你刀家的母狗配了种吗?所以……” 刀狻猊摸着下巴继续苦笑,“那是。所以陆家就和我们是亲戚?” “正是。”轻薄和尚正色道,“我听说陆家把刀家抬出来,惹着了‘白衣双煞’。” “然后?”刀狻猊瞪眼看着轻薄和尚,“那又怎么样?” 轻薄和尚慢吞吞地说:“那对夫妻说要约你刀二公子日落鹿阳坡见,要见识见识江湖第一刀的武功。” “这种事你和尚怎么知道?”刀狻猊狐疑地看着轻薄和尚,“梅抄风又不是美人。” 轻薄和尚宝相庄严,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和尚进门的时候看到一张邀战书贴在刀家大门口。和尚觉得红尘万丈,一切都是虚无,如此争强斗狠有违我佛慈悲,所以就收了起来。”他慢吞吞地从怀里摸出一张告示,突然又道:“但是和尚走了不远又想到如果你没看到这东西,万一陆人甲被‘白衣双煞’给杀了,岂不是也有违佛祖好生之德?阿弥陀佛,于是和尚就辛辛苦苦赶了回来。” 刀狻猊叹了口气,“如果不是你闻到那朵桃花在我家厨房烧猪蹄的香味,你会回来?” 轻薄和尚正色地道:“那和尚倒是不会回来的。” 刀狻猊对着这个和尚只有苦笑,他常觉得和这些人比起来自己简直就是天底下最乖巧听话遵规守矩的人。斜眼看那张被轻薄和尚拿去包干粮的皱巴巴油腻腻的邀战书,他连看也懒得看,“什么时候在哪里?” 轻薄和尚慢吞吞地说:“今天日落,青茨山。” 青茨山?刀狻猊一怔,蓦然抬头现在正在日落,突然大叫一声:“青茨山?现在?死和尚!我老婆儿子今天上青茨山放风筝去了!天啊天啊……” 轻薄和尚也吓了一跳,瞬间溜得无影无踪,“阿弥陀佛,和尚错了。”他往青茨山溜去,刀狻猊跟着他往东而去,心里一片焦虑,甄莘莀带儿子出门走走,不知有没遇上那两个煞星,究竟安全吗?如果甄莘莀和儿子有什么损伤……他把这好色和尚废了武功卖给妓院让女人收拾他!心里狠狠地想着,不免渐渐惊恐起来──日落了、日落了。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这是儿子出生的第十天。 甄莘莀抱着儿子出门走走,本来刀狻猊和家里的丫鬟仆人要陪着她去,她却瞪眼说一不小心儿子的异能给丫鬟仆人看见了那怎么办,正巧轻薄和尚敲门,刀狻猊留下陪客,甄莘莀便一个人带儿子出门遛遛。 这天风和日丽,风刮得很大,甄莘莀本想放风筝,但儿子却扒在她身上死也不下来,于是只好放弃,坐在草地上捏儿子。 这儿子还没起名字,听说公孙朝夕家那孩子跟母姓,叫“萧公孙”,她也想让这孩子跟母姓叫“甄刀”,不过刀家那群老老小小定然不肯答应。刀狻猊比她还懒,竟然说叫“刀儿子”就好,她也懒懒地说只要他家老爷同意她无所谓,但刀狻猊见了老子像见了鬼──想起来她就觉得好笑,刀狻猊“敬畏”刀望山就像见鬼,却是死也不敢对老子说想把他孙子叫做“儿子”。 于是起名字这件事就耽搁了下来,她懒得想,统统推给刀狻猊。 怀里的儿子乖得很,和公孙朝夕家那只到处乱飞的萧公孙不一样,这小东西整天一张“天真无邪”的笑脸,傻笑傻笑的,不哭也不吵不闹。有时候刀狻猊欺负他使劲捏他的脸,他也使劲用他那肥嘟嘟的脸颊蹭他老爸的手背,蹭破皮也“无怨无悔”,实在让她佩服儿子的傻劲。真不知道长大以后追老婆有没有这股傻劲…… 远远的树林里鸟雀惊飞,她警觉地四下张望,却没看见什么。刀狻猊那“儿子”睁开眼睛动了动,“呀呀……咿唔……”地直叫,那声音像猫一样。甄莘莀好笑地看着儿子,儿子睁大乌溜溜的眼睛也看着她,小手小脚一起推她,“唔唔。” 她对儿子说:“听不懂。” 她怀里那小小的婴儿持之以恒,继续“唔唔”。 她还是摇头,无辜地对儿子说:“不懂。” 小婴儿更加用力地踢了她一下,眼珠瞪得快掉下来了,但就是不哭,“唔……唔唔……” 她大笑,这孩子好好笑,不知道想要什么,说不出来只会“呜呜呜”,正在她嘲笑之际突然手指一痛──儿子咬了她──她大怒,突有所觉猛一回头,身后站着两个白衣人。 梅抄风、陈旋风。 她顿时寒毛直立,只想立刻从这地方消失,这两人在高阳山那地下迷宫里差点儿杀了她和刀狻猊,现在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明明是刀家地盘,难道临门王想要单挑“神悟刀家”?如果真是这样她要往哪边逃才对……正在她努力幻想这对“白衣双煞”忘记她是谁的时候,梅抄风阴恻恻地问:“甄姑娘,别来无恙?” 甄莘莀嫣然一笑,徐徐退开几步,“两位……前辈高人,出现在青茨山究竟……”她拐弯抹角地打听这两只怪物究竟是来干什么的。 “少装蒜!”陈旋风沉声喝道,“被你和刀狻倪拿走的‘虚空之门’的宝藏呢?我已说得清清楚楚,拿虚空宝藏换陆人甲一条命,陆老板是死是活,全在你和刀狻猊的一句话。” “虚空之门”的……宝藏?甄莘莀差点儿咬舌自尽──说没有的话,就算把临门王满门杀死三次他们也是不信的,“宝藏……宝藏……”她努力地想,“有有有,不过……两位前辈让我回家去拿……” “笑活!既然你人已在青茨山,怎会还要回家拿宝藏?”梅抄风冷冷地一笑,“你既然来赴约,难道还会空手而来?”说着她逼上一步,山风吹来,她白发乱飘,看起来煞是可怖。 赴约?甄莘莀目瞪口呆,她要说她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偶然在这里,这两人也绝对是不信的。宝藏宝藏……她要到哪里去弄个“宝藏”那样的东西给这两位祖宗?可怜她身上除了尿布什么也没带。正在这时,陈旋风突然发现她怀里抱着的婴儿指甲犹如白玉,与常人不同,愕然道:“寒脂甲!这孩子难道服食过万年寒石,为天地至寒之身?” 啥?甄莘莀差点儿一口气呛死,这孩子生下来就那样,请不要胡说八道……万年寒石……陈老前辈你确定真有那东西,不是听张三传李四李四传王五王五传赵六说的?在她目瞪口呆的时候,梅抄风与陈旋风已然同声喝道:“果然!地底迷宫的宝藏就在这孩子身上,抢孩子!” 我的如来佛祖、太极仙翁、观世音菩萨、关老爷……甄莘莀抱着儿子掉头就跑,嘴里大喊大叫:“救命啊……” “追!”“白衣双煞”应声直追,左右包抄。 正在甄莘莀无处可逃,刀狻猊那儿子眼看就要被抢走的时候,只听树林里有人摇摇晃晃地跑了出来,奶声奶气地叫道:“爹爹说相信地下迷宫有宝藏的是白痴,咬咬四岁了,已经不相信迷宫里会有宝藏的故事了。老爷爷老奶奶是笨蛋!” “白衣双煞”为之一呆,只见从树林里跑出来的是个四岁大的小男孩,长得粉嫩可爱,一身锦绣衣服,看起来就像大户人家的小少爷。这孩子话音刚落,甄莘莀便忍不住大笑,真想趴在地上狂捶地面,说得真是于她心有戚戚焉,这就是真正仗义、主持真理的英雄啊! “娘娘,我的娘娘……”那仗义执言的“英雄”下一句却是向她张着双手扑来,摇摇晃晃中还跌了一跤,顿时坐在地上大哭,“呜呜鸣……我要我的娘娘……鸣呜呜……” 甄莘莀看这孩子哭得水汪汪的眼睛,粉嘟嘟的脸蛋可爱得像个桃子,一眼认得这是公孙朝夕家的宝贝萧公孙,心里大笑又诧异,这宝贝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一边急急忙忙赶过去把他抱起来,拍拍他的衣服,揉揉跌痛的地方,“咬咬,你要什么?别哭别哭,乖孩子不哭啊,你看我家儿子从来不哭多么乖……” 萧公孙一把抱住她怀里的儿子,牢牢地抱住不放手,“我的娘娘。” 甄莘莀再次目瞪口呆,“什么?” “爹爹说刀家叔叔的儿子以后给我当新娘子,就是我的娘娘。”萧公孙底气足足地大声说,“我的娘娘,我要带回家和我一起玩。” 甄莘莀呆了半天,终于醒悟过来,“不行!这是我儿子!不许你叫他‘娘娘’!这是我儿子,我还没起名字,不许你给他起名字!”她抓住儿子的一手一脚,萧公孙却抱住她儿子的身体,两人像拔河一样地拉着。 “白衣双煞”面面相觑,陈旋风咳嗽一声,“甄姑娘。” “不要吵!”甄莘莀和萧公孙抢儿子抢得正满身大汗,这死小孩年纪虽小力气却很大,“快把我儿子还来!不许你叫他‘娘娘’这么难听的名字!” “哇──我的娘娘──”萧公孙张开嘴开始哭,跟着被弄痛的刀狻猊的儿子也“唔唔”地挣扎起来,甄莘莀更是大喊大叫,世界顿时陷入小孩和女人那种嘈杂的气氛中。 “一起抓了。”陈旋风听得心烦意乱,一手向哭哭闹闹的萧公孙抓来,准备把他一下捏死。 那边树林里有人笑道:“小心烫手。” 陈旋风心头一惊,心念刚刚一转:是谁在那里?手已经堪堪抓到了萧公孙,手指一触,突然“呼”的一声,衣服、头发、胡子便一起着起火来,大骇之下在地上滚了几滚才熄灭。跃起来惊怒交集地看着那泪眼未干的小娃娃,不知火焰从何处来。 梅抄风不知老公出了什么事,厉喝一声跟着往甄莘莀身上抓去。突然甄莘莀怀里的小婴儿瞪了她一眼,梅抄风只觉浑身一痛一寒,竟是全身上下封了一层厚厚的冰。打碎了冰,她却还不知发生了什么,陈旋风喃喃地道:“妖术……” “娘娘!”萧公孙看见甄莘莀怀里的东西会封冰,大为高兴,抢过来抱在怀里,摇摇晃晃的,两个孩子一起跌倒在草地上,他也不爬起来,笑得叽叽咯咯地指着陈旋风。 陈旋风身身上“呼”的一声起了一阵大火,正惊恐万状,草地上只会“唔唔”的小东西也开始傻笑了,傻笑地蹭在萧公孙身上,口水直往他身上蹭,抬起小手点向陈旋风。“喀啦”一声,陈旋风身上的大火变成了冰,他以蹦跳的姿势被封在冰里。 萧公孙格格直笑,“呼”的一声大火再起,“喀啦”一声又结了冰。两个加起来不到五岁的小东西在名震江湖的“白衣双煞”身上玩得不亦乐乎。 甄莘莀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这时树林里走出一位俊美倜傥的书生,笑吟吟地看着那“相依相偎”的一对儿,突然贼眼兮兮地对甄莘莀悄声道:“过会儿他们老子过来说我不在。”说着转身就逃,甄莘莀还没问清他到底是谁,这书生就消失了,另一边树头又出现了个和尚,一看这场面,连连念佛:“阿弥陀佛,佛祖有好生之德,和尚有怕死之心,这……这……就当和尚我没看见。”说完他转身也溜了。 甄莘莀自然认得这是轻薄和尚,见他逃之夭夭,心里哭笑不得──听说江湖上有许多侠士,看见江湖魔头都是会降妖除魔的,为啥她从来没遇到一个? 再过片刻,东边一人大叫“烂桃花还我儿子来”,西边一人大叫“甄甄”。 她心头一跳一暖,往西边望去,那从西边赶来的正是刀狻猊。只见他一赶到这边山坡,猛地看见被封在冰里的“白衣双煞”,顿时瞠目结舌,叫苦连天,“是谁教坏了我儿子?” 另一边出来的人自然是公孙朝夕,他大步过来一把拧起儿子,“快跟我回家,不许跟着那朵烂桃花到处野飞。” 萧公孙讨好地看着他爹,牢牢抱着他的“娘娘”,笑得比花还灿烂,“咬咬要带娘娘回家玩。”他扑到老爹怀里蹭,“咬咬要娘娘一起玩。” “娘娘?”公孙朝夕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那是啥?” 另一边刀狻猊差点儿被噎死,“快把你儿子带走,去去去,不要在这里瞎捣乱。” 偏偏公孙朝夕脑筋灵光,一转念就知道啥是“娘娘”了,他笑眯眯地一手勾住刀狻猊,“把你家‘娘娘’嫁给我儿子。” 刀狻猊斜眼看他在别人小孩怀里蹭蹭蹭流口水的儿子,哼了一声:“儿子,你是要爹还是要他?”他很傲气地指了指萧公孙,“今天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甄莘莀好笑地看他一脸的大义凛然,又看那受威胁的“儿子”缩了缩脑袋,委委屈屈地从萧公孙怀里爬下来,萧公孙抓住他的衣服,儿子还小小地用冰封了萧公孙的手,慢慢地爬回来蹭在刀狻猊的鞋子边,可怜兮兮地抬头看向生他的老子。 他老子抬头看天,惩罚这个投奔到别人怀里去的儿子,不理他。 儿子小小的身子又缩了缩,突然张嘴咬住他的裤脚,牢牢地衔住不放。 甄莘莀和公孙朝夕看着看着忍不住同时爆笑,公孙朝夕抓着儿子大笑着溜走,遥遥地道:“你生的狗,哈哈哈哈……” 甄莘莀笑得直咳嗽,差点儿呛死她,“哈哈哈,好小一只狗……还会流口水……哈哈哈哈……” 刀狻猊无奈地提起很“甜蜜”地衔住他裤脚的儿子,对他眼对眼瞪了半天,“以后不许爬到别人家去,听到了没有?” 他儿子用力点头,对老爹放射出无限崇拜的目光。 “还有,你不叫娘娘,千万不许以为自己叫做娘娘,我一定给你起个英雄点儿的名字。”刀狻猊转过头悠悠地对甄莘莀说:“我已经想好了,我们家儿子叫刀不冰,以后千千万万记住,绝、对──不许对着人放冰。你觉得如何?” 甄莘莀嫣然一笑,也悠悠地道:“我比公孙家那位美人好的地方就在──不管刀二公子说儿子要叫什么名字,我都不会说不好的……” 刀狻猊叹口气,“那是因为他娶了个懒婆娘,这点是千真万确的,世上除了奸脸公孙,有人能比她更懒的。” 甄莘莀笑得盈盈艳艳,刀狻猊搂住她的腰,两人一起低头看着那被叫做“刀不冰”的儿子。 “儿子啊,长大以后千千万万不许给公孙家那乱飞的小奸脸吃得死死的,知道了吗?” “唔唔。” “还有无论你君伯伯生了什么样的东西出来,你万万不能输给他,否则你会被爷爷抓到列祖列宗面前自杀,知道了吗?” “唔唔。” “还有,以后看见那个叫做桃如丑的叔叔生的不管是什么东西,你都要逃得远远的,千万不要让他抓住你,知道了吗?” “唔唔。” …… 「全书完」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序 这也许是个需要耐看的故事,皇眷并不是个惹人讨厌的女人,但是可能要看多一点,才能发现她的可爱之处。 写一个风华绝代的男子,一个骄傲孤僻的女子,一方面的偏执,一方面的豁达,我其实在开始的时候,并不一定特别喜欢谁,但是写着写着,会觉得他们都很可爱,越写越有感情,难以割舍。原本真的最喜欢圣香,结果写完一个喜欢一个,现在已经不知道最喜欢哪个男主角了。 所有的感情,都在故事里说得很清楚了,所以在序里不必重复,大家还是看书得好,说出来就不好玩了。觉得自己写故事的本事似乎有所进步,只不过,真的越来越像武侠,我写到最后一段的时候,收不住笔,一定要把各方面的人物风采写尽,才能结束,因为我真的觉得,每一个笔下的人物,都风采宛然,我亏待了哪一个,都是我的罪孽。 今天的心情很平静,也许所有的激情都给了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得我也神采飞扬,也似乎望着六音的马车去了,写序的时候,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写了。 本想写一个最佳男主角,而后被我把一个人拆成了九个来写系列,一开始的时候,因为则宁和岐阳写得并不是很满意,所以也后悔过,怀疑过,但是,今天写完了突然很感激自己把他拆成了九个,我开始学会写不同的人了,而且越写越能够抓住人物的灵魂,这真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 这个故事我曾起了十多个开头,拖延了快要二十天才选择了这一个,希望,读者们有同样的耐心,沉淀下心情,看看他们的故事。 啊对了,我在书里面用了一首词,是南宋词,呵呵,在我写的这个时代应该还没有,不过,因为很合适,所以我还是用了,大家知道就好,不要和我计较啊……楔子「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此「迎神曲」出,见罹难于人间,赐诚福于朝宇,于是,有四权五圣以应天魂之惊,天地之灵。 ※angelibrary※ 后周显德七年正月,殿前都点检赵匡胤陈桥驿兵变,大宋初立,改年号建隆,都开封。 数年之后,宗室赵炅即位,后称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太宗出兵燕云,下易州、涿州,直至高粱河。 「塞外悲风切,交河冰已结。瀚海百重波,阴山千里雪。回戍危峰火,层峦引高节。悠悠卷旆旌,饮马出长城。」 这是唐太宗皇帝李世民的《饮马长城窟行》,勉强可以用来形容此时宋氏的风云豪情。 大宋兴国——此时朝中有四权五圣赫然生光,隐隐然有相抗相成的趋势,他们有些是权贵,有些不是权贵,但这九人对皇朝宗室,对大宋的影响,人莫能知。 四权——是秦王爷第三子兼殿前都指挥使则宁,燕王爷嫡长子兼侍卫骑军指挥使上玄,宫中掌歌舞乐音的乐宫六音,还有祀风师通微。 五圣——是御史台御史中丞聿修,当朝丞相赵晋的公子圣香,太医院的太医岐阳,枢密院枢密使容隐和祭神坛的千古幽魂降灵。 第一章 青梅煮酒青梅悠悠,白云杳杳。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青梅翠柏的山谷,非人间的庭院,有白云来来去去,似乎,尘世的痴情爱嗔,在此地全然断绝;风与月,在青梅之间,在山峦之间,却不在心头,不在人间。 只是此刻,隐隐却有人言传来——「六音公子这一招「孤鸿手」,左右划弧,一捋一弹,果然是化解青剑十八式的妙手。」 论音谷,慈悲亭。 两位白发白须的老人和一个黄衣男子围坐,看样子像是相谈甚欢,但若是听见他们谈话的人,想必要失色。这两位白发老者,一位是尊皇,一位是武帝,都是江湖五十年前一等一的高手,到如今,都已经是江湖传说里的人物,但是这位黄衣的年轻人,却可以坐在这里,喝尊皇的酒和武帝的茶,侃侃而谈,似乎根本没把盛名满天下的两个人当做名人来看。 「哈哈,」黄衣人利落地撩起衣襟下摆,比划了一个动作,「孤鸿手何足道哉?若是在下以挫剑式,尊皇这一剑可还在手里?」他随即手肘一撞,顺势下拉,五指拂了五个穴道,抬眼看武帝,似笑非笑,「如何?」 武帝与尊皇面面相觑,叹息了一声。 「六音公子应变之佳,天下罕有。青剑十八式虽不是什么旷古绝学,但是在公子手下,居然有这么多的破绽。」武帝浅呷了清茶一口,「青剑十八式剑招,公子居然找出二十三处破绽,比之我们两个老头,公子心思灵活,变招几近无痕迹可寻,可谓羚羊挂角,天衣无缝。」他微微笑了,「六音公子如此人才,居然不闻名于江湖,可见高人雅士处处皆是,倒是你我两个老朽了。」 尊皇也点头,「六音公子单身直闯论音谷,却是五十年来,第一个令我们两个老骨头心服口服的人物。」 六音哈哈一笑,一跃而上刚才与两个老者对坐的石桌。他一跃而上,抱膝而坐,衣袂乍然飞飘,纵然是尊皇武帝这样的人物,也骤觉风采超绝。只听他哈哈一笑。「折服了尊皇武帝,那又如何?纵然是天下第一,那又如何?」他仅是在桌上坐了片刻,随即顺势后飘出亭,「何况六音只是招式取胜,要论真才实学,六音和两位老前辈差距太远,算不得天下第一!」 尊皇看着他后退飞飘的身法,微微点头,「好轻功,只是有些华而不实,近乎舞蹈。」 武帝也点头,「此子吐字清晰完满,气脉悠长,所习练的,必是一门韵律杀人的内功。这种内功,武林之中,除了浮云姑射之外,我还未曾听闻有第二个人有如此功力。」 「可惜,此子相貌太佳,容貌之美竟过于女子,男生女相,并非厚福之相,命中磨难,在所难免。」尊皇徐徐道来。 「他单身直闯论音谷,无非一吐心中郁气,既非为名,也非为利,也许,是遇上了什么令他难以排解的事情。」武帝微微一笑,「但此子所习的既然是吐字以音韵杀人的内功,内息必与心神相系,若是心情郁郁,颇有可能回力自伤。他日若是悲凄过度,亦可能自断心脉。这也是此类内力少见江湖的原因之一。」他浅呷了一口茶,「你所说的劫难,无非就是这些。」 尊皇也微微一笑,「可惜,这等天定与天不定之事,却不是你我老朽可以挽回的。」 「正是,正是,胜负自有天定,生死自有祸福,爱嗔喜怒,都是杀人性命的东西,还是早早拋去得好。」 的确,胜过了尊皇武帝又怎么样呢?六音骤然停下了脚步,他的胸膛起伏,喘息未定,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全力地跑过,这样用尽全力过。但是他停下来,因为他看见了潭水。 路边,有一潭清水,澄澄的,可照出人的影子。 六音走了过去,缓缓撩起了脸前因为一阵奔跑而凌乱的发丝,露出了他的脸。 那是一张憔悴悻而带满风尘的脸,失去了光泽,失去了灵韵,看起来,是一张勉强算得上翩翩风采的脸,但是,那曾经的绝代风华却从这张脸上,消失了痕迹。 因为风霜,因为这三年来的寻寻觅觅,因为他一日一日不眠不休地辗转反侧,因为爱,也因为恨——因为三年前。 ※angelibrary※ 三年前的开封。 「六音公子?六音公子?」开封府皇城,一群舞衣翩翩的女子东张西望,四处寻找着那个原本应该带领她们去轩宁殿给皇上跳舞的乐官。 「他总是这样懒洋洋慢吞吞的,」有个女子掩口轻笑,「每次要出场,必定要满地地找,六音公子哪里去了?每次,他都想找借口不去出场,却不知道,其实宫里那么多人想看咱们跳舞,有一半是宫里的妃子昭仪们,甚至是皇亲国戚,想要看六音公子呢。」 「哼。」有个女子的声音在舞衣女子群中冷冷地淹没了过去。 「你是新来的吗?」一个雪白舞衣的女子好奇地看着那发出冷哼的女子,「你不是中原人吧?长得……真……」她想了想,形容不出来,只能抱歉地轻笑了一下,「你莫生气,六音公子一定在更衣房里,他每次都赖在里面不出来。」 那个「新来」的女子昂着头,露出曲线优美的颈项,左耳上有个东西闪闪发光,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一个来为皇帝跳舞的女子,反而,她就像个女皇,狭长的凤眼,冷冷流动着辉煌的光彩。她像凤凰一般灿烂,略略转动一下颈项,左耳上的光一闪而逝,才让人看清楚,那是个凤凰尾羽形状的黄金耳环,黄金凤羽! 「六音公子?你不去的话,过会儿幸公公又要来催人,你最后还是要去的。」 「好了好了,吵死了。」那边的帘子一掀,有个人终于出来了,一身鹅黄的舞衣,随着他出来的动作,可以听见一阵轻微的「叮铃铃」的铃声,那铃声或许不一定悦耳,但是莫名的,带给人一种心弦震动的感觉。 六音!一个妖美的魔魅慵懒的男子! 那带着黄金凤羽的女子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在别人为他的风采迷醉的时候,她的眼中闪过的,竟是一丝犀利的近乎狠毒的仇恨之色。然后她别过头去,静步退回人群中,没有引起六音的丝毫注意。 那边的窗口有个偷窥的人影,是个小小的苍白的女孩,她专注地看着懒洋洋的六音,连那带着黄金凤羽的女子冷冷的眼神,都没有注意到。 「要走就走吧,你们一群莺莺燕燕,吵吵嚷嚷,我耳朵都要聋了,要走就快走。」六音不耐地听着一群女人叽叽喳喳数落他的不是,就像赶鸭子一样,反这一群女人赶出了房间去。出门的时候,他偶然撞到了一个人身上,回头,是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小宫女,苍白苍白的脸,端着一个盘子,看见他后满脸红晕,简直就傻了不会说话了,「新来的?」他没记得宫里有这个人,不过话说回来,宫里有多少人,其实他也不知道。 「嗯……新……新来的……」小宫女紧张地紧紧抓住盘子,直点头。 「哦。」六音漫不经心地走过去,完全没有把这个看见他就发抖的女孩记在心里,他却不知道,在他后来的一生中,这个女孩,却改变了他很多,很多。 小宫女痴痴地看着六音的背影,直至他消失不见,才软软地靠在墙上,喃喃地自言自语:「我是文嘉,你不记得了吗?在一年前,在苗疆,被你救过的,那个掉进河里的女孩子,你居然不记得了……」她眼里泪光盈盈,「我……瞒着爹娘,到京城来找你,你是这么有名,除了……除了到这里做宫女,我没有任何机会可以见你……」她突然忿忿地把盘子摔在了地上,「你知道吗?为了来开封看你,连姐姐,都陪着我入了宫,做了她最讨厌的那种歌舞女子,我……什么也不会,却来这里端盘子,可是你居然——不记得我了?是不是因为我太丑,我比不上她们漂亮,所以你就根本不理我?」她在空无一人的房间前面歇斯底里地大喊,除了回音,却什么也没有。 「文嘉!」有个太监怒冲冲地赶来,「这哪里是你可以来的地方?如贵妃房里的晓云找你呢,你把她要的香囊弄到哪里去了?」 「香囊?」文嘉茫然,低头一看,那香囊就正被她摔在地上。 「你这死丫头!……」 ※angelibrary※ 轩宁殿。 丝竹悠扬,人影翩翩。 一群美貌妖娆的女子,在广阔的殿宇里翩跹来去,衣袂飘飘,香风阵阵,偶尔一个媚眼相送,就教人迷醉到了酒杯中去,忘了自己是谁。 六音是很少领舞的,虽然他负责教,负责调教,有时候也负责弹琴配乐,但是大多数时候,他根本就是坐在一旁发懒,连看,也懒得看这种风光旖旎的东西。他实在看得太多了,虽然喜欢,但也早就腻了。 突然之间,有个什么东西闪了一闪! 像一道犀利的刀光剎那划过空气,把空气也剎那间割裂成了两半! 那是什么?六音微微瞇起了眼睛,在人群中寻找光的来源,谁带着闪闪发光的东西?这么刺眼?放下酒杯,他饶有兴味地开始注意看。 人群中,有一个人——没有在跳舞!他是何等眼力,一眼就看出,有一个女人,虽然动作丝毫无差,也是腰肢柔软舞姿翩翩的,但是她根本没心在跳舞!她全心全意在注意旁边的一样什么东西!六音凝视着她左耳上闪烁着犀利光华的黄金凤羽,配!真配!这样的女人,完全不是跳舞的料子啊!他这样想着,然后浅呷了一口酒,笑了起来。 六音顺着他的的座位看去,那是魏国公和秦王爷的席台,有个白衣的小宫女,正战战兢兢地给他们上菜,她的动作有点僵硬,走路有点跛,似乎是受了伤的。六音沉吟着,是那个——今天在更衣房外面撞到的小宫女,怎么会受了伤? 「叮——」的一声,虽然很轻微,但是因为六音很留心,所以就看见,是那小宫女端着的盘子里酒杯酒瓶微微摇晃,一撞,几乎就要一起摔碎在地上。六音皱眉,她这下惨了,在皇上面前砸东西,罪名不小啊。 突然间有样什么东西飞过,六音凝神,只见快要倾倒的盘子突然一正,那酒杯酒瓶就稳稳地定住了,小宫女惊魂未定,如履薄冰般地倒上酒,退到一边。 她离开的时候,有样东西从盘子底下飘落了下来,花球?六音眼神扫向那黄金凤羽的女子,果然,她袖子上的一团花球不见了。 「你?」六音的眼神直盯着那女子,他的挑衅眼神是这样说的。 「是我。」那女子冷冷淡淡地舞着,撇过来眼神,是这样回答的。 六音若有所思地笑了,端着酒杯,他开始很认真地看着一群女子跳舞。 「六音,那女子武功不弱。」对面席的枢密使容隐对着六音传音,语言冷冷的,「小心慎防,来历可疑!」 六音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却伸筷从面前的盘子里夹起了一块风爪,很有意思地多瞧了两眼,才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眼睛却看着前面。 六音这家伙什么时候这么有精神了?在座的秦王爷第三子兼殿前都指挥使则宁、枢密院枢密使容隐等人纷纷皱眉,凭他们的眼力,不难看出,六音只对一大群人里面的一个人感兴趣而已。 一个火焰般激烈的女子。 淡然优雅的则宁皱眉,心里想,就凭六音从来没看过人脸色,从来没有遇到过挫折的安稳心理,他到底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也一边慢慢地斯文地用餐,一边对着容隐缓缓摇头。 那一边浩瀚深远又冷厉的容隐木无表情,既没有表示赞成,也没有表示反对。但是聪明清醒如则宁,还是很清楚地看到了他眼神底下对那女子的防备之色。 这是一个危险的女人,则宁和容隐达成共识,心照不宣,各自喝了一口酒。六音,你是红尘里喜欢享受的花花公子,要别人爱你,那是很容易的事情,但那些从不是你希望得到的,是不是?则宁放下酒杯,容隐把目光转过一边。但正因为你被那么多无怨无悔的爱恋淹没了,所以你要找一份真爱,你需要的真爱,但很难、很难。 ※angelibrary※ 舞宴之后。 「喂!你叫什么名宇?」六音径直一把去拉那黄金凤羽女子的手,微微侧过了脸问,左眼前的黑发遮住了眼睛,似乎在表现他的魅力无人可挡。 「皇眷。」那女子五指一翻,反扣六音伸过来的手腕,没生没息地逼开六音这一拉,眼角往旁边瞟了一眼,不耐而且心有旁骛地道:「六音公子。你什么时候才能对人尊重一点?」她冷冷地道,然后掉头而去。 第二次一鼻子灰,但是六音不在乎,他把一个东西往皇眷的背影掷去,「这个给你!」 皇眷听到风声,反手一接,低头一看,握在手中的,是舞队领舞的牌子,不解地皱眉抬头,她一点也不喜欢跳舞,如果不是为了文嘉,她绝对不会踏进这鬼地方半步! 六音把手笼在袖子里,看她望过来,立刻笑了笑。 皇眷立刻白了他一眼。 旁观的人却都忍不住心里暗暗好笑,这两个人,简直就像串通了。六音这么一丢,就是为了她看他一眼,而她看他一眼,却似乎就是为了白他一眼……简直就是练好了也没有这样的生动利落! 而后,六音就喜欢缠着皇眷,他难得会耐下心来对哪一个女子好,所以大家看着,也就分外地希奇。更希奇的是,六音难得对一个女子用心,皇眷居然是从来不理睬的!开始大伙儿也就看热闹,猜着六音公子什么时候就腻了,算了,但是没有,六音就是耐着心,给皇眷送东西,她不要,他就丢在她门口;他逗她说话,她不理睬,那么瞪一眼也好。六音从来不需要对人这样,但是,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大家才明白,也许因为六音太懒,他向来懒得多情,而这一次偶然动了心之后,或许就懒得变心了。 但其实,六音的心情很简单,就只是——喜欢而已。 单纯的喜欢,没有任何的杂质,甚至连回报都不一定要求有。 而她,皇眷,凤凰般的女子,她是什么样的心情,他却从来不知道。 他只知道为了她,他那风华绝代的容颜,已消褪了颜色。 ※angelibrary※ 红颜,最是无情物,风霜华发换白头……六音伸手微微抚上自己的脸,在他的记忆中,依然记得当年的容颜,但是如今照在水中的,除却风霜与憔悴,他几乎已经不认得,这是谁的脸? 你让我,从日升到日落,一日一日地消褪了我自己。我,我并非青钢钢铁,我也会累,也会倦。可是你却依然让我日复一日地这样追着你,找着你——你明明知道,我好顾惜容貌,我好在乎美丑,可你就是用这种方法惩罚我。 难道,你就不怕有一天,我也是会恨你的吗?六音握起拳头,对着潭水中的容颜,「砰」地一拳砸了下去,水花四溅,泼了他一身一脸,一阵清凉,一阵冰冷,水滴下去之后,脸上依然一阵灼热。 「哇,这位公子好大的火气。」突然背后有人娇滴滴地道,「怎么?看着自己的俊脸,看着也会发火?莫不是这位公子嫌弃自己长得太俊俏了?」说罢,花枝乱颤地一阵笑。 六音蓦然回头,身后站着一个红衣女子,长得在常人看来算是美艳动人,在六音眼中,连路边的野草都不如!若他还有三年之前七分容貌,这个女人,大概早就一头撞死了。他也早没了三年前慵懒舒适的脾气,只是本无表情,「不关你的事。」 「哎呀呀,生气了?」红衣女子笑盈盈地走过来,「这么俊俏的一个少爷公子,生气起来更是叫人怜惜。你有什么事情不满意,可以对姐姐说,姐姐我——」她说到一半,突然觉得手肘一痛一麻,接着,全身僵直,不禁脸色大变,「你!」 六音淡淡地道:「我最讨厌风骚的女人,更讨厌有人对我的容貌评头论足。」他居然还在那水潭边洗干净了手,拿出一方巾帕擦干净了手,然后才整了整衣裳,准备离开。 「等一等,你用什么方法制住我的穴道?你不能走,你一走,我怎么办?」那红衣女子大急,「我知道公子爷的厉害了,都是小女子有眼不识泰山,你,你要放了我啊,你怎么能放我一个人在这里?」 六音懒得理这种风骚放荡的女子,整了整衣裳,居然也不施展轻功,慢慢离开。 「你,你好!」那红衣女子恨恨地道,「再让本姑娘看见你,本姑娘要你不得好死!」 她在水潭边足足站了一个时辰,才有两匹马经过,马蹄声响,马上人诧异地道:「艳蝶姑娘?」 红衣女子已经站得有气无力,「是我。」 马上的乘客跳下马来,「你着了什么人的道?」 「不知道,在我左手少海穴,他不知道用了什么卑鄙暗器。」艳蝶咬牙切齿地道,「七十岁老娘倒绷小孩儿,这一次居然让个小白脸给骗了!」 「艳蝶姑娘有祖父做靠山,还怕什么人欺负了你去?」马上的乘客早就知道她素来喜好貌美的男子,言行放荡,但因为她是武帝之孙,所以横行江湖,无人敢惹,武帝虽然从未过问艳蝶的事情,但是武帝当年杀人不眨眼,艳蝶有这样一个祖父,如何怕有人忤逆她的心意?这一条路分明是论音谷的路,居然有人在路上刁难了这位艳蝶姑娘,当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咦?」另一个人从艳蝶的手肘取下一条细细的东西,奇道,「头发?」 艳蝶一呆,抢过来一看,那插入她少海穴的东西,居然是一条头发!居然有人,可以以这种滑不留手几乎看不见的东西,像针一样,刺人了她少海穴!这是什么样的武功!人家如果要她的命,把这头发刺人头顶,岂不是神不知鬼不觉? 如此一想,任谁都寒毛直立,两个骑马客面面相觑,「这,这是哪家的高手?」 艳蝶脸色苍白,「是一个长得很俊俏的年轻人,穿黄衣,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除了长相俊了一点。」 两个骑马客不禁心里暗骂:你除了男人长得俊不俊俏之外,还知道什么? ※angelibrary※ 六音制住了那位妖娆风骚的女子,在路边慢慢地走,他最反感别人提起他的容貌,说俊也好,说丑也好,都会让他想起三年前。三年前,宫廷第一美人,不是任何女子,不是皇眷,而是他——如今风华落尽,草木成霜,他早已不是当年风采照人的他,而如今,却依然有人要对他的脸指指点点。三年之前,也许如果不是他一念之差,也许,一切,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也许,原本一切可以很好、很好……抬起头来,夕阳西下,夕阳中扑啦啦飞过一只大鸟,影太黑,看不出是什么鸟,但那飞起的样子很孤傲,就像一只凤凰。 凤凰,骄傲的凤凰,百鸟之王,像戴着王冠的女皇。 六音的脚步再一次停了下来,凝视着那只鸟,望着它越飞越高,然后飞走,消失,再也看不到。 皇眷,皇眷,骄傲的女皇,难道真的要有一天我踏遍天下,才可以从某个地方找到你?见不到你,我不甘心,不甘心! 荒野寂寂,四下无人,六音望着夕阳,望着天,慢慢往前走,似乎很落寞,又似乎很凄凉,但是过了一阵,他抬起头来,长吟道:「黄花无数,碧云日暮,美人兮,美人兮,未知何处。」 长吟不绝,他的人已经远去,荒野之上,沓无人烟。 「黄花无数,碧云日暮,美人兮,美人兮,未知何处。」遥遥地,山影深处传来回音,一遍一遍,遥遥不绝。 ※angelibrary※ 「黄花无数,碧云日暮,美人兮,美人兮,未知何处。」 远远的山谷传来轰鸣,那是有人用驭气成劲的内力,一个字一个字吐出来的,虽然没有杀人之心,但是,听在旁人耳中,也是嗡嗡作响。 「好功力!」深山深处的人,亦不免脸上变色,自言自语,然后再一听,脸露微笑,哺哺自语,「此人以愤然发音,若是再凄苦一点,足可震伤内腑,可惜啊可惜,就差那么一点点。让老夫来助他一臂之力!」深山深处的老者,陡然发出一声尖哨。 那哨声就像从地底深处穿了箭直射出来的,穿破了层层阻碍,到了空气中分外枯涩难听,刺耳之极。 六音一句长吟未绝,陡然一股尖锐的哨声传来,他骤不及防,胸口一震,他胸中还未完全吐出的真气给逼了回来,紊乱成一团。他陡然警觉有敌,口中的长吟变成了长歌,做凄然之声,「兵甲刀剑冷于冰,怨恨苦于无人听。汉月悲风呜咽在,千古烟云哭风情。红颜白骨如相亲,孤笛吹血独有音。谁知沧海人如许,玉碎江南月未明……」 远远的尖哨也益高起,和六音的长歌相抗。 六音胸中的真气一直未能调顺,此消彼长,大为吃亏,他的长歌渐渐地中气不足,如果时间一长,难免会被那山中的怪人把真气逼回胸口,血爆而死。 突然之间,箫声。 幽幽的远箫,似乎很轻远,又似乎很临近,幽幽呜咽的箫韵,带着如泣如诉的温柔,像一个婉转的女子,正对着你,幽幽地诉苦。 箫声一起,六音的压力顿减,如果他借机扬声反攻,那山中人必然大受内伤,这样绝佳的机会,六音却自言自语:「皇眷!」 时机稍纵即逝,那山中怪人一声怪叫,六音胸口一震,他知道自己受伤不轻,此刻箫声忽远忽近,飘移不定,也不知道从何处发出,更不知道吹箫人在哪里。他运一口气压住伤势,哈哈一笑,「你终于来了,看你我合力,逼得这做鬼声的老家伙八脉齐断,死得惨酷无比!」 吹萧人不知是否听到了他故作的诈语,萧声微略拔高,六音一声清啸扬起,那深山深处陡然间失去了声息,想必不是受伤,就是被六音唬住了。 尖哨一停,萧声也登时断绝,似乎特地就是为了给六音解围,敌人即去,援兵随之远走。六音侧耳倾听,听着萧声消失的方向,跟着,他追了上去,就似看得见空气中有一缕游丝,那是萧声的尾韵,在精通韵律的六音听来,自然宛若有形。 他追到了一处小镇,那是论音谷外人烟稍微密集的地方。 那萧声,分明就是从那里——小镇的那一间客栈的左厢房吹出来的,但是,这里人多嘈杂,那如游丝的萧韵在人声之中,已经完全隐去,不留痕迹。 希望与失望,还有与绝望的交错,三年来,每天都是如此,每天都是如此。 他本来伤得不轻,伤势也只是勉强压住,如今黯然伤神之下,眼前一黑,只觉得大地整个向自己扑了过来,「砰」的一声响,似乎很近,又似乎很遥远——「咦?这个人……」 「这位公子?」 「醒醒啊,出了什么事?」 一个衣着如此华贵的公子,突然之间昏了过去,对于平淡平安的小镇来说,是一个值得人津津乐道的消息,顷刻之间,传遍了整个小镇。 三匹白马经过小镇,马上的乘客对于街道上的混乱赶到疑惑,跃下马来,「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青衣女子插人人群之中,片刻之后回答:「有个人昏了过去,不知道是生了病,还是受了伤。」 另一位青衣男子插口道:「我辈江湖中人,急人危难是本分,他单身在此无亲无故,我们原本也要去客栈,不如救人一命。」 青衣女子嫣然一笑,「师兄总是很好心肠的。」 青衣男子在六音身边跪下,伸手搭他的脉门,微一沉吟,「咦?」 青衣女子微微一怔,「怎么?」她这位师兄雅擅医道,世上他看不出来的病症只怕也不多,能让他讶然出声,只怕非比寻常。 「他的伤势——」 「他的伤势纠缠在胸肺之间,真气岔入肺脉,并非外伤,也不是生病,只不过是他自作自受罢了,是不是?」有人淡淡地道,声音像一块玉石,投入了冰潭之中,连激起的水花,也是冷的。 青衣男子回头,「不错,姑娘是——」 他一回头,只见围观的人群不知不觉散开,一个女子,缓缓地向这边走来。她微略昂着头,云髻高挽,耳边戴着一支黄金的坠子,只在左耳盘成了一枚凤羽。她的衣裙飘逸,袖口迤逦自地面,裙尾长长地拖在身后。她的身材高挑,眼角成匀称的丹凤,走动之际,左耳的黄金凤羽有韵律地摇晃,像一个绝顶高傲的女皇,用淡漠众生的态度一步一步地,从宫殿走下人间来。 青衣女子看着那个女子,居然看得呆了,过了好久,才发出一声低呼:「天啊!」 青衣男子更是一剎那失了魂,这世上居然有这样的女子!她走来,全身上下,似乎只有那黄金风羽在摇晃,在闪烁着光,而她那样辉煌的高傲,却让那一点点的光,一整个地失去了色彩。 「我是皇眷。」那如黄金凤羽一般的女子淡淡地回答,然后像君临天下一般,俯视着地上的黄衣男子,慢慢地问:「你还要在地上躺多久?」 六音缓缓地睁开眼睛,眼前模糊摇晃的是一个黄金般辉煌。凤凰般高傲的女人,一双冷冷地闪烁着流光的眼睛。「躺到你出来为止。」他低低地道,「你如果不救我,我就死在这里。」 「我从不救人。」皇眷淡淡地道,「你要见我,你已经见到了,你要死,就死吧。」 好无情冷酷的女人!青衣女子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这世上居然有人可以这样说话。 六音却笑了,闭上眼睛,「你舍不得我死,否则,你何必吹箫,何必出来……看我?皇眷,你从不救人,惟独救我……难道,我不知道?」他真的躺在地上不起来,「像我这样的人,你这辈子再也不可能找到,你不救我,救谁?」 皇眷狭长漂亮的眼睛闪过一丝奇异的光,「你以为,你还是三年前的你吗?」 六音慢慢睁开眼睛,凝视着自己伏在地上苍白如死的手,和手背上的黑发,突然一笑,「那是你希望的,不是吗?你讨厌……我比你美……」他急促地喘了口气,「你恨我,恨我比你美,更恨我,那时候,眼睁睁看着你嫁入慕容将军府,你留在开封本是为我,你离开开封,一样是为了我。」 「我为了你?」皇眷微微冷笑,「是,我为了你,我为了让你这张牵连灾祸、害人不浅的脸,在这个世界上,用最痛苦的方法消失,而且,」她挑起眉头,慢慢地道,「就是你自己,亲手,亲自,毁了它!」 六音微微闭上眼睛,「我的脸,究竟碍了你什么事?我只以为,你恨我没有阻止你嫁入慕容家。」 「嫁入慕容家?」皇眷轻蔑,「如果我不愿意,你说,有谁能逼我踏进慕容将军府半步?」 「有,」六音再次睁开眼睛,看着自己的手背、黑发和苍白的肌肤,「是文嘉,是不是?你进宫,是为了文嘉,我一直以为,是慕容将军利用了文嘉,要你嫁入将军府……咳咳!」 他真气岔入肺脉,说了两句,震动肺脉,忍不住就咳了起来。 「文嘉?」皇眷微微低了头,狭长的丹凤眼滑过一丝光亮,「你还敢说文嘉?」 六音终于右手微微使劲,把自己从地上撑了起来,半边头发披落下来,拦在他左眼之前,恍惚,又似有了他三年前的魔魅。他的声音分外低沉,「文嘉?文嘉怎么样了?你离开开封,难道,竟然没有带走她?」 皇眷诧异地看着他,似乎诧异了很久,然后才慢慢地,近似悲悯地道:「文嘉为了你这种人死,真是她傻,傻得无药可救。」她微微摇头,那枚黄金凤羽就在她耳际与颈项之间轻轻地摇晃,她颈部和肩部完美的曲线,美得像凤凰化就的女神,「文嘉是我妹妹,她命苦爱上了你这个纨裤子弟,所以我带着她千里上京都,所以我们入宫,都是为了文嘉她爱你,爱得连家、连性命都不要。我看着她爱你,而你——我也看着你,你用你那张牵连祸害的脸,招惹了多少女子,招惹了多少是非。风华绝代的六音公子,那铃声一响,开封府闻铃的女子,谁都无法入睡!你好风光,你好得意。苍白得像老鼠一样的文嘉,自然,不在你六音公子的眼里。」 她轻轻地道,「在你眼里,只看到我很美,你知不知道,你一次、两次、三次对我献殷勤,给文嘉的,是多么大的伤害?她喜欢的人,眼里只有她的姐姐,而无论是论心肠、论善良、论品德,论什么都好,她的姐姐,一样也不如她。除了,这一张脸——文嘉没有我美,但是她从来不自卑,一直到遇见你这位瘟神,才让她彻底对她自己失望之前,她一直,都是一个快乐的女孩子。」 皇眷近似遗憾地摇头,「她死了,因为你爱的不是她,是我。她从寻凤阁跳下去,死得非常痛苦。而我,」她有些讥讽,「我却庆幸你爱的是我,否则,我怎么可以让风化绝代的六音公子,憔悴奔波,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六音听着,脸色一片苍白,「我不知道,文嘉她从来都没有说过……」 「她不说,你就不知道了吗?」皇眷狭长的凤眼利光一闪,冷冷地道,「当然,文嘉爱你,是她自己傻,你绝没有要爱她的义务。但是,我是文嘉的姐姐,我不原谅,我绝不原谅有人这样对我的妹妹。我绝不原谅她这样死,也绝不原谅你可以快活一辈子!」她慢慢地从地上扶起了六音,柔声道,「因此,你不可以现在就死,我要看你那一张倾倒众生的脸,怎么样被你自己,消磨成丑脸!」 那是多么深刻的怨毒、多么深刻的恨?六音从不知道,皇眷于他,有这样深刻的恨,这样深刻的怨毒!三年来若隐若现、似远还近的萧声,原来,是有这样的根源,这样不可能原谅的——血的怨恨! 第二章 黄金凤羽旁观的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个犹如黄金凤凰的女子,女皇般的女子,居然和这个一直躺在地上的黄衣公子有什么瓜葛,两个人在扶起来的片刻,居然轻轻说了不少话。 「你就不怕,我有一天,也是会恨你的吗?」六音被她的双手扶起来,顺势握着她的双肩,凝视着她的眼睛,「你的凭借,就是你肯定我会爱你一生、寻觅你一生?你就不怕,我哪一天突然看开了,离你而去,回开封去,你还有什么凭借可以恨我?」 「回开封去?」皇眷冷笑,「六音公子,」她侧过头去,然后又倾身向后看着他,姿态很傲慢,「你以为你还有资格吗?」她轻轻地问,顺势,托起了六音的脸,「你既然离开了,就代表着,在你离开的那一瞬间开始,你除了我,已经一无所有。」 六音的眼中滑过一丝难以言喻的痛苦,他为何在看过了那么多女子之后,却忘形忘己地爱上了她?他有千百个人可以挑选,为什么,从第一眼开始,就已经认定了是她?这个女子,给他的,除了苦与痛,除了悲哀,除了憔悴,还有过什么?为什么,他就是不能停止追寻?在失望与希望中交错,一日一日的日出日落,皇眷,你能明白那是什么样的苦情?你能明白文嘉的情苦,那,我的情,又何尝不苦? 她没有见过六音有这样躲避的眼神,那眼里的自负,那眼里的笑意,那眼里的倾去千江明月的光华,黯然成了如今欲笑不能的苦涩。这个骄矜的男子,为了她,真的已经心力交瘁。看着他幽黑如此的眼神,心头何尝没有泛起微些疼痛的波澜,但是,她却没有那份善良,去原谅文嘉的死亡。 是的,皇眷承认,她不会原谅的,从始自终都是文嘉!不原谅她就这样死,不原谅她居然如此自私,不原谅她那一跳,还有一起死亡的是她的爱——六音只是她迁怒的对象,是她当年曾经想爱却没有爱过的男人,她还没有来得及去爱,文嘉就已经判定了她这份感情的死亡。他无辜,她又何尝不无辜?她还来不及爱,她甚至没有资格去说爱,因为妹妹,妹妹的爱已经堵死了她去说爱的路。然后文嘉死去,留下她死去之后都不能释然的怨恨,她又怎么能够和这个令文嘉伤心欲绝、心碎死去的男人,开始一段快乐? 所以迁怒于他,折磨他,折磨自己;他越深情,就证明他越不在乎文嘉,然后她自己越感到心痛,就证明,她的罪孽有多么深。所以,就会更恨他。 罪孽啊! 她,六音,文嘉,纠缠不清的爱与怨,代价是一份绝世风华的死亡。 无论颠过来,倒过去的,都是——罪孽。 ※angelibrary※ 青衣男子与青衣女子看着那黄金凤羽般的女子扶起黄衣男子,往谁也没有多看一眼,就此淡淡地离开,走入了镇上惟一的一间客栈。 「好美的女人。」青衣女子一直看到了皇眷消失不见,才深深吐出了一口气。 「师妹,我有一个想法。」青衣男子突然道。 「不错,」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青衣中年人点头,「这位姑娘如此容貌,今年贺西会场贺兰春山的倾城绝眼,可能就要失去作用。」 青衣女子也点头,「贺兰春山这妖女倚仗着她的狐媚之色,靠着倾城绝眼也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如果可以找到一个比她更美的女子,她的倾城绝眼就失去效用,那些被她迷惑的各家各派的男子,也就可以解脱了。」 「那位戴着黄金凤羽的姑娘,绝对要比贺兰春山美貌多了,不但是美貌,她还有一种令人不可逼视的王者之气——贺兰春山与之相比,简直像个乡下女子。」青衣男子几乎魂魄都还没有收回来,还在那耳际与颈项边晃的黄金凤羽中失神。 「她现在可能在救人,我等一个时辰之后,再登门造访。」 ※angelibrary※ 救人? 皇眷根本没有在救人,她只把六音丢在椅子上,就这么冷冷地看着他。 六音胸口气血翻涌,难过之极,却是哈哈一笑,「我既然早已经不是三年前的六音,你还有什么好看的?这一张脸早就凋零不成样子,你看着我,不觉得三年前因为这张脸而发生的事,实在是荒唐吗?」 皇眷的确在看他那一张脸,自从三年前离开,她就再也没有认真看过这一张当年倾倒众生,令爱者生、怨者死的脸。 如今,依然是一样的眉目,一样的嘴角,一样的人,那宛若月光照在流水上,光与影那样跳跃变化的眼睛,那曾经似笑非笑,衣发飞扬的神采,都宛然失了踪,或者,是永远也找不回来了吧。曾经的美丽红颜,与苍颜,相隔竟是如此之近,只需要三年,舞衣上的铃铛可以消失,风吹过的发缕可以绾起,可是,那种天生的美丽,也是如此容易就能在风烟里消散无影踪? 「你自己看着,有没有觉得自己很可怜?」皇眷拿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慢慢地梳她自己的光华柔软的长发,「红颜老去,六音公子又是那样喜欢美人的人,再这样下去,再过一两年,连艳蝶,也不会向你献殷勤了。」 六音嘴角微撇,依然带着魔魅动人的神韵,「我可以不追你,回开封去。」 「是吗?」皇眷冷笑,「你做得到吗?」她放下梳子,伸出手抵住六音左胸,一边道:「六音公子,红颜青丝,一日凋零,并不是你想挽回就可以挽回的。」一边传出真气,为他调理胸口岔经的真气,「你这门功夫危险得很,我早就说过,不练也罢,可惜你就是喜欢卖弄风情,歌曲舞蹈,是你天生喜好的东西,你一身武功,华而不实的东西占了大部分,这样和人动手,怎么能不吃亏?」 六音依然是嘴角微撇,「我从未打算要走江湖,我本在开封待得很好,只不过,有人看不惯我高兴而已。」 「是吗?」皇眷冷笑,「你好自为之,只要你能回开封,难道我还会拦你?我可从未逼你要跟着我。」 六音突然抬起手,在真气疗伤的时候,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动作,但是他举起了手,轻轻地在她的脸颊上碰触了一下,似乎在感觉她肌肤的光滑柔嫩。 皇眷真力一催,六音一口鲜血吐了出来,但是他的手并没有就此离开皇眷的脸,而是顺着她的脸,轻轻地抚摸,然后,随着他手臂的重量,手掌的温度,轻轻地,滑过了她的面颊。 「追了三年,我终于,触摸到了你。」六音的嘴角带血,但是却分明带着翘起嘴角的笑,那殷红的血色,让他失去光泽的嘴唇,看起来分外魔魅动人,「你放心,这一次,我一定会回开封去。我,不是飞蛾不会等到扑进火里,烧掉了翅膀,才知道后悔。追寻你,太辛苦太麻烦,我始终是喜欢过舒适生活的人,我不能忍受这样的苦……」 皇眷心底微微起了一阵不安,一阵不确定。他,终于要决定放手离开了吗?不,她相信她自己的魅力,六音是不动情则已,动了情就分外死心眼的人,他在离开的时候,就应该知道,他除了她,将一无所有。「你如果可以回去,你一早就回去了,不是吗?何必等到这一天?」 「那是我以为,你对我,就像我对你一样。」六音低沉地道,「我不知道你是为了文嘉,我以为,你是为了我……你如果为了我,我追你一辈子,不会觉得辛苦。但是你是为了文嘉。」他笑得苦,「我追着你,追着一个永远也追不到的人,不是飞蛾扑火,是什么?我只是想找,找一个相知相许的人,如果要我追寻一份怨恨,追寻一辈子,你不觉得,对于六音来说,太辛苦了吗?」 「那么,我祝贺你放得掉,看得开。」皇眷转过头去,淡淡地道。 六音笑了,「我要找到恢复容貌的方法,让你后侮,为什么你居然可以不爱我,」他胸口的真气已经转顺,说起话来就很顺畅,「我要让你后悔。」 「后悔?」皇眷冷笑,「我会后悔?好,我等着你如何来让我后悔。」 六音依然笑,「这就是我喜欢你的地方,你,凶神恶煞的,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听话……」他低语,「我第一次看见你,在皇上的御林宴,你带着一群女子进来,跳的是《春日宴》,别人的眼神娇媚入骨,而你,你从来不看人,你连皇上也不看,你就看着文嘉。我那时候很奇怪,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只盯着一个白衣的小宫女,但是那天文嘉打翻了三个碟子,泼出了一杯酒,都是你,你在那样流衣宽袖、金碧辉煌的舞蹈之中,替她遮掩过去的。你的眼神,像一只鸟,不甘被人束缚,却为了某些理由,勉强暂时忍耐着,待在宫里。你的颈项很美,左耳上的那枚黄金凤羽很适合,就像一个带着桎梏的女皇,一只铐着锁链的凤凰——我很动心,真得很动心。」他慢慢推开皇眷压在他胸口的手掌,他已经不需要了,「我很遗憾,不能让你爱我……」 「凭什么,每个人都要爱你?」皇眷默然,听了他的剖白,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低低地道,「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凭什么,每个见过你的女人,都要爱你?」 「我从来没有要求每个女人都要来爱我,只不过,我不能爱的人太多,而我希望有的,一直都不能够有。」六音柔声道,「你为了文嘉恨我,我不气你,但是,我也不会道歉,因为,爱与不爱,不能由文嘉来判断,不能因为我不爱她,就等于,我是有罪的。」他温文地笑,「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你,我,文嘉,都逃不过,但并不等于,我们都是——有罪的。」既然皇眷是怨恨他的,那么,他不为难她,他可以离开的时候,就离开。 六音借着把皇眷的手推开的力道,轻轻地从椅子上飘起,慢慢地,从窗口飘了出去,他这一门轻功,和大多数轻功都不同,尤其显得轻灵飘逸。 临出窗的时候,他回眸一笑,却什么也没说,就此走了。 他那一笑,彷佛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风华,夕阳之下,犹显得风采如画。皇眷怔怔地看着他离开,回想着他三年苦苦的追寻,看着他相遇不过片刻一笑而去,耳边依然索绕着——「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你,我,文嘉,都逃不过,但并不等于,我们都是——有罪的。」是吗?因为是爱,所以,无法用常理解释,如果心够豁达,那就不妨释然、坦然? 可是我——不够豁达,我没有你潇洒,我也不够你善良,所以,我始终无法原谅。 ※angelibrary※ 「笃笃笃。」门口传来了几声敲门声,敲得很轻,显得对屋里人很敬重。 「进来。」皇眷没有回头,目光犹停留在六音刚才呕出的鲜血上,不知为何,看着那鲜血,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姑娘的房门上了锁。」门外的人很和气地道。 「听你们的脚步声,也是武林中人,要进来,难道还要我请你?一块铜锁,在众位眼中,着实算不了什么。」皇眷淡淡地道,其跋扈刻薄之处,一闻而知。 「格拉」一声,铜锁断裂,一个青衣中年人走了进来,「姑娘,在下青剑十八式门人,古长青。」 皇眷背对着门口,一只手犹自拿着木梳,从铜镜中凝视着进来的人,「恕我眼生,不认得各位高人。」 「姑娘不必心存戒备,」古长青微笑,「在下并无恶意,只是眼见姑娘容颜出众,想要和姑娘商议一件事情。」 皇眷慢慢地从梳妆台上拿起一支黄金凤钗,插入髻髻,然后才冷冷地问:「什么事情?」 「姑娘可知贺西会场有贺兰春山之约?贺兰妖女凭借姿色媚功,迷惑了不知多少英雄豪杰,姑娘的容貌远胜于她,如果有幸能与同去贺西会场,必可破解贺兰妖女的倾城绝眼,拯救被她迷惑的众位武林少侠。」 皇眷截口冷笑,「武林少侠?能为贺兰春山迷惑,也算是武林少侠?」她淡淡地讽刺,语气却不容情,「是啊,男人一旦犯了什么错误,必是被妖女迷惑,他们自己当然一点过错也没有。」 古长青被她抢白得一时之间无话可说,呆了一呆,才道:「即使并非武林俊杰,上天有好生之德,姑娘你……」 「上天有好生之德,你找上天去救人,姑娘我没有好生之德,杀人我会,救人一概不会!」皇眷冷冷地道。 古长青这一下是尴尬之极,他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怪癖孤傲的女人,「那么,打搅姑娘休息了。」 「你回来。」皇眷对着镜子凝视了一阵子,似乎对头上的黄金凤钗并不满意,拔了下来,「贺兰春山的倾城绝眼绝非等闲之辈可以破解,你不要以为找到一个比她美的女人,就一切万事大吉,你会害死你所找到的绝代佳人。」她淡淡地道,「我告诉你,贺兰春山的倾城绝眼我领教过,她奈何不了我,我也奈何不了她。我虽然长得不错,却没有她风骚妖媚。还有你们奉为神人的姑射姑娘,现在应该称为容夫人,她长得也不错,但是一样奈何不了贺兰春山,你们自诩侠义中人,姑射的乌木琴功力如何,你们应该比我清楚。」 古长青心头一凛,「姑娘的意思是,知道有方法可以破解倾城绝眼?还是,真的自此无救?」 「方法自然是有的,」皇眷淡淡地道,「你有悲天悯人的情操,难道我还刻意和你为难?」她转过身来,用她君临天下的眼神看着古长青,「方法只有一个!」 古长青问道:「什么?」 「你去找,天下第一美人——」皇眷一字一字地道,「没有天下第一流的风采,绝对动摇不了倾城绝眼的魔力,记住了,是天下第一,不是像我这样的庸脂俗粉。」她淡淡地道,「你看女人,眼光也应该高一点。」 古长青虽然已经年长皇眷三四十岁,却依然被她教训得老睑生红,「不知道何谓天下第一美人?」 「天下第一美人,能令爱者生,怨者死,不需要绝世媚功,就可以颠倒众生——」皇眷一字一字地道,「天然的魔力,才能抵御得了后天的魔功,所以,你需要的,是天下第一美人。」 「这样的人,千百年来未必有过,一时之间,上哪里找?贺西会场之约,三个月后就要开始了。」古长青摇头。 「有的,」皇眷淡淡地道,「这样的人,自然是有的,没见过他之前,我自然也不相信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人。」 古长青大喜,「请问姑娘,这位天下第一美人现在何处?可是姑娘挚友?缘盼一见。」 你已经见过了,可惜,他容颜凋零颜色成霜,你居然,看不出来——皇眷心里掠过一丝沧桑的痛楚,脸上毫无表情,「太迟了。」她淡淡地道,「他虽然曾是天下第一美人,但是如今,已经连美人这两个字,都已经不算了。」 「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他自作自受,」皇眷冷冷地道,「你没听说过红颜白发吗?正是有着天下第一的容颜,所以才特别容易衰败,绝世的容颜,就像娇贵的孩子,没有精心地照顾滋润,自然要衰败凋零。上天对人,总是公平的。」她近似残酷地冷笑,「红颜白发,英雄迟暮,如果是平凡人,反倒没有这么多痛苦。」 这位语言讥消颜色冷漠的姑娘,其实倒有着一副热心肠,只不过她嘴上刻薄,心里却并不冷漠,甚至,偶尔一两句冷冷的讽刺,却也是精辟的人生之语、沧桑之恨。古长青心中莞尔,「白发红颜,迟暮英雄,并列为人生第一遗恨,尤其曾为天下第一美人,这种痛苦,只怕并非常人所能想象。」 「不错。」皇眷淡淡地应了一声。 「既然不能从姿色上击败贺兰春山,在下等人只好从武功上想办法了,」古长青微微一笑,「多谢姑娘,在下告辞。」 「不送。」皇眷依然没什么表情,冷冷淡淡。 古长青出去,关上了房门。 天下第一美人?可笑的古长青,一直以为她说的是女人,却不知道,她说的,是六音,一直都是六音。 当年的天下第一美人,如今是羁道上颠沛流离的路人。六音啊六音,你心里,究竟有多苦?容颜凋零,你是最自负美貌的人,是最挑剔容貌的人,最喜欢享受的人,顾影自怜,是什么样的心清?什么样的伤痛? 不痛苦吗?为什么你还有自信,要让我,后悔没有爱你? 你那当年的铃铛,究竟藏在何处?那一笑倾尽千古风华的流水与月光,那在我的萧声中一个转身落尽繁花的剑舞衣袂,又究竟,藏去了何处? 风华落尽,当真,再也无可挽回?可是如果我后悔了,我后悔了,那你的美丽,又要去哪里寻找挽回? 突然之间,三年冷漠残酷的心情,起了波澜,第一次,为了他,心疼了起来。 第三章 红颜苍颊她是为了文嘉,那么,一切就再也无话可说,因为,她并不是为了爱他而逃避。 六音一个人寂寂走在荒草连天的羁道上,三年的追寻,这样的结果,只能说是他太傻大痴太执着,否则,盛极一时容颜绝世的六音,又怎么会纵容自己,变成了今天的模样? 马蹄之声从身后传来,六音没有回头,从蹄声就知道,是那三个穿青衣的男女。 「这位公子。」马蹄之声在他身后停了下来,有人很和气地道,「又见面了。」 六音素来懒得和人打交道,若是他三年前的脾气,说不定一笑迷得人七荤八素,就此拂袖而去,但他却已经失去了那种心情,别人叫了他一声,他回过头来,也是笑了笑,只是他的笑,落寞多过笑意,这一笑,只能让人感到黯然,却不能感到释然。 「公子的身体可是痊愈了?」古长青分明是好好先生,关心地道,「可要在下把马匹让给你坐一阵?」 六音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笑意盎然,「古大侠的好意我心领,我的伤,已经不碍事了。」 青衣男子却已经利落地跃下马来,「兄台伤势初愈,身体必定虚弱,还是休息一阵得好,武林中人,谁不偶尔遇到个意外?你我不相互帮助,他日遇难,又有谁会来帮助自己?」 六音有趣地笑了笑,「青剑十八式的门人,你们此去,应该是拜见尊皇武帝前辈,怎么?半路折了回来?」 「我等本是为了向尊皇武帝两位前辈询问倾城绝眼的克制之法,但是半路遇见了皇眷姑娘。」古长青和蔼地道,「要克制倾城绝眼,必要天下第一美人,我等想来想去,如果倾城绝眼不除,任是天下第一武功也拿她毫无办法,所以折回来打听看看,天下第一美人究竟是谁?」 「皇眷姑娘是如此容色,那天下第一美人,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子。」青衣女子轻轻地叹息,「那是我等万万不能想象的了。」 六音脸色微变,皇眷她——天下第一美人?她……她是故意的吗?故意要人看他如今的颜色凋零?故意要人嘲笑他? 「公子既然和皇眷姑娘是素识,不知可否告知,那天下第一美人,究竟居于何处?」青衣男子问。 「天下第一美人?」六音似笑非笑,「皇眷没有告诉你,那天下第一美人,早已经美人迟暮,只怕连一般小姑娘都比不过了,怎么能抵御倾城绝眼?」 「是吗?」古长青失望地道,「如果这世上有返颜之药,那就好了。」 「返颜之药?」六音轻轻地道,「世上谁人不恨红颜老?还不是人人都要见白头?即使卓绝如容隐,还不是一样,要白了头发?」他那一剎那有些失神,似乎想起了很多是是非非,恩恩怨怨,「我也想啊,但是,」他洒脱地笑了笑,「千年雪莲,万年首乌,都是传说中的东西,要上哪里找?」 青衣男子也哈哈一笑,「那天下第一美人还不知在何处,万-一见,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那再有返颜之药,也是回魂无术了。」 「老婆婆?」六音回眸笑望着青衣男子,「我的身体已经不妨事了,兄台还是上马,我们可以边走边聊。」 青衣男子见他执意不肯上马,也不再推推让让,翻身上马,「兄台是见过那天下第一美人的?不知容色如何?」 六音嘴角微撇,「皇眷姑娘是如何对你们说的!」 古长青低沉地道:「她说,可以令爱者生,怨者死,那就是颠倒众生的绝世风华了,不知这位小兄弟觉得?」 「是吗?」六音与奔马并肩而行,不疾不徐,既不会快一步,也不会慢一步,「我当她对天下第一的容貌一点好感也没有。」 「皇眷姑娘似乎很感慨红颜白发的伤痛。」古长青插口。 「是吗?」六音哈哈一笑,「你怎么分得清她是在幸灾乐祸,还是伤痛惋惜?」 古长青莞尔,「皇眷姑娘并不是把心事摆在脸上的人。」 就在这时,突然之间,青衣男子的马匹在奔跑中踩到了一块碎石,马步一滑,马儿长嘶一声,前蹄跪了下来,把马背上的青衣男子甩了出去。 青衣男子猝不及防,身体已经凌空,然后他还没有发力后飘,就感觉到有人挽住了他的臂膀,轻飘飘地向上一冲,然后轻轻巧巧地落了下来。 「公子?」古长青大为意外,他虽然知道六音武功不弱,但是见他带伤在身,不免存着几分轻视之意,结果眼见他一揽一抱,直飞上天,似乎完全不必着力,这一冲,就并非自己可以做到,不免脸色为之一变。 青衣男子惊魂稍定,转过头来,「你——」 入目是六音一笑的神采,那一剎那,虽然觉得他容颜未免有几分枯凋之色,但那一笑灿烂夺目,把他的脸色和眉目的憔悴都压了下去。 六音见他突然之间呆了,不免有几分莫名其妙,「怎么?你受伤了?」 青衣男子长长吁了口气,「不不,没有,兄台武功高强,倒是在下有眼不识泰山……」 六音打断他的话,「这样的话我已经听得太多了。」他低下头去看白马,那马扭伤了前蹄,站不起了,他慢慢地从怀里摸出一条丝帕,「格拉」一声接上了马的腿胫,然后用那丝帕扎了起来。 那是一条很精细柔软的浅黄色的缎子,一般来说,是仔细讲究的女人,才会选择用这种东西做衣服,而六音这一条缎子是狭长的,并非衣裙,而更像一条衣带。 古长青等人只是觉得奇怪,却不知道,这带子是什么东西。 那是六音当年用来系腰上玉铃的丝带,不知道他为什么一直带在身上,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在此刻拿了出来,就为了给马儿疗伤。 是代表着如今的六音,再也不可能回去了?永远的只是一个江湖道上的路人,再也不是宫廷里头一笑掷千金的少年公子,公子少年? 青衣女子看不懂六音眼里过于深沉的悲哀,只是觉得,他虽然说是在治马,但是他的目光,更多的是停留在那条丝带上,缠绵婉转的,像看着情人,像看着某一段很美、很美的时光。 那一定是他情人的丝带,青衣女子只能如此想。 「我要走了。」六音绑好马腿,「过半个月它就会和以前一样,半个月之内,最好不要骑它。」 「公子要走了?」古长青不明白为什么他突然说要走,「后会有期。」 六音不与他拱手,看了那绑在马腿上的带子一眼,似乎有留恋,也似乎什么都没有,风吹开他额前的发缕,他就此掉头而去。 「很奇怪的人。」青衣女子看着六音离开,「他好象很开朗,又好象很落寞。」 「江湖奇人,总是有各种怪癖的。」古长青和蔼地解释。 马匹既然已经受伤,他们三人只好慢慢地走,走了莫约三个时辰,突然遥遥地有马蹄声传来,一匹黑马马蹄狂奔,凌乱得连节奏都听不清,一个女子从尚未停稳的马背上一跃而下,清声喝道:「古长青!你看见他的人没有?他的人在哪里?」 古长青错愕地看着她,来人衣袂飞扬,居然是皇眷,「你问的是穿黄衣服的那位公子?」 皇眷显然是刚刚狂奔而来,喘息未定,但是那眼神凌厉如刀,「他人在哪里?你们见到他了,是不是?他的人在哪里?」 「他刚刚走。」青衣女子不解地看着她,「怎么了?出了什么事?皇眷姑娘?」 皇眷一个转身,衣袖霍然带起风声,「他走了?他这,这莫名其妙的人!」她为了什么事情狂怒,但是却不愿说出来。 「他走了,约莫走了半个多时辰,姑娘莫约是追不上了。」 「六音!六音!你好!你很好!」皇眷气得脸色苍白,「我记着你一辈子!你很好!」她飞身上马,一提马缰,正要往六音离开的方向追去,突然之间,看见了绑在马腿上的丝带。 三个人看着她,她的神情,就像剎那间被五雷轰顶,整个人都怔住了。 很耐心地才打得很整齐的丝带,带子的尾端,在风里飘——无声无息,似乎很美,很自然。 她明白六音仔细绑着这带子的心清,剎那间,她恍馏记起了,三年前初见的六音。如今,有谁可以从这条沾满尘土的带子上,看见他往日的风光? 天下——第一美人?皇眷呆若木鸡地看着那丝带,六音,你是故意的,是不是?你用这个来报复我!你在报复我!我不原谅你!我绝不原谅你!她不知不觉已经到了那马腿之旁,颤抖着,伸手去触摸那丝带,就好象不久之前六音触摸她的脸颊一样颤抖地,充满着不确定和恍惚。 丝带光滑如昔,一如从前一样温柔。 那马匹也许不太能分辨给它疗伤的人,低下头来舔舔皇眷的手掌,把她当做了六音。 皇眷呆若木鸡地看着那马,看着马眼中的温柔,那温柔,本不是给她的。 「姑娘?发生了什么事?」 古长青一头雾水,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皇眷突然失常成这样。 皇眷松手,看这丝带的尾端自手心飘开,在风中飞。她眼中有泪,「我?我怎么可能会有事呢?我,我,」她突然笑了,那眼泪也同时掉了下来,「我怎么可能会有事?我如果有事,他岂不是太笨了?太笨了?」 古长青等人面面相觑,愕然不解。 皇眷闭上眼睛,却是语带嘲笑地道:「你们不必去找什么天下第一美人了。」 「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死了。」皇眷淡淡地道,一点表情也没有。 自古长青离开后,皇眷一直过了很久,才发现六音所呕的那一口鲜血,鲜艳的色泽一直不褪,她到了那一刻才愕然发现,原来,与六音的长歌为敌的,是九寰恨曲! 那是一种非比寻常的魔功,以哨子发出,中者毫无知觉,一直到两个时辰之后,突然呕血而死。她一时没有察觉是九寰恨曲,吹萧插了进去,她以为是在帮他——不,她的确帮了他,但是,六音却撤尽全身真力,为她筑起一道无形力墙,阻拦魔功。所以,她也听了九寰恨曲,却毫发无伤,而六音却真气岔经。然后疗伤,她以为是在疗伤,却不知道,为九寰恨曲所伤,本不应该就动真气,一动真气,吐出艳血,就代表着魔功入体,无药可救! 她只不过是真力转了一圈,六音却为她赔上一条命。而她毫无所觉!毫无所觉!六音也根本就不打算让她知道! 这算什么?算是——我害死你的?我逼死你的?六音啊六音,你这是在报复我吗?她狂骑奔来,要抓住他问个清楚,但他却不给她机会,除了这条淡黄色丝带,他什么也没有留下。 留下丝带,是表示,你已经下定决心等死,再也没有心愿要成为当年的六音。 你是在表示,断绝昔日的繁华?是在表示,你再也不能回去了吗? 你这算什么?为文嘉抵命?为了报复我? 还是,你什么也没有想,什么也没有恨,只不过,苍天安排你这样的结局,你就——认了? 不!不可以!你认了我不认!你不可以死在别人手上!你要死,也要我亲自下手,才可以去死!我还没有允许,你就不可以死! 她掉转了马头,摇摇晃晃地,往六音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angelibrary※ 六音其实并没有走很远,他只是走到了一处没有人烟的地方,深深吸了一口气,摊开双臂,躺了下去,对着天空,微微地瞇起眼,带着一抹淡淡的慵懒的笑意,看了夕阳一阵子,然后就闭起眼睛睡着了。 身下的是清新柔嫩的青草地,夕阳的柔光如画一般,给他原本风采盎然的五官均匀地涂上一层颜色。一朵粉紫色的小花,在他脸颊旁边轻轻地摇晃,单薄的花瓣,在风中颤抖,一点点娇怯的幽香,一点点摇曳的风情。 此情此地,如果可以带着微笑睡去,即使永远不再醒来,也是美丽的吧?如果有幽魂在六音的上空盘旋,必然也看不出,六音慵懒的笑意之中,没有任何悲伤的味道,或者痛苦的阴影。 远远地隐约是天打雷了,又隐约有马蹄声,六音没有理会,益发地睡得恬静安详。 过了一阵子,有马蹄声,有人。 那个人冷冷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吐字如冰:「你还要在地上躺多久?」 六音似乎是睡着了,恬静慵懒地翘起嘴角,带着安详的笑意,却眼睛也不睁开地咕哝一声:「你不知道什么叫做扰人清眠吗?」 一股比他脸颊旁边的花香还要尊贵的香气淡淡地侵来,香气的主人和他贴得很近,呼吸可闻,「你起来,我带你去疗伤。」 「疗伤?」六音睁开了一只眼睛,很有趣地眨了眨,「你不是很希望我死吗?」 皇眷冷冷地看着他,残酷地咬着嘴唇,「我还要看六音你的丑脸,你如果现在死了,我怎么能甘心?你就是要死,也要死在我手上,我怎么能让你死在别人手上?」 「你的头发乱了。」六音躺在地上看她,却说了一句无关紧要的话,轻轻抬起手,为她绾好微乱的发丝,然后叹了口气,「我死在谁手上,对你来说,有这么重要吗?」 皇眷感受得到他指尖的温热与他轻轻绾发的温柔,心头不知不觉乱了节拍,脸色犹如寒霜,她特意更加冰冷地道:「何况你这次本不会伤得如此重,是我疏忽,我要你死,就要你心甘情愿地死,我不想你以为,是我要逼死你。」 六音睁开了另一只眼睛,哈哈一笑,「逼死我?」他很利落地翻身坐了起来,一点也看不出身受重伤的模样,「我还不够心甘情愿?我躺在这里等死,本来风景无限美好,是你来扰人清眠,然后怪我不够心甘情愿地死。」他笑,笑得玩味,玩世不恭,「你当真有那么好胜,连我死在别人手上,你都不甘心?」 皇眷冷冷地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六音凝视着她,叹息,「我只不过想问,我都要死了,你能不能对我说实话,你真的,一点也没有爱过我?」 「没有。」皇眷斩钉截铁,冷冷地道,「从头到尾,都是你爱我,我恨你。」 「真的,从始自终,都是为了文嘉?」六音凝视的眼眸幽黑如墨,闪着一种黑漆的光,似乎在这个时候对他说谎,真的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皇眷一时之间没有回答,过了一阵子,才道:「是又怎么样?」 是又怎么样?六音有趣地笑了,他满意了,这样,就算是皇眷最柔软的感情了吧?逼问到如今,有这样一点点的不确定,他就满足了。他的要求真的不多,三年的追寻,换她微略的迷茫也就够了。他忍不住笑出来,他真是太多情了,太痴太傻了,不是吗? 「你笑什么?」皇眷恼恨地瞪着他。 六音指天,笑道:「天上的星星好美。」 「星星?」皇眷抬头,才知道,夕阳已经不知不觉淡去,如今,天色纯蓝,一天璀璨的星光,就像六音眼中的光彩一样。 「星星,如果一颗星星,就是一个人的命运,怎么这世上这么多人,却看不见天上有这样多的星星?」六音抬头看着天,「你会望星吗?」 「不会。」皇眷被六音一指天,就怔怔看着那些星星,听了六音的问,想也没有想,就回答了。 「我的一个朋友会,可惜,我已经很久很久没看见他了。」六音歪着头,兴致盎然地看着天,「人家说,每一个星星,就是一个人的星相,所以诸葛孔明死的时候,传说天上掉了好大好大的一颗星下来。」他自言自语,「如果我今天晚上死了,不知道天上会不会有星,为了我掉下来?」 「胡说八道!」皇眷不耐烦地皱眉,斥道,「你不会死的,我会带你去疗伤。九寰恨曲又不是什么治不好的绝症!」 六音眼中奇光闪烁,轻轻地道:「我说的不是因为九寰恨曲的伤势而死。」 皇眷狭长的凤眼微微一瞇,「你想说什么?」 六音叹了口气,「如果我根本没有受伤,只不过骗骗你,就像这样,」他很自然地揽过坐在身边的皇眷的纤腰,在她充满温馨和尊贵味道的颈项和耳际一吻,轻轻地道,「你难道不会杀了我?」 皇眷被他一把抱住,然后在颈项上一吻,整个人都要烧了起来,在六音说到「你难道不会杀了我?」的时候,她已经不假思索地一掌劈出,把六音劈出了三丈开外,「砰」的一声,整个人撞在岩石上。 一掌劈出之后,她才脸色大变,「你,你骗我!」六音体内经脉阻塞,根本已经返魂无术,再加上她这一掌,再有大罗金仙也救不回来了!他根本就是——在找死! 六音从山石上坐了起来,扑哧地笑,「你不是不甘心我死在别人手里?现在我十成十是死在你手里了,你,总该满意了吧?」他最后一句说得很轻,看了她一眼,终于吐出一口血来,血色鲜艳,就像新娘的红嫁衣一样。 皇眷紧紧地握起拳头,全身都在颤抖,咬牙道:「你,你好!算你狠!」 六音呵呵地笑,似乎很得意,「牡丹花下死,做鬼也……」他眉头微微一皱,「呃」的一声吐出了第二口血,才接下去,「风流……」 皇眷「刷」的一声从衣袖里拔出了短剑,森森的剑气直指六音的鼻尖,她森然道:「既然你迟早要死,不如我现在杀了你,也省得你痛苦!」 六音闭目,态度悠闲自得,「能成为你第一个亲自动手杀的人,是我的荣幸。」 皇眷心里一跳,他,他怎么知道,虽然她表面上冷冰冰恶狠狠,却从来没有真正杀过一个人?一咬牙,「本姑娘杀过的人何止千百?很遗憾你没有这个荣幸了!」她「刷」的一剑,刺了下去。 就在她一剑刺下的时候,天骤然打了个霹雳,皇眷陡然一震,六音也微微一怔,睁开眼睛。 他们同时看见,一颗带着狭长光晕的流星,闪烁着璀璨如眼眸的光华,划过了天空,到了半空,就陡然消失了影踪。 两个人脑子里同时想起的是——「如果我今天晚上死了,不知道天上会不会有星,为了我掉下来?」 「刷」的一剑,鲜血涌出,苍白的剑刃,苍白的肌肤,殷红的鲜血,剑刃上映着冷冷的皇眷的眼睛。 但是她这一剑,只是划破了六音左颈的肌肤,并没有一剑封喉,她呆呆地看着六音,剑一颤抖,那鲜血就在六音的颈边扩大,晕染了苍白的剑刃。 六音看着那剑刃,黑发覆额,神态很安详。 皇眷的剑尖越颤抖越厉害,六音颈边的伤口越来越深,最终,割裂了大血脉,一股鲜血喷了出来,洒了那剑一身。接着「当卿」一声,皇眷持剑不稳,短剑落地,她「砰」的一声跌坐在地上,呆若木鸡地看着六音,失魂落魄。 六音依然那样坐着,黑发覆额,状甚安详,只不过颈项边的血,渐渐地晕染了他半身。 突然皇眷爬了过来,颤抖着双手,给他裹伤,她的手颤抖得那么厉害,六音颈项上的伤口那么深,她一块巾帕还没有扎紧,就已经被血湿透,重得掉了下来。她换一块布再包扎,但是血越流越多,她只能紧紧地用巾帕按住那个伤口,她的手冰冷而颤抖,六音都可以透过鲜血感觉到。微微一笑,六音有趣地眨了眨眼睛,低沉地道:「你在给我放血?」 皇眷呆了一呆,极度狼狈不耐地喝道:「你给我闭嘴!」她急急从衣袖里翻出了无数种药,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部倒在六音的伤口上,然后用衣带紧紧地缠了起来。 六音被她的衣带勒得呼吸困难,忍不住皱眉,「难道你不想一剑刺死我,却要用带子勒死我?」 「你给我闭嘴!你没有听到?你吵吵嚷嚷,我一剑杀了你!」皇眷心烦意乱地斥道,也不想她现在的威胁是多么荒谬,她正在手忙脚乱地救人,却冷言冷语一本正经地说,她要一剑杀了他?可见,她平时就是这样说话,口是心非,面子上狠毒,心里,却柔软温热得像个天真的女孩子。纯然,没有杀人的狠毒。 「你舍不得我死?」六音只是在心里这样轻轻地问,却没有问出声音来,他知道,一旦问了出来,也许,下一剑,不会只是划过了颈项。 你是舍不得我死?还是不忍心我死?还是,只是因为,你根本不会杀人? 他闭上了眼睛,不忍再看她为他心慌意乱的样子,她总是骄傲得像一只凤凰,总是那一副天下惟我独尊的高傲,看着她眼角含泪心慌意乱的样子,着实很让人心疼,让人怜惜。她不承认对他的情,可是这一剑,却把她推到了他身旁,很近很近,他不忍心问她你是不是爱他,因为,已经不必再问。 我已经要死了,知道你对我,有着不愿我死的情,我就已经满足了。 突然之间脸上一凉,一股寒气扑面而来,他吃了一惊,睁开眼睛,只见皇眷拿着那柄短剑,对着他的脸颊不到一寸的距离,她眼睫上有泪,脸颊上有血,是他身上的血,溅到了她脸上去,只听皇眷一个字一个字地道:「你快说。你不死,你不会死,否则,我立刻划花了你这张天下第一的脸!你快说,你不会死,你一直到了这张脸变成丑脸,黑发变成白发,都不会死……」 六音伸手去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冷得像冰,「我不会死,」他柔声道,「我一时三刻都不会死,你不必看到了那颗流星而害怕,我只是胡说八道,我至少还可以活个三五天,不会死的。」 这,这算什么保证?皇眷的手被他紧紧地握住,整个人在颤抖,突然「当啷」一声再次丢下短剑,扑入六音怀里,闷声地抽泣,「我……只想你变丑,并不想你死!」 六音只能搂着她,像哄婴儿那样轻轻地哄着她,能说什么呢?他,无话可说——突然之间,皇眷啪地一下给了他一个耳光。 六音抚摸着脸,苦笑,「又怎么了?」 皇眷咬牙,狠狠地道:「要死的人了,还要占我便宜,吃我豆腐!」她脸上又是泪,又是血,还充满着又要哭又要笑的样子,「你这狠心的,居然明明知道中了九寰恨曲乱动真气必然血气分崩,居然还任我给你疗伤,你分明就是要栽赃我,让我变成杀人凶手!我早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六音翘起嘴角,笑了,笑得开朗,「我不骗你,我一直以为,九寰恨曲没传说得那么神乎其神,我只不过高估了我自己而已。」他慢慢把皇眷推了起来,用他干净的袖子擦掉她满脸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一点也没想过要死,而且,你要为我疗伤,那是多么好的机会,我怎么可以放过?」他故意笑,「只不过,有人不懂得抓住机会,一个劲地说一些大煞风景的事情。」 皇眷胸膛起伏,看着他毫不萦怀的笑脸,竟是一点也没有为生死担忧,他就那样坦荡荡地躺着,那样坦荡荡地笑,偶尔有伤怀,偶尔有落寞,但是抬起头来,依然是会笑会唱的六音,依然,不会让太多的苦情,掩埋了自己。 这是真实的六音,而不是皇宫之中,歌舞升平,随着舞衣蹁跹来去的花花公子,也不是倚马偎栏,一掷千金的纨裤子弟,是六音,是真正的六音,而不是别人! 「你当真一点也不恨我?」她颤声道,「我故意躲着你,让你找不到,我引着你往东南西北边荒野林去闯,让你颠沛流离吃尽苦头,让你,让你最自负的脸,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你不恨我?真的一点也不恨我?」 六音笑意盎然,「我不恨你,因为我知道,你一直在我身边啊,虽然我见不到你,但是每逢危难,总是听见你的萧声。」他很温柔地诉说,「所以我会有信心继续找下去,因为我知道,你在我身边,只不过,你始终在衡量,我是不是有见你的资格。」 「我不是恨你,我是恨文嘉。我恨她为什么要那样死,」皇眷颤声说,带着哽咽,「我恨她死得太自私,完全不为我和家人着想,她不是一个人,更不是一辈子为你而活,她得不到你的爱,郁愤而死,她就从来没有想过,我会伤心,我会痛苦,她是我妹妹!」 她伏在六音怀里哭,她终究只是个十九岁的女孩子,无论外表多么要强好胜,依然只是一个太年轻的女孩,无论多么善于克制感情,但那心底的火焰,依然是那么清晰,那么灼热。 「我恨她先说了爱你,所以我不能说,虽然你对我好,可是我不能爱,我和你相爱,那么,文嘉怎么办?她会气死,她会恨她自己没有用……我好痛苦你知道吗?」皇眷泪眼盈盈,「我什么都为了文嘉,可是,她居然还是跳了下去,她死之前恨你,恨你……」 六音用另一只手干净的衣袖为她擦拭眼泪,温言安慰:「都是我不好,好不好?」 「本来就,都是你不好!」皇眷愤然推开他的手,又顺手拉起他的衣袖来擦拭眼泪,「都是你那张脸不好,文嘉自从在苗疆看过你一眼,就千里迢迢跟着你到开封,为了你死在开封,我不恨你那张脸,恨谁?」 所以你费尽心机,恨来恨去,恨得硝烟弥漫,焰火连天烧,就只是,恨我这张脸而已?六音的手被她推开,然后衣袖又被她拿去擦眼泪,一只手举在半空中,举也不是,放也不是,无可奈何,「你如果讨厌我这张脸,你大可以在我睡着的时候,拿把剪刀毁了它,何必这么麻烦?」 「你以为我没有想过?」皇眷瞪了他一眼,哭道,「那样就是敌人,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 六音哭笑不得,这个女人,心里这么多曲曲折折的心眼,琐碎得像个绣花的小姑娘,面子上威风八面,骄傲得像个女皇,实际上也不过是个很多心眼的常常患得患失的小姑娘,「那么,你一年到头跟着我到处漂泊,就不辛苦吗?」 「没有辛苦,」皇眷轻轻地哼了一声,「我要你变得很丑,我自然要对自己好些,你风霜露宿,我就锦衣玉食,你吃苦,我就吃香的喝辣的,你越变越丑,我就越变越美,否则,怎么叫做彻底毁了你的脸、你的自负?」 六音懒懒地以手臂枕在头下,舒服地躺在地上,他的嘴边还带着血丝,颈项边的伤口依然在流血,巾帕上的血迹在扩大,但是情况已经稍微缓和了一点。六音的神态就像身上没有带任何伤,还穿了一身干干净净、舒服熨贴的衣裳,可以安安稳稳地睡觉。「女人,真是恐怖的女人。」 「你痛不痛?」皇眷看他仰身躺了下去,他的脸色有一丝泛白,毕竟是失血过多。 「不痛,只不过,大概没有几天好活了。」六音翘起嘴角慵懒的笑,「你给我敷的是什么药?还是很管用的,我本以为被你这么一放血,今天晚上就可以见西天佛祖去了。」 「是最好的金创药。」皇眷依然哼了一声,「你放心,我会给你找大夫,你想死?没那么容易!」她依然冷言冷语,「我只要你那张脸,不要你的命!」 六音呵呵一笑,「我懒得理你,你的心眼太坏。」他闭上眼睛,「我要睡了,你如果可以的话,就不要动来动去,我要休息,你陪着我,好不好?」 皇眷的眼神微微颤动了一下,本要拒绝,却只是在鼻子里轻轻出了一声,终于没再说什么。 第四章 倾城绝眼两个人相依睡去,皇眷顾忌着六音重伤在身、一个晚上一动也不敢动,等到天亮,她全身已经僵了。 「啊——」六音伸了个懒腰,居然神清气爽地坐起来,东张西望了一下,「天亮了?」 皇眷早已经躺得全身僵硬,好不容易等到六音自己醒来,看着他神清气爽的模样,真不相信这会是个重伤在身,只剩下一口气的半死人,看着他如此好的脸色,只怕,人人都以为他还可以活蹦乱跳到好几十年以后。「醒了就起来,我带你去找大夫。」 六音摸了摸左颈上的伤口,皇眷用衣带在他颈项上扎得很好,很扎实,但单薄柔软的衣带未免过长,所以,她很自然地在他颈上打了个结。六音一坐起来,那颈项上的缎子的结与缎子的尾端就在风里飘,缎子上微微渗出一点血色,就像一只血色的蝴蝶,依附在六音的颈项上。 「找大夫?」六音动了动身体,「不必了,我觉得我好得很,一点也不像受伤的人。」 皇眷默不做声,为他把了把脉,他体内经脉纠结,真气紊乱,但或许是昨夜失血过多,在身体里流窜的外力并不太强,伤势之间,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居然暂时避免了恶化。 「我说了约莫还可以活个三五天,」六音站了起来,「你也不用太担心,我如果要死了,会闭起眼睛往海里跳,不会花你棺材钱的。」他本是开玩笑,却看见皇眷板着脸一点笑的意思也没有,不免好生无趣,耸了耸肩,「你就不会笑一下吗?」」 皇眷瞪了他一眼,冷冷地道:「有什么好笑的?」她心烦意乱,满心都是六音治不好的内伤,那里有心思听他胡说八道? 「我喜欢海,如果我死了,别忘了把我葬在海里面。」六音走过她背后,自言自语。 皇眷听着,不知怎么地,一颗心就像剎那间不跳了一样,窒息了好一阵子。 就在这时,突然之间,远处传来了一声尖叫,皇眷霍然站了起来,袖子一拂,「那位姑娘!」 她虽然没说完,但是六音却知道她说的是和古长青在一起的那位姑娘。出了什么事,让青剑十八式的门人这样惊呼?「她踩到老鼠了?」六音皱眉。 「不,她遇上敌人。」皇眷的脸色一剎那变得清寒,「而且是很可怕的敌人。」 六音重伤在身听不出远处的异响,皇眷却听出来,是三个人骑马狂奔,后面似乎有一个人在追,只是后面那人的轻功了得,所以听起来近乎无声。 「啊——」又是一声凄厉到了极点的哀号,似乎三个人中,有人受了伤。 皇眷青铁着一张脸,拉起六音,转身就走。 「你不救人?」六音呵呵地笑。 「你闭嘴!」皇眷四下张望了一下,只见昨夜一掌把六音劈得撞上去的那块石头后面有个可以藏人的阴影,她把他推了过去,冷冰冰地道:「不许出来!」 「我不出来,我不出来。」六音眨眨眼睛,有趣地笑,「我听话,你放心去吧。」他说到「你放心去吧」声音很温柔,似乎很体谅她冰冷背后的热血和激情。 皇眷狭长的眼睛冷冷地闪烁了一下,别过头去,从山石后面,走了出去。 远处奔来的是青剑十八式的那三个门人,三匹马,包括被六音包扎了马蹄,嘱咐不要乘坐的那一匹,都没命地狂奔,远远地有个人影悠闲自得地跟随,似乎井不怎么把三个人的狂奔的马匹,当做一回事。 皇眷突然从山石边翻了过去,轻盈地,翻过马匹的上空,双手连甩,把两个已经策马策得有点不太清醒的男人摔了出去,然后揽住青衣女子,空翻落地,一个再翻滚,隐入山石之后。 那两个青衣男子也满头是汗地奔了过来,五个人一起挤在那块巨大的山石之后,三匹马继续狂奔,因为身上无人,所以速度居然快了不少,那远远的人影只凭着地面的震动追随,由于距离的关系,皇眷那一翻本来就轻捷无声,远远掠过,几乎淡而无形。那人依然对着马匹追了下去。 「什么人在追你?」六音此刻胸口的血气浮动,暂时压制的伤势有些蠢蠢欲动,但是他依然那样笑,纯然而有一股慵懒的神韵,让人看了,莫名地就自在镇定了一些。 青衣女子气息急促,颤声道:「是贺兰春山,她,不知道为什么得知我们师兄妹要对她不利,她,她用倾城绝眼迷惑了师兄,我和古师叔带着师兄逃走,那妖女从后面追来,还用……迷魂镖打中了我的手臂。」 皇眷看了青衣男子一眼,果然见他有一点神志迷离,冷笑道:「贺兰的倾城绝眼无药可救,你只要有一点邪念,就是万劫不复,一辈子做那女人的跟尾狗!你莫怪她狠心,要怪就怪你心思不纯,对她起了歪念。」 古长青怆然看着皇眷,「清剑是青剑门下最出色的弟子,他是门主的公子,万万不可有所闪失……」 皇眷的脸色更加鄙夷,轻轻地哼了一声,她本来就偏激,更加瞧不起这些自命名门正派的弟子。 六音突然轻轻地打了个手势,「嘘——」 只听远远地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口哨,似乎是温柔的情人,在呼唤着自己失落多时的东西,又似多情的女子,在叹息着自己的情人。 「贺兰春山来了。」六音压低声音。 就在大家平息静气的时候,清剑突然站了起来,在大家愕然的目光中,痴痴地走了出去。 一个红衣飘飘的女子,嫣然站在山石前面,用最温柔最动人的声音,轻轻地道:「出来吧,古大侠,想必你也不希望我来请的,是不是?」 六音对着皇眷眨眨眼睛,意思是果然名不虚传。 皇眷白了他一眼,做唇形,「她的武功很高,不在你我之下。」 六音呵呵一笑,无声地道:「是不在你之下吧?」这世上武功高得过他的人着实不多。 皇眷冷冷地嘲笑,「可惜你无能为力。」 六音再次眨眨眼,「我还没死呢。」 「没死也差不多了。」皇眷压低声音,「如果我和她动手,你就立刻走!我的黑凤凰在这附近,你呼哨一声,它就会带你走。」 六音皱眉,「反正我也没几天好活了,你干什么要让给我走?你走了不是干净?我留下来,反正早死晚死,还不是一样要死?牡丹花下死,做鬼也——」他这「风流」两个字还没说出来,皇眷一个耳光扫了过去,冷哼一声,借着六音微微一让,她从山石后面纵了出去。 皇眷拦在青剑门的三个人面前,冷冰冰地对着贺兰春山道:「贺兰,你我好久不见了。」 贺兰春山微微一怔,嫣然笑道:「我以为是谁这么大胆,原来是丫头你。」她摇曳着腰肢,像风里婷婷的柳,「丫头你让开,你那张脸蛋长得虽然不错,要破解倾城绝眼还差那么三分媚色,你的武功也不错,可惜,如果你再年长十岁,到了我这把年纪,大概我就不如你了。真真可惜是现在啊,你要给这些人替死吗?」 皇眷狭长的凤眼只是闪过一丝流光,淡淡地道:「贺兰春山,做人不能做得太过分,逼人大甚,终有一天,会狗急跳墙。」 六音坐在山石背后,只觉得气血翻动得越来越厉害,他的伤势,只是随着突然大量失血,真气衰竭而暂缓,此刻颈项边的流血止住,反而渐渐地经脉重新堵塞,一口热血在心口浮动,他忍住了不呕出来,六音很清楚,一旦呕了出来,很容易气血分崩而死。 耳边却听皇眷和贺兰春山开始动手,青衣女子身上有伤,清剑已经神志模糊,只有古长青在一边帮忙,他不敢看贺兰春山的眼睛,虽然也在动手,却近乎毫无作用。 这样下去,皇眷会很危险!六音清清楚楚地听见,很多次贺兰春山的铁袖,差一点点就掠过了皇眷的腰肢,那一旦过腰,就是拦腰截断的后果!皇眷虽然有家传武艺,而且是苗疆绝学,但是毕竟太年轻,她不是贺兰春山的对手。而且,贺兰春山心狠手辣,她不会留下这个未来的对手。 皇眷的容貌太美,贺兰春山此刻虽然表面上满不在乎,但是,她应该很清楚,她的红颜将老,那个女子的容颜却正当绝盛,她怎么会饶了她? 「啊——」 六音忍住胸日滚来滚去的热血,他听得出是青衣女子在惊呼,但是他也知道,是皇眷受了伤,困为如果受伤的是古长青,她发出的不会是这样轻微的惊呼,虽然担心,却没有心焦如焚的痛苦。 此刻贺兰春山阴恻恻地道:「丫头,你小心了,下一次,就不会是腰上挨一道,而是一袖子把你这小美人切成那么萝卜青菜的两块!你莫以为你有一张粉脸,倾城绝眼就奈何你不得,你还不够美!我活了二十九年,还没有见过一个人可以让我的倾城绝眼失效!」 皇眷冷笑,「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真正的天下第一美人!」 「天下第一美人?」贺兰春山纵声而笑,「不错,我没见过,我永远也不会见到,因为——这世上没有这种人,没有!」她冷冰冰地盯着皇眷,「天下第一美人?如果不是我,还会是谁?」 「你这后天的魔功,抵抗不了真正天生的魅力,如果你遇到了真正的天下第一美人,你自己知道,魔功反噬,是什么样的后果!」 皇眷依然冷笑,但是贺兰春山却隐约从她的眼神之中,看到了些许悔然恨然的味道,嫣然一笑,「怎么?丫头,说不下去了?你那吹得天花乱坠的天下第一美人在哪里?叫出来给我看看,我倒要看看,怎么样魔功反噬,又怎么样我不得好死!」 皇眷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咬牙道:「没有他,我一样杀了你!」 青衣女子忍不住苦苦哀求:「皇眷姑娘,你能不能告诉我,她究竟是谁?究竟在哪里?我去找她,我去找她!你知不知道,清剑师兄是我门最杰出的弟子,他不能就此,就此被妖女所迷,还有,还有我青剑门上下有七位师兄师弟丧在这妖女手中……这几年,毁在这妖女手上的江湖少侠就有五六十人之多,姑娘,上天有好生之德……」她苦苦地哀求,在地上磕头见血。 「皇眷姑娘——」正和贺兰春山交手的古长青也忍不住低声叹息。 皇眷心烦意乱,闻言斥道:「你们给我闭嘴!」 「青衣姑娘!」就在青衣女子凄然欲绝的时候,六音说话了,他一开口就是笑意,然后他问:「姑娘,你有没有胭脂?」 外边打斗之声不绝于耳,青衣女子茫然道:「我有,可是……」她着实不懂,在如此危急的情况下,六音,这样一个遍身血迹、伤重待毙的人,居然会带着这样灿烂的笑意,问她有没有胭脂。 六音依靠在山石上,他的伤实在太重,显得分外慵懒,他缓缓地闭上眼睛,慢慢地道:「你,不是想见天下第一美人吗?帮我画眉,好不好?」 青衣女子骇然,瞪大眼睛,就像见了鬼,「你,你——」 贺兰春山已经听见山石后面的对话,嫣然一笑,「这世上居然真的有人,敢自称天下第一美人?我倒要看看,是怎么样的天仙绝色!」 皇眷心急如焚,怒动颜色,一个闪身扑了过来,一把抓住六音,「我叫你闭嘴!闭嘴!你听不懂吗?像你这样的丑八怪,怎么可能会是天下第一美人?你疯了吗?」她,她已经方寸大乱六神无主,今天的局面已经必定是流血惨剧,她不求生,但求他可以无恙! 但是这个,这个喜欢炫耀风情的男人,居然在这个时候说出他是天下第一美人!她为了什么要出去和贺兰春山动手?她希望他可以借机逃走,她不想在他心里留下一个见死不救的印象,她希望他会记得,她并不是一个坏人。 但是,但是他居然不听话!他居然站了出来!他为什么?为什么?他难道想找死吗?他已经容颜凋零如此,怎么还能够克制贺兰春山的倾城绝眼?他还以为,他是当年腰有玉铃、黑发覆眼的那个魔魁的男人?那个让所有的人见了都会怔然失神的美人吗? 大傻瓜! 她抓住六音,怒目相向,却和六音看向她腰间的眼神撞了个正着,六音看了她流血的伤口一眼,翘起嘴角,带着一点慵懒的笑意,柔声道:「帮我画眉,好不好?」 他,是在害怕她会受到伤害,所以挺身而出,所以,虽然容颜凋零颜色成霜,但是依然挺身而出。 他这一刻,决定要成为天下第一美人。 如何能够不成全他呢?皇眷望着他三年来憔悴枯黄的脸,那苍白的神韵,但是,那样纯然的笑意,却在此刻,显得特别开朗,也特别地带着温暖的味道。 他在说,他可以依靠,他可以依靠……皇眷抓住他的手在颤抖,在颤抖。 贺兰春山有趣地看着六音,笑道:「他?天下第一美人?丫头,你真是太会说笑话了。」她一看就知道六音重伤在身,已经回天乏术,登时断定这几个人,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威胁,娇笑道:「我给你半个时辰的时间,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把这个半死不活的人,弄成天下第一美人?易容?还是把你自己的脸,贴在他脸上?」 皇眷充耳不闻,她只看着六音,看着他笑意盈盈的眼睛,然后颤声问:「真的,天下第一美人?」 六音握住她抓住自己的手,轻轻地,把她的手放了下来,然后温暖地笑,凝视着她的眼睛,柔声道:「真的,天下第一美人。」 青衣女子揭开包袱,露出来胭脂花粉的盒子,怔怔地,迷惑不解地看着六音,六音拈起一支眉笔,交到皇眷手里,然后闭上眼睛,轻轻地道:「帮我画眉,就像,三年前一样。」 帮我画眉,就像,三年前一样。 皇眷的眼睛里剎那间盈盈地充满了泪水,看不清楚,眼睫微微一动,满眶的眼泪就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她举起眉笔,然后却含着哽咽道:「我说过多少次,要先上妆,然后才画眉,你总是不听我的……」 「那是因为,我从来都不必上妆啊。」六音轻轻地道,言下,无限惘然。 皇眷眉笔的笔尖轻轻地触到了六音的眉尖,一剎那间,三年的时光似乎消失不见,眼前浮起的是三年前的宫廷生涯,歌舞升平的日子。那时候,六音是乐官是舞师,他有时候会带着姑娘们在皇亲国戚、显赫朝臣家里起舞。那时候,为了防止他容颜太美多生事端,防止有人要对他心怀不轨,六音偶尔也会上妆,不过他不是为了画美,而是为了扮丑。 每一次,都是皇眷帮他画的,每一次,也都是那样冷言冷语地相处,冷嘲热讽地画眉。画一下,就争吵一句,然后再画……可是如今,他不是要画丑,他这一次是真正需要借助这些眉笔,来暂时地恢复他当年的美丽。 除了皇眷,没有人可以画他的丑;除了皇眷,也没有人,可以画他的美,因为,六音的美,六音的眼睛,六音的鼻子,六音的嘴,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也没有人比她记忆得更详尽……敌人也好,友人也好,都站在一边,或者满怀疑惑,或者心存冷笑地看着他们两个。 「帮我画眉,好不好」,六音难得地认真。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回荡,皇眷的眉笔的笔尖触及了六音的眉尖,她看着六音黯淡的脸色,放下眉笔,颤声道:「你的脸色太枯涩,脸颊太苍白,我,要给你上粉……」 六音笑了,笑意盎然,然后闭上眼睛,做出了等待的样子。 贺兰春山更加有趣地一边瞧着,越瞧越有兴味。 而青衣女子和古长青扶着神志恍惚的清剑,远远地坐着,完全不相信,六音会是天下第一美人。 时间,淡淡地,渐渐地过去。 皇眷的眼泪渐渐干了,她不再哭了。而是全心全意地把所有的精神气力,都凝聚在淡淡的胭脂水粉里。淡淡的眉笔,淡淡的胭脂,淡淡的勾红粉白,鹅黄胭脂……微微地,一点一点地,她要画出她心里的那个六音。她要用这些东西,弥补了六音这三年来失去的颜色,他曾经是那么美,她就要还给他那么美! 六音不可能知道她心里有多恨,恨自己,恨自己居然可以让这样的他,三年里苦苦地追寻,为了她消逝了所有的风采和快乐。 在六音闭着眼睛的时候,皇眷为他上妆的时候,他们两个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用眉笔绘起来的不只是那一张风华绝代的脸,而是三年来,被折磨得遍体鳞伤千疮百孔的——爱。 六音一直在追,一直在等,也许就是等着有一天,皇眷能够放下所有的怨恨,全心全意地,为他画一次眉。 而皇眷苦苦地怨恨,纠缠着她和文嘉的爱与恨,三年不放过六音也不放过自己,恨到最后,却是她一剑当胸,下不了手!是她伤了他之后为他失常疼痛的心,是她,在大敌当前的时候,全心全意为他打算,全心全意希望他可以活下来的心。 这一次的画眉,画出的,是那份遗忘多年的美丽;画尽的,是皇眷紧紧纠缠在爱与恨里的深深的刻骨铭心的思念、记忆、怨恨、爱恋、迷们,以及种种种种属于皇眷的凌厉而脆弱的灵魂。 画眉的时候,居然很清晰地,他们两个一起感觉到彼此的盼望——可以画眉画一生,就只要这样的温柔,即使一个睁眼,一个闭眼,也不会断去了那彼此之间清晰可见的关怀和不绝如缕的相依相偎。 在她的眉笔最后离开六音眉梢的时候,六音睁开了眼睛,微微摇乱了头发。 那一缕熟悉的黑发,很自然地垂落了下来,络缕在左眼前。在皇眷眼中,三年前的六音彷佛又出现在她面前。情不自禁地,脸上泪痕犹在,却又笑了,笑得像个天真得意的小女孩。 「如果在脸上堆满粉会让你笑,那么以前就算让你多堆一些,那也没有什么,可惜我居然从来没想到。」六音很少看见皇眷这样笑,她这样笑,就不会像个高傲的女皇,只像个很普通的快乐的女孩子。 皇眷板起脸,冷冰冰地道:「一个男人,满脸堆着粉,居然还会感到很得意,我当真是佩服六音公子的定力。」她漠然板着一张脸让开,对着贺兰春山,「贺兰,你要看什么叫做天下第一美人,你就看吧。」 贺兰春山在皇眷让开的一剎那,已经变了脸色。 六音的黑发在眼前轻轻地摇晃,他似笑非笑,用一个慵懒的姿势,依靠着山石。枯悴的脸色经过胭脂水粉的润泽,显得红晕,憔悴的神色,被一点点淡淡的胭脂压住,淡得几无痕迹。皇眷虽然拿着眉笔,但是六音的眉,她几乎没画,她只是把六音黯淡的眼神略略措黑了一点,那眼睛,看起来就如流星了。 如果不是皇眷,不可能画出这样的六音,除了皇眷,无人可以这样详尽地知晓六音的风情与魅力。 贺兰春山的目光发直,一阵一阵地迷茫,她显然在努力地挽回自己的神志,正在能与不能之间。 青衣女子和古长青都瞪大了眼睛,没有想过,一个苍白憔悴的年轻人,瞧起来也只是风采翩翩,微略扫去了憔悴之色,轻轻画了一点神采,就好象一只青蛾,剎那间化成了一团起火的蝴蝶,一眼看来,竟然连古长青都怦然心跳。 「兵甲刀剑冷于冰,怨恨苦于无人听。汉月悲风呜咽在,千古烟云哭风情。」六音带笑,低低地清唱。 贺兰春山如受重击,死死地盯着六音的眼睛,她移不开视线,六音吐字伤人,轻轻地低唱,别人听来是婉转动听,在贺兰春山听来,却是一个字一个字如铁锤巨斧,劈在胸口。 「红颜白骨如相亲,孤笛吹血独有音。谁知沧海人如许,玉碎江南月未明——」六音似笑非笑地看着贺兰春山,等他唱出「明——」字之后,贺兰春山突然像见了鬼,尖叫一声,没命地摀住耳朵,向远处跑去。 她所过之处,鲜血点点,显然受了伤。 六音第一件事就是用袖子把脸上的胭脂水粉抹了个干净,皇眷半个时辰的苦心,只让他对着贺兰春山笑了一下,唱了几个字,就抹掉了?但是皇眷微微掠起嘴角,算是微微的一点笑意,低声道:「天下第一。」 六音对着她眨眨眼睛,呛咬了几声,暗哑地一笑,「天下第一。」 皇眷低声道:「你还能活着吗?」 六音依然眨眨眼睛,「大概,还有一天可以活。」他的伤势本重,勉强伤了贺兰春山,原本可以撑个三五天的伤势,恶化得剩下一天。 皇眷哼了一声,突然风一般飘了过来,一把揽住六音,风一般飘了出去,直飘上马,「没死就好。」 六音吃痛,皱眉,「我怎么可以让一个女人抱着到处跑…」 皇眷微微一顿,冷冰冰地道:「你再多一句废话,我立刻把你从马上丢下去。」她嘴上说得凶狠,但是动作却轻轻地温柔了起来,也没有像横抱着一块木头一样把他挂在马上,而是不知不觉地,轻轻地,让他依靠在自己身上,一提马缰,黑凤凰飞蹄而去。 居然一句话也没有向被救的青剑门的人多说。 清剑突然之间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出了什么事?」他左右看了一下,满面迷惑,「我为什么在这里?」 青衣女子几乎要喜极而泣,「师兄,你好了?天啊,天下第一!他果然是天下第一美人!」她狂喜之余,已经几乎要语无伦次。 清剑疑惑,他什么也不记得,只是隐约,似乎有一张风采翩然的脸和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睛。 第五章 幽魂深处六音靠着皇眷,懒懒地两个人合骑一匹马,鼻尖嗅到的是皇眷淡淡的幽香,虽然身上不舒服,非常非常不舒服,快死的人还有什么舒服可言?但是他心里却非常舒服。 风在吹,六音左眼前的发丝在飘荡,他的神志有点迷离,似乎睡着了,又似乎没有睡着,隐隐约约之间,彷佛整个人,都轻轻飘了起来……他往一个地方走去,那个地方四面明亮,似乎轻飘飘地停留在空中,他走着,不知道为什么往那边走,也不知道,他要去哪里,他走得很犹豫,似乎忘记了一些什么,而那些是绝对不该忘记的。 「六音……六音……」 有人在呼唤他,他却忘记了是谁,一步一步地走,一步一步地张望,那声音,就越来越遥远。 「六音!」突然之间眼前人影一晃,一个白白的影子拦在面前,是一个裹着麻布的年轻人,眉目乌灵的,漂亮清澈的,却透着一股浓重的鬼气,「你再走一步,就离开人世,往生极乐了。你真的想去吗?」 六音迟疑,「降灵?」他认得,这个人,不,这个鬼,是他在朝廷的时候,归属于五圣的降灵。传说是已经在开封郊外的祭神坛飘荡了一千多年的幽魂,他的尸身据说被埋在祭神坛里,所以千年之后依然不能转生。他和丞相府的圣香交好,据说,在枢密使容隐死后,降灵帮他死后还魂,令容隐死而复生,降灵应该算是很不同寻常的鬼了。 降灵双臂摊开,在空中形成十字,缓缓地飘浮,「你再前进一步,就将进入地府。」 六音犹豫着,「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东西?」他迟疑,「我不走,我有东西忘记了。」 降灵的麻衣在风里飘,「我不能在这里待太久,我的尸骨在呼唤我,六音,你想清楚了,要往前走吗?」他成十字缓缓地升起,「我知道你的心很快乐,你就此满足了吗?」 六音望着前面四面光亮、无上无下的地方,那里,似乎有一股温暖安全的味道,在迷惑着他,似乎有人在那里对他保证,走进那里,没有痛苦,没有疲倦,将会得到永无止境的休憩,在永远不会改变的时光中,永远地休憩……「我不走。」六音左眼前的发丝在飘,他哺哺自语,「我不走,我不走我不走……」 降灵向上升起的身体渐渐消散淡去,就像一盏灯渐渐熄灭,「决定不走的话,无论要吃多少苦,都留下来吧。」他已经完全散去,六音还听见他遥遥的声音,「如果要再一次起舞,需要多少的勇气……」 如果要再一次起舞,需要多少的勇气……什么意思?六音不懂,他此刻似乎恍恍惚惚,什么也听不懂,只是有一种不对劲的感觉,降灵,降灵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了?他是鬼,他是鬼——突然之间,六音的脑中像啪啦一声有个桎桔破裂了,他陡然醒悟过来,他的魂魄离体了!他在走向地府的路上,降灵必是受人之托,知道他有劫难,特地来提醒他。而那个能够未卜先知,算到他有劫难的,除了同为四权的祀风师通微之外,不可能有第二个人! 他差一点成了鬼!如果那时候他再多走了一步!他忘记了什么东西?他忘记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不肯走,那是什么东西? 「六音!六音!」 皇眷!六音脑中陡然响起皇眷的呼唤,然后突然眼前一亮,所有的古怪的路径和光亮都消失,眼前是一双眼睛,充满了惊疑不定、惶恐焦急。 六音笑了,「我回来了。」 皇眷本来伏在六音身上听他渐停的心跳,心里恐惧到了极点,她不知道呼唤了多少声六音他没有听见,带着那样恬淡慵懒的笑意,居然就要一睡不醒!她恨他,每每在心里立誓要他变丑,要他死,但是他当真变丑了,当真要死了,她却比谁都害怕,甚至害怕得哭不出来! 就在她惶恐得不知道怎么办好的时候,六音差不多停了的心跳突然重新跳起来,他居然没事人一样睁开眼睛,说:「我回来了。」 他知不知道人家为他担惊受怕了一整天?他知不知道,他如果就这样睡着死掉,她会后悔一辈子?是她害得他魔功入体,是她打得他伤重无救,又是为了她,他才会在刚才差一点死去。如果不是怕她受到伤害,六音,没有必要在贺兰春山面前展露他昔年的容貌,更没有必要,在身受重伤的时候,依然用传音真气,惊退了贺兰春山。 「我回来了。」 皇眷一怔,从他身上缓缓抬起头来,一把推开了他,脸色仍然苍白,却要勉强装出一副冷漠的样子,可惜脸色苍白眼眶发红,根本就做不出来。 六音假装没看见她满睑都是担惊受怕过后还没有收回来的心有余悸的表情,知道这个女人别扭得很,左看右看,只见自己已经不在马上,而在一辆宽敞舒适的马车里,自己躺在马车的软榻上,皇眷却半跪在地上,依靠在自己身边。「这是哪里?」 皇眷本不想回答,但是顿了一顿,还是低声回答:「是我的马车。」 六音低声笑,「原来你三年来就是用这个跟着我,引着我到处去……」他觉得自己身上有些地方不太对劲,但却没注意,依然笑道,「怪不得,我吃苦,你享受。」 皇眷眼圈有些红,却是咬牙道:「谁叫你自己笨,只会一个人到处闯。」 六音开始发觉自己似乎不太能动,除了左手,他似乎哪里都动不了,「我在找你,我忙得很。弄辆马车在身边,没事还要给马儿喂草,你知道我懒得很,有时候三两天都懒得吃饭,哪里有这么多闲情。」 「你又要享受,又想偷懒,这世上哪里有这么多便宜的事情?」皇眷白了他一眼,却一个没控制好,一颗眼泪,居然在这个时候滑过了面颊。她自己怔住,不可理解地看着眼泪跌在衣襟上,她颤声道,「我,我干吗要哭……」再说话的时候,更多的眼泪掉了下来,她摀住脸,「我干吗要为你这个祸星哭……」 六音用左手支力,让自己坐了起来,在坐起来的时候,他很清楚地感受到,自后颈「身柱」、「神道」、「灵台」,到背后「至阳」、「肝俞」、「胆俞」、「悬枢」,一直到腰部「腰阳关」、「十七椎」以下,全部被郁结的真气和伤势堵死了,所以他现在是大半个废人,「哭我残废了?」他开玩笑。 他居然还笑!皇眷用手去压他的脸,「不许笑!」她又要哭,又要板起脸,结果在脸上就是一张怪脸,「你体内的淤血本来就要攻心,你本就要死了,要死的时候突然淤血散入了你四肢百骸,你不会现在就死,但是你,你却成了残废,而且,你的武功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够恢复……」 六音呵呵一笑,「原来这就是所谓「决定不走的话,无论要吃多少苦,都留下来吧。」」他自言自语,「是我自己决定留下来的,所以,无论再一次起舞需要多少的勇气,我都不能后悔,是不是?降灵啊降灵,你是这个意思吧?」他抬起惟一能动的左手,在皇眷眼前挥了两下,「我还没死呢,本来只能活一天,现在弄不好还可以活上十年八年,你还哭?拿酒来,我饿啦,你在我脖子上划了个口子,又差点用衣带勒死我,现在难道还想饿死我?」 皇眷忍不住要哭,又忍不住要笑,又羞又喜,猛地拿被单摀住了脸,她不习惯对人这么好,在被单里才说:「我这就带你去吃饭,你别急,只要再过半个时辰,我们就到丹阳,丹阳有最著名的知味楼,我们去那里吃饭,好不好?」 六音哈哈一笑,「好说好说,银子在你口袋里,你是财神爷,我是跟班的。」 皇眷蒙在被单里,听了这话,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曾经,倚马偎栏,笑掷千金的六音啊!她低声问:「难道你就不带银子?」 六音眨了眨眼睛,好无辜的,「我没有带银子的习惯。」 「你还当你人在宫里,在圣香家里,在容隐家里,还是在哪个王宫大臣家里,吃饭不要钱的吗?」皇眷盖在脸上的被单被一翻而下,她轻轻地冷哼。 六音叹气,「是啊,我被你们宠坏了,什么也没有带,就出来了。」他做悲哀之声,「出了门,才知道处处都要用钱,既然没有钱,我就只好餐风宿露,茹毛饮血,过野人的生活。」 「胡说八道!」皇眷突然想起一件事,一个可能,「那个——铃铛呢?」他长年累月系在身上的那个玉铃,不会给他当了吧? 六音装傻,「什么铃铛?」 「那个芙蓉花接纹的玉铃。」皇眷凝视着六音,「你曾经很喜欢的,不会——变成了哪个酒楼里的糖醋排骨或者八宝田鸡了吧?」 六音笑,「我记得你很讨厌那个铃嘛,有次乘我不在,你故意把它摔在地上,企图要砸烂它,别以为我不知道,早有别人告诉我了。」 皇眷脸上微微一红,低声道:「可是我后来捡回来了。」 六音忍不住笑,躺在床上笑得差点一口气换不回来,「我知道,哈哈,跳琵琶扇的小桃告诉我,她看见你凶巴巴地把那铃往地上砸,然后铃还没有落地,你又捡回来了,动作快得她眼花,直以为她自己在做梦。说你,砸铃的时候凶得什么一样,捡回来的时候像捧着个宝,小心翼翼地放回我衣袋里,哈哈,笑死我了。」 皇眷哼了一声,「你的人,和你的铃铛一样讨厌,吵得什么似的。」 「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六音也皱皱鼻子,哼了一声,「你如果不是心里胡思乱想,怎么会觉得吵?我就觉得它好听得很。」 皇眷再哼了一声,「只有你这么无聊的人,才会觉得它好听,那么大的人了,还玩铃铛。」 「那么大的人了,还问人家铃铛哪里去了,不知道是谁比较幼稚无聊?」六音大半个身体不能动,却抬起左手在怀里摸出个东西,往皇眷手里一塞,「那,你喜欢就给你,别弄丢了。」 皇眷手里一暖,六音塞给她一个熟悉的东西,还带着六音的体温,温暖一直从玉铃上传到指尖,再传到心里。她没看,紧紧地握着,一直到玉铃上的温暖完全被她手心的温暖所同化,才慢慢张开手。 手心里一个雕功精细、纹着芙蓉花团的玉铃挡,她的手一颤,它就叮咚轻微地响,不明白为什么六音可以把它揣在怀里,却不发出声音。看了一阵,她打开一块锦帕,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为什么不戴起来?你戴——」她停顿了好一阵子,才极其不情愿地接下去,「你戴着,比较好看。」 六音看着她像收着什么宝贝一样收着玉铃和那落在玉铃上的温柔的眼光,突然心里温暖得没有一块地方不舒服,他其实对自己很满意,他名也有,利也有,艳福——是经常多得令人难以消受,作为一个喜欢享受度日的慵懒男子而言,他早已经什么也不缺,别人要花费一辈子也追寻不到的东西,他挥一挥手就会自动落在掌心里。这样的日子,闲适富有,却也缺乏了一个人,人生最精彩最有魅力的地方,他从未遇到困难,因而从来也没有用过心去追寻过什么。 一直到见到皇眷,莫名地,他就是喜欢她,喜欢她的高傲,喜欢她的美丽,喜欢她常常口是心非的别扭。他才开始真心地想要得到一份感情,一份温暖的契合的感情。可是她不响应,她逃走,她拒绝,所以他就追寻,一切都很简单,没有什么道理,就是如此发生了,然后继续地,仍然在发生下去。 这三年,他的容颜憔悴,不复三年前的风采,但是,他的心没有憔悴,他仍是六音。就好象他仍爱着皇眷的心情一样,改变的只是外表,而不是人心。 更愉快的是,他知道了什么是冷,什么是饿,而如今,他更知道了,什么是皇眷。 为什么会喜欢她,理由早已忘记,惟一记得的是,她这样小心翼翼地收起他给她的东西的样子,温柔、可爱,而且,认真得好可笑。 「我系铃铛的带子给马扎走了。」六音无辜地道,「而且,我已经变得太丑太丑,根本,配不上这个铃铛啦。」 皇眷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一扬眉,「你的脸是我故意毁的,当然,我也可以把它变回来。」 六音兴趣缺缺,「变丑了就变丑了,难道你打算天天在我脸上涂脂抹粉?胭脂花粉这种东西,我也并不讨厌,但是,假如整天要往脸上抹,我还不如挂张面具在脸上,省得麻烦。我呢,」他抬起左手点着皇眷的鼻子,「我是男人,虽然我很喜欢漂亮,喜欢绫罗绸缎,喜欢享受,但是,我并不喜欢为了要漂亮就把自己一张脸弄得乱七八糟。我宁愿一直丑下去,好过你在我脸上画一些早就已经不存在的东西。」 「谁要在你脸上涂脂抹粉?」皇眷冷冷地看着他,挽起袖子,「我们苗疆有一种方法,青春少女的血液最养颜,从今天开始,你就天天喝我的血,一直喝到你的脸色变好为止。」她挽起袖子,伸出指甲在脉门上,是真的要一指划下去。 六音吓了一跳,「这样野蛮的方法,怎么可以相信?快住手!你如果逼我喝血,我就不吃东西饿死!」他用左手支撑着自己挣扎着起来,「我宁愿去找什么灵丹妙药,什么千年雪莲万年灵芝之类的东西,也绝对不喝血!」 「我叫你喝血,有两种意思,」皇眷冷冷地看着他,「第一,你失血过多,需要补血;第二,我的血和别人不同,我是苗疆的本地苗人,小时候生食苗疆各种花果,血比常人更具灵气,这是吃药,不是喝水,也不是吃饭。」 六音苦笑,「我问你,血是不是红红的、腥腥的、甜甜的、稠稠的东西?」 皇眷不理解他要说什么,皱眉,「是又怎么样?」 「这种东西也是可以喝的吗?」六音瞪大眼睛,「你看着满碗黑黑红红的东西,腥腥粘粘的,那也喝得下去?你要我吃下去的东西全部都吐出来吗?你是在救我,还是害我?」他勉强提起真气,用惟一可以动的左手虚点一指,一股真气破指而出,点向皇眷的脉门。 皇眷侧手轻易闪开,「你已经剩下半条命,还要胡闹?我叫你喝你就喝,这是吃药,不是买菜,可以任凭你讨价还价!」 「你这道理是歪理,我当然不服气。」六音虚耗一指真力,大感虚弱,微微闭上眼睛,咕哝一声,「每次遇到你,总是要吵得昏天暗地,我好累,要休息,等我醒来你如果真的拿什么青春少女的血要给我喝,你看我不杀了你给你那些血报仇!」 皇眷本是脸上固执,心却特别容易软的人,他这么坚持,她也就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划下去。看着他感到疲累睡去的眼睑,那眼睑下淡淡的淤黑和尤其憔悴失去光泽的肌肤,懊恼、悔恨、心痛、怜惜,种种种种混乱复杂的心情交织在一起,让她真的恨不得可以把自己的润泽晶莹,直接地贴在他脸上。 如果生命可以代替,她愿意把生命替换给他;如果容颜可以代替,她愿意,把美丽替换给他。 替换?皇眷突然之间隐约想起,似乎有一种什么方法,可以替换——不、不是替换,是换皮! 那是苗疆巫术和蛊术的结合,当然不是真的换皮,而是,在苗疆巫蛊传说中,有一种可以保持青春的方法。那是一种荼毒生灵的邪术,皇眷依稀记得,通过一些诡异的药物,可以把一个人最娇嫩青春的油脂提炼出来,然后敷在另一个人脸上,那个人,就可以得到被提炼者一般娇柔细腻的皮肤,而且,长久不衰,可以维持容颜不改。这种方法过于邪恶残忍,所以除非是极端心肠恶毒的女人,很少有人会去特别钻研此术,但是皇眷此时突然想起来,却有着另外一种心情。 六音,我任性残忍,故意折磨你,毁了你的脸,如果可以的话,我赔给你,我赔给你你的美丽,然后,我们之间,就一切两清了,好不好?我不恨你,我不会再迁怒你,我从来都没有真正恨过你,但是我一直在伤害你,是你心肠好,你豁达大度,所以你不会恨我。但是,我恨我自己,我始终不够善良,所以我无法原谅我自己。 我伤害了你,伤害了文嘉,然后借口说是爱,借口说是因为我爱你们,但是我自己清楚,我恨文嘉自私,恨她先说爱你,然后恨你伤害文嘉,又恨你,为什么不在文嘉说爱之前,先说爱我。我始终是一个狠毒自私的女人,口口声声是为了文嘉,其实,都是为了你,为了我不能爱你,所以才说恨你,然后逼着自己证明恨你,所以我伤害你。 皇眷闭上眼睛。一切,都是我的罪孽。 是我刻薄、自私、狠毒,无缘无故迁怒于你;我任性、野蛮,丝毫不曾为你的付出而感动过,我太狠心了,是不是? 我真的不是一个好女人,我不知道我有什么好,值得你这样苦苦地追,苦苦地找。皇眷脸上慢慢泛起一点自嘲的苦笑,轻轻地握起六音的手,轻轻地吻了一下。我赔给你我欠你的,然后,我们一切两清,不必再苦苦纠缠。你依然做你的风流公子,依然去弹琴唱曲,翩翩起舞,回开封去吧,我相信还有很多人在等着你,等着你回去。 而我,我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苗疆虽然不是什么好地方,却是我的家。就像还龄和则宁的故事,六音啊,你还记得吗?就像大辽是还龄的故土,是她的归宿,所以她无论走到哪里,都必然是要回去的。我也一样,苗疆是我的故土,我的归宿,无论我在外面经历了多少悲欢离合,多少喜怒哀乐,也都是要回去的。 握着六音的手,皇眷那辉煌的狭长的凤眼里,隐约地泛起一片朦胧,却很快地闪了过去,低低地说了一声:「我欠你的,我会赔给你。」 六音却真的是累了,他的伤势太重,枉费聪明精灵的他,这一次,却真的什么也没有听见。 ※angelibrary※ 等他睡得心满意足起来,已经不知道是哪一天的清晨,他已经换了个地方,又不是在马车里,而是在一间明亮宽敞的房间里。 这房间很柔和,木质的家具未曾上漆,却也并不扎手,打磨得光滑柔顺,一坛白花在桌上盛开,一股子幽幽微微的香,一屋子淡淡地萦绕。 「终于知道起来了。」有人在耳边冷冷地道,「睡了两天两夜的猪。」 六音转过头来,非常好气色地挑起眉毛,「我是受伤的人啊,全身上下只剩下一只手可以动,你居然埋怨我睡得多?」他用左手的力量撑起来,坐在床上,东张西望,「这里又是哪里?客栈?」 「这里是开封府。」皇眷淡淡地道。 六音陡然转过头,「开封府?」 「不错,」皇眷脸上依然冷冷的,「开封府。你怕了?」 六音凝视了她一阵,终于叹了口气,重重地躺回床上去,「不错,我怕了,怎么不怕?从这里出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回来的时候又是什么样子?我怎么能一个人只剩四分之一回来?只剩一只左手?那也太丢脸了。」 他念念不忘的只是太丢脸吗?皇眷凝视着他,他私自离宫,三年不归,难道就不怕皇上怪罪,抓他回去砍头吗?」这里是开封府,你如果怕丢脸,那么两个月之内,把你的手和脚给我练回来。」她丢给他一支拐杖,寒着一张脸,「和我出去散步!」 「等等,这里是开封府的什么地方?」六音抓住拐杖大叫,「你怎么能让我这么丢脸,变丑了就算了,你还要我拄着拐杖到处走?万一给人看见了,那……」 皇眷头也不回,冷冰冰地道:「没有人会认得你是六音公子的,你以为,你现在是什么样的脸?」 「喂!」六音心不甘情不愿地从床上坐起来。「我宁愿一辈子不会走路,也不要出去见人。」他本来就懒得很,虽然突然间四肢有三肢不能动,但是比起要恢复的辛苦,他还是宁愿就这么躺着好了,可惜皇眷不肯,那一张脸,板得比剁肉的俎板还要难看。 「你不出来,我砍了你剩下来的那一只手!」皇眷冷冰冰地道,「一只拐杖不够?」她背对着六音,向东一指,「那里还有一只,你爬也要给我爬起来。」 六音极不甘愿地爬起来,心里却舒服得不得了,她在关心他!她在关心他!只不过,凶婆娘就是凶婆娘,连表示一下关心,都这样狠毒刻薄。用左手撑住拐杖,他完全感觉不到大半个身子在哪里,完全失去了感觉,似乎全身上下,只剩下了一只左手,和他惟一能自由移动的头,支在拐杖上,他连晃也没有晃一下,非常干脆地就「砰」的一声,跌坐到了地上。 「起来。」皇眷背对着他,连头也没有回,语调冷冷的,「爬起来!」 六音刚才跌下来,差点一头撞上了桌角,心有余悸,「我不起来,我躺着也很好。」 皇眷冷然回头,一字一宇地道:「你要让我看不起你吗?爬起来!男子汉大丈夫,赖在地上,像什么样子?你天下第一的风光到哪里去了?你不起来,我满城贴了红榜,叫大家来看你六音公子赖在地上的风采!」 六音再一次凝视着她冷光闪烁的眼睛,似乎要看穿她冷漠背后所隐藏的东西,过了一阵子,他掠起一抹笑意,「我懒得很,一向觉得只要快乐就好,能不能走路,能不能动,甚至美不美,对六音来说,并不太重要啊。」他很诚恳地看着皇眷的眼睛,「你不必觉得亏欠我,更不必着急要补偿我。」 皇眷古怪地看了他两眼,淡淡地道:「六音公子什么时候变得有读心术了?我怎么想,你好象比我还清楚。」她昂起了头,高傲得不可一世,淡漠地吐出一句话,虽然依然只有三个字,「爬起来!」 六音深沉地看着她,看着她眼里闪烁的光彩,突然觉她瞒着他什么,一定有!」我爬起来了,」他突然认真了起来,「去哪里散步?」 皇眷迟疑了一下,回头看了他一眼,看见他当真拄着拐杖稳稳地站在地上,立刻回过头去,「跟我来。」 六音跟上去,他的轻功不弱,虽然重伤在身,但是还有一只手可以运功,只要他习惯了拐杖的运用,勉强还是可以走动的。 一走出了门日,六音才愕然发现,原来这还是个客栈,客栈的名字就叫做「开封府」。 开封府客栈! 这只是开封的近邻,一家新开的小客栈,却起了个名字叫做「开封府客栈」,当真好大的派头,却唬得六音一愣一愣的。看了那牌匾一眼,六音莞尔一笑,皇眷居然有心情耍他?这硬装得冷冰冰的小丫头!他忍不住要笑。 皇眷听见他的笑声,回过头来,往那「开封府」看了一眼,她忍不住也有一点笑意,然后抿起嘴,冷冰冰地道:「还不快走!」 那一整天,六音就跟着皇眷漫山遍野走,跌倒了,皇眷一眼也不看,头也不回,依然只有冷冷三个字——「爬起来!」 她绝不会出手去扶,更不会为你等候,她就是背对着你,冷冰冰地说:「爬起来!」然后她一步也不停留,径自往前走,如果要追上她,就必须不怕跌得头破血流,不怕辛苦不怕痛,否则,她很容易掉头而去,再也不回来了。 她不怜悯,她从来不怜悯,她只是这样背对着你,是否要追上她,是你的自由,而能不能追上她,看你的坚持和忍耐。 但孰知,她不回头,是不想回头,还是不敢回头? 六音拄着拐杖,跌跌撞撞地在漫山遍野不知道摔了多少次。他知道皇眷的心,她只不过是用她的方法在关心他,在要求他可以复原,在弥补对他的伤害。只不过,她不懂得温柔,就用残酷来代替了。 「格拉」一声,在跌到了九十六次之后,那根任重道远的拐杖终于断了,六音满身淤泥和淤青,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再也爬不起来了。」 他闭着眼睛,正要往地上一躺,当真赖在地上不起来了,却突然间背后被人劈正一掌,「哇」地一口紫血吐了出来。睁开眼睛,皇眷一双明亮乌黑的眼,就在眼前,看见他睁开眼来,用手按住他的眼睛,不让他看着她,「想睡就睡,不要东张西望!」她淡淡地道,「你的经脉闭塞,自己无法运功,伤势太重,惟一能够驱逐体内淤血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地运动,用行动促使你血脉运转,然后激发淤血消散。」 六音感觉着她手掌的温暖,有气无力地道:「又是你苗疆的野蛮方法……」 皇眷冷冷地道:「野蛮方法又怎么样?救得了你的命,就行。」 六音累极,「等我好了以后,一定要你试试看只有一只手走一整天的感觉……」 「那不妨等你真的好了再说。」皇眷冷笑,「连我都不知道你好不好得起来,你自己到真有信心,以为你当真可以恢复到过去那样?」 「我从来没说我要恢复成过去那样。」六音瞪大眼睛,「都是你逼我的,要这么辛苦地疗伤,我宁愿永远也好不了。」 皇眷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及其残酷地道:「我不管你要还是不要。总而言之,我欠你的,我一定会还你。」 六音陡然坐起身,「我——」 「你不要以为我当真对你好,」皇眷扬起了眉,很高,很傲,「当年我的确喜欢过你那张脸,」她说得很淡漠,「但是自从文嘉死后,我对你那张脸只有恨。」她陡然转过眼神看着六音,冷冷地道:「我告诉你,我现在对你好,只不过我并不想要你这条命,你的脸毁了,就已经够了。我欠你一条命,我会还给你。」 只是还命?六音怔忡地看着皇眷,困惑地凝视着她的眼睛,她在说谎,她为什么又要说谎?她分明有情,为什么不肯承认?为了文嘉?一直,都只为了文嘉?为了文嘉,你永远都不能承认自己的感情,永远,都不肯要我。 永远?陡然一阵恶寒泛上心头,永远?六音忍不住要打寒战,永远,是多么残忍的词,听起来想起来都是那么那么的冷。 「你冷了?」皇眷嘲笑,「当真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出来三年了,还是那么矜贵。」她嘴上这样冷笑,然后抖开她自己肩上的披风,把他包了个严严实实,打横抱起,施展轻功,回客栈去。 六音没有反抗,也不能反抗,眼前被蒙着皇眷的披风,鼻里闻着她淡淡的幽香,想着她矛盾的情怀,心里揣测着她飘忽不定的心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喜要忧。 ※angelibrary※ 把六音带了回来,把他放在澡房里,他一边洗澡一边察看他身上的淤伤,每发现一处大呼小叫一阵,皇眷也不理他径自回她的房间去,关上了门。 拿起镜子,她用梳子慢慢梳了梳自己光滑柔软的发丝,看着镜里辉煌如沐火凤凰的女子,那样艳烈,那样卓绝到骄傲、冷漠到尊贵的女子。 这一张艳烈的脸,皇眷慢慢用指尖,画着自己的眉目,她何尝不是珍惜自己容貌的人?每一个美丽过的人,都不会愿意无缘无故毁坏自己的美丽。 但是——皇眷对着镜子里辉煌灿烂的容颜,缓缓举起了一支银针,刺入了自己的左颊,一缕鲜血渗了出来,她以碗承接,然后在针孔上敷了一些黑色的药粉,用针头对着她自己的脸。 这一次,她沉默了很久,过了很久,镜子里的人闭上眼睛,继续把银针刺入了自己的脸颊。 那一层黑色迅速地蔓延,迅速扩散到她一整张脸,登时她的脸浮上一层黑色,然后从那针孔里慢慢渗出了一滴透明的液体,掉落在她准备好的碗里,掉进她的血液里在鲜血上滚来滚去,晶莹剔透。 皇眷的眼泪也跟着掉了下来,掉进衣袖之间,却什么也看不到,抬起头来,她冷着一张脸,就像那眼泪根本不知道是从何处来的。她小心翼翼地用各种药物、花草培制着那一滴透明的液体。那就是皇眷肌肤的精髓,润泽白皙的根源。 她很快地用各种药物调好了那一滴透明的液体,小心翼翼地收入一个玉瓶里,接着收起了那些针头和血碗,坐了下来,才慢慢拿近镜子,仔细端详自己的脸。 那一层黑色已经淡去,暂时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熟悉皇眷的人,可以清晰地看出,那属于少女柔软光滑的晶莹肤色,已经无可避免地带上了淡淡的晦涩。 皇眷扣下镜子,让镜子扣倒在桌面上。 她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坐在椅子上,默默看着那个玉瓶,一直到那屋里的蜡烛烧到了最后,黯然熄灭,她还坐在那里,看着那个瓶子。 也许,这一夜,她什么也没有想,也许,她想了很多很多,但是在皇眷冷漠孤僻的脸上,却是什么也看不出来的。 她很清楚,六音,是不会记恨的人,他豁达,他爱笑,他喜欢一些奢华的东西,大多数的时候懒得与人计较,但是一旦认真起来,却又认真得很可怕。 她当然明白,红颜衰败的痛苦,六音他不是不在乎,而是,他从来不会把他的痛苦,说给人听,也从来不愿意,让人看穿他的软弱。他也坚强,但是人总是偶尔会软弱的,在谈及容貌的时候,他会黯然。他不可能不在乎,因为他曾经太美。 这样的心情,六音也只偶尔表现在眼神一闪之间,他从来不说。他叫苦,叫的从来不是真苦。真正深沉的痛苦,他从来不说,从来不说……我知道你喜欢我,虽然,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你这样付出,我不能还你情,那么,我还你的容貌。 皇眷眼中有泪,略略一个冷笑,她收起了眼泪,闭起眼睛,昂着头躺在椅子里。我知道你不需要,虽然很痛苦,但是美貌不是六音最重要的东西,我知道你不需要!但是,我不能还你情,我还你容貌!我不管你到底要还是不要,因为除了容貌,我什么也不能给你。 我还不起你的情,我只能还给你美貌。 所以无论你要不要,我都只能给你这个。 原谅我,我始终不能和你在一起,不值得,你知道吗?我并不是值得让人辛苦让人哭的女子,我只是让人厌烦唾骂的女人,我没有美德,没有温柔,我也不懂得怜悯体贴,除了美貌,皇眷惟一的优点,只是狠毒刻薄。文嘉死去的时候,就注定了我永远也不能和你在一起,我看着她死,我看着她的血,她的怨恨,她的绝望,她的不甘心。你说,我怎么能当做没有发生过?你并没有错,但是,她的的确确,是为了你而死的。 你的容貌,我还给你,然后,我不恨你,你也不要爱我,我们两个,就这样结束,好不好? 第六章 不要回头 「你转过头来,」六音怀疑地看着皇眷,「你干什么用帕子蒙脸?」 用白帕蒙起半张脸的皇眷难得地拿着针线,不知道在做些什么,看见她这样恶狠狠冷冰冰的女人也会做女红已经很奇怪了,她居然还包起大半张脸,那才更加奇怪。 此时距离六音每日散步奔跑疗伤已经有十天,他的伤势虽然没有完全痊愈,但是已经行走自如,只要再修养那么一两个月,他不仅伤势会好,而且可能武功也不会有多大的损伤。 但是皇眷除了带着他漫山遍野地乱跑,帮助他发散伤势之外,就整天待在房间里,不知道在做什么,六音有时候故意闯进门去,就看见她拿着那些针线,非常笨地在做一些东西。至于她做的是什么,由于实在不成形状,六音看了好几次也不知道那是什么。香袋不像香袋,锦囊不像锦囊,似乎是一个袋子,又好象是一个手套。 皇眷咬断一个线头,继续做她的针线,淡淡地道:「我高兴。」 「你这高兴还真高兴得很稀奇。」六音会相信才有鬼,眼睛看着她手里做的东西,「在做什么?!不会是做针线划花了脸,暂时不能见人吧?」 皇眷淡淡地道:「你怎么说就是怎么样吧。」她居然难得地不和六音争吵,耐心地一心一意做她的布袋。 「把帕子拿下来,难道我还会笑你?」六音更加奇怪,「你脸上有宝贝啊?」 皇眷不理他,慢慢地绣着她布袋上不知道什么的图案。 六音突然伸手去拆她蒙面的白帕,「神神秘秘的,好稀奇吗?」 皇眷侧头,六音向前抓的手突然转了半个圈子,擒拿皇眷向左侧的头,皇眷右手针起,刺向他虎口,六音突然右手一晃,已经把皇眷脸上那块白帕抢在手里,对着她的脸左看右看,「原来擦了粉。」他不由得奇怪地道,「擦了粉就擦了粉,干什么拿帕子包起来?」 皇眷不耐烦地看了他一眼,淡淡地道:「我说了我高兴,你管得着我擦了粉又包帕子?我高兴,不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你高兴,连在帕子里面画蝴蝶,我也管不着。」六音把白帕丢给皇眷,「喜欢就包起来吧,疗伤真是无聊,你居然想得出这么无聊的事情打发时间?做的是什么?我已经看了好几天了,还不知道是什么。」 皇眷似笑非笑,看了他一眼,「这是送给你的,你猜,是什么?」 「布袋?」六音兴致盎然,「我也有不少姑娘送香囊给我,不过,都没有你这个这么大,是布袋吗?」 皇眷看了手里的东西一眼,自言自语:「太大了?」 六音干笑,「不会是荷包吧?我可是没钱的,你送我荷包,也要顺带送我几两银子,否则只有个外表,我带着也没用。」 「荷包?」皇眷想了想,「也是,我该给你做个荷包的,你总不能总是不带钱在身上。」 六音失望,「啊?荷包还没做?这个不是荷包?」他不抱希望地看着皇眷,「我看还是算了,你做这个东西已经做了十天了,我到现在还看不出是什么呢,我怕你做荷包,被人当做布包,上酒馆还被人诬赖我是贼。」 皇眷微微冷笑,「你还当真看不起我。」 六音耸耸肩,「事实就是这样的——」他说了一半,皇眷绣完一针,一扬手,一不小心划破了六音的脸颊,「哇」六音皱眉,一抹脸上,见血了。 皇眷「啊」地低呼了一声,「你等着,我给你拿药去。」 「不用了,针划到一下,需要那么夸张要拿什么药?」六音满不在乎地在脸上擦了两下,却看见皇眷走进房间里去了。他一边暗骂皇眷无聊,一边好奇地拿起皇眷做了十天的东西起来看。 那不是一个布袋,也不是一个荷包,更不是一个香囊,那是一块布,一块绣了一半的布。 这是什么?六音隐约觉得这个东西很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是什么,总之,这不是姑娘经常绣来玩的花花草草,而是个奇怪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看了那块布之后,六音本来很愉快的心情突然变差了,一股出奇的诡异和不样感觉充斥了心,这一定不是个好东西! 这时皇替已经拿了个瓶子过来了,见他拿着那布块在看,不仅冷笑,「我的手艺差得很,六音公子,不做到最后,你看不出那是什么东西的。」 「你这块布,有点像新娘子的枕巾啊,这么大的图案,绣的什么啊?」六音依然提在手上研究那到底是什么。 皇眷不耐烦地板过他的脸,打开玉瓶的瓶塞,「别动,我给你治伤。」 那瓶子一开,六音就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像在香气之中,充满了血腥味,那东西涂在脸上,居然有一股毛骨惊然的感觉,「我只是划伤了一点点,你有必要整张脸都涂吗?喂,你这涂的是什么啊?好难闻……这是什么东西?」六音感觉到皇眷根本不在乎他的伤日在哪里,而是把瓶子里的东西全部倒在了他脸上,然后均匀地涂了一层。 「是灵丹妙药,叫你别动,你没听见?」皇眷不耐之极,「别动!」 六音突然开始挣扎,他直觉的这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根本是故意划伤我的脸,故意要把这个东西涂在我脸上,是不是?」 「我不会害你的,」皇眷冷冷地道,「我最多倒些毒药,毒黑了你那张脸而已。」 「我知道你不会害我,但是,」六音勉强自己不动,但是不对劲的感觉一直挥之不去,「感觉很奇怪。」 「我要毒死你这张脸,你自然会感觉很奇怪,没有一样毒药毒在脸上,你会感到舒服的。」皇眷冷冰冰地道,她瓶子里的药已经全部涂完了,那药一涂上去,就完全融入肌肤,根本不知道在哪里,她一涂完,回手把玉瓶子一丢,「当啷」一声,那瓶子在地上跌成碎片,她一眼也不看,坐下来继续弄她的针线。 六音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你在我脸上弄了什么?」 「毒药。」皇眷依然淡淡地道。 「毒药?」六音怀疑地看着她,「你今天在自己脸上擦粉,然后在我脸上擦毒药?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他突然注意到了什么,「等一等,你的脸——」 皇眷的脸,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苍白枯黄?连殷红的胭脂,都掩饰不住肤色的灰暗,那双辉煌的眼睛,什么时候竟然如此黯淡了? 「有什么好看的?」皇眷陡然发火,「若不是你的伤到现在还没有好,我为什么要在这里待这么久?这穷乡僻壤,什么东西也没有,怎么能美得起来?再住下去,过三五个月,我也就成了村姑了。有什么好看的?」 六音怀疑地看着她,「是这样吗?可是我觉得这里挺好的,吃得好住得好,你的脸色怎么会这么难看?你病了?」 皇眷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抖手用白帕子包起了脸,「我的脸色好不好看,不关你的事!」 六音依然那样奇异地看着她,看着她努力地做手上的女红,那会是什么?是什么?她为什么要蒙面?她用什么东西涂了他的脸? 六音越看越觉得诡异,她必然是做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一定是做了什么鬼鬼祟祟的事情!「你,」他沉吟,「我现在去照镜子!」他相信,她一定在那瓶什么东西上面搞了鬼! 皇眷头也不抬,淡淡地道:「你去,我又没拦着你。」 六音更加觉得诧异,进了皇眷的房间,找了半天,没看见铜镜,也不知道被她藏到哪里去了。一回头,正正看见三个镜子,被打碎在皇眷的梳妆台下,一个是皇眷房里的,一个是他房里的,一个居然是老板娘房里的。 她做了什么?需要这样处心积虑,防止他看见自己的脸? 六音一个转身,进了厨房,厨房里正在刷锅的小二猛地一见六音,「当啷」一声,连锅刷也丢了,吓得脸色苍白。 六音不理他,直扑厨房的那一缸水。 缸水清澈,清清楚楚地映出一张已经很久、很久不曾在倒影里见过的脸——很熟悉的脸,却又很陌生。 幽黑乌亮的眼睛,在水里闪闪生辉,眉目如画。 那眼眸间流转的风情,晶莹润泽的肌肤,纵然是惊鸿一瞬,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样的容颜。 绝代的风华,失而复得了! 没有狂喜,没有震惊兴奋,没有激动大笑,六音惊鸿一瞬,脸上泛起的是无限的惊恐,猛然回头,「皇眷——」他大吼一声,从厨房直接穿窗,破窗,连破三窗,直扑他自己的房间。刚才,皇眷就是坐在那里绣花,彷佛非常有耐心的。 「哗啦」、「乒乓」之声,那碎裂的窗框还没有落地,六音已经回到了房间,但是,不出所料,皇眷已经不在了。 她什么也没有带走,连那绣了一半的,不知道是布块还是荷包的东西都没有带走,就是,她的人不见了。 针线、锦缎,甚至连粉香,都还依稀在原地,而人,那个冷言冷语,说在他脸上涂了毒药的女人,究竟在哪里? 她摔裂铜镜,无非是要争取离开的时间,她的黑凤凰脚力如此好,这么一耽误,她就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了。 毒药? 那是什么毒药?她为什么要走?她想逃避什么?毒药?胭脂水粉?她用帕子包了大半边脸……六音越想越惊恐,他不知道皇眷到底做了什么,但是可想而知,决不是什么好事。她究竟在她自己脸上做了什么?又在他脸上做了什么? 拾起她绣了一半的说是要送给自己的布块,陡然看见,上面多了几个字,「我欠你的,我还给你。自此之后,两不相大。你情我恨,一笔勾销,老死,不相往来。」 是吗?这就是她的目的?还给他美貌?只是还给他美貌?然后,恩怨情仇一笔勾销,她所求的,是老死,不相往来? 六音紧紧地握着那块锦帕,突然间明白,这块东西不是什么香囊布袋,更不是荷包,它是,~块面罩啊! 一块面罩! 她用来给他遮美的面罩! 虽然只绣了一半,但是,任谁也看得出,皇眷的针线并不是不好,她的针脚如此细密,怎会不会女红?她这绣的是什么?六音缓缓地把面罩倒过来,陡然间打了个寒战,那是一个人的背影——那个人,有缕黑发被风吹起,看得出,是在左眼,他腰间有铃,一条淡黄色的丝缎系着,彷佛柔软得随时会跌落下来。 她绣的是一种激荡千古的风华。 她绣的是他。 是她认为的,应该是那样的他。 也是她的希望,她希望她离开之后,他会是这样,和她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 皇眷! 六音紧紧地握着那块面罩,握得整个人都在发抖。你,你倒是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一切都顺着你的意,你有没有想过我?你有没有问过我,我到底愿不愿意和你老死不相往来?和你相忘于江湖?不,不!你应该问我,我到底能不能做到一笔勾销!我如果做得到,我早就回开封,我何必追你?何必找你?你花了三年来确定,你不再恨我,但是我却已经用了三年来证明,我无法不爱你! 你,你实在——太过分了! 太过分了!六音一声清啸,啸尽胸中无限郁闷与凄然,震得客栈摇摇欲坠,然后他一个闪身,快得连影子也看不见,出去了。 ***** 黑凤凰!黑凤凰你到底在哪里? 东南西北,皇眷啊皇眷,你究竟去了哪里?去了哪里? 六音追出客栈,只见四下茫茫,空山寂寂,四面八方,没有一处留下皇眷往何处去的痕迹。 难道我的宿命,就是一辈子这样追着你,却永远也追不到?永远也追不到? 皇眷! 你太过分了!我——恨你!我恨你如此绝情!你当真以为,还我容颜你我之间就一切两清了? 我要的不是绝世容颜,我要的,从始自终只是一个你而已! 他四下远望了许久,黯然伤神,突然抬起头来,一声长吟:「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六音便是六音,一声长吟,他绝尘而去,不再回头。 那客栈的屋顶上,这时才黯然有人坐了起来,原来皇眷一直没走,一直就躲在客栈的屋顶上。六音的每一句呼唤,每一声叹息,她都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但是她默不做声,就像是没有听见。一直到六音离开,皇眷才缓缓地从屋顶上坐了起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她也低声念了一边,似乎是笑了一下,也不知道,是苦笑,还是冷笑。 突然之间,她听见了远处的山顶似乎传来了「轰隆」几声闷响,有点奇怪,抬起头来,她愕然发现,六音刚才落寞却潇洒的一声长吟,饱含真力,现在却已经震动了对面山顶的巨石,有几块本来就不牢靠的巨石受到震动,居然滚落了下来!起初只是几块,但是在下落的过程中不断撞击新的石块,于是一大堆落石,夹带着千军万马的势头,往这个两山之间的小地方倾泻过来! 天啊!这是天威!人力无法对抗!皇眷陡然从屋顶上下来,「山崩了!快走快走!」她大声呼喝,「快带孩子走!」 客栈里头几个客人心胆俱裂,慌忙驾着自己的马,不要命地往前奔,皇眷身形一起,奔进店里,抓起老板娘和孩子,往自己的黑凤凰上一放,「啪」地一鞭,她清咤,「黑凤凰!」 黑凤凰怒蹄而起,带着老板娘和孩子,风驰电掣一般往外跑去。 此时,山崩的石块已经点点击打到了这个地方,皇眷赤手空拳,不断发出掌力,劈开掉落的石头,一边为后面的人阻拦石块,一边带着他们往前闯! 突然之间,山谷之间风尘涌起,巨声震耳欲聋,六音回身,正正瞧见巨石滚下,黑凤凰载着两人,风驰电掣一般领头冲了出来。他一震愕之下,立刻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没想到一时扬声,居然造成这样惨烈的后果!别的人往外冲,六音却冲了进去,如果有人伤亡,他罪孽深重啊! 他冲了进来,只见皇眷披头散发,护送着三两个人,夹杂在满天乱石之中。那石块从高处落下,威力何等惊人!即使是很小的一块也足够让人头破血流,何况是这么几百几千斤的巨石?这如果碰一下,不是血肉模糊,就是粉身碎骨! 「皇眷!」六音目毗欲裂,但是,他距离那乱石倾泻的地方,至少还有三十丈!他不是神仙,不能一下子飞过去啊! 皇眷轻巧地身躯一转,让开了两块巨石,左右一托,把她身边的两个老人向着六音拋了过来,「接着!」 六音接人,转过身再看,却见皇眷一掌把最后一人远远地拍了出去,不知是死是活,但至少比被乱石砸死要好。「皇眷!」他距离她只有十丈! 「不要过来!」皇眷仰身避开一块大石,她也极力往外掠,猛地看见六音冲进乱石区来,清叱一声,「不要过来!」 六音才不会理会她到底在说一些什么,「快出来!」 皇眷遥遥地回答:「我的玉铃——」 六音冲进乱石区之后才感觉到,巨石惊人的威力,那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抗衡的,人在里面,不过是闪避而已,根本无法按照所思所想的路径行走。「快出来!玉铃不重要!」他在这边极力地呼喊。 但看见远处皇眷依然扑向她的玉铃掉落的地方,六音心焦如焚,跟着她扑过去。 「轰隆」一声爆响,一块巨石砸中了这边山壁,山壁陡然裂开,几块碎裂的石块夹带着大树的根茎和枝叶,轰然倒了下来,压向皇眷! 皇眷听见巨响,蓦然回头,只见铺天盖地的树叶、巨石向着自己盖过来,那密集程度让人根本无处躲藏。无可奈何之下,她拔出短剑,「铮」的一声,斩开了一块碎石,顷刻之间,她和满天的碎石、树枝战在一起。 「皇眷——」六音遥遥地呼喊,他和她差距不过十丈,但十丈的距离,竟似乎无法逾越,他只能看着她在满天碎石之中奋战,而这边满天的落石,却阻拦了他接近的道路! 「铮」的短剑击石之声不断,她那柄剑怎么经得起一这样的猛力碰撞?六音没恨过那玉铃,此刻却万分痛恨,他为什么要那把东西给了她?为了一个玉铃,她有必要这样拚命吗? 皇眷——你出来!你要多少玉铃我都给你,我只求你平安无事地出来! 人影翻飞,六音在「砰」然之声不断的落石之中,看着皇眷曼妙的背影,犹如舞蹈的在碎石之中掌劈足踢,那样纤细的人影,摇摇晃晃的,随时发发可危。 「皇眷!」六音从十丈以外跃到皇眷身边,其实只不过一剎那,但对于六音来说却像过了大半天,那一剎那的担惊受怕,比他一辈子经历过得都多! 皇眷正在此时拾起了掉在地上的玉铃,见他过来,情不自禁地展颜一笑。 六音在满天落石之中一把抱住了她,他被吓坏了,抱住了她,就算此时此刻,被乱石一起砸死,那也毫不在乎,他只怕再还没有拉到她的手之前,两个人就已经各自横尸就地了! 不在乎头顶身边的巨石究竟是怎么掉下来,他托起皇眷的脸,颤声问:「怎么会这样?你对你自己做了什么?你怎么把你自己的脸弄成了这样?」他看见的是一张枯黄憔悴的脸,比起自己之前的容颜还要不如,这怎么会是皇眷?她是那样骄傲得不可一世的女人啊! 皇眷低头,费尽心机,就是要躲开不让他看见,结果天意弄人,还是让他看见了,而且,看得这样清楚,这样,在让人逃无可逃的情况下。 「我还你的。」她低声道,「我欠你的,一定还给你。」 「我不要!」六音颤声道,「你怎么对待你自己的?你何苦要还我?我从来没觉得你欠我,我也从来没有要求你还!」 「我不管你要不要,我能给的,就只有这个,你不要?」皇眷陡然挣开他的怀抱,退了一步,「你不要,我就什么也给不起,你就什么也没有!」 「我宁愿什么也没有,你还我容颜,我不要容颜,我只想要你留在我身边!我不求如何倾城绝代,我只不过希望每天可以看见你笑,看见你闹别扭,开开心心地过日子,你何苦一定要撒清关系?何苦,一定要还我的情?」六音大吼出声,「你觉得我三年追你追得不够久,不够远,你一定要我追你一辈子,是不是?」 皇眷别过头去,「我从来没要你追我,」她再退一步,用尽全身力气含泪大喊,「是你自己要追我的!我从来没有逼过你……」她失神地后退,哺哺自语,「你怎么能怪我?你怎么能怪我?是你说爱我,是你自己要追我的!我从来没有通过你……你可以回开封!是你自己不回的!」 「皇眷!」六音追上去,把她揽在怀里,「不要说了!不要说了!」他紧紧地抓住她,「总之我们两个都不好,我不怪你,你也不要走,好不好?」 皇眷还没有回答,突然从六音背后看见,天空一块巨石落下,正正砸向六音的背后!她陡然一把把六音推开,大喝一声:「小心!」 六音本来伤势未痊愈,被皇眷这样一推,踉跄坐地,猛一抬头,他整个眼角都流血了!「皇眷——」 「不要过来,」皇眷的声音摇曳在漫天的粉尘和碎石之间,轰隆之声不绝于耳,混淆着她的声音,「你快走,不要过来!」 我怎么能不过来?你在前一刻,在前一刻还在我怀里,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你一个人在落石丛中挣扎求生?六音爬起身来,突然间,一把碎石激射过来,他骤不及防,被打中了三个穴道,登时动弹不得! 皇眷,你怎么能这么狠心?你怎么忍心,要我眼睁睁看着你死? 空中最后一块巨石落下,带下山顶的泥沙和树枝。 六音猛一咬牙,把运气伤人的真力运足十二层,一声清啸,威力全部冲着那块巨石。登时,巨石从中爆裂,碎裂成三五十块,四下爆开,甚至有一块撞破了六音的额头! 但是,在刚才的一片沙石尘土弥漫中,六音看不见皇眷怎么样了,有没有受伤?「皇眷?皇眷?你回答我!」 过了好一阵子,那边的粉尘逐渐落定,六音才看见那石块下微微抬起了一只手。 她被石头压住了后腰,无法过来,六音被她点了穴道,无法过去,两个人相隔咫尺,却犹如天涯。 「你,怎么样了?」六音看不见,也不敢看她,只能这样问,「痛不痛?」 皇眷似乎是笑了一下,六音隐约听见她在说:「跛脚的凤凰,算不算野鸡?」然后,「叮咚」一个东西被拋了过来,落在六音的面前,使劲很巧,并没有摔坏里面的东西。 一卷锦缎,缠着一个玉针和一块黄金凤羽的耳环。 锦缎上一行血书——「临死之前,要求两件事。第一,不准跟着我去死;第二,你答应我,天下第一。」 「你答不答应?」皇眷在不远处声嘶力竭地喊。 六音热泪盈眶,闻言,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我答应。」 「做天下第一,」皇眷气喘吁吁,「天下第一美人!」 「天下第一。」他承诺。 「打败贺兰春山!」皇眷提高声音。 「我答应。」六音继续承诺。 「把我……葬在海里……」皇眷提高声音说了最后一句话,「你也喜欢海……我在海里……等你……」 「好!」六音不断地承诺,承诺到最后,听着她逐渐散去的声息,终于忍耐不住满眶的眼泪掉了下来,掉在那血书上,把字迹都模糊了。 巨石终于落完了,六音半跪在地上,遥遥对着十五丈外巨石下的女子,鲜血满地。 只差了十五丈的距离,生和死,竟是那么近,又是那么远。 他如果可以移动,说不定就能救她;她如果不是要先推开他,也许她都不会被巨石砸中。 但是,事实就是,或许没有也许,她死了,让所有的也许变成了飞灰,就像这天空的粉尘,现在悠悠地落下,没有丝毫意义。 过了足足半个时辰,六音才冲穴成功,一纵身掠到了皇眷身边,只见她静静地躺在地上,黑发覆背,血肉模糊,一片狼藉,不知是死是活。这石头砸到了后腰,要成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伤势太重了! 六音跪了下来,热泪在眼里变得冰冷,因为它已经被风吹得太久太久……「不,有一个人,有一个人可以救你!」六音突然紧紧地抱着皇眷,泪与血一起滑过面颊,「他既然能够救容隐,当然就可以救你!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追了你三年,找了你三年……难道,就是为了等着你把容貌还给我吗?」他一只手捶在完全不可撼动的巨石上,那压在皇眷背后的巨石至少有数百斤甚至一千斤那么重,六音以手抨击,除了把手掌砸得血迹点点之外,根本无法动摇那巨石分毫。皇眷被它压在下面,如果她已经死了,那么,连尸体都移不走!更不必说,六音心里总是存着万一,万一她还活着,那岂不是天下第一惨事? 在六音不断地用掌力拳力撼摇那巨石的时候,天色渐晚,一群乌鸦在这刚刚被乱石淹没的山谷上方盘旋,呀呀之声不绝,充满了凄凉绝望的味道。 第七章 相濡以沫 「群鸦惊飞——」山谷之外,有两人,缓步走了过来,「我已经问过了外边的村民,刚才这里发生过山崩。」说话的是一位满头白发的年轻人,虽然只是开口三两句话,但是沉稳冷淡的语气和他缓步负手而来的气势,竟是森然对着千军万马一般。 他是容隐,一两年前,他还是大宋枢密院枢密使,手握兵权,指掌之间调遣的是千军万马,翻覆的是宋辽战局。但是,或许是容隐太有才了,他为大宋鞠躬尽瘁耗尽心血,一头青丝转为白发,甚至几乎丧命在大宋朝局之中。他死而复生之后,便随着江湖第一才女姑射行走江湖,不再过问朝廷中事,他已经做得够多,他不负疚于自己的良心,也不负疚于大宋。 他身边一头灰发的白衣女子横琴在手,那便是闻名天下的乌木琴了,她当然是姑射。闻言盈盈一笑,「从开封回梨花溪这条路是快捷方式,虽然山崩,但以你我的武功,要翻过山去,想必还是不难的。」 容隐不答,只是抬目凝视着群鸦,然后冷冷地道:「这前面有人伤亡。」 姑射还没有回答,突然脸色微微一变,只听山谷深处传来一声凄然绝然的长啸,只震得四面山谷嗡嗡作响,回音纷纷而来,幸好已经山崩过了,否则被他这么一啸,不再次乱石满天才怪! 「是六音!」姑射微微一怔,她和六音曾经有过一次音韵交战,对六音的声音自是非常熟悉。一怔之后,她脱口而出,「容容,快!他真气岔经,震伤心脉了!」 容隐更不必她说,人影已经不见了。 入谷,第一眼便望见六音长啸出口,双手托着一块约莫数百近千斤的巨石,随着他吐气出口,「砰」的一声,那巨石陡然爆开,碎成了数百块大小不一的碎石,带着满天尘土,声势浩大地落了下来。 容隐眉头微蹙,脸色冷然,六音不是笨蛋,怎么会做这么愚蠢的事情?他把巨石震裂,他就站在巨石之下,那从上面掉下来的石头还不把他砸得粉身碎骨?难道你以为,把石头震裂了,它就会消失吗?一念之间,他看见尘埃满天的乱世之间浮起一团红雾,那是六音做了超过他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吐气开声,发力之后,鲜血跟着喷了出来。 这么大的一块巨石,莫说六音在四权五圣之中武功本就不是最了得的,就是叫号称朝廷武功第一的聿修来劈,只怕也是劈不开的,六音他在干什么?对着一块石头发疯?他不是最喜欢享受,最懒得花力气,最不喜欢走动的吗? 那一切都是一剎那的事情,只见六音震裂巨石,第一件事,就是一个伏身,扑到了地上的什么东西上,然后一个翻滚,滚出了巨石崩塌的范围。他这一连串动作又轻又快,简直完全超过了他平时可以做到的极限! 等他滚出乱石崩塌的范围,大概也差不多无法再动弹了,只能看着一些零碎的小石块纷纷爆裂在他身边,有些几乎就可以在他头上身上开一个大洞! 大概就在他闭目等死的时候,一双淡青色的袖子伸了过来,略略停顿,那四下爆射的石块陡然间撞到了什么无形的东西,纷纷反弹出去,就差毫厘,没有伤及六音。 六音缓缓睁开眼睛,看着客隐,看着他眼里的冷然,看着他显然非常不以为然的神色,看着,六音居然露出了一个解脱的笑意,轻微地把怀里的人往上举了举,「她,她还没有死——」」 容隐看也不看他怀里的人一眼,只冷冷地道:「不错,她还没有死,不过,你就要死了。」 六音无力地轻笑,「只要她活着,我死不死,不重要…」 容隐冷冷地看着他,「换了我是你,不会做这么笨的事情。」他没有回头,而是拂袖向后一指,「她被这么一块石头压住,你何不从石头下面着力,挖开泥土,把她拉出来也就是了。震裂这样一块石头,是想表现你好大力气吗?她伤得不轻,若是死了,也是被你这么一抱一滚,给震死的。」 果然是容隐。六音苦笑,哺哺地道:「下一次……下辈子……我等着你来救命……好不好?算我,输给你……」他委实支持不住,伤势未愈,震裂这样一块巨石,早已经超过了他可以承受的范围,如果不是发现皇眷还未死的激动情绪在支持着他,他只怕在滚出来松一口气的时候就昏迷过去了。 「下辈子?」容隐点了他胸口四处穴道,淡淡地道,「我这辈子认识了你,已经是麻烦不断了,这辈子还没完,你居然还打算着下辈子?」 六音微微睁开眼睛,强辩:「我哪里有……圣香麻烦?你不要随便诬赖我……」 容隐冷冷地看着他,「你这一身伤,还有皇眷这一身伤,足够令岐阳三日三夜不睡觉,足够令我和聿修各自耗去三年功力,足够令降灵做三天鬼咒,也足够令圣香说你一辈子闲话,你自己说,你麻烦还是不麻烦?」 六音笑了,无力地闭上眼睛,有气无力地道:「认识你们这群混蛋,算我,倒霉……」他闭上眼睛,昏过去了,但是脸上带着笑意。他知道他和皇眷,都不会有事了。谁叫他能干,认识的全是一些可以翻云覆雨的人物?认识容隐,认识岐阳,认识圣香,认识降灵,认识通微……认识他们,都是他的福气。 他昏过去了,容隐的脸色并不见得好看。 姑射并不打搅他们说话,此刻缓步走过来,两个人对望一眼,脸色都不太好,他们都很清楚,六音和皇眷的伤,实在是伤得太重了。纵然是岐阳,大宋太医院第一名医,也未必真正有着起死回生的能力。 难道,要再一次向降灵祈求起死回生吗?降灵是鬼不是神,他救得了第一个,未必救得了第二个、第三个—— ※angelibrary※ 魂铃院——六音在开封的居所。 太医岐阳看着床上躺着的两个人,愁眉苦脸。 容隐坐在一边,聿修坐在另一边,这两个人,一个是冷然煞然的白发男子,一个是看似文弱秀气的白面书生,一左一右,坐在一起,却都有一种隐隐的气势,把好端端一块茶几,分成了两半似的。 在床的对面,桌子上面,坐着一位衣裳锦绣的贵公子,别人脸色沉重,他还是笑吟吟,拿着折扇对着自己扇啊扇的,那一张玲珑漂亮的笑脸,完美无缺的眼瞳,让人猛一看,就忘了自己刚才在想什么。他当然、绝然、应然、必然是开封府第一大少爷,开封各位老老少少皇亲国戚眼中的宝,圣香少爷是也! 「怎么样?岐阳,你看着这两个半死人已经很久了,到底能不能救活啊?」在折扇扇了第一百一十五下之后,至香终于开口问。 岐阳指着六音,「这个人完全都是内伤,丢给聿修和容容去治,比我治起来要快得多了。至于皇眷——」他自然认得皇眷,三年前皇宫第一伶女,如果不是六音这莫名其妙长得过分离谱的人比人家美,皇眷应是他见过的第一美人了,「我想不通,她怎么把她的脸弄成了那样?没有道理啊。」岐自言自语。 圣香「啪」的一声合起折扇,古怪地看着他,「你的意思就是说,你看了这么久,就是在想她的脸怎么变成这副模样,而不是在想怎么治伤?」 岐阳无辜地看着他,「难道还有别的值得我想?她只不过被砸坏了脊椎,死是不会死的,最糟糕的结果变成残废而已,反正你们把她弄到这里来,都已经过了最佳救治时间,我想些别的,也不会怎么样的。」 圣香古怪地看着他,看了很久,才叹了口气,「你是不是很好奇她怎么变成这种模样?我告诉你一个知道的方法。」 「什么方法?」岐阳白了他一眼,「把她的脸皮切下来放在显微镜下观察?」岐阳可不是普普通通的太医,虽然他的武功约等于不会,但是他却是穿越时空来到大来的现代人,m大医学院的高材生,不是随便什么古人可以比拟的。 圣香「啪」地一记折扇敲在他肩头,「你把她救活,问问她不就知道了?笨!」 岐阳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果然是聪明。」 「我本来就很聪明。」圣香对于自吹自擂向来不遗余力。 这时,耐心很好的容隐和聿修已经喝完了第三杯茶。岐阳这时候才指着六音,「他的心经、脾经、胃经、胆经都受了伤,看这种真气造成的内伤你们比我行,六音交给你们处理。至于皇眷,我处理。」 容隐只淡淡地应了一声,聿修更只是点了点头。 「圣香,你怕血就不要过来,叫我老婆神歆来给我帮手。」岐阳其实对皇眷背后的伤势观察很久了,观察到他心中的确有了把握,才在房间里拉起一块布幕,开始他的手术。 容隐与幸修对望一眼,他们两个算是四权五圣之中内功最好的人了。如果秦王府的则宁也在,他的内力不弱于容隐,疗伤会更有把握一些,但是则宁远在涿州,他又为了还龄弄得几乎武功全失,这个时候,他却帮不上他最好的朋友的忙。 他们各自出一只手,抵住六音的胸前背后,开始替他疗伤。 这个时候,过往的一切,朋友的、敌人的、淡淡的交情,惺惺相惜的赞赏,都从这几个男子心里浮了起来,温暖,却不是缠绵。因为那是男人之间的感情,不说出口地、淡淡地、果断地付出。 在他们心中,早就断定了六音和皇眷是一对。在疗伤的时候,当年的六音从眼前浮过。那时候的他是那样慵懒魔魅,喜欢用魅力去引得人心慌意乱的男子,过来,过去,一阵阵的铃声便悠荡荡飘散开去。 但是这样一个生活在绝对繁华和靡丽之间的六音,却为了她,一个人走,一个人辛苦,脱离了红尘醇酒、花香美人,选择一个人寂寞地追寻,而且,他居然可以不后悔。 皇眷,你明白吗?对于六音来说,你要求得太多了!他本是懒散而无所谓的人,你居然能逼他到孤独到落寞,甚至,逼他到破功裂石,逼他到……死。 逼得六音越失意,你会越开心吗?他本是不容易失意的人,六音其实很容易快乐,你却可以让他一伤再伤,到了最后,依然为了你而不怕死——只要你好,他不在乎他自己好不好,你明白吗?不要再做绝决的事情逼迫他了,好不好?皇眷,其实我们都很明白,你是一个刚烈的女子,或许有些偏激怪癖,但绝对是一个值得爱的女人。你不要再伤害你自己,也不要再伤害六音,好不好? 以聿修、圣香、容隐、岐阳的才智,看到这样满是鲜血的惨烈场面,怎么能不明白是发生了什么事?而且,六音和皇眷这三年的是是非非,他们也并非全然不知啊! 但是,他们只知道六音的付出,只知道皇眷的过分,却没有人知道,皇眷那张尊贵辉煌的脸,是如何为了还情,为了还六音容颜,而被她自己亲手毁去的! 整整十天,她刺取她自己脸上的油脂,用药物调制,保存在玉瓶里,然后找一个适当的机会,涂在了六音脸上。有没人可以理解,她每一日在自己脸上刺针的心情?有没人能够明了,她看着自己最珍惜的容颜,在镜中一日一日地凋零,那是什么样的心清?又有没有人可以理解,她把那混合着她多少眼泪和鲜血的药,涂在六音脸上,还要冷冷地道说那是毒药的时候,她心里有多少血泪、多少凄凉? 或许,其实死去对皇眷来说,是「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的最好的结局。否则,她如果活了下来,像她这么骄傲偏激的女人,可以真正对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释然吗?她没有那样的豁达,她或许会恨,或许会后悔,或许会不甘心。 用鲜血交换的容颜,早就已经注定了她和他之间无论如何都剪不断的牵挂,无论她走到天涯,走到海角,她都会清楚地记得,她把美丽,留给了他。 而无论她身在何处,他又怎么可能真正地豁达,他永远都会记得,他的脸,是一个女人还他的情,用绝世风华,偿还一份欠缺的爱。 我还不起你的情,我还你容颜。 在各自疗伤的时候,在六音半昏半醒之间,那房间里,似乎一直都索绕着皇眷的低语——「我欠你的,我还给你。自此之后,两不相欠、你情我恨,一笔勾销,老死,不相往来。」 ※angelibrary※ 五天之后,六音才第一次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就看见自己熟悉又陌生的房间,他在这房间里住了六年,却离开了它三年。 「叮咚」轻微的铃响,在窗口。 凝视着窗口,六音过了好一会儿才看见有串东西挂在窗口,正随着风轻轻地脆脆地敲击,发出一些悦耳的声音,很轻微却很清晰。 那是他的玉铃,和她的黄金凤羽,不知被谁用一条淡黄色的丝缎系在了一起,就吊在他窗口之下。 而那个挂铃的人还在,六音凝视着那个人的背影,有气无力地笑了,「你居然会在这里——」 那背影正对着夕阳,从六音的角度看来,显得很暗,但轮廓很清晰。虽然幽暗,但是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感觉到这个人身上的每一寸衣角都是干净的,每一缕发丝都是可以随着风飘的。 还有香气,一股淡若莲花的幽香,从衣角、发际扬起,若有若无地传来。 那是个寂寞如莲、孤意如月的男子,干净,也出尘;像带着无限忧伤,却也似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那是祀风师通微,一个落花寂寞、闭门无声的男子。 「容隐不能在开封久留,圣香要回丞相府,聿修还有案子要审,有朝廷大事要做,岐阳那里是太医院,更加不能留你在那里,所以,我留下来。」通微没有回身,悠悠地回答。 「皇眷她——」六音喘了几口气,「她在哪里?好不好?」 「我不知道。」通微淡淡地道。 「你不知道?」六音陡然从床上坐了起来,「她伤得那么重,怎么可能走得了?你们把她弄到哪里去了?」 「她在神歆姑娘那里,她是女子,我不方便照顾她。」通微缓缓转过身,夕阳下,他看起来像个踏月摘星的神仙,仙风道骨。 「她没有走?」六音松了一口气,突然觉得全身都痛,哎呀一声倒了下去,躺在床榻上,只觉得全身两三百根骨头全部都散了,不,全部都断了。 「她还没醒,自然走不了。」通微走过来,递给他一颗药丸,「她是外伤,而且伤得很重,岐阳说,可能有大半年她是离不开床的。你的伤势也很严重,不过经过了容隐和聿修的调理,应该再过几天就可以复原了。」他的语气淡淡的,像不怎么关心,但是从说话的内容看来,他却是关心的。 六音哀号,「我全身上下,每一根骨头都痛,容容和聿修怎么治我的?把我拆散了再拼回来的?」 「他们各自为你耗损了三年功力。」通微依然无可无不可地道。 六音呆了一呆,反而闭上嘴不叫了。 「怎么?」通微见他不接药丸,把药丸放进他手里。 「这叫我怎么还得清?我欠他们两个……」六音哺哺自语。 通微脸上露出了奇怪的神色,他诧异地看着六音,然后慢慢地问:「我们之间,你还要计算偿还或者不偿还?你究竟当不当他们是朋友?」 「是朋友就不必计较偿还得清还是偿还不清?」六音自言自语,呆呆地看着天空,「偿还,为什么总想着偿还,却不想着,就这么厚着脸皮接受了,那又会怎么样?」他突然对着通微勉强一笑,「我会觉得愧疚——因为对于容容和聿修,也许我没有机会报答他们同样的东西。」 「他们只会希望你好,不会指望你报答。」通微平静如恒地道。 他们只会希望你好,不会指望你报答。所以,如果欠了情,那是不必还的,因为付出的人只是希望,你得到之后会比现在更好,那就是他们的目的,而不是报答。 皇眷,我对你的心,也是如此。我不求你还我任何东西,只不过希望你活着,并且快乐如此而已。我不求你还我容颜,真的不求。 可惜,你到哪一年哪一月才会明白,爱与恨,生与死或许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快乐我也快乐?你爱得那么刚烈,恨得那么固执,你到什么时候才看得清楚,我对你的爱,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你一直不肯接受。 无缘无故,六音叹了曰气,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他的眉宇之间,泛上一层黯然随即又笑,自言自语:「那也好,至少有大半年,她跑不掉了。」 通微看着他全然忘了要吃药的事情,手里握着那颗药,脑子里不知道想什么,微微摇头,缓缓转过头去看那窗口,窗口的铃。夜色逐渐深沉,满窗外,有星。那铃在夜风里轻轻地撞击,一阵阵依稀熟悉的铃声轻轻地传来,听在耳里他猜测不出,六音会是什么心情。 ※angelibrary※ 又过了五天,凭着六音良好的武功底子,虽然这一次伤得很惨重,却也痊愈了。当然,他这么快痊愈的原因,还有一个,他要去看皇眷。 岐阳的未婚妻神歆在开封暂住的庭院里。 皇眷正在晒太阳。 她被放在一张垫了厚厚的软褥的椅子上,腰上缠着一个铁架,用来固定她的腰,那不用说,一定是岐阳的杰作。 她没有睁眼,那脸色苍白得像个骷髅,左右脸颊上十个针孔清清楚楚地暴露在阳光下,她自伤的残忍,下手时的狠心,清清楚楚地也暴露在阳光下。 六音推开门看见的时候,突然心寒了一寒,他凝视着那十个针孔,陡然想起,那一天,她又擦粉又包脸,难道,难道就是为了掩饰这十个针孔?她为什么在她脸上刺了这十个针孔?慢慢伸手,抚摸上自己的脸,那一瓶奇怪的药,充满了血腥气——突然有些昏眩,他也是爱美的人,他也是珍惜容貌的人,他几乎可以清清楚楚地体味到她下手一剎那的痛苦,那样令人颤抖的残忍和那样不惜一切要偿还他的心情,不惜一切代价!只要她能够给的,她就给。原因是,她怎么样都不肯接受他的情!所以不惜一切代价,她都要偿还,要偿还他所付出的——他付出容颜,她就还他容颜,他付出过痛苦,她就让自己变得比他更痛苦,不惜一切代价,要恩怨俱了,要与他相忘于江湖! 我爱你,竟然给你带来的,是这样惨烈的结局吗?我爱错了?是我爱错了吗? 六音站在门口,凝视着皇眷脸上的伤,凝视着她惨白憔悴、不成样子的容颜,依稀还记得,不久之前,那个遥遥走来,对着他伏下身,骄傲得天下再没有人比我高贵的女子,冷冷地问他:「你还要在地上躺多久?」那个她,去了哪里?去了哪里? 突然,皇眷轻轻咳嗽了几声,似乎有些冷,皱起眉头,微微往椅子里缩了一下,大约是触动了她的伤,她脸上掠过一丝痛苦的神色。 六音几乎想也没有想就掠了过去,解开自己外衫,轻轻地盖在她身上。 皇眷惊跳,猛地睁开眼睛,入目是六音满脸的关切,她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冷笑,「你好了?」 六音看着她,看着她风华褪尽黯然枯瘦,像一支凋零的花,除了尖刺,她一无所有。「我好了。」他半跪了下来,仔细地为皇眷盖好身上的长衫,他分明看见了她脸上的伤,分明想到了很多很多,他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柔声道:「你饿不饿?」 他居然什么也没有问,什么也没有说!他怎么可以这样若无其事?皇眷本冷笑着等着他惊恐责问,等着他指责她故意要把容颜毁去,等着他恨她不顾一切要还情,然后这样伤害她自己!但是他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彷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地,温柔地问她:「你饿不饿?」 无端地,眼圈红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得这么软弱,也许是身体太虚弱,也许是她一向引以为傲的武功和容颜都已经失去,她无所凭借,听见他这样问,她的眼圈红了。她完全没有想哭,但是无端地,她抓住六音的外衫,没有发出声音,眼泪却夺眶而出。 六音本是半跪在她椅子前的,见她如此,也只是轻轻握住她的手。他不敢抱她,她的伤势还没有痊愈,骨头还没有长好,禁不起他一抱。他能做到的,也只是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轻轻为她掠过额前零落的发丝。 温暖、安全,没有折磨和痛苦,六音的手,温暖而且柔软,像一个可以休憩的地方。 带着满眼盈盈的泪水,她雾里看花一般看着六音。六音笑了,他的笑容一贯慵懒而带着纯然的笑意。从她认识六音起,他就是这样笑,不管经历了多少失意和落寞,经历过多少痛苦,六音在她面前,一直都是这样笑。不是他故意要作假,而是他发自真心,就是这样简单,而且温暖。 无缘无故,她紧紧抓住六音的手,抽泣得更加厉害。 「不要再任性了,好不好?」六音轻轻地用双手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冰冷而且颤抖,「不要再任性了,你如果不想我跟着你,不想我爱你,你可以直接对我说。」他轻轻擦掉皇眷的眼泪,她这一辈子掉的眼泪也许加起来都没有今天多,「我相信我够滞洒,不会纠缠不清的。你不必……总想着,要还我什么……」 皇眷抬起头来,满脸的泪,满脸的苍白,越发像个骷髅,「我不是不想你对我好,你对我好有什么不好?」她哭道,「别人对我好,我才不会……傻得不要……」 六音有些哭笑不得,「那么你想怎么样?」 「我只是不想我也对你好……我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不让我自己爱你!」皇眷边哭边道,「我把我欠你的全部都还你……我不想我永远欠你的情,不让我有理由爱你!我全部都还给你……全部都还给你……欠你什么,还你什么……」 这个女人!六音眼里荡起一层发亮的东西,「傻瓜!你就不能豁达一点,就算是爱我,那也不是不可原谅的大罪……」 「当然是不可原谅的大罪!」皇眷突然握拳,狠狠往六音胸口砸去,「你不明白!难道你真的不明白?我看着文嘉为你而死……我看着她为你而死……她到死都不原谅你!我怎么能……」 六音让她打,突然心念一闪,「文嘉,她到死都不原谅我?」 「当然!她死不瞑目……」 「我有一个办法,让文嘉判定我们是不是真的有罪的。」六音扶正她,深沉地道。 「什么办法?去问文嘉的魂魄吗?」皇眷泪痕满面。 「不错,我们去问文嘉的魂魄,如果她恨我,不原谅你和我在一起,那么我答应你,相忘于江湖,不再让你痛苦,好不好?」六音缓缓执起她的手,放在唇边轻吻了一下,「我做我的天下第一,你回你的苗疆,老死,不相往来。」 「你,当真找得到文嘉的魂魄?」皇眷颤声问。 「我不能,但是别人可以。」六音笑了,「我们先去找一个鬼,然后再去找文嘉。」 第八章 天问 六音要找的鬼,自然是祭神坛的降灵。 夜风飒飒,祭神坛本就阴风阵阵,鬼气森森,加上四周的树林荒草,黑影幢幢,摇摇摆摆,当真是活生生的人间地狱。 六音推着皇眷,三更时分,准时站在祭神坛的坛心。 今夜,一样明月当空,一样月光照在祭神坛的坛心,一样似乎凝结成了有形的冰晶。 「这世上,真的有鬼?」皇眷哺南地问,「我始终不信。如果这世上本是有鬼的,那么我这几年的所作所为,她,她都看见了?都知道了?她,不会恨我吗?我居然,居然为了你,把自己弄成今天这幅样子。」 六音叹了口气,「你问我,我问谁?先把降灵找出来,这些事情除了鬼,人怎么能知道?」 「怎么找?你要——招魂?」 六音报以一笑,笑意盎然,「我也不知道灵不灵,我也没招过,除了圣香,有谁喜欢跑到这里来招魂?我日日里看美人歌舞,不比来这里看鬼强得多?」他这样笑,然后开始念,「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念了三遍,六音割裂手指,滴出鲜血,就在他鲜血滴出的时候,皇眷只见白影一闪,似乎千万种凶煞和阴森扑面而来,纵然她天不怕地不怕,也不禁寒毛直立。 再看的时候,却看见一个穿著麻衣的年轻人,慢慢地飘在空中。他舔舔嘴角,恋恋不舍地看着六音的指尖,似乎意犹未尽。 那就是鬼吗?皇眷惊奇地看着降灵,他看起来很轻,轻盈得随时可以在空中飘,但并不像个青面獠牙令人害怕的东西,只是带着一股浓重的凶煞之气,令人感觉冷。 他甚至长得很漂亮,不是六音这种明月流水一般清而且慵懒的风华,而是一种透明的、晶莹剔透的漂亮,像一种水晶般的东西。皇眷陡然打了个寒战,对,就是一种诡异的漂亮,水晶般的漂亮。 这就是鬼! 正在她对着降灵目不转睛的时候,六音已经像和隔壁的邻居聊天一样对着降灵道:「降灵,上次是谁要你来的?圣香还是通微?」他问的是上次降灵受托来提醒他回头的事情。 降灵耸了耸肩,「通微。」 六音呵呵一笑,「我就知道,除了这无所事事成天卜卦的家伙,也没有谁这么无聊。」 降灵没等他说完,又加了一句:「但是血是圣香给的。」他是厉鬼,厉鬼一出,势必见血,他需要鲜血,每次受人召唤,都是要吸一点鲜血的,不过,降灵需要的并不多,十滴八滴也就足够了。 六音哼了一声,「圣香好象觉得他自己血很多。」这成天哗众取宠招摇过市的公子哥,不是最喜欢见人就说他有心病很容易死,既然已经什么身体虚弱,还喜欢到处乱跑,惹是生非,外加多管闲事。 「啊,」降灵是没什么心机的,单纯得等于一张白纸,漫不经心地道,「通微的血我不能要,他是诅咒师的杀人之血,还加上了封印,我不能要。」他舔舔嘴唇,「而且,圣香的血比较好吃。」 六音微微一怔,心中微起悲悯之感。通微,清风白月、干净出尘的通微,望之如俗世的仙人,其实,通微却是继承着诅咒师血液的天生的杀人狂! 但就在他杀死第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封印了他,防止了他继续疯狂下去,挽救了他一生,那个人,是他爱的女人,也是他这辈子杀死的惟一的一个人! 孤意如月的通微,氤氲着如莲花的幽香,如莲花的寂寞,如莲花的圣洁那双忧悒的眼睛……每个人的爱恋,或许都有着自己的哀苦,欲说,而无处去说;想哭,却无泪可流。 六音和降灵聊了那么三两句,降灵终于注意到皇眷的存在,「你是谁?」 皇眷坐在木轮椅上,凝视着降灵。如果成了鬼就是这副模样,那么或许死,也并不是一件太过可怕的事情。文嘉,或许死后,竟会是比生前更加快乐? 「我问你,三年前,开封有个女人跳楼死了,她叫文嘉,是带着怨恨而死的,你知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六音问降灵。 降灵在空中飘浮,起起落落,缓缓地转动,「三年前?这世上无时不刻不在死人,无时不刻有人死不瞑目,就在你问我的时候,这世上又有一万三千五百六十四人死去了,你问我三年前一个死不瞑目的女人?我不记得了。」 「既然每时每刻都有这么多人死去你怎么能从千万人中找回容隐、找回我?你既然能找到我们,难道就不能找到文嘉?」六音不放过他。 「那是因为我认识你们。」降灵的理由很简单。 六音哑口无言,「你不是说,这世上能够成鬼的人并不多,只有有强烈的心愿未偿的人死去之后,才会不入地府、不参与转世而成为厉鬼?」他缓缓地道,「我相信她死的时候,是非常痛苦,也非常不甘心的,她,应该会成鬼的。」 这时候降灵才微微有了些兴趣,「三年前成鬼的女人?这三年间,成鬼的人,只有三百九十五个。」他缓缓地在祭神坛上飘浮了一圈,穿过月光,「但是,如果成鬼之后,有一天对自己所执着的事情突然想通了,突然不再坚持了,那就算没有了心愿,鬼就会再度入地府投胎去的。有三百九十五人成鬼,并不代表着现在依然有这么多鬼存在世上,否则,人间早就变成鬼域。你们要找的人,或许,早就不在了。」 「如果她不在了,是因为……她不再恨了吗?」皇眷颤声问。 「如果她是因为恨而成鬼的,是的。如果她不在了,就是因为她不再恨了。」降灵回答。 皇眷一阵子没有出声,过了一会儿才又问:「那么你呢?如果这世上的鬼,总是带着未了的心愿,才可以存在,那么你为什么总是存在的?她如果不在了,又是去了哪里?」 「我?」降灵似乎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也很困惑,「是啊,为什么我总是存在的?」他缓缓地飘浮,抬头看着月亮,「一千几百年来,为什么我总是在的?我看着他们消失,看着他们得偿心愿,看着他们投胎,为什么我总是在的?」 六音和皇眷也望着天空,同时思考着这些他们从来也没有想过的问题,苍茫的宇宙,神秘的生死,人与鬼,前生与来世。那么遥远的星辰,那么深邃的天空,生与死之间的奥秘、心愿、信念,与爱……「降灵,你的心愿是什么呢?」皇眷幽幽地问。 「我的心愿?」降灵困惑,迟疑地自言自语,「我的心愿?」他像一只洁白的蝴蝶一般,轻轻地落在皇眷面前,然后抬头一直望着远方,「一千一百五十六年,已经一千一百五十六年了,太久了,久得我连自己的心愿,都已经忘记了……」 一千一百五十六年,太过久远的时间,久得连心愿都已经忘记。 但是那心愿,必然还在你心底,否则,你为什么还在?你为什么不会消失?你为什么不肯投胎?为什么一千一百五十六年,依然一个人在这祭神坛上徘徊?你是在等待着什么吗?等待着已经忘却的心愿,在下一个一千年的偶然的瞬间,突然间实现——皇眷一阵黯然,低声道:「你知道那些心愿得偿的魂魄,最终究竟去了哪里?」 降灵还在想,他的心愿到底是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去了地府,去投胎。」 「那么,那么心愿未了的魂魄,又在哪里?」 「在他们死去的地方。」降灵回答,「或者,在他们尸骨埋葬的地方。」 「我要怎么知道,一个魂魄是已经离开了,还是依然存在的?」皇眷问。 「你可以召唤灵魂。」降灵说到现在才突然间清醒过来,「啊,召唤灵魂是很危险的,你不能召唤。」 「你可以帮忙吗?」六音开口,「去文嘉跳楼的地方,看看她是不是依然还在?」 降灵「哦」地应了一声,什么也没说,慢慢地向皇宫飘浮去了。 皇眷坐在椅子上看着降灵离开,黯然道:「我想见文嘉,又害怕真的见到她。」 见到文嘉就证明她依然是怨恨的,她就不可能原谅她。 六音要改变她的心情,笑了,「你有没觉得降灵是一个很乖的鬼?」 皇眷回忆降灵的一举一动,叹了口气,「他很纯,真的很纯很纯,没有心机,也没有脾气。」她哺哺自语,「他居然忘记了自己的心愿,我想那应该是一个不能放弃的心愿,即使被遗忘了,也决不放弃,所以他一直在这里一千一百五十六年,依然不能投胎转世。也许,是他不愿意离开。」 「不能放弃的心愿,即使被遗忘了,也被牵挂着,不愿意一切从新开始,宁愿在这个荒山野岭寂寞地等待,等待着也许下一个一千年,愿望就会实现。降灵很健,」六音轻笑,幽幽地道,「这么说起来,连我,都要有些心疼了。」 「嗯,所以说,人坚持信念的心,真得很可怕。如果这个信念是怨恨,那就更加可怕。」皇眷说得真的有些发抖,六音过来握住她的手,她才宁定下来,「我害怕文嘉。」 「不怕,你绝没有对不起她,对不起她的人,是我不是你。」六音柔声安慰她。 「对不起她的人,只有她自己,不是我,也不是你。」皇眷黯然,「没有人比我清楚,谁也没有要对她不好,是她自己不放过自己。那一跳,实在让我太伤心!」 「你一直是她的好姐姐。」六音在月下,轻轻地用梳子梳她的发髻,耐心地为她整理有些零散的发丝。 她很爱美,就如他自己一样。 足足过了一个时辰,降灵才像刚刚消失离去的样子一样,慢慢地飘浮过来,「没有,我找不到她,她已经不在了。」 皇眷说不出她是什么心情,哑然了好一阵子,「她去了哪里?」 「投胎。」降灵依然很有耐心地回答,「她在一个月前投胎去了,我问了皇宫里六十五年前死去的一个老宫女,她说,她突然想通了,就投胎去了。」 「她想通了?真的想通了?」皇眷颤声问,「她不恨我吗?」 「这句话应该我来问,她不恨我?」六音问。 降灵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她留了几句话。」 「她说什么?」皇眷和六音异口同声地问。 「相忘不如相亲,相亲不如相守,爱又如何,恨又如何,是你的终是你的,不是我的,终不是我的。」降灵漫不经心地道,「太痴,是一种苦果,亦是一种毒果。」 这样达然豁然的话,被降灵用这样口气念出来,实在有些怪异,但是皇眷却听得泪水盈眶,拉住六音的手,她潸然泪下,「文嘉终于长大了。」 「她长大了,你也不必折磨自己了,难道她看开了,你反而看不开?」六音握着她的手,轻轻地道,「不要再逃了,好不好?」 「我已经逃得腿都断了,怎么能再逃走?」皇眷含着泪笑,「除非,你抱着我逃走。」 六音懒洋洋地笑,「我抱着你逃走?皇眷啊皇眷,你也太看不起你未来夫君了。」 「未来夫君?」皇眷苍白的脸上微微一红,低声道,「谁说——谁说要嫁给你?你不要自己胡思乱想。」 「我胡思乱想,你干什么脸红?也不知道是谁胡思乱想?」六音翘起嘴角笑,「降灵,我不说多谢,大不了明天我叫血很好吃的圣香来给你鲜血,呵呵!」 降灵「嗯」了一声,依然在祭神坛上飘浮,起起落落。在六音离开的时候,依然听见他在哺哺自语:「我的心愿,究竟是什么?我的心愿……」 月光之下,一个淡淡的鬼影,上上下下地浮荡,四周是亘古的寂寞与黑暗,缓缓地转过来,转过去,飘起来,飘下去,都只是……一个人。 六音和皇眷时不时地回头,解决了自己的事情之后,他们都觉得,降灵实在比他们两个要更寂寞,也更凄凉。 一千一百六十五年的徘徊,降灵因为太单纯,所以他甚至感觉不到,那是一种深沉的悲哀,可也正是因为他不觉得苦,所以,才是真正的苦。 「降灵其实很可怜。」皇眷轻轻地道。 「很可怜?」六音给她推着轮椅,走在月下,心里非常满足温馨,轻轻一叹,「是的,当我们快乐的时候,看见他们,自然就会觉得他们很可怜。」他推着轮椅继续走,「不过,我们是男人,不需要人可怜。只不过,如果在需要的时候付出一把关心,做出一些需要的事情那就是了。怜悯,是不适合我们的。」 「我明白,就像容隐和聿修救你,他们并不可怜你,而是,在你需要的时候才帮你,他们不会帮你去做你不需要帮助的事情,因为他们知道你可以。」皇眷笑了,「男人之间的感情,要比女人之间,豁达得多。」 「嗯,因为我们彼此信任。」六音一笑,「虽然降灵很凄凉,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他的凄凉也会变成美满,只不过需要时间。他已经等了一千一百六十五年,不会在乎多等。」 「当他等到的时候,岂不是,也要消失了?」皇眷轻轻地问,「我会很舍不得的。」 当愿望实现的时候,降灵岂不是也要消失了?六音微微一怔,低声道:「希望不会吧,降灵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皇眷黯然许久,展颜一笑,「我们快回去吧,我饿了。」 六音哈哈一笑,加快了脚步。 第九章 绝代风华 等再过了一个多月,皇眷的伤势比较稳定之后,六音和皇眷决定离开开封。因为毕竟开封认识六音的人实在太多了,一不小心,说不定就造成意外的风波。万一皇上知道了要追究他擅离职守之罪,六音虽然不在乎,却也是麻烦。 「我看巴豆说不定还会变,变成金豆呢。」六音一手握住那「巴豆」,一搓,那伪装的蜡层脱落,露出里面金灿灿的东西,也亏得他挖空心思做这些,「我就知道,蚕豆巴豆那有这么重的,想送钱就直说,难道我还会不要?真是!」 皇眷嫣然一笑,「他说不定就是想逗你一下而已。」 「所以我说圣香最啰嗦无聊。」六音想象着圣香穷极无聊在蜡烛下把金豆做成巴豆的样子,懒懒地一笑,「不过有时候想想,这家伙也有可爱的地方。」 皇眷轻笑,三年以来,从未觉得心情如此愉快,从前没有心去笑的,如今也笑了。因为他……他是笑得这么灿烂,这么纯然快乐的样子。 ※angelibrary※ 马车走着走着,出了开封,出了洛阳,径直走向江湖。 六音把一个东西拿了出来,放在指尖上转,玩得煞有介事。 皇眷看了一眼,「给我。」 六音一把握住,瞪眼,「干什么要给你?」 「那是我的东酉。」皇眷哼了一声。 「你已经送给我了。」六音不给。 「我还没做好,不送给你了,还给我!」皇眷伸出手,「快还给我!」 「不给!」六音把那东西戴在脸上,「我还要戴着到处走。」 「难看死了,我给你做一个新的,快还给我!」皇眷横眉,可惜她行动不便,抓不到六音。 那个东西,就是皇眷绣给六音的面罩,上面有个绣了一半的背影,乌发垂丝,腰间悬铃,风采绝然。 六音把面罩拿了下来,放在手里看,「你喜欢我是那个样子,是不是?」他柔声问。 皇眷脸上一红,「谁喜欢你那个样子?难看死了,快还给我!」 六音对着那块面罩,突然挑开了他绾好的发髻,一缕乌丝,轻轻地垂了下来,遮住了左眼。他从怀里拿出一包东西,解开丝带,叮咚微响,他把一个东西轻轻系在了身上。 那个芙蓉花开的,富贵繁华到了极处的玉铃。 皇眷看着他抬起头来,熟悉的风华,熟悉的幽黑的眼眸,带一点媚美,一点流光水月的迤逦,遮拦住半个眼睛的乌发,那个——带笑的六音! 她怔怔地看着,眼睛,眨也不眨。 六音慢慢伸过手来,把那个黄金凤羽,要戴在她耳离开的时候,只有圣香一个人送行。 容隐早就离开,聿修决不会为这种事情动儿女之情,通微比聿修更加淡泊无情,自然最啰嗦多情的人就是圣香。 「下次不要再搞得半死不活回来了,我忙得很,容容也忙得很,下次谁也没空救你,你自己小心,不要再制造这种意外了,实在不怎么好玩。」 六音和皇眷乘坐马车,挑开帘子,「你忙得很?」六音似笑非笑,「你忙着吃糕点花生、八宝鸡腿和五香蚕豆吧?」 圣香笑吟吟,毫不忌讳地继续把袖子里的五香蚕豆拿出来晃了晃,「怎么,你嫉妒?你要吃我也不会小气的,分你就分你,不用这样拐弯抹角地嫉妒我。」 「我嫉妒?」六音嗤之以鼻,「我要吃也不会吃这个东西,这种娃娃吃的东西,除了圣香少爷我看再没有活到你这样一把年纪的人还敢天天拿在手上,也不怕肥死你。」 圣香白了他一眼,伸腿绊倒六音拉车的一匹马的马腿,让六音整个马车晃了一下,「肥死?原来你是要注重形象,居然要减肥,这还当真是一件稀奇的事情……」 六音哭笑不得,「算我惹不起你这个胡搅蛮缠的大少爷,可不可以请你把你的狗腿移开,过会儿你的狗腿被马腿踩断了,你请马儿给你治伤去,不要诬赖我。」他轻轻一提马缰,两匹拉车的马轻轻向前走了两步。 圣香收脚,扬手,一包五香蚕豆准之又准地落入六音的窗口,「记住了,你欠我一包蚕豆三个铜板,下次回来记得还我。」 皇眷的伤好了一大半,见蚕豆破窗而入,一把接住,然后才听见圣香那句话,一探头,却见外边四野空阔,圣香早就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不禁讶然,「好轻功!」 六音赶车,呵呵一笑,「圣香别的本事没有,惹事生非和逃之夭夭的本事第一。」 皇眷也轻笑,「轻功要练到我探出头去,他已经在我视线范围之外,着实不是一般的了得,就算是称做震古烁今,也不算过分。」圣香、容隐、降灵、通微、聿修,她见过的他这几个朋友,着实都不是寻常人物,都有些奇特得近乎神奇的地方。 「等你被他做的事情气死之后,就只会觉得他可恶,不会觉得他震古烁今了,」六苦苦笑,看着皇替手上的蚕豆,「当蚕豆变成巴豆的时候,你还会觉得他的轻功了得是一件好事?」 皇眷盈盈一笑,往袋子里望了一眼,果然,蚕豆袋里装的是巴豆,「他是开玩笑呢,还是真的希望我把这巴豆吃下去?」朵上。皇眷低头让开,剎那间明白了六音当年解铃的心情,「不要,我已经,配不上它了。」 六音没有逼她,而是缓缓把黄金凤羽放在她手里,让她握住,「每个人的容颜都会老,这些东西,总有一天我们谁也戴不起,美丽与否,是当初第一眼相见时候的记忆,我在那个时候认定了你,你在我眼里,就是那个时候的最美的你。」 「我早就说过,我没有你豁达。」皇眷并没有习惯从美到丑的心清变迁,「你是经历了三年,逐渐习惯了不美,而我是……」 「你是为了我,如果你后悔了,告诉我方法,我可以把它还给你。」六音柔声道。 皇眷苍白的脸上微微一红,「我没有后悔,从来都没有后悔过。我永远都不能习惯看着你枯凋憔悴的样子,至于我,」她很傲气地一抬头,侧过脸去,「我可以不看镜子!」 这就是她处理的方法?不看镜子?六音笑,「你的脸,如果好好地保养护理,要恢复你过去的容貌,也许不是没有可能,毕竟只是枯凋,并不是毁容。」他凝视着皇眷,轻叹,「那个时候,你太着急还我容颜,否则你给我三年修养,或许,不需要你付出这么多。」 皇眷哼了一声,「我高兴!」 六音凝视着她,幽黑的眼眸微微动了一下,那样陡然流动了千万种光彩眼睛,皇眷牢牢地看了他两眼,闭上眼睛,低声道:「你不要这样看着我,你不明白,毁掉你的容颜,是苍天都不能原谅的罪孽,所以我付出代价,是天意。我虽然不甘心,却从不后悔,也从不怨恨。」她苍白着脸,轻轻握住六音的手,低声道,「是我自己愿意的。」 六音反握住她的手,「我明白,所以我很快乐。」他轻轻地抚摸皇眷的脸颊,柔声道,「我感激你还我容颜。」 皇眷苍白的脸上一阵红晕,看了他一眼,她别过头去,有点傲,「不客气!」 两个人到此,心底再没有其它疙瘩,相视一眼,都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笑。 马车摇晃,突然之间,似乎街上遇到了什么混乱,惊呼尖叫之声四起,马停了下来,人声如潮,似乎都在逃跑。 「出了什么事?」皇眷问。 六音挑开窗子,往外看了一眼,笑了,「有只牛跑到街上来了。」 皇眷笑了,「不如你用一掌劈碎千斤巨石的掌力把它弄走吧。」 六音回眸瞪了她一眼,「那要你先去被它压在牛蹄下,否则我哪来那么大力气?」 皇眷笑声不绝,六音挑开窗子,在牛狂奔过马车的时候,顺手摸了一把牛头,那只牛就奔了几步软倒下去——被六音一掌按昏了。 外面愕然、惊异、赞叹、欢呼之声此起彼伏,几乎以为六音那一摸有如神助。 「好功夫!」外边有人喝彩。 皇眷偶然往外看了一眼,「这里是贺西会场,怪不得有不少武林同道。」 六音不以为意,「贺西会场似乎有个江湖比美大会,贺兰春山要以倾城绝眼和天下英雄一较高下,真是不知死活的女人。这世上能收拾她的人不知多少,倚仗着一门邪功,就想独霸武林了吗?真是笑话!」 「不如你去吧。」皇眷狭长的凤眼滑过一丝狡黠的笑,「你去,我保管天下第一美人,非你莫属。贺兰春山给你提鞋都不配。」 「我去?」六音也不以为意,「可以啊,我把她打趴在地上,让所有受过她倾城绝眼霉头的人,一人踩上一脚。」 皇眷盈盈一笑,「就这么说定了,我等着你上台,让台下的众多英雄美人全部失色。」 六音哈哈一笑,把那面罩戴在脸上,「我这么去,你说还有没有人惊艳?」 皇眷嫣然,「当然有,有我啊。」 六音做了个鬼脸,「好色之徒。」 「你可以叫非礼。」皇眷不在乎,「我是苗疆女子,不像中原女子那么稳重听话,也不在乎那么多礼节。」 「傻瓜,非礼不是这个时候叫的,这个时候,我应该叫登徒子才是!」六音大笑,一手揽住皇眷的腰,顺手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那黄金凤羽戴在了她耳朵上。 ※angelibrary※ 再过十天就是贺西会场之会,六音和皇眷既然起了参与的念头,就在贺西客栈住了下来。六音还当真把那面罩成天戴在脸上,否则,以他此刻的容貌,站在人群密集的地方,也委实有些惊世骇俗了。 人太美,有时候和太丑相同,都会产生与人世间的距离,反而不能自然地生存着。 六音借了客栈的厨房煮燕窝,他人在江湖三年,早已经学会什么事都自己来,否则让三年前的六音下厨房做燕窝,不吓昏了一群人才怪。 他买了最好的燕窝,给皇眷做滋补容貌的东西。 皇眷的木轮椅就停在厨房外的院子里,通过厨房的窗子,她可以看见六音在厨房里忙碌,那面罩随着他的动作飘荡,闻着燕窝淡淡的甜香,她禁不住深深地呼吸了一下,长长吐出一口气,只觉得人生如此,真的真的别无所求了,美也好,不美也好,从此时此刻开始,她真真正正地毫不萦怀,不在乎了!真的不在乎了! 「师兄,你说这一次贺兰妖女……」 隔壁传来谈话声,很是耳熟,皇眷认得那是青剑十八式青剑门的门人,那个青衣女子的声音。他们也来了,不过皇眷并不觉得奇怪,他们和贺兰春山是死敌,不来才奇怪。 随着脚步声,刚才说话的两个人,走进了院子来,看见皇眷坐在椅子上,都是微微一怔。青衣女子迟疑地看着皇眷,「这位姑娘……」她依稀彷佛记得,她好象是不久前救过他们一命的皇眷,但是,皇眷的容颜辉煌尊贵,这位坐在椅子上的姑娘却苍白憔悴得像濒死的青蛾,而且,她似乎不良于行。她看了她许久,竟然不敢肯定她是不是皇眷。 皇眷见她如此,淡淡一笑。如果是她早来那么一会儿,看见青衣女子这样的申请,她也许是会痛苦,但是,皇眷凝视着厨房里的六音,她的确想在乎一下,想伤心一下,后悔一下,却怎么样也伤心后悔不起来啊!平静,安详,把她的心填得很满,她自知是偏激的人,此时此刻的平静,是经理了风浪之后,沉淀下来的平静,证明了她真正成长了,再不是会伤人伤己的任性女子。 文嘉,无论你投胎到哪里,想必都会为我高兴,我开始学会爱了。就像你一样,学会宽恕,学会豁达,学会爱——青衣女子看她这样淡淡一笑,那眼中流过陡的光彩,在看见她耳边的黄金凤羽,突然认了出来,「啊,你是皇眷姑娘!你……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她错愕之极,也忘了这么问是不是会伤了皇眷的心。 皇眷笑了,带一点犹然的自负和一点悠远的平静祥和,「受了伤,自然就变成这样。」她依然孤傲。 青衣女子还没想出要安慰她什么,只听厨房里格拉一声,有人开门出来,一见外面这么多人,反倒把他吓了一跳,「怎么?我做个燕窝,外面开大会欢迎我出来?」 皇眷轻轻地哼了一声,把木椅推了过去,「你想得美,我等着你不知道做出什么古怪的东西,吃下去也不知道会不会毒死我。」 从厨房里出来的人戴着个奇怪的面罩,猛一看,只觉得一片深深浅浅的鹅黄色,几缕黑线,看着虽然有些眼熟,却不知道是谁。他戴着那绣功精致的面罩,也不觉得其实大白天戴着这么一个奇怪的东西很碍眼,就这么走过来,把一个木托盘放在皇眷手里,「毒死你?我在里面已经吃了我那份啦,要毒死也是我比你先死,怕什么。」 皇眷看者木托盘里晶莹透明的燕窝,也不知道他怎么做的,里面放着三个红枣,映着雪白的瓷碗,晶莹剔透的燕窝,殷红得很好看,一股清淡的甜香淡淡地萦绕,令人陡增食欲。她尝了一口,又哼了一声,有些刁蛮地撇了撇嘴角,「想不到你做厨子很有天分。」 六音笑,随手揉掉她刚刚洗净披散在后的发丝,让它乱成一团,然后看它光滑柔软地顺回去,「想吃就直说,我最懒得听别人拐弯抹角地赞美我了。」 皇眷白了他一眼,如果不是她双手都拿着瓷碗瓢羹,她早已一拳捶了过去,看他得意的样子! 青衣女子陡然被晾在了两人的世界之外,看着皇眷虽然容颜枯凋,但是眼角眉梢似笑非笑的娇媚喜悦,仔细地看,她依然神采飞扬,因为——她好幸福! 她看着戴着面罩的六音,越看越觉得熟悉,他是谁? ※angelibrary※ 十日转瞬既过,皇眷这十天经过六音全心全意的调养,伤势好得很快,连容颜都恢复了三分颜色。 贺西会场,落日大旗。 那一支绣着「贺」宇的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旗下站着六行黑巾蒙面人,那不用说就是贺兰春山用倾城绝眼迷惑了的什么武林俊杰了。 会场外人头攒动,多半是那些「武林俊杰」的师门的人,也有一些来看热闹的,一些来找贺兰春山霉头的。 贺兰春山坐在大旗下一张檀木椅子里,一张娇媚美艳的粉脸在夕阳下似笑非笑,如果扫去了那种邪气的味道,也可以算得上一个举世罕见的佳人。 六音和皇眷依然躲在马车里,说是要打妖女,其实看热闹的成分更多一些。六音依然戴着那面罩,悄悄地在皇眷耳边道:「我们坐着看看,也许会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出来。」 皇眷低声道:「你看,这一次贺兰春山当真惹出大事来了,那边人群里坐的老头,是尊皇,我想贺兰春山说不定得罪了尊皇的野蛮孙女艳蝶。」 六音早就看见,却当做没看见,耸耸肩,「那就不必我上场了,我早就说,江湖能人多得很,像贺兰春山这么不知死活,早晚要玩完。」 「我还看见容隐和姑射呢,」皇眷轻笑,「他们想必是来凑热闹,一点出手的意思也没有。」 「在哪里?」六音东张西望。 「那里,」皇眷撩开窗帘,「容隐在江湖上好大的名声,不是他们都称「白发」和姑射是近十年武林最杰出的人物吗?他和姑射坐在那一大片什么名门正派的席位上,和古长青坐在一起。」 就在她指过去的时候,一头白发的容隐往这边冷然看了一眼,那一眼就似乎穿越了千万人群,看穿到马车里面,皇眷轻轻一笑,「好气魄!」 六音无可无不可地笑,懒洋洋地坐在马车里翘脚,「容容在江湖实在是委屈了他,你还记不记得当年在宫里,他站在政事堂的栏杆旁等着上朝,旁边多少人人来人往,他谁也不看,谁也不理,孤高得就像天上月,卓绝得就像一块冰。他战场点将的气势,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皇眷看着台上开始有人向贺兰春山挑衅,要寻仇要砍要杀,她看着,也只是有趣地笑笑,「不过我还是希望看到你把贺兰春山打倒,我想看看容隐看见你是什么表情。」 「不会有什么表情的,」六音懒懒地道,「你刚才那么一指,他就已经看见你了。你在,难道我还会不在?我看他既然知道我在,就更加不会出手,他才是真正地坐在那里看热闹。」 说话之间,台上已经动起手来了,几个心急寻仇的,反而和他们的亲人子弟打了起来,在贺兰春山的魔功下,那些名门正派的弟子早就迷失本性,谁也不认得,只认得贺兰春山的花容月貌。 皇眷看了一阵,「这贺兰春山实在可恶得很,居然要别人手足相残,骨肉搏杀,明明是自己兄弟,虽然知道他迷失本性,但是又有谁下得了手?她真是拿稳了立于不败之地。」她看着场上的局面,哼了一声。 突然之间,几个青衣人跃上台去,和贺兰春山的几个蒙面人打在一起。 「青剑门实在没什么人才。」皇眷看了一阵,摇头,「古长青的人品很好,堪称大侠,武功实在——」 六音早已经看得快要睡着,「一流的大侠,二流的身手,三流的头脑。」 皇眷推了他一把,「我还指望着你在这里扬名立万呢,出去啦,不要让贺兰春山得意太久,当真以为她自己好了不起。」她实在看得无聊,要六音快快上台,把贺兰春山那副得意的样子撕下来,她真的以为她是武林至尊啊?大把比她高明的人坐在一边看热闹,连要和她动手的意思都没有,不把她的神气打下来,实在对不起自己。 六音本已经看得昏昏欲睡,淬不及防被她一把推了出来,「你要我出来也不要这样陷害我,先通知一声不行吗?」他差点被她从马车里推出去,在地上跌个四脚朝天。 皇眷嘴角微撇,似笑非笑,她本就是故意的。 就在他们两个依然半玩半闹不当真的时候,那边贺兰春山已经要下手了,她本就看古长青最不顺眼,乘他一个不慎,一记冷手,往古长青命门要穴劈了过去,要把他立毙掌下。 场下惊呼之声四起,容隐眉头微微一扬,姑射纤指扣住了乌木琴。 就在这时,黄影一闪,有个人不知从哪里扑了出来,提住古长青的衣领,把他横移了三尺。 贺兰春山这一掌本就够快,居然这人的身法比她还快,而且后发先至,一伸手,把古长青整个人平移了三尺,这是什么功力! 等贺兰春山一掌落空,才看清楚,来人面罩蒙面,黄衣飘飘,腰间有铃,微微一动,铃声叮咚,令人怦然心动。 没看见面容,却有一种一举手一抬足动人心魄的魅力,移开了古长青之后,拍了拍手,才正对着贺兰春山。 他居然敢正视着贺兰春山的眼睛!场下一片震动,贺兰春山倾城绝眼名震天下,从来没有一个男子能够与她的眼睛对抗,这个蒙面人居然敢正视她的眼睛,完了完了,这样的一个绝顶人才,立刻就要变成贺兰春山的旗下之臣。 就在场下议论纷纷,悲叹四起的时候,却看见蒙面人对着贺兰春上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阵子,居然道:「你也算得上美人,其实说不定你不练什么倾城绝眼,还更美一些。」言下,不怎么欣赏。 刚才一阵对视,贺兰春山已经用出了她全部的功力,非但制服不了这个蒙面人,反而他的眼睛光彩闪烁,微微一动就是风华千古,她自己的心神几次要给他迷惑了去!大骇之下,她陡然想起,脸如死灰,「是你!」 那蒙面人自然就是六音,见她认得,耸耸肩,「很不幸,是我。」 「是你!是你!你怎么还不死!」贺兰春山脸如死灰,一边后退,一边尖叫。 台下议论大起,不知道这个蒙面人是谁,居然令贺兰春山如此恐惧。 江南山庄的庄主江南丰讶然,「他是?江湖上似乎并没有这样一个奇怪的少年。」 容隐与他并坐,淡淡一笑,并不说话。 「他即使可以克制倾城绝眼,贺兰春山的武功也是不弱,何况她还有这么多人质在手,我看,情形对那蒙面人依然很不利。」江南丰的儿子,江南山庄的少庄主江南羽突然道,「还是请姑射姑娘用乌木琴暗中相助,姑射姑娘的乌木十三弦,可以杀人于无形,最主要的是不会误伤他人,不怕贺兰春山挟持人质威胁,正是她的克星。」 姑射听着,也是微微一笑,「我?」她看了台上一眼,轻笑道,「他的欺声裂肺之功,不下于我啊,贺兰春山遇上了他,当真是老鼠遇到猫,跑也跑不了,横也是死,竖也是死,比什么,都是贺兰输啊。」 「是吗?」江南羽愕然,「他是?」 容隐此时淡淡地插口,「那也未必,你莫忘了他重伤初愈,还正是他的真力自己伤了自己,这个时候要他以声伤人,太难为他了。」 姑射嫣然,「我不信你会要我帮他。」 容隐看了她一眼,似乎是笑了笑,「我的确没有这个意思。」他说完了就闭嘴,江南羽完全摸不透他的意思。 容隐的意思就是,六音不用歌声,一样可以制服这个妖女,姑射本来还扣着乌木琴,这一下子,连手指都放开了。 江南羽猜测不出,这让容隐和站射都坦然放心的蒙面人,究竟是什么人? ※angelibrary※ 这时,贺兰春山踉跄后退,六音连追也懒得追,他径直走向大旗下,对着那些黑衣人挥了两下手,但那些人目光呆滞,全然没有反应。 「要破解倾城绝眼,就要让他们看见比贺兰春山更令他们震动的东西,不一定是美人,名剑、鲜花、金银珠宝。字画什么都可以,只要能凝聚他们的注意力,那就会豁然而解了。」遥遥的,人群中有个清脆的女子声音道。 那自然是皇眷的声音。六音旁若无人地回答:「那就是说,看他们最喜欢什么,就要让他们看见什么了?」他站在大旗下,贺兰春山清清楚楚地记得上一次在他面前所吃的大亏,居然不敢阻拦。 马车里的人轻轻一笑,「是啊,不过,我相信你揭开面罩,应该也有一样的效果。」 六音哈哈一笑,「这是你喜欢的,还是他们喜欢的?」 马车里依然嫣然,「是我喜欢的,怎么?你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见人吗?我花了那么多心思,怎么可以成天被你包在面罩下?」 六音竖起两个手指,轻轻晃了晃,笑道:「两个字,休想!」 他们居然在台上台下相距二十丈打情骂俏? 场下议论纷纷。 姑射忍不住好笑,皇眷一心一意要把她还给六音的容貌放在人前招摇,那真是像小孩子得了喜爱的东西,要给大人们献宝的那种心情。皇眷真的很可爱,看似高傲不可攀,其实她就是个娇柔别扭的小姑娘。 见她笑了,容隐眉头微扬,冷冷地道:「天下第一,也可能成为天下第一的祸患!这面罩,还是不揭得好。」 姑射点头,一个相貌如六音这般妖美、宛若流光水月的男子,的确,就像绝代红颜,一样容易招来莫名其妙的各种麻烦,这面罩,还是不揭得好。 江南羽愕然,「天下第一?什么东西天下第一?」 容隐没有看他,淡淡地道:「天下第一美人。」 不管江南羽依然一头雾水,容隐眼眸微闭,竟是闭目养神去了,他曾经心血耗尽而死,精神总是不太好的。 姑射嘴角带笑,平心静气地看着台上的变化。 ※angelibrary※ 这时,贺兰春山狠下心,她如果连一敌的努力都未作过,连一敌的勇气都没有,这叫她怎么甘心?一声娇叱,她不再指望倾城绝眼,要靠真实武功和六音动手。 剎那之间,台上红影缤纷,指掌劲风四射,两个人影激荡,打得甚是激烈。 贺兰春山的武功比六音微逊了半筹,但是六音吃亏在重伤初愈,时日未久,总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他又不愿意再次用声音伤人,这门功夫实在太危险,一不小心就要伤了自己。 打斗之间,贺兰春山突然一个媚眼扫向旁边观战的古长青和清剑,他们正全神贯注地观战,被她这么一眼扫来,全然没有防范,心头一阵迷糊,两柄长剑,齐齐向着六音身上划过去。 皇眷情切关心,一手撩开了马车的窗帘,她一手扣在耳边的黄金凤羽上,如果六音遇险,她可就要不客气出手伤人了。她可不在乎会不会伤到古长青和清剑,除了六音,她谁也不在乎。 六音骤然感觉到剑风,一个低头,闪过古长青的第一剑,劈出一掌,把贺兰春山逼了出去,然后才抬身。但是清剑剑尖撩起,他仰身避开,脸上的面罩终于还是激荡起来避不过,被清剑一剑挑了开去。 面罩飘开,六音这才抬头,一缕黑发随风扬起,他在空中一个转身,衣袂俱扬,以侧面「嗒」的一声轻响落在了会场上。 那一剎那会场鸦雀无声。 他一落下来,就似笑非笑地翘起了嘴角,扬起的是一股纯然的笑意,接着微微一侧手,一招「孤鸿式」,左右画弧,「铮」的一声,古长青和清剑两柄长剑互撞,爆出了一串火花。接着,六音微微伏身低头,左右手各施「挫剑式」,把两柄长剑都夺在手里,在一夺的时候,他双手各自拂了五个穴道。然后,才扬身,左右双剑,一剑指贺兰春山额头,一剑指她咽喉,卓然而立。 贺兰春山脸如死灰,铁青着一张脸,她不想再做挣扎了,落在六音手里,论容色论武功,她都输得一败涂地! 一边观战的尊皇终于呵呵一笑,「果然是六音公子,我今日见到,还不敢相认,土里难藏夜明珠,公子绝世风华,终是不会湮没默默无闻,今日一战,公子扬名天下!」他并没有扬声,但是这几句话人人听得清清楚楚。 六音回头一笑。他这一笑,也许台上台下千百人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 这个时候,贺兰春山大旗下的那些蒙面人纷纷发出如梦初醒的声音,「啊——」他们纷纷揭下蒙面黑巾,一片茫然,「发生了什么事?」 六音转头,那一缕黑发在眼前,他一扬手,一柄长剑破空而出,把绣着一个「贺」的大旗从中射断,接着左手再扬,另一柄剑「霍」的一声加快速度,一剑插正那个「贺」宇,把半截断旗钉在了会武台上! 大风展旗,猎猎作响。贺兰春山脸如死灰,毫不抗拒地任由那些刚刚清醒的人唾弃痛骂,她太清楚了——六音,根本就是苍天派来毁灭她的克星! 容隐看着六音双剑出手的风采,终于极其难得地微微一笑,拿起一杯清茶,他一饮而尽! 姑射悄然而凝听,只听得在人群喧嚣之中,有一缕萧声静悄悄地扬起。她不知不觉伸指拨弦,琴萧齐鸣,那是一曲新词。 六音双剑出手,衣袂与台上残旗并飞,听得琴萧声起,回身一笑,随着清淙的曲调,他笑吟道:「临分把手,叹一笑论文,清狂顾曲,此会几时又?」一笑既毕,他一掠而去,直落入一辆马车,一提缰绳,马车撒蹄而去。 千百人怅然回顾,只听车内有人漫声清唱:「怎知他、春归何处?相逢且尽樽酒。少年袅袅天涯恨,长结西湖烟柳。休回首,但细雨断桥,憔悴人归后。东风似旧,向前度桃花,刘郎能记,花复认郎否?君且往,草草留君剪韭,前霄正任时候。深杯欲共歌声滑,翻湿春衫半袖,空眉皱,看白发樽前,已似人人有。临分把手,叹一笑论文,清狂顾曲,此会几时又?」 姑射轻拢慢捻,直至歌声远去,余韵消散,人与马都不知去了何处,才轻轻一叹,「临分把手,叹一笑论文,清狂顾曲,此会几时又?」 当真,人如此潇洒,歌如此好,马如此快,相逢旋即分离,当真要问一句:「此会几时又?」 当年年少轻狂时候,是「怎知他、春归何处?相逢且尽樽酒」;是「君且住,草草留君剪韭,前霄正任时候。深杯欲共歌声滑,翻湿春衫半袖」,她微微一笑,她虽然没有亲眼见到六音当年的繁华,但却可以依稀猜到。 从今而后,应是「少年袅袅天涯恨,长结西湖烟柳。休回首,但细雨断桥,憔悴人归后。东风似旧,向前度桃花,刘郎能记,花复认郎否?」一段天涯羁旅,把人的性情容颜,改了又改,只有心,依然如故。此时此刻,看白发樽前,已似人人有。姑射不禁温柔地看着容隐,看着他一头白发,温柔的微笑,果然是白发傅前,已似人人有——「临分把手,叹一笑论文,清狂顾曲,此会几时又?」她抬头看着夕阳变成的星光,悠悠地笑,「刘辰翁这一句写得文气了,如果改成「临分把手,叹一笑论武,清狂顾曲,此会几时又?」岂不妙哉?」 容隐听着,也只是淡淡一笑。 那一边,艳蝶猛然记起,「爷爷,就是刚才那人!就是我给你说过的,在论音谷回欺负我的,就是那个人!刚才在台上的那个人广!」 尊皇哈哈一笑,他早已料到,除了六音,又有谁敢在论音谷口教训他这个不成器的孙女? 「孩子,你要爷爷给你报仇,可要你能够追得上人家,把人家找回来才行啊。」 艳蝶回想着刚才六音的一笑,脸上竟有些红,「我……」 尊皇哈哈大笑,「回去吧!」他一挥衣袖,「人家是天下第一,你是不知天高地厚!」 「我在想,我们的孩子应该会很漂亮才对。」六音在马车里摸着下巴想。 皇眷板着脸,「我们的孩子?你自己生吗?」 「当然是你生,你已经是我老婆了!」六音不客气地搂着她的腰,「我这就带你去成亲。」 「不要脸!谁答应嫁给你了?」皇眷啐了一口,白了他一眼,眼神却是甜的。 尾声 通微和降灵在秘密白云楼。 风烟飘摇,楼宇的帘幕随风飘荡,扬起了层层喜气。 「恭喜!恭喜!」 「江兄英雄年少,如今娶得东风女侠为妻,郎才女貌,当真是天作之合。」 白云楼上,是江南山庄少主江南羽的大婚喜筵,人来人往,贺喜祝福的人多得不可胜数。 江南羽一身新郎衣装,喜气洋洋,但是眉宇之间总是有一些期待和不满足的神色,开心得有些勉强。 「怎么?」身边英姿飒爽的女子也是一身喜服,见状悄悄地问。 「没事。」江南羽报以一笑,然后叹了日气,「我只是想见我的两位朋友,我原本以为今天是我的婚宴,他们一定会来,看来,是我高估了我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 江南羽的妻子杨菱是与姑射完全不同的女子,姑射清远,杨菱却是豪爽而利落的,她没有诗情画意,但却是非常能干和实际的女子。只有经历了风霜之后,江南羽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女子,姑射是一种太遥远的梦,是大多数人心中的梦幻,因为太美好,所以令人倾倒,却未必适合每一个人。 「两位朋友?」杨菱讶然,「是「白发」夫妻俩吗?」在最近的江湖传闻之中,白发出奇惊人的才智武功,已经形成了另一种令人心醉的神秘气质。 「白发?」江南羽却长久以来一直把他叫做「容隐」,说起「白发」他倒很不习惯,呆了一呆之后才反应过来,有点失望,「是啊!」 「我也很想看看这两个传说中的人物,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样的了不起。」杨菱哼了一声,「我就不相信,白发会比你更加杰出,他的武功会高过你?才能会高过你?我不信!」她补了一句,「我也不信站射有那么美。」 江南羽苦笑,「恐怕你夫君要让你失望了。」 「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没有信心?」杨菱飒然一笑,「近十年来,江湖最了不起的少年英雄就是你啊!」 「最了不起?」江南羽笑了笑,摇头,「菱,你涉世还浅,你不明白这世上有多少风云人物。你说我最了不起,只不过,你没有看见什么叫做出类拔萃,什么叫做令人自惭形秽!有些人物,高远得让人只能仰望、羡慕、崇拜,却无法到达他的高度,站在地上看着她和他越飞越高……而我,永远追赶不上,非常让人泄气。」他说到最后,几乎是自言自语地抒发一些他已经压抑了很久的感慨。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杨菱皱眉,柳眉儿高扬。 江南羽笑笑,「你不需要听懂,你只需要好好爱我就可以了。」 杨菱也笑了,有点娇羞,让一个有些棱角分明的女人有了些许温柔。 「新郎新娘拜堂。」 江南羽和杨菱并肩走入喜堂。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礼成!」 此时满座宾客都开始纷纷道喜,一片喧哗。 「恭喜恭喜。」 「风雷堡堡主赠送新人翡翠花瓶一对……断魂刀何大侠赠送新人八寸短剑「红尘」一把……」有人在大声宣布哪里的英雄赠送了什么礼品,毕竟这是盟主的公子成亲,没有重礼就不显得隆重了。 「等一下!」本应该微笑着接受祝福的江南丰突然低声对报礼单的人道。 那人一呆,各位原本在互道恭喜的英雄好汉也是一呆,场面一下子静了下来。 一静下来,就听见琴声。 遥遥的琴声。 弹的是一曲《贺新郎》,曲调轻盈,虽然似乎隔得很远,但是声声清晰。 似乎经过了许久,又似乎时间过去得很短暂——众宾客都被这轻轻远远的琴声迷醉了心神,等到清醒的时候,才发觉琴声已经绝响许久了。 一股莫名的遗憾油然而生,还未来得及叹息,就听见一个声音冷冷淡淡地道:「当年为红颜一剑宁作死,如今问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一句自然人人大惑不解,但是江南羽却永生不忘,当年的年少轻狂,曾经为了一个女子,去刺杀那一个如天深远的男子。蒙一顿教诲,震动了灵魂,才有了今日盛名满天下的江南羽。他对着空中一拱手,朗声道:「一言之恩,终身不忘!」 遥遥地传来女子的一声轻笑,「言重了。」等她「言重了」三个字说完,人人都听得出他们已经遥遥远去,连声音都渺茫了。 江南丰拈须微笑,他依稀记得当年武林大会那个走过去居然一眼也没有向自己多看的男子,那声淡淡的「在下姓容」彷佛还在耳边,那样的男子,那样的女子,本不是这纷繁的人世可以束缚的。 这时,宾客之中突然有人似乎是突然从酒醉中清醒过来,跳了起来,大叫一声:「喂喂喂!等一等!容容!我找你好久了!快点给我回来!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你,快点给我回来——」他拖长了声音叫。 容容?所有的人莫名其妙,众目睽睽瞪着那个几乎在发酒疯的人。 那是一个长得很精致漂亮、玲珑可爱的少年人,一身的锦衣华服,也不知道他是谁,手里扣着一柄金边折扇,看起来富贵奢侈、光华灿烂。他是什么时候跑进这婚宴来的?大家面面相觑,各自茫然。 「圣香?」原本已经消失的声音突然之间近了很多,问话的人是那位冷冷的男子,他显得有些诧异。 这时候,有些许宾客已经猜测出,这一男一女必然是江湖上飘然来去的白发和姑射!但只知道他们独来独往,却不知道,居然他们还有朋友,还认识这个看起来很像纨裤子弟的少爷公子。 圣香大咧咧地坐在椅子上,用他那价值不菲的折扇闲闲地给自己扇风,「当然,除了本少爷,还有谁抓得到你们两个神仙?本少爷聪明睿智,猜无不中,无所不晓,无所不能,你佩服不佩服?」 看着他得意洋洋那副小人的样子,就已经让人有些拳头发痒,白发和姑射是什么样的人物?何必和这个胡说八道的小人一般见识? 但是结果让所有人的下巴几乎都掉到了地上——只听门外轻轻一响,门居然缓缓地开了,一个白衣女子和一个青衣男子走了进来,那青衣男子一头白发,一走进来,似乎人人都在他的冷然气质之下,那一头白发,人人都知道他是「白发」。但是这个白发居然笔直地走到圣香面前,冷冷地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圣香登时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道:「我当然是命苦,不然我好端端在家里享清福,何必到这里浑水摸鱼?」 容隐眉头一蹙,「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走!」他说走就走,一回头就拂袖而去。姑射眉头微扬,对圣香一笑,飘然跟去。 她那一笑,如果是对着别人笑的,那人势必要傻眼许久。 杨菱看了看容隐,又看了看姑射,再看了看江南羽,忍不住叹息,「果然,看见了他们,很令人泄气。」 江南羽笑了笑,握紧了她的手。 姑射和容隐这样快就离开,圣香呆了一呆,「喂喂喂!有没有搞错啊?」他一面抱怨,一面也只好站起身来。 人家都走那么久了,你现在才站起来有什么用?大家不免都存着鄙夷之心,幸灾乐祸地看着圣香。圣香还左边扭扭,右边扭扭,在活动筋骨,慢条斯理的。众人越看越摇头,姑射和白发是什么样的身手!你这么扭一扭,他们早就不知道去到哪里了!哪里还追得到人啊? 突然之间,还在左边扭扭右边扭扭整理衣裳的公子哥失去了踪影!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不见了!消失得犹如鬼魁一般突兀,令人实在不敢相信,这样笑嘻嘻的一个纨裤公子,会有这样神鬼莫测的身手! 在江南丰这样的高手眼里才看得出圣香刚才究竟是怎么出去的——圣香先矮下了身,由于速度太快,造成了「陡然失踪」的假相,然后在众人眼花错愕之际,他就这么一矮身从桌子底下穿了过去,消失在窗外!这一下虽然是他喜欢胡闹故意吓人,但是这么一矮,一穿,一扑,速度极快,样样都要有扎实的基础!这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孩子,是一个深不可测的高手! 圣香?江湖上有这个人吗?后生可畏!这个人,绝不比容隐来得软弱可欺! ※angelibrary※ 容隐明明知道圣香轻功了得,所以并不等他,过了一会儿,圣香果然追了上来,大叫:「你这弃友而逃的家伙!有了老婆就不要朋友了?」 姑射嫣然一笑,首先停了下来,「反正圣香少爷神通广大,我们去哪里你都找得到,不是吗?」 圣香刚才吹牛吹过头,被姑射拿住了话柄,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白了她一眼,「我有事情找容容。」 容隐皱眉,「有事就直说。」 「你知道通微吗?」圣香道,「那个有点神神鬼鬼的男人?」 通微是皇宫的星官,就是专职看星相测祸福、呼风唤雨的祀风师。 容隐点头,据说,通微是很类似神的男子,他的道法术数不是普通算命先生可以比拟的;而且据说通微擅长预言,他难得出门,难得说话,但是他说的话,往往就应验在不久发生的事情上。他有预言的能力,只不过,知道的人不多,他也不常用。 「他本来和降灵相安无事,」圣香很沮丧,双手一摊,「结果最近不知道为什么,他经常去祭神坛。」 「去祭神坛就去祭神坛,」容隐淡淡地道,「通微自己何尝不是也有些古怪?我想他大概不会大惊小怪,降灵本性很好,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圣香皱眉,跺足,「不会大惊小怪?他把降灵封在祭神坛里面,和他的尸骨在一起,说永远不放他出来!」 「降灵不是千年道行?这么容易被人封住?」容隐摇头,「他无法自己出来?」 圣香翻了一个大白眼给他,「你也知道啦,降灵虽然有一千年的道行,头脑只怕比三岁小孩还简单,他曾经答应了你不咬人,就绝不咬人,他是厉鬼,没有鲜血他维持不了多久的,你差点没害死他。」圣香回想起降灵在被「肚子饿」和「不咬人」之间的问题困扰的样子,每次想咬住圣香的脖子,最后还是犹豫着不咬,想起来他就对容隐一肚子火! 「他不是在千年之前就已经死了?」容隐淡淡地道。 圣香哼了一声,「总之他最近鬼气很弱,又不会耍心眼,通微那个奇怪的家伙用一张奇怪的东西在他额头上一贴,他就被封到石头底下去了。」 「通微?」容隐沉吟,他见过通微几次,那是一个有如莲花的男子,莲花的香气氤氲成一个莲花男子,落花无声、闭门寂寞地看不出心思,只看得到他眼里似乎有无限的心事。「他不是从来不出门的?」 「我怎么知道?」圣香不耐烦地挥挥手,「总之你帮我把石头下面通微的那张什么符弄出来,否则降灵说不定就要消失在石头底下了!」 「你自己做不到?」容隐诧异。 圣香干咳一声,「本少爷懒得练功所以功力不够,聿修那家伙出公差去了,你还欠降灵活命的人情啦,快点和我回去救人!不,救鬼!」 容隐哑然失笑,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angelibrary※ 回到开封,容隐用圣香给他准备的桃木剑,运劲破石而入,挑起了附在降灵尸骨上的一张符咒,等符咒被挑起的时候,化成了一片莲花花瓣,随即干枯散去……圣香惊奇地看着,嘀咕:「通微这家伙真的有些本事。」 降灵的尸骨上腾起白烟,降灵的封印解除,但是形象若有若无,非常模糊,可见,他的鬼气已经到达极限,如果再没有鲜血,不需要通微的符咒,他只怕都要魂飞魄散了。 看了表情闷闷的降灵一眼,容隐眉头微微一蹩,一股真气迸裂指尖,他的食指渗出鲜血。容隐缓缓伸出手指,缓缓地把鲜血点在降灵唇上。 降灵获得了一滴鲜血,头脑陡然清晰了许多,他舔舔嘴唇,目光炯炯看着容隐。 容隐淡淡地道:「一命还一命,你我两不相欠!」 降灵听到还是不可以咬人,闷闷不乐。 容隐负手转过身去,冷冷地道:「不过人以饭食,鬼以血餐,只要你不伤人命,我当初的偏激之言,你可以不听。」他这话的意思,就是默认他偶尔咬人吸血了。 降灵点点头,此刻却是目光炯炯盯着他受伤的手指。 圣香做了个唇形,悄悄地,无声地道:「他说可以咬人。」 降灵的眼中登时闪过一道精光—— ※angelibrary※ 皇城之内。 古方院。 月色如魅。 一池塘的莲花在满池倒影的星光中轻轻随风晃动,莲香四散,似有形,似无形。 水塘边的一棵大树枝桠上,斜斜躺着一个人,半曲起膝盖靠在树枝上,抬着眼静静地望星星。他的眼眸如星,倒映着深不见底的夜色,有一种隐约在眼色中的忧郁,不知道是在神秘中的忧郁,还是在忧郁中的神秘。 夜风吹过,大树落花悠悠。 他微微低下头,一片若有若无的莲瓣在他指间出现,随即化成了枯花,随着满树的落花一起飘零到了地上。 悠悠抬起头,他若有所思地低语:「看来,我的预测,居然又是对的。」 四权五圣,朝中显赫一时,而自此后,却会从这荣华富贵权力角斗中被放逐出去,最终相视一笑于江湖。 拈起一朵败去的落花,他轻轻地转动了一下花蒂,那落花就像重获生命一般重新绽放。但只是那灿烂的辉煌只是剎那,随即,就化成了粉末。 通微,神秘莫测的男人。有预言的能力,带着适当的忧郁,会让落花在重开的瞬间——化为粉末! -全书完-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第一章 惊爆 “格拉”一声,卦符落地。 起卦的人没有动。 过了一会儿,才有声音,“需,有孚,光。” 他再过了一会儿,另起了一卦。 “格拉”一声。 “剥。” 最后一只干净白晰的手,拾起了全部的卦符。 所谓“需,有孚,光。”,该是《易经。需卦》。本卦为异卦相叠,干下坎上,需下卦为干为天,上卦为坎为水,即表示降雨在即。 也就是一种险卦。 危险在即。 “孚”者诚心,“光”者通广,整个卦相,便是,要他耐心等待,否则,危险在即。 他另起了一卦,其名为“剥”。 《易经。剥卦》,本卦异卦相叠,坤下艮上,上卦为艮为山,下卦为坤为地,以地没山,故名为“剥”。卦辞曰,“剥,不利有攸往。”,有所往则不利。 两卦凶险,都是要他耐心等待,否则危险在即,对他本身不利。 但是他还是要去的,因为如果不去,他为不去所卜出来的卦,卦相更加不吉。 虽然那不是他自己本身的卦,是起给则宁的,但是则宁是古方院为数不多来往的几个人之一,他从来不喜欢麻烦,但是,他也不想看见则宁死。 但是,他要出发去找人救人——“需,有孚,光。”,“剥,不利有攸往。” 他自己是两个险卦。 则宁,是他的朋友,秦王爷第三子兼殿前都指挥使,他在一个月之前,在大宋和大辽的战场之上,做了一件几乎是祸国殃民的事情。 ——他为了他爱的女子,居然——逃离了战场——为了救她的命,他背叛了国家,百姓,和他自己一直一来,坚持的信仰,和忠诚。 然后他居然和她一起回来了,据说是因为被他爱的那个女子的坚持,因为则宁病了。 病得很严重,一定要有一个人,才可以治好他的病,如果没有他,这个病,可能就是绝症。 所以即使明知必死,也坚持回来,给则宁一个机会,无论是凶是吉,至少,是希望。 那个人是太医院岐阳,是大宋第一名医,不过他现在不在京城,要找他救人,就必须出去,出江湖去。 则宁等待不起。 所以他就去了。 他是素卦,一个落花寂寞,孤意如莲的男子。 他去了,找到了岐阳,要他去救则宁。 一切都很顺利。 似乎他给自己算的卦并没有灵验——听说修道者给自己起的卦,都是不灵验的。 他现在要回开封,古方院,他修道五年的地方。 劫数,究竟是有,还是没有? 是错误的,还是未知的? 素卦衣不沾尘,在长街上走着,人来人往,都会往他那里看一眼,因为,很少见如此可以入诗入梦的男子,衣袂一飘,似乎飘起的是杨花,是柳絮,是一松之下,一石之上的清静,与悠然。 “你看那位公子,好象图画里的神仙,我们家小桂如果可以长成这样,那往后就不用愁娶媳妇的事了。” “是啊是啊,像个活神仙,我看啊,就是古通寺里的大和尚,也没有这样好象会飞一样的。” “咱们古通镇,还没见过这样神仙气的公子,你说他是不是来找后坊那个也很神仙气的大姑娘?” “你别胡说了,后坊的那个不是和蒋老爷家的三公子是一家亲吗?怎么会合这路过的公子有什么关系?你莫要看人家样子漂亮,就在那里胡说八道。” “可是很像啊,你看他们的衣服,他们的鞋子,他们的眼睛,都很像啊——” 议论之声不绝于耳。 素卦并没有刻意去听,但是,很自然的就把人们的议论听入耳中,他是修道者,术者无为,能知天下。 然后他就无意的多看了长街上的一个牌坊一眼——“后坊”——这就是那个“后坊”? 然后他突然就站住了,他看见了——她——她和一个红衣的老婆子走出后坊——很明显,那老婆子是媒婆。 “越连。” 他呼唤了一声。 对面浅笑悠悠的女子抬起头来,一抬眼,像看见了永生。 “素卦——?” 她依然没有变,白衣白裙,清净如月,纯雅如莲,抬起眼来,有一种干净柔软的好看,和悠悠荡荡的自然。 他依然没有变,一身道袍,只不过,更加的孤意如月,忧悒如莲,一如他眉间的郁色,多年以来,始终没有变过。 你还记着当年那件事么?是因为那件事,所以你耿耿于怀到如今,始终——无法释然——“素卦,真是好久不见了。”越连微笑,回头给媒婆说,“晚上我再到姑婆那里挑东西,我遇到朋友了。” 媒婆很奇怪的看着她,“朋友?”她可真不理解,一个将要出嫁的大姑娘,会在大街上一下抓住了一个“朋友”,还是个男道士。 越连笑着点头,“是啊,从前的朋友。” 越连从前的朋友?媒婆依然奇怪,但是,越连素来是个谨守礼仪的好姑娘,否则,三少爷也不会看上她。她摇摇头,“那姑娘,老婆子走了,晚上,记得过来谈绸子的事情。” “我记着的。”越连浅笑,“我和朋友说几句就去姑婆那里。” “你记着啊,老婆子等着你的。” 等到媒婆走了,越连才回头,浅笑,“师兄。” 素卦在刹那笑了,“好久不见了。” “当真是很久很久不见了,”越连侧了侧头,笑的有点俏皮,“师兄最近又起卦了?” 素卦扬眉,有一点似笑,而非的悠扬,“你的眼力,一向这么好。” “不是我眼力好,”越连很婉约的笑,“是我闻出了,卜卦的味道。”她如莲,素卦也如莲,只不过她如今看起来纯雅,而素卦忧悒,“师兄,卜卦对于术者而言,并不一定,都是好事,师兄你——”她缓缓眨了一下眼睛,“本是不适合卜卦的,师父说过,修行与济世,二者择其一,择一之后,窥天机者,不利己身。” 素卦不答,越连看得出他眉目之间的骄傲,和那种不予回答的固执,就像当年,他固执着他的骄傲,宁死勿变的倔强,造成了他可能今生今世无法弥补的遗憾——“你变了很多,”素卦改变了话题,“你没有回祁连山?” 越连轻笑,“师兄又曾经回去了吗?”她缓缓摇头,“即使,回去之后可以修成永生不死,修成元婴修成正果,我也绝不会再回去的——” “你变了很多,”素卦仍然是这样一句话,“我看见了你,却几乎认不出是你。”他一点讽刺一点忧郁的冷冷的扬起了眉,却忧悒得很好看,“我几乎忘记了,当年你拿剑怒斩飞天岩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气势,什么样的疯狂。” 越连歪着头想了一下,笑了起来,“不记得了,几乎——”她轻叹,“就像上辈子的记忆,我为什么要为那么样一个人疯狂,为什么要为那么样一个人愤怒?就像从院子里哭出来的鬼,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许,这就是——年轻——年轻——” 素卦微微的笑,她依然没有变啊,虽然看起来安静稳重了,但是,骨子里的率性,和豁达,丝毫没有改变,他是修道者,而她也许就是看破者,看破了一切痛苦缠绵之后,留下来的,是历过石砾的赤足,和返朴归真之后的,纯澈。“你要嫁人了?” 越连抬起头,“是啊。”她轻笑,“很奇怪?我是女人,被称作女人的人,都是会嫁人的。”她有点笑意有点玩意的,“我还不想到院子里做尼姑,而道姑,我已经做了很久很久,不好玩了。” 素卦眼睛里闪过一丝漂亮澄澈,犹如琉璃的光,一样带点他悠悠的孤意,和悠悠的倦意,“恭喜你了。” 他表现得很淡漠,如果,她不了解他的话,必然会以为,他是有点嘲弄和懒懒的讽刺的。但是她了解他,所以她欣然。 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的话,也许,素卦这一辈子,也就这么简简单单的过过去,回到古方院继续修行,继续,做着一个无声的祀风师,风起,云来,他事已了。 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的话,也许,越连就真的嫁给了蒋家的三少爷,然后真真正正的做一个贤淑的妻子,做一个温柔的女人,一生一世,过去,也无痕迹。 但是,发生了一件改变所有人命运的事情,也是一件,揭起所有回忆,所有伤痕的事情。 那件事也没有什么,只不过,有个孩子,把他的陀螺,在那个时候,丢到了素卦脚边,“格拉”一声,又弹了出去,撞到了一个原本躺在街道旁边的乞丐身上。 “啊!”孩子叫了一声,本来追了过来的,但是有一点迟疑,他有点害怕,那个乞丐躺在墙角,看起来又脏又破,有点恐怖。 素卦和越连相看了一眼,素卦眼中掠过一丝讥诮和淡淡的不以为然,他一向不是容易动心和怜悯的人,这个孩子,终有一日要自己面对困境,若是如此轻易就宠溺了,就会软弱,坚强不起来。 越连的眼神闪了闪,他看得出她似笑非笑,眼神在说,“你依然如此无情。” 素卦笑了起来,眨了眨眼睛,眼神在说,“你又怎知我一定如你所料?”他看了那个孩子一眼,也许是他仙风道骨,那孩子并不怕他,而是两个眼睛圆溜溜的看着他,居然很大胆的道,“神仙哥哥,陀螺。” 神仙哥哥? 越连真的笑了出来,哈哈,这个孩子,就看着外表,就可以认定,眼前这个人是“神仙哥哥”?而不是别的什么?如果素卦像当年那样,冷冷的讥诮微略上眼色,拂袖而去,不知道这个孩子日后,是不是还依然相信神仙? 但是素卦并没有拂袖而去,他居然笑了笑,顺着那个陀螺走去,他不是怜悯这个孩子,只不过是——“你又怎知我一定如你所料?” 他始终还是骄傲的,就算是五年的清修,也依然没有减退了他的骄傲去。 陀螺在那乞丐身边转,滴溜溜的停了下来。 素卦伏下身,伸手去捡那个陀螺。 “啪”的一声,那个乞丐,翻手出来一下子抓住了他的手臂! 素卦的武功不弱,素卦修道有成,素卦绝对反应不慢,素卦外和内傲,他是绝不可能被人这样一把抓住了手臂的! 但是这乞丐就是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 迅若闪电! 越连也吃了一惊!本能的手按腰际,一按之下,才发觉自己早已经不配剑多年了。 素卦显然也是吃了一惊,一惊之后,他往回一夺,他用力之大,把地上的乞丐整个拉了起来。 “咯咯咯——”那个乞丐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几乎野兽的声音,他本来披头散发,满身污垢,还衣裳褴褛,这么低着头死死抓住素卦,喉头发出这种声音,实在和被一只野兽抓住了没有什么两样。 “天啊,有人被昨天的疯子抓住了!” “昨天这疯子已经抓伤了好几个人了,快走快走,这疯子力大无穷,说不定要出命案了。” “大宝——” “小倩——” “妈——” 一时间,长街上哭爹喊娘之声不绝于耳,人影飞奔,转瞬之间逃得干干净净,无影无踪。 当然人也不是就真的全部不见了,还有不少人躲在门后屋内偷看,看会发生什么事。 毕竟这是清静小镇,很少发生这种事情,害怕之心,好奇之心,人皆有之。 素卦实在有些吃惊,这个乞丐,一身好武功!被他一把抓住,他居然挣之不脱——好浑厚的内力!好精准的擒拿!他真的是一个乞丐? 越连没有上前相助,因为她清清楚楚的知道素卦的实力,这世上,还没有一个人,会抓住了素卦的手臂而素卦无可奈何的,绝无可能!她也想起,昨日似乎有疯子伤人的传闻,但是,她是绝不相信一个疯子可以奈何得了素卦什么的! 素卦这样用力一挣,那乞丐就更加“咯咯咯”的低吼了起来,好一会儿,素卦才清楚,他的嗓子应该是吼哑了,他在嘶叫,叫的是,“莲花,莲花,月亮,好大的莲花,好大的月亮——莲花,莲花——” 他——素卦心里“咯嗒”一声,莲花?他陡然升起一种很危险的感觉,运起十成真力,反手一扭一托。 那乞丐,不,那疯子整个站了起来,“啊——”的狂吼一声,昂头挺胸,把素卦整个都抓了过来,就像是受伤的猛兽,在做最后的爆发——他这一扬,把他的一头乱发扬了起来,露出了一张苍白狰狞的脸,苍白,是因为瘦弱,狰狞,是他的眼神实在太狠毒,但是,其实他长的并不难看! 他的年纪也不大,最过不过二十七八,但是,也许是因为颠沛流离,也许是因为吃过太多苦,所以,脸上已经有了深深的痕迹! 他一扬起脸,素卦突然失去了所有的反应。 越连在那一刹那扑了过去,但是她的动作远没有那个乞丐快——她是看见了才扑过去的——而那个乞丐,是一开始就对着素卦扑了过来! “莲花!”他大吼一声,吼得那时候听见的人耳膜里嗡嗡作响,然后他朴了过来,他的动作一点也没有迟疑,一点也没有犹豫,他充满狠毒,充满怨毒的一口咬在素卦颈上! 牙齿——陷入血肉——几乎,可以听见那“吱”的一声,血肉摩擦的声音。 但是素卦没有闪避,他闭起了眼睛,任由那乞丐一口咬在他自己的颈上! 血——顺着白晰漂亮的肌肤慢慢的,其实是很快的,渗了出来。 蕴染了,牙齿,和唇角。 那一定很痛。 但是,素卦闭上了眼睛,看不见他是否痛楚,看见的只是,他的血渗了出来! 越连扑了过来,看见了这样一慕,她本来身在半空,突然像消失了所有的力气,她落了下来,呆呆的看着那个乞丐,一口咬在素卦的颈上,双眼大睁,像咬住了,他挣扎千年所有的怨毒,都一口咬在素卦颈上,要刻入他的骨,画入他的皮,毒入他的魂魄! 越连看着,有些不忍心的闭起了眼睛,她的悲悯,并不是对着素卦而来,而是,对着他——她闭起眼睛,眼角似乎有晶莹的东西掉落尘土,但是,入了尘土的东西,谁又能知道,那会是什么? 为什么他还活着? 越连过了好一会儿才睁开眼睛,看着闭目站着的素卦,和这样狠狠咬着他的颈项的如野兽一样的怪人,终于缓缓伸手,拉住了他们两个背部的衣裳,一字一句,清晰而干净的说,“祈祭,素卦,你们放手。” 那乞丐喉头依旧咯咯做响,似乎完全没有听见越连的话,他只是咬着素卦,像猛兽,咬着猎物。 “他疯了。”素卦眉宇间很快升起了淡淡的讽刺和讥诮,映着他那一点冷冷的倦意,更加是讽刺之极,“没想到,我没有打死他,却是打疯了他。” 越连纯雅,这镇上的每个人都知道她知书达礼,乖巧安静,但是她现在的眼睛里,映起的是火一般激烈的感情,像过往那个嚣狂火一般的女子的影子,延长到了如今冷静的眼睛里,那不是越连的眼神,却是她曾经有过的年少,和爱情。“那么,”她用那双带了火一般眼神的眼眸,看着那个怪人,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背,“祈祭,放开,我帮你钉住那扇窗户,好不好?” 那怪人抬起头来,抬起头来就松开了口,素卦的颈项上清晰的咬痕,可能,咬破了某些小血管,血仍然不断的涌了出来,一下子,就淹没了咬痕。 素卦退开一步,笑的更加讥诮,掺杂着淡淡的孤倦和冷冷的神韵,“过了这么多年,还是你最了解他。” 越连一指点了祈祭的穴道,然后回答,“不是,不是我一直最了解他,而是,他一直都只在乎你。”她明眸如水,有着火影和光影的交错闪烁,“那一扇窗户,永远是他最深最深的遗恨,如果那扇窗户钉好了,你就不会逃走,你就永远留在他身边,他可以隔着——栅栏——”她说的有点痛苦,但是却笑了起来,“隔着栅栏,随时把你留住,随时看见你。他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疯了,在他把你关进猛兽栅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已经疯了。” 她用说笑的口气说着,素卦扬起很好看的笑意,“你如果那时候有那么聪明,我一定早就死了。” 越连微微一笑,“幸好我没有那么聪明,否则,我们三个人,都已经疯在祁连山上了。”她依然是玩笑的口气,“走吧,师兄你先抱起他,我不知道祈祭为什么会找来这里,可能他虽然疯了,但是当年所学的天机感应和他天生的灵性,依然会指引他,往你会来的地方来。我们找个方便的地方,再说其它。” 素卦抱起祈祭,跟着越连,往长街的尽头去。 -------------------------------------------------------------------------------- 第二章 往事 回到了越连在古通镇的住处。 越连不避污秽,把祈祭整个人清洗了一遍,换了一身衣裳,看起来一整个人清爽多了,只是这几年吃苦受罪的痕迹深深的刻在容颜上,原本深湛俊美的容貌,早就已经雕零枯萎,不成样子。 当年——其实,大家都年少。 祈祭是素卦的师兄,越连,是素卦的师妹。 他们的关系本来很简单。 一起长大,一起修道,一起练武,一起曾经有个愿望,是修成前人前所未有的成就,修成正果,可以得道成仙。 但是人渐渐的长大了,越连是一个激烈的女子,她喜欢祈祭,祈祭师兄。 祈祭心在高野,他是三个人里面,修道成果最好的一个,他修道,修正道,也修邪道。他从来不把正邪之分放在眼里,祈祭有一天指着星空,“若我之愿可成,正术邪术何不是达天之术?” 所以祈祭邪魅,我行我素,飘忽来去,不顾苍生不顾正误,不在乎天下,生杀白骨不入眼内,他自作天下第一。 越连喜欢祈祭,她喜欢祈祭的邪魅毫不在乎,喜欢他漠视正邪的气势,喜欢他一身一袖的自负,飘忽来去,全然不萦绕红尘。 这样的男子,她如何能够不喜欢?她本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爱了就爱了,虽然和修道要旨不合,但是,她宁愿摒弃天地,摒弃得道成仙,只求为了跟在他身后。 跟着他飘忽,跟着他冷笑,跟着他站在祁连山顶,冷冷看着山下红尘,然后风起云过,一起卷了那万千红尘去! 她甘愿!她甘愿如此跟在他身后!即使有一日,他成仙,而她成鬼也要跟着他!她甚至决定,私心决定,只要可以跟着祈祭,她也可以修炼鬼术邪术,成仙成鬼她不在乎,她只在乎,跟着他,爱他。 但是,祈祭眼里并没有她。 他偶尔只看一个人,那个人,是素卦。 她整日跟着祈祭,山上本来只有三个人,师父早已飘然远去,成了半仙之躯,不会再回来了,所以素卦就很自由。 他那样冷冷的,一点讥诮一点倦意的自由,孤意来去,他并没有祈祭潇洒,没有祈祭飘忽邪魅,祈祭成日成日的在祁连山各处山头飘荡,而素卦从不出门,他就喜欢坐在院子里,看莲花。 他可以坐在院子里,看莲花,看明月,坐在莲花塘边,一坐,一整天。 越连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许,这是一种另外的修道的方法,也许,是素卦喜欢看莲花,喜欢看月亮,这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所以她毫不关心。她只关心祈祭一个人。 喜欢和祈祭一起,追着满山颠的云雾,荡涤着一身的微冷,然后看着他远远的背影,追逐着,追逐着,追上了,往往他毫不理睬,就转身离开了。 但是她毕竟是总会追到,追上那个人,即使他只是冷冷的看她一眼,她也甘愿,她不在乎,那样就够了,祈祭从来不看别人,她追上来,他会看她一眼。 但是渐渐的,渐渐的变得不一样了,祈祭似乎突然发现了,素卦的存在。 那个本来存在了也和没有存在一样的人。 第一次,她发现祈祭看着素卦,是一个雨天。漫山起着云气,迷蒙得一阵一阵谁也看不见谁。 所以祈祭没有出去外面的游荡,他很难得留在院子里,也许就是那一天,他发现了二师兄,素卦的存在。 雨——如斯——轻曼——睡莲是不会在白天开的,何况有雨。 但是素卦依然坐在水塘边,那时是白天,天上也没有月,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坐在那里看着水塘,也不知道,那水塘,究竟有什么值得他如此长久的凝视,如此长久的凝望。 也许在她追逐着祈祭的时候,那么多年,他都是一直这样坐在水塘边,看着看着,氤氲着他自己的寂寞,氤氲成他眼里的气质,氤氲成他衣袖间的味道。 氤氲,上眉梢。 反正那一天,祈祭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出门,她理所当然,也留了下来。 水气很浓,雾云弥漫,一阵一阵,谁也看不见谁。 素卦没有打伞,什么遮拦也没有,就坐在那里,看着未知的什么只有他关心的事物。 水气,雾气,雨气,微微沾湿了他的衣角,微微沾湿了他的眼眸,掠起晶莹的微略的水珠。 祈祭推开了门,本是练习着他新悟出的“过”的身法,一种介于轻功和道术之间的易位之法,他从他的房门口,一下掠到了睡莲塘。 水气一阵一阵,谁也看不见谁。 他这一掠,骤然感觉到前方有人! 他立刻停了下来,煞住了飞掠的姿势——但是,在他停住的时候,他已经冲破了云雾,看见了一双眼睛。 一双氤氲着寂寞,把月,和莲,氤氲成气质,冷淡入眉梢的眼睛。 那眼睛里甚至有一点的傲,一点的嘲弄和似笑非笑。 似乎在笑他,“过”得太莽撞了。 越连在那时候就觉得不妙,祈祭——看着那一双眼睛,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他居然笑了,回头对她说,“越连,你喜欢月,和莲花?” 她想也不想,“不喜欢。”她不喜欢如月,如莲的男子,因为,她感觉着,似乎不幸正在酝酿,就酝酿在这一双如月,如莲的眼睛里,那虽然很美,但是很不祥。 “那你就改名,你不要叫越连。”祈祭的笑容一刹那敛去,就像翻了个脸,冷冷的道,“你既不喜欢月也不喜欢莲,为什么要叫越连?你从现在就开始,改名!” 她错愕,不相信他看了那个如月如莲的男子一眼,就如此武断的抹煞了她,“我的名字,它不是——” “它不是那个月,也不是那个莲,我知道。”祈祭挑起了眉毛,“我从现在开始,不想听见这两个字!” 越连从那时起,心里开始酝酿着一种奇异的情绪,所以她居然没有生气,歪着头,很奇异的问他,“那么我要叫作什么?” 祈祭邪魅的看了她一眼,甩了甩袖子——她知道那是他准备拂袖而去的前奏,“那是你的事。” 越连陡然扬起了眉,“可是我从一出生就叫着这两个字,你——” 他已经一拂袖子去了。 而她才说出,“——你从来也没有——介意过——” 他已经走得连影子都没有了。 这是她唯一一次,没有想追上去,没有想跟着他去,而是转过脸来,看着另一个男子——另一个,她从来也不看,一看就用看着仇人的眼光看的男子。 他居然什么也没有说,反而转过脸来,用他缠绕着淡淡冷漠和讥诮的眼神看着她,悠悠的,也似乎有一点幸灾乐祸。 就是祈祭一句话,素卦一个眼神,所以她决定了恨这个这个男子,这个孤意如月,忧悒如莲的男子。 “月和莲,都是你,为什么他要怨在我身上?”她记得,当年,她是这样冷冷淡淡的问他。 而他的无情,她也是从那时候开始领教,素卦回答,“那是你们的事。” 他居然还如此的残忍的把她和他归在一起,说“你们”,他难道不知道,她要追上那个一走永不回头的男子,已经很辛苦很辛苦,要她拚尽全力,要她执着要她忍耐,而他一个眼神,就已经抹煞了她数年的努力,祈祭不会接纳她,他看中了一个月和莲,就不要另外一个!而素卦居然,坐在这里,也冷冷淡淡的说,“你们”,似乎他自己和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自那时起,已决定不仅恨了这个如月如莲的男子,还恨尽了天下所有的莲和月! 从那时候起,祈祭每日云游的时间在减少,越连依旧追逐着他,但那种纯粹“追逐”的心情,已经渐渐,渐渐变了质。 她已经不会因为追上他而高兴了,她在猜测,在怀疑他的感觉;她也不会满足于他看她一眼,因为,她现在看得出,他的眼神只有意外,而没有其它。 她看过他看素卦的眼神,虽然只有一眼,但是她永远都记着,清清楚楚的记得,祈祭眼神的注意——而他看她,是完全,不相同的。 然后,祈祭云游的时间在缩短,他似乎突然对那个称之为“家”的院子有了兴趣,他回院子,然后关在他自己的房间里,不知道在做什么。 虽然他回家,并不是看素卦,也没有找素卦,但是越连心里的不安,从他看了素卦一眼的那一天起,就一天一天,酝酿着,酝酿着。 那种酝酿,几乎都酝酿成一种“等待”了,她是术者,灵性本就比普通人强,那一种不祥的预感——有一天,祈祭回来,而素卦居然不在院子里。 越连那时候几乎立刻是直觉的知道,要出事了!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对素卦的存在很关心,凭借着术者的感应,她很容易就知道,素卦在,还是不在,虽然,她从来没有向他多看一眼。 但是她不知道,原来,祈祭也一样,凭借着感觉,感觉着素卦的存在——而那一天,他不在! 感觉不出,他去了哪里。 那一天。 不是莲,也没有月。 祈祭先是出了房门,看着那一塘的水,满面的不耐烦。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他上哪里去了?” 越连没有看过他如此恶毒的眼神,就好象是她把素卦藏了起来,冷冷的回答,“不知道。” 祈祭在那一瞬间把整个院子里里外外都过了一遍,他的身法很轻,一水云袖之间,拂遍了所有的房间。 越连冷冷的看他——在作无益之功,术者的感觉,足可以清清楚楚的确定,素卦不在这个院子里。 祈祭看见了她眼里的嘲弄,“越连!你转过头去,不要看我!” 他在命令她! 越连昂起了头,显出了她颈部优美的线条,“你不是说,叫我从那一天开始,不要叫作‘越连’?” 祈祭刹那间暴露出极强的杀气,暴戾的看了越连一眼,然后扬起眉,一字一句的道,“你转过头去,不要看我!” 越连就是看他,挑衅的,冷冷的看他,“你有什么怕我看?我又不是月,也不是莲!你的月和莲不见了,难道你怪我?是我弄丢了吗?” 就在他们两个怒目相视的时候,素卦悠悠进来,他什么事也没有做,只不过,似乎去山边,折了一只新的睡莲花。 一只带露的睡莲花,淡黄色的,如月色,也如倦色。 素卦从他们身边走过,一眼也没有向着祈祭和越连多看。 祈祭什么也没有说,他立刻回了他的房间,连一眼也没有向素卦多看,也连一眼也没有向越连多看。 越连那时候是冷笑的,她那时候已经清清楚楚的知道,她爱的这个男人,已经从她的追逐之中,滑向了别的地方,那个地方,落下去是深崖,而过去,没有出路。 后来的事情很怪异又很寻常,祈祭开始变得不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了,素卦在塘边看莲花,他就坐在旁边看素卦,绕有兴味。 越连就坐在旁边看他们两个,不知何时,没有了漫山云游的雅兴,忘记了云荡过襟袖的感觉,忘记了山高,也忘记了红尘。 她不能停止喜欢祈祭,虽然她在心里常常是冷笑的,但是她不能停止喜欢祈祭,不必追逐他了,因为他自己停了下来,他不在看她,他看着别人,但是,她依然无法阻止自己爱他,无法让自己——就此隔绝了他们两个! 他看素卦越久,她就越恨素卦,她经常在水塘边,一支支拔去素卦自不知何处弄回来的睡莲花,有时候就在他面前拔,他也不阻止,所以她也就拔得意兴索然。 似乎,素卦从来没有和她争过什么,而祈祭的全部的注意,都给了他。 没有任何道理的,跟在他身后的是她,爱上他的人也是她,而他居然看的是别人,而他心里在乎的,可能也是别人。 她很恨,很嫉妒,但是,每次看见了素卦悠悠荡荡,自来自往,不萦怀任何人的带点倦意的讥诮,还有他没有为祈祭的凝视而改变他任何的生活和习惯的自由,她却往往不知道要从何恨起! 要恨一个人,也许不需要理由,但却是要有借口的,她找不到借口恨,因为素卦从头到尾,什么也没有做过! 甚至有些时候,她看见素卦偶然的一眸望过来,也会为他眸子里的寂寞,和孤意,一眼看失了神去!虽然她不承认,不承认!但是不得不迷惑,她如今的痛苦,不怨素卦,那么,要怨在谁的头上?她自己么? 她不是会自怨自艾的人,她觉得痛苦,一定要找一个人来迁怒,但是,却始终无法,硬生生迁怒在这个寂寞如月的男子身上,他对祈祭的冷漠,也是她迷惘的原因。 并不是他抢了祈祭去,而是,祈祭自己突然去绑在了素卦身上,造成了所有人的痛苦,怨祈祭吗? 不可以的,祈祭做事,从来——不需要任何理由,他不和任何人讲道理。 然后事情就变得更加混乱,素卦冷漠不为所动,祈祭渐渐开始变本加厉,不仅盯着素卦看莲花,然后盯着素卦看月亮,他再也不看别人,素卦在哪里,他就看哪里。 像是一种无端的固执,和无理的偏执,不为什么,一切的一切,就是为了素卦,答案的最后,就是素卦,而已。 越连渐渐觉得自己像一个火球,她怨恨,却不能恨那个人,她不甘,却没有人理会,就像她在这个山头从来不曾存在过!而那个最受重视的人!居然是从前,几乎不存在的人! 为什么她非要陪着他来关心这个原本不存在的人?悲哀的是,她无法避免!因为她爱他!所以逼得她必须要用同样的关心,来关心这个她一点都不想关心的人!她不知道祈祭关心的是什么,而她,只不过在关心,为什么素卦可以赢得他全部的注意? 然后她什么也没有看出来,这个如莲如月的男子,看得再久,依然不过是,如莲,如月。 一天没有看出来,两天没有看出来,她心里的郁闷一天天累积,一天天炽热,然后她就学会一个习惯,她拿着她的画缘剑,去外面的飞天岩。 她心里不平不愤一次,她就斩一剑! “叮叮叮叮”,那是剑斩岩石的声音,刚开始只是一剑,而后,就是两剑,三剑——很多剑——不绝于耳。 飞天岩的巨石,在她那几个月的怒斩之下,渐渐出了无数剑痕。 那剑痕,素卦看在眼里,而祈祭不看在眼里。 越连再一次领教了素卦的无情,不关他的事,他绝不理会。 他有什么必要理会?根本就——完全不关他的事!即使是因他而起的嫉妒——那他也——并不以为荣耀啊!他有什么值得荣耀的? 祈祭不是无情,而是绝情,他是天下第一,他绝不在乎,那一个追逐者的感受。 所有即使有一千一万个剑痕,那又如何? 谁在乎? 谁也不在乎。 谁也不在乎,那么,就这么继续,她笑也好,怒也好,恨也好——根本——无人在乎! 日子就这么过,一过,不知是多少天,似乎,是过了好几个一辈子。 有一天,素卦又不见了,不知道他是怎么从祈祭的眼光底下离开,但是素卦从来没有受到任何的约束,即使他明知道,祈祭是在关切他,也许,是想要独霸他,想要控制他——出发点是爱也好是其它的什么也好,为了他,祈祭冷落了越连,这是很明显的,但是他一点也没有受到牵制,一点也没有! 他应该修道去修道,应该打坐去打坐,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祈祭要看他,要跟着他,是祈祭自己的事情,他管不着,而他的事情,他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他是纯自由的。 的的确确,当年,在祁连山上,各有各的自由,谁也无法强迫另一个人对自己好,所以,最自由的时候,也就是最残忍的。 那一天,素卦不见了。 越连木然看着祈祭漫山遍野的找,疯狂的找,他本是这样一个天下在我眼前我自拂袖而去的人,居然为了另一个人,要受这样的煎熬,这样的焦躁。他把所有的不耐烦都写在脸上,但是,他依然找,能找的地方他都找,他越来越不耐,越来越烦躁,但是他依然,依然在找着。 她习惯的跟着他,看着他找,看着他紧蹙的眉头,一脸不耐到了极点,却也是无法摆脱的神情,突然之间,心软了——她从那一刻开始,从一个冷冷的,讽刺的旁观者,变成了一个帮凶,为了眼前这个男子,她从修仙,成了恶鬼。 她决定帮他,只要他不再露出这样的眼神,她立刻帮他,把素卦找回来——甚至,关起来。 然后祁连山上,至此,多了三个疯子,在做着匪议所思的事情,而高山雾重,白雪皑皑,红尘中人,有谁会关心,高山顶上,无声无息的一切? 她和祈祭起了道坛,立了血誓,然后把坐在山畔看溪流的素卦摄了回来,关进了猛兽栅! 那是山上为防野兽,而特地设下的空间,像个房子,但只在顶上有个窗户,四面都是栅栏,修道之人不杀生,所以,若有猛兽来犯,那就关进这个不知是笼子还是房子的东西里去,从天窗丢下食物,喂得饱了不会伤人了,再放出来。 这个东西已经废弃很旧了,因为这里的修道之人道学越修越高,根本不惧猛兽,这个笼子被废弃了,然后,并没有坏,还特别的坚固耐用,当然,它本来建造的时候,就是为了坚固而去的。 她做了帮凶,没有她,祈祭是不能直接通过道坛摄人的,但是她早已堕落,只要不看见祈祭眼里的失意,她可以做任何事情,包括,帮助他,抓住素卦! 即使她也很清楚,这样一个往来自由的男子,望月与莲花,也氤氲成月与莲花的男子,被关起来,就必然断了他自由的骄傲,必然——不会有可以期待的结局。 但是素卦就被她亲手关了进去,锁,是祈祭上的,自然,还加了道符数术,素卦的修为本不如祈祭,再加上一个越连,他如何逃的出来? 关进去的时候,越连第三次看见了素卦的无情,他就站在那里,看莲花,和月,栅栏是空旷的,他就站着,依然望莲塘,依然望月,依然孤意。 他也不吵闹,他绝不是吵闹的人,他只不过看着越连和祈祭的眼神,从原本的冷冷不看在眼里,变成了冷冷的,带点倦意的不屑,与讥诮。那讥诮本来就在,只不过,浓郁了很多,很多,甚至近似了愤世嫉俗,讥诮的讽刺,在那一双如月与莲花的眼睛里,看起来分外的讽刺。 当然他没有一刻不在想如何出来,只不过他没有敲打栅栏,也没有挖掘隧道。 他就这么站着,等着。 他被关了整整半年,每次刮风下雨,祈祭总是带着雨具,却茫然不知道如何给他,而素卦,坐在栅栏里的大石上,抱膝,看天,任雨冲刷了一身一脸的狼狈,而也有一种冷漠遗世独立的孤清。 祈祭几乎一整天都守着猛兽栅,而越连,早已在那个时候,知道他已经疯了。 为了这个什么事也没有做的人,也许,就为了他眼里那一种不驯的神色,和那种无凭无据的骄傲。 沦落至此,你还有什么可以骄傲的? 越连也经常,默默,默默的问,无声的问他。 素卦看她的眼神从来没有回答,只变幻着,他冷冷的沉默,与冷冷的寂寞。 终于有一天,越连在卜卦的时候卜起了一个“变机”,她去到猛兽栅的时候,天窗已经开了,祈祭抓着素卦,问了一句,“你为什么总是要走?” 她那时候忍不住要掩耳,她没有听过如此凄厉如此绝望的声音,何况,问话的人是祈祭,那一个,原本可以弃天下远山颠,浮云白日睥睨众生的男子! 然后素卦答了一句,“我不喜欢监禁。” 祈祭似乎是呆了一下,“我没有想要监禁你,是你,一直想逃。” 素卦正色,眸子很清正,“我不想逃,只是,我不喜欢监禁。” 他原来——是不想逃的?越连呆呆的听,而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眼里,都没有她。 “那我不监禁,你是不是,就不会离开我?”祈祭问。 素卦回答,越连第四次领教他的无情,他说,“我不知道。” 祈祭的脸色变了,厉声道,“我从来没有对一个人有这样的耐心,你知不知道?我只对你一个人,只对你一个人——不同!” 素卦冷冷的回答,“我应该感激吗?” 祈祭忍无可忍,于是,打起来了。 越连谁也没有帮,只是看,他们谁也没有理会她。 然后素卦在第四十八次过招的时候,一掌打在了祈祭天灵盖上,把他打下了山崖,祈祭掉下去的时候,还带着一声怪笑,笑得很得意,很凄厉。 越连惊呼了一声,却没有其它的反应,她清楚,素卦也清楚,祈祭,是故意的。 他得不到素卦的注意,得不到素卦的心,那么,就死在素卦手下,让素卦,无论无何,记住他一辈子! 他自愿死,所以,不需要人救。 越连悲悯,看着素卦,看着祈祭落下去的痕迹。 “你后悔吗?何苦——把他逼到如此——”越连失去了所有的疯狂,低低,低低的问。 素卦没有回答,良久良久之后,他才慢慢的问,“他为什么要死?我——”他沉默了很久,“我从不想逃,只不过,不喜欢监禁。” 越连心里都寒了,她陡然瞪大眼睛,“师兄,”这是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叫他,第一次,没有把他当成一个如莲如月的怪物!“你——竟然是爱他的吗?” 素卦没有回答,只是很复杂的看了祈祭落下去的山崖一眼,那眼神里,已经没有月,也没有莲花,然后他答非所问,“他喜欢的,是月,和莲花,不是我。” 越连心里“格拉”一声,像有什么东西碎成了千万片,那东西不是心,碎成的是迷茫,“他喜欢的,不是你,你不想逃,只是不喜欢监禁,而我,我呢?我呢?”她尖叫一声,掉头奔去,“铮”的一剑直接斩在了飞天岩上,“我呢?我算什么?” 她一去没有回头,也没有再回来。 飞天岩被她常年的剑斩,再加上这怨愤积胸的一剑,终于,轰然断裂了,成了两块。 素卦还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 -------------------------------------------------------------------------------- 第三章 是非 “师兄,你打算怎么办?”越连拿着一块布轻轻的擦拭祈祭的面容,一面平静的问。 素卦依旧是他好看的笑意,“我想,带他回开封。” “真的?”越连失笑,“你真的会留下他?”她缓缓摇头,“我不信。” 素卦倦意的扬眉,“你不信?”他有些似笑非笑,“我并不是留下他,我会带他去看病,治好他的疯,毕竟——”他顿了一顿,没有说下去。 素卦已经没有当年如此的无情,或者,他学会了把无情敛在眼底,淡在眉梢,偶尔也会笑笑,只是笑得寂寞,也讥讽。 越连已经整个人都褪去了那种年轻的意气和不顾一切,变得柔和,或者有意,或者无意,毕竟,如今的她,也韵染上了,那一层如月,如莲的气质。这气质或者是真,或者是假,但是,越连毕竟已经不是当年的越连了。 五年之前,祈祭二十岁,素卦十八岁,越连十七岁。 当年,年少,轻狂。 ——毕竟,无论如何,他是为你疯的。越连在心里想,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笑笑,“我懂。” “你——和不和我一起走?”素卦问,越连,是真的,真心要嫁给如此小镇上的一个富家子弟?真的?假的?当年一意孤行一相情愿,立誓无论如何都跟着祈祭的女子,就如此简单的——放弃了? 越连摇头,“我的婚约已定,”她长长的睫毛缓缓的眨了一下,“过一会儿,还要去姑婆那里,挑缎子。”她低下头,补了一句,“新婚的缎子。” 素卦恭喜过了就不再恭喜,点了点头,“你去吧。” 越连站起身来,本来想出门,但是一掠眼看见了素卦颈上的伤,咬痕,出血依然未止,湿透了他那半边领口的衣裳,“你的伤——”她凝视着那伤口,似在衡量着祈祭这一口是多少的怨恨,多少的寻觅,多少的期待,想起来,心里依旧,有恍恍惚惚的痛楚,那是她一辈子的爱恋,不是么? 素卦笑了一下,笑的讽刺,“应该的,不是么?” “不痛么?”她本来应该走的,却多问了一句。 素卦没有回答,一直都没有回答,用他当年凝视莲花的眼神,凝视着床头,既不是凝视祈祭,也不是凝视越连。 因为他转过头去,所以,那个颈上的咬痕就分外的明显,血,一直没有停止过,而他,似乎连触摸,也没有触摸过一下。 血,已经流得太多了。 所以越连走过去,打开那边一个抽屉,拿出了伤药,纱布,和剪刀。 她什么也没说,慢慢的,为他清洗,包扎,而素卦并没有反对,也没有阻止。 那一个伤,不治,会死人的,而由她来治,似乎,像个笑话哦,但是,不治,会死人的。 不治,会死人的,所以,由她来治。 “格”的一声,门开了。 她给素卦治伤治到一半,无法停手,只是抬起了头。 进来的是一个很年轻的少年公子,脸色有点难看。 她顺着他的眼光望去,只看见,自己在给一个男人治伤,床上,还躺着另一个男人。 她明白了他的想法,但是她沉默。 “你就没有什么要解释的?”进来的是蒋家三少爷,他脸色发青,“我在姑婆那里等了你两个时辰!你就在这里,给不认识的人救命治伤?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要救人,你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和你一起救,你把两个男人藏在家里,你——你是我为过门的妻子,你叫我如何见人?” 越连沉默,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但是,继续,她为素卦治伤。 蒋家三少爷显然从来没有对越连发过火,见她如此,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气得发抖,“你、你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不解释?只要你解释,我什么都会相信你!你为什么不解释?这两个人是谁?你干什么捡了个乞丐回来?” 越连为素卦包扎好了伤口,小心的打了一个结,低眸,看见素卦依然事不关己的冷淡,不禁依稀记起他当年的无情,抬起头来,“你每一句都说得很对,我,无从解释。”她顿了一顿,“他们是我的师兄。”她就解释了这一句。 “师兄?”蒋三少爷的脸色缓和了一些,“那我听说,他是个乞丐,在外面已经躺了好多天了。” 越连走过去看祈祭,眼神很复杂,“他不是乞丐,他只不过是——疯狂而已。” 蒋三少爷看了素卦一眼,莫名的有点害怕,虽然素卦并没有看他,但是他静静氤氲的气质,不染尘埃的孤意,还有那一种——称之为寂寞的味道——这个男人,和越连何其相似! 只不过,越连喜欢月亮和莲花,是刻意的,她是刻意的学,刻意的在寻找那种气质,而难道——是为了这个真正是月,如莲的男子? 这种男子,不是他可以达到的高度,他只是一个平凡男子,无法超然,也无法高贵,甚至无法欣赏,月与莲的气质,所以,看见素卦的时候,一种不祥的预感,泛了上来。 他决计想不到,他现在的感受,和越连第一次认真看素卦的时候,是一样的。 一样——不祥,似乎,他天生就是个破坏的因由,他天生就是不祥,就是不幸! 所有平衡点的隐忧,所有快乐的终结,所有——感情的破坏者。 “这位兄台——这位——”他看见素卦一身道袍,迟疑了一下,不知道应该称呼他什么,一个道士,是不会心安理得坐在一个姑娘的房间里的。 素卦突然站了起来,抱起了祈祭,风一般掠出门去。他走得虽然很快,却并不仓促,道袍扬起,衣袖扬起,衣带扬起,连祈祭的衣袂一起扬起,他带起的风掠开了房门,门开得太仓促,“哐当”一声撞在了门后的墙上,但是素卦出去得很自然,衣袂俱扬,发丝俱扬,连着祈祭的乱发一起飘荡,他出门去了。 说走就走,和他当年,一模一样。 越连知道他为什么走,蒋三少爷的恐惧,他感觉到了,他从不理会事不关己的人,但是,他恐惧,他走!他不愿意再成为一个悲剧的起点,所以他立刻离开,立刻——走! 他没有回答,但是,他做了比回答更实际的事情。 “他——”蒋三少爷错愕之极,他没有反应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只觉得这道士不可理喻,不讲情面还莫名其妙,“他怎么走了?” “他走了,”越连微微一笑,“因为你希望他走的,不是么?” “我怎么会希望他走呢?他是你的朋友,你的师兄,我怎么会希望他走?”蒋三少爷脸上一热,急急的辩解,“我只是遗憾,没有尽地主之仪,他怎么就走了?” 越连只是笑,“那我去找他回来好了。” “越连!”蒋三少爷脸上更热,一把拉住了越连的手,“不要!” “他不会再回来了。”越连笑,她也无意继续取笑他,“我们回去姑婆那里吧。” 如果一切没有意外的话,素卦是真的不会再回到古通镇去的。 越连决意在那里终老,他决意在皇城终老,老死——不相往来——祈祭是意外,处理了这个意外,一切,就可以和这五年一样,平静,寂寞,无所求。 一切,真的可以平静?只要处理了祈祭这个意外? 素卦运用道术飞掠的身形停了下来,一切,真的可以重来重新开始么? 祈祭——他会甘心么? 如果岐阳可以治好他的疯,如果他会清醒,那么,一切,就仍然是一片混乱。 不治? 他——不是乞丐,祈祭,如何可以是做乞丐的人? 岐阳——素卦决意把问题交给岐阳,他的心情本已不多,更不愿意,把自己,再一次投入这种无休止的困惑,和迷茫中。 这种不安定人生有一次就足够,曾经有过的心情,经过的痛苦,学会了平静,就不再希望疯狂。 他本来是要取道开封的,但是又出了一件事情。 他身上是带着卦符的,抱着祈祭,一路飞掠,突然停了下来,他怀里的卦符就掉了出来。 “格拉”一声,撞击得在地面的声音,很清,很脆,甚至很干净利落。 这是一个“萃”卦。 卦辞《象》上说,“乃乱乃萃,其志乱也”,卦象依然是异卦相叠,坤下兑上,上卦为兑,兑为泽;下卦为坤,坤为地,是洪水之像,意为错综复杂的危机。 第三个险卦,到底,危机,指的是什么? 难道危机不是指祈祭,不是指越连,而是——别的其它的什么东西? 天机在一再的警示,似乎,在表明他现在做的事情,是向着危机去的。 他做错了什么? 不应该——遇见祈祭和越连? 还是不应该走? 素卦迟疑了一下,他如果没有迟疑这一下,他也许就立刻回了开封,不会再回古通镇去了,也就不会发生之后的,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静了一静,在那寂静的一瞬间,以他术者的敏感,和修道的通灵,清清楚楚的听见,古通镇的方向,传来的煞气,和死气。 那一静,似乎天地都静了。 然后听见,本已笑意如莲的女子,用他原本以为再也听不到的声音,凄厉的呼唤。 她叫的是,“无由魔者,七煞逐清,杀!” 素卦眼神闪了一下,她在开坛起咒,出了什么事了? 以越连荒废了五年的修为,这样的起咒,太过仓促势必伤己!她这几年来破除了所有修道的戒律,莫说沐浴熏香,她连素食都没有坚持,如何可以起咒? 他是无情的人,他本可以立即走,越连的死活,从一开始,他就不关心,她遇险,他何必在乎?何必关心?反正,本都选择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不是么? 但是偏偏在那一刻,他微略动了心,他素少怜悯,更不会同情,但是,那满天的血腥和煞气,死魂盈天,他还是感受得到召唤的。 他可以不关心任何人,但是,在人命遇到灾难的时候,只要是人的人,都会很自然去相救的,何况,他是有能力的。 这无关好恶,只是,一种魂魄的召唤,他身为术者,特别的,敏感而已。 他迟疑了一下,其实那一刹那很短,他抱着祈祭,轻飘飘转了个身,往他来的地方飞掠。 回到古通镇的时候,有偶然撞入地狱的错觉。 他离开了大概一顿饭时间,原本人来人往,青石小道的古镇,人声熙熙,纯朴安静的地方,成了一片死地。 踩进古通镇的时候,鞋子踏上的,是血。 战场大概是在遥远的一角,素卦进来的这个方向只听见很轻微渺茫的声响,虽然,在他心中,越连的呼唤是很凄厉很凄厉的。 一地尸体,都是被一种犀利的兵器严重伤害而死,所以到处是血。 素卦看了一眼,心里微微一凛,这是一柄神兵利器,挡我者斩,遇我者摧,难怪这些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会沦灭的这么快,谁——拿着它造孽? 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 他并没有感觉到道术或者鬼怪的气息,只有越连的道坛,和越连的气息在震荡。 战场在那边。 他抱着祈祭,微微皱眉,看了一眼足下沾染的血迹,往那边去。 “明华,明华,你快跑,快跑,不要理我!快点走啊!”越连披头散发,拿着一节早已被斩断很多次的竹竿,挡在蒋明华身前,面对着一个黄衣的怪异男子。 那怪异男子手上有剑,一柄看起来很奇异的剑,剑身居然有少许锯齿,但是剑光闪烁,的确,是一柄利器! 只有一个人! 但是他已经血染满身! 没有疯狂,或者妖异的气质,他如此突然的屠杀全镇,似乎,只是在执行者一种计划,而不是有着心态,或者精神上的疯狂。 显然越连成了镇上最后的一道防线,她身后护着大概二十多人,是离她的家居比较近的人家,也是因为大变突起,这黄衣人杀人太快,所以,她救不了那么多人,也挡不住黄衣人的利器。 明华就是蒋家三少爷,他被他家大概是他的兄弟拖着跑,依然拼命挣扎,回头叫“越连”。 剩余的老弱妇孺,有些已经吓得呆了,有些只管没命往前跑,一片狼狈凄厉的境况。 越连手持着那一截显然是晾衣服的竹竿,拦在黄衣人面前,即使她已经自身难保,衣发零乱,但是她依然是有着当年激烈的脾性,有那种近乎顽固的坚持,她一定要守住这些人!一定要拦住这个杀人狂,她右手是竹竿,左手是道符,只可惜,她如今的修为,远达不到她当年的一半,拦不住这个怪人! 黄衣人手腕微翻,剑上的冷光一下转到了越连脸上,他什么也没说,似乎是很耐心的看着她明眸和剑光的交汇,那一脸剥落了纯雅,显得顽固和凌厉的眼神! 她从来都没有变过!她一直都是这样一个,激烈,而凄厉的女子! 她所要追求的——永不更改!无论是成仙,还是成鬼,她坚持到底!除非——到底了,那个东西消失了,不见了,成为别人的了,否则,她决不放弃! 她披头散发,但是,她的眼神是恶毒的,那一种深刻的恶毒,恶狠狠的盯着他,像和着这一镇的怨愤,和仇恨! 她并不害怕,只不过,愤怒,和怨毒——而已! 一个很顽固的女人,和那边的女子,完全不一样,那边的女人们,都太识时务,太潇洒太懂得变通了。不如留下她,带回那边去玩耍?黄衣人在心里慢慢的琢磨,脸上,不免的有一种似笑非笑。 越连眉头一扬!她聪明,她如何看不出,这个怪人打着玩猫捉老鼠游戏的注意?她的冷笑更明显,拿着道符的左手,在暗自做着手势,和手印。 她在下一个命咒,做成了,用她的命,追煞着一个凶手! 她如果做完了这个手势,她立刻死,然后——要他一起陪葬! 就这么简单,越连脸上浮起的是讥诮,心里是冷 冰冰的铁,她不容许轻蔑,不容许这样的屠杀,也不容许,有人可以做了这样的罪孽而走脱!即使日后官府会追查,但是,不能对如今古通镇受难的乡亲们,做任何的补偿! 所以她要他现在死! 立刻就死! 这一个命咒不是道术,是邪术! 很讽刺,她当年修炼这一个命符邪咒,是为了在最后绝决的时候,与素卦同归于尽,而如今,她却不得不期盼着他来帮忙,心底的呼唤,从来没有停止过。 突然有风吹过。 依稀仿佛,有莲花的清香——一个人,衣袂俱飘,扬起了束腰的衣带,却没有扬起烟尘,扬起了发丝,却没有扬起风,连带着他抱着的人,都扬起了衣袂。 黄衣人很是意外,他要占这个地方,自然是有他的计划他的大业,所以他要灭口要清楚这里所有的人,他早已查清楚这里没有什么高人高手,这才放心大胆的屠镇,结果,非但这女子不是寻常人物,还冒出了这一个古怪的道士。 两个意外,他心里有警醒,可能事情要生变了。 “啪”的一声,素卦一记手印打在越连手上,封住了她的命咒,然后微微对着黄衣人扬眉,那是一种挑衅的神色。 越连后退,护着剩下的那么二十左右的人后退,可怜这镇上百余人口,如今,只剩下了这么几人。 黄衣人看了素卦一眼,感兴趣的看着他怀里抱着的人,抱着人还想动手?他看了越连一眼,依然看中了她的凌厉决然,嘿嘿一笑,剑光一挥,绕过素卦,依然追射越连。 他要这个女人,当然,还要清除这里所有的人。 素卦抱着祈祭,微微一绕,依然挡在他面前,这不是道术,是武功,如果可以用武功解决,素卦从来不用道术,修道,对他来说,是一种寄托,而不是用来修仙,还是练鬼,更不是用来装神弄鬼的。 他这样绕,那剑光,当然就直接划到了他脸上。 素卦不闪不避,瞧得奇准,在那怪剑一剑划上他的脸的时候,微微一侧身,打了个侧转,他双手都抱着人,所以微微向后一仰,飞起一脚,“啪”的一声踢飞了黄衣人的怪剑! “啊!”惊呼之声处于旁观人的口! 这黄衣人倚仗这一支怪剑,挡者立断伤者血流不止,那剑上的锯齿破损肌血,伤者很快就失血而死,镇上的人不知多恨这一把怪剑,眼见它一下子被素卦轻轻松松的踢飞了,不禁都是惊呼,震惊,多于惊喜! 越连一望而知,素卦这夺剑之举,冒险之极,如果那黄衣人的临敌经验再多一点,变化再快一点,或者素卦的判断偏差一点,这一剑就是划上脸,然后必然是一剑削去了半个脑袋!尤其是,素卦的骄傲,在不会道术的人面前,他从来不施展可以驾魂驭鬼的任何道法。 他凭什么如此了解这个黄衣人的武功造诣?了解他经验不足? 越连护着人后退,心里微微一凉,他——他难道,已经在旁边,看了一阵子了? 他看见她遇险,都没有意思要挽救,他之所以挺身,是因为,看到不能再看下去的地方——她拿了性命,用了邪术,来诅咒? 素卦——分别五年,你依然——如此无情——即使没有祈祭,难道,我们之间,就没有情分,值得你——来维护我? 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师兄妹,你当真——毫不关心?毫不关心? 因为,当年,我也从来没有——关心过你——是这样吗?是你的报复吗? 越连从素卦永远忧悒的眉尖,看不出任何刻意的痕迹,反倒是,看出了一种其它的征兆——煞气在眉,素卦——遇劫了! 她心头微微一跳,是这个劫数吗? 而在她心头如此多疑虑一闪而过的时候,素卦已经和黄衣人正面动上手了。 越连一拂袖子,她要上去帮忙,素卦抱着一个大活人,怎么和人家动手?她刚刚迈出了一步,衣袖一紧,被人拉住了。 “越连,我们不要去,我们走好不好?”拉住她的是蒋明华,他的手在抖,“这黄衣人的剑已经不见了,你师兄一定打得过他的,我们走好不好?我们立刻走,否则,他——他说不定又追上来了——” 越连很奇异的看着他,他的话自相矛盾,而他自己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越连我们快走,爹和娘已经在等我们了,你这么出色,他们——他们都很感激你救了他们的命,但是现在,你不要上去帮忙了,我们走吧。” “你的意思是,我们逃走?”越连浅笑,“现在?” “我们立刻走,这个——怪人,我们不要理他了,能走的话,为什么不走?”蒋明华满头大汗,早已经被那黄衣人一剑杀数人的残忍血腥吓怕了,拉着越连的衣袖,“我们快点走。” 越连看素卦,素卦眉尖的煞气更重,劫数——在即!说不定就应在这一劫上。 “你先走吧。”越连对着他微微一笑,她对蒋明华从来没有疾言厉色过,因为她很清楚,明华本不是她可以交心交魂,相互理解的人,决定嫁他,是一种决意终老的心愿,并不是基于感情,或许,是基于感激。所以她对他的要求从来不高,即使,他是这样明显的表现怯弱,和自私,但那是人之常情,她可以谅解,所以,她从不会在明华面前被触动太多的情绪,也就无法生气,或者愤怒。 “我先走?”蒋明华错愕,“这怎么可以?你——难道要留下来?” “我不走,因为事情还没有结束,”越连一跃而前,带过一阵微风,她的人也如一阵微风,掠了出去就不再回来,“你先走,这里危险。” “越连!”蒋明华第一次这么坚决的叫她,“你回来,和我走,不要留在这里了!” 越连一跃上前,对着素卦急声叫道,“把人给我!” 素卦闪过了黄衣人的拳脚,一退,把怀里的祈祭给了越连,一退立进,阻住了黄衣人去拾回那支怪剑。 越连抱着祈祭,翩然回身,也是衣袂俱飘,她看了蒋明华一眼,似乎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蒋明华木然,他看着越连,他心里明白他现在叫不回她,以后就永远叫不回她,她会还原到那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世界中去,再也——不回来——“越连!”他突然拚尽全力大叫,“你回来,和我走!” 越连抱着祈祭,在黄衣人和素卦的劲风掌影之中蹁跹,听见了,似乎也迟疑过,但是黄衣人一个手肘撞过来,她不得不闪避,错失了回答的机会。 “走吧,”拉住蒋明华的是蒋明华的大哥,“她不是你可以娶的女人,你也看见了,我们家,容的下这样的女人吗?” 蒋明华眼里有泪,“越连——” “走吧,”蒋家的夫人走过来,“这样的姑娘是好姑娘,只不过,咱们家没有福气,娶不起这样的天仙,孩子,走吧,那杀人魔还在,万一——万一——我们家可就无幸了,好歹,要为祖宗留一条根啊!” “越连——”蒋明华眼睁睁的看着越连,苦苦的看她。 素卦这时候很奇异的看了越连一眼。 她为什么不回答? 因为祈祭? 因为祈祭回来了? 越连这时候开口,“明华,我会记着你的。” “咚”的一声,所有的人的心都为这句话咚的跳了一下,都清楚,那表示,这个五年来谨守礼仪知书达理的女子,开始决定,放弃了她原本选择的归宿。 她不是那么轻易会放弃的人,为了什么?为了——祈祭吗? “越连——”蒋明华脸色惨然,他的大哥二哥拉着他离开,“越连越连——”他喃喃的念,但是他被拉着走,他软软的,只是颓废,并不反抗。 越连人影翩翩,她决意要把这个杀人魔留下来,为了刚才那句话,她已经遇险,幸好这黄衣人武功很高,却应用不灵,否则,刚才那一下可能就吃不了兜着走。 她没有回答,可能是无暇回答,也可能是不愿回答。 然后蒋明华一家就走了。 很多围观的人早就逃走了。 谁还留在那里等死? 留下的,只有越连,和素卦两个人。 还有一个丝毫不能发挥作用的祈祭。 越连抱着祈祭,她不能把他放下来,因为如果放下来,素卦和她就有了两个分开的弱点——要防着黄衣人拾剑,又要防着他伤害祈祭,所以不能放下,抱在身上,委实缚手缚脚,所以一时三刻,也奈何不了这个怪人。 略略僵持了一阵,素卦每一转身,衣带风起,越连就闻到依稀仿佛的莲花的清香,若有,若无,然后在打到第一百一十四招的时候,素卦一个旋身侧点,封住了黄衣人右半边身体的经脉,衣袂一飘,一荡,后跃,落地,眉目见的冷冷的傲,与讥诮,都化开成了浮荡的气质,在衣袖间,在眼眸里。 他向后一跃,就落上了一开始就被他踢飞的那支怪剑,也保证黄衣人决对不会再夺剑得手。 越连加上一脚,然后放下祈祭,对着素卦道,“你让开。” 她要用这柄剑,鲜血淋漓的让这个怪人死,让他知道,他杀人的时候,别人的痛苦,恐惧,和不幸! 素卦侧开一步,他从来不会怜悯,即使,他明知道,越连是真正敢爱敢恨,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心狠手辣,她绝没有那一张脸看起来的文秀温柔,她是那种,决定了就一定要完成,正道不成就修魔道,杀人不成就杀鬼的那一种女人。 所以,她要杀人,他一点都不感到惊讶,他也不会怜悯,因为他很清楚,越连,本就是心狠手辣的女子。 他自己也很无情啊,其实——越连也很无情——放弃那个五年来对她好的男子,就像放弃了一双筷子,一对鞋子,一种长期伴随,却又无关紧要的东西一样,丢弃了,便决不会多看一眼。 他们从祁连山上下来的人,其实——都很无情——所以,即使要多承受苦难,也是应该的。 越连一手抄起了那柄剑,手腕一翻,剑光冷冷的一闪,无声无息,流星淡月一样一剑刺了过去。 “住手!”一声断喝,一个人人影一幻,一手架住了越连的一剑。 要架住越连的剑决非易事,但是来人架得很轻松,来的不仅是一个人,而是一帮人,只不过后面来的人来的没有这个人快! 素卦眸光一闪,夹手点出的是“惊蝉”之术,这是道术,已非武功,来人居然让素卦一动手就是玄门道术,可见素卦的敌意。 素卦一指点出,来人立刻缩手,顺手把越连推了出去,然后抄起地上的黄衣人,才正色对素卦道,“此人我寻之已久,所犯之事甚多,死不足惜,但是不经律法所正,不可动手,否则便是杀人之罪!素卦你在皇城日久,不会不知吧?” 素卦淡淡的道,“我知道,那又如何?”他和聿修从来没有交情,唯一知道的,是聿修掌管大宋朝的律法,身为朝廷御史中丞,武功了得,开封内外,豪杰甚多,却没有一个是聿修的对手。 那又如何?聿修还真的是被他问得微微一怔,这个人,把杀人之罪,当作“那又如何?”律法正义,是聿修当作毕生追求的东西,而在素卦眼里,却是“那又如何?”他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白晰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晕,“这个人我要带走,至于那又如何,问你,为何看见此人屠杀镇民会出手相救,你并不是真的不在乎,只不过以为自己不在乎罢了。”聿修说了一段根本不合适他说的话,顿了一顿,才道,“这是前几天圣香追问你去哪里的时候,则宁说的,他们——都很关心你,希望你,不会让大家失望。” 素卦扬眉,眼中是清清楚楚的骄傲之色,他的意思,是在说,“你们失望与不失望,与我何干?” 聿修不再理他,他本就不关心这种事情,他眼里,这个凶手比素卦重要千百倍,示意晚到的捕快把人逮捕拿走,指挥若定。 越连看他如此清闲的拿人,不禁冷冷的讥讽了一句,“果然这世上,官府的动作,永远都是最慢的,这里若等着你来搭救,早就一个都不剩了!你倒是教训人教训得利落清闲!” 聿修充耳不闻,拿了人,准备了离开,“还有人等着我,素卦,后会有期!” 一大群人,浩浩荡荡的来,又浩浩荡荡的走了。 虽然越连很鄙夷,但是,带走了就是带走了,她打不过聿修,在刚才那一架,就已经表现得很清楚了。 素卦眼见聿修走了,他一句话也没有多说,抱起祈祭,转身就走。 他本来就已经走了,所以也不必道别。 “师兄——”越连追了上来。 素卦回身,用疑问的眼神看她,他以为,追寻着越连的呼唤来,做完了事情就走,她不是擅长牵挂的女子。 越连追了上来,伸出手来,解开了她原本包扎在素卦颈上的纱布。 伤口——迸裂了——她什么也没说,解开了,整理了一下,小心翼翼的打了一个结,抬头看了素卦一眼,微微一笑,“保重。” 越连的温柔,素卦从来没有见过,他只见过当年冷冷的怨恨,和强调结果的顽固。 她温柔的时候,真的,也有一点点像莲花,经历了极苦之后的清,和学会收敛,学会沉淀的雅然,她现在像一个女人,而不是当年任性而妖异的那个少女,似乎不再为了她相信的感情,可以生,可以死。她五年来,也许学会了爱自己,规划自己,沉淀自己,保护自己。 那他自己呢? 五年的闭门清静,落花,寂寞,无声,究竟,学会了什么? 是选择了忘记? 他突然开口,“祈祭——留在你这里。” 越连一怔,“你不是要带走他?找大夫治好他的疯病?” “他留下,你——希望他留下,不是么?”素卦这样说,“我把大夫找到这边来。” 这是素卦的体贴吗?越连想问,突然很想问,因为失去了明华,就代表着,再没有人会关心她,而除了这两个从祁连山上下来的怪物,又有谁,可以相互理解,相互关怀? 那关怀,是必然的啊!因为她突然清楚,除了彼此,他们谁也没有,就像两只彼此舔伤的野兽,背负着五年前的痛苦,无论这五年是假装过的很好,或者假装过得很辉煌,心里的寂寞——都是一样的啊! 因为无人可以了解那个痛苦,所以,即使有人希望接近,希望了解,但是,那是——徒劳的,不是么?明华于她,始终,只是感激,而不是感情。 “师兄——”越连五年之后,第二次很认真的看了素卦的脸,素卦的眼神,“其实你不觉得,我,最应该嫁的人,是你么?” -------------------------------------------------------------------------------- 第四章 改嫁 素卦脸上泛起的是讥讽,是苦涩,是可笑,是种种不可能在素卦脸上看见的神色,他的目光落在祈祭身上,“你也疯了?” 越连摇头,“除了你,我没有别人,除了我,你也没有别人,不是么?”她突然冷笑了起来,“你和我的感情,都在祁连山上疯过了,用完了,所以即使别人如何关心,都无法响应,即使别人如何爱你,也都无法关心。我不想无情至死,你也不想,是不是?” 素卦眉宇间闪过的是凄厉的骄傲,“我是不是会无情至死,不关你的事。”他丢下祈祭就走,不想听见,有关于当年的任何一个字。 当年当年,当年的已经足够了,如果要牵扯一生,那要有多少的感情,多少的痛苦来承担?过去的就忘记吧,这样苦苦的记着,苦苦的挣扎,是想要证明什么?得到什么?本来——她和他就什么也得不到,什么也得不到不是么?祈祭爱的,不是人,而是那一种——美丽,和虚无的感觉,不是他,也不是她。所以无论他和她明里暗里付出多少感情,那也是活该,谁叫——都被祈祭当年的邪魅和张狂——迷惑了? 素卦眼里的是骄傲,唇边的是自嘲,他要走,但是越连拦住他。 “我想嫁给你。”越连坚持,她的笑是苦的,“因为——我不想疯狂——你把祈祭留下,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也许,像他当年对你一样,我会把他关起来,以防他随时不见了,也许,我会带着他逃走,以防你治好了他,他立刻离我而去,也许,我说不定会杀了他,因为我恨他,也许——” “不要说了。”素卦打断她,口气,一点点起伏不定。 “我,是和祈祭一样的女人,他做得到的,我也做得到,我也会发疯,我也会不顾一切,我——”越连深深缓了口气,“你知道我为什么可以在这里待了五年?因为这里,有明华约束我,因为他会关心我,所以我不会寂寞,因为他对我有希望,我就会尽力做一个他希望的女人,因为是我欠他的,但是我始终忘恩负义,我赶走了他,不是么?没有人再来约束我,我——” “不会疯狂的越连,就不是越连。”素卦僵硬的回答,“所以我在街上看见你的时候,你是假的。”他终于,伸手,微微有些颤抖的触摸上他颈上的伤口,触摸那个包扎的纱布,“你也许会疯狂,但是,那也必是一个人的疯狂,你自己的疯狂。” 越连摇头,披发四散,“我想要安定。”她眼神里有绝望的一点光,却明亮得出奇耀眼,“我不想疯狂,我想要安定,一个人一辈子,疯过一次就够了,不是吗?”她现在的笑是虚弱的,“我想要一个人关心,想要一个人约束我,想要有人给我安定,我不要爱,我只是——想要被缚住不会离开,想要有人管住我,让我,真的可以安定下来。” 素卦的指尖停在颈上的伤口上,“安定?”他近乎疑惑看着她,慢慢的问,“你希望——在我身上,安定下来?” “我不要感情,”越连定定的道,“我不要你爱,因为,你爱不起,我也爱不起。”她那一点绝望的光在扩大,但明亮在黯淡,“我要安定,如果我要安定,要嫁给一个人,那么,除了你,我还可以嫁给谁?”她看着素卦,重复了一遍,“除了你,我还可以嫁给谁?” 素卦的眼睛也黯淡了下来,“明华,你可以追上去,他一定会留下你。” “明华?”越连的声音拔得很高,“我想过的,我真的想过的,如果你不来,如果祈祭不出现,如果没有屠镇的事情发生,我会嫁的,但是,这一切都发生了,不是他不可以接纳我,而是我,我自己做不回五年来的越连了,我也不想,带给他一个响亮的名字,说他娶了个真正的妖女,还是会法术的鬼怪。”她摇头,“这对明华来说,是不公平的,他娶我,是灾难是灾难,我是个怪物,嫁给谁,都是怪物,不是么?” “你不是怪物,”素卦的防守一步步被她的凄哀崩溃,因为他明白这种哀恸,他懂得这种苦——“你只不过个,修过道,没有感情的,疯狂的女人——” 越连笑得凄然,“是啊,所以,除了你,我还可以嫁给谁?” 素卦的眸光在变幻,“嫁给我?” “是,嫁给你,”越连张开双手,“毕竟,我们是一样的怪物,我明白你,你也明白我。我们都是一样自欺欺人的人,假装过得很完美,却根本,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安定,什么叫做快乐!”她开始笑,“而且这样的苦,全都是自找的,全都是自己不放过自己,全部都是——活该!所以根本不需要同情,根本不值得被同情,我们也根本不要同情,不是么?”她慢慢的道,“不值得被同情的痛苦——哈哈——” 一个——和他一样骄傲,和祈祭一样疯狂的女人。素卦看在眼里,这就是祁连山上,两个师兄,所教出来的,一个妖异的少女。 “不必笑,”素卦冷冷的道,“如果有足够的骄傲,就不必笑,不要别人同情,自己就不必觉得自己可悲,这是——我们的选择,不是么?” 她问了一句“不是么?”素卦也回答了一句,“不是么?” 越连不笑了,定睛看着素卦,“说的很好。” 素卦冷冷的看着她,“要嫁给我,你就跟上来吧。”他站在被点了穴道,正在挣扎快要清醒的祈祭旁边,“你要现在嫁,还是——” 他还没说完呢,越连抢口,“现在嫁,就在祈祭面前嫁,他——”她一口气不停的说下去,居然说得心平气和,“他给我们主婚。” “好。”素卦眼里有淡淡的赞赏,真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对别人狠心,对自己也狠心。 然后就回越连家,一路上遍地尸体,官府还没来得及清理,因为聿修可能还在回去的途中,他是追着凶手来的,虽然来晚了,但是当地的官府却还没赶来,因为古通镇,毕竟只是个小地方,衙门,在三十里地外的县城。 祈祭被再次点了穴道,这一次他被点了麻穴,只能看,不能出声,也不能动。 越连在房间里找了半天,找出了她为嫁人准备的嫁衣,那本是本月十八,她要出嫁穿的,如今,是初三,嫁衣就已经穿在身上了,而且,穿得很好。 她慢慢的梳妆,素卦本是不喜欢沾染尘埃的人,他站着,站在她家的中堂,负手,看着堂上的古画。 祈祭疯狂的眼睛,怨毒的眼神,就恶狠狠的瞪着素卦,而素卦浑不介意,他用他当年看莲花的眼神,静静氤氲的看着古画。 那也不是什么绝世奇画,画的,是百子贺寿图,一百个玲珑可爱的孩子,百种姿态活灵活现,煞是动人。 他这样看着,谁也不知道,他心在想着什么?是羡慕?是向往?还是冷漠?或者,冷笑? “格”的一声,越连绾好了头发,上了胭脂,换了嫁衣,推开房门走了出来。 堂里,是素卦负手看画的情境,看在眼里,突然有一种无端平静的心情,因为,开门出来,看着自己要嫁的男子,如此专注的看着家里的图画,是一种安定,她要的安定,其实,只是如此而已,不需要猜测他在想什么,只需要,带给她这样平静,和安全感。 她的要求其实不多,不要爱,只要,一个可以相互舔伤的人,然后,可以不要偏激不要寂寞,慢慢的,慢慢的,无声无息的,过一辈子。 她爱的太狂热,所以带来的,都是伤害,而不是温暖。 她现在祈求平静,是不是,还来得及还值得苍天宽恕?嫁给素卦,是一时的冲动,也是一种决心,决定无论如何,不顾一切的,安定下来。 她是个狠毒而自私的女人,她只为了她自己,而不为素卦,但是,他是如此的倔强骄傲,根本——也是不需要她在乎关怀的,忧悒的素卦,如月如莲的男子,其实,骨子里深刻的是要强好胜,还有绝不容许任何人同情的骄傲,也就是他当年,为什么一定要从笼子里逃出来的原因,即使,他其实并不想离开,即使,其实他也许是——爱着祈祭的——嫁了一个骄傲的男人,一个永不说爱的男人,一身的月,和莲花的气质。 她推开了门。 素卦听见了她开门的声音,转过头来,看见了一个红衣的女子。 然后就拜堂,以祈祭做家长,以祈祭主婚。 一切,就像一个笑话。 一切,就是因为,相同的痛苦,相同的感情,相同的骄傲,因为越连爱得太疯狂,她需要一个理解她感情的人,来栖息来矫正,来让她安定,给她安全感。 她只是突然之间感情的爆发,需要一块择生的浮木,一根救命的稻草,而素卦,恰恰就是那唯一的一根,可以救她不会疯狂的稻草。 她要嫁给他,可能理由只是,她以为,她认为,他和她一样,都对着祈祭,有着疯狂的感情,所以他应该理解她,她是不爱他的,她也不需要他爱,只不过,希望有人了解,有人——可以依靠——这就是她所谓的安定? 他是爱祈祭的吗? 这一句话,越连五年前问过他,他没有回答。 他不是没有问过自己,只是,每当想起的时候,他还有一个问题,祈祭,是爱他的吗?为一个人疯狂,就表示,他是很爱很爱他的? 不是的。他很清楚,祈祭看的,不是素卦,是月,和莲花的气质,那个气质,不是素卦啊!他其实——并不温柔,也并不忧悒,他只不过骄傲,所以他从来没有解释过,莲花和月,不是素卦,素卦也不是莲花,更不是月。那是很简单的道理,坐着看一个人,看到的,永远只是外表,而无法了解心,何况,素卦本就是不问不会回答的人,祈祭爱的,是他心中想象的素卦,而不是他。 但是被一个人如此执着的关注着爱恋着,他即使清冷明白如是,心里,不免的偶尔会有错觉,偶尔会浮荡,偶尔也会迷茫——爱——祈祭吗? 他不是不愿回答,是无法回答。 但是他清楚,祈祭爱的,不是他,这便足够了,不是么?爱还是不爱,没有人,比正在爱和正在被爱的人清楚,越连不清楚,因为她一开始,就已经付出太多,爱得太深,所以不清醒,不理智。 而他是太清醒太理智了?如果真的足够清醒理智,为什么,他也是会感到痛苦的? 当年的祁连山上,大家,都太疯狂了,所以即使他清醒,也是——疯狂的清醒——“师兄,”越连和他拜完了堂,“你为什么不揭我的盖头?” 素卦微微一震,看了她一眼,他也是一时傲气,娶了她,就这样娶了她——因为——她太激烈,他明白那种疯狂,也明白那种骄傲,所以他——是怜悯了吗?他不清楚,因为他不知道,什么叫做怜悯的感觉。 他揭开了盖头,因为越连在等,然后看见一张女子的娇颜。 原来越连是个很美的女子,他与她同门十几年,到现在,才发觉。 揭开了盖头,他没有说什么,看了一眼,就很直接的弃去了那个红绸子,他已经看过了,不就是越连,穿得再不一样,画得再精细,那不还是越连?有什么好看的? 红绸子落地,没有丝毫新婚的美丽,与旖旎,无情无声的落地,所谓的新郎官转身离开,只看了新娘一眼。 没有甜蜜,自然也就没有洞房花烛,对于素卦来说,娶了个妻子,就像修成了一样道术,是越连要求的,他因为骄傲,或者怜悯,所以他没有拒绝,拜过了堂,就像完成了一件他并不喜欢的任务,做完了,就完了,没有了。 越连看着被素卦一手揭落在地上的红绸布,缓缓眨了一下眼睛,素卦,依然是如此无情。 “我要回开封,找一个人。”素卦拜了堂,连坐也没有坐一下,就打算离开。 这样的丈夫,也算是丈夫吗? “我和你一起去。”越连坚持,“我现在是你妻子。” “你和我一起去?”素卦似乎有点诧异,他似乎完全没有想过,要带着越连回开封,或者和越连一起生活。 “我当然和你一起去,毕竟,是为了祈祭。”越连坚持,很坚持。 她决定,要安定,不要疯狂,所以她无论如何,要一个人绑住她,绝不——给了她发疯的机会去! 无论,素卦是愿意,还是不愿意,是无所谓,还是排斥她跟着去,反正,她就是要跟着去,绝不一个人在这里守候,回想着,被今天这么多事情所撩拨起来的,本已经被沉淀的很好的记忆,就像已经熄灭很久的火,再次烧起来了,就特别,特别的炽热,特别,特别的痛。 素卦没有拒绝,也没有反对,他只是抱起祈祭,往前就走。 “要嫁给我的话,你就跟上来吧。” 她依然是追逐着某个人背影的女人吗?越连眨了一下眼睛,没说什么,追了上去。 祈祭——和素卦,都是,永远都是,那一种飘浮不定的男子,一个邪魅狂放,一个——骄傲,而寂寞——她要在他们之间寻找安定,安定,真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笑话! 但她是不认命不听劝阻的女人,她知道,她就是知道,嫁给素卦,是一种决裂,是对于祈祭感情的决裂,血淋林的——把过去从她身体里面,撕裂了去! 很痛,但是,也许只有极痛之后,才有不疯狂的转机,才有——认真活下去的,又一次希望! -------------------------------------------------------------------------------- 第五章 开封其实说实话岐阳很惊奇,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过神经科的病人了,而这个人显然就是一个标准的——精神病患者! 这是一种偏执狂,很明显的,这个病人只对月和莲花感兴趣,而且爱屋及乌对另一个长得很像月和莲花的男人也感兴趣,这可真是一种不良的嗜好。 抬起头来,这个目前就读m大医学院大三的不良学生岐阳同学,借着国际五一劳动节的假期,通过一个很好玩的“门”,穿越时空,跑到这边大宋太平兴国七年来看他的内定老婆神歆,随便处理他溜回去考期末考期间所欠下的一大堆事情。他这个太医,做的实在也太潇洒了,当然里面有很多其它成分的水分在里面,嘻嘻,例如,有某个知道他底细的某人,自愿帮他浑水摸鱼啦——而这个人当然绝然必然就是丞相府的圣香大少爷。 不过他素来和素卦这个巫师没什么交情,他本来就不信什么道术玄学那一套,而且素卦没事从来不出门,鬼知道他在院子里做什么?他忙得很,根本没心情去注意,但是自从上一次素卦到名医山庄救了他一次,算是救了他一次吧,他就欠了素卦一个人情,素卦从不求人——更正,素卦从来不理人,所以他来请帮忙,这个忙,自然是非帮不可! 目前这个看起来很入梦的男子,就看着他,身边还有一个据说是他妻子的女人,用一双看起来似乎很纯雅,但是怎么看都心里发毛的眼睛看着他。 “咳咳!”岐阳干咳了两声,“谁是他的家属?哦,不,谁是他的亲戚?” 素卦迟疑了一下,越连开口,“我是。”她的眼睛是很清楚的关切,“他怎么样?可以治好么?” “他的问题比较复杂,”岐阳敲了敲身前的桌子,“我要问清楚,他有没有其它兄弟姐妹?如果有,他的兄弟姐妹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或者,有没有这样得倾向?” 越连错愕了一下,“你的意思是说,祈祭他是——天生的疯子?而不是——而不是——”她没说下去。 但是岐阳懂,嘿嘿一笑,看了素卦一眼,“我的意思是说,他可能存在着某些天生的这里的问题,”他伸出手指在太阳穴旁边轻轻划了几圈,“但是,那并不是他变成这样的主要的原因,很少有人会突然变成这样的,他原来并不是疯子,对不对?他也许存在着变成疯子的某些这里的问题,然后遇到刺激,突然之间就——”岐阳耸耸肩,很不客气也很老实的说,“完蛋了。” “他不是疯子,”越连坚持,“他不应该是疯子。” 岐阳点头,“他不应该是疯子,谁也不希望他变成这样,但是他已经是这样了,我也没有办法。” 他说的话像绕口令,越连却听得很清楚,“无法——挽回?” 岐阳沉吟,“我不是——”他想说,我不是精神科的专家,但是转念,想了想,“有一个办法。”他一拍手,“如果你们有耐心,就有办法!” “有!”越连很肯定。 但是素卦一直都没有说话。 岐阳就当作他不存在,有种经常被批判的说法,“存在即被感知”,但是目前至少现在很适用,岐阳也就假装忘记当年考试的时候如何批判它的错误性,而暗暗赞美这句话说的有道理。 “办法就是,我给你们一种药,叫做β-阻断剂,你也不必记得它叫做什么,反正就是一种药就是了,他如果发狂不能自制,那就可以用药物来控制,但是,最好还是不要吃药,否则吃上瘾了没药就会发疯。”岐阳难得身上就带着这个药,因为他本来是要带圣香控制心动过缓的药,一不小心拿错了,拿成了控制心动过速的药,反正这个药本来就是用来治精神病的,拿去应急也好啊。岐阳素来就是个好人,他也非常承认这一点。 “他会好过来吗?”越连只关心这个。 岐阳想了想,“不知道。”他回答,“这要看,你有多大的耐心,他有多少的毅力,以及他自己清醒的程度。”他补了一句,“不过我看他是完全不清醒的,他从刚才到现在,就像看仇人一样,就看着你老公,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越连的眼光一刹那冷了起来,她很轻,很轻的说了一句素卦很常在眼神里说的话,“不关你的事。” 岐阳瞪大眼睛,他好心好意在这里说了半天,就换来一句,“不关你的事”?厉害,这夫妻俩个,都厉害!无情无义!自私自利!他在心里感叹了半天,反正他早就知道素卦是这样的人,却不知道越连也是这样的人,嘿嘿,绝配!外加一个疯子!这三口之家,还真是新鲜热辣,充满新意。 “那我就不管了,反正,所有的疯子,只要你有耐心有爱心,”他强调了一下“爱心”两个字,嘻嘻一笑,算是小小的报复了一下,“都是有希望的。” 他说的是真心话,所以越连没有反驳,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喜怒无常脾气不定,沉默了一阵,她说,“对不起。” 对不起?岐阳没有看见她为祈祭担忧惊恐,但是看见了她心情不定,这样妖异的女人,也会为了某个人,心神不定么?他叹气,“我没怪你,真的。” “我感激你,真的。”越连正色对岐阳说。 素卦没有说话,只是在这个时候,他把手,轻轻的,也很温暖的,放在了越连肩上。 素卦一直都不是温暖的,但是这一刻的温暖,越连记住了很久,很久。 这是她做错事情的时候,素卦给予的,一种似有心,似无心的支持。 即使,那一种温暖,是她自己——假像的关怀——但是毕竟对她来说,有。 她记住的,她会记住的,即使后来素卦的无情,祈祭的疯狂,都伤害了她很多很多,但是,她记住了祈祭曾经的潇洒,记住了素卦偶然的温暖,所以,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释然放手,都注定了,无论是多少的伤痛,都一意孤行的,走下去。 她是偏激固执的,但是那固执,不是来自无情,而居然是,来自于,她太多情了,简单的感觉,就可以感动她很久,很久——她是个多情的女人,因为多情,反倒是,显得她太无情了,她用无情的方式,追求她多情的结局。 那结果,当然是,不幸的。 她和素卦住在古方院里,道士,本是不可以成婚的,但是素卦本是以巫师的身份入住古方院,自然,也就无人可以管他,也无人敢管他。何况素卦平日也只是穿著道袍,也没有宣称,他就是道士,他也没有道观管,皇上既然不管,谁也不敢管他,因为素卦,平日略显的神通,已经让很多人,都望而却步。 一个神秘而充满神通的男人,孤意如月,忧悒如莲,远远看着,都有一种莫名敬畏的感觉,即使他其实是什么也没有做过的,最多,手持着一朵莲花,让花开,让花谢,如此而已。 那时他的寂寞,所以花开,所以花落。 但他现在有了一个妻子,一样是很神秘,很奇异的妻子。 “他人呢?”越连依然穿著她少女的衣着,也不做少妇打扮,名义上,嫁给了素卦,但她和他都清楚,说嫁的,是一种绝裂的决心,不是幸福,更不是,心与心的交付。 “他一直在那里。”素卦道袍微飘,静静的煮着茗茶,茶的烟,静静的升腾,迷蒙了他的眼睛。 越连回头,看着痴痴望睡莲塘的祈祭。她手里拿着一件衣服,是披风,是给祈祭的,看了祈祭一眼,“他今天很安静。” 素卦拿着沸水,轻轻提起来浇茶壶,闻言,淡淡的道,“他喜欢莲花,今天,塘子里有新的莲花开。” 越连本是要给祈祭披风的,一时没有过去,微微侧了侧头,“他今天没有看你,”她低声道,“我该高兴么?” 素卦的手微微偏了一下,那沸水有些溅到了他的衣袖,他很快的放下了那个煮水壶,“他喜欢莲花。”他重复了一遍,“今天塘子里有新的莲花——” 素卦——是在逃避么? 越连看不出来,因为素卦的眼神有防备,警戒,不容许他人,窥探了他的心。 他是有没有爱过祈祭?越连猜测过有,但是,她证明不了,她没有看到爱过的痕迹,看不见真心,只看见素卦的寂静,和寂寞。 她也曾经以此恨过素卦,所以她到现在都不喜欢莲花,虽然她也曾经,很刻意的想把自己打扮成,那一种祈祭欣赏的月和莲,但是假的终究是假的,假的,都是没有灵魂的。 “啊——”祈祭在那边大叫了一声,整个人跳了起来。 这让这边的两个“夫妻”都骇了一跳,只见祈祭跳了起来,他的身法很好,一跃而起,飘得很高,他一飘起来,立刻就扑了出去。 前方是水塘啊! 越连几乎就要跟着他飘身而起,但是她咬了咬牙,没动。 相信祈祭,相信他,即使是疯子,也是绝世绝然的疯子! 祈祭叫了那一声,然后哈哈一笑,向着莲塘扑了出去,他相中了一朵莲花,他扑出去,在一片莲花上猛地飘浮转了一圈,如同一只旋鸟,一阵风起,掀翻了天地黄叶一阵旋转,最后一脚踩上了一朵莲花。 他踩的时候,是用力踩下去的,没有一点想要飘浮或者飞的感觉,也不是要把它摘走,而是他扑过去,要把它一下踩在脚底,如此而已! “彭”的一声,水花四渐,祈祭一整个人跌进了水塘里,扎进水塘底的淤泥,然后他如愿以偿——一脚踩下了那朵莲花,他就站在淤泥里面望天,一声长啸,无尽意气。 越连眼里有泪,还是晶莹,她转过头去有些不敢看他,她看着素卦,笑了,“他就算疯了,也还是祈祭。师兄,你高兴吗?” 素卦很少说话,他通常是不屑说话,或者是不愿说话的,越连问他,他也往往不回答,但是他现在回答,“疯子就是疯子,即使是祈祭,也还是疯子。”他重新提起沸开的水,慢慢的注茶,纹丝不动,“我会一直等到他好,但是,我不会原谅他是个疯子。” “不会原谅?”越连低声问,“不会原谅他什么?” 素卦眉宇间冷冷的孤意,“不会原谅他,放纵他自己变成这样,他不是疯子,更没有变成疯子的必要,他是不受束缚的人,这天下本来谁也管不了他,他自己喜欢把自己弄成这样,是要人怜悯,还是讥笑?”他居然一边说着这样的话,一边平稳的倒茶,一句话说完,也倒了两杯清茶,一滴水也没有溢出来,一点也没有他刚才骤然被越连问了一句,“我该高兴么?”的时候的失神。 “你也说过,这样的感情,不需要人同情,自己也不需要觉得可悲,所以,你就不会怜悯祈祭,也不会原谅祈祭?”越连看着他倒茶,感受不到他的激动,也感受不到他的心情,“你很无情。” “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同情,是你和我选择了让事情变成这样,然后因此痛苦,又怎么能责怪别人不同情你的痛苦?”素卦倒了茶,没有喝,就看着它变凉,“你不觉得很可笑么?一样的道理,是祈祭选择了疯狂,他可以选择不疯狂的,他可以的。”素卦说得很肯定,“但是他选择疯狂,然后他变成这样,他可以要求谁同情谁怜悯?” “但是——”越连想要说话。 “没有但是,”素卦浮起的是很浮荡迷蒙的讥诮,“这不是痛苦,这叫做后果,你明白吗?是你,我,祈祭选择的后果。同情?那是一个懦弱的词,祈祭不需要,我不需要,你要么?”他举起已经半凉的茶,呷了一口,动作显得很优雅,“谁也不需要同情谁,因为,一切,都是自找的,没有人逼你爱祈祭,也没有人逼他疯狂,然后大家都痛苦,能怪谁?怪自己?要我们相互怜悯?相互同情对方很可怜?然后各自觉得自己付出很多,觉得自己很伟大?越连,这一切,都叫做后果,只是我们当年的选择,必然导致的后果,如果是别人强加给你的痛苦,那是多余的痛苦可以怜悯,但是自己加给自己的,自己选择的痛苦,那叫做后果,同情——那只是笑话!”他说得很有点冲动,但是眼神动作都很冷静,说完了,方下茶杯,倒掉了越连的那一杯,因为它冷了。 “同情?”越连眼里的纯雅在摇晃,变幻着妖异的色彩,“哼,我说的从来就不是同情,怜悯——也可以出于别的感情,至少,我怜悯祈祭,因为我爱他,至少我曾经很爱他。”她冷冷的自嘲,“虽然我在学着不爱他,但是我现在爱,我就一定承认!” “祈祭——从来不需要人怜悯。”素卦煮水,依然烹茶,“他是天下第一。” 越连眼里是奇怪的神色,“你也觉得,他是天下第一?”她把披风丢在地上,没有理会还在水塘里的祈祭,似乎素卦成了一种比祈祭更加奇怪的东西。 素卦没有回答,他突然明白这个妖异的师妹,从开始到现在,想问的,究竟是什么?不是想问同情,不是怜悯,不是无情,而是——“你想知道什么?”素卦防备的微微眯起眼睛,目中掠过的晶光,是骄傲,也是冷漠。 越连一时间没有回答,然后柔软的叹了口气,“我想知道什么?”她喃喃自语,颓然了好一阵子,才慢慢的道,“师兄,我不玩这种把戏,我只是想问,”她也抬起头看天,和祈祭看同一片天,“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也——”她没说完,很颓然,“我现在问这些做什么?我只需要,好好的照顾他,等到他好。问这些,哈哈,有什么意义呢?”她的确一直在试探素卦,一直想知道,他究竟有没有爱过祈祭?但是,追问到如此地步,答案呼之欲出,她反而茫然了,知道了,那又如何?那又如何?可以证明什么?会对现在的情况有什么帮助么?没有啊! “是不是也——爱过他?”素卦却出乎意料的接了下去。 越连惊讶的转过目光看他,“师兄?” “是。”素卦静静的回答,没有一丝一毫的激动,或者茫然。 越连笑了,轻轻呼出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轻松了很多。”她笑了,是真真正正笑了,笑颜灿烂,“你终究是爱他的,就像我一样。” 素卦看着她笑,终于也微微一笑,虽然未必见得有多少笑意,“你笑了。” “你也笑了。”越连看着他倒茶,伸出手拿起了一杯,浅呷了一口,“我突然觉得很开心,很自然,终于——不必再猜测你的想法了。” 素卦若有所思,“你——一直在猜测我的想法?”他的手没有停,倒完了一个茶壶,就再煮水。 越连歪着头想了一下,“我猜测你猜测了十几年,”她低笑,“以前,是害怕,害怕你会抢走他,后来是不懂,为什么你不要他,最近,是纯粹很在乎,你的想法。”她解释,“我永远不明白你,你可以爱他,然后如此断然的推开他,甚至——娶了我。”她凝眸看着素卦,“你不觉得,你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 素卦看着这个已经算是他妻子的女人,第一次,有要和人交换心情的感觉,他依然是若有所思的,“我只是——清醒而已。”他让越连坐,递过了一杯茶,凝视着水塘里望天的祈祭,“爱过他,是因为祈祭是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人,你不觉得?” 越连同意,“他是一个鬼怪,我有时候常常怀疑,是爱上了他,还是把灵魂交给了鬼。”她又笑,“我也很奇怪,你可以冷淡他那么久,居然可以看他痛苦,看他疯狂,你是爱他的,你的无情,真是无情了登峰造极。” “我只是爱过他,爱过一天,两天,或者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你明白吗?”素卦慢慢的道,“因为我比你清醒,他爱的不是我,不是我误解,或者我喜欢折磨自己,不是,他爱的不是我,我很清楚,”他有冷笑,是一点自嘲,“他爱的是他想象的我,不是我,那很可怕,你知道吗?”他给越连斟茶,“他会依据他的想象来要求我,我如果认了,就是要准备做祈祭一辈子想象的我,”他摇头,“而我是不愿意的,如此而已,所以我爱过他,却没有真正的,放纵了我自己,我爱过他,爱过了,也就没有了。” “所以他关起你,你就逃走?”越连低声问。 “我不喜欢监禁,也不想作奴隶。”素卦嘴角是淡淡的冷笑,“所以我不会选择祈祭,我只是我自己,不想为任何人改变,即使他真的爱的是我,我也不会要他的。” “被祈祭所爱,就代表着追逐,和束缚。”越连浅笑,“他是那种,不会顾惜你的人,被他的爱的人,就被他要求,一定要跟在他身后,为他所控制,你不是那种人,我是,可惜他不会要求我。” “我会选择你,不会选择祈祭。”素卦唇边是冷笑,“如果我承认爱过祈祭,我也可以承认,我也爱过你,如果,那就叫做爱的话。” 他这一句话说出来,越连脸上的微笑冻结,“你说什么?” “如果那样就叫做爱的话,我也爱过你。”素卦很冷静的说,“一个妖异的少女,跟着一个飘浮的男子,满山的云,满眼的骄傲,傍晚归来衣袖和长发一起飘荡,我看见过,也心动过!如果一时的心动,就可以叫做爱过,我也爱过你。” 一时的心动,就叫做爱过的话,他也——爱过她?越连沉默,“那只是心动,不是爱。”她低声的道。 “那么,我就没有爱过祈祭。”素卦的回答是尖锐的,“但是你早已经判定了我是爱他的,不是么?” 是,她是早就判定,他是爱祈祭的,如果那就叫做爱的话,素卦也——爱过她?“你爱过我?”她低问,“你爱过我?真是一个笑话,我们的笑话太多了。”她迷蒙的抬起头来,认真的问,“是认真的爱过吗?” 素卦的冷笑在一刹那有片刻的暖化,认真的爱过?他缓缓眨了眨眼睛,“什么叫做认真的爱过?” 什么叫做认真的爱过?越连茫然,她也算是爱得很轰烈,爱得很痛苦很久,却不知道,什么叫做认真的爱过?不疯狂的爱,就叫做认真吗?那疯狂的,算是认真的,还是不认真的? 她无言以对,素卦也默然。 “你不爱祈祭的话,你就不会痛苦,所以你是爱他的,你怎么会爱我呢?当年我和祈祭——”越连的话语噶然而止,突然震惊的看着素卦,他爱了两个人!这两个人当年一起出,一起入,眼里从来没有他! 他的痛苦,是双倍的,双倍的痛苦! 她一直以为,他的寂寞,是天生的寂寞,他的沉默,是因为祈祭的禁锢,她一直以为,她是唯一的那一个受害者,她是被遗弃的那一个! 原来——不是么? 原来这才是那一种“后果”,那一种不需要同情也不值得被同情的骄傲!是素卦选择的,爱上了两个人,要一份不值得同情的双倍的痛苦,独自冷笑,独自品尝,独自回忆,藉以——做一生的沉淀。 然后她居然说要嫁给他,所以他娶了,他娶了一个他爱过女子,但是那女子先声明了不要他爱,而且,一心一意的以为,他和自己一样,爱的是另一个男子! 错了么?没有错,他也爱过祈祭,但是,他说了他选择的是她,而不是祈祭。 “即使他真的爱的是我,我也不会要他的。”素卦是这样说的。 越连的手越握越紧,终于“格”的一声,握碎了茶杯,“你是——真心真意的——娶我吗?”她问,声音在发抖。 素卦淡淡的回答,“是。” 越连整个人都站了起来,她手心被碎茶杯扎出了血,她就用这支手推开那个煮茶的小桌,“你——你——”她的声音颤抖,“你是很认真的,娶我?” 素卦缓缓抬起头来看她,“我做事,从来不后悔。”他很清醒很冷静的道,“我只是爱过你,并不代表,现在我还是爱你。娶你,是你要求的,而我答应了。”他淡淡的道,“我答应的事,从不食言,也绝不后悔。”他依然很无情的道,“我说的爱,并不是深情,你很清楚。我要说的是心动,是你判定是爱。” 越连缓了下来,还好,至少他不是很认真爱她的,“如果心动,也会带来痛苦,”她很困难的道,“你不是无情,你也是——太多情了——” 多情么?倒是平生第一次听见!素卦扬眉,“多情?”他没笑,但是语气比笑更荒谬。 越连笑了,“也有人说过我多情,我也这样笑过。”她很认真的看着素卦,“你是很认真的娶我,我现在知道了。” 素卦感觉到一种微妙的混乱,越连的认真,比疯狂可怕,给他一种不自然的感觉,他习惯了看疯狂的越连,并不知道,她认真起来,会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也许,只有明华知道,只有在明华面前,她才作了一个认真的,沉静的女子,她的疯狂,只疯狂给自己,和祈祭看见。 素卦突然发现,其实在众人眼中,越连居然还是一个沈静的女人! 第六章 祈祭自从那天谈心之后,他们之间不再是那种萦绕着疯狂与不疯狂,猜忌与迷惑交混的迷惘的心态,变得至少了解自然起来了。 “让我看看你的伤口怎么样了?”越连至少会试图关心素卦,而且,关心的也渐渐自然了起来。 素卦侧过头,让越连看见他颈上的伤口,祈祭咬得很深,而且是咬痕,都不如刀剑的伤口来的容易愈合,他侧过头去,他颈部的曲线很漂亮,一个清晰的咬痕,就像祈祭烙在他身上的烙印,混合着血,和痛。 越连轻轻的把一种清凉的药水涂在素卦的伤口上,伤口在他自己看不见的地方,所以一定要越连帮他处理,“别动。”她低声道,“让我来,你闭上眼睛。” 素卦微微一怔,上药,又不是上在脸上,为什么要闭上眼睛? “你闭上眼睛,我有点害怕。”越连拿着药水,她不是第一次给素卦上药,却是第一次害怕,因为从前,她从来不关心素卦,她关心祈祭,现在却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自从她知道,素卦对她的心情,和对祈祭是一样的之后,她莫名其妙的有一点害怕起来了,是因为注意了,关怀了?害怕——素卦的感受啊,她从前无法揣测素卦的感受,但是现在,她清清楚楚的知道,在她的每一个动作之下,在祈祭的每一个疯狂之后,素卦的细微的感受,和想法。 其实素卦很敏感,他的无情,是故意的,是故意的! 故意——做给别人看的,故意赶走所有想关心他的人,故意孤立自己,因为他不喜欢关心,也鄙夷怜悯。 他其实是如此的敏感,连一点点的关心,都不能够忍受,因为那会伤害他的骄傲,他不容许任何人关心,他要把所有关心他的人都赶走,素卦是不需要关心的人,这是他想给人的印象! 他的感受,他要关起门来独自品尝,所以,他会望莲花,望成了莲花,把孤意,氤氲成气质。 一个很容易受伤的人,他对自己对别人,都很无情,因为他认定,所有的自己感受的痛苦,都是不值得怜悯的,都是活该的,自找的。 那么你既然知道痛苦都是自寻烦恼,为什么,你就是逃不掉,解不开自己,给自己的魔咒? 祈祭没有死,他不过是疯了,他疯,也不是你打成的,你这么多年的痛苦,可以结束了吧?为什么,在你眼中,依然还是——忧悒呢?为了什么?我么?我做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嫁给了你而已,而你,即使是很认真的娶我,你也绝对没有意思,要来爱我,不是么?不要怀疑我会窥探你窥探得太多,也不要害怕,我会爱你,不会的,我所有的感情,都在五年前,那一段疯狂的日子,烧完了。 越连的手微微的有些发抖,她在低下身给素卦上药的时候,脑中闪过的,一一就是这些荒诞的,凌乱的感觉——但它很真实,很真实。 “我自己来吧。”素卦本来依言闭上了眼睛,但是闭了又挣开,“你的手伤了,我可以——”他睁开眼睛,越连低俯了头正在给他上药,微微一错,就是他的面颊,轻轻擦过了她的面颊。 ——温暖——柔软——而平静——心跳。 是心跳,就是心跳,他很少触动了脸色,但是却微微红了脸,毕竟,他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女子如此亲近过。 越连抬起手腕,遮住了自己刚刚被擦过的脸颊,似乎有点羞,也有点恼,有点错愕,但是却并没有发作,她只是轻轻叹了一声,“我说,要你闭上眼睛的。” 素卦再次闭起了眼睛,这一次,他什么也没有多说。 越连帮他上好了药,想起刚才那一擦,脸上也微微一红,就连明华,也没有触摸过她的脸——何况,是脸,对着脸,脸颊,擦过了脸颊——奇异的感觉。 不是疯狂的感觉,反而很平静,心里荡漾起一种感觉,是叫做“温柔”吗? 至少,在这一刻,她的心里很温柔,在这一刻,没有祈祭。 “莲花!莲花!”外面传来祈祭的长吟,并非呼喊,而是一种歌咏式的长吟,然后听见风声,祈祭在莲塘上一股气风一般的旋转,带起了一阵落叶满天飞舞,就像那天他一脚固执的要踩死那一朵莲花一样! 素卦睁开了眼睛,至少他这一次没有像上次一样看着祈祭冲进淤泥里,他飘了出去,咤道,“祈祭,回来!” 祈祭一股风般的翻滚移动,一回头看见了他,目光便是恶狠狠的怨毒,“你也是莲花!”他长啸一声,突然一脚向素卦踢了过来,“你也该死!莲花都该死,它们都不听话,都不听话!我叫它们不要谢,它们都偏偏开了都谢,都是故意的,故意不听话,故意要逃走,故意的最可恶!” 素卦飘了出去,“那些都是莲花,都是假的,它们不是人,不会听你的安排,都是假的!”他拦着祈祭不让他再掉进水塘里去,“莲花是莲花,不是人,你不可以和莲花计较,它们不会听你的安排。” 祈祭突然幻了一下,一手掐住了素卦的脖子,他这个幻术,素卦从来没有见过,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修炼成的,骤不及防,被他一手掐住了脖子,飘然后落,像一片翩翩的落叶,坠地,无声。 “不听我的安排?”祈祭冷笑,那眼睛在素卦面前扩大,眼里有些恶毒的东西像毒蛇一样扭曲,“不听我的安排?”他掐住素卦的脖子,对着他的眼睛轻轻的吹了一口气,“你看它们究竟听不听我的安排?”他一只手掐住素卦的脖子,一只手轻轻的晃了一下,带起一阵微风。 突然之间,水塘里的莲花全部都开了,一时间莲香弥漫,水塘里盈盈的粉色,煞煞的清艳,都逼及了眼角眉梢,那一刻的惊艳,是从眼里,鼻尖,耳内,到心底的一种冲击——越连急纵过来,她知道素卦不是祈祭的对手,本是想再次拉开他们两个,却也被这一刹那的惊艳,恍惚了一下。 她是不喜欢莲花的,但却不得不承认它很美,一下恍惚,就看见素卦被祈祭自空中,推到了那一边水塘边缘的花树下,重重的,撞击在树干上,发出怦然的声音。 “师兄!”她听见那一声撞击,心里有点摇晃,似乎很害怕素卦会出事,又很害怕,祈祭会更加疯狂,追了过去,却看见祈祭再次轻轻挥手,水塘里的莲花,突然全部都谢了。 一时间——残瓣,花蕊,花香,魂魄,漫天飞舞——飘零一身的莲花,像做了一个诡异的梦,冷了一下冰雪,错了一下迷茫。 “我说,只要我要,任何东西,都要听我的安排。”祈祭掐着素卦的脖子,并没有用力,只是牢牢控制着他,“你也一样,你还想逃?想离开?打死我?”他眼里是冷冷的讽刺,“我这一次不会这么傻,我抓住了你,你就别想逃走!越连!越连!”他转过头对着越连,“你找一个笼子,我要把他关起来。” 越连不知是该庆幸他还记得她,还是要苦涩他只记得要她帮忙抓住素卦,她走上去按住祈祭的手,“祈祭,放手吧,他不会听你的,你就是关他关到死,他还是不会听你的。” 祈祭很干脆的手上用力,“是么?”他手指用力,掐入素卦的脖子,“到死都不会听我的?我不信!” 越连渐渐的惊惶,她看见祈祭在收缩手指,而素卦似乎依然没有意思反抗,突然间心痛了起来,她不知道是为哪一个心痛,她用力的扳开祈祭的手,“祈祭你放手,你在干什么?你会弄死他的!放手!” “我在杀人!”祈祭狠毒的瞪着素卦,却看见他一点没有反抗的意思,只是冷冷讥诮的看着他这种无聊的举动,似乎觉得他很可笑,觉得祈祭所有的疯狂,都是不值得争议甚至不值得响应的一种徒劳。 祈祭的手指再用力,素卦整个人靠上了花树,但依然没有反抗。 他为什么不反抗? 因为他不屑,这很清楚,素卦眼睛里的神态,叫做不屑! 他的手指掐入了素卦颈上的伤口,那是他咬的,寻觅了这么久,他看见他,就有一种要把他撕裂咬碎的冲动,他只咬了一口,已经是很便宜他了。 血——再次流了出来——沿着祈祭的苍白的手指——还有素卦的锁骨——越连的脸扑了过来,挡住他的视线,她的脸遮住了他看素卦的实现,她的身体抵在祈祭的手臂上,她用她整个身体的重量,来撞击祈祭的手臂——直到她跌了下去,祈祭才发觉她是撞过来的——然后才有“彭”的一声。 她居然——为了素卦,违抗了他的命令?祈祭这才反应过来她是想救素卦,这个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女人!口口声声说爱自己的女人!居然——背叛了他的命令! “你也不听话么?”祈祭手臂一晃一幻,很轻易的抓住了跌在地上的越连,他两只手掐住了两个人,“你们都不听话,都背叛我,你们都该死,都该死!” “你放手!你会掐死他的!祈祭,你可以发疯,但你不可以杀人!你不能拿着你发疯做借口!”越连双手死命的抵抗祈祭的手指,祈祭疯狂的力气太大了,那根本不是一个正常人的力道,而且祈祭的道术武功修为远比他们两个高,师出同门,所以一切的技法在祈祭面前完全失效,而祈祭的怪异玄术,却对他们两个起作用! “我就是杀人,你能奈我何?”祈祭冷冷的道。 素卦在这个时候微侧了一下头,问了一句,“你是真的疯了么?” 祈祭的眼光闪了一下,狡猾的回答,“我已经疯了很久了。”他的手指继续用力,素卦本来比起常人需要更少的气,但被他禁锢到如此地步,脸色有点发白,他说,“你根本就是借疯装疯!” 祈祭长笑,“谁叫你要治好我?你治好我,难道没有想过治好我的后果?” 原来——他这么快就好了?越连的眼中闪过的是恐惧,原来祈祭的疯,只需要一点药物和一点照顾就可以恢复,他如今半疯不疯,像清醒又不像清醒,却连累了他们两个,要为祈祭的疯狂,付出代价! 他嚣狂,但却不可以这样嚣狂,这和那天随意屠镇的黄衣人有什么区别?别人的生命,不是草芥——何况,他是素卦啊!他是素卦你怎么忍心亲手要他死?他已经为你和我受了那么多苦,他只不过不想爱你,你安排他亲手杀死你,你安排他要一辈子记住你,然后你又没死,你又安排他要为了他不肯爱你而死,祈祭,你是这样残忍的人吗?我一直以来,以为你是潇洒狂放的,是像风一样旋转来去的男子,但你怎么能这么残忍?这么残忍? 越连抵抗着祈祭要掐死她的手,心底泛起的是深深的悲哀,他们三个人,这一辈子做的,究竟是什么?就为了爱眼前这个男子,然后被他以背叛的名义杀死?她不要这种绝望的感情,不要了,彻底不要了! 祈祭的发力,使他两只手控制的两个人渐渐的靠在一起,素卦的右颊,轻轻的贴上了越连的左颊。 一时间,冰冷,却又温暖的感觉,素卦为什么不抵抗?因为,他还是爱着祈祭的?越连已经连挣扎都很困难,但是她看了素卦一眼,眼里的是冷笑,无声的说,“你甘心么?” 素卦颈边的血,在流。 他微微闭上眼睛,然后睁开,无声的念着什么。 突然祈祭“呼”的一声倒退了出去,放开了他们两个,恶狠狠的瞪着素卦,“绝血之术!” 越连心里一跳,绝血之术,素卦什么时候连成了这种道门的奇术?绝血之术,是一种自卫之术,以己身之血为盾,防御任何的伤害,只要先伤自身,就表示着没有人,可以进一步伤害他!当年,连祈祭都没有连成,因为绝血之术难练,容易走入歧途,而且,不能伤敌!怪不得素卦不反抗,因为他是有绝对的把握,祈祭伤害不了他!除非他存心让祈祭伤害! 她跌落在地上,困难的咳嗽换气,素卦他不是弱者!不是!她抬起眼睛,看着花树影里,靠树而立的素卦,又看着背莲塘而立的祈祭,一地翻滚的莲瓣,他们——要打起来了,真的要打起来了!她帮哪一个? 如果是五年前,她必定毫不犹豫,害死素卦,可是如今,如今,她要帮哪一个? “等一下!”越连大叫了一声,她跳了起来,掠到了两个人中间,“住手住手!”她转身迎上祈祭,“你就算是打死他,他也不会爱你的,他爱的是我,你知不知道?他爱的是我,所以你无论做什么,他都不会爱你的!他不是莲花!他不是!” 她冲了过来,突然说出这种话,祈祭震惊,素卦也震动了一下。祈祭转过眼神看她,震惊诧异不可置信荒谬可笑种种感情都在他的眼睛里,“你说什么?” “我说,他爱的是我,你就算打死他,再打死我,他爱的,还是我,祈祭你明不明白?他如果决定不爱你就永远不会爱你,你就算打死我们两个人,也不能改变什么!”越连的眼神是清晰是苦涩,也有一分坚定,“就像你,决定了不爱我,就算我打死你,你还是不会爱我的,不是么?我不能挖了你的心出来更改,你也一样不能!认输吧,祈祭,你不是什么都可以控制的,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一定会听你的安排。” 素卦缓缓的呼吸,缓缓的平静他的心情,他知道越连是在冒险,妄图——停止这一场没有必要的生死之战。 但是她口口声声说他爱她,一声,两声,越连,不要说了,难道你不知道,人对一再重复的东西,总是有相信的倾向,何况,你说的那么动情,那么动情! “认输?”祈祭一声冷笑,“祈祭是从不认输的人,越连你跟了我那么久,难道你不知道?”他挑眉,指着他们两个,“你们两个相爱?你们两个相爱,所以你背叛我,你不肯爱我?”他戳指着越连,然后又指素卦,“是不是?” 越连转过去哀求的看了素卦一眼,然后回答,“我爱过你,但是,是你不肯爱我。素卦爱我,所以他永远不会爱你!” 祈祭盯着素卦,一字一顿的问他,“你说,你是爱她的?” 越连背着素卦,不敢看他的脸色,也不知道他会如何回答,她决定,大不了,素卦不回答,然后祈祭发现她在欺骗他,欺骗他对素卦死心,然后祈祭打死她。无所谓了,如果他们两个,两个对她而言最重要的人要在她眼前决生死,虽然其实那个感情与她毫无关系,但是,她宁愿先死了吧,不想看见任何一个人溅血,即使素卦的绝血之术,也不可以抵抗致命的重伤害! 一阵沉默,然后素卦轻轻咳嗽了几声,因为他的颈项刚才被祈祭掐得太久了,咳了几声,他才慢慢的道,“她是我的妻子,我爱她。” 越连整个脸都苍白了,他怎么可以——说的如此平静?就像——真的一样!她面对着祈祭,本来很不想哭,但是居然,眼眶湿了,眼里浮起的东西,盈盈的,倒影出祈祭的诧异,与震怒的眼睛。 “你爱她?”祈祭怒而有惊的看着素卦,“她有什么好?” 素卦回答,“她没有什么好。” “她有什么值得爱?”祈祭的眼光流连在她和他之间,似在辨别,他们两个的话,有多少是真心,有多少是真情? “她又有什么不值得爱?”素卦心平气和的道,“爱,还是不爱,本都是你,和我的感觉而已,没有什么道理的,”他淡淡的道,“就像是我,我也没有看出,我有什么值得你爱?为什么你选择我,也就是我为什么选择她,为什么你不爱她,也就是为什么我不爱你。” 如果他的回答激烈一点,也许祈祭还是会震怒的,但是素卦如此平静,如此冷漠的回答,却激不起祈祭的激愤,也看不见石头跌入水中的波澜。 “如果没有她——”祈祭的身上翻动着杀气。 素卦很快的打断他,“你杀了她,我和她一起死。” 祈祭却默然了,然后问,“你会和她一起死?” “会。”素卦肯定。 他颈边的伤口仍然在流血,但是祈祭的眼力很好,他还是看见了上药的痕迹,然后看见眼里含泪的越连,这一切都很完美,一个冷静寂寞的男人,和一个顽固偏激的妻子,他愿意和她一起死,她为了他而哭。 所以祈祭默然了,沉默了很久,“我杀了她,杀了你,你们还是相爱的?哈哈,哈哈!”祈祭突然笑了起来,“那为什么你要救我?为什么你要甘心被我咬那一口?” 素卦回答,“我欠你的,”他冷冷的回答,“你是为了我疯的,我当然要救你。” “那我咬你的时候,为什么不躲?”祈祭像抓着最后一根稻草,狠狠的问。 “我躲了,你就会就此算了?”素卦的无情,至此表现得彻彻底底,“你最终都是要咬这一口的,因为你也觉得,是我欠你的。”他寒意的看着祈祭,“难道不是?” 祈祭不能说不是,然后他无法证明素卦是爱过他的,狠狠的瞪着他,只因为,他虽然可以纵横一个世界,却真的无法强迫,一个人,必然要去爱另一个人! 强者的挫败,是比任何人的挫败,都更显得无力,与无法挽回。 越连就在这个时候走过去,轻轻的,也柔柔苦苦的,吻了素卦的脸颊,然后与他并肩而立,看着祈祭。 素卦轻轻伸手揽住了她的腰,让她靠在自己身上,然后抚顺她的长发,抬起她的下额,吻了她。 他吻得如此自然而毫不犹豫,越连闭起眼睛,抬起头来,眼泪从眼角滑落,像闪过了一刹那的流光,她的脸颊柔和,肤色粉晰,像那一种初开的莲瓣,微粉,而微白,唇色微红,也是那一种粉色的微红,都闪着润泽的光。 素卦的黑发微微零散的落了几缕发丝,低头吻她的时候,那发丝微略遮住了他和她的眼睛,长长的零落下来,没有随着风飘,只是静静的摇晃,让人看不清他们的旖旎。 花树风过,摇落了一阵缤纷雨,那轻轻的落花,漫天的飞,地上翻滚的莲瓣,依然起伏不定的蹁跹,莲虽枯——香依旧——这是一个别人无法插足的世界,即使是祈祭,也不得不看见挫败,看见他的孤立,和无能为力。 要他们两个死?祈祭不是做不到,但是,有什么意义呢?他会变得快乐么? 一直——是爱着素卦的,因为那一眼的触动,看见了他眼里的寂寞,因为喜欢莲花,而他就是莲花,因为喜欢明月,而他也就是明月,就像喜欢一种漂亮的东西,一种爱好一种很值得珍稀的东西,而守候着,看着。 但是素卦却不再是那种愿意,或者说默许他守候收藏的那一种漂亮的东西,他开始有了他自己的意思,他要离开,他娶了妻子,他爱上了越连,所以他就痛苦了,因为他心爱的那一种漂亮的东西,变成了别人的,他对他这个喜爱的漂亮的东西,却付出了太多的感情。 按他的脾气,与其这个东西给了别人,他是断然要打碎的,但是——为什么下不了手呢? 为什么下不了手呢?他和她拥吻,他和她拥吻! 祈祭突然厉啸了一声,他一纵而起,在莲塘上“呼”的飞转了一圈,依然带起一片狂砂落叶一阵旋转,然后他一纵而去。 他突然决然就走了。 素卦没有立刻放开越连,他只是轻轻的,有点颤抖得抬起了头,似乎是想说一句,“对不起”,但是他没有说出来,因为越连抬起头来,继续吻了他。 她吻得那么绝望,那么充满了决裂的痛,她吻他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她在发泄她的绝望,和痛苦!她是爱祈祭的,而她却亲自逼走了他,亲自逼走了他! 他没有反抗,也许他从来就不是喜欢激烈反抗的人,他只是一贯接受,然后冷冷的讥笑,如今也是,他任她吻,也感受着,她的冰冷,和颤抖的感情。 然后他也继续吻了她,忘了吧,毕竟已经经过了如此多次的决裂,难道,你还不能忘了他?这一次痛过了,就不要再痛了。 而越连也回吻着他。你这样逼走了他,难道你心里,真的没有一点痛,因为,你毕竟是——爱过他的——忘了吧,爱上祈祭,就是爱上了痛苦,他不合适爱任何人,也不合是被任何人所爱,我吻了你,就代表着,我最后的归宿是你,我落下来了,嫁给了你,我的人是你的,吻了你,我发誓,终有一日,我的心也会是你的。 我们是被逼着相爱的人,因为不希望跌入无休止的痛苦,所以,选择相爱。 第七章 相爱相爱的人,通常做的,是什么事情? 祈祭走了,他的疯病不知道是不是彻底好了,但是至少他的神志清醒,以他的道术修为,武功修为,谁也奈何不了他,只要他不完全的昏乱,就是天下任他纵横,所以越连和素卦并不担心。 担心的,反倒是这两个对自己宣布已经相爱的人,要如何,真的让爱,真的爱起来? 越连做了一桌饭菜,因为她在古通镇的时候,曾经立志,要做一个平凡女子,要相夫教子,无声无息的过一辈子。 做一个贤妻,首先,要下得厨房,会做一手好菜,越连可以的,她要做的事情,不轻易放弃,要放弃了,必然惨烈。 菜香四溢,但是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心思吃饭,素卦很沉默,越连更加不说话,两个人拿着筷子,挑拨着一桌的美食。 “怎么不吃?”沉默了一阵,越连勉强一笑,“我做得不好吃?” 素卦停顿了一下,“你不开心么?”他反问。 “我——无所谓开不开心。”越连回答。 素卦叹息,他几乎是不叹息的人,抬起头看了越连一眼,他微微一笑,“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这顿饭,回来再吃罢。” “出去?”越连惊异,她以为,素卦是不喜欢出门的人。 “来吧。”素卦放下筷子,“你看见了也许会开心一点。” 去的仍然是一个有水的地方,一个水塘。 里面有许多鱼,都游来游去。 水很漂亮,透明的,塘底是黑的,有许多水草在飘,但是水色很好,透明的,看得见底,像光一样亮,里面有许多鱼,都在游来游去。 这其实只是一个水洼,在开封城区临近的一个很僻静的地方,四周围是几座废弃的古塔,因为这里当年是一座寺庙,而后好多年里和尚搬走了,也就荒芜废弃了,庙宇都倒塌,只剩下几尊古塔,也许存着和尚的骨灰,还依然在古塔里守候着他们原本以为可以一直清静的地方。 水洼,也许原本是个水塘,和素卦的莲塘一样,但是多年废弃,就剩下一个水洼,而且也许,过不久就要干涸了。 但是水里还有鱼,很多很漂亮的小鱼,一尾尾的,不知道是和尚从哪里找回来的,还是这水洼里本来就有的,有着淡淡的颜色,是银色的,在黑底的水色中,浮荡的水草中,透明的一闪一闪,偶然的错觉,有一点像星光,即使,明知道星星,是不会掉入这小小一洼水里,但是,黑色透明的水里,闪烁着银光,一点一点的灵动,如何不让人短暂的误解,星星,都掉进了水里。 “漂亮吗?”素卦问。 越连怔怔的看,看的目不转睛,她是个激烈的女人,所以即使看见了冷清看见了寂寞,她也经常不会动心去感觉。这是她第一次,定下心来,没有用任何的盛气凌人,和祈祭那种天下我不放在眼里的骄傲,看着一种她原来可能看见了也当作没看见,不屑一顾的东西。 即使当她原本想做一个贤妻的时候,她也没有如此静的心,去看这样一个水洼,并且发现它很美。 这是如此细微的美丽,如果没有足够的寂寞,为什么,他会寻到这里? “你经常来这里看鱼?”越连问,眼睛里盈盈的,倒映着水面的波光,粼粼的,也很好看。 “不经常,如果莲花没有开,我也许会过来看看,”素卦缓缓眨了一下眼睛,“他们快要死了。” 越连慢慢伸手,把手指沈入水洼,触手冰冷,那水很凉,有几只小鱼被她吓跑了,水里一阵银光,如星,在闪。她不禁笑了,“他们快要死了,我们把他们搬回去,好不好?”她轻轻的扣了一个法术,把一条鱼扣在手里,小心的看,“真的很漂亮,像星星一样。” “他们不能离开这里,这下面,是一个古井,所以水特别凉,他们是从古井地下上来的,带他们离开,他们就死了。”素卦看着被她的小法术困住的小鱼,眼睛里有了淡淡的暖意,“但是古井快要没有水了,他们要死了。” 越连温暖的吐气,“但是我们可以带水过来给他们,你看他们,是这么漂亮,又这么脆弱的小东西。”她凝视着素卦,“连他们,你都不怜悯吗?” 素卦低笑,“我也并不是就那么绝情的,自己给自己的痛苦,我不怜悯,那是自找的;而他们,那是苍天和人世,给他们的灭亡,我从不听天,当然,也就从不认命,救命,是一种伦德。”他也凝视着越连,“你不觉得?” 越连放下了手里的鱼,轻轻摇头,“我不是不觉得,我是从来没有想过。”她抬头看着天,夜已深了,满天的星光,也一闪一闪的,像黑潭里的鱼鳞,“我从来没有觉得,夜里,是这么安静,这么凉的。” 素卦微微蹙眉,“你冷吗?” “我不冷,”越连转过头,微微一笑,“是我过去心太热,迷茫了很多东西都没有静心去看,就看了满眼祁连山的云。” 素卦身周那种萦绕的冷冷的寂寞,似乎淡了一点,他也微微一笑,“漂亮的东西很多,并不只有莲花,你看那里。”他抬起手,指着远处,“那里,也很漂亮。” 他指的地方,是开封的灯火人家,还有城镇之后的远山的背景,黑,与更黑的层叠,是一种优雅的曲线。 温暖的灯,冷冷的夜,黑的远山。 合成的,依然是一种冷清的感觉。 “师兄,你寂寞吗?”越连凝视着远方的山,“我总是觉得,你是很寂寞的。” “寂寞吗?”素卦似乎也迷茫过,但是终了依然是微笑,“曾经,觉得自己是很寂寞的。” “然后?”越连看着他的衣袂轻轻飘荡到自己这一边,鼻尖可以闻到他淡淡的若有若无的莲花的清香,“你就看莲花?看出了不寂寞?于是,就有了一身的莲花的气质,和莲花的香气?” “不是,”素卦失笑,“我不是望莲花啊,我只是在等待,等待你们什么时候回来?”他凝视着水洼里的小鱼,“那时候曾经觉得自己很寂寞,因为你们一整天一整天都不回来,而我,却不喜欢出门,也不喜欢跟在祈祭后面,我很寂寞,所以我坐在院子里,等你们回来。” 越连如今听着这些,已经不再感觉心惊肉跳,而是淡淡的怜惜,泛上心头,不是激情狂爱,只是淡淡的怜惜,像淡淡的莲花香一样,平静,而自然,“可是你的眼,望的是莲花。” 素卦笑了,“那只不过是我骄傲,我不愿意承认,我需要你们,所以等到你们回来,我就装作不看你们,我看莲花。”他轻咳了一声,“那时候,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是假的。” “你真的很骄傲。”越连也笑,“后来,真的看的是莲花,不是我们了?” “看久了,会突然发现,很多原本很执着的东西,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的。与其花费很多心情等待,等待的是失落,我为什么不认真去看莲花?至少,它会开,会落,开的时候,真的是很漂亮的。”素卦慢慢的道,“所以有很多感情,很多期待,很多不安定的疯狂,也都是不必要的,如果你有心情静静坐下来看莲花,就会感觉到,寂寞的自然,和自然的寂寞。”他顿了一顿,“所以你们都觉得我很无情,很多人都觉得我很无情。” “但是你却爱了我,爱了祈祭。”越连低低的道,“你如果真的有如此超脱,为什么看不破爱恋?” 素卦抬起头,回答,“因为你们是同一类的人,我不能拒绝。”他沉默了一阵,“我不能拒绝。” 越连叹息,叹息如同素卦身上的莲花的清香一样飘,“幸好无论如何,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她突然有一种很想相互依靠的冲动,所以她慢慢把自己靠进了素卦怀里,夜里很凉,一点点冷,素卦的怀里很温暖,带一点莲花的香,闻起来很舒服,靠起来,也很柔软。 素卦没有拒绝,他静静的揽住她,越连的气息也很温暖,在这样沁凉的夜里,无论两个人是因为什么而在一起的,他们都相互温暖着,至少,在这一刻,是彼此拥有的。 爱——也许可以通过学习而来,通过相拥,通过静谧,通过了解,通过很多细微的感觉,来氤氲而成。 相依相偎了一阵,素卦轻轻掠开越连轻微散落的长发,“冷不冷?我们回去吧。” 越连笑着摇头,“我说过了不冷,”她抱着素卦的腰,“这样的感觉——我从来——没有想过——” “回去吃饭了,”素卦轻轻的拍她的背,“晚了,如果你喜欢,我们可以常常来。” 越连抬起头,“吃饭?”她几乎完全忘了,晚饭,还在桌上。 “回去吃饭,你现在开心么?”素卦淡淡一笑,笑容里,淡淡的忧悒,淡淡的孤意。 “开心了。”越连回头一笑,“原来,开心是这么简单的事情,我本来以为,必要是疯狂的开心,才叫做开心,但是疯狂起来,整个人做的事情,整个人的想法,往往都是凭于冲动毫无道理的,弄的自己很累,别人也很累,这不是活该,是什么?”她偎在素卦怀里,“其实这个道理,我也曾经想通过,但是,看见了祈祭和你,把我五年的努力,一起打碎了。” “祈祭,是那一种不可拒绝的人,谁见了,也都要一起疯狂的。”素卦感受着怀里淡淡的幽香,柔软的躯体,“但是至少我们出来了,过来了,祈祭是一种激烈的极境,所以他可以横扫天下,冷笑不把任何事物看在眼里,但是我不是,你也不是,我们——无法和他一起风一样旋转,所以,即使痛苦,也不得不血肉撕裂,因为我跟不上他,你终有一天,也是追不上他的。” “祈祭是我年轻时候的梦,我想过和他一起旋转,一起冷眼看天下,云过襟袖的感觉,但我今天才知道,那不是过日子,是一种梦,祈祭活在梦里,我——不能。”越连轻笑,“原来我只要坐在这里看天看鱼就会快乐的,不需要太多,也不想要太多,”她抬起头,“静下来,突然觉得自己拥有很多,很快乐,我居然还有你关心,一个人本不可以要求太多的。” “你是我妻子,我说过,我做的事情,从不后悔。你说的没有错,除了你和我,我们,都无法对其他别的人,付出感情。”素卦揽着她的肩站起来,“我们在别人眼里,都是很无情的人,事实上,也是。” “无情的人?”越连轻笑,“走吧,回去吃饭了,我要把饭重新热一热,放了那么久,都凉了。” 素卦揽着她的手没有放开,因为在刚才一瞬间,心,与心交付了彼此,接近爱的感觉,淡淡的,萦绕了一整个夜晚。 回去古方院,饭菜凉在了桌上,颜色看起来都不新鲜了。 “我把它们倒掉重作吧,你等一等。”越连说起话来,终于有了自居为妻的温柔,眉眼之间,流露出的,是淡淡的纯雅,和沉淀的心情。 “不用了,”素卦坐下来,“变凉的菜,只要饿了,就是好吃的。”他没有带起了讥诮的神韵,有一种认真,却是浮荡的气质,素卦,真是一个冷冷浮荡,萦绕着气质的男子。 “你也会饿?”越连轻笑,“你是别人眼里的神仙哥哥,我还记得。” 素卦失笑,“神仙哥哥,那是错觉,你在明华眼里,不也是一个不可亵渎的女人?”他开始精细的挑菜,很斯文的吃。 “明华——”越连也开始吃,慢慢的夹起一片青菜,“我其实很对不起他,他对我很好,真的很好。” “你没有想到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如果你一早知道了,就不会接受他对你的好。”素卦摇头,“何况你本是不爱他的,感激,并非感情,你嫁给了他,也许只是找到平静,而并非快乐。” 越连微微一笑,“我现在觉得快乐,虽然我觉得很不可思议,但真的,我现在很快乐。” “吃饭了。”素卦拿起筷子,轻轻敲了敲她的碗,这个动作别人做起来必定很不雅,但是素卦做起来却很自然,居然有一点点的亲昵的感觉,散发着淡淡的温暖。 “我吃,我吃。”越连感受到关心,情不自禁,笑意就泛上来,她还没有开始真正开始动筷子,只不过夹了一片青菜,心里一片温柔,忍不住对着素卦,轻轻的笑了一下。 素卦报以一笑。 然后越连开始吃饭。 相视一笑之中,已经有一些,近似感情,近似爱情的东西,在流转,在脉动。 “素卦!”上玄一下撞破了古方院的门,从外面冲了进来,“则宁被皇上刺配涿州——”他猛然看见在素卦的古方院居然有个女人,诧异了一下,才接下去说,“你不知道么?” 素卦在处理水塘里的枯莲,被祈祭一下施术,几乎弄死了所有的莲花,他在处理,闻言冷冷的抬头,他从来不喜欢别人——除了他和越连以外的人踏入古方院,门外的事情,他从来不想管,也从来不想插手。 “我知道。”素卦手里是一支枯败的莲花,“他做错了事情,就要受到惩罚,这没有什么好说的。”燕王府掌管侍卫司的上玄,是则宁的好友。 上玄怒火上冲,“他是你的朋友!你也为了救他,亲自去找了岐阳回来,不是么?你是关心他的,为什么你一点都不会动容?你可以救他的!” “救他?”素卦淡淡的冷笑,“你要我如何救他?告诉皇上说,天命他不可以被发配?昨夜星相表示,则宁是应该留下的?还是要我做法,把他招了回来?”他摇头,“这都是不可能的,皇上不会听我的,而且,则宁也不愿意留下。” “他的武功已失,大病初愈,他怎么可以去那么远做苦力?你就没有一点要做好人的心肠吗?则宁是什么样的人你又不是不清楚,他是你这里难得可以讲的来的人中的一个!你不知道你自己多么难相处么?不是则宁可以和你说的来,我永远不可能踏进古方院一步!”上玄冷笑,“你可以救他的,因为过一个月,就是皇上要开祭神坛观星测来年祸福,夏末秋初的天象好,皇上信你的神通,要你祀风,怎么能不听你的?你说要他拆了祭神坛,说不定他也会做的,你不能为了你的好友,说几句好话?” “不能。”素卦静静的回答,“他做错了事,一定要负责!而且,他根本就不需要我去救他,他做错了事,就一定会负责,就算皇上不发他刺配,他也不会留下来的!” “他做错了什么事?他只不过无可奈何的时候,救了他觉得重要的女人而已,”上玄一手指着越连,“她如果要死了,你救不救?” 她如果要死了,你救不救? 素卦微微怔了一下,越连也错愕了一下,两个人互望了一眼,越连眼里说的是“你不救,我知道。” 素卦眼里是迷茫。 上玄冷笑,“哗”的一声重重的甩过衣袖,“你救不救?” “我救。”素卦慢慢的道,眼里闪过流光,“但是我一定认罪伏法,因为,那本来就是错的,不可以原谅。”他淡淡的补了一句,“我也绝对不求人救。” “你——”上玄气为之结,“冷血无情!” “这句话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见了,”素卦淡淡的看着他,“尤其是从你嘴里,上玄,你应该坐下来想清楚,是则宁错了?还是皇上错了?对于大宋而言,则宁是错的无以加复,他做对得是私情,皇上为江山百姓想,判他刺配,有什么不对么?”他顿了一顿,居然更加冷清的淡淡的道,“你的脑筋从来不清醒。” 上玄被他清清冷冷驳得哑口无言,恼羞成怒,“四权里面,为什么会有你?除了则宁和我,你和六音那个浪荡子,你们又做了什么?” “你是来和我吵架的?”素卦把莲花放下,“你对大家都很有情,你的人太冲动,你也太容易受伤害,朋友受到伤害,也就像伤害到了你,所以你才会激愤,会不平。”素卦凝视着上玄,“因为你重情谊,不像我,但是上玄,你应该相信你的朋友,”他重重一拳打在上玄胸口,“你应该相信他们,他们的选择,都有他们自己的道理,他们既然决定了,自己明白后果。” 素卦很少表现这种情谊,上玄呆了一呆,“你——” “放手吧,你要相信,你的朋友,并不一定,都要你的保护。”素卦的眼眸这一刻是暖的,“明白吗?当需要的时候,朋友向你求助的时候,你不遗余力,才是适当。如果真的需要你保护你相助,没有人会与你客气,因为我们是朋友!” 上玄的情绪开始起伏不定,“但是——” “相信则宁的选择,他并不需要你帮忙,如果他需要,他不会不说的,你们是朋友。”素卦微微一笑,他难得笑,“你重情义,我很羡慕。” “羡慕?”上玄冷笑,“我还羡慕你冷血无情!不过你***说的有理!我羡慕你说的有理!反驳不了你,你好口才,我下次会记得找你和容隐吵架去!”他风风火火的进来,被素卦清清冷冷泼了一桶冷水,怒气还没有平息,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素卦说的有道理,似怒似笑,“你这样一个人才,我以前居然都没有发现!哈!” 素卦淡淡的道,“容隐是大将之才,可惜脸上冷厉,免不了有时候也会心软会作错事,就像他留下还龄,导致了则宁这样的结局,他如果狠得下心当时杀了还龄,今天你会来要我救则宁?”他看了上玄一眼,“你是激情,容隐是怜悯,所以,你们都不够心狠手辣。” “都没有你无情。”上玄冷笑,但是却不得不承认,素卦说的是正理。 素卦转过身去,拔起另一茎莲花,“是,我很无情,很多人都这么说。” 越连只是一边听着,看见他拔起了莲花,才把准备好的一段莲藕递过去,让他埋在水塘底,种起新的莲花,很无情?素卦很无情? 如果清醒,就等于无情的话,那么,素卦真的是很无情的。 但是他如果真得很无情,为什么,会有着如此多的细腻,和如此多的想法?只有敏感多情的人,才会寂寞,不是么? “我走了,你在这里种你的花,我不管你,则宁的事情,既然你说是我多管闲事,那我也不管了,你称心如意了?”上玄看见他种莲花,“素卦公子种莲花,当真天下第一大雅事,我不敢打搅,走了!”他拂袖而去。 “你们两个,”越连轻笑,“是朋友呢?还是敌人?为什么看起来像吵架,实际又不是吵架?” 素卦扬眉,冷冷浮荡一种似笑非笑,“对上玄,不是敌人,他就不会看清你,不是争吵,他就不会认真听。”顿了一顿,他又说,“可惜的是,他拿容隐作大敌,却唯独对这个大敌,一点也没有看清楚,上玄的感情太多,太丰富了,太容易让感情冲乱了理智,所以他不如容隐。” “我不关心你们其它的事情,”越连帮着他种莲花,“其实师兄,你真的是一种人才,却甘心在这个院子里,一辈子种莲花?” “种莲花,有什么不好?”素卦慢慢的冷笑,“我并没有心,要去争取什么,或者得到什么。”他埋下了那个莲藕,淡淡的道,“我对我现在的状况,已经很满意没有什么可以祈求的,野心,是别人的东西。” “我喜欢你。”越连拿起铲子,帮他把淤泥掩上,“喜欢你这样的心情。” 素卦淡淡一笑,“你把铲子给我。”他要翻开淤泥,不想脏了手。 越连把铲子递给他。 素卦握了一下铲子,“越连,”他皱眉,“你在铲子上插了什么?” “插了什么?”越连错愕,“什么?” 素卦的目光落在手上。 越连随着他看。 又是血,鲜红的血,从素卦的指缝间渗出,他的手指白晰,看起来,悚目惊心。 “铲子上有什么?”越连疑惑,“我刚才拿的时候,分明没有什么,”她翻过手掌,“你看我的手,就没有受伤——”她的话音噶然而止,因为她看见,她的手指,一样在流血。 只不过她的手指,变成了紫色。 悚目惊心的鲜血,和诡异恐怖的紫色。 铲子上,插的,是一支紫色的小针。 素卦缓缓的放开了铲子,他的手指也在发紫,但没有越连如此严重。 “有毒!”两个人心里都清楚。 因为刚才越连的注意力没在她自己身上,被刺伤之后,也没有即使醒悟,而刺伤之后,一下子便麻木了,她居然不知道,自己受了如此严重的毒伤! 谁在铲子上插了这一支紫色的毒针?他们两个,和谁有深仇大恨么? 答案很快就出来,那只针在浮动,过了一会儿,出来的是一只蜂,那紫色的针,是蜂的尾针,它在这支铲子上打了一个洞,可能在里面产卵,然后被越连和素卦一握,当然干扰了它的正事,当然就毫不客气的把尾针露了出来。 一支怪异的蜂,一般的毒蜂,扎了人就死了,因为尾针上有倒刺,一刺入,拔出来的时候,尾针就留在被它刺入的那个东西体内,蜂的内脏,也就跟着尾刺一起留在那里,蜂本身就死了。 但是这一只蜂,扎了两个人,依然活灵活现,活蹦乱跳,神气活现。 它也是紫色的,暗紫色的,紫得发黑,又发亮。 越连和素卦互望了一眼,心里都有个东西格拉一声碎裂,素卦没有说话,越连低声道,“残蜂!” 残蜂!是一种罕见的奇蜂,它有毒,大毒,毒不是很剧烈,但发作得很痛苦,发作的时候,是目盲,瘫软,剧痛,据说痛得让人会恨不得把手砍下来,所以号称“残蜂”,被它叮上一下也许不会死,但是也许多数人,都会一刀砍了自己被残蜂叮中的地方,然后残废。 “嗡”的一声,那只蜂居然飞了起来,围着他们两个人转了几转,才飞走。 要打死它自然很容易,但是,中毒都已经中毒了,打死它,也不能挽回什么。 素卦执起越连的手,那上面一个细小的针眼,没有肿起来,也没有流太多的血,只是一个针眼,但她的半支手掌,都变成紫色的。 越连看素卦的手,他手上的紫色在浮动,似乎一点剧毒在极力的扩张,但却冲不破一层无形的阻拦,所以在波动。 “痛吗?”素卦问。 越连看见,素卦手上的伤口其实比自己的严重得多,因为那只蜂被自己刺激了一下,在第二次被刺激的时候,显然是怒气勃发,素卦的伤口被扯出血来了,刺的是一个很深的伤口,所以他立刻警觉了。 “你痛吗?”越连反问。 素卦微微一笑,“残蜂之毒,择其生者而存,如蜂之生,必相残而后留其一。”他念的是《蛊咒经》里的一段,被残蜂所伤,唯一的解毒之法,是找到其它一样被残蜂刺伤的人,然后杀死对方,用对方所中之毒,以毒攻毒,救活自己。就像残蜂的出生一样,必然要先毒死所有同母所生的兄弟姐妹,然后才会得以成长。 这一本《蛊咒经》越连自然也读过,两个人互看了一眼,难道他们还没有确认相爱,就要自相残杀? 第八章 祀风祀风师的日子。 (1) 天色光明,天清云朗。 素卦一身道袍白衣,衣袂俱飘,站在祭神坛上。 身前是道坛,但道坛只是个摆设,以素卦的能力而言,并不需要道坛做法来支持他的施术,但是必要的摆设还是要的,否则,就不和了习惯规矩。 太宗一边看着。 两边华盖重重,流苏处处,祭神坛下,不知多少人在眼睁睁看着素卦做法,有些人是好奇,有些人是敬畏,都等着,风来,云开,雨下。 祀风,祈雨,是一种年来的习惯,每一年,都做一场道法,来预测吉凶,祈求风调雨顺,国家兴泰。 素卦双手空空,并不拿道坛上的桃木剑,风过衣袖,漫身飘浮。 万众瞩目,就等着他,开坛,做法。 越连没有来,不过她来到了宫门外,凭着她和素卦的道术感应,她可以知道,素卦的每一个感觉,和反应。 ——在她没有爱上素卦之前,她和素卦的感应,都没有如此的清晰——因为她没有付出了真心去。 而如今,她清晰的知道,祈祭,是一场有着狂风的梦,而素卦,是她愿意用细心,去体味和感受的人,他不是祈祭,他有着太多脆弱的地方,而用来防护的,只是一层孤意和寂寞的气质,很容易——受伤的,而且,那伤痕不易消退——素卦在祭神坛上走了一步,眼望着远方,微微蹙眉,还未施法,他就感觉到了一股怨气隐隐脉动,直迫眉睫,今日祀风,必然要比前几日来得困难。走了一个八卦之形,他低低的开始,“太嗥御气,句芒肇功。苍龙青旗,爰候祥风。风起!云开!” 天色骤变!晴朗的天,乍然成了乌云密布,然后云与云之间的天色是明黄的,云色,却是灰黑的! 祭神坛下一片哗然,没有见过变化得如此惊人的天色,一股隐隐不吉的预感在飘浮。 好——沉重的压力! 素卦几乎又是一口气换不过来,是满野的孤魂在呼号,是千百的幽灵,集合而成的怨气!他一个人,成了这所有怨气所憎恨的目标!虽然谁也看不见,但是他的衣袂,已经被逼得贴身扯动,凌厉的飘。 越连人在宫外,乍然见天色大变,然后心头一震,陡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压力,凄厉的怨气,“乓啷”一声,她本在开封大街靠近宫门的地方的茶馆里喝茶,手里的茶碗跌了个粉碎,她很清楚,要出事了! 要出事了!他中毒在身,出去祀风本就很危险,只不过仗着他的绝血之术,所以可以一如常人,如今敌手如此之盛,他就算无伤在身,恐怕,也是抵抗不了的! 她从来没有感受过如此的天地的变动,是谁——破坏了平衡?否则,这世上的鬼本就不多,那里可以一时之间,聚集了如此多的怨灵? 师兄!我来了,你等一等,我马上就来!你不要勉强,不要勉强自己祀风,不要勉强自己对抗这所有的幽灵,你要记得我,记得我,我在这里,你不可以——拿了自己的命,去赌了你的骄傲! 记着我在这里——我来了——等我——她从茶碗跌落的那一瞬间,就从椅子上跃了起来,茶碗跌碎在地上,她已经出了门口,后面老板叫,“姑娘,你的茶水钱——”她已经去得远了,甚至,一提气,翻过了宫墙。 我来了——所有的变故,我们一起承担,即使要因为骄傲赌上了性命,那也——要是你和我的命! 素卦深深吸了一口气,他若祀不起风,他就不是素卦! 即使是这样凄厉的阻力,他也非祀风不可! 他要做,就一定会做到! “惊蝉!断舞!”他猛然抬头,拂袖上了天空,那满天的幽魂! “呜——”这两符一出,即使是看不见邪灵的人,也都听见了鬼哭——那种从腐败的地府深处,传出来的哭泣——像响彻整个天空,又来自远远的天地之交,没有开始的地方,也没有结束的地方——众人为之失色。 “素卦大人招出了鬼,皇上——皇上我们快走——有鬼——有鬼——” 太宗看着天色,还没有发话,祭神坛上素卦“铮”的一声,撤出了他自己的道坛兵刃——是长剑,却不是桃木剑,是一柄真正的,软刃的长剑,明光闪闪,映得人眉目清明,冷光照水,寒意逼人。 “素卦大人要行刺皇上——” “他居然私藏兵刃——” “来人啊——” 四面八方,都是一片鬼哭狼嚎的叫声,人人都叫着要保护皇上,人人都想着四散奔逃,人心惶惶。 太宗不回答,就看着素卦的一举一动。 素卦出剑,并没有刺向哪里,没有对天对地,自然更没有一剑刺向太宗,他一剑划破了自己的手腕脉门,鲜血涌出,剑上染血,如蕴染了一份凄厉的胭脂,他挥剑,划剑符,剑光闪烁,冷冷的反射在祭神坛下众人脸上,眼睛里,都不禁要为这一份凄厉而感到触目惊心! 他显然是遇上了障碍,所以不得已破血出剑。 还没有人见过素卦使剑,也不知道,他这样剑上染血,然后走步挥剑,成太极之态,是一种什么样的神通,但是,显然,如果不是与上了麻烦,素卦是不会这样伤害自己的。 “太嗥御气,句芒肇功。苍龙青旗,爰候祥风。风起!云开!” 素卦出声的,依然是这一句。 话音刚落,天色骤然明亮,清风云气徐来,刚才的乌云和明黄的天空刹那间消失了踪影,一声鸟鸣,一只白鹜甚至飞过了天空,然后人人衣袖飘动,风,来了。 坛下众人,都是震惊甚至带了一点点“惧意”地看着素卦。 从没有见过素卦的气势! 也没有见过,他的道法和数术,究竟是到了何种境地?今日是第一次,看见他如此的威势,如此凄厉到了极点的祀风! 素卦衣袖染血,剑刃上的鲜血却变成了黑色,他“霍”然收剑,剑负在后,眼色一般的冷冷萦绕着孤意,丝毫没有显出如何吃力的样子。 但是祭神坛上,鲜血处处,不知道是素卦自己的血,还是什么其它东西的血。 风来了,是一阵大风,祭神坛上的大旗扯竿飘动,猎猎做响。 素卦缓缓在坛上走了两个太极步,才开口,要向太宗交待祀风的事情,已经完结。 天色突然乍然一黑,一亮,一黑一亮之间,一道闪电,直打祭神坛素卦! 风依然在起。 素卦骤然望天,翻腕,“铮”的一声,他把长剑掷了出去,咤道,“无忧者清古而忧者灵!怨生东南,煞!” “澎”然巨响,那闪电打在素卦长剑之上,暴出了人眼几乎不可直视的电光,暴然,然后闪电数道分支,劈在了祭神坛上! 素卦人在坛上! 他只有一个人!却面对着三道闪电! “师兄!”一个人影千百丈外的直掠过来,直接撞在了素卦身上! “澎”的一声,一道闪电的分支,直接打在了掠过来的人背后,不过来人早有准备,扣指回弹,一个道符,点入了闪电之中! 素卦被撞了出去,却牢牢地抱着来人,在坛上一个飘身翻滚,旋身,踢起了道坛上的桃木剑,直踢入另一道闪电里! “啪”的一声,那桃木剑登时干焦枯燥,而闪电却也过去了。 还有一道,祭神坛边似乎有个东西飘过了一下,像个人影,又不像人影,从坛上一晃而过,那闪电就消失不见了。 一刹那间,大变突生,血溅祭神坛,坛下呆若木鸡,但再呆的人,也知道这是道术的撞击!是素卦,和其它道术高手的撞击! “越连,”素卦抱着越连,刚才那道闪电几乎可以要了他的命,如果越连不为他撞开一道,他必要重伤在一道之下,“你是故意的。”他低低的道,“故意——学祈祭,要我一辈子记住你?你为我而死?为我而死?” 越连用力一挣,“我不会死,你不要咒我,”她的背后,缚着一个铜镜,被闪电一劈,铜镜破裂,却也把闪电的威力,反射了一些回去,那闪电其实不是闪电,是某人的道法,并不是真的闪电,“我告诉你,这一场变故,是东海门,东海门的同道,也就是师父的师弟,我们的师伯开始的,我见到师伯了,刚才在我冲进宫来的时候,我看见他了!” 素卦一手拆散了她背后碎裂的铜镜,他手掌一触,就感觉到濡湿和温热,“你——受伤了——”指尖接触血的感觉,绝不是第一次,但是,只有这一次感觉恐惧,从来不知道,鲜血——触摸起来,是很恐惧的感觉! “我受伤了,但是不会死。”越连挣扎着起来,“我还要——留着命,和你一起,你如果——要用命来证明骄傲,我也——陪你!”她突然笑了,“我很开心,你没有用更加凄厉的手段来对抗师伯,我本来以为,你会启动扩魂大法,然后驾驭幽魂,赌上你自己的命,但是你没有,你没有,你用了剑符。我很开心。”她从素卦怀里坐起来,准备离开的时候,问了一声,“我很开心,因为你至少顾虑了你自己,我可以认为,是为了我吗?” 素卦沉默,为什么没有用立决胜负的极端之术?为什么?他是那样骄傲的人,僵持——不是他的性格,但是他顾虑了,他没有为了他自己的骄傲去死,是为了——她么? 他依然没有回答。 她也不期盼他的回答。 台下人头攒动,呼号来去,纷来迭致,太宗的銮驾太缓缓后退,大概知道这里危险,所以在移驾,各种侍卫在进场。 天色在变幻,乍明乍暗,但风依然在起,一阵一阵,带着落叶在飞。 素卦和越连相扶着站起来,越连凝视着天,低声道,“这是幻象。” “不错,这是幻象,师伯人在不远处,满天的孤魂野鬼,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的。”素卦点头,“太过宏远的怨气,如果扩魂之术一个驾驭不了,就是反啮自身的大祸,师伯野心勃勃。”他没说下去,却是冷笑了一声。 “他喜欢驾驭幽魂是他自己的事情,我不担心他,我只担心你。”越连抬头,看着他的眼睛,“你刚才消耗了很多元气,我感觉得出来,没有事么?你的残蜂之毒——”她不是看不见他眉宇间淡淡的倦色,他的绝血之术本就忌讳流血,而偏偏他刚才施展“剑符”,流血无数。 “我如果死了,一定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给你。”素卦一句话堵住她所有的关切,冷冷淡淡的道,“包括内力,和道术,以及——我所有的血。” 越连猛地挑眉,“难道你以为,我对你好,是为了你的道术你的血?” “不是,”素卦一手扶在她背后,满手都是越连的鲜血,他轻轻的帮她拿掉她背后铜镜的碎片,一点一点的,轻悄无声,“如果——” 如果什么?越连在等待,但是素卦却依然只说了如果两个字,就没有下文了。 他的语气很飘,像酝酿着某一种感情,但是他没有说出口。 心跳一跳乍停,又重重的落下,撞击得心里好难过,越连狠心一刹那硬生生忘记他的“如果”,“师伯如果出来了,你至少要保证,你不会死。”她不提任何过分的要求,也不强调,他要避灾躲祸,那是不可能的,他是那种傲到骨子里的人,不可能逃避任何的挑衅,但是她真的不放心,素卦的元灵,可能已经所剩无几了。 “你也保证,你不会死。”素卦拿掉她背后最后一块铜镜的碎片,低低的道。 你也保证,你不会死。越连听着,抬起头来想笑,却成了哭,他在乎她么?在乎她么?在乎她不要死对不对?在乎她——毕竟还是——和其它的人不同的,至少他要求她不要死,“我不死,我一定不死,你忘记了?我说,我不死,你死的么?”她脸上的神情是笑的,但是,滑过脸颊的,是泪,不是笑意。 “痛么?”他永远只会问她痛不痛,却从来不问其它。 “很痛。”她永远回答很痛,他懂不懂?懂不懂?很痛,痛的,不是伤口。 几个侍卫冲上祭神坛,“素卦,这天空——” “是幻象。”素卦凝视着天空的某一点,眉梢上扬,“师伯,你出来吧。” 天色突然清朗,风在起,但是变化的乍明乍暗不见了,在祭神坛前方的是一位仙风道骨的老人,手里拿着拂尘,像煞了图画上的神仙。 “师伯。”越连和素卦一起敬称。 但是他们都没有低头,只是,微微做了参拜的姿态,即止。 “我说是谁这么大本事,破坏了我设的道场,原来是你们两个。”老者淡淡的道,“祈祭呢?不如也一起叫出来,和师伯作对,看你们这几年,修炼了什么神通。” 素卦一手一直放在越连的背后,他手腕的伤口,扶着越连背后的伤口,血,混合着血,交和着血,拆解不开,分不清楚,蕴染了他的衣袖,和越连的背后一片殷红。闻言,素卦冷冷然开口,空气中散布着莲花的清香,若有若无,清冷而干净,“未必修炼了什么神通,但是,师伯妄动天机,破天地之衡,生煞厉鬼,不怕天遣么?你控制如此多的幽魂,是为了什么?为了——动摇天子之气,皇室之威?所以要以煞气镇紫气么?”他素来不理睬宫庭政务,但是遇上了事情,他比谁都清醒。 老者正是道家东海门的师长东海道长,闻言冷笑,“你的悟感极好,一点即通,好过了我不少徒儿。既然如此识时务,何不和师伯我一道,以扩魂大法,清扫了这一整个大宋朝廷去?天下,本就是你我道术之士的,你看你我呼风唤雨何等神通,为什么要屈居人下,做一个二等之民?受人指使?” 素卦微微侧头,“我不喜欢野心。”他一句话回答,即是回答,也是对东海的否定。 他从来都不喜欢野心。 越连轻轻一笑,“道不同,不相为谋。师伯你死心吧,莫说是师兄,即使是我,我也觉得我呼风唤雨何等了得,所以也曾经看不起这一整个天下,但是,我现在知道,道术要求不到的,其实是更多,而不是没有。我有野心,但是,不是要驾驭天下的野心。”她抬起头,盈盈的对着东海笑,“我的野心,是让我爱的男人,爱我。”她这样说,然后扬了扬眉,“我有野心,要快乐,师伯,你活了这么多年,你快乐过吗?” 东海怔了一怔,无法回答。 “他抱着我,我很快乐。”越连不在乎背后一阵一阵的剧痛,把背靠在了素卦手臂上,依偎着他,“我们不要天下,无论他到哪里,我都追到哪里,他就是我的野心。”她不知道,她这一靠,正靠在素卦手腕的伤口上,但是素卦依然紧紧的扶着她,抱着她。 东海冷笑,“你不是追着祈祭的么?”他这样说,语气是极度的刻薄嘲讽。 “祈祭,是一个梦,”越连淡淡的回答,“一个永远令我伤心的梦。”她摇了摇头,“梦始终都是会醒的,虽然很痛,但是,会让人清醒。”她顿了一顿,“师伯你就缺少这痛一痛,所以不清醒,不知道你自己在做的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东海被她教训的脸色大变,“你果然是西门的好徒弟,嘿嘿!”他的拂尘突然动了几根丝弦。 素卦早就看在眼里,他身周的冷冷的气质在浮动,一指“黄花”点了出去,抵抗东海的暗袭! 越连一低身,抄起地上铜镜的碎片就掷了过去,掠过几点流离的精光。 东海却在这个时候呼号了一下,“鬼啊——苍天地府的鬼啊——” 满宇呼应,“呜呜”声响,素卦和越连眼里的幽魂大盛,冉冉逼了过来。 “用扩魂之术吗?”越连和素卦心中都掠过了这个念头,但是不约而同,他们几乎都立刻放弃了这个想法,要活下去!要活下去!不愿意赌命,扩魂之术,也许可以立刻和东海决出胜负,但是,以他们现在的道术而言,是太勉强了,不足以驾驭魂魄,那就只有被魂魄吞噬。 活下去!其实不论是承认还是不承认,活下去,都是为了对方而活下去! 不必——开口证明的,人生在世,如果没有牵挂,就绝对不会——有如此强烈的希望,希望自己——活下去! 满天的魂魄在飘,鬼在哭,鬼在哭! 不用扩魂之术,怎么办?怎么办? “我用指符!”素卦在满天飞飘的魂魄之中很难得的叱咤。 越连夹手夺过身边侍卫的腰刀,咤道,“我用刀符!” 两个人齐心协力,指刀齐挥,只见素卦点出一指,越连刀光流动,合在空中,是两个大字“诛邪”! 东海须发俱飘,空中的魂魄一阵紊乱,被荡涤了不少。 “鬼啊——厉鬼啊——”他举天狂呼,双手高举,看得见血液,在血管里诡异的流动。 越连心中一定,他们两个的配合,足以抵抗东海的扩魂大法。 就在她觉得心定的时候,素卦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喘息——“呃——”他闭了一下眼睛。 越连立刻警觉,残蜂之毒——难道——“师兄!”越连心里一阵惊恐,不是因为害怕敌不过这一天的鬼,而是,如果没有了素卦她宁愿立刻就惨败而死,因为根本就不存在她努力下去的理由! 残蜂之毒,还是发作了,纵然他可以呼风唤雨,但是他毕竟还是人,不是神,剧毒在身,还是要屈服的,除非他修炼成西门道长那样的半仙之体,其实他本来已经可以接近不受伤害的程度,假如,他不需要渡血给越连的话。 素卦微微闭了眼睛,他看不见了,满天的魂魄在飘,他看不见,但是很清楚的感觉到煞气怨气大盛,因为他的气机突然消失了。 这样,越连会很危险的,他咬牙,他答应过,如果他要死了,必定把他的一切,武功道术,和血,一起给了越连!他很快就会倒下去,手指的剧痛让他完全握不起道符,身子在发软,“越连!”他低呼了一声。 越连在他身边,立刻扶住了他,抱住了他,“你如果不把绝血之术过渡如此之多给我,也许你都不会出事!你看我,至今仍然是好端端的。” 素卦微微一笑,她好端端的,是他刻意制造的结果,特意给她过多的血,就是希望,她可以像平时一样,生动得久一点。“越连,”他低低的道,却也是很快速的道,“低头过来。” 越连本来就扶着他整个人,闻言低头,“你不要说话,大不了——”她想说,大不了,我带着你逃走,或者我和你一起死,但是话还没有说出口,素卦在她的颈侧,也咬了一口。 “你——”越连震惊,颈侧的剧痛不能抵消她的震惊,“师兄——” 素卦没有咬得祈祭那么深,那么恨,那么痛,他只是轻轻咬了一个缺口,然后把唇覆盖在伤口上,把他的内力,道术,一起从这个血的伤口,灌了过去——越连一刹那间,只感觉到素卦嘴唇的柔软,温暖,和淡淡的莲花香,一股温暖的东西,顺着颈项而下,直融入了她的身体————心,在那一刹那似乎不跳了,又似乎在那一刻跳得比什么都快,她整个人是不会动的,因为已经全然的——不知道什么叫做反应,不知道什么叫做危险,她只知道,素卦身体里的一部分,通过他温暖的唇,融入了她的身体——从此,和她的心一起跳,和她的血一起流! 他说过,“我如果死了,一定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给你。” “包括内力,和道术,以及——我所有的血。” 他不是说笑的,他是认真的,其实——她是说笑的,应该——谁都知道,不是么?为什么他要当真?是她说得太认真了?但是她以为——她以为——她的认真,对素卦来说,都是一种玩笑而已,她认真,是因为自嘲,因为他从来没有表示,有把她的话,当成真的。 她居然没有哭,她居然一点也没有哭,她已经呆了,如何还会哭? 素卦的唇缓缓的离开她的颈项,举起了手腕,他看不见越连,但是他把带着伤口的手腕举到越连面前,举得很准确,然后一点点淡淡的冷意,一点点萦绕的讥诮,“还有我的血。” 越连没有拒绝,她把嘴唇靠上了素卦的手腕,但是她不是吸,她是吻,她吻了素卦的手腕,和手腕上的伤口——手腕上微微的刺痛,本已经几乎不再流血的伤口在发痛,素卦的剧毒已经发作,他倒在越连怀里,手腕上温暖柔软的感觉依然在,但是他很累,他已经——除了鲜血,什么都没有了——胸口空空荡荡,似乎,连他的心都一起给了越连,消失在,她的血,和温暖里。 那一刹那很短,素卦咬得很坚决,越连吻的也很短暂,等素卦跌落在她怀里,东海才驱动了群鬼,发动了第二次攻击。 苍天鬼印,哭号不止。 越连抱着素卦,右手刀斩绝!清咤一声,“诛邪!” 刀光一闪,比平时亮了不知道多少倍的明亮! 暴起的冷光,一下劈开了一天各式各样凄厉的鬼魂,不少在过于明亮到不可正视的刀光中泯灭,天空,东海幻起的天空一阵动荡,魂魄笼罩的焦点,登时扩散了,不复先前的密集。 东海衣裳整个暴涨了起来,血在他身体里诡异的流,让他整个脸都变成了紫红色,“鬼啊——厉鬼啊——我天之我命,我负之鬼,冤魂啊——” 越连颈上的伤口在流血,但是她煞气盈睫,右手刀远远指着东海,刀光从刀柄一直流动到刀尖,精光闪烁,“东海,如果他出了事,你就和你的鬼,一起再死一次!” 东海被她陡然增加的气机压迫得皮肤下的血液把脸色逼成了酱紫色,“老夫要是怕了你这丫头,就不是东海!” 四面都有侍卫围着,但是他们看不见魂魄,也踏不进东海的幻象,空自呼喊来去,却帮不到任何忙,而皇上,太宗早就离开了。 越连再一次画符,“除灵!” 东海也鼓足精力,驱动着满天的魂魄。 厉鬼呼啸——越连的眼神锐利得惊人,她的“除灵”一出,和上了她和素卦所有的修为,与东海相撞击,只听骤然一声大响,天地震动,东海皮肤渗出了血,诸鬼一阵动荡,但是却有一部分魂魄,逼近了越连。 越连被震得跌了出去,牢牢抱着素卦,跌落在地上,几个诡异的鬼,在她头上绕。 “呜呜——”鬼在哭! “越连,”素卦听见了鬼哭,如此之近,就在身边,“放开我,你抱着我,打不过师伯的。”他一直听着,身上的痛苦,在此时此刻,已经全然不能成为牵挂的焦点,全心全意——所有的感觉,都在越连的一举一动上。 “我不放。”越连消去了那几只鬼,“你闭嘴。”她披头散发,也凄厉凌厉得像只鬼,“你答应过我不会死,休想!” “你也答应过我,你不会死。”素卦低低的重复。 “我当然不会死,我怎么甘心死呢?”越连一面和东海斗法,一面冷冷的道,“你到现在没有说过爱我,我怎么甘心死?” 素卦沉默了一阵,“我说过了。”他重复,“你是我的妻子,我爱你。” “我不要因为是你的妻子才被你爱,也不要听这种说给祈祭听的谎话,我还没有等到一天,你心甘情愿的说爱我,我怎么甘心死掉?”越连躲闪着东海的攻击,一面冷笑。 她正纵起来再做刀符的时候,东海的眼神亮了亮,再一次召唤所剩无几的魂魄,“鬼啊——” 越连挥刀,所画的“诛邪”符还没有画成,背后一震,“啪”的一声,一股冲击力让她向前朴出了好几步,背上一阵冰冷,然后是剧痛——她还记得,扑到的时候,抱着素卦挪了挪,不让自己,压在他身上。 有人暗算了她! 一只带着东海咒符的长箭! 自幻象之外飞来,可能已经伺机良久,到了现在,才射了出来。 一击即中! “哈哈哈!”东海大笑,“后生晚辈,居然要和我动手!” 有个人站在了东海身后,越连看不清楚,隐约穿著黄衣,她茫然,那个人,不是已经被聿修带走了?为什么他还在的?但是东海自他手中接过了长弓,扣箭,对准了越连和素卦。 难道——这些冤魂,就是古通镇的冤魂?生前为人屠杀,死后——为人利用!越连对前面两个人的恨,恨到了极点!她恶狠狠的蹬着东海,和东海的长弓,“我死了以后,一定绕不了你!” “越连——”素卦低低的道,“你如果喝完我所有的纯血,你就会得到绝血之术,就会解了残蜂之毒,你就可以活下去——你说了你要一个人活下去的——” “我现在改变注意,我不想活下去,我不知道活下去有什么好。”越连回答,“如果这世上人死都能变鬼,那你和我死了,也就是鬼了,有什么不好?” “鬼——只有含冤含恨的鬼,才会留下来,我只想做人,不想做鬼,我也不想你做鬼。”素卦因为毒发,所以说话都很轻微,闭着眼睛,也就比平时少了一份清冷,多了一份动情。 越连看在眼里,平白多一份心痛,她没有见过如此脆弱的素卦,一丝一毫的,都是淡去了炽热的火碳一般,泛现着苍白,消腿着温暖,“你真的不想我做鬼?” “不想。”素卦的回答虽然很轻,但很坚定。 “那我为了你,活下来。”越连贴上他手腕的伤口,轻轻的,也很温柔的开始吮吸。 血液流动的声音,素卦感觉到越连柔软温暖的唇,和淡淡的女儿幽香,居然在这样的时刻,他感觉到了,所谓温柔,和旖旎的快乐。 爱不爱越连? 其实,根本——无需回答,如果不爱,为什么,会为了她做到这一步?所有的一切,都给了她,而自己——居然感觉到的是安慰,是快乐,是平静,而不是其它。 什么时候开始爱的? 也许,真的像那天,自己意气突发的时候说的偏激的话,在很久很久以前,看见那个和满山云雾一起荡涤的妖异的少女,心动,就一直存在着——只不过等到了她一把撕裂了对祈祭的感情,一口咬定要嫁给他的时候——之后,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心动,才开始渐渐,渐渐氤氲成了——爱——感激越连的冲动,否则,他真的,今生今世,都会在祈祭的感情下走不出来,他是不擅长拒绝的人,所以即使明明知道是错误的,他也或许会带着对祈祭的迷茫,而牵挂一生。祈祭的感情太可怕,素卦现在知道,他爱过了才知道,祈祭的疯狂,只是一种单方面的固执,而不是爱,爱,是要两个人共同的。 如果没有越连的固执,她那样妖异的燃烧,他真的——今生今世,都不会快乐的。 也许会死得很寂寞,而不是,如此平静,而安慰。 甚至有一分淡淡的欣然。 东海搭箭,看见了他们两个的软语缠绵,只是冷笑,一时还没有发箭,和身后的人说着什么,说了几句,后面那个人离开,但是看见了越连在吸素卦的血,脸色大变,“霍”的一箭,射了过来。 越连还没有完成绝血之术的转移,她瞪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唇边淡淡的血痕,看着东海——那根本就是只鬼,一般的诡异,一般的恐怖! 长箭破空而来,东海射出了一支立刻搭弓,再射一支,居然是连珠箭发,要把他们两个射成刺猬! 突然之间天地响起了一声厉啸,有人远远的带着长啸和风声而来——本来还很远,一下子,啸声绵延,已经到了这里!“祈祭!”越连激然抬头,素卦已经无力再说什么了,但是听见长啸,他的眼睫也微微动了一下。 祈祭来得比长箭快,“啪”的一声,他一脚踢飞了东海的第一支箭,然后袖子一挥,不知是武功或者邪术,反正祈祭也从来不区分是什么,拨落了所有的长箭,一回头,像野兽看见了凶手,血淋林的看着东海。 东海被他的眼神看得心中一跳,莫名一种不祥的感觉,“祈祭师侄。” 祈祭充耳不闻,他看着越连,越连满身是血,像个恶鬼,素卦在她怀里,相反的一身干净,只有衣袖染血,像一个恶鬼,抱着一朵莲花,染血的恶鬼,和干净的莲花。 他看了一眼,然后像要杀人一般的目光,恶狠狠的看着东海。 东海居然被他看得有点心里发毛,“你疯了么?这样看着师伯?” 祈祭眼里的怨毒变幻了几个色彩,伸出一个指头,微微晃了一下,指尖裂开,一点鲜血,渗了出来,滴落在地上。 东海脸色大变! 天空风云变色! 厉鬼齐声惨呼——扩魂大法!祈祭一来,就是以他本身的修为,和东海堵上了性命!看谁,最后驾驭得了这满天的孤魂野鬼! 驾驭不了的,就被群鬼吞噬,生与死,只有——强和最强的区别! 满天的鬼在撞击,越连知道,关系着祈祭的命!但是她无能为力,她重伤在地,连爬,都爬不起来。 “师兄——”越连慢慢的抱住素卦,“你知道祈祭来了吗?” 素卦眨动了一下眼睛,他知道,但是,他失血过多,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该怎么办?”越连抱着素卦,“我是要继续——”她说得轻柔如梦,“吸光你的血么?” 素卦过了一会儿,才几不可闻的回答,“你去帮祈祭,你不继续,就救不了你自己,你背后的伤,是重伤,不继续,你会死的。”他感觉得到被长箭插入后背的痛苦,那是——致命的伤——绝血之术或许都救不了她,但是,是希望,是希望,所以不能停。 越连慢慢的伏下身,一滴眼泪落在素卦的伤口上,她继续,眼泪不停的掉了下来,也蕴染了素卦的衣袖,和血在一起,淡去了血的痕迹。 素卦平静的闭着眼睛,居然有一点淡淡的温暖的笑意。 在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他很轻微的,很轻微的说了一句,“如果,我说,这一切都是我甘愿的,你会相信么?我——是爱你的——” 越连猛然抬起了头,她已经完全是一只恶鬼一般,披头散发,满嘴是血,但是她听见了,她听见了! 这——就是那个“如果”吗?她跌坐在地上,背后的伤口的在愈合,她反手拔出了箭,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痛苦,因为,痛苦的不是在背后,不是在肉体——师兄——你未免也——太残忍了——太残忍了! 素卦不再说话了,越连身上的伤在愈合,绝血之术已经转移完成,越连放下素卦,她不敢再看他那一身清白,一眉一睫的微笑,她转过头去,看祈祭和东海! “啊——”她一跃而起,扬声是惨不忍闻的厉号,她和祈祭一起,和刀出指,以血驭魂,满天的厉鬼一阵混乱,一下子扑到了东海身上! 东海立刻就化成了焦炭一般的一块,没有任何挣扎的时间,胜败已分! 他死了! 但满天的鬼没有散,越连的修为不足以驭鬼,所以群鬼掉头,反噬她自身! 越连满脸都是血和泪,为了素卦,她答应他要活下来,要活下来!但是如果我死在这一群厉鬼手中,那师兄,你的牺牲,有什么意思呢?她满脸是泪,难道,你的牺牲,就只是为了和东海以命换命?不值得的!不值得! 我不想死!我要活得很快乐,因为师兄的快乐在我身上,我要代替他,和我一起活下去! 我不想死! 但是为什么又是施展了扩魂大法,明知——是这样的结果,为什么?刚才——毫不犹豫? 其实,她未必有那么的坚强,可以在听见他说爱之后,依然——一个人活下去! 我不想死,但是我给自己找了一个不得不死的借口!是借口! 师兄——越连满脸是泪,她在激烈反抗,眉宇之间,都是苦楚,都是挣扎! 我如果可以活下来,我发誓,我一定会快乐,我如果不能活下来,我跟了你去,立刻! 但是她的挣扎只维持了一刹那,在群鬼聚集的时候,突然像炸暴了一个光球,全部的鬼,都消失了! 越连“当啷”一声,刀掉在了地上。 祈祭——祈祭——以身相代! 但是他并没有化为焦炭,鬼在他的身后聚集,越连知道,那是祈祭封起的一个短暂的封印,延迟了反噬的时间,然后他转身过来,抱起了素卦。 越连跪了下来,整个人坐在了地上,看着他,祈祭,很详细的看着素卦的脸,然后轻轻掠开了他脸上微微零乱的发丝。 越连在一刹那想哭,但是哭不出来,她爬过去,呆呆的看着素卦最后的微笑,心里什么都没有,无意识的,伸手按住了颈项的伤口——只有这里,还留着素卦活着的痕迹。抱着自己,她要感觉,素卦的血,在自己的身体里流! 祈祭背后的鬼在张牙舞爪,对着越连狞笑,越连报以轻蔑,嗤之以鼻。 转过头来,突然祈祭一指点了她的穴道,越连惊异,她刚刚拿起了刀,要打破那个封印,因为她宁愿是她自己死掉。 祈祭——是不可以和鬼一起沦灭的人,他应该骄傲,应该满山荡涤了他的衣袖去!就像从前一样,祁连山满山的云烟,寂静的山谷,一声长啸,就聆听天地的回响,满眼青标碧绿,冷冷的水雾! 只不过,从此以后,少了一个人在身后,少了一个人等候,祈祭,你还是可以,一样一袖拂了万千红尘去,而不把任何事物萦绕在心里吧? 爱人——不适合你——忘记吧,回祁连山去,师父,会等着你——越连本是这样想的,但是祈祭点了她的穴道! 他想做什么? 越连陡然生起一种预感,难道——祈祭轻轻掠开了素卦的发丝,找到了他当日留下的伤口咬痕,轻轻的,咬了下去——祈祭! 越连震惊! 祈祭在做的事情,和素卦刚才做的一模一样,通过血——传递了他的所有——给素卦——这一次,不必想哭,就已经满脸是泪,或者,那个泪从来没有停过,一点一点的,洗刷了她满脸的血迹,露出了她娇粉如莲的肤色,眼泪,血迹,和容颜。 祈祭——你是真的如此爱他?爱到——愿意替他替我去死——不能出声,眼泪就一直一直的掉下来,洗掉了,她脸上全部的血迹。 祈祭轻轻放开了素卦,把越连拉过来,让他们颈边的两个伤口交叠,颈项相绕,如交颈的鸳鸯,用剩下的一点道法,催动了越连身体里的血,向素卦身体里流去。 越连感觉到温暖,身边的人渐渐的温暖,呼吸。 祈祭——祈祭就像没有看见她脸上不停的泪,突然轻轻的,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那不是充满爱的吻,而是,一种寄托,还有一种,师兄妹的感情————她追逐了十多年,没有追逐到的感情。 ——不是爱,但却是祈祭的真心,祈祭的真情——素卦缓缓睁开眼睛,触目,是一张习惯了冷笑的脸,一袖子的云烟——他看见了,残蜂之毒解了——因为,祈祭传给他的,不仅仅是道法,还有修炼致百毒不侵的武功——武功,在有些时候,也是未必不如道法的——看见他吻了越连,也看见,他身后的群鬼。 祈祭看见他醒了,挑眉看向他的,依然是满眼的不驯,和满身的骄傲,一点点,棋逢敌手,针锋相对的骄傲! 祈祭——“我要你们两个,欠我一辈子!”祈祭吻了越连,然后轻轻拖起她的下额,“这一辈子是你欠我的,你知道吗?”他冷冷笑得讥讽,看着素卦,又看着越连,“你们欠我的,记住了,我要你们永生永世都忘不了我,记得欠我的,永远都是欠我的!” 素卦微微触动了一下手指,可惜他还不能说话。 越连不能动。 祈祭放手,厉啸,“苍皇,立誓,风起雨来!” 天空黑了,风大起,大雨倾盆。 祈祭带着一身血迹和背后的鬼,尚对着他们两个挑眉冷笑,但下一刻,他转身冲入大雨里去,只听到他远远的狂呼,“忘记吧——忘记吧——” 越连眼里已经没有泪,已经哭完了。 素卦闭上眼睛,眼睫之间,有一道晶莹的东西,在闪闪发光。 然后雨里的“忘记吧——忘记吧——”越传越远,都可以感觉到祈祭的气机越来越弱,他已经把他所有的,都给了素卦,这剩下的一点残余,是支持不了多久的。 一直到,没有任何声音了。 素卦终于可以慢慢抬起手来,他没有做什么,只是紧紧的抱住了越连,抱得很紧,很紧。 大雨倾盆——等到素卦解开越连的穴道,左右的侍卫才满面懵懂的走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的记忆被中断了,祈祭在最后的一刻,消去了在场中人,除了越连和素卦之外的所有人的记忆——道门鬼斗,这是绝对不可以流传于世的。 道门,有道门的规矩。 祈祭到死都是记得的。 场上的鲜血,被大雨清洗得干干净净,即使是几样道器,也是可以解释,是在众人避雨的时候,不小心踩烂或者打破的。 所有的人都在迷惑,为什么刚才明明天空晴朗,现在居然下起大雨了? 是素卦大人的神通么? 一转眼,素卦大人都不见了。 素卦大人到底是来过没有? 今日是要祀风么?还是只是在为祀风做准备? 不仅是侍卫们,太宗也在疑惑,今日是昨日么?今日是明日么?今日,到底是哪一日? 第九章 莲花素卦清醒过来,运用祈祭的修为,很轻易的,两个人运用东海尚未完全消退的道场,移形换位,回到了古方院。 越连在他的怀里,一动不动。 素卦抱着她,跌坐在地上,突然问,“你是不是觉得——” “不是!”越连打断他的话,“你不觉得,这已经是祈祭——最好的结局了吗?”她抬起头来,“如果他不死,他这一生,都因为你,而无法潇洒。” 素卦蓦的冷笑了,“他这一次,是要我们两个,记住他,永生永世。” “他和当年一样,是故意的,故意的!”越连闭起眼睛,“他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就不是祈祭。”素卦抬起眼睛,淡淡的叹息,这也许是他平生难得的叹息,“他也需要从这一辈子,任性到下一辈子。” “但是,我们要连着祈祭的快乐,一起活下去,他——也许真的是爱你的——”越连闭着眼睛,额上轻吻的感觉依然,像祈祭的冷笑依然在,“他把你,寄托给了我。” “我不知道。”素卦伸手,去碰触越连颈上的伤口,一个咬痕,“他是故意的,学我,爱你,他是故意的。” “你有多么爱我,他就想证明,他也做得到。”越连也伸出手,轻触着素卦颈上的咬痕,“他要证明,他也可以这样的爱你,但是,这就是祈祭最好的结果了,他不能再要求,比他证明了爱你更多的结果,就好象我,再也不能要求,比追在他身后更好的结局一样。更进一步,就是灾祸,奢求了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 素卦与越连交错着手,各自触摸着对方颈上的咬痕,渐渐的拥抱彼此,经过了,太多太多的痛苦,就像几经磨难交颈的鸳鸯,紧紧的纠缠在一起,才可以感觉彼此平安的温暖,幸好——我们都没有死——祈祭。 我们欠你永生永世,但是,至少今生,我们会因为你,而相知珍重,而纠缠——一辈子! “莲花又开了。” 越连提着一桶水,走过莲塘,笑着道。 素卦不再穿道袍,换了一身白衣,看着她提水,微微扬眉,“又去看鱼?” “去救命。”越连玩意的笑,“你喜欢莲花就看莲花好了,我去看鱼,我喜欢鱼。” “我想了好几天了,”素卦依然看起来清清冷冷无情的样子,“我们不如搬过去那边住,你喜欢鱼,莲花,可以到那里再种。” 越连皱皱鼻子,“啊?那你这里的莲花,就不要了吗?” “这里的,我们可以经常过来看它。”素卦淡淡的道。 越连笑了,“它们会寂寞的。”抬起眼睛看着天,“古方院很好,我不想离开,鱼,有鱼的妻子给它做伴,不会寂寞的。”她顿了一顿,“我喜欢看你在这里看莲花。” 素卦笑了,“看莲花?我已经很久很久不看莲花了。” 越连扬眉,“哦?那你整天对着它们,看什么?” “我在等它们结子。”素卦回答。 “啊?”越连忍不住红晕满脸,“你在说什么啊?”他在等着谁结子啊? 素卦微微一怔,回答,“我在等它们结莲子,然后作莲子汤,你想到哪里去了?”他凝视着越连,眼里有淡淡的笑意。 “啊——”越连这一下,更加懊恼无地自容,平日没有的娇柔,全上了眼角眉梢。 素卦这下笑了,妻子呢,越连蛮横的时候很蛮横,而每次想起,她是一个人的妻子的时候,那一身的妖异就不知道哪里去了,冷艳,只有在冲突的时候,才会冷艳。而平日里她既不喜欢争,也不喜欢抢,如果,没有触及她最重视珍惜的东西。 而她最重视珍惜的东西,也就是素卦而已。 一只收敛着爪子的豹子。 这就是越连,看起来,无害温柔的样子。 “我陪你去,”素卦拂去了衣上的一点落花,“看鱼,终是要我带着你去的,”他有点嘲笑,“你从来都不认得路。” 越连双手都提着水桶,里面装的是沉定了五六天的水,沉定了所有的杂质,然后她才准备拿去倒在那边的的水洼里,“我不怕,我不认得路,可以问人。” 素卦摇了摇头,接过她手上的水桶,“你真固执,难道你就不肯承认,你是需要我带你去的?” 越连反驳,“那你又不肯承认,是因为你想陪着我去?” 两个人相视而笑,越连轻轻捶了他一拳,“走啦!” 一样的骄傲,一样的固执,但幸好,因为一样的爱,所以不会再有一样的寂寞。 走到开封街上。 两个看起来仙风道骨的男女,总是要引起别人的关注的,虽然大部分的人都已经接受了素卦公子的转变,和他那个几乎和他一样神仙的妻子,但是每当他们走过,眼光,依然是要在他们身上停留很久的。 “越连!” 这一次居然有人半路远远的叫。 越连一抬头,是明华,不禁微微一笑,想起当年,她在街上也是如此遇到了素卦,那个时候,做梦也没有想过,会是一个如此的开始,然后有了一个如此的结局。 如今居然又是差不多的情形,遇上了明华,这一个,她原本想嫁的男子。 素卦微微靠近了她的身,越连感觉得出,他在宣告一种占有,忍不住想笑,这一笑,却是对着明华笑了,“明华。” 明华满头大汗的追上来,看见了素卦和越连在一起,呆了一呆,“越连,你真的嫁给他了?” 越连轻笑,“不像么?” “像,你们都很像,”明华看了素卦一眼,始终有些害怕,“我从第一次看见你,就知道,越连一定要跟着你去了,”他又立刻解释,“不过,你不必担心,我从来都没有恨过你。” 你不必担心?素卦眼神一飘,他要担心什么?似笑非笑,他会在乎明华恨他? 越连雅然笑了,“你来了开封?” “是啊”,明华记起他为什么会追上来,“我要做爹了,越连,其实我已经看见你们在这街上走过好几次了,你们这么恩爱,我也不好意思相认,那个——”他尴尬的一笑,“我娘说得对,你不是我娶得起的女人,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没有生气过,你都让着我,我知道的。他才是你应该嫁的人,我没有恨你,也没有恨他。” 越连叹息,“明华,我永远是感激,我也是——欠了你的。”她笑了,“你要做爹了?恭喜你了。” “我要做爹了,我知道你们夫妻有神通,可不可以——帮我的孩子算算,到底是几月几日出生?应该叫什么名字?会有多少凶灾?还有,要如何避邪?还有——” 素卦和越连哑然失笑,还没有回答,一把折扇在明华头上不轻不重的敲了一下,有人笑嘻嘻的道,“居然有人做爹做到这份上的,孩子还没出世,你着什么急啊?” 明华愕然回头,“赵公子。” 不错,来人就是,聪明漂亮,可爱多病,好吃懒做,贪玩不干活的赵丞相二公子圣香是也! 圣香一身新衣,笑眯眯的看着明华,“是啊,是赵公子我,我告诉你啊,你要问孩子何时出生,应该去问最近老是逛我府里说无聊的那个岐阳公子,他才是大夫是高手。” 明华一怔,那倒是,“越连,我——”他认得丞相府的圣香,因为不久之前,他还在一场贵公子的宴会上,见过了圣香的风采,一举手一投足,都是会引人注意,是天生的人群中的骄子。而岐阳的大名,更加是老早就听说了。 “你记挂着孩子的事就先走吧,”越连通情达理,微微一笑,“有空去古方院坐坐。” “一定一定,我走了。”明华满身大汗,又走了。 圣香“哗”的一声打开扇子,笑眯眯的把脸掩在扇子后,对着越连悄悄的道,“其实你又没觉得后悔?其实嫁给了蒋公子,你会被照顾得五体投地的,你看他多么紧张啊,如果是你有了孩子——”他还没有说完呢,素卦衣袖一飘,圣香警觉的往旁边跳了一大步,“你想干什么?本少爷是有心病的,被你一吓,一做法,说不定死了你陪的起吗?哼哼!” 越连似笑非笑的看着圣香,低低的说了一句什么。 圣香好奇,凑过来,“什么?” “我说,拆人姻缘是要折福折寿的,圣香你不知道吗?”越连很文雅的说了一句很恶毒的话,然后一脸优雅的看着圣香。 圣香“啪”的一声收起了折扇,板起脸,“你咒我?” 越连哼了一声,“是又如何?” 圣香瞪大眼睛看着她,委屈得不得了,“还这么凶,”他转向素卦,“这么凶的女人你也要,你也不管管你老婆,这么放着出去咬人,很危险的。”他在暗骂,骂越连是疯狗乱咬人,却是说的笑嘻嘻的。 咬人?素卦和越连互望了对方颈上的咬痕一眼,都是淡淡一笑,所有的深情,都化在了一笑之间,素卦开口,“是则宁要回来了?” 圣香一怔,笑了,“哇,你知道?早知道我就不来告诉你了。” “我知道。”素卦萦绕着他孤意,淡淡着清冷,“三年了,他也应该回来了。” 圣香一笑,这一笑是货真价实的一笑,拍了拍素卦的肩,“我去通知了那么多人,就你的反应最冷淡,也就你,最懂则宁的人!”他正色,“则宁应该感激你,当年,不要上玄去救他,否则,天下早已大乱了。” “我做事,从来不要人感激。”素卦回答,然后与越连并肩,转过身,准备要离开了,“你也一样,不是么?” 圣香一笑,看着他们夫妻一起走,走到了街尾不见了,那笑意,依然没有完结。 三年了,三年了,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是古方院里的莲花,依然开,古方院里的人,依然清冷,依然无情。 莲花啊莲花! 三年了。 风依然在起,每当素卦祀风的时候,风,起得就特别的猛,特别的凌厉。 空中,看不见当年留下的冷笑,但是那一种骄傲——永不改变! 每年的那一天,越连总是会烧起了莲花,把莲花与火,一同洒向了天空去! 干枯的莲瓣,带火的扭曲,莲花的痛,被风吹着,吹到了天尽头,就好象没有回来。 素卦让她烧,他也会望着很远很远的地方,莲花飞去的地方,静静的,若有所思一会儿。 然后,他们就会特别的相爱,因为永远不会忘记,爱过来的,痛苦,和凄厉的心情。 经过了血,与死的痛,活下来的人,总是会特别,特别的相爱的,就像,素卦和越连一样。 相爱,是因为珍惜,虽然有着背负,但是,因为有着永生永世的背负,所以,就更加应当,爱得——浓郁,与深远。 “越连,我说过爱你吗?” “说过,我记得。 ~~~~~~~~~~~~~`~~~~~~~~~~~~~~~~~~~~~~~~~~~~~~~完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楔子 序 真秀实在大像我写的主角了,他和清水雅然可能有八分像。这样类型的人物,是我的梦,只是其实这个梦在写完秦倦的时候就应该蛄束,只可惜我舍不得,所以一拖再拖,有了通微又有了雅然,最后还是有了真秀。 是该和他说再见的时候了,把他编入我一直在计划的十五司狐祭系列,其实这个系列本来应当相当魔法相当妖异,但是我终是舍不得让真秀“流离失所”,所以给他找了个码头。 这一篇算是个例外,十五司狐祭,希望写每个月圆之夜,妖异而可爱的故事。 楔子司狐 千足市。 伊贺颜大学。 白萧伟昂咖啡馆。 “什么右眼的光芒左眼的石像?奶茶铺就是奶茶铺,写些神神秘秘的东西在墙上,生意就会好一些吗?” 白萧伟昂的确是一家咖啡馆,坐落在伊贺颜大学的旁边,经常有学生去那里喝咖啡,咖啡馆背靠着千足这个地方惟一的一座山丘,也正是伊贺颜大学围墙的一部分,咖啡馆深入山丘深处,在里面喝咖啡别有化身原始人的风味,因而很吸引学生。 在最后一桌,最靠近山洞深处的墙壁上,也就是山壁上,有些歪歪斜斜的字,字的颜色很深,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刻上去的,写着一段怪话。 夜。 月十五。 半开的门。 月光、指尖、空中转动的塔罗牌。 漆黑。 石像右眼亮起的光芒。 脚步声,扎扎推开的古老的木门。 欢迎进入白萧伟昂的世界…… “写字的人很夸张嘛,”坐在最后一桌喝咖啡的人感兴趣地说,“这骗骗好奇心爆重的小女生还差不多,我就不明白这么多人喜欢定这一桌看这些字,这家店的老板也太会赚钱了。”说话的人身材高大,标准咖啡座容不下他修长的腿,所以翘到了对座的扶手上。 对座的人一身球衣,还带个帽子,闻言耸耸肩,“听老板说,这些字在开店挖山的时候就有了,所以他才挖到这里不挖了,而且,还给咖啡店取了个名字叫做‘白萧伟昂’,听说再挖下去,就会……”他眨眨眼睛,很舒服地喝了一口康佳恋舞咖啡,“发生一些不详的事情。” “胡扯!”腿长的人东张西望,“藏血这家伙怎么还没来?真是的,自从朱鸟回了日本,藏血这家伙是越来越喜欢迟到了。” 帽子衣的学生把手往口袋里一插,悠然,“我们又不是朱鸟,藏血他当然不会积极热情地和我们来这里约会……”他耸耸肩,“除了朱鸟,谁也没本事拖着藏血的辫子把他准时拉到约会地点。” “约会?”长腿的仲海翻白眼,“谁和你约会……你不要说得这么暧昧好不好?我会误会你是一种有颜色的动物。” 戴帽子的真秀侧了侧头,打了个响指,“藏血来了。” 仲海抬起头,正看到一个人,满身风衣飘拂,发丝带风地走了过来。 正在他走的半路上,突然“砰”的一声—— “怎么停电了?”咖啡馆里议论纷纷,这里可是山洞,一没电,那可是什么也看不到了。 “咦?”藏血的声音优雅地响起,“那是什么?” 所有的人回头,只见内壁的墙上,那一排字闪闪发光。 一时间似乎时间停止了运转,其他客人的声息举动停止了,只有咖啡馆内墙的字迹在闪光,随即扎扎连响,内墙如大门一般向里打开,里面居然有光线射了出来。 光线下,真秀微歪着头,双手插在口袋里,他长得很干净舒服,并不怎么意气飞扬,也并不怎么出奇俊美,但是看着他,就会让人想起——些令人愉快的东西,如秋天落下的叶子、流水上的茶室、木屐或者日本字画。 仲海却是皮肤颜色健康、身材好、达一米九五的篮球狂,平生以樱木花道为偶像,可见他的水准和为人,他的五官鲜明深刻,和真秀站在一起,人们必定会被他的眼睛抢去注意力。仲海有双极有神的眼睛,大眼一瞪,对手闻风丧胆。而真秀舒远,不瞪着他注意很久,就看不出他的韵味来。 迟来的藏血方才是个标准的、无可挑剔的美人。他没仲海高,莫约一米八五,穿着长长的风衣外套,一头长发扎成松松的辫子,微略几缕没扎住的头发在脸颊边飘拂,映着他漂亮得有点像女子的脸,一双贵族的眼睛,像城堡里下午茶会的主人。 “那是什么东西?”仲海跳起来,瞪着打开的门。 门里的光线闪烁变幻,像是光线透过了有棱角的玻璃,不停地旋转着。 “人偶、金刚、结发、迷泪、伶女……开启我命运之匙的亡灵们……请跨过白萧伟昂的幻界,进入塔罗和星辰共转的命运……”门里传出非男非女低沉的声音,妖异而悦耳。 “这是什么玩意儿?谁在那里恶作剧?出来!”仲海大步走向前,真秀一把拉住他,“小心!别莽撞。” 藏血走到真秀和仲海背后,真秀把身高马大的仲海挡在后面,预防他惹事,与藏血互看了一眼,慢慢地往门里看。 一间布满灰尘的房间——居然在山的最深处,里面是一间似乎是木结构的房间,所有的材料都很古老,粘满了灰尘,光线不知来自何处,满屋地转动,却不见光源。 屋子里有许多法器,散落一地的塔罗牌,大大小小的水晶球,高高挂起的三棱骨,许多酒桶一样的东西,瓶子、羽毛和一页一页发黄的纸页。 “好像凶杀案的现场,只差个死人就可以报案了。”仲海嘿嘿笑了一下。 “似乎是很多年前的东西,这里果然很古怪。”藏血优雅地推了推他的眼镜,迅速四下打量起来。他是医学院的学生,在面对可能有死人的情况下,比常人胆子要大多了。 “人偶、金刚、结发、迷泪、伶女,开启我命运之匙的亡灵……”真秀蹲下来,拾起一张发黄的纸,若有所思地低念。 “真秀小心不要动这里的东西。”藏血喝了一声,就在同时,一道白光射了过来,击在真秀身上,腾起一股白烟,刚才那非男非女的声音响了起来:“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有人能看塔罗的文字。” 只听到声音,却没看见人在哪里,藏血过去扶起真秀,仲梅大叫一声:“出来!你是谁?” “塔罗的文字并不难懂,生命之树却已失传。”真秀并不觉得刚才的白烟打在身上有什么后果,“你是塔罗的魔法师?”生命之树,是古老的树叶形魔法阵,与现在流行的五角星形不同。 非男非女的声音低笑,“不——魔法师都是奴隶……” 只听“咯”的一声,三个人眼前的书桌桌面被缓缓掀起,书桌上的水晶球、瓶子、各种各样的法器、纸卷,纷纷滑落,水晶的碎屑映着屋里诡异的流光,一闪一闪,闪烁着种种流动的颜色。 屋里的光晕登时盛了好几倍,围绕着那书桌。 什么东西在书桌里? 桌面翻起,一个人的背缓缓抬起来,他的背脊光滑细致,骨骼均匀,充满骨感却不干瘦,随即颈项抬起,缓缓伸出一只手,掠开了披散在前的头发,最后抬起头,手指停留在唇前,他的牙齿咬破了指尖,一缕鲜血顺着纤长的手指而下,“我是停灵士——司狐——” 仲海和藏血倒抽一口凉气,“你……” 此人分外妖异可怖,司狐挂着几缕不知多少年前的布条,那衣服早腐朽了,但是司狐看起来依旧如二十岁的年轻人。他有一双血色的眼睛,骨骼纤细,一只手撑在地上,一只手指在唇边咬破,这样跪坐抬头的姿势分外诡异魅惑,他美貌如染血的杀人花。 “传说中的停灵士——贮藏亡灵的人……”只有真秀看起来不怕这妖异司狐,语气依旧安稳而令人愉快,“只是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也已经湮灭了。” 司狐转过头来,盯了真秀好一会儿,“你知道很多事。” 真秀笑了,“我喜欢看书。” “记住一件事——”司狐支起流血的指尖,“你们是停灵的亡灵,塔罗和星辰将会指引你们命运……超过了界限的智慧,是不被允许的……”他流血的手指点向真秀,“人偶。”转向仲海,“金刚。”最后转向藏血,“结发……” 真秀迅速接了一句,“人偶与金刚结发,伶女迷泪。这就是开启你命运之匙的咒语?” 司狐一笑,露出他尖锐的牙齿,他的牙尖是透明的,闪烁水晶一般的光,“超过了界限的智慧,是不被允许的,要付出——代价——”他的手指点向真秀,“人偶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金刚是森林的野兽,结发走进困惑的城堡,伶女在酒红的烟花里哭泣。希腊神流下眼泪……当预言应验的时候,我的命运之匙,就会开启……” 陡然“砰”的一声,眼前一亮,哪里有什么粘满灰尘的洞窟?哪里有一地的塔罗牌、破碎的水晶球和流血的司狐?真秀和仲海对坐在咖啡座上,藏血还走在通道的半途,身边的人纷纷欢呼:“电来了——” 藏血走过来坐到真秀旁边,真秀微笑着看着藏血的手指——上面粘满灰尘。抬起自己的手指,上面还有枯黄的碎纸屑,仲海的球鞋刺入了破碎水晶的渣子,三个人 第八章 祀风祀风师的日子。 (2) 面面相觑,仲海“哈”的一声,“这下子,真是见鬼了!” “人偶、金刚、结发、迷泪和伶女。”藏血喃喃自语,“迷泪和伶女,又是谁呢?” 真秀一笑,“别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偶将在很短的时间内腐朽,这是对我对魔法太好奇的惩罚。”他站起来,拍拍仲海的肩,“记得给我准备后事,说不定我出门就给车撞死。” 仲海被他拍了一身的灰,心里有点发毛,“喂,你去哪里?” 真秀双手插口袋里,回头,“上课!难道——见了鬼就可以不上课?你想得美!” 藏血优雅地推了推眼镜,若无其事地看着咖啡店的饮料单,“他走了,有我陪你喝咖啡,你是要蓝山还是夏威夷可娜?” 仲海摸了摸头并向后甩了甩,诅咒了一声,“我要喝钟馗抓鬼咖啡,你有吗?” 藏血向后把饮料单子递回给服务生,微微一笑,“给他一杯爱尔兰香味,记得爱尔兰威士忌加多一点,用来——给他壮胆——” “该死的藏血!” “哈哈——” 第1章 伊贺颜大学的不速之客 悠扬的丝笛,吹奏日本的鬼笛,清越的声音,唱着不知名的歌曲…… 谁在吹奏歌曲? 伊贺颜大学的榛子林里,横笛吹奏的司狐,带着妖异的诡笑,用他带着长长指甲的手指。挤着鬼笛的笛孔,吹奏着一曲无比浪漫的旋律…… %%%%%-%%%%%-%%%%% 校园里传着不知名的调,不知何处在唱歌曲,也许是假日的唱诗班,也许是思恋家乡的女孩,这一天的伊贺颜大学,隐约传唱着一首不知名的忧伤的歌。 距离见鬼那一天,已经有好几个月。真秀双手插在口袋里,在校园里一个人独行,他走向学校的教务区,这里很少人来,道旁榛子树轻脆的落叶在道上翻滚,发出轻微的声音。伴随着鬼笛的歌调继续唱着,真秀抬起头,似乎在寻找着这歌词的来源。 榛子树的叶子轻轻落下,一切全是静静的,悠扬的鬼笛,清调的歌。 不远处一个人稍微动了一下,她凝视着真秀。 真秀的背影修长,头发微略有些长,衣料看起来柔软舒适,覆盖在后颈的领子,衬着他后颈的肌肤,看起来给人舒适的感觉,就如那首日本歌调的旋律正绕着他的身慢慢盘旋。 在这个时候,是谁唱的歌?是谁——引起了这个男子如此凝眸的一望,望出了如此的风情。躲在一边的女孩虽然并没有温柔的诗肠,却也引起了一阵不自觉的迷惘。 “嗒”的一声,女孩脚下微微一顿,一颗干燥的榛子破裂了,声音传出很远。 真秀回头。 四目相接,这一刻,也许时间曾经暂停了一秒,旋绕的歌调,制造着罗密欧看见了朱丽叶般浪漫的气氛,如果是另一对人儿如此相遇了,是要相爱的吧? 但是他们没有,至少真秀没有,他微笑了一下,摇了一下手指,“你是谁?” 校园里缠绕的缠绵的歌谓惭渐散去,似乎妖魔厌倦了吹笛,那阵出奇浪漫的气氛渐渐消散,在真秀眼里亮起一道光,问出“你是谁?”的时候,那歌渐渐杳然无声,仿佛刚才浪漫的一眼相遇,全都是两个人的错觉。 我是谁? 树后的女生的脸色很苍白,眼神幽异,望进去如深深的井,只见她仓促地笑了一下,“雪言,姜雪言。”女生回答,“对不起学长,我要去a区101号教室,教授临时换教室一时找错了,我昨天临时被叫去参加同学的生日会,喝了酒有点头昏……所以好像——走错了路……” 真秀的眼睛掠起一道奇异的光彩,他把右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伸出一根手指,微微地晃了晃,“一、二、三。你已经撒了三个谎,不要再说第四个,回答我,你是谁?” 女生怔了一下,紧握着书包带子退了一步,突然微微拉开马步,右手握拳,做出了一个防备攻击的架势。她的眼睛在一刹那变得冷漠,幽幽闪着一种受伤的野兽的光,“你是谁?”她反问,“是阿刹德的人?” “阿刹德?”真秀半垂下眼险,“不是,我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他没有看那个自称“雪言”的女生,“你不是姜雪言。” “我的确不是姜雪言。”女生承认,她的防备架势并没有收起来,“你是怎么知道的?你认得我?” “不认得。”真秀的眼睛再次掠过一道奇异的光,“第一,你身上虽然穿着校服,但是这件校服对你来说未免太大了一些。”女生低下头看着自己套在外面的校服,果然,肩线拉到了手臂上,长长的袖子,在她的手腕上堆积成了臃肿的一团,这明显是不适合的衣服。虽然是个细节,但往往容易被人忽略。 “很好的眼光,这衣服的确不是我的。”女生冷冷地回答。 “第二,你明显不知道教室区在哪里。”真秀笑了笑,“哲学楼和教务区很近,却不是教室区的一部分,这里是a区101,a与a区别虽不明显,但只有校外的人才会弄错。你不是这里的学生。”他意味探长地笑了笑,“这就是你的第二个谎言。” “也对,你很聪明。”女生不否认。 “最后一个,你昨天并没有从这里出去。”真秀指着她的干净的球鞋,“昨天从早上到晚上一直下雨,雨一直到今天早上十点才停,积水到两点钟我到达门口的时候刚刚才被清洁工人清理掉。你如果昨天临时有事出去了,不可能没有遇到雨水,既然是临时有事,你也不可能有备用的衣服鞋子。学校外边的公路在翻修,你如果昨天从那里经过,不可能不经过公路边的红泥水道,你的鞋子,又怎么可能这么干净?”他的眼中闪烁着光彩,“而你穿的是网面布料的球鞋,沾上了红泥水,是不可能用布擦干净的。所以,你昨天没有从这里出去。”真秀把左手也插回口袋,“这是你的第三个谎言。” “我说了三句话,居然没有一句是对的。”女生冷冷地道。 真秀从被依靠的榛树上站起来,“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你不是伊贺颜的学生,自然不可能是姜雪言。”他缓步走到女生面前,微微俯下身,凝视着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我不追查你是谁,但是,你要回答我,姜雪言呢?你的校服、书包、证件,都是姜雪言的,她的人呢?” “她受了重伤,可能要变成植物人。”女生冷冷地,毫不犹豫地回答。 “什么?”真秀吃了一惊,“你说什么?” “阿刹德的人追杀我,她除了高过我几公分以外,感觉、长相和我太像,昨天在街上被阿刹德的人用车撞伤了。”女生冷冰冰地道。 真秀反应敏捷,“因为她和你长得太相像,所以你掉换了她的外套和书包,把被撞成重伤的人扮成是你,然后你代替她来这里上课?”他看着这个看起来苍白而且纤小的女生,“你就不怕来到这里之后同学认出你不是姜雪言?” 女生徽微挑起嘴角,嘲讽地道:“学生都很单纯,我看了雪言的日记,伊贺颜大学一年级,她没有任何朋友,选择了法医专业,却害怕血液和尸体,所以从来都不敢去上课。”她淡淡地道,“她是个被人遗弃的小可怜,我相信我可以扮得很好,如果你没有插手的话。”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有人要追杀你?”真秀伸出手,接住一个半空落下的榛子,轻轻一弹,把它抛到远处去,“黑社会械斗?” 女生冷冷地看着他,“你很聪明,但是这种事,你还是懂得越少越好,总之,阿刹德是个集团,而我,是集团的背叛者。” “你会给学校带来危险。”真秀听着榛子“咯啦”滚远的轻微的声音,“你不能找警方保护?” “不能,警方一样要找我。”女生抿抿嘴,“我只能待在这里,哪里也不去,如果我露出了破绽,你、伊贺颜、这里的学生,大家一起完蛋!”她的眼瞳冷漠,闪烁着困兽之斗的光彩,“是你揭穿我的,你要负责保护我!” “哦。”真秀只是耸了耸肩,“把架势收起来,过—会儿大家要上课了,你这样让人看见会怀疑的。” 女生迟疑了一下,慢慢收起了她武术的架势。 “我要给你安排新的宿舍,你需要自己一个人住。” “你是什么人,”女生防备地问。 真秀微笑着转过身,眨了眨眼睛,“伊贺颜真秀,伊贺颜大学的——主人。” 女生默然,过了一会儿冷笑一声,“我的运气还真不错。” 真秀转过身去,带着她往宿舍区走,沉吟:“你有钱吗?” 女生微微冷笑,跟在他背后,“你说我会有吗?” “那么——”真秀指着远处学生宿舍区旁边一间淡绿色的小楼,“你住那里。” “那里是哪里?”女生完全不放松警惕。 “是我一个朋友的房间,她出国去了,那地方本来是留给她的。”真秀带着她穿过几条僻静的小路,来到宿舍区最偏僻的角落,敲了敲管理室的门。 “真秀少爷早。”管理室的阿公惊讶地看着自己家的少爷带着一个女生,少爷他不是和日之嫒小姐是一对吗?怎么日之嫒小姐没走多久,少爷又带来了另一个女孩? “给我302的钥匙。”真秀知道阿公心里在想什么,只是笑笑,“她是新来的同学,暂时宿舍还没有安排,先住在这里吧。” “哦。”阿公看起来很慈祥,乐呵呵地递过钥匙,“302和日之嫒小姐的301一样,都是伊贺颜最好的宿舍。” 看来——这里是他女友住的地方。女生眼里闪过一丝锋芒,这个人在伊贺颜大学有如此的权力,如果可以控制这个人,或许她在这里就会安全得多。只不过,这个人实在太聪明,要控制他,看起来似乎很困难…… 真秀带着她上楼,看她苍白的外形,很难想象得出,她在心里打着什么恶毒的主意。她是在黑暗而充满血迹的地方长大的,对于人,她除了“利用”之外,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的交往方式,她只不过要保护自己,如此而已。 “咯啦”一声,302的门开了,真秀靠在门边,跟前的发丝垂下来半遮住眼睛,他的手一直插在口袋里,做的是一个很休闲的动作,“进来吧。” 女生打量了一下,这宿舍什么都有,淡绿色的窗帘、床单、被套枕套、象牙白的书桌书橱,甚至还有织花的地毯和欧式吊灯。“我讨厌绿色。”她很直率地讲。 真秀耸了耸肩,“啊,那可不是你决定的问题。”处理完了这个神秘奇怪的女生,他就打算回学校教务区去,他还有事情要做。 “等一下!”女生突然间拦在了门口,她是怎么过来的,真秀没有看见,看来她有着一副好身手。她冷冷地问:“你是什么人?伊贺颜的主人?” 伊贺颜真秀侧了一下头,“伊贺颜真秀,你可以叫我真秀。” 女生幽异地低下了眼眸,“伊贺颜真秀……”她点了点头,“我会记得你,聪明人。” “我要怎么称呼你,”真秀走到门口,停了一下,并没有回身。 “雪言。”女生淡淡地道,“你不妨继续叫我雪言。” “好。”真秀离开房门,准备走下楼梯。 女生突然提高声音,“谢谢你。” “啊——”真秀发出一声日本人常有的语气词,“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他说着,走了。 %%%%%-%%%%%-%%%%% 伊贺颜真秀?雪言站在这淡绿色的宿舍中间,突然深深呼出一口气,把自己抛进了柔软的床铺中间。她实在累了,这么多天的逃亡……终于暂时到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阿刹德的人再神奇,也不可能知道她会躲在这里……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居然会躲进伊贺颜大学里,居然还躲进了伊贺颜真秀女朋友的住楼。 休息了一阵,雪言爬起来,拉起了窗帘,她讨厌光。静坐了一会儿,她整理了一下思路,真秀是个很能干的人,聪明、细心、有眼光,而且有影响力。她如果想要在这里待得安全,就要牢牢地抓住他——雪言深呼吸了几次,看他给日之嫒小姐特地选择了这样一座宿舍,而且居然还有好几间和日之嫒居住的一样的备用宿舍,就知道他对待恋人的态度。 不如把他抢过来吧!雪言的眼睛闪过一丝恶毒的光彩,从这个只剩下空楼的地方抢走伊贺颜真秀,让他成为她躲在这里的砝码,随时都不可能背叛她。 控制一个聪明人的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变笨,而能令聪明人变笨的,通常只有一种——感情。 她从现在开始,要认真研究伊贺颜真秀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以便自己可以用最快的方法,把他抢到手。雪言一点也不觉得这是个卑鄙的方法,她从小的教育告诉她,只要能保护自己,任何方法,都是最正确的。 如果有人问她:“你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 她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邪恶的。” %%%%%-%%%%%-%%%%% 要弄清楚真秀的喜好,最简便的方法莫过于去隔壁房间看看,就知道真秀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了。 301的房门“咯”一声开了,对于雪言来说,没有什么门是不可以开的。 推门进去,她凝视着房间内的东西,这房间和她隔壁住的一模一样,大部分的东西都是淡绿色的,但是桌子上摆着一些很女性化的东西,一些护肤品,都是很名贵的牌子,可以看出,这位日之嫒小姐家境很好。有个镜框扣在桌子上,她翻过来一看,镜子里是真秀和一个女孩的合影。 哦,一个很清纯干净的女孩子,第一印象就是皮肤很好,白皙而且看起来粉粉的,身材不高,笑起来有两个笑涡儿,显得可爱而娇憨,像个放大的洋娃娃。她心里疑惑,像真秀这样具有头脑和能力的人,居然喜欢的是这样粉粉香香的洋娃娃?真是不可想象,她原本以为,得到真秀另眼相看的人,必定是——个深沉而具有成熟魅力的女人,一个娃娃?不是对手!雪言微微撇了撇嘴角,可惜,她已经没有机会在真秀面前扮可爱,她冷漠诡异的本性,已经被他看穿了。 不过她也许可以让他知道,另外一种女人的魅力,神秘的魅力。雪言笑了笑,挑衅一个一眼几乎可以看穿一切的对手,似乎是很危险的,不过她,骨子里也许就有着危险的因子,所以她会是那种懂得背叛的女人。 在屋子里转了几圈,日之嫒完全和她想象的一样,是个柔软的洋娃娃,屋子里有漫画书,养宠物的餐具、衣橱里挂的是些可爱蓬松的衣服,应该是个天真的女孩,不害怕被真秀的眼睛看穿,因为她的外表和内心完全一样。 %%%%%-%%%%%-%%%%% 第二天。 千足咖啡厅。 雪言坐在那里等人,她等的自然就是真秀。真秀是哲学系二年级的学生,兼顾伊贺颜的管理,同时还要上课。雪言没有去上法医学的课,她去了才奇怪,因为“姜雪言”是从来不上课的。 “小姐需要一点什么?”服务员走过来,很有礼貌地问。 “两杯咖啡。”雪言回答,“我在等人。” “好的,请稍等。” 过了一阵子,上了咖啡,雪言浅浅喝了一口,千足果然是个好地方,这是纯正的蓝山咖啡,原豆现磨的粉。 “久等了。”和昨天一样,伊贺颜真秀穿的是和他的人一样的,那种布料舒适,看起来颜色柔和的衣服,今天穿的是带一点深蓝的、接近于黑色的运动装,背后还是有个帽子,他似乎很喜欢帽子。 “我不着急,反正我也没事。”雪言淡淡地道。 真秀不置可否地耸耸肩,往后靠在椅背垫上,“你打算怎么样?” 雪言感兴趣地看着他的眼睛,轻轻地问:“你又怎么知道,我有什么打算?” “你的眼神。”真秀回答,“只有镇定而且已经做好准备的人,才会有你这样的眼神。” 雪言拿起咖啡搅拌匙在咖啡里搅拌了几下,“我没打算怎么样,只不过,想买几件衣服。”她嘲弄地挑起嘴角,“你总不能让我总是穿着那些洋娃娃的衣服,到处走吧?” “可以,你想要什么衣服,直接对我说。”真秀把面前的咖啡放远了一些,“不过我并不赞成你自己去买衣服。”他十指合拢,摆着一个十分自然的姿势,“关于你昨天说的,我已经调查清楚了,姜雪言现在人在医院,的确有可能因为重伤而长期昏迷不醒;昨天撞伤她的人已经逃逸,不过我相信他们会去医院再一次下手的。” “千足只有一家医院。”雪言悠悠地叹息,“要下手是很容易的。”她看了真秀一眼,“如果我是你,我就自己动手把她先杀了。” 真秀哦了一声,“至少现在在医院的记录上姜雪言已经伤重死亡,我不知道你们的人……” “我已经不是他们的人了!”雪言冷冷地打断。 真秀笑笑,继续接下去,“他们会不会发现我不知道,如果他们发现了,雪言同学,你要自求多福了。”他合拢的手分开了一下,“伊贺颜不会保护你的。” “我知道。”雪言有些古怪地笑笑,“保护——是要自己争取的——”她轻声自言自语,目光落在真秀不曾动过的咖啡上,“怎么不喝?我不会毒死你的。” “哦,我不喝咖啡。”真秀的目光落在自己的手上,那手上有一块淤青,淡淡的不太瞧得出来,像被什么东西猛力撞了一下。雪言有些诧异,昨天,没看见他手上有这个伤,他和人打架了?真秀也是会和人打架? 她还没回答什么,突然间“砰”的一声大响,一个篮球凭空飞了过来,径直打向他们这一桌的桌面。雪言听到异常的动静已经全身紧绷,真秀目光一掠,就看见她又本能地摆出了昨天防备的架势,篮球还没有打到桌面,就被她一手接在了手里,然后因为她的动作,她的椅子向后翻倒,雪言顺势一个后翻,在非常小的空间里蜷身向后,轻巧地落在了椅子后面。 她简直就像只随时准备逃生的动物。真秀深思,她这种极度紧张的神经和超人的身手,是在什么条件下形成的? “哇——”四周原本以为要出意外的人目瞪口呆。 突然有个声音问:“请问,你是哪个系的学生?” 雪言防备地看着他,真秀清楚地看见,她的右脚缓缓退了一步,做了一个扎实的箭步,“法医学。” “参加我们的校运会好不好?”开口问她的是一名男生,正是刚才那个篮球的主人,“你练过体操吧?像你这样的程度,不来校运会表现一下好可惜,参加下个月的校运会,就这么决定了!”那个男生高高大大,披着一件伊贺颜的校服,走过来拍拍真秀的背,“真秀,她是你女朋友吗?日之媛才走了一个多月,你现在就换人未免也太快了。你的洋娃娃会伤心流眼泪的。” 雪言这才慢慢收回了右脚,她本来是实打实要拒绝的,她要防止一切抛头露面的机会,但是这个男生问到“真秀,她是你的女朋友吗?”她突然兴起了一股恶作剧的感觉,对着那男生笑了笑,“真秀还有其他女朋友吗?真遗憾我不知道,不过真秀对我很好,校运会看在真秀的面子上,我会去参加的。” “哇——”那男生再一次重重一拳捶在真秀背后,“你来真的,看不出你这小子,平时老老实实,日之嫒一走你就原形毕露了?果然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和我一样!哈哈!”他向着雪言伸手,“真秀的新女朋友,还给我。” 雪言扬手,那球准确地落入男生手里,男生“呼呼”地拍了几下球,走了。 各边各路的人议论纷纷,显然不可思议,真秀少爷这么快就换了女友。 雪言坐回椅子上,看见真秀若有所思地看着她。她反倒有些奇怪,“你不生气?”她耸耸肩一摊手,“我开了一个很不好笑的玩笑。” 真秀的眼睛闪过一丝犀利清晰的冷光,“你是想代替她吗?” “谁?”雪言在真秀这样的眼光下居然会感到不自然,她只有在面临阿刹德的追杀的时候才会不安。 “日之嫒。”真秀缓缓地道。 雪言蛮不在乎,“啊,是的,又被你看穿了,我的少爷。”她支起一只手撑着下颔,“你不觉得你是一件很值得人掠夺的东西吗?真秀少爷。” “你真是—只蝎子。”真秀把手塞进口袋里,“是因为没有安全感吧?”他凝视着雪言,嘴边带着一丝若有所思的笑意,“不是因为真的欣赏我,而是你直觉在我身边会是安全的。你想要代替日之嫒,只不过是因为你不习惯信任,你害怕我会出卖你,你不能信任人,所以你就想要控制人。”他双手合十,对着自己的手轻轻呵了一口气,“不过,雪言,我警告你,这样的想法是危险的。放弃你以前那种随时都会遇到危险的想法,在伊贺颜,没有人会想要伤害你。就像刚才,仲海他只是欣赏你的运动能力,你对他所做的防备,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是吗?”雪言冷冷地道,她露出了她初进校园的时候那种受伤的野兽一般的目光,“我只信奉,没有一个人,是真正可以依靠的!”她喝了一口咖啡,“没有任何人可以相信,真秀少爷,我说实话,如果必要的话,或许我会绑架你学校里的一两个人作为人质,否则我没有信心,一直相信你不出卖我。” “你只是没有安全感,你需要找到可以被信任的东西,你找不到你相信别人的理由,所以你就胡作非为。”真秀冷冷地道,“雪言,我警告你,你这种想法是危险的。” “我没有办法!”雪言也冷冷地瞪着他,“你知道恐惧的感觉吗?你知道那种随时随地都有一双眼睛看着你,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有人从背后掐死你、用卡车轧死你的感觉吗?我害怕光!”她闭起眼睛,“但是在黑暗中,我总是怀疑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有着一双眼睛在看着我……在看着我做的每一件事……有很多双手……很多双手在黑暗的地方挥舞,我已经有十五天没有完整地睡过一觉了,你懂吗?养尊处优的真秀少爷!”她恶狠狠地道。 一个黑暗集团的背叛者,随时随地害怕被灭口,一个十九岁的女生……真秀深沉地看着她,“你只是恐惧和缺乏安全感,不要把这种感觉强加在别人身上,你很清楚恐惧的感觉,就不要让无辜的人陪你一起害怕。”他冷冷地道,“有两个人一起害怕只能把恐惧扩大两倍。” “我说过了我没有办法。”雪言幽异地冷笑,“我无法相信你。” “成为我的女朋友会让你感到安全吗?”真秀缓缓地问。 “不能。”雪言有点诧异,但仍然继续说,“因为你并不爱我。” “那你就想办法让我爱上你。”真秀把手插回了口袋,把目光移到了别处去。 “嘿嘿!”雪言冷笑,“真秀少爷的女朋友不是日之嫒小姐吗?怎么?想换换口味?” 真秀眉头微蹙,“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你需要一个相信我的理由,我需要一个和日之嫒分手的借口。”他停了一下,淡淡地道:“那么你就不妨当做我已经爱上你了,这样可以吗?” “一个——交易?”雪言诧异,“你想要和日之媛分手?”她没有想过真秀会说出这种话,而且说话的时候,他显得若有所思,这想必是个他已经考虑了很久才下的决心,“她有什么不好?” “她是个不能摔碎的瓷娃娃。”真秀很哲学地回答。 “如果是一个交易……”雪言伸出手,“我相信你的诚意,反正是彼此需要,对不对?”她近似嘲讽地笑,“我们相爱,与感情无关。” 真秀与她握了一下手,似笑非笑,“嗯,如果你相信交易,不相信感情,那么不妨就当做彼此需要的条件好了。”顿了一顿,他又耸耸肩,“既然是交易,那就要有交易的规则。” “第一,不谈感情。”雪言抢了一句。 真秀淡淡一笑,“第二,不能伤害不了解真相的人。” “好。”雪言点头。 “第三,当我和日之媛分手之后,你确定安全之后,我们的交易就算结束。”真秀摊开手,“就这么简单。” “成交。”雪言终于露出了一个比较轻松的表情,“在交易结束之前,我就是你的女朋友。” “嗯。”真秀再次耸耸肩,“反正你已经闹得尽人皆知了。” “好,我从现在开始相信你。”雪言放下咖啡杯,松了口气,苍白的脸浮上一层红晕,随着吁出一口气,那层红晕也很快褪去,依然苍白如死,“我现在要吃东西,我已经十多天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 她脸上有血色的样子要比苍白的样子像个正常的女孩,真秀微微一笑,“你想吃什么?” “馒头。”雪言回答。 “什么?”真秀显然是错愕了一下。 “呵呵,”雪言得意地轻笑,“能够让你小吃一惊,真是难得,从昨天我踏进伊贺颜,就一直没有占过上风。”她叹了口气,“你知道吗?在过去的十九年里,这种事还从来没有出现过。” 真秀这才明白,她在排遣那种挫败感,看来从前的她,一直很杰出。“你会是—个——女杀手吗?”他开玩笑,这时候服务生过来,他很随意地举手拦住了服务生,“给我两份鳕鱼套餐,两杯柳橙,两份生姜冰淇淋。” “好的,先生小姐请稍等。” 雪言感兴趣地看着他,“怎么会这么猜测?我像吗?”她优雅的用指甲轻轻敲击桌上的咖啡杯,发出轻微的声音,“我如果说是,你会怎么样呢,有一个杀手女友,会不会损伤真秀少爷完美的形象?” “我或许会考虑给警察局寄匿名信的。”真秀轻笑,“你最好不是,否则我就要尽一个良好公民的义务了。”他把咖啡推得更远了一些,似乎他非常反感咖啡的味道。 “真秀少爷早就心中有数,知道我不是。”雪言看见他不喝咖啡,把他那杯咖啡也拿过来喝,浅浅喝了一口,“你不会收留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谨慎的真秀少爷。” “你是女孩,不是女人。”真秀总是喜欢垂下眼睑,让眼睛隐没在头发的阴影下,“你只是一个十九岁还不懂事的女孩,环境带给你很多伤害,你很好强,但并不坚强。” “你好像很了解我。”雪言不置可否,“真秀少爷,你查出来我是什么人了吗?” “我查不出来,但是我猜得出来。”真秀微笑,隐没在阴影中的眼睛闪过一溜晶光,“阿刹德,国际贩奴组织。” 他只说了九个字,雪言却整个人颤抖起来,真秀吃了一惊,伸过手去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冰冷,清晰的恐惧从冰冷的肌肤传来,居然连他都感觉得到那种深沉的黑暗的威胁。 雪言紧紧抓住真秀的手,握了好一会儿,直到真秀手上的温暖化了她双手的冰冷,才低低地自嘲:“你真厉害,贩奴……这种事情应该已经被很多人忘记了吧,过去贩的是黑奴。现在……贩的是经过长期培养的优秀的人体器官。” 她这个时候看起来像个无助的女孩,真秀把另一只手放到她的手背上,像放下了什么温暖的东西,“你就是被贩卖的——成品?”他的声音令人舒服,可以缓解紧张的情绪。 “成品?”雪言冷笑,“真是个动听的词。”她表面上虽然冷漠,但是真秀很清晰地感觉到她的颤抖,“为什么不猜我是帮凶?” “啊,”真秀答道:“没有为什么,能犯罪的话,你就不会跑出来了。”他放在上面的手轻轻拍了拍雪言紧紧握住他右手的双手,示意她不要太紧张,“不怕,你并没有做错什么,记住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这里的人大多都很友善,没有人想要伤害你的。”他耸了耸肩,“你不必总像一只寒毛直立的刺猬。” 雪言放开他的手,冷冷地道:“可惜刺猬就是刺猬,就算不寒毛直立,也还是一只刺猬。”她放手,真秀把手又插回了口袋里,那是一个很自然舒适的动作,但是雪言在他收手的时候,却似乎看见,他的手上被自己捏出了一大块淤青。 那怎么可能?虽说她用力了,但人的手背血管如此微薄,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握出淤青来?雪言眨了眨眼睛,或许是她看惜了。但是喜欢把手插在口袋里的真秀,真的给了她一种安全的感觉,似乎有他在身边,就不必害怕,那些黑暗中伸缩的鬼手,那些闪烁着冷光的眼睛——他是那么强,强得她无论如何也赢不了他,有这样的他在身边,恶魔应该是会远走的吧? “先生小姐,你们的鳕鱼套餐。”服务员把食物送了过来。 第2章 伪装的女友 自从那一天和真秀谈心之后,雪言渐渐一点一点放松了对人的警惕,至少不会在面对—个陌生人的时候,下意识地要摆出防备的架势,她开始懂得区分,哪些人是需要防备的,哪些人是完全不需要防备的。 真秀还是真秀,每天早上六点十五分到达学校,然后去教务区,那里有伊贺颜大学的事务处,办完了需要他过目的事项,真秀就会下楼来吃早餐。而她,既然是个“女友”,也就只好天天去他的事务楼下等他一起吃早餐,情侣,总是要有起码的情侣的样子。每天都在一起吃饭,雪言开始了解真秀的习惯,他不喝酒,不喝咖啡,一般喜欢果汁,吃饭的时候,也很少吃辣食或者味道强烈的食品。但其实他并不是坚持素食或者讨厌刺激性的东西,相反,真秀很喜欢甜食,辣椒冰淇淋,生姜冰淇淋,他都很喜欢。他也喜欢足球,偶尔和几个同学坐在一起,谈起足球,英超、法甲、意甲、西甲、德甲,曼联、拉齐奥、尤文图斯、皇家马德里、拜伦慕尼黑……没完没了,那个时候,真秀才是真正的男生,完全没有一点深沉的味道。这也可以让她理解,为什么他喜欢穿球衣球鞋,除了舒适之外,也许是他的兴趣之一,但是雪言从来没看过真秀踢过一场球。 还有她一直不理解的——为什么要和日之嫒分手呢?真秀不是会变心的男生,他显然没有喜欢上任何其他的女生,为什么要和她分手?真秀像是已经考虑了很久很久了,这不是仓促的决定,是他犹豫了很久才下的决心。日之嫒有什么不好?当她想要抢走真秀的时候,她对日之媛不屑一顾,但是现在作为真秀的“女友”,她却想不明白,日之嫒有什么不好,至少——她是纯净的,不是吗? 真秀是一个谜团,认识他十天,和认识他一天是一样的。雪言无法从朝夕相处中了解他更多,他总是把手插在口袋里,哪里出现困难的时候,他就会出现,当困难消失的时候,他已经走开了。每个人都会说,真秀像个无所不能的上帝,在真秀手里没有难题,就像他手里托着个魔术般的水晶球,过去、未来,全部在他手里。 但是真秀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问谁,谁也愕然。 “中国水,你知道真秀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吗?”雪言和同班的男生“水”—起下课,抱着课本,她边走边问。“水”是英籍华人,父母都是华人,在英国的时候人人都叫他“中国水”,以至于他转学到伊贺颜的时候连自己本名叫什么都忘了。 中国水是个很冷漠的男生,没有真秀那种和人人都是朋友的本事,他平时不太搭理人,但惟独和大半个学期没来上课的“姜雪言”比较有默契,也许他们都是比较冷漠诡异的人,有时候相互看一下眼睛,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真秀很能干。”中国水说话很简单,或许他也没有把中文学得很流畅。 “我知道。”雪言自言自语,她没注意她这个时候的眼神显得很黯然,“他一向都很能干,可是我想知道除了能干之外的真秀。” “你是他女朋友,应该比我清楚。”中国水坚毅的唇线,给人一种希腊雕塑的感觉,和令人舒服的真秀是两种人。 雪言为之语塞,她怎么忘了?她是他的“女朋友”,当初谈好了交易的规则,第一,不谈感情,可是她似乎渐渐地要连这第一条都做不到了。是因为——真秀实在太吸引人,而且,出乎意料的,真秀身上居然有—种神秘的气质,他不是不接近人,而是接近了之后,就更清晰地感觉到真秀让人无法接近。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他常常说,那么,真秀的秘密,是什么? “真秀和日之嫒……”雪言问,淡淡地问,“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 “是世交吧。”中国水简短地回答。 “他为什么会选择我?”雪言再问,“你听到的时候,不觉得奇怪吗?真秀不是会变心的男孩子。”她凝视着中国水。 “不奇怪。”中国水回答。 “为什么?” “因为她是不能受伤的娃娃。”中国水淡淡地回答,“真秀需要一个不让她破掉的借口。” 娃娃?借口?和真秀说的一模一样。雪言迷惑,中国水想说的究竟是什么呢?他的中文不好,但是他的意思让雪言迷惑,他是知道为什么真秀选择她的,对不对?只不过他说不出来。“你的笔记借我抄好不好,”雪言安静地转移了话题,“很快就要期末考了,我上半个学期逃了太多课,期末考要不及格了。” “好,不过我写的都是英文。”中国水的中文说得不好,汉字更加不会写。 “没关系,英文也可以的。”雪言不在乎。她没注意中国水眼睛里闪过一丝奇异的神色,一般的中国女孩,看英文应该是很吃力的吧,何况是法医学的英文?雪言的成绩一向不好,但是她现在却说得如此轻松。这个被真秀选择的女孩,也许……中国水把笔记递给她,轮廓鲜明的胜上有一丝奇异的神色,“关于真秀和日之嫒的事情,你可以向一个人打听。” 雪言抬起头来看着他,中国水抱着课本,坚毅如雕塑的面容在夕阳下给人一种被瞻仰的感觉,“你可以问医学院的藏血。” “藏血,”雪言诧异,“好奇怪的名字。” “日之藏血,是日之媛的哥哥。”中国水回答,“和真秀一样,都是在千足长大的日本人,他们是朋友。”顿了一顿,中国水补了一句,“是真正的朋友。” 真秀,也会有真正的朋友吗?雪言抱着课本停了下来,望着远远的南区教学楼,真秀现在在那里上课,什么时候,突然变得这么希望了解真秀了?他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砝码,不是吗?给予她安全的砝码。 中国水把外套往肩上一搭,往她背面的方向走了大约十米,突然说:“校运会的事情不要忘记了。” 雪言惊了一跳,随便应了一声,“啊,不会忘记的。”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姜雪言第一学期的体育,应该是不及格的,就像她很多门专业课一样,中国水边走边想。 %%%%%-%%%%%-%%%%% 再过十分钟就是十一点三十,雪言走到哲学楼前面,还没有到达门口,出乎意料地,她看见真秀一个人站在那里,像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一样,手插在口袋里,背靠着榛树,望着天。 他那个样子,雪言说不出来,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是忧伤,他只不过望着天,像看着很远很远的地方。“真秀?你不上课?”她抱着书本走过去,真秀也是会逃课的人吗? “啊,”真秀从榛树上站起来,微微低着头,那眼神就藏在眼睫的阴影里,“有一些其他的事情。”他看了雪言一眼,笑了笑,“上课去了?” 雪言点头,“如果整个学期都不上课,她可就要被退学了。”她没说“她”是谁,但是大家心照不宣。 “上课不需要这个。”真秀直接从她手里拿过了中国水的笔记,翻开来看了两眼,“你懂英语?” “嗯。”雪言点头,她是个被训练的“成品”,有时候,“顾客”如果损坏的是语言中枢,她就要被人切取脑细胞进行移植,所以,她必须懂英语。实际上,她被希望训练成什么都懂的“产品”,可惜这种训练还只停留在试验阶段。 “可是雪言是不懂英语的。”真秀从口袋里递给她一个本子,“这是雪言去年上学期的成绩,英语47分。”他望着显得错愕的雪言,耸了耸肩,“你还能指望一个连课都不敢去上的孩子怎么样呢?她的实验和解剖都是缺考,我希望你不要表现得太杰出了。”低下头,他和雪言往千足咖啡厅走,“还有你的体育,最好只有三十五分的水平。” 他是在警告她那天不小心暴露的身手?雪言沉默,突然很亲密地挽住了真秀的手臂,这时候正有一群下了课的学生走了过来,嘻嘻哈哈地走过去之后,雪言很清晰地听见—— “真秀居然是这种人……” “是啊,日之嫒有什么不好?姜雪言,又胆怯又苍白的小鬼,我真不懂真秀学长看上她哪一点?” “男生都是这样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我看,过不了两个月,以真秀学长这么好的条件,大概已经换了别人吧……” 等人群过去,雪言放开真秀的手,学着他的动作,把手插进上衣的口袋里,淡淡地让开两步,与他保持距离,“后悔吗?”她的声音淡淡的,最近她在真秀面前总是保持这种态度,不远也不近,“和我在一起,真秀少爷的名声变得很难听呢。” 真秀笑笑,“人与人之间,总是缺乏信任。”他居然回答了一句很哲学的句子。 “你是在讽刺我吗?”雪言冷冷地问,她停了下来,有个榛子从树上滚了下来,她用脚尖一垫,那榛子跳她到了手心里。 “吃过榛子吗?”真秀伸手把榛子从她手心里拿了起来,“榛子总是能给人一种田园的味道,吃过了,也许心情就会放松很多。” 雪言狐疑地看着他的眼睛,真秀的微笑显得亲切而且舒适,她剥开榛子,放进嘴里,然后皱了一下眉,“苦的!”她满嘴都是苦涩的味道,谁说榛子好吃的?如果不是真秀说的,她肯定以为有人故意捉弄她。 “啊——”真秀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从地上拾起另外一个榛子,“榛子外面还有一层果皮的,不剥开会很苦的。”他剥开榛子,放在她手里,“吃吃看,很好的味道。” 雪言无言地接过榛子塞进嘴里,她快要苦死了,嚼了一下,一股香香的坚果的味道,充满了颊齿间,果然是温暖的味道,就像真秀给人的感觉一样。可惜,这个温暖就像一层单衣,淡淡的感觉,不足够赶走她身上所有的冰冷、恐惧。真的很想,真秀会真的喜欢自己……她突然在地上坐了下来,剥开榛子,一个个嚼了起来,真是很温暖的味道,可惜,真秀就像一种让人无法拥有的完美,她狠狠地想把他抢走,却连要怎么抢都无从下手。 “心情不好?”真秀倚靠在她坐的那棵榛树的树干上,“烦恼向中国水借笔记的事?没关系的,你可以说,我正在教你英语,就算有人不相信,至少也算是有借口。” 哈!他也有猜测错误的一天。雪言懒懒地抛了一颗榛子,让真秀一手接住,“不是,只不过觉得,榛子很好吃而已,一起来吧。”她嘴巴里嚼一颗,就往上抛一颗。 头顶传来真秀剥开榛子壳的声音,雪言慢慢地把身体靠在真秀的身上,头靠着他的手臂,望着参天的榛树,用一种很魅惑的声音悠悠地道:“真秀,你值得一夺,如果可以像吃榛子一样容易把你一口口吃下去,那有多好。” 感觉到身边的女孩的温度,她看似苍白,却依然有着普通人的温暖,一缕发丝轻轻地在他胸口的地方飘,偶然间,他竟觉得这个苍白的女孩很美。有意思地笑了笑,真秀耸了耸肩,“可以,只要你能让我爱上你。”说完了的时候,也正是他剥开榛子的时候。 “真可惜。”靠在他身上的女孩嘲讽地说,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可惜些什么。 “很惟美的画面,真可惜我不得不要打搅一下。”突然之间道路那边转出来一个男生,他居然留着一条辫子!雪言突然睁大了眼睛,她第一次看见留辫子的男生,而且是一条很长的辫子,垂在胸前,直到腰间。来人一点也不像女子,他的身材很匀称,斯文的金边眼镜和精致的脸庞,虽然很文雅,但是看起来绝不柔弱。他像个有着非常高教育的、绝对的贵族,而与真秀这样一身球衣的男生完全不同,他全身上下看起来最奇怪的大概就是那条长长的辫子,但是雪言不得不承认,她没见过留辫子打得这么得体的男人。 这个走过来的人,不能算男生,面是一个很有成熟味道的男人。 “藏血?”真秀微微一晃,只是凭借足跟的移动,就把靠在榛树上的身体移到了道路上,他的双手依然插在上衣的口袋里,与藏血一比,真秀是个十足十的男孩子。但是他的眼神并不是男孩子的眼神,真秀的眼神向来深不可测,最多只能看到他眼睛里的晶亮,却看不清他眼底的思维。 雪言没有站起来,她依然坐着,手里握着一把榛子,淡淡地看着两个男生走到了一起。原来他就是藏血,是真秀的“真正的朋友”,她承认她有些嫉妒,甚至在藏血走过来的时候,她一刹那有把他掳为人质威胁真秀的冲动。 “真秀,我有些事一定要和你谈,很抱歉我破坏了气氛。”藏血和真秀走到一边去,但是雪言训练有素的耳朵仍然听得清他们的对话。 真秀耸耸肩,无可无不可,“啊,没事。”他站到藏血对面,“关于你将要说的事情,我已经猜到了。” 藏血的辫子在他身前晃动,真秀的背影挡住了雪言的视线,她只能从藏血的体形变化判断他很激动,“情况很不好,真秀,我不怪你特地把日之嫒送去英国,也不怪你特地把姜雪言留在身边,但是这件事并不是无可挽回,如果你肯去白萧伟昂……” 雪言全身的神经突然间都绷了起来,“咯”的一声,一个榛子在她手里被握碎,他——是特地把日之嫒送去英国,为什么? 真秀的秘密……突然之间,真秀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的神态掠过眼前,是带着低笑的,令人舒服而放松的感觉。明明是微不足道的事情,真秀把日之嫒送去了英国,或许是日之嫒学业上的需要,或许是真秀希望她可以去一个值得一去的地方,但是为什么,她就是这么介意真秀对日之媛的态度?她真的爱上他了?雪言若有所思地看着真秀的背影,他应该是说了什么打断了藏血的话,但是他的声音太低了,她已经听不清楚,似乎是有什么事情,真秀不在乎,而藏血却很在乎,以至于几乎要争吵起来了。 一只手在她背后拍了一下,雪言登时惊跳了起来,完全不需要她思考,一记手刀劈过去,然后一个拗腕勒颈,她已经掐住后面那个人的脖子,用力一推,把他压到了榛子树后面。眼睛闪烁着狠毒的光,雪言冷冷地盯着背后这个拍了她一下的男生,“你是谁?” 被她勒住脖子压在树干上的男生“嘿”的一声挣开了她的手,雪言没有再次制服他,因为她已经看出,这是个伊贺颜的学生。 “咳咳……”那男生揉着脖子,“你好大的力气……你不是雪言!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冒充雪言?”他用看着怪物的眼光看着雪言,“你……你不但冒充雪言,而且还用她的名字和真秀学长在一起……你把雪言弄到哪里去了?你快把雪言还给我!” 雪言惊愕地看着眼前这个男生,他是——姜雪言的男朋友?仰慕者?追求者?他认出了她不是雪言,雪言的日记里没有这个人,她要怎么办? “你这怪物!你把雪言弄到哪里去了?快把雪言还给我!你这女妖怪!”那男生显然被她刚才那反身一击吓坏了,“我要把你这张假面具撕下来,你……你从实招来……你是人还是鬼?”他从地上抄起一根榛树枯枝,乱挥乱舞,“你是怪物!怪物!” 你是怪物。雪言呆若木鸡地听着他咆哮,我是怪物?我只不过想要保护自己,想要活下去……她突然大叫一声:“你闭嘴!我不是怪物!不是!” 她这样大叫一声,那边谈话的真秀和藏血登时警觉,往这边看过来。 “你还说你不是怪物?雪言呢?雪言怎么会是你这个样子?你把她弄到哪里去了?哪里有一个女生会掐住男人的脖子?哪里有一个正常人会冒充别人来上课?你不要过来……你是怪物!”那男生一手捂住自己被掐出淤痕的脖子,一手拿着树枝乱挥乱舞,势若疯狂。 雪言脸色变得出奇地苍白,两只手握拳,那男生清楚地听到她的指节咯咯作响,脸上的悼恐登时达到极点,“你……你想干什么?你这女妖,难道想要杀人灭口?” “雪言!”真秀从那边赶了过来,看到的就是这一幕,眼看雪言脸色苍白,眼睛陡然闪烁着极度受伤的野兽的光,他想也没想,一把握住雪言的手,“冷静一下,冷静一下,没事的,这件事我会解决,不要怕。”他不断地要雪言看他的眼睛,不要看着对面疯狂的男生,尽力想要安抚她的情绪。 “我是怪物?”雪言冰冷生硬地问他,眼睛仍然盯着对面的男生。 “你不是,你当然不是。”真秀握住了她两只手,一方面是安慰她,一方面是要预防她在刺激之下伤人,“这十天我说得还不够多吗?你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只是对人缺乏信任。”真秀把她抱进怀里,让她感觉到他身上的温暖,每当她情绪紧张的时候,她就会冷得像一块冰。 “他说得很对。”雪言就像根本没听见他的话,略起了一抹奇怪的讽刺,“被‘培养’出来做为‘产品’的人,当然是个怪物,怎么会相信我还可能会是个正常人呢?真是可笑、对不对?真秀少爷?”她抬起头,用那种奇怪的眼光看着他,“一个‘产品’,身上打着许多烙印,就算自己想要被人接纳,也没有人愿意接纳这种充满危险的‘产品’的,真秀少爷。毕竟,我们只是被准备用来进行分割出售的性能优异的器官,有谁会把这些价格昂贵的眼睛、鼻子、骨骼、心脏的组合当做一个正常人?当然是怪物!我怎么会想不通呢,真是太可笑了,对不对?真秀少爷。” 她这种样子让真秀感到惊恐,他知道再呼唤雪言只会加强这种刺激,只有紧紧地搂着她,无法可施之下,他低下头堵住她说个不停的嘴,只想让她回神,不要把自己陷溺在极度的自卑和绝望里。她是有人愿意接纳的,不是注定要被分割出售的器官的组合,也不是到处逃亡,到处都彼人遗弃或者令人感到惊恐的怪物。你不是怪物,不是的。 那边榛树后面人影和辫子一闪,拿着树枝乱挥乱舞的男生被人从颈后一记击昏了,“砰”的一声干净利落地倒在地上,藏血从怀里拿出一块纸巾擦干净了手,作为一个未来的医务人员,他非常有犯罪之后不要留下证据的专业知识。看着面前两个人的拥吻,藏血叹了口气,喃哺自语:“真秀,短时间腐朽的人偶……” 真秀没有回答,就算他想回答都无从回答起。 藏血的背影消失在榛树林里。 良久,真秀才放开已经逐渐不再颤抖的雪言。 她怔怔地看着他,眼角眉梢,全部都是迷惘。 “每个人,都有需要被另一个人吻的时候。”真秀伸出一根手指竖在嘴唇前,做一个禁声的动作,“一个人愿意被另一个人吻,也许只是接受安慰;一个人吻另一个人,也许只是给予安慰。”他这样说,然后放开雪言,转过身去,用眼睛微微挑了她一下,把手插进口袋里,“走吧,我们还没有吃饭呢。” 他——又是故意说得这么哲学。雪言呆呆地站在原地,一时间没有跟上他。 真秀停下来,“怎么还不走?我已经饿了。” 雪言闻言,向前走了一步,却又停下来,“还有他……”她指着地上被藏血打昏的男生,“怎么办?” 真秀从那个男生身边走过去,拖起他一起往前走,“自然是和我们一起了。” 真秀……雪言的唇上依稀还感觉得到真秀温暖的味道,安慰……她的心底依然绝望,真秀你明白吗?我所希望的救命稻草,只有你一根,而你愿意给我的,只是我无论如何也够不到的——稻草的影子。 %%%%%-%%%%%-%%%%% 千足咖啡厅。 “唔——”那个被击昏的男生清醒过来,摇了摇头,首先看到的是一盏灯,一盏很柔和很欧洲风格的灯。呆了好一阵子,他才理解,他正坐在千足咖啡厅里,那盏灯,是千足咖啡厅每一个隔间都有的装饰。 他不是被人打昏在榛树林里了吗?怎么会在这里?摸摸头,那个打昏他的人力量用得不大不小,正好让他昏迷一个小时,又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甚至连淤青都没有。 “醒了?”对面有人语气很好地问,声音很耳熟,听起来令人很舒服。 男生睁大眼睛,这才发现,对面坐着两个人,一个是真秀,一个是那个冒充雪言的怪物。“你们——” 真秀把桌子上的一杯白兰地推过去,“喝一点,会舒服—点的。” 男生枝他这么一推,反而骂人的话说不出口,呆了一呆,拿起白兰地喝了一大口,“真秀学长,我不是要故意和你过不去,其实我一直都根崇拜学长的才能,只不过我很担心雪言……” “雪言没事,你不必担心。”真秀一开口说的都是别人最想听的话,“我这里有她的电话,只要你不闹事,我立刻可以证明,雪言她很好,一点事也没有。”他的手指间夹着一张纸片,轻轻地在桌面上敲击,“只要你回答我几个问题。” 男生怔了一怔,“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是伊贺颜哪个学院的学生?”真秀问。 “法医学,一年级的鲁持。”男生的气势有点萎靡了,“和雪言一样,不过……我也不太去上课。” 真秀点头,果然是和雪言一样懦弱的学生,怪不得没有印象。“你和姜雪言是情侣?” “不是,不过我很喜欢她,虽然很多人都说她胆小又软弱,但是我知道,她只不过是善良,她怕血,她害怕恐怖的东西,所以她才整天躲在宿舍里。我了解她,我真的了解她!”男生说得激动,“可是最近雪言突然去上课了,我觉得好奇怪,所以就跟踪了她,她不是雪言,虽然她长得和雪言很像,但是雪言没有她这么凶,也没有她这么可怕的眼睛,她是个怪物。” “随便说别人是怪物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真秀用很和蔼的声音说,“不要用指责来掩饰自己的懦弱,你担心雪言,你害怕这个不是雪言的雪言,你对这种状况毫无心理准备所以很惶恐,这不能成为你攻击别人的理由。”他慢慢地道,“不是雪言的雪言,也是个普通的女孩,你害怕雪言受到伤害,你就没有想过,肆意的指责攻击,也会使别人受到伤害吗?” “她冒充雪言,就不是好人。”男生瞪了她一眼。 “不是好人,就一定是坏人吗?”真秀冷冷地问。 男生呆了一呆。 “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之前,随便下判断是很危险的。”真秀举起果汁喝了一口,“我告诉你,雪言出了车祸,正在医院里面休养,坐在我旁边的不是雪言,为什么会这样原因我不会告诉你,你只需要知道一件事。” “什么?”男生问。 真秀耸了耸肩,做了一个很写意的动作,“雪言进了医院,代表着,她现在很危险。” 男生失色,“你会保护她,治好她的,对不对?” 真秀的眼睛隐没在眼睫的阴影下,闪闪发光,“你相信我?” “我相信!真秀学长我怎么能不相信?你放心,今天的事情,她不是雪言的事情,我一定不会说出去,只要真秀学长你让雪言早安回来,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男生激动地道。 “这个,是雪言的电话,你可以偶尔打个电话问问她的情况。”真秀挥手,那张纸片轻飘飘地落到了男生面前,“如果她对你抱怨,你不妨把今天的事到处说。”真秀放下杯子,把手插进口袋,“反正都是姜雪言的事,无论是真雪言假雪言,败坏的都是雪言的名声,而不是我的。” “我一定不会的!真秀学长,请相信我!”男生几乎要向真秀磕头了,“我一定什么也不说,请相信我。” “我没有说不相信你啊。”真秀做了个惊讶的表情,低下眼瞳,笑了笑,“别想得那么严重,今天让你受惊了,吃点东西吧。” “谢谢真秀学长。”男生喝完了白兰地,昏了那么久早就饿了,他对着一碟生鱼片大吃起来。 雪言坐在一边冷冷地看,再一次确认,真秀实在是一个把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鬼怪,他没说几句话,就要这个男生自己担保绝对不把今天的事情外传,这男生还怕他不相信,没命地保证,却不知道早就掉进了真秀的陷阱里。不知不觉摆平了一件大事,而外表看起来,却好像什么都是这男生自己说的,真秀推得干干净净,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真秀……能干的真秀,深沉的真秀,吻她的真秀。雪言承认,她真的被迷惑了,深深地、深深地迷惑了,这个谜一样的男生。坐在那里,真秀双手插着口袋,总给人舒服自然的感觉,但是他的眼睛,却总是看着很远、很远的地方…… 他在看什么?他的心里,一直在想的,是什么? 第3章 藏血的警告 自从上次发生被人识破不是雪言的事情之后,雪言的行为收敛了很多,她不再随便施展身手,也不轻易去上课,对于借来的中国水的笔记,她也刻意抄得错漏百出。她在努力纷演着一个胆怯的小可怜,一方面也是在逃避着真秀的影子。 有意无意地躲着真秀,逃避他悠闲从校道那里走过来的,只属于真秀的影子,说好了不谈感情,陷溺了,就是她自己懦弱,就是她输了,而输了,除了让自己陷入更危险疯狂的境地,没有任何好处。她要保护自己,不但要保护自己的人,还要保护自己的心。 “姜雪言!”窗户外面有人在叫她,雪言有些奇怪,现在是上课时间,除了没课或者逃课的人,还会有谁来找她,她在伊贺颜认识的人可不多,数出来有十个,就已经要偷笑了。探出窗口一看,楼下的人留着一条长长的辫子,辫子扎得很松,以至于有些散落在脸颊旁,他抬头对着窗口招呼:“姜雪言,下来一下,我有事情要和你谈。” 楼下斯文而优雅的男生,是藏血。雪言诧异,她和藏血有什么交情?有什么事,值得他大老远地从医学院的教务区横穿整个伊贺颜,到女生宿舍这边来找她?难道藏血随时都会有事要和人“谈一谈”? “等一等,我换了衣服就下去。”雪言应了一声,她其实并不需要换衣服,她没穿睡衣,但是多年以来如老鼠般的警觉,让她对什么事都产生怀疑。她没换衣服,就躲在窗口旁边的窗帘里,看着楼下等人的藏血。 他似乎真的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和她说,看了看手表,藏血虽然举止优雅,但看得出他很焦急,他想说什么?说——日之媛吗?雪言冷冷地在窗户后面看着藏血,这个时候她觉得自己像鬼,透过缝隙,窥视着的鬼。藏血今天穿了标准的校服,是有长风衣外套的西装,配着他斯文的金边眼镜,无论是谁都不会想到他会留着一条辫子,但又偏偏让人再也想不出,他除了一条长辫子,还能够留什么样的发型。 等候了换衣服的时间,雪言走下楼,站在楼梯上冷冷地看着藏血,“什么事?” 藏血转过头来,他的辫子的发稍在风里飘,“雪言,你可以离开伊贺颜吗?”他一开口,就这样问。 “不能。”雪言斩钉截铁地回答,然后她微微闭上了眼睛,斜靠在楼梯门口,低低地冷笑,“是为了日之嫒吗?为了她希望我离开真秀?” 藏血的发辫在风里不停地播晃,“不,不是。”他向着雪言走过来,“是为了真秀,你——喜欢真秀,对不对?” 雪言的脸庞煞白,冷冷一笑,自嘲地,“旁人当真看得比什么都清楚。”她承认,“是的,我喜欢真秀,不可以吗?” “你喜欢真秀,就会希望他快乐,是不是?”藏血再问,他的眼睛凝视着雪言,似乎把她当成了一种危险的物品,随时随地都会爆炸的危险品。 真秀,你看,除了你,没有人会接受我,就算是你的好朋友,也是一样的。雪言冷笑,“真秀快乐还是不快乐,我决定不了,你应当比我清楚,真秀是什么样的人——他的情绪——不会被任何人左右。”雪言说完,像向风里丢弃完了一条轻飘飘的丝巾一样,她的声音很飘,态度却很冷漠。 藏血微徽地挑眉,他看着雪言的目光像看着敌人,“你太危险了。”他的声音也渐渐沉了下来,“对于真秀来说,你太危险了。” “我不是日之嫒。”雪言冷冷地说,“不是那种会被人任意摆布的娃娃,藏血,你要我离开伊贺颜,可以。”她挑眉,“只要你给我足够的理由,我会离开。”她走下一层楼梯,站出了门口,和藏血面对面,“我知道真秀有什么秘密瞒着我,你也有,如果你肯告诉我关于真秀的真相,为了真秀,我可以离开。” 藏血的发辫在风里飘,他看了雪言一阵,就在雪言几乎以为他要开口的时候,藏血转过身,走了。 为什么?他特地来警告我,他警告我离开真秀,但是他宁愿白来一次,也不肯告诉我理由?雪言愕然,她眼睁睁看着藏血离开的背影,他居然走得那么潇洒,没有任何犹豫或者迟疑的余地,如果要她离开需要理由的话,他宁愿她留下来,而不愿意给她理由! 真秀……到底有什么惊人的秘密?他有吗? 雪言突然提高声音,“我明白了,日之媛之所以离开伊贺颜去英国,也是你要她走的,是不是?” 藏血停步,没有回头,似乎是低声嘲笑了自己一下,“你真聪明。” “那么真秀呢?他也知道的,是不是?是你们两个把她从伊贺颜送走,进去遥远的英国!为什么?”雪言大声问,“为什么——每一个和真秀有关的女生,你都要把她赶走?难道你——”她没说下去,但是大家心照不宜——难道你也喜欢真秀?难道你——是要一个人独占真秀不成? “哈!”藏血笑出了声,“你可以这么想,我不会介意的。”他回过身来,“人偶不是生命,越是漂亮的人偶,腐朽的时候,越容易让人流泪。” “什么?”雪言疑惑不解,只能眼睁睁看着藏血离开。他是什么意思?人偶?他是在说,真秀是个人偶吗?她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但是更多的,是完全的不明白,真秀、藏血、日之媛,一团迷雾,只有越迷越大,越来越浓重。 越接近真秀,就会越发觉真秀的不可接近,他笼罩在一层迷雾里,她撞过来撞过去,都离他好远好远。 “为什么——每一个和真秀有关的女生,你都要把她赶走?难道你——” 难道你也喜欢真秀?难道你要一个人独占真秀, 藏血走在路上,笑出了声,“呵呵,只有身陷感情的人,才会分辨不清事实,把所有的人,都当做敌人——姜雪言,司狐的预言,真秀是短时间腐朽的人偶,已经开始应验了,我不希望任何人伤心,如此而已。”他摊开手掌,树上一个榛子掉进他手心里,顺手把榛子塞进口袋里,忧雅而斯文地往学校的另外一边走。 %%%%%-%%%%%-%%%%% 而这个时候的图书馆里,中国水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全英文的书,翻了几页,似乎看得很认真。 “嗒”的一声,有个人走到他背后,停了下来。中国水全神贯注地看着书,当做什么也没听见。 背后的人耸了耸肩,开口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计算机软件编码最好还是不要算做文字作品,因为1971年人们还不知道什么是计算机软件。” “嗯。”中国水应了一声,拿着那本书转过身来,站在他背后的是真秀,一脸的笑意,一双手插在口袋里。他今天穿了一身粟子色的球衣,保暖而且松软的布料,柔和的颜色,让人看起来很舒服。 “你要看的书在那边吧。”真秀抬眼望了一下标号为。ap的书架,而中国水站着的这个书架,标号是“ag”的。 中国水认真看了一眼自己手里拿的书的内容,puterprograms,whetherinsourceorobjecetivecode,shallbeprotectedsasliteraryworksundertheberneconvention(1971),(计算机程序,无论是源代码或者是目标代码,都应被当做1971年版伯尔尼公约中的文字作品而加以保护。)”这和他的法医学专业相差十万八千里那么远,显然,真秀站在他背后的时候就看到了他拿错了书,所以才说了那句话提醒他,真秀已经知道,他根本没在看书,而在想其他的事。微微撇了撇嘴,中国水把书放回书架,“你来了。”他说了一句无关紧要的话。 “在想什么?”真秀靠在对面的书架上,他很喜欢靠着什么东西站着,不可否认,他这么靠着,总给人一种想要模仿的感觉,因为他看起来是如此舒服。 中国水看了他一眼,这一眼如果是看向别人的,别人或许就会认为是被“盯”了一眼,中国水的眼神如此犀利。“没什么。”他简单地回答。 “在想雪言,是不是?”真秀的眼睛被他隐藏到书架的影子里去了,中国水看不见他的眼神,“在怀疑,为什么她突然间变了一个人似的。” “嗯,因为她不是雪言。”中国水语出惊人,但他却没什么表情。 “啊,只要稍微细心的人,稍微关心雪言的人,都可以发现她不是雪言,因为她实在和姜雪言差距太远了。”真秀无所谓地笑,“你想的不是这个。” 中国水古怪地问了一句:“你知道我想的是什么?” “怎么保护她。对不对?”真秀耸耸肩,“你喜欢她。” 中国水非常非常古怪地盯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嘿地冷笑了一声,“看来果然没什么事是你不知道的。”他双手抱胸,也靠在了书架上,“不错,我喜欢她,那又怎么样?她有不少优点,我欣赏聪明的女孩子。” “没怎么样,不过想确认一件事。”真秀扬起眉,“我记得你从前是从来不和人接触的,更不用说借笔记给女生,所以想确认一下,你确实不会伤害她。” “她喜欢你。”中国水冷冷地说。 真秀微微一笑,“这种喜欢不会有什么结果,”他考虑了一下,“我来的意思是说,假如你不会伤害她的话,那么你去喜欢她也不是一件坏事。” 他说得太直接了,中国水错愕地看着他,真秀的意思是,希望他把雪言从他身边抢走吗?“你太自私了!”他有一股怒气冲上眉梢,“如果你选择的是日之嫒,你就不应该留下雪言,更不应该说这种话来摆脱她。她喜欢你,你明明知道,却要把她当做货物来送给我吗?”他冷冷地道,“伊贺颜真秀,我一直很尊重你,尊重你在学校的作为,尊重你的才能,你不要送上门来挨揍,我的拳头是不会饶人的。” 真秀的声音依然柔和,“我没有说,我要把她像货物一样送给你,我只是希望,多一个人保护她。”他并没有被中国水威胁到,“她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我很担心……”他若有所思地停了一下,“在有些时候我保护不了她,那就要靠你了。” 这句话是什么童思?中国水盯着他,缓缓地问:“真秀,我虽然不清楚你为什么要把日之嫒送去英国,为什么要留下雪言来制造传言让日之嫒在英国对你死心,但是我还不太笨,我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不必问,我回答你。”真秀很快地打断他,“是的。”他回答得很快,然后他笑了一下,“所以有些事情是一定要安排的。” 中国水脸色古怪地凝视着他,“真秀,我佩服你。” “啊,我也是没有办法。”真秀抬起手臂枕在头下,望着书架的顶部,“有得选择我也不会这样,谁叫我得罪了鬼怪,天地不容?呵呵。”他开玩笑,看了中国水一眼,“说真的,我需要一个帮手,你愿不愿意帮我?” 真秀这样望过来的时候,通常令人无法拒绝。中国水沉默了一下,“好的,我帮你保护她。”他回答。 在中国水做出了承诺之后,真秀静了一会儿,中国水也闭嘴默然。 过了好一会儿,中国水微微牵动嘴角,嘿地笑了一声,“真秀,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这么想保护一个人。” “她的处境很危险,我不想因为她的事情,连累到伊贺颜整个学校的安全。”他的头枕着手臂,动作显得很潇洒。 “是吗?”中国水笑了一声,“雪言不是让人会起保护欲的女生,她是那么强,身手矫健,头脑冷静,给人的感觉像亚马逊的女战士。”他开玩笑,亚马逊女战士是一种电脑战斗游戏的主角,“有时候的态度像一个幽异的女鬼,你的保护欲未免太强了。” 是吗?像亚马逊女战士?还是像受伤的野兽?像幽异的女鬼?真秀沉默,答了一句,“交易,与感情无关。”雪言不是坚强的女孩,她只不过是拼命保护自己罢了,因为如果不保护的话,她就有可能被分割成各种器官出售……她不信任警方,因为,也害怕自己变成实验室的研究品。 “真秀?”中国水看他在出神,“你不回教室去?雪言可能要去哲学楼找你了。” 真秀微徽一震,“嗯,我走了。”他站起来,顺着书架与书架之间的空隙往外走,顺道伸了个懒腰。 真秀这几天也经常不去上课吧?中国水深思着,走向那边ap的书架,继续找他想要的书。 %%%%%-%%%%%-%%%%% 下午四点,是下午只有两节课的院系下课的时间。 雪言还是在哲学楼前面等着,不过经过了藏血的警告,她面对真秀的时候心情只有更加混乱,有一股说不出的烦恼比她经历过的死亡的恐惧还要让人不得安宁。 “喂,下了课去图书馆。” “好啊,我要去查关于期末论文的资料,哎呀死了,我的借书证忘记带了……” 下了课的人纷纷走出门口,喧哗的声音,各种各样的议沦差不多吵聋了雪言的耳朵。皱着眉头,她没想过在人群中也会这么寂寞,厌恶地听着,只想着她要等的那个人为什么还不出来。 “雪言!”差不多人都走光了,真秀才从里面出来,雪言松了口气,她差点以为他在里面迷路了,瞪了他一眼,还没开口嘲弄人,突然耳边一阵风,一个足球不知道从哪里被踢了过来,直扑真秀的胸口。 糟了!她吃了一惊,来不及把球挡下来了。 真秀显然也吃了一惊,然后他微微侧了身,那个球“碰”的一声打在他左肩,真秀的肩头微微向后一缩,卸掉了球飞撞过来的力道,那个球轻轻从他肩头掉了下来,落在地上,真秀一脚踏住球,显得很熟练。 唉!那只不过是一个足球,她有什么好紧张的?雪言松了—口大气。 “真秀!踢过来!”那边有人一阵笑声,雪言抬头一看,又是仲海!他好像整天除了玩球没见他做什么正经事。 “接住了。”真秀笑了一声,迟了一步,“啪”的一声把足球踢了回去,准准地飞向仲海的脸。 “该死的伊贺颜真秀!”仲海手里本来拿着冰淇淋,被他这么突如其来地一踢,仓促之中用手接住了足球,而手里的冰淇淋可就飞了,掉在了地上,溅一身,他恼羞成怒,在那边大吼大叫,暴跳如雷。 “哈哈哈……”真秀拉着雪言的手,“记住了,弄脏的地板要擦干净,否则扣你期末的总评。” “伊贺颜真秀!”背后的咒骂震耳欲聋。 而真秀拉着雪言,早就扬长而去。 “哈哈……”雪言笑个不停,她还是第一次看见真秀捉弄人,拉着手跑出去老远,两个人才停下来,她喘着气,“哈哈,原来你……你也会欺负人……” 真秀也微微喘息,“你背对着他,那个球是他故意踢过来的,只不过脚法不好,没有踢到你身上。”他奔跑过后,脸上有一层红晕,更显得他像个运动男孩,球衣球鞋,大大的帽子在他身后飘。 “原来你在替我报复,”雪言笑着喘气,“没想到你的球艺这么好,平时怎么都没看你去踢球?”她在榛子树下坐了下来,拉拉真秀,示意他也坐下来,“休息一会,坐在这里好舒服,你怎么从来不坐?” 真秀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看着她运动过后红晕的脸比起她苍白的样子好看得多,他看了一阵,笑道:“看来跑一跑,你的心情好得多。” 雪言丢了一颗榛子起来,然后又接住,“好久没有运动了,再坐下去,我很快就要变成卖不出去的次品了。”她开玩笑,“不够优秀的人是不能够被出售的。” 她居然开这种玩笑!真秀耸了耸肩,“一共有多少产品?有资格被出售的,有几个人?”他也开玩笑。 “一个。”雪言回答。 “你?”真秀诧异,他没想过,居然“产品”只有雪言一个! “是的,所以,他们一定要找到我,要么被杀死,要么被出售。”雪言笑笑,“成功的产品是很少的,你要知道,能够被不同的人体接受而不产生排斥反应才能卖出价钱。”她的头发垂在脸颊边,运动过后的红晕还没有退去,她像苹果一般可爱,“除了相同的血缘,能够被各种不同的人体所接受而不产生任何排斥的器官是很少的,我就是这样的器官。”她用很平淡的口气,把她自己说成是一种零散地出售的东西,“当然,这种绝对不排斥的人体器官是在很特殊的条件下培养出来的,很多人受不了那种培养,都死了。” 看来,她的处境要比他想象的还要危险得多,真秀把手插进口袋里,背靠着榛树,“呼”的一声吐出一口长气,“那些已经过去了,别再想了,再想只会让你更克服不了那种恐惧。” 雪言耸耸肩,“无所谓,我早就习惯了。”她剥开榛子,问:“怎么从来没看你去踢球?你不是很喜欢足球吗?”一边问,她把榛子放在嘴里咬着,看在真秀眼里,有一种娇俏的味道。当然,她不是故意的,却让他莫名地心里微微一跳。 “我从前喜欢,现在——”真秀也耸耸肩,“不感兴趣了。” 雪言剥开第二个榛子,递给他,“我发现你每身衣服都有帽子,真奇怪,真秀喜欢帽子?”她觉得,帽子代表着单纯、可爱、幼稚,而这些,真秀一点边也沾不上。 真秀显然看穿了她的想法,“你觉得只有孩子才穿带帽子的衣服?” “是的。”雪言承认,“不过你穿起来,总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和孩子不一样。” “带帽子的衣服,用来预防感冒。”真秀一本正经地回答,拉起了帽子,“就像这样。” 雪言怔了一怔,推了他一把,“胡说八道!” 真秀笑着被她推到一边去,头上的帽子掉了半边下来,他现在和一个普通的学生完全一样,“哈哈!告诉你了你不信,哎呀——”他皱起眉头,雪言一拳打在刚才他被足球砸到的地方,“很痛的。” 雪言嗤之以鼻,哼了一声,嘲笑,“说你幼稚,偏不肯承认就算了,还乱找借口,活该!” 真秀揉了揉左肩,放弃了挣扎,让雪言顺势靠在他怀里,她喜欢接近他,或许只有在真秀身边,她才能感受到安全,才能真正放松。 “雪言,你很香。”他告诉她一个事实。 “香?像香肉那样的香吗?”雪言悠悠地冷笑,“被特价出售的东西,总要有一点讨人喜欢的地方,不是吗?就像——卤肉店的卤肉香一样。” “不要把自己说得像一只烤鸡或者一条香肠。”真秀很舒适地伸出手枕在头下,“你不是。” “我是。”雪言回答,“只不过烤鸡从卤肉店的砧板上跑了。” “再说我要生气了。”真秀望着榛树缝隙里的天空,“你看世界多么美丽,天空多么蓝,你如果是一只烤鸡,那么我岂不是很滑稽?抱着一只烤鸡坐在地上?”他悠悠地说,居然语气还是一本正经的。 雪言忍不住笑了,“算了,你没有幽默感。” “我有,不过我不欣赏黑色的幽默。”真秀回答。 “下次我说一些栗子色的幽默。”雪言看着他的球衣,不可否认真秀穿着球衣看起来很合适,“今天藏血到宿舍来找我。” “嗯?”真秀已经闭上眼睛,“他说了一些什么?” “你猜得到,不是吗?”雪言安静地说。 “要你离开?”真秀不置可否。 “嗯,他说,越是漂亮的人偶,腐朽的时候,越是会让人流泪。”她突然坐了起来,凝视着真秀,“他是什么意思?他是为了你,对不对?” 真秀睁开了眼睛,“什么时候藏血越来越有诗人的天赋了?说话说成这样,哪里有人听得懂?” “为什么说是人偶,你是个人偶吗?”雪言凝视着他。 真秀笑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还是答了一句很技巧的话,“你说是,就是吧。” “你是个不会爱人的木偶,你们不希望日之嫒受到伤害,因为她是不能受伤的娃娃,所以她被送去了英国。”雪言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观察着真秀的反应。 “你真聪明。”真秀没有说她猜得对,还是不对,只是充满感叹地赞美了她一句。 “为什么?理由不能告诉我吗?”雪言挫败地变色。 “不能。”真秀耸了耸肩。 “真秀——”雪言欲言又止。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真秀把手插在口袋里,站了起来,缓缓向前走了几步,回过身来,如是说。 她无法打败真秀,纵然她试图了解有关真秀的一切,她的努力,换来的只是礼貌的拒绝。 突然间,眼眶热了一热,一股被冷落被遗弃的心情浮了上来,那是被保护被关心之后的贪婪,想要求更多的感情,却忘记了,自己只是一只烤鸡,随时会被入抓回砧板的烤鸡。没有人会把心真正交托给一只烤鸡的。妄图要了解什么,分担什么,都是徒劳的,你只需要。安分守己地被保护就好,多嘴多舌,那么想要了解真秀,但是真秀——并不需要你了解啊!只是交易,不淡感情,你忘记了吗?雪言坐在原地,默默地想。 她似乎是——真秀回头看了一眼,很伤心—— 突然雪言转过头来,笑了,“对不起,我以后不再问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真秀没有问我,我当然也不能问真秀。” 她居然笑得这么快!真秀的心再一次震动了一下,短时间腐朽的人偶……他皱了皱眉,一股欲言又止的心情缠绕不去,突然让他愉快不起来了。 “走啦。”真秀把书包往肩上一搭,另一手仍然插在口袋里,“今天晚上请你去伊贺颜的中餐厅,吃一点别的东西。” “好。”雪言跟着他站起来。 “跑过去好不好?”真秀突然回头一笑。 “好啊,看是你快还是我快。”雪言穿着校服的短裙、短统袜和跑鞋,一下子风一样掠了出去。 “我会输给你?”真秀追了上去,他很少跑,常常都是走路很悠闲的样子,一旦跑起来,雪言才知道他有着惊人的速度。 “我可是优秀品种,和普通女生不一样的。”雪言边跑边笑,“追得上我再说!” 她果然是运动细胞好得惊人的女生!这么优秀的体能,却是器官买卖中的一种估价的条件。真秀追上去,贴着她耳边跑,如果没有阿刹德的阴影,雪言会是多么快乐多么优秀的女孩子。 “你也不差!”雪言已经尽了全力,真秀却依然跟在她身边,不快也不慢,虽然说他是男生,但是显然,她现在的速度已经快过一般的男孩子,真秀不仅是脑子上的强者,连体育方面都是。 很快的,伊贺颜中餐厅已经在眼前,两个奔跑的疯子停下来,等着呼吸平静下来才进去。雪言看着真秀背后晃动的帽子,笑了起来,“真看不出,你跑得这么快……怎么不参加校运会……我没在名单上看见你的名字……” 真秀一只手扶着中餐厅的围墙,边喘边笑,“没有仲海快,跑不过他,也跑不过藏血,干脆不参加了,哈哈。” “原来……你也这么好胜。”雪言笑了,“谁规定你样样都要第一?” “我没说不可以,所以我不参加,我连威胁都不给他们,怎么能说我好胜?”真秀笑,“走了,进去吧。” 雪言和真秀走进伊贺颜的中餐馆,没有留意到,中餐馆门外,停着一辆黑色的开篷车,在夜色里,有一个诡异的影子。 %%%%%-%%%%%-%%%%% “那丫头是在伊贺颜大学的门口被车擅死的,不过,那丫头和伊贺颜大学的伊贺颜家族没有任何联系,为什么伊贺颜家族要给她收尸,我就是想不通这一点,除非那丫头其实没死,跑进学校躲起来了,伊贺颜家族在庇护她,故意捏造了已经死亡的假象。” “那丫头就算死了,尸体也值不少钱啊,我们已经有了好几个买家,丫头的眼角膜、心瓣膜、小腿骨还有左手的一块韧带,都已经有主了。” “伊贺颜大学是国际私立贵族大学,里头不少学生得罪不得,说不定他们的家长就是我们的买主,就算现在不是,将来也可能会是。” “伊贺颜大学现在是伊贺颜真秀在掌管吧?听说这小子不太好惹,手腕很厉害。” “厉害又怎么样?老子一枪崩了他,看他要怎么厉害得起来?” “他如果真的是个人物,你能崩得到他?大头别傻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男一女两个学生走了进来,打打闹闹的,也没有引起谁的注意,现在学生不都这样?那“大头”偶尔往门口看了一眼,看到那男生粟子色的球衣和帽子,呸了一声,“乳臭未干的小子!” 正在上楼的男生似乎微微停了一下,没回头,手插在口袋里,继续上楼了。 %%%%%-%%%%%-%%%%% 走进二楼的包厢,雪言的脸色变得出奇地苍白,她像僵尸一样冰冷且直挺挺地站在包厢中间,像已经完全失去了反应的能力。 真秀反手扣上了门,在听见门“砰”的一声关了起来时,雪言震动了一下,突然紧紧用双手把自己抱了起来,牙齿在打战。 “别怕。”真秀知道她在极度紧张和恐惧的时候就会变成这种样子,关上门,他拉下窗帘,从背后抱住全身冰冷的雪言,让她温暖一下,然后慢慢坐下来。 “他们……要把我分成很多很多块……卖掉……”雪言极低极低地说,“我……我听见了。”她全身都在发抖,真秀紧紧抱着她,她拼命往真秀怀里钻,像是希望自己可以缩小成看不见的东西,躲进真秀的口袋藏起来。 “别怕,他们不知道你在这里。”真秀柔声安慰,雪言苍白得像个木偶,刚才奔跑过的红晕全都不见了。 “他们很快就会找到我的,很快就会的。”雪言低声凄凉地笑,“我还会连累你,他们已经——知道你了。” 真秀的嘴角微微一撇,“我不怕。” “可是我怕,你不懂的,你不明白的,你不知道他们的可怕,他们全部都不是人!是凶手!全部都是杀人凶手!”雪言摇头,她已经说不下去了,她的身体僵硬得不像活人,高度的紧张让她的微血管全部收缩,皮肤呈现惊人的惨白。 “他们也是人,不是魔鬼,最多是丧心病狂的坏人。”真秀握着她的手,她的手指僵直,居然冰冷得无法和他交握,再这么恐惧下去,她说不定要先因为精神的高度紧张而疯掉,或者死掉。 “笃笃。”敲门声。 雪言全身一震,真秀只得低头吻了她的额头一下,表示安慰,“别怕。”他放开她,过去开门,“什么事?” “先生小姐,请问要点菜吗?” “一份海鲜煲,柠檬乳鸽,西芹百合,两份海胆沙和生鱼片。”真秀微笑,“还有,可以先给我送一杯热咖啡吗?” “可以,先生请稍等。” 雪言窝在包厢的椅子上颤抖,她把自己蜷缩起来,抱得像一个茧。 “没有人会伤害你,我会保护你的,别怕。”真秀解下球衣的外套,用那一层栗子色的外套把她包住,遮住她的眼睛,给她一点安全感。 真秀的球衣带着真秀的体温和味道,雪言紧紧抓住,往球衣里面躲,她害怕光,害怕风,害怕一切可能使她暴露的东西。 除了真秀,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她安全感,如果没有真秀这一根溺水的稻草让她抓住,她宁愿现在立刻就消失!她紧紧抓住真秀的手,真秀的温暖,真秀…… “笃笃……”服务生敲门,“先生,热咖啡。” “雪言,你放开我,我要去拿咖啡。”真秀轻声在雪言耳边说。 雪言的手微微松了一下,真秀站起身,她又立刻拉住了他,眼睛透露出强烈的哀怜之色,满眼都是“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 她像个将要被人遗弃的可怜虫,好像他一放手,她就会被扫进垃圾堆,会被带走。 真秀被她紧紧拉住,服务生体贴地把热咖啡留在桌子上,关了门出去。 “雪言,喝一点,放松一点,别怕,你整个人都冷了。”真秀把热咖啡凑到雪言嘴边。 雪言咬住了牙关,所以喝不下。 “雪言。”真秀把热咖啡留在雪言手里,让她双手握着,温暖她冰冷的手。 过了好一阵子,雪言才微微张开嘴唇,一张开,她的嘴唇就渗出血来,嘴唇早就被她咬破了。喝了一口咖啡,雪言才慢慢回过一点神来,失神的眼睛望着真秀,“对不起。” 真秀看着被球衣包成一团的雪言,栗子色的球衣,衬得她的脸色惨自得像鬼,“冷静一点,他们不知道的。” “但是,我们还要下去。”雪言仍在发抖,她捧着咖啡,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喝,“下去了,他们还是会看见的。” “我们等到他们走了再走,好不好?”真秀拍拍她的头,像安慰着受惊的小动物,“我不该说今天要来中餐厅的。” “遇到了也好,省得……他们要对付你,你都不知道……”雪言的牙关仍然在打战。 真秀给她打上球衣的绳结,笑了笑,“这种事,只是迟早而已。” 雪言慢慢抬起头来,苍白的脸色微微一红,“你讨厌咖啡的。”她低声道,真秀从来不喝咖啡,也尽量离咖啡的味道很远。 “咖啡容易给人温暖的感觉。”真秀笑笑,“我不讨厌咖啡,只不过这一阵子不喝而已。” 不讨厌的话,为什么不喝?雪言渐渐平静下来,虽然恐惧,却已经可以控制自己,蜷缩在真秀的球衣里,她慢慢抬起头,“真秀不冷吗?” 真秀的球衣里穿的是比较单薄的背心,在十月底这样的天气里,是太少了一点。 “不冷。” “可是……”雪言本想说,你不是说,穿带帽子的衣服,是为了预防感冒吗?一抬头,她突然呆了一呆,“真秀你——” 真秀低头一看,下午被足球撞中的左肩起了一片淤青,他看了一服,无所谓地耸耸肩,就像早在预料之中,“没事,撞了一下。” 仲海那一脚踢得这么重!雪言从真秀的球衣里伸出手,轻轻地在真秀左肩裸露的皮肤上触了—下,“很痛吗?” 真秀看者她苍白又怯生生的表情,完全不像她平时那样的讥讽幽异,耸耸肩,“不怕了?” “我忘了。”雪言脸上泛起红晕,看到了真秀左肩上一大片的淤青,她就突然有一半的心思在真秀身上,恐惧陡然减少了一半,至少她已经会勉强笑了。 “把你自己当做普通人,完全忘记阿刹德,就算他们看到你,也不会认得你的。”真秀摸摸她的额头,虽然还是冷,但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冷了,“冷静一点,你刚才走进来的时候不是很好吗?没有人认出你,对不对?” “我好害怕。”雪言紧紧抓住真秀的手,“我看过……看过他们把我的朋友……卖出去的样子……”她显然有些被刺激过度的回忆,那些回忆,让她始终都像一只惊弓之鸟。 门吱呀一声开了,服务生看着门里相拥的一对,怔了一怔,显得有些尴尬,“上菜了。” “请问楼下f座的六位先生还在吗?”真秀问。 “先生是他们的朋友?”服务生微笑,“他们刚刚就走了。” 真秀若有所思,“多谢了,只是里面有位先生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朋友,我们不认识的。” “菜已经上齐了,请慢用。”服务生关上门出去。 “他们已经走了。”真秀轻轻地整理好雪言躲在球衣里凌乱的头发,“别怕。” 雪言仍然有一阵子不敢动,好一阵子才从球衣里面出来,“对不起,我很抱歉……对不起……”刚才惊恐得忘了要哭,现在雪言却忍不住有眼泪在眼睛里转来转去。 “过来吧,我已经饿了。”真秀放手,只当没有看见她的眼泪,坐到了桌边的椅子上。 雪言擦掉眼泪,笑了一笑,“嗯。” 她很好强,但是并不坚强。真秀在心里评价。 第4章 危险的境地 “嗯,我知道了。我会处理的,藏血和仲海会帮我,妈你不用担心,不必让爸爸回来了,你们还在瑞士,来回都不方便,我解决了立刻告诉你。”真秀一身睡衣,接一个从国外打回来的电话。 电话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真秀站在窗前,半身靠在窗台上,“我知道,我会照顾自己的,不用替我操心那么多,伊贺颜我会继续管理,帛叔会照顾我的。” 过了一阵子,真秀收线,“就这样,再见。” 一件衣服盖到真秀身上,真秀转过身,把衣服披在他身上的是一个脸色慈祥的老仆人,“少爷,这样说话要着凉的。” 真秀笑了笑。还没说什么,帛叔慈祥地拍拍他的肩,“少爷长大了,很像当年的老爷。” “妈和爸在瑞士会一直过得很好的吧?”真秀悠悠地叹息,“看来有没有我都一样呢,妈妈和爸爸还是一样很快乐。” “胡说!”帛叔笑骂,“怎么会一样呢?少爷是老爷和夫人的心头宝,没了你,谁也不会高兴的,从小到大,少爷都是人人心中的宝。”他把真秀按在床上,“快睡了,这么大了还像孩子—样,明天还要早起呢。” “帛叔。”真秀躺在床上,让帛叔像对待孩子一样给他盖好被子,“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帛叔会想我吗?” “你说什么啊?”帛叔皱眉。 “如果有一天连妈妈都忘记了,帛叔可以帮我提醒她吗?”真秀这几句话是自言自语,闭上了眼睛。 真秀少爷?帛叔诧异地看着他,这个从小到大由他一手带大的孩子,是有什么心事吗? %%%%%-%%%%%-%%%%% 第二天早上。 在伊贺颜大学的事务处。 围聚在真秀办公桌前面的是藏血、仲海、中国水、雪言和真秀。 顶着一个篮球在手指尖上转着,仲海悠闲地问真秀:“今天逃课,期末还扣不扣我学分,伊贺颜真秀少爷?” 真秀靠着事务处的玻璃幕墙站着,还没回答,中国水已经冷冷地打断他,“那也要你到了期末还有分数可以扣才行,仲海,三分之一课时逃课,无论哪一课都不会给你分数的。” “你们到底是来吵期末总评,还是来想办法解决问题的?”藏血坐在桌面上,一只脚曲起来踩在桌面上,他双手抱着那只脚的膝盖。 雪言坐在那边的沙发里,双手抱着一杯热咖啡,低着头,没有说话。 “真秀又不开口,我有什么话好说?”仲海说话的时候一分神,那个篮球从指尖上掉了下来,在桌面上一弹,弹向靠着墙的真秀。 “啪”的一声,真秀接住那个球,另一只手仍然插在口袋里,很闲适地靠在墙上,“我想关于雪言不是雪言的问题,你们或多或少心里都有数,对不对,” 中国水闭嘴不答,这个问题,他已经答过了。 藏血的发辫在办公桌的边缘晃动,他推了一下自己的金边眼镜,微微一笑,“啊,我只是怀疑,并没有确定。”解释了一句,藏血慢慢地说:“雪言有时候锋芒毕露,不太像资料里懦弱的女孩。” “我知道她不是雪言。”仲海举手,做乖巧状,“理由很简单,上学期所有体育不及格的学生的补考,都是我安排的,在几个月以前,姜雪言由于非常糟糕的表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三十五分的体育是同情分,按道理她应该连—分都没有的。这学期她突然变成了运动天才,我当然知道她不是雪言,虽然她们长得很像,但是这个雪言矮一些,我还是分得出来的,人只会长高,恐怕不会变矮的。” 雪言慢慢抬起头,她不知道,她在别人眼里,已经露出了那么多的破绽,如果让阿刹德的人稍微接近,她一定会露出马脚……一股熟悉的恶寒泛上心头,她紧紧地握住咖啡杯,咬着嘴唇。 真秀用最简洁和最快速的方法,解释清楚了这具体是怎么一回事,然后耸了耸肩,“昨天阿刹德的人,已经出现在学校里,雪言的处境很危险,你们有什么看法?” “原来你们两个昨天晚上跑到中餐厅去逍遥,喷喷,真秀啊真秀,真看不出来,你还真是一个标准情人,做什么都是第一流的,连泡妞也是。去吃海鲜全餐?你还真不是普通的阔绰,什么时候请我吃一顿?”仲海笑嘻嘻。 “仲海!”中国水瞪了他一眼,“你就不能正经一点?” “你干什么今天老是和我过不去?”仲海怪叫,“这还有什么好讨沦的?把雪言藏到真秀家里去不就行了?不要让她在学校出现,以免让人半路上看见了。” “你这算是什么主意?”藏血皱眉,“你没听见阿刹德那些人第一步要对付的就是真秀吗?藏到真秀家里去?你怕雪言暴露得不够快吗,” “喂!不藏到真秀家里去难道藏到你家里去?”仲海瞪眼,“你家里可是上有老下有小,带了个女生回家,你不怕立刻成了你家左邻右舍的新闻,一下子全世界都知道了,那还藏什么藏?” “留在学校里就很好。”中国水插了一句,“雪言只要表现得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阿刹德的人没有那么容易找到她的。” “对,雪言突然从学校消失了也很惹人注意,这样好了,让她像平常一样,十节课只上那么一两节,其他时间都待在宿舍里不要到处跑,少见人,少说话,这样可以了吧?”仲海说话说得特别快。 让她一个人留在宿舍里?她会害怕的,雪言需要一个人陪她。真秀靠着玻璃幕墙,转过头问雪言:“你说呢?” 雪言苍白的脸上勉强笑了—下,显得可怜生生,“我也同意,只要一个人躲在宿舍里,当自己不存在,就不会有事。别担心,我一个人可以的。”她居然像知道了真秀的想法,反而开口安慰他,“昨天……只是我没有心理准备,看到了才会那么害怕,现在不会了。” 四个男生面面相觑,谁都看得出她怕得要死,却要勉强说不怕。 真秀手一抬,把篮球抛给了仲海,“暂时就这样吧,你们过来一下。”他打开电脑屏幕,“这是我凭印象在国际刑事犯罪档案里面查到的,昨天我走进餐厅门口的时候大概看了一眼,这是我有记忆五个人。” 大家全部集中注意力在屏幕上,只有雪言苍白着脸。真秀他有那么好的眼力,只看了——眼,就牢牢地记得有些什么人,他昨天晚上一定蠢得很晚。 “还有一个背对着我,我看不见他的脸,不过从口气和他坐的位置看来,是六个人中的首脑。”真秀指着屏幕,里面只有寥寥几行,资料少得可怜,“有关阿刹德,档案里只有十七个人有明确的纪录,而且这十七个人现在还有多少是活着的,谁也不知道。昨天在伊贺颜出现了这五个、那第六个人,也并不一定在这些资料里面。” “狙击手大头,鬼面客,老鼠,居然还有人叫麻醉品?这老兄的名字有创意到家了!”仲海一边看一边自盲自语,“美洲山狮,这些明显都是绰号,不是真实的名字,果然狡猾。” “kef”藏血开玩笑,“这可不一定是麻醉品,说不定,人家的名字其实意思挺美的,是‘如迷醉的梦境’的意思,呵呵。” “也可能是印度大麻。”中国水冷冰冰地说。 真秀用文件夹“笃笃”地敲着桌子,“不要讨论‘kef’的意思。”他要把这群人的精力集中起来,简直组织纪律性极度涣散!有几个人会在讨论一件性命攸关的事情的时候,突然间转移话题,讨论起麻醉品来了? “是印度大麻。”是雪言的声音,她幽幽地道,“他是印度人,没加入阿刹德之前贩卖过毒品。” 真秀在她面前讨论阿刹德的成员,本是想激起她反抗的勇气,但是她真的开口插入了谈论,心里却莫名地涌上了一股不忍心的情绪。是昨天雪言的恐惧还缠绕在他心头没有散去吗?强迫她画对,对雪言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吧?坚强一点,你要坚强一点。真秀指着屏幕,本想说什么的,却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了。 “真秀?”藏血诧异,“怎么了?”怎么一句话说一半?这不是真秀的作风。 “没事。”真秀定了定神,“雪言,你知道第六个人是谁吗?” 雪言摇头,轻声道:“我平时见到的,只是喂养我们的大头、印度大麻和老鼠。” 听到了这句话,莫名的人人都有一种反胃的感觉,她用了“喂养”这个词,然后跟着的是“大头、印度大麻、和老鼠”。 仲海难受地摸了摸脖子,“我的天,想到这些名字,你怎么还能吃得下去?老鼠?这位老兄也真是的。” “当你不吃下去就会死的时候,不吃也得吃。”雪言冷冰冰地说,然后她似乎是太用力握住那个咖啡杯了,“喀喇”一声,咖啡杯在她手里破裂,破裂的碎瓷,一一扎进了她手里。 “雪言!”真秀吃了一惊,迅速过来抓住了她的手,“藏血!” 藏血很快过来,挑出了她双手的碎瓷,给她的伤口涂了一层止血药,才皱眉,“你搞什么?” “我不是故意要制造麻烦的。”雪言淡淡一笑,凑近了看,藏血就看得出,她笑得很淡,却很凄凉,“如果你们嫌我麻烦,我可以马上走。” “胡说八道!有谁嫌你麻烦了,”藏血给她涂好药,她手上的伤只是轻伤。 “不要骗我。”雪言淡淡地说, 藏血呆了一呆,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表情。 等收拾好雪言两手的伤,藏血拉着她站起来,当没有看见站着的两个人奇异的目光,若无其事地走过电脑屏幕前面,“真秀你刚才没说完,你想到了关于第六个人什么?” 真秀走过去饮水机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耸耸肩,“既然阿刹德可以制造一种可以供人随便移植的活人器官,这件事背后一定有一个关于免疫与排斥反应的医学专家。我在想,也许这第六个人是这方面的专家。” “很有道理。”藏血点头,“那就是同行了。” 仲梅多看了两眼,记住屏幕上五个人的模样,“真秀,按你的意思,如果我们在学校里遇到了这些恶心佬,是要一拳打倒拖走,还是……” “不要轻举妄动。”真秀喝了一口水,笑了笑,把肩靠在饮水机上,“我只不过召集你们来说清楚情况,帮助雪言瞒天过海而已,你们可以帮她,让她成为最不起眼的姜雪言。”再喝了一口水,真秀抿起嘴角,“主要的行动会在我这里,他们会先调查我,有所行动,也会从我身上着手。所以有什么激烈的行为,还是我来吧。” “真秀,虽然你一向很能干,但是这一次的事情很危险……”仲海犹豫,“你真的不打算要任何人帮忙,要自己直接来?我看你还是告诉伯父—声比较好。” “不用了,反正该来的还是要来的。”真秀很愉快地扬起眉毛,对着藏血笑了一下,“需要你们帮忙的时候,我一定会说的。” 虽然在讨论她的事情,但是真秀的秘密,总是若有若无地缠绕在问题中间,藏血总有些话想说而没有说,中国水的目光也很奇怪。雪言咬着嘴唇,当满脑子都是真秀的时候,恐惧就随之远走,就好像如果有真秀在身边,就算阿刹德的手术刀对着她,她都不害怕了。 可是真秀,他总是站得那么近,却又感觉那么远。 %%%%%-%%%%%-%%%%% 过了一会儿,仲海、中国水、藏血都走了。真秀过来递给她一张纸片。 雪言接过来,突然眼神亮了一下,真秀的手轻轻落在她肩上,“害怕的时候,打电话给我。” “如果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真秀会喜欢我吗,”雪言握住那张纸,突然问。 真秀放在她肩头的手微微用力向下按了一下,似乎是希望她的激动情绪平静下来,然后他把手插进口袋里,耸了耸肩,“但是雪言并不是普通的女孩子啊。” 雪言望着他,真秀的眼神很奇怪,像转换着种种缤纷的色彩,种种奇怪的神色从他眼底闪过,而他总是带着那殷令人很舒服的味道,很舒服地用肩靠着背后的什么东西站着。“我是说如果。” 真秀的眼睛笑了一下,他转换话题,“我是一个人偶啊,人偶,是会坏掉的。” “真秀不是人偶。”雪言坚持。 真秀转过身去对着玻璃幕墙,有些自嘲地自言自语:“你别信,我是胡扯的。” “可是我……我……”雪言突然站了起来,从后面抱住真秀,“有些时候,我真的感受到了真秀的关心,真秀的温暖,为什么真秀要说是人偶呢?”每次她害怕的时候,真秀都能给她温暖,她不是木头,怎么会感受不到那些温暖里面,其实有一点点心动,一点点的爱恋呢,在被保护的时候,她真的感受得到真秀心里的波动,即使是很微小的一点点,她也感受得到。 真秀微微一震,“你太敏感了。”他轻轻推开她的手,双手插进上衣的口袋,没有回头,“不要随便抱住一个男生,那会让你显得很轻浮的。” 突然之间的冷漠。雪言退了一步,她说错什么了?真秀。是第一次,拒绝了她的接近。从前他不会的,就算她拉着他跳,拉着他跑,靠在他身上,他都不会在乎的,但是他今天非常有礼貌地拒绝了。 他听见雪言退开两步,静了一会儿,他没有回头,然后雪言打开事务处的门,一个人走了出去。 她果然是那种长期在残酷中长大的野兽,拥有拼命保护自己的能力,所以虽然她不够坚强,但是却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在伤害发生之前,她就会拼命地逃走,藏血,你去警告她,是害怕到最后舍不下的人是我,而不是她…… %%%%%-%%%%%-%%%%% “伊贺颜真秀,父母都在瑞士旅游,从十八岁开始管理伊贺颜大学的日常事务,哲学系二年级学生,成绩优秀。”一张关于伊贺颜真秀的资料从打印机里面传了出来。 “可靠吗?” “我入侵了伊贺颜大学的学生资料,应该是没问题的,我们来看一下。” 有人翻了一翻关于真秀的资料,“这小子长得还不错,看起来蛮顺眼的。” “哇,第一学年综合测评,90,147,果然不错,这小子挺聪明,有前途。” “傻瓜!赞敌人聪明,只会显得你自己更笨!”有人冷冷地道,“我警告你,再让我听见一句这样的蠢话,你立马给我滚回阿刹德!” “安静、安静。”一个似乎已经存在很久的人慢慢地说,“伊贺颜真秀是一个对手,不要因为他是一个孩子,就忘了他头脑的聪慧和手段的老练。鬼面,你帮我查一查,伊贺颜真秀90,147分,是不是第一名?” “老大,这个很重要吗?” 被称为“老大”的人微微一笑,“等鬼面查出结果,你们就会了解,伊贺颜真秀是什么样的人了,如果他和我料想的一样的话。” “查到了,他不是第一名,他是第二名。”鬼面回答。 “那么,第一名是多少分?”老大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90,176分。” 老大悠然转过身,“你们明白了吗?做第一不是最困难的事情,困难的是,不出锋芒而又输得十分技巧。让你们参加射击比赛,得奖不困难吧,但是要你们正好差一环没有得奖,你们做得到吗?” 旁边的人面面相觑,“看来要在伊贺颜里面找那丫头,这个伊贺颜真秀是不能不解决的了?” %%%%%-%%%%%-%%%%% 走在通向哲学楼的校道上,真秀深呼吸了一口气,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地走。 他今天穿着第一次见到雪言时穿的那件灰白色的球衣,背后的帽子在他慢慢走路的时候,显得温暖而舒适。突然间,真秀绊到了一块石头,踉跄了一下,真是奇怪,以真秀的眼力和反应,居然躲不开地上一块石头? 踉跄了—下,真秀本能地轻轻一个跳步,向旁边跳开,然后平衡住自己的身体。看他这一跳,显然他有着良好的运动神经,绝对不像会走路绊到石头的人。 “吃到苦头了?”有人在前面嘲笑。 真秀抬起眼睛,远远地站在医学院大楼前的人,长长的辫子在风里摇晃,优雅的金边眼睛在阳光下闪光。“你不去上课?”真秀只是笑笑。 “不要转移话题。”藏血似笑非笑,“我特地在这里等你,本来想问问情况的,看来不用我问,你自己也清楚。” 真秀停下来歪着头看着他,现在已经是上课时间,外边只有逃课的两个人。看了藏血一阵,真秀耸耸肩,笑了,“我可能有点感冒。”他坦白,“你想问的是这个吧?我告诉了你,你现在知道了,那又怎么样呢?”他微笑着看着藏血,“不是我不肯听你的劝,而是,”他耸了耸肩,“该来的还是要来的,谁也没有办法。” 藏血走过来,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我告诉过你,尽可能不要感冒,你怎么从来不听话?”藏血皱眉,“虽然症状并不明显,但是你在这个时候感冒了,实在是一个坏消息。” 真秀懒懒地靠在背后的树干上,“我也不想的。” 藏血白了他一眼。真秀自从被白萧伟昂司狐的白光照射过之后,就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是一种造血系统的疾病,骨髓里的造血组织被替换,导致血液中全血细胞减少,最终严重的贫血、感染和出血而死亡。再生障碍性贫血并不一定是一种绝症,但很不幸的,真秀自从几个月前发病开始,采用了种种的治疗手段,并没有取得任何效果。 这就意味着,真秀除了等待死亡之外,没有任何逃避的方法。 司狐的预言和诅咒,超越了界限的智慧,是不被允许的。他说他们只是他贮藏的亡灵,要遵循塔罗和星辰的指引,因此真秀要为他自己的智慧和博学付出代价。 这就是真秀的秘密,很简单的。只不过因为他要死了,所以,不可以有太多的感情,所以日之嫒要被送去英国,因为她是不能受伤害的娃娃,如果她真的深深地爱上真秀,那么真秀死去的时候,她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她必然要被人送走,真秀要有一个不会让她太伤心的理由和她分手。 然后是雪言,藏血要求雪言离开,不是为了雪言,而是为了真秀。因为真秀不能再重蹈覆辙,让一个完全不知情的女孩爱上他,那样不会有幸福的,爱得越深,只有越悲哀而已。真秀是洒脱的,这件事除了藏血,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不想让任何人担心。担心是没有用的,只不过拖累了很多深爱自己的人为自己痛苦而已,不如就等到真正要离开的那一天,不得不说的时候,再说吧。那是去年九月份的事情,到现在,也差不多将近一年了。 这就是所谓“短时间腐朽的人偶”,爱上真秀,无论真秀爱不爱她,都是不会幸福的。藏血说,越是漂亮的人偶,腐朽的时候,越是容易让人流泪,只是在说,如果在死亡之前投入了太多感情,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悲哀的。 但是这件事让中国水看穿了,他也是学医的,虽然不太正统,但是让他猜到了真秀的秘密。所以那一天他说,他—直有一个问题想问真秀,而真秀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中国水想问的就是,“是asticanemia,aa吗,”这就是他站在“ap”书架前的原因,他想找的,是关于“asticanemia,aa(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书籍,但是由于心有所思,却错走到了“ag”的书架,拿错了书。 “是昨天和雪言又跑又跳,然后脱了外衣给她穿,结果感冒了吧?”藏血摇头,“看来我说的话,你从来都不当真,感冒是没有什么,但是你别忘记你贫血,如果引发了什么并发症,变成了感染或者肺炎,你自己说,是什么后果?”辫子绕过颈项,藏血走过来拉出真秀的手,真秀微微一挣,但终还是没有挣扎到底。藏血拉出他总是插在口袋里的手,手上有好几处淤青,“这是雪言握的?她还真不怜香惜玉。” 真秀微微有些不安地把手插回口袋,“我本来就很容易出血,不是她的错。”他患的是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细胞缓慢地减少,缓慢地衰弱,有些患者可以活十几二十年,真秀本来的身体很好,所以虽然已经发病,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什么明显的症状,除了他特别容易皮下出血、淤青,这已经是再障最轻微的症状了。 “你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还是你已经爱上那个女孩了?”藏血看到了他的不安,“不要我送走了日之媛,你却掉进了另一个深渊里,如果是那样的话,真秀你就太可笑了。” “我不会的。”真秀看着藏血虽然古怪,但是隐藏着担忧的眼神,微微一侧脚,把刚才绊到他的那—块小石头踢了出去。真秀看起来仍是喜欢运动的男生,轻捷而且健康,“我只是……” “你只是想保护她想得有些过头而已。”藏血优雅地嘲笑他,“说真的,雪言是吸引人的女生,孤独、神秘、矫健而且聪明。她会吸引你,一点也不奇怪,就像她自己说的,她不是日之嫒。”藏血走过来,搭着真秀的肩头,在他耳边说,“如果你和我都自私一点,我会说:”真秀,恋爱一次吧,毕竟这可能是你一辈子惟一一次心动。‘但是我很害怕,我怕真的到了那个时候,你和雪言,都受不了那个太差劲的结果,那样会很痛苦的。“ 真秀依然双手插在口袋里,把脚踩在背后的树干上,靠在上面,当身边勾肩搭背的藏血不存在,“命运真的是无法改变的吗?”真秀的发丝在眼前飘动,他的眼睛隐藏在眼睫的阴影之下,他叹息了一声,“你放心,到了那一天,她不会为我哭的。”意味深长地微笑,真秀有点调侃地看着藏血,“倒是你,不要为了我掉眼泪啊,我不会感动的。” 藏血怔了一下,捶了他一举,“哪个要为你哭啊?就凭你的本事,无论是上了天堂还是下了地狱,保管还是管神管鬼的分,为你哭?你做梦!” 真秀笑着躲过他这一拳,“想要打我?你还差着远呢,你忘记了,高中三年的空手道比赛,你没有一次赢过我的。”他轻捷地开始奔跑,帽子在他身后飘荡,怎么看,都是生机盎然的大男孩,要说他面临死亡,是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 “你也别忘了,百米比赛,你是永远的第三!”藏血追了上去,发辫在他身后摇晃,“我看你能跑到哪里去?” 两个人跑远了,遥远的哲学楼下面站着孤独的女孩。 她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她只看见,真秀走过去,藏血在那里等他,然后藏血拉了真秀的手,他们靠在一起说了些什么,突然间打打闹闹,笑着离开了。 真秀一眼也没有往这边看过来,当然他不知道她在这里。 但是……真秀和藏血……他们真的只是朋友那么简单吗?雪言突然觉得初秋的风有些冷,真秀的秘密,就是藏血吗,能干的真秀,绑着一条辫子的藏血……一个喜欢球衣的男生,跑起来风一样快,帽子在身后飘荡,幽深的眼神和灿烂的笑容;一个带着金边眼睛的男生,系一条辫子,优雅而且斯文。 会是很奇怪的事情吗?雪言并不觉得厌恶,只不过有一种彻底被遗弃的感觉,从心底不断地冒上来,很快,她整个人都僵冷了。 这一次的冷,不会再有真秀脱下球衣给她穿了,也不会再有真秀的热咖啡,因为真秀的心,是别人的。 雪言站了很久,在风里僵硬地牵动下一下嘴角,算是自嘲地笑了一下,把手插进口袋里,她默默地顺着校道,走向她的宿舍楼。 只是交易,不谈感情。是我太过分了,有了一点温暖之后,就奢求更多,当然,有一天,这种贪婪要清醒的,真秀最终不会永远对我好,因为真秀,只不过是在保护着一只很可悲的从砧板上逃走的——烤鸡而已。 我会逃走的,我会的,藏血,不必在乎我,我本就什么也不是,本就什么也没有得到过。 第5章 快乐的灭绝 自从那一天看见真秀和藏血在一起,雪言就没在真秀面前流露出任何脆弱的神色。她还是和他一起去吃饭,一起下课,偶尔也打打笑笑,也去坐在榛子树下吃榛子,不过,雪言的心事,她的心情,不会再说给他听了。更不会像那一天那样,把完全没有防备的自己暴露在他面前。 真秀给她的电话,她也从来没有打过,即使在夜里她害怕得不能入眠,她宁愿白天睡觉,也忍耐着,不打电话给真秀。 “还是害怕吗?”真秀很快发现了雪言的不对劲,和她并肩在学校里走着,凝视着她奇异的眼睛。 “不怕了。”雪言淡淡地道,不着痕迹地退开一步,避开真秀想要安慰她的动作,“他们最近没有对你采取什么行动?”她扯开话题,当做没看见真秀眼里那一刹那的忧心。 “啊,上个星期,他们入侵了伊贺颜大学的学生程序,上个星期三早上八点三十五分。”真秀耸耸肩,今天有点起风,他拉起了帽子,“我反追踪,得出的结果是他们现在人在一辆车里,信号移动,地点不确定,他们很谨慎,应该都坐在车里。” “侵入程序?”雪言诧异,“他们要查什么?” “我的资料吧。”真秀漫不经心。 “你小心了,大麻先生他们杀人不眨眼的。”雪言淡淡地道,突然转了话题,“你最近好像很怕冷。” 真秀把帽子拉在头上的样子有点滑稽,不过舒适的布料搭在头上,也让他看起来有一种特别年轻地感觉,“嗯,上星期的感冒到现在还没好,冬天要来了。” 雪言停下来,有点嘲讽地看着他,“你像个没长大的孩子,还不会照顾自己。小心了,不要因为我的事太辛苦,这几天天气凉,感冒起来就不容易好。”分明是关心的话,她却用这种口气说出来,而且说完了她看也不多看他一眼。 她是怎么了?为什么突然对他起了防备?真秀忍耐着心里一股不愉快的感觉,其实他已经不愉快很久了,自从那天她开始对他冷淡,他就已经觉得心情很不好,像有一股什么东西压在心里舒解不开,那是比感冒还要令人讨厌的感觉。“雪言,你最近怎么了?为什么……”他的话到这里中止,接下去要问什么呢?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这么疏远我?为什么不肯再把心里话告诉我?可是,这些是他本来就想逃避的。 “走过来。”雪言突然低声道,一拉真秀的手,突然迅速抬头吻住了真秀的唇。 真秀吃了一惊,随即发现,在雪言背后的树丛里,有个人正对着他们两个看着,而自己的背后也有人!除了让雪言这么吻着,没有办法,可以遮住她的脸。垂下眼睑,真秀知道,表演一旦露出破绽,立刻来的就是杀人之祸!他甚至闭上眼睛,捧住雪言的脸,轻轻的,很投入地吻着雪言的唇。 被他这么一捧,雪言终于可以暂时把脸侧了一点过去,在真秀的手掌中,她的脸颊灼热,极细极细地说: “对不起……” 真秀不能回答,只能用眼睛看着她,他似乎有好多话要说,现在却不能说,眼睛里光彩闪闪的,低下头再次吻了她。 过了一阵子,校道上有人走了过来,笑声传来,前后的两个人迅速离开。真秀才放开了雪言,双手插回口袋里,就好像刚刚结束一个吻的人不是他,微微低头,“你这笨蛋!” 雪言泛起一层怒气,“我不是故意的!”她压低声音,“不那么做他们一定会看到我的脸了。” “你这么做,他们一定会去调查和我在一起的女孩,如果明的没有机会动得了我,他们就会抓住你,你引起他们的注意了。”真秀的眼睛难得闪着激动的光,“如果是我,下一步就去调查你是谁。” “但是我不这么做的话,我连‘下一步’的时间都不会有。”雪言脸色苍白,“对不起,我不知道我这么让人讨厌……”话音刚落,真秀给了她一个耳光。 完全呆住,雪言呆若木鸡地看着真秀,脑子里刹那间一片空白。她无法把真秀和打人这种事联系起来,只听见真秀转过身去,用淡淡的,但是很多人都能够听到的声音说:“喜欢与不喜欢,不能用强逼的手段,就算你吻了我,那又能怎么样呢?姜雪言,你真的太令人失望了。” “真秀,可是我……”我不是要强迫你喜欢我,我只是在逃避阿刹德的追杀,我只是——雪言一句话还没说完,真秀半回过身来,给了她一个无所谓的冷淡的目光,“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吻你,我们分手吧。” “真秀……”雪言一时间无法接受这么多,一只手抚着自己被打的脸,她那时候能知道的就是——真秀不要她了!真秀突然间离开她了!她就像一个被莫名其妙丢弃的木偶。 好冷……好冷……好冷…… 雪言在风里紧紧抱住自己,突然间,一颗眼泪,跌碎在风里。 人来人往,都很有默契地放低了声音,这是一个失恋的可怜虫。 果然,真秀学长是很花心的,不久前才有了雪言,现在,嘱,已经是过去式了。 她不知道她是怎么回到宿舍里的,反正她回来了,而且还神志清醒地锁上了门,关起了灯,揭开被子,然后才躲在里面发抖。 好冷…… 四面八方的黑暗,黑暗里伸缩的鬼手,一双双的眼睛……又来了,她从来没有离开过地狱,就算有,也只是被天使的嘴唇吻了一下,然后就掉入更深的地狱里。 真秀、真秀……她随着心跳的声音默默地呼唤着,慢慢地,把被子往上拉,慢慢地,把自己整个人裹在被子里,慢慢地,紧紧缩成一团。 不念着真秀的名字,她也许就会在这黑暗中疯狂…… %%%%%-%%%%%-%%%%% 她为什么还不打电话来?夜里九点,真秀披着睡衣在家里等着电话,她居然一点疑问也没有,她为什么不打电话来?难道她就真的一点也不在乎?不在乎他就这么打了她一个耳光,也不在乎他说分手,还是他根本会错意,所有的人都瞎了眼,她根本就没有爱上他?否则,她为什么不打电话来问清楚? 真秀等着,帛叔看着少爷坐在电话旁边,特地提醒他:“少爷,夫人不会打电话回来了,她和老爷去加拿大找朋友去了。” “我知道。”真秀披着睡衣,固执地坐在电话旁边。 在帛叔眼里,无论真秀是多么能干,到底还是个孩子。摇了摇头走过去,“少爷,你在等谁的电话?睡衣也不穿好,你这几天一直在感冒,自己不当心,万一真的病倒了,夫人可要心疼了。” 真秀把床上的被子拉过来,披在身上,“这样可以了吧?” 帛叔啼笑皆非,要让人看见了少爷这个样子,谁相信他是在外面什么事都能解决的真秀呢?“盖好了就不要拿起来,真是的。” 真秀漫不经心地点头,“我记得的,你放心好了。” “我出去了,少爷,有什么事叫我。” “嗯。”真秀坐在电话旁,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九点十分……九点二十分……九点三十分…… 她为什么不打屯话过来?不会出事了吧?真秀怀疑,怀疑一旦出现就不可抑制,各种各样奇怪的幻想随之而来,他预想着雪言各种各样离奇恐怖的遭遇,突然打了个冷战,他拿起电话,开始拨号。 %%%%%-%%%%%-%%%%% “叮——” 电话铃响。 被窝里那一团东西猛地颤抖了一下,什么东西在响?什么东西在吵?别吵……我好害怕……别吵……他们会听见的……别吵……雪言在被窝里拼命地用手捂住耳朵,别吵,什么东西都不要有,就像我已经死掉了一样,不要响了! 那电话铃响了好一阵,没有人接听,好不容易,终于停了。 四下里一片安静,但是吵闹过后的安静才特别让人心寒,雪言在被窝里抱住自己,一动不动。 真秀、真秀…… 就像一种驱鬼的符咒,她只有集中精力不断想着真秀,才能抵抗夜里无边无尽的黑暗和恐惧。 %%%%%-%%%%%-%%%%% 没有人接听。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这么晚了,她还不在宿舍里?如果她不在,她会在哪里?如果她在,是不能接听吗? 真秀久久不肯放下电话,第十一声、第十二声……一直都没有人接。 雪言——被那些人卖掉了?明明知道不可能,阿刹德的人一直在他电脑的监控之下,他们晚上没有寓开那部车,信号也在伊贺颜之外,但是他就是忍不住要冒冷汗。 她死掉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真秀突然间闪过了这种想法,他的呼吸急促了起来,脸颊绯红,看了一眼时钟,十点三十七分。“帛叔!我要回学校去!”他突然揭开了身上的被子,从床上跳了下来,穿上球衣、球鞋,“我有重要的事情回学校,过一会儿我给你打电话!” “少爷?”帛叔在洗手间里刷牙,突然间真秀这么跳了起来,让他措手不及,含含糊糊地叫道:“少爷,少爷!你快回来,这么晚了,回学校去干什么?” 但真秀早就跑出去了。 他没叫司机,这么晚了司机早就准备睡了,伊贺颜离学校也不远,他就这么一路跑着去。 %%%%%-%%%%%-%%%%% “咚咚咚!” 电话铃停止了之后大概半个小时,宿舍门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雪言全身僵直,一瞬间,连呼吸都停住了。 或许我应该从这里跳下去。她看着窗口,她不怕死,她怕的是死前的痛苦。 “咚咚咚!” 雪言闭上眼睛,她的的确确不会呼吸了。 “雪言!你在里面吗?开门啊!你在吗?”门外传来的是真秀的声音,令人舒服的声音,令人安稳的声音,“你在里面吗?” 真秀! 雪言突然长长地透了一口气,真秀!为什么忘了,还有真秀? “雪言!” “砰”的一声,真秀撞开门进来了,他穿着一身雪白的球衣,但是却在门口擦上了好几道铁锈和灰尘的痕迹。 一撞开门,真秀看见雪言一动不动蜷缩在被子里,一时间安静,过了一会儿,雪言才听见他也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你在的——吓死我了。”说着,他关上了门,“呀”的一声,靠在了门背后。 “为什么不接电话?”真秀的声音混杂着喘息的声音,他好像跑了很远的样子。 雪言不说话,好一会儿才极细极细地说:“我不知道你会打来。” 她居然连电话给不敢接,连门也不敢开。白天的时候,她还敢冷冰冰地说她不怕。她每天晚上,都是这样到天亮?真秀陡然间一股怒气冲上来,“你——你气死我了!”他走过来,一把把她从被窝里拉了出来,“害怕的话,为什么不说?我给了你电话,为什么不打?为什么要假装坚强?我说了你不是坚强的女生,像个兔子一样躲在被窝里很有趣吗?” “我不敢打电话。”雪言仍然细细地说,“我们已经分手了。” 真秀呆了一呆,忍不住咒骂一声,“你这傻瓜!”他拉起被子拥住全身冰冷的雪言,“那是骗人的!如果不那样做的话,他们就会考虑利用你来影响我了,让他们发现了你和我在一起,惟一的办法,只有让他们也发现我已经不要你了,懂不懂?我只是做给别人看的,如果告诉你的话,戏就不真了,你这么聪明,怎么能不明白呢?” 雪言可怜兮兮地强笑了一下,“可是我就是不明白啁。” “不明白的话,为什么不打电话问我?我在电话机旁等了三个小时!你这混蛋,我打了电话过来,你又不接,我以为……我以为你已经死掉了!”真秀生气的样子很孩子气,雪言在他身边,感受着他的温暖,慢慢抬起头来,呆呆地看着真秀。 “干什么?”真秀的情绪很激动,脸颊绯红,呼吸也很不稳定。 “你在发烧。”雪言呆呆地说,她是无意识的,说完了才有一点点清醒过来,“你感冒了。” 真秀本来是很生气的,被她这样一说,却发作不起来,喘了几口气,他一路从家里跑了过来,跑了快半个小时路,然后进校园,上三楼一气呵成,一点也没有感觉累。现在被雪言呆呆地说了一句“你在发烧”,却突然感到一阵昏眩。 一阵反胃的感觉,是刚才跑得太急了,他不应该一时冲动就这么大半夜冲了出来的,毕竟对于真秀来说,长跑已经是不被允许的了。 雪言也看见了他的脸色突然变得灰白,不知不觉爬起身,拉起被子盖在真秀身上,“你怎么了,别生气,我……我不是故意不接电话、不开门的,我以后一定接,什么电话都接!对不起,你别生气。”她看着真秀余怒未消的眼神,情不自禁地许了一大堆承诺,只要他不要气得脸色发白,那就什么都可以。 真秀推开被子,他要站起来休息一下,贫血让他头昏,剧烈的运动让他反胃,站起来,他转过身,弯下腰来捂住嘴,好难受…… 雪言大吃一惊,“真秀!”她立刻从被窝里跳了起来,扶住真秀,“你怎么了?” 真秀捂住嘴摇了摇头,他好想吐,忍耐了一阵,真秀抑制住了那一阵恶心呕吐的反应,那只是运动过度的正常反应,“我没事,可能有点运动过度,我是跑过来的。” “你干什么三更半夜跑这么远路?”雪言埋怨,倒了一杯水给真秀,“喝一口。” 真秀接过来喝了一口,但是有东西让他喝下去,反而刺激了他未稳定的肠胃,喝了一口之后,他苍白着脸冲进洗漱室,真的吐了。他把晚上吃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 雪言被他吓得脸色比他还难看,“真秀。”她抚着他的背,轻轻拍着他,“怎么样?舒服一点没有?你怎么会跑成这样?如果我已经死掉了,你跑过来,又有什么用?” 真秀嘴角掠起一抹古怪的苦笑,信誓旦旦说不谈感情的,结果却弄成了这样。呕吐之后,他打起精神把洗漱室洗干净,然后才出来。那是他良好的家教告诉他,就算在非常狼狈的情况下,也不要让自己更加狼狈。 雪言递了一杯热水给他,小心翼翼地看着他,就怕他一喝下去,和刚才一样立刻吐了出来。幸好真秀这一次喝了下去脸上立刻泛起了红晕,看起来好得多了。“你才吓死我了,半夜三更,跑过来敲门,还弄成这样。” 真秀长吁一口气,“对不起。”他把一只手压在额头上,“我有点发烧。”他就解释了这一句,然后闭上眼睛,有点沙哑着声音,“可以等明天我头脑清醒一点再向你道歉吗?我好困了。” 精疲力竭之后总是让人特别疲倦的,只不过他怎么可以在女生宿舍里睡着?雪言呆了一呆,要叫他回去吗?他是跑过来的,难道要他再跑回去吗?跑这么一次,已经几乎要了他的命,怎么能要他再跑一次?真秀只是因为担心我,所以忘记了深夜跑出来了?为什么要骗我说不会喜欢人呢?你明明是在乎我的,不管在乎的理由是什么,你今天晚上来,我真的很高兴,很高兴。雪言看着靠着床沿睡着的真秀,他的脸颊因为发烧而红晕,躺在这里睡,明天早上起来会更不舒服吧?她费力地把他拉上床,拉过被子盖在他身上,脱下他的球鞋,想了想,从柜子里再拿了一件厚实的大衣压在被子上。他发烧了,需要出汗,出汗了,明天早上就会好的。 而她,就这样坐着,看着,支着额,一直坐到天亮。 %%%%%-%%%%%-%%%%% “雪言!帛叔说真秀昨天晚上跑出去就不见了……”一大早,藏血推开雪言的宿舍,叫道,突然看清楚了里面的情况,瞪大了眼睛。 只见真秀脸色正常地躺在床上,呼吸均匀,睡得很沉,雪言拖了个椅子坐在床边,支着下巴看他,眼睛一眨也不眨。听到开门声,雪言才转过头来,还疑惑地眨眨眼睛,好像完全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这幅画面,像已经结婚七八十年的老头和老太! 藏血松了一口气,他会被真秀这个家伙气死吓死!“怎么会这样?他怎么突然跑到你这里睡觉来了?吓得帛叔一个晚上没睡。” “他担心我。”雪言简单地回答。 藏血的脸色有点交,真秀看来是陷得很深,不能回头了。居然从家里跑到学校来看雪言。“你一定做了什么事让他紧张极了。”藏血瞪了雪言一眼,“否则真秀不会这样的。” “他发烧了,有点神志不清,不过现在烧已经退了。”雪言对藏血没有敌意,但是自从知道他和真秀在一起,醋意总是有的。 “退烧了?”藏血明显是松了口气,“阿弥陀佛,那就好。”走过来摸摸真秀的额头,自言自语:“你命大,这一次感冒看来是真的没事了,阿弥陀佛。” 雪言对他的动作表示反感。她直截了当地说:“你让开。我要看真秀。” 这时真秀微微睁开了眼睛,他仍然显得有点累,但状态已经比昨天晚上好多了,“藏血?我……”他从床上坐起来,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喃喃自语:“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居然忘了?雪言凝视着他,他是因为发了高烧才会跑到这里来吗? “你发高烧。”藏血用最简单的词汇告诉他,“神志不清,跑到这里来睡了一觉。” 真秀皱着眉头,一时显得思维很紊乱,摇摇头,“我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我怎幺知道?”藏血皱眉。 “你跑来这里睡了一觉,真的什么事都汉有,不过是发了高烧而已。”雪言坐在椅子上,突然冷冷一笑,“你什么时候才起来?你躺在床上,我就没得睡,现在你醒了,可以起来了吗?” 真秀从床上起来,他真的不太记得昨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些幻觉和记忆混在一起,一时之间,分不清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过了一阵子,真秀把手插进口袋里,回过头来,对着雪言笑了笑,“对不起。” 他还是道歉了。雪言转过头去,冷冷地说:“无所谓。” “你的感冒还没全好,回去休息吧,帛叔快找你找疯了。”藏血耸耸肩,发辫在背后摇晃。 真秀点了点头,和藏血往外走去,出门的时候回过头来看了雪言一眼,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 他忘了昨天为什么会来?忘了他昨天做过什么,说过什么?雪言冷冷地自嘲,真秀的感情,难道只有在神志不清的时候,才会错误地花费在我身上吗?我是完全没有必要存在的人,我只会给真秀制造更多的混乱,也是因为我,真秀才会遇到危险,才会感冒,才会发高烧。 她把危险嫁接到了真秀身上,那样是不对的,凭什么真秀要保护她?要为了她而冒生命危险?凭什么?凭她是那样的一只烤鸡吗? 我要到什么时候才决定走? 可以不可以,再给我一段快乐的时间?短短的,一段就好,我一定会走的,在阿剃德伤害真秀之前。 %%%%%-%%%%%-%%%%% “像个标准的好学生。”站在那边屋顶的一个人用狙击枪的望远镜看着,“伊贺颜真秀,日之藏血。” “来一枪如何?”背后有个人嘿嘿地笑。 “不,等我打个电话告诉那小子。”背后的人冷冷地道。 %%%%%-%%%%%-%%%%% “我把手机忘在雪言那里了。”真秀走了一阵突然停了下来,“我想打个电话告诉帛叔我没事。” “你先打吧,我想雪言会带来给你的。”藏血摸出手机递给他。 “不,她最近还是不要和我在一起了,万一再被人撞见对她太危险,那部机子放在她那里也好,我有事的时候就可以打给她。”真秀拿起了手机开始拨号,一面微笑,“换了你是阿刹德,抓不到帛叔,你会怎么样?” 藏血眼里掠过一丝微笑,金边眼镜在闻光下闪光,他的发辫在阳光下像笼着一层金丝,“我会放炸药。” 真秀笑了,把一只手插到口袋里,转过去那边,“喂,帛叔吗?我是真秀……” %%%%%-%%%%%-%%%%% “叮铃铃……”雪言被突然响起的铃声吓了一跳,她猛然回头看着床铺,被子里有个东西在响,是真秀的手机。 接不接? 雪言默默拿起手机,按了接听的键。 她等着真秀先开口。 传来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很耳熟,“伊贺颜真秀吗?” 雪言握着手机的手突然间苍白僵直。 “你可以不回答,不过我告诉你,我们已经知道你私藏了那个丫头,今天晚上八点钟之前,你不把那丫头送到教务区东华门,我们就炸伊贺颜大学的一栋大楼。”说话的人似乎很兴奋,嘿嘿笑了两声,“隔半个小时不送过来,我们就再炸一栋,一直到伊贺颜大学四十八栋大楼全部炸完为止,啊,对了你还可以多延长几个小时,因为我们会从真秀少爷您的家开始炸起,记住了,今天晚上八点,要准时哦。” “嘀”的一声,那边收线了。 雪言僵硬的手捏着手机,久久都没有放下来。 %%%%%-%%%%%-%%%%% “帛叔你别总是把我当成小孩子,没事的,就这样了。”真秀收了线。 “帛叔怎么说?”藏血看着真秀的眼神,微微一笑。 “啊,帛叔说了一些有趣的东西。”真秀插着口袋径直往前走,“跟我去事务处,我会让你看到一些很有趣的东西。” “炸药?”藏血似笑非笑,长长的辫子在风里飘,他跟了上去。 “也许。”真秀背对着藏血,悠闲而且舒适地吐出一口气,“到时候看到了就知道。” 那边遥远的天台上的人也收了线,“小子不出声的,想必吓坏了。” “看脸色还很镇定的,老大说这小子是个难对付的角色,可能是吧。” %%%%%-%%%%%-%%%%% 炸楼?雪言默默地放下真秀的手机,小心地把它放好。她拿了一把扫帚开始打扫宿舍,把一切的东西都放好,放回原样,就像她还没住进来的时候一样。 放好淡绿色的窗帘,拉下遮光板。雪言竖起镜子,第一次面对镜子,要好好地打扮一下自己。 镜子里是一张苍白的脸,一双眼睛,漠然而幽异的光,像一种躲在黑暗里的幽灵。这样的雪言,真秀不会喜欢,变漂亮一点好不好?可是就算是变漂亮了,真秀也不会看见的。今天晚上八点,要准时哦。她会记得,不会让真秀危险,只不过,她许了愿说,想要一段快乐的时光,天使也许睡着了,没有听见。 就这样离开吧,纠缠着真秀,要求他的保护,是很过分的是不是?这本来就不是他的事情,只是我的。虽然很害怕,但是我可以保护自己,真秀你别担心,我不会再让你气得脸色发白,我会乖乖地安静地离开,不会害怕的。是为了真秀离开,我不怕的,真的。 雪言用梳子轻轻梳了梳自己的头发,看了一眼时钟,早上八点十七分,还有半天的时间。 %%%%%-%%%%%-%%%%% “你看,这是伊贺颜大学范围内的红外监控系统,这是温度图。”真秀和藏血在教务区的事务处看真秀那台控制全校的电脑,“颜色越白的地方,表示温度越高。还有这个,这个是硫化物的操测图,这张是硝烟反应的预测图,第四张是间接脉冲的反馈图。”真秀一边说,一边把那四张图叠在一起,“你看到了吗?有重合的部分。” “是定时炸弹?”藏血对这个并不是太懂,“一、二、三……哇,每一栋大楼都有,怎么弄的?” “我想是临时贴上去的吧?如果需要组装的话,四十八个定时炸弹需要太多时间。”真秀沉吟,“是想要胁迫我交出雪言。” “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东西?”藏血皱眉,“这些东西危险得很,贴在这么多学生的楼上,一不小心真的炸了就不好玩了。” “他们只有六个人,要同时兼顾四十八个定时炸弹是不可熊的,我们来玩一个走马灯的游戏。”真秀按了个键,换了一张图,分格组合,是伊贺颜各个角落监视器的视角。“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真秀指着屏幕上黑色的部分,“监视器被毁坏的就是他们现在的位置,三个人,一个在生科院楼顶,一个在宿舍区,还有一个就在实验楼。” “只有三个人。”藏血自言自语。 “这只是三个虾兵蟹将,”真秀微笑,舒服地往后一靠,“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边说,一边迅速地在键盘上打了几个键,“会有一个游离的电子信息,在学校里,那是手提电脑的信号接受系统,你看,电磁波到了这里就消失了,证明阿刹德的车在这里,伊贺颜图书馆门口。” “他想要破坏图书馆的中枢系统!”藏血突然警觉,“真秀,阿刹德可能要先炸图书馆。” “嗯,他不会现在就炸,僵持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毕竟他们是外来的人员,不熟悉千足和千足市警局。他等在图书馆门口,只不过想要通过图书馆的电脑系统,探查伊贺颜的全校监控系统。”真秀拿起桌子上的水喝了一口,态度显得很轻松,“我已经把学校的系统和警局的共享了。” “那就是说,如果阿刹德入侵伊贺颜的校内网,警局就会同时看见?”藏血兴奋地说,“也就是说,这些人的行动,警局的人也都一一能看见?包括这些定时炸弹的分布图?” 真秀笑得嗳昧,做了一个安稳的手势,摊开了双手,很无事地耸了耸肩。 “你这阴险狡猾的小鬼!”藏血捶了他一拳,笑道,“当真活人都要被你整死了,我看警局的人要是来不及抓人,那些炸药爆炸了怎么办?” “所以我说,要事先玩一个走马灯的游戏。”真秀拿着藏血的手机,按了几下,“仲海?” 手机里传来仲海的声音,“嗨,体育区c到j栋,全部清理完毕。” “小心,c区的监视界已经被破坏,他们走到你那里去了,十分钟之内离开。”真秀看着屏幕上监视器视窗的熄灭情况,慢慢地用手写笔在图谱上画了—条线,那是阿刹德的人的进行路线,“转移到咖啡厅,那里没有他们的人。” “ok.”仲海带着笑,收了线。 “哈哈!”藏血一手撑着桌面,感兴趣地看着电脑,“这群蠢货,一路走,一路破坏监视器,却不知道更暴露了他们的行踪。” “水?”真秀拨通了另一个电话。 “东三区。”中国水说话向来简洁,他的意思,就是东三区的炸药,他已经搞定了。 “嗯,生科院楼上的那个家伙还在,啊,图书馆那边分出来一个人,一路走向中文系大楼,你过去跟着他,顺便把学校门口的便衣带进来。”真秀在屏摹上画了另外一条线,这时候加上原来的三个人,和图书馆的一个,已经是五个人了。 “好。”中国水应了一声。 真秀凝视着屏幕,收了线,“藏血,你会了没有,” 藏血怔了一怔,“什么?” 真秀脸上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微笑,“我说,诸葛亮就这么做,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是很容易的,你代替我,在这里主持大局。”他站了起来,“随时把阿刹德的情况告诉他们,让他们在和阿刹德的人碰头之前就躲开,然后引导警方接近他们。” 藏血皱眉,“你想去哪里?” 真秀双手插进口袋里,耸耸肩,“去找一个顽固的女人。”他瞄了屏幕一眼,有点焦躁,“她居然出来了?现在是什么时刻?她居然不乖乖躲在宿舍里,万一被人撞见了,她怎么办?”真秀转过身,往门口走,“宿舍区的炸药我会负责,你在这里掌管大局。”他拍了拍藏血的肩。 藏血坐在了刚才真秀坐的位置,凝神看着屏幕的变化,“她走向理发店了,你快点去,否则有个家伙就要和她撞上了。” 真秀低低咒骂了一声,推开门走了出去。 藏血不忘补了一句:“小心身体。” “我会的。” %%%%%-%%%%%-%%%%% 雪言去了理发店,在她一走进理发店的时候,理发店的玻璃窗映出一个抽烟的男人。她漠然看了一眼,推开理发店的门,走了进去。 “小姐要洗头吗?”理发店的小姐笑颜灿烂。 雪言拉下每天都扎的马尾,一头长发披落下来,“给我剪个温柔一点的发型,好不好?”她轻轻地说,难得有如此的温柔。 理发店的小姐笑了,“小姐本来就很斯文啊,不要怎么样温柔的发型,都会很温柔的。”她给雪言整理了一下发丝,“为了什么庆祝?是男朋友生日吗?” 雪言“嗯”地应了一声,脸上泛起淡谈的,近似幸福的微笑。 %%%%%-%%%%%-%%%%% 这个抽烟的男人,就是那个“印度大麻”吧?真秀到达理发店,看见一个长相很普通的男人带着眼镜,手里夹着一支很普通的香烟,在理发店门口晃来晃去,看样子像在等人。他发现雪言了吗?真秀犹豫着,举起手机,“喂,藏血,雪言她在不在里面?” “她刚刚进去,不知道那个男人有没有看见她,不过他等在门口,是和什么人约了在那里吗?”藏血说,“那边的监视器挂在理发店的门框上,要破坏它会惹人注意的,我猜他不会毁掉它。” “他看见雪言没有?”真秀莫名地有些焦躁,微微跺了跺脚。 “应该没有。”藏血回答。 “嗯。”真秀收线,考虑着要不要走过去,要怎么把雪言从这里带走,而又不会引起注意。隔着玻璃门,他很清楚地看到雪言背对着门坐在那里,她的脸被清楚地映在对面的镜子上,如果门口的男人稍微一注意,他就会看见雪言的脸。 她想干什么?剪头发?为什么突然想要剪头发?真秀站在和理发店隔着一条小道的树丛后面,望着理发店里面的雪言。她的脸色不像平时那么苍白,也没有平时那么冷漠幽异,居然带了一丝谈淡的笑意,她在和理发店的小姐说话,不知道在说什么,居然说得笑了起来。真秀看了那一眼,居然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生气。拿起手机,他拔通了自己手机的号码,雪言应该会带在身上吧? “喂?”是雪言的声音,似乎隐瞒了一些什么样的情绪。 “是我,”真秀压低声音,“你在里面不要出来,外面是大麻。” “我知道。”雪言平静地说。 “你知道?”真秀微微皱眉,有些奇怪的感觉在他心里浮动,是什么他却一时分辨不出来。 “别过来,他一直都在店门口,我在里面剪头发,他不会进来的,你放心。”雪言带着几乎是微笑的口气,淡淡说完,然后收了线。 雪言?真秀直觉知道不对劲,雪言不可能遇见阿刹德的人还这么镇定,除非她下了某种决心,她打算怎么样?她打算不挣扎,就这么让他们带走了吗?为什么?他再拨通了一次手机,“雪言,你听我说,现在学校里都是定时炸弹,你在里面剪发,我没有通知你你不要出来,好不好?” 雪言那边默然,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轻轻叹了口气,“真秀,你不要管我的事了,我会连累你的,就算这一次的事情你解决了,以后我还是会连累你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真秀皱眉。 “我的意思就是,你不要管我了,我身上牵涉了阿刹德那么多的利益,他们不会放过我的,就算你清除了眼前的一切,以后还是会有。我不想真秀危险。”雪言的声音难得温和,温和得近乎温柔。 “可是……”真秀心里一跳,“你不要……” 雪言打断他,“你放心,我不会自投罗网的,我的命,我自己保护。不关你的事!”她结束了通话,而且从她收线的速度听来,再打,她是不会接听的。 你这个该死的、顽固的、倔强的女生!真秀几乎想把手机往地上砸去,这就是划清界线吗?你的事我的事,分得清清楚楚,你怎么能因为会连累我,你就要离开我?这就是你处理事情,面对事情的态度?逃走?一直逃走?就像一只没有家的野狗,被人追来追去,不要任何人帮助?你分明害怕得晚上连接电话的勇气都没有,为什么还要离开? 我不能给你将来,但是感情,却不可以被人控制。我隐瞒得好辛苦,你怎么可以突然问决定要走?那么多人都知道你喜欢我,包括我都以为是的,难道所有的人都看错了?在你心里,我究竟算什么?是你不需要的时候就可以丢掉的球衣吗? 站在风里,理发店门口,真秀满心烦乱,不知道是要进去好,还是不进去好。 “真秀?”藏血来电话,“你在那里干什么?你已经在那里杵了十分钟了,宿舍区的炸药怎么办,所有的人都向你那个方向去了,看来真的会在理发店面前聚集,你和雪言快点找个机会走人啊。” 真秀惊然一惊,“嗯,水那边怎么样了?” “便衣已经入校,正在检查和合围之中。”藏血回答。 “很好。”真秀收线,现在无论如何,事情已经要发展到有结果的阶段了,不能犹豫,他必须去做他应该做的事情,清除定时炸弹。 雪言从镜子的反光中看到了真秀离开,他走了?很好,就这样分手吧。“不用再剪了。”她拦住背后理发店的小姐,眼神从刚才的苍白温柔,逐渐变得幽深诡异,“请帮我洗干净头发,好不好?” “可是一头长发只剪了一半啊,你这样怎么出去见人啊?”小姐愕然。 “是吗?”雪言接过她手里的剪刀,很利落地“咯啦”一声剪断剩余的长发,“这样就可以了。” “可是……”小姐更加错愕得目瞪口呆。 “帮我洗头。”雪言冷冷地道,她自有一股幽冷的气质,让人不寒而栗。 “我洗、我洗。”小姐心里发寒,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子,翻脸跟翻书一样,一头头发剪得零零落落,有些长有些短,但是,披落在肩头,那些长长短短的头发,却似乎都有它独特的风情,飘荡着只属于这个女孩的味道。 %%%%%-%%%%%-%%%%% 雪言的确没有走远,她洗干净了头发,从理发店里出来,在店外五个人愕然的目光中,昂起了头,“他在哪里?” 被突然出现的雪言吓了一跳的大麻立刻冷笑,“你这丫头,果然活得不耐烦了,你躲在这里让我们费了多大的劲,你那男孩不要你了,是不是?我早就说,像你这种试验品,满身都是古怪的脾气和不合作的态度,根本不可能成为男人心目中温柔可爱的女朋友!哈哈!” 雪言一反从前吓得脸色惨白的样子,僵硬着一张脸,“他在哪里?” 老鼠嘿嘿地笑,“你以为老大会在哪里?当然是在你那男生家里,哈哈,难道你以为老大会在这里和你那小男孩斗法吗?” “砰”的一下,雪言一拳击倒了毫无防备的老鼠,飞起一脚踹飞了挡在前面的美洲山狮,拔腿就跑,她的运动神经如此好,动作如此轻捷,简直像只从动物园奔逃出来的羚羊,一下子跳出去好远。 “该死的!”五个人被她突如其来的攻击弄得怔了一下,等到纷纷大骂追上去的时候,雪言已经跑开了去,她对学校比阿刹德的人熟悉得多,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她会去哪里?”鬼面冷冷地问。 “显然,回那个男孩子家里去。”印度大麻抽了口烟,“想来,咱们大费周章弄了这么大一摊子,其实也没什么意思,要知道她这么在乎那个小子,早早就拿那个小子威胁她了,不怕她不乖乖出来。” “让老大收拾她吧,这丫头斗不过老大的。” “对,你们呢,就留着让我们收拾。”突然间有人接口说了一句话,四周围冒出十多柄枪,对着他们五个人,“请不要轻举妄动,你们的炸药已经被清除,你们的车,也已经被收缴了。” “谁?” 来人微笑,“啊,来抓歹徒的当然就是警察了,很高兴认识你们,鄙姓日之,日之藏血。”来人有一条长长的辫子,绕到校服的前面,垂到腰边,发辫的尾端在风里微飘,很有一种斯文、优雅的感觉。 %%%%%-%%%%%-%%%%% 真秀的家。 这是一栋古老的日本式建筑,不高的房屋,木质的墙壁和屋顶,协调的颜色,都给人温暖与舒适的感觉,在阳光下有一种柔和的光。 雪言走进了真秀的家,房子很大,却空旷得没什么人,听说真秀的父母喜欢旅游,长年累月都不回家,真秀一个人,会是很寂寞的吧? 推开精细的欧式镂花铁门,她试探地叫了一声:“伊贺颜真秀。” 无人回答,她当然知道真秀不会在这里,但如果有真秀家的人在,应该会有回应才是,但是没有,真的出事了?她走进房间,看见一个男人正打开真秀的电脑,查看着什么,而有个约莫五十岁的老头,斜着身被打昏在地上,真秀的桌子上摞着一把枪,枪摆得很整齐,枪口对外,恰好是一下子就可以拿起来的姿态。 不过男人并没有拿枪,他甚至没有回头,而继续在真秀的电脑上敲打着键盘,“试验品,你终于回来了?”他的语气轻柔,像温柔地问着自己的孩子,“这一次跑出去,吃了不少苦吧?” 雪言的身子在颤抖,不可抑制的恐惧泛上心头,她脸色苍白,“请你放过真秀。” 男人转过身来,翘起了嘴角,他看起来并不太老,约莫四十左右,依然有一种成熟的充满风度的男人味,并不令人讨厌。他笑了,“你的真秀并不需要我放过。”他说的是真话,伊贺颜真秀,比他想象的要难应付得多。 “我和你回去,你放过真秀,我知道他这一次不会输,而你这一次不会赢;但是,我也知道,如果我留在他身边,就一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你们带我回去为止。”雪言苍白着脸说,“我不逃了,我认命,你叫他们放过真秀,他什么也不知道,我什么也没告诉他。” “啊,如果你真的什么也没告诉他的话,他真的是太聪明了,聪明得连这个,他都给我查了出来。”男人古怪地在键盘上敲打了几下,屏幕出来一张图表,“阿刹德的客户纪录,我的姓名,伊贺颜真秀,我会记得你……”他自言自语,“哲学系的好学生,却是一个计算机天才,深藏不露,聪明绝顶,丫头,你真好眼力,这样的天才,可不是随随便便都能遇到的。”他的眼睛向雪言挑了一眼,“哦?” 雪言默然,突然凄凉地笑笑,“但是他却不可能永远赢过你,他还年轻,而你,却已经是老狐狸了。”她摇头,“我不想看见哪一天真秀满身鲜血地躺在我面前,我不想让他危险。所以请把我带走吧。”她做了一个顺从的姿势,像一只习惯被套住脖子的动物,低头等待着项圈的来临,“真秀想必不喜欢冒险,我也不喜欢,危险的感觉太难受,还不如认命算了。” 屏幕中的资料显示,这个语调轻柔的男人,就叫做“阿刹德”。 显然,“阿刹德”就是阿刹德的首脑。 “丫头,你的确很乖。”阿刹德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雪言的头,就像主人在抚摸自己豢养的宠物。 雪言在他的手摸上头顶的时候不町抑制地微微一颤,突然间矮身一个翻滚,“啪”的一声抢过桌上的枪,滚到帛叔身边站起来,退了一步,反手按住帛叔头顶的穴道,微微用力,帛叔立刻就醒了过来,发出“啊”的一声。 阿刹德的确没有想到雪言会有这么一下,在他心中,仍然完全相信雪言是不可能有勇气反抗他的,她只有逃走的勇气,他确定她没有反抗的勇气。但他却忘了,她既然已经有勇气独自回到他面前,这一抢一滚,又算得了什么?“伊贺颜真秀真的让你改变了很多。”阿刹德眼中奇光闪烁,“让你从不懂事的家畜,变成了懂得反咬一口的野兽。你知不知道你表现得越出色,我就会越想杀了你的真秀?”他举起手里一个小小的遥控器,“我刚刚查出来,你的真秀的确不错,毁了我在伊贺颜的四十八个定点,但是我还有一个点,他是查不出来的,那就是,第四十九个点,你知道在哪里吗?”他微笑,“在你身上。” 雪言变色,咬牙,“我不相信。” “从你九岁开始加入我的实验起,你身上就有这么一个东西。”阿刹德举起手里的遥控器,“还记得你隔壁的九号是怎么死的吗?她不是不小心掉进硫酸池死的,而是她太不听话,惹我生气了,引爆了她这里的炸药。”阿刹德轻轻点了点胸腹之间,“你也一样,我随时可以要你死,当然如果有真秀陪葬,效果会更好一些,也不会太浪费。说真的,你是我花了这么多精力培养出来的成功的试验品,我还真舍不得一下子就毁了你。” “你……你这魔鬼。”开口的是被阿刹德用枪柄敲昏在地的帛叔,“少爷不会放过你的。” 阿刹德笑得愉快,“如果他能够做到的话,我不会介意的。” 雪言用抢指着他,“我可以先杀了你。” 阿刹德继续敲打着键盘,不必说,他一定做的是对真秀不利的事。 雪言微微眯起眼睛,“你走开。”她低声对帛叔说。 帛叔虽然没见过雪言,却知道她是少爷的“新女朋友”,听她这么说,分明就是要自己先逃难,“不,你是真秀少爷的人,我不能让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雪言脸颊上微微一红,低声道:“真秀他——”她顿了一顿,才轻声道,“真秀他并不喜欢我,帛叔,你走吧。”她的意思,就是其实她与真秀毫无关系,帛叔不必为了她冒险。 “不、不,少爷知道了一定会难过的,在你打死这个魔鬼之前,也可能被炸药炸死。”帛叔刚刚从昏眩中醒来。 “但是他不死的话,真秀就会很危险,对不对?如果我不死的话,就算我留下来和真秀在一起,对真秀来说,也是危险的。”雪言讽刺地笑笑,笑得凄然,“何况,我和真秀之间,只是交易,交易的第一条款,不谈感情。”她说着,“咯啦”替枪上了膛,她是真的要开枪了。 听到这一个声音,阿刹德才有些诧异,“你不是很怕死的吗?怎么突然这么有勇气了?” “因为,我喜欢真秀啊。”雪言谈淡凄凉地笑了,“记得你们训练我枪法吗,用来实验我的眼睛的机能和手的协调是不是最好,我现在就证明给你看。” “等一下!”有个人“砰”的一声推开了房间的门,喘息未定,像刚刚经过了一场剧烈的奔跑。 “真秀?”雪言心神一分,阿刹穗突然从真秀的电脑桌前一个反身,伸手去夺雪言的枪! “帛叔!”真秀叫道。 不必他叫,帛叔也已经伸手向阿刹德拦了过去,真秀却冲过去抢占了那台电脑。 阿刹德握住了雪言的枪柄,但是雪言强硬不放手,帛叔一记肘锤,撞向阿刹德肋下。但阿剃德的手劲如何强大,雪言眼看枪拿不住,急中生智,反而抱住了阿刹德,咬牙,“帛叔,你抢了他手上的遥控器,炸死我们两个吧!” 帛叔扣住阿刹德的手腕,极力想要夺过引爆遥控器,阿刹德脸现奇异的冷笑,已经夹手夺过雪言的枪,他让帛叔夺走引爆遥控器,然后用枪指着他,挑衅地冷笑,“你炸吧,连这个丫头一起炸死。” 雪言闻言想要脱手放开阿刹德,却被他一记枪柄敲昏,阿刹德抓住雪言一步一步向后退,冷笑,“这里三栋楼,每一栋都有定时炸药,只要我按动开关,只要时间一到,就会炸个粉身碎骨,我看你们还是好好去清理炸药,不要费事跟着我了,否则,我饶不了这个丫头!” “你走不掉了。”真秀坐在电脑桌前,已经停止了敲打键盘的动作,他没有回头,把手往口袋里一插,靠在电脑椅的靠垫上,微微低头,眼睛里闪过一丝奇异的光,“你带着昏迷的雪言,怎么逃得过警方的追查?” 阿刹德冷笑,把枪口转过来对着雪言,“你们要替我解决这个问题,帮我准备车辆。快一点!” 真秀的语气让人听起来很舒服,他耸耸肩,“啊,很抱歉我不会替你准备车辆的,姜雪言和我毫无关系,不过是一场交易的一部分。”他继续说,“帛叔把东西交给我。” 帛叔走过来把引爆遥控器递给他,他知道少爷一定有他的办法。 真秀的手指压在那一个按钮上,背对着阿刹德,他的角度正好让阿刹德可以看见他手指的动作,“你可以挟持她走,不过你没有发现,你从此就有一个把柄落在我手上了吗?我现在就可以要你和她粉身碎骨。”他随即指了指屏幕,“刚才警方逮捕了你的几个手下,他们招供出不少东西,你说,我要是以你的名字,把那些事情往网上一公布,你的阿刹德组织会相信你,还是相信我,有句话叫做宁可错杀一百,也莫放过一个,你不是没有听过吧?阿刹德x先生。”他说到“阿刹德x先生”的时候,语气有点调侃,似笑非笑。 阿刹德的嘴角有一丝抽搐,“阿刹德是我的组织,怎么可能会不放过我?伊贺颜真秀,你未免太天真了。” 真秀嘴角掠起一丝奇异的微笑,“啊,”他摇了摇手指,“你不要强调,你是惟一的一个阿刹德,阿刹德的首脑不止一个人,我猜,至少有三个阿刹德,阿刹德先生,你是阿刹德的第x?”他问得悠然。 阿刹德的脸色至此变得有些难看,“阿刹德只有我一个首脑。” “不要说谎,说谎是一样很不好的习惯。”真秀转过身来,伸出一根手指,“第一,阿刹德成立需要一大笔金钱和空间,由此可见,必须要有一个很有资产的阿刹德;第二,阿刹德的运作,需要一个懂人体免疫和排斥学的医学专家,因此,要有一个科学家阿刹德;第三,阿刹德的进行,必须要有一个心狠手辣、敢于犯罪的人,作为实际买卖的管理人员。三者合一的可能性太低。”真秀微微一笑,把手插回口袋里,“对不对?我猜,您就是阿刹德三,第三阿刹德先生。” “你——”阿刹德挟持雪言退了一步,他被真秀这样一双眼睛看着,居然一时间不知道是该承认还是不承认。伊贺颜真秀,这样的学生,未免也太可怕了。 “带着一个体重四十七公斤的女孩,你是不可能逃走的;就算逃走了,第一阿刹德和第二阿刹德还能不能信任你,我替你表示怀疑,毕竟,失败者都是要被淘汰的,这是自然选择的规律。”真秀站起来,缓步走到阿刹德对面,“你自己就一点也不觉得怀疑吗?” 阿刹德的手心在出汗,他开始觉得手里的雪言是一项很大的负担,“我本来就没有背叛组织,是你诬陷我。” 真秀笑得无辜,眨了眨眼睛,“我哪里诬陷你了?” “你散布谣言,混淆视听,还说没有诬陷!”阿刹德的确心里发慌,阿刹德组织的残酷,他是最清楚的,失败者死,这是他亲手定下的铁律。 “谣言只是谣言,”真秀轻轻晃了晃手指,然后点了点心口,“真正的不信任,在这里。如果你们彼此之间真的有信任的话,你为什么会害怕?为什么会流汗?为什么会感到恐惧呢?”真秀和颜悦色地说着,然后给了阿刹德一拳,夺过了他手里的雪言。 阿刹德已经被他说得神志恍惚,雪言的体重不断变成他手臂的负担,真秀的话又让他从心底感觉到雪言是他逃走的障碍,对组织的不信任,对真秀的挑拨的惶恐,都让他忘了,只有牢牢控制住雪言,才是他能站在这里的惟一砝码。真秀微笑着走过来,微笑着和他说话,手插在口袋里,似乎一点暴力的倾向也没有,这突如其来的一拳,重重地打在他下颌上,“呜”一声,阿刹德还没从恍惚和迷惘中清醒,真秀夹手夺过他手里的枪,“咯”的一声微扣扳机,“阿刹德先生,我们愉快的聊天到此为止了。”真秀依然是一张好学生的面孔,侧了侧头,非常文明而且礼貌。 “你——”阿刹德这才清楚伊贺颜真秀的可怕之处,什么叫做深藏不露、笑里藏刀,他是真正的体会到了。 “啪、啪”门外有人轻轻地鼓掌,微笑,“真秀果然是真秀。” 真秀一手抱着雪言,一只手用枪指着阿刹德,“你现在才来?” 进门来的人斯文而优雅,穿一身伊贺颜的校服,长风衣外套的口子没有扣,风衣随着风飘,长长的辫子绕过右颈,垂到了风衣的口袋里。 “日之藏血。”阿刹德恶狠狠地瞪着他,为什么只留意伊贺颜真秀,而忽略了日之藏血? 藏血笑得温柔,“很荣幸你认得我,日之藏血,很高兴认识你。”他甚至做了一个日本式的鞠躬,然后才对真秀说:“房间左右的定时炸药都已经拆掉了,警察已经包围了你这里,只不过因为这个家伙挟持了雪言,所以不敢冲进来。”说着,他轻轻打了一个响指,门外登时伸进十四五个枪口,对着阿刹德。 真秀把枪交给警察,抱着雪言,很无辜似的耸了耸肩,“终于解决了一件事。” 藏血也耸耸肩,“难说,谁知道呢?阿刹德是不是会报复,只有天才知道。”他伸出手,“雪言交给我吧。” “她的身体似乎被人藏了烈性炸药。”真秀皱眉,“或许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这个嘛,交给我了。”藏血微笑,“保管还给你一个活蹦乱跳的雪言。” 真秀点了点头,不想笑的,但是却还是露出松了一口气的笑意,毕竟是学生,心里最关心的事情,无法像几十年的老狐狸那样深藏不露。 藏血看在眼里,暗暗地叹息,却也无可奈何,能干的真秀,无比杰出的真秀,或者老天也怜悯他,因而允许在他死去之前,给他一场爱恋,但是这样的快乐,又能够持续多久呢?停灵士司狐,就因为真秀的智慧是不被容许的,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只能是一个在短时间内腐朽的人偶吗? 第6章 我喜欢 等雪言醒来,已经是过了好几天以后的事情了。 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白色的被单……我已经死了吗?雪言默默地凝视着雪白的天花板,还是,我已经从那个噩梦里逃了出来?再也不用害怕了? “醒了?”有人伸手在她眼前晃了两下,声音听起来就让人感觉到安全。 转过头来,一个穿着球衣,背后拖着帽子的男生,正笑着低头看着自己,双手还是插在口袋里,那么熟悉的动作,那么熟悉的脸,悠闲舒适的动作,就好像天底下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难得到他。“真秀?” 真秀退后一步,习惯地斜靠在病房的墙壁上,“别动,你前几天动了手术,今天麻醉药才退,不要挣裂了伤口。” “手术?”雪言轻轻地皱眉,她这样冷漠的女孩,躺在病床上的轻轻皱眉时候,也宛然有一种惹人怜惜的神韵,“我病了吗?” “没有,只不过要帮你找出你身体里的炸药。”真秀的笑颜永远看起来都令人安心,“放心,炸药已经找出来了,阿刹德的人也全部落网,以后你不用担心被抓回去卖掉,事情已经解决了。” “真秀。”雪言困惑地看着他,轻轻地问,“我总是给人带来很多麻烦,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她虚弱,而且有些楚楚可怜地问,就好像,真秀的回答如果不小心,就会伤害了她,“你喜欢我吗?” 真秀明显是怔了一下,“这个问题很重要吗?”他在逃避,而且逃避得很不自然。 雪言笑得虚弱,“对一个女孩子来说,这样的问题不重要吗?”她的语调恢复了她淡淡的讽刺,“真秀……算了,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不重要啊。”雪言的眼神这一刹那如流水般温柔,轻轻地说:“重要的是,我喜欢你。” 真秀的眼神很奇怪,似乎有几分高兴,又有几分悲哀,似乎有各种各样的感情从他眼睛里闪过,就像深夜马路上流转的车灯一样。雪言微叹了一声,“你不用回答我,喜欢还是不喜欢,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真是很雪言的雪言,即使是说到这么温柔的问题,她仍然是那样强硬倔强,而且冷冰冰的。 真秀一直看着她,一直没有回答,他的眼神一直很奇怪,就像有些什么东西,在他眼睛里脉动,欲言而又止。 有什么东西困扰着真秀吗?雪言在心里问,然后她露出了一个温柔的徽笑,“别担心,等我出院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说着,她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还是好朋友。真秀‘嗯“地应了一声,低下头去,看自己的球鞋,隐藏起眼神。 她没有强求,只是表白,不求结果的表白…… 有什么事情困扰着真秀,雪言闭着眼睛,真秀的秘密,难道不是藏血,而是其他的什么?为什么真秀的眼睛里,会偶然有悲哀? “咯”的一声,藏血推门进来,看到这种气氛,不禁皱了皱眉。他转到雪言床前,俯下身看她,“好一点没有?伤口还痛不痛?” 雪言笑笑,有气无力地说:“一醒过来就变成了这样,我连伤口在哪里都不知道,你要我怎么回答你?‘她微微作势要坐起来,”哎哟“一声,她笑了,”现在我知道伤口在哪里了,痛,很痛。“ 藏直忍不住好笑,敲了她一个响头,“别动,等你挣坏了伤口,还要重缝,那就根讨厌了。” 雪言乖乖地躺下去,小猫似的自盲自语:“是你要问伤口痛不痛的。” 真秀听着这两个人呆头呆脑的问答,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一笑,病房的气氛立刻就好了,“两个笨蛋。” 藏血转头微笑,眼镜闪烁着光,“我做主力抓住了那么多穷凶极恶的歹徒,多少人说我是奇才,你居然骂我笨,小心我在外面的亲卫队冲进来打你。” “哎哟”,他一转头,背后的雪言一声痛呼,吓了他一跳,连忙转过来,“怎么了?” 雪言苦笑,“你的辫子。”原来藏血一转头,长长的辫子打到了雪言脸上。 真秀真的大笑起来,藏血飞起一脚踢向他,居然是风姿优雅的,一时间病房里乱成一团。 “哈哈!”雪言也跟着笑起来,她一笑,两个男生转过头来,她还是第一次笑得这么简单呢,这样快乐地笑着的雪言,没有那种诡异的幽冷,只有—种傻气的可爱,双颊上泛起了红晕。看到他们两个人在看,雪言脸上又是微微一红,“有什么好看的?” “你笑起来看起来很舒服呢。”藏血发表他的感慨,“以后多笑点,别老是板着脸吓人,好不好?” 雪言的目光转到真秀脸上,看见他也笑着,“好,”她答应,然后眨眨眼睛,“藏血,你为什么会留辫子?我从来没有看过男生留辫子哦。” “你为什么剪头发?”藏血反问,拿过自己的辫子来把玩,“道理一样的啦。” 雪言低笑,“我想变漂亮一点,但是剪到一半,我已经很不耐烦,结果一头头发就被我剪成这样了,难看死了,是不是?” “不是,很像雪言的头发,怪里怪气的。”藏血笑了起来,“又有—种奇怪的好看。” 真秀没说什么话,藏血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突然说:“真秀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啊?”真秀诧异。 藏血一手拉过他,“我们出去说。” 雪言好笑,藏血总是有什么事要和人谈呢,闭上眼睛,第一次,阴霾真真正正地不在了,满天阳光,她可以好好地睡一觉。 %%%%%-%%%%%-%%%%% 门外走廊上。 “你打算怎么办?去一次白萧伟昂,也许……司狐可以原谅你。”藏血低声道。 真秀笑笑,“塔罗和星辰的轨迹,恐怕连司狐自己,都无法改变。”他低头背靠在医院的走廊上,“贮藏亡灵是司狐的职责,如果他预言了我要‘腐朽’,谁也没有办法。” “打算继续爱她吗?”藏血轻轻摘下了眼镜,擦了擦。 “一个人一辈子没有爱过一次是会遗憾的吧?”真秀抬起头一笑,“我从没有如此认真地想爱一个人,连短时间的腐朽,都不在乎。” 藏血笑了,戴上眼镜,那眼镜精亮,“我想到一个办法,如果司狐的预言真的应验,如果你真的得不到一个好结果,我要……” “怎么样?”真秀眨眨眼。 “我要买上十吨炸药,炸了白萧伟昂,试试看,所谓‘人偶、金刚、结发、述泪、侍女’是不是这样开启司狐的命运。”藏血笑得文雅,眼镜闪闪发光。 真秀大笑,“那样的话,我很期待。” %%%%%-%%%%%-%%%%% 回到病房里,真秀看着沉睡的雪言,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散落在枕头边,他轻轻坐在床边。 雪言睁开眼睛,带着刚醒过来的迷蒙,“真秀?” 真秀双手插在口袋里,俯下身吻了她一下。 雪言呆了一呆,满脸是不可置信的神色,“我在做梦吗?” 真秀笑了,坐在床沿,“我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 “栗子色的。”雪言回答。 “答对了。”真秀伸出一只手,轻轻地为她拨开脸颊边的头发,“证明你不是在做梦。” 雪言想起他刚才那个轻而温柔的吻,“轰”的一下脸红了,“可是……” 真秀好笑地看着她,此时此刻心情很平静。没有什么理由的,也许是习惯了和她在一起吧,当她决定离开的时候才发觉已经舍不下,当她可能会死去的时候,才会恐惧,当她害怕的时候,才会无所顾忌地为她御寒。“可是什么?你是我的女朋友,吻一下不行吗?” “可是那是假的,”雪言的声音细细的,“交易已经结束了,按约定,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傻瓜,”真秀握住她的手,“什么交易,两个人都反悔了,就不算数了,是不是?” “我喜欢真秀。”雪言睁大眼睛看着真秀,“真秀喜欢我吗?” 真秀微笑,笑得灿烂,举起她的手,轻轻吻了一下,“是的,因为喜欢你,所以才会对你好。”他在回答她刚才的问题,“我总是给人带来很多麻烦,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雪言虹了脸,“可是……可是……”她总觉得这幸福来得大突然太容易,“可是感觉好奇怪,真秀不是一直说不喜欢?” 真秀眨眨眼睛,“我说过吗?” 雪言想来想去,真秀只是表示他不会爱上她,却从来没有说出口过,“可是还是好奇怪,藏血呢?”她低声问:“你喜欢藏血吗?” “藏直?”真秀错愕,以他的聪明,也要在脑子里转了好几道弯才知道她在问什么,笑了起来,“难道你一直以为,我喜欢的是藏血?” 雪言悄悄拉起被子,要躲到里面去。 “不许逃!”真秀啼笑皆非,一把抓住她,“你想到哪里去了?藏血是朋友,只是朋友而已。你怎么会那么想?” “你们两个,整天搂搂抱抱的,让人看见了不误会才怪!”雪言嘴硬,“谁叫他又留辫子,长得又漂亮,还整天跟在你身边,就像怕一不小心你就会不见了一样。” 大傻瓜!真秀逼她看着自己,“我吻过你,我吻过藏血没有?” 雪言满脸红晕,“没有。” “那你还问?”真秀哭笑不得。 “谁叫他……”雪言说下去只会越说越觉得自己蛮不讲理,“你们两个欺负我。”她索性赖皮。 真秀笑了起来,“藏血留辫子是因为他自己觉得那样比较好看,从前……”他想了想,“从前他留长头发,有个人送了条缎带给他,说他扎缎带会好看,藏血扎了缎带,看起来和日之嫒太像了,所以他就留辫子,因为那个人不喜欢藏直满头的长发乱飘。” “是谁?”雪言好奇,“我见过没有?” 真秀呵呵地笑,“等以后见到了,我告诉你。” “原来藏血也有喜欢的人啊。”雪言自言自语,“那他整天跟着你干什么?” 真秀耸耸肩,“他闲着没事,无聊啊。” 雪言叹了口气,“真是奇怪的人。”目光落在真秀的手上,“咦?”她困惑而且惊讶,“真秀,你的手怎么了?撞到什么东西了?” 真秀低头一看,他放在床上的右手,手背上有一片清晰的淤青,像是受过很严重的撞击,“没什么,那天你被打昏之后和阿刹德纠缠的时候撞伤的。”他轻描淡写地解释。 雪言没有怀疑,而是灿烂地笑了,“等我好了,我们再去榛树下面吃榛子。” “好啊。”真秀摸了摸她的头。 %%%%%-%%%%%-%%%%% 过了一个月。 伊贺颜校运会。 “第四道,姜雪言。” 雪言一身短衣短裤,听到了点名,却不知道要举手示意,真秀替她叫了一声“到!”,惹来一阵哄笑,现在谁都知道花心的真秀少爷喜欢的依然是姜雪言。 雪言长长短短的头发在风里飘扬,回头看了真秀一眼,“我一定会赢!” “我可不要求你赢,赢了是没有奖品的。”真秀笑,“别受伤就好。” “受伤?”雪言白了他一眼,“我是要赢奖品回来的。” “一只玫瑰花算什么奖品?”真秀皱眉,“那是仲海故意整你们,你别当真了。” “可是我就是喜欢。”雪言对真秀挥了挥手,“你等着我送玫瑰花给你。” 听见这句话,旁边的人又是一阵哄笑,真秀无奈地耸耸肩,最后还是笑了。 仲海过来,“你的雪言很有希望,可不可以借来参加全国比赛?有她的话,伊贺颜大学女队这一次会大放异彩,别舍不得,借来用一下,用完了就还你,怎么样?”仲海说完了还对着真秀眨眨眼睛,抛了个媚眼。 “仅供观赏,恕不外借。”真秀也对他眨眨眼,只差没有还给他一个媚眼,“雪言有很多事不懂,你少带着她到处去,否则我一定要记你期末不及格,你都没去上课,别以为我不知道。” “喂——我没上课但是我是会考试的,人家考试也不是考得很烂,别这么绝情绝义啦。” 仲海笑着给他一脚,真秀闪开,也笑道:“只要你不找我麻烦,我当然不会绝情绝义。”他坐在地上不起来了,“啊,雪言赢了!”他远远地给她鼓掌,“这是第几个第一了?她要创造多少校纪录啊?” “第七个。”仲海笑着,“你的非卖品过来了,我就识相走了,以免她胡思乱想,以为我和你……嘻嘻,藏血已经把你们那件糗事告诉我了,哈哈!”他走开,男子四乘一百接力要开始了。 “真秀,给你。”雪言微微喘气跑过来,递给他一支玫瑰,“给你。” 真秀给她一个拥抱,“天啊,我的袋子不够装了,第七支玫瑰花,晚上要捧着一大捧玫瑰回家,帛叔不问长问短才怪。”他提着一个袋子,本是装着午餐来的,结果成了花篮,甚至有不够装的嫌疑。 “那就放在这里。”雪言笑着把玫瑰花插在了真秀背后的帽子里。 “真秀?”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一个非常疑惑的声音,“你在干什么?她是谁?你们……”这声音甜甜的,软软的,像一种特别温柔的糖果,裹着美丽的粉红色的水晶纸。 雪言转过头去,就在她身前一米的地方,站着一个穿娃娃装的女孩,卷卷的头发,一双圆圆大大的眼睛,乌溜乌溜的,全是疑惑不解的光。她长得很可爱,皮肤很好,像极了橱窗里的洋娃娃。 “日之媛?”真秀讶然,“怎么?回来了也不说一声?让藏血去机场接你啊。” “我……”日之嫒的眼睛在他和雪言之间看来看去,“我回来告诉你,无论你要我去哪里,我都会去,但是无论我遇到了多少个男孩子,我心里永远只有真秀一个人。”她低声说完,眼泪已经要掉下来了,委屈的样子,连雪言看了都要心疼。 “日之媛!日之嫒你这笨蛋!我早就告诉你他不要你了,你这么傻还回来看什么看!他没心没肺,你就不要这么傻好不好?”远远跑来的是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看见日之媛开始暴跳如雷,“你赶快给我回来!” 真秀刚刚问了一句:“是曼棋吗?”那男生跳起来,一把抓住真秀的衣领,差点要把他提起来,大吼大叫,“你已经知道我是曼棋,你还敢这样对待日之媛?你知不知道她在英国怎么也不相信你已经不要她了,天天在说,真秀如何如何,真秀最喜欢什么,他妈的我追一个女生,结果听她说她的前任男朋友的故事听到会背,你这该死的!该死的花心大少!”说着,他一拳打了下来。 “啪”的一声,真秀伸肘架住了这一拳,皱眉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曼棋横眉竖目,“还有怎么回事?我还要问你是怎么回事呢。她是谁?你就为了这个白骨精一样的女人不要日之嫒?你知不知道她为了你掉了多少眼泪?你这个没良心的混账东西。” 雪言一忍再忍,最终忍无可忍,“你又是谁?我可不可以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曼棋像斗鸡一样盯着雪言,“就是你这白骨精抢走了日之媛的真秀?很好!”他显然是个很鲁莽的人,不但鲁莽,而且单纯好斗,一卷袖子,一拳打了过来。 雪言眼里闪过那种幽冷的灵光,微微俯身,摆出一个防御的架势,左脚拉开一步,成太极步。她有优异的武术造诣,而曼棋显然有一身的蛮力,这一拳下来,雪言侧身闪过,接着一个反关节托手,双手一上一下,托住曼棋打过来的那只手臂,微傲一交错用力,“咯啦”一声,曼棋的手臂被她一下拧得脱臼,痛得大叫一声,差点眼泪与鼻悌齐下,“你这妖女……白骨精……” 登时,场面一片混乱,真秀喝道:“雪言!我警告过你,不要出手伤人的!” “是他先要打你的。”雪言倔强不认错。 “不管怎么样,你这样伤人就是不对。”真秀见四下议论纷纷,场面一时大乱,皱起了眉头,“你先把日之嫒带回宿舍,我把曼棋送去医务室。” 雪言还没答应,只看见日之嫒的眼泪纷纷而下,抱着手臂差点没痛哭流涕的曼棋还要勉强装英雄好汉,“没事!我是天上地下古往今来专门英雄救美的好汉,怎么可能会有事呢?你别哭啊,别哭别哭……” 简直混乱得可以!雪言还没走到日之嫒面前,只见她抬起头,泪眼汪汪地看着雪言,眼里有害怕的神色,“我……我不怪你和真秀在一起,可是你……你不要伤害曼棋……我只是喜欢真秀……并不是……并不是想和你抢……” 雪言停住,好笑地看着这个柔弱的女孩,她像花瓣一样单纯,花瓣一样温柔,丝毫经不起伤害,让她看了都要心疼的女孩,像琉璃做成的娃娃。还没走到日之嫒面前,却看见她哭着哭着,气息渐渐没了,居然昏了过去,雪言大吃一惊,“日之嫒!” 曼棋在一边大骂,“她的身体本来已经不好了,在英国总是生病,天天想着这个没良心的家伙,想着他为什么会不要她,精神坏极了,你们居然还这样刺激她,你们这两个杀人凶手!妖魔鬼怪!”曼棋真是只要他想得到的都骂了出来。 “日之媛!”藏血终于得到消息,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来,抱起日之嫒,真秀扶着曼棋,一起到医务室去。 %%%%%-%%%%%-%%%%% 过了好一阵子,雪言才明白,日之嫒虽然遇到了一直追求她的曼棋,但是却没有忘记真秀,曼棋告诉她真秀已经和自己在一起,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真秀会遗弃她,所以她要回来看看,结果就变成这样了。 这样痴情而且温柔可爱的单纯女孩,真秀为什么坚持一定要和她分手呢?雪言心里不是没有疑惑,但是那疑惑一晃而过,立刻被现实取代了。她和真秀相爱,日之嫒是不能接受的吧? 日之嫒缓缓地睁开眼睛,她的身体很虚弱,像那种童话书里温柔的公主,需要王子的怜惜,而王子却选择了和自己在一起。雪言凝视着她花瓣般的面颊,日之嫒是很美的,充满了令人心动的娇稚和惹人怜爱的懵懂。 “真秀……”她睁开眼睛,就呼唤着真秀。 很奇怪,雪言并没有嫉妒的感觉,反而替她觉得难过,是她侵占了原本属于她的幸福,换了是自己的话,是会怨恨的吧?但是日之嫒没有,她只是哭,并不怨恨,这也算是一种软弱的善良吧?“真秀出去了,和你哥哥谈一点事情。”她温柔地说,轻轻用毛巾擦去她额头上的冷汗,“你睡吧,他们很快就回来了,他们一回来,我就告诉你,好不好?” “曼棋呢?”日之嫒又问,怯生生地看着她,似乎很害怕。 雪言明白,是她那一个托手让这个女孩吓坏了,她尽量笑得温柔,“他睡着了,藏血给他打了一针,他的手已经接回来了,过几天就好,别担心。” 日之嫒张大眼睛看着她,“我该叫你——姐姐吗?”她低声问。 “不,”雪言很耐心地回答,“你比我大呢,你可以叫我妹妹。”她说着,自己都笑了,和日之嫒比起来,她还真是老了,虽然比她小了几个月,却好像比她多过了一辈子,心也老了一辈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还是叫我姐姐吧。” “真秀他是嫌弃我太幼稚了吗?”日之嫒求证似的看着她,“我不是……不是故意那么幼稚的。” “别哭,真秀他从来没有嫌弃过你什么。”雪言柔声说。 “他为什么不要我?”日之嫒的眼泪像永远不会干,“我都已经,尽量地在长大了。” “不是的,真秀是——”雪言握着她冰冷的手,她懂得那种面临绝望的崩溃的滋味,“真秀是不太认真爱着我的,”她像保证一样地说,“他并不像你爱他一样,刻骨铭心地爱着我,我知道的。所以,”她轻轻捏了握日之嫒的手,“别放弃啊,别哭,只要真秀没有娶了我,你都还是有机会的。公平竞争,好不好?” 日之嫒破涕为笑,“你真好,姐姐,你叫什么名字?雪言吗?” 雪言迟疑了一下,“姜雪言”是别人的名字,顿了一顿,她还是笑了,“是的,雪言。” “雪言姐姐,谢谢你。”日之嫒仍是怯生生地说,这样娇怯的孩子,连幸福都无力自己争取,只能等待着,是否有天降的奇迹,变成礼包,掉落在她怀里。 “日之嫒醒了没有?”门外传来藏血的声音。 雪言回头,“醒了,她想见真秀,真秀呢?” 藏血应了一声,“真秀有别的事。”他走进来,弯下腰,几乎鼻子贴鼻子地把日之嫒看了一遍,才放心,“你这瓷娃娃,总是要出毛病让人担惊受怕。” 日之嫒抱歉地看着藏血,低低地说:“对不起,哥哥。” 藏直塞住耳朵,“下面那句‘我不是故意的’就不要说了,听了二十年,腻也腻死了。” 在他们没注意之中,雪言悄然而去。 日之媛有神经性的心脏病,是不能受刺激的娃娃,否则,很容易死掉的。她终于懂了真秀要把日之嫒送去英国然后再分手的理由,伤害,至少也隔得遥远。 第7章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海 海边,是情侣们常去的地方。天蓝蓝,海却未必都是蓝的,只有没有污染的深海,才是蓝得很漂亮的。浅海边,一般都是浅绿色的,海水把有些灰白的沙映成金黄色,涟滟的水光在粼粼的海上跳跃。 下午三点五十分。还是上班时间,海边没有人,只有两个人,在海边踩着水走着。 “这里的沙很舒服。”雪言和真秀踩着沙,慢慢地在淹没半截小腿的海水里走着,因为海水来来回回送来新的沙,带走旧的沙,所以走起来比较辛苦。两个人就嘻嘻哈哈,摇摇晃晃地相互靠来靠去,“虽然已经秋天了,但是海水还很温暖。” “我觉得根冷呢,”真秀拉起他衣服上的帽子,今天他没穿球衣,穿了一件带绒毛粟子色的外套,真秀喜欢这种接近于黑的暖色,“海风好冷。” “很冷?”雪言有点迷惑,“可能是我被训练得太好了,”她只穿了一件单衣,而真秀却穿了一件白色的套头衫和带绒毛的外套,“你很冷吗?我们到那边礁石后面去坐好了,顺便吃东西。” “好啊,今天这么大风,可能是不能烧烤的,火点不起来,就算点起来也很危险。”真秀的确很冷,贫血之后就越来越怕冷,他很清楚,去年的这个时候,他还穿着短袖呢,现在才十一月。 “幸好我带了瓜子、鱼肉肠、两个梨子,还有两份三明治。”雪言从背包里摸出东西,坐在海边的一块礁石后面,那里安稳,风从头顶吹过,四周都是风声,却吹不到人身上,“我还有带随身听,你呢?你带了什么?” 真秀顺手在口袋里一摸,很无辜地耸耸肩,“我带了榛子,两个。” “你带的?”雪言笑着,“怎么感觉像是你路过的时候掉进你口袋里的?” “啊,哪里有这么准?”真秀眨眨眼睛,“是我路过的时候,差点打在我头上的。” “给你。”雪言把三明治递给他,顺便瞪了他一眼,“我就知道。” 真秀轻轻地笑,雪言靠在他肩上,感觉得到,他胸膛震动的频率。这样的感觉,温暖而且舒服,无忧无虑。看着无边无际的天,无边无际的海,就好像时间和空间一起停止,连此时此刻的幸福,也是无边无际的。“你好温暖。”雪言抱住真秀,“只有靠着你的时候,我才会觉得我是安全的。” 真秀拉开一点外套,连她的人都包进衣服里,“温暖吗?” 雪言只是笑,脸颊感觉着带着真秀的味道的绒毛和真秀的体温,怎么能不温暖?她靠在他身上,塞着耳机,静静地嗅着属于真秀的气息,过了一会儿,轻轻地唱道:“我的心是软的沙滩,留着步履凌乱。过往有些悲欢,总是去而复返。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人太敏感,过得虽丰富却烦乱,有谁孤单却不企盼,一个梦想的伴,相依相偎相知,爱得又美又暖。没人分享,再多的成就都不圆满,没人安慰,哭过了还是酸——我想我是海,冬天的大海,心情随风轻摆,潮起的期待,潮落的无奈,眉头就皱了起来……” 真秀总是把眼神收藏在眼睫的影子底下,现在也不例外,只不过惟一看得清的,是他的嘴角,是似笑非笑的,温暖地翘了起来。 雪言轻轻的歌,海边的海浪,似有声似无声地来来回回,伴随着静静拥抱在一起的两个人。 %%%%%-%%%%%-%%%%% 第二天。 “黑格尔的美学……”哲学系的老师刚刚说了个开头,突然看见门口有个怯生生的人影,穿着粉黄色的裙子,像个大洋娃娃一般,在教室门口张望,“找谁的?赶快出去。” 真秀站起来,门外的人是日之媛。 “有事吗?真秀微徽俯身问她,”我现在在上课。“ “我……”日之幄低下头,“我想从英国把学籍转回来,我想留在真秀身边。” “你决定了吗?”真秀深思地问。 “我决定了!”日之媛很坚定地说,“我不放弃,我喜欢真秀,所以我不做逃兵!”她说得这么大声,几乎把她自己也吓了一跳。 “是雪言教你的?”真秀一听就知道,这不是日之媛的语言。 日之媛脸颊一红,像一朵红晕的玫瑰花瓣,“是,雪言姐姐人很好,但是……但是我不能把真秀让给她,接受赠与的幸福是假的,只有自己争取的才是真的。” 真秀似笑非笑,“还是雪言姐姐教你的?” 日之媛脸色更红,低下了头,“我说错了吗?” “没有。”真秀爱惜地理了理她的卷发,“放轻松一点,想些开心的事,别整天都想着这些,你还有很长的将来,不能整天都埋在恋爱里。雪言姐姐没有说错,但是,你可以用一种快乐的方式做到吗,喜欢一个人是快乐的,不是每天都要哭的。” 日之嫒怔怔地听着,过了一会儿,低声问:“真秀,你喜欢雪言吗?” “喜欢。”真秀微笑。 “为什么?”日之媛低声问。 “不为什么,也许只是习惯了有她在身边,习惯了关心她,保护她。”真秀回答。 可是我在你身边二十年,你却从来没有习惯我?日之媛欲言又止,“雪言姐姐的人很好,虽然……有些让人害怕,真秀,你喜欢雪言,是快乐的吗?” 真秀想了一下,笑了笑,“是的,很快乐。” “什么叫做快乐?”日之媛低声问。 “快乐就是很舒服的感觉。”真秀伸了一个懒腰,转过身靠在走廊的栏杆上,“非常简单的,只是你和她在一起,心情会很平静,很愉快。” 平静?不,我和真秀在一起,我的心,从来都是不平静的,是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真秀吗?日之嫒迷惑地看着真秀的脸,在阳光下,被照得分外充满生机的脸,那嘴唇,是略显失色的淡红,但充满了润泽的感觉。她突然踮起脚,吻了真秀一下,真秀的唇温暖而干净,是一种圣洁的她从来都不敢侵犯的东西,但是此时此刻,听到他用这样平淡的口气,述说着他对别的女子的感情,嫉妒!从来没有过的陌生的情绪涌了上来,她吻住了真秀的唇,然后咬住了他的唇。 真秀吃了一惊,日之嫒!他不敢用力挣扎,因为她是这样脆弱的花瓣,轻轻一碰,就会碎去的,她咬着他,一时之间,他能说什么呢?他既不能推,也不能让,僵在原地,平生第一次束手无策。 “哇——”哲学系的师生差点没眼睛脱窗!美女当众献吻!这一下绯言满天飞了。 远远的,哲学系对面的医学院大楼的楼顶,有一个女生,一头长长短短的头发飞飘着,像沉默的旗帜一样。 真秀……我鼓励她来和我抢,究竟是对,还是不对?她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充满热情,美丽而且温柔,连我都要被她迷惑了,谁能不为她制造一个童话世界呢?我不想看见她哭,但是又不能容忍她把你抢走,我要怎么办? 突然之间,一个拳头向着真秀打了过来,有人咬牙切齿,“你这乘人之危的混账!” 日之嫒大吃一惊,放开了真秀,她本只是一时冲动,自己都不知到自己做了什么事,被曼棋这样一吼,羞得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呆在当场,不知到怎么办才好。她闯祸了,她居然强吻了真秀。 真秀架住曼棋那一拳,“曼棋,等一等,这里是教室,有事我们出去再说。” “你这衣冠禽兽!你还知道这里是教室?你他妈的!”曼棋一记勾拳,“欠揍!”他再一记直拳,“不知廉耻!” 真秀被他压在走廊的栏杆上,根本无处可闪,抬起右手架住曼棋的第一拳,第二拳就被曼棋直接地击中了小腹,登时皱起了眉头。 日之嫒吓得脸色苍白,“曼棋!你快住手,快住手。”她扑过来挡在真秀面前,“是我……是我不好,你快住手!” 曼棋看她还维护真秀,本来就妒火中烧,现在更是火上添油。“你闪开!”他大吼一声,“你不闪开,我连你都打,你这该死的笨娃娃。”说着,他真的一拳对着日之嫒揍了过来。 “曼棋,你如果连日之嫒都打,你还算是个男人?”真秀一瞬间把日之媛挡在后面,“她没有错,她高兴吻谁就吻谁,你不能让她爱上你,就能强迫她不能爱上别人?她不是你的玩具,你这样把她当做你的娃娃,难怪她……”他再架住曼棋一拳,登时中止了这句话。 “你给我闭嘴!我追不到女生,不要你在旁边教训我。”曼棋狂怒之下,双手抓住真秀的肩,猛烈地摇晃,几乎要把真秀抓起来往墙上撞去。曼棋身体强壮力量过人,真秀在身形和力量上都不是他的对手,这可是真正的打架,没有丝毫可以取巧,深吸一口气,真秀伸腿拌住曼棋的膝盖,一跪一拗一压,他是空手道高手,近身搏击是他的强项,这么一下,曼棋就被他一下掀翻了。 “哇!好啊!”哲学系的学生们看得目瞪口呆,走廊上不但演着言情剧,还演着全武行,真秀好身手。 一口气还没换过来,曼棋皮粗肉厚,根本不在乎这一摔,躺在地上,他也不在乎什么空手道的规矩,直接抓住真秀,把他往地上撞去,“砰”的一声,两个人牵扯在一起,在地上滚成一团。 “住手!住……手……”哲学系的教授目瞪口呆,这可能是伊贺颜建校以来最严重的打架事件。偏偏其中一个是真秀!这可怎么办?他快步向保卫科冲去,要叫人来分开这两个人。 日之嫒吓得脸色苍白,几乎要昏倒,这都是……都是她不好……是她闯了大祸,才会变成这样。她该死!她害得曼棋生气,害得真秀蒙冤,害得他们两个在地上打架……她慢慢地退后,紧紧靠着栏杆,全身发抖,像是随时随地都会掉下去,也像是随时随地都会昏倒。 “统统住手!地上的两个人,起来!” 远远的,传来一声冷冷的呼喝,是一个清晰的女孩子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很遥远,但是很清楚,她用鬼魅般幽异的语气,冷冷地说:“再不起来,我一箭射死日之嫒!看你们还争什么争!打什么架!” 箭? 哲学系的同学们抬头望去,只见对面医学院大楼的楼顶上,一个头发飞飘的女孩,苍白的脸色,幽黑的眼睛,她手里有一张长弓,搭着一只长箭,弯弓搭箭,气势凌人,弓是满弓,随时随地,她都可以一箭射出来。 姜雪言!真秀的女朋友!所有人的眼光,登时全部转到真秀身上。 真秀和曼棋同时停下手来,望着雪言,谁都不知道雪言从哪里弄来了那副弓箭,但是她这样的脸色,显然不是骗人的,如果他们两个不住手,她真的要一箭射过来了。 “日之嫒!你进房间里去。”曼棋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然后“砰”的一拳,很痛快地击中了真秀的胸口,真秀立刻还以颜色,一个手肘撞正曼棋肋骨。地上立刻“砰砰”打成一团。 日之媛却完全没有听见雪言的话,也完全没有听见曼棋的话,她满脑子都在想,是我的错,是我闯祸,都是我不好……我该死……我害得他们变成这样。她没有勇气上去拉开他们两个,她害怕得闭起眼睛,无论是真秀还是曼棋,她都没有见过他们这样野蛮的样子。紧紧地靠在栏杆上,突然间兴起了一个念头,日之嫒闭着眼睛,一点一点,她踏着铁制的栏杆,一根钢管一根钢管地往上挪动,她想逃开,她想从这里跳下去,都是她不好,她该死! 雪言本已经满心烦躁,看着哲学楼里乱七八糟的情况,她真的有冲动射死曼棋和日之嫒这两个麻烦的制造者,眼看威胁无效,她微微挪动着箭尖,寻找着机会,她要射曼棋!他的拳头这么重,真秀多给他打伤几下,是要受伤的。突然之间,她的眼角一瞟,看到了那边栏杆上那发呆的童话公主,已经差不多翻过了三楼的栏杆。而大家的目光都被地上打架的真秀和曼棋吸引,居然无人发觉!她居然想跳楼!她做错了事不敢面对后果,她害怕看见真秀和曼棋打架,所以她居然害怕得想跳楼。雪言想也不想,凝神松手,“霍”的一箭射了出去。 “啊——”打成一团的两个人突然听见日之媛一声痛叫,“砰”的一声,她跌在地上,左边肩头插着一支长箭,鲜血直流。花瓣般的脸颊苍白得毫无颜色,眼睛无力地向着雪言那边看了一眼,她闭上眼睛,昏了过去。 “日之媛!”曼棋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狂呼,冲过去抱起了她,对着医学院大楼狂喊,“姜雪言!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你居然射伤了日之媛,你这女妖!巫婆!白骨精!神经病。” 真秀喘息着,这一阵殴打,实在有些超过他目前的体力所能承担的范围,他没立刻站起来,只是向着那边楼顶望去。只见,雪言手上的弓是空的,她满眼漠然,冷冰冰地看着这边的状况,竟然是一点都不为她刚才的所作所为后悔。雪言……为什么?难道你对她的好都是伪装,就是为了,在此时此刻,把她一箭射死吗?不,我不相信,你不是这种人,但是你为什么要松手射箭?难道你为了保护你所有的,真的可以伤害别人?我不相信。 真秀他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雪言凝视着隔着一座楼的真秀,他不知道日之媛要跳楼,他以为我存心要射死她?嘿!雪言冷笑,我如果要射死她,她现在还会活着吗?我的箭法没有这么拙劣。不过我不否认,我存心把她射得伤得很重,谁叫她总是会坏事?总是要把人家已经完美的幸福,破坏得乱七八糟?日之嫒,对不起,虽然我很同情你,我也鼓励你和我抢,但是我发现你很危险,你的吻,真秀不能拒绝,你是这么温柔这么充满热情,你是这么美这么惹人怜惜,你可以吻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不能容忍!我也是女人,我也会嫉妒,我没有你善良,到此时此刻,我亲眼看见,才知道我很伪善,我不能容忍真秀吻你怜惜你,却又鼓励你去爱他,其实,我只是相信真秀不可能会为你动心,可是我刚才看见,他吻你的时候,眼里也有沮柔。我是那一种当受到了威胁就会拼命保护自己的女人,对不起,日之嫒,我们是敌人,是敌人! 她的眼神好狠毒。真秀不知道她的箭从哪里来,如果她是事先准备好了,那未免太可怕了,难道她处心积虑的,早就想要除掉日之媛?她是要这样打破日之嫒的童话吗?雪言,你的嫉妒可以让你做出这种事?虽然你是被“培养”而长大的,但是我始终相信你心底存留着善良。真秀站了起来,双手插进口袋里,他一言不发,就望着雪言。 雪言依靠在医学院大楼的楼顶,风吹得她满头长长短矩的头发一阵一阵地轻飘,她的影子背着夕阳,夕阳影里,孤远,而且寂寞。 真秀看了她一阵子,雪言甚至可以看见他的眼里闪过了许许多多复杂的感情,但是他随即转过头,跟着曼棋把日之嫒抱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她不会死的,我射的是她左肩,虽然我也可以吓唬她一下就把她从栏杆上吓下来,但是也有可能她会跌到栏杆外面去,所以我故意射中了她,让她背后受力,跌进里面来。但是我本来可以让她伤得很轻,我故意射得很重……我是有罪的……雪言胸口沸腾的感情,混合着嫉妒、自嘲和凄凉的感情冷静下来,她清楚地知道,故煮伤害人,是有罪的。 她应该跑掉,否则她是要被起诉的。 我……原先是想救人的,不过我承认我想伤害她。雪言望着真秀离开的背影,他连一眼也没有向她这里看来,雪言茫然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她曾经答应过他不伤害任何人的,她失信了……可是我本来真的是想救她的。 冷冷的天台上,只有绕城飞的白鸽陪伴着她,无声无息之中,一滴眼泪掉落在地上,很快被冷风吹干,了无痕迹。 很快有脚步声冲上屋顶,很多人带着武器把她围了起来,雪言没有动,她还是逃不过这一天,那几个月的快乐,都像是虚幻一样,对她来说,是假的。真秀不会原谅我。从头到尾,都是我错了吗?我本不该奢望幸福,我本不该施与善良,我更不该,在从妖怪变成人之后,依然用了妖怪的手段,伤害了那个琉璃一样的娃娃,归根到底,我从头到尾,一直都是个妖怪,妖怪总是要忍不住把喜剧变成悲剧的。 大家都呆呆地看着她,因为雪言哭了,虽然她没有出声,但是一滴眼泪,顾着她的脸颊,缓缓地掉了下来,掉落在她身前的地上。她的脸色苍白而漠然,笔直地向为首的保安和警察走过来,每个人都看到,她一脚踩在了她刚才的泪痕上,然后她对着警察伸出了手,什么也没有说。 %%%%%-%%%%%-%%%%% 雪言被警察带走了,原因是故意伤人,可能要被关上几天,日之媛没做伤情鉴定,如果日之家不起诉的话,她就会被关在拘留所里十五天。而如果日之家要起诉的话,她可能要面临刑事诉讼。 “日之嫒?” 在日之嫒的床边,曼棋温柔地唤着她的名字。 日之嫒轻轻地无力地睁开眼睛,她已经昏睡了四天了。雪言那一箭,让她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又受了伤,她的神经受到刺激,结果引发了心脏病,差一点就在曼棋抱着她去医务室的半路上死掉。 “我……怎么了?”她怯生生地问。 曼棋尽量不吓到她,“你跌在地上,昏倒了。别怕,没事的。” “箭……好痛好痛……箭……”日之媛的记忆还在那突如其来的一箭上,她完全没有想起来之前她是被真秀和曼棋的殴打吓坏了而想要跳楼,也忘了她强吻了真秀,她的记忆只停留在突然有一支箭射伤了她。她好害怕! “别怕。”有人语气温柔地说了一声,“那件事已经过去了,别再想它了。” 日之媛慢慢把头转过来,“真秀?”她颤声说:“我好害怕。”她慢慢握住真秀放在床沿的手,“真秀不要走,真秀陪着我……” 真秀的脸色不太好,前几天殴打的痕迹还留在脸上,贴了几块ok绷。他看了曼棋一眼。 曼棋虽然极其不情愿,但是却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刺激她,他大步站起来,走出去关上了门。 “告诉我,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雪言她为什么要射你一箭?”真秀眼里有愧疚,他不应该在日之嫒面前和曼棋打架,结果弄成了这样,像一桶冷水,浇灭了所有的爱恋和热情。 “我不知道,我好害怕。我站在栏杆上,然后就有箭,有箭飞过来……”日之娌头脑里是混乱的记忆,她完全没有把她最后没有从哲学系的三楼跳下去和雪言这一箭的作用联系在一起,她根本没有那么聪明,何况她也不是下定了决心要自杀,她只不过那时候被自己做的事情吓坏了而已,自杀的念头过去了就忘记了,反而是被伤害的印象牢牢地记在脑海里,想忘也忘不掉。她从小到大,不要说被人射伤,连责骂都没有承受过。 真秀做梦都想不到,日之嫒所谓的“站在栏杆上”,是她站在三楼栏杆的上面,任何人都会凭着常识,以为她是靠着栏杆站着的。他的脸色黯淡了,“她为什么要射你一箭?”他这句话是自言自语,因为他始终不相信,雪言会无缘无故射中日之嫒。但是,她是事先说了,如果他们两个不住手的话,她就射死日之嫒,而她做到了。还需要什么理由吗?雪言认了,每个人都看见了,只有他,依然不愿意相信,依然在为她寻找解释的借口。 真秀慢慢抽回手,插进了口袋里。 日之嫒微弱地呼唤,“真秀在怪我?” “没有,”真秀笑了笑,“没有怪你,你睡吧,让身体快点好起来,我才会高兴。” 日之嫒很听话,闭上眼睛,她开始睡觉。 “笃笃。”门口两声轻敲。 真秀抬起头来,藏血在门口,示意他出来。 真秀走出门去,关上了房门,轻轻和藏血走到了另外一边的走廊,“怎么样?”他问的是雪言的消息。 藏血也显得有点累,摇头,“很不好,听他们说,雪言一开始一直不承认她是要杀人,她只承认她想要让日之嫒受点伤,但是她绝对没有要杀人。一直到他们告诉她,因为她那一箭,日之嫒差点死了,她才沉默,之后他们说她什么她都认了。”他摇头,“这样下去,可能不只是要告她伤人,可能还要告她杀人罪。我想不通,她为什么突然有这么强烈的嫉妒心?一直以来,她对日之嫒不都是很好的吗?” 真秀默然,“我不知道。” “你没事吧?”藏血也很烦恼,“你的脸色很不好,不舒服?” “有一点。”真秀回答,然后深深吐出一口气,喃喃自语:“也许当初我决定要好好爱一场,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他的眼睛看着医院的天花扳。 “别这样。”藏血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这样消沉,都不像我认识的真秀了。别泄气,任何事情,我都相信,你是可以解决的。” 真秀恫然看着天花板,“不,我没有信心,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我对自己没有任何信心。我不知道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因为我完全不理解,它是怎么样开始的。” “要不要去拘留所看一看雪言?也许,你亲自去问问她,情况会不一样的。”藏血安慰他。 真秀笑了笑,“你已经去过了,不是吗,” 藏血点头。 “她会对我说的,对着你,也会说。”真秀摇头,“她不愿说的,怎么样都不会说。她是那么倔强的女孩,总是拼了命地保护自己。”他的眼里有淡淡的泪光,最终抬起一只手技在自己脸上,“我不敢去,我害怕去了以后,我心里那个雪言会彻底崩溃。藏血,我好难受,我要怎么办?” 藏血没有见过这样脆弱的真秀,不知道如何安慰他,“真秀,你别想那么多了,那样对你的身体不好。” 真秀只是牵动嘴角笑了笑,“我这叫做活该,我总是以为自己可以控制所有的事。” “就算你觉得雪言让你失望,觉得伤害了日之媛艮抱歉,也不必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啊。”藏血埋怨,“而且,我们家不会告她的,你别烦了。” 真秀精神一振,“为什么?” 藏血耸耸肩,“反正日之媛最后也没有受到什么大伤害,而且雪言她……她和别人不一样,她也是很可怜的,所以我们家决定不告她。等十五天一过,她就可以出来了。” “谢谢你。”真秀知道,要让日之家作出这种决定,藏血必定出了很多力,他道谢,藏血与其说保护雪言,不如说,是在保护他的心情。 藏血只是笑笑,没说什么,朋友嘛。 %%%%%-%%%%%-%%%%% 拘留所。 当警察把日之家不起诉她的消息告诉雪言之后,雪言脸上没有任何笑容。 她自从在天台上被抓进拘留所,就没有任何笑容,就像个活僵尸,别人不问她,她不会说也不会笑,满心都不知道在盘算一些什么。有一度拘留所的人怀疑她会自杀,但是一和她说话,又发现她的神志是很清醒的。她并没有发疯,只不过沉默而已。 她真的差一点杀死了日之娱!她忘记了她有心脏病,所以她故意射得重了一点,就差点杀死了她。他们说她是故意要杀死她的,有什么差别吗?虽然她本来是想救她的,但是,却真的差一点杀了她啊,她是杀人凶手。他们问她,她为什么会带着弓箭上天台?她没有回答,那副弓箭,是本来被什么人忘在天台上的,她根本不知道为什么它会在那里。但是她猜得出来,因为要期末了,射箭班的同学也许在那天台上练习射箭,因为那里的场地宽阔,可以练箭。但是这样的回答,是根本不会被相信的吧?她自嘲,所以她根本就没有说,说了和没说一样,还会引来一阵嘲笑,嘲笑她连谎话都编不好。 所有的人都相信她要杀人,包括真秀。能怪谁呢?是她自己说,要射死日之嫒的,虽然她是为了恐吓他们两个人分开,她是为了保护真秀。疲累地趴在桌子上,如今说这些有什么意义?就像说她射伤日之媛只是为了救她?在她差点害死她之后,告诉别人,她是为了救她,所以才“差点”射死她?一个听起来都不好笑的笑话。雪言自从在天台落泪之后就再没哭过,她只是沉默地看着墙壁,默默地吃饭,默默地睡觉,做一个最完美的拘留犯。就连不会被起诉的消息,对她来说都像毫无影响和没有听见一样。 真秀始终没有来看她,他是很痛苦的,因为这件事将是他一辈子最失败的记忆,他好不容易决定去爱一个人,那个人却做了一件杀人放火的事情。雪言凄凉而甜蜜地回忆着,这几个月来的每一天,从遇到他开始,他带给她的都是快乐,而她带给他的,都是不幸和错误。真秀,你始终没有来,对不起。雪言疲倦地在桌子上用手肘支撑着合十的双手,对不起。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会在藏血要求我离开的时候就离开。为什么要等到一切一败涂地之后,才知道,如果早早逃走,会是一样让自己感激的选择,是给自己留下了余地的温柔?可笑人总是那么固执,固执地相信,只要我坚持这样走下去,就一定会得到幸福。 “你可以走了。”执勤警打开了拘留所的铁门。 雪言站起来,把手插进口袋里,慢慢走出了关了她十五天的房间。这十五天,她想的事情比她一辈子想的还要多。她不怕牢房,她被关了十几年,不在乎这十几天,只不过回归牢笼的感觉告诉她,你还是当初到处逃亡而没有家的野兽,因为你曾经是那样的野蛮,所以就算有人收留了你,也逃避不了被再次驱逐的命运,因为那样一只张牙舞爪的野兽,总是会伤害人的。 她会乖乖地离开,不是逃走,而是走开,当需要她走开的时候,她就要走开。也许逃走,并不一定是需要兵荒马乱惊天动地地逃走,而是,当一个地方已经没有你容身的空间,纵然不想离开,也不得不那样沉默地走开,除了走开,别无选择。 不过走开之前,她要去一趟伊贺颜,她要去道歉,对真秀,也对日之媛。 第8章 真秀的秘密 回到伊贺颜,是星期一的上午,每个人都在上课,校园里寂静得无声无息,只有榛树的干脆的落叶和成熟的榛子,“咯啦”一声轻轻落在地上,然后被风吹着滚远的声音。 摊开手,有个榛子落在手心里,雪言把它握住,然后放进口袋里,继续往前走。 路过哲学楼,她抬头向上着了一眼,在这里,她的未来和幸福,被她自己一箭射得粉碎。不过她不后悔,如果那一天的事情重来,她还是会再射一次,只不过,她会尽量不要让她受伤,她后悔的只有两件事,或者,一开始就不要奢望幸福,或者,她射轻一点。 但即使射轻一点,也可能惊吓到她,而让她死去。如此说来,还是一开始就不要奢望真秀的感情好了,怎么样,都会伤害到脆弱的日之嫒,一开始,都是错误。她这样想,却忘了是真秀坚持要和日之嫒分手的。 “高兴吗?”是真秀的声音。 雪言一怔,想也没想,立刻躲在了一棵榛树背后。 不远处,是真秀陪着日之媛慢慢地走过来,真秀递给了日之媛一个东西。 日之媛低头,像捧着宝贝一样捧在手里,脸上微微一红,“高兴。” 她脸红的样子真漂亮。雪言站在离他们只有三棵树的榛树背后,她看得见,也猜得到,真秀递给她的,是一颗榛子。听见他们坐在那边的榛树下面,她也靠着这边的榛树坐下,双手抱着膝,抬着头,悠悠着秋天的落叶落了一地。 她不是存心要省听他们说话,只不过,不愿意过去打搅了他们的美丽时光。她和他们背对着背,谁也看不见谁,她却可以听见他们的声音,很近,就在耳边。 “还害怕吗?”真秀问。 日之娱低低地回了一声:“真秀在我身边,就不怕了。” 真秀似乎是笑了笑,“很快榛子就要丰收了,看来过几天,就要计划叫人来收采。” “是啊,一切就好像去年那样。”日之嫒细细地说,“每年,都会有好多好多榛子,堆成山那样。” “我不会忘记留下一些最漂亮的给你的。”真秀笑着。 “咯”的一声,是日之嫒剥开了那个榛子的外壳,却轻轻地“啊”了一声。 真秀在她头上轻敲了一下,“你始终这么笨,我来,你总是被外壳扎到手!” 日之嫒轻笑,“可是总是真秀剥给我吃的。” 耳边的声音突然间远了。雪言默默坐在这边,耳边响起的是另外一些声音。 “吃过榛子吗?榛子总是能给人一种田园的味道,吃过了,也许心情就会放松很多。” “苦的。” “榛子外面还有一层果皮的,不剥开会很苦的。吃吃看,很好的味道。” “心情不好,烦恼向中田水借笔记的事?没关系的,你可以说,我正在教你英语,就算有人不相信,至少也算是有借口。” “不是,只不过觉得,榛子很好吃而已,一起来吧。” “真秀,你值得一夺,如果可以像吃榛子一样容易把你一口口吃下去,那有多好?” “可以,只要你能让我爱上你。” “真可惜。” 真可惜,到最后,一切还是“一切都好像去年那样”。雪言轻轻抱紧了膝盖,今天有一点冷,但是不会再有球衣,所以她要学会保护自己。听着日之嫒的笑声,突然想起了在日之媛的宿舍里看到的那张照片,笑颜灿烂的可爱的女孩,无忧无虑,和舒服悠闲的真秀,那时候,很讨厌那样的女孩,因为我知道,我永远都不可能是那样。 坐了一会儿,她站了起来,拍掉裤子上的落叶,也不理睬和她背靠背坐着的两个人,她慢慢走了出去,轻轻舒了一个懒腰,像是从来没有留恋过什么。 那边说话的两个人都怔住了,日之嫒本能地往真秀怀里钻,真秀却呆呆地看着她的背影,她走得那么闲适,那么自然。她早就坐在这里了,是不是?她什么都听见了,是不是?为什么她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就像是,不痛苦也不留恋,她不是因为嫉妒,所以才要下毒手的吗?为什么听见了他们在一起,也依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甚至,安静得连呼吸声也没有? 他站起来,似乎想要挽回什么,“雪言……” 日之媛跟着他站起来,怯生生地躲在他后面。 雪言没有装做没有听见,她回过头来,淡淡一笑,“什么事?” 真秀脸色苍白地望着她,像有很多话想要说,有很多话想要问,却始终什么也没有问出来。 反倒是雪言笑了笑,伸直双手,在空中划了一个圆,然后舒服地背到背后去,她半回过身来,淡淡地说:“最近的天气很冷,你要懂得照顾自己,照顾日之媛。”然后,她把手插进口袋里,慢慢地,安静地,走开了。 她是走开的,不是逃开的,也不是想要留恋什么,而只是那样慢慢地走开,虽然走得不快,却也不慢。 但是她这样走开,却给人一种奇异的感觉,不知道看在真秀眼里是什么感觉,日之嫒已经怔怔地掉下眼泪,“雪言姐姐……”她这样叫。 雪言已经走得比较远,但是她仍然回头,微笑,“嗯?” 日之嫒紧紧地抓住真秀,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什么,只是眼眶一热,很容易就掉下眼泪。 雪言笑了,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真秀一眼,心平气和地说:“对不起。” “雪言姐姐……”日之媛呆呆地看着她离开,她慢慢地走到医学院的大楼里去了,过了一会儿,果然看到她站在她被抓走的那个天台上,她望着天,不知道在想什么,最后抱着膝盖坐了下来,垂下眼睫,似乎在回忆着什么,也好像什么也没有想。 一群的白鸽绕着医学院的大楼飞,有一些就停在了雪言旁边。 雪言没有动,她那一头长长短短的头发,在风里轻轻地飘,轻轻地飘。 “真秀……”日之嫒拉拉真秀的衣服,低低地叫了一声。 真秀垂下目光,带着满面泪痕的日之嫒,转向学校小道的另外一边,“你想去哪里?” 日之媛轻轻摇头,“我想躲开雪言姐姐,看见她,我好害怕,好难受。” 真秀带着她慢慢走开,日之嫒紧紧揪着真秀的袖子,像一个幽灵般的影子。 雪言坐在天台上看着,发丝在眼前慢慢地飘,鸽子不懂得人间悲哀的事,在天台的边缘走来走去。她在想,如果那一天她不射出那一箭,让月之媛跳下去,是不是今天所有的幸福都属于她了?让那个非常会制造麻烦的娃娃死掉,反正是她自己要死的,又不是她要杀死她的,那是不是会一切都好?但是,不是的,雪言轻轻挽开飘拂在面前的发丝,她从不希望她死掉。如果日之嫒死掉的话,真秀想必是会伤心的吧?她是这样柔弱动人的孩子。 “雪言。”有人在背后呼唤了她一声。 雪言回头,是中国水,她微微一笑,“好久不见了。” 中国水眼神深湛地看着她,他本来很少说话,现在却开口说了一句:“去吧。” 雪言笑得更淡然,“去什么?” “去追他吧,把真相告诉他,否则,你会后悔的。”中国水的身高挡住了朝阳的光,让朝阳看起来像夕阳。 雪言侧着头看他,他的脸在阳光下越发坚毅得像希腊神雕像,她淡涉一笑,“要告诉他什么?” “告诉他,你不是要杀她,而是要救她。”中国水冷冷地说。 “……”雪言转过目光,目光落在自己的鞋面上,抱紧了自己,轻轻地自言自语:“可是我还是差一点杀了她啊,有什么差别吗?事实就是大家看到的那样,哪里有什么可以解释的?” “对真秀来说,就是不一样的。”中国水说,“他现在很痛苦,你知道吗?” “他现在很痛苦,过了几天忘记了就好。”雪言悠悠地说,“算了吧,真秀要和我在一起,总是会遇到危险,我不知道阿刹德是不是真的就这么放过了我,我也不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连累真秀,也不想让日之嫒死。”她低笑,“她是那样坚持,不死心的琉璃娃娃,如果没有人把童话世界让给她,她是会死掉的吧?我不想做杀人犯,真的不想。” “你是在怪真秀他没有看懂你那一箭的涵义吗?”中国水问,“你表面上说不是,你心里是的,你在怪他到最后还是不相信你。” 雪言轻轻一震,抱紧了自己,“或许……是的吧,我不知道,真秀他是那么聪明,他判断我是故意要杀人,我就是故意要杀人了,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是,雪言,”中国水走到了她身边,“有些事,太在乎了,反而是看不清楚的。真秀他比我聪明敏感不知道多少,他之所以会看不破,只不过是因为,他下意识地逃避可能会伤害他的答案而已。他不是没有能力看破,只不过他害怕认真推敲之后,答案会毁坏他对你的爱。他只不过是太在乎,所以逃避,他没有判断你是杀人犯,只不过他不愿意想这件事。”中国水看着对面哲学楼的三楼,“这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你的箭,是自上而下射人日之嫒的肩头的,算上两栋楼肩的距离和重力加速度,画抛物线,你出箭的方位是可以计算的。如果日之媛是站在走廊里面被你射中的话,反推回去,你的位置应该比这个天台还要高很多。”他指着上方,“因为哲学楼和医学院大楼之间的间隔很小,你的箭插得那么深,可见力道很强,所以我可以大略这么估计。而你的箭会这么容易地射中日之媛的左肩偏背后的方位,你不要忘记,日之媛并不高,她站在走廊里面的时候,肩背是会靠在栏杆上的,你怎么可能有那么好的眼力,从隔壁楼顶,一箭射中她靠在栏杆上的部位?你如果真的要射死她,一箭射在她头上岂不是效果更好?从入箭的角度看来,你射中她的时候,日之媛应该有这么高,”中国水比划了一个在栏杆上加高的动作,“她的位置在栏杆上一米到两米之间,也就是说,她站在了栏杆上。我不知道她站在栏杆上干什么,但是雪言,你是在救她,不是要杀她,你一箭把她从上面射了下来,对不对?” 雪言默然,她没有说话。 “真秀被你一开始说的那一句,你要射死她的那句话迷惑了,然后,又被日之嫒受到惊吓心脏病发差点死去的事实迷惑了,他是当事者,很容易因为牵涉到感情而看不清楚事实,雪言,你不要怪他。”中国水慢慢地说。 雪言悠悠凝视着楼下成片的榛子树,“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义呢?中国水,你真好,我很高兴,到最后,终于还是有一个人相信我。” “你可以告诉他,只要你告诉他,真秀不会不相信你的。”中国水向着她伸出手,“起来,不要坐在这里,去告诉他,你不是在杀人,而是在救人。” “我不去。”雪言轻轻地摇头,“他不应该不信任我,现在我不信任他。而且,我很愧疚,我本来可以不射得那么重的,我自己知道。”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他们两个在一起,多般配,秋天的叶子这样落下来,风吹来吹去,日之嫒笑起来那么美,真秀那么悠闲……”她凝视着他们远去的方向,几乎看得痴了。 “你会后悔的,真秀他如果爱日之嫒的话,他就不会送她去英国,你明不明白?”中国水看着她痴痴的眼神,“他送了日之嫒去英国,而他决定爱你,你知不知道,对真秀来说,这是什么样的意义吗?” 雪言漠然,轻轻地说:“那是他一开始就决定错了,我应该从一开始就逃走。” 中国水握紧了拳头,“真秀他是顶着多大的压力爱你,你明不明白?你就这么简单地算了,让他和日之嫒在一起,你知不知道,他对日之嫒,只不过是不希望摔碎一个玻璃娃娃,他只不过不想伤害她,那不是爱。你就这样放手,你把真秀的感情当做什么东西?”他很少这么愤怒,中国水从来没有什么表情。 “但是藏血从一开始就说真秀是个人偶叫我逃走!”雪言突然闭上眼睛大叫一声,“你们都知道的,你们都知道我爱他到最后一定是什么也没有,为什么要强调真秀对我的感情?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认认真真地爱过我!”雪言一只手捋过头发,闭着眼睛,“每个人都警告我要逃走,否则我将会输得什么都没有。是我冥顽不灵,是我以为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有幸福。结果,还不是‘一切都将和去年一样’!我不爱了,他不相信我,我是罪人,我差点杀死日之嫒,我留下来的话日之媛可能会死,那么我为什么要留下来?我为什么要追他?我算了不爱了,这样都不行吗?我犯罪,我受惩罚,我不爱了都不行吗?” 她说得这样凄绝,她是真的累了不爱了,对于拼命保护自己的雪言来说,受了伤害就会像被触到触角的蜗牛,一下子就躲回壳里去,不愿意对外面的世界付出探索或者幻想,她只是想安安静静抱住她自己,保护她自己。 中国水看着她闭着的眼角所流下来的眼泪,在风里,很快就被吹干了,像从来都没有哭过一样。“你不可以不爱,”他深吸一口气,“你不能够逃走,你知不知道今天我为什么会来?” 雪言睁开眼睛,等着他说下去。 “是真秀,在很多个月以前,就拜托我,如果有一天,他不能够保护你,那么,请我代替他。”中国水眼神深湛地看着她,“你懂吗?你还要问真秀有没有认真爱过你?” 雪言怔住,脸色苍白,“你骗我,他又不是神仙,他怎么会知道有这一天?他怎么能够拜托你保护我?我不要人保护,我谁也不要。”她逞强地说,却有眼泪缓缓地滑过面颊。 “他不是神仙,他不知道有一天会变成这样,但是他拜托了我,我答应过他要做到。”中国水握紧了拳头,“你怪他不相信你,你何尝不是,也不相信他对你的感情。” 雪言震动了一下,睁大眼睛,突然苍白得毫无生气。 “去追他吧,他是很认真很认真地在爱你,只不过,真秀不愿意让你感到太多爱,你不明白……”中国水的声音有点颤抖,“他在给你们的结局做铺垫,他不愿意让你感受到太多爱,因为他……” “因为他早就知道不能不和日之嫒在一起,所以特地送她去英国,然后和我谈一场恋爱,爱过了他想爱的女人,然后才没有遗憾地和日之嫒重新在一起吗?”雪言淡淡地冷笑。 中国水忍无可忍,“因为他早已经知道他活不了多久!你这笨女人!真秀他对你们的感情抱的是悲观的态度,所以他不愿意让你感受到太多的爱,他不希望他走的那一天你会太伤心。送日之嫒去英国,是明知道她根本承受不了这种结果。你这混蛋!居然说得出这种话。”他深吸了一口气,“我也喜欢过你,但是我不是真秀,我自认没有他花费那么多用心在你身上,我也没有他爱得深,没有他付出得多。你知不知道,他是犹豫了多么久才决定要爱一场?他本来可以安安心心过完他剩下的时间,结果爱上你,要他经历了多少乱七八糟的事情,多少乱七八糟的感情?他是一个病人!你明不明白?你怪他不了解你救人用心,雪言,真秀不是神!他不可能什么事都像神仙一样一翻手就算得清清楚楚,他只是一个病人,难道你连他一次疏忽都不能容忍?你如果一点都不了解真秀,你根本就不配说爱他。” 雪言越听眼睛睁得越大,她从天台边缘站了起来,“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真秀他快要死了!”中国水冷冷地说,“是再生障碍性贫血,所有的治疗方法都无效。你应该知道,再障虽然不是绝症,却并不一定是人人都治得好的,是要靠运气的。” 雪言的眼睛幽黑得好可怕,脸色也苍白得好可怕,她似乎在努力回想着一些什么片断,喃喃自语:“真秀他……骗我……他每次都说没事,他每次都说他没事的。”她突然抓住中国水的手,“不,不要,你骗我的是不是?我道歉,我马上去追他,我不和他赌气,我爱他的,我怎么可能不爱他?不爱的话,我就根本不会回来了,是不是?我不骗你,我不赌气,你说,你说你骗我的。” “他是快要死了,”中国水冷冷地说,“你不要自己骗自己,真秀他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决定爱你,他要爱你有多辛苦,你自己想清楚。如果早就知道会死去的话,要喜欢一个人,要像他那样笑,像他那样和你在一起,有多辛苦!他瞒着任何人,连帛叔都不知道,他不敢让任何人爱,他送日之嫒去英国,他本来应该连你一起送走,但是他却决定爱你。” 如果早就知道会死去的话,要决定喜欢一个人,需要多大的勇气?雪言大大的眼睛充满了恐惧,她凄凉地低笑,“这才是所谓‘短时间内腐朽的人偶’!所以那个时候,藏血要求我逃走,可是我却固执地相信,留下来的话,就一定会得到幸福。天啊!我早就应该逃走的,如果我那个时候走的话,就不会给真秀也不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痛苦。” “真秀说……”中国水看着远方,“不想有遗憾。” 雪言慢慢抬起头来,呆呆地看着中国水,慢慢露出了一个奇异的微笑,“我懂了。你放心,我马上就去解释清楚,我不会给真秀留下遗憾,不会让真秀对他用了生命决定的爱失望,会是不可原谅的,我懂了,不去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她转过身,快步走下楼梯,走过中国水身边的时候,凄凉一笑,“我感激你,永远地。” 中国水看着她带着一头激苗的头发跑下楼去,紧捏的拳头才缓缓地松开,他咬了咬牙,突然间转过身去。他是喜欢雪言的,强迫雪言挽回真秀的感情,对他来说,也很痛苦。 有一个人走到他身边,伸出手搭在他肩膀上,一条松散的发辫在他腰际摇晃,来人的脸颊边也有不少零散的发丝在飘,“谢谢你。”他说。 中国水看着雪言从医学院的门口出去,沉默地闭嘴,什么也没有说。 %%%%%-%%%%%-%%%%% 真秀……真秀……雪言从刚才真秀和日之嫒走开的地方追上去,她跑得像一只羚羊,能跑多快就多快,很快的,她就看见真秀和日之嫒在咖啡厅里。 日之媛红晕的脸颊,隔着咖啡店的玻璃看,非常可爱。如果她现在冲进去说,真秀我错了,我不该想要逃走,我射那一箭,是为了救她而不是要杀她,日之嫒——是不能接受的吧?她说不定会昏倒,会死掉。 雪言找到了真秀,却站在玻璃墙外面,不知道要进去,还是不要进去,隔着玻璃,她慢慢把身体依靠在上面,伸开手,她像一只濒死的壁虎一样,紧紧地贴在玻璃幕墙上,额头顶着冰冷的玻璃,闭上了眼睛。 玻璃幕墙里面,是淡咖啡色的窗帘,所以里面的人不会轻易看到外面,但是外面却可以隐约听见里面的声音。 “我就要生日了,真秀会像去年一样,送我生日礼物吗?”日之嫒娇柔甜甜的声音在说。 “想要什么?”真秀微笑,依然一身球衣,背后拖着帽子,看起来很舒服的样子。 “我想要一只乌龟。”日之嫒的声音稚气而温柔,“去年你送给我的小鸟死掉了,我好伤心,你送乌龟给我,等到我们死掉了,乌龟都不会死掉。” 但是在你还没有死掉之前,真秀就要死掉了。雪言听着,难以控制自己凄凉和悲衰的心情,忍不住睁开眼睛,对着日之嫒冷笑了一下。 “啊——”咖啡厅里响起一声尖叫。 雪言也被吓了一跳,怔怔地看着里面。 只见日之媛瞪大眼睛,惊骇之极地指着她,“妖……妖怪……”说完,她就昏了过去。 真秀大吃一惊,“日之嫒?”他给她测了一下脉搏,知道是一时间受到刺激,被吓坏了,暂时不要紧。转过头来,却看见雪言像一只壁虎一样紧贴在玻璃幕墙外面,她的双手都张开,压在玻璃上,连脸都贴了上来,隔着一层淡咖啡色的楼空的窗帘,看起来就好像她随时都会扑进来一样,尤其雪言一双眼睛,幽深深,妖冷冷,就这么盯着日之媛,不把她吓坏才怪。 “你不觉得你太过分了吗?”真秀走了出去,看着仍然贴在玻璃上的雪言,“她已经那么怕你,你还不够吗?你一定要弄得她死掉才会高兴?你射她一箭就算了,就连她坐在这里,你都要无缘无故来吓她,吓到她昏倒,你才会开心吗?雪言,不要这样好不好?”他的眼里有凄凉,有厌倦,有深刻在骨子里的痛苦,“算了吧,你本来都决定算了,是不是?会伤害别人,我承担不起,你答应过我,不伤害任何人,你都没有做到。” 雪言呆呆地听着他说,呆呆地看着他的脸,他的脸色很苍白,眼底有深深的厌倦。 “不要再伤害她了,她只是个受不了什么刺激的琉璃娃娃,算了吧,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但是我好累,”真秀双手抓住她的肩,热情而狼狈地印下——个吻,然后问:“就这样结束好不好?如果爱下去,你总是要不断伤害其他人的话,就这样结束好不好?你总是学不会不把别人当成敌人,你总是那么拼命保护自己,我……真的好累好累了。” 真秀……雪言睁大眼睛,看着他厌倦而憔悴的神色,然后地点头,她茫然地点头,她还会笑,“嗯。”她居然很清楚地应了一声,然后说了一句,“对不起。” 真秀的眼神好悲哀,显然,在她说“对不起”的时候,他深深地震动了一下。 “再见。”雪言带着无数的话来,一共说了六个字,笑了一下,转过身,茫茫然地离开。 她不是不想留下,不是,是她连解释的余地都没有,真秀不需要她的解释,他说她总是会伤害其他人,没错,她是总是伤害其他人,她带来了阿刹德的人,她伤害了曼棋,然后又伤害了日之嫒。她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伤害其他人。当初的约法三章,她第一条做不到,第二条也做不到,至少,第三条她应该做到吧?在她安全之后,就应该和他分手。真秀爱得好失望,他是对她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人而失望,而不完全是为了那一箭。 那……还有什么说的。 再见了,真秀,不过,你别担心,你的病,我总有办法,让你好起来的。你别遗憾,你会有一辈子很长的时间去恋爱,而不是只有几年;别为对爱的失望而痛苦,记住了这一次的教训,下一次,就不要一开始就付出这么多,小心她到最后还是要让你失望。 我始终都是那种不断逃亡而没有家的野兽,就算被人收养了,也都要因为会咬人而被驱逐出来。 她先转回宿舍去收拾东西,真的要走了。 回到浅绿色的宿舍里,这里的一切,本来都是托日之嫒的福气。她收起她惟一一身自己穿来的衣服,低头看了看她现在穿的冬装,穿走一身衣服,应该不过分吧?毕竟,她本来什么也没有,当然也不能带走什么。 “叮——”电话铃响,吓了她一跳,这个时候有谁会给她打电话呢? “喂?”她接起电话。 电话里传来一个很胆怯的女孩的声音,“喂?我是雪言。” 雪言拿着话筒,足足怔了一分钟,才反应过来,是几乎当了她替死鬼的那个“姜雪言”,是真正的雪言,而她不是。在学校里几个月,她几乎已经忘了,她本不是学生,她本不是雪言。 “喂?喂?”电话那边不解地问:“怎么了?线路不好么?” “不,不是。”雪言低低地说。 “我快要出院了。”姜雪言在电话那边很高兴地说,“我听说,你替我在学校里上课?我好高兴,至少这个学期不会被退学了,谢谢你。” “不客气。”雪言在这边茫然地回答,她的身体总是会自动地说话,自动地保护自己,每次都说得面不改色,其实她说的时候心里什么也没有,她说:“我帮你抄了笔记,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送到你宿舍里去。” 姜雪言很高兴也很害羞,“我明天就回来,所以我先打电话告诉你。谢谢你在我住院的时候照顾我,还替我上课。” “啊,那么,明天早上八点钟之前,我把所有的证件都还给你,我托同学转交给你,好不好?”雪言茫然地说。 “好啊。” “我托中国水交给你。” “谢谢你。” “那就这样了,明天上课愉快。” “呵呵,”那边的雪言笑得十分幸福,她似乎根本就不明白,当初“雪言”冒充她进入学校的用心,“再见,谢谢你了。” “再见。”“雪言”放下电话,心里一片空白,正品要回来了,她这个盗版的,无论如何,都要退场了。就像上天安排好的,无数的片断,都安排好了,她就应该在这个时候退场,走掉,这里再没有她停留的余地。 雪言?忘了呢,她几乎忘记了,她本不是雪言,为什么会忘记了呢? %%%%%-%%%%%-%%%%% 第二天。 雪言带好了她的一身衣服,把整理好的一包东西放在中国水的信箱里,她就无声无息地离开,像一头黑豹潜入黑暗中。 六点十五分,当真秀的车经过伊贺颜门口的时候,正巧是雪言的背影没入黑暗的时候。 八点,正式上课。 “你的东西。”同学把一包东西传给了中国水,“信箱里的。” 中国水微微皱眉,打开一开,当头是一封信。 “中国水,这里是三个月以来我所抄的笔记和做过的练习,请转交给姜雪言。还有,她的证件和书包,都在这个包裹里。谢谢。” 没有了,信里就这么简单几句话,连道别都没有。 翻过信的背面,还有一句话,“对不起,一切都还将和去年一样,就像我从来没有来过的时候。” 中国水握着信,手无缘无故地颤抖起来,突然间铃响,上课了,一个女孩气喘吁吁地冲进来,旁边跟着一个男孩,他一眼就认出,那是“姜雪言”,她长得和雪言根像,脸色有些苍白,不太美,眼瞳很黑。但是雪言的眼睛是幽异而冷漠的,姜雪言不是。 无言地把包裹推了过去,中国水冷冷地看着她,突然间问:“她和你说了些什么?” 姜雪言被他吓了一跳,“没……没有什么,她说,她会把笔记送给我。” “没有了?”中国水问。 “没有了,她祝我上课愉快。”姜雪言被这个突然间冷脸的男生吓住了。 也就是说,她安心就这么走掉了?一切就像她从来没有来过的时候。 中国水握着那张纸条,突然间青铁着脸,一言不发地走出了教室。 %%%%%-%%%%%-%%%%% 哲学楼。 哲学系的师生正在上课,中国水笔直走了进来,环视了一圈,“真秀呢?” “真秀他不舒服,去保健室了。”老师被他的气势唬住,一时也忘了要生气赶人。 中国水掉头就走,直接去保健室。 保健室里。 真秀闭目躺着,在阳光下,才容易看出他贫血的脸色,嘴唇的颜色很淡,他应该是严重贫血,身体有些吃不消了。 今天日之嫒居然不在,可能是真秀没有告诉她。 “谁?”真秀微微皱眉,伸手遮住了阳光,然后睁开眼睛。 中国水把门关上,对着真秀凝视了好一会儿,然后才说:“是因为身体的原因,想把她赶走吗?”他的语气冷冷的,没什么感情。 真秀坐下起来,按住了额角,“你在说什么?”他习惯地把一只手插进口袋,背靠在了墙壁上。 “不要逃避我的话,”中国水观察着他,“你真的相信雪言那一箭,是要射死日之嫒?我很怀疑,真秀,贫血应该不会让你的脑子变迟钝了。” 真秀深吸了一口气,放下按在额角的手,“我曾经那么想过,”他承认,“在日之嫒几乎死去的那几天,我这么想过。” “然后呢?”中国水追问。 “然后……看见哲学楼的栏杆,很容易就知道,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真秀试图笑了笑,但是很痛苦地皱起了眉头,“她是在救人,不是在杀人。” “那你为什么要赶走她?”中国水尖锐地问,“你明知道她不是要杀人,你明知道的,你却故意说那些话伤害她,让她走!” “啊,”真秀发出一声叹息,“人偶。”他这样说,然后真的笑了,“短时间腐朽的人偶,总不希望,有人要为了我哭……咳咳……”他咳嗽了起来,咳了两声,又说:“可是她走的时候,还是那么倔强那么骄傲,她居然还说再见,还会笑着点头,真不愧是我喜欢的雪言……咳咳……” “因为怕她知道你会死掉,所以在她还没有发现真相的时候要赶她走,这就是你对爱的态度吗?”中国水愤怒,“你牵涉了一个无辜的女孩谈一场不可能有结果的恋爱,你欺骗她,你让她以为你会爱她一辈子,结果你就只是自私自利地,因为害怕遗憾而决定爱她,让她伤心,你太自私了。” “我本想和她定一个十年以后的约定呢,”真秀轻笑,“我本来想,和她约定十年以后,在瑞士结婚呢,呵呵。”他闭起眼睛,“比起我欺骗她十年,比起用十年的时间来冲淡爱,我现在的手段,不算残忍。我本想留给她一个不完美的完美,我本想留给她一个很美丽的,可以一辈子不忘记的爱。可惜,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已经做不到了,我只能赶她走,就像当初送日之嫒去英国一样。” “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她?” “我害怕。”真秀耸耸肩,“我害怕有人会为了我哭。”他轻声说,“我害怕。我不怕死,我只是怕,连累了好多人为了我哭,我承受不起那么多的眼泪。原本,一切都应该很完美。” 因为害怕还未死去,就要先看到死亡的悲伤,所以真秀选择一个人。可是,真秀你就不怕,你这样隐瞒着,当你死去之后,那种突然的痛苦,一样也让人无法承受吗? “对不起。”中国水突然说。 真秀调整了一下靠在墙上的身体,“没什么。” “我把你的病告诉了雪言。”中国水说。 真秀陡然坐了起来,“什么?” 中国水依然坚毅地看着他,简单地解释:“这件事不说是不行的。” “天啊,”真秀撑住额头,“你告诉她有什么用,多一个人为了我哭泣吗?幸好,你不是告诉日之媛,否则问题就严重了。”抬起头来,“雪言呢?” “她走了。”中国水回答。 “什么?”真秀想也不想,从床上跳了下来,接着脚一软,差点直接跪在了地上。 中国水把他拉起来,冷冷地说:“不是你把她赶走的吗?她走了,你何必这么惊讶?” 真秀站起来,“她既然知道了我的病,怎么还会走呢?她一定有什么其他的打算,她为什么要走掉?她为什么不说清楚?”虽然昨天是我故意不给她机会。 “你就别到处走了,你走得动吗?”中国水说,“你躺在床上休息,必要的话,我会叫藏血给你输血,否则,你昏倒在哪一条路上都没人知道。” 真秀的血细胞现在的数量非常低,他自己也很清楚,“她为什么要走?” “你赶她走,然后姜雪言回来了。”中国水说,“正主回来了,你说她还不走吗?” 真秀呆了一下,“姜雪言?” 中国水以嘲讽的口气说:“没错,认识了那么久,爱得那么深,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真秀,这是我看过你栽得最惨的一次!” 真秀突然推开门跑了出去,“不行,我要去找她回来。” 中国水呆了一呆,“喂!你回来,你不要到处跑……”他追去门去,但是真秀却已经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去了,居然已经不见了踪影。 %%%%%-%%%%%-%%%%% 她居然就这样真的走了?不,不会的,如果她已经知道他的病,就不可能这样离开他!除非……除非雪言你真的对我毫无感情,无情到知道我快要死了,居然还这样离开。真秀猛地推开雪言宿舍的门,入目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房间,整齐得好像从来也没有人住过一样,“雪言”的出现,一直都是他的一场幻觉,一场梦。 她什么都收拾得恰到好处,连他给她买的衣服鞋袜全部都在,但是房间里,那种有人住过的味道,却已经消散了。 真秀推开门,眼睛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突然间脱力地在床铺上坐了下来,用力捶了一下床垫。他的确是希望她走,那样她就不必承担要失去他的痛苦,但是,当她已经知道他很快就会死去,她却还是走了的时候,他只有极度挫败和痛苦的感觉。不要走,既然你已经知道,为什么不留下来陪我?你这样走掉,是在嫌弃我是一个快要死去的病人吗?我不相信雪言你是这样的人!真秀在房间里一阵翻找,却没有找到雪言留下的任何字句,真的就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从来没有存在过,一切就是一场梦。 “真秀?”隔壁的日之嫒疑惑地走到这边门口,看着他挫败地用手撑住窗户,低下头急促地喘息。 “你不要过来。”真秀的声音喑哑,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失败,当他为一个女人考虑过一切的时候,却发现她根本就不在乎自己。 “真秀你怎么样了?”日之嫒惊惶失措地奔过来,她不懂得真秀深沉的痛苦,只知道,真秀变得很奇怪。 真秀在那一刹那很想哭,他也是人,他也是孩子,他也会脆弱,但是日之媛却连他脆弱的刹那都不留给他,像蝴蝶一样扑了过来。他咬着嘴腾,勉强压抑着自己激动的情绪,“没事……” “可是真秀你的脸色好差,你不舒服吗?”日之媛担心地看着他。 “没事,真的什么事都没有。”真秀勉强地笑着,“乖,你回房间去,让我一个人在这里待一会儿。” “我不走,我担心真秀。”日之嫒固执。 真秀忍无可忍,终于对着她说了一句:“所有的事情都是因为你而变得乱七八糟,对不起,日之媛,一个人的容忍是有限度的,你不要逼我恨你,好不好?”他深吸了一口气,很快把话说完,“虽然我知道你一切都是无心的,都不是你的错,但是不要逼我恨你。” 日之媛的脸色刹那间变得惨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真秀双手插在口袋里,坐在床铺上,他很少用这样淡淡的语气对着日之嫒说话:“日之嫒,一个人不能永远躲在象牙塔里。不能永远以为自己是弱者,所以就要求人保护,所以就当别人为你做的一切牺牲都是应该的,无论你有多么柔弱,都不能用它当借口,去要求别人为你一直延续你的童话。” “我……”日之嫒呆呆地看着他。 “不要说你没有!”真秀的目光是冷的,他的眼睛闪烁着流光,“你其实自己很清楚,雪言她射你一箭,是为了救你,不是为了杀你,但是你为什么从来没有替她解释过?你忘记了?真的忘记了?日之媛,你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温柔,那么善良。”真秀语气很平静,“不要昏倒,你自己很清楚你做过一些什么,即使是昏倒了,也逃避不了,改变不了的。” 日之嫒像见了鬼一样恐惧地盯着真秀,真秀双手插在口袋里,姿态依然像往常一样舒适而悠闲,但是看在她眼里,却失去了从前那种温暖的感觉,她只觉得现在的真秀好恐怖,好吓人。他说我故意的,要陷害雪言……我有吗?不是的,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忘记了,我忘记了我那时是要跳楼的。我不是故意不解释的,我只是……日之嫒只觉得整个屋顶都在转动…… “啊——”日之媛蒙住头,发出一声惊人的尖叫,然后就软软地倒了下去。 第9章 走为上计 “雪言”现在在一家医院门口,这是千足隔壁城市的医院,和千足市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请问小姐,是要挂号吗?”护士小姐很亲切地微笑。 雪言吐出一口气,在初冬的天气里,呵出一口气,都成了白霜。“我来做骨髓捐赠类型资料的留底。” “请这边走。”护士小姐微笑。 %%%%%-%%%%%-%%%%% “怎么样?”藏血满头冷汗地抓住手术室里来来往往的医生。 “键索断裂,需要进行人造瓣膜替换手术。”医生匆匆说了一句,立刻关上了手术室的门。 藏血呆呆地看着“手术中”的红灯,喃喃自语:“那至少,不会有生命危险……” “对不起。”真秀坐在手术室前面的椅子上,脸色很黯淡,“我不应该说那些话刺激她,我明知道她承受不起。” “不,别道歉,”藏直抬头看着红灯,长长的辫子在身后摇晃,“我知道日之嫒给你带来了很多麻烦,谁也不能一辈子纵容她,她应该清楚这一点。昏倒再多次,也不能希望这个世界为她改变什么,如果她自己不肯从童话世界走出来的话。” 真秀摇摇头,“不,是我太不冷静,或者根本不需要走到这一步的。” “准也不能要求你在那样的情况下冷静。”藏血凄凉地微笑,“我听水说了,他告诉了雪言,但是雪言还是走了,她并没有为你留下来。” 真秀耸了耸肩,笑了笑,“嗯,这样也好,不是吗?” 藏血看着他,目光有点奇异,“如果你真的这么想的话,就算是吧。”藏血叹了口气,“我就怕你不这么想。” 真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有点摇晃,但是他还是站住了,看着“手术中”的红灯,悠悠地说:“原来等在手术室外面,是这样不好的感觉。” “嗯,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谁也不愿意走进这里。”藏血拿过自己的发辫,用手指曲卷着它的末梢,“死神,往往就被关在那扇门里面。” 真秀转过身去,看着窗外说:“时隔才三日,人世满樱花。”他念的是日本长久以来享有盛名的俳句《楚江丧妻》中的一句,是日本古典的悼亡俳句。在真秀此时此地念来,别有一番凄凉和惘然无奈的心情。 藏血耸耸肩,“现在是冬天,樱花还没开呢,你别发疯了。做了手术之后,日之媛就不会有事了,别想那么多了。”他何尝不知道自己是在安慰真秀,手术成不成功都很难说,日之媛的身体很虚弱,或许承受不了手术的负担。 “嗯。”真秀只是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明年的春天,樱花才会开,时隔才三日,人世满樱花。” 藏血听得毛骨悚然,似乎,真秀是在说,到了明年春天樱花开的时候,他已经死去三日了。“真秀!”他猛然转过身来,却看见真秀好端端站在面前,有些诧异地转过头来看着他,“什么事?” 松了一口气,藏血被他吓出一身冷汗,“没事没事,你不要再念那些不吉利的东西好不好?” 真秀耸耸肩,无可无不可地说:“好。” 但是至此之后,藏血看着手术中的红灯,再看着真秀,他已经不知道要为谁多担心一些了。很显然,雪言的离开让真秀丧失了活下去的动力,他现在满心想的都是死。 该死的女人!藏血在心里诅咒,你赶快给我回来,真秀快要死了,真的快要死了!你为什么要走?真的只是为了真秀的那些话吗?你明明知道,他是故意气你的。不要等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你再后悔…… %%%%%-%%%%%-%%%%% “谢谢你,小姐。”护士小姐微笑着送留完骨髓样本的雪言离开,心里有点奇怪,这样主动要留骨髓样本的人,可真是少见,何况她很强调,只留下联络方式,却不留姓名。 “不客气。”雪言淡淡地说,转身走开。冬天的风吹过她的头发,长长短短,在风里飘,她的衣着在这样的天气里,是太少了一点,怪不得她的手冷得像冰一样。护士小姐低下头看了一眼她留的地址和电话,是本市的女青年收留所,那可是收留无家可归的女孩子的地方。这个奇怪的女人,看起来还像学生呢。 %%%%%-%%%%%-%%%%% “自从柏拉图的弟子亚里士多德……”哲学系的教授在讲解欧洲哲学史,教室里安静无声,有些人在睡觉,有些人在抄笔记。 “真秀,亚里士多德是不是在亚历山大的皇宫里做了十三年的宫廷教师?”真秀隔桌的同学撞撞他的手臂,漫不经心地问,“我记得好像是的,真奇怪,他既然这么厉害,为什么不干脆自己来做亚历山大?柏拉图的理论不是很推崇‘哲学王’所统治的国家吗?” “啊,”真秀把头压在手臂上,声音很微弱,“但是古代欧洲所谓的‘哲学’并不仅仅包括政治,还包括现在的自然科学,像植物学、地质学等等,所谓‘哲学’,只不过是……”他没说完。 “只不过是什么?”同学等着他说下去,等了半天也没听见真秀接着往下说,“真秀?” 真秀好久都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微微抬起了手,似乎想做一个什么动作,但是却没有做成,“啪啦”一声,他打翻了桌面上的笔记本和课本,手臂就失去力量,掉了下来。 “真秀?”隔壁坐的同学被吓得脸色惨白,推了椎他,“真秀?真秀你怎么了?” 但是真秀已经不会回答。 教授快步走了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真秀他昏倒了,要赶快送他去医院!” %%%%%-%%%%%-%%%%% 千足市立医院。 手术室。 “血细胞多少,” “3.3.” “心跳和血压。”医生迅速问。 “心跳正常,血压偏低。”护士回答,“心脏有贫血杂音。” “输血。”医生解掉身上的听诊工具,“进行脾脏切除手术。” 藏血再一次站在手术室外面,虽然对这一天的到来,已经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是当他真的站到这里的时候,那悲哀还是不曾减去分亳。前几天,真秀笑着说“时隔才三日,人世满樱花”的样子还在眼前,那个时候,他就已经觉得很不祥,却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要接受这一天。 “医生,”他看见护士拿着血浆进入手术室,猛然拦住护士,“等一等。” 护士不解地望着他。 “可不可以暂时不要输血?”藏血恳求地看着她,“可不可以,在输血之前,查查看有没有适合真秀的骨髓样本?这是他最后一次机会了,如果输血了,以后骨髓移植的成功率将会是现在的一半,所以可不可以暂时不要输血?”他其实不是不知道根本就找不到和真秀骨髓相同的骨髓样本,这一年多来,他已经不知道查找了多少骨髓库了。就算真秀的父母现在决定再生一个孩子,也未必会是合适的,何况是不相识的人?但是,一旦输血了,真秀真的连最后一丝的希望都泯灭了,他将会在病床上等死,再也没有发生奇迹的机会。 “这个——”护士为难地看着里面,“病人的情况很危险……” “请给他输氧,给他一次机会好不好?”藏血抓着护士,“他的身体一向很好,我相信这一时半刻他不会有事的,请给他一次机会。” “医生?”护士回头问医生。 “给他查一查。”医生一边继续给真秀做检查,“这孩子的耐受力很好,平常人这样的血细胞数,早就躺在床上爬不起来了,他居然还在上课,说不定这个孩子身上真的会有奇迹呢。” 已经有一个护士转过隔壁房间的电脑台上,输入真秀的资料,过了一会儿,藏血听见她突然尖叫了一声,“医生,医生!就在三天前,有个人留下了相同的骨髓样本。不,不是相同的,是不排斥的奇怪骨髓样本,你看这资料!” “什么?”藏血和医生几乎同时到达电脑房。 真的,一份可以移植的骨髓样本。藏血呆呆地看着,心里不断泛起疑窦,怎么会这么巧?但是惊喜兴奋的心情压过了一切,他叫道:“人呢?留下样本的人呢?应该还没有离开对不对?” 护士根据上面的资料打了个电话,“喂?我是千足市立医院,对,你是……”过了一会儿,护士转过头来,“她说,明天就赶过来。” “真是太好了!”藏血几乎要喜极而泣,真秀简直是从悬崖上捞回一条命来。 “现在先把病人送进病房,等明天做骨髓移植手术。” %%%%%-%%%%%-%%%%% “真秀少爷?” 等真秀睁开眼睛,眼前是帛叔老泪纵横的脸。看见他睁开眼,他连忙擦掉眼泪,强笑,“真秀少爷,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老爷和夫人后天就会回来,你这孩子,你想要吓死所有人?幸好找到了同意做骨髓移植的人,不然你这孩子真的要让人追下地狱去骂你了,你怎么可以这么任性?生了病都不说。” 真秀微笑,“别哭啊。”他低声说。 “我哪里哭了?帛叔是硬汉子,不会哭的。”帛叔顶着一张哭脸说。 真秀笑了,“我可是不容易被骗的,帛叔不要骗我。别伤心,没事的。” “到现在还在安慰别人。哼!也不知道昨天吓坏了多少人,我总算明白了,你一直不肯说,就是为了在昨天吓人。”藏血靠在门口说。 真秀微微撑起身,帛叔连忙在他身下垫了一块靠垫,让他坐起来。真秀舒服地靠在靠垫上,“我哪里有故意吓人了?” “上课上到一半,不知道是谁突然昏倒,害得学校里面传得沸沸扬扬,以为你为了日之嫒要自杀,版本我已经听到了好几个,要不要我转告给你听?”藏血说风凉话。 真秀笑了笑,“我为了日之媛要自杀?还真是有创意的想法……”他怎么会为了日之嫒自杀?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杀,只不过,自从雪言走了以后,觉得就算活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所以当熟悉的眩晕袭来时,他选择了不抵抗,如此而已。想到了雪言,一阵说不出的心烦意乱;他伸手按在胸口上,微微地吁了—口气。 “真秀少爷,你哪里不舒服?我找医生去。”帛叔紧张地看着他。 “没事,有一点心悸。”真秀习惯放下手来,想要找个口袋把手放进去,却发现自己穿了一身病人的衣服,居然连个口袋都没有,只能把手放在被子上。 “帛叔别担心,真秀只是贫血,没有什么其他毛病的。”藏血安慰帛叔,“等过会儿做了骨髓移植,慢慢就会好的。” “谁和我有相同的骨髓?”真秀皱眉,“怎么会这么巧?” “我不知道,我也觉得蹊跷,但是一切等你做完了手术再说,现在没有什么比你的病重要。” 真秀的眼神闪动,一阵流光从他眼睛里掠过,他似乎一下子想到了好多,然后问:“手术室在下午什么时候?” “三点三十分。”藏血回答。 “好。”真秀点头,“我要休息了。”他闭上眼睛,躺下,开始睡觉。 “帛叔,我们别吵真秀休息了,让他安静地睡一会儿,然后下午才有精神做手术。” %%%%%-%%%%%-%%%%% 三点钟,开始做手术的准备。 真秀被推上手术车,从病房,到手术室慢慢走着。 帛叔和藏血陪着他,日之嫒刚刚动过心脏手术还不能起床,谁也没有告诉她真秀的病情,以免她再次承受不起。 “曼棋呢?”真秀突然问,“好久没看见他了。” 藏血没想到真秀会问起他,“在日之嫒房里,等着她醒,喂她吃东西。” 真秀微微一笑,“嗯,个人有个人的缘,如果我出不来,也不必太担心她会永远伤心下去。”闭上眼睛,真秀微微翘起嘴角,“这次真的连累你了。” “说什么话!”藏直捶了他一下,“伯父和伯母明天才能赶回来,你如果等不到明天,你就是罪大恶极,要遭天打雷劈,何况你还有雪言,你难道说,不希望找到她?” “雪言她也许会恨我欺骗她。”真秀悠悠地说。 “她肯定不会恨你。”藏血肯定地说,“她只是……”只是什么,他却说不出来,顿了一顿,说:“只是有她的想法。” 真秀似笑非笑,古怪地看着藏血,一直看到他自己不好意思,有点狼狈地承认,“好啦,是我胡说的,那又怎么样?反正凭感觉,雪言她一定不会恨你的,她最多自卑而已。” “自卑——”真秀拖长声音,自言自语,“她一直都是很自卑的,一直都以为,她是个不配得到幸福的妖怪。”这个时候,另外一个人也被推进来,这个人躺着,一头红发,毛毛躁躁,让人看了就全身起鸡皮疙瘩,看不出是男是女,被单一直盖到脸上。 “雪言。”真秀只是轻轻地念了一遍,然后叹了口气,把手里的一个东西,交给了藏血,“如果你以后可以见到她,请代我说,对不起。” 放在手心里的,是一个榛子。藏血耸耸肩,“换了是我,宁愿送巧克力。” 真秀显得有些累了,闭上眼睛,“榛子的味道,比较柔和,如果她以后害怕和寂寞的时候,吃一吃榛子,心情也许会快乐得多。”他握了握藏血的手,“等我出来了,再说。” 字条?藏血错愕地发现,真秀居然在被子底下用手塞给他一张字条。老天!他已经是要死的人了,居然还有心情和他玩间谍游戏。就在这个时候,两张病床被推人手术室,手术室的门关了起来,红灯亮,“手术中”。 真秀塞了什么给他?藏血打开字条,上面写着,“你看见了给我傲骨髓移植的人的脸吗?如果没有看见,她就是雪言,请帮我把她留下来。” 雪言?藏血看着关闭的手术室的门,对了,雪言她有着可以给任何人提供器官移植的奇怪的身体,为什么没有想到?她是安心打算了,救活真秀,然后再逃走。这个该死混账的女人!自卑得不得了的雪言,害怕被伤害,所以故意显得很坚强,其实她并不坚强,被伤害之后,只有逃走的勇气。她总是怀疑,像她这样的人不配得到幸福,总是觉得,真秀不可能是她的。脆弱的日之媛,那一箭,再加上真秀要赶她走的那些话,都严重伤害到了她。她计划得好好的要逃走,只有逃走,才是活下去的惟一的选择。 你这笨女人!你把真秀害得好惨,但是,至少你是爱他的,对真秀来说,那就足够了。藏血握了握手里的榛子和纸条,突然微微一笑,再也没有像他现在这样有信心,等着手术室里的人出来。 %%%%%-%%%%%-%%%%% 过了不知多久,在藏血满心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有人蒙住他的眼睛,低沉地笑,“你在这里做什么?” 藏血吓了一跳,转过身来,只见一个穿风衣的男子,像带着一整个冬天的雪花和风站在他眼前,高深莫测地微笑,“藏血,我们有两年没见了吧?你还是考上了那小子的学校?我打电话叫你回日本,你为什么不回来?” 这带着一身风和雪花走过来的人,是真秀和藏血的高中同学,山寺朱鸟。他嘴里的“那小子”,显而易见是指真秀。藏血和真秀留在千足继续上伊贺颜大学,而山寺朱鸟却回了日本,过了两年才又在这里相见。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真秀……”藏血还没说完,山寺朱鸟一把拉住藏血的辫子,拖着他往外走,嘴里问:“我叫你回日本,你为什么不回来?我不管真秀那小子的事,他狡猾得很,不会出事的。你呢?今天你不解释清楚,我不放你回去。” “喂!你有没搞错,放手啦!真秀他在里面,他有事拜托我做,你不要捣乱。”藏血被山寺朱鸟一把拖了出去,离开了手术室门口。 过了一会儿。 “叮”的一声,手术室的门开了,手术结束。 两个病床被分别推了出来,推向不同的病房。 藏血好不容易止住非常轻松拉着他的发辫往外走的山寺朱鸟,整了整眼镜,虽然人依然斯文而忧雅,但是免不了有些狼狈,“你发什么疯?真秀在手术室里,搞不好出不来了,你把我拖到这里来做什么?” 山寺朱鸟有些意外,“真秀在手术室里?他出了车祸?”在山寺朱鸟的印象中,真秀是那样双手插在口袋里,非常悠闲地靠着一棵大树,垂下眼臆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人,他会在手术室里?惟一的可能就是遇到了天灾人祸。 “你有毛病,他病得快死了,你才出车祸!”藏血很没形象地白了他一眼,“真秀有事拜托我做,你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等到真秀的手术做完,活过来了,不会有事了,想要我们给你开欢迎会再说啦。” “原来你在手术室外面等真秀?这还真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山寺朱鸟有些诧异地摇头,“真秀也会生病?可见一个人不能太聪明,总有一天老天爷会整他的。”陪着藏血往回走,“别担心,真秀死不了的,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死在病床上?” 藏血耸耸肩,发辫在腰间飘荡,“难说得很,你要知道,有了感情负担的人,不会像从前那样自信,也不能像从前那样潇洒了。” “真秀恋爱了?”山寺朱鸟诧异地问,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彩。 “当然。”藏血漫不经心地回答。 这个时候,他突然看见手术室的灯已经灭了,医生和护士正在收拾手术器具,呆了一呆,藏血奔了过去,“等一等,刚才做手术的两个人呢?” 护士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一个送去加护病房,一个送去普通病房,别担心,手术做得很顺利。没有经过输血的再障病人做这个手术的成功率有80%,应该会没事的。” “该死!我不是问这个。”藏血握紧了手里的榛子和纸条,雪言呢?她不会就这么跑了吧?她如果在这个时候跑了,真秀会杀了他,再杀了山寺朱鸟这搅混水的混蛋。“那个做捐赠骨髓的人呢?是男人还是女人?送去哪间房间了?” “是个女孩子,很年轻的,就是那头发有点奇怪,刚刚烫的吧,和她的人不怎么相配。”护士小姐回答,“进去了315号房,就在这条走廊过去,不过麻醉还没有退,你现在过去谢她,她也不会知道的。” “麻醉还没有退?”藏血松了一口气,但还是快速走向315. “藏血?”山寺朱鸟跟着他往315房走去,推开房门,只见房间里空无一人,床单是刚刚掀开的,人却已经不见了。藏血呆呆看着空空的房间,突然狠狠地砸了一下床铺,她还是走了,她居然还是走了。这下子惨了,他要怎么给真秀交待?他那么放心交托他留下雪言,结果他居然连这个都做不到。 “床单还是温的,应该走不远,刚刚做完手术的人,应该也是走不远的吧。”山寺朱鸟按了按床铺。 但是藏血知道,如果雪言决定了要走,她会逃得比什么都迅速,比什么都躲藏得无影无踪,这下子惨了,叫他怎么和真秀说? “嘀——”的一声鸣笛,突然间响起了火警的讯号,医院里的自动广播一遍又一遍地说:“发生火警,请迅速从逃生楼梯撤离。发生火警,请……” 怎么会突然起火了?藏血与山寺朱鸟面面相趣。 %%%%%-%%%%%-%%%%% 做完了手术,就逃走。逃走的念头是那么鲜明,因为当看到了真秀的时候,那种忍不住要扑入他怀里的冲动,那种想要紧紧抓住温暖的感觉,都一再提醒她,如果不赶快逃走,就会再一次跌入真秀的温暖中。当听见他说对不起的时候,听见他留给藏血榛子的时候,她都咬着嘴唇在颤抖,可惜那样的真秀始终有着日之嫒的影子,那样的真秀,总是不能原谅她为了保护自己而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别人。 真秀始终不是我的。雪言可以提早排除麻醉药的影响,是因为她早就习惯了给人做各种各样的实验和检查,麻醉在她身上早就成了一种逐渐习惯的东西。她差不多在手术结束的时候就清醒了,一到病房,立刻就离开,预防被太聪明的真秀看穿了真相。 一只手拉住了她。 雪言愕然地抬头,她已经快要走出千足市立医院的门口,只差一步,就跨出了铁门。但是有人拉住了她的手,并且顺势把她压到了医院大门旁边的镂花栏杆上去。 “下一次扮陌生人的时候,不要烫头发。”真秀的眼睛在她面前不到二十厘米的地方,微笑着,湛湛生光。他还穿着那一身手术中的衣服,一只手按着刚刚缝合的伤口,很明显,血已经渗了出来。 “真秀……”雪言呆呆地看着他,不可置信,失神地说:“不可能的,你怎么可能爬起来,你的麻醉药还没有退,你才刚刚做完手术。” 真秀整个人都压在她身上,呼吸明显地不符合正常的频率,纷乱而清浅,他的脸色惨白,全身还带着手术后的消毒水的味道。“如果你爬得起来,为什么我爬不起来?”他紧紧地蹙眉,显然手术后要立刻爬起来追人,需要太强的意志力,“这只需要一点小小的技巧,当麻醉针打入皮肤时,绷住那里的肌肉,肌肉不放松的话,即使麻醉药打进去了,也会在针头拔出来的时候,被逼出来一些。还有,如果用呼吸麻醉的方法,只需要闭住呼吸,就不会被完全麻醉。” “你的意思是说……刚才,你是在不完全麻醉的状态下做的手术?”雪言呆若木鸡,忘形地抓住真秀的手,“你疯了吗?你不会痛吗?为什么?就为了害怕我会走掉吗?” “嗯,不太痛的。”真秀喘息得好辛苦,“身体内部的神经,没有体表的来得敏感。” 雪言脸色和真秀一样惨白,“你疯了,你疯了!”她喃喃自语,“你居然不完全麻醉的状态下做手术,而且还在手术后跑出来追人。”她慢慢顺着医院的栏杆坐下来,真秀也就随着她的动作和她一起坐到了地上。雪言失魂落魄,紧紧抓住真秀的手,“你觉得怎么样?哪里不舒服?你还当不当你自己的命是命?我这么辛苦才救回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你自己?你不觉得你太过分了吗?” 真秀一只手按着手术的伤口,血已经染红了他的手,坐在地上,靠着雪言的身体,慢慢地说:“既然你可以,我当然也可以,我就知道,藏血不一定留得住你。” “我留下我留下,我不逃走了,真秀你看着我,你觉得怎么样?”雪言惊恐地看着他,感觉着他毫无力量地依靠在她身上,现在是上班时间,医生居然全部不在门口! “对不起,我故意说那些话,伤害你,我只是害怕,在我死掉的时候,你会太伤心,我也受不了你为我哭的眼泪,所以才赶你走。”真秀打起精神,“我……给藏血说过,在我走的那一天,你不会为了我哭。” “我不哭!我一定不哭!”雪言紧紧抱着他,“你别说了,静静坐一会儿,等医生来好不好?你怎么可以从五楼的重病房走下来?他们全部都瞎了眼,不知道你是刚刚做完手术的人吗?居然不阻止你!” “可是,如果可以活下来的话,我无论如何不会让你走掉。不要以为……我会讨厌你……那是骗人的……”真秀深深地蹙眉,失血让他无法集中精神,雪言抱着他,都清晰地听到他胸口心脏的贫血性杂音,再这样下去,真秀真的要死了。“对不起,我忍受不了你走掉,所以才那么大声地骂了日之嫒,我知道是她……她的事情,逼得你不得不走,我骂了她,差点把她逼死……一个人要保护自己所爱的,总是免不了要伤害一些其他的人,但是如果,那个伤害是善意的话……”真秀猛地深呼吸了一下,“谁也不能够……责备。” “我知道了,我懂了,真秀,我从来没有怪你,我只是以为是我让你失望,是我对不起你,你不要一直道歉好不好?”雪言提高声音,“藏血——藏血——”她在叫救兵,为什么一直都没有人?在这样下去,真秀会死掉的。 “不要……离开我。”真秀握着雪言的手,低低地说,“我把榛子留给了藏血交给你,可是,你居然不要。” “我要的!我怎么可能不要?只不过,我早就有了真秀的榛子,”雪言把一个东西压在真秀手里,“你看,我一直都有的,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有真秀的榛子陪着我。” 真秀缓缓地睁开眼睛,看了那榛子一眼,手指微微张开,握住了那个榛子。“不要走……你如果要逃走,我就不告诉你医生去了哪里。” 他到现在这个地步,居然还有力气设计这些?雪言紧紧抓着他的手,几乎要捏碎了他的骨头,咬牙切齿:“我永远都不走了!你快点说,你把医生弄到哪里去了?”她不可想象,这样一个手术刚刚醒过来的病人,快要死掉的人,居然还有这样的手段,用这种方法,威胁她。 “你发誓。”真秀笑了,“发誓以后永远不会逃走。” “我发誓!但是你先告诉我,医生呢?为什么都没有人?你怎么逃脱护士的眼睛从五楼下来的?”雪言几乎要被他吓得失魂落魄,也急得几乎发疯,“你把医生弄到哪里去了?” 真秀口齿启动,想要说什么,但是那一股强大的意志力支持他听到雪言发誓不走了,也就差不多消散,负荷过重的身体在讨饶,再坚持下去只怕真的会死掉了。真秀闭上了眼睛,喃喃地说了几个字,但是雪言却听不清楚,他就昏了过去。 天啊!他居然就这样昏倒了?雪言吓得全身都凉了,正在她六神无主的时候,两个人快步跑到了她身前,其中一个人长长吁了口气,“我就说,事情是这样的。真秀这混账东西,他想要吓死多少人才甘心。” 雪言紧紧抱着真秀,她是那种紧张到绝望的反应,整个人是冰凉的,绷得僵硬。来人无法把真秀从她怀里分开,只得把两个人都抱了起来,他身边的男子帮了他一把。到这个时候,医院才纷纷跑出了许多医生,个个脸色苍白,像经过了一场巨大的惊吓。 两个男子把真秀和雪言一直抱到了真秀的重病房,护士开始替真秀处理撕裂的缝合口。 “雪言?雪言?”抱着他们上来的藏血伸手在雪言面前晃了几下,“你松手好不好?你这样抱着真秀,会影响护士护理。” 雪言一听到“护士”,就乖乖放了手,过了好一阵子,一直到另外一个护士过来处理她自己身上的手术口的时候,也许是疼痛,她突然清醒过来,“真秀怎么样了?他不会……不会死掉吧?”‘ 藏血看着她,又看着真秀,摇摇头,“你们两个,真是!本来不会死掉的一定要弄到死掉才甘心。没事的,及时抢救就一定没事,只要过一会儿醒过来,他不要再到处乱跑就好。” 雪言被安排在真秀隔壁的病床上,她自己的伤口也裂开了,她却一点也没有感觉到。 站在藏血身边的山寺朱鸟嘿嘿一笑,“这就是真秀喜欢的女孩?了不起,真了不起。” 雪言的目光转到了山寺朱鸟身上,怔怔的,是大劫之后心有余悸的眼神,她还没完全清醒过来,不知道说什么好。 山寺朱鸟弯下腰看着她,意味深长地说:“知道真秀为了可以从这里出去追你耍了什么手段吗?” 雪言轻轻一震,摇了摇头。 “看到天花板的防火系统没有?”山寺朱鸟指着头顶的烟雾警示器,“他等到护士一出去,就对着警示器用打火机,烧消毒酒精棉,结果报警器响了,大家以为有火警,全部往逃生楼梯跑,没有人搭乘电梯,有火警的时候,搭乘电梯是很危险的。医生和护士自然全部去了病房帮助病人从逃生楼梯疏散逃生。”然后山寺朱鸟抬手指着那边的窗户,“你看到那边的窗户玻璃破了一个大洞,真秀等楼里面混乱起来以后,把被子捆起来,敲破玻璃,把被子从窗口丢了出去,楼下的保安和看门人以为有人受不了火警,打破窗户从上面跳下来了,自然全部赶过去看看究竟,清理从五楼掉下来的玻璃碎片也要一定时间。突然发生这样危险的事情,自然会人心惶惶,这也需要一段时间镇静,考虑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而真秀就在这个混乱的时候搭乘无人的电梯下楼了。”山寺朱鸟高深莫测地微笑,“你懂了吗?这就是为什么在你和真秀到达门口的时候,医院一个人都没有,因为人全部被火警和那个从五楼丢下来的棉被吸引住了。” 雪言怔怔地听着,就为了可以出来追她,不让她有机会跑掉,真秀居然用了这么复杂的方法,他只不过是想要迫上来抓住她。突然微微一震,她虚弱无力地抬起头来,“不,真秀这么做,还有一个用意,如果他来不及抓住我,如果医院报警的话,那么警察可以帮助他把我拦下来。”她不知道该开心还是该难过,捂住脸,“天啊!”她颤抖地抱着自己,“我再也不会走了,我知道,不管我走到哪里,你都有办法把我找回来,我再也不逃了,我从来都不想逃走的。” “真有犯罪的天分。”山寺朱鸟看着闭着眼睛的真秀,回过头对着藏血说,“刚刚做完手术就有这样的头脑和行动力,如果真秀是个罪犯的话,当真我以后都不要想混饭吃了。” 雪言听到,转过头来,只听藏血耸了耸肩,“你最后还是选择做了警察。” 山寺朱鸟微笑。他从高中毕业之后,就回日本过了两年警校生涯,于今年秋天正式做了警察,这是他的心愿。“其实做警察是一项不错的运动,可惜,你和真秀都没有兴趣。” “如果真秀有兴趣的话,”雪言苍白着脸,也微微一笑,“你想必就不会做警察了吧?” 山寺朱鸟探思地看着她,真是一个反应敏捷的女孩,“做警察是一种体力和智力的游戏。”他说,“这种游戏如果不能玩得最好,我是没有兴趣的。你很聪明,如果真秀做了警察,我就不会选择警校,因为很明显,在这方面,谁也比不过这小子。”他在额头上点了点,“这真是一项令人羡慕的天分。” “但是真秀,只是想做一个平凡的大学生,管理好伊贺颜。”雪言微微一笑,“我相信真秀并没有要成为什么方面第一的野心,真秀喜欢平凡,喜欢舒服,简单的感觉,才是适合真秀的。”她自言自语,用无限骄傲和爱恋的眼光,看着闭着眼睛沉睡的真秀。 藏血站在门口,似笑非笑地叹了口气,拉走山寺朱鸟,“走了,认识这么多年,你总是喜欢和真秀斗,结果你根本就不理解真秀。别在这里碍眼了,走!” 雪言看着他们走了,突然悄悄从那张病床爬起来,悄悄在真秀唇上吻了一下,感觉到他的温度,才放下心。 病房里面静悄悄的,雪言轻轻地把病床移过来,和真秀的床并在一起,她和真秀的枕头并在一起,轻轻抱住真秀的腰,才放心睡去。她真得好怕真秀会在她睡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消失。要逃走吗?不,不知道什么时候,要逃走的念头早就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是害怕他会丢下自己一个人的感觉。 感觉到雪言抱柱了自己,真秀缓缓睁开眼睛,微微一笑,然后又闭上眼睛,继续休息。 他们都需要休息,需要在经历了打击之后,恢复过来。 %%%%%-%%%%%-%%%%% 一个月之后。 雪言的身体早就复原了,她坐在病房的一张折叠椅上,非常耐心地给真秀剥橙子的皮,剥了皮的橙子比用刀切的好吃。 真秀半坐在病床上,兴致盎然地看一份足球杂志。他的脸色虽然还有点苍白,但是大致上已经看见了血色,肩上搭着一件伊贺颜的校服外套,左手端着咖啡,咖啡还热腾腾地冒着热气。 “真秀原来不讨厌咖啡的。”雪言自言自语。 “当然,只不过咖啡会刺激神经,所以以前我不太喝。”真秀把右手插进校服的口袋里,这是他的习惯动作,喝了一口咖啡,“咖啡总是很温暖的,我喜欢纯咖啡,尤其喜欢哥伦比亚咖啡。”‘ 雪言剥好了橙,放在桌子上一个碟子里,继续剥第二个,说:“我昨天找到一份工作呢,以后就不用总是花真秀的钱了。” “工作?”真秀诧异,放下咖啡杯,“你找到什么工作?” “做护士啊,”雪言耸耸肩,“我这几天给血液科医生帮忙做检查,他们都觉得我挺不错的,可以留下来做护士。我总不能老是假冒学生在大学里吧?”抬起头来微微一笑,“真的雪言会奇怪的。” 真秀笑了,“留在这里做护士,不如去我家里做私人医生吧,反正我的身体,现在你最清楚了,不是吗?”笑了笑,真秀才说,“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总不能老是‘雪言、雪言’地叫你,让真的雪言听见了,像什么样子?” “我没名字的,”雪言耸耸肩,“从前我就叫做‘牢笼十号’,不如你给我起个名字,或者你叫我十号也可以。” 真秀想了想,“叫做十榛子好不好?”他徽微一笑,“虽然有点日本的味道,但如果你不喜欢的话……” “我当然喜欢。”雪言打断他,脸颊红晕得很漂亮,“叫我十榛子。” “榛子。”真秀叫了一声。 十榛子居然有点羞赧,又有点神气,脸红了,“有一种吃的感。” “你忘记了?从前有一个女孩,冷冰冰地说,如果可以像吃榛子一样容易把你一口口吃下去,那有多好?”真秀笑着说,“那时候不知到谁说得那么狠毒,说我是一种值得人掠夺的东西。” 十榛子瞪了他一眼,“那是在说你,不是在说我!” “怎么又把头发剪了?”真秀很自然喝完咖啡,放下杯子,顺手拿起一个橙起来吃,“剪得短短的像个男孩子。” 十榛子摸摸自己剪得贴耳的头发,“没办法,我讨厌红头发。要不是想让你认不出我,我才不会把头发弄成这样。” 真秀低笑,“傻瓜!那天你的病床和我的并在一起的时候,我闻到那么清楚的洗发水和发胶的味道,甚至还有头发被电吹风烧焦的味道,显然你的头发是最新做的。哪里有人会第二天要做手术,前一天特地去做红头发?显然,你只不过想要掩饰你的头发而已,何况你又扮得像个僵尸一样,把被单拉到了脸上,遮遮掩掩的,分明就是怕我认出你,否则为什么要搞这么多花样?想要救我,为什么不直说?为什么要逃走?” “谁叫你要故意赶我走?”十榛子耸耸肩,“我本来还打算,逃走了之后你永远都不知道是谁救你,你想喜欢谁就喜欢谁,不必总是怕她让你失望。”剥好了第二个橙,她本来要用榨汁机榨果汁,才发现第一个橙已经被真秀吃了一半了,又瞪了他一眼,“我本来想,你爱喜欢哪个琉璃娃娃,玻璃娃娃,还是雪梨娃娃,都不关我的事。” 真秀眼睛看着足球杂志,漫不经心地说:“日之媛只是个不能掉破的瓷器,她如果一辈子不明白,那就一辈子都不会快乐。榛子,你到现在还要我说我爱你吗?”他悠闲地翻过一页。 十榛子用刚才剥橙皮的刀冷冰冰地敲着他的手,“不要把橙籽吃到床上去了,爱我?爱我就不要让我洗床单。”她一边说,一边把装了另一个橙的碟子放在了真秀身上,“小心点。” “我哪有这么没风度?”真秀呵呵地笑,继续看杂志,突然说:“喂,你有没觉得,国际米兰的球衣比较漂亮?曼联的颜色太抢眼了。” 十榛子凑过来看,顺便给他捶捶肩,“你到底是在看人家的比赛呢,还是在看人家的球衣?有没搞错?哇,你没觉得这飞起一脚好难的吗?我从前练功的时候……” “呵呵。”真秀和十榛子一起看着足球杂志,边看边笑。 “好像老夫老妻唧。”门外有人轻轻叹了口气,美丽的眼睛,忧郁的眼神,像花朵般的女孩轻轻推开病房的门,“真秀。” 真秀和十榛子抬头,“日之嫒?” 十榛子微微抬了拍下巴,“坐。” 日之嫒深深地看了真秀一眼,然后突然向十榛子鞠了个躬,“对不起,雪言姐姐。” 十榛子微微扬眉,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要道歉。 “关于那只箭,我——谢谢姐姐教了我。”日之嫒习惯地要哭,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十榛子怔了一怔,轻轻拨开她美丽的卷发,“傻瓜,我早就忘了。”她在日之媛额头上亲吻了一下,很疼惜地拍拍她的肩,“对不起,那天我故意射得那么重,你原谅我吗?” “嗯,”日之嫒含泪点头,“害得姐姐在牢房里住了那么久。” 十榛子耸耸肩,这很像是真秀的动作,“无所谓,我很习惯的。”她突然看见,日之媛拎着行李带,“你要去哪里?去旅游吗?” “我要回英国,我的课还没有上完。”日之嫒对着真秀鞠了个躬,“曼棋会陪着我,他要我对真秀说,很对不起那天打伤你。” 真秀微微一笑,“日之嫒长大了吗?”他缓缓地问:“开始准备学会—个人生活?” 日之媛微笑,“嗯,我要回英国,谢谢真秀和哥哥。” 突然之间,门口有人粗声粗气地问了一句:“说完了没有啊,日之嫒,如果那个家伙敢再教训你,我立刻冲进去把他打趴下。” 门拉开了,十榛子似笑非笑地露出一张脸,“你要把谁打趴下啊?” 曼棋看见她就像见了鬼,上一次被扭脱臼的事情他还记得,“你,你你,你这女妖怪!” 十榛子笑着把日之嫒推给了他,“小心照顾日之媛,照顾得不好,下次可就不是脱臼这么简单了。” 曼棋瞪了她一眼,始终不敢得罪她,捉住日之媛像捉住一只小鸡,蹬蹬地走了。 真秀悠闲地再次翻过一页杂志,就像没看见门口的动静—样。 十榛子转过身,突然间电话响了,真秀接起电话,“喂?我是。” 十榛子没怎么注意,她在收拾真秀吃完的橙的碟子和咖啡杯。 过了一会儿,真秀放下电话。“十榛子同学,”他舒服地半坐在床上,擦干净的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护土的工作你就不必做了,刚才教务处给我电话,你从下个星期起就是伊贺颜的学生,学生不上课,可是要被骂的。” 十榛子愕然抬头,“可是我……”她可没有学籍,什么都没有。 真秀微笑,“我告诉你一个又上学又做护士的办法。” “什么,”十榛子反射性地问,一问出口,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不禁红了脸。 “到我家里住吧,反正妈和爸又去丹麦了,家里只有帛叔和我,你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到我家里做我的私人护士,怎么样?”真秀微笑得有些狡黠,“这样,我们可以一起上课,一起回家。啊,你还可以做我的私人保镖。”他若有所思地说。 住到真秀家……十榛子双颊绯红,很诱惑呢,那样就可以时时刻刻都和真秀在一起了,只不过好像是嫁人哦。 “怎么了?”真秀有趣地看着她,“我问你好不好,为什么不回答?” 十榛子猛地清醒过来,看了真秀一眼,咬了咬嘴唇,“好。” 真秀呵呵地笑,抬起手枕在头后面,望着天花板,轻哼着歌。 十榛子放下了手里的杂物,看着真秀健康的脸色,突然凑过头去,轻轻吻了他一下。 那个吻,温柔而且缠绵,充满了榛子的味道,幸福的味道,温暖的味道。 %%%%%-%%%%%-%%%%% 白萧伟昂咖啡馆。 “真奇怪,司狐不是预言‘人偶在很短时间内腐朽’吗?怎么真秀居然活了回来?”仲海喷喷称奇,“可见司狐这家伙胡说八道,一点道理也没有。” 真秀和十榛子坐在他对面,十榛子已经知道司狐预言的事,有点好奇,“但你们不是快一年没见过他了?怎么知道你们当时是不是在做梦?” “那些玻璃碎片还在我鞋子底下呢,”仲海瞪眼,“扎破了我的气垫鞋,你说是做梦还是我梦游,” 真秀耸耸肩,“也许‘腐朽’并不是死亡的意思。” “不是死亡的意思难道还是堕落的意思?难道他在说,你将会在很短的时间堕入爱河,彻底堕落?”仲海翻白眼,正欲继续说。 突然之间,“砰”的一声,又停电了。 “我的天!”仲海哀号,“又要见鬼了?” 扎扎连响,内门洞开,里面一个非男非女的声音缓缓地说:“人偶在很短时间内腐朽,孕育美丽的果实;金刚是森林的野兽,森林有蝴蝶的翅膀;结发走进困惑的城堡,左边与右边完全相同……” 真秀差点一口咖啡喷了出来,仲海无力地趴在桌上哀号:“原来上一次没有说完啊。” ——%%%全书完%%%——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系列:九功舞系列 男主角:通微女主角:千夕 他就好像代表不祥的婆罗门花,冷漠、残忍,但是比谁都寂寞。 而她却像春天开的樱花一样,虽然死了依然以守着他而感到快乐。 因为一个被天诅咒的血缘,他们曾经彼此失去了彼此。 是不甘心啊,不甘心还没有相爱,就已经被天意如此伤害。 于是他决定要让她重生,不能为人,也要为妖,可以日日陪着他看日出就好。 苍天,要知道,这是你逼我背叛的—— 楔子 -------------------------------------------------------------------------------- 只要对印度文化稍微有一点点了解,就应该知道印度的“种姓制度”。所谓“婆罗门”,是种姓制度的最高阶层,其次为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种姓制度大约起源于公元前1000年。其原因大约是因为印欧语系的雅利安人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入侵印度,当时印度处于王政时期,雅利安人的入侵遭受到原有居民,主要是达罗毗茶人的激烈反抗。最终达罗毗茶人或被赶走或被奴役,雅利安人蔑称达罗毗茶人为“达萨瓦尔那”,意为“敌人”。而雅利安人自称为“雅利安瓦尔那”,意为“高贵者”。雅利安本为“高贵者”之意。达罗毗茶人皮肤较黑,雅利安人皮肤较白。“瓦尔那”即为“种姓”的意思。 这个时候,产生了印度宗教的最早的渊源,吠陀。吠陀的原意为“知”与“学”,即佛教用语之“明论”。史称“早期吠陀时代”。之后瓦尔那制度演变为四种姓的种姓制度,而吠陀教也转变为婆罗门教。此时为“后期吠陀时代”。在早期吠陀的经典《梨俱吠陀》的第10卷中称原人(我想是类似盘古的神人)“其口转化,为婆罗门;两手制成,为刹帝利;尚有两腿,是为吠舍;至于两脚,作首陀罗。” 婆罗门,即是印度社会的祭司,掌握神权,垄断文化教育。刹帝利为王族,武士,掌管军政大权。吠舍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首陀罗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印度原有居民,南方的达罗毗茶人和后来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其他部落,大约就是奴隶。 前三种种姓称为“再生人”,据说可以通过吠陀的宗教仪式获得第二生命,婆罗门和刹帝利都是雅利安人的血缘,属于统治者。后印度历史文化的发展,又给了婆罗门更多的权利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刹帝利虽然手握大权,但是婆罗门由于手握“神权”,所以地位至高无上。 所以我借用了“婆罗门”这个词,来形容一种“高贵的、不同种族的、不祥和最残忍的”的血缘。原因固然是因为“婆罗门花”这个词看起来很漂亮,但更重要的是它可以表现所有的我想表现的内涵。关于婆罗门的各种各样的制度和婆罗门教进化为印度教和佛教“长期共存”就没有必要多说了。其实我比较感兴趣的也只是印度文化早期的历史,吠舍的许多思想都是很有意思的,不过与通微一点关系也没有,呵呵。 说正题,一开头扯得太远了。说到通微,真的让我欲哭无泪,这个“世上最不祥之人”,真的不祥到连作者也跟着一起倒霉的地步。第一次写通微的故事,写砸了被退稿是小事,我可以再写,反正本来就写得不好,但是,第二次再写,word2000坏掉,完全坏掉,让我写了两万个字的故事死亡在半空中,接不下去,也复制不出来,再加上我向来没有保存在软盘里,或者保存好几份的好习惯,第二个通微就此光荣牺牲了。不要紧,我重装word2000再写。写第三个通微,让我来算一下,一共死机多少次?六次!我电脑里一共有六个版本的第三稿通微,“巧妙”各有不同!我又有从来不按计划的坏习惯,写过了一次的东西决不肯再写一次相同的,所以死机一次,丢掉一些东西,我接下去写的必定和我原来写的不同。所以成型的是第七版第三稿的通微。复杂吧?傻笑。虽然这一篇我很幸运地写完了,但是过程颠沛流离,苦不堪言。 不过所谓“大器晚成”,经过我这么辛苦才“出世”的通微,感觉也比我前几次定的要好一些吧,只是他为情“痛苦”的时间可能太长了一点,那是我对节奏的把握不太好,不应该拖那么长的。也许,因为这是“第七版第三稿”通微,所以也许形象和原来书里写的稍微有一点点偏差,或许不够那么干净得一身莲花香站在红尘外,但是却多了一些激烈的感情,一些属于强烈挣扎的凄厉的东西,这也是我原来设想的通微缺乏的。我本人没什么性格,所以写的人物也常常没什么脾气,汗——所以总是要努力一点,写个不一样的人出来。这一次凄厉得晚了一点,希望下一本可以把上玄写得气派和强悍一点。我就是太温吞、太温吞、太温吞…… 千夕依然是个很漫画的女孩,呵呵,我也说不出来,大家自己看吧。 还有关于诗词。这是个很“怪力乱神”的故事,神仙、鬼怪、妖孽、和尚,什么都有,就是正常人不太多。呵呵,虽然也设定时间在宋朝,但其实没多大联系的,所以我就偷懒,没用那些北宋早期的诗词,用了纳兰的——嗯,我招了,因为人家实在是个纳兰迷——自然而然就……汗颜,大家看看就算啊,不要和我一般见识。 还有那首《好事近》“倚然有恨,五年魂断樱花。隔窗有明月莲蓬,不知坐拥锦榻。无谓伤身伤神,一意守归期归涯。依然为我离殇,五年魂断樱花。”这是我编的,非常明显,汗。暂时想不出还有什么要解释的,先到这里了,微笑,现在我只在想,下次定要写一个“世上最幸运之人”,以免我跟着倒霉,这种话不能乱说,真是灵验极了。呵呵。 修改补序:此书真的是第三稿第八版了,呵呵,经过一次修改,有一点要解释。因为要把非夕的情节提前,所以我删去了圣香和通微的一段。以言情的角度,前奏拖得太长太慢是一件坏事。但是我个人挺喜欢这一段的,因为我喜欢圣香嘛——而且这一段可以体现一些圣香内心深沉的想法,体现的不仅是性格,还有思想。一个人物,并非只有讨人喜欢的容貌和性格就算成功,至少,我觉得还要有一些值得感慨的思想。也写出一点人物之间的友情,那本是我最想写的。所以移到后面去做番外,如此。谢谢——呵呵—— 楔子 “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此“迎神曲”出,见罹难于人间,赐诚福于朝宇,于是,有四权五圣以应天魂之惊,天地之灵。 ——***—— 后周显德七年正月,殿前都点检赵匡胤陈桥驿兵变,大宋初立,改年号建隆,都开封。 数年之后,宗室赵炅即位,后称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太宗出兵燕云,下易州,涿州,直至高粱河。 “塞外悲风切,交河冰已结。瀚海百重波,阴山千里雪。回戍危峰火,层峦引高节。悠悠卷旆旌,饮马出长城。” 这是唐太宗皇帝李世民的《饮马长城窟行》,勉强可以用来形容此时宋氏的风云豪情。 大宋兴国,此时朝中有四权五圣赫然生光,隐隐然有相抗相成的趋势,他们有些是权贵,有些不是权贵,但这九人对皇朝宗室,对大宋的影响,人莫能知。 四权: 是秦王爷第三子兼殿前都指挥使则宁,燕王爷嫡长子兼侍卫骑军指挥使上玄,宫中掌歌舞乐音的乐官六音,还有祀风师通微。 五圣: 是御史台御史中丞聿修,当朝丞相赵晋的公子圣香,太医院的太医岐阳,枢密院枢密使容隐和祭神坛的千古幽魂降灵。 第1章 -------------------------------------------------------------------------------- 跟随 开封。 西风馆。 秋天,本应该满天落叶的季节,但在西风馆里,却赫然是四季花开的季节。 雪白的栀子,粉红的樱花,不适时的贝母和鸢尾,盈盈碎碎地开了大片。 夕阳柔和的光,在照射完花朵之后,渐渐地,敛去了颜色。 天空变得深蓝起来,随后,星星一点两点三点地出现。 是夜,快要降临了。 在清香遍地的栀子花丛中,有一个人眼看不见的影子,在缓缓地飘浮。她并不美,苍白的脸色,有着一双很大的眼睛,因为苍白的脸色,所以显得那眼睛分外地乌黑幽深,盈盈地,可以映出人影的清澈。她充满着灵气,一袭白色绣着樱花的长衣长裙,赤裸着脚,在风里飘浮, 通微、通微、通微…… 默默的呼唤,温柔的眼眸,白色樱花似的女孩双手合住一朵栀子花,凝视着西风馆的门口。 过了一会儿,西风馆的门轻轻动了一下,有个人带着花锄出来,一身道袍,手里端着一盆杜鹃花,走出了馆门口,把花盆端到墙脚下,轻轻打破花盆,然后用花锄锄地,挖出一个洞来,把杜鹃花栽下去。 通微!栀子花丛中的女孩立刻就笑了,喜气洋洋地跟过去,轻轻地飘浮在那栽花人的背后,对着他说:“通微,你今天出来晚了,我以为你在里面睡着了,原来你又在那里准备种花。我帮你算过了,西风馆已经有了三千四百九十六颗会开花的东西了,再种下去,花神都要被你引来了,我就不能呆在这里了。通微,你寂寞吗?没关系的,我会一直陪你,可惜你都不知道……”白色樱花似的女孩自顾自在通微背后自言自语说了半天,回过神来,才发现通微已经移到了另外一边的莲花塘去,连忙又跟过去,悠哉游哉,似乎很惬意地跟着他看月亮。 月亮出来了。 通微种好那一盆杜鹃,在莲花塘里洗干净了手,就安安静静坐在塘边闻着莲花香,望着月,不知道在想什么。他的眉若远山,萦绕着水云山般的孤意和一种闭门无声的清冷,充满了一种干净出尘的感觉,很像画中的人物。 他约莫二十多一点的年龄,他背后的那个东西,如果是个女孩的话,约莫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女孩。那女孩一直跟在他背后,像一只悠哉游哉的小鸭子,跟着母鸭子在水池里游啊游的,满心惬意,心满意足。 而显然,被她跟在身后的男子对她的存在浑然不觉,只是抬着头,抱着膝,一如五年来的日日夜夜,日复一日地,望着明月,等待着什么。 “今天晚上的月亮好漂亮啊,通微,你还记不记得,在我九岁那年,你身上开始有婆罗门花香的时候,那天晚上的月亮,就像今天这么漂亮……”女孩兴致勃勃地自言自语,自己说给自己听,完全不介意被她跟在背后的男子,究竟是不是听得见她的话,就好像她这样自说自话已经很久了,很习惯了。 她九岁的时候,是距离今天十一年的那一天…… ——***—— 十一年前。 翠眉镇。 小园。 小园是一处富贵人家的庭院。这户人家平日深居简出,很少与人交往,透着一股神秘和安祥的气息,但是偶尔窜窜门子,却觉得主人文雅有礼,是书香门第。这样的人家,和镇上的粗鲁农夫也不是十分相处得来,虽然在镇上名声很好,但卓然是翠眉镇一种与众不同的风格,所以很少人会往那里面去的。 从小园的墙外看进去,只看得到,满园的樱花,总是在不停地落。 “通微!通微你在哪里啊?”一个娇稚柔软的声音小心翼翼地叫:“通微啊,姑姑说要吃饭了,我好饿好饿了,你在哪里啊?出来啊,不玩了,吃饭了。”她拖长声音叫。 “等一等啊,我在找黄黄,它跑到屋顶上去躲起来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个清脆的男孩子的声音从左边一间房子的屋顶传来,“你等一等好不好?我把黄黄抱下来,否则我去吃饭了,门一关,它就飞不走了。” “黄黄不是很喜欢通微的吗?为什么要跑到屋顶上去躲起来?”女孩奇怪地问,然后又嘟着嘴说:“我好饿好饿了。”她推开那房间的门,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屋顶的横梁。一个穿着白衣服的男孩爬在横梁上,伸手去够躲在横梁构架深处的一只黄色的小鸟。 那黄色的小鸟似乎很惧怕那小男孩,他一爬过来,它就往屋顶里面躲,害得男孩不得不继续往前爬,整个人都匍匐在窄窄的横梁上。 女孩看得有些害怕,小心翼翼抬头,“通微,别爬了,你快下来,黄黄它躲着你呢,说不定它躲着你玩的,下来啦。” “不怕,我会武功的。”男孩子笑着说。 女孩皱了皱鼻子,吐舌头:“你会武功,你才和姑姑学了两年,就叫做会武功了?姑姑说,要练十几年才会呢。我才不练,这么辛苦又这么麻烦。” “练武功很好玩的。你看。”男孩突然一拍横梁,平平地向前飞了出去,他这一掠,与横梁齐平,虽然扑得不远,但是在他的年纪来说,已经算很难得了。他飞出去之后,很轻盈地一把抓住那只小黄鸟,一脚在对面的墙壁上一点,轻飘飘地落了下来。 女孩瞪大了眼睛,羡慕又佩服得五体投地,“给我给我!好好玩!” “千夕……哎哟!”通微抓住小黄鸟过来,本来笑吟吟的,但是突然那小黄鸟狠命地啄了他一下,啄得他鲜血直流,通微吃痛,一松手,小黄鸟就逃难般飞了出去。千夕、通微和黄黄相处这么久,从来没有看到它这么害怕过,出了什么事吗? 女孩千夕突然吸了吸鼻子:“咦?” 通微转过头看着千夕:“怎么了?” “好香啊,”千夕奇怪地东嗅西嗅,“莲花的香味,嬷嬷煮了莲子汤吗?” 通微满脸困惑:“没有啊,我都没有闻到。” “有的,明明就有的。”千夕嗅到通微身上,像发现了稀奇的大事,“是你身上的香,你擦了什么?擦了姑姑的香粉?” “没有!”通微跺脚,“我没有!娘的东西,我从来都不碰的!我哪里擦了香粉?”他闻了闻手背上的伤口,很吃惊地说:“是……血!是血的香!我的血有一股莲花的香味,怎么办?它错了,它肯定香错了,怎么可能,我的血会香呢?” 千夕也满面疑惑,闻闻通微的手:“可是真的是你的血香啊,很好闻呢,莲花的香气。” “血不是应该是不会香的吗?”通微闷闷地问。 千夕凑过嘴,轻轻地在通微手上碰了一下,舔舔舌头:“不甜啊,真的是血哦,不是嬷嬷的莲子糖浆。” 通微被她舔了一下,脸上一红,连忙收回手,跺了跺脚,觉得她这样很不好,但是哪里不好,他又说不出来。 而千夕浑然不觉,只是继续舔舔自己的嘴唇,补了一句:“真的不甜的,不骗你。” “你不可以咬我。”通微把手放在背后。 “我没有咬你。”千夕很认真地说:“是黄黄咬你,它害怕了。” “它和我最好了,为什么要害怕?”通微嘟嘴,“我又没有欺负它。” “它怕你身上的味道。”千夕清脆地说,眨眨眼睛,“你看,蚂蚁都搬走了,它们绕着你走。”她指指地上。通微低头,就看见一群细细的蚂蚁队,慢慢地往外爬,走到他旁边的时候,尽量地远远绕开他,一只一只地往外走。 怕他身上的味道吗?淡淡的,莲花的气息……通微不解地看着,朦胧地觉得,似乎有一件严重的事情要发生了。就在两个孩子茫然东张西望的时候,门咯地一声被人推开了,一个少妇倚着门端着一盘水果站着,温柔地微笑:“吃饭了,两个孩子,在这里干什么呢?躲猫猫吗?”她长得很美,但是眉宇间却有着挥不去的忧愁,淡淡的,却萦人愁肠,似乎并不快乐。 “姑姑,通微的血会香啊。”抬起头,千夕毫无心计,很清脆地说。 “乓”的一声,那少妇打翻了手里端着的盘子,脸色惨白地看着通微,喃喃自语:“造孽……造孽啊……孩子……” “娘。”通微无辜地看着少妇,“怎么了?” “婆罗门花,开了,”少妇奇异地喃喃自语,然后全身脱力地坐了下来。 “姑姑。”千夕帮她拾回滚了一地的水果,“姑姑生病了吗?” “不,通微,千夕,你们过来,我有事给你们说。”少妇勉强地微笑。 通微和千夕乖乖地坐在少妇旁边,听着她慢慢地说:“我们家,是诅咒师之家。所谓诅咒师,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传说可以与天地沟通的巫师所流传下来的血液,有着非人非妖的能力。但是因为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族的祖先,做了一件背叛苍天的事,所以生生世世,都会被苍天所遗弃,被判为天下最不祥之人,永远……都不会有幸福……而被判断是不是诅咒师的血缘,就是这种像莲花一样的,婆罗门花的香气。”她凄凉地捧住通微的脸,“你的爹爹,就是因为遗传了婆罗门花的,诅咒师的血液,在你六岁的时候,疯狂死去。” “那我以后也会像通微一样香香的吗?”千夕不理解少妇话语中的凄凉,眨眨眼睛,天真地问。“会。”少妇凄凉地抚摸着她的头,“千夕,你的爹娘,在你刚刚出生的不久,就死去了啊。被传承诅咒的能力越强,就越早死……” “噢。”千夕眨眨眼睛,然后说,“姑姑,我好饿好饿了。” 少妇看着她天真的眼睛,她一点也没有把这凄凉的故事和她和通微的未来联系在一起,疯狂也好,死亡也好,都不如她肚子饿了重要。微微一笑,千夕天真可爱的笑容减少了她心里的哀戚,站起来,“好了,不说故事了,我们吃饭去。” 但是通微却看着自己手背上香香的伤口,若有所思地呆了好一会儿。 那天晚上,千夕和通微和往常一样,和通微的娘一起,在院子里面玩。 “今天的月亮好漂亮哦。”千夕望着天上出奇明亮的月,自言自语。 少妇也抬头望着月,她只觉得,今天的月,明亮得妖异,而且不祥。 “要下雨了。”通微和千夕一起坐在花园的石栏杆上,两只脚悬空荡啊荡的,突然漫不经心地说了这一句话。 要下雨了?天空晴朗,月明星稀,怎么会下雨?但是就在通微说过不久,噼哩啪啦,一阵暴雨,下了下来。 “哦,通微你好像神仙啊,呵呵,下雨了下雨了!”千夕和通微急忙跑回屋子里避雨,她抱着通微又蹦又跳,无比地开心兴奋。 孩子们,还不明白什么叫做不幸,还不明白,他们即将面对的,会是什么样的将来。少妇凄凉地望着月,那一天的月,即使在下雨的时候,也不曾被云层遮住,明亮得出奇的妖异,而且不祥。 ——***—— 开封。 西风馆。 二十二岁的通微坐在莲花塘边看月亮,今夜的月,也明亮得近乎妖异。五年来习惯了寂寞的他,望着月,也无端生出一种异样的心情,诅咒师的灵知微微一动,他就知道,今夜会有什么事发生。 突然之间,咯地一声,他刚才种下的那颗杜鹃,突然间花开萎谢,一时间,殷红的花瓣飘落满地,在新翻的泥土之中,就似撒了一地鲜血。 通微的眼睛凝视着那突然萎落的杜鹃花,定定地,一动不动,似乎看见了这世界上最令人震惊的东西。他用很平淡,很轻,很飘的语调,轻轻地道:“杜鹃,啼血而成,所谓恨血千年土中碧。千夕,是你来了吗?”此时此刻,通微眼中看见的,是遥远的,记忆中的死魂,他似乎已经沉浸在满天的白幡和漫天冥纸、安魂的歌曲之中,离开这活人的人世,已经很远很远了。 千夕。一个女孩的名字。 风雅闲适的通微,这样一个,落花寂寞,闭门无声,始终把月色和莲花融合在一起,又氤氲成气质的男子,在心里,有伤。那个伤,无可挽救,通微不是平凡男子,他的血液中,带着千百年来,诅咒师杀人族的血液,每个继承了诅咒能力的人,都会在某一天,血液中疯狂的因子发作,疯狂地诅咒杀人而死。通微开始杀人的那一天,也是他最后杀人的那一天。 他杀死了他心爱的女人,而那个女人,用她相同的诅咒,诅咒了他永生永世,不能够再杀人,她用她的命,挽回了这样一个风雅闲适的男子,然后她死,留下的,是通微眼中,永远无法逝去的忧伤和他闭门无声的寂寞。 风吹过,门外落了一阵樱花雨,淡淡地,也闲适地,在地上吹过来成一丘,吹过去又成一丘,那点点粉红殷红的花瓣…… 灵知一再地震动,一股妖异的鬼气扑面而来,通微合指一算,再算,却算不出什么所以然来。看来今夜的事,会应在他身上。灵知告诉他,有件带血光之灾的事情,一件妖异的事情,要发生了。他并不害怕灾祸,因为没有什么比杀人的诅咒更令人毛骨悚然,但是,他希望,会是千夕,在离开这么多年之后,会回来,看看他。 很可笑的奢望是不是?人,已经死去五年了,灵知发出妖异的警告,而他,却殷殷地希望,会是故去的冤魂,来探视故人。 通微蹙眉,也许,他应该去一趟祭神坛,问一问祭神坛里的千年幽魂降灵。有一个问题,在他心底已经很久了,但是却一直没有勇气去问,如果这一次是她回来了,无论如何,他都要问清楚。 “明月多情应笑我,笑我如今辜负春心,独自闲行独自吟。”他轻轻地念了两遍,才抬目向远处望去,“近来怕说当时事,结遍兰襟,月浅灯深,梦里云归何处寻。”他果真是边走边吟,拈着栀子花,顺手拈断了栀子花,然后拂袖出门去! 通微在西风馆五年,还从来没有做出过摘花折叶的事情,因为他很清楚,花与叶,都会痛,有形与灵存在于花间的,折断了枝叶,会带给花痛苦。但是他拈断了那支栀子,因为,他要出门去,他需要有个东西陪伴,顺手把那支栀子,结在了自己的前襟上。 “通微,别去祭神坛啊,降灵的鬼气太重了,像我这样微弱的小鬼接近不了他。你去了,我就不能和你在一起了。我告诉你啊,杜鹃花不是我弄坏的,有个别的什么坏东西在接近你。你不要以为她是我,不是我啊。我已经陪在你身边五年了,每天天黑我就来看你,你别怕会寂寞啊,我一路陪着你,只不过你一直不知道。不过不要紧,我会保护你的,就像从前一样。”千夕笑颜灿烂,跟在通微后面自言自语:“就像五年前你发疯的那天一样,就算死掉,我也会保护你的。”她唠唠叨叨地说着,不知不觉,已经跟着通微从西风馆出去,到了去祭神坛的路上。 ——***—— 天还没有黑,降灵只有在午夜才会出现,通微缓步走向祭神坛,他可以等,反正在西风馆里,他也是一个人,一直都是一个人。 他想问,一个人死后,要如何和生的人相聚相会?降灵能够有形有影,是因为他有着千年的道行,而千夕,没有啊! “彤霞久绝飞琼字,人在谁边。人在谁边,今夜玉清眠不眠?香消被冷残灯灭,静数秋天。静数秋天,又误心期到下弦。”既然天还未到午夜,通微坐在祭神坛上,闲适地吟诗,悠然看着四下一片秋色,嗅着前襟上的栀子,眼眸里温柔的忧伤在静坐的时候,淡成了和着秋天一样的颜色。 现在本是秋天,只有在通微的花园里,才有着与时节全然不同的花丛,才有着这清芬的栀子,散发着类似同伴的气息。 千夕在通微的身边飘浮,接触着他前襟的栀子,碰触着通微的脸颊,但是他,全然感觉不到, 她几次穿越了通微的身体,试图带给他一点感觉,但是,她已经不怕失望,因为,她已经失望了太多太多次, 他还是那样闲适风雅,独自闲行独自吟的样子,也许有点忧伤,但至少,他并不太难过,他会把自己安排得很好,那就好,那就好, 天还没黑,她知道他来这里找的是谁,那是个千年道行的鬼魂,是她的前辈,但是她的鬼气微弱到她无法抵抗降灵出现的煞气,所以每次降灵出现的时候,她都必须躲得远远的,否则,只稍稍一个探头,也许就会被降灵的鬼气冲到十万八千里外去。 突然之间,一阵寒栗,千夕猛然回头,有什么东西要出现了,那个,摔裂杜鹃花的东西,它不是降灵!它是什么?它会是什么?它针对着通微来的! 危险!危险啊!千夕用尽全力对着通微呼喊,她试图摇晃通微的身体,她试图要指引通微逃离危险的方向,但是,她却连通微的一根发丝都扬不起来! 绝望地看着,遥远的树林里一团黑影,千夕心里的恐惧越来越多,它会伤害通微!那是什么?那是什么?一种妖异的、不祥的、诡异的东西。 通微!通微!快走啊!你等不到降灵出现!有个东西,它来了!千夕疯狂地在通微的身体里穿过,努力地抓住他的手,试图要把他带走,快走!它来了! 通微坐着,微微闭目,心特别明净,突然之间,心头再次微微一动,似乎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这种撞击,和上一次泛现的警兆不同,没有给他妖异的警告,而是带来一种温柔的、触动了心弦的感觉。 他已经很多年未曾有过这样的感觉,自从千夕死后,他未曾感觉到。心,还是鲜活的,依然是活生生地存在的,当刀划过去的时候,它依然会痛,依然会流血。 为什么在此时此刻,被触动了心弦?通微睁开眼睛,微微伸出手按住了胸口,是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吗? 他感觉到什么了吗?千夕看见他似乎有些疑惑地抬起手来,按在了他的胸口,他按住的地方,不仅是他的胸口,也是她正在推动的双手按住的地方,他感觉到了吗?他是诅咒师,是祀风师,他的灵知,应该比普通人强得多,只要给他一点点的警兆,他就可以推算,是发生了什么事。 树林里那团东西陡然停止了逼近,不,它已经靠得很近,千夕回头看着它,身子簌簌发抖,把自己藏在了通微后边。那是一个长头发的女人,鲜红色的嘴唇,鲜红色的指甲,长得很美,却很阴森。她看着千夕,似乎笑了一下:“一个小鬼。” 千夕慢慢地从通微后面一点点地冒出来:“你不要伤害他。”她鼓足了勇气,“请你不要伤害他。” 鲜红色的女人笑了,“怎么见得我一定就要伤害他?小妹妹,他是你什么人?” 千夕飘浮地挡在通微面前,“我当然知道,你是食心女,是和画皮鬼一样坏的恶灵,你……你要吃人的……”她当然知道,她也是鬼,虽然是个连作孽都不能的小鬼,单薄得像一片花瓣,但是,鬼应该知道的她都知道。 “他的心很美。”鲜红色的食心女柔声道:“很寂寞,很温柔,很忧伤,像春天落满地的樱花,很美,很好吃。”她伸出长长的指甲,指着通微,“你为什么不试试看?吃掉他的心,你会得到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他并非普通人,吃了他的心,你就不会这么单薄,你就会漂亮起来了。” 千夕毛骨悚然:“他是诅咒师,你不能吃他,你吃不了他的。”她慢慢地向后靠,几乎已经和通微重合了,而通微依然没有感觉到。 食心女有趣地笑了:“是么?如果他是真正的诅咒师,我还不知道怎么办好,但是他是被封印的诅咒师,他斗不过我,就必然要被我吃掉。” “不要!”千夕拦着她,陡然向前逼近了一丈,“我不许你伤害他!” 食心女被她突如其来的勇气吓了一跳,微微一顿:“那你就不要怪姐姐我手下不留情了,你这不成器的小鬼!”她向前伸出鲜红色的指甲,慢慢地,伸到了千夕面前。 千夕闭上眼睛,她宁愿被食心女抓得魂飞魄散,也不能让她这么轻易地就伤害了通微! 就在这时,通微陡然转过眼眸,冷厉地,甚至是凌厉地,望着食心女所在的方向,就好像,他真的看到了什么一样! 食心女被他看得有些意外,他不应该看见的,这些鬼界的东西,人是不可能看见的,除非鬼本身有着现形的法力!她没有现形,通微是万万不可能看见的! 但是他分明看了过来,他看到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 他是真的看到了? 第2章 -------------------------------------------------------------------------------- 笑我如今 通微并没有看到什么,但是他感觉到杀气,一股妖异的杀气,不祥的气息,凝聚成团,就在他身前。如果这妖气不浓烈,距离不接近,也许他还感觉不出来,但是这妖气太接近了,他是天生灵知的诅咒师,怎么能毫无感觉? 反而是千夕这样单薄的鬼,因为太微弱,通微却是感觉不出来的。 食心女看了通微一眼,鲜红的指甲陡然暴长,抓向千夕的眼睛。但是千夕看见通微已经警觉,她向后一飘,躲开了去,“他已经知道你在这里了,你还不走!”她知道通微已经发觉了什么,不由得胆气大振。 食心女冷笑:“老娘吃了这么久的人心,难道还会怕这二十来岁的活人?横竖老娘都已经死了六百多年了,难道他还能让老娘再死一次?”她打定主意要吃通微的心,那太诱惑了,六百多年来,她第一次遇见,这样带着温柔的、忧伤的,隐泛着神秘和忧郁的心,而且,这颗心特别地干净,血特别地纯正。 千夕与通微有着相同的血脉,虽然并非直系,却是宗亲,都是诅咒师的后世,她很清楚,诅咒师一旦起了灵知,有了警觉,那就不再是平常人,他们传承的巫师的血脉,有着与苍天沟通的能力,虽然经过千百年来的传承,那能力已经削弱,但是灵知毕竟还是在的。 通微拈起了前襟的栀子,那栀子被他佩戴在胸前,已经憔悴了许多,通微微微在指尖一转,陡然间,栀子花开,奇迹般的褪去了憔悴的颜色,像蒙着一团光晕,重开了。却又就在重开的瞬间化成了粉末! 那粉末顺着通微的袖风往前一送,悠悠扬扬飞洒了满天,然后坠落,虽然只是微小的粉末,但是就如栀子的幽香不可被人遗忘,那一点一点的粉末,在地上,依然闪着清晰的白色,那是栀子花的颜色。 地上出现了两个影子。通微眉头一扬,他感觉到有一团东西,洒粉现形,却出现了两个影子?那就是说,在他身边,有两个非人的东西,一直跟随着他。 有一团肯定是敌人,他甚至看见了成圈的栀子粉末中,显出的空白图案里,有一只伸出来的手,带着长长的指甲。那是敌人,他感觉到的杀气,也是从这里而来。 但是另外一团,看不出是什么,不规则的形状,也许是它穿着宽松的衣裳,或者它本来就没有形状,只有一圈空白,什么也看不出来。 那是什么?他凝视着,依稀记得,似乎去年十月二十八的晚上,他上一次令花开成粉的时候,也似乎看见了飘散的粉末之中,有这样一团空白的图案,这个东西,难道长年累月地,跟随着自己?那是什么? 通微碎花成粉,令食心女显形,令她颇为吃惊,因为鬼本无形,要用粉末令无形的东西显形,那粉末,必然也要带着某种非人的能力,通微,果然不是普通人! 千夕看着地上自己的那一圈空白,扁了嘴,她已经很多次,很多次试图要在他面前显形,但是她做不到!做不到!她能尽的最大努力,就是这一圈空白,可是他,他除了微略诧异地看过一眼,始终没有想到,那一圈模糊的空白会是什么。 是我,我是千夕。虽然我连形状都没有。“通微永远都看不见我……”千夕看着地上那一圈空白,纵然她已经习惯了自言自语,但是想到通微永远无法和她像从前一样在一起,也忍不住悄悄地叹了口气。 食心女当机立断,暴长的指甲不抓向千夕,抓向通微!她要一把抓出他的心来!那样火热的,抓出来之后依然会跳动的心! 妖气拂面,通微一手指天,千夕关切地接近他,却依稀感觉到通微这五年来精进的修为。他,并没有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悲伤,而是避开了诅咒的能力,修炼了其他的道术,因为他有着诅咒师的血液,所以他修习道术,要比常人容易得多,成就也高得多。这一指,叫做“惊蝉”! 霹雳声响,一道闪电直打食心女的眉心! 食心女大吃一惊,大喝一声,陡然欺身到通微身前,以进为退,要一下子抓出他的眼睛来! 他看不见食心女的动作,但是千夕看见了,她陡然穿了过来,拦在通微身前。 “你这不知死活的小鬼!”食心女阴恻恻地道,她手爪加劲,要把这碍事的小鬼一把捏成不成形状的幽魂团,让她死后连形状都失去! 千夕当然知道被这百年的老妖一把抓住会是什么后果,但是,她仍然担心着通微。不见食心女的动作,他会吃亏的!他说不定以为,食心女已经退去离开了!他怎么知道,她就在他眼睛前面,她的尖爪,距离他的眼睛不到一寸的距离!千夕闭起眼睛,她宁愿放弃这幅好不容易维持的形状,只要,这尖尖的爪子,从通微的眼睛前面离开! 她非但没有退开,反而迎了上去,被食心女带着冷笑一把抓住!然后她使劲一拧,用力扭曲,千夕痛苦得簌簌发抖,却咬住牙不叫出声,狠狠地瞪着食心女。 食心女冷笑,手爪再扭,千夕的魂魄时闪时灭,已经支持不住,要爆裂成一团团的幽魂团。 千钧一发之际,通微“惊蝉”一指的第二道威力爆发,其实距离第一道闪电只不过眨眼之间,但眨眼之间,就已经发生了这许多他想也不会想到的事情。 “轰隆”一声巨响! 第二道闪电笔直地打在食心女和千夕身上,食心女狂叫一声,松手放开千夕,这闪电笔直地打在她眉心,她颜面出血,鲜红色的嘴唇和指甲化为黑色如果再有第二次,她可能就要魂飞魄散了!放开千夕,她掩住眉心,一溜烟往树林深处逃逸,一下子无影无踪! 千夕被闪电的余波打到,她是那样脆弱的鬼,单薄得就像一片花瓣,如何经得起食心女的一爪和通微这一记霹雳?她在地上翻滚着,她好痛,她要消失了,她的魂魄经历了太大的创伤。 我好痛……好痛……我要离开了…… 但是,我实在很高兴。通微,你变得这么强,变得不再需要我保护……你已经不再是需要我为你牺牲的那个十七岁的男孩,五年了,你已经长大,而我,依然是在十五岁那年,死去的女孩。 “通微……我要消失了,不能再陪着你。我说过……说过要陪你到老……不要……不要怪我……”千夕痛苦地翻滚,却依然在说话,即使他听不见,她还是要告诉他:“别伤心,忘记你自己曾经遭遇的、令你遗憾的事,重新找一个,能够令你快乐的女孩……真的,我不骗你,我不嫉妒的,只要……你能开心起来……” 千夕在地上翻滚,滚到了通微的脚旁,她挣扎地伸出手,要拉住通微的衣角,要触摸一下他的面颊。但是她伸出去的手,还是穿过了通微的身体,直到那只手消失得连她自己都看不见,也依然、抓不住他。 这就是对于连死去也不放弃的爱的惩罚吗?千夕凄凉地落下最后一滴眼泪,她始终不能让他知道,她曾经决定,不只要陪他到老,还要到死,到来生, 一团光晕,弥漫了千夕整个魂魄,那光晕飘浮起来,最终,散去了无痕迹…… 而这一段短短的时间对于通微来说,却只不过是在祭神坛上坐了一阵,感觉到有妖气扑面,所以招来霹雳,闪了两道闪电,至于其他,他看不见,也想不到。 他自然更想不到,他招来的霹雳,不但驱走了恶鬼,也间接消灭了他最牵挂的人,把她从鬼消灭成了无形。 她为他而死,最终,为他而魂飞魄散。下手的都是他,而他,每一次,在下手的时候,都不知情。因为不知情,所以不会留情,因为不会留情,所以,特别残忍。 也许,这就是所谓,婆罗门花的诅咒,诅咒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因为婆罗门花的血缘,在死亡的时候,总是要比别人更痛苦、更残酷。 而这血缘中的疯狂,是否也来源于——不甘心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痛苦,而指望着世界与我一起陪葬?我不甘愿做这世上最不祥之人,所以怨恨着每一个比我快乐的人,希望他们都死得比我痛苦! 这就是诅咒能力的来源,这世上最不洁、最残酷的意念,一代又一代,这么在血液里,痛苦地传承着,挣扎着,让每一个继承这血液的人,都在这千百年层叠的怨恨中被扭曲成恶鬼。 是天之过?人之过?是天,诅咒了人?还是人,诅咒了天? 谁知道呢? 千夕在通微的足边消散了,而通微,除了满山秋色,依然,什么也看不见。 ——***—— 夜,满天星星。 通微召唤降灵。 今夜没有月光,只有淡淡的,幽暗的星光,照耀在祭神坛上。 降灵出来的时候,依旧带着横扫一切的鬼气,一阵阴森的寒意扑面,胆小的人,早就被这一阵阴风吓昏过去,但若见到降灵,必是谁也不会害怕的。 因为降灵,是个犹如水晶琉璃一般诡异而漂亮的鬼。 通微看着升在空中,冉冉成十字的降灵,麻衣在他身上飘拂,他也缓缓地,在祭神坛上空飘浮,就像一个没有多少重量的形体。 “又是你。”降灵先开口,言下,有些闷闷的不太开心,因为被通微召唤出来,是没有血可以吃的。通微身上的杀人之血和千夕临死给他下的封印,这两个东西重叠在一起,不能给降灵维持鬼气的温暖。 通微寂寞而闲适地看着降灵,有点倦意地淡淡一笑:“我也很希望可以给你鲜血,只不过你自己不愿接受。” 降灵闷闷地看了他一眼:“你的血我不能要。”他在祭神坛上漂浮了一圈,转了回来,样子很单纯,更加是很没有心机。 通微淡淡地道:“找你叙叙旧,不可以吗?整天和你的尸骨在一起,你那尸骨早就成白骨了,也不必那么宝贝。”他舒然在祭神坛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来,“我也有些事要问你。” “什么事?”降灵在通微头顶不远处缓缓地飘浮转动。他从来不想,他这一群朋友,除了每次遇到事情会来找他询问之外,是不是没有带给他什么好处。换了是别人,也许是会嘀咕的,但是降灵不会,他的脑子里只会想一件事,就是现在正在发生的事,至于其他的,比如别人什么想法、以后和未来会怎么样,他从来没有这些概念。 因为他是这样的,所以,表面上,圣香、通微他们,时不时就找件事来询问他,说是有这样一个鬼朋友,不利用一下太可惜,但是实际上,他们都用他们的方法,在关心着降灵。 怕他寂寞,所以就经常来打扰,可惜,降灵除了有没有血吃之外,他也不关心,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他心里没有这种概念,虽然在这祭神坛上徘徊了千年,可是他依旧是他死的时候,那一个单纯的,全然没有心机的他。 降灵寂寞,他自己却不明白,他不懂得他不快乐,也不懂得什么叫做寂寞;而通微,是懂得寂寞的人,他不但懂得寂寞,而且他享受寂寞,之所以不知不觉喜欢经常来祭神坛,也许是因为,两个寂寞的灵魂,相互凝视,可以排解一些独自不能排解的感觉。 “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通微道。 “昨天圣香也这么说。”降灵无可无不可地道。 通微的思维被他打断,微微一皱眉:“他问你什么?”圣香,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吗? “他问我,他会不会长生不老?”降灵依然无可无不可地道。 什么?通微只有摇头,这种问题,除了圣香,也没几个人想得出来,他是穷极无聊到了极点,也许,是他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事情可以问降灵,所以才故意胡闹。不过作为圣香,又有什么时候,是不胡闹的?“你怎么回答?” “我说,‘不会。’”降灵回答,一点也没有觉得,他和圣香在联手制造一个笑话。 通微的眼神微微变得深沉:“我想问的,不是这些,”他悠悠地问,“我想问,如果是没有道行的鬼,生人能不能与之相见?” 降灵在考虑:“见一个没有道行的鬼?” “对,见一个没有道行的鬼。”通微突然觉得语音有些颤抖,他这么多年从未紧张过的心,突然之间,紧张起来了,隐约有一种恐惧的感觉,就生怕,降灵说出“不能”两个字!他从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毫不怀疑,是可以和她相见的,所以他才会如此平静,但是一旦问题问出了口,突然之间就成了悬念,成了一个,由降灵判断生死的悬念,恐惧,随着不确定而来。 “见一个没有道行的鬼,”降灵想事情想得很慢,“你确定,它变成鬼了?没有投胎去了?”只有带着强烈的未了的心愿的魂魄,才会成为厉鬼,而寿终正寝死亡的,坦然死亡的,愿意死亡的,都会回归地府,寻求投胎转世。 “当然,她,怎么可能,留下我一个人?我一直在等,等着她回来,等着她入梦,但是她这么多年来,连梦也没有给我留下一个。”通微的目光穿过降灵,看着冥冥之中的神秘和不可知的什么事物,有些自言自语,依然,不失闲适风雅。 “哦,”降灵漫不经心地回答,“可以见的。” 通微的心陡然提到了咽喉,刚才是紧张,现在是兴奋!“要怎么见?” “她的尸骨在哪里?”降灵问。 “她的尸骨?”通微茫然,五年前,千夕死去的那天下午,他把她葬在哪里了?葬在那一天他杀死她的那个地方,那个他和她原本的家,一起长大的家,“在翠眉镇,有个地方,叫做小园。”他说得有些出神,怔怔地,不知道是与谁说话,“她在小园里面,周围都是樱花树……”樱花,他每次一想到樱花,就感觉到它们像雨一样正在不停地下,一点点,一点点的红,就像千夕溅出来的鲜血。樱花,飘过她的面颊,她闭着眼睛,无限地安静而且平静,那樱花就不停地飘过她的眉睫,她的脸颊, “啊,那你就去小园,夜里三更,对着她的坟墓念属于她的咒语,就可以了。”降灵一点感觉不到通微的凄恻,依然漫不经心地道。 “属于她的咒语?”通微不解,“什么咒语?” “每一个鬼,都有它自己的受召唤的咒语,就好像,我的咒语是迎神曲一样。”降灵回答。 “她的咒语是什么?”通微问。 降灵耸耸肩,“我不知道。”每个鬼有每个鬼的咒语,而鬼魂之间,却是不相流通的。 他要到何处去找属于千夕的咒语?通微低头望自己的鞋子,圣香能知道属于降灵的咒语纯属偶然,难道他就要去寻找一个也许他这一辈子都找不到的偶然吗?“没有别的方法?” “有的。”降灵漫不经心地回答。 “什么?” “只要你也死了,不就看到她了?”降灵说这话绝对不是故意讽刺或者挖苦,他只不过是尽职尽责地替通微想一个可以见到鬼魂的办法。 “我也死?”这也是一个办法。通微望天,“她不会希望我死的,我如果死了,岂不是让她失望了?” “还有一个办法,”降灵加了一句,“我可以帮你。” 他可以帮忙到现在才说出来?通微苦笑,他知道降灵不是不帮忙,而是他刚刚才想到,“要怎么做?” “告诉我她的样子,我替你去找她,然后她可以借着我的魂魄和你说话,你是看得见我的,所以,就可以看见她了。”降灵回答。 “她的样子?”通微沉思,“她很小,很苍白,有一双很大的眼睛,那眼睛很漂亮,像这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映到那眼睛里去。她不算漂亮,但是很吸引人。” 降灵茫然地看着他,然后回答:“这世界上眼睛大大的鬼很多。” 通微无语地看着降灵,他眼里的千夕是这样的,而在降灵眼中,就是没有特点的女孩。“你过来,侵入我的身体,你就可以感觉到,我心里的她的样子。”他闭上眼睛,等着降灵附体,除此之外,别无它法。 “好啊。”降灵依然无可无不可,缓缓地,向着他飘了过来。 给厉鬼附身,是很危险的事情,降灵是千年厉鬼,阴气、煞气更重,被厉鬼侵入身体,生人要丧失大部分的阳气,轻则大病一场,重则死于非命。 但是不但通微毫不在乎,降灵也丝毫不觉得他在做一件危险的事情。 陡然之间,阴冷彻骨,通微用力抓住了祭神坛上的荒草,才忍住了不打寒战,他就像一下子被人浸入冰水,但可以感觉到一个形体在他身体里面浮动。那感觉,实在太诡异,太让人难以忍受,但是通微忍住了。过了一阵子,阴寒离开,他的嘴唇在这一刹那之间就冻出了一层白霜,苍白如死,“你看到了吗?” 降灵在他身后浮动,他从通微的前面进去,从他的背后透了出来,却听见他在自言自语:“奇怪,怎么会这样。” “什么样?”通微忍住寒冷回过身来。 “你身上,到处都是魂魄的碎片,”降灵自言自语:“一共有十三个,一个女孩的魂魄的碎片,她在你身边魂飞魄散了,你却不知道。” 一个女孩的魂魄?通微本来身上就冷,这一下登时犹如身入冰窖,冷得他一时说不出话来,“是谁的?” “啊,”降灵依然自言自语:“一个穿白衣服的女孩子,小小的,很微弱的鬼气,白白的。”他也不看通微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补了一句,“眼睛大大的。” 通微脸色苍白,“我要你看她的模样,你到底看见了没有?” “啊,”降灵这才回过神来,“看见了,一样的。” “什么一样的?”通微开始忍不住寒冷,开始打战,“你不要随便乱看,看错了,” “一样的,和你身上这个女孩的魂魄的碎片一样,白白的,小小的,眼睛大大的。”降灵不会看人的脸色,还很仔细地说了一遍,“她如果已经魂飞魄散,我就没有办法帮你看到她了,她已经不见了,消失了。” “你胡说!她,她无缘无故,怎么会魂飞魄散?她如果一早魂飞魄散了,魂魄怎么会拈在我身上?她既然已经消失了,你怎么还能看见她?你胡说!我不信!”通微陡然忘记了身上的冷,忘形地一拍,他身下的石块应声而裂,吓了降灵一跳。 “对哦,她如果已经消失了,为什么我还可以看见她的碎片?”降灵自言自语,“也可能,虽然她的魂魄已经散开,但是一时半刻,还没有完全消失,”他想了想,虽然降灵想事情想得很慢,但是这个道理实在很简单,“她魂飞魄散的时间应该不太久。” 她,魂飞魄散的时间应该不太久?通微一个字一个字地问:“有多久?一个时辰以前?” 他干什么这么凶?降灵这时候才觉得通微有些不太正常,平时通微是闲适而风雅的,什么时候有这样近乎疯狂的眼神?看了通微一眼,降灵才有些不太情愿地道:“是啊。” 一个时辰以前?一个时辰以前,他招了那两道闪电!他做了“惊蝉”!地上有两团空白,一个是敌人,另外一个,是似乎在很久以前,就跟随在自己身边的一个不成形状的东西,它一直在的,只不过他从来不曾留心,从来不曾留心…… 他的“惊蝉”,到底打在什么东西上面?他……他到底……刚才做了什么?他做了什么?通微倒抽一口冷气,他脑子里一刹那一片空白!眼前一片空白,然后,他眼前看见的,不是降灵,不是祭神坛,不是黑夜,而是五年前那一天。 …… 那一天是春天,小园的樱花开得很好。 “通微?通微?你在哪里啊?我自己做了新的衣服,你看好不好看?”千夕的声音远远地传来,她像小时候那样,到处东张西望地找通微。穿着一身新做的、白色樱花的衣裙,头上扎着两个圆圆的少女髻,髻子上同样的白色樱花的发带在飘,显得她娇憨可爱,喜气洋洋。“通微啊,你看我新做的……”她推开了通微的房门,突然睁大了眼睛,“你在干什么?” 通微的房里一片混乱,桌翻椅倒,书籍花瓶、字画古玩,统统被推倒在地上,像刚刚经过了一场地震!千夕从来没有看过通微的房间乱成这样!通微是那么喜欢干净的人,整齐得连要拿去洗的衣服都会叠得整整齐齐,怎么会变成这样?她睁大眼睛,走了进去,“通微?你在换房间吗?怎么把东西都砸了?我来帮你啊,一个人搬很辛苦……哇,”千夕陡然尖叫起来,她被房里一种东西吓坏了,血!殷红的鲜血,从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下面,汇成一道小河,慢慢地流了出来,沾到了她的鞋子上。 好恐怖!千夕只觉得全身一阵发寒,一股诡异的气息弥漫了整间房间,如果这不是通微的房间,她可能都会吓昏过去,怎么会这样?“通微……”她吓得脸色苍白地僵直在那里,“通微,你快出来,这里好可怕,你快出来啊!” “你快走……”通微的声音,赫然从地上那一堆乱七八糟的杂物堆里传出来,他咬牙切齿,说得很痛苦。 千夕呆了一呆,这是通微的血?她突然间不怕了,冲过去,拨开杂物,把被压在下面的通微拔了出来,看见他只是被砸伤了额头,流了很多血。“你受伤了?我去拿药给你擦,你等一等啊。”她看见通微没事,松了一口大气,立刻笑起来。 “去了就别回来!你快走!快走!”通微使尽力气,一把把她推了出去,“别过来!” 千夕被他突然一把推了出去,“砰”的一声撞在了门框上,哎哟一声,头上撞起了一个包。她不解而且不满意地转过头来:“怎么了?你生气了?” 通微的眼睛发红,他喘着气:“你别过来!你过来我就杀了你!”他支持着自己慢慢站起来,一手压在背后的桌子上,一用力,“啪啦”一声,桌子上所有的东西又倒了一地! 千夕被他吓住,慢慢用手肘支持自己往门口退了一点,通微的样子好吓人!他怎么了?“通微,你不舒服吗?我去叫嬷嬷来看你,好不好?”她放低声音,特别体贴地说。 “不要!你出去!你快出去!”通微坐倒在书桌旁的椅子上,紧紧地抓住桌子,“你去找人,把我锁起来!快去!否则,我会杀了你!我立刻杀了你!” 千夕呆了一呆,吸了吸鼻子,她到现在才发现,屋里有好浓的婆罗门花的香气,突然苍白了脸,低声问:“是,婆罗门花的力量发作了吗?你想杀人,是不是?”她爬起来,向通微走过去。 “我要疯了!”通微突然“砰”的一声推倒了桌子,“你别过来,我不想杀人!但是……”他颤声说,“我管不住自己……” 千夕脸色惨白地看着通微,通微的血发作了!怎么办?姑姑说,只要发作,就只能疯狂杀人到死!她看到通微慢慢地拈起手指,已经开始在做一个杀人的符咒,陡然大叫一声:“通微不要!不要!”她扑过去,抓住他的手,“你一开始,就停不了手了!你会疯掉的!不要!忍耐一下,好不好?我们一起想办法……” 通微全身都在颤抖,他把嘴唇咬出了血,反手紧紧抓住千夕:“你还不走!我会杀了你的!你快走!”他嘴里叫她走,但是手已经下意识地牢牢抓住了她! “不要做!不要杀人!”千夕明知道徒劳无功,但是她怎么忍心,看着他就这样疯狂而死? “你走开!”通微心中杀人嗜血的欲望空前地膨胀,看着千夕的脸在面前晃动,他实在不想杀她啊! “不要!”千夕陡然合手做了一个怪异的手势,“如果我被通微杀死,那么,我诅咒他失去杀人的能力,并且永远不会疯狂!” “千夕,”通微热泪盈眶,他明白她的心意,她宁愿牺牲自己,换回他一生!就在眼泪润湿了通微的眼睛的时候,千夕的话音刚落,就看见通微的眼神完全失去了焦点!随着一声野兽般的低吼,“啊,”一声悲呼…… 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她倒在他怀里,还微微带着笑,手指依然扣着符咒,像就算死去,也不放心这么仓促的诅咒是否有效,而要努力地加以证明一样。 樱花……依然在下着……一片一片……飘过她的脸颊……不停下不停下……像千千万万只粉红的蝴蝶,千千万万片叶子,要把她和她的微笑,埋葬了起来…… …… “千夕,”通微陡然喊了出来:“你骗我、你骗我!你说,你说要一辈子陪我到老,你说过要嫁给我做妻子,你说过的,你骗我!你甘愿被我打死,来挽救我,死后,你又甘愿魂飞魄散,来再一次挽救我吗?我,不需要你挽救!我不要你救!如果到最后都要你牺牲,我宁愿当初……当初就变成杀人魔……”他以手撑地,跪倒在地上,“你骗我,你说过要陪我到老,结果你在五年前死掉,我原本希望,在修炼道术之后可以和你重逢!我原本希望我爱不成人,我还可以爱鬼!可是你,你居然连魂魄也不曾留给我!” 他仰天闭起眼睛,“你太过分了!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降灵不解地看着他,缓缓地飘落在他面前:“你为什么哭了?”他直白地问,他看见了通微闭起的眼睫之间,晶莹晶莹的眼泪。 通微睁开眼睛,在一层眼泪之中看降灵,降灵的影子朦朦胧胧若有若无,他沙哑地道:“她,生前被我杀死,死后,仍然被我杀死,” 降灵想了很久才知道他在说什么:“你别哭,不是你的错。”他想出来安慰别人的话,就只有这一句。 “我也不想哭,”通微的眼泪渐渐成冰,他的身体越来越冷,“我只想一切重来,一切重新开始,我不要这个血液,她也不要,我们,谁也不要疯狂,谁也不要死,好不好?好不好?” 降灵闷闷地看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说:“你再哭,我就要回去了。”他所谓的“哭”,就是通微伤恸欲绝的模样。 “你回去吧,我算得了别人的祸福,算不了自己的,”通微喃喃自语:“我可以参悟天地,却预言不了自己会是这样一个结局。通微啊通微,你自负天机,结果你却是个被天戏弄的可笑的小丑!” 降灵应了一声,本就要走了,突然“咦”了一声,他看见,因为通微的身体越来越冷,他的衣裳都结了一层霜,而那些粘附在他身上的魂魄的碎片,居然就像结冰一样,化成了冰晶一样的东西,掉了下来。 那是什么?通微摊开手掌,一片小小的冰晶落入掌心,沁凉沁凉的,闪烁着碧幽幽的光华。 “那里还有。”降灵帮他拾起来,“一共十三片。” 突然间,身上暖和了起来,不冷了。通微茫然看着掌心十三片碧幽幽的冰晶,这就是千夕的碎片,像镜子一样,碎掉的镜子, “我明白了,”降灵突然道:“刚才我侵入了你的身体,她的魂魄还没有消散,我的鬼气从你身上散发出来,被她的魂魄的碎片吸收了。”他想通了,不免有些得意,“这样,她就变成了十三个略有鬼气的冰块,你把她加在一起,也许她就会变回来了。” 真的?破碎的千夕,还能够从我身上,变回来?通微握住那十三片尖锐的碎片,也不怕尖锐的棱角划伤了手,就那么,像握着稀世珍宝一样,紧紧地抓住,再也不放手。 降灵却还在想着,怎么把十三块冰晶加在一起变成一个完整的鬼魂?这种事情,他一千年来,还没有遇到过。 第3章 -------------------------------------------------------------------------------- 辜负春心 一个月后。 “倚然有恨,五年魂断樱花。隔窗有明月莲蓬,不知坐拥锦榻。无谓伤身伤神,一意守归期归涯。依然为我离殇,五年魂断樱花。” 通微胸前带着由千夕的魂石串成的坠子,依然对着一园寂寞,对着满城风絮。 他连他爱的女孩的形状……都保不住。最讽刺的是,那还是他亲手打碎的!他亲手打碎的!他不要说保住她的生命,保住她的快乐,保住她的笑颜,他却连她的形状都保不住。 通微,你真的是太强了!太强了!强得可以伤害自己最在乎的人,强得,专门伤害自己最在乎的人啊!他对着自己冷笑,眼眶好热,这几天,不,这一个月,他的眼眶始终好热,他从来不知道……他是这么容易流泪的人,是风不好,风一吹,他就要流泪…… 是他太脆弱了吗?为什么总是忍不住要颤抖,总是忍不住,有热泪,要夺眶而出? 双手抱膝,他把自己的脸拥在双臂之间,他觉得自己很狼狈,他应该有足够的闲适,去豁达一点。她已经死了五年,难道你还不曾习惯?你还一直固执地相信你和她还可以重逢,还可以相爱吗?因为过去只想着可以重逢,所以从不觉得什么是永别,什么是永远,让人绝望的永远。永远,都不能再相遇。 十三块魂石,说是可以攒聚成完整的灵魂,可是这一个月来,无论他用尽多少方法,魂石依然是魂石,闪着冷冷的光的石头,就像是再经过几百万年也不会变,这叫人如何相信,它,它们,曾经是一个会哭会笑的、活得那么热切的女孩? “巫婆你在干什么?” 就在通微最不希望人打搅的时候,有人用非常无辜的口气,非常无聊的声音,在非常近的距离间他。 通微的身子微微一震,有这样点尘无声的轻功的人,除了圣香,不会有别人。圣香来干什么?他现在谁也不想见,也不想让谁看见他的样子,他的脸上泪痕未干,所以不愿抬头,这个时候想镇定,却偏偏地,忍不住要颤抖起来。是太痛苦了,希望找一个人来安慰吗?不,他不需要人安慰!他不要人可怜,更不要人关心!他从前不曾关心过别人,现在,他也不要别人来刻意地关怀!圣香,你知情识趣就马上离开!否则,不要怪我,翻脸无情! 可是圣香偏偏就是一点也不知情识趣,反而加了一句:“一大早坐在石头上打瞌睡?现在是秋天,天气凉了,你在这里睡觉会着凉的。” 他在说什么啊?通微不想让人看见他泪痕狼藉的脸,所以明知圣香来了,仍然不抬头,结果就被归结为在打瞳睡?“你回去,我现在不欢迎你。”他勉强维持着冷淡的声调,压住火气缓缓地道。 “你干什么这么……”圣香一个“凶”字还没有说出来,通微没有抬头,衣袖一拂,地上的落叶陡然翻起,一片落叶墙向圣香罩了过来,带着“呼”的一阵风声。 “喂!你有没搞错?莫名其妙!”圣香那边“霍”的一声,想必他用他的折扇挡了一下,闪避了过去,“我有正经事要告诉你,今天燕王府闹开了锅,上玄不见了!他已经连续四天没有上朝,今天燕王府最后确定,他不是失踪,就是离家出走了!我一大早赶来告诉你,你搞的什么鬼?一见面送我一大把杂草?莫名其妙!” 上玄不见了?贵为燕王爷嫡长子兼侍卫骑军指挥使的上玄,居然会不见了?就凭着上玄一身武功,他还能遇到什么大事,能让他失踪?通微微微顿了一下,淡淡地道:“他不见了就不见了,与我何干?” “你吃了火药?”圣香诧异地要绕过来看他,“干什么冷冰冰恶狠狠的?” “你出去!”通微没有抬头,森然道。听他的语气,任谁也知道,再不出去,要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哦?圣香笑眯眯地道:“我偏偏不出去。”这个时候,也只有圣香,能够这么看不懂脸色地这么说,因为,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通微陡然抬起头来,圣香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他脸颊上的泪痕和他微红的眼睛。通微有时孤意如月,有时寂寞如莲,圣香和他认识五年,却从来不曾看见他眼睛里有过任何凄厉的神色,他一向只是忧伤,忧伤,像酒,虽浓郁,却并不多,那是点到即止的忧伤,恰到好处的忧伤,只会让人觉得他有些站在红尘之外,却并不会让他显得痛苦,或者凄凉。 危险!圣香完美的眼瞳陡然闪过一丝警觉,当一个不会失常的人真正失常的时候,经常代表着,会爆发出超出他自己控制之外的骇人的力量!何况,通微本就是一个带着莫明力量的异人!他的反应已经很快了,其实在通微没抬头之前他已经准备好要逃,但是,当通微陡然抬头,一掌带着满园落叶满地残花劈了过来的时候,圣香依然只有哀号一声,硬接! 不是他不能逃,也不是他不想逃,而是,圣香很清楚,在通微极度哀恸的时候,如果没个可以让他发泄一下,并和他的哀恸相抵抗的力量,要么他继续在这里痛苦下去,要么,他把这西风馆拆了,可这地方是皇上封的,拆了可是要杀头的! 可悲的是,他不知道通微的修为到底是多深?可怜他顾虑的是,通微这一掌他如果不接,将被他一掌震毁的可能是他背后的亭子,那上面题着太宗皇帝的大字,要是毁了,虽然圣香也不心疼,通微自然也不会在乎,但是对于状态如此之差的通微,惹上一身的麻烦,那也将会是很麻烦的事情。 总而言之,通微悲恸与怒气并发的一掌过来,圣香虽然心里千伶百俐,一瞬间过了无数念头,还是选择了一个最笨的方法,硬接! 双掌相交,没有想象中的惊天巨响,无声无息…… 一掌硬接,发出了轻轻的“咯”的一声,圣香被震得跌坐在地上,睁大眼睛指着通微胸口的魂石,突然瞠目结舌,指着那个东西,“巫婆——” 通微低头,只见那一串幽碧深邃的魂石,最大的一个,居然微微开裂,那缝隙之中,流出一滴殷红殷红的液体出来,像非常浓郁的血。 那是什么?通微用手轻轻托起那串魂石,把裂隙转了过来,那裂隙很深,也许就是他和圣香交掌的时候震裂的,但是这殷红色的会是什么?血液?魂石的眼泪? “鬼泪!”圣香突然道。 通微睁大眼睛:“鬼泪?鬼,也有眼泪?” “有的,能流鬼泪的鬼,必有着世间最凄哀的心,所以才会流泪。人家说,观音看世间众生太苦,因慈悲而流泪;鬼没有观音慈悲,鬼哭,是为了鬼自己,”圣香凝视着魂石,“可是鬼泪一般只在鬼显身的时候,自鬼眼而下,怎么会从这里?” 难道是因为,千夕仍有灵知,化身魂石,依然会哭泣吗? 那鬼泪越流越多,快要坠下来了,圣香和通微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要怎么办,眼看着那滴鬼泪由半圆,而渐渐拉开弧线,超过半圆,浑圆,然后,沉重地掉落下来。 几乎,圣香和通微都可以听见它掉落在地上的“嗒”的一声,这鬼泪看起来如此沉重,掉下去的样子,就好似一滴水银,跌了下去。 那是千夕的眼泪!通微眼见它快要跌了下去,想也没想,摊开掌心,在它掉下去的时候,把它接在了掌心里。 那沉重得不可思议的鬼泪,接触到了通微的手指,居然就像水乳交融,一点停顿也没有,渗入到他身体里去,如一缕清烟遇风消散,刹那间无形无迹,如果不是那魂石裂口还在,简直就好似这一切从未发生过!圣香目瞪口呆地看着通微,然后又看看他胸口的魂石,发现滴出鬼泪的那一颗,已经黯淡失去了光芒,就像一颗灰败的骨头,与旁边盈盈幽碧的其他魂石完全不同。 那鬼泪滴人身体,通微只觉得全身都似恍惚了一下,是冷是热,居然分辨不出来,眼里看出去的东西一时间都成了重影,像是,有着两双不同的眼睛,从不同的方向,看着同一个事物。 “巫婆?”圣香看他脸颊之间陡然升起了一片红晕,神色也似不太对头,“你没事吧?” 那一阵子的恍惚和错觉也只是一刹那的事情,通微定了定神:“我没事。” “你脸上好红,很热吗?”圣香疑惑地摸摸他的额头,却发现是出奇的冰冷,让他骇了一跳,“怎么会这样?都是那鬼泪在作怪,你觉得怎么样?你冷得像一块冰!” 通微摇摇头:“我……我不知道。”他居然暂时感觉不到是冷还是热,只觉得身体里的魂魄有些飘飘荡荡,几乎要离体而去了。 “见鬼!”圣香一跺脚,“我晚上问降灵去!这搞的什么!我看这一串东西里面都是这种鬼泪,幸好刚才没全部打碎了,否则十多滴鬼泪全部进了你身体里去,你不变鬼也差不多了!”他说走就走,“过两天我再来看你。” 通微点头:“不送。”他心里却有另一种想法,也许把这十三滴鬼泪全部融入了自己的身体,就会发生一些什么。这是千夕的魂魄,是千夕的碎片,是她的眼泪,如果全部融入了他身体,他不会觉得恐惧,只会觉得幸福。 万一会发生一些什么呢?即使这样做会让他承担很大的风险,但是他不在乎,反正,千夕都已经消散了,还有什么会比这个结果更坏?就算连他也魂飞魄散了,那又怎么样呢?不过是少了一个人疯狂而已,算来,竟是一件好事呢。 看着圣香远去,他握住剩下的魂石,心中另有打算。 ——***—— 孤夜有月,莲花依旧幽香。通微在月下,手里握着剩下的十二颗魂石,轻轻地把玩着,魂石盈盈冷冷的流光,碧幽幽地在月下闪,把通微的眼瞳照得一阵一阵的光亮。 手指之间转着晶莹幽碧的魂石,通微一径默然无语,十二颗魂石在手指间缓缓地转动。良久,没有看见通微有什么动作,“格拉”一声,一颗魂石在他指间碎裂,石中殷红的鬼泪渗出,立刻渗入了通微的指间,刹那间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似乎那鬼泪有自己的意志,就是要渗入通微的身体。 通微微微一颤,嗡然一声,眼前又是一片昏花,不,不是看不清,是看得太清,他在那一刹那,不但可以看见自己的前方,竟似乎还可以看见自己的背后,似乎有人,用温柔的目光,慰藉的手,一方面看着他,一方面轻轻抚慰着他!那感觉太诡异!看见自己的是他自己!但是他在那一刹那仿佛已经不是他,而成为了另一个,用心关切着他的人! 他在那一刹那几乎一个人生生分成了两个,但通微并没有害怕,他突然明白,原来是这样的! 原来是这样的! 鬼泪,是千夕的一部分,被锁在魂石里面,它无所凭借!所以要让它融合,需要有一个载体。破碎的灵魂要融合,需要另一个灵魂来承载,而当一个灵魂侵入另一个灵魂的时候,身体就会产生紊乱的错觉。 因为,千夕侵入他身体的只是魂魄的碎片,所以紊乱的感觉一闪而逝。千夕的灵魂在他的灵魂中暂时收敛了起来,等到她的魂体聚齐,也许,她就会重新有了知觉,有了感情,就会有她自己的思想。但那个时候他还会在吗?那个被她作为承载体的灵魂,他的思想还会在吗?千夕会不会代替他,成为他这具身体的主人?通微陡然倒抽了一口冷气,这就是所谓“附身还魂”么?千夕,会重生,而他,会成为离体的魂魄,还是被千夕完全代替,此后再也没有他? 两个灵魂,一个身体,这当真是无法解决的难题,除非,他能够为千夕找到一个新的身体,可千夕是死灵,并非生灵啊!死灵沉重的阴气,会消磨活人的生气,活人,是无法长期承载一个死去五年的灵魂的,更何况,千夕还是厉鬼,除了他这具身体有着诅咒师的血脉,有着和她相同的血缘,甚至还有着她自己封印的力量,别人根本负担不起这样一个死魂。 低头看着手指间晶莹幽碧的剩余的十一个魂石,他要怎么办?握碎它,也许立刻千夕就会重生,但是重生为他,千夕难道就会高兴吗?不要说女身转为男身,千夕,始终是希望他快乐的,她并不在乎她一再的牺牲,只要求他快乐,一旦重生为他,知道了他为了她放弃了自己,难道千夕就会快乐吗?让她一个人活下来,承担着怪异的人生和一世的寂寞,难道是她希望的?他不希望她再承担一次他此刻经历的,无法挽回伴侣的痛苦,与其留下她一个人,还不如让她沉睡在魂石里,至少,不会再为了谁掉眼泪。 知道了让千夕还魂的方法,可是除了再一次感觉到冰冷的绝望,通微找不到一丝一毫快乐的感觉。 他不是舍不得自己,而是,舍不得她寂寞。 我,让你复生一半,好不好?通微握紧了那些魂石,我先让你复生一半,在我的身体里。给我一段时间,如果我找不到方法,就把这具身体让给你,当然,你不愿意的话,你也可以不要,做鬼,也许比做人要自在得多, 无数思念之间,剩余的十一个魂石有五个带着似乎很平静的“格拉”之声,碎裂!殷红的鬼泪流出来,消失在通微修长的指间。 那修长的手指丝毫未被鬼泪影响,指间略略一张,滤去碎裂的魂石碎片,随即回拢握住剩余的六个魂石,握了很久、很久—— ——***—— 夜里,通微合衣睡在床榻上,幽暗的房里,只有他紧握在指掌间的魂石在碧幽幽地闪光。 月色低沉,渐渐地月沉西方,将近日出,天此刻无月无日,黯淡少星。 黑,一日之中,最黑暗的时刻,就是日出之前。 突然间房间里的气息起了少许变化,似乎有什么阴阴的正在脉动,流过屋内的空间,一个朦胧得几乎看不见的影子,从通微身上升起,那影子还没有形状,隐约只是一团若有若无的白气,但已经懂得脱离通微的身体,在屋子里游转。 这样诡异恐怖的情形,如果给人看见了,不吓得脸色惨白才怪!但是西风馆自来无人,自是谁也看不见。 白影转了一会儿,似平百无聊赖,慢慢地驱近通微的颈项,慢慢地贴近,最终,接触到了他的肌肤。通微一惊而醒,因为剧痛!他的颈项被白影一触之下,裂开了一个口子,鲜血涌出,白影一瞬间吸取了鲜血,形象陡然清晰起来,那是一个头扎双髻,约莫十五六岁的女孩的形象! 千夕!通微忘记了颈侧的剧痛,半撑起身,怔怔地看着空中的白影。那是什么?是千夕吗?不,她不是千夕!千夕,比她专注、热情,比她会笑,也比她有生气!这是个苍白的魂魄,她有着千夕的外形,但是她不是千夕,不完全是千夕,她没有千夕的思想,只有着鬼的本能——吸血! 空中头扎双髻的女孩子歪着头看他,似乎觉得很有趣,笑了一下,露出了两个牙齿,是尖尖的鬼齿!但是她穿着那件白色樱花的衣服,像千夕一样赤足,她只是千夕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你会说话吗?”通微凝视着空中的影子,那是从他身体里出来的东西,是千夕的一部分,千夕的另一部分,还在他的手心里。 空中白白的女孩又笑了一下:“会的。” 那声音,也是千夕的声音,清脆的,像刚出的芦苇一样年轻,也像春天那样天真灿烂。通微缓缓伸手按住颈项的伤口:“你知道你是谁吗?” 女孩摇头,“不知道。”她只是个空壳子,千夕的记忆,千夕的遗憾,千夕的痛苦,一点也没有遗留在她身上,她是个女鬼,却是个简单的女鬼, “你不是千夕,”通微的指尖沾染了一点颈项的鲜血,那女孩就凑过来,像个娃娃一样,在空中伸出舌头,舔掉了那滴鲜血,然后再飘起来。通微看着她那双大大的千夕的眼睛,“你不是千夕,我给你起个名字,你叫非夕,好不好?”他低声道。 女孩点头,然后有点迟疑地叫了声:“娘?!” 通微愕然震惊,她把他当成了生身的母亲!因为她是从他身体里出来的,她虽然缺乏思维,却有着天生的感情,对她来说,生前的感情没有任何意义,她只是个一生下来就是鬼的小女鬼,自然,要管生身的人叫母亲。 这真是个天大的笑话!通微只想让千夕重生,他没有想过,他选择恢复半个千夕,竟然会变成了这样一个小东西,她虽然有着千夕的外形,却只是个婴儿般的东西,她管他叫娘?他,风雅闲适的通微,居然有一天,成为了一个小女鬼的母亲? 只因为他的灵魂,产生了这样一个女孩?她只是千夕的一部分,通微此刻彻底相信,如果他融入十三颗魂石,千夕必然会在他体内重生,但是,他却不愿意让千夕不情愿地重生为男子,更不愿意让她品尝到失去他的悲哀,在没有想到解决的方法之前,他不能让千夕重生。如果再多融入一颗魂石,这魂魄就有了更多的思想吧?还是这样就好,暂时维持一个简单的,没有想法的半个你,至少,不会感觉到伤害。通微紧紧握住剩余的魂石,要对有着千夕外形的她说这样的话很困难,但是他还是说了,并且尽量地放柔了声音:“我不是娘,你叫我通微。” 非夕乖乖地看了他一眼道:“通微娘。” 通微苦涩,他不想笑,只能重复一次:“我不是娘,你不能叫我娘,叫我通微。” 非夕迟疑地看了他一眼,小心翼翼地道:“不是娘的通微。” 看来在她心中,对于生身的“娘”,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通微苦笑,他也不能再与这样一个小鬼计较她不能叫他“娘”,他的心情黯淡,更无意和这样一个小东西说话,摇了摇头,他黯然望着窗外,什么也没说。 “我饿了。”非夕移过来,在他耳边软软地说。 饿了?通微回头看了非夕很久,他非但要和这个小鬼相处,而且他居然还要养她吗?凝视了非夕很久,非夕一脸单纯,“我饿了。”有一种无奈的心情,因为她是千夕的希望,所以,通微缓缓移过目光,侧过脸颊,让开颈项的伤口,无言,意为你来吧。 非夕飘浮了过来,俯下身吸取通微的血,她毕竟和降灵不同,她的生前,流着和通微相同的血,所以,她可以不在乎诅咒师杀人之血的凶煞和她自己所下的封印的力量,这两种力量,对她只有补助,而没有伤害。 他真的像在养着一个小婴儿,只不过女人哺乳,他却喂血,通微眉宇间的苦涩转变为凄凉,为了千夕的希望,他不在乎,被视作娘亲也好,妖怪也好,他都不在乎,只要能给千夕留下一点希望,他不在乎做一个鬼的娘。 “通微娘,这里有个东西会飞哦。”非夕吃完血,好奇地看着夜里一只飞蛾,顺着她的鬼光飞过来,在她身边转来转去,扑过来扑过去,每次都穿过了她的身体。 通微抿了一下唇:“那是飞蛾。” “什么叫做飞蛾?”非夕跟着那只蛾子飞,好奇地学着它扑过来扑过去的样子,“是这样飞吗?”她居然在屋子里作飞蛾状,在屋子里面飞来飞去,“我也是飞蛾,我好喜欢飞,会飞的东西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你看,像鸟一样。”她兴高采烈地“飞”,像个在池塘里戏水的孩子。 飞?通微微微抬起了眼睛,她还是喜欢会飞的东西,就像她当年喜欢鸟一样。她刚刚吸足了血,鬼气浓重,所以连飞蛾都看见了她的鬼光。“非夕,不要飞了,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哦。”非夕很乖,很像小时候的千夕,“通微娘。” “你真的不知道你是谁了吗?”通微拉住了她,她也只有通微这样的灵魂才能接触得到。通微凝视着她,手里虽然感觉到她的存在,却感觉不到她的重量和温度,“一点也不记得了吗?” “不记得。”非夕漫不经心的回答,眼睛仍然看着那只飞蛾,显然,她满心还是想和那只飞蛾一起飞来飞去。“什么叫做记得?”她随口问。 通微呆了一呆。 “通微娘有床,为什么非夕没有?”跟着飞蛾飞来飞去,非夕突然间看中了通微的床榻,东张西望,却没有看见她的床,嘟起嘴:“为什么非夕没有?非夕要床,软软的,香香的床。”她气嘟嘟地飘到通微面前,“非夕要睡觉,要床床。” 通微睁大了眼睛,她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她要他给她做一个床吗?可是她是一个小女鬼,她连形体都没有,要床来干什么?“非夕,你不需要床,你是一个……”他皱起了眉头,“你是一个不需要床的魂魄,就算有了床,你也睡不到的。”他关心的只是千夕,对于似是而非的非夕,他有一份逃避和疲倦的心情。看着她,就莫名地感到悲哀和无限的凄凉寂寞。 “什么叫做魂魄?”非夕睁大眼睛,“通微娘是魂魄吗?” 她居然不知道,她和他有什么不同,她居然不知道她自己是鬼,她一心一意地以为,他真的是她的娘。千夕,她是下意识地忘记了人与鬼的分别吗?化作这样一个不懂得忧愁的小婴儿,什么都不记得、都不知道。通微凝视着她的眼睛,一双漂亮闪闪发光的眼睛。她的心里还记得,她爱过他吗?突然间心里微微柔软了起来,也许是泛上了很熟悉的温柔的哀伤,那是一种很接近于爱的情绪,让他微微一笑:“非夕想要一张床吗?” “是啊,”非夕立刻就笑了,“要花花的床,有花花的。”她在屋子里飘来飘去,突然看中了通微的床缦,“像这样花花的。” 花花的床?通微转过头,看着自己的床缦,如果非夕不说,他恐怕在这里住一辈子,都不会发现自己的床缦是有花的。西风馆是皇宫星官的居所,通微自住进来到现在,没有动过它一砖一木,只不过是他多种了许多花而已。床缦的事,如果非夕不说,他一辈子恐怕都不会去注意的。那是很秀雅的浅黄色的小碎花,绣在鹅黄色的锦缎上,几乎看不出来。这是皇宫的宫锦的片断吧?废弃不要了,就留下来做了开封各个殿宇的装饰。“你喜欢这个花?” “是啊是啊。”非夕很用力地点头,“花花很好看。” 通微耐心地解释:“这个是皇帝才有的锦缎,外面的集市没有卖的,也没有这样的床。”排遣了那种凄凉的心情,房间里有了非夕,至少,会减少了那种寂寞的感觉。 “这个花花很好看!”非夕强调,然后又问:“什么叫做皇帝?” 通微有些哭笑不得,他是冷淡而有些孤傲的人,却无端端遇上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娃娃,“皇帝……”他着实缺乏一些童言童语,解释什么叫做皇帝,换了是六音或者圣香,想必会有很多词汇解释得天花乱坠吧?可惜他没有舌灿莲花的天分。顿了一顿,通徼只好转换话题:“非夕很喜欢这个花?” 非夕飘过去,降低高度,凑近了看那块宫锦,自言自语:“好像秋天的稻花啊。” 通微微微一震,秋天的稻花,非夕她……始终都记得,翠眉镇秋天的稻田,那是他和她长大的地方。“非夕一定要一张床吗?”他低声问。 “没有床,我就和娘睡在一起。”非夕眨眨眼睛,无辜地说。 你根本就什么都没有,怎么能有一张床?又怎么能和“娘”睡在一起?通微看着非夕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拒绝不了她,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好,我给你做一张床,好不好?” 非夕眉开眼笑:“通微娘好好哦,”她飘到通微面前,轻轻地吻了他一下,赞美,“通微娘对非夕好好哦。” 感觉得到她孩子般的吻,却还是让他心弦颤动,手握住床边的垂缦,通微平生第一次做了一个荒唐的决定。 他要给她做一个床。 从床上起来,他找了一把剪刀,想也没有想,一刀剪了那块宫锦,落在手上,是柔软而纤薄的一块。沉吟了一下,他从未做过针线,不知道要怎么把这样一块锦缎做成锦被或者床榻,“非夕,明天好不好?明天我找一个会做针线的大娘,给你做一床漂亮的被子,再给你钉一张床,好不好?” “非夕现在就想要哦。”非夕难过地扁扁嘴,还是很乖地说,“非夕很乖很乖……”她自言自语又补了一句:“非夕等明天。” 通微凝视着她,突然微微一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泛上心头,似乎那种哀苦的味道淡去,望着非夕可爱的表情,突然觉得悲哀是一件很过分的事情。 “通微娘笑起来好好看哦。”非夕靠过来,几乎是眼睛对眼睛,鼻子对鼻子地看着他,“通微娘抱。” 几乎是不知不觉地,很自然地,通微把她抱入怀里。一个没有重量的,轻飘飘的形体,抱在怀里自然不会有温度,但是他却淡淡地感受到了温暖,五年来,第一次感受到的温暖。“非夕,你真是一个好孩子。”他柔声道,这是他刚刚想出来的一句稍微温柔一点的话语。 非夕却显得很得意,像小狗一样在他怀里磨蹭了两下,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一个女鬼也是会睡觉的吗?通微难以置信地抱着她,看着她粉嘟嘟犹如娃娃一般的睡脸,在这个时候,告诉她,你已经死了,应该回到我身体里休息,她想必要反问一句:“什么叫做‘死了’?”想到这,通微微微紧了紧怀里的非夕,唇边忍不住露出了微笑。 这时候,可能因为他稍微抱紧了一些,非夕化为一道白烟,消失在他身体深处。 ——***—— “大娘,做一床被子要多少银子?”通微把扎好的宫锦放在集市上一位正在卖绣花手帕的老妇面前。 他这样纤尘不染的风度气质,微略地类似莲花的气息,加上他眉宇间孤意忧悒的味道,让老妇呆了一呆,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只觉得这种人物应该供在神殿里,走在集市上真是太奇怪了。再看看那块绣花锦缎,她抖开看了看,“这样一块布料,做一床被子可能不够哦。” “不要紧,做一床小一点的也可以。”通微淡淡地道,非夕又不是真的能睡,她只不过不知道她自己是鬼而已。 “公子今年多大年纪?”老妇诧异地看着他,“这么年轻就有了孩子?这块缎子最多只能做个孩子的被套,五六岁的小孩子吧。公子我看你最多就十七八,哪能有个五六岁的孩子?” 通微忍不住微笑:“嗯,的确有个五六岁的孩子。”他没解释,微笑,是因为那个孩子还叫他“娘”。换了平时,他绝没有和街坊的老妇说话的兴致,但是一旦做了“娘”,却莫名地泛起一股母性,像是突然间发现,做个母亲,是一件伟大的事情。“我今年已经二十二了。” “公子看起来还真年轻。”老妇诧异地唠唠叨叨,“怎么不看见夫人出来?你一个大男人,跑到街坊上来做被子,给人看见多不好。”她一边说,一边继续把缎子比划来比划去,突然看见了上面宫内贡品的印章,变了变脸色,“公子,你这缎子是宫里的吧?” “是吧。”通微点头。 “老婆子不敢给你做这床被子,这是宫里的东西,我们拿到手里,给人发现了要告我们偷东西,掉脑袋的。”老妇惊慌地把宫锦塞回通微手里,“这不是贼脏吧?” 通微笑了:“不是。是贼脏的话,我就不敢拿到街上来了,是不是?” 话是这么说,而且通微看起来也不像说谎的人,更不像偷东西的人,但是老妇仍然迟疑,“公子,你这块布拿到哪里去都不会有人做的,有危险的。就算您不是偷来的,那也是皇上的。皇上的东西,我们怎么敢改?” “可是我真的很需要把它做成被套。”通微一辈子没有放低声音和人说话:“我的……我的孩子在等着它。”这句话说完,他自己已经忍不住好笑。 “那么……看公子你也是书香人家,”老妇心里嘀咕,如果这块布不是偷来的,那这公子必是大富大贵,和皇上有关的大人物,要这样偷偷摸摸到街坊上做被子,搞不好是做给哪个私生子的。“老婆子教你那口子做。你记着,回去给你的小娘子说,这块缎子呢,你剪下来的时候裁得不好,四面是不齐的,看起来虽然大,但是凄不到一块儿……”她唠唠叨叨给通微讲解如何把那块布变成一个“被套”。 通微睁大眼睛看着她,他要到哪里去找一个“娘子”来给他做被子?难道——这床被子最后还要他自己做不成?非夕啊非夕,你什么布不好看上,看上了一块“贡品”? 没有把老妇的教导听入耳中,通微收好了那块宫锦,道了谢,在街坊上转了两圈,除了买了一包针线,他没有再做其他的事。 ——***—— 夜里。 一灯如豆。 通微居然在灯下一针一线地给非夕做床榻。这要让圣香或者上玄看到了,非目瞪口呆,三天三夜不能回神不可。他从来没有接触过针线,拿着针线发了半天呆,才穿上了线。以他的眼力,自然不会觉得穿针是一件为难的事情,只不过,一个人在做一件平生从来没有想过要做的、并且是极容易惹出笑话的事情之前,总是特别犹豫。 “绣花针?”非夕在他身边稀奇地问。 “绣花针?”通微拿着穿好的针线,还没有刺下一针,微微一怔。 “通微娘绣花花。”非夕显然对于作为“千夕”的时候有关针线的记忆还很清晰,很清楚,这是绣花针。“通微娘绣花花给非夕穿。”她笑眯眯地说。 这是绣花针?通微从来不知道针线还有区分的,有是绣花针和不是绣花针?怪不得他买针线的时候,卖针线的姑娘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表情,敢情他买了绣花针和绣花线?天啊!通微望着自己手里的绣花针发呆,不知道是否还要继续下去。 “通微娘,非夕要通微娘的花花,要白色的。”非夕看着他发呆,居然撒娇起来,可怜巴巴地把脸趴在那块宫锦上,“我要白色的花花,通微娘绣。” 她这个样子,像一只小狗!从前她向着通微的母亲撒娇要新衣服的时候,也是这种表情!通微皱起眉头:“通微……通微娘不会绣花。”他不知道花了多少力气,才说出“通微娘”三个字,一说出口,自觉得什么形象也好,气质也好,神韵也好,全部都被这小丫头破坏得一干二净,什么都没了。他五年来干净出尘的形象,全部在“通微娘”三个字之下倒塌了。但是很奇怪的,说出了这三个字,仿佛一个人从过去的梦魔中解脱了,目前,他只是她一个人的“通微娘”,所有的伤心痛苦都暂时断绝,徘徊在心里的是一种母性和爱恋混合的感情,充满了想要好好爱她的心情,无论,她会不会懂。 “非夕教你。”非夕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认真地说。 什么?通微脸上的平静终于被打破,露出了一丝苦笑:“你教我?” “那,通微娘你有没有绣花棚或者绣花架?”非夕得意洋洋,宛然成了大师,在空中飘都特别地挺胸典肚,像一团肥肥的小鬼,“把这块布弄平,很整齐很整齐的。” 她说得这样颠三倒四,也只有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通微知道她在说什么,他虽然没有什么绣花架,但是托着宫锦的手指微微一张,真气通过布帛延伸出去,很轻易的,就把宫锦撑开了去,铺平绷紧。“像这样?” 非夕虽然没看见什么绣花架,但是也不在意,她兴致勃勃地伸手去拿针线,“然后像这样,非夕要一朵像这样的花花。”她比划着她身上的樱花图案,要一朵白色的樱花,“通微娘先画一朵花花……”她说了一半,突然一呆,那针线在通微手上握得好好的,她却拿不住,握过来握过去,那只绣花针穿过她的身体,依然在烛光下闪闪发光,留下一道细细的影子。 通微提笔,迅速地在上面画了一朵樱花,画完了以后,过了很久都不见非夕有声息,不禁觉得奇怪:“非夕?” 非夕在专心致志地抓针线,她很有耐心地,一只手抓不到,就两只手抓,左边抓不到,就右边抓,她握过来握过去都握不到针线,连动也不能让它动一下,但是她却不怀疑是自己形体的问题,而总是在怀疑她没有够到那只针。 “非夕……”通微不忍看到她这样地努力,手指微抬,用指力,把那只针托了起来,然后不着痕迹地拿起了它,“非夕,你教通微娘绣花就好,这支针很重,你拿不起来的。” “噢,原来针很重。”非夕松了一口气,笑眯眯的,“我差一点点就拿起来了。”她飘到通微旁边,双手托着脸,手肘支在通微的手臂上,“开始绣吧,第一针,从下面刺上来。” 通微心神震动,依稀仿佛听见千夕的笑声:“我今天绣了一朵花哦,姑姑教我的,通微,你也来好不好?我们来比赛,看谁绣得好看!” “我才不要,你绣得难看死了,像一团压坏的樱桃。” 十一岁的千夕好委屈,“我绣的是樱花啊,怎么会是樱桃?通微你看错了。” “是樱桃,就是樱桃,圆圆的,红红的一团。”十三岁的通微笑着施展轻功躲开去,“我是男孩子,永远不绣花。” “通微你这大坏蛋!我以后永远不做衣服给你穿!”千夕恼羞成怒,一路迫打过来。 现在的情形,和那个时候差不多啊。通微情不自禁地笑了笑,扎下第一针,手指一颤,却刺穿了宫锦,刺到了自己手上。“啊。”他低呼了一声,苦笑,常常看见姑娘们刺绣分了心想了情郎而扎到了手,如今自己却是为了什么……唉,千夕,千夕。 一滴鲜血自指尖渗出,突然间非夕轻轻飘了过来,舔掉了那滴鲜血,还意犹未满的,眼巴巴地望着通微。哭笑不得,通微抱起她,再一次让她在他颈项边吸血,轻轻地拍着她的背,“饿了?” “嗯。”非夕乖乖地应了一声,闭上眼睛,继续吸血。 通微一只手抱着她,一只手拈着绣花针,无奈地低笑,他这个娘,还做得似模似样,一点也不比真的带这个孩子的妈来得轻松多少。 过了一会儿,非夕吃饱了,抬起头来,已经浑然忘记刚才拿不到针线的事情:“通微娘绣花。” 通微在灯下,拈起针,牵了一条白色的丝线,扎下了第一针。非夕在旁边唠唠叨叨:“通微娘,这一针扎偏了,多出来一点不好看。” 通微耐心地听着,抽掉那根线,重新再来。 “通微娘好香好香哦。”非夕专心致志地看着他给她的床榻绣花,一边自言自语。 她好像很习惯自言自语,通微诧异,香?非夕闻得到人的味道吗?她的鬼气又进步了,长此下去,或许,他就会渐渐养不起这个逐渐成气候的鬼,或许就要和残缺的千夕摊牌。心思一动,“啊”的一声,他再一次扎破了手指。拿着染血的针线,通微苦笑,做这种事情,真是丝毫不能分神的,真不知道,千夕当初绣花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耳边是一阵好玩的笑声,非夕睁着圆圆的眼睛:“通微娘笨死了。” 笨死了?通微愕然看着她,然后才领会到,她是在嘲笑他!虽然非夕不懂得什么叫做“嘲笑”,但是她就是在嘲笑他!和小时候的千夕一模一样! 一个晚上,就这样在灯下度过。非夕在灯下陪着通微绣花,虽然荒谬,但是通微觉得很平静,那么多年的悲哀,在这样静谧的一针一线中,一丝丝地被抽去了,像离开炉鼎的游烟一样。 在第三天,他就给她做了个床榻,用两个椅子架起来,放上绣满樱花的床榻,像个娃娃床。非夕非常开心,像个娃娃一样又笑又跳,虽然她始终睡不到它,但是看着她喜欢的眼神,通微就已经很满足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 又是一天深夜。 “为什么通微娘不会飞呢?”非夕在桌边看着通微,困惑地问。她直到现在,才想到“为什么她会飞,而通微娘不会飞”这个问题。 “因为……”通微顿了一顿,“因为非夕和通微娘不一样。” “为什么不一样?它们都会飞。”非夕指着灯下的飞蛾,“只有通微娘不会飞。”在她眼里,不会飞的就是异类。 “它们是蛾子,不是人。蛾子会飞,人不会飞。”通微随口回答。 非夕的眼神变了变,“蛾子会飞,人不会飞。非夕不是人吗?”她追问:“为什么非夕会飞?” 通微怔了一下,他没想过会引出这个问题,“非夕的确不是人。”他平静地回答。 “那非夕是什么?”非夕迫问。 “非夕是鬼,很乖很乖的鬼。”通微看着她,看不出她有伤心的神色。 “鬼是什么?”非夕继续问。 “鬼就是已经死掉的人。”通微淡淡地回答。 “什么叫做死掉?”非夕继续问,“非夕已经死掉了吗?”她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 “死掉?”通微沉默,过了一会儿,他才轻声说:“死掉的不是你。” 什么叫做死掉的不是我?非夕满腹疑团,但是通微这句话太深奥,她完全听不懂,闷闷地看了他一阵子,然后就忘记了她自己的疑团,因为她饿了,“通微娘,我好饿好饿哦。” 死掉的不是你。通微抱着她,让她吸血,几天来平静的心情被打破,那股五年来的痛苦像潮水一样冲上来,刷过他的心,剧痛。 ——***—— “巫婆,你的脸色最近很难看,你最近没有背着我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过了两天,圣香再次来看通微,却发现他不但脸色苍白,而且眉宇之间隐隐有一层晦涩的味道,看起来远没有当初的神清气朗,倒像是半个病人。 通微淡淡地道:“降灵说了什么?” 圣香摇头,他还真直接,把他的话当耳边风,一心一意,就只有他的那个她!“降灵说,传说鬼有鬼泪,但是他没见过,他只知道有魂石,不知道魂石也会哭,因为他从来没哭过,所以更加不知道鬼泪会对活人产生什么效果。”他怀疑地看着通微的脸色,“我看这效果非常不好,你看你自己是什么样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这八个字用来形容他现在的处境和心情真是再贴切不过了,通微微微冷笑,岔开话题,淡淡地道:“鬼气阴寒,当然对人不好,幸好人体的也不多,过几天就好了。”他不希望圣香知道非夕的事,圣香是好友,但是,他从不希望,让别人为自己担心更多。他的事情,由他自己解决,圣香的好意心领,但是通微有通微的孤傲,他从来不喜欢被别人关心,即使是现在也是一样。 “你自己觉得没事就好。”圣香多看了他两眼,也就算了,“我过两天要离开一阵子。” 圣香经常不知所踪,就像岐阳一样,他们两个的行踪最为诡秘,焉之则来,忽之则去,似乎他随时都会出现,又似乎,他随时都会不见。 通微从来不过问他去了哪里,圣香有圣香的自由,通微自己就不是喜欢被束缚的人,圣香自然更加不是。“保重。”他只说这两个字,他也不挽留,也不会不舍。 “巫婆你不觉得你很无情吗?”圣香叹气,“我奉旨去边境涿州你也不在乎;上玄失踪你也不在乎;六音已经好久没有消息了,搞不好也失踪了,你也不在乎;则宁被发配边疆你自然更加不在乎,”他无聊地拍了拍手,“你不觉得你很无情无义么?你全部的感情,都给了石头里的那个人,难道我们兄弟交情这么久,你就一点也不在乎?” 通微微略诧异地,冷淡地看过他一眼:“我以为你看得很开。” 圣香莫名其妙:“我看得很开和你很无情有什么关系?难道我看得很开,你就可以不关心朋友兄弟的生死?” “我本以为,你看得很开,很透彻。”通微低沉地道:“你看破生死,怎么能看不破情?你关心,因为你太在乎;你害怕大家会不快乐,因为你聪明能干,所以你有能力为朋友付出很多。”他的眼睛明亮地看着圣香,“但这是不需要的,你对兄弟朋友有情,不应该想要为他们承担危难,而应该相信他们,相信他们有能力解决他们自己的问题。” 他缓缓地道:“圣香,想要保护是孩子气的想法,他们都是男人,很成功的男人,很杰出的男人,你不应该想要保护他们,而应该站在一边,看他们如何在困难的时候,展现他们的才智天赋,那是值得欣赏的气魄。你很聪明,不要因为太关心,而忘记了他们本是这世上最出色的人之一。” 圣香似乎微微有些震动,完美的眼瞳微微转动了一下,像陷入沉思。 “圣香你是什么人?你去涿州,我何必挂怀?上玄武功不弱,权倾朝野,他如果不想走,有谁勉强得了他?六音绝代风华,豁达潇洒,他该走江湖,可以销去他那一身靡丽繁华的纨绔气息。则宁智计卓然,除了枢密使容隐,谁也没有他心里有主意,他的事情,我从不担心。”通微淡淡地道:“所以我从不担心,也根本没有什么值得我担心,除非必要的时刻,除非他们真的需要人相助,”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道,“否则,我从不理睬。” 好一个冷漠孤然的人物!寂寞如斯,因为享受着寂寞,所以那寂寞渗入了性格,让他孤傲,也脱然出了这个纷繁的人世。他的全部的热情,只为了那个为了他活着而死去的女孩燃烧,其他的人,很少能激起通微灼热的感情。 圣香把下颔压在手背上,很感兴趣地道:“你的意思,就是我多管闲事。巫婆,你真的很无情,说你不看破,你似乎很豁达,说你豁达,你却分明是看不破。”他笑了,嘴角微微上翘,有一种玲珑剔透的感觉,“谁叫我不在乎生死,却在乎朋友?我不是看不破,而是心太闲。” 我羡慕你心闲,你知道吗?通微凝视了他一眼,扬起了眉,“你是个多情的无情人。” 圣香大笑,“你却是个无情的多情人!”他拍拍通微肩膀,“我走了。下次回来,希望可以看见让你多情的那个人!” 通微微微抿起唇,淡淡笑了一下:“好走,不送。” 圣香掉头就走,连头也不回。 通微看着圣香的背影,淡淡的那一笑始终持续着,最后展颜一笑,笑得很愉快。 第4章 -------------------------------------------------------------------------------- 人不像人 “通微娘,我好饿好饿哦,” 夜里,通微的床前,一个日渐清晰的女孩的形象在他床前飘浮,往日只看得见头扎双髻,现在连髻子上扎的白色樱花的布料,都看得清清楚楚,本是一身白衣,浮现着若有若无的樱花,如今每一朵樱花,每一丝花蕊,都展现得清清楚楚。非夕每日吸通微的血,鬼气越来越浓郁,自然就越来越稳定。 她像个一两岁的小婴儿,饿了,就找母亲,而完全不想母亲要去哪里寻找食物。她只知道饿了,就要吸血,也不知道她这种行为很恐怖,也不知道,会对通微造成伤害。通微坐在床上,他已经连续一个多月日日失血,虽然非夕是一个不大的鬼,也没有伤害他的意思,她恐怕连什么是伤害都不明白,吸的血也不多,但是时间长了,通微总是承担不起的。何况,他还要时时担负着,非夕鬼气对他生气的消耗。 “非夕乖,可不可以,今天不要吸血了?”通微闭着眼睛,轻轻地道。一个多月来,他已经习惯了,对着千夕的外形,却用对娃娃的口气和她说话。 “好啊。”非夕乖乖地应了一声,过了一阵子,她又自言自语:“可是非夕好饿好饿哦,”她睁着大大的眼睛,完全是无辜的神色,小心翼翼的,似乎是通微不喂血给她,很委屈。 “可以让我休息两天吗?再这样下去,我要生病了。”通微用温和的口气说,“肚子饿了,可以不可以忍耐一下?”他自己知道。自己的状况,他是习有武功的人,而且以他的性格,算是承受力很强的人,但是如果依着非夕这样日日吸血,完全不懂得节制,怎么能是长久之计?她不是千夕,但她也是千夕,如果给了她日日吸血的习惯,日后如果他不在了,难道她要去攻击别人吗?他要让她形成,只能吸他一个人的血,还有,懂得忍耐饥饿的习惯。 “什么叫做生病?”非夕好奇地飘过来试图用手去摸摸他的额头,但是她的手与通微的额头相穿而过,接触不到。她是从通微的身体里出来的,所以通微看得见她,感觉得到她的行动,但是要像实体那样接触,毕竟还是不能。 虽然她那一摸没有接触到实体,但是通微依然感觉到她手指的柔软和女孩的温柔。她接触不到通微的实体,却接触得到通微的灵魂,毕竟,她是从那里诞生的。 “生病,就是非夕不能在这里吸血了。”通微侧过头,露出颈项的伤口,就这么简单地解释。 “哦,”非夕失望地在屋子里转了一圈,“通微娘,为什么非夕每次出来,都在这呢?”她看着通微的卧室,自言自语:“我记得,有一个亮亮的地方,会有很多很多花,很多很多小鸟的。” 通微微微震动。她,在无意的寻找记忆,虽然懵懵懂懂,但是因为她是千夕,所以经过了一个阶段的缓和,她渐渐懂得,挖掘自身的记忆,学习自己思考。所谓一个亮亮的地方,是指白天吗?千夕,你已经死去很久了,白天,早就已经不属于你。你,忘记了吗?眼眶微微一热,他近来已经很少动情,逐渐习惯了有非夕陪伴的日子,但是想到千夕,仍然忍不住,要莫名的,眼眶发热。他并不是滥情的人,也绝非软弱,但是一念及千夕,责怪、怜惜、心痛、悲哀……纷踏而来,一念之间,就已经在眼眶里形成了眼泪。 因为人类的眼睛,容纳不了那么多的感情,所以化成泪水被驱逐出眼睛, “通微娘?”非夕看着他泪光莹然的眼睛,虽然没有落泪,却闪闪发光,她很好奇地浮过去,在浮过去的时候,无意地额头与额头相触,一刹那间,非夕感觉到了通微这一刹那的感情,自言自语:“千夕……千夕……千夕……”她把通微刚才心里想的,就用这么懵懵懂懂的语气,平白直铺地念了出来。 通微被她这么一激,本已经好不容易忍耐住的眼泪,就这么仓皇地掉了下来,狼狈得让他连掩饰的机会都没有。 “千夕是什么?通微娘,你哭了吗?”非夕好奇地看着他,然后软嘟嘟地说,“不哭啊,非夕喜欢你,不哭啊。”她像在哄娃娃,很有一分自得其乐的意思。与其说她在安慰通微,不如说,她在这个时候把通微当成了一个泥娃娃,她做了这个娃娃的妈妈。 你,通微咬牙,你还真是有本事,即使是半个你,也一样最能挑起我全部的感情!算你狠!非夕的话掀起了他心头压抑着的各种各样的痛苦,尤其是她用那样漫不经心的口气,念着他心里那样深刻得近乎怨恨的呼唤:“千夕……千夕……千夕……”千夕,你在惩罚我?你在惩罚我吗?已经落下来的眼泪无从掩饰,他只能闭起眼睛抬起头,让更多的眼泪,回到眼眶里去。 过了一会儿,他才勉强平静下来:“非夕,天要亮了,你回来吧,不要再胡说八道了。” 非夕无辜地眨了眨眼睛,“什么叫做天亮?” 通微一时忘形,说出了“天亮”这两个字,他忘记了眼前的非夕,连什么是鬼都不清楚,她也不知道她和活人的差别,他居然忘记了,说出了天亮两个字,她本不知道,天也是会亮的,她心里的世界,就等于通微的卧室。“天亮,就是通微娘要非夕回来的时间。”他只能这么说,然后摊开双臂,闭上眼睛,“你回来吧。”他等着非夕融汇到他的灵魂里去。 “我不要。”一向很听话的非夕居然这样说:“通微娘骗我。” 通微震动,陡然睁大了眼睛,什么时候她有了“骗我”这种概念?眼前的非夕很生气,她比手划脚,“我要看天亮!有蓝蓝的天,很多小花和小草,很多小鸟,天亮亮的,还有瀑布和小鱼。” 她,在形容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在她灵魂记忆的深处,所以即使是半个灵魂,她也依然记得。那个地方和天亮有着不可分的联系,而他忽略了她这种强烈的记忆,所以就产生了,“通微娘骗我。”这种结局。 通微忍不住要颤抖,她,她还记得,那是小园,那是小园! 小园的后山,碧草如丝,碎花点点,是千夕最喜欢的地方,因为花多草茂,树林蓊郁,所以有好多好多的飞鸟,她最喜欢坐在草地上,用碎米和小麦,引诱着小鸟啄食。然后就会看见,她笑吟吟地坐在草地中间,周围都是小鸟,各种各样的小鸟,在她身边啄食跳跃。鲜花如锦,在她身旁身后,瀑布的流水声,鱼跃声和千夕的笑声,那样清脆地飞扬。 “通微,你看来了一只新的。”她很直接地指着鸟群里新来的鸟儿,很大声地笑,而鸟儿们,都不会被她的笑声惊扰。他一走过去,所有的鸟儿都会被他身上的婆罗门花的气息吓跑,所以他从不过去,只是远远地坐着,看着她游戏。那个时候,因为千夕还小,血液里的婆罗门花的气息还未苏醒,所以那个时候的千夕,是很快乐很快乐的—— 还有天亮,那是千夕十一岁生日那天,拉着他去看日出,在瀑布的顶上看日出,就在那个晚上,他很傻也很认真地承诺,说要娶她做妻子,而也在那一天,傻傻地不知道爱恋的她,也很郑重地发誓,说要陪他到老,一辈子! 那是很傻很傻的承诺,但是因为真心,所以,专注得连太阳什么时候升起都不知道。通微回想着,嘴边甚至带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两个号称要看日出的人,忙着计较她什么时候嫁给他做妻子,她在考虑长大后是不是要嫁给他,还考虑是要陪他到老还是到死,她觉得死人很可怕,所以她本来怎么样都不肯陪他到死的……等到一一说定,只要她长大他就娶她做妻子,而她答应陪他到老,那个时候,太阳早就已经升起来了……日出没有看到,连天亮也没有看到…… 那个时候,连什么是“长大”都弄不清楚,居然,就懂得要作一辈子的承诺。通微的微笑变成了凄然,记得那天,千夕一抬头看见太阳,哗地一声笑了“天亮了!”她也一点没有为没有看到日出而埋怨什么,却不知道,那一天的天亮,已经在她的灵魂里留下了这样深、这样深的印象,即使把你的灵魂一切为二,你也依然记得,依然记得…… 可是你现在怎么能看天亮?你是鬼,是只属于黑夜的厉鬼啊! 而且,鬼气越浓郁的鬼,越禁不起阳光,你已经吸了我一个多月的血,鬼气浓郁,万一见了阳光被伤害了,而你被伤害了不要紧,千夕,千夕怎么办?纵然是降灵这样高强的鬼,能不惧火焰,能化为有形,但依然不能长期对抗阳光,因为太阳之气,是天地正气,为阴煞所不能容,你只是这么一个懵懂的东西,要看天亮,只能是你的奢望,而万万不能够实现!通微眼瞳微闭,低声道:“非夕,你不听话?通微娘要你回来,你不回来?通微娘要生气了。” 非夕有些踌躇了,但还是很坚持,“我要看天亮!” “下一次好不好?下一次,通微娘带你去看天亮,今天我很累了,非夕乖,回来。”通微低沉地道。 “通微娘不可以骗我,下一次,要让非夕看天亮!”非夕终究还是很乖的,看见通微凄然的神色,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有种难过的情绪,突然之间,乖了。 “回来吧。”通微实在不愿与她多话,摊开双臂,非夕化为一道白影,投入他怀里。 下一次带你去看天亮?通微顿感屋里失去非夕的寂寞和空洞。非夕,要看天亮是你的还是千夕的愿望?你连自己都分不清,是不是?下一次带你去看天亮是我的愿望,而不是承诺,你知道吗?我不是有意骗你,只不过,我做不到。 你越变越像千夕,而我,禁不起这样的挑动,我对着你,心力交瘁,你知道吗?你无意地回忆那些对千夕来说很重要的记忆,你知不知道,对我来说,是折磨,是折磨,你时时刻刻在提醒我,千夕对我的爱,只能让我越发觉得自己无能,我不能够让她活得快乐,也不能够让她死得安心,到死后,依然要仰仗她的照顾,她的牺牲。我手握着让她复生的希望,却只能看着,她一个人分成两部分,还有一半在魂石里沉睡。 东方发白,通微脸色憔悴,一个人抱膝坐到阳光照到他的床榻前。 ——***—— 天亮了,依照通微的习惯,他一大早起来先浇花,然后一边等待煮茗茶的水沸开,一边试验昨夜悟出来的道术,或者武功心法。但是这一个多月来,他夜里大半的时间,是陪着非夕过的,非夕那小东西,即懵懂又好奇,幸而还有一样好,就是很听话。这一点,像千夕。千夕,也很听话。 既然夜里大半时间没有睡,白天他应该休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在阳光灿烂的时候躺在床上睡觉的习惯。既然睡不着,他就起来走走,武功是不要练了,承载着非夕,还要以血喂饲,他的身体状况有多么差,他自己清楚。在这样的状况下练武,很容易走火入魔。武功可以不练,他也不在乎,但是花草还是要浇的,否则本就死寂冷清的西风馆,成了满园荒草,岂不更加像是个鬼屋? 抬起头来,以他修道人的眼睛,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西风馆的上空,呈现出一层黑气,那是厉鬼的戾气,晦涩得快要遮住天空的蓝色。有一缕紫气,由东而来。通微微略地有些自嘲,往日只有别人请求他去捉鬼,现在,却是他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这样抬头一看天,陡然一阵昏眩,“当啷”一声,浇花的壶子落地,他差一点坐倒在地上,一手撑住了地面,才没有倒在地上。身体里一个东西在攒动,是非夕,她居然,要借着他的身体,看天亮。通微咬牙,不可以!绝对,不可以。他可以感觉到,并不是非夕这样单纯的孩子能够想出这么绝决的方法,而是,非夕自己也不知道的,千夕的心愿,那个破碎的千夕的强烈的心愿,也许是看日出的那一天给她的印象太深,所以她下意识地,总是想要重现那一天,所以就算灵魂支离破碎,也懵懵懂懂地要看天亮。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无论是非夕还是千夕,这时候都是无意识的,但是一旦让她成功了,她就会知道白天,她就会有下一次,再下来,如果借着他的身体胡作非为,那,毁了他不要紧,连千夕,也一起毁了。 绝对不可以!通微咬牙,一只手深深地抓住壶子的壶柄,一用力,把青铜水壶扭成了不成形状,身体里有个东西在涌动,要抢占他的意识,乍冷乍热,一阵一阵的鬼气从灵魂深处散发出来,好难受。他虽然可以令花开花落,有各种各样的道法道术,但是对于自己灵魂深处的鬼,却无能为力。 他,绝不会输给那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鬼。千夕,你体谅我,放弃,放弃好不好?日出,如果可以的话,我答应带你重看日出,但是不要选择在这个时候……千夕,你一切都为了我,不要在这个时候让我痛苦。 也许,是千夕听见了他的声音,感受到他身受的痛苦,突然之间,攒动的灵魂平静了下来。通微跌坐在地上,长舒了一口气,只觉得全身酸痛,清晨的阳光耀眼夺目,照得人一阵眩晕。他武功有成到今天,即使受过多么重的伤势,也不曾感到如此虚弱,可见鬼灵与生灵之争,他胜得多么艰辛! 非夕,渐渐地要恢复成半个你,但是她不知道节制,她不能分辨是非,不懂得轻重,不知道什么叫做善良。我不能让她毁了你,我要怎么办?难道我的时间就如此短暂,必须在非夕懂得控制我的身体之前,找到恢复你的方法?千夕,我知道你必然不愿意我为难,你必然又愿意牺牲,但是什么时候,也让我为你牺牲一次?只一次就好! “笃笃笃。” 敲门之声。 通微有些惊讶,西风馆素来人迹罕至,除了少数几个朋友,极少人会来光顾,而圣香他们要进来,却从来没有敲门的好习惯。 是谁? 站起来,微微有些头昏脑涨,他知道是元气大伤,失血过多,也不在乎。拂去身上的尘土,他去开门。 “咿呀”一声,木门应声而开,门外站着的是一位面色慈祥的老和尚,手里持着木鱼,捏着佛珠。 “大师何事光临?”通微倚门而立,意态安详。 和尚呵呵一笑,“和尚入境。” 通微眉头微蹙,入境大师,是江湖上一位极负盛名的高僧,他常年不出思过崖,如今突然到此,必有所图! “入境大师。”他缓缓让开出路,“大师远道而来,不知有何要事?” 入境大师莞尔一笑,“和尚来开封寻一好友,不想寻人不遇,却看施主馆中阴气甚重,晦色蒙墙,恐有鬼魅作怪,所以敲门。”他是有道高僧,言语安详,没有一丝一毫火气。 “僧敲我门,本色高雅,通微深感荣幸。”通微淡淡地道,“大师请进。”他让开去路,入境既然看出了他这里鬼气森重,有了除魔之心,要他离去,是必然不肯的。 入境大师颇含深意地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举步入馆。 进了西风馆,入境左右看了一下,蔼然微笑,“施主爱花成性,此地繁花,大多托了施主的鸿福。” 通微知道他看穿了他这里百花齐开,是借托了通微的道术,淡淡一笑,也不解释:“大师稍待片刻,通微煮茶相待。”他往他煮茶的小火炉走去,背后诸穴,全然不加防范,步履之间,也没有对入境有丝毫敌意。 人境微傲掠过一丝诧异之色,步入庭中观望,只觉此处风光水月,南北东西,无一不布置得恰到好处,虽然无意做阴阳阵法,但是一丘一壑,宛然有形,胸中学识,已经隐然可见。没有大学问,种不出这一庭花木,没有静心禅定的定力,也不能体会这园林的奥妙。他本看出通微身上鬼气深重,大有妖秽之嫌,如此浓重的鬼气,常人无法承受,而这样浓郁的鬼气散发开去,对四周民居亦是不好。他是怀着除魔卫道的心情来的,进来此处,却发觉此间主人风雅安然,大有隐者遗风,明知他来者不善,却坦然不加防范,反而开门让路,烹茶相待,不见丝毫敌意。如此风骨,怎么会是妖邪一流?入境缓步在园中行走,心中游移不定。 就在他游疑之际,只听“乓”的一声,是陶器碎裂之声,入境微微一怔,只见通微本是手持茶壶,但是可能临时出了什么差错,茶壶掉裂在地,他正半跪于地,收拾摔裂的碎片。 在收拾陶器碎片之时,依然有如此平和的心境,这鬼气深重的年轻男子,平日必有深湛的养气功夫。入境对着通微仔细观察之后,反而越发不能确定他到底是不是妖邪。鬼气来源于他,但是这里一草一木,他一言一行,无不表现着这位主人的修养和内涵。 他就算是妖邪,也不是真正邪恶的妖邪。 通微收拾完了茶壶的碎片,站起来的时候,突然微微一晃,倚身靠向他身后的火炉,一眼望见,他大概是有些立足不稳,想找个东西倚靠一下,却不知身后就是火炉。 入境微微一惊,“阿弥陀佛”,他宣了一声佛号,走过去扶住了通微,“施主小心。” 通微被他一把扶隹,有些痛苦地按住了额头,舒了一口气,才睁开眼睛:“通微不慎打翻了茶壶,却要劳烦大师再等一等了。”言下,仍是淡淡的,没什么感激之情,也没什么惭愧之意。 入境如此接近地看到通微的脸,脸色微变,“施主,你晦色入眉,血气两失,已经伤及中元,快坐下,让和尚为你把脉。”他接近一看,就知道通微不是鬼,而恐怕是被鬼附了身,但奇怪的是,被厉鬼附身之人,为何却可以言谈如旧,一点被厉鬼牵制的感觉都没有? 通微此刻头昏得很,其实他本应没有如此虚弱,但是刚才和非夕一阵僵持,实在太损伤他的元气,所以才会失手打翻了茶壶,又差一点靠在了火炉上。“不必了。”他一口拒绝,淡淡地道:“通微的身体自己清楚,大师是世外高人,贵客临门,通微荣幸,如果大师喜欢悬壶救世,可以到门外去悬。”他这一段话,说得毫不客气。 入境并不生气:“施主是自己清楚为鬼所附?”他沉吟。 通微依旧淡淡地道:“这个不劳大师关心。” “施主可知道,生人即是生人,为鬼所附,无论这生人阳气如何,最终都是要伤及性命的?”入境温言道:“无论此鬼是善心假意,附与人身,到最后都是会伤人性命的,鬼即是鬼,鬼有戾气,与生人不同。施主难道要为鬼舍身不成?明知有鬼附身,为什么不早早驱逐,而要任其消耗你的生气?” 通微扬起眼眸,凝视着入境,答道:“大和尚有舍身喂虎之心,世称为慈悲;通微不是佛门中人,没有全世之志。”他顿了一顿,才又淡淡地道,“为鬼舍身,是通微全情之志,此身不求慈悲,但求一见故人,即使化身飞花六出,见日则融,不存于世,亦固所愿也。” 佛经故事,说有一王子,路过荒山,见母虎幼子饥及将死,王子以头触石,舍身饲虎,以全其家,佛称为救生慈悲。而通微的言下之意,就是他无意慈悲,但求有情。王子舍身为虎,他愿舍身为鬼,不求慈悲,但求有情。 入境的眸子闪过一丝悲悯的光彩,坚持为鬼舍身,这样的人,他行遍天下,还未曾听过,更不必说见过。“施主固执己见,可知道长此下去,人鬼难以两全?” 通微眉见凄凉之色,但凄凉,却不失孤傲,淡淡地道:“我只求全鬼,不求全人。” “阿弥陀佛。”入境宣了一声佛号,“和尚为降魔而来,施主可知?” 通微缓缓低头,看自己的鞋面,“如不是除魔,大师也不会来。”他语言淡淡,加了一句,“何况天机物定,紫气东来,有高人登门,我早已知晓。” 入境有惊讶之色,此间主人非但胸有丘壑,情有独钟,而且修道有成,观测天机,言必有中!这样的人,怎么可以为鬼所误,死于非命?“施主如此人才,死于鬼手,难道绝无一点自悲之情?” 通微微露讽刺之意,淡淡地道:“通微无恩德于世,有何可自悲?”他突然深吸了一口气,撩起衣裳下摆,对着入境拜了下去,“通微不求慈悲,但求大和尚慈悲,不为我生,但为鬼请命!” 入境震惊!他,不求自己长命,只求他,不要伤害了他附身之鬼!他对鬼之心,远胜于对他自己,“不为我生,但为鬼请命!”他的声音如此清,如此坚定,附在他身上的那个“鬼”,远比他自己重要过千万倍。 “阿弥陀佛,上天有好生之德,和尚有救生之志,施主请起。”他把通微扶了起来,慈祥地道,“鬼亦是六道之一,只要它无甚大恶,和尚也不会一意孤行,定要伤它。施主起来。” 通微起来,他是何等孤傲的人,今日如非他明知斗不过这个和尚,他是万万不会下跪的。如果只有他一个人,他可以认输,可以死,万万不会下跪。但是,今日在这里的不止有他,还有非夕,虽然非夕对他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但是非夕,是千夕的希望!她不能消失,千夕已经消失过一次,好不容易才有这半个魂体,你要她再消失一次,就算是这个世界重来一次,她也不可能复生了!为了千夕,他不在乎,他可以拜神拜鬼,只要他不要伤害她! 入境看着他眉间,叹息,“施主元神俱伤,血气两失,和尚这里有一颗药丸。”他从怀里取出一个蜡丸,轻轻剥开,里面是一颗乌黑透亮的药丸,也无清香,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可以安神保元,对施主应有一些益处的。” 通微摇头,淡然道:“大和尚慈悲济世,此药救人性命,大和尚还是自己留着,他日用以救应救之人。通微无颜服用此药。”他并非好人,他只对千夕一个人痴心,其他的人不在他关怀范围之内,所以他不愿服药,他不是入境心中的好人。 入境微笑,蔼然道:“何谓应救之人?何谓不应救之人?”他把药丸放人通微嘴里,“施主未免执著了。” 药一人口,化为一股清气,令通微精神一振,呼出一口长气,他挣开入境的双手,退开两步:“我不会感恩。” 入境微笑:“和尚不求感恩。” 通微微微一怔,随即淡然:“也是,和尚求慈悲,不如我无情。”他转过身去,把手里茶壶的碎片放在一边,换了一个新壶,继续为入境沏茶。 此时此刻,他居然还有如此淡定的心,为入境沏茶?入境呵呵一笑,负手在西风馆里行行走走,嗅着通微那里的茶香,一颗禅心,两无牵挂。 过了一会儿,两个人相对品茗,入境连饮三杯,笑道,“果然是好茶,却被和尚牛饮,当真是可惜了。” 通微一杯尚未喝完,闻言只是淡淡一笑。 入境放下茶杯,一笑之后,随即飘然而去,世外高人,来去无踪。也只有通微,可以先被他当作妖邪,后为他所救,最后依然可以和他相坐品茶,既没有敌视之心,亦没有感恩之意,这种人,当真世上少有! 但这就是通微,惟一仅有的通微,圣香说的,一个无情的多情人。 第5章 -------------------------------------------------------------------------------- 鬼不像鬼 夜里。 非夕照旧从通微身体里出来,眼睁睁地看着通微。她一点也没有记得今天早上她做了什么事差点害死通微,而是用她不懂事的眼睛看着通微。 通微睡着了,即使在睡梦中,他也睡得不安稳,眉头微蹙。他会睡着,是因为人境给他的药有安神的作用,而且,他的确需要休息,来恢复他这些日子一塌糊涂的体力。 非夕第一次看见睡着的通微,在她一个多月的记忆中,“通微娘”是从来不会闭上眼睛的,他的眼睛黑黑的,亮亮的,像一种很漂亮的什么东西,但要一定说是什么东西,非夕又说不上来。 肚子又饿了,很饿很饿,昨天就饿了,但是通微娘说不可以吸血,他会生病。现在他这样,就是生病了吗?非夕犹豫地漂浮在通微身体的上方,低下头看通微的脸,小小声地叫了一声,“通微娘。” 通微没有回答。 “我饿了。”非夕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饿,那是因为她早上和通微的灵魂一阵挣扎,不但大损通微的元气,也大伤她的元气。她自己看不见自己,不知道她又变成了若有若无的一团白气,通微是很顽强的,非夕虽然鬼气浓重,却抵消不了通微生灵强烈地渗透和消耗。早上的一阵挣扎,对他们两个都伤害很大。 通微依然没有回答;他虽然睡得不安稳,但是睡得很沉。 “非夕好饿好饿哦。”非夕又在通微耳边小小声地说。 通微气息轻而漫长,他正在无意识地用习武人的方法,调理他自己的气息。入境大师那一颗药,是武林间久享大名的“乌金丸”,功能自然不只是安神保元,还有解毒、增长功力、疗伤、驻颜等等功效,但是对于通微来说,反而是最不起眼的“安神”这一功效最为重要了。 好饿好饿,她怎么办?肚子好饿,怎么会这么饿?非夕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好几次忍不住要对着通微的颈项咬下去,但是看见通徼苍白的脸色,她一移到他的脸边就没有胃口,但是一离开,她就又好饿好饿。 通微娘说不能吸血,但是我很饿很饿…… 非夕着急地在屋子里团团乱转,飘过来飘过去,飘到哪里都不安心,她实在太饿了。 回头看着沉睡的通微,非夕知道通微娘今夜可能不会醒来了,无可奈何,她准备回到通微体内去沉睡,至少,暂时不会感觉到饥饿。 飘过去的时候偶然,额头与额头相触,她感觉到了通微沉睡的思维。在一个开满红花的花园里,有一个女孩,手里举着一只翠绿的鸟儿,很清脆地笑:“通微,你看我这里又有一只新的。” 一个穿白色樱花衣裳的女孩,周围有很多鸟儿围着她飞,有些停在她的肩膀上,她头上可笑地插着一朵小紫花,在鬓边播啊摇的,随时都会掉下来的样子。但是笑得很灿烂,她的眼睛很大,乌黑明亮得可以映出整个世界,一切在她眼里,都是最可爱的。 好可爱的女孩!非夕怔怔地停住,额头对着额头,她或许不是最漂亮,但她却是最幸福!全身都有一种很耀眼的光彩,那是谁?为什么,看起来如此眼热?为什么看到这么美的画面,心里有一个角落,却突然痛了起来?想哭呢,但是又没有眼泪,非夕抹了一把自己的眼睛,没有眼泪。 通微的梦在继续着,那翠绿的鸟儿突然离开她的手指,扑啦啦飞走了。女孩吃了一惊,却突然听见通微的声音:“我帮你把它抓回来。” 非夕怔怔地感觉着,突然之间脱口而出:“不要!你会让小绿害怕的!”她说出了口,才知道愕然,伸手捂住了嘴,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那女孩笑着向通微扑了过来:“不要!你会让小绿害怕的。” 非夕陡然尖叫一声,她为什么知道通微的梦?为什么知道?她一下子躲得远远的,躲在通微的书桌底下,埋着头再也不肯出来。 她那在耳边的—声尖叫把通微惊醒了过来,因为在沉睡中突然惊醒,他显得很疲倦:“非夕?” 非夕躲在书桌下面:“非夕害怕。” 通微疲倦地坐起来,看着躲在书桌下面的她,“害怕什么?” “我知道通微娘的梦,好可怕好可怕。”非夕蒙着眼睛,“有一个和非夕很像的女孩,好可爱好可爱,非夕知道她要说的话,好可怕好可怕。” 她又记起来了?通微疲倦而深沉地看着她,你就是她,你怎么能不知道?他心里这么想,却温言道:“别怕,只是做梦,不是真的。” 非夕固执地摇头,“是真的是真的,通微娘一直叫她千夕,就像通微娘平时常常说的一样。” 千夕?是千夕,让你害怕?你害怕记起,那些快乐背后的痛苦吗?通微无语,一时没有接口。 “通微娘不喜欢我,通微娘为了千夕才要我的,通微娘老是骗我,”非夕在桌子底下哭,“通微娘,你为什么要有我?一直都为了千夕吗?你说我不是千夕,所以我是非夕。” 通微默然,过了一阵子,他低沉地道:“没错,有你,是为了千夕。” 非夕哭得更厉害:“通微娘不喜欢我。” “通微娘没有不喜欢你。”通微打断她的话,“你长得很像千夕,通微娘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非夕愕然。他这话,说了比不说还残忍!他之所以要有她,是为了千夕,他之所以要对她好,还是因为,她长得很像千夕?“通微娘不疼我,不要我。”她还不懂得什么叫做伤心叫做失落,心里好难过,好难过,除了哭,她不会其他方法。 她在哭,落下的眼泪没有形状。通微知道,即使是半个千夕,她对他,仍然有那样深的眷恋,即使是什么也不懂的非夕,她的心,也是经不起他这样的伤害的。灵魂被切成了两半,却依然断不去那些魂牵梦萦的,想要爱他的,想要得到他的爱的心愿。 千夕,所以我说我无法抗拒,无法抗拒,也只有你才能够挑起我所有的感情。 非夕还在哭,突然桌子被人轻轻地推开,她被人抱住,她虽然不是被通微的手臂抱住,却被他的灵体抱住,只听通微在她耳边说,“傻瓜,我怎么会不要你?你是这么乖,这么乖的非夕。”他的眼睛泪光莹然,却在微笑,“你和千夕,我一样喜欢……你们长得一模一样,但是通微娘不会偏心,两个,我都喜欢。” 非夕破涕为笑:“通微娘!” 通微拥着她,一刹那觉得很温暖。半个千夕,如果他不能给千夕找到一个形体,其实,就这么人鬼相处,又有什么不好?只不过他害怕,握碎了十三颗魂石,她会不会就代替了他?他怕那个时候你找不到他,会很伤心,很失望。 我饿了。非夕被通微拥着,抬起头,想告诉通微她饿了,突然看见,通微眼下淡淡的淤黑,苍白的肤色,还有他今天沉睡不起的样子。一句“我饿了。”话到嘴边,却缩了回去,再也没提。 倒是通微注意到了她的模糊,轻轻伸手拍了拍她头上的两个发髻,柔声道:“饿了?”变得如此模糊,鬼气应该十分虚弱了。 反而非夕摇头,“我不饿。” 通微微微一怔,知道她开始懂得体贴他,知道他现在身体不好,所以不肯吸他的血。淡淡一笑,通微扶着非夕的后颈,让她的嘴唇慢慢接近自己的颈项,“不要紧的,通微娘现在已经好多了。” 非夕小声地问:“吸血,通微娘会生病吗?” “不会。”通微扶着她的头,像扶着一个婴儿,让她把嘴唇贴在自己颈项上。那一刹那心情很温柔,居然真的有了一丝做母亲的感觉,扶着自己的孩子,在哺乳的感觉。那感觉很荒谬,但是,非夕,这样一个单纯的小鬼,真的激发出了他心底深处的那一丝母性的感觉。 千夕,如果我真的能有这样一个像你的女儿,那该有多好? 过了一会儿,非夕乖乖地抬起头来:“我吃饱了。” 通微放开她,非夕的形象突然间清晰起来,依旧那样干净的白色樱花的头绳,那样白色樱花的衣服,乌黑乌黑的眼睛,一切,就像她死去的那天一样。看着如此清晰的她,通微突然有一股冲动,要握碎剩余的魂石。他想见千夕,他一直想见的只是千夕,是长大的千夕,是会爱他会对他好的千夕,而不是这个只停留在五岁六岁阶段的、傻傻的非夕。她似是而非,他面对着她,只能让他想起,那些早就被忘记的他和她的快乐的过去…… 非夕看见通微不说话凝视着她,反而有些畏缩,小小地往后飘退了一步,不知道为什么,她知道通微娘看的不是她,被他这样看了很久,她忍不住动了一下,然后又赶快不动,让他这样看着。 她这个孩子气的动作,让通微惊醒,她有些像千夕,却又不是千夕。“非夕,你很想到外面去看看吗?”他记得昨晚,她大吵大闹,说要看天亮。 非夕怯怯地摇头,她现在好怕通微娘不高兴。 “出去看看吧,你,还小,把你关在屋子里,是我不好。”通微走过去推开窗户,窗外星月满天,花香树影,是很寂静的夜。 非夕飘浮到窗口,和通微一起看着窗外似乎很陌生,又似乎很熟悉的世界。她既没有像通微以为的那样欢笑着冲出去,也没有像第一次接触外界的孩子,会感到害怕或者好奇。她就停在窗前,歪着头,安静地看着窗外的世界。 通微等了一阵,不见她出去,微微诧异地回过头看她,却看见非夕大大的,幽黑清晰的眼瞳,正映射着,窗外夜里寂寞而美丽的世界。星月在她眼瞳里闪闪发光,她抬起头来,指着远处的一个东西,哗地一声笑了,“花!” 是夜里,一朵寂寞的栀子花,白色的栀子花,寂寞、孤傲地开了。 清香,满地—— 犹如非夕那双千夕的眼睛。 通微情不自禁,满腔的爱恋绞合着凄恻和悲哀,一起充进了他胸口。 满腔的爱恋,无处可对人说,此时此刻,让他情何以堪?情何以堪?情不自禁,通微猛地转过头去,怆然退了两步。他有太多的心事想说,却,无处去说,他有太多的心痛爱怜,却,找不到他想要的那个人,转过头,只有一张相同的脸。 “通微——” 千夕的声音传人耳中,通微忍耐不住,转过身来,捧住非夕的脸,印下一个吻,沙哑地道,“你是苍天派遣来毁灭我的。”他一吻之后,别过头去,连非夕也不看,推开房门,说不清是退是逃,拂袖而去。 “通微娘,”非夕怔怔地捂住自己的嘴,怔怔地看着通微仓皇离开,她一双大大的眼睛,在夜色里,亮亮地几乎没去了形状。 ——***—— 他应该遭天打雷劈! 他居然控制不住自己,因为刚才在月光下,她和千夕是那么相似,她有一双千夕的眼睛,所以他在那一刹那情不自禁,他放纵自己把她当成了千夕。 他承认,他不是不知道非夕不是千夕,他只是在那一刹那太想念千夕,他需要一个东西来掩饰他那样想念却又寻觅不到的狼狈,所以他,故意地、刻意地,把她当作千夕来爱。 他无可抵赖他的行为,非夕只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孩子,虽然她是个鬼,但她和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他,被她天真地当作“娘”,被她信任被她依靠,他怎么可以这样? 疾走到与庭院只相隔一层木门的回廊底,他才转过身来,背靠着木门,无力地放松自己,沿着木门跌坐在地上。 在他跌坐下去,一手扶地的时候,手腕发出“咯”的一声微响,而心绪烦乱的他却没有听入耳中,只是闭着眼睛,不知道拿自己怎么办好。 过了好一会儿,通微才慢慢地睁开眼睛,地上有些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一些零碎的,黝黑的,小小的东西。 他这个地方向来纤尘不染,地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看起来像石头。 石头?通微缓缓举起自己的左手,他本将千夕的魂石用青绳系在左手的手腕上,现在,手腕上只剩下一些犹如骨头的碎片,魂石,全部碎了! 他木然看着,过了好一阵子才明白,是他刚才跌坐下来的时候,不慎把魂石压在手下,经青石地一撞,碎裂了。 又过了好一阵子,他才想起,魂石碎了,他为什么还在?非夕,不,千夕呢?难道他的推测全部都是错的,融入魂石,千夕不能从他身上重生吗?一念到此,他抬起头,全然忘记了自己刚才的仓皇和狼狈,他只想知道千夕呢? 抬起头来,眼前不远处有一双眼睛,那眼睛盈盈含泪,却绽然在微笑,大大的眼睛,星星的光彩全部在她眼里,白色樱花的发带,白色樱花的衣服,但是通微他知道她不是非夕。 无声地,千夕扑入他怀里,含泪道:“你这傻瓜,” 通微觉得自己飘浮了起来,魂魄离开了身体,他抱住了千夕,她满眼盈盈的眼泪,却也是盈盈的笑,“你怎么能用你自己的魂魄来救我,你会死掉,你也会死掉!” “不怕,如果死只是这样,又有什么值得害怕的?我只怕看不见你。”通微伸指去接触她的眼泪,可是依然接不住,他的手指和她的脸颊都是空虚的,接触的时候,依然相互穿透,只不过在穿透的时候双方都有清晰的感觉。 “傻瓜,你还是生灵,不是鬼,你知不知道,沦落为鬼,鬼界里有多少魑魅魍魉?多少恶灵凶灵?像你我这样干净的鬼,没有力量,除了闪闪避避,战战兢兢,随时都可能变成别人嘴里的佳肴美餐。”千夕含泪微笑,“能够见你一面,能够被你拥抱,我已经很满足,你不可以跟着我做鬼,你是我拼了命而留下来的,你怎么可以让我失望?让我白死?” 通微哑声:“可是我……” “不要可是。做人是很快乐的事,会有很美丽的白天,很多的鲜花,很多的小鸟,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人世间,蓝天白云,你知不知道,鬼界有多少鬼,想要做人,而不能,你怎么可以自甘堕落?”千夕飘浮的一只手轻轻按上他的额头,“你,是那么干净,你怎么可以轻易甘愿堕落为鬼?”她的眼神凄然,“鬼有多污秽,你知道吗?” 通微倒抽一口冷气:“千夕,我这么辛苦才能见你一面,难道你,难道你竟然……竟然不愿意跟我在一起,你竟然要离开我?”他陡然扬眉,“你存了心撇下我,你要我独生,就是不愿……” 千夕闭上眼睛打断他,“我不是不愿,而是不能!”她陡然睁开眼睛,“我不能!你明知道厉鬼附身绝无好下场,你用你的魂魄,让我重生,这一两个月,给你多大的伤害你难道不知道?你要我留下,难道,你真的为了短暂的相聚,可以不在乎你有没有将来吗?” “我早就说过,通微此生,不求慈悲,但求有情!我宁愿为你舍身!”通微按住她的双肩用力摇晃,“将来?我还会有什么将来?我的将来就像现在一样,不会变的!你明知道我不是济世救人的人!你明知道,我认定了一个就不会再要第二个!你就不要再编造理由,想要我去哪里再找一个女孩来代替你!”他咬牙,“我告诉你,你休想!你休想!” “我……”千夕哑口无言,“我……” “你什么?你还有什么?你这一点点心思,难道我还不懂?”通微牢牢地抓住她,一个字一个字地道:“我说了,你休想!” 的确,我希望你不要再忧伤,忘记你自己曾经遭遇的令你遗憾的事,从头找一个,能够令你快乐的,活着的女孩。千夕泪珠莹然,但是你却恶狠狠地说我休想……“难道你不知道再和我一起你真的会死!会变成鬼!会变成那一种整天都要依靠在骨头里的和蛆虫尘土在一起的东西吗?”她一把从通微的手指挣开去。 “你知不知道!这些年我跟着你,白天我在小园里,等着傍晚等着天黑,等着什么时候我才可以去西风馆找你……那有多恐怖你知道吗?你不要看见鬼总是在天上飘,就以为做鬼和做神仙一样!我拼了命留下你,难道就是要你陪着我死?陪着我做厉鬼吗?!”她闭目低头含泪大叫:“我不想你受苦啊!” 这样恐怖的日子,你日日夜夜过了五年!你只是一个十五岁那年死去的女孩,你是怎么过来的?怎么忍受?通微看着她闪身开去,她在空中飘浮要比他熟练得多,“既然做鬼如此辛苦,我让你做人!让你做人,好不好?不要说离开!”他咬牙切齿,“否则,我回小园,日日看着你的白骨,我看你要怎么离开我!” 你怎么可以如此绝决?千夕飘浮回身,用凄然的眼神看他,“你怎么可以这样,你要我做人?我怎么能做人?我已经连白骨,都快要朽掉了!” 通微指着地上他的身体,咬牙道:“你可以和我共用一个身体!” 什么?千夕震惊!“你在说什么?共用一个身体?你疯了吗!” “为什么不可以?你很害怕做鬼,你从小就害怕死人的,你不是很喜欢小花小草,你还有心愿要看日出,不是吗?”通微说得激动,“我答应过你,如果可以的话,我要带你去看一次日出……为什么你不愿意陪我?” 借用通微的身体……看最后一次日出……千夕怔怔地看着地上通微的身体,他倚着木门,闭着眼睛,安详得像一尊沉睡的剪影。从小,她就喜欢这个身体,喜欢这个人的味道,虽然那是婆罗门花不祥的味道,但是她喜欢,她喜欢这个人淡淡无情的眉目,喜欢手拉着手,去到山头看日出,然后并肩坐在山顶上,听着脚下瀑布的声音……借用这个身体,看最后一次日出……她真的……可以吗? 看见她黯然无语,通微过去握住她的手,“不要想将来,只要你和我现在过得快乐。”他执起千夕的手,轻轻吻了一下,然后说:“我爱你。” 直到死了这么多年以后,她才听见了他说这句话。无言,无言哽咽,扑入他怀里,任他抱着自己。通微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抱着她,轻轻地下沉,沉入到倚门沉睡的身体里去。 ——***—— 如果千夕可以复生那有多好,她不必做心愿无法得偿的鬼,因为她的心愿,就是陪通微到老,这是她很小的时候,就没有改变的心愿,当然,她后来……也没有机会改变。通微手指拈花,轻轻一转,看着昨夜开去又谢去的那一朵栀子花重开,然后化为粉末。 为什么他有这么多能力,就是无法让厉鬼变活人?嘴边微略自嘲地一笑,厉鬼变人,这是多么荒谬的奢望。千百年来多少人,想要延年益寿而不可得,何况死而复生?诸葛孔明何等人才,想要违天延寿都不允许,何况千夕这样一个单薄的小鬼想要重生?!如果重生那么容易,这人间,真的早就不是人间了。等到通微想到此处,地上已经积聚了十朵栀子花的粉末,风一吹,成了一个诡异的形状, 通微眉头微蹙,拈指起算,算了几次,都心绪不宁,这个异像,与他本身有关,卦者不卦自身之相,就像医者不医自身之疾,早是共识。预言师对自己的预言,一般而言是不准确的。是凶?是吉?拈起第十一朵残花的时候,突然手指刺痛了一下,花枝上有刺,一滴血,顺着苍白的花瓣,滴落在了地上。 血? 血…… 他突然惊醒,血!有一个办法!千夕缺乏一个身体,而生人,承载不了厉鬼,那么,给千夕一个不是活人的身体,就像容隐一样!他是死魂入死身,因为魂魄离体未久,有降灵帮忙,就可以挽回。给千夕一个没有生气的身体,就不怕鬼气和生气相冲,就可以持久,并不一定要复生为人,她早已脱离人性,在作为非夕的时候,就已经以血为生。不能让她复生为人,让她复生为妖,她,介意吗? 他听见灵魂深处传来疑惑的声音:“复生为妖?” “是的,千夕,我无能让你重生为人,但是我可以让你重生为妖,你莫忘了,我们是婆罗门花的血脉,天生就有着非人非妖的能力。我不能给你人身,但我可以给你一个不是人的身体。”通微目光凝视着满地落花,然后淡淡地道:“我要给你创造一个身体!” 我要给你创造一个身体! 他说得铮然异常,掷地有声!千夕听得见,也感受得到通微说这话的信心和决心!“重生为妖……”她痴茫地重复。她从未想过,从未想过有一天,可以有重生的希望,通微不择手段,不顾一切,就是要她陪着他!所以,就算她死去,他也能把她找到,就算她魂散,他也能续魂,就算她不能为人,他也能让她为妖!抗天抗命,就是拒绝两个人别离! “或许,不是活人,但是至少,可以看见太阳、鲜花,还有你最喜欢的飞鸟。”通微抬头看着满天落叶落花,一个人对着自己体内的鬼魂说:“我们会有很多很多的白天,可以看很多很多的日出。” “我就不再是无形的……”千夕怔怔地道。 “对,不再是无形的,我会给你一个最好的身体。” 通微淡淡地道,语气似乎很平淡,很自信。 “没有我陪着你,你始终都是一个人,”千夕低声道:“你会很寂寞吗?” 通微沉默了一阵,西风馆里死寂,连虫鸣声都没有,除了落叶沙沙,安静得出奇,过了一阵子,他才回答:“我不会寂寞。” 千夕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见通微冷冷地道:“我会恨你!” 他就是这么偏激,似乎比谁都无情,但是对她却是如此的执著! 通微—— 过了一阵子,千夕轻轻地道:“我如果不能重生为妖,我如果不能陪你到老,我,也会恨你!”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定,“是你答应我的。”她不再退缩逃避了,比起通微,他那样固执不顾一切的爱,他那样近乎对着老天一步一步苛求而争来的机会,她如果退缩,怎么对得起他尽心竭力与命相争而得来的现在?所以他说会恨她,不是空话,不是威胁,是真的。她从现在开始决定,要重生为妖,不在乎人,不在乎鬼,只在乎,她曾经那样信誓旦旦地答应过他,要陪他到老! 那样坚定的心愿,难道她现在忘却了?当初是如何不顾一切地强迫他活下来的?当初她是如何疯狂地要挽回他的理智和生命,不惜拿任何可以抵押的东西去抵押,包括她年轻的生命和诅咒。 怎么会不理解呢?通微现在的固执和她当初一样,就是不顾一切的,都是希望可以挽留自己最重要的人。就是与天作对,与命运作对,与常伦天理作对,与自然作对,付出一切可以付出的,只要他们能在一起。 我要重生为妖!五年以来,她第一次有了一个新的信念,早已经放弃的蓝天和白云,早已经绝望的爱,在她的面前闪现,不到身化飞灰的那一刻,绝不放弃,即使是死亡,也无法阻止和爱的人在一起! “我答应过你的,从来不会做不到。”通微淡淡地道,抬头看着天色,“今天你还太虚弱,明天早上,我们就在这里看日出!从太阳出来的那一刻,一直到它下山,你都可以看,看到你看厌了为止!” 千夕在他身体里轻轻一笑:“好像太阳是被你管着,专程给我看厌的。” 通微牵起嘴角,浅浅一笑:“只要你肯看,什么东西,我都会让你看到看厌了为止。” “我要重生为妖。”千夕回答:“除了明天的日出,我什么也不看,我要等着重生为妖的那一天,自己看。” “好。”通微淡淡地笑,笑得很幸福似的。 第6章 -------------------------------------------------------------------------------- 日出 夜里,千夕就像她是非夕的时候一样,从通微的体内出来,发带飘飘地看着通微。 他颈项上一直没能愈合的伤口,像一道柔润的婴儿的唇线,色泽柔和,却诡异,触目惊心。看着千夕的凝视,通微慢慢掠起一抹奇异的微笑:“怎么?这还不是你的杰作?” 千夕苍白的脸上微微一红,“那是不懂事的我,我以前,从来不吸人血,虽然很虚弱,但是我一向都很自豪,我是一个干净的鬼。”她飘浮过去,以手轻触那个伤口,看得出她很心痛,心痛他遭受到的痛苦,也心痛她自己五年的坚持,在懵懵懂懂的时候,就失去了意义。 “傻瓜,吸血并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通微双手轻轻抓住了她,她就在他胸前,很好捕捉,他就像抱着婴儿一般的非夕,用右手,轻轻托住她的后颈,把她的头向自己的颈项上送过去。 千夕微傲一挣,低声道:“你干什么?难道你以为,我还是非夕那个傻傻的,把吸血当作……当作……”她没说出当作什么,顿了一顿,才接下去说,“的娃娃么?我已经连续吸了你两个月的血,再吸下去,你的身体,当真要被我毁了。” 通微低笑,就当作没有听见她后面半句:“把吸血当作吃奶的孩子吗?” 千夕脸上大红,瞪了他一眼,又羞又恼,“那是不懂事的娃娃,不是我。”说是这么说,她却把整个人都埋到通微怀里去,脸向着通微的手肘,窝得一个人只剩了半个。 通微轻笑,抱着千夕,像抱着一只小猫,“不必抵赖了,那是你的本性,没有束缚的你,天生就会是那个样子的,像个粉团的娃娃。”他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你小时候,也是那个样子的。” “胡说!我小时候?那么久的事情,你怎么可能记得?我小时候,也是你小时候。”闷在通微怀里的千夕还要强辩:“赶快忘记好了。” “你小时候,有一次苏嬷嬷做玫瑰糕,你就是那样拖长声音,软绵绵地给苏嬷嬷说,‘我好饿好饿哦,’然后苏嬷嬷实在不忍心拒绝你那么可爱的样子,给了你一块玫瑰糕,结果那玫瑰糕是镇里李秀才娶媳妇咱们家送的贺礼,苏嬷嬷给了你一块,数目就不吉利了,被爹教训了一顿。”通微回想着很久很久以前的往事,嘴边带着微笑,“你还记得吗?” 千夕闷头在他臂弯里问了一句:“那时候我几岁?” 通微轻笑:“三岁。” 千夕捶了他一下:“三岁的事情,你还记得来取笑我!” “你要吸血的时候,也是那幅样子,‘通微娘,我好饿好饿哦’,”通微低笑,“我虽有心不给你吸血,但是怎么抗拒得了你那副样子?好像我不给你吸血,是我天大的罪过,你天大的委屈。” “你还笑!”千夕从他怀里挣起来,羞得找不到个地方钻进去,“你再笑我不出来了!”她准备躲到通微身体里去。 通微展颜大笑,抱住她:“我不笑就是了,”他还是托着她的后颈,认真起来,沉静地道,“我说真的,你刚刚成形,鬼气虚弱,如果没有一点血让你强壮一点,明天,我怕你经受不起阳光,不要恼,听话好不好?算是最后一次让你吸血?好不好?” 千夕怔怔看着他的眼睛,然后脸上一红,低下头:“你还当和孩子说话,用这样哄孩子的口气,”她话虽如此,却忍不住补了一句,“我已经不是半个魂魄,你真的确定自己经受得起?” 通微微笑:“你当我是什么啊,死人吗?” 千夕低声道:“尽说一些不吉利的。”她乖了,乖了的样子和非夕一模一样,眼睛大大的,专注认真地看着通微,等着他发号施令。 通微依然扶着她的后颈,让她依附在自己的颈项上吸血,这一次千夕很听话,没有反抗,唇齿也格外地温柔小心,他怀抱着一个正在吸取他鲜血的厉鬼,心里,却有一种温暖幸福的感觉,慢慢地扩散,慢慢地蔓延…… 过了一阵子,千夕抬起头来,唇边宛然有血痕,那样子本应很可怖,但是看在通微眼中,却是很可爱,柔声问:“够了吗?” 千夕变得鲜明而清晰,就像一个真正的,十五岁的女孩,衣袂在夜里飘,似乎真正会带出风声一般。她点头,却似乎有点想哭,泪水在眼睛里滚来滚去。 通微吃了一惊:“怎么了?”他柔声问。 “我不想,不想吸通微的血,不想吸血。”千夕用衣袖擦眼泪,忍不住抽泣,“我不想做……怪物……”她可怜兮兮地抬起头看着他,“就算重生为妖,也都是要吸血的,是不是?” 不忍心她为了这个而痛苦,却也不忍,明知道不可能而骗她,通微静了一会儿,才回答:“是的。” “我不想吸血……”千夕抽泣,她擦眼泪的样子像个孤然无助的孩子,被人遗弃的小可怜。 “你是不想吸血,还是不想和我在一起?”通微低声问。 千夕一震,迅速抬起头来,擦掉眼泪:“我不哭了,不哭了。”她含泪带笑扑过来,“我什么也不怕,就算是要吸血,我也跟着通微一起活下去!我说要陪你到老!”她突然静了一下,低声问,“通微,我有没有对你说过——” “什么?”通微问。 “我不只要陪你到老,还要,陪你到死,”她柔声道,“我现在什么也不怕。” 他微微一震,用手掠开她额前的零落发丝,心道——我曾经,答应过等你长大,就娶你为妻,却怎知,如今你是再也不会长大了,“等你重生为妖,我就娶你。”他低声地,很轻微地,也不容反驳地道:“我不管你有没有长大!” 不是不管,而是,你明知我不可能再长大,我永远只能停留在十五岁,因为我在十五岁那年就已经死去,但是你却愿意娶一个永远都不会再长大的,化身妖怪的女孩。千夕泪珠莹然,只低低地叫了一声:“通微!” 通微只是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安静地把她抱在怀里,像是对着非夕,却又更加温柔。 恐怖的厉鬼的黑夜,却是一片,令人心醉的缠绵温柔。 良久。 才听见千夕轻轻地问:“你得到了那些魂石,为什么,不早早让我出现?而要复生半个我,让我平白闹那么多笑话?” “我害怕。” “害怕什么?” “我害怕,你复生之后,我就会消失,我害怕,你找不到我会难过的。”通微安静地道。 千夕无语,过了好一阵,才听见她用哽咽的声音笑道:“你当你的魂魄是狗皮膏药,把我的魂魄补了起来,自己就不见了吗?”她这样笑,还故意笑得很大声。 通微陪着她笑:“可是如果没复生半个你,我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我做了一回人家的娘。” 千夕登时语塞,说起她是非夕的那一段,她就满脸发烧:“那是你把小孩子教坏的!” “谁让你男女不分,看见了我,还是坚持要叫娘?”通微拿住了她的把柄,那把柄,就是非夕。 “难道你要我管你叫爹吗?”千夕跺脚,“我的魂魄,的确是依据着你的魂魄重生的,我本应依附着我的尸骨,现在重生之后只能依附你的灵魂,你的灵魂对我而言,就像我的尸骨一样重要!非夕她……她什么也不懂,当然要叫你娘。” 通微低笑:“好啦,爹也好,娘也好,我不计较,我现在只计较,你什么时候叫我相公而不是爹娘。” 相公?千夕脸上一红:“难听死了。” 做梦,也未曾想过,她这一生死去之后,依然有机会对着一个人说及婚嫁、孩子和爹娘。无论,这一切的梦,是不是只停留在眼前,至少,她此生,也像很多很多女孩子一样,幻想过幸福,希望着将来, 天,在逐渐变亮,太阳,快要出来了。 ——***—— 太阳快要出来了。 通微闭上眼睛,像对着非夕一样张开双臂,微微一笑:“进来吧。” 千夕轻轻地飘过去,在融入通微的身体之前,轻轻地,在他前额上吻了一下,然后彻底地潜入了他身体深处,通微甚至可以感觉到,她在潜入他灵魂深处的时候回眸一笑,无限温柔。 通微打开窗户,把窗沿上的鲜花放好,然后对着天色望了一眼低声道:“千夕,要看日出的话,要自己挣出来,我不懂得要如何把这具身体让给你。” “我会努力的。”千夕低声道:“看到了太阳和白天,会给我更多的勇气吧。” 通微点头,此时天空已经破出了霞光,“来吧!”他闭上眼睛,几乎是立刻,灵魂深处传来一阵挣扎,比非夕那天懵懂地要占据他的身体还要痛苦,像要从他体内生生撕裂什么不可分割的东西。刹那之间,他就感觉到什么叫做凌迟。微微咬牙,他运上静坐调息的禅定功夫,努力什么也不想,他知道,如果他感觉到痛苦,千夕一样感觉到痛苦。一刹那之间,一片黑暗,像坠入了什么无边无际的地方,黑暗得连星星都看不见。 慢慢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霞光,不是星光,不是月光,是白天,白天的朝霞! 千夕站在窗前,日出的霞光,照得“他”满身金黄橙红,在背后拖着长长的影子。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窗前天空中,那一片极度的黑暗中破裂开的光,就像她刚刚从极度的黑暗里出来。那云层间出来的极灿烂极犀利的光,像金子铸成的一样,虽然无形,却燃烧着最坚强最有力的生命啊!对于所有已经死去的东西,可望而不可及的生命之光。 奢望,是奢望!不知不觉地有泪掉落在手背。她在死去那么多年以后,居然再一次,看见了——阳光!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太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从浓密黑暗的云层里出来,看着它把旁边阴暗的浓云照成了朝霞,直到看到了不能再正视它,她才茫然用手去拦,抬起手来,才知道过去的五年不是噩梦,这只手不是她的手。 她的目光从太阳那里收回来,转而凝视着通微的手,那是她从小就看惯了的,握惯了的温暖的手。手的主人很无情,却惟独只对她一个人多情,他不在乎这世上的很多东西,惟独可以为她连身体都相让!转过目光,她看见窗台上细心摆好的花。 栀子花,雪白的,清香满地的栀子花。是她还是非夕的时候,推开窗户,第一眼看中的花,慢慢地、慢慢地用手去触摸那花瓣,一点一点地接触到了,她触到了花瓣的柔嫩,那种清新的、一折即断的鲜灵和脆弱,冰凉冰凉的。 有水珠掉在花瓣上,像透明的露水。 她举起手指,指尖上染着一点泪痕,原来活着的感觉是这么好,为什么当初她活着的时候,一点也不知道?花盆旁边一朵落花,她习惯地拾起来,要往头上插,插到一半,才想起来这是通微的身体,微微一顿,她还是把栀子花插到了头上,对着窗口深深舒了一个懒腰,深深吸了一口气:“老天爷!我回来了!我活回来了!” 她这么大叫一声,远远的群山相应,纷至沓来的都是通微的声音“我活回来了,活回来了!”千夕呆了一呆,忍不住耍笑,再一次大喊了一声:“我要陪他一辈子!” 回声就四下相应,“我要陪他一辈子,我要陪他一辈子……” “我要嫁给通微!” “我要嫁给通微,我要嫁给通微,我要……” 这时候通微在她身体里说,“千夕!”言下有点懊恼。 千夕推开门到院子里去,站在阳光下,她转了两个圈,然后跑到莲花塘边去照自己。 水里是一个古怪的通微,是他孤意淡漠的容颜,眼睛里却是千夕笑意盈盈的眼睛,头上的男子发髻插了一朵鲜花,着实不伦不类。她指着水里的人大笑:“通微,你看见没有?你像个傻瓜!” 真正的傻瓜还不是你?通微看不见,但是猜也知道是什么样子,她还大囔大叫,要嫁给通微,让人听见了,不以为他疯了才怪! 笑了一阵,千夕抬起头来,却突然发现西风馆的寂寞,她笑了这么久,除了回声,什么都没有,诺大的西风馆,只有她一个人,天上,连飞鸟都不经过;地上,连爬虫都没有;水里,没有游鱼。 这里什么都没有,就算活过来了,也只是一个人。 极度的快乐突然变成了悲哀,因为,是婆罗门花的血缘。她黯然从水里看着通微,支着双手,趴在水塘边看着通微:“永远都因为我们是诅咒别人的人,所以就注定,天生不能拥有快乐,天生就要比别人死得痛苦?我不愿做这世上最不祥之人,从来就没有心要伤害别人,为什么,有着婆罗门花血缘的人,总是要活得比谁都寂寞!死得比谁都痛苦?!” 水里的通微碎成了涟漪,千夕总是爱哭的,但落泪的是通微,头上那朵可笑的残花落下来,掉进水里,半浮半沉,冷清清地飘浮开去,水下都是莲花的茎,静悄悄的,什么也没有去理睬那朵残花,飘不了多远,就无声无息地沉了,沉到水底,了无痕迹。 千夕怔怔地看着,通微在身体的深处低声自嘲:“生得比谁都寂寞,死得比谁都痛苦。嘿嘿,说得好,说得真好!” “所以,如果我不陪你,有谁陪你?如果我都离开你,留下你一个人,怎么办?”千夕低声道,想要伸手去触摸水里的通微,一触之下,人影立刻碎去,连形状都没有。 “不甘心吗?”通微低声自嘲:“我相信千百年来,那么久远的,刻骨的怨恨,只因为苍天对我太薄!太残忍!”凄凉地一笑,他继续说,“不甘心啊,你要怨谁?天都告诉你,谁叫你生得满身香?满身香,这一身香,是走到哪里,都摆脱不了的诅咒!诅咒我们千百年来谁也不得善终,谁也逃不掉……” “我才不要!”千夕愤怒地一拳打破了水上跌荡的水影,“我不要痛苦!我不要!我已经死掉,死得很惨!很痛苦很伤心!我不要你也是这样!”她陡然掉头指着太阳,“老天爷!你要我死掉,要我死得很惨很惨!我是死掉了!但是我就是要活回来!就是要活回来!我要活给你看,婆罗门花,就算是最不祥最残忍的血脉,也有活下来幸福的权利,你不能因为我祖宗的错误,就判我死刑!判我们每一个人死刑!我告诉你,我不服气!不服气!”她“砰”的把水塘边的一块石头推进了莲花塘里,踉跄退了两步,“我要重生为妖!我就是不肯死,我就是要陪着他,我就是不允许你让他也像我一样,死得比谁都痛苦!比谁都不甘心!”她恶狠狠地瞪着天,“我们要笑给你看!走着瞧!” 天空,寂寥无声。 只有灿亮如火的太阳,在一片青天白云中,照得人刺眼,不得不避开了眼光去。 等千夕这一番豪言壮语骂完,她呆呆地看着无人喝彩的西风馆,知道了,什么叫做“寂寞无人管”。 “通微,我不看了。”她坐在地上,“你这里一点也不好看。” 通微问:“你不喜欢?” “不喜欢。只有我一个人,什么也没有。”她颓然,“我还给你,我要早一点做妖怪,我要陪你。” 傻瓜! 通微与她转换了灵魂,重新掌控了自己的身体,就感觉到满眼是泪,他还来不及擦掉眼泪,居然就滑落了满面泪痕,让他哭笑不得:“千夕,你还真是容易哭。”说出声音来,才知道声音也早就哑了,被她刚才一番话叫哑了。 “对不起嘛。”千夕闷闷地道:“我刚才很生气。” “我没怪你。”通微举袖在风中拭去眼泪,何尝没有恨过天?但是却不曾有她的激愤和决心,不仅要挣命,还要笑给天看!“千夕,你乖乖地在我身上沉睡三个月,三个月后,我给你一个身体!一个你喜欢的身体!”他淡淡地,平静地如是说。 第7章 -------------------------------------------------------------------------------- 天变重生 不能重生为人,就重生为妖, 如果没有身体,我给你创造一个身体!无论是人、是妖、是鬼,我都要把你留下来,陪我。陪我算这天地的玄机,算这天地的罪孽,算它欠人间的情,欠人间的交代! 通微聚集了一地樱花,千夕喜欢樱花,就给她一个樱花做成的身体。 把樱花堆成人形,他第一次握起了长剑,他从不用兵器,这柄长剑只为做法。 弃去束发的发带,让长发披散。通微仗剑披发,用剑尖在地上,围绕着樱花划圈。 他要效仿古法,斩木成兵,牵木石以作傀儡的方法,用樱花给千夕做躯体。 一圈划毕,他横剑划过手腕鲜血涌出,自手腕而剑柄,自剑柄而剑身,最后自剑尖滴落了下来,点点殷红,令人触目惊心。洒血之后,通微抖腕再划一圈,此时圈内点点滴滴,都是通微的血迹。 天空陡然一声霹雳!阴云密布,闪电乍起!苍天似乎不容这违天抗命而作妖孽的方法,刹那之间,有三五个雷,轰然打在西风馆内,爆然声响,几处树木起火,四下隐约可听见周围居民惊骇走避之声。 一时间,白天几成黑夜,闪电霹雳不绝,闪闪打在通微周围,却似乎有所顾忌,没有扫在他身上。 通微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仗剑披发,走步成圈,血迹点点,依然做他的法术。 给千夕创造一个身体,就是在强求不可逆转的东西转向,在强求已经死去的东西重现,在苛求苍天,给予不被允许给予的鬼,一个存在世间的凭借! 如何能够不被天打雷劈?如何能祈求苍天的原谅?没错!他就是在创造妖孽!在做妖!在逆天!在破坏规则! 来吧!我不在乎!要么,你把我们两个都劈死,要么,这本是你欠我们的,你亏待我们的,你还给我!通微脸色淡漠,没什么表情,手中剑划地成符,一股淡红烟雾升起,弥漫满地,蒙住了地上那一堆樱花。 “轰隆——” 乍然霹雳,一个最大的霹雳陡然炸在通微背后,要不是他身随剑走,恰巧转到了另一边,这霹雳就正正劈到了他头上!一团火光乍起,在他背后吞吐烟雾。那地,被雷打了一个大洞,地上的杂草花木燃烧起来,火焰吞吐不定。 通微淡淡地,甚至有点讥讽地微笑。 有本事,你烧死我,受诅咒的婆罗门花,难道不是被你规定了要不得好死的命远吗?如果还想枉自争取幸福,还想要活过来,你不可容忍是不是?不可容忍,你就亲自动手,不必借口什么命运、什么祸福,你直接劈死我、烧死我;要么,你就把这些叮咚作响的东西收回去,你吓倒了别人知道吗?那些,你心中的安分守己的好人! 他一边做法,一边在心里冷笑着苍天,铮然剑刃回折,雪亮如旧!那些剑刃上的血迹,已经奇迹般的化为了粉红色的烟雾,笼罩着那一团樱花,越聚越浓。 西风馆的火焰越烧越大,狂风吹起,吞吐的火焰,光焰闪烁,几乎要吞没了通微的衣角,通微的衣角在风里猎猎作响,虽然总是相差那么微乎其微的一点,但仍安然无恙。 狂风如哭,天地间传来呜呜的亘古的呼唤,那是神鬼齐唱的裒歌…… 隐约可以听见馆外惊呼奔走之声四起,天变! “通微!” 有个困惑的声音传来,“你在干什么?” 通微仗剑披发,血披满身,催动着粉红色的烟雾流传,“降灵?” 是降灵。 他依然是一身麻衣,水晶般诡异的漂亮,在狂风中飘浮:“天地震动,源起西风馆,通微你在干什么?你有着强大的灵力,那是你的祖先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怨恨,你如果一下把它都用光了,以后就没有啦。”他透过燃烧的火焰,飘了过来—,“你已经连封印的力量一并用上了,再继续下去,你就什么都没有啦。” 通微看着粉红色的血烟渐渐地升华为妖气,妖异地,忽红忽白地流转,冷冷一笑:“这世界上,没有人需要这种非人的能力,有了的人,就是这世上最不祥之人,用尽了才好,就再也不会有人为了它而痛苦一生!”他划剑,回身,继续道,“我不愿做这世上最不祥之人,我不甘愿!她也不甘愿!凭什么,有着诅咒不幸的能力之人,就是不可饶恕的罪人,就天生要得到最痛苦的死亡?她死于她最爱的人之手!她不甘愿死去,她想要幸福!这难道是她的过错?要说过错!不是我们这些能够诅咒不幸的人,而是你!”他冷冷地望了一眼天,“是你,为什么给了我们那些不被需要的非人的能力?我从未说过需要,是你硬要给我,然后又依此判定我有罪,判定我们个个都要为这天生的血,死得悲惨无比!我不甘心!你知道吗?我不甘心!她不服气!所以,”他铮然围着樱花作了个人形,才一个字一个字地道,“是你逼我——背叛你——” 轰然震动,刹那间不知起了多少闪电,似乎苍穹爆裂。降灵呆呆地看着通微,然后又看看天色,他的反应很慢,一时听不懂通微在说什么,但是他看得见通微的脸色,那样淡淡冷笑的,讥讽天地的,玉石俱焚的眼睛!他焕发出了,他的诅咒师的祖先,在疯狂死去之前,那样相同的眼睛,他不甘愿做这世上最不祥之人,不甘只有我一个人被遗弃,不甘愿只有他一个人痛苦,所以,如果不能够改变的话,他要这世界和他一起陪葬。 那样断然绝望的怨恨!绝望得变成了冷笑,变成了至死不能解脱的怨恨,然后通过血脉,流传下来,然后,子子孙孙,生生世世,都不能被苍天所原谅,都不能解脱! 但通微并不是想与这人世一同毁灭,他有恨,也恨的是天,而不是人间。他比他的祖先都猖狂!他不是要这个世界与他一起陪葬,而是,他邀请这苍天与他一起沦丧。 他比谁都绝决无情!比谁都偏激冷漠!要么,你让我死无葬身之地;要么,你还给我,你所欠我的,欠我祖先的那些交待! 剑光闪烁,电光闪烁,剑光映着通微的眼睛,电光,是苍天的眼睛。 轰然雷鸣,四宇不绝,回声震响,轰然要震聋人的耳朵。 “啪啪啪”,鼓掌之声。 “这个时候,居然还有人鼓掌? “巫婆,认识你这闷头这么多年,就这次的话说得我最爱听!说得好!”有人坐在起火的西风馆的屋顶上,支颔喝彩。 通微瞥了一眼,淡淡一笑,除了圣香,有谁能进来了却又不被他发现?“你来干什么?” 圣香笑吟吟,屋顶摇摇欲坠,天上电闪雷鸣,他就当没看见,“我来看戏法。” 他指的是,通微剑下那萦绕快成气候的樱花妖。 通微没有回头,淡淡地道:“叫岐阳下来,那屋子要倒了!” 圣香闲闲地道:“不行,岐阳在救你的命,暂时不能下来。” 原来,太医院的太医岐阳,正和圣香一起在屋顶上,圣香坐着看戏,他却在插一支明晃晃的不知道什么东西,插得满头大汗,“该死的圣香,你没看见我在忙吗?还不来帮我?” 圣香悠悠地道:“最能帮忙的那个人已经来了,你不去叫他,居然叫我这个身体虚弱的病人,真是没有良心,亏你还做医生,公报私仇,居心叵测,人面兽心,心怀不轨,狼心狗肺……”他很好玩地坐在屋顶上唠叨,完全不把身后岐阳哇哇叫当一回事。 “你这……”所有的词都被圣香骂完了,岐阳大眼瞪小眼居然不知道要回骂他什么,气得全身没力,手里那个东西更加插不上去。 突然空中有个东西划过,有人一把伸过手来夺去了他手里的东西,立腕一插,破木而人,如入豆腐,随即来人左手一个右手一个,把在屋顶上的两个人都带下了地。圣香自己跳下来当然可以,他根本就是自己上去的,还附带了岐阳上去,但是既然这个人来了,那就不妨偷懒一下,借个力。 能让圣香这样赖皮的人,自然是皇宫第一高手,大概也是天下第一高手之一的御史中丞大人,聿修是也!看他一副白面书生的样子,严肃而似乎有些腼腆,怎么想得到他有这样一插一抱轻而易举的身手? 通微见到他来了,不必猜也知道西风馆大火,天色异相,必然已经惊动官府,否则以聿修的官职,不可能轻易来此。“聿修,你要拿我归案吗?说我妖邪施术,危及苍生社稷?”通微冷冷地问。 “我命由我不由天,天为我定,我不服,亦抗天命!”聿修放下两个人,对着通微微微点头,“好!”他不提官兵的事情,只赞好,表明了他的态度,他的立场,至少,暂时和圣香他们一样。 降灵向着人群缓缓降低:“苍天震怒,通微的强求,破坏了人伦自然,”他呆呆地看着通微,看着他剑下妖,“妖孽要出世了。” 所有人的眼睛顿时都望向通微的剑下,只见粉红色的血气褪尽,成了清白的,带一点樱花香的妖气。白色的妖气迅速地环绕,流转之间,隐约可见,妖气下,一具娇柔玲珑的少女的身躯。 一身白色樱花的衣服,头挽双髻,发髻上扎着和衣服同样的白色樱花的发带,发带飘飘,还看不见脸,但隐约,已经让人看得见,那少女的娇憨和可爱。 这——就是让天地震动,不可容忍的,妖孽吗? 连苍天都要不住地落雷霹雳,阻止她出世?她,究竟是犯了多大的过错,错得天与神都无法容忍?错得,要用这样酷热的闪电大火来劈死她,烧死她? 就因为她是那样一个,为着所爱的人可以活下去,被所爱的人杀死,却又不甘愿死去的女孩吗?希望活着,快乐地活着,拒绝分离,不服那些注定了的悲剧,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不可容忍? 这就是所谓,天理不容的——错—— 因为她不认命,因为她要幸福,所以,不可容忍? 白色的妖气在通微的剑下逐渐散去,一个眼睛很大的,睫毛很长的女孩,在通微的剑下沉睡。她的肤色柔润,带一点樱花般的娇嫩和粉色,她的气息轻而浅,像个沉睡的娃娃,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 “啪啦”一阵爆响,一个惊雷打下来,闪电的颜色布满天空,似乎就要落下一个决定性的雷,却看见噼啪啪一阵乱响,那闪电还没有打下来就被引走了,顺着一个指天的东西,噼啪啪打在了通微西风馆的屋顶上。登时轰然巨响,屋顶爆裂,沙石逶迤,屋子塌了半边,烟尘四起。 引走闪电的,是聿修帮助岐阳插在屋顶上的东西,那东西还在,居然还是明晃晃的,笔直地在屋顶上。 那是什么? 居然有如此的威力? 通微阵法走完,小心地横抱起地下沉睡的千夕的躯体,怔怔地看那劈倒房屋的闪电,那闪电,本应是要劈在他和这具樱花化成的妖孽躯体上的,可怎么被引走了? “那是什么?”聿修凝视着屋顶,那个东西,似乎有点眼熟。 “避雷针。”岐阳笑嘻嘻地拍拍手。他岐阳大夫,可不是普通百姓,却是穿越时空,来到大宋的m大医学院高材生,避雷针避雷,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他还弄不出来? “避雷针?”聿修凝视着那东西,“那有点像——” “则宁的斩绫剑!”通微看也没有往那边看一眼,淡淡地道,“初见此剑,我就说此剑不祥,恐不得善终,果然。” 圣香只是呵呵地笑,与岐阳勾肩搭背:“既然则宁再也不需要这东西,拿来废物利用一下,又会怎么样?它既够长,又结实,拿它来引雷,当真是再好不过了。”斩绫剑,剑长三尺三寸,缅钢所制,剑身龙纹,可饮人血,吹毛断发,利不可挡,堪称一代名剑!这样的名剑,被圣香总结为“既够长,又结实”,真不知道名剑有灵,当作何想法?被霹雳这么一打,恐怕,再坚不可摧的剑刃,都要熔了。 “就让这柄剑在这屋顶上引雷吧,反正天有不测风云,电闪雷鸣,总是有的。”说话的是最后缓步踱来的那个人,这人说话的腔调有些不太准确,但是很淡定,很优雅,也很好听。 通微横抱着将属于千夕的躯体,向前一步,与来人对视了一眼,淡淡一笑。 来人布衣披发,不过他的披发,是不想露出半边脸颊的刺字吓倒了人,一双眼睛深邃沉静如诲,一眼看去,每个人都觉得他凝视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他就是则宁,三年前,秦王府三世子,宫廷优雅淡然的贵公子,也是三年前,阵前违抗军令,拂然离去,被皇上刺配涿州的则宁。 则宁看了通微怀抱的千夕一眼,他也是淡然优雅地微微一笑:“恭喜你了。” 通微亦然是淡淡的,不过他比则宁冷漠得多,眉宇间见孤傲,微一扬眉:“回来就好。” 则宁望天,天空此刻居然停止了打雷,渐渐地,有些明朗起来。他悠悠地道:“以人力对抗天理,我们毕竟都是自己主宰自己的人,不容得天定,也不容得人定,惟有自己……” “苍天息怒。”降灵突然冒出一句话,“一击不中,苍天不会再为难,但是下不为例,举世妖孽,啮人为生,本为天理不容,但既然——”他像在代替什么东西说话,想了想,摇摇头,“我忘了。” 圣香匪夷所思地看着他,不可思议地道:“你忘了?这么重要的话,你居然忘了?”他简直要跳脚!“刚才那话谁告诉你的?说完啊,很重要的!快说!不许忘了!” 降灵闷闷地道:“我就是忘了。”刚才霹雳一击不中的时候,有个男子的声音,在他耳边说,“苍天息怒。一击不中,苍天不会再为难,但是下不为例,举世妖孽,啮人为生,本为天理不容,但既然……”之后是什么,他没注意听,也就忘了。 “算了,圣香。”通微抱着千夕已经走得很远了,连头也不回,“既然有一个‘但既然’,那就已经足够了。”他淡淡地道,一点留恋也没有。 “喂!”圣香看着通微头也不回地抱着千夕远走,“巫婆!你有没有搞错?我们帮了你这么一个大忙,你这样就走了?连谢谢也不说一声?你还有没有良心啊?” 远远地,通微低笑,似乎说了一句:“感激,我说过一次,不会再说第二次。圣香,难道你是真的看不开?” 圣香不知道有没有听见,脸上横眉竖目的神色变成了笑,“啪”的一声打开折扇,他在挥开灰烬上散发的烟火,闲闲地,似乎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则宁一直在看天,天上云开日破,渐渐地,由晦涩变成了明亮。 降灵渐渐散去,太阳出来了,他不能久留。 岐阳饶有兴趣地看着屋顶上自己的杰作,试想着,如果剑尖底下加一块板,然后调整一下角度,却可以利用阳光来做时钟,也不错。 聿修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去,也许在千夕的身躯出世,确保安全他就已经离去,去安排西风馆外被惊骇到的民众和被他按捺在外面的官兵。 几个人自从三年前一别,就难能相聚,一日相聚,随即散去,居然,是谁也不加萦怀,谁也不做儿女情长,缠绵之态。各有各的豁达,各有各的潇洒,有的潇洒得淡然,有的潇洒得懵懂,有的潇洒得不着痕迹。 反正,总有一天,会再见面的!何必伤感?何必惆怅?不如留着下一次见面的时候,相互殴打两拳,大笑两声算了。 “则宁,你好不容易回来,我请你喝酒去!”圣香看着则宁,准备向他勾肩搭背:“通微那家伙无情无义,抱了老婆走了谁也不理,你终于知道死活,从涿州那不是人住的地方回来了。可喜可贺。去哪一家酒楼?香舟坊吃鲜鱼?还是小灵阁去喝东风梅花酒?” “圣香!”岐阳闲闲地道:“你有心脏病,不许喝酒!” 圣香立即改口,笑眯眯地道:“那这样好了,我请你喝茶……” “也不许喝茶!”岐阳警告。 圣香笑眯眯:“那么我们去相思楼喝红豆汤……”说着,拉着则宁扬长而去。 “这家伙,还真有本事,什么吃的喝的他都知道?”岐阳诧异地摇头,然后叫道:“喂!我也要一份!……”他追了上去。 ——***—— 三个月后。 青眉镇小园。 温暖的白色樱花般的女孩,乌黑的长发,淡淡的樱花香,柔润粉红的嘴唇,长长的眉睫。 如樱花般娇嫩,如樱花般柔软,如樱花般纤小。 乌黑的眉睫微微颤动了一下,缓缓地,睁开了那一双大大的,可以映出世间万物的眼睛,水泽般的光亮,水泽般的乌黑,微微一颤,映在眼里的是通微凝视的眼睛。脸上微微一虹,千夕低声问:“我活过来了?” 通微微微一笑,“活过来了。” “你没有骗我?”千夕依旧低声,似乎大声了,就会把美梦吓跑。 “傻瓜,我要怎么骗你?”通微笑着揉揉她的头发,拆掉了她绑头发的一条带子。 “哇!”千夕陡然跳了起来,“还给我!” 通微偏偏一抬手,让那条发带随着风飘落到窗外,似笑非笑,看着千夕。 “你这坏蛋!那是人家自己做的!”千夕从床上跳起来,扑到窗口去,猛地一眼看见窗外,满院樱花,秋天过了是冬天,此时,满地白雪,但是满院的樱花,却冒着小雪开着。粉红的,纯红的,纯白的,粉粉的,和满天微雪一起缓缓地,无声地飘零…… 一点点……一点点…… 无声……无息…… 像满天飘着的樱花梦…… 千夕的眼眶充满眼泪,却笑了,很开心地笑,“啊,”她对着窗口喊:“我活回来了!”外面的樱花被她的声音震动,簌簌掉落在雪地里。她带着满脸眼泪转过来,笑着扑入通微怀里,“我活回来了!” 通微抱住她,在屋里转了个圈,一时兴起,把她从窗口丢了出去。 “啊——”千夕带着清脆的笑声,被抛出了窗外,她轻飘飘地翻了一个身,轻飘飘地与樱花瓣一起飘落,抄起一团樱花瓣和白雪相混的雪团,从窗口丢了进去:“看我花妖的厉害!” 通微轻笑:“你有花,难道我没有?”他闪过那一团雪,“我不和你这小妖一般见识,有失我诅咒师的身份。” 千夕清脆地笑:“下雨啦,”她毕竟还是十五岁小姑娘,一边的发髻散去,她一只手绾住头发,一只手一扬,陡然满院樱花疾落,刹那间从窗口爆射了进来! 她果然是樱花化身而成的花妖!一清醒,就充满了花妖的力量!通微嗅着扑鼻樱花的气息,脚下退了两步,退到了床沿,惟有苦笑。 他,哪里还有剩余的灵力来和她玩这种游戏?他仅剩的能力最多只是控制这院里的樱花,在不当开放的时候开放,除此之外,他所有不该有的,能做妖孽的能力,能诅咒的能力,全部消失了。 也许没有失去的只是预言和开花的能力。他自嘲,这样不能与天抗衡的无关痛痒的能力啊,苍天也害怕人忤逆,害怕人背叛,这非人的能力用尽了最好,从今以后,不会再有人为了婆罗门花而受罚。 满天花瓣,堆积了他一头一身,还把他冲倒在床榻上,通微皱着眉头推开身上的花瓣,那花瓣实在太多了,多得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简直就是一坐小山。 “通微?”千夕跟在花瓣后面,怔怔地看着他,像个作错事的孩子,眼睛里都是迷惑和小心翼翼,“你为什么不挡开?” 通微满头挂满了粉红粉白的花瓣,正拍打个不停,闻言转过头来,笑道,“你实在太厉害了,我挡不开,也跑不掉。” “你是不是不能使用道术了?”千夕怔怔地问。 通微还没回答,突然头顶上一片花瓣悠悠地飘落下来,在他鼻尖上打了个圈,可笑地在通微鼻子上挂了一会儿,才掉下去,通微皱着眉头,千夕的表情由怔忡变得愕然,两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片花瓣上,等到那花瓣落了地,千夕突然哗地一声笑了出来,通微满脸尴尬,看她笑得快断气,他本来要生气的,却莫名其妙地和她一起笑了出来。 “哈哈,哈哈哈,你看你那个样子,粉红色的,粉红色的樱花挂在鼻子上,哈哈……”千夕叽叽呱呱地笑,通微懊恼地拍落满头的花瓣,一时间满屋樱花。 至于能不能做法,突然之间,谁也没有在乎,不重要了,不重要了,只要两个人可以在一起,是人也好,是妖也好,都不在乎了,何况是能不能施用道法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 过了一会儿,通微看着千夕,“怎么不说话了?” 千夕脸上微微苍白,皱了皱鼻子,却不说话。 通微疑惑地看着她,突然间醒悟:“啊,你饿了?” 她的确是饿了,在通微体内沉睡三个月,转移到樱花妖躯体里去,她都没有再吃过鲜血,怎么能不饿?但是,饿了,要吃血的,她难道又……呆呆地看着通微颈项上的伤口,那饬口已经愈合,但是犹如婴儿唇印的疤痕,却还留着。“我饿了,但是我不要吸血,吸血好恐怖。”她倔强地不看通微的眼睛,掉过头去。 不吸血?你怎么活下去?你是妖,不是人,是妖,总是妖孽,是妖孽,就要以血为生。通微要她转过来,握起她的手,“现在你不是鬼,没有鬼气,不会消耗我的生气,不怕的。” “我不要!”千夕跺脚。 看她怒气冲冲的样子,好像对自己“饿了”这一点很不满意,通微叹了口气:“你以前做鬼的时候,就不饿吗?” 千夕脸上微微一红,“人家……人家饿到……忘记什么是饿了,看着你,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想肚子饿不饿。”她瞪了通傲一眼,“都是你不好!” “我不好?”通微苦笑,“我怎么不好?” “都是你让非夕吃到了血,我才会肚子饿。”千夕闷闷地道。 “我可没答应要让人吸血的,是某人先下手为强,在我脖子上咬了一口。”通微低笑,“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就懂得咬人了。” “我哪里有!”千夕恼羞成怒,“我不想,不想——”她顿了一顿,没说下去。 “不想什么?”通微逗她。 “不想把你当作食物。”她低声道,“你是通微,不是我的食物。” 通微挑眉:“你要去找另外的‘食物’?” 千夕着急地直跺脚,“我哪里有?我是好人,我才不会吸血害人!你不要胡说,我不会的!不会的!” 通微有趣地看着她着急,轻轻一笑,把她搂入怀里,“你不会,我比谁都清楚。你宁可自己饿死,也不会伤害别人;你宁可让我伤心,也不会伤害别人。” 千夕点头,突然听清楚他在说什么,立刻摇头:“我不会再让你伤心。” “但是你宁可饿死。”通微柔声提醒她。 “我不想饿死的。”千夕哪里有二十二岁的通微狡猾?通微本就是个不动声色的厉害角色,“我要陪你到老,到死,我要活下去,绝对不会再要死掉了!”她余悸犹存,“做鬼真的好可怕,好可怕。” “你不想饿死。”通微掰开她的手指一条一条和她清算,“对不对?” 千夕点头,拼命点头。 “但是你又一定不会去伤害别人。”通微柔声道。 “嗯,我是好人。”她想了想,更正:“我是好鬼……我是好妖精。” “所以,如果你如果不把我当作食物的话你就一定没有其他食物,”通微故意把话说得很绕口,“对不对?” 千夕犹犹豫豫地点头,这句有点难懂。 “所以你就会饿死。”通微很肯定地道。 千夕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不对不对,我不要饿死。” “如果你不把我当作食物的话你没有其他食物就会饿死;所以,如果你不要饿死,就只好把我当作食物。”通微把话说完,加了一句,“我说得对不对?” 千夕想了很久,才闷闷地小声地道:“我不想吸你的血。” 通微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是我的血重要还是我重要?” 千夕沉默了一阵子,才轻轻地道:“你重要。” 通微哈哈一笑,抱住她轻吻了一下她的脸颊:“所以不要担心,我不会消失,应该被害怕消失的是你啊。”他很豁达地侧了一下头,露出颈项上的那个伤痕,带着笑,“来吧!” 他就像在召唤回家的小羊群,一点也不像是在召唤一个妖孽去吸他的血。 为了我,你已经伤过太多太多次,痛苦过太久,守候过太久的寂寞,甚至,落下了你一点也不适合的,太多太多的眼泪,现在,你又这样笑着邀请我,在你身上添一个,永远也不会愈合的伤口。 那伤口,是流血的伤口,是会疼痛的伤口,你怎么能,笑得如此豁达,如此快乐? 千夕怔怔地对着通微看了一会儿,闭上眼睛,被动地任由通微把她像孩子一样抱起,扶着她的后颈,把她的嘴唇轻轻地贴在了自己的血脉上。 唇齿咬破血脉的时候,清晰地闻到了婆罗门花的气息,小时候,恨过这股幽香,但是如今,却只觉得温柔,温柔得令人心碎,令人幸福得想哭……血液,香甜的血液,她一边品尝着通微血的味道,一边轻轻地,算是在他的颈项上,落下不断不断的吻…… 通微轻轻抱着这一个温暖柔软的身体,不同于非夕空洞而无重量的魂体,只能凭借感觉捕捉存在,而千夕她……终于是有温度的……有重量的……实在的……活着的。 这真是太好了,太好了。不是吗? 第8章 -------------------------------------------------------------------------------- 花妖 西风馆莫名地被天雷劈毁烧尽,祀风师通微不知所踪,宫廷震怒,下令追查,而受令追查的自然就是聿修。 青眉镇。 小园。 受令来“追查”的御史中丞聿修正和“要犯”通微坐在一起喝茶。 “后来呢?”通微安稳地给通微沏茶,茶烟袅袅,迷迷蒙蒙,飘散开去,露出了聿修稳定而喜怒不形于色的眼睛。 “后来,祀风师既然是妖孽所化,为天雷所灭,自然并非我这凡人可以擒拿归案的。”聿修的眼睛眨也不眨一下,稳如泰山地道。 通微低笑:“人家说,中丞大人最不善作伪,看来,有时候人也会看走眼的。” 聿修修长的手指举起茶盏,浅呷了一口:“要伪做哭哭啼啼的女儿之状,我自然不擅,但要做这等事,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他慢慢地道,“朝中,这种事多了,我也并非个中好手。” “我不会感激的。”通微举起闻香杯,轻嗅着茶香。 “我也不必你感激,”聿修淡淡地道:“我本就未必擒得住你。” “我不是聿修大人的对手。”通微扬眉,聿修的武功朝中第一,说真要动手,恐怕没有人是他的对手,通微自然也不例外。 “有些事情,单凭武功是无法解决的。”聿修难得的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讥讽之意:“我可不想和你动手,我怕从哪里冒出樱花、梅花,或者桃花、李花,我对花敏感。”他说完,照旧举杯浅呷了一口,不疾不徐。 通微哑然失笑:“你是看得起她了。你若真要为难她,她这样一个傻孩子,如何是中丞大人的对手?聿修,你什么时候学得和圣香一样喜欢找借口了?”他转动着手里的细瓷茶盏,仔细地瞧着,“你不必多说,我明白的。” 聿修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你明白什么?” 通微微笑着伸出手,看着聿修,在等着什么。 聿修也看了他许久,才慢慢也伸出了手,有点冷然,也有点挑衅。 “啪”的一声,通微与他一记击掌,哈哈一笑,“兄弟!” 聿修挑眉看着他,从桌子上拿起茶盏,浅呷了第三口,才慢吞吞地道:“兄弟。” 之后,相视而笑。 茶烟袅袅。 沸水在一边开了。 “喝茶!”一个在火炉底下扇风扇了很久的女孩好不容易功成身退,满头是灰地从烧煮茶水的火炉边站起来,双手捧着刚刚沸开的水壶,小心翼翼地递给聿修,却不递给通微。 聿修微微一怔,立刻醒悟,她怕烫到了通微,所以把刚沸开的水递给自己这个武功比通微好的人。这丫头!看了灰头土脸的千夕一眼,他看见她雪白的发带上满是黑灰,一张脸花花绿绿,却是满脸喜悦的笑。 “这水根本不用你烧,你是存心要把自己烤成樱花干吗?”通微把她拉到自己身边来埋怨,替她整理乱七八糟的头发和发带,“小心连自己都烧起来了。”她既然是花妖,就应该怕火。 千夕腼腆地摇头,她在生人面前总有点腼腆,对着聿修抱歉地笑了一下。 当真是个可爱的女娃。聿修表示无妨地把水壶递给了通微,微微一笑,“这水不烫的。”以通微的武功,怎么会受不起这区区一点热水?这女孩,傻得可爱,也小心得可爱。 心事被当场拆穿,千夕羞得想找一个地洞钻进去,通微一手接过水壶,一手把她抱到身边来,“这傻丫头总是做傻事。”他一边沏茶,一边若无其事淡淡地道,“昨天听说你会来,她还半夜想要在院子里做陷阱呢。” “通微!”千夕的脸上轰地一下像开了染铺,她最怕人家说她不懂事,通微却漫不经心地把她的糗事全部说了出来。 聿修淡淡地喝茶,淡淡地道:“是吗?” 通微低笑,“挖了半夜,只打了个一只脚都踩不下去的小洞,呵呵。”他轻轻地拨过千夕的头发,拿掉了一片夹在里面的茶叶,“手握着杀人的能力而不会用,天下恐怕没有一个妖精比你更傻。” 千夕犹自不服气:“他要来抓你,我当然要保护你。如果我知道他不会抓你,昨天晚上当然就不会起来挖洞……啊——”她突然想到这么说岂不是就承认了自己昨夜起来挖陷阱? 通微与聿修微微一顿,看了她一眼,都笑了。 一点点的娇憨,一点点的傻,这样的妖孽,为何在出世的时候,居然会被认为是危险的?聿修在离开小园的时候,回头望了一眼,其实真正危险的不是妖孽,是人,是那些不懂得真情难得的,那些阴险的、憎恨的、嫉妒的、邪恶的、居心叵测的人。 了然一笑,他拂手而去。这世上,不知道还有多少诡异的、恐怖的、人自己亲手炮制的案件,在等着他。 ——***—— “通微,你看我做的人参汤!”千夕小心翼翼地把一小碗参汤端到通微面前,“喝吧,只有一点点烫。” 通微摇头:“千夕啊!”他叹息,“你在养猪么?昨天喝党参,今天喝人参,更不用说前几天的三七、枸杞、冬虫夏草……你在养猪仔么?怕我不够胖,要把我养成胖子?” 千夕怯生生地道:“人家怕你血不够啊,每天都被我吸,我怕你会死掉。” “我不会死掉,只会被你喂成胖子。”通微无奈地把人参汤搁下,“你一天才吸一点点,怎么会死人?你不知道,像降灵那样鬼气深重的鬼,吸血也只吸一点。血,只是你用来维持活动的能量,并不是填饱肚子的饭菜啊。”他拍拍千夕的头,“你自己没有感觉到吗?每次你靠近火炉多一点,你就要多吸一点血,因为你是花妖,不能近火的。被火消耗的妖气,就要从我身上得到补充。” 他还没说完呢,千夕睁大眼睛,大惊失色:“那、那……那么,我每天都煮汤给你喝……岂不是在害你?你怎么不早说?我都煮了十五天了,天啊!天啊!”她赶快抢过递给通微的参汤,想了想不对,不是她煮的参汤的错,是她自己的错,又赶快还给他,“你快喝,你快喝啊!” 通微啼笑皆非:“我每天都在说,叫你不要靠近火,不要靠近火,是你一点也不放在心上,整天都要烧水啊,煮茶啊,做饭啊,做菜啊,煮汤啊,居然还要在房间里面烧香炉?”他低沉地笑,“你是不是嫌我们两个身上香得还不够,还要再弄出一点新鲜的出来才舒服?” 千夕低头嗅了嗅身上的樱花香,然后又嗅嗅通微身上的婆罗门花的幽香,“可是人家说,烧香可以避邪啊,不是很风雅吗?我知道你喜欢一些风雅的东西,像莲花什么的……”她越说越小声,看着通微,终于低下头去。 “避邪?”通微好笑地看着她,她居然还要避邪?她难道忘记了,她自己就是一个最大的“邪”么?是个邪得要遭天打雷劈的妖孽啊! “我——”千夕总是要忘记自己也是个令人害怕的东西,看见他笑,才反应过来:“你笑话我!” 通微笑着避开她捶过来的拳头,“是我不好,可以了吧?”喜欢看她娇嗔恼怒的样子,一点婴儿般的娇稚,傻得像个没长大的娃娃,对于死寂灰暗得太久远的心,是一种最温柔的慰藉啊。她总停留在十五岁,要她学习长大,还要一段时间,不需要很长,因为,她已经活过来了,不再是只懂得躲在角落里发抖的小鬼。她——曾经连苍天命运都不怕啊,她并非没有勇气或者无知,只不过单纯总要比复杂更容易让人快乐。她不愿意变得复杂,他也不喜欢太过聪明的人,像她这么毫无芥蒂地笑,真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你看容隐什么时候这么笑过?则宁什么时候这么笑过?就算是他自己,也何曾可以这样简单地微笑?即使是为了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咦?”千夕突然停止了打闹,微微侧过头,似乎在倾听什么,或者在嗅着什么气息。 通微也跟着她警觉起来。他们两个都有花香的体气,这屋子里原本散布着淡淡的花香,似樱花非樱花,似婆罗门非婆罗门,却是一股柔和好闻的味道。但此时,突然渗入了一股腐肉气息。 千夕一步一步后退,摊开双手,缓缓地拦在通微面前,低声道:“食心女。” 不错,冥冥之中,潜来的是鲜红色的食心女,看见人形的千夕,先是怔了一怔,才桀桀怪笑,“小鬼,你真了不起,从哪里弄来了这具身体?不如贡献给我,我就饶了你这小小的鬼女。” “你休想!”千夕依然看得见鲜红色的食心女,用她妖孽的眼睛,“你走开!” 她这种毫无威胁的恐吓只会让食心女更加桀桀怪笑,“是吗?我还是要吃他的心,鲜红的,活蹦乱跳的人心,干净的——”她对着通微移了过来,长长的指甲伸向通微的心口,“被封印的诅咒师——”她还没有发觉,通微的诅咒之力已经被他全部消耗完了。 “在哪里?”通微是人眼看不见妖孽,向千夕低叱。 “眼前三寸三分!”千夕说着,突然一伸手,向着食心女眉心点去。她突然想了起来,当初通微的“惊蝉”指,引雷打在她的眉心,让食心女受到重创,现在话声出口,想也不想,就一指点了出去。 就在她出手的同时,通微也一指点了出去。 是通微的指力,先点到了食心女的眉心,让她向后一倒,然后千夕再一点,在食心女的眉心,居然出现了一个樱花红的红印! 食心女怪叫一声,掩着眉心踉跄后退:“你这天杀的小鬼!” 千夕绝对有伤人性命的能力,只不过她不会用,这一点,不过让食心女微略受了一点轻伤,却已经让她悚然变色,知道眼前这个小鬼,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可以任她一爪捏成碎片的没有用的东西。 千夕没想到自己——点,可以让食心女受创,反而呆了一呆。 但她这一点,却给无形无迹的食心女标明了痕迹,通微看见空中陡然多了一个粉红色的圆点,微微一笑,捺指向那里点去。他虽然没了诅咒的力量,但婆罗门花的气息,干净而残酷的味道,却是污秽的食心女最禁忌的,她之所要吃通微的心,也是向往他残酷而干净的血缘,吃过了他的心之后,就会获得不惧怕洁净的力量。 一指、两指、三指!食心女的眉心被千夕和通微一连点了三指,爆喝一声,她长身向通微扑了过来,按道理通微本不可能攻击到她身上,她是数百年厉鬼而化成的妖孽!这才是真正的妖孽!而她却不知道,正是因为她化为妖孽,所以通微才攻击得到她!因为他与妖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他亲手创造了一个妖孽,而且整天都和妖孽在一起,对于妖孽的形与气,怎么能不清楚?那种——被苍天憎恨遗弃的东西…… “回来!”千夕看见她行动如风,指甲爆长,她一声娇叱,软软的五指一张一拂,五朵樱花,随袖而出,轻飘飘地贴在了食心女的额头和面颊上。 “啊——”食心女还没扑到通微面前,陡然倒地哀号,一阵阵凄厉的惨叫,鲜红的颜色变成了暗红。 “她怕花朵?”千夕当机立断,对着那边樱花园一指,“来!” 缤纷的樱花,如飘零的落叶,纷纷扬扬地落在食心女身上,食心女在樱花丛中嚎叫翻滚,却不消失。 “她怕的不是花朵,是香气,干净的香气。”通微低沉地道。 “香气?”千夕推了一把通微,“樱花是没有什么香味的,不太香的。” 通微播了摇头,明白千夕的意思,微一拍手,另一种花无声地绽放,开的时候一股类似莲花的清香倾泻,飘零下的白花或许不多,但食心女惨然哀号,化为一块黑色的焦炭,神形俱毁。 千夕伸出双手,一手接住一朵迟落的樱花,一手接住婆罗门花,孤立在逐渐消失的花瓣风中,“为什么香气却是致她死命的凶器,讨人喜欢的香气——” “那是因为她太污秽了,经受不起,干净对她来说反而是一种伤害,何况婆罗门花本就残忍,不如你樱花温柔。”通微淡淡地道。 千夕淡然一笑,“我也是妖孽啊,”她松手放开那两片逐渐消失的花瓣,看它在风里淡去,“但我是干净的妖孽……” 通微搂住她的腰,“不错,只要心是干净的,那就什么也不怕。” 他话中有话,只要心是干净的,没有见不得人的阴沉,就算是天,我也不怕,千夕凝视着万里无云的晴天,“我在想……” “什么?” “我在想,我或许不仅仅能做一个干净的妖,或许,我还可以傲一个救人的妖,”她沉吟,然后抬头笑,“我要让它后悔,让它知道,妖孽,并不是个个都像它想的那么坏的,我要做一个好妖精。” 她说:“我要做—个好妖精。”笑得天使也没有她纯洁而快乐。 第9章 -------------------------------------------------------------------------------- 神仙 三月三日。 “格啦”一声。 “通微,我打破了花瓶,”远远的,千夕拿着块抹布在抹书桌,不小心打翻了桌上的细瓷花瓶,叫了起来:“你来看啊,这里有个卦呢。” 通微在打扫前庭的落叶,闻言奔了回来,“我看看。” 千夕把书桌收拾干净,正蹲下来看地上奇怪的图形排列,她和通微一起长大,对于玄门数术,还是懂一点的。 通微放下扫帚,走了过来,看了一眼,低声道:“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这不是吉卦。”千夕的水平只能看到这里,“又有危险吗?老天还是要和我们过不去?” 通微顿了一顿:“这不是对着我们的,如果是和卦师本身有关的卦相,我就看不懂了。” “它在说什么?”千夕自言自语:“蛊卦,意为迷乱,是一件大坏事。” 通微拾起花瓶的碎片,心平气和地道:“是虫灾。” “哦,蛊卦,预示虫灾。”千夕帮忙收拾花瓶的碎片,“哪里的虫灾?” “在‘随’位,与‘观’位之间。”通微脚踏六十四卦位,微微一笑,“不仅是虫灾,或许还有其他灾祸。你没有一点感觉吗?”他有预言之能,但是千夕既然是妖孽,对于天灾人祸,她应该比常人更有感应才是。 千夕闭起眼睛,“嗯。”顿了一顿,她睁开眼睛,“是地震!” “对!”通微没什么感情地道,“前三日,后三日,不出六日,西南之方,必有地震!虫灾相伴地震而来,这一次,只怕要死不少人了。” “我们去救人好不好?”千夕道,大大的眼睛干净纯澈,“这么严重的灾荒,必定要死好多好多人。我死过,死掉的滋味,是很难过的。”她温柔而近乎恳求地抬起头看着通微,“想到要和自己所爱的人分离,想到会带给自己所爱的人痛苦,而自己又无能为力,那样死去的时候,是会很痛苦、很痛苦的!” 通微只是淡然一笑,他这一生只珍爱这一个人,别人的死活,他很少关心,伸出修长的手指,他轻轻拨开千夕跟前散落的发丝,低声道:“这是你慈悲,不是我慈悲。” “我们去救人好不好?”千夕恳求。 通微凝视着她的眼睛,最终微微一笑,谈淡地道:“好。” ——***—— 西南诸州。 蝗灾满地,先是蝗虫啃光了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民众对天磕头,血流满地,却无济于事。蝗虫来的时候连茅草屋都啃去,无力杀虫的人只能在地上哀嚎痛哭,徒叹奈何! “奶奶,奶奶,”有个饿得面黄肌瘦的孩子,远远地扑向望天的老太婆。婆婆已经白发苍苍,手里握着一把从地里拾回来的干瘪的稻谷,但是有一半,已经给蝗虫啃去了…… “奶奶,我肚子好饿啊。”孩子大哭。 婆婆轻轻抚摸着孙子的头发:“奶奶晚上就给孙孙做饭……” 孩子天真地抱着奶奶:“为什么不可以现在做饭呢?到了晚上,还要很久很久啊。” 为什么要等到晚上?婆婆凄凉地抱着孩子,因为奶奶现在只有这一把谷子,还要到别人的地里去捡,还不知道,会不会被人打死,晚上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 望着天色,天色怎么如此昏黄灰暗?就像在酝酿着一场更大的灾难。 “稻谷。”突然,有个清脆的女孩的声音在头顶说。 婆婆吃了一惊抬起头来,看见一个穿粉红樱花衣服的女孩摊开手,掌心里是一把稻谷,不不,不是稻谷,是干净的、雪白的大米!她的目光往上移,那女孩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看见了她惊愕的样子,把大米放在她手心里,把手收回背后去,有些腼腆地笑了笑,弯起了眼睛,好可爱。 “神仙姐姐?”孩子惊奇地看着她。 女孩有点羞涩,把另一只手伸了出来,把握在手心里的另一把大米也放在婆婆的面前:“现在可以做饭了。” 孩子吸了吸鼻子:“神仙姐姐,你好香啊,像饭团一样香。”他从未见过北方的樱花,只觉得最香的就是饭团的香。 饭团?女孩有点惊愕,随即笑了,背起手,低下头看他:“灾难很快就过去了,等着奶奶做饭去吧,要乖啊。”她教人的口气也像个孩子,柔柔地。 “这位姑娘,不,这位仙姑,”婆婆要给她磕头,“苍天有眼!苍天有眼!” 女孩的笑声风铃一般清脆,“不要啦,婆婆,你带着孙儿到那边山头去躲一躲,过会儿要地震了。” “地……震?”婆婆用衣服兜着大米,紧紧地抓着孙子,“要地震了?” “是啊,”女孩笑颜灿烂,“不怕啊,不是很大的地震,躲到那边山头去,就不怕啦。”她遥遥指着那边的山丘,“这里可能要全部给震毁了,去那里吧,那里安全。” “仙姑……仙子。”婆婆抱起孙儿往那里走,嘴里喃喃地念叨着。 “去那里吧,已经有很多人都去了。”女孩递给她一个布包,“这是稻谷,你带着,去山上做饭吧。” 婆婆突然咚咚对她磕了两个响头:“老婆子从今往后,必定尽心尽力供奉仙子。” 啊?女孩只是灿烂地笑着,从衣服上解下一条带子,小心地帮她把兜在衣服下摆的大米系好,“去吧,那边山上有个人也会帮你的。”她很认真地说了一声:“我不是神仙啊,不要叫我仙姑。” “那么姑娘是?”婆婆呆呆地看着她在自己又残又破的衣服上系了一条粉红色的丝缎,打了一个漂亮的结子。突然看见那如花般灿烂的女孩侧过头来,笑道:“我叫千夕,”她指着天空,“因为,我要陪伴一个人一辈子,陪他一千个除夕,就算分开了,死去了也还是会在一起的。”她这样说,婆婆不懂,只是呆呆地觉得她笑指天空的样子很美。 孩子却好奇地拉拉她的衣服,“山上还有像姐姐一样的神仙吗?” 千夕很认真地想了想:“山上没有神仙。” 孩子露出失望的神色。 “但是山上有一个和我一样‘像饭团一样香’的人。”千夕拍拍孩子的头,笑着:“记住啊,上了山之后,问他要饭团,他会给你的。” “哦。”孩子乖乖地点头。 千夕自豪地向着夕阳去寻找下一个需要她帮助的人。 夕阳风里,她的衣袂飘飘,灿烂的笑意,就像一个,真正的神仙姐姐。 谁说谁是妖孽呢?如有妖孽的心,神仙也是妖孽,如有神仙的心,妖孽也是神仙。 天空中,有个人一直看着这一切。纯洁皎洁,散发着光线的白色,所以人们从地下往天空看,不可能看见他。看着千夕踏着夕阳,他若有所思地,用右手的手指轻轻敲了两下左手的指甲。 那边的山丘上,通微用他孤意如莲,忧悒如月的气质,淡淡地面对着一千多名被千夕通知前来避难的百姓,上来一个,就递给一份饭食。 他可没有千夕那样温暖的笑颜,其实地不地震,他无所谓,他会在这里,只因为千夕。那是她的慈悲,而不是他多情。 他就那么淡淡地坐着,等着千夕最后上来。他那孤寂冷傲的气质合着一股淡淡清冷的莲花香,就足以让上山来的人乖乖听话,秩序井然,谁也不敢大声喧哗,只是偶尔偷看通微那么两眼,心里还有些发悚。 此时山下突然起了一阵轻微而宏远的轰鸣,山上的人纷纷惊骇相拥,有些大胆的就站上山头看。只见山下原本他们生活的地方,起了一阵灰黄的尘烟,因为遥远,大地似乎在无声无息中龟裂成许多不相连的片断,还有些牲畜在摇晃起伏的大地上奔跑,有些掉进龟裂开的裂缝里,虽然山高听不见野兽的嘶吼,但是这样远远眺着,因为无声,所以更显得生命消失得简单,而且迅速。 天地,喜怒无常,天地动怒,人命就如同草芥。 在裂缝之间,有些来不及上山的人比之牲畜在裂缝之中更显得渺小,挣扎之状,也更为悲惨,却有一个粉红色的影子,往往在这千钧一发,把人拉了上来。 通微带着淡笑看着,悠然抱膝望着苍天。你看,你不让她出世,她偏偏要出世;你认为她不可容忍,她却被这些百姓们当作神仙,越发地向你膜拜,说到底,你该感激她的。 “通微!” 山头上一声清脆的呼唤,随着十几个劫后余生的人奔上山来,一个粉红色的人影一闪,扑入通微的怀里,笑颜如花:“救人很开心呢。” 通微不置可否地托起她微微带汗的红扑扑的脸颊,她的身上此刻洋溢着橙花的香味。通微托起她的脸,吻了下去,唇边,微微带了一丝促狭的笑意。 千夕被吻了一下,呆了一呆,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满脸绯红:“你干什么啊!” “哈哈哈——”周围原本被通微的冷淡压得死寂的人群,突然都笑了起来。 “傻孩子,公子喜欢你啊,你们富贵人家或许以为不成体统,但我们乡下人不讲那么多规矩。”带着孙儿的那个婆婆把千夕绑在她腰上的粉红丝缎解了下来,给她系在头上,打成一朵花,“从明儿开始,你就不要穿姑娘衣服啦,算是现在老婆子给你做媒,嫁给这位公子了。”婆婆老皱的脸笑得像一朵菊花,“像神仙一样的姑娘,肯定是老天爷生错了,把仙姑放下凡间来了。阿弥陀佛,真真漂亮的姑娘,怎么见得就有这么大本事?要是我家阿狗日后娶到这么一个花朵似的媳妇,我在地下都要笑醒了!” 婆婆一边打花一边唠唠叨叨,千夕又羞又恼的眼睛亮亮的,清晰地映出通微的影子,四周的人开始欢笑起哄。通微似笑非笑,那眉宇间的孤意冷傲,升华成了一种——我本傲然超脱于人世间,俯首看红尘,只为你一个人,我愿坠入红尘,只要,你能和我在一起——那样偏执的温柔。 “通微。”她怔怔傻傻地低唤。 “嗯。”通微在距离她很近的地方,宠溺地应了一声。 千夕笑靥如花,再一次扑入了通微怀里。 我不说感动,只因为,我和你一样,一样。 ——***—— 夜里。 祭神坛。 “叮咚”两声,钱币互撞的声音。 “没见过,做神的人也喜欢钱的。”降灵的声音,依然闷闷的,无可无不可的。水晶般诡异漂亮的他在祭神坛上漂浮,缓缓地起伏,望着天空中缓缓降下来的一个白色的影子。 降下来的人一手抛起两个钱币,在空中互撞了一下,才划过一道弧线落入掌心,闻言古怪地笑了笑:“啊,我不是神。好久不见了,降灵,没想到你这家伙居然还在这里,算算有多久了?一千多年了?嘿!”白色的人影背后隐约有着洁白焕发着圣洁光辉的羽翼,但是在夜色里,隐隐约约的,似有,还无。 “都过了这么久,你还是使者啊。”降灵漫不经心地道:“我以为你应该晋升为神仙了,结果你还没有。” “叮咚”,又是钱币的一声撞击,白色的使者也是那么无可无不可地回答:“我对做神没有兴趣,过了这么多年,论资格你早就可以入天,为什么你还留在这里做鬼?你问过自己没有?” 降灵也是困惑地回答:“为什么我还留在这里做鬼?我忘了。”他抬头看着“使者”,“你又为什么不肯成神?做神有什么不好,” 使者饶有兴趣地只是抛着那两个钱币,那是两个有着古老花纹的银币,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东西,“为什么不肯成神?”他想了想,耸耸肩,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地回答:“谁记得?做使者有什么不好?”他缓缓降落下来,和降灵平视,“天地两大使者,善使者,恶使者,既然善喜欢多管闲事,处处做好人,我自然乐得清闲。” “恶使者?”降灵奇怪地看着他,使者的轮廓优雅尊贵,有着一种圣洁的光彩,“你不是叫——”他自言自语,“我忘记了,你不是叫……什么的,那个名字么?怎么——” 使者狡黠地笑,“忘记了就算了,从前的事现在还有谁记得?毕竟都是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了。”无聊地抛起钱币,再一次“叮咚”一声,“我和善商量好,恶使者太难听,他叫做善,我叫做使者。” 降灵根本就没注意听他说话,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从前的事还有谁记得?一个成了神,一个成了鬼,还有些什么人,早已忘却。一千多年前,究竟发生过一些什么?他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死去的?又是为了什么而留在这里徘徊千年不改? 谁知道呢?就像使者说他忘了为什么执意不肯成为神,千年以前的过去,是刻意被人遗忘的吧,或许,有一段比死亡更惨痛的记忆,所以…… “叮咚!” 钱币再度相撞,使者无聊地看着手心里的钱币,“这次如果不是个小妖闹得不得安宁,我差点忘了你还在这世界上。” “哦。”降灵一点也不觉得什么,“我也忘了,太久了,我连你的名字都忘了。” “嘿!”使者嘿嘿地笑,“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没脑。” 降灵无所谓地在祭神坛上转了一个圈,穿过月光,“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他显然也想学着使者的口气说一句什么,想了很久,才说了一个词,“很坏。” 很坏?使者摇摇头:“这么多年了,你还真是一点进步也没有。亏我这么殷勤来看你。”他微微竖起一支手指,漫不经心地问,“前些日子,听说你被那背叛者的后人,封到了这石头底下?你还真不怕羞,这种事情,居然也可以让它发生?” “哦。”降灵听了和没听见一样,也不觉得这是一种教训加讽刺。 “哦什么哦?”使者耸耸肩,指甲对着钱币一顶,“叮咚”两声,钱币从空中掉落,划成两个闪烁着银光的弧线,滚到祭神坛上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通微和我打赌,说就算是鬼,也不一定抵消得了他符咒的力量。”降灵看着那两个银币滚落的方向,“而且他说,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的,”他自言自语,“他说,不会总是只有我一个人的。” 嗯?使者微微扬起眉毛,原来如此。怕——降灵——寂寞吗?所以故意把他封到祭神坛底下,让圣香来救他,让容隐来救他,以此证明,大家都是关心他的。 关心?使者伸了一个懒腰,真是可笑的人类,降灵不会懂得什么叫做关心,就算你叫一千个人来关心他,他还是不会理解的,就像当年一样,他到死,也不懂为什么有人会拼了命来爱他,也有人,会拼了命来恨他…… “唉,”他打了个呵欠,自言自语,“无聊,我要回去了,你呢?还在这里等啊?” “等?”降灵迷惑地问,“我要等什么?” “我怎么会知道?你要等什么,你不知道,却来问我?”使者摇头,“等天亮喽,我要走了,你慢慢等。”他慢慢地升上去,隐约,背后有张开的,散发着丝弦般光线的,圣洁皎洁的羽翼,笼罩着一层的洁白的光晕,“下次再见了。” “再见。”降灵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声,依旧在黑暗中飘浮着,水晶般诡异的漂亮。 “你还真不留恋啊,有时候我也不得不羡慕,你这没脑的好处。”使者缓缓地上飘离开,声音也渐渐地远去。 降灵也渐渐散去,天亮了,天亮了,他等到,天亮了…… 每一个天亮。 每一天,他都等到天亮,但要等的,真的只是天亮,而已吗? 天,不需要等,每天,都是会亮的。 每天,太阳会从相同的地方升起来。 一千多年…… 都是,一样的…… 第10章 (1) -------------------------------------------------------------------------------- 通微一掌的瞬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通微这一掌用尽全力,甚至用出了他十二层的功力,一并发泄他这一个月来的哀戚,一掌接触到了实处,掌力一吐无遗。他心头滚着一片火热,一片冰凉,太多太多的凄苦,像一团冰凉的火焰,如果不能借此倾吐,可能就要把他整个人焚毁,烧尽,变成飞灰……这一掌吐了出去,他的心头微微一清,这才脸色微变,他才知道,和他对掌的人是谁?! 好——惨——圣香双掌交实,一连退了七八步,“砰”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对于活了二十多年的圣香来说,大概就是今天最凄惨了!他非但没有人怜爱疼惜,反而作了一回他从来都不想做的出气桶。 通微如影随形,跟着纵了过来:“你,”他的脸色仍然很阴沉,但是眉宇间郁结的哀戚已经大见消散,至少没有了那一个人郁结致死的寂然。他的心情还没调整过来,关切的话他说不出口,只用他一双眼睛望着圣香。 圣香双手撑地,脸色苍白,却还是笑吟吟:“我终于试出来,你这巫婆的底限,咳咳,底限是多少了。”他分明就不见得好受,却还是笑,一张玲珑漂亮的脸一刹那变成极度苍白,神态还是圣香的神态。 “你,没有受伤吗?”通微对他伸出手,神态有点默然。 “差一点,”圣香呵呵地笑,“你这巫婆,也就比我强那么,一点点,要打伤我,大概还差那么一点点,”他收起撑地的一只手,压住胸口,咳了几声,“不过你这一掌大有前途,可以匹敌什么密宗的阿曼罗大手印,好好的发扬光大,也许你也可以自创一门什么巫婆宗敌我不分见人就杀手印。” “闭嘴!”通微冷冷地看着他,“不要这么多话,多嘴多舌,是在嫌你自己命长吗?” 圣香古怪地看着通微,叹了口气:“如果不是我已经看了你一炷香时间了,我肯定以为你是冒充的!”他拍拍尘土从地上爬起来,“我认识的巫婆,从来不发脾气,淡淡得像一朵莲花,香香得也像一朵莲花,多干净多舒服的人,怎么会变成你这幅样子?” 通微的脸色陡然煞白,苍白得不见颜色,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乌黑得深不见底,那是,千夕最常有的表情,他似乎在颤抖,又似乎,等待着什么温暖的东西可以温暖他的寒冷,摇了摇头,他什么也没说。 圣香站了起来,一只手还压着胸口,他大概被通微一掌诱发了心病宿疾,这一会儿已经痛得连眉头都皱了起来:“巫婆,你听我说,其实,生生死死,也不一定就真的如你想象的那么重要,是人都要死的,只要在活着的时候没有遗憾,活得快乐,那么就算死掉,也不算是很痛苦的事情。”说了这阵子话,他的鬓角开始渗出冷汗,他的心病宿疾虽然不太严重,也不常发作,但发作起来还是很要命的,“就像我问降灵,我会不会长生不死?降灵说,不会。”他真挚地看着通微,叹了口气,“你知道吗?这是人人都知道的答案,但是我仍然忍不住要问,因为,我真得很怕死。” 通微失去神采的眠珠这时候才微微动了一下,他从来没有听嬉笑怒骂游戏人间的圣香,对谁说出几句心里话,今日如果不是他特意要留下来劝他,他绝不会说。 “从小人家就告诉我我有心病,说我长不大,说我会早死,”圣香眼里有疲倦的神色,“我从来都不爱听,我喜欢花,喜欢鸟,喜欢白糖花生,喜欢玫瑰糕点,还喜欢美人喜欢被人宠被人纵容,我怎么舍得死掉?所以我挖空心思地要多活久一点,我学武功,我很会保养自己,很会保护自己,因为我真的舍不得就这样死掉,这个人世,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可以玩,有那么多人纵容疼惜我,我怎么舍得死掉?怎么忍心死掉?一直到我遇到岐阳。”他的眼色微微有些深,“从那个时候起,我真的知道自己不会早死,突然之间,我完全地失去了目标,你明不明白那种感觉?我花了十几年去做的事情,突然之间,别人告诉你,你做到了,事情解决了,那我呢?我往后要怎么办?我已经,习惯了那种努力,习惯了以为自己会死掉的想法。” 通微沉默地听,圣香很罕见要对人诉说心事,这一席话,大概这一辈子,他不会再说第二次。 “我突然觉得,其实,死掉也不是一件真的很令人害怕的事情,我为了活下来努力了十六年,等到我真的不会死掉了,才发现,自己这十六年,恐惧的时间多于快乐,担惊受怕的时候,多于我闭上眼睛睡觉的时间,虽然我总是笑,但是我心里真得很害怕,没有人能够帮我,”圣香闭上眼睛,“我就这样过了我自己的十六年,有必要吗?知道了不会死掉之后,我突然觉得,一个人活得长还是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活着的时候,不要有遗憾,在死的时候,不要有牵挂,那么生生死死,活得长活得短,都是一样的。我荒废了我的十六年,其实,完全没有必要!” 通微凝视着圣香,这样一个锦绣富贵的少爷公子,脑子里究竟,想的是些什么? “就像蜗牛有蜗牛的生死,蜻蜓有蜻蜓的生死,一棵青菜一棵白菜也有它的生死,寿命长短并不是一件值得遗憾的事情,值得遗憾的是,在死去的时候,是不是还带着不甘愿的心情?是不是还有些东西无法放开?遗憾着有些东西我这一生都无法得到?”圣香的发丝在风里飘动,“如果可以无憾,活到一百岁和活到二十岁是一样的。” “你想说什么?”通微沉默了许久,才开口问。 “我想说的是,如果她是甘愿为了你死去的,你不必为她痛苦,因为她并不一定有遗憾。”圣香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你不必为了她的早夭而感到痛苦,她为了你活着而死去,你活着,她就不会哀怨的。” 通微冷笑:“我不是在哀怨她死去,”他抑住眼泪,“事实上她死去五年,我从来就没有后悔过,在樱花开放的那一天,看见她死亡……” 圣香的心病宿疾发作过一阵缓和下来,他微微摇了头,乌黑的发丝就在他眼前飘:“我只是不希望你痛苦。” “我是在怨恨一直到她死,一直到她魂飞魄散,我们还没有爱过!你知道吗?”通微紧紧地握起拳头,“我们还没有认真地爱过,还没有真实地爱过!那一年,她十五岁,我十七岁,我们都还太年轻!太年轻……”他的眼眶再一次好热,“我们还没有真的爱过,她就死去。然后让我打成魂魄的碎片,我怎么能没有遗憾?她怎么能够没有遗憾?她……她……从小就跟在我身后,死后魂魄跟随我五年,我竟然不知道!我亲手杀死了她,她不曾恨过我,而我,就在也许可以和她见面的一个时辰之前,亲手、再一次,把她毁灭!”他眼里是狼狈的热泪,“我修炼道术是为了和她见面,不是为了毁灭她!可是我……我……”他说不下去,用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己,似乎感到非常非常地冷。 圣香无语,他的脸色也很苍白看着通微。 “这一次,是我永远地失去她。人死,还可以化鬼;魂散,连形迹都没有,没有来生,没有梦,我将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挽留不住!”通微紧紧地抓住那一串魂石,“她留下一串石头给我做什么?嘲笑我连最在乎的人的形状都保不住吗?”他说到最后,已经无法掩饰地泪流满面。 “不是的。当人有遗憾未消,心愿未了的时候,总会有着特别的力量,有些人会特别地勇敢,有些人会特别地坚强。尤其鬼,那几乎是一个人强烈要得偿心愿,要实现愿望的希望的凝结,你要相信,如果她和你一样有着遗憾,她必会有强大的力量,可以创造奇迹。”圣香把一个东西交在通微掌心里,让他握住,“你如果爱她,就相信她,如果她有遗憾,就会有奇迹,她留下了魂石,就是留下了转机。” 通微无暇看圣香给他的是什么,他已经太狼狈,无法兼顾那许多。 圣香拍拍他的肩,苍白的脸上泛起一抹笑意:“你要相信天,相信奇迹,像你这样的人,苍天是不会亏待你的。” “像我这样的人?像我这样,世间最不祥之人?”通微低低地道。 “无论她是生是死,能生能死,我都希望你能够看得开,为了你能够活着,死在你的怀里,然后为了你魂散,未必就是一种悲哀的结局。”圣香笑了,“就好像如果我今天死了,我也不会太怨老天爷一样,我这几年,实在玩痛快了。” 通微凝视着圣香,也许圣香说的不一定对,他也不会听,他也不会信,但是圣香今天一席话,足以令通微终生不忘!“你真的不是怕死吗?”他低声问。 圣香笑意灿烂:“啊?我怕死,因为我也有遗憾,但是我没有野心,就算老天爷要我立刻死,我立刻听命。”他比划了一个引颈待戮的姿势,“我虽然有遗憾,但是并没有像你一样有野心。” 圣香意有所指。 通微不是圣香,他没有圣香达观知命,没有他活得潇洒自在,没有他想得透彻,但他比圣香激烈,他的感情比圣香来得深刻,深得刻骨,深得,如果得不到解脱他就会毁了他自己!他有野心!他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何况,那份感情,本就属于他的!是他错过,是他罔顾,是他,亲手毁灭了所有可能的快乐!所以他无法原谅自己!爱得越深刻,就渴盼得越热切,渴盼得越热切,在一切消失的时候,遗恨就更加灼热得烧伤了自己。因为对得到太渴望,所以在失望,甚至绝望之后,对自己有着深深地怨恨,甚至是怨毒啊! 不能,原谅自己—— 他没有圣香达观,所以虽然他明白那个道理,他却做不到—— 要真正地看破生死,要超脱到连爱也看淡,连自己最渴望的东西也能泰然,能真正地洒脱自在,他不是圣香,他做不到!或许他的血液里,天生就偏执得疯狂,对于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如果得不到,要么毁灭,要么,让整个世界陪葬!因为如此,所以他无论经历了多少悲哀起伏,多少生死烟云,多少寂寞等待,那渴望,都不会消褪了激情和灼热!他无法淡然,无法淡然!但是,至少如今,他心里抑郁的痛苦,已经随着他那一掌和他自己的狼狈,发泄了出来,至少他现在可以控制住自己,不做出一些疯狂的行为出来。低下头,圣香塞在他手里让他握着的是一本《金刚经》。 “圣香,我感激。”他没说他到底是听进去了多少,也没说他愿不愿意看开豁达,只不过用力拍了拍圣香的后背,说了这五个字。 ——*完*——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一阴阳师 「降灵。」 殿堂之中,神坛之上。一人闭目独坐。 一个黑衣男子缓缓推开神殿的大门,沉重的大门发出「咿──咿──」的声音,在地上划出长长的擦痕。他叫了一声神坛上静坐的人的名字,「叮当」一声微响,一只猫儿自神坛上跳下来,轻捷地落在黑衣男子面前三步处。 猫儿的颈上系着红丝绳,绳上系着两个圆铃,如仔细看的话,那铃中心并没有东西,但它仍然发出微响。 神坛之上盘膝坐着一位阴阳师,他是一位穿着长袍的男子,一头长又整齐地垂在腰间,左耳之下的发丝用同样的红丝绳系了两个圆铃。他俊脸柔肤,乌眉灵目,长得非常漂亮。听闻黑衣人的声音,他睁开眼睛,「阿鸦。」 黑衣人微微点了点头,简略地说:「平靖王有请。」 「平靖王?」 「皇帝的哥哥。」黑衣人淡淡地说。 降灵缓缓地从神坛上站了起来,长长的冠袍随着他的脚步一步一步拖下神坛。「咿呀」一声,他推开神殿的大门,门外便是台阶。在他推门而出的一刹那,门外齐刷刷地响起一片尊呼:「神州阴祀,洪恩广济!」 台阶上整整齐齐地跪满了人,在降灵走出门时,台阶上的人纷纷叩首,那千军万马之威,即使是圣驾到此也不过如此。 九百九十九层的石阶之下停着一辆马车,车身镂丝嵌银,极是奢华。一人于车前遥遥举手为礼,朗声说:「平靖王有礼,敢请祭神坛降灵大师京城一行。」 马车前的男子莫约四旬,三缕长须,相貌清隽,衣冠楚楚。 传闻平靖王不理朝政,喜于游山玩水,又喜微服,如今如此兴师动众地前来祭神坛,所谓之事即使不是惊天之事,也堪称「大事」二字了。阿鸦看着降灵一路走下的身影,缓缓抱起地上降灵遗留下来的白猫,脸上的表情不知是喜是忧,映衬着门外的盛大场面,他站立门内的身影竟然给人一种孤独和不祥的预兆。 祭神坛降灵是举国以内最富盛名的阴阳师,据说他能去常人不能丢的地方,善于收降最诡异的妖魔,如今平靖王以盛礼相邀,必是京城之中出了什么诡异之事。 等降灵走到平靖王面前时,平靖王才看清楚所谓「国内第一阴阳师」竟是如此年轻漂亮,那张脸就像画出来的一样,眉眼唇线无一不给人完美之感。但也许因为太完美去,竟凭空泛起一层重彩般的妖异。 「降灵大师?」 降灵点了点头,于是平靖王礼让,请贵客上坐。 车夫缓缓一提缰绳,四匹骏马踏蹄,不一会儿,马车便绝尘而去。 「喵呜──」祭神坛神殿里的白猫轻轻地叫了一声。 黑衣男子轻轻摸了一下它的头,把它放下来任它去吃食。只听「索呼」一声,刹那间猫盆旁边多了许多老鼠,和猫儿一起吃着猫食。 他轻叹了一声。每夜都打开窗户让野鼠进来偷食,让猫和老鼠在同一个盆子里吃饭的降灵啊!去了京城,能够平平安安地回来吗? 「本王请大师到京城一行,主要是为了月夜杀人魔一事。」平靖王说,「大师可曾听说近来京城每逢十五月圆时,就有人被四肢撕裂,惨死于小巷之中?」 降灵的眼神望着马车的底部,喃喃地说:「月夜杀人、四肢撕裂?有很多邪灵都会这样做。」他没看平靖王,也没有尊称。 「人说杀人现场都会闻到一股淡淡时莲花香气。」平靖王又说。 「莲花香气?」降灵摇头,「邪灵没有香气。」 平靖王被他顶得有些尴尬,「是吗?」 「是啊。」降灵随口应了一声。 这种人他没见过。平靖王觉得诧异,像他一直在想着什么,也像是他天生有些迟缓,脑子里什么也没想。以他的阅历竟然分辨不出来降灵究竟是聪明到随时想着另一件事情,还是笨到一句话要过好久才能想明白。 「我不聪明,」降灵突然说,「阿鸦说我不聪明。」 平靖王陡然起了一阵冷汗,他竟然随口解答了他心中的疑惑?「大师可是会……读心术?」 降灵凝眸想了很久,才回答:「我真的不聪明。」 他一直在回答他心里想的疑问!平靖王这下确信:作为全国第一的阴阳师,降灵他──绝对有着读心的本事! 「邪灵没有香气,人会有的。」降灵又说。 平靖王又呆了一呆,他已把这话题忘了,降灵听得漫不经心,却仍然牢牢记得。 又过了一会儿,降灵说:「我要闻一闻才知道是莲花的香气,还是婆罗门花的香气。」 他说得并不太认真,似乎只是随口说的,但平靖王却有些悚然。他并不笨,只是反应有些慢、绝对不笨!一件事他记住了就不会忘记,这种能力──怎么能说笨呢? 「我不聪明,阿鸦说的。」降灵随口又说。 「婆罗门花?那是什么?」平靖王对降灵起了一层惊服之意,不禁用心听他说的话。 「很漂亮的花。」降灵说。 「生长在何处?」 「有很多很多雪的地方。」 「很多很多雪?可是北方严寒之地?」 「北方?」降灵眨了一下眼睛,「不是你想的那种雪。」他径自说。 不是他想的那种「雪」,那么难道是──血?平靖王陡然起了一层寒意,在有很多很多血的地方生长的花,究竟是什么花? 一路上谈谈说说,半个月后到京城。 降灵被平靖王请进了王府。 京城已有十八个人无辜丧命。开始丧命的还只是些地皮流氓,在第十个人死后,杀人魔似乎已经不再选择对象,连孤儿寡妇都杀了。 「降灵大师,这里请。」一位掌灯的女子引他前去平靖王给他准备的房间。 到达王府的时候已经月彼里,王府深处已经熄灭灯火,走廊一片黑暗,灯光就在掌灯女子的手里摇摇晃晃,感觉却很温暖。她的背影苗条,个子不高但很均匀,一头黑发精巧地盘了个髻了只斜插着一支银簪。 「你身上有灵气。」降灵突然说,「是巫女吗?」 「巫女?」掌灯的女子微微一笑,「我只是王府里给大师带路的女子,怎会是巫女?」说着她「咿呀」推开了一间房门,门内桌椅床褥都已备齐,而且都是第一等品格,「大师请进。」 她引燃了房间里的灯火,照得屋里十分明亮。降灵看了一眼,对尾里虚空中存在的东西说:「走开。」 突然起了一阵微风,似乎房里有个东西穿门出去了,烛影一阵撼晃。掌灯女子微微一笑,持着灯烛站在门边,那种平静厚实的感觉,宛若她整个神髓散入了烛火中,那么明亮那么温暖。刚才在屋里的是个吊死鬼,样子恐怖,她分明看见了,却不惊不诧,很平和地微笑着。 别人都会害怕的。降灵想。 「大师为何不怕?」她不会读心,但看见了降灵的疑惑。 「它会怕我。」降灵答。 她微笑着说:「是啊,它怕大师,师宴有大师在旁,为何要怕呢?」 如换了别人,必要会心一笑,赞这位黠慧温柔的女子,但降灵只是随口「哦」了一声。 「我饿了。」 她轻轻领首出去。 自从阔别了信巫教之后,还是第一次有人一眼看穿──她是一个巫女。 她是一个巫女。 她曾经是一个在信巫教中地位很高的巫女。 不过,现在不是了。 「师宴!」遥遥地,有人喊她,「师宴姐,能帮我调一下琴弦吗?」 「来了。」 她正好路过王府三公子的房间。三公子正在调弦,却似乎拧得不好,见了她满脸喜色,「来帮我调弦!师宴姐你最好了。」 她微微一笑,竖了一根手指在唇前,「不可以,我现在要去给降灵大师端晚餐。」 「降灵大师可以让他等等,反正他已经等了那么久了。帮我一下嘛。」 王府的三公子和师宴年纪相仿冷。莫约二十三四岁。自小娇生惯养的三公子娶妻早已以师宴为标准:人品好、性格好、样貌好。这三好一出,就是他至今挑不中一个如意的妻室的原因。为了这事王爷也很头痛,曾问过师宴的意思,师宴却说早已打定注意今生不嫁,王爷也无可奈何。 「不可以。」她一笑即去,「降灵大师饿了。」 师宴啊!三公予挫败地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她明理懂事,温柔体贴,只可惜不管他怎么追求,师宴也只给他嫣然一笑,只当他是孩子那样宠着,却从来不和他说一句真心话。 不,师宴从来不和任何人说一句真心话,虽然她的笑容和言辞都是那么动人,动人得一不留神就误以为她和你一样真心真意地坦诚待你。但相处久了就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为何要来王府做事、为何总能微笑得那么愉快,她从不说给任何人听。 刚才那个女子心里……降灵在慢慢回想,有一种弹琴的声音,像因为心里一直唱着好听的曲子,所以心情一直都很温柔愉快。那首曲子啊……他记了很多事,慢慢地一件一件回想过去,那是一首……《清商》啊。 一首名为《清商》的曲子,非常温柔姣好的…… 如烟而过般的曲调。 「大师,吃饭了。」师宴端了宵夜进门,见降灵一直看着门等她,那双描画一般的眉目让她稍微吃了点儿小惊,随之嫣然,「在等我?」 「《清商》。」降灵没头没脑地随口说。 《清商》……她怔了一下,展了一下眉头,「降灵大师果然是降灵大师。」她把手里的酒菜盘子放了下来,「曾经有一个男人为我弹奏了这首曲子,不过他后来……」她笑了,没再说下去,「我总想记着那些让人开心的时刻,忘记那些让人不开心的时刻。」 「哦。」降灵不知是否有在听,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真是个出奇敏感的男人。师宴有点儿想笑,会读心的男人,听见了她心里的《清商》。直觉、迟钝、满不在乎,却因为这样而让她觉得降灵是个敏感的男人,甚至是温柔的。本想离开,但因为出神顿了一顿,她回过神来惊讶地发他吃饭就吃白饭,酒菜一点儿也不吃,不免有些惊愕。难道他不知道「吃饭」 不止是吃饭,而是要和菜一起吃得吗? 「酒菜不好?」这已是厨房精心准备的宵夜了。 「那家伙吃素的。」 窗口突然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 回头一看,一个黑衣男子怀里抱着一只白猫站在门口。她不禁扬起眉,「贵客?」 「阿鸦!」降灵却眼睛一亮,站了起来。 「你走了以后,这东西吃不下饭。」黑衣的「阿鸦」简略地解释他为何会到京城来,提起那只猫放在降灵怀里,「你自己带。」他却不说他自己也担心得几乎食不下咽。降灵如此单纯,就算擅长读心术,他也未必能保护好自己不被歹人利用。 「我很好。」降灵已经先知道他担心,淡淡地说。 阿鸦点了点头,怀疑地打量着微笑的师宴,「她是谁?」 「她是师宴。」降灵说。 从降灵嘴巴里──除非偶然,否则要搞清楚一件事的来龙去脉很难,阿鸦早已领教过降灵前言不搭后语的习惯,闭嘴不再问,但防备的目光没有离开过师宴。 他有一个好心人关心着……师宴嫣然一笑,带上了门出去。 降灵抱着白猫,把脸颊贴在白猫背上。他很喜欢白猫身上的温度,每每无事就这么和猫抱在一起。过了一会儿,他说:「阿鸦骗我。」 阿鸦早就知道会被降灵揭穿,但也不免有些脸红,背过身去不答。 「阿鸦是躲在马车顶上和我一起到京城的。」降灵说。 如果不是和他同乘一车,又怎会同时到达王府? 王爷为降灵预备的马车已是最快,不可能有其他车辆比王爷的马车更快了。降灵虽然要想很久,但一点儿也不笨。 「京城是危险之地,不宜久留。」阿鸦说。 「哦。」降灵随口应了一声。 二师宴的心 「昨夜又发生两起命案,一起在城中,另一起在这里。」平靖王展开京城口,指点着图上一条小巷的东西两头,「这一起命案先发生,另一起间隔一炷香时间。这凶手由东向西走,极其凶残大胆。他行凶的时间是城中夜里繁华之时,差不多行凶完毕尸体就立刻被人发现了。」 「哦。」降灵垂眸看着那地图。平靖王指着城中,他却一直都在看地图的花边。那地图的花边画的是一只只简笔小鸟,他一直都在看那个。 「据发现尸体的路人称,曾经看见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匆匆从小巷离开。」平靖王指了指降灵背后的阿鸦,「身材和大师的辅助差不多,是个高大的男子。」 「哦。」 「大师可要到现场一查,如果不是邪灵作祟,便可请捕快擒凶,不一定劳驾大师。」平靖王说,「但不知以大师的神通,能不能知道凶手是谁?」 「哦。」降灵站了起来,转身往走外,倒是让平靖王愕然。 阿鸦微微抱拳,「王爷要他往现场一查,他便往现场去了。降灵不善言辞,还请王爷海涵。」说着,他紧随降灵而去。 这祭神坛的两人,倒是配合默契。平靖王微微一笑,刚开始他把阿鸦当成了降灵,毕竟阿鸦身材修长、样貌庄重,颇像传说中的伏魔者,怎知降灵是这般比鬼还漂亮的娃娃?回想起降灵的容貌总是让他不安,那种漂亮让他隐约想起某种东西,但一时又说不出来是什么。 「王爷,请用茶。」门缓缓地被推开,师宴端茶而入。 平靖王点了点头。师宴是两年前来到王府的,说是婢女,府中人却从未把她当婢女看,都希望她能嫁于三公子为妾,但她始终不允,「辛苦你了。」 师宴微微一笑,「王爷言重了。」流目四顾, 「大师出去了?」 「不错。」王爷额首。 「这是什么?」师宴从方才降灵坐过的地方拾起一张纸片,那纸片上弯弯曲曲画了许多血色印子。 平靖王也脱口而出:「咒符!」 为什么降灵身上会有咒符?难道他对王府竟然有歹意不成?平靖王涌起一身冷汗,却听师宴说:「这不是术师的咒符。」 「不是降灵的?」平靖王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这是诅咒符。」师宴缓缓把那张符,凑近她端来的茶水,只见「呼」的一声,那张符骤然起火,随后熄灭于茶水中,「属性火。」 「什么意思?」平靖王惊惧地看着她。 「有人──想要烧死降灵大师。」师宴微微一笑,「不过没有成功。」 她怎么对符咒这么清楚?难道她并非是平凡的温柔女子?平靖王惊疑不定。 师宴微微鞠身作礼,「茶水不能饮了,我再去端一杯过来。」 城中柳姑娘巷。 传说这巷子曾出过一个倾城绝代的美人,叫做柳姑娘,是以就改叫柳姑娘巷。但如今时隔百年,即使是绝代红粉也早已化为白骨,这曾经车水马龙的巷子也是灰暗破落,许多房子将倒未倒,但因巷子处在繁华的两条大街之间,路人还是不少。 衙役和捕快拦住了整条巷子,降灵走入的时候尸体已经移走,但仍留下了不少血迹。 婆罗门花的香气……他站在巷子中心闭上眼睛,微微仰头深呼吸了一日气。空气中依然残留着少许婆罗门花的香气,清冷而残酷的香…… 阿鸦在看衙役所做的记录,「降灵,这两人都是死状惨烈,在这种路上不可能有很长时间用刀子去做这种事,我认为是诅咒。」 「失去控制的诅咒师啊。」降灵喃喃地说。 「不,这是个相当残暴的家伙。」阿鸦淡淡地说。 降灵随着残留的香气往巷子西边走去,「他在附近。」 「杀了人竟然还敢回来看看。」阿鸦冷笑。 降灵走了好长一段路,一直到走出西边巷子口,才突然说:「不,他住在这里。」 他指的是西边巷子旁的一座庭院,那院子门庭森严,楼宇重重,竟是间极富贵极有气派的人家,门前横匾上书:「烈山有子」,笔法张扬,煞是气势凌人。 「烈山有子?」阿鸦皱眉。那是什么东西? 他本是祭神坛边一介隐士,练武强身,渔樵为乐,而后有一日在河边捡到了快要饿死的降灵,从而才有了国内第一阴阳师。他疏于读书,这文绉绉的字眼却是不懂的。 「烈山有子?」降灵「哦」了一声。 「你懂?」阿鸦诧异。 「状元……」降灵说,「状元家。」 这家伙的直觉还真是惊人!阿鸦淡淡地一笑,拉着降灵快步从状元府前走过,回王府了。 「烈山有子。」平靖王领首,「烈山有子,意指‘后土有臣’,的确是本朝新科状元的府邸。」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凶手就躲藏在状元府中,若无证据恐怕很是棘手。大师,你可有把握让那杀人邪灵现形当场?」 「哦。」降灵随口应道。 阿鸦不禁眉头一皱,杀人的是人,不是邪灵,降灵怎么能把他变成邪灵?这家伙说话全然不经考虑,正想开口驳正,降灵突然说:「杀人的是状元。」 平靖王拍案而起,厉声道:「本王和状元郎三载为官,状元品行端正为官清廉,若无证据,既是大师也不能信口开河,诬嘴于人!」他对状元人才品貌都是相当欣赏的,若非皇上指婚,他早有嫁女之意。降灵竟然说他是凶手,无论如何,都难以令人相信。 也不知降灵有没有把平靖王这一番话听进去,一双黑瞳依然如墨那般黑。 「哦。」他又随口应道。 这「哦」一声倒让平靖王怔了一怔,冷静了下来,「无论凶手是谁,还请大师拿出证据,否则本王难以接受。」他拂袖而去。 师宴一旁听着,看着阿鸦皱起眉头、满脸不耐,降灵无所谓的模样,她轻叹了一声:「无论怎样…… 我相信大师的直觉……虽然……」她没说下去,鞠身为礼就欲离开。 「师宴。」降灵突然叫了她的名字,「你认识……」 师宴微微一笑,「是的,我认识状元郎。」 「是他弹琴给你听吗?」降灵随口说。 师宴又微笑了,要小小地更正,降灵啊—是敏感的男人,也是残忍的男人,「是啊。」 「那为什么不生气呢?」 她又小小地吃了一惊,顿了气顿才嫣然一笑, 「你不会骗人。」她笑得那么温柔美好,几乎让人看不出什么别的情绪,「我相信。」 降灵疑惑地看着她,大概是他从她心里感受到的和他从她表面上看到的不符,让他很疑感,不知应该相信哪一个。 她走了出去,细心地带上门。会读心的天真的阴阳师,和她这种表里不一的复杂的女人,那真是一点相似的地方都没有,但为何应总是觉得降灵可爱呢? 轻笑了一声,她缓缓地往厨房走去。 杀人的果然是他。 她十八岁那年遇见了他。那年他风度翩翩,有着一双桃花眼一对调情眉。那年她相信风流倜傥指的就是他,相信翩翩浊世佳公子,相信琴棋书画,还相信有一天她会跟他回家。那年他年方十八,有志云游天下,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为人臣,最后为臣三年要罢官回家。那年她相信他的话,以为爱她的人永远不会骗她……那年他为她弹《清商》,后来嘛…… 「师宴,帮我看一下这朵花是不是长虫子了。」 花圃里的大婶见了师宴就像见了救星,「这是王爷最喜欢的那个碧芙蓉,要是坏了我可就罪过了。」 「好啊。」她一脸笑意,弯下腰去帮大婶看芙蓉花。 后来嘛……他是回家了,不过带了她姐姐回家。 她曾好久都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后来有一天终于突然明白:因为姐姐是信巫教教主,而她不是。姐姐有掌管西南千万巫师的权刃,而她没有。姐姐聪明,她不聪明。再后来,他高中状元离开姐姐去了京城,娶了公主。姐姐没说什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她隔着房门对姐姐说她想通了一个道理,姐姐不理她。 那天她笑脸盈盈地在姐姐房门前说:「喜欢还是不喜欢,没有应该还是不应该,只能怪你好运或者不好运,遇见了好人或者坏人。」 姐姐冷笑了一声。 「别让自己难过,快活点儿吧。」那天她说,「生气一点儿也不好,不会长命百岁。」 房间里的人问:「长命百岁?」 她微微一笑,「是啊,不活得久一点儿怎么会有机会见到自己想要的好人?」 「嘿!」 「所以要快乐、快乐,吃好睡好,锻炼身体,长命百岁。」她笑着推开姐姐的房门,把她从里面拉了出来:「我们吃饭去吧。」 「这花少了阳光。」她对大婶说,「多晒点儿太阳就好了。」 「师宴你真是府里的宝啊,谁娶了你傲媳妇谁准有福。」大婶连连夸她,「可惜我们家小二麻子你看不上眼,否则我真想收了你做媳妇。」 她忍不住眉一弯嘴一抿,露出个酒窝,她好爱笑,「大婶言重了。」挥了挥手,「我走了。」 「慢走、慢走。」 在信巫教过了几个月猪一般吃喝玩乐的生活,未免日子过得太开心,她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告别了姐姐往京城来。她想看他的下场回去说给姐姐听,毕竟姐姐是恨他的,不像她这样玩世不恭。但到了京城远远见到了他,突然发现他清瘦憔悴了许多,一时起了一点儿怜悯,她随便找了间大宅进去当了婢女,真的想看看,他究竟会如何走完这风流倜傥的一生?他的寿命并不长,她知道──她终是信巫教的祭司,是那种很多人都害怕的奇怪的人。 他的名字叫做「江恒」,新科状元,公主的夫君。 她没有想到会遇见降灵,那个和他完全相反的、直觉强烈的、迟钝的、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的、会读心的天真的阴阳师。降灵好可爱,她想起就忍不住微笑。他弄不懂她心思的时候那张疑惑的脸更加更加可爱,让她有戏弄的冲动,可惜她在王府做了两年的温柔女子,突然露出本性来未免惊世骇俗,只得算了。 可惜、可惜,难得降灵身边还有一个紧张他的好友,如果两个人一起整了,想必是很好玩的。 「师宴?」三公子迎面而来,看着她独自笑得开心,不免有些奇怪,在自己身上东张西望,「我身上有什么东西让你觉得可笑?」 「不是不是。」她笑得更愉快,「想到了一件好事。」 「秘密。嘘──」 竖指轻嘘的师宴姣好之中透着一股温柔的俏皮,让三公子忍不住心跳加速,「到底是什么事?」 「啊,这样吧,你来帮我做一件事。」 「啊?」无辜的三公子被心情甚好的师宴拉走,落人了一个本性邪恶的女人的阴险陷阱。 「往前三步,左转,左脚跳三跳,然后右转,右脚跳五跳……」 阿鸦拿着降灵留给他的字条,全然莫名其妙, 「这是什么东西?」 「降灵大师留给你的破解杀人魔杀人诅咒的秘笈。」三公子的书童小甲无比崇拜地说:「应该是这样的:破解杀人魔杀人诅咒的天下第一流必杀秘笈。」 阿鸦额头上的青筋在小小地跳动。他不信降灵会做出这种事,但纸上的笔迹的确是降灵的:这种完全不会用毛笔写字,一个宇一个字圆圆扭扭的跟画符一样的笔记绝对是降灵自己写出来的。 「为什么我要学这种东西?」 「降灵大师说把这个给你,然后他就走了。」小甲小心翼翼地说,「他没说为什么要让阿鸦公子学这个。」 这也像降灵的性格。阿鸦拿着那张写满奇怪步法的纸在发抖,真的假的?为什么无端他要跳这种奇怪的步法? 师宴和三公子躲在柱子后悄悄地看着,看着阿鸦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两个人捂着嘴偷笑。 方才── 「降灵大师,麻烦你帮我抄一分东西好吗?」师宴带着温柔的微笑走进降灵的房间,恭敬地递上一张纸条。 「哦。」降灵正抱着猫儿坐着,闻言应了一声,乖乖地拿起笔来抄。他的字虽然不好看,但很快就抄完了,「给你。」 「刚才阿鸦公子说要请降灵大师到城里紫骝居吃饭。」她微笑着收起那些纸,从容不迫气定神闲。 「哦。」降灵站起来就往外走,也不想想阿鸦到底有没有请他吃过饭──实际上,这么多年以来阿鸦只有吃他白饭的份,哪里有请他吃过饭? 好可爱……师宴等他出去了,才敢在心里偷偷地笑,哈哈哈,实在太可爱了。 「师宴。」降灵突然开门回来。 啊?她立刻满脸温柔,「什么事?」 「紫骝居在哪里?」 「啊,在城西状元府旁边。」 「哦。」他又出去了。 哇!以后不能笑得这么快,她拍着胸口。 「师宴!」 「啊?」她吓了一跳,猛地转过来看又折回来的降灵。 降灵困惑地看着她,似乎她的反应让他很疑惑,过了一会儿他间:「西边是哪边?」 「啊,西边啊,那边。」她指了指西边,轻轻地说。 降灵又走了。 过了足足两灶香的时间,他没有回来。 「哈哈哈……」她才敢捶着床铺大笑起来。实在太可爱了,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东西?西边是哪边? 哈哈哈…… 现在── 「哈哈哈……」三公子看着经过重重考虑依然将信将疑,观察了一下庭院里没人,才开始按照那张图纸跳起来的阿鸦,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咳咳……师宴你……」 师宴嘴边噙着温柔娴静的微笑,「这都是为他们好。」 三紫骝居的等候和王府的秘笈 紫骝居的确是家美仑美免的酒楼,雕龙画风煞是精致,居前以巨木雕成紫骝马,迎风踏蹄极是威风。正是京城王公贵族常去之处。 降灵坐在紫骝居前面,静静地等。 来来往往出出入入,紫骝居的人们都忍不住要往他身上看一眼:他盘膝而坐,微蹩着眉头闭着眼睛,就像他在祭神坛打坐一样。整齐的衣着和漂亮的容貌都让人不忍把他驱离门口,看门的小厮犹豫再犹豫,始终是开不了这个口,只得让他在那里坐着。 一匹骏马停在紫骝居门口,一人翻身下马,华丽的鞋子踏在尘土之中甚是不配。来人锦衣华服容貌俊美,正当二十三四岁年纪。 「状元爷请进。」看门的小厮点头哈腰。 状元爷江恒就这么踏步走进紫骝居,一眼也没看地上坐着的人。 降灵也不知有没听见小厮招呼的是状元爷,盘膝坐了一会儿,大概觉得无聊了,收起姿势坐在紫骝居前面的台阶上,托着脸颊,有点儿可怜兮兮的样子,虽然他自己并不觉得。 看门的小厮心里直替他叫苦:他等的人怎么还没来?这么坐下去还得了? 就这么两炷香时间,门口好奇张望的人就多起来了。怎么叫这么个年轻人坐在这地方?叫他来的人就不心疼吗? 王府之中。 「右脚跳五跳……」阿鸦皱着头看着那张「秘笈」,若不是他跳了两下觉得隐约有玄机在里面,他也不会继续跳下去。但右脚要再向前跳五步,便不免会踩进王府辛苦种植的花草之中。 跳还是不跳? 三公子笑得没力地瘫在柱子后面,「师宴你说他会不会跳?」 师宴神秘地眨眨眼,微微一笑,「嘘──阿鸦公子要表现绝技了。」 「呼」的一声轻响,阿鸦跳了,但足下虚浮踏在花草之上,竟然没踩坏一点儿花叶。 三公子怔了一怔,差点儿「哇」的一声叫出来,幸好师宴及时拍了他一下。 「这就是飞花踏叶的神功啊。」师宴嘴边噙着小小的微笑,有点儿狡黠地说。 「五跳之后,右后方三步。」阿鸦转向右后方,眉头更皱。右后方是水塘,他有飞花踏叶之功,但也没有乘萍渡水的神力,这么三步走下去必是跳入水塘里了。 跳还是不跳? 「哈哈哈……」三公子闷笑,「你看阿鸦那张脸,哈哈哈。」 师宴自言自语:「比起这个,我更想看另外一张脸啊。」 「扑通」一声,阿鸦把一根扫帚踢入水塘,纵身落在扫帚之上,继续看手里的「秘笈」。 「阿鸦公子很聪明啊。」三公子一怔。 「嗯。」师宴微笑,「就是聪明,才会跳下去。」 「师宴真的有为他们好吗?不是在整人?」三公子问。 「当然是真的。」她露出温柔娴静的微笑,「是真的秘笈,不骗你的。」 「你把降灵大师调去紫骝居干什么?」 「啊,我听说状元大人今天要去那里办事。」师宴微笑,小小的狡猾,「降灵大师难碍来一次京城,不见一见状元,怎算来到京城?」 「可是……」 「嘘──」师宴拉了他一把,悄悄在他耳边说,「快要完成了,注意看啊。」 阿鸦正跳到最后几步,「九十九步即成,真气可临空虚渡,大鹏展翅。」他深吸一口气,一声清喝,从水塘骤然一口气掠过数重屋脊登上了王府最高的「铭书阁」,期间距离不下十五丈。他长吁了一口气,竟然满身汗水。这奇怪的步法的确不是游戏,教会了他一种更为快捷的轻功身法。但这东西绝非降灵能懂,那家伙全然不懂武功,到底是谁让他写的? 「快看快看!」师宴和三公子笑成一团。阿鸦跳过的地方的脚印── 阿鸦猛然低头,突然一怔:方才他跳过的地方脚印清晰地贯联,清清楚楚地画了一只大猪在地上,而且还是大猪喝水图──连那水池都算进去了。怔了一下,他啼笑皆非,这把戏绝对不是呆呆的降灵想得出来的,到底是谁?饶是他头脑清醒冷静,也万万想不到是温柔娴静的师宴在背后搞鬼,一时狐疑。但此人虽然整人,却是好意。要把好端端的一套练功步法修改成大猪喝水图而不变其效力,实在有三分才气。 「好大一只猪啊。」 「哈哈哈……」 「哇!」管花园的大婶担水进来,猛见地上画了一只大猪,忍不住叫起来:「有鬼啊有鬼啊──」 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再过一阵天都要黑了。 降灵还在紫骝居门口坐着。 他一直没有离开门口,一点儿也不怀疑阿鸦会不来。 「我说这位公子,您的朋友大概是有事,何不先行回家问问?」门口这两个时辰已经围了数十位善心人在劝他。 「阿鸦不会骗我。」降灵淡淡地道,他似乎并不觉得等人一等两个时辰是很难受的事。 「天都要黑了,公子你还没有吃饭吧?我家就在前面,可要先去我家用餐?」一位老伯极是好心。 「不要。」降灵拒绝。 「要不,公子告诉我你朋友家住何处,我去帮你问问?」更为好心的一位婆婆说。 「阿鸦住在房里。」 婆婆一怔,「是哪里?」 「房里就是房里。」降灵的想法是这样的:阿鸦住在哪里?阿鸦住的地方就是他睡觉的地方=房里。 房里是哪里?房里就是房里。至于房间位于何处,他连想也没有想过,也没想到要说平靖王府──事实上他住的是什么王爷的王府他也从来没留心过。 「造孽!怎么叫这么个孩子在外面等这么久?」 那婆婆并没有生气,而是越发觉得这孩子可怜可爱,只差没抱着他落泪说有人虐待他,孩子你跟我走吧。 「状元爷慢走。」紫骝居的门开了,江恒走了出来,门口的小厮点头哈腰如故。 「孩子啊,你先回家吧。」 「是啊,再这么等下去谁不是办法……」 江恒华丽的鞋子停在最上一层台阶上。 他很诧异,也很惊奇──他第一次从紫骝居出来,看见的竟然是一群人。 一群乱七八糟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的人,挤在一起议论纷纷。斜眼看了紫骝居门口的小厮一眼,意为这种人你也能让他们堵在路口?门口的小厮满面苦笑,一肚子苦水无处说,只能对着人群中间的降灵努嘴, 「都是因为那位公子……」 人群中围着一个人,一个长袍长发,耳下的发丝还挂两个圆铃的人。 不知为何,一看到这个人,他就像整个人被撞了一下,突然整颗心都热了起来──像降灵身上有什么东西促发了他身上什么很不好的东西,耳边嗡嗡作响天旋地转,有种极其不好的感觉──想逃。 要立刻逃离这个人!江恒站在台阶上摇晃了一下,跌跌撞撞地往紫骝居里冲了过去。 看门的小厮大吃一惊,「状元爷?你怎么了?」 紫骝居里起了一阵喧哗──状元爷江恒昏倒在花厅里。 婆罗门花的……香气……降灵一动不动的身影突然动了一下,缓缓眨了眨眼睛抬起了头,婆罗门花的香气── 「状元爷──」门口的小厮跟着江恒进来,大吃一惊,要把他从地上扶起来。那江恒昏厥不过片刻,刹那间睁开眼睛,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厉嚎。「啪」的一声,只见向他凑过来的小厮从紫骝居门口直飞了出去,撞向紫骝居门口的紫骝马,肠穿肚烂,死于非命! 连惨叫一声的时间都没有!刹那间紫骝居内鸦雀无声。 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 每个人的眼睛都是睁大的,看着江恒把跟进来的看门小厮在刹那间撕裂,然后摔在了门口的紫骝马上! 血从花厅一路喷洒到了街道,一条直线。 月夜杀人魔! 每个人心里都滑过这五个字,每个人都想逃,却没有一个人动得了。 没有一个人指挥得动自己的脚。 突然间,一声女人的尖叫打破紫骝居的死寂──老板娘从后门进来,看见了满地鲜血,抓住头发尖叫了起来。 双眼翻白的江恒爬起身来,一步一步向她走去。 老板娘吓呆了,一动不能动,眼睁睁地看满身鲜血的江恒向她走来,全身在哆嗦,手脚发软。 就在她也要瞬间变成一堆血肉的时候,一个人踏上了紫骝居的门口。 那「嗒」的一声踏上来的脚步声就如神明的声音一样,花厅里众人的目光齐刷刷转向门口,用迎望着救世主的那种哀怜和惊惧的眼神看着走上台阶的人。 「叮当──」圆铃微响。 那么温柔、好听。 「你在干什么?」踏上台阶的人问。 江恒还差五步就抓住了老板娘,瞬间转过身来,用翻白的眼睛看着登上门口的人,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失去自我的……」来人似乎是随口叹了口气,因为光线从门口照射进来,大家仍看不清他的面目,但都清清楚楚地看着江恒快步向他奔去! 「啪」的脚声,老板娘吓得失魂落魄,这时才软倒在地上,仍然惊恐至极地着着江恒的脚步──那双华丽带血的鞋子。 一步一个血脚印! 「啊──」江恒开口吼出了一声虎狼般的兽啸,扑过去的瞬间,降灵「啪」的一声抓住了江恒的手。 他到底是怎么抓住的,没有人看见──只是刹那间扑过的江恒就被降灵握住了手腕。江恒张开大口,一口白牙硬生生地要咬向降灵的脖子。 一股浓郁到让人作呕的花香弥漫在紫骝居里,人人脸色惨白,但终于能够移动,人人情不自禁地挤在一起瑟瑟发抖──没有人敢逃,只怕轻微的声响就刺激了那头失去人性的野兽。 「瞄呜──」降灵怀里突然跳出一只白猫,龇牙咧嘴地咬向江恒的脸颊。 江恒的白牙突然间咬向那只猫! 降灵突然松手放开他的手腕,他伸双手去抱那只猫。 紫骝居里的众人都大吃一惊。危险啊!那只猫比自身安危还重要吗?竟然不顾一切去抢救它! 果然降灵一放手,双手合拢抱住了那只白猫,而江恒的口就恶狠狠地咬在他的手腕上! 众人几乎都可听到什么东西断裂的声音,不禁心颤胆寒。 但接下来的举动让众人更加电瞪口呆──降灵用那只分明已经被江恒咬断骨头的手一下抓住江恒的脖子,随即从他脖子附近拔出了一个东西。 一个牙齿! 江恒颓然倒地,全身抽搐。 降灵拔了那个牙齿转身就走,怀里依然抱着他的猫。 紫骝居内的众人呆呆地目送他离开,那风中微拂的长发,那耳下束发的圆铃…… 神吗? 地上的江恒奄奄一息地爬起来,刹那间已经面容枯稿状若僵尸,对着逆光行走的降灵的影子伸出手,「神……救我……救我……」 降灵的身影消失。 江恒的手颓然落下,眼睛也闭上了。 又过了良久,紫骝居的人才能颤颤地开口说话:「他死了吗?」 「大概吧……」 「没想到最近的杀人魔竟然是状元爷!」 「看他的样子大概是让鬼上了身!」 「可怜、可怜!」 「方才收服状元爷的是谁?」 「不知道啊……」 「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救命恩人……」 紫骝口外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雨,天色已经昏黄黯淡。 降灵抬头看了一下天色,皱了皱眉头。他没有带伞。 紫骝居门口尸横在地,路人早已逃之夭夭,只剩下一把油伞还等在路边。 伞下的女子微笑如花,娴静依然,那娴静中隐约有些俏皮。雨伞微移,她说:「回家吧。」 降灵走下台阶,走入雨中,再走叭伞下。 「师宴,他死了。」 「是吗?」 「你会生气吗?」 「不会。」 「你不是……」降灵努力感受着师宴的心,那情绪他无法理解也无法表达,「很爱他?」 「是啊。」师宴轻声说,回头看了降灵一眼,笑得特别温柔,「所以我给他──我认为最好的结局。」 降灵疑惑地看着她,走了一会儿,他站住了, 「阿鸦说要我等他。」 师宴笑了起来,他到现在还没有怀疑?轻摸了摸他满头乌亮柔顺的长发,突然有点儿不忍心欺骗他,柔声说:「是我叫你来的,阿鸦不知道。」 「哦。」他继续往前走。 「你不会生气吗?」她学着他的口气笑盈盈地问。 「为什么要生气?」降灵仍然满脸的疑惑。 她笑了出来,「你真是非常非常温柔的人啊。」 「哦。」降灵也不知道有没有在听,只是说:「我饿了。」 「牙齿?」平靖王府里,几个人围聚着讨论这次状元爷杀人之事,王爷显然颇受打击,但毕竟阅历丰富,神色依然很平静。 「牙齿。」降灵右手掂着一枚长型的牙齿,「蛇的牙齿。」 阿鸦接过那牙齿一嗅,「非常香,香得有些可怕。」 「里面灌满了血。」平靖王皱眉,「那是什么血?」 「婆罗门花的血。」降灵淡淡地随口说。 「那时什么东西?」 「有一种人,天生是杀人狂。」阿鸦替降灵解释,但他也不甚了解,「会以诅咒杀人,有很多神奇的能力,惟一识别的方法是他们身上都很香。」 「这枚牙齿的意思就是状元爷也许不是这种天生的杀人狂,但是有人在他的身上注入了这种血……」 平靖王沉吟,「会是什么人呢?」 「平常人不能接受诅咒师的血。」降灵说,「没有抗力,会失去自我。」 「但听说接受少许诅咒师的血,能够得到一些神奇的能力。」阿鸦说。 「嗯……」降灵漫不经心地说,「可以延长寿命,可以看见鬼魂,可以诅咒杀人,可以……啊,不可以飞来飞去,只有血统很强的诅咒师才可以……」 「京城之中真正的凶手,看来还没有抓到,状元只不过是他利用的一个工具罢了。」平靖王喃喃自语。 「但状元四处杀人,看来也非自愿,对暗中的诅咒师来说又有何意义?」阿鸦皱起眉,「除非他是以诅咒师之血和状元做交易,状元得到异能之血,诅咒师嘛……状元必然给了些他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 「看来还是要到状元府一行。」平靖王道。 「那……」降灵似乎想说什么,顿了一顿,却没说出来。 阿鸦立刻警觉,「降灵你想到了什么?」 降灵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阿鸦,「那可能是他想要烧死我。」 那可能是他想要烧死我?阿鸦和平靖王面面相觑,满心诧异,降灵怎么会突然说出这种话?就算觉得有人要对他不利,又怎能如此肯定说「烧死」?不是杀死、毒死? 一边微笑静听的师宴听到「烧死」二字,脸色微微一变:那天没有沾上降灵衣裳而落下来的符咒,不就是火符吗?烧死、烧死……她似乎从遥远的记忆里想起了一些什么,却一时抓不到头绪──烧死,岂不是仪式的一种? 「总而言之,我们该往状元府一趟。」 等到他们去状元府,正巧看着偌大一个状元府在熊熊燃烧,公主和府上众人惊慌失措地站在火焰之外,满面流露的都是绝望之色。 「见过伯父。」公主盈盈下拜,泪流满面。 「公主请起。」平靖王还礼,「这是怎么回事?」 「听闻江郎之事,正欲赶往紫骝居,结果府内突起大火,把什么都烧了……」公主的惊慌疑惑之色不下于平靖王,「我觉得……我觉得这一次的事,事出蹊跷,很是可怕……」 「降灵!」阿鸦突然往正在燃烧的王府追去,平靖王和公主骤然一惊,只见降灵笔直地往燃烧的状元府走去,阿鸦衣裳飘飘地追了过去。 果然是迟钝的人啊。状元府前的树上悄悄落下一个人,青色衣裙,正是师宴。她信巫教中自有一派不被人发现的追踪之法。 「降灵!」阿鸦在降灵差一步走进状元府的时候一把抓住了他,有些惊诧、愤怒,「你干什么?这房子不能进去了!」 「鹦鹉……鹦鹉在里面……」降灵说。 阿鸦一征,果然烈焰之中于传来鹦鹉凄历的叫声,虽然隐约,但在鸟笼中生生被烧死无处可逃的滋味让人不寒而栗,「不能进去了!」 降灵推开他的手,「鹅鹉在里面。」 「不管多少鹅鹉在里面,就算你进去也是陪它们一起烧死……」阿鸦悚然一惊。他记得刚才降灵说「那可能是他想烧死我」难道这火是?牢牢抓住降灵的手,他一字一字地说:「我绝不让你进去!」手中一握,他又悚然一惊,「你的手……」 降灵的左手腕骨大概断了,他不以为意,又说, 「鹦鹉在里面。」 阿鸦大怒,「你给我回来!」他把降灵生生拉了回来,「明明知道有人要烧死你……你还进去救什么鹦鹉……」他一句话还没说完,突然府里深处传来了狗吠,似乎是一条小狗悲惨的叫声。 「福福!」公全追上一步,凄凉地看着烈焰中失去形状的府邸。 「狗在里面!」降灵突然挣开阿鸦的手,一步踏进了烈焰之中。 「降灵!」阿鸦大惊失色,就在他全身一僵之际,一个影子掠过他身前,抢先进了状元府。 那是──阿鸦目光一聚,一个青衣女子飘然落地,落在四面都是火焰的华丽府邸,回身嫣然一笑,对他挥了挥手。 师宴!阿鸦心中豁然开朗,原来是她!他一声轻啸,在师宴转身往火焰深处奔去的时候亦刹那消失在状元府门口。 「喂!你们!」公主和平靖王骇然抢上几步,看着摇摇欲坠渐渐崩溃的府邸,看着消失在火中的人影,满心惊骇……为何要进去呢?为了那些鸟和那些狗吗? 一个人为了那些鸟和那些狗。 其他的,是为了降灵。 烈火如花,犹胜红莲。夜色渐渐深沉,那一屋的烈火在众目睽睽之下越烧越高、越高越艳,像火烧云。 四烈火红莲 「降灵?降灵……」阿鸦冲入火海,冒着整个状元府崩塌的危险四处寻找,「降灵──」 西边晃出一个人影,他本能地呼唤:「降灵?」 「咳咳……」来人挥袖驱烟,「师宴!」不是降灵。 「他到哪里去了!」阿鸦咒骂,身在火中,倒也不像先前那样惊怒,「分明知道这是有人设计,竟然……」 「因为鹦鹉在里面啊。」师宴嫣然,「他穿过后院去了鹦鹉那里,可是横梁倒了,我过不去。」 「横梁倒了?」阿鸦眉头紧锁,「要如何是好?」 「大猪喝水功你还记得吗?」师宴笑吟吟地问。 阿鸦振眉,「过来吧。」 「不能怕疼啊。」她吃吃地笑,与阿鸦手挽手。 两人同时一声清叱,纵身而起,自火焰中临空掠过,落进了后院。 屋外的人遥遥望着,像望见了神仙。但既然有如此神奇的本事,为何要陪那些畜生死在屋内?为何不在还可以出来的时机出来?平靖王掩面叹息,公主泪流满面,这屋子再烧一阵,就是里面困的是大罗金仙也绝然无法幸免!、 后院里空间稍微大些,只是充满烟雾,目不视物,呛得人连声咳嗽,「降灵在哪里?」 「不知道!」师宴饶是有天大的本事,在这烈火中心也施展不出来,只是挥袖驱烟,「小心点儿别走散了。」 「砰」的一声巨响,阿鸦大骇,一把拉起师宴的手闪过一边。只见后院中的烟气突然被一股强力震得全部往外飘散,视线一时清晰,只见降灵就站在不远处的屋檐下,双手捧住了一个鸟笼,正在这刹那清晰的时刻,他打开了鸟笼。 「扑啦啦──」鸟笼中的鹦鹉展翅自烈火中飞去,那绿色的小小背影就似带起了三人无限的欣慰和喜悦,隐没于黑夜之中。 「就是你!」也正在鹦鹉展翅飞去的瞬间,后院中一人暴起,「当啷!」几条锁链往降灵的脖子上箍去,方才那震散烟雾的一下也是此人自地下暴起的缘故。 「我等了十八年,等的就是你!」 「叮」的一声,金铁交鸣,那一串锁链被阿鸦短剑架开,师宴一把抱起降灵飘退,三人同时看着那从地上冒出来的怪人。 那是一个浑身糜烂的怪人,却散发着近乎恶臭的婆罗门花的气息,虽然面目模糊,但那一双眼睛却出奇地清、出奇地黑白分明、出奇地充满野心。 师宴倒抽一口凉气,「麻风之毒……」 这就是京城真正的凶手,一个因浑身糜烂而不能独自生存,要仰仗状元爷救济的恐怖凶灵!不,他还活着,并且也没有全疯。 「紫蜒……」降灵突然说。 此话一出,阿鸦和师宴都一惊。他竟认得出这个全身血肉模糊的怪人? 那人怪笑一声,「十八年了,你还记得我?失敬、失敬。」 「你……」降灵喃喃地说。 「当然!我为何要一生如此不明不白地活着?你还记得吗?十八年前我是什么模样?为何只因我是这种血缘便要妻离子散、便要妻子用毒药来给我做 第10章 (2) 饭,结果又没有毒死我……只因为我是这种血脉的子孙我就该死?当我还没有做错任何事的时候为何没有人同情我?现在我不干可,我要得到我应该得到的东西!」他森然向降灵伸出手,「当年我让给你的东西,你还给我!」 师宴情难不自禁地抱着降灵退了一步,这人模样恐怖神态吓人,不知是什么东西。 降灵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什么??」 「不要装蒜!」紫蜒恶狠狠地说,「神之灵魂!」 神之灵魂?阿鸦和师宴面面相觑,那是什么东西? 降灵很久很久都没有说话。紫蜒陡然仰天大笑起来,「怎么?舍不得了?舍不得天下第一阴阳师?舍不得你的神力?还是──」他更加恶毒地说,「还是像我一样,想要仰那个东西活下去,就算骗尽天下所有人都不要紧?」 「神之灵魂?」阿鸦和降灵相处了六七年,从未听说过什么,「神之灵魂」。 师宴喃喃自语:「神之灵魂?那是传说中的东西啊……」 「是什么?」阿鸦问。 「就是神的灵魂是可以分开的,」师宴说,「被赋予神之灵魂的人同时具有神的能力,不过这种方法是被严厉禁止的邪术──听说分了灵魂给人的神将受天雷之罚,那是很重的罪」 「降灵身上有神之灵魂?」阿鸦喃喃自语,「他竟然是个神?」 「他是个神?」紫蜒陡然像听见了什么千古笑谈一样狂笑起来,「哈哈哈,降灵你自己听听,他们说你是个神?」他骤然停下笑声,咬牙切齿一字一字地说,「你自己告诉他们──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灵魂啊……」降灵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在这里。」他的思维还停留在紫蜒说「当年我让给你的东西,你还给我」,而后紫蜒说了一大堆,他似乎并没有听见。_, 「那好,还给我!」紫蜒伸手。 「还给你……」降灵露出了忧郁的神色。 「不管是什么东西,不能给这个怪人!」。阿鸦大喝一声,「这人明知婆罗门花之血侵入人体必然造成失去自我的杀人狂,竟然以蛇牙为介害死京城十数位无辜百姓、罪大恶极!」 「不能还给他!」师宴牢牢地抱住降灵,「不管他说什么,都不要理他!」, 「当嘟」一声,那铁链自烟雾中震荡而来,师宴飘身闪开,阿鸦短剑截击,只听「当啷啷」一阵声响,铁链纠缠在短剑上。阿鸦应变神速地踢起地上一块砖石向紫蜒门面飞去,挫腕猛力往下斩。 紫蜒似乎因为身体糜烂,行动不甚灵活,那砖块击中了他身上不知哪一块地方,「砰」的一声他跌倒在地,阿鸦用力下斩,「当」的一声铁链断开。正逢他微微松了一口气的时候,突然地上冒出一双手抓住了他的双腿!阿鸦大骇。原来紫蜒假装为砖石击中,往前扑到在烟雾中匍匐前进一把抓住了他的腿。阿鸦短剑下扎,紫蜒一声怪笑,用剩余的铁链缠住了阿鸦的双腿。 「扑」的一声,正当紫蜒得意之际,背上血花骤起,一记奇门暗器深深嵌入他的背部,随后一个人影托着阿鸦后退三步,正是师宴! 紫蜒挣扎着拔起背后那枚暗器,看了一眼,突然大吼一声:「妄念之叶!西南信巫教的……」他「啪」的一声往前扑倒,口齿不清断断续续地说:「驱邪之物……」 「这人人诡计端,不能信他受伤甚重。」师宴用力飞斩阿鸦足上的铁链,「当当」有声却一时砍之不断,呼吸急促额上见汗。眼角一飘,却骇然看见降灵对着地上的紫蜒走了过去,她大惊失色,「当啷」一声手中短剑落地,「降灵!」 「痛吗?」降灵关心的双膝跪地看着紫蜒,轻轻地用手掠开他被血汗浸湿的头发,「为什么要打阿鸦?你想要的话为什么不到祭神坛来找我?为什么要躲在这里呢?」 「降灵……」阿鸦和师宴怔怔地看着他,不能相信他竟然没有一点儿憎恨和害怕之心,那双眼睛依然很温柔,像神诋一样。 「找你──你还不是会逃走──不把你引来京城我怎么有机会见到你──」紫蜒用力把降灵推开,「少假惺惺,你和我一样想要神之灵魂……」 「灵魂啊,」降灵握着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在这里。」他闭着眼睛,等着紫蜒一手打破他的胸口,取出他的灵魂。 红莲般的烈火之中,降灵的眉目显得格外地黑,微闭双目的时候眉头有点蹩,那是他习惯总是露出疑惑的表情留下的痕迹,但出奇地真诚愁平静、柔和,而且没有丝毫怀疑。 为什么他总是从来不怀疑任何人呢? 为什么总能那样纯真? 那那样善良? 紫蜒的手抓破了他的衣裳,降灵没有逃。 「降灵……」师宴喃喃地说,一刹那想出了千万种阻止的方法。却一样也不忍在此时此刻使用出来。 如果她没有这么敏感,没有被降灵那双眼睛所感染,她会救人的,就像她曾经做过的很多事一样。 「那个家狄!」阿鸦眼圈有些热,不知是否被火焰熏的,。喃喃自语:「老是用那双眼睛看人……」 「为什么不逃走?」紫蜒怔了一怔,突然大叫一声把降灵整个推了出去,「装得那么天真!我就不信你不想活下去,你难道不知道你没有神之灵魂你是不能活的吗?你只是一个傀儡!一个稻草木头造的傀儡啊!」 傀儡?师宴和阿鸦双双震惊,「什么傀儡?」 紫蜒恶狠狠地瞪着降灵,「为什么不逃走?」 降灵缓缓地睁开眼睛,他的眼睫是那么黑、那么长,容貌是那馨漂亮,要说是人形的木偶,是牵丝的傀儡,那该是多么难以想象的事。 「降灵有的东西,紫蜒没有。」他轻轻抚摸着紫蜒的头,「降灵没有心愿,紫蜒有。」 紫蜒怔了一益,冷笑道:「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是紫蜒的错……」降灵轻抚摸他纠结的头发,「紫蜒想听别人说:“不是紫蜒的错。‘紫蜒有心愿,降灵没有。」 那一瞬间,也许火焰都停止了燃饶。 紫蜒的眼睛流下了眼泪、在他血肉模糊的脸上冲下一条干净的痕迹,「为什么?」 「我听见紫蜒在心里想,想听别人说:“不是紫蜒的错。」‘降灵说,「十八年了,紫蜒吃了很多……苦,不是紫蜒的错。」 紫蜒看着降灵,透过泪水像看着寻觅了许久都未曾找到的救星,「为什么……十八年前没有人这样说……就算是骗我的……也好啊……」他喃喃目语,牢牢抓着降灵不放,「为什么你不怕死……为什么你不会哭……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哭……」 师宴缓缓走了过来,在紫蜒身边跪下,柔声地说:「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在哭,你看,我也哭了。」 紫蜒抬起泪眼模糊得脸,师宴脸上正缓缓滑落泪珠,她却在微笑,「总有很多事说不清楚为何别人都说自己错了,也许很多很多年以后仍然想不通,但是不管怎么样,能哭就好。」她也轻轻抚摸紫蜒的头,她的手和降灵的手在紫蜒额上交握,「能哭就好。」 旁观的阿鸦似乎看见烈火之中有什么东西缓缓上升飞去了天上,过了一会儿,紫蜒的头垂了下来,他死了。 「人啊……」师宴微笑着侧头看着降灵的脸,「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跟你在一起会变善良的。」 「汪汪──」狗叫声从房间里传来,降灵突然站了起来,往房间里走去。‘ 「那真是个神奇的家伙。」阿鸦的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和他在一起,会变天真的。」 师宴嫣然一笑,望着降灵的背影,「有什么不好呢?」 正说到「有什么不好呢」,那房间「轰」的一声倒塌,烈火升腾三丈,房间里什么东西都被压在烈火下了。 「降灵!」阿鸦和师宴大吃一惊,双双抢到房间门口,但烈火熊熊要如何挖掘火堆之下的人?突然之间一股酸意冲上鼻尖,师宴的眼泪未经她允许夺眶而出,她嘴边的微笑还未来得及收敛,竟成了一张边哭边笑的怪脸。 「降灵?」阿鸦以短剑拼命地挑挖倒下的瓦砾,这些瓦砾全部被烧得红里透亮,别说当头倒下,就是 摸上一下也要被烧熟了。降灵若是被压在下面…… 「哗啦」一声,废墟之中、烈火之中站起来一个人。 降灵…… 师宴和阿鸦目瞪口呆地看着降灵抱着一只狗从火焰中走了出来。 从火里──走到火外── 他的鞋子被烧着了,赤足踩在红透的瓦砾上,衣裳没有起火,头发也没有起火。 全身上下只有鞋子烧着了。 怎么会这样? 「汪汪!」那只狗居然还活着。 降灵乌眉灵目,在火中清晰犹胜图画,他没有被砸死,也没有被烧死。 怎么会这样?他并不是全身无伤──至少他的左手断成了好几截在身体旁边摇晃,肩头有一个巨大的砸伤──他怎么还能行动,而且没有一点儿血迹! 「降灵……」阿鸦惊醒过来冲过去脱下外衣想要披在他身上,师宴却抢先一步到了降灵身边。 他们都看见降灵的身体了──似人的肌肤和温暖的触感之下填充的是稻草和丝线,通过横梁砸伤的肩头那个巨大的伤口可以看见他的骨头虽然和人无异,却是用木头刻成的…… 降灵竟然不是人! 一个傀儡!一个长得和人一模一样会说话、会走路的傀儡!阿鸦骇然,紫蜒所谓降灵身上有「神之灵魂」,就是指能够让无生命的人形傀儡像人一样活着的东西吗?那是什么东西?降灵如果不是人,那么他是什么?他是什么? 被降灵救出来的是一只小白狗,白白胖胖极是无辜可爱的模样,在降灵怀里蹭啊蹭的,抬起头舔着降灵的下巴。降灵像对待他那只白猫一样,闭上眼睛把脸颊贴在狗背上,感受着它的温暖。 火烧得更大了。 师宴轻轻拍了拍降灵的背,一句也没有多问他为何不是人,而是柔声地说:「把狗交给我吧。」她知道这只狗在降灵心目中的地位。 「阿鸦抱着它出去好不好?」出乎意料地,降灵对着阿鸦笑了,把小白狗递给阿鸦。 师宴嫣然一笑,真是不会掩饰心情的傻瓜。因为她没有阿鸦重要吗?所以要阿鸦先走?她方才并不是想带着小白狗先逃,只是知道他希望狗儿可以逃生。 阿鸦顿了一顿,有很多事想问却没有问出口。再不出去就真的出不去了,他抱起小白狗掠过重重火焰,落在了状元府门口。 降灵不怕火,师宴的轻功身法比他好,没有道理出不来。 出了状元府之后,平靖王急急赶过来看他,「降灵大师呢?」 「很快就出来了吧。」阿鸦满身灼伤,平靖王连忙招了大夫过来。 夜色已深。 从烈火中出来,阿鸦感觉今夜特别冷,满天的星似乎特别多。 抬头望着今夜的星空,怎么如此明朗? 「你不出去吗?」师宴望着面前步步进逼的火焰,嫣然一笑。 降灵的手指盖住肩头的大洞,「我快要起火了。」他是稻草木质之身,饶是托那神之灵魂的福第一次在烈火中没有烧着,但此时他身体中的稻草丝线已经纷纷起了小火,再不可能经受一次烈火。 「降灵啊。」她俏眉俏眼地一笑,「我也出不去了。」 「骗人。」降灵径直说。 「呵呵,」她指指地下,「我们躲在地下好不好?」 降灵也没想到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也没赞她聪明,只说了声「好。」 火焰就在身前兰十步,在整个府邸倒塌之前要挖一个可以容两个人藏身的地洞谈何容易?幸好紫蜒藏身之处本就在地下,只是需要再往下多挖一个人的位置。 师宴拿着阿鸦的短剑狠命地往下挖掘。降灵一只手断成了好几截已经不能再用,他只能站在旁边,地洞里位置狭小也不容两个人一起动手。 「呼──」随着围墙颤倒塌,土木迸裂,火苗已经不止一次烧着了他们的衣服。 师宴满身是汗,拼命地往下挖,一定要救他! 她一个人当然可以脱身,但是抱着降灵就万万出不去。 降灵留在这里肯定不行,但是火焰在身前三十步他就快要烧着了。 紫蜒的地洞非常浅,没有往下挖不能躲避这种大火,她必须快点儿、快点儿、再快点儿! 怎么他们还没有出来? 阿鸦浓眉紧蹩,「我要进去看看。」他浑身的灼伤医治了一半,突然按捺不住,站了起来。 平靖王吓了一跳,「阿鸦公子,降灵大师必能安全出来,否则他怎会进去?你还请安心养伤,否则降灵大师出来之后不能心安啊。」 那家伙进去的时候哪里会想到还能不能出来啊? 阿鸦满心焦躁,频频看着天空中的星。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今夜的星星亮得过头了。 以前怎么不觉得它有这么刺眼呢? 「成功!」师宴双手十指上已经血迹斑斑,火焰已在身后只有十五步之遥,但她依然笑意盈盈,「行了。」 降灵看着她手指上的血,嘴唇懦动了一下,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她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抬头看了看天空,「今天有好多星星。」 「星星?」降灵抬头看了一眼烈火中的繁星,「嗯。」那些星星明亮清晰,就算隔着烟火也很清晰…… 「好漂纂啊。」她轻轻地笑了一笑,拉下降灵,把他压在身下,自已躺在上面,随后压上了她选中的一块大石头,那石头厚实之极,想必怎么烧也不会透的。 正当他们两个刚刚躲好的时候,「轰」的一声,状元府倒塌,一切都在灭光年灰飞烟灭了。 「轰──」 阿鸦蓦然站起,那些在他身上包扎的大夫被他一吓,「当啷!」手里的药瓶跌了满地。 整个雄伟的烈焰倾塌的瞬间,他仿佛看见那是一朵地狱的红莲,对着他开放、对着他露出嘲弄的笑。 他一心一意以为同伴会从那地狱里出来,但地狱却嘲弄了他,说那是不可能的。 那是不可能的!, 劫火红莲……烧的是什么? 烧的是什么?! 阿鸦紧握双拳,他不想哭,鲜血却顺着眼角滑落到了地上。 那家伙……那家伙……怎么可能会死呢?他那么福大命大,那么天真那么单纯!他有神之灵魂!他根本不是人啊!怎么可能会死呢?他善良得给老鼠也剩下饭菜来喂它们,这种东西……为什么要抢走呢…… 热…… 降灵觉得好热。 周围一片黑暗,师宴就在他身上,她把他压在下面,地面上就是大火。 可以感觉大火的颤抖,爆裂的东西的颤抖。 这里是地下,可是他仍然觉得好热。 他身体里稻草和丝线即使在这个位置也耐受不了大火的温度,在干燥,在偷偷地起火。他不是人;他身体里的水分在方才已经完全蒸发完了,他现在就像干燥的柴火一样,只要有一阵风吹一下,他就会和外面的大树一样起火了。 水……他要有水…… 否则他就要起火了。 他不是人,不能耐火。 一点湿润的东西渗入他肩头的缺口里,那里的温度突然降了下来。 那是什么?降灵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听见师宴在轻笑。 更多一点湿润的东西滴了下来,他想摸摸看那是什么东西;师宴却抱着他警告:「别动!」 她防备着他,不在心里想她究竟在做什么。其实师宴心里想的事他一直没有明白过,她想的事情和别人都不一样。 湿润的东西一点点滴下来,浸湿他快要起火的身体,帮他耐火。 血腥气……他虽然看不到、摸不到,但是闻得到……「师宴你流血了。」他说。 「呵呵,」她仍然在笑,「降灵啊,我偷偷告诉你一件事好不好?」 「什么?」 「其实那天啊。」 「哪天?」 「叫你去紫骝居门口那天,就是昨天。」 「哦。」 「你等了两个时辰对不对?」 「哦。」 「其实我在你等了半个时辰的时候就来了。」 「哦。」趟 「但是我没有叫你。」她轻笑,「你等人的样子好可爱啊。」 「啊?」他有些不解。 「降灵啊,我在想……你会不会就是……我想要活到长命百岁去等的那个……好人呢?」她喃喃地说着,缓缓移动手臂抱住降灵的颈项,以脸颊磨蹭着脸颊,一直到她找到他的唇吻了下去,「真可惜……怎么不能和你一起活到长命百岁呢?呵呵,我一定会欺负你……欺负你的……」 「哦。」降灵感觉到她身上的温暖和幽香,也许因为心与心太接近,他反而感觉不到她的思绪,只听到她的心跳。 「喂,你在听我说话吗?」她在他唇上咬了一口。 「有啊。」他似乎很疑惑。 」我喜欢你。」她轻啄了一下他的唇,「嫁给你好吗?」 「哦……」降灵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师宴。」 「嗯?」她吐气如丝,媚媚的。 「你的心跳得太快了。」他说。 「傻瓜,」她轻轻地说,「那是你的心、」她握着他的手压住他自已的心,「诺。」 手掌指尖之下跳动得如此快的心,当真是他自己的心吗?他没有尝试过这样的感觉……「师宴。」他不知道要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又叫了一声:「师宴。」 黑暗中传来她的轻笑,「笨蛋。」 又过了一会儿,他又叫:「师宴。」 她没有回答。 再过了一会儿,「师宴?」 她仍没有回答。 降灵稍稍动了一下,举起一直被她压住的手,透过自石头缝隙中传进来的火光,那滴入他身体保住他不起火的东西──是血。 怎么会有这么多血:他那从来不把事情联系在一起的脑子突然清楚了起来,轻轻托起身上的师宴, 在她手腕那里割了好几道伤口,伤口上嵌着她那把刀──那把叫做「妄念之叶」的奇怪的刀…… 师宴她用血保证他不起火。 为什么他不是人呢?是人的话就不会起火。为什么他不是人呢?为什么他是活着的傀儡,却不是活着的人? 神啊,为什么我不是人? 他一直这样想了很久,突然想起一句:「也许很多事很多年后仍然想不通,但不管怎么样,能哭就好。」 哭吗?要怎么样才能哭呢?他是傀儡没有眼泪。 地洞上的火仍然在烧,她死了吗?应该还没有,要怎么救她?没有办法救她?不,有一个办法。 五傀儡尸 降灵握住师宴的手,让她手持着「妄念之叶」,慢慢往自己胸口送去。只要刺穿而口,他的神之灵魂就是师宴的了,到时候就算死了也能复生,何况师宴只是昏了过去,还没有死。 「等一下。」黑暗的地洞里浮现出一个影子,一个白衣翩翩的很年轻俊美的男子。 「你是──」降灵的动作顿了一下,「什么?」 白衣男子打了个哈哈,「我是新近的天使,神的使者,因为刚刚上任有点儿糊涂,忘做了不少事,让一个傀儡顶着人皮借用神之灵魂活了那么久,真是罪过啊罪过。」他狡黯地看着降灵,指着自己的鼻子, 「我叫无害,是神的使者,现在要收回你身上那半个神的灵魂,知道了吗?笨笨的小傀儡。」 「不要!」降灵突然说,「我要救师宴。」 「她?」白衣男子继续打哈哈,「她命该如此谁也没办法,好了乖宝宝,把你的灵魂交出来我拿走,就这样。」他倒并没有强抢的意思。 「不要!」降灵紧紧地抱着师宴。 无害有趣地看着他,这样就能躲避神的追债?不可能的,让他白活了那么多年已经便宜他了,是他太忙没发现这种事,不然哪里容这种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东西活到现在?他的目光突然一聚,降灵握住了师宴那把「妄念之叶」的飞刀。 刚才紫蜒想他的神之灵魂,他可以给。但现在不可以,神之灵魂他要给师宴,不能还给使者,就算是神之使者也不可以!他要给师宴! 他所有的……最昂贵的东西,即使原本不是他的,他也要给师宴。 「你要反抗?」无害挑起眉,「我们事先说好,我打败你你就把灵魂交给我。」他说得像过家家一样。 「不要!」降灵一口回绝。 无害摸摸头,「不要?不要还打什么?乖,把东西交出来,你是个好宝宝,我不想弄坏你。」他本想说「打伤你」,但降灵根本不是人怎么会被打伤?只能说「弄坏你」,感觉这个词怪怪的,于是摸了摸鼻子。 「我要给师宴,不能给你。」降灵握住「妄念之叶」的刀柄,对着无害。 「你会打架吗?」无害问。 「不会。」虽然满怀敌意,降灵仍然老老实实地回答。 「你会做饭吗?」无害又问。 「不会。,」降灵满面疑惑。 无害打了个响指,「那你就是不会用刀了?那还打什么打?快放下来,你看我──」他不知从何处弄来一把刀,刷刷刷亮了几个招式,刀光闪闪虎虎生风,「我厉害吗?」 降灵点点头,那些他都不会。 无害笑吟吟地用刀尖去挑降灵的下巴,「怎么样?我不想欺负你,乖乖地把灵魂交出来……」他还没说完,「当」的一声,他刀尖上两寸长的一段已经被降灵一刀劈断跌落到一边。 他是用「妄念之叶」劈的,反手握着,的确全然不会用刀的样子,但他一点儿都没有放弃,他很努力很相信自己能够保护要给师宴的东西。因为信念,所以那双本是画上的黑瞳如人眼一样闪闪发光。 这家伙……无害心里浮起一种微妙的预兆,长期让他这么下去说不定真的会变成人,不过……他一抖刀身,「降灵,你再不听话,我就要叫你主人来了。」 主……人……降灵全身一震,是啊,每个傀儡都是有主人的。 「大汉朝阴阳师降灵的主人,天地第一傀儡师祀珈。」无害说,「祀珈,你做的娃娃太不听话、出来吧。」 黑暗的地洞之中浮现出另一个男人的身影,他肩宽颈直,眼神深邃,和别人都长得不一样,看不出有多大岁数,也看不出他衣服的颜色。 「降灵。」他低沉的声音震得地洞嗡嗡作响, 「看来我是放肆你太久了,没想到你也会反抗神的规则。」 不要!虽然面前的男子对降灵来说充满了创世主般的威严和恐惧感,但神之灵魂要给师宴!他是坚持了就不会想改变的单纯的人,拼命摇头,却默不作声。 「还给我吧,我一半的灵魂。」祀珈伸手往降灵身上抓来。 降灵突然挥刀,「妄念之叶」划破祀珈的手指,刀尖带着神的血迹。降灵在空中划了一个符咒,竟然刹那间带着师宴从地洞里消失了。 无害看着这一切,感兴趣地说:「啊,跑掉了。 你对你的娃娃真不错。」 「你如果真的要抓,早就抓了,不是吗?」祀珈淡淡地说,「他是我最好的娃娃之一,是一项杰作。」 「我只是想看那只宝宝各种可爱的表情而已,」 无害支着下巴斜眼看向祀珈,「你怎认做出这么可爱的娃娃?什么时候也给我做一个?」 「这种娃娃,做出来一个就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了。」 「也罢,今天毕竟还学到拿着神的血这么划啊划的,就可以凭空移动。」无害对祀珈勾勾手指,「你的血再借给我点儿试试。」 祀珈嗤了一声,转身渐渐消失在地洞里。 「别那么小气嘛,真是。」无害耸了耸肩,也消失在地洞里。 降灵带着师宴瞬间移动到了京城的大街上。 京城深夜的大街上行人稀少。他抱着师宴去敲门。 「咚咚咚!咚咚咚!」他完全不懂得夜半三更正是人睡觉的时刻,如此大声地敲门,主人必然火冒三丈。 「谁啊?孩子他妈,去看看是不是我丈母娘又来要债了?告诉她我不在,家里没人……」睡得睡眼朦胧膜的人稀里糊涂地说。 「申呀」一声大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位貌若煎包身若肉包的大婶,「谁啊,半夜三更这么敲敲敲,见了鬼了你……」她先是见到降灵捧在手里的师宴,顿时大叫一声:「死人啊!孩子他爹,死人啊! 「不是死人。」降灵的黑瞳带着一种祈求的温柔的光泽,「她的血快流光了,你们……救救她……」 他把师宴往大婶手里送,「你们救救她。」 那大婶见到是个漂亮的年轻人,哼了一声:「救她?我又不是开药铺做生意的,诺,药铺在那里,你去那里找人救命。」话刚说完,骤然看见降灵肩上那混合着血迹、稻草和丝线的「伤口」,顿时大叫一声:「妖怪!」她「砰」的一声关上门,杀猪般地大叫起来:「妖怪啊──孩子他爹,救命啊,妖怪来了……」 妖……怪?降灵怔怔地听着门里惊慌失措的声音,为什么他是妖怪?因为他不是人吗?抱着师宴,他往那边的药店走去,但因为那煎包大婶这么杀猪般地一叫,街道上本来寥寥无几的行人刹那间都不见了踪影,几家本来还开着的店转眼间黑灯瞎火,一切就如同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咚咚咚!」他去敲药铺的门。 「妖怪大人,小老爷以后再也不敢卖假药,求求你放过我,妖怪大人……」药铺的主人在门板后瑟瑟发抖。 假药?降灵怔了一怔。 抱着师宴走回星月璀璨的街道上,为什么没有人救她?只因为他不是人吗? 缓缓抬起头望着漂亮的星星,他握住师宴的手,让她抓住「妄念之叶」往自己胸口刺来。那飞刀如此锐利,削铁如泥──何况是刺穿木头,「喀喇」一声微响,刀尖穿胸而过,一阵寒冷的感觉…… 就在「妄念之叶」堪堪完全刺破他的胸口的时候,突然他脸上轻轻挨了一记巴掌,那把飞刀收了回去,他怀里的人抬起头来对着他微笑,「傻瓜,你在做什么?」 「师宴。」降灵说,「我在救你。」 师宴用手指堵住他被刺破的胸口,「哦?那么我活过来了。」她从发簪上折下一颗珍珠塞住被「妄念之叶」刺穿的胸膛,「你的灵魂我只要一半就行了,算是你给我的定情信物。」她仍是那么仿佛很温柔的狡黯模样,「我们回家吧。」 定情信物?降灵满脸茫然,随口应了一声 「哦」。 呵呵,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可爱啊。她解下沾满鲜血的外套罩住他恐怖的「伤口」,两个人缓步走回状元府。 状元府的烈火还在燃烧,阿鸦呆呆地站在离火最近的地方,眼睛布满血丝。公主已然离去,平靖王却也还站在那里。 「阿鸦,你在干什么?」降灵疑惑的声音此时传来就如天籁,阿鸦蓦然回首,呆呆地看着他走过来,只听降灵说:「我饿了,我们回家吧。」 另一个青衣女子一边抿嘴微笑,一边对平靖王行了礼,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阿鸦僵硬许久的身体还没有作出反应,降灵已拉住他,「我们回家吧。」 「字奉平靖王敬阅:小女子落难京城为王爷收容,感激不尽;现知阴阳师降灵、阿鸦公子于王爷有恩,助王爷有功,因而师宴随二人而去,代尽恩德,此后必追随二人左右,不负王爷厚望。」下面写:落难女子师宴夜书。 看了这封信,平靖王的第一反应是疑惑,这信写得一本正经楚楚可怜,仿佛师宴怀委屈,但为了报恩毅然坚持遵从王爷的嘱托要跟在降灵身边。但他明明记得师宴到王府的那天── 一大早,一位俏眉俏眼的俏姑娘笑吟吟地站在王府门口,探头进来问:「这里请人吗?」 花圃的大婶摇摇头,「王府最近不缺人。」仔细看了看师宴的衣着,她有些奇怪地问:「姑娘看来像富贵人家的小姐,怎么来这里找事做?」 「嘘──」师宴竖起手指阴沉沉地说,「其实我是绿林大盗的妹子,因为兄长被抓衣食无着,才想在京城找事养家糊口。这件事你千万别说出去,否则衙役要来抓我。」 大婶被她唬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那个……这个……」 「哈!哈哈哈!」她突然捂着嘴笑了起来,显然刚才全是胡说,「骗你的,我喜欢这里,想在这里住,就算是不领工钱也无防谓,大姐让我进去吧。」 「你真的不是缘林大盗?」大婶仍然在怀疑。 师宴拉着大婶,「让我进去吧,不如我也给大婶发月钱,这样你就有两份月钱了,好不好?我喜欢这里……的花……」她眼尖取看见了大婶是收拾花圃的。 一说到花大婶笑逐颜开,「啊,我去给管家说说。」 原本管家还觉得师宴极是可疑,但观察了一阵发现她倒样样做得有模有样,再过一阵倒成了王府最稀罕的人物了。 这样的女子──算是「落难女子」?话说回来,他又什么时候「厚望」师宴帮他报恩了?平靖王看着那封信头痛,心里不免暗自有点儿庆幸,幸好三儿求婚被拒,否则…… 否则如何?后果不堪设想啊。 通向祭神坛的路上,三个人并骑而奔。 「师宴姑娘是信巫教的高手?果然眼力和身手都不凡。」阿鸦领先,在风中说。 师宴大部分时候笑得很温柔,也很娴静,「我们的教是以拜物为精神支柱,拜月教啊、拜日教啊、拜火教啊,都是我们派系的一种。即是说,崇拜某种事物,相信它能给信众神力。但本教和其他派系不同的是,本教所信奉的神物只有城主一个人知道。」 「你也不知道?」阿鸦微微蹩眉,「我知道拜物一派的习惯,但如果没有信众广泛的崇拜,如何会有神力?只有教主一个人敬奉,信众怎么能信服?」 「神秘的力量啊,只有每隔三十年的大祭,教主才会把神物请出来。但就算请出后也是惊鸿一瞥,没人看得清那是什么东西。」师宴嫣然,「我就没看过,姐姐小时候见过,我也偷偷问她到底是什么,她不肯告诉我。现在她是教主,更加不肯告诉我了。」 「神秘的祭物,信巫教果然不可思议,怪不得是西南最具盛名的术教。」阿鸦说。 「呵呵,祭神坛也一样不可思议啊。」师宴突然伸手用力拉了一下降灵的马缰,若无其事又笑吟吟地说:「迟钝的阴阳师。」 「啊。」降灵根本没听师宴和阿鸦在说什么,师宴突然拉了一下他的缰绳,他的马顿时长嘶一声跳跃了几步,降灵吓了一跳,却见师宴和阿鸦往左边转弯了,他的马却笔直地往前奔去。 「哈哈。」师宴伏在马背上直笑,阿鸦却大吃一惊,调转马头便往降灵那里奔去。 「降灵,拉住缰绳!别让它再跑了。」阿鸦扬声大叫。 「马想要跑。」降灵任它跑。 「降灵!」阿鸦大喊,「从那里跑下去不是回家的路!快回来!」 「马在害怕。」降灵说,「它想跑。」 「你要跟着那匹马到天边去吗?快回来──」 「……哈哈哈……」师宴调转马头,擦着笑出来的眼泪。那两个人,实在太可爱了。驱着马往降灵跑去的方向跑下去,管它去哪里呢,她和这两个人在一起一定会长命百岁的,一定。 鬃毛飞扬的骏马快若流星地从荒野上奔过,朝阳变夕阳、夕阳变朝阳……如能如此,该有多好。 「喂,降灵,既然跑错路了,不如去我家,好不好?」她追上降灵狂奔的骏马,若无其事地回头看着他。 「你家?」降灵看着她纤纤玉手伸过来轻轻牵住自己的马头,也不知她是怎么牵的,狂躁的马渐渐安静下来,放缓了奔跑的速度。 「去我家玩吧。」她说。 六师宴的计划 「为什么我要吃绿色的饭,降灵要吃红色的饭?」 十万大山,信巫教客房,阿鸦拿着一碗奇怪的绿色的饭,眉头紧皱看着师宴。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五六天了,自从师宴回来听说教主不在,她就开始搞些奇怪的花样。比如说弄些奇怪的花在他门口,那些花会引来奇怪的蜜蜂,降灵自是无所谓──他是傀儡不怕蜜蜂,但可怜的阿鸦每日都沐浴在蜜蜂的汪洋大海里。好不容易等那些花开完了,蜜蜂走了,她又拉降灵去逛山林,每次逛着逛着就把他一个人丢在山林里,害得他漫山遍野地去找,往往找到半夜三更满头大汗。 但无论如何,师宴是很开心的,他知道。有几次他找不到被遗弃成林里的降灵,颓废地回来,就看见师宴笑吟吟地和降灵在他房里吃饭,好像她从来没做过什么过分的事一样。他有时候气恼降灵,那家伙只要师宴说什么就是什么,一点儿也不怀疑;但回头一想假若自己要他在树林里等师宴他会不会等?肯定也是会的,师宴勿庸置疑就是经常对他说「坐在这里等阿鸦来接你回去」,他就一坐三个时辰。奇怪的是,有人上当一次就会惊醒,可那家伙被骗了五次还依然相信师宴不会害他。 女人嘛,爱你不等于不会害你吧。 「绿色的饭对身体好。」师宴笑盈盈地说。 阿鸦对师宴已有点儿敬鬼神而远之的味道,皱眉问:「那红色的饭呢?」 「红色的饭对身体也好。」她依然笑盈盈的。 「我不饿。」他把饭推远了点儿。 「明天也是这个饭,后天也是这个饭。」她眨眨眼。 「先不说这个,」阿鸦问,「降灵呢?」 师宴耸耸肩,指着外面,「信徒在杀猪说今天晚上要点篝火。」 「他去干什么?」阿鸦头痛之极。 「救猪吧。」她嫣然一笑,「很快你就可以看到他抱着一只大猪很温暖的样子了。」 那是什么形象?阿鸦「霍」的一声甩起衣裳下摆,「我去看看。」 呵呵,师宴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把两碗她精心做的饭菜盖上盖,眼神无限温柔。 绿色的和红色的都是十万大山里特有的一种蘑菇,颜色虽然诡异,对身体却是很有帮助。虽然…… 她的确是加了些别的东西,不过都是为了他们好嘛。 她从阿鸦的房问里出去,伸了个懒腰,最近实在太开心,吃好睡好身体好。都觉得长此下去会长命百岁呢。她凝视着对面山头上的白云,轻轻一笑,是啊,长此下去,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降灵不许抱着猪逃跑!那信巫教养的……」 不出所料,阿鸦失去控制的大吼大叫的声音传来,她的嘴角往上翘,趴在窗口看好戏。只见降灵抱着一只半大不小的猪仔在前面跑,阿鸦在后面追,更后面是挥舞着屠刀的信众,也在大喊大叫:「偷猪贼!偷猪贼!」 「降灵快把猪还给人家!」阿鸦施展轻功三两下便绕到降灵前面,「那是别人的猪。」 「不要!」降灵防备地看着他,退了一步,「他们要烧死它。」 阿鸦有些张口结舌,「这是别人养的猪,本来就是用来吃的。」 不要!」降灵顽固地抱着猪,坚决不还给那些拿刀要割它喉咙的坏人。 「这里是信巫教,」阿鸦有些恼怒了,「快把人家的东西还给人家!」 「不要!」 阿鸦仲手硬抢,那头猪转瞬之间就到了阿鸦手上,但降灵双手一推就把阿鸦和猪都推进了山头底下的池塘里,等阿鸦浮上水面又惊又怒地吐出呛在咽喉里的水,正看见降灵眼睛闪闪地看着那头猪大难不死地自水塘中游出,逃入山林之中。 那家伙竟然一眼都没看自己!阿鸦为之气结,但降灵转过头来对他笑了,「它走了,真好。」 那家伙不看他身后挥舞着屠刀张牙舞爪的人群吗?阿鸦叹了口气,从水塘里湿魏碗地站起来,等他翻上山头,师宴已经若无其事地吩咐晚上吃素,看见他上来还嫣然一笑,「你去游水了?」 这女人!阿鸦素来自信的定力在颤抖,只听降灵淡淡地说:「阿鸦和猪一起掉在池塘里。」 「哦,和猪一起游水?」 「不是,是阿鸦抢走我的猪。」 「阿鸦,」师宴以姐姐般温柔的笑颜有些严肃地对阿鸦说,「以后要吃猪肉对我说,千万不能抢走降灵的猪,知道了吗?」 你们两个──阿鸦气得脸色青白,全身发抖,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要吃猪肉吗?」师宴眨眨眼问他。 阿鸦僵了半晌,掉头就走,不理那两个能把人整死的家伙。一个是无心的,一个是故意的,都一样能弄得人自制力崩溃,充满了杀人的冲动。 「晚上姐姐要回来了,教里有篝火大会,一起来玩吧。」看着阿鸦气得发颤的背影,师宴对降灵说。 「阿鸦生气了。」降灵怔怔地说。 「是啊。」她又眨了眨眼。 「为什么师宴喜欢欺负阿鸦?」 「呵呵,因为我吃醋啊,」师宴轻轻伸手自背后环住降灵的颈项,「降灵对阿鸦比对我好。」 「真的?」降灵疑惑。 师宴吃吃地直笑,「真的。」她环住降灵的颈项,闭上眼睛依靠在他身上,「不过没关系的,能这样抱着你,我已经很满足了。」 「哦。」 「我喜群你。」她柔声地说,「你什么时候会喜欢我呢?」 「喜欢……」 「嗳,喜欢。」她柔柔媚媚地说,「喜欢待在一个人身边,想知道他是不是觉得自己很重要,想和他说话,想在一起一直到……长命百岁啊……」她轻轻的语气像在自言自语,「降灵啊……你什么时候会喜欢我呢?」 降灵皱起了眉头,像师宴说的他全然不能理解,「不知道啊……」 「呵呵,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她亲了他的面颊一下,「吃饭去吧。」 这是什么饭……阿鸦刚吃了第一口饭就差点儿呕出来,辣的是绿辣椒就算了,饭里面还有一些奇怪的东西,奇怪的碎片,看起来不太像蔬菜…… 「虫子。」降灵挑起一块碎片。 阿鸦听到他说‘虫子」真的差点呕出来,幸好定睛一看,吁了口气,「那不是虫子,是冬虫夏草。」 「哦。」降灵问,「是活的吗?」他是吃素的,连昆虫也不吃。 「不是。」阿鸦心里暗想:曾经活着不算吧?反正变成这样都己经是草药了。 「虫子。」降灵又从碗里挑起另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不是虫子,是刻成虫子模样的萝卜。」 「虫子。」 「那不是虫子!是蘑菇!」 「虫子。」 「我告诉过你那不是虫子!」阿鸦抓住降灵使尽摇晃,「是虫子蜕的壳!」 「虫子!」降灵被他摇得摇摇晃晃,仍然说。 「我说过了那些不是虫子!」阿鸦都要被他烦死了。 「虫……」降灵这次还没说完,阿鸦已经听见振翅的声音,蓦然回头,只见一只像巴掌那么大的翅膀。上长着鬼眼的蛾子慢慢地从窗口飞进来。 「那是什么?」 降灵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只蛾子,慢慢地说:「是苗疆人施蛊用的,也就是传说中的蛊吧。」 「怎么有这么大?」阿鸦握住剑,浓眉紧皱。 「养的,」降灵说,「不可以打死它。」 「这种害人的东西都不能打死?」阿鸦挑起眉。 「它没有要咬我们。」 「但是它过一会儿可能会咬我们。」 「它现在没有咬!」 「那是很危险的东西啊!」 「不可以打死它!」 「不可以打死它,那要怎么办?」 「不知道。」 「不知道还不许我打或它?」 那只蛊在屋里飞了一阵,优哉游哉地走了。屋里两人的吵闹没有停止。 阿鸦怒目瞪着降灵,咬牙切齿,「自从我捡到你那一天起你就这样,虫子不许杀,老鼠不许打──还把它和猫养在一起,经常放跑别人家的牛羊。对了!」他恶狠狠地说,「还有一次放跑一只咬死别人家母鸡的狐狸!」 「它们没有错!」 「它们没有错,错的都是我?为什么我要帮你赔礼道歉帮你收拾烂摊子?」 「那种事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啊?」 师宴姿势端正地坐在他们房间门口的大石上,手里拈着一支从野地里折回来的小黄花,一边优哉游哉地摇啊摇的,一边对着蓝天微笑。 「你找到你想要的好人了吗?」黑衣蒙面的姐姐冷冰冰地问。 「天底下再没有像他一样的好人了。」她巧笑嫣然,「他如果不是好人,我就只好孤独终老,出家做尼姑。」 「他真的有那么好?」师宴的姐姐信巫教教主师瑛淡淡地说,「能让你觉得好,那还真是稀罕。」 她眨眨眼,「姐姐怎么能这样说我?好歹我也是你妹子嘛。」 「你聪明顽劣,不受管教,逢事一点儿也不认真。」师瑛冷笑,「能让你赞好,那还不是天下第一道德夫子?」 「扑嗤──」师宴一口茶喷了出来,「咳咳,道德夫子?」她又眨眨眼睛,「我若对他说:“降灵啊,你是天下第一道德夫子。‘他肯定要间我:”什么是道德夫子?」 「你在外面找了两年,就找到个傻子不成?」师瑛皱起眉,她虽然冷言冷语,但对这个妹子其实极其关切,若是师宴找到的夫婿不合她意,她可是会翻脸的。 「从某些方面来说,他是有点儿傻。」师宴嫣然一笑,「不过姐姐,你真应该见他一见,他真的好可爱啊。」说起降灵,她就回想起他睁着大大的眼睛满脸疑惑的模样,还有漫不经心「哦」的样子,实在是—让人太想在他脸上捏一把、咬一口了。 「我不见任何男子。」师瑛淡淡地说。 「这世上除了坏人一定会有好人的,姐别那么死心眼。」师宴说。 「我就是这么死心眼。」师瑛冷冷地说,「这世上有喜欢傻子的笨蛋,自然有喜欢坏人的白痴。」她拂袖而去,关上了往信巫教祭坛的大门。 她微微一怔,轻轻叹了口气。姐姐啊……为何好人总不能遇到好人?也许是她对事情总没有姐姐那么认真,所以她……才能够如此潇洒吧?嘲笑或者嫌弃别人傻都不对,只是因为你没有她那样认真……认真啊──她之喜欢降灵,有姐姐喜欢江恒那么认真吗? 认真到即使知道他一文不值,也依然坚定不悔?不,也许不……她独自坐在四壁刻满鬼面的神殿上望着那些闪烁晶光的鬼眼。不到最后一刻,谁知道呢?谁知道你为一个人死了一次之后会不会后悔?而为一个人死──就算是很认真地爱一个人吗?也许是很不认真的一种爱,没有将来的爱。 「算了,」她耸耸肩,「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真是高深的疑问啊……」伸了个懒腰,她想起降灵就精神一振,去看看今天晚上的篝火大会。 篝火大会。 「你说你是祭神坛的阴阳师?」信巫教的信众对降灵很是好奇,「你多少岁?是哪里人?降服过多少妖魔?」 「多少岁……」降灵有些为难地看着自己的手指,「多少岁了……一、二、三、四……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一百零一、一百零二二……」他浑然没有看见旁边众人悻悻然的表情:阴阳师大人,要耍人也别耍得那么认真吧? 「他……二十。」阿鸦咳嗽了一声,「先别说这个,你们……教主多少岁了?是哪里人?」他恨不得说降灵十六。 「我们教住比师宴姑娘大了十岁。」信巫教一位老婆婆笑呵呵地说,「教主大人貌美,这附近许多小伙子都很喜欢她。」 「这个……师宴姑娘又是多少岁?」阿鸦又咳嗽了一声。 「师宴姑娘?二十……二十三了吧?」老婆婆努力回忆,「那丫头年纪不小了还整日胡闹,都是教主大人给宠的。」 「柳婆婆,谁年纪不小了还整日胡闹?」有人温柔地遮住柳婆婆的眼睛,长发披落在她身前,呵气如兰。 「你这死丫头,整日捉弄我老太婆!」柳婆婆笑骂着,遮住她眼睛的自然是师宴。_ 「师宴还没有死呢。」降灵最敏感那一句「死了」,突然开口。 他这一开口让大家都笑了起来,师宴举起手,「我还没死、我还没死,降灵大师不允许,我怎么能死呢?」她斜眼看向降灵,看他在众人之中也没有显得局促,依然是一副漫不经心的、迟钝的样子。走过去坐在他身边,「我握着你的手好吗?」 「哦。」降灵随口答应。 她就大大方方地握着降灵的手,虽然是傀儡,不过那么精致温柔的触觉那么温暖,一点儿都不像是假的。十指交握,她抬起头来满脸笑容地对着降灵, 「喜欢吃什么菜?我烧给你吃。」 柳婆婆「啊」了一声,「你这丫头,大庭广众之下就这样找男人?给你姐姐看见就不得了了。」说是在埋怨,却是满脸笑纹菊花开。 「柳婆婆当年找柳太公的时候难道是月黑风高、偷偷摸摸找的?」师宴嫣然一笑,「姐不会看见的,她说啊,这一辈子不再见任何男人了。」 「你这伶牙俐齿的死丫头。」柳婆婆开心地笑着,「教主过几天就要开三十年大祭,不见男人?也不知她怎么想的,难道三十年大祭就只让女的参加? 别听你姐胡说。」 「我要吃白蘑菇。」降灵说。 师宴拿起竹签一一穿上白蘑菇,抹上酱料在簧火上烤着,「阿鸦你吃什么?」她显然厚此薄彼,却也不打算掩饰。 「我自己来。」阿鸦淡淡地说,以他的短剑挑了一个蘑菇在火上烤着。 「我有个计划。」师宴说。「过几天姐姐就要举行三十年大祭了,到时候她会请出神物,我想向神物祈求一个心愿。」她把烧烤好的蘑菇递给了降灵, 「传说每三十年神物都会实现一个愿望。」 「真的?」降灵咬了一个蘑菇在嘴里,漫不经心地问,「师宴的愿望是什么?」 「秘、密。」她嫣然一笑,「总之不是和你一起活到长命百岁,这种事窝自己就做得到。」 「你还真是自信的女人。」阿鸦冷笑,他也咬了一口蘑菇。 「我当然有自信,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师宴盈盈地一笑,「倒是你啊,你的蘑菇有毒你知道吗?」她气定神闲地往篝火里添柴火。 「有毒?」阿鸦征了一下,他不信,自己烧烤的蘑菇怎会有毒?师宴总不可能在蘑菇里下毒,毒死围着这堆篝火一起吃晚饭的人吧?如此一想,他便把蘑菇吞进了肚里。 又过了一会儿,降灵说:「阿鸦,你吃的蘑菇真的有毒啊。」 阿鸦脸色一变,他也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降灵虽然迷糊但从不说谎,「为什么……」 「你的剑放在火里烧的时候变了色,师宴在剑上下了遇到火就融化的毒药。」降灵说。 「这种事—你到现在才说?」阿鸦脸色铁青地往远处奔去,他已经感到头昏眼花昏昏欲睡了,得赶快找个僻静的地方运功逼毒。 「呵呵。」师宴握了握降灵的手,「你眼睛真好。」 「为什么师宴要欺负阿鸦?」降灵皱着眉,终于开始担心起来,「阿鸦会难受……」 「放心,我只是下了一点儿小小的麻药,好让他好好地睡一个晚上。」师宴眼波如水地看着簧火,「我想和你坐在一起,就今天晚上。」 「阿鸦在不行?」降灵疑惑,接过师宴递给他的蘑菇,乖乖地吃了起来。卜 「不行。」她抬起买擎嫣然黔笑,「他总是在心里怀疑我不好,大吼大叫的,又整日怀疑我要把你骗走,一点儿都不像个男人。」 「阿鸦是男人啊。」降灵很认真地说。 「他不像男人,」师宴说,「像保姆。」 「我很羡慕阿鸦的。」降灵慢慢地说,「很羡慕阿鸦……他是个人,我不是。」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气馁,乌灵的眼瞳闪烁着光辉,像看着极遥远美好而又无力到达的美景,看着簧火上方璀璨的夜空,嘴唇分外艳红,却终是画般不够生动。 「为什么要羡慕阿鸦?」师宴握紧他的手,「你比常人能经受病痛,比常人有更多的能耐,比常人拥有更长的寿命,为什么要羡慕阿鸦?」她柔声地问,但答案她早已知晓。 「为什么……因为不是人就……很不好。」降灵任她握着手,眉头微蹩,「很不好。」 「为什么很不好?」她轻轻地问,心里想:如果你的「很不好‘,是因为不是人就不能娶老婆,我可真就服了你了。随之轻轻一笑,不可能的,降灵啊…… 「不是人就有很多事……不行。」降灵说,「不是人就不会哭。」 她怔了一下,摸了摸他的头,「你想哭吗?」她心中的降灵是不知道忧愁和悲伤的东西,不会有想哭这种情绪的。 降灵终于慢慢抬起头来看着她,「很多事想不通的时候,能哭就好。这不是师宴说的吗?」他喃喃自语,「为什么我抱着师宴去敲门的时候他们都不肯救你……因为我不是人吗?」 师宴惊异地看着他──他竟然还牢牢地记着那件事,为了那件事他到现在还想不通。 「不,人和人之间,本来就没有义务谁一定要救谁,谁一定要对谁好。」她望着篝火缓缓地说,「我常听人说,朋友背叛了朋友,或者被负心女子、负心汉所抛弃,很多人都觉得很痛苦。可是我觉得,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无论有多好都是自愿,你并不能因为对另一个人付出了很多很多,就要求他一模一样地对你……那是一厢情愿。感情或者惠惠并非买卖,付出了就一定有收获。」她望着篝火的眼色很深沉也很温暖,「同样,你觉得人遇见了人受苦就应该互相帮助,那是因为降灵你善良──你并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像你一样善良,对不对?你对人好、你会救人,并不一定等于所有的人都应该像你一样……」 「师宴……很温柔。」降灵慢慢地说。 她微微一笑,「人啊,趋利避害并没有什么不对,只是如果有人在趋利避害之余还能够温柔地同情别人,那就应该赞美了。」她微微侧过头,俏皮地一笑,「我常想:是不是我一直这样想,苍天就能让我长命百岁?因为我是这样这样好的好人啊。」 「师宴很想长命百岁啊。」降灵像在想些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她仰望着天空的星星,「大概是我……活得太快活了吧?」她的眼波如星,「因为太幸福了,所以很怕死。」 「因为太幸福了,所以很怕死?」降灵喃喃地重复。 「嗳。」她轻轻地说,「因为我找到了我以为永远都不可能遇见的好人啊。」 「我也想长命百岁。」降灵说。 「哦?」师宴轻笑了起来,「为什么?」 「我不想和师宴分开。」降灵说,「不想和阿鸦分开,不想和所有人分开永远都不能见面……」他喃喃自语,「因为我也很幸福,所以很怕死。」 「像我们这种小小的的心愿,老天爷一定会满足我们的。四天以后的三十年大祭,我有一个更伟大的心愿。」 「为什么我感受不到师宴的心呢?」降灵困惑。 「呵呵,女人在想什么,像降灵这样迟钝的宝宝是永远都不可能懂的。」她吃吃地一笑,「等我向神物祈求,实现了之后再告诉你。」 话说到这时,信巫教簧火中心燃起了一堆更大的篝火,几个信巫教的小姑娘围着火边转圈跳舞,浑身的饰物叮叮当当。过一会儿许多老人也加了进去,变成了许许多多人都围着那火焰跳舞,唱着别人听不懂的歌。 今夜的火不是地狱的红莲,是吉祥的圣火。 七宿命的另一半 四日之后。 信巫教三十年大祭。 这一日从早上开始,信众们就开始忙碌,在神殿门口排起长长的石头板凳,架着晚上需要的火把架子,往地上撒花瓣和金粉,圣水和圣火敬放在旁边,一切全是紧张和喜庆的气氛。 关于信巫教的「神物」早已流传着种利身专说,有人说是一块碧玉,有人说是一个人头。还有人说是一只蜥蜴,最近有一个新的传说:说根本就没什么东西,纯粹是欺骗信众们的。无论这几种传言哪一种是真的,今天晚上就可以见分晓。 师宴是三十年大祭的指挥,虽然她玩世不恭喜欢整人,但当真做起事情来她却是一把好手。她今日事忙无暇留在降灵身边,降灵也纯粹是闯祸的东西,这种忙千万不能让他帮,所以今天一整天降灵和阿鸦都站在一边看信巫教的众人搬着许多匪夷所思的东西走来走去,比如说水晶骼骼和两只母鸡之类的诡异的东西。 少了师宴的笑脸,阿鸦还真有点儿不大习惯,今日的饭菜也变得正常不再有奇奇怪怪的花草和颜色。 降灵是明显感到寂寞了,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阿鸦。 从前不觉得两个人有多么无聊,现在多了一个女人又少了一个女人之后,他们终于明白了女人的重要性──事情的起源。没有师宴仿佛一整天没有任何事发生,闷得人连说话都不知该说些什么,阿鸦暗暗叫苦,长此下去,回到祭神坛他岂非每日都要看这家伙泫然欲泣仿佛被遗弃的小狗似的可怜眼神?那日子可怎么过? 「师宴呢?」这已经是降灵第三十五次开口问了,他坐在门口的大石上,样子似乎很委屈──当然他自己一点儿也不觉得。 「她在那里。」阿鸦看了从中午时分就关得严严实实的神殿一眼,皱眉暗自叹了口气,她再不出来他就要被降灵烦死了。那家伙一副师宴是被他搞丢了的委屈模样,师宴又不在他手上,老问老问有什么用? 「到时候就出来了。」 「到什么时候?」 降灵过了一会儿说:「阿鸦骗我,阿鸦不知道师宴什么时候出来。」 阿鸦顿时狼狈了五分──这家伙竟然读了他的心!「我们去树林里散步好不好?」他试图掉转话题,不要再谈论什么「师宴在哪里」之类的话题。 「不要。」降灵说,「我要等师宴出来。」 「你等师宴出来干什么?」阿鸦无力,「时候到了她自然会出来,你不等她也会出来。」 「等师宴出来说话。」降灵说。 阿鸦有一股想一拳把降灵打死的冲动,这家伙完全不懂得适可而止,完全在挑衅他的耐心和定力,「啊!那里有人在杀猪!」他往西边一指。 「啊!」降灵站了起来,往他指的方向走了过去。 终于不必再听那家伙混混沌沌懵懵懂懂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疑问了。阿鸦长吁了一只气,正在降灵往西边走去快要不见人影的时候,神殿大门「咿呀」 一声开了,里面有几个人走了出来。他微微一怔,不免有些愧疚之心,早知道让他多等一会儿,师宴就出来了。 那走出来的几个人是师宴和几个年老的祭司。换了一身打扮,差点儿让他认不出来──从头到脚的银饰珠翠,长长的细水晶串成的面纱在身前摇晃,衣裳上缀满了点点璨璨的珠宝。其中,一人戴着偏黄色的黄玉、琥珀,一人戴着偏蓝色的宝石、纹石,一人戴着偏绿色的翡翠、祖母绿,一人偏红色的宝石、珊瑚。四人一道走出来,即使在大白天也珠光宝气光彩逼人,更难以想象到了晚上的火光之下会是如何的绚丽夺目。从其他三人臃肿矮小的身材来看,只有戴了翡翠和祖母绿的那位身材窈窕动人的人才是师宴,水晶珠串的面纱闪闪烁烁,全然难以辨认面目。 在四人之后出来的是一位黑衣蒙面的高挑女子,想必便是信巫教教主,师宴的姐姐师瑛。阿鸦凝目望去,那女子虽然更加看不见面目,但是持杖而出,自有一股森然威严的气势。 此时天色已经缓缓变暗,黑衣女子持杖往下一杵。周围的信众缓缓聚集,几处火把连绵着点燃,一簇一簇的火光传递着出去,一股森然诡异的气氛油然而生。 四位衣着奢华的祭司缓步走上早间搭好的神坛,此时,远处有人击鼓,,继而有一种尖锐的鬼笛声飘浮在鼓声之上,鼓声低缓而深沉,像沉吟着一种远古的咒语。「呼」的一声、神坛周围一圈火焰亮起,深沉的火光自每根火杖上悬空的水晶骸骼颈下射入头内,从骼骼的双眼处化为晶光射出,每个骼骼双眼的晶光汇聚在神坛中间,正在教主师瑛的杖下! 好厉害的祭典!阿鸦坐在稍远的石头上看着,心里油然而起一股敬畏之情。黑衣的信众越聚越多,像夜间漫游的幽魂,只余下双眼幽闪的光亮,虽然阿鸦明知他们都是和善朴实的人们,但此情此景,着实令人为之悚然变色。 神坛上的黑衣女子低沉地叙述着咒语,听她的语调仿佛在诉说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故事中有悲有喜,有人重生有人死去。随着她低声诉说,周围黑压压的信众开始以相同的语调低声同念起来,开始尚不觉得,但听得久了就似今夜的星空都和他们的诉说一起颤抖了。 降灵那家伙去了哪里?阿鸦眉头紧蹩,难道又走进树林里迷路了?那树林他已经迷路过那么多次,难道还会迷路不成?这种祭典──他有种被压抑住无法透气的感觉,这种祭典好不祥,就像一定会发生什么一样……没有降灵在身边,这种气氛让人不安。 信众所念的是信巫教历史的诗篇,是说信巫教的前辈如何在艰辛的条件下生存,如何有一日神终于同情了他们的痛苦,赐下神物让他们信奉,应允他们每隔三十年能够获得神的赐福,只要他们信奉神物就会得到幸福。当然其中夹杂了前辈许多美丽和悲伤的故事,但最主要的还是歌颂神物究竟如何伟大。 师宴边念边觉得奇怪:降灵到哪里去了?这么好玩的聚会,他竟然不在?莫非哪里又在茶毒小动物还是种菜的大爷在田里除虫给他看见了?还是 第10章 (3) 妨碍别人打猎被抓去关了起来?边想边暗自好笑,又心想假如给姐姐知道她边念边笑,说不定要把神杖挥过来了。 待史诗念完,师瑛神杖一挥所有环绕神坛的火焰熄灭,骷髅眼的晶光缓缓消失,才听她说:「八蜡开祭,万物合祀,上极天维,下穷坤纪。时隔三十年开祭,神明赐福保吾安康,开坛!」 四大祭司缓缓推开神坛之后神殿的大门,两个小童把一个巨大的齐人高的木盒竖着推了出来。那木盒和四大祭司一般嵌满珠玉,一推出来几乎灿花了人眼。阿鸦忍不住避开目光,心里暗骂这些装饰根本就是存心要人看不清那是什么东西,瞄了那东西几眼,他心里微微一寒──这齐人高的木盒──简直就像一具……棺材…… 树林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似乎是有人慢慢地自远方走了回来,但还没走到空旷之处。此时师宴缓步上去从师瑛手中接过打开木盒的钥匙,向神物走去。 神坛上下一时万籁俱静,千万颗心都悬在神物究竟是什么的悬念中。当中也有些老人当年见过神物,但当年也是在这么珠光闪闪的火焰之下,叹见神物闪闪发光,全然看不清是什么。 「咯拉……」 阿鸦闻声回头,那是足下部慎踏到小石子让它滚了出去的声音,听这声音就知道是隆灵回来了,「你到哪里去了?」他回过头来看从树林里走出来的降灵,愕然看着他手里抱着一只小猫一样的旅西,那小东西花花绿绿,似乎是一只小豹子。 「我去救它……」降灵目不转睛地着看眼前盛大的祭典,似乎很是诧异他回来了这里就变了样,说到「救它──」他的话音拖着余韵,却突然停住了。 怎么了?阿鸦微觉诧异,回过头去着神坛。 「咯拉」一声,师宴当着千万信众的面打开了神物的锁,双手同时用力,「哗啦」一下,那木盒里的东西赫然呈现在千万人眼前,木盒竖立,里面的东西一览无余。 怎么会……这样?!师宴唇齿微张,脸色刹那煞白如死,自那棺材般的木盒前蓦然回身,惊恐至极的眼神一下子看着人群里的一个人! 降灵!她牢牢盯着降灵,即使满面水晶帘幕也看得出她脸色惨白。 「啪」的一声震响,信巫教教主神杖一下触地,她是第一次见到降灵。 认得降灵的信众都面露惊骇之色,回头看着他。 降灵自己也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木盒里面。 阿鸦看着那木盒,此时比木盒未开之前还静!他到抽一口冷气,那木盒里面的东西……那木盒里面的东西……满头珠翠,一身缀满了水晶和珍珠的衣服,不过那乌眉灵目、那画般的双唇、那长发那耳下扎的铃铛,全然和降灵一模一样! 信巫教的神物竟然是……和降灵一模一样的…… 傀儡!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师瑛跨出一步挡摆师宴前面,横杖在前,伸手指着降灵,「你是什么东西?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为什么会有和降灵一模一样的傀儡?阿鸦心中迷惑之极,他以为像降灵这样的傀儡只有一个,为什么竟然有两个一模一样的降灵? 此刻神坛之下的信众一阵哗然,不少人骇然奔逃,许多喧哗的声音散去之后,神坛上下剩余的人不过百人,都是些好奇心大过于恐惧之心的年轻人。 师宴看看木盒里闭目的傀儡,再看看坛下目不转睛的降灵,这其中必然有天大的隐秘!姐姐……她惊恐地看着师瑛启动神杖之火,要往降灵烧去!「姐姐不要!」她扑过来抱住师瑛,「他是好人!」 师瑛蓦然回身,「你说你在外面找到了你想要的人就是他吗?」她以神杖指着降灵。 师宴拦在她和降灵之间,「是!我不知道为什么神物是这个样子,可是他绝对不是什么奇怪的东西…… 你不要用神杖之火,他……他……经受不起的。」 「他也是傀儡吗?」师瑛铁青着脸问。 师宴低下了头,「是。 「你在外面两年就找到了一个不是人的东西!」 师瑛冷笑,「你可知道──你可知道他们是什么东西?」 「降灵不是什么东西!」师宴额前的水晶面纱激荡,她抬起了头,「我只知道他是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至于他原来是什么、应该是什么我管不着!我也不想听!」 「他们是神之玩偶,是不能相见的……」师瑛抓住师宴摇晃,「就像下棋一样,主帅不能和主帅相遇,否则──只有一个能存在啊!教中的这一个、教中的这一个和你的傻瓜完全相反!他是比狐狸还狡猾的怪物、你为什么要把你的傻瓜带来?你知不知道这两个一模一样的怪物遇见了会发生什么事?!他们会打起来然后把一切都毁掉!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师宴喊得比师瑛更大声,「降灵不是怪物!」 「他们是!是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怪物!妖孽!」 「降灵──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不许你说他是怪物!」 「他们都是违背常理天理不容的怪物!」 阿鸦瞳目结舌地看着这突如其来越发诡异的局面──另一个降灵! 降灵目不转睛地看那木盒里的「降灵」一会儿,慢慢地说:「真珠。」 「喀哒!」轻薇的声响,那木盒里的东西轻轻动了一下,缓缓睁开了眼睛。 那睫毛好长、眼瞳好黑,那是一双煽情的眼睛,和降灵懵懂的眼睛一样,但这双眼睛充满了挑逗的魅力,一种多情自恋的缠绵,还有一股偏邪的妖气,艳艳的妖气。 师宴猛地抬头,「他也是—活的?」 师瑛脸色煞白地看着真珠睁开眼睛,恶狠狠地说:「当然!」 「你……你把他关在盒子里三十年?」师宴咬着嘴唇。」 「他是怪物!」师瑛说,「师父说他会祸乱天下──他是被神遗弃的玩偶,充满怨气的邪灵!」 「可是我们的教不是信奉他……」 「那都是骗人的!」师瑛大喊升声,「都是骗人的!谁会相信这种东西能给人赐福?这种妖孽……收藏这种妖孽让人觉得从头到脚都恶心!」 师宴倒抽一口气,「姐……你怎么能这样说……」 他和降灵是一对儿的傀儡啊!为什么一个能那么纯善而一个变成这样?那难道不是因为──际遇而已吗? 为什么要这样说他:教中千百年传下来的成是这种恐惧吗?如此被「信奉」的东西怎着不充满怨念? 真珠缓缓地从那棺材一样的盒矛里走了出来,他手里有一把银质的长刀,那是傀儡的装饰,「降灵? 真是幸运,我还以为永远都看不见你了,」 「真珠……」降灵迟钝的脑子一句话还未说完,「嚓」,的一声,他怀里的小豹子猛地溅起一片血光,惨叫一声被劈为两半! 相隔二十丈!真珠手里的长刀似乎能隔空杀人! 刹那间师宴和师瑛都震住了,看着降灵半身鲜血,那血线甚至笔直地溅到了阿鸦身上。 太快了!不要说迟钝的降灵无法反应,连阿鸦在旁都措手不及。人人都被震慑住,真珠浑身的水晶和珍珠都在火光下流动着瑰丽的光辉,轻轻露出一点儿粉红色的舌尖,他并不是在舔,而是艳艳地轻轻咬了一下舌尖,「来吧,看你和我哪一个能够继续‘活’下去,下一刀我就不手下留情了。」 这就是被世代封印的怨恨?还是他天生的妖气? 师宴全身都冷了──降灵、降灵和他根本不能比较! 何况降灵还把他神之灵魂分了一半给她!他根本不可能击败这个从珠宝棺材里出来的兄弟。怎么办……饶是她向来聪明多变,也一时全身冷汗,浑身都僵了。 阿鸦及时奔过来挡在降灵身前,拔出短剑。 降灵还在呆呆地看着掉在地上的小豹子,真珠那一下把他弄懵了,简直像根本搞不清楚目前究竟在发生什么事? 「让开。」真珠缓缓举起银刀,他的刀绝对不是利器,但在他挥舞之下却似乎无坚不摧,他说「让开」二字绝无客套的意思,也不会再说第二遍。 「那家伙不会懂你的意思,要说和我说好了。」 阿鸦说,「杀人还是活着那些事他都不懂,他只知道让老鼠和猫在一个碗里吃饭而已。」 珠光一闪,阿鸦身前又多了一个人。那人把满身的珠翠往地上一扔,发出好大的声响,「虽然你长得也不错,不过姑娘我比较喜欢小狗一样的类型。」来人青衣长发,抢夺了师瑛的神杖,正是师宴。 真珠侧头一笑,降灵从来不这样轻佻地笑,但真珠笑得很让人心动,「那么──你们就和他一起死吧。」话音一落,银刀划面而来。 「当」的一声,短剑和神杖同时和银刀接触,亦在同时「叮」的一声后短剑断去千截,神杖暴出裂痕,阿鸦和师宴双双落在降灵身侧,一缕头发自天空飘落,是师宴的头发。 好可怕的傀儡!充满了怨毒的真珠……手持长刀的模样就如死神……师瑛遥遥地站在神坛上看着,她双手空空神杖被师宴夺走,为何她总有勇气面对不该发生的事?为何她自己始终没有──为何她在不能赢的怪物面前还有那么倔强骄傲的眼睛?简直就好像她一定会赢一样! 「霍」的一声刀刃破空,那把触目惊心的银刀堪堪挥来划到了师宴额头──刚才是她接住了阿鸦没有接住的一刀,让真珠不能一刀将降灵劈为两半! 「不要!」突然一个人「哗」的一声双袖像打开的翅膀一样突然拦在师宴面前,「不要杀死师宴。」 这人比真珠的银刀还快。真珠的银刀毫不容情,冷冷的冷光简直就是在宣誓:不是你死声就是我亡! 「神杖之火!」师宴等的就是这么一刹那的机会,清吼一声,按动神杖上的按钮,一股烈火直喷向真珠面前,左手抱起降灵,飘退三丈和阿鸦并肩而立。她神志清明,反应敏捷,恰到好处,虽然是仓促之间,却也显得井井有条、气定神闲。 真珠显然出乎意料之外,这女人不好对付。收起银刀,他微略有些诧异地看着师宴,「为什么明明知道会死还要保护他?」 师宴的头发被他的银刀削去了一缕,半边头发披落了下来,她伸手挽了挽头发,嫣然一笑,「干吗要告诉你?」夜色之中,她依然温柔俏丽。 「师宴。」降灵推了她一下。 「怎么?」她面上虽是在笑,心里警戒得很,被降灵推了一下有些诧异。 「你站在我后面,我要和真珠说话。」降灵站到了师宴和阿鸦的前面,缓缓张开双手把他们拦在后面,「真珠,你把我吃掉吧。」 「什么?」师宴和阿鸦大骇,「降灵你疯了,你说什么?」 降灵展开的双袖就如蝴蝶的双翼,垂头闭目微微一振,那振袖奇异的力量让两人止步,他和真珠之间缓缓地激起了层潜涌的烟尘,「真珠有的是鬼之灵魂,没有把我吃掉的话遇到太阳他会死掉的。」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所以真珠一定要杀了降灵。可是所谓两个相同的傀儡相遇在一起只能留下一个──那并不是随机的吗?神早已选定了降灵,真珠──如果不杀死降灵的话连活着的机会都很小。 不公平的战斗。 神偏心于降灵,人们也是,真珠为自己的生存而战,却似乎分外没有道理。 「把你吃掉吧──」真珠学着降灵的口气,「你想要施舍什么东西给我?你不要以为你是什么圣人什么神物,你只不过和我一样是个怪物,不管是你活下来还是我活下来,都是会让他们害怕得发抖的怪物!」 师宴眉头一扬正要开口驳回去,却听降灵慢慢地说:「就算是怪物……也会有很幸福的时候……」 「我先把你们劈成两半,然后再吃。」真珠满身的珠翠和他的银刀一起在火焰之旁拖曳着流彩,「降灵你不要以为是你施舍──我会先打败你再吃了你!」 「好。」降灵依然举着双袖,犹如十字,「你先打败我再吃了我。」 真珠和降灵是同一个主人所制,犹如同胞兄弟,降灵在想什么他多少有些感应,刹那间真珠感觉到一阵逐渐冷却般的感受──那是什么心精?为什么降灵会有这种感觉?有什么阴谋吗?不对,降灵不可能聪明到会有「阴谋」,那是什么感觉? 他突然感到有一股视线!降灵垂头闭目,背对着那视线──他不想看着来人的眼睛。 真珠蓦然抬头──遥遥的大树之上站着天使无害──神的使者,是来取回灵魂的吧?无论是神之灵魂还是鬼之灵魂,像这样依附在傀儡身上天理不容… …在神的使者面前还想妄自争斗活下去很可笑、很可怜吧?但是他──他是真珠!即使夺来的生机也不能保证他继续活下去,但是在神的使者面前他要──先杀降灵,取得神之灵魂,然后即使为使者所夺,他也证明他要比神的抉择正确──他比降灵强! 先杀降灵,吃了他,然后再说。这是真珠的想法。 你先打败我,再吃了我。这是降灵说的。 被降灵挡在身后的师宴心里突然冒起了一股寒意──她好像隐隐约约感觉到这场争斗的诡异──那似乎并不单纯是你死我活而已……关键在降灵,降灵在想什么? 风吹着两个傀儡的衣袖,他们之间一股强烈的杀气振荡得那些烟尘翻滚不停,真珠的杀气对准了降灵,而降灵──那不是杀气……是对什么东西下了决心的坚定──下了决心的降灵,那决心是什么?又为了什么? 降灵宝宝竟然也会让人有猜不透的时刻。站在远处树梢上的无害摸着下巴,感兴趣地看着两个傀儡的对决,虽然他这回的确是来取回降灵身上的神之灵魂,但事先看一场好戏更让他有不虚此行的好感觉。 「降灵他……」阿鸦凝视着降灵,喃喃自语, 「想干什么?」 师宴的心跳声敲击着耳鼓,那是一种……非常不祥的感觉。她从未看不透降灵,就此一次她竟然无法窥探到降灵究竟在想些什么,过于关心降灵,她忽略了一些也许本来可以猜测到的事情。 「叮」,的一声脆响,真珠向降灵砍出一刀,降灵侧头避开,耳下的无声铃被银刀一刀劈开跌落在地上,但是他手里握着一个东西,在真珠和他错身而过的时候反手一挑,一声轻微的声响,继而是一阵下雨般的声音──真珠身上那件串满了珍珠和水晶的衣衫链绳断裂珠玉跌了满地,真珠毫不在乎,「呼」的一声第二刀回手砍向降灵的脑袋。随着满身珍珠水晶跌落,真珠身上露出了和降灵一模一样的阴阳师袍子,两人一交错,若非真珠头上还戴着缀满水晶的冠子。根本认不出谁是谁。 激战之中,降灵突然对真珠说了一句话,真珠诧异地睁大了眼睛。但毕竟两人正在激战,降灵手里握着师宴的「妄念之叶」,不知为何竟然能和真珠的银刀短兵相接。众人担心之极,只看那些刀刃有没有往自己所爱的人身上招呼,全然没有注意他们细微的表情差别。 又过了一阵,真珠答了一句。 降灵又说了一句。 真珠又答了一句、 他们就如此在激战中神秘地交谈,突然之间真珠大喝一声:「银刀弑神!」那银刀旋转成一个光球对降灵当头扎下,地上烟尘四起,降灵似乎躲闪不及被卷进了真珠闪闪的刀光之中! 师宴和阿鸦大惊失色!两人救人心切,忘了原来被降灵结界所挡,同时大喝一声,神杖和短剑齐挥,一同跃入了战区中心 「神杖之火──」 「绝杀──断刃斩──」 两人一杖一剑、还有降灵一把「妄念之叶」都刺人了头戴水晶冠的真珠的胸口!刹那间真珠胸口腾起一团火球,神杖之火威力发作,顿时把他化为飞灰。 竟然成功了?师宴和阿鸦一怔,同时抓住降灵, 「你没事吧?」 「我当然没事。」那「降灵」笑了笑,突然仰天大笑起来,「哈哈哈哈……」 「喀哒」一声,师宴的心陡然像不跳了,牢牢地抓住「降灵」,「你──」她足下踩到一个坚硬的东西,目光一掠,那是一颗烈火烧过变得苍白的珍珠。 她用以塞住降灵胸前裂口的珍珠。 阿鸦一把提起了那「降灵」,他浑身都凉了, 「你──」 「你们杀错人了。」那「降灵」殷红的唇舌吐出极端残忍的字眼,然后仰天而笑。 方才发生了什么事无害是看得很清楚的──银刀弑神之中,满天尘土刀光闪烁,真珠抓住了自己的水晶冠戴到了降灵头上,然后夺过降灵手里的「妄念之叶‘,,把银刀塞入降灵手中──随即一刀往降灵胸口插去。烟尘散去,师宴和阿鸦怎能分辨谁是降灵谁是真珠?情急之下铸成大错,杀死了降灵。 他耸耸肩,摊了摊手,「死了?别说我不够朋友,只是他死了我要到哪里去找消失的灵魂?我可是很够朋友的……」他逐渐从树梢上消失。 无害这一次来的确是来取神之灵魂,祀珈私分灵魂给自己的傀儡,此事已然曝光,如果不能快点儿找回灵魂不免祀珈要受天雷之刑。可惜祀珈的灵魂完全没有气息可查,知道在降灵身上,但必须在降灵身体还在的时候取出灵魂,那神之灵魂才不会消失。这么一下给烧成灰了,祀珈的灵魂也就随着降灵一起消失了。 他走了,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突然想通这件事真正的意义。 「你这要下地狱的混蛋!」阿鸦一拳往真珠的胸口揍过去,目呲欲裂,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我要杀了你!」 师宴全身都软了,「啪」的一声跌坐在地上,太残忍了!太残忍太残忍了!亲手杀死降灵……她看着自己的手,不久前她才把他从烈火中救出,今夜她却一把火把他烧成了灰烬……太残忍了! 真珠挡住阿鸦疯狂的攻击,「我不想杀你们,不要再和我纠缠不清,否则我一样杀了你们。」他突然稍微改变了态度,很微妙的。 「我要──杀了你!」师宴握起跌在地上的「妄念之叶」,那手用力得整个手心在流血,她一跃而起一刀杀向真珠胸口,「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真珠闪过了师宴的攻击,冷笑道:「杀死他的是你吧,别再和我纠缠,走吧。」 他话中有话!师宴虽然已经濒临崩溃,却还有一丝清醒,「你这话什么意思?」她厉声说。 「他事为了你死的。」真珠冷冷地说,然后艳艳地笑了,「再见!」他竟然只说了这么一句就打算掉头走人。黔 「等一下!」师宴胸口气息起伏,拦在真珠面前,神杖横在胸前,「你不说清楚我一样烧了你……」 「笨女人。」真珠一把抓住师宴的神杖,「刚才有天使在看你知道吗?」 「天使?」师宴呆了一呆。 「神的使者,降灵身上的神之灵魂和我身上的鬼之灵魂都是天理不容的东西,使者是要收回的。」真珠冷冷地说,「不过按照情况来看那位天使只对降灵的神之灵魂感兴趣,女人,你身上也有祀珈的神之灵魂吧:」 「我身上……」师宴怔住了,她早已忘记自己曾经死过一次,因为活得太快活……她根本忘记了自己曾经死过一次…… 「如果使者决定收回神之灵魂,降灵,还有你这些依靠神之灵魂活着的怪物──」真珠很恶意地使用了「怪物」这个词,「你以为会怎么样?」 一时间有一种声音刺穿了她的耳朵。 她刹那间聋了,又像彻彻底底地死过了一次──如果说、降灵是为了让她活着而自己决定带着残缺不全的灵魂毁尸灭迹──那么她──那么被留下来的她要怎么办? 为什么你能坚定不移地去死,完全不考虑活着的人的心情?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一样那么简单地活着,我是那么普通的女人,普通到了我会因为这样的事想死,你知道吗?为什么以为留下我一个人活着就是……她的脑子里刹那划过一道火花──那天……那天……「大概是我……活得太快活了吧?因为太幸福了,所以很怕死。」 浑身突然凉了,那是她想爱的吃语,却变成了他的催命符。那个迟钝的笨蛋不知道,她所谓的「幸福」是因为和他在一起,是因为遇见了……从来不曾以为会遇见的……恋人啊,你也曾经说过──「我不想和师宴分死,不想和阿鸦分开,不想和所有人分开永远都不能见面……因为我也很幸福,所以很怕死。」你说过的怎能不为你的心愿拼命努力?你死掉了就算我们大家都活着又能怎么样?又能怎么样? 「那个笨蛋,」真珠喃喃自语,「害怕你难过,拜托我代替他留在你身边,真是笨蛋、我怎么可能会代替一个笨蛋留在另一个笨蛋身边?他以为谁都可以像他那样蠢?为了让一个女人继续活着安排她亲手杀死自己?切──」 阿鸦猛地抓住真珠的手腕,「交换身份的事是降灵……说的?」 「是。」真珠挑衅地挑眉,「安排让自己重视的人杀死自己,戴着不完整的灵魂消失,欺骗神诋让那个笨女人继续活着,然后要求我代替他留在你们身边──他替我死。我不知道他是聪明还是笨,总之代替他这件事做不至──」 「世上──只有一个降灵!」师宴一字一字地说,「就算他烧成了灰,变得什么也没有,也只有一个降灵!你给我滚!」她指着真珠,「谁要你代替他?他是……他是谁也不可能代替得了的!他是我的!」 「我管不着他是谁的,总之你们别缠着我。」真珠一下摔开师宴的手,往树林走去,消失在黑夜的林海之中。 阿鸦紧握双手看着地上烧尽的一片灰烬,平生第一次眼泪纯粹地从眼睛里流了出来。 「降灵……其实很聪明的。」师宴跪在代表降灵的那堆灰烬上,闭着眼睛五指牢牢抓住那些余烬,「他知道交换身份瞒不过神,只能瞒我们这些俗人。 可是他也很笨,以为长得一模一样就能够互相代替,以为他和真珠……没有什么不同……」她的嗓子哽咽,开始断断续续地抽泣,声音变了调,「以为我爱的──只是活在人间的会动的傀儡吗?」 为了隐瞒她身上四分之一的神之灵魂,他宁愿化为飞灰也要欺骗神抵。 那算是他对她的爱吗? 一个笨蛋对另一个笨蛋的爱? 她实在太蠢了,为什么没有告诉他──她最想实现的心愿不是长命百岁,她最想要的是他对她的重视、珍惜,还有关怀……她想要成为降灵所爱的女人,那是她最想要的事、最浪漫的事。 为什么没有告诉他?为什么没有告诉他我想要你爱我? 还有──究竟你这样死了是不是表示你曾经爱过我?是不是曾经爱过我…… 满地的灰烬随着风缓缓地移动,她惊慌失措地以衣服把它们压在地上,扑在地上的时候眼圈很热,终于……哭了。 另一件衣服和她的一起压在了地上,另一个人也在流泪,虽然他们流泪的理由不同,但都在做同一件事──让降灵回家。 我们回家吧,毕竟祭神坛才是你喜欢待的、熟悉的地方。 师瑛坐倒在神坛上看着眼前发生的惨剧,那些不知为何而存在的怪物……也像人一样有生、有死,会为所爱的人化为灰烬……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望着不远处以衣裳紧紧压住地上灰烬的两人,满腔的眼泪像替别人在哭,像冥冥中有人要她这样哭 那夜星光满天,那夜其实很美,除了风很凉。 那已经是一千多年前的夜,一千多年前发生的故事,一千多年前流的泪,还有一千多年前的爱。 时光流转、斗转星移── 转眼过了一千多年。 八忧梦 「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此「迎神曲」出,见罹难于人间,赐诚福于朝宇,于是,有四权五圣以应天魂之惊,天地之灵。后周显德七年正月,殿前都点检赵匡胤陈桥驿兵变,大宋初立,改年号建隆,都开封。 数年之后,宗室赵炅即位,后称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太宗出兵燕云,下易州、涿州,直至高粱河。 ‘塞外悲风切,交河冰已结。瀚海百重波,阴山千里雪。回戍危峰火,层峦引高节。悠悠卷旆旌,饮马出长城。’ 这是唐太宗皇帝李世民的《饮马长城窟行》,勉强可以用来形容此时宋氏的风云豪情。 大宋兴国──此时朝中有四权五圣赫然生光,隐隐然有相抗相成的趋势,他们有些是权贵,有些不是权贵,但这九人对皇朝宗室,对大宋的影响,人莫能知。 四──是秦王爷第三子兼殿前都指挥使则宁,燕王爷嫡长子兼侍卫骑军指挥使上玄,宫中掌歌舞乐音的乐宫六音,还有祀风师通微。 五圣──是御史台御史中丞聿修,当朝丞相赵晋的公子圣香,太医院的太医岐阳,枢密院枢密使容隐和祭神坛的千古幽魂降灵。 大宋,开封府。 他是心愿未偿,徘徊在祭神坛一千多年的鬼,为了那已经遗忘在过去的心愿,迟迟不能投胎的幽魂。 他叫降灵,是是很寂寞的幽魂。 「我说降灵,你真的一点儿也不记得你以前到底是怎么死的吗?」 深夜,三更。 祭神坛上点着一堆小小的篝火,一个衣裳锦绣、拿着把金边折扇晃啊晃的少爷公子坐在篝火旁和半空中悬浮的幽魂说话:「你还真笨啊、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下即使本少爷聪明绝顶才智过人英名神武一步百计也帮不了你,快想想一千多年前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忘了。」降灵漫不经心地说。 「忘了?」那一张玲珑脸的少爷公子当然就是开封第一大少爷圣香是也,闻言「啪」的一声打开折扇,「种田的?」书 降灵摇摇头,「不是。」 「卖菜的?」圣香又猜测。 「不是。」 「不种田不卖菜,降灵你不要告诉本少爷你是做官的,本少爷心脏不好,被你笑死了你又没命赔我。」圣香闲闲地说,「你不快点儿想起来本少爷我可就要出门去了,等我走了你想让我帮我也帮不了你了。」 「你不回来了吗?」降灵径直问。 圣香几不可查地微微一震,笑吟吟地说:「我要和秋寒下江南去玩儿了,可能很久很都不回来。」 他整了整奢华的衣裳,调了调那堆小小的篝火,「说件好玩的事情给你听,阿甲和阿乙指腹为婚,说生下来的若同是儿子或者女儿就结为兄弟姐妹,如果是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就结为夫妻,这种事你听说过吧?」 「哦。」 「结果呢,」圣香托着下巴笑吟吟地说,「阿甲生了一个女儿,阿乙生了双胞胎──两个儿子。」 「哦。」 「所以我在想啊,以后和人指腹为婚一定要约定意外情况和免责款:假如生了一个女儿两个儿子要嫁给哥哥还是弟弟?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是不是一起娶了?还有要是生了儿子死了,那女儿是不是要给死掉的儿子守寡?还有啊、假如生出来的不是女儿或儿子,是一些别的东西可不可以反悔……」圣香眼睛眨也不眨笑吟吟地往下说,好像他很认真的样子。 「别的东西?」降灵疑惑。 「比如说生下一个蛋怎么办?」 「孵出来看看。」降灵说。 「万一孵出来不是人是鸡鸭鹅之类的东西怎么办?」圣香一本正经地继续狂下说。 「怎么会呢?」降灵淡淡地说,「鸡也是要成家的。」 圣香颇有同感地点点头,「古人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果然是有道理的。」 两个人,不,一个人一个鬼在深夜非常无聊──指圣香,也非常认真──指降灵在讨论假如指腹为婚生了一个蛋要怎么办。降灵也许很不在意,但是圣香心里清楚,这也许是他们之间最后一次像这样聊天了,此去江南危难重重,结果如何,饶是他已然千算万算……也是未尽可知的事情……所以降灵啊,开封府里、汴京之中我最不放心的是你的事,但很遗憾全然帮不上忙。 「降灵啊,以后如果本少爷不再来了你打算怎么办?」圣香笑嘻嘻地问。 「打算?」降灵飘浮在篝火之上,「不知道啊,也许像以前一样。」 「像以前一样……一直等吗?」圣香随着他看星空,悠悠地说。」 「等?」降灵随口问。 「是啊,等。你不知道你一直在等着什么吗?」 圣香微微一笑,「也许在等一个千年也无法如愿的奇迹。」 「哦。」 「那……本少爷要走了。」圣香站起身来,「啪」的一声金边折扇收入了袖里。 「哦。」降灵仍然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反倒是圣香笑了,「本少爷要走了,很久都不回来,你不说些什么吗?」他一笑如琉璃般灿烂,站在冷飕飕的夜风中,等着降灵给他送别。 过了好一会儿,降灵才困惑地看着他,「反正你会回来的,」他很认真地想了想,「再见。」他那样说。 「哈哈哈……」圣香笑了,是真的笑意盎然,「‘反正你会回来的’──真是!败给你了。」他转身挥了挥手,「我走了,记得想我,有空给我念经保佑我升官发财多福多寿。」 「哦。」降灵温暖的黑眸看着圣香离开的背影,他直觉地感觉到圣替这一次会离开很久,但是更直觉的感觉──终有一天他回来的。 那天晚上。降灵做了一个梦。 一个很美命的梦,梦里充满了温柔的微笑,有圣香的、有通微,有上玄的,有很多京城里路过祭神坛的路人的笑容,还有……很遥远的……一个女子温柔俏然的微笑,像姐姐一样,也像孩子一样。在那个梦里面他住在一间巨大的神殿里,养着一只白猫,还有个表面冷淡却经常大吼大叫的朋友,梦里面有和今夜一样的星空,有人娇媚地咬着耳朵低语:「我喜欢你──你什么时候才会喜欢我呢?」 那是……谁? 那是谁? 降灵睁开眼看着只有他一个鬼的深夜;圣香走了,许多认识的人像他从前认识的许多人一样走了, 只有他永远在这样冰凉的深夜里,独自徘徊。 圣香说他在等着什么,那是什么? 抬起头看看星空,依稀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也曾这样看着星星,仿佛有很多个夜里,星星都如今夜这般美,甚至比今夜更美。 突然遥远的地方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像有什么人在搬运什么非常重的东西,同时还在奔跑。 「该死的,我说这女人才是他们教里的神物,听说活了一千多年还不死,是个真正命老妖怪……」一个男人沙哑的声音边跑边喘,「从她身上一定能找出长生不老的秘密,到时候咱们哥俩可就不是普通人了。」 「大哥聪明,竟然想到半夜把这个东西偷出来。」另一个声音细些的小个子男人频频点头,「这女人竟然睡在棺材里,肯定是个千年妖怪没错!」 「等到咱哥俩把长生不老的秘密弄到手,再把长生不老药拿去卖了,咱哥俩不就发了?」握者一个巨大木箱前端的高大男子「哈哈」地笑了起来,只差没「仰天长笑」,就像他俩当真已经长生不老而且卖长生不老药的钱已经在口袋里一样,额上几乎有一行字闪闪发光:「我们是暴发户、我们是暴发户……」 「话是这样说……不过大哥,这个棺材好重啊。」小个子男人实在是扛不动了,「一个女人加一副棺材竟然有这么重……」 「一个女人加一副棺材没有这么重,」有人嫣然一笑,「但是外加一块大石头就有这么重了。」 大个子和小个子闻声大吃一惊,失声问:「你是谁?」扛着棺材四处旋转,看到底人在哪里。 「啪啪」两声,棺材侧面各踢出一只脚,「轰」 的一声棺材四散碎开,大个子男人的左脸、小个子男人的右脸各挨了一脚,惨叫声中直飞了出去,摔在祭神坛下面的石头上,头破血流半死不活。 一个青衣女子俏生生地在木屑纷飞之中站在当地,相貌极温柔姣好。 「你──我不是下了迷魂香把你迷昏了吗?」大个子男人颤巍巍地指责她,似乎在怪她违反规则。 「我既然是千年不死的老妖怪,区区迷香就把我迷倒,岂不是很没有面子?」女子嫣然一笑,笑得极娴静端庄。 「啊──」两个男人相互拥抱着发抖,看着她一步一步走近,「大哥──鬼啊──」 那女子走进了,衣裳飘飘,相貌依然如千年前那般温柔俏丽,除却眉宇间多了一抹沧桑之色。 「想知道长生不老术,千年来我已经见过很多,你们两个不算什么。」她微微一笑,「我告诉你们啊,别人都是要么千军万马来围山,要么把毒药下在井水里,要么用炸药来炸山,甚至还有个人更稀奇,」她笑吟吟地说,「还有个男人居然想娶我做老婆,骗才骗色还骗长生,如意算盘打得真不错。你们两个下次如果要来,记得看清楚棺材里面到底有没有多些什么,否则扛到这里两个人合起来还剩不下一条人命,姑娘我自然随随便便就打发了。」 「姑娘饶命,我们……我们再也不敢了!」两个男人异口同声地求饶。 青衣女子面露温柔之色,突然「啪啪」两声,那两个男人的脸上又各自多了两个鞋子的痕迹,方才刹那之间她又踢出两脚,然后很温柔地说:「你们可以走了。」 「多谢姑娘。」两个男人如蒙大赦,抱头鼠窜。 「下次再来的时候记得多叫两个帮手。」她好心地提醒他们。 「多……多谢姑娘指点……」两个男人吓得魂飞魄散,有这位千年老妖在,他们怎敢再来? 又是这种可笑可怜的情节。她望着不远处的小丘在想。神之灵魂让她活了下来,同时也让她长生不死,永远都要她记得另一个不是人的东西如何为她的活着而化为灰烬,永远都要记得那一天的火焰。她常想也许死去都好过如此千年不息的想念,痛苦、悔恨、悲哀和不确定的爱往往在夜半无人时醒来,让她独自潸然泪下,但记着他是为了她活着而死去的,所以她不能死。 不能死,还要活得开心。所以她很开心,每天都很开心……千年花开花落,她成为了别人眼中的怪物,即使始终不死不老,也是形单影只的一个。她没有怨怼什么,千年的际遇只让她明白──身为怪物而能坚定如常自我地活着,需要怎样的勇气和善良。勇气是对自己的,而善良──是对别人而言,必须原谅那些遗弃自己的人们,他们没有错。 但即使她想得那么开、她努力快乐地活着,怎么会那么寂寞?陪伴她蜿蜒千年的只有当初盛放真珠的木盒,在其后的岁月里那木盒经过了无数次偷盗,上面的珠宝荡然无存,变成了一具真正的棺材。信巫教的神物自真珠离去后就变成了这个棺材,师瑛把教主之职让给了师宴,她闭门隐居去了。她把信巫教发扬光大了几十年,慢慢地解散了它,到最后留在身边的只有这个木盒……以及盒中的……无限寂寞…… 她总是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希望自己能长命百岁,但即使她早已不止百岁,她幸福的日子似乎始终只有遇见他的那年,那几个月──说「因为太幸福了,所以很怕死」的那几天。 她是……谁?降灵目不转睛地在祭神坛上看着坛下发生的一切,她很眼熟,一定是他活着的时候见过的,她是谁? 「告诉他们这棺材就是神物,不信就算了,但我一不小心把它踢烂了。」师宴摸不摸头,有些无奈,东张西望一下,幸而没有人看见她如此暴力,已经不知多少年没有痛痛快快地打上一架,即使踢出这样轰轰烈烈的一脚,也依然没有人听见看见。 仍然如此寂寞啊。她笑了,但仍然要活着,一遍一遍在不同的地方行走,希望某一个千年有某一个瞬间,能够在何处找到他存在的痕迹……她知道他已随着她的烈火神形俱灭,但依然忍不住这样幻想:有一天,在哪一个陌生的地方能够相遇:能够重新开始。 「这里是……她东张西望了一下,突然怔了一怔,伏下身轻轻抚摸这里的土地。千年沧海桑田,她竟然一时没有认出这里就是祭神坛,是他当年住过的地方,也是她亲手把他下葬的地方。 「喂,」耳边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有人在她身后问她:「你是谁?」 你是谁?师宴蓦然回身,呆呆地着着眼前披着一袭白麻衣缓缓在空中飘浮的人影:他乌眉灵目,依然和当年一样漂亮,那双眼睛依然如当年那样看着她,像水晶一样清。 「降灵……」她无意识喃喃地说,「我在……做梦吗?」退了一步背靠在身后的岩石上,她竟不敢动也不敢眨眼,呆呆地看着眼前飘浮的白影。 降灵缓缓降到她面前,「你身上有灵气,你是女巫吗?」 她不知道要怎么举动怎么说话,张开了口,她过了好久才说:「怎么你……每次都说这个……」牵起嘴角想笑,眼泪盈满眼眶,仿佛只要笑了就会掉下来,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爱笑的嘴角微微一翘,眼泪果然掉了下来,「我不是女巫,我是师宴。」 「你看得到我吗?」降灵问。 她又笑了了,「看不到怎么和你说话?」 「你是谁?」‘降灵又问,「我活着的时候一定见过你,你好眼熟好跟熟。」 「是吗?」她喃喃地问,原来一千多年来他已经把她忘了,原来……毕竟他不曾爱过她……她早就知道降灵不可能懂得怎样去爱一个人……「我叫师宴。」她努力地微微一笑,「是一个好人。」 「人是不可能活一千年之久的。」降灵说,「你身上有神的灵气。」 「是吗?」她又微微一笑,「你要吗?」你要我就还给你。她脸上微笑得很温柔,心里在慢慢地崩塌,他毕竟不曾爱过她。 「不要。」降灵一口拒绝,「那是你的。」 那是她的,是他给她的,是她戏称的「定情信物」。师宴怔怔地看着降灵,他现在算是什么?一个幽魂?鬼吗?可是他不是一个傀儡吗?傀儡和身上的神之灵魂被神杖之火一起烧毁──他不是应该神形俱灭魂飞魄散了吗?哪里来的……幽魂?「你──」她喃喃地想问出口,却不知该从何说起,他似乎把一切都忘了,那么她要从何说起? 「我是怎么死的?」降灵问。 「啊?」师宴又呆了一呆,「你不记得了?」 「我忘了。」降灵说,「圣香问我是怎么死的,你知道吗?」 「圣香?」她疑惑,「是谁?」 「朋友。」降灵说。 她无端地妒忌起那个「朋友」,降灵从来没有说过她是他的朋友,「我也忘了。」她使了一个小女人的脾气,转过头去用眼角偷偷地看降灵。突然心里涌起了无限喜悦,刚才因为震惊没有反应过来的欣喜充满了她全身──他竟然还在!竟然用其他的方式「活着」,不管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竟然还在的!嘴角噙着微笑用衣袖偷偷地擦眼泪,她有些狡黯地说:「除非你说喜欢我。」 「喜欢……你……」降灵迟疑地说,「我说喜欢你你就告诉我我是怎么死的吗?」 她狡猾地一笑,轻轻举起一根手指点在嘴唇上,「要先抱我一下、吻我一下,然后说喜欢我。」 「我的阴气会让你生病。」降灵说。他的确可以和人接触,但鬼气入轻则大病一场,重则丧命。 「我不怕。」她柔声地说,眼睛闪烁着只有她自己才懂的温柔,她太高兴了好想哭,却又想笑。 「你别动。」降灵缓缓降到了地上,伸出手抱住了师宴,像他从前抱猫抱狗那样,然后轻轻地在师宴在脸颊上亲了一下,「我喜欢你。」 好冷……她微微闭上眼睛,热泪顺着脸颊而下。 好冷好冷,降灵的身体比寒冰阴冷十倍,可是也很温暖……她凄凉地环住降灵的脖子,带着泪水微笑,「我比你喜欢我更喜欢你,你什么时候才会真的喜欢我?」 「师宴……」降灵困惑地让她抱着,「你会生病的。」 「我不怕。」她牢牢地抓住他,闭上眼睛把脸埋入他冰冷虚无的胸口,「我不怕我不怕我不怕,让我抱一下好吗?算我……求你……」 她在哭,眼泪好热好热。降灵感觉到她在他胸口流的泪,她抽泣颤抖,「别哭。」他说。 「我偏要哭。」她埋在他胸口使脾气,小小地任性。 「你再哭我就走了。」降灵说。 她立刻抬起头来,「你走了我就放火烧掉祭神坛。」 降灵怔怔地看着她,困惑地说:「怎么你也这样说?」其实圣香说的是「你走了我就放火烧掉你的祭神坛把你的死人骨头拿去丢在海里喂乌龟」。 她嫣然一笑,「还有别人这样说?」 「圣香也这样说。」他说。 「呵呵,」她抱着他吃吃地笑,头发甚至冻出了薄薄一层寒霜,她却丝毫也不在意,「总有一天我杀了你那个朋友。」 「师宴?」降灵推开她,满面迷惑,「圣香是好人。」 「骗你的。」她娴静的眼波里有着丝丝柔媚,「我吃醋不行吗?我不喜欢别人对你这么亲热。」话虽这么说,但是她对于「圣香‘这个东西的的确确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敌意,小小的计划要怎么把他整得再也不敢见降灵。这两个人假如互整起来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暂时观察整人的功力还是圣香大少高超那么一点点,但师宴说不定会因为爱情的力量爆发出惊人的实力,胜负如何乃是后事暂时按下不表。 「我是怎么死的?」降灵问。 「笨死的。」她嫣然一笑,「死了就死了,问怎么死的千什么?反正我看得到你、摸得到你就好。」 她轻轻放开他,柔声地说:「只要你还在就好。」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降灵说,「那里的绣莲是跳楼死的,昨天投胎的阿华是被人毒死的,后面的王太公是老死的,只有我不知道。」他有点儿,「人人都有只有我没有」的下意识的懊恼,「我忘了很多很多事……」他喃喃地说,「别人都有的很多很多事……」 他以为他自己是人吗?她缓缓地怔住,他以为别人都有的事他也会有吗?听者他慢慢地但是记性很好一件一件数着「别人都有他没有」的事,数着别人都会记得人生中最难忘和遗憾的事,别人都会怀念父母妻儿,别人都会不甘愿于死,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以为他忘记了那些「别人都有的很多很多事」,也许他忘记的只有一件事──他原本就不是人。 「降灵,」她轻声问,「你活着的时候是做什么的你记得吗?」 「你觉得……你和别人一样吗?」 他疑惑地看着师宴,「当然了。」 她呆呆地看着他──他忘记了她、忘记了曾经发生过的很悲哀的事、忘记了自己不是人,不知为何留下了魂魄在这里徘徊了千年。她明白了…… 明白了当年临死之时降灵的心愿──只有带着遗恨而死的人才会成为鬼。且不论降灵究竟是如何留下魂魄的,他临死的时候想的应该是……「我为什么不是人」吧?她的眼泪再次缓缓滑落,因为不是人所以会起火,因为不是人所以没有人肯救她,因为不是人所以他只能分给她神的灵魂,因为他不是人也不是神所以必须销毁自己保全她……为何会有那么多痛苦? 为何真珠要遭受那么多年的怨恨和歧视?为何得不到神的祝福又为何不能永远很快乐地在一起「长命百岁」?为何……不是人呢? 如果我是人的话,那该有多好? 那就是降灵的心愿,他徘徊于死坟之地,千年万年……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心愿! 怎么会有这样的笨蛋?她狠狠咬了他的手指一口,但存在唇齿间的只是阴寒没有实体,「我告诉你,你是被火烧死的。」 她展颜一笑,「也不是所有被火烧死的人都怕火的吧。」她突然变得温柔了,坐在一旁,「你是被我烧死的。」 「哦。」降灵随口应道。 「不恨我?」她开玩笑,望着天上的星星。 「为什么师宴要烧死我?」降灵降下来坐在她身边,「我做错事了?」 「没有。」她开始一本正经地说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你是一个家财万贯的土地主、有一天我突然贪图你家的财宝,把你家人全部杀光,放火烧掉了你家。我是你灭门的大仇人。」师宴骗人的时候总是笑盈盈的。 「骗人。」降灵也跟着她看星星。 「哦?」她眉毛扬得高高的,「怎么见得?」 「师宴说喜欢我。」他说,「师宴是好人。」 「呵呵,」她往前面丢了一块小石头,「那么就是这样的,」她合起双手闭起眼睛又开始说故事,「在很久很久以煎,我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的老婆,有一天,我身为老婆,贪图自己相公的财宝,嫌弃他在外面养小老婆,于是杀了他再放火把他烧死了。」她笑吟吟地说完,看着降灵。 降灵听豁、过了很久才困惑地问:「那么我呢?」 「什么你呢?」她已经开始咬着嘴唇笑。哈哈哈,实在太好笑了。 「我在哪里?」他问她刚才说的故事里面怎么没有他? 「你就是被我烧死的那个,」她偷偷地笑,「江洋大盗。」 「骗人。」他皱着眉头否定,「我不是坏人。」 「那么,」她又「啪」的一声合掌在胸前,「我知道了我知道了,肯定是这样的: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 「师宴不是坏人。」降灵不满地打断她,皱着眉头。 「嘘──不要吵,听我说完。」她笑吟吟地往下说,「我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有一天和另外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一起喝酒,喝醉了我打翻了蜡烛,所以我们两个都被烧死了。」她一本正经地说,好像她自己真的「已经」被烧死了一样。 「那么我呢?」降灵又问。 「我们两个都被烧死了啊,」她好认真地说,「我呢,就是那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 「我在哪里?」 「你当然就是另外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 她眼睛眨也不眨地说。 降灵想了好久才想明白,又皱起眉,「师宴胡说。」 「真没办法,我告诉你实情好了。」师宴好像很无奈地摇摇头,「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的邻居的妹妹的对头,是一个武功高强除强扶弱的一代大侠,人称‘穿林过隙撞墙断羽小燕子’。有一天我趁着月黑风高去你家里打劫,正逢你家养了一条大黄狗,」她说得绘声绘色,满脸严肃,「说时迟、那时快,那条大黄狗大叫一声拼命往我身上咬来,我于是施展我的绝世神功‘穿林过隙撞墙断羽手’扔了一块小石头过去,那条大黄狗就往我扔石头的地方跑去,我神奇的计谋得手以后,偷偷摸摸地潜入主屋,你正在睡觉,我想要偷走你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比如说……咳咳……你家的棉被,所以……」 她正说得兴高采烈,降灵忍不住插口问:「比如说……我家的棉被?」 「嗯嗯,」师宴笑眯眯地点头,「你家的棉被。」 降灵想了一会儿显然想不通为何他家最值钱的是棉被,也就没再想下去,「后来呢?」 「后来我正要偷走你身上的棉被的时候,不小心摔下了你床前的陷阱。」师宴继续扯漫天大谎,「跌下陷阱之后我发现了你天大的秘密。」 「什么秘密?」降灵怔怔一听,无限迷惑,圣香虽然有时候也和他说故事,却从来没说得这么长这么曲折,更何况是关于他自己的故事。 「那就是──」师宴竖起一根手指在眼前,「你有睡在陷阱里的习惯。」 「哦。」降灵非常疑惑地看着她,「什么叫陷阱?」 「陷阱就是在地上挖一个洞,敌人不小心踩进去了就会摔下去的东酉。」她非常有耐心地解释。 「可是我的床前面挖了陷阱、我走过去不就摔下去了?」降灵仍在在思考刚才她说「不小心摔下了你床前的陷阱」说得不对。 「所以我说你习惯睡在陷阱里嘛。」师宴小人得志,抢话抢得比什么都顺口。 「哦。」降灵又问:「然后?」 「然后让我想想,」师宴温柔地托着腮,「然后就突然起火了。」 「起火了?」 「是啊,很大很大的火……」她喃喃地说,「所有的风都是热的,你说你快要起火了……」 快要……起火了……降灵紧紧地皱着眉头,隐隐约约……有些火焰那样的记忆浮上心头,快要起火了快要……起火了!他突然感到一阵心悸窒息般的感觉──好像有什么非常可怕的事……非常可怕,他不愿记得…… 「降灵?」师宴微微一震,突然觉得他冰冷之极的身体刹那间忽冷忽热,像从阴寒之极的地狱进人了充满烈火的牢笼,「怎么了?」 「不知道……」他喃喃地说,「很奇怪的感觉……」他没有发觉刹那之间他的身体虚虚实实变化了好几次,扎实的时候像人一样,虚幻的时候仿佛就要消失。 以前的事──不想记住的话就忘记吧。师宴凝视着自己的足背,反正人总会记住自己觉得开心的事,忘记自己觉得悲伤的事,不管怎么样,不管怎么样,能重新在一起就好。她微微一笑,继续说:「然后我‘穿林过隙撞墙断羽小燕子’果然神功盖世,只见我抓起正在陷阱中睡觉的你、飞出陷阱。此时你家里炸药突然爆炸……」 「炸药?」降灵茫然,「怎么会……」 「听我说完,你家里当然有炸药,你是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嘛。」师宴继续说,「你家里的炸药突然爆炸,我见情况不妙顿时飞出你家,由于来不及拉你一把,你就被自己家的炸药炸死了。阿弥陀佛,我佛慈悲……」她合十念佛,「如此,一代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奸淫掳掠坑蒙拐骗的江洋大盗就这么死了,大快人心,人人拍手家家念佛,阿弥陀佛。」 「但是那样死了以后会有怨灵的。」降灵说, 「被我害死的人会变成怨灵找我复仇。」 「啊──那你就是假装江洋大盗打入江洋大盗内部打探消息的好人好了……」 「为什么可以‘就是’啊?」 「因为是我说的。」 「哦。」 九 两个人坐得很近,说着说着天都快要亮了。 「我要回去了。」降灵拾起头看渐渐露出的太阳,「圣香还问我如果他不再来了我打算怎么办呢,」,他对着师宴毫无心机地一笑,「还有师宴会和我说话。」 「还有?」师宴额头上的脊筋开始小小地跳动,但她依然平静贤淑地微笑,「是啊,我每天都会来陪你说话。」 降灵对她的笑笑得更加信赖,他渐渐地隐去。 她绝对、一定、必然、肯定、毋庸置疑地要杀了那个叫「圣香‘的家伙!趁她不在的这段日子接近降灵,从前有阿鸦,现在有圣香、她难道永远都是排列第二的那个? 接下来的好几个月里,师宴天天晚上都去祭神坛,胡说八道编着「降灵生前」的种种故事,说着说着终于有一天迟钝的降灵也知道她在胡扯,但他本就很是漫不经心,听着听着也就算了,后来每天没有师宴说故事他都觉得寂寞。 「今天我们说一个很悲惨很悲惨的少女的故事。」师宴依然青衣素髻,看似姣好娴静的大家闺秀,规规矩矩擎也坐在祭神坛中心,燃着一堆巨大的篝火──当她点了一堆小小的簧火驱寒的时候降灵不小心说了一句「圣香也这样」,她就砍了周围一棵大树点了当柴烧,只差没烧了祭神坛,直到降灵承认她那堆火和圣香点的完全不一样,她才罢手,笑眯眯地开始说故事。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少女,她的心愿是过普普通通的生活,偶尔小小地整整人,希望大家都赞美她温柔贤淑,还希望却戈到一个她喜欢的人白头偕老长命百岁。」 听起来很耳熟,降灵静静地听着,「你是不会老的,头发也不会白。」 「我在说悲惨的故事,你不要打断我。」她正在酝酿悲伤的感觉,被他没头没脑的一句破坏了悲凉气氛,白了他一眼,皱了皱眉头,「那个少女啊,爱上了一个很会说话的男人,」她慢慢地说,「那个男人曾经说爱她会娶她回家,曾经弹琴给她听,说过很多很多很好听的将来,不过后来那个男人娶了那个少女的姐姐。少女曾经有一段时间想不通,为什么说过相爱的人能说不爱就不爱了,又为什么不曾见面的人能说爱就爱了?她想了很久都没有想通,只是想出一个办法──哭过就算了。她相信她喜欢的人仍然在将来的某个地方等她,所以要吃好睡好长命百岁,将来才能遇见他。后来果然有一天,她遇见了一个笨笨的男人,不知不觉她爱上了他。那是一个不懂得爱的笨蛋,她虽然很努力对他说喜欢,可是他完全不懂…… 可怜的少女只能在他身边等着,等着他什么时候能够明白喜欢一个人的心情和其他的感情不一样,可是即使过了很多很多年,那个人始终不明白……到最后他还把她忘了。」她微微一笑,轻声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他有朋友陪伴,很久很久以后年他也有朋友陪伴,所以……」 「朋友和师宴不一样。」降灵在她叹息的「所以」之后接了一句。 她微微一震,「什么?」 「圣香是圣香,师宴是降灵。」降灵说。 他不是已经失去神之灵魂,只是个幽魂而已吗? 为什么依然能读心呢?她不自觉地微笑了,轻声说:「啊,我在说故事而已。」「 「师宴在说自己的故事。」降灵随口说。 「是吗?」她轻轻地说,「我还以为说得很动听呢。」 「师宴是我的……恋人吗?」降灵问。 师宴浑身一震,睁大眼睛看着降灵,「恋人?」 她以为降灵不会知道什么是「恋人」。 「圣香说是会在一起聊天吃饭,讲故事和吵架的人。」降灵眨眨眼睛说,「会在一起到头发变白,天气好的时候手牵着手出去走走。」 她轻轻地颤了颤,低声说:「还是‘圣香说’啊……」说得真美,虽然也有随口说说的痕迹,「降灵觉得我是你的恋人吗?」 「我们去走走吧。」降灵说,「我知道那里有一个黄鼠狼刚刚生了小黄鼠狼,很可爱。」他轻飘飘一落在地上,拉着师宴的手就朝祭神坛外走去。 她跟着他,看到那窝小东西时,她叫了起来分「这是老鼠,不是黄鼠狼。」 「我绝对要让你忘了‘圣香说’,」她咬牙切齿,「这明明是老鼠!」 「我绝对要杀了他!」 正当两人望着一窝田鼠吵架的时候,天色微微一变,隐约响起了一阵雷声,像是要下雨了。 「天气好的时候手牵手出去走走?」她喃喃地念叨着,显然有怨恨的意思,就这种天气──也算浪漫? 「好奇怪。」降灵也喃喃地说。 这天气的确变化得很奇怪,方才还星空朗朗,怎会刹那间就变成了雷雨天? 邪气?她巫女的灵感传来了异样的感觉,巨大的邪气…… 「专门寻找坟墓的食尸鬼。」降灵突然说。 「打扰别人看老鼠的兴致,该死!」她嫣然一笑,「他看上了你的坟墓,怎么办?」 「不知道啊。」降灵茫然。 「我会帮你看住属于你的东西。」她在他耳边轻轻地说,「下次记得带我看不是老鼠的东西,我讨厌老鼠。」 「哦。」在降灵「哦」了一声的时候,师宴从怀里取出了一支东西夹在指间,凝神望着远方。 那柄东西是……降灵呆呆地看着那东西──一柄叶型的薄刃飞刀,「妄念之叶啊……」他喃喃地说,浑然忘了自己怎会知道它的名字的。 旷野那边传来稍微有点浊,但并不重的脚步声,一个浑身裹着裹尸布的腐烂的人体双手垂在身前一步一步走近祭神坛,摇摇晃晃似乎不分东西南北。 「是神志不清的食尸鬼啊。」师宴诧异,「谁把他打成这样?」那食尸鬼显然经历过剧烈的战斗,本就难看之极的身躯还多处受伤,残缺不全。 正当她东张西望在找寻到底追击食尸鬼的是什么东西的时候,那食尸鬼慢慢地攀上祭神坛,「咯嚓」 一声掰下了一块岩石。「霍」的一声,师宴飞刀出手,「妄念之叶」把食尸鬼的右手钉在岩壁上,蓦然回身,只见身前已经站立了一个奇特的邪灵,一个披着黑色布幕从头到脚盖得严严实实的邪灵,除却两个眼睛什么也看不见。 「凶灵……」降灵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那个黑色的布幕,「师宴它是凶灵,会吃人的……」 「我知道。」她眉头深蹩,食尸鬼也就算了,这种凶灵是凶灵之中最凶残的一种,人们常说鬼怪如何,半夜杀人死状如何可怕,多半都是这种凶灵下的手。 它们生前必然都是真正「无恶不作」死后依然不悔,越发怨恨杀死自己的人而不愿投胎的人,是种最危险的东西,这个凶灵为什么要追赶食尸鬼?它吃人又不吃 第10章 (4) 鬼,为什么会相斗起来,而且是在这种雷雨的天气里? 「呃──」那凶灵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传入耳中阴森恐怖。 师宴对着那人人骇然的怪物嫣然一笑,「你好。」 「呜──」凶灵不知能否听懂,它仅是个凭着本能活动的怪物,但显然认为师宴是个阻碍,无论师宴走向何处它都紧跟在后。 「降灵你知不知道它到底要干什么?」师宴手里扣着另外一只「妄念之叶」,无奈地叹了口气,「如果和我们无关就让路算了,」她突然想到一个主意,回过头来眼泪汪汪地看着降灵,故作惊骇娇柔状,「这东西好可怕啊。」 降灵疑惑地看着她的表情,「师宴是活了一千年的……」 「算了算了,」师宴打断了西的话,放弃降灵会心疼安慰她的幻想,「我是千年不死的老妖怪,我知道我知道。」嗳!她在心里叹息,随之对着凶灵盈盈一笑。本姑娘现在心情不好,你要倒霉了。在她一笑之间,「妄念之叶」直飞凶灵的双眼,两柄飞刀刚刚出手,师宴大喝一声飞起一脚直踢它的胸口。 凶灵刹那移动往后闪避,师宴的攻击它并不太在意,它在意的似乎是挂在祭神坛上的食尸鬼,频频抬头看向它。突然往后闪避之中仿佛撞进了什么东西里,它大吃一惊拼命挣扎,「呼」的一声身上盖的布幕被那东西粘去,整个凶灵裸露在师宴面前_ 师宴右手对凶灵挥了挥,她左手发出两记「妄念之叶」,右手打出一个奇形暗器粘在树上刹那张开了一张蜘蛛网般的东西,随后潇洒的一踢把凶灵赶进网里,粘了他的遮羞布下来。 布幕之下那凶灵浑然是团黑色的瘴气,隐约残留着骨骼和一双眼睛。 「难看死了。」师宴自言自语,纵身跃上祭神坛,抄起一把火把,对着凶灵招手,「过来。」 身上的布幕被揭,凶灵大怒──它裸露之后极易受阳气旺盛的东西伤害,比如说火焰──虽然恨极了师宴,但却不敢轻举妄动、眼睛一转,它突然向降灵扑来。 「哦?」师宴坐在祭神坛上,支着下颌看热闹。 降灵显然吓了一跳,闪身飘开,缓缓地升上天空。凶灵紧随其后跟着他飘起,面目狰狞地发出一声吼叫,快速地往降灵胸口扑来。 要咬降灵?师宴觉得奇怪,这个凶灵应该没有聪明到想先抓住降灵做人质然后威胁她这种法子,它应该是一开始目标就是降灵,为什么? 降灵开始还东飘西闪,但凶灵追越紧渐渐不容他从容地闪开,降灵的眉头皱了起来。 他还记得他身为阴阳师的法力吗?师宴凝视着降灵,像这种邪灵你「活着」的时候不知道净化过多少,只要你愿意就可以顷刻销毁于指掌之间,为什么坚持不肯记得那时候的事?是因为我杀死了你这种回忆太惨淡了吗?你真的会觉得那段往事太惨淡以致于不愿回忆?我都没有恨你,你安排我亲手杀死你我都没有恨你,为什么你自己…… 「咯嚓」一声脆响,师宴惊然豁惊,那是什么声音?陡然被她一记「妄念之叶」钉在岩壁上的食尸鬼发出一阵阵大叫,犹如笑声一般,岩壁上的石块纷纷落下,食尸鬼的右手被钉,它用左手在岩壁上挖出了一个大洞。 降灵的灰烬!师宴陡然变色,食尸鬼的目标是降灵的灰烬?为什么?食尸鬼不是专门啃食品坟墓中的尸体吗?为什么要挖掘降灵的灰烬?她飘身而下手持火把往食尸鬼身上烧去。 「呜──」和降灵缠斗的凶灵突然大吼一声,放弃降灵飞速往食尸鬼挖掘的洞穴那里钻去。 师宴一把火烧着了食尸鬼身上的裹尸布,左手反手「妄念之叶」钉入岩壁和食尸鬼一同悬在食尸鬼所挖掘的洞穴之旁。食尸鬼毕竟是凶残的邪灵,遭受她火把猛力一击后依然转过头来一爪子往她身上抓去,师宴「啪」的一声飞起一脚踢中食尸鬼的下颌,把它几乎踢了一个后仰翻。正在这时她悚然抬头,凶灵扑了过来,她一手悬在「妄念之叶‘,不能动,另一手的火把往凶灵身上掷去。 「呼──」的一声,火把从凶灵身边掠过;她骇然变色:凶灵的左手抓住她右肩、右甲抓住她左肩──完了!她知道她下一秒钟就会被这东西撕成两半,就算是神之灵魂也没用! 「炎精式降,苍生攸仰。鹤云旦起,鸟星昏集。 律候新风,阳开初蛰。天严杀气,铿锵三变。」突然有人一字字地念着暝灵咒,只念到「炎精式降」四字那凶灵已然惨叫一声全身起火,念到「铿锵三变」,凶灵和食尸鬼已经灰飞烟灭,销毁于阴阳师的符咒和铃声之下。 「叮咚!」清脆的铃声,像风吹过风铃的声音。 哪里来的铃声……师宴怔怔地看着凶灵和食尸鬼散去后露出来的降灵,他的发丝微飘,眼瞳微闭,在左耳下的发束上缓缓出现了两个圆铃,那铃里没有东西,铃声……不知从何外而来。 阴阳师的光芒──师宴悬在洞口呆呆地看着降灵浑身缓缓地粗发着光彩,就像神抵一样。「降……灵……」刹那间她几乎觉得降灵要离开人间升去了天空,突然丢下「妄念之叶」整个人对着他扑了过去,「降灵不要走!」 「师宴!」降灵突然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只见师宴带着满面惊恐凄凉的表情自山崖岩壁上扑了过来,他也大吃一惊,本能地伸出双手去接── 她扑过来的时候突然哭了,而在降灵伸手去接她的时候她又突然觉得好幸福那样喜极而泣,像她觉得降灵这一伸手是她等了不知多少年才等到的温柔。双手相接──她的手和他的手相接,却床曾接触到任何东西,让她凭空跌了下去。 双手相接的时候只感觉到无限温暖,没有感觉到寒冷,但是她「砰」的一声自十来丈高的岩壁扑跌到了地上,降灵没有接住她。 他们根本不能拥抱! 更何谈相救? 十来丈并不太高,她是千年不死的老妖怪自然不会受伤,但是她伏在地上哭了。 降灵在半空中看着自己的双手,方才是如何突然念出咒语救了师宴他现在一点儿都没有回想,他只在怔怔地想一个问题──他为什么不是人呢? 刚才师宴那一扑,如果他是人的话,一定可以接住的。 她就不会掉下去了。 就不会哭了。 为什么不是人呢? 如果是人的话……那有多好…… 突然之间种种纷纷扰扰的记忆涌入脑中,像争先恐后的孩子,降灵「啊──」地大叫了一声,紧紧地抓住自己的肩头,眉头紧蹩。 为什么不是人呢?为什么不是人呢?为什么从开始……就不是人呢?他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如果是人的话,在地洞里怎么会要她滴血相救?怎么会求助无门没有人愿意救她?怎么会不得不分别灵魂以至于到最后要她亲手……烧死自己……如果是人的话…… 就可以一直都在一起聊天喝茶,说故事和吵架…… 「我……为什么……不是人?」降灵在空中喃喃地说,身上的光晕缓缓地淡去,他慢慢地从半山崖高的地方落了下来。 她伏在地上啜泣,不知道在哭些什么,只觉得好悲哀──为何他第一次伸手,为何他第一次为她担忧,为何在她好希望能够拥抱的时候不能拥抱?为什么…… 「别哭……」 身上突然被一阵温暖的感觉包围,她缓缓抬起头来,泪眼盈盈中看见降灵缓缓地扶她起来,他的黑瞳极温柔,充满欲言又止的莹莹的暖色,只听他说:「别哭」 她慢慢地爬起来,看着他温暖的带一点儿晶莹的眼眸,「为什么不接住我?」她忍着抽泣,握紧了拳头。 「对不起。」他耳下的铃在微响,发出的声音仿佛震动在心里。 她摇了摇头,抬起头来伸手想要轻轻抚摸他的脸,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地说:「我以为你会飞走…… 再也不会回来了」 「飞走?」降灵眉头微蹩,「我会再飞回来的。」 她彻底地怔了一怔,破涕为笑,「是啊,你会再飞回来的。」很用力地甩甩头,她擦掉眼泪,「想起来以前的事了?」 降灵沉默。 「你不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她展颜一笑,「高兴吗?」 他点了点头。 「如果现在能牵你的手,那有多好。」她轻轻地说。 「我们坐得很近很近。」他说。 是啊,坐得很近很近。她依偎着那种温暖,抬头向上看,夜空清朗无云。有多少次曾经这样一起看天?而生离死别……也在这样的夜里…… 「我的墓破了。」他说。 师宴一下清醒过来,一跃而起,她回头一笑,「我来。」他是她下葬的,就让她再次亲手把他的灰烬封印吧。 降灵飘到了半空,她手足并用地爬上半山崖那个非常深的洞口旁边。那是食尸鬼用左手所挖,极深。 却看不见里面是什么。 「我想再把洞口挖开一些,」师宴皱眉,「我不知道他弄坏了里面的盒子没有。」 降灵点点头,「哦。」 她当初把能收集到的灰烬都放进了一个小盒子里,葬在了降灵当做家一样的祭神坛。现在盒子深在岩壁里面,她自己也不知道经过千年到底变成什么样子,手握「妄念之叶」,她开始开凿岩壁。 随着「叮叮」之声不绝于耳,那洞口逐渐变成了可供一个人进出的入口,她满头大汗,突然恼怒起来,「降灵你会不会发光啊?」 「发光?」降灵乖乖地亮了起来,浑身散发出柔和的白光,「会。」 「会不早说。」她吐出一口大气,「害得我什么也看不见,累死了。」说着她就着降灵发出的光往里爬行,「我看看那时候的盒子还在不在。」 「哦。」降灵像尾随的小狗一样跟了过去,反正岩壁也挡不住他。 她顺着食尸鬼挖掘的通道往里挖掘了约莫三四丈,挖得她都怀疑没必要进来看看盒子,这么深的岩壁足够把降灵的灰烬封死在里面,但已经进来总不能半途而废,只得继续。敲开最后一块岩石,她终于触到了当初下葬时埋下的砖头──她砌了个小小的房间在下面保护降灵的灰烬。举起「妄念之叶」撬开砖头,她说:「降灵你来看看食尸鬼有投有弄坏了你的盒子?」 漆黑的她当年搭建的「房间」里缓缓亮起降灵的光,她猛地看见房间里的东西大吃一惊,「啊」的一声大叫了出来。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降灵一直以为他是一个……人…… 那盒子早已破了,此刻躺在降灵墓穴里的是一个「人」,一个和降灵长得一模一祥甚至连衣服都一模一样的年轻男子,不,那就是降灵。 实体的降灵。 她情不自禁地全身颤抖,轻轻伸手奔触摸那具降灵以为的「尸体」,那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东西啊,为什么……触手的温度是温暖的,和降灵的幽魂一样,为什么?难道他──并没有死?她呆呆地看着那个「人」,然后又呆呆地着着一脸无辜的降灵,突然满脸温柔微笑地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是我。」降灵漫不经心地说。 她嫣然一笑,「降灵大师,从前的事你都记得了。你什么时候有这个‘尸体’的?」 「那个……」他满脸茫然,「那个我……」 「忘记了?」她越笑越灿烂,手里握着「妄念之叶」猛地往那个「降灵」身上扎去。 「啊──」降灵大吃一惊脱口而出,「不要!」 「快点儿说,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她眼珠子转了几转,「难道你托梦给哪一个无知少女帮你生的?」 「托梦?」,降灵全然一副茫然的样子,「他是从盒子里面长出来的。」 「胡说八道,盒子里只有你的灰烬,又不是蘑菇,怎么会从盒子里长出来?」她渐渐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脸上偏偏表情一变满脸严肃不容置疑,「肯定是你三更半夜跑出去托梦给无知的青春少女,帮你生了一个儿子。」 「他不是我儿子。」降灵怎敌得过师宴伶牙俐齿颠倒黑白能说得风云变色日月无光的本事?被她这么肯定地一说,他几乎是百口莫辩,除了一句「他不是我儿子」之外不知道能说什么。 「不必说了。」她脸色再一变变得泫然欲泣,「我对你的感情千年不改,你竟然趁我不在的时候跑去生儿子,你说你怎么对得起我?枉费我那么喜欢你,你从来不说爱我,枉费我那么喜欢你……」她突然掩面啜泣起来,「我还是走好了,看来没有我你也过得很好,我还是走好了。」 「他就是我,是师宴的血……师宴的血……」他的声音温柔起来,没有那么惶惶不安,「师宴的血和我的身体被火烧成灰烬融合以后长出来的我,不是我儿子。」 「我才不信那么一点点灰会长出一个人,肯定是你诱拐了无知少女,不必解释了。」师宴转过头去。 「我没有。」降灵开始着急了,飘到师宴面前, 「师宴生气了吗?」 「生气了。」她宣布,「我生气了。」 「不要生气。」 「我生气一点儿也不重要,反正降灵一点儿也不在乎。」 「不要生气。」 「偏要。」 「你生气我就走了。」 「你走了我就放火烧掉这里,和你的儿子一起死。」 「师宴……」降灵呆呆地看着师宴,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我生气。」她的背在颤抖,听着降灵不知所措的口气,想象着他无限困惑茫然的表情,一辈子没有遇见过遭人一口咬定做了非常可怕的坏事……哈哈哈哈,实在太好笑了。 「师宴……」 」哈哈哈哈……」她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转过去笑得直咳嗽,「咳咳,咳咳。」 降灵呆呆地看着她又哭又笑,「师宴?」 「笨蛋。」她抬起头微笑,「你是一个笨蛋。」 眼里却都是眼泪,但不知有多少是笑出来的泪,「超级大笨蛋。」 「那不是我儿子。」降灵说。 她嫣然一笑,「那不是你儿子。」 降灵立刻安心起来,脸上又泛起了漫不经心的表情。 「喂,」她微微一笑,「如果你真的能够变成人,你想怎么样?嘴孤她抱膝坐在两个降灵身边,那本是坟墓,她却觉得温暖。 他缓缓眨了眨眼睛,「我要去找圣香。」 「啊?」师宴的微笑变得有些黯然了,「圣香啊……然后呢?」 「然后去找则宁。」 「再然后呢?」 「然后……去找上玄。」 「那么我呢?」她低声问。 「师宴和我一起去。」降灵说。 她的眼睛立刻亮了,「真的?」 降灵不解地看着她,「师宴不是我的恋人吗?要一起聊天喝茶,讲故事和吵架,会在一起到头发变白,天气好的时候出去走走的。」 「呵呵,真美啊,如果有那样的将来。」 「师宴是我的恋人,」降灵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你说喜欢我的。」 「你真的知道什么是‘喜欢’吗?」她轻笑。 「喜欢啊……就是有一个人一直都在身边……一直都在身边……」降灵说,「然后不在身边就不行……」 一个人一直都在身边,一直都在身边,然后—不在身边就不行。她轻轻松了几口气,「我会欺负你,一直欺负你的。」 降灵不解地眨了眨眼睛。 「假如你现在进入你的身体变成人和我在一起,我就不欺负你。」她嫣然,竟然有点儿小小她娇羞起来,降灵啊,终于是人了。 降灵听话地潜入他的身体,过了一会儿,那个实体的降灵缓缓地坐了起来,睁开眼睛,看着师宴,「师宴。」 那是一双多么温柔漂亮的眼睛,比画的……温暖十倍。她主动凑上红唇吻了那微微张开还没来得及反应的唇,「我非礼了你,你是我的了。」心想:那丑陋可怕的食尸鬼和凶灵来到这里,目标必然也是降灵这具可以复生的身体吧?幸好……她在,否则他千年的执着生成的身体如果被邪灵抢走,是不是会哭呢?。 搂着这个笨蛋,今她久久不愿放开,如能如此一起到天荒地老,该有多好? 十预计中的幸福生活 「降灵,我有一个疑问。」 在降灵变成人以后,师宴在祭神坛上搭了个屋子,两个人开始了甜甜蜜蜜的幸福生活。但是──经常发生一个问题,比如说现在── 师宴坐在房门口的大石头上,看着从屋子里走出来的降灵,现在是夜晚初更,正是睡觉的时候。 降灵眨了眨眼睛不解地看着师宴,他习惯晚上起来,师宴也是,他们两个都是夜猫子,白天睡觉,晚上起来说话聊天散步。 「降灵大师,」师宴笑眯眯地看着他,「你又这副样子出来走路?」 「嗯。」降灵点点头,浑然不觉自己身上有什么不对。 她越笑越灿烂,「那么我想问你花了一千多年弄出来的身体有什么用?」她脸上在笑,额头上的青筋在小小地跳动──那笨蛋又擅自从身体里出来,以灵魂的状态跑出来要和她去「散步」! 「啊!」降灵这才发现错了,他不知不觉就从身体里出来了,「有身体很重啊。」 「很重?」她继续笑盈盈地说:「你不喜欢身体我放火烧掉好了。」说着她亮出一支火折子,自言自语地道:「我要从头开始烧,还是从脚开始烧?」 降灵回到屋子里,一会儿把他那副身体「穿」在了身上,走了出来,「师宴。」 她一转头,,「哼。」 降灵走过来拉住她的手,「我们走吧。」 她反握住他的手,捏了一把他温暖柔软──因为在墓穴里养了千年从来没有拚触过外面也没有干过活──而特别娇嫩的手,宣布:「从明天开始我们白天出去散步,绝对要改掉你的坏习惯。」 「会痛。」降灵的手被他捏了一下就泛上红痕,他皱着眉头想收手。 她举起他的手在自己红唇之前,轻轻地吹吹,「还痛吗?」 降灵摇头,突然师宴在他手背上轻轻地咬了一口,他「啊」的一声叫了起来,无限困惑地看着师宴,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她又温柔地轻轻吹着他的手背,嫣然一笑。 「为什么要咬我?」降灵挣扎着要收手。 「因为我想这样吹吹。」她笑得好娇媚,「看着你就想欺负你。」 「师宴──」降灵的神态宛如掉下陷阱无法挣脱的小白兔,望着猎人不知所措。 「反卫你已经没有我一直在身边就不行了嘛──」她笑盈盈地说,「谁让你看起来就像很漂亮的寿桃包子,让人想捏一下,咬一口?全部都是你自己不好。」 「……哦……」降灵皱着眉头,过了很久也不太理解她的意思,又待了一会儿他已经不想这件事,也忘了自己的手还在师宴手里,漫不经心地说:「我们走吧。」 她小鸡啄米一样轻轻在降灵手背上吻了一下,紧紧握着他的手,觉得这样还不够又把他的手臂揽在自己怀里,仿佛这样才有安全感,「我们走吧。」 两个人缓缓绕着祭神坛荒芜的野地散步,降灵突然问:「阿鸦呢?」 「阿鸦啊,」他嫣然一笑,「他后来娶了一个和降灵一模一样的女孩,生了一个和降灵一模一样的儿子,满足了他想要当保姆的心愿。」 「骗人。」降灵已经渐渐习惯了师宴的胡说八道,皱着眉头,「阿鸦早就有妻子了,还有个儿子。」 「啊?」师宴倒是意外,「他有老婆儿子怎么和你住在一起?」 「听说有一场很大的瘟疫,」降灵说,「他的妻子和儿子都病死了。」 怪不得……降灵死去以后他会那么悲伤。师宴静静地想:陪伴在身边的最后一个人去了,留下他独自一人守着这片山林,如何能不悲伤不凄凉?「阿鸦后来娶了一个很温柔的妻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她说,不过娶了一个很温柔的妻子是阿鸦三十九岁以后的事情,这之间有十年,他过得很孤独凄凉。 「不知道阿鸦转世投胎以后会是谁呢……」降灵自言自语。 她突然起了一阵不好的预感,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果然听降灵说:「我们去找他好不好?」 「找谁?」 「阿鸦的今世啊。」降灵单纯的眼睛充满善意和友情地看着她,」我们去找圣香、则宁、上玄、六音还有阿鸦好不好?」 她的嘴角稍微有一点点变形,在抽搐,她不能和降灵卿卿我我,不能长相厮守,要「先去」找圣香,然后去找「则宁」,再然后去找「上玄」还有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最后还要去找阿鸦?虽然她是不反对找阿鸦。但是这一路行程安排下来他们岂不是至少有二十年在路上漂浪?她还打算给降灵生一个可爱的寿桃宝宝,像他一样超级可爱,捏起来水水的,结果他就这样破坏她的梦想?但要说不去找阿鸦似乎说不过去。 「我们先找阿鸦好不好?」 「不好,我要先找圣香。」降灵随口说。 「我说先找阿鸦,」她额上的青筋又在小小地跳动,她绝对有一天要杀了这个叫做「圣香」的家伙,「阿鸦和你比较好。」 「圣香也……」降灵说了一半「啊」的一声叫了起来,「你干什么咬我?」 她「哼」了一声转过头去,「谁都可以找,就是不许找圣香。」 降灵委委屈屈地不做声了。 师宴胜利──证明狡猾的、小心眼儿的、一不讲道理的女人永远是强者。 十 白天。 熙熙攘攘的街道。 开封的街道永远是热闹的,来自各地甚至西域的衣物、水果、首饰珠宝、各式木器漆器琳琅满目,飘浮着种种香气的各色烤鸭店、烧猪店更是让人食指大动。 师宴拉着降灵在开封大街上走着,刚才降灵说了一句「圣香常常来这里」,师宴就以飞快的速度拉着他在街上走。当然她走得很斯文,只是拉着降灵不小心撞上水果摊又不小心撞上胭脂贩子,最后更加随便地撞上贩卖菜刀的小贩,结果就是…… 「你给我站住!我的苹果!香蕉!橘子……」 「我的绝代佳人啊!你撞翻了我的胭脂摊子,怎么会有绝代佳人给我买胭脂?你还我的绝代佳人来──我就是为了这个梦想放弃万贯家财卖胭脂的啊……」 「给我站住!」数把菜刀掠过。 一个貌似温柔娴淑的女子拉着一个年轻男子快速地在人群中穿行,后面追赶的人群越来越多,她却不知为何能像游鱼一般在拥拼的人潮之中轻松地前进。 「师宴,好多人在追我们。」降灵一边跌跌撞撞地被师宴拖着跑,一边担心地看着背后不远处拿着菜刀追来的人们。 「不要管别人的事,他们在散步。」师宴笑吟吟地说。 「那我们在干什么?」降灵间。 「散步。」她依然笑吟吟的。 「你走得太快了,我追不上。」他始终不习惯身上沉重的「身体」,不能飘起来走路实在是太不方便。 「那么,这样吧。」她嫣然一笑,「我抱着你走,怎么样?」 「不要,」降灵说,「这里太挤了,抱起来会撞到人。」 那就是说以后不会撞到人的时候她想抱就可以抱了?师宴本来在生圣香的气,现在立刻高兴起来,降灵果然是超级迟钝全然不解世事的好宝宝,她嘴角噙着狡猾的微笑,拉着他快跑,哈哈哈,只要和他在一起,无论什么事都会变得很快乐。 「等一下,师宴,等一下……」 哈哈哈,降灵实在太可爱了。她没听降灵在说什么,径直往前跑。 突然手里的东西重了起来,后面在追她的人群发出了「咦」的声音,一个老人上来拦住了她,「这位姑娘……」 「咦?」她提起了降灵,那家伙突然软软地倒在地上。 「死了?」追杀他们的人脸色齐刷刷地变白,一步步后退,窃窃私语:「难道追得太紧把人追死了?」如此一想,不少人便心虚地直往后就退。 降灵……师宴额头上的青筋挑动,一点一点抬起头望着停在遥远的地方不肯走了的降灵的幽魂,再看看手里提着的软绵绵的身体,这家伙──她指着远处只有她能看见的幽魂咬牙切齿地喊道:「降灵!」 「这位姑娘,是不是遇到麻烦了?」路边的人群中有人缓步走出,劲装佩剑,看起来似是武林中人。 瞪着降灵几乎就连发十枚「妄念之叶」的师宴立刻嫣然一笑,「我相公突然得了风寒,还情公子帮忙扶他回家如何?」 风寒?旁观众人不约而同地抬头看天,现在是六月天吧?风寒?在哪里?中暑还差不多……不过看师宴温柔认真的笑容,质疑她的判断似乎也很不合情理。 不用跑了。降灵回到不必再被拉着狂奔的身体里,站了起来。 剩下的廖廖无几的围观的人们「咚」的一声都坐在地上,脸色青白──人可以说死就死说活就活吗? 「啊,我相公已经好了?」师宴继续笑如春风,仿佛方才说中了风寒要人扶回家的不是她,「那么多谢公子好意,我们夫妻先走了。」说着一拉降灵的手,展开轻功身法刹那间逃之夭夭。 哇!众人的目光跟着她远去,跑得好快的女人啊。 这个女人──刚才站出来相助的人微微一怔,好功夫。有如此好的轻功,,为什么要在闹市里面闹事? 难道世上真的有如此无聊的人?他却不知道当女人为了某些小事计较起来以后,的确就是这么无聊的。 「杨公子,那是新来京城的乡下人吧,不要管她了。王大人还在等你。」旁边有人说。 那劲装佩彭的少年人微微点了点头,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哈──哈──哈──快速逃掉的师宴拉着降灵奔到拐弯的角落,捂着胸口直笑,「呜──我还以为逃不掉了。」 「师宴,刚才那个人……」降灵突然说,「身上有一团黑气。」 「这么说来我也觉得他好像哪里不太对劲,你担心他?」她回头一笑,「要回去瞧瞧?」 「嗯。」降灵没有点头,耳下的圆铃发出「叮咚」一声出奇清脆的微响。 「那,回去吧。」师宴轻轻一拍他的头,「你是阴阳师啊。」 「师宴不玩了吗?」降灵轻轻地问。 「不玩了。」她展颜一笑,「你说不玩了,我就不玩了。」 「那么我们走吧。」降灵的长发微飘,稍微领先师宴一步,往回走去。 迟钝的、什么也不懂的人,却那么固执,而且善良。她在心里微微一笑,就是因为他有如此温柔和善良,所以她才愿意听话吧。说到底,她也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会顺从她喜欢的男人的心,放手陪他做他想要做的事。 「叮咚」微响,声音像响自各人心里,刚才闹市逃走的疯疯癫癫的一男一女又走了回来,这次男子走在前面,微微散发着和刚才不同的气质。 「喂,你们两个刚才弄坏了我的担子……」水果铺的小贩跑了出来。 「啪」的一声一枚东西掉落在小贩手里,师宴嫣然一笑,「赔给你。」 小贩傻傻地看着美人的笑容,手里下意识地接住东西,过了好久才低头去看,这一看看得他叫了一声,「嗒」的一声那东西跌在地上。 街上的人们纷纷低头去看,一时所有的人都静了下来。 「这是古物啊。」有个识货的老人低声叫了起来,「汉代的……璃纹白玉剑饰,千年的……古物啊。」 「这怪模怪样的东西是古物?很值钱吗?」水果小贩摸摸头。 「汉代的时候是很普通的东西吧,不过现在──」老人微微一笑,「少说也值个百两银子吧。」 「啊?」水果小贩大吃一惊,连忙捡起那个东西,对着那怪异女人离去的方向张望。 「请问刚才那位公子往哪里走了?」师宴询间周围的百姓。 「刚才那位公子?啊,你说杨公子啊,杨公子是王大人的义子,刚才好像王府的管家急急地把他招回去了。」旁边没有看到混乱的大婶很热心地回答。 「谢谢。」师宴往她头上摸了一下,嫣然一笑拉着降灵往王大人府上走去。 「啊?」大婶也往自己头上一摸,拔下来一枚小小的簪子,「琉璃滞珠?」那是汉代琉璃,虽然是廉价之物,却是古物,「姑娘你……」 她挥了挥手,「我心情好,送你。」 「为什么把身上的东西送给别人?」降灵问。 「因为我打算买新的。」 「你没钱。」降灵说的总是实话。 「我会带着你卖艺挣钱。」 「哦。」两个人漫不经心地胡说,很快到了王大人府门口,门口本有守卫,但不知为何大门洞开门前无人里面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 「乒乓──当啷──咚──」一阵紊乱的杂响,接着一张藤椅自门口飞了出来,差点儿砸到师宴,她急忙一闪身才避过,余悸犹存地看着门里。说什么也是官宦人家,怎么家中如此暴力?方才看那位杨公子也器宇轩昂一派正气,这府里莫非在拆房子不成?正当她怀疑之时,降灵已经走了进去,走得清风踏明月那般自然。 「呼──」的一声,陡然一幅巨大的杉木连排花架飞了过来,师宴又大吃一惊,竟然有人能把这东西如此刚猛地掷出来,此人的武功实在让她佩服,只是有如此武功不知扔这些东西干什么。在练功?看刚才掷出来的桌椅都是上佳木材,如此练功不免也奢侈了一点儿。眼角一飘,那花架正对降灵掷去,那家伙的灵体已远远地躲到了墙角;而身体却还在原处,师宴对他狠狠地瞪了一眼,大喝一声飞起一脚,轰然踢中花架中心,那花架「咯啦」一声碎裂,木屑纷飞溅了一地。师宴捞起降灵的身体狠狠地往他的幽魂灵体上按去,恶狠狠地说:「穿起来!」 师宴是世上最可怕的东西,硬要人穿着身体到处走。降灵脸上刚刚露出一点儿委屈的神色,师宴便重重地捏了他的手背一把,他刚要叫起来、她又轻轻托起他的手吻了一下。 师宴是世上最奇怪的东西,降灵满面迷惑,已经忘了刚才师宴的可怕之处。 这府里在干什么啊?两人一起凝目往府里看去,只见王大人府上一团黑气笼罩,不时传来打斗惨叫之声。 「这黑气是附身魂的邪气吧?」师宴眨眨眼,「怎么有点儿奇怪?这附身魂没有附在人身上,好像被困在府里的什么地方。」她衡量着王大人府的这里那里,突然指着一个地方,「在那里。」 「那里?」降灵往她指的地方看去,「我觉得不是那里。」 「可是那里的黑气最多。」她不服气地反驳,握着降灵柔软的手,正在打主意在哪里再捏一下,捏起来好好玩好舒服,像寿桃包子一样。 「那里是厨房。」降灵说。「是煮饭的烟。」 「那里不也很像煮饭的烟?「」师宴指着大厅之上的黑烟。 「那是邪气。」降灵慢慢地说,「为什么师宴看得见邪气不认得煮饭的烟?真奇怪。」。 「因为我活了一千多年都不会做饭。」她举起一根手指微笑,眼线一弯,「别人看见我这样温柔贤淑的美人都以为我擅长女红,不是尊贵的人不侍候,不过我只是不会而已。」 「你骗人。」降灵径直说出了她花言巧语想说的事,「你不会做饭,骗人说会。」 「嗨!」她看准机会捏住降灵的脸颊,笑盈盈的,「果然像。」 「像什么?」 「包子。」 「请问两位有事吗?」一位满头大汗出来收拾椅子和花架的老汉诧异地看着师宴和降灵。 降灵缓缓转过头,声音犹如他耳下的圆铃铃声那样清脆而缥缈,「这里每日子时门庭自开、猫犬狂吠、井水若血、时时听闻鬼哭,是吗?」 日光映照之下降灵长发微飘,铃声「叮咚」一响飘缈微如风中的错觉,却又清晰得让人心头微跳。那老汉本就满头大汗,此刻脸色苍白,「这位公子是──」 「阴阳师。」师宴嫣然一笑,「专门和鬼神说话的人。」 「不错,」那老汉「扑通」一声跪下,「府里到了晚上门窗开个不停,养的一只黄狗整天叫个不停,从井里拉上来的水都像鲜血一样,还经常听到鬼哭。 大师如果能够驱除妖魔,王家上下感激不尽。」 「附身魂还没有附在人身上,不要紧的。」降灵点了点头,径直往大厅走去。 师宴陪着他往里走,降灵究竟是怎么除灵的?她也很好奇。 那就是「附身魂」了吧?她凝视着大厅东南角的一团黑影,不过很奇怪啊,东南角不都是阳气最盛的一角吗?为什么附身魂会被困在那里? 大厅里一片狼籍,方才的椅子和花架都是从这里扔出来的。一个年轻人正在收拾地上散落的杂物,看见降灵和师宴进来一怔,问:「你们?」 降灵点点头,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没在听那「杨公子」在说什么、呆呆地看着大厅的东南角,满面迷惑。 那东南角上嵌着一个东西,一支银质的筷子。这种筷子并不奇怪,官府人家惧怕有人下毒,往往都有防范,但是这筷子怎会到屋角上去了呢──而且这筷子把附身灵钉在了东南角上让它动弹不得,若不是这一支筷子,可能王家就更惨了。 「家里有很厉害的法师啊。」降灵自言自语,转头对着杨公子,「你家里有很厉害的法师,邪灵都怕银器、附身魂被钉在东南角遭受每日阳光,不必我来,再过三五日就会魂飞魄散了。」 「我义父家中除我之外无人会武,更不必说法术。」那位「杨公子」满面惊讶,「这筷子是……」 「咦?」师宴指着门外的椅子和花架,「不会武功?这些椅子和花架如果没有练过十来年武功怎么会被掷得出来?」 「那是……」杨公子面露窘色,看似有难言之隐。 师宴聪明乖巧最善扮演知书达理的角色,见之微微一笑,拉住降灵的手,「既然公子有难言之隐,我们也就不再打搅,府上无事,我们这就走了。」 「把筷子拔下来。」降灵还在想用银筷钉住邪灵的法子,那掷筷子的人真厉害。 师宴闻言纵身而起拔下那支筷子,降灵横袖一挥,「炎精式降。」 「呼──」的一声,东南角空中有什么事物惨叫一声凭空起火,降灵眼眸微闭,清风徐来,他的衣袂微飘,起了一阵沙沙的微响。杨公子目瞪肖呆地看着,刚才在街上他还当这男子无用,被女子如此拖拽,此刻才知这两人的厉害。 」爹爹。」后院突然跑出来一个泪眼汪汪的小姑娘,「爹爹,奶奶打我、奶奶打我。」 嗯?师宴喜欢孩子,留心一看:好可爱的女孩子啊,简直是另外一个寿桃包子,粉粉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竟然和降灵有一两分相似。眼珠子一转,她瞪了降灵一眼,心里似笑非笑──这个难道也是你托梦给哪一个无知少女生下来的? 降灵被她瞪得莫名其妙,看了那跑出来的小姑娘一眼,「啊呀。」他叫了一声。 喂,小姑娘可爱是可爱,但你喜欢我也可以给你生一个,干什么对着人家的女儿叫「啊呀」?师宴有些不满,那小姑娘望着降灵,突然清清脆脆地叫了一声:「降灵。」 啊?她这下真的挑高眉头怀疑这是降灵托梦生下来的女儿了,「你认识他?」她指着降灵问那小姑娘。 小姑娘不满地看了她一眼,「师宴,难道你不认识我了?我是阿鸦啊。」 「阿鸦?」她突然眼前发黑,世界泛白──当年那个老老实实有点儿冷酷但是经常大吼大叫的阿鸦?那个娶了温柔女子去过幸福生活的阿鸦?「你真的是阿鸦?」 「你们到我家来干什么?」那个自称是「阿鸦」 还不到六岁的小女孩望着降灵,「为了那个附身魂?」 此话一出师宴不得不相信她是阿鸦,除非她是天生奇才赌彩的高手,否则怎能说出从没听过的「附身魂」,怎能叫出降灵和师宴的名字?「真的是阿鸦?」她喃喃自语,「怎么可能……」 「什么怎么可能?」那个小姑娘「阿鸦」皱着眉,就像当年阿鸦一样稍微有些勉强冷淡的表情,和她刚才出来哭哭啼啼「奶奶打我」的模样大相径庭。 「你怎么可能投胎转世变成女的?」师宴指着小女孩的鼻子,「而且长成这种样子──你是什么意思?」 「我又不是故意长成这样。」「阿鸦」瞪着水灵灵的眼睛看着师宴,「我这一世就长这样,不行吗?」 「不行!」她和六岁的小女孩眼对眼,「你明明在模仿他,说!这一世你有什么阴谋?他是我的,就算你有保姆癖也不能和我抢。」 「等我长大以后那个哥哥就是我的!」小女孩的声音和神态突然回来了,指着降灵大声地说,一副和师宴宣战的眼神。 师宴捏住小女孩的脸,「等你长大?哼!休想。」 正当两个女人吵架的时候,「杨公子」满面恐俱地问降灵:「我女儿她怎么……」 「我刚才呼唤出她一千多年而前世。」降灵淡淡地说,「只有片刻时间,不要紧。」 「你捏我?你这个坏女人。」小女孩用力地捏住师宴的脸,大声说出了也许「阿鸦」在一千年前想说又没有说出来的话。 「这位大师,」那巧位杨公子满面尴尬,「小女无知,在下代她谢罪。」说着一抱拳,甚是利落。 那两个女人还在对瞪捏着彼此的脸颊,降灵转身往外走,既然邪灵已除,他就不会留下。 「等我长大了,哥哥就是我的。」小女孩指着门口,在她幼小的心灵中似乎也有「一见钟情」这回事。 「没有用的,小姑娘。」师宴得意地更加用力捏着她的脸,「你来不及了,我已经长大了。」说着顺着她的手指看去,陡然发现降灵已经走出门口,刹那间展开轻功追了上法,「等等我。」 降灵走出了门口,突然说:「用银筷钉住附身魂的人阵了不起。」 师宴叹了口气,她始终是追在降灵身边的女人,他不会为她改变什么。她闻言微笑,「大概是深藏不露的高手吧。」 「嗯。」降灵忽然在想,「不过我在杨公子身上看到的黑气,和附身魂没有关系,难道那黑气指的是阿鸦的转世?」 「肯定是肯定是。」师宴笑吟吟地说,「他转世成了那么刁蛮的小丫头,居然还要和我抢你,那黑气肯定指的就是她。杨公子要倒霉了,生了那么刁蛮的女儿。」 「不是啊……」降灵茫然地看着汪大人府,「那是灾祸临头的预兆……」 「砰──」一个半人高的青花瓷瓶从后院被掷出府门口,打断了降灵的话。 师宴目瞪口呆,这瓷瓶至少百来斤,要轻易被掷出门口那真不知道是什么臂力,府上有这等高手实是可敬可佩。 正在她目瞪口呆的时候,底里有人使尽力气惶惶地大喊:「杨少爷啊──夫人又发酒疯了啊──」随之「乒乓叮咚」作响,最终传来的是杨公子「啊—」的一声惨叫,生死不明。 师宴和降灵面面相觑,师宴捂着嘴闷笑得快要抽筋──夫人发酒疯?原来那就是高手啊……亏降灵想得那么认真。好不容易笑完了,握住疑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的降灵的手,她笑脸盈盈地说:「我们走完一条街就找到阿鸦的转世,看来只要再走几条街你想见的那些朋友很快都会遇到了。」 「哦。」降灵反握住她的手,习惯地让她带着走。 「明天再出来散步好吗?」师宴望着眼前的阳光,白天真美啊。 「哦。」降灵随口说,「我饿了。」 「我没钱了。」师宴摸摸口袋,她仅有的两个饰物都给了人,「你说我们怎么赚钱呢?」她举起一根手指,试真地说:「街头卖艺好不好?」 「卖艺?」 「对啊,卖艺,钻火圈啊、转大球啊、咬绣球啊……」 阳光之下,他侗两个人的影子渐渐被拉长,最后叠在了一起,证明走得很近很近。 番外终及内幕 圣香:我发现一个问题。 祁阳:什么? 圣香:降灵的身体是用师宴的血长出来的是不是? 祁阳:听说是。 圣香:那么他们就是近亲结婚,有血缘关系,会生怪胎的。 祁阳:…… 圣香:应该叫他们离婚。 祁阳:他们还没结婚呢。 圣香:非法同居。 祁阳:不要紧。 圣香:嗯? 祁阳:我会给他们做试管婴儿,保证生出来的不是怪胎。 圣香:真的?手术费谁付? 祁阳:免费。 圣香,免费?你? 祁阳:我想知道活了千年的人体和密封组织培植长出来的人体所产生的后代是什么东西。 圣香:哦,手术费我会向师宴收,到时候分你一半;你的实验样本提供报酬交给我,我付给师宴一半。因为手术费和试验样本报酬一样多,所以你的那半份和师宴的那半份抵消,最后你要付给我实验样本提供费一步,师宴要付给我手术费一半。 祁阳(头昏中):为什么我要给你钱…… 圣香:对了,还有这个课题的研发费要全额给我,这个问题是我发现的。 「咕咚」一声,周围旁听的人们全部晕倒。 一全书完一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系列:九功舞系列 男主角:岐阳女主角:神歆 放着好好的医学研究生不做,他竟然跨越千年去到宋朝当太医。 不要以为这个家伙悲天悯人,哈,他纯粹只是好奇心发作而已。 但这又是怎么回事?伊波拉病毒? 出现在大宋皇宫内苑?玩笑也请有个度! 最刺激人就是还出现一个小尼姑,哦不,只是像个小尼姑的女大夫,一本正经、严肃端庄,哦啊!他最怕就是这样,然而一个不小心,没有心脏病的自己却心律失常。 好吧,决定了!拐她回来教导一场,你不是尼姑不是小老太婆,只是一个爱我也被我爱的姑娘 序 嗯,首先,藤自己不是学医的,所以很多医学的东西也不是很清楚,关于鬼臼是不是可以治ebvirusdiseasa的问题,那是藤自己随便想的,大家不要相信。关于ebvirusdiseasa的资料来源自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0年4月第一版《使用传染病病理学》(主编徐在海)。 还有那个什么“河源子”的药,也是藤自己乱编的。藤隐约记得,是有一些药可以预防传染和增加抵抗力,但是忘了叫做什么。 还有谈谈人物。 岐阳,我就不说了,挺好玩挺自然的一个人。和萧史有点像,但是我个人觉得,萧史比较好玩可爱,但是岐阳更真实正常一点。 我想说神歆,她也是个淡淡的女子,但是和慕容执不同,幕容执只是个很女人的女人,她想的,做的,只是她和柳折眉在一起,纯感情的。但是神歆不同,神歆比她要大气一点,她并不是没有感情就活不下去,或者没有男女之情就会自伤自怜寂寞哀怨的女人,她可能更少的是柔情,更多的是她的坚持。 我只是想写一个不那么哀怨的女人和一个正常潇洒一点的男人。爱情,并不一定是要生死之后才能相许的。 本来有很多想法,但是突然之间,写起来的时候就不知道从何说起,想要写一个贯穿古今,结合各种类型的故事,例如宫廷故事,校园故事,武林故事,侦探故事,神鬼故事,或者其他的各种类型的故事的综合系列。我还很有野心,希望可以把这九个故事串联起来,成为一个大的故事,和在一个系列之中。但是这很困难,我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能力,把每个故事都写好(苦笑),至少,岐阳这个故事,我设定为“医学故事”,就不知道有没有因为写了大多爱情之外的东西而令人讨厌,如果是的话,反正我下一本就会改了,我希望可以写出不同的风格。 则宁的那一本是我最典型的风格,则宁这个人是我擅长写的,但是还龄不是,我个人恨讨厌把女孩子写成白痴,但是我自己似乎也不知不觉把还龄写成差不多白痴的女孩子,所以不喜欢。 下一本会写通微,(笑)因为我妈妈喜欢喝茶,所以我要写一个喜欢喝茶的人,写茶道,算是送给我妈妈。嘻嘻,我妈妈是支持我写小说的,很奇怪吧?她还自己看,一直嫌我写得太短,嘻嘻,真是可爱的妈妈。 哦,对了,藤自己写文的风格受温瑞安的影响很大,通微这个人很有无情的一些特征,但是(笑),我不可能把他写成无情,无情是个凌厉的人,冷峻而冷傲,心中潜藏着热血,多情作无情,而通微嘛(笑),是没有热血没有激情甚至也不算个好人的。他的优点,可能就是他也不算是个坏人,哈! 但是通微很美,藤自己也很喜欢。 这一本书拖了很久,足足写了一个半月,似乎在这样设定的两个人物之间,爱情无法炽热得起来,也许他们都是理智的人,所以就与激情无缘?我一直试图要制造事端来创造煽情暧昧的局面,但是最后都是失败在神歆淡淡一笑之间,这样的女人,毕竟是太“稳”了一点,我反而不是很喜欢了。我喜欢岐阳多一些,当然更喜欢圣香,嘻嘻。 还有一舞,笑,喜欢温瑞安的人,可能会找到朱小腰的影子,一舞也很美,但是她美得自我,很孤独的自私,也不是朱小腰那种境界,我借了一点神韵,但不是本质。 楔子 “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此《迎神曲》出,见罹难于人间,赐诚福于朝宇,于是,有四权五圣以应天魂之惊,天地之灵。 ——+※+—— 后周显德七年正月,殿前都点检赵匡胤陈桥驿兵变,大宋初立,改年号建隆,都开封。 数年之后,宗室赵炅即位,后称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太宗出兵燕云,下易州,涿州,直至高粱河。 “塞外悲风切,交河冰已结。瀚海百重波,阴山千里雪。回戍危峰火,层峦引高节。悠悠卷旆旌,饮马出长城。” 这是唐太宗皇帝李世民的《饮马长城窟行》,勉强可以用来形容此时宋氏的风云豪情。 大宋兴国—— 此时朝中有四权五圣赫然生光,隐隐然有相抗相成的趋势。他们有些是权贵,有些不是权贵,但这九人对皇朝宗室,对大宋的影响,人莫能知。 四权—— 是秦王爷第三子兼殿前都指挥使则宁,燕王爷嫡长子兼侍卫骑军指挥使上玄,宫中掌歌舞乐音的乐官六音,还有祀风师通微。 五圣—— 是御史台御史中丞聿修,当朝丞相赵晋的公子圣香,太医院的太医岐阳,枢密院枢密使容隐和祭神坛的千古幽魂降灵。 第1章 -------------------------------------------------------------------------------- m大奇迹 岐阳实在是一个很稀奇的人,所谓稀奇的人,也就是说——此乃岐阳教授之口头禅,也就是说,经常会遇到稀奇的事。例如,走路遇到教授摔倒,考试偶然会分到答案,缺钱的时候突然有人找他拍广告,等他记得上课的时候往往学校放假之类之类。 不过最稀奇的事情岐阳没说,他在m大校园里找到了一个“门”,一个怪异的门,从那个门可以一路走进古代去,而且出口就在大宋丞相公子圣香大少爷的书房内! 穿越一个时空的门,然后可以见到大宋朝的人,看见他们如何生活,如何读书写字,如何煮饭炒菜,如何吵架打架,是一件很奇异也很惬意的事情。 啊哈,这么好玩的事情,他怎么可以不经常去“那边”转转?据说——据岐阳十年难得一次有兴趣考察,这个“门”,不,这个m大的校园原址,是某大型表演场地,好像当年叫做“东门桥会场馆”,不过,年代久远,早就迁址了。当年据说场馆里头也偶尔出些好玩的事情,大概在那个时候,这个“门”就已经存在了。具体是怎么回事岐阳的兴趣已经到此为止,他已经两头跑了五六年了——从他打定主意要考m大,到校园考察偶然发现那个门,到现在大三,他人在“这边”的时间远远少于在“那边”的时间。 他在那边认识了一些人,一些各式各样的人。像大宋朝执掌宫廷安危的殿前司指挥使则宁,那是一个淡然优雅的好男人,可惜,是个哑巴,也可惜,他从来都没有给则宁看过,为什么他会是个天生的哑巴? 然后是燕王府的上玄,和则宁是一起长大的好友,只不过他比则宁嚣张狂放得多,一股子天下我谁也不服的气势。他是燕王爷嫡长子兼侍卫骑军指挥使,手握禁军的部分兵权,是一位人物! 宫中掌歌舞乐音的乐官六音,生得魅惑妖美,他最擅长的,是音律和歌舞,腰间一个“荡魂铃”,人一来,叮咚摇晃,远远就是令人心跳的震动,和扑面慵懒的邪气。 祀风师通微平日是不见人的,闭门在他的古方院里,是那一种满身萦绕着莲花清香,冷冷孤意上眉梢的人物,寂寞如月,忧悒如莲,永远地,抱着什么不可破解的过往,坐在院子里,看莲花——连人都几乎氤氲成莲花。岐阳私下是很稀奇的,不过他的好奇永远在古方院前碰一鼻子灰——他会在古方院里闷死,因为通微从来不理人。 这么几个人,居然可以号称宫中“四权”,因为,他们都和则宁、上玄走得比较近,而他们虽然有些不太干涉朝政,但是,却是拥有很大影响力的。例如,整日坐在院子里的通微,因为他那些近乎神秘的道术,一瞬间花开花落的神通,而在朝中大臣之间,很有影响。六音却因为貌美,叮咚来去的自然,而赢得很多朝中大臣之女的芳心,他一舞掠尽千层花木的繁华,弹指挑破古音寂寥的技艺,都是王公大臣不得不把他当做人物的一个原因,因为没有六音,所有的宴会歌舞,都不是宴会歌舞,赢不起架势和气势。 御史台御史中丞聿修古板严肃,却偏偏长着一张文秀漂亮的脸,生气的时候,脸上微微一红,常令人以为他脾气甚好,却不知道,他其实是那种讲律法不讲情面的人。 丞相赵晋的公子圣香可就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他和岐阳是好友,岐阳是个现代人的事情,也只有圣香知道。圣香大少爷生得玲珑漂亮,笑眯眯一眼骗了不知多少人的芳心去,就是那一种,哗众取宠,好吃懒做,专门制造麻烦的人物,而且他拿定了他有一点点心脏病——窦性心律过缓,时不时叫苦叫累威胁岐阳,导致了岐阳不得不把他弄到现代去瞧瞧,一瞧之下,凭着圣香大少爷的聪明才智,轻轻松松地在m大也挂了个名,学历史,真是不要脸到了极点。 枢密院枢密使容隐是真正的人才,大宋朝的兵权在手,一个手兵车卒马卓然待发的人物。岐阳看得破他冰冷凌厉之后的大才,佩服他的辛苦,也看得出,他其实不一定是如此爱国无情的人。最无情的人,岐阳私下认为是通微。 至于祭神坛的那只鬼,没见过,只有圣香见过,所以也不知道具体是青面獠牙还是龇牙咧嘴,不过岐阳素来是无神论者,还是不看为妙,他已经很久没有给观世音菩萨烧香了,就怕菩萨不保佑他,有命去看,没命回来。 他在“那边”做太医的时间远远多过在这里上课念书写论文的时间——从当年对医学一窍不通治感冒,到后来弄巧成拙不幸当上太医,害得他必须考医学院,到现在成为m大医学院的一朵奇葩,人未毕业已经名气响亮,可能也有一大半功劳来自于在“那边”的实践。 不过岐阳现在很不得意,他正面对着十五具大宋太监的尸体,枉他自诩为一代医学奇才,却不能确定他们是怎么死的。 嗯,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今天早上,他跑回去“那边”——就是学校那边,听了一堂解剖学的课,之后的选修什么古典音乐美学欣赏就敬谢不敏了。他跑去和二年级的学生打了一场篮球,毫不客气狂胜人家七十八分,很遗憾没有胜过八十,然后又跑回来当他太医的班,结果——撞正大板——大宋朝皇宫中死了一堆太监,查不出死因,似乎是病死的。然后这项重任就自然而然落到岐阳头上,他还是大宋朝的太医,而且谁叫他是“名”得不能再“名”的“名医”? 人具体是怎么死的,没有人清楚,是今天中午,振辉殿死了两个太监,然后似乎就诱发了一场瘟疫,死的人越来越多,管皇城安危的则宁封闭了振辉殿,不许任何人出入,就等着找大夫查清是怎么回事,皇上已经另避行宫,这里一场危机,就等着岐阳来处理。 容容在瞧着他——容容就是枢密院枢密使——手握军权的容隐,赵丞相的圣香少爷这样叫他,岐阳觉得蛮不错,照叫。也亏了容隐从来不把这种无聊的事当做事,以至于他正经得不屑与他们两个“小人”计较这种事,所以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当面叫,背后叫,反正容隐根本不在乎。伟大的人的缺点就在这里,被讨了无限便宜还因为太过清高无所谓。 不过现在很不好玩,容容在看他,上玄在看他,则宁在看他,看他这个“医术无敌”的大名医怎么处理这件事——当然,重点是要他救人、救人、救人! 岐阳看看上玄,这是燕王府的嫡长子,掌管侍卫骑军的侍卫骑军指挥使大人;再看看则宁,虽然不会说话是个哑子,但是人家聪明优雅淡然出尘,是殿前都指挥使,掌管宫廷安全;容容就更不用说了,这三个人随便一个都可以压死他一个小小太医——他在心里哀号,他没有一刻比现在都更了解“平等自由博爱”的重要性,为什么他好好的中国公民不当,跑到大宋来做二等公民?不好玩,一点也不好玩,还要他救一些在他看来早就已经死了一千年的“活化石”,呜呜——他怎么这么凄惨?不救可不可以? 唉——岐阳认命地叹气——不救?嘿嘿,可惜他岐阳是个好人——所谓好人,就是总不忍心看见人家死的,总不忍心看见人家痛苦的,更不忍心让自己从一个“好人”,变成一个“坏人”。所以呢,总而言之,他还是要救的。 “圣香来了没有?”他已经不知道第几次问,但是容隐只会冷冷地道,“快了。” “快了?”岐阳认命、认命、无比之认命地决定——不等那个嬉皮笑脸,哗众取宠,贪生怕死,慢如蜗牛的大少爷,这第二次验尸的事情还是他自己来好了,也不指望那在m大念了两年的家伙可以给他多么大的帮助,救人——不是圣香的专长,圣香的专长是把人气死。 “我不等他了,我决定,我去振辉殿,我去验尸,你们不要进来,万一传染了什么给你们,我担不起这么大的罪过,喏喏喏,你们统统给我听好了——我要一把刀子,匕首也可以,我要很锋利的那种,不用削铁如泥,我只要割肉如泥的就可以。还有,我进去了不许任何人进来,否则又死一个你们负责。”岐阳终于是忍耐不住,在大宋宫廷振辉殿发生莫名疫情两个时辰之后,决定再一次验尸。他在刚开始已经草草验过尸,但是那时候他没有想到这么严重,那个尸体也因为存在传染的危险,烧掉了,现在要弄清楚是什么问题,必须第二次验尸!他不是伟大得不怕死的人,但是,叫他在外面眼睁睁看里面的人死,不好意思,他也不是木头人,受不了! “你现在去?”本来对岐阳在这里毫无建树相当不满的上玄稍稍缓和了口气,“你不是说,里面的病发作得太快,如果没有圣香带来的药,即使你能救也来不及?而且连进去的人本身都有危险,你现在去?” 岐阳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是,我说过里面的病传染得太恐怖,谁进去谁死,就是这样,但是你要我现在不进去,不如叫我直接拿根绳子上吊。”他“啪”的一声,把那件太医袍甩在背上,“我和你们不同,你们是绝对救不了他们的,而我——”他居然淡淡一笑,吊儿郎当地往那边走,“也许不同。” 上玄微微一怔,倒没有说出什么来。 则宁是不会说话的,他无言追上一步,似乎是想和岐阳一块进去。 “停!”岐阳回过头来比划了一个立刻停止的手势,“我去,你们谁都别去,你们不会保护自己,谁都不许进来,我一个人去!你不会听不懂吧?”他看了则宁一眼,则宁微微蹙了眉,停下了脚步,岐阳眉头一挑,哈哈一笑,“不要当我一进去就必死,我和你们不同,大大不同!”他挑起一眼看向容隐,“刀来。”他对着容隐摊开手。 “嗒”的一声,一柄薄刃匕首连鞘一齐入了岐阳的手,容隐依旧负手朝堂,似乎动也未曾动过,只冷冷地道:“快去快回。” 岐阳嘻嘻一笑,“还是容容信得过我,哈哈。”他就在背上搭了一件太医袍,随随便便就往振辉殿那边去。 上玄倚着檀木大椅站着,嘴角微微一撇,“他竟然是个好人。” 容隐素来与上玄不睦,只是眼神湛然看着岐阳离开的方向,卓然不语。 则宁淡淡一笑,他决定救人,是信了岐阳有能耐救这剩余的几十条人命,否则他一早下令连人带屋一起烧了不留祸患,看来,他信岐阳,应该是正确的选择。 等岐阳进去振辉殿没多久,一个人“砰”的一声推开政事堂的门冲了进来,“容容,岐阳人呢?” “进去了。”容隐下颌一抬,对着振辉殿的方向,语调是冷冷的,没有什么感情。 来人生得千种琉璃万斟珍珠一般玲珑可爱,只是可能赶得太急了,脸色微微地有些发白,闻言几乎没整个人跳了起来,“进去了?你们竟然可以让他进去!不拦住他!你们难道不知道进去和找死差不多?他又不会武功,你以为他真的是神仙?”说话的自然是圣香这都城第一大少爷,十年难得看见他这样暴跳如雷,气急败坏,简直就像见了鬼。 “他自然不是神仙,”容隐一双眼睛湛湛看着他,冷冷地道,“是他自己要进去的,他要进去,难道我还拦得住他?难道你以为,他不应该进去?” 圣香睁着一双无比漂亮动人的眼睛瞪着容隐,“我又没有说他不应该进去,好歹他要等我来了才进去啊,他要的药都在我这里,没有药他进去干什么?我只听过陪读的,没有听说过陪死的,岐阳他脑袋有病是不是?” “他不是脑袋有病,”说话的是上玄,他依旧凉凉地倚在那椅子上,双手环胸,“他只不过是个好人而已。”说完了嘿嘿一笑,他目注着圣香,“这一点,他可比你圣香好多了。” 圣香乌溜乌溜的眼睛看了他一眼,也嘿嘿一笑,“我本来就是混蛋,但是你说的那个‘好人’有些东西在我这里,我要去帮忙救命,你给我行个方便可不可以?”他可不是可以随便吃亏的料,但是现在事情紧急,暂时记下不和他计较。 “什么方便?”上玄眉锋微微一皱,圣香还有什么花样? “也没有什么方便,只不过,我给那个‘好人’找了个帮手,很重要的帮手,你非让她进去不可,否则里面死多少人是小事,那个好人死了,你不可惜?难得让你看见一个好人,你应该是不愿意看见他随便死掉的啦,是不是?”圣香理直气壮地道,“而且他已经进去了,你现在说不可以也来不及了。” 他依旧这样乌溜乌溜地看着他,假装不知道带了外人私闯皇宫是什么样的大罪,“理直气壮”,“天真无邪”地看着上玄。 上玄“哗”的一声一下摔过衣袖,森然问道:“你晚到,就是为了安排那个‘帮手’私自进宫胡作非为?”他缓缓自椅子上移开身体,一双眼睛闪烁着不知是狼是虎的光,“你果然很好——” “算了,他带进去的是神歆,则宁准了她的。”容隐冷冷地道,“让她进去,也许可以起到起死回生的效果,她既是江湖第一神医,给岐阳做个帮手,也并无不当之处,皇上已经避难行宫,不会造成危险。” “算了?”上玄把身体靠回椅子,冷笑,耸耸肩,“行,你说算了就算了,我没意见。”他本来就对这件突发的事情持着幸灾乐祸的态度,死人他虽然不愿意见,但是死的是皇上的人,他本就对赵炅这个皇帝没有任何好感,当然无所谓。 容隐和则宁对看了一眼,则宁举起一张纸条,“让她进去,圣香也去,送了药就出来。” 容隐点头,“圣香,你把药给了岐阳就出来,你的身体不好,不适合在里面救人。”他们这些武功高强身强体壮的人都不可以随便进去,何况圣香这一个成天叫苦连天说他自己有病的少爷公子?无论是真是假,容隐都不可以马虎。 圣香笑了,“我有心脏病,很容易死的,我也很怕死的,所以我会很快就出来了,我还不想在里面和死人做伴,那个‘好人’才喜欢。”他摸摸身上塞满的瓶瓶罐罐,故意长长哀叹了一声,“容容,你给我爹报个讯,假如我出不来,叫他给我风光大葬,多烧纸钱,你知道圣香我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没有钱,我到地狱玩什么?” 容隐皱眉,“胡说八道。” 圣香还唠唠叨叨:“我这件衣服五两银子的,这朵花是开封最有名的神针红大娘给我绣的,单这一朵花就不知道值多少银子,你说我没钱玩什么?” 容隐更加皱眉,“你哪里来这许多银子?”丞相不过一年一百多两的俸禄,哪里有这许多闲钱让他糟踏? 圣香扮了个大鬼脸,嘻嘻一笑,“红大娘她喜欢我,送给我的。” 容隐更加皱眉。 则宁又是淡淡一笑,圣香少爷本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这一件衣服算什么?他高兴起来,骗得皇上给他另造一座丞相府说不定都成,别人以为不可思议,那是小看了圣香的魅力了。则宁看着圣香走远,嘴角始终带着淡淡的笑,这位少爷,可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做这样大手笔的“少爷”的,别人羡慕圣香,那是因为,别人都没有他的本事。 上玄就幸灾乐祸,看着他们五圣在那里内讧,越是内讧他就越高兴。 ——+※+—— 岐阳实在头很大,不,他的头本来大小刚好,但是现在却变得很大。 他在验尸。 主要是肝脾受损最为严重,淋巴系统受到抑制,网状内皮系统遭受刺激,血管损伤导致闭塞和出血。岐阳一面验尸,一面脑子里飞快地转,是什么病导致这样的临床? 他拿着容隐给他的匕首,轻轻划开肝脏和脾脏,发现色泽暗红,肿大,脾切面,滤泡很少而萎缩,肝极易碎,出血,呈黄色—— 这是什么?岐阳眼睛里开始闪光,似乎有一种答案呼之欲出,却又隐隐约约摸不到,还未触及那个答案,他已经感觉一种不详的预感,从脊柱直升到了头顶。 他皱了皱眉,突然拿起匕首,重重地敲破了死人的脊椎骨。 不出所料,脊髓呈粥糊状!他立刻丢掉了那匕首,整个人反射性地向后跳了一大步,脸色难看之极。 “ebvirusdiseasa!”岐阳在静了一静之后,才勉强压下受惊的情绪,第一反应就是他要死了,他在m大混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玩命?他明明有光明的前途,美好的未来,说不定还有个美丽的情人,他竟然都不知道珍惜,竟然要跑到这里来送死! ebvirusdiseasa!也就是所谓的伊波拉病毒!是一种死得不能再死的传染病!岐阳退了一步之后,又接连倒退了好几步,他当然知道这种“对实验室工作者构成致死危害”eb的病毒的恐怖,他没有任何防护手段,不但摸了那死人,解剖了那死人,还把他的带病毒的内脏切开来看了半天——死得不能再死了,他和地上那人差不多,差别就在地上那人比他早了几个时辰而已。也就是说,大概过几个时辰,他岐阳大神医就和地上的死人一模一样,估计验尸是验不出来他是多少年以后的人的。 “你摸了那死人?”有个女声很柔软地问。 岐阳吓了一跳,他本来就惊魂未定,现在竟然还跑出一个女鬼来吓他?不过幸亏这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说话还很好听,倒是没有让他吓到半死,只是很奇怪而已。 回过头来,他上上下下打量这个应该是活人的女人。 来人很温顺安静的样子,像个清白怡雅的大家闺秀,一身衣服体面得一点肌肤不露,一双小蛮鞋微微翘起,头上绾个发髻,也就单单插着一支木簪。 尼姑!岐阳第一感觉就是,一个有头发的尼姑! 也难怪,这个突如其来的女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个已经青灯古佛了不知多少年的尼姑,温和安静得只可以用“慈祥”来解释。虽然看起来大概也就那么二十岁左右,但她的气度就给人感觉——她干净得不可亵渎,又善心得不可欺骗。 一个尼姑!岐阳看着她好奇怪的一双小脚,脑袋里转的不是“你摸了那死人?”而是,“她竟然真的绑脚?”稀奇!他还没认真看过这样“标准”的大宋女人,人清秀,样子和气,又有一双小脚! “这位公子,”那女人当他没有听见,持续微笑,“你摸了那死人了吗?” 岐阳这才回过神来,“啊?”他耸耸肩,“摸过了。”他在心里补了一句,摸过了又怎样?你救得了我? 那女人显然很奇怪,皱起眉头,好声好气地道:“我听圣香说,你是宫中的岐阳太医,这尸体本是不应该摸的。”她补了一句,“很危险的。” 岐阳把目光从这尼姑身上移开,他只对才女感兴趣,不对尼姑感兴趣,这小女子即使不是尼姑,那也差不多了,听见她这样毫无意义的话更是不耐烦,“我当然知道这尸体很危险,”他白了她一眼,再耸耸肩,“你不摸尸体,怎么知道是怎么回事?怎么救人?何况,就依照这死人这样的危险法,就算我不摸,也不代表就一定没事,就像你站在那里,说不定一样被传染。它是怎么传播的这世上还没人知道呢!如果呼吸可以传播,那就是你死我也死,大家一起死。” 那女人显然很好脾气,听他这样说话,也不生气,仍然微笑,和蔼地道:“不会死的。” 岐阳指着她的鼻子,“你不要用这样的表情和我说话,你不觉得你很像我妈?你才二十几岁,不是一百二十岁,请小姐你弄清楚。”他实在看不惯这样一个花样年华的小女人偏偏要做出这样的神态,他看习惯了学校里魅力四射的师姐师妹,上上下下就看这尼姑不顺眼! “一百二十岁?”那女人真的没听过有人这样讲话,她一辈子住的地方,看见的人无不和蔼稳重,俱是一代神医,从来没有听过有人这样说话,闻言,仍是很温和地解释:“我只有十九岁,没有一百二十岁。” 岐阳本来心情就不好,听她这样一说,差点没被她一口气噎死,“我不是在和你说这个,你有多少岁关我——”他差一点就脱口而出,“你有多少岁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在查户口——”话到嘴边临崖勒马,改口,“你只有十九岁?你在这里干什么?他们怎么让你进来的?这里很危险,你不要到处乱跑了,最好立刻出去,找一点什么陈醋啦,大蒜啦,随便吃一吃洗一洗,我暂时也没有什么比较好的预防药,小姐你离这死人远一点,太危险了。喂!”他一边说,一边看着那女人低下头来看尸体,虽然没有动,但还是非常认真地看了他做的切口。 “圣香说你是名医,果然是不同。”她很认真地道,“我们就从来没有想过,把他们这样切开来看看。” “你们?”岐阳现在一个头有两个大,“你们是什么——人?”他差一点就问,“你们是什么东西?” “我们是名医谷名医山庄的人,”那女人依旧非常好脾气地回答,“我是神歆。” “神歆?”岐阳这才开始有一点点明白是怎么回事,“你就是——”他才知道,眼前这个犹如尼姑的女人,原来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第一神医,也就是古井神针神歆! 怪不得人家叫她“古井神针”!岐阳开始认真看她,她果然“古井无波”,不同凡响,呆板得可以做他奶奶或者外婆。不过,据说做医生的人,都是应该有这样的面孔,好让病人看了放心、有可信任感,做医生的要稳重,要温和,要细心,不过岐阳非常清楚,他自己身上一样都没有,他最没有的就是耐心,最讨厌的就是假惺惺,最坏的就是脾气。 “她就是我给你吹得天花乱坠的神医才女,神歆姑娘。”后面有人笑眯眯道,“她正好在丞相府和我谈些事情,我就正好叫她来给你帮忙,怎么样?她的医术说不定不比你差。” 岐阳见了圣香就好像见了救命稻草,欢呼一声:“拿来。” 圣香偏偏笑嘻嘻,“什么?” 岐阳瞪大眼睛,“你不要给我说,你这么久没来就是因为那些禁军呆头拦着你,你去了哪里我不知道?拿来。”他摊开手掌。 “哦,”圣香倒是没有捣蛋,笑嘻嘻地看着他,笑嘻嘻地把他怀里的东西一一拿出来,“碳酸氢钠,乳酸钠林格氏液,仙鹤草素,维生素k,安得诺新,脑垂体后叶素……”他林林总总拿了许多针剂和药品出来,“还有一次性注射针头,点滴瓶,手术刀……” “钥匙。”岐阳直接道,“我要的是我实验室的钥匙。”他当然知道,圣香为了救人,一定会去他的实验室找药品,他跟在岐阳后面五六年,对于化学药品也是有三分火候的,但是他什么时候有了他实验室的钥匙? “钥匙啊?”圣香笑眯眯地看着他,“我忘了带,只带了药品和必要工具,下次还你就是了,这么紧张。”还就还,反正,他已经复制了好几把,岐阳那实验室里有好多很好玩的东西,不能时常去看看,是人生第一大遗憾耶!例如,有什么长着兔子耳朵的小狗,什么会长西瓜的树,他当然不知道岐阳在转基因生物的研究上是世界第一流的人物,更加不知道转基因生物的原理,但是,好玩嘛,他好奇嘛。 岐阳白了他一眼,目前事情紧急不能和他计较,哼了一声,“目前没死的都躺下了,你不要过来,省得看不习惯血肉横飞哪里又不舒服还要我救你,那个尼姑——不,那个姑娘是大夫?跟我来!”他拿起太医袍包起那一大堆瓶瓶罐罐,“神歆,你和我进来。”他可绝对没有女人不如男人应该被保护的思想,他只知道,既然她是神医,就该去救人,而没有躲在外面的道理。 圣香嘻嘻一笑,“我还没看,你怎么知道我受不了?”他反而一抢先,直接推开殿门进去了,“哇,岐阳你还不快来救命!” 岐阳哼了一声,先从那一大包东西里面找出几个瓶子,拿出几种药片,“吃下去,记得,半个时辰吃一次。” 神歆一直保持着微笑,在旁边看,她也不清楚这两个人在说什么,但是她的涵养非常好,决不会轻易不耐烦,或者感觉到被忽视,她知道自己的能力,也绝对不小看岐阳。虽然,她的确是有些诧异,她听不懂岐阳的话,也不知道圣香带来的是什么。 岐阳递给她药片,她闻了一下,微微一笑,“河源子。”她一闻便知,这是由河源子研磨而成的药片,用来防治伤寒传染,的确是一种很有效的药物。 岐阳“啪”一声在她肩上拍了一下,赞道:“厉害!” 神歆一怔,轻轻皱起了眉,不易察觉地,却也没说什么。 岐阳更是浑然不觉,大叫一声:“圣香你不要随便乱摸那个人!”突然之间在她身边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来已经冲进殿去,开始救人了。 神歆又是一怔,刚才隐约的不悦刚刚升起,却变成了哑然失笑,所谓“岐阳太医”,就是这样一个人啊? 第2章 -------------------------------------------------------------------------------- 五日之间 殿里到处躺满了人,个个躺在地上呻吟。 “头痛——头好痛——” “我要死了,谁来救救我?救命——” “热,好热——” “咳咳——咳咳——” …… 一进屋里,耳中就充满了呻吟,满屋子都是恶臭,滚得动的人滚来滚去,滚不动的人就不断地呻吟。 地上还有呕吐的秽物,看起来触目惊心。 圣香伸出手,要去扶地上的一个太监,还没扶到,岐阳冲了进来,“我来,这些人不单是感染ebvirusdisease,而且并发肺炎,所以才会死得那么快,你的心肺不好,吃了河源子也不保险,不要用手去摸他。”他顺手把一个点滴瓶塞进圣香手里,“拿着。”他开始把乳酸钠林格氏液注射进点滴瓶,然后找到太监的手背血管,开始点滴。 神歆做的却和他不同,她从怀里拿出一束艾香,用火刀火石点燃了,分插到殿内四角,然后自怀里拿出一个布包,摊开,里面是长长短短的银针。她拈起一支银针,伏下身子,在一个呻吟的太监身上扎了一针,那太监停了一下,又呻吟起来。神歆眉头一蹙,第二针,下在他手腕“列缺穴”。 那太监不呻吟了,但是却是微弱地道:“热,好热,水,水——” 神歆沉吟了一下,她可以暂时制止头痛,但是要喝水——她抬头往岐阳那里看去。 “我来,”岐阳放开那边那个,赶了过来,“你可以制止头痛是不是?你给他们下针,我来处理发烧和出血的问题,还有,统统弄昏他们,马上!”他可不愿意把这些人救回来之后问长问短,问他插进血管的是什么东西? “好。”神歆微微一笑,转身往另一边去,转身起来,走了一半,又回过身来,“这位公子,刚才——” 岐阳心不在焉,只是迅速打上针剂,重复吊了一瓶乳酸钠林格氏液,“这个人还好,只是脱水和发热,应该不是第一代传染源,”他自言自语,“没有并发肺炎呢,看来,这里的病毒不止一种——”他想着刚才他解剖的那具尸体,那很明显是因为血管损伤、凝血,导制血清外渗,肺水肿加上发炎所以窒息而死,“圣香,这个不太恐怖,你过来看着这个,那一边我来。”他突然大叫。 圣香拿着那个点滴瓶,哀叹:“岐阳老大,你可不可以不要看到哪一个症状比较轻微就开始叫我,我看着这个好好的,你这样叫来叫去,我给他打针打到一半,我怎么过去?”他承认,他平时是爱叫苦啦,但是,此刻在做正事——他圣香少爷可是不经常做正事的,岐阳竟然无视他的“微薄之力”,把他也当做难民叫来叫去,要他躲来躲去,真是——毫无面子!他摸摸鼻子,非常没趣,毫无面子,想他,本是依仗着有心病又可爱才讨人喜欢怜爱,但在岐阳面前,整个“弱势群体”、“二等公民”! 岐阳头也不回,挥挥手,“那你死了不要怪我。”他一边说话,两只手一点没有闲着,收拾完了这个,又开始处理那个。 “斑点。”那一边,神歆低声道,声音依旧很好听,很有一种焚香祷告的平静。 岐阳迅速抬起头,“是不是在手脚?” 神歆微微一顿,点头,然后慢慢地道:“这很像我们最近一直在关注的一种剧毒。”她似乎是考虑了很久才说出话来,“我们在研制解药。”她有一句话想说了很久了,终于目注着岐阳,道,“名医山庄的龙太医,应该算是你的前辈,是前朝的第一名医,他对这个剧毒已经研究多日,不过还没有完全的解药,我看见你——”她斟酌着用词,“我看见你把一种水,注入了他们的身体——” “你可以治?”岐阳一下子跳起来,“你有药?” 神歆点头,“所以我说,你不会死。”她发髻梳得清清楚楚。一跟发丝都不乱,然后缓缓地道,说起话来非常让人信服,“我身上就有药,岐阳公子,如果你可以减少出血和保持水分,他们就不会死。”她极其认真地拾起一支银针,“神歆用名医山庄的名义发誓——” “好了,救人要紧,发誓可以以后再发,”岐阳一把拉起她的手,“药呢?在哪里?怎么用?”他拉住她的手,感觉到她手上的柔软和她手上的茧子,那是练武的女人才会有的茧子,而且,手指之间,有经常拿针的痕迹,甚少有人在指尖有茧子的,神歆有。一刹那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滑过心头,但是岐阳没多想,也没想过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去拉女生的手,直接把短暂的微妙的感觉当成紧张。 神歆是何等谨慎庄重的人,被他如此紧张地一抓,感染到他绷得死紧的情绪,不禁也随着紧张起来,“药在我身上,你等一下,”她转过身去,从怀里拿出一个药瓶,“我会告诉你怎么做。” 她竟是连在男人面前伸手入怀都不肯的!岐阳呆了一呆,他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死板拘谨到了极点的——尼姑!这样一个尼姑,竟然会是名满天下的神医?真是毫无道理——她要如何给一些“男女授受不亲”的人治病治伤?笑话!做医生的人,本来就应该有把死人活人、男人女人的身体当做手术台上小白鼠的漠视能力,她这样也算一个好医生?岐阳现在没说什么,本来就对这个尼姑有些奇怪的感觉,现在更加觉得不舒服。但是,岐阳有一个优点,公是公,私是私,对人他感觉不自然,但是对事,他是可以完全把她当做工作伙伴的。 “好,快一点,不要废话那么多了。”虽然他是学生,但也已是相当著名的医学学者,对着一个古代的中医女大夫,却没有丝毫骄气——这也是岐阳的另一个优点,不是他不会得意不会骄傲,而是,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所以常常忘记骄傲而已。 当他想起来他其实是很厉害的,他那个得意也是很欠扁的。 神歆的瓶子里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她本要挑破病人的血管,往里面注入少许,但是看见岐阳的点滴瓶,沉吟了一下,还是把液体小心用岐阳的针筒注入了瓶子里——她一点也不笨,而且,她看见不了解的东西,也不大惊小怪,只是一边默默看,一边默默学。 岐阳闻到一股奇异的味道,他没有分神,而是看着病人的反应,只见显然发炎的情况迅速缓解,斑点渐渐地淡了一点,看到药物生效,他才一笑,“鬼臼。” 神歆微微一笑,“公子果然是宫廷御医,眼光了得。”她这瓶子里果然是鬼臼的汁液,是一种罕见的药草,名医山庄甚至没有对外公布存在这种药草。鬼臼用以消炎去秽的功效是极好的,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鬼臼应用不当它本身的毒素一样会致人死命,如何防止这种结果的发生,名医山庄还没有想出对策,因而极度保密。但这种奇药,岐阳一眼就看破了。 “我应该想到的,”岐阳示意圣香帮忙,把鬼臼的汁液分别注入到各人的乳酸钠林格氏液中,一边自言自语:“鬼臼的杀菌消毒作用显然比青霉素好,鬼臼脂素这样一种生物碱——是生物碱还是抗生素?忘了,它可能会连某些正常细胞一起杀死,也许就是这样,所以反而防止了病毒的进一步感染。静脉注射这样强烈的抗生素,假如还不好转,那是神仙也救不了。”这个女人也真是有那么一点点本事,他的不满,突然之间就变成了赞赏,岐阳从来不是那种有了成见就不肯修改的人,相反,他的成见容易改变得很,只要做对了一件他觉得很顺眼的事情,他就会立刻喜欢起这个人来。 所以他现在笑眯眯地看着神歆。 圣香半个字也听不懂他和神歆在说什么,“鬼舅子是什么东西?”他困惑地眨眨眼睛,“鬼的舅子还可以救人?我要去问问降灵,他明明说,这世界上鬼是不多的,而且,鬼一出来是要伤人见血的,他自己就不会救人。”降灵就是祭神坛的那个幽魂,除了圣香大少爷,别人也没有闲心拿着《迎神曲》那本破书去祭神坛“见鬼”,所以圣香和降灵交情好,别的人就未必。 岐阳哭笑不得,“救人啦,问那么多,你倒是精神好,鬼的舅子,亏你想得出来。”他低下头为那个太监划破一点皮肤试探是否发生凝血,看到血液保持流畅,他才放心,心情大好,哈哈一笑,又拍了神歆的肩,“厉害!我本来不太喜欢你这样的女人,小心得好像我随时会占你便宜,但是你有这样的能耐,我就不计较了。” 神歆微微一怔,开始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然后听到“小心得好像我随时会占你的便宜”不禁脸上一红,伸起一只手,微微拉住了自己的襟口,然后才道:“不是,不是我以为公子是——”她没说下去,脸上又是一红,“我胸口上有伤,还未痊愈。” “你受了伤?”岐阳和圣香异口同声地问,面面相觑,这个女人哪里表现得像受了伤的样子?衣服从头包到脚,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完全不像是会和人动手打架的人物,好像踩死一只蚂蚁都是天大的罪过,那一双小脚,大概一步走不好就会摔死,还打架、受伤呢! “神歆你去我那里都没有说?谁打伤了你?”圣香哇哇叫,“你一点也没有把我当朋友!”他一边骂,一边拆针头开针剂,吊新的点滴。 岐阳一边为地上的人注入鬼臼脂素,一边问:“伤得怎么样?”他完全是出于医生的本能,用专业的语气问。 神歆也是手持着银针,为本已被她扎昏,但是仍然显得疼痛的人扎穴止痛,一边道:“快要好了。” 什么叫做“快要好了”?岐阳开始皱眉,这个女人,是不会着急,不会烦恼,不会关心别人,连自己都不会关心的吗?看见一地的病人,她也没有露出担心着急的神色,虽然她很快就找出了对症药物,但是丝毫不见惊慌;然后自己受伤,也像是别人受伤一样,好像和她没多大关系。她的“镇定”,“谨慎”,“庄重”,甚至“和蔼”,好像永远都不会变一样——谁告诉她女孩子要这样才是正确的?她还是一个女孩子,不是尼姑,更不是菩萨!岐阳恶狠狠地想,她以为自己是菩萨要普渡众生吗?真是笑话!他没说话,一向心情好的他,突然觉得很不爽,这个尼姑!还是一个一张千年不变面孔的小尼姑,怎么如此的——差劲啊!她不知道,保护自己是一件很基本的事情吗?如果连自己都不会保护,一味地保护别人,那么关心你的人又怎么会开心怎么会觉得你是可以被人信任的? 他从来都不想明明是他自己无缘无故在烦,然后就理所当然怪在神歆身上,谁叫她看起来那么别扭?脸色也不会变,腔调也不会变,态度也不会变,就只会那样一本正经,用那种“和蔼”的祖母式的微笑对着人说话,老气得像个哪个童话里说的乘北风拿着雨伞降落的木偶一样的,专门看管小孩子如何干净整洁过日子的某某某姑姑——童话的名字岐阳已经忘记了,反正,神歆一整个看起来就是不顺眼啦! 神歆自然不知道她一瞬间已经被岐阳和西欧童话比在一起,仍然带着她的微笑,对着地上的许多病人,虽然大家都是昏迷的,但她依旧扎了针,会安慰似的拍拍病人的背,像是她的习惯,也像是她这样稳重安详的气质,即使他们是昏迷的,也可以通过这样的安慰,而传达给每一个挣扎求生的人。 她带着那种祖母式和蔼微笑拍拍别人的背的时候,其实——给人无限安心的感觉,就像其实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岐阳偶尔抬起头来,看见那样的气氛,就会莫名其妙地呆一下,然后继续做事的时候,他就会忘记,刚才他到底是弄到哪里了。然后——显然他又怪在神歆头上,全部都是她不好,哪里有那么无聊的人,昏都昏了,拍什么拍?难道他要死了,你拍一拍就可以救回来? 圣香一边救人,一边不忘拿出他的折扇来扇凉。“哗”的一声,打开折扇,他扇了几下,遮住自己嘻嘻一笑,岐阳的偶尔的失神,他当然看在眼里,“hecan‘terase the incidentfromhismemory(他难以把这件事从他的记忆里抹去)。”他自言自语,顺便卖弄了一句英文——这是他最近学的,上大学,虽然他是不在乎文凭的,但是英语是要上的,四级六级要考的——圣香一向毫不怀疑地相信自己很聪明,显然,无论什么都难不倒他,即使是这种“蛮夷鸟语”也是一样。 岐阳抬起头来,语气怪异地问了一句。“pardon?” “啊?”圣香没有想到岐阳的耳力这么好,这么远也听到,干笑了一下,“nothing.” “really?”岐阳明明就已经听见他在说什么,“iwouldn‘tdothatifiwereyou,unlessyoulikeyingwithfire(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那样做,除非你想玩火。)。”他哼了一声,不过他也不是真生气,圣香有多么无聊爱玩,他又不是不知道,在学校里的绯闻又不是没有,难道在这里和一个古代尼姑有什么电火花?笑话!他似笑非笑地看着圣香,“看来我真是小看了你,去了几年,英语似乎学得不错。” 圣香有不详的预感,干笑两声,“没有啦。”他可是很少有这么谦虚的。 岐阳看了他一会儿,丢给他一句:“dubistdoof(你无聊)。”然后挑衅地扬眉。 “啊?”圣香完全听不懂,继续干笑,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词,“那是什么?” “德语。”岐阳丢给他一句几乎可以哽死他的话,然后得意地看圣香一张玲珑脸变成苦脸。 “在中国的地盘,请说中国话好不好?”圣香苦笑,“我现在知道岐阳师兄绝对不是好欺负的,我错了好不好?”他差一点忘了这个一到学校就有人四处追的男人是什么样的角色,岐阳的外语是极好的,他竟然在岐阳面前炫英语?失策失策,圣香脸上做苦脸,“啪”的一声收起折扇,似乎灰头土脸,但心里暗暗下决定,下次学一门什么古希腊叽里咕噜语来整回他,圣香少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个在他老子给他起名字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岐阳自然不知道他这一句话激起某人研究古代语言的“热情”,只是继续救人,忙忙碌碌。 神歆一贯她的好作风,不关她的事,决不好奇;不了解的事情,绝对不问。 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岐阳甚至想,即使他开了汽车来到这里,她看见了只怕也是不会惊奇的——就当没看过,她脸上除了和蔼,没有其他表情! ——+※+—— 一连五天,他们三个人几乎没有合过眼,轮流照看那侥幸活下来的那三十五个太监。条条都是人命,人到了生死边缘,贵的、贱的,都是人命一条,挣扎救生的凄厉,可以唤起任何人的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感情。 幸好有三个人!否则,是照看不过来的,虽然圣香到了后来有一点顶不住,但是好歹,五天过去了,靠着强力的抗生素和对症的输液与电解质平衡,神歆的银针与岐阳的正确的针剂,这三十五个人活了下来。 五天,就靠着外面的人把食水放在殿门口,然后岐阳去拿的办法,勉强度过——他怕外面的人也被感染,那么,他一时之间是找不到这样多的鬼臼来救人的,更何况,鬼臼脂素本不是一种标准的,可以像青霉素那样用的药物,它的副作用也大,这样拿来救人,是不是对的,岐阳心里也毫无把握。 所以绝对不可以让感染发生,他宁愿只有三个人在里面冒险,不愿牵连更多的人。 “圣香——”岐阳虽然武功不怎么样——他到这边五六年,圣香不是没有教过他武功。但是武功这种东西,却不是凭着聪明三下两下就可以学会的,要苦练,要天分,还要有漫长的时间——岐阳没有,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考试,哪里有空去扎马步练武功?而且他懒得要死,也根本没心练什么武功,反正圣香啦,容隐啦,什么聿修啦,个个都厉害得不得了,打架的事情哪里轮得到他?他的武功虽然不好,但是体力好,篮球足球样样精通,所以挨个五天几乎不睡,他也是混得下来的。 但是圣香不同,圣香的心脏应该是所谓的“窦性心律过缓”,就是每分钟心律在60次以下,这其实不算是心脏病,只能说是心功能不太正常,存在着引起严重心脏病的可能,但是圣香武功好,身体也不错,所以根本不算什么毛病,只不过圣香少爷喜欢叫苦而已。但心功能不好毕竟是不好,五天下来,他就有一点疲态。 “圣香你还好吧?”岐阳怀疑地看着坐在那边打盹的圣香,“难道我还要卖一送一,你来帮忙救人,我还要帮忙救你?” 神歆在那边测量一个太监的体温,闻言回过头来,关注地看着圣香。 “救你个大头鬼!”圣香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本少爷是这样虚弱的人?” 岐阳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不对,挥挥手,“在本公子面前,你逞强是没有用的——”他其实有些幸灾乐祸,这不知好歹胡作非为的大少爷,终于尝到某些苦头,不能够再得意忘形,“来让我好好地看一下,整治整治。” “整治?”圣香强笑,“不用了,我很好,不需要‘整治’。”他可不想变成岐阳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或者什么头上会长出棉花的“新新人类”,“我对于我现在的状况非常满意。” “你的脸都白了。”岐阳告诉他事情的真相,并以绝对不会欺骗他的口气,一本正经地道,“我知道你很怕死,我现在不‘整治’你,你可能就会出问题,例如说,死掉啦,昏倒啦,口吐白沫啦——” “好了好了,我怕了你,你要治就治吧。”圣香最爱漂亮,怕肮脏污秽的东西,岐阳把他说得这么丑,他还真是有一点害怕。 岐阳本就是吓唬他,看到他真的怕了,实在是比较得意,哈哈一笑,还没有计划好要如何“整治”圣香,身边一阵风拂过,一个人先挡在他身前,弯下腰,为圣香把了脉。 她掠过来的样子像一方丝巾被风吹过来那么轻,无声而自然。 很美,有一种不像是人影的自然和不太有烟火的淡然,是一种,年轻女孩子少有的沉稳和可以依靠的感觉。 岐阳本来要“整治”圣香的,微微失了神,忘记了阻拦。 神歆就非常顺畅地一掌拍在圣香背上,默运真气,疏通他的血气。 一掌拍下来,岐阳也就瞪大了眼睛看,连失神也忘记了。 “哇?”他赞叹,古代标准救人法,他就没有这样的本事,这个尼姑也是这样的“武林高手”,真是令他羡慕。 “他没事,只不过可能太累了一点。”神歆为圣香疏通气血,一面很不赞同地道,“岐阳公子,医者父母心,你如何可以随便诬赖他的病,然后戏弄人?身为大夫,就要有大夫的原则,既选择了为医,就不应当轻浮,存玩闹好笑,或者出言讽刺的心态。”她一双眼睛很和蔼地看着岐阳,非常坚定地道,“当轻浮的事情,可以轻浮,但是生老病死决非儿戏,请公子尊重一点。” 岐阳怔了一怔,从来没有人敢这样教训他,他是权威,是骄子,到哪里都被人重视,被人捧着,没有人这样认真地说过他,从来没有。 她——竟然有这样坚定的气质,岐阳一时间没有想到该不该生气,而是惊异,她这样一个包着小脚的女人,整齐得像个被模子印出来的包子,竟然,有着这样坚定的信念。 她并非盲从,并非被所谓的世道理法所束缚得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女人,而竟然,是如此的坚定,如此地明白——她所要的,所坚持的,所视为珍贵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是作为一个“大夫”的最崇高的人格和品德,她所视之为最重要的,是她身为大夫的品德,所以,她和蔼,她谨慎,她一本正经,她让她自己看起来像个老祖母,而不是一个小姑娘。 因为在她心里,她已经不是一个小姑娘,而只是一个大夫,一个救人于生死危难的大夫。 一个如此——光辉的女人。 岐阳突然觉得自己很无聊,突然觉得这个尼姑有点——值得人尊敬,摸摸他自己的头,耸耸肩,“我下次不玩了就是。” 圣香一边听,嘻嘻一笑,又将那折扇“啪”的一下打开,扇了几扇,偷笑,岐阳遇到克星了,竟然有一天,他也会乖乖说出“下次不玩就是”,哈哈,让m大的众位师姐师妹听见了,不集体昏倒才怪。 第3章 -------------------------------------------------------------------------------- 尼姑山庄 那边处理的结果,是则宁后来放火烧掉了振辉殿,三十五个太监没死,活了回来。 神歆本就是私自入宫,还没等皇上回来,她就先行离开。 圣香和岐阳交待清楚剩下的事情,也就结束了那件事。 至于为什么会有人在皇宫里面下毒,那就要让聿修去查,不是岐阳、圣香可以管的。 岐阳被神歆请回家——因为神歆希望他可以向龙太医交待清楚关于病毒的事情,他们管eb叫做“斑蛊”,据说,又是一种从苗疆传来的毒物,来历其实是不明的。 岐阳本来是不愿意去的,他忙得很,这一连五天没有去上课,不知道学校里又有什么新鲜的消息,如果万一说什么明天交一篇论文出来,他岂不是要去跳海? 但是屈指一算,他走的那天是星期一,过了五天,不就是星期六? 星期六放假!岐阳苦笑,为什么他每次想要上学,都是放假? 这是什么世道? 算了,反正回去又没事,尼姑要他陪她回家就回家吧,管吃管住也不错。 一路上,其实天气也是不错的,要风有风,要太阳有太阳,既不冷,也不热,岐阳坐在马车里,非常无聊地拿着衣袖纳凉扇风——其实他更愿意随便一点,但是呢,人在古代,基本的礼貌还是要讲的。他自然可以和什么法国人美国人谈裸奔,裸奔的人性自由与自然奔放,还是什么伦理道德与人性浪漫的关系,但是对着眼前这个一根头发都不乱的尼姑,不要说裸奔,就是露出一截手臂,她都会皱眉,虽然她也不说话,但是,她就会低头看着车板,不看他——她遵守着她的道德,非常标准——她不能管你如何穿衣,但是,她“非礼勿视”。 这样多么没趣,岐阳是绝对不喜欢外加很讨厌这样两个人坐在一起,却是没话讲很尴尬的局面,为了他的愉快心情着想,他还是决定开口和这个尼姑说话。 “神歆姑娘,”其实他还是更愿意就叫“神歆姑”,这样更能体现神歆的特质,但为了避免神歆这一路都不睬他,他会闷死,所以还是多说为妙,“我们还要这样坐多久?”他其实也不是喜欢说这样没有水准的话,但是他又不知道要和神歆说什么。 “很快。”神歆听见他开口说话,抬起头来,微微一笑,“就快到了。” 她这样就一句解决了他好不容易才想出来的,惟一的一句共同语言?岐阳好伤心,挥着袖子扇了两下,转头东张西望,“咦?”他又回过头来看神歆,怀疑地问:“你出门还有保镖的?” “保镳?”神歆微微一怔,“什么保镖?”她虽是女子,但是孤身行走江湖,从来没有伴侣,哪里来的保镖?名医山庄是绝对不会专门为了她,而出动本就不多的人手保护她的,她既然已经出师,就表示名医山庄相信她的能力。 岐阳一边扇袖子,一边指着外面,“你看,那里啊,一个穿很难看的黄衣服的人从早上跟到现在了,他不是你的保镳,老是跟着你干什么?”他的眼睛一向都很好,而且他也没有什么别的大本事,不过就是他的观察力好,而且一旦被他观察到了,就很难摆脱岐阳的继续观察——他有这种天分,会本能地对他注意到的东西持续地观察——这种本事用在研究上也不错,用在这种场合也——还可以。 “那不是保镖,”神歆看了一眼,平心静气地道,“是敌人。” “啊?”岐阳傻笑,“什么?” “敌人,”神歆微笑,“打伤我的敌人。”她说得理所当然,就像她天经地义就是该被外面那个人打伤的样子,一点惊诧或者变色的反应都没有。 敌人?岐阳的反应已经算快了,还是忍不住自动停止了一下,“你的意思是说,他跟着我们,没安好心?”他看见神歆眼中闪过一抹奇异的神色,立刻又自动接下去,“也就是说,要打架了?是不是?”他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 他那个样子,好像很希望会真的打起来。神歆微微一笑,“不会打架的。”她温和无情地打破岐阳的幻想,“他已经跟着我们一路了,既然到现在没有动手,那就不会动手。” 岐阳一下子失望之极——他到现在,也没认真看过几次真真正正的打斗,虽然他也算在古代混了五六年了,但是他人在开封,认识的都是皇亲国戚,哪里是可以随便撩起袖子就动手的?一个比一个来得正经,一个比一个来得讲究优雅尊贵,动手他没见过,动手之后的结果他倒是见过了不少——伤患和死人,个个都是等着他来救的。 竟然又看不到打架——岐阳无聊之极,叹气,“他为什么不动手?”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等和什么人会合。”神歆依旧脾气很好,说得很认真,“也许,他忽然不想杀我了。” “杀你?”岐阳这才把对武侠电视的想象放到现实中来,有点毛毛的,“真的杀人?” 神歆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看他的样子不像是装的,而是似乎从来没有把“打架”和“杀人”联系在一起,缓缓眨了眨眼睛,“当然。” 岐阳缩了缩脖子,就像只乌龟,“他干吗要杀你?”他现在才反应过来,神歆受了伤,这车上又没有其他“武林高手”,难道竟然要他去挡刀?不好意思,这种事情他是绝对不做的,时代已经进步,男女要平等,男的不一定比女的强,为什么他要为这个尼姑去死?不过话说回来,他如果不出面,那怎么办?想来想去,岐阳摸摸头皮,还是除了自己要挡刀之外,没有想到其他任何妙法——而自己去挡刀好像也不是什么妙法,“他不觉得留下你,万一病了还可以找你救命,多么好啊!杀大夫,多么没有头脑的事情。” 神歆听见他显然是心惊胆战,却还是胡说八道,不禁莞尔,“他要杀我,是想阻止我救另一个人。” “那就更不对了,他杀你,目的是为了让另一个人死,那么,他不如直接去杀那个人,少杀一个人,还来得快一点,少造一点孽,阿弥陀佛——”岐阳合十,“显然,外面那个人是个数学笨蛋。” “他不是笨蛋,”神歆耐心地解释,“那个人很难对付,不是他可以杀得了的,难得他中了一种剧毒——”她沉吟了一下,“告诉你也无妨,他所中之毒,正是斑蛊。” “ebvirusdiseasa?”岐阳皱眉,“现在很流行ebvirusdiseasa?没有道理,完全没有道理。你们之所以研究eb,也就是因为这件事?但是你们并没有完全解决脱水与休克的问题,还不能算可以治病,只不过找到了一种比较有效的抗生素,这不是杀死你一个人还是不杀死你一个人可以解决得了的问题。你不死,也未必救得了他;你死了,他也未必活不成——例如,还有我。”岐阳大摇其头,“笨蛋,外面那个不是笨蛋是什么?” 神歆微微一笑,“但是我代表了名医山庄,江湖第一神医是我。”她姿态美好地伸手拂了一下鬓边,“他们并不清楚救人的过程,只是知道,要我死。” “你就故意把目标招揽在自己身上,然后让你家的其他人继续研制解药?”他看着眼前这个一根头发都不乱的女人,很难想象她有如此的智慧,“你是故意要人杀你?” 神歆似乎也是很惊讶他如此容易拆穿她的想法,“也不是故意。”她顿了一下,淡淡地道,“只不过没有刻意解释罢了。” 岐阳瞪着她,“一个奇笨无比的女人。” 这一句来得莫名其妙,神歆虽然是涵养好,但是也忍不住一怔,“什么?”她虽然没有被赞过绝顶聪明,但是绝对不笨,如果真的笨,她是不可能从名医山庄出师的。但这个有些怪异的男人竟然毫不客气,理所当然地说她笨? “你当然是笨蛋,eb可是会传染的,你不赶快把他治好让他走人,把他收在你名医山庄,你自己一个在外面招揽敌人的注意,你喜欢你名医山庄所有人都得了eb病死?剩下你一个?”岐阳简直要给她气死,“又不是什么宝,赶快治好赶快事了,拖得越久越不妙。现在离你家还有多久的路程?快点快点,不要以为是名医就不会得病,eb的传染力太强,就算你们一身武功,那也是不管用的。”他坐在马车的位置上比手划脚,“快点回去救人!” 神歆看着他暴跳如雷的样子,不禁微微一笑,“不会传染的,”她和蔼地,一点也不担心地道,“名医山庄的夫子们,都是很有经验的大夫,他们自己会很小心的。” “真的?”岐阳怀疑。 “真的,”神歆就像安慰一个脾气暴躁的孩子,“那个人,被安排在名医山庄的另外一个地方,接触他的人很少,就算是接触,也用的是隔空传物,不是亲身接触。”她很少对人说这么多的话,更不用说是对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男人,说她名医山庄的内情,那一直是江湖上一个秘密,无比神秘与庄严的地方。她一向都是很能守规矩,很能守得住秘密的人,所以山庄里的老夫子们才放心让她孤身出来,但现在岐阳那样毫无隐讳地表现出他的关切焦急,她假如不解释,那怎么对得起这样一双眼睛? 那眼睛里,是一种关切,是一种很动人的关切,她曾经对镜照过,在焦急的时候,自己眼里也是同样的神色,但是却很少,很少。 有一点向往,一点恍惚。 “隔空传物?”岐阳又“哇”的一声,羡慕得不得了,“早知道我花力气学武功了,还可以防病治病,我怎么就没想到?早知道不念书,直接学武功好了,枉费有那么多人想教我,我竟然太懒不学?暴殄天物啊!”他又开始放松下来,东张西望,“你也可以隔空传物?” 神歆微笑,“勉强可以吧。”她开始了解眼前这一个男人,几乎毫无心机的男人,干净明亮得像这样充满阳光的空气,而绝没有沾染了任何污染。 一个没什么心机,却很聪明的好人。 似乎没有经过挫折,也没有遇到过风浪,没有吃过苦头,他的一切,一直一直都是很顺利的,所以他才保持住他的真心,可以毫无顾忌地付出,毫无顾忌地对人好,毫无顾忌地笑。毫不顾忌——是不是会受到伤害?神歆唇边的微笑更深了一些,因为他从来也没有被伤害过。这样一个男子,是要叫她羡慕好呢?还是怜悯好? 她一边想,一边伸手,运劲,把车厢那边的一个杯子引了过来,那杯子一飘一荡,危险地隔空过来,却没有到她手上就“砰”的一声落地。 “很勉强,是不是?”神歆微笑道,“这本来就是很难的一门功夫。” “嗯,好厉害。”岐阳看得眼睛发直,“练到这样,你练了多久?” “大概十四年吧,”神歆回想,“我五岁开始练功学医,到现在,已经十四年了。”她很少想往事,因为她选择做了一个大夫,就已经不是她自己——山庄的夫子们,给她的第一个戒条就是,作为一个女人,学医救人本就比男人困难,要得到承认,要被人尊重,首先,就必须忘记,你是一个女人。 你只需要是一个神医,而不需要是一个女人。 你的荣誉就在于,你身为一个大夫的职责和品性,医术和道德,这些是一个大夫必须花一辈子精力去到达的东西,病人才是你的一切,而你自己,是不需要存在的。 只为病人而存在—— “十四年?”岐阳想想,“我六岁读书,现在二十五岁,我也读了十五年了,差不多,彼此彼此。” 神歆惊讶,“十五年书?你没有考中科举?”她不明白,十年寒窗,假如不是为了考科举,那么念书用来干什么? “科举?”岐阳表情怪异,什么科举?高考?“我考了,不过不是考你们这里的科举——”他在考虑要如何解释,“我考的是别的,考过了。” “公子考的是什么?”神歆不解,假如不是科举,还有什么值得人念这么久的书? “考——学医的。”岐阳能混则混,干笑,“我也是学医的,也有一帮老头子——不,一帮德高望重的夫子在教我,和你差不多,只不过没有练功而已。”说什么说到这分上?真是!现代人的事情只有圣香知道,容容虽然怀疑,却还没找他对证,就算作不知道,其他人统统不知道,假如被这个尼姑拆穿了西洋镜,那可就一点也不好玩了。 “学医的?”神歆眼神有一点深邃,怅然,“想不到江湖之上,竟然还有另外一个学医之所,也有着如此高明的医术,名医山庄讳莫如深,那倒是自己太看得起自己了。”她看着岐阳,“虽然我并不了解你们的救人之法,但是我看得出来,虽然方法是大大不同的,但是你们的医术,绝对不会比名医山庄差,也许,是更好,更直接也更杰出。”她说这话显然很痛心,“名医山庄数十年的精研,百年传统,难道是井底之蛙?可悲可笑。” 岐阳看见她难过,倒是大大地不忍,“不是不是,你们的医术不差,你看你们找得出鬼臼这种东西,就证明你们有你们独到的地方。我们的医术虽然直接,见效很快,但是你也看见了,又是针,又是刀,弄得血流成河,胆子小的绝对学不来,病人也怕,医生也怕,很容易一个不好,救人变成杀人。”他边说边苦笑,怎么说到这分上去了?他是学西医的啊。“以我个人而言,只要能救得了人,可以把对病人的伤害减到最低,随便什么方法都是最好的,不用分你们的,还是我们的。”岐阳很正经地道,这也是他很久以来的想法,“都是一样的,救人的啦。” 神歆心中微微一震,他竟然没有门派之见,也没有存计较高下的心眼,只是想着救人而已。是她也跟着老化了?败落了?否则为什么,听见岐阳的想法,她总是觉得别有一种开阔新鲜的感觉,丝毫没有沉重的负累?学医原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竟然可以是没有责任,也没有负累的?神歆明定地看着前方,那只是因为,他并没有背负着一个百年传统的门派的荣辱,也没有背负着,几百个人的期望与要求。 他只是一个人救人,所以会很快乐。 “对了,那个中了eb的人是谁?”岐阳这才想起来问,“很厉害的人物?” “嗯,听过孤山书生白温情吗?”神歆微微一笑,“很有名的浪荡才子,花中少爷,红颜知己满天下的那一个?” “白温情?”岐阳叹气,“听这名字就不怎么样,一个花心大萝卜的典型,难怪被人下毒,这世界上最不能得罪的就是女人。” 神歆好笑,“不是,白公子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他只不过风流才品天下皆闻,多少武林才女想要与之结交,他理也不理呢,他绝不是下流的男人,只不过多才,偶尔也多情,你知道的,多才多情的男人,很容易惹来一身的感情账,扯也扯不清的。”神歆难得真正开心地笑,“你不知道,自从白公子到了名医山庄,有多少名门女子赖在山庄不走呢。”她又瞥了一眼车外,淡淡地道,“外面那个人,他心爱的女子也在那里,所以他想杀了我,让白温情死。” “你笑起来就不像个尼姑,”岐阳却净和她扯不相干的东西,很认真地看着她的脸,“其实我觉得你的脸形很漂亮,把头发放下来,或者不要梳理成这种老太婆的发型,你说不定会是个美女。”他就像完全忘记了她在说白温情,而一个劲研究她的脸,“你穿白的不好看,不衬脸色,穿粉色的可能会好看很多。” “你——”神歆一怔,他完全不像个轻薄男子,但居然,轻薄到她的仪容衣着上去,如何叫她不变色? 但是岐阳又接下去一句,让她一下子没有把话说出口,他说的是:“女孩子要懂得打扮自己,而且可以打扮的时间也没几年,等到老了后悔了,再来扮老妖精可就不讨人喜欢了。要做老太婆以后机会多的是,你急什么?” 神歆哭笑不得,这让她说什么好?“你还真了解女人的发式衣服,看不出,岐阳公子原来对女人也很有一手。”她半开玩笑道,一半是好气,一半是好笑,从来没有人说她衣服穿得不对,从来没有! “没有啦,看得多了就会了,”岐阳不以为意,“我听她们都是这样说的。” “她们?”神歆问。 “啊?”岐阳干笑,“她们就是我同门师姐妹。”也就是一天到晚追在他后面,用可以做糖醋排骨的酱汁的那种声音,高八度地喊“岐阳——”的那一种美女。 “原来岐阳公子和白公子一样,红颜知己也是不少的。”神歆笑道。 说的时候,一点淡淡的失落,一点点讽刺,一点点玩笑。 岐阳缩了缩脖子,“嘿嘿,有时候,有太多美女知己也不是什么好事,你不明白的。” 神歆倒是笑了,“我明白的。”她并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可以感觉她是真心的,“我也是女人。”她淡淡地道。 这一句话说出了口,她才恍然想起——已经有多少年——忘记——自己也是个女人了? “幸好你不是那种女人。”岐阳耸耸肩。 “女人要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也是需要很大勇气的。”神歆淡淡地道,“我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岐阳耸耸肩,他莫名地觉得,神歆说这话的时候,很有一种落寞的感觉。 一个有这样坚定信念的女人,也会落寞吗?她不是早已选择好了她正在走的路?也即将那样一直走下去,永远都不回头,也永远都不为什么东西所羁绊。 车声辘轳,岐阳难得地没有说话,枕着自己的手臂,哼着流行音乐,休息。 其实是他心神不宁,老是想着身边这一个没什么意思的尼姑,又闷又不会说话,却是有某些地方老是让他不爱动脑筋的脑筋想来想去。 外面那黄衣人也很奇怪,一路跟踪,一直跟到了名医山庄门口。 ——+※+—— “神歆,你受了伤?” 神歆和岐阳一进名医山庄九环殿,里面坐着的一位白衣老者,正在写字,头也不抬,便淡淡地道,说着笔走龙蛇,写了一个字,自己退后两步,似乎颇为满意。 “是。”神歆进了九环殿,本来就很拘谨的人,更加变得泥雕木塑一样,除了那一脸微笑和淡淡的语气态度,不会有丝毫变化。 岐阳可就大大不同,他好奇得很,东张西望已经不算什么,他显然很想摸摸看,这墙是用什么东西做成的,为什么这么暗的光线?这桌子椅子又是多少年的历史,还有啊,这老头是多少岁?这是什么墨?那又是什么笔? 这些东西和他在圣香书房里看到的又不一样,当年他也一样好奇过,几乎整个拆了圣香的书房,现在他算客气了,还没有想直接扛一张桌子回去的冲动——回去卖掉的冲动。 “夫子好。”岐阳绝对没有什么尊师重道的优良品德,但是,对于“古人”,他还是有几分尊敬的,毕竟,和他学校里假装很有学问的某些人不同,至少,在古文化的修养上,他们绝对是有资格做先生的,这一点,岐阳敬佩。 不过显然他难得的礼貌在白衣老者的眼里实在是不怎么礼貌,他抬起头看了岐阳一眼,淡淡地问神歆:“朋友?” 神歆点头,“这位公子是宫中的太医,神歆在宫中再次遇见了斑蛊,是这位公子相助,神歆才得以顺利解决,所以关于白公子的事,神歆想——” “胡闹!”白衣老者笔下重重一顿,“这世上假若有名医山庄治不好的毒,世上还会有何人治得好?何人敢说治得好?”他看了岐阳一眼,淡淡地道,“如此年轻就做太医,宫里对此真是越来越轻率了。” 岐阳呆了一下,干笑两声,“年轻也有错?难道夫子你没有年轻过?”他说话一般情况下不经过大脑,只有在考试写论文,或者遇到什么严重的事情的时候,才会动动他本来天分很好的脑筋。 这一句显然说得一点也不合适,这白衣老者明显地缺乏幽默感,浓眉一皱,“小小年纪,如此轻浮,哪里是一个做大夫的样子?神歆,这样的人物,你也敢带回山庄来,你的眼光哪里去了?自作主张,是哪位先生给了你自作主张的权力?” 神歆默然,“先生教训得是。” 什么先生教训得是?岐阳瞪大眼睛,“我年纪不老,我做人轻浮和我是不是一个好大夫有什么——” 他“关系”两个字都没有说出口,神歆袖子一拂,点了他的哑穴,不动声色,“岐阳公子对于斑蛊确实有独到之处,既然大家对白公子所中之毒已经束手无策,所研制的只是部分之药,那为何不让岐阳公子试试看?如果能救回白公子的性命,岂非是幸事?” 这一个怪女人!岐阳被圣香教了一手绝技,就是在被点了哑穴的情况下怎么发声——当然是圣香大少爷平时好玩胡闹得过分的经验谈,例如,聿修就很会来这一手,他老是嫌圣香嬉皮笑脸,哗众取宠,他的武功又极好,要伸手点穴,四权五圣之中,大概只有则宁和容隐可以和他动手,圣香的武功不弱,但是却是闪不过聿修一只手——他只好另想别的办法,来逃避这种“闭嘴”的时刻。 “你不是相信她的眼光?既然相信,还要怀疑她带回来的人是不是够你的标准?她在你面前为什么要低声下气?她只不过是你的弟子,还不是你的丫头,更不是你的狗!你不要把你名医山庄的名誉压在她身上,然后以为自己是给了她莫大的功德,自己以为自己很有功劳,就要这样对她?你以为,她在外面维持你名医山庄的声势地位很容易?你在这里坐享其成,还以为是你给了她恩惠?”岐阳的嘴巴可不是一般的功力——他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m大校际辩论的冠军哦,不是随随便便混来的。他平时是不动脑筋的,一动起脑筋,死的都可以给他说成活的。 神歆和白衣老者都是一怔,万没想到,不会武功的岐阳竟然有这样的本事,在哑穴被点的情况下出声,更惊讶他居然说出这样一番话。 神歆是微微一怔,白衣老者倒是涵养很好,没有生气。 岐阳本来没有想那么多,越说越觉得自己很有道理,“你根本就是在养狗,哪里是在教弟子?总而言之,都是你不好,你把她养成一只完全没有狗性的狗,连咬人都不会,只会听话,听你的话看门,却丝毫不觉得她有功劳,当她有了一点自主权的时候,你又怕她造反,所以决不允许,你很变态你知不知道?”岐阳借题发挥,越说越远,根本拿了他写论文的本事,由现象推出本质来,还说得振振有词,流畅痛快。 神歆和白衣老者面面相觑,神歆低下了头没有说话。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看岐阳,但是眼睛里,有某种光彩在闪。 那非关感激,她只是震动,从来没有人为她想过如此之多,她只是一个单调无趣的女人,凭了什么,让他如此关心? 她也看得出来,他是一个有很多人追逐喜爱的男子,他也素来不擅长思考。 但就是因为了解,所以才震动。一个真心实意,关心着自己的男人。 白衣老者放下了笔,似乎在想着一个问题,顿了一顿,他并没有生气,而是说了一句:“我没有逼她,每一个为名医山庄做事的人都是自愿的,谁也没有逼过他们,名医山庄做事,从来不是为着自己的事情,而是为了苍生,疾苦。”他淡淡地道,说得天经地义一般自然,绝没有一丝一毫矫揉造作的地方,“进了名医山庄的人,就该明白这一点,危及山庄安全的事情,无论是谁做了,任何人都会谴责的,不单只是老夫。” 原来,神歆把他这个看起来不正经的人带了进来,就叫做“危及山庄安全”,岐阳只有苦笑,他这下明白对这群老头子讲道理是没有什么用的,他们根本就不听你说,即使你讲的是天下最妙的道理,他们不听,你又奈何?何况,岐阳讲的本就是歪理。 神歆和那白衣老者一样,就完全当岐阳没有说过这些话,微微一鞠身,她也不行女子的礼,显然在这里没有人当她是个女人,“神歆先下去了,这位——岐阳公子,神歆会处理的,但请先生通报,神歆要去看看白公子的状况。” 岐阳这才知道,原来在名医山庄,大夫去看病人还有规矩的,怪不得神歆一下子上这里来,就是为了要求通报?名医山庄的规矩比皇宫还多,笑话! 白衣老者微微点了点头,“他的情况还好,你去看看,这位公子就不必去了。” 岐阳火冒三丈,他来行医,这里竟然有嫌他不够资格不让他见病人的!可笑!滑天下之大稽!如果不是有个病人在里面,他保管拂袖而去。一股火冒上来,然后他深吸一口气,勉强压着脾气,自己赞自己非常有好涵养,没有跳起来拍桌子,而是学神歆不说话就是。 “先生,岐阳公子对神歆救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助力,无论如何,神歆一定要岐阳公子相助,才有把握彻底解决白公子的剧毒。白公子一代名侠,名医山庄如果能救,如何可以耽误了他的性命前程?他对名医山庄抱着信任和希望而来,我们岂可因为门户之见,就否定岐阳公子的能力,难道——”她深深吸了口气,“难道名医山庄救不活的人,也不许别人救不成?” 这最后一句显然正说中了白衣老者不愿承认的痛脚,闻言,他变了变脸色,“笑话,名医山庄治不好的人,老夫就不信这世上还有谁能治好,这位公子进不进去,对于结果有何差别?但是神歆你如此说话,到是让人觉得我名医山庄小气,你带他去,不过,白公子那里危险得很,不要让他触摸白公子。” 岐阳嘻嘻一笑,“是是是,我保管很听话,跟在神歆后面亦步亦趋,绝对不会踩错一个拍子,她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绝对不乱来就是了。”他才懒得和这个一脑袋水泥的老头继续说道理,还是早走为妙,为了早一点走,他不惜胡言乱语,一口气许下一大堆他显然一点也不打算遵守的承诺。 神歆心里暗暗好笑,她可是要运用“隔空传物”才能见白温情,岐阳他一点武功都不会,还说什么“她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也不怕胡吹得过火?不过一路下来,也明知他是那样随随便便,乱七八糟的人,倒也不怎么惊奇。 白衣老者哼了一声,“去看看吧,他的武功不弱,换了是别人,可能早就无救了。” 神歆微微一怔,如此说来,白温情的情况应该不好,回顾了岐阳一眼,却见他也皱起了眉头,显然,听到病人不利的消息,他开始着急了。 第4章 -------------------------------------------------------------------------------- 救人一命 岐阳终于看到了这个在半路上就“大名鼎鼎”的孤山书生白温情白“大虾”。说实话,他还没有真正看到过一个真正的“大侠”,因为他几乎都在宫里混,优雅如则宁的看过,冷厉如容隐的看过,但他们身上都是一股“官气”,而没有江湖气,而圣香虽然没有“官气”,却是一身“贵气”,也绝对不是走江湖的角色。然后认识了神歆,虽然她倒是一个贷真价实的“女侠”,不过问问她自己,她全身上下哪里有一点像个“女侠”? 她就是像个尼姑!还有一双小脚——现在岐阳确定,她应该不是故意缠一双小脚,大概是天生的,但是,管她是天生的还是故意的,反正她就像个规规矩矩的小尼姑,还是个特别偏执的小尼姑。 这位仁兄就很有大侠的样子,至少就很像个人物! 白温情自然是长得不错的,不如则宁淡然幽雅,但是更有一分书卷气,也没有宫中各位大人物们的那种莫名的贵族气,倒是看起来比较平易近人,只不过可惜的也是看不出来具体有多么厉害而已——他多么想把白温情弄回去,放在他的实验台解剖架上研究看看所谓“大侠”、“真气”、“武功”都是由些什么样的物质组成的,看看所谓任督二脉究竟在哪里。 岐阳一进门就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看,把白温情从头打量到脚。 神歆倒是奇怪,他莫非认识白温情?否则这样一直盯着人家看,他一点也不感觉到别扭?她看了岐阳一眼——她一般不会无事去看哪个男人的眼睛,但是自从认识岐阳,她早就养成了另一种习惯——当她无法了解,为什么岐阳的想法会突然从这件事一下子跳到那件事,或者突然间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出来,说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她就必须去看他的眼睛,看一眼,然后才可以理解。 岐阳是个很单纯的人,在某些方面非常有天分,但是整体来说,似乎是非常容易看穿的——至少他从来不掩饰他的想法,反而极力想表达。 白温情显然也很奇怪,不知道这位公子为什么要死死盯着自己看,但是他毕竟是久历江湖的人物,清咳了一声,“不知这位——”他完全不可能想象到,眼前这个人正在打着解剖他的主意。 他还没有问完呢,岐阳突然打断他,一本正经,外加无比好奇地问:“你杀过人没有?”他笑眯眯地看着他,等着这个“大侠”回答。 白温情一呆,神歆摇头,他们都是一本正经的人,要他们来预测岐阳的想法,那还真是为难他们了。 “没有。”白温情温和地道,他行走江湖虽然日久,却是从不杀人,他最多伤人,点到为止,说着,他咳了两声,“不知兄台为何如此发问。” “你如果杀了人,我就不救你了。”岐阳笑嘻嘻地回答。 “你可以救我?”白温情倒是意外,看了神歆一眼,“长老给我说,这个毒,世上无人可治。” “他可以。”神歆淡淡地道,她说这话的时候,一点怀疑,一点犹豫也没有;绝对没有因为她也是大夫,而有什么嫉妒不甘的情绪。 岐阳哈哈一笑,拍了拍她的肩,“你客气了,不是我,是我们。”他强调“我们”,“假如没有你这尼姑山庄想出来的鬼臼,我单靠那些瓶瓶罐罐,不一定能救得了人的。” 神歆没有躲,虽然习武之人,不应该如此容易被人拍到肩膀,但是她了解岐阳的为人,不让他拍到,他还会大惊小怪,而且他完全没有恶意,不过就是——表示亲热而已。 亲热,她心里有一刹那的恍惚。从来,没有人要对她表示亲热,因为她总是让许多人感到尊敬,她被这些尊敬托得很高,所以从来没有人会把她和一个普通人,普通女人想在一起,他们只会尊敬她,不敢亵渎她,却不会关心她。 但是岐阳不同,他对每一个人都很亲热,都很自然,没有要忌讳什么,她——其实有一刹那是嫉妒的,当他一进来,盯着白温情看,然后眉飞色舞地和他说话,态度亲热自然,她会错觉,她的那一分难得的亲热和自然,原来要和很多很多人分享——他是这样容易给人笑容的男子。和他在一起,就会不知不觉让你为他笑,他会平白给你一种“灿烂”的感觉,就像天如此蓝,空气如此好,世界多么美妙,他的心情多么好,而面对他,又有谁可以不快乐的? 但是,她的这一分“亲热”,却是如此难得,他不能了解,那一种希望被关怀、被一直关怀的感觉—— 她不愿承认自己嫉妒,但是,她知道,在刚才的一刻,她是实实在在嫉妒的。 很可笑,她是最正经古板的人,却在心里,嫉妒着,一个只不过是引起了他的注意的人。 因为被关怀了,如此单薄的关怀,就让她害怕冷淡吗? 她——不是如此软弱的人—— 白温情是的确没有想到这样一个看起来笑嘻嘻,有点怪异的人有如此本事,他看起来很年轻,最多二十左右,没有想到,除了名医山庄,世上还有这样医术高明的大夫。 岐阳拍了拍手,对着白温情和神歆,“是你要自己弄昏自己,还是要她把你点倒?” “弄昏自己?”白温情苦笑,“神歆姑娘,你点了我的昏穴好了。”他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弄昏他,但是,要活命的话还是少问为妙。 神歆点头,一指点了他的穴道。 “鬼臼,”岐阳开始从他的衣兜里,袖子里,腰包里,翻出他的种种工具,然后伸手,“你来帮我。” 神歆已有和他救人的经验,当然知道要如何做,把鬼臼注射入瓶,岐阳光为白温情做一下基本的血压血浓,心跳体温的测量,看看他具体是哪一部分出问题,来确定要使用哪一种电解质补液,然后开始静脉注射抗生素。 “怎么样?”神歆也用她的方法检查,“我觉得,白公子的情况,没有他们严重。”她说的他们,当然指的是皇宫里的太监。 “嗯,一方面他习武,一方面,这个毒没有皇宫里的感染力强,所以我们不一定要也打鬼臼。”岐阳开始着手处理凝血的状况,一边道,“如果从传染源来说,可能已经是三代,或者四代的传染,已经不会对其他人造成太大的影响了,他的身体底于好,很容易恢复过来的。” 神歆默默地听,“你这些东西,可以让先生们看看吗?”她突然问。 这些东西?岐阳呆了一下,表情怪异地看着她,“你是说这些东西?”他指着那个点滴瓶,针头和导管,“我没听错?” 神歆点头,这既然是一种好方法,为什么不可以让大家都知道?这是救人之法,和争强好胜没关系。 “这个——啊——”岐阳的麻烦大了,他本来以为这个尼姑是不会发问的,所以才放心大胆地在她面前用,但他却忘记了她虽然不会喜欢问,却会喜欢把它拿去“推广”,她希望可以救更多的人,这是个好愿望,只不过——他总不能说,这个东西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发明出来,不可以在人前用,“这算是我们之间的一个秘密好不好?”他开始用哄小孩的语气,像大灰狼骗小白兔一样,“这是个秘密,千万不可以对人说,这关系到我的身家性命,你知不知道?很严重的。” 神歆的眼神变了一下,淡淡地道:“那是你的东西,你如果觉得没有必要,或者你不愿意,我也不能强求。” 岐阳非常敏感地知道,她失望了。 他突然很不舒服,他不喜欢她对他失望,他喜欢她一直用那样和蔼而专注的眼光看他,对他有信心,可以用那样肯定的声音说:“他可以。”那一刻他觉得很得意——又一种被全然信任的感觉,非常舒服,特别是说这话的人又是一个平时好像不怎么信任人的女人的时候,他尤其得意。但是她现在对他失望了,因为她觉得他是想秘技私藏,是把他自己的名声看得比病人的性命重要,是个小人。 他什么人都是,就是不是小人,如果从广义来说,他还算个好人,一个很容易心软和同情别人,很肯替人想的大好人,但是在这个尼姑眼里,这样一下就已经不是了吗? “神歆,”他突然正经起来,叫了她的名字,而没有叫她“尼姑”,也没有叫她“神歆姑娘”,这两种叫法都是不正经的,对岐阳来说,都只是——只是一种绰号,他是绝对不习惯叫人“姑娘”的。他要正经起来说一点话,就会叫名字,这是个正常现代人的习惯,“我不是不愿意。”他说得非常认真,“只是,我有理由,有苦衷,不可以把这些东西拿出去让大家使用,甚至不能拿出去见人。”他甚至伸出一只手搭在神歆的肩头,要求她用同样认真的眼睛看着自己,“我不是小气,我也有我的门规,就像你非常尊重你的名医山庄,遵守你的门规,我也不可以违反规则。” “你的门规是没有道理的。”神歆居然避开了他的目光,淡淡地道,“只有救人才是道理,名医山庄的规矩并没有明明可以救人,却不许救这一条。” 岐阳手上用力,强迫她正视着自己,“我能救的我会尽量救,但是这些东西,是不可以让别人看见的,我在你面前用,是因为我信任你。”他摇头,“我从来没有在人前用过这些东西,圣香不算,他是很清楚这些东西的来历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从来没有防范过你。” 神歆转过头去,淡淡地道:“你没有防范过我,难道我还要感激你不成?是你——喜欢相信我,我也没有要贪图你什么东西,只不过,希望你尽大夫的本分,若能救人,岂可不救?我和其他大多数人一样,虽然不喜欢多管闲事,但是关系到人命大事,我还是会说话的。”她淡淡地看着另外一边的白温情,“你不必相信我,我并没有什么特别。” 她——从来没有要求过任何人要相信她,要对她委以重任,要觉得她是那一种不可侵犯的,可以做大事的女人。 也从来没有要求任何人要来重视她,没有!她只不过,想做一个普通人所该做的一切,包括简单的良心,而不是无限地给予。 但是——从来没有人要听她的心—— 从来——没有过—— “我——”岐阳气为之结,但是,却是说不出来他为什么平白无故要相信这个尼姑。容隐与他什么样的交情,他都知道要留戒心要守着自己那一分超越时空超越得太离谱的学识和医术,但是,在神歆面前,他却毫无顾忌地使用,甚至常常教她应该这样应该那样,他就像脑子里根本不觉得,神歆也是个古人——而且,由于她对医术的敏感,所以对岐阳来说,应该是更为危险的,“我因为在宫里非要和你一起救人不可,才不得不相信你的,你是大夫,我——”岐阳说得生硬,明明说的是实情,但说起来他却很不舒服,像一口气哽在胸口,压在他心里,无论如何都透不了气,“我不是相信你有什么特别,我只是不得不相信你!”他现在很烦,“我既然已经相信你了,你就不可以出卖我,不可以,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别人和神歆不同,神歆是不一样的,她的要求,比谁的都更难拒绝,因为她不是别人,是神歆。 神歆见他说得痛苦,她自己的心里也一样压抑着一分说不清的感觉,脸上和蔼的笑容竟然有一时一刻维持不住,她来不及掩饰地冷笑了一声,“你相信我,我就必须要对你忠诚?岐阳公子,这是哪一门哪一派的道理?我神歆只是一个女人,一个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的女人,到处都要求我忠诚,人人都喜欢相信我,人人都要求我不可以让他们失望,否则就是我罪大恶极,罪该万死!对不起,我神歆没有这样的能耐,”她冷冷地看着岐阳,近乎“挑衅”地看着岐阳,“我做不到。” 岐阳看见她眼里几乎是“受伤”的神色,勉强忍耐下他本来已经烦躁得快要爆发的脾气,深深吸了口气,“谁要求你忠诚?名医山庄?那一群老头?” “那不是一群老头,”神歆这一辈子没有在人前说这么多这样的话,但是她在这个男子面前,却突然有一种冰冷的讥诮和冲动,一句一句毫不犹豫地说了出来,“他们是我的授业恩师,是养育我长大的亲人,是给了我今天名望地位的——神。”神歆说的最后一个字分外苦涩讽刺,“你怎么能不对神忠诚?你对神忠诚之后,你还有什么可以剩下?你还有什么可以去忠诚别人?你知道忤逆神的下场吗?”她瞪大眼睛看着岐阳,近乎是疯狂空虚的语气,“那是罪孽,罪孽——” 岐阳心里一阵发凉,他想也未想,就把她揽进了怀里,要开口,却突然喉头发涩,无话可说,只是紧紧地抱着这个全身一点肌肤都不露的,把自己包得扎扎实实的小女人,拍了拍她的背。 神歆的苦涩,是一种如此沉重深刻的痛苦,他不是神歆,他承受不起,因为看见她瞪大眼睛说出“罪孽”,心里的膨胀翻滚已经到了极限,不做一点什么,他会大叫出声来的! 否则,无法发泄那个从她身上感受而来的,压抑了十多年的仿徨、迷惘、与不甘! 他明白的,那是可以把人逼疯的疑惑,是日日夜夜徘徊不去的罪孽! 被托付着希望的人,挣扎着自我与沉沦的苦,苦苦地压抑,而依然成了一个被希望着的女人——他抱着她,突然之间,是一种希望,希望可以补偿她这么多年的痛苦,抱她,抱到心底最深处去! 她猛地一下挣开了他,眸子里混合着不可置信的神色,像是不相信,他会这样一把抱住了她。 岐阳呆呆地看着她,也没有感受到她的震惊和不可置信,他突然语气怪异地说了一句:“当神开始伤害供奉它们的人,神,就变成了鬼怪,信神的人,就变成了祭品。” 神歆不懂,她依旧震惊在他现在显得无比光亮灿烂的眼神里。 “你,叫做‘神歆’,”岐阳很少这样叹息,就像一个游戏者,在游戏人间的时候,偶然忆起了自己年少的迷梦,忆起了当年也曾唱过诗,弹过琴,相信过爱情,“神,就是你的主,歆,就是享受。神歆,你是打从出生起名开始,就被人计划好了要当做祭品的?”他的眼神很深邃,难得显得不阳光不轻浮,“神享受的东西,你甘心吗?又或者,你本是——心甘情愿?” 神歆的眼光无法从他如此深邃的眼神里挣脱,她没有想过,这个看起来如此干净单纯的男人,其实也蕴含着他深沉与成熟的一面,似乎,也曾经经历过许多许多的——幻想与幻灭。 “我——”她低低地说出一个字,便没再说下去。 “你觉得困惑,便是因为你还是不愿意做祭品的。”岐阳的深沉,深沉得并非是稳重,而是一种灵性,他决非那种心里有千百种心机而面上不动声色的人,但是他灵性,他敏感,他清清楚楚感觉到神歆心里很多不为人知、不愿承认的挣扎与叛逆。 他一向很浮躁,但是他其实很有灵性,也曾经追求过许多天真与浪漫的东西。他现在随随便便满不在乎,但他也曾经不随便过,很在乎过,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他也曾经很认真地喜欢过某个很纯很纯的女孩,也相信过天长地久的承诺,只不过因为太年轻便经历过太多,所以他早早变得浮华,变得吊儿郎当,变得随随便便,因为若是太在乎,就一定是被伤害了。 而神歆,岂非就是一个“太在乎”的偏执的女人? “祭品?”神歆向后微微退了一步,“我不是祭品。”她深深吸了口气,试图要微笑,却笑不出来,“纵然是,也是被人羡慕的——奢侈品。” 岐阳没有想过,一个古代的尼姑版的女人,会这样“试图微笑”地,用这样柔软的口气说出“奢侈品”这三个字来,然后笑得这样和蔼,这样柔,这样认命的语气。 “你本也是不愿意做奢侈品的,是不是?”岐阳低声道。 神歆摇头,她转过头去,不敢再看岐阳的眼睛。 岐阳放手,这个女人,已经对她自己,压抑得太深太深了。 自认罪孽,而不敢救赎,除了作为奢侈品,那么,哪里才是她的支持和坚持下去的希望? 一个自认是“奢侈品”的女人——他一向自知不是容易感动容易感慨的人,却真的,深深地被撼动了,因为他知道她不是在作假,她说出“奢侈品”这三个字,那是多么困难,多么罕有的事情——她太内敛,有太多太多的感情,她压在心里,不说,不说,然后就一层一层,化成了沉积,变了色,失了感觉,成了石化的外壳。 “我——不说了,你不必——怕我。”岐阳放软了口气,试图要笑地耸耸肩,“我们只不过在——救人,不是——不是——”他试图要说出个“不是”来,但是说了半天说不出来,尴尬地一笑,“不是其他。” 神歆也牵动嘴角,算是笑了笑,“嗯,时间差不多了,我点醒白公子。” “随便。”岐阳现在对白温情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是看着神歆的一举一动,心头一片乱七八糟。 神歆转过身,定了定神,解开了白温情的穴道。 岐阳立刻就笑了,在白温情清醒过来的时候。 神歆也是。 ——+※+—— 白温情活了下来,他完全不知道岐阳在他身上施展了什么“神丹”,还是“仙法”,总之他就稀里糊涂地活了下来,看岐阳的眼神自然大大不同。 九环殿里面那个白衣老者是名医山庄的第九号圣手,号称“着手回春”江回春。 不过岐阳自然是大大失望,嫌弃这老头的名号一点新鲜花样也没有,连名字都这么无聊,别人听了肃然起敬,他听了呵欠连连,“夫子,我人已经救回来了,眼下也是无事,我可以走了吗?”他对这个“名医山庄”可谓是厌恶得五体投地,再也没有这样讨厌过一个地方,自是走得越快越好,只是,隐隐有点不放心那个倔尼姑而已。 江回春对他居然轻轻易易随随便便救回白温情,实在有些不可置信,闻言冷冷一笑,“小小年纪,若非有高人指点,就是身怀灵丹,否则,岂有可能单凭医术救人?” 岐阳瞪眼,默念“我的涵养很好,我的涵养很好……”然后努力挤出一个微笑,“嘿嘿。” 神歆看了他一眼,她自然听得出岐阳这个“嘿嘿”有多么勉强和充满火气,他不是会忍耐的人,为什么要忍耐呢? “年轻人面对长者,岂可如此轻浮,嬉皮笑脸?”江回春脸色一沉,“尤其身为医者,更应以冷静明理为第一要务,你——” 岐阳忍无可忍,“更是要先当自己不是人为第一要务吧?做机器,做僵尸,男的也不当自己是男的,女的也不当自己是女的,个个都以为自己是神是救世者?神经病!”他恨恨地瞪了江回春一眼,很潇洒地甩甩袖子,拂袖而去,他真的火了。管你是什么山庄什么大人物,莫名其妙就是莫名其妙,他平时不是很有道理的都不听,何况是这样没有道理的谬论!他睬他才有鬼! 回宿舍去!岐阳的第一感觉就是,在古代待厌了,非常厌,他要回家,回他的宿舍,实验室,看学校里的教授都可爱过眼前这个老头一千万倍! 江回春从来没听人骂过“神经病”这三个字,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是一怔,却也没有生气,却见眼前这怪小子甩了甩袖子,就此拍拍屁股走了,还真是走得——潇洒! 他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人会在名医山庄之前这样放肆,进名医山庄的多是病人,不是病人的就是极有身份的人,没有人有这样放肆的资格或者放肆的心思,而岐阳非但不是病人,还刚刚帮名医山庄救回了白温情,给名医山庄圆了面子,他要走便走,竟是谁也拦不了他,谁也没有资格拦他! 神歆微微一震,陡然睁大了眼睛,他要走了吗? 岐阳拂袖而去,大步走了十几步,回过头来,对着神歆大叫:“找我的时候你可以去找圣香,然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广他跳起采,双手围着嘴巴,”我带你去,anewworld.“ 神歆微微一笑,依然是蔼然的,平静安详地道:“多谢岐阳公子了,神歆近来会南下江南,不会北上开封的,可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见不到圣香少爷了。”言下之意,就是我根本不会去找你的。 她的脸上如此镇定,除了眼里淡淡的苦涩,再也看不出任何的其他情绪。 你一次的关怀,无意的关怀,已经让我说出了“奢侈品”三个字,你是这样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人,我——不敢把自己的心情,寄托在你身上,你是不会为了我留下的,不是吗? 那么为什么还要相见呢? 你不会为了我留下,我不愿意被任何人救赎,即使我去找你,也是徒劳无功,莫名地烦恼而已。 你去你的,我依然是我,谁也——改变不了—— 岐阳也没有失望,耸耸肩,他挥挥手,“我走了。” 神歆点头,“保重。” 岐阳看了她一眼,似是有点叹气,不过他立刻转过身走了。 第5章 -------------------------------------------------------------------------------- 杀人之法 岐阳走了,就像走进一个黑口袋,走了就走了,没留下一点“他后来如何”的消息,神歆只知道,他是北上回了开封,然后,就从开封失踪了。 神歆南下江南,她要去处理整治江南荷苦泽的毒菇事件,去救人。 但是她却清清楚楚地知道,岐阳回了开封,然后就不见了——名医山庄的消息自然也是灵通的,突然出了这样一个少年神医,名医山庄如何不紧张?神歆南下江南,带有另一个任务,就是调查岐阳的身世来历。 但就在她准备开始着手调查的时候,岐阳不见了。 换了平常人,失踪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据说,宫里为了找他,有一阵子闹得沸沸扬扬,因为皇上患了风寒,而岐阳却不见了。但是神歆却莫名觉得,失踪对于岐阳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他是那样自然随性的人,他想失踪,然后他就失踪了——神歆莫名地,就是这样想的,因为她了解岐阳,就算是只了解一个片面。 她手上在采集毒菇,调制解药,心神却往往恍惚,自从岐阳离开之后,她就时常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脸上依旧带着她和蔼的微笑,只是以往微笑中安详的神采,却已是模糊了,也黯淡了。 她会时常回忆起岐阳的一举一动,他那样灿烂灵动的笑容,满不在乎的态度,虽然有点莽撞蛮横,但是,却真的说出了、也激出了她很多很多年一直压抑在心底的——那一个真实的自己。 “咳咳——”胸口的伤本来早该好了,却没有好,她明知拖下去便是留下病根,便是非常不妙的征兆,但她却没有心情,没有办法、也没有时间来调养自己的身体——她没有自救的本钱,因为,她要救人,要救很多很多的人,每个人都在等她,她——不能停下。 “神歆姑娘?”旁边帮着她捣药的人关切地看了她一眼,“你没事吧?” 神歆摇头,淡淡一笑,“加入三钱柿霜。” 那人应了一声,转过身去拿柿霜,倒也忘了关心神歆身体的事情,她一向都是救人性命的神,怎么可能病呢? ——+※+—— 岐阳乒乒乓乓地回到现代,至少有三个月决定不再去“那边”,这一次真的惹恼了他。他每次去“那边”,都带着很愉快的心情回来,这一次大大不同!他过去不是没有感受到,时代差异所导致的严重分歧,但他之前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想和一个“古人”去交换想法,去了解她在想什么。他之前只是一个旁观者,而这一次,他却真真正正地把自己投入大宋去了。 他关心那个尼姑!所以他就会烦她烦的事情,就会替她想,就会因为她活得辛苦而辛苦,就会——因为她冥顽不灵,甘心给那群老头子做一辈子祭品感到愤怒! 最可笑的,真的江湖之上,有很多人嫉妒着她,因为,她这样一个女人,却是名医山庄的惟一继承者,如此年轻,就已功成名就。 这才是悲哀! 岐阳在电脑前面查关于鬼臼的资料,一抬眼,看见了他个人宿舍墙壁转角摆的雕塑,那是个新出的雕塑,是叫做“苦难者”,岐阳会买它,是因为,那天他跑到雕塑店去看人体解剖的图形,顺便看看做出来的“人”,和真人有什么区别。然后他就很不幸地打烂了“苦难者”的一只手——虽然那个苦难者本来就是遍体鳞伤,四肢不全的,但是打烂了,还是要赔的,然后他就买了。 他也并不讨厌这个雕像,虽然他并没有什么艺术细胞,但是,房间里如果有一尊雕像,人家总会觉得特别有气质嘛——岐阳自己想的——所以他也买得心安理得,兴致勃勃。 但是,是“奢侈品”呢,岐阳看了“苦难者”一眼,这个看起来最痛苦的东西,却是一个奢侈品—— 他会被那个叫做“神歆”的女人烦死!阴魂不散!阴魂不散!他觉得天要塌下来了,假如,他看到什么都想起那个女人的眼神,那个女人的话,那他岂不是根本不用活了? 安定安定——默念一百遍,愿望就会实现—— 岐阳在默念了九十九遍的时候,突然想起,其实,对于现在的他来说,神歆早就已经死了一千多年了。 他顿了一下,她已经死了,在公元一千年左右,就已经死了。 她已经死了?她现在已经死了?也就是说,他现在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神歆,见不到她的人,看不见她的微笑,也根本不必再为她生气烦恼。 那一刹那心里很不舒服,空空荡荡,又像心里塞了一个破麻袋,郁闷而不能呼吸。 他也得了心脏病? 岐阳很不耐烦地停下手里的事情,深深呼了一口气,在屋子里转了几圈。 她还没死呢,想见她,回那边就可以了。 如此想,他才释然松了口气,虽然他现在很不喜欢那边的气氛,但是,至少她还在那里,不会死掉。 那就好。 ——+※+—— 神歆处理了荷苦泽的事情,就如飞出去的鸽子,无论飞得多远,都始终是要回来的。 名医山庄是她的归宿,她无论在外面做了什么,都一定是要回来的。 “还没有查清岐阳的来历?”龙太医身为名医山庄第一圣手,很少理事,这一次,为了岐阳的事情,居然亲自主持事务,自然这其中有岐阳也是身为太医的“同行相竞”的原因在里面,不过,更主要的,龙太医非常关心名医山庄驰誉江湖的名声,是否会被岐阳破坏了。 “没有。”神歆摇头,“他似乎只和丞相府圣香交好,”略略一顿,她微微一笑,“先生清楚圣香的为人,他不肯说的事情,那是谁也问不出来的。” “他也没有生身家世?没有父母兄弟?”龙太医白眉一蹙,“不可能,若要拜为太医,岂可不留家世姓名?来历不明之人,又岂可轻易为天子看病?” 神歆为难,那分蔼然的笑意便略略变了味道,“这个——既然岐阳和圣香交好,先生也知,朝中四权五圣有分庭抗礼之威,岐阳要假造身份,并非难事。”她摇了摇头,“神歆可以调查江湖中人,却不能调查宫中密事,容隐则宁,上玄聿修,并非常人,宫廷中事,是不可轻易打听的,先生也曾涉及宫廷,想必要比神歆清楚。” 龙太医点头,“你与他相处日久,难道就打听不出他的蛛丝马迹?例如,哪里的口音?” “口音?”神歆凝神,很努力地想保持她的平静安详,但还是恍惚了一下,“口音是都城口音,和圣香一样,也许,他原来不是,只不过和圣香待久了,所以也学得差不多。” “你的意思是,岐阳本不是都城人?”龙太医何等人物,一眼便看穿了神歆心底那一刹那的恍惚。 “我不知道。”神歆可能这十几年来,第一次,对着龙太医,用这样平静的口气,说出“我不知道”这四个字。而心头一片平静,她是真的不知道,而这一次,她也不想强迫自己,在“不知道”的时候,却要拼足了努力,去把“不知道”变成“知道”,然后站在这里解释给这一群威严的老者听——而没有人,会去体验她的辛苦,也没有人觉得她有功劳,一切都是应该的。 龙太医微微一怔,他没想过神歆会反抗,会反驳,“你不知道?”他缓缓举起拐杖,重重一顿,“你在名医山庄十九年零九个月十六天,据老夫的记忆,你还没有对任何一个先生说过‘你不知道’这四个字。” 神歆的微笑在那时候僵了一下,重复了一边:“我不知道。” 龙太医这一回是缓缓站了起来,“你说什么?” “我不知道。”神歆微笑得很苦,“我难道没有‘不知道’的权力?”她重复了一遍,“我只知道,他人回了开封,然后就不见了。我不知道他的身世,也不知道他的来历,更不知道,他从哪里学到了这样的医术。”她咳了几声,“先生纵然是追问,神歆据实回答,不知便是不知。” 龙太医的目中陡然暴出精锐已极的亮光,“你不知,那你竟然没有想过要弄清楚?” 神歆的眼神是厌倦,“先生,我们名医山庄,救的是人命,看重的是道义,救死扶伤是本分,若先生要我去治病救人,神歆自然责不容贷,但是,先生若是为了名声之争,恕神歆无力,没有精神为这等事情去计较细微末节,计较长短。”她真的不明白,岐阳的医术出乎寻常得好,和名医山庄有什么关系?他的存在,会撼动到名医山庄什么吗?她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她是不该带岐阳回名医山庄的,似乎,她那一时的决定,给岐阳带来了一种不祥的阴影。 她只是想救人,难道她是错的?难道先生们希望的不仅仅是救人,而是永远的江湖第一?江湖第一名家,第一救人之所?第一——可以对人的生命生杀予夺?绝对的“神”的地方?因为岐阳居然触犯了神的神力,居然分散了神的神力,所以——不可原谅? 这是不公平的,神歆不能说他们错了,但是,这是不公平的。 这是不对的。 这是不对的,你并没有看见,岐阳他要赶来救人的时候,那样的眼神,那种真心实意的关心,他不是会争权夺利的人,更从来没有想过,要夺走名医山庄的一切。 岐阳,这是不对的,是不是? 我不是故意要相信你,而是,我知道,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你不是这种人。 她心里想着,这是不对的时候,龙太医森然道:“你可知,名医山庄一庄二百余人,一年的开支全部出自于江湖惠济,假若名医山庄失去这医术第一,救人第一的名号,还会有多少人认定名医山庄存在的价值?你可知,庄里会有什么反应,什么后果?庄里多少人是靠着制药采药而生,他们谋生的本事几乎没有,就只会帮着名医山庄制药,你又知道,名医山庄多种灵丹不可外传,所以他们所会的只不过是零星片断,又不能成制药之手艺。一旦山庄失去名誉,你可知道,受到影响的又是多少人?” 神歆怔了一怔,“所以在岐阳没有危及山庄安全之前,必须——” “必须保证,他不会危及名医山庄的名誉,不会用他的医术,出来救人,不会扬名,不会——显身。”龙太医拄着拐杖站着,神歆错觉地看见他目中闪过的一丝阴凉之意,突然全身都冷了。 “你必须调查清楚,岐阳是什么来历,然后,你要确定,他不会影响名医山庄的名声,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龙太医居然是这样说的。 神歆陡然睁大了眼睛,“先生,你的意思?” 龙太医冷冷地道:“我的意思,你很明白。” 杀——人——神歆蔼然的笑容一再失色之后,终于彻底破裂,“我一点也不明白。”她一贯纤白秀气的手掌紧紧地握了起来,握得很紧,“先生训练我,难道,不是为了——救人吗?” 龙太医的眼睛微微眯起,“救人之法,杀人之法,本就是翻手,覆手。”他冷冷地道,“你这么聪明,又如此有‘见地’,难道你就想不明白?” 神歆瞪大眼睛,看着龙太医,这个她十九年来,一直以为严肃正义的老人——是她太天真,不知道世事疾苦,金钱的重要,还是——极善之后,必要有极恶,来为之支持,否则,善良就没有依靠?还是——他们都错了,即使人活下去需要钱,也决不可以用别人的性命、用这样的手段来争取—— “你胸口的伤始终未好,不利你处理此事,”龙太医袖袍一拂,将神歆抓了过来,砰然数指点在她背上胸前,神歆心头一热,一口淤血咳了出来,数十日拖延不好的伤势痊愈,只听龙太医冷冷地道,“我不仅治好你的伤,连同我五年的功力一并传给了你,你要记住,你是名医山庄的人,就要做名医山庄的事。” 神歆僵硬地看着他,她突然发现,那种和蔼安详的境界,突然之间,离她好远好远了,她想笑,但是笑不出来,抿起了嘴角,做成的,是一个怪异的表情。 ——+※+—— “圣香少爷,外面有一位姑娘——” 丞相府。 圣香的书房。 圣香正在看他的闲书,看“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看得摇头晃脑,不亦乐乎,正在幻想眼前有一位绝代佳人,突然听到有位姑娘来找,不仅大喜,“快请快请。”他在心里自吹自擂了一番,原来自己是这样有先知之明,知道有佳人到,先读佳词。 “圣香公子。”来人语音平静,衣袂不飘。 圣香抬头一看,大为失望,干笑一声,“神歆?”他幻想得进来一个秋水为姿月为神的绝色,神歆她当然也不是美,她干净清爽,整整齐齐,但却不是女人娇柔动人的美,她就是像岐阳说的,像个尼姑!圣香干笑之间,心里已经不知把岐阳赞了多少遍,崇拜他有这样的头脑,想出一个这样妥帖的词,来形容眼前这个女子。 不过,失望归失望,圣香是欣赏神歆的,她是一个真正值得尊重的女人,虽然——她家里那一帮老头有点神经不太正常,但是,养得出这样一个徒弟,算是名医山庄的大幸——圣香也偶尔兴致来了走走江湖,名医山庄他是去过的,也和龙太医下过棋聊过天,虽然他一向擅长给人留下好印象,在名医山庄也不例外,但这一帮老头的变态之处,他却也是留下深刻印象。 神歆看着圣香,圣香还是老样子,一张玲珑脸,做的全是不正经的事情,难得坐在书房里看书,看的又是这样的无聊书,不禁好笑,也不知道圣香要把一颗玲珑心丢在哪里才合适,想笑,笑意到了唇边,便变了质,成了苦的。 圣香溜了她一眼,眼神鬼鬼的,嘻嘻一笑,“难道你又是来问我岐阳哪里去了?”他拿起书对着自己扇了几下,忧雅地靠着沉香乌木椅,“我不知道。” 神歆摇了摇头,“我不是来问你他到哪里去了。”她眼里有厌倦之色,“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躲一躲,我累了。”她看着圣香,重重吐出一口气,“我可以在这里休息一下吗?” 圣香让出椅子,非常绅士,“当然可以,你坐。”他挥手让丫环侍仆出去,一跳跳上桌子,“你早就该累了。”他笑嘻嘻地说。 神歆也不矫情,在椅子上坐下,眼神里都是倦意,她有一刻没有说话。 圣香也就闭嘴,自顾自东张西望。 过了一会儿,神歆才开口:“他去了哪里,你知道的。”她播了摇头,又摇了摇头,“他是生气了。” 圣香嘿嘿一笑,“他可是难得生气的。”拿起书又扇扇,他闲闲地道,“我认识他五六年,还没看他真正生气过,你们那窝老头真的惹恼了他,危险危险,厉害厉害。” “他——”神歆低下头,算是笑了笑,“圣香公子——” “停!”圣香“啪”的一记把书合上,“你既然来这里找我,就是真心当我是朋友,叫圣香,不要叫公子。” 神歆真的笑了一下,“圣香。” “有进步,”圣香伸手向书房那边一引,一杯热茶临空而来,“喝茶。”他补了一句,“这是丫头刚才端给我的,我没喝,里头应该有不少好东西,你是大夫,闻得出来的。” 神歆点头,那茶里面各种药材,都是清润温和之物,她自然清楚,“临空摄物?”她低笑,这一门功夫,她可还没有完全练成,当初练,是为了救人,是因为被要求,所以非练不可,现在,她却失去了这份心情。 圣香笑眯眯的,“当然,”他眼睛转了转,“你不是来找岐阳,难道,是来和我谈岐阳?” 神歆笑了笑,“我只是想问,他是不是永远不回来了?”她低声问,假若,他永远失踪,那有多好?她就根本不必烦恼。 “哇,”圣香哇哇叫起来,“你这是绕着弯儿在套我的话?他回不回来,我怎么知道?女人啊女人,真是没有良心,枉费他对你这么好,临走之前还交待我——”圣香似真似假地发现说漏了嘴,不禁一张脸变成怪脸,嘻嘻一笑,拿起刚才那本书挡在面前,假装他什么也没有说过。 神歆却是早就知道他是必然知道岐阳的行踪,听了也不惊讶,淡淡一笑,“交待你什么?” 圣香放下书,笑眯眯地道:“交待我,如果你会来找我,要对你特别好些,哈哈。”他的眼珠子乌溜溜地转,明显胡说八道。 “我不想找到他,我只是想,假如你知道他的行踪,记得通知他一声,叫他不要再回来了。”神歆七分厌倦地道,“名医山庄的人——不希望他再出现在江湖上。”她说得很明显,也不希望掩饰什么,“先生希望我——杀了他。” 圣香一点也不惊讶,笑嘻嘻地道:“我见了你家老头,就知道迟早有这样一天的,不是岐阳,也会是别人,名医山庄不可能是永远的第一,假如真的出现哪一个人的医术胜过了名医山庄,你家老头哪里会轻易饶了他?只不过岐阳比较倒霉,哈哈。”他一点也不担心,依旧拿着那本书扇啊扇的。 “你——早就知道?”神歆皱眉,随即释然,圣香自是圣香。 “我这么聪明,当然早就知道,那还用说?”圣香瞪眼,“你是打算杀人,还是不打算杀人?” 神歆笑,笑得平常,“我若要杀人,就不会坐在这里喝茶。”她淡淡地,一字字地道,“救人之法,杀人之法,不过是指掌之间的变化,我会救人,就会杀人,我若要杀人,圣香少爷你可能已经死了。” 圣香吐了吐舌头,这个——论武功,神歆可能比他稍逊一点,但是,神歆还会很多七七八八的什么毒药啊,奇穴啊,暗器啊,银针啊,这个——如果暗算起来,倒也不是说没有可能神歆就一定杀不了他!虽然圣香心里是大大地不以为然,“好女孩子是不杀人的,杀人的人岐阳是最讨厌的。” “该杀的,应由官府衙门,定罪去杀,不该杀的,本就全然不是我医者所管,我只管救人,不管杀人。”神歆淡淡地道,她本是极其坚定极其执著的人,她认准了这样一个道理,就算是龙太医这样的前辈,她也决不改变她所认的理。 圣香笑,笑得别有用心,“你真是一个倔姑娘,不怕龙老头杀了你?”他神秘兮兮地凑过头来,“龙老头敢的,他又不是没杀过人。” 神歆淡淡一笑,她现在已经不惊讶了,龙太医杀过人,远没有他叫她去杀人来得令她震惊,“哦?” “他当年在宫里当差,就是因为他下药毒死了前朝后宫德妃的丫环晓露,才被迫逃亡出宫,这件事他瞒得极紧,四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江湖上无人知晓,此事只在宫廷密录之中。”圣香耸耸肩,把手里的书往上一抛一接,“岐阳要录入做太医的时候,我帮他造的名册,我看见了,虽然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毒死晓露,可能是误伤,也可能是故意。” 神歆默然,最后低声道:“龙先生做事,很少失误。”她了解龙太医,他几乎是不会错的,她不能评价他是不是故意杀人,但是,误伤的可能很小。 “那有谁知道?”圣香“啪”的一声接回书,“没有证据的事情,谁都可以猜测,但谁都不能下结论。” 神歆笑,“你帮岐阳造名册?岐阳的身份在宫中果然是假的?”她本就预感,岐阳,绝非普通人物,虽然他不会武功,但绝不是寻常太医。 “果然?”圣香扬眉,笑眯眯,“你猜到什么?” 神歆微笑着摇头,“我绝不是想象力丰富的人。”她只能猜测到这一步为止,要她幻想岐阳是神仙还是鬼怪,是难为她了。 圣香叹气,“你怀疑他不是平常人,为什么你不好奇?” “好奇?”神歆怔了一下,微笑,“他的事情,假如他愿意告诉我,他自己自然会告诉我,假如他不愿意告诉我,我问也没有用。”她笑得自然,“我没有打听别人隐私的兴趣。” “非关行动的?”圣香感兴趣地问,真是一个明理清楚的女人,一点也不冲动不感性,和岐阳那轻浮小子大大不同,岐阳如果和她在一起,前途大大地有! 神歆点头,“他不是坏人。” “他当然不是坏人,”圣香摇头晃脑,“难怪他觉得你可以去‘那边’,你真的可以,你一点也不大惊小怪,有头脑,明道理,嗯,有前途,有前途厂他突然从桌子上跳了下来,在书房里晃了两圈,负手背对着神歆,”你想不想逃走?“ “逃走?”神歆疑惑。 “从这里逃走,不必面对龙老头的压力,不必回去见名医山庄的人,好好地做你自己?”圣香问。 “我——不想逃走。”神歆神色淡定,“我从不推卸责任,我是名医山庄养出来的,我不能为了它杀人,但我却要为了它的继续存在努力,它本是值得存在的,我希望先生们都可以明白,即使出现了医术高于名医山庄的人,只要江湖上一天有人需要,名医山庄还是义不容辞,那它就会值得人尊重,就有名望。”神歆的眼神很远,“一个人,一个庄子,有没有名望,不是依靠它是永远的第一,而是是否值得人尊敬,它是否尊敬自己。” 圣香背对着她,他面对着那边的墙壁,墙上,一扇通往花廊的小门,“龙先生要你杀人,你很痛心,是不是?” “很痛心,”神歆淡淡一笑,“但也告诉我,他们不是神,也会错,也有七情六欲,我对先生们的看法,突然之间轻松了很多。” 圣香没有再问下去,突然耸耸肩,“我觉得我好像在做考官审犯人,你不想逃啊——”他很失望,“本来还想让你去那边看看呢,你却不去,宁愿在这里吃苦受罪,神歆哪神歆,你真是一个怪女人。” 神歆和蔼地一笑,“等到神歆的事情完结,可以随心去任何地方的时候再说吧。”她是责任感极重的女人,逃避,不是她做人的原则。 圣香叹气,“你老实,记住了别人的恩,就放不了别人的鸽子,所以,你潇洒不起来。” 神歆不是太理解“放了鸽子”是什么意思,所以她只是笑笑,“这世上,潇洒得起来的又有几人?圣香你是,我羡慕,岐阳或许也是,我也羡慕,但神歆一定不是。” “他是一点也不潇洒的,”圣香哼了一声,“潇洒,就不会把家里的什么苦难者雕塑搬到我这里来了。”他指着书房里一个黑乎乎面目狰狞的东西,“哪,岐阳做的好事。” 神歆不解,看了一眼,她被骇了一跳,这个东西,居然做得和真人一样!若非是黑色石头刻成,那就是活生生的人!只不过非常凄厉痛苦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吓人。“这是——” “这是岐阳公子平时摆在家里的,他最近突然看它不顺眼,要丢掉,嫌重嫌麻烦,这个东西又贵,要丢掉也舍不得,所以就放在我这里了。”圣香头痛地敲着自己的头,“他说这是什么奢侈品,他就没想过我要收着这个东西,会多么麻烦!这就是潇洒不起来的岐阳公子,本来我圣香是肯定潇洒的,但被他这个东西一拖累,一点也不潇洒了。” 奢侈品? 神歆脸上的微笑僵了一下,是因为那天,她说了,她是个奢侈品,所以,岐阳才烦恼的? 她并不是想刻意发泄什么,只不过那天,岐阳的拥抱太温暖,对她关切得令人失常,她是忘了形,想要短暂地有一个人可以依靠;而不是永远地别人来依靠自己。 他潇洒不起来,是因为她吗?因为她那时候一时冲动,那时候片刻的偏激,所以,影响了他的心情? 难道,他之所以离开,不是因为被先生们气走了,而是因为她? 他充满阳光,容易让别人为他笑,怎么可以——可以烦恼呢? 就在她恍惚的时候,圣香一直面对的花廊的门猛地打开了,一个人推门进来,鬼鬼祟祟地伸出脑袋张望,“喂,圣香,你这里安全吗?” 神歆呆了一下,这是—— 圣香回答得比谁都快:“再安全没有了。” 来人并没看见神歆坐在椅中,放心地道:“我的那个东西在哪里?” 圣香拦着他的目光,“还不是在那里。” “我还是搬回去好了,我给教授说我把苦难者丢掉了,他居然要我捡回来给他,说他喜欢,我的天,幸好我没真的丢掉了,否则我岂不是还要到废品收购站去找?教授大人的要求,一般是不管别人能不能做到的,唉——”推开门进来的当然是最近在m大很烦的岐阳,他快要被某位自诩为将来是他研究生导师的某教授自以为亲热的热情烦死了,当然很主要的原因是他自己本来心情不好,烦上加烦。 “你要搬回去就快点搬回去,你不知道这个东西放在我这里有多么诡异,还好我爹没看见丫头们也没看清楚,否则不是吓死人?阿弥陀佛,你终于清醒知道死活,要把它弄走了,欢呼!”圣香长长地舒了口气。 岐阳瞪眼,“还说是我知己,帮忙收个东西也大惊小怪,以后看谁帮你写论文做七做八,谁教你英语?明明知道我最近很烦,还怪我?” “我当然怪你,你不但弄了个假人在我这里,还弄了个活人在我这里,我怎么不怪你?我本来看美人看得好好的,平白弄出你们两个来,败坏雅兴啊——人家难得念书,茶也被她喝去了,椅子也被她占去了,岐阳啊,你看我多么可怜厂圣香做哀怨状,泪眼汪汪,含愁凝睇,”我怎么能不怪你?冤啊——六月飞霜——大旱三年——“ 岐阳根本不理他,径自走向他的目标——苦难者——“我早就说过了,做男人,不要装腔作势,不要见人撒娇,不要喜欢打扮,不要叫苦连天,你这里谁来了关我什么事?你这里来人,又不是来鬼,更不是教授追论文,叫什么苦厂 “不关你的事——”圣香凉凉地道,“不知道是谁交待我,如果某某人来了,就要指点她通向光明的大道,就要苦口婆心,就要语重心长,就要奉茶看座,就要——” 他还没说完呢,岐阳猛一回头,就看见一个素衣女子,手持着一杯清茶,就坐在那边的沉香椅上,怔怔地看着自己。 岐阳的第一反应,是低下头看看自己穿了什么——他穿了睡衣——这年头流行复古,这套睡衣勉强还是骗得了人的,然后,就是心虚,他心虚地退了一步,干笑,“嘿嘿,神歆姑娘一你怎么在这?”然后他很努力地以一双眼睛瞪着圣香,如果眼睛可以说话,他眼睛里必然重复,“你出卖我,你出卖我,你出卖我……”以至无穷。 圣香一脸无辜地笑,拿着那书本扇啊扇的,一副“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关我事”的样子,就看着他们两个,你看我,我看你,看啊看,真是好看。 神歆困惑,带一点烟一样的寂寥,似乎听不懂他和圣香的对话,让她觉得困惑,“岐阳——公子——”她显然不能接受,一个被所有人确认失踪的男人,会突然从圣香书房里推门出来。 但是她其实是迷惘多过惊讶的,因为想着他,然后他就出现了? 她没有太多的怀疑或者害怕,因为她心里,一点点的,是恍然释然的感觉,全心全意的,在他身上。 岐阳干笑,干笑,再干笑,退到那个“苦难者”身前,直至后背抵上雕塑,才干笑道:“神歆姑娘好。” 他心里乱得很,好多天以来的郁闷,见到了神歆,郁闷消失了,但满心满意的,是一种不安定的感觉,心——像足不沾地地飘浮,不安全,不安定,因为——缺乏了确定某一样东西存在? 神歆点头,虽然看见了世上第一荒唐诡异的事情,她镇定,只是,显得有点恍惚,像觉得自己在做梦,“岐阳公子一直身在丞相府?” “啊?”岐阳猛点头,“是啊是啊,我就一直在丞相府。”神歆出现得太突然,他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一见到人,心里七上八下,全是一片混乱。 他不知道要说什么,也不知道可以说什么,看着她,她的镇定和她一点点迷惘的感觉,更让他有点害怕,所有的潇洒在这一刻不见了,因为他太重视这个女人吗? 圣香在旁边凉凉地道:“不知道谁哦,没见到人的时候老是叫,如果她可以和我回去,她就知道做人不必那么执拗,可以很轻松的,很快乐的,很自然的,很nnxx的,她这么不会大惊小怪,肯定比你在那边更能适应得多‘,现在看到人,就傻了?” “你——”岐阳瞪眼看着圣香,“我哪里有看到人就傻了?” 圣香嘿嘿一笑,“是,你没傻,你们慢慢对看,我走了,我给二位沏茶去,哈哈。”他说走就走,本来坐在桌子上,一个飘身,从窗户出去了。 没了圣香,岐阳就更尴尬,“我不是故意出来的,我不知道你在这里。”他胡言乱语,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如果知道你在这里,我就不会——” “不会出来?”神歆眉头微蹙,“神歆并不是洪水猛兽。虽然公子身在丞相府果是藏身佳处,但也不是万全之策,何况,听闻皇上也在找你,你人在相府,岂不是连累了圣香和丞相?”她想说的其实不是这些,但是除了这些,她还可以说什么?她是神歆,她已经习惯了关心大局,开口说的全都是这些,而她自己,也是在说完了之后,才听见,才恍然知道,自己说了一些什么。 “丞相不知道我在这里的,”岐阳一时说漏了嘴,“我本来也不在这里,我只是顺便过来拿东西,又不是住在这里。”他说得理所当然,再自然没有了。 “那你究竟是住在哪里的?”神歆皱眉,“你是通过密道进来的?” “密道?”岐阳继续干笑,“是啊是啊,我通过密道,通过密道过来的,嘘,你别说话,什么也别问,被人听见了,我就真的连累了圣香,嘘,嘘。”他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在这里,所以,就拼命打手势,希望神歆什么也不要问,他什么也不想知道。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真的传来了些许声音,先是圣香在叫:“爹,我书房里放着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你不要去了,我叫可楣收拾一下,里面都是蟑螂——” 然后是丞相赵普的声音:“爹要你存在书房里的侍卫名册的副本,你那书房里什么都有,别以为做爹的不知道。” “里面都是蚂蚁——”圣香提高声音,那是在警告,故意叫给岐阳听的,“还有青蛙——总之爹你不要进去啦!” 神歆微微一怔,一双眼睛看着岐阳,“丞相来了。”她低声道,“你——怎么办?” “躲起来,”岐阳抱起那个重得要死的雕像,“我要走了。”他回头看了神歆一眼,“我要从密道走了。” 神歆的恍惚没有停止,听到他要走了,才“啊”了一声,“你要走了?” 岐阳也顿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发傻,“那你呢?”他放下了苦难者。 “我——”神歆顿了顿,“我坐在这里。” “你——不想去‘那边’看看?”岐阳问,傻傻地。 “不想。”神歆也有点懵懂,怔怔地,但平静地回答。 “喀嚓”一声,外面的人开始开门,圣香还在后面哇哇叫:“爹,人家里面有不可告人的东西——” “什么不可告人东西?你这小子有几斤几两,难道做爹的我不知道?你书房里的东西全部都不可告人,你从哪里弄回来的我不知道,反正来历不明,但是爹想要的东西,你那里一定有厂 “爹——人家——”圣香追了进来,四下一看,却突然发现,人都不见了,不禁嘻嘻一笑,“人家书房里都是乌龟,你还进来?也不怕被乌龟咬了。” 赵普早就知道圣香和岐阳混在一起,平时不知道在搞什么花样,但是圣香做事从来有他自己的道理,岐阳也的确把圣香的身体越治越好,他也就放手,没怎么管着这个儿子,见他如此,也不惊讶,看惯了。 “名册在哪里?”赵普急着找名册做正事,无心管教这个哗众取宠的儿子,他本可以找则宁拿名册的正本,但是,既然明知儿子有,那就先借来用一下,虽然他也明知,这些东西都是在某些人明许暗许之下,圣香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弄回来的。 “在那个孔雀花瓶后面。”圣香笑嘻嘻地站在那个通向花廊的小门之前,“我养的两只乌龟居然不见了。” 赵普根本不理他胡说八道,他做他的正事要紧。 “我原来以为还剩下一只乌龟的,怎么两只都不见了?”圣香东张西望,自言自语。 第6章 -------------------------------------------------------------------------------- 一时错手 在神歆说出“不想”的时候,正是赵普开门的时候。 岐阳一个紧张,一把抱了神歆,开了花廊的门,躲了进去。 神歆吃了一惊,她是习武之人,本没有这么容易被他一抱得手,但是她说出“不想”的时候,人也有些怔忡,似乎觉得,这一个“不想”说出之后,就是永诀,是决定永远地让岐阳走,有点茫然,一下子被岐阳抱个正着,一个转身,就到了另一个世界。 “哇!”岐阳把她抱过门的时候,完全没有思考,完全是本能的反应,他本是要抱一件东西的——他关上门,放下神歆,才愕然发现——他要抱的,本是那个黑乎乎的“苦难者”,他和神歆说话的时候,顺手把它又放下了,然后赵普一开门,他一紧张,顺手就——抱错了! “我——”岐阳指着神歆,又指指那个门,一时间张口结舌,不知道要说什么,“我——你——” 倒是神歆镇静一些,虽然也有些失色,但还没有岐阳震惊得“呆若木鸡”的样子,“你——你抱错了。”她说着,声音有点发颤,还在刚才被岐阳一抱的震惊之中没有回过神来,“我去开门,我要回去,你要抱的不是我。”她似乎从来都躲不过他的拥抱,她自认武功不弱,但是往往他一伸手,就轻轻易易把她禁锢在怀里,这是她的卑劣,难道是拒绝不了温暖与依靠吗? “不许回去!”岐阳一个健步挡在她面前,还刚刚从震惊之中清醒过来一半,“现在不许回去,你不能回去了!” 神歆被他一挡,才有时间定神看了一眼她被“抱过来”的这个地方,一看之下,她再一次震惊,一时间也忘了她要回去。 她看见灯光——不是蜡烛的灯光,也不是马灯,而是一种很柔和的,白色的灯光——照得夜晚,也似白昼——虽然她在圣香的书房的时候是白天,但现在,似乎已经是夜晚—— 雪白的墙壁,不像圣香的书房四壁有着常年薰香的痕迹,干干净净,靠墙的都是书架,那一边居然有一具人骨!但又不是真的人骨——只是做得逼真——她看得出来,因为她也是大夫,一看那骨骼的重量,就知道不是真的。 然后一个四方的盒子在闪光,上面有很多小字,居然一闪一闪的会动——这一点几乎吓到了她,还好——身边还有岐阳,否则,她必然失色。 还有衣柜和床——这是一个卧室! 神歆倒退了一步,死死地盯着岐阳,“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人?” 岐阳混到这一步反而轻松了,他也不是没见过这种反应一当初圣香跌进他的房间的时候,整整有一天都以为他在做梦,神歆居然还能保持清醒,已经相当不错了。“这里?”岐阳耸耸肩,“这里是我家。” “你家?”神歆现在全身都是绷紧的,“你是人是鬼?” 岐阳倒是没有想到她不怀疑自己做梦,却怀疑他不是人,叹了口气,“我当然是人,比你还像活人的活人,只不过——” 神歆全身绷紧地等着他说出“只不过”什么来。 这个时候,“喀嚓”一声,那边的门开了。 神歆和岐阳同一时间望了过去。 一个头探了进来,是个黄头发的男人,他开了门就说:“excuseme,canyouputanextensioninthekitchen?"(你能在厨房里装一只电话分机吗?) 神歆不由得一个人绷得更紧,岐阳他——居然和一个——蛮夷住在一起?这个男人金发碧眼,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我中华人士,“岐阳,你——”她深深吸了口气,“你是苗疆人?” 岐阳看见进来的隔壁好友donald,苦笑,“sorry,cannotnow.” donald看见了一身古衣的神歆,有点好奇,“issheyourfriend?” 岐阳现在半句外国话也不想讲,能少讲就少讲,“yes.”他苦笑,拼命使眼色,让donald快点走。 神歆一脸的僵硬,但是她却有一项大大的优点——她从不会惊讶得失常,所以虽然震惊得几疑入梦,但是她还是很勉强地对着donald微微一笑。 “youareperfect.”donald看见神歆的笑容,居然赞了她一句,转过头来对岐阳说:“herlongskidistrailingonthefloor,andyoudonotwashit.”(她的裙子正拖在地上,你的地板还没有洗。) 岐阳现在一点也不想研究关于地板洗没洗的问题,只是拼命干笑,拼命使眼色,要donald快点走。 donald耸耸肩,不知道向来很好说话的岐阳在搞什么鬼,出去了,顺手带上了门。 神歆缓缓舒了口气,“他是你朋友?” 岐阳点头,他现在已经不会说话了,虽然他说得天花乱坠,想把神歆这小尼姑接到这边来,但是她真的来了,他反而不知道怎么办,神歆和圣香不同,圣香是男人,可以胡说八道,可以一起胡闹,但是,神歆是女人,却万万不可和他住在一起。 最主要的是,他心里,完全没有对着圣香的时候的自然的感觉。 因为他是心怀不轨的,他重视了神歆,想把她留在身边,却运用了这样一种伪称错误的手段,也许他从一开始,想带回来的,就只是神歆而已。 “你现在可以对我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吧?”神歆现在已经完全镇定下来,看见岐阳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她微微一笑,笑得和蔼温柔起来,“我不会太惊讶的,毕竟,最惊讶的已经过去了。”她凝视着岐阳,“这一定是一个不同的世界。” 岐阳看着她,心里乱七八糟的念头突然就平静了下来。她已经过来了,回不去了,不管他是为了什么而把她留了下来,反正,至少她现在走不了了,想起这一点,他更加罪孽地感觉到他居然是欣然的,但是至少,神歆留在这里,比她在大宋朝,来得让他心里安定和窃喜,“这里是我住的地方——” ——+※+—— 神歆到了现代,已经是一个月了。 岐阳不让她回去,因为圣香刚刚从“那边”过来,说他老爹赵普最近封了他的书房,因为里面太多违禁的文书材料。他那一天进去查了一次,发现实在收着太多的宫中密件,所以他要好好整顿清除一下,以免圣香惹祸。 所以那个书房现在禁止通行,神歆如果从那里出去了,不是比她从书房里平空消失还要离谱?从书房里消失还可以说她武功高强,轻功了得,如果从封锁搜查的书房里出去,岂非要吓死人? 所以现在不能回去,要等到赵普彻底把圣香的书房弄到他满意为止,那却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但是,即使没有这件事,岐阳也会自己冒出个借口,不让神歆回去的。但这当然只是偶尔罪恶的想法,大白天,岐阳是不承认的。 圣香借口行走江湖去了,然后就一头钻进这里来。 然后他现在很好奇,看着穿着长裙的神歆——原来,这个女人打扮起来——是这么漂亮的——哦—— 神歆现在没有穿着她一贯穿的素衣古裙,因为她只有那么一身,没有换洗衣服,不得不穿新的。衣服可不是岐阳去买的,岐阳对衣服一窍不通,他打了个电话,直接叫人把衣服送来,然后他付钱,就这么简单。 她原来可以很美—— 一身的乌衣乌裙,一个珍珠耳钉,一头绾起一半的乌发—— 不需要巧笑嫣然,不需要胭脂水粉,不需要刻意,居然——就已经——很美了—— 一股女人温柔的味道。 还有,一种皎然和圣洁。 庄重,典雅。 她从来都不知道,换一身衣服,换一个发式,一个女人就可以得到她的自信和尊严。 她在镜中找到了她自己。 她也是一个独立的女人,不是一个只为了名医山庄而存在的——祭品——她应该有自信,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尊严。 她应该为抚育她长大的地方担负责任,但是,她没有必要,为了那个地方,而刻意埋没了自己,刻意去屈从,刻意去做一个他们心中最标准的继承者。 她是神歆,一个普通的女人。 而这些想法,不是从来没有出现在她的脑海,只是,她从来不愿承认,也从来不愿细想——但是岐阳在教她,教她学会想。 那一个随随便便,散漫无比的男——孩子——神歆叹息,和她的心境比起来,她真的觉得岐阳不像个男人,像个男孩子,但是为什么,他就是会让你觉得,他所想的,他重视的事情,就是对的,就是有道理的? 但他确实做到了——他什么也没做,只不过拉着她聊天买衣服,尽说一些琐碎的事情,例如计算什么宿舍的房租水电,但是,却让她觉得,平生第一次,让人当做一个普通的、有血有肉的“活人”,而不是一个圣人的代替品。 那种感觉——很快乐呢!像淡淡的糖水,很简单的快乐。岐阳和她在一起,有时候是一起心神不定的恍惚,但是恍惚过后,一点点微妙的情绪在增长。 今天晚上要去参加一种叫做“鸡尾酒会”的活动,也是她第一次要和岐阳的同门师兄弟,还有师姐妹见面——她住在岐阳租的学生公寓的旁边,岐阳帮她另外租了一套公寓,有个据说是岐阳和圣香的朋友的女孩——不,女人,经常来帮她的忙,教会她很多东西。 那是个很像男人的女人,神歆想起来便微笑,叫做“将”,她也不清楚她的真名,或者全名叫做什么,就听见岐阳和圣香“将”啊“将”啊地叫,她就酷酷野野地接受,一件校服披在肩上,松松垮垮的,没有圣香那种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感觉,甚至比岐阳还要散漫。 但是她喜欢这样的女人,一个——很随意的女人,似乎满不在乎的,但是,却是懂得关心人的。 “神歆?神歆?尼姑啊厂圣香看她看了很久,叫了半天她都没有反应,反而是坐在那里出神,出了神就笑,笑起来还是那么温和自然——神歆可是很少出神的——圣香当然知道,所以他叫出那一声尼姑出来——果然,两个人同时有了反应,一个抬起头来,一个转过身瞪着他。 “尼姑难道只能你叫,我就不能叫?”圣香不怕死,在那里嬉皮笑脸,笑嘻嘻地看着岐阳。 岐阳瞪了他一眼,“她现在穿成这样,还像尼姑吗?真是!我都在担心,晚上出去见了人,不知道有多少人心怀不轨,她若真的是个尼姑就好了。”他看着神歆一身晚礼服,淡淡地微笑,心里莫名就是有别扭的感觉,虽然她现在很美,真的很美,但是,他却突然不想带她去晚会玩了。不过做尼姑嘛,他又舍不得神歆一头长发,神歆不是那种会让人觉得应该守护的女人,但是岐阳就是珍惜,连她的每一根长头发都珍惜,不一定是为了什么,对岐阳来说,一直以来,理所当然就是应该这样的。 因为,是他把她抱过来的嘛! 圣香“哇”的一声叫了起来:“别人心怀不轨关你什么事?人家神歆漂亮,有气质,有人追,你不应该替她高兴?她活了现在快二十岁了,都还不知道她自己很美,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被人追呢!”他更加不怕死地加上一句,“你看她对着镜子发呆,不知道笑了多久,肯定对她现在的样子很满意,人家都不怕了,你怕什么?何况神歆一身武功,谁可以对她动手动脚?”他抄起桌上的柠檬水,立刻堵住了自己的嘴巴。 岐阳一想也是,他为什么要替这个尼姑担心?她分明比他厉害得多,“我说你们两个,你,还有圣香,不可以随随便便在人前动手飞来飞去,否则什么实验室、科学院或是动物园抓了你们去,我是不管的。”岐阳每次出门都要对着两个人唠唠叨叨,左右一看,“将呢?人又不见了?” “她早不见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她高兴来就来,高兴走就走,晚会的事她从来没兴趣,今天不过是帮神歆穿这套裙子而已。”圣香早已什么都清清楚楚,边喝水边道,“我是不会动手啦,你看我在那边动过几次手?我懒得很,倒是神歆,你不要看见男人和女人牵个手就打人,这是很正常的,很正常的。”他强调。 “我知道。”神歆微微一笑,“我已经学会不奇怪了,”目光流转,看了岐阳一眼,“还有什么比你们两个人还要奇怪?” 岐阳现在看见如此美的神歆,又看到她安静澄澈的眼神,居然是有点害怕,心里怪怪的,干笑一声,“是是是,对你来说,当然是我们两个最奇怪了。” 神歆依然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也没说什么。 ——+※+—— 夜。 十九点三十分。 m大爱米尔博(amiable)广场。 鸡尾酒会。 灯光打得很柔和,公关班的学生们推着玻璃车,上面摆满各色酒瓶酒杯,酒色盈盈,光影交错,露天会场的灯柱的柔光,在酒色上跳舞,在杯光里闪烁。 轻柔的音乐,是最最耳熟能详的《献给爱丽斯》,细微几不可闻地远远地叮咚,人人低声交谈,人影交错,衣袂相摩。 女生分外地盛装漂亮,男生也尽量地风度潇洒。 “听说,岐阳会来呢。”一样是医学院的甲班的一个女生和另一个女生拿着酒杯随着音乐缓缓地和人群一起走动流转,“他已经好久没有在学校露面了,可能又和jonathan教授研究另一项课题去了,我听说,他和jonathan教授研究的转基因的部分,已经到了出结论的时候,好像听说很成功的。” “我倒是不知道他的什么成果,就是想看看人,岐阳到现在还没有女友呢。”另一个女生低笑,“我只是好奇,想看看,这样的风云人物,他的女友会是什么样子。” 女生也笑了,“他的人缘好得很,长得不错,人也很好,就是有点太懒散了,有时候有点呆,你不知道我们院的女生多么迷他。” “我们生科院也久闻大名了。”另一个女生拿着酒杯轻轻地晃,“我只是好奇而已。” 另一边,也有人在轻轻地议论。 “岐阳今天要带女伴来,我听人说的他不是铁了心不再交女友的?”有人轻笑。 “不再?”另一个人好奇,“岐阳原来是有女友的?” “当然,”开始说话的那人瞟了不远处一个独自翩翩起舞的人影,舞过轻纱,舞过寂寞,“岐阳这样风光的人物,怎么会没有女友?你看到我们学校勿尔来斯之花没有?当年——” “勿尔来斯之花?是德语系的一舞?古典舞跳得很好的那一个?” “当年,他们是同一间高中的同桌,一个是舞衣纷然,一个是意气风发,如何——会不成一对?” “哇——想象起来真的很美,为什么分开了?” 先前那人耸耸肩,“那我怎么知道?反正,分开了之后,岐阳一直没有女伴,勿尔来斯之花,你也知道,始终是最寂寞的花,想接近的人不知道多少,她就只是一个人跳舞,却不需要人陪,伤了多少想陪她的人的心啊!” “但是她一个人跳舞,真的跳得很好看啊。”另一个女生低呼。 “是啊,这样的一个美人儿,不知道为什么岐阳居然不要,舍得让她走。” “你这样说,我就更好奇,今天岐阳带来的是谁?难道,居然可以美过勿尔来斯之花?一舞的美,不是平常人可以想象的呢!” 这边窃窃私语。 那一边,音乐轻轻地流动,低微而清晰,像围绕着广场的一种迷氛。 一个纤细轻盈的人,一身的舞衣,在广场中心一个人起舞。 广场的周围是一圈灯柱。 广场的中心,却是灯光最黯淡的地方。 那里的人也少——因为酒水玻璃车没有推过去,多数人,就在圆形广场的周围缓缓走动。 中心灯火流离。 走动的人影,时不时遮挡住了光,让那里分外影影绰绰。 然后她一个人起舞。 举手,投足,一分垫足随风而去的轻,一分婉转柔倦可折的无声。 衣袂——如风—— 虽然人不往那里去,但是,走动的人,时不时会往那里看一眼,眼神里有欣赏,有赞叹,有惊讶,也有钦佩。 毕竟,在这样的场合,一个人起舞,是要有勇气与自信的。 神歆和岐阳一起来到这里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个——独舞的女子。 这是一种无声的惊艳。 一瞬,就被掠去了神。 让所有看见的人,猛地一下就人了心去的无声的美。 “她还是一个人。”岐阳叹气,“笨蛋一舞,她永远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朋友。”他今天难得穿得比较正式一点,显得相当灿烂而耀眼,神歆看在眼里,当然她是赞赏的,但是她不说而已。 “一舞?”神歆低声问,“你的朋友?” 岐阳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是啊,哦,曾经是,不过我不知道她现在当不当我是朋友,姑且——算是吧。” 神歆定定地看着独舞的一舞,良久,轻轻叹了一声,“她好美。”言下,有寂寞,有欣赏,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岐阳看着一舞,“她喜欢跳舞。”他本想说一点什么的,但顿了一顿,最终还是没说下去,就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一舞。 神歆悄悄地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岐阳浑然不觉,他看着一舞,一舞在跳舞。 突然之间,伤心了起来。 他居然——那样专注地看着另一个女子——另一个很美很美的女子。 她嫉妒,她嫉妒了,因为,这一次岐阳的关注不再是给她的,他轻易地给了另一个女子,而——完全忽略了她。 忽然之间,明白了,自己愿意穿这一身衣服的心情,自己发觉自己美的时候,那分喜悦,不是为着自己而生的,喜欢陪着岐阳,喜欢听他说话,喜欢看他的眼睛,喜欢——被他影响,原来,都是因为,自己在什么时候,不知不觉之中,悄悄地喜欢上了这一个灿烂的,有点散漫有点呆的男孩子? 就这样——喜欢了呢,没有什么巨大的变故,没有什么夸张的钟情,就是悄悄地,渐渐地,因为相处,因为很多一点一点的无聊的小事,加起来,就已经是——喜欢的心情了。 所有的烦恼,原来都是为了爱而生,她所有的迷惘,也都是因为,她——爱上了这个阳光灿烂的男子。 所以愿意停留,所以没有不耐,所以会感觉快乐,而她居然——从未想过,这是爱情。 一舞很美,他看一舞的眼神——很多过往——她都不了解——但是她看得见,那里面,有他曾经的心情。 他看着一舞,那感觉很美。 神歆本来轻功了得,足下无声,退出了十米之遥,岐阳还浑然不觉。 圣香没来,这场晚会,是给三年级和四年级的学生开的,也不是不想全校开party但是,场地有限,所以低年级的学生只好下次再说,否则,圣香如果来了,以他讨人喜欢的本事,还不整个会场全是女生的尖叫? 所以也没人注意神歆的举动。 就在这时候,音乐停了。 一舞也停了舞蹈,看了过来。 她第一眼就看着神歆,眼神盈盈的,很漂亮,映着一圈广场灯柱的光华,又幽幽如一潭深得近黑的静水,像她的舞一般寂寞而无声,但是她出声了,声音也一般柔倦,“你真美。”她叹息着道。 神歆停了脚步,也看着这个舞起来人比衣轻的女子,播了摇头,她没有说话。 “岐阳,她是你的女伴吗?”一舞没有看岐阳,只看着神歆,直直地问。 岐阳呆了一呆,顺着她的眼光看过去,才知道神歆已经退出了老远,又听见一舞的叹息,他看看一舞,又看看神歆,突然之间,不知道如何回答。 本来很简单的,他想带神歆来这里玩,见见世面,让她看看什么叫做现代的绅士和淑女,感受一下那种气氛,女伴就是女伴啊,没有人规定,女伴就是女友。 他本应该很寻常也很自然地回答是,但是他答不出来,因为他清楚,一舞问的,不是这个意思。 “她是你今天的女伴?”一舞依然问。 岐阳自然明白这个“今天的”是什么意思,他看着已经退出场地之外的神歆,他不是笨蛋,自然明白,神歆为什么会退开,但是,他张口结舌,不是他不喜欢神歆,而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神歆——以及——女朋友之间,会存在什么关系。 他从来没有想过,神歆是不是可以作为他的女友。 从未想过爱,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这一分守护的心情,是从何处而来,因为从未想过,所以不能回答。 他一直以为,他只是在做一件善事——教会这个一心一意想要为她的名医山庄牺牲做祭品的女人,做回她自己,他不知道他是不是成功了,也不知道神歆是不是接受了比较开放自由一点的思想,他只是那么自然地和她在一起,生气的时候就暴跳如雷,高兴的时候就嬉皮笑脸,也许偶尔会迷惘,偶尔会感到牵挂,但是从来没有想过任何其他的什么。 因为,她是一个古人啊,他怎么会想到要去爱一个对他来说已经死了一千多年的人呢?他只承认他重视了神歆,却从没想过是不是爱。 现在一舞却在问,她是不是他的女友?是不是?是不是? 是不是爱? 岐阳没有回答。 神歆也没有回答。 甚至,神歆只是对着一舞微微一笑。 然后一舞便叹息了,“你真美。”她重复了一遍,然后看了岐阳一眼,“找到了她,就不要——再说,你不爱她了。”她很“往昔”地叹息,微微抬起了头,很有一种回忆往事的味道,然后——音乐响起—— 她翩然转身,再一次,独舞。 岐阳看向神歆。 神歆依然微笑。 但是,岐阳现在看得出,她的微笑里不一定都是快乐的。 “神歆——”岐阳低声道。 神歆没有过来,只是微微一笑,“我听得到,你说。” “你为什么要倒退?”岐阳叹气,他现在不再是嘻嘻哈哈全无心计,他认真起来,眼神就深邃,“一舞不过是——”他摇了摇头,“不过是过去的一个朋友。” 神歆点了点头,反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要解释?” 岐阳一呆,答不出来。 然后神歆就站在那里,岐阳也站在那里,眼眸相对,一刹那间,就已经清清楚楚地知道,彼此之间那样的心情。 一辆玻璃车推了过来,岐阳无言地拿起一杯酒。 神歆站在玻璃车的那一边,也学着他拿起另一杯酒。 玻璃车推过。 音乐流过。 一舞在那里舞蹈。 岐阳走过来,用玻璃杯轻轻触了神歆手里的酒杯,发出“铮”的一声,“你——不要胡思乱想,今天带你来,本就是来玩的,开心一点,好不好?”他低声道。 岐阳从不是会说“好不好”的人,神歆点头,“我什么也不懂,不知道是不是得罪了一舞姑娘。”她是爱他的,但是,也许是没有资格爱他的,她并不是一个可以和他相配的女子—— “不要叫人家姑娘厂岐阳叹息,”我说了很多次了,看见女的,不许叫姑娘,看见男的,不许叫公子。“这话本来是玩笑着说的,但是他说得有点心不在焉,想着什么,”神歆——“ “什么事?”神歆低低地问。 “没事。”岐阳本来想问什么的,却始终没有问出口。 “走,”岐阳这个时候,对神歆伸出了手,“我们去跳舞。” 这个时候,场里场外已经有人议论纷纷了。 “岐阳带了一个女生过来,你看。” “很漂亮呢,像个很贵气的公主,不过看起来就像不会玩的样子,有点——僵硬,虽然样子看起来是很不错,不过像个木偶。” “就是!一舞比她漂亮多了。” “也不一定,岐阳带来的这个更古典,更小心翼翼,我原来以为一舞师姐已经够古典了,原来,世界上居然还有比她更古典的女生,难道,岐阳师兄喜欢古典的女生?你看她笑的样子,我看这世界上找不出几个比她笑得更含蓄的女生,但是居然可以笑得很和气。” “一舞师姐比较漂亮,她有那种柔柔的气质哦,像漫画里的美人。” 那边两个人跳舞。 神敢是不会跳的,但是她的反应好,身手好,本就比一般人轻捷,明明一脚踩错了,但是她可以一足未落地,临空变换,踩正节奏。 所以跳舞也勉强跳得起来,就是神歆辛苦一点。 “你不高兴吗?”岐阳揽着神歆的腰,问。 神歆摇头,“我只是不习惯。”她抬头看着岐阳今夜显得有点心神不定的眼睛,“你不必——担心,我只是不习惯,不是不高兴。”她低声说出“担心”这两个字,很清楚地感觉到,因为刚才的事情,岐阳全心全意在她身上,全心全意地担忧她会不开心。 岐阳觉得很别扭,那种烦恼的感觉又浮了上来,虽然神歆看起来没有半点异样,但是他自己已经开心不起来了。他太关心眼前这个女子的感受,因为他分明知道她敏感而压抑,她是太容易因为大局,因为道理,因为常伦,或者因为别人,而很轻易地扼杀了她自己的心情。 她不会主动去争取什么,她就安然做着她的本分,从来不逾矩,也从来不奢求。 岐阳突然之间,觉得心疼了起来,她是一个很坚持原则的女人,她所认定的事情,绝不因为任何事情而更改,而她所认为不是重要的,她便从来不重视,也从来不争取。 这样是对的,还是不对的? 这样的女人,岂非很不容易快乐?他一时错手把她抱到了这边,是错手,也是私心,希望她留下来,陪着自己,却从来没有真真正正去替神歆好好地想一想她的心情和处境。 其实她在这样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困惑和不便应该远远多于她所学到的东西,但是她从没有抱怨过什么,依然每天那样温和地微笑。 难道,她不做名医山庄的祭品,却要做自己好玩高兴的玩具?就像实验室里的小白鼠,难道神歆也是?因为,自己——好奇她这样一个女人在这边究竟会如何,所以,才下意识地把她抱了过来研究研究,看看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 是这样吗?奢侈品?神歆惟一一次坦白地说出她的心情的时候,只是说了“奢侈品”三个字。 他看着神歆现在一身的晚礼服,耳际的珍珠流动着光华,突然倒抽了一口冷气,奢侈品,他居然把她打扮成一个奢侈品,居然带着她到这样的地方,让她做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奢侈品! 她分明是不喜欢交际的,分明——不是适合鸡尾酒的女人,为什么,自己会带着她来这里?一舞是适合寂寞着的美丽,她不在乎发光,也不害怕发光,更不在乎成为众人注意的焦点——她是全然自我的。 但是神歆不是,她只是一个希望别人快乐的女人,她的心意,全然在别人身上,希望她的长辈们快乐,所以她甘愿做牺牲品,希望他快乐,所以她甘愿在这里做奢侈品。只要不涉及原则,她几乎可以——漠视她自己。 很少有人了解她这一分淡淡牺牲的心情,她也并非刻意,只不过她缺乏热情去追求她所想要的东西,她心中想要的不是没有,只不过,她往往在想要的一瞬间便已经释然放手了。 神歆啊,我本是想教你如何去做你自己,但是,我似乎却在逼着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你真的愿意留在这里?你真的愿意穿这一身衣服?你真的愿意参加今晚的酒会?你真的愿意——和我——跳舞吗? “神歆,”岐阳看着她全神贯注看着脚下,随时准备着换脚不要踩错了拍子,全然没有跳舞的感觉,终于忍不住停下了脚步,“你为什么从来不会说不要?” 神歆讶然抬头,看着岐阳。 她不清楚他为什么突然冒出了这样一句话,有点疑惑,微微侧了头,“说不要?” 岐阳停了下来,索性坦白说:“假如你不喜欢来这玩,假如你不喜欢和我跳舞,你可以——拒绝啊,不必勉强自己来迎合别人的喜好,那样多不自然,我也不会高兴的。” “不喜欢?”神歆摇头,然后继续微笑,“我不喜欢的话,就不会来了。” 不喜欢的话,我就不会来了。 意思是说,她是喜欢来的,喜欢——和他跳舞的?否则,她就会拒绝?岐阳心里突然一跳,大大地一跳,本来就有点心慌意乱,现在更加心神不定,想也没想,脱口道:“神歆——”声音出了口,才知道是如此煽情,低哑带了神思不属莽撞和恍惚。 神歆没有回答,脸上微微一红,低声道:“什么事?” 岐阳说不上来,只是笑得有点呆。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他刚才想问,而一刹那忘记了的问题。 他还来不及说什么,神歆也没有等到答案。 只听那一边突然“乓啷”一声大响,有人尖叫了一声:“你想要干什么!” 第7章 -------------------------------------------------------------------------------- 大显身手 岐阳和神歆同时抬头,只见那边人群密集的地方突然散了一个大圈,一辆玻璃车被推倒碎裂在地上,酒水淋漓,一个女生被吓得呆若木鸡,已经完全傻掉,呆在碎裂的玻璃车之前,不知道要逃,一身被泼得汁水淋漓,一头一脸的玻璃碎片。 三个男生站在她面前,一个刚刚一脚踢翻了那个女生推的玻璃车,一个居然摸出了一把刀,在手上拍了几下,明晃晃的刀光在女生脸上闪烁,另外一个,抱胸站在一边,像他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这些人,是哪里来的?”开始有人在震惊之后窃窃私语。 “不是m大的人,是外校的学生吗?还是什么混黑道的老大?” “你小说看太多了,黑道的老大是这样子的?假如他能够混成老大,还会站在这里装酷?越是厉害的人越是知道死活的,这么嚣张不知死活的人,最多是以为自己是古惑仔的傻瓜啦。” “谁让他们进来的?” “他们居然蹋翻了爱澜的车,有毛病的,他们赔得起吗?酒水车好贵的。” “爱澜好惨,我看到她不肯把车推到他们三个中间去,所以那个最瘦的傻瓜就一脚踢翻了玻璃车,可怜的人,玻璃车多么硬,他的脚一定很痛。” “笨蛋,爱澜的bf是m大篮球体尖,过会儿不知道是谁踢谁。” “但是他不是参加全国比赛去了?还没回来呢,爱澜真是可怜,倒霉死了。” 种种议论纷纷而起,倒是没人怕了这三个不知死活的人物,m大进来的全是聪明人,不是聪明人也是一等一的勤学成功的人物,绝不是普通大学乱七八糟的人物,自然看法大大不同。 但是聪明理智的学生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缺乏激情,比较冷血。 没有人帮助爱澜,人人都同情她,人人都等着看这三个男生的下场,但是,没有人出来帮忙。 一个人影闪了过来,过来的姿态很美,像一阵无声的柔风。 她一下挡在爱澜面前,因为她很轻盈,所以挡得容易。 当先一个男人先笑了起来,“你,想要做大侠女?你还是算了吧,看你的样子,我兄弟一个拳头,你就吃不了兜着走。” 挡在爱澜面前的人是一舞,她张开双手,拦在爱澜面前,没有说话。 那神态很柔倦,却无惧意。 岐阳叹气,“这个傻瓜!她以为她是什么人啊,她又不会打架,她连道理都不会讲,逞什么英雄?还是岐阳我来,保管说得他们无地自容,收刀回家,求神拜佛,改邪归正。”他胡说八道,心里却是没底,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劝得了人。 但他就知道一点——他是一定会出面的——因为,岐阳是个好人。好人,总是不忍心看见有人被欺负的。 那边的人已经对着一舞挥着刀子,爱澜也拼命拉着一舞的衣服,要她走开。 但是一舞不走,她就是张开双手,拦在爱澜面前。 刀光闪耀在她很柔倦的脸上。 她闭眼。 然后有人叹息。 一个很平静的声音在说:“住手了。” 说住手的,自然是神歆。 一时之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 连一舞也是,她缓缓睁开眼睛,也看着神歆。 那三个自以为是酷哥的白痴也看过来,眼神有点直,看看一舞,又看看神歆,显然还在两个古典美女的震惊之下没有回过神来,也没有明白,神歆刚才说了什么。 一个一身乌色晚礼服的女人,耳边一颗珍珠晕彩流动,清秀,安详而典雅。 一舞柔倦,有一种孤意的美,是远的,触摸不到的。 神歆典雅、安详而近乎“和蔼”,却是一种可以依靠的稳重与安全。 神歆是安全的,她自小受到的训练告诉她,作为一个大夫,最重要的是要给人安全感,让人觉得可以信赖,可以依靠的感觉,她一向做得很好。 一舞是极其自我的,神歆却是平和安详的。 但她们都是不太激烈的女人,都很美。一舞的美,一见而忘魂;神歆的美,却要你凝望许久,才可以慢慢感觉得到。 呆了一呆,那个一脚踢翻了桌子的瘦子,才吃吃地道:“你们两个美女,跟——跟老子回去,我们就不——不——不——”说了半天,原来这位仁兄是口吃的。 “不必和她废话了,让开,这小妞狗眼看人低,居然不给老子送酒水,任你什么人出面也没用,得罪了我们兄弟,就是要让她尝尝滋味。”拿刀的冷笑。 他看也不看神歆一眼,居然真的西瓜刀一挥,向一舞和爱澜砍了过去。 岐阳看见神歆站了出来,就知道她动了女侠的意气,看见那呆头真的一刀砍了过来,反而叹气,喃喃自语:“这傻瓜惨了,遇到了真正的武林高手,同情同情同情——”他在那里念。 小小声的惊呼四起,有些人闭上了眼睛,生怕看见这两个俏生生的女生被一刀划伤的情景。 也有人心下埋怨,这两个都是岐阳的女友,他一个大男人站在旁边嘟嘟嚷嚷,实在不成样子。 神歆翻手夺刀,瞧得奇准,一把自瘦子的手腕下面扣住了他的脉门,另一只手轻轻易易地夺过他的刀,“霍”的一声,西瓜刀就在她手上了。 “哇——”的一声,四下哗然,除了一边在为那呆瓜祈祷的岐阳之外,谁也没想到,温和典雅的神歆,会一出手就夺过了西瓜刀! 干净利落!一扣,一带,神歆人也没动,连裙子都没有晃一下,耳边珠光也没有多流动一下,刀已在手,她拿着西瓜刀,就好像拿着那边桌上的葡萄酒一样,神态依旧和蔼,像个超越年龄许多的长辈,而不是年轻女生。 “拿着这个东西,很容易伤人的,还是不要动手得好。”神歆就像在处理她大宋朝的江湖纠纷,一派自然,也一本正经地道。 但是这情形在别人眼里很滑稽,一个身着晚礼服的女生,生得典雅温柔,却手持着一柄西瓜刀,对着三个大男人说:“还是不要动手的好。” “她以为她是谁啊?”下面已经有人在议论纷纷。 “她是柔道社的?看起来似乎很厉害哦。” “她不是m大的,是岐阳今天晚上带来的,是岐阳的女朋友吧?让女朋友去出这样的风头,岐阳还是不是一个男人啊?” 下面乱七八糟的议论什么都有。 神歆的耳力之佳,在现代社会,那是绝无仅有的,哦,还有一个万年祸害圣香可以和她比比,这下面的议论哪一句没有听在她耳中?但是她什么也没说。 她感觉到杀气,很奇怪,自从来到岐阳这里,她还没有感觉到这样的杀气——杀气,来自对面抱胸的男子—— “神歆啊——”岐阳拖长了声音在后面叫,“不要太夸张,不要起脚,不要点穴,不要——飞来飞去啊——”他实在比较无奈,他本来要出面的,结果神歆抢了出来,他现在很没面子,非常没面子,摸摸鼻子,他再强调一次:“起跳超过一米犯规啊,不要跳起来了。” 下面登时嗡嗡一片,“岐阳的女朋友是打篮球的吗?为什么不让她跳?” “怎么可能呢?她看起来这么文雅,怎么可能是打篮球的?别人一撞,不就撞飞了她的人?” “是啊,你看她穿着这样的衣服,跳什么啊,难道穿着高跟鞋也可以跳的?” “但是她好像在点头啊,很正经呢!” “莫非,她是跳高的?” “不太像啊,跳高的师姐都是高高瘦瘦的,她——不太高,但也不矮,肯定没有一米七。” 议论之声不绝于耳。 那个抱胸的男子缓缓放下了手——手臂上肌肉结实——像是练习什么拳击之类的打手,还不是一般的打手! “他是和开大学的侨生,应该是叫做jason,我的男朋友也是和开的,认识他的,好厉害的,据说是拳击社的社长,不过,据说嚣张得很,不做好事的。” “那就是古惑仔了?” “差不多,据说也是混黑社会的。” “勉强是个人物。” jason很有兴味地看着神歆,“靓女,叫什么名字?”他不喜欢古典的女子,觉得没劲又装腔作势,但是神歆不同,她居然有这样的身手,一把夺下了阿天的刀。 而且她又很美。 “靓女?”神歆茫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这么靓的女人,拿着刀多么难看,来,刀给我,这个女的我就不计较了,你和我走。”jason拍了拍手掌,刻意显现他的肌肉,示意神歆不必想和他动手,“走吧。” “走吧?”神歆茫然,终于回顾了岐阳一眼,这个人在说什么?为什么她全部听不懂? 岐阳走了过来,一手很自然地揽住神歆的腰,一手就像赶苍蝇,挥了挥,“她听不懂你说话,你要走就走吧,我不会留你的。” jason眼神一沉,“她听不懂我的话?你这话什么意思?”他在和开叱咤风云,完全没有想到在m大居然有人这样说他! “没有什么意思,意思就是我说的意思,你听不懂?那可就怪不得我。”岐阳凉凉地道,“我的女朋友听不懂你的话,你应该回去检讨,看看听听你自己说的是不是人话,否则为什么人听不懂?” 这话说得刻薄了,jason一举就往岐阳脸上打去。 “呼”的一声拳风,甚是有力。 岐阳向左一闪,“要打架?”他可不是不能动手的料,虽然他的武功学不好,但是体育好,要真的打起来他也不怕,也不一定输给了这个和开的野蛮人。 “你敢和我较量?”jason冷笑,他可是全国大学生拳击联赛冠军,岐阳是什么人?他也听说过m大的医学奇才,但是论打架,如何打得过他? “较量?”岐阳耸耸肩,“在你的比赛场上才叫做较量,在这里,最多叫做惹是生非,不知好歹,死到临头——不自知——”他这样说,可想而知,又是一拳迎面而来。 “啪”的一声,岐阳截住他这一拳,“不要动不动打人,打人者,终有一天要被人打,你明不明白?这里是m大,不是你和开,没有你的老爸老妈公公婆婆给你撑腰,你再在这里胡闹,我叫警卫了,jason少爷厂 jason眼中冒火,大叫一声,一记勾拳击向岐阳的小腹。 岐阳本来有备,但是jason毕竟是拳击好手,等他反应过来要闪的时候,jason这一拳已到。 “住手!”又是一个女声喝道,同时乌影一闪,有人伸手在jason手腕上轻轻一托,一带一卸,jason手上多少斤的力气似乎都突然消失了。 jason惊异地看着眼前典雅的女生,只见她一脸严肃地道:“不要倚仗这个趾高气扬,强中自有强中手,打架生事,暴力横行,决不是你练功的初衷,是不是?” 她说得这么严肃又这么书面,jason听得呆了一呆,怀疑这女孩是不是傻子。这年头这种话,除了电视,谁也不说的,她以为她在唱戏?“你说什么?”他问出了口,同时再一拳,挥向神歆的头脸。 他这一次是真正全神贯注地出手——因为他已经了解到这个女生的不同之处—— “啪”的又一声,所有人都看见,神歆在jason的拳影之中蹁跹闪避,脚步轻盈,腰姿纤纤,最后一个闪身,“霍”地转到jason身后,手肘一撞,她牢记着岐阳“不要点穴”的警告,这一撞,撞在jason背后命门穴之侧,没有撞正死穴,却已经够他受的了。 “啊——”jason痛得扶背蹲下,整个人差点软到在地上,这女生一撞之威,居然有这样的效果! “哇——”围观的众人惊叹,她就这样三招两式解决了这个和开大学横行一时的jason? 只有岐阳愁眉苦脸,“你不要这么出风头好不好?” “出风头?”神歆不解。 “做人家女朋友的人,一般都是要站在男朋友身后,等着男朋友来救的。”岐阳一手搭着她的肩,“你看你,你一下把这恶霸打趴在地上,我于什么?站着看?多么没有面子广 男朋友,女朋友?神歆脸上微微一红,他本来不是不承认的吗?为什么——现在又说了?“什么女朋友?”她低低地道。 “女朋友的意思,就是说我喜欢你。”岐阳笑眯眯地道。 “喜欢——我——”神歆低低地重复,像是有点疑惑。 “我刚才一直想要问你的,做我女朋友好不好?”岐阳用他那种难得深邃的眼光,难得认真地问,“一舞问我你是不是我的女伴,”他凝视着神歆,“我现在回答是,还来不来得及?” 在刚才jason没有惹是生非之前,他就想说这句话了,他绝不是不遵从自己心的笨蛋,为什么自始至终如此在乎神歆?如此关心神歆?如此为她的苦而苦,为她的烦恼而烦恼,会为她失常为她心烦意乱? 原来——早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已经莫名其妙地,喜欢上这个正经典雅的女人,一个十九岁的小尼姑,偏执的小老太婆,还是一个把“救人”当成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的傻瓜——在某些方面坚持得近乎顽固。 不太说话的,也不太会说话的,一向乖乖听话的安然的女人。 但是他喜欢,喜欢看见她原本安然典雅的脸上会为了自己微微一红,流露出少许不一样的微妙的神采——那会让他觉得很得意。 只是原本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去爱一个古人,也从来没有想过,喜欢上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古板端庄的“封建”女子,他一向喜欢才女,才思敏捷又伶牙俐齿的,神歆不是,一点都不是。 她只是—个喜欢救人的女人,他不喜欢她总是不自觉把自己摆成圣人的角色,所以,他一直在慢慢地教她,什么才是快乐的人生,如何去洒脱,去自然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然而她又有一项优点,她可以学新的东西,但对于她根深蒂固的旧的原则,她从来也没有遗弃过。 “就是喜欢你。”岐阳很肯定地说,然后很快地叹了口气,“但是你都不喜欢我。” 神歆微微一怔,低声埋怨:“我哪里有不——”话说出了口,她才反应过来,“啊——”的一声,一下满脸红晕。他怎么可以这样套话?她的心意,原本打算守候一生的,被他一句话,就如此轻易地挑破了? 岐阳大笑,把她搂得紧了一些,“你哪里有不喜欢我,是不是?那就是喜欢了?” 神歆不习惯这样的亲热,只低低地道:“你再这样抱着我,我就——我就——”她咬了咬下唇,“我就要动手不客气了。” 岐阳的反应是把她一整个抱了起来,转了几个圈,笑嘻嘻的,“我不怕。” “你这无赖。”神歆在众人面前不敢把岐阳摔出去,只得闭起眼睛,低低地抱怨。 jason还在地上呻吟,半晌爬不起来。 场外围成一圈的旁规者这才反应过来,嗡嗡议论之声又起。 “岐阳好像很得意他的女朋友三两下打趴下了jason,还真是怪。” “就是。她是干什么的?学武术的?这么厉害?” 一舞在旁边看着,似乎是笑了笑,“他可从来不敢这样抱我。”她悠悠地叹息,在旁边拉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曲膝,双手抱着,就这样看着岐阳和神歆低低的,却是神采飞扬的笑语。 以前——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很小心,很谨慎也很体贴,像捧着珍宝一样对待她—— 但是她是不会被束缚的,她只为她自己而活,她——不需要别人刻意对她这样的好—— 是她说分手,是她先离开,是她——选择了独舞。 她喜欢寂寞。 岐阳不喜欢,他其实是很敏感很热情的人,要求他陪伴寂寞,是一种酷刑。他也似乎从来没有爱过她,只不过,因为她美,她倦,所以给了他一种“必须照顾”的感觉,然后就习惯了照顾下去。 他从没有说过喜欢她,甚至,在说分手的时候,她问过他:“你爱过我吗?” 岐阳回答:“不爱。” 但现在看着他这样笑,内心深处——如何——没有一点——嫉妒和羡慕呢? 如果,我也可以不寂寞—— 悠悠地叹息—— ——+※+—— 大家都在惊叹神歆的身手,议论岐阳的新女友,羡慕者有之,嫉妒者有之,当然好奇者、闲言闲语者、八卦制造者,一时间涌了出来。 没什么人去注意地上好不容易爬起来的jason. 他自衬衫里面摸出了一个东西,在微黄灯光里一闪,对准了神歆。 “大家在这里玩,怎么可以没有我的分?” “乓啷”一声,来人几乎是从人群的头上越过,一脚踢飞了jason手里的东西,然后酷酷地转身,笑眯眯地看着神歆和岐阳,“救命之恩啊,快点感激我。” 岐阳长长地叹厂口气,“感激你?你是专门给我制造麻烦的?你不是答应过我不动手?你从人家头上飞过来,算是什么东西?” 来人当然是聪明伶俐、人见人爱的圣香是也! “我只答应了你不动手,又没答应你不动脚,我手里东西多得很,哪里有空‘动手’?”来人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地道,手里抱着一大捧的花——粉红色的玫瑰花,“那,学工办的管理老师叫我给你们送花来,我难得做一件好事,每个男生,人手一支,来领来领啊!”他就像在卖东西,吆喝得起劲。 神歆倒是不稀奇他施展轻功从众人头上掠过,那是最基本的技法,圣香的武功根本精粹不在那里,几乎也可以算作圣香根本就没有施展武功,就像她刚才收拾jason,那根本不算是正式动手。“圣香,你不是去北海乐园了?”她记得圣香今夜大叫不公平,为什么高年级的有得玩,他们低年级的没得玩。所以他决定去北诲乐园玩自己的,结果,这么快回来了? “你不关心刚才这个家伙拿着什么对着你,关心我去不去北海乐园于什么?”圣香做头痛状,痛心疾首地教训岐阳,“你没有救她什么叫做枪吗?被枪这么指着很舒服?这很严重啊,会死人的啊,你知不知道啊?你还不感激我?还关心我去不去北海乐园?” “他拿着枪难道我不知道?笨!”岐阳翻了一个大白眼,“我是学什么的?他身上有没有藏东西,难道我看不出来?何况这家伙又穿得这么‘性感’,穿件衬衫还要穿得这么绷,鬼都看得出他身上藏着东西啦!是不是?神歆?” 神歆点头,“我不知道他藏着什么,但是看得出有东西。” 圣香瞪眼,“反正我不管你们有没有准备,反正一脚踢飞了他的枪的人是我,我就是你们的恩人。” 没见过做恩人还是这样强要的,岐阳苦笑,“算我怕了你,恩人,你快点分你的花去,否则不知道多少人要杀人了。” 圣香首先一枝玫瑰塞给他,“喏,拿去,不必杀人了。”他开始招呼,“要花的过来。” 一群人好玩地跟着他,圣香本来人缘就极好,谁都知道他爱玩,只差没有大家一拥而上哄抢了——花,自然是要送给女朋友的。 jason在地上,被神歆撞了一下,又被圣香踢了一脚,半晌爬不起来。 两个跟着他一起来的所谓“黑社会”人士,约莫是那种差不多给老大开门垫底的那种人物,扶着他站起来,但是jason站不稳。 神歆微微叹气,“以后不要这样胡闹了。”她走上前,一足踏住jason带来的枪,足下运劲,微微一挑,那精刚制造的枪支“啪”的一声,到了她的手中,她把枪还给jason,暗自加了一把劲,“强中自有强中手,你不要忘记了。” jason狠狠地看着她,手里的枪有一刹那炽热得烫手,又有一刹那冰冷得刺手,“你这个——妖怪——你不是人——” 神歆淡淡地道:“夜路走多了,终是会遇到鬼的,我是人也好,不是人也好,你毕竟是输了,输了,就要记得教训,回去想清楚,是你错了,还是我错了。” 岐阳一把拉了她就走,一面扬声:“警卫很快就要来了,你好自为之,我不管你了。”一面低声埋怨,“你说的什么啊,这种人,睬他才有鬼,我们去那边玩。” 神歆低笑,“你总是不耐烦听道理的。” “你知道我不爱听,那还说?”岐阳一把把那枝玫瑰花塞在神歆手里,“帮我拿一下,我要去切蛋糕,你吃过蛋糕没有啊?我切一块给你吃。”他兴冲冲地冲过人群,准备和一大群人一起抢蛋糕。 神歆低头看看他顺手塞过来的玫瑰,再抬头看他手忙脚乱地和一大群人一起抢蛋糕,情不自禁地笑了。 没有想过,从来没有想过——爱情——她居然有一天被一个男子来爱,而且—— “放手!这一块是我的啦!”岐阳用蛋糕刀锯起超级大的一块蛋糕,和一大群人在争夺,“我分给你一块就是了,别抢啦!我女朋友还没有吃过蛋糕,等等,喂,别抢——” “啪”的一声,那蛋糕翻了过来,掉在岐阳脸上,糊成五颜六色的“江山”,他只露出一只眼睛,对着神歆眨了眨,嘻嘻一笑。 神歆摇了摇手里的玫瑰花,突然之间,学着岐阳,也只用一只眼睛眨了眨。 顽皮的心情,她活到了十九岁,才真真正正地有过—— “不要动啊,神歆你那样很好看,笑一笑,转过来,不要老是对着岐阳那白痴笑,转过来——” 圣香的声音?神歆转头,“卡擦”一声,圣香得意扬扬,扬着手里的相机,“明天冲出来卖钱,哈哈,看岐阳买不买底片,否则我就直接卖到星探公司——”他还没说完呢,一个蛋糕横面飞来,他及时闪身,逃得远远的,“哇,谋杀啊广 岐阳抄起桌上的蛋糕,面目“狰狞”,“你快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圣香逃远了,哈哈一笑,岐阳哪里追得到他? 神歆终于笑出了声,“哈哈,”她走过来,为岐阳擦去脸上的蛋糕,低低地道:“不要紧,过一会儿,我帮你抢回来——” 岐阳拼命点头,“对对对,一定要抢回来,否则,后患无穷,后患无穷厂他回过神来,清醒知道是神歆开始参与了和他胡闹,心里乐极,一时高兴,把她抱了起来,转了几个圈,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还是你最好了!“ “啊——”神歆忍不住叫了起来,一转头,岐阳索性直接吻上了她的唇。 第8章 -------------------------------------------------------------------------------- 篮球奇才 自从神歆在鸡尾酒会上露了一手之后,又知道她是岐阳的女朋友,有心来结交的人可就多了——里面有男的,但女的居多。 大家都是好奇,想来瞧瞧,岐阳千挑万挑的gf,究竟是什么样子?那么厉害的身手,哪里来的? “神歆师姐,岐阳师兄在哪里?” 神歆微笑地看着眼前显得羞涩温柔的小女生,“他打球去了。” “篮球?”小女生显得很激动,又要勉强压抑着激动,“岐阳师兄打篮球去了?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打球了,我也好久好久没有看见他打球了。” 神歆有点好笑,温和地道:“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打球。” “怎么可能?”小女生两眼发光,“岐阳师兄的篮球打得好好的,你没有看过?怎么可能?” “篮球?”神歆沉吟了一下,决定还是不要问“篮球”是个什么东西,因为听起来似乎应该是尽人皆知的,“我真的没有看过。” “你为什么不看?” “因为我不好奇啊。”神歆继续微笑,相信除了她,没有人有这么大的耐心去应付这样天真而充满幻想的小女孩。 “你应该看一下的,我带你去看,就在学校的体育馆。” 然后神歆不想忤逆了她的意思,毕竟她看起来如此天真,所以就被她拉下去。 ——+※+—— 体育馆。 篮球。 “砰砰砰”的篮球声。 神歆去的时候,正好看见岐阳腾身上篮,然后一手把球扣入篮框,发出“哐当”一声。 跳得很高呢! 她一见之下,不禁微微一笑,其实岐阳的根骨很好,若是真的下苦功练武,必然也是成就非凡,可惜他太懒,接触名师又太晚,何况平常教他武功的圣香也不能算是什么名师,圣香自己就没耐心得很,可惜了岐阳这样的天分。 她一念之间,岐阳落下来,却没有平衡好,“砰”的一声掉在场上,滑出去老远,背后撞在篮架上,神歆不禁“啊”的一声,低呼了起来。 他这么猛地一下撞在篮架上,一定很痛,神歆突然有点怕不太敢看他比赛,怕他又一下撞在哪里受伤。 “哇——”她身边的女生发出一声惊叹。 神歆才抬起头来,看见另一个男生走过来拉起岐阳,两个人嘻嘻哈哈不知道说了什么,岐阳一拳捶在另一个男生身上,显得很是亲热。 他永远是这样灿烂的,神歆笑了,突然觉得撞这一下也没有什么,他是这样开心,好像到哪里都是极其快乐的。 篮球呢,好像——很好玩。 “岐阳师兄——加油加油!” 身边有很多人在喊,场上热力和激情一起飞扬,岐阳奔跑跳跃,和着篮球“砰砰砰”的声音,就像心跳,一下一下地触动,让她的心也可以渐渐地活跃起来! “加油哦!”神歆“千里传音”,远远地传到岐阳耳边。 岐阳一开始没有看见她站在人群中,他也不像什么漫画小说里的男主角和女主角有什么心电感应,根本就不知道神歆会来——他以为她是对他到底去了哪里,或者他到底在干什么毫无兴趣的,根本就不知道她会来看球,被她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 吓了一跳的结果,是他一下忘记了自己在干什么,也忘记了别人在向他传球,“砰”的一声,那个球擦过他的身边,哨声响,出场了! “哇——岐阳居然出这种错?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他刚才在想什么?” “岐阳!”岐阳的队长火了,刚才那球至关重要,他居然在要命的时候分心?“你到底在干什么?” “verzeihung(对不起)!”岐阳大叫一声,他的队长是德国籍华人,他自然对着他说德语。 “防守!”队长火大,这个人不认真打球,还在东张西望! “是!”岐阳干笑,他刚才在找神歆。 神歆见他为了那一句话大大失常,不禁觉得好笑,也觉得歉然,抬头看了看体育馆,也没有可以站出来突出她的地方,想了想,只得又传音:“我在你左边的人群里,你看不见我的,不要找了,好好打球。” 岐阳笑,往她那个方向看了一眼,大叫一声:“好!” 别人也不知道他在好些什么,就知道岐阳突然认真了起来,不像开始有点闹着玩的架势。 半个钟头之后,比赛结束,岐阳这边赢了五十五分。 人群纷纷散去。 神歆迎了上去,微笑,习惯地用衣袖擦去他头上的汗水,“这就是篮球?” “是啊是啊。”岐阳拉着她,给队友介绍,“这是神歆,我的gf.” 大家都在笑,“好漂亮斯文的女朋友,岐阳啊,看不出,你这小子,喜欢斯文的女生!” “斯文?”岐阳扬眉,“来来来,神歆,你露一手,让这些人高马大的家伙们知道什么叫做‘斯文’。”他拿过那个篮球,放在神歆手里。 神歆的手掌虽然修长,但是,却是拿不住这样一个篮球的,“干什么?”她还不是很习惯被一大群“衣冠不整”的男人盯着看。 “我教你啊,”岐阳非常得意,看了他的队友一眼,“我教她,立刻胜过你们这些号称天才的人。” 他那个队长用带着浓浓德文腔调的中文说:“你不要闹了,你的gf看起来不是喜欢玩的人,你不要胡闹得回去她不原谅你。”他在笑,上上下下打量神歆。 岐阳不服气,“神歆,我教你啊,很容易的。你把这个球丢到篮框里就可以了。这么容易,目标这么大,你一定行的。”他指指头上的篮框,神歆一身武功,要她来丢一个球应该不是难事吧? 神歆有些尴尬,拿着那个篮球,看看这个人,又看看那个人,最后无可奈何地叹息,扬手,轻轻一推,那个球飞跃整个球场,落人了那边的篮框。 “砰”的一声,篮球落地,滴溜溜地转。 岐阳当场干笑,“我是叫你丢进这个篮框——”他本来站在篮下,指的是头上的那个,但是神歆却把球丢进了那边的那一个,这也——太夸张了—— “我做错了什么?”神歆疑惑,他不是叫她把球丢进篮框吗?这边这个在头顶,远不如对面那一个容易投掷,一点巧劲,就可以投入,根本不需要考虑暗器出手之后的折射回旋,容易得多了。 大家面面相觑,岐阳的女友,这个——也实在——过于厉害了—— “嘿嘿,神歆,你是练排球的?还是投掷的?还是射击的?还是——”队长忍不住要问,“我们学校的女篮没有男篮好,可不可以请你做外援?” “不好,当然不好!”岐阳干笑,“她这个——纯属意外,她不会打球的。” “意外?”可是大家都看见神歆的姿态是这样自然,没有丝毫“意外”地震惊或者惊喜,就像她丢不进才是意外的样子,根本就难以相信这是个意外。 “还是应该这样?”神歆眼见大家都目瞪口呆,难得地想给岐阳一点面子——她不知道她已经太给面子,给得太过火了,只当自己刚才做的不对,她学着拿起球,拍了几下,准备拿起球就往上跳,她想学岐阳来一个“把球放进篮框去”。 “停尸岐阳被她的举动吓到了,如果神歆来一个”飞身灌篮“,或者飞起来姿势优美地”把篮球放进篮框“,那就更惊世骇俗,不能见人!他跳出来大叫一声停,”我已经知道你很厉害了,你不用再丢了,我们现在去吃饭,立刻就去——“他拖着神歆就走。 “吃饭?”大家面面相觑,现在不是才四点多,吃什么饭? “神歆——” “她听不到。”岐阳拉着神歆,落荒而逃。 他没有一天不这么庆幸神歆是安静听话又不会发问的人,否则——事情可就没那么简单结束。 ——+※+—— 自从那次“篮球惊魂”,差点让神歆露出马脚变成“篮球奇才”,岐阳就再也不肯带着神歆到处去跑,即使他觉得关在宿舍里闷得慌,想来想去,还是——回去好了。 神歆对于回去,一半是欣喜,一半是沉默。 她为什么沉默,岐阳自然很清楚。 “神歆。”岐阳停下收拾东西的手,“你是在担心吗?” 神歆缓缓地道:“他们要我杀你呢,我却——”她不杀他倒也罢了,居然现在是喜欢上了他,“我不知道要怎么和他们解释——也不知道,他们会有多生气。” 岐阳耸耸肩,“你喜欢我,那是我有魅力;你不杀我,是因为他们没道理,你根本就不必理亏,照实说啊,难道你们名医山庄可以连你一起杀?没有王法?” “我并不理亏,”神歆看了他一眼,微微叹息,“我只不过怕他们伤心而已。”她仔细整理着她第一天穿来的衣服,“他们对我,有很大很大的期望,期望我可以振兴名医山庄,可以让名医山庄拥有比现在更加高的声望地位,甚至不在乎我是女子,传授我他们所有的一切——你莫以为,这在大宋是很容易的事情。他们是真的把希望寄托于我。”神歆摇了摇头,“你明白,被人寄托着全部希望的感觉?并且是几百个人的全部希望——” “我不明白,”岐阳很诚心地道,“我一点也不明白,因为——我从来也没有被人寄托过希望,不像你。”他耸耸肩,再耸耸肩,“我是一个人长大的,我老妈老爸早就病死了——我妈是难产死的,我爸是病死的,留给我不少的遗产。”他抱头,“砰”的一声把自己摔在床上,弹了几弹,舒服地躺在上面,“从来就没人管我,更加没有人要求我做得多么好,其实相比起来,你很幸福呢。” 神歆停手,看着他懒懒地闭着眼睛枕着手,心里有一分温柔的感觉,“至少是有很多人在关心我的,也许他们喜欢我,疼爱我,关心我,有很多很多的理由,但是,我依然是感激的,这世界上,一个人要对另一个人好,本来就不是容易的事情。” 岐阳懒懒地点头,“所以你不理亏,你只是不愿意看见他们生气伤心。” 神歆叹息,“但是我喜欢了你啊。”她淡淡一笑,“我怕他们会伤害你,倒不是害怕他们会责备我。” “其实你应该担心的还是他们会伤心,对你失望。”岐阳微微挑开眼睛,“他们不敢伤害我,因为,我是容隐那一边的人啊,你忘记了?圣香和容隐他们也怕的,即使他们不在乎圣香,但容隐的为人,是不可能让他的朋友吃亏的。” “我不在乎他们帮不帮你,我只在乎你可不可能被伤害。”神歆眼神闪了一闪,光彩盈盈,“答应我——” “什么事?”岐阳叹气,“你不会说,要我回去之后亦步亦趋,跟在你后面以防不测吧?咳咳,可是我不是不肯答应你,到时候我还是一样到处乱跑,我会忘记的。” “我只要求,你不要对他们——太残忍。”神歆低声道。 “太残忍?”岐阳瞪大眼睛,“我哪里有太残忍?明明是他们对你太残忍厂 “你——不要再说养狗的事情,”神歆微微苦笑,却也有一点感动,“你上一次在江先生面前说了养狗的事情,我知道他一定很伤心。” “养狗的事情?”岐阳莫名其妙,他有说过什么养狗的事情?干笑,“养狗?我从来没有养过狗,你莫非在做梦?”他一头雾水,“你名医山庄也没有养狗啊,哪里来的养狗的事情。” 神歆啼笑皆非,这个人,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一转眼忘得一干二净,她不禁有一点埋怨,“你说——他们养我,就像养狗一样,你忘记了?” “哦——”岐阳这才想起来,狂汗,他有点心虚,东张西望,“我还以为,你那时候没在听呢。”他只是随便乱讲,顺口说说而已,可是她竟是记得如此清楚。 “我在听,江先生也在听,我们都在听,只不过,你能要求我们有什么反应呢?”神歆叹息,“是我应该赞你说得很好,还是可以塞住你的嘴巴?我已经点了你的哑穴,但谁知道你居然还可以说话。” “我有说话的权力,”岐阳瞪眼,“我为什么不可以说话?他们欺负你,难道我连生气都不可以?” “我不是说你不可以生气,我也——”神歆忍不住好笑,为什么他总是像个孩子?“我也不高兴的,但是你怎么可以说得那么难听,说他们养我是在养狗?还说得——”她脸上微微一红,“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我说得不对吗?”岐阳哼哼。 “我没有说你错,否则,江先生也不会生气。”神歆看他在那里哼哼的样子就叹息不起来,想笑,然后忍住,“我是说,你以后不要这么任性,有些话可以含蓄就含蓄一点,他们——毕竟都老了。”她用一种很温柔的心情拍了拍岐阳的手臂,“老人,总是很寂寞又很偏执的,总想要留住他们最光辉的时候,假如你肯用心对他们好,他们也会对你好的,不要打击他们的自负,他们的想法也许不太好,但是,你要知道,他们已经很久很久什么事也没有做过了,好的,坏的,都已经在名医山庄的别院里面住了很久很久了,他们以后也是不会离开的,也是不会伤人的——除非,你刺激了他们。”她眼神很清亮地看着岐阳,“他们虽然是很寂寞的人,但是,也有可能变成很可怕的人,我不想他们伤害你,一点都不希望,所以,我希望你可以忍一忍,让一让他们,不要这么任性。好不好?” 岐阳不太情愿,皱眉,“他们都不是好人。” 神歆正色,“他们不一定都是好人,但是,你不刺激他们,他们就不会做坏事,他们还会救人,你说,是满足你一时之快好呢,还是顺着他们好?他们都已经老了,雄心不再,只不过想维持他们过去的辉煌罢了。” “我不想听这样深奥的道理,”岐阳认命地从床上爬起来,“我们回去,我记得不会随口胡说八道就是,以免惹火了你家老头,大家一拥而上把我碎尸万段,拆皮裂骨,是不是?”他耸耸肩,“你就是这个意思,对不对?” 神歆微笑,“你说是,就是吧,反正,你想的,虽然糊涂荒谬,但是,倒是从来不会错的。” “哇,你这算是什么话,你是骂我,还是赞我?”岐阳跳起来,抄了一个枕头向神歆丢过去,笑骂道,“你来这里久了,居然还会拐着弯骂人。” 他这一记枕头“力敌万军”地砸过来,神歆一笑,一扬手,隔空接物,就把枕头接在手里,“你难道要和我动手?” 岐阳耍赖皮,“我和你动手,难道你还可以杀了我?” 神歆为之气结,叹气,“我为什么会和你这样一个——”她说起骂人的话依然是会脸红的,低低地道,“无赖在一起。” 岐阳最喜欢看她脸红,笑嘻嘻地坐在那里看,“你就是这样子最好看,平时干嘛老是装作尼姑?装得比谁都大?你明明比谁都小,十九岁,装老太婆,嘻嘻。” 神歆低低地哼了一声,口气和岐阳一模一样。 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岐阳在心里得意非常,自从遇到神歆之后,他就常常得意,得意忘形! 第9章 -------------------------------------------------------------------------------- 人心险恶 失踪许久的神歆突然回来了。 一时间江湖震动。 “古井神针”的名望品行依然是受到尊重的,她的失踪,引起了江湖极大的关注。 但是她居然从开封回来了——开封是她失踪的地方,大家已经不知道在那里找了多少次,却亳无线索,现在她居然从那里回来,简直是毁了江湖上消息最灵通的丐帮弟子的声誉。 她还没有回到名医山庄,一路之上,就已经遇到了许多同道中人的关怀询问。 等到她失踪了,不能再做神,也不能再为圣的时候,才有人突然醒悟过来她的重要性,她也是个人,也会失踪,也会遇到危险,而不是一个专门在别人遇到危难的时候去拯救的挽救者。 在离名医山庄还有一百二十里的“潘崔楼”里,白温情请客。这个酒神歆和岐阳非喝不可。 “神歆姑娘,岐阳公子,救命之恩,我不言谢,却是要地地道道和你们喝一杯,否则白某人于心不安,于情不快,前些日子听闻两位出了些麻烦,在下也曾四处搜寻打听,却不知江湖传言本不可信,二位安然无恙。”白温情一手持着细瓷的酒杯,一面道。 “哪里哪里。”岐阳干笑,他有一种不怎么妙的预感,总觉得这个白温情会给他带来麻烦,但是据他诚恳谨慎的观察,却没有看出什么不对出来——他本以为这种怪异的感觉会来自感情——例如什么白温情暗恋上神歆之类的,但是据他一双眼睛在他脸上扫了这么久,也没有看出半点蛛丝马迹的痕迹。 但是的确有一种不太对劲的感觉,让他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烦得很。 神歆自然看得出他心神不定,私底下握了握他的手,“怎么了?” 岐阳低声道:“我有点疑神疑鬼,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就是觉得不对劲。” 神歆微微一笑,低语:“我也觉得不对劲。” “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岐阳怀疑地看着白温情,这个人的的确确是白温情,他是绝对不会认错的,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很“大侠”,那也是不会错的,但是问题出在哪里呢? 白温情举起酒杯呷了一口,“我先敬二位一杯。” 就在他说“敬”的那个字的时候,岐阳突然意识到哪里不对劲了,味道! 这里有鬼臼的味道! 这个味道他可是记得太根深蒂固了,他去“那边”之后,也依然在继续进行关于鬼臼的研究。这里充满了一股鬼臼的味道!而且是极淡极淡的——带一点医院消毒水气息的味道! 怎么可能?他在大宋朝闻到了一种经过加工的,医用鬼臼的味道! 味道的来源——岐阳的脑筋动起来反应是极其迅速的,目光如炬,一眼就看出味道的来源是白温情的杯子!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染上ebvirusdiseasa?是一个人染上ebvirusdiseasa,而不像宫里的太监是集体染病?他染病的时间,早于宫中的传染,他的传染,并不是直接传染,而是第三代或者第四代的传染—— 岐阳突然有了一个很可怕的猜想——莫非—— 神歆在这个时候问了一句:“白公子是独自前来的还是与人同行?” 白温情微微一笑,“是独自一人。姑娘何出此问?” “我看见公子腰间的玉佩,这个不是白公子自己的东西吧?”神歆不动声色,淡淡地道,“我记得白公子的笑龙玉是公子的象征之物,公子难道把它送人了?白公子不是曾经表白玉在人在,物失人亡?难道事到如今——忘却了?” 白温情低头一看,岐阳也看,只见他腰上挂着的,是一朵梅花形状的粉色的玉坠子——显然是女人的东西,而且系得有点零乱,显得系的人的仓促,或者漫不经心。 岐阳心中警钟大响——要出问题了!他本已猜到一种极其可怕的可能性,但是神歆却出口挑了出来。这个东西,显然不是白温情的东西,显然系的人也不是他自己,但他却说没有和人一路,岂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他和谁在一起?为什么他要隐瞒? 神歆缓缓放下手里的酒杯,“白公子,我一向敬你是个多情而不滥情的人物,你请我饮酒,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你的诚意,但是,为什么?”她一字一句地道,“你是受制于人吗?” 白温情的脸色这一刻显得很尴尬,他拿着那酒杯,不知道该喝还是不该喝,僵持在那里。 “谁要你在这里请我们喝酒的?”神歆凝眸,神气很好,没有生气。 岐阳仰坐在椅子上,叹了口气,懒懒地道:“你不说,我来猜好了。”他拿着空的酒杯——不是喝空的,是倒空的——在桌子上敲,边敲边道,和着他说话的节奏,“当当当”还说得铿锵有力,“皇宫里的斑蛊,是你传播的吧?我不知道谁叫你带毒进去的,他一定没告诉你这病传染,哦,不,这毒药的厉害,所以你纵然小心,还是不知道是隔着瓶子还是被其他受到传染的人传染,不久也病了。但是你既然是这么早接触斑蛊的人,自然病得也比人家早,而且你好运,你被传染的时候,宫里的病毒还没有自行变异,还没有衍生出并发肺炎的第二种eb,所以你拖了这么久没有死。”岐阳换了个调羹继续敲,仿佛对酒杯已经没兴趣,“当当当”地,“而我和神歆救回了你之后,你后面的那一位,必然觉得很震惊,所以你第二次来请我们喝酒,想必这酒是不好喝的,不好意思我倒掉了。”他想了想,歪了歪头,像只很聪明的知更鸟,“我告诉你,也许你后面那位本也是想把你一起毒死的,结果你被我们救了回来,他当然恼火了,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人可以解救eb之毒,所以呢,你就第二次变成了人家的杀人之刀。温情兄啊,”岐阳摇头晃脑,“你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被人欺负到这个分上,做人失败成这样,你不觉得很丢脸很可悲吗?” 白温情一张脸白一下青一下,还未开始说话。 岐阳又接下去说:“其实我很笨呢,早就应该想到,在我和神歆从宫里赶回名医山庄的时候,有个穿黄衣服的怪人,一路跟踪到山庄,居然没做任何事情。神歆说他是想杀你,所以才来杀她,但是一路上他又为何不杀?他难道不觉得在半路杀人要比在名医山庄杀人来得容易?我想来想去,有两个道理,第一,要么,那人本来想通过杀神歆杀你,但是到那时改变主意,想让你做现在这第二次杀人之刀,便不好让你在那时候死了;第二,要么,那个人有种特别的理由,不可以在半路上杀了神歆,但是他既然已经杀了第一次,为什么不能杀第二次?他曾经伤了神歆不是吗?惟一不同的就是,”岐阳耸耸肩,很自大地道,“车上多了一个我,他不能在我面前出现。” 话说到这里神歆都觉得有些好笑,“他怕你?”一个如此奸诈阴险恶毒的人,会怕岐阳?简直是笑话! “他为什么不能怕我?”岐阳淡淡地道,“他说不定认识我呢,温情兄酒杯里的东西,那可不是大宋朝有可能有的,我既然都可以坐在这里,别人为什么不可以?这世界上,也许‘门’并不止有一个,路径也不止有一条。” 神歆缓缓地问:“白公子,我相信,这一切不是你自己的本意,那位——存梅姑娘——”她自然知道,当初那位黄衣人扬言是为了存梅喜欢白温情,所以为了要存梅回心转意,他要白温情死——但如果这一切并不是这么简单—— 那么那位存梅姑娘却又是谁呢? 黄衣人又是谁呢?他有一身好武功,决非是岐阳那边过来的人。 白温情默然,他的一切还未开始,却已经在这两个人的眼光中结束了,“神歆姑娘好厉害的眼力!”他苦笑,笑得极苦,“岐阳兄好厉害的心志!好厉害的反应!”他本是受迫于人,现在被揭开了反而轻松,“我杯中的是斑蛊的解药,你们二位最好还是和我一起喝一口,以免中毒——这潘崔楼里里外外,都已经遍布斑蛊之毒了,若无解药,二位必然中毒。” 岐阳嘻嘻一笑,“你那个是提取液,我有比那个更好的东西。”他在身上一阵乱找,找出一个纸包,里面是几个药片,“对于病毒,与其使用抗生素不如启动人体的免疫系统,我最近在研究这个。”他很大方地把药片一分为三,“这个还没有经过检验,不过实验已经过了,是很见效的一种药,对于预防eb很有效果的。”他又耸耸肩,“不要不吃啊,这个药的成分贵得要死,这个药是不可能推广的,eb和狂犬病不同,不是常见的传染病,是军用传染病,我做出验方来,只不过是好玩,可惜不能拿来赚钱。” 神歆早习惯了他的“医言医语”,不以为意,拿起来就放进嘴里。 白温情也毫不怀疑地把药片吃了下去。 然后他开始说话:“我认识存梅,是一年之前的事情。”他说得有点陶醉,也有点感伤,“神歆姑娘你见过存梅,她是个很美,很有才气的女子。” 神歆点头,但是加了一句:“但并不是我见过最美的姑娘。” “却是我见过的最多情的姑娘,她真的可以为月而哭,为花而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容易伤感、容易开心的女子。”白温情叹息。 岐阳大大地不以为然,“这样的女的,不是神经病,就是精神病,为月而笑,为花而哭?不是我说,温情兄啊,你也太‘温情’了,这么好骗的?哪里有人活得这么假的?她不用吃饭不用干活不用睡觉,就天天多愁善感啊?”那里像他的神歆,实际,懂事,清醒,又负责任,缺点就是也太不浪漫了一点,但是他不介意,浪漫可以慢慢教。 白温情被他一顿抢白,哑口无言,他爱了便是爱了,因为一刹那的心动,人已痴狂,怎可能再去分辨那样的情怀,那样的人儿,是真还是假?他红颜知己无数,却从未动过心,从未动过情,你又叫他如何学会防范一个爱哭爱笑的女人? 神歆知道他尴尬,轻咳一声,“但是存梅并不是你想象的如此多情善良的女子,她欺骗了你,是不是?”她知道她问得尖锐,但是,事已至此,纵然问得温柔,依然是伤害。 白温情深吸一口气,苦笑,“她——给我服了一种药——我吃了它,就必须要一直吃,否则,我忍受不了那样的痛苦——我不只是存梅的奴隶,还是药物的奴隶——”他低头,“所以——她要我把一盒东西放进皇宫中最靠近皇上的地方,我不能违抗,否则,她就不给我药。” 岐阳瞪大眼睛,非常怀疑,“什么药?给我看看。” 白温情苦笑,“我现在没有,除非——” “除非你杀了我们?”岐阳问。 白温情点头,“但是,我已想过了,这样活下去,不如死了好,所以你们看破了潘崔楼的计划,我反而很轻松。” “药是白色的粉末?”岐阳怀疑。 “是。”白温情奇怪,“你知道?” “我的天,不会是可卡因吧?”岐阳苦笑,“难道鸦片战争要提早一千多年?”他喃喃自语,“其实也不稀奇,拿毒品控制人,那是最没创意的办法,却也差不多是最有效的办法——不过毒品也不是普通人可以随便拿到的,难道是一个医生?女医生?”他冥思苦想,“没有道理啊,假如是医生,我有什么道理不认识?” “你又没有看到人,怎么会认识?”神歆叹气,这个人聪明起来极其聪明,笨起来极其笨,“她绝不是你们那里的人,最多十七八岁,是个腼腆的小姑娘,最多,是被什么人雇来骗人的,真正的背后人是谁,可能那黄衣人才能知晓。” “但是为什么他会武功呢?还可以打败你?我为什么就不会武功?假如都是同乡的话。”岐阳满腹的疑惑。 “那是因为你根本就没有花苦功在武功上,”神歆耐心地安慰他,“而且,圣香绝对不是一个名师,他自己的武功练得如何,我也不清楚,你跟着他练武,假如还练得出成就来,那才是真的奇怪了。” “我知道圣香的武功不是最好啦,但是,”岐阳趴在桌子上干笑,“但是聿修说过要教我的,他是名师,真正的名师,只是我没学。” 神歆微微一震,聿修虽然朝中供职,但是那一身武功,早已被江湖传得神乎其神,他若要教岐阳,那可就真的是一等一的名师,但是,“即使是聿修教你,你也不可能达到他的境地,”她坚定地道,“那个人的武功,多半不是自己练的,是经过别人传导的。” “不错,那个黄衣人的武功,是慕郭先生传导于他的。”白温情叹息,“他的药,已经控制了不少人,连江湖排名第八的慕郭先生,也——” “这还不容易?”岐阳不以为然,“我们抓住了他,要他把武功还给慕郭先生就是了。” 白温情与神歆面面相觑,相视苦笑,这个人什么事都说得如此轻松啊! “他不会来吗?这么放心让你来对付我们两个?”岐阳东张西望,“他的人不来,怎么知道你是放过了我们,还是杀了我们?” “你就这么希望他来?”神歆苦笑,“他来了,我们两个要怎么逃?” “干吗要逃?”岐阳笑眯眯的,“喂,已经来了,你说我要不要逃?” 谁来了? 神歆和白温情这样功力的人都没有听到丝毫声音,岐阳居然知道有人来了? “咯”的一声,有人推开了门。 岐阳笑眯眯地看着他,“好久不见,你怎么还是这样子?就不知道要换件衣服,换个形象?你没衣服去向圣香借好了,他的衣服多得可以淹死人了。” “我没钱。”来人是这样回答的,回答的时候,一本正经,一丝不苟。 他当然绝对不是开玩笑,他也从来不喜欢开玩笑,他一直是十一本正经的人,很多人都说他很死板很严肃很顽固,他当然就是——聿修! 神歆站了起来,“聿修大人。” 聿修点头,却是向着岐阳道:“我给朝廷做事,并不是玩笑,圣香是圣香,他有他的乐趣;我是我,律法在我这里,我是不可以像他一样自在的。” 岐阳耸耸肩,“好啦好啦,都是我无聊好不好?下次你受伤生病不要找我,不治。” 聿修依然是他那一张严肃而显得有点斯文——他并不是故意要显得很斯文,他如果可以选择,宁愿长成一张牛头马面的脸,这样的容貌给他带来不少麻烦,不了解他的人看他说话一般都是不听的——因为毫无威慑力。 但是不听他的话的后果一般都不怎么好,反正岐阳很会看脸色,嘻嘻,他是不可能把聿修惹到那个分上的,他在开玩笑。 但是聿修一句话噎死了他——他很认真地反问了一句:“我什么时候受过伤,生过病?” 岐阳差点咬到舌头,“你没有,你没有,我怕了你,我不和你计较什么才是律法,我是学医的,不是学法的。”他会给聿修气死,这世界上如果有人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开玩笑”,那就非聿修莫属了。 “聿修大人,为何你会亲身到此?难道是岐阳——”神歆觉得不太可能,“是岐阳——叫了你来的?” 聿修一笑,极其斯文的脸上几乎是显出了有点赧然的神色,但谁都知道他并不是在害羞,“我听见了岐阳的暗号。” 暗号? 哪里来的暗号?神歆一转念之间,才恍然大悟,原来刚才岐阳拿了酒杯调羹在桌上乱敲,居然,是有这样的意思。看着他现在一脸“我要被聿修气死”的样子,哪里看得出他刚才的反应和决断?神歆摇头,心里更深的一种怜惜和佩服泛了上来,这一个时灵时不灵的天才和时灵时不灵的傻瓜!“那么,大人却刚好就在附近?”她问,依然不解。 “笨啊,这个他要抓的在宫里下毒的凶手就在这里,你还问他为什么就在附近?他如果不在附近,那才出问题。”岐阳懒懒地白了神歆一眼,“我本来以为你很聪明的,谁知道——” 神歆也只是微微一笑——岐阳的白眼就到这一笑为止——他又开始得意,得意忘形,这样正经的女人为他笑,比他笨。他喜欢神歆微笑的神情,看起来——非常非常平静,非常非常温暖。 爱情——不必浓郁,不必疯狂——点心既足—— 因为岐阳洒脱,所以他欣赏的决非缠绵刻骨的爱情,他喜欢一笑之间的相知和满足。 一个通情达理的、理智的女人,和她微微的,偶尔的心动和可爱。 一触之间,动及了灵魂,那便是喜悦,是快乐。 他和神歆从来没有海誓山盟过,说得最动情的话,只不过是一句“我喜欢你。” 他活跃,而她怡然。 这是一份沉淀了的感情,不易疯狂,也不易退却——因为,他们都不是轻易付出感情的人,一旦付出了,就很审慎,就懂得珍惜。 他其实很庆幸找到这样一个珍惜感情的女人。她不像一舞,一舞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但是她从不珍惜感情,她把别人对她的好,当做当然,别人对她不好,她也不在乎。 所以她注定寂寞。 喜欢神歆这样的微微一笑,岐阳看那一眼之间,想到一些平时他想也懒得想的东西。 然后他就自己在那里笑,笑得更像个傻瓜。 不过做正事的人谁也没有理会他,聿修要把白温情带走伏法,神歆和聿修不知道争什么,大概就是争是不是应该追究白温情背后某人的事情。 “我还没有打算收手,此事我会继续再查,白公子我非带走不可,在宫中下毒,毒死十数人这样的大罪,大宋开国以来,还没有见过如此惊人的下毒事件。至于存梅姑娘和那个黄衣人,我都会查的。”聿修淡淡地道。 岐阳完全没听聿修在说什么,突然跳了起来往他嘴里放入一个东西,“吃药,这里危险得很。” 聿修是不轻易让人近身的,更何况给他嘴里塞东西。 有一刹那神歆甚至绷起了神经,运起了真力准备救人,她怕岐阳被聿修整个震飞出去,但是聿修没有,他居然一本正经地吃下岐阳给他的东西,一本正经地说了声:“谢谢。” 岐阳踹了他一脚,笑骂:“谢谢?我现在不救你,等到你出了问题,麻烦的是我,谢你个头啦,跟我还要客气?你几时看见圣香和我客气?” 他这一脚自然没有踹到——聿修衣袖一飘,他这一脚就踢不出去——但是他的“踹意”已经表达了,岐阳就已经满意。 神歆开心地笑了一下。 如果没有遇到岐阳,她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这样轻松愉快地笑。 白温情没有反抗就被聿修带走了,论武功,他比不过聿修,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在聿修追上门来之前,就已经后悔了。 但是背后何人指使,有何用意,依然不清楚。 这些事情留待聿修去查,神歆和岐阳既无权管,也无力去管,最多,就像刚才一样,拆穿一些阴谋,却无法去矫正已经错的事实,或者去追击还未成为的事实。 他们只管回名医山庄。 第10章 -------------------------------------------------------------------------------- 长伴天涯 “你居然和他在一起整整两个月之久!”龙太医脸色森然,“你还知不知道什么叫做羞耻?你一个孤身女子和一个孤身男子相处,你有没有想过世道人伦?你有没有想过咱们名医山庄的脸面?”他气得拐杖在地上重重一顿,“当年,我怎么会看中你聪明智慧,怎么会以为你会是个可以担当重任的孩子,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 神歆脸色有点白,“神歆自认为并没有做令名医山庄丢脸的事情。” 岐阳在一边大眼瞪小眼,假如不是他答应了神歆不信口开河胡说八道,他早就和这个顽固了无数倍的老头吵起来了,他现在心里在默念:“涵养,涵养,涵养……” “你居然敢顶嘴?”龙太医冷冷地道:“你忘记了?你身上三成的功力,是我给你的,你身上的伤,是我给你治的,我不与你说名医山庄养你十九年的情分,就说我龙某人两月之前对你的恩德,你居然敢这样和我顶嘴?” 神歆缓了缓,恭恭敬敬地对着龙太医行了一个礼,“神歆自知有负名医山庄的恩德,但是,神歆并不认为自己错。”她播了摇头,不欲与龙太医这等前辈争吵,“先生认为应该怎么罚,才可以消散先生心中的不满?”她从不认为自己理亏,但是,她也没有和这么顽固的老人争吵的意思,当大家的思维和角度不同的时候,争吵,多半是没有结果的。 龙太医冷笑一声,“受罚?你愿意受罚?”他拐杖一划,“那也容易,你把老夫传授给你的五年功力,自‘天容穴’注入这个小子体内,我也不罚你,你是我一手带大、看大的孩子,我罚这个小子,你想必更心痛,更后悔。” 他此言一出,神歆脸色骤变,“天容穴”在颈侧,龙太医存心地要让岐阳变成哑巴——甚至一不小心,气息输入得不对,立刻就送了岐阳的命! “先生!” 神歆变色,一句话还没有说出口,龙太医抢白:“你心疼这小子,是不是?那你就永远不要回来,不要求我原谅,名医山庄从此不认你这个人。” 神歆摇头,“先生,我不是没有想过不要回来,神歆作了这样的决定,就不在乎逃走。但是,神歆回来,并不是回来祈求先生们的原谅,神歆自认并没有错,所以神歆也就不需要被原谅,神歆回来,想做的,不过是尽神歆应尽的责任,各位先生——总是要神歆侍奉终老的,神歆不是不能逃,而是不想逃。”她缓缓地给龙太医跪下,那样子并不是忏悔,也不是卑贱,而是她想要很诚心地表达一种心意,“神歆逃走了,先生们怎么办?名医山庄的馈赠从哪里来?名医山庄的名声由谁支撑?药物品种的来源,江湖朋友的接待,有些需要奔走的事情,山庄如果失去神歆,必有诸多不便,所以神歆从来不想逃走,神歆想要留下来,尽职,尽责。”她抬起头看着龙太医,“先生们都渐老了——”她的声音微微带了哽咽,然后她不再说下去,低伏下去,轻轻地磕了一个头。 岐阳本来在那里暗念“涵养”的,听见神歆这样说,终于忍不住叹了口气,开口道:“神歆啊,我本来是决定不说话的,但是,你这样说,我就不得不说了。” 神歆以为他要开口骂人,他会以为她说得太委屈,或者他会说她太自私,是不是想要留住她在名医山庄的地位名望。如果他这样以为,她会非常失望的,她以为他是一位可以真正了解她的想法的男人,他虽然喜欢胡闹,但并不糊涂。 但没想到岐阳开口却说:“傻瓜神歆,你如果真的为了这几个老头子留下来,真的是很傻的事情,但是爱情这种东西不可以让人诋毁良知。这几个老头虽然人不怎么好,看着也很讨厌,脑筋里一团浆糊,但是他们终究是你的——亲人,谁也不能阻止,你去爱你的亲人。”他拍拍她的肩头,“站起来啦,你如果想要留下来,把那个什么气注入我的‘天容穴’就是了,何必和他废话?你不觉得很累?他根本不听你说道理。” 神歆有一点呆,怔怔地看着岐阳,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可以了解她了解得这么深?可以维护她的想法维护到这样一个地步,这样轻易地不在乎他自己?而——这就叫做深情吗? 她有一刻“眩惑”。他的眼睛,看起来,显得格外明朗,简单,而快乐——就像这世界上没任何东西可以破坏他的无所谓和洒脱的心情,没有什么事情是大不了的,是可以值得哭的,一切的一切,都很简单。 例如说现在,把内力注入他的“天容穴”,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一点也不在乎,一点也不担心,一点也不是事情。 他会如此坦然,是因为他理解她的想法,他觉得她是对的,所以他支持。 但是他很懒,所以他想出来的办法都是很简单的办法——例如,就把内力注入他的体内好了,她就可以留下来,就不必和龙太医说道理,就不必求人,就不必——下跪! 神歆缓缓地站起来——她几乎是被岐阳的眼神蛊惑了—— “你一点也不害怕吗?”神歆低低地问,“不怕,我一个失手——” “你不会失手,”岐阳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你喜欢我,怎么舍得弄死我?何况——”他把嘴巴伸到神歆耳边说悄悄话,“就算你弄错了,我们还可以找聿修啦,容隐啦,这些武功厉害的人来救我,还有你这么厉害,我怕什么?”他还非常做梦地道,“假如这些功力到最后都变成我的,那有多好?” 神歆多少紧张混乱的心情都被他这样莫名其妙的想法给弄没了,忍不住笑,“变成你的?你还真会想,我转注功力,你和我都有危险,你当是游戏吗?” 岐阳把脖子伸过来,笑嘻嘻的,“牡丹花下死——” 神歆“啪”的一声,轻轻地在他头上打了一下,“胡闹!” 龙太医一直冷冷地听他们对话,“你说你要留下来,全是为了我们老头子着想?” 神歆沉默了一下,叹息,“先生可以不信。” “你只要对这个小子下手,我就准许你留下来。”龙太医冷冷地道。 他明显就是故意刁难神歆,看她是选择岐阳,还是选择名医山庄。 “我不会伤害岐阳,”神歆毫不犹豫,“先生要我交回武功,我可以交回,但是我不会伤害任何人,即使不是岐阳,我也不会伤害,何况——”她很坚定地退了一步,说了一句岐阳可以感动一辈子的话,她说,“我真的很在乎他。”然后她顿了一顿,又补了一句:“我爱他。” 岐阳从来没有想过可以从神歆嘴里听到“我爱他”这三个字,他以为神歆永远是那么淡淡地微笑,坚持着她所坚持的东西,然后其他随意的那种女人,她付出感情不易,表达感情更不易,但是在龙太医这样的逼迫下,她如此坚定地说出了“我爱他”这三个字,没有丝毫怀疑,或者虚伪的成分。 “我爱你哦——”岐阳震惊之后,忍不住双手把她整个人转了过来,轻轻地在她唇上吻了一下,然后很正经地道。 他难得如此审慎,说话的时候难得如此专注,动作难得如此小心。 神歆虽然有点害怕被他在唇上吻了一下,但是听见他这样审慎而小心地说:“我爱你哦——”她不明白为什么他的语气带着这么强烈的感情,好似她做了什么令他非常感动的事情,但是,依然有一种被爱的幸福,一下子洋溢了眼角眉梢。 她笑了,“我也爱你。” 岐阳若无旁人,把龙太医当成空气或者死人,“傻瓜神歆啊,”他本来揽着神歆的肩,“你想要尽孝道和责任是好事,毕竟我想尽都没有活人可以让我去‘孝顺’他一下。但是,假如你已经做到这个分上,他们依然不知好歹,不希望你留下,而以为你要贪图他们的什么财富势力,那么,你有什么必要为了这些人,伤害你,伤害我?你——”他很肯定地道,“要对人好,没有必要弄得自己这么——贱!” 神歆叹息:“我只是想尝试,让我尽责任的机会。”她笑得有一点苦,“我放心不下这里的先生们。” “但是你都已经做得很好了,有必要连人格尊严都放弃?你并没有错,只不过,你爱了一个他们不欢迎的人,如此而已,这种戏码电视里经常发生,只不过你不但没有和男主角私奔远走高飞,反而回来想对他们尽孝,最可恨的是,你又不是祈求原谅,哈,难怪我会爱你。”岐阳神采飞扬,笑眯眯地道。 神歆抬头看着铁青着一张脸的龙太医,“先生,神歆,走了。”她不会伤害岐阳,也不愿意跪着祈求让她留下来尽孝,她依然是自重的。 龙太医眼中闪着奇诡的光,冷然没有反应。 岐阳心里有点发毛,不知道这个变态老头心里在打什么主意,他拉着神歆走出去,全身上下每一根神经都暗自绷到了极点。 神歆早已感受到龙太医身上散发的杀气—— 就在岐阳拉着她要走出门口的时候—— “我若让你们这样走了,岂不是毁了我名医山庄百年的威名?”有人凉凉冷冷地道,语气非常凄厉。 然后岐阳就直觉地,猛然地向旁边一跳——他的弹跳力素来都是极好的,这一跳跳得极远,从门边,直跳到了窗台的木桌之上,发出“砰”的一声,落桌居然声响不是很大,说明他跳得很轻松。 神歆也在那时猝然倒跃,一闪进了房间最深处。 因为龙太医抄起他的拐杖,一杖劈了过来。 他本可以一杖打死岐阳的,岐阳不会武功,他本来算定了岐阳闪避的退路,断定了可以一杖打死他! 但是他没有想到,岐阳居然可以从门口,直接跳到了那边的桌子上! 这不是普通人的跳跃范围! 龙太医身为大夫,早已研究过,一个常人在危险之际的反应之力是多少,但是岐阳不同,他显然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个反应的限度一他还没有看见过,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可以一跳跳这么远! 神歆一退即进,从房间的最深处,一闪闪到了岐阳前面,“先生!” 但是龙太医不理不睬,杖影如山,叠叠自神歆头顶上罩下,呼啸之声不绝于耳。 神歆两手空空,不能硬挡龙太医的拐杖,她的功力也远远不敌龙太医,但是她不能闪,一闪,岐阳就要正面面对龙太医,情急之下,抄起桌上的砚台,权作暗器,对着龙太医掷了过去。如果不是为了岐阳,她不会动手,不是岐阳,她就不会是一个会反抗的女人! 砚台沉重,神歆本来连得一手极好的暗器功夫,这一掷来势极猛,而且砚台有角,一个不小心,那被砸上了也是头破血流的事情,何况神歆情急出手,这一掷包含着她的真力内劲! 龙太医拐杖一拨,“当”的一声轻易击落那砚台,须发俱张,“你敢和我动手!神歆,你果是一心一意照顾着这小子厂 岐阳在后面叹气,“神歆你被这个老头带大真是你的悲哀,你知不知道有一幅画叫做《母鸡的悲哀》,一只母鸡踩了颜料在花布上走过印出来的画,举世无双,叫做《母鸡的悲哀》……”他本来在说神歆的悲哀,突然扯到母鸡的悲哀,然后越说越远,扯到人类是不是应该尊重动物自主权的问题,浑然忘了眼前的危机。 而他眼前的两人略一对视,气几相触,龙太医冷哼一声,拐杖一抖,又是三杖九掌。神歆本来武功就不及龙太医,招架得极是狼狈,顾虑着背后的岐阳,所以更加是左支右拙。 岐阳害怕了起来,“喂喂喂,老头,你不要拿着那根拐杖比来比去了,我告诉你一个你不可以打死我的理由,你听不听啊?你干什么要我死?我如果不死啊,你的名医山庄不是多了一个太医?你不是多了一个可以一直‘第一’的筹码?那多么好是不是?龙老头啊——”他最后一声“啊”是因为龙太医一拐杖劈了过来,他不得不一拍桌面,逃到窗户外面去。 一方面龙太医也不得不佩服他弹跳反应的能力,他已经把神歆逼在门边,料想此杖十拿九稳岐阳一定逃不掉,谁知道他居然往后一跳,从窗口穿了出去,落在屋外。 龙太医一声长啸,准备叫起名医山庄的所有人,拦截岐阳和神歆,绝不容许他们从这儿跑了。 他自己也袖子一拂,抢出门去。 但是门外有人。 一个水云山般孤意的男子,一身道袍,眉目之间是忧悒,颜色之间是忧悒的孤清,如一个寂静无声的夜,还有月下那一朵自开自谢的莲。 岐阳正一脸好奇地看着那个男子,“通——微——”他实在是太稀奇了,这个如莲的男子,平时是最避麻烦,最不爱出门,最不沾染红尘俗事,最喜欢一个人闭门的——巫师——圣香少爷这么叫他,居然,出现在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名医山庄? 通微点了点头,眉宇间一贯的忧悒,“岐阳。” “是啊是啊,我是岐阳我是岐阳,”岐阳非常高兴——靠山来了——笑眯眯地上前勾肩搭背,“你怎么来了?你怎么会来的?你来了就要救我是不是?” 龙太医抢出门来,看见这样一个清白孤意的男子,冷笑,“今日就算是皇上来了,也不能阻止我杀死这个小子!” 通微本就一个人站在月色里,闻言,也冷冷淡淡,如月色一般孤清地道:“杀人之人,终有一日,必会为人所杀。龙先生命盘所指,煞气在眼,恐怕离血光之灾不远了。”他拂了拂衣袖,似乎不愿沾上尘埃,“我来,是因为则宁出事了,需要圣香和你回去救人。”他也不掩饰他来的目的,也不愿刻意虚伪做好人说他是为了救岐阳而来,他本对岐阳毫不关心,他关心的只是则宁而已。 他并非喜欢多事,也不是心在天下,或者心存热血的激情男儿,他不是什么好人,也不是什么坏人。 他就是通微,清冷如月,守着睡莲塘花开花谢的男子,落花,闭门,无声。 岐阳叹气,“你就不可以说好听一点?你说你是专门为了救我才来的,我岂不是会对你感激涕零?” 通微霹出一点笑,“我从不需要谁对我感激涕零,而且,你也不是会对任何人感激涕零的人。” 神歆却是她全心全意,只关心岐阳,全部的精力都在留心龙太医的一举一动上面。 这个时候龙太医挥杖—— 结果自然是和通微打了起来。 然后,还没有看出是龙太医占上风还是通微略胜一筹,场中的情势大变! 龙太医可能是年纪大了,经过了这么久的打斗,体力不如年轻人,与神歆动手的时候,神歆本来武功就是名医山庄所授,她的功力也不如龙太医,加上面对尊长,自然龙太医大占上风。 但是通微却不同,通徽的武功,在朝廷江湖之中,并不一定有着名气,但是,他却断然是一个强者! 所以龙太医的优势,变成了压力——然后他还来不及施展他种种静微奥妙的武功,突然年老病哮喘发作,剧咳起来,“哐啷”一声,拐杖落地。 “先生!”神歆一步赶了上去,扶起龙太医。 岐阳吓了一跳,立刻跳了过去,也开始给龙太医做检查。 “他有一点肺水肿哦,”岐阳听见他胸腔里的水泡响,有点惊心动魄,“神歆,他打得太激烈了,血液里的血清渗进肺里去了,这样下去,很快他就会窒息的。” 神歆手指已经飞快地点了龙太医身上数十处穴道,她当然知道可怕,“岐阳,我运劲逼他吐出来。” “不要,他已经没有什么中气,被你一逼,很容易力竭的。我来想一想,如何才可以制止肺水肿——你把他抱起来,坐起来,让血多流向下身——”岐阳俯身静听龙太医的呼吸,“还好不是很严重,否则我就只好说放血了。” 龙太医数十年的行医经验,略略一缓就会自行处理,“你——你为何要救我——” 岐阳稀奇之极,“我为什么要救你?我是医生,是大夫,见人生病,当然要救,难道做医生还可以对病人说,‘我看你不顺眼,不救你了’这种话?莫名其妙!” 神歆没说什么,听了这话,也只是轻轻一笑,她并指运功,一指点入龙太医的胸前檀中穴。 龙太医只觉得胸前一热,就像有活力与精力冲入了他的身体,“神歆,这是——” “这是先生五年的功力,我还给先生,还望先生保重身体,不要轻易和人动气了。”神歆传出了功力,人有点虚弱,站了起来,微微一晃。 岐阳心头一跳,立刻一把把她抱在怀里,心里有点痛,他没有体会过这样细微到痛的感觉,神歆本不是一个要人怜惜疼爱的女人,她并不需要人家保护。 “放开我,我没事。”神歆低低地道。 “我不放。”岐阳叹气,“你也好累了,走吧,趁着老头暂时没力气打人,我们快点逃走,省得打架。” 神歆脸上微微一红,“这里还有——”还有通微在,他怎么可以这样胡闹? “我抱着你走,你不许下来,不许和我打架,不许和我争论,不许说你没事——”岐阳抱着神歆走,“我还没好好抱过你一次呢,你不要吵厂 “放我下来,你这是胡闹!我——我——丢脸死了——” 嘻嘻,显然,假如神歆真的要挣开,岐阳哪里抱得住她? 龙太医坐在地上喘息,脸上的恨意在,但是,却有了一些淡淡的迷惘。 通微一拂衣袖,不染尘埃,“名医山庄,众多人才,但却不要太过小气,给人看了没有武林宗师大家的风范。”他悠悠地说完,悠悠地离开。 “先生。” 其实众多名医山庄的大夫早已经在旁边看着,只不过没有出手相助。 “龙大先生,可要追击?” 龙先生冷冷地看着这一群事了之后才问是否追击的老头们,突然觉得无比累,老了,大家都老了,都贪生怕死起来,不复当年的豪气了。 “通微是宫里的人,他不单是武功不弱,还修习玄门道学之术,不是我辈中人可以抵挡的。”有人这么解释,苍白无力。 “不必追击了。”龙太医冷笑,“名医山庄丢人还丢得不够?难道要追上去,给人打回来才知道羞耻?”他抬起头,“神歆——毕竟还是——向着名医山庄的,我们老了,留不住她,但是,她毕竟还是没有令我太失望,岐阳——的确是个人物!” “那名医山庄——” “你以为神歆真的丢的下这里?她是这里的人,她在这里长大,这里的事务,这里的人,她是放心不下的。”龙太医淡淡地道,露出一股姜是老的辣的神色,“她一定会回来的,当名医山庄需要她的时候。” “那为何大先生要和她动手?” “我本想完全控制她的,但是,她毕竟大了,成熟了,不再是我可以控制小姑娘,而是可以自行自主的一个女人了。”龙太医淡淡地道,“我本以为,杀了岐阳,她会听话的,但是她居然敢和我动手,说明她不再是我养的狗了。” ——+※+—— 通微追上岐阳,“则宁病重,岐阳你此行是否回开封救人?” 他追上来的神态很忧悒,神韵很美,依然像一朵莲花,无声寂寞地开来谢去,亦或一门庭院,无边落木的寂静。 岐阳答非所问:“你很像一种东西。” 通微微微挑眉,一点孤傲,一点悠远。 “你很像茶杯。”岐阳一本正经地道,“你很像我宿舍里那个古古的,很漂亮的,摸起来冷冷的茶杯。” 他在说什么啊?神歆被他一路横抱在手里已经是满脸红晕,看见有人追了上来,就更加羞赧,挣扎着要下来,“你胡说什么啊。” 但是通微居然眼含笑意,“则宁赞你是个人物,你果然是个人物。” 他眼里忧悒和孤清,就像一杯干净而古芳的茶,氤氲着一种特殊的寂寞,“我的确特别喜欢喝茶。” 岐阳干笑,他只不过随便说说,“是吗?” 通微悠悠一笑,“你此行是上开封吗?” 岐阳看出他眼里的微妙的变化,假如他不上开封——那会如何? 通微吐了吐舌头,“我当然去开封,我怎么不敢去开封?哦,呸呸,错了错了,是我怎么敢不去开封?”岐阳干笑。 神歆也淡淡一笑,“其实你本不必追问的。”她挣扎下地,整了整衣裳。 通微感兴趣地问:“如何?” “他知道则宁有难,是一定会救的。”神歆看着岐阳也一脸很稀奇的样子看着她,不禁有点好笑,微微扬起了眉,扬起了眼神,“因为他是个好人。” 通微若有所思地点头,“有道理。” 岐阳不满地哇哇叫:“什么叫做我是个好人?我本来就是好人!我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风华绝代、倾国倾城的大好人!那还用说……” 神歆轻笑,不置可否。 —行同路上开封。 他依然活跃聒噪,她依然安然祥和。 一个男人,遇上了与之契合的女人;一个女人,遇上了令她心动的男人。 然后居然还懂得珍惜。 居然还可以在一起。 那便很足够很足够,很幸运很幸运了。 她和他之间,没有吃多少苦,没有经历许多的波折。 但是爱得很刻骨。 爱——并非一定基于痛苦绝望而生,相知,信任,专注去爱,也许很简单,却也很隽永。 她感激上苍,让她遇见了快乐。 ——+※+—— 所谓太簇角—— “坤元载物,阳乐发生。播植资始,晶江闲亨。列俎棋布,方坛砥平。神歆湮祀,后德惟明。” 如此,唱去了。 ——#完#—— 尾声 -------------------------------------------------------------------------------- 番外篇 七年之前。 十六岁的圣香被丞相一如既往的关在书房里,他睡眼朦胧的对着窗户打呵欠,一本《伦语》支在眼前挡阳光,好让他睡觉谁得安稳一点。 时正晌午,秋日的太阳也许并不炽热,但是也并不温柔,这个时候,很少人出门,四下一片寂静,正是睡觉的好时节。 “咯——啦——”一声轻响,在这寂静的正午分外清晰。 “老鼠?”圣香陡然惊醒,他抽起那本《伦语》,姿势非常潇洒的一个回身,对着声音的来处打了过去。 ——“啪”的一声! 圣香当场傻眼!他把书拍在一个人——的脸上!那个人是刚刚推开他书房的通向花廊的门进来的! 《伦语》从来人脸上滑下来,“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来人的一张脸被打得鼻青脸肿,黑得不能再黑! 如果不是第一次相遇是这样离谱的情况,可能圣香和岐阳不能这么快认识,也不可能变成好友,但是——已经是这样了!来人丝毫没有感受到这里和他原来的世界有什么不同,只是火冒三丈的瞪着这个他一进来就莫名其妙的打了他一书本的——疯子广你有毛病啊?没看清楚就随便打人!你知不知道,我过两天要高考,你打伤了我,怎么赔我?你帮我去考试?我要告你人身伤害……“ 圣香莫名其妙,呆了一呆,“本少爷以为你是老鼠,已经手下留情了你知不知道?”他一跃而上坐在他读书的桌子上,“你是谁?从哪里来的?在这鬼鬼祟祟干什么?今天是本少爷在睡觉没听清楚,如果我听出来是个人,刚才那一书本包管打得你脑袋开花,死得无比难看厂 两个人各自说了一大堆,然后才正眼向对方看了一眼,各自吓了一跳。 圣香发现这是个奇怪的人,一头短短的头发,穿着一套奇怪的衣服,穿着奇怪的鞋子,胸口还挂个牌子“x高中高三甲班岐阳”。看了一眼,圣香太少爷凭借着他举世无双聪明的脑袋瓜子判断,“喂,你是谁?你叫岐阳?” 岐阳也莫名其妙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古装的“少爷”?长是长得很可爱啦,不过又不是女孩子,漂亮可爱也没有用,一身长长宽宽的“儒袍”,还拿着根折扇晃啊晃的,傻不像傻,颠不像颠,假倒也不像假的。“你是谁?你是唱戏的?童星?” 圣香得意扬扬,“啪”的一声打开折扇,“我是圣香。” “声响?”岐阳东张西望,“这里是什么地方?” 圣香用折扇敲了一下岐阳,“你自己钻进我书房来,还问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大宋朝赵丞相的府第,我是赵丞相的儿子,圣香,知道了吧?大傻瓜!” “大傻瓜?”岐阳的表情象是突然间吃错了药,“大宋朝?赵丞相?你在说什么啊?” “我说的当然是人话,不是人的家伙自然听不懂。”圣香伶牙俐齿,拐着弯儿骂人。 岐阳陡然跳了起来,“胡说八道!现在明明是公元2036年,大宋朝?你念历史念傻了吧?赵丞相?我还钱丞相孙丞相李丞相呢!这里不是m大校园吗?我还没高考呢,只不过过来看看,出口在哪里?快点带我去!我要回家!” 圣香才更莫名其妙,跳起来折扇又给了岐阳的脑袋一下,“你才是疯子胡说八道,幸好你遇到本少爷,钱丞相孙丞相李丞相这种话给别人听见了,打死你都不稀奇!” “打死我?打人犯法的!拜托,声响少爷,你如果是m大戏剧社的,我已经承认你的演技炉火纯青出神入化,拜托不要开玩笑了好不好?”岐阳摸着头苦笑。 “演技?”圣香听不懂,“你一定是有毛病的厂他不和岐阳多说,提高声音,”卢嫂——卢——“他才叫出一声,门”吱呀“一声就开了,一个莫约五十多岁的老太婆驻着根拐杖走了进来,”少爷?老爷说,你的书没念完不可以出来——“ 圣香却呆了一呆,“你是卢嫂?”他前几天看见的卢嫂可没这么老。 卢嫂露出笑容,颤巍巍的道,“人老了,不中用了,前天晚上受了风寒……咳咳……跟看就要不中用了……我还真舍不得少爷……咳咳……” “你怎么这么说话?你等着,我给你找大夫去厂圣香从桌子上蹦下来,准备往外冲。 “咳咳,不行!这位——这位公子,快帮我拉住少爷——咳咳——他有病不可以出去吹风——咳咳——”卢嫂病得老眼昏花,也没看清楚岐阳是什么样子,也忘了问他是从哪里来的,急急要岐阳帮忙。 岐阳呆呆地看着这位似乎快要病死的“卢嫂”,如果是演戏,那未免也演得太像了吧?如果不是演戏——还没想清楚,他已经变成了别人嘴里的“这位公子”,还不由自主的把圣香拉住了,“你等一下,她那么着急,你跑出去,她一个人在这里不急死?” 圣香火大,“爹也太过分了,卢嫂病了,居然连个大夫都不请,我要找他算账去!” “咳咳,老爷事情忙,这点小事,不要让老爷费心——” 圣香哼了一声,“但是病也不能不治厂 “不治,卢嫂患的是风寒,请大夫要——好多银子——” “要银子还不容易?”圣香不以为然。 卢嫂露出微笑,“傻孩子,老爷清廉,你以为丞相府就可以随便花银子?” “不要我爹的钱也可以有银子的——”圣香皱眉,他的办法多得很,哪里就一定要丞相府自己的银子?但是他的话被岐阳打断,“风寒是不是就是感冒?” “风寒就是风寒!什么感冒厂圣香瞪眼。 岐阳干笑,“那么——重感冒?” “重感冒是什么东西?”圣香反问,顺便白了他一眼,“就是伤寒吗?” 岐阳翻白眼,“就是头痛发烧,身体虚弱,头昏目眩,鼻塞流鼻涕,咳嗽……”等他把所有感冒的症状念一遍,卢嫂露出笑容,“正是正是,这位公子,你小小年纪就已经会给人看病,而且不用把脉,真是神医!” 啊?神医?岐阳咳了一声,平生做过无数大梦,希望成为科学家、企业家、教育家,甚至球星影星——就是没发过愿要做神医!不过既然已经给人叫了一次,那就马马虎虎做一次神医好了。“这个是西瓜霜润喉片,你吃下去就不咳嗽。”他的口袋里装着一些常用药,因为m大最近流感,所以他带着,也有感冒药,“还有这个,白色的药片,圣香你拿水来。”他指挥“赵丞相的儿子”就好像指挥一只蚂蚁,“给卢嫂送药。” “哦,”圣香将信将疑,到了一杯水给卢嫂。 “吃不死人的,要不要我吃给你看?”岐阳顺便自己也吃了一片,防止卢嫂传染嘛!“现在吃一片,过一会儿再吃一片,大概七天就好了,不会死人的。” 圣香坐在一边,支着下巴看着他,“你真有几分本事。” 岐阳耸耸肩,心中已经开始相信这是犯了哪一种错误——他也曾经听说过,m大有一个可以穿越时空的门,他大概是不小心摸到大宋朝去了。“我要回去了,明天我再给她送药来。” 于是,由于偶然的“风寒是不是就是感冒?”的事件开始,岐阳开始在大宋朝作“神医”,一开始是因为很好玩,他乐此不疲,但是有一天—— “岐阳公子,既然你医术如此高超,圣香的病不知道岐阳公子能不能治?”某年某月的某一天,赵普赵丞相这样问他。 岐阳当场傻眼!他这冒牌神医只会拿些感冒药之类的过来给人吃而已,圣香有什么毛病他根本就不知道也看不出来!但是丞相这样充满希望的看着他,让他根本就不能说他不会!呆了很久,才说,“啊,经过我和令公子的相处,令公子的病并非没有希望。” 果然这话说完丞相的眼睛立刻充满光辉,大喜,“那么小儿就交给岐阳公子了!多谢岐阳公子对小儿再造之恩……” 岐阳只能干笑,苦笑,假笑,拼命笑——直到他的脸笑到僵硬不会动为止。 过了几天,“圣香啊,你到底有什么毛病?我看你好好的嘛,又能吃又能睡,蹦蹦跳跳,武功了得,身强体壮,百病不生……”岐阳在圣香房间里念叨。 “这里的毛病。”圣香依旧笑嘻嘻的坐在桌子上,指指胸口,“心病。” “心病?”岐阳怀疑,“你爱上了哪家名门闺秀?你不敢提亲我帮你提亲去,有什么了不起的?” “心脏的毛病。”圣香正色道,“大夫说我活不到二十六岁。” “胡说八道!”岐阳诧异,“你不是好好的嘛,怎么活不到二十六岁?哪个说的?我帮你揍他去!” 圣香悠闲的扇扇子,“我自己说的。” “你有毛病厂岐阳不理他。 “那是书里说的,真的假的我还没死,不知道!”圣香依然悠闲。 岐阳睁开一只眼睛,眨了眨,“你真的有心脏病?” 圣香叹气,“我干什么要诅咒自己骗你?” “心脏病?”岐阳自言自语,“那不就是会死人的?” 圣香耸耸肩。 结果,岐阳为了继续作“神医”,看能不能治疗圣香的病,考进m大之后他转系到了医学院,最后成了地地道道的“神医”。 不过最损的就是,等到他变成“神医”有足够的经验和资历可以给圣香治病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圣香的心脏病只是非常轻微的那一种,也就是心动过缓,由于圣香武功不弱,这一点毛病根本就不算什么,浪费了岐阳三年多苦苦学医的心血! 当然圣香说只能活到二十六岁也没有骗他——在大宋朝那种医术落后的时代当然是很严重,但是在岐阳的照顾下,圣香活蹦乱跳的像一只鸭子,哪里有半点病人的模样? 这就是圣香和岐阳当年的相遇。 差不多就是大宝遇二宝,一个原本就嬉皮笑脸胡作非为,再外加一个得混且混随随便便,两个人不成知己才怪!更不必说七年下来,一个差不多可以是另一个肚子里的蛔虫。七年之中,稀奇古怪莫名其妙的事件层出不穷,但是也不得不佩服这两个人本事大,无论闯了多大的祸,都有本事圆回来,这可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贼吧txt下载 贼吧txt下载 楔子 -------------------------------------------------------------------------------- “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此“迎神曲”出,见罹难于人间,赐诚福于朝宇。于是,有四权五圣以应天魂之惊,天地之灵。 *** 后周显德七年正月,殿前都点检赵匡胤陈桥驿兵变,大宋初立,改年号建隆,都开封。 数年之后,宗室赵炅即位,后称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太宗出兵燕云,下易州,涿州,直至高粱河。 “塞外悲风切,交河冰已结。瀚海百重波,阴山千里雪。回戍危峰火,层峦引高节。悠悠郑筛旌,饮马出长城。” 这是唐太宗皇帝李世民的《饮马长城窟行》,勉强可以用来形容此时宋氏的风云豪情。 大宋兴国—— 此时朝中有四权五圣赫然生光,隐隐然有相抗相成的趋势,他们有些是权贵,有些不是权贵,但这九人对皇朝宗室,对大宋的影响,人莫能知。 四权—— 即秦王爷第三子兼殿前都指挥使则宁,燕王爷嫡长子兼侍卫骑军指挥使上玄,宫中掌歌舞乐音的乐官六音,还有祀风师通微。 五圣—— 即御史台御史中丞聿修,当朝丞相赵晋的公子圣香,太医院的太医岐阳,枢密院枢密使容隐及祭神坛的千古幽魂降灵。 第一章百桃堂内第一人 -------------------------------------------------------------------------------- 大宋太平兴国七年开封 开封为大宋都城,大宋立国数十年来江南海运发达,金钱绫罗渐丰,开封城内繁华之相日显,诸多新巧玩意、玉器胭脂、各色小吃遍布开封城内街道,酒馆青楼也自日益兴盛但若谈及开封城内烟柳花草,无人不知百桃堂。 百桃堂歌艺舞曲为开封一绝,堂内女子才色兼备,是放浪不拘的读书人和略识风雅的江湖浪客常去的地方。百桃堂虽不拒绝客人留宿,但却多是以客人与姑娘们把酒谈心为主,堂内女子以温柔抚慰失意人的落莫。用完酒菜客人便离去。多年以来客人与姑娘之间是相爱的居多,以金钱相计的甚少。 这无疑也是百桃堂于开封青楼之中独树一帜的原因,它不淫秽,也不虚伪。 谈及百桃堂,便不得不谈目前主持百桃堂的女子,也是十年前开办百桃堂的女子,百桃堂内第一人施试眉。 她如今也已二十五六岁了,十年前还有人称她为“试眉姑娘”,十年后的如今,只有人称她“眉娘”了。 以十五六岁之龄开办青楼,独自执掌至今居然使青楼成一方净土的女子,那会是什么样的女子?极泼辣的?极强干的?极精悍的?或者是极会攀附男人、柔媚人骨的?“ 可曾听闻什么叫做“把酒登楼独吹月,孤风冷语,倦眼清眸?施氏眉娘,百桃堂内第一人,试眉女子,是那种历遍了金粉胭脂的繁华,把一世的清倦都化人骨中的女子。她带着经历了年月却越来越挥不去的倦色,有着那种于最红尘繁华处出世的孤清,于最靡丽喧嚣处独行的寂寞,那是一种任人看的孤傲,那是寂宽如雪的妩媚。 也正因为施试眉是如此女子,所以即使她从“试眉姑娘”变成了“眉娘”,她还是百桃堂内第一人,是落魄书生、江湖浪客、失意游子、甚至文人雅士渴盼一见一谈的女子,也是青楼女子心中向往的境界,是百桃堂的魂魄,是开封一道凄艳缱倦的丽色,一道不可或缺的丽色。 施试眉。 缱倦如眉的女子有丝丝在骨的孤傲,独自把酒对月而酌的女子。 她是施试眉,人生至她此境,应已算不俗,但她经常说一句话,她说:“施试眉别无所有,惟一身傲骨,害我一世。”她说的时候眼有倦意,但眉梢上流露的自负,却显出了这名女子的孤傲。她或许也不想要如此不俗而寂寥的一世,但是她对这寂寞如雪的一生却绝然不悔,因为她终是傲骨胜于天的女人这就是百桃堂内第一人。 一个把孤傲化为倦色的女人。 *** 百桃堂。 这里是开封第一青楼,名气之大甚至超过了开封香舟舫和东风楼的美食。路过开封的书生浪子,可以不去瞧瞧皇城皇宫,不去探探大理寺,但绝对不会错过百桃堂。因为在那里可以见到最想见的女子,温柔俏丽的、婉转可爱的、泼辣天真的、或者是沉默内敛的,你可以向她们倾吐羁旅的苦涩、人世的不幸,她们也会告诉你她们自己的、或者是别人的不幸、别人的奋起、别人的快乐。百桃堂能抚慰人心的创伤,给予人生存的力量,所以它受人尊敬,不单以美色立世。 一个人缓步走人了百桃堂。素袍宽带,一身旧衣,看起来像个极认真谨慎的读书人。他容貌文秀,微略带了点腼腆,可能不太习惯走人风月场所。他走进百桃堂站着不动负手环视。只是抬头望着屋顶的千叶灯,想什么似的沉吟不语。 此人必是第一次走人青楼。施试眉于三楼望见,倦倦地以木梳插于发髻上,她本无心观看这些第一次走入青楼的读书人,但是一瞬间,她望见了那人身上的一个东西,让她停了下来而没有从三楼的回廊上离开。 那是那人右腕上套着的一个金环。那诚然是个女子的首饰,金丝缠绕松松垮垮又以更为精细的金丝结就的碎花为总,不让圈圈金丝环零落。这不是件普通的首饰,施试眉于五年之前见过这个金环叫“痴情环。试眉虽然不会武功,但是她和江湖中人过往甚密,因此也更加清楚地知道,它不只是件首饰,它还是个害死人不赔命的恶毒暗器。 传说它是一个手艺精巧的女子为负心汉所设的杀人之物,整个金环为七十二根金丝所缠,机关发动,七十二根金丝破肌透骨,尤其那结花的极细金丝能循血脉攻心,花心一点银白蘸有剧毒,知道机关发动时是什么模样的人都已不在人世。而这痴情环一旦扣上,不到死是拆不下来的,真可谓附骨之蛆,不死不休。 是哪位烈性女子为这名男于扣上了神仙难逃的痴情环?施试眉自认十年来好奇之心已经淡漠,但也不得不承认她此刻稍微有些好奇了起来。遥遥望了一眼楼下的旧衣男子,以她阅人的眼力,此人应不是轻薄之徒。此人眼神清正,倒可能是不解风情的铁石木偶。 “眉娘。”有位红衣女子登上三楼,低声道:“朝廷御史中丞大人微服私访,还请眉娘于小楼相见。” 施试眉微微一怔,“中丞大人?”缓步自回廊边走过,她倦倦地道:“朝廷中人倒少见如此清标的人才,只是青楼一旦缠上了官府,便如这绫罗绸缎遇上了染坊浆水,越缠越见不得人了。” 红衣女子不答,谨慎地跟在施试眉身后,见她一步一扶袖地往里走,一身厌厌红尘的倦意,偏生又是风鬓雾鬓的迤逦。她跟随施试眉也有九年了,自小就跟著她,看着她从“试眉姑娘”变成“眉娘”,看着她一分分地从妩媚化为了倦色,这个女子经历了多少磨难才成为了今天这个样子,只有她红荑最清楚。试眉爱过了很多次,却没有一个男子终能及上她的高处,纵是眉娘她引得多少男子翘首以盼,却投有人能够真正接触她的寂寞,她的孤独。 眉娘她太超拔了,她看破了很多东西,所以注定会失去更多的东西,她比大多数人都超脱,所以能让她眷恋的人也就那么近乎役有得少。像眉娘这样的人,不但没有情人、丈夫,甚至连朋友都没有。很少有人能理解她的心境,当她一个人酌酒的时候,她的心里究竟想些什么?没有人了解,也就没有知己,没有朋友,没有情人,什么都没有。 如果有人能理解眉娘,那该有多好?红荑默默地跟着施试眉往小楼走去。百桃堂本就是众目睽睽之所,麻烦日日不断,今日又扯上了当朝御史中丞大人,眉娘眼中的倦意又要添上三分了,她一直刻意避免和官府往来,避到今日终是避不过去了。 施试眉走人小楼悦客堂,里头负手站着的正是刚才进门的那位男子,背影颀长而微显瘦弱,书卷气甚浓。试眉倚门浅笑:“中丞大人,我百桃堂气度如何?大人贵为从三品重臣,人我百桃堂,施试眉甚感荣幸。” “堂堂正气。”负手背她而立的男子答道,声音清越,没有她想象的低沉,却显得颇为年轻,比他的气质要稍微“脆”了一些。 施试眉挥手要红荑敬茶,慢慢走到悦客堂正中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大人微服到此,可是我百桃堂有什么违法犯忌、窝藏逃犯、欠缴官税或是杀人放火的事儿?”她盈盈浅笑,“若是有,大人不妨直说。” 旧衣男子缓缓回身,施试眉低眉的瞬间已经看清,这男子容貌文秀如女子,看似文弱纤瘦,但全身透着一股正烈之气。她很少见正气的人物,自诩正气的人往往鄙夷青楼。而真正正气的人往往死得很早,有这等正气的人……她并不特别欣赏,但是她有敬意。如果有酒,她会自斟一杯以庆幸自己见到了圣人。 “百桃堂并未犯法。”那旧衣男子抱拳以礼,居然自己泰然在椅子上坐下。这让她有点吃惊,她并未邀坐,她也从来不喜欢和人对坐。只听他道:“聿修听闻百桃堂内试眉姑娘芳名远播,今日私服而来井非为了公事,只是想见姑娘一面而已。” 施试眉惊讶,她倦倦地支颔,定定地看着这个自称“聿修”的朝官他整襟正坐。毫不回避地让她这么看着,只是目光并不与她交汇。 过了一阵子,施试眉悠悠地叹了口气,“若是十年之前,有如此男子说要见我,我会高兴的。”言下似有遗撼,她又道:“即便不是出于真心想见。” 聿修微微一笑,还未说话,试眉回眸看了他一眼道:“既然不是为了公事,施试眉也就懒称‘大人’二字。在聿公子眼中只怕是红颜如白骨、倾城如粪土,施试眉纵然貌若天仙,公子也是当做无盐。”她淡淡一笑,“何况如今人老珠黄,早已不施脂粉,公子犹言闻名而来,不是让施试眉徒生伤感?” 聿修这才看了她一眼,他方才一直没有正眼看她,“不错,姑娘所言甚是。聿修所言不实,有此向姑娘道歉了。” 施试眉以衣袖轻拂落于衣裳上的檀香飞灰,似作不闻,也似她听见了只是倦于回答。由此人三两句话她就清楚,这是个性情谨慎、极度认真的男人。她不欣赏这种人,有些怕了这些人的认真。有些事太认真的话,特别容易受伤害。她也认真过,不过如今早已忘了对一件事或一个人认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聿修因私事造访,以官职相邀,实是形势所迫、逼于无奈。”聿修继续道,“在下有一友人,重伤垂危,他倾慕姑娘芳名多年,临死之前想见姑娘一面以圆多年夙愿。不知姑娘是否允可?” 施试眉悠悠一叹,看了他一眼,“我若说不答应,聿修公子可会绑了我去?”她开着玩笑,听闻到别人的生死痴情,她依然玩笑,而且玩笑得有点恶意。 聿修淡淡地道:“姑娘若是不愿意,聿修不会强求。但是……”他的态度一直都很认真,明知施试眉在玩笑,他仍答得认真,“恐怕会有他人下手,当真绑了姑娘前去。” 施试眉盈盈浅笑,“如此说,我还是跟随聿修公子前去,比较安全了?”她缓缓负袖站起,在堂内转了一圈,抬头看窗外空中的乌云,好似快要下雨了。 “那个人……”她轻声说,“是十年前……见过我的吧?” 她的语调悠悠,聿修谨慎的眼神微微浮动了一下,“我不知道。” 施试眉仿佛没有听见他的回答,微微叹了一声“仍然叫我姑娘的,也只有十年前的故人了。” 聿修闭上了眼睛,仍然不答。 突然他听到她笑了,“你好像很不喜欢听叹气。” 聿修微微整起了眉头,他淡淡地答:“每个人都有些不喜欢的事情。” 施试眉回身看了一眼聿修手腕上的痴情环,没再说什么,只是自发髻上拔下木梳梳了几下散发,“锦绣鸳鸯衾,富贵芙蓉鸟。只道是暖被井榻睡鸳鸯,碧莲塘里长并蒂,怎知它玉簪横里打芙蓉,相思林里一场空。你怨我清泪长流不知功名利禄那个消磨多少风骨,我哭你薄情到底终是金玉满堂那个胜我十分音容。又或是、我一生情赴你生死火,泪泪为君伤奈何。终古是痴情女子负心汉,纵金环能锁千钟血,亦不见绿柳楼头总空空?”她漫声这么随意地唱着。红荑端了茶上来,听到后有些错愕,眉娘……已经好多年没有唱过曲了。 红荑把茶端到门口,正好听见那位中丞大人淡淡地赞了一句:“试眉姑娘好才华,自度之曲、出口成章。” “大人请用茶。”红荑把茶水端了过去,心下对这位无甚表情的男子有了些许好感——他似乎听得懂眉娘的曲,至少他知道眉娘的才华,不像那些附庸风雅的士大夫们,只看得到眉娘的倦意。 施试眉只是那么倦倦地笑着,“聿修公子也好才华,施试眉似是输了公子一等。” 红荑愕然不解,这两个人在悦客堂里斗法不成?她知道眉娘自负成性,一世傲骨,能让眉娘说出“输了”二字。可真是千难万难。 聿修淡淡地回答:“不,姑娘所言确是,只是……”他微微一顿,“只是聿修……” “叫我眉娘吧。”施试眉打断了他的话,仍是那样倦倦地笑,“我随你去见人。” 聿修看了她一眼。眼神甚是奇异,“如此……谢过姑娘了。” 红荑自是浑然不解,不知这两个人在打什么哑谜。原来,刚才施试眉于不经意之间突然唱出“终古是痴情女子负心汉,纵金环能锁千钟血,亦不见绿柳楼头总空空?”那是她串唱了痴情环的寓意聿修居然一点神色不变,这让她有些开始欣赏起这个人来了。人有痛苦之事自是难免,但只能于不使挂怀之时全然不挂怀,那就需要极清醒的神志和极强韧的毅力。 施试眉自认做不到,她只是个很普通的女人,普通得甚至觉得沉浸在伤感里很有情调。她也不讨厌伤感的感觉。偶尔也会就着那感觉下酒,自悲自乐。她看得破痴情,却做不到无情,因为她更是个很缠绵的女人。而这个男子,他显然毫无情调,他不能欣赏和享受伤感,因为他太认真。他不可能豁达,但是他用无上的毅力和忍耐,用他的清醒和理智非常“笨拙”地处理他过往的伤痕。 真是个……天真的男人。施试眉释然浅笑,她不怕随着他走,这个人对于他所做的任何事都会负担责任,只要他说了要她跟着他走,他就会认真谨慎地保护她周全——除非他死!她看得很清楚,聿修——就是这样的人。 *** 百桃堂外,施试眉随聿修上了马车。 “城郊流杯亭”他简单地说。 车夫的目光仍留在施试眉身上没有转回来。百桃堂的眉娘呀,见了她才知什么是见则倾城的女人,即使是不懂什么叫“缱倦”的贩夫走卒也是一样。 惟一丝毫不为她所动的,就只有身边这个男子。 他可能觉得她很有才华,但是并不觉得她美。施试眉知道,有种人特别死心眼,也许一世只认定一个东西是好的,当那个东西碎了以后,世上再没有东西比它更好了。她懂得这种感情,她也曾经那样想过。 “聿修公子,你我既已同车,就不必如此拘谨。”她绾了绾头发,“我是青楼女子,不惯和人一板一眼地说话,公子的朋友可是兰陵人士?” “不是。”聿修只回答两个字,看着不断后退的路面街道。 “燕州人士?” “不是。” “幽云人士?” “不是。” 施试眉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那果然……是他。”她没再问,缓缓地呵出一口气,像吐尽了十年的繁华荣辱,最后淡成了柳丝不及的飞灰轻尘。 他又是微微一震。 她微微一笑,他果然对叹息很敏感,“聿修公子,做人有时不必做得如此紧张。”她理着自个衣袖上的镶边,“太紧张的话,什么都放不下、忘不了,会很痛苦的。” 聿修不答。他不是喜欢说话的人,而且他自认没有施试眉的好口才。 “这环儿很漂亮。”施试眉意有所指地淡淡赞美道,“把它扣在你手上的人想必很美。” 聿修还是不答。他的私事,从不对任何人开口。 她并不生气,自说自话:“我在五年之前见过这环儿的主人,是个很温柔的女子。我曾说过这环儿往往带着不幸,她性子太顺和,戴着这凄厉的东西是要犯冲的。”微略掠了掠散落的发丝,她用施试眉特有的萦烟似的味儿问:“她死了吗?” 聿修白皙的脸上缓缓泛起一层红晕,她看得懂,那意思是说,她再自言自语下去,他就不再容忍,就要让她闭嘴了。但是她还是说了下去:“如果不是死了的话,这环儿是不可能从她腕上褪下来的……” 她还没说完,一只手已按在了她的肩上,聿修侧过头不看她,一个字一个字冷冷地说:“试眉姑娘,请自重。” 施试眉只当没听见,接下去絮絮地说:“她还那么年轻,比我小了几岁,是个全然不懂得人世苦楚的傻姑娘,有一身好武功、一腔温柔、一身白衣,就以为……” “不要说了!”聿修按在她肩头的手缓缓施加了一分力量,“试眉姑娘,我已经听够了。” “就以为一定可以……为人所爱。”施试眉眉头也不皱一下,聿修在她肩头这一压,可能连一头马都要嘶鸣,她却全然当做什么都没有。顿了一顿,她甚至盈盈浅笑,“聿修公子你说是不是?” 她不痛吗?聿修冷冷地看着手下笑意如烟的女子,“你说得太多了。” 施试眉扬了杨眉,她很少这么扬眉,这一扬却有几分锐气,让她整个人一亮,“这些事即使我不说,公子也不会忘记的,不是么?” 她这一亮眼的锐气和着她的倦意扑面而来,聿修居然觉得无言以对,只有闭嘴默然。 “施试眉向来不懂得看人脸色。”她倦倦地说,“聿修公子。”她反手握住他按在她肩上的手,“生而为人,必历经七伤六苦,七情六欲。最可怕和最令人讨厌的,是自己不能放过自己,自己不能面对惨淡的过往。你会觉得痛苦,觉得我惹人讨厌,是因为你不能面对那个‘令她死去的自己’。”她一手挽起散落的长发,淡淡地吐出一口气,“放下吧,她已经死了,你再折磨你自己,她也不会知道的。” 聿修按在她肩上的手缓缓松开,她先行放手,自袖中取出镜子径自梳头,就似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你不痛吗?”他就似没有听见她刚才说的一大段话,冷冷地问。 她的发髻重理了一半,闻言漫不经心地回答:“施试眉曾经历尽大内三十六酷刑,也从未喊过一声痛。” 大内三十六酷刑?聿修皱眉,“为什么?” “为什么?”她诧异,“什么为什么?”问完了之后恍然,她浅笑,“因为我把大理寺管牢房的衙役从百桃堂里撵了出去。” “他做了什么?” “他调戏我堂子里的姑娘,我百桃堂只待客人,不伺候禽兽。”施试眉绾好了左半边的发髻,对着镜子照了照,“结果隔天就找了我去大理寺大牢,关了个三天三夜。” 居然有这等事情!他沉下了脸,冷冷地问:“是哪个衙役?什么名字?” “忘了。”施试眉盈盈地笑了,“你心疼了?” “大宋之下,并非没有王法。”聿修避开她的目光,“我掌管律法,岂容宵小之辈欺凌无罪之人?” “你太认真了。”施试眉叹息,“若人人像你一般事事当真,件件区分责任正义、衡量有否道理,这世上自尽的人可就多了。你就不能宽容一点,别对别人、对自己都那么严苛,会快乐很多的。”她绾好了发髻,收起小铜镜,“别试图逼着自己做圣人,你会逼死自己,要不然就会逼死别人。” 她是意有所指,聿修不知是否听进人去了,又冷冷地问:“你是不懂得叫痛的吗?” 施试眉坐定了看着他,“叫痛的话,会有人来救我吗?” 聿修沉默。 “何况我有个更重要的理由。”她笑,“我特别死要面子。” 聿修又沉默了一阵,然后说:“我特别讨厌喜欢教训人的女人。” “是吗?”施试眉又叹了口气,“那可真不好。” 谈谈说说之间,马车已然出了城,来到了城郊流杯亭。 第二章江南旧客 -------------------------------------------------------------------------------- 流杯亭内,有人正在吹箫。 箫声微弱,若断若续,显然吹箫人中气不足,但他还是坚持吹下去。 吹的是一首《醉落魄》。 亭内还有几个人陪着他,却无人敢打搅他吹箫。 施试眉缓缓走下马车,这个人的箫声她记得。 十年之前,这个人的箫曾经让她在风雨之中苦等一月有余,他曾经带着她游遍江南名山大川,他吹箫她唱曲,那五个月欢乐的时光……纵然是神仙也没有她快乐吧?只是五个月之后他告诉她他的孩子出世了,他必须回去陪伴家中的妻儿。在她千万分愕然的目光中他对她说对不起,此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她连表示愤怒的机会都没有,这个人就已经从她面前消失了。 是他…… 聿修看着她的一举一动,这个要他“凡事别那么当真”的女人,她似乎有点困惑惘然,随即却又浅浅一笑,扶云水袖一般往亭子里走去了。她没有一点迟疑,一点都没有,这让他微微震动了一下。 亭中站着两位中年人,一位夫人,和一个大约九岁的孩童。 这亭子里倚躺着的是江南第一箫客,韩筠。身为江南几位极得人心的武林大儒之一,有谁会猜到他重伤弥留之际最后一个要求,竟是想一见开封第一名妓?他近十年来洁身自好,人品多为人称赞,若是被人知晓他这最后的心愿,恐怕他的一世清名将毁于一旦。韩家家人在确定韩筠已然无救之后,急赶开封,拜托聿修代为邀请。只因韩家人都知道聿修与韩筠有过一面之缘,而他又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再合适不过了。 这就是“百桃堂内第一人”?韩家夫人自从施试眉从马车上下来,就一直盯着她,直至她缓步走进亭子。那衣裳、云鬓、浅笑、容貌……她也不得不承认这女子有股异于常人的美,不是她所想象的烟花女子。 “试眉……”依靠在亭柱上的韩筠缓缓放下长箫,怔怔地看着这十年不见的俏佳人,“你……还是老样子。” 施试眉伸过手去握住他的箫管,“韩大哥。”她一点没有哀伤凄然的神色,“好久不见了。” “试眉……对不起……”韩筠挣着一口气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对不起……十年了,我一直想说……” “你是对不起我。”施试眉笑了笑,“我恨过你,”她把箫管从韩筠手里拔了出来,“你骗了我,我恨过你,我们就扯平了好不好?你要对得起的从来就不是我,而是你的夫人你的孩子,所以就算你觉得对不起我,你也是没有错的。”她把那箫管反手“啪”的一声搭到了韩夫人手里,“韩大哥,对不起试眉的人不少,试眉辜负的人也很多。人生一世谁能真不伤人、害人、骗人?但为何我们犹能自知自负地活着却不觉得自己该死?”她倦倦一笑,“因为至少我们对得起对应该对得起的人,不是吗?” 她这样说,韩筠为之精神一震,韩家几个人都有些动容,本来对这女子满怀敌意,此刻却无端消除了一半。 “试眉……”韩筠陡然挣扎起来抓住她的手,“韩筠此生只欠你一个,十年来百桃堂内第一人芳名满江湖,试眉你不知我有多惭愧多怨恨自己……”他咳出了一口血,“咳咳,如果有来生……韩筠为你……”他没说下去,一口气哽在咽喉里说不出来,眼见就要就此而去。 施试眉至此也不禁花容失色,“韩大哥!” 韩夫人变色哀呼一声:“筠郎!” “爹爹!”韩筠的孩子也扑了过来。 但一只手比他们快了数倍,聿修一手点正韩筠颈后“大椎穴”,那是人身死穴之一。 韩夫人尖叫一声:“你干什么?你还我筠郎命来!”就要扑上去和聿修拼命。 施试眉眼见不对一把从背后抱住了她,“韩夫人使不得!” 韩夫人武功却不弱,一把把施试眉甩开了去,但这稍微一顿,她自己也已经清醒,聿修是在救人,而不是在杀死韩筠。 施试眉被她一手摔了出去撞在流杯亭的亭柱上,她整了整衣裳,姿态美好地站了起来,绾了绾头发,就当没发生过这件事。 聿修为韩筠注入真气,却没有闭眼。他的武功修为号称朝内第一,在江湖上只怕也是数一数二,只是他并非江湖人物所以少有人知,以他来为韩筠注人真气自然游刃有余。过了一阵子,他的指尖离开韩筠的后颈,默不作声,负手而立。 “咳咳……”韩筠一阵急咳,突然吐出了一口沾满粘液的紫血,呼吸大为畅通,已然无救的内伤似乎痊愈了一半。他喘息着惊愕之极地看着聿修,他和聿修曾有一面之缘,那是两年前聿修江湖追凶时的偶然相遇,他全然不知这位冷面严肃的朝官有这样惊人的内功修为。他这内伤据说只有归隐江湖多年的几位前辈高人才能治愈,聿修这一指虽然不能治愈他的伤,但却保住了他的命。 “筠郎!”韩夫人扑过来放声大哭,孩子也扑过来放声大哭,两位中年人过来为韩筠把脉,场面顿时一片混乱。 施试眉拂了拂衣袖,悠悠叹了口气,居然转身,施施然出亭而去。 *** “试眉姑娘。”聿修跟在她身边,和她一起缓步往外走。 “什么事?”施试眉挽发嫣然。 “你不留下?”聿修唇边一点笑意。 “我留下?”施试眉倦然扫了他一眼,“我留下做什么?” “你爱过他的,不是么?”聿修淡淡地道。 “爱过,不过我是个忘性很大的人。”施试眉举袖遮住天光看了一下天色,“我不能永远抓住一些东西不放,我会忘记的。” “能忘的话,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聿修居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 施试眉又扫了他一眼,问:“不讨厌我了?” “讨厌过,不过忘记了。”聿修淡淡地答。 她忍不住笑了,把袖中的木梳插上发髻,“孺子可教。”转眼间她又想起了一些什么,“对了,你一早知道韩大哥的伤不是无救,对不对?” “不错。”聿修回答。 “那为何不先救他?平白让人担心了一阵。”她和他已经远离了流杯亭,听不见里头喜极而泣的声音。“他若有救的话,你会来吗?”聿修淡淡地答。 施试眉倒是怔了一下,失笑嫣然,“我本以为你是不会用心机的男人,原来你也是个深藏不露的角色。”她浅笑,“认真的男人不等于笨,我可要好好记住了。” 聿修不答,只唇边挂着丝微笑。 “你和韩大哥是什么交情?怎会为了他这样尽心尽力?”她和他往官道去找马车回城内,边走边问道。 “一面之缘。”聿修回答。 “你一定要人问一句才会答一句吗?”她轻笑,“像你这样的男人,若是有姑娘喜欢上你,当真是前世的冤孽了。” 聿修突然停了下来,施试眉有些意外,“怎么了?” “喜欢上我,真的是件不幸的事?”他突然很认真地问。 她怔然,随即盈盈浅笑,“那当然。你既不懂得温柔体贴,又寡言少语,表情又木讷,你心里想的事儿,多数人都是看不出来的。”她笑得有些俏皮,“喜欢上一个木雕石砌的人偶,无论有多伤心多失落多想念,或者多为你担心为你牵挂,你也一点都感受不到啊。既猜不透你的想法,又无法让你感动,惟一的结果……”她看了一眼他腕上的痴情环,“只能是这样了。” “我不是……”聿修默然。 “你不是不会被感动,你只是没有说,对不对?”施试眉笑了,“就是这样没有说出口,所以爱上你真的很不幸。”她站在道边和他一起看着开封城外的夕阳,“女人是很脆弱的,从某些方面来说。你不能要求她们能够完全了解你的心,相爱是两个人的事,需要两个人一起努力,只要有一个人不愿努力下去,另一个人无论怎样坚持都没有用。”她悠悠叹了口气。 “你很喜欢叹气。”聿修淡淡地道。 “而你很不喜欢叹息。”施试眉低笑,“澹月是个喜欢叹气的女人吧?” 她所说的“澹月”正是给聿修扣上痴情环的女子。聿修默然,过了一阵子,他说:“嗯。” “喜欢叹气的女人也许都很多情。”施试眉说,“热情、容易受伤,还有些偏激和自以为是。”摸了一下发髻,她很喜欢整理她的头发,“我年轻的时候也曾是那样的女人,能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吗?也许我可以告诉你,她在给你扣上金环的时候,是不是恨你的。” “你年轻的时候?”聿修顿了一顿,他居然当真说了,“她……她……”他有些不知该从何说起,施试眉及时帮他加了一句,“她很爱你。” “……她在江湖上追踪了我半年,从我去办案的平乡一路追踪到了开封。”聿修终于接了下去,“她每日都在我府邸门前等我,只求每日见我一面,我……我……”他迟疑了一下,“我很不忍。” 施试眉安静地听着,闻言眨了眨眼,微微一笑,“那又如何?” “我让她入府暂住,直至她对我死心离开。”聿修回答。 施试眉“嗯”了一声,“然后呢?” “后来……”聿修默然了一阵,“她在我府内住了三个月,刚开始她很温顺,但……” “但后来她埋怨你无情。”施试眉笑了笑。 “不错……”聿修长吸了一口气,“有一日我从朝里回来,她在我面前举刃自尽。我扶起她的时候,她在我手上扣下金环。” “她说了什么?她——必然说了些什么吧?”施试眉又在叹息。 “她说……爱上我是件不幸的事。”聿修缓缓地说,闭嘴之后神色肃然,夕阳之光如此璀璨,映出了这名端肃男子身上罕有的落莫和如水的寂寥。 施试眉抬起头来目不转睛地看着聿修,奇异的目光让他不自然地侧过头去,“怎么?” “你真是个害死人不赔命的男人。”她叹息:“你知道你自己爱不爱她吗?” 聿修闭嘴默然。 “你不爱她。”施试眉道,“你给了她怜悯,她却当做了爱情。你……为什么要让她人府呢?”她眼中的倦色浓了三分,“你若更无情一点,对她来说才是幸运。澹月是个很痴很单纯的女子,她不能容忍她得不到你的注意,她以为你们是相爱的,所以才会埋怨你,才会对你绝望,你……”她摇了摇头,“你该死。” 聿修脸色有些白,但仍旧默然。 “但她是不恨你的。”施试眉慢慢地说,“她说爱上你是件不幸的事,她只怪她自己,并没有恨你。”她倦倦的眼色看着如血的夕阳,“就像我对韩筠一样,也许有些时候是相互怨恨的,但是因为曾经真的爱他,所以无论他对我如何,我都会原谅他。”她抬头看了聿修一眼,“我想澹月和我一样,不管你是如何对她,她都不会真的恨你,因为她那么认真地……喜欢你。” “是我逼死了她?”聿修有丝苦笑。 “不,是她自己逼死了自己。”施试眉眼中倦色更浓,“她可以不死的,只是她太脆弱。” 一阵长久的沉默,聿修长长吐出一口气,“试眉姑娘,今日多谢你了。” “叫我眉娘吧,‘姑娘’二字早已不适合我了。”施试眉盈盈一笑,“年轻的女孩才称姑娘,我是风尘楼里年老色衰的姑婆,看见了姑娘们都觉得自己老了。” “眉娘……”聿修不善言辞,顿了一顿,“我并不觉得你老,眉娘芳龄?” “二十六了。”施试眉挽了挽额边散发,“换了是好人家的女儿,早已儿女成群。”她抿嘴笑,“我是没那个福气。” “二十六怎能算老?”聿修淡淡地道,“我有个朋友,今年也二十六了,还是一样四处胡闹不做正经事,看着比十六的孩子还小。”他说的自然是开封第一大少爷圣香。 施试眉已然笑了,“我怎能和圣香少爷比?” 聿修有些诧异,“你认识圣香?” 施试眉嫣然,“圣香少爷常到我们那里画画。” “画画?他经常跑到百桃堂画画?”这档子事聿修也是第一次听说,诧然之余有些好笑,“赵丞相要是知道了他那宝贝公子居然经常上青楼画画,恐怕圣香又要下江湖远行了。” “那可不,圣香少爷的美人图画得真不错,”施试眉说起圣香就吃吃地笑,“聿修公子若是有闲,不如去百桃堂边巷子里张望,那里有摊‘十美图’画谱,是圣香少爷没事画了送给巷子里没钱读书的肖相公卖钱的,生意兴隆啊。” “圣香做事,总令我羡慕。”聿修淡淡一笑,“他是个囫囵界里的自在人,不是人人都有他那福气。” 施试眉又叹了口气,“那可不是?我们只是俗人,圣香少爷……”她微微一笑,“他是真无情真洒脱,常人不能做到的。话说多了,马车也来了。聿修公子我们回城吧。”她举手略略一挥,远远的那马车不知怎么就看见了,径直往这边奔来。 她……在夕阳下的影子也是倦人的吧?聿修看着她独立于夕阳之下长裙衣袂微飘的身姿,那略带黯淡之色的灰紫长裙,金褐色的湘绣团花,虽说是青楼女子总带妩媚之态,但这个女子……说她妩媚,却又带了孤独遥望的寂寥倦色。她和大多数女人都不同,说她俗气普通,她分明显得清拔孤傲;说她清高,她又厌厌倦倦显得她也只是个女人。她不特别张扬,只在她自己的那个地方特别的傲——她是解人的,也许这世上再没有第二个女子能比她更解人。看得破人心、看得破世情,这就是施试眉的傲,只是这傲,傲得是多少痛苦的沉淀和多少知音难求的寂寞? 她能解天下人,但谁又能解她? 马车转眼即到,施试眉径自登车,居然还哼着小曲,就似她今日是出来游玩一般。 “眉娘。”聿修突然开口叫了她一声。 “嗯?”施试眉已登车而上,不禁撩开帘子讶然道:“什么事?” 聿修有些迟疑,但终是递给她一方帕子,“你……”他到底是不善言辞,顿了一顿,只能捋开她的衣袖,把帕子按在她手肘的伤口上。 那是她被韩夫人摔出去的时候撞的,她是个从不叫痛的女人,她只当做没有发生,伤口藏在衣袖里谁也瞧不见,“我自个都不知道伤在哪里。”她一笑嫣然,“有中丞大人给我疗伤,眉娘荣幸之极。” “回去时记得上药。”他谨慎交待。 “知道、知道,上车了,再晚城门关了,朝里若传聿修大人和我这百桃堂的青楼女子在外留宿可就不好了。”她拉着他上车,“快上来。” 他从不喜欢被人碰触,但不知为何虽身不由己地被她拉了上去,竟一点没有感觉到不悦。看着她神色自若的样子,不知为何就忍不住想要多听她说话,想要多了解她一点。试眉啊试眉,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 日暮回府的时候,那经常上青楼画画的开封第一大少爷圣香少爷正在府里等他,面前各色零食的残骸已经铺了一桌,见他才回来,圣香白了他一眼,“聿修大人上哪里办案去了?现在已经什么时辰了?人家的爹生日,请帖早发了,你也收下了,居然到现在才回来?这下好了,等我现在拉你去我家,寿宴已经吃了一半。”他拿着双夹五香豆干的筷子往桌上一拍,“你说怎么办?” 聿修只看了他一眼,淡淡地道:“你若真想吃寿宴就不会来了,上我这找了借口逃离你家里多少达官贵人?丞相的寿辰我早递了帖子说今日有事不能过去,我不信你不知道。” 圣香笑吟吟地坐在聿修常坐的椅子上,“你如果能不这么了解我,我会更喜欢你的。”边说边把葡萄一一剥皮,考验自己剥皮不沾湿手指,单凭指尖若有若无的一点真力来剥皮,自己和自己玩得不亦乐乎。 “我一点也不了解你。”聿修进门就拿起府里总管给他整理好的文书来看,“听说你最近常去百桃堂?”他不太赞成地说,“若是给丞相知道了……” “哇——”圣香一声惨叫,玲珑剔透的一双黑眸睁得老大,“聿修你都快成神了,神出鬼没,连我去百桃堂你也知道?你太可怕了!”他一边惨叫一边拍案,凑近了聿修,突然之间,“咦?”他动了动他可爱的鼻子,“香味?” 聿修微微一震,有些不太自然地避开了圣香的接近。他从来都不喜欢人靠近,不管是多么熟的朋友都一样,即使是圣香这么喜欢“动手动脚”的人,他也几乎从不让他近身。 “等一下!”圣香大少爷认真起来想要从某一个人身上嗅出一点什么可是神仙也难逃的,聿修一闪,他就如影随形地跟上,反正圣香大少爷自认轻功天下无双——最近练的,所以他绝不轻易放弃。 聿修被他一扑,有些意外,圣香的轻身功夫大有长进,这一扑居然罩了他身前三方退路。他不想和圣香动手,脸上闪过一层愠色,“圣香!” 但圣香可没想过他会突然住手,他本算好了聿修后退至门口,他就要绕道门口去拦住他,结果聿修突然停住,挡住了他本来以为有的空当,圣香只得拔空倒退,以免和聿修撞在一起。 聿修脸色一变,圣香临空倒退的身法固然应变神速,但是他的身后是大堂挂了开封地图的木墙,那墙上不下数十枚固定地图的铁钉——圣香若是一下撞了上去,这爱惜容貌怕痛怕死的大少爷背上可能就要成马蜂窝了,他一想到圣香的哀号和长期叫苦连天的埋怨以及那些永远说不完的闲话就头痛。他掠身过去,一捞一抱,把这胡闹的大少爷在变成马蜂“背”之前给截了下来,冷冷地说:“少胡闹了。” 圣香陡然落在聿修怀里,他从六岁起就有“聿修抱”的夙愿,二十年来一直没有成功过,他才不管此刻突然被他一把截住是为了什么。笑眯眯的,双手搂住聿修不放,嗅了嗅聿修身上,“果然是你香。” 聿修的脾气远没有容隐冷静,被他这么一抱极为不耐,“放手!” “是你先抱我的。”圣香还是笑眯眯地在他身上嗅嗅,“真奇怪,你身上有股女人的味道,难道你刚才出去私会?”他放开聿修,这人铁石心肠木偶一个,抱起来一点不舒服,还是通微或者容隐好,通微是香的、容隐是宠他的,抱起来比较好玩。 “我是为了救你。”聿修简单地解释,不想再和这位大少爷胡搅蛮缠下去,一则说不过他,二则可能自己会气死,“你若只是不想回府,就好好在这里坐,不要胡闹。” “我哪有在胡闹?”圣香瞪大眼睛,“我说的是事实,是事实!你身上明明就有女人的味道,是雪玉堂衣裳的红蓼香……你真的和女人私会去了?”他一拍手,指着聿修的鼻子,“你肯定和女人私会去了。” 聿修被他这么一指一时答不上话,只好皱眉低头看自己的文书,全作充耳不闻。 “让我来猜一猜。”圣香笑吟吟地指着他衣角的少许胭脂,“这是百桃堂特制的‘落叶黄’,色泽和街上卖的都不一样。”从袖子里翻出折扇在指间转了转,他用折扇指着聿修手背上淡淡的一痕红色,“这是长指甲紧握的痕迹吧?你和百桃堂的哪位姑娘幽会去了?嗯……不是红荑、就是眉娘!” “圣香少爷不猜则矣,逢猜必中。”聿修淡淡地讽刺,“如无把握,你是断不会说出口的。”赞归赞,他依然看他的公文,也不回答是红荑还是眉娘。 圣香缩了缩脖子,“你在赞我还是骂我?” “赞你。”聿修简单地回答两个字,让圣香没趣地挥挥袖子,“不好玩,我明儿上百桃堂问问不就知道了?有啥要神秘的?还是你觉得青楼女子……” “青楼女子也是人,”聿修冷冷地打断他,“而且多半过得比我们更实在更懂人情。” 圣香歪着头笑吟吟地看着他,“你今天见的一定是眉娘。” 聿修看了他一眼,淡淡一笑,“那又如何?” “百桃堂内第一人,如何?”圣香眨眨眼。 “她很好。”对于聿修来说,如此回答,已经是极限了。圣香咬着唇笑,想着明日画张眉娘的图画卖给聿修,不知他买是不买?如果不买的话也要乘他不注意裱糊在他书房里。 第三章夜火 -------------------------------------------------------------------------------- 和聿修一段偶遇转瞬也过去数十日了。自那日分开之后就没再见过面,施试眉在百桃堂羽觞楼楼顶自斟自酌,一个人喝酒。 月色清明、清寒、清碎。 自羽觞楼头望下,百桃堂内灯火处处,暗暗的笑声宴语隐隐传来,不知今日多少男儿迷醉在温柔女子的情怀中?她拿着眉笔自个给自个画眉,对着杯中的影儿,画了自个瞧着,随即又用罗帕沽湿了酒抹了去,依然是素眉不扫。 画与谁看呢? 又曾画过与谁看呢? 那些看过她春山眉的人,又都在哪里呢? 倦倦地笑了,偶然想起来数十日前那认真的男人。她想,假如画与他看的话,就算是分离十年二十年,他也不会忘记的吧?认真得什么都不能忘记、什么都坚持坚忍地做着的男人,他活得好累。 “分携如昨,人生到处萍漂泊,偶然相聚还离索,多愁多病,须信从来错。”她把罗帕缠绕在指上,漫声唱与自己听,“樽前笑休辞却,天涯同是伤沦落,故山犹负平生约……” “不望峨媚,不须长羡归飞鹤。”有人缓缓接口。 施试眉讶然,这羽觞楼头素来只有她一人能上,她不喜人打搅,一向遣散陪在身边的姑娘们,有时都无人知晓她在这里饮酒,这个人居然似乎在这里已经站了不少时候了。她抿嘴嫣然一笑,“是你?我还以为今生今世绝不可能再见聿修大人一面了。”她刚才唱的《醉落魄》,是想起了韩筠为她吹的曲儿,最后一句是“西望峨媚,长羡归飞鹤。”那是有些黯然神伤,身世凄凉而感慨出世成仙的人的超脱了。她随口唱,这端正认真的男人居然知道她唱的哪一曲,居然还接了口,让她十分的意外。 “今日无事……”聿修解释了半句,便没再说下去。 施试眉倒是笑了,“中丞大人无事,夜闯青楼烟花之地,不怕让人参上一本,说你品行不端,好色成性?”她身前只一桌一椅,无处请聿修坐,所以她站了起来,自斟一杯,“大人请。” “聿修不为公事而来,眉娘不必称大人。”聿修自个来了却有些尴尬,接了酒杯,那酒杯上犹沽着施试眉的幽香,他拿在手里,饮也不是,不饮也不是。 施试眉却似就为了刁难他,笑吟吟地站着看他,微微挽了挽散落的发丝,“你是来看我的吗?” 聿修闭嘴不答。 “你不说话,人家怎么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她盈盈地笑,“你不说话,我可要乱猜了。”转了个身,她打开酒壶浅呷了一口,“你不是喜欢上我了吧?” 聿修微微一震,还是闭嘴不答。 施试眉横扫了他一眼,小小地吐了口气,道:“败给你了,是路过我这里,见了什么不寻常的事跟了进来吧?和你调情,当真是天下最无趣的事。”她用罗帕给自己扇了扇风,“说吧,你见了什么怪事让你追进来?” “一团烟火。”聿修脸上的红晕这才缓缓散去,幸好夜色深沉,施试眉也瞧不见,“我瞧见百桃堂内有一团烟火绕了几圈,那烟火颜色偏白,不像游戏之物。”他望了足下所站的羽觞楼一眼,“就在这阁楼四周。” 施试眉叹了口气,“我还当你是诚心来看我的,果然是个铁面冷心的木头人。”她埋怨了一句,随之一笑,“你上了来,见了我一个人喝酒,就没一下惊扰了我,是么?” 聿修闭嘴。 “什么都不说没有人会感激你的。”她盈盈浅笑,“你的体贴,也只到这种程度,要欣赏还真不容易啊。”她纯是调笑,斜眼瞥着他手里的酒杯,“为什么不喝?嫌我脏么?” 聿修顿了一顿,只得举杯一饮而尽。那杯上一缕淡淡幽香,非关胭脂花粉,却是一丝连绵如缕的倦意,饮了下去使他心中一阵不可名状的骚动,让他想一口气自心底深处呵了出来。不知这异样的烦躁是什么样的感觉,他握着酒杯沉默,不知该如何是好。 一只手轻轻拿走了他手里的酒杯,她浑不在意地自斟,举杯看着杯中的月影,“你看见的烟花,真的是在这羽觞楼四周?” 谈及正事,聿修比让他饮酒要机敏百倍,举袖指向羽觞楼四角,“正东、偏南、西北角,还有二楼栏杆之上,都有烟花似的白光缓缓移过,那样子不像活人所为。” “那莫不是百桃堂见鬼了?”施试眉玩笑,“我就说我常一个人在这里等着,怎也不见个鬼影?今日终于有幸能见见真鬼是什么样子。” “不是鬼。”聿修说。 “你怎么知道?”施试眉巧笑,“你见过鬼?” “见过。”他答。 她不禁错愕了一下,吐了吐舌头,喝了口酒,“这人世怪事多了,居然当真有鬼。”顿了一顿,她理了理衣裳,“你到楼顶之前,这阁楼里的东西都查过了吧?”她抿嘴笑,她了解聿修,“可有什么异常?” 聿修摇头,突然说了一句:“眉娘……” “什么?”没想过他会自己开口,施试眉回眸浅笑,“有事?” “你……”他又沉默了一阵,要他说几句不是关于朝局政事、奇案律法的言语当真很难,“你不必羡慕苏先生。” 她怔了一下,真的讶然了。所谓“苏先生”,是她刚才唱的曲儿里的典故,也正是随鹤西去的仙人,他想说什么?想说她不必羡慕神仙境界?“为什么?” 他不善言辞,只是沉默。 他总要她去猜测他在想什么吗?施试眉又叹息:“你这样不说话我会很累的。”她挽了挽头发,“我老了,不是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小姑娘,你不说话,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你不必羡慕任何人。”他终于加了一句。 她又愕然了一下,终于有些了然地哑然失笑,“这是……你觉得?” 聿修不答,过了好一阵子,他才说:“你比他好。” 施试眉当真要笑了,这个严谨端庄一点玩笑都不会开的男人,认真得像要告诉她什么惊世骇俗的真理,说了半天,就是为了这句话?她本来很想笑,但他说得如此认真,这让她的笑意到了唇边却没有涌出来。与他四目交视,他的眼清正坚定,绝无丝毫虚伪或者讨好的阴影,那么不可动摇的认真,她渐渐失却了笑意,叹了一声。 他立刻皱起了眉,他果然不喜欢人叹气。施试眉稍稍走近了两步,伸指去抚平他的眉。叹息的倦意还未散尽,她在月下分明是一抹丽色,但人眼来竟是寂寞如古的孤独。见她伸指而来,他知道这是逾矩,他应该避开,但她眼中有那么重的倦色,他居然没有避开。 她抚平了他的眉,他纵然闭嘴沉默千万年,她也一定听见了他的心跳声。如果说刚才喝酒的时候他只是心乱,此时此刻……纵然是真的木头人也知道什么叫作心动,何况聿修只是默然,他并不笨。 他长得这么文秀,像极腼腆的书生。施试眉的指尖并没有立即离开他的眉。他的呼吸明显因为她这一指紊乱,他的心跳她听见了,这个不解风情的铁面冷心的男子因她而失常,她自然比谁都清楚。这样的温热和心跳,她不是第一次听见、也不是第二次听见,抬起头看着他自持的眼睛,“你……喜欢我吗?”她低声问。 有几人能够抵御施试眉这低眉悄声的询问?何况聿修他……已为她失常,不是吗? 但是他居然还是没有说话。 施试眉的指尖缓缓离开他的眉,“你……真是个无情郎君。”她看着聿修的右手,他握起了拳头,如果刚才她近一步投怀送抱,可能下一步,就是被他一拳打昏在地。微微以指尖笼住额头,就似她微微有些头痛,有些娇怯,有些疲惫,“方才我若是再近一步,你会怎样?” “我不知道。”聿修握拳的手指一根一根松开,他说不清为什么握拳,或许……只是太紧张了。他几乎从来没有感觉过如此紧张,即使是面对大敌面对皇上的时候,他都能坦然自若。 她笼住了额头,以俏然的眼神看着他,随之抿嘴嫣然,“喜欢我吗?” “我不知道。”他没有骗她。 她笑了,放下了手,几缕散发随着她的手指散了下来,“认真的男人真可怕。”停了一下,她缓缓打开酒壶,把里头的酒水映着月色倒洒在羽觞楼头,流动的酒闪闪映着灯光月色,她望在眼里不知是什么神色,“别对我认真,我受不起。” 聿修默然以对,过了一阵子他说:“还是先下楼安全,这楼里不知是否真有变故……”他一句话说了一半,突然之间“彭”的一声爆响,羽觞楼楼宇震动,天摇地晃,一连串刺耳的爆破声,整个楼宇开始倾斜崩塌,砂石飞扬、火光四射。 施试眉蓦然回首,聿修应变神速地飞身斜抱起她脱身而起,在羽觞楼整个倾塌之前疾扑楼前画眉阁,心中灵光一闪:他看见的那“白色烟火”,十有八九是缠绕在羽觞楼外的火药引线。不敢把火药藏于楼内怕人发现,就乘夜色绑于楼外,拉长引线遥遥点火,所以药线缓缓燃烧上去,他远远一瞥就如白色烟花闪了几闪。思虑之间他已然落在画眉阁上,百桃堂的众多姑娘纷纷逃出门外,惊怒交集地看着百桃堂内最高的楼阁被火药所毁,一时间恐惧、震惊、错愕,女人们的尖叫、客人们的奔逃四下惊起,夜里一片辉煌的百桃堂顿时一片紊乱。 “眉娘!眉娘!”在奔逃的客人群中久居百桃堂的姑娘们花容失色,纷纷大喊,施试眉喜欢在羽觞楼上一个人饮酒,谁都知道,这楼塌了下来被炸毁了,眉娘呢?难道眉娘也也…… “眉娘!”红荑奔在最前面,直奔到距离羽觞楼最近的画眉阁,本已经脸色惨白眼角含泪,却见到画眉阁前一个男子横抱着一位紫衣长发的女子,施试眉不但毫发无伤,甚至笑脸盈盈,手里还拿着她那壶酒。酒在楼头一时没有倒完,她倚在聿修怀里自斟一杯,向红荑敬了敬,笑靥如花。 眉娘她……很自信。红荑怔怔地看着她倚在聿修怀里的笑颜,她相信这个人一定会保护她周全,所以她全然不在乎身后倒塌的楼宇有多么危险。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她笑得这么明丽,明丽得让她整个人一亮,连那风尘多年的倦色都一时照没了。困惑地看着怀抱着眉娘的男子,他身形颀长清正,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他谁也没有看,眼里只有眉娘。 这是……什么关系?他不是朝廷大臣、传闻最六亲不认铁石心肠的聿修大人么?是眉娘的恩客?是情人?是……什么?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一阵散乱的马蹄声,官府的人倒来得出奇的快,刹那间人手和马匹俱到,来人居然是开封府尹。他疾马而至,定是事先收到了什么消息,到了羽觞楼前,不禁一阵错愕。 聿修正把施试眉从怀里放下来,陡然一抬头正好与开封府尹目光相触,见他惊愕交集百般不信的表情,他默然。 “聿大人,这是怎么回事?”开封府尹李大人惊愕之后满脸不悦,“本府接到匿名刀帖,说今日要百桃堂眉娘性命,本府接到刀帖立即赶来,请问聿大人为何在此?”他大为不满,前阵子他的侄儿大理寺主簿因为贪财好色才被聿修手下的谏官参了一本,看在聿修严正清廉的分上自是无人敢说他的御史台参奏得不对,但万万没想到这貌似严谨的“中丞大人”居然深更半夜身在百桃堂,还和开封第一名妓楼挡抱抱混在一起,这……这成何体统? “哗”的一声,聿修右手自袖中抖出一张薄笺,他负手而立,淡淡地问:“府尹大人收到的可是这一种刀帖?” 李大人一怔。聿修抖袖一送,那张纸平平飞至他手上,展开一看,正是和自己手中一模一样的刀帖,上面血红几个大字:“百桃堂眉娘”。名字上两道刀痕破纸,看起来惊目惊心,“聿大人也收到了这种刀帖?”他的嗓门立刻就缓和起来,轻咳了两声,“那个……本府失礼。是聿大人先到一步保住了眉娘的性命?” 聿修不答,冷冷地说:“府尹大人,凶手飞寄刀帖于府尹,府尹大人以为,凶手当真是要眉娘的性命?再如何自负的贼人也不会如此愚蠢,一早把自己的目标说与官府知晓。”他缓步从画眉阁前走向官府的兵马列队,淡淡地道:“眉娘是开封第一名妓,羽觞楼不仅是百桃堂第一高阁,也是开封西城第一高阁。府尹大人和我是掌握开封要案的职官,府尹想,这飞刀帖真正的用意是什么呢?” 李大人一省,失声惊呼:“调虎离山!声东击西!” “不错!”聿修冷冷地说,“所以我御史台无一兵一卒在此,我要他们今夜严阵待命,一旦城中他处有变,立即前往处理。”他的脸色霜寒,一字一字地道,“今夜,必有要案!” 开封府尹脸色阴晴不定,过了一阵子,一挥手,“打道回府,留下十个衙役整理此地残骸,询问情况,其他人与我速速回府。”他调转马头,一拱手,“聿大人,此地暂且拜托你了,本府要回去坐镇开封。” 聿修颔首,“此地灾况已过,我亦不会久留。若是当真有变,我与府尹大人再通消息。” “有劳了。”李大人拱手而去,“聿大人不愧是本朝第一清正,本府方才失言,在此赔罪。”他调马而去,立刻回开封府等候情况变化。 他原来当真是办案来的?红荑目中的疑惑变成了失望,她走过去轻轻拉了拉施试眉,低声唤道:“眉娘。” 施试眉打开了酒壶盖子,将壶内的残酒一饮而尽,嫣然一笑,“看来眉娘今夜称呼‘中丞大人’本是对的,你果然是办案而来。”挽了挽发丝,她浅笑盈盈,“只是骗了我当真以为……你是来看我的。” 聿修不答,过了一阵子他口齿微动,似是欲言又止,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一,是不想打草惊蛇让贼人发觉你已经看穿了他调虎离山之计;二,是想留下等候百桃堂的变故和保护我的安全;三,是当真不想惊扰了我喝酒。对不对?”施试眉问,“中丞大人用心良苦,我不会怪你的。” “我只猜到贼人会在百桃堂制造事端,未曾想到会炸楼,否则……”他又沉默,缓缓摇头。 “否则你就不会瞒我?”施试眉淡淡一笑,“认真的男人不等于笨,也不等于不会骗人,眉娘受教了。”她掠了掠头发,带着红荑缓步往前走,“此地事端已了,眉娘自信可以自保,大人还有要事,不妨先走了吧?这里的砖石瓦砾百桃堂会处理,一切损失与人无关。” 她和袖而去,红荑陪在她身后。她紫灰色裙裙下金褐色的沿花在遍布瓦砾的地上缓缓拖曳,长袖垂了下来,“当啷”一声酒壶丢在了地上,拂袖而去。 四周围观的姑娘们窃窃私语,都看着聿修,叹息之声四起。 他缓缓握起了拳头,她何以什么都能看破?何以被伤害了之后依然有如此出神的倦意?她为何能如此笔直地离开?她不在乎他骗了她? 不……他知道她没有那么冷漠。 她是个缠绵的女人,她自己说的。 喜欢叹气的女人热情、容易受伤、有些偏激和自以为是,她又是那样说的。 她不是没有受伤,只是施试眉的傲,不容许她在他面前露出半点失望,即使也许那失望并不太多,但她必然昂着头拂袖离开。 她从不示弱,从不喊痛,所以仿佛特别地坚强。 一身傲骨、害你一世。眉娘眉娘,我懂了。聿修长长吸了口气,其实你并不是超凡脱俗的仙子,你只是……那么自负、那么自负地不容许自己低头而已。 站了这么一阵,他早已听得仔细,百丈之内再没有潜伏的贼人,百桃堂应该是安全的。默然对着百桃堂众位女子一拱手,他飘身而去。 “眉娘。”红荑跟着她回悦客堂,低声说:“那位中丞大人……” 施试眉坐了下来,缓缓拔下绾发的钗环,“他是忠于职守的好人。” “但是他伤了你的心。”红荑低低地说。 施试眉以木梳慢慢梳着她光滑柔软的长发,“谁让我真信他是来看我的?”她玩笑地自嘲,“太寂寞了,想找个人陪……是我老了,不是他的错。” 第四章痴情金环 -------------------------------------------------------------------------------- “大人,羽觞楼炸毁的时候,东城发生凶案!”当聿修回到御史台的时候,手下匆匆递过卷宗,“我们已经依照大人的指示事先封了城门,除非凶手能飞天遁地否则不可能逃出开封府。焦汉和汤虎已经先过去发生凶案的柳家胡同看情况,大人……” “我们立刻就去!”聿修一手夺过卷宗,“哗”的一声拂袖走在前面,“通知了府尹大人没有?” “正有人过去传话……但按规定这出奇的案子是咱们管的。” “我要借府尹大人三批人手。”聿修边走边吩咐,“一批速查开封今日离开客栈的客人,一批调查开封城内三十三处破庙荒寺,一批与我传令皇城侍卫二司,加派人手守卫城门。”他如此慎重绝非小题大做,手中卷宗是刚刚草拟,墨汁未干,但凶手杀人之法残忍异常,居然将人十字分尸!柳家胡同十三口人全部分尸而死,人体筋骨纠结,哪里是如此容易分的?何况仅在羽觞楼爆破的一柱香时间内连杀十三人!这凶手是怎样的臂力怎样的残忍?十三人中有老有小,灭人满门,这凶手调虎离山杀人干净利落,绝非寻常之辈。纵然是聿修,他也自度绝无可能在片刻之间将十三人十字分尸,那必然是一门极其恶毒、经过久练的邪门武功。这等可怖的凶手如果让他轻易逃脱,莫说大宋律法威严扫地,连大宋朝官也会让人无法信任。要擒此凶越快越好,此人机智狡诈,时间一久也许连线索都会湮灭。 “是! 聿修下令完毕,一望月色,他不等御史中丞专用的轿子,径自掠身而去。 *** 柳家胡同。 还未走进去已经闻到浓郁的血腥味,开封府和御史台的不少衙役都在那儿,对着里头遮遮掩掩,不是掩着鼻子,就是掩着眼睛,没几个人敢正眼瞧那地上的东西。李大人惨白着脸站在一边,见了聿修如见救星,快步迎了上来,“凶徒残暴异常,仵作还在验尸,已吓昏了两个新手,这……这……” 聿修淡淡地道:“我来。” 李大人愕然,“你验尸?” 聿修不答,径自往巷子里走,旁边的衙役看着他过来纷纷让路,很快让出一条道出来。 巷子里血流满地,鲜血此时业已半凝呈现黑色,聿修看了一眼地上的碎尸,那尸体边的仵作满头大汗双手发抖。饶是他做这行十多年也未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死者表情惊骇异常,被分离的尸体四下散落,场面甚是恐怖。 “大人您怎么进来了?这怎么是您进来的地方?”那仵作发觉聿修站在身后,吓了一跳,“这里有我就好,莫吓着了大人。” 聿修撩起衣裳蹲了下来,只淡淡地问道:“是十三人的尸体,可有数错?” “还不清楚,人头共是十三个。” “错了一只手。”聿修眼也不眨地看着仵作的工作,他正在把碎尸整合成一具具完整的尸体,听了聿修这一句,仵作一怔,“什么?” “这只手不是这个人的。”聿修指着其中一个女子的手臂,“虽然是从同一件衣裳上被撕裂开的,但这一只手不是这位姑娘的。” 仵作有些不服气,“大人从哪里看出这只手不是这位姑娘的?” “伤口。”聿修回答,“你看见她肩头的伤口吗?被斩断得如此干净,斩她肩头的凶器,必是厚重长刃的利器,比如说开封府的铡刀。而这只手臂。”他淡淡地道,“你看清楚了么?” 那仵作其实本不敢老盯着那死人看,听聿修这么说便勉为其难地多看了两眼,突然醒悟,“铁锈!” “不错,铁锈。”聿修淡淡地说,“斩断这只手臂的凶器带有浓重的铁锈,是一柄钝器。你若再看清楚,这手臂和肩头的部位虽合,但这肩头被断只有一刀,而这只手臂被断,凶手却砍了三刀之多。” 仵作陡然起了一身冷汗,对聿修泛起了一层敬意,“大人明察。”他突然呆了一呆,“可是……如果这只手臂不是这位姑娘的,那么这只手又是谁的?这位姑娘的手又在哪里?” 聿修看了一眼地上的血迹,嘿了一声,他没有回答,弹了弹衣裳站了起来,平静地道:“李大人,看来这凶手比你我估计的要狡诈,这里不是杀人第一地点。” 他此言一出,众人哗然。 李大人道:“这里血流成河,若不是在此杀人,焉有如此痕迹?” “这些人不是方才死的。”聿修淡淡地道,“恐怕是昨日便已死了。” “可是……” “这些血也不是这些人的血,”聿修打断李大人的惊问,冷冷地道,“如果当真是方才杀人分尸,这些血当真是这些人的血,人要流如此多血,必要是活着分尸方有可能,死人是不会流血的。” 仵作连连点头,他对聿修的眼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羽觞楼爆破只有一炷香时间,没有人能在如此两头有通道的地方将十三人活活分尸,这些人并无被捆绑的痕迹,难道在凶手杀人之际不喊不叫也不会跑?”聿修淡淡地道,“那除非是被迷昏了。假若是被迷昏了,凶手何必把人搬到这随时会被人发现的地方来杀人?他不怕被人撞破?此其一。” 李大人哑口无言,“还有其二?” “其二。”聿修指着地上的尸体,“这些人是被死后分尸,根本不可能流这么多血。” “死后分尸?”大家同声惊呼。 “伤口太干净了,出血太少血脉清晰,那至少证明刀切下去的时候人非但已死,而且血液都将近凝固。”聿修淡淡地道,“这仵作可以做证。” 李大人看向仵作,仵作连连点头,“的确是死后分尸。”只是他还没说,中丞大人就自己瞧破了。 “既然是死后分尸,这些血便可能不是人血。聿修抬起头仔细看着柳家巷子的结构,”还有其三,虽然尸体并不完整,但是尸斑经过移动并不消除,可见已经死亡十二个时辰以上,自然不是方才所杀。“他道,”我本不信有人能如此杀人。“ 仵作汗颜,这许多东西他不是不知,但被死人一吓,居然慌慌张张什么也没想起来,倒是聿修毫不畏惧,看得仔细。 “如此说来也就解释得通,羽觞楼爆破是为了声东击西调虎离山,争取移尸的时间。”李大人沉吟,“可是闹出如此惊悚的案件,闹得沸沸扬扬,凶手的目的是什么?” “李大人。”聿修负手沉吟,缓缓地道,“这也许不是一个案子。” “不是一个案子?什么意思?”李大人毕竟办案多年,陡然醒悟,“你说这是两个案子?” “不错!”聿修冷冷地道,“杀人与分尸是两个案子,人是昨日所杀,尸体却是今日所分。这杀人凶手和分尸的魔鬼,也许不是一个人。” 李大人一拳击在掌心,“有理!昨日第一凶手杀死柳家十三口,弃尸的时候被第二人发现。那第二人利用凶手所丢弃的尸体分尸、寄出刀帖,乘羽觞楼爆破之际移尸柳家巷子,弄出血迹,如此说来便于理可通。”击掌之后,他拈须沉吟:“只是不知这第二人如此作为又是所为何事?” “大约是灵机一动,为了掩饰这一只断臂吧?”聿修冷言肃面,“碎尸只是为了掩饰混于其中的断臂,即使官府追查,也可以轻易嫁祸于第一凶手。”他望了望夜色,“杀人凶手自然下手狠辣,这移尸之人才是真正狡诈可怖的角色。” “看来这一只断臂倒是破案的线索。”李大人喃喃自语,“但这杀人凶手和柳家有何仇何怨?如此灭人满门,手段好生残忍。” “这杀人凶手所使之物甚是奇特,当是一柄长刃剪刀。”聿修自巷子里走了出来,仵作理好尸体已经开始搬运离开,众衙役开始清扫场所。只有聿修就似全然没见过方才可怖的场景,依旧负手淡淡说话,让李大人不得不佩服他冷酷的铁面,只听他说:“致命之伤都是当胸一刺,伤口都呈菱形,刃下剪断胸中血脉气管,令人血涌气绝而死。” “聿大人明察秋毫,”李大人叹了一声,“方才仵作也判断致命之伤是剪刀所伤,本府也觉奇怪,但听聿大人方才一番分析,本府已然心中有底了。”他拈须微笑,“天下百工,擅用长刃剪刀之人,惟有——” “剪枝花农!”聿修与他相视一眼,终于淡淡一笑,“李大人机敏。” 李大人朗声大笑,“来人啊!给我查清这柳家花农所在何处!” “是!” *** 柳家巷子的血案第二天已经传得沸沸扬扬,整个开封一片惶恐,沉浸在杀人分尸魔鬼的阴影里,百桃堂那倒塌的羽觞楼反而不再引人注意。百桃堂生意照开,客人依旧不断,只是谈论的不再是人生苦痛,而多是昨日那十三具尸体。 施试眉依旧坐于三楼楼顶,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客人们,她又在叹气,有种不祥的感觉,似乎自昨夜以后她十年平静寂寞的生活就要改变了。虽然昨夜那十三个死人与她没有丝毫关系,但凭她阅事多矣的直觉,她觉得有事会发生。 正当她觉得不祥的时候,百桃堂外慢慢走人一位客人。 她霍然站了起来。 那客人一走进来就直直地盯着她看,堂里的姑娘巧笑嫣然问:“公子可有相熟的姑娘?可要我帮忙叫唤?” 来人好一份潇洒,衣袖一拂,朗朗地道:“百桃堂内第一人,试眉试眉,与我别后你好自在!” 他中气十足,这朗声一笑百桃堂里里外外都听见了,姑娘们顿时纷纷往这里注目,窃窃私语。这位一笑惊人的男子眉目俊朗挺拔,一股男子意气溢于眉目之间,就似万里青峦一雪峰,让人一见而生倾倒之心。 施试眉扶栏而立,显得极是吃惊。过了一阵子她才吐了口气,“是你。我以为采莲舟一别以后,这辈子是再也见不到你了。” 堂内的议论顿时大了几倍,连红荑都愕然,她从未听眉娘说过与谁有过这样一段情缘。眉娘不是喜欢隐讳往事的女人,饮了酒就会喃喃细数她这一生诸多爱恨,但却从未提及这男子一字,可见在眉娘心中他……也许是个不一样的禁忌,是个不同的男人。她吃惊过后又有些欣喜,这个人至少看起来比昨日的中丞大人要能解风情多了。聿修大人……也许是个好人,但却绝然不是可以让女人寄情的男子,他太理智清醒,除了职责,心里像容不下任何东西。 楼下的男子一笑,“十年风月都如酒,何必多言采莲舟?南某人答应过你什么,难道时日久了试眉你自己忘了?”他说着,自堂下一个倒跃上了二楼回廊之外,接着左足在百桃堂花灯的垂丝上一缠一个借力,片刻之间已然人在三楼回栏之外,并与栏内的施试眉隔着堂内空间相望。她在东头栏内,他在西头栏外。 堂下一阵寂静,又陡然轰然一片喝彩,姑娘们望着这人的目光都不相同了。此人风采盎然武功高强,诚然是最易倾倒女人心的男人,尤其他叠声唤着“试眉试眉”时,那种豪情真让人为之心魂俱醉。 施试眉也似痴了,过了好一阵,她展颜微微一笑,怔怔看着对面意气飞扬的男子,那一刹那真好似时光倒流十年,回到她初见这名男子的时候。他那时的潇洒,与此时一模一样。连那看着她的火热眼神都和当年一样,突然无端地眼圈一热,一滴眼泪溢出眼眶,她已多年没有哭过,此刻却流下了一滴眼泪,难道十年斟酒独饮,毕竟还有人是记着她的吗?答应过她的事……也有人会当真?她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记住任何承诺,何况都已过了十年。 一只手拭去了她流下的眼泪,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对面栏杆跃了过来,不带一点风声,“十年前的你可是从来不哭的。”他低低地笑,“试眉试眉,你的傲骨、你的风度在哪里?” 她已然无法掩饰她的酸楚,眼泪落下,紧紧握住他的手,微微闭上眼睛,“歌……”她喃喃地说,“东风无尽时,北雁总相思。一舟南歌子……” “采莲酬西施。”那人一手揽着她的腰自栏外翻人了栏内,“一首打油诗,你还记得。” 施试眉微笑,柔声说:“你不也记得?” 那人扬眉,眼神好亮,“关于你的事,南某人是不会忘的。”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吻了她的额角,一笑道:“只怕你忘了我。” 施试眉闭目,她自不在乎这一吻,但是深爱而以为永生不会相见的人吻的,也让她脸颊红晕,睁开眼睛正想说句什么,眼角余光一扫,陡然与一道视线交触而过。 楼下围观的众人之中,聿修背门而立,他抿唇肃容,和大家一起抬着头看着三楼旖旎的场面——百桃堂眉娘被等候多年的情人拥抱印下深情一吻。他为什么又来了?这时可不是晚上无事,他应该是有职责在身的吧?总跑她百桃堂纵然他有千万条理由也难逃旁人悠悠之口,难道又是为了办案?要问她昨日的事?她有些歉然,昨夜他陪她喝酒的时候,有那么一刹她心存挑逗,也许是因为她太寂寞。她挑得聿修的心乱,她自己知道,可是她今日却在这里和情人拥吻……不过聿修理智过人,他应该是能够理解的吧? “试眉?”这名抱着她的男子叫做“南歌”,当是江湖隐士高人之一。十年前她身为采莲舟歌妓曾与南歌相会于西湖,那时候他潇洒不羁,她明艳过人,正值韩筠离她而去的伤心之际,是他一阵朗笑淡了她的心伤。一夜情缘也曾许下终身之诺,他第二日就离开,她也从未相信过他要伴她终老的承诺。但十年之后他居然真的来了,怎能不让她辛酸茹苦一时并发?他是洒脱浪子逍遥自在,而她这十年过得何其艰难、何其寂寥,又有谁知道?“在想什么?”他发现她的分神,扫了一眼人群中的聿修,哈哈一笑,低声问:“你的新客?” 她微微一震,叹了一声。 “我要赶走他吗?”南歌抱着她退了几步从栏杆上离开,不再让人看见他们两个的缠绵。 “不,能见你一面我已经很满足,他是……不相干的人。”施试眉抬头柔声道,“是个查案子的朝官,为了昨夜羽觞楼的事。” 南歌微微一笑,“那么就饶过他一次,下次再这么看着我的女人,我打得他满地找牙!” 他的武功可能不弱于你……她不知为何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顿了一顿,她轻声问:“他……怎么惹了你?” “他看起来很不满意我们两个在一起。”南歌笑了笑,“我不好说他嫉妒我,但他显然……”他在施试眉颊边轻轻一吻,“显然很关心你。” 她的心头又是微微一震,一阵犯罪感油然而生,聿修聿修,那么认真的男人,她也许铸成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大错。她不该挑逗他,不该因为他那么清醒理智就放纵自己挑逗他心动,她也许是因为好胜、也许是因为寂寞,可是他……总是太认真了。他也许会像对待澹月那件事那样牢牢记着永远不能释怀,然后勉强自己冷漠对待。对于自己的感情而言,他绝对是个冥顽不灵的笨蛋。 “你的心乱了。”南歌低低地笑,“为了谁?” *** 聿修今日不是来查案的,他一大清早再次去了柳家巷子,回来的时候不知不觉绕了路回来,自百桃堂外走过的时候便听见南歌那一声朗笑。听他那一声“试眉试眉”,不知为何心头一震,他跟着人群走人堂内,抬头看见她和他隔栏的对视,还有她那一滴眼泪。 说不清看见南歌把施试眉一把抱起走人三楼回廊深处的时候,他心里是什么滋味,他只是不能收回目光,就这么站着看着。心头清明知道自己应该走,这里发生的事全然不干他任何事,但是就是仿佛生了根似的站着,耳边微微响起一句俏然的笑语:“你喜欢我吗?” 眉娘眉娘,原来你也有让你不能拒绝的男人。他突然觉得嘴里微微发苦,既然你没有忘了他,为什么你要请我喝酒?为什么你要问我喜不喜欢你?为什么当我骗了你的时候,你眼里的神色是受伤?一切只是因为你好胜容不得漠视吗? “他是不相干的人。”她说的话,不幸的是他耳力颇佳,偏偏就是听见了。 他长长吸了一口气,默然转身准备出门,心里一片烦躁,说不清是怨是怒,只想远远离开这个地方,越快越好,最好永远不必踏人此地一步。 “中丞大人……”红荑看着他转身就走,昨夜原本有些怨他无情,但此刻却有一分歉然,见他打算离开,她追上一步,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聿修回头,淡淡地问:“什么事?” 红荑反而自己呆了一呆,过了一阵才低声问:“你是来找眉娘的吗?” 聿修闭嘴默然,缓缓吐出一口气,“我不知道。” 红荑一征,心里陡然生起一阵怜惜,这个冰冷理智的男人其实也许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冷漠,也许其实他……她还没理清自己的思绪,突然见聿修的神色变了。 他突然牢牢盯着她背后的一样东西,那一双冷静清澈的眼睛骤然犀利,红荑被他骇了一跳,蓦然回头,却见背后并没有什么出奇的东西,茫然再看了聿修一眼,才知他盯着她背后二楼的一面八卦铜镜。 那镜子是辟邪用的装饰,有什么好看的?红荑茫然看着那面镜子,有什么值得聿修炯炯地盯着它看?铜镜里映出眉娘在三楼的房门,那是因为它和三楼的八卦镜对应,挂铜镜的时候就已设定好的。之所以两镜相对,是眉娘一时兴起,因为这样她一出门就可以从三楼的铜镜瞧见底楼的大门,如此而已,“有什么不对的么?”她小心翼翼地问。 聿修肃然不答,仿佛在考虑着什么极严重的问题,过了好一阵子,他掉头而去,居然没有回答红荑的问题。 怎么了?他看见了什么?红荑茫然看着那面镜子,怎么看也没有看出什么异样的地方。 *** 回到御史台,汤虎匆匆走了过来,“大人,柳家的花农今儿早上击鼓自首了。” “什么?”聿修眉头一扬,“情况如何?” 汤虎抹着满脸大汗,显然他一早也忙得辛苦,“他被丢在巷子里的尸首给吓傻了,说是死人要向他索命才会自己把自己弄成了那恐怖的样子。李大人审过后暂时把他关押在开封府大牢,可能明儿送咱这里讨论。” “他怎么说?”聿修目光闪动紧紧地追问,“那些尸首原本是在哪里?” “他给吓得不轻,有点疯疯傻傻。事情可能是这样的。”汤虎定了定神,“这花农名叫王三,喜欢赌钱,柳家那院子本是他祖传的房产,结果他上个月赌输了大笔银子,不得不把院子给了赢家做抵,自个还要在人家眼下当差。这也就罢了,但赢了钱的柳家以诈赌为生,全家老小都是一把手的老千,这王三在柳家越干越是不服,总觉得自己给人骗了。正巧柳家夫人那日早晨买了草菇做菜,草菇里可能混有毒菇,一家人吃了全惊厥昏迷。这王三就一时火上心头……”汤虎比划了一个往下刺的动作,耸了耸肩,“如此了。” 聿修冷然,“尸体他原是丢在何处?” 汤虎再抹了一把汗,他这大人心比石坚比冰寒,无论听到什么惨事也没见他动过容吃过惊,当真是天生的没心没肺,“丢在西城郊外,说是乘夜里用牛车拉去的,统统倒人山谷里了。” “西城郊外……”聿修喃喃自语,“我去看看。” “大人不必去看了,焦汉已经去过了。”汤虎苦笑,“那地方长满了藤条荆棘,连鬼都下不去,王三前天晚上慌了才把尸体往里丢,肯定全给藤葛缠在半山腰,自然容易被人发觉。”他从怀里摸出个纸包,“但从那附近的地方捡到了一个稀奇的东西。” 聿修一手把汤虎欲解开那纸袋的手按住,脸色慎重严酷得近乎惨白,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道:“你先莫开,以理猜测,这纸包之中当是——” “聿大人!”跑得满身大汗的焦汉从门口冲了进来,大口小口地喘气,“李大人那里的消息,前夜至今,客栈退房三百六十六人,全都有理有据而且案发时大多已经离开开封。破庙从昨夜就绝对无人靠近,咱们的人守着绝对没错。至于城门那里,侍卫军说没有可疑的人进出。因为昨夜两件事闹得沸沸扬扬,老百姓也很警戒外人,今天报上来许多可疑人物我都一一问过了,虽然偷鸡摸狗的小贼不少,但是绝不是昨夜的要犯。” 聿修点头,“做得很好,辛苦你了。” 焦汉呼了一口气,大喜:“能得大人一句赞美,焦汉再辛苦也值得。”他和汤虎都对聿修敬若明神,虽然聿修为人冷淡严苛,不善言谈,但他却自有一股清正之气。严谨认真的风格也许一开始令人厌倦,但是时日一久大家就知道这种认真也许比风流倜傥、潇洒快活的文人狂士更加难得。 “大人,你说你猜到这纸包里是什么东西?”汤虎小心翼翼地问,言下大为不信,聿修再思虑紧密,也不可能猜到他半途捡回来的可能和案件无关的东西吧? 聿修仍是点头,顿了一顿,他淡淡地道:“是一支金丝发簪,簪上三朵小花,银白花蕊,长约三寸,手工精巧异常,是不是?” 他此言一出,汤虎和焦汉膛目结舌,愕然了好一阵子,“大人你莫非能成仙?这等东西……怎么能猜出来?”汤虎撕开纸包,果然那里面一支金丝发簪,三朵小花银白花蕊,小花都是以极细的金丝结成,模样秀丽可爱,诚然是一件精品。 聿修左手握住右手的衣袖,脸上好一阵冷漠,才淡淡地道:“这是一件极恶毒的暗器。别的暗器致人死命,它却要人尝尽世上每一分痛苦,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它不会杀人,但它让人活得惨酷无比。” “这发簪?这究竟是什么东西?”汤虎和焦汉顿时毛骨悚然,看不出这小小发簪,竟有如此威力? “白骨痴情配。”聿修脸色霜寒之极,冷冷地道:“一支发簪、两个金环,痴情女子负心汉!传说这是遭人遗弃的女子所制,用来惩戒负心之人的机关暗器,平时这发簪金环精致可爱,犹胜普通首饰,但一旦机关发动听闻三尺之内无人能逃。这金簪倒也罢了,但那痴情双环一旦套上手腕,非死——不能脱下。” “那就是说如果女人把这环儿套上了哪个男人的手,那男人就不得不听她的话,永远不能背叛她了?”汤虎摸了摸头,“总觉得不太对头,如果有人把这东西扣在了皇上身上,岂不是……”他陡然警觉说了大不敬的话,立刻禁声闭嘴。 “不错!”聿修却赞道,“白骨痴情配名列江湖第二暗器,金簪制敌、金环锁命,无论你是什么人一旦沾上一点儿,就永生永世逃不离暗器主人的掌握。它自然不只是女人拿来制男人的东西,三十年前江湖为争夺这三物曾发动一场大战,死伤无数。”他呼出了一口气,“不祥之物。” “这么有名的东西怎么会丢在西城城郊?”焦汉脸色有些变,“和柳家巷子的死人又有什么关系?” 聿修摇头,脸色近乎凄厉的惨淡,过了一阵子他说,“惟一确定的,是痴情配的主人一定已经死了,否则……这东西岂能落在我们手中?” “大人,有句话不知能不能问?”汤虎又摸了摸头。 “说。” 汤虎有些尴尬,“那个……大人是怎么猜到纸包里是金簪?” “因为我今日看见了和它相配的东西。”聿修冷冷地道,“双环俱现,金簪又岂能离远?”他猛一跺脚,“我要去查清一件事,如果今夜我没有回来,你们——好自为之!” “大人?”汤虎焦汉双双愕然,却见聿修甩袖而去,头也不回。 聿修几乎从来不焦躁,他总是比谁都理智清醒,这一次——却似乎失常了。汤虎和焦汉面面相觑,心中都油然而生一种不详的预感,大人他当真没事吗? 第五章伤人自伤 -------------------------------------------------------------------------------- 他今日在铜镜里看见的,是南歌关门的手。 那手挽着眉娘的长发,他不知为何看得惊人地仔细——那长发之下、衣袖之间的一圈金光!铜镜原本模糊,但那金环之彩太过熟悉,怎能认不出来?聿修快步往百桃堂走去,右腕上隐藏的金丝环仿佛分外地沉重,好似一颗心都被它压抑得刺痛沉重。 羽觞楼爆破、柳家巷移尸、那隐藏的魔鬼没有离开开封、也没有住入客栈,凭空消失了?除非他躲人开封市井之间、人群之中。白骨痴情配半年前出现开封,澹月将它扣在自己腕上,第二环半年之后出现在南歌腕上。随后金簪出现、那一只混在尸体中的断臂……他的眉头越蹙越紧。他没有证据,但是他已经可以了解这歌舞升平的开封发生了些什么。 眉娘……他往百桃堂去的时候,理智虽然清醒迷雾已经解开,但他却没有一点解脱放松的感觉,每走近一步只觉得烦恼更盛,那理不清的烦乱哽得他有些换不过气来。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烦乱,纵然案件的真相也许他已经明了,但为何他的心境却是——他如果不明了那有多好? “中丞大人?”百桃堂的姑娘这几日简直是日日见到聿修,倒也见怪不怪了,只嫣然一笑,“找眉娘?她和南公子喝酒去了,你稍等一下好么?” 聿修抿唇,“他们在哪里喝酒?” 那姑娘一呆,“在画眉阁,可是你……”她还没说完就见聿修拂袖人内堂,骇得她急急让路,闪过一边,还有些错愕:这里可是青楼,眉娘和南公子喝酒,按规矩你也要等人出来,这么往里直闯,难道他要和南公子打架不成?眉娘她可是南公子的人,你怎么能硬抢呢?呆了一阵,她自己挥了挥手帕哑然失笑——进去的可是中丞大人,他是不可能来争风吃醋的,肯定又是为了办案、办案! *** 画眉阁。 聿修不理一路上纷纷惊讶错愕的姑娘们,径直往画眉阁闯,到了门口“格拉”一声猛地拉开了门,铁青着一张脸站在门口。 里头施试眉手持眉笔正自画眉,南歌手里拿着一杯酒,颇为意外地看着聿修破门而人。 施试眉放下眉笔,讶然看着脸色铁青的聿修,怔了一怔,她才问:“你来做什么?”言下怔忡,眼见他破门而人,她只是心头一震,居然没有大惊大怒,仿佛下意识中就早已知道他会来。 南歌上下打量着这位“中丞大人”,见他脸色难看之极,但容貌却文秀如女子,好似腼腆而易怒的白面书生。南歌拱手一礼,“中丞大人。”他俊朗的眉目一扬,“破门而人所为何事?难道朝廷命官手握职权,便可以擅闯民居扰人饮酒?这就是当朝从三品的风范?” 聿修不答,冷冷地和南歌对视,过了一阵,他看向施试眉。 “你想说什么?”施试眉缓缓站起,“可是要我回避?” 聿修依旧闭嘴,但她知道他就是这个意思。伸指笼住额头的散发,她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他的事,我想听。” 聿修本来铁青的脸色更加铁青,缓缓移过目光盯着南歌的眼睛。 他破门而人,显然是含怒而来,却居然不说话,就这么牢牢盯着南歌看。 他这么看人显然让南歌也很意外,南歌放下手里的酒杯,“你做什么?” 施试眉看着聿修的脸色,从今早就有的不样的预感逐渐浮现,一阵凉意一分一分自指尖蔓延上心头。聿修他不是无事生非的人,如果没有一千两百分的理由,他万万不会破门而人,更不会有如此难看的脸色。她五指笼着额头,凭着她多年的阅历,也许发生什么事她已经知道了。 聿修不答,在南歌酒杯放下桌面的一瞬间,“啪”的一声,一记耳光打上了南歌的脸颊。 南歌猝不及防,俊朗的脸上顿时多了一记掌痕。他一时并没有震怒,而是陡然用深沉了十分的目光看着聿修——刚才正是聿修出手如电,赏了他一记耳光。 这白面书生居然有如此身手!如果南歌刚才有备,聿修这一耳光未必就打得中,但无论如何,这一掌的发掌、截位、发力、收手、回位每一个环节都流利干净得无可挑剔。这位“中丞大人”居然是一位身手绝佳的高手,南歌的酒杯刚刚放到桌上还未离手,突然用力一握,“啪”的一声酒杯连同酒水爆裂在他掌心。他目光深沉地看着聿修,嘴边一丝耐人寻味的笑,“中丞大人好一记耳光。南某人失敬。”他嘴边笑着,眼神深湛变幻,冷若寒冰地看着聿修的眼睛。 聿修脸色本就霜寒之极,两人目光相对,几可闻冰棱破裂之声,“这一掌是我替眉娘打你。”他冷冷地道。 施试眉的目光从聿修身上移到了南歌身上,她坐了下来,拿过桌上的酒壶给自己斟酒,悠悠地叹了一声。 南歌冷笑一声,“眉娘与我十年相思、两情相悦,你替眉娘打我?”他昂首而笑,“你不觉得荒唐吗?你是眉娘什么人?” 聿修“哗”的一声摔袖负手,他几乎从来没有如此震怒过,犀利冷酷之极地看着南歌,“荒唐?好!我当与你先谈私情、再论公理!南公子,你与眉娘当真两情相悦、十年相思?我问你,这十年眉娘苦守开封,你人在何处?” 南歌冷冷地道:“在下游历江湖,踏遍名山大川,为事留难困于南疆十年。一朝脱困在下便立即北上,十年相思乃是身不由己。” “是吗?”聿修淡淡地讥讽,“我也不问你何事受困,你只需告诉我你受困之处水土如何?何时下雨?何时起风?土色为何?草木为何?你是一人受困还是多人同居?你所食何物?当地是何俚语?有何种蚊虫?你是困于房中还是洞穴?若是房屋,是何形状;若是洞穴,是何种岩石?” 他这一连串问了出来,南歌为之语塞,脸色由寒而白,冷笑道:“在下未曾留心这许多,不及中丞大人心细如发。” 聿修讥讽之色愈显,冷冷地道:“你若是真心喜爱眉娘,你可知她最恨何事?” “眉娘傲骨铮铮,最恨人欺骗于她。”南歌斜眼以对,“在下听说昨夜大人……嘿嘿,正人君子骗起人来比常人更加厉害。” “眉娘确是傲骨铮铮!”聿修一字一字严胜霜雪、冷若寒冰,“她最恨一人饮酒,而不是遭人欺骗。” 此言一出,施试眉全身一震,脸色变得苍白。只听聿修一字一字继续往下说:“她最恨一人饮酒,最恨人人离她而去,最恨她能解世上千万人之苦而无人能解她,最恨众人皆醉我独醒,终世无人是知己!她不想一人饮酒,所以她宁愿自欺欺人,相信我昨夜是来看她、也相信你今日是来爱她。” 南歌脸上变色,聿修冷冷地看着他,“她不怕遭人欺骗,只因她已被人骗惯,她只求一时一刻的相守,被骗也好、自欺也罢,她不想一人饮酒。你懂吗?纵然被骗千万次,但她看得破人情冷暖,虽然受伤却不自伤,她还是一样能笑着活下去,她并不怕再次被欺骗,这才是眉娘的傲骨。你真的懂吗?” 施试眉笼住额头的手软了下来,掩住了她的眼睛,她没说什么,轻轻吸了吸鼻子,她又叹了口气。 南歌脸上变色再变色,“你……” “她能坦然面对所有的伤痛,所以她才是这百桃堂的眉娘。”聿修淡淡地讥讽,“南公子,你敢再说一次你爱她么?” 南歌脸上的神色变幻莫测,过了一阵他只是冷笑了一声并不回答。 “我替眉娘打你,”聿修一字一字冷冷地道,“打你利用她的痴情,她能原谅你骗她,我不能原谅。” “你是眉娘什么人?”南歌只能这么冷笑,“你用什么身份来打我?可笑!” “朋友。”聿修淡淡地道,“同饮一杯酒的朋友。” “哼!”南歌骤然大笑,“可在眉娘心中你是个‘不相干的人’,再没什么比这个更可笑了。” “她当我是什么与我毫不相干。”聿修冷然,“我当她是朋友,就会替她打你,你让她受一分苦,我要你赔她一分,如此而已。” 施试眉手背之下有水滴缓缓落于桌面,聿修……她的手紧紧地抓着衣角,抓得那么用力以至整个手掌惨白,聿修啊…… “天下竟有如此自以为是蛮不讲理的朋友。”南歌被聿修盯得退了一步。 聿修并不放过他,淡淡地道:“你要论私情,我就与你论私情。”他踏上了两步,目光犀利如隼,“此外还有公理未论!” “什么公理?”南歌目中光彩闪烁,变幻不定。 “柳家巷子十三口的血案。”聿修盯着他,缓缓又踏上了一步。 “可笑!凶手不是已经自首了?与我有什么关系?”南歌不再后退,冷冷反问。 “我不和你论杀人之罪,我和你论分尸之罪。”聿修冷冷一笑,指着窗口废墟,“还有这羽觞楼倒塌、眉娘几乎丧命的大罪。” 施试眉蓦然抬头,她脸上泪痕未干,以手背抹去,她站了起来盯着南歌。 “你干什么?”南歌面对她的目光终有些不安,避开了她的目光,“就凭他胡言乱语你就相信是我做的?证据在哪里?” 施试眉缓缓摇头,“我不要证据。”她掠了掠头发,“说实话,眉娘——并不怕你骗我。”她的目中有怜悯之色,“眉娘早已无物可骗,你骗我几日温存又如何呢?我并不是贞节女子要考虑脸面清白,财帛金银——除却百桃堂眉娘一无所有。”她望着南歌缓缓摇头,“所以我是不怕你骗我的。” 南歌沉默,“试眉……” “但你总不能害死我,对不对?”施试眉眼有凄凉之色,“施试眉自认并不该死。” 南歌闭起眼睛,突然大叫一声,激愤地道:“单凭他一句话你就相信是我做的?试眉你太不公平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你死,从来没有!” “我不要证据。”她低声道,“我知道是你。” “不是我……”南歌眼中有泪,退了两步靠在墙上,以手蒙面,“我不知道你真在楼顶,我不是存心的。”他颓然放开手,“我以为……我以为你绝对不会在那没有人的空楼里,我真的不是存心的。” 施试眉倦然摇头,拉过椅子坐了下去,她已不想再听。 “不只是炸毁羽觞楼。”聿修冷面冷眼,“还有你毁人尸身、丢弃残肢,南公子,你能告诉我昨夜羽觞楼炸毁之时你身在何处?” 南歌默然,过了一阵子笑了起来,“我自认做得天衣无缝,中丞大人。”他狠狠地盯着他,“昨夜羽觞楼炸毁之时我在柳家巷子里用马车倒下了一车死人,泼下了两桶猪血。”他冷冷地问,“你怎么知道是我?我有哪里做得不对惹你怀疑?” “分尸之人必是腕力臂力极好的武林高手,”聿修冷冷地道,“明眼人一见而知。近日人城的高手并不多。这几日行踪诡异必然遭人怀疑,所以你不住客栈,我查你不到。但人并不能长期混迹人群之中,你这等人才岂能久留市井之间,必要有自由出人的安身之所且不能惹人怀疑。开封之中留居之所,陌生人不会引起怀疑的,若非客栈,就是青楼。”他目中锐气直逼南歌眉目,“因为你出不了城!所以你才混迹青楼,而眉娘——正好成了你利用的靶子。” “留宿青楼的人多不胜数,怎知是我?”南歌冷笑,“中丞大人办案难道全凭运气?” “的确是运气。”聿修淡淡地道,“你出现的时机好生巧合,但让我起疑是你,的确是运气。”他看着南歌的左袖,“你藏着件东西,对不对?” 南歌眼瞳收缩,“你的确好生了得,居然连这个都一清二楚。”他捋起左袖,腕上一圈金环。 施试眉微微一震,“痴情环!” “早晨你搂着眉娘的时候这环儿滑了出来,却让我自铜镜里瞧见了。”聿修慢慢地说,“这让我想到一件事。” “什么事?”南歌笑了笑,“你的眼力倒好,这东西也非人人认得。” 聿修充耳不闻他的嘲笑,一句话就似把南歌推到了冰水之中,他冷冷地道:“那一截不是柳家的断臂。” 南歌不笑了,他寒着脸站在那里,“那又如何?” “痴情环非死难解,那是因为它一旦扣拢就随腕骨缩小,再也不能拆开。”聿修淡淡地道,“但若是断臂呢?砍断手臂、再怎么样的手环都能脱下来了吧?”他缓缓拉开右手的衣袖,“何况我很清楚,白骨痴情配一簪两环,一个生环、一个死环。这一个是染有剧毒的死环,你那一个必然就是能解这痴情环剧毒的生环——它里头有解药,对不对?南公子为这环中解药,可谓煞费苦心。” 他这手腕金环一露,南歌为之膛目,好半晌才惨然一笑,“若非你身有此环,怎能猜中白骨痴情配的奥秘……”一手蒙面,他哑然道,“原本拿着这死环的姑娘呢?” “她死了。”聿修默然。 “她是我……她是我妹子。”南歌坐倒在椅子上,蒙住了自己的脸,“白骨痴情配原是三十年前武林大祸的源头,后来当年的武林盟主收下这祸乱江湖的暗器,传于自己的子孙,也就是我妹妹。我妹妹从小拿着它当玩具。十年前我得爷爷允许行走江湖,遇到眉娘之后我又遇到了另一位女子。”他哑声说,“我与她相爱甚深,把痴情金簪送给她做了定情之物,却不想她用金簪刺伤于我,乘我昏迷之际夺走痴情生环,要我跟随她一生一世。”他摇了摇头,“我好不服气,但她把金环扣在腕上,我得不到解药就不能离开她。” 一阵沉默,施试眉没有接口,聿修更不会答话。南歌沉默了一阵接下去说:“我就这么跟了她十年……” “难为你了。”施试眉叹了口气,悠悠地道:“那是她不好。” “我恨她。”南歌侧过脸去,紧紧地咬着下唇。 “你杀了她?”聿修问。 “不……没有。”南歌低声道,“我乘她不备夺了过路樵夫的柴刀砍了她的手……她居然不闪避……让我砍了三刀,我恨她人骨。” “却下不了手杀她。”施试眉倦倦地笑,支颔对着南歌,这个方才风采盎然,此刻颓废之极的男人。 “不错。”他默然。 “我明白。”她说,“无论她怎么对你,她是爱你的,你也是爱她的。” “眉娘,我对不起你。”南歌捂面摇头,“我早已不是当年的我了……” “我又何尝是当年的试眉?”施试眉的手落在了南歌肩上,她柔声道:“别说对不起。” 南歌缓缓抬头,只见她侧头微笑,“吃过了苦,才知道什么是珍贵。你是天之骄子,也许要比常人更多吃几分苦。别以为自己一生都已毁了,只要你愿意的话,你还是风采盎然的南公子,只要你懂得今日的错、记得你吃过的苦……”她握住他的手,“记得被你骗被你害的眉娘,你就能重新做人,也许做得比从前更好。” 南歌捂面而哭。施试眉目光流转,轻轻一叹,摸了摸南歌的头发,转头对着聿修微微地一笑,轻声说:“今日……多谢。” 聿修避开她的目光不答,只问:“被你砍断手臂的女子身在何处?” “跌下山崖,那里本来有许多藤葛,却没有拦住她。”南歌哑声说,“我也是在那时见到了有人往山谷弃尸,突然之间鬼迷心窍,不仅想要掩饰我砍下的手臂,而且……我……”他呻吟一声,“我那时的确狂性大发,我好痛苦,等我冷静下来的时候,已经用家传剑法将倒下山谷的死人十字分尸,我不是存心的……” “痛苦不是残人尸身的借口。”聿修冷冷地道,“每个人都有痛苦,若是痛苦就可伤人无罪,可以以残忍的手段炸人楼宇、毁人尸身,让开封百姓人人自危,那么南公子,难道你视大宋王法为无物?”他一字一字地说,“因为自己痛苦就想要别人痛苦、因为自己恐惧也希望大家跟着你一起恐惧,日后午夜梦回,想想你自己做了些什么,不会觉得自己可怖么?” 南歌汗流夹背,“你不要再说了!”他掩耳,突然大叫一声,“澹月呢?她是怎么死的?” “自尽死的。”聿修道。 南歌笑,好惨淡地笑,“她是为你死的,对不对?把死环扣在你手上,却没有发动机关,她一定死得很痛苦,到死都还爱你!你居然说得如此简单,中丞大人你好无情啊。”他不知是在为自己哭还是为妹子哭,已然有些神志不清疯疯癫癫。 “你不该如此刺激他的。”施试眉回视聿修的眼睛,“你会逼疯他。” 聿修伸过手去扣住南歌的手腕,淡淡地道:“我说的是事实。” “太认真了只会逼死自己,或者逼死别人。”她慢慢地说,“有时候,应该放纵自己怜悯一些。” 聿修默然,拉起南歌打算掉头而去,施试眉及时喊了一声:“站住。” 他站住,背对着她等她说话。 “你想带他去哪里?” “开封府大堂。” “他没有杀人。” “他是要犯,以恐怖手段毁人尸体、财物,让开封百姓人心浮动,你说他当不当罚?”聿修冷冷地道。 施试眉默然,“你……去吧。” 聿修带南歌走,走了两步,他又冷冷地补了一句:“我会尽力定他的罪。”走了第三步,他出门,“但我没有证据。仅凭推断,主审三堂并非只有聿修一人。” 她没有回答,聿修带着南歌走了。 倚门而立,她知道聿修的意思、知道他的为人:他会尽他的职责,但是他没有证据。 他不会纵容,但是他也不会强人以罪。 其实他并不是没有证据,南歌已经认了,她是人证她听见了,但是他并没有要求她去作证。因为他知道她多情,知道她做不到。 “你若是真心喜爱眉娘,你可知她最恨何事?” “她最恨一人饮酒,而不是遭人欺骗!” “她最恨一人饮酒,最恨人人离她而去,最恨她能解世上千万人之苦而无人能解她,最恨众人皆醉我独醒,终世无人是知己!她不想一人饮酒,所以她宁愿自欺欺人,相信我昨夜是来看她、也相信你今日是来爱她。” “她不怕遭人欺骗,只因她已被人骗惯,她只求一时一刻的相守,被骗也好、自欺也罢,她不想一人饮酒。你懂吗?纵然被骗千万次,但她看得破人情冷暖,虽然受伤却不自伤,她还是一样能笑着活下去,她并不怕再次被欺骗,这才是眉娘的傲骨,你真的懂吗?” “她当我是什么与我毫不相干。我当她是朋友,就会替她打你,你让她受一分苦,我要你赔她一分,如此而已。” 施试眉低眉清倦地望着自己手端的杯中酒,认真的……不善言辞的聿修啊。她真的有些想哭,却哭不出来,苦涩到了唇边变成了笑意。眉娘何德何能,能得你这一番言语,此生无憾。眉娘是多情女子、栖身青楼,与当朝中丞大人能有多少同心共情之谊?若非查案你万不会踏人此地,若非形势所逼、我知你这一番话永不会说。眉娘害你动情受苦,眉娘情人千万旧侣难数,你却依然为我如此……杯中的酒液映出持杯人俏然的容颜,她举杯一饮而尽。我对不起你,今生所负之人多矣,最对不起的——是你。 *** 聿修拉着南歌走出百桃堂,堂内姑娘人人侧目讶然,聿修居然不是来找眉娘,而是来找南歌?南公子居然脸有泪痕,和今天早上风采盎然的模样大不相同,一时间议论纷纷。 “中丞大人果然还是来办案的。”方才指路的姑娘叹了口气,“这几日百桃堂是怎么了?” 红荑悄悄走人画眉阁,却见施试眉手持铜镜径自画眉,桌上酒杯迸裂酒水满地,她只作不见,画了眉弹杯漫声低唱:“旧月眉头故曲楼,杯酒能解几多忧。袖里相思人不寐,负尽千愁与万愁……” 窗外夕阳如情如怨,一红任凭孤鸟四散,残倦如血。 聿修扣着南歌走出门口,街道上人来人往他便不好再抓着南歌的手腕脉门不放,缓缓松手,“南公子,你是跟我回开封府大堂,还是要和我动手?” 南歌被晚风一吹,神志稍微清醒了一些,聿修松手他便重重地收手向后,“中丞大人。”他举袖一拭泪痕,长长吸入一口气,“我信得过你,但不信大宋朝廷。南某人发誓此生绝不再受制于人,在你面前认罪是敬你,但要我屈居人牢、受官府权贵审判……”他缓缓吐出吸人的那口气,“我不如死在自己掌下。” 聿修听着,也并不动容,“我若要拿你人罪,你就要自尽,你可是这个意思?” 南歌沉默了一阵,陡然朗朗而笑,“如此吧。”他豪情突起,“你我一场定生死,我若败在你手下,我便自尽,留书与你认罪伏法。若是侥幸南某人胜了,”他目光炯炯盯着聿修,“你予我重新做人的机会,如何?” “你随我去开封府,也不一定会死。”聿修漠然了一阵,萧索地说。 “南某人的尊严,已容不得再一次屈膝于人。”南歌一声长啸震得路人纷纷掩耳骇然,走避不及,“要我再受他人之辱,南某人宁愿拔剑反击逆生死忤王法,以求自尊。”他目光骤亮地盯着聿修,“你不想我在堂上拔剑杀人吧?” 聿修沉默,过了好一阵子,他移过目光不看南歌,那一刻聿修看起来极是萧索,“好。” 南歌拱手为礼,“不论生死,南某人今生敬服之人,一个是你,一个是眉娘。”他退开两步转身,“十日之后,月下大理寺,南某人静候生死。” 聿修不答,也不看他。 南歌转身离开,走出去十来步后站定,“眉娘……” “我会看着。”聿修截口回答。 “她……”南歌慢慢地道,“一生命苦,你——敢爱她吗?”他蓦然回首,看着聿修,“她的傲骨只有你能解,她的酒也只有你和她同杯,你敢爱她吗?你若能爱她,也许她这一生不会命苦到底,也许她……” “我不敢。”聿修淡淡地打断他,目光和语气仿佛由萧索而接近了黯淡,由黯淡又近了隐痛之色,但他即使在说出“我不敢”三字的时候,依然是漠然无情的。 南歌意外而又仿佛能够明了地看着他,“你也会怕?” “我也是人,自然会怕。”聿修转过身负袖,准备要离开,“聿某为人,苛求甚多,身边友人同僚为聿某牵累,因聿某而死者不计其数。”说完他就这么走了。 南歌过了一阵才懂他的话,严苛认真的聿修,一切以公理为重,因此而遭他冷遇的友人必定不少。而御史中丞诸事繁杂危险,在追凶查案的过程中因他而死的同僚必也不少,甚至连澹月都因他的冷漠而死。他自知性情严苛人情淡薄,怕再次伤人伤己,所以他不敢爱,他怕伤害眉娘。 南歌不是特别了解聿修的心情,也不能理解这种“不敢”算不算一种牺牲,但聿修这种疾恶如仇的性子所产生的结果岂非比他的发狂碎尸更为偏激?为人岂能长期紧绷如此?人心如弦,当舒当缓、当紧当直,若是一意孤行因公理而冷情意,那弦是会断的。 所以施试眉叹息说:“别试图逼着自己做圣人,你会逼死自己,要不然就逼死别人。” 聿修知道。 只是他做不到。 南歌并非能完全了解,但是他隐约感觉到了聿修表面上虽冷漠,但也许骨子里积存的是自己与自己挣扎不休的痛苦。 第六章花冠之争 -------------------------------------------------------------------------------- 那日聿修与南歌离开就谁也没有回来过。施试眉坦然自若,她从未觉得有谁是必须回来的,他们都不是守着女人不放的无用男子,他们都有自己的事,若能在事了闲暇之余记起她来和她饮一杯酒,她就会觉得很惬意了。 她所求的一向不多,只是连这偶然的一杯酒她也从来不曾喝到过,除了那一夜她强迫聿修喝下的那一杯。 “眉娘,六朝楼贾妈妈来了。”红荑进来传话,脸色不太好,“还有金水画舫的何姑。” 六朝楼和金水画舫都是开封有名的青楼。百桃堂胜在清誉,算是开封最清高的青楼,有身份地位的客人进了百桃堂也不觉狠琐;而六朝楼胜在姑娘们貌美,六朝楼的女子容色可号称中原腹地第一等;金水画舫不仅有技艺绝佳的歌舞女子,而且还胜在水上鲜鱼佳肴为一时一绝。百桃堂的姑娘解人风雅,但六朝楼和金水画舫却一直对百桃堂虎视耽耽,视为眼中之钉肉中之刺,有百桃堂在,无疑称得六朝楼和金水画舫的格调都低了一等。 施试眉一怔,贾妈妈和何姑对她向来冷嘲热讽没好脸色看,今日居然登门造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悦客堂待客。” 六朝楼的贾妈妈和金水画舫的何姑素来明争暗斗,今日一道前来自是有要事,她们两个上一次见到施试眉还是五年前的事。在悦客堂坐着,见这里的姑娘笑脸迎人言语温柔,没有一点媚色,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 “两位别来无恙。”门口屏风之后走出一位女子,一头乌发斜绾发髻,上插一支翡翠步摇,依旧紫灰衣裙色泽微黯,竟和五年前没有什么变化。 贾妈妈见了施试眉向来一股子嫉妒,同是青楼女子,她劳碌一世赔尽笑脸都没有这女子的好名声。都是撕下脸面做生意的人,凭什么施试眉就比人清高一等?何姑更是怨恨,她只比施试眉大上五岁,看起来却仿佛已经是两代人了,青楼女子原本红颜易老,凭什么施试眉能够独得苍天眷顾?见了她出来,贾妈妈立刻笑得热络,“眉娘还是这般模样,真是羡慕煞人。”这一句话捧了施试眉损了何姑,端的是笑里藏刀挑拨离间。 何姑脸色本来不好,听了这一句就更黑,冷冷地道:“眉娘你这里的生意一直都不错,听说外边的人都传,来了开封必要先进百桃堂,你真有本事。”她就不提六朝楼,气煞贾妈妈。 施试眉嫣然一笑,只作听不懂这两个人明争暗斗,“两位光临百桃堂是眉娘的荣幸,过会儿留下吃饭,我还要请教金水画舫的厨艺,百桃堂的厨子比之金水画舫是远远不如。”看了贾妈妈一眼,她又道,“六朝楼美色锦绣,贾妈妈也跟着年轻了不少。” 好歹她两句话圆了场子,贾妈妈和何姑勉强才可以同坐下去,红荑适时敬茶以免这两人同仇敌忾不成自个先打了起来。 “眉娘,你可知道城南新开了个‘临江仙’的窑子?”贾妈妈说起其他青楼时话语极是难听,铁青着一张老脸,“抢了咱们的生意也就算了,‘临江仙’里头有位姑娘,居然自称‘宫城妃’,自命是貌比当今皇上的贵妃、才气胜过你百桃堂、歌舞厨艺胜过她金水舫,这几日自吹自擂招摇过市,也不知多不要脸。” 施试眉眨了眨眼,盈盈浅笑,“这几日我这里多事,楼子也炸了人也乏了,真不知道有这事。‘临江仙’啊,这名字还算风雅。” 何姑见她只拿着帕子挥了几下扇风,似乎满不在乎,不禁脸上变色,“‘临江仙’那姑娘不但夸下海口自称仙子贵妃,而且临江仙一力倡导什么开封花冠之会,要咱们三家和她比较谁才是开封第一青楼,谁才是开封楼头第一人。这几日青楼酒馆议论纷纷,咱们再没有出声,人家就要当咱们是被吓怕了不敢答话了,眉娘你当真不在乎?”施试眉自负得很,贾妈妈和何姑都很清楚,否则也不会匆匆找了她商量。何况开封第一名妓虽未言明,但谁不知是百桃堂眉娘?临江仙这挑衅分明是冲着她来的。 “我在乎。”施试眉说,“但人老了,时事变了总会一代新人换旧人,别人家的姑娘出色,眉娘再不服也不能说人家不出色啊。这烟花风尘本是吃的青春年华,无论谁风光了几时,终也有无人理睬的时候,人世无情、最无情莫过青楼,最可怜莫过青楼女子……贾妈妈、何姑,你们比眉娘过得久,难道真不明白?”言下笑靥如花。 贾妈妈和何姑黯然,她们自然比谁都明白这个理,但是,“眉娘,这事关你我三家的名声脸面,也关系我们楼子里姑娘的脸面,若是当真不理,难道就任凭人欺负到我们头上?” 施试眉不语,眼中少见凄凉之色,缓缓地道:“你们的意思……是想应会,然后挑选一位姑娘和那位‘宫城妃’比一比?” 贾妈妈和何姑摇头,“不,我们想请眉娘亲自去。” 施试眉倦然叹息,“眉娘已经老了。” “你哪里老了?”何姑大怒,“你的模样比你二十的时候丝毫不差,你要说老了,把我们这些姑婆往哪里放?我已瞧过了那位宫城妃,开封之中除了你眉娘,无人能比她的容貌!”她口不择言说了出来,自觉丢了自己的面子,黑着脸转过头去。 “算老婆子求你了,”贾妈妈放下茶杯,“今日你不答应,我就不走。这开封的花冠必要你争了回来,否则天下就被那临江仙挖了一块去。要说输,我六朝楼宁愿输给你百桃堂,也不愿输给那横鼻子横眼目中无人的临江仙。” 望着这两人愤愤不平的脸色,不猜也知道受了临江仙不少的气,估计是闹得过分了。施试眉苦笑,拿着木梳轻轻梳自己的斜髻,“看来……我不答应也是不成了。开封花冠大会,要比试的是什么?” 贾妈妈见她答应了大喜,“也没比试什么,就是什么字画文章,什么歌舞技艺,什么花拳绣腿,什么眼光见识之类,我看眉娘你样样比她强。” “字画文章、歌舞技艺、花拳绣腿?”施试眉苦笑,“眉娘只会唱曲,舞艺不佳,更不会什么花拳绣腿,若是输了如何是好?” 贾妈妈和何姑面面相觑,过了一阵何姑轻咳了一声,“若眉娘都输了,我那金水画舫就不打算再开下去了。” “老婆子也是,要受临江仙的气,六朝楼宁愿关门。” 施试眉若有所思,轻轻地间:“你们是不是和临江仙作了什么赌?” 贾妈妈脸色尴尬,“老婆子和她赌,她那位姑娘绝对不是开封第一人,否则六朝楼就叫临江仙主子,老婆子就当她孙子。” 施试眉点额苦笑,“想何姑也差不多?她惹了你们恼,然后让你们做下冲动的承诺。如此看来,人家是胜算在握才会如此……”她吐了口气,“看来是不能不赢了?” 贾妈妈和何姑都有些尴尬,施试眉站了起来,慢慢绕着悦客堂走了一圈,“字画文章、歌舞技艺、花拳绣腿、眼光见识,看来我要去找一个人。” “谁?”两个人同声问。 施试眉摇了摇头,突然道:“红荑,备轿!” 红荑应了一声,她知道她要去找谁,开封之中此时能帮得了她的,也只有他了。 *** 九竹巷。 中丞府聿修正在写折子,说明前几日柳家胡同的案子详情。 “大人,外面有一位姑娘求见。”中丞府的管家来报,神色有点诡秘。 “姑娘?”聿修微微一怔,他哪里认识什么会来拜访他的姑娘?“请进。” 进来的人衣袂卓然,正是施试眉。他怔了好一会儿,心头本来很平静,却突然紊乱了起来,“眉娘?” 施试眉叹了口气,“打搅了你的正事。”她理了理衣裳,自个寻了个椅子坐了下来。 “不妨事的。”聿修推开面前的文案,“出了什么事?”他心里乱得很,施试眉一靠过来,他就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事情也许很荒唐,但是……”施试眉简单地把开封花冠的事说了一遍,“眉娘不善字画,更不懂花拳绣腿,中丞大人……” “不要叫我中丞大人。”聿修突然开口打断她。 施试眉一怔,接了下去:“聿公子的书法武功名扬朝内,所以我想请你……教我……”她越说越轻微,因为聿修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她。她自然懂那眼里的火热,但是她并不想挟聿修对她的感情来要求他帮她,一句话说了一半,突然觉得在他如此眼神下她无颜以对,她对不起这个男子。她挑拨他来爱他,被他保护被他牵挂,却不能为他付出任何东西,何颜来要求他放下公事帮她去争夺“开封第一名妓”这样荒唐的称号?说了一半之后,她低头静了一阵,突然站起身来,“眉娘打搅了。”她无颜在这里待下去,从不后悔自己所作所为,平生第一次悔了自己为什么会来?为什么就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一定要帮她? 一只手缓缓握住她的手腕,拉住她匆匆的去势,让她停了下来。 那手的手指修长微瘦,指节腕骨都很小,腕上套着一缘金环相映瘦削秀气的腕骨,看起来有种奇异的美感。施试眉缓缓低头,看着聿修拉住她的手。 他仍然没有说什么,只是这么握着她的手不放。 但那感觉却比千言万语更令她难以再离开一步,他总是这么沉默,一言不发。做起正事来机敏睿智,观察力极强,但是对于正经事以外的东西,他却常常沉默以对。沉默是代表他不想说、不会说、不能说还是不知如何说?他到底在期盼什么、等待什么、希望什么?他不说——又有谁会知道?就像他现在握住她的手,她就不知道他是想要她留下,还是只想握住她的手,或是有话要说,又或者是——他办案的一种手段?想到最后都要笑了出来,身子微微前倾,她做了一个要走的趋势。 他的手指缓缓放松,让她走。 他依然什么都没有说。 “聿——修……”她本要说“聿公子”,但话到嘴边忘了形,慢慢转过身来,望向仍然坐在椅子上的聿修。见他避开她的目光、见他缓缓收回右手、见他坚毅坚忍地抿唇沉默,试眉心中突然有一种怜惜,而后有千万种怜惜涌了上来,纠缠着数不清的歉然和愧疚,这样的他她怎么能忍心挑逗?怎么能忍心舍他而去?怎么忍心对他不好?她回过身慢慢走到他面前,慢慢低下头,双手揽住他的颈项,慢慢地把自己的唇送到他面前,慢慢地吻了他。 他的吻生涩已极,说明他此生没有吻过任何人,他笨拙得很,纵然她教他如何吻得缠绵他依然不懂,但是……但是她却吻到……两颗泪珠自脸颊滑落。她没有想过吻一个人会吻到哭泣,没有想过僵硬默然的他的唇也如此柔软,柔软之余……却充满了苦涩的滋味。为什么如此悲哀?为什么如此苦涩?聿修聿修,你的心中除却公理正义,其他的部分究竟是什么?每一次沉默、每一次不答,你的心里又究竟在想些什么?是不想对人说、还是不能对人说?于是,她非但吻了他的唇,还解开了他的衣扣,她想对这个吻起来苦涩已极的人好……她除却这一身姣好,什么也不能给他。 “啪”的一声! 聿修握住了她解开他衣扣的手,接着用力一摔,她整个人跌倒于地。 “你嫌我脏吗?”她自嘲,觉得自己好可笑。 聿修缓缓抓住了被她解开的衣扣,他摇头,再用力摇了摇头,他握着衣扣的手微微在颤抖,但他还是不说话。 “还是你要的不是我的人,是我的爱?”施试眉低低地自嘲,“我是……多情的女人,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她一手按住了脸,不知为何话说得好苦,“我是可以爱你的,只要你不嫌弃我。” “你觉得对我不起。”聿修终于开了口,他的声音微微有些不稳,微微有些哑,“眉娘你……你不必如此。”他侧过头去避开她的目光,“你并没有欠我什么,不必以身相抵。” 施试眉掠了掠一头散乱的头发,缓缓坐了起来,“我是情愿的。”眼望聿修,她涩然一笑,“眉娘自视甚高,今生从未对哪个男子投怀送抱,更从未……亲手解过哪个男子的衣扣,”她说得旖旎,但语调很是凄凉,“连眉娘的衣扣也从未亲手解过,你……明白吗?” 他闭目,紧紧抓住那解开的衣扣,他又不是懵懂的孩子,怎能不明白?“眉娘,你不明白。”他低声缓缓地说,“你不明白,不敢的不是你,有错的也不是你,我并没有……我并没有看你不起,也没有怀疑……怀疑你的诚心。”他的眉头紧蹙,终于显出了痛苦之色,“不敢的是我,是我不敢爱你,不是你……不是你不好。” 施试眉凄然地看着他,她终于明白澹月的伤楚,这个男人害怕被爱,他不信自己能够给人幸福。也许是天生的固执和认真曾经伤害了许多人,也许是澹月的死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也许是她那一句“爱上你是不幸”让他根深蒂固地认同,他不敢爱人也害怕被爱,所以纵然心动、纵然心中有多少火热都不能倾吐,所以即使拥吻得如此激烈,尝在唇中的滋味也是苦涩,所以吻到哭泣……所以……他爱得多深,就会有多痛苦。 “对不起……”她很少哭,但今夜的泪难停,“我不该请你喝那杯酒。”都是她的罪孽,为什么要挑逗这个男人?为什么那么任性、那么任性地要证明自己谁都可以征服?为什么那一夜她希望被他所爱?为什么明知他不懂洒脱却还是逼他饮下同杯酒?其实在那个时候她就该知道自己在玩火、在玩他人苦痛之火啊。 聿修眼有凄凉之色,缓缓摇头,他终是一手撑住额头,不敢看她的眼泪,“有错的是我,不是你;不敢的是我,也不是你。你很好,你一直都很好。” “我帮你……扣好衣裳。”施试眉的长发披散而下,她绾发的簪子跌在了地上,看起来甚是狼狈,是聿修刚才那一推摔的。 聿修微微一震,“衣扣我可以自己扣。”他低声说。 “让我来,我只能为你做这个。”施试眉一个一个为他扣好衣扣,宛如贤惠的妻子。聿修如受酷刑,苍白着脸不言不动,他甚至不敢看她的长发。 片刻之间衣扣已然扣好,两个人却都觉恍若隔世。她扣好了他的衣扣,看着他的脸,“聿修……聿公子……中丞大人,”她连变了三种称呼,长长地换了几口气,伸手绾住自己的长发,“我该走了。 “且慢。”聿修低声道,“你能等我片刻吗?” 施试眉勉强一笑,“当然。” 他铺出一张高丽贡纸,换了一支小狼毫,微沽墨汁,略略思索了一下抖腕写道—— 碧云流水水似愁,明月为妆妆还休。 何人觞解杯中酒,近日尘烟总上头。 倦眼多怨眉未描,锦衾尚觉人偏瘦。 一朝怨尽情归尽,万倾金樽洒翠楼。 他的字素来峻峭挺拔,这一首七律写得却颇为秀丽婉转,笔力柔和不见锋芒,写完了微微一顿,“这个……你带回去临帖。”他极勉强地淡淡一笑,“聿修不善诗词,这一首七律好生勉强,你若是不喜就自己改了。” 这是他写给她的?为她写的?施试眉揭过纸张怔怔地看着。他绝非诗情画意的男子,却仿着女子的口气为她写了这一首七律……是给她花冠大会的时候用的么? “还有我刚才摔你在地的手法,你还记得吗?”他淡淡地苦笑,脸色甚是苍白。 她全然怔住,难道从刚才开始他就是故意让她吻,就为了他这一摔让她刻骨铭心?她当然记得,怎么能不记得?在最温柔的时候他给了她最惨淡的冷遇,也是为了她好?她用右手握住左手,缓缓仿着聿修方才那一摔的手法:握手、扣脉、拧转、拉起——然后向前一推一摔!连跌在地上的悲哀和疼痛她都清清楚楚地记得。 “手指向左移过来半寸,”他指点她扣脉的位置,翻过自己的手腕,“这里。” 她依言模仿,练习七八次后已经大体掌握了这一摔的诀窍。聿修微微一笑,“你学会了这一摔,无论对方有什么花拳绣腿你都足以把她摔倒在地了。” 施试眉盈盈一笑,她让自己忘记方才发生的一切,“这是什么绝招?中丞大人的独门绝技?”一边说着她一边小心翼翼收起聿修为她写的字帖。 聿修苍白的脸上渐渐恢复平时冷淡的脸色,但微笑还在,“这只是一招简单的近身擒拿,但练得好的话足以抵御一般的武馆武师了,除非和你比赛的姑娘是一位高手,否则你不会输的。” 施试眉笑笑,“我是不是该改称你‘中丞师父’?” 聿修淡淡一笑,“学武易学精难,要吃许多苦头,你还是不学得好。” 她收起了东西抖了抖衣袖就要离开,回首嫣然,“你会去看花冠大会么?”,“不会。”他回答。 “连哄我一句都不肯。”她叹了口气,随之一笑而去。 聿修绷直的身体直到她离开多时以后才缓缓放松,右手握住被她重新扣好的衣扣,他的心本已被她撩乱,从今夜以后恐怕只会更乱,而没有平息的时候。 他突然很想问,当容隐爱上姑射的时候,当他又决定为了大宋放弃姑射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情?像他如今这样紊乱吗?也许不,容隐和他虽然都为人严肃,但是对于下决断而言,容隐比他干净利落多了。容隐不会像他这样烦躁纠缠,他也许认定了一个道理就做下去,虽然很痛苦但是他不会迷惘。可是他不一样,他是个会把事情反复想很多遍的人,从某方面来说他是谨慎细致,从另一方面来说,他是拖泥带水。 他从前一直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今夜他突然明白一个问题:他比容隐脆弱。 他也许……比大多数人都脆弱,而她知道,所以她没有强迫他爱她,她甚至向他道歉。 他是个自卑的人吗?脆弱的人吗?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突然排山倒海般涌来,让他整个人都怔住了。 自卑脆弱到不敢去爱的人,聿修……是吗? 第七章往事虚无皆似梦 -------------------------------------------------------------------------------- 过了三天,临江仙居然当真浩浩荡荡地在城南挂出了“天上人间”的长幅,摆出了花冠大会的排场,好事之徒一早簇拥了整个会场,临江仙的众多姑娘穿梭往来,捧着花束见人即赠,气氛大是热闹。 六朝楼、金水画舫一早来了,贾妈妈和何姑一边坐着,黑着张脸,身边的姑娘也来了不少,虽然她们都把宝押在眉娘身上,但却不能只做孤注一掷的赌博,过会儿上台比试的姑娘并不止眉娘一个。 百桃堂却还没有来。 “两位妈妈好。”遥遥一位红衣女子盈盈而来,大约二十三四,正是临江仙的主事,自称“丹姑娘”。“来得真早,只是那好清高的百桃堂怎么不见踪影?”她吃吃地笑,“莫不是她抛下了你们两位,不想出来丢人现眼,所以索性躲在房里不出来了?” 这位临江仙的“丹姑娘”诚然是个厉害角色,贾妈妈和何姑都是见世面的人,只嘿嘿笑了两声,“丹姑娘好。” “我家姑娘就要上台了,眉娘若是不来,可真辜负了她好一番准备。”丹姑娘遗憾似的轻叹,“我原以为眉娘是好清贵的女人,输也会输得光明磊落,不会这样做缩头乌龟让人笑话的,可能我高估了她。” 贾妈妈和何姑又嘿嘿笑了两声,眉娘究竟来是不来,她们也没什么底。施试眉有傲骨,但不是在这事情上傲,若是她厌了倦了不来,那也并非什么出奇的事,何况她若不来,和临江仙打赌的是六朝楼和金水画舫,又与她百桃堂何干? 此时一阵弦声传来,柔如细水,台上临江仙众位姑娘一一现身作礼,容眼姣丽。随后鼓声低沉,一位面罩轻纱的女子慢慢上台,虽不见容貌,但那身段经风一吹纤腰素裹,已让人目眩神迷。 这位就是临江仙引以为傲的“宫城妃”,花名“行云”的姑娘。 她的容貌是不常给人看的,若非她的技艺歌舞不足以令人迷醉,她不会不解面纱。客人们见到她的容貌的也不多,但传言极盛,这位“行云”果真是位才貌双备出奇出尘的奇女子。她一出现,台下便议论纷纷。 接着六朝楼的姑娘上台,金水画舫的姑娘上台,但在行云映照之下,都显黯然失色。还未比较起什么容貌,单凭她台上一站的风标清致,就要让惯于媚笑的其他女子自惭形秽了。 金水画舫的头牌如水首先弹奏一曲琵琶,琵琶声如碎玉清冰,入耳舒畅已极。一曲弹毕,台下喝彩声大作,何姑面有得色。如水是画舫里最出色的姑娘,那一手琵琶出自名师,声水相映,为之倾倒的客人无数。 丹姑娘只是笑笑,只见临江仙一位黄衣女子抱琴而出,垂首低眉一拨弦,琴声一动竟令人心魂一颤。一曲《白头吟》弹毕,场下一片寂静,场内多少青楼女子掩面而哭,一曲之下竟能动人如此。何姑一面擦拭眼泪,一边心灰意冷,连这不知姓名的女子都有如此技艺,说要将那位行云比下去,纵然是眉娘也是希望渺茫了。 台上依然在比试,临江仙的姑娘果然各有绝艺,把六朝楼和金水画舫的女子比了下去,终了丹姑娘上台嫣然一笑,“本以为开封大名鼎鼎的眉娘会蒙幸参与,结果她居然未来,行云姑娘无人可相较量,但也不能就此收场,大家听行云唱一首曲子如何?” 台下轰然叫好,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城南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 行云脸罩面纱,双手都握着鼓锤,临江仙推上十来面大小不一的大鼓,最大有四尺来宽,最小的也有脸盆大小,以鼓架架高竖立于行云身后。大家越看越奇,女子唱曲多是弹琴吹箫做些秀气风雅的事,这位姑娘如此纤细雅致,居然要击鼓唱曲?一时间大家屏息静观,千万双眼睛牢牢盯着这双手低垂握着鼓锤的素腰女子。 突然,行云蓦然抬头,一个翻身倒跃,双手鼓锤击在左右角最大的两面鼓上,“咚”的一声两声震响传出去老远。她这一跃自背对鼓群到飞身直扑鼓群面前,双臂分击左右平举,远远看来就似一只白鹤展翅飞向大鼓,那一跃犹如仙子临空,却又豪情四溢,鼓声连绵之中台下震声欢呼,纵然是极不屑青楼女子的道学先生也都为之叹服。 随之鼓声连绵不绝,她面纱激荡在众多鼓前趋近忽退,那步法身形犹如舞蹈,击鼓声声衣袖蹁跹如白鸥飞鹤,接着一声清调,只见她在如此激烈的跳跃中犹能拔声而唱—— “电转雷惊,自叹浮生,四十二年。试思量往事,虚无似梦,悲欢万状,合散如烟。苦海无边,爱河无底,流浪看成百漏船。何人解,问无常火里,铁打身坚!”唱到最后一个“坚”字,她“咚”的一声霍然击鼓,震天激越。 原本开唱的时候还赞叹声议论纷纷,唱到此处居然场下逐渐寂静,悄然无声。只听她这一首陆游的《大圣乐》,如此这般唱来,已然无人能再说多一字,场内场外无数人的眼里只有这女子的鼓和她的《大圣乐》。 “须臾便是华颠。好收拾形体归自然,又何须着意,求田问舍,生须宦达,死要名传。寿天穷通,是非荣辱,此事由来都在天!从今去,任东西南北,做个飞仙!”行云的声音清拔,震声起来催人魂魄,这一句“做个飞仙”之后她双弃鼓锤,双袖长拂,“咚咚咚”一连串的跌撞声,那一排鼓群全悉轰然倒下,一阵烟尘四起,缓缓散去之后台上卓立的是那蒙面女子,仿佛纤腰细细,不禁风吹一般。 贾妈妈和何姑瞠目结舌,震惊了好一阵不能思考,如此女子,普通青楼怎能比拟?眉娘不来是对的,如此女子、根本无人可以和她比较那一唱的风采,她不属于人间,根本就是天上的人物。 正在丹姑娘嘴角含笑,场内被惊到寂静,行云还垂首站在台上的时候,但听有人叹了口气,“如此《大圣乐》,如此女子,我见犹怜、何况其他……” 这声音缱绻、拖曳而有点如烟似缕得远,正是眉娘的声音。 贾妈妈和何姑陡然瞪大了眼睛,她来了?在哪里?一早来了为什么不上台?她在哪里?目光在人群里搜索了半天,居然没瞧见百桃堂一个女子。 丹姑娘也是怔了一怔,只见台前最前面的地方,一个书生打扮头戴斗笠的男子揭开斗笠,斗笠下的人斜髻素面,一点胭脂不染,清眉倦目,怎么不是施试眉?她在搞什么?居然这样来? “好清标的姑娘,眉娘已经十多年没见过这样清标的人物了。”施试眉望着台上垂首的女子,充满赞叹之意,回望贾妈妈和何姑的时候微微一笑,居然俏然吐了吐舌头。 她这一出现,场下顿时大乱,围观者好奇之极。行云的容貌未现,单凭一曲大圣乐已经惊倒四座,施试眉男装而来,这一露面又是倦意、又是俏然,虽然没有行云震起惊人的犀利,但施试眉独有的那种倦已然悄悄晕染开来,让人忍不住要多看她两眼。 “原来眉娘还是来了。”丹姑娘诧异之后,盈盈一笑,“眉娘若是自信能胜过行云这一首曲子,不妨上台一试。”她极有信心,不可能有人能唱过行云这一曲,绝无可能。 施试眉摇头,绾好散落的长发,“行云姑娘风骨清标,眉娘远远不及。”她也嫣然一笑,“听此一曲就知江山代有才人出,眉娘纵使年轻十年容颜最盛的时候,也远远不如这一首《大圣乐》。” 丹姑娘脸有得色,“眉娘都已认输,这开封第一人想必非临江仙莫属了。” 施试眉只是浅笑,依旧病恹恹有些认真又有些不认真,嫣然道:“但正如丹姑娘所说,眉娘自负人才,纵然是输了,也必输得光明磊落。这台,眉娘还是要登的。” 她此言一出,台下又是连声欢呼叫好,今日能见两位女子的绝艺,两位都是当世奇女子,怎能不大声叫好,以求一饱眼福? 丹姑娘皱起了眉头,很快展颜一笑,“如此甚好,我也很想见传说许久的眉娘歌舞,眉娘台上请。” 施试眉弃去那男子的斗笠,也不换衣裳,就穿着那一身男子的儒衫登台。 行云垂首自她身边走过,施试眉对她嫣然一笑,但行云垂首只作不见,径自下台。 望了一眼台上倒塌的大鼓,她歪着头想了想,笑吟吟地回首,对丹姑娘说:“我可以借用这台上的大鼓么?” 丹姑娘皱眉,“可以。”就算她唱了一曲和行云一模一样的曲子,那也是落人之后。 “帮我把它扶起来,然后借我一幅四尺阔八尺长的白纸,以及文房四宝如何?”施试眉微笑,“眉娘不才,惟写一幅字画赠与行云姑娘。” 写字?丹姑娘指挥人找来笔墨,有些不屑,这东西太过俗套无趣,还当眉娘有什么出奇的把戏。 很快台上立起最大的那面鼓,一幅白卷定于鼓面,笔墨放在台边,让眉娘往上挥毫。 白纸猎猎,比人还高,如此大的一张纸,要能在上题字作画需要一定的技艺,但也不能说难过方才行云的击鼓。大家免不了有些失望,但也心知要胜过那曲大圣乐实是不太可能,无论是谁都不太可能。 施试眉负手执笔,抬头望着那比人高的白纸,轻轻地叹了一声。 她叹得如此轻,即使站在她身边也未必听见,但那股子惘然孤清已然可见,让人微起怜惜之心,必败的比试,眉娘能够坦然登台,足见她的风骨。 她开始在白纸上行书。 “碧云……”她写了两个字,台下本有人看得笑眯眯极是兴致盎然兴高采烈,突然“咦”了一声,然后又“哎呀”叫了一声。 那混在人群里看戏看得眉开眼笑的自然是开封第一消息灵通,有热闹便凑,有好戏便追的圣香大少爷。这开封花冠的事他怎能不知道?怎能不看?就算丞相用十条锁链把他锁在家里,圣香大少爷还是有本事悄悄溜出来,何况他爹根本不知道开封城里在胡闹这些东西。原本拿着金边折扇挡着阳光踮着脚尖挤在人群里张望的圣香突然间“咦”了一声,是因为他认出了这手字。施试眉自然写得不错,否则她怎敢登台?这字风骨宛然,虽然做秀丽之态但隐约可见构架严谨,连细枝末节都不落一点败笔,尤其那运墨的浓度,列字的习惯……这在别人也许瞧不出来,但在圣香大少爷眼里活脱脱就是聿修的字嘛。那僵尸木头人什么时候收了徒弟?眉娘居然学得聿修的书法。天啊天啊,这两个人乘他不注意的时候做了些什么?他居然不知道眉娘已经和聿修深交到了这地步!他和那僵尸木偶认识了二十年,除了六岁那年他烧了爹的奏折聿修帮他写了一份以外,他可没见过聿修给谁写字——除了给皇上写折子。何况这字能写得如此相似,必然这一整首诗都是聿修写过的,聿修居然写这么恶心肉麻的打油诗,这太恐怖了。圣香边想边龇牙咧嘴,如果不是明知不是他的对手,他很想回去揍他一顿,什么时候和眉娘好上了居然不说。 此刻眉娘已经写完了聿修给她的那首诗。台下能识书法的自然觉得她写得不错,但大部分不识书法的只觉无聊,便在此时,施试眉慢慢开口,缓缓地抬头看着八尺白纸上寥寥的几行字,轻声吟道:“碧云流水水似愁,明月为妆妆还休。何人觞解杯中酒,近日尘烟总上头。倦眼多怨眉未描,锦衾尚觉人偏瘦。一朝怨尽情归尽,万倾金樽洒翠楼。” 吟声如漫,她其实一点没有比试的意思,她只是在抒怀,在自省。 她的声音如此动情,让人心头为之微颤,但仍然不解她的意思,突然她眉头一扬、锐气一显,挥毫继续往下写—— 百年雷惊浮生叹,双鼓长击大圣喉。 往事虚无皆似梦,悲欢合散总成忧。 苦海难寻回头路,人生未必百漏舟。 无常火中练身骨,有意情多哀眼眸。 求田问舍须臾苦,达宦留名片刻浊。 生死荣辱由天管,爱恨何须哭青楼。 我为云卿破白纸,清身何惧洼中臭! 这一长篇写下来,八尺白卷上墨汁淋漓畅快,开头她还端谨着聿修的章法构架字句秀丽,写着写着便飞湍直下秉羽流离,最后一字写完“啪”的一声摔笔老远,她自己退了两步自赏,颇有自得自负之态。 台下的目光都不及她直落而下的笔快,等她刹那写完摔笔负袖才看清纸上的句子,顿时读书之人为之惊叹、不读书之人为之膛目。但见她儒衫负袖,一身男装,清朗傲然之态溢于后背直颈,铮铮然好一个眉娘。 丹姑娘脸色微变,蒙面的行云微微一颤,却听施试眉回身一笑,“这幅字送与行云,什么开封花冠大会。”她眉目之间的锐气拔为清气,“眉娘只见行云风标清致,未见什么开封之中能枕千人臂尝万人唇的媚骨,也未见什么能给姑婆带来泼天钱财的头牌。她目注行云嫣然一笑,”如若有人逼你伺候什么猪狗不如的畜生,你告知我眉娘,我必为你拍案。“ 此时场中又是一阵寂静,不是被施试眉的口出狂言震住,而是被她的风骨震住,青楼女子……此刻谁敢言瞧不起青楼女子?好一个眉娘,好一卷长书! “哇——”圣香在人群中赞叹,“早知道眉娘这么帅,不如一早我来追,给僵尸木偶抢了去真是太可惜了。”突然目光一扫,“咦”?他提着一袋瓜子往人群那边挤,他还以为那木头是拿刀架在脖子上都不会来看这种大会的,结果他站在那么远的地方是什么意思?“聿修,聿木头,聿僵尸!聿呆头鹅……”圣香与人群走的相反方向,走三步退四步,却与遥遥场边独立的那个人越来越远,突然聿修竟掉头而去,居然走了。 他为什么走了?圣香揉了揉眼睛,他眼花了?他的眼力太好以至于好过了头眼花了?他居然好像看见——聿修流了泪。 那个木头僵尸也会流泪?认识了他二十年从来没见他哭过,不会吧?圣香干笑,那也太恐怖了。 正在他背对看台只对着聿修张望的时候,突然身后箭身破空之声。从临江仙的姑娘群里面飞出一支长箭激射台上眉娘,行云蓦然抬头,蒙面纱巾一阵激荡。 哦!圣香急急转身,他每次见险都欲救不及。第一,他每次都在东张西望;第二,每次他手里都要拎好多东西;第三,他每次都钻在最拥挤的人群里,根本脱身不及。 丹姑娘脸带冷笑,眼见眉娘是万万避不过这一箭的,陡然间她眼前一花,台上突然多了一个人。那人旧布衣裳,身材颀长微瘦,一手搂住施试眉的腰,另一只手抓住了那只箭。此刻就算眼睛再花的人都看见,是从临江仙的人群中射出了一支箭意欲致施试眉于死地,若非这个人突然出现在台上,施试眉早被一箭自背后穿入,血溅三尺了。 “英雄救美……”圣香好不容易从人群中转过身,笑眯眯地看着台上本来已经走掉的聿修。好快的身法!从听到弓弦声到警觉到返回到飞身接箭,虽然聿修脸上依然是那张僵尸脸没什么表情,但是圣香估算他也是用尽全力了,如果那箭距离眉娘再近一点,就算聿修再神通广大十倍也没用。当然如果他没用的话圣香大少爷就一定是有用的,他和聿修这木头大大不同。圣香一边往嘴里塞瓜子,一边幸灾乐祸地看着台上,御史中丞大人飞身救美、救的是开封第一名妓,这下中丞大人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非但大失朝官体面,而且还证明他和青楼女子有私情,圣香“扑哧”一笑,吐出两片瓜子壳,这下糟了,他前几天裱糊在聿修书房里的那张眉娘的画像可能也要变成他威严扫地的证据了。 “聿修……”施试眉根本没时间震惊那支箭,她只吃惊聿修为什么会来?这让她忘了称呼“中丞大人”。眉娘在他怀里怔怔地看着他,眼角眉梢都是困惑,低声问:“你不是说不会来吗?” 聿修抿唇默然,不知该说些什么,说不来的是他,真的没想过要来;来的人也是他,真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走到这里。 这傻瓜男子。施试眉根本无法埋怨这个男子,对他原本都是歉然,自前几日开始却已都是怜惜,如今已几乎怜惜到心痛。他实在太认真太顽固也太笨了,分明早已爱着她,分明他会为她牵挂,会担心她、会看着她,但他就是不敢坦然爱她。他自卑,她清楚,他自卑自己严苛自卑自己不温柔体贴,他也脆弱,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爱过。他的不敢是因为太重视,他害怕她会像澹月那般被他冷遇致死,他害怕和他在一起的人都会被他强求要做个圣人、完人而被他伤害。他的心结她无法帮他解,若没有这样死心眼一般的认真他就不是聿修,他就不会这样痛苦了。 他不答,试眉只得叹息。平生没遇到过这么傻的男人,有时候她会觉得这是一种天真,是聿修对感情太单纯,天真的笨蛋,但是却让她不舍让她失笑让她怜惜。倾慕过很多风采迷人的男子,也爱过很多次,但没有一个男人是让她如此不舍、不忍也不知如何是好的。会倾慕她的人都是比她更会调情的男人,只有他是个笨蛋。 这一问一默只是片刻,聿修放开施试眉的腰,目光冷冷地落在临江仙那位抱琴的黄衣女子身上。他虽然不说话,但是那目光让人不能对视,那黄衣女子退开一步就想躲到别人身后去。 “青天白日之下行凶,你视大宋王法为何物?”聿修冷冷地问。 大家的目光齐齐转到那黄衣女子身上,眼尖的人就看见她怀抱的瑶琴上断了一根弦,那是因她把箭搭在琴弦上射出来,琴弦不如弓弦箭出弦断。听了聿修这句话,再看见他手里那支箭,围观的人群纷纷变色走避,这一场花冠大会难道竟要以血腥收场? 丹姑娘俏脸煞白生寒,冷冷地道:“阁下何人?扰我会场?”她居然不走不避,也不害怕心虚。 “开封重地,大宋朝威所在,纵容手下当街杀人,这位姑娘你也忒心狠手辣目无王法了。”聿修盯着丹姑娘,目中光彩微微一闪,“姑娘身带如此多武功才艺过人的女子,聿某敢问姑娘是芙蓉庄令花会什么人?芙蓉庄女子纵使有心介人京城设立分舵,又岂能以如此手段排除异己、扬名立威?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 此时临江仙的女子均已悄悄走到了丹姑娘身后,会场众人逃之夭夭,贾妈妈和何姑被吓得呆了,被楼里的姑娘架到远远的茶楼里坐着,顿时方才人头攒动的会场寥寥无人。 “你是什么人?既然知道芙蓉庄令花会,阁下胆敢阻拦,胆子不小。”丹姑娘脸现鄙夷之色,她身后的女子林林总总数十个,怎怕了他这一个突如其来的路人? “他是当朝从三品的御史中丞大人,掌管这大宋朝的朝官法纪、疑案要案、参弹官宦、谏议朝事。穿红衣服的姑娘啊,你也真没眼光,你看我们家聿修那张横竖都像铁面清官的脸,还认不出他是大大有分量的人物?”正巧凑到热闹的圣香笑吟吟地一边找了张凳子坐下,拍了拍衣裳等着看好戏。 芙蓉庄是江湖上颇有名气的邪门组织,人会的都是女子,听说都是些遭到蹂躏虐待而愤世嫉俗的女人,其中“令花会”分部领导青楼女子,在江南一带颇为有名。 丹姑娘一怔,瞪大眼睛看着聿修,她久在江南,江湖高手见多了,却没见过高官,从聿修身上横竖看不出他是位怎样显赫的大人物,“御史中丞?”她回头问身后的女子,“那是什么官?” “少爷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圣香翻白眼,“他就是专门抓你这种不知死活的女人的官,你知道这点就够了,其他都不重要。”他笑眯眯地“啪”的一声打开扇子给自己扇了几下,“聿木头,拿下这妖女,本少爷重重有赏。” 聿修不与他胡闹,淡淡地道:“圣香你很清闲。” 圣香用力点头,笑吟吟地说:“我每天都很清闲。” 聿修不再和他说话,这大少爷胡搅蛮缠一流,只转过头看着丹姑娘道:“姑娘是打算退出开封,还是打算随我开封府走一趟?” “要命令本姑娘,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丹姑娘才不理他什么规矩王法,什么三品朝官,就算是一品她也不知是什么玩意儿,她柳眉倒竖喝道:“这些人阻拦本会办事,统统给我杀了!” “喂!我只是帮忙解说,关我什么事……”圣香吓了一跳从椅子上跳起来,丹姑娘一声令下那些美貌女子纷纷出手,一时间暗器长箭甚至什么棋子香囊都飞了出来,他见情况不妙,“聿僵尸我很忙要走了,下次有空再见。”在他胡说八道的时候一个女子对他射出一支袖箭,圣香嘻嘻一笑,在袖箭堪堪沾上他的衣角的时候一溜烟扬长而去,逃之夭夭。 他居然……比袖箭还快!那女子呆了一呆,他有如此轻功速度,如果留下来助阵岂非大敌?却居然走了?是因为相信己方数十人都不能把那位什么中丞大人奈何? 施试眉被聿修挡在身后,她知道此时情况危急,也不是她所能掌握的,所以她闭嘴,不给聿修造成任何麻烦。满天暗器四射,她依偎在这个男子身后,感觉他的呼吸他的温热,居然在一片呼啸声中清晰地听到他的心跳,他仍然心乱,心跳和那天夜里一样紊乱,虽然他面对大敌、虽然他那么冷漠。 “我不会有事,别想着我在你身边,否则你会输的。”她低低地笑,“你若是输了,可比我做不成开封第一名妓还没面子。” 她在众多兵刃的交击里对他调笑,居然让他莫名地安心。他默然不语,夺过一支长剑架开许多女子的合围。她依附在他背后轻轻地笑,居然让他觉得很愉快。他一贯做事很专心,打斗的时候也很专心,但嗅着施试眉淡淡的发香幽香,在稍微失神也许就会受伤的合围里,他的心情比方才看她写字的时候平静,“写得很好。”他突然说。 施试眉一怔,嫣然一笑道:“这是什么时候你居然说这些?”他一直都看着她写吗?“我好开心你居然来了。”她低低地笑。 “书法似人唯心,你自己的字比学我的潇洒,下一段写得虽不严谨,但很率性洒脱。”聿修居然和她谈书法,有丝淡淡的微笑,“你还是写自己得好。” 他如果常能这样和她说两句真心话多好?施试眉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笑,“我很任性,也许老了以后写狂草。”她玩笑。 “你不是常说已经老了吗?”聿修应了一声,“当”的一声架开丹姑娘的袖中刀。 她讶然,忍不住好笑,“你也会玩笑?” 聿修转了个身点中一个女子腰间穴道,夺过两把同时向他砍来的短刀,刀柄回撞,“哎呀”两声地上多倒了两人。他淡淡地答:“不会。” 施试眉扬了扬眉,真不知该如何说他,只觉很是好笑,“你真是个笨男人。”她环住他的颈项,在他颈边低笑,无意中手指掠过他的衣扣。聿修心头微微一荡,手里的劲道一个没拿准,突然一刀突破他的防卫直刺胸口。 他陡然翻腕夹住刀刃,聿修为人严谨练功自勤,所以功力精湛远胜常人,这一下若是让他发力推了出去,那拿刀的女子非被刀柄撞正胸口重伤不可,但在他力道将发未发的时候目光扫过台上的八尺白卷,“我为云卿破白纸,清身何惧洼中臭!”试眉那最后一句犹然在纸,而这一刀刺来的女子便是行云,这女子击鼓的姿态他也看在眼内,绝非淫荡愚昧的女子,这一下推了出去,她可能此生都不能击鼓了。就这么微一迟疑,那柄刀堪堪划到了他双目之间。 “行云姑娘!”施试眉想也未想双手一把拦在刀刃前,要伤聿修,先洞穿她的一双手掌。行云是练武之人,要一刀刺穿她这一双手有何困难?但行云却微微一顿,没有刺下去。 有这么一顿就足够了,聿修右腕急扬一挡,他本是拼着右腕不要也不能让施试眉双手俱毁。但这一扬只听“丁”的一声,那一刀砍在腕上居然没有伤及皮肉,施试眉和聿修都是一怔,同时醒悟—痴情环! 就在行云一刀无功的时候丹姑娘已知聿修的确武功高强,若不是他手下容情绝不伤人,自己这些人早已死了两次有余了,“行云,走人!”她大喝一声带头先走,开封既有如此人物,芙蓉庄认栽撤走。 这些女子武功未必绝高,但走得极快,片刻间退得干干净净,一个不剩。 刚才那一刀差点没吓死施试眉,若是行云再快一点狠一点,这一刀不但可以洞穿施试眉一双手,还可以洞穿聿修的额头! “你没事吧?”两个人同声问。 发觉两个人异口同声,施试眉盈盈一笑,“我没事,你呢?” “我……”聿修面对的敌人何止千百?这几个女子不算什么,他还从来没有在对敌中吃亏受伤。一句话说到一半,突然“卡”的一声微响。他陡然一怔,几乎立即知道了是怎么回事,“眉娘你走。”他冷冷地道,一掌把施试眉摔出去十丈有余,他自己却一跃而起,“从今以后,你我再不见面!” 施试眉愕然不解,“砰”的一声她撞上了台上那一面大鼓,鼓上的白卷猎猎作响,白纸黑字依然犹在,方才的那一场热闹却已风吹云散。 聿修跃身而起,片刻间便消失在试眉视线之内。试眉感到后脑一阵剧痛,鲜血顺后颈而下,他伤了她。方才那么多敌人没有伤到她,他这一摔却伤了她,她嘴边犹带浅笑,不知道他为什么又摔了她一次,惟一清醒知道的,是她又被抛弃了一次,又被喜爱她的、她喜爱的男人……抛弃了一次。 眉娘的傲骨,是她可以坦然面对所有的伤痛。一点也没错,这世上惟有你最懂我,可是聿修啊聿修,你怎么能因为懂我,就能毫不忌讳地伤害我?毕竟我眉娘……只是豁达,只是不怕,只是我看得开……并不是受了伤就不会痛、就不会凄凉。 你不敢爱我,我没有逼你;你来救我、看我写字,我很高兴;我其实没有要求谁要痴心痴情地负担我一生一世,我只是希望喝酒的时候能有个人陪我,只是偶尔,不是一生一世!为什么每个人都要离开我?为什么每个人都有他种种种种的理由、堂而皇之地离我而去?只因为我是不一样的眉娘,所以你们都理所当然地以为,我比别人坚强? 她几乎从来不哭,但跌坐在这大鼓之下,身边的白纸被风撕下了一半,上边“碧云流水水似愁……”那首诗就像在嘲笑她一次又一次的痴情心碎。泪水无声自流,后脑的血蜿蜒流到了手背上,施试眉轻声念到:“碧云流水水似愁,明月为妆妆还休。何人觞解杯中酒,近日尘烟总上头。倦眼多怨眉未描,锦衾尚觉人偏瘦……” 她一边笑,一边用五指笼住了额头。眉娘啊眉娘,你自负人才傲骨,到头来除了这一首又一首断肠诗句,这一生你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人生何处萍漂泊”、什么“东风无尽时,北雁总相思”、什么“碧云流水”…… “往事虚无皆似梦,悲欢合散总成优。”她望着自己写的句子,不知是该为自己大哭一场、还是大笑一场。 第八章月下之约 -------------------------------------------------------------------------------- 自那日以后,她一连七日都没有再见到聿修。那句“不再相见”似乎是当真的。她独倚画眉阁,纵然晨里阳光如丽如诉,也照不得她一时光亮。自那天以后,她心灰如死,酒不想再喝,曲自不再唱,字更是不再写了。 眉娘憔悴了好多,百桃堂的姑娘们人人心知肚明,虽然她还是老样子笑笑,但倦意化为了黯淡。她终不是神仙,岂能当真看破世情?就算想得通也做不到,她是爱聿修的,被他摔伤才知那有多痛,那是一直保护着自己的人亲手摔的。 “试眉,他真的有如此重要,重要到你为他憔悴如此?”窗外不请自来的客人却是多日不见的南歌。 施试眉淡淡一笑,抬目见南歌手中握剑,“歌……我记得你不喜欢带兵器。” 她答非所问,但南歌知道她的意思,提剑横窗给她看,“我今夜有约。” “和谁?”她问。 “中丞大人。”南歌扣指弹剑,发出“嗡”的一声响,“试眉,只要你说一声你想要,今夜我会帮你留下他。”他这次没有笑,横剑在施试眉眼前,一字一字地说:“只要你说你要他。” “我要他,他不要我。”施试眉恹恹地低笑,“我又没有你的好身手,难道你能帮我一辈子抓住他?”她悄然看了南歌一眼,嫣然一笑,“你最清楚被人绑住的感受了,对不对?” “他爱你,”南歌“铮”的一声扣剑回手,他也叹了口气,“只不过他想得太多。他是个潇洒不起来的木头,人要能爱,需要一点冲动莽撞,他不给自己莽撞的机会。” “他什么都好当真,容不得莽撞,不做没把握的事。他也是个笨蛋,没有爱过所以没信心他自己能够爱人,”施试眉萧索地望着南歌身后满园的秋草,“他很少失败所以其实很脆弱,我甚至不敢逼他爱我,虽然我知道他一直都在爱。我怕他会被我逼到崩溃,我也害怕……害怕他终究介意我是经历过那么多男人的女人,他的认真让我也跟着他认真,真得好怕会伤害他。”她以手支额,苦苦地道,“我懂他的苦,我也不敢逼他,为什么他还是……还是那么绝决地离开我?说永不再见?我……我……难道当真是你们觉得抛弃了也不怕我伤心的女人么?” 她说得那么黯淡,南歌无言以对她的无声泪,惨然了片刻,他只能握住她的肩头,“我不管他心里怎么想,今夜——就算不能留下他,我也会代你问他为什么。” 施试眉回身背对南歌,她以衣袖一把挥去眼泪,嫣然一笑,“那你可不能死,要不然我找谁问去?” 试眉从来不哭、从不叫苦,今日若不是为了他,她怎能如此失态?南歌不能再说什么,今夜无论是为了什么,他都绝不能输! *** 今日是第十日之约。 皓月当空,清风万里,穿林过隙,沙然微响。 月下大理寺。 庙堂森严,白日里是人来人往戒备森严,夜里却少了许多防卫,有谁会深夜来这大理寺?除非是要窃取文案卷宗的贼子,而卷宗却并不在这大堂。 当南歌持剑而来的时候,远远就看见大理寺屋檐上一人独坐。 旧衣皂白,衣袂当风。 聿修独坐大理寺飞檐上,居然手里端着一杯酒。 他坐在飞檐上喝酒,淡淡的,一口又一口。 他没带兵刃,身边有个酒壶。 南歌眉头扬起,朗朗笑道:“中丞大人好兴致。”他跃起落上飞檐之颠,与聿修相隔三尺,剑穗风中激荡飘扬,“但不知这月下独酌的兴致,是从何处学来?” 聿修不答。明月当空,他的脸色霜寒如月,也许比月更萧煞。 “为什么弃她而去?”南歌持剑斜斜举起,拇指推起剑身,剑刃映出聿修的眉眼。南歌一字一字地问:“为什么弃她而去?你虽然不敢爱她,但是你会看着她。这可是你亲口说的,难道你以为你不肯与她相爱,当你弃她而去的时候她就不会伤心?” 聿修不看他的眼睛,也不看他的剑,只淡淡地道:“今夜只分生死,不谈其他。” “我南某人要谈,那就非谈不可。”南歌那持剑斜举的起势不变,稳若泰山纹丝不动,可见他这剑上功力深湛,绝非普通江湖高手,“试眉她从没有要求你伴她陪她一世,她只是希望你能陪她喝这一杯月下酒。这世上多少人想和她同杯,而她只允你一人,因为她认这世上只有你能解她。她对人的要求素来不高,你何苦如此伤她?”他冷冷地道,“她有一句话问你、也问我,你想不想听?” 聿修默然,良久才问:“什么话?” “她问……她难道当真是我们觉得抛弃了也不怕她伤心的女人吗?”南歌眼有凄然之色,“她……不是会说这种话的女人,你……你何苦逼她如此?我骗她害她,她也不曾如此伤心。她不敢逼你爱她,你却要逼她伤心致死?你对得起试眉么?” 聿修脸色寒白犹胜南歌手中剑,他依旧默然,只抬头望着天上月,不知在想些什么。 “回去向她解释清楚,不要无端离她而去。你要相信试眉她是无论你怎样都会原谅你的女人,不管有什么样的理由,只要你坦白告诉她,她绝不会阻拦你。”南歌缓缓地道,“你若是因为害怕感情所以逃开她,南某人不敬,上次那一个耳光,南某人要还给你。” 南歌是认真的,潇洒的人一旦认真比什么都可怕。聿修居然似是自嘲地笑笑,举杯缓缓喝了一口酒。 南歌眉头一扬,“你若能爱她、你若能爱她——”他将手中剑掷向聿修,负手而立,“南某人束手就擒,尊严性命皆悉不要了。” 聿修终于看了他一眼,当真笑了,笑意盎然。 “你笑什么?”南歌眉头耸动,冷冷地问。 “我羡慕你。”聿修喃喃自语,“当啷”一声他摔了手中的酒杯,翻手倒持南歌的长剑,剑柄向外,“今夜只论生死,不谈其他。胜了你之后,会告诉你为什么。” 南歌诧然看着他,接剑在手,“你若是输了呢?” 聿修缓缓站起,步履平缓地在大理寺屋檐上走了几步,背对南歌,“我是不会输的。” “是吗?”南歌冷笑,“中丞大人好自负,无怪目中无人不当别人的伤痛是一回事!无怪我妹子为你而死,无怪试眉为你而伤。”他手握剑柄“卡”的一声脱开剑身机簧,剑鞘“当啷”一声顺着倾斜的屋檐直下地面,南歌反手握剑横于身前,冷冷地说:“此剑连斩柳家十三具尸体,南某人下手从不容情,中丞大人好自为之。” 聿修淡淡地道:“承教了。” 两人对立大理寺屋檐之上,清风徐来衣袂猎猎飘荡。 一个不忿妹子之死、试眉之伤,要在对立的男子身上找回公道。 另一个淡淡地说:“我是不会输的。” 谁胜?谁败? 是爱?还是不爱?是不能爱,还是不能不爱? 又或者是不敢爱的卑怯到了极处仅为逃避的绝志? 聿修不说,谁也不知道。 “霍”的一声响,先发动的是南歌。他一剑光耀千水百年般地刺了出去,剑光凌厉逼人眉眼,单是那锐气就让人神为之夺,目为之眩。 有人缓缓推开了大理寺的堂门,反手扣门,就倚在门上痴痴地看着屋檐上两个男子。 南歌告诉她今夜大理寺月下之约,她在画眉阁辗转反思,还是不能不来。幸好圣香有兴,带着她翻墙而人,但此刻那大少爷又不知何处去了。 她不想见任何人受伤,也不想见任何人败,他们都是在武学上那么自负之极的男人,谁败了那一生的自负都要碎成对方脚下的瓦砾。如果可以的话,她不想见这场比武,但这是南歌的尊严、是聿修的职责,更是为了她纠缠不清的较量。 施试眉苦笑,如此苦涩、如此悲哀,如果可以的话不妨那刀剑都刺人她的身体,她一死一了百了,就不必谁为了谁流泪,谁为了谁的辜负而心碎神伤。 屋檐上的两人自然都看见了她进来,南歌抖腕轻转,长剑削向聿修肋下气门,“你看清楚了没有?试眉为你憔悴多少?你扪心自问,日后午夜梦回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很可恶吗?”他冷笑,把当日聿修数落他的话一一回敬。 聿修的回答是双指并点,“当”的一声把他的长剑荡了出去。 南歌陡然长笑一声:“中丞大人,南某人新创了八招剑术今夜要请中丞大人指教一二。”他“刷”的一剑如流水,堪堪划及聿修的衣角。这一剑和他方才潇洒利落的路数全然不同,这一剑削得快、顺、险,居然带有三分倦意,聿修骤不及防,连退三步“哧”的一声衣袖被南歌一剑划破,只听南歌冷冷地说:“碧云流水水似愁。” 施试眉身子一震,脸色苍白地望着南歌潇洒来去的身影。这男子骗她害她,却也能为她如此,今生今世也不枉了。他要用聿修写给她的诗刺伤聿修,一剑一招,句句都是讽刺,剑剑都是冷笑。 聿修本来脸色霜白,此刻更加寒色近乎凄厉。他连退三步,仿佛南歌这一剑的确给了他极大的震撼,居然一时没有反击。 他没有反击,南歌第二剑便刺了出去,这一剑直刺他双眉之间,剑光映月光于聿修眉目,南歌他又冷冷地道:“明月为妆妆还休。” 聿修对他这自创八式仿佛全然不知如何抵抗,闪身急退,他再退三尺。 施试眉陡然变色!聿修已经退到屋檐边缘,再退一步就要跌下去了。她自始而终没有恨过聿修,只是满怀伤感、满怀怜惜、满怀歉意,若不是她逗他心动、若不是她投怀送抱,也许……也许他根本不会如此绝决。他怕情爱,她明知,却依然吻他、解他衣扣,到最终逼得他说出要与她“不再相见”的绝志,也许从一开始就是她自作自受……眼中盈满泪水。,她不要见任何人受伤,绝不要!“歌,住手,不要再打了!”她凄然叫道,“施试眉谁也不要了,你不必替我恨他,他没有错,错的是我。我……我……我诱他爱我,他没有错,他只是……只是不愿多情而已。” 南歌脸上的冷笑更盛,“你听到了么?试眉就是这样的女人,所以她总是被骗被伤害。不管你怎样对她,她总能替你着想,她才是举世仅有的大傻瓜大笨蛋,天生让人欺负的笨女人。”他说得自己声音沙哑,“当年我若留下爱她,她和我都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可恨我当年轻浮,知道她是这样的女人所以从不把她放在心上,我好悔!” 聿修眼中似是浮起一层闪光,他抿唇僵直,一连十三指挡开了南歌的“何人觞解杯中酒”。但南歌手腕乍抖剑光流转急刺聿修左右太阳穴,这一剑攻其必救发出“嗡”然剑鸣,聿修如果闪避就一定被他一剑逼下屋檐,而高手相争,一人落檐便是胜负已分。南歌冷冷地道:“近日尘烟总上头!” 施试眉失声惊呼,脸色惨白。 但见檐上陡然人影一阵摇晃,南歌骤然倒退,聿修负手冷冷立于檐边。 南歌额上有血,丝丝滑落左眉,他也不擦。 “好一招死里求生。” 原来方才南歌一剑刺来,聿修不闪不避一指点南歌左眼。他的指风远比南歌的剑快,南歌骤然倒退便是闪逼他的指风。这一招死里求生,如果南歌的剑再快一点,聿修不免在指力未发的时候被一剑刺穿了脑袋。 好自负!施试眉悲哀地望着檐上的决斗,看聿修这一指就知他好认真,他是诚心要胜这一场比试。 “这一招不像中丞大人的路数,叫什么名字?”南歌缓了一缓,挥剑再击,冷笑。 “倦眼多怨眉未描。”聿修缓缓地说,“你再接我一招‘锦衾尚觉人偏瘦’。”他终于开了口,看着南歌,“你会自创,我难道不会?” 南歌目中乍现激赏之色,长笑道:“如此才是男儿本色,遇逆奋起,受激能发,有情有怒才是活人。”他一剑抖洒不尽剑花,繁复得让人眼花缭乱地推了过去,剑出时全然不知他要攻何处,但是剑到中途突然化为一道流星,直取聿修心口。这一剑当真有让人见繁华一逝如电的沧桑,南歌长吟:“一朝怨尽情归尽——” 但他一剑刺到聿修心口的时候聿修突然不见,剑上刺中的是聿修的外衣。他居然施金蝉脱壳之计,南歌一剑误中便知不妙,只听身后淡淡地道:“万倾金樽洒翠楼。”脚下的屋瓦突然纷纷下滑,南歌措手不及仓促拔身而起,但离屋檐已远,他一旦下落就是地面,一旦跌落屋檐就是输了,情急之下,他大喝一声掷剑出手直射屋上聿修。 这一掷纯是他不甘败落的愠怒,他并非败在武功上,却是败在机智。聿修褪衣换位,踢下屋瓦让他滑落屋檐,南歌虽知输了就是输了,但毕竟一身据傲容不得他就此甘心。这一掷纯是泄愤,聿修是何等人物,岂能被他如此射中?这一剑仓促出手恐怕连小猫小狗都未必射得中。 但他还未落下就愕然听见“噗”的一声,剑人聿修左肩。还是他及时向右急闪这一剑才没有当胸而人。 檐下施试眉惨然色变,奔到近处,“带我上去!”她对他急喝。 南歌一落下地,带着施试眉拔身上屋,却见屋顶刹那之间已经多了一个人。 一个锦衣华服容颜玲珑漂亮的大少爷,他正点住聿修伤口周围的穴道。 “圣香!”施试眉不理南歌直奔了过去,“他怎么样?”她没哭,虽然心焦如焚却还强持镇定。 聿修被圣香扶着坐下,脸色霜白,见她奔了过来全身一震,低头只当不见。 南歌一跃而来,“你是存心伤在我剑下不成?那一剑瞎子都闪得过去,你是故意的吗?”他怒目瞪着聿修,聿修更加只作不闻。 “停,暂停!不要吵了。”圣香在聿修身上按来按去检查他还有哪里受伤,“圣香少爷我身体虚弱,你们两个再吵我马上在这里昏倒,让你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南歌不知他是谁,眉头骤扬还待再说,施试眉却已听话闭嘴。 “哧”的一声,圣香一把撕开了聿修的右边衣袖,南歌和施试眉一见都为之震然失色。 “啧啧喷,真了不起,伤成这样还敢来这里打架,果然是不知道痛的僵尸木头。”圣香啧啧称奇,“聿木头,这次你破戒了,恭喜。”他说的破戒是五圣之中惟一没有被岐阳治过伤的聿修终于也有这一天。 南歌看着聿修的右腕,脸色苍白喃喃地说:“痴情环……” 施试眉掩口,她终于明白了,什么都明白了。为什么他那天不顾而去,为什么他口出决裂之言,为什么今夜南歌冷嘲热讽他始终不答,为什么他避开她的目光!他并不是……并不是逃避她,而是不想连累她。 聿修的右腕一片血肉模糊,自腕而肩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而且可怖的是伤口之间金丝隐隐可见,那华丽精致的痴情环竟似都化成了条条啃食伤口的蠕虫,深人到肌肤血肉之间。一只手臂被深深扎人数十条金丝焉能不痛?何况这金丝上有剧毒。 那日行云斩在痴情环上的一刀震开了痴情环的机关,所以他不得不仓促离开。他不知道这金环发动之后是什么后果,所以他断言不再相见……都是为了她好,是怕伤了她,怕她担心难过。施试眉握着他的左手,泪珠纷纷而下,而她居然怪他不顾而去、居然自伤自怜以为自己是最苦的一个。 “金环上的毒我有解药。”南歌转开他的“生环”,他那朵小花花蕊藏着解药。递给聿修之后,瞪了他一眼,南歌叹了口气,“你明知我有解药,身受重伤为何不说?难道怕南某人落井下石、趁人之危不成?南某岂是这种人。” “你不会乘人之危,你会逼我和眉娘在一起。”聿修低头淡淡地说,“更何况你有傲骨,聿修亦有自负,求人之言哀人之事不说也罢。” 南歌为之气结,此人当真冥顽不灵顽固不化,受伤中毒依然这般任性,“逼你与试眉一起难道还是委屈了你?中丞大人你也忒瞧不起人了,试眉她……” “他不是瞧不起我,只是不想连累我。”施试眉拢住方才奔驰散乱的长发,轻声道:“痴情环剧毒能解,但金丝难除。他……他……”说到此处她竟然哽声说不下去,只得急急吸了两口气,掩住她暗自哭哑的声音。 “眉娘你清身自洁,为眉娘倾倒之人无数,眉娘所爱之人亦多……”聿修缓缓地说,“何苦守着我一个残废之人?你……”他终是抬头看了她一眼,“你要相信,像你这般的女子,必有人能解你爱你,苍天不会让你一生命苦的。” 施试眉的目光落在聿修的手臂上,涩然一笑,“就为了你这一条手臂,你舍我而去?”她双手抓住聿修的肩膀,不管他肩上伤口血流不止,“施试眉是这样在乎躯体容貌的女人吗?” “眉娘……”聿修的语气终于激动了起来,“正是因为你不是,所以我……”他又低下头避开她的目光,“所以我才不能和你在一起。聿修为人严苛……” “我喜欢你严苛,你严苛才能逼我认真,因为你那么认真,所以我才能当真怜你爱你。”施试眉颤声道,“和你在一起我不能逢场作戏,你太当真所以我不能骗你,你明白吗?” 聿修神色惨白,“我不解风情不懂温柔体贴,更不能长伴你左右。”他长吸一口气,“聿修公务繁忙,查案追凶危机重重,也许、也许哪一天……” “你不是说你是不会输的吗?”施试眉浅笑,“我不要你长伴左右,只要你一年能看我一次、陪我喝一杯酒,我就满足了。”她倦然地轻笑,“施试眉不求相守、只求你……一句话而已。” “你会怨我冷落你,就像她一样。”聿修低声道,神色黯然。 “傻瓜。”施试眉低声喝了一声,逼他看着她,“你看清楚,眉娘不是澹月。我早说过了她会死是因为她脆弱,你那么认真地记着你的错,难道因为她死了所以就再没有人可以爱你?因为你认定了我爱你就要像她那样死么?”她举掌轻轻一记落在他脸颊上,“我打你小看了我眉娘。” “我……”他终于无话可说,闭嘴默然。 “我告诉你,你不是不解风情、更不是不懂温柔体贴。”施试眉盈盈浅笑,“你为我写诗、教我书法,难道不是风情?我上台比试,你来看我,难道不是体贴?更不必说你怕误我一生,想要这样离开我,这些难道就不是体贴?至于温柔……”她悄悄地在他耳边咬耳朵,轻轻地道:“我吻你、解你衣扣的时候……,” 聿修身子一震,他本易脸红,听后顿时红晕满脸,转过头去。 南歌本来听得征怔,见他脸上一红,不禁一呆,随之大笑,“我当你是正人君子圣人下凡,原来你……”他本要朗声大笑,却突然被人一把蒙住了嘴,耳边有人笑眯眯地道:“你不怕聿木头死而复活一掌劈死你,你就笑吧。他最要面子了,你再笑三声我保管你从南歌变成哀歌。” 一把蒙住他的口的人是从背后闪过来的,正是刚才那衣裳华贵容颜漂亮的少年公子。南歌心下一惊立时住嘴,这闪身一蒙,轻、快、准,简直就像道鬼影,看不出此人一身纨绔子弟的脾性,却有如此身手,“你……”他发声想问他是何人,蒙在嘴上的手不耐烦地按住,只听他说:“别吵!” 南歌何尝被人这样死死按住口不放?只能瞪着一双眼睛看着地下月儿映出背后扣住自己的人的影子,脸颊上感觉这人手掌柔软温热,带着一丝八宝桂花糕的香味,心下只觉啼笑皆非,荒唐之极。 此刻聿修已然被施试眉说得无话可说,他本就不善言辞,何况她豁达脱俗,许多他牢牢介意看不开的东西于她却全不在乎,再说下去只有越说越显得他顽固不化、笨拙可笑而已。 “两位哭完了?”圣香笑眯眯地问。 聿修不答,他巴不得圣香立即消失,从来没在这里出现过,最好更加从来不知道他任何事情。他不知道这件事会让圣香笑他多久,但他已经有很不好的感觉。 “哭完了。”施试眉并不介意,嫣然一笑,“这柄剑可以拔出来了吗?血已经不流了,再插在肩上不好。” “现在拔出来肯定到处流血,本少爷这身衣服是新做的,弄脏了像聿木头这样的穷光蛋一定没钱赔我。”圣香没商量地挥挥左手,“不拔。” “我赔你如何?”施试眉微笑,“你要多少衣裳,百桃堂十倍赠送。” 南歌到现在还被圣香捂着嘴,哭笑不得,他活了三十多岁,还是头一次看见有人这样讨价还价的,口齿一动他想说“我来拔”,却又被圣香按回嘴里,只得不做声。他自然并非不能甩开圣香,但既然不是敌人,他便不想下辣手。 “不要。”圣香摇头,“本少爷从不落井下石、乘人之危,更不敲诈勒索……” “你想堵住人家的嘴到什么时候?”聿修打断他的胡说八道,反手握住剑柄,他可以自己拔剑。 “啊?”圣香笑眯眯地放开南歌,“我忘了还有一个人。”突然看见聿修自己要拔剑,大叫一声,“不要拔。”他说到就到快如闪电,一把抓住聿修的手,“大夫就要来了,让他拔免得你拔错了让他唉唉叫地骂你。” “你叫了岐阳?”聿修冷冷地道,“你分明就是故意。” “故意什么?”圣香笑吟吟。 分明就是故意找人来一起看他的笑话!聿修瞪了他一眼,不答。 施试眉有些忧心地望着他右手的伤和左肩的伤,“痛吗?” 聿修摇头。 “如果不是痛死,他就当不痛。”圣香插嘴,“我记得小时候聿木头被马蜂蜇了满头包,马蜂死了一地,我爹问他痛不痛,他也是说不痛的。” “马蜂?”施试眉挑眉,好笑地看着聿修,“他捅了马蜂窝?” “呃……”圣香干笑,“捅了马蜂窝的是本少爷。”他捅了马蜂窝拿走了蜂蜜,马蜂快要追到他的时候聿修救了他,被马蜂蜇得很惨,但那蜂蜜还不是他们几个人一起吃了。 施试眉嫣然,“的确很像圣香少爷做的事。” 南歌看着这三个人围在一起,居然微微有些感动,这大概就是一种叫作温馨的感觉,若没有这蒙住他的口的少爷公子胡说八道,此地凄哀的气氛也不会这么容易变好。弹去衣上的尘埃,“南某人败在中丞大人手下,甘愿认罪伏法,这就去大理寺大牢等候发落。”他虽然一剑重伤聿修,但是他先一步离开屋檐,南歌傲然自负,绝不狡辩胜负,一句话说完,他掉头而去。 “喂喂喂!回来!”圣香在他背后喊。 南歌充耳不闻,扬长而去。 “这也是个笨蛋。”圣香喃喃自语,“杀尸体算是什么大罪?要说杀尸体是大罪一条,头一个该杀的就是伍子胥,但你看他在戏台上进进出出这许多年,也没人说他的不是……你一剑刺伤朝廷命官才是杀头的大罪,蠢才!”他在说伍子胥鞭尸三百的典故。 施试眉闻言微动,聿修及时说了一句:“他不会有事的。”望着南歌远去的背影,聿修的唇角淡淡一丝微笑,“这一剑是意外,他不是存心伤我,我自不会多说。” “难为你了。”施试眉低声道,言语惘然。 “不……”聿修仍不习惯她靠得如此近,她听到他的心跳,轻轻一笑,“现在你敢爱我吗?” “我不知道。”他慢慢地说,“你可以笑我顽固愚笨。” “你真的很笨。”施试眉叹了口气,轻轻为他掠开一丝散发,“我告诉你,早在你喝下那杯酒的时候,你就已经爱我了。”她凝望着他的眼,“爱一个人,没有什么敢不敢,只有敢说和不敢说。你……喜欢我吗?我只要你一句话。” 聿修沉默了好一阵,沉默到施试眉以为他又要说“我不知道”的时候,他说:“嗯。” “扑哧”一声圣香笑到呛到,咳个不停,他赖在这里做电灯泡就是想听聿修亲口说一句“我爱你”,结果他居然应了一声“嗯”。“咳咳……笑死我了。” 施试眉跟着讶然,随之也忍不住笑出声,“呵呵,你啊!” 聿修闭嘴沉默,他大概会被这两个人笑到死了。 “楼上在开会吗?笑得这么高兴?”有人在屋檐那边露了一个头,极度不满地瞪着笑到呛到的圣香,“叫人来救命也不搭个梯子,你当人人都能像你这样跳上来?圣香你的心脏下次再出问题休想叫我救你。” 这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找了梯子爬上来的人正是太医院的岐阳太医,是圣香少爷的狐朋狗友,亦是他狼狈为奸的闯祸援兵。 圣香蛮不在乎地随口接话:“因为不用叫你就会救我了,干吗要叫你那么麻烦?”他笑眯眯地招手,“快来看聿修的女朋友,我告诉过你很美的。” 岐阳瞧了施试眉几眼,赞同地点头,“果然很美,不比容容的老婆差。” 这两人就在那边对施试眉评头论足,聿修寒着脸,早知他们是这种德性。 施试眉终于忍耐不住嫣然一笑,“到底哪一位是大夫?聿修的伤还治不治?” “他不怕痛就让他多痛一会儿,”岐阳笑嘻嘻地说,“谁叫他从前好神气地以为一辈子都不需要我救?活该!” “你们四个究竟要在那上面坐到什么时候?”寂静深沉的夜里终于缓缓传来另一个人的冷冷话语,“下来!天都要亮了。” 圣香欢呼一声:“容容!” 大理寺堂门外一个人站在那里似乎已经很久了,冷冷地看着屋顶四人,“在大理寺如此胡闹,你们当满朝文武是聋子不成?”来人容颜冷峻满头白发,正是曾任大宋枢密院枢密使的容隐。 聿修见了容隐,微微挣扎着站起来,对着他一点头。 他在道谢,容隐在此,姑射居然不见,必然是用她的乌木琴震昏了大理寺守卫,否则焉能如此安静? “事了了就下来,聿修你也跟着胡闹不成?”容隐的冷峻不同于聿修的冷淡,他自有一股霸气,那种登高望远的恢弘,不同于聿修于细微处见大局的谨慎。 圣香吐吐舌头,正想回身去抱聿修,却见聿修一揽施试眉的腰,飘然落地,一点没有重伤的样子。他皱皱鼻子,颇觉得没有面子,径自跟着一跃而下,屋顶上岐阳哇哇叫圣香没有良心不带他下去。圣香挥挥手,“你不是还有梯子?快点下来,不然守卫醒了抓了你去坐牢,圣香少爷我可是不管的。” 说话之间,先下去的几个人已经踪影不见了。 九章解环之法 -------------------------------------------------------------------------------- 当夜几个人回了中丞府,让岐阳好好看聿修的伤。 那肩头一剑拔出来上了药基本上没什么事,让岐阳头痛的是,他也完全不明白那些金丝是怎么从手腕那里扎人整条手臂的。 “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岐阳研究了半天没有结果,只能问聿修,“是爆炸了以后变成这样的?” 聿修点头,“金丝断裂化为碎屑射出,这机关极是恶毒,射眼、射耳、射喉、射脸,存心要人眼瞎、耳聋、口哑、毁容。” “你把金环笼在袖内,运真力挺袖如铁,金环断裂虽然爆炸却不能透袖而过,全部倒射在右臂上,所以才得脱大难。”容隐淡然道,“毁去一条手臂,换得大半条性命,的确是上上之策。” 聿修淡淡地道:“容隐确是容隐,瞒不过你的眼睛。” 施试眉一边听着,她并不认识聿修的这许多朋友,但看来都来头甚大,尤其这位满头白发的“容隐”公子,言谈举止有点将之风,她阅人多矣,此人绝非寻常人物,有他在旁,或许这痴情之环并非无法可解,“容公子,”她直视容隐的眼睛,“聿修他可会残废?” 甚少有女人敢直视容隐的眼睛,他看了这位负有盛名的青楼女子一眼,“施姑娘?” 施试眉倒是一怔,这一辈子没人叫过她“施姑娘”,不禁讶然而笑,“叫我眉娘。”她浅浅一笑,“容公子只需答我的问题,他可会残废?眉娘是什么人,与他的伤势毫无关系,不知也罢。” 屋内几个人都是一怔,圣香忍不住先笑了,岐阳幸灾乐祸地看着容隐,姑射抱琴微笑,连聿修也有些意外——这倒是平生第一遭有人这样对容隐说话,好一个不卑不亢的女人。 “他在金环爆发之前就该断臂。”容隐并不显得错愕,淡淡地说,“这支手臂十分血肉之中五分为金丝断屑所伤,既非中毒又非内伤,和普通刀伤针伤又是不同,纵然是第一等的大夫也未必治得,既然如此,不如断臂。” “公子权衡利弊,擅下决断眼界开阔。”施试眉缓缓将发拢于耳后,“是否断臂,只要聿修赞同,眉娘绝不阻拦。”她随之嫣然一笑,“若他断臂,眉娘做他右臂便是。聿修书法惟传眉娘,我代他写字为他举杯饮酒,岂不风雅?” 众人愕然,容隐终于微微一笑,看了聿修一眼,“好一个风雅。” “早知道眉娘这么好,一早不如我来追,可惜、可惜。”叹气的是圣香少爷,一边叹气一边嗑瓜子——聿修家里自然是没有瓜子的,那瓜子就一直在圣香少爷袋里。 “那么,断臂就是。”聿修眼睛也不多眨一下,就像斩断一条手臂就像踩死一只蚂蚁那般轻松。 “慢着慢着,有没搞错?大夫还没说话,你们先决定要砍手?”岐阳瞪眼,“你们哪个耳朵听见大夫说要砍手的?不要听容容那野蛮法子,我们是文明人,手臂怎么能随便乱砍的?” “那以你之见?”聿修淡淡地问。 岐阳瞠目结舌,他根本就没想好怎么治,数十条金丝刺人手臂里,除了要拔出来之外他一时之间什么也没想到,首先他就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头发一样的金丝能刺人手臂这么深?除非它是自己爬进去的,否则他绝不相信这么精巧的手环之内所藏的火药能把这么软的东西射人手臂。“你能不能用内力把它们逼出来?” 聿修再次摇头,“这金环之丝非但逼不出来,而且它还会移动。” “移动?”众人都是微震,“怎么可能?” “循血移动,若不是我以真力封住肩井穴,早已经侵人我半身经脉了。”聿修看着大家震惊,依然没什么表情。 “容容……”岐阳表情怪异地看着容隐,“普通的金丝……会动吗?” 容隐摇头,会循血移动的金丝,他从未听闻。 圣香吃瓜子的手停住了,“难道它其实并不是金丝?” 此言一出大家面面相觑,都是神色惊疑,这看起来摸起来都和普通金丝无异的东西,若不是金丝,那是什么? “这些如果不是金丝……”岐阳又问,“是全部都会移动,还是部分会移动?” 聿修感觉了一下,“全部。” “听起来感觉像虫子。”圣香毛骨悚然,“不会这痴情环里有些‘金丝’其实是不是金丝,而是些看起来很像金丝的虫子?天啊,聿木头你每天把好多虫子带在身上,恐怖死了!” 很像金丝的虫子?聿修倒是点头,“如此也有道理,痴情环扣上手腕就随腕骨缩小,如果说这其中有许多是看似金丝的怪虫,那就说得过去。”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恶心死了!”圣香最怕脏、第二怕丑、第三怕累、第四怕虫子,闻言闪身躲得远远的,“岐阳你快弄死它们,本少爷不干了。” “我已经试过了,这些怪东西刀枪不人,刀尖划上去还有金属声,还不知道是不是虫子。”岐阳苦笑,“谁能告诉我这是些什么鬼东西?我连听也没有听说过。” 施试眉一听到“虫子”两个字就似想起了什么,此刻又听到“鬼”这个字,“啊”的一声叫了起来,一拍手,“我想起来了!” “什么?”大家异口同声地问。 “我听哪位客人说过,南荒沼泽之地有一种怪虫,状如金丝,长年沉眠。许多当地苗人拿它做装饰,可经多年不坏与金丝无异。但惟一不好的是这些虫子苏醒的时候喜食血液,一旦钻人人或者牲口体内会循血钻自心脏,将人或牲口慢慢啃心而死,过程历经数十年。”施试眉眉头耸动,“那种怪虫危险又华丽,经常首尾相连曲卷成环沉在水底,当地人称为‘鬼驱虫’,说是戴上了就如被鬼所驱,活不成、死不了。” “鬼驱虫?”容隐缓缓颔首,“倒是未曾和痴情环联系在一起,但听起来和痴情环的传说大体相同。容某也有所闻‘鬼驱虫’的传闻,那是凉山一带的白苗才有的异物。” “我知道如何解除‘鬼驱虫’之附。”施试眉嫣然一笑,“这下不要紧了,让我来。”她对聿修柔声说,“给我一个晚上时间,我一定能把这些怪东西从你身上赶走。” “你知道如何解除?”容隐诧然。 施试眉盈盈浅笑,“我百桃堂一位姑娘就为她心爱的人解除了这‘鬼驱虫’之附,虽然她是误打误撞解开的,但毕竟是一种法子。”她拂了拂头发,泰然自若地微微一笑,“眉娘所言,句句属实,难道你们信不过眉娘的为人?今夜以后,还一个完好无缺的聿修给你们。” “我当然不是不信你,可是聿木头是很死板的,你如果要和他提前人洞房只怕会被他一拳打昏。”圣香离得远远地说。 施试眉抿嘴嫣然,“圣香少爷想歪了,眉娘的法子不是那样。”她俏然笑吟吟地看着大家,这一笑让人眼前一亮,因为她的兴奋她的红晕而让人不得不相信她确有解除之法。 但毕竟这屋里的人都不是常人,虽然不得不信她有解除之法,但人人心里都有怀疑,这法子必然有问题,否则她为何不说? 众人之中,最了解施试眉的就是聿修,他没说什么,只把原来桌上的一个东西默然放人了袖里,淡淡地道:“晚上就晚上吧,如果不成的话,我们再等待岐阳的法子。” *** 夜里。 月明如水,清风徐来。 聿修和施试眉两人独处一室。 桌上数盘菜肴,已然羹残盘空,用过了晚饭。 施试眉举着酒杯熏然微醉地站在窗口望月,像是甚是得意地一口一口地喝着酒。 聿修坐在桌边,等了一阵终于忍不住开口:“眉娘?” 施试眉回身嫣然,“嗯?” “你真的知道驱除鬼驱虫的方法?”聿修眉头微蹙,施试眉性子孤傲倦然,还有些小女子的俏,她绝非守规矩的女人,会做出什么事来,实在让他猜之不透。 她盈盈一笑,整个容颜都似亮了几亮,斟了一杯酒,走到聿修的面前凑上他的唇,“今天晚上你听我的话,就一定会没事的。”她柔声说,“相信我,我不会害你。 聿修微微一闪要避开那杯酒,他终不能适应这样旖旎的气氛,但施试眉闪到他身后,他若后移就要撞人她怀里,只得默然喝了那杯酒。 “为什么每次喝酒都要我逼你?”施试眉轻叹了一声,言下甚是惘然。 聿修皱了一下眉头,“我不常喝酒,饮酒并非好事。”他背后的施试眉缓缓俯下身从背后搂住他,道:“就算你今夜陪我,喝得开心一点,好不好?” 背后暖玉温香,施试眉的缱绻随着她的长发散落在他身前,聿修微微一震,想起那夜她来求他帮忙,那一个吻到落泪的吻,那一头被他打散的长发,“你……”他低声问,突然施试眉自颈后搂到身前的手缓缓解开了他一个衣扣,这让他心神震荡,一把抓住衣领,“你做什么?” 施试眉吃吃地笑,在他耳边轻轻地道:“你好像……要被人强暴的小姑娘。 聿修脸上一阵红晕,他不会应付这种场面,“眉娘!不要这样。” “我只是想看你右手的伤,你多心了。”她吃吃地笑,像是很开心。 “那你直说便是,何必……何必如此。”聿修被她搂着一动也不敢动。 “我喜欢看你害羞,你其实好腼腆好腼腆……”施试眉说要看他的伤,人却伏在他背上不动,在他耳边悄悄地道:“是个好天真、好单纯的傻瓜。”她从他背后轻轻一旋倒人他怀里,看着他的眼睛。 聿修纵然破过千百奇案,抓过无数凶手,参奏过无数朝官,也不知该如何应付怀里这个似笑非笑看着他的女人,他不自然地避开她的目光,“你起来。” 施试眉的回应是搂住他的颈项吻住他的唇。 你做什么……聿修心跳的声音她一定听见了,他依然笨拙不能回应她的缠绵。当她再解下他一个衣扣的时候,他居然一下挡住她的手,微微有些沙哑地说:“不要这样。” 她笑了出来,上一次的吻吻到哭泣,这一次吻到她笑了出来,“你啊……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以为自己遇上了一个圣人,现在知道你只是一个傻瓜。” 若不是眉娘的话,聿修一早把粘在他身上的女人摔了出去。突然眼前一花微微一阵眩晕,他陡然警觉知道她在捣什么鬼,“你让我喝了什么?” “让你休息的药,睡一下,不会伤害你身体的。”施试眉放开他,拢了拢发丝,“你那么小心谨慎,要让你喝一杯迷药睡一下,还真不容易。”她笑脸盈盈地看着他,“幸好你一点不懂得女人。” 眉娘?聿修困惑之极地看着她,她究竟想做什么?那杯酒里的药力强劲,他眼里的施试眉渐渐模糊,只听到她低笑的最后一句:“放心,我不是下了迷药要强暴你,呵呵……” 好不容易让他睡着了。施试眉叹了口气,要缠他到药力发作真不简单,她真怕这男人突然瞧破了她在做什么,幸好他对女人青涩得连吻都紧张,否则聿修岂是这么容易迷倒的?情不自禁地一笑,他也只是对着她的时候才卸下他的铁面让人看见他的青涩,若不是他爱她,聿修怎能被美人计骗倒?吻了吻睡着的聿修的脸颊,施试眉叹了口气,轻轻地道:“对不起,明天就会好了,你醒着必不肯让我这么做,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因为驱除鬼驱虫的方法是——以身代之。 她百桃堂的那位姑娘代她的情人受这鬼驱虫之苦,然后投井自尽,那是她开堂十年来发生过的最悲哀的事,所以她才能把鬼驱虫记得如此清楚,那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但在她心里依然清晰得犹如昨日。那位姑娘投井那日早晨的盛装微笑,她今夜终于真真切切地明了了,那不是悲哀,或许竟是一种幸福。 一种这世上独有我能救你的幸福。 是爱人的骄傲。 她拔下烛台上的蜡烛,把烛台的尖刺对准自己的手腕,鬼驱虫喜食鲜血,只要有更多更好的活血,它们就会趋之若鹜。聿修手臂已然一片模糊,这些虫又被他封在肩头以下,所以她要用鲜血把它们诱过来,应该是很容易的吧?尖刺划人手腕,鲜血涌出,她好奇地把伤口压在聿修血肉模糊的右臂上,鲜血浸润他的伤口,过了一阵,几丝金丝似的东西一寸一寸从聿修的伤口拔了出来,渐渐地伸到她的伤口上。 有点恐怖,她吐了吐舌头,笑意盎然,但并不痛。 有她的鲜血做诱,聿修右臂上许多金丝纷纷往外移动,虽然移动缓慢,但是大约一炷香时间这些虫子就能从聿修身上转移到她身上。鬼驱虫刀剑难伤,而且身子甚长,一头缠上了她的伤口,身子的大部分还在聿修身上,可惜不能把它们全身引出来杀死。 “你在……做什么?”出乎她意料之外,只是片刻,聿修已然清醒,他是何等功力?怎能被施试眉区区迷药轻易迷倒?眼眸微微睁开,人目就是施试眉诱虫的情景,顿时目中犀利且凌厉的光暴射在她脸上。 天——啊——施试眉满面好玩的笑意立即僵住,在他震怒的目光下十多年来第一次不知道如何是好,咬住嘴唇,“你醒了?” 聿修一下收起右臂,冷冷地问:“这就是你驱虫的方法?” 她低头不语。 “嚓”的一声轻响,施试眉震惊抬头,只见聿修满面震怒冷然的神色,大概一辈子都没这么愤怒过。接着他的右臂便鲜血爆出,与肩头分离,“砰”的一声落地,血溅三尺! “聿修!”她拍案而起,震惊、后悔、愤怒、心痛种种情绪陡然在脑中爆炸!双目瞪着他流血不止的伤口,张开了口却说不出一句话,接着她便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胸口衣襟上血迹宛然。 他居然为了不让那些虫缠上她的伤口震怒之下自行断臂。施试眉唇边血丝蜿蜒而下,落上了衣裳,她不知想哭还是想笑,轻轻咳了两声,眼泪潜然而下,唇边却是微笑。 她居然吐了血。聿修根本没感觉到痛,他只被这个女人任性的做法激怒得火冒三丈,眼见她望着他的伤口落泪微笑,见她不能自持地喷出一口鲜血,聿修眼里的愤怒逐渐化为了怜悯,他当然明白她是为了他好,只是他不能容忍这种牺牲。如果我好了你却伤了,那不是和没好一样?你只是不会武功的弱女子,何必代我受这份苦?他颤抖地伸左手去触摸她的脸颊,拭去她的眼泪,为她把脉。她没事,只是一时太激动急痛攻心所以吐血,轻轻抚摸她的散发,他低声道:“下次……下次如果再这样,我一定会被你气死。” “我……我不敢了……”施试眉泪珠盈然看着他由愤怒而怜悯的眼神,吸了口气,她连碰也不敢碰他,怕触动他的伤口。又吸了口气,她终于像全然不知所措的女人一样哭了起来,“你为什么……为什么要断臂?又不是没有希望,你太过分了。” 他不答,轻轻搭着她的肩,居然淡淡叹了口气。 “咯”的一声房门被推开,圣香第一个冲了进来,眼见房内血溅三尺,猛地一呆,看着遍身血迹相拥而立的两个人,他站在门边没过来。 容隐进来封住聿修断臂的伤口大穴,脸色冷峻一言不发,也不知他是喜是怒。 “我的天啊——”岐阳哭笑不得,这果然是驱虫的好办法,手都砍了,还怕什么虫子。 忙乱了一阵,好歹把两个人搞定。 “聿木头你一早身上带了这东西是什么意思?”圣香眼尖,看见地上丢着一柄玉刀,那是不知哪里的百姓送给聿修侦破奇案的谢礼,聿修一直把它当做镇纸放在书桌上。这玉刀是装饰之物绝对不可能用来伤人,但在聿修真力之下断臂如切豆腐。他既然带着这东西,说明他一早打算断臂。 “我不信眉娘能有什么正当的法子驱除鬼驱虫。”聿修简单明了地回答。 施试眉苍白的脸上微微一红,他还是最了解她。 “什么叫做两个笨蛋加起来等于一千个白痴,这句话说的最有道理了。”岐阳包扎好聿修的伤口,“自己的手臂自己砍,聿木头你好狠,下手不留情。” “天时已晚,聿修伤势不轻,让施姑娘照顾他就好,我们走吧。”容隐自来不说什么,淡淡地道,“他们需要休息。” 岐阳点头,带头先走。 圣香最后一个离开房间,突然他微微一顿,“眉娘……” 施试眉微微一怔,“什么?” “你为云卿破白纸,清身何惧洼中臭。清眸倦目为君死,流水高山万户侯。”圣香回头看了施试眉一眼,一笑而去。 施试眉怔然,聿修微微一笑,低声说:“圣香就是圣香。” 她怔了半晌,终于叹了口气,“为什么我自己都不明白的事,你们居然都明白?” “只是因为我们都关心你。” 他说得如此简单,施试眉蹲在他身前,怔怔看着他,伸指去抚平他微蹙的眉头,“痛吗?” “不痛。”聿修答得干净利落。‘她温颜微笑,“对不起,我再也不会了。” “你为云卿破白纸,清身何惧洼中臭。清眸倦目为君死,流水高山万户侯。”圣香一笑而去,寥寥二十八字,说穿了施试眉代聿修受鬼驱虫之苦的心事。她孤清自负,一世被人辜负良多,虽然豁达,但难免留下阴影。越是深爱,就越怕再次被辜负,所以她宁愿借此机会代聿修死,好过将来万一聿修离她而去,她又要承担心碎神伤的惨痛。高山流水知音难求,她愿此刻为懂她的聿修死。聿修身为朝官官阶显贵,若日后高升,她的身份更是配他不起,所以与其他日分离,不如此刻她死。只要他日后身登高位富贵荣华之时能想她一二,那就足够了。就是施试眉自己也未必完全明白自己这份心情,但非但聿修看穿了之后震怒,连圣香也看破了,如此提醒她不必妄自菲薄。 眉娘自是眉娘,聿修愿为她断臂,她该自负值得的。 她不需害怕也不必自卑,她该自负她绝对有资格获得幸福。 第十章人间一聚 -------------------------------------------------------------------------------- 开封依旧是开封。 百桃堂依旧是百桃堂。 客人依旧来来往往,姑娘们依旧温婉可人。 施试眉依然三楼倚栏眺望,只不过她身边多了独臂沉默的男子。 “为什么辞官了?”她支颔看着楼下热热闹闹来来往往的场面。 “聿修独臂,不宜办事。”聿修淡淡地答,还是很寡言少语。 “我当你会做官做一辈子。”她盈盈地笑,“辞了官有什么打算? 他摇头、抿唇,虽然相貌文秀,但神色甚是坚毅挺拔。 “你不说话我怎么知道你在想什么?”她开玩笑,“莫非想在我百桃堂长住? 聿修不答,眼望着楼下。 施试眉只好叹了一声:“还是打算行走江湖,丈三尺剑、管不平事?” 聿修摇头,终是开口答了一声,“我不会使剑。” 她转过头对着旁边吐了吐舌头,这人还是老模样,不知道什么叫做玩笑。吐完了舌头她若无其事地转回来嫣然一笑,“还是打算回家种田?” “聿修无家可回,也没有地可以种。”他回答。 “那你难道要做绿林大盗抢劫为生吗?”她一把木梳缓缓插上发髻,流目瞪了他一眼,“在我身边站了一天了,究竟想说什么? 聿修又沉默。 她鼓着气瞪他,终于好气又好笑罢了,“聿木头。”她低低地学圣香骂了一句,这人就是这种德性,有时让人觉得很是好笑。这样的沉默已经好多次了,自从他决定辞官就常来陪她饮酒,有时候她觉得他有话要说却欲言又止,但怎么等也等不出他想说什么。 “下一任御史是位不错的人才,聿修既已残废,诸多不便,朝中微言既众,也无留恋之人,我也无心为官……”聿修此刻才回答她“为什么辞官”的问题,像是他想了很久。 “那你是为什么为官的?为江山?为百姓?为荣华富贵?”施试眉浅笑。 “我忘了。”聿修淡淡地道。 “忘了?”她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这样答,而且还是这么认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不是为朋友么?”她微微一笑,“因为十五岁那年眼见开封强豪欺凌同住道观的朋友,你不忿世道不公,才求做官以持公义。” 聿修没什么表情,还是淡淡地说:“我忘了。” 这故事是圣香告诉她的,其中自然有加油添醋胡说八道的成分,但至少当真有过这么一回事吧?他从来不说他有过什么样的壮举,十多年为官,只一声“我忘了”,其中隐含了多少聿修不说的感慨,她很明白,却只是一笑。 “我下个月要去江南山庄。”他突然说。 “哦?”她浅笑。 “大概一个月回来。” “哦。” “你一个人……” “我等你。” *** 江南山庄。 江南山庄庄主江南丰负手在大堂内等着,他手头上一件杀人怪事无法处理,本想请“白发”和姑射夫妻商量,但他们却说要上沪州采茶,请了朋友代为处理。他不知这位“白发”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物,如果是全不相干的人,这件事分明危险,连累到不相关的人更是不好。这位朋友名叫“聿修”,江湖上并无这号人物,必是初涉江湖的年轻人,这种事让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处理,也大是不便。因此他在这里等,等着婉言谢绝此人的帮助。 “庄主,聿公子来访。”江南山庄的手下进来通报。 “请。”江南丰颔首。 一位青衫男子缓步而人,那身衣裳已经洗得泛白发旧,右袖飘拂,居然只有左臂。 此人容貌文秀,身材瘦削,颇似体弱多病的白面书生。 江南丰眉头一皱,但容隐既然皆悉托付此人,此人必有些过人之处,倒也不好小觑了人家,“聿公子路上辛苦。” 青衫男子点了点头,却不作答。 这让江南丰颇觉尴尬,他是江南山庄庄主,隐然是当今武林盟主,此人居然就点了点头,似乎完全不知他是什么人物。轻咳了一声,他的涵养甚好,拱手一礼,“给聿公子看茶。” 书童上茶,青衫男子又点了点头,依然不语。 此人莫非是个哑子?正当江南丰暗自揣测的时候,突闻门外一声熟悉的笑声:“江兄可是有客?韩某不速而来,不知是否让主人为难,哈哈哈。” “哪里,韩老弟多日不见,身体可好?”江南丰笑道,迎到门口。来人正是江南第一箫客韩筠,他与强敌决斗,几个月前听闻伤重难治,如今竟然痊愈登门,怎不让江南丰大喜? 一身白色儒衫的韩筠手持长箫,仙风道骨地进门,含笑道:“小弟伤势已愈,让江兄担心了。”他并未看清堂内所坐何人,径自找了个地方撩开衣裳下摆坐下。他与江南丰年龄相差十余岁,但却是生死之交的过命交情,因而病愈登门绝不与他客气。 青衫男子一边坐着,连一眼也未往那边看,也未曾开口。 “书童看茶。”江南丰抚掌笑道,“韩老弟伤势痊愈可喜可贺,今日等江某事情一了,还待一尽地主之谊。” 韩筠搁箫于桌上,“江兄客气,今日有何要事……”他偶然向旁边看了一眼。 “宋家庄义庄命案一事……”江南丰正在回答,突然见韩筠目视身旁,渐渐地满面惊愕震动之色,根本全然没有在听他的话,“韩老弟?”他心中一奇,随着韩筠的目光望去,见他盯着身边那位青衫男子,难道江南第一箫客居然认识这位年轻人?如与韩筠是旧况,那这位年轻人当非寻常人物。韩筠为人君子风度,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韩筠风闻甚好但知交极少,若非当世豪杰,他是不会轻易深交的。 “聿公子?”韩筠怎会想到在这里遇到聿修?当日聿修一指救命之后拂袖而去,他死里逃生连人影都不见,却居然数月之后在江南山庄见到他,世事之奇,真是匪夷所思。 青衫男子淡淡看了他一眼,又是点了点头,默然不答。 “韩老弟认识聿公子?”江南丰大奇,这人居然还是点了点头,一点惊喜都没有。反倒是韩筠惊喜之色溢于言表,只听韩筠失声道,“聿公子怎会在此处?是为了查案?” 青衫男子又点了点头,他自踏入此地一句话未说过,点了四次头,把准武林盟主诧异了个十足十,“韩老弟,他是何人?” “他是……”韩筠正待说明聿修是何人,却听一个声音淡淡地道:“聿修此时一介布衣,往事不提也罢。”,声音清越,正是聿修终于开口说了句话。 “他是韩某的救命恩人,韩某之伤正是聿兄所救。”韩筠多年老江湖,临时改口,正色道,“当日聿兄即时离去,救命之恩,韩某此时谢过了。”他一礼到地,满面真挚尊敬之色。 此人居然得韩筠如此敬意?竟还是韩筠救命恩人?江南丰惊诧万分,随之微微一笑,“看来白发所托,必非常人啊!江某对聿公子失礼了。” 聿修眉头一蹙,他本来没有好耐性,这些人敬来敬去,到现在一字未提案件如何,“江庄主,宋家庄义庄杀人一事究竟如何?”他冷冷地问。 江南丰一怔,此人端肃冷锐非常,一问仿佛整个堂内的气氛都肃然下来,让人不得不答,“宋家庄义庄本是死者棺木停放之所,十日之前宋家老爷尸体失踪,随后宋家五口被人用绳索勒死,尸体一一出现在义庄。众人传说是宋家闹鬼,死者杀人,这自然是无稽之谈,但……”他说了一半,聿修淡淡地道:“聿某要往宋家义庄一行,传言易误,不利判断。” “一切案件巨细都在此处。”江南丰取出宋家庄的飞鸽传书。 聿修接过,“追凶查案,不临现场便是纸上谈兵;不求旁证,一人之言便是道听途说。”他淡淡地道,不给江南丰一点面子,掉头而去。 “聿……”江南丰愕然。 数日之后,宋家命案真相大白。 聿修说:“确是死者杀人。”案情甚是离奇,宋家六人皆悉未死,死的是庄内替身。至于为何宋家全家要制造如此离奇的命案,却是因为多年仇家找上门来,宋家为求活命,居然想出这么个金蝉脱壳的法子,自己杀死自己,装神弄鬼。既让仇家以为仇人已死,又让人不敢轻易接近宋家。 此案一破,聿修在江湖中名声远播。好奇之人问他何以知道宋家六人未死?他回答:“宋家老爷棺内有较新血迹,死人不会流血,夫人子女把活人送人棺材,定有所谋。”宋家老爷万没想过被棺材钉划破所流的一滴鲜血,却成了揭穿真相的疑点。亦有人问怎知不是宋家五人联合害死老爷,而被冤魂索命?聿修淡淡一笑说,“若是联手害死,为何不钉棺材?”就此“为何不钉棺材”就传成江湖一句笑话。的确那宋家六人只在“老爷”的棺材上钉了四枚半截的棺材钉。此事开局甚是惊悚,但结局颇为可笑。只要有人不为鬼怪的传言所迷,其实并不难查明真相。“为何不钉棺材”便成了嘲笑人做恶事掩饰不到家的笑话。 但在聿修而言,有名也好、无名也好,宋家如何、他的仇家如何,甚至别人对他如何好奇敬佩,他都充耳不闻。 他本非江湖中人,更不欲理江湖中事,既已脱下官袍,惟一挂念在乎之事,只有那开封百桃堂楼头的倦然女子。 他有一句话要对她说,离开她将近一月,路上风尘漂泊,他更加明白自己的心情。 他是事事当真不懂洒脱的男子,所以要说的这句话对他而言非常重要,他已为此考虑过许久了。 *** 施试眉对着铜镜画眉,长眉淡扫之后看起来特别婉约。她叹了口气,以罗帕沾湿了酒正想抹去,突然手腕被另一只手握住,她睁大眼睛看镜里,终于盈盈一笑,“回来了?夜闯人家闺房,你不怕……又被我下了迷药迷昏,然后被我解了衣扣?”她玩笑道,“画眉只为邀君悦,你既然来了,我也就不必抹去了。” 握住她的手的人自然是风尘仆仆回来的聿修,他眼睛眨也不眨地凝视着施试眉,突然说:“今夜……我不怕你解我衣扣。” 这傻瓜还是什么都当真。施试眉嫣然一笑,“怎么?出去了一趟变风流了?聿大圣人终于懂得……” “嫁给我吧。”聿修不听她信口漫谈,凝视着她的眼睛,缓缓地道。 “什么?”施试眉愕然,她一辈子没想过有人会对她这样说。 她是青楼女子,这一生都是,无论她如何自负如何清高,她也脱不去这世间给予的烙印。从没想过有一日能嫁人,自从踏人青楼的那一日她便知她今生无此福分,可是他……说了什么?“我只求你一年陪我喝几次酒……”她轻笑,轻笑如梦,“没有要你娶我。” “你嫌弃我是残废之人?”聿修冷冷地问。 “当然不!”施试眉一震,“你当眉娘是什么人?” “你是这世间惟一敢解我衣扣的女人。”他明知她会这样反问,所以他淡淡地答。 她忍不住又笑了,“你……你要我以身相许,赔你的清白吗?” “嫁给我吧。”他没答她荒谬的问题,仍那么认真地说。 “我若说不嫁呢?”施试眉巧笑倩兮,盈盈地看着他不懂调情的眼睛。 “我等到你答应。” “那你等一辈子好了。”施试眉笑吟吟地看他,逗他真是件开心的事。 聿修脸现坚毅之色,淡淡地道:“好。” “娶我好不好?”她眨眨眼带笑问他,悄悄依偎在他怀里。 聿修一怔,她在逗他,但他在未反应过来之前已然点了点头。 居然连应一声也没有?施试眉笑着已然拥紧他整个人,这个笨拙的僵尸木偶啊!她这一世的风流婉转都葬送在他身上了,最解风情的女人遇上了这不解风情的笨蛋,“你说你今夜不怕我解你衣扣?”她嫣然靠在他怀里的时候已经解开了他三个衣扣。 聿修微微一震,满脸红晕,他仍是不习惯地拦住施试眉的手,“我……” “你是一个千年不遇万年难得的大傻瓜。”她不再逗他,亲了亲他的面颊,这冤家可能要她嫁与他几年才肯让她多碰一根手指,她是否真该在洞房之前给他立个贞节牌坊?这主意如果告诉圣香,他必然是要叫好的。 聿修自然不知怀里的俏佳人打的什么主意,微微一顿,他拥着施试眉,平生第一次对着她的唇,极笨地吻了下去。 一全书完一 后记 -------------------------------------------------------------------------------- 除了聿修和施试眉那两首诗写得我吐血之外,这本书是写得很愉快的。 喜欢行云的击鼓和施试眉的书法,聿修这木头娶到这样的女人当真是三生有幸,应该多谢我法外施恩,原本要把他配给一只狗狗精,但写下去发现实在太不配了。 太宗年间的御史中丞是不是从三品我也不太记得,隐约在哪里看见的,大家如果发现写错了的话……包涵、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