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刀行》 楔子 圣地.禁地 推荐:古典仙侠《风云之雄霸天下》者:痞子老刀 战风云是名年轻的国际刑警,得到过全国武术冠军,在执行一次任务时,与女警花钟欣然、走私大盗一起被一种奇怪气浪袭中,阴差阳错穿越到了《风云》世界,被无名所救,无名为他打通任督二脉以及体内玄关,传授他至高无上的神功:“剑十三式”和“无名诀”。三年后,战风云奉无名之命出山追查雄霸和天下会重生之谜,自立“万剑门”与天下会一争长短,泡尽《风云》里面的终于和聂风、步惊云二人成为死敌,搅乱了《风云》世界…… ps:一个武者的最高修为不是境界,而是“非人非神、非魔非仙”,与天地同寿,永生不灭! 小说关键字:风云,争霸,战风云,雄霸,聂风,步惊云,万剑门,天下会 自古华山一条路。 西岳华山位于长安东北二百里的华阴县境之内,朝阳、落雁、莲花、五云、玉女诸峰高插云霄,雄伟耸削,险拔峻秀,山峰峨然笔立,终年云雾缭绕,飞鸟难渡,素有“华山天下险”之称。“千尺幢”危崖峭壁,突兀凌空,“擦耳崖”路不盈尺,下视深渊,游人面壁挽索,贴身而过,险登“上天梯”;“苍龙岭”一脊孤悬,中突旁杀,触目惊心,两侧深渊不辨水石,游人仿佛出没于浮云游丝之中……这天下之险与其幽、其秀相比,更令人啧啧称奇、望而却步。 阳春三月,杂树生花,飞鸟穿林,春色怡人。但见百花深处,杜鹃成群,飞来飞去,争鸣不已,将春光点缀得十分熟透,风光旖旎! 一片明媚的阳光照着苍绿的峭壁,峭壁上长着许多不知名的花草,颜色杂乱,相互斗妍竞艳。在一块悬崖上,一块巨石俯瞰谷底,仿佛随时都会从半空中扑下来;从这块大石上边又垂下来几条葛藤,绿叶间挂着一串串紫色的小花;岩石的上边长着一株低矮的马尾松,枝干拗曲,叶子却极其茂密。峭壁的对面,是一条狭小的山道。这条山道人迹罕至,日久荒疏,多有野兔、毒蛇出没,但在这个时候,却突然传来一阵非常欢快的低声笑语,随着低沉的人语和如铃的笑声渐渐变得清晰,一对少年男女携手同行,不徐不疾、小心翼翼地向山的深处挺进。[..tw超多好看小说] 那少年白衣胜雪,行在山间,仿佛一朵流动的浮云;那少女身上一袭水绿衫子,似乎已与这一抹春光溶为一体。二人衣袂随风飘舞,竟似乘风欲去。绿衣少女容颜俏丽,眉目之间满含春色,五指紧紧扣住白衣少年五指,掌心相抵,偶尔将轻盈的娇躯挂于他的臂间,状极亲密,那白衣少年脸上不住露出微笑,乐在其中! 二人有时窃窃私语,有时又畅言欢笑,折腾不多时,不知不觉山道已然走尽,眼前豁然开朗,竟出现一块平地。平地上,山花烂漫,十几株低矮树木环绕而长,云雾弥散其间,看来竟有几许神秘、诡异之意。 “呀!”那绿衣少女凤目滴溜溜一转,指着前方轻声叫了起来,“你瞧,那有块大石碑,碑上似乎还刻着字。” 靠着崖壁,一块半人多高的石碑笔直立在地上。石碑长满了青苔,颜色暗淡,似乎已有一些年代,碑上刻着一行醒然入目的正隶大字:华山派历代祖师藏躯圣地! “藏躯圣地?”白衣少年眉头轻皱,“难道这是就是华山派每一代掌门仙逝之处?” “是啊!听说华山派的每一代掌门大限将至之时,都会在历代祖师灵位之前细述生平事迹,若犯一小恶一小错,便要忏悔十次,然后才不吃不饮、不言不动静待坐化。”绿衣少女沉思着道,“他们坐化之地,只怕就是这里了。” “如果真是这里,那就不妙了。”白衣少年脸上已变了颜色,低声道,“江湖上传闻,华山派掌门仙逝之地乃是武林禁地,若非当代掌门自知将死,谁也不敢贸然接近。” “哎呀!我想起来了。”绿衣少女失声惊呼,“你去看一看,那碑上是不是还刻着别的字?” 白衣少年一步窜过去,但见那块碑上竟还刻着八个小字:武林禁地,擅闯者死! “这里果然是被列为武林禁地的‘苍龙岭’。”绿衣少女失声道,“我们去的地方不是娘亲的墓地吗?怎么走到这里来了?” “快走!”白衣少年忽然一把拉起绿衣少女的手,向来路退去。 “来都来了……”绿衣少女嘟着小嘴,神情极不情愿。 “我们误闯此地,要是被别人发现可就麻烦了。”白衣少年环目四顾,轻声道,“而且……这里好像有些不对,再不走,只怕就来不及了。” 绿衣少女脸上也不禁变了颜色,樱唇刚启,忽听“嗖”地一声轻响,一只野兔竟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速度奇快,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慌不择路,居然一头撞在石碑上,立即脑袋开花,血染泥土。就在这一瞬间,二人全身都似已冷到了极点,只觉一股冰冷刺骨的杀意铺天盖地般笼罩住了这块平地,行动之间竟是举步维艰,连呼吸都已变得非常困难,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扼住了喉咙。 就在这时,“咻咻咻咻”,四道声音几乎是在同时响起,四道剑光从四个不同的方向像闪电般发出,两口剑分刺向二人的胸膛。这一刺很简单、很平凡,不会有任何变化,但是却凌厉无匹,气势万钧。白衣少年身形一闪,拉着绿衣少女匆忙闪避,但见二人身形错位,堪堪躲过这致命一击。剑光倏然停顿,这四人居然不再追击。他们的年纪都在四十左右,每个人都穿着灰色的长袍,神情冷漠,脸色平板,不带一丝表情,灰色而沉滞的眼睛望着那对少年男女。 白衣少年深深吸了一口气,抱拳作揖,陪笑道:“晚辈误闯圣地,实是无心之失,但请四位前辈原谅则个!” 这四人竟绝不说话,一齐举剑在胸前,剑尖平伸,排成一个扇形,慢慢地向前逼近。圈子越逼越近,他们剑上所透出的杀气也越来越盛。 白衣少年的神色凝重,他也看出这四个人所布下的这个剑阵很厉害,具有一股无形的压力,逼得人非往后退不可。 “这四人想必就是守墓的剑奴。”绿衣少女秀眉紧蹙,脸色凝重,轻轻道,“看他们模样,只怕不是聋子就是哑巴,既不听别人解释,也不会跟别人解释。” “看来今日一场恶战是躲也躲不过的了。”白衣少年拇指在绿衣少女掌心上暗暗一按,悄声道,“我缠住他们,你看准机会,赶快下山,不要回头,也不要回来,我会到山下去找你。” “不不,我怎么能丢下你独自离开?”绿衣少女脸色煞白,“就算无法脱身,死也要死在一起。” “听我说……”白衣少年沉声道,“他们未必奈何得了我,你留下来,只能让我分心。” 绿衣少女还未说话,那四名剑奴的剑阵已然逼近,所组成的剑气,已经成了一面无形的轴幕,慢慢地向前收拢。这时双方的距离约摸是一丈,空无所有的一丈,却含着两股难以比拟的巨力在相互冲击着。微风卷起了一片落叶,掉进了他们之间的空间,叶子还没有落地,已突然消失了。这空无所有的一丈,仿佛有着几千万柄利剑,几千万把利刀,再由几千万双无形的手在控制着。哪怕掉进来的是一粒小的黄豆,也会被斩成几千万片,成为肉眼不辨的细粉。 陡然间,四名剑奴口中同时发出一声短而急促的厉啸,啸声中,四口长剑同时发起了攻击,但见剑光霍霍,几乎封锁住了二人所有的退路,似欲将二人一举而刺杀于剑下。 白衣少年拉着绿衣少女的手向后急退两步,突然手上用力,竟将她托了起来,喝道:“听我的话,快走!” 绿衣少女轻盈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飞了起来,轻飘飘落在地上,忍不住回头看了看白衣少年,却见他已化作一道白光,与四道剑光纠缠在了一起。她咬了咬牙,狠狠跺了跺脚,突然撒腿奔出,但只奔出数尺,突听两道劲风自身后迅急而来,竟有两名剑奴舍了白衣少年,仗剑向她追击。绿衣少女心头一凛,身形晃动,向左边飞身掠去,谁知慌不择路,竟是直奔舍身崖。那两名剑奴随着追出,刹那间,三人都已消失在迷蒙的云雾中…… 白衣少年以一敌二,只觉压力尽去,也不知他用的是什么手法,一出手间,竟将一名剑奴的手中剑劈手夺过,反手向持剑的剑奴刺去。一时之间,剑光缭绕,在空蒙的山崖上生起一片绮丽的光芒,白影穿梭于两道灰影中竟似游刃有余。 就在这时,忽听从左边云深不知处传来绿衣少女一声惊惶的呼叫,声音悠长,却渐去渐远渐渐微无。白衣少年脸色大变,飞身向声音发出的地方掠去,但见舍身崖边,一名剑奴仗剑呆立,另一名剑奴却已被一种利刃活活钉死在地上,心口上只露出一截柄把,绿衣少女却已不见了踪影!舍身崖终年云雾缭绕,难以视物,想必是绿衣少女慌乱之下,一不小心便失足坠落了下去…… 这时艳阳正好,一抹阳光穿透层层云雾,照在白衣少年惨白的脸上,在他的眼里,天地间却似已只剩下一种颜色:血红! …… 数日后,一条令人瞠目结舌、沉痛扼腕的消息在江湖上不胫而走,众人奔走相传:一日之间,华山派各代祖师安寝之陵墓,遭到一对来历不明的少年男女极具毁灭性的侵犯与破坏,那少女被守墓的华山弟子逼落“舍身崖”,生死不明,守墓的四大剑奴却全部遇难;一夜之间,华山派被那侥幸存活的少年搅得七零八落、落花流水,掌门“一剑风流”华古道剑折人亡,那少年重伤之余,仍然逃逸遁迹,不知下落! 这一役,可谓惊天动地,神哭鬼号,此后,华古道之妻“散花女侠”梅云萱严厉勒令,只要是华山派弟子,绝不许私自下山,踏入江湖半步,违者必然严惩不贷,轻则逐出门墙,重则格杀勿论。此令传遍江湖之后不久,华古道年仅十九岁的唯一遗孤华留书,却突然消失于无踪,梅女侠发动所有弟子下山寻找,却再无音迅。从此以后,江湖上就再也没有人看见过梅女侠的影子,昔日盛名如日中天的华山派也就此元气大伤、一蹶不振,渐渐被人们排除在武林九大门派之外…… 第一章 我是杀手 飞雪飘零,冷风如刀,无情地撕裂了天地。那雪如捋棉扯絮,群魔乱舞,在寒冷刺骨的北风中仿佛一片一片白鹅羽毛。广褒大地如乱琼堆砌,白玉遍铺,再无杂色,银装素裹的天地间,充斥着凄凉而肃杀、萧艾之意。 少年挣扎着一步一步地向前方走去,雪地上留下两行深深的歪斜的脚印,鲜红的血滴也一直伴着脚印点缀下不出的凄美,又说不出的孤独。脚印既深且阔,左大腿上的刀伤疼痛得如被撕裂了一般,让他几乎无法迈动脚步,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凭着一种坚强的意志和敏锐的意识,他知道自己一旦倒下去,就很可能永远都站不起来――倒下去就只有死亡,只要他还没活着,只要还能走,就绝不会停下脚步。 这世上有一种人就是这样,决不认输,永不放弃,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风雪里,忽闻蹄声得得,一辆装饰并不华丽却又让人感觉非常舒服的马车飞驰而来,车厢后留下两行深深的车辙痕迹和零星、散乱的马蹄印,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大地的寂寞,大地的孤独。 车夫是个须发皆白、短小精悍的小老头,虽然年纪太大了些,双眼却依然炯炯有神,散发出一种慑人的精光,毫无倦怠之色。车夫背脊紧靠车厢,左手挽缰,右手执鞭。鞭长九尺,乌黑亮泽,宛如一条黑色的长龙,却从不在那匹白马身上拍打,只是偶尔在空中轻扬,发出轻微的破空之声,催促白马前行。 片刻后,马车便已奔至,车夫一声轻叱,提绳勒马,挡在少年的身前。 “来得好快!”少年倏然驻足,惨白的俊脸露出一丝冷笑。 车帘掀动,一个英俊潇洒的中年文士飘然走了出来。他的身子也许有些发胖,却绝不会太胖;他的脸清秀如一幅绝妙的山水画,其实纵是山水也为之失色;他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又如鹰一般锐利;他的神情充满了自信,脸上始终荡漾着一丝淡如春水的微笑。 “小兄弟请留步。”中年文士温和的声音随即淡然响起,就像是三月里的阳光,温暖、舒服,足以融化一切。 “你们来了!”少年抬高了头,声音却比怒号的北风更低沉,比冰雪更寒冷,“很好,来得比我想象中的更快一些。” “你知道我们会来?”中年文士微微一愣,随即又笑了笑,他的笑如三月的阳光般温暖,足以让冰河解冻。 “你们岂能不来?我杀了‘索命刀’,难道你们不想为他报仇?” “你杀了‘索命刀’?”中年文士笑意未褪,“你杀了人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你们难道不是‘索命刀’的朋友?”少年脸有愠色,“难道不是为他报仇而来?” 中年文士笑了笑,没有言语。 少年目光闪动,冷冷道:“我已经受了重伤,你们若是来杀我的,现在就动手,杀我是易如反掌。” “米先生已经说过,你杀了人跟我们没有一点关系。(..tw)”车夫忽然悠悠笑道。 “那么你们是什么人?” “小老儿本来也有名字的,不过早就不用了。”车夫依然一脸微笑,“过了这么多年,连自己都已忘记曾经姓甚名谁,认识小老儿的人,都叫小老儿杏伯。” “在下米高。”中年文士拱手作揖,“实不相瞒,我们的确是为你而来,但绝不是来杀你的。” “你们认识我?”少年脸色一变,目光中杀机陡现。 米高没有立即回答,目光落在杏伯苍老的、冻得发紫的脸上,悠悠道:“听说江湖上继‘九龙堂’之后,又出现了一个少年杀手,此人出道不过一年,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他都绝不买帐,谁出得起他开出的价钱,他就为谁杀人。这人遵诚守信,一诺千金,答应了别人的事绝不失言,纵然一死也要拼命做到。这个少年杀手居然继大少爷韩彻和白衣杀手冷落之后,又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 就像没有人会不知道“神兵利器八大家”一样,没有人会不知道“大少爷韩彻和白衣杀手冷落”这两个人,二十年前,江湖就是他们的天下。韩大少的刀法,可谓空前绝后;白衣杀手的剑法虽然简单,但他的成名绝技“一剑穿喉”,却是天下所有剑术中的精华。他们的故事,是江湖上近百年来最富传奇色彩的。 “小老儿也曾听说,这人的刀法很古怪,只可以用快、狠、稳、准四个字来形容,却绝无一人能看出他的师承和来历。”杏伯看了米高一眼,“最可怕的还是他的刀,米先生可知道他的刀有何可怕之处?” “他的刀可怕之处就在于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他的刀,就好像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一样。” “他的刀呢?刀在何处?” “他的刀在,在它应该在的地方。天上地下,无所不在。” “为什么看不见他的刀?” “因为他认为他的刀不是装饰品,而是杀人的刀,杀人的刀并不是用来给别人看的。死在他的刀下的人,也一点都不痛苦,因为他的刀太快,太准,你还没有感觉到痛苦就已经死了。” “据说江湖上还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千万不要逼他拔刀,否则你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死人。” “他的刀是杀人的刀,见过他的人可以不用死,可是看见他的刀的人,却一定都已经死了。” “好可怕的刀。” “更可怕的是他杀人的方式。一个完整的人,在他的刀下很快就变成了两截,所以他就叫‘一刀两断’。”米高说到这里,用如春日融融的目光瞧着少年,缓缓说道,“小兄弟想必就是那个江湖上最近盛传最可怕的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 少年默然良久,慢慢摇头叹了口气,苦笑道:“其实杀人者人恒杀之。(..tw好看的小说)这世间之人,我岂敢任我杀?”他脸色忽然一变,沉声又道:“你们连我的底细都摸的一清二楚,究竟有何所图?” “在下是受了‘小孟尝’梁百兆所托,来请小兄弟前往梁府一叙。” “我是杀手,杀手的命运只有两种,杀人和被杀,他是想要杀我还是想要我为他杀人?” 米高脸色凝重,缓缓沉声说道:“为他杀一个人!”微微一顿,他忽然又笑了笑:“小兄弟,你伤势不轻,行动不便,天气又如此寒冷,不如到车厢里坐一坐,避避风寒。” 米高的声音温和轻柔,诚意切切,无论是谁,都是不忍拒绝的。任我杀偏偏拒绝了他的好意:“不必,我从不坐车,也不骑马。人的脚天生就是用来走路的,走路对我来说也是种很好的休息。” 米高怔怔地瞧着任我杀,眼神很奇特,就好像看见了一个宁愿选择废纸也不要金钱的怪人。这少年虽然很冷很酷,但看来并不像个疯子,米高的神色却比碰见了十个疯子更讶异。 “有没有酒?”任我杀突然问道。 米高微微一怔,脱口道:“酒?你居然只想喝酒?” “每一次受伤,我都必须喝酒。酒这东西,对我来说,就是一种很好很有效的疗伤圣药。”提起酒这东西,任我杀倔强的脸又露出一丝笑容。 “豪饮千杯男儿事。是男儿,岂能不爱喝酒?”杏伯叹了口气,“小老儿本也是贪杯之人,只可惜随身携带的一点酒,早已在路上喝完了。” “这里虽没有酒,但别处总会有的。我记得这附近好像就有一家小酒铺。”米高眨了眨眼睛,扬起目光望向远方,悠悠道,“小兄弟,你去不去?” “去,为什么不去?我当然要去。” 古道的旷野中,矗立着一间四方形的小木屋,孤零零地,仿佛已和天地相隔离。这小木屋顶上早已铺满了厚厚的积雪,门框上面钉着一块黑黝黝的板,离开门五步的地方,竖起一条木杆子,悬挂着一个青布酒旆子,在漫天的风雪中不断飞舞,猎猎作响。这小木屋就是一家简陋的小酒铺。 任我杀是一步一步走来的,尽管他大腿上中了一刀,伤势不轻,可他毕竟还是走来了。他的确从不坐车,也不骑马,只喜欢用脚走路。白雪满地,寸步难行,他居然始终跟在马车之后,不离不弃。他的倔强,他的坚韧,实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米高和杏伯口中发出叹息,心里却暗暗佩服他坚强的意志。 嗜酒如命的人,是绝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可以喝酒的机会的,更何况,这老中少三个人,此时好像已经成了朋友。能够与三五知己在如此季酩酊赏雪,岂非人生一快? 酒铺自然有酒,虽非好酒,但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居然还可以找到酒喝,已是种很难得、很惬意的事情。 据说唐代大诗人李白不仅诗做得很好,同时还有另一种本事。他也是位剑侠,像他这种既会吟诗,又能舞剑的人,通常都喜欢杯中物,而且千杯不醉。 任我杀也有这种本事,酒喝得越多,人反而更精神。他越喝越快,越喝越多,脸色却越来越红润。米高和杏伯已经呆住,他们见过很多喝酒的高手,却没见过像任我杀如此喝酒的人。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任我杀忽然高声放歌,歌声中却止不住有一种伤悲、凄切之意。 歌声未歇,忽听一个声音冷冷道:“很好,你杀了人居然没有逃走!” 天色未黑,小木屋却忽然变暗,一个巨大的身躯竟完全堵住了狭小的门,把光明隔离在门之外。这人很高,比门还高出一些,一眼从里面望出去,竟看不见他的头,最多也只不过看到他宽阔的嘴巴而已。小木屋里的光线本就黯淡,此刻更显得景物朦胧。这人双手直垂下来,居然长及过膝,左手握着一把没有刀鞘的寒刀,刀锋冰冷,刀刃雪亮――赫然竟是“索命刀”。 这人似乎并没有要进来的意思,身子像山一般屹立不动,嘴巴却在动:“杀死我大哥的凶手,给我滚出来。” “‘索命刀’是你的大哥?”任我杀目光如电,盯着这人的嘴巴,冷冷道,“莫非你就是一手绝妙刀法神鬼莫测、万夫难挡的‘神刀巨人’?” “想不到你也听说过我的名字,不过我不喜欢‘巨人’这两个字,所以我就叫‘神刀’。”这人似乎有些得意,声音也和悦了些。 “‘神刀’?”任我杀冷笑道,“哼!当年‘游龙大侠’刀法天下无敌,都未敢自称‘神刀’,你居然以‘神刀’自诩?” “叶漫天算什么东西?” “他是人,是一代大侠。只有狂妄自大的家伙,才不是东西。” “我可以一刀斩掉二十只蚊子的头,他可以么?” “这种事连我都能做到,有什么稀奇?”任我杀冷哼一声,“据我所知,叶大侠不仅可以一刀斩掉二十只蚊子的头,更可以一刀斩掉一个人的头。” “神刀巨人”怔了许久,忽然哈哈大笑道:“一刀斩掉一个人的头?这是什么鸟本事?连不会武功的小孩子都知道怎样就能砍掉一个人的头。呸!” “一刀斩掉一个人的头当然不难,可是一刀斩掉这个人的头,而这个人竟无知觉,直到第二天方才人头落地,只怕就没有人能做得到了。”任我杀神色不变,目光坚定而冰冷。 “天下哪有这等神奇的事情?荒谬!你不必吹嘘叶漫天的刀法,等你见过我的出手,就知道我并非虚有其名。” “江湖上浪得虚名之徒本就不少,又岂会在乎多你一个?” “出来!我要让你知道,什么样的刀法才是‘神刀’。”“神刀巨人”身躯一阵抖动,显然已愤怒到了极点,这一声大喝,洪亮高亢的声音竟震得屋顶上的雪扑剌剌而落。 “你既然来了,为何不进来?” “你不肯出来?好,你不出来,那我也只好进去了。”“神刀巨人”的身子忽然缩短了一截,一颗大如斗的头钻了进来。这颗头除了太大一些外,长得倒不难看,五官分布相当均匀,而且还很年轻,只是眉目之间偏偏多了一些乖戾、倨傲之气。他的身子终于也钻了进来,其实他的身躯也非肥大臃肿,只是骨骼比常人更粗一点而已,看起来高大而挺拔。他大步走来,一步居然阔及两尺,脚步却沉稳而轻快。他坐在倚墙的一个角落,一双充满杀气的眼睛盯着任我杀,裂开大嘴,冷冷地笑。 任我杀却看都不看他一眼,淡淡道:“看得出来,你也是个酒鬼。” “我只喝一种酒。” “竹叶青?” “你怎么知道?”“神刀巨人”讶异道。 “你的身上,始终飘散出一种淡淡的酒气,这是竹叶青的味道。”任我杀昂首喝了一口酒,伸手在几上轻轻一拍,酒坛子突然飞了起来,“既然来了,就喝几杯吧!” “神刀巨人”怔了怔,急忙伸手接住,忽然“咔嚓”一声轻响,那酒坛子居然分裂开来,里面的酒水立时飞溅而出,如丝丝细雨洒在他的脸上,溅湿了他的衣裳。 任我杀这份功力用得极巧极妙,绝不会太迟,也不会太慢,恰到好处。 “你……你……”“神刀巨人”脸色大变。 “你是来报仇的,还是来喝酒的。”任我杀冰冷的目光掠过一丝残酷的笑意。 “神刀巨人”脸色变得铁青,不怒反笑,说道:“好,很好。杀兄之仇,不共戴天。”他的脸色越发变得青惨惨,神色狰狞可怖,一扬手中的“索命刀”,又道:“我一刀就能把你大卸八块。” “好狂的口气。有时候,杀人并不一定非要依靠武功。一个懂得如何杀人的人,即使手无寸铁,即使身受重伤,也照样可以杀人。” “我现在只想知道一件事,真正害死我大哥的人是谁?他给了你多少银子买断我大哥的命?” “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的,为雇主保守秘密,是每一个杀手的原则。”任我杀浅浅啜了一口酒,“如果你要报仇,可以跟我决斗。” “神刀巨人”眉毛一扬:“现在?” “就是现在。我要让你知道,什么样的刀法才是真正的‘神刀’。”任我杀脸色冰冷,绝无表情。 “神刀巨人”盯着任我杀的眼睛,现在这双忧郁的眼睛已充满了杀气,射出冰冷的寒光,像一支利剑,穿透了他的胸膛。如果一个人的目光也可以杀人,“神刀巨人”至少已经死了一百次。 “很好!这里不是决斗的地方,我到外面等你。”“神刀巨人”说到一半时,人本来还在里面,说完这句话,却已经站在雪地上。这么巨大的身躯,一闪身居然就掠出了狭小的门,轻功显然不弱。 任我杀回头瞧了瞧米高和杏伯,欲言又止,轻叹口气,终于别转身子,再不回头,一步一步走了出去。 第二章 一刀两断 飞雪飘零,冷风如刀,无情地撕裂了天地。那雪如捋棉扯絮,群魔乱舞,在寒冷刺骨的北风中仿佛一片一片白鹅羽毛。广褒大地如乱琼堆砌,白玉遍铺,再无杂色,银装素裹的天地间,充斥着凄凉而肃杀、萧艾之意。 少年挣扎着一步一步地向前方走去,雪地上留下两行深深的歪斜的脚印,鲜红的血滴也一直伴着脚印点缀下不出的凄美,又说不出的孤独。脚印既深且阔,左大腿上的刀伤疼痛得如被撕裂了一般,让他几乎无法迈动脚步,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凭着一种坚强的意志和敏锐的意识,他知道自己一旦倒下去,就很可能永远都站不起来――倒下去就只有死亡,只要他还没活着,只要还能走,就绝不会停下脚步。 这世上有一种人就是这样,决不认输,永不放弃,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风雪里,忽闻蹄声得得,一辆装饰并不华丽却又让人感觉很舒服的马车飞驰而来,车厢后留下两行深深的车辙痕迹和零星、散乱的马蹄印,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大地的寂寞,大地的孤独。 车夫是个须发皆白、短小精悍的小老头,虽然年纪太大了些,双眼却依然炯炯有神,散发出一种慑人的精光,毫无倦怠之色。车夫背脊紧靠车厢,左手挽缰,右手执鞭。鞭长九尺,乌黑亮泽,宛如一条黑色的长龙,却从不在那匹白马身上拍打,只是偶尔在空中轻扬,发出轻微的破空之声,催促白马前行。 片刻后,马车便已奔至,车夫一声轻叱,提绳勒马,挡在少年的身前。 “来得好快!”少年倏然驻足,惨白的俊脸露出一丝冷笑。 车帘掀动,一个英俊潇洒的中年文士飘然走了出来。他的身子也许有些发胖,却绝不会太胖;他的脸清秀如一幅绝妙的山水画,其实纵是山水也为之失色;他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又如鹰一般锐利;他的神情充满了自信,脸上始终荡漾着一丝淡如春水的微笑。 “小兄弟请留步。”中年文士温和的声音随即淡然响起,就像是三月里的阳光,温暖、舒服,足以融化一切。 “你们来得好快。”少年抬高了头,声音却比怒号的北风更低沉,比冰雪更寒冷。 “你知道我们会来?”中年文士微微一愣,随即又笑了笑,他的笑如三月的阳光那么温暖,足以让冰河解冻。 “你们岂能不来?我杀了‘索命刀’,难道你们不想为他报仇?” “你杀了‘索命刀’?”中年文士笑意未褪,“你杀了人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你们难道不是‘索命刀’的朋友?难道不是为他报仇而来?”少年脸有愠色。 中年文士笑了笑,没有言语。 少年目光闪动,冷冷道:“我已经受了重伤,你们若是来杀我的,现在就动手,杀我是易如反掌。” “米先生已经说过,你杀了人跟我们没有一点关系。”车夫忽然悠悠笑道。 “你们是什么人?” “小老儿本来也有名字的,不过早就不用了。”车夫依然一脸微笑,“过了这么多年,连自己都已忘记曾经姓甚名谁,认识小老儿的人,都叫小老儿杏伯。” “在下米高。”中年文士拱手作揖,“实不相瞒,我们的确是为你而来,但绝不是来杀你的。” “你们认识我?”少年脸色一变,目光中杀机陡现。 米高没有立即回答,目光落在杏伯苍老的、冻得发紫的脸上,悠悠道:“听说江湖上继‘九龙堂’之后,又出现了一个少年杀手,此人出道不过一年,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他都绝不买帐,谁出得起他开出的价钱,他就为谁杀人。这人遵诚守信,一诺千金,答应了别人的事绝不失言,纵然一死也要拼命做到。这个少年杀手居然继大少爷韩彻和白衣杀手冷落之后,又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 就像没有人会不知道“神兵利器八大家”一样,没有人会不知道“大少爷韩彻和白衣杀手冷落”这两个人,二十年前,江湖就是他们的天下。韩大少的刀法,可谓空前绝后;白衣杀手的剑法虽然简单,但他的成名绝技“一剑穿喉”,却是天下所有剑术中的精华。他们的故事,是江湖上近百年来最富传奇色彩的。 “小老儿也曾听说,这人的刀法很古怪,只可以用快、狠、稳、准四个字来形容,却绝无一人能看出他的师承和来历。”杏伯看了米高一眼,“最可怕的还是他的刀,米先生可知道他的刀有何可怕之处?” “他的刀可怕之处就在于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他的刀,就好像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一样。” “他的刀呢?刀在何处?” “他的刀在,在它应该在的地方。天上地下,无所不在。” “为什么看不见他的刀?” “因为他认为他的刀不是装饰品,而是杀人的刀,杀人的刀并不是用来给别人看的。死在他的刀下的人,也一点都不痛苦,因为他的刀太快,太准,你还没有感觉到痛苦就已经死了。” “据说江湖上还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千万不要逼他拔刀,否则你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死人。” “他的刀是杀人的刀,见过他的人可以不用死,可是看见他的刀的人,却一定都已经死了。” “好可怕的刀。” “更可怕的是他杀人的方式。一个完整的人,在他的刀下很快就变成了两截,所以他就叫‘一刀两断’。”米高说到这里,用如春日融融的目光瞧着少年,缓缓说道,“小兄弟想必就是那个江湖上最近盛传最可怕的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 少年默然良久,慢慢摇头叹了口气,苦笑道:“其实杀人者人恒杀之。这世间之人,我岂敢任我杀?”他脸色忽然一变,沉声又道:“你们连我的底细都摸的一清二楚,究竟有何所图?” “在下是受了‘小孟尝’梁百兆所托,来请小兄弟前往梁府一叙。(..tw好看的小说)” “我是杀手,杀手的命运只有两种,杀人和被杀,他是想要杀我还是想要我为他杀人?” “为他杀一个人!”米高微微一笑,“小兄弟,你伤势不轻,行动不便,天气又如此寒冷,不如到车厢里坐一坐,避避风寒。” 米高的声音温和轻柔,诚意切切,无论是谁,都是不忍拒绝的。任我杀偏偏拒绝了他的好意:“不必,我从不坐车,也不骑马。” “为什么?”米高忍不住问道。 “因为人的脚天生就是用来走路的,走路对我来说也是种很好的休息。” 米高怔怔地瞧着任我杀,眼神很奇特,就好像看见了一个宁愿选择废纸也不要金钱的怪人。这少年虽然很冷很酷,但看来并不像个疯子,米高的神色却比碰见了十个疯子更讶异。 “有没有酒?”任我杀突然问道。 米高微微一怔,脱口道:“酒?你居然只想喝酒?” “每一次受伤,我都必须喝酒。酒这东西,对我来说,就是一种很好很有效的疗伤圣药。”提起酒这东西,任我杀倔强的脸又露出一丝笑容。 “豪饮千杯男儿事。是男儿,岂能不爱喝酒?”杏伯叹了口气,“小老儿本也是贪杯之人,只可惜随身携带的一点酒,早已在路上喝完了。” “这里虽没有酒,但别处总会有的。我记得这附近好像就有一家小酒铺。”米高眨了眨眼睛,扬起目光望向远方,悠悠道,“小兄弟,你去不去?” “去,为什么不去?我当然要去。” 古道的旷野中,矗立着一间四方形的小木屋,孤零零地,仿佛已和天地相隔离。这小木屋顶上早已铺满了厚厚的积雪,门框上面钉着一块黑黝黝的板,离开门五步的地方,竖起一条木杆子,悬挂着一个青布酒旆子,在漫天的风雪中不断飞舞,猎猎作响。这小木屋就是一家简陋的小酒铺。 任我杀是一步一步走来的,尽管他大腿上中了一刀,伤势不轻,可他毕竟还是走来了。他的确从不坐车,也不骑马,只喜欢用脚走路。白雪满地,寸步难行,他居然始终跟在马车之后,不离不弃。他的倔强,他的坚韧,实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米高和杏伯口中发出叹息,心里却暗暗佩服他坚强的意志。 嗜酒如命的人,是绝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可以喝酒的机会的,更何况,这老中少三个人,此时好像已经成了朋友。能够与三五知己在如此季酩酊赏雪,岂非人生一快? 酒铺自然有酒,虽非好酒,但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居然还可以找到酒喝,已是种很难得、很惬意的事情。 据说唐代大诗人李白不仅诗做得很好,同时还有另一种本事。他也是位剑侠,像他这种既会吟诗,又能舞剑的人,通常都喜欢杯中物,而且千杯不醉。 任我杀也有这种本事,酒喝得越多,人反而更精神。他越喝越快,越喝越多,脸色却越来越红润。米高和杏伯已经呆住,他们见过很多喝酒的高手,却没见过像任我杀如此喝酒的人。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任我杀忽然高声放歌,歌声中却止不住有一种伤悲、凄切之意。 歌声未歇,忽听一个声音冷冷道:“很好,你杀了人居然没有逃走!” 天色未黑,小木屋却忽然变暗,一个巨大的身躯竟完全堵住了狭小的门,把光明隔离在门之外。这人很高,比门还高出一些,一眼从里面望出去,竟看不见他的头,最多也只不过看到他宽阔的嘴巴而已。小木屋里的光线本就黯淡,此刻更显得景物朦胧。 这人双手直垂下来,居然长及过膝,左手握着一把没有刀鞘的寒刀,刀锋冰冷,刀刃雪亮――赫然竟是“索命刀”。 这人似乎并没有要进来的意思,身子像山一般屹立不动,嘴巴却在动:“杀死我大哥的凶手,给我滚出来。” “‘索命刀’是你的大哥?”任我杀目光如电,盯着这人的嘴巴,冷冷道,“莫非你就是一手绝妙刀法神鬼莫测、万夫难挡的‘神刀巨人’?” “想不到你也听说过我的名字,不过我不喜欢‘巨人’这两个字,所以我就叫‘神刀’。”这人似乎有些得意,声音也和悦了些。 “‘神刀’?”任我杀冷笑道,“哼!当年‘游龙大侠’刀法天下无敌,都未敢自称‘神刀’,你居然以‘神刀’自诩?” “叶漫天算什么东西?” “他是人,是一代大侠。只有狂妄自大的家伙,才不是东西。” “我可以一刀斩掉二十只蚊子的头,他可以么?” “这种事连我都能做到,有什么稀奇?”任我杀冷哼一声,“据我所知,叶大侠不仅可以一刀斩掉二十只蚊子的头,更可以一刀斩掉一个人的头。” “神刀巨人”怔了许久,忽然哈哈大笑道:“一刀斩掉一个人的头?这是什么鸟本事?连不会武功的小孩子都知道怎样就能砍掉一个人的头。呸!” “一刀斩掉一个人的头当然不难,可是一刀斩掉这个人的头,而这个人竟无知觉,直到第二天方才人头落地,只怕就没有人能做得到了。”任我杀神色不变,目光坚定而冰冷。 “天下哪有这等神奇的事情?荒谬!你不必吹嘘叶漫天的刀法,等你见过我的出手,就知道我并非虚有其名。” “江湖上浪得虚名之徒本就不少,又岂会在乎多你一个?” “出来!我要让你知道,什么样的刀法才是‘神刀’。”“神刀巨人”身躯一阵抖动,显然已愤怒到了极点,这一声大喝,洪亮高亢的声音竟震得屋顶上的雪扑剌剌而落。 “你既然来了,为何不进来?” “你不肯出来?好,你不出来,那我也只好进去了。”“神刀巨人”的身子忽然缩短了一截,一颗大如斗的头钻了进来。这颗头除了太大一些外,长得倒不难看,五官分布相当均匀,而且还很年轻,只是眉目之间偏偏多了一些乖戾、倨傲之气。 他的身子终于也钻了进来,其实他的身躯也非肥大臃肿,只是骨骼比常人更粗一点而已,看起来高大而挺拔。他大步走来,一步居然阔及两尺,脚步却沉稳而轻快。他坐在倚墙的一个角落,一双充满杀气的眼睛盯着任我杀,裂开大嘴,冷冷地笑。 任我杀却看都不看他一眼,淡淡道:“看得出来,你也是个酒鬼。” “我只喝一种酒。” “竹叶青?” “你怎么知道?”“神刀巨人”讶异道。 “你的身上,始终飘散出一种淡淡的酒气,这是竹叶青的味道。”任我杀昂首喝了一口酒,伸手在几上轻轻一拍,酒坛子突然飞了起来,“既然来了,就喝几杯吧!” “神刀巨人”怔了怔,急忙伸手接住,忽然“咔嚓”一声轻响,那酒坛子居然分裂开来,里面的酒水立时飞溅而出,如丝丝细雨洒在他的脸上,溅湿了他的衣裳。 任我杀这份功力用得极巧极妙,绝不会太迟,也不会太慢,恰到好处。 “你……你……”“神刀巨人”脸色大变。 “你是来报仇的,还是来喝酒的。”任我杀冰冷的目光掠过一丝残酷的笑意。 “神刀巨人”脸色变得铁青,不怒反笑,说道:“好,很好。杀兄之仇,不共戴天。” “你以为杀得了我?” “我杀你简直就像踩死一只小蚂蚁那么容易,我一刀就可以杀了你。”“神刀巨人”一扬手中的“索命刀”,脸色越发变得青惨惨,神色狰狞可怖,“我一刀就能把你大卸八块。” “好狂的口气。有时候,杀人并不一定非要依靠武功。一个懂得如何杀人的人,即使手无寸铁,即使身受重伤,也照样可以杀人。” “我现在只想知道一件事,真正害死我大哥的人是谁?他给了你多少银子买断我大哥的命?” “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的,为雇主保守秘密,是每一个杀手的原则。”任我杀浅浅啜了一口酒,“如果你要报仇,可以跟我决斗。” “神刀巨人”眉毛一扬:“现在?” “就是现在。我要让你知道,什么样的刀法才是真正的‘神刀’。”任我杀脸色冰冷,绝无表情。 “神刀巨人”盯着任我杀的眼睛,现在这双忧郁的眼睛已充满了杀气,射出冰冷的寒光,像一支利剑,穿透了他的胸膛。如果一个人的目光也可以杀人,“神刀巨人”至少已经死了一百次。 “很好!这里不是决斗的地方,我到外面等你。”“神刀巨人”说到一半时,人本来还在里面,说完这句话,却已经站在雪地上。这么巨大的身躯,一闪身居然就掠出了狭小的门,轻功显然不弱。 任我杀回头瞧了瞧米高和杏伯,欲言又止,轻叹口气,终于别转身子,再不回头,一步一步走了出去。 第三章 品刀 白雪皑皑,天地茫茫。浓浓的杀气似乎凝结了空气,凝结了飞雪。 “神刀巨人”将刀**雪里,长身而立。 刀光冷,任我杀的目光却比这刀光更冷。他一袭白衣,挺立在雪地上,身子笔直,就像一枝标枪,又如一座静峙的山岳,沉稳、安静。他只是站在那里而已,却显得玉树临风,潇洒、高傲,却又说不出的孤独――这不是沧凉的寂寞,只是一种没有人可以理解的哀伤。 白的雪,白的衣裳,似乎已和大地溶为一体;一动不动的身躯,似乎已站在天地的极限。 任我杀没有拔刀,没有人知道他的刀在哪里,但谁都知道他绝对有刀。 风拂起,一片雪花飘飘落在“神刀巨人”的头发上。他静静地站着,冷眼瞧着比他更沉静的任我杀,冷冷道:“如果你想回头,现在还可以选择。只要你告诉我那个人是谁,我立即离开,从此之后绝不再找你的麻烦。” “对杀手而言,死并不是最可怕的。一个杀手若背信弃义,没有原则,他岂能立足于江湖?” “杀手,不就是因为银子而杀人吗?我一样出得起这个价钱。” “你以为杀手的尊严就值几个铜板?你以为每一个杀手都会为了金钱而出卖别人?” “这是交易,不是出卖。” “金钱的确很可爱,但你必须明白,它绝不是万能的东西。” “你是不是已经决定,绝不会再改变主意?” 任我杀笑了笑,仿佛心意已决。 “好,既然你一心求死,我成全你。”“神刀巨人”眼中杀气渐浓,身躯如浇铜般一动不动,手已扬起,刀横卧空中,寒光流动,仿佛出征的将军,期待浴血一战。 任我杀也不动,安稳如石磬,风忽然拂起,掀动他的衣裳,凌乱的头发。 “神刀巨人”就在这个时候选择了出手,他的人本来还在数丈之外,双臂一振,如大鸟般飞扑而起,刹时就到了任我杀面前。寒光骤起,他手中的刀在空中一扬,划起一条白色的弧线,斩向任我杀的颈。 这一刀去势极快,却毫无杀气;攻势虽然凌厉,却华而不实。这是虚招。善于医者,为病人治病时,通常先以第一剂药探其病质,寻取源头,对症下药。这一刀,也是这个道理。 任我杀竟似看破了他这一刀的用意,连眼皮都没有眨动。 “神刀巨人”冷笑不止,沉喝道:“看刀。” 刀光陡起,天空中仿佛无端腾起一条白龙。这一刀并不快,却刚猛有力。 刀风激荡,任我杀似乎并没有闪避,只不过身子像大海上的一叶扁舟,在掀天巨浪中轻轻一晃,连脚步都没有移动过,可是这一刀竟已完全落空。这一刀堪堪从他身旁劈落,斩在雪地上,刀风荡起一堆飞雪,雪花如蝴蝶,漫天飘飞。 “神刀巨人”立即回刀横削,变招之度之捷,全在电光石火之间。 任我杀的身子依然只是微微一晃,很从容地避开了这一刀。 “你为什么还不拔刀?”“神刀巨人”狂吼一声,握刀的手突然狂抖。这一抖,天空中无端飞起千百道刀光,如风似雨,像一张大网裹向任我杀。 任我杀依然没有拔刀,身子化作一条白色的影子,如离弦之箭从刀光中穿越而出,冲天飞起,刹那间已完全脱离了刀光的笼罩,在空中一个折身,如一片秋风中的枯叶,轻飘飘落在数丈之外。 “神刀巨人”似乎绝未想到他的轻功竟如此高明,大愕之下,一声狂吼,人已扑出,与任我杀纠缠在一起。 小木屋的门外,米高和杏伯相偕而立。 米高微笑道:“小兄弟这种轻功当真绝世无双,看来比我们想象中的还高。” 杏伯点头道:“恐怕只有当年以轻功著称的‘千里独行’,才能与他一较高下。” “‘千里独行’?是不是大少爷韩彻的师父‘刀圣’?韩大少的刀法独步天下,这是人尽皆知,他的轻功竟也天下无双么?这倒是很少听人提起。” “据说‘刀圣’自失去一条腿之后,勤练独脚轻功,历时二十载,终于练成独步武林的‘千里独行’,数百年来,轻功当以他为最。韩大少虽艺出‘刀圣’,但他肢体健全,纵然聪明绝顶,也总是无法掌握‘千里独行’的诀窍,所以他刀法虽天下无敌,轻功却略嫌不足。” “‘千里独行’乃是‘刀圣’遭遇一场大变故之后,呕心沥血创造出来的,韩大少本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公子,若没有‘刀圣’那般辛酸艰苦的经历,又岂能成功?”米高喟然一叹,“小兄弟年纪轻轻,轻功竟有如此造诣,实在不可思议。” 就在二人谈话之际,任我杀和“神刀巨人”的决斗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刀风呼啸中,突然有人发出一声狂吼,“神刀巨人”脸色煞白,越发吓人。忽然间,他硕大的身躯一扭,如轻烟般掠出,如鹰击长空,手中的刀向任我杀当头劈落。 人在半空,他握刀的手一抖,刹那间竟已攻出一十八刀。这十八刀几乎是在同时发出,就像一刀生出十八种变化,六把刀攻上盘,六把刀攻下盘,六把刀却在同一时间封锁住了任我杀的左、右、后三个方向。 一把刀变成十八把刀虽然不难,可是要在同一时间攻击对手的五个部位,却实在骇人听闻。 “神刀巨人”既称“神刀”,毕竟不是浪得虚名。江湖上虽有许多使刀名家常常都会自夸“神刀”,但只凭“神刀巨人”这一手刀法,的确有他值得吹嘘的地方。 任我杀的脸色竟也为之一变,自出道以来,他从未见过如此严谨、紧密的刀法。此时他全身都在刀光笼罩之中,根本没有退路。 他只有拔刀――他的刀已到了非拔不可的时候,寒光一闪,刀已在手。 任我杀一刀在手,立即挥刀迎击。刀光翻飞,他已击出十八刀。 “叮叮当当”之声连响不绝,一连响了十八下之后终于停歇。任我杀的刀实在太快,虽然后发,却先至,“神刀巨人”这攻势凌厉的十八刀,刹那就消失于无形。 米高和杏伯都没有瞧见任我杀这把刀的样子,他们只看见两道一长一短的白光如丝如织地绞在一起,短光显然比长光要快得多。两道寒光居然毫不停滞,一触即分,一分即合,宛如矫龙灵蛇,刹那间已交手数十招。 直到第二百五十四招,杏伯才看出二人刀法的强弱,对米高道:“‘神刀巨人’的刀法刚猛有力,沉稳凶狠;小兄弟的刀法却轻灵矫健,诡异奇妙,虚实不定,飘渺虚无。” “相对来说,‘神刀巨人’胜在功力深厚,小兄弟则长于轻功高绝,变化多端。但若论刀法,沉稳刚猛却远远不如轻灵飘渺。”米高点头道,“只是小兄弟身上有伤,腿脚不灵,若久战不下,只怕难免要吃亏。” “小兄弟虽处于不利之地,但他是个聪明人,绝不会与‘神刀巨人’以力碰力。” “不错,有时候武功并非唯一的取胜之道。”米高若有所思,沉吟着道。 杏伯点头含笑道:“小兄弟胆识过人,玲珑剔透,若不能力敌,必可以智取胜。米先生,你我真是眼福不浅,居然可以在这冰天雪地里看到如此激烈的决斗。” “如此惊天动地的决斗,的确难得一见。” “据说当年韩大少代‘刀圣’与‘剑帝’决斗华山之巅,那一战虽也打得昏天暗地,日月无光,毕竟不是亲眼目睹,只怕描述者夸大其辞,故意渲染。” “他们只是比武,并非生死决斗,当然手下留情,点到即止,料想怎么也比不上这场决斗的惊险。” 二人只不过说了几句话,任我杀和“神刀巨人”却已交手几近一百招。 杏伯脸色渐渐变得有些异样,竟严肃起来,叹道:“‘神刀巨人’虽然凶狠,可是他的刀法来来去去也只有一百多个招式,如今已是强弩之末。小兄弟刀法却毫无招式,诡异古怪,虚实莫测,层出不穷。这一份轻灵,这一份诡秘,即使‘游龙大侠’重生,只怕也要自愧不如。” “叶大侠的刀法走的也是这条路子吗?” “嗯!叶大侠一手刀法宛如游龙,来无踪去无影,小兄弟的刀法和他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叶大侠乃一代大侠,心胸坦荡,心怀天下,刀法极有灵性,小兄弟的刀法却是杀气太重。可惜,可惜!” “小兄弟愤世嫉俗,身为杀手,的确难免有些霸气。”米高微笑道,“据说‘剑帝’败在韩大少刀下之后,曾经称赞韩大少刀法空前绝后。今日看来,韩大少的刀法的确空前,却未必绝后。” “小兄弟的刀法的确可以称为‘天下第一刀’。如果他能做到像韩大少、叶大侠那般的‘侠之大者’,刀法必能更上一层楼,独步天下。”杏伯点头认同,轻轻叹了口气,“只可惜他误入歧途,沦为杀手,自毁前程。” 米高也黯然叹道:“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难言之隐,他这么做,也许是迫不得己。” “也许,他的选择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杏伯正怅然若失、长吁短叹,突听米高大声道:“杏伯,你看,胜负已分。” 雪花纷飞,一块衣袂随风飘起,竟是任我杀一刀削掉了“神刀巨人”的衣角。 “撒手。”任我杀一刀得手,立即直取中宫,“神刀巨人”手中的刀还未劈出,他手中的短刀竟然一个回旋,斫向“神刀巨人”的手腕。 “神刀巨人”狂吼:“休想。”一言未毕,突觉手腕一麻,竟再也握不住刀,手一松,刀已跌落。 任我杀的刀忽然不见了,但他手中仍然有刀――“索命刀”。“神刀巨人”手一松,这把刀就到了他的手里。 “神刀巨人”大骇,抽身欲退,突然刀光一闪,一把刀已轻轻抵住了他的咽喉。 “只要你再动一动,我一刀就割断你的喉咙。”任我杀的声音比刀锋更冷。 “神刀巨人”没有动,他不敢动,也不能动,全身都已僵硬,瞪大了眼珠子,似乎不敢相信这一切事情的发生。 他居然败了,败在任我杀的刀下,这太突然,太不可思议。这一生中,他经过数十次大小战役,从未被对手夺去过手中的刀,也从未被对手用刀抵住咽喉。这世上,只怕绝对没有人可以拿刀抵住他的咽喉,这个看起来冷酷而忧郁的少年,居然做到了别人永远也做不到的事。 “神刀巨人”脸色刹那间变得苍白,紧紧咬着嘴唇,血从嘴唇中渗了出来,长叹道:“我败了。” 如此一个倨傲的彪形大汉,居然也有言败的勇气。 任我杀英俊的脸冰冷如雪,绝无半点表情,目光也冷如刀光,冷冷道:“你败了。” “你的刀呢?你为何不让我看看你的刀?” “我说过,我的刀不是拿来看的,从来都没有人见过我的刀。” “我大哥这把刀在‘神兵利器八大家’排行第五,削铁如泥,本是好刀,你的刀居然完好无损,想必也是一把好刀。”“神刀巨人”声色俱厉,“拿出来,让我看看你的刀。” “没有人可以逼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 “我既已败在你的刀下,你索性杀了我吧!” 任我杀冷冷一笑,突然松手,手中的刀落在雪地上。他回身就走,再也不瞧“神刀巨人”一眼,冷冷道:“我不杀你。” “神刀巨人”脸色变了,嘶声道:“你为什么不杀我?” “我为什么要杀你?”任我杀倏然驻足,却没有回头。 “你既已杀了我大哥,又何妨再杀一次人?” “我杀了他,是因为我收了别人的银子。我不杀你,因为你不是我的敌人。杀人者死,你为报仇而来,我何必杀你?” “可是你必须明白,今日你不杀我,他日我却绝不会饶你。”“神刀巨人”咬牙切齿地道。 “我不在乎。” “你不后悔?” “我从未后悔过。”任我杀不再说任何一句多余的话,缓缓走回酒铺。 “神刀巨人”怔怔地望着他冷酷而孤独的背影,竟似被钉在那里,一动也不能动。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拾起雪地上的刀,沮丧地走进茫茫风雪中。 他只有离开,这一战,任我杀才是胜者,对于一个失败者而言,报仇还有什么意义? 第四章 杀气随风潜入夜 任我杀大口大口地喝着酒,决斗之前他喝的酒本就不少,现在喝得更多。(..tw) “这场决斗,我早就知道你绝不会败。”米高微笑道。 “败的那个人,本应该是我。”任我杀摇头叹道,“他本来可以杀死我的,可惜他错过了机会。他的刀法的确比‘索命刀’更高一些,若非他求胜之心太过强烈,一味攻击,我早就死在他的刀下了。” “毕竟还是你胜了,这一战,是我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一次战役。” “但是我胜得却极险,也极巧妙,运气也很不错。要想取胜,仅以武功远远不够,必须还要借助心计和智慧。” “这一点,杏伯早就看出来了。” 杏伯笑了笑道:“用刀之道,其意在心。只有用心使出来的刀法,才是克敌制胜的关键。其实大凡武功都是这个道理,万变不离其宗。” “有一次,他本可以一刀斩中我的左臂,只可惜他竟没有看出来,否则我早已血溅五步。”任我杀长长吐出一口气。 “这是因为你的动作实在太快,破绽很快就被补上了。” “还有一次,他一刀斩向我的腰,我根本无法闪避,只好以短攻长,猱身直上,只求两败俱伤。他若是不理会我这一刀,本可以得手,但他不愿委曲求全,居然撤刀自保。其实我这一刀,是万万伤不了他的。” “险中求胜,也是一种胆识。”米高抚掌笑道。 “到最后,我看准他刀法中的一个破绽,一刀削去了他的衣角,扰乱他的心神,然后使用虚招故意取他中宫,忽然回刀点在他的手腕之上。” “这一刀的速度和变化自然奇快无比。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所以才一击即中。”米高笑道,“若非你聪明绝顶,胆识过人,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在寻找他刀法中的破绽,可惜他刀法实在太严谨,我还没有想到应该如何反击,他就弥补了破绽的空门。”任我杀苦笑道,“若非已领教过‘索命刀’的刀法,我只怕早已成了他刀下亡魂。” “难道他们的刀法竟是同出一源?”杏伯问道。 “虽非同源,却有相同之处,其中差异并不大,都是走刚猛凶狠一路。若论严谨,‘索命刀’略逊一筹,若论扎实,却又胜‘神刀巨人’许多。” “武学一道,博大精深,无论是刀法还是剑法,都是殊途同归,始终离不开一个‘变’字。” “只可惜我的功力太浅,还不能做得更好。” “你的刀法快、狠、稳、准,以你的年纪和经验,要完成这四个要诀已属不易。” “也许就是因为我的刀太快,所以才不够精确,破绽太多。” “你的刀法层出不穷,有时毫无章法,有时却又似招式复杂,所以才杂而不精,精而不实。如果你只专心练习一种刀法,不出三年,必可登峰造极。” “先师曾经说过,招式是死的,刀却是活的,随机应变,灵活运用,临阵创新,不拘泥于某一种固定的形式,才是用刀之道,武术的最高化境。” 杏伯若有所思,缓缓道:“令先师居然已悟出这种武学之道,看来必是一位名人。据我所知,当今江湖上以刀法成名的刀客极少,尤其是刀走轻灵一路,这种刀法极其难成大器。昔年韩大少一刀纵横天下,他的刀同样快、狠、稳、准,却是一把重逾十七斤六两的魔刀。你的刀法与韩大少大相径庭,自然不可能是他的传人。” “我还不配。大侠与杀手,生死两重天。”任我杀神色黯然,似乎有些沮丧。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善恶只在一线间。随心所欲,率性而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走自己应该走的路,才是男儿本色。”米高正容道。 任我杀忽然长身而起,摇头说道:“我忽然想起有一件事必须去做,恕不能多作奉陪,明晚二更前后,我一定会到金陵梁府。”一语未毕,人已飘然而去,孤独的身影很快就甄没在茫茫的风雪里…… 米高怔了很久,方才叹道:“小兄弟真是怪人,神龙见首不见尾,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杏伯却忽然“咦”了一声,声音中止不住有一种惊奇和诧异。 “怎么了?” “小兄弟这身轻功,小老儿总觉得好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杏伯缓缓道,“小兄弟是有故事的人,若不能揭开他神秘的谜底,我这一生只怕永远也别想安安定定过日子了。” “天下绝没有永远的秘密。杏伯,你若是还在这里琢磨心事,回到金陵城只怕天已经黑了。” “米先生,你放心,天黑之前一定可以回到金陵。” 昔时孟尝君,门客三千,门庭若市。梁百兆年方五十有三,无论是江湖还是官场又或者商场上,都绝对没有人不知道他这个人。虽不能与古时孟尝君相媲美,但“小孟尝”这个美誉却并非浪得虚名。 梁百兆白手起家,经营丝绸罗缎数十年,财富据说已不能完全统计,但有人传说,只要他愿意,挥手间就可以买下整座金陵城。 众所周知的还是他的武功,二十年前,他曾经只在两个时辰之间就手歼太湖三十六海盗。但是绝没有人知道他的师承来历,因为他的武功并非武林各大门派嫡传。 绝对不会有人否认,“小孟尝”梁百兆是一个乐施好善的老好人;也没有人能否认,“小孟尝”梁百兆的的确确是一个好朋友。 白的雪在黑的夜里微微闪动着朦胧的光芒,此时已是深夜,梁府上下的人都已沉浸在甜甜的睡梦之中,除了偶尔几声犬吠,或者几句虫鸣,几乎已是万籁俱静。 梁百兆不喜欢喧哗,所以他的府邸并不筑在闹市。梁府整个建筑也不豪华,因为他本也不是喜欢显耀的人。但他却很懂得怎样享受生活,所以他的住所是一个非常舒适安逸的地方。 梁百兆喜欢独处,在空闲和休息的时候,他通常都呆在“百花楼”。“百花楼”是座落在后花园里的一栋阁楼,共分三层,第一层布满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第二层为书房,第三层则是他的卧室,作为起居之用。 通常在这个时候,梁百兆并不需要仆人的伺候,没有他的吩咐和允许,绝不会有人前来打扰,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米高。其实这几年来,梁百兆几次遭遇家境变故,对世事心灰意冷,众多门客也纷纷离去,唯有米高,始终陪伴在他身边,不但在生意上是个很好的助手,在生活和各方面也是个不错的好帮手,他从未怀疑过米高的能力。米高,的确是他唯一可以信任的朋友。 梁百兆身上穿着件绸缎锦衣,颜色已经略显陈旧,虽然几经洗涤,依然不舍得丢弃。他能够成就今日的一切,绝非偶然,所以他始终相信“勤俭治家”这一条古老的格言。他的身子很胖,但绝不臃肿,昔日那种江湖人的豪情早已被岁月消磨殆尽,富贵之气跃然而出。如果不是因为他曾经孤身独闯太湖,手刃三十六海盗这件事早已轰动江湖,谁都不会相信如此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富豪,居然也是个武林高手。 假如你很有钱,可以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你是不是活得很快乐?对于梁百兆来说,答案几乎是否定的。他并不快乐,没有人能体会到他的痛苦。财富的确很可爱,可以买到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但并不一定能买到真正的快乐――尤其是生命。拥有了天下人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失去了唯一的亲人,这是梁百兆最深的痛。这痛,已深入骨髓,每一天、每一夜,都在无情地蚕食他的生命。 此刻,他攒聚着两道乌黑的浓眉,轻轻咬着早已咬得发紫的嘴唇,目光渐渐衰淡的眼睛始终望着窗外。天上没有星,窗外也只有无尽的风雪。 粱百兆缓缓从摇椅上站了起来,双手负在身后,久久未曾说过一句话。 米高靠着椅子,也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瞧着屋子中央那盆烧得正旺的炭火。在他儒雅的脸上,止不住露出一种疲倦,却又如此的从容和淡定。梁百兆开始在屋子里缓缓踱步,几次来回,终于伫立在窗前,回头看着米高。恰巧米高目光一抬,两人就这样面面相觑。 “米先生,你看他还会不会来?”梁百兆皱眉问道。 米高移开目光,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会,一定会来。” “他岂非早就该来了?” “他不是失信之人。” “你好像很了解他。” “我跟他也只是初识。”米高淡淡地笑了笑。 “可是你已经很信任他。” “也许……他天生就是这种人,天生就是这种很容易让别人相信的人。”米高充满了非常愉快的微笑,“有一种人永远都是一诺千金,言出必行。杀手就是如此,答应过别人的事情,无论如何,他都会拼尽全力去做,永不放弃,永不后悔!” 梁百兆满意地点了点头,他需要的正是这种人,他也相信米高绝不会看错任何人。 “既然他不是一般的杀手,就一定会来。虽然他出道不足一年,但提起‘一刀两断’任我杀这个人,却是许多人的恶梦。”米高的右耳忽然微微一动,笑道,“他已经来了。” 一言未毕,门外的风雪中就传来一个冷漠如雪霜的声音:“不错,我已经来了。” 梁百兆一抬头,就看见了一个少年,他的鼻子像山一般挺拔,嘴唇薄如一张纸,一双明亮的眼睛迸射出两道如千年寒冰的光,慑人心魄,令人望而生畏。他的脸英俊而苍白,身子就如一杆标枪,站得笔直。这是一个自信、倔强、坚毅的年轻人,只可惜太冷漠,太忧郁,尤其是他的眼神,似乎有些淡淡的哀伤,又充满了无奈和绝望。 让梁百兆感到更震惊的却还是他的杀气,一种浓浓的杀气。杀气是可怕的,足以摧毁天地。这股杀气竟似无处不在,却又偏偏让人捉摸不透究竟从何而来。 看见任我杀,梁百兆终于明白,米高对这个杀手的评价为什么竟会如此之高了。他凝视着任我杀,缓缓道:“你知不知道我为了什么找你?” “杀人。”在职业杀手的生命中,除了杀人,他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做?杀人是杀手的职业,死在别人的手里,是杀手的宿命。他别无选择,因为这就是生活,悲哀的生活。 “不错,我要你为我去杀一个人。不过,想和你做朋友,才是我请你来的主要原因。”梁百兆眼中露出种赞赏之色,满意地瞧着这个冷漠的少年。传说中江湖上当今最可怕的杀手,果然没有让他失望。 任我杀紧抿着嘴,脸色依然冰冷。 “米先生说,你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杀手,这让我想起了昔年的‘白衣杀手’冷落。” 任我杀目光灼灼,缓缓道:“据说当年的‘白衣杀手’冷落是一个感情丰富、满腔热血的杀手。这人一生正义、嫉恶如仇,一支铁剑所向披糜。虽然没有人承认他是一个真正的杀手,却也没有人能否认他不是杀手。他毕竟的确是个愤怒的杀手。” “这是一种值得敬佩和尊重的杀手,只因他们杀人,并不是为了达到一己私欲,而是为了维护和平,伸张正义。”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要拿我和他相提并论。” “我听说你杀了‘索命刀’,这人刀法自成一家,道德品行却令人不敢恭维,所做之事令人发指,像这等十恶不赦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任我杀默然不语,他并非不知道“索命刀”的为人。“索命刀”,来历不详,性情古怪,极少朋友,杀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最让人痛恨的是,这人嗜武如命,自出道以来,一直是非不断,专向江湖各大门派及高手挑战,出手毫不留情,败在他刀下之人,俱都成为他刀下亡魂。“索命刀”之名也由此而来,因为他本来就是地狱使者,专门索命的鬼魂。 “其实做杀手也没什么不好,一样也可以成为英雄。”梁百兆的眼中充满了尊敬之色。 任我杀完全怔住,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却已不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说这样的话。英雄?何谓英雄?谁不想成为英雄?他知道自己不是英雄,更知道自己绝不可能成为英雄。 梁百兆缓缓移开目光,望着窗外无边的黑暗,道:“小兄弟,你我虽是初次见面,但我觉得你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假以时日,你必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的杀手。” “我不喜欢出名。太出名了,就会变成一种负担。一个名人,他的麻烦总比别人要多得多。” 这是千百年来一直颠扑不破的真理。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名所累,为名而死? 任我杀轻轻地咬着牙,说道:“杀手除了杀人,还是杀人,其它的事情并不重要,尤其是不该知道的最好还是别知道。所以,你不必告诉我你的恩怨,我只需要了解那个人的情况。” “这就是杀手的原则?”梁百兆微笑着点头,似乎对这个“杀手的原则”很满意,“你的确是一个称职的杀手,我现在才明白米先生为什么如此对你充满信心。” 任我杀忍不住瞧了米高一眼,眼神诚恳而真挚,脸色严肃而感动。 米高的目光也望了过来,四道目光交织在一起,竟似有一种火花在燃烧――这就是朋友,这就是友情。 梁百兆的脸色却突然变得凝重而沉痛,缓缓道:“我的仇人,只怕小兄弟也略有所闻。” “他是谁?” “‘玉面魔鬼’龙少云。”梁百兆一字一句道。提起这个人,他竟似相当激动,每一个字都充满了仇恨和愤怒,好像恨不得生啖这人的肉,豪饮这人的血。只有仇大恨深的人,才会发出这种可怕的诅咒。 任我杀并没有追问为什么,他是杀手,除了杀人,其它事情都与他无关――这是杀手的原则。 梁百兆居然也没有解释什么,缓缓道:“此人老奸巨滑,简直比狼还狡猾,比狐狸还精明,比狮子更凶残,比毒蛇更狠毒。当他对你说那些大仁大义、道貌岸然的话时,也许他的心里正在盘算着要如何把你置于死地。有的人嘴里说给你的是糖,但当你吃下去的时候,他就会告诉你,这是毒药。笑里藏刀,口蜜腹剑,这种人才是真正可怕的人。” 任我杀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自古以来,真小人总比伪君子可爱,至少,真小人害人之时总有先兆,却没有哪一个伪君子会把“坏”字写在脸上,让你提防。人心不古,江湖险恶。这道理他并非不懂。行走江湖,光是明白这些道理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还是经验。他太年轻,江湖经验并不是一年半载就能磨练出来的。 过了半晌,任我杀才问道:“他住在哪里?” “此人本是金陵城里最显赫的人物,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后来我超越了他,取代了他的名望和地位,他就再也不愿与我同居金陵。早在五年前,他就搬迁到了郊外的苦水镇。出太平门,往南二十里,就是苦水镇。苦水镇只是个小集市,唯一的长街尽头,就是龙府。龙府的正中央,有座叫‘听涛轩’的小楼,就是龙少云的起居之处。”梁百兆忽然笑了笑,“小兄弟,无论成功与否,我都会立即奉上五万两白银作为报酬。” 五万两白银已不是一笔小数目,在寻常平民百姓眼是几辈人都花不完的财富。在杀手行业中,五万两白银作为杀一个人的佣金,也已是不菲的价格。 任我杀竟似一点也不在乎,淡淡道:“也许,这个人的命并不值这么多银子。” “只要能让这个人永远消失,再加上十个五万两也是值得的。”梁百兆迟疑着问道,“你这一去,需要几个时辰?” “若无意外,两个更次应该足够了。”这句话还未说完,任我杀的人已飞身穿门而去,声音渺渺,遥遥传来。 梁百兆望着窗外深沉的夜色,苦笑道:“小兄弟的确是个有故事的人,来既匆匆,去也匆匆,好像生怕被别人看穿他的心事。” 米高淡淡地“嗯”了一声,若有所思,目光落在窗外。 窗外,飞雪飘扬,黑色的夜里究竟蕴藏着多少邪恶?在任我杀的心里,究竟藏着什么样不愿被别人勘破的秘密? 第五章 无情断肠剑 苦水镇只有一条笔直的长街和三条横街,居民共三十二户,比起繁荣昌盛的金陵城,这里简直变成了穷山恶水。三更刚过,没有犬吠,也没有喧哗,整个苦水镇就如一座坟墓,寂静而荒凉。 长街的尽头,就是龙府。龙少云显然比梁百兆更懂得“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的道理,府邸远比梁府更豪华,更雄伟。听涛轩虽然位于龙府中心,却是个非常幽静的地方。任我杀只是奇怪,这座小楼为什么要叫做“听涛轩”,因为在这里绝对看不见海,除了种着三五十株梅树外,还有着十数株苍松,几千竿修竹。风拂起时,雪落无痕,树枝摇曳,竹影婆娑。 看着如海的竹林,任我杀想起了百花楼的那一片花海,终于明白听涛轩既然无海,为什么偏偏还取名“听涛”。他暗暗叹了口气,飞身掠起,在飘飞着细雪的暗夜中宛如一只大鸟,悄无声息地落在听涛轩的最高处,然后一个“倒卷帘”,双脚足尖勾住飞檐一角,整个身子都倒挂在空中。 窗户是开着的,他很容易地看清楚了屋中的一切。阁楼内,布幔轻垂,随风而动,左右各有一根巨烛高燃,中间一张矮几上放着一只铜炉,炉中一圈龙涎香花火闪烁,香烟袅袅,香气氤氲。这香气,明显有些刺激,毫无百花楼内的清淡和舒适。屋内一盆炭火烧得正旺,熊熊火焰发出阵阵暖流,驱散了暗夜中流动的寒意。与温暖如春的百花楼相比,这楼阁虽也宁静幽香,却少一份祥和,多一种神秘,让人不安而厌烦。 在这个感觉并不是很舒服的楼阁里,却有个看起来很慈祥、很安静的花甲老人。这老人坐在垫着块虎皮的摇椅上,身上穿着件崭新而名贵的貂裘,在他一伸手就可以触及的另一张矮几上,是一盏热雾缭绕的香茗。他本来面对着窗户,一双如烟的目光一直望着窗外飞扬的雪,却偏偏没有发现窗外居然有人在窥探,忽然缓缓阖上眼睛,一脸安详,一脸从容。 任我杀轻轻皱着眉,有些迟疑,忽然咬了咬牙,一个翻身,整个人就好像一片雪花轻飘飘从窗子里面钻了进去,无声无息地站在这老人面前。这老人竟似没有发觉异样,仍然闭着双眼,好像已经睡着了。 风从敞开的窗子吹拂进来,夹带着一股刺骨的寒意。这老人的手忽然一抖,竟感到有一种气息正在缓缓逼近他的身体――一股浓浓的杀气,随风而来。他倏地睁开眼睛,立即就看见了一个少年像一支标枪般笔直地站在那里,冷得像风,冷得像雪,但他并没有丝毫的惊慌,甚至没有一丝诧异,只是看了任我杀一眼,然后又缓缓阖上了眼睛,仿佛眼前这个不速之客是透明的。 “龙少云?”任我杀的声音冷得像冰,绝没有一丝感情。 这老人这才好像有了知觉,终于慢慢睁开双眼:“嗯!你认识我?” “不认识。”任我杀轻轻吁了一口气,心里渐渐平静下来。 “阁下深夜造访,只怕非奸即盗。如果你喜欢这屋子里的某些东西,要偷要抢,悉听尊便,只是……”说到这里,龙少云忽然闭上了嘴,只是“嘿嘿”冷笑。 “只是什么?” “你最好别忘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只怕来得,去不得。” “这里的东西我一样也不会要。” 龙少云忽然笑了,笑容依然从容而安详,缓缓道:“果然不是一般盗贼。” “本来就不是。” “那么你来做什么?” “杀人。”任我杀冰冷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 “杀人?”龙少云怔了怔,“你要杀的是什么人?” “你!” “你要杀我?”龙少云冷冷一笑,“你可知道,只要我轻轻拍一下手掌,这里很快就会有八个江湖高手出现?他们的名字,也许你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任我杀忽然笑了笑,这一笑仿佛春风解冻,却又像窗外的风雪一样冰冷,更充满了轻蔑和讥诮之意。 “你不相信?” “你说的每句话我都不相信。” “你最好相信,每句话都必须相信。” “我只相信自己的判断。几乎每一种野兽都有一种天生的本能和特别的嗅觉。”任我杀这句话好像和杀人已经无关,所以龙少云又在笑,在等,冷笑着等待他说下去,“它们可以嗅出隐藏着的危险,感觉到敌人的存在。” “你不是野兽。” “我不是,但我也能看出很多事。” “你看出了什么?” “在这里,除了你和我,再无人迹。” 龙少云目光闪动:“你能确定?” “如果我的判断总是错误,我早已经是个死人。” “很好,这一次你还是没有错。”龙少云叹了口气,“这是我的地盘,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一直都很安逸稳定,从来都没有人敢闯进来杀我,所以我根本不必在这里设下埋伏。” 任我杀皱了皱眉:“从来没有人?” 龙少云默然半晌,缓缓说道:“曾经有过,他们虽然走着进来,却都是被人抬着出去,从此再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下落。” “他们都是些什么人?”任我杀忍不住问道。 “和你一样,都是来杀我的人。” 任我杀又闭上了嘴,有些事他已经不必再问。那些人当然都已经死了,死在龙少云的手里。“玉面魔鬼”龙少云竟真的像梁百兆说的那么可怕吗? “有一件事,你千万不能不信。只要我轻轻一声咳嗽,立刻就会有几百个人把苦水镇围堵得水泄不通。”龙少云得意地笑着,握紧了一只拳头,“只要我一声令下,这里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任我杀没有说话,他相信龙少云说的并不是假话。龙少云的确有这种本事,根本不必恫吓以寒敌胆。 “你为什么要杀我?” “我是杀手。” 龙少云怔怔道:“你是杀手?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只是一个人的代号,我是谁,谁又是我,这有什么关系?” “如果我死在你的手里,却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岂非死不瞑目?”龙少云微微一顿,目光闪动,“我倒想起了一个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一定就是最近江湖上传说最可怕的杀手,这一行的后起之秀……‘一刀两断’任我杀。” “好眼光。”任我杀居然没有否认。 龙少云沉吟着,缓缓道:“我想和你做一笔交易。” “我只喜欢和一种人做交易,活人。”任我杀冷冷道,“死人不会做生意,我也不会向死人收钱。你何时见过死人也会说话,死人也会做生意?” “谁是死人?” “你!”任我杀又从牙缝里迸出这个字。 龙少云淡然笑道:“我不是死人,我还没有死。” “现在没有,但很快就是了。”死人的确已经什么都不能做,在任我杀眼中,龙少云无疑已经是个死人。 龙少云叹了口气,沉声道:“你为什么还不出手?” “还要再等一等。” “你还等什么?” “等你,等你出手。” 有时候等待也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就是忍耐。 “为什么?难道我不出手,你就绝不会亮刀?” 任我杀摇头道:“我不杀手无寸铁之人,你的兵刃呢?” “能死在你这种人的刀下,倒也是一种快乐。”龙少云一声长叹,忽然长身而起,缓缓走到床前,取下悬挂在床头的剑。 一剑在手,龙少云竟似年轻了二十岁,仿佛又回到了纵横江湖、快意豪情的年月,仗剑狂歌,笑傲风流。只可惜这一切都已随风而去,往事只留回味,追忆徒增感伤。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嘴角忽然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诡异的笑。这笑如毒蛇般狠毒、险恶,但任我杀没有看见他的笑,他看见的只是那把剑。剑鞘形状古老,皮革华丽,柄上嵌着松绿石,镶金丝,剑穗飘红。剑未出鞘,剑气却已透射而出,冷如寒冰。 龙少云右手执剑,左手轻轻摩挲着剑鞘,缓缓道:“这是一把好剑。” 任我杀脸色有些变了,沉声道:“我看得出来。”他忽然感到有一道寒流悄然袭来――剑气,这是那把剑的剑气。他竟似抵挡不住这道透体生寒的剑气,缓缓阖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凉气。 就在这时,他忽然听见一种轻微的声音――拔剑的声音,然后他就感觉到一道冰冷的寒光向他当头劈落! 这一剑如流星飞泻,但绝没有人可以确切的形容这一剑的速度。 龙少云一脸狰狞,目光凶残,仿佛吸血的魔鬼。这一剑凝聚了他毕生功力,他几乎已断定,这一剑势必可以将任我杀劈为两半。时机和方位,他都已经完全掌握,但他毕竟还是算错了一件事,他不该忘记对手是什么人――任我杀就是任我杀,天上地下,只有一个任我杀。 任我杀身子突然一动,这一动虽然慢了一些,但还不算太迟。他的速度,竟比剑还快几分。他只向左掠出三寸,剑气已经刺入了他的身体,但任我杀并没有被分成两半。血飞溅!这一剑从他的右肩直削而落,经过右臂再至手腕,肌肉向两边分开,腥红的鲜血犹如涂鸦般洒落一地。 任我杀几乎痛晕过去,豆大的汗珠涔涔而下。他的心也冷到了极限,他实在不敢相信,龙少云居然如此歹毒、心狠手辣。如果……如果他警觉稍迟一些,动作稍慢一些,他已经是个死人。他不由得想起了梁百兆对龙少云的评价:“比狼还狡猾,比狐狸还精明,比狮子更凶残,比毒蛇更狠毒。” 任我杀紧紧咬着牙,没有呻吟,深深地吸了口气,冷冷道:“你好狠。” 他站稳身子以后就一直没有动过,脸却因为巨大的痛苦而扭曲,眼中的杀气却反而更加浓重――愤怒,是他此时唯一的心情。 龙少云几乎被他这种冷静的表情给骇住,狞笑道:“我不想死,如果你不死,我怎么活得下去?” “所以你就使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来对付我?” “难道你竟没有听说过,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酷?” 任我杀目光一冷,缓缓道:“有人曾对我说过,你是个比狼还狡猾、比狐狸更精明、比狮子更凶残、比毒蛇更狠毒的伪君子。你的确是个阴险毒辣的魔鬼。”他左手疾点,运指如飞,封住右手所有的**道。但这道剑伤实在不轻,流血并没有停止,他索性撕破身上衣裳,缓缓包扎伤口。 龙少云居然没有阻止他,居然没有趁机一再追击。在没有八成以上的把握的时候,他绝不能轻易出手。 许多人都是这样,年岁越老,反而不敢再随便去冒险。老人大都很珍惜生命,因为他们明白,能活到这把年纪,真的很不容易。所以,动不动就把死亡挂在嘴边,根本不把生命当作一回事的大都是年轻人。 任我杀做好这一切,冷冷地瞧着龙少云手中的剑,缓缓道:“果然是好剑。” 此时此刻,他居然还如此沉得住气,连龙少云都不能不佩服他了。 “的确是好剑,我也没有想到它竟然有这么好。”龙少云举指轻弹剑锋,剑作龙吟,久响不绝,“此剑号称‘剑中之王,百剑之祖’,乃天下独一无二的宝剑。” 任我杀不禁动容道:“天山派镇山之宝,‘无情断肠剑’?!” “不错。梅家夫妇口编‘神兵利器八大家’,此剑名列第二,仅屈居于‘游龙大侠’的‘冷月弯刀’之下,自然不是胡说八道。” “此剑为天山之物,为什么现在却到了你手里?” “反正你已经是个快死之人,我把这个秘密告诉你又有何妨?”龙少云一声轻咳,“三年前,我到天山采购一批雪莲,无意中发现了这把剑,在神兵利器的诱惑之下,我自然而然地起了夺宝之心,就好像一个嗜酒之人往往不会错过好酒,好色的男人则不会放弃美女。”他说这种肮脏而卑劣的话时,居然就像在述说天下最美丽的故事,脸上不禁露出一种陶醉的笑意:“我在天山派潜伏了三天三夜,终于等到一个机会,盗走了此剑。或许是天意如此,当时米松缠绵病榻,而他的儿子‘天山一剑’米珏也因故离开了天山,若非诸多巧合,此剑应该还在天山。” 任我杀沉声道:“原来你这人不仅阴险狠毒,而且还很无耻,那一刀我本该杀了你的。” “你现在才后悔,好像已经太迟了。” “不,还不算太迟。”任我杀摇头道。 龙少云冷冷地瞧着他血淋淋的右手,冷笑道:“你的手连刀都已握不住,还能杀人?” “谁说不可以?”任我杀的声音坚定而自信,杀气,开始从他身体上任何一个地方蔓延出来,与无形的空气混合凝聚,令人窒息。 龙少云瞳孔渐渐收缩,一股寒意从脚底迅速升腾,他咬了咬牙,道:“你只剩下一只左手可以握刀,难道你的左手也可以杀人?” “莫非你以为我的左手就不能握刀,不能杀人?” “一般使用右手的人,左手通常都不会有右手同样的力量和速度。” “别人也许不能,但你别忘了,我是任我杀。”任我杀突然笑了笑,这笑、这句话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子,狠狠刺入了龙少云的心脏――任我杀就是任我杀,天上地下,古往今来,只有一个任我杀。 “我有一个秘密。”任我杀脸上笑意未褪,慢慢抬起左手,缓缓道,“我的右手能够做到的事情,左手同样可以做到。除了死人,没有人知道我的左手的秘密。” “可是现在已经不是秘密,你也不用再守着这个秘密。”龙少云冷冷的笑着,满脸不以为然。 “你死了,这秘密还是秘密。如果我们之中只有一个人能活到明天,那个人一定不是你。”任我杀卑夷地看着他,真想一拳打烂他面目可憎的脸孔,让他永远也笑不出来,“你准备好了吗?我现在决定杀你了。” 龙少云忍不住又再一次冷笑。 任我杀厌恶地撇开目光,冷冷道:“两招,杀你我只用两招就已足够。” 龙少云怒极反笑,大声叱喝道:“很好,我倒要看看你的左手刀究竟如何杀人。” 剑光忽然飞起,刹那间,龙少云最少已经刺出三十六剑。每一剑都快如闪电,每一剑都攻向任我杀的要害部位,每一剑都宛若毒蛇,每一条毒蛇似乎都要吞噬任我杀。 任我杀冷笑一声,人已掠起,左足轻轻一勾,那张摇椅忽然飞了起来。“卟卟”之声连响不绝,龙少云这三十六剑全都刺在这张摇椅上。“哗啦”一声,摇椅跌落,四分五裂。 龙少云低叱一声,身子陡然飞起,快如闪电,轻如枯叶,手中的剑再一次刺出,这一剑更快、更狠。 “撒手。”任我杀左手一动,刀光掠起。 这把刀仿佛鬼魅,来时突然,去时无踪,龙少云居然看不见他的刀究竟是何时出手的,等到他发觉之时,一切都已太迟,刀光已经卷入剑光中。 第六章 喋血长街 刀剑相交,龙少云突觉一股大力传来,手掌一麻,剑已脱手飞出,“卟哧”,铿然有声,利剑穿梁而过,刺破了瓦片。 “第一招。”任我杀冷冷道。 龙少云立即飞身而退,他的身法并不慢,但任我杀比他 任我杀就像是附骨之蛆,如影随形,冷冷道:“我说过,你必须死。” 他手中的刀忽然掠起,这一刀既平凡又普通,简直没有招式,可是它太快,太稳。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刀的快,也没有人能想象到这一刀的稳。 刀光突然消失。没有血,但龙少云却已经闻到了血的味道。 任我杀依然像标枪一般站得笔直,手中的刀已不见了――刀在,在它应该在的地方。他脸上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缓缓道:“第二招。” 龙少云并没有感到疼痛,心里却有种非常奇怪的感觉,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被分离。他的脸完全被这种可怕和惊慌扭曲,嘶声道:“你杀了我,日后必然会有一个人为我复仇,他不一定会像你杀我一样杀死你,却一定会让你活着比死还痛苦,连乞丐都不如。” 任我杀脸色漠然,静静地听着。 龙少云喘了口气,又恨恨道:“我知道一定是梁百兆叫你来的。我死了,他一定也会给我陪葬,甚至还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这是利息……” 他的脸孔变得像来自地狱的恶魔般狰狞、恐怖,厉声道:“你杀了我,一样也走不出苦水镇……” 话音未落,他突然感到自腰以下的肢体就倒了下去,然后他的上半身才从半空中摔落,他的身躯居然被任我杀拦腰斩成两截――一刀两断。这时候,他的眼珠子才凸出来,完全不敢相信这一切居然是真的。他连任我杀的刀都没有看见,就已经死在这把看不见的刀下。 “秘密就是秘密,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任我杀嘴角上扬,勾起一抹冷笑,缓缓转身,望着窗外的飞雪,突然想起龙少云临死前说的话:“你杀了我,日后必然会有一个人为我复仇,他不一定会像你杀我一样杀死你,却一定会让你活着比死还痛苦,连乞丐都不如。” 这个复仇的人会是什么人?他和龙少云有什么关系?和龙少云关系最深的人,当然是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个人当然是一个既可怕又很难对付的人,也许他比豺狼更凶残,比毒蛇更狠毒,有着岩石般的坚忍,也有风雪般的残酷。 任我杀没有再想下去,这一切,已与他无关。他只是一个浪子,一个杀手。杀手的命运只有两种,杀人和被杀;浪子的命运也不是他自己可以掌控的。 去日之日,如烟匆匆不可留,而来日……他还有来日吗?对于一个漂泊天涯、没有归宿的浪子杀手,明天是怎样的一个日子? 没有明天,他从未憧憬过他的将来!他的心已死,灵魂早已麻木,每一次从黑暗中走过,看见这俗世的光明,他就深深地觉得这是种痛苦和不幸。(..tw好看的小说)死和痛苦都不可怕,活着,才是他生命的深渊! 四更已过,夜色似乎更加深沉,窗外的雪依然很白。 梁百兆踱着步子,在小楼里来来回回也不知徘徊了多少次。米高始终坐在椅子上,已经很久没有说过一句话了。终于还是梁百兆打破了沉默,他看着米高,缓缓道:“米先生,你看他还会不会回来?” “会,他一定会。” 梁百兆皱眉道:“可是此时他应该回来了……” 米高也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沉思中。 梁百兆轻咳一声,道:“他……会不会毁约?” “不会。他不是这种人。” “龙少云本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据我所知,这五年来至少有十一个想刺杀他的武林高手闯入听涛轩,却没有一个活着走出来。”梁百兆一声轻叹,“你觉得他会不会失手?” 米高怔了怔,道:“连‘索命刀’都死在他的刀下,龙少云又有何惧?” “你千万不能小看龙少云,就算任我杀可以把他斩于刀下,只怕也很难离开苦水镇。” “为什么?” “因为苦水镇是龙少云的地方,是江湖上的‘魔鬼禁地’。也许……任我杀现在的处境并没有我们所想象的那么安全,我本来不该让他一个人孤身涉险的……” 梁百兆的话还没有说完,米高突然从椅子上一跃而起,道:“我想,我应该……” 话音未落,他的人已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冲进了飞雪飘扬的茫茫夜色。 米高居然也会武功?而且还绝对是个武林高手。米高投奔梁百兆已一年有余,从未显露过武功,这一次是什么让他如此情急?难道这就是友情的力量? “原来米先生的武功比我想象中的还好。”梁百兆望着米高转瞬消失的身影,似乎有些惊讶,微笑着叹了口气,忽然一声轻“咦”,仿佛发现了什么,喃喃道,“他这手轻功岂非就是天山派的‘飘雪流云’?莫非米先生竟是……” 长街落寞,雪白如洗;风欲静,而雪未止。黑色的夜,白色的雪,似乎有一种神秘的气息正在悄悄蔓延。 任我杀一步一步地走在铺满了雪的长街上。他走的很慢,脚步沉稳有力,每一步踏出,白雪就出现一只深深的脚印。他的呼吸轻柔而均匀,全身的肌肉却都已绷紧。他突然发觉,这条长街不但寂静得诡异、可怕,而且还隐藏着一种看不见的杀机。 他不禁想起龙少云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你杀了我,一样也走不出苦水镇……” 也许,龙少云并没有说谎。任我杀长长吸了一口气,瞳孔渐渐收缩,绷紧了每一根神经,每一步都走得更小心翼翼。 这个晚上,注定要发生许多事情,包括死亡。 任我杀走出十步,远处突然传来犬吠,一声又一声,长而刺耳。他的瞳孔再次收缩,又扩张,那股杀气似乎已越来越浓,就像长街的雪,冰冷刺骨。 犬吠倏然终止!任我杀倏地驻足,心道:“来了。” 就在这一刹那间,破空之声连绵响起,至少有十七、八件暗器从各自不同的方向向他射来。暗器快、准、稳、狠,几乎不带声息,除了风的声音。 夜黑天高,无星、无月,但是这些暗器却在黑暗中发出一种蓝光。 任我杀明白,潜伏的狙击手一定要把他置于死地。暗器来其不意,来得突然,他似乎已无可闪避,就在这时,他竟突然不见了。他只是轻轻一闪,着地滚入左边最近的一间屋子,几乎是在同时掀脱了木门,隐身在木门之后。“夺夺夺”之声连绵不绝,每一件暗器全都没有落空,钉入了门板之中。若非他见机极快,轻功高绝,纵然有一百个任我杀,只怕也已变成了刺猬。 任我杀还未站起身子,对面的屋子的门突然倒了下来,长街上已多了八个手持长刀的黑衣人。 一人大喝道:“出来,你逃不掉的。”话声中,八把长刀着地卷来。 任我杀沉喝一声,左手猛一用力,深厚的掌力自手中逼入木门,“嗤嗤嗤”之声不绝于耳,钉在木板上的暗器都被他的掌力逼了出来,射向那八个黑衣人。 那八个黑衣人简直连做梦也想不到他竟会有此一招,有人大叫:“散开。” 八个人一齐挥刀,一齐闪避,终究还是慢了一步。八声惨叫、厉嚎,然后静止。八个人一齐倒下――这些暗器,居然没有一件没有淬过见血封喉的毒药。 任我杀长身而起,还未冲出这间阴暗的屋子,一股劲风已自他身后扑到――这屋子居然还藏着人。任我杀没有回头,只是淡然一笑,然后寒光倏闪,左手已多了一把刀。那把奇诡的刀,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可是它又无所不在。他随手一挥,刀光闪电般向后划去,只听一声惨叫,黑暗中鲜红的血飞溅而起,这一刀斩断了那人的腰――一刀两断。 任我杀一击即中,立即冲了出去。他刚刚站稳脚步,就发现长街已站满了人。数十个黑衣人立即将他围堵得水泄不通。 有人大声喝道:“你逃不了的,这里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任我杀身子又如标枪般站得笔直,冷笑道:“谁说要逃?”他非但不逃,反而往人最多的方向冲了过去。既然身陷重围,就必须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去。这是任我杀的原则,纵然龙潭虎**,他从来都不逃。这世上从来都没有他不敢做的事情。 江湖上一直有一个传说,传说“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不仅剑法很好,拼起命来简直就像赌博。可是任我杀拼命的时候非但很像赌博,更像在玩命。他像离弦的箭,又如愤怒的狂龙,挥刀冲出。他的刀化作一条白龙,所经之处,血花纷飞,尸倒如山。 长街本如洗,此时却已被鲜血染红。白的雪,红的血,更增添了夜的诡异,死亡的恐怖。 雪夜中不断传出黑衣人的尖叫、惨嚎,一批冲近任我杀的黑衣人倒下,又一批已如潮似浪般围攻而来,十八般兵器交错纵横。任我杀并不畏惧,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冲出重围。”如果想要冲出重围,就只有杀开一条血路,然后踩着这些人的尸体离开这里。 任我杀并不想死,至少不应该死在这里,死在这个时候。这个世界有时候虽然很丑恶,但毕竟还有美好的一面。任何美好都值得留恋,譬如朋友,譬如酒。 第二批黑衣人倒下的时候,任我杀的身上又多了两道伤口。一道是刀伤,伤在右肩,伤口长三寸;一道是剑伤,伤在右肋,伤口长一寸。这两道伤口并不算重,但血流不止。 任我杀已经没有时间包扎伤口,因为又一批黑衣人冲了过来。他耸了耸左肩,一声长啸,挥刀冲出。刀光闪处,三个黑衣人倒下。任我杀身形不停,狂奔而出,忽然身后掠起一阵疾风。他手中的刀立即反手斩出,背后的人闷哼一声,仆倒在地,然而他的背脊也捱了一记重拳。 任我杀冲势未歇,前面一根长及一丈的银枪已在等着他了。他忽然感到胸膛一凉,枪头已入肉三分。他已无路可走,再向前走一步,胸膛势必被长枪刺穿。他低声怒吼,手中的刀向前撩起,“崩”地一声,斩断枪头,一俯身,顺势斜滚过去。 那使枪的人眼前一花,任我杀已不见了踪影。忽然之间,他只感到腰际一凉,“卟卟”两声,他的身子已被任我杀斩成两截。 任我杀一刀得手,人已如闪电般扑入黑暗之中,他太累了,必须休息。 任我杀躲在一间阴暗的屋子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三处伤口如火灼一般刺痛。但他是杀手,杀手的意志和忍耐都非常人可比,这点伤并不算得了什么。 任我杀拔下胸前的枪头,就听见长街中有人在大声怒骂,也有人在大声叱喝:“直娘贼,王八蛋……”“出来,你逃不了的。”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任我杀又想起了龙少云的最后一句话:“你杀了我,一样也走不出苦水镇……” 任我杀暗暗苦笑,刚才与龙少云那一番纠缠,显然已惊动了所有人,所以他们才布下天罗地网,等君入瓮,作困兽斗。 “龟孙子,胆小鬼,躲躲藏藏算什么好汉?出来,你为什么不敢出来?”外面又传来骂声。 我为什么不敢出去?任我杀心中猛然升腾起一股怒火,他是一个倔强的杀手,绝不容许别人侮辱。就算死,也要死得有自己的尊严。 那个人还在破口大骂,一条人影突然从黑暗中飞掠过来,瞬间已到了他的身边。他大吃一惊,仓皇而退,振臂大呼:“大伙儿一齐上,杀了这小子,龙大少必有重赏……” 语声突然中止,他的人已被斩成两截――好快的刀,好准的手法。 任我杀傲然而立,冷冷道:“谁侮辱我,谁就得死。” 他刚刚说完这句话,“卟哧”一声,喷出一口鲜血,整条左臂就像是一条被打中了七寸的毒蛇,软绵绵地垂落下来,再也无力扬起。刚才那一刀,几乎已耗尽了他最后一分力气。 一个黑衣人大声道:“如果你现在还能接我一刀,我就放你走。” 刀光一闪,一把雁翎刀凌空劈落。天旋,地转。这一刀好快、好狠,刀风就像无情的风雪恣意地呼啸着。 雪纷飞。血呢?是不是也会像它一样翩然起舞? 任我杀已无力再接下这一刀。他的身子依然站得笔直,可是这一刀立即就可以把他分成两半,他已经放弃了抵抗。他不怕死,在很久以前,他就已经死过一次。死亡,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血染长街,也染红了雪。 长街遍地都是残缺的尸首,有的手或脚不翼而飞,有的却是好好一个身子变成了两段,不多不少,整整六十八具尸体。 这六十八个人,全都死在任我杀那把神秘、看不见的刀下。杀人的人,总难免也会死在别人的手里。 夜,很黑,因为太黑,所以恐怖。随风飘扬的雪花,似乎正在谱写一首英雄悲歌。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破空之声突然响起,“呼”地一声,一件物事仿佛从天外飞来,恰巧撞中刀锋。又是“呼”地一声,雁翎刀从任我杀的身边削过,重重磕在雪上,雪花飞溅。 那人惊愕之余,还来不及再次出手,任我杀已一刀挥出。刀光一闪,这一次斩的不是腰,是喉咙。 一刀既出,绝不落空。任我杀在没有把握的时候,从不轻易出手;他杀人极少失手,所以到现在他还活着。没有人可以否认,任我杀的运气的确一向都比别人要好很多,而且他每一次都能把握住机会。 刀光忽敛。一颗人头冲天而起,跌落下来的时候,那人的尸身才迎面倒下。 雪飞,血溅! 任我杀本已是刀上之俎,死的那个人却偏偏不是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所有人都突然怔住。 迟疑、惊骇仅只顷刻。谁也不相信这个邪,有人狂吼,飞身扑上,七、八条黑影在飘扬的雪花中交错飞舞。 任我杀没有动,仿佛一座冰山平静地站在那里,这一次,他的手真的再无力扬起。 在死神面前,他显得很镇静,很坦然。现在,没有人可以救他,在这个时候,绝不可能还会发生奇迹。 就在每个人都以为任我杀必死无疑的时候,他却偏偏没有死。 “谁若敢动他一根毫毛,我一定会让谁死得很难看。”温和的声音,令人不寒而悸的话语。 一个人像流星飞泻,又仿佛一片浮云从天而降,挡在任我杀的身前。他手中有剑,剑长三尺,只是一把普通的青钢剑。 这时那八条黑影堪堪扑到,这人冷哼一声,然后出剑――好快的剑! 第七章 杀人日记 剑光闪动,接连八声惨叫,此起彼落,血雨纷飞。 “我说过,谁也不能动他。”这人收剑而立,随手轻挥,剑花飞舞,回头笑了笑,“小兄弟,看来我还是来迟了一步。” “你本不该来。”任我杀摇摇头,轻轻叹了口气。 “我非来不可。”这人也叹了口气,“你的伤……” 他的话没有说完,人群中一个黑衣人忽然打断了他的声音:“这小子刺杀了龙老爷,我们奉命捉拿刺客,阁下何必多管闲事?” 这人从容一笑:“你们岂非也是多管闲事?龙少云的死和你们又有什么关系?” “食君之禄,奉君之事。” “善恶不分,忠奸莫辨,枉你们还是江湖好汉,自欺欺人!” “阁下是什么人?” 这人沉吟半晌,缓缓说道:“‘天山一剑’米珏。” 此言一出,语惊四座,最震惊的人是任我杀。米高居然就是当今天山派掌门人,“天山六杰”之首“天山一剑”米珏?没听说过这个人的人实在很少,因为“天山一剑”就像“杀手无情”、“一刀两断”一样出名。当年,上一代掌门“天山神剑”米松剑法出神入化,手中一口“无情断肠剑”,曾经饮尽宵小之血,啖尽恶人之肉,何等威风?据说其子“天山一剑”年纪不过三十四、五,但无论武功还是剑法和轻功,都绝不在乃父之下,大有青出于蓝胜于蓝之势。 那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冷笑道:“你是‘天山一剑’?” “你不相信?”米珏手中的剑轻轻一抖,黑夜中突然绽放出一朵碗大的花朵。这花朵犹如昙花一现,稍纵即逝,但它的影子却依然存留于虚空,深深烙印在每个人的心中。 有人大声道:“不错,这一招正是天山派剑法中的一式,‘寒梅傲霜’。这一招只有天山派掌门才能使,我曾见米松米大侠使过,别人是学不来的。” “果然是米大侠。”一个黑衣人随即附和,“我曾与‘天山一剑’有过一面之缘,这位的确就是米大侠。” “难得江湖上的朋友还记得在下这个人。”米珏淡淡一笑,“大家都是武林同道,何必为了龙少云而伤了和气?你们如此以自家性命苦苦相逼,岂非大违武之一道?今日留一线,他日好相见。这件事,就到此结束,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可是……龙老爷之死……”一个黑衣人迟疑着,回首看了看身后的同伴,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定夺。 “如果各位一定不肯这么做,我也无法可说,只是……”米珏语声一顿,冷冷道,“只是我一定会拼尽全力帮助我的朋友。各位虽然人多势众,却也未必可以留住我们,如果不相信,尽可一试。” 没有人愿意尝试,没有人愿意冒险。“天山一剑”是一代大侠,和这种人为敌,绝对是一种很愚蠢的事情,所以他们很快就消失了。这些人来如鬼魅,去时也如地狱幽灵,顷刻间就已全都隐入黑暗中。 任我杀静静瞧着米珏,冰冷的目光渐渐变得有些复杂,是仰慕,也是敬佩,更多的是感动,轻轻一叹,缓缓道:“你真的是‘天山一剑’?” “是真是假,都没有什么关系,无论我是谁,都是你的朋友。” 朋友?大侠与杀手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各有各的生存方式,居然可以成为朋友,这对任我杀而言,是幸运,还是一种讽刺? 任我杀又是一声轻叹,左手突然一动,刹那之间已多了一把剑,剑未出鞘,寒光却已流动。他把剑递给米珏,缓缓道:“米兄,你可认得此剑?” 米珏目光一瞥,脸上立即变了颜色,失声道:“‘无情断肠剑’!”他缓缓接过宝剑,刹那间呆呆地怔在那里,久久无言,心头是喜是悲是何种滋味,只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任我杀望向长街,但见长街血流成河,尸身狼藉,充满了凄厉、肃杀之意,说不出的恐怖。 飞雪连绵,就像是旅人对家的思念、妻子对丈夫的叮咛般剪也剪不断,一刻也不能停止。 米珏和任我杀回到百花楼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梁百兆只说了两句话:“你受了伤?”“伤有多重?” 任我杀没有回答,反问道:“你为什么不问我,龙少云是不是已经死了?” “我不必问。米先生告诉我,你一定不会失手,你若失手,就一定不会再回来了,因为……那个时候你已经是个死人。” “如果不是米兄及时出现,我早已是个死人。” “我说过,龙少云并不是一个很好对付的人,你一定也吃了不少苦头。”梁百兆缓缓从身边的几上拿起一叠银票,“这是你的酬金,你一定要收下。” 银票很厚,全都是一千两一张,至少也有五百张。 “这是大通宝钞,现在市面上最通行的一种,无论塞北还是江南,只要是在中土,每一家钱庄都可以兑现。” 自古以来,财富的诱惑一直没有人可以轻易拒绝,因为金钱可以创造出很多东西,就连堂堂一国,如果失去它的维持,江山朝夕不可保。 任我杀却连看也不看它们一眼,淡淡道:“不必。对我来说,龙少云这条命一文不值,因为他本来就该死。”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他消失?”梁百兆沉默半晌,缓缓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直以来,我与他在生意上纠纷不断。三年前,他派人劫走我一批货物,我儿子寻他讨回,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我悲愤之余,也将他的儿子打成了废人。其实以龙少云的能力,完全可以一举将我置于死地,但他并没有这么做,他要我活着,孤单单地活下着他不择手段一点一点蚕食我的资产,直到我承受不了这种打击和丧子之痛慢慢老死。其实这三年来,我早已万念俱灰,心灰意冷,无心经营,生意已一落千丈,家道中落。我遣散门客,就是担心会连累他们,只有米先生一人始终不愿离开……” 米珏忍不住低声道:“其实我留下来,是因为心事未了……” 梁百兆左手一挥,打断了他的话,点头道:“米先生的来历,我早已隐约猜到几分,现在我已可完全断定你真正的身份。你应该就是天山派当今掌门人,‘天山一剑’米珏米大侠。” “三年前,先父身患重病,我携拙荆下山寻药,回到天山才知道本派镇山之宝‘无情断肠剑’已然被盗。先父因此而终日愧疚,终于不治而逝。我下山寻找此剑,几乎走遍了中华大半河山,却始终没有下落。后来我听说此剑曾在金陵出现过,所以才来投奔老爷府下。” “现在有没有眉目?” 米珏轻轻扬起手中的“无情断肠剑”,道:“原来此剑一直就在龙少云手里,若非老爷你雇请小兄弟刺杀他,只怕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善恶因果,皆有循环。也许,一切都是注定的。如今梁老爷的怨仇已了,此剑也已失而复得,如此好事,当浮一大白。” 那一次,三人俱都醉得狂吐不止;这一醉,就是三天两夜。 米珏悠悠醒来时,已是午后,梁百兆依然呼呼大睡,任我杀却不见了踪影。宿酒最令人头痛,他用力甩了甩头,这种感觉虽未消失,却一眼瞥见了任我杀。任我杀站在窗外的露台上,似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挪动过,头发沾满了雪花,像一支标枪般站在那里。 听见脚步声,任我杀没有回头,低沉着声音道:“米兄,你醒了。” 米珏站在他的身边,笑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醉过了。” “这一醉醒来,感觉真好,就像重获新生一样。” 米珏又笑了笑,目光一瞥,突然看见任我杀手里拿着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问道:“这是什么?” “米兄问的是这个么?”任我杀扬起手,把手中的小册子递过去,“这是我的日记,杀人日记。” “杀人日记?”米珏接过来翻开,一行行苍劲豪迈、龙飞凤舞的柳体字立即跃映眼前。字是好字,几乎可以直追当年的柳公权,可惜字里行间却隐隐透出一种浓浓的杀气。 日记是这样写的: 一号:“塞北狂龙”宋流云,三十八岁,师承塞北宋一多,于五月初五陈尸杭州西湖;“铁蝎子”赵奇出价白银五千两。 二号:“追风剑”柳风鸣,二十八岁,师承少林掌门天罗方丈,于七月十八日陈尸少室山中;“浪子剑”江不云出价白银七千八百两。 三号:“玉手情魔”李花艳,女,三十二岁,师承苗疆阴婆子,于八月十五中秋月圆之夜陈尸洞庭湖畔;“风流小王侯”百里亭出价白银一万三千两。 四号:“多情剑客”衿明,二十五岁,师承武当掌门云虚子,于十月初三陈尸家中书房;“公子多情”花染出价白银一万两。 五号:“索命刀”,二十九岁,来历不详,于十二月十三日陈尸荒野;江南飞龙堡堡主宋飞腾出价白银九千六百两。 六号:“玉面魔鬼”龙少云,六十一岁,有一子龙大少,于十二月十六日凌晨陈尸苦水镇听涛轩;分文不值。 米珏缓缓合上日记,轻轻叹了口气。他原以为任我杀年纪不过二十,出道也尚不足一年,却想不到到目前为止,他居然已经杀了六个人。这六个人居然全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也许,他低估了任我杀,这个少年杀手远远比他想象中的还可怕,更神秘。 “逝者逝矣,你记下这些事难道只是为了留作纪念?” “这是我成长的过程。” “你至少做错了一件事。”米珏摇头道,“你是杀手,杀人只是因为受雇于人,那些人的死本与你无关,可是一旦这些雇主的身份被泄露出去,你的麻烦也就跟着来了。苗疆阴婆子、塞北宋一多这些人倒还不足为惧,可是你居然还招惹上了少林和武当两大门派,这日子可就不好过了。还有那些雇主,一定会怀疑你出卖了他们,到时你岂非就成了众矢之的,群起而攻之?” 任我杀沉默了许久,忽然仰天叹道:“生既无欢,死有何惧?” “你有没有想过,江湖很可能因此而掀起腥风血雨,不断的寻仇,无尽的杀戮,再无安宁之日,有些人妻离子散,有些人家破人亡,有些人亡命天涯,四处都是那些流浪的乞丐、无家可归的孤儿……” 任我杀抬起头,望着远方,缓缓道:“我也是一个孤儿,曾经流浪过……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名字,我的童年就是在流浪和乞讨中渡过的,从一开始,我就恨透了这个世界。但是上苍永远都是公平、公正的,他让你失去一样东西,必然会让你得到另一样东西,甚至更多。” 米珏默然无语,他有一个金色、快乐的童年,根本没有尝试过那种悲惨的生活,但他却能想象出其中的凄苦和伤痛。 “每杀死一个人,我就可以得到一笔不少的佣金,可是到现在我还是一个很贫穷的流浪杀手。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米珏没有回答,他知道任我杀一定会说下去。 “每次拿到杀人的酬金,我都分散了给了那些孤儿、乞丐,那些生活困苦的穷人。这些人比我更需要钱。” 米珏猛然怔住,只觉得喉咙发苦,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而事实上,他还能说什么?有谁可以想象得到,像任我杀这样一个杀手,居然是如此的善良、淳朴,宁愿散尽用鲜血和生命拼回来的财富,也要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这样一个杀手,你说是无情还是有情?这样一个杀手,你说是好人还是坏人?杀手本应该冷血无情,否则就很难达到成功的巅峰,像任我杀这种人,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远离失败?是他善良的本性?是他的爱心?还是……这种心怀天下的仁者胸襟,与那些专门劫富济贫的侠盗们又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侠盗不过是“贼”,是绿林好汉;杀手,却是江湖上最下流、最卑贱的那种人。 米珏凝视着身边这个神秘而可怕的杀手,感觉有些陌生,却又那么熟悉。他究竟有过怎么样的一段过去?他所经历的人生,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日子?也许,他的遭遇比谁都曲折、沧桑。但是他实在是个倔强、坚毅的人,沙漠的烈日风沙,大海的狂涛骇浪,也许都不能把他击倒,崩溃他的意志。他的人,看起来有一种苍松的劲、小草的韧、冰雪的冷,但他的内心,也许是柔弱的,尤其他的情感,虽然丰富,却很容易溃散。 米珏长叹一声,目光缓缓从任我杀身上移开,望着飘飞的雪,轻声道:“小兄弟,你有没有想过退出这个是是非非、纷纷扰扰的江湖,做一个快乐的自由人?” “既然选择了这一条路,不管可以走多远,都必须走下去。”任我杀俊脸忽然扭曲,缓缓道,“从我踏入这江湖的第一步开始,我就已经死了,至少我的心死了。死并不可怕,杀人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心死。” “我不懂。” “杀手总难免会死在别人手里,所以,每一次杀人的时候,我都当作自己也已经死了。” 米珏虽然还是不懂,但他知道任我杀必有苦衷,一言难尽的苦衷。他是聪明人,所以他什么也没有问。 “很多人都认为,杀手冷血无情,却不知道,有时候,杀手根本别无选择。” “你不是。你也有感情。” “我有,而且我的感情并不比别人浅薄。”任我杀居然没有否认。 “所以,做杀手并不适合你,从一开始你就错了。”米珏长长叹了口气,“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知道,你曾经一定有过美好的生活,选择这条路,你一定也是出于无奈……” “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任我杀立即打断道,“我说过,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就很可能永远都不能再回头了。” 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就很可能永远都不能再回头。为什么不能回头?答案,也许只有任我杀自己知道。 一个流浪的杀手,往事如烟,既不必回忆,也无须凭吊,明天是个什么样的日子,也已变得不再重要。有时候,人的确应该学会遗忘,忘记过去,也不必憧憬未来。任我杀就是这种人,只可惜遗忘对他而言,并不是一种幸福,反而是种痛苦,即使他从来不敢想象他的明天是否会有阳光。 米珏和任我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米珏天生就属于江湖,从初出道到现在,家世带给他的光环和荣耀就从未褪色,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恭恭敬敬地尊称一声“大侠”。任我杀呢?他只不过是一个杀手而已。不同的身世,不同的遭遇,米珏又怎么会明白任我杀此时此刻的心态? “小兄弟,你不肯放手,是不是想成为最有名、最成功的杀手?” “我现在就已经很有名,但并不是最成功的。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才是最成功的真正的杀手。” “你说的这个人,是不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的确是一个真正的成功的杀手。他不仅无情,亦无爱无恨,甚至无我。 燕重衣用剑,但他的剑法并无招式。他杀人只有一种方法――一剑穿喉。他的剑很到没有人能看见他在何时拔剑,何时出剑,甚至没有人可以看见他的剑是如何刺入对手的咽喉。 江湖上一直有一种传说,传说他是当年“白衣杀手”冷落的传人,因为他们的剑法同样的快、狠、准,杀人的手法也如出一辙。在他的剑下,无论是谁,几乎都没有生还的机会。 让人最头痛的却不是他的剑法,而是他不怕死、永不放弃的精神。他不仅能拚命,还能玩命,甚至赌命。有一次他与一个高手决斗,居然挨了那人六六三十六刀,最后才一剑刺穿了那人的喉咙。 燕重衣为人亦正亦邪,可以不为什么而杀人,也可以不为什么而救人。 三年前,他邀请了八位江湖上可怕的独行杀手,组织成一个“杀手组织”。这个杀手组织就叫“九条龙”,按年龄依次排行,燕重衣排行第六。但在九个人中,他的武功最好,威信最高,而且杀人从未有过失手的记录,所以他就成为了这个杀手组织的首脑“青龙”。 他原来当然并不叫燕重衣,但他真正的姓名却从来都没有人知道。 三年以来,杀手组织的人员仍然未变,可是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却都已经改变了,“九条龙”终于在江湖上占据了一席之地。他们守信、重义气,绝不滥杀,死在他们手里的人大都是些道貌岸然、沽名钓誉之辈。 可是江湖中却很少人喜欢这个杀手组织,因为他们从来都是我行我素,独来独往,根本不屑与武林各大门派往来。不能否定的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杀手之王”的地位始终都没有人可以撼动。 第八章 天涯海阁 任我杀眼睛里流溢出一种非常奇特的情感,缓缓道:“他今年才不过二十五岁,可是死在他剑下的人至少有八十个,他杀人从未失手过。他才是真正的成功的杀手,也是每一个杀手奋斗的目标。” “你很了解他?” “我们是朋友。” “我们是朋友。”虽然只是很平淡很平凡的一句话,但其中蕴藏着的意义却太多、太多!他只是一个浪子杀手,除了一条命和一把刀,他还拥有什么?朋友和酒!杀人的时候,他是个冷血无情的杀手,但提起朋友,你就会发现,其实他也只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而已。酒,可以暂时麻醉他的忧伤,朋友,可以驱散他的孤独。一个人只要还有朋友,就证明他活得并不寂寞,对生活还没有绝望。 米珏忽然轻轻笑了起来,抬起目光,遥望着远方――那个方向是天山,天山有雪,有他幸福的家,家中有他美丽、贤惠的娇妻,还有他可爱的儿子。他离开他们已经整整三年零二十六天了,思念就如天山的雪水绵绵不绝,从未有过间断,家中的妻儿一定正在等待着他的归去。 一个人离开家太久了,总会厌倦漂泊――游子就像落叶,落叶总是要归根的;家是个温馨的港湾,是人一生的依恋。 米珏忽然有一种回家的冲动,缓缓道:“我的儿子今年已经九岁了。” 任我杀似乎微微一怔,微笑道:“他一定很听话,很可爱。” “我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长得很高,现在三年过去,只怕再见面时,我已经认不出来了。” “他叫什么名字?” “米浩。浩气长存的‘浩’。” “好名字。”任我杀笑了笑,“你想不想家?” “想。”米珏也笑了笑,连眼角隐藏着的皱纹仿佛也有了笑意。 “你是不是很快就要回去,回到你的家,回到他们的身边去?” “是该回家了!” “既然离别在即,我们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 米珏又笑了笑,拉起任我杀的手,说道:“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一个很有趣的好地方。那里的酒菜很可口,那里的人也很可爱,而且,它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名字。” 任我杀忍不住问道:“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米珏悠然笑道:“‘天涯海阁’。” “天涯海阁”的确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天涯海阁”是一座酒楼,这里不仅有很香的美酒,有可口的菜,还有最可爱的人――女人,清一色的女人,无论是掌柜的还是站堂的,无论是大厨还是伙计,居然全都是女人。每一个女人都很美,很年轻,最年长的也只不过刚及花信年华。 据说她们的老板也是女人,一个很神秘的女人。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因为每一次出现,她的脸上都系着一条黑色的面纱。可是每个人都可以从她秋波荡漾的眼眸、轻盈的体态、温柔的声音中,感觉到她的美丽和年轻,领略到她的绝代风华。虽然看不见她的脸,看不到她究竟有多美,但仅仅只是她的一个背影,就足以让每一个女人嫉妒到恨不得剜掉男人的眼珠子,让每一个男人迷醉到恨不得大街上的女人都是她的影子。[..tw超多好看小说] 她还有一个很美丽、很浪漫的名字:欧阳情。 莫愁湖是金陵城名湖,花木亭台,曲径通幽,堤前杨柳轻扬,湖上白雪遍铺。 莫愁湖以人而名。南朝宋、齐年间,洛阳有位贫穷少女名唤莫愁,为卖身葬父,远嫁金陵卢姓人家。后来丈夫戍边辽阳,莫愁在家侍奉双亲,养育子女,恪守妇道,热心帮助邻里孤贫,颇受人敬重。可惜被公公诬陷,蒙受不白之冤,投河自尽以表清白。后人为了纪念她的贞节,将卢家花园与石城湖辟建为湖,并以莫愁为名以志纪念。自唐代伊始,众多诗人吟诗作赋为其歌功颂德。 “天涯海阁”依湖而建,雕檐映日,画栋飞云。无可否认,是金陵城里最豪华、最宏观的一座建筑。抬目遥望,远远就可望见竖着一根望竿,望竿长及三丈八尺五寸,顶端飘飞着一面旆旗,上书:天涯海阁。酒楼正门门边朱红华表,两根石柱雕龙刻凤,栩栩如生,两边白粉牌各有五个大字:世间无比酒;天下有名楼。字迹苍劲有力,极具大家风范,显然出自名家手笔。 “天涯海阁”占地极广,共分三进,酒楼居首,其后就是客房,穿过客房后面的大花园,才是这些女孩子的居室。酒楼又分四层,四道楼梯十字分开,一楼是民间凡夫俗子、市贩走卒聚集之地,二楼多为行走江湖的武林豪客,三楼专供乡绅富甲,以及饱读诗书的士子书生,四楼却是专为达官贵人而设,既可商谈机密要事,也可休闲消遣。做生意自然有做生意的技巧和诀窍,所以每一层楼的价格都不相同,因人而异。 米珏和任我杀携手而入,一个双十年华的美丽少女立即腰肢款摆,笑意盎然地迎上来。做生意的人,自然都是尊重客人的。谁知这少女却娇笑道:“米先生,你终于出现了。” 米珏微笑道:“柳姑娘,在下是否已经很久没来了?” “十一天,米先生已经整整消失了十一天。” “在下这些天因事离开,并非如柳姑娘所说的消失。”米珏忍不住笑道。 “二当家还以为米先生从此消失再也不会来了呢!”这少女掩嘴娇笑道,“你莫忘了,上次你还答应过她的,一定会为酒楼写一个好对子。这事你怎么也赖不掉的。” “哦?有这事么?莫非当时在下多喝了几杯胡说八道?在下才疏学浅,怎敢狂言为酒楼题字?天下才子高人何止泛泛,怎么也轮不到在下献丑” “金陵城里谁不知道米先生以三绝名扬天下?”这少女嘟着小嘴轻笑道,“相貌如潘安再世,这是一绝;吟风弄月,又是一绝;写得一手好字,更是一绝。” 米珏微笑着摇了摇头,与任我杀并肩走上二楼,一副又是出自名家手笔的楹联抬目可见: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这时迎面又走来一个美丽少女,娇声道:“米先生,你好像走错地方了。” “王姑娘,在下只不过十一天未来光临而已,难道就变成讨厌的客人了么?” “米先生误会了,小女子的意思是这二楼并不适合你和这位公子。” 米珏摇头笑道:“没关系,在下这位朋友本也是江湖中人,听了那些之乎者也的酸言,反而受不了。” 那少女怔了怔,沉吟着道:“那么……小女子去唤二当家过来。” 米珏和任我杀选择了靠近窗子的座位凭栏而坐,从这里望出去,可以看到大街上的情景。 “米先生,你终于来了。”刚坐片刻,就听见一个甜美的声音娇笑道。随着声音的传来,只见一个紫衣女子飘然而至,这女子非但很美,还很年轻,如雪雕玉琢的粉脸上,深深嵌着两个酒窝。 “幸好在下来得还不算太迟。”米珏立即微笑着起身相迎。 “米先生许久不来,小女子还以为米先生已经忘记我们之间的约定了呢!” “看来在下若不献献拙丑,只怕连酒都喝不成了。” 紫衣少女笑了笑,目光一瞥,看了任我杀一眼,忽然脸色没来由一红,轻轻道:“这位公子是……” “这位任兄弟,是在下的朋友。” “任公子是第一次到这里来吧?” “我们萍水相逢,还是初识。” 紫衣少女对任我杀盈盈一笑,说道:“小女子姓安,单名一个柔字。” 任我杀既不起身,也未抬头,连眼睛都没有眨动,淡淡道:“嗯!” “任公子既是米先生的朋友,也就是小女子的朋友……” “我们不是朋友。”任我杀立即打断了紫衣少女的话,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声音冰冷如窗外的风雪,“我从不和女人做朋友。” 安柔一怔,粉脸绯红,艳如桃花,强颜笑道:“女人也是可以做朋友的,任公子莫非在说笑话?” “我从来都不会说笑话。”任我杀的声音依然很冷。 这个英俊而忧郁的少年,看起来绝不讨厌,说话却足以让每一个女人心碎,莫非他的心竟是用冰雪做的?安柔怔怔地站在那里,一时竟无言以对。 米珏立即轻咳几声,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笑道:“安姑娘,在下与任兄弟要好好大喝一场,不醉无归,如果再不上些酒菜来,在下就要啃掉‘天涯海阁’这块招牌了。” “米先生,这一次就由小女子作东,无论两位想吃什么都没有关系。”安柔嫣然一笑,妙目一转,又看了任我杀一眼。 任我杀目光转向窗外,看着飘扬的飞雪,米珏暗暗好笑,缓缓说道:“安姑娘既出此言,莫非有何吩咐?” “岂敢,只是有事相求而已。” “莫非还是写字一事?看来在下若再推辞,可就让他人说是恃才傲物了。” “米先生是答应了?” 米珏苦笑道:“在下还能拒绝吗?” 安柔开心地笑道:“小女子现在就去准备文房四宝。” 好酒!酒香扑鼻,沁人心脾。有好酒,自然不能没有可口的菜。一碟芦花鱼,一只北京填鸭,一盘红烧狮子头,和一只脆皮炸子鸡,还有一碟爽口的酥油花生米。安柔实在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居然连酒菜都可以安排得如此美妙。 米珏微笑着赞叹道:“安姑娘真是善解人意,像她这种既美丽又大方的女孩子已经越来越少了。” “嗯!”任我杀淡淡地应了一声,从安柔出现到消失,他始终没有瞧过她一眼,仿佛在他看来,纵然是人间绝色,也远远不如美酒和朋友。 “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实在不该抛头露面出来做生意。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整天与客人周旋,岂非很危险?” “如果这个女孩子懂得武功,她的处境就比别人更安全。” “只可惜安姑娘只是个很普通、正正当当的生意人。” “米兄认为她不会武功?” “她本来就是个娇柔小女子。” “我看未必。”任我杀摇头道,“有一种人,天生就善于隐藏,善于伪装,无论他扮成什么,都绝不会被别人轻易识破。” “譬如东瀛的忍术,或者我们中土的易容术,是么?” “东瀛的忍术我不了解,易容之术也只是改头换面的技巧而已,我说的这种功夫才是真正高深莫测。如果一个人的内功已有足够的火候,就可以做到深藏不露。” “这是你的猜测?” “我看得出来。” “你从哪一点可以看出来?” “她的手。” “她的手?”米珏奇道,“她的手有什么不同?” “她的手也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比别的女孩子的手稍稍厚些,而且还没有留指甲。” 米珏笑道:“原来你对她也并非毫无兴趣,对她的观察居然比我还仔细。” 这是一句玩笑话,但对于任我杀来说,却一点也不好笑。 “女孩子通常都喜欢留手指甲,而她没有,这就说明了一件事。”他缓缓伸出手,“你看我的手。” 这只手白皙洁净,手指修长,每一根手指的指甲都修剪得很整齐。 米珏伸手捏了捏这只手的掌心,笑道:“你想证明什么?” “我有一种感觉,她练的是刀法,而且还是双刀。因为用刀的人如果留着指甲,就会影响手掌握刀的力量,手掌稍厚,那是经常抓刀的原故。” 米珏沉吟着道:“也许她用的是剑,练剑的方法和原则,岂非也和练刀一样?” 任我杀摇头道:“不,她用刀,绝对是双刀。使剑和使刀虽然没什么两样,但还是有分别的,唯一不同的就是手腕和手臂之间的差异。” 这一次米珏终于明白了,缓缓道:“剑走轻灵,所以力量在于手腕;而刀的使用一般都不离斩、砍、劈、斫这些动作,所以力量在于手臂。” 任我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问道:“米兄,在这里做事的莫非全都是女人?” “所以这地方才特别,特别的可爱。”米珏笑得很愉快。 “她们的老板也是女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米珏摇头道:“一个神秘的女人,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 “你有没有见过她?” “见过她的人很少。” “一群女人居然可以把这里的生意经营得如此红火,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本来我也奇怪,但后来改变了想法。‘天涯海阁’这个地方,是一块风水宝地,不仅江湖上的朋友要给一点面子,就连官府都要为它撑腰。” “如果连官府都不敢动它,那么这个老板娘岂非更不简单?” “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从未见过她,关于她的事情,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有时候,有些事如果知道的太多了,反而会更无趣,更不开心。”米珏笑了笑,“小兄弟,你岂非也是个神秘的人?交一个朋友,又何必非要知道他的过去,了解他的一切?” 任我杀沉默半晌,缓缓道:“米兄,面对如此美味佳肴,何必为了他人之事而大煞风景?来,我敬你一杯!” 酒逢知己千杯少!斟酒,举杯;举杯,斟酒。 酒香飘溢中,忽然“蹬、蹬、蹬”一阵声响,有人走上楼来――六个人,四个男人,两个女人。 四个男人一人一个模样,当先一人黄麻短衫,多耳麻鞋,左耳上悬着一个碗大的金环,满头乱发竟是赤红色的,火焰般披散在肩上。第二个人的衣着装扮就比他斯文多了,青色劲衣,青帕包头,虽然长得并不好看,但怎么看都比第一人舒服。第三个人却是一个精赤着上身的虬髯大汉,一身黑肉就像铁打的,如此寒冷的天气,他敞开的胸膛竟似热气腾腾。第四个人就让人觉得顺眼多了,是一个蓝衫白裤、面容清秀的中年文士,神情仿佛相当悠闲,但一双眸子却闪着精光。这四个男人身上唯一相同的,就是他们都背着一把长刀。 最吸引人的是那两个女人。无论是谁,看到这两个女人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的。“天涯海角”的少女们也很美,但这两个女人却更成熟,不仅风姿绰约,还很懂得打扮。 会打扮的女人并不一定浓妆艳抹。左边那个女人好像天生就完全不用脂粉,可她的脸却依然白皙滑嫩,吹弹可破。她穿得也很考究,一件紧身的墨绿衫子,配着一条曳地的百折湘裙,不但质料高贵,手工精致,颜色也配得很好。穿衣服也是一种学问,要懂得这门学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显然是这行的行家,她的体态本来有些丰满,但穿上这身衣服,恰好勾勒出她本身的线条,掩盖了稍嫌多余的突出。她看来显然已经不再年轻,却显得更成熟。这种年龄的女人,就像是一朵盛开的花,风韵最是撩人。 站在这个中年美妇身边的那个女人,年纪明显年轻许多,正值花信年华。如果中年美妇是个优雅的贵妇,那么她就是妖艳的荡妇。正是风寒雪冷的季节,她居然穿得很少。对于男人,她显然非常了解,很懂得男人的心理,知道男人最喜欢女人穿衣服最好不要太多。她现在就只穿着一袭很单薄又很柔软的红色绸衣,还故意掀开胸前的衣襟,半遮半掩,露出一段雪颈和一片如雪的酥胸。她的胸膛成熟而饱满,她的腰肢纤细而灵动,尤其是她的腿……这是两条绝对美丽的腿,修长、挺拔,多一分则太肥,少一分却又嫌太瘦。她的体态轻盈,风情万种,眼波顾盼之间,令男人勾魂夺魄。 这样两个美丽而成熟的女人,跟四个奇装异服、打扮怪异的男人站在一起,显然格格不入,怪异而奇诡。 这六人似乎并不想引起太多的是非,彼此间绝不交谈,纷纷落座。他们的出现,虽然还是引起了骚动,但很快就停止了。 第九章 万劫重生 任我杀缓缓收回目光,突然冷哼一声,声音中充满了蔑视、厌恶之意。 “小兄弟与他们莫非是旧识?”米珏问道。 “那四个男的是中原有名的绿林大盗,恶名昭著,江湖上不认识他们的人只怕并不多。” “莫非他们就是人神共厌的‘中原四盗’?”米珏皱眉道。 “那个满头赤发的怪人,出身苗疆,是阴婆子的弟子,也是‘中原四盗’的老大,心狠手辣,人称‘火焰刀’苗烈。青衣汉子是老二‘披风刀’杨冲,虬髯大汉是老三‘追魂刀’司徒静,中年文士排行第四,‘无形刀’许思文。这四人本是独行大盗,也不知为了什么,臭味相投,一拍即合。据说他们做的买卖都是大的,价值若非在三十万白银以上绝不动手,如果被他们盯上了的,十有**都不会失手。” “莫非这一次他们又有了目标?那两个女人想必是他们请来的帮手。” “那中年美妇是许思文的表姐柳月媚,据说年轻的时候是闽南一带的当红名妓。那个年轻一点的女人是他的老相好,‘飞花娘子’风飞花。” “看来他们这次的目标也是大有来头,不容易对付,所以才请来了帮手。也不知是什么人这么倒霉,仅是‘中原四盗’就已经让人很头痛了,何况还多了两个艳如桃李、毒如蛇蝎的女人。”米珏右耳忽然轻轻扇动,低声道,“莫非……莫非他们已经来了?” 本来就很热闹的大街,这时候突然变得更喧哗起来。三匹健硕的高头大马并驾齐驱,大街虽然宽阔,马匹虽然行走不快,但路上的行人仍然纷纷闪避。 中间那匹马上端坐着一个满腮大胡子的中年大汉,身躯魁梧,不怒自威。他的左边是一个年约三十二、三岁的青衫文士,面目俊秀,满脸英气。大汉的右边是一个年过半百的小老儿,身形佝偻,似乎有些虚弱,缩着本就瘦小的身子,不住地咳嗽。 在三骑马匹的后面,十辆镖车连成一串紧紧跟随,每一辆镖车都有两个矫健的趟子手,每一辆镖车都插着一条碗口粗大的杆子,镖旗在冰冷的寒风中不断飞舞,猎猎有声,绣的也不知是雄狮,还是猛虎。 马蹄声在“天涯海阁”大门前戛然而止,那青衫文士对大胡子大汉轻轻说了几句什么,大胡子大汉点点头,回头吆喝道:“大夥儿赶了半天路,在这里歇一歇再走吧!” 米珏缓缓呷了一口酒,低声道:“这是什么镖局?” “福建福州‘金狮镖局’。那青年文士是总镖头海东来的独生儿子海如飞,大胡子是他的大弟子司马如龙,小老头是他的师弟,别看他像痨病鬼,提起这个人,可是大有来头。” “莫非是人称‘鹰爪鬼手’的洪不讳?” “就是他。”任我杀点头道,“据说此人鹰爪功夫已练得出神入化,出手就像鬼魅一般,曾经在五十招内击毙‘太行三寇’。” “我也听说,只要是他亲自护镖,就一定是批红货,可是这一次……他们这趟镖只怕并非红货,‘中原四盗’看来是看走眼了。[..tw超多好看小说]”任我杀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每一个趟子手推动镖车之时并不吃力,显然也没多少镖银。” “如果这趟镖只是一桩小生意,何劳洪不讳亲自护送?又岂能打动中原四盗’?”米珏不以为然。 “这趟镖价值最多五万两白银,除非……” “除非这只是个幌子,掩人耳目。”米珏立即接口道。 任我杀点头道:“在他们身上,一定还有更值得‘中原四盗’动手的东西。” 米珏沉吟着道:“也许这趟镖只是瞒天过海,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 “你是说海东来故意让洪不讳押镖,自己却带着红货走的是另一条路?” “‘中原四盗’担心以四人之力动不了这趟镖,所以才找来两个帮手,却事先没有料到海东来竟有此一招。” “‘金狮镖局’是福州最享盛名的大镖局,能够独挡一面,海东来自然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其实‘中原四盗’纵然找来了帮手,也不一定能动得了这趟镖。”米珏喝了一小口酒,低声道,“小兄弟,你认为他们会选择什么地方动手?” “‘中原四盗’行径大胆,一般的强盗会选择在人烟稀少、易攻易守的地方下手,但他们却偏偏喜欢混入闹市之中,得手之后,往往就可以借混乱之机逃走。” “莫非他们想在这里动手?”米珏摇头道,“‘天涯海阁’不是打架的地方,一般的人从来都不会在这里寻衅闹事。” “为什么?” “因为它有朝廷做靠山,聪明的人绝不会朝廷作对,只要‘天涯海阁’发生了事情,官府就不会坐视不理。‘中原四盗’如果扰乱了这里的清静,必然惊动官府,到时候他们就讨不了好去。” 司马如龙安顿好趟子手,与洪不讳、海如飞走上二楼,匆匆找了位子坐下。 洪不讳轻轻咳了几声,轻声道:“我们吃了饭就上路,酒就不要喝了,千万不能节外生枝。” 司马如龙和海如飞还未答话,就看见一个满头散乱着赤红头发的怪人走了过来,笑道:“外面风雪正狂,三位喝几杯暖暖身子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洪不讳轻咳道:“阁下是……” “在下苗烈,人称‘火焰刀’。” 洪不讳脸上立即变了颜色,轻轻吸了一口气,脸上却依然不动声色,抱拳作揖道:“原来是……‘中原四侠’,久仰,久仰。” “洪大侠客气了,在下兄弟四人本是强盗,侠名套在头上,那可是种天大的讽刺。” 洪不讳讪讪笑道:“苗大侠可真幽默。” “洪大侠,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在下在此等候各位已有多时了。”苗烈脸色一凛,正容道。 “莫非苗大侠来此,就是为了等候小老儿?”洪不讳怔了怔,眉头深锁。 “嗯!在下听说洪大侠要去京城,所以特来会晤,有件事想向洪大侠请教。”苗烈龇牙一笑,“听说十天以前,贵镖局来了一个很奇怪的客人,有没有这回事?” 洪不讳笑了笑,说道:“镖局是做生意的地方,天天都人来人往,这并不奇怪。” “可是这位客人不同,他并不是一般的客人,虽然他不是个有钱人,却是一位很有名的人。”苗烈目光一转,缓缓道,“他就是福建省的总捕头,‘神捕’龙七先生。” 洪不讳垂下头,脸色似乎又已经变了。 “龙七是南方一带声名显赫的捕快,六扇门中的第一高手,据说他今年才只不过刚满三十岁,可是破获大小案例却已达三百一十八宗。”苗烈不再理会洪不讳,悠悠道,“半个月前,福建省总巡抚周大康无意中从一个江洋大盗那里,得到一种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当今天子一向喜欢收藏这些玩意,所以他决定把这东西献给皇帝,以便升官加爵。‘金狮镖局’是福州最有实力的镖局,开业以来,接下的镖不下一百二十次,从未失手。为了万无一失,周大康就选中了‘金狮镖局’。洪大侠,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如此?” 洪不讳摇头道:“十天之前,敝镖局的确接过一趟镖,但只是区区五万两白银的小生意,并非苗大侠所说的奇珍异宝,小老儿虽然也认识龙七先生,但上次见面,却还是在半年之前的事了。” “贵镖局接镖有两大标准:一、来路不明的镖,不接;二、价值在三十万两白银之下的镖,不接。”苗烈冷笑道,“这区区五万两白银岂会放在眼里,砸了自己的招牌?” “总镖头近年身患顽疾,已很少走镖,生意已大不如前,加上福州又多开了一家‘飞虎镖局’,为了生计,我们也只好接一些小生意勉强糊口。”说到这里,洪不讳忍不住黯然长叹。 “‘飞虎镖局’?”苗烈眼中的凶光闪烁不定。 “‘飞虎镖局’的总镖头都飞虎,是南少林门下俗家弟子,少林有七十二般绝技,数百年来,精通十技者也只不过三、五人而已,但他年方四十有三,却已习得七项绝技。自从此人创办镖局以来,我们几乎连饭都没法子开了。” “看来洪大侠是不肯说实话的了?”苗烈阴森森地笑道。 “小老儿句句实言。” “在下这消息也绝对可靠。” 洪不讳苦笑道:“只怕苗大侠这一次是被人骗了。” 海如飞年纪最轻,城府却极深,江湖经验也相当老道,此刻缓缓长身而起,笑容可掬,说道:“苗大侠,我们这趟镖的的确确只是五万两白银,如果各位急需这笔银两,在下愿意拱手奉上,敝镖局虽已落魄,但凭家父的人情面子,倒还可以勉强凑得出来赔还镖主。” 他说的至情至理,白白赠送五万两白银,只有白痴才会拒绝。 司马如龙性子刚烈,吹胡子瞪眼道:“师弟,破点小财倒是小事,可失去镖银,就失去了信誉,这可关系到我们镖局的生死存亡。” 海如飞连连向他打着眼色:“能够和‘中原四侠’做朋友,区区五万两白银又算得了什么?” 苗烈哈哈一笑,冷冷道:“这虽然也不是个小数目,但在下并无此胃口,难道你们竟没听说过‘中原四盗’做买卖,也有两大原则?” “愿闻其详。” “一、朋友的东西,不动;二、价值三十万白银以下的货物,也不动。” “苗大侠嫌五万两太少?”海如飞脸色镇静如常。 “那件宝贝的价值,就算是一百个五万两也比不上的。”苗烈沉声道。 “这世上竟有如此值钱的东西?” “只要你们把它交出来,我们立即离开这里,从此以后,绝对不会再找你们的麻烦。” “究竟是什么宝贝?我们连你说的话都听不懂,又哪来的宝贝?”司马如龙沉声道。 “这东西就是‘万劫重生’,难道你还会不知道自己保的是什么镖?” 司马如龙似乎一怔,大声道:“‘万劫重生’是什么东西?” “‘万劫重生’是稀世之物,传说……”语声一顿,苗烈忽然冷冷道,“既然你们也不知道这东西的来历,我说出来岂非还是等于白说?” 海如飞道:“我们并没有苗大侠想要的东西,这说还是不说,又有什么分别?” 苗烈冷冷一笑,双目一翻,如刀的目光盯着海如飞的眼睛。他的眼神严肃而犀利,似乎要穿透海如飞的内心,挖掘出某种秘密。 海如飞神态自若,有意无意地避开了目光。 窗外,鹅毛般的细雪不停地飘着,无休无止。寒冷的北风,从敞开的窗子如潮似浪狂涌进来。海如飞突然打了个寒颤,感觉到有一种气息正向他袭来――是杀气。 苗烈突然出手,他的刀本在背上,他一伸手,就拔了出来。他拔刀的手法绝对准确,速度绝对不慢。刀光掠起,淡淡的赤红,仿佛一团火焰,比飞泻的流星耀眼。刀光一转,在空中划出一道红色的半弧。这道弧还未消失,刀已到了海如飞的头顶,直劈下来。 海如飞武功本也不弱,但事起仓促,他已来不及拔剑。他想退,却退无可退――他的退路被身后的桌子阻断。 就在这时,一双瘦骨峻峭的手居然从旁穿出,硬生生抓向那把刀。刀是精钢所铸,刀锋冰冷而锐利,这双手却是肉长的,以手抓刀,岂非是拿鸡蛋砸石头?鸡蛋碰到石头,必然粉身碎骨。这人莫非不是呆子,就是疯子? 但苗烈知道,这人绝不是呆子,也不是疯子。洪不讳的手虽然不是铁铸的,却比钢铁更坚硬,不但可以抓烈石头,还曾抓烂过别人的头颅。这把刀若落入他手中,非断不可。但他并没有抓住这把刀,就在这一瞬间,苗烈手腕一转,刀光突然消失,人也不见了。 洪不讳沉声道:“快护镖。” 司马如龙和海如飞立即飞身冲出,却又突然退了回来――三个男人,两个女人,就像是一道不透风的墙,完全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司马如龙沉喝道:“让开。” 没有人说话,只有一种回答。许思文和柳月媚联袂而起,刀光也随之而起。 司马如龙双目赤红,手筋暴起,脸色已完全变了,双掌一推,飞身扑上。他的“风雷掌”已练得出神入化,壮大的身躯宛如铁塔,沉稳有余,他的掌法却轻灵敏捷,宛如游鱼,又似清风。 许思文绰号“无形刀”,刀法正如其名,飘忽不定,虚实莫辨,无迹可寻。柳月媚使的是一把轻巧的柳叶刀,她的刀法更是轻如飞花逐月,淡似飘絮随风。这两人的刀法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一样的轻灵,一样的他们之间的配合竟似颇有默契,攻中带守,守里夹攻。 司马如龙的身子猛然向前一冲,双掌如刀,运转如飞,左掌切许思文握刀的手腕,右掌砍柳月媚的左肩。他的胆大、心细,和出手的快、准,在当今武林年青一代中,已不多见。 许思文刀化游龙,猱身直上,挥刀反斩他的左掌;柳月媚刀光一转,斩向他的右肩。 司马如龙的身子如狂风卷出,两股强烈的掌风如扫落叶,直推而出,两道刀光忽然消失。他去势犹在,双掌翻飞,和两把刀纠缠在一起…… “飞花娘子”风飞花是一个很美的女人,曲线玲珑,小蛮腰似乎只有盈盈一握,成熟的胸膛,简直就像坟墓,埋葬了男人的目光。 海如飞是个正人君子,他有一个美丽而善良的妻子,有一对很可爱的儿女。这个妩媚的女人,在他眼里,就像是个死人。 “海公子,只要你们把东西交出来,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我们……”风飞花莲步细碎,媚眼横飞,掩嘴浪笑道,“也许,我们还可以成为朋友。” 海如飞沉下了脸,低叱道:“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呛啷”一声,剑已在手。长剑挽起一朵剑花,突然化作一片光网,铺天盖地,罩向风飞花。他的剑法凌厉、沉稳,出手绝不留情。 风飞花纤腰一拧,像风中飞花飘出剑光之外,娇笑道:“海公子,辣手摧花,你于心何忍?” 海如飞铁青着脸,手腕一送,长剑直搠。他这一剑其实并无多大变化,但太快、太狠,空中仿佛掠过一道闪电,刺向风飞花的咽喉。 风飞花脸上依然媚笑着,手里却已多了一把剑。她纤手抖动,虚空中突然浮现出一道光圈,套向来剑。这一剑也很平常,却用得很巧妙。 海如飞剑势不变,向右斜斜一拖,依然刺出。 风飞花的剑法却突然改变了,但见漫天飞花――剑花,花如海,刹那间淹没了海如飞。 剑光突然收敛。 海如飞闷哼一声,脸色惨白,鲜血,从他的右肩一丝一丝地渗出,染红了青衫。他中了一剑,这一剑刺得虽然不深,却已影响了他握剑的力量。他咬着牙发出一声低吼,再次扑出。 剑气如虹,风飞花却静静地站在那里,长剑轻轻扬起。 海如飞立即就退了回去,再扑出,又退回。在他们之间,竟似竖立着一种无形的屏障,阻断了两人的距离。风飞花明明只在咫尺,却像天涯般遥远。 海如飞脸色已渐渐变了,怒吼着挥剑又上,剑光未起,他的动作忽然停止,长剑僵顿在空中,再也刺不出去。他的呼吸仿佛也已经停顿――冰冷的剑尖,不知何时已抵住了他的喉咙。 第十章 劫镖 “披风刀”杨冲的刀法就叫“披风刀法,狂乱如风,风卷残云;司徒静看起来虽然很粗俗,但他的刀法却沉稳、刚猛,一点也不含糊。 洪不讳在鹰爪功夫上浸淫了几十年,曾经一招就抓破过敌人的大好头颅。这一生中,他经历大小战役不止千百次,深深明白“先发制人”的道理。高手相斗,只差毫厘。如果占得先机,往往就成为胜负的关键。所以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做了一件事――攻击。他飞身扑出,双爪疾抓两人握刀的手腕。他外号“鹰爪鬼手”,一双手不仅坚硬如铁,还有鬼魅般的速度,爪未至,风已荡起。 两道刀光淡淡一闪,平空掠起,切入无形的爪风之中。风倏然而止,刀光突然消失。 洪不讳一击不中,手腕翻飞,抓向刀背。 杨冲和司徒静手臂骤沉,刀光再现,冰冷而锐利的刀刃向上卷起。刹那间,两把刀布成一片刀网,把洪不讳网入其中,刀光飞舞,劲风激荡。 洪不讳立即缩手,抽身飞退,但只退了两步,刀光已封住了他的退路。他瘦小的身子一缩,整个人变成一团肉球,忽然就不见了。 刀光随即消失。“哗啦”一声,一张完整的桌子忽然变成三片,倒了下去。洪不讳立即从桌子下面飞身而起。 刀光再起,一如平静的大海忽然狂风大作,巨浪滔天。浪花高高卷起,本是一种美丽的景象。只可惜这景象纵然美丽,也只不过是海市蜃楼。浪花可以吞噬人的生命,这刀光,却可以将人碎尸万段。 洪不讳突然冲天而起,双爪同时击出,凌厉的劲风穿破了刀光,他的人也跟着破网而出,本来水泼不进、密不透风的刀网立即变得支离破碎。 刀光消失的时候,空中飘起了十数片破碎的衣袂和几绺凌乱的头发。洪不讳虽然破了刀光,身上的衣服却几乎被刀光绞碎,衣不蔽体,狼狈不堪。 这个时候,正是风飞花制住海如飞的那一刻…… 风犹未止,飞雪连绵。 苗烈站在大街上,仗刀而立,冷冷地望着护镖的趟子手。 “大家小心,有人劫镖。”趟子手中有人大声叫喊。 苗烈冷冷道:“把东西交出来,你们走。” “什么东西?”一个短小精悍的镖师道。 “我说过,把东西交出来,你们走。”苗烈目光赤红如他手中的刀。 “你是什么人?可知道我们是哪个镖局……” 苗烈抚刀一笑,立即打断了他的话,冷笑道:“看来今日我要血洗长街了。(..tw)” 那镖师脸色变了,什么话也没有再说,他只做了一件事。他忽然拔刀冲了过去,长刀斩出,刀风卷起一大片雪花。他一出手,立即又有几个人冲了过来,刀剑并施,一齐攻到。其他趟子手将十辆镖车推在一堆,团团围住,用刀的拔刀,使剑的拔剑,凝神戒备,如临大敌。 两名趟子手急掠而出,一人飞起如鹰隼,长剑直刺苗烈面门,另一人长刀斩他的左腰。但他们只使出了半招。使剑的人突然从半空中跌落,他的咽喉中了一刀。用刀的人却狠狠中了一脚,立即被踢得倒飞回去,脑袋恰巧撞中使剑的人的头颅。“叭嗒”一声,脑浆飞溅,鲜红的血,染红了地上的雪。 倏然之间,空中绽放出数十朵白色的杜鹃花,但那绝不是杜鹃花――是暗器。数十朵“花”骤然射向苗烈的脸,苗烈若向后退,本来可以很轻松地避开,但他没有退,不退反进,俯身前冲三尺,刀光变成了一张网。这张网消失之后,那些“花”都已被他的刀拔落雪地。 几乎是在同时,四片刀光着地卷来――雪白的刀光,浓浓的杀气。 “别逼我杀人。”苗烈忽然冲了过去。 刀光交融,倏然而止,长街上的雪,立即又被洒上了鲜红的血。四个趟子手捂住致命的伤口,倒在雪地上。 不过是刹那间而已,苗烈就已经杀了六个人,他横刀胸前,刀锋冰冷,殷红的鲜血犹自一滴一滴地滴落下来,溶入雪里。 “我说过,别逼我杀人。”苗烈仰天长叹。 没有人再冲过来,也没有人逃走。 “雪是白的,多么纯洁,何必非要染上红的血不可?”苗烈拖着赤红的长刀,一步一步走向镖车,每一步都走得很沉稳,所经之处,立时出现一只宽大的脚印,刀尖划在雪地上,划出一条长长的雪痕。 脚步踏在雪地上的声音并不刺耳,但每个趟子手的脸色都变得惨白,他们仿佛看见了死神,但还是没有人逃跑。不是他们不怕死,只是他们都明白,如果这个煞神真要赶尽杀绝,谁也难逃死劫。 苗烈却并没有杀人的意思,本来狰狞、可怖的面孔居然露出了笑容。但这笑,并不让人觉得很舒服。 “说,东西藏在什么地方?” 没有人回答。 苗烈没有再说什么,手中的刀再一次扬起。 刀光一闪,没有流血。他这一刀,砍的本来就不是人。“哗啦啦”一阵声响,一辆镖车已被他一刀劈开,白花花的镖银散落雪地。.tw[]他的刀扬起,又劈落。这辆本来已散了架的镖车很快就变成了一堆破碎的朽木。他手起刀落,劈柴般劈碎了第二辆镖车,第三辆,第四辆…… 没有人再出手阻止。他们虽然不怕死,却也不想就这样白白送死。 苗烈一口气粉碎了十辆镖车,但他并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东西。五万两白银白花花散落一地,苗烈却连看都不看上一眼,突然回身就走。 “东西既然不在车上,自然在人的身上。” 洪不讳和司马如龙都已经住手,因为他们别无选择,风飞花给了他们一个警告:“如果你们再不合作,我立刻杀了海如飞。” 投鼠忌器,他们只有放弃抵抗。海如飞是“金狮镖局”少主,是海东来唯一的血脉,绝不可以发生任何闪失。 洪不讳苦笑一声,长叹着再也不敢出手。 就在这时,刀光闪起,血飞溅!他已然吃了一刀,伤口又深又长,从右肩一直划到腰际。偷袭的人似乎并不想真的要了他的命,一刀得手,立即收刀,抱刀而立。 洪不讳脸色惨白,豆粒般的汗珠从额头上滴落,回身瞧着偷袭之人,咬牙怒道:“你好狠,好卑鄙!” “火焰刀”苗烈咧开嘴巴,露出两排如犬牙交错的黄板牙,冷笑道:“一切都是你们咎由自取,如果早一点把东西交出来,也不必吃这么多苦头。” 洪不讳冷哼一声,怒目而视,似乎恨不能一爪抓烂苗烈的面门。 “如果我是你,一定会把东西双手奉上。”苗烈悠悠道,“连命都已经保不住了,还保什么镖呢?” “没有东西,只有五万两白银。”那一道刀伤,让洪不讳痛的连整张脸都已经扭曲。 苗烈目光一转,瞧了他一眼,冷笑道:“真的是这样吗?” “你为什么不去搜一搜?” “怎么搜?如此重要的东西,你们自然不会随便放在镖车里,肯定是藏在一个很隐密的地方。” “我们连那东西究竟是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口口声声说在我们身上,只怕是另有目的。” 苗烈目光落在海如飞脸上,缓缓道:“洪大侠,看见了吗?海少镖头的命就在你的手里,难道你忍心让他就这样英年早逝?” “没有就是没有,就算你们杀了我,也还是没有。”海如飞双目圆睁,钢牙紧咬。 风飞花娇笑着嗔道:“海公子,你最好不要乱说话,万一我不小心失了手,你这条小命可就不保了。” “士可杀不可辱。你为什么不索性杀了我?”海如飞脸上一副视死如归的神色。 “我可舍不得下手,不过……”风飞花抛了个媚眼,柔声道,“如果苗老大非要我这么做,我也只好勉为其难。” 司马如龙瞪眼怒道:“妖妇,我师弟要是有个闪失,我上天入地都不会放过你。” “普天之下,肯放过我的男人只怕还没有几个。”风飞花浪笑道。 苗烈哈哈一笑,沉声道:“风姑娘,你就不用客气,帮海少镖头放放血吧!” 风飞花手中剑一紧,鲜血立即就从海如飞的肌肉里渗了出来――殷红的血滴,冰冷的刀锋。 “海公子,你做鬼之后可千万别来找我。虽然你长得很好看,可是我并不喜欢死人,尤其是死了的男人。” 风夹带着几片雪花,飘飘扬扬地落在任我杀头发上,他的手里有酒,酒是冷的,流到胃里面就变成了热的。他身体内流动的血液仿佛也变得灼热,涌起一种没来由的骚动。他抬眼望着对面的米珏,眼神中露出一种疑惑。 米珏立即读懂了他的眼神,微笑道:“你是不是想问我,既然没有人敢在‘天涯海阁’惹是生非,为什么有人还敢在这里杀人?” 任我杀笑了笑,并没有否认。 “绝没有人敢在这里杀人,否则他很快就会后悔了。” 任我杀浅浅啜了一口酒,缓缓道:“我倒想知道,是谁有那么大的能力,居然可以阻止别人杀人。” 米珏笑道:“这个人已经来了。” “没有人可以在这里杀人。”语声温柔而甜美,在这个充斥着杀气和血腥的时刻,却让每一个人都感到很吃惊、很意外。 余音袅袅,似乎绕梁迂回,一个美得令人眩目的紫衣少女似乘风踏雪,翩翩而来。她站在风飞花的身边,笑意盈盈,缓缓道:“‘天涯海阁’是让客人歇脚、打尖的地方,如果用来杀人,各位不觉得太无聊了吗?” 风飞花这一剑并没有真的刺下去,转首妩媚一笑,道:“你说什么?” “我说这里不可以杀人,绝对不可以杀人。” 风飞花娥眉轻蹙,缓缓道:“为什么不可以杀人?” “这是规矩。” “谁的规矩?” “就是‘天涯海阁’定下的规矩。就算皇帝到了这里,也绝不可以杀人。” “这里没有皇帝。” “这里的确没有皇帝,还有御赐的尚方宝剑。” “尚方宝剑?”风飞花怔怔道。 “你在怀疑,是吗?” 风飞花没有否认,这件事本来就让人难以置信。 “‘天涯海阁’这个名字,本来就是当今皇上亲口御赐,所以,无论什么人,只要敢在这里惹是生非,无疑就是触犯了王法,存心和朝廷过不去。”这少女眼波流转,轻笑道,“各位都是江湖人,本来生活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突然成了通缉犯,以后的日子只怕就不好过了。一个活得好好的人,谁愿意天涯海角、天天逃亡呢,你说是不是?” 风飞花咬着贝齿,没有说话,目光闪烁,也不知是应该相信还是怀疑。 苗烈怪目上翻,大声道:“这里是朝廷的地方?吓唬吓唬三岁小孩倒还可以,我们凭什么要相信你?” “金陵城的人都知道,‘天涯海阁’一向都由官府庇护,如果阁下不知道此事,那也只能怪自己孤陋寡闻。”这少女依然一脸从容。 苗烈脸色变了变,吹胡子瞪眼地正要柳月媚忽然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些什么,他的脸色竟似又已变了。 柳月媚对这少女微微一笑,道:“请问姑娘是哪一位?” 这少女也笑了笑:“小妹安柔,是这里的二当家。” “安姑娘,我们一时情急,忘了这是什么地方,破坏了这里的规定……” 安柔立即打断了她的话:“你也听说过这里的规定?” “不许在‘天涯海阁’惹是生非;不许在‘天涯海阁’打架杀人。一切有违法纪的事情都不准在这里发生,否则必遭官府严惩查办。”柳月媚叹了口气,陪笑道,“事已至此,的确是我们的错,我们愿意赔偿这里的所有损失……” “损坏这里的东西倒是小事,只是你们惊吓到了这里的客人,严重损害了‘天涯海阁’一向安全、平静的名声,这可是你们没有办法弥补的,更何况……”安柔妙目滴溜溜一砖,盯着苗烈道,“更何况你们还杀了人。” 柳月媚讪讪笑道:“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误会。” “杀人本来就是一件犯法的事,谁杀人,谁就要偿命。” 苗烈猛然一声大吼,怒喝道:“我管你什么皇帝老子,王法不王法,我杀了人又怎么样?” “你杀了人,自然有官府来缉捕你,只是你们破坏了这里的规矩,那就不仅仅是官府的事了。” “我就是一把火烧了这鸟地方,你又能拿我怎样?” 安柔冷然道:“我自然没有办法阻止你,但一定有人会不让你这么做。” “很好,我现在就先杀了你这个小妮子。”苗烈的手轻轻一抖,刀光掠起。 第十一章 神秘夫妻 “咳咳咳……”突然之间,一阵极其洪亮而刺耳的咳嗽声不断响起。 苗烈手中的刀立即顿住,一回头就看见了两个很奇怪、特别的老人――一个是佝偻、猥琐,黑衣黑袍的小老头,另一个却是高大、壮硕,白衣白裙的老太婆。这两个人站在一起,黑衣白裙,格外显眼。男的瘦小,女的高大,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最特别的还是那小老头的耳朵,左耳倒还算完整,右耳却整整缺了一大半。最恐怖的就是那老太婆的容貌,本就满脸横肉,偏偏还瞎了一只左眼。如此两个人,实在是说不出的怪异。 那眇目老妪剩下的那足右眼珠子一转,忽然道:“老头子,原来这里这么热闹,看来我们来的正是时候。” 她一开口说话,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她的声音居然如同牛吼,又仿佛一个寡妇死了儿子哭了三天三夜般的嘶哑。 那黑衣老者眯起本来就不大的眼睛,叹道:“老太婆,你这爱凑热闹的性子多少年了,就是改不掉。” 他一开口说话,所有人又都皱起了眉头。他的声音居然尖声细气、有气无力,就好像一个人掉进一口枯井里,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大喊救命一样。 这两人显然是一对夫妻,样子本来就很特别,更可笑的是男的偏偏像个女人,女的却偏偏像个男人,仿佛老天爷在捏造他们的时候,一不留神,把他们调换了过来。所有人看见这对夫妻,似乎很想笑,却偏偏笑不出来。 眇目老妪道:“老头子,刚才是不是有人说要杀人吗?” 黑衣老者桀桀笑道:“老婆子,刀剑不长眼,你小心别伤着。” 苗烈看见这两人,脸色渐渐变了,手中的刀也不知在何时悄悄插回了刀鞘中,哈着腰走过去,毕恭毕敬地陪笑道:“刀剑虽然无眼,但怎么也不敢伤着两位前辈的。” 这人变得真快,刚才明明还趾高气扬,不可一世,这一刻却似已变成了一条死皮赖脸的哈巴狗。这对古怪而神秘的夫妻,究竟是什么人,居然令他如此惧怕? 眇目老妪格格怪笑道:“这小子真会说话。” 她这一笑,声音洪亮而刺耳,苗烈皱了皱眉,似乎又不敢闪避,只好低声笑道:“多谢前辈夸奖。” 黑衣老者用一双如鼠的目光狠狠盯着他,沉声道:“这小子是哪里冒出来的?来这里做什么?” “晚辈是苗疆阴婆子门下苗烈,曾经在苗疆见过两位前辈。” “原来是老毒婆的人。这小子不好好在苗疆伺候老毒婆,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晚辈跟‘金狮镖局’有些小过节……” “‘金狮镖局’?”眇目老妪突然独眼一瞪,死灰色的眼珠子竟发出慑人心魄的精光。 “是!”苗烈心头一凛,指着洪不讳道,“这位就是‘金狮镖局’的副总镖头‘鹰爪鬼手’洪不讳,那位满脸大胡子的大汉是海东来的大弟子司马如龙……” 他还没有说出海如飞的名字,眇目老妪大手一挥,不厌其烦道:“够了,我老婆子不想听你这小子那么多废话。” 她的声音实在刺耳,震得苗烈两耳嗡嗡作响,唯唯诺诺,连道:“是,是……” 眇目老妪指着洪不讳,阴沉沉道:“他就是‘金狮镖局’的副总镖头?” 苗烈再不敢多言,只道:“是!” “听说‘金狮镖局’最近接了一趟暗镖,是么?” 苗烈怔了怔,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想到这对夫妻的可怕,若不说实话只怕连命都要丢在这里,只能点头道:“是。前辈也听说过这件事?” “不管我问什么,你都必须老老实实回答,但是,你不可以提出问题。”眇目老妪冷冷道 苗烈脸色一变,诚惶诚恐道:“是。” “听说他们保的这趟镖是一种奇珍异宝,那东西叫什么……什么……” 苗烈急忙道:“‘万劫重生’。” “对,就是‘万劫重生’。”眇目老妪目光一寒,沉声道,“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苗烈又怔了怔,嗫嚅道:“这……这……” “哼!你一定也垂涎这东西,所以才来找‘金狮镖局’的麻烦,是么?” 苗烈既不敢说是,也不敢说不是,神色怪异,相当可笑。 “东西呢?在哪儿?” 苗烈偷偷吸了口气,小心翼翼道:“晚辈不知道。” “你不知道?难道你还没有得手?” “没有。” “他们已在你掌控之中,那东西自然也是你囊中之物。”黑衣老者桀桀笑道。 “他们什么也不肯说,根本就不承认有那东西。”苗烈战战兢兢,额头上已渗出汗珠。 “你敢说谎。”黑衣老者的声音突然沉了下来。 苗烈这一下真是心惊肉跳,连忙说道:“就算晚辈吃了老虎心、豹子胆,也绝不敢欺骗前辈。” “如果换了是你,别人对你这么说,你会不会相信?” “晚辈若敢欺骗前辈,岂非自寻死路?”苗烈苦笑道。 黑衣老者点头道:“你这小子能明白就最好。” 苗烈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小心翼翼地问道:“两位前辈武功盖世,空前绝后,还需要这东西做什么?” “谁说是我们两个老不死的需要?是我们的宝贝徒弟。” “前辈终于收了徒弟了?恭喜,恭喜。” “他现在被人废了武功,成了个半死人,你在恭喜我们收了个死人徒弟吗?”黑衣老者瞪眼怒道。 苗烈吃了一惊,讪讪笑道:“晚辈绝不是这个意思……” 黑衣老者忽然叱喝道:“你这小子哪来这么多废话,还不赶快乖乖把东西交出来?” 苗烈吓得浑身一颤,道:“前辈应该相信……” 他的话立即又被黑衣老者打断:“你最好别说什么也没有。” 苗烈苦着脸,好像一口吞吃了一把黄莲,满嘴发苦,苦笑道:“晚辈的确什么也没有。” 黑衣老者冷笑一声,身子似乎轻轻晃了晃,每个人都不敢确定,他究竟是动还是没有动过,就看见苗烈的身子已经被他高高提了起来。苗烈身躯健壮,少说也有一百八十多斤重,这黑衣老者身材至少比他还小一半,提着他庞大的身躯居然像抓着一只小鸡。 黑衣老者阴恻恻笑道:“小子,你知不知道欺骗我老头子会有什么后果?” 苗烈只觉全身软绵绵的,竟使不出半点力气,骇然叫道:“前辈,你……” 他只说了三个字,全身突然变得又酸又麻,好像有千百万条蠕动的小虫子在啃食他的五脏六腑,连话都说不出来。 司徒静性子急躁,眼见老大如此受辱,早就怒火中烧,此刻再也沉不住气,怒喝道:“死老鬼,吃我一刀。” 他声到人到,一把长刀也突然斩到。刀光闪动,直斩黑衣老者的腰。 苗烈大骇,叫道:“老三,不可!” 黑衣老者冷笑道:“找死。” 刀光倏然消失,司徒静突然像一根面条软绵绵地瘫了下去,像沉睡的猫蜷缩在那里,也不知是死是活。 黑衣老者左手依然提着苗烈,右手叉着腰,冷冷地瞧着司徒静,似乎根本就没有移动过。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没有人看见黑衣老者是否曾经出手。苗烈也不能,但他却明白黑衣老者的武功有多么可怕,多么不可思议。 “小子,快把东西交出来。” “没有就是没有,就算杀了晚辈也没有用。”苗烈嘶声道。 “哦?你这小子连死都不怕,看来也不敢说谎。”黑衣老者手一松,“砰”地一声,苗烈的身子重重摔落下来。 苗烈暗暗松了一口气,爬起身陪笑道:“多谢前辈手下留情。” “我老头子今日不想杀人,你这条狗命暂时留着,只是你的弟兄胆大包天,竟敢对我无礼,废了他的武功可真是便宜了他。” 苗烈又松了一口气,连声道:“是,是!” 黑衣老者挥了挥手,冷声道:“这里已经没你们的事了,赶快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最好别让我再看到你们。” “前辈要我们滚到那里去?”苗烈迟疑着道。 “从哪里来,就往哪里去。” “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莫非你还想着和我老头子抢那东西?”黑衣老者怒道。 苗烈讪讪道:“晚辈……” 黑衣老者低叱道:“我老头子要是改变了主意,你们想走也走不成了,难道你们想变成死人被抬着走出去吗?” “我们这就离开。”苗烈咬了咬牙,长叹一声,跺了跺脚,果然不再逗留,走得比兔子还快。 黑衣老者缓缓走到洪不讳面前,冷冷道:“‘鹰爪鬼手’洪不讳?” 这个几乎和他同样瘦小的老者,究竟是什么来历?这对神秘的夫妻,为什么如此可怕?洪不讳咬着牙,拒绝回答。 “留下那东西,我老头子就饶了你们的命。” 洪不讳咬牙道:“什么东西?” 黑衣老者脸色沉了下来,缓缓道:“我说过的话,你难道听不见?” “我没有你想要的东西,命倒是有一条。” 黑衣老者脸上立即又变了颜色:“很好,我就先杀了你再说。” 洪不讳闭上了嘴,他既已决定选择死,又何必多说一句废话? 黑衣老者干枯的手已扬起,只要他这只手落下,洪不讳的脑袋立即就会像梅花一样绽放出一种美丽――凄厉的美丽,美丽的死亡。 洪不讳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求速死。 “师叔……”司马如龙和海如飞飞身抢出,他们的身形刚刚展动,突然又退了回去。黑衣老者随手一挥,一种无形的气浪立即就将他们拒于千里之外。 “难道你们想陪他一起死?”黑衣老者阴森森地龇牙冷笑。 “你杀了他们,必然也会有人来杀你。”冰冷的声音,就像一把冰冷的刀狠狠地**了黑衣老者的心脏。任我杀终于长身而起,他的脸依然苍白如雪,他的眼神依旧冷漠而忧郁,他的身子挺得笔直,就像一支标枪,就像一座屹立不倒的冰山。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孤独,又那么的倔强。 “刚才是你在说话?”黑衣老者脸色微变,格格笑道,“你可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任我杀目光望着手里的酒杯,淡淡道。 “你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没有解释。” “没有人可以杀死我,连你也不能。‘一刀两断’任我杀虽然是最可怕的杀手,但碰上我老头子未必有用。” “你认识我?”任我杀反而怔住了。 “我还知道,你就是杀死龙少云的凶手。” “你知道的事情好像还不少。” “因为他的儿子,就是我们的徒弟。” 任我杀这一次终于有了表情,嘴角微微上扬,发出一丝无声的冷笑,缓缓道:“龙大少?他为什么不来?” “我已经来了。”一个软绵绵的声音淡然响起。 说话的人很年青,年纪绝不会超过三十岁。这青年身材颀长,身上一袭绸缎锦衣崭新而名贵,衣襟上别着一条镶金边的飞龙,白皙的大拇指上戴着个晶莹的汉玉扳指,面目虽不可憎,只可惜脸色太苍白,比雪还白,看来很虚弱,似乎大病初愈,又像至今抱恙在身,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任我杀皱了皱眉,淡淡道:“龙大少?” “你就是任我杀?”龙大少冰冷的目光打量着眼前这个冷漠的少年,冷冷道,“像你这种少年人,实在不该做杀手,这是一种刀口上舔血的生活。” “人在江湖,有谁不是过着这样的生活?” 这句话很有道理,龙大少只有认同。 “你是来报仇的?” “我现在只怕连杀一只鸡的力气都没有,又怎么杀人?”龙大少苦笑道。 “那么你来做什么?” “我来,只为了一件事。我只是想知道,那个人究竟给了你多少钱买断了我爹的性命?” “一文不值,他本来就该死。”任我杀脸上绝无表情。 龙大少苍白的脸色立即变得铁青,沉声道:“如果你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我可以给你一万两黄金作为酬谢之用。” 任我杀的脸色也变了变,变得更冷漠,冷冷道:“你纵然送给我一座金山,我也还是不会告诉你。” 龙大少有些意外,愕然问道:“为什么?” 任我杀闭上了嘴,他决定不再讨论这个无聊的话题。 龙大少叹了口气,冷冷道:“如果你执意不肯说,这杀父之仇就只能跟你算了。” “你为什么还不出手?你不该让我等太久。” 龙大少摇头道:“我武功已废,根本无法和你动手,这种事也不用我出手。我的两位师父都是世外高人,如果不是那天晚上他们恰巧有事外出,我爹就不会死,你也绝对活不到现在。” 任我杀目光一转,盯着那对神秘夫妻,缓缓道:“就是他们?” “他们的武功,没有人知道究竟有多高。”龙大少顿了一顿,又补充了一句,“连死人都不知道。”说完这句话,他忽然退了开去,远远坐在角落里。 任我杀的手心已经潮湿,他突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觉得一种从所未有的压力正如风中的火苗迅速飞窜,很快袭上了他的大脑。也许,这也是种恐惧。这对神秘的夫妻究竟有多么可怕? 他深深吸一口气,回头看了米珏一眼,缓缓道:“米兄,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回去?为什么回去?”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你我总是要离别的,下一次再相逢,我一定陪你不醉不休,可是今天就只能至此而止了。” 米珏缓缓长身而起,摇头道:“我不能离开,你莫非忘记了我们是朋友?” “我没忘,永远也不会忘记。” “既是朋友,就应该共患难,同生死。如果我在这个时候弃你而去,岂非陷自己于不义?” “这只是我与他们的事,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你错了,我这么做,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你。”米珏轻轻抚摸着剑鞘,悠悠道,“今日我正可试剑。” 任我杀叹道:“米兄,你的心思我明白……” 米珏立即打断了他的话:“小兄弟,你别忘了,这把剑被盗是谁所为。” “人既死,一切恩怨也就灰飞烟灭。” “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 眇目老妪突然沉声道:“龙少云的剑怎么会在你的手里?” “你说这是他的剑?” “‘无情断肠剑’本是龙少云以重金购买回来的……” “此剑乃是本派镇山之宝,本派之人就算赔了性命也不会把它卖给别人的。” “你是天山派的人?” “‘天山一剑’米珏。” 第十二章 纤手化干戈 一直坐在角落里的龙大少突然走了过来,冷笑道:“你明明就是米高,什么时候又成了‘天山一剑’?” “三年前龙少云潜入天山盗走此剑,为了寻剑,迫不得己,我只好隐姓埋名。(..tw好看的小说)” “我爹的死,主使人只怕就是你。” 米珏悠悠笑道:“的确是我,如果他不死,此剑又怎会物归原主?” 龙大少脸色惨白,嘶声道:“真的是你!?” “米兄,龙少云本就该死,这事根本与你无关,你何必为我背这黑锅?”任我杀暗暗叹了口气,摇着头,无奈地发出一声苦笑,米珏的良苦用心,只有他才能明白。如果龙大少知道梁百兆才是他真正的杀父仇人,梁百兆以后的日子肯定会很难过。 龙大少咬牙恨恨道:“好,很好,你们真是好朋友,既然如此,索性就一起去死吧!” 语音甫歇,忽然有一个声音悠然笑道:“既然来到‘天涯海阁’,就是这里的客人,有什么话,为什么不坐下来谈呢?尽说些打打杀杀、仇啊恨啊的闲事,岂非大煞风景?” 听到这个声音,每一个人都突然呆住。这世上,居然会有如此动听的声音? 这声音是如此地甜美,娇柔而清脆,就算用“黄莺出谷,珠落玉盘”这八个字来形容,只怕也还嫌太侮辱了她。她的声音还很年轻,她的年龄最多也只不过双十年华而已。 美丽的语声犹在耳边萦绕不绝,一个脸上蒙着一块黑色面纱的女人已拾阶而来。看见这个女人,刹那间,每一个人仿佛都已停止了呼吸。 这是一个绝对让人窒息的女人,虽然看不见她的容颜,可是她的眼睛,只怕已是这世上最美丽的女人的眼睛。没有人可以抗拒她的眼睛,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这双眼睛明亮如一泓秋水,清晰似中秋明月,却又朦胧若遥远的繁星。 她的身材也是曼妙无比,高挑、修长,曲线玲珑,错落有致,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珠圆玉润,恰到好处。 她的手,竟也是如此美丽,美丽得毫无瑕疵、不可挑剔,就像一块精雕细琢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五指纤细,分布均匀,就算是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半点毛病来。美丽的手,她的人大都是美丽的;美丽的女人,她的手也绝对美丽。 没有人能否认,纵然只是她一个淡淡的倩影,也可以让所有人留下惊鸿一瞥、永不磨灭的印记;更没有人能否认,纵然只是她一个轻轻的眼神,就可以让所有人留下许多美丽的遐想。 她的绝代风华和天生丽质,都是无可比拟的,无论什么时候,她都能使人感觉到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独特的魅力。她有着水的温柔、风的气质,落落大方而亲切无间;她也许有些孤独,却绝无丝毫孤芳自赏的味道。 她的美,近乎完美。(..tw好看的小说)她仿佛不是从人间而来,不是生长于红尘俗世中,脂粉和烟火,完全不能为她染上半分颜色。无论是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永远不能忘记她这个人。 这蒙面少女的出现,仿佛也让窗外的风雪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渐渐变得微弱下去。 她只是很随便的站在那里,是如此的从容和自然,可是在每个人看来,她就是一幅美妙的图画,是这世上最美丽的风景。山水为之失色,星光为之黯淡;纯熟的丹青不能勾勒出她绰约的风姿,生花的妙笔不能描述出她醉人的神韵。 没有人的目光曾经离开过她片刻,只有一个人始终连瞧都没有瞧过她一眼。 任我杀的目光始终望向窗外飞扬的雪。他的眼神一如既往的冷漠,朦胧而空洞,仿佛什么也看不到。莫非他也无法抗拒这蒙面少女的魅力? 这蒙面少女迷梦般的目光,却始终落在任我杀的脸上,渐渐变得星辉熠熠。 这是一张英俊但冷漠的脸,浓黑的眉,明亮的眼睛,紧抿的嘴唇,无不透出他的坚毅和倔强,更显现出他迷人的魔力。虽然他还太年轻了些,可是他的魔力却是让人无可抵挡的。 他的脸没有表情,也许是因为他的内心太复杂。正是这种没有表情的表情,才让人心醉而又心碎。 他的眼神为何如此忧郁,总露出一种惨淡的哀伤?她的心仿佛在这一刹那间醉了,但很快又如一朵花儿被一只无形的手揉碎了,一片化成千万片,每一小片又化成千千万万片,一如纷飞的花瓣雨…… 蒙面少女静静伫立着,她的风神,她的气质,让她的人看来就像是个高贵而优雅的公主。她美丽的眼睛里明显有一种淡淡的笑意,缓缓道:“这里是‘天涯海阁’,金陵城里,只怕连垂髫小儿也听说过‘天涯海阁’的故事,因为这名字本是皇上金口御赐。谁若在这里存心捣乱,那是绝不允许的事。” 一片寂静。没有人说话,彼此间只能感觉到呼吸的顿挫。 蒙面少女目光流动,缓缓道:“各位既然来到这里,就应该入乡随俗,遵守这里的规定,岂可大开杀戒,尽做一些有伤大雅之事?” 寂静依然。还是没有人说话,似乎在担心一说话就会破坏了这声音的美丽。 “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若不能改变,就只有挽回,可是只凭小女子一己之绵绵薄力,又可以做些什么呢?”蒙面少女轻轻一声叹息,又看了任我杀一眼,“如果各位能给个面子,化干戈为玉帛,小女子感激不尽。” 没有人可以看见她的脸,却看得到她的眼神。她的眼神似水般温柔,透出真诚和期盼,就算是魔鬼,只怕也不忍心伤害一个如此美丽的少女。 龙大少突然笑道:“好,今日本大少就卖个人情,绝不会在这里提起报仇一事。” 蒙面少女浅浅一揖道:“多谢成全。” 眇目老妪大手一摆,沉声道:“不行。” 蒙面少女似乎一怔,道:“老夫人有何意见?” “我老婆子可不理什么皇帝、王法,也不管这是什么地方,我只要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万劫重生’。” “这东西对于老夫人,是不是很重要?” “比报仇杀人还重要。” “这东西在哪里?” 眇目老妪一指洪不讳,道:“这就要问他了。” 洪不讳冷冷道:“什么‘万劫重生’?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你这趟镖难道不是?” “这一次只是五万两白银的小生意。” 眇目老妪独眼一瞪,沉声道:“你居然敢骗我老婆子!” 洪不讳别过了头,决定不再理会这个神秘而可怕的老太婆。 蒙面少女道:“老夫人,你们江湖中人的是非恩怨,小女子没有兴趣,但每一个来到这里的客人,都不能破坏这里的规定,否则‘天涯海阁’名誉尽失,这生意还怎么做得下去?” “如果你要老婆子离开这里,除非给我一个可以离开的理由,不然……” “老夫人,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两句诗?” 眇目老妪瞪眼道:“诗?老婆子是个粗人,最讨厌的就是那些狗屁东西。” “这两句诗老夫人一定听得懂的。” “我只懂得如何杀人。” 蒙面少女悠然念道:“银丝拂面随风去,铁骑踏月入梦来!” 这两句诗甫一出口,那眇目老妪和黑衣老者的脸色立即都变了,眇目老妪沉声道:“你怎么知道这两句诗?” “老先生,老夫人,这两句诗的意思,你们是明白的,是吗?” 黑衣老者突然长叹一声,沉声道:“小姑娘,你究竟是什么人?” “小女子复姓欧阳,单名一个情字,是‘天涯海阁’的老板。” “欧阳情?‘天涯海阁’的老板?很好,我老头子也卖你一个情面,绝不在这里动手。”黑衣老者回头对着洪不讳阴恻恻一笑,冷冷道,“那东西我们志在必得,只要你离开‘天涯海阁’,就绝对逃不出金陵城。” 眇目老妪道:“就算你们走出了金陵城,也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 洪不讳脸色煞白,皲裂的嘴唇几乎被他自己的钢牙咬出血来。 黑衣老者对欧阳情裂嘴一笑,道:“小姑娘,下次我老头子要是来这里讨几杯酒喝,你可千万不能拿一壶尿来。” 欧阳情莞尔,轻摇螓首,笑道:“小女子一定会拿出最好的美酒招待老先生。” “小姑娘最会骗人的,还是别相信的好。”黑衣老者摇摇头,向眇目老妪、龙大少招了招手,叹道,“走吧!” 他居然真的说走就走,绝不停留。 龙大少匆匆跟出,只走了几步突然又回头道:“欧阳姑娘,打扰了,告辞!” 欧阳情淡淡道:“不送,请!” 这一下变故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本是一场在所难免、腥风血雨的决斗,只是因为欧阳情的出现,结局就完全改变了。 安柔提紧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轻轻道:“大当家,你早就该来了。” “有些事迟早都要发生,早一点来,晚一点来并没有什么不同。” “来了,总比不来的好。” 欧阳情眼波流动,静静瞧了身子站得笔直的任我杀一眼,轻轻叹了口气,目光最终停留在米珏脸上。 米珏竟似有些慌乱,连忙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仓促地掩饰着窘态。 “这位就是米先生?”欧阳情缓缓道,“听说米先生才高八斗,能吟善赋,今日终于有缘一见,小女子三生有幸。” 米珏微笑道:“欧阳姑娘才是真正的高人,兵不刃血,三言两语就平息了这场风波。” “这自然还要多谢各位赏脸。”欧阳情妙目一转,又看了任我杀一眼,欲言又止。 米珏笑了笑,道:“这位是任兄弟,是在下的朋友。” “相逢不如偶遇。就由小女子作东,请两位喝几杯如何?” “姑娘美意,谁能忍心拒绝呢?”美人如玉酒醉人,只有疯子才会拒绝这款款的盛情。 可是偏偏就有人愿意做疯子。任我杀倏然回头,一双冷漠的眼睛盯着欧阳情温柔的双眸,绝无表情地道:“我从来都不需要女人请客。” 从欧阳情出现到现在,一直都没有人敢面对她的目光,因为没有人能抗拒她的眼神。但是这个冷漠的少年,居然就这样面对面地直视着她,目光冷得就像出鞘的刀。 欧阳情的眼眸依然温柔如水,却已不由自主地避开了他的注视,不是因为他目光太冷,而是因为……因为什么?她突然觉得心绪已经完全乱了,仿佛满天纷飞的纸鹤。究竟是因为什么?居然连她自己都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女人的情,我也从来都不领的,所以,你虽然阻止了这场决斗,但是我绝不会感激你。” 欧阳情垂下螓首,轻轻道:“你根本不必感激我,我这么做,也是为了‘天涯海阁’的名誉。” 任我杀回头望着米珏,缓缓道:“米兄,小弟先告辞了。” 米珏怔怔道:“你这就要走了么?去哪里?” 任我杀微一沉默,轻轻一声叹息,神情间止不住露出一种落寞和忧伤,缓缓道:“天大地大,总有地方可以去的。” 他苦笑着,拔腿就走,如一片枯叶般飘然下楼,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 米珏唤道:“小兄弟,等一等。” 任我杀似乎并没有等他的意思,头也不回,已然走出了“天涯海阁”。 米珏一声轻叹,苦笑道:“欧阳姑娘,在下这位朋友性情如此,失礼莫怪。” “嗯!”欧阳情望着任我杀渐去渐远的背影,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眼神迷蒙,似乎正在沉思。 “两位姑娘,在下告辞了。”米珏拱手一揖,不敢再看欧阳情的眼睛,也不敢再看安柔一眼,匆匆而去。 安柔缓缓靠近欧阳情,轻轻道:“他真是一个很奇怪的杀手。” 欧阳情蹙眉道:“他?” “那个冷漠的少年。” “他是杀手?” “‘一刀两断’任我杀,据说龙少云就是死在他的刀下。虽然这个人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看起来并不讨厌。” “嗯!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你好像也变成了讲故事的人。”安柔忍不住笑道。 欧阳情也笑了,悠然道:“我不喜欢讲故事,但我喜欢听别人的故事。” 长街落寞。雪,飘飘扬扬,仿佛缠绵的情丝,剪不断,理还乱。 任我杀踏着满地白雪缓步而行,可是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很坚定,仿佛不愿意浪费每一分力气。 米珏很快就追上了他,相偕同行。两个人都在沉默着,一直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一直走到一个十字路口,任我杀倏然驻足,米珏立即也停住了脚步。 任我杀抬头望着天空,轻轻一声长叹,缓缓道:“米兄,如果人生也有这么一个十字路口,你会选择怎么走?” 米珏想了想,道:“我希望每天都可以见到阳光,可以听见笑声,所以,我一定会往有阳光和朋友的方向往前走。” “我不能。我不敢想象明天是一个什么样的日子,所以我只能继续走完我正在走的路。” “你可以回头,你还年轻,依然还可以选择。” “如果一个人一开始就发现自己走错了路,也许还可以回头,但是我已经走到了绝路,再回头,只怕已经很难很难。” “再多么难走的路,都是人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米珏微笑道。 “我心已死,何必回头?” “小兄弟,虽然你从不说出你的故事,但我知道,你一定曾经有过伤心、痛苦的过去,是不是就因为这样,才使你走错了路?” “过去的就让它过”任我杀轻轻挥一挥手,“留住回忆,才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 “小兄弟,你如此自暴自弃,只是在折磨自己。” 任我杀咬着牙,沉默了半天,突然笑道:“米兄,你想家了吗?” 提起家,米珏也笑了,脸上的阴霾刹那间被一扫而尽,点头道:“我已经整整三年没有回家了。家,对于每一个游子来说,是记忆里最深刻的东西。”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最好明天就可以起程。” “我跟你一起上天山。” 米珏大笑道:“天山雪景可谓一绝,还有那里的人也都热情好客,你这一去,也许就永远都不愿意再回来了。” 任我杀不禁也笑了,悠然道:“我本来就是一个不知明天、也没有根的浪子,就像水上浮萍,飘到哪里就是哪里,又何必还要回来?” 第十三章 血案 金陵城很快就被黑色的夜幕淹没,万家灯火的时候,梁府同样灯火闪烁,唯一不同的是朱门紧闭,孤伶伶的灯笼随风摆动。 走上台阶,面对朱门,米珏的心里却突然产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竟有些局促不安,灵光一闪而过,他仿佛看见了死亡。 他大力推开紧闭的朱门,朱门居然没有上闩,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突然迎面扑来。用大理石板铺成的台阶上,匍匐着一个素衣老仆,犹如一条死蛇般动也不动,鲜红的血已染红了洁白的雪。在朦胧的灯光下,那仆人的死状更令人觉得可怕恐怖。 米珏在一刹那间惊呆了,突然之间,他的身子如脱缰的烈马,疯狂地箭一般冲了出去。 任我杀冷静地甩甩头,立即跟着追出去,一直追到“百花楼”。 “百花楼”一片沉静,沉静得可怕。米珏想也不想,毫不犹豫地冲了进去,从一楼奔到三楼,又从三楼奔到一楼,最后又回到了三楼。他几乎已找遍了整座“百花楼”,屋内所有的摆设依然如故,梁百兆却已无影无踪。 米珏又飞奔出去,一直奔到大门口。此时的他,终于冷静了下来,通红的眼睛盯着那个素衣老仆,缓缓道:“这个人叫梁顺义,已经在梁家呆了二十几年,忠厚老实,每个人都很喜欢他,可是他现在已经死了。” 任我杀点头道:“当时,他大概听到了拍门声,于是前去开门,谁知门一打开,迎面就挨了一击,当场毙命。杀他的这个人,显然是个杀人高手。” “毫无疑问。”米珏的目光落在左面的一株梅树上,那株梅树沾满了雪花,红色的梅花正在盛开。另一个青衣仆人,双目圆睁,露出种愤怒之色,整个身子却都悬挂在树桠上,一截梅枝穿透了他的喉咙。 “死在梅树上的人叫梁康。他当时一定是看见梁顺义被杀,立即就冲了上去。只可惜他的身子才刚一动,那个人就已经冲到他的面前,然后折断了梅枝,刺穿他的喉咙,将他支撑在梅树上。” “能以这么快的速度杀人的杀手并不多,这个人的功力实是非比寻常。” 除了这两个人之外,院内还有六具尸体――三个丫环,两个健仆,一个老婆子,显然她们正在工作,可是却无一幸免于难。 “这已经是八条人命。”米珏沉声道。 “也许这还只是一个开始。”任我杀叹道。 两人脚步不停,向大厅走去,越接近大厅,血腥味就越浓。进大厅,出中堂,转回廊,过花厅,入内堂,到处都是尸体。 任我杀已经紧紧地攒着两条浓眉,感觉竟似置身于地狱之中。他也杀过人,但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死人。 内堂里又是五具尸体,其中三具还是小孩子,最大的只怕还不到十岁,一个青年倒在他们旁边的一张几子上,右手握着一把雪亮的长刀,刀锋却割断了他自己的喉咙。他死不瞑目,一双眼睁得好大好大,眼瞳中仿佛仍然在燃烧着愤怒的火焰。循着这青年的视线望去,一个美丽的少妇倒在另一边地上。现在,她本来很美丽的脸却已经扭曲。她同样死不瞑目,眼瞳中充满了悲哀,充满了绝望,更多的是愤怒。 此时此刻,米珏再也忍受不住这人间惨剧,两行热泪己潸然落下,道:“这人是梁百兆的义子,叫梁正天,他的武功并不弱,一般的江湖高手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可是他现在也已经死了。” 他的目光转向那少妇,缓缓道:“她是她的妻子,三个孩子都是他们的孩子,最大的今年才只有九岁。” 任我杀拳头已握紧,青筋暴现,沉声道:“又是五条人命,好狠的出手,凶手简直不是人。” “这里一共住了七十八个人,现在已经是七十六条人命。” “杏伯呢?”任我杀突然问道。 米珏摇头道:“他不是梁府的人。” 任我杀叹了口气,道:“七十七条人命,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我还是第一次碰见。” “如此残忍的手段闻所未闻。” “你看……凶手会是什么人?” “会不会是……龙大少?” “龙大少已成废人,只怕连一个老婆子都对付不了,又怎么可能杀死这么多人?” “也许是那对神秘的夫妻。” 任我杀摇头道:“这些人死的时候最多不过是在一个时辰之前,那个时候,他们岂非还在‘天涯海阁’?” “究竟是什么人,居然狠心下这个毒手?”米珏一脸沉痛。 任我杀脸色凝重,没有说话,突然又想起了龙少云临死前说的一句话:“我知道一定是梁百兆叫你来的。我死了,他一定也会给我陪葬,甚至还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这是利息……” 难道梁府的灭门本来就是龙少云的预谋?可是凶手究竟是什么人?这个人自然不会是龙大少,但除了龙大少,还有什么人才是龙少云最亲密、最相信的人?这个人,无疑是他出道以来遇见的最可怕的人。 他瞳孔逐渐收缩,沉声道:“无论他是谁,这一桩命案,我绝不会袖手旁观。” 米珏长叹道:“我们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又如何找出凶手?” 任我杀微一沉吟,道:“我们再到‘百花楼’也许可以找到一点线索。” 米珏点头道:“嗯!唯一的线索就是梁百兆。” “所有人都死了,梁百兆却不知所踪,这正是最可疑又最重要的一点。” 米珏迟疑着道:“你怎么看?” 任我杀摇头道:“凶多吉少。” 米珏叹道:“就算他还活着,如果看到这灭门血案,只怕也会比死还难过。” 夜色深沉,黑夜中的雪落在地上依然轻泛着一层薄光,与梅花在雪夜里悄悄绽放相互媲美,就形成了一种动人的美。但在此时此刻,却已变成了一种凄婉、哀怨的美丽。无论是谁,只要处身于血腥和死亡的氛围中,都不会觉得这一切是美丽的。 米珏和任我杀的眼里只有沉痛和愤怒,他们身上所有的神经都已绷紧,像弦一样,一触即发。 “百花楼”依然沉静,沉静得可怕。两人也相当沉静,沉稳而冷静。只有冷静,才能找到线索,面对一切。 两人缓缓走上三楼,卧室里的那扇门虚掩着,从门缝里望进去,可以看见一盏铜灯,灯光昏黄,犹在闪烁。 任我杀突然驻足,皱眉轻声道:“我们离开时好像并没有关上这里的门。” “嗯!”米珏突然心跳得很厉害,无法抑止的冲动使得他颤声道,“莫非是梁老爷回来了?” 任我杀摇头道:“如果他已经回来,一定会看见这里发生的命案,那么,他根本不必回到这里来。” 米珏想也不想,突然推开了门。任我杀大吃一惊,欲待阻止却已晚了一步。门应手而开,一切如常,并没有发生任我杀想像中的任何事。看见朦胧的灯光,任我杀又吃了一惊,他记得刚才他们明明没有点灯。这门是谁关上的?这灯又是谁点亮的? “有人,啊……是梁老爷。”米珏突然叫道。 微弱的灯光下,只见梁百兆衣冠楚楚,端端正正地坐在他平常最喜欢坐的摇椅上,两眼紧闭,似乎已经睡着了。 “老爷,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米珏暗暗松了口气。 梁百兆似乎睡得很熟,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米珏眉头立即拧紧,一种不祥的预兆又袭上心头,手脚冰凉,仿佛整个人都掉进了冰洞之中。 任我杀一个箭步抢出,伸出手指在梁百兆鼻孔一探,缓缓回首,叹了口气,道:“他已经死了。” 米珏瞪大了双眼,失声道:“死了?” “他身体上尚有余温,显然是刚死不久。” 米珏咬牙道:“这已是七十七条人命。” “刚才我们进来的时候,这里明明连一个人都没有,可是只不过一柱香的时辰,梁百兆却已经死在这里,难道……” “那就是说,凶手根本就一直都没有离开过这里。”说完这句话,米珏全身几乎已被冷汗湿透。凶手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杀死梁百兆?他究竟有多么可怕? “这里的东西没有被移动过的痕迹,梁百派好像根本就没有反抗,然后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 “这些年来他虽然衣食无忧、养尊处优,但武功并未搁下,无论是谁想杀他都不容易。” “但照情形看来,他是在一招之间就被人杀死的。” “嗯!凶手可以一击致命,如果不是他的熟人,就是一个旷世高手。”米珏摇了摇头,缓缓道“但绝不可能是他的朋友,据我所知,他并没有这样一个可以在一招之间就杀了他的朋友。” 不是朋友,就一定是敌人。可是米珏也想不出这个敌人会是谁,梁百兆是金陵城的“小孟尝”,憎恨他的人很少,喜欢他的人却如恒河沙数。龙少云是他唯一的死敌,可是龙少云也已经死了。 米珏缓缓走过来,伸手去撩梁百兆胸前的衣襟,任我杀立即制止了他,摇头道:“米兄,你做什么?” “我要看看他是怎么死的,如果是被人用重手法震断心脉而死,他的身上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任我杀摇头叹道:“如果他是被毒死的呢?也许凶手早就发现了我们,要是他在梁百兆身上下了剧毒,你一碰到他,只怕也难免中毒,我们还是小心一些。” 米珏想了想,点头道:“他死的时候连一点痛苦的表情都没有,若非是一种毒性猛烈而快速的毒药,又怎么可能让他死得如此安详而平静?” 任我杀轻嗯一声,忽然眼皮一跳,沉声道:“有杀气。” 一股淡淡的杀气似有还无,只有任我杀这种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才能感觉得到。这座死寂般的楼阁,刹那间竟充满了杀机。杀机是潜伏的,就像空气,它无处不在,但绝不能察觉到它究竟从何而来。 米珏微微一怔,道:“杀气?” 一言未毕,梁百兆本来坐着的尸体突然就像是风筝一样飞了起来。尸体刚刚飞起,数十点寒星从椅子上激射而出,像花儿绽放般散开。寒光闪闪,在灯光下发出蓝色的光芒。 “暗器有毒。”任我杀的话只说了一半,他就已抓住米珏的右臂,如两片枯叶轻飘飘掠起,又如两只蝴蝶从窗口飞了出去。 “砰”地一声,梁百兆的尸身撞在墙上,顺势滑落。 寒光一闪即没,灯火忽然熄灭了。黑暗中传来米珏一声闷哼,一支淬毒的暗器已经射入了他的左臂,钻进了肌肉里面。刹那间,他的整条手臂又麻又痒,仿佛被黄蜂狠狠蜇了一口。甫一落地,米珏立即运指如飞,封住手臂以及肩膊附近的**道,阻止毒性的蔓延,麻痒的感觉却依然丝毫未减。 任我杀惊叫道:“你中了毒?” 米珏咬牙道:“还好,凶手果然还在这里……” 语音未毕,风声突起,一件黑乎乎的东西从空中砸落,任我杀一掌挥出,震飞了来物。木屑纷飞,一把椅子四散分裂,正是梁百兆刚才坐着的摇椅。 突然一声冷笑仿佛从幽冥深处飘然传来,令人不寒而悸,不知何时,右边的梅树下,竟悄然站着一个人。这个人脸上系着一块黑布,只露出两只如豹一般犀利、如狼一般凶残的眼睛。他身材高大魁梧,身上隐隐发出一丝淡淡的杀气,很随便地站在那里,诡秘中又透出几分可怕。 “阁下是谁?”任我杀长长吸了一口气,突然有一种感觉,一种恐惧的感觉。这个有如鬼魅般的人是何时来的,从何而来,他竟然毫无所觉。 这人没有回答,只是用冷冷的眼神瞧着他。 任我杀又问了一次:“阁下究竟是什么人?” 这人还是没有回答,眼神充满了轻狂和倨傲。 任我杀沉下了脸,道:“梁府七十七条人命,都是你做的?” 这人终于冷哼一声,缓缓道:“我算过,梁府一共有七十八个人,还有一个人没有死。” 他的声音嘶哑,有如撕帛裂布,异常刺耳,却又似夜枭啼叫,令人遍体生寒。 “这是你一个人做的?” “嗯!” “好残忍的手段,居然连老弱妇孺都不放过。” “每一个人都会死,只是死亡的方式各有不同而已,死在我的手里又有什么不好?” “你不觉得这么做实在太无人性了吗?简直是禽兽行径。”任我杀厉声道,“你和梁百兆有什么恩怨,居然非灭他满门不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人淡淡道:“杀人一定需要理由吗?你也杀过人,难道每一次杀人,你都想过为了什么而杀人?” 这人说的竟然并非全无道理,任我杀一时为之语塞,叹了口气,道:“莫非你也是杀手?” 这人摇头道:“我不是。” “幸好你不是,在杀手这一行中,绝没有人会滥杀无辜。” 这人没有说话,他只做了一件事――猛然扑了过来。他的动作实在太快,如电光石火,本来还在三丈之外,倏忽间已经到了米珏面前。 米珏的手已按在剑柄上。可是他的剑还没有出鞘,这人已经出手,双手抱住了他的腰,然后用力一扳,米珏立即感到身子飞了起来,重重地摔倒在雪地上,居然连抵挡的机会都没有。这人不仅出手奇快,用的招式也相当奇怪,武林中绝没有哪一个门派会有如此怪异的武功。 这人去势不停,身躯一扭,扑向任我杀。他所有的动作都是一气呵成,绝无停滞,任我杀根本始料不及。他已经没有闪避的余地,立即沉喝一声,双掌翻飞。任我杀将所有力量都凝聚于两掌之中,猛然击出,这两掌的劲道绝对可以击毙一头大象。 掌风激荡,地面上的白雪如浪花般卷起。这人居然没有闪避,双掌推出,迎了过来。“砰砰”两声沉响,四掌相交。 雪花飞扬,漫天飘散,仿佛一首落英缤纷的诗。 任我杀的身子,立即被两道排山倒海的劲力震飞出去,双足落地之后犹自退了两丈,所经之处,雪花飞溅,雪地上出现两条又深又长的痕迹。 那人居然也被他震飞出去,刹那间被抛入黑暗之中,等到雪花终于消散,也已失去了踪迹。 任我杀气沉丹田,长长吐出一口气,定了定神,却仍感到胸口沉闷。 这人好深的功力,居然以硬碰硬。他究竟是什么来历?任我杀气沉丹田,长长吐出一口气,定了定神,却仍感到胸口沉闷,叹了口气,禁止自己想下去。他就是这种人,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他都可以随心所欲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让自己变得冷静。 这时米珏摇摇晃晃地走过来,道:“凶手呢?” 任我杀苦笑道:“只怕已经走了。” 米珏跺脚道:“你为什么不追?他这一走,梁府七十八条人命岂非就变成了一桩无头冤案?” 任我杀长叹道:“我连他一招都接不住,又怎么追得上?” “这人使的是什么功夫?刚才他扳倒我的那一招,既狠又怪异,我连见都没有见过,中原各大门派似乎并没有这种古怪的武功。”话音甫歇,米珏的身子突然一晃,几乎跌倒。 任我杀轻声惊呼,连忙伸手扶住,关切地道:“米兄,你……”目光一瞥,只见米珏的左臂粗如树桩,竟似欲撑破衣袖,宛然可见,他的心立即沉了下去,只觉嘴唇干涩,满嘴发苦,哑声道:“毒已经开始发作了。” 米珏苦笑道:“只怕是的。” “我们都不是懂毒的行家,要是没有解药,你……”任我杀狠狠地跺了跺脚,懊悔地道,“我真的应该留住凶手。” 米珏却反而笑了笑,淡淡道:“人总难免会有一死,怎么个死法倒也无所谓。小兄弟,你用不着为我难过。” 任我杀紧紧咬着牙,忧郁的眼神已完全变成了忧虑、焦急。 米珏坦然一笑,缓缓道:“死,也许并不如想像中的那么可怕,我心里现在反而平静得很。” 任我杀却笑不出来,道:“我现在就去找解药。” 米珏拉住他的手,摇头道:“怎么找?我们连这是什么毒都不知道。” “我去把凶手追回来。” “不必了,我们既不知道那个人是什么来历,也不知他究竟藏身何处,人海茫茫,如何寻找?再说,就算找到了他,也不一定可以拿到解药。” “难道……难道我们就这样束手待毙?” “我现在除了全身都没有力气,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异样,也许,凶手并不想让我死得太快了。”米珏喘了口气,,“小兄弟,你还记不记得你说过的一句话?你说过,下一次一定请我喝酒,不醉不休。” 任我杀痛苦地拧着眉,跌足道:“你还想喝酒?” 米珏大笑道:“当然要喝,为什么不能喝?人,反正都要死的,醉死岂非正是人生一大快事?” 第十四章 生死一线间 “天涯海阁”通常是从不打烊的,因为一天十二个时辰中,几乎每一时每一刻都有客人莅临。有的是路过的,因避风寒而进来喝几杯暖暖身子;有的是刚逛完窖子的,意犹未尽,趁着残留的雅兴对某一位姑娘品头论足;也有的是不小心惹毛了母老虎,偷偷溜出来借酒消愁…… 就在辉煌耀目的灯光下,人声嘈杂的喧哗中,任我杀背着已经软绵绵如一瘫烂泥似的米珏,像一只发疯的野马冲了进来。 任我杀轻轻放下米珏,小心翼翼地扶着他坐好,自己才挨着他缓缓坐下。 安柔乍然见到两人,两只酒窝仿佛都已笑开了花。她快步过来,还没有说话,任我杀已冷冷道:“拿酒来,要最好的酒。” 他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简直比窗外长街上的雪还冷。 米珏静静地瞧着这个忧郁而难过的少年,轻叹道:“小兄弟,其实你的情感比任何人都要丰富,何必非要如此苦苦压抑?” “米兄,我们是来这里喝酒的,不是么?”任我杀强笑道。 “不错,喝酒。”米珏苦笑道。 别人看到这两个人如此怪异,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偷偷望过来,谁也想不通一个好像快要死的人为什么还笑得出来。这两个人莫非是疯子? 酒是好酒,酒中极品。 米珏的手禁不住地轻轻颤抖,竟似已拿不稳酒杯,酒飞溅而出,他一面擦拭洒落在衣襟上的酒水,一面叹息道:“可惜,糟蹋了美酒。” 任我杀满脸愁容,又为他斟了一杯酒。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地喝个不停,任我杀的脸渐渐泛青,米珏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 任我杀忽然轻轻一拍几子,沉声道:“人生每多不平事,但愿长醉不复醒。我好恨呀,好恨!” “今夜还能有缘共醉,你我应该开心才是,说什么不平事,说什么爱恨情仇?”米珏轻声曼吟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小兄弟,我敬你一杯。” 他刚刚拿起酒杯,忽然一只纤纤玉手闪电般把酒杯抢了过去。安柔美丽的眼眸似有一点晶莹,轻叹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米先生,你是不是生病了?不舒服就好好休息,为什么还要喝这么多酒?” 米珏喘着气,连话都已经说不出来了。 任我杀用一种冰冷的眼神盯着安柔,沉声道:“你走!我的刀,对任何人都不会留情,女人也一样。” 安柔咬着嘴唇,沉声道:“你难道不知道米先生就快死了,你希望他死得更快一些吗?” “你说他会死?你再不走,死的那个人也许是你。” “疯子,你们简直都是不要命的疯子。”安柔双眼已有泪水涌出,狠狠地跺了跺脚,双手掩面,飞奔而去。 任我杀喃喃道:“女人,女人为什么总喜欢多管闲事?” 女人?女人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人?也许,只有女人才了解女人。米珏望着安柔离去的方向,苦笑着摇摇头,缓缓收回目光,笑道:“小兄弟,有幸认识你这样的好朋友,人生虽短,也算死而无憾了。” “有些人,有些事,你想忘记都做不到。米兄,你是我永远都不愿意失去的朋友。”任我杀仰首喝了一杯酒,忽然纵声长笑,笑声中竟充满了悲愤和怨恨之意。 “既然你不愿意失去他这样一个朋友,为什么还要让他喝酒,莫非你真的只是一个铁石心肠、冷血无情的杀手?”一个优美动听的声音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切断了他的笑声。 任我杀没有回头,轻叹道:“又来了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女人,看来这一次,我们还是没有机会大醉一场了。” “你们来到这里,就是我的客人,我可不想看到我的客人死在这里。”欧阳情缓缓走了过来,目光一转,瞧着米珏憔悴的脸,“你好像很累很疲倦。” 米珏摇摇头,没有说话。 “你的脸色看起来很不好,是不是生病了?” “虽然没有生病,但跟生病没什么分别。”米珏苦笑道。 “既然不舒服,就不该喝酒。” “我只想喝酒。” “你连酒杯都已拿不稳,居然还想喝酒?” “好酒,我从未喝过这么好的美酒……”米珏的神志已渐模糊,双手在几上摸来摸去,似乎正在寻找酒杯,口中犹自喃喃言语,“好酒,别糟蹋了……” 他突然“嗯”了一声,伏倒在几上,终于晕了过去。 “看来他实在病得不轻。”欧阳情叹道。 “谁说他病了?”任我杀冷冷道 “不是病了?那么他……” “中毒。” “中毒?”欧阳情蛾眉轻蹙,“他中了什么毒?难道没有解药?” “如果有解药,他何至于晕倒?如果我们知道是什么毒,又何必坐在这里喝酒?” 欧阳情一时为之语塞,过了一会儿,才似有万般委屈地道:“我……我又没有得罪你的地方,你为什么总是这样子和我说话?你的心难道真的是用冰雪做的,非把别人活活气死不可?” 任我杀倏然回头,冰冷的目光像刀子般刺入她的眼眸,布满了血丝的眼睛里竟透出种杀气。 欧阳情想逃避他的目光,却不知为什么,就是避不开。 “如果你没有办法救他一命,就立刻消失。”任我杀沉声道。 欧阳情丝毫不以为忤,淡淡道:“我的确不能,但办法还是有的。” “你有办法?” “我想起了两个人。” “你千万别跟我说又是两个女人。” 欧阳情眼波流转,缓缓道:“你好像很瞧不起女人。” 任我杀拒绝回答,他不是瞧不起女人,只不过是不想欠女人的情而已。 “这两个人医术高明,尤擅解毒,在这世上,只怕还没有他们解不了的毒。” 任我杀突然笑了笑,眼睛也变得亮了起来,仿佛看见了希望,整个人都已经完全变了。 欧阳情突然怔住,仿佛被魔法诅咒过一般,连眼珠子都不能再转动。她看见了他的笑,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在笑。这一笑,仿佛也被诸神祝福过、被群魔诅咒过,充满了说不出的魅力,简直可以令天下所有的女人心碎。他为什么总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他实在应该经常笑,天天笑,才不会让别人感到他像野兽般那么可怕。 “他们是什么人?”任我杀的声音居然也变得温和。 欧阳情轻轻道:“梅家夫妇。” 黑夜笼罩大地,不见星光闪烁、只见飞雪飘零的夜晚,显得非常静谧。一辆华丽的马车碾过长街上的白雪,驰出了古老的城门。 车厢中,淡淡地弥漫着一种芬芳,如麝、似兰,和欧阳情的发香混合在一起,毫无庸俗的味道,反而沁人心脾,熏人欲醉。 欧阳情无疑是个美丽的女子。美丽的女子通常都很懂得如何调配生活,车厢里面所有的布置都是她自己亲手搭配的:天蓝色的顶,墨绿色的垫,淡青色的布幔,雕刻精致的窗,古色古香的几子,这几种颜色相互结合,非但不会让人觉得混乱,反而觉得线条优美,简洁而隽永。顶端的左边,十数只颜色不一的纸鹤垂落下来,随风而动;顶端的右边,悬挂着一串古老而精致的风铃,因为马车的奔驰,“叮叮当当”,铃儿发出一串串清脆的低鸣。几上有只可以移动的莲花灯台,不知是普洱还是碧螺春,香气缭绕,在灯火中宛然可见。 车厢虽不宽敞,但经过欧阳情如此一番既随意又精心的布置,便显得温暖而舒服。看得出来,欧阳情是一个心思细腻、感情丰富的女孩子,既有女人的成熟和沉静,也有少女的矜持和天真。 米珏全身裹着一张崭新而柔软的被褥,躺在车厢里,脸色渐渐有了些许红润。 任我杀和欧阳情并肩坐在一起。车厢本来就只能容纳四个人,现在米珏自己就占了两个人的位置,他除了坐在她的身边,已经别无选择。本来他打算用脚走路的,但欧阳情却告诉他:“这两匹马是西域名种,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这种事绝对不是传说。梅家夫妇住的地方离金陵城至少有两百多里的路程,如果你觉得不会耽误了米先生的性命,你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 从坐上车厢伊始,他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 米珏觉得有些好笑,轻轻叹了口气,缓缓道:“欧阳姑娘,梅家夫妇是什么人?” “两个老怪物。”欧阳情忍不住轻笑道,“做丈夫的爱梅成痴,做妻子的却嗜酒如命。” 米珏不禁也笑了起来:“果然是怪人。他们叫什么名字?” “一个自称梅君先生,一个自称醉妃夫人。” “梅君醉妃,江湖四对奇异夫妻之一?”米珏失声道。 “我不知道什么江湖,也不知道什么四对奇异夫妻。” “你怎么会认识他们?” “醉妃夫人常来‘天涯海阁’买醉,却总是忘记带上银子。” 米珏笑了笑:“她当然不是无赖。” 欧阳情眼眸里也泛起了笑意:“如果每个客人都是这样,我这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听说他们夫妇不但武功高深莫测,医术也更是登峰造极,是么?” “我不是江湖中人,他们的武功如何,我不知道,可是他们总是喜欢吹嘘自己的医术,说什么天下第一,还说这世上没有他们解不了的毒。” “这是他们得意之处,自然引以为傲。” 欧阳情有意无意地看了身边的任我杀一眼,悠悠叹道:“真是人心不古,有些人恃才傲物,喜欢张扬,有的人明明是一个重情守义之人,却偏偏喜欢装作冷漠的模样。” 任我杀仿佛没有听见她说的话,忽然阖上了眼睛。 欧阳情微微一声轻叹,默默不语。 米珏道:“姑娘与在下萍水相逢,却甘愿为在下经受这颠簸之苦……” 欧阳情立即打断了他的话:“米先生不必耿耿于怀,只盼你所中之毒化解后,为‘天涯海阁’写几个字,我们也就算两不相欠了。” “仅以几个劣字就报了救命之恩,在下岂非占了个大便宜?” “米先生,此去梅庄还有几个时辰的路程,你先歇一歇吧!”欧阳情的声音轻柔而优雅,就好像慈母对孩子的叮咛,又像姐姐对弟弟的安抚。 米珏似乎无法拒绝这声音的抚慰,终于缓缓拢起眼皮,沉沉睡去。 欧阳情又回首看了任我杀一眼,但见他闭着双眼,似乎也已沉睡,忍不住轻叹一声,倚在窗前,支额沉思。也不知为了什么,她忽然觉得心乱如麻,怎么也理不出头绪来。 “你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寂静中突然响起任我杀低沉的声音。 欧阳情蓦然回首,立即看见他正用冰冷的目光凝视着她。她纷乱的心,居然没来由地疯狂跳动,跳动的节拍像一串串起伏的音符,不由自主地避开了他的目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淡淡道:“你应该看得出来,我只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 “可是你做的每件事都不平凡,都不可思议。”任我杀冷笑道 “这只是你一个人的感觉。你认为我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 “两个字,神秘!”任我杀道,“你既非江湖中人,又不懂武功,居然可以把‘天涯海阁’管理得风平浪静、井井有条,岂非很奇怪?” “你在怀疑我的能力?” “我想每个人都会和我一样怀疑。” “你别忘了,女人也是人,女人也可以做很多事情,莫非你认为女人除了女红、生孩子,其他的事都不该懂?” “你绝不是个平凡而简单的女人。” “可我也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复杂。” “你和朝廷是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我既非王朝望族,也不是嫔妃公主,我的祖祖辈辈,跟朝廷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 “‘天涯海阁’这个名字真的是皇上金口御赐?” “绝无虚假,若非如此,官府又怎会如此相护?” “既然你和朝廷没有关系,皇上为什么要把这个名字赐给一个和他全不相干的女人?” “这里面有个故事,这故事在金陵城,甚至江浙一带都已家喻户晓。” “什么故事?” 欧阳情没有直接回答,悠悠吟道:“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这首诗你听说过吗?” 任我杀点头道:“这是苏东坡苏大学士的诗,可是这与故事有什么关系?” “蒌蒿俗名白蒿,是一种生于洼地的植物,嫩叶可食,江淮一带常用它作鱼羹;河豚是生活在近海的某些河流里的一种鱼,肉质鲜美,但血液及内脏均含剧毒。如果把河豚、蒌蒿和芦笋放在一起同煮,非但毒性全无,而且还成为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天涯海阁’本来叫做‘莫愁楼’,当时有一位大厨最擅长做鱼类的菜肴,由她所烹饪出来的河豚,尤其鲜美,闻之香嫩欲滴,入口娇脆,食用三个时辰后犹自唇舌留香,回味无穷。这件事传到皇宫,皇上下旨召见,封她为专膳御厨,为了弥补‘莫愁楼’的损失,还亲口将‘莫愁楼’改为‘天涯海阁’,并承诺永受官府庇护。” 任我杀怔了怔,道:“就这么简单?” “就是这么简单。”欧阳情嫣然一笑,“是不是比你想象中的还要简单?” “银丝拂面随风去,铁骑踏月入梦来。这两句诗是什么意思?” 欧阳情似乎也怔了怔,淡淡道:“诗就是诗,并没有特别的意思。” 任我杀冷笑道:“龙大少的两个师父岂非就是因为这两句诗而心甘情愿退出‘天涯海阁’?你说没有意思,我看其中一定有问题。” “你认为是什么问题?”她始终不敢抬起目光,她清楚地感觉到,任我杀的目光并没有离开过她。 任我杀沉默半晌才缓缓道:“我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总是蒙着脸?” 欧阳情温柔似水的眼神突然变得很坚强:“从十三岁开始,就已经没有人看见过我的脸。” “为什么?”任我杀道,“是不是因为你长得太……”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欧阳情已打断道:“你是不是觉得我长得一定很丑?” 任我杀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冷笑道:“只要揭开你的面纱,就可以知道你的脸长得是像天仙般美丽,还是像魔鬼般丑陋。” 欧阳情颤声道:“你……你想做什么?” “我想看看你的脸。” “你最好不要这么做,否则你会后悔的。”欧阳情忽然抬起目光,声音竟似比外面的风雪更冷,“我会恨你,恨你一辈子。” “我不在乎。”任我杀反而避开了她的目光,声音忽然低沉下去,“你真的不会武功?” 欧阳情还没有回答,他的手突然动了一动,抓向她脸上的黑纱。他出手并不快,如果欧阳情懂得武功,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避开。他的指尖已经触到了面纱,欧阳情虽然觉得劲风扑面,却没有闪避。 第十五章 梅君醉妃 任我杀缓缓收回了手,他现在几乎已经可以确定,欧阳情只是个纤弱女子而已。 欧阳情似乎无限委屈,泪水已在眼眶中徘徊,但她坚强地忍着,绝不让泪水掉下来。 任我杀一声轻叹,别过了头,不敢再看着她幽怨的眼神。 欧阳情却在凝视着他,幽幽道:“依我看,你才是一个神秘的人?” “我只是一个没有明天的流浪杀手。” “可是你有朋友。” “难道杀手不能有朋友?” “一个人需要朋友,通常是因为他太孤独;孤独的人,他的内心往往都是压抑而郁闷的。如果一个人心里藏着太多秘密,就很容易给自已带来压力,性格也会变得孤僻,因为他不懂得如何去渲泻自己的心情。杀手就是这种人,所以你不仅需要朋友,还很喜欢喝酒。” 任我杀不由自主地点头道:“朋友,让我不再空虚,不再孤独;而酒,可以让我忘记许多东西。” “可是醒来之后呢?你岂非还是一样的孤独,一样的无奈?” 借酒消愁愁更愁。任我杀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常醉,不断地醉倒,如果可以,他宁愿长醉不醒。 欧阳情轻轻道:“选择需要勇气,也许做杀手并不是你的初衷,你只是在讨厌自己,憎恨这个世界,所以才自甘堕落、自暴自弃。其实你也是一个有感情的人,只是你不想暴露出来,所以才苦苦隐藏心事,故意摆出一副冷漠的样子,让别人以为你的确是个冷血无情的杀手。” 任我杀沉声道:“你好像很了解我这个人,你好像什么都知道,是么?” 欧阳情摇头道:“你是个像谜一样的人,你的过去,你的来历……至少,这一切我全都不知道。” “够了,你以为你是什么?是如来,还是这世间的主宰?我的事,不需要任何人知道。”任我杀忽然闭上了嘴,阖起了眼睛。 于是这一次并不愉快的谈话,就这样地在欧阳情幽幽的叹息声中结束了,但她的目光一直都未离开过他苍白而冷漠的脸。这是一个奇怪而神秘的少年,这是一个冷漠却又重情重义的杀手。究竟哪一个他才是真正的他?他究竟还有多少秘密和故事藏在心底? 她突然有了一种决定,她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解开这少年的秘密,读懂这少年的心事。 天色渐明,风未停,雪未止。马车转入一条山脚下的小道,走到一条小桥前,就停了下来。小桥很窄,只可容两人并肩而行。桥下一流小溪,水面上铺满了浮雪;小桥上积雪如不到人的足迹,只有一行黄犬的脚印,像一连串梅花似的洒在栏杆旁。 车厢中的三个人都已沉睡,马车一停下来,任我杀立即就醒了。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他都保持着极高的警惕。他醒来的时候,欧阳情居然头枕着他的肩膊睡得正沉,气息均匀,长短错落,吹拂着他颈边的乱发,微凉的感觉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他忽然发现,她长长的睫毛上竟沾着几滴晶莹的泪珠,欲落未落。他有些惊讶,又有些恍惚,这个坚强而神秘的少女,居然也有脆弱的时候? 任我杀动也不敢稍动,迟疑着伸出手,但这只手只伸出一半,忽然又缩了回来。他杀人的时候可以不皱眉头,可是接触女人的身子,他实在拿不出勇气。过了很久,他终于轻轻地咳了一声。欧阳情立即惊醒,她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自己的头居然就枕在任我杀的肩上,眼神似乎有些异样,看了任我杀一眼,轻轻推开车门,走出车厢。 任我杀抱起米珏,飘然下车,轻声问道:“到了吗?” 欧阳情也不说话,头也不回,轻步走过小桥。 任我杀一声轻叹,也走过小桥,就望见前面梅树丛中,有三五石屋,红花白屋,风物宛如图画。 “这里就是梅君、醉妃的梅庄?”任我杀笑了笑,轻声道,“我看……应该叫做梅舍才名符其实。” 早晨本有雾飘起,但此刻雾已渐渐淡了,梅林中隐隐有人声传来,走到近前,就见到一个高冠峨服的老人,正在大呼小叫地指挥着两个童子打扫树上的冰雪。 “这人是谁?莫非就是梅君先生?”任我杀悄声问道。 欧阳情见到这老人,眼中又有了笑意:“这世上除了梅君先生,还有谁会如此爱护梅树?” 两人说话的声音传入梅林,梅君先生一回头就看见了他们。见到欧阳情,他立即大喜呼叫道:“哎呀,欧阳姑娘来了,快……快叫夫人出来,千万别怠慢了贵客。” 话音未落,从石屋中走出一个发髻高挽、蛾眉淡扫的青衣妇人,娇笑着嗔道:“又骗人,大清早的,欧阳姑娘只怕还赖在被窝里做梦呢!来这干什么?” 她这句话还未说完,欧阳情已经走了过来,笑道:“醉妃夫人还没睡醒吗?” 醉妃夫人大吃一惊,叫道:“哎呀,真的是欧阳姑娘来了。” “夫人,别叫了请欧阳姑娘进去坐呀!”梅君先生叫道。 梅家夫妇对欧阳情竟似十分恭敬,命童子奉上香茗,又命童子点起炉火为她驱寒。 “姑娘这次光临寒舍,莫非是想告诉我酝酿‘千年香’的秘方?”醉妃夫人问道。 欧阳情忍不住笑道:“夫人还惦记着‘千年香’啊?” “‘天涯海阁’的独门秘方‘千年香’,那可是连皇宫里都喝不到的美酒啊,我连梦里都念念不忘呢?” 梅君先生皱眉叹道:“夫人,你就不能少喝些酒,多些时间帮我种植梅树吗?” “醉妃若不醉于酒,岂不让江湖上的朋友笑话?”醉妃夫人娇嗔着斜睨了他一眼。 梅君先生黯然一声长叹,闭上了嘴。 欧阳情笑了笑,道:“小女子有位朋友中了毒,只要你们答应为他解毒,我就告诉夫人这个秘方。” “解毒是我们夫妇的看家本领,姑娘说这话可不能反悔。” “只怕反悔的人是夫人。” 梅君先生命两个童子扶着软绵绵的米珏躺在床上,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色和舌苔,把了一会儿脉,眉头忽然拧成了个“川”字。 任我杀的心一紧,急声问道:“梅君先生,怎么样?” 梅君先生摇头道:“他脸色苍白,舌苔厚黑,脉微欲绝,性命只在旦夕之间。” “那么……毒能解吗?” 梅君先生没有回答,拧起眉头陷入了沉思。 醉妃夫人撕开米珏的衣袖,仔细看了看伤口,回头道:“他中毒之后是不是还喝过酒?而且喝得还不少。” “是。” “难道你们不知道中了毒的人是万万不能喝酒的?”醉妃夫人显然有些生气,脸色已经沉了下来,“酒可以促进血液循环,毒性就会顺着血液在他体内到处流窜,这只是最简单不过的常识,你们怎会不知道?” 任我杀长叹一声,默然不语。 欧阳情轻轻地看了他一眼,叹道:“夫人,现在还来得及吗?” “伤口很小,显然是梅花针一类的暗器。伤口现在已经开始腐烂,幸好毒性并未攻入心房,要想救回他的命倒也不算太迟。”醉妃夫人摇头叹道,“可惜这种毒很古怪,我敢保证,中原绝没有这种毒药,关外也没有。” “这种毒的毒性很厉害很霸道,如果不是他功力深厚,发现极早,纵然不死,他这条胳膊也早已废了。”梅君先生的脸渐渐变得凝重而严肃,“这种毒闻所未闻,就连我也说不出它的名字。” “天下还没有梅家夫妇解不了的毒,难道不是吗?你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办法倒不是没有,只是很费工夫,由于毒性已入骨三分,我们必须把喑器起出来,然后把腐烂的肌肉剜除,最后再把骨头上的毒一点一点刮干净,只是……”说到这里,醉妃夫人忽然闭上了嘴。 “只是什么?”欧阳情忍不住问道。 “解毒可不简单,我们做了这些事情后,毒性也未必就能完全消除。”醉妃夫人一脸严肃,缓缓道,“这种毒我们从未见过,根本不了解它的成分是由什么东西合成,所以必须把毒质慢慢地分释出来,然后才能对症下药。” 任我杀忍不住问道:“如果毒质分释不出来呢?” 梅君先生双肩一耸,苦笑道:“那就很遗憾了,这人最多也只能活上一年半载,过了这些日子,毒性再次就连大罗神仙也救不了他。” 任我杀脸色大变:“这毒真的如此厉害?” “也许更厉害一些,并非像我们说的那么简单。”醉妃夫人正容道,“我们这辈子还没有见过如此可怕的毒药。” 欧阳情道:“如果连你们都束手无策,还有谁可以救他?” 醉妃夫人想也不想,立即道:“没有人。” 梅君先生长叹一声,问道:“他是怎么中的毒?” 任我杀立即把昨晚发生的事情简要地说了一遍。 “凶手是什么人?” “不知道。” “他长得什么样子?” “他蒙着脸,根本看不见他的样子。他的身躯高大,目光犀利而凶狠。” “他的声音呢?” “他说的话好像是江浙一带的方言,可是并不纯熟。” “他的武功如何?” “他的内力很浑厚,武功很怪异,我连他一招都接不住。米先生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他一下抱住了腰扳倒在地。” 梅君先生怔了怔,皱眉道:“抱住腰把他扳倒?这是什么武功?” 醉妃夫人道:“莫非是蒙古摔跤?” “蒙古摔跤术以摔、扭为主,我看不像。” “既非摔跤术,只怕就是扶桑相扑之术了。” “不错,扶桑相扑之术正是以扳为主。这人莫非竟是东瀛浪人?”梅君先生捋掌笑道,“如果他是东瀛浪人,武功也是扶桑派的,使的毒岂非也是扶桑之流?” “只怕就是如此。”醉妃夫人轻声叹道,“可是扶桑一派的毒药何止千万,这种毒又是其中哪一种呢?” 梅君先生立即被她问住,一时又陷入沉思之中。过了良久,他忽然抬头道:“此毒无色无味,毒性发作缓慢,但侵入肌肤之后,皮肉腐烂,莫非……” 醉妃夫人似乎也已想到了什么,脸色大变,脱口道:“莫非是‘百花蚀骨散’与‘夺命神水’拌和而成的一种毒液?” 梅君先生脸色凝重而严肃,缓缓点了点头。 说到这两种毒药的名字,梅家夫妃再也全无嘻哈之态,目光中露出一种恐惧和忧虑之色,仿佛见到了鬼魅一般。 任我杀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毒药?” 梅君先生长叹一声,摇头苦笑道:“世上除了这两种毒药之外,我再也想不到还有哪一种更厉害的了,一时半刻也说不清楚的。”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办法只有一个,只是未必有效。” “什么办法?”欧阳情和任我杀几乎同时问道。 “你们都是外行之人,说了也不懂的。”梅君先生忽然指着米珏问道,“他究竟是什么人?” “他就是天山派的新任掌门,‘天山一剑’米珏。”任我杀扬起一直握在左手的剑,“这是两位前辈口列‘神兵利器八大家’中的第二位,‘无情断肠剑’。” 梅君先生目光闪烁:“你呢?你又是谁?” “我只是个无名小卒,名字不值一提。” “你年纪虽轻,但神光内敛,从你身上还不时透出一种无形的杀气,依我看,你的来历一定不比‘天山一剑’简单。”梅君先生淡淡道,“你是不想说,还是不能说?” 任我杀抬头看了欧阳情一眼,恰巧她也正在看着他,眼神依然温柔,只是多了一种忧伤。 两人的目光骤然相遇,立即都彼此避开。 任我杀叹了口气,缓缓道:“我是杀手,人人都叫我‘一刀两断’任我杀。” 梅君先生突然愕住,默然半晌才道:“你就是当今江湖上最可怕的杀手任我杀?可惜!可惜!” 任我杀紧紧咬着嘴唇,默不作声,他的身子虽然依旧站得笔直,目光却已转移到了屋外的梅林。 醉妃夫人轻轻叹道:“少年人,看你的样子绝不像是坏人,却走上了这条不该走的绝路,莫非是言不由衷?” 任我杀似乎被这句话又勾起了心中蛰伏的记忆,脸色变得苍白如雪,眼神中充满了痛苦,嘴角不住**。 欧阳情静静地看着这个倔强的杀手,看着他痛苦的表情,心中突然生起一种想安慰他、保护他的冲动。刹那间,她的一颗芳心仿佛已经破碎,碎成千片万片的花瓣。 她暗暗叹息一声,说道:“夫人,你们还是赶快救人吧!米先生的性命,可经不起这种耽搁。” “既然我们已找出这毒的来源,自然就有把握把米大侠的性命从鬼门关拉回来。”醉妃夫人轻轻笑道,“就算我得不到‘千年香’的配制秘方,也绝对舍不得放弃研制这种毒药的化解方法。” 雪已渐渐变得小了,细碎而零乱地飘飘扬扬。梅林中,千朵万朵梅花同时绽放,雪落下来,完全不能掩盖它们娇艳的颜色,反而更点缀了它们的美丽。小雪初晴,百花怒放,那是一种何等壮丽的景观? 欧阳情站在一株梅树下,伸出一只纤纤玉手,轻轻触摸着一朵花瓣。她的目光有些迷离,不时向她的左边瞟上一眼。任我杀远远站在另一株梅树下,目光却有些漂浮,看的也不知是远山,还是眼前的梅花。他们都是被梅家夫妇赶出来的。梅家夫妇在为人疗伤解毒的时候,绝不容许外人观看,他们认为不相干的人会扰乱了他们的心神。米珏所中之毒,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空前的考验和挑战,绝不能发生任何的差错。事实上,米珏的性命也绝不能发生半点闪失。 也不知过了多久,欧阳情忽然道:“你并非真的是个无情的人,难道你就不能多说说话,多笑一笑?” “我笑不出来。” “为什么?” “人或许有情,刀却无情。” “每个人都会有痛苦,都有过去,如果没有勇气去面对,一味躲避,就会永远活在里面走不出来。” “你究竟想说什么?”任我杀冷冷道。 “我……我只是想帮你,只要你把心事都说出来,心里就不会那么痛苦。”欧阳情的目光中充满了幽怨。 “我的心事,你是不会了解的。” “我虽非江湖中人,但也听说过你这个人。据说从你出道以来,一直没有人知道你的来历,因为你没有家,没有亲人,也没有人知道你的名字,正如没有人见过我的脸。” 任我杀冷哼一声:“你现在记住了,我的名字就叫任我杀。” “任我杀不是你原来的名字。他们都说,你能够成为江湖上最可怕的杀手,是因为你的刀。你的刀,从来都是看不见的,与人交手的时候,绝不会停止攻击,一旦停止,它就会消失。” 提起刀,任我杀冷漠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些感情,缓缓道:“我是杀手,刀就是我的生命。如果我不想死在别人手里,就必须好好保护我的刀。” “你这么做,也许是不想让别人看破你的师承和来历,因为你的刀法根本不属于武林中任何一个门派。” “能够杀人的刀法就是好刀法。”任我杀忽然缓步走了过来,站在欧阳情的面前。 他比她至少高出一个头,她必须抬起头,才能看见他的眼睛。但她没有抬头,忽然感到心底有种莫名的悸动,手上不觉微一用力,花瓣脱离了树枝,随风飘落。 任我杀凝视着她,沉声道:“不管我是什么人,有什么样的来历,都和你没关系。” “我只是想对你多一点了解而已。”欧阳情的头垂得更低了。 “一个人好奇心太大,并不是种好事,尤其是女孩子。” “你难道甘愿永远活在痛苦里面?”欧阳情轻叹道,“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让人无法理解。” “我不需要别人的理解,更不需要女人的同情。”说完这句话,任我杀突然转身,头也不回,把她抛在那里。 欧阳情轻轻叹息着,凝望着任我杀孤单的背影,心中思绪百转千回…… 第十六章 武林旧事 寒风轻轻拂过梅林,却吹不落树枝上悬挂的雪,就像它载不动少女潜伏而又跃跃欲试的古老情愁。(..tw) 欧阳情独自回到石屋的时候,任我杀已经站在那里,他的脸还是如此冷漠,眼神还是如此忧郁,他的身子却始终挺得笔直。死亡都不能使他屈服,又何惧风雪?这世上,究竟还有什么可以征服这孤独而神秘的少年?欧阳情瞧着他,如水的眼眸竟似有些痴了。 任我杀好像并没有看见她,目光一直凝视着不远处的一株梅树。那株梅树花儿正在怒放,已经沾满了雪花,红白相间,白的晶莹,红的犹如怀春少女娇羞的脸颊。 欧阳情轻轻走过来,站在他的身边。 “你是否听见过花开的声音?”任我杀突然说道。 欧阳情不禁怔住了:“花开也有声音?” “花开有声,雪落无痕,人生岂非正是如此?” 欧阳情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温柔的笑意,柔声道:“你想告诉我什么?” 任我杀回头看了她一眼,目光很快又飘向了远方,喟然叹道:“花谢了,依然还会再开,但是一个人如果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不归路,那么他的生命就如这雪,化成水之后便一去无痕。” 他的声音虽然平淡,欧阳情却听出了他话中的无奈和伤感,轻轻道:“雪化成水,并非永远消失,它只是以另一种方式继续存在。浪子回头,知错而改,一样也可以以另一种方式继续生活,重新选择他应该走的路。” “我心已死,再回头又有什么意义?” “这里本来是一片草地,可现在却满地是雪。春天来了的时候,雪就会融化,然后这些小草又能恢复勃勃生机,以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顽强地疯长。这个冬天过去之后,这里终究还是会变成一片绿茵,春意盎然,春光无限。”欧阳情幽幽的目光望着他迷惘的眼神,“草木逢春都可以再生,既然人还活着,他的心为什么就不能复苏?” 任我杀脸色渐渐和缓,喃喃道:“可以吗?死心真的可以不息?一切还能从头再来?” 欧阳情的心几乎都快碎如圈圈涟漪,眼睛里却充满了希望和期盼,她伸出左手,轻轻握住了他的右手。掌心相抵,刹时有一道暖流传遍心间,在这一刻,风雪仿佛已被人间的一种真情隔绝,寒冷也已被拒于千里之外。 欧阳情眼眸中柔情似水,柔柔的语音犹如梦呓:“把你心里的秘密都说出来,我愿意聆听你的烦恼和忧愁,分担你的痛苦和悲伤……” 任我杀仿佛已经痴了,目光缓缓落在两只相握的手上。一只是软若无骨、凝脂如玉的纤纤小手;一只却是握刀的手,杀人的手。他们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生活,可是究竟是为了什么,偏偏会在茫茫人海中相遇?是缘分?还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 她还在说着一些什么,声音轻柔如呢喃,似乎从芳草碧连天的地方随风拂来,却又仿佛飘向了天涯的另一边……他没有听,他已听不见,他已醉了。 欧阳情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很快,因为她已经是第二次触碰到任我杀的身体了。第一次,她居然靠在他的肩膀上睡着了,而且还睡得很沉、很香;这一次,她却握着他的手。在她之前,是否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女孩,像这样的握过他的手?每个女孩都喜欢做梦。她已经完全沉醉于这个梦中,宁愿一辈子也不会醒来。 但现实总是最残酷的,只有做不完的梦,没有不会醒的梦。她的梦终于还是醒了,任我杀倏地抽回了手。 她一惊,满眼不舍地凝视着他,幽幽道:“你……” 任我杀眉头微蹙,左手轻挥,示意她不要说话,脸色严肃而冷峻,轻声道:“有杀气。” 他忽然感觉到,在这个洁白的清晨里,美丽的梅林中,有一种淡淡的杀气正在悄悄弥漫。只有杀手,才能发觉这股杀气的存在。 欧阳情静静伫立,居然没有丝毫的不安和恐慌。她如此从容而镇静,是不是因为站在她身边的人是任我杀? 任我杀瞳孔慢慢收缩,每一根神经都已绷紧。凭他野兽般的直觉,他感觉到有一个可怕的人就隐藏在附近,或许在石屋之后,又或在梅林丛中。 风又起了,突然之间,梅树上的雪花扑刺刺地纷纷飘落,红色的梅花也在刹那间漫天飞舞。这是如诗如梦的一刹那,是人们希望可以把美丽留住的一刹那。 欧阳情几乎忍不住为此刻的美丽图画而欢呼,任我杀的拳头却已握紧,掌心湿润,竟泌出了冷汗。杀气渐浓,他的刀随时都可能出手。 漫天的花雪犹未散去,在不远处的另一株梅树下,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人脸蒙黑巾,身材魁梧、高大,竟是昨夜杀害梁府满门、打伤米珏之后逃逸而去的神秘凶手。此刻,他的眼睛充满了杀气,像一把利剑刺在任我杀的脸上――被这种可怕的目光瞧着,绝对不是种很愉快的事。 欧阳情突然一声惊叫,忍不住退了两步,颤声道:“你是什么人?” “他不是人,是凶手,是一个残忍的魔鬼。”任我杀沉声道。 这人在冷笑着,阴沉得可怕。 任我杀也在冷笑:“你真是阴魂不散,居然跟到这里来了。” “我来送你们一程。” “你凭什么?就因为你是从扶桑来的?” 这人怔了怔:“你已知道我的来历?” “你的武功,还有你使用的毒,已经说明了你的来历。” “米珏还未死?”这人阴恻恻地格格怪笑,“很好,中了我的毒的人,居然可以活到现在,的确是一个奇迹。” “你既然来了,就留下来吧!” “要想留住我可没那么容易,就看你是不是有这样的本事。”话音未落,这人的手已扬起,双掌一推,风声呼呼,两道强烈的劲风立即遥遥袭来。 任我杀脸色突变,他知道自己绝不能接下这两掌排山倒海般的劲道,但他别无选择,他可以闪避,欧阳情却是万万避不开的。他想也不想,立即挥掌迎击――他宁愿自己受伤,也绝不能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两道掌风撞击在一起,竟未发出声响,飘飞的雪花却向两旁斜逸出去。 任我杀的功力远远不如这人,立即被震退,身子狠狠撞上了石墙,又重重跌倒在地,再站起时,嘴角已沁出一丝血迹。 欧阳情心中一痛,飞奔过去扶住了他,眼泪已簌簌掉落。 任我杀却甩开了她的手,一步一步往前走,咬牙道:“今日先留下解药,你的命,我日后来取。” 这人忽然大笑,笑声未歇,他的人已飞扑过来。 “你别逼我。”任我杀低吼着,冷漠的眼神中,也散发出一种浓浓的杀气。 这杀气,无坚不摧,仿佛已摧毁了永恒的天地。 刀光一闪,淡如飞花的痕迹,轻如飘雪的浮影。任我杀的刀,终于出手了,没有人看得见刀的样子,绝没有人。(..tw)他的刀太快,刀光只一闪,地上的雪就已飞卷而起。 这人竟似早已算准了这一着,居然没有硬接,忽然在半空中斗一折身,一个回旋,倒飞出去。 刀光未敛,任我杀已如影随形地追出,刚才所受的内伤,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速度。他的轻功,与他的刀法同样令人惊叹。 欧阳情似乎已被他这种优美的身姿惊呆了。 任我杀在刹那间就已攻出了十八刀,他的人仿佛也已成为一把出鞘的刀。 刀既出,绝不空回;若空回,即为不祥。 刀光突然收敛,一道血箭穿透满天花雪,冲飞而起。血光犹未消失,花雪犹未散尽,任我杀已飞身退回,“扑通”一声,他的身子重重跌落在雪地上,嘴角沾满了鲜血,脸如死灰。他的刀又已不见了。也许,他的刀是上天入地的诸神群魔,需要它的时候才会神奇地出现。 血光和花雪终于散去,那人却也已经失去了身影。 欧阳情立即冲过去扶着任我杀站起来,她娇柔的身子竟支撑不住他健壮的躯体,两个人都倒了下去。任我杀忽然觉得脸上一凉,一串串涟涟不断的泪水无声滴落,滑过他的脸颊,湿润了他干裂的嘴唇。 是她在哭吗?欧阳情居然会为了他而伤心流泪?这是梦?还是幻觉?任我杀惊讶地看着欧阳情,忍不住轻轻叹息,柔声道:“我没有死,也不会死。” 只要不死,他还是可以站起来的。他永远都是倔强的人,因为他是杀手,是“一刀两断”任我杀。他终于站了起来,脚步依然沉稳、坚定,身子依然站得笔直。只要还能站得起来,他依然可以笑,可以喝酒,甚至还可以杀人。 杀气早已淡了下去,雪却又开始飘落。 任我杀挺直身子,目光又望向远方。 欧阳情就站在他的身边,瞧着他苍白的脸,悄悄拭去眼角的泪痕,轻轻道:“你伤得很重。” “我常常受伤,这一次我挺得住。” “我扶你到里面歇一歇。”欧阳情强忍眼泪,柔声道。 “不,我绝不能离开,如果凶手还在这里,就没有人可以阻止他了。” 欧阳情轻叹道:“你为什么不为自己也想一想?” “我是一个曾经死过的人,再死几次又有什么关系?但我绝不能让别人伤害我的朋友。” “如果你倒下了,我一个女孩子……能做些什么?” 任我杀一声轻叹,轻声道:“别说了,凶手也许并未离开,他若知道我受的伤比他还重,一定还会回来的。” 欧阳情本想问他,那个人是怎么受的伤,但见他一脸严肃,话到嘴边,终于还是咽了回去,眼神里充满了敬佩和仰慕,同时也充满了疑问和忧伤,心里却在不停地问:“任我杀,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有情有义的热血男儿,还是冷血残酷的杀手?” 她轻轻叹息着,柔声问道:“你在看什么?” 任我杀缓缓收回目光,淡淡道:“我在听,听雪的声音。” 欧阳情忍不住又笑了:“你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人,花开有声音,雪居然也不例外。” “你听,它的声音就像情人的悄声细语,在倾诉,也在聆听……” 欧阳情心头狂跳,只感到脸容发烫,眼睛里闪动着兴奋的光芒。 她并没有听见雪的声音,却听见了门开了的声音。她一回头,就看见梅君先生额头上汗珠密布,神色疲倦地走了出来,身后是脸色严峻的醉妃夫人。只不过短短几个时辰,梅家夫妇竟似已老了许多。 她立即迎上去,问道:“米先生怎么样?” 梅君先生摇头道:“进来再” 欧阳情回身扶着任我杀,道:“我扶你进去。” “不必。”任我杀轻轻挣脱了她的扶持,不再看她一眼,挪动着沉重的脚步,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石屋。 欧阳情愣愣地站在那里,泪水又已开始在眼眶中打转。 “你受了伤,而且还不轻。”梅君先生瞧了任我杀一眼,脸色微微变了变,“怎么受的伤?” “凶手已经来过。我与他又交了一次手,我一口气攻出十八刀,最后一刀才砍伤了他的左肩,但也挨了他一拳。”这一拳可不轻,几乎把他打得站不起来。 “你受的伤只怕比他还重,如果换了别人,也许已经不能撑到现在。”这个少年实在是一个可怕的人,生命的意志力居然可以坚强到连死亡都要退避三舍,梅君先生叹了口气,问道,“什么时候?” “一个时辰之前。” “你真是个铁打的人。”梅君先生忍不住咋舌道。 欧阳情幽幽道:“一个铁石心肠的人,身子当然也是铁打的。” 任我杀服下梅家夫妇独门配制的疗伤圣药,脸色很快就有了一些嫣红,精神气色也恢复得相当不错。 “凶手用什么兵刃?”梅君先生问道。 “没有兵器,就只有拳头和掌。”任我杀摇头道,“可是他的拳、掌功夫,我连见都没有见过。” 梅君先生负着双手来回走了几步:“他没说什么吗?” “他已承认,他的确是从扶桑来的。” “那就是了。”梅君先生点头道,“米大侠所中之毒,的确就是‘百花蚀骨散’和‘夺命神水’两种毒药混合而成的毒液,这两种毒药本是扶桑派上代掌门川岛狂人的秘方。” “川岛狂人?他是什么人?” “三十年前,有一个扶桑武士孤身东渡中土,扬言打遍中土无敌手,夺取天下第一的头衔。此人擅长刀法,尤其是‘绝杀一刀’这一招,傲视群豪,无人可破,据说这一刀使出,天上地下,诸神诸魔,都唯恐避之不及。” “此人就是川岛狂人?” “不错。此人专门向武林各大门派挑战,少林、武当等七大门派的高手先后败在他的刀下。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女人,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结为夫妇。那女人本也是侠义之后,但此后性情大变,助纣为虐,为虎作伥,江湖上,人人都畏如蛇蝎,敬而远之。” “莫非他们就是江湖四对奇异夫妻之一的‘狂人魔女’?” “嗯!正是他们。”醉妃夫人道,“后来他们在一个神秘的海岛上创立了‘千杯岛’,传话江湖,只要有人可以千杯不醉,就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财富。许多人经受不住这种诱惑,纷纷出海赴会,从此之后却再也没有回来,就这样神秘地失踪了。大少爷韩彻觉得此事大有蹊跷,为了揭开这个秘密,独闯‘千杯岛’,终于揭穿了他们的阴谋。” “大少爷韩彻又是什么人?”欧阳情突然问道。 “说起这个人,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他的故事。总之,他是一代大侠,有极高的名望,绝世的武功,至今无人能出其右,他的功绩,也一直无人能步其后尘,只能望洋兴叹而已。”梅君先生道,“川岛狂人战败,郁郁而终,他的妻子从此也销声匿迹,不知所踪。川岛狂人临终之前,曾经留下一封遗书,遗书内容,谁也不知道。” “这封遗书呢?” “听说这封遗书,川岛狂人早已叫人送回了扶桑。此人壮志未酬,遗愿未了,想必是嘱咐他的后人完成他的遗志。”醉妃夫人道,“这两种剧毒如今又重现江湖,看来这人和川岛狂人必然有极大的关系。如果他想重蹈川岛狂人之覆辙,势必又将掀起一片腥风血雨。” “梁百兆本是个大好人,却无端招来灭门惨祸,可惜……”欧阳情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口气。 任我杀想起梁府七十八条人命,体内热血沸腾,直往上冲,沉声道:“连老弱妇孺都不放过,这人简直毫无人性。” “你呢?难道你比他更有人性?”欧阳情突然冷冷道。 任我杀突然怔住,脸上掠过一丝痛苦之色,他也杀过人,杀过一些不该死的人。 欧阳情心中泛起一丝内疚和难过,这本是任我杀心里难以愈合的伤疤,她怎么可以说出这种话来刺激他?她开始在憎恨自己,轻轻道:“其实……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如果你可以不再做杀手,对江湖绝对是件好事……” “我既已走上了这一条不归路,就注定做不了英雄。” “你……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欧阳情的眼泪几乎又要掉下来了,她不明白,今天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泪水?为什么总是为了这个少年伤心流泪? “对你,我心里只有感激,是你提醒了我,我的刀和双手都沾满了别人的血,永远都洗不掉的。” 也许只有以血还血,才能洗清任我杀的杀孽。 “你……你明明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伤害你……”欧阳情眼中的泪水终于决堤般滴落下来,狠狠地跺了跺脚,声音已哽咽,“我是个女孩子,女孩子总难免会有任性小气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把我说过的那些话记在心里……” “你说的话本来就很有道理……”任我杀的话还没有说完,欧阳情突然掩面飞奔而去。 梅家夫妇虽然已发觉他们之间的微妙关系,但年轻人的情事,却已不是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 任我杀轻声长叹,良久才道:“前辈,米先生他……” 梅君先生摇头道:“米大侠目前已经脱离险境,毒液虽未尽除,但至少已没有性命之忧,我们还需要一点时间研制解药。” “既然如此,晚辈就把他托付给两位了。” “你要走?” “嗯!十天以后,晚辈还会再回来。”任我杀居然说走就走,绝不迟疑,更不停留,头也不回地走了。 欧阳情并没有走远,她就站在门前那株梅树下,望着任我杀远去的背影,思绪如雪一般纷飞。与任我杀的邂逅,是如此的不经意地,可是他的出现,却完全改变了她的生活。而她,可以改变他的命运吗? 他的人明明就在眼前,她却觉得像天涯般那么遥远。他就这么离去,没有回头,也没有任何留恋。她想留住他,嘴唇已张开,却偏偏喊不出他的名字,手已伸出,落在掌心里的却只是洁白的雪花。 石屋中,又传来梅家夫妇的声音:“这少年人真不简单,很倔强。” “他也很可爱。” “这种男孩子,岂非正是最容易让女孩子心动却又心碎的那一种?” “如果是我,我一定会追出去,要不就是把他留下来,要不就是跟他一起走。” 他们的声音非常清晰,因为这些话,本来就是故意要说给欧阳情听的。 欧阳情跺了跺脚,突然像一只翩翩蝴蝶,终于追了出去。 第十七章 猜不透的谜 欧阳情很快就追上了任我杀,任我杀走得并不快,并非他故意走得很慢,他内伤未愈,实在不想太消耗体力。欧阳情追上来的时候,他已经走过了那条小桥。 “你能不能别走?”欧阳情微喘着气,娇声道。 任我杀的脚步并没有停住,连头也不回。 “你要到哪里去?” “我不知道,也许,风吹到哪里,我就走到哪里!” “你还在生我的气?” “你并没有做错什么,我为什么要生气?” “那么你要我怎么做,才肯留下来?” “你不该追来,实在不该和一个杀手太靠近。”任我杀倏然驻足,回头看着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路要走,我们显然并不是可以结伴同行的人。” “为什么不可以?”欧阳情没有再闪避他的目光,柔声问道。 “我已说过,我是杀手,你不觉得我这个人很可怕吗?” “我知道你绝不是那种人,你是一个好人,一个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男子汉。” “够了!”任我杀低叱道,“你不必一再说这样的话来刺伤我,我很清楚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欧阳情泫然欲泣,幽幽道:“你为什么不敢面对自己?你究竟在逃避什么?” “我无须逃避什么,你也不必再跟着我,就让我一个人静静地离开吧!” “我跟你一起走……” 任我杀不再说什么,突然发力向前方直冲出去,将她远远抛在身后,几个起落,终于消失在茫茫风雪里。 欧阳情孤零零地伫立在雪地上,泪水禁不住悄然滑落,溶入雪地。她又一次在憎恨自己,为什么要对这个冷血无情的少年如此关心,如此在意?这究竟是恨,抑或就是说不清楚的爱? 任我杀一口气冲出十余里路,才放缓了脚步,开始一步一步向前走,每一步踏出,都沉稳而坚定。 尽管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谜,可是他的心中却装满了许多猜不透的谜。他首先想到的是那个神秘的凶手。他究竟和川岛狂人是什么关系?他最终有什么目的?是为川岛狂人复仇,还是为了完成川岛狂人的遗愿?如果他真的是来自扶桑,为什么竟然精通汉语?这是不是因为,他根本就是在中土长大的?他为什么要杀害梁百兆满门?他们之间又有什么仇怨?下一个他要对付的人会是谁? 任我杀忽然又想起了龙少云临死前说的第二句话:“我死了,他一定也会给我陪葬,甚至还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这是利息……” 难道梁百兆惨遭灭门,其实是龙少云早就安排好了的? 他又想起了龙少云临死前说的第一句话:“你杀了我,日后必然会有一个人为我复仇,他不一定会像你杀我一样杀死你,却一定会让你活着比死还痛苦,连乞丐都不如。” 这个复仇的人究竟会是谁?和这个杀人凶手是不是同一个人?为什么这些事情的发生,竟是如此巧合?龙少云和扶桑又有什么关系?莫非他是川岛狂人的旧部?任我杀忽然觉得,整件事都已变得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其中也许隐藏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是个什么样的秘密?他纵然把这些事全都联系在一起,却还是整理不出半点头绪。 最后,他想到了欧阳情。她真的只是一个平凡而简单的女人吗?她为什么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在她的面纱背后,究竟是一幅什么样的容颜?她究竟有什么秘密? 一想到欧阳情,他的心里就掠过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只是这感觉究竟是喜是忧,是爱是恨,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楚。最令他烦恼的是她对他的关心和在意。他只是一个杀手,根本不值得任何人同情,可是有这么一个女人对他如此关心,却又是一种多么令人开心的事。 他决定什么也不再想。他现在唯一想做的事,就是喝酒。也许,只有酒,才能让他得到解脱。 欧阳情心中也存在着太多太多解不开的谜。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一个无情的杀手,还是一个重情重义的英雄?他为什么从不让别人看见他的刀?他的刀,究竟有什么秘密?这把刀,是不是隐藏着他的身份和来历?他年纪轻轻,为什么心却早已经死了? 此时此刻,在她思绪里飘飞的全都是任我杀的影子,心里念的想的也都是那个既可爱又可恨的冷漠少年。想起任我杀,她就感到脸没来由的火一般灼热,一颗芳心像起伏的海浪,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无法抑止。 为什么一见到他,我就心神恍惚,不知置身何处?为什么一想到他,我就迷失了自己?为什么,他对我那般无情,我却毫不在意?为什么,我总是如此地挂念他?可是……可是……他为什么要故意这么折磨我?是不是我自作多情? 刹那间,她的心里又变得白茫茫的一片。她绝不是一个很容易动情的女人。可是现在,她却在爱情的边缘徘徊。 不知不觉,她已走过了那条小桥,穿过了那片梅林。 梅家夫妇正站在石屋之外翘首等待,醉妃夫人远远就看见了她,快步迎了过来,轻声道:“追不上了吗?” “他已经走了。”欧阳情茫然地摇了摇头。 “你没有留住他?” “没有人可以留住他。” “既然他不肯留下来,你为什么不跟他一起走?” “我追不上他。” “所以你只有回来?” 欧阳情幽幽地叹了口气。 梅君先生缓步而来,笑道:“这少年看起来虽然冷漠、古怪,却并不是个很难相处的人,否则他绝不可能和米大侠成为生死之交。” 欧阳情沉默不语。 “欧阳姑娘,这少年究竟是什么来历?” “没有人知道。” “你也不了解他?” “这世上唯一了解他的那个人是他自己。” 梅君先生叹道:“如果我是你,一定不会回来。” 醉妃夫人笑道:“至少,你应该把他找回来。” 寒风呼啸,飞雪飘扬。 任我杀又一直走了二十几里路,才找到一家酒铺。其实这只是一座寮子,简陋得就像是临时搭建的茅厕,这样的地方,通常都不会有好喝的酒,如果酒中不兑水,那就很不错了。 酒寮的外面,堆放着六、七辆用新木造成的镖车,每辆镖车上都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喇喇作响,几乎分辨不出金丝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酒寮里,不时有几个穿着羊皮袄的趟子手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寒冷。 “金狮镖局”的人居然到了这里。任我杀来到这里的时候,看见镖旗,他就笑了:“‘金狮镖局’的人居然到了这里。” 酒寮里连一张空桌子都没有,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所以他就在酒寮最阴暗的角落里找了张凳子坐下,要了一大坛酒,慢慢的喝着。酒并不是好酒,只是寻常的烧刀子,但对于他来说,只要能在这样的地方喝到酒,就已经很满足了。(..tw无弹窗广告)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不停地喝上几天几夜。 洪不讳几个人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默默地吃着东西,可是饭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海如飞黯然说道:“师叔,李大志几位镖师对我们镖局多年来都忠心耿耿,如今客死异乡,我们却不能好好地安葬他们,唉!” 洪不讳咬牙道:“我们绝不能让他们死不瞑目,等到我们交完镖回来,一定要为他们讨还公道。” “只恨那几个贼人……”海如飞心中悲愤,手上微一用力,“咔嚓”一声,手中竹箸应手而断。 “都怪我们技不如人,否则岂会让他们任意欺辱?”洪不讳叹道,“‘中原四盗’不足为惧,最让我担心的还是那对神秘夫妻。” “师叔,你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 “就是因为不知道,所以才更觉得可怕。” “如果不是那个少年现身阻止,事情只怕越发不可收拾。” “你是说那个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 “嗯!传可怕的少年杀手,好像并非像别人说的那般冷血无情。” “这人的故事的确很神秘,但我觉得有一个人更神秘。” “你是说……欧阳情?” 洪不讳点头道:“那对老夫妻天不怕地不怕,却被她三言两语劝退,依我看,她这个人也并不简单。” 司马如龙突然沉声道:“师叔,当日龙七先生托我们保送‘万劫重生’之事,明明只有师父、你和我在场,怎么会走漏了风声?” “噤声。”洪不讳倏然脸色大变,低声叱道。 司马如龙“啊”地一声,说道:“该死!” 三人虽然都是压着嗓音低声交谈,但以任我杀之极佳耳力,却是声声入耳。果然如“中原四盗”所言,这五万两镖银无非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万劫重生”究竟是什么东西,为了它,洪不讳居然宁死不屈?既然这东西比人的生命更重要、更宝贵,也难怪“中原四盗”志在必得。 洪不讳轻声道:“此去京城,只需四天的工夫,希望可以顺风顺水,不会再出现差错。” 海如飞叹道:“‘中原四盗’虎视眈眈,死缠不休,那对神秘夫妻好像也已窥伺多时,只怕这几天的路程并不好走。” “‘万劫重生’的消息不胫而走,真奇怪,这消息怎么会泄露出去呢?” “嗯!只盼龙七先生快些赶来,多一个人也多一份力量。” “龙七先生不是明明说好会在这里等我们的吗,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 “如果他能及时赶到,我们就轻松多了,希望在他到来之前,不会发生意外。” “师叔,你不必太担心……”司马如龙似乎想赶走这沉闷的气氛,但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笑声突然停顿,呆滞的笑容留在僵硬的脸上,显得非常怪异。 就在这时,挂在门口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五条人影,仿佛雪片般被风吹了进来。 看见他们,洪不讳脸色立即变得如同死灰。他咬了咬牙,放下手中竹箸,冷冷道:“很好,你们终于还是跟来了。” “我们吃定了的货,从来都不会轻易放弃的。”苗烈呵呵怪笑道。 “你们就是上天入地也逃不了的。”风飞花媚眼如丝,娇笑道,“这一次你们别指望还有人会来救你们。” “你们如此苦苦相逼,究竟想做什么?”洪不讳沉声道。 “我说过,留下东西,你们走。”苗烈道。 “我也说过,我们并没有你想要的东西。” “我知道那东西就在你的身上。”苗烈悠悠笑道,“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会知道这个消息,是么?” 洪不讳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苗烈目光一转,乜斜着眼,看了看司马如龙,笑道:“司马兄,你应该还没有忘记我们之间的约定吧?” 司马如龙脸色顷刻惨变,大声道:“你说什么?我们几时有过约定?” “你莫非忘了,这个消息本来就是你卖给我们的?你已经收了我们三十万两定金,现在却想推得一干二净吗?” 司马如龙本不善言辞,此刻只急得胀红了脸,吼道:“你胡说,我几时收过你的银子?我几时见过你们?” “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你帮我们得到那东西,我们就付给你五十万两白银。”苗烈笑了笑,“你是不敢承认,还是嫌三十万两定金太少?不过没关系,只要东西到了我们手里,我就再多付五十万两给你。” 司马如龙大怒道:“你血口喷人……” “大丈夫敢做敢当,何苦扮君子?你难道还想否认,你不仅收了银子,还收下了风姑娘的身子……” 风飞花立即扭动腰肢,咯咯浪笑道:“是啊!我这香喷喷、滑溜溜的身子,你看也看过了,摸也摸过了,就连不该做的事也都做过了。” 司马如龙双目尽赤,脸色铁青,怒吼道:“妖妇……” “对了,那天晚上你就是这么叫我的。”风飞花妩媚一笑,“如果你还有这个兴致,我一定遂你所愿。” 司马如龙“啊”一声惨叫,回头道:“师叔,我没有……” 洪不讳当然明白,这个消息的泄露,是因为在他们之中,有一个人是内奸。但这个内奸居然就是为人木讷、老实的司马如龙,他实在不愿意相信。司马如龙嗜酒如命,却并不近女色,视钱财更如粪土,对“金狮镖局”忠心耿耿,一丝不苟,如此一个莽汉,又岂会做出这种背叛师门、大逆不道之事? 海如飞也不相信。海东来一直视司马如龙为己出,待他比待海如飞还好一些,如果说他竟会为了一个女人和五十万两白银,就出卖了师门和自己的良心,就算天塌下来,他也不可能相信。 可是,这个内奸究竟是谁呢?洪不讳并没有去想这个问题,他只知道,这种事,司马如龙是绝对不会做的。他轻轻拍了拍司马如龙的肩膀,道:“如龙,你从小就跟着我师兄一直到现在,我岂会不知道你的为人?你什么也不用说,我自有主张。” 司马如龙长长吁了一口气,怒目瞪视着苗烈,似乎恨不得将他活生生吞下肚子里去。 洪不讳冷冷道:“你们如此诬陷他,难道是想让我们先起内讧,然后伺机劫镖?” 苗烈笑了笑,不置可否。 “这条计的确够狠、够毒辣,只可惜你还是算错了一步,你根本想不到我绝不会怀疑他。” 苗烈阴恻恻地笑了笑:“不错,泄密的人的确不是司马如龙。” 洪不讳眼皮一跳,问道:“这个人究竟是谁?” “这个人,你一定认识,但绝对想不到,他居然会出卖你们。” 难道是“神捕”龙七先生?否则他怎么会到现在还迟迟不来?刹那间,洪不讳似乎连呼吸都已经停止了。 当日龙七先生前往“金狮镖局”托镖,行事非常谨慎,商议诸事之时也在密室进行,除了龙七先生和海东来、司马如龙,就只有洪不讳参与了商谈,连海如飞都不清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在这四个人没有嫌疑的人就是洪不讳和海东来,司马如龙虽然不敢肯定,但由此看来,这个内奸也绝不会是他,那么,龙七先生…… 龙七是福建省总捕头,他明知“万劫重生”是官府之物,又岂会知法犯法,见宝起贪婪之心?但凡事都没有绝对,龙七本来与他们约好在这里会面,却始终迟迟未到,这是巧合,还是精心的安排?但洪不讳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内奸就是龙七。龙七身为六扇门第一高手,没有人不知道他是一个德高望重的“神捕”,为人公平、正直,嫉恶如仇,一身正气,像“中原四盗”这些绿林大盗,他更是恨之入骨,绝不可能被金钱收买、为女人折腰,而至英名尽毁。 然而,如果这四个人都不是内奸的话,这个人究竟又会是谁?洪不讳突然感到手足冰凉,整颗心都沉入了谷底,他想到了一件事。也许,这件事本来就是个圈套,一个挖好了的陷阱,正等着他们自己掉下去。如果事实就是如此,也未免太可怕了。 他的猜测,很快就得到了证实。 苗烈轻咳一声,缓缓道:“也许,这件事的真相,就连‘神捕’龙七都始料不及。福建省巡抚周大康本非科举出身,原来的名字也不叫‘周大康’,他原来的身份,倒也不便说出来。一个月前,他从一个死囚得到‘万劫重生’的秘密,本想据为己有,但不知为什么,皇帝老儿也知道了这件事,硬是下旨叫周大康把这东西进贡朝廷。周大康怕乌纱不保,不敢不遵,但又实在舍不得,于是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洪不讳脸色一变,沉声问道:“什么办法?” “这个办法就是,找一个替死鬼。” “这个替死鬼就是‘金狮镖局’?” “周大康让龙七把这东西托付给你们,却又暗中通知我们兄弟在途中劫镖。我们得手之后,朝廷肯定会追查下来,但却绝对查不到周大康头上,因为整件事都是龙七一手包办的,朝廷最多也只能把龙七和‘金狮镖局’拿下治罪,而这东西,最后还是会回到他的手里。” “果然是好计。”洪不讳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周大康为什么要陷害‘金狮镖局’?” “这不是他的本意,他真正想要除掉的人是龙七。也许是阴差阳错,‘金狮镖局’是福州唯一可以让人信服的镖局,所以龙七才找上了你们,无意中也把你们扯了进来,遭受这池鱼之殃。” “龙七岂非也是被人欺骗,迷迷糊糊地掉进了这个坑?” “龙七既有‘神捕’之美誉,破案本领尤其到家,入行多年,大小案例数百宗,到了他手里就变成小菜一碟,从未悬案。周大康觉得留下此人后患无穷,他正好借此机会除去龙七。” 洪不讳长长叹了口气,苦笑道:“此人工于心计,实在令人毛骨悚然。你告诉我这个秘密,难道不怕我泄露出去?到时朝廷追究下来,周大康固然难逃王法,你们也难辞其咎。” 苗烈大笑道:“既然这东西是宝贝,人人垂涎,我们为什么要还给他?我告诉你这个秘密,就是要你以后指证他的罪行,等到真相大白,我们兄弟早就远走高飞了。” “原来你们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听说你鹰爪功夫独步武林,昨天没有机会领教,今天好歹也得留两手真功夫给我们见识见识。”苗烈嘴里说着话,人已退后七步,忽然“呛”地一声,拔出了刀。 第十八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洪不讳立即凝神戒备,只道他要出手了,谁知苗烈一反手,将旁边几上的一个碟子挑了起来。碟子里装的是炸虾球,刀光一闪,虾球突然飞起。刀风嘶嘶,破空之声连绵不绝,刀光如匹练般一转,十多个炸虾球竟都被他斩成两半,纷纷落下。 “只要你能照样玩一手,我立即拍拍**就走,绝不再打劫宝的主意。”苗烈满脸得意之色,他这手刀法实在不弱,洪不讳本非使刀,自然不能同样来上一手,苗烈根本就是抓住他的弱点,故意刁难。 “这只能算是厨子的手艺,也能算武功么?”洪不讳脸色微变,突然长长吸了一口气,刚落到地上的虾球,竟又飘飘的飞了起来,一只干枯的手倏地一闪,满天的虾球居然全都不见了。 洪不讳缓缓摊开手掌,消失了的虾球又一次纷纷落地。就算不懂武功的人,也知道刀劈虾球虽也不容易,但若想将虾球抓在手中,而且一只不落,那手劲、那眼力,更不知要困难多少倍。 苗烈的脸色也变了,冷笑道:“既然你玩不来这一手,我也只好无礼了。” “如果各位真要动手,就请出去再说。我们出来走江湖的,都要遵守江湖上的规矩,绝不伤害无辜。” “好,这一次就依你,反正那东西已是我们囊中之物,也不怕会飞了。” 酒寮突然变得安静而冷清。 任我杀一口一口地喝着酒,慢慢地喝着。他既不想看热闹,也不想卷入这场是非之中,他只想喝酒,冲洗他心里的烦恼忧愁。酒虽非美酒,但他并不在乎,只要是酒,他就喝。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居然还能喝上酒,已经是种很快乐的事。他不停地喝着酒,喝得越多,人越精神,天却已渐渐黑了。 任我杀望着外面飘飞的雪,耳边不断传来刀剑相击的声音,还有低沉的怒吼和娇媚的浪笑。他没有回头,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酒寮的老板是个很普通的中年汉子,他既没有出去看热闹,也没有打扰这个不停地喝着酒的少年。但他却从未见过喝了十八斤劣酒,却依然不醉不倒的人。 任我杀开始感到渐渐有了一些微醺的酒意时,黑色的夜幕终于降临,他忽然发现,老板竟已不见了。 就在这时,酒寮外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听到这声惨叫,任我杀忽然箭一般冲了出去。 惨叫声是洪不讳发出来的。任我杀一冲出去,就看见了一道刀光。刀光像暗夜中的赤红精灵,从洪不讳的喉咙轻轻掠过,朦胧的雪夜中,依稀可以看见一丝血箭标冲而出,然后洪不讳就倒了下去。 杨冲、许思文和柳月媚、风飞花远远地站在一边,既没有出手,也不说话。 司马如龙高大的身躯竟蜷缩在雪地上,似乎已晕了过去。海如飞虽然还是清醒的,但显然受伤不轻,一袭青衣已无完整之处,脸上、手上、身上,伤痕累累,浑身浴血,模样既狼狈又恐怖。[..tw超多好看小说] 海如飞驻剑而立,那把剑深深**雪里,几乎已支撑不住他的身体。但他不敢动,一动,就会摔倒,愤怒的目光,看着洪不讳慢慢倒下去,俊脸已经完全扭曲。除了痛苦和绝望,他几乎已经再无表情,他的眼睛也已变得空洞,呆滞地看着苗烈提刀狞笑着,从洪不讳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小的檀木盒子。然后他就看见了任我杀,看见这个冷漠的少年,仿佛瞎子看见了光明。他并没有忘记这个曾经为他们解围的杀手。 他立即挣扎着扑过来,却突然摔倒下去,再爬起,又跌倒,只能抬起头,用一种哀求的眼神凝望着任我杀。他绝不能让那个小木盒被苗烈带走,否则不仅“金狮镖局”多年的名誉全毁于一旦,“神捕”龙七也将遭受无妄之灾。他没有放弃,他已不能放弃,因为在这个时候,唯一可以救他们的人只有任我杀。 任我杀只觉热血冲涌,突然狂奔而来,冷冷的瞧着得意扬扬的苗烈,沉声道:“留下东西,你们走。” 这句话本是苗烈曾经对洪不讳说过的,此刻从他口中说出来,竟是如此的冰冷刺耳。 苗烈怔了怔,冷笑道:“你说什么?” “这不是你们的东西,你不能带走。” “你是谁?莫非也是为劫镖而来?” “我只是个过路人。” “你走你的路,何必多管闲事?”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这事只怕你管不了。”苗烈手已扬起,黑暗中,一道赤红掠过,仿佛飞泻的流星。 刀光骤起,又有两道刀光风驰电掣般飞出,三道刀光就像是三条毒蛇,分别袭向任我杀身上的三处要害部位。 任我杀没有闪避,也没有退,今天和凶手全力一搏,所受的伤令他的武功大大打了个折扣。他只有拔刀,但他的刀还没有出手,三道刀光中的那道赤红突然淡了下去。 没有人想得到,苗烈居然会全身而退。他的刀,其实只是轻轻一晃,刀光还未消失,他的身子已向后飞掠而去,在空中一个飞旋,稳稳地落在一匹马的马背上,叫道:“老二、老四,你们挡他一挡,我先去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一人一马早已消失在黑黝黝的雪夜中。 杨冲和许思文又惊又气,怎么也想不到老大居然不顾手足之情,携宝而逃,一呆之间,刀光未免有些停滞。 就在这时,任我杀已出手,他没有拔刀,只是击出两掌。杨、许二人立即被他击飞出去,重重跌落雪地,一动不动,就算没有立即就死,只怕也已活不成了。他们胸前的肋骨至少断了七、八根,折断的肋骨又从心脏**,如果这样还能活下来,这世上就没有永远不会死的人了。 柳月媚和风飞花同时发出一声惊呼,娇躯扭动,仿佛归巢的小鸟投入了夜色,寒风中犹自飘来女人的发香,但她们的影子却再也瞧不见了。(..tw无弹窗广告) 任我杀没有追,轻轻叹了口气,还未回头,就听见海如飞嘶声道:“快追,一定要把那小木盒拿回来……” 任我杀想也不想,突然就像一支离弦的箭冲了出去。他并没有兴趣知道那小木盒的秘密,但他却不忍心拒绝一个快要死了的人的最后一个要求,正如他没有反对米珏中毒之后,还提出酩酊大醉的想法――所以他追了出去。 夜色茫茫,雪地上蹄印交错,直奔东南,顺着这些蹄印,就不会追错方向。 寒风如刀,拂面生疼。任我杀全然不顾,追踪着马蹄印一路狂奔。 忽然间,寒风中传来一声惨呼。 任我杀皱了皱眉,微一迟疑,全力向惨呼传来的方向奔了过去。 积雪的松林外倒着一匹马,他窜入松林,整个人忽然怔住。他总算追上了苗烈,可是他找到的只是苗烈的尸体。苗烈的喉咙已经被人割断,一把雪亮的刀,不偏不倚的插在他的心口上。他的刀掠过洪不讳的喉咙时,是多么的不可一世,现在却已经变成了别人的刀下亡魂。 任我杀叹了口气,蹲下身子,伸手探入苗烈怀里开始搜寻――他当然什么也没有找到。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人好快的手脚。任我杀苦笑着,缓缓挺直身子,忽然从身后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一个如钟般沉重的声音道:“是谁杀了他?” 任我杀没有回头,好像已知道来的人是谁,淡淡道:“司马如龙?你怎么来了?” “我不能不来,此事关系重大,绝不能有任何闪失。”司马如龙缓缓走过来,万分感激地道,“小兄弟,这件事本和你全无关系,却还如此仗义援手……” 任我杀摇摇头,盯着苗烈身上的那把刀,打断他的话:“你有没有见过这把刀?” “这把刀是‘飞花娘子’风飞花的。他们本是一路来的,苗烈只怕死也想不到居然会死在这个女人手里。”司马如龙叹了口气,“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人身体僵硬,看来不像是刚才死的,而且我刚才听到的惨呼声,好像是一个女子的声音……”任我杀拧着眉,若有所思地抬起头,忽然眼睛一亮,手指一指头顶,“原来惨呼声并不是苗烈传出来的,你看,积雪的枯枝上还有个人。” 这个人是个女人,她被人塞在树桠里,全身已冻得僵硬,一只短戟**了她丰满的胸膛,将她钉在树上。任我杀二人只注意到雪地上苗烈的尸体,全没有留意到她。 司马如龙双臂一振,苍鹰般扑了上去,将她卸了下来。只见她脸上已结着一层冰霜,看来就象是透明的,赫然正是“飞花娘子”风飞花。 任我杀轻呼道:“果然是她。” 司马如龙叹道:“可惜她也已经是个死人。” “风飞花虽然毒辣,但杀死她的这个人,杀人的时候显然也从不手软。”任我杀缓缓拔出短戟,但见这只短戟制作精致,尖锐的戟头居然是用纯金打造的。 司马如龙脸色微变,失声道:“‘金玉王侯’的金戟。” “‘金玉王侯’?” “此人也是一个独行大盗,派头奇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所以他所用的兵刃也是金、玉铸成,非常华贵。” “虽然知道了这人是谁,但在这样的黑夜里,要想找到他只怕不容易。”任我杀叹道。 司马如龙却笑了:“这人除了喜欢炫耀身份,还有个毛病,就是懒病。像他这种人,既不会用脚在雪地上走路,也不会坐在马背上挨冻的……” 任我杀眼睛一亮,说道:“所以他通常都是以车代步,只要坐车,我们就追得上。” 司马如龙翘起大拇指,目光全是赞许之色:“你真是个聪明绝顶的人。” 松林外的雪地上,果然还可隐隐辨出车辙马蹄。车轮之间,相距五尺,“金玉王侯”乘坐的显然是辆相当轻便的马车。 司马如龙精神一振,放足狂奔,这次他们追踪自然就容易多了,只需沿着大道而行,因为五尺宽的大车绝对走不上僻道。 这时夜色更浓,道上全无人踪,两人施开身法,奔行了顿饭功夫,他们就发现大车的车辙半途拐入了一条岔路。他们找到马车的时候,拉车的马已经被一种重手法打烂了头颅,一个穿着羊皮袄的大汉,也倒毙在雪地上。车厢里斜斜躺着一个身穿重裘,面色惨白,年纪虽已有四十左右,但胡子却刮得干干净净的中年人,竟是那个突然不见了的酒寮老板。这人左手拿着把玉戟,似乎还没来得及出手,就已经被敌人以重手法击毙。这又是谁下的毒手? “他就是‘金玉王侯’?”任我杀皱眉道。 “原来此人早已知道了我们押镖的行踪和方向,所以才乔装改扮成酒寮老板,伺机劫镖。”司马如龙目瞪口呆,蹲下身子,伸手在“金玉王侯”身上摸索。 任我杀叹道:“这人既然已死,那东西当然也不会留在死人身上。” 司马如龙的确什么也没有找到,长叹道:“每个人都为那东西而来,又为那东西而死,杀死‘金玉王侯’的人,当然就是拿走那东西的人。” “他衣衫完整,身上也没伤痕,依你看,是谁杀了他呢?” “我看不出来。但他武功不弱,能在顷刻间就杀了他的人,武功自然深不可测,骇人听闻。” 任我杀沉吟着道:“你有没有发现,所有人都已经死了,却偏偏少了一个人。” 司马如龙恍然道:“啊!柳月媚。” “就是她。” “如果‘金玉王侯’是死在她的手里,那东西岂非也已被她拿了去?” “以她的本事,只怕还杀不了‘金玉王侯’。”任我杀摇头道。 “那么会是谁?”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一定是那个缺了半只耳朵的小老头做的。” “那对怪异夫妻?” “他们岂非也在打那东西的主意?”任我杀叹了口气,苦笑道,“如果真的是那两个老怪物做的,我看根本就没指望再拿回来了。” “如果这东西拿不回来,‘金狮镖局’就毁了。”司马如龙脸色如土,突然俯首一揖,满脸真诚,道,“小兄弟,你……” 任我杀立即打断道:“我并没有为你们做过什么,你什么也不用说。” “不管如何,我们总算已经是朋友。” “我们不是朋友。我只是一个路过的人,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任我杀说完这句话,突然转身就走,很快就已消失在茫茫的雪夜里。 司马如龙呆若木鸡,傻傻地怔在那里,心里却觉得,这个少年杀手,除了太神秘,还有一些怪异,却并不如传说中的那么可怕。 夜色更浓,仿佛泼墨。雪,在黑夜中却更显得洁白。 酒寮中,杯已残,樽已空,灯孤独。 灯光昏黄,火花跳动。司马如龙席地而坐,不停地喝着酒,不断地叹着气,一双血红的眼睛盯着闪烁的花火,脸色凝重而沉痛。洪不讳为了保护那东西,连性命都丢了,可是现在这东西也已经不见了。镖既已失,不仅“金狮镖局”毁了,连龙七先生的前程也完了。就算知道东西的下落,那又怎么样?他根本不是那对怪异夫妻的对手,他们只要轻轻地挥一挥手,杀死他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 他又捧起了酒坛子,忽然一个声音冷冷道:“镖都丢了,你居然还有心情喝酒。” 话音未落,一个人仿佛雪片般飘了进来。这个人大约三十岁左右,面目俊朗,表情冷漠,双目闪着如鹰一般的锐光,眉目间一缕轩昂英气,咄咄逼人,身上一袭短打皮袄,却是官府捕快的行头。 司马如龙眼睛一亮,“虎”地站起,失声道:“‘神捕’龙七先生。” “我来迟了。”龙七的脸冷若冰霜,跺足长叹,目光一寒,星辉熠熠,盯在司马如龙的脸上,沉声道,“你不去追查那东西的下落,反而躲在这里喝酒?难道你不知道,丢了朝廷贡品,那可是人头落地、满门抄斩的不赦之罪?” “如果有线索,我拼了命也会去找。”司马如龙颓然长叹道。 龙七脸色变得更阴郁,冷笑道:“你不去找线索,难道线索会自己跑来告诉你?” 司马如龙哑然,久久无语。 “早知你们办事如此不力,我实在不该把这东西托付给‘金狮镖局’,我本应该自己来的……唉!”龙七跌足道。 司马如龙只觉满嘴发苦,哑声道:“龙七先生……” 龙七大手一挥,厉声道:“海总镖头海东来呢?他为什么不来?” “家师抱恙在身,缠绵病榻已有多时,不宜跋山涉水、出门远行。” 龙七怔了怔,道:“走,带我” “去哪里?看什么?” “带我去出事的最后一个现场,多少总会找到一点点线索的。” 第十九章 神捕 夜色正浓,寒意渐重。司马如龙手中持着两根火把,熊熊的火光驱走了黑暗。龙七撕开“金玉王侯”的衣襟,突然倒吸了一口凉气,目光中竟露出种惊惧和讶异之色。 司马如龙凑眼过去,只见“金玉王侯”的胸膛上的肌肉居然深深陷了进去,深陷的胸肌上,清晰地印着一只掌印。这只掌印就像是烙上去似的,竟连掌纹都依稀可见。 “好深的掌力。”司马如龙惊叹道。 龙七凝视着掌印,紧紧拧着眉。 “龙七先生,你找到线索了吗?”司马如龙迟疑着问道。 “这只掌印就是线索,可是这条线索等于没有。”龙七缓缓起身,冷峻地道。 司马如龙微微一怔,又听龙七沉声道:“这种功夫,是武林中绝传已久的‘碎心掌’。” “‘碎心掌’?这是什么武功?” “‘碎心掌’是种既狠毒又霸道的内家功夫,中者胸肌内陷,脏腑如枯枝朽木,立时毙命。”龙七脸色严肃,缓缓道,“近五十年来,只有一个人才会使用这种功夫。” “只有一个人?他是谁?”司马如龙皱眉问道。 龙七缓缓道:“天残老人。” “天残老人?”听见这个人的名字,司马如龙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江湖上有四对奇异夫妻,一对是‘铁狼银狐’,早在二十年前,他们就已退出江湖,作一对神仙眷侣,不再过问红尘俗世;一对是‘狂人魔女’,狂人在二十五年前败在韩大少魔刀‘杀气飞霜’之下,没过几天就死了,随后魔女也不知所踪;还有一对就是口编‘神兵利器八大家’的‘梅君醉妃’,另一对则是‘天残地缺’。” “龙七先生是说,这个天残老人就是‘天残地缺’中的天残?” “嗯!据说这对夫妻亦正亦邪,善心一起,连小草都不忍践踏一脚,可是发起狠来,就是天王老子也不留情面,他们本来就是很可怕的人。” “他们的武功究竟有多高?” 龙七坚定的目光居然也流露出一种恐惧之色,沉声道:“没有人知道,关于他们的一切,都是谜。” “那东西既落在他们手里,我们岂非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虽然连一点机会都没有,但我们还是要把东西找回来。”龙七叹了口气,苦笑道,“失去那东西,我们一样都会死,与其被斩首示众,不如死在他们手上,至少还能落得一世英名。” “我们现在就去找他们么?” “在人海茫茫里,要想找到他们,岂非正如大海捞针?” “总会有办法的,我们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先找到一个人。” “什么人?” “‘一刀两断’任我杀。” 龙七眼睛一亮:“任我杀?那个江湖上传可怕的杀手?你和他有什么交情?他和这事有什么干系?你怎么知道,这个忙他肯不肯帮?” “如果不是他仗义相助,我们只怕连最后一点线索也找不到。” “他现在人呢?” “早已走了。” “事关重大,你为什么不留住他?”龙七跌足道。 司马如龙苦笑道:“如果可以把他留住,就算用我的性命交换,我都绝不迟疑。” 江湖上,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神捕”龙七这个人,他今年才不过三十一岁,可是他所破获的案子,大大小小加起来至少已有九百五十宗。十七岁那一年,他居然破了一件连京城“捕王”都束手无策的奇案,从此声名大噪,每个人都记住了这个年纪最小的捕快:龙七。二十岁以后,每个人都尊称他为“龙七先生”,“神捕”之誉也早已盖过了“捕王”的风头,成为六扇门的第一高手。 龙七的快刀,和他的人一样出名,曾经一刀就杀死了武功比他高出好几倍的高手。他也能忍,十八岁那年,他就曾经身挂二十几道红彩,最后一刀砍下了对手的头颅。 到目前为止,他已经历过大小战役一共一千六百三十二次,虽然总是不断的受伤,但名气却也越来越大。 关于他的师承来历,却是个谜。有人说,他是当年“大少爷”韩彻的关门弟子。但他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据人们猜测,就算他不是韩大少的传人,多多少少也和韩大少有一点关系。 六扇门中,绝对没有人可以撼动他的地位和名望;江湖上,绝对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追踪术是最出色的。 每一次追踪,他从未失手,但这一次,他终于失手了。任我杀好像空气一样,突然消失了。 夜如泼墨,龙七和司马如龙并肩而行,走到通往金陵的官道上时,竟意外地发现,积雪上居然印着车辙马蹄,痕迹犹新。是什么人在这深沉的雪夜中迎风赶路? 两人发力飞奔,追出十余里路,就发现了一辆马车。夜风拂过,一缕淡淡的幽香突然传来,沁人心脾。 龙七道:“追上去,也许会有线索。” 马车行驶不徐不疾,两人展开轻功,飞奔追出。 车夫是个年约四十的健壮大汉,也许是因为天气实在太过寒冷,他几乎把整个身子都缩入了藏青色的棉袄里面,头顶皮帽,帽沿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脸。风寒雪冷,夜色茫茫,那车夫做梦都没有想到,在这种地方这个时候,居然会有人拦截马车的去路。他轻轻一声低叱,手中缰绳一紧,两匹健马立即驻足。 “两位大爷……莫非是强盗?”车夫脸也不抬,沉声道。 强盗?龙七忽然笑了笑。他身为捕快,已经抓强盗抓了十几年,被他人误会成强盗却还是第一次。 “大哥误会了……”司马如龙陪笑道。 “这附近荒无人烟,你们深夜截车,不是强盗是什么?” “大哥别担心,我们只是赶路的,大哥看在下这身行头就应该知道在下没有说谎。” 车夫抬眼看了看:“你们是六扇门中的人?” “在下龙七。” “哦?你们这是……” “在下并无恶意,只是夜深雪大,行走不便,不知大哥能否顺便载我们一程?” “你们要去哪里?我可是要回金陵。” “我们正好同路。” “不行。”车夫摇头道。 “我们可以付给你双倍车资。” “你们就是送给我一座金山,我也还是不能答应你们。”车夫回头望了望车厢,“因为我已经有客人了。” “车厢这么宽大,多坐几个人也不会垮的。”龙七微笑道。 “我这个客人可不是一般的客人。” “莫非你是担心这位客人不肯同意?”龙七沉吟着道,“大哥何不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现在她只怕已经睡着了。”车夫刚刚说完这句话,就听车厢中一个人娇声道:“没关系,让他们上来吧!” 车厢中的这位客人,居然是个女人。她虽然蒙着脸,但从她的气质和风华中,仍然可以感觉到她的年轻和美丽,尤其她的眼睛,温柔如三月雨丝,明亮似一泓秋水。 龙七本来绝不会像那些登徒子般瞧着一个女人看的,可是这少女浑身都散发出一种令人不能抗拒的魅力,让他无法移开目光。他并不是第一次看到美丽的女人,他依然记得,他的第一个女人,就是一个美丽而成熟的女人。这个女人,他一辈子也忘不掉。 那一年,他才十八岁,而她却已经二十八岁了,有着少女的妩媚,也有妇人的成熟。那时候,他才刚刚在六扇门中暂露头角,而她却是福州城里第一楼“随君欢”的当红名妓。那个女人虽然也有一种令人着魔的魅力,但和眼前这个蒙面少女比起来,就变成了一只毫不起眼的麻雀。 司马如龙却已不是第一次看到这个蒙面少女,昨天在“天涯海阁”,这少女不过几句轻言曼语,就化解了一场腥风血雨的干戈。但他绝对想不到竟会在这种地方这个时候遇见欧阳情。 “你们看什么?”欧阳情本来在支额沉思着,忽然回头道。 龙七脸色有些发窘,讪讪笑道:“看你。” 他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像他这种人,一向都不喜欢说谎话。如果实话说得好,其实比谎话更让人开心。 欧阳情似乎也在笑,淡淡道:“我有什么好看?” “你就是好看。”龙七说的还是实话,对女人,他也从不说谎。 “你怎么知道我长得好不好看?” “一个女人的声音都可以美仑美奂,她的人当然也长得很美丽。” “你这人倒很有意思,嘴巴真甜,看来一定有很多女人喜欢你。”欧阳情忽然发觉,眼前这个英俊的男子非但有一种令女人迷醉的魅力,还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亲近。 她忍不住又想起了任我杀,任我杀太冷,太忧郁,也许他并没有这个男子的成熟和风度,但他的魅力却比这个男子更浓烈。他那忧郁的眼神和冷漠的表情,任何一个女人都会为之心碎,而他的轻轻一笑,就像醇酒,未饮先醉。 想起那个让她又爱又恨的少年,欧阳情不禁叹了口气,淡淡道:“你们也去金陵?” “嗯!因为贪图赶路,所以错过了投宿。”龙七微微一顿,问道,“姑娘是金陵人吗?” “不是。”欧阳情摇头道。 “姑娘说的好一口吴侬软语。” “我父亲是南方人,母亲是江南人,我自小就在金陵长大。” “哦!姑娘芳名……” “名字只是一个人的代号,既已认识了人,又何必记住名字?” 龙七微微一怔,笑道:“姑娘真会说话。” “每个人都有一张嘴巴,除了吃饭,当然就是用来说话的。”欧阳情淡淡道。 龙七莞尔一笑,一时竟无言以对。 司马如龙本不苟言笑,此刻也忍不住轻笑起来。 欧阳情秋波流转,却毫无笑意,忽然又想起了任我杀。任我杀,你在哪里?此刻在这里陪着我的人,如果是你……她没有再想下去,因为她的心已乱了。 龙七轻咳一声:“姑娘一个女子,居然敢在深夜乘车独行,不怕遇上强盗吗?” “别说这条路上非但没有强盗,就是有也不敢出现。” “姑娘倒很自信。” “有两位大爷在此,他们来了岂非是飞蛾扑火,自寻死路?两位大爷一个是镖客打扮,一个是捕快行头,强盗最忌惮的就是这种人,又怎会自己送上门来。” 龙七笑道:“姑娘好眼力。” “我虽非江湖中人,但平日里接触的江湖人却也不少。” “姑娘莫非是……”龙七心头一动,突然闭上了嘴,欲言又止。 “莫非是什么?” 龙七摇摇头,讪笑道:“没什么。” 欧阳情似乎明白他的意思,冷冷道:“莫非你以为我是金陵城里某一青楼的烟花女子?” 龙七心事被她一语点破,更是大窘,不敢作声。 “我从小经商,并非是你想像中的风尘女子。” 龙七脸上一红,陪笑道:“倒是在下唐突佳人了,姑娘犹如天人,实在是不容世人侮辱的。” 欧阳情轻叹道:“此去金陵,尚有百余里路,明晨方能到达。两位大爷风尘仆仆,何不趁此机会好好歇一歇?” 她不再说话,慢慢阖上双眼,倚着车厢,仿佛已入了梦乡。 龙七轻叹一声,目光从车窗望出去,只见黑夜如泼墨,也不知隐藏着多少诡谲的事情…… 清晨,大雪初晴。昨夜一下了场大雪,整座金陵城都变成了一片茫茫的白色。 任我杀在下雪的黑夜里足足走了一个晚上。用脚走路,对他来说是一种休息。现在,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大醉一场,他实在太累了,这几天发生的事太多太诡秘,好好地醉一场才能让他完全放松自己的心情。 他下意识地信步走入了“天涯海阁”。她是否已经回来?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欧阳情,这个少女的出现,已完全扰乱了他心湖的平静。想起她,任我杀的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骚动。 他没有看见欧阳情,却看见了安柔。安柔清丽的俏脸还是像往常一样温柔,一见到他,她的笑容简直比中秋的月色还温柔。 “你……一个人回来?” 回来?他没有家,这里也不是他的家,但这里有酒。 “我是客人,我是来喝酒的。” 安柔怔了怔,问道:“米先生的伤是否已无大碍?” “他很快就会没事了。”提起米珏,任我杀冷漠的眼神中终于有了一些温情。米珏是他的朋友,好朋友。他宁愿自己多一个敌人,也不愿意自己的朋友少了一份关怀。他的生命,早已只剩下一片空白,对于自己的生与死,他一点都不在乎。可是米珏不同,他有家,有妻儿,还有名誉。能有这样一个好朋友,任我杀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 “大当家呢?她怎么没有跟你一起回来?” “她有她的路,我有我的路,每个人都在走着一条不同的路,我和她本来就不是同一条路上的人。” 安柔怔了怔,摇头道:“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懂。” 任我杀冷冷道:“我想喝醉,你懂了吗?” 任我杀本来真的很想大醉一场的,只可惜这一次他依然未能如愿,他并不想找麻烦,麻烦却总是偏偏找上了他。他刚刚拿起酒杯,就看见了“神刀巨人”。 “神刀巨人”左手提着索命刀,右手提着一只包袱,竟是鲜红色的。他“砰”地把这只包袱放在几上,一**坐下来,口中却仍在问道:“我可以坐下来吗?” “你不是已经坐下来了吗?”任我杀失笑道。 “如果你不答应,就算坐下来了也还是可以站起来的。”“神刀巨人”裂开大嘴笑了笑。 “你是不是来找我的?” “在这里,我只认识你。” 任我杀斟满了一杯酒,推到“神刀巨人”面前:“喝酒。” “我不是来喝酒的。”“神刀巨人”摇头道。 “如果你想找我打架,至少也要让我喝完这坛酒再说。”任我杀苦笑道。 “我也不是来找你打架。我来,只是想告诉你一件事。”“神刀巨人”把那个血红的包袱推过去,“你先看一样东西。” 任我杀皱眉道:“这是什么?” “你猜猜看。” “我想……这应该是石头,一块可以打破你的头的大石头。” “你为什么不说是一坛酒,可以把你醉死的好酒。”“神刀巨人”缓缓打开了包袱,一股腥臭的血腥味就传了出来。包袱里面的东西,既非石头,也非一坛好酒,而是一颗血淋淋的头颅。 任我杀只觉得胃在收缩,瞳孔也在慢慢收缩,终于明白这只包附为什么竟是红色的――原来是被鲜血染红的。 “你认不认识这个人?” 任我杀似乎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点了点头。 “他是不是杀死我大哥的元凶?” 任我杀没有否认,他已经不必否认,这颗头颅的主人,的确就是江南飞龙堡堡主宋飞腾。 “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要取我大哥性命的人就是宋飞腾。” “现在,你已经杀了他。” “杀死他的这个人,不是我。”“神刀巨人”摇头道。 “是谁?你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这个人是个陌生人,我连见都没有见过。” “陌生人?他为什么要杀死宋飞腾?” “这就是我来找你的目的。他帮我了却这桩心愿,只是要我带给你一句话。” 任我杀冷冷笑道:“一句话?” “他希望你最好别多管闲事,否则你会活得比死还痛苦。” “他究竟是什么人?”任我杀脸色突然大变,沉声道,“他是不是杀死梁百兆满门的那个凶手?” “神刀巨人”没有否认,淡淡道:“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交易。” 任我杀目光中充满了杀气,冷冷道:“他为什么不来?” “他不必来,他不想和你成为敌人。” “但我们绝对不会成为朋友。” “他倒很想交你这个朋友。他还说……如果你能不再插手他的事,无论你有什么条件他都答应。” “你告诉他,无论他是什么人,我都不会放过他,梁府七十七条人命,他必须有个交待。” “你何必如此执着?梁百兆和你有什么关系?你难道不明白,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往往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你可以离开了,我不想和一个不是朋友的人在一起喝酒。”任我杀已决定结束这次谈话。 “神刀巨人”苦笑道:“难道我们也不能成为朋友?” “不能!”任我杀的回答很坚决,他绝不会和敌人的朋友做朋友,和这种人做朋友,绝对是一种很危险的事。 第二十章 等你回来 “神刀巨人”终于离开了“天涯海阁”,任我杀既然不想交他这个朋友,他也不想留下来喝酒。 任我杀望着“神刀巨人”渐行渐远的身影,心里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神刀巨人”的背影转入街角,终于再也看不见了。任我杀缓缓收回目光,刚拿起酒杯,忽又放下,突然感觉到了一种令人窒息的气息。这是一种淡淡的杀气,这股杀气与昨天在梅家夫妇的梅林中的杀气,竟完全是一样的。 “我知道你已经来了。”任我杀倏然长身而起,沉声道,“既已来了,为什么不肯现身?” 没有回答,但任我杀仍能感觉到这人的存在。他发觉,这人每一次出现,竟一次比一次更可怕,以他现在的功力和敏锐的感觉,居然看不出这人究竟隐身何处。这人就像是空气,似乎无处不在,却又偏偏就不存在。 任我杀的掌心已经潮湿,挺耸的鼻尖泌出了细密的汗珠,深深吸一口气,冷笑道:“一出戏,只有一个人在唱,绝不是一出好看的戏。” “我不喜欢看戏,尤其是独角戏。”这声音飘渺虚无,似极遥远,仿佛从天涯的那一边随风飘来。 任我杀霍然回头,就看见了一个高大、魁梧的身躯。这人像一座铁塔般站在七尺之外,目光冰冷如刀。 这一次,任我杀连脚掌心都已变得潮湿。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来的?他全无知觉。如果这人骤然出手,他岂非已是一个死人? “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人冷冷道。 “你的意思,‘神刀巨人’已经向我转告过了。” “不是朋友,就是敌人。有你这种敌人,本来也是种很快乐的事。可是我必须告诉你,对付敌人,我绝不会仁慈,我一定会让你活得比死还痛苦。” “你让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他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一句和你说过的同样一句话。”任我杀缓缓道,“他说,有一个人会让我活得比死还痛苦。我想,这个人你应该认识。” “他是谁?” “龙少云。” 这人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我忽然发现,很多事情都发生得非常巧合。龙少云曾说过,梁百兆一定会为他陪葬,只不过几天,你就灭了梁府满门。你这么做,就是为了给他报仇。你们都对我说过同样的一句话,这绝对不是偶然,而是你们处心积虑的阴谋。” 这人冷笑一声,不置可否。 “你和他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认为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我只想知道你打算怎么对付我?” “我已经说过,我们绝对不会成为朋友。” “下次再见面时,我希望你已经改变主意。”说完这句话,这人突然就像雪片般从窗口飘了出去。 任我杀望着他的背影,心里无端地又生起一种莫名的感觉――他突然想起了“神刀巨人”。 飞雪飘零,长街如洗。杀气渐渐消逝,剑拔弩张的感觉也已变淡,任我杀刚刚松驰下来的肌肉却又突然绷紧。 那人已经离去,但他的气息犹在,这是一种淡而清、似有还无的酒气。任我杀眉头轻蹙,似乎想起了什么,拔步走下楼去,他刚刚踏出“天涯海阁”,就看见一辆马车戛然停住。 欧阳情回来了?任我杀脸上轻轻掠过一丝微笑,却又立刻消失了。和欧阳情一起回来的,竟然是两个男人。一个面目俊朗,身材颀长,风度翩翩的青年男子,非常温柔地拉着欧阳情的一双柔荑,扶着她慢慢走下车厢。欧阳情一双温柔如水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向这位男子轻轻点了点头。 刹那间,一种从未有过的滋味涌上任我杀的心头。这是一种难过的感觉,就像离别一样令人心酸。他别过了头,心里正寻思着是否故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从容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去,欧阳情却已看见了他。她像一只蝴蝶轻盈地飘过来,发出一串清脆如铃的轻笑,娇声道:“你这个坏小子,原来已经跑回来了。” 任我杀冷冷道:“既然我是坏小子,你又何必还要理我?” “你本来就很坏嘛!天底下最可恨最讨厌的坏小子。”再见到任我杀,欧阳情的心情似乎很不错,全然已经忘记任我杀曾经对她是那么无情,那么冷漠。她眨了眨眼睛,幽幽道:“你说走就走,万一凶手回来把我打死了怎么办?万一我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坏人怎么办?” “你已经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不是有人陪着你吗?” 欧阳情叹了口气,轻轻道:“你知不知道,我宁愿陪我一起回来的人是你。” “我却宁愿遇见一大群饿狼,也不愿意和你在一起。”任我杀沉声道。 欧阳情秋波流转:“为什么?难道我比一群饿狼还可怕?” 任我杀苦笑道:“你何止比狼还可怕?简直比酒更厉害,见到你,我的头至少要痛上三天三夜。” “我就让你这么讨厌吗?” “每次见到你,我的麻烦就少不了。”任我杀轻哼一声,忽然转身就走。 “你……你又要走?”欧阳情娇声唤道。 “再不走,我就走不了了。” 欧阳情一愕之间,司马如龙已走了过来,抱拳笑道:“人生何处不相逢。小兄弟,我们又见面了。” “原来一个人倒霉的时候,什么人都能遇上。”任我杀苦笑道。 司马如龙丝毫不以为忤:“小兄弟,我为你介绍个人,这位是龙七先生。” “‘神捕’龙七先生?”任我杀忍不住望了龙七一眼,想起这人曾经拉着欧阳情的小手,他心里依然有些不悦。 龙七微微一揖,笑道:“‘神捕’两字,是江湖朋友茶余饭后的笑谈,其实在下就只是一名捕快而已。” 司马如龙轻咳一声,笑道:“小兄弟,不瞒你说,我们来到金陵,其实正是为了找你。” “你们在找我?” “嗯!有件事,希望你能拔刀相助。此事关系甚大,不仅牵涉到龙七先生的性命,‘金狮镖局’也受到波及……” “你是说那个遗失的小木盒?” “那东西是朝廷贡品,现在失了镖,凡是与此事有关联的人都难免将依法处置,重则斩首示众,轻则流放充军……” “这件事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只是一个杀手,道不同,不相为谋。.tw[]”任我杀冰冷的声音就像是一把刀子般无情。 司马如龙本不善言辞,一急之下,满脸铁青,顿足道:“这……这……小兄弟,难道你忍心见死不救?” 任我杀脸无表情,缓缓道:“救人的事好像是那些所谓的大侠做的,与我无关,杀人才是我的职业。” “你岂非就是个大侠?昨夜你……” “昨夜的事只是偶然,我不喜欢那几个人,并没有要帮你们的意思,你不必记在心里。”任我杀摇头叹道,“你什么也不必再说,你知不知道你们要对付的人是谁?你知不知道他们究竟有多么可怕?” “无论他们多么可怕,我们还是要去找的。拿不回东西,一样是死,与其死得窝囊,还不如死在他们手里,也不至于被天下人耻笑。”司马如龙凛然道。 任我杀突然变得沉默起来,决心开始有了一些动摇。死,是种选择,艰难的选择,需要太多太多的勇气。一个人明知必死,却偏偏还要去送死,这种人绝对值得他尊敬。 “小兄弟,你开个价吧!”龙七忽然道。 任我杀微微一怔:“开价?” “我知道你是杀手,只要你肯出手相助,我们绝对不会亏待你。二十万,二十万两白银,这个价格的酬金应该不低吧?” “我不是你想像中的那种杀手。”任我杀的脸色大变,霍然抬起目光,忧郁的眼神充满了自嘲和无奈,更多的是悲哀。他的确是杀手,但并不是每个杀手都会为了金钱而杀人。 龙七猛然怔住,面对这一种倔强和孤傲,茫茫然不知所措。 任我杀肃容道:“我答应你们,但绝不是为了你们的金钱,而是为了杀手的尊严。” 什么样的人才是英雄?自古以来,很多人都在反反复复地追问着这个古老的问题。当年,楚霸王乌江自刎,后人都称他为英雄,但英雄的定义,似乎并非只此而已。 任我杀不是项羽,但他一样可以做许多人根本不敢做、做不到的事。也许,他的确不能成为一代大侠,但绝对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确是个英雄。 一个连死都不怕,誓死都要捍卫自己的尊严的杀手,岂非正有英雄的勇气和气概?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杀手的尊严,绝不是金钱可以买断的。 龙七已经完全怔住。这个传可怕的杀手,居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可怕。司马如龙却是欣喜若狂,恨不得跪下去给任我杀叩一百个响头。 任我杀的眼神依然忧郁,脸色依然冷漠,淡淡道:“你们是不是已经找到了线索?” “你有没有听说过江湖四对奇异夫妻?”龙七低声道。 任我杀当然知道这些人,事实上,这世上没听说过这四对夫妻的人,除了聋子,就是白痴。 “拿走那东西的人,就是其中一对,‘天残地缺’。” 任我杀的脸色又已变了,瞳孔慢慢收缩。“天残地缺”?原来他们竟是江湖四对奇异夫妻之一,怪不得他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就已感觉到了他们的可怕。 “小兄弟,如果你想改变主意……” 任我杀目光一寒,冷冷道:“我说过的话,从来都不会更改。” 欧阳情缓缓走过来,站在他的身边,眼眸中柔情无限,闪动着一种异样的光芒,轻轻道:“一诺千金,言而有信,这岂非就是英雄所为?” “这只是我的原则。”任我杀不是英雄,这一战,不为正义,也不为金钱,只是为了杀手的尊严。他必须让龙七知道,金钱并不能主宰一切,这世间,毕竟还有很多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 “我知道,你绝不会让你的朋友失望,也不会让喜欢你的人失望。” “我只是不想对自己失望而已。” “你还记不记得我上次念的那两句诗?” “银丝拂面随风去,铁骑踏月入梦来?” “嗯!你好好的记住,这一去也许用得上。” “我不明白。” “你相不相信,有一种古老的咒语,不但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 “那只是一种传说。” “有时候,传说也可以变成事实。”欧阳情从左手中指上取下一枚指环,轻轻抓起任我杀的左手,把指环套入他的无名指上,柔声道,“这枚指环,是我的传家之宝,可以避邪魔,逢凶化吉。现在我把它送给你,我相信,它一定会给你带来好运。” 这是一枚很特别的指环,一半是黑色的,像铁,一半却是纯银打造;如铁的那一半居然还雕刻着一匹翘首而望的狼,而银色的那半,雕刻的却是一只美丽的白狐。一狼一狐,体形虽小,但手工精巧,栩栩如生。这枚指环分为两种颜色,本已相当古怪,再刻上一匹狼和一只狐,更显得神秘而诡异。 欧阳情每一个动作和轻声曼语,就像一个妻子为即将远行的丈夫送别。任我杀痴痴地看着她,心像海一样沸腾起来,在这一刻,他几乎已忘记了一切。如果他不是杀手,如果她是他的妻子……他们是不是就能够生活得很幸福? 欧阳情握着他的手,久久不愿放开。这一生,我只牵你的手。她抬起头,眼眸中全是如水的柔情。任我杀只道酒能醉人,却从未想过,一个女人的眼神居然比酒更有穿透力。 “这枚指环,对我,就像你的刀对你一样重要。”她的声音更轻柔。 任我杀倏然触电般缩回手:“既然是这么重要的东西,你就不该交给我。也许,我这一去,可能永远都回不来了。” 欧阳情抬起头,目光中充满了自信和信任:“你会回来的,你一定会回来的。” 任我杀默然半晌,缓缓道:“如果我一去不回,我希望你能在华山舍身崖下为我建立一座衣冠冢。” 欧阳情怔怔道:“什么华山舍身崖?什么衣冠冢?你不要胡说,你一定会回来的。” 回来?他真的还能回来吗?一直以来,能在“天残地缺”手里逃生的人并不多,这枚指环真的可以给他带来好的运气吗? 她的语声平静而坚定,同时也充满了柔情:“我等你回来。” 我等你回来!这句话包含着的意思,也许太多太多,就算是呆子,也必能体会到它真正的含义。任我杀整个人都已呆了,他的心里,有些甜,却又有些发苦。这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他的心早已死了,但现在,他死去的心仿佛又因这句话而复苏。 欧阳情突然一声嘤咛,转身飞一般地跑进了“天涯海阁”,这句话,也不知让她付出了多少的勇气。毕竟,她还是个云英未嫁的闺中少女,在当时的道德观念里,她的言行举止,都已经大大超出了伦理。 任我杀伫立在风雪之中,望着她像一片云飞去的背影,如痴,如醉…… 龙七心头忽然涌起一股热血,就像一簇午夜的火焰熊熊燃烧。谁说世态炎凉,人情淡泊?眼前这个孤独的杀手,岂非正是人们心中一直在追寻的热血男儿? 苦水镇经历了一场生死屠杀,时隔数天,虽已恢复平静,但另一场决斗却又将不可避免的发生。 任我杀三人很快就打听到了“天残地缺”的下落。如果有人把冰冷、雪亮的刀架在你的脖子上,用你的生命作威胁,而你恰巧又不是视死如归的那种人,你会不会拒绝他的问题?也许你我都不会这么做,但偏偏还是有人会这么做的。 龙府的后院,有一间非常广阔的丹房。任我杀三人刚踏上台阶,丹房的木门突然就“吱呀”一声开了,从里面走出来的是一个女人,一个千娇百媚的成熟美妇。她穿得很考究,一件紧身墨绿衫子,配着一条曳地百折湘裙,质料高贵,手工精致,颜色的搭配,令人无法置疑。 任我杀和司马如龙都见过这个女人――她居然是柳月媚。柳月媚怎么会在这里?她和“天残地缺”有什么关系? 柳月媚媚笑如花,娇声道:“你们现在才来吗?” 龙七笑了笑,淡淡道:“夫人知道我们会来?” “‘神捕’龙七先生追踪术独步天下,鼻子就像猎狗一样灵敏,迟早总会嗅到这里来的。” 龙七有些意外,皱眉问道:“夫人认识在下?” “‘神捕’龙七先生名扬天下,不认识你的人只怕并不多。” 龙七目光闪烁:“夫人看来有些面善,我们在以前是不是见过?” 柳月媚蛾眉轻蹙,脸色黯然,幽幽轻叹道:“何止见过,而且……” 她这句话没有说完,忽听丹房内一个声音吼道:“红颜祸水,红颜祸水。他们这次登门造访,可不是为了和你套近乎。既然来了,就赶快给我滚进来。” 第二十一章 曾经沧海难为水 丹房里很热,热得出奇。.tw[]丹房的中央,摆放着一只高脚巨鼎,巨鼎下面是一只烤炉,炉火烧得正旺,两个童子早已浑身是汗,黑衣老者站在旁边,却仍在不住地催促他们用力煽火。闪动的火光,将墙壁都照成了嫣红色。巨鼎上空热气腾腾,显然鼎中盛的是一池沸水,龙大少坐在鼎身都浸泡在水里,露出一张通红的脸,不停的流汗,不停的喘着气,整个人都似已虚脱。 龙七对那对夫妻抱了抱拳,笑道:“两位前辈可是‘天残地缺’夫妇?” 眇目老妪独眼一翻:“你这小子居然也认识我们?” “普天之下,懂得‘碎心掌’的人就只有天残老人。” 黑衣老者阴阴笑道:“你还知道‘碎心掌’?” “‘金玉王侯’死于这种功夫,若非两位前辈自泄身份,晚辈只怕也找不到这里来。”龙七看了龙大少一眼,笑了笑,“看来我们来得正是时候。” 眇目老妪道:“你是来要回那东西的?” “失去那东西,晚辈和‘金狮镖局’的人都要掉脑袋。” “其实你根本不该来,你想必也听说过我们的手段。” “晚辈既已来了,就没打算活着离开,只是两位前辈想要舒舒服服过日子,只怕也没那么容易。” “天残地缺,非等闲人,遇佛杀佛,遇神杀神。”黑衣老者咯咯笑道。 “前辈何苦为难晚辈,难道‘金狮镖局’上下几十条人命不比龙大少的武功更重要?” 眇目老妪道:“别人的性命关我们屁事?我这徒弟虽然喜欢流连女色,从不肯正正经经学武功,毕竟于我们夫妻有恩,二十年前,若非他帮我们逃过一劫,‘天残地缺’早已在江湖上除名。” 黑衣老者道:“有恩不报,这种人与畜生又有什么分别?” 龙七默然半晌,缓缓道:“晚辈实在想不通,你们究竟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司马如龙性格爽直,立即接口道:“龙七先生,我们这些人中,出了个内奸,是他故意走漏风声的。” “内奸?谁是内奸?”龙七愕然道。 “这个内奸就是周大康。这件事本是阴谋,他这么做,全都是因为要把你置于死地。” 龙七大吃一惊,瞪大了眼珠子,沉声道:“是周大人?你怎么知道?这种事可不能胡说。” 司马如龙一指柳月媚,叹道:“我绝不是胡说,如果你不相信,可以问问这个女人,也许她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柳月媚一声轻笑,点头道:“他的确没有胡说,这个内奸就是周大康。” 龙七目光一冷:“你还知道什么?你究竟是什么人?” 柳月媚一声轻叹,缓缓道:“龙七先生,难道你真的已忘记我是谁了吗?” 龙七沉吟着道:“在下一直觉得夫人很面善,只是一时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 “十三年前,你刚投入六扇门成为一名捕快,那一次你高兴到喝得酩酊大醉。”柳月媚眼角几丝若隐若现的鱼尾纹仿佛充满了笑意,“那个晚上,有一个女人,让你成为了真正的男人。这个女人,难道你已经忘了她吗?” 龙七没有忘记,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出现在他(她)生命里的第一个人,是永远都忘不掉的。那是种记忆,一种铭心刻骨的记忆。 龙七眼睛里闪动着兴奋的光芒,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星光灿烂、明月皎洁的晚上,那个成熟而妩媚的女人,用她丰满、温暖的**和百般的技巧,让他第一次体会到了女人的可爱。那个女人,是天使,也是魔鬼,更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梦。从那次以后,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回到那个地方寻找她,但这个女人就像一个梦,来过,但无痕。她把他带上了天堂,到最后,却又把他推进了地狱。 相思是一种痛,痛彻心扉。这么多年以来,这种疼痛的思念一刻也从未停止过。每一次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把那些女人幻想成是她。眼前这个似曾相识的美丽女人,脸上虽已留下岁月走过的痕迹,却丝毫掩藏不住她迷人的风韵。 龙七忽然怪叫一声,失声道:“是……是你!” 柳月媚轻叹道:“你终于认出我了,是不是?” “柳如意,柳如意,我这一生都不可能忘记的人。” 柳月媚笑了笑,幽幽道:“我早已不叫柳如意了,我现在的名字是柳月媚。” “整整十二年零九个月了,想不到居然在这里遇见你。”龙七眼神迷离,声音空洞,仿佛来自远方。一别经年,今夕再见,恍然如梦。 “你记得这么准确?整整十二年零九个月?”柳月媚苦笑道。 “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找你。” 柳月媚不胜唏嘘:“岁月无情,只不过十二年零九个月而已,你却已经认不出我的样子。” “你变了。” “有人说,只有环境去改变一个人,人却不可能让环境发生太多的改变。”柳月媚叹了口气,“当年周大康出任福州府太守,我被他看中纳为小妾,从此不沾风尘,多年来深居浅出,我想……这就是你一直找不到我的原因。”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原来她一直就在他的身边,只是庭院深深深几许,终于使得情深缘浅,可怜他还曾经发誓,走遍天涯海角,涉过千山万水,绝不放弃寻觅她的芳踪。为什么,命运总是如此喜欢捉弄世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龙七苦笑着,一脸凄清,过了许久才问道:“你说周大康就是内奸,究竟怎么回事?” “当初周大康得到那东西,本来就想据为己有,但无奈皇命不可违,于是就设计了一个圈套。他故意要你找‘金狮镖局’托镖,其实只是想找一个替罪羊。” “这个替罪羊就是我?” “嗯!他这是一举三得之计,既可以保住乌纱帽,又可以留下那东西,最重要的就是除掉了你这颗眼中钉。” 龙七脸色已变了:“‘中原四盗’劫镖,本就是他早已策划好的,是么?” “我是他身边的人,而‘中原四盗’中的‘无形刀’许思文恰巧与我素有渊源,所以他们在我牵针引线之下一拍即合。” “‘金玉王侯’呢?他又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他与‘中原四盗’本来就不是同一条路上的人。” “风飞花与许思文一向关系暧昧,而风飞花正是‘金玉王侯’的妻子,‘金玉王侯’接到线报,早就布置好了一切,欲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柳月媚叹了口气,“只是他根本就想不到,他也只不过是只螳螂而已。” 真正的黄雀,是“天残地缺”!可是龙七还是想不通,他们怎么知道这个秘密?柳月媚很快就给了他一个答案。 “告诉他们这个秘密的人就是我。”她轻轻地笑了笑,却笑得有些凄凉,有些无奈,“还有一件事,你做梦也想不到的,其实周大康并非是真的周大康。” 龙七不解地道:“他不是周大康是谁?” “真正的周大康早在上任的途中被他杀死了,他原来的名字叫龙行云,是龙少云的嫡亲胞弟。” “他居然杀害朝廷命官,冒名顶替?”龙七瞠目道,“可是他为官十几年,却毫无破绽,反而晋升为巡抚,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 “他虽然是个混蛋,但毕竟也有过人之处。” “他如此处心积虑地设计阴谋,不择手段地留住那东西,莫非只是为了龙大少?” “不是,这只是我的意思。”柳月媚摇头道。 “是谁的意思,这有什么不同?” “龙行云把我纳为小妾,其实就是我恶梦的开始,他常常用不同而残酷的方式来蹂躏我,我……”柳月媚一声轻叹,花容黯淡,似乎又忆起那段可怕的梦魇,眼睛一红,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一串串往下掉,“我实在承受不了他的折磨,也不知多少次有过轻生的念头,直到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才让我找到活下去的理由。” “这个人就是龙大少?” “嗯!龙大少虽然风流放荡,拈花惹草,但他对我是真心的,他一直希望可以给我快乐和幸福。” “所以你才把那东西的秘密告诉‘天残地缺’,以便使得龙大少恢复武功?” 柳月媚轻叹道:“这么做虽然对你不公平,可是我希望你能明白,女人都希望拥有一个好的归宿。” 龙七冷笑道:“归宿?无论怎么说,你都是龙大少的长辈,你们这么做,岂非有悖伦理?” 柳月媚怔了怔,欲言又止。 龙七心里一阵难过,目光瞥处,脸上突然变了颜色。 一条人影突然掠过,只听眇目老妪如同牛吼般大叫道:“不错,红颜祸水,留下来只有害人害己。” 言犹在耳,柳月媚整个人就像是雪片般飘了起来,飞出房门,重重地落在院子里的雪地上。 龙七一张俊脸已完全扭曲,狂吼一声,刀已在手,猱身扑出。 刀光掠起,轻如风,淡如飞花。刀光如流水,仿佛从天际奔流而来,又如神龙,在空蒙的虚空中腾云驾雾。这一刀,隔绝了人间烟火,隔绝了红尘俗世。 龙七非但追踪术是一流的,刀法更不比他的追踪术逊色。 眇目老妪的脸色竟好像有些变了,多少年了,她已没有见过真正的刀法?当她得知大少爷韩彻封刀归隐,她曾经仰天长叹:“从今以后,只怕再也没有人配用刀了!” 广陵散绝,是无奈,也是悲哀!时隔多年,居然还能见到如此优美的刀法,是幸?还是不幸? 美丽的东西总让人眷恋,但人们却总是挽留不住这一份美好,反而总是在无意有意间摧毁它、破坏它。 她的心里有些惋惜,轻叹声中,忽然抬了抬手――左手,可怕的一只手。 刹那间,流水不再奔腾,神龙也已首尾不见。 刀光消失,那只手已闪电般扬起。 龙七忽然感到一股强大到无法形容、不可抗拒的气流像海浪般汹涌扑来,脸色顷刻大变,失声道:“‘碎心掌’。” 江湖上传说中的“碎心掌”,原来远远比传说更可怕。 吼声起,刀光再现,仿佛斩断秋水一般,龙七的刀从气浪中间一划而过。剪不断的是情丝,斩不断的是流水。这一刀,竟似已隔断了天涯。 天涯已遥远,两只铁拳却又似从天涯那端飞来。“砰”的一声,一拳击中了眇目老妪的左腰,接着又是“砰”的一声,另一只拳头击中了她的小腹。司马如龙这两拳力可碎石,此刻却如击败絮。他微一错愕,双拳不停,接连击出八拳。这八拳快如闪电,虎虎生风,一气呵成,仿佛由一拳变化而来,存心把眇目老妪打成肉饼。 眇目老妪左手轻挥,一股气流立即阻住了司马如龙凌厉的攻击。 刀光如虹,平空掠起,龙七的刀直斩她的腰。 眇目老妪左手再次挥出。 刀光忽然一转,半弧划过,竟变了方向,斩向她的双腿。 司马如龙合身扑出,拳脚交错。 在这两大高手合攻之下,任何人想要脱身都不容易,眇目老妪偏偏就从刀光拳风交织而成的光影中穿了出去。谁也不能想像,她如此庞大的身躯,动作居然如此轻灵、敏捷。她的人还在空中,突然双腿分飞,就像大鹏展翅般踢出。 刀光突然消失。龙七收刀飞退,司马如龙一声闷喝,右肩中了一脚,整个人都被踢得飞了起来,狠狠撞在巨鼎上,“咚”地,响声未绝,人已跌落。 龙七一声狂吼,挥刀再上。 淡淡的刀光,如一缕轻烟,飞掠而起,任我杀的刀终于出手了。 黑衣老者看不见他的刀的样子,只看见一道似有还无的刀光,只感觉到一股冰冷的杀气侵入肌肤,透体生寒。他冷叱一声,身子就像是一片黑云飘然掠起。他身形之快,身法之轻,已非任何言语可以形容。 闪电快不到没有人可以捕捉;奔雷快不到没有人来得及掩耳。 他的动作,却比闪电奔雷还要迅速;他的手就像一支利剑长枪,倏然刺出。刹那间,任我杀眼前竟全都是手的魔影。 刀光流动,杀气也在流动。任我杀的刀,突然幻化出十八道刀光,魔影立即消散,刀光不停地来回游走,宛如神龙盘旋,鹰击长空。 黑衣老者双手如枪,刺破了刀光。刀光忽敛,任我杀像断了线的风筝飞了起来,“砰”地一声,他的身子重重撞在墙上,跌落下来。空中忽然绽放出一朵红梅――那是从他口里喷出的鲜血。黑衣老者的手仿佛破茧而出的飞蛾,击中了他的胸膛。 这一刻,他只觉得五腑六腑都已移动了位置。但他是任我杀,他可以死,但永远也不能倒下。他犹如一尾游鱼跃飞龙门,刀光再起,刹那间竟已攻出了三、四十刀。 黑衣老者冷笑着,飞身而退。 任我杀挥刀追击。此时,他的人就是他的刀,他的刀就是他的人。 黑衣老者脸色微变,十指如针,飞刀般飞出。 刀光再次消失,任我杀再次飞起。这一次,他跌得更重。黑衣老者的右手五指,竟在他左臂上扎出了五个血洞,血流如注,顷刻染红了洁白的袍袖。 任我杀爬起,又扑倒。 黑衣老者阴恻恻地笑着,飘然掠起,双拳直捣。他的招式并不特别,但越是简单的武功,往往都是致命的。他已准备结束任我杀的生命,只可惜他好像忘了,任我杀就是任我杀,他能拼、能忍,而且不怕死;他生命的意志力,比任何人想像中的都更坚强。何况,他还有刀不见,却又无处不在的刀。 任我杀的刀突然出手,刀光轻轻淡淡地一闪,很美,如诗、如梦、亦如幻。 黑衣老者突然一声怪叫,两臂舒展,人已向后飞退一丈。他没有感觉到疼痛,但一丝微凉的寒意从腹部倏然窜上心头,他一低头,就看见鲜红的血像一眼流泉渗出,湿透了衣衫。 黑衣老者瞪大了眼睛,吃惊地望着任我杀,一脸错愕。他实在不能相信,任我杀居然可以伤到他半点皮毛。数十年来,根本已经没有人可以让他受一点点伤,流一点点血。可是这一次,假如任我杀未曾受伤,假如他反应只要稍慢一些,他岂非早已一刀两断? 任我杀缓缓站起身子,像一座千年雪山屹立不动,又如一支标枪站得笔直。鲜血,依然从他左臂的五个血洞汩汩流出,顺着手腕,再由掌心,从指尖一滴接着一滴落在地上。 黑衣老者目光一瞥,脸上突然变了颜色,看着任我杀的左手,沉声道:“你手上的指环,是从哪里来的?” 任我杀没有回答,缓缓抬起左手,那枚奇特的指环已被鲜血染透,但色泽依然如故――黑的,如铁;白的,如银。 “我在问你,你为什么会有这枚指环?” “别人送的。” “什么人?” “欧阳情。” 黑衣老者怔了怔,皱眉道:“那个小姑娘?她居然把这枚指环送给了你?她是不是知道你来找我?” 任我杀轻嗯一声,没有说话。 “原来如此,罢了,罢了……”黑衣老者跺了跺脚,突然大声叫道,“老婆子,住手!” 眇目老妪本已将龙七逼得渐无还手之力,闻言倏然住手,怒道:“死老头,做什么?” 黑衣老者叹道:“把东西还给他们,让他们走吧!” 眇目老妪瞪眼道:“你疯了?为什么要还给他们?” 黑衣老者没有直接回答,沉声念道:“银丝拂面随风去,铁骑踏月入梦来。” 眇目老妪脸色立即大变,仿佛中了魔咒似的,一动不动,呆若木鸡。 “你们立刻离开这里,永远也别再让我见到你们。”黑衣老者一声长叹,手扬起间,“叭嗒”一声,一只檀香木盒落在任我杀脚边。 龙七快步抢过,把木盒放进怀里,拱手道:“多谢前辈成全。” 任我杀竟似也已呆住,心中疑问重重:“他明明可以杀死我的,为什么反而把东西交出来?这两句诗究竟有什么魔力?这枚指环究竟有什么秘密?” 黑衣老者沉声道:“你们还不快走,莫非要我改变主意吗?” “你……”任我杀一开口,鲜血立即如箭一样狂标而出,身子一晃,晕倒过去…… 任我杀悠悠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居然是在一间房子里,躺在一张舒适、温暖,还飘着淡淡幽香的床上。屋子里的窗幔、桌布、被褥……几乎都是浅黄色的,简简单单几样东西,却透出一种优雅之意。这屋子的主人,显然是一位优雅娴静,温柔美丽的女子。 屋子的东方有一个窗台,窗台摆放着一盆墨竹,一株茉莉,窗台下,是一张几子,几上栽着一盆盆景,一个倩影纤柔的女子,伏在几上,似乎已经沉睡。 任我杀动了动身子,一种被撕裂般的痛楚立即从胸口传来,忍不住“哎呀”一声呻吟。 这女子倏然惊醒,回头道:“你醒了?” 是她?这女子居然是欧阳情。 欧阳情轻步走来,坐在床前,柔声道:“你终于醒了!” “我在哪里?” “我的房间。” 任我杀怔了怔,努力试着坐起来,欧阳情立即按住了他,轻轻道:“别动,你受的伤很重,大夫说至少要休养十天半个月才能慢慢复原。” 她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关怀,却又有种淡淡的忧伤,长长的睫毛上还沾着几滴如露的泪珠,显然刚刚哭过。她叹了口气,幽幽道:“龙七先生把你送回来,你好像就快死……了,我几乎把金陵城里的大夫都请了回来……” “如果你连庸医也都找来,我岂非死得”任我杀满不在乎地笑道。 “张一帖说,你不会死的,你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坚强的硬汉,你身上至少有一百二十八道伤痕,内伤也不轻,还能活到现在,简直就是奇迹。” “张一帖是什么人?” “他是金陵城医术最高、名气最大的神医,据说是张仲景的远孙,平时为人治病疗伤,只用一帖,病人往往就能药到病除,所叫人们都叫他‘张一帖’,他本来的名字,反而被人们忘记了。” “我是受了伤,不是生病,他怎么知道我死不了?” “你是个坏小子,坏人往往都是很长命的。”欧阳情娇嗔道。 任我杀嘴角终于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我死了,你不开心吗?至少……以后不会再有人惹你生气了。” 欧阳情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我都快被你吓死了,你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 “如果我死了,岂非连笑都笑不出来?” 欧阳情幽幽叹道:“你死了,我……我……” “你怎样?伤心?难过?一个没有明天的浪子,一个不知何去何从的杀手,死后居然还能让别人掉几滴猫眼泪,那倒是一件很值得的事。” 欧阳情一双粉拳突如雨点般洒落在他的胸膛上,笑骂道:“坏小子,你坏透了……” 任我杀接连几声呻吟,喘息道:“你最好给我换过一间屋子,不然我会死得” “为什么?” “如果我继续躺在这里,就算没有给你打死,也会给这里的气味香死。” “我才会死得迟早被你气死。”欧阳情失笑道。 任我杀眨了眨眼,正色道:“有件事我必须去做,如果不做,我是真的会死的。” “什么?” “我想喝酒。” “这时候你居然还想喝酒?你不怕醉死?” 任我杀笑了笑,悠悠道:“醉死总比被香死舒服一些!” 第二十二章 带着你的刀来 任我杀的伤,痊愈得比任何人想像的都要快一些,第五天的时候,他似乎已经完全康复了。在床上躺了好几天,不能动、不能走,他几乎已快疯了。幸好,欧阳情这几天几乎寸步不离地陪着他,不断地陪他说话,偶尔还给他喝一点点酒。 他对她的态度渐渐有了改变,甚至还莫名其妙地生起一种异样的感觉。他说不清楚这是种什么感觉。也许是友情,也许是爱情!也许,只是一种依赖!他发现,欧阳情看起来很坚强,其实却是个多愁善感、温柔天真的女孩子,无论是伤心还是感动的时候,她的泪水总会像决堤的江水喷涌而出,但她却是个非常率性的人,绝不会刻意去掩藏自己的情感。 现在,他的感觉非常好,只是有一点点的失落――一觉醒来,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看见欧阳情。 欧阳情的闺阁,绝对是一间令人感到非常舒适、温馨的屋子。最让他感到兴致盎然的是一幅画,那幅画绝非出自名家手笔,但线条柔和明显,着墨间极有节奏。画上画的是一个风姿绰约的美丽女子,一袭青衣,衣袂飘飘,长发飞扬,伫立于一座宫殿飞檐之巅,似欲乘风飞去。宫殿的颜色也非常别致,竟非红砖绿瓦、朱栏白墙,而是清一色的淡青。 任我杀正看得出神,忽然听见一声清脆的鸟鸣。他一回头,就看见一只白色的鸽子从梧桐树那个方向飞来,一个盘旋,翩然落在窗台上。白鸽侧着头,一对眼珠子直勾勾地瞅着任我杀。引起他注意的并不是这只小鸟有趣的注视,而是它的脚,小鸟的左足上居然缚着一管小指般大小的竹筒子。他轻轻走过去,白鸽居然没有惊慌,反而振翅飞起,在他头顶绕了一圈,缓缓落在他肩膀上。 任我杀轻笑着,把它捧在掌心,解下小竹筒,凝目注视,忽然一声轻“咦”,手指一拧,一张字柬竟从小竹筒中空之处掉落下来。他捻起字柬,摊开看时,八个娟秀端正的楷体小字立即映入眼帘:魔女再现,卷土重来。落款处没有署名,却画着一座宫殿,青色的墙,青色的瓦,无论是它的颜色还是它的模型,和那幅画里的宫殿,居然完全一模一样。 任我杀皱着眉,抬眼望着墙上那幅画,心绪有些纷乱。 “吱呀”一声轻响,一阵清香随风飘来,欧阳情推门而入,轻声道:“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任我杀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把字柬递过去。 欧阳情眼神似乎有些异样,道:“哪里来的?” “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 “这句话的意思,还有这座青色的宫殿,它代表的是什么?” “这也是我想知道的啊!” “我突然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任我杀忽然叹了口气。 “谁在欺骗你?” “你!也许,你一直都在欺骗我。” 欧阳情怔了怔:“我欺骗你什么?” “你是不是对我隐瞒了什么?我忽然觉得对你很陌生,你和我之间的距离很遥远。” “是这样的吗?你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欧阳情幽幽道。 “那么你就告诉我,‘魔女再现,卷土重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秘密?” “我也不明白。”欧阳情轻叹道。 “这字柬里面的宫殿,和画中的宫殿一模一样,难道只是一种巧合?”任我杀目光熠熠,凝视着她的眼睛,沉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欧阳情避开了他的目光,轻声道:“不要对我有那么多的猜测和怀疑,好么?” “你是不是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任我杀冷笑道。 “我……我没有秘密,你相信我。魔由心生,是你自己想得太多。” “没有秘密?从一开始你就在欺骗我,难道不是吗?” “原来你一点都不了解我。我对你的心意,难道你一点都不了解吗?”欧阳情忍不住轻轻叹息,伸出一只玉手握住他的左手,纤长的手指轻轻在那枚指环上摩挲着,柔声道,“我连比性命更重要的传家之宝都已经给了你,还会欺骗你吗?” 任我杀沉默了许久,轻轻叹道:“也许,我的确应该感激你,如果不是这枚指环,我根本就不能再回来了。其实你早就知道那对夫妻的来历,这一点你还能否认吗?” 欧阳情没有否认,但也没有承认。 “你曾经用两句诗,就劝退了他们,这一次,他们又为了这枚指环而放弃了‘万劫重生’,就算是傻子也看得出来,诗和指环隐藏着太多太多的秘密。”任我杀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虽然我不知道你和‘天残地缺’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但还是看出了一件事。他们不杀我,因为他们畏惧这枚指环,也许……是畏惧指环的真正主人。你究竟是什么来历,居然连天不怕地不怕的‘天残地缺’都要给你面子?” 欧阳情叹了口气,轻轻道:“事情并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复杂,这一切,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也许……我的苦心,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你的苦心?” “有些事,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你说你是个杀手,杀手是种杀人的人,所以,你活得并不开心。我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可以让你回头,好好活下去。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帮助你。”欧阳情用一种真诚的眼神瞧着他,“一个人的命运,有时候就操纵在自己的手里,不要相信命运,也别怨恨命运。” 人,也许不可能选择自己的命运,却一定可以改变命运。都说上天可以主宰一切,但命运,却未必可以操纵人的一生。 “杀人是杀手的职业。杀手的命运只有两种,杀人和被杀。”任我杀冷冷道。 “你不是没有别的选择,而是你根本不想再作出选择。你的心里,隐藏着太多的故事,为什么不学会放弃和疏散,以一种平静的态度去面对?” “你总说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其实你又何尝不是如此?” “我的故事,其实很平凡、很简单。”欧阳情缓缓垂下螓首,轻轻道,“我是女孩子,女孩子都喜欢做梦,女孩子的梦总是很美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不必对我这么好,我宁愿你恨我,恨我一生一世。”任我杀的确不能明白,他咬着牙,声音骤然冷却下去,冷得像风。 欧阳情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抬头道:“你说什么?” 任我杀目光更冷:“我要你永远恨我。” “你……你要做什么?”欧阳情眼睛里明显露出一种恐惧,情不自禁地后退一步。 任我杀一字一句地道:“我要揭开你神秘的面纱,瞧一瞧你究竟长着什么样的容颜。” 欧阳情瞪大了眼睛,颤声道:“你不会这么做的,你只不过是在开玩笑,是么?” 任我杀一脸冷漠,绝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 她眼神突然变得很空洞:“如果你真的敢这么做,我会真的恨你,永远恨你……” 任我杀连死亡都不惧怕,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他不敢做的? “你会后悔的。”欧阳情转身想逃,才一转身,就突然感觉到有一丝轻风从她脸上拂过。她诧异而惊愕地抬起头,就看见任我杀的手里已多了一样东西――黑色的面纱。 就这样,她与他面面相觑!就这样,她的容颜终于暴露在他的眼前!刹那间,空气停止了流动!世界仿佛死了! 美!美得不可方物!这世上,你只怕再也找不到如此完美的一张脸了。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嘴,她的唇,还有那凝脂胜雪的肌肤……没有人可以想像,这些每个人都拥有着的东西,生长在她的脸上,竟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她的容颜,已不是任何词句所能描述,也绝不是丹青妙笔可以勾勒。如果非要形容她绝世的容貌,也许就只有一个字:美!美到全无瑕疵,惊如天人;美到毫无缺陷,宛似仙子。天下所有的男人,绝不能抵抗她的美丽;天下所有的女人,绝不敢相信这世上居然会有如此完美的容颜。 任我杀的身子已完全僵硬,呼吸停顿,灵魂飘离了躯壳。 欧阳情怔怔站在那里,晶莹剔透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滴落,流过她白玉般的脸颊,沾湿了她胸前的衣襟。 “我恨你……”欧阳情仿佛是只受伤的小鸟,满眼哀伤,一脸委屈,猛然转身扑在几上,掩面而泣。 任我杀渐渐被她伤心的啜泣惊醒,一时之间,手足无措,神情怪异而又可笑。也不知过了多久,欧阳情的哭声渐渐低沉,他犹豫着,终于缓步走过去,轻声道:“你……你别哭了,我……” 此时的他,突然变得不善言辞,就像是个做错了事的小孩,他永远都读不懂女孩子的心事。在这个时候,任何的言语和安慰,都是多余的,只有把伤心和委屈都随泪水流去,她的心情才会平静下来,任我杀当然不会明白这个道理。 欧阳情反而越哭越伤心,越哭越委屈。女孩子的眼泪,本来就像是黄河之水天上来,永远也流不完的。 任我杀痛苦地阖起眼睛,满脸的悔恨,这一次,他是真的后悔了。他的身子依然笔直如枪,站在她的身后,可是他的心却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巨手揪住不放。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他像是在忏悔,又像在安慰痛哭着的她。 “你走,我再也不要见到你。”欧阳情恨恨道。 那只无形的手似乎突然松开,任我杀的心立即粉碎了。她的饮泣低啜,令他肝肠寸断,柔肠百结。 “你走,我恨你,恨你一辈子……” 他痛苦地叹息着,终于轻轻放下手中的面纱,缓步而出。他的脚步竟似变得非常沉重,每挪一步,都几乎用去了他每一分力量。明明只是近在咫尺的房门,此时此刻,竟已变得天涯般遥远。 他终于走了出去,身后却依然传来欧阳情的哭泣。他缓缓关上了门,把泪水的泣诉隔绝在身后,把痛苦和悔恨遗留在破碎的心里。他永远也不会再原谅自己。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却换来一生一世的后悔。 任我杀走出“天涯海阁”,在长街上仿佛一只游魂徘徊着,游荡着,撒下一路的悔恨和内疚。风雪无情地扑面而来,似乎有些生疼,但这疼,永远也抵不过心中之痛。 扑簌簌的风雪声中,他依稀听见有人正在呼喊他的名字。 是不是她?是不是她追出来了?任我杀倏然驻足,一回头,心中的希冀立即化为失望――来的人竟是龙七和司马如龙。 “万劫重生”已经失而复得,他们还留在这里做什么?任我杀还没有提出这个疑问,龙七已说出了答案:“那东西又丢了,是被一个蒙面人劫走的。” 任我杀怔了怔:“蒙面人?” “他说他和你是旧识,但绝不是朋友。” 是他?那个可怕而残忍的凶手。 “他留下一句话,他说这世上只有一个人可以把东西拿回来。” “他说的这个人莫非就是我?” 龙七点头道:“嗯!” 任我杀想也不想,立即点头道:“好,我去。在哪里可以找到他?” “他还留下一封信。” 信中是这样写的:二十三日。黄昏。城西十里外。茶寮。带着你的刀来! 风在吹,雪在飘,这样的天气,绝对看不见斜阳。在任我杀的记忆里,至少有十几天未看见过阳光,也许,他的心里,有一个角落,是阳光永远也照耀不到的地方。 黄昏很快就已来临,任我杀一个人悄然走进了城西十里外的茶寮。茶寮的老板是个很平凡的小老头,任我杀随手丢给他好几锭白花花、沉甸甸的银子,对他说:“我买下这里了,你立刻就走,别再回来。” 于是小老头立即眉开眼笑地就走了,甚至连东西都没有收拾,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里。到了金陵城里,见到他的朋友,还不断地赞叹那个冷漠的少年出手是多么的大方,让他发了笔小财。那些银子虽然只是几百两,但他茶寮的生意已经做了快二十年了,赚的银子加起来也没有这么多。 任我杀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那个小老头,他知道今日难免少不了一场恶战,他不想伤及无辜。他和那个神秘的凶手之间,迟早要作出一个了断的,决斗的结果,总有一个人会倒在对方的脚下。 这个人会是谁?他已不在乎,他的生命形同枯枝朽木,死,算什么呢? 他心中充满了痛苦,还在为自己的冲动而犯下的错误叹息着、懊悔着。他发誓,今生今世,再也不见欧阳情。可是他忘不掉欧阳情,尤其是她那张完美的脸和绝世的容颜,总是不断地浮现在他的眼前,挥不去赶不走驱不散抹不灭。 他闭上眼,她那怨恨的声音和令人心碎的哭泣犹在耳边。他无法停止自己的思绪,忽然又想喝酒,也许只有酒这东西,才能让他摆脱这种困扰。他居然在茶寮里找到了几坛酒,虽非好酒,但总算没有兑水,想必是为了给路过的人驱寒而准备的。 任我杀不停地喝着,酒喝得越多,心事反而更浓。 “你来了。”一个仿佛来自天涯的声音突然缓缓响起。 任我杀一抬头,就看见一个铁塔般的身影犹如幽灵随风飘来。 那个神秘的凶手沉静地站在那里,仿佛已和大地溶为一体,只是他的目光却远比风雪更冰冷。 任我杀淡淡道:“我来了。” “带着你的刀来了?” 任我杀没有回答,他的刀是看不见的,但每个人都知道它必然存在,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你好像来迟了。” “现在正是黄昏。” “莫非不是你来迟了,而是我来得太早?” “我在来这里之前,已经为自己舒舒服服的洗过澡。” 任我杀微微一怔:“洗澡?” “洗澡可以让人平静,因为我太兴奋、太紧张。”他兴奋、他紧张,是因为他有压力――无论是谁,只要是任我杀的敌人,都会有这种感觉,“我也已经洗净了我的腰。” “你为什么不能等到我喝醉了再来?” “我无法再等下去。等待杀人,岂非是一种痛苦的折磨?” 任我杀没有否认,杀人的确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杀人的那一刻。他叹了口气,问道:“你为什么要抢走‘万劫重生’?” “听说这东西是无价之宝,拥有它,等于拥有天下。” “你知不知道,这东西是我用生命换回来的?” “所以我才约你来。” “看来我们这场决斗,已经不可避免。” “我一直都想和你做朋友,但现在看来,我们已经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朋友了。” “因为你还不配做我的朋友。”任我杀冷冷道。 “我从来都不会让我的敌人活得太舒服。” “这里很清静,的确是决斗的好地方。”任我杀淡淡道。 “我说过,我一定会让你后悔一辈子,活得比死还痛苦。” “如果我败了,你不杀我?”任我杀抬起目光,似乎有些疑惑。 “我不必杀你,我只是要折磨你,让你慢慢的死去。” “你不杀我,总有一天会后悔的。”任我杀冷笑道,“只要我还活着,你迟早会死在我的刀下。” “我也希望有那么一天,只可惜过了今天,你就永远都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了。” “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只要一点点机会,我就可以做到别人绝对做不到的事。”任我杀忽然笑了笑,悠悠道,“我奉劝你一句话,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酷,这道理你千万不能忘记。” “我绝不会对敌人仁慈。”“我”字才出口,这人突然扑了过来,双掌挥动。他只说了九个字,却至少已攻出三十六掌,刹那间,茶寮似已被杀气和拳风掌影所充斥。 第二十三章 比死还痛苦的结果 任我杀终于站起,左手依然抱着酒坛子,右手却已多了一样东西――他的刀。寒光流动,刀光一闪,急切间破入密不透风的掌影中。这一刀快、狠、稳,虽然没有太多的变化,却恰好破了三十六掌凌厉的攻势。 刀光收敛,掌影也已消失。两人一触即分,这人退入西边角落。任我杀倚门而立,他的刀又已消失,左手仍然抱着酒坛子,仰首喝了一大口,道:“我请你喝几口。” 酒坛子突然飞起,向这人飘去。 这人左掌轻送,托住酒坛子,摇头道:“我不喝酒。” 酒坛子突然又飞了起来,“哗啦”一声,酒坛子忽然碎裂,酒水飞溅,香气飘溢。 “你出手太重了,你要对付的人是我,何苦拿这坛酒出气?”香气尚未弥漫,任我杀已穿过水幕,越过两张长几冲了过来,刀已在手,刀光冰冷,飞起一道白色的虹。 这人冲天而起,穿破刀光,轻飘飘地落在任我杀身后的方几上。 任我杀没有回身,手中刀已反手挥出。刀锋冰冷,刹那间刀光又起,刀锋刺破空气,“咝咝”声起,仿似撕布裂帛。 这人身子一晃,飞退五尺。 任我杀反身追出,人刀合一,白的衣裳,雪亮的刀光,溶为一体,就像是一条笔直的光线。 这人再退,一晃间,钻进了一张方几下面。“喀嚓”一声,方几被刀光一分为二,左右分开,任我杀连人带刀从中穿过。这人立即冲天飞起,“哗啦啦”一阵声响,他的身子竟已穿破茶寮的屋顶,轻轻一晃,忽然就不见了。 任我杀立即也从那个洞穿了出去,手中的刀不停地舞动,刀光闪掠,黄昏下,茅草掺杂着雪花满天纷飞。 刀光震散纷乱的草芥碎末,一根巨木突如鬼魅,梨庭扫**般直撞过来。任我杀手起刀落,从巨木中间直劈而出,巨木被一刀劈成两半,向两边分开,一起飞了出去。他的身子突然也飞了起来,像离弦之箭般飞出三、四丈远才重重从空中跌落在雪地上。 刀光消失,鲜血喷洒在空中,像是怒放的红梅。任我杀站起,又扑倒,一大口鲜血狂喷而出,激射数尺。这一倒,就再也站不起来。就在他劈开巨木之时,他的胸膛仿佛被一把大铁锤重重地砸了一下,他突然感到脏腑全都碎了,四肢百骸也完全散了架。他太大意、太轻敌,居然没有想到这人就隐藏在巨木之后,伺机而动,一击得手。 “我说过,我不会杀你,我绝不能让你死得太快、太轻易。”这人轻轻飘落在他身边,目光冰冷而可怕,声音中也露出一种残酷的快意。 任我杀已不能动,不能说话,他的手和脚完全使不出一丝气力,像四条僵硬的蚯蚓,而他的身体却软绵绵得像一堆棉花,仿佛悬浮在云端。他好累,累得好想睡一觉,最好永远都不必再醒来。 这人拍了拍沾满了雪花和茅草的衣服,转过身子,大步走去,冷冷道:“现在你全身的经脉已断,功力全废,今生今世,再也不能用刀了。” 他头也不回,越去越远,身影在黑夜来临之前的黄昏中渐渐朦胧,满含讥诮和残酷的声音依然随风飘来:“这就是结果,我想要的结果,你将活得比死还痛苦,连一个乞丐都不如。” 黄昏已褪尽了颜色,天地间,夜幕终于缓缓拉开。 风在呜咽,雪飘正狂,大雪几乎掩埋了任我杀整个身子。他忧郁的眼睛,已完全失去了往昔的神韵和光采,虽然依旧冷漠,但不再可怕,这双眼睛里的杀气早已荡然无存,只有悲哀和痛苦,更多的是绝望。 他是杀手,武功和武器对杀手而言,远比生命更重要。但现在,他只是一个连乞丐都不如的废人,纵然生命还在,刀还在,又有什么用呢? 谁能想像得到,昔日还是江湖上传可怕的杀手,如今却像一条死狗,不能动、不能说,只能静静地躺在冰封千里的荒野中,慢慢等待着死神的指引。 朦胧中,他仿佛看见了索魂的鬼使,用铁链锁住他的双腿,把他拖进了幽冥…… 他终于晕了过去。 任我杀醒来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小老头。 他还是活着的吗?是不是茶寮的老板救了他的命?他没有问,小老头也没有说话,只是以一种怜悯的目光看着他,轻轻叹息着。 在黄昏以前,这少年改变了他的命运,可是在黄昏以后,这少年的命运也被改变。现在,这少年已完全变成了个废人。他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这少年的命运,更不知道在黄昏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是个很念旧的老人。事实上,但凡老人都是很念旧的。他虽然收了别人的银子,把茶寮卖给了别人,但他还是舍不得。他一定要再回到那里顺便把东西收拾收拾,该带走的就带走。他看到的只是一片狼藉和破坏,带回来的却是一个半死不活的少年。回到金陵城,他立即就找到了神医张一帖。 “这人已经废了,就算还能活下来,也只不过比死人多一口气而已,纵然是大罗神仙也无能为力。”这就是张一帖对这少年作出的最后诊断,这个结果无疑宣判了这少年的死刑。 张一帖说的话就是皇上的圣旨,绝对没有人可以怀疑;他所做出的判断,几乎没有人可以反驳。 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小老头决定收留这个可怜的少年,无论如何,毕竟这少年看起来并不是坏人。 小老头沉默了很久,才缓缓说出一句话:“你留下来,我可以照顾你。” 任我杀没有留下来。他是任我杀,绝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和照顾。他连一句话都没有说,突然就从床上跳下来,从小老头的身边冲了出去。 一夜之间,金陵城里又多了个乞丐。这乞丐和所有的乞丐并没有什么不同,身上的衣服又破又烂,一张脸脏污中透出一丝病态的苍白,看起来既龌龊又肮脏。唯一不同的是,他从不向人乞讨,绝不肯把头低下来叫一声“可怜”! 这乞丐除了只会走路以外,似乎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什么都不会做。 金陵城里,乞丐太多太多,少一个或者多一个,绝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现在,也许已没有人可以认得出来,这乞丐居然就是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当然,就算有人认出来了,他也绝对不会承认。 任我杀就这样奇迹般的消失了。 从不可一世的杀手,沦落为低贱的乞丐,这种结果,岂非比死还痛苦?这世上,又有几个人承受得起这种打击?这已不仅仅只是任我杀一个人的悲哀,也是人类的悲哀! 欧阳情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整整哭了一个下午,黄昏的时候,她终于停止了哭泣。 女孩子就是这样,把委屈和伤心都哭出来以后,心情往往很快就会好起来。她开始想念任我杀。她以为任我杀一定会回来的,可是她失望了。两天过去,任我杀就像消失了一般,始终没有再来。 他是否很后悔,不敢回来见我?我真的恨他吗?会恨他一辈子吗?这两个问题一直在纠缠着她,困扰着她。她开始后悔,后悔不该那样子对待任我杀,至少不应该把他赶走。 对任我杀是爱?还是恨?她并不能确定这个问题的答案,她只觉得,只要一天看不见任我杀,心里就很难受,仿佛很失落。 第四天,任我杀还是没有出现。欧阳情决定不再等下去,今天已是十二月二十七日,再过两天,就是除夕。过年是个快乐的日子,她希望和任我杀一起度过。她要去把他找回来――她当然没有找到任我杀。 她忽然想起了米珏:“任我杀是不是回到了梅庄?” 古道、小桥;积雪、人家。 欧阳情走下车厢,远远就看见一条熟悉的人影,站在一株梅树下,抬着头,凝神赏雪。 在这株梅树下,她曾经和任我杀一起伫立。如今梅树依旧,却已物是人非。她心里惆怅,忍不住轻轻一声叹息。 那人倏然回头,一张清秀、略显苍白的脸庞就跃映在欧阳情如剪水般的眸子里。几天不见,米珏似乎消瘦了几分,但气色却还算不错。 米珏见到她,立即笑了,轻声唤道:“欧阳姑娘,你来了。” 欧阳情缓缓走过那条小桥,来到他的身边,轻声道:“米先生,你的伤已经痊愈了?” “梅家夫妇说,只须再过几天,我体内的毒质就可以完全清除了。” “他们呢?”欧阳情向石屋看了一眼。 “醉妃夫人得到你的‘千年香’秘方,硬逼着梅君先生陪她一起去采酿去了。” 欧阳情似乎心不在焉,轻嗯道:“这里就只有你一个人么?” “我一个人闷在这里,所以才出来走走。” 任我杀竟不在这里吗?欧阳情迟疑着,欲言又止。 米珏没有发觉她的异样,问道:“你一个人来?” 欧阳情点头不语。 米珏轻咳一声:“小兄弟呢?他怎么没来?” 任我杀果然没来过这里,他究竟在什么地方?欧阳情心里又是失望又是焦虑,轻叹着摇头道:“他……他要过几天才来吧!” “他还好吗?” 欧阳情突然感到胸口一阵郁闷,她发现,在任我杀和米珏两人心中,彼此间都存在着一种人间最伟大的友谊,他们彼此关心,彼此呵护,无论是谁发生了什么,谁都绝不会抛下对方。 她本想告诉米珏,任我杀已经失踪五天了,可是话到嘴边,终于还是咽了回去,她绝非有意隐瞒,只是不忍心。 她只觉口中发苦,叹了口气,缓缓道:“他很好。” 任我杀真的很好吗?答案,只有任我杀自己才知道。 曾经是一个笑傲风流的杀手,此刻却成为天下最卑贱的乞丐,他的生活能过得很好吗? 一个人的心里如果充满了仇恨和悲哀,流淌着血和泪水,他的生活,简直比死亡还可怕,比死亡更痛苦。这种地狱般的生活,也许只有像任我杀这种坚毅、倔强的人才能忍受。 黄昏,又是黄昏。 雪花如鹅毛,片片纷飞。长街雪白如洗,人来人往,络绎不绝,车水马龙。 行人中,蹒跚地走着一个脏兮兮的乞丐,他似乎有满腹的心酸,眼神无限忧郁,脸色憔悴,头发凌乱地披落下来,显得狼狈不堪,但他的表情却是无比的坚强。 没有人可以想像,昔日身子站得笔直如冰山般屹立不倒的杀手任我杀,此时此刻,居然已变成如此模样。唯一未曾改变的,就是他的头――无论在什么时候,他的头总是不肯低下来的。 他已经整整一天一夜没吃过东西了,饥饿和寒冷折磨着他,如果他功力未失,这一切自然没有问题,只可惜他现在只是一个废人,就算一顿饭都不吃,也会饥饿到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但他绝不向人行乞,他不但有骨气,更有傲气。无论他的遭遇如何悲惨,他都从未流过一滴眼泪;无论他被伤痛和饥寒如何折磨,他也从未呻吟过、哀叹过! 乞丐不低头乞讨,自然很难得到别人的同情,而好心的人也只不过是施舍一两个铜板,或者几个烧饼、馒头而已。就只一块烧饼,他就必须分作一天的食物,因为他知道,像他这种人没有被活活饿死,已经是他的运气。 他这种人是绝不肯流泪的,在风寒雪冷的晚上,他只能像只流浪狗一样,蜷缩在落寞的街头或者在别人的屋檐下。他所受的内伤本就不轻,再加上衣裳单薄,难御风寒,他很快就染上了咳嗽。现在,他佝偻着身子,开始咳嗽,不停地咳嗽。咳嗽声很大,引来了一些行人的注视和叹息,但没有人可以为他做一些什么。 任我杀越咳越剧烈,仿佛连肺都已快咳出来了。嘈杂声中,他听见有人在怒声叫骂:“喂,小乞丐,扮狗叫吗?” 他一抬头,就发现他的面前,竟不知在何时站着一群人,人群中,一个身穿狐裘的青年公子趾高气扬地怒目瞪视着他。任我杀立刻就呆住了,这个人,竟是龙大少。 这副模样的任我杀,只怕连欧阳情都已很难辨认,但他这种动作和这种眼神,龙大少却实在是太熟悉了。 龙大少仿佛也已呆住,过了一会儿才忍不住失声道:“你……你……是你!” 任我杀转身就跑,但只跑出两步,就扑倒在雪地上。他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群人。他爬起,却又倒下。他挣扎着,再次爬起的时候,那群人就把他围了起来。 龙大少冷笑道:“你是任我杀,是个可怕的杀手,杀人从不眨眼,现在为什么看见我反而要逃跑?你怎么了?好像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莫非你也跟我一样,被人废了武功,成了半死不活的废人?” 任我杀咬着牙,闭上了眼睛。 龙大少表情残酷而开心,大声道:“废掉你的这个人是谁?我龙大少非交他这个朋友不可。” 任我杀忽然想起那个神秘的凶手,想起了决斗的那一幕。 龙大少接着道:“我真想不到你居然也有这么一天,看到你现在这种下场,我开心死了。” 任我杀又忆起了那人说过的话:“你全身的经脉已断,功力全废,今生今世,再也不能用刀了。” 龙大少还在大笑着道:“我虽然也是废人,但我还是龙家大少爷,有钱,有酒,有女人,可是你呢?你简直像是刚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孤魂野鬼,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连狗都不如的小乞丐。” 人群出一阵刺耳的哄笑。 任我杀没有听见龙大少的讥讽和别人的嘲笑,他的嘴唇已被他自己的钢牙咬出了血,那人的话始终萦绕在他的耳边:“这就是结果,我想要的结果,你将活得比死还痛苦,连一个乞丐都不如。” 龙大少继续讽刺着他,辱骂着他,几乎把这世上他知道的和所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语言都说出来了。 任我杀就像聋子,充耳不闻,不言不动。 龙大少骂了很久,终于把心里的积怨都骂了出来,似乎也骂累了,忽然柔声道:“你看起来很饿,是么?你想不想吃些东西,或者喝一点点酒?” 任我杀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睛却有些发亮。求生是每个人的本能,他想活下去,他不能死,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我知道你一定是这样想的……”龙大少回头对身后一个长得黑黝黝的大汉道:“去,买几个馒头来,再带上一樽酒。” 馒头和酒很快就买来了。酒只是寻常的酒,但馒头却还是刚刚才出笼的,热气腾腾,香气飘飘。任我杀拼命不让自己去看、去想,但到最后目光却还是忍不住落在龙大少手中的馒头和酒上。 人类有许多弱点,贪婪就是其中之一,饥饿虽不是贪婪的一种,却是每个人都无法抵抗的。 龙大少微笑道:“你想吃?还是想喝酒?” 任我杀目光呆滞,不言不动。 “我干脆两样都给你,好不好?”龙大少脸上的笑容倏忽消失,变得冷漠而残酷,把手里的馒头狠狠地抛在身后,叉开两腿,指着**,毫无表情地道,“从这里爬过去,馒头和酒,就都是你的。” 任我杀脸色已变了,眼神里露出种悲哀之色。 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摒住了呼吸,气氛显得非常严肃、紧张。 龙大少本来以为,任我杀是绝不肯忍受这种侮辱的,不料任我杀居然真的就爬了过来,他就像是一条在垂死边缘拼命挣扎的毒蛇,匍匐爬行,动作笨拙而可笑。 龙大少得意地大笑道:“原来这人不但模样变了,连性子也变了,为了一些狗才吃的杂食,居然宁愿受这**之辱。昔日风光无限的杀手,今日沦为本大少阶下囚。可怜!可笑!可叹!” 他实在太开心了,仿佛连仇恨都已经忘记,只是仰首狂笑不止。笑声突然中断,随即响起的是一声凄厉的惨叫。龙大少弯下了腰,双手掩着**私处,表情仿佛非常痛苦。 他忘记了一句古训:无牙老虎一样可以咬死人。任我杀竟用膝盖在他那要害的地方,用力地顶了一下。 没有人可以随意污辱他,就算死,他也不能抛下尊严。他为自己出了一口恶气,闭上眼睛,等待龙大少那些凶神恶煞的随从们扑上来,把他揍成一团肉饼。 他很快就听见了龙大少歇斯底里的怒喊:“给我打。” 刹那间,雨点般的拳脚就像风雪一样落在他的身上。任我杀没有挣扎,他已无力反抗,这一顿重的,揍得他连呻吟的气力都没有。他只觉得,这个本来就不属于他的世界,已经离他越来越遥远。 恍惚中,他又听见了龙大少的声音:“够了,都住手,别打死了他。” 他身上又挨了几下狠的,终于平静了下来。 任我杀已经变成一个血人,四肢百骸似乎都被拆散,可他并不在乎。他忽然笑了,想起刚才那一幕,他的嘴角就忍不住泛起一丝胜利的微笑。 “我不会杀你,因为你现在根本不配让我动手,你只是连狗都不如的乞丐。”龙大少残酷地笑着,把手里的那樽酒全都洒落在雪地上,冷冷道,“我要你活着,活得比死还痛苦。” “活得比死还痛苦。”这句话就像一支利剑,狠狠地刺进了任我杀的心脏,他的心在刺痛,在滴血。 龙大少还在大笑着:“我会叫人来盯着你,看着你受尽各种各样的折磨慢慢地死去,然后再把你大卸八块,抛到荒野里去喂狗。” 他再也不看任我杀一眼,骄傲地抬起头,像一个征战沙场、凯旋归来的大将军,转身而去。 纷乱的脚步,踩扁了雪地上的馒头。 第二十四章 杀手无情 旧伤新痛,饥寒交迫,几乎让任我杀崩溃。.tw[]直到已完全听不到龙大少那疯狂的笑声,他才缓缓睁开眼睛,看见已被踩扁、几乎被雪花淹没的馒头,他冷漠的眼神忽然发出一种光芒。馒头虽脏,但仍能充饥;只要能充饥,脏一点又有什么所谓?他已不必在意别人的讥笑,也不必理会别人鄙夷的目光。活着,绝不是可耻的。只有那些没有勇气选择继续生存的懦夫,才会认为活着是一种悲哀的痛苦。 此时的他已奄奄一息,但他还是用力地爬过去,只不过是几步之遥,但对于他却仿佛咫尺天涯。谁能想像,他此刻竟有多么的可怜,又是多么的凄凉?任我杀也没有去想,他的双手颤抖着,牢牢抓住一个馒头。馒头已经扁平如一块烧饼,还沾着雪花,但他毫不介意,也不管有多脏,大口大口地撕咬着,仿佛正在品尝山珍海味。 他实在太饥饿了,他需要恢复体力。他好不容易才把这个馒头咽下去,手指才碰到另一个馒头,忽然就听见了一种声音――那是车轮碾碎冰雪的声音。 任我杀没有理会,用舌头舔干净黏在手指上的肉屑,抓起第二个馒头又开始啃食。 声音戛然而止,马车在他的面前突然停住,一股淡淡的幽香从车厢中飘出,飘飞在风雪中。他忽然感到这幽香竟无比熟悉,猛一抬头,就看见了一个人――今生今世,他最不想再见到的女人。他曾经发誓,再也不见这个女人,可是他偏偏就在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与她陌路相逢。 欧阳情依然长发如云,披在肩后,依然一袭青衣,衣袂飘飘,她的脸上依旧系着一面黑纱,眼睛依旧如秋水般温柔。她看起来还是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不可方物,美如天仙。 欧阳情依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任我杀。 “你……你是……”欧阳情猛然怔住,她只觉得这眼神竟似万分熟悉,却绝对想不到眼前这个小乞丐就是任我杀。 任我杀呆了呆,突然把脸埋在雪里,再抬起头时,血与雪斑斑点点,模糊了他的面容。 欧阳情轻摇螓首,心里暗暗叹息:“这人当然不是任我杀,他怎么可能变成这个样子?我一定是太想他了,所以才认错了人。” 任我杀突然大声地咳嗽起来,嘴里的馒头肉屑和着腥红的血喷了满地。 欧阳情生起一种恻隐之心,摸出一锭银子,轻轻递给任我杀,柔声道:“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你受伤不轻,赶快去找大夫” 在金陵城里,乞丐被殴打这种事情,几乎每一天都有可能发生,她早已司空见惯。 她的声音温柔甜美,仿佛春风秋雨拂过,那一抹柔情便长留心头,任我杀似已痴了。 欧阳情猛然娇躯一震,几乎摔倒。这人的眼神,这人的目光,她实在太熟悉,太铭心刻骨了,这几天以来,她每个晚上都梦见过这般的眼神,这般的目光――一抹云淡风清的忧郁,一丝似有还无的冷漠,一种不可抑止的哀伤。 “你……是你……是不是你……”她忍不住失声叫道。 任我杀猛然惊醒,嘶哑着声音道:“我不认识你。” “是你,我知道一定是你。你的眼神,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欧阳情大声道,“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任我杀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一跃而起,大声道:“我是谁?你又是谁?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你又怎么会知道我是谁?” 欧阳情一眼瞥见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指环,一颗心已沉了下去,直落谷底,哽咽着道:“你的指环……这是我送给你的指环……你为什么不肯承认?” 任我杀抱着头,发出一声凄楚的惨叫,大吼道:“我不是,我不是,我什么人都不是……” 他突然转身,发力狂奔,奔出几步,忽然一个踉跄,摔倒在地,接连几个斤斗,又挣扎着爬起,继续狂奔。 欧阳情没有追,只是呆立风雪中,芳心仿佛已被一种痛苦绞碎。 任我杀蹒跚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风雪飘来的那个方向。她还是没有追出去,痛苦地缓缓闭上了眼睛,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滑落她的脸颊,湿透了面纱。 她的倩影,仿佛已在风雪中凝固;她的心,仿佛掉进了千年冰洞。雪花一片一片,片片不断,落在她的头发上、肩上、衣襟上,她仿佛已无所觉。衣袂飘飘,她的思绪也已随风飘去。 他一定就是任我杀,为什么他自己不肯承认?为什么,他会变成这个样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 她心里有太多太多的疑问,却偏偏找不到答案。 任我杀就像是一头受了伤的野兽,慌不择路,一路狂奔,奔出长街,转过几条小巷,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撞翻多少个路人、摊子,摔倒了多少次,他都已记不起来,刚刚转了个弯,整个人就撞在一个人的身上。他的身子立即像一只皮球,反而被那人弹飞出去,重重地撞在墙上才滑落下来。他蜷缩在雪地上,又开始咳嗽,不停地咳嗽。等到喘息和咳嗽终于渐渐平息,他才像在风中不停摇摆着的小草,缓缓站了起来,一抬头,就看见了那个人,他的双眼突然迸溅出火花――仇恨的火花。 这个人不仅废了他的武功,还夺去了他的享受生活的权利。就是这个人,让他活得比死还痛苦,连狗都不如。 这时候,天色已渐渐暗下来,那人的眼珠子漆黑如夜,发出一种可怕而凶残的光芒。他冷冷瞧着任我杀,冷冷道:“你变了。” 任我杀尽量使自己的身子站直,也冷冷道:“我的确变了,活得比死还痛苦,连狗都不如。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全是你的赐予,是你带给我的悲哀。” “你更不能忘记,我们是敌人,不是朋友。我说过,对敌人,我绝不会心慈手软。” 任我杀咬着牙,目眦尽裂,双拳握紧,一字一句地道:“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倒在我的刀下。” 每一个字仿佛都涂满了鲜血,充满了仇恨,就像千万年的诅咒,又像是永恒不变的毒誓。 那人的目光充满了不屑和讥笑,冷笑道:“可是你现在连刀都已握不住,你已成废人,根本再也用不了你的刀了。” 任我杀的目光又露出一种悲哀,但他的脸却还是坚毅而倔强的,冷漠地道:“只要我能活下去,我就有机会杀死你。” “痴人说梦话。” “你最好别死得太早,我一定要用我的刀,斩断你的腰,一刀两断!” “如果这种奇迹会发生,我一定会洗净我的腰等着你。但愿你不会让我等太久。” “我也希望不用等太久。” 那人默然半晌,忽然道:“‘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是不是你的朋友?” 任我杀脸色微微一变,眼睛却已发亮。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的确是他的朋友,他们不仅是朋友,也是兄弟。他们彼此了解对方,信任对方,因为他们都是杀手,是同一条道上的人。 在这世上,唯一能使任我杀兴奋的东西,就只有朋友和酒。朋友给他带来快乐和希望,酒可以让他忘记痛苦的过去。朋友和酒,本来就是分不开的,就好像美女和金钱,永远都紧紧相连在一起。 那人缓缓道:“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燕重衣现在已到了金陵城。” 黄昏,还是黄昏。雪在飘,金陵城外,有人踏雪而来。 这人的步伐很轻,也很快,他的腰挺得很直,宽大的黑色斗篷迎风敞开,露出腰间一截剑柄。剑柄陈旧而古老,却又极其光滑。 他头戴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面孔,只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两片薄薄的嘴唇――这样的嘴唇,往往代表着坚毅和倔强。他应该还很年青,浑身都散发出一种冷漠的神采,但这份冷漠却无法掩盖他青春的气息。 这人行走如飞,但他全身只除了两只脚在运动外,其余所有的关节,仿佛完全都处于休息状态。他这种姿势虽然怪异,却一点也不觉得难看。他似乎绝不会浪费多余的东西,包括力气。 在他身后不远处,雪花溅起,车轮声响,一辆虽然陈旧但让人感觉很舒服的马车,不徐不疾地跟了上来。 这人头也不回,依旧大步向前走,脚步踏在雪上,却不见雪花随之飞起,只留下不深不浅的足印。 身后那辆马车终于追了上来,赶车的车夫是一个须发皆白、短小精悍的小老头,双眼炯炯有神,散发出一种慑人的精光。他的年纪似乎早已过了天命之年,却毫无老态龙钟的样子。他的腰也挺得很直,仿佛在告诉别人,又像是在安慰自己,他还没有老,他绝不是轻易就向命运低头的人――许多人都是这样,年纪越大就越不服老。 “年轻人,到车厢里避避风寒吧!”老车夫扭头对这人道。 这人没有回头,淡淡道:“不!” “小老儿好几天没做生意了,年轻人就赏个脸,让小老儿讨几个铜板打打牙祭怎么样?” “不。” “那就和小老儿做个伴吧!” “不。” “原来你只会说‘不’。”车夫苦笑道。 这人仍道:“不。” “风雪正大,年轻人何苦折磨自己?” 这人倏然驻足,缓缓道:“老人家……” 他的声音立即被车夫的咳嗽声打断,车夫笑呵呵道:“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叫我杏伯,但千万别叫我老人家。”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请说。” 这人仿佛一尊石雕,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头更不抬,他黑色的身影在洁白的雪衬托下,竟似极有诡异和神秘之意。杏伯等了半晌才听他缓缓道:“你知道一个人只有一张嘴巴是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吃饭。” “错,是少说废话!” 杏伯怔了怔,苦笑道:“原来小老儿废话说得太多了。” “我还想告诉你,人生来两条腿,本就是用来走路的。” “你是不是还想告诉我?你从不坐车,也不骑马,你就只喜欢用脚走路?” 这人默然不语,似乎已默认了。 杏伯叹了口气:“我发现你很像一个人,你和他有很多相同之处。” 这人还是没有说话,惜字如金。 “他是我的朋友,也是个年轻人。他也认为人的脚是用来走路的,所以他从不坐车,也不骑马,即使他身受重伤,行动不便,他也不愿意以逸待劳。因为对他来说,走路也是一种休息,这个时候,全身的肌肉都可以松驰下来,他就可以把自己的精气神调整到最佳状态。” 这人若有所思,过了很久才道:“你这位朋友很有趣。” “我却不这样认为。他是个杀手,有故事的杀手。”杏伯摇头道。 “杀手?他是谁?”这人眼睛忽然一亮。 “‘一刀两断’任我杀。” 这人倏地抬起了头,他的确很年轻,他的脸英俊而坚毅,冷漠的眼睛里,却闪动着灼热的光芒,一脸的漠然,一脸的倔强。 杏伯忽然发现,这个年轻人的气质和任我杀几乎完全相同,只是这人的眼神充满了热情,任我杀却太忧郁。他们的身子同样站得笔直,如果任我杀是用坚冰雕刻出来的,那么这人就一定是用钢铁铸成的。 “你见过他?他现在在哪里?”这人沉声道。 杏伯没有回答,反问道:“你在找他?” “嗯!” “你是他的什么人?” 这人迟疑了很久,才缓缓道:“朋友!” 杏伯摇头道:“我也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听说他曾在‘天涯海阁’出现过几次,如果你要找他,可以先去找欧阳情。” “欧阳情?” “她是‘天涯海阁’的大老板,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据说她是任兄弟的红粉知己。” 这人的眉头突然拧紧。 “你又是谁?” 这人淡淡道:“‘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杀手须无情,多情非杀手。没有人可以否认,燕重衣无情,但也多情。杀人的时候,他从来都不会手软,绝不留情;对朋友,他却可以放弃一切,上刀山、下火海,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言而有信,一诺千金,这是杀手的宗旨和原则。也许正是因为他跟任我杀有太多的共同之处,所以两人才会结为生死之交。 人生得一知己,夫复何求? 大雪纷飞,夜如泼墨。 掌灯时分,“天涯海阁”来了一个奇怪的客人。这人头上戴着一顶斗笠,遮住了面容,斗篷敞开,露出一个剑柄,看他的装束,就仿佛是个没有归宿的江湖浪子。 燕重衣一走进来,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他的冷漠和坚毅,他却没有向任何人看一眼,像标枪般站在安柔面前。他的身材并不算特别高大,但安柔却感到这人身子简直就像一座冰山。 燕重衣冷冷道:“我找欧阳情。” 他只说了五个字,安柔却如置身千年冰洞,这人的冷漠,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个同样冷漠的杀手任我杀。 “大当家不在,如果你有事找她,我可以为你转告。”安柔甩甩头,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燕重衣目光低垂,看着眼前这个至少比他矮了一个头的少女。 “我叫安柔,是这里的二当家。”安柔嫣然一笑。 “我找欧阳情。” “她今天一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我等。”燕重衣没有再多说一句话,找了个最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 安柔轻盈地走过来,道:“你就这样等?” 燕重衣没有说话。 “你要不要喝点什么?酒?还是茶?” “竹叶青,五斤。” 竹叶青是浓度很高、后劲极强的一种烈酒,就算寻常酒鬼,也绝不敢随便喝上三两斤。燕重衣非但把五斤竹叶青喝得点滴不剩,而且又要了五斤,他好像天生就是喝不醉的酒鬼,居然连一点醉意都没有。 他没有追问欧阳情的下落,他决心等,一直等到她回来为止。 第二十五章 杀手独憔悴 “蹬、蹬、蹬……”一阵脚步声响起,三个人风尘仆仆、身上雪花犹未抖落,匆匆走上楼来。这三人一人手上握着一把刀,一人腰间佩着一把剑,另一个人却是赤手空拳,须发都已经花白,但每个人的腰都挺得笔直,毫无老态。人心不古,年纪越大反而越不服老的人并不少。这世间的人本来就很奇怪,有的人明明还很年轻,却整天故意装出老气横秋的样子,告诉别人自己已经成熟,曾经饱经风霜,有的人明明已经老了,却偏偏不肯承认岁月无情。 一个靠向南面窗户独斟自酌的青衫老者看见他们,立刻推几而起,拱手抱拳,笑道:“三侠果然如期而至,来来,快请坐。” 他身材颀长,颌下一绺长须无风自动,神情洒脱而风雅,但眉目之间却略显淡淡忧愁。 那握刀老人回揖一礼,笑道:“风雪阻征途,海总镖头,希望老夫三兄弟来得还不算太迟。” “三位大侠侠义为怀,仁义为先,听说兄弟镖局出了事,立即就日夜兼程、不辞劳苦地赶来,实在让兄弟感激不尽。” 握刀老人笑了笑,说道:“咱们这些老骨头,都快入黄土了,还提那些虚名做什么?” “‘武林四侠’的名头,在江湖上可是历久不衰的老字号啊,张大哥何须自谦?” “‘金狮镖局’海东来海总镖头的威名,几时又比‘武林四侠’逊色了?”握刀老人忍不住大笑起来,但笑声突然停顿,只见他神色黯然,叹道,“四弟失踪已有多年,这‘武林四侠’的字号,只怕早已被江湖上的朋友遗忘了。” 原来这握刀老人正是昔日声名显赫的“武林四侠”之首“刀侠”张子敬,那佩剑老人是“剑侠”刘公明,那赤手空拳的老人是老三“拳侠”赵玉刚。 提起老四“鞭侠”方天星,每个人都难免有些黯然神伤,海东来也叹道:“如果方四侠今天也在这里,那当真是再好不过。” 四人相视一眼,苦笑着摇摇头。 “海总镖头,贵镖局所失之镖,现在追回来了吗?”张子敬低声问道。 “此事相当棘手,若非如此,兄弟又岂会请三侠亲自出马,援手相助?”海东来摇头道。 “据说此镖是朝廷贡品,要是追不回来,贵镖局岂非……” “非但镖局的金字招牌砸了,而且还将家破人亡。”海东来苦笑道。 “难道到现在也还没有眉目?” “据龙七先生说,这一次劫镖之人得手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本来龙七先生追踪术独步天下,但现在,他也是束手无策。” “有‘神捕’龙七亲自护镖,竟然也没能保住?” “那人武功高不可测,怪异无比,据如龙所说,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以龙七先生的武功,可以接下那人几招?” “最多十招。那天他与如龙两人联手,也只不过和那人纠缠了二十几招。” “据说龙七是韩大少的传人,当年韩大少的刀法冠绝天下,龙七居然连十招都接不下来?”张子敬愕然道。(..tw好看的小说) “那人武功古怪,绝非中土各大门派的其中一种。据龙七先生的回忆看来,那人应该来自扶桑,也许……是当年的川岛狂人一脉。” 三侠竟一齐悚然动容道:“川岛狂人?” 海东来脸色阴郁,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张子敬道:“龙七不过年方三十上下,莫说不认识川岛狂人,就算见过,只怕也早已忘记,他怎么能确定那人是川岛狂人一脉传人?” 海东来摇摇头,没有回答。 “龙七呢?此事关系重大,他怎么不留下来一起商量对策?” “失镖以来,他一刻也不曾合过眼,此刻正和如龙出去寻找线索。”海东来眉头紧锁,低声道,“只要找到一个人,就有希望追回那东西。” “什么人?” “江湖上传可怕的杀手……” 海东来还没有说完,张子敬立即接口道:“是不是‘一刀两断’任我杀?他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第一次失镖,就是他仗义援手夺回来的。可是现在,他已经离奇地失踪了,他的失踪,也正和那东西有关。那人劫镖之后,曾经留下话来,说可以从他手上夺回那东西的人,只有任我杀。但任我杀赴约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龙七先生已经寻找了五天,但一直都没有消息。” 说话间,又听楼梯“咚咚”直响,一个满身血迹斑斑的中年大汉狂奔而来。 海东来脸色立即变了,失声道:“如龙,发生了什么事?” 司马如龙嘶声道:“师父,那人就在……外……面……” 北风如刀,雪花如练。风雪之中,如洗的长街上,一人孤鹤般傲然伫立,仿佛已与夜色溶为一体,他的目光虽然有着波澜不惊的平静,却流溢出一种浓浓的杀气。 海东来和“武林三侠”竟似不能抵御那人的杀气,驻足不前,像四根木桩被钉在那里。 “哪一位是‘金狮镖局’的总镖头海东来?”那人沉声问道。 过了很久很久,海东来才长长吐出一口气,缓缓道:“我是!” “你终于来了。” “你应该知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来。” “没有人可以从我手里把那东西抢回去。”那人摇摇头,声音自信而坚决,“任何人都不能。” “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抢走‘万劫重生’?你可知道,那是朝廷贡品,你这么做,就是以身试法……” 那人大手一挥,冷冷道:“我不想听你说这些废话,我来这里,只为打听一个人。” “谁?” “一个杀手。” “任我杀?” “不是他,我要找的人是他的朋友。” “他的朋友很多,‘金狮镖局’所有的人都是他的朋友。” “你们也配做他的朋友?可笑!荒谬!”那人冷笑道。 海东来脸色一变,沉声道:“难道你认为我们不够资格?” “连我都不可能成为他的朋友,你们又算什么东西?” “谁才有资格?”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才是他真正的朋友,他就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tw)” 海东来诧然道:“燕重衣?你在找他?” 那人点头道:“听说他已经到了金陵。” “我已经来了!”一个冰冷的声音淡然响起,不知何时,长街上竟已悄然多了一条人影。 燕重衣远远地站在另一边,如此孤独,又是如此的冷傲。他似乎不屑与人群为伍,又仿佛有些害怕和这世上的人太接近。他头上的斗笠压得更低,别人甚至已不能瞧见他的嘴唇,只能感觉到他的冷漠。 那人仿佛也已被燕重衣的出现所震慑,竟久久不能说出一句话来。 燕重衣冷冷道:“你在找我?” 那人暗暗吐出一口气:“我在找你。” “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是任我杀唯一的朋友,而他恰巧是我的敌人,他是我这辈子最尊重的敌人。” “他现在在哪里?”燕重衣沉默了很久才问道。 “你已经不必再去找他,他绝不会再见到认识他的人。任我杀已经不再是从前的任我杀,没有人能够认得他,就算你找到了他,他也不会承认的,因为……”那人说到这里,忽然闭上了嘴。 燕重衣冷冷道:“说下去。” “他活得很痛苦,比死还痛苦,甚至连一条狗都不如。” “我不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不相信。” 那人又闭上了嘴,当他不再说话的时候,那就表示,他已经不愿意再谈论这件事。 “你不说,就别走。”六个字,简短而有力,仿佛六把冰冷的利剑,每一剑都刺进了那人的骨髓。 刹那间,那人竟感到有一种透体生寒的凉意从背脊迅速窜上头顶。他忽然仰天大笑,冷冷道:“我要来就来,要去就去,这世上还有什么人可以拦得住我?” 笑声倏然停顿,一支离弦之箭突然飞射而出,穿过风雪,溶入了夜色。洁白的雪,依然漫天飞舞;深沉的夜,依然黑如泼墨。但那个人却已经不见了。 那个人,仿佛只是一片云,来时不着痕迹,去时只留记忆依稀。 燕重衣已经在黑夜的风雪里伫立了很久,由始至终,他仿佛根本就没有移动过,斗笠上积着一层厚厚的雪。 雪在风中不断飞旋飘洒,而他的思绪也正如这雪花随风流转:“这人是什么人?他还未曾出手,我就已无法抵御他的杀气,他的武功究竟有多么可怕?任我杀呢?他在哪里?是否真的如那人所说,他活得比死还痛苦,甚至连一条狗都不如?” 任我杀的确活得比死还痛苦。他躺在一个屋檐下,卧在铺满了雪花的台阶上,虽然还有呼吸,但整个身子几乎都已被风雪冻僵。凌乱的头发发出一种刺鼻的恶臭,披散下来,遮住了他的脸庞。他已无力去拨弄头发,因为他现在就快死了,饥饿和寒冷,病痛与内伤,就像一个恶魔,正在一点一滴地吞噬他的生命。 他的手指已不能**,心跳仿佛已渐渐微弱,呼吸却显得有些急促。他连咳嗽的气力都没有,只能像一条死狗,蜷缩在雪地里,静静地等待着死亡。也许,天亮之后,这户人家就会发现他。但那个时候,他们看见的只不过是一具僵硬的尸体。他们会怎样处理一个死人?把他抛到荒野里一饱那些游荡的野狗之吻?还是会偶发善心、破点小财,以草革裹尸,为这个素不相识的乞丐堆起一片黄土? 一阵狂风刮起,吹开了他凌乱的头发,露出了他的脸,那双曾经忧郁、冷漠的眼睛,再无光华。 人在濒死的时候,往往都会想起一些往事,快乐的,忧伤的……他突然想起了曾经的辉煌,昔日的胜利。只可惜人死了,过往的一切就灰飞烟灭,这世上的快乐和欢笑,是注定不属于他的。明天伊始,还能有谁会想起,曾经有一个名字叫做任我杀的杀手来过这世界?蝴蝶飞不过沧海,只因它留恋红尘,灵魂便也徘徊着,逗留着,不愿离去。可是他呢?生既无欢,死也已无惧,但他的心中却难免残留着一丝丝遗憾。 他想起了朋友。他的朋友并不多,但每一个朋友都是他用生命和真情换来的。朋友就像一盏灯,点燃了他心中的最后一丝希望。 最后他又想起了欧阳情。想起这个女人,他突然感到呼吸居然顺畅了许多,他仿佛看见了生命之灯,灯火已复燃!生命总有奇迹,他并没有完全绝望。 “只要一滴酒,我就可以活下去。” 可是在这个冰天雪地的黑夜里,有谁知道他的处境和存在?又有谁会给他送来一滴酒?此时此刻,还有谁能了解他心里的悲哀? 他觉得好累,却又不敢闭上眼睛,他害怕一闭上眼睛,就永远再也不能醒来。 就在这个垂死的边缘,他忽然听见了一种声音,那是脚踏在雪地上发出来的声音。 有人在走过来吗?会是什么人?是脚步蹒跚、神志模糊,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起来,甚至走错了家门的醉鬼?还是那些跟他一样无家可归、风餐露宿的乞丐? 脚步声更近了,仿佛就在耳边。他努力地别过头去,就看见了三条人影。风雪之夜,没有月亮,也不可能出现繁星,可是在这一刻,任我杀却突然感觉到了月色般的温柔,看见了六颗明亮、闪烁的星星。 他听见一个娇嫩而甜美的声音在轻轻叹道:“这是一个可怜的乞丐。” 燕重衣正在喝酒,他又要了五斤竹叶青,一杯接着一杯,不停地喝。他没有看任何人一眼,仿佛已与这个世界隔绝。也许,他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也许,他是憎恨人类。 在他的心里,除了朋友,就只有剑――杀人的剑。在他的眼里,无论是什么酒,只要是酒,都绝对比人类可爱得多。当然,他很清楚无论是什么酒,只要是酒,都是人类用智慧和努力创造出来的。 可是他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只要他最初认定某种东西是好的,就永远是好的,谁也不能让他改变主意。先入为主,岂非正是这个道理? 海东来和“武林三侠”本来想邀他过来一起喝几杯的,可是每次看见他冷漠的样子,终于打消了这个念头。 张子敬轻轻啜了一小口酒,缓缓道:“我们虽未与那人真正交手,但只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我们就已无法抵御。” 海东来道:“龙七先生说他可能是川岛狂人一脉,我本来还有些怀疑,但现在看来,龙七先生其实并没有猜错。” 刘公明点头道:“他的轻功身法,和当年的川岛狂人如出一辙,说来就来就去,我们连他的影子都瞧不见。” “这人如此神秘、可怕,我们几个人联手只怕也未必能制住他。如果他存心对付我们,将我们逐个击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赵玉刚忽然说道。他一向沉默寡言,极少说话,其实却是心思缜密,做每件事之前都经过深思熟虑,每说一句话常常都是一语中的。 海东来心头一凛,黯然叹道:“看来那东西既已落在他的手里,是绝对不可能还有机会夺回来的了。” 他这句话刚刚说完,就听有人沉声道:“谁说我们已经完全没有机会?难道海总镖头就想这样放弃了吗?” “龙七先生?”海东来喜形于色,大声道,“你回来了?” 龙七脸色凝重,轻轻点了点头,伸手拂落沾在头发上、身上的雪花,缓缓道:“只要还有一点点机会,我们就应该好好把握。” “龙七先生是不是已找到了线索?” “没有。” “刚才那人已经来过。” 龙七眉毛一拧:“他来过?你们就这样让他离开了吗?” “我们根本留不住他。”海东来苦笑道。 “他有没有说什么?” “他曾经提起过任我杀这个人。” 龙七眼睛突然一亮:“任我杀?” “他说任我杀现在活得比死还痛苦,连一条狗都不如。” “任我杀怎样了?” 海东来摇头道:“他说的话仅此而已。你还是没有找到任我杀吗?” “我已向金陵城的弟兄们请求援助,他们也已调集人手展开搜寻,几乎把整个金陵都翻转过来了,还是没有一点消息。” “难道他就这么消失了吗?” 龙七黯然长叹道:“他这一次离奇失踪,生死未卜,只怕是凶多吉少。” 在他的怅然叹息声中,烛光突然一晃,仿佛也为之黯淡下来。 突听楼梯声响,一个女人莲步细碎,轻盈而来。她的脸上虽然蒙着一块黑色的纱巾,只露出一双剪水般的眼睛,但每个人仿佛都感觉到了她的美丽,更不能抗拒她如风若水的气质和绝代风华。 “欧阳情。”龙七忍不住轻声唤道。 欧阳情还未说话,就看见一条黑影像风一般卷来,一个冷若冰霜的声音绝不带一丝感情地响起:“你就是欧阳情?” 第二十六章 收起你的剑,走! 暗夜中,雪地上,三个身材娇小的少女迎风伫立。任我杀虽然看不见她们的脸,但仍然感觉到了她们的青春和美丽。 一个长发飘飘的少女轻轻叹道:“大姐,这个小乞丐真的好可怜,他是不是就快死了?” 一个少女道:“可是我们又能为他做些什么呢?” 另一个少女道:“我们至少可以为他带来光明和温暖。” 于是这三个善良的少女就为任我杀生起了一个火焰熊熊的火堆。 任我杀躺在火堆旁边,寒冷已渐渐被烈火暖流驱散,借着火光,他终于看清楚了这三个善良的少女的模样。那个年纪稍大一点的少女,也只不过双十年华,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扑闪扑闪的,仿佛会说话;年纪稍小的那个少女比她只小一两岁,粉脸娇艳如风中桃花,只要看一眼,就无法忘记她的美丽;年纪最小的少女,身子虽然有些单薄,却亭亭玉立、楚楚动人,长发在风雪中飘飞,显得有些天真和顽皮。 这三双眼睛都像星星般明亮,似水般温柔。任我杀已经忘记,上次看见如此善良的眼睛是在什么时候,他觉得,这三双眼睛是他这一生到的最善良的眼睛。 那三个少女也看清楚了这个垂死的小乞丐的面容。这小乞丐样子虽然脏兮兮的,但他的眼睛里却始终透出一种坚强。也许,他的眼神的确太哀伤、太忧郁,却正是这抹不灭的哀伤、拭不去的忧郁,几乎让她们心醉而又心碎。更让她们感到震惊的却还是这个小乞丐顽强的生命意志力――这个看来就快死了的小乞丐,只不过喝了几口烧开了的雪水,吃了几块干粮而已,居然已经开始动弹。 让这三个少女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一句话,任我杀居然说道:“有没有酒?” 别人为他做了那么多事,把他的生命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他非但连一句感激的话都没有说,居然还跟她们讨酒喝? 大眼睛少女和粉脸少女微微感到诧愕,忍不住相觑一笑,那长发少女却拍手笑道:“你也喜欢喝酒?” “我只要喝一点点酒,就能活下去。” “我有酒。”长发少女居然真的从怀里取出一个拳头大小的葫芦,轻轻摇晃着,“你知道这是什么酒?” “可以救命的酒。”任我杀笑道。 长发少女拧开塞子,凑到任我杀鼻孔前晃了晃,一股酒香仿佛已钻入他的心脾,任我杀忍不住精神为之一振。 “这酒本来是准备给我大师兄喝的,他背井离乡、流落江湖已有多年,一个人在外面漂泊的日子一定很苦,如果可以喝到家乡的酒,他肯定会很高兴。” “那么……这酒我不能喝。” 长发少女微笑道:“虽然我大师兄也很喜欢喝酒,可是你的确很需要它,如果这酒可以救你一命,我想大师兄一定不会怪我的。” 任我杀却根本没有听见她说什么,在这个时候,酒已经是他的唯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道:“这是天山古城烧。” 长发少女又笑了:“你果然是个酒鬼,闻都闻得出来。” 任我杀从受伤以来,从未沾过一滴酒,这对于一个酒鬼来说,实在是种要命的折磨。他抓住葫芦,“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完了里面的酒。这酒一下肚,他全身的血液就开始奔腾起来,力气也渐渐恢复。 长发少女蹲下身子,用一只纤细的小手支住尖尖的下巴,天真地笑道:“小时候,我总是这样子看着大师兄喝酒的,他最疼我了。(..tw)” “你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怎么会有这种酒?” 长发少女道:“我们当然是从天山来的呀!” 天山?任我杀心中一动,道:“你们的大师兄是不是……‘天山一剑’米珏?” 那三个少女异口同声道:“是啊!你认识他?” “你们是‘天山三凤’?” 大眼睛少女道:“我是大凤叶玉清。” 她指着粉脸少女道:“她是二凤刘玉秀。” 长发少女抢着道:“我是小凤陈玉如。” 任我杀叹道:“你们离开天山,是不是为了寻找你们大师兄?” 叶玉清神色黯然,轻叹道:“敝门不幸,出了大事,我们三姐妹忍辱负重,千里迢迢赶来这里,只盼找到大师兄,挽回大局。” “天山派出了什么事?” 叶玉清樱唇轻启,正欲说话,刘玉秀立即抢着问道:“你是不是见过我们大师兄?” “我见过。”任我杀点头道。 “你知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金陵城望北二百六十里外,梅家夫妇梅庄。他中了毒,正在那里休养。”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任我杀笑了笑:“我和他是朋友。” “你能不能带我们去找他?” “我现在这个样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怎么敢跑去吓唬他?”任我杀叹了口气,有些伤感地道,“也许,他不一定还能认出我是谁,我又何必去见他?” 那三个少女还未说话,忽然从黑暗中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阴恻恻地道:“丫头,你们太天真了,陌生人的话怎么可以轻易相信?” 那三个少女显然大吃一惊,一齐“唰”地长身而起,脸色张皇,仿佛看见了鬼魅。 火焰熊熊,两条人影被火光拉得很长、很长,映照在雪地上阴暗的一面,就像是来自地狱的幽灵。 欧阳情突然有种很特别的感觉,她仿佛看见了任我杀――这世上,除了他,还有谁的身上会散发出这种冷漠,这种杀气? 她抬起目光,立即就看到了一座黑色的冰山,忍不住失声道:“你……你是……”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燕重衣缓缓道,“我是任我杀的朋友。” 欧阳情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她听任我杀说起过这个人,只要是江湖上的人,没有人不知道他们是朋友。 “我来,就是为了找他,听说他最近常常和你在一起。” “在几天前,的确是的。”欧阳情苦笑道。 “什么意思?” “他已经失踪好几天了。” “他是怎么失踪的?” 欧阳情摇摇头,幽幽道:“刚才我还见过他,可是他一见到我立刻就跑掉了。” “他为什么要跑?” 欧阳情轻轻叹了口气,眼里似有朦胧泪光:“他的样子已经变了,如果不是他的眼神,还有他手指上的那枚指环,我根本就不敢相信他就是任我杀。” 燕重衣双拳已经握紧,沉声道:“他变成了什么样子?” “他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任我杀,他只是一个乞丐,我见到他的时候,他……他正捡起地上的馒头……来吃……”说到这里,欧阳情的心已经碎了,泪水再也忍禁不住扑簌簌地落下。 “不可能,他是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怎么可能会沦落为一个乞丐?一定是你弄错了。”燕重衣十指的指节早已被他用力捏得发白,青筋暴现,骨骼不断“格格”作响。他的呼吸显得有些粗重、急促,显然正在努力让自己沉静下来。但是他的声音却已经变了,变得不再冷漠,变得令人心悸。 “我绝不会看错,他的眼神,我永远也不可能忘记……还有那枚指环,是我家传之宝,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你真的可以确定那个乞丐就是任我杀?” 欧阳情点头道:“嗯!” “你带我去找他。” “我已经找了好几个时辰,寻遍了附近的大街小巷,可是他……他就像风一样消失了。” 燕重衣的声音如截铁:“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一定要找到他。” 风雪中,两个青年仗剑而立。这两人长得并不难看,但眉目之间流溢着一种邪恶,表情狠毒而狡诈。 左边的长脸青年嘴角挂着一丝阴险的笑,冷冷道:“你们三个小丫头,居然私自下山,真是越来越目无尊长了。” 陈玉如年纪性格直爽,怒骂道:“你们两个叛贼,欺师灭祖这种事也做得出来,才真正目无尊长。” 右边的圆脸青年冷笑道:“小丫头懂得什么?你们还认我们这两个师兄吗?” “你们还是我们的师兄吗?”陈玉如冷笑道。 “废话少跟我们回去。”长脸青年脸色沉了下来。 “跟你们回去?我们好不容易才逃出来,你们居然还要我们跟你们回去?可笑!” “如果你们一再执迷不悟,休怪我们不念同门之谊。” “同门之谊?你们犯下大逆不道的滔天大罪的时候,就已经疯了,居然还有脸说是天山派门下?”陈玉如怒骂道,“简直是无耻、可恶!” 长脸青年脸色大变,沉声道:“你们非要和我们作对吗?只要你们跟我们走,我们绝不会为难你们。” 陈玉如冷笑道:“如果不是我们见机逃走,早已死在你们手里了,现在无论你们说什么,我们都绝不会相信的。” 刘玉秀冷叱道:“如果我是你们,一定会跑得远远的躲起来,千万不能让大师兄找到,否则他一定饶不了你们。” “大师兄失踪多年,音迅全无,只怕早已经死了。”长脸青年冷笑道。 圆脸青年立即附和道:“他还活着,我们的确有些忌惮,死人我们却是不怕的。” “大师兄已有下落,我看你们还是快快逃吧!等到我们找到他,你们就逃不了了。” “二师兄,别跟她们废话了,动手吧!”圆脸青年道。 “天山三凤”脸色一齐变了,“呛啷”三声,俱都拔剑在手,齐声叱道:“不许过来。” “师父死得早,大师兄又不知所踪,你们的剑法,也只不过略有小成而已。要动手嘛,你们还太嫩了点。”冷笑声中,长脸青年手中的剑缓缓扬起,“现在,我就让你们见识真正的天山剑法。看清楚了!” 话音未落,他已“咻”地一剑刺出。 剑光就像一颗飞泻的流星,穿过了漫天风雪,这一剑不但快,而且稳。陡然间,剑光大盛,幻化成千万朵梅花,向“天山三凤”片片洒落。江湖上真正懂得剑法的人并不多,这长脸青年显然已深得剑法之精髓。 “小心,这是本派剑法中的‘梅花三弄’。”叶玉清惊叫道。 三道劲风掠起,三条倩影轻轻飘过火堆。“卟”地一声,长剑刺进熊熊火焰之中,火花纷飞。 这一剑几乎刺中坐在地上的任我杀,火星溅射在他脸上、身上,他似乎并没有感觉到那种灼热的疼痛。他不在乎,他只是一个乞丐,没有生命,也没有灵魂,无论死在何处,死在什么人的手里,他都不会为此而感到悲哀。但他还有思想。这两个青年想必就是“天山双鹰”,长脸青年既为二师兄,看来他就是大鹰李中环,圆脸青年则是小鹰柯中平。同是天山派一脉,“天山双鹰”为什么要追杀“天山三凤”?“天山三凤”说“天山双鹰”欺师灭祖、大逆不道,究竟天山派发生了什么事? “好酒!只可惜太少。”任我杀手一扬,把空葫芦抛了出去,大笑道。 “好狗不挡路。小乞丐,闪一边去。”李中环脸色一变,轻叱一声,手腕一翻,剑锋抖动。 “不许伤他。”陈玉如一声惊叫,叱喝道。 她只说了四个字,手中的剑却如疾风般刺出了八次,这八剑就如夜空中的花朵盛开,灿烂、绚丽。 李中环冷冷一笑,手起,挥剑!淡淡的剑光犹如一泓秋水,溶入了漫空的梅花。 梅花殒灭,秋水犹在。 陈玉如闷哼一声,手捂右臂,飞身而退,一缕缕鲜血,从她皓臂上不断溢出,沾湿了她纤纤五指。 李中环飞身掠过火堆,越过任我杀,长剑骤起,剑光流动,在夜空中仿佛撒下了一张网,罩向陈玉如。 叶玉清和刘玉秀立即扑出,剑化游龙,拦截李中环。 剑风激荡,卷起雪花。“叮当”两声响,剑剑相交,两个少女竟一齐被震退。 李中环的剑去势不停,宛如毒蛇,刺向陈玉如的咽喉。这一剑,他存心将她置于死地。 陈玉如娇俏的脸已变得煞白,“天山六杰”中,她年纪武功也最弱,若论生死相斗,她绝接不下李中环三招。 李中环脸上露出了一种残酷而邪恶的微笑,但这笑意突然变得僵硬,夜空中一道光华划过,一根烧得正旺的柴火就像是从天外飞来,砸向他的头。他这一剑本来志在必得,但他并不想让自己变成一个火人,像他这种人,是绝不肯拿生命作赌注的。 李中环猛然撤剑,反手撩飞那根柴火,倏然转身,狠狠地盯着任我杀,目光中充满了杀气,冷冷道:“你这是自寻死路。” 剑光如一道匹练,飞射而出。 “天山三凤”脸色倏然大变,一齐发出一声惊呼,呼声未止,长剑却已倏地顿住。 任我杀没有动,甚至连一点表情都没有,冰冷的剑尖距离他的咽喉只有一寸两分,剑气仿佛已渗入他的肌肤。 李中环只要把手中长剑轻轻一送,就可以将他一剑穿喉,血溅五步。但他并没有这么做,因为就在这时,他看见了两个人――一个看不见脸面的男子,和一个蒙面少女。 那男子头顶斗笠,整张脸庞都隐藏在暗影里面,身上却散发出一种冷漠的杀气,令人不寒而悸。那少女虽然黑纱蒙面,但她的气质、她的风华,都在告诉别人,她绝对是个美丽的女人。 燕重衣静静地站在那里,黑色的身影仿佛已与这黑夜溶为一体,他的右手已按住了剑柄,冷冷道:“谁杀他,谁就死。” 李中环本来天不怕地不怕,但现在,他却连刺下去的勇气都没有――这人太可怕,杀气太浓。 “收起你的剑。走!”燕重衣似乎从来都不会说一些多余的话,但每句话,每句简短的语言,却都是强而有力,有一种令人不敢抗拒的威严。 燕重衣始终没有看“天山双鹰”一眼,他的目光,凝聚在任我杀头发凌乱的脸上。这张脸还是他熟悉的脸,这双眼睛还是他熟悉的眼睛,任我杀唯一的改变,就是已失去昔日的杀气和冷漠,他现在看起来,的确像一个小乞丐,的确活得比死还痛苦。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燕重衣心中一痛,鼻孔里有一种酸酸的感觉。 任我杀脸上好像并没有表情,心里却如海潮般汹涌澎湃,他实在想不到居然会在这个时候看见燕重衣和欧阳情。 “杀了我。”任我杀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哑声道。 燕重衣暗暗叹了口气,冷冷道:“没有人可以杀死他。” 任我杀盯着李中环,嘶声道:“快杀了我!” 燕重衣的声音依然冰冷:“收起你的剑。走!” 同样一句话,却是不一样的口吻,因为他的心情已经变了。 话音未落,夜空中忽然划过了两道流星。流星很美!但下雪的夜晚,哪里来的流星?是剑光!剑光如流星仿佛从天边飞来,射向燕重衣。 燕重衣本来一直按在剑柄上的手忽然动了动,剑光立即飞起。乌黑的剑光,全然没有华丽、耀眼的光彩。他这一剑,招式实在很普通,就像只是拔剑的动作那么简单,但速度却很到无法形容,不仅快,而且诡谲。没有人看见他是如何出手的,也没有人知道他这一剑攻击的是哪一个部位。 他的剑法出自昔年的“白衣杀手”冷落,冷落的剑法是没有招式的,只有速度――一剑穿喉,剑收起,别人的喉咙只留一抹红。燕重衣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这种完全没有招式的剑法,十五岁之后,他已青出于蓝胜于蓝。杀手无情,一剑穿喉。这句话活脱脱已成为他的招牌。 这一次,是否一剑穿喉? 没有声音,流星忽然陨落,两把长剑跌落雪地。 “天山双鹰”左手捂住右腕,脸色煞白,颤声道:“好快的剑!” “走!我不想杀人。”燕重衣的剑已入鞘,他的确不想杀人,虽然他是杀手,但是并非每一个杀手,杀人的时候都不需要理由。如果他属于那种滥杀无辜的杀手,“天山双鹰”早已经是两个死人,所以他这一剑只是在他们手腕上轻轻点了一下――虽然只是轻轻一点,但已经足够了。他不喜欢说话,他一直认为用他的剑来作主才是最现实、最有效的。 “你是谁?”李中环咬牙道。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杀手组织‘九龙堂’老大,青龙燕重衣?!”柯中平失声道。 “普天之下,只有一个青龙燕重衣!” 李中环狠狠跺了跺脚:“很好,今日失剑之辱,我们记下了。”他奔出几步,又回头狠狠道:“总有一天,我们会让你死在我们双剑之下。” 燕重衣淡淡道:“我一定会等到那一天。” 第二十七章 血在燃烧 “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不让我死?”任我杀望着“天山双鹰”湮没在风雪中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冷冷说道。(..tw无弹窗广告) 燕重衣慢慢走到他的身边,轻声道:“你不能死。你是任我杀,任我杀是不会死在别人手里的。”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任我杀头也不抬,“每个人都会死,为什么我就不能死?难道我所受的折磨还不够?” 燕重衣久久无言,过了很久才轻叹道:“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任我杀脸上露出一丝痛苦之色,冷冷道:“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你的刀呢?你的自信呢?你的杀气呢?莫非你已经忘记了你的过去?” “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我们根本就不认识。” “我们是朋友,是兄弟,难道……你居然连我都已忘了吗?” “我没有朋友,也没有兄弟。我……我只是一个没用的乞丐。” “我只知道你是任我杀,还是我以前认识的任我杀。”燕重衣的声音已经变了,变得有些激动,有些愤怒。 “我什么人都不是,都不是……”任我杀猛然从雪地上站起来,声音也已经变了,变得有些激动,有些痛苦。 燕重衣长叹一声,声音和缓了些:“你在逃避,是不是?你不敢面对你自己,是不是?” “我只是一个乞丐,没钱、没势,没有身份地位,我不敢面对任何人。” “你本来不是这个样子的,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本来就是乞丐,没用的废人,你为什么总是如此纠缠不清?” 燕重衣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他的身子依然像冰山一般地伫立,双拳却已握紧,指节发白,青筋暴涨。他的心在绞痛,仿佛被千百万条粗糙的绳索纵横交错地捆扎着,鲜血淋漓。 欧阳情飞奔过来,泫然欲泣,幽幽道:“你就是任我杀,你为什么不敢承认?” 任我杀冷冷道:“看来你既是聋子,也是瞎子,听不见我在说什么不见我是个乞丐。” 欧阳情的眼泪几乎忍不住就要掉下来了,涩声道:“你是任我杀……任我杀不是乞丐……” “他是你什么人?你为什么要如此关心他?他不值得任何人关心,更不值得你为他流泪。” 欧阳情抓起任我杀的左手:“这枚指环,是我送给你的,你忘了吗?我是欧阳情,你也忘了吗?米先生呢?他是你的朋友,这一切,难道你都已经忘记了吗?” 任我杀甩开了她的手,大声道:“我没有朋友,也不认识你们,你们走!” 泪水,终于从欧阳情眼眶里喷涌而出,仿佛决了堤的江水,一发不可收拾。这一生中,她从未如此动情。在遇见任我杀之前,她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也会为了一个男人而流泪,任我杀完全改变了她的命运,颠覆了她整个世界。 “无论你做错过什么,我都没有恨你,没有怪你,你何苦自暴自弃?何必这样……对我?”她的心,又一次碎了。 “我的确做错过许多事,的确对不起很多人,但我绝不是自暴自弃。你们别再逼我,赶快离开这里,不要回来,我不想见到你们。” 欧阳情轻轻握住任我杀冰冷的手,柔声道:“跟我回去,好吗?” “回去?回到哪里去?我只是一个乞丐,没有家,也没有亲人,还能去哪里?”任我杀不断地甩着头,仿佛要把所有的烦恼和痛苦都甩飞,甩到九霄云外,但心中之痛,反而更根深蒂固。 “你……你至少还有朋友,还有我……” “没有了,什么也没有了。”任我杀突然仰天狂笑,嘶声道,“如果一个人活得比死还痛苦,他还需要什么?如果一个人变成了废人,连一条流浪的狗都不如,他还能做什么?” 他的目光突然一寒,冷眼瞧着欧阳情:“假如你就是这么一个人,你还有勇气活下去吗?留在这世上,接受别人的同情和怜悯的目光,还是去忍受别人的讥笑和讽刺?” 欧阳情突然怔住,仿佛中了魔咒般再也不能动弹。 燕重衣倏地抬头,脸色已变得如同死灰,目光也已变得震惊而恐惧。他窜上一步,一把抓住任我杀双肩,颤声道:“你是不是被人废了武功?” “我全身经脉已断,功力全失,这一辈子,再也不能用刀了,再也不能杀人了,只能等着别人来杀我。”任我杀凄然说道,声音已渐微弱,“我连拿刀的力气都没有,留着一条命、一口气还能做什么?” 一个以杀人为生的杀手,失去了武功,就等于失去了生命,纵然还留下一口气,也只不过是风烛残年、苟延残喘而已。燕重衣也是杀手,他比任何人都更明白这个道理。他双目尽赤,几欲滴血,嘶声道:“究竟是什么人这么残酷,居然让你活得这么痛苦?” 任我杀闭着嘴,仿佛已不愿再说起那个神秘的扶桑浪人。 “这样不是也很好吗?至少你可以退出江湖,不必再理会江湖上的纷纷扰扰、是是非非,做一个平凡的人,过那种平静的生活。”欧阳情的星眸中充满了真诚和柔情,轻轻道,“你有酒、有朋友,你绝不会寂寞,一定会很快乐……” “你这是在安慰我吗?你知不知道,你说这些话其实比一刀刺入我的心口更残忍?你知道我有多痛苦?我不仅连一丝力气都没有,还要忍受饥饿和寒冷。(..tw无弹窗广告)为了活下去,我曾经从垃圾堆里找出已经发霉的食物,强迫自己吃下去。那种味道,你也许做梦也想不到,可是如果我不想死,就一定不能想太多。”任我杀的嘴唇几乎被他自己咬得鲜血淋漓,越说越激动,脸上的肌肉已开始在抽搐,“寒冷的时候,我只能躲在人家的屋檐下避风雪,遇见好心的,他们就会塞给我一两个馒头,碰到恶劣的,他们能给我的不是辱骂就是一顿暴打。有一次,我在街上捡到一只腐烂的梨子,那卖梨的小贩硬说我是小偷,我只不过不愿意和他争辩,结果被一群人莫名其妙地狠狠揍了一顿。那一次,我只能爬着离开。” 他的眼睛在发亮,但那绝不是泪光,脸上充满了悲哀却又倔强的神色:“为了和一条野狗争抢一块被别人丢弃的骨头,我接受了人们厌恶的讥笑;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我宁愿忍受仇人的**之辱,最终被他们打得半死不活。在白天,如果我找不到食物,晚上就必须忍受饥饿……” 说到这里,他的脸上忽然绽放出一丝笑容,苦涩的笑,笑得悲哀、凄凉,声音已经有些沙哑:“你有没有尝过饥饿、寒冷的滋味?你知不知道等待死亡的痛苦?” 每个人都在听着,呆若木鸡地听着。空气在这一刻仿佛已经凝结,天绝、地灭,世界已经死了。 任我杀大声咳嗽着,接着道:“人们的欺辱和嘲笑,其实并不能算是一种痛苦,最可怕的还是伤病的折磨。每次内伤和病痛交替我都只能像一条死狗一样躺下来,咬着牙,默默地承受着。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别人的关怀,因为我是一个等待死亡的乞丐,连讨饭都不懂的乞丐……” 欧阳情已倒了下去,泪水一串一串,无声地溶入雪里。她的心已碎,整个人都已崩溃。只不过短短几天,任我杀竟承受着这许多的折磨和痛苦。这种事,为什么偏偏发生在他身上?这是人过的日子吗?这种生活,也许连魔鬼都不能忍受。任我杀究竟是怎样走过来的? 燕重衣突然感到天地在不断地旋转,两滴晶莹的泪珠从他脸颊悄然滑落。他居然也有眼泪?英雄只流血,绝不流泪。英雄不流泪,只因未到伤心时。他咬着牙,颤声道:“别说了。” 他是孤儿,他的童年虽然也很不幸,却远远不如任我杀现在的处境这么悲惨。 “没有人可以想像,曾经不可一世的杀手任我杀,沦落到这种连乞丐都做不成的地步的时候,他过的是怎样一种残酷的生活?这种事,连我自己都从未想过。” 任我杀依然没有流泪。是不是只要抬起头,眼泪就不会往下掉?还是因为他的泪水早已干涸?或许,热泪早已化为热血。泪已流尽,所以血才在沸腾、在燃烧? 任我杀摇着头,向后倒退着,沉声道:“让我走,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再来找我……” 他突然转身,发力狂奔,奔进了夜色深处,消失在天地的尽头…… 没有人追出去!欧阳情泣不成声,泪如泉涌;“天山三凤”抱成一团,埋头轻啜! 任我杀这几天来的生活,跟活在地狱里有什么分别?也许更痛苦,更可怕! 雪,冰冷!燕重衣的心也已冰冷。陡然间,他仰首发出一声长啸,飞身掠出。 欧阳情大声道:“你一定要把他找回来。” 燕重衣的人早已瞧不见了,声音遥遥传来:“我一定会把他带回去。” 欧阳情望着苍茫的夜色,慢慢地站了起来,轻轻拭去眼角的泪痕,也奔进了夜色里的风雪之中。风雪仍在呜咽,而她的泣声依然未绝。 但这一切,都不能改变她的决定。无论任我杀是否还是原来的任我杀,无论任我杀已变成什么样子,她都不会离开他。这一生,她已经无法忘记任我杀这个人。她发誓,她要用自己所有的温柔,去抚平任我杀心里的创伤。 清晨,浓浓的晨雾弥漫着梅林,眼前的景象就像是一幅正在缓缓展开的图画。 漫长的冬季,总有飘不完的飞雪。结束冬天,雪才会消失,正如结束悲剧,人们才能看见希望。 今天已经是十二月二十八日,再过两天,就是除夕,那个点燃炮仗的喜庆日子。 米珏一手扶着梅枝,一手负在腰后,望着远处的山、远处的树,飘飞的雪。他太寂寞,梅家夫妇一个痴梅,一个嗜酒,仿佛根本就已忘记了他的存在。人在寂寞的时候,总会想起许多事、许多人。他想起了朋友,思念着家人。想起任我杀,他就忍不住笑了;想起家中的妻儿,他的心中就充满了一种温馨的感觉。 思念,是一条奔腾的河流,永远无休无止。他又想起了那三个可爱的师妹,尤其是小师妹陈玉如,他离开天山的时候,她才十四岁,还是个女孩子,但现在,她一定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每个人的心里,总会有一份美丽的憧憬,只是这憧憬越美丽,就越容易破碎。 风又拂起,夹带着几片雪花迎面扑来。米珏的眼皮突然轻轻在跳动,感觉到有一种无形的气息,像波浪般悄然袭来――杀气。他的心立即拧紧,凝神戒备,很快就听见了一种声音。这声音,不是风声,也绝不是雪的痕迹。 猛然间,“咻”地一声,一柄寒光流动的长剑,穿破风雪,如一条毒蛇般刺向米珏的后颈。那里有一条大动脉,是人体的要害。 就在这间不容发的一刹那,米珏的身子突然矮了一截。“卟”地一声轻响,从身后袭来的长剑刺进了梅树的树干,梅花和雪花一齐飘落。又是“咔嗒”一声,米珏已折断了手里的梅枝,反手挥出,身后立即又传来一声轻响,又有一支长剑拨开了他手里的梅枝。 米珏手腕一抖,梅枝闪电般脱手飞出,身子却已向前直冲。他冲出一丈数尺,一回身,就看见了两个黑衣蒙面人,他们的目光就像他们手里的剑一样,闪动着冰冷的寒光。 “两位朋友好像存心要把在下置于死地,你们究竟是什么人?”米珏轻蹙着眉,沉声问道。 两个黑衣蒙面人没有回答,只是用冰冷的目光狠狠盯着他。 米珏心里突然有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觉得这两个人竟似十分熟悉,忍不住冷笑道:“你们为什么不说话?莫非你们是在害怕我听出你们的声音?” 这一次终于有了回答,但这回答并不是语言,他们的回答是剑。剑光飞起,人剑合而为一,快到无与伦比,一起扑到,两支长剑就像是毒蛇般缠住了他。 米珏也用剑,但他的手里没有剑,若在平时,他也许可以接下这两剑,但现在他太虚弱,功力尚未完全恢复。他只有退,退出八尺,对方的剑风已荡起了他的衣袂。 这两个蒙面人出手绝不留情,每一剑都攻向米珏的要害。他们的剑法不但造诣极高,速度也快得惊人,攻守间颇有默契。他们甚至不设任何防守,一个攻击,另一个封锁米珏所有的退路。 他们对米珏的武功竟似非常了解,而且料敌机先,无论米珏如何闪避,两支剑都已在他闪避的方向等着他了。米珏只能迎击,仓促中,他顺手拗断一根梅枝,击向刺向他咽喉的那一剑,梅枝立即断为两截。 剑势稍滞,米珏已从这人的身边掠了过去。 两个蒙面人立即折身扑出,两支长剑凌空追刺。他们的速度实在太快,米珏只有硬接,手中的半截梅枝再次反手刺出。梅枝再次被削断,一道血箭冲天标起――另一支长剑已刺中他的左臂。 米珏还没有感到疼痛,那人已收剑。他大喝一声,手中仅存的小半截梅枝忽然断为两截,像两把飞刀一般飞了出去。 那两个蒙面人显然想不到米珏竟有此一招,微一错愕,梅枝已袭到。两人同时发出一声低叱,剑光闪处,梅枝跌落,米珏却已趁机越过了那条小桥。 那两个蒙面人飞身追出,但身子刚刚拔起,突又顿住。但见不远处,三条人影衣袂飘飘,仿佛乘风而来。 那两个蒙面人相视一眼,长叹着狠狠地跺了跺脚,齐声道:“走!” 雪花飘飞,犹未散时,已失去两人踪影。 米珏脸色苍白,倚着小桥栏杆不停地喘着气。那三条人影飞奔过来,一齐扶住了他,三双妙目仿佛已有泪光,泣然唤道:“大师兄。” 第二十八章 世间唯情最真 梅林里,风雪正狂;石屋中,一堆炉火烧得正旺。 “你们何时离开了天山?”米珏看着“天山三凤”,满脸爱怜,轻叹道。 陈玉如骤然见到久别重逢的大师兄,泪水早已忍不住涟涟落下。刘玉秀本来能说会道,聪明伶俐,此时却是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叶玉清轻咬贝齿,长叹一声,凄然道:“大师兄,本派出事了……” “我们天山派远离江湖千万里,既不参与夺雄争霸,也从不招惹是非,安守本份,与世无争,会出什么事?” “这事无关江湖仇恨恩怨。” “难道是当地异族部落上山寻衅?” “也不是,他们与本派一直相处的很好。”叶玉清摇头道。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是二师兄和三师兄……” 米珏怔了怔,追问道:“他们怎么了?” 叶玉清嗫嚅着道:“他们……他们已经叛变……” “你说什么?叛变?” “他们杀了二师叔和三师叔……” 米珏脸色立即变了,虎地站起,急声道:“他们杀了二师叔和三师叔?为什么?” 叶玉清泫然欲泣,抽噎着道:“两位师叔看着他们从小长大,他们居然忍心下得了这种毒手……” 她说来还是没有说到正题,情急之下,泪水终于扑簌簌落下。 米珏跺了跺脚,看着刘玉秀,沉声道:“二妹,你口才好,这事还是你来” 刘玉秀抹了一把眼泪,缓缓道:“大师兄,自你下山寻找‘无情断肠剑’的下落之后,这三年来音迅全无,大师嫂每日忧心忡忡,牵肠挂肚……” “我的确对不起她。”米珏轻叹道。 “二师兄和三师兄竟鬼迷心窍,说大师兄……大师兄你已不在人世,还说‘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掌门之位应该交由他们代理。二师叔和三师叔极力反对,一言不和,他们就打了起来。那两个丧尽天良、大逆不道的畜生,为了除去绊脚石,竟不惜对两位师叔痛下杀手。” “啪”地一声,米珏右拳击在左掌上,沉声道:“他们真的杀害了两位师叔?这种欺师灭祖、人神共愤的事,他们居然也做得出来?” “不仅如此,连大师嫂和浩儿也被他们软禁了起来,作为交换掌门令牌的筹码。我们三姐妹趁机逃脱了他们的魔掌,只盼找到大师兄,抓回那两个叛徒,清理门户。” 又听“砰”地一声,米珏一拳重重击在几上,怒声道:“畜生!他们怎会变得如此狠毒?多少年来,我们‘天山六杰’情同手足,他们……他们怎么可以不念同门之谊……” “刚才那两个追杀你的蒙面人,只怕就是他们。”刘玉秀沉吟着道。 “怪不得我觉得他们如此眼熟。他们一出现就猛施杀手,绝不说话,原来是害怕泄露身份。他们本来都是很乖巧的,突然变得令人如此胆寒,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们的本性?” “自从大师兄你下山之后,他们也联袂下了天山,直到两个月前才回来,但想不到他们一回来,就做出这种令人发指之事。” 米珏心头一动,问道:“他们有没有提起过在江湖上闯荡的那些日子里,都做了些什么事?遇到过什么人?” “没有。[..tw超多好看小说]”刘玉秀摇摇头,娥眉轻蹙,沉吟着道,“大师兄是不是怀疑,他们这么做,是有人故意教唆怂恿的?” “嗯!如果真的是这样,只怕事情绝不止这么简单。”米珏拧紧了眉头,若有所思,“也许,这是一种阴谋,有人精心设计的局,他们也只不过是别人手里的两颗棋子而已。” “可是这个人会是谁?他的阴谋又是什么?” “这只是我的猜测,没有真凭实据谁也不能确定。”米珏似乎想起了什么,问道,“你们怎么会知道我的行踪?” “我们去过金陵,是你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们的。”陈玉如抢着道,此刻她泣声未止,犹自梨花带雨,楚楚可怜! 米珏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柔声道:“朋友?是不是任我杀?” 陈玉如点头,又摇头,迟疑着道:“别人都说他就是任我杀,但他自己却始终不肯承认。” 米珏心中一紧,隐隐意识到发生了一些事,急声问道:“为什么?” “我们遇见他的时候,他好像就快死了。”陈玉如叹了口气,幽幽道,“后来那两个畜生发现了我们,一心想置我们于死地,你那个朋友为了救我,也差一点死在二师兄剑下。” 米珏一颗心几乎从口腔中跳出来,颤声道:“后来呢?” “后来……又来了一个很奇怪的年青人和一个蒙着脸的女人,那年青人的剑法竟比那两个畜生还厉害,只一招就吓跑了他们。”陈玉如轻轻叹了口气,“这两个人和任我杀发生了一些争执,说着说着,任我杀突然就甩下他们跑掉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任我杀被人废了武功,而且还受了重伤,病得很厉害,活得比死还痛苦。” 被人废了武功?米珏突然呆住,脑中“轰”一声响起了炸雷,大声道:“他现在人呢?” 陈玉如似乎被他这种突如其来的举止吓了一跳:“应该还在金陵城……” 她一句话还未说完,米珏截口道:“你们跟我走!” “去哪里?”“天山三凤”齐声问道。 “金陵。”米珏回身抓起放在床头的“无情断肠剑”,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天山三凤”一齐怔住。 叶玉清叹道:“多年不见,大师兄好像已经变了。” 刘玉秀苦笑道:“大师兄本来是最冷静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冲动?” 米珏并没有改变,他这么做绝不是冲动,而是因为一种**。这是他对友情的一种诠释,正如任我杀,他可以忍受自己的一切伤痛,却绝不会抛弃朋友。朋友有难,他们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去帮助他们。这就是朋友的义,人间的真情――伟大的友谊,真挚的友情。 世间人熙熙攘攘,过客匆匆来去,在茫茫人海中,能有幸和别人成为生死之交并不容易。每个人都如一粒微尘,因为缘份,所以聚拢。无缘的人,纷纷擦肩而过;有缘的人,在不经意间,只是一个眼神,或是一丝微笑,就可以让他们心心相印,命运相连。但这一份缘,要经过多少年的唐时风宋时雨,要接受多少次古佛青灯、苦禅木鱼的念诵,才能凝结成形? 人生得一知己,夫复何求?花开花谢,四季轮回!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不变的是情,亲情、友情、爱情!世间唯情最真,唯情不灭! “天涯海阁”里,燕重衣、欧阳情、龙七、海东来和“武林三侠”,这些本来毫不相干的人,此刻居然全都聚在了一起――既然同仇敌忾,彼此的身份和地位都已不必顾及。(..tw无弹窗广告) 有些人,天生孤独。燕重衣仿佛已习惯常常和孤独作伴,从不肯和别人坐在一起,这一次也不例外,他独自坐在一个角落,倚着窗子,举杯独饮。他饮的是寂寞的凄美!他喜欢这种感觉。 每一个人都眉头深锁,显得心事重重,欧阳情也心不在焉,只有燕重衣依然冷漠。热情,藏在心里。他从不轻易喜怒于颜色,在很多年以前,他刚刚开始学剑的时候,冷落就已经告诫过他,学剑切忌心浮气躁,急于求成。他学剑有成,也学会了忍耐和冷静。欲速则不达。他必须让自己平静下来,好好地思考。 谁也没有找到任我杀,任我杀仿佛已变成了空气,化成了水,说消失就消失。 “习武之人,失去武功,那真的是比杀了他更可怕。”郁闷的氛围,令人窒息,终于还是龙七打破了沉默。 “失去武功虽然让他感到很痛苦,但令人心痛的……是他居然落到如此悲惨的地步。”接话的人是欧阳情。 “任兄弟侠骨铮铮,重情重义,为正义奋不顾身,与邪恶抗争到底,谁敢说他是个无情的冷血杀手?谁能否认这样的人不是英雄?”龙七越说越激动,声音亮如洪钟,“他身上流的是一腔热血,他的行径让那些自命侠义的人也感到汗颜。他根本就是好人,为什么好人却偏偏不得善终?为什么?” 没有人可以回答他的疑问,每个人都觉得热血正在体内沸腾。 “他从未想过自己能不能成为英雄,他只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欧阳情叹道,“可是现在,他活得比死还痛苦,连乞丐都不如,他还能做什么?” “不曾有过这种遭遇的人,是永远也不能了解任兄弟的痛苦的。”龙七苦笑道。 “这种痛苦,这世间也只有他这种人才能够忍受,换成别人,就算还没有死,也早已崩溃。只有生命意志力最顽强的人,才能学会忍耐。”一直在自酌自饮的燕重衣忽然沉声道。 学会了忍耐,才能承受这种最痛苦、最残忍的打击。任我杀就是任我杀,他总是可以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总是可以忍受别人做梦也想不到的磨难。 燕重衣慢慢回过头:“现在没有人可以救他,能够让他重新站起来的是他自己的信心和勇气。” 每个人都在静静听着,燕重衣是任我杀的兄弟,是这世上唯一了解任我杀的人。 “别人能给他的,只是一些安慰和同情,但他是个坚强的人,并不仅仅需要这些,如果一个人连信心和勇气都已经失去,那么他就是真的完了。” 所以任我杀如果想重新振作,就只有依靠自己。 欧阳情叹道:“如果他自暴自弃,就会生活在痛苦的阴影里面,永远也走不出来。虽然他已经不能再用刀了,可是他还是任我杀,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这样对待自己。” “所以,我们要让他明白,虽然他失去了武功,但还有朋友,只要他了解到活下去的意义,就不会再迷失自己。” “只要他愿意回来,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就算要我用生命来交换,也不后悔。”欧阳情忽然无比坚定地说道。 她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敢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说出这些话,她只觉得,任我杀的痛苦就是对她的折磨,她必须结束彼此间的伤与痛。也许,这就是爱。爱的力量,是无坚不摧的,这世上有许多事、许多人,都因它而改变。 龙七看了她一眼,悄然一叹,缓缓道:“其实任兄弟的武功,并不是不可能恢复。” 海东来脸色忽然一变,欲言又止。 “你说什么?”燕重衣倏然抬头,眼中星辉熠熠。 “只需要一样东西,任兄弟全身的经脉就可以重新接连起来,行动如常,不但依然可以用刀,而且功力也将突飞猛进,一日千里,直达化境。” 燕重衣目光闪动,冷漠的眼睛终于燃烧起一丝火焰:“是什么东西?” 海东来终于忍不住道:“龙七先生,如果你说出了那个秘密,只怕江湖上又将掀起一场轩然大波,你要三思啊!” 龙七摇摇头:“我自有分寸。” 海东来轻叹着,不住地摇头苦笑。 欧阳情忍不住追问道:“究竟是什么东西?” “‘万劫重生’!” “‘万劫重生’?” “对,‘万劫重生’就是任兄弟唯一的生机。” “‘万劫重生’?”这个声音是从楼下传来的。 欧阳情妙目一转,喜形于色,失声道:“米先生!” “天山一剑”虽然侠名远扬,但米珏生性随和,淡泊名利,江湖上真正见过他的人并不多,海东来和“武林三侠”是老一辈人物,年轻之辈的也只是闻其名未见其人。 龙七身为六扇门第一名捕,追凶办案行遍江湖,足迹踏尽江山千万里,和米珏有过一面之缘,多年之后,突然在这个时候相遇,不禁一呆,脱口道:“米大侠?” “龙七先生,‘万劫重生’究竟是什么东西?它真的可以帮助任兄弟恢复武功?”米珏面容憔悴,但目光仍然炯炯有神。 “‘万劫重生’……” 海东来突然打断道:“龙七先生,这秘密非说不可吗?” “任兄弟两次仗义援手相助,不求任何回报,只为‘道义’两个字。”龙七正色道,“这一次他落得如此下场,其实也是因这东西而起,如果我们不能为他做点什么,岂非不仁不义?” “不过这东西可是朝廷贡品……” “这是我们唯一可以帮助任兄弟的,已顾不了那么多了。” “龙七先生……” “海总镖头,你不必再说什么,此事就由在下独力承担,绝不连累贵镖局。”龙七再不看海东来一眼,缓缓道,“‘万劫重生’虽是人间至宝,令人垂涎,但关于它的秘密却鲜为人知。这东西既非明珠宝玉,也不是古玩奇珍,其实只是一种药材,来自一个不知名的海岛,但它的形成,却始终还是一个谜。据那个江洋大盗说,它的功效相当神奇,能解百毒,可治百病,延年益寿,最珍贵之处,是它还可以接筋续骨,疗伤生肌。” “传闻往往都是好事之人夸大其辞,毕竟不可深信。”米珏迟疑着道。 “人之将死,其言亦善。那个江洋大盗亲口所述,想必不会虚假。” “他怎么知道这东西竟有如此神奇之效?” “他亲眼见到一条蟒蛇和一只苍鹰生死相搏,蟒蛇不敌,为苍鹰所伤,又从悬崖高处坠落,伤痕累累,奄奄一息,但它吞食这东西之后,竟精神抖擞,变得异常生猛,比受伤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不过几个回合就将苍鹰绞杀而毙。” 米珏眼睛渐渐发亮,却仍不无怀疑地道:“但任兄弟是被震断经脉,功力全失,这东西真的可以让他断裂的经脉重新接上吗?” “那个江洋大盗得到这东西之后,心里也难免有些怀疑,于是他就做了个试验。他把一匹恶狼的骨头和脉络全都震断,再让它服食了这东西的一小部分,不过三个时辰,那匹狼就已行动自如,而且劲力大增,他几乎命丧狼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歼灭恶狼。所以这东西就有了‘万劫重生’这个名字。” 米珏双眼发出兴奋的光芒,叹道:“原来如此,难怪‘中原四盗’誓死也不肯罢休。” “如果任兄弟也服食了这东西,很快就可以变回以前的那个任我杀。” “那么这东西呢?” “现在不仅连任兄弟不见了,那东西也不在我们手里。”龙七苦笑道,“早在几天之前,那东西就被一个神秘的扶桑浪人抢走了,任兄弟也正是为了这事才会变成废人。” 米珏皱眉道:“又是他?那东西既在他手里,再夺回来的机会只怕很渺茫。” “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快找到任我杀。”已经沉默了很久的燕重衣忽然说道。 “阁下是……”米珏回头看了他一眼。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原来你就是燕重衣。”米珏微笑道,“小兄弟经常提起你,他一直认为,你才是真正的、成功的杀手。” “任兄弟能屈能伸,虽屡受折磨,饱经痛苦,却始终都百折不挠,坚强地活了下来,他才是真正的、成功的杀手。” “也只有你这种有情有义的热血男儿,才够资格跟他做兄弟。” 燕重衣抬起头,目光中充满了灼热的情感:“米先生肯定也是他的生死之交,他的朋友,通常都是好人,不一负有权有势有地位,但一定是肝胆相照、光明磊落的大丈夫。” 米珏笑道:“他可以不问为什么,就和一个陌生人交朋友,也可以没有理由,就杀了那些该死的人。” “米先生一定不是寻常江湖人。” “在下‘天山一剑’米珏。”米珏淡淡道。 每个人都突然呆住,没有人想得到眼前这个满脸病容,偏偏又风神俊朗的中年文士,居然就是侠名满天下的“天山一剑”。 燕重衣轻笑道:“任兄弟能有你这样的朋友,可见命运对他并不薄。” 米珏也笑道:“小兄弟能有你这样的兄弟,岂非很幸运?” 两人不禁相视一笑,颇有惺惺相惜、英雄重英雄之意。 欧阳情只觉热血沸腾,大声道:“你们都是他的好朋友、好兄弟,如果他知道你们都如此关心他,他一定会开心到流眼泪的。” 任我杀会不会因此而落泪,也许还是一个谜,但她自己却已泪流满面,因感动,也因了任我杀的一线生机。 第二十九章 问世间,情为何物 米珏缓缓转过身子,面对着欧阳情,直视着她如水的双眸,心里突然发生了一种非常微妙的变化。欧阳情的美,是让人无法逼视的,在相识的这些日子以来,他从未像现在这般看着她。 “小兄弟其实是个很幸福的人,他不但有朋友,有兄弟,还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红颜知己,他实在不应该在这个时候选择逃避。”米珏的脸色略显苍白,却非常平静,缓缓道,“也许,他并没有发觉到你的好、你的爱,所以他才一直不敢面对现实。” “他一直认为,我在恨他。”欧阳情轻叹道。 究竟是恨?还是爱?爱,本来就是一种很神秘的东西,无论你如何反反复复地追问,都很难得到准确的答案。 “小兄弟能否重新振作,他自己的信心和勇气虽不可或缺,但最重要的,他需要一个理由,一个可以让他重新站起来的理由。”米珏缓缓道,“这个理由就是你对他的爱。” 爱?爱究竟是什么?没有人可以否认,爱能让本来就已经很伟大的灵魂变得更伟大。也没有人可以否认,爱能让懦夫变成勇士,也能使英雄沦为懦夫。 “爱是生命的火焰,没有它,灵魂就变得黑暗。一个人总是生活在黑暗里,就永远也不愿意振兄弟有了爱,就可以万劫重生;失去了爱,那么他将万劫不复。你明白吗?” 欧阳情眼中露出一片迷茫,幽幽道:“可是他……他从不瞧我一眼,他根本就不想看到我。” “这只是你的错觉。” 欧阳情苦笑道:“每次在一起,他都是那么冷漠,每说一句话,总能把我几乎气死,在他的眼里,只有朋友和兄弟。” “你不懂他的心,就如他不了解你的爱。”米珏叹道。 欧阳情眼中掠过一丝忧郁。任我杀对她总是若即若离,她如何读得懂他的心事? “他从不看你,是因为他不敢,不能抗拒你的美丽。其实又何止他一个人,世上所有的男人都是无法抗拒的。” 欧阳情默然无语。她也孤独,孤独的美丽。 “他一直和你保持距离,只因他欲爱却不能爱,更不敢接受爱。他是个有故事的人,心里有许多不愿告诉别人的秘密。他不想给别人带来痛苦,所以他宁愿把自己的爱和他人的爱都埋藏在心里。”米珏拧着眉叹道,“他总在逃避着你,也许是他明白,他心里的这道防线,总有一天会忍不住决堤。但他却没有想过,越抗拒,痛苦就越深。不想伤害,反而因此更受伤害。苦苦压抑自己的情感,其实是一种折磨。他不能忘记过去,就会越陷越深,永远无法自拔。” “你是说……他的冷漠和无情,都是故意装出来给我看的?” “其实你一早就看出来了,难道不是么?”米珏轻轻笑了笑。 “他应该亲口告诉我。” “他存心将你拒于千里之外,又岂会自寻烦恼?” 欧阳情苦笑道:“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自己在想些什么,是爱他?还是恨他?” “没有爱,哪来的恨?爱,是恨的开始,恨也因爱而生。爱一个人,总是没有理由;恨一个人,却一定是爱得太深。恨,也许就是爱的最高境界。你爱他,无可否认,也毋庸置疑。” 欧阳情默默无语,仿佛已经痴了。 “小兄弟这个人是个谜,能揭开谜底的人,只有你,能让他再世为人的人,也只有你。[..tw超多好看小说]” 欧阳情忽然抬起头:“米先生,我应该怎么做?” “告诉他,你们彼此爱的有多深,有多真,唤醒他的意识,不再逃避。” 欧阳情眼里闪动着一种奇特的光芒,忽然像一只蝴蝶飞奔而去。 “我现在就去把他找回来,我一定要把他找回来。”声音飘飘传来,她的身影却已经看不见了。 米珏摇头苦笑,叹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长街如洗,欧阳情碎步飞奔,洒下一路淡淡幽香,随风飘散。长发飘飘,仿佛三月里的雨丝,又像是情人的眼泪。 穿过长街,转过小巷,也不知经过多少次的兜兜转转,寻寻觅觅,终于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她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任我杀蹲在雪地上,也许是因为太寒冷,整个人都蜷缩着,正在一口一口地咬着一个又干又硬的冷馒头。 骤然看见自己心爱的人正遭受着这种人间疾苦,是如此的凄凉、落魄,纵然是铁石心肠的人,只怕也无法镇静。刹那间,一种难言的滋味涌上心头,欧阳情忍不住大声的哭了出来。 女人的眼泪,是男人的海洋;男人的叹息,是女人的心碎。自古以来,有多少男人在女人的眼泪中迷失了自我?又有多少女人在男人的叹息里脆弱了心灵? 任我杀听见了哭泣的声音,一回头,就看见了欧阳情的眼泪。他猛然抛下手里的馒头,撒腿就跑。他害怕见到欧阳情,更害怕她的泪水――女人的泪水,是男人无法泅渡的河流;女人的泪水,是征服男人最有效的武器。 他只奔出几步,突然脚下一个踉跄,猝然摔倒。欧阳情快步抢来,伸手扶住了他。 “不要碰我。”任我杀立即甩开了她的手。 “你站起来,你是任我杀,任我杀是永远也不会倒下去的。”欧阳情柔声道。 “你走,走得越远越好,最好不要再让我见到你。”任我杀的声音变得更冷。 “任我杀的身子,永远都站得笔直,永远也没有人可以击倒,你忘了吗?” “谁是任我杀?这个人早已经死了。” “你只不过被人废了武功而已,只要生命还在,希望就在。” “你是聋了,还是听不懂我说的话?”任我杀大声道,“我只是个乞丐,你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我?” “折磨你的人是你自己。你为什么不敢面对自己?” 任我杀痛苦地甩着头:“我已失去了武功,再也不能用刀了,你叫我怎么面对自己?” “你还可以重新站起来,一切从头开始。” 任我杀凄然道:“我连讨饭的勇气和生存的信心都没有,这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欧阳情柔声道:“你的勇气和信心不是用来讨饭的。难道你已经忘记了你的仇恨?” “我从未忘记那个人给我带来的耻辱,所以我还活着。” “如果你要报仇,就必须先站起来。只有连活下去都没有勇气的懦夫,才会总是选择逃避。” “我已经失去了……” “你拥有的东西远比失去的还多,你还有朋友,他们都没有放弃,你怎么可以对自己绝望?” “朋友还在,可是失去了的,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任我杀苦笑道。 欧阳情凝视着他,拂去沾在他头发上的雪花,轻轻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你可以重新选择你的生活,得到的也许比失去的更多、更好。(..tw)至少你还有我,还有爱。” 任我杀已经呆住。 欧阳情眼中噙着泪花,柔声道:“我现在才明白,原来我们一直都在折磨着对方。你知道吗?我从未试过为了一个男人而流泪,而你,却让我的心都碎了。你不快乐,我也跟着你一起痛苦,每次看见你受到折磨,我就恨不得可以和你一起承受……” 任我杀咬咬牙,冷冷道:“我不需要你的同情。” “你以为这是一种同情?你不觉得这是一种爱吗?” “你说谎,你恨我,你亲口说过,你永远恨我……”任我杀全身一颤,忽然一跃而起,夺路狂奔。 欧阳情很快就追上了他,双手紧紧搂住了他的腰。 “不要走,听我说,别再逃避了好吗?我没有恨你,真的一点也不恨你。那一天,你揭开我的面纱,我虽然很伤心,但绝对不会因此而恨你,因为……因为从那一刻起,我们两个人的命运,就已经紧紧相连在一起了。”欧阳情把脸紧紧贴着他的背脊,已经泪流满面,“你知道吗?今生今世,我们注定是分不开的。在十四岁那年,我就开始蒙住了脸,还发过一个毒誓,我的容颜,今生今世,我只让和我……两情相悦的男子看见,从此以后,无论天涯还是海角,我都愿意一生相随,无怨无悔。” 欧阳情眼角犹带泪痕,眼睛里却闪动着幸福的花火,柔声道:“这些年来,你就是第一个看见我的脸的男人。那天你突然揭开我的面纱,我也是一时之气才赶你走的,其实一点也不恨你。我以为你一定会回来,谁知道你这一去竟发生了这种事……” 任我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长叹道:“你放手,你不怕我这个肮脏的乞丐弄脏了你吗?” “答应我,跟我回去!”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莫非你疯了,居然跟一个乞丐谈情说爱?” “无论你变成什么样的人,我也不会改变我的初衷。” “是我对不起你,我不该太冲动……”任我杀长叹道。 “如果你想要弥补一切过错,就不要再沉沦下去,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一年前,我也曾发过誓,绝不会为了爱付出什么,因为我的心已经死了。” “难道你还不肯相信我?我愿意等,等到你答应娶……我的那一天。” “娶你?原来女孩子自我陶醉起来比男人更可笑。”任我杀突然冷笑道。 “不管怎样,你都要好好活下去,就算不是为了我,也应该为你自己和你的朋友想想。他们都说,你是个问心无愧的热血男儿,只要不违江湖道义,你可以不为什么而杀人,也可以不为什么而救人。因为你是任我杀,普天之下,只有一个任我杀。” 任我杀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他们真的是这么说的?” “他们始终相信,你一定可以重新站起来,因为你是一个坚强的人,在这世上,绝没有人可以把你真正击倒,也没有你做不到的事。” “这本来就是事实,所以到现在我还活着。”任我杀倏然转身,目光显得非常坚定,刹那间,他似乎已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目光闪烁,大声道,“只要活着,一切都还有希望,就算我已经再也不能用刀,再也不能亲手报仇,但至少还可以做许多事……” 他突然一把抓住欧阳情的手,眼里泛起一种奇异的光辉:“命运是公平的,它让你失去了一样东西,必然会让得到别的东西。人定胜天,命运,其实就掌握在自己手里。” 欧阳情已怔住,呆呆道:“你……” “他们说的并没有错,普天之下,只有一个任我杀,在这世上,绝没有人可以把我真正击倒,也没有我做不到的事。”任我杀抬起头,遥望着远方,忽然展颜一笑,缓缓道,“有一种人,置之死地而后生,既然别人可以做到,我为什么就做不到?” 欧阳情的泪水又忍不住流了下来。这一次,不为痛苦,只为喜极而泣。她仿佛又看见了从前的那个任我杀,她明白,任我杀回来了,他终于站起来了。 她轻轻地笑着,眼泪仿佛也已笑开了花,柔声道:“跟我回去,回去见你的朋友,他们一定很开心……” “最开心的那个人,也许就是你。” 欧阳情一回头,就看见米珏和燕重衣并肩而来。 任我杀的身子又挺得笔直,笑了笑:“你们来了!” 虽然只是一句很平淡的语言,却充满了无限的情感。 米珏也在笑着:“我们来了!” 燕重衣抬起头,眼中竟似也有泪光,缓缓道:“任我杀,还是任我杀?!” “任我杀永远都是任我杀!” “是什么让你改变?友情?爱情?还是仇恨?”燕重衣冷漠而严肃的表情终于被一丝充满温情的笑意融化。 任我杀微笑道:“我只不过是突然想通了而已。” “突然想通了!”这五个字说来简单,要做到可真不容易。只有那些看破了一切、真正大彻大悟的人,才能突然想通了。 我佛如来在菩提树下得道,就因为他突然想通了;达摩祖师面壁十八年,才总算“突然想通了”。无论什么事,你只要能“突然想通了”,你就不会有烦恼,但达到这地步之前,你一定已不知道有过多少烦恼。 生与死,病与痛,本来就是人生必然要走过的路程,如果你一直想不通,那么,你一定会失去更多。 心在,希望就在。光明总在人间,所以任我杀突然就想通了! “你虽然想通了,你的仇恨呢?你现在连刀都已握不住,就算你还能活下去,这一生也只注定了悲哀。” 风雪中,一个高大的身影飘然而来,他的每一句话都如一把冰冷的刺刀,寒意侵肤蚀肌,传入每一个人心底。 米珏脸色突然变了,带着一抹病态的嫣红。燕重衣的手不由自主地握住了剑柄。任我杀双拳已握紧。这声音他太熟悉了,永远不会忘记,他可以放弃许多东西,但仇恨,早已铭心刻骨。 “只要我还活着,你就多了一种压力。”任我杀抬起头,目光穿过风雪,冷冷瞧着那人。 “你现在这种样子,已经对我完全没有威胁。”那人淡淡道。 “我已经想通了,而你呢?我觉得你才是个悲哀的人。”任我杀忽然笑了,在这个时候,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我悲哀?”那人拧起眉头,目光冰冷。 “你不仅很悲哀,也很可怜,因为你一直都活在痛苦里面。” 那人身子竟似微微一颤,目光有些黯淡,沉默着,等待任我杀说下去。 “你一直无法放下心里的包袱,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你活着,只是为了仇恨。”任我杀轻叹道,“心中只有仇恨的人是不会快乐的,虽然我失去了武功,但我还有朋友,你却很孤独。” “你究竟想说什么?”那人忍不住问道。 “我说的是你的秘密。”任我杀悠悠道,“事到如今,你还想隐藏你真正的身份吗?” “我不必隐藏什么,我的确是从扶桑来的。” “你虽然来自扶桑,却从小就在中土长大,所以你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任我杀目光炯炯,“其实在与你决斗之前,我就识破了你的真面目。” “你已知道我是谁?”那人的目光突然变得像刀锋般犀利。 任我杀笑了笑,一字一句地道:“你就是‘神刀巨人’。” 这个神秘的杀人凶手居然是“神刀巨人”?米珏突然怔住,仿佛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这只是你的猜测而已,你根本没有办法可以证明。”那人冷笑道。 “我有证据。你的破绽实在太多了,我发现,你和‘神刀巨人’有很多相似之处。我从你身上闻到一种气味,正是这种味道才引起我的怀疑。那是酒气,竹叶青的酒气。‘神刀巨人’曾经说过,他只喝一种酒,就是竹叶青。一种酒喝得太多,就会形成一种凝聚不去的酒气。” “我身上的味道就是这种酒气?” “嗯!但我还是不能确定,直到‘神刀巨人’提着宋飞腾的人头来见我,这个猜测才得到了证实。” “这有什么关系?” “一个人可以掩饰他的眼神,改变他的声音,但有一点,却是永远也无法掩饰和改变的。” “是什么?” “他的动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某种习惯,这是长年累积而成的固定形式。” “我不明白。”那人摇头道。 “你的背影和‘神刀巨人’几乎是完全一样的,就连走路的姿势也如出一辙。” “我还是不明白。” “其实这道理很简单,就好像在同一棵树上绝对找不出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这世上也绝对不可能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就算是孪生兄弟,多多少少也总会有一些差异。每个人走路都有自己独特的姿势,这世上也没有这种天衣无缝的巧合,唯一的解释,就是你和‘神刀巨人’根本是同一个人。” “的确有些道理。” “还有一点才是最重要的。”任我杀道,“你每次和我交手,虽从未用过兵器,但我却仍然感觉到了另一种气息的存在。” “杀气?” “不是,是刀气。”任我杀摇头道。 “刀气?”那人皱眉道。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我怎么会有这种感觉……”任我杀淡淡一笑,“我有一种野兽般的感觉,可以感觉到即将发生的危险,这种感觉是与生俱来的。” 那人拧着眉,目光中露出一种沉思之色。 “我一直都想不通,你身上明明有刀,为什么不肯拔出来对付我,后来才明白,这把刀原来就是‘索命刀’。如果不是你刻意隐藏身份不肯拔刀,只怕在‘百花楼’的时候我和米兄就都已成为你的刀下亡魂。” “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你。”那人也叹了口气,缓缓扯下面上那块黑布,“你的猜测并没有错,我实在想不到你的心思居然也如此细密。” 一阵风拂过,拨开他的头发,飘雪中显现出一张木然的脸,果然是“神刀巨人”。 第三十章 一招决胜负 昔日的“神刀巨人”,看起来有些呆头笨脑,但现在的他,竟似完全已变了一个人,脸色坚毅,眼睛里闪动着狠毒而狡黠的光芒。 “难怪江湖上没有人知道‘索命刀’和‘神刀巨人’的来历,谁又想得到,他们竟是扶桑人。”任我杀叹道。 “神刀巨人”笑了笑,得意中竟似又有些感伤。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一定就是川岛狂人的儿子。” “我的名字叫做川岛二郎。”“神刀巨人”缓缓抬起目光,望着天空中飘飞的雪,悠悠道,“三十年前,我父亲离开扶桑来到中土,一心只想称霸神州,所以创立了‘千杯岛’,利用人心的贪婪设计了非常巧妙的布局,如果不是韩大少从中阻挠,他差一点就成功了。那一次,他败在韩大少刀下。对于扶桑武士来说,败就是死,败是耻辱,死才是种至高的荣誉。战败了的武士,只有用自己的血洗净他的耻辱。” “川岛狂人竟是……” “我父亲是切腹自杀的。”川岛二郎冷冷地接口道。 “胜与败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他太执着了。”米珏苦笑道。 “这就是武士道精神。”川岛二郎脸色肃穆,沉声道,“我以我的父亲为荣,他是一个真正的武士。” “据说川岛狂人当年曾经留下一封遗书,里面究竟说了些什么? “他战败以后,心灰意冷,于是修书嘱咐我们兄弟俩长大以后不必为他复仇,日后不许再踏入中土一步。” “原来他并不想真的挑起战争。”米珏摇头叹道,“但我还是不明白,你们为什么忤逆他的意思,反而在中土搅乱一池春水。” “因为我母亲并不希望我们留在扶桑。” “你母亲?”米珏皱眉问道,“是不是‘魔女’?” “她的确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女。她是一个很可怕的女人,我的武功是她亲手所授的,却远远不及她毕生所学之万一。” “你的武功已经高深莫测,她岂非更可怕?”任我杀苦笑道。 “我说过,她本来就是一个很可怕的女人。” “自从川岛狂人死后,魔女也绝迹江湖,许多人都以为,她已经回到了扶桑,却原来一直都留在中土。” “她留下来,是因为她不甘心。” “难道她还想继续做完没有完成的计划?” 川岛二郎轻叹道:“他们精心布署了多年的计划,也不知花费了多少心血和努力,却被韩大少毁于一旦,自然不肯就这样轻易放弃。我们兄弟俩成年后闯荡江湖,我母亲极力反对,她想把我们训练成她的秘密武器……” “秘密武器?难道她还有称霸江湖的野心?” 川岛二郎没有回答,神色哀伤:“我们却一再背叛了她,只因她所做的每件事,都让我们觉得……很羞耻。但如果我们没有离开她,我大哥也许就不会死。”他瞧了任我杀一眼,又道:“我知道任我杀是一个很难对付的人,所以和他第一次交手的时候,我故意有所保留,佯装不敌。” 任我杀苦笑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只有这样,以后无论我做什么事,你才不会怀疑我。” “你装得的确很像,如果没有那么多的巧合,我根本就不可能识破你的身份。可是我始终不明白,梁百兆究竟和你有什么仇恨,你居然杀害了他满门,甚至连老少妇孺都不放过。” 川岛二郎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我和他并没有仇恨,我这么做全是为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龙少云?” “嗯!其实他早有杀梁百兆之心,却没有想到梁百兆居然先下手为强。” 任我杀轻叹道:“龙少云临死之前,曾经对我说过,有一个人一定会为他报仇,我一直以为这个人是龙大少,或者是龙大少身边的人,却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是你。” “你想不到,是因为你不知道我和龙少云的关系。”川岛二郎道,“三十年前,他遭人追杀,我父亲出手相救,所以他这条命是我父亲给的。从我们兄弟俩出道以来,他一直给予我们最丰厚的资助。” “所以你才要为他报仇?你为什么不干脆一刀杀了我?” “你虽然该死,但我绝不能让你死的太舒服。” “于是你就废了我的武功,让我活得比死还痛苦?” 川岛二郎笑了笑,笑得冷酷而残忍,冷冷道:“你手里还有刀,却不能用;你的仇人明明就站在你的面前,却无法报仇,这岂非也是一种痛苦?” “天下的事情,并没有完全绝对的!”一直都没有说话的燕重衣突然不再沉默。 “你想说什么?”川岛二郎冷笑道。 “他的武功并不是没有可能恢复。” 任我杀叹道:“燕大哥,你什么时候也学会了开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 “你的确不是在开玩笑,只不过是痴人说梦话而已。”川岛二郎冷笑道。 “我全身经脉已断,形同废人,怎么可能恢复武功?”任我杀颓然道。 米珏微笑道:“燕兄弟的确不是在开玩笑,据龙七先生说,只要一样东西,你很快就可以恢复如常。” “什么东西?“ “‘万劫重生’!” “‘万劫重生’?”任我杀失声道。 “这东西真的有那么好?”川岛二郎沉声道。 “它就是有那么好。” “就算它真的能帮任我杀恢复武功,那又怎样?你们知不知道那东西现在在谁的手里?” “你!”燕重衣的回答干脆利落,简单而坚定。 “你应该明白,这东西我当然是不会拱手相送给你们的。” “我并没有要你赠送的意思。” 川岛二郎目光闪动:“难道你还想从我手里抢回去?” 燕重衣抬起头,目光冰冷,缓缓道:“我不必抢,我只不过想和你打个赌而已。” “打赌?你想怎么赌?” “我和你决斗。” 川岛二郎笑了笑,摇头道:“你不是我的对手。” “你不敢?” 川岛二郎脸色立即沉了下来:“我不敢?好,我答应你。” “如果你败了,就留下‘万劫重生’!” “败的人是你呢?” “我的命就是你的。” 任我杀脸色突变,叫道:“燕大哥,你……” 燕重衣挥一挥手,淡淡道:“你什么也不用说,你知道我决定了的事,是从来也不会改变的。” 任我杀立即闭上了嘴,他实在太了解燕重衣这个人了。一诺千金,绝不反悔。燕重衣是一个很有原则的杀手,他说的每一句话,就好像是他的剑――剑一出手,就永远也收不回来。 川岛二郎沉默着,冷酷的脸上竟似发生了一种奇异的变化。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你也是一个很值得我尊重的敌人。如果你败了,我不会杀你,活着的人才有价值。” 很多人都认为,情人的一个香吻、一滴眼泪,就是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但这些又怎比得上敌人的一句赞美?赢的敌人的尊重,远比一刀杀了他更困难。 “活人的确比死人更有用。”燕重衣淡淡道。 “我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无论什么事,你都不可以拒绝。” 燕重衣想也不想,立即道:“好。” 川岛二郎没想到他居然如此干脆,微微一愣,皱眉道:“你答应了?” “我的命都已经是你的了,我还可以选择吗?” “好,痛快!”川岛二郎一击掌,仰天大笑起来,笑声突然停顿,目光变得寒冷似冰,“你要怎么赌?” “一招决胜负。你攻,我接。”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川岛二郎摇头道。 “这一招,你必须使用川岛狂人当年的成名绝技‘绝杀一刀’。” 川岛二郎脸上又变了颜色,冷冷道:“你可知道‘绝杀一刀’除了当年的韩大少,至今无人能破?” “如果我接不下这一刀,立刻就跟你走;如果我破了这一刀,你就留下‘万劫重生’。” “好,我倒要看看你怎么破我这一刀。”川岛二郎冷笑道。 “你绝不会后悔?” “你觉得我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吗?” “不像。” “你呢?” “我也一样。” “很好。”川岛二郎大笑道。 “你却很不好,今天你非败不可。”燕重衣脸上忽然露出一种诡异的笑意。 “你好像很有把握。” “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师傅就是当年的‘白衣杀手’冷落。” “我听说过。” “他是韩大少的生死之交,这个你自然也一定知道。” 川岛二郎没有否认。普天之下,就算是没有见过这两个人的人,也一定听说过他们是同生死、共患难的朋友。 “而韩大少,就是唯一破了‘绝杀一刀’的人。” 川岛二郎脸色又已经变了,沉声道:“这件事,我永远也不忘记。” “当年那一战,我师父是亲眼所见,他曾经不止一次的研究过‘绝杀一刀’,和韩大少破解这一刀的招式。”燕重衣又笑了笑,“今天,我一样可以破这一刀。” 川岛二郎的脸忽然变得铁青,沉默了很久才道:“任何一种武功都会有破绽,可是每一个人使出来结果都不相同。我母亲因为我父亲的惨败,曾经在这一招中下过一番很大的功夫加以改进,所以,这一刀已不可同日而喻。”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不出刀?难道你还是有一些顾虑?” 川岛二郎忽然一声轻叹,苦笑道:“燕重衣,你果然是一个高手,你的攻心术的确很高明。” 其实从一开始,两人就已展开了较量――攻心之战。 高手相争,差之毫厘。如果想要打败比自己更强的对手,就一定要先挫败他的信心和斗志。缺乏信心和斗志的人,真正交手的时候,武功中的破绽往往会比平时暴露得更多,只要在气势上压倒了对方,就等于已成功了一半。 这就是攻心术的巧妙之处。 风雪渐渐变小的时候,任我杀、欧阳情和米珏三人都已经悄然离去。燕重衣不想让任何人骚扰到他,他和对手决斗的时候,总不喜欢还有第三个人在场。他认为,这样会形成一种压力,心里是否平静,往往就是成与败的关键。 他只对他们说了一句话:“我一定会把东西带回去。” 任我杀信任他,因为他的确有这种能力。 燕重衣缓缓拔出了他的剑。这把剑,绝不是一把好剑,剑柄虽然光滑,却陈旧而古老,剑刃钝而锈迹斑斑,没有耀眼的光彩,只有深沉的寒意。这把剑,仿佛是从垃圾堆里找出来的破铜烂铁,但它的的确确是把杀人的剑。 燕重衣的目光凝聚在冰冷的剑锋上,慢慢地伸出左手,就像抚摸情人的柔柔长发般轻抚长剑,缓缓道:“这把剑,是我师父传给我的。此剑无名,却饮尽了许多名人之血。” 川岛二郎冷笑道:“这把剑也能杀人?” “飞花摘叶,俱可伤人。只要你懂得驾驭,世间万物都可以成为杀人的武器。”燕重衣目光一转,摇头道,“这把剑一样可以杀人,却绝杀不了你。我来这里,本来就不是为了杀你。你的命,是任我杀的。” “你错了。我的命由我自己掌握,没有人可以杀死我,除了我自己。”川岛二郎反手从背后卸下一个长形的包裹,缓缓解开,不经意间,一股寒意已骤然溢出,里面是一把刀――“索命刀”。 一刀在手,川岛二郎整个人都已经变了。刀也已经变了,刀是杀人利器,本来没有生命,但在此刻,这把刀却仿佛变成一个跳跃的鬼魂。究竟是刀改变了人,还是人给了刀活力? “这把刀,遇佛杀佛,遇神杀神,谁也挡不住,因为它的主人本来就是一个勾魂夺命的人。” “你手中有刀,我也剑已在手,出手吧!你还在等什么?” 刀可索命,剑能穿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刀在手,已扬起;剑在手,亦待发。 燕重衣目光凛凛,盯着刀锋。 刀锋冰冷,川岛二郎的目光,也凝聚在冰冷的刀锋之上。突然之间,刀锋一阵抖动,“叮零”之声响而不绝。 燕重衣的瞳孔立即缩小,他知道,刀已将出。 “绝杀一刀”。虽然这只是一招刀法,但其中变化却是千百种。 雪花飘飘,从川岛二郎眼前落下,他的眼里却没有雪,只有刀,只有敌人。就在这一刹那,刀已出手。刀风激荡,天地为之黯淡,空气为之凝结,飘飞的雪竟似也已停止。 这一刀,搂头斫起,迎风而斩;这一刀,缓慢、沉稳,似乎全无着力之处,却偏偏令人窒息;这一刀,看似平凡,但其威力却如大海,表面一平如镜,其实激流暗涌。没有变化,就是它的变化。 燕重衣只觉一股强大的劲道,悄无声息地紧逼过来,使他几乎无法呼吸。 慢与稳,也许就是这一刀最可怕的地方。突然之间,刀风大作,疯狂的风骤然刮起,卷起了地上的积雪。雪翻飞,淹没了刀,淹没了人,也掩盖了天地。 燕重衣突然发现,刀被雪花淹没的那一刻,就变得快捷而轻灵。这一刀斩下,他的人也许立刻就会分为两半。 越简单、平凡的招式,其实比那些既好看又好听的武功要实用得多,可怕得多。世上并没有任何一种武功是真正可以无敌天下的,能够杀人的,就是一种好武功。 燕重衣不再迟疑,也绝不犹豫,手微微一动,剑已刺出。 这一剑没有速度,它太快,没有人可以形容这一剑的快。黯淡的剑光轻轻一闪,穿入了雪花。这一剑,就像是雄鹰展翅搏击长空;这一剑,只是一个动作,简单而普通的动作。 雪花纷飞中,隐约发出一种轻微的金铁交鸣之声。 “叮铃”未绝,剑光和刀光已一齐消失。 刀在手,剑亦然。两个人的身子都已在风雪中顿住,就像是活生生地被钉在那里,纹风不动。 川岛二郎脸色煞白,目光闪烁不定,也不知是惊诧、是怀疑,还是懊恼。 燕重衣的脸色更白,眼里却闪动着兴奋的光芒。过了很久很久,他突然撇嘴一笑,冷冷道:“我破了你这一刀。” 川岛二郎脸色又是一变,咬着牙,过了很久很久,才能说出一句话来:“你绝接不下第二刀。” 燕重衣脸上带着一种胜利者的微笑,摇头道:“只可惜没有第二刀,你败了。” “我败了。”川岛二郎的脸已经扭曲。 “我希望你遵守承诺。” “给你。”川岛二郎想也不想,立即从怀里掏出一个檀香木盒,扬手抛到燕重衣脚下,手腕一抖,唰一声,长刀抖动,刀光闪处,已然入鞘。 “回去告诉任我杀,大年初一,黄昏,城西,茶寮,老地方见,不见不散。”川岛二郎回身就走,头也不回,他的声音依然坚定、沉稳,穿透漫天风雪,掷地有声,“你叫他最好洗净他的咽喉,带着他的刀来,我也会洗净我的腰,带着我的刀去。” 风雪里,他的身影渐渐远去,燕重衣突然“哇”地张口喷出一口鲜血,以剑驻地,支撑住摇摇欲坠的身子。他虽然破了“绝杀一刀”,但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川岛二郎的内力透过他的刀,然后再经过燕重衣的剑,震伤了燕重衣的脏腑。 燕重衣并非不知道,强忍内伤,将会使伤情变得更加严重,但他太倔强、太坚韧,绝不肯在对手面前认输,更不可能倒在对手的脚下,所以他一直都在拼命地忍着。誓不低头,绝不认输。他和任我杀,都同样有着这种坚毅的精神。凭着一种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一步一步,燕重衣就这样走回了“天涯海阁”。经过龙七的鉴定,确认檀香木盒里的东西就是“万劫重生”之后,他终于倒了下去。 第三十一章 绝杀一刀 大年初一,诸事不宜。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 总把新桃换旧符。 王安石的《元日》,寥寥数语,完全说出了过年时最典型的喜庆场景,展现了一幅富有浓厚生活气息的民间风俗画卷。 雪未晴,金陵城内铺红遍翠,满城喜庆,寒冷的天气并不能冻却人们对春节的憧憬。 任我杀、燕重衣和米珏,坐在“天涯海阁”最僻静的角落里,把酒对酌。这里仿佛已红尘隔绝,“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和人们的喧哗声隐隐约约传来,春节的喜气在悄然中也渲染了这里的气氛。 “万劫重生”的确是人间至宝,任我杀只不过服食了一小部分,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行动如常,精力充沛,与先前的他完全判若两人。他的身子又开始挺得笔直,眼神又回复了倔强。他的人看起来就像是一把刀,一把曾经黯淡了光华、锋芒又已被磨砺了出来的刀。他已经重获新生,但有一点却仍未改变——他还是那个杀手“一刀两断”。接下来的日子,他应该怎么做?不改初衷,继续做一个为杀人而杀人的杀手,还是重新考虑,选择一条他应该走的路? 想起往事的种种,心里难免有些彷徨,任我杀浅浅啜了一口酒,轻叹道:“我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米珏微笑道:“梦醒了,等待你的是黎明。” “也许,这样会让我更难受。” “你可以重获新生,无论如何都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当浮三大白。” 任我杀举起杯,忽然又皱了皱眉,苦笑道:“只怕我的麻烦从此越来越多。” 一阵幽香飘过,欧阳情翩翩而来,娇笑道:“我也是你的麻烦吗?” “你是一道枷锁。” “枷锁?什么意思?” 任我杀居然并没有解释,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明天是个什么样的日子,谁也无法预知,也许,你很快就会碰到一个让你可以托付终生的男人。” 欧阳情垂下螓首,轻轻道:“这个男人,我已经找到了。” “这个男人并不是你唯一的选择。” “却是我最好的选择。”欧阳情忽然转身从酒柜里抱出一坛酒,“这坛酒就是我的独门秘方‘千年香’,只要你愿意留下来,我就天天都让你喝,天天不舍得离开这里。” “你想醉死我?”任我杀失笑道。 “总比你死在别人的刀下好。”欧阳情幽幽叹道。 任我杀也叹了口气,缓缓道:“这场决斗总是不可避免的,今天错过了,还有明天。” “你可不可以不去?” “我不能不去。” “为什么?” “为了道义。梁百兆府上七十七条人命,绝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一定要为他们讨还公道。” 欧阳情目光温柔如水,幽幽道:“难道你就不能为了我而留下来?” “莫非你想让我做一个无信无义之人?如果真是这样,我还不如做一个乞丐快乐。” 欧阳情眼睛已经有些泛红:“那么……你一定要回来,我会等你……” 任我杀咬着牙,不说话。 米珏缓缓道:“这一战,你绝不能倒下。” 燕重衣道:“我可以破解‘绝杀一刀’,你一样做得到。” 任我杀笑了笑,眼神里却分明有一种隐忧。他还能回来吗? 黄昏,终于已是黄昏。 城西、茶寮,还是老地方。老地方依旧没有改变模样,一切都是洁白的,洁白得让人感觉到了一种空白的死亡。如果死亡也是一种风景,它的轮廓必然就是凄美,它的颜色就是忧伤。 风雪中,老树旁,一人长身背向而立,就像一座山、一支枪,笔直地伫立。他一袭白衣,白衣胜雪,与飞雪交融,仿佛已溶为一体。他的脸上绝无表情,他的目光已被漫天的风雪封锁,连同他的心一起埋葬于天地的茫茫之间。 他的脚下,一字排开,摆着五坛美酒。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不会离开酒,在这决斗前夕,他更不会放弃。只要还有机会,就绝不放弃。 他正在等待,等待一个人。或者,他等待的是一种死亡。等待并不能使人快乐,尤其是你根本就不知道究竟要等多久的时候。 他并没有等太久。他终于听见身后响起了脚步声,脚步轻而均匀,间隔的时间几乎同样长短,井然有序,就像是一种节奏。 他一回头,就看见了川岛二郎。 “你来很久了?”川岛二郎在他身前一丈之处倏然驻足。 “我一向都很有耐心。”任我杀淡然道。 “如果我一直都没有来,你是不是也会一直等下去?” “我会。” “你今天的气色看起来很不错,你的武功呢?” “我的刀比以前” 川岛二郎环目四顾,缓缓道:“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选择这个地方?” 任我杀摇头道:“我只知道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为什么要有风景?一份痛苦的回忆就已足够。” “你的意思是……来到这里,我就会触景生情?” 川岛二郎没有否认,点头道:“在这里,你一定想起了很多往事。” “你的确是用心良苦,只可惜你这么做其实是一种错误。”任我杀沉声道,“这对我已经不是一种打击,反而会加深我的仇恨。” “无论你想起了什么,在决斗的时候只要一分神,你就必死无疑。” “也许,你的安排只是一种多余。” “每一步都有必要,因为你永远是我最强大的对手,我绝不能掉以轻心、因小失大。”川岛二郎摇头道。 “你太高估我了。” “我从未这样认为,你现在的功力又精进了一层,我更应该小心一点。轻敌,是一种很可怕的错误,我决不允许在决斗的时候,才出现这种致命的错误。” “我发觉,你越来越可怕。”任我杀苦笑道。 “因为我的对手是你。你的存在,让我感到压力很大。这一次,我决不留情。” “我也不会,因为我曾经答应过七十七个已经死去的人,一定会为他们向你讨回公道。” 川岛二郎冷冷一笑,没有说话。 “我已经准备好了,你呢?” “还要再等一等。”川岛二郎摇头道。 “等?等什么?”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有些事,我一定要告诉你。”川岛二郎悠悠问道,“如果今天你死在我的刀下,你猜猜,我下一个要对付的人会是谁?” “‘天山一剑’米珏?” “他对我的威胁并不是很大。”川岛二郎摇头道。 “莫非是‘杀手无情’燕重衣?” “燕重衣虽然拥有一个实力非常雄厚的杀手组织,但他现在已受重伤,一年半载之内,只怕再无余力做其它的事,所以他也不足为惧。”川岛二郎摇头叹道,“你猜不出来?其实这个人你也认识,她是一个女人。” “女人?”任我杀微微一愣。 川岛二郎没有说出这个女人的名字,缓缓道:“你知不知道,两年来,江湖上有多少个帮会崛起?” 任我杀摇摇头:“你知道?” “我计算过,不多不少,正好是八十个。(..tw好看的小说)帮会虽多,但真正算得上有雄厚实力的却很少,屈指可数。”川岛二郎道,“长江中游的‘飞鱼门’、南方的‘绿林党’和北方的‘剑宗’,还有一个就是‘青衣楼’。” “‘青衣楼’?”任我杀动容道。 “‘青衣楼’是个秘密组织,没有人知道它的总舵究竟设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青衣楼楼主是什么人。据说‘青衣楼’的成员全都是女人,她们行踪飘忽,神出鬼没,今天明明还在江南,明天很可能就已到了京城。” “这就说明它的势力之广大,已遍及各地。” “嗯!‘青衣楼’声名之宏远,已可直追当今第一帮会丐帮了。” “‘青衣楼’下手的对象好像全都是黑道上的朋友。”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担心。” “你在担心什么?” “如果我要完成我父亲的遗志,就必须清除所有的障碍,而且还要未雨绸缪,除掉一些日后有可能成为我的敌人的人或者帮会。” “‘青衣楼’也是你的目标之一?” “嗯!它对我的威胁很大,日后一定会给我带来很多麻烦。” “你说了这么多,可我还是猜不到你第一个要对付的人究竟是谁。”任我杀摇头道。 川岛二郎还是没有说出这个女人的名字,忽然笑道:“听说欧阳情是个大美人,是么?我看得出来,她对你一往情深……不,应该是痴心绝对。” “你是不是扯得太远了?”任我杀冷冷道。 “她并不是个简单的女人。”川岛二郎悠悠道。 “她本来就不是个简单的女人。” “哦?你是不是已经知道她的秘密?” 任我杀微微一怔:“她的秘密?” “看来你并不了解她。”川岛二郎摇头叹道。 任我杀闭上了嘴,他的确不了解欧阳情。 “你一定认为她根本就不会武功,是么?” “难道你以为她是个武林高手?” “她非但是个高手,而且武功绝不在你之下。”川岛二郎正容道,“我怀疑欧阳情就是‘青衣楼’楼主,‘天涯海阁’就是‘青衣楼’的总舵。” “你有证据?” “我迟早会找到证据证明她的真正身份。”川岛二郎摇头道。 任我杀没有说话,他忽然想起了悬挂在欧阳情房里的那幅画,青色的宫殿,衣袂飘飘的女子……难道这是“青衣楼”的标志? “你知不知道欧阳情的来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欧阳情肯定是‘铁狼银狐’的传人。”川岛二郎盯着他左手手指上的那枚指环,缓缓道,“这枚指环是她给你的?” 任我杀淡淡地“嗯”了一声,没有回答。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为什么这枚指环是有两种颜色的?为什么黑色的一半雕刻着一匹狼,白色的一半雕刻着一只狐狸?” “‘铁狼银狐’……”任我杀脱口道。 “这枚指环正是‘铁狼银狐’的信物,其实你早该想到,根本用不着我来提醒的。” 欧阳情居然是“铁狼银狐”的传人?这件事简直是匪夷所思。任我杀苦笑着,叹了口气,道:“原来她真的有很多秘密在瞒着我。” “你真可怜,居然被一个女人蒙在鼓里。”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我想让你产生压力。只要你心里感到有些压力,我就有更多的机会击败你。” “欧阳情不是我心里的负担。”任我杀摇头道。 “她是的,因为你根本配不上她。”川岛二郎冷笑道,“如果她真的是‘青衣楼’楼主,那么她就是维护武林和平、伸张江湖正义的侠女,而你呢?你又是什么?” 任我杀脸色变了变,欲言又止。 “你只不过是个杀手而已,杀手做的每件事都是见不得光的,这种人在江湖上几乎没有什么地位。也许你一直都想改变自己,但这是一条不归路,你已经无法回头。”川岛二郎残酷地笑着,缓缓道,“我也是个迷了路的浪子,杀人虽然并不是一种令人快乐的事,但我还是不能不继续杀人。” 任我杀叹道:“人,有时候是不是应该学会放弃?” “为什么要放弃?你可以放弃什么?你的爱?你的朋友?还是你的仇恨?” “如果我死在你的刀下,死在这场决斗中,岂非就可以放弃一切?” 死,真的是一种放弃吗?死,虽然让自己得到了解脱,却把痛苦留给了别人。也许,真正的放弃,是人心的宽容。 天色昏黄,风雪飘摇。 这里本来是一片旷野,春天的时候,鸟语花香从这里传出,飘入金陵城,飞到天涯之外。但现在,入目满是凄凉、萧索。冬天的风雪,早已凋零了明媚的春光。这旷野,除了一座简陋的茶寮,几株光溜溜的老树,仿佛仅仅只剩一片空白。 任我杀轻轻一声叹息,拿起一坛酒,拍开了泥封。美酒入喉,却依然浇不灭他心里的郁闷。他已经感觉到了压力,心事太浓,人往往很难让自己平静。 他的心里,有一个解不开的结:“欧阳情,你为什么对我有那么多的隐瞒?你究竟还有多少秘密?” 爱上一个人,是种既快乐又忧伤的事。他现在只想一醉方休,但醉了又怎样?醉了的确可以忘记很多不愿想起的事,醒来之后却依然必须面对。决斗一样还是要继续,一切都无法改变。 酒香未散,坛已空。 任我杀扬手将空坛子抛出,大声道:“拔刀。” 川岛二郎默默无言,慢慢地拔出了索命刀。刀锋雪亮,闪动着一层朦胧的微光。这一缕光,是否就是血的凝聚? 川岛二郎举指轻弹刀锋,悠悠道:“我想看看你的刀。” 任我杀摇头道:“我的刀,是看不见的刀。” “你的刀,真的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 “只因这是一把杀人的刀。” 川岛二郎的刀已缓缓扬起,风雪冷,刀光更冷,他的声音也冰冷:“如果你死了,我一定会好好珍藏你的刀。” 任我杀沉默着,若有所思。 川岛二郎也没有再说什么,手一抖,他终于出手,索命刀带着一种奇特而诡异的寒光,一刀斫出,刀光在黄昏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这一刀绝不是中原的刀法,也不是“绝杀一刀”。 任我杀从未见过如此怪异的刀法,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油然从他心底生起。恐惧,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恐惧,就像一个人在孤独的时候,总会觉得有些落寞,却又并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这本是人类的弱点其中之一,任何人都无法避免。 任我杀没有再想下去,等待已经结束,他的刀也已出手了。刀光淡淡如情人的泪,轻轻一闪,就像一片飘雪飞扬。他的刀,也在黄昏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 两道光弧立即交融。金铁交鸣之声轻微响起,刀光分分合合,雪花飘飘洒洒。 刀光忽然消失,两人的身子屹立不动,互相瞪视着对方。 任我杀的刀又已不见了,他的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一滴一滴,从他脸颊流淌下来,顺着下巴,直接落入雪里。他轻叹道:“原来你的刀法比我想像中的还可怕。” 川岛二郎呼吸明显有些急促,喘息着道:“你的功力的确精进了不少。” “我说过,我的刀比以前”任我杀忽然又冲了出去,如一支离弦之箭,似一匹脱缰的野马。 刀已在手,一刻也未停止过,刹那间已攻出八刀。刀光漫天,雪花飘扬,这八刀仿佛只是从一种招式中衍生出来的变化,每一刀都快如风、急如雨,刀刀相连,丝丝入扣,一刀紧接一刀,绝无半分滞留。 一刹那究竟有多快?一弹指间已是六十刹那。他的刀究竟又有多快,已不是肉眼能见。他服食了“万劫重生”之后,功力突飞猛进,他的刀比往昔更快、更狠、更稳。 川岛二郎脸色立即大变,狂吼!挥刀!索命刀从眼前那片刀光穿出,刀锋直削任我杀的喉咙。他的刀并没有任我杀的刀快,但更具杀伤力,一刀就穿破了任我杀的空门,这一份眼力,这一份准确,绝非他人可比。但任我杀的应变能力却远远超出了他意料之外,这一刀还未袭至,他的刀忽然折了回来,不偏不倚,恰好击中冰冷的刀锋,索命刀立即迸溅出一丝丝花火。 索命刀位居“神兵利器八大家”之五,本就是至尊宝刀,但任我杀的刀居然毫发无损,这把刀岂非比索命刀更锋利? 川岛二郎的脸色又已变了,再次发出一声狂吼,人和刀如旋风般扑出。 两道刀光披风斩雪,仿佛已隔断了红尘万丈。 刀光伴风飞舞,任我杀在飞雪中不断飞退,一退再退,终于无路可退,他的背脊已贴在一棵干枯的老树上。刀光霍霍,已然逼近,任我杀立即作出了一个抉择,身子贴着老树,壁虎滑墙般窜了上去。 川岛二郎冷叱一声,一刀斩出。刀光一闪而没,那棵老树竟已被他一刀斩断。 老树欲倒未倒,任我杀仿佛一只搏击长空的飞鹰,在半空中盘旋迂回,轻巧地落在茶寮的屋顶。 川岛二郎反身窜起,刀风卷起一片雪浪。浪潮未褪,他的人也已掠上寮顶,还未站稳,任我杀已连人带刀一起冲了过来。川岛二郎右脚一抖,一根巨木突然飞起,撞向任我杀的胸膛。这一招是故伎重施,只可惜今日的任我杀已非昔日阿蒙。他手起刀落,“唰唰”声中,巨木被他的刀从中分开,裂为两半。 任我杀去势不停,手中刀如雨丝般绵绵缕缕,刹那间又已攻出十八刀,但见天空中雪花飞散,茅草飘扬。川岛二郎一刀斩出,凌厉的刀风仿佛撕裂了黄昏的天空。 黄昏渐渐褪去了颜色,刀光再次消失。两人同时收刀,驻足。 川岛二郎横刀胸前,望着两手空空如也的任我杀,厉声道:“你的刀,也是一把好刀。” 任我杀拒绝回答,身子站得笔直,笑了笑,淡淡道:“你知不知道,我们已交手多少招?” 川岛二郎咬着牙,冷冷道:“你算过?” “我算过。” “绝不会记错?” “每一招,我都记得很清楚。”任我杀脸色一寒,沉声道,“你为什么不用‘绝杀一刀’?” 川岛二郎脸色如土,默然不语。 “你不敢?” 川岛二郎脸色又变了,冷哼道:“我为什么不敢?” “因为你这一刀曾经失败过,你害怕第二次失败。” 川岛二郎沉下了脸,缓缓道:“如果我用这一刀,你死得” 任我杀又笑了,笑得讥诮。 川岛二郎沉声道:“我要出——刀——了!” 刀扬起,然后化作一道飞虹劈出。 风雪本就疯狂,这一刀劈出,刀风激荡,大雪飘扬。 “绝杀一刀”!诛神鬼,灭天地的一刀。 尾声 心有千千结 川岛二郎心中同样有一个结,一个解不开的死结。(..tw无弹窗广告)他并没有十分的把握一刀斩杀任我杀――燕重衣是否曾经告诉过任我杀,破解这一刀的方法? 掌灯时分,欧阳情倚在门边,望着苍茫的夜色,目光朦胧而迷离。她皱着娥眉,显得心事重重,在她的心里,也有一个结:“任我杀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一灯如豆,米珏和燕重衣在灯下举杯对酌。没有人记得,这种沉默已经僵持了多久,也不知道究竟要到何时才能结束。 三个人,一种心情。过年的喜庆,鞭炮的花火,人们的喧哗,小孩的追逐……这一切,都已不能驱散他们心里的忧伤,填补他们心里的空白。 “他还会不会回来?”当灯火渐渐变得黯淡,米珏的一声叹息,终于打破了这可怕的寂静。 “也许他不会再回来了。”燕重衣的声音有些沉闷。 米珏脸色微微一变:“你是说……他破不了川岛二郎的‘绝杀一刀’?‘绝杀一刀’难道并非真的可以绝杀?” “他未必会死在这一刀之下。”燕重衣沉默了很久才轻轻叹了口气,肃穆的脸上明显露出一丝苦笑,“我可以抵挡这一刀,完全是我的运气,如果还有第二刀,我已经倒下。” “这一刀究竟有多可怕?” 燕重衣笑容立即凝结,目光中露出一种恐惧之色,嘶哑着声音道:“这是杀神诛魔的一刀,永远也没有人可以说出它究竟有多么可怕。” “你有没有告诉过他,这一刀的破绽在哪里?” “这一刀虽然不止一个破绽,但机会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好好把握的。我无法告诉他什么,一切,只能靠他自己。” 刀光,没入风雪之中。 任我杀忽然觉得仿佛整个人都掉进了死亡的深渊,那种莫名的恐惧又悄然袭上心头。这一刀,是死亡之神,刹那间就可以把人完全毁灭。他已经没有空暇的时间去揣摩破解的方法,情急中,他忽然张口一喷,一支白色的“箭”竟飞射而出。空气之中,忽然飘起一种酒香,他居然用内力把储蓄在肚子里的酒逼了出来。[..tw超多好看小说]酒箭散开,化作满天花雨。 川岛二郎只觉眼前一片朦胧,竟已失去了任我杀的踪影,不由得心头一凛,生起一种退缩的念头,却已欲罢不能,他的刀一出手,就再也不能收回。 就在这时,另一道刀光倏然掠起,穿入了风雪――任我杀的刀已出手。 飞雪犹未散去,刀光突然消失。一种极其轻微的声音,一响即逝。所有的动作戛然而止,一切,仿佛又回复了平静。 两人面色惨白,对峙而立。任我杀的刀又已不见了,川岛二郎的刀,依然握在手里――半截断刀,就在他的脚下,半截冰冷的刀锋孤独地伫立在雪地里。 川岛二郎脸色越发惨白,瞪大了眼珠子,胸膛不住起伏,颤声道:“你……你破了这一刀……你居然也破了这一刀……” “‘绝杀一刀’并不是天下最严谨、最可怕的刀法,它的破绽绝不止三处。” “如果不是因为你的那一支酒箭扰乱了我的心神,你现在已经是个死人。” “我曾经说过,杀人并不能只依靠武功,智慧和机会才是最关键的,只有三者结合,你才有可能打倒比你更强的敌人”。 川岛二郎脸色瞬息一变再变,仰天长叹道:“我败了。” 勇者无惧,言败绝不是懦夫的行为,没有勇士的的勇气,没有坦荡的胸襟,“失败”两个字如何可以轻易说出来? 任我杀也叹了口气:“我赢得很侥幸。” “无论你用的是什么方法,你破了这一刀终究是不争的事实。”川岛二郎颓废地摇着头,用力将手里的半截断刀抛飞出去,厉声道,“你的刀呢?你的刀居然可以斩断我的刀,我真想看一看,它究竟是一把什么样的神兵利器。” 任我杀摇摇头,看了川岛二郎一眼,脸色忽然大变,神情非常恐怖,仿佛突然看见了魔鬼,忍不住向后退了三步,惊叫道:“你……你的头发,你的脸……” 暗夜中,苍茫的雪地上,白雪泛起一层朦朦的微光,半截刀锋聚起一束白光,映照在川岛二郎的脸上,只见他的头发突然间变得花白,连那张并不难看的脸也变得皱纹交错,就像是一块风干了的桔子皮。片刻之间,他仿佛已苍老了五十岁。 川岛二郎犹自未觉,沉声道:“我的脸、我的头发怎么了?” 任我杀别过了头,没有回答。他忽然发现,曾经成为废人的他虽然可怜,可是眼前这个失败的复仇者其实更可怜。此时此刻,他怎么能忍心说出这种残酷的真相? “败在你的手里,我无话可说,拔出你的刀来,给我一个痛快。”川岛二郎嘶声道。 任我杀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我不必杀你。” 川岛二郎心已老,斗志已经完全被失败摧毁,他不必出手,川岛二郎就已经死了。任我杀并不是一个残忍的人,对于一个垂死之人,就算跟他有水深火热般的仇恨,也已变得不再重要了。在很早以前,他就把生死看得很淡,仇恨,此刻也已变得云淡风轻。人,只有学会了宽容,才能体会到内心的快乐。 川岛二郎凄然一笑,缓缓道:“扶桑武士许胜不许败,败就是死。但我并不怕死,我死了,我母亲一定会为我报仇的。” “你的母亲真的有那么可怕?”任我杀忍不住问道。 “连她的儿子都捉摸不透她这个人,你说她有多么可怕?”川岛二郎紧紧咬着牙,眼中充满了愤怒和怨恨,“她的确是一个魔女,任何男人见到她,没有一个能不着魔的。她可以吸干男人的血和骨髓,甚至把男人连骨头都吞到肚子里去,永不超生。” “这样的女人,简直是一个发了疯的饿狼。”任我杀叹道。 川岛二郎长叹道:“她在让男人堕落,而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在堕落?” 任我杀闭上了嘴,默然不语,他并非好奇心很大的人,他根本没有兴趣知道“魔女”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 川岛二郎也没有再说什么,忽然面向遥远的东方缓缓跪倒,口里喃喃地念念有词,似乎是咒语,又仿佛在祷告。他说的每一句话,任我杀都没有听懂。 叽哩哇啦的声音终于停歇,川岛二郎却又拾起了那半截刀锋。 任我杀忽然想起川岛二郎说过的一句话:“对于扶桑武士来说,败就是死,败是耻辱,死才是种至高的荣誉。战败了的武士,只有用自己的血洗净他的耻辱。” 他决定不去阻止川岛二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只觉一腔热血正在体内沸腾、流窜。他很快就听见了一种声音,一种利刀刺入**的声音。然后另一种声音又传了出来――那是川岛二郎充满痛楚的闷哼。 任我杀睁开眼睛的时候,断刀已深深地刺进了川岛二郎的小腹,他虽已一动也不能动,却依然保持着单膝而跪的姿势。 川岛二郎就这样死了,他死的并不痛苦,因为从他身上流出来的血,已经洗净了他的失败的耻辱。但在他的心里,依然存在着一丝淡淡的惆怅。他始终无法相信,这一次决斗,笑到最后的那个人居然是任我杀。 这是个解不开的心结,这个心结,将永远伴随着他的灵魂飘进他的“天国”。 风在吹着,也不知究竟是在悲泣,还是在吟唱。 任我杀伫立在夜色中,是如此的寂寞,又是如此的孤独。他很想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只可惜他已经没有眼泪可以再流。在他的心里,那个死结仍然未能解开。他一直无法释怀,欧阳情既然爱他,为什么还要对他有所隐瞒。他心里忽然有一种决定,决定不再回“天涯海阁”,虽然那里有他的朋友,还有一个欲爱却又不能爱的女人。 他决定离开金陵,离开这个有太多太多回忆的地方。此后的江湖,也许再也不会出现他的影子。关于那些快乐的、痛苦的往事,将永远尘封在他记忆的深深处,不再想起,不再开启。 任我杀望着依然不倒的川岛二郎,仰天一声长叹,终于转身走进了风雪里。 夜色苍茫,匆匆跟在他的身后;飞雪如洒,淹没了他孤单的脚印…… 深沉的夜,疯狂的风。雪依然是洁白的,但天与地却已陷入了可怕的死亡。 英雄消逝何处?往事不堪回顾!再回首,已是天涯路远山高水重人孤独…… 夜正央,两支燃烧得正旺的火把,照亮了这片萧索的旷野,照亮了一具半跪却不倒的尸体,三个心事重重的人,一种死亡般的沉默。 燕重衣望着几乎已经僵硬的川岛二郎,缓缓道:“他失败了。” 米珏道:“小兄弟也破了‘绝杀一刀’。” “川岛二郎宁愿一死,也要用他自己的血洗净失败的耻辱。” “败就是死,败是耻辱,死才是种至高的荣誉。他曾经这样说过。”米珏忍不住叹了口气,“此人虽然不是好人,却也还是一条汉子。” “可是任我杀呢?”欧阳情幽幽道。 “他当然还活着。”米珏微笑道。 “但他已经走了,他为什么不回去?” “也许他认为他根本不必再回去了。”燕重衣沉吟着道,“因为他的心里有一个结,解不开的死结。” “心结?他的心结是什么?” “这个结就是你。” 欧阳情怔了怔,摇头道:“我不懂。” “你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欧阳情沉默着,似乎并不想否认,却又不能承认。 “你的秘密,就是他的心结。他一定觉得,你欺骗了他。” “就算我真的对他有所隐瞒,他也应该看得出来,我对他的心是真的。” 燕重衣黯然一叹,没有说话。 米珏轻咳一声,缓缓道:“也许,你曾经想过要向他坦白,却又害怕伤害到他,反而加深他的痛苦,所以你也还是选择了逃避,正是你也在逃避,才使得他不愿意再回去。” 欧阳情幽幽叹道:“他始终不敢面对,一再逃避岂非还是于事无补?心里的结,永远也是解不开的。” 燕重衣道:“这个结,只有你才能为他解开。” 米珏笑了笑:“解铃还需系铃人。” 天终于亮了,光明重现人间,欧阳情的心里,却依然一片黑暗。 她也有一个心结:“任我杀,莫非你真的不能明白,我这是一种善意的欺骗?” 白雪茫茫,人海茫茫。解不开的心结,亦茫茫。 心有千千结,何日方可解? 第一卷《看不见的刀》终 第一章 天涯何处觅故人 天涯海角,人海茫茫。.tw[] 故人何处,我心神伤。 长亭外,古道边,入目一片萧艾,放眼一片荒芜。 人可以走出冬天的寒冷,却永远也走不出雪花的温柔。如梦的冬天如诗的雪,就像是江南的山江南的水,谁又能忘记呢? 长亭是人们饯别的地方。离别最是让人伤感,却又使人充满期待,期待下一次的重逢。 离别,自然有酒,有酒就有朋友。 燕重衣忧郁而空洞的眼神,望着亭外飘飞的雪,仿佛有些许依恋,又有些许无奈,冷漠的脸上多添了一丝离别的伤悲和惆怅。欧阳情倚栏支额,目光迷离,也不知是在沉思,还是在遥望。米珏手中有酒,脸上始终浮现起一丝淡淡的微笑,但这从容的笑意,是否可以驱散他心头的忧愁? “没有别离,何来重逢?”米珏轻轻晃动着手里的那只青绿色的酒杯,叹了口气,缓缓道。 “这次离别,一去千万里,再次相逢,何年何夕?”燕重衣轻叹。 “你有心事?”米珏莞尔。 燕重衣忍不住也笑了:“我只是不喜欢离别。” 没有人会喜欢离别。离别是一种痛,痛彻心扉,丈夫和妻子离别,游子和家离别,情人和情人离别,朋友和朋友离别……离别之后,总是留下最最深刻的思念。花谢花开,春去春又来,这思念,就成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 燕重衣轻轻叹了口气,缓缓道:“金陵是个很美丽、很迷人的地方,有风、有雪,有朋友!” “当然还有酒。”米珏微笑道。 “只可惜离别在即,曲终人散,杯残酒尽。”燕重衣叹道。 “金陵不是禁地,只要你愿意,什么时候都可以再来。” “只是不知那时候这里是否还有酒、还有朋友?” “‘天涯海阁’是永远也不会拒绝朋友的,我就怕你不来。”欧阳情忽然回头笑道。 “有你这句话,我岂能不来?”燕重衣又忍不住轻笑起来。 欧阳情也在笑着,但燕重衣却发现,她的眼神似乎已变得更忧郁:“你的心结,是不是还没有化开?” 欧阳情又笑了笑,眼中的伤感分明更浓了。 “任兄弟能有你如此一位红颜知己,实在不该逃避。” 欧阳情默然许久,轻叹道:“我甚至有些恨他,恨他为什么不辞而别,恨他为什么不能宽容一点。可是……可是我就是不能忘记他,总是忍不住想着他。” “他的确是一个不容易被别人遗忘的好男儿。” “但他为什么不回来?为什么连一句话也不说就悄然离去?为什么不肯听听我的解释?” “因为他是个杀手,因为他太自卑。” “我不懂。”欧阳情摇头道。 “也许……他认为他根本不配和你在一起,因为你并不是一个很简单的女孩。” “但我终究还是女孩子,一个爱做梦的女孩子。” “他却是一个没有根的浪子,安居乐业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有一种人,一旦他选择了一条路,就永远也停不下来。”燕重衣轻叹着道,“他和我,都是这种人。” “看来我还是一点也不了解他。”欧阳情苦笑道。 “不了解一个人,就莫名其妙的爱上他,是一种很危险的事。”燕重衣轻轻叹了口气,“我已经认识他九个月零八天,但我知道的也不多。” “你知道什么?” “他的往事,一段伤心、痛苦的回忆。”燕重衣沉默了一会儿,缓缓道,“他曾经有过一个和他很相爱的情人。” 欧阳情突然像中了定身咒一般动弹不得,燕重衣的声音仿佛已经变得很遥远、很空洞:“那个女孩子几乎已经是他的所有,可是有一天她却离开了他,那是一场永远的诀别。从此他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愤世嫉俗,开始以杀人来减轻心头的痛苦,用流血来麻醉自己的灵魂。” “于是他就这样沦落成一个职业杀手?”欧阳情蹙眉道。 “难道你以为每个人都喜欢自甘堕落吗?”燕重衣苦笑道。 米珏轻叹道:“可是如此一来,他反而会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那个女孩为什么要离开他?”欧阳情问道。 “因为她要去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永远也不再回来?”欧阳情怔怔道。 “那是另一个世界,没有爱恨情仇,没有悲欢离合,只有永恒的寂寞。” 这一次欧阳情终于明白了,愕然道:“你是说……她已经不在人世了吗?” “阴阳两隔,所有的爱都化为满腔怨恨,若非如此,他也就不会成为杀手。”燕重衣黯然叹道。 “那个女孩是怎么死的?”米珏问道。 燕重衣没有直接回答,反问道:“米大侠,你可曾听说过两年前华山派发生的那场恶斗?” “据说那一次,华山派来了个不速之客,把华山派搅得七零八落,元气大伤,到现在还是一蹶不振。”米珏缓缓道,“华山派掌门华古道剑折人亡,其夫人‘散花女侠’伤心欲绝,严令门人弟子不得再行走江湖,从此以后,华山派已经不再被人们列为九大门派之一了。” “这个不速之客,就是任我杀。”燕重衣苦笑道,“当日他与那个女孩到华山拜祭一位先人,无意中误闯华山列代祖师归天禁地,与守墓的四大剑奴发生争执,争斗之中,那女孩不慎失足跌落舍身崖……” 欧阳情“啊”地失声道:“那岂非粉身碎骨……” 燕重衣点头道:“他在舍身崖下寻找了三天三夜,却始终没有找到那女孩的尸首……” “舍身崖是万丈深渊,掉下去必无生还之理,她的尸身只怕早已一饱兽吻。”米珏叹道,“他常常说,他心已死,原来竟是为此。” 欧阳情幽幽道:“那个女孩带走了他的心,只留下一种永远也抹不灭的伤痛,所以他才一再拒绝我。” “他拒绝你,只是因为他害怕,害怕伤害你。”燕重衣摇头道。 “难道逃避就不是种伤害吗?其实,他根本就不能忘记那个女孩。” 燕重衣轻叹道:“这是一种痛苦的抉择。” 人的一生,也许可以发生许多次恋情,但最是铭心刻苦的一次,必然就是第一次,最是难以忘记的人,必然就是第一个相爱的情人。 欧阳情眼里已有泪花,也不知是因为感动还是哀伤。自古多情空余恨,她是否太多情了? 亭外的风,正在呜咽着拂过,仿佛正在吟唱一首离别的歌曲。生离或死别,都是一种铭心刻骨的痛。 “不管他的选择是什么,我都要去把他找回来。”欧阳情悄悄拭去眼角的泪珠,忽然站起身子,眼神充满了坚定和倔强,仿佛只要她决定了一件事,就永远不会再改变。 “天涯海角,人海茫茫,要找到一个人谈何容易?” “他曾经说过,如果他死了,就为他在华山舍身崖下建造一座衣冠冢……” “莫非你想去华山?”米珏立即接口道。 欧阳情点头道:“他不辞而别,也许已萌生退意,永远不再涉足江湖,宁愿死守那女孩的亡魂,终老一生。” “有理。小兄弟是个至情至性、重情重义之人,他必然会这么做的。”米珏笑了笑,问道,“我们几时启程?” “我们?”欧阳情怔怔道。 “当然是我们,这种事我岂能袖手旁观?” 欧阳情嫣然一笑,眉间那一抹愁云渐渐隐去。 米珏沉吟着道:“此行山重水远,在未启程之前,我们必须先找到一个人。” “谁?” “杏伯。” “杏伯又是什么人?” “朋友,一个好朋友。” 雪仍冷,酒犹未冷。亭已空,人亦已散。 故人在何方?在天之涯?还是在海之角? 正月初八。雪,纷飞;寒风怒吼。 杏伯早早收了马车,大步走进那家比他自己的家还熟悉的小酒铺。 这也许是金陵城里不成样子的小酒铺了,阴暗而肮脏,仅有的三张几子也已经很久没有抹洗了,积满了厚厚一层尘垢。走进来,杏伯却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这些年,他几乎天天都要来这里,有的时候,甚至还彻夜不归。这样的地方当然不会有好喝的美酒,但他只能喝那些低劣的水酒、烈酒,因为好的酒楼他不敢去,好的酒他也喝不起。 推开半遮半掩的破柴门,就可以看见老板正在打瞌睡。这种地方、这个时候,是绝不会有客人来的,就算是小偷来过,也只好装作过客悻悻而去,这酒铺实在太小太简陋,他们根本找不到出手的理由。 破烂的柴门已经有些腐朽,仿佛只是悬挂在门框上一般,风吹欲倒,杏伯小心翼翼地推开一条缝,闪身钻进去,叫醒了那老板。老板睁着惺忪睡眼,一句话也没有说,摇摇晃晃地抱来两坛酒。他并不奇怪这个老车夫为什么每天都要来一次,每一次都只要两坛酒,既不要多也不能少。杏伯对于酒既不挑剔,也不赞美,他根本就很少说话。老板也不是个多嘴的人。他们之间既熟络又有默契,虽然他们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下酒的东西通常都是一碟豆干和一碟花生米,这一次却有些意外,居然多了一碟牛肉。老板没有解释,似乎也不想解释,坐在一边继续打盹。 杏伯隐隐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口微张,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莫非人老了,疑心病也就越来越重? 人在孤独的时候,总难免会想起一些往事。味道有些辛辣、刺激的酒水流过干涩的喉咙,杏伯忽然想起,数年之前,与三位结义兄弟一起叱咤江湖,快意恩仇,那是何等的风光?而今,却只能一个人偷偷躲在这里独饮。 昔日的辉煌已不再,一切都已成往事。往事不可追!那仅仅只是一份追不回的回忆。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昔年的“鞭侠”方天星,如今只是个依靠赶车苦渡余生的老人而已。他的确已经老了,老去的不仅是容颜,还有他的心。 在这个时候,他就忍不住想起了朋友。想起米高和任我杀,他只觉得两眼湿润,心也黯然。 天涯海角,故人一去了无踪!独惆怅。 杨柳岸,晓风残月。今宵酒醒何处? 朋友和酒,是杏伯此时唯一的寄托。 风从巷口狂刮而起,狂风飞雪从酒铺的破洞中猛灌进来,屋顶似乎已将被掀飞。 老板被一阵寒流惊醒,嘴里咕哝着什么,伸手拉紧了身上那件打满了补丁的破棉袄,伏在几上,又睡了过去。杏伯却不在乎,非但不觉得寒冷,胸口反而有些暖乎乎的。他只喝了一坛酒,虽然这酒很低劣,但喝了这么多年,他早已经习惯了。这种酒,他就算不停地喝上三天三夜也不会醉的,但这一次,他却好像有些醉了,全身热如火炙,甚至还有一种头昏眼花的感觉。他用力甩甩头,但这种感觉依然未曾消失,他拿起海碗,一口气又喝了三大碗酒,心里忽然生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他忽然觉得,自己正在往死亡的深渊一步一步走过去。 杏伯狂吼一声,手中的海碗立即被他强劲有力的五指抓得四分五裂。老板倏然惊醒,呆呆地望着他唯一的客人。 “你竟敢暗算我……”杏伯忽然冲过来,一把揪住老板的胸襟,双目尽赤,厉声道。 老板仿佛已经被他这种恐怖的神态吓呆了。这几年来,他从未见过这小老头发过如此凶狠的脾气,一时之间,茫茫然不知所措。 杏伯脸色涨得通红,大声道:“你在酒里放了什么东西?” “老爷子,我……我什么也没有做过……”老板哭丧着脸,颤声道。 杏伯双手用力一送,“啪嗒”,老板的身子压垮了一张本已腐朽的几子。 “你我相识多年,你居然害我……”杏伯就像一头愤怒的老狮子,一步一步地逼过来。 老板仿佛连胆子都快吓破了,匍匐在地,惊恐地叫道:“老爷子,不关我的事……别杀我……” “是什么人让你在酒中下毒的?” 老板不停地摇着头:“不是我,我不知道……” 杏伯只觉头重脚轻的感觉越来越浓,脚步也已经开始在飘摇,心中恼怒,一把将老板如抓小鸡般提了起来,吼道:“你敢装蒜?” 就在这时,忽听身后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冷笑道:“你问他有什么用,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杏伯心头立即生起一丝寒意,手一松,老板就像是一条死狗瘫倒在地。他一回头,就看见酒铺的破门外,已不知何时多了两个脸色苍白的年青人。 这两人面目虽不可憎,但杏伯还是觉得浑身都不舒服――他们脸上的杀气太浓。 左边那青年阴恻恻地笑了笑,悠悠道:“你不必害怕,你中的不是毒药,只是一种分量不轻的蒙汗药,不会死的。” 右边那青年脸上也露出一丝邪笑,缓缓道:“药不是下在酒里,而是在那碟牛肉里。” 左边那青年道:“这几年来,你一直喝的都是这种酒,如果把药下在酒里,你一定会有所察觉。” 右边那青年接着道:“但是,如果把药下在牛肉里面就不同了,出其不易,攻其不备,通常都是最有效的。” 杏伯沉声道:“我跟你们素不相识,无怨无仇,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是我们敌人的朋友。” “敌人的朋友?”杏伯拧眉道。 “我们的敌人就是米珏。” 杏伯怔了怔道:“‘天山一剑’?米大侠大名我是如雷贯耳,但却素未谋面。” “米高就是米珏。” “米先生果然就是‘天山一剑’。”杏伯失声道,随即脸色一变,“你们又是什么人?” “‘天山双鹰’。” “‘天山六杰’之‘天山双鹰’?”杏伯的脸色又变了变,摇头冷笑道,“‘天山六杰’都是江湖名侠,岂有你们这两个卑鄙小人存在!” 李中环道:“任何人都会为了一些东西而改变的。” 柯中平道:“有些人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我们这种做法,虽是下流伎俩,但绝不是小人行径。” “米大侠是你们的大师兄,什么时候变成了你们的敌人?”杏伯冷笑道。 “这是我们门派之事,外人不必知道。” “但我还是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对我下手?” 第二章 玉指神功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tw[]”风雪之中,一个温和的声音缓缓传来。 “米先生!”杏伯抬目望去,只见米珏与一个蒙面少女穿过风雪缓缓而来。 “天山双鹰”乍然见到米珏,脸上立即变了颜色,飞身窜进了酒铺。 米珏和欧阳情就站在他们刚才站着的地方,米珏掸了掸头上的雪花,目光如刀,严峻而凌厉地狠狠瞧了瞧“天山双鹰”,轻叹道:“杏伯,是我连累了你。” “米先生真的就是‘天山一剑’?” “这岂非早已在你意料之中?” 杏伯看了看“天山双鹰”,说道:“那么这两个人……” “他们的确是‘天山双鹰’。” “你们本属同门,他们为什么要对付你?”杏伯愕然道。 “因为他们想争夺天山派掌门之位。”米珏苦笑道,“这两个畜生不仅杀害了我两位师叔,还囚禁了我的妻儿,逼走了我三位小师妹,现在,他们还想赶尽杀绝。” 杏伯脸色大变,怒声道:“久闻‘天山六杰’都是武林后起之辈中的侠少俊彦,这种大逆不道的事他们居然也做得出来?!” 米珏叹道:“他们对我有所顾忌,不敢直接向我下手,所以只好使出下三滥的手段,以你作为他们的筹码来威胁我,逼我交出掌门令牌。” “可恶!”杏伯跌足大骂。 “可是他们却打错了主意。如果他们知道你真正的身份,就算再给他们两颗老虎心豹子胆,也决不敢在大岁头上动土。” “欺师灭祖的事都敢做,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他们这种人不敢做的?” 米珏苦笑着叹口气,声色俱厉地对“天山双鹰”喝斥道:“魔由心生,你们的行径已属魔鬼所为,若再不思悔改,天地难容。” “天山双鹰”显然从小就对这位师兄深怀敬畏,紧咬着牙,谁也不敢说话。 “你们弑师夺位,本是罪无可恕,我念在同门之谊,可饶你们不死……”说到这里,米珏微微一顿,声音略显温和,目光却依然犀厉如炬,“跟我回天山,在两位师叔坟前思过悔罪!” 李中环似乎下了很大决心,冷笑道:“跟你回天山?莫非你已经忘记本门门规?” “忘记本门门规的人是你们,明知不可为却偏为之。” “按照门规,我们死罪虽可免,但活罪却难饶,轻则逐出门墙,重则废去武功,我们岂会傻到跟你回去?” “你们还当我是掌门么?”米珏沉声道。 柯中平冷笑道:“你根本就不配。你下山一去就是三年,这几年来,天山派声誉一落千丈,再如此下去,必然会毁在你的手里。只有我们,才能把天山派发扬光大。” “心怀天下,侠义为先,这才是我辈所为,门派之见又何足挂齿?掌门之位对于你们真的有那么重要吗?”米珏长叹道。 “我们不能让天山派数百年基业就这样毁灭,能者居之,你还是趁早交出掌门令牌,才能保住天山一脉。” 米珏怔了怔,问道:“你说什么?” “你知不知道,如果你再执迷不悟不肯放弃天山掌门之位,不出一个月,天山派必然大祸临头,只有由我接掌,才能力挽狂澜,让天山派成为武林第一门派。[..tw超多好看小说]” “天山派即将大祸临头?你实在不是一个编故事的高手。”米珏冷笑道。 李中环居然也笑了笑,悠悠道:“你难道没有听说过江湖上最近流传着一种美丽的传说?” “美丽的传说?” “关于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女人的传说。” 米珏看了欧阳情一眼,淡然笑道:“我身边这位佳人,就是个神秘的女人。” “那个女人比她更美、更成熟,更有一种神奇的魅力。”李中环的脸色忽然变了,变得兴奋而陶醉,目光中闪动着一种炽热而渴望的情感,涩声道,“她才是个真正的女人,接触过她的男人,才会明白应该怎么样做一个真正的男人。天下绝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拒绝她、忘记她,因为她是个能让天下男人得到快乐的仙子,她的温柔和温存都是那么地令人铭心刻骨……” 这样一个女人,只怕并不是仙子,而是个可怕的魔女。米珏看着李中环的表情,忽然觉得有些恶心,有一种想呕吐的冲动。 李中环渐渐恢复了平静:“她要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统治男人的世界。” “这女人莫非疯了,居然想征服天下男人?简直是一种疯狂的妄想。” “别的女人也许永远做不到,但她绝对可以,她是个不容抗拒的女人,拒绝她的人只有一个结果。”李中环冷冷道,“只有死路一条。” “只怕未必如此。”欧阳情忍不住冷笑道。 “你知不知道女人和女人彼此之间,最大的缺点是什么?”李中环道,“嫉妒,女人最憎恨的就是美丽的女人。小心有一天,她会毁了你的容颜,让你生不如死,欲哭无泪。” “她究竟是什么人?”米珏沉声问道。 “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身份,可是每个人都应该听说过她那美丽动人的名字。” “什么名字?” “紫罗兰夫人。” 米珏摇摇头,拧眉道:“紫罗兰夫人?没听说过。” 李中环冷冷一笑,满脸不屑:“想不到你下山这么多年,依然是如此孤陋寡闻。” “这好像并不是她真正的名字。” “当然不是,她本来就是一个神秘如谜的女人。”李中环目光一寒,沉声道,“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什么时候该放手,什么东西该放弃。我问你,你是宁愿眼睁睁看着天山派百年基业毁于一旦,还是希望它成为武林门派之首?” “你是说紫罗兰夫人想要毁灭本派?”米珏脸色已变了。 “剿除武林各大门派,只是她的第一步计划。” “第一步计划?难道她还有更大的野心?” “称霸武林、征服天下,这才是她酝酿已久、永不放弃的谋略。” “所以她想先以武林各大门派入手,削弱敌人的抗衡之力?”米珏问道。 李中环居然没有否认:“只要各大门派个个俯首称臣,江湖上的帮派便不足为惧。” “没有人会让她为所欲为,只要天下英豪同心协力,群起而攻之,她的阴谋就会土崩瓦解。” “一群乌合之众,又岂能阻止她做任何事?”李中环冷笑道。 米珏沉声道:“你为什么对她的事如此熟悉?莫非你们……” “我说过,世上绝没有哪一个男人可以拒绝她。” “你们简直已经无可救药。” “无可救药的人是你,如果再不交出掌门令牌,你必然会后悔一辈子。” “有一件事我不能不做,不然才一定会抱憾终生。”米珏大声道,“呛啷”,寒光流动,“无情断肠剑”已然出鞘。 “天山双鹰”只道他要出手了,一齐按住了剑柄,凝神戒备。谁知剑光闪处,“唰”地,一块衣袂已如蝴蝶般飞了起来。 “现在我已割袍断义,和你们之间,从此再无同门手足之谊。你们如今已非天山派门下,以后不许以天山弟子自居,免得玷污本派清誉。” 李中环脸色大变,厉声道:“你好狠,竟将我们逐出门墙。” “这是你们咎由自取。”米珏缓缓扬起手中剑,脸色肃穆,缓缓道,“你我已非同门,我也不必顾忌师门禁律了,你们杀害本派长辈,这笔血仇不能不报。” “你要杀我们?”李中环狂笑道。 “我只是清理门户,还两位师叔一个公道。” 笑声突然停顿!李中环沉声道:“鹿死谁手,尚未可知。我再给你一个机会,交出掌门令牌,放你一条生路。” “你们只是本派弃徒,根本没有资格继承掌门之位。” 李中环沉下了脸:“你不要逼我们出手。” “没有人逼你们,是你们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米珏轻轻叹了口气,黯然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与其让你们一错再错无法回头,还不如现在就除掉祸根,以免为害江湖。” 李中环气极,突然仰首大笑道:“我们的人头就在这里,如果你有这个本事,尽管过来拿吧!” 笑声未绝,剑已出鞘。 剑出手,剑光如飞虹,犹如吐着舌信子的毒蛇,突然间就到了米珏的咽喉。 李中环自小天姿过人、聪明好学,天山派剑术已有一定的造诣。这一剑沉稳而凌厉,是必杀之技。 米珏脸色严肃,显然不敢轻敌,手扬处,剑光如飞花,在空中轻轻划过一道淡淡的痕迹,刺向李中环的胸膛。这一剑,后发先至,攻敌之所必救。 李中环竟似料敌机先,身子一侧,剑仍刺出,米珏那一剑却已从他的胸前贴衣而过。这一招用的极险,却又极其巧妙。险中求胜,往往才是最有效的招数。 米珏这一次真的吃了一惊,他根本就想不到,三年未见,李中环的剑法居然精进如斯,想必他日夜处心积虑欲待取代米珏掌门之位,是以勤练剑法,期待两人的巅峰对决。 这时候,李中环的剑尖距离他的咽喉仅只数寸,而他剑招已然使老,再也不及收回挡格,后退,是他唯一的选择。他大伤初愈,功力大打折扣,身法远不如前,只退了两步,剑气已然袭到,这一剑必可穿喉而过。 “我居然连他一招都接不住吗?”米珏心里忽然生起一种万念俱灰的沮丧,几乎绝望到放弃抵抗。 就在这时,一道淡淡的影子突然从他的身边倏然掠过,一只手――准确来说,应该是两根嫩如春笋、洁白如雪的纤纤玉指。这两根玉指比那一剑更快、更准、更稳,居然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夹住了剑尖。剑势立即硬生生顿住,锋利的剑尖距离米珏的咽喉堪堪只一寸,然而就只差这一寸,这一剑便不能再刺下去,剑尖就像是嵌入石缝之中,既不能再进一分也不能拔出半寸。 这个看来既娇柔又纤弱的蒙面女子,居然在刹那间,用她两根又滑又嫩的手指夹住了夺命的一剑?李中环瞪大了眼珠子,吃惊地瞪视着欧阳情,脸色诧异,仿佛遇见了鬼魅。 每个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份功力、这种眼力,以及这种胆量,就连米珏也自愧不如。 欧阳情温柔似水的眼睛却泰然自若,看着李中环的眼睛,淡淡道:“你做错了一件事,你不该忘记他身边的人。这是个非常致命的失误。” 李中环脸色渐渐变得铁青,最后又变成一片苍白。他一心想把米珏刺杀于剑下,的确忽略了这个神秘女子。 他用力收剑,却已经太迟了。欧阳情两指微一用力,“嘣”地,剑尖忽然断了。这把剑虽然只是普通的青钢剑,但以两指之力就能折断剑尖,却已非寻常高手力所能及。 李中环微微一怔,突觉一股极细微、极阴柔的劲道从断剑猛窜而来,他还来不及撒手弃剑,整个人都已被震飞出去。“砰”地,他的身体撞破了本已腐蚀的墙壁,从破洞中穿出,跌落在三丈外的雪地中。 柯中平惊呼着从破洞中飞身掠出,只见李中环摇摇晃晃地挣扎着站起来,脸色如纸醉金迷,瞬息数变,显然受伤不轻。 欧阳情手指一松,剑尖掉落,悠悠道:“米先生是我的朋友,我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我的朋友受到伤害。” 李中环从破洞望进去,怒目瞪视着她,那种不可思议的表情明显僵滞在他死人般的脸上,过了许久,才嘶声道:“你是他的朋友?你可知道,凡是和他有关系的人都不会有好结果?” 欧阳情冷笑道:“欺师灭祖、大逆不道的畜生才不会有好下场,像你们这种连畜生都不如的人,死一千遍也不足惜。” 李中环咬了咬牙,大声道:“好,很好。紫罗兰夫人绝不会放过你们的。” 欧阳情道:“你们走,这一次我不会杀你们,但下次再见时,我也许再也不会手下留情。” 风雪正疯狂,仿佛欲以一种无形的力量摇撼大地,涂炭生灵。 车轮滚滚,马车在风雪中疾驰。杏伯手中持着那条伴随了他一生的“乌龙鞭”,在虚空中不住轻扬,驱马前行。这几年来,那匹白马与他日夜相伴,默契暗生,彼此间都有一种相互依赖的亲近感觉。 杏伯双目依然炯炯有神,枯瘦的腰杆挺得笔直,风雪虽然疯狂而寒冷,却丝毫不能使他退却和畏惧。他左手中握着一只比他的拳头更大的葫芦,里面装满了醇香的美酒。 人在年少时,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像他这种年纪的老人,酒入衷肠便化为一腔热血。他一听见米珏要去华山寻找任我杀,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立即就答应了一同前往。一个半截身子都埋进了黄土的老人,居然还能保持一种年少时的冲动,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又有些自豪。他这一生中,朋友并不少,但值得他尊重的朋友却实在不多。米珏和任我杀这两个忘年之交,自然就是这种朋友。 车厢里,一种似兰非兰、似麝非麝的气味无孔不入,从每一道空隙钻了出去,随风飘浮。这是欧阳情的发香,高雅,绝不庸俗。 从离开那简陋而肮脏的小酒铺开始,米珏清纯的目光就很少离开过欧阳情。起初欧阳情似无所觉,但时候一长,她就有些按捺不住了。她一抬头,就看见米珏依然在微笑着看着她,目光中充满了好奇和惊疑,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错愕表情。 欧阳情终于忍不住轻咳一声,笑道:“米大侠,你心里是不是正在琢磨着,我的脸上能不能长出一朵花来?” 米珏居然没有闪避她的目光,微笑道:“你未以真容示人,人们就已觉得眼花缭乱了,如果再长出一朵花来,只怕这世上就再也不需要春天了。” 欧阳情忍不住“噗嗤”一笑:“那么你究竟在想什么?” “我觉得很奇怪,奇怪如此娇柔的你,武功居然如此骇人听闻,更奇怪你在暴露了武功之后,居然还能如此镇静,若无其事。” “这并不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欧阳情淡淡道。 “我一直以为,你的确只是个很平常的女孩子,但现在,我不能不改变自己对你的看法。” “我本来就是个很简单、很平凡的人……”欧阳情似乎又想起了任我杀,幽幽叹道,“是他……是你们总把我想像得太复杂、太神秘而已!” 米珏摇头道:“你的武功,远在我之上,只怕……绝不在小兄弟之下……” “学无止境,武功的高低、深浅,仅凭一招半式也是无法衡量的。”欧阳情轻笑道。 “我想了很久,怎么也猜不透你刚才使用的是什么武功,”米珏沉吟着道,“好像是少林的‘大力金刚指’,又像是峨嵋的‘锁喉指’,更像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弹指神通’,但仔细琢磨,却偏偏又好像全都不是。” 欧阳情忍不住失笑道:“的确全都不是,武林各大门派中并没有这种功夫。” “莫非是你自己临危而创?” “嗯!我也是一时情急,才想到用手指去夹剑尖……如果我出手稍慢一些,又或者方位和时机都拿捏不够准确,这两根手指就保不住了。” 米珏衷心发出一声赞叹:“可是你做到了,你实在是个善于隐藏的世外高手。也许,小兄弟并没有说错……” 提起任我杀,欧阳情心里一紧,明眸中掠过一丝似水般的柔情,悠悠问道:“他说什么?” “他说,安柔姑娘也是位使刀高手,而且还是双刀。” 欧阳情眼睛一亮,侧首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从她的手。小兄弟也是使刀高手,他一眼就看出安柔姑娘的刀法和他一样,都是走轻灵一路。” 欧阳情居然没有否认,点头道:“他的确没有看错。” “他还说,有能力掌控‘天涯海阁’如此巨大基业的人,绝不可能是个平凡人,他一直认为你是个有来历的女孩子。” “这只是他的怀疑,其实他一直都没有看出来。” “这只因为,你有秘密在刻意隐瞒他。” 欧阳情蹙眉不语,目光游离,仿佛有些心不在焉,暗暗忖道:“如果,我把真相都告诉了他,他会怎么想?怎么做?依然离开?还是选择……留下?” 第三章 谁是紫罗兰夫人 “莫非‘天涯海阁’真的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米珏凝视着欧阳情,轻叹道,“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世上绝没有永远藏得住的秘密。.tw[]”欧阳情沉默了许久,才轻轻摇头道,“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这一切的真相。” “现在不能说?” “现在还不是时候。”欧阳情似乎已不想再讨论这个话题,嫣然一笑,说道,“米大侠,我擅作主张放走那两个叛徒,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你这么做,自然别有用意。你是不是想从他们身上找出有关紫罗兰夫人的线索?”米珏微笑道。 “这位神秘的紫罗兰夫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据李中环所说的看来,她绝不会是个名门淑女,也绝不是普通人。” “所以我才觉得她这个人很有趣。据我所知,江湖上可怕的女人并不多。” 米珏点头道:“最近三十年来,江湖上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女人只有四位,她们就是‘江湖四对奇异夫妻’中的‘天残’、‘银狐’、‘醉妃’和‘魔女’。” “紫罗兰夫人是个能让世间所有男人着迷的女人,‘天残’生得丑陋、凶恶,天下男人怎么可能喜欢一个像魔鬼一般的老太婆?” “‘醉妃’自然也没有这种可能。” “为什么?难道她不是个可以让男人着魔的女人?还是因为她是你的救命恩人?” “一个嗜酒如命的女人整天都把自己泡在酒缸里,怎么可能还有工夫和心情做别的事?”米珏微笑道。 “有些人,岂非天生就善于伪装?”欧阳情似乎不以为然。 “我不相信她就是为人所不耻的紫罗兰夫人。”米珏摇头道。 “是不愿意还是不敢相信?在真相还未大白之前,只要是有可能的人都不能不怀疑。” 米珏沉默半晌,缓缓道:“‘银狐’呢?据说此人也是个很迷人、很神秘的女人,虽然天生一头白发,却貌美如花。” 欧阳情眼中突然升起一种莫名的情感,悠悠道:“她的确是这样一个女人,温柔祥和、仪态万千,最让人敬佩的是,她用情专一,和所爱之人一生相濡以沫,相敬如宾。” “你怎么知道得如此详细?莫非……” 欧阳情立即打断道:“米大侠一定从未见过她,是么?” “‘铁狼银狐’夫妇早已隐匿多年,在江湖后辈中见过他们的人只怕寥寥无几。” “就算没有见过他们的人,也应该听说过他们的事迹行为。” “他们的口碑一向很好,为人侠义,极有人缘,先父常说,只要是能他们结为莫逆之交的人,都不枉来这尘世走一遭。” 欧阳情目光闪动:“如此说来,‘银狐’岂非和这个紫罗兰夫人根本就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如果她们都不是,难道是‘魔女’?”米珏笑了笑,似乎无意再和她争辩。 “依我看,只有她的嫌疑才是最大的。紫罗兰夫人野心勃勃,既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也没有人了解她的过去,这几点最明显的特点,跟‘魔女’不是非常吻合吗?” “川岛狂人死后,她就已经失了踪迹,二十五后,难道又重现江湖?” “也许她从未离开过江湖,也从未放弃过川岛狂人的遗志。川岛二郎岂非说过,他和‘索命刀’从小就是他们的母亲抚养长大,武功也是她亲手所授?” “‘魔女’虽然为人凶残,嗜杀成性,却不是那种……那种伤风败俗、**下流的女人。”米珏摇头道。 “可是除了她,我实在想不到还有哪个女人比她更有嫌疑。” 米珏叹了口气,说道:“就算紫罗兰夫人不是她,只怕和她多多少少也有些关系。” “这种女人才是真正可怕的,也许……接触过她的男人也未必见过她真正的容颜。像她这种女人,又怎会轻易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你是说,就算她站在我们的面前,我们也绝不知道她究竟是谁?如此可怕的女人,我宁愿永远也没有机会遇见。” “她的目的是统治江湖,一定会出现的,也许我们很快就能见到她。” 见与不见又能如何?紫罗兰夫人是谁?谁是紫罗兰夫人? 江湖风波恶,一切本如谜。 任我杀这个神秘的杀手,以一把看不见的刀,几乎已搅乱了江湖一江春水,如今又多了一个可怕的紫罗兰夫人,本已掀起腥风血雨的江湖,杀戮是否再也永无止境? 黄昏的光景,马车驶入了一座小城。 小城并不小,而且处处还隐隐透出一种古色古香的味道。高高的城楼就像是一个翘首守望的士卒,俯瞰着他脚下风雪中的征人旅客;城楼中空旷的上方,两根粗实的巨木十字相交,悬垂着一口古铜色的大钟,钟上铸满了细致的花纹,年代显然很久了,远远望去,依稀锈迹斑斑。厚厚的城墙上长满了爬山虎、常春藤之类的植物,只是时值风雪残季,冬将逝,春欲来,它们葱茏的绿色生命还来不及展示在人们的眼前,只能悲哀地绕着几经风雨洗涤、侵蚀的黑色雉堞。 杏伯缓缓驱车走过护城河面上的那条古老吊桥,刚刚穿入斑驳的城门,迎面就走来了一个身材适中、一脸憨厚的白衣年轻人。 白衣人向杏伯拱了拱手,伸手截住马缰,微笑道:“这位老丈只怕就是‘武林四侠’中的‘鞭侠’方四侠了?” 杏伯微微一怔,也笑道:“阁下只怕认错人了,小老儿是金陵城人尽皆知的车夫杏伯,可不是什么大侠。” 白衣人表情谦卑,恭声道:“晚辈虽未见过方四侠,但也知道老丈手里这条鞭子,就是当今‘神兵利器八大家’中的‘乌龙鞭’。无论老丈是方四侠,还是杏伯,你就是你,这一点绝不会改变。(..tw好看的小说)” 杏伯脸色不变:“阁下说话的确很有趣。” 白衣人侧目看了看车厢,扬声道:“车厢中可是‘天山一剑’米大侠和欧阳情欧阳姑娘?” 车帘随即卷起,露出一张俊雅的脸孔。 “恕在下眼拙,尊驾是……”米珏微笑道。 “在下只是无名小卒,贱名不足挂齿。” “那么阁下……” 白衣人立即截口道:“家师得知三位驾临,特此吩咐在下前来候命相迎,奉请三位一起移驾敝处喝几杯水酒驱驱风寒,以尽地主之谊。” “令师是哪一位?他怎么知道我们到了此处?” “家师说过,如果在下请不动三位大驾,就不必再回去见他了。三位不知能否赏脸,免得让在下左右为难?”白衣人摇摇头,“只要三位点一点头,很快就可以见到家师了。” 米珏目光闪动:“如果在下和令师素不相识,岂可冒昧相扰?” “家师虽非米大侠深交,却还是认识的。” 米珏皱着眉,略一沉吟,说道:“可是在下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否还有朋友在这附近一带居住。” “家师本非本地人氏,只是恰巧路过此地,又恰巧得知米大侠三位也到了这里而已。” 米珏笑了笑,悠悠道:“这位朋友既然如此神秘,看来在下若是不前去一会,以后的日子可就食不知味、酒菜无香了。” 白衣人忍不住展颜一笑:“米大侠是答应了?” 米珏拱手一揖,淡淡道:“烦劳尊驾带路!” 陈园,是一座豪华而雄伟的府邸,从敞开的朱红大门望进去,只见一条鹅卵石砌成的路,一路朱红栏杆,两边遍植终年不凋的树木,庭院深深,曲径通幽。 那白衣人引着米珏三人,转前庭,过中堂,几经迂回,终于到了主人会客厅。客厅十分宽敞,中间放着一口白铜大火盆,青色的火焰正在盆沿跳跃、舞动;南北两边是一整套的楠木雕龙椅,当中摆着云石长几、云石凳子;东面靠墙正中是一个玻璃柜子,里面陈设着碧玉、玛瑙、珊瑚、怪石种种玩器;西面靠墙悬挂着一幅长及六尺、宽及两尺八寸的“猛虎下山”图。图画之前,一人双手反剪,神态悠闲,正聚精会神凝视着那只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猛虎。 白衣人轻咳一声,道:“师傅,幸不辱命,贵客已到。” 那人倏然转身,双袖飘飘,一举一动之间,竟极其潇洒、飘逸。他约摸刚及甲子之年,两鬓微微有些花白,脸容丰满、圆润,颌下光滑无须,双目顾盼流转,令人感到非常亲切、无比慈祥。 “‘乾坤一剑’秦孝仪秦老爷子。”一见到这老人,米珏立即惊喜地叫道。 “米贤侄,你还记得老夫么?”秦孝仪大笑道。 “老爷子,咱们一别经年,不意竟在此处相逢,可真是百感交集啊!” “他乡遇故知,的确是人生一大喜。” “那位神秘的主人,莫非就是老爷子你?” “嗯!这不情之请,倒让三位猜疑了。” “老爷子怎么知道我们三人的行踪?” 秦孝仪目光转动,神态有些很不自然,仿佛并不想作答,偏偏又找不到搪塞的借口。就在这时,正有丫环奉上香茗,他急急忙忙吩咐道:“速备一桌盛宴,为三位贵客接风洗尘。” 四人纷纷落座,秦孝仪望着满脸沧桑的杏伯,微笑道:“方四侠,上次见面之时,是否在十年前的江南三月天?” 杏伯轻啜一口茶水润了润干燥的喉咙,淡淡道:“秦大侠可真是好记性。” “当年方四侠威风八面、叱咤江湖,手中一条‘乌龙鞭’让宵小之辈闻风丧胆,今日……怎么今日……” “物是人非,往事不堪回首,不提也罢!”杏伯摇头道。 秦孝仪捋掌轻叹道:“方四侠侠名远扬,铲奸除恶,令天下人无不拍手称快,昔年的雄心壮志却如此消磨殆尽,实在让人扼腕叹息!” “小老儿就是憎恨自己的双手沾满了太多、太多的鲜血,所以才决意退隐江湖。这么多年了,偶尔想起以前犯下的罪孽,还是难免有些悔恨。” “‘乌龙鞭’位居‘神兵利器八大家’之中,今日却只能用来拍拍马**,咳……咳……真是人间沧桑,世事难料。” 杏伯脸色淡漠:“秦大侠似乎越来越春风得意,想必徒子徒孙们也更多了。” “徒子徒孙的确不少,只可惜全都不成大器,哪一天还望方四侠亲自调教一番。” “小老儿早已不问江湖事,乐得逍遥自在。” “方四侠这份虚怀若谷的胸襟实在令人敬佩,若非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小弟也来效仿效仿,退出江湖,从此不问世事。” 杏伯微微一笑,不再作声,只管低头品茗。 秦孝仪目光一转,看着欧阳情道:“这位想必就是金陵城‘天涯海阁’的大老板欧阳情欧阳姑娘?” 欧阳情笑了笑:“看来小女子虽然只是个生意人,在江湖上却也未必默默无闻。” “‘天涯海阁’在江湖上极享名誉,欧阳姑娘艳名也早已广为流传,老夫常恨无缘识荆,今日一见……”秦孝仪微笑着摇摇头,突然住口不语。 “莫非让老爷子大失所望?” 秦孝仪笑道:“今日一见,才知人们所言非虚,仅仅只是姑娘的绝代风华和独特的气质,便已似不食人间烟火,想必容颜也必然是倾国倾城。” “小女子自知貌似嫫母,所以不敢以真容示人。”欧阳情淡然一笑。 “老夫虽然不懂应该如何去欣赏一个女人,但也看得出来,姑娘绝非嫫母之貌。” 欧阳情手捧绿玉茶杯,浅浅一笑,也不再言语。 秦孝仪轻咳一声,看了看米珏,笑道:“米贤侄,你可曾忘记当年灞桥之会?” 米珏笑道:“那次酩酊一醉,至今只怕已时隔六载……” “不,是整整六年零八个月。”秦孝仪摇头正容道。 “老爷子愈老弥坚,这记性是越来越好了。” “人一老,许多事反而记得更清楚,也有许多事更看不开、想不透。”秦孝仪脸色突然变得黯淡,苦笑着摇摇头,又看了米珏一眼,似乎言犹未尽,目光中似有深意,迟疑了许久,终于缓缓又道:“米贤侄,有些话,老夫不知该不该说。” “老爷子但说无妨。” “听说……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是你的朋友?” 提起朋友,米珏的心里立即涌起一道暖流,微笑道:“他的确是小侄的朋友。” 秦孝仪突然跺了跺脚,长叹道:“你怎么可以这么糊涂?什么样的朋友不交,却偏偏和这种人做朋友?” 米珏怔了怔,摇头道:“老爷子的意思……小侄不太不明白。” “你知不知道,和一个杀手成为朋友是种非常危险的事?” 米珏又摇了摇头:“我还是不明白。”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你毕竟是名门正派的一代大侠,岂可自贬身份,与他屈尊相交?” “他是一个好朋友,绝不是传说中的那种冷血无情之人。”米珏正色道。 “杀手就是杀手,在这种人心里,杀人才是他们唯一要做的事,朋友,是没有最好的。” 米珏闭上了嘴,他无意多作辩解,有些东西,只要放在心里就已足够。 “你们此行,是不是前往华山?” 米珏微微一怔,抬目道:“老爷子难道还能未卜先知?” “你们如此车马劳顿、劳苦奔波,岂非正是为了任我杀?” “老爷子好像什么都知道。”米珏愕然道。 “老夫还知道,你们此去华山,必然路途艰辛,凶险重重,步步荆棘,凶多吉少。依老夫之见,你们最好还是放弃此行。” “老爷子,你究竟还知道什么?” “你们绝不能去华山。”秦孝仪的声音突然沉了下来,“华山风景虽好,但绝不适合游玩,因为此刻的华山已被下了封闭禁令,无论是谁,上山者一律格杀勿论。” “什么封闭禁令?什么格杀勿论?任我杀究竟是不是已到了华山?” 秦孝仪微微一叹,沉声道:“如果任我杀不在华山,华山也就不会成为充满杀戮的是非之地,更不会被全面封锁,列为禁地。” “老爷子,你越这么说,我就越不明白了。”米珏苦笑道。 秦孝仪沉默半晌,缓缓道:“你可曾听说过一个人,一个可怕却又令天下男人都能着魔的女人?” 米珏心头一跳,脱口道:“紫罗兰夫人?” “嗯!就是紫罗兰夫人。”秦孝仪双眉攒聚,眉间紧紧拧出一个“川”字,脸色严峻,却又充满了恐惧。 第四章 刺客 夜色渐浓,飞雪在泼墨般的浓黑中渐也变得黯淡。 “封闭华山就是她的命令。早在几天之前,她就已发出江湖追杀令,誓诛任我杀。”秦孝仪长长吁出一口气,缓缓道。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其中原因,无人知晓。但江湖上的朋友都知道,紫罗兰夫人的追杀令一旦发出,就绝对没有人可以抵抗,即使上天入地都在劫难逃。如今任我杀和紫罗兰夫人誓不两立,紫罗兰夫人更欲杀他而后快,你们此行无疑是引火**,无端遭受池鱼之殃。” “老爷子,这位紫罗兰夫人究竟是什么来历?” “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就连对江湖之事了如指掌的‘卜仙’也毫无头绪,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卜仙’?是不是胡来那疯子?” 秦孝仪忽然笑了笑,悠悠道:“‘卜仙’名字虽然叫做‘胡来’,但为人一点也不含糊,熟知江湖上数十年来的奇闻轶事,是个不折不扣的百事通先生。” “胡来既然如此博识多闻,居然也猜不透这个女人的秘密?”米珏皱眉道。 “对于紫罗兰夫人,众所周知的只有一点。”秦孝仪轻轻叹道,“她绝对是个可以让天下所有男人都疯狂着魔的绝世美人,听说当今江湖上的确已有不少男儿英豪因为抵不住她的诱惑,而不惜屈膝折腰、誓死相随。” 米珏想起“天山双鹰”说起紫罗兰夫人的时候,表情陶醉而痴迷,忍不住发出一声喟然长叹。 “据老夫所知,‘神兵利器八大家’中的朋友就有四位。” “哪四位?”米珏动容道。 “‘追风剑’司徒一龙、‘魔手’吕奉祖、‘勾魂枪’江上飞、‘金银龙凤环’尤不败。” 米珏愕然道:“这四人名声不坏,尤其是‘魔手’吕奉祖,更是山西吕家一百多年来唯一的顶尖高手,居然也甘愿成为紫罗兰夫人裙下之臣?”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其实他们都是冲着你来的,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向你挑战。” “向我挑战?这又是为什么?” “正确来说,是挑战你的剑。他们都觉得,在‘神兵利器八大家’排名上,自己的兵刃应该排得更前一点。” “‘无情断肠剑’也仅名列第二,他们要找的人本不该是我。” “不错,名列第一的是‘冷月弯刀’,可是自从叶大侠逝世之后,这把刀就从未在江湖上出现过,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 天下第一神兵利器“冷月弯刀”既已了无踪迹,“无情断肠剑”自然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秦孝仪道:“司徒一龙的‘追风剑’本是他这辈子最引以为傲的宝物,却排名第三,他一直都不肯服气,很早以前就想找你一决高下了。” “这第三和第二也只在伯仲之间,何必非要分个明白?”米珏叹道。 “吕奉祖的‘魔手’据说是用千年金蚕之丝掺合百年玄钢所铸,他一直认为,这才是天下第一神兵利器,位居其四,实非他所愿。”秦孝仪轻啜一口香茗,“江上飞的‘勾魂枪’号称百枪之祖、枪中之王,却仅列第六,名次反而落在‘索命刀’之后,他又岂能甘心?” 米珏笑而不语,心里暗暗叹息。“梅君醉妃”夫妇是当今江湖上辈份极高的前辈,每说一句话,都极具权威,既然他们如此排名,自然有他们的道理,若非经过深思熟虑的权衡,绝对不敢轻易妄言。 “尤其是尤不败,据说他的‘金银龙凤环’至今百战百胜,未尝败绩,当年在峨眉金顶,一招‘龙凤**’绞碎了峨眉派两大护法的双剑,绝对是经典的一战。如果他的双环一直排名第七,他还能叫‘不败’吗?” 米珏苦笑道:“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只怕就是这个道理。其实就算他们毁了‘无情断肠剑’又能如何?谁的兵刃才是天下第一?难道在他们之间,继续你争我斗,非要分出高下才肯结束吗?” “此去华山虽然只不过数日的行程,但对于你,却一定是最漫长、最危险的旅途。” “想必这四人早已守候在途中,等待与我对决。” “所以老夫才好意劝阻贤侄放弃华山之行,暂且避一避再作打算。” 米珏摇头叹道:“他们心意已决,无论我走到哪里,他们都还是会找到我的,要来的始终还是要来,我又何必逃避?” “就算你过了这几道关卡,也不一定能赶到华山;就算你到了华山,也未必可以找到任我杀,助他一臂之力。而且……只怕还未见到他之前,你就已先遭毒手……” 米珏忽然笑了笑,坦然道:“就算华山已成阿波罗地狱,我也还是不会改变初衷的。” “为什么?”秦孝仪脸色微变,闷声道,“难道就仅仅只为了任我杀?” “是!为了朋友,也为了江湖道义。”米珏正容道。 秦孝仪脸色分明有些不悦,冷冷道:“道义?区区一个下三滥的杀手,值得你如此冒险吗?” 米珏还未说话,欧阳情已忍不住插口道:“老爷子,你错了。” 秦孝仪目光一抬,冷笑道:“老夫错在何处?” “任我杀绝不是个下三滥的杀手,在许多人心中,他不但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好朋友,甚至还是一个无私的英雄。” 秦孝仪目光更冷,忽然笑了起来,但这笑,却充满了讥诮之意。笑意忽敛,他沉声道:“荒谬,杀手和英雄岂非正是风牛马不相及?” “昔年的汉高祖刘邦本也出身低微,一个市井之徒都可以成为一国之君,可见‘英雄莫问出处’这句话,的确是个千百年来颠扑不破的真理。” 秦孝仪“啊”了一声,一时为之语塞。自古以来,史上有多少英雄不是来自草莽?事实强于雄辩,“英雄莫问出处”这个道理,绝对不容置疑,是永远也无法驳倒的。 刹那间,众人陷入了一种死寂的沉默。过了许久,秦孝仪才轻咳一声,缓缓道:“各位既然去意已决,老夫若是一再出言劝阻,就是不近人情了……”他抬目望了望厅外深沉的夜色,又道:“如今夜色已深,三位就暂且留宿一晚,待明天用过早膳后再启程吧!” 米珏起身抱拳道:“如此叨扰了。” “如果……他日还能再见,你我共续前缘,一醉方休,那才爽快。”秦孝仪笑道。 “小侄一定不敢辜负老爷子的厚望。”米珏忍不住大声笑道,笑声虽然豪迈,却又怎能驱散他心头的忧伤、愁绪? 更残,寒意重,一灯如豆,人轻倚窗前。 米珏双眉深锁,充满焦虑、不安的目光凝望着不住随风跳动的烛光,心中思潮起起伏伏。如果一个人心事太浓,总难免胡思乱想,尤其是在寂寞的午夜。 紫罗兰夫人究竟是什么人?是魔鬼?还是仙子?紫罗兰夫人居然有能力全面封锁华山,她的力量究竟有多么巨大?多么可怕?任我杀和她发生了什么冲突,竟遭遇江湖追杀令?他的处境究竟有多么危险?这些问题已经折磨了他几近一个更次,思绪一片混乱,始终在他心中牵扯不清。 米珏一声轻叹,决定不再思索下去。华山这一行,纵然明知是条不归路,他都绝不可能弃任我杀而不顾。他轻轻吹灭烛火,就在这时,他忽然感觉到右耳轻轻一动。许多时候,当他嗅到某些危险的时候,都会出现这种动作,他的预兆通常和野兽一样准确。他随即听见了一种极其轻微的声音,这是一种夜行人在风雪中疾行,不小心踩破瓦片发出的声响。 米珏心里一紧,立即提剑闪身隐藏在黑暗的角落中。 片刻之后,窗外人影一闪,一个人像片雪花般从敞开的窗子窜了进来,他的身法非常轻盈、灵敏,落在地上就像是一片落叶,居然悄无声息。 这人没有动,仿佛在凝神倾听屋子里的动静。显然,他是个很谨慎的人。 米珏摒住呼吸,也没有动,他在等,等待这人下一步的动作。 这是什么人?身手不错、深夜来访,难道是个刺客?一个非常有经验的刺客? 黑暗中,米珏看不见这人的样子,却隐隐闻到一种幽香。这幽香,仿佛和欧阳情的发香有些相似,清雅而淡薄。 这个刺客居然是个女人?米珏的心立即拧紧。 一道亮光倏然淡淡掠过,这人手中忽然多了一支寒光流动的长剑。 果然是个刺客。米珏的心拧得更紧,只觉一道杀气从这人的身上、剑上,缓缓流露出来,侵入肌肤,令他透体生寒。 心念方动,这人倏然飞身跃起,长剑撕破了黑暗,向床的中央直刺出去。这一剑快如疾风,狠如鹰隼,却不是武林中任何一个剑派中的剑法。 他早已算准这一剑刺出去的方位,无论床上的人,头足朝向何方,这一剑必可刺穿他的心脏。他的计算一向准确,但这一次,他毕竟还是失误了。 “卟”地,一种沉闷的声音随即响起。床上没有人,这一剑刺中的只不过是厚厚的被褥。 这人的心忽然掉了下去,仿佛从高处坠落万丈悬崖。他还来不及抽剑回身,忽觉一种气息倏然逼近,有人轻轻走了过来。他身子一颤,如见鬼魅,立即掠出三尺,就像是一尾游鱼从窗口窜了出去。 米珏动“呼”地也从窗口窜出,冷笑道:“朋友,请留步。” 这人绝不说话,身子还未落地,足尖在一枝梅枝上轻轻一点,已飘然掠出一丈。风掠过,梅枝竟纹丝不动。 这人的轻功固然不弱,但天山派的“飘雪流云”更是武林一绝,米珏身子只一晃间,已截住了他的去路。借着朦胧的微光,只见这人身子娇小,黑巾蒙面,只露出一双明亮而美丽的眸子,夜凉如水,这双眼眸也冰冷如水。 米珏不由地怔了怔,微笑道:“姑娘……” 他只说了两个字,这人长剑一抖,刹那间已刺出三剑。这三剑一气呵成,竟似蕴含着无数的变化。 米珏的脸色突然变了,失声道:“天山剑法的‘梅花三弄’!?” 他穷其一生研习“天山剑法”,对本门武功尽已纯熟精深,这人一招“梅花三弄”,竟似颇具火候。 他脸色严肃,“无情断肠剑”连着剑鞘闪电般抖动,以一招“落英缤纷”化解了对方凌厉的攻势。 这人冷笑道:“再看这一招。” 声音如珠落玉盘,又似黄莺出谷,娇柔清脆,显然年纪绝不会超出二十岁。余韵犹在,她又已一连攻出六剑,一朵梅花仿佛平空绽放。 米珏脱口道:“峨嵋剑法的‘梅开三度’。” 这人出手实在太快,他的剑根本来不及出鞘,仓促间,又使出一招“漫天花雨”,才得以全身而退,稳住了阵脚。 这人一声冷笑,剑法再变,叱道:“这一招又如何?” 这一次,她的剑就像是一片潮汐,起起伏伏,连绵不绝,顷刻间已刺出九剑。 米珏脸色又变了,诧然道:“这是南海剑法的‘潮汛三生’。” 这人似乎也有些意外,剑法又变,不过片刻之间,竟一连使出了十八种剑法,每一种都有着不同的变化,每一种变化无一不是凌厉的杀招。 米珏大伤初愈,精气神都还未完全恢复到最佳状态,这十八招虽然逐一化解,呼吸却已开始急促,一颗心也有些乱了。 这人剑法层出不穷,招招凌厉,如此僵持下后吃亏的人一定是米珏。幸好这人久战无功,似乎也有些急躁,再也无心恋战,虚晃一剑,身子猛然向后倒飞出去,飘然掠出三丈之外。几个起落,她优美灵动仿似蝴蝶的身影已隐没在夜色苍茫中。 风拂起,一种淡淡的幽香犹自传来…… 米珏没有追出,仗剑而立,目光一瞥,突然整个人都已怔住。白茫茫的雪地上,竟有一朵紫罗兰正在悄悄绽放,仿佛在午夜中独舞的妖冶精灵。 漆黑的夜,洁白的雪,一朵紫罗兰。这样的情景,竟似有些诡异。 突然间,但闻脚步声响,有人快步奔来,数盏灯火通明的大红灯笼随风而晃,院落里或动或静的事物仿佛都在随着晃动的亮光不住摇曳。 “紫罗兰!”欧阳情长裙曳地,俏生生迎风而立,衣袂飘飘,犹如九天下凡而来的仙子。 呼声未绝,又听一人大声道:“贤侄,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秦孝仪身披长袍,睡眼惺忪,显然本已安歇,听见声响,立即赶了过来。在他的身边,一人默然无语,悄然伫立。这人也是个老人,年纪和秦孝仪相若,面目清瘦、身材颀长,颌下一缕长须飘飘,直近胸前,竟有几分悠然自得、仙风道骨之意。 米珏轻轻摇摇头,道:“有刺客。” “刺客?他要刺杀的人是谁?”秦孝仪皱眉道。 “自然是我。” “贤侄是否无恙?” 米珏拂了拂沾在剑鞘上的雪花,微笑着摇了摇头。 “刺客是什么人?” “是个年轻的女子。”米珏目光落在那朵紫罗兰上,“我想……这个女刺客一定和紫罗兰夫人有关系。” “和紫罗兰夫人有关?”秦孝仪皱眉道。 米珏俯身去拾那朵紫罗兰,手指还未碰触花瓣,忽听欧阳情轻声呼道:“米大侠,小心有毒……” 米珏回首向她微微一笑,缓缓缩回了手。 秦孝仪大步过来,仔细看了看那朵紫罗兰,忽然握在手中。 “老爷子……” 秦孝仪脸色凝重,摇头道:“没有毒。” “可是这朵花是那个女刺客留下来的,还是谨慎一些……” 秦孝仪大手一挥,沉声道:“这也不是花。” “不是花?这明明就是一朵紫罗兰。” 秦孝仪把紫罗兰递过去,道:“你掂一掂,如果真是花,份量有如此沉重的吗?” 米珏伸手接过,只觉入手极重,错愕地道:“这是……” 秦孝仪脸色越来越严峻,缓缓道:“此物本是玄铁所铸,净重一斤三两六钱。” 铁铸的紫罗兰花?米珏惊诧地望着秦孝仪,等着他说下去。 “你再看看花瓣的内侧,是不是刻着‘必杀’两字?” 借着火光,米珏凝目果然看见一叶花瓣上用隶书小体刻着“必杀”两字。他心念一动,失声道:“难道这是……” 秦孝仪脸色竟似已经变了,目光中充满了恐怖和畏惧,颤声道:“嗯!江湖追杀令,这就是紫罗兰夫人的追杀令。” 第五章 江湖追杀令 “江湖追杀令?”欧阳情目光幽幽,“看来我们的行踪尽已在紫罗兰夫人的掌握之中。” 米珏点点头,神情恍惚,若有所思:“那女刺客必是奉命前来,既无法杀我,又不想无功而返,所以留下这东西以作警告。” 秦孝仪道:“既然她已示警,下次就绝不会再手下留情。这女人如此可怕、诡秘,只怕会使出更多的手段来对付你,贤侄……” 米珏立即打断道:“无论紫罗兰夫人有多么可怕,还有多少手段,我都不会因此而退缩。华山这一行,势在必行,绝不可以改变。” 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抛弃朋友,是否,这已是友情的极限?秦孝仪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嘴唇动了动,却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一声轻咳淡然响起,那个一直都没有说话的长须老人忽然笑道:“米大侠真是个至性至情之人,为了朋友,不顾一切,实在让人衷心敬佩。” 米珏微微一怔:“这位是……” 秦孝仪伸掌一拍额头,跺脚道:“该死,为了这东西,却忘了朋友。”他满怀歉意地对那老人笑了笑:“这位才是‘陈园’的主人,名唤陈士期,早年素有‘君子剑’之称。” “原来是‘君子剑’陈大侠,久仰,久仰。”米珏瞪大了眼珠子,讶然道。 “老夫不常在江湖走动,于武林也无建树,这‘大侠’两字愧不敢当。”陈士期淡淡笑道。 “听说‘君子剑’是位平易近人、很好相处的长者,前辈果然不失君子之风。” 秦孝仪道:“贤侄,老夫和陈兄是几十年的交情了,他无心插手江湖闲事,你们不如在此多呆几天,等到风头过去再走不迟。” 米珏看了一眼手中的追杀令,摇头道:“紫罗兰夫人命人前来行刺,如果小侄还留在这里,只会殃及池鱼。” 陈士期道:“江湖自有江湖的规矩,紫罗兰夫人也许还不至于如此不讲道义。” “以免节外生枝,小侄想现在就离开。” “如今夜深雪大,三位如此离去,这事要是传出江湖,岂不叫人笑话?说老夫连待客的礼数都不懂。” 秦孝仪也叹道:“非但陈兄被人笑话,就连老夫也将受千夫所指。” “此事不是儿戏,实在情非得已,小侄多呆片刻,此处就多一份危险,如果……”米珏脸色阴郁,摇头道,“如果那个女人发起疯来,后果只怕不堪设想。” 秦孝仪沉吟良久,缓缓道:“既然贤侄去意坚决,老夫也不好勉强,只盼你一路平安,好自为之。” 米珏笑了笑:“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也许不久以后,我们还是会再见面的。” 明天是一个什么样的日子?世事无常,谁能预料!这一去,必然凶多吉少,再相逢,也许已只剩下怀念。 青山绿水,后会有期。(..tw好看的小说)然而这一次匆匆的相会,只怕就是最后的诀别。 夜色正浓,风雪铺路,马车奔驰疾走。 米珏手里把玩着那枚玄铁追杀令,心里波澜起伏。紫罗兰是一种幽雅的花朵,而人呢?也许,紫罗兰夫人的确是个美丽而优雅的女人,但她的神秘却实在让人觉得可怕。 他轻轻旋转着追杀令,忽然想到了那个女刺客。为什么她的剑法如此复杂,可以使出二十几种不同门派的剑法,轻功却又如此精纯娴熟?她这种轻功身法实在是妙不可言,似乎在哪里见过?可是究竟在哪里见过,米珏想了很久,始终都想不起来。 他抬目看了看欧阳情,轻轻道:“紫罗兰夫人实在很有趣,就连杀人的追杀令都也做得如此精巧。” 欧阳情倚在窗前,一手支额,仿佛正在沉思,又像是已经沉睡。 米珏轻咳一声,微笑道:“你在想什么?” 他一连问了三次,欧阳情才如梦初醒,茫然地抬头道:“啊?你……是你在和我说话吗?” “这里除了你和我,还有别人吗?”米珏失笑道。 欧阳情也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 “你在想着小兄弟?” 欧阳情叹了口气,幽幽道:“嗯!现在的他,孤单单地一个人,也不知有多危险。” “无论是什么危险,他都必然可以应付的。他的武功和生命的意志,都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像之外,更何况,他服食了‘万劫重生’之后,百毒不侵,功力突飞猛进,无论是谁,想要杀他都不容易。” “可是这一次,他的敌人是个可怕的女人,难道你就一点也不担心吗?” 米珏默然片刻,轻声叹道:“我只担心一件事。” “你担心什么?” “大凡坚强的人,其实都有一些脆弱的地方。小兄弟最脆弱的就是他的情感。”米珏眼中掠过一丝隐忧,叹了口气,缓缓道,“无论紫罗兰夫人会使出什么手段对付他,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他太痴情,一直忘不了那个女孩。” “一个男人如此痴心,这并没有什么不好。” “有时候,爱情就像是一种毒药,你明明知道喝下去就会中毒,却偏偏还是要喝完它。”米珏摇头道,“小兄弟就是中了情毒,日子越久,就越无法自拔,直至走火入魔,突然想不开。” 欧阳情蹙眉道:“想不开?你是说……” “我只害怕他看破凡尘,心无恋念,为那女孩殉情。”米珏黯然叹道。 “他真的会这么做吗?还有没有办法阻止他?”欧阳情愕然道。 “有。世上既然有这种毒,自然也有解药。” “可是这解药要到哪里去找?” “这世上,只有你才能找到解药。” “我不明白。”欧阳情摇头道。 “你莫非忘了,你是他的心结。” 欧阳情倏然抬头道:“是不是只要我解开了他心里的结,他就可以敞开心扉,接受另一段感情?” 米珏笑了笑:“只有你才能帮助他走出过去,淡忘那个女孩的影子。” 欧阳情忽然不说话了,双眉又已蹙紧。影子?在任我杀心里,她会不会成为那个女孩的影子?与其如此,她宁愿永远在孤独中老去了容颜…… 米珏看了看她,还未说话,忽听杏伯一声轻喝,马车忽然停了下来。 米珏掀开车帘,抬头向前方望去,在苍茫的夜色中,隐隐看见了一个人――他看见的,其实只是一道白色的影子。 这个人就像是一根标枪,如冰山般站在那里,似乎已和大地溶在了一起。他的身上沾满了一层厚厚的雪,显然已经很久没有移动过了,他手里的剑,就像他的人一样沉稳。 “‘追风剑’司徒一龙?”米珏看不见这个人的样子,却能确定这个人是谁。 这人一动不动,冷冷地“嗯”了一声。 “你已经等了很久了,是么?”米珏无奈地笑了笑。 司徒一龙没有否认:“我可以等,等多久都无所谓。从黄昏到现在,我就一直站在这里。” “你知道我一定会经过这里?” “这里是你去华山的必经之路。” “你好像知道我什么时候会来?” “我只知道你一定会来,我一定会在这里等,一直等下去,等到你来的那一刻为止。” “名利如浮云,转眼匆匆过。你是否太执着了?” “我只是想弄明白,你的剑为什么能排在第二?” “你认为我一定会和你比剑?” “你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米珏笑了笑:“比剑根本不是你的目的,其实你是来杀我的。” 司徒一龙身子竟似微微一抖,良久才道:“我的剑法,虽非出自武林名门,但我自幼学剑,这把‘追风剑’也已追随了我二十三年,经过数百大小战役,很少失败,却仅仅排名其三,这无论对我还是对这把剑,都是一种耻辱。如果梅家夫妇不把我的剑列入其中,倒也罢了。不做则已,做了就要做到最好,这是我的原则。” “所以,你一定要找我比剑,只要我败了,你的剑就可以取代我的排名,是么?” “我绝不可以失败。” “但如果你失败了呢?” 司徒一龙又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我若败了,必将折剑隐世,从此不再出现于江湖,因为我的剑带给我的,实在是太多太多的侮辱和失望。” 东方已渐渐露出一片鱼肚白,天地间依然灰蒙蒙的一片。 米珏缓缓走出车厢,站在司徒一龙的面前。司徒一龙头发上、脸上都已被雪花覆盖,冰冷的目光竟有一种神秘的色彩。他还是没有动,站在那里,大地竟似只是他的衬托。米珏也没有动,凝目注视着他的剑。这是一把古老的剑,乌置皮榴,紫铜吞口,暗淡中却又流溢出一丝寒意。 米珏费了很大的努力,才把目光从这把剑上移开,缓缓叹道:“那个女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男人为了她而迷失了自己的本性?她究竟有什么魔力?” 司徒一龙竟似全身一颤,沉声道:“你说什么?” “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是奉紫罗兰夫人之命前来杀我的,比剑只不过是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司徒一龙的目光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握剑的手已开始在发抖,颤声道:“你永远不会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最好永远也不要知道。” “为什么?” 司徒一龙缓缓闭上了眼睛,放佛正在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过了很久才又慢慢睁开,缓缓道:“她不是人,她是魔鬼和仙子的结合,她就像一座迷谷,又像一座坟墓,走近她的世界,你就永远也走不出来,因为你已经是个死人。”他目光如炬,在曙色中骤然一闪,声音忽然变得非常兴奋和坚决:“但我并不后悔,我知道许多跟我一样永远也回不了头的人,他们也绝不会后悔。因为……因为她的确是个让所有男人值得牺牲一切的女人。” 米珏苦笑着,叹道:“听了这么多关于紫罗兰夫人的传说,我反而觉得她简直不是来自人间,也不是来自……” 他还没有说完,司徒一龙忽然大喝道:“不用多言,拔剑!” 米珏抬头看了看天,皱眉道:“现在?” “就是现在。”“呛啷”一声,寒光流动,“追风剑”终于出鞘。 风更疾,雪更冷,东方渐已发白,天地依稀可见。 司徒一龙的剑已扬起,剑光如电,平空掠起,突然直射而出,剑尖如锥一般刺向米珏的胸膛。速战速决,一向是司徒一龙的习惯,所以一出手就是这要命的“追风一剑”。 追风剑,追的其实不是风,而是命。只要是江湖人,大抵都听说过这么一句话:追风一剑,剑出追命。据说他的成名绝技“追风一剑”,至今无人能破。 风未起,剑已至。 米珏一动不动,并没有因为这追命的一剑而产生压力。他发现,“追风一剑”其实并非像传说中的那么可怕。这一剑,至少有六处破绽,每一个破绽都足以让司徒一龙后悔。“追风一剑”能够追命,本来就是因为它太快,太狠。正是因为太快,所以才不够稳;正是因为太狠,所以才不够准。 剑尖在抖动,犹如风中小草,如此一个轻微的瑕疵,往往就是导致失败的最大原因。这是一种极好的机会,米珏当然不会错过。“咻”地一声,他的剑立即迎风刺出。淡似一泓秋水的剑光轻轻一闪,立即溶入了那道剑光,就像一条奔腾不息的小河流汇入了汹涌的大海。 瞬息间,剑光消失于无形,所有的动作倏然停止。 司徒一龙陡地飞退一丈,脸色已完全变了,毫无血色。他的身躯依然稳如泰山,手中的剑却在不停颤动。 米珏这一剑看似轻描淡写,却恰好破了“追风一剑”。他收剑入鞘,回身就走。 “等等,我有话说。”司徒一龙沉声一叹,缓缓道,“一招,你居然只用了一招就破了我这一剑。” 米珏停住脚步,却没有回头,淡淡道:“你应该知道,这一剑究竟有几处破绽。” 司徒一龙脸如死灰,过了很久才颓废地道:“我败了,就一定会遵守承诺,从此以后,江湖上再也不会有司徒一龙这个人。” 米珏沉默着,心头涌起一种莫名的冲动。他忽然觉得,司徒一龙是个非常值得尊敬的对手,败就败了,绝不做作。他轻叹着,举步欲走,司徒一龙却又叫住了他:“你真的一定要去华山?” 米珏的回答坚决而明了:“是!” “我劝你不如及早回头。” 米珏倏然转身,冷冷道:“为什么要回头?” “你的剑法的确很好,但绝不是紫罗兰夫人的对手;虽然你一招就击败了我,但她同样也可以在一招之间就置你于死地。” “我天生就是个不怕死的人。更何况,任我杀还是我的朋友。” 司徒一龙忽然不说话了。江湖最重情义,每个人都明白“朋友”两个字代表着什么。人在江湖,每做一件事都是要还的,敌人之间,还的是仇恨,朋友之间,还的就是情义。仇恨有终结,情义却是无价的。 “如果我是你,一定也会这么做的。”司徒一龙忽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似乎有泪欲滴,声音有些苦涩地道,“你能不能为我做一件事。” 米珏想也不想:“你说,只要是力所能及之事,我绝不推辞。” 司徒一龙大步走过来,把手里的剑递过去:“这把剑,你先收下。” 米珏微微一怔,垂目望着这把剑,没有说话,也没有动。 “你知不知道,下一个等待和你决斗的人是谁?”司徒一龙道,“是尤不败。我和他早已约定,和你决斗由我先出手。如果你见到他,请你把我的剑交给他,再帮我转告一句话。” “什么话?” “别再执迷不悟!” 在风中呆立了很久,米珏终于接过了剑,声音竟似有些哽咽,点头道:“好!” 司徒一龙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倏然转身,迈开大步走了出去,孤单的背影很快湮没在天地尽头…… 米珏望着他远去的背影,轻声叹道:“像他这种拿得起放得下的人,这世上只怕并不多。” 欧阳情从车窗中探出头来,娇笑道:“像米大侠这种为了朋友、义无反顾的人,岂非更是少之又少?” 第六章 义无反顾 东方已完全泛白,风未止,雪飘飞。风雪中,一个人昂首而立。 这人一脸冷漠,目光笔直地望着前方,若有所待,身上那一袭白袍,使得他看起来就像是已和大地溶为一体。 大道上,“轧轧”声不断响起,一辆马车飞奔而来。这人的瞳孔倏地收缩,一颗心“扑通”、“扑通”地狂跳起来,竟似不可抑止。转眼间,马车已然行近,杏伯一声轻叱,白马立即驻足。车帘随风舞动,米珏手持“追风剑”,飘然下车。 这人双目一张:“我是尤不败。” 米珏似乎没有想到他竟是如此爽快,微微一怔,微笑道:“我知道。” “我在等你,等着向你挑战。” “你要等的人也许并不是我。” “来的人既然是你,他当然已败在你的剑下。”尤不败脸上肌肉微微**,忽然一眼瞥见米珏手中的剑,立即厉声道,“他的剑为什么在你的手里?他人呢?” “他不会来了,永远也不会再回来见你了。” “你……你杀了他?”尤不败脸色已经变了,颤声道。 “他已经走了。”米珏摇头道,“他临走之前,留下了这把剑,叫我交给你,还要我为他向你转告一句话。” 他已经看出,尤不败和司徒一龙的交情并不浅薄,就好像他和任我杀,任我杀和燕铁衣一样。这就是朋友,是一种义无反顾的执着。 “什么话?” “别再执迷不悟!” 尤不败怔了怔,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他真的这么说?” “我不必骗你。” “我明白了,他留下这把剑,其实是要我别和你决斗。”尤不败接过剑来,若有所思,问道,“你用了几招才击败了他?” “一招。” 尤不败脸色变了变,狐疑道:“一招?以他的剑法,至少可以和你纠缠到千招以外。” “一招已经够了。如果他不用‘追风一剑’,我的确很难取胜。”米珏微笑道。 尤不败闭着嘴,脸色又起了某种难言的变化。 “你打算什么时候出手?我知道你也有一项成名绝技,叫做‘龙凤**比翼去’,据说也是至今无人能破。” “我不必再出手,就已经知道自己输了。”尤不败摇头道。 米珏反而一怔:“你岂非也是为了和我决斗而来?” 尤不败又摇了摇头,突然回身就走,走了几步,却又倏然驻足,回头道:“我奉劝你一句话,如果你不想死得不明不白,现在就回头。华山是个是非之地,每一种危险,都可以置你于死地。” “此去华山,究竟有多少危险,我不在乎。”米珏淡然道,“我只想知道,紫罗兰夫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听说她是魔女和仙子的结合。” 尤不败脸色突然变得兴奋而恐惧,颤声道:“这世上绝没有人可以了解她,她是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女人,有时候她可以是风,突然把你吹得失去方向,有时候又像是水,她的温柔足以让你尝遍**的欢愉,更多的时候,她就像是个女魔,吸干你的骨髓和血肉,摄取你的灵魂,让你永不超生,万劫不复。(..tw好看的小说)” 米珏皱眉道:“她的过去呢?” “没有人知道。她最喜欢紫罗兰花,这种花简直就是她生命和灵魂的凝聚,所以她的名字就叫做‘紫罗兰’。”尤不败摇头道,“我能告诉你的,就只有这么多,我能确定的是,你执意前往华山,必然会招来杀身之祸。没有人可以和紫罗兰夫人抗衡,也没有人可以救得了任我杀。” “有些事并非是注定的,如果你不敢去做,一定会后悔一辈子。我只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为了朋友,牺牲一些小我那是在所难免。” 尤不败怔怔地看着米珏那张冷静而从容的笑脸,苦笑道:“遇见你这样的人,我只怕再也不敢交朋友了。” 米珏正容道:“遇见你这样的人,我更觉得友情是最可贵的。” 中午时分,杏伯驱车走进了“红花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句话的精义在“红花集”完全显现了出来。“红花集”虽然是个很小的市集,却很繁荣,走在拥挤、喧闹的大街上,只见各式各样的物品琳琅满目,各种各样的小贩们更是精彩,撕破喉咙地用力呼叫,招揽着来来往往的客人…… 这地方有两样最著名的事。第一样是“吃”。世上很少有男人不好吃的,这里就有各式各样的吃,来满足各种男人的口味。这里的“烟雨楼”做出来的一味红烧狮子头,绝不会比扬州“烟花三月”里顶级大厨老杨头做出来的差。就算是最挑剔的饕餮客,在这里也应该可以一快朵颐了。第二样自然是女人。世上更少有男人不喜欢女人的,这里有各式各样不同的女人,可以适应各种男人的要求。一个地方只有两样“名胜”虽不算是多,但就这两件事,已足够拖住大多数男人的脚。 马车经过“烟雨楼”大门的时候,一个脸上长着好几粒又大又亮的麻子的店伙正在门口大声嚷叫:“各位路过走过经过的小爷少爷大爷老爷们,你们可想知道江湖中最轰动的消息,武林中最近发生的大事么?保证既新鲜,又紧张,各位还可以一边吃着饭喝着酒。” 杏伯勒住缰绳,回头笑道:“我们要不要在这里歇一歇,听听故事再走?” 米珏道:“好,何况,我们总是要吃饭的。” 欧阳情笑道:“看来这伙计拉生意的法子倒真用对了。” 大麻子快步过来,陪着笑脸道:“爷们快请进来,故事就快开始了,精彩绝对不容错过。” 这时候,“烟雨楼”的楼下早已熙熙攘攘、乱哄哄地挤满了客人,这些人大都是被风雪阻断了脚程的江湖豪客,正围在临窗而坐的一个穿着蓝布长衫、颌下一缕长须飘飘的老者四周,米珏三人走进来,竟没有引起这些人的注意。 那老者危襟正坐,目不旁顾,手里拿着一杯酒,悠然自得。 “胡先生,今天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新消息?”坐在那老者左边的拿刀汉子重重一咳,陪笑道。 “老朽行将就木,哪里还能为各位跑跑腿?”那老者摇摇头,颌下长须无风自动。 “江湖上谁不知你老的本事?‘卜仙’大名,人人听来,那可是如雷贯耳。” 坐在拿刀汉子对面的佩剑青年立即随声附和:“是啊,是啊!胡先生是江湖百事通,对江湖上发生的每一件事都耳熟能详,了如指掌,简直比自己女人身上有多少根毛发还熟悉……” 这老者就是“卜仙”胡来?米珏三人的目光忍不住一齐望过去,彼此间绝不交谈,竖耳细听。 “多谢各位如此抬爱,本来嘛,老朽只是来喝酒的,但高帽子谁不喜欢?”胡来轻抚长须,仰首打了个哈哈,笑道,“好,老朽就为各位说上几段!” 他轻轻啜一口酒,清了清嗓子,缓缓道:“各位都是江湖奇侠,想必一定听说过任我杀这个人吧?” “是不是传说中那个最可怕的杀手,‘一刀两断’?”拿刀汉子立即接口道。 “对,就是‘一刀两断’。据说这少年的来历,至今还是一个谜,人人都知道他的刀法了得,却看不出他的刀法源自何门何派,人人都知道他绝对有刀,却偏偏看不见他的刀的样子。” “他的刀究竟藏在哪里?究竟是把什么样的刀?”有人问道。 “他的刀在,在它该在的地方,无所不在。他一直认为,刀是用来杀人的,并非装饰品,所以绝没有人知道这把刀究竟藏在什么地方,就连他的对手,也绝看不见他的刀。” “为什么看不见?” “因为他的刀太快,太狠,太稳,太准!” “听说他杀人从未失手过,是这样吗?” “如果他要杀一个人,这个人无疑就是个死人。” “可是他为什么要隐藏他的刀呢?” “因为他的刀隐藏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和他的来历有关。” “杀手无情,他的人是不是和他的刀一样无情?” “不是,他身上流的是一腔热血。” “杀手的血怎么可能是热的?” “世上的事没有绝对,许多不可能的都有可能发生,因为他喜欢朋友。” “他也有朋友?杀手也可以有朋友?” “当然可以,杀手也是人,为什么就不能交朋友?据说当今江湖上最可怕的杀手组织的首脑就是他的朋友。” “你是说‘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是,只有燕重衣这种人才配做他的朋友。” “可是杀手是不能有感情的,否则就会影响他杀人的信心。” “刀无情,人却多情,这样的杀手才能成功。只有身上流着一腔热血的杀手,才不会成为只有躯体,却没有思想和灵魂的杀人工具。” 那佩剑青年忍不住插口道:“胡先生,这个人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人物,现在提起他,好像……” 他的话没有说完,胡来沉声道:“他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江湖上最近发生的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就是全因他而起。” 佩剑青年被他一顿抢白,讪讪一笑,不再作声。 胡来也不理他,缓缓道:“杀手是种既古老又低贱的行业,他们杀人不是为了金钱,就是为了荣誉,但任我杀却不是,他不需要名利和地位,因为他是个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另类杀手。” “这种人有什么资格做杀手?”有人咕哝着道。 “别人也许不能,但他却一定可以。他做任何事都可以不需要理由,杀人如此,救人也是如此。”胡来伸出左掌,轻轻在几上一拍,大声道,“男儿若为任我杀,便不枉来人世走一遭了。” 自从和任我杀相识以来,米珏还是第一次听到他人给予任我杀如此之高的评价,而且还是出于“卜仙”胡来之口,不禁听得热血沸腾。 只听胡来悠悠道:“任我杀剿除‘索命刀’、诛杀‘玉面魔鬼’、大闹苦水镇、力斗‘天残地缺’,还有击败‘神刀巨人’,这些事早已在江湖上广为流传,想必各位也都听说过,老朽就不必多费唇舌了。任我杀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你可以不喜欢他,却不能不承认,他是个好人,一个好朋友。” 这一次没有人再插言,因为胡来所说的,似乎每一句话都很有道理,无法反驳。 “如此一个好男儿,命运却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了他,他遇见的敌人竟一个比一个更可怕。”胡来忽然叹了口气,缓缓道,“这一次,他居然招惹上了紫罗兰夫人。” 说到“紫罗兰夫人”这五个字的时候,他的声音已有些发颤,神色也变得惊恐不安,目光游离,仿佛紫罗兰夫人就是无所不在、无处不至的魔鬼,随时都可能出现取人性命。 “紫罗兰夫人是什么人?”有人问道。 胡来沉默了很久,才道:“她是个魔女,也是仙子,却远比魔女更可怕,也远比仙子更可爱。” “那她究竟是可怕还是可爱的女人?”那人失笑道。 “江湖中不知有多少男人,为了一亲芳泽而死,却死得心甘情愿,只因她不是个普通的女人,她在武功上的技巧,虽已可说是登峰造极,但某一方面的技巧,却更胜武功千百倍。”胡来顿了一顿,声音有些低沉,“只要她愿意,只要她肯合作,她可以令任何一个男人欲仙欲死,可以使他享受到梦想不到的**乐趣。无论是谁,只要一接触她的身子,就永远也不会再忘记。在男人眼里,她是个圣女,也是个荡妇。而她本身,就是圣女和荡妇的结合,没有人知道她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就像绝没有人了解任我杀一样。” 楼内突然变得寂静无声,仿佛每个人都停止了呼吸。 “任我杀这一次只怕有麻烦了。”过了很久,终于有人叹道。 “每一个人遇见紫罗兰夫人,都会有麻烦的,而且麻烦还不小。任我杀击败‘神刀巨人’之后,本想从此金盘洗手,退出江湖,但不幸的是,就在这个时候,他遇见了紫罗兰夫人。紫罗兰夫人的魅力和魔力本是令人无法抵抗的,但任我杀却偏偏连看她一眼都没有,他的狂妄和冷漠,深深地激怒了紫罗兰夫人,于是一气之下发出了江湖追杀令,誓诛任我杀。” “就因为任我杀没有看她一眼,她就非杀任我杀不可吗?”说话的人忍不住砸了砸舌头。 “江湖上的传闻的确如此,但老朽却觉得,这事绝非如此简单,其中必有隐情,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却是让人费尽思量也想不明白的。紫罗兰夫人麾下,甘愿为她卖命的高手如云,就算他们全都死在任我杀那把看不见的刀下,但任我杀还是难逃死劫,放眼天下,只怕还没有人能抵抗紫罗兰夫人。”说到这里,胡来双目环顾,见众人都趣味盎然地听他娓娓道来,笑了笑,忽然推案而起,大声道:“今日就到此为止,至于任我杀能否逃脱紫罗兰夫人的魔手,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烟雨楼”门外,随着那大麻子店伙一声吆喝,一个人大步走了进来。这人年纪不大,约摸三十上下,面目冷峻而刚毅,目光炯炯有神,神色却有些憔悴和疲劳。他步伐坚定,挤开人群,瞧着胡来,缓缓道:“‘卜仙’胡来先生?” “嗯!阁下有何指教?”胡来这一生中,走南闯北,阅人无数,但却可以断定,从未见过这青年。 这人眼珠子转也不转,根本不看别人一眼,淡淡道:“在下想向胡先生请教一件事。” “阁下是……” “胡先生知不知道,任我杀现在在哪里?” “你在找他?你是他的朋友?还是他的敌人?” “朋友!”这人忽然笑了笑,冷漠的脸上,别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胡来点点头:“他现在在华山。” “多谢相告。”这人笑容犹在,却不再多说一个字,回身就走。 胡来望着他的背影,直到他一只脚已跨过门槛,忽然大声道:“阁下是不是要去华山?” “嗯!”这人倏然驻足,却没有回头。 “你已经不必去了。”胡来摇头道。 这人似乎一怔,问道:“不必?为什么?” “因为任我杀有麻烦,而且麻烦还不小。” “我不怕麻烦。” “物是人非,如今的华山已成杀戮之地,你去了,只是送死而已。” “既然如此,我更是非去不可。”这人再不说话,更不回头,大步而去。 胡来怔了许久,苦笑道:“这人为了朋友,居然连死都不怕,看来不是个呆子,就是个疯子。” “他不是呆子,也不是疯子。”这声音并不高,却温文尔雅,字字清晰。 胡来一回头,就看见一人长身而起。 “胡先生可知道,刚才那位是什么人?”那人微笑道。 胡来摇摇头:“莫非阁下认识他?” “他就是‘神捕’龙七先生。” “‘神捕’……龙七先生?”胡来“哎呀”一声,吃吃道。 “原来胡先生真的不认识他,本来在下还想请教胡先生,龙七怎么也到了这里,看来胡先生是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的了。” “老朽并非真的可以未卜先知,更不可能天上地下,无所不知。”胡来笑了笑,目光一转,“请恕老朽眼拙,阁下是……” 那人淡淡道:“在下‘天山一剑’米珏。” 第七章 魔手 “你就是‘天山一剑’米珏?”从另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个声音阴森森的飘然响起,“好,很好,你终于来了。” 言犹在耳,只见一个身材颀长、脸色冷漠的中年人竟似幽灵般站在那里,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凛凛杀气令人不寒而栗。 “你是‘魔手’吕奉祖?”米珏皱着眉,心里暗暗苦笑。 “嗯!你当然知道,我为什么等你。” “我知道。”米珏轻叹一声,“决斗,又是决斗。为什么决斗总是无休无止?” “我不喜欢多说废话,请出手!”吕奉祖冷冷道。 “在这里?” “就在这里。” “这里不是决斗的地方,”米珏摇摇头,淡淡笑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出去再动手。” “不必。”吕奉祖双目环顾,目光凛凛,慑人心魄,沉声道,“这里我暂时借用一下,请各位移驾。” 他虽然说的很客气,但神色漠然,声音冰冷,众人心皆愤愤,故意置之不理。 吕奉祖一连说了三次,终于怒吼道:“通统给我滚出去。” 话犹未了,只听有人骂道:“你是什么东西?我呸!” “我不是东西。”吕奉祖脸色不变,缓缓走到那人面前,沉声道,“你是不是东西?” 那人的脸色微微一变,腾地站起,冷笑道:“你知不知道老子是谁?这里岂容你如此放肆?” “我不必知道,但你既已知道我是谁,居然还敢如此和我说话,的确让我不能不佩服。” 说话间,吕奉祖的手忽然动了动,只动了一动,那人高大的身躯忽然就像是烂泥般瘫倒下去。他瞪大了眼珠子,眼神空洞,似乎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一倒下去,他的呼吸和心跳就已经停止。 没有人可以确定吕奉祖的手和那人的身体是否有过碰触,因为那只手实在太快、太诡异,那人还没有倒下,那只手就已经收回。 他的手修长,白皙,指甲修剪得很整起来并不可怕。可是每个人都已明白,这只手可以在一刹那间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十条大汉――这就是名符其实、恐怖的“魔手”。 “魔”在人们心中,一直都是可怕的,因为它太神秘、太诡异,千变万化,捉摸不透。 其实“魔”并不存在,它是因为人们心中的恐惧才产生的。生活中就是这样,越不存在的东西,才更令人觉得可怕,就像这只看起来很美丽的手,却是一只杀人的手。 世上有很多喜欢开玩笑的人,但绝没有人会把生命当作儿戏。这些江湖过客,终于争先恐后的走了出去。 “我的‘魔手’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控制不了,小心误伤了你们。”吕奉祖侧着头,瞧着欧阳情和杏伯,冷冷道。 杏伯笑了笑,淡淡道:“‘魔手’既能排名第四,果然名符其实。.tw[]” “你说的不对,‘魔手’很快就会变成第一了。” “你好像很有把握。有时候,一个人信心不足当然不好,可是太自信也不是好事,很容易昏了头脑。夜郎自大,自我陶醉,这是种非常危险的事。” “我当然有取胜的把握。”吕奉祖目光转动,盯着米珏道,“你的心里有一个包袱,这个包袱是你的压力。” “我心里的包袱是什么?” “朋友。你太在乎朋友,你一直放心不下任我杀。” 米珏莞尔一笑,摇头不语。 “你笑什么?”吕奉祖沉声道。 “你错了,错得很可笑。”米珏悠悠道,“任我杀不是我的包袱,而是一种力量,这力量使我更充实,更有信心。” 吕奉祖皱眉不语,显然不懂这句话的意思。 “友情,是每个人都不可或缺的,它能让人得到快乐,享受幸福。人生中如果没有朋友,就好像生活看不见阳光,他的世界将会变得非常孤独和黑暗。这种人是可悲的。” “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这种人,对我来说,‘魔手’才是我的一切。”吕奉祖咬着牙,嘴唇已经发白,目光变得更冷,沉声道,“拔剑。” 寒光流动,剑已在手――多情的人,无情的剑。 吕奉祖双手垂在腿边,目光紧紧盯着冰冷的剑尖。这一战为荣誉而战,为私欲而战,他绝不能掉以轻心。虽然他对自己的“魔手”很有信心,其实也没有绝对的把握。米珏看似温文儒雅、文质彬彬,但他的剑法却不简单,“天山剑法”风糜江湖,历久不衰。吕奉祖深深吸了一口气,已完全作好了决斗的准备。 米珏神闲气定,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过吕奉祖的右手。刚才那一幕,他看得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只手一动之间,至少已点了那人的十八处死**。 “魔手”是一种武器,吕奉祖却是一个点**高手――可怕的手,更可怕的人。 两人僵持了足足一刻钟,米珏终于缓缓扬起了剑,突然一剑刺出。剑光就如一泓秋水,一道清流,轻轻地、淡淡地飞泻而出。这一剑似真如幻,就像一个梦。 梦未醒,“魔手”已动。手是白的,白的手突然直接切向剑光――手是肉长的,“魔手”却是一种神兵利器。 米珏脸色微变,剑法也变了。剑抖动,寒芒大盛,刹时化为漫天花雨。 白色的手轻轻一挥,不知如何地一转,半空中立即出现了千百只同样的手,每一只手都抓向每一道剑光。 剑光忽然消失,手影犹在。随着一声轻叱,剑光又起,就好像百花突然在春风中一齐绽放,千百只手却在这一刻忽然消失了。剑光依然,米珏的脚步却开始在后退。 “魔”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至的。米珏虽然看不见那只手,却仍能感觉到它的存在。那只手好像就在他的胸膛,又像是在他的咽喉。他沉喝一声,手中的剑突然化作一道电光刺出,剑影重重,刹那间已攻出三十六剑。 吕奉祖身子一动不动,动的仍然是他的手,没有人知道他的手是怎么穿过剑光的,连米珏都看不出来。吕奉祖一冲出剑影,立即欺身过来,右手在米珏眼前轻轻挥过,另一只手却闪电般去抓米珏握剑的手腕。这并不算是很精妙的招式,令人吃惊的还是他的手。米珏现在才明白,原来他的右手其实一直都是烟幕,真正的“魔手”是另一只手――左手,这只手的动作比右手 米珏在很小的时候,就已学会对付这种招式的法子了,他就算闭着眼,再绑住一只手和一条腿,也能避开这一招。可是吕奉祖的招式却突然变了,也不知是怎么变的,米珏忽然发现他的左手竟已到了他的眼前,本来在他眼前的右手却已扣住了他的手腕。 米珏忽然怔住,自出道以来,他会过的高手也许比别人一生中听说的还多,他们的武功无一不是登峰造极,每一招使出,似乎都有令人不得不拍案叫绝的变化,不能不惊心动魄的威力。可是米珏却从未见过,像吕奉祖这一招那么简单、那么有效的武功,这一招好像就是准备用来对付他的。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真正的“魔手”,原来并不是左手,而是右手。 吕奉祖低叱一声,额上青筋一根根凸起,手臂反抡,竟将米珏整个人都摔了出去。眼看着米珏的头就要撞上用石块砌成的墙壁,吕奉祖僵尸般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残酷的笑意。一个人的脑袋被撞得稀烂,脑浆飞溅,那绝不是一件很好看的事情,可是对于他,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意。 他的笑容突然变得僵硬,只见米珏的身子忽然凌空一转,就像是鱼儿戏水般,竟又飞了回来。看到他这种身法,简直就好像看着一个久经训练的人的曼妙舞姿,在你面前随着风声起舞一样。 吕奉祖狂吼一声,再次出手――两只手,两道白光立即像闪电般激射出去。真正的“魔手”原来既不是右手,也不是左手,而是两只手上的白色手套――这才是“魔手”的秘密。 “孤注一掷,比翼**。”这是他最后的杀招,曾经也不知有多少高手死在这一招之下。他仿佛看见了流血,看见米珏在刹那间倒下。但一切并没有按照吕奉祖想像的那般发生。剑光起处,白光忽然消失,米珏的身子又似鱼儿在水中轻轻一转,又轻飘飘地站在吕奉祖的面前,脸上依然带着一抹从容的笑意。 吕奉祖突然像僵尸般动弹不得,额头上正有一行行冷汗涔涔流下。他的瞳孔收缩,又扩张,他看见的不是对手的死亡,而是自己的失败――米珏的手里,剑高扬,那两只白色的手套叠在一起,套在剑尖上。 米珏究竟是如何破解了这一招的?没有人知道,吕奉祖也不明白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米珏缓缓取下手套,递过去道:“这就是‘魔手’?” 吕奉祖微一迟疑,长叹一声,终于接过手套,颓然道:“这就是‘魔手’。” 米珏脸色凛然:“果然是神兵利器,名不虚传。” 吕奉祖冷哼一声,再不说话,突然回身就走。 “你这就要走?” “我败了,难道还有颜面留在这里?” 米珏轻叹不语,心里却暗暗松了口气――他终于又击败了一个对手。 吕奉祖忽又回头,目光中充满了冷漠和残酷,冷冷道:“总有一天,你也会失败的,有一个人会让你败得不再是一个男人。”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米珏摇头道。 “你当然知道紫罗兰夫人这个人。”吕奉祖冷冷道。 “我听说过,也许……我很快就可以见到她了。” 吕奉祖脸色一变,声音也更冷漠:“当你见到她的那一刻,你就已经死了。” 他再不多言,大步走了出去,走进风雪中,在拥挤的人流中湮没了身影。 米珏怔了许久,苦笑道:“紫罗兰,又是紫罗兰夫人,难道她真的是一匹吃人不吐骨的母狼?” “她不是狼,但也绝不是人,是九天下凡的仙子。”一个声音悠悠传来,空蒙而飘渺,仿佛来自地狱,又似来自虚空。 “是谁?”米珏脸色不变,沉声问道。 “阁下真是贵人多忘事,昨晚我们还打过交道呢,这么快就忘记了?”那语声依然没有方向地源源而来,这时语声渐已清晰,娇若莺啼,清脆柔和,带着种令人迷醉的魅力。 米珏脸色立即就沉了下去:“你是那个女刺客?既然来了,何必躲躲藏藏?” “我本来就在这里面,你们偏偏看不见,难道都是瞎子?”那语声冷笑道。 米珏三人循声望去,只见在东方的窗子下,竟不知何时悄然站着一个人。 这人一身黑衣劲装,把苗条娇小的身材勾勒得玲珑有致,脸上系着一块黑纱,只露出满头飘飞的披肩秀发,和一双明亮而美丽的大眼睛。这双眼睛就像星星一样灿烂,有着秋水般的温柔,却又隐隐透出一丝哀伤、一丝忧郁。她很随意地倚着窗子,但那份气质和那种姿势,却让欧阳情也为之折服。 米珏本来有些郁闷,看见她,却连气都生不起来了,忍不住笑道:“姑娘尊姓芳名?” “我没有名字。”黑衣少女轻轻叹了口气,“如果非要有一个名字,那不妨就叫‘再世女’好了。” “再世女”?好古怪的名字!难道这少女竟和任我杀一样,有着一种痛彻心扉的过去? 米珏心中一动:“姑娘让我想起了一个朋友……” 黑衣少女立即冷冷道:“任我杀?” “姑娘一定认识他。” “我不认识,但知道他这个人,听说他不仅是个冷酷的杀手,还是个好色之徒。” 米珏微微一怔,摇头道:“他的确是个杀手,但绝不是好色之徒。” “不是?我师父说是就是。”黑衣少女冷笑道。 “你师父?莫非就是紫罗兰夫人?”米珏皱眉道,“她说什么?” “如果不是任我杀下流无耻,贪图我师父的美色,又怎会惹来这杀身之祸?” 米珏忽然又笑了起来,摇头道:“有时候,听说的并不一定就是事实。” “我相信我的师父,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黑衣少女目光转动,把米珏从头到脚、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冷笑道,“你是任我杀的朋友,想必一定也不是好人。” “姑娘觉得我是坏人吗?”米珏失笑道。 “有些人看来像是个君子,但心里的坏却是看不到的,如果他把‘坏’字刻在脸上,人人都唯恐避之不及了,还能害人吗?” 米珏无奈地笑了笑,叹道:“我看姑娘的本性并不坏,如果一再执迷不悟地跟着她,只怕日后慢慢地也就变坏了。” 黑衣少女气得一跺脚,沉声道:“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能活到现在?” “那是因为我的运气实在太好。” “你错了,那只是因为我师父还不想让你死得太痛快。”黑衣少女冷笑一声,目光一寒,沉声道,“其实你这人早就该死,我真不明白她为什么还要让你活下去。” 她又狠狠地盯了米珏一眼,忽然身子轻晃,如一只飞燕般从穿窗而出,刹那间不见了踪影。 米珏居然没有追赶,只是怔怔地站在那里,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欧阳情一声轻叹,缓缓道:“她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米珏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没有说话。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她和紫罗兰夫人并非一丘之貉,也许……她也只是被紫罗兰夫人利用的杀人工具。” 米珏又淡淡地“嗯”了一声,依然没有说话。 欧阳情怔了怔:“米大侠,你……” “我在想……龙七怎么也到了这里?” “嗯,这件事的确有些奇怪。” “经过川岛二郎那么一闹,‘万劫重生’早已不再是秘密。这消息一旦泄露出去,就很容易引人注目,如果再有闪失,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欧阳情点头道:“打这东西的主意的武林高手一定不少,如果再遇上像川岛二郎那样的人物,岂不糟糕?” “所以,龙七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看他行色匆匆,又急着寻找任我杀,难道……‘万劫重生’再度遭劫?”欧阳情蹙眉道。 “只怕正是如此。”米珏脸色忽然一变,回头对杏伯道,“我们一定要在到达华山之前,追上龙七。” 第八章 剑气荡华山 这一追,就是两天一夜,奇怪的是,龙七就好像空气一样消失了,更奇怪的是,这一路上,他们居然再未受到任何阻击和干扰。[..tw超多好看小说] 还不到黄昏,华山已遥遥在望。华山古称“西岳”,为五岳之一,南接秦岭,北瞰黄渭,扼守着古代中国心脏地区――古称“天府之国”的长安关中地区进出中原的门户,素有“奇险天下第一山”之称。华山名字的来源说法很多,一般来说,同华山山峰像一朵莲是分不开的,《水经注》中说:“远而望之若花状”,其名便由此而来。 据《山海经》记载:“太华之山,削成而四方,其高五千仞,其广十里。”华山有五峰,朝阳(东峰)、落雁(南峰)、莲花(西峰)、五云(北峰)、玉女(中峰)。因东南西三面是悬崖峭壁,只有柱峰顶向北倾斜打开了登华山的道路,所以有“自古华山一条路”的说法。 “任我杀,你是否无恙?”每近华山一分,米珏和欧阳情的心就加剧跳动一拍。 马车狂奔,片刻已到华山脚下。米珏和欧阳情的心跳得更加剧烈,互望一眼,谁也不愿打破沉默,好像一开口,所有的希望就会消失在空气里。 马车却在这时戛然停止了奔驰,只听杏伯道:“米大侠,下车吧!好像有人要找我们的麻烦,看样子,我们只能弃车徒步而行了。” 事实上,马车也已无路可行,自古华山一条路,纵然是神驹,也不可能拖着车厢扶摇直上。 米珏和欧阳情缓缓走下车厢,只见两老两少四人一字排开,风雪沾衣,显然已久候多时。 “在下‘天山一剑’米珏……”米珏皱了皱眉,拱手笑道。现在已到华山,很快就可以和任我杀相会,他并不想节外生枝,无论这四人是敌是友,都绝不能得罪。 “老夫早已知道你就是‘天山一剑’米珏……”右边那个老者冷哼一声。他身材魁梧,目光凛凛,神情间不怒自威,隐隐含有一种慑人的气势。 他话未说完,左边那个老者立即道:“想不到米大侠来得比我们预算的还要快些,看来我们并没有白等。” 米珏微微一笑,并不作声。 “老夫复姓左丘,单名一个权字。”左边那个老者看来面目和善,一脸慈祥,举止间笑容可掬。 “莫不是人称‘急公好义’的左丘大侠?失敬,失敬!”米珏立即拱手笑道。 “什么‘急公好义’,什么‘大侠’,那都是江湖上的朋友瞎编的,老夫受之有愧,受之有愧。”左丘权又笑了笑,口中说得谦卑,脸上却露出得意之色,俨然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素闻左丘大侠古道热肠,急公好义,先人后己,专为他人两肋插刀,打抱不平,这岂是空**来风,无的放矢?” 左丘权哈哈一笑:“老夫先为你介绍几个朋友。” “只怕这几位朋友随时都会要了在下的命。”米珏悠悠道。 左丘权竟似没有听见他说什么,脸色不变,指着那魁梧老者道:“这位是老夫拜把子兄弟,‘冷面修罗’杨长安,虽然生性鲁莽耿直,但为人还不错。” “久仰,久仰!”米珏又一抱拳,脸色从容,却无半点“久仰”的意思。(..tw无弹窗广告) 左丘权指了指那两个满脸倨傲、昂然而立的年青人,微笑道:“这位是山西大同的游四海游少侠,这位是岭南的肖振起肖少侠。” 米珏又敷衍地客套了几句,眉头却已拧紧,心中暗暗忖道:“这四人各居一地,此刻居然相聚一处,只怕来者不善,是敌非友。难道他们也是紫罗兰夫人的裙下之臣?” 心念方动,只见左丘权忽然笑意一敛,沉声道:“你可知道,我们在此等候你已有多时?” “在下自问从未做过亏心之事,何劳左丘大侠……” “你真的问心无愧?只怕未必。”左丘权沉着脸,冷冷道,“老夫问你,任我杀是不是你的朋友?” “是。” “这件事,你要怎么解释?” “在下与他相逢恨晚,需要什么解释?”米珏微笑道,“莫非在下和谁私下结交,都要跟左丘大侠商量吗?” 左丘权脸色铁青,冷声道:“原来你这人已经变了。你身为一代大侠,不为武林除害倒也罢了,反而不惜屈尊论交,这还不引起武林公愤?” “杀手又如何?大侠又如何?朋友无分贵贱,英雄不问出处。” “别人倒无话可说,唯独任我杀不可以。像他那种下流、好色的无耻小人,人人得而诛之。” 米珏脸色一变,还未说话,欧阳情已冷笑道:“真小人总比满口仁义,却一肚子坏水的伪君子可爱得多,至少这种人不会借侠义之名,假公济私,尽做一些见不得人的违心事。” 左丘权脸上又已变了颜色,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左丘大侠是急公好义,纵然说黑就是白,说坏就是好,也由不得别人不信。”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左丘权沉声道。 “我倒想听听,任我杀怎么下流无耻。” 游四海忽然轻咳一声,笑道:“如果姑娘真想知道,在下可以为之转述。” 欧阳情眼波流转:“请说。” “大年初三那个晚上,紫罗兰夫人和几位朋友吟诗赏雪,任我杀见色起意,上前挑逗,出言不逊,还出手伤人,若非那几位朋友誓死相护,紫罗兰夫人必然难逃魔爪。” “莫非阁下就是这几位朋友之一?否则怎会了解其中隐情?”欧阳情冷笑道。 游四海脸色阴晴不定,白里透红,沉声道:“在下从不对女人说谎。” “各位和紫罗兰夫人又是什么关系?” 游四海目光闪烁,避而不答:“左丘大侠听说此事,气愤填膺,于是主动请缨,誓为紫罗兰夫人讨回公道。” “各位既要讨个公道,为什么不直接去找任我杀,反而在此拦截我们?” 游四海看了一眼左丘权,嗫嚅着道:“这……这个……” “难道各位也有难言之隐?” “我们在此守候,就是为了阻止你们上华山寻找任我杀。”左丘权忽然大声说道,目光转向米珏,“听说‘天山剑法’冠绝天下,老夫早就有心见识,今日正好趁此良机比划比划。” 米珏微一沉吟,缓缓道:“假如在下侥幸赢得一招半式,左丘大侠能否答应在下一件事?” “老夫只能答应你,绝不再阻止你们上山。”左丘权冷冷道。 米珏笑了笑:“在下本是此意。” 左丘权脸色如铁,沉声道:“如果你败了,就跟老夫走。” 米珏瞳孔渐渐收缩,缓缓道:“好。” 黄昏,雪飞扬,大地肃杀,沉闷的气氛令人窒息。 左丘权虽已年过花甲,但身子依然挺得笔直,眼中发出一种炽热的光芒,仿佛全然不知青春已逝。他剑已在手,横剑胸前,这把剑就像是伏枥已久的老骥,欲待脱缰而出。 米珏剑已出鞘,目光下垂,紧紧盯着左丘权的剑尖。 风雪飘摇中,忽然平空掠起两道淡如春雨飞花的剑光。 剑光一闪而逝,两人一合即分。 “这一招是‘惊涛骇浪’。”左丘权沉声道。他只说了八个字,却已刺出十八剑,剑光霍霍,劲风呼呼,凌厉威猛,居然真的好像是一片冲天而起的浪潮。 米珏立即感到一股强大的气流扑体而来,仿佛吞噬了天地。他不敢迟疑,手中剑轻轻一送,闪电般直刺出去,这一剑看似平淡无奇,但威力却绝不在左丘权那一剑之下。这一剑虽仅一剑,却无疑是剑术中的精华。 淡淡的剑光立即穿入了重重的剑浪,宛如一条毒蛇袭向左丘权的手腕。 左丘权手腕一沉,剑化飞虹,裹着片片雪花,刹那间又攻出十八剑。米珏脸上笑容未褪,仍然轻轻一剑刺出,左丘权立即发觉十八剑全然起不了作用,就像千军万马遇上了一堵铜墙铁壁。 突然间,剑光大盛。米珏手腕轻抖间,竟已刺出三十六剑,剑光如风似雨,封锁住了左丘权所有的退路。 左丘权脸色大变,一声狂吼,运剑如风,洒起一片寒光,欲待破网而出。“叮当”一声,他手中的剑忽然断成两截,“噗嗤”,断剑**雪中。 就在这时,他忽觉头顶一凉,一丛头发随风而起,飘飘荡荡地在半空中不停旋转飞舞。 剑光又一闪,米珏剑已入鞘,脸上依然挂着一抹从容不迫的微笑。 左丘权脸如死灰,双目圆睁,蹒跚地退了两大步,颓然道:“好剑法,我输了。” 左丘权毕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老人,失败对他而言,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从他口中说出来,却无半分勉强。 米珏收起笑容,正色道:“承让!” “‘天山剑法’果然了得,老夫今日算是大开眼界了。”左丘权苦笑道。 米珏抱了抱拳,缓缓道:“左丘大侠太过谦了,其实在下胜得极其侥幸,全是仗了兵器之利,若论真功夫,绝不是左丘大侠的对手。” 左丘权目光闪动,严峻的老脸大有和缓之色,轻叹道:“成王败寇,上华山之路,你可以随便走。” 米珏又抱了抱拳:“多谢成全。” 左丘权忽然笑了笑,冷冷道:“你不必言谢,也许,你见到的只是任我杀的尸体。” 米珏脸色微变:“左丘大侠此言何意?” “早在一个时辰之前,至少有二十个武林高手已经上山追杀任我杀,在他们的围攻之下,只怕还没有人可以侥幸逃出生天。”左丘权又冷酷地笑了笑,悠悠道,“你虽然过了老夫这一关,却也未必能顺利上山,助任我杀一臂之力更是痴人说梦话。” 米珏的心已经沉了下去,沉声道:“原来你们早就安排好了,就算我到了华山,也绝见不到任我杀的。” “老夫顺便给你提个醒,江上飞在等你,等你决斗……” 左丘权的话还没有说完,米珏已经冲了出去,转眼间化为一道黄昏中的轻烟,随风飘去…… 黄昏本来很美,在左丘权看来,这一刻尤其美丽。为了朋友,义无反顾,纵然上刀山、下火海,也绝不犹豫、绝不回头。为什么这世上,总是有这么一种人在存在着? “也许,我错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左丘权望着米珏消失的方向,心中思绪百转千回,忍不住悄然一声轻叹。他已经无法回头,却不是为了朋友。人难免会偶尔做错一些事,但不能失足,有些悔恨,是永远也无法弥补的。思及至此,他的额头不禁渗出丝丝冷汗。 “冷面修罗”杨长安脸色如铁,目光严峻,附在左丘权耳边轻声道:“大哥,我们不能完成任务,回去只怕难免一死,兰夫人的手段你是知道的,现在如何是好?难道就这样束手待毙吗?” 左丘权猛然全身一震,脸色惨然,凄笑道:“既不能进又不能退,也许……” 杨长安脸色一变,嘎声道:“大哥,你……” “二弟,你我相识相知数十年,只怕这缘分到了今日就要断了。”左丘权长叹一声,回头看了游四海和肖振起一眼,但见二人脸色煞白,神色惶惶,显然已全没了主意。 “大哥,我倒有个主意。”杨长安咬了咬牙,低声道,“这一男一女两人,一定也是任我杀的朋友,我们只要擒住他们,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左丘权沉吟着道:“你是说……把他们带回去,向兰夫人作个交代?” “这已经是最后的选择。”杨长安点头道。 左丘权皱着眉,心中一时委决不下,犹自迟疑,忽听欧阳情悠悠道:“杏伯,你是否听说过‘狗急跳墙’这句话?” 杏伯笑了笑:“小老儿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还有什么话没听说过?” “那么你见过这种人吗?” “见得多了,姑娘小心,千万别让狗给咬到了。” “小女子手无寸铁,打狗更不在行,看来难逃一劫。”欧阳情故意摇头叹道。 杏伯也故意叹了一口气:“只怕小老儿也要跟着遭殃了。” 欧阳情却笑了笑,悠悠道:“那也未必,幸好这狗并不是一般的疯狗,只是些很听话的狗。” 杏伯瞪大了眼睛,笑道:“听话的狗?有趣。” “他们非但无趣极了,还有些可悲。”欧阳情摇头道。 杏伯也摇了摇头:“可悲?小老儿这就不懂了。” “他们既不追人,也不咬人,只要你给他们一点点好处,说不定就会对你摇尾乞怜,这岂不是很可悲吗?”欧阳情叹息着道,“人其实和狗差不多,不过狗却比人幸运多了,至少可以落荒而逃,而人呢,逃与不逃,结果都是一样的。” “做人不如做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二人一唱一和,悠然自得,左丘权四人却已气得脸色瞬息万变,都紧紧咬住嘴唇,绝不说话。 “所以人就比狗可怕得多了,狗急了就跳墙,是不会乱咬人的。” “嗯!有时候人就像是披着羊皮的狼,明明知道有些事做来是见不得人的,却硬说是为了武林正义。” 突听几声怒吼,左丘权四人终于再也忍耐不住,同时飞身扑上。 飞雪飘扬中,一人孤身伫立,他的身边,直直插着一支长枪。枪长一丈六尺七寸,重七十三斤,名为“勾魂”――“勾魂枪”江上飞。 江上飞身高六尺七寸,体重九十八公斤,只有这种身材高大、魁梧的彪形大汉,才有力气使用这种重兵器。他的身子就像这支长枪,笔直、坚定。 等待并不是一种很舒服的事,尤其是等待决斗。决斗也并不可怕,可怕的只是等待决斗的那一刻。现在,他要等的人还没有来,但他的眼神既坚定又肯定,该来的人始终都会来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江上飞突然无声地笑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看见了米珏。米珏就像是一片飞絮,又如一片鹅毛,轻飘飘地逆风而上,很快就来到他的面前。 看见米珏,江上飞的笑容立即消失了,如负重释地松了一口气。他右手握住枪杆,轻轻一晃,雪花飘飞,冷冷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我也知道你一定会在这里等我。”米珏苦笑道。 “打败我,你就可以见到任我杀。” “如果我败了,难道就不能见到他?” “不能,败在我枪下的人,往往只有一个结果。我的枪下,从无活口。” “你与他人决斗,难道都是以死来决定胜负?” “嗯!如果你还不想死,就只有杀死我。” “我不喜欢杀人。”米珏摇头道。 “那么……只有等着别人来杀你。” “是不是已经别无选择?” “没有。” 米珏看了一眼“勾魂枪”,道:“好枪。” 江上飞也看了一眼“无情断肠剑”,道:“好剑。” 米珏缓缓拔出了剑,已决定出手。江上飞可以等,但他绝不能等,迟一刻,任我杀就多一份危险。 剑光闪动――三把长剑,一支断剑,在黄昏下闪动着妖异的光芒,欲将欧阳情一口吞噬。 欧阳情眼含轻笑,一动不动,连眼皮都未抬起。左丘权四人的眼睛就像是毒蛇,露出残酷的凶光,他们虽然不知道这蒙面少女是什么来路,却也不敢轻敌。 左丘权和杨长安相交数十年,并肩作战不下三百役,彼此间极有默契,再加上游四海和肖振起两个年轻剑手的协助,如果不能将欧阳情手到擒来,他们简直就是白活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实在是太突然。 就在这时,欧阳情忽然动了动,她的身子滴溜溜一转,仿佛风中落叶,又如翩翩蝴蝶,身姿优美而灵动。 黄昏中一道光影淡淡掠过,欧阳情竟忽然不见了。 “哧哧哧哧”,利器刺入肌肉的声音随之响起。左丘权的断剑**了杨长安的左肩,杨长安的剑**了肖振起的左肩,肖振起的剑**了游四海的左肩,游四海的剑却**了左丘权的左肩。四人环成一圈,疼痛还未传来,血已滴落。 四人的脸随即因痛苦而扭曲,眼神却充满了怀疑、惊诧和恐惧。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切都显得不可思议、匪夷所思。 这是什么武功?这女孩是什么人? 第九章 相见争如不见 昏黄的天色中,剑光穿过满天飘飞的雪花,像风一样轻吟,像云一样曼舞。[..tw超多好看小说] 米珏已经出手,他不能再等,必须在最短的时辰里击倒江上飞。这一剑似乎有些随意,有些平凡,但越是平凡的剑法,反而越有效。昔年公孙大娘舞剑,其舞姿曼妙,剑法好看,深受后人敬仰。但杀人的剑法并不需要好看,只要有效,无论多么平凡,也是好剑法。 江上飞虽然不是剑客,但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用枪,枪不利于近身博斗,只宜远攻。米珏身子一动,他已操枪在手,剑未至,枪已刺出。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剑走轻灵,枪走刚猛。江上飞的膂力或可一抬千斤,米珏自知如果与他以力碰力,难免吃亏,当即脚尖一点,身子斜滑,向左窜出三尺。 江上飞双手一抡,长枪飞起,带起一阵凌厉的劲风,飞雪被迫得漫空乱飞。 米珏一低头,就像是一尾游鱼,从长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江上飞轻叱一声,长枪往回拖,划了个半圆,“唰”地刺出。 米珏身子前窜,长剑挥起,喝道:“起!” 话犹未了,剑已抵在枪锋下沿,顺手一抬,似欲挑飞枪尖。 “未必。”江上飞冷笑着,双手用力向下一压,砸向米珏的头颅。他天生神力,这一枪犹如泰山压顶,米珏若是硬接,不被活生生钉入雪地,简直就是空前绝后的奇迹。 江上飞对自己一向都很有信心,对手中这支长枪更有把握。多少年了,他已经未曾失手?但这一次,他不仅很失望,还体会到了失败的痛苦。 米珏的手臂忽然变得像蛇一般柔软,反手一抡,手中剑居然从下面翻了起来,顺势一压。“嘭”地一声,枪尖击地,雪花像一片狂潮怒浪,漫天飞溅。 江上飞一声沉喝,双臂用力,但长枪还未扬起,突然咽喉一凉,米珏的剑已然袭到。大骇之余,他立即身子暴退。米珏如影随形,始终粘在他身前,剑尖仍然抵着他的喉咙,江上飞只觉全身都已被冷汗浸透。米珏运指如飞,刹那间已点了他身上十八处**道,江上飞立即就变成了风雪中的石雕。 米珏收剑入鞘,回身就走。 “你不能走。”江上飞双目圆睁,怒吼道。 “你败了。”米珏头也不回。 江上飞脸色煞白,嘶声道:“你为什么不杀我?” “不用我杀你,你就已经死了。” “我还活着。”江上飞大声叫道。 米珏悠然道:“可是你的心早已死了,无论是谁,只要遇见紫罗兰夫人,他就不再有生命,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江上飞还在吼叫着,但声音立即被漫天的风雪淹没,米珏已渐渐去远。 欧阳情凌风而立,飘飘欲仙,黄昏的余晖,为她增添了几分娇媚,也使得她蒙上了几分神秘。她轻轻叹了口气,悠悠道:“你们都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也许你们是言不由衷、迫不得已,但实在不该一错再错下去。邪恶,是永远不能战胜正义的。” 左丘权脸色惨变,咬牙道:“我们本身就代表正义,任我杀本来就该死。” “紫罗兰夫人真的有这种魔力,可以颠倒黑白,迷惑众生?” 左丘权眼中忽然露出一种痛苦和恐惧掺杂之色,沉声道:“如果你也是个男人,一定也会像我们这么做,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是值得的。” “像你们这种人,活着实在可笑。”欧阳情摇头道。 “士可杀不可辱……”左丘权怒道。 “没有人侮辱你们,是你们自己自取其辱。”欧阳情冷笑道。 左丘权扭曲的老脸忽然露出一丝狞笑,桀桀笑道:“她绝不会放过你们的,凡是和她作对的人,从来都没有好结果。” “归顺她的人也未必就有好下场。” 左丘权怔了怔,冷冷道:“人生一秋,草木一春,死无所惧,只要值得。” 欧阳情苦笑道:“她究竟是魔还是人,居然可以让你痴迷到如此疯狂的地步?” 左丘权忽然仰天狂笑道:“任我杀不解风情,不识时务,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倒也不比我们幸运……” 西峰是华山最秀丽险峻的山峰,为一块完整巨石,浑然天成。西北绝崖千丈,似刀削锯截,其陡峭巍峨、阳刚挺拔之势是华山山形之代表,因此古人常把华山叫莲花山。传这里就是《宝莲灯》中沉香劈山救出三圣母的地方。峰顶翠云宫前有巨石状如莲花,故又名莲花峰。翠云宫边上有一巨石中间裂开,如被斧劈,名“斧劈石”,旁边还树立一柄长把大斧。峰的西北面,直立如刀削,空绝万丈,人称舍身崖。舍身崖因孝子舍身救亲的传说而得名,由一条宽二尺许的石隙向崖边走去,眼前但见万丈深渊,乱云飞渡,耳畔只闻松涛吟鸣,风声嘶厉。 米珏如风卷残云般冲上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任我杀――活生生的任我杀。 任我杀站在舍身崖边缘,孤身而立,如一脊孤悬。他的身子依然挺拔如山、笔直如枪,背影依然那么孤独、那么忧郁。冰冷的寒风,吹拂起他凌乱的头发,掀动着那袭色彩斑斓的白袍,似欲乘风而去。 他的衣衫已经被鲜血染红,一阵阵浓郁的血腥味随风飘送,在他的脚下,零乱地散落着二十具尸体,四十截身子――一刀两断。 黄昏下,冷风中,雪地上,血流成河,尸体一片狼藉,这景象,也不知是恐怖还是一种凄美。 米珏只觉胃在收缩,有种欲呕的冲动,脸上却忽然笑了起来――这是无声的笑,欣慰的笑。他承认,这辈子再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开心过。 任我杀还活着。只要活着,一切就很好。从金陵到华山,一路长途跋涉,一路凄风冷雪,一路生死搏斗,一路血的阻击……现在,寻找之旅已经结束,希望正在延续。 “莫非又是来送死的?”任我杀头也不回,声音依然一如既往的冷漠,同时却又多了一份杀气。 米珏深深吸了一口气,声音有些哽咽:“小兄弟,是我。” 听见这温文、熟悉的声音,任我杀如遭电击般全身猛然一震,倏地回头。 在这一刻,米珏发现,任我杀并没有太多的改变,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眼神似乎又多了一些东西,是悲哀,是无奈,还有抹不去的忧伤。他忽然没来由地想起了那个自称“再世女”的神秘少女,他们不都是一样的忧郁、哀伤吗? 任我杀的喉结滚动着,却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呆呆地愣在那里。米珏的出现,是意外,也是惊喜,他永远也想不到,在这个时候居然还能见到朋友。这一刻,还有什么比故人别后又重逢来的更有意义? “你还好吗?”米珏笑了笑,轻轻道。轻轻一句问候,却已胜过千言万语,其中的真情深似海洋。 任我杀点点头,眼中竟似已有泪光,笑了笑道:“嗯,还好。” 朋友,什么是朋友?也许,这就是朋友。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的人生往往都是孤独的,友情就像是一缕阳光,可以驱散每一个人心里的阴霾。爱情呢?如果再加上爱情,那又将会是怎么样的一种结果? “你一定想不到我会来,是么?” “你本来应该回天山的。”任我杀声音也已经有些哽咽。 “和我一起来的,还有两个人,你猜一猜,他们会是谁?” 欧阳情,你为什么要来?难道你不知道,我离开,正是为了躲避你?“她不该来。”任我杀皱眉叹道。 “她不能不来,她有很多话一定要跟你说,她想知道,你为什么不回去?”米珏摇头道。 “回去?没有必要,那里不是我的家。我没有家。”任我杀苦笑着摇摇头,叹道,“其实我本来就是一个不快乐的人,早已厌倦了江湖。那天击败川岛二郎以后,我忽然觉得,我不应该属于江湖。” “所以你走了,走得很彻底?但你应该知道,逃避绝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 任我杀又笑了笑,笑得苦涩,笑得无奈。笑容忽然凝结,他目光闪动,问道:“还有一个人,是不是燕大哥?” 米珏微笑不语。 任我杀又皱了皱眉,还未说话,忽听一个苍老而豪迈的声音大笑道:“小兄弟,难道我就不是你的朋友?” 任我杀失声道:“杏伯。” 黄昏已逝,夜色拉开帷幕,茫茫大地一片朦胧。 欧阳情坐在车厢中,一双美丽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前方。她无心观赏夜色,思绪早已飞出黑白交接的世界之外。 米珏和杏伯上山已有多时,他们是否可以找到任我杀?如果任我杀还活着,他会来见我吗?还是继续逃避?那个女孩是否就是他的永远? 她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强烈的冲动,几乎忍不住冲出车厢,冲上华山…… 夜色中,任我杀踌躇而行,思绪同样千回百转。 她为什么要来?她根本就不该来。相见争如不见,既然不必再见,又何必再见? 逃避和面对,同样需要勇气。但他选择逃避,却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她对他隐瞒了一些什么,最主要的,是他的心早已被另一个女孩占据,再也腾挪不出哪怕只是一点点的位置去容纳别的女孩。 这个女孩虽然已香消玉殒,但一直都活在他的心里。欧阳情的爱,太沉重,太浓烈,他这颗破碎的心已无力承载。 “我看得出来,欧阳姑娘对你一片痴心,这一路风雪征途,只是为了见你一面而已。”在舍身崖上,杏伯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如果你不想见她,她一定很伤心。” 她真的会很伤心吗?任我杀苦笑着摇摇头,又想起了米珏的话:“那一次你不告而别,她曾经自己一个人偷偷躲起来哭了好几回,她如此对你,难道你一点也不珍惜吗?” 恍惚中,他仿佛看见了欧阳情的朦胧泪眼,梨花带雨的俏脸。想起她,他的心里就有一种愧疚,这愧疚,是一种折磨。 任我杀再也忍禁不住,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发力狂奔。他终于看见了欧阳情,欧阳情眼波依然如水,却多了一份忧伤的盼望。任我杀的胸膛忽然像被人狠狠地打了一拳,心都给揪紧了,是心痛,也是怜惜。 如果没有最初的相遇,那将是一个怎么样的故事? 欧阳情也看见了任我杀,一种莫名的情绪又涌上心头。这是一种复杂的心情,好像遗落的东西失而复得,又仿佛手掌心里的细沙一点一滴从指缝里流泻出去。但无论如何,她终于再一次见到了他――这个让她痛哭了好几回又开心了好几回的杀手。 任我杀还是没有太多的改变,依旧原来的摸样――忧伤的眼神,冷漠的脸;深锁的眉像是永远也打不开,一如他心里的阴霾怎么也抹不去。 这一刻,欧阳情很想笑一笑让自己尽量放轻松一点,但目光触及任我杀身上那袭白袍的时候,心中忽然一痛。这袭白袍,是她亲手在金陵城里最享信誉、生意最好的“贵人坊”为他挑选的。她依然记得,任我杀赴约的那一天,这袭白袍就好像那一天的雪般洁净、明亮,可是此刻却已被鲜血染红,看起来就像是斑斓的戏袍。 这些日子以来,他究竟受了多少苦,历尽了多少磨难? 在任我杀看来,欧阳情却已经变了,变得更成熟,更坚强。她的改变,只是为了他而已。她为他所做的一切,他一辈子也是还不清的了。 任我杀双手不停摆动,换了好几种方式都找不到它们的位置,最后终于垂在大腿两侧。 欧阳情眼中本有泪光,看到他的窘态,却忍不住“噗嗤”笑了起来。 任我杀心头反而一松,也笑了笑,轻轻道:“你……你来了……” 他心中本有千言万语,但在此时此刻,就连这句话也说得非常别扭。 欧阳情轻“嗯”一声,没有说话。 任我杀嘴唇微动,却再也发不出声音,她的沉默,让他失去了话题。 过了好久好久,欧阳情轻叹道:“你为什么不说话?难道你和我之间,已经无话可说?” 任我杀微微错愕,喉结滚动着,还未说话,欧阳情已幽幽道:“是不是……你不想见到我?” 任我杀舔了舔干苦的嘴唇,哑声道:“我……” “既然如此,你又何必来见我?”欧阳情凄然道。 “如果我不想见你,根本就不会来。”任我杀握紧了拳头,似乎正在凝聚所有的决心和勇气,“我来,只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欧阳情忽然抬头,颤声道:“你……你别说,我……我……” “为什么不能说?你知道我要说什么?” “你是不是要告诉我,关于你和那个女孩的故事?”欧阳情眼中已泛起泪光,说出这句话,也不知用了多少的勇气。 任我杀突然怔住,苍白的脸就像是被人重重打了一拳,扭曲起来。她已经知道他的过去了吗?这本是他一直不愿提起的伤心往事,但现在却已经不再是不为人知的秘密。普天之下,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除了他,就只有燕重衣。 他微微轻叹,心中竟有些坦然,问道:“燕大哥呢?” 欧阳情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波动的心平静下来,缓缓道:“和川岛二郎那一战,他已经元气大伤,在你离开后的第三天就回‘九龙堂’去了,他需要一段日子好好养伤。” 任我杀又叹了口气,微笑道:“像我这种人,居然有幸认识你们这些朋友,的确是上天的眷顾。” 欧阳情猛然全身一震,幽幽道:“我也是你的朋友?” 任我杀咬了咬牙,点头道:“你当然是我的朋友。” “朋友?原来我们只是朋友而已……”欧阳情凄然一笑,喃喃自语,忽然垂下了头,再也不说一句话。 任我杀也没有说什么,心再一次揪紧。这一次不是怜惜,是一种强烈的痛苦。 夜色正在蔓延,空气却像是已经凝结,两个人,两颗心,突然陷入了死亡般的沉默。 打破沉默的人是米珏和杏伯,他们故意放慢脚步,故意制造机会让任我杀和欧阳情有足够的时间尽诉心中情,却没想到两人很快就陷入了僵局。这时候,他们就不能不出现了。 “天色已晚,咱们得赶快离开这里,如果紫罗兰夫人的手下阴魂不散穷追不舍,想要脱身可就不易了。”米珏大笑道。 “小老儿记得,附近就有一个小镇,正好落脚。”杏伯道。 米珏伸手轻轻拍了拍任我杀的肩膀,微笑道:“小兄弟,咱们好好喝几杯。” 任我杀展眉一笑,悠悠道:“别后重逢,岂可不醉?” 杏伯大笑道:“对,一醉方休。” 这一刻,三人仿佛又回到了初遇之时,豪气如夏夜的月光倾泻而出。 欧阳情目光望向远处,忽然蹙起了眉,非但笑不出来,心情反而更加沉重。她隐隐觉得,正有一种不祥的预兆猛然袭来。是不可预知的危险?还是又一次无奈、苦痛的离别? 夜色茫茫,寒风呼啸中,杏伯不停地挥舞着手中的“乌龙鞭”,娴熟的驾驭着马车在朦胧的雪池里摸索着缓缓前行。 黑暗中,车厢里突然亮起一片亮光,竟是一颗大如拇指的夜明珠。这颗夜明珠圆润光滑、晶莹剔透,价值显然不菲。 “如此奇珍异宝,欧阳姑娘一直都携带在身边吗?”米珏笑道。 欧阳情也笑了笑,摇头道:“这颗夜明珠最多价值千金,并不算什么奇珍异宝。” 任我杀缓缓道:“‘天涯海阁’基业宏大,一颗小小夜明珠,对你来说自然不算什么。” “有些事,并不一定只有男人才能做得到的。”欧阳情淡淡道。 “有些连男人都做不到的事,也只有你才能做到。”任我杀看了一眼米珏,“米兄,你有没有听说过‘青衣楼’?” “‘青衣楼’?”米珏动容道,“听说这是一个很神秘的江湖组织,行踪诡异,出现时如神兵天降,离去时飘忽又如鬼魅,完全无迹可寻。” “‘青衣楼’以‘行侠仗义、惩奸除恶’为宗旨,崛起虽然仅仅三年,但无论是口碑还是江湖地位,就连号称‘天下第一大帮’的丐帮都已望尘莫及。” “‘青衣楼’可谓一夜雄起,所做的第一件事,至今为人津津乐道。” 第十章 青衣楼楼主 长江河道曲折,尤以荆江为最,素称“九曲回肠”。.tw[]在此处,流速缓慢,泥沙淤积,汛期来临,每每造成溃堤泛滥灾害,“万里长江,险在荆江”这句话就由此而来。 “长江帮”,是长江流域诸多海盗中最著名的一个帮派,帮主水无浪身高七尺九寸,一身钢筋铁骨十三太保横练功底,外门功夫之强,天下无人能及。水无浪生性凶残霸道,大小通吃,凡是经过他管辖之地的船只,无论是官船还是商船,都必须交纳“买路钱”,稍有违抗,轻则劫财掠色,重则杀人毁船;事先打点通关者,从“轻”处置,遇到不识趣的人,就随便来个狮子大开口,逼得事主怨恨父母为什么要把他生下来。 那一年初秋的清晨,艳丽的阳光,正照在水无浪卧房里精美的雕花窗户上。他正在享受着他精美丰富的早餐――他喜欢吃生鱼活虾,这是他纵横长江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这种食物总是能令他精力充沛。 他吃完了用生虾片夹着的饭团,转身走向那张宽大,柔软,非常华丽舒服的床,床上蜷缩着一个完全**的女孩。看着她细弱的腰肢,柔软修长的腿,他身体里忽然又勃起了**。但就在这时,他的**忽然被另一种渴望取代。他得到一条绝对准确的消息,三天之后,将有一批运载八十万黄金的官船经过他的管辖地域。 据说他的财富若铸成金砖,至少已经可以堆积成山,但他并不满足。对于金钱的需求,他一向贪得无厌。比起女人,金钱实在可爱多了。他认为,人都是不可靠的,尤其是女人,她们随时都会出卖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东西,但金钱却可以买到世界上的一切。 三天后,满载黄金的官船果然如期而至。水无浪早已运筹帷幄,布下了天罗地网,自以为这批黄金如探囊取物的时候,突然从远处乘风破浪驶来许多船只,几百个蒙面黑衣人如神兵天降,与他的手下展开了厮杀。“长江帮”虽已纵横长江十几年,帮中高手更是如云密布,但这些来路不明的蒙面人个个身手矫健,竟势不可挡,不过片刻,“长江帮”就被杀的片甲不留、溃不成军。 水无浪眼见兵败如山倒,知道大势已去,正欲借水而遁,谁知又不知从何处窜出一个蒙面人,仅凭一双白嫩、纤弱的肉掌,十招之间就将他制住。 水无浪急怒攻心,口中狂喷鲜血不止,临死前,他只说了一句话:“你们是什么人?” 那蒙面人微一迟疑,缓缓说出了三个字:“青衣楼。” 青衣楼?青衣楼……水无浪死的时候,始终不知道那个蒙面人究竟是什么来路。 此役之后,“长江帮”就从江湖上消失了,“青衣楼”这个神秘的组织却像午夜兰花,突然绽放,一夜之间就传遍了江湖。 欧阳情眼波平静如水,笑了笑,道:“我喜欢听故事,这个故事就很不错,为什么不说下去?” “你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任我杀沉声道。 欧阳情又笑了笑,没有回答。 “关于‘青衣楼’的第二个故事,欧阳姑娘一定听说过,因为它就发生在金陵。”米珏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缓缓道,“‘长江帮’覆灭后不久,金陵城里的‘太平镖局’保的一趟镖,途经杭州之时,被一彪人马劫了镖,总镖头杨大力也遭受重创。” 欧阳情点点头,淡淡道:“‘太平镖局’创业多年,从未失过镖银,是金陵信誉最好的镖局。据说他们这一次接下的镖是一批红货,价值不下白银一百万两,镖主一气之下,几乎砸了‘太平镖局’的牌匾。” “杨大力行镖多年,本也小有积蓄,但如此巨大的数目,就是倾家荡产也拿不出来的,他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官府,但官府追查了三天三夜,也是无计可施,毫无头绪。就在杨大力绝望之际,那些镖银却奇迹般失而复得。那天早晨,他刚刚睡醒,就看见房中竟多了十口箱子,正是被劫的镖银。” 欧阳情轻笑道:“这件事的确很神秘,除了那些传说中法力高强的神仙,只怕没有人可以做到。” 米珏悠悠道:“‘青衣楼’的确是人们心目中的神仙,既神秘又飘渺,来去无踪。” “这件事也是‘青衣楼’做的?” “‘青衣楼’所做之事当然不止这些。一年之前,我刚刚来到金陵,就听说金陵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所有五到八岁的男女儿童,几乎在一夜之间无缘无故、神不知鬼不觉地失了踪。多年来,金陵城一直是风调雨顺,居民安泰,突然发生了这种事,立即引起了官府的重视。官府竭尽所能,倾巢而出,但寻找多日,一切努力还是付诸流水。不料在第四天的深夜,县太爷的衙门之外忽然传来一阵又一阵儿童啼哭之声,那些失踪的儿童居然又回来了。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些孩子怎么会去而复返?几经询问,这些孩子却始终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只知道是一群姐姐把他们从一个很远的地方带回来的。第二天,有人发现距离金陵城两百八十里的一座山中,血流成河,尸积如山。原来这些人生前都是强盗,将这些小孩掳去,本是为了把他们贩卖到海外,从中牟利。” 任我杀笑了笑:“不用说,这些人当然还是‘青衣楼’杀的。” “‘青衣楼’的故事不胜枚举,说上一天一夜也说不完的,可是江湖上至今没有人知道这个神秘组织的总舵在哪里,更没有人见过‘青衣楼’楼主的真面目。” “‘青衣楼’楼主是个年轻的女人,这早已不再是秘密。”任我杀看了欧阳情一眼,“也许……她就在我们的身边。” 米珏也看了欧阳情一眼,微笑道:“你认为她会是谁?” 任我杀缓缓道:“她就是欧阳情。” “青衣楼”楼主居然是欧阳情?!米珏脸上依然浮着笑意,竟似丝毫不觉得意外。他完全同意任我杀的猜测。欧阳情看来并不像是个身怀绝技的女孩子,谁能想象得到,她那嫩如春笋的手指,居然可以轻描淡写地折断青钢铸成的剑尖?“青衣楼”是江湖帮派,“天涯海阁”是生意场所,两者之间,似乎根本是风牛马不相及,但成员都是清一色的女人,这是巧合?还是必然? “我?”欧阳情居然也没有感到意外,淡淡道。 “就是你。”任我杀凝视着她的眼睛。 欧阳情没有逃避他的目光,轻笑道:“你看我像吗?” “你以为这只是我的猜测?”任我杀目光灼灼,似乎想从她的眼睛里找出一些秘密。 “你有证据?”欧阳情眼波流动,如一泓秋水几乎融化了他的心。 “你还要骗我吗?要到什么时候,你才肯对我说实话?”任我杀叹道。 欧阳情倏然怔住,默默无语。 “我想……在你房里的那幅画就是一种证据。” “画?什么画?”米珏问道。 “那幅画画的是一个衣袂飘飘的青衣女子,站在一座青色的宫殿之巅翘首而望,那时候,我就觉得其中似乎隐藏着某种秘密。” 欧阳情忽然笑了笑,眼中露出一种赞许之色。 “在那短笺之上,也画着一座同样的青色宫殿,这就更证实了我的怀疑是正确的。青衣女子,青色的宫殿,这岂非就是‘青衣楼’的标志?” “你是什么时候才想到的?”欧阳情轻叹道。 “你终于承认了?”任我杀沉声道。 欧阳情嫣然一笑,悠悠道:“我本来就是‘青衣楼’楼主,又何必否认?” 任我杀脸上忽然露出一种非常复杂的笑容,反而不再说话。 “除了这些,你还知道什么?” 任我杀微一沉吟,缓缓道:“你当然也知道‘大少爷’韩彻这个人,是吗?” “大少爷”韩彻,这是一个绝对令人震撼的名字,二十年之前的江湖,就是他一个人的江湖。韩大少一直是个传奇式的人物,他的一生,始终多姿多彩,浪漫而丰富。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数十年来,江湖上一致认为,武功最好的就是他,人品最好的也是他。他的侠义,他的成就,和对江湖作出的贡献,就连他平生唯一的知己――素以“一剑穿喉”而闻名江湖的“白衣杀手”冷落也难免为之折服。遗憾的是,就在他声名鹊起、如日中天的时候,却突然选择了急流勇退,从此不知所踪。数年后,人们终于从一个少年身上打听到了关于他的一点点消息。 “神捕”龙七少年成名,屡破奇案,人们发现,他的刀法居然和韩大少有几分相似,龙七虽然没有承认自己就是韩大少的弟子,却没有否认见过韩大少这个人。但自此以后,人们就彻底失去了韩大少的消息。 任我杀此刻突然提起他,是为了什么? “就算是聋子和瞎子,都应该知道韩大少这个人的。”欧阳情眼里充满了笑意,悠悠道。 任我杀眼里也充满了崇拜之色,缓缓道:“韩大少的事迹在民间、在江湖一直都广为流传,据说他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唯一的遗憾,就是他终生未娶,韩家到了他这一代,便绝了香火。他决意退出江湖,这家产如何处理就成为难题。” 米珏道:“听说他把家产一分为二,一半分给了乡亲、灾民,另一半送给了他的好朋友,却无人知道,这好朋友究竟是谁。” 欧阳情目光闪动:“他的好朋友岂非就是‘白衣杀手’冷落?” “冷落因为韩大少的隐退,也无心再恋江湖。”任我杀摇头道。 “嗯!韩大少平生交游广阔,快意江湖,朋友遍布天下,知己自然也不少。” “他的朋友虽多,但他真正信任的除了冷落就只有两个人。” “是谁?” “‘铁狼银狐’。” 欧阳情眼睛分明有些异样,却只淡淡地“哦”了一声,没有说话。 “你是说……韩大少把那一半财产都送给了他们夫妇?”米珏沉吟着道。 “如果没有这笔意外之财,他们怎么有能力建造‘天涯海阁’?” 米珏怔了怔,看了欧阳情一眼,皱眉道:“‘天涯海阁’的老板明明就是欧阳姑娘,和‘铁狼银狐’有什么关系?” 任我杀的目光缓缓落在欧阳情脸上,缓缓道:“因为……她就是‘铁狼银狐’的女儿。” 米珏这一次是真正大吃一惊,瞪大了眼珠子,看着欧阳情怔怔道:“欧阳姑娘居然是‘铁狼银狐’的女儿?” “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这一点的……”任我杀轻叹一声,缓缓抬起左手,目光盯着那枚奇特的指环,“本来我就一直在怀疑,这枚指环究竟有什么秘密,为什么‘天残地缺’夫妇见到它,竟好像见到了鬼魅?非但对我手下留情,还把‘万劫重生’交还给了龙七先生。” 他目光灼灼,紧紧盯着欧阳情的眼睛:“我曾经问过你,‘银丝拂面随风去,铁骑踏月入梦来’这两句诗是什么意思,你一直不肯说,现在,我想已经不用你来解释了。” 欧阳情眼神一如既往的平静,微笑道:“你已经猜到了吗?” “据说‘银狐’天生一头银发,貌似天仙,所以便得了个‘银狐’的绰号;‘铁狼’一身古铜之色,身世苍凉,所以自号‘铁狼’。这枚指环白色的一半刻着一只狐狸,黑色的一半刻着一匹狼,显然这就是他们的标记。这两句诗的首字,一个是‘银’,一个是‘铁’,岂非正暗隐着他们的名号?”任我杀又轻轻叹了口气,沉声道,“你曾经说过,这枚指环是你的家传之宝,就算我再如何愚笨,也能猜到你的身世来历。” “这枚指环,其实是我爹当年赠送给我娘的定情信物……”说到这里,欧阳情忽然住口不语,只是垂下了螓首,手指不住地折弄着衣角,眸子里却绽放出一种奇异的光芒。 看着她娇羞无限的摸样,任我杀忍不住心神一荡,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他缓缓移开目光,轻叹道:“为什么,你一直不肯说?你……你瞒的我好苦。” “我本来想告诉你的,但又不敢……我害怕说出来反而会伤害你。” 任我杀脸色微微一变,沉声道:“伤害?你凭什么认为这对我是一种伤害?” 欧阳情一怔,抬头望着他,幽幽道:“我……” 任我杀脸上明显有一种很受伤的表情,冷笑道:“因为我是杀手,你却是一代女侠?” “你又误会我了……”阳情幽幽叹道。 “不错,你的确是人中之凤,是花中之魁,而我却是远离芬芳的淤泥,是个双手沾满血腥的杀手……”任我杀凄然一笑,惨声道,“我们本来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也许,相遇根本就是一个不该发生的错误……” 欧阳情眼神已变了,变得忧伤而难过,颤声道:“没有人瞧不起你,是你自己在作践自己。” 任我杀脸色惨白,痛苦地甩甩头,沉声道:“对,是我自甘堕落,像我这种人,根本不值得你为我付出什么。你为什么要来?你本不该来……” 欧阳情眼中已有泪光,一时之间竟无言以对。 “小兄弟,欧阳姑娘这么做,自然有她的苦衷,她只是……只是……”米珏目光一瞥,看到欧阳情泫然欲泣的摸样,有些于心不忍,苦笑道,“她的良苦用心,你怎会不明白?这时候你还在逃避什么?” 我是在逃避吗?她的心事,我怎么会不明白?可是明白又如何?只不过是徒增烦恼而已!任我杀脸色一变再变,默然不语。 “你是不是一直都无法忘记过去?无法忘记那个女孩?” 任我杀目光一冷,颤声道:“为什么要忘记?” “斯人已逝,活着的人若是惦记着一辈子,就变成了一道枷锁,越挣扎,就越痛。” 任我杀缓缓垂下了头,心又一次痛了起来。活着,的确是一种痛苦。他的心已经死了,这痛为什么还在延续? “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很好的女孩。”米珏脸色严肃,目光无比的真诚,“过去的,毕竟已经过去,你现在要做的,就是珍惜现在。” 任我杀咬了咬牙,缓缓道:“我已经没有将来,唯一拥有的,就是过去。” “她既然是你的过去,难道我就不能成为你的将来?”欧阳情忽然大声道。 任我杀没有回答,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欧阳情的心就像是被千百万枚锋利的针不停地刺着、刺着,一阵又一阵的痛很快就淹没了她,让她迷失,让她彷徨…… 任我杀的嘴唇已经被他自己咬得发白,过了很久才道:“我知道,我欠你的太多了,你……你放心,我一定会还的。” 欧阳情黯然轻叹,缓缓别过了头,一转头间,泪水却已似晶莹剔透的珍珠,断了线一样掉了下来,染湿了面纱。 还?怎么还?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还,让她一辈子都在等待?等待总是遥遥无期,当它变得和死亡一样只是一片空白的时候,又何必再还?更何况,感情的债,是永远也还不清的。女人,有多少青春可以拿来等待?红颜老去,美人迟暮,是一种悲哀的结局。 曾经的倾国倾城,曾经的沉鱼落雁,到最后变成一头白发、满脸沧桑,却只能独守孤灯,长伴寂寞,终是不能与心上人双栖**,岂非就是一种莫大的讥讽? 高处不胜寒。有时候,寂寞的不止是英雄,不止是王侯,美丽的女人,同样摆脱不了这种无奈的命运。 第十一章 暗香浮动兰如馨 小镇的确很小,“悦来客栈”是这里唯一的客栈,任我杀四人走进来的时候,客栈里只有七八个被风雪阻断了行程的江湖过客。(..tw好看的小说)在这样的的地方,当然不会有好酒,但只要有酒,这就已经足够了。 烛光摇曳中,欧阳情的眼睛依然温柔似水,却又透出火一般的热情。她似乎已微有醉意,她并不喜欢喝酒,更不懂如何喝酒,但现在,却好像存心醉一次。 一个人如果无情,固然不是一种好事,但太多情了,又何尝不是一种美丽的错误?爱一个人,就应该无怨无悔,欧阳情宁愿让这个美丽的错误,一直在错下去。陷入情网的人,总是无法自拔的。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但勇往直前,却也未必就是一条绝路。人生岂非也正是如此,既已选择了前方,何必一再回顾身后的风景? 任我杀也在大口地喝着酒,似乎要把往昔一切的伤痛都咽到肚子里去。他放下手中海碗,低声道:“这一路来,你们有没有听说过关于一个女人的故事?” 米珏道:“你说的这个女人,是不是紫罗兰夫人?我们还听说她对你发出了江湖追杀令,其中原因却是众说纷纭。” “以讹传讹,每个人说的当然都不可能相同。” “你和她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为什么非杀你不可?” “这都怪我太喜欢多管闲事,没想到我的一个不经意,却改变了我的命运。”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只要不违背江湖道义,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什么都应该管一管的。”米珏正容道。 “我途径一个小镇的时候,无意中听说镇上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一夜之间,竟有五个少年一起失踪,等到被人发现时,他们都已经死了,而且死得很蹊跷,犹如风干了一般,经过仵作验尸,认定是被吸干元阳,精竭气衰而死。” 米珏皱起了眉:“这件事一定不简单。” “乡下人大都迷信,以为是狐仙显灵把他们召唤成仙了。我觉得其中必有古怪,决心查个究竟。第二天晚上,终于发现了端倪,原来竟是有一个女人掳走这些少年,供她修炼一种邪术。据说这种邪术是从东瀛传过来的,至淫而又至恶,只要不断地吸取少男纯**元,就可以起到驻颜的作用,从而永葆青春。” 米珏脸色微变,咋舌道:“这是什么邪术?真是闻所未闻。” 任我杀摇摇头,苦笑道:“我出手狙击了那些夜劫少年的高手之后,就开始不断地遭到伏击和追杀。逃亡,绝不是一种很舒服的生活方式。” 米珏脸色又已变了,失声道:“那个女人,莫非就是紫罗兰夫人?” “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个可怕的疯子。” “你知不知道她究竟是什么人?” “虽然我还不敢确定,但隐约也猜到了七八分,她就是……”任我杀的声音忽然中断,目光一瞥间,就看见一个人大步走了进来。(..tw) 这人薄雪沾衣,一脸憔悴,但这一切仍然不能掩盖他眼神的锐利,和凛然的冷峻。他一眼看见任我杀四人,脸上立即喜形于色,大声道:“你们都在一起?好,好极了!” 任我杀却皱起了眉:“龙七先生,你怎么也来了?你不是去了京城吗?” 龙七的笑容立即黯淡了下去,苦笑道:“我是来找你的,那东西……又丢了。” “怎么回事?这一次劫镖的是什么人?” “那东西失而复得,不容再有任何闪失,我们日夜兼程,赶往京城。大年初五的那个晚上,我们连夜赶路,途经一片密林的时候才稍作小憩。这一歇,就出了事儿。也许是连日来赶路,实在太苦太累,一坐下来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我一觉醒来,已是清晨,正想催促他们继续赶路,却发现自己居然是躺在一家客栈的床上。”龙七喘了口气,昂首喝了一大口酒,“我找来小二一问,他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告诉我,是两个既年轻又漂亮的女人把我送到客栈来的。我马上意识到出事了,立即赶回密林,就看见司马如龙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睡得正熟。我过去一看,才发现他早已气绝多时。” 任我杀皱着眉,失声道:“他死了?怎么死的?” “中毒,一种无色无味的剧毒。” “海总镖头和‘武林三侠’呢?难道他们也已遭到了毒手?” “那东西不翼而飞,他们四人也一齐失踪了。” “龙七先生追踪之术独步天下,难道一点线索也没有吗?”米珏忍不住道。 “唯一的线索,就是这个东西。”龙七缓缓摊开手掌,脸色凝重,“这枚玄铁紫罗兰,是从司马如龙身上找到的。这一路来,我听说过不少有关紫罗兰夫人的传说,我想,这件事一定和她有关。” “嗯!这是紫罗兰夫人的江湖追杀令。这个女人神秘可怕,海总镖头他们落在她的手里,只怕凶多吉少。” “我就是知道这件案子很棘手,所以才赶来华山寻找任兄弟帮忙。”龙七的脸色突然变得更加严峻,“这次护镖之行,本来极为隐秘,为了完成任务,我们处处小心谨慎,连路线也改了,想不到这消息还是泄露了出去。我认为,在我们六个人之中,一定有一个人是紫罗兰夫人的奸细。” “依你之见,这个人会是谁?” “每一个人都有嫌疑……”龙七皱着眉,轻咳一声,“当然……我也不能例外。” “这个人,也许是司马如龙,紫罗兰夫人一得手,就将他杀人灭口。” “这个推测合情合理,但据我所知,司马如龙为人忠诚可靠,既不贪财也不恋色,他没有理由背叛师门,出卖良心,毕竟这件事关系到‘金狮镖局’的生死存亡。” “司马如龙尚且如此,海总镖头当然更不会这么做了,莫非是……”说到这里,米珏回头看了杏伯一眼,忽然闭上了嘴。 龙七苦笑道:“‘武林三侠’名望极高,声誉极好,我实在不愿相信他们会弃江湖道义而不顾……” 他话未说完,忽听杏伯沉声道:“他们岂是这种卑鄙小人?你怎么可以怀疑他们?” “是是,在下实在不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龙七一眼瞥见杏伯手中的“乌龙鞭”,失声道,“啊?原来是‘鞭侠’方四侠,该死该死,失礼失礼……” “这件事你一定要查清楚,免得冤枉了无辜之人。” “此事关系重大,自然要查个水落石出的。” 夜如泼墨,风雪正狂,一种浓郁而淡雅的花香突然随风传来,薰人欲醉。 客栈的大门外,突然亮如白昼,从敞开的大门望出去,每个人都看见了一顶软呢彩轿。轿子的布料大都是用高贵的丝绸制成的,颜色姹紫嫣红,七彩相间,紧垂的布帘绣着龙凤呈祥,一龙一凤栩栩如生。 抬轿的两个轿夫高大健壮,精赤着上身,冰冷的风雪扑扑地呼啸而过,他们竟似毫不在乎,连眼皮都不曾眨动一下,脚步依然坚定。彩轿的两边,各自站着一个容颜艳丽、身材娇娆的妙龄女子。左边的女子手中端着一只大如拳头的香炉,燃的仿佛是上等的龙涎香,香火点点,香气氤氲;右边的女子,手里却端着一盘美丽而奇异的花,在这个百花凋零的季节,那花竟不凋萎,反而开得正艳。在她们的身后,又各自站着两个英俊潇洒、气宇轩昂的中年男子,手里捻着一颗猫眼般大小的夜明珠,把雪地照成一片素白。他们的脸上绝无半点笑容,却充满了恭敬和谦卑之色。 持花女子腾出右手在空中一扬,满天的七彩花瓣忽然如天女散花般片片飘落,刹那间落英缤纷,遍地花香。 端香女子微一躬身,娇声道:“兰夫人,请下轿。” 轿中有人慵懒地轻应一声,这声音是如此地娇柔无力,却仿佛充满了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那四个美男子眼中突然流露出一种醉意,仿佛这声音简直比美酒更容易让人迷醉。 持花女子伸手轻轻掀开布帘,一个女人盈盈而起,缓缓走了出来。她穿着纯白的丝袍,蛾眉淡扫,不施脂粉,漆黑的头发随随便便挽了个髻,全身上下找不出一块金珠翠玉,清雅正如兰花。对她来说,珠宝和脂粉仿佛都是多余的――无论多珍贵的珠宝都不能分去她本身的光彩,无论多高贵的脂粉也不能再增加她一分美丽。没有人可以否认,这是一个美丽得让人窒息的女人――没有人可以形容她的美。 欧阳情的美,已经是人间的极致,但这女人却更成熟,更妩媚,举止之间,仿佛都充满了万种风情,和一种无法描述的绝代风华。她的娇躯并不丰满,但也绝不纤瘦,看起来却好像弱不禁风,就像一枝柳梢,只要风一拂来,就要随风而去。 那两个妙龄女子本已美如出水芙蓉,此刻却好像变成了刚刚从泥土里钻出来的野草。 香气随风飘送,那兰夫人竟莲步款款,施施然走进了客栈。刹那间,烛光为之黯淡;刹那间,每个人的呼吸都为之停顿。 这个兰夫人,她的魔力仿佛可以征服整个世界。有时候,就连女人也不能不承认这一点。欧阳情摒住呼吸,瞪大了眼珠子看着这个美丽的女人,仿佛连妒忌都已忘记,如水的双眸,分明流溢出一种羡慕,一种向往。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食色,同样是男人的天性。看到那些男人们痴迷的目光,兰夫人的脸色虽然依然一片冷淡,但眼神却温柔如水。这时候的她,仿佛是一只伫立于群鸟之中的孔雀公主,骄傲而高贵。她本来可以对这些凡夫俗子不屑一顾的,但眼波流转间,她的脸色竟突然变了。 她一眼就看见了任我杀,任我杀不停地喝着酒,始终没有向她看过来,在他眼里,兰夫人仿佛只是一个没有生命的泥娃娃,纵然美得无可挑剔,也只不过是一种陈设。 美丽的女人,都是骄傲的;骄傲的女人,都有一种通病。她们希望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去征服男人,如果她们反而被男人征服,那绝对是一种奇耻大辱。 现在,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悄然袭上兰夫人的心头。这世上,视金钱如粪土的人并不少,但对美色视若无睹的男人却不多。多少年来,从未有一个男人拒绝过她,但这头发凌乱、醉眼朦胧的落拓少年,居然连看都不看她一眼。 兰夫人似乎连眼睛都已经被气红了,但她非但没有反而轻轻笑了起来。这一笑,如冰河解冻,如春风乍展,如……她的笑,她的笑……只能说,她的笑已非任何语言可以描述。 “你为什么不看本宫?”她轻轻咬着樱唇,就像一片白云般飘然走到任我杀面前。她虽然在生气,虽然问得莫名其妙,但在别人看来,她的神态却像是在对她的情人撒娇,又像是一种责备。谁又能够明白,其实她的每一个动的每一个字,都蕴藏着不可触动的杀机? 任我杀恍如未觉,连眼皮都未抬起。 “你是瞎子?”兰夫人脸上的笑意已渐渐变得僵硬,声音依然充满了不可抗拒的魔力,谁也看不出她是不是已经开始愤怒。 任我杀终于抬起了头,目光却落在窗外。窗外有雪,夜色深沉,一片空洞的黑,他竟似看得呆呆入神。 兰夫人脸上最后那一抹僵硬的笑意终于完全隐去,如罩上了一层薄薄的严霜,一字一句地道:“你是哑巴?” 任我杀依然充耳不闻,左手轻轻在几上一按,一只酒坛子忽然飞起,他伸手一把托住,揭开泥封,昂首喝了一口酒,大笑道:“好酒!” 兰夫人脸色瞬间一变再变,她这才发现,自己一个人唱独角戏,原来非但不好玩,还很无聊。她温柔的眼睛里,泛起一丝杀机,左手缓缓抬起。这是一只美丽的手,手指修长、纤细,白皙如纯洁的纸,看起来并不像是杀人的手――她决定杀死眼前这个狂放不羁、孤傲冷漠的少年。 一平如镜的大海,往往是激流暗涌的,这个简单的道理很少人会不明白。但就在这时,有人拍案而起,怒骂道:“喂,兀那厮,这位夫人问你话呢,你听不见吗?” 这人的话虽然是对任我杀说的,但无论是他的脸还是他的身子,都是对着兰夫人,连眼睛都未曾移开过半分。 英雄救美,这是每一个男人都梦想着要做的事,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这种机会。 话音未落,忽听一声闷哼,这人本来站得笔直的身子突然间就倒了下去。 他的同伴中有一人俯身探看,脸色立即变了,抬头叫道:“赵老大,赵老二已经死了。” 一个紫脸大汉腾地站起,像下山怒虎般冲到任我杀面前,大声喝道:“你……你竟敢杀了他!?” 任我杀嘴角微撇,露出一丝冷笑:“你是不是瞎子?” “我不是。” “你既然不是瞎子,怎么会看不出他是怎么死的?” “难道杀人的人不是你?”这人沉声道。 “我杀人从来都不用暗器。” 这人微一迟疑,回身察看,只见那死者的眉心竟多了一个细如牛毛的小孔,这时正溢出一点微红,果然是暗器所为。这是一种怪异而狠毒的杀人手法,只要一根小小的绣花针,就可以置人于死地。 这人脸色阴郁,怒目瞪视着一脸媚笑的兰夫人。这笑,在这人心里,突然变成了一条毒蛇。然而明知这蛇有毒,却偏偏还是让人无法抗拒。 “是夫人下的手?”这人一声轻叹,跺脚道。 兰夫人居然没有否认:“本宫不喜欢多嘴的男人,刚才那句话,本不该由他说出来的。” 这人不怒反笑,沉声道:“所以你就杀了他?” “如果你还不想死,最好别再说话,否则你也非死不可,只不过死得更惨。”兰夫人的声音依然温柔,就好像是在对她的情人窃窃私语,谁也看不出藏在她眸子里的淡淡杀机――艳如桃李,毒如蛇蝎,才是最可怕的女人。 在她眼中,男人只不过是一只蚂蚁,如果她想要杀死一个男人,却比踩扁一只蚂蚁更容易。眼前这个男人居然敢在她的面前铮铮而言,难道他不怕死? “钟涛,这个人就交给你了。”兰夫人轻轻叹了口气,转身缓缓走了开去。 钟涛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脸色有些苍白,但更白的是他的手。 他的手已按在刀柄上。这是一把薄而窄、轻巧的短刀。刀欲出鞘。片刻之后,在这里,必然又要多了一个亡魂。 兰夫人狡黠的眼睛里,突然发出一种兴奋的光芒。她喜欢听话的男人,喜欢看见男人为了她和另一个男人生死对决。流血虽不可爱,但也绝不可怕。她只是喜欢某一种感觉而已。 第十二章 杀人的艺术 “闪开,我要找的人不是你。”这人看都不看钟涛一眼,只是痴痴地看着兰夫人。 “兰夫人说过,你这个人已经是我的了。”钟涛脸色冰冷,声音也同样冰冷。 这人目光流转,把钟涛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冷笑道:“她要你杀人,你就杀人?” “无论她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你如此忠实,难道是她的一条狗?”这人满脸卑夷,冷冷笑道,“只怕连真正的狗都没有这么听话。” “你也用刀?”钟涛脸色变了变,目光中杀气渐浓。 这人冷哼一声,右手下意识地按住了腰间的刀柄。 “你懂不懂杀人?” “死在我的刀下之人,绝不少于五十个。”这人傲然道。 “杀过人的人,未必都懂得如何杀人才最好看、最舒服。” “杀人并不需要好看,只要能杀人就已经足够了。” “其实杀人也是一种艺术,真正懂得这种艺术的人并不多。” 这人怔了怔,突然大笑道:“疯子,你简直是个疯子,只有疯子才会认为杀人也是艺术。” 钟涛没有笑,只是冷冷的看着他。 这人终于停止了笑声,喘息着道:“你究竟懂不懂什么是艺术?” “别的我的确不懂,我只懂得杀人的艺术。杀人的艺术也有很多种,我只学会了一种。” 这人眨动着眼睛,问道:“哪一种?” 钟涛没有直接回答,缓缓道:“我有一个朋友,杀起人来绝不手软,毫不留情,但我觉得,像他如此杀人,实在太冲动了。冲动的人,往往都是很狂暴的,所以他杀人的时候,就像是一头发了疯的蛮牛,非常可笑。” 这人居然在听,全神贯注的听着。 “我不喜欢他杀人的手法,所以就创造出了自己的杀人方式,温柔。” “温柔?温柔的杀人?”这人似乎想笑,却没有笑出来。 “对,就是温柔,温柔得像月色,温柔得就像是情人的手。”钟涛脸上忽然露出一种陶醉的表情。 月色的确是温柔的,但情人的手却比什么都更温柔。 “温柔的杀人,绝对是最好看的那一种。这种杀人的方式就好像是诗人吟风弄月,就像是丹青妙手作画,就像是舞者的曼妙舞姿,没有半点俗气,反而气质高贵,风度极佳。”钟涛缓缓伸出左手,这只手不是握刀的手,但同样白皙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要握紧你手中的刀,还需要注意保养你的手,经常修理你的指甲,这样才不会影响握刀的稳定。” 说到这里,他抬起目光,微笑道:“这就是杀人的艺术,你明白了吗?” 这人不由自主地点头道:“嗯!我明白了。” 钟涛脸上笑意犹存,柔声道:“好,你去死吧!” 话犹未了,刀已出手。刀光如流星掠过,在空中轻轻划出一道弧线,却如一道闪电撕碎了这人美丽的幻想。 刀光一闪即逝。钟涛收刀入鞘,动也不动,仿佛在等待着什么。[..tw超多好看小说] 这人的刀依然还在鞘里,却已经永远都没有出鞘的机会了。他突然感到喉咙一凉,仿佛被蚊子叮了一口,然后就觉得呼吸再也接不上来。这时候,他的喉咙突然渗出一点血迹,仅仅只是一点而已――刀下一点红。 这人瞪大了眼珠子,脸上写满了怀疑和恐惧。他实在不敢相信自己连刀都未出鞘,就已经中了致命的一刀。他松开握刀的手,拼命捂住自己的喉咙,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已经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我杀人不仅很温柔,还能让人死得毫无痛苦。我是从来都不骗人的。”钟涛还在笑着,从容不迫地拍了拍手掌。 他的确没有骗人,话音未落,这人就倒了下去。他死的时候,的确没有任何痛苦,因为他承受的是死亡的另一种方式――温柔的死。 钟涛再也不看这人一眼,转身离去。他刚踏出一步,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冷笑,好像一把锋利的刀穿透了他的心脏。他一回头,就看见任我杀一手抱着酒坛子长身而起。 “以你现在的刀法,倒不如改行杀猪,这样的话,杀猪的人就可以不用拿棉花塞住耳朵。” 钟涛脸色变得更加苍白,沉声道:“我不懂杀人,难道你懂?” “我不懂什么是艺术,我只知道,你的刀法只是投机取巧、攻其不备而已,既不够稳,也不够狠,除了快,简直一无是处。” 钟涛脸色一变再变,沉声喝道:“看刀。” “刀”字出口,刀已出鞘,如风卷残云般斩出。刀光淡淡一闪,就像是湖面泛起微光。他的刀的确很快,众人眼前一花,刀已到了任我杀的喉咙。 他的刀快,任我杀轻风拂过,任我杀突然飞了起来,刀光未敛,他的左脚足尖不知怎么一转,已然勾住了刀柄。 这是什么武功?居然在一招之间就夺走了钟涛手中的刀! 钟涛脸色大变,左手一翻,击出一拳。任我杀左脚轻抖,那把刀竟然围绕着他的足尖在刹那间旋转了八圈。刀光流动,钟涛这一拳被迫撤回。刀光一顿,像一条毒蛇刺向他的咽喉。钟涛竟似不敢硬接,飞身暴退。那把刀竟像粘在任我杀足尖上一般,如影随形,紧追而来。 烛光中,钟涛的额头泛起一片微光,不断渗出细密的汗珠。突然间,“砰”地,他的背脊重重撞在坚硬的石墙上,一种巨大的痛楚从背脊蔓延开来,痛彻心扉。冰冷的刀锋,已在眼前。明知道这一刀可以刺穿他的喉咙,明知道这一刀可以把他活生生地钉死在石墙上,钟涛却已无计可施,只能束手待毙。 在死亡的边缘,他居然没有感到恐惧,一双明亮的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不远处的兰夫人,流露出无限的依恋。 兰夫人脸若冰霜,如水的眼睛却露出一丝媚笑。 她居然还笑得出来?钟涛心中一痛,这笑仿佛已变成了对他的蔑视。为了她,他放弃了荣誉,背叛了自己的发妻,现在,他还将付出生命,最后却只换来她的讥诮一笑? “卟”地,这是刀锋刺体的声音。没有流血,没有惨叫,钟涛并没有死在自己的刀下。刀仍然粘在任我杀足尖上,刀锋却滑过钟涛的脖子,刺入了石墙。 钟涛只觉脖子一阵阴凉,僵在那里,连气都不敢喘。任我杀醉眼朦胧,昂首喝了一大口酒。 就在这时,钟涛突然狠狠击出一拳。性命攸关,他已完全失去温柔的杀人风度,这一拳阴险而毒辣。劲风方起,任我杀左足忽然一拉一推,那把刀立即横了过来,架在他的脖子上。 “别动。”任我杀看也不看他一眼,冷冷道,“再好的刀,也认不得主人。” 钟涛本已击出的拳头,立即硬生生收了回来。 任我杀忽然笑了笑:“你懂不懂杀人的艺术?” 钟涛咬着牙,脸色发白。 “我不懂杀人的艺术,但我知道,杀人的方式不一定非要好看,只要有效就已足够。”任我杀脚尖一送,“卟”地,那把刀又已**墙中。 任我杀再也不瞧钟涛一眼,回身就走,一转身,他就看见了一个人。 这人身材高大,俊朗的脸上隐隐泛着一层冷如冰霜的寒意,目光下垂,只是望着自己的手,手中有剑,剑长三尺,剑鞘古老。 他用左手轻轻抚摸着同样古老的剑柄,就像抚摸女人的**般温柔,过了片刻,突然抬头冷冷道:“我叫宋终,在很多年以前,有人叫我‘一剑送终’。” 任我杀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淡淡道:“你一剑送的是谁的终?你自己?还是别人?” 宋终居然没有生气:“我送的是别人的终。” “难道你也懂得杀人的艺术?” “我不懂,我只懂得如何杀人。死,其实是很容易的,我只要轻轻一剑,就可以让你死得毫无痛苦。” 任我杀回头看了钟涛一眼,笑了笑:“你的剑,是不是比他的刀更快一些?” “只快一分而已。” 虽然仅仅只是一分,但也足够了,高手相争,本就是毫厘之差。 “你想不想试一试我杀人的手法?”宋终脸色忽然沉了下来。 任我杀没有回答,目光一转,落在兰夫人的脸上。 她的确是个完美的女人。欧阳情的脸,仿佛是造物者倾尽一生心血雕刻出来的,但兰夫人的容颜,却像是仙子与魔女的结合。她成熟,却又有着一种少女的矜持;她妩媚,就像是盛开于午夜的牡丹。她的目光,仿佛可以燃烧男人身上流动的血,溶化男人的心。 任我杀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莫名其妙的骚动。他轻轻叹了口气,苦笑道:“你这么做,其实是那个女人的意思?” 宋终冷冷道:“不管是谁的意思,都一样。” “她究竟用的是什么手段,居然让你甘愿为她卖命?” 宋终脸色忽然大变,厉声道:“你可以侮辱我,但绝不能侮辱兰夫人。” “呛啷”声响,淡淡的剑光仿佛一条愤怒的白龙腾空飞起。长剑刺破空气,发出“咝咝”的撕帛之声,其实比钟涛的刀何止只快一分?剑光如九天飞泻的银川,也许你还来不及眨眼,就已经刺穿了你的胸膛。 任我杀没有动,以静制动,是他经常使用的一种临敌方法。在没有把握之前,他绝不轻易出手。就在剑气侵入肌肤的时候,他忽然退了两步,手中的酒坛子笔直地向前推出。 “噗嗤”一声,剑尖刺入了酒坛子,却仅仅只是穿透了一面,另一面竟坚硬如铁,再也无法穿过。 宋终口中发出一声低吼,用力一搠。这一次他几乎用尽了全力,势必捅穿酒坛,然后再将剑尖送入任我杀的胸膛。但一切都没有按照他想像的发生,长剑竟似被嵌入钢铁之中,任凭他如何用力,依然纹丝不动。 刹那间,两人就像是中了魔咒般,一动不动。生死的较量仿佛只是一种无言的对峙。这时候,每个人都已看得出来,两人较量的是内力。客栈里一时静寂无声,空气中充斥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死亡味道。谁才是最后的胜者? 过了片刻,宋终额头上微微渗出一排排细密的汗珠,握剑的手已开始颤抖。任我杀依然嘴角轻扬,露出一丝冷笑,悠然自得。 宋终脸色渐渐变得惨白,明白这样消耗下去,自己必败无疑。他咬了咬牙,正欲全力以赴,不求自保,只求两败俱伤,突听一声轻笑,任我杀竟似看穿了他的心思,一股内劲如浪潮般从掌心中源源传出。“叭嗒”,酒坛子忽然碎裂,酒水飞溅,像一朵浪花狠狠撞击在礁石上散开。破碎的坛子余势不减,夹杂着酒水一齐击向宋终。 这一下,事起仓促,猝不及防,宋终还未反应过来,胸口已经挨了一记重击。他闷哼一声,身子摇摇晃晃地接连退了五大步,一丝血痕从紧抿的嘴角慢慢渗了出来。 他一步一步地走到兰夫人面前,连头都不敢抬起,颤声道:“夫人……” 他一开口,立即“哇”地喷出一大口鲜血。 兰夫人娥眉轻蹙,淡淡道:“你做得很好,失败不是你的错,你已经尽力了。” 宋终脸色就像死鱼的肚皮一样惨白,眼中露出一种恐惧之色。他在害怕什么? 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忽然响起,另两个俊逸男子大步走了进来。 “站住。”兰夫人一声清叱,冷冷道,“你们想做什么?” 一人道:“夫人……” “莫非你们也想出手?” “夫人,这小子太狂妄,冒犯夫人……” 兰夫人纤手微扬,打断了他的话:“连宋终都不是他的对手,难道你们以为自己比宋终更强?” 那两人唯唯诺诺,不敢作声。 “都退下,这事就这样算了,技不如人,只有自取其辱。” 那两人互望一眼,满脸诧异之色。不可一世的兰夫人,为什么变得如此沉静?若在平时,这少年早已死了一千次一万次,是什么让她改变了主意? 也许,这世上绝对没有人可以了解兰夫人这个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瞧着任我杀,她的目光突然变得很复杂,却完全找不到仇恨和愤怒。 她忽然发现,这个忧郁、冷漠的少年,浑身都散发出一种令人迷恋的魅力。她一生自负,自命清高,到目前为止,这世上还没有她不能征服的男人。但是现在,在她还未征服这个少年之前,她自己好像就快被这少年征服了。 她的眼神渐渐变得有些异样。她从不缺少男人,只要她轻轻招一招手,许多男人就会像狗一样趴跪在地上爬到她的面前听从她的吩咐。但她还是常常感到很寂寞。那种寂寞,就好像深闺中的怨妇苦盼情郎的归来,哪怕只是匆匆一聚;那种寂寞,就好像一个天下无敌的高手,太孤单,太想尝试一次失败。 多年以来,她一直在寻找着这样的男人。眼前这个少年,是不是她“梦里寻他千百度”的那个人? 夜已渐深,客栈的天字第六号客房中,依然有一盏朦胧的灯火摇曳起舞,不断发出清脆的碰杯之声――故人久别相逢,总难免借酒助兴,互诉衷肠。 酒过三巡,龙七忽然放下酒杯,缓缓起身倚窗而立,目光望向对面的一间客房。那间客房烛光正燃,透过那层薄薄的纸窗纱,依稀可见一条窈窕的身影在飘飘移动。 如此深夜,那个神秘的兰夫人居然还未安寝吗?龙七咽了一口口水,回头笑道:“那位兰夫人,是我这一生中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见到她,我才明白,什么样的女人才是男人梦寐以求的。” 米珏微笑道:“美丽的女人,往往都是很危险的,就像美人蛇,你不去招惹她倒也罢了,否则她一定会狠狠咬你一口。” 龙七伸了伸舌头:“像这种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女人,一般的男人的确惹不起。” “最让人感兴趣的,也许还是她的来历。”任我杀轻轻晃动着酒杯,缓缓道,“你们还记得吗?那个女人出现的时候,她的四个男随从手里都拿着一颗夜明珠,每一颗都好像比欧阳情的更珍贵。” “嗯!还有那一盘美丽又奇异的花……”米珏语声一顿,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失声道,“花?紫罗兰夫人!这个女人是紫罗兰夫人!?” 龙七轻轻拍了拍额头,苦笑道:“不错,这世上,除了紫罗兰夫人,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个女人会是谁。” 任我杀皱眉道:“如果她就是紫罗兰夫人,为什么没有对我出手?她发出江湖追杀令,岂非一心想置我于死地?” 龙七笑了笑:“也许她是看上了……”目光一瞥间,看见任我杀一脸严肃,终于又将那个“你”字咽了回去,改口道:“也许她是另有目的。” “什么目的?” “女人的心思很奇怪的,有人说过,女人可以忘记仇恨,但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别的女人比她更漂亮……” 任我杀脸色忽然一变,沉声道:“欧阳情,莫非她想要对付的人是欧阳情……” 第十三章 死亡谷.逍遥宫 任我杀一口气冲到欧阳情的房间,房门竟未上闩,应手而开。 “欧阳情,你在吗?”房内一片漆黑,任我杀顾不得点灯,一连唤了三声,房中寂寂,悄无声息,一种寒意立即从他背脊传来。这一路来,欧阳情车马劳顿,历尽风雪,只为见他一面而已,如果遭遇不测,他这辈子于心何安? 这时在他身后亮起一片灯光,米珏和龙七、杏伯三人大步走来。 “欧阳姑娘……”米珏的声音突然停顿。灯光下,只见罗帐紧垂,锦衾重叠,床上却空无一人,唯留一枕发香。 任我杀咬着牙,沉声道:“她……果然……” “几上有留柬。” 米珏摇摇头,目光落在屋子中央的几子上,把灯凑近,数行娟秀、飘逸的字迹立即映跃眼前:诸君侠名,贱妾闻之久矣,恨无缘识荆。今日偶遇,故携女眷先去,盼死亡谷逍遥宫会晤!落款之处署名正是紫罗兰夫人。 “她掳走了欧阳情,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任我杀双拳紧握,指节发出“格格”轻响,“她要杀的人是我,和欧阳情有什么关系?” “这里的东西安置整齐,显然欧阳姑娘并未受到侵害。”龙七环目四顾,缓缓道,“紫罗兰夫人掳走她,一定是别有居心。” “龙七先生有何高见?”米珏问道。 龙七轻咳一声,沉吟着道:“以我之见,欧阳姑娘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紫罗兰夫人只是以她作饵,逼我们去死亡谷逍遥宫走一趟而已。” “死亡谷,逍遥宫,这是什么地方?” “顾名思义,这地方必然是个既隐蔽又奇异的险恶所在。紫罗兰夫人既未说明,当然还会留下其他线索。” “什么线索?” “根据我的判断,她的人也许没有全部撤离,一定会留下一两个人带引我们前往死亡谷。” 烛影摇红,房中燃着一圈龙涎香,香气缭绕,两名男子左手拿着酒杯,右手各执一子,正自对弈。 突然间,“砰”地一声巨响,房门被人一脚踹开。任我杀一脸杀气,冷冷道:“很好,你们都在。” 两人脸色不变,恍如无睹。 左边那人手执一目黑子,欲落未落,忽然叹道:“张兄,看来这一局又下不完了。” 右边那人微微一笑:“这一局小弟已是棋差一着,输掉了整盘,王兄棋艺日进千里,小弟甘拜下风。” “张兄今夜心神不宁,失利在所难免,回到宫中,你我非分出高下不可。” “兰夫人好像已经得手了。” “兰夫人每做一件事,有哪一次失手过?” “以兰夫人的武功,就算那几个人联手也不足为惧,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兰夫人这么做,自然有她的用意。我们只管奉命行事,不该知道的最好还是别问那么多。” 右边那人目光一转,苦笑道:“王兄,好像有人来了。” “嗯!难道他不知道进来不敲门,是很没礼貌的吗?”左边那人故意轻轻叹了一口气。(..tw) “王兄,看样子,我们这位客人好像很不高兴。” “他踢坏我们的房门,不高兴的人本应该是我们,怎么也轮不到他吧?” “我想……那位美丽可爱的女孩子一定是他的情人,情人不见了,自然高兴不起来……” 右边那人的话还未说完,任我杀忽然飞身扑来,一把揪住他的胸襟,沉声道:“她在哪里?” 这人既不挣扎也不还手,只是含笑看着他的手。 “若在平时,我一定会让你活得很可笑。”任我杀咬咬牙,终于慢慢松开了手。 这人脸色不变,冷笑道:“若非兰夫人有意留你一命,我也一定不会让你活到明天。” 任我杀目光一寒:“你们是谁?我要永远记住你们的名字。” 右边那人一口饮尽杯中酒,脸上露出一种自豪而得意之色,大声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沧州四义’?” “江湖上谁不知道‘沧州四义’都是响当当的好汉?他们嫉恶如仇,行侠仗义,曾经联手捣毁了独霸沧州的‘神枪楼’……” “嗯!‘神枪楼’能够独霸沧州多年,楼主赵飞天当然不是泛泛之辈,但‘沧州四义’却在一夜之间杀得‘神枪楼’人仰马翻,岂非更是技高一筹?”右边那人忽然诡秘地笑了笑,“他们武功虽高,但最后仍然难逃一死,而且还是死在同一个人的剑下。这个人,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任我杀脸色漠然,冷冷道:“不知道。” “他就是‘一剑追命’张穷。” “装穷?”任我杀忽然笑了,笑得讥诮,“这世上喜欢充阔气扮大爷的人倒不少,喜欢装穷叫苦的人,我却还是第一次听说。” 这人脸色变了变,沉声道:“你竟连‘一剑追命’张穷这个人都没听说过?” “你跟我说了这么一大堆废话,莫非是绕着弯子告诉我,你就是‘一剑追命’张穷?” “不错,张穷正是区区在下。”这人微微一笑,伸手一指左边那人,“这位是‘剑不留人’王帝。” 任我杀皱了皱眉:“皇帝?” “如果我是皇帝,你的人头早已不在你的脖子上了。”王帝冷冷道。 任我杀一声冷哼:“现在你们可以告诉我,死亡谷、逍遥宫在哪里了。” “那是一个虽不遥远却很神秘的地方,明天你自然会知道。” “明天?为什么要等到明天?” “那个地方不仅机关重重,而且处处都是天然屏障,如果没有人带路,外人休想进得去,就算是我们,晚上进去,一不留神也得死无全尸。”王帝悠悠道,“所以无论你再如何焦急,也只能乖乖的等到天明再走。” 任我杀脸上如罩严霜,冷冷道:“如果你们有半句虚言,就永远别想再说话。” 天色微明,山谷中静寂无声,茫茫白雪把大地覆盖成一片光秃秃的凄凉。放眼望去,四周都是大大小小、犬牙交错、千奇百怪的岩石。大的如石峰排云,直插云霄,透入苍穹之中;小的也高有数十寸,如太古洪荒时的恶龙怪兽,静静地蹲踞在那里,欲待择人而噬。这些石峰,半由天生,半是人为,鬼斧神工,其中道路盘旋,竟隐含生死变化之理。 飞雪飘飘,晨雾未散,迷漫在狭谷之间,平添一种凄凉诡秘之意,两仞耸立,天仅一线。这里竟好像已是天地的尽头,再往前走,便要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通往山谷的唯一一条山道上,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浓浓的晨雾中,一辆陈旧但结实的马车穿了出来。 杏伯本极善驭,但眼前都是石峰,无边无际,再也寸步难行。 “喂,小老头,我来驾车。”张穷忽然道。 “还能再往前走吗?”杏伯冷冷道。 “你不熟悉谷中道路,纵然走上三天三夜,也只有在原地打转。”张穷勒紧缰绳,竟往左边一块石峰撞去。 杏伯老来无伴,唯一聊解寂寞的就是这匹白马,纵然镇定,这时也不由大吃一惊,怒喝道:“你做什么?” 张穷呲牙一笑,却不理会,口中发出一声厉叱,催促白马快速前行。杏伯脸色大变,伸手抢夺缰绳。突然间,“轧轧轧”一阵声响,石峰居然向两旁快速滑开,露出一条宽及五尺的通道,马车堪堪一闪而过,又是“轰隆”一声闷响,石峰并拢,通道已然闭合。 杏伯长长吁出一口冷气,脸色却依旧苍白。 马车驰出数十丈,张穷手中一紧,白马脚步放缓,停在一处石坳中。 “都下来,这一次是真的无路可走了。”张穷看了王帝一眼,“王兄,要不要蒙上他们的眼睛?” 王帝微一沉吟,摇头道:“不必。这秘谷鬼径,我们就算再带他们走几次,他们也无法辨认方向的。” “不错,普天之下,无论谁到了这里,也休想自己走出去,除非……被人抬着出去。” 到了这里,风雪渐渐变得微弱,仿佛已被隔绝,晨雾反而越来越浓。依稀中,一条羊肠小道宛然可见,蜿蜓曲折,盘旋而上。 王帝当先领路而行,只见他东转西折,时而向左兜一圈,时而向右倒行几步,走得非常轻松,似乎并没有什么艰难凶险之处。但每一个人都明白,若非有他引路,就算走到你的生命终结时,只怕也还是在原地未动。 过了盏茶时分,终于不再迂回,但这时晨雾犹浓,穷尽目力,依然视物朦胧,耳边却传来一阵清越、明亮的淙淙流水声,伴随着微风,仿佛是情人的低语呢喃,又像是歌者的曼妙吟唱…… 王帝回身把一样物事塞到四人手里:“噙在口中,跟着我的脚步……” “这是什么?”龙七忍不住问道。 “前面就是桃花源了,桃花瘴终日弥漫,毒性极强,重则立即丧命,轻则昏迷瘫软,这是辟毒丸,可解桃花瘴。” “辟毒丸?我们怎么知道是不是毒药?”杏伯冷笑道。 “如果兰夫人想让你们死得痛快一些,早就在客栈的时候动手了。既然到了这里,又何必下毒?”王帝哼了一声,回转身子,沉声道,“记住了,我走一步,你们就跟着走一步,这里机关重重,只要走错一步,每一道机关就会自动开启,连一只飞鸟都飞不过去的。” 他走出两步,忽然又回头道:“还有一件事,我必须提醒你们,穿越桃花源的时候,每个人都不许发出任何声音,否则悔之莫及。” 任我杀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因为这些机关中,有的是循声而发的,”回答的人是张穷,“只要发出一点声响,就会一起发射出来,把人钉成刺猥。” “仅是入谷之道,外人就已寻找不到,更别说走出那条羊肠小道。这桃花源本有桃花瘴作为屏障,你们还如此处心积虑地设计下重重机关……”任我杀长叹一声,苦笑道,“逍遥宫,逍遥宫,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张穷冷笑道:“这里已算险恶了么?真正险恶的地方,是看不出来的。逍遥宫才是最危险的所在。” 费了大半个时辰,众人才小心翼翼地走过桃花源,从一个仅容一个人侧身而过的石缝之间穿出去,眼前豁然开朗。 风拂过时,隐隐传来一阵甜蜜的芳香。抬目望去,只见远处一片繁花灿烂如海,铺天盖地般一齐绽放,花团锦簇,鹅毛般的白雪飘飘扬扬地洒落下来,显得美丽而妖异,竟是清一色的紫罗兰。从满目苍痍的山谷,走过烟幕迷乱的桃花源,再来到这世外桃源,无疑如经历了地狱仙境两重天。 淡淡的阳光透过一层薄雾照射下来,花海中忽然亮起一片金色的光芒。 杏伯失声道:“看,宫殿……” 极目远眺,但见那座宫殿金壁辉煌,绿色的琉璃作瓦,晶莹的白玉作墙,澄澄的黄金作橼,竟似比皇宫更华丽。宫殿的四角由灰白色的大理石柱支撑,在徐风中沉稳静谧。大理石柱之间的石阶上垂着朦胧的纱幔,任清风拂过,那薄纱婆娑扬起,银色的纱与太阳的光华交相辉映,显出五彩的斑斓。 张穷笑了笑:“这就是逍遥宫,你们也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竟有幸亲眼目睹这人间奇境。” 人间奇境?也许这才是灾难和梦魇的开始! 宫殿的大门前,并没有全身装甲、执枪带刀的森严侍卫,只有三五个手挎花篮、形销骨立的长衫男子,正在俯身拾捡飘落的凋残花瓣。这种只有女孩子才愿意做的事,他们居然做得很认真,仿佛除此之外,他们已经别无所求。 他们是些什么人?难道只是卑贱的奴隶?任我杀轻叹着,心里忽然觉得有些难过。真可笑,像他这种人,居然也会有悲天悯人的心肠。 酒喝多了,杀人的手难免会发抖;朋友太多,再坚硬的心肠也难免会有脆弱的时候。多情,本来就是人性的弱点之一。 任我杀忍不住轻轻拍了拍其中一人的肩头:“朋友……” “我们不是朋友。”那人头也不抬,虽然看不见他的脸,但听他的声音,他的年纪显然还非常年轻。 “你在拾花吗?” “你是不是疯子?”那人冷冷地反问道。 “我不是。” “既然不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可笑的问题?” 任我杀一声轻叹:“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人微一迟疑:“欢乐谷。” “不是死亡谷吗?”任我杀皱眉道。 “既然知道是死亡谷,为什么还要来?” 任我杀苦笑道:“我也想知道为什么……” 话犹未了,王帝突然快步奔来,飞起一脚,将那人踹出一丈,骂道:“狗奴才,忘了宫中规矩了吗?再多说一句废话,把你剁碎了作花肥。” 那人抬起头,满眼怨毒地狠狠盯了王帝一眼,仿佛恨不能在王帝脸上生生咬下一块肉来。 看见这人,米珏忽然失声道:“游四海。” 王帝冷冷道:“这狗奴才办事不力,兰夫人只是命人将他处于宫刑,在此间做了花奴,实在是开恩至极。” 米珏一声轻叹,久久无言,一股寒意从心底油然升起。紫罗兰夫人手段之残忍,实在骇人听闻,这种把男人弄得人鬼难分的刑罚,普天之下,只怕只有她才做得出来。 逍遥宫,究竟是天上仙境?还是人间地狱? 在花海间穿穿绕绕,一行人渐渐远离了逍遥宫,又行片刻,一座红墙绿瓦、三明两暗的屋舍突然跃入眼帘。在漫漫无涯的花海中,在光彩夺目的宫殿旁,这座简洁、雅致的屋舍反而成为最亮眼的一笔,这道独特的风景,竟让人衷心生起一种如释重负的感动。 “这里就是你们落脚之处。”张穷轻轻推开了紧闭的木门。 “为什么不是逍遥宫内?”任我杀皱眉道。 “凭你也想住进宫里?兰夫人是绝不允许外人踏入宫里一步的。”张穷冷笑道。 “我来这里,只是为了见她。” “兰夫人想见你的时候,自然会来;她不想见任何人时,谁也不能勉强。”张穷扬眼望向花海,“如果你们觉得无聊,可以随意走动,这里绝对无人看守,但不可以走入花海。这些花,都是兰夫人倾尽心血栽培的,利用这里的天时、地利,再加上独特的方法,才能保得终年不凋,四季常开,只要你们损坏了一朵,兰夫人就会用千百种不同的方法来对付你们,让你们后悔不该从娘胎里爬出来。” 王帝沉声接口道:“这些话绝不是危言耸听,你们千万不能不信。除此以外,不可擅闯逍遥宫,否则必死无疑。宫内的通道和屋子的构建,都是按照诸葛武侯的八阵图布置的,除了尽人力之极致外,还加以天道之威,天銮之险,就算是一石一木,都可能是某种机关陷阱,纯熟如我们,稍一不慎,也难免死于非命。” 张穷冷哼一声:“各位都是聪明人,想必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第十四章 闯关 一连三天,非但紫罗兰夫人没有出现,就连张穷和王帝两人也是踪影不见,除了两个按时送来酒菜的婢女和那几个拾花的男子,偌大一个逍遥宫,竟似已无人迹。任我杀几次压抑不住心底的狂热冲动,打算夜探逍遥宫,都被沉稳的米珏劝阻住了。 三天过去,就连素来冷静的龙七也渐渐有些沉不住气了。龙七号称“神捕”,但他自己最满意的地方却不是破案能力,而是他的追踪术。追踪之术通常只有两种,追和等。很多时候,追比等容易得多。追,需要的是敏锐的嗅觉和丰富的经验;等,却是耐力的考验。等待总是遥遥无期。等一个人,究竟要等多久?完全不是他可以预算的。为了缉捕一名逃犯,他曾经在荒山野岭中潜伏了七日七夜,最后终于完成了任务。那是一种漫长的等待。 这一次,虽然只是三天三夜,却好像是三个寒暑往来般的漫长,幸好这里还有美酒。他刚刚举起酒杯,就闻到了一种清香。绝对不是酒香,也不是花香。他抬起头,就看见一个衣袂飘飘的白色人影带着一道幽香翩翩而来。 她走路的姿态本也没有什么特别,却偏偏令人觉得她风神之美,世上简直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她身上穿的是纯白色的、一尘不染的轻裘,外面一袭薄纱轻拢,屋子里虽然没有风,但却也令人觉得她随时都会乘风而去。 “你终于敢现身了吗?”看见她,任我杀立即冲了过来。 紫罗兰夫人脸上荡起一丝媚笑,淡淡道:“这里是逍遥宫,本宫想来就来,想去就去,难道还怕被你们几个臭男人活活吞了?” “你什么时候才肯把欧阳情放出来?” 紫罗兰夫人轻摇螓首:“欧阳姑娘是本宫贵客,彼此间以礼相待……” “你莫非很喜欢用强迫的手段请人作客?” “欧阳姑娘是自己愿意跟随本宫走的,本宫连一点强迫的意思都没有。” “既是以礼相待,为什么不让她出来相见?” “这也是她的意思。她认为我们之间有些误会,如果可以冰释前嫌,握手言欢……” 任我杀大手一挥,冷冷道:“这只怕是你的意思,添油加醋的女人已经足够让人头痛了,再加上你这种女人,这世界岂非就要乱了?” 紫罗兰夫人居然没有生气,微笑道:“你很想见她?好,本宫可以答应你的要求。” 任我杀反而一怔:“你答应了?” 紫罗兰夫人笑了笑,笑得邪恶而诡异:“本宫当然也是有条件的。” 任我杀脸色微变,冷笑道:“我早知你是不可能就这么轻易答应的,果然还有阴谋。” “如果你不愿意,一样可以拒绝。” 任我杀咬了咬牙:“什么条件?你说!” “你跟本宫来。”紫罗兰夫人妩媚一笑,飘然出门,忽又回首道,“你为什么不来?” 任我杀皱眉道:“我一个人去?”任我杀皱起了眉。 紫罗兰夫人脸色一沉:“你们通统要来,也无不可,不过本宫提醒你们,女人总是很喜欢改变主意的。” 话犹未了,任我杀已经大步跟来:“好,我跟你走!” 一张小小的梳妆台,一条圆锥形的锦帐轻垂,覆盖住用檀木雕刻而成的,古色古香的床,既没有华丽的陈设,也没有庸俗的珍玩,这屋子的简朴和自然,正如丽质天生,添一分脂粉,便玷污了和谐的颜色。(..tw好看的小说) 白色的墙,一朵紫色的花,是这屋子唯一的装饰。白色是纯洁,却予人一种高贵和冷清的感觉;蓝色是孤单,却未免显然太伤感。难道这屋子的主人,本来就是个孤寂而冷傲的人?本来就是个孤芳自赏、不快乐的女人? 任我杀瞧着那朵紫罗兰,心里忽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是压抑?还是…… 这朵花似乎没有经过风雪,也不曾晒过阳光,看起来却像一个生命力极其旺盛的妖姬。 “这里就是本宫的闺房,通常,女人的闺房,并不是每个男人都可以进来的……”紫罗兰夫人媚眼如丝,声音更是娇媚入骨,秋波流转,“你应该明白,本宫为什么要带你来。” 一间舒适的闺房,一个美丽、温柔的贵妇……如果是你,你觉得你应该做些什么? 紫罗兰夫人的呼吸仿佛变得有些粗重,娇嗔道:“你为什么还站在那里?莫非你不知道你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任我杀动也不动,冷冷道:“我可以做些什么?” “难道……这些都要让本宫来教你吗?”紫罗兰夫人轻轻咬着手指,不停地笑着,笑得那么温柔、妩媚,那么让人意乱情迷,腰肢像水蛇一般扭动着,喘息着道,“你是不是从没找过女人?根本不懂得女人可以给你带来多大的鼓舞?” 任我杀忽然扭转了头,绝不去瞧她一眼。 “你知道吗?本宫是个很有经验的女人,可以让你体会到前所未有的乐趣……”紫罗兰夫人双眸时而半闭,时而翕张,慢慢地把身子靠拢过去,呼吸宛如春风,带着一种令人心醉的甜香,声音温柔而遥远,“来吧,你还等什么?到床上宫会教你如何懂得女人……” 面对如此蚀骨**的挑逗,只怕很少男人可以拒绝。任我杀却似无动于衷,反而觉得胃正在剧烈地收缩,有一种呕吐的冲动。为什么?紫罗兰夫人本来还像是个不容侵犯的圣女,突然间就变成一个饥饿的荡妇?他脸上露出种厌恶之色,狠狠地推开了像蛇般粘在身上的紫罗兰夫人。 紫罗兰夫人脸上忽然变了颜色,吃惊地望着他,眼睛里充满了惊愕和怀疑,仿佛见到了她平生最奇怪的事情。猫吃老鼠,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当然一点也不奇怪,可是一只小老鼠吞下一只大象呢?她此刻的神情,就好像看见了这种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她一生中,没有男人拒绝过她,更没有一个男人会把她从自己的怀抱里推开。可是现在,眼前这个少年…… 任我杀的身子像一支标枪般站得笔直,一张脸就像冰山一样坚硬。 紫罗兰狠狠地咬着牙,沉声道:“你知不知道,拒绝本宫的男人永远都不会有好结果?” “我既然来到了这里,就没有打算能活着走出去。”任我杀忽然笑了笑,悠悠道,“但我知道,你根本不会杀我。” “本宫恨不得你立即就死。”紫罗兰夫人冷笑道。 “如果你真的非杀我不可,又何必等到现在?” 紫罗兰夫人娇喘连连,脸都白了,过了许久,她忽然诡异地笑了起来,缓缓道:“欧阳情呢?本宫可想不到可以不杀她的理由。(..tw)” 任我杀脸色苍白,咬牙不语。 紫罗兰夫人忽然又轻轻笑了起来,就像一只狡猾的狐狸,好像已抓住了任我杀致命的弱点:“本宫已经知道,她就是青衣楼楼主,而且还是韩大少万贯家财的继承人。财富,就像美色一样让人垂涎。” “你当然也知道她是‘铁狼银狐’的女儿,难道你就不怕他们把这里夷为平地?” “莫说他们找不到这个地方,纵然神机妙算如诸葛再世,也休想踏入宫中一步。” 死亡谷隐蔽而诡秘,机关重重,飞鸟难渡,无论是谁,都绝想不到这世上居然会有如此所在。任我杀苦笑着,轻轻发出一声叹息。 “所以,现在能救你们的人,就只有你们自己。”紫罗兰夫人忽然温柔一笑,缓缓道,“你知不知道,本宫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不杀你?” 任我杀闭着嘴,没有回答。 “因为你和其他男人不一样,他们整天只知道亲近本宫,用尽一切办法讨好本宫,甚至大声说话都不敢,你却一直做着他们连想都不敢去想的事。”紫罗兰夫人的声音变得更温柔,目光中闪烁着某种异样的花火,“只要你答应本宫,用你的人来换……” 话未说完,任我杀立即截口道:“不必说了,你明明知道我绝不是那种男人。” “只要你愿意留下来,你的朋友就可以安然离开,这里所有的一切,也都是你的。这已经是你最后的机会,难道你一点也不珍惜?” “如果要我用性命作为交换的条件,也许我会答应你,但要我像那些奴隶一样甘心献出我的灵魂,你不如现在就杀了我。” 紫罗兰夫人脸色冰冷,沉声道:“你宁愿一死也不愿意留下?” “与其苟且偷生,不如一死来得痛快。” 紫罗兰夫人轻咬贝齿:“既然你如此坚决,本宫就成全你。现在,你只剩下最后一条路可以走了。” “什么路?” “死路!”这两个字就像是被魔鬼诅咒过似的,刺得任我杀连耳朵都麻了。 紫罗兰夫人恨恨道:“本宫绝不会让你死得太痛快,而是慢慢的死,竭尽全力的死,死得很痛苦、很难过。” “我连你都不害怕,还会怕死吗?”任我杀冷笑道。 “千古艰难唯一死。如果你侥幸活了下来,本宫就答应你交出欧阳情。”紫罗兰夫人粉脸含煞,带着种邪异、残酷的笑意,“但你永远也别想再见到她,因为在你还未见到她之前,你就已经死了。” 紫罗兰夫人究竟还有多少阴谋诡计未曾展开?任我杀瞳孔已收缩,一股寒意迅速从背脊蔓延开来。 紫罗兰夫人再也不看他一眼,扬手打了个响指,大声道:“冰儿,雪儿,带这小子去痛痛快快的洗个澡。” 洗澡?这个时候,他居然还能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任我杀很快就知道了为什么。 “你不要以为只是洗澡那么简单,这就是闯三关的第一关。如果你连第一关都闯不过去,那么……你的朋友每一个都会死得很惨!” 闯三关?难道这就是紫罗兰夫人所说的“死路”? 紫罗兰夫人却没有再说什么,扬长而去,留下一屋芳香…… 浴室中热气迷漫,几乎连自己的手指都看不清楚。陪伴着任我杀走进浴室的是那夜端香持花的两个绝色女子,这个时候,他终于知道她们是双生姐妹,姐姐叫冰儿,妹妹叫雪儿。本来她们还想伺候他宽衣,甚至为他擦背,但被他坚决拒绝了。因为他感觉到了一种浓浓的杀气,也发觉到她们的笑意盎然的俏脸上,都孕育着一种深沉的杀机。洗澡,也许只是她们的一种烟幕或者手段而已。 沐浴后,任我杀整个人仿佛都已变了,指甲和脸上的几根胡子都被整理得干干净净,显得精神奕奕。其实在过程中,他并未觉得舒服,因为他必须提防那两个双生姐妹。她们就站在一旁,时而眯着双眼偷偷向他望过来,偶尔还窃窃私语,掩嘴偷笑。任我杀总有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索性把她们都“请”了出去。 他原来的衣服已被换掉,唯一留下来的就只有那双长筒靴子。更好衣后,他打开浴室的门,就看见了那两个绝色女子。 “你们还没走?”任我杀又皱起了眉头。 “我们不能走,你也不能走。”冰儿摇摇头道。 雪儿的俏脸到现在还有些泛红,吃吃笑道:“你还有些事没有做。” 冰儿也轻轻笑了起来:“莫非你已经忘了夫人说过的话?” “闯三关?” “我们就是第一关。”冰儿点头道,“如果你想闯第二关,就只有先打败我们。” 她们绝不像是在开玩笑,而事实上,她们的确也有两下子――不仅有两下子,还都是使刀的行家。 浴室的大门旁边,放着一个大铁柜,柜中有刀,不是一把刀,也不是两把刀,而是整个铁柜都堆满了刀,就算没有一百把,最少也有九十把。任我杀从未见过这么多的刀堆放在一起。这些刀显然不是普通的刀,每一把刀都可以用“宝刀”这两个字来形容。 冰儿随便挑选了两把,一把交给了雪儿。两人随手一抖,两道雪亮的刀光立即流射而出。她们的手法相当娴熟、流利,对于杀人,显然已经不是她们的第一次。 “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刀?”冰儿得意地道。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两把刀应该是‘太湖双雄’的‘翻云覆雨刀’。”任我杀动容道。 冰儿冷冷一笑:“好眼力,你的确没有看错。” 任我杀叹道:“‘太湖双雄’虽非好人,但终究还是一方豪杰,三年前他们把‘太湖十三妖’杀得七零八落,至今人人拍手称快。” “可惜他们并非识时务者。凡是与夫人为敌之人,都将落得死无全尸的凄惨下场。”雪儿叹了口气,“看来你也不是个识时务者,若非如此,也不会走上这条绝路。” “有时候,绝路往往就是生路,只要是有勇气的人,都会赌这么一把的。” 绝境逢生,虽是奇迹,但绝不是一种传说。任我杀始终相信,只要活着,就一定会出现奇迹。 “拿生命作赌注,你认为值得吗?” “就算是死,也总比那些没有生命、失去灵魂的识时务者好得多,至少……我还有勇气选择走自己的路,还有尊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既然你执意如此,我们也只能全力以赴。”雪儿故意轻叹道,“我们早就听说杀手‘一刀两断’是个很难对付的角色,无论对手的武功比他高出多少倍,都势必死在他那把看不见的刀下。任我杀啊任我杀,今日,我们姐妹就要打破这个魔咒,创造另一个不老的神话!” 浴室里,热气渐已衰退,人在其内,朦朦胧胧如在雾中,一股浓浓的杀气却在热气中慢慢扩散、弥漫。 任我杀始终没有动,由发尖至脚跟都完全纹风不动,甚至连出手的意思都没有。但冰儿雪儿都知道,他的刀是无处不在、无所不至的,一出手,就绝对是致命的一刀,绝不是她们想像中的那么简单。她们亲眼见过任我杀的武功,也不止一次地听说过他这个人,宋终和钟涛他失败后,就一直在琢磨着任我杀的武功,他们认为,任我杀的武功并非完全没有破绽,只是他出手太快,你还没来得及抓住机会,所有的破绽就已经消失于无形。与他交手的人,如果不能取得先机,非但不容易取胜,而且很快就会陷入困境。 “与任我杀交手,决不能轻举妄动,更不能存在半点疏忽,否则一不小心,失了先机,只有枉送性命而已。”这是他们给予她们的劝告,也是他们研究了三天三夜之后,对任我杀的武功作出的最后结论。 她们都是冰雪聪明的女人,每一句话都很明白,但她们也和大多数漂亮的女人一样,有一种好胜的心理。她们自六岁起,就已经开始在练习一种刀法,这时临危受命,紫罗兰夫人对她们的重视可见一斑,而事实上,她们的刀法上的造诣也的确非同小可。 任我杀轻轻叹息着,暗暗苦笑。他实在不愿意和这两个女子交手,却偏偏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要想救出欧阳情,“闯三关”已经是最后一条路。 “翻云覆雨刀”相互辉映,流动着袭人寒光,这两个绝色女子仿佛正竭尽全力,制造机会扰乱任我杀的心神。她们用的法子很特别,却绝对有效。她们反手在背后轻轻一拉,衣带松开,她们的衣襟竟忽然滑落下来,露出了两具雪白、柔嫩的**。她们的身上,居然就只有这么一件衣服,雪白的肌肤,如酥的胸膛,平坦的小腹……就这样坦然呈现在任我杀的眼前。她们的腰肢就像柳竹一样纤细,仿佛只要一阵风吹来,就能把她们带向天涯海角…… 任我杀的呼吸忽然变得急促起来,他也是男人,看到这两具青春绽放、**深藏的动人娇躯,总难免有些为之心神荡漾。他想不再看她们一眼,却又不能逃避,也不能闭上眼睛。他绝不能把机会留给她们――她们这么做,岂非正是为了这种机会? “你们这是做什么?” 冰儿居然脸也不红,神情淡定:“我们练的是裸女刀法,组成的是裸女刀阵。” “裸女刀法以色相示于敌人之前,不会觉得太牺牲一点吗?” “如果你能看破‘色’字,那么裸女刀阵就会完全失去效力,可是……”雪儿怯生生道,“只要是男人,在女人**的身子面前,又岂能不动心?” “你们夫人我尚能拒绝,又岂会对你们动心?看来你们这一步棋,布置得并不好。” “你可以拒绝女人,但依然不能拒绝死神。” 冰儿和雪儿忽然一齐笑了起来,笑声悦耳如铃,却又充满挑逗之意,就连羞涩的雪儿也仿佛热情似火,眼睛不再露出刀锋般的光芒,变得风情万种。这一刻,她们的神情已经完全改变,就好像完全变成另外两个人。但她们的手里有刀,刀的主人,本来是杀人如草芥的武林豪杰。 第十五章 一刀破双刀 刀声霍霍,仿佛闪电撕裂了空气。 两把刀几乎已砍在任我杀的脖子上了,但他依然未动,也没有拔刀。他的刀一旦出手,这两个女子立即就会死去,变成两具**裸的艳尸。 他也杀过女人,但若非必要,他的刀还是不会随随便便的就砍在女人的腰肢上的。这两个女子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刀快如电的却还是任我杀的手。虽然他已经出手,但当他的手垂下来的时候,冰儿和雪儿还是没有看见他的手,她们唯一的感觉,就是肋下至手臂上的**道至少已被他点住了八处。 冰儿的脸上依然还在媚笑,却已变得僵硬,就像是一只被乱棒打死了的狐狸。她一向对自己的刀法很自信,却没有想过,任我杀的武功,根本不是任何人可以想像得到的。他的出手实在太快,比宋终和钟涛所描述的也比她们所看到的 雪儿的脸色虽然也不好看,但在她的目光中,却隐隐流露出一种仰慕之色。 任我杀头也不回,大步走向浴室大门,推门而去。他没有再看她们一眼,因为他实在不想看见她们难过的样子。 任我杀见到紫罗兰夫人的时候,她的表情古怪而又可笑,似乎感到很惊奇,又像是脸上被别人狠狠地打了一拳,仿佛根本没有想到,从浴室里活着走出来的人居然是任我杀。她对冰儿和雪儿的裸女刀阵很熟悉,很了解,因为这套刀法本就是她为她们量身创造的,其中的威力,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都绝对无法抵挡。 “你杀了她们?”紫罗兰夫人轻轻叹了口气,脸上却露出了一丝媚笑。 任我杀摇摇头,没有说话。 “裸女刀法是本宫花费了许多心血才研制出来的,本宫一直以为,她们是无懈可击的。” “你算错了一件事,就是不该让她们来对付我。” 紫罗兰夫人苦笑道:“嗯!你连本宫都能拒绝,又岂会把她们放在眼里?” “还有一点,她们太好胜,出手的时候难免有些急躁,所以我一眼就看准了她们的空门,一招之间就制住了她们。” “你只用了一招?看来本宫实在低估了你。” “我的运气一向很好。” “运气再好的人,有时候也难免阴沟里翻了船,虽然你轻易过了第一关,第二关却未必能如此轻松。”紫罗兰夫人的笑容突然又变得像蛇一样恶毒,像狼一样残酷,“你现在出去站在宫门之外,很快就可以知道它究竟有多么厉害了。” 北风如刀,雪花飘飘,不停地下,不停地堆积,在逍遥宫的偏门之外,地上的薄雪中,履痕如新。 任我杀身子站得笔直,头发上和衣襟上都浅浅地披着一层薄雪。他已经等了很久,尽管他并不知道他等待的是什么,等待着他的又是什么,但他还是要等下该来的总还是会来的。 不远处,三个五手拿扫帚的男子正在扫雪,他们落寞的身影,映入任我杀眼里,就成了一种沧凉。也许这些人,每个人都有一种不寻常的过去甚至耀眼的辉煌,甘心受辱自然不是他们的初衷,但是为什么,他们不敢像他这样拿出勇气反抗,让自己活得更有尊严? 就在这时,他的身后传来脚步声,有人踏雪而来。[..tw超多好看小说]他一回头,就看见了两个窄衣短打,敞襟系巾的大汉,竟是那夜抬轿的轿夫。两人很快就来到了任我杀面前,这时候他才发现,他们的身躯竟比他还要高大得多。 “拔刀。”左边那人道。 右边那人立即接口道:“出手。” 任我杀皱了皱眉:“什么意思?” “莫非兰夫人没有告诉过你……”左边那人道。 右边那人又接口道:“我们就是第二关。” 任我杀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一直以为第二关或许是像那条羊肠小道般的迷阵,又或是像桃花源那般的机关陷阱,却没想到这一关依然是人。只要是人,他就不必忧虑,看来紫罗兰夫人还是太低估了他。 他忽然发现,这两个彪形大汉实在很有趣,声音同样冷漠,说的每句话简单而连贯,最要命的,是他们的心灵,竟似乎也是相通的。 话音刚落,他们突然就一齐发起了攻势。他们用刀,刀就负在背上,一伸手,就拔了出来,刀光像雪一样冷气扑面,着地砍出。 他们的身躯虽然高大,但身手却相当敏捷、矫健,宛如两只脱兔般灵动。他们的刀法也非常奇特,闻所未闻,一人左手拿刀,另一人右手拿刀,两道刀光竟交错相叠,就像是一把大剪刀,张开大口直剪任我杀双腿。这一套刀法,他们已经配合了十年,十年的工夫,绝不算短,他们并肩作战经历了无数次的战役,不断尝试,不断改进,才有了现在的默契。 他们一出手,任我杀就明白紫罗兰夫人派他们来的用意了――这两人的刀法,绝对比裸女刀阵更具威力。他脸上的笑意立即隐退,脚尖轻点,人已掠起,刀光一合,堪堪从他脚底下扫过,片片飞雪随即激射而起。 任我杀的人还在空中,那把大剪刀突然分开,又已攻到,仿佛欲待撕裂天空的闪电,竟往他腰身剪来。 虚空中,另一道刀光突现,任我杀已经拔刀在手。刀光淡淡一闪,仿佛飞花飘落,随风而去,流溢出一种优美的节奏。 “叮叮……”之声连续响起,声音未绝,刀光忽敛。任我杀的刀又已消失,那两个大汉手中的三尺钢刀,却已只剩下木制的刀柄。雪地上,零星地散落着七、八截断刃。就在一招间,就在刀光如昙花一现中,两把经过千锤百炼的钢刀已被任我杀那把神秘的刀削成废铁。 两人愕然地看着手里的刀柄,眼睛睁得比牛目珠子还大,张开的的嘴巴绝对可以塞得下他们自己的拳头。 任我杀脸上也起了某种变化,沉声道:“‘风雨双刀’,原来你们竟是匿迹已久的‘风雨双刀’。怪不得紫罗兰夫人竟敢如此托大,你们的‘风雨似剪’刀法,的确比裸女刀阵强多了。” “风雨双刀”又一次呆住,任我杀居然凭借两招刀法就道破了他们的来历。江湖上,若是有人提起他们这两个人,非但说者都要口齿不清,就连听者都难免心惊胆颤,为之色变。“风雨双刀”之狠毒,数十年来只怕已无人能出其右。五年前,他们曾经在一夜之间把山西大同老拳师蒋大枪一家一百四十八口人尽数屠杀,令人发指的是,凡是男子必然体无完肤,惨不忍睹,女子也全都受尽百般凌辱,羞愤而亡。 这两人做出这件轰动江湖的血案之后,突然消声匿迹,不知所踪,谁又能够想得到,他们竟已投奔紫罗兰夫人,成为轿夫? 风雪冰冷,“风雨双刀”的额头却已不断渗出汗珠,汗珠滑落下来,流入嘴里,他们只觉连心里都已经发苦。 传任我杀的刀是一种可怕的武器,但他们却觉得,他这个人比他的刀还更可怕几分。他们在未组成“风雨双刀之前,就已经各自在江湖上混了快二十年,一直到隐匿之前,都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我已经厌倦了杀人,你们成名不易,何苦前来送死?”任我杀的语声淡如三月春风,静如死湖止水,有些无奈,却又似深藏着不知多少的杀机。 “风雨双刀”咬着牙,绝不说话。 “杀人并不快乐,如果非要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更不会快乐。也许你们并不是这样想的,这不过是因为你们根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滋味而已!” “你死过?”“风刀”冷冷道。 “雨刀”接着道:“是什么滋味?” “我的确死过,有时候,活着或许比死去更痛苦,但只要生命还在,希望就在。” “活着既然不快乐……”“风刀”冷笑道。 “雨刀”接口道:“又何必在乎再死一回?” 话音未落,“呛呛”两声,他们一反手,竟又各自从背后抽出一把雁翎刀。 任我杀有些惊讶,又有些好笑,显然他们顾忌他那把看不见的刀,所以才多带了一把刀在身上。 两把刀交叉飞砍而出,空中仿佛无端腾起一条飞龙,张开大口向任我杀拦腰咬去。这一招,是“风雨双刀”的必杀技,凝聚了他们毕生所学,花去了他们诸多心血,两人共同研究了各大门派的各种刀法,最后又经过十个月零三天才创造出来的。 “风雨如剪断千红。”名字很文雅,隐隐含有一种诗意,听起来并无可怕之处,但死在这一招之下的高手如果还能说话,他们一定会告诉那些和“风雨双刀”交手的人,千万千万不能接这一招,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任我杀没有跑,他已拔刀,刀光一闪,划破长空。飞雪弥漫中,他的刀不偏不倚地从两把刀之间穿了出去。一击必中,一中必死,没有人会怀疑他的刀的快、狠、稳、准。 没有惨叫,只有一丝鲜血从斜刺里快速标出。刀光犹在,血花未散,一人的上身已跌落,下身跟着仆倒,中刀的是“雨刀”――一刀两断。 “风刀”的脸色在刹那间已完全变了,立即作出了决定:逃!他的身子暴退,右手一扬,雁翎刀化任一道流星,脱手飞出。 任我杀一挥手间,那把看不见的刀又已消失,轻描淡写般接住了飞来的雁翎刀。 就在这时,“风刀”手一扬,两枚如拇指般大小的弹丸破空飞出。 任我杀的目光一瞥间,脸上不禁也变了颜色。这两枚弹丸竟是江南“霹雳堂”的镇帮火器“雷公弹”,其爆炸力之强,仅一颗就可以同时把三头壮硕的肥牛活生生地炸得血肉横飞,尸骨无存。就在这顷刻之间,他忽然飞身掠起,双腿犹如旋风般一扫,把两枚“雷公弹”踢了回去。 “风刀”的刀快,逃的速度这时已退出七、八丈远,但“雷公弹”的去势却比他更快几分。“风刀”听得身后劲风响起,想也不想,反手一把操住,恰在其时,轰然一声巨响,“雷公弹”炸了开来,刹那间,血雨纷飞,数片碎布飘飘扬扬地随风而起,片刻后便不知去向――玩火**,“风刀”做梦也想不自己竟会死在自己的手里。 任我杀一声轻叹,扬手将刀抛出,雁翎刀在空中划出一道长弧,直直**雪地,犹自不住摆动。 鲜红的血,在白雪中渐渐凝结,任我杀站在那里,仿佛也已凝结。凝结的究竟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 风雪渐渐变得微弱,一阵幽香徐徐飘来,一连串轻微的脚步声随之响起,在任我杀身后倏然而止。 “你居然又闯过了一关。这一次,你杀了他们。”任我杀还未回头,就听见紫罗兰夫人轻轻叹道。 “他们不死,死的人一定是我。” “‘风雨双刀’的刀法,虽然也有不少破绽,却比裸女刀阵更严谨、更险恶,尤其是那一招‘风雨如剪断千红’,至今无人能破。” 任我杀嘴角撇起一丝微笑:“我的运气,还是特别的好。” “本宫本来以为,‘风雨双刀’虽然未必是你的对手,但至少可以消耗你的功力,让你吃一点点苦头,现在看来,本宫又错了,不该对他们太有信心,更不该如此冒险,犯下这个严重的错误,实在太不应该。你的武功,也许比传说中的更可怕。” “你现在才明白,会不会太迟了些?” 紫罗兰夫人摇头道:“还不迟,这只是刚刚才开始而已!”她好久都没有说话,良久才又道:“失败并不可惜,最重要的是在失败中吸取教训和经验。本宫相信,笑到最后的大赢家绝不会是你。” 任我杀霍地转身,目光中带着一丝嘲笑,凛然道:“自古以来,邪必然不能胜正,像你这种邪魔的化身,连老天也不会帮你。” “何谓正义?何谓邪恶?那些铮铮而言的大侠客们,就能代表正义吗?你可知道,究竟有多少这种人,在暗地里和所谓的邪魔外道一起同流合污,做出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紫罗兰夫人目光中满是卑夷,冷笑道,“如果本宫是魔鬼,你又是什么?你是杀手,难道死在你的刀下的人,每个都该死?难道你就是正义的影子?” 任我杀脸色惨白,眼神一片空洞,竟无法反驳她这番话。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神与魔的分别,只在一念之间,但究竟谁是神,谁又是魔,谁又能轻易妄下定论?如果仅凭一个人做过侠义之事就说他是好人,做过一些令人唾骂之事就说他是坏人,也未免太断章取义了些。紫罗兰夫人虽然是个可怕的女人,视男人为猪狗,视人命为草芥,但这又能说明什么?这世上,这种人何止泛泛,难道他们都是邪魔? 紫罗兰夫人凄然一笑,叹道:“本宫知道,有许多人不耻本宫行为,可是他们呢?也许他们都是虚伪的,白天规规矩矩,道貌岸然,到了晚上就全都改变了。本宫只是做的明显了些而已,难道这也有错吗?” 任我杀一时为之语塞,过了很久才叹道:“是对还是错,难道你自己分辨不出来吗?人生本如一出戏,许多事情的确不必太认真,太计较,但一个人的名誉和道德、尊严,却是最重要的,失去了这一切,无论你做什么,又得到了什么,都不会快乐。” 紫罗兰夫人的脸色突然变得铁青:“你看起来并不像传说中的那般无情,因为你太在乎朋友,在你心里,爱多于恨。” 提起朋友,任我杀只觉心里正有一道暖流轻轻淌过,冷漠的脸上露出一丝愉快的微笑,缓缓道:“难道你没有朋友?” 紫罗兰夫人怔了怔,狠狠地咬了咬嘴唇,冷冷道:“本宫不需要朋友。” 任我杀脸上依然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悠悠道:“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有了朋友,你就会发现人生原来竟是如此地美妙。朋友的好处,是永远也说不完的。” 紫罗兰夫人静静地听着,仿佛有些痴了,神情恍惚,怅然若失,就像听到了一个很美丽却又伤感的童话故事。她这一生中,就算有过朋友,也已经是很遥远的往事。此刻她的心情,就像是活生生吞食了十只恶心的大老鼠和十条蠕动的毒蛇一样难受,脸色倏忽变白变紫,最后又变得惨白,就像死人的脸一样可怕、怪异。 她的嘴唇已经被她自己咬得发白,沉声道:“本宫必须得告诉你两件事。第一,本宫不需要朋友。朋友,是拿来出卖的,并不是像你说的那么好。有许多男人都心甘情愿地为本宫做任何事,甚至上床……” 她的声音平淡而冷静,甜美而悦耳,就连男女之事,由她说来,便好像变成了一种美丽的故事。 “没有人会违抗本宫的命令,只要本宫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这世上,没有公平和不公平,每个人都在相互利用,彼此欺骗。他们在本宫身上得到快乐和满足的同时,本宫又何尝不是如此?” 任我杀冷冷地看着她,嘴角掀起一丝冷笑,明显感觉到她发自内心的嫉妒和寂寞。她没有朋友,只不过是因为没有人愿意和她做朋友而已!那些被她征服的男人,也只不过是屈服于她淫威,或是无法抗拒她的魔力而已! 紫罗兰夫人脸色又沉了下来:“第二,千万别在本宫面前提起你的朋友。本宫喜欢你这个人,对他们却毫无兴趣。如果不是因为有你,他们都会死得很难看。” “跟你这种人说起朋友,实在无聊之至,对牛弹琴这种事,只有傻子才肯做。” 紫罗兰夫人本来就很白皙的脸,此刻透明得就像水晶,冷笑道:“朋友能给你什么?当你和本宫一样至高无上的时候,你就会明白,朋友并不能代表一切。” 她美丽的脸颊又浮现出迷人的笑容,仿佛对现在的地位和成就感到十分满意。 “人人都道男人最容易自我陶醉,却不知女人其实比男人更懂得为自己脸上贴金。” 紫罗兰夫人还在笑着,却已换成了媚笑,淡淡道:“这是一种荣耀。本宫还是那句话,只要你点一点头,你要什么,本宫都可以全都给你。” “也许,我会死得就算没有死在你的手里,我自己也会发疯到自杀。” 紫罗兰夫人蹙眉道:“你觉得这个交易不够合理?” 第十六章 英雄冢 “如果这也算是合理的交易,那些混迹风尘的青楼女子,又何必强颜欢笑,过那种皮肉生涯?只谈风月,岂非更无伤大雅?”任我杀轻叹道。[..tw超多好看小说] “你是个聪明人,想必明白后果。” “也许这么多年来,的确没有人可以拒绝你,因为你已经不再是人,是神,是仙,而他们却只不过是一群愚蠢到极点的笨猪而已!” 紫罗兰用一种赞赏的目光望着他,忍不住又轻笑起来,但这笑很快就僵硬在她脸上。 任我杀再也不看她一眼,冷冷道:“我不在乎名利和美女,我所追求的,你永远也不会明白,所以……” 紫罗兰夫人诧异地看着他,简直不敢相信他居然比猪还笨,沉声道:“所以……你还是不改初衷,选择死路?” 任我杀没有直接回答,缓缓道:“你一定也听说过‘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这个人,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能成为一个真正成功的杀手?” “因为他无情?” “无情的不是他的人,是他的剑。他能成功,是因为他能玩命,敢赌命。在他眼里,世上绝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武功、智慧和勇气都不可或缺。” “当然还需要一点点运气,更多的是机会,但机会总是稍纵即逝,如果你来不及抓住,通常就会后悔一辈子。” “所以我要赌一把,绝不能轻言放弃。” “你的赌注也下得太大了,要知道,你和你的朋友的命,都掌握在你的手中。” “如果连自己都对自己失去信心,又如何得到朋友的信任?”任我杀忽然微微一笑,“你不觉得,有了我这样一个对手,游戏就变得很刺激吗?” 紫罗兰夫人怔了怔,叹道:“你的确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数十年来,只有两个人才配做本宫的对手,你就是其中一个。” “还有一个人是谁?” 紫罗兰夫人眼中竟似燃起种爱恨交织般的花火,幽幽叹了口气,没有回答,只道:“本宫忽然发现,死亡谷这地方因为有了你的存在,开始变得有些生气了,接下来发生的事,一定会更有趣,所以……你最好能好好的活下去,千万别让本宫失望。” “就算你死了,我也未必会死。” 紫罗兰夫人一声轻哼:“你穿过前面这片花海,然后一直往前走,在二里之外就可以看见宋终……” “他就是第三关?” “愚人一次,人为我愚;愚人两次,我为人愚。第三关是什么,你很快就会知道。” “那么宋终……” “他只是告诉你,闯第三关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的规则。”紫罗兰夫人淡淡道。 任我杀没有再说什么,举步就走。才踏出两步,就听见紫罗兰夫人道:“如果你现在回头,本宫提出的条件依然有效。” 任我杀冷哼道:“回头?为什么要回头?” 有一种人,虽非英雄,但却一诺千金,言而有信,只要决定了一件事,就绝不再回头。(..tw好看的小说)所以任我杀头也不回,大踏步向前方走去。 飘零的雪绵绵不断地掩盖了大地,却掩盖不住人的心事。屋舍之中,没有交谈,没有欢笑,只有忧愁和盼望交织,只有友情和酒的融洽。 龙七攒紧了双眉,倚门而立,如鹰般犀利的目光望着不远处可望却不可即的逍遥宫,手里拿着一条不知名的草根,放在嘴里轻轻咀嚼,同时也咬住了心事。 杏伯坐在几前,不停地喝着酒,大口大口地猛灌下去,虽然不住沉声咳嗽,却依然不肯放下酒杯,此时此刻,仿佛只有酒才能解开他心中郁结,化开他心中忧愁。酒入愁肠,反添烦恼。喝到后来,他虽然没有醉倒,舌头却已经开始僵硬,再也品尝不出这酒的滋味究竟是苦是甜?是香是咸?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米珏总能让自己保持冷静,这辈子,除了在任我杀活得比死还痛苦的时候,偶尔冲动过一次,就连父亲暴毙、宝剑失踪、面临死亡,依然还是面不改色。所以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拿起一块柔软而干净的绸布,轻轻地、缓缓地擦拭着“无情断肠剑”。 在他的心中,是否有一种期待?期待任我杀安然归来?还是期待与紫罗兰夫人浴血一战? 任我杀心中也有一份期待,期待事情赶快结束。 他看见宋终的时候,宋终身上沾满了薄薄的雪花,冰冷的目光就像是一把出鞘利剑,仿佛**了他的身体。 “你来了,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你果然没有让我等太久。” “对自己的敌人也这么有信心,你这人倒真是难得。”任我杀忍不住笑了笑。 “裸女刀阵虽然威力不小,但她们毕竟太年轻,缺少临敌经验,不明白生死对决是不能太冲动、太莽撞的,我就知道她们一定沉不住气,所以她们一出手,就尝到了失败的滋味。” “裸女刀阵果然不同凡响,”任我杀动容道,“她们已经具备高手的气势,再过十年…也许根本不用十年,她们必能成为紫罗兰夫人的超级杀手。” “但我还是有一件事没有想到,‘风雨双刀’纵横江湖多年,‘风雨如剪’这套刀法未尝败绩,你居然做到了。” “如果每件事都在你意料之中,又何必甘心留在这里成为紫罗兰夫人的奴隶?” 宋终脸色一变,目光中露出一种哀伤和无奈。 任我杀瞳孔倏然收缩,心底忽然生起一种直觉,觉得这人城府之深一时难以揣摩,逍遥宫里,除了紫罗兰夫人,最可怕的对手也许就是他了。臣伏于紫罗兰夫人的人,必然都有自己的过去,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来历?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风雨如剪断千红’这一招,其实也存在不小的破绽。两把刀一阴一阳,一攻一守,一主一客。” 宋终似乎很感兴趣,不由问道:“谁攻谁守?谁是主,谁又是客?” “‘风刀’的刀在上,其实只是一种诱敌的虚假之象,目的是引起对手的注意力,真正的杀招是‘雨刀’。所以我就一刀先把‘雨刀’杀了,这一招便不攻自破。” “原来你的武功比我想像中的更可怕,这几天来,我一直都在琢磨你的武功,其实我只是在自寻烦恼,你的武功,岂是我这种人参详得透的?” “你不觉得我是个运气特别好的人?” “不管你的运气有多好,也不管你的武功有多高,到最后还是难逃劫数。你天生命犯桃花,一定会为女人而死。”宋终脸色忽地一沉,目光闪动,隐隐带着种残酷的笑意,“虽然你连兰夫人都可以拒绝,但你所做的一切,还是为了一个女人。女人,就是你一直避不开的劫数。” 任我杀整个人都已呆住。女人?桃花劫?他的命运,不正是因此而改变的吗?初恋情人,欧阳情,紫罗兰夫人…… 宋终笑得更残酷,桀桀笑道:“从你拒绝兰夫人开始,你就已经死了。虽然你连闯两关,但第三关……哼哼!” “说下去。”任我杀冷冷道。 “这最后一关,当然是最凶险、最艰难的一关,从创建开始,就没有人可以闯过没有人可以活着走出来,就算‘游龙大侠’叶漫天再世,也未必有这个本事。” 任我杀脸色忽然大变,嘴角不住**,垂下了头,仿佛正在忍受着某种痛苦。过了好久,他终于抬头,目光又变得冰冷,脸色又显露倔强,冷冷道:“世上之事,是没有绝对的。” “是什么让你对自己充满信心?难道你相信真的会有奇迹?”宋终冷笑道。 “因为我是任我杀。”任我杀眼里充满了自信。 宋终无语,这个理由简直不是理由,他却偏偏无法反驳。默然半晌,他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我终于明白兰夫人为什么迟迟不愿意杀你了。人生中能有你这样一个敌人,岂非跟你做朋友一样快乐?” “不一样。朋友比敌人可爱,也可靠得多!” “那么你就不该拒绝兰夫人,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些,尤其是像她这种朋友。” “她不同,她是一条饥饿的母狼,虽然脸上在对着你笑,嘴里说着动人的语言,心里却恨不得把你一口吞进肚子里去,连骨头都不用再吐出来。和这种女人做朋友,岂不是很危险?连觉都睡不安稳了,做人还有什么乐趣?” 宋终脸色黯然,半晌作声不得,垂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也不知在想些什么,过了好久才悠悠一叹:“你跟我来。” 任我杀皱眉问道:“去哪里?” 宋终神色又变得冰冷,沉声道:“带你去一个地方,一条不归路,那里很可能就是你埋骨之处。” 任我杀踏着一地积雪,与宋终并肩而行,两人一路无话,脚步踩踏雪地,发出的声音虽然轻微,却依然清晰可闻。前方,是怎样的一条不归路,他一无所知,但心里却忽然涌起一种不安和恐惧的骚动。 行不多时,宋终身形戛然而止:“到了。” 任我杀一抬头,不由自主地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看见的是一堆凌乱的石头,仿佛那些玩过家家的淘气顽童因不懂土木建筑而胡乱堆彻一般,但仔细一看,却又似乎绝非如此。这些石头或大或小,层层相叠,环环相扣;有的耸削如刀,有的险峻似崖;有的突兀凌空,仿佛鹰翔九天;有的摇摇欲坠,又如龙盘虎踞……奇峰凌云,峭壁倚天,既是天造地设,又有鬼斧神工,一眼望去,触目惊心。 石缝中居然生长出不少无名花草和矮小灌木,平空增添了几许神秘和恐怖之意。 任我杀见过不少石林,却从未见过如此怪异、如此险恶的大石堆,在死神面前都不曾露出惧色的他,此刻却觉得心跳加剧,难以抑制。 一个人如果遇见一条猛兽,也许还不至于如此害怕,毕竟猛兽是活的,只要冷静,就容易躲避它的攻击。但这石堆,却是死的,死的东西往往比活的更可怕――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是同一个道理。 “这是什么地方?”不知何时,任我杀的手心已经潮湿,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 “难道你看不出来?这座乱石堆,就是第三关。”宋终抬头望着石堆的高处,悠悠道,“你当然也已看出它的凶险之处,但你一定不知道它的名字。” “它也有名字?” “死亡谷的每一处都有自己的名字。表面看来,它只是石堆,其实却是古往今来,天下所有阵法的精髓,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一泥一土,都有着它们无穷妙用。阵中有阵,暗藏天地玄机,人间无穷机关,既有天然屏障掩人耳目,又有潜伏的狙击手伺机而起。破阵之人只要稍稍掉以轻心,或是耳目不聪,必然死无葬身之地,化为冤魂一缕。”说到这里,宋终深深吸了一口气,“所以,它的名字就叫‘死亡阵’。此阵集诸子百家之所长,聚神工巧匠之心血于一体,创阵以来,为时已整整八年零两个月。” “这八年来,是否曾经有人闯过此阵?” “有,有七个人,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 “都是些什么人?” “第一个破阵之人是在八年前,其时阵法初成,破绽极多,他的武功虽然不错,可是不到盏茶时分,就死在阵中。” “这人是谁?他是怎么死的?” “他就是‘铁胆刀客’柳一雄。他是因为毫无九宫八卦常识,不懂阴阳五行变化之道,困在阵中误中机关而死。” 任我杀目光闪动,动容道:“据说柳一雄艺高人胆大,在江湖上独树一帜,鲜逢对手,居然也闯不过此阵?” 宋终冷冷一笑:“第二个人是武当名宿青萍子,此人对星相占卜之术颇为精通,但仍然被活活累死了。” 任我杀叹道:“七年前,此人无故失踪,原来也已死在这里。” “第三个人是在六年前,他叫‘闪电剑’方伟,剑法之快,为江湖一绝,到最后一样难逃死劫。第四个人是‘铁掌震八方’刘飞,他是力气衰竭,活活饿死的。第五个人是‘飞刀公子’公孙弘,闯关未至一半,就已刀飞人亡。第六个人是‘流星神箭’陆豪真,他也惨死在自己神箭之下。” 宋终说的这些人,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侠,想到这几个人的命运,任我杀忍不住叹息连连。 宋终歇了口气,缓缓又道:“第七个人武功最好,却反而死得最惨,不仅被千刀万剐,体无完肤,连头颅都被自己的枪头砸得稀巴烂。” “什么时候?他是谁?” “两年之前,‘枪神’铁羽。他的枪法出自杨家枪,神出鬼没,千变万化,枪出夺命,但此阵,他只闯到一半多一点而已!”宋终目光一转,沉声说道,“这两年来,一直都没有人再来破阵,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任我杀不由自主地问道。 “因为具有破阵资格的人很少,能够破阵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前来闯关之人,一定是兰夫人的劲敌。兰夫人瞧得起的敌人同样很少,这些人实在很幸运。但无论运气有多好,也难免成为阵中冤魂,血肉之躯终化一捧黄土。所以,这地方又叫‘英雄冢’。” 英雄之冢?放眼天下,成为英雄者能有几人?英雄的故事总是可歌可泣,流传千古,谁又能体会到埋骨他乡的悲哀? 任我杀心头戚戚,久久无言,长长叹了口气,缓缓道:“既是幸运之人,总可以绝处逢生。” 宋终笑得很残酷,冷冷道:“一个人对自己期望越大,往往失望也越大,自信并不是取得胜利的关键。如果这一次你依然期待运气能够偏袒你,也许会抱憾终生。” “一个人若想成功,总需要不断的尝试,就好像一枚果子,如果不去品尝,怎么知道它是什么味道?” “我发现你实在是个很有趣的人,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立场不同,我倒很愿意交你这个朋友。”宋终叹了口气,不住摇头苦笑。 任我杀微微一怔,还未说话,宋终倏然脸色一沉,冷冷道:“但我们绝不会成为朋友,因为你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死人。一个人就算再笨,也不会笨到和一个死人做朋友。” “什么时候开始闯关?”任我杀抬头望了望天,这时黑色降临,夜幕低垂,石堆如蹲踞的洪荒猛兽,张大了血盆巨口,似欲吞噬天地。 “在闯关之前,我心须告诉你关于闯关的规则。在此阵的最高处,有一座风雪亭,只要你在四柱香的时辰内到达那里,就可以见到你要找的人。”宋终又重复了一句,“记住,你只有四柱香的时辰。” 任我杀皱眉道:“四柱香?难道当年闯关之人也是如此?”任我杀皱眉道。 “不,他们没有任何限制。” “为什么偏偏对我如此苛刻?” “因为你是任我杀。”这当然不能算是理由,却已是很好的理由。 任我杀忽然纵声大笑,笑声如啸,似乎穿透了九天云霄。笑声未绝,他已大步走向石堆。前方是什么?等待着他的又是什么?他已全不在意。 生命虽然短暂,但总充满希望;希望就如一盏不灭明灯,点燃了生命的**! 第十七章 似是故人来 一种淡而朦胧的黑色悄悄掩盖大地的时候,屋舍中灯已亮起。灯是龙七点燃的,因为他不喜欢孤独,不喜欢黑暗。 米珏轻轻放下手中剑,问道:“现在是什么时辰?” “已经过了申时。” “小兄弟已经去了三个多时辰,为什么还没有回来?兰夫人究竟是什么用意?” “那个女人的心思,只怕只有她自己才知道。”龙七苦笑道。 “‘神捕’龙七先生天生风流,果然比米大侠更了解女人。”话犹未了,王帝双袖飘飘,神色从容,缓步而入。 龙七的脸色立即沉了下来,冷冷道:“你来做什么?” 王帝神情不变,笑容依旧。 米珏微笑道:“阁下此行,莫非是奉了兰夫人之命?” “米大侠果然是谦谦君子,说话也很讨人喜欢。” “不知兰夫人有何吩咐?” 王帝道:“兰夫人命在下前来告知任我杀的目前处境,免得三位担心。” 米珏蹙眉道:“他……” “他还活着,不过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死人,因为他现在正面临着死亡的威胁……”王帝的话突然中断,从远处传来一阵狂笑,掩盖了他的声音。 天边无星无月,任我杀的眼睛却比仲秋夜之繁星更明亮。此时的他,不仅面临着生命的威胁,同时也承受着某种无形的压力。如果有一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许还不会皱一皱眉头,但现在,他却陷进了恐怖、神秘的困境中。 任我杀刚刚抬足站在一块巨石上,积雪竟忽然向两边滑开。他似乎早已料到每一块巨石必然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变化,立即双腿一弯,凌空翻起。他服食过“万劫重生”以后,功力一日千里,以他现在的轻功造诣,不经意间就可一纵四丈八尺,但身形方动,上空突然风声疾起,数不清的碎石夹杂着冰冷的雪花,就像一片乌云,铺天盖地般直压下来。 变生仓促,他想也不想,黑暗中寒光掠起,刀已在手,在头顶上盘旋飞转,布成一张光网。刀光消失的时候,他的身子已如蝴蝶穿过粉碎的乌云,翩翩而起。 就在这时,又有一片乌云当头罩落,数十道白色的寒光流动如银,竟是一张缚着尖刀的真网。 任我杀人在空中,已无借力之处,但若不能破网而出,势必被巨网裹在其中,成为刺猥。这时候急使“千斤坠”的武功陡然下坠,已是唯一的选择。 任我杀落足之处是一块悬浮在空中、摇摇欲坠的巨石,还未站稳,巨石突然就像搁浅了的沙堆般沉了下去。他再次腾空掠起,只见繁星点点,一阵凌厉、凶狠的风声呼呼刮过,“卟卟卟”之声闷响不绝,数十件暗器已打在他方才落足的地方。 当他再次落下时,双足踏在软绵绵的泥土上,却已经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到,仿佛掉进了无声的黑暗魔域。他取出火折子,然后点燃。没有风,但火折子一燃即灭。再燃,又灭。一连五次,都是徒劳无功,任我杀的心立即沉了下去,明白自己已被困在阵法之中。 这只是刚刚才开始而已!开始已是如此可怕、险恶,接下来又是何等的诡异、神秘? 笑声犹未断绝,米珏和龙七、杏伯三人脸色大变,目光交接,同声道:“是小兄弟。” 王帝轻笑着,灯光下,他的笑显得既诡异又邪恶,缓缓道:“这个时候,他应该正在闯关。” “闯关?闯什么关?” “兰夫人已经答应了他,只要他可以连闯三关,就放出欧阳情。现在他已经闯至第三关。” 米珏脸色不变,淡淡笑道:“这一次兰夫人一定会输得很难看。” “这第三关从创阵至今,从来没有人可以闯过,任我杀是自寻死路。”王帝一声冷笑,目光一转,瞧着杏伯,“老丈可是‘武林四侠’中的‘鞭侠’方老前辈?” 杏伯居然没有否认,冷笑道:“阁下既知小老儿来历,这一问岂非画蛇添足?” 王帝也不生气,微笑道:“有几位前辈的故人也来到了此间,他们都很想与你见面一叙,前辈意下如何?” 杏伯脸色微变,淡淡道:“小老儿早已不问江湖事,往事如烟,既已决心放下,又何必一再提起?” “这几位故人,却是前辈一辈子也忘不掉的。” 杏伯低着头,犹在犹豫不决,米珏把嘴凑到他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 王帝目光闪动:“见到他们,前辈便会觉得来到死亡谷、逍遥宫,实在不虚一行。” 杏伯抬起头:“好,烦劳带路。” 王帝淡淡一笑,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拍了拍手掌。 掌声未歇,门外已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人全身着黑,黑巾蒙面,只露出一双黯淡无华、冷漠的眼睛,站在夜色中,竟有种诡谲之意。 “前辈请随他去,自然就能见到那几位故人。”王帝微笑道。 杏伯看了看米珏,嘴唇微张,却又欲言又止。 米珏微微一笑,轻声道:“小心些!” 杏伯点点头,一言不发,大步走了出去。 那黑衣人更不打话,领先而行。 也不知为什么,看见这个黑衣人,杏伯心里总有一种非常奇妙而特别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感觉?却连他自己也说不上来,只觉得有些不安,又有些激动。走了一段路,这种感觉越发明显。他忽然发现,无论是这黑衣人的背影还是脚步声,竟都是如此熟悉。这人究竟是谁?难道也是我的旧识? “阁下要把小老儿带到哪里去?”杏伯心下狐疑,忍不住问道。 黑衣人竟似聋子,又似哑巴,非但充耳不闻,而且绝不说话,杏伯一连问了几次,他却头也不回,反而加快了脚步。 夜如泼墨,黑衣人的背影似已和这夜色溶成一体。他究竟有什么秘密? 就在这时,远处突又响起一声清越的啸声,穿破夜空,响彻云天…… 四下里一片漆黑,寂静无声,伸手不见五指,呼吸之声却清晰可闻。 任我杀动也不动,一股寒意从背脊蔓延开来,握紧了的手,掌心已渗出了丝丝冷汗。他只有四柱香的时辰,一旦四柱香燃为灰烬,所有的希望也就灰飞烟灭。他已经不能再等,他决定赌一赌――生命是赌注,筹码却是运气。 但就在这时,他忽然听见了一种声音,竟似来自远古的幽冥,如虚如幻,似有还无,是如此的悲凄,却又如此的邪恶,仿佛一种哀怨的哭泣,更如一种追魂般的召唤,直刺得他毛骨悚然。 这声音起初细若蝉鸣,不过片刻,便渐渐如同打鼓,四面响应,八方雷动,竟仿佛并非从他耳中传入,而是从他心中如泉水般源源送出。声音逐渐变大,震耳欲聋,任我杀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似欲撑破胸膛,穿衣而出。他呼吸再也不能顺畅,只觉一口气堵在喉咙,仿佛被一只神秘的魔手大力扼住,眼前点点金星乱飞。 他忍不住伸手与那只“手”相互拉扯,突然间,声音竟陡地和缓下去,却变成了一种撕心裂肺的哭泣,孤立无助的诉说,带着某种说不出的痛,令人肝肠寸断,伤心欲绝。 任我杀眼睛一亮,仿佛看见在一栋孤独的小楼上,窗子敞开,一个蛾眉紧蹙的深闺怨妇正注目远眺,等待着远航的丈夫归来…… 画面一转,在他眼前突然又出现了一群蓬头褛衣的难民,这些人的四周尸积如山,血流成河,他们的身后风尘滚滚,铁骑铮铮,寒光起处,残肢断臂掺杂着血雨四处纷飞,染红了一碧如洗的天空,本来炎炎高照的烈日刹那间化为血似的残阳,一时间,奔逃的奔逃,喊叫的喊叫,寻找的寻找…… 任我杀目眦尽裂,热血奔流,正欲冲上前去力阻这场残酷的屠杀,但残阳的最后一抹红竟又突然隐去,但见前方下起倾盆大雨,如喷如注,厮杀和哭叫之声也已听不见了,依稀中,一人伫立于悬崖边缘,纵身一跃,竟不顾一切地跳落下去。 他奔到近前,只见那人血肉模糊,面目已难辨认,手里紧紧抓住一把利剑,竟是“无情断肠剑”。他大吃一惊,气愤填膺,悲从中来,叫了声“米兄”,突然仰天发出一声长啸,声音凄厉,穿过了黑夜…… 一束寂寞的灯光,映照在两个心事重重的人的脸上,将两张充满焦虑的脸庞照成一片凄清的嫣红。 龙七的目光从跳动的火苗上缓缓移开,看了米珏一眼:“王帝所说的故人,难道就是‘武林三侠’?” “嗯!他们岂非也到了此间?兰夫人要杏伯与他们会面,只怕……是另有阴谋。不入虎**,焉得虎子。所以我让杏伯前也许能发现端倪。” 龙七忽然“啊”了一声,似乎想起了某件事,皱眉道:“刚才……刚才那个黑衣人……” 米珏心头一跳:“黑衣人?” “米大侠,你不觉得这个人的眼神和背影都很熟悉吗?” 米珏怔了怔,沉吟着道:“嗯!这人的确有些眼熟。” 两人低头幂思,却始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过了半晌,两人对望一眼,几乎异口同声地惊呼道:“莫非是他?”随即两人一齐摇了摇头,似乎并不能确定那黑衣人就是他们心中所想的那个人。 米珏叹了口气,问道:“你认为是谁?” 龙七微一沉吟:“但愿不会是他。” 米珏用手指蘸了点酒,缓缓在几上写了三个字,随即拭去,抬目注视着一脸冷峻的龙七,问道:“是不是他?” “只怕真的是他。”龙七脸色越发凝重,缓缓点了点头,叹了口气,苦笑着道,“我一直以为,海总镖头就是那个内奸,却没想真正的奸细居然是这个人。” “此人一生侠义,嫉恶如仇,竟也甘愿臣伏于紫罗兰夫人石榴裙下,实在人心叵测,世事难料。”说到这里,米珏“虎”地站起身来,惊呼道,“哎呀,不好,杏伯……” 龙七脸色微变:“你担心这人会加害杏伯?” “他连兄弟都能忍心出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龙七的脸上又变了颜色,还未说话,一声充满悲痛的凄厉啸声就在这时传来,两人交换了一个眼色,失声道:“小兄弟……” 二人飞身抢出,还未冲出门外,黑暗中一条人影闪动,就像是幽灵般不知从何处钻了出来。 “两位行色匆匆,意欲何往?”张穷的声音虽然平平淡淡,脸色却冷若寒霜,目光如刀,从米珏和龙七二人脸上一扫而过。 米珏平时虽然冷静,这时也已忍不住有些激动,沉声道:“你们究竟拿什么法子对付任我杀?” “刚才王帝不是已经来过了吗?难道他没有告诉你们,任我杀正在闯死亡阵?” “死亡阵?” “除了逍遥宫,死亡阵是死亡谷里最危险、最可怕的地方,刚才那一声厉啸,也许就是任我杀垂死挣扎之际。” 龙七双目怒睁,大声道:“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一定一把火将这里烧成灰烬。” “那么兰夫人一定会让你死得很惨、很难看。”张穷冷笑道。 “我这就先杀了你。吃我一刀。”“刀”字出口,龙七刀已在手,猛然冲了过去。 刀光一闪,飞掠而起,既快且狠,出手绝不留情。 张穷对他的刀法似乎颇为忌惮,不敢硬接,飞身后跃。 龙七一刀落空,第二刀跟着劈出,刀光龙飞凤舞,刹那间弥漫在夜色中…… 啸声犹在回荡不绝,那个死人竟缓缓爬了起来,一个人孤独地向前方走去。 任我杀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叫道:“米兄,你……你没事么?” 那人倏然回头,却是个容貌清丽脱俗的少女,巧笑嫣然,不可方物。 “梦君!是你么?梦君……”任我杀猛然失声叫道。 他举步追出,那少女裙裾飘飘,脚不沾地,行云流水般远去,无论他如何发力狂奔,与她总是相隔数丈距离,却仿佛天涯般遥远,不可逾越。 “梦君,别走,等等我……” 这一次那少女连头也不再回,渐行渐远,终于连影子也完全瞧不见了。 任我杀怔怔地站在那里,忽听身后传来“噗哧”一笑,一回头,就看见欧阳情娇嗔道:“呆子,我不是在这里吗?” 她垂下螓首,温柔一笑,任我杀禁不住心神一荡。 就在这时,一条白缎仿佛从天外飞来,卷住欧阳情纤纤细腰,将她拉起,往天空快速飞去。 欧阳情伸出双手,呼叫道:“救我……” 任我杀伸出手去,却连她指尖都未触及,手掌一合,抓住的只是丝丝冷气。 他大步追出,忽然脚下一绊,踉踉跄跄地险些跌倒,朦胧中,一个雪衣人像一缕白烟从地下袅袅钻出,厉声道:“孽徒,你还想逃吗?纵然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找出来。” 任我杀惊叫道:“师父……” 雪衣人戟指叱道:“不许再叫我一声‘师父’,你自甘堕落,成为杀手,人人得而诛之,毁我一世英名,有何颜面做我弟子?” 刹那间,任我杀全身冰凉,汗湿重衣,凄然道:“是……秋儿知道错了……” 雪衣人袍袖一挥,如一朵白云罩落下来,格格笑道:“我现在就杀了你,为免祸害江湖……” 任我杀本欲束手待毙,忽听那人的声音竟已变了,变得既温柔又妩媚,一抬头,就看见紫罗兰夫人粉脸含煞,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刺向他的眉心。 任我杀没有闪避,只是愣在那里,心里想着梦君远去、师父厉叱……只觉万念俱灰,了无生趣,唯有死亡,才是他此时此刻的向往。 刀光美丽如流星飞泻,张穷脸色未变,却已心生虚怯,依然不敢硬接,再次飞身而退。 龙七第二刀再度落空,心头火起,刀化飞龙,带着一道呼啸之声,全力劈出。 刀至中途,忽听米珏大声道:“龙七先生,且慢动手。” 风声犹在,刀光却已忽然收敛。龙七的刀法已至炉火纯青之境,收放自如,收刀的时候竟似比出刀 “米大侠,你为什么不让我杀了他?”龙七横刀胸前,回头顿足道。 “我们的敌人,是紫罗兰夫人,两国交战尚不斩来使,他只是奉命前来传话,何必与他为难?” 龙七点头道:“不错,冤有头,债有主,不必跟一个下人一般见识。” 张穷竟似听不懂他话中的讥讽之意,悠悠道:“米大侠虚怀若谷,藏世间万千道理,如果任我杀能有你这般胸襟……” 他摇摇头,“嘿嘿”两声冷笑,忽然住口不语。 龙七手腕一抖,“唰”地一道刀光掠过,刀尖指着张穷的鼻子,冷冷道:“怎样?” 张穷嘴角掀起一丝冷笑,目光注视着犹在颤动的刀锋。 “说下去。”龙七沉声道。 张穷双目一翻,冷冷道:“本来我是想说的,但又不喜欢被别人拿刀指着我的鼻子逼我说话,所以我已经改变了主意。” 龙七阴沉着脸:“你要怎样才肯说?” “如果有人对我客气一点,也许我很快又会改变主意。” “好。”龙七目光如刀般刺入张穷的眼睛里,手一翻,收刀入鞘,“请,请说。” “两位是不是惦念着任我杀?所以一听见他的声音,就忍不住想前去接应?”张穷移开目光,看了米珏一眼,摇头轻叹道,“没有用的,死亡阵深含各种生死变化之道,一旦陷入其内,便衍生幻象,层出不穷,令人神志错乱,不能自制,最终不战而亡。” 米珏强笑道:“他不会死的,这世上绝没有人可以杀死他,就算是兰夫人亲自动手,也未必能够做到。” 张穷忽然又笑了,残酷的笑道:“这一次根本不必兰夫人出手,任我杀就已经自己杀死了自己。玩火者必**,现在,他也许已死在自己的刀下。” 第十八章 浴血重生 黑暗中,一道冰冷的寒光倏然亮起,如一道闪电狠狠地击在任我杀的心上。这把刀,为什么竟是如此熟悉?就在这时,一阵剧痛从背心传来,竟似被某种物体刺入了肌肉。疼痛如一道灵光闪过,让他忽然清醒过来,出于一种本能,想也不想,立即反手一挥。 不知何时,刀已在手。刀光划破黑暗,身后传出“卟卟”之声,有人倒地。 寒光还未消失,任我杀的眼睛忽然一亮,发出一种惊诧、喜悦的光芒。他发现,在他的左侧居然出现了一条通道――其实这条通道只不过是两块突兀、嶙峋的巨石之间的空隙而已。 这时候的任我杀,仿佛在溺水中抓住了一根朽木。溺水者就算看见一根浮萍都绝不会错过,何况是一根木头?这条空隙是不是一种机关?一种陷阱?任我杀已经没有余地仔细琢磨,一闪身,便扑了进去。他刚刚穿过空隙,身后就传出一声巨响,两块巨石竟猛然磕在一起,若非他的动作快似电光石火,此刻早已被压成一团肉酱。 任我杀头也不回,更不停留,全力冲出,速度快得就像是一只被猎狗追捕、拼命奔逃的兔子。 黑暗中,寒光骤起,一把刀从斜刺里劈出,刮起一阵凌厉的劲风。 任我杀天生就有一种敏锐的嗅觉,和一种猎犬般的警惕,闻到了杀气的同时,已发现了危险。 刀未至,他的刀已出手,那把刀突然从半空中坠落的时候,狙击手已被他一刀斩断了腰身。 任我杀正打算从这个狙击手的尸身跨过去,繁星突现,至少有二三十种暗器同时袭来。准确地说,是二十七件暗器,听起来却只有一道风声,看起来只有三道光芒,打向他的三处要害:眉心,咽喉,胸口。二十七件暗器绝对是从同一个方向打过来的,这个偷袭的狙击手,显然比刚才那人更凶狠、更歹毒。 任我杀出手如电,抓起脚下半截尸身,“夺夺”之声不绝,二十七件暗器全都打在尸体身上。他手一扬,将尸身向那人藏身的方向抛了过去,整个人跟着窜出。 刀光一闪即逝,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钻入了任我杀的鼻孔――一刀两断,这一刀,斩断的是喉咙。 四下里突然变得像坟墓一般死寂,一道亮光就在这个时候亮起。这一次,任我杀终于点燃了火折子。借着火光,触目之处,依然还是千奇百怪、形状各异的巨石,一条蜿蜒、狭窄的通道由低渐高,穿插其中,也不知究竟有多长,究竟通向何方。如此凶险的狭道,通常都是最有利于埋伏和袭击的地方,进可攻,退可守。 任我杀的心立即沉了下去,整个人都像橡皮筋一样绷紧。 火苗忽地不住晃动,左右两侧呼呼风起,各有数十支长枪从巨石中激射而出。 任我杀脚尖轻点,像一支离弦之箭向前方窜了出去。“卟哧”之声接连传来,数十支长枪全都钉入巨石之中。 余音未绝,刀光又现。刀光落下之时,任我杀明显地感到,从背部传来一阵钻心般的剧痛。 那个狙击手一刀得手,刀势已老,还来不及再击出第二刀,就看见一道淡淡的刀光,一闪而没。刹那间,他心中忽然生起一种非常古怪的感觉,自己好像变成了两个人,上半身和下半身似乎已经无法连接在一起。 一刀两断,断腰,也断魂。 鲜血已染透了任我杀的衣衫,疼痛像恶魔一样纠缠着他――那一刀虽不足以致命,伤口却极深极长,从肩胛一直拖至腰际。 任我杀长长吸了一口气,大步踏上通道的台阶。他绝不能退缩,更不可以倒下。前方的路也许还很长,也许埋伏着更多的狙击手,甚至更多的危险在等待着吞噬他的生命。 他刚刚踏上四级台阶,忽听“轰隆隆”一声炸雷般的巨响,一块巨石如泰山压顶坠落下来。几乎是在同时,台阶上突然发出点点寒光,一排排锐利的刀锋钻出地面,犹似繁星的水中倒影,密密麻麻,向前方一直蔓延而去。 前路虽然布满了夺命的尖刀,但任我杀还是没有退回,这条通道显然是他唯一的出路,一旦后退,头顶那块巨石便将封堵通道,那么他必然又会回到刚才那个可怕的阵法之中。 就在这间不容发之际,他的人已飞身掠起,足尖如蜻蜓点水般在巨石上轻轻一点,几个腾空翻转,落在一块巨石棱角上。“砰”地一声,随即传来一阵天崩地裂般的摇晃,那块巨石已然封住了通道,任我杀落足的巨石也被震动,忽然沉了下去。他刚刚提气纵起,但听“扑剌剌”一阵声响,前方竟落下一道铁闸,挡住了他的去路。 任我杀去势不停,刀光起处,粗如儿臂的铁杆竟如朽木般应手而断,露出一个大缺口,他的身子,便如乳燕投林般穿孔而过。 刀光闪动,如昙花一现;血花飞溅,似梅花绽放。 任我杀虽然没有仔细计算过,但他估计,死在他刀下的狙击手至少已有三十六个。有的人断的是腰,有的人断的是喉咙,但无论断在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结果――断魂。 任我杀已经变成了一个血人。他的身上,沾满了别人的血,也流着自己的血。他至少中了八刀,十三枚暗器,左肋中了狠狠一脚(这一脚踢得他几乎站不起来),右肩也挨了一记重拳。这一拳几乎把他的肩骨击碎,若非他见机极快,以力御力,这条膀子只怕早已废了。幸好他还有一只左手――左手刀和右手刀一样快、狠、稳、准,一直是他的秘密。 无尽的杀戮,腥臭的鲜血,剧烈的疼痛,已经麻醉了他的思想,全然忘记了四柱香的约定。 就在这时,他忽然又听见了一种声音――不是破空袭击的刀声,是来自自然的风声。他精神一振,抬头望去,仿佛看见满天的雪花,在风声中纷纷飘飞,一种气味随风钻入他的鼻孔,竟是空气的清新味道。 刹那间,任我杀全身绷紧了的神经,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般松弛了下去,涂满鲜血的脸上露出一丝久违的笑容。 这里是什么地方?莫非就是死亡阵的最高处?心念方动,他忽然又听见了一种声音。这一次不是风声,是刀声。朦胧的夜色中,一把刀划起一道光弧,从半空中劈落下来。 每个人都有一种天生的本能――不能预知危险,却能躲避危险。 这一次,任我杀依然没有死,他身子一挪,避开了要害,这一刀破中的是他的右肩。 刀光消失的刹那,另一道刀光已掠起。这人手一松,长刀脱手,身子已被任我杀一刀斩断。 风依然还在吹着,雪依然还在飘着,但天地间却充满了杀气和血腥,散发出死亡的味道。 这时候,一点朦胧的星光在黑夜中微微一闪,突然熄灭。 夜色越显深沉,若非白雪映出一片朦胧的微光,双目几乎已不可视物,黑衣人始终一言不不理会杏伯,只是在雪地上快步前行。四下里死一般的静寂,竟连虫鸣之音都不可闻,除了脚步踏在雪地上发出的“唰唰”之声,天地间仿佛就已只剩下两人粗重的呼吸。 这时两人已渐渐远离了花海,触目之处,尽是一些千奇百怪、大大小小的石头,一路上再未见到诸如花草树木之类的植物。黑衣人绕着那些奇怪的石头兜兜转转,终于在一个黑乎乎的巨体面前停住了脚步。 夜如泼墨,杏伯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忽听“咯咯咯”一阵轻响,眼前一亮,一丝灯光倏然亮起。暗夜中,灯光闪烁,竟如鬼魅般充满了诡异之意。 杏伯这才看得明白,原来这是一座石屋,一条地道笔直而下,走下二十几级石阶,下面竟是间装着一个铁笼子的宽敞地下室。铁笼子高约九尺,宽约两丈四尺,条条铁竿粗如儿臂,借着朦胧的灯光,只见三个人犹如笼中困兽,蜷缩着各居一角。左边一人衣衫褛褴,神情憔悴,一双眼睛却精光如炬,腰板挺得笔直,自有一番威胁气势。他满脸倔强,仿佛这牢笼纵然是人间炼狱,也绝不能使得他折锋断锐,丧失信心。 看见这个人,杏伯的心立即沉了下这人竟是“金狮镖局”的总镖头海东来。另两个人同样都是老人,同样的萎糜不振,一般的坚强不息,仿佛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杏伯心头狂跳,双眼似已有泪花。这两个老人,是他永远都不能忘记的兄弟,“刀侠”张子敬和“拳侠”赵玉刚。可是“剑侠”刘公明呢?“武林三侠”受海东来相邀,和龙七一起护送“万劫重生”奔赴京城,如今司马如龙已死,龙七也到了死亡谷逍遥宫,这三人被囚禁于此,为什么独独未见刘公明? 这时候海东来三人也都看见了杏伯,刹那间,地下室里突然变得一片死寂,呼吸之声清晰可闻。 “老四!”过了半晌,张、赵二侠才失声叫道。 “你……你是方四侠?”海东来也吃惊地道。 杏伯显然也相当激动,却强自忍住,勉强笑了笑,并不说话。 张子敬忍不住百感交集,老泪纵横,哽咽着道:“老四,真的是你,你怎么也在这里?” 数年前,方天星无故失踪,从此音讯全无,谁又能想得到,兄弟重逢时,竟都已作他人阶下囚,究竟这是悲?还是喜? 杏伯眼中泪光终于也化成热泪如流泉喷涌,哽咽道:“大哥……” 张子敬点点头,大声道:“好,好,想不到咱们兄弟还有再见之日,好,好……” 杏伯只觉胸中热血澎湃,心神激荡,回头对那黑衣人大声喝道:“开门,让我进去。” 黑衣人全身一振,竟似不敢面对他那凌厉的目光,别转了头。 “开门,你为什么不开门?” 黑衣人猛然怔住,双手禁不住一阵发抖。 这人究竟是谁?为什么对杏伯竟如此畏惧?在死亡谷逍遥宫里,杏伯无疑已是困兽,纵然神通广大,也终不可能飞出紫罗兰夫人的手掌心,他究竟在害怕什么? 灯光摇曳,石屋之外,突然掠起一阵劲风,两个人像雪花般飘了进来。这两人本如鬼魅,惨淡的灯光照在他们的脸上,更添几分诡秘。 杏伯的脸上又已变了颜色,目光中射出厌恶与仇恨交织的怒火――这两人竟是被米珏逐出门墙的“天山双鹰”。 “妙极,妙极,各位久别重逢,应该高兴才是,怎么竟是泪眼相对,好像这里死了人似的。”李中环冷冷地环目一扫,冷笑道,“莫非这就是所谓的肝胆相照,生死与共?就连我都快被你们感动到哭了。” 杏伯怒目圆睁,喝道:“是你们这两个卑鄙无耻的臭小子,来得正好。” “是极,是极,方四侠是英雄好汉,我们是卑鄙小人。”柯中平冷冷道,“只可惜现在英雄好汉落在卑鄙小人手里,这日子只怕就不好过了。” 杏伯“呸”地吐出一口浓痰,恨恨道:“你们怎么还不死?” 李中环道:“也许这就是‘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的道理。” 柯中平道:“所以我们这种小人才会比你们这些以‘大侠’之名自居的英雄好汉们过得更洒脱、更快乐。” 两人一唱一和,竟似以“坏”为荣,杏伯脸色铁青,不住摇头苦笑。 “方四侠叫你开门,你听不见么?”李中环目光一转,瞧着那如痴如呆的黑衣人,沉声喝道,“发什么呆?你又不是又聋又哑的傻子。” 黑衣人怔了怔,抬目看了一眼趾高气扬的“天山双鹰”,目光中充满愤怒和怨恨,却又不敢 李中环用一种卑夷的目光瞧着他:“还不快开门。” 柯中平“呸”地一声:“老东西,你以为你是天王老子?其实一样还不是兰夫人裙下的一条狗,死狗!” 黑衣人似已愤怒到了极点,却又对“天山双鹰”极为畏惧,非但不敢反唇相讥,更不敢违抗他们的命令,一言不发,缓缓掏出一串钥匙打开了铁笼子的门。 杏伯这一生中,走遍大江南北,从未遇见过如此窝囊的人,忍不住冷哼一声,看都不再看他一眼,昂首挺胸,大步走了进去。 黑衣人一手拿着锁,一手拉住门,也不知是该锁上门,还是等待“天山双鹰”发号施令,呆然而立,神色间竟似有些心神不宁,失魂落魄。 “你也进去。”李中环上前一步,劈手夺过他手中的铜锁。 黑衣人愕然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进去!” 黑衣人垂下头,神情呆滞,目光中竟似露出种悲哀之色。 “你是不是在害怕?你在怕什么?”柯中平冷笑道,“海总镖头和张大侠、赵三侠三人都已被兰夫人的‘软筋散’所制,功力全失,就连一般妇孺都能要了他们的命,难道你还怕他们会把你碎尸万段,然后再吞到肚子里去?” 黑衣人头越垂越低,一双手竟似已有些发抖。 “进去,这是兰夫人的命令。”李中环阴恻恻地道,“莫非你竟敢违抗兰夫人的命令?你想必也知道兰夫人对付那些不听话的人,是用什么法子的。” 没有人可以否认,紫罗兰夫人对付手下的手段,是这世上最残忍的,她所用的法子,简直闻所未闻。 黑衣人叹了口气,终于走进了铁笼子里,却不敢与杏伯四人接近,远远站在一角。 李中环阴森森地发出一声狞笑,“叭嗒”一声,已将铁门锁上。 黑衣人全身一颤,嘶声叫道:“你们……” “这也是兰夫人的意思,你不必怪我们。”柯中平笑了笑,脸上露出种残酷之意,“其实这样不是很好吗?兰夫人有意让你们叙叙旧情,千万不要辜负了她一番好意。” 黑衣人仿佛被魔语诅咒过了一般,刹那间,全身都已动弹不得。 李中环冰冷的目光从众人脸上一扫而过,悠悠道:“海总镖头,你们是不是一直都在奇怪,为什么一觉醒来,竟已身陷牢笼之奇怪的是,为什么‘神捕’龙七和司马如龙、‘剑侠’刘公明没有跟你们在一起,是么?” 海东来的确一直没有猜透这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心中虽有不少疑窦,也有过数种猜测,但最终还是被他自己一一否决了,他实在不敢怀疑任何人,尤其是朋友。 他目光一瞥间,只见那黑衣人此刻竟如中风般,全身抖动不停,不禁心头一动,疑念又起:“这人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他的身影竟是如此熟悉?” 第十九章 热血铸悲歌 “其实此事也没什么奇怪之处,因为这是兰夫人早已设计好的局。‘万劫重生’本是兰夫人囊中之物,只是在其间发生了几次意外,所以事情才变得如此复杂。可是你们的行踪怎么会泄露出去呢?很简单,自然是奸细告的密。”柯中平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极其邪恶,“至于这个奸细是谁,就算你们已经有所怀疑,也绝不敢断定的,因为谁也不能相信出卖自己的人居然是自己的朋友。” “兰夫人最喜欢冒险,游戏越刺激她就越开心。得到‘万劫重生’之后,她本来可以杀了你们以绝后患的,却又觉得这样非但便宜了你们,而且毫无趣味,所以她故意留下一条线索,让这游戏可以继续玩下去。”李中环眼光斜睨,神情间流露出一种得意之色,“故事当然不能没有主角。‘神捕’龙七断案如神,又擅长追踪之术,无论多么困难的案子,纵然毫无蛛丝马迹,到了他手里都可以迎刃而解,如果留下此人,这游戏一定好玩多了。他实在是个很幸运的人,至少他还有资格成为兰夫人的对手,司马如龙却倒霉透了,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如龙……”海东来肝肠寸断,双目迸血,胸口一痛,一张口,一股血箭狂飙而出。 张子敬双拳握紧,手背上条条青筋暴现,沉声道:“好阴险的计谋,好狠毒的女人。” 赵玉刚一口钢牙咬得“格格”直响,怒喝道:“我二哥呢?你们把他怎么样了?” “刘二侠么?他活得挺好。”李中环嘴角上扬,露出一丝诡秘的笑意,“刘二侠是这故事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如果兰夫人杀了他,这故事就不够完美了。到了这个时候,难道你们还想不到究竟谁才是那个奸细?” “他们不是没有想到,而是根本不愿意相信。”柯中平瞧了黑衣人一眼,故意叹了口气,“各位可知这个人是什么来历?你们不觉得他很像一个人么?” 黑衣人身子一晃,竟似已站立不稳。 海东来和“武林三侠”目光落在他的身上,面色在刹那间全都变了,突然想到了一个人,想到了一个可怕的结果。 “这个奸细,就是你们的好朋友,好兄弟……” 李中环还未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杏伯突然大声吼道:“够了,别再说了。” 每个人都已猜出这个人是谁,但没有人愿意接受这种残酷的事实。他们彼此都太珍惜兄弟之间的情谊,从少年成名,联袂闯荡江湖,铲奸除恶,匡扶武林正义,直到今日风烛残年,他们已经走过了几十年的风雨征途,尝遍了太多太多的悲欢离合,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人间百态…… 他们是兄弟,永远不离不弃、相互依赖的兄弟。 海东来忍不住仰首一声长叹,默然无语。 张子敬身为四侠之首,性情本极坚硬镇定,此时竟已冷汗如雨般涔涔而下,身躯一晃,几乎跌倒,双手紧紧抓住铁杆,方才勉强站稳。 赵玉刚生性刚烈正直,大声呼叫道:“不可能,不可能,二哥怎么会是奸细?他怎么会出卖自己的兄弟?这种事打死我也不相信。” 杏伯性情温和沉稳,此时忍不住颤声道:“他……他哪里?” “你们不相信么?难道一定要听到他亲口承认才肯相信?”柯中平对那黑衣人厉声道,“刘公明,你有胆量出卖兄弟,居然没有勇气承认么?” 黑衣人眼中似有泪光,却已无法言语。 杏伯一个箭步蹿了过去,伸手就去扯他脸上黑布,但手到中途,却又突然顿住,不停地颤动着,竟再也无力伸出。这一切,虽已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但他还是没有勇气相信这个人的确就是刘公明。 “不错,是我,我就是那个奸细。”黑衣人反而一把扯下脸上黑布,在众人痛苦的目光中,露出了他的脸孔――果然是“剑侠”刘公明。 灯光摇曳中,米珏轻轻叹了口气,神情中止不住有一种忧虑之意。 “米大侠是不是在担心任我杀的安危?”张穷悠悠一笑,“我说过,任我杀已是兰夫人的掌心玩物,逃也逃不了的。” “他的处境我并不担心,我只担心杏伯。” 张穷脸上浮现出一种奇特的笑意:“方四侠和他的兄弟们一别经年,骤然在异乡重逢,正是人生一快,米大侠是否多虑了?” “兰夫人这么做自然是别有居心,他的遭遇只怕比任我杀好不了多少。” “你们既已得到‘万劫重生’,为什么还要把海总镖头等人掳走?”龙七忍不住问道。 “你有没有玩过猫捉老鼠的游戏?猫抓住老鼠,总是要等到趣味索然的时候,才肯罢手,你不觉得很有趣吗?”张穷笑了笑,“你知不知道你们的行踪为什么会泄露出去?” “因为在我们六个人中,有一个人是奸细,他出卖了我们。” “你是否已经猜到这个人是谁?” 龙七叹了口气,苦笑道:“这个人,想必就是刚才带走杏伯的那个黑衣人。” 张穷居然没有否认:“原来你已经知道了。” “我还知道,他就是‘武林四侠’之一的刘公明。”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就在刚才。” 张穷又笑了笑,笑得极其残酷,悠悠道:“如果你是刘公明,秘密既已被公开,接下来会怎么做?” 米珏和龙七的脸色立即变了,从心底涌起一股寒意。 “如果是我,自然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杀人灭口。兄弟既已变节,其他人如何能够忍受?必然群起而攻之……” 米珏和龙七的心骤然沉了下去,刹那间汗湿重衣,仿佛已看见了一场杀戮,手足相残,血溅五步……没有言语的交流,也没有眼神的暗示,几乎是在同时,两个人突然一起冲了出去。 张穷一脸错愕,呆呆地站在那里,心里突然生起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是悲哀?还是感动?是孤独?还是忧伤? 没有朋友的人,永远也体会不到朋友的“真”,朋友的“义”…… 灯光仿佛黯淡了下去,天地仿佛在这一刻崩塌了。每个人的脑子里都轰然响起一声炸雷,每个人都已忘记这世界是否依然存在,每个人的心中,也不知是气愤还是痛苦,是惊愕还是悲伤? “老二,果然是你。(..tw无弹窗广告)为什么是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张子敬双目尽赤,厉声喝道。 刘公明竟似已完全崩溃,老泪纵横,一脸痛苦,突然全身一软,倒在地上。 “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兰夫人。”柯中平似乎唯恐天下不乱,“你们也不必责怪他,因为兰夫人的确是个让天下所有男人都无法抗拒的女人。为了兰夫人,无论什么事,他都会不惜一切、不择手段去做的。” “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和灵魂都献给了兰夫人,又岂会在乎手足之情?”李中环更是添油加醋,“只可惜,在兰夫人眼中,他只是一颗已经失去价值的棋子而已。” 刘公明痛苦地闭上眼睛,泪水流到嘴里,竟已分辨不出究竟是什么滋味。 “好,好,果然是好兄弟。”张子敬狠狠地盯了他一眼,昂首一声凄笑,声音中止不住有一种凄凉、绝望之意,回头瞧了瞧海东来,苦笑道,“海老弟,是我这个做大哥的没有能耐,教导无方,竟不能管好兄弟,我对不起你……” 说到这里,他声色俱厉,神色惨然:“今日之事,教我如何还有颜面苟活于世?” “张大侠,你……言重了,这岂能怪你?”海东来黯然道。 张子敬瞧着杏伯,凄然笑道:“老四,想不到我们兄弟离散多年,今日相聚,却正是诀别之时……” 杏伯怔怔道:“大哥……” 张子敬挥一挥手,叹道:“罢了,罢了,老二如此不仁不义,我这做大哥的岂能置身度外,无动于衷?就让我以一死为其谢罪吧!” 海东来脸色大变,叫道:“张大侠,不可……” 杏伯飞身抢出,却终究还是迟了一步,只听“叭嗒”一声,张子敬已一头撞在铁杆上,立即脑袋开花,命丧黄泉。杏伯抱住他的尸体,两行热泪无声滴落。 赵玉刚先是一怔,突也仰天狂笑道:“好,好极了,大哥真是好汉子,血可流,头颅可断,但这耻辱却是不可以忍受的,死得好!” 笑声中竟充满了凄楚和愤慨之意。笑声突敛,赵玉刚如刀锋般的目光狠狠地盯着刘公明,厉声道:“老二,看你做的好事,大哥的性命,今日就断送在你的手里了。” 刘公明像一条死狗般蜷缩在那那里,神情木然,却忍不住大声呕吐起来。 赵玉刚望着杏伯惨然叹道:“老四,发生这种事,我……我也没脸活下去了,你……你自己保重!” 杏伯大惊失色,愕然道:“三哥,你……你要做什么?” “大哥,你慢些儿走,老三这就来陪你了……”赵玉刚一声凄笑,话声中,已一头撞在铁杆上,血花飞溅,犹未散时,人已倒地。 眼见二侠如此刚烈,视死如归,海东来的脸刹那间被泪水淹没,跌足长叹道:“是我对不起朋友,我不该把你们找来的,否则也不会发生今日之事了!”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神色凄凉,心中的伤痛和悲愤,竟使得他在刹那间仿佛已苍老了十几岁。 杏伯哽咽着道:“海总镖头,你……” “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此事也不能全怪刘二侠,是我错了!” 杏伯只觉一腔热血火焰般狂野地在燃烧,喉结滚动,却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刘公明猛地从地上一跃而起,突然仰天纵声长笑,这笑声如枭之夜啼,又如杜鹃泣血,在这个充满死亡气味的寒夜里听来,显得极其凄凉、哀伤,让人毛骨悚然,胆颤心寒。 笑声甫歇,只听“呛啷”一声,刘公明已然拔剑在手。 “无毒不丈夫。事已至此,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们灭口吧!以绝后患。”柯中平的眼中绽放出种狠毒、残酷的光芒,冷冷道,“泯灭人性,丧尽天良,这才是男儿本色动手!” 杏伯又是伤心又是气愤,厉声喝道:“老二,你竟如此执迷不悟吗?” 刘公明嘴唇颤动,却久久不能言语,突然扬起长剑,自上而下,竟斜斜刺进了自己的身体。他似乎已用尽了全力,剑尖从心脏**,又从腰椎之处穿出。 谁也想不到刘公明竟会自裁,杏伯和海东来刹那间仿如石雕,突然动弹不得,就连“天山双鹰”也已完全呆住。 刘公明并没有立即就死,他已经无力拔剑――只要长剑还留在身子里,人就不会立即死去。他嘴角露出一丝苦涩、愧疚的微笑,瞧着海东来喘息着道:“海总镖头,是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兄弟,该死的人是我……” 海东来双眼模糊,喉咙似被某些物事塞住,竟已无法出声。 刘公明凄然一笑,目光转向杏伯,道:“老四,我不配做你的兄弟,我死有余辜……” 杏伯本非铁石心肠之人,眼见兄弟在自己面前相继自伐,早已肝肠寸断,痛不欲生,哽咽着道:“老二,你别这么说,我们毕竟是多年兄弟,无论是谁,都难免偶尔做错一些事……” “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我已是罪无可恕,不敢奢求你们的原谅,只希望从我身上流出来的血,可以减轻我犯下的罪孽。” “刘二侠,此事错本在我,我怎敢对你有半句怨言?你……你这是何苦?”海东来惨然叹道。 “大哥和老三都因我而死,他们尚且不耻我的所作所为,如果我还能无动于衷,就真的是枉自为人了。”刘公明仰天一声狂笑,突然用力拔出长剑,一道血箭冲天而起,洒在空中,仿佛一朵殷红夺目的玫瑰。这朵妖异的血花还未完全褪色,刘公明的身子已倒了下去。 海东来忍不住也仰天长笑,大声道:“好,好汉子!” 笑声突然停顿!海东来变得说不出的冷漠、平静,缓缓走到刘公明的尸体旁,喃喃道:“我们四个人既然是一起来的,自然也该一起离开。兄弟们慢走,我来了……” 他声音越说越低,忽然从地上拾起那把长剑,反手一剑,向自己胸膛刺下,几乎就是刘公明那一剑同样的地方。 杏伯决想不到他居然也会自杀,惊叫道:“海总镖头……” 海东来虽已疼得四肢痉挛,表情却出奇的平静,一字字地挣扎着道:“这是我欠他们的,我无以为报,但现在,谁也不欠谁的了。” 他死了,死得很坦然! 米珏和龙七刚刚冲出大门,突又顿住了狂奔的脚步。 暗夜中,雪地上,两个人就像是来自幽冥的鬼魅般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左边的那个人身躯魁梧,手持一支铁枪,枪长一丈六尺七寸;右边的那个人身材适中,双手之中竟似隐隐流动着一丝亮光。这两个人,竟是“勾魂枪”江上飞和“金银龙凤环”尤不败。 看见他们,米珏立即皱起了眉,知道麻烦又已找上了他。 “两位要出去?”江上飞冷冷道。 “死亡谷这地方危机四伏,我们还能去哪里?”米珏苦笑道。 “天色已晚,两位还有心思出来散步么?”尤不败淡淡道。 这句话说得很巧妙,也很有趣,但绝不是笑话――现在并不是说笑话的时候。 龙七突然狂吼一声,伸手拔刀。他虽不认识他们,但他恨透了死亡谷里的每一个人,恨不得将死亡谷夷为平地,恨不得将每一个人都剁碎了喂狗。 刀未出鞘,米珏已一把按住了他的手,摇头道:“别冲动,他们是我的故人。” 龙七满腹狐疑:“你认识他们?” “这里就交给我吧,你赶快去找杏伯。”米珏低声道。 “好,你自己小心些。”龙七点点头,再也不看那两人一眼,大步从他们身边走过。 江上飞和尤不败居然没有阻拦,依然动也不动,两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瞧着米珏,仿佛就算天塌下来了,也已与他们无关。 龙七走出几步,突又回过头来,只见米珏神情依旧从容淡定,于是展开身法,向前急掠。他的追踪术虽然冠绝天下,但在此刻,他却如漂流在大海上的一中孤舟,在黑暗中迷失了方向。 刘公明和杏伯去了哪里?走的究竟是哪一个方向?四下里一片漆黑,雪花片片飘飞,天地冷冷清清,他们曾经留下的脚印,早已被飞雪淹没,不着痕迹。 深夜无边,风寒雪冷,既没有半点头绪,又没有丝毫线索,如何追寻? 龙七双眉拧紧,陷入沉思之中。他突然发觉,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和迷茫悄然从心底升起,犹如夜色般淹没了他。在这一刻,他是多么的孤独,多么的无助。他决定什么也不去想,决定跟着感觉走――这是一种特殊的本能,也是一种奇异的直觉。 没有人能怀疑“神捕”龙七的追踪术,更没有人能否决他对事情的判断能力,正是这种得天独厚的感觉,使他每一次都能在绝不可能的情形下,将敌人绳之以法。然而死亡谷处处都潜伏着不可预知的危险,妄动一步,都可能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所以他每一步都走得很小心,每一个动作都很谨慎,时而凝神静听,时而仔细搜寻。 突然间,一道声音遥遥传来――这是一种充满悲愤的嘶吼,就像是野兽在死亡的边缘、濒临绝望时挣扎着发出的哀号,声音之悲哀凄厉,竟似穿透了夜空,响彻心扉。 龙七的脸色立即变了,一颗心也已沉了下去:“这分明是杏伯的声音,莫非他已遭不测?” 龙七拔足狂奔,向发出声音的那个方向发力冲去。 第二十章 舍身取义 刺骨的风雪,鬼魅般的灯光;四具染血的尸体,一个欲哭无泪的伤心老人。.tw[]这是种何等悲壮、诡秘的景象?“天山双鹰”纵然心狠手辣,却也从未见过像海东来这般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血性汉子,只觉心里突然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似是感叹,又似耻笑。 “开门。”这时候的杏伯,反而显得意外的冷静,出奇的淡定。 “你的兄弟已经全都死了,你自己一个人留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李中环轻叹道,“如果我是你,一定忍受不了这种孤独的滋味。” “开门。”杏伯恍若未闻,木然道。 “兰夫人精心设计了这场戏,本来就是要你们兄弟自相残杀,现在一切都该结束了,你这条命迟早也留不住的。”柯中平冷笑道,“与其死在兰夫人手里,还不如自己一头撞死在这里来得痛快。” 杏伯目光一冷,沉声道:“你们以为这鸟笼子也能锁得住我?” “难道你以为你还有报仇的机会?就算你可以走出这铁笼子,也一样走不出这地下室的。” 杏伯冷哼一声,伸手抓住了那把锁。这把锁本为青铜所铸,大如拳头,坚硬牢固,寻常刀剑都削之不断,但在杏伯眼里,却像是三岁小儿的玩具。他用力一拉一扭,“咔嚓”一声,这把锁立即就变成了破铜烂铁。“天山双鹰”脸色突然一变,似乎决未想到杏伯竟天生神力。当年在黄山老龙洞中,百位英豪受困其内,杏伯力举千斤闸,解除危机,这一把小小的铜锁又算得了什么?他刚刚走出铁笼子,突觉劲风扑体,两道寒光就像是两条毒蛇,悄然袭来。 “进去。”李中环冷冷道,“否则你只有死路一条。” 他说的很快,手中的剑杏伯几乎已能感觉到凌厉的剑气,扑面生疼。 在这个仓促的一刻,几乎没有人可以反击,只因这两剑实在来得太快、太突然。后退,是杏伯唯一的选择。但他却不能退,他的身后是那扇坚固的铁门,这一退,去势必为铁门所阻,仍然难免会被这两剑所伤,“天山双鹰”竟似早已算好了时间,看准了方位。 杏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所以他非但不退,反而向前直冲。“乌龙鞭”就盘在他的腰间,如果一鞭在手,“天山双鹰”的剑法再如何狠毒凌厉,也不足惧,但这时刻不容缓,已来不及抽出,他拿什么去抵挡两把快剑?他还有两只手。他居然用手去抓李中环的利剑――这岂非正如螳螂挡车? “你这是找死。”李中环阴恻恻地冷笑道。 话声中,长剑已被杏伯一手抓住,他只觉一股大力传来,竟使得他手中长剑突然改变了方向。“叮”,一声脆响,火花四溅,李中环的剑竟结结实实地磕在柯中平的剑锋上。 这一招非但极险,也极巧妙,若有毫厘之差,便失之千里,时间和速度都必须算得非常精确,否则杏伯难免被这两把剑在身上刺出两个窟窿。他一招得手,却仍然死死抓住剑锋不放,喝道:“撒手。” 剑刃何等锋利,这只手毕竟不是钢铁所铸,殷红的鲜血如泉般喷涌出来,刹时染红了他的袍袖。.tw[] “撒手又何妨?反正你也活不长了,这把剑就送给你吧!”李中环脸上露出种诡秘可怕的笑容,居然真的松开手掌,飞身后退。 柯中平虚晃一剑,也退了开去,大笑道:“这一次,只怕你死得” “纵然一死,也不能让你们活着离开这里。”杏伯冷笑道。 “死到临头,还大言不惭。”李中环冷冷道,“你看你的手。” 杏伯微微一怔,这时候才感觉到从手掌伤口上传出来的疼痛。他抛开长剑,摊开手掌,触目之下,但见这只手掌竟已溃烂,血肉模糊,朦胧的灯光下,还似隐隐有黑气透出,整只手都已肿了起来。一种又麻又痒的感觉从掌声传来,杏伯的心就在这时候沉了下去,这分明是中了剧毒的先兆――剑上有毒! 杏伯出手如电,飞快地点了左手的“天泉”、“侠白”、“尺泽”、“孔最”、“大凌”五外**道。 “没有用的,这是兰夫人的独门毒药极快,一个时辰之内毒气就能攻心,除了兰夫人,这世上根本已没有人救得了你。”李中环摇头笑道,“兰夫人自然不会把解药给你,看来你只有乖乖地等死了。” 杏伯须发皆张,怒喝道:“卑鄙小人,竟然在剑上淬毒。” “我们就是怕你死的不够快,所以才多了个心眼,这虽是无奈之举,却也正是万无一失的法子。”柯中平悠悠道,“毒蛇噬腕,壮士断臂。只要你把这条胳膊砍下来,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砍下这只手,只怕我会死得”杏伯纵声长笑,“唰”地一声,已操鞭在手。 “你想做什么?”柯中平阴恻恻道,“看来你还想作困兽之斗,拼个你死我活。” 杏伯再不打话,手一扬,“呼”地一鞭扫出。这一鞭快逾闪电,宛如长龙,本是直取柯中平,但到中途,却突然又改变了方向,对着李中环的头颅猛抽过来。 李中环身子微侧,游鱼般滑开八尺,冷笑道:“莫非你真的不要命了,居然还敢动手?你妄动真气,这毒发作得就不出半个时辰,必死无疑。” 其实这道理杏伯何尝不懂?只是兄弟变节,血溅牢笼,这一变故已然使他感到绝望,如今又中剧毒,更无生存之心,如果就此束手待毙,实在死不瞑目。他抱着必死之心,索性放手一搏,势如疯虎,全是不要命的打法,手中长鞭越动越快,越来越狠。 杏伯的鞭法或如狂风,或如骤雨,又或如层层密布的浓云,雨将落未落,风欲起未起;有时活如灵蛇,有时动如脱兔,每一招、每一式,鞭鞭不离要害。“天山双鹰”眼见他如发疯一般,心生顾忌,竟不敢真的与他拼命,只是一味闪避。 杏伯的鞭子或横扫,或直击,有时却是盘成圈子卷过来的,一眼望去,只见大大千千百百个圈子,密不透风,排山倒海,宛如波涛一般直套出去,只要被一个圈子套中,只怕就是非死即伤。但这些圈子,究竟哪个是实?哪个是虚?大大小小、虚虚实实的圈子,闪电般一个接着一个套来,要想闪避已是不易,要想击破那更是难如登天。 “天山双鹰”剑法本来不弱,但在这时却好像完全派不上用场,只能仗着轻灵的轻身功夫,上蹿下跳,不住闪避,时间一长,渐渐地就显得有些左支右绌,无力应付。 杏伯渐渐地也变得呼吸粗重起来,手中长鞭虽然依旧生猛凶狠,出手却明显变慢,脸色已涨得通红。再到后来,他连眼睛都已变得模糊,气喘如牛。“天山双鹰”本已暗暗叫苦,此刻眼睛却亮了起来。杏伯显然毒已攻心,这毒一旦就再也回天乏术。 就在这时,鞭影倏然消失。杏伯突然发出一声狂吼,声音凄厉,震耳欲聋。吼声未绝,杏伯已仰面扑倒,四肢抽搐,竟再也无力站起。他用一种野兽般凶狠的目光盯着“天山双鹰”,仿佛恨不得一口将他们活生生地吞到肚子里去。 “天山双鹰”看着倒在地上挣扎不起的杏伯,想起他那条神鬼莫测的鞭子,似乎仍然心有余悸,竟不敢靠近。 “我早就劝告过你,千万不能动手,你为什么就是不听?”李中环叹道。 柯中平道:“你好好去罢,能与你的兄弟死在一起,这辈子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我说过,不杀我,你会后悔的。”江上飞裂开大嘴,冷冷笑道,眼睛闪动着一种野兽般的凶光,整个人看来就像是亘古洪荒时的恶魔,浑身散发出一种原始的野性。 米珏淡淡笑了笑,悠悠道:“为什么要后悔?” “因为我一定会杀了你。” “败军之将,何足言勇?” “这一次不同。”江上飞似乎胸有成竹。 “没有什么不同,你永远都不会有这种机会。” “你错了!这次来杀你的人,不只他一个,还有我。”尤不败突然冷冷道。 米珏微微一怔,无奈地叹了口气。他一直觉得,尤不败是个明是非、晓大义的好汉,但这一次,他显然看错了这个人。那一次,尤不败不战而走,他以为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这个人了,想不到,尤不败居然又回到了死亡谷逍遥宫,居然还想要他的命。 江上飞阴恻恻地一笑:“若论单打独斗,我们的确不是你的对手,但如果我们联手而战,你又能抵挡多少招?” 米珏神色不变,淡淡道:“三百招,也许更多。” “三百招?”江上飞摇头道,“太多了,我想……最多也只不过三十招而已。” 米珏笑了笑,笑得有些诡异,不可捉摸。 尤不败看了江上飞一眼,道:“我们是不是可以出手了?” “好。”江上飞沉声道。 “我在前,你在后。” “好。”江上飞微一沉吟,点头道。他虽是彪形大汉,但头脑并不简单,至少不会笨到不明白尤不败的意思。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枪长,环短;短者可近交,长者则远攻。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兵刃,只要彼此间配合默契,取长补短,以短助长,二者结合,这世上,能够与他们抗衡三百招而不败的又有几人? 尤不败死鱼般的眼睛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诡笑,“金银龙凤环”在暗夜中泛起两道朦胧的微光。 就在这时,他已出手,金光和银光同时一闪,就像是两道妖异的鬼火。龙凤双环本是武林中至阴至险的独门兵刃,这一招更是既快且狠,如此狠毒、险恶的招式,普天之下,接得下的人只怕也已不多。 这一击,果然没有落空。两道光芒短促地一闪,倏然消失,寂静夜色中,忽然响起一声痛苦的嘶吼。 尤不败出手击中的人竟是蓄势待发的江上飞。他左手的金龙环嵌在江上飞左肋第四、第五根肋骨之间,既没有偏高一寸,也没有偏低一分。这是人体中最致命的要害,他早已算准了出手的时间和目标的方位。他右手的银凤环也在同时切人了江上飞腰部最柔软的地方,同样是人体中的要害。 江上飞没有闪避,他不是不想闪避,只不过等到他发觉不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他做梦都想不到尤不败居然会对他下手。 米珏也没有想到,这两人本该同仇敌忾,并肩作战,尤不败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他已经疯了? 江上飞双眼像死鱼般凸出,满脸痛苦地看着尤不败,目光中充满了诧异、恐惧和怨毒。 尤不败一击得手,心下暗暗窃喜,因为他知道,如果真的动手,他也许并不是江上飞的对手。但是现在,江上飞很快就要死在他的手里了,虽然他用的手段并不光彩。只可惜他忘记了江上飞还是活着的,更不该低估了江上飞。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他本不该太得意忘形,不能有丝毫的疏忽。 就在这时,江上飞突然击出一拳。这一拳并无奇特之处,既不巧妙,也不好看,但很得不可思议,令人防不胜防平凡的招式往往都是最有效的。 谁也想不到江上飞在这个时候居然还有力气出手,尤不败已来不及闪避,“砰”的,这一拳结结实实地击中了他的胸膛。他的身子立即像断了线的风筝般被震飞出去,重重地跌落在雪地上,再也无力爬起。 无论是谁,只要肋骨断了五根,心脏都被震碎,就永远也休想再见到明天的阳光了。但尤不败还没有死,还能呼吸,他用力地喘着气,突然狂笑起来。 笑声倏然停顿!尤不败眼睛里射出奇异的光,紧紧盯着江上飞。 江上飞也还没有死,双环仍然留在他的身体里面――尤不败被他一拳击飞,已来不及拔出。 这时候,他才感觉到两股热乎乎的液体从伤口流了出来。他右手用力握紧枪杆,勉力支撑住摇摇欲坠的庞大身躯,呼吸渐已沉重,脸上肌肉不住**,仿佛正在忍受某种巨大的痛苦,嘶声道:“你是不是杀错人了?” “我生平只错过一次,绝不会再错第二次。”尤不败眼中流露出悲哀和悔恨之意,沉声道,“我不该被兰夫人征服,不该被她利用,早就该清醒了。” “你竟敢背叛兰夫人?” “若非我一步之差,又怎会落得如此下场?这一切,岂非正是拜她所赐?她简直不能管算是人,她是个魔鬼,是万恶的精灵。我宁愿一死,也不愿再受她控制。” 江上飞目光也变得有些悲哀,有些无奈,叹道:“可是你为什么要杀我?我们无怨无仇……” “你不能不死,因为米大侠绝不能死。”尤不败苦笑道。 “为什么他不能死?”江上飞喘息着道。 尤不败没有回答,叹道:“本来你也不该死的,可是只有你死了,我才有活下去的机会。只要活着,就可以做很多事,可惜……” “可惜我也活不久了”,这句话他已经无力再说出来。 江上飞的脸突然一阵扭曲,口一张,鲜血箭一般蹿出来。他像是还想说什么,却连一个字都没有说,已然一头栽倒。 龙七终于看见了灯光。灯光朦胧,在这静寂无声、充满死亡气味的地方,更显得诡异无比,凭空增添了几分恐怖、哀切之意。循着灯光,龙七像一只敏捷的豹子般冲进了地下室,满地的鲜血,狼藉的尸体,让他的心突然沉了下去,眼前这般景象实在太令人惊骇,太凄惨悲壮。 就在这时,他忽然又听见了一声低吼。杏伯居然一息尚存,神智却已迷糊不清,嘶声道:“卑鄙小人……我杀了你们……” 龙七脸上掠过一丝喜色,大声唤道:“杏伯,是我。” 灯光下,只见杏伯一张脸已黑得发紫,他的心立即变得冰冷――这分明是毒气攻心的征兆。龙七运指如风,点了他胸部“玉堂”、“膻中”、“中庭”、“鸠尾”、“巨阙”等几处**道,然后一掌抵住他的背心,暗输真气,为他推血过宫,阻止毒性的蔓延。 杏伯渐渐清醒过来,脸上黑色却犹未散,喘息着道:“龙七先生,是你……你来了,好……” “杏伯,别说话,我现在就带你去找解药。” “没有用的,毒已攻心,纵然是大罗神仙也已束手无策。” 龙七鼻子一酸,强笑道:“不会的,你不会死的。” “兄弟们都已死了,我一个人孤伶伶地活在这世上有什么意思?时间不多了,我有些话必须对你说。” 龙七叹了口气,点头道:“你说。” 杏伯黯然道:“我二哥……出卖了朋友,出卖了兄弟……” “这些我已经知道了。” “可是现在,无论他做过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所有的罪孽和耻辱都已被鲜血冲洗干净……我也快要死了,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这世上,有几人能拒绝一个垂死老人的最后一个要求?龙七喉结滚动,却已无法出声,于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杏伯笑了笑:“‘武林四侠’都是铁骨铮铮、侠义无双的好汉子,决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无心之错而毁了一世英名,我只求你千万别把这件事传扬出去……” 龙七脸色凝重,点头道:“你放心,从此以后,这件事我决不会提起只言片语。” 杏伯欣慰地笑了笑,长长吐出一口气,眼帘慢慢的阖起,溘然长逝。他死得很平静,也很满足――一个人能死得平静而满足,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龙七呢?宽恕一个人远比仇恨一个人更难,有谁能了解他的心有多重,又有多痛?这世上,又有几人能明白欲哭无泪的哀切心情? 第二十一章 接受决斗 “米大侠,你过来……”尤不败看着江上飞慢慢倒下去,脸上露出种悲伤之意,向米珏招了招手,喘息着道。.tw[]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熬不过去的了,但他现在还不能死,还有太多太多的秘密,他必须告诉米珏。 米珏飞步抢来,扶起他的身子,强笑道:“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杀江上飞?” 米珏点头笑了笑,心情却像是灌了铅一般沉重。到了这个时候,如果他还不明白尤不败的用意,就真的变成呆子了。尤不败曾经因为紫罗兰夫人而背叛了从前,而现在,他却又要为了正义而背叛这个女人。逃,是逃不了的,在死亡谷里,根本没有人可以安然离开,唯一的办法,只有杀死这个女人。凭他一人之力,这当然是不可能做到的事,但若能杀死她身边的人,就能削弱她一分力量。 米珏轻轻叹息着,也不知是该悲伤,还是应该怜悯。 尤不败却笑了笑,挣扎着道:“我回到死亡谷逍遥宫来,是因为我发现了一些秘密。” 米珏心念一动,问道:“什么秘密?是不是和紫罗兰夫人有关?” 尤不败用力地点了点头:“嗯!她本来也不是个狠毒的坏女人,只是遇人不淑才误入歧途,此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其实她也是个可怜的女人,但一点也不值得别人的同情……” 他的声音渐渐微弱,几乎连他自己都已听不见了。 米珏大声问道:“她遇到的是不是一个男人?他是谁?” “是……是……”尤不败的脸色忽然由红润变得惨白,突然一口气接不上来,头一歪,就这样死在米珏怀里。紫罗兰夫人的秘密,和那个男人的名字,已随着尤不败的死亡,如灰飞,似烟灭。 米珏叹息着,缓缓站起。伫立在寒夜中,片片冰冷的雪花扑面而来,他却感觉不到一丝寒意,惆怅的心里,难免有些遗憾。 也不知过了多久,身后忽然传来脚步踩在雪地上的声音,米珏一回头,就看见了龙七。龙七也正在看着他,双目布满了红红的血丝,表情有些冷漠。 米珏心头一凛:“你回来了!” “嗯!”龙七木然道。 “你一个人回来?” “嗯!”龙七依然淡淡道。 “杏伯呢?他……他是不是已经不必再回来了?”米珏竟似隐隐猜到了几分,杏伯这一去,也许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龙七又“嗯”了一声,再也不说一句话,抬头望向夜空。 夜色深沉,人的生命,岂非本来就是一片虚无飘渺的黑暗?一个人,在生前也许拥有过许多美好的东西,但当他一旦离开了这人世,他还有什么?荣誉,欢笑,金钱……这一切都是带不走的,留下的却太多太多,譬如朋友的回忆,敌人的仇恨…… 米珏没有再问,也已不必再问,他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如果龙七不想说话的时候,就算你用剑指着他的咽喉,他也不会多说一个字的。从龙七的神色中,他已经看出了许多事――兄弟的不忠,朋友的不义,敌人的仇恨……这一切,也许都将随着热血溶入大地。 雪犹在飘飞,风正在吟唱,这风雪之歌,仿佛正是热血男儿们用正义谱写而成的乐章。 无边的夜,只有无尽的黑暗,米珏和龙七的眼睛却亮如夏夜的星星。随着两声长长的叹息,地上的星星渐渐隐去…… 星光突然消失的时候,天地间却突然亮了起来,四周灯火通明,亮如白昼。这里果然已是石林之巅,巅中有亭,名为“风雪亭”,亭的中央,有一石几,几上摆着一只小香炉,炉中插着四柱已燃成灰烬的残香。 任我杀忽然愉快地笑了起来。四柱香的时辰并不长,他却在这短短的时辰里,终于闯过了最后一关。 这时候,他就看见了脸上绝无表情的紫罗兰夫人。她看起来依然风华绝代,仪态万千,但那双勾魂夺魄的眼眸却充满了惊诧、怀疑、失望和沮丧。她现在的表情,就好像比毁了她绝世容颜更难受,就算是听见了天下最滑稽、最可笑的笑话,心情也好不起来。 任我杀的心情却很愉快,笑得很开心,但他的笑并没有持续多久。那把刀依然嵌在他的肩骨上,每笑一次,巨大的痛苦都疯狂地钻进他的心里,几乎使他溃散。 紫罗兰夫人也在笑,冷冷笑道:“你已经快要死了,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我还活着,难道不应该笑?” “在我眼里,你已经和死人没有分别。” 任我杀又笑了笑:“这第三关,我已经闯过了,原来也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本宫原以为这是天下最严谨、最可怕的阵法,几乎无人能破。你知不知道,本宫花了多少心血和时间才把它完成?”紫罗兰夫人轻叹道,“本宫用了五年的时间去寻访天下精通九宫八卦、奇门遁甲的术士,又花去了整整一百八十天,才建造成这座石林,最后又用一百二十万两黄金聘请了四十个顶尖的武林高手,这些高手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独门绝技,可是现在,他们都已经死在你的刀下。八年以来,从未有人能破此阵,你却仅仅只用了四柱香的时辰,就毁掉了本宫多年的呕心沥血之作。” “我的运气总是特别的好。” 紫罗兰夫人摇头道:“闯这一关,仅仅只靠运气是不够的。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别人根本做不到的事,你偏偏都能做到。” 任我杀努力挺直身子:“现在,是你履行诺言的时候了。” 紫罗兰夫人目光闪动:“本宫说过的话从来都不是废话,不过有一件事你必须明白,本宫随时都可以杀了你。” “我明白,不过你不会杀我的,至少现在还不会。” “你凭什么认为本宫暂时不会杀你?” 任我杀的回答简单而意外:“不为什么。” 紫罗兰夫人对这个回答却像是非常满意,笑道:“很好。” 她是个非常骄傲的女人,骄傲的女人通常都非常自恋,因为自恋,所以寂寞。一个人太寂寞,通常就会希望看到一个强大的对手出现,与之抗衡。她已经等待了许多年,现在,这个人终于浮出水面,只有任我杀,才配做她的敌人。在她和他之间,必须倒下一个,这是没有选择的宿命。 任我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问道:“欧阳情呢?” “她就在你的身后,难道你一点感觉都没有?”紫罗兰夫人冷冷道。 任我杀倏地回头,就看见了欧阳情清澈如水、明亮如星的双眸。她的眼中,仿佛有泪光闪动,忧伤地、深情地看着他,一颗芳心犹如被千万枚锋利的针刺得千疮百孔。 任我杀的眼睛刚刚掠过一丝喜色,却很快又被忧郁和伤感占据――他实在不想在这个时候见到她,更不想让她看见自己现在的这个样子。 欧阳情心中一痛,哽咽着道:“你来了,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虽然只是一句轻轻的话语,却已是千言万语、满腔真情的凝聚。这句话,足以证明欧阳情对任我杀的信任和期待。 是的,他来了,不管前方有多少不可预知的危险,他一定会来的。欧阳情忽然觉得自己好开心,好幸福,她终于发现,原来他是爱她的――他一定是爱她的。 任我杀很想再笑一笑,嘴角微微牵动,却终于还是没有笑出来,只是轻声问道:“你好吗?” 欧阳情笑了笑:“我很好。” “你好,他却很不好。”紫罗兰夫人缓缓步出亭子,脸上带着一抹令人心寒的微笑,“他很快就会死去,就算没有流尽最后一滴血而亡,到最后也要死在本宫手里。” “你们之间,难道必须有一个人要倒下吗?”欧阳情叹道。 “你错了,死的那个人是他,不是本宫。”紫罗兰夫人摇着头冷酷地笑了笑,“我与他之间的决斗,是在所难免的,谁也阻止不了。” “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和你决斗?” “他会的,他已经没有逃避的机会,因为他是任我杀。” “这是什么理由?”欧阳情愕然道。 “这个理由已经足够了。”紫罗兰夫人淡淡道。 “不错,这个理由的确已经足够了。”任我杀叹息着道,“我同意跟你决斗。” 紫罗兰夫人没有最爱的人,只有最恨的人。她恨任我杀,恨他不解风情,恨他破坏了自己的完美梦想。一切,都是因为任我杀的出现才发生了改变,这一次,他决定不再拒绝紫罗兰夫人的要求。 “什么时候?”任我杀冷冷地瞧着紫罗兰夫人,缓缓问道。 紫罗兰夫人眼中似乎掠过一丝悲哀和愤怒,冷冷道:“等你的伤痊愈之后。决斗,是公平的,现在你的伤太重,需要一些日子休养。你可以在这里安心疗伤,在这些日子里,绝不会有人去打扰你。” “你愿意等?” 紫罗兰夫人笑了笑,悠悠道:“我们都在等,可是你等的是死亡,本宫等的却是一种刺激。” 任我杀也笑了笑:“其实你可以不必等太久。我知道你有一种东西,可以让我很快复原。” “你是说‘万劫重生’?难道你要本宫把它交给你疗伤?”紫罗兰夫人妙目一转,荡起一片秋波,神色却冰冷的可怕,“你知不知道,‘万劫重生’的价值远比时间更宝贵?你又知不知道,女人最想要的是什么?” 她不等任我杀回答,自己又接着说道:“青春永驻,红颜不老。这就是女人最大的愿望。英雄寂寞,美人迟暮,那是非常悲哀的事。自古以来,年龄就是女人最大的秘密,岁月就是女人最大的敌人,尤其是美丽的女人,她们更害怕这种事情的发生。” “生与死,本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过程,美与丑,又何必太在意?”任我杀叹道。 “你不是女人,永远也不会明白的。”紫罗兰夫人冷笑道。 任我杀没有反驳,他的确不明白女人的心事,却明白和女人斗嘴是一种很愚蠢的事。 “‘万劫重生’的确是一种疗伤圣药,但它最让本宫感兴趣的,还是它驻颜养容的功效。只要服用了它,本宫就可以青春不老,成为天下最美丽的女人。” 青春不老?难道这就是女人所追求的?长生不死只是一种传说而已。红颜不再,美人迟暮,虽是一种深深的无奈和悲哀,可是当你眼睁睁地看着你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逐渐老去甚至死亡,纵然拥有了不死之躯,陪伴你的也只是无尽的孤独。 紫罗兰夫人却好像并不明白这个道理,悠悠道:“如果你拥有了这样一种好东西,你会拱手送给你的敌人吗?如此愚蠢的事,只怕连猪都不会做的。” 任我杀依然沉默,神色间却大是不以为然。他连生命都可以为了朋友而牺牲,身外之物为什么就不能送给别人?这世上,除了真情,还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金钱?名利?金钱的确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却永远买不到一个人的真情,更不可能挽回生命。 紫罗兰夫人也不再说什么,忽然转身拂袖而去。她现在的心情又变得很快乐,她已经拥有了天下最美丽的女人的容颜,虽然得不到任我杀的人和心,但别的女人也休想得到得不到的东西,她通常都喜欢亲手把它毁灭,任我杀既已接受了她的决斗,无疑就是选择了死亡。 任我杀望着紫罗兰夫人渐渐远去的背影,直到她完全走进了深沉的夜色,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突然全身一软,就像是一堆烂泥般倒了下去,倒在欧阳情温暖、柔软的怀里。这是她第一次和男人如此亲密地接触,一种异样的感觉立即涌上心头,却抱得更紧更有力,仿佛只要一松手,任我杀就会像风一样消失。 任我杀努力挤出一丝笑容,无力地道:“你真的还好吗?” 欧阳情深情的眼眸已噙满了泪花,哽咽着道:“我很好,真的很好……” 他自己都快要死了,居然还惦记着她这些日子以来过得好不好?欧阳情情难自禁,晶莹剔透的泪珠,终于像露珠般掉了下来。她的心,再一次碎了! 龙七简直不敢相信,这世上居然会有像任我杀这般死不了的硬汉,当欧阳情抱着他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昏死过去,但他很快就醒转了过来。 生命总有终结时,任我杀也不能例外,但绝对没有人可以成为他生命的终结者。 任我杀的眼睛还是一如往昔的忧郁,却已不再那么冷漠,尤其是在看见欧阳情的时候,这双迷人的眼睛居然发出一种淡淡的光辉。患难见真情。人总是要在经历了某些事情之后,才会慢慢变得成熟。 对于欧阳情的柔情,他已经不能像当初那般的抗拒,但他依然不能给她任何承诺,因为她太好,太纯洁,就像是一个女神,绝不容许世人玷污。更何况,在他的心里,始终存在着那个女孩的影子,挥不去、抹不灭…… 最初的爱情,总是如此朦胧,却又如此的刻骨铭心。爱的本身并没有错,错只错在当初不该相遇。如果不曾相遇,痛苦从何而来?烦恼从何而来? 假如爱真的是一道枷锁,任我杀决定,这辈子,他宁愿为欧阳情承受这副沉重却甜蜜的负担。 欧阳情的确是个很好、很坚强的女孩子,由始至终,对于被紫罗兰夫人掳去之后的日子过得如何,她居然一字未提,好像根本就已忘记了这件事。 甚至在米珏追问她的时候,她也只是淡淡一笑,淡淡道:“等到他的伤完全痊愈了,我会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 米珏知道,她口中的“他”,就是任我杀。欧阳情究竟知道什么?他没有再说什么,别人不想说的时候,他永远都不会追问。 第二十二章 大侠的传人 第二天,米珏醒来的时候,龙七犹在酣睡,他没有惊醒龙七,悄悄地走了出去。 这时虽已是清晨,浓浓的晨雾却犹未散去,四下里朦朦胧胧的一片,不远处的逍遥宫只是一个依稀的轮廓,那一片花海也早已被昨夜一场大雪覆盖。 静寂中,一阵脚步声纷至沓来,三个人穿过浓浓的晨雾,快步走来。看见他们,米珏的脸色就沉了下去,这三人竟是王帝和“天山双鹰”。 “米大侠这么早就起来了,莫非心中有何困扰之事?”王帝微笑道。 “在下的确有些事想请教阁下,杏伯昨夜一去不回,他是不是不会再回来了?”米珏沉声道。 “人世间,人来人往,何谓回来?何谓离开?” “阁下这话中禅机在下听的不太明白,”米珏的声音变得更加低沉,“我只问你,你们究竟把他怎样了?” 王帝看了看“天山双鹰”,缓缓道:“这件事,是由这两位少侠负责的,米大侠的问题,只有他们才能回答。” 米珏神色一冷,满脸不屑:“少侠?就凭这两个叛逆也配担当‘侠’之一谓?他们只是本派弃徒而已。” 李中环脸色微变,沉声道:“在这个地方这个时候,你居然还敢出言不逊?” “你们欺师灭祖这笔帐,以后再算,我只问你,杏伯呢?”米珏冷冷道。 “他的确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柯中平冷笑道,“江湖上,永远也不会再有‘武林四侠’这个名号了。” 米珏脸色大变,沉声道:“你杀了他们?” “可以这么说。” “畜生,早知如此,当初在金陵的时候就不该饶你们一命。今天我非杀了你们不可……” 米珏的手已按在剑柄上,但剑只抽出一半,就听王帝大声道:“米大侠,且听在下一言。” “阁下莫非想要插手本派之事?” “贵派门户之争,在下凭什么介入?在下只是想提醒米大侠,这里乃是死亡谷,是兰夫人管辖之地,兰夫人一向不喜欢别人在她的地头寻仇闹事,尤其是她的敌人。如果离开了死亡谷,米大侠想做什么都可以,别人是管不着的。”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就算他们该死,也不该死在这里?”米珏一脸阴郁。 王帝轻咳一声,微笑道:“话虽如此,只是无论米大侠在什么地方杀了他们,兰夫人都不会同意的。” “为什么?只因为他们都是兰夫人的狗?” “天山双鹰”脸色立即大变,正欲王帝却已伸手拉住了他们,微笑道:“米大侠不必指桑骂槐,咳咳……在下这次前来,其实是奉兰夫人之命,为任我杀送上上等的金创药……” 米珏怔了怔:“前来送药?” “难道米大侠还不知道,任我杀已答应和兰夫人决斗一事?” “决斗?他要和兰夫人决斗?” “兰夫人认为,决斗是公平的,她不想占任我杀半点便宜,这才赠药相助。在他养伤的这些日子里,决不会有人前来骚扰。” 米珏轻轻叹了口气,一颗心突然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接下来的日子,果然是波澜不惊的平静,紫罗兰夫人不仅天天命人送来最好的金创药,还不断送来极其可口的酒菜,而且天天一换,款式层出不穷,绝无重复,有的甚至连皇宫御厨都未必会做。 有了最好的菜,最好的酒,最好的药,任我杀的伤恢复得很快,到了第十天的时候,他的行动已一如往常。 在这十天里,欧阳情感受到了无尽的幸福。她隐隐觉得,任我杀已渐渐打开了紧闭的心扉,不知不觉地接受着她对他的关怀和爱情。 然而这种甜蜜的日子还能持续多久?这种幸福的感觉又能持续多久?按照约定,任我杀伤愈之后,就必须面临决斗。决斗的结果,几乎已是毫无悬念,就算任我杀运气再好,也绝不是紫罗兰夫人的对手。 败,其实就是死亡。人死如灯灭,一切也将从此结束,结束悲剧的同时,幸福和快乐也将一起埋葬。 夜,寂静而深沉。 米珏、龙七和欧阳情都已酣然入梦,任我杀却始终辗转难眠,心绪纷乱。他有一种预感,感觉今夜一定会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他的预感一向很准。他那颗本就骚动的心,开始莫名其妙地烦躁起来,于是悄然起身走了出去,走进了无边的夜色。 伫立在风雪中,他不由得想起了许多事,想起了与米珏的相遇,想起了与欧阳情的邂逅,想起了那些活得比死还痛苦的日子…… 突然间,他倏地阖上了双眼,凝神倾听――一种特殊的本能告诉他,有一种气息正在悄然向他靠近。这是种杀气,虽然极淡,却让他深感不安。 这时候,他就听见了脚步声,像猫行走般的轻微。 脚步声倏然停止!任我杀睁开眼睛,立即就看见了另一双眼睛。夜色很黑,他看见的仿佛只是两道星光,美丽而朦胧,却又像秋水般明亮。不知为什么,他却感到这双眼睛里分明充满了哀伤和忧郁,还有一种淡淡的离愁。 这人黑纱蒙面,身材娇小,贴身的黑衣紧紧裹住她纤细的身子,长发飘飘,随意地披在肩后,虽在黑暗中,却依然有种脱俗的气质。 “你就是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这人的声音清丽而娇脆,尤其在这冷冷清清的风雪之夜,更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任我杀倏然怔住,呆若木鸡――为什么,这声音竟是如此熟悉?他甩甩头,沉声道:“嗯!姑娘……” “你不必知道我是谁,只要你是任我杀就已足够了。” 任我杀无奈地笑了笑。 “我讨厌杀人,杀人并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但我听说你简直不能算是个人,是可怕的妖魔,只有妖魔才能独自闯过死亡阵,所以我就来了,来看看你究竟是人还是魔。” “那么姑娘现在看出我是人还是魔了吗?” “我看不出。”那少女摇头道。 任我杀忍不住笑了笑:“姑娘深夜来访,难道就只为了来看看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当然不仅仅只是为了这个原因,我是来找你决斗的。”那少女冷冷道。 “决斗?你也要和我决斗?为什么?”任我杀苦笑道。 “因为你是任我杀。” 任我杀叹了口气:“姑娘请回吧,我是不会和你动手的,绝不会!” “为什么不会?难道你不敢?”那少女冷笑道。 任我杀忽然转身就走,冷冷道:“没有人可以逼我做任何我不愿意做的事。” “站住,不许走。”那少女轻叱道,“呛啷”一声,寒光流动,她已拔剑在手,“唰”地,长剑穿过了风雪,刺向任我杀的右腰。 任我杀向左一滑,这一剑贴衣而过。 “不出手,就别想走。”那少女只说了七个字,手中的剑却已攻出十六招,每一招都是杀手,直取任我杀要害部位。她并不想真的要与任我杀拼命,却一定要逼他出手。 任我杀依然没有还手,也不回头,东挪西移,展开巧妙的轻身功夫很轻松地避过这十六剑。 “姑娘何必一再苦苦相逼……” 话犹未了,那少女又已扑到,运剑如风,“唰唰唰”,连续刺出六剑,竟全是拼命的招数。 任我杀虽是大伤初愈,但服食过“万劫重生”之后,功力已不可同日而喻,这六剑自然伤不到他一根毫发,但他若想脱身,却也千难万难。他决定不再和那少女纠缠下去,一声轻笑,忽然像一只大鸟般飞掠而起。 他的身法实在太快,那少女眼前一花,已失去他的踪影。 “有种的就别逃。”那少女跺脚轻叱道。 话音未落,突然一阵寒风扑面而来,她脸上微微一凉,面纱竟已不翼而飞。她大吃一惊,飞身退出八尺。白色的雪,雪亮的剑锋,二者相互辉映,泛起一片朦胧的微光,恰好映照在她的脸上。 任我杀突然怔住,像中了魔咒般再也动弹不得,手中的面纱随风飘落。 这少女很美,美得脱俗,美得惊人,尤其是她的风神,已不是任何语言可以描述。欧阳情和紫罗兰夫人都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她也许没有紫罗兰夫人成熟的风韵,也不及欧阳情清丽,但多了一份娇柔。如果说紫罗兰夫人看起来就像是朵优雅的紫罗兰,欧阳情似高贵的出水芙蓉,那么她就是个冰清玉洁的瓷娃娃。 但让任我杀震惊的却不是她那无可比拟的美丽,而是因为这张脸、这个人。曾经多少个伤心断肠的梦里,这张脸总是徘徊不已,挥之不去;曾经多少个忧伤哀愁的日子里,这个人总是走不出他的记忆。 刹那间,任我杀只感到天在旋、地在转,已无法分辨这究竟是个幻影?还是一种真实? 这一刻,那少女也已看清楚了任我杀的面容。她跟任我杀同样震惊,“卟哧”一声闷响,手中的剑掉落雪地。 他的脸,他的眼神,曾经是那么深刻地停驻在她的心里,如此难忘。 她那双美丽而忧郁的眸子里充满了泪花,痴痴地轻声道:“是你,逸秋,是你么?真的是你吗?逸秋……” 她梦呓般的声音像是在呼唤,又像是在倾诉。 “逸秋?”任我杀心头狂震,这个仿佛很熟悉却又那么陌生的名字,莫非竟是…… 那少女的泪水终于无声滑落,哽咽着唤道:“逸秋……我真的见到了你么?” 任我杀仿佛也已痴了,轻唤道:“梦君,你是梦君……这是不是梦?” 如果是梦,为什么偏偏如此真实?如果是真实,为什么却又犹如在梦中? “小兄弟,发生了什么事?”米珏诧异的声音倏然响起,三条人影如风般飞奔而来,一支火把照亮了雪地。 “‘再世女’?”欧阳情失声叫道。 “她也是死亡谷的人么?非杀不可!”龙七一声低吼,猛然蹿出,刀已出鞘,淡淡的刀光划破夜空,斩向那少女的粉颈。 海东来和“武林四侠”全都死在这里,那般凄惨的景象他一辈子也无法忘记,恨不得杀死死亡谷的所有人,这一刀凌厉凶狠,去势如虹,片刻间,那少女即将人头落地。 “龙七先生住手。”米珏大声急喝,出手阻止却已不及。 几乎是在同时,任我杀也急声叫道:“龙七先生,不要伤害她。” 话犹未了,雪花突然飞溅而起,四散飘去。 龙七这一刀本是平削而出,百忙中手腕一扭,突然就变成了直劈而落,那少女的身旁半尺处,立即出现了一道雪坑。纷飞的雪花将她笼罩其内,无端为她增添了几分朦胧之美。 就在一刻之前,她无疑已在鬼门关转了一圈,但她竟似毫无所觉,不为所动,只是痴痴地瞧着任我杀。 “为什么?小兄弟,你为什么不让我杀了这个妖女?”龙七大声问道,“你知不知道她也是死亡谷中人?” 任我杀的目光始终不曾离开过那少女的脸庞,缓缓道:“她不是妖女,她是我的一位故人。” 故人?故人有很多种,多年不见的朋友是故人,离开人世的朋友是故人,活在记忆里的朋友是故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情人,也是故人,就连生死对决的仇敌,也还是故人。这个少女,是他的哪一种故人? 那少女忽然如梦初醒,“嘤咛”一声,就像是一只蝴蝶般飞了起来,投入任我杀的怀里。 任我杀轻轻拥抱着她,轻声道:“梦君,真的是你吗?” 那少女轻轻啜泣着道:“逸秋,是我,我没死,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 任我杀轻轻推开她,双手轻抚着她梨花带雨的俏脸,轻轻道:“这是真的还是一个梦?如果是梦,我宁愿永远也不再醒来。” 那少女低声饮泣,竟连话都已说不出来。 任我杀握住她的小手,缓步走到米珏面前,忽然笑了笑。 自从和任我杀相识以来,米珏从未见过他笑得如此开心,如此坦然,不由得怔了怔,问道:“小兄弟,这位姑娘是……” 任我杀回首看了那少女一眼,道:“她姓叶,闺名梦君,就是我曾经提起过的那个女孩。” 米珏恍然大悟,失声道:“她……就是那个坠落华山舍身崖失去踪迹的女孩?” “嗯!”任我杀又笑了笑,笑意中洋溢出幸福的味道。 米珏也笑了笑,似乎想起了什么,问道:“那么‘逸秋’是……” 任我杀轻轻一声叹息,有些无奈地苦笑道:“逸秋就是我原来的名字。” “逸秋?任逸秋……这名字好!”米珏捋掌微笑道。 任我杀莞尔一笑:“我不姓任,跟梦君一样,我也姓叶。” 米珏微微一怔:“叶逸秋?” “逸秋,你为什么不用原来的名字,却偏偏要叫‘任我杀’?”叶梦君轻叹道。 任我杀叹了口气,苦笑道:“这全是因为你。” “为了我?”叶梦君愕然道。 “自从你坠落悬崖之后,我的心就也跟着死了,整天都无法摆脱心头的痛苦和仇恨,所以我就不断地杀人,以此减轻失去你之后的伤痛……” 叶梦君心中一痛,怜惜地道:“你……你这是何苦?” “没有了你,生命就变得毫无价值,虽然我不能忘记你,但可以忘记我自己。”任我杀深情地道。 叶梦君的泪水又已忍不住再一次滑落。他对她,实在爱得太深,爱得太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承受不了生离死别的沉重打击,所以才选择这种杀人的方式来麻醉自己的灵魂。 任我杀脸上忽然露出种懊恼之色,黯然叹道:“可是……如果师父泉下有知,肯定不耻我的所作所为,他生前总是说,大丈夫立于世当不为名利所动,一身正气方能行走于江湖,我……我却一再违背了他……” 叶梦君轻柔地拂拔着他凌乱的长发,柔声道:“不会的,爹爹他一定能够了解你的苦衷,一定不会责怪你。”叶梦君温柔一笑,轻柔地拂拔着他凌乱的长发,柔声道,“天下人谁不知道‘游龙大侠’宅心仁厚,悲天悯人?你虽误入歧途,但‘任我杀’这个人,毕竟不是大奸大恶之辈……” “等等!”米珏突然打断道,“叶姑娘,刚才你说……‘游龙大侠’是你什么人?” “正是先父。” 米珏吃惊地道:“你是叶大侠的女儿?那么小兄弟是……” “米兄,你先看一样东西,很快就会明白了。”话犹未了,一道淡淡的光芒倏然掠起,任我杀的手中,已然多了一把刀。 这是一把短刀,刀长一尺六寸,刀锋像一眉弯月般向上钩起,寒光流动,冷气袭人,令人不寒而悸,就连飞雪,竟也似不能抵御它的光芒,它的颜色。这是一把好刀,就算是对刀毫无了解的人,也应该看得出来这把刀是举世无双的宝刀。 米珏和龙七的脸上刹那间变了颜色,失声道:“‘冷月弯刀’?叶大侠的‘冷月弯刀’!” “嗯!这把刀,正是名列‘神兵利器八大家’之首的‘冷月弯刀’。” 米珏倒抽了一口凉气,目光熠熠,缓缓道:“原来小兄弟竟是叶大侠的传人。” 第二十三章 宝刀入鞘 任我杀的刀,一直是江湖上的一种可怕而神秘的传说,曾经有多少人想一睹此刀的真容,解开它的秘密,却原来,这把看不见的刀,竟是天下第一神兵利器“冷月弯刀”。 “其实我早就该想到了,这几十年来,江湖上最好的刀法当数‘大少爷’的刀法,剑法则是‘白衣杀手’的剑法,但论轻功,却是以‘游龙大侠’的‘浮光掠影’为兄弟的轻功轻灵飘忽,踏雪无痕,来去无踪,神鬼莫测,岂非早就露出了破绽?‘索命刀’本也是绝世宝刀,却依然被你的刀斩断,那个时候,我就应该想到你这把看不见的刀,也许就是‘冷月弯刀’。”米珏拍了拍额头,叹道,“可笑,我竟然始终没有想到这一点。” “其实你想不到的只是叶大侠的传人居然会沦落为杀手而已。”任我杀苦笑道,“‘游龙大侠’一生行侠仗义,除魔卫道,快意江湖,他的传人却反行其道,岂非是个天大的笑话?” 这的确是个笑话,但没有人能够笑得出来,因为这个笑话实在是种莫大的讽刺。 “‘冷月弯刀’是天下第一神兵利器,你刻意掩藏这把刀,原来只是因为担心被别人瞧破你的来历。” “如果江湖上人人都知道一代大侠的传人居然自甘堕落,成为一个职业杀手,岂非玷污了大侠的名声?”任我杀神色黯然。 “可是我还是有一件事一直想不明白,传你的刀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至的,你究竟把它藏在何处?” “以讹传讹,虚张声势,本是人类的一种不可避免的通病之一,越是神秘的东西,人们往往都会夸大其辞。其实这把刀并没有像传说中的那么神秘,从出道以来,我就一直把它掖在靴子里,只因我拔刀的动作实在太快,根本没有人能够看出它是怎么出手的,所以才有神秘一说。” 米珏怔了怔,看了看他那双长靴,不解地道:“靴子里?这把刀居然就藏在靴子里?难道没有刀鞘吗?” 任我杀看了叶梦君一眼,缓缓道:“那一次梦君坠落悬崖,这把刀和刀鞘就跟着人一起经历着生离死别。” “刀鞘并没有遗失,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就希望有朝一日,宝刀可以回鞘,我们能够破镜重圆。”就像是变戏法般,叶梦君的手里忽然多了一口刀鞘,刀鞘虽然略显阵旧,但刻划着的松鹤纹路依旧清晰醒目,更添几分古色古香的味道。 “破镜重圆,宝刀回鞘!”任我杀伸手接过,轻轻摩挲着纹路,握刀的手忽然轻轻一动,寒光突敛,“冷月弯刀”已然入鞘,不留余刃,悄无声息。 欧阳情用一种复杂的眼睛看着任我杀。她发现,任我杀的眼神已经不再忧郁而悲伤,变得像春风一样温柔;他的脸也已不再冷漠,充满了幸福的笑容。任我杀就像是突然变了个人似的,再也不是她曾经认识的那个杀手。 在这一刹那,欧阳情的心突然往下一沉,竟似掉进了万丈深渊之中,几乎已经完全绝望。她曾经以为,经过了那么多的风雨和磨难,她和任我杀之间的距离已经仅仅只是一纸之隔,一戳即破,但是现在,一切都成泡影,希望原来只是一种奢望。 她的目光,艰难地从任我杀脸上缓缓移开,终于落在叶梦君的笑靥上。和任我杀一样,叶梦君眼神里昔日的忧伤哀愁,此刻都已化为水一般的柔情。她的确是个很美很可爱的女孩,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散发出一种令人迷醉的魅力,尤其是那一份娇柔,我见犹怜。 欧阳情只能用四句话来形容这个令任我杀念念不忘的女孩:“风华绝代,温柔似水;羞花闭月,宛如天人。” 是必然,也是种偶然,关于任我杀和他的看不见的刀的所有秘密,都已经被解开,欧阳情反而变得更加迷惘。她本来以为,她对任我杀已渐有了解,但现在却好像什么都不了解了。 他的名字,原来叫做‘叶逸秋’;他的刀,原来就是“冷月弯刀”;他居然是叶大侠的传人。她忽然觉得,任我杀这个人原来是这么简单,他的秘密也仅仅只是如此简单而已――其实世上的事大都是很简单的,只是人们的思想太过复杂,把它们想像得很神秘罢了! 欧阳情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什么都不是了,那个轰动江湖、侠名远扬的“青衣楼”楼主,也只不过是一个虚无的幻影。突然之间,朋友、亲人、名誉都仿佛已离她远去,这个世界变得很可悲、很无奈、很遥远,她的灵魂渐渐脱离了她的身躯,慢慢地随风消逝…… 她心力交瘁,再也支持不住,终于昏倒在冰冷的雪地上。 欧阳情就像是个熟睡的婴儿般,孤单无助地躺在床上,眼角犹带泪痕,楚楚可怜。除了叶梦君,每个人都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昏倒。 任我杀看着她被灯光映照成嫣红的额头,心里充满了不安和愧疚。他和她,已注定有缘无份。苍天实在喜欢捉弄世人,为何要让他们相遇?为何要如此安排?他曾经不止一次地伤害过她,这一次,无疑伤得更深。 任我杀点了欧阳情的“昏睡**”,轻叹道:“她太累了,让她好好睡一觉吧,但愿她醒来之后,可以忘掉从前,忘掉所有的哀伤……” 忘掉从前?真的可以吗?欧阳情一颗芳心早已紧紧系在了他的身上,甚至连比生命更重要的传家之宝都赠送给了他,这段情,她如何能够轻易忘记? “这位姐姐是谁?为什么一直蒙着脸?”叶梦君茫然问道。 任我杀心中一痛,忽然想起欧阳情曾经说过的话:“在十四岁那年,我就开始蒙住了脸,还发过一个毒誓,我的容颜,今生今世,我只让和我……两情相悦的男子看见,从此以后,无论天涯还是海角,我都愿意一生相随,无怨无悔。”一时之间,竟惶惶然无言以对。 “逸秋,你怎么了?” 任我杀回过神来,神色间患得患失,心不在焉地道:“啊?没……没什么!她叫欧阳情,是我们的……朋友。(..tw无弹窗广告)” 叶梦君嫣然一笑,轻轻道:“也是我的朋友吗?” 任我杀不禁也笑了,柔声道:“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你的朋友,我们的朋友。” 叶梦君又笑了,眸子里发出一种奇异的光辉。 “梦君,你坠落悬崖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是怎么化险为夷的?我到谷底寻找了几天几夜,几乎将地皮都翻转过来,为什么没有发现你的踪迹?” 叶梦君思及往事,悠悠出神,缓缓说道:“那一次……” 叶梦君坠落悬崖的那一刻,她感觉到整个人都已被绝望掏空,可是她还有爱,还有梦,所以虽然恐惧,却没有失去希望。 漂渺的云雾中,一切都很朦胧,无意间,她抓住了一根蔓藤。这根蔓藤就像一盏灯,点燃了她求生的**。借助这根蔓藤,她攀住了崖壁,一步一步摸索着缓缓往下爬。她不知道距离谷底还有多远,也不去想,只是往下爬、往下爬……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已经很累很疲倦,一双纤纤玉手已被嶙峋的山石磨得血肉模糊,巨大的痛楚几乎让她的意志崩溃。她没有流泪,因为她流的血已经太多。 这时候,一个人的影子突然浮现,仿佛就在眼前。“逸秋……”她终于还是没有放弃,咬着牙,不断地往下爬。她没有失望,当触摸到柔软的泥土、闻到花草的芳香的时候,她就昏了过去。 任我杀静静地听着叶梦君的诉说,星眸中已泛起泪光,轻轻抚摸着她的小手怜惜地道:“梦君,原来……原来你竟受了那么多的苦。” 叶梦君深情地看着他,柔声道:“只要还能够见到你,再大的苦我也可以忍受。” 任我杀心里一阵感动,轻轻道:“从此以后,我绝不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叶梦君嫣然一笑:“以后的故事,你还听不听?” “嗯!你说。” “我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已躺在一张非常舒服的床上,有个很美的小丫环告诉我,这里是逍遥宫,是她的主人救了我。” “逍遥宫?救你的人……是紫罗兰夫人?” “嗯!她不但救了我一命,而且还收我做了徒弟。伤愈之后,我就回到了家乡,可是你却已经不在了,也没有人知道你去了那里。我到江湖上四处打听你的消息,却没有人知道‘叶逸秋’这个人。” “自从你出事之后,我就一直都没有回去,潜入深山苦练了整整一年刀法和轻功,然后就以‘一刀两断’任我杀这个名字闯荡江湖。”任我杀神色间又变得沮丧而落寞,黯然叹道,“这一年来,我不断地杀人,双手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已经不是最初的那个我了,师父在天之灵一定很后悔把我抚养**……” “不会的,逸秋,这不是你的错,你不要总是责备自己。”叶梦君轻抚着他的脸,柔声道。 米珏微笑道:“小兄弟,叶大侠在天之灵一定会觉得很欣慰,因为……他既没有看错你,你也没有丢他的脸,你是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顶天立地的好男儿?我只是个以杀人为职业、遭万古唾弃的杀手而已。” “小兄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龙七满脸真诚地说道,“江湖上,又有几个人没有杀过人?我身为公门中人,都难免犯下杀孽,你既为杀手,杀人更是在所难免,更何况……你和别的杀手根本就不一样。” “有什么不同?” “你杀人,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正义。每一次收到雇主的酬金,你从未给自己留下一些什么,全都散发给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些侠义之事,早已在江湖上传开了。有时候,连你的敌人都不能不承认你是条好汉。你我本无交情,你却依然冒着生命危险帮助我从‘天残地缺’手里夺回‘万劫重生’,这种大丈夫无所惧的气概,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 叶梦君静静聆听,心中又喜又悲,泪水悄然滑落。 任我杀也在听着,他对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从未仔细揣磨过,凡事都随心所欲,更不理会是对是错,如今听到龙七的的评价,只觉全身的血突然都在沸腾。 “每个人都难过生死大关,死在什么人的手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拿得起,放得下。” 拿得起,放得下!这是一种勇气,许多人就是因为没有信心,所以才会在遭遇变故之后变得颓废,一蹶不振。思想若是不能放开,心结也只有纠缠得更紧,如果一个人总是生活在阴暗中,如何得到快乐? 任我杀长长吐出一口气,点头道:“我明白了!” 龙七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道:“你好像又忽然想通了,是么?” 叶梦君娇怯怯地依偎着任我杀:“往事如烟,就当它是场梦,忘记过去,我们重头开始。” 任我杀轻轻拥着她:“我要永远陪伴在你身边,再也不会让你离开我了。” 叶梦君嫣然一笑:“‘一刀两断’任我杀这个名字太霸道,杀气太重,我不喜欢,我只喜欢你原来的名字。” “我的名字,你不是已经叫了很多年了吗?” 两人相视而笑,无限深情如浪潮般荡漾在他们的眸子里。 龙七也在笑着,看见他们经过一次生离死别后再度相逢,看见任我杀的改变,他实在很开心,心情愉悦得就像是小孩走进了糖果店。 米珏却笑不出来,心事竟似反而更浓更重。 “往事如烟,就当它是场梦,忘记过去,我们重头开始。”可以吗?欧阳情呢?这一次她受到的伤害也许比任我杀失去叶梦君的痛苦更深更重。 爱情,本就扑朔迷离,让人费尽疑猜,甜蜜时如沐春风,痛苦时肝肠寸断。天地很大,它的空间却很得只能容下两个人的存在,绝不允许第三人的插足,有的人回来,有的人就必须离开。欧阳情是否就是应该离开的那个人? 离开,需要太大太多的勇气,可是留下又能如何?只是徒添烦恼种痛苦而已。更何况,这痛苦已不是一个人的痛苦。 米珏暗暗叹息着,这个问题还未离开他的思想,另一个更令人头痛的问题已接踵而来。 他们真的还有重头开始的机会吗?任我杀与紫罗兰夫人这一战,谁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灯光下,叶梦君粉脸桃红,分外娇艳,但眸子里却隐藏着一丝淡淡的哀愁。她几次欲言又止,良久终于一声轻叹,幽幽道:“逸秋,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别说只是一件事,就是十件、一百件,我都愿意为你做的。”任我杀微笑道。 “你能不能答应我,放弃和我师父决斗?” “放弃?为什么要我放弃?” “她于我恩同再造,而且……她一直对我很好,就像对她的亲生女儿那么好,从她身上,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母爱。” “梦君,什么事我都可以答应你,惟独这一次……我真的做不到。”任我杀轻叹口气,缓缓摇了摇头。 “你不答应?” “就算我肯放弃,她也不会这么做的。她认为,我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威胁,最可怕的对手,在她眼里,我是非死不可。” “我可以劝阻她,她那么疼我,一定会听我的话的。” “像她这种骄傲的女人,绝对没有人可以阻止她的,你和她一起生活了两年,难道对她也并不是很了解吗?” “我只知道,她是个很孤独的女人,没有丈夫,没有朋友,也许是因为她太寂寞,所以才特别地疼爱我。她是个很奇怪的女人,在她的身边总是不会缺少男人……”叶梦君轻摇螓首,美丽的粉脸忽然泛起一片桃红,轻轻咬着贝齿,低声道,“所以她的生活一直都有些混乱,但这并不是因为她太下贱,而是那些男人太无耻、太下流。” “她所做的每件事,是对还是错,难道你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我只觉得,她是个好人,一个很可怜的女人。”叶梦君摇头道。 “梦君,你个性单纯,心地太善良了,江湖险恶,有许多事,你是不会明白的。紫罗兰夫人并不是个简单的女人,她野心勃勃,想要利用她的美色征服天下男人,心甘情愿为她驱使,为她卖命……” 叶梦君一脸茫然:“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她要一统江湖,称霸武林。为了达到目的,这种人通常都是不择手段的,有时候,她甚至连自己最心爱的东西都可以舍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叶梦君蹙眉道:“你是说……为了得偿夙愿,她将不惜出卖她身边最亲近的人,包括我?” “像她这种可怕的女人,绝没有人会明白她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叶梦君幽幽叹了口气,抿嘴不语。 “你现在是不是已经明白,我与她的决斗势在必行,根本就是无法避免的?我若不死,她的阴谋就无法轻易成功;她若不死,江湖就会发生一场惨绝人寰的浩劫。我们之间,已注定了这种结局,谁也改变不了。” 第二十四章 正义之战 “也许还有一个法子。”叶梦君忽然笑了笑,沉吟着道,“我们离开死亡谷,离开这个地方,永远别再见到她……” “逃避绝不是最好的办法,就算我们逃到天涯海角,她也总有法子找到我们的,结果岂非还是一样?” 叶梦君眼睛一红,泫然欲泣:“那该怎么办?难道非要和她决斗?” “这一战,是为正义而战。”任我杀默然良久,才缓缓道,“这一年来,我做了许多不该做的事,几乎玷污了师门声誉,现在终于有机会让我悔过自新,重头做人,为什么要放弃呢?无论是生是死,我都应该坦然面对。” “可是我呢?我该怎么做?一个是我的师父,一个却是我最爱的人,我还能做些什么?难道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你们拼个你死我活?” 这的确是个艰难的选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叶姑娘,这一战,你认为谁胜谁败?”米珏忍不住问道。其实他本想说的是“你希望谁胜谁败”,却又觉得这个问题实在太残忍,太为难叶梦君。 “没有人知道我师父的武功究竟有多高,她不用出手,就已经没有人可以抵御她的杀气,她那蓄势待发的力量。也许,这世上已经没有人可以击败她。” 孰胜孰败,结局几乎已经注定,这一战,任我杀成功的机率几乎是零。败就是死,但决斗依然还是要继续;死不足惧,因为这是为正义而战,为正义而死!这是种极高的荣誉,虽然像昙花一现般短暂,却如烟花绽放般灿烂,在一瞬间化为永恒。 相聚的时光,总是很短;离别的日子,却总是像思念般那么漫长。 叶梦君虽有千言万语未曾诉说,虽有千千万万个不舍,却不能不离去。对于这一战,她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任我杀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等待,等待毫无把握的那一战。 死,绝不可怕,尤其是在和叶梦君意外重逢之后,他觉得人生已经非常完美。但许多事,却并不是以死就可以解决的,譬如他与欧阳情的感情。两个人的爱情,是一种甜蜜,一种幸福;三个人的爱情,绝对是种痛苦的折磨,剪不断,理还乱。他欠她的实在太多太多,这辈子已经注定无法偿还。 欧阳情仿佛睡得很沉,呼吸均匀而轻柔,眼角的泪痕却犹未干透。 看着她紧闭的眼睛,任我杀心中一痛,有种无法呼吸的感觉。他缓缓收回目光,一回头,就看见了米珏那张充满了疑惑的脸庞,忍不住问道:“米兄,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紫罗兰夫人的秘密。(..tw)” “她的秘密?莫非你已经有了答案?” “我想不通,但我知道有一个人一定知道。”米珏摇摇头,看了欧阳情一眼,“我想……欧阳姑娘一定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米大侠,你说的不错,我的确已经知道紫罗兰夫人的秘密。”任我杀还未说话,欧阳情的声音已倏然传来。 “你……醒了。”任我杀心底的某根弦仿佛在刹那间突然颤动。 “嗯!”欧阳情从床上缓缓坐起,螓道低垂,竟不敢与他目光相对。 其实她早就醒了,却醒来的不是时候,她看见了许多不愿意看到的事,听见了许多不应该听到的话。她的存在,仿佛已是一种多余,任我杀沉浸在与叶梦君别后重逢的喜悦和幸福中时,是否感觉到了她失落的伤痛? 欧阳情慢慢走到窗前,望着不远处在暗夜里变得朦胧的逍遥宫,再也没有回头,缓缓道:“那天晚上,其实是我自愿跟着紫罗兰夫人离开的,因为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开始在怀疑她的身份了。” 米珏轻咳一声:“是你自愿?小兄弟还以为你是被她掳来的,急得他恨不得踏平死亡谷……” 欧阳情双肩似乎微微一抖,顷刻间的沉默之后,轻轻道:“她并没有把我当成是阶下囚,反而以上宾之礼相待。” “她真的没有为难你么?”任我杀忍不住问道。 “你看我到现在不是还好好的么?她真正想要对付的人,其实只是你一个人而已,因为她和你有不共戴天之仇。” “不共戴天之仇?”任我杀愕然道,“我只是破坏了她的几桩好事,杀了她几个奴才而已,这仇恨竟有那么深吗?”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她如此处心积虑的对付你,只因为她的两个儿子都是死在你的刀下。” “我杀了她两个儿子?难道是……” “‘索命刀’和川岛二郎。”欧阳情接口道,“其实紫罗兰夫人真正的身份是川岛狂人的遗孀,‘魔女’。” 此言一出,语惊四座。 “紫罗兰夫人居然就是‘魔女’?”米珏失声道,“二十五年前,‘狂人’身死,‘魔女’失踪,原来一直隐匿于此。” “嗯!她本是峨嵋派掌门净芒师太的得意弟子,姓蓝,闺名紫萝。” “蓝紫萝?紫罗兰?莫非她竟是当年的‘兰花女侠’?”米珏轻叹一声,不胜感慨地道,“三十年前,‘兰花女侠’素有武林第一美人之称,初出江湖时侠义无双,声名远扬,但正当如日中天之际,却突然销声匿迹,茫无所踪,原来竟已沦为杀人如麻、令人谈之色变的‘魔女’,现在居然又变成了神秘可怕的紫罗兰夫人,这件事简直是不可思议、匪夷所思。” 他忽然想起尤不败临死之前说过的那些话,当时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才明白,紫罗兰夫人当年遇见的那个男人,原来就是川岛狂人。 任我杀若有所思,低声道:“那一日,短笺上的‘魔女再现,卷土重来’,莫非说的就是她?” 欧阳情轻轻点了点头:“嗯!其实我早已收到‘魔女’重出江湖的消息,潜伏了二十几年方才出现,她显然是有备而来。” “你是不是早已知道紫罗兰夫人就是‘魔女’?” “知道她们是同一个人,是我来到死亡谷之后的一个意外收获,我根本无法把她和当年的‘兰花女侠’联系在一起。” 米珏叹道:“人之初,性本善。人的一念之差,往往就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若非她当年误入歧途,相信她的命运还不至于如此坎坷多舛,如此离奇凄凉。” 蓝紫萝本是武林正派出身,其侠名远扬四海,后来无意中与川岛狂人邂逅,一见倾心,不顾净芒师太苦口婆心、谆谆善诱的劝阻,甚至不惜背叛师门,毅然决然地与川岛狂人私定终生,双栖**。 当年,川岛狂人踏入中土,本为称霸神州而来,天性残忍,性情疯狂,杀人如麻,歃血如饮,蓝紫萝也因他而导致性情大变,助纣为虐,残害武林同道。人们不耻他们的为人与行径,送其外号“狂人魔女”,列为江湖四对奇异夫妻之一。 数年之后,这对夫妻突然神秘失踪,与此同时,江湖上就开始流传着一种传说,传说在一座不知名的海岛上,住着一对夫妇,他们亲口承诺,凡是进入此岛的人,只要千杯不醉,就可以得到一笔不小的财富。这个传说引起了人们的好奇心,纷纷出海赴会,此后便全都一去不回,再无踪迹。传说也许纯属子虚乌有,然而千杯岛却从此扬名江湖。 “大少爷”韩彻对这个传说也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于是与“白衣杀手”冷落联袂出海,经过几许周折,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千杯岛,其实只不过是个瞒天过海、遮人耳目的惊天阴谋而已。 韩大少与冷落一刀一剑大破千杯岛那一役,已是发生在二十五年前的事,虽然欧阳情尚未出生,但此时娓娓道来,却是如数家珍:“其实‘狂人魔女’正是利用人性的贪婪这一弱点,引诱天下各种奇人异士前往千杯岛,用各种卑鄙的手段活擒他们,制作成只有生命却没有灵魂的冷血杀手,成为不能自主的杀人工具,帮助他们夫妇完成统一江湖的霸业。” 米珏年纪稍长,韩大少成名之时,他已是垂髫童子,“天山怪侠”米松与韩大少又是旧识,这段武林轶事,米珏知之极详,他缓缓叹道:“据川岛二郎所言,‘狂人’败在韩大少刀下之后,切腹自杀,‘魔女’从此不知所踪。如今她以另一种身份重现江湖,想必就是为了完成昔年的未了之志。” “蓝紫萝为了复仇,几乎是不择手段,不惜一切,利用自己的美色,百般招揽天下武林高手,以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换取他们的绝世武功。此时她的武功究竟有多高,恐怕已经难以想象,因为她的武功集百家之长,别具一格,既古快又可怕,她的功力也已至化境,飞花摘叶,俱可伤人,就算是韩大少复出,也未必能够与她抗衡千招而不败。”欧阳情叹了口气,“尝过她甜头的男人,既有黑道上的魔头,也有白道上的大侠,这些人明知她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女,却还是心甘情愿为她效命。这世上不泛谦谦君子,但真正无愧于心的却能有几个?就连‘急公好义’左丘权这等以仁义著称的人,都难免抵御不住美色的诱惑。” 米珏苦笑道:“何止是他?就连‘武林四侠’中的……”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龙七重重咳了一声,大声道:“欧阳姑娘,‘索命刀’和川岛二郎既有如此坚固的后盾,为什么还要流落江湖?” 他曾经答应过杏伯,将永远为他们守住刘公明叛变的秘密,此时听见米珏无意中提及,急忙转开话题。 “他们身为人子,不忍心目睹母亲如此沉沦,陷入万劫不复之地,百般劝阻,紫罗兰夫人依然我行我素,他们伤心之余,毅然决然离她而去。虽然两个儿子都死在任我杀刀下,但自从见过任我杀一面之后,紫罗兰夫人却再也无意为他们复仇。” “她不是非杀小兄弟不可吗?”米珏奇道。 “在未遇见任我杀之前,紫罗兰夫人的确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凌迟处死。但经过客栈匆匆一会,她就改变了主意。她是个寂寞的女人,多年来,她一直都在寻找着一种人,一种可以成为她的对手的敌人,可惜这种人并不好找。” “莫非小兄弟就是她要找的那种人?” “嗯!她不杀他,也正是为此。她认为任我杀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奇人,只有他这种人,才配做她的对手。” “所以她才要和小兄弟决斗,是么?” “决斗本非是她初衷,征服任我杀才是她真正的目的。女人的梦总是绮丽的,紫罗兰夫人虽然骄傲,但终究也不过是个女人,所以……她决定把自己嫁给任我杀。” 米珏微微一怔,失笑道:“她居然想嫁给小兄弟?这女人莫非已疯了?怎么会有如此疯狂可笑的想法?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这不是笑话,是真话。其实女人大都是这样,看起来很骄傲很高贵,但她的内心却是孤独的,因为这种女人很难找得到一个美好的归宿,遇到一个令她心仪的男人,可是一旦让她找到了,就会宁愿放弃她已拥有的一切,也要得到这个男人。” 她说的这种女人是不是她自己?任我杀抬起目光,怔怔地望着欧阳情的倩影,这些话就像千万支锋利的剑,全都狠狠地刺进他的心里。 “紫罗兰夫人就是这种女人?”米珏怔怔道。 “她和别的女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同样需要男人的关爱,她的快乐和成就需要男人和她一起分享。她也知道征服任我杀是种很困难的事,既然得不到,就只有亲手把他毁掉,所以她就和他作了一个交易,只要任我杀答应她的条件,这里的一切就都是他的。” “这倒是个很不错的交易,听起来小兄弟并不吃亏。”米珏微笑道。 欧阳情似乎也笑了笑:“何止没有吃亏,简直占尽了便宜,世上有多少男人连做梦都想得到这种机会?一个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一笔不可知的财富,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和追求,世上又有几个男人不为之心动?” “结果毫无疑问,小兄弟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她。” “紫罗兰夫人永远也想不通,如此巨大的诱惑,他居然视作粪土,一口拒绝,更令她愤怒的是,任我杀居然宁愿选择死路也不肯答应她的条件。” “这条死路就是闯三关?” “正是因为任我杀闯过了这三关,所以才引起了紫罗兰夫人的恐惧和愤怒,既然敌人不能成为朋友,那就非死不可,否则她这辈子休想安宁。这一战,已势在必行,结果也是可想而知。” 这一战的结果,其实已注定是个悲剧,紫罗兰夫人的武功已达到成魔的最高境界,任我杀根本不可能将她斩杀于刀下。 任我杀没有再说一句话,望着跳动的烛光,突然想起川岛二郎曾经说过的话:“她的确是一个魔女,任何男人见到她,没有一个能不着魔的。她可以吸干男人的血和骨髓,甚至把男人连骨头都吞到肚子里去,永不超生。” 原来他说的,一切都是真的,紫罗兰夫人虽然没有吸干他的骨髓,却已把他逼上了另一条路,这条路,是死路,也是不归路。 第二十五章 此情无计可消除 欧阳情一觉醒来,眼角犹带泪痕,枕头却已湿透。她是被一个恶梦惊醒的,在梦里,任我杀正在和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拜堂成亲,她看不清楚这个女人是谁,只知道这个女人决不是她自己。 她伤心欲绝,泪流满面,跑过去拉起任我杀的手转身一路狂奔,直到再也听不见人们追赶的声音了,才停住了脚步。她哭泣着责问他,为什么不娶她而娶别的女人? 任我杀无言以对,突然竟一口鲜血喷在她的脸上,英俊的脸孔痛苦地扭曲,狰狞如地狱的魔鬼,只见“冷月弯刀”从他的背心刺入,从前胸穿出,露出一截冰冷的刀尖。 紫罗兰夫人慢慢地从他身后走了出来,美丽的容颜狰狞可怖,早已失去绝世的风华,高贵的气质。 “你杀了他,你为什么要杀了他?”她扑过去,立即被紫罗兰夫人狠狠地推倒。 看着任我杀慢慢地倒下去,紫罗兰夫人仰天大笑,笑声如狼嚎,似鬼哭:“本宫得不到的东西,你们也休想得到。” …… 在梦里,她哭得肝肠寸断,心都碎了;醒来后,她依然感到手脚冰冷,心有余悸。 从窗口望出去,逍遥宫已宛然可见,四下里却依然一片宁静。 她凝神仔细听了听,隔壁不断传出和缓而低沉的鼾声,知道任我杀三人犹在酣睡,于是轻轻地走了出去。 这几天,雪已渐渐变小了,风也不再像往常那般的寒冷,拂过脸颊,她便有一种清醒的感觉。望着像一个巨人般伫立在花海之中的逍遥宫,想起梦中可怕的情景,她心头突然变得沉甸甸的,目光如晨雾般朦胧而迷茫。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的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有人踏雪而来,跫音仿佛就回荡在她的心里。 脚步声倏然而止,欧阳情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心弦却已微微颤动,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来的这个人,一定就是任我杀。 那个人也没有说话,过了很久很久,才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 果然是他!欧阳情心里忍不住有些欢喜,但快乐却总是一现即逝,来的比去的时候还快。 任我杀迟疑了许久,终于慢慢地走了过来,却离她站得很远、很远。 为什么?是什么原因让他和她突然变得如此拘谨、陌生?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欧阳情忍不住轻轻叹息着,心里暗暗悲伤。 任我杀抬起了头,目光却垂得很低,竟不敢看她一眼,嗫嚅着道:“你……” “别说话。”欧阳情倏地伸出两根嫩如春笋的玉指,放在嘴唇边轻轻“嘘”了一声,眼睛闪烁着一种神秘的光芒声地道,“你听……你听见了吗?” “听什么?” “雪落的声音。” “雪落下来也有声音?” “为什么没有?花开的时候都有声音,雪落下来岂非也是一样的?花开有声,雪落无痕,只怕人生也是如此。[..tw超多好看小说]” 任我杀心头狂震,这些话不正是他曾经对她说过的吗? 那时、那刻、那一株梅树下……不同的地方,一样的人,却已是另一种异样的心情。昨是今非,物是人非,时光过得太快,一切也变得太快。 花开有声,可是如何比得上情人的声音?雪落无痕,可是爱过的心如何才不会留下一道伤痕?该记起的,总会记起;想要忘记的,却是用尽一生的时间,总也无法忘记。 任我杀无奈地笑了笑,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才鼓起了勇气,目光终于落在欧阳情的脸上。 欧阳情眼中已噙满泪花,娇柔的样子让任我杀心中一痛,一种怜惜之情油然而生,几乎忍不住想把她拥入怀里,让她在自己的怀抱中好好的痛哭一回。但是他绝不能这么做,如果他不能狠下心来斩断情丝,深受伤害的人将不仅仅只是欧阳情。 “昨晚……你是不是做了一个梦?你梦见了什么?” 欧阳情目光迷惘,茫然道:“是啊,我梦见了什么?痛苦,死亡……” “死的人是谁?是不是我?” “这很重要吗?只不过是个梦而已!何况……我只是个不相干的人……”欧阳情似乎快要崩溃,泪水终于忍不住扑簌簌地落下。 “你在梦里一直喊着我的名字,哭得很伤心,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欧阳情浑身一颤,倏地抬起目光,刹那间,四目相对,目光交织在一起,再也分不开。 “是么?这很重要吗?你还在意我吗?”欧阳情痴痴地喃喃道。 任我杀痛苦地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你知道吗?在我心里,你一直比我的生命还重要。如果没有你,天知道我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天知道我是不是……是不是还能体会到幸福的滋味?” 欧阳情眼中掠过一丝奇异的光芒:“我真的有那么重要?你为什么从不跟我说?” “现在才说出来也许的确已经太迟了,我只希望还可以挽回一些什么……” 欧阳情什么也没有再说,忽然像一只小鸟般飞奔过来,扑入他的怀里,轻轻啜泣着,也不知是因为悲伤?还是欢喜? 任我杀刹那间已完全怔住,再也忍禁不住,伸出双手轻轻拥抱着她。这时候,他才明白,原来自己一直都是爱着欧阳情的,他的心早就悄然接受了她的爱情,只是他实在不能承认而已。 此时此刻,天地已渐远去,悲伤随风飘走,一切都已变得朦胧…… 他们就这样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沉浸在幸福深处,完全忽略了不远处的风雪之中,有一双明亮如水的眼睛,正在凝视着他们的深情相拥。 此刻,这双眼睛充满了忧伤和痛苦,泪水终于决堤而出,滑过她的脸颊,滴落雪地,瞬间无痕,她的人和她的心,却仿佛已被冰冷的风雪冻结…… 良久良久,任我杀轻轻推开欧阳情,目光立即又变得忧伤和痛苦。(..tw) 欧阳情眼中虽露出一种幸福的笑意,却掩不住一丝哀愁,轻轻道:“我终于知道,在你心里,我是有多么的重要。曾经拥有,已是一种美好,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并不是非要占有。现在,我已经无怨无悔,因为我爱过,也被我所爱的人深深爱着。” “可是我们还是不可能……在一起……” “为什么?只因为你……心有所属?你害怕辜负了……梦君?”欧阳情颤声道。 任我杀咬了咬牙,缓缓道:“梦君和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先师病逝之前,把‘冷月弯刀’传给了我,并嘱咐我要好好照顾梦君……也许,是我们不该相遇;也许,是我们相逢太晚。但是无论如何,我再也不能让梦君受伤害,也不想让你受委屈。三个人的爱情,是不可能幸福的。” 欧阳情忽然笑了笑,柔声道:“为什么不会幸福?只要彼此间多一点宽容和理解,也许就会比两个人更快乐。” “但这样不公平,尤其是对你。你应该拥有一个全心全意爱你的人,一个完整的爱……” “这的确是种痛苦的抉择。如果……如果你觉得三个人在一起不合适,那么我愿意为奴为婢……” 任我杀立即打断了她,沉声道:“你在胡说什么?堂堂‘青衣楼’楼主岂能与人为奴为婢?” 欧阳情凄然一笑,黯然叹道:“我知道这个想法太疯狂,太可笑,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并没有太多的奢求……” “虽然你是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可是梦君她……她才是我心里唯一的人。有时候,做朋友也许比做情侣更快乐……” “朋友?我们不是一直都是朋友吗?”欧阳情惨然笑道,“是啊,朋友才是一生一世的!” 任我杀一声长叹,苦笑道:“其实无论我们是朋友还是……情人,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一切很快都将结束。” “你是说和紫罗兰夫人的决斗?难道你连一点信心都没有?” “你比我更了解这个女人,你认为我能有多少胜算?” “没有,和她交手,任何人都不可能胜利。”欧阳情苦笑道。 任我杀不再说话,抬起目光望着远方。这时晨雾渐已散去,天地间一片明朗,他的心里反而变得黑暗起来。 每个人都认为,这一战,任我杀绝对没有生还的机会,只因世上绝没有人可以击败紫罗兰夫人。他若败了,也许就没有人可以再与紫罗兰夫人抗衡。对于他,死亡也许是一种摆脱,可是其他人呢? 两人都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相互凝视着,默契,就蕴藏在他们的眸子里,在他们的心底。 站在远处的那个人早已泪流满面,是伤心,也为欢喜。她忽然觉得好开心,好幸福,因为死亡对她来说,也正是一种摆脱。 可以和相爱的人一起结束人生的悲欢离合,岂非比什么都容易让人满足? 房间精雅舒适,弥漫着紫罗兰淡淡花香,沁人心脾,无论是谁,只要走进这个屋子,都难免生起一种陶醉的美妙感觉。 此刻,紫罗兰夫人的心情却实在坏透了,对于任我杀的拒绝,她一直无法释怀。她是这世上最美丽的女人,也是这世上最富有的女人。她的美貌,再加上某方面的技巧,绝对可以征服世上所有的男人;她的财富,绝对可以让世上所有的人疯狂。任我杀居然放弃了这一切,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紫罗兰夫人实在不能不承认,任我杀虽然不识时务、不解风情,却是个很特别的男人,也许正是他孤傲的性格、不屈的意志,才使得她如此着迷。这一生中,她有过许多男人,但从未遇到过像任我杀这种能够让她心动而冲动的男人。第一次见到任我杀,她就不由自主地生起一种占有他甚至嫁给他的**。 她已经不再年轻,每个女人到了五十岁以后,都不会再年轻,这种年纪的女人,本不该存在如此疯狂的想法的,毕竟,她早已为人妇,经历过许多许多世事沧桑。 人的一生中,总有许多难忘的人,最让她难忘的人是一个男人,但这个男人,绝不是川岛狂人,也不是任我杀。他是个可爱的男人,比川岛狂人善解人意,也更温柔体贴,和他在一起,她才知道女人最需要的是什么,因为这个男人不仅给她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乐趣,还满足了她生理上的需求,而这些,正是川岛狂人所不能给她的。 这个男人的出现,填补了她生命中的那一片空白,她决定放弃多年来苦心经营的基业,决定抛夫弃子,不顾道德伦常,追随这个男人而去,只要他愿意带她离开千杯岛,天涯海角,她都愿意陪他一起闯荡。但是这个男人并没有这么做,他不仅击败了她的丈夫,也粉碎了她们夫妇的梦想,彻底将她变成了一个**的女人。 她恨那个男人,恨他无情,也恨任我杀,恨他的拒绝竟是如此的坚决。 那个男人早已散尽千金,不问世事,她与他,注定无缘再见,可是任我杀却是非死不可。 明天,明天的这个时候,就是她和任我杀决斗的时候。 紫罗兰夫人突然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孤独、寂寞、忧伤、无奈……百般滋味交织在一起,仿佛魔鬼一般纠缠着她干涸的心灵。 她突然想起了任我杀,他忧郁的眼神,他冷漠的表情,他诡秘的笑容……想起他,她就开始觉得全身都在像火一样燃烧起来,神智渐渐变得有些混乱,迟暮的芳心,就像是朝阳般活跃。 她是女人,女人都需要男人的关怀。现在在她那张舒适柔软的床上,就躺着一个男人。其实他还不是个男人,只是个刚刚长大的少年,光滑的下巴刚刚才长出灰朦朦的胡茬子,充满稚气的脸英气勃勃,身体结实而粗壮。他的眼神很奇特,深深地露出一种渴望、一种惊疑,目光从未离开过紫罗兰夫人。 此刻的紫罗兰夫人,她的身子是**的,成熟的**散发出一种令人窒息的诱惑,胸膛浑圆坚挺,小腹平坦光滑,双腿圆润修长…… 少年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一觉醒来,他一眼就看见了这个世上最美丽的女人。第一次看见女人**裸的**,未经人事的他,心里突然涌起一阵莫名的冲动。 艳遇,对于刚刚认为自己已经长大的少年来说,是一种比取得功名更值得开心的事。 紫罗兰夫人看着这个不谙世事的少年,目光渐渐变得朦胧,意识渐渐变得模糊,呼吸渐渐变得急促而粗重……她仿佛看见了任我杀,终于像一匹饥渴的母狼般扑了过去,充满淡淡清香的房间里,刹那间荡起一片无边的春色,不断地传出快乐的呻吟,粗重的喘息…… 当疯狂的**终于散尽,一切都变得云淡风轻,归于平静,房间还是原来的那个房间,却已只剩下紫罗兰夫人一个人,那个少年已经离去,也许……他已经永远地消失了,这个世界,将不会再有这个人。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消失的,紫罗兰夫人处理这种事的手段,一向都很高明,不仅高明,而且还很神秘,丝毫不留痕迹。这是她的习惯,只要用过了一次的东西,就不会再用第二次,男人也是如此。 她已经完全从迷蒙中清醒过来,失望和伤心,却分明写在她的脸上。她宁愿自己永远都不必清醒,因为她发现那个和她抵死缠绵的少年,原来并不是任我杀。 紫罗兰夫人长长叹息着,伸出兰花般的手指,轻轻抚摸着自己柔嫩得吹弹可破的脸颊,喃喃道:“他为什么要拒绝我?难道我真的已经老了?老得不会再有男人要了?” 她当然还没有老,她看起来绝不像是个青春已逝的女人,充满弹性的身子依然存在着一种活跃的生命力。 春色已淡然褪去的房间里,不断地传出紫罗兰夫人呢喃般的低叹: “他是第一个拒绝我的男人,他让我感到羞耻,我是应该杀了他,还是让他继续活下去,直到他俯首称臣的那一天?” “他居然不顾自己的生死,连闯三关,难道在他眼里,任何一个女人都比不上一个欧阳情?我有什么地方不如她?我比她成熟,比她高贵,比她更有经验,比她懂得更多。” “明天,是的,就在明天,我已经不用等多久,很快就可以和他一决生死。他当然不是我的对手,可是就这样杀了他,岂非太便宜了他?” “他令我如此痛苦,如此烦恼,我是否应该报复,让他跟我同样痛苦,同样烦恼?可是……可是就算我可以忍受耻辱,杀子之仇又岂能不报?” 第二十六章 留下?还是离开? 紫罗兰夫人对穿着一向都很讲究,也很有研究,什么时候、什么心情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应该如何搭配,她都极有心得。她现在穿着的是一条淡蓝色的柔软的长裙,再套上一袭质地高贵的轻纱,她认为这种装束最是舒适优雅,颜色的搭配可以让她纷乱的心情很快好起来。 确定自己很满意之后,她那张成熟而妩媚、端庄中却又有点放荡的脸上,终于又露出了迷人的笑容。 就在这时,“笃笃”,两声轻微的敲门声悠悠响起。 “谁?”紫罗兰夫人娥眉轻蹙,淡淡问道。 “师父。”门外有人娇怯怯地应道。 “哦,是君儿吗?进来吧!”紫罗兰夫人脸上的笑意分明更浓了。 叶梦君轻轻推开了门,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与任我杀经过一次生离死别之后,竟意外相逢,实在是种很开心的事。她开心,却不仅仅只是因为如此。昨夜她一夜都没有睡好,辗转反侧,闭上眼、睁开眼,心里念的、脑海想的,全都是任我杀。 天方破晓,晨雾未散,她就迫不及待地去找任我杀,久别重逢,总有诉不尽的思念,说不完的万语千言。 一切都是如此的偶然,这一去,她竟看见了一些事,听见了一些话。她终于明白,欧阳情为什么会突然晕倒,原来……原来她也一直深深爱着任我杀。 看见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的时候,她的心已碎了,觉得自己再一次掉下了万丈深渊。她几乎忍禁不住冲出去,却又想转身而逃,但她什么都没有做。她实在不能相信任我杀会移情别恋,为了另一个女人而抛弃与他青梅竹马的她。 她只比他小三个月,但在襁褓中时,他们的命运就已紧紧地连系在一起了。十五年前,她的父亲“游龙大侠”叶漫天携着她前往华山祭拜先人,在返回故乡的路途中,从一伙恶少的棍棒之下救出了一个流浪的小乞丐,将他带回南方,视为己出,倾尽毕生所学,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他。 这些年来,他与她日夜相处,彼此之间的感情也日渐升华,尤其是在叶漫天逝世之后,已不再只是兄妹般的单纯,若非那一次误闯华山禁地,他们也许早已结为秦晋之好。任我杀是个重情重义之人,绝不可能会辜负了她。 叶梦君果然没有失望,她依然还是任我杀的唯一。只要可以和他在一起,就算是只能再活一天,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紫罗兰夫人用一种怜爱的目光看着她,灰色的心情似乎也已被她所感染,微笑道:“君儿,你今天看来心情很不错,是么?” 叶梦君眨了眨大眼睛,娇笑道:“师父,你怎么知道?” “两年来,你整天愁眉苦脸,郁郁寡欢,今天却一反常态,是什么让你如此开心?” “师父,君儿先跟你说件事,昨晚……”叶梦君轻轻咬着嘴唇,迟疑着道,“我曾去找过任我杀。” 紫罗兰夫人怔了怔,蹙眉道:“你找他做什么?” “君儿听说,他连闯三关,居然还能活下来,几乎毁了师父多年来的心血,就觉得这个人简直不可思议,宋终他们都说,他的武功出神入化,尤其他的刀,神秘而可怕,这个人,简直就是神灵的化身。” “他的确已不能算是人,只有神,才能做到别人根本做不到的事,为师从未见过如此快而准的刀法。[..tw超多好看小说]” “所以君儿就忍不住起了好奇心,决定和他决斗传说究竟是不是真的。” “你和他决斗?”紫罗兰夫人忍不住笑道,“结果当然是你败了。” 叶梦君连眼角都充满了笑意:“嗯!我连他一招都抵挡不住。他只用了一招,就揭开了我的面纱。” “一招?”紫罗兰夫人耸然动容,“以你现在的武功,居然在一招之内就失了手?” 叶梦君微一犹豫,缓缓道:“师父,你能不能放弃这一次决斗?” “为什么?你担心为师也不是他的对手?” “师父的武功天下无敌,这世上只怕已经没有人可以击败你。”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世上只有最高的山,却没有最高的武功,没有人是真正天下无敌的。” 叶梦君道:“这一战,真的势在必行吗?”叶梦君偷偷看了紫罗兰夫人一眼,怯生生地问道。 “这一战,谁也不能改变。”紫罗兰夫人的回答很坚决。 “可是……可是我……” “可是什么?你是不是有心事?” 叶梦君欲言又止,过了很久才鼓足勇气道:“这一战,任我杀必败无疑,败在师父手下,就是一条死路。” 任我杀真的非死不可吗?紫罗兰夫人轻轻叹了口气,心里突然涌起一种莫名其妙的哀伤。 叶梦君怯生生地看了她一眼,嗫嚅道:“可是……君儿并不希望他死……” “你说什么?”紫罗兰夫人脸色立即沉了下来。 叶梦君心里一阵慌乱,手微微一颤,惶然道:“师父,我……” “难道……你也爱上了他?”紫罗兰夫人脸罩严霜,目光像刀锋般犀利,狠狠地盯在叶梦君的脸上。 看见她突然变得如此严厉,叶梦君心中忐忑,再也不敢与她目光相对,垂下了螓首,抚弄着垂在胸前的一束长发,神情间流露出几分恐惧和哀伤。 紫罗兰夫人心里一软,轻轻叹了口气,柔声道:“君儿,你应该明白,爱上我们的敌人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事。” “师父,他……他不是敌人,是……是……” 紫罗兰夫人脸色又已变了,厉声道:“君儿,莫非你已经疯了,居然为了他而背叛为师?” “师父,你别生气,君子儿怎么会背叛你?如果不是师父救了君儿一命,我……我早就……”叶梦君脸色刹时变得苍白,两行晶莹的泪珠终于忍不住滑落下来。 紫罗兰夫人脸色稍霁,缓缓道:“君儿,你应该明白为师的一片苦心,死亡谷偌大的基业,不能后继无人,现在为师身边就已只剩下你一个亲人了,如果连你也不肯继承,那么……那么……” 她突然想起离她而去的两个儿子,心中黯然,声音竟似有些哽咽,再也说不下去。 “可是……如果任我杀死了,”叶梦君抬起头,犹豫着道,“我也决计活不成了……” 紫罗兰夫人脸色立即变得铁青,怒道:“你知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什么?你和任我杀究竟是什么关系?” 叶梦君从未见过紫罗兰夫人发过如此大的脾气,一时之间,竟已骇然怔住。(..tw无弹窗广告) “为什么不说话?”紫罗兰夫人脸色越发阴郁,目光冰冷得可怕。 “师父,你记不记得君儿曾经说起过一个儿时旧友?”叶梦君狠狠咬了咬发白的嘴唇,终于鼓起了勇气。 “不就是与你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叶逸秋吗?这两年来,你流落江湖,一直在寻找他的踪迹,却始终音迅全无,他……”说到这里,紫罗兰夫人突然想起了什么,脸色刹那间也变得苍白如雪,“难道……难道任我杀就是叶逸秋?他就是你一直在寻找的人?” 叶梦君用力地点着头,泪水因喜悦而不断滑落。 紫罗兰夫人就像是中了魔咒般动弹不得,手脚冰凉,心在这刹那完全沉到了谷底。这个消息,实在是个坏到不能再坏的消息,就像晴天霹雳般来得太突然。 任我杀就是叶逸秋?为什么会这样?紫罗兰夫人深深吸了口气,目光就像是一把出鞘利剑,狠狠地刺入叶梦君眼睛里,缓缓道:“是他?真的是他?” “就是他。”叶梦君垂首道。 “你害怕他会死在我的手里,所以才要我放弃决斗,是么?” “师父,这世上,君儿就只有你和他两个亲人,现在你们成了敌人,我……我……” 紫罗兰夫人轻轻挥了挥手,冷冷道:“如果你还未找到他,心里就还存在一个不死不灭的希望,因为你会一直寻找下去,期待下去,就算一辈子都找不到,你也不会绝望。可是现在,结果却被命运改变了。相见争如不见,结局只有让人更痛苦、更伤心。” 叶梦君如水的目光明显地露出一丝无奈的哀伤:“师父,难道一切都已经不可能挽回了吗?”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既然是上苍注定,岂是人力所能挽回?” “也许……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让你们一起离开死亡谷,今生今世,永远也不再和我见面,是不是这样?”紫罗兰夫人冷笑道。 “君儿求师父成全。”“扑通”一声,叶梦君突然双膝跪倒。 紫罗兰夫人残酷地笑了笑,冷冷道:“成全你?任我杀是我这辈子最可怕的敌人,他若不死,我就像永远活在黑暗的恐惧中,我和他之间,必须倒下一个人,永远从这世上消失。” 叶梦君凄然叫道:“师父……” 紫罗兰夫人玉手轻挥,打断道:“这一战,你希望我死,还是他?” 叶梦君已经怔住,这个问题,她永远也无法回答的。 紫罗兰夫人笑得更加残酷,虽然心里有一点隐隐的痛,却觉得非常愉快,这一战,能够活下来的人必然是她。任我杀既死,叶梦君自然也不愿意苟且独活,但这已经不再重要,为了达到目的,她连两个儿子都可以牺牲,又何况是叶梦君? “决斗,是公平的,我虽然不会因你而取消决斗,但也不会太让你为难。”紫罗兰夫人转身从妆台的抽屉里拿出一个拇指般大小的玉瓷瓶,轻轻放在叶梦君的手心里,缓缓说道,“这是一种穿肠剧毒,用孔雀胆、蜈蚣汁、鹤顶红、毒蛇液和蝎子粉这五种人间至毒掺和另外三十几种毒药制成,服下之后虽然不会立即致命,毒性却可在十二个时辰内天下无药可解。” 这五种剧毒,仅是其中一种就足以让人丧命,何况是五种掺在一起?叶梦君猛然一惊,抬起目光凝视着她。 紫罗兰夫人那张绝世的容颜,此刻已毫无表情,淡淡道:“你有两个选择,留下还是离开。”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留下,是一条生路;离开,必死无疑。 泪水,淹没了叶梦君美丽的容颜;伤心,被她掩在门后,隔离了愤怒的紫罗兰夫人。 叶梦君就像是一只失去方向的小鸟,茫然走在冰冷的风雪之中。 她选择了离开,选择了死亡;她决定和任我杀一起死去。能够和相爱的人死在一起,岂非就是一种幸福?结局虽然可悲,却已再也没有遗憾。 生离死别的这两年,是如此的痛苦,如此的漫长,每一个日子,她都不曾快乐。这一次意外的重逢,虽然短暂,却已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把愿为连理枝。”这是多么缠绵悱恻,却又多么凄婉哀艳的爱情! 黎明,又是黎明。 这一天,是任我杀和紫罗兰夫人决斗的日子,有风有雪,有断肠的泪伤心的人,还有一曲泣血的悲歌。 任我杀已经别无选择,这一次的生死决斗,无法改变,也不能逃避。这一战,为荣誉而战,为正义而战,胜与负,是生死存亡的关键。 任我杀昨夜睡了一场好觉,翌日起来的时候,心情相当不错,显得神采奕奕,锐气饱满,仿佛一把蓄势待发的刀,仅是那冰冷的刀锋,就已让人不可抵御。 昨夜,叶梦君没有留下来陪伴在他的身边,虽然相聚的时光已所剩无几,她一刻也不想再离开他,但是她并不想给他施加压力。如果一个人的压力太多太大,对于决斗绝对没有好处。决斗不是比武。比武虽有胜负之分,却只是点到即止,并无性命之虞;决斗,斗的不仅仅是武功,还有生死。 寂静的黎明里,寒冷的风雪中,一对人影相偎相依,似乎已经忘记了一切,忘记了世界。他们的心里,只有一个愿望,把彼此的最后的声音和笑容都深深地刻在对方心里,然后在快乐中死去。天地作证,此情永不渝。 他们还能这样依偎多久?如诗如歌的飞雪,势必要被一个人的血染红,那会是谁的血? 叶梦君彻夜未眠,伤心的泪水流了一整夜。昨天,她在紫罗兰夫人的面前,毫不犹豫的服下了那种无药可解的剧毒,再过两个时辰,毒性便将 任我杀轻拂着叶梦君柔柔的秀发,轻轻道:“梦君,你一定要答应我,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 “没有你,我还活得下去吗?”叶梦君凄然笑道。 任我杀心中一痛,喉咙似已被某些东西塞住,无法言语。 叶梦君把头紧紧靠在他的胸前,泪水再次喷涌而出,染湿了他的衣襟。由始到终,她都没有告诉任我杀,她的生命,已经只剩下两个时辰的短暂。 没有人忍心打扰他们,只因没有人愿意破坏这笔比逍遥宫更亮丽的风景。决斗即将来临,片刻之后,相聚便成别离,别离之际,还有什么比相聚的甜蜜更值得珍惜? 只可惜,还是有人甘愿化作魔鬼,掳掠走这片刻的快乐时光。宋终踏着满地积雪,一步一个脚印,缓缓而来。 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人,喜与怒从不形于色,没有人看见过他英俊的脸上露出过一丝笑容,就像没有人猜得透他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宋终伫立了很久,终于缓缓说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该结束的始终都要结束。” 叶梦君叹了口气:“你来做什么?” “时辰已到。” “你难道就不能再等一等?” “兰夫人已经不能再等。” 任我杀暗暗叹了口气,抬目问道:“什么地方?” “你跟我来。”宋终回身就走。 任我杀却没有跟上去:“请留步。” 宋终头也不回,冷冷道:“你是否还有心愿未了?我可以等,但你不要让我等太久。” 任我杀和叶梦君携手走进屋舍的时候,米珏、龙七和欧阳情早已醒来。 米珏笑了笑,笑容虽然有些无奈而苦涩,神色间却没有半点忧伤和离愁,真挚的目光充满了信任和鼓励。他举起一杯酒,微笑道:“小兄弟,你千万千万不要忘记,我一定会在这里等着你回来大醉一场。” 回来?这一去,他真的还能回来吗?任我杀苦涩地笑了了笑,还未说话,龙七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缓缓道:“任兄弟,你一定要记住,你的朋友,并不仅仅只有米大侠一个。” 朋友?也许,他们之间的友情,早已远远超越了“朋友”的极限。 任我杀用力地点了点头,目光终于望向欧阳情。 欧阳情没有逃避他的目光,此刻,任何人任何事都已不必再逃避。她的眼神依然温柔似水,可是她的心呢?她的心早已千疮百孔,伤痕累累,只是她太坚强,太善解人意,尤其是在这最后的时刻里,她不想给任我杀带来丝毫的压力,她要把自己最美丽的东西留在他的回忆里。 任我杀嘴唇微张,只说了个“你”字,就觉得喉咙突然被某些东西塞住。 欧阳情立即说道:“你什么都不用说,无论你做出什么选择,都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说,我会等,一直等下去,等你回来……” “等你回来”,这句话就像是一把刀子,狠狠地一刀一刀割着任我杀的心。那一次,在“天涯海阁”的大门外,她也曾说过这句话,现在又再重复一次,究竟是为了什么? 任我杀没有说什么,忽然拉起叶梦君的小手,放在欧阳情的手里。叶梦君吃惊地望着他,仿佛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任我杀的用意,欧阳情却还是明白的,这是朋友之间的最高的信任,他希望她可以照顾叶梦君。 其实,任我杀是把他的心交给了欧阳情。当他看见欧阳情点头的时候,他突然真心地笑了笑,他知道,只要是欧阳情答应过的事,她绝对可以做到。 没有回头,没有告别,任我杀就这样跟着宋终离去。他没有再看任何人一眼,只因他知道离去前的最后一瞥,将会让每个人的回忆不断受伤。 身后不断传来叶梦君伤心欲绝的饮泣,任我杀咬着牙,依然没有回头,眼中已有泪光,但他并没有让泪水流下来。 自古多情伤离别。既然注定要生离死别,流泪又岂能挽回这一切?泪水,在这刹那化为绵绵不绝的相思,千丝万缕,一丝一缕,都紧紧缠绕着受伤的心。 人生往往就是这样,纵然一死,也没有人可以走出爱情的温柔。 第二十七章 致命的最后一刀 飞雪在风的肆虐中仿佛群魔乱舞,任我杀的心反而静如止水。这是不是因为一个人知道自己就快要死的时候,往往都会变得更平静? 宋终带着他穿过花海,走进逍遥宫,最后居然就在紫罗兰夫人那间精雅的屋子面前停住了脚步。 门里面是什么?是不是死亡?门里和门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叩门声轻轻响起,紫罗兰夫人的声音立即从里面传了出来:“你走,让他进来。” 她的话就是命令,就像没有人可以拒绝她的魅力一样,绝对没有人可以违抗她的命令,宋终立即头也不回地默然离去。 任我杀伸手推开了那扇隔着死亡的门,没有丝毫的犹豫,毅然决然跨过了门槛,走进这屋子。屋内温暖如春,弥漫着淡淡清香,这屋子好像永远都是这种舒适的感觉。 任我杀却突然感到胸口有些郁闷,因为站在他面前的紫罗兰夫人,此刻竟几乎是全裸的,一袭薄如蝉翼的轻纱下面,成熟的胸膛、纤细的腰肢、修长的**,宛然可见。她美妙的**充满了诱惑,散发出一种旺盛的生命力。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她还想利用自己的美色来引诱他吗?任我杀站在那里,身子就像是一支标枪般站得笔直,心里却忍不住暗暗叹了口气。 紫罗兰夫人忽然扭动着如水蛇般的腰肢走了过来,伸出兰花般的手指轻轻撩拔着任我杀凌乱的长发,在他耳边微微喘息,吐气如兰。此刻的她,仿佛已从骄傲的贵妇变成了一个饥渴的荡妇,施展百般挑逗技巧,扰乱任我杀本已平静的心神。 只可惜在任我杀动也不想动的时候,就算在他身上纠缠着一千条蠕动的毒蛇,一样也能无动于衷。他竟似根本没有看见紫罗兰夫人这个人一般,眼神空蒙,一脸淡漠。 紫罗兰夫人的确是个很有经验的女人,她轻轻地往任我杀的耳朵里面吹着气,轻轻道:“欧阳情是不是已经告诉你本宫的秘密?既然你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还无动于衷?难道你不想和本宫同登仙境?” 她用贝齿轻轻咬着任我杀的耳朵最敏感的部位,温柔的声音娇媚入骨,仿佛正和她的情人窃窃私语。 “离我远一点。”任我杀想推开她纠结的身子,但她全身却实在毫无着手之处,他刚刚伸出手,她就挺起胸膛迎了过来,一种触电般的温软感觉立即袭遍了他的身体。 紫罗兰夫人“嗯”地一声娇喘,笑嗔道:“原来你这样子是装出来的,一双手一点也不老实,哎呀……” 话音未歇,她整个人都被任我杀推了出去。 任我杀脸色冰冷,看都不看她一眼。 紫罗兰夫人居然没有生气,悠悠道:“你知不知道,拒绝本宫的男人会有什么下场?难道你真的想变成一个死人?” “我拒绝你,只因为我是任我杀,不是别人。” “你和别的男人有什么不同?” “我来这里,是为了决斗,不是和你……陪你……” 紫罗兰夫人轻轻咬着手指,柔声道:“不是什么?你是否知道,陪本宫上床,其实也是种决斗。.tw[]在床上决斗,绝对是种很快乐、很舒服的事,难道你从未体验过这种乐趣?” 任我杀忽然不说话了,只是摇头苦笑。他觉得跟这个女人说话不仅很累,还很无聊。 紫罗兰夫人却突然脸色一寒,神情间充满了端庄和高贵,在这刹那间,仿佛又变成了一个不可侵犯的圣女。 “你拒绝本宫,只是因为你的心里只有一个女人。”紫罗兰夫人悠悠道,“本宫原以为,这个女人就是欧阳情,直到昨天,本宫才知道,这个女人原来居然是本宫最心爱的弟子。” 任我杀怔了怔,皱眉道:“你已经都知道了?” “昨天君儿来找本宫,要本宫放弃决斗,让你们远走高飞。她居然为了你而背叛本宫,枉本宫待她那么好,还打算让她继承本宫的基业,想不到她竟敢背叛……” “这不是背叛,而是个明智的选择,像你这种疯狂的女人,跟在你的身边实在是种痛苦。”任我杀冷冷地打断道。 “现在你们就很快乐吗?本宫永远也不会忘记,她哭泣着哀求本宫放弃决斗的时候伤心的样子。她明明知道,背叛本宫其实只有死路一条,她却宁愿死也要跟着你。” “这一战,我自知必死,可是死对我来说,是一种解脱,你呢?你注定了一生孤独。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你活着,既不快乐,又不幸福,岂非很可悲?” 紫罗兰夫人脸色立即沉了下来,冷冷道:“死到临头,你居然还如此执迷不悟。本宫虽然得不到你的心,却可以让你死在这屋子里,从今以后,有你的灵魂相伴,本宫岂会孤独?” “现在是不是可以动手了?你用刀,还是用剑?”任我杀漠然道。 “在很多年以前,本宫就已经不需要任何武器,就算只是一张薄纸,到了本宫手里,一样可以杀人。” 一个人的武功如果已达到了巅峰,武器的确已不重要。 任我杀再一次感觉到了压力,他一直认为,和敌人交手的时候,绝不能只依靠武功,智慧和运气一样都很重要,就像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这一次呢?紫罗兰夫人仿佛漫不经心,悠然自得,这是不是因为,她已存必胜之心? 紫罗兰夫人神色一冷,双眼一翕一张,沉声道:“你那把看不见的刀,就是‘冷月弯刀’?” 任我杀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右手,只要这只手轻轻一动,刀就会突然出现。 任我杀的身影终于湮没在风雪的尽头,在这一刻,叶梦君已经泣不成声,欧阳情的心也已完全破碎。这一次是永别,说再见需要太多的勇气。 欧阳情心中一痛,突觉全身的力气都在这一刹那全部消失,再也支撑不住,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叶梦君立即扶住了她,目光一瞥间,脸色却已经变了。 米珏快步抢来,叹道:“她也许是太累了,让她好好休息一会儿吧!” “她不是太累,是真的晕过去了。” “好端端的,她怎么会突然晕倒?” “她中了毒,这是一种无色无味、发作缓慢的毒,照这情形看来,她中毒的日子至少已有十二天。” “十二天之前,她岂非还在紫罗兰夫人手里?” 叶梦君恍然大悟,叹道:“原来我师父早就暗中在她的身上下了毒,但她又不想让欧阳姐姐死得太快,所以时至今日,毒性才发作出来。” “叶姑娘,你看……她中的是什么毒?” “这种毒是草木之毒,集二十几种含有毒素的花草制成,叫做‘繁花软筋散’,毒性虽烈,但发作缓慢,由人体肌肤侵入之后,再经血液,然后遍布全身,令人功力全失,神智不清,如果不及时服下解药,虽无性命之忧,功力却永远也恢复不回来了。” 米珏吃了一惊,沉声道:“那女人好狠毒的手段,她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她非要把我们赶尽杀绝不可吗?叶姑娘,欧阳姑娘所中之毒,你有没有办法化解?” 叶梦君摇头轻叹一声,苦笑道:“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也许还可以从我师父那里讨得解药,但现在……现在却是连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米珏微微一怔,只觉她这句话中似乎另有他意,叹道:“难道真的已经回天乏术?” “也许……”叶梦君只说了两个字,突然“哇”地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米珏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急声叫道:“叶姑娘,你……你的脸……” 在这一刻之间,叶梦君的脸色竟已突然变了,本来还是一片清丽的粉红,此刻已变为夺目的惨绿。 “我的脸怎么了?是不是变得很可怕?”说话时,叶梦君的脸色倏忽间又已变换了数种不同的颜色。 米珏不由得目瞪口呆,吃吃道:“你……你……” “我也中了毒,而且还是一种天下无药可解的剧毒,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死去。”叶梦君黯然道。 “下毒的人是谁?莫非又是那个女人?她简直是疯了,居然连你也下得了手。” “这也不能怪她,反正逸秋一死,我也活不下去了……” “如果小兄弟回来,他……他……”米珏跌脚叹道。 “他不会回来了,你根本就不了解我师父,她连我的性命都可以不顾,逸秋更是非死不可。” “万一……奇迹真的发生了怎么办?叶姑娘,你既然了解这种毒药,一定也知道解毒的方法的,是么?” “太迟了,我现在毒已攻心,就算真的有解药也已经来不及了。”叶梦君苦笑道。 龙七大声道:“叶姑娘,你一定要支撑下去,等到任兄弟回来,‘万劫重生’就可以化解你们所中之毒。” “没有用的,我已经没有半点希望了。” “也许……真的会有奇迹,你千万不能放弃。” “就算真的会有奇迹,等到逸秋回来,欧阳姐姐的毒也早已发作了。” “难道我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你们死去?” “我已经无可救药,欧阳姐姐的毒却未必无法化解,只是我也不知道这个办法有没有效,但好歹也要试一试。” 米珏忧心忡忡道:“可是你现在……” “我所中之毒暂时还无大碍,应该还能支撑一些时候,可是欧阳姐姐却不能再拖延下去了。我帮欧阳姐姐解毒的这种法子很特别,两位能不能暂且回避一下?” 满室生香的屋子里,突然飞起一道淡淡的刀光。 任我杀的刀已然出鞘,刀一在手,就化作一道温柔的月色,掠向紫罗兰夫人的咽喉。这一刀当然绝对不能威胁到紫罗兰夫人的生命,任我杀也很明白这一点,所以他的刀势突然一变,倏地向下一沉,斩向她的腰肢。 世上最快的东西也许就是光,光一亮起,立即就到了每个角落。可是他的刀却仿佛比光究竟有多快,已不是任何言语所能形容。 紫罗兰夫人也不能形容这一刀的速度,她只知道,这一刀,依然不能伤她丝毫。任我杀并不能确定她的身子是否曾经移动过,可是这一刀,却已落空。 刀光再次飞起,仿佛云淡风清的虚无,又似雨后青山的空蒙,寒意却已更浓。 任我杀的刀不仅快而狠,刀法的变化也非常灵动而奇妙,明明斩向紫罗兰夫人的胸膛,突然间却已到了她的颈后。遗憾的是,这一刀竟连她的头发都没有沾到。 任我杀第三刀还未出手,屋子里忽然飘起了无数个兰花般的掌影。紫罗兰夫人双掌翻飞,刹那间已劈出二十八掌,掌掌相连,竟似只有一个变化,看似轻描淡写,速度却比任我杀的还快几分。 掌风如一排接一排的气浪,逼得任我杀几乎透不过气来,幸好他的轻功已至化境,只见他的身子就像是飘荡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的孤舟,东飘西荡,堪堪避开了二十七掌,最后一掌却终究没有避开,“砰”地一声,这一掌重重击在他的胸膛上。 任我杀立即像断了线的风筝般飞了起来,狠狠地砸在墙上,重重跌落。他挣扎站了起来,粗重的喘息着,目光一瞥,看着床头上的那朵妖异紫罗兰花,脑中突然掠过一道救命的灵光。叶梦君曾经对他说过,紫罗兰花就是紫罗兰夫人的生命,不仅凝聚了她的灵魂,更汲取了她的血肉,她已和这花合而为一,人如花,花也如其人。 如果生命之花枯萎了,她的灵魂和**是不是也将随之灰飞烟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也许,这朵紫罗兰花就是紫罗兰夫人致命的弱点,也正是任我杀唯一的一线生机。想到这里,任我杀脸上突然露出一种诡异的笑容。 这个时候,他居然还笑得出来?紫罗兰夫人仿佛幽灵般轻飘飘地掠了过来,冷冷地看着他,目光充满了残酷的笑意。她冷叱一声,手已扬起,闪电般劈出一掌。 也许是这一击实在太快、太狠,也许是任我杀根本就放弃了抵挡,他的身子再次被击飞,跌在床上。他的刀又已不见了,手掌中握住的却是那朵紫罗兰花。 刹那间,紫罗兰夫人的脸色突然大变,仿佛被一只恶心的大手握住了腰肢,忍不住发起了颤抖。她神色间露出一种恐惧和惊惶,颤声道:“你……你做什么?快放手……” 任我杀手掌一合,这朵美丽、娇艳的紫罗兰花立即被揉得粉碎。他手掌一松,花瓣片片飘落。 紫罗兰夫人刹时怔住,脸色变得像雪一样苍白,只觉全身无力,软绵绵地几乎无法站立。这一刻,她的灵魂仿佛离开她的躯壳飘然而去,生命只剩下一片苍茫的空白;这一刻,她的意志已被摧毁,她的人已经完全崩溃。 陡然间,紫罗兰夫人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绝望的怪叫,飞身扑出,掌风呼呼,一掌击向任我杀的右臂。 这一击在盛怒之下出手,威力自然骇世惊俗,但此刻紫罗兰夫人已近疯狂,神志不清,出手难免有些阻滞,以任我杀现在的武功修为,本来可以闪避,但他并没有这么做,反而挺身迎去。 一阵撕心裂肺般的剧痛倏然传来,他的右臂已然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掌。就在这时,他已拔刀在手,倏地挥出。这是他拼尽全力的最后一击。 刀光一闪而没。 紫罗兰夫人所有的动作突然停止,一双美丽的大眼睛闪动着的已不是勾魂夺魄的媚光,充满了惊惧和怀疑,仿佛看见了这世上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她决不相信自己居然抵挡不了这一刀,致命的最后一刀。 传任我杀的刀一击必中,一中必死,原来这并不仅仅只是一种传说。 紫罗兰夫人的武功的确很可怕,但她的腰肢竟仿佛是柳枝做的,任我杀的刀从她的腰间掠过的时候,就像是斩断秋水般的轻盈,就像是蜻蜓点水般的不着痕迹。这世上,也许绝对没有人可以想像得到,紫罗兰夫人居然会死在任我杀的刀下――一刀两断。 “你的左手也能使刀?”紫罗兰夫人居然还未断气,居然还能说话。 巨大的痛楚不断地从右臂传来,任我杀的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滚滚而落,但他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喘息着道:“左手刀,比我的右手更快、更准,这是我的秘密,只有死人才知道这个秘密。我故意用右手抓花,本来就是想让你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这只手上,然后硬接了你一掌,这时候,你自然认为我已经完全失去了抵御能力,警惕之心也难免消除得一干二净,所以你就中了我一刀,致命的最后一刀。” 紫罗兰夫人嘴唇微张,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却已发不出声音。 “我的确没有把握击败你,但人生中,总会发生奇迹,从今以后,这世上永远不会再有紫罗兰夫人这个人。”任我杀缓缓转过身子,没有回头再看紫罗兰夫人一眼,死人的脸一定很难看,虽然紫罗兰夫人是个天下无双的美丽女人。他拖着沉重的脚步,一步一步向门外走去,紫罗兰夫人的尸体在他身后“卟卟”倒地。 任我杀终于走出了这间屋子,把死亡关在身后…… 第二十八章 最后的诀别 站在门外,任我杀的脚步却再也不能移动半分。[..tw超多好看小说]逍遥宫里机关重重,每一步都是不可预知的危险,如果不了解其中的构造,不熟悉路线的分布,无论运气再好,都根本不可能安然离开这里。 走出了屋子,并不等于走出了死亡。 “你居然没有死?”一个充满惊诧的声音倏然响起,“你居然走出了这间屋子!” 任我杀一抬头,就看见了冰儿和雪儿充满了不容置信的脸。 雪儿的目光露出种钦佩、仰慕、惊奇……复杂之色,怔怔道:“兰夫人她……” 任我杀道冷冷打断道:“她已经死了。” “你击败了她?”冰儿瞪大了眼珠子,吃吃道,“这……这怎么可能……她不会死的,这世上根本没有人可以击败她。” “这世上也没有不可能的事。” 雪儿突然用力地推开紧闭的门,一股刺鼻的血腥味伴随着紫罗兰的清香,立即卷席而来,只见紫罗兰夫人的身体已断成两截,仆伏在地,一张脸依然栩栩如生,犹未闭上的眼睛里却充满了怀疑和恐惧之色。 “啊……”雪儿发出一声凄厉的的惨叫,转身扑到冰儿的怀里,颤声道:“姐姐,夫人她…夫人她……” 冰儿美丽的脸刹那间已变得苍白如雪,长长吸了一口气,勉强镇定下来,目光变得像刀锋般冰冷,沉声道:“你杀了夫人,你居然真的杀死了她。” 她突然用力推开雪儿,手一抖间,已多了一把寒光流动的短刀,向任我杀迎胸刺去,嘶声道:“我要你为她偿命,拿命来。” 刀在鞘中,但任我杀已经无力拔刀,只有拼尽全力闪避。这一刀来得实在太快,“卟哧”一声,血花喷涌,短刀刺在他的左臂上。 冰儿还来不及拔刀,一道白光倏地掠过,击中了她持刀的手腕。 随着一种火辣辣的疼痛传来,冰儿立即后退了两大步,厉声叱道:“什么人?” “你不能杀他。”从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悄然出现一条黑色的人影。 冰儿吃了一惊,怔怔道:“是你。你鬼鬼祟祟地躲在这里做什么?你为什么阻止我杀他?你知不知道夫人已经死在他的刀下?” 那人微微一怔,随即大声笑道:“兰夫人已经死了?死得好!” 冰儿怒道:“你……你……难道你不想为夫人报仇?” 笑声突然停顿,那人冷冷道:“报仇?兰夫人的死和我有什么关系?那个女人早就该死了,但任我杀却不能死。” 冰儿不怒反笑,笑声由低渐高,竟似充满了挑逗之意。这笑声仿佛也传染了雪儿,二人一齐放声大笑起来,笑得放浪形骸,笑得蚀骨**。笑到后来,她们的动作更加大胆,扭动着纤细的腰肢翩翩起舞,曼声轻歌。 任我杀心头一凛,大声叫道:“小心,她们要施展裸女刀法……” 话犹未了,两袭柔软的罗衫仿佛两片轻云般飘离了冰儿和雪儿的身体,向那人当头罩落。 就在这时,刀光突现,二人猱身直上,一把刀斩向那人的后颈,一把刀直刺那人的小腹。对于临敌经验,她们自然远远不如那人丰富,但出手之快,刀法之狠,却不是那人所能预料的。 白光再次飞起,刹那间充斥了整片虚空。 任我杀的眼睛眨也不眨,但他看见的却是无数只白色的手在紧密的刀光中,仿佛穿花绕树的蝴蝶般飞来飞去。 突然间,所有的动作都倏然停止,所有的光芒都已消失不见,冰儿和雪儿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已被点中了**道,再也不能动弹。 那人依然站在阴影下面,掩住了容颜,冷冷道:“裸女刀法,的确有独到之处,只可惜……” 他摇摇头,突然住口不语。 冰儿又气又怒,厉声道:“快解开我们的**道,让我们杀了任我杀为夫人报仇。” “我说过,他决不能死。” “你……”冰儿只说了一个字,那人手腕微抬,刹那间已点了她的“哑**”,又对任我杀招了招手:“你跟我来,我带你出去。” “阁下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出手相助?” 那人沉默了许久,才缓缓道:“我们不是朋友,但也决不是敌人。” 他没有回头,举步当先而行,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仿佛只要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将丧命于此。 任我杀不再迟疑,跟着那人的脚步,时而向左,时而转右,走了几近一盏茶的工夫,眼前豁然开朗,但见前方一片繁花铺天盖地般绽放于风雪之中,终于走出了机关重重的逍遥宫。 飞雪依然未止,阳光却很明媚温柔,任我杀站在洁净的阳光下,心情非常的愉快。生命,在这一刻又恢复了它原有的意义。 他实在是个非常幸运的人,和紫罗兰夫人这一战,岂非就是智慧和运气的最好证明? 那人背向而立,缓缓道:“花海之中已无任何危险,你自己走得回去吗?” 任我杀道:“朋友……” 那人大手一挥,立即打断道:“我已经说过,我们不是朋友,我……我不配做你的朋友。” “阁下相救之恩,任我杀日后一定会还,只是……” “你并不欠我什么,你杀了兰夫人,我带你离开逍遥宫,这是两不相欠,所以你不必知道我是谁,也不必记住这件事,因为从现在开始,我们永远不会再见了。” 柔和的阳光,照在人的身上,总有一种懒洋洋的感觉,却驱不散惨淡的忧伤。 米珏虽然没有任我杀的坚韧,却有着和龙七同样的冷静。其实他很喜欢笑,但现在,他实在笑不出来,脸色肃穆,心情像灌铅般沉重。 任我杀生死未卜,叶梦君和欧阳情双双身中奇毒,是生是死,同样难以预料。他已看出,叶梦君的确毒已攻心,纵然是大罗神仙,只怕也束手无策。但是欧阳情呢?叶梦君能否化解她所中之毒?他轻轻叹了口气,忍不住转头向龙七 龙七的脸色同样阴郁,米珏很想给他一个微笑,但脸上的肌肉却已僵硬。 龙七缓缓说道:“米大侠,你觉得任兄弟还能不能回来?” 米珏摇摇头,又点点头:“在这世上,没有人可以杀死他。如果他死在别人的手里,他就不是‘一刀两断’任我杀。” “只因为他是任我杀?” 米珏没有再说什么,抬起目光,望向前方。前方风雪依旧,阳光一样明媚。 就在这时,前方有一个人突然从花海中穿了出来,他走得很慢,也很顽强,却又好像随时都会倒下。随着龙七的一声惊呼,米珏的眼睛在这刹那间已然变得湿润…… 欧阳情醒来的时候,一缕阳光从窗子的隙缝中穿透进来,恰巧照在她的脸上,苍白中隐隐透出一抹嫣红。她揉了揉眼睛,缓缓坐起身子,突然感到身上微有寒意,低头看时,忍不住发出一声低呼。此刻的她,竟是全裸的,身无寸缕,一丝不挂,连脸上的黑纱都不知何时已被揭去。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米珏、龙七和叶梦君三人去了哪里?心念方动,从她的身边突然传来一声呻吟。 欧阳情转只见一个黑衣女子扑面倒在那里,虽然看不见她的脸,却已奄奄一息。这女子是谁?为什么会倒在我的身旁? 欧阳情手指刚刚触及那女子的衣衫,忽听那女子喘息着道:“欧阳姐姐,我已经无力帮你穿上衣服,你……你……” “你是叶姑娘?”欧阳情扶起那女子,目光及处,突然又是一声惊呼,“你……你……叶姑娘,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 叶梦君本也是个绝色美人,可是现在却连一点美丽的样子都已经找不到了,面目浮肿,脸色如墨,乍一竟仿佛是夜叉之相。 “我怎么了?是不是变得很丑?”叶梦君伸手掩住了脸,苦笑道。 “不,不是的……”欧阳情强颜一笑。 “欧阳姐姐,你不用骗我,我所中之毒,是一种天下最残忍、最可怕的毒药,叫做‘红颜无泪’,就算是天下最美丽的人,中毒之后都会变得又丑又可怕,欲哭无泪。现在毒性已经扩散,用不了多久,我很快就会死了。” 欧阳情的泪水几乎忍不住就要滑落,哽咽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被我师傅早在暗中下了毒,刚才毒发晕倒,不过现在……我已经化解了你所中之毒,这种解毒的法子很特别,必须刺破你任督二脉的**道,把毒液全都吸出来……” “你把我身上的毒液全都转移到你的体内,所以才会变成这样?”欧阳情嘎声道。 叶梦君用力摇摇头:“不是这样,你中的毒是另一种毒,叫做‘繁花软筋散’,并无性命之忧,只是……如果不及时解毒,毕生功力就会一点一点地消失。这种毒和‘红颜无泪’混合在一起,也就加快了我死亡的速度……” 欧阳情的泪水终于“啪嗒”、“啪嗒”地掉落下来,哭道:“好妹妹,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这样傻?” 叶梦君却突然笑了笑,轻轻道:“我已经难逃一死,临死之前可以为你做一件事,也算是逸秋对你的一种补偿,或者……报答吧!” “你……你说什么?” “欧阳姐姐,你也爱着逸秋的,是吗?” 欧阳情已经完全怔住,久久不能言语。 “我知道,你很喜欢他,他对你也……也很好……” 欧阳情深深吸了一口气,轻声道:“你都已经知道了?是他告诉你的吗?” “没有人告诉过我,可是我们女人天生就有这种特别的感觉,我看得出来,其实你们一直都深深的爱着对方……” “不,不,不是这样的……”欧阳情立即打断了叶梦君的话,“我和他……只是朋友,绝不是像你想象中的那样……” 想起任我杀,她心中突然一痛,泪水就像决堤般喷涌而出。 泪水,终于也从叶梦君的眼角悄然流了下来:“欧阳姐姐,你真美,如果这世上真的会有奇迹的话,我真的很希望三个人的生活会过得很快乐……只可惜,我就要死了,也许,逸秋正在等着我……” 欧阳情早已泣不成声,哭道:“好妹妹,你不会死的,他也不会……” 此时此刻,她那颗几经破碎的心再一次碎成千千万万片…… 任我杀站在阳光下,那一抹柔和照在他苍白的脸上,使得他看起来反而精神奕奕。他突然笑了笑,眼中已有泪光――为活着而笑,为相聚而泣。 “你回来了,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米珏脸上又露出一如既往的微笑。 “我回来了,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居然还能活着回来。我的运气实在不错。” “打败紫罗兰夫人这种绝世高手,仅仅只靠运气当然是不够的,还需要智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我只是把握住了机会,让她方寸大乱,完全失去了防备而已。” “然后你就击出了一刀?这一刀,是致命的一击,天上地下,绝没有人可以抵挡。” 任我杀笑了笑:“这一刀掠过了她的腰,一刀两断。” 龙七眉头一拧,问道:“可是逍遥宫机关重重,你是怎么走出来的?” “因为我的好运还没有结束,有一个人不仅救了我一命,还把我**了逍遥宫。” “他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正是我所疑惑的。他说,我们不是朋友,但也绝不是敌人。我从未见过这个人。” “这人既然熟悉逍遥宫的情形,想必也是紫罗兰夫人的人。” “不管他是什么人,都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日后有缘,这个恩情不能不报。”任我杀目光一扫,突然皱起了眉头,“欧阳情呢?梦君她……” 米珏和龙七相视一眼,一时无言以对。 任我杀见二人脸色异样,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即袭上心头,急声问道:“她们……她们怎么了?你们为什么不说话?” 米珏轻轻叹了口气:“她们都中了毒,此刻……” 任我杀脸色立即大变,沉声道:“中毒?你们告诉我,她们……她们是不是……” 他的话没有说完,突然被打断。 欧阳情就像是一头慌乱的小鹿,急匆匆地狂奔而来,眼角犹带泪痕,凄然道:“梦君……梦君她……” 任我杀的脸刹那间变得苍白,几近透明,大声道:“她怎么了?” “她已经毒发攻心,只怕……没有多少时辰可活了,你现在去见她,也许还来得及……” 叶梦君还没有死,但已气若游丝,命悬一线。她觉得好累好累,缓缓阖上了眼睛,等待死神的到来,带领她去另一个世界。也许,那个世界没有痛苦,没有仇恨,也没有腥风血雨的杀戮,只有落不尽的繁花,只有做不完的梦唱不完的歌…… 她忽然觉得身子轻飘飘地不断向上浮升,像风,又像一片云,就在这时,一种温柔的呼唤从远方依稀传来:“梦君,梦君……” 这熟悉的声音仿佛充满了忧伤和痛苦。 是他,一定是逸秋。我们应该相守在一起了,为什么他的声音一点都不快乐?她无力地睁开眼睛,立即看见如注如洒的泪水已经淹没了任我杀伤心痛苦的脸。 “逸秋,是你么?我们终于又在一起了,从今以后,是不是再也不会分开?” 任我杀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哽咽着道:“不会分开了,没有人可以阻止我们在一起……” 叶梦君缓缓伸出手,轻轻抚摸着他的脸,微笑道:“我……我好开心,我们终于可以死在一起了。” 任我杀轻轻握住她的手,摇头道:“我们没有死,都还活着,好好的活着!” “活着?你没有死?这是在梦里吗?” “不是梦,不是梦,我回来了,我已经击败了你师父。” 叶梦君的眼睛突然掠过一丝奇异的光芒,精神竟似为之一振,声音也清晰了许多:“你打败了她?这一战,你居然胜了。” “我杀了她。” “她死了,我师父死了,我很快也会死了……” 叶梦君的气息渐渐变得微弱,脉搏的跳动也已越来越缓慢,生命正在悄悄流逝。 “解药呢?梦君,你告诉我,解药在哪里?”任我杀嘶声道。 叶梦君摇头道:“没有解药,‘红颜无泪’这种毒,天下无药可解。就算真的有解药,也没有用了,我已中毒太深,一切都来不及了……” 任我杀的心立即沉了下去,手脚冰凉,这世界仿佛也已离他远去。上苍既然让他们劫后重逢,却又为什么要夺走他们的幸福,让他们再一次生离死别? “逸秋,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就一件事,也是最后一件事。” “只要你留在我的身边,我什么都答应你。” 叶梦君的目光渐已模糊,声音变得更微弱,无力地道:“答应我,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好好对待欧阳姐姐,她是个好女孩,她是真心爱你的……” 任我杀心里生起一阵悲痛,哽咽着道:“不,你不能死,不要离开我,你不可以这么做……” 叶梦君怒力挤出一丝微笑:“如果不是我师父救了我一命,我早就已经死了,现在把命还给了她,再也不欠她什么了。可以死在你的怀里,我已经很满足,很幸福……”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终不可闻,已经完全失去美丽轮廓的脸上,残留着一丝幸福的微笑,宁静而安详。在情人温暖的怀抱里温柔地死去,是她这一生中最大的心愿。 自古以来,英雄都是寂寞的。当一个人已经成功,这世上再也没有任何目标可以让他继续奋斗下去的时候,这种滋味,岂非正如年华老去一样令人感到无奈? 也许,任我杀并没有成功,也不是英雄,可是他的心却有着那一份沧凉的孤独。 人生总有离别,有离别自然就有相聚,但这一次,却是阴阳两隔,永不再见。失去心爱之人的痛苦,岂非也正是英雄寂寞的滋味? 尾声 后会有期 叶梦君的死,给每个人都留下了太多太多的伤痛,也给每个人留下了一个希望,她唯一的遗物是一张关于死亡谷逍遥宫详细的秘图,有了这张秘图,任我杀等人才不至于困死在这里。根据秘图里详尽的注解,米珏和龙七直接闯进了紫罗兰夫人的寝室,但他们非但没有找到“万劫重生”,就连紫罗兰夫人的尸体都已经不见了,唯一的发现,就是一张字条。 “斯人已逝,我心悲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君子报仇,来日方长;愿君珍重,血债血偿。” 每一个字,都仿佛涂满了仇与恨,隐隐透出一种万恶的诅咒。 二人搜索了半天,依然一无所获,悻悻然地走出逍遥宫。 “二位请留步。”花海之中突然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二人抬目望去,只见一个脸色如冰的英俊男子缓步而来。 “钟涛?!”米珏皱眉道。 钟涛笑了笑:“我在等你。” “这里每个人都已经消失,你居然还敢留下来,难道你不怕我们会杀了你?” “你们决不会杀我,也绝不能杀我。两国交战,尚不斩来使,米大侠是仁义之人,这道理自然是明白的,怎么可能为难我这个传信之人?” “传信?” 钟涛从怀里取出一封信,缓缓递给米珏:“这封信,烦劳米大侠交给任我杀。” 他再不多言,回身就走。 “等等。”米珏大声道。 钟涛回头道:“米大侠是否还有未了之事?还是心中尚有太多疑惑?在下知无不言。” 米珏微一沉吟,问道:“‘你知不知道‘万劫重生’的下落?” “如果你们在寻找那东西,那么在下就奉劝一句,不必再白费力气了,早在几个时辰之前,宋终就已带着那东西离开了这里。”钟涛目光一转,轻叹道,“此地不宜久留,一个时辰之后,这里将变成一片废墟,你们最好赶快离开。” 说完这句话,他终于飘然远去。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是让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两个字的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的味道。 有风、有雪、有阳光,有人在饯别。饯别总有朋友,有朋友就难免有酒。离别虽然伤感,却也充满了祝福。 酒仍未冷,朋友已离去,留下了祝福,带走的是感伤。 “武林四侠”和海东来已化为一堆枯骨,此后的江湖,永远不会再出现他们的仁心侠影,但他们的侠名却一定会为人们铭记。 龙七独自振衣而去,一路狂歌,一路风雪,沿途洒下一路惆怅。他决定就算走遍天涯海角,都必须找回“万劫重生”,为了这东西,死的人已经太多太多,发生的事情也实在太多太多,他绝不能让它遗落江湖,成为群雄逐鹿的祸端。 任我杀已醉,一醉不醒,他根本就不愿意醒来,叶梦君香消玉殒,他的生命也已失去了意义,那种痛,只能借助酒的力量去遗忘。 米珏站在长亭的台阶上,极目眺望着远方。远方,有他的家,家中的妻儿正等待着他的归去。此间事了,是他回家的时候了…… 长亭,还是长亭,又有人在饯别。 大道上,停着一辆马车,车厢中摆放着的是一口上好的楠木棺材,棺材里面铺满了紫罗兰花,飘散着淡淡的清香,叶梦君就仿佛只是睡着了般,静静躺在花香之中。 死亡谷逍遥宫,这个地方对于每个人,无疑是一种不堪回首的记忆,但无论这伤痕有多深,该忘记的始终都要忘记。这一切,对于任我杀和欧阳情两人却是种永恒的伤痛,痛在一生的记忆里,不可抹灭。 此刻,二人倚栏而望,望着长亭外飘飞的雪,许久许久都未曾说过一句话。两个人,两种不同的心事,却有着一种相同的忧伤。 阳光渐已变得黯淡,一抹残晖仿佛被无知的顽童随手涂泼在大地,天空低垂,暮色苍茫。 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凄切的哀鸣,任我杀抬头望去,只见一只孤单的大雁展翅掠过,飞向远处的天之尽头,转眼不见踪影。 “我要走了。”随着任我杀的一声轻轻叹息,沉默终于被打破。 欧阳情缓缓回过头来,幽幽道:“走?去哪里?” “南方,我一定要把梦君带回去。” 欧阳情望着那副棺椁,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我们一起走。” 任我杀摇摇头,淡淡道:“不,我想一个人回去。” 欧阳情猛然怔住,轻叹道:“一个人?难道……你还是不懂我的心?” “你的心还在,可是我的心却已经死了。” 欧阳情眼中又泛起了泪光,抽噎着道:“事到如今,你还是不改初衷?” “事到如今,我更不可以改变主意,因为……因为我已经无法给你任何承诺,更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能够给你幸福。” “我可以等。” “你不必再等,这一去,我也许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欧阳情抬目注视着他,幽幽道:“你的意思是……从今以后,我们永远都不会再见面了,是吗?” 任我杀没有回答,避开了她的目光,心却莫名其妙地痛了起来。是这样吗?这辈子真的不再相见了吗?为什么竟是如此不舍?究竟在留恋着什么? “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死的那个人是我,我的生命,是梦君给的,她这么做,就是要你好好的活下去……” “你是你,她就是她,在我心里,谁都不能代替谁。我答应过梦君,一定会好好活下去,现在我也可以答应你,决不会再走回头路,因为这世上,从今以后根本就不会还存在一个叫‘一刀两断’任我杀的杀手。” 欧阳情微微一怔:“那么应该叫你什么?” 任我杀忽然笑了笑:“叶逸秋,树叶的叶,飘逸的逸,秋天的秋。” 欧阳情忍不住也笑了,柔声道:“叶逸秋?只怕人们更愿意叫你任我杀,因为‘一刀两断’这个人实在是太有名了,换了名字,他们反而会不习惯。” 任我杀无奈地一声轻叹,突然将手指上的那枚指环取了下来,缓缓递了过去,轻轻道:“这是你的家传之宝,我想……我不应该夺人所爱,现在是物归原主的时候了。” 欧阳情的目光刹那间变了,颤声道:“你……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想留下我们之间仅有的一份回忆吗?”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并不适合拥有它,毕竟……它的意义实在太多太复杂。” “你是不是觉得,能够得到这枚指环的应该是别的男人?”欧阳情凄然笑道,“你以为你离开之后,我就可以忘记你?难道你已经忘了我曾经发过的那个毒誓?”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但你不必如此执着……” 欧阳情立即打断道:“不必再说了,不管你还要不要留着它,我都绝不会再收回来了。” 任我杀默然半晌,终于缩回了手:“我一定会好好的珍惜它,就像……就像是我的生命一样。” 欧阳情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伸出手去,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这只手握刀的时候已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只有女人的温柔可以让它得到温暖。 任我杀就这样让欧阳情握着他的手,想说些什么,却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当夜色拉开了帷幕的时候,也是泪水干涸的时候,离别,就在这个时候已悄悄开始…… 任我杀终于还是走了,头也不回地断然离去,把饮泣无声、伤心欲绝的欧阳情抛在了身后。 由始到终,都没有人提起钟涛交给他的那封信的内容,他也没有透露出半个字。那封信究竟说了些什么?这个秘密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完全摆脱了那个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的影子,重新找回了自我。 浪子回头,对于他的亲人和朋友,实在是种“当浮三大白”的好事,可是他的敌人呢?他们会就此抹掉仇恨吗? 也许,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再回头便已太难,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每件事都是要还的,没有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许,这就是江湖人的无奈和悲哀。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峰回路转,后会有期。红尘渺渺,人海茫茫,后会是有期,还是无期?如果能再相会,又在何夕? 第二卷《刀寒再凝眸》终 第一章 古镇惊魂 江南,江南在梦里,梦里又飞花。[..tw超多好看小说]江南梦,如星光般朦胧,浪子的悲伤和游子的离愁,却如江南的烟雨般绸缪。 “重湖叠翠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嘻嘻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这是柳永柳屯田的词,据《钱塘遗事》中记载,孙何督师钱塘时,柳屯田作这首《望海潮》赠之,却被金主完颜亮无意窥视,于是特意令画工至江南绘《风物图》进呈,在上面题诗曰:“移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据说这就是金兵入侵江南的主要原因。 这是一首美丽的词,传颂千古,醉倒世间几多人?江南本如梦,有剪不断的相思,也有挥不去的思念,谁能不忆江南? 江畔杨柳依稀,青石小巷斑驳。 “飞龙镇”是个古老的小镇,三百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芜的废墟,随着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一的“飞龙堡”的崛起,“飞龙镇”也因此而诞生,经过几许风雨的侵蚀,和物换星移的变迁,时至今日,俨然已成小有名气的小城市。 有风,有阳光。风是柔和的,阳光,也是柔和的,轻轻地抚摸着大地,就像是情人的手在他的情人的发丝上摩挲。在如此温柔暖和的阳光下,这世间好像也变得得很美丽、很洁净,绝没有人会在这般的阳光下,做出一些肮脏而邪恶的事情。如果是你,你喜不喜欢阳光?喜不喜欢阳光带来的和平?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秋风渐起,秋意正浓,小桥的那端,有人踏歌而来。 这人的步伐很轻,也很快,他的腰挺得很直,宽大的黑色斗篷迎风敞开,露出腰间一截剑柄。剑柄陈旧而古老,却又极其光滑。他头戴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面孔,只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两片薄薄的嘴唇。他还很年青,浑身都散发出一种冷漠的神采,但这份冷漠却无法掩盖他青春的气息。 这人行走的时候,除了两只脚在运动外,其余所有的关节,仿佛完全都处于休息状态,似乎绝不会浪费多余的东西,包括力气。 这人很快就走过了小桥,小桥的这端,是一条繁华的街道。街道上,卖小吃的,卖胭脂水粉的,卖鲜荷绿叶的……各种各样的小贩要么大声吆喝,要么笑容可掬,竭尽所能地招揽着来来往往的人们。 这人突然摇了摇头,歌声戛然而止,仿佛有些厌恶这闹市的气氛和味道。宁静而致远,淡泊以明志。他是个非常喜欢宁静的人,也喜欢思考和回忆。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会要求自己保持一个清醒、冷静的头脑,糊里糊涂的做人实在无聊。 回忆,是一种很美好的东西,譬如朋友,譬如酒。朋友和酒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却常常有一种密切的关系。酒逢知己千杯少,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江南并没有他的朋友,却有酒,还有回忆。 这人忽然停下了脚步,因为他看见一双明亮的眼睛正在盯着他看。这双眼睛扑闪扑闪的,就像是秋夜里的流萤,很漂亮,很动人。这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身材瘦小而单薄,脑后梳着两条长长的小辫子,小脸虽然像没有浇过水的菜一样地黄,却很标致可爱。.tw[]她的身上只穿着一件陈旧的小白褂,至少已有二十多个大大小小的补丁,却相当洁净。她的手里,拿着三个颜色并不漂亮但手工精致的风筝,一个燕子,一个蝴蝶,还有一个是龙。秋高气爽,正是儿童放风筝的好时节。但这种游戏却仿佛并不是像她这种小女孩玩的,她一个人也不能同时放飞三个风筝。 这人慢慢俯下身子,轻声道:“小妹妹,你是不是想要我帮你放风筝?” 小女孩抿着嘴,摇摇头,却不说话。 “莫非你这风筝是拿来卖的?” “嗯!大哥哥你买一个”小女孩点了点头,怯生生地好不惹人爱怜。 “我不喜欢放风筝。”这人轻轻叹了口气。他小时候是个孤儿,童年都是在苦难和流离中渡过的,在那些充满了血和泪的日子里,放风筝这种游戏,对于他是种奢求。 小女孩似乎有些急了,美丽的眼睛里已微微泛起泪光,小声说道:“大哥哥,你就买一个好不好?这些风筝,是我娘花了一个晚上才做好的……” “好,我买,”这人微微一怔,叹了口气,“你卖多少钱一个?” “三个风筝才卖一文钱,不过我有了这一文钱,就可以买十个大肉包子回家了。” “十个大肉包子?”这人皱着眉,有些不解。 小女孩忽然笑了笑:“我娘吃了包子,就不会饿到晕倒,才会有力气继续做风筝,卖了风筝,就有钱给我爹治病……” 她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人也在全神贯注地听着,心里却已隐隐作痛。 在每个人的一生里,记忆最深刻的也许就是自己的童年,这小女孩也真可怜。这人轻轻叹息着,从怀里摸出一绽银子,轻轻塞进小女孩的小手里,轻声说:“小妹妹,我不要你的风筝,这银子你拿回去,买点吃的,然后赶快找大夫给你爹治病。” 那小女孩突然一怔,拿着银子,茫然不知所措。 这人笑了笑,站起身子缓步而行。 “大哥哥,这三个风筝才卖一文钱,这银子太多了。”小女孩很快就追了上来,一边跑一边大声叫喊。 “不多,只是十两纹银而已。”这人回头淡淡一笑。 “不,我娘说的,做人要厚道,诚实守信,小孩子更不可以占别人的便宜。”小女孩的眼神诚恳而真实,表情非常天真,“大哥哥,你等我一下,我先去买十个大肉包子,然后把多余的银子还给你。” 这人还没有回答,她已飞快地跑开了。 在这个人情淡薄、铜臭纷飞的人世间,居然还有如此诚实的孩子,真是难能可贵。这人暗然失笑。当他的目光追随着小女孩辫子飞扬的背影而去的时候,脸上却突然变了颜色。 “得得”之声不绝,一阵马蹄声疾起,一骑快马绝尘而来。这骑来得好快,追风掣电,撞倒街中央一个卖胭脂水粉的小摊子,又绊倒一块江南小吃的牌幌子,然后又从卖瓷器娃娃的案头一跃而过,片刻间就已到了包子铺。 “路人速速闪开,这马疯了……”马上那名骑士大声呼叫。 所有的人都在惊慌中纷纷闪避,那包子铺的老板也顾不得那几笼热气腾腾的包子了,慌慌张张地夺路奔跑,那小女孩却似已被吓呆了,竟硬生生地被钉在那里,动也不能动。 那名骑士也被惊呆了,大声叫道:“危险!小姑娘快快闪开啊……” 他拼命勒紧手中缰绳,那匹马却似真的发疯了一般,全力狂奔,铁蹄高高扬起,转眼间便将把那小女孩踏成肉浆。路人齐声惊呼,胆子小一点的妇孺甚至已转过头去闭上了双眼,不忍心看这惨绝人寰、血淋淋的一幕。 那名骑士脸色也已变得毫无血色,虽想用尽全力别转马头,改变马匹前奔的方向,但一切都已来不及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人群中一道黑色的影子突然闪电般飞掠而起,竟似比那骑快马更快几分。黑影犹在空中,另一道乌黑的影子已如流星般飞过――是剑光! 淡淡的剑光倏地消失!那匹发了疯狂奔的快马突然像一座大山般重重砸倒在地,不住发出哀痛的嘶叫,全身抽搐,片刻间已气绝身忙一股腥红的鲜血从马颈之处狂涌而出,刹时染红了青石板街道。 那名骑士整个身子都被抛得高高飞起,重重地砸在街边一个摆卖干菜的小摊子上。他很快就爬了起来,快步奔向那小女孩。小女孩的手里依然拿着风筝,整个人都依偎在一个头顶斗笠的年轻人怀里,犹自惊魂未定。 这是怎么回事?是这人一剑刺穿了马的喉咙吗?他的剑却似乎连动都没有动过。这人好快的身手,好快的剑。无论如何,令人惨不忍睹的一幕总算没有发生。 那骑士长长吐出一口气,只觉手脚冰凉,一颗心“怦怦”地跳得厉害,拱了拱手,缓缓道:“多谢这位大侠出手相助,否则……否则这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你可知道你刚才差一点就要了这位小妹妹的命?”这人的声音冷的就像是冬夜里的风雪。 “是……是……在下这匹坐骑突然发了疯,控制不住,所以……所以……”那骑士连大气都不敢出,诚惶诚恐地陪着笑,“幸好没酿成大祸,伤人性命。” “既然是一匹疯马,为何还要跑到这里来?” “这匹马本是西域良种,在下以重金购得,不知这马野性难驯,只是想试一试它的脚力,却没想到……”那骑士讪讪一笑,用手搔头,表情相当尴尬。 这人大手一挥,冷笑道:“西域良种?区区一匹畜牲又怎比得上一条人命重要?人命关天,若是殃及无辜,你如何担当?是否一命抵一命?” 那骑士的冷汗不断从额头一滴一滴地滚落下来,唯唯诺诺,再也不敢多言。 这人也不再理他,俯身对那小女孩轻声道:“小妹妹,现在没事了,快点回家去,别让你爹和娘担心。” 小女孩睁大了双眼,茫然点了点头,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此事因在下一时疏忽而起,当然应由在下承担起一切责任。”那骑士抢着道。 “你打算怎么做?” “这位小姑娘就由在下来护送她回家吧,在下一定会好好安顿她的一切。” 这人抬目看了那骑士一眼,见他满脸充满愧疚之色,目光诚恳,于是点了点头,再不说话,起身就走。 “大侠请留步。”那骑士大声叫道。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这人脚步不停,头也不回。 “大侠尊姓大名?今日得你出手相助,日后必然相报。” “不必。” 那骑士似乎有些急了,大声道:“大侠莫非连名字都不肯留下么?” 这人沉吟半晌,轻轻叹了口气,终于说道:“燕重衣。” 那骑士显然吃了一惊,睁大了眼睛,失声道:“‘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竹叶青清冽香醇,入口平淡,后劲却极强,燕重衣平时最喜欢喝的就是这种烈酒。一口气喝了五斤窖藏了至少八年的竹叶青,此刻,他仿佛已微有酒意,却依然不肯放下手中的酒杯。 他今天的心情实在好极了,每个人做了一件好事,都会很开心的,尤其是他这种人。他是杀手,杀手唯一要做的事,通常都是杀人,救人的时候却是少之又少。可是他今天居然就救了一个小女孩的性命,这比他杀了十个无恶不作的高手更令他开心。 儿须有名,酒须醉;人生得意,须尽欢。 他已忘记这个歌者的名字,却一直深深地记着这一首歌。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在江湖上绝对是个非常有名的人,就像“一刀两断”任我杀一样,你可以没见过这个人,但一定听说过他的名字,听说过他的故事。 现在,燕重衣对自己非常满意,尤其是他的剑。那一次,他虽然化解了川岛二郎的“绝杀一刀”,脏腑却也受到重创,整整休息了七个月零八天,他的功力才完全复原。这一次,是他第一次试剑,一剑就刺穿了那匹疯马的喉咙,他的剑依然很快,很准,就像从前一样,一样充满了自信。 燕重衣忽然轻轻地笑了起来,心里不由得想起了一个人。一年多以前,准确地来说,应该是去年的清明,还是江南,杏花飘香,烟雨朦胧。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连垂髫童子都能吟哦几句,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叫做“杏花村”的地方通常都有酒,酒是泸州大曲,他一口气就喝了至少六斤。一个人喝酒实在太闷了一些,幸好这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可以和他一起分享美酒的人。 这是个年纪比他更小的少年,他的身上至少有二十几道伤口,身上一袭白衣已被鲜血染红,但是他的身子依然挺得笔直,一步一步沉稳而坚定地走来。 他们有很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样倔强,同样自信,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他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后来,他们又成了兄弟。这个少年,就是任我杀。 任我杀,你现在在何处? 他和任我杀已经整离别了九个月零十八天,这九个多月以来,任我杀就像是空气一样消失了,全无踪迹,他再未听说过关于任我杀的故事。 想起朋友,他只感到全身都在发热,热血沸腾。他大口饮尽杯中酒,倏地长身而起,大声道:“小二,结帐。” “大爷这就要走了么?如果大爷高兴,再喝上三天三夜也无所谓。”店小二快步走来,满脸都是谄媚的微笑。 “你是不是觉得我像是个酒鬼?”燕重衣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 店小二居然没有否认,点头哈腰道:“小人的确从未见过像大爷这么会喝酒的人。” “我身上就只有够喝这么多酒的银子,再喝下去……”燕重衣看了他一眼,悠悠道,“只怕就要打秋风了,难道你愿意让我白吃白喝?” 店小二的脸上笑意更浓,摇头道:“大爷尽管放心,就算你把小店的酒全都喝光了,也不会有人撵你走的。” “就算你的店给我喝垮了,你也不会赶走?” “大爷放心,这店说什么也不会垮的。刚才已经有人代大爷付过帐了,而且还交待过小人,只要大爷你还能继续喝,不管多少,这帐都算他的。” “什么人?”燕重衣皱起了眉头。 “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什么样的女人?”燕重衣似乎生起了极大的兴趣。 “一个很美、很年轻的女孩子,难道大爷也想不起在这里是不是还有朋友?”店小二讨好地说。 “我在这里没有朋友,我从来都不和女人做朋友的。她说了些什么?” “她说……大爷你是她的朋友,像她那种漂亮的女孩子,谁都喜欢和她做朋友的。” “她为什么要替我付帐?”燕重衣的脸色越来越阴郁。 店小二耸了耸肩,两手一摊,做出一个不知道的动作。 “你知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 “大爷想要见她?” “如果有人无故为你付了酒钱,你却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你会怎么做?” “当然会把这个人找出来,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连你都是如此,又何况是别人?” 店小二笑了笑道:“那位姑娘还留下一句话,她说大爷如果想要见她的话,可以去‘快乐楼’,到了那里,自然就会有人带你去见她了。” “‘快乐楼’?”燕重衣又皱起了眉头,“那是什么地方?” 店小二伸出油腻腻的左手,用脏得发亮的衣袖抹了一把嘴,笑道:“‘快乐楼’是有钱的大爷们去的地方,那里不仅可以一掷千金地豪赌,还有很多漂亮的姑娘。” “原来只是烟花之地。”燕重衣忍不住一声冷笑。 店小二摇头道:“那地方和青楼可是大有分别,因为它的老板可不是个普通的生意人。” “那么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瞧大爷这副行头,想必也是江湖中人,一定也听说过‘飞龙堡’吧?” “‘飞龙堡’是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一,没有听说过的人不是傻子就是聋子。” “‘快乐楼’的老板就是‘飞龙堡’堡主宋飞扬。” 燕重衣微微一怔,皱眉道:“是那位人称‘江南大侠’的宋飞扬?” “‘江南大侠’宋飞扬只有一个,不是他还有谁?” “‘江南大侠’不是已经失踪了多年吗?什么时候又回来了?”提起宋飞扬这个人,燕重衣显然有些意外。 “这问题,小人就没办法回答大爷了。”店小二摇摇头,似乎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 “‘快乐楼’在什么地方?” “大爷出门向右直走,十字路口向左转,然后转入右边第一个巷口,再前行八十尺左右就到了。” 第二章 赌命 “快乐楼”的确是个能让人感受到快乐的地方,只要你有银子,就能找乐子。(..tw)喜欢赌钱的,无论你下的赌注有多大,都不会受到限制;不喜欢赌钱的,可以找几个漂亮的姑娘,她们不仅很热情,而且个个精通琴棋书画,能吟善唱,保证让每个客人流连忘返,乐不思蜀。有许多人进去的时候腰包鼓起,笑容可掬,大摇大摆,神气活现,但出来的时候却未必都很快乐,很多时候可能是愁眉苦脸,灰溜溜地掩面而去。 燕重衣踏进大门的时候,就迎面碰到一个很不快乐的人,他不仅连带来的银子、饰物都输了个精光,连身上的衣服都被典当出去,只剩下一条裤衩,羞愧得无地自容,只好随便找来一条又脏又臭的抹桌布围住羞处,狼狈地狂奔而去。 燕重衣一向喜欢清静,这种热闹的场所并不适合他。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转身向门外走去。 一个青帽青衣青裤青鞋子的中年汉子从旁边快步奔出,满脸堆笑,叫道:“阁下请留步。” “你是在跟我说话?”燕重衣停住了脚步,回头看了青衣人一眼。 “阁下想必就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燕大侠?” “你既知我是‘杀手无情’,”燕重衣嘴角微扬,露出一丝嘲笑,“‘大侠’二字岂非很虚伪?” “燕大侠既然已经来了,为何却又要走?”青衣人丝毫不以为轩,微微一笑。 燕重衣冷冷道:“我不喜欢这个地方。” “难道燕大侠没有兴趣玩几手?” “我不喜欢赌钱。” “小赌怡情,偶尔赌一次有益于身心。” “我说过,我没兴趣。”燕重衣眉头已拧紧。 “可是有一个人却很有兴趣和燕大侠碰碰手气。”青衣人笑了笑,笑容极其诡秘。 “是不是女人?”燕重衣沉声问道。 “不是。” 燕重衣不再说什么,忽然转身就走。 青衣人急叫:“莫非燕大侠已不想知道帮你付帐的那个人是谁了?” 燕重衣倏地回头,眼中露出刀锋般的寒光:“你知道?” 青衣人微笑道:“小人的确知道。” “她究竟是什么人?” 青衣人又诡秘地笑了笑:“燕大侠请跟小人来,很快就会知道了。” 这时大厅中央一摊牌九赌兴正旺,赌客们个个兴奋得磨拳擦掌,大呼小叫,斗志昂扬,那青衣人竟带着燕重衣挤开拥挤的人群,站在长台边上。对面一个同样是青帽青衣青裤青鞋子装束的中年汉子显然是荷官,庄家坐在他的旁边,满脸微笑,瞧着人们纷纷押宝下注。 这人年纪并不大,最多也只不过二十七、八左右,面目倒挺英俊,却未免太老成持重了些,神情举止完全与他的年纪不相符合。他看见燕重衣,立即笑道:“燕大侠,你来了,在下已经等了很久了。” “你在等我?”燕重衣皱了皱眉,似乎有些意外。 “来来,燕大侠请下注。” 燕重衣冷哼一声:“我不赌钱。” “我们赌的不是钱,和燕大侠赌钱,岂非也太不尊敬燕大侠了。” “不赌钱?那么赌什么?”燕重衣反而怔住了。 这人神秘地笑了笑,他的回答竟几乎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赌命。” “赌命?你居然要和我赌命?”燕重衣的瞳孔已在慢慢地收缩。 “对,我们赌的就是命。”这人的目光无比的坚定。 “你既然已经知道我是谁,为何还要跟我赌命?”燕重衣的嘴角又露出一丝冷笑。 “因为你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这人的理由充满了挑衅的味道。 “怎么赌?”燕重衣微一沉吟,“赌的是谁的命?” “如果在下输了,这条命就是燕大侠的。” 燕重衣看了他一眼,忍不住又冷笑起来:“你的命值几两银子?” “在下这条烂命的确值不了多少银子。”这人居然没有生气,依然一脸微笑。 “既然如此,我要你的命做什么?” “如果一命抵一命呢?在下这条命虽不值钱,但有一个人的命却是无价之宝,仅仅只是他的一颗头颅,就已经可以卖到五万两的高价。”这人轻咳一声,声音突然变得很低沉,“这五万两可不是白银,而是货真价实的黄金。” 五万两黄金买一颗人头?这个人是谁?他的命究竟为什么如此值钱? 燕重衣却似不为所动,淡淡问道:“什么人?” “燕大侠,这里人多耳杂,请你附耳过来,在下只告诉你一个人。”这人双目向四下里一扫而过,言犹未尽。 燕重衣动也不动,冷冷道:“我怎么知道我可不可以相信你?” “燕大侠剑法冠绝天下,如果这世上有人存心暗算你,岂非等于自寻死路?”这人轻叹一声,“就算在下再笨再愚蠢,也绝不敢爬上虎背去捋它的胡子。” 他缓缓长身而起,在燕重衣耳边轻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燕重衣的脸色突然变了。 “燕大侠若想知道此事的来龙去脉,就请下注,如果还是不相信在下所言,你要离开也绝不会有人阻拦。”这人又笑了笑,笑的就像是一只老奸巨猾的狐狸。 燕重衣微一沉吟,缓缓道:“如果我输了呢?莫非你也想要我的命?” “这世上只怕没有几个人敢要燕大侠的命。如果燕大侠不幸输给了在下,那么就请跟在下走一趟。” “去哪里?” “一个很舒服的地方,有好酒,有好菜,还有男人最喜欢的东西,最重要的是,燕大侠还可以见到替你付帐的那个人。(..tw)” 燕重衣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大声道:“好,我就跟你赌一把。” “爽快!来者是客,庄还是闲,燕大侠,请随便选择。”这人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我要闲家。”燕重衣想也不想,脱口说道。 “燕大侠是否要检查一下骰子?” 燕重衣微微一怔:“为什么?” “赌博最关键的是手气,不过骰子是否被做过手脚也是相当重要的,燕大侠还是看仔细一些的好。”这人显然是这方面的行家。 “不必。” “好,发牌。” 荷官很快就手脚麻利地发好了牌,这人伸手轻挥:“燕大侠,请开牌。” 燕重衣动也不动,回首对那青衣人道:“开牌。” 翻开牌,众人一阵哗然。闲家板九,庄家却是一对“至尊宝”。 “燕大侠,看来在下的手气似乎要好一些。”这人哈哈一笑,神色间止不住露出种得意之色。 燕重衣却连一点表情都没有,淡淡道:“我输了,我跟你走。”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周穆王时,西方胡人献夜光常满杯,这种酒杯用白玉制成,光可照夜。 葡萄美酒和夜光杯,盛产于凉州一带,实属极品。燕重衣举起酒杯,双目凝视着杯中美酒,却滴酒未沾。 “这酒本是人间佳酿极品,用夜光杯盛着来酌,别有一番意想不到的口感。”和燕重衣赌命的年轻人就坐在他的旁边,浅浅啜了一小口美酒,“此酒已窑藏十五年,若非像燕大侠这般贵客,那是决计无法消受的,燕大侠何不试试?” “的确是好酒,”燕重衣缓缓放下酒杯,“可惜我也消受不起。” “燕大侠的意思是……”这人一脸错愕,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我的意思就是没有意思。” “燕大侠对这种酒没有兴趣,是么?” “我只喝一种酒,”燕重衣的声音有些低沉,“越浓越烈的酒,喝起来才越有劲道,这种酒太淡,也太甜,并不适合我。” “总是喝一种酒,岂非就像永远只找一个姑娘一样很无趣?这种无趣又无聊的事,在下就从来不做。”这人摇摇头,显然并不欣赏燕重衣这种“专一”的性格。 “怎样才算有趣?”燕重衣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冰冷,“像你这种自命风流,既自负又自大的人做的事才有趣么?” “人总不能亏待自己。”这人居然没有否认,轻轻笑了起来,“既然燕大侠不喜欢这种酒,在下就命人换一换别的,竹叶青?还是泸州大曲?” “你莫非已忘记我来这里并不是为了喝酒的?”燕重衣似乎不为所动。 “有朋自远方来……” “我们不是朋友,”燕重衣立即打断了这人的话,“我也不想和你做朋友。” 这人本也是心高气傲之人,对燕重衣一再谦卑礼让,却始终被燕重衣恶脸相向,纵然再沉得住气,此刻脸色也不禁已然变了。 “我必须告诉你两件事,你最好能牢牢记住了。”燕重衣连看都不看这人一眼,“第一,我不是大侠,我只是一个杀手。” “在下看来,大侠和杀手其实并无多大分别。” “大侠就是大侠,杀手就是杀手,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所做所为也大不相同。” “既然都是江湖人,何必拘泥于这些无谓的礼仪?”这人苦笑着摇了摇头。 “第二,我从来都不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燕重衣冷哼一声,不再和他分辨,“尤其是别人逼我的时候。” “良辰美酒,美味佳肴,难道燕大侠都不喜欢?” 燕重衣斜睨他一眼,冷冷道:“我再告诉你一件事。” 这人苦笑道:“这已是第三件事。” “我不喜欢你这个人,更不喜欢你说的每一句话。”燕重衣的声音已冰冷彻骨,不带丝毫感情。 “燕大侠莫非对在下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这人强忍怒气,讪讪一笑。 “我跟你走,并不是来听你废话的。” “这人脸色又已变了,沉声道:“燕大侠以为在下所做的每件事都毫无意义?” 燕重衣冷冷道:“那个女人呢?她在哪里?你叫她出来见我。” 珠玑门帘突如风铃般发出一阵“叮铃”声响,一男一女含笑而入。 那女子二九年华,明眉皓齿,身材修长,虽然不能算是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却自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独特气质,尤其是她的笑容,令人感到无比的温暖。有的女人,本身就像是风,或者如雨;风大方而细腻,雨温柔而儒雅。这少女却像是一缕阳光,阳光总能给人们带来快乐。 那男子比她只不过稍长几岁,星眉朗目,英气勃勃,气宇轩昂,与那少女并肩站在一起,竟仿佛是一对完美璧人。 燕重衣看见那青年,突然皱起了眉头。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的会面,第一次,就在斑驳的青石板街道中,这青年乘着一匹快马差点酿成大祸。 “燕大侠,我们又见面了。”这青年满脸堆笑,拱手道。 “是你!?原来这一切都是你的安排。”燕重衣淡淡地说着,神情间依然有着波澜不惊的平静。 “若非燕大侠出手相助,在下就难免抱憾终生了。” “那位小妹妹呢?”提起那件事,燕重衣不由得想起了那个卖风筝的小女孩。 “在下已安置好她和她的家人,这辈子必然衣食无忧,燕大侠请放心。”这青年转头对身边那绝色少女道,“师妹,这位就是‘杀手无情’燕重衣燕大侠。” 那少女嫣然一笑,娇声道:“燕公子大名,小女子早已如雷贯耳,今日能得一见,真是三生有幸。” “姑娘不必多礼,”燕重衣轻咳一声,“我们好像……并不认识。” “现在岂非就已认识了?”那少女巧笑嫣然,“小女子姓宋,单名一个妍字。” “宋妍?”燕重衣皱着眉摇了摇头,“没听说过。” “小女子虽也是江湖儿女,但不常在江湖上走动,燕公子自然没听说过小女子的名字。”宋妍指了指身旁那个青年,“这位是小女子二师兄,姓杨,双名云聪。” 燕重衣转首看了那个和他赌命的年轻人一眼,问道:“那么他是……” “他是我们的大师兄,名唤李云奇,江湖上人称‘江南一剑’,练得一手好剑法,据江南武林前辈所说,他的剑法已属近一辈年轻剑手中的佼佼者。” 燕重衣人瞥了李云奇腰间的剑一眼,淡淡道:“姑娘是本地人?” “小女子正是土生土长的江南人。”宋妍笑了笑,“也正是燕公子要找的那个人。” “替我付了酒钱的人是你?你为什么这么做?” “小女子这么做,是否有些唐突?”宋妍深深揖了一礼,“燕公子既然到了这里,小女子自然要一尽地主之谊,没想到倒让燕公子费猜疑了。” “我们素味平生,姑娘请我喝酒,只怕是另有他意。”燕重衣一声冷笑。 “燕公子真是性情中人,”宋妍轻轻叹了口气,“既然燕公子已识破小女子之意,小女子也只好明说了,其实小女子很想交你这个朋友。” “交朋友?”燕重衣鼻子重重一哼,“你们行事诡异,强人所难,这岂是交友之道?难道你们总是用这种法子逼迫别人跟你们做朋友的吗?” “小女子听说燕公子到了此处,有心结识,却又想不到更好的法子,所以……”说到这里,宋妍螓首轻垂,郝颜一笑。 “燕大侠请莫见怪,若非我们出此下策,燕大侠也许早已头也不回地离开这里了。”杨云聪抱了抱拳,歉然笑道。 “你们用心良苦,又岂只是为了和我交个朋友而已?” “小女子承认此举另有目的,但并无恶意。”宋妍正容道。 “没有恶意?你们故弄玄虚,又逼我赌命,难道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燕重衣显然有些气忿难平。 “这……这……”宋妍一时为之语塞。 “燕大侠,在下先为你引见一个人。”杨云聪见气氛有些尴尬,急忙岔开话题。 “原来此事另有幕后主使人,真是越来越有趣了。”燕重衣“嗤”地一笑,语气中却毫无笑意。 宋妍似乎脸上一红,嗫嚅着道:“燕公子不要误会,这个人是小女子二叔……” 话犹未了,突听门外脚步声响,“叮铃”之声不绝于耳,两个人已掀帘大步走了进来。 第三章 大侠与杀手 左边那人身材高大挺拔,却略微显得有些发胖,面目俊朗,目光如电,气度不凡,显然并非寻常人物。右边那人的身材却比他更高大一些,目光淡淡无华,脸上却始终带着一抹并不令人觉得讨厌的微笑。 “在下江南宋飞扬。”左边那人双手作揖,举止间一种磅砣大气跃然而出,绝无半分做作。 “‘江南大侠’宋飞扬?”燕重衣脸色微变,失声道,“你们是飞龙堡的人?” 宋飞扬微微一笑,不置可否,目光转向那笑面人:“这位是在下生平挚友,卓不凡卓先生。” “我与飞龙堡素无瓜葛,今日却得各位如此盛情款待,简直是受之有愧,幸如之何。”燕重衣嘴里说得客气,表情却比风雪还冷。 “燕公子莫非还在为刚才之事耿耿于怀?这的确是在下不对,来来,在下先浮三大白,以谢待客不周之罪。”宋飞扬既有“江南大侠”之称,果然不是浪得虚名,性格豪爽,说做就做,一口气连干了三杯酒。 燕重衣目光闪动,冷冷地瞧着他,淡淡道:“宋二堡主是江湖上赫赫有名、有口皆碑的‘江南大侠’,我只是区区一个杀手,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三杯,我承受不起。” “燕公子在江湖上一直是个传奇式的大人物,在下今日方得一见,真是相逢恨晚,当再浮三大白,以表敬意。”宋飞扬仰天打了个哈哈,竟然又连干三杯。 燕重衣也不阻止,冷冷道:“宋大侠如此豪情快意,莫非存心想要让我难堪?” “啊啊?”宋飞扬苦笑着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燕公子多虑了……” “你们先兵而后以礼待之,堂堂江南飞龙堡通常都是用这种法子和别人交朋友的吗?”燕重衣不悦道。 “在下这三位师侄年轻识浅,若有得罪燕公子的地方,在下甘愿代之受罚。” 燕重衣嘴角又扬起一丝冷笑:“宋大侠豪气干云,做事却未免有些不够直爽。” “燕公子此言何意?”宋飞扬脸色不变,淡然一笑。 “此事只怕都是宋大侠安排的吧?”燕重衣淡淡一笑,“我既已来了,宋大侠是不是也可以说到正事了?” “好吧,既然燕公子如此快人快语,在下也不必隐隐藏藏了。”宋飞扬缓缓坐了下来,正容道,“燕公子的朋友好像并不多,任我杀几乎是你唯一的朋友。” 燕重衣没有否认,他一直认为,这世上可以和他做朋友的人实在太少,任我杀恰好就是其中一个。 “若非为了任我杀,燕公子也不至于故意输掉这场赌局。” “就算我想赢他,只怕也不容易。”燕重衣苦笑着摇摇头。 “这一路来,燕公子可曾听说过一些和任我杀有关的传闻?”宋飞扬终于说到了正题,“据说有人发出悬赏通告,以五万两黄金购买任我杀的头颅。” “五万两黄金购买一颗头颅?”燕重衣微微一怔,忍不住轻笑起来,“任我杀的头颅竟然如此值钱么?” “这种悬赏通告至少有三起,每一起的酬金都是五万两黄金。” “宋大侠莫非也是其中之一?”燕重衣眼中露出刀锋般的光芒。 宋飞扬摇摇头,笑了一笑:“在下的确也正在寻找任我杀,不过和这悬赏通告并无任何关系。” “那么你找他是为了什么?难道你想雇他杀人?” 宋飞扬摇头道:“任我杀已经失踪九个月了,有人说,他已经退出了江湖,不再重操旧业,在下找他,是为了另一件事。燕公子想必知道,‘索命刀’这人就是死在任我杀刀下。” “宋大侠和‘索命刀’又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在下从未见过这个人,可是他的死却和在下已故的兄长很有关系。” “宋飞腾宋大堡主?他就是雇任我杀杀死‘索命刀’的元凶?” “正是。”宋飞扬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神情间止不住流露出一种哀伤,“‘索命刀’死后不久,大堡主就出了事。” “听说宋大堡主突然暴毙,难道……”说到这里,燕重衣闭口不语,轻轻叹了口气。 宋飞扬欲言又止,看了宋妍一眼,叹道:“妍儿,此事的来龙去脉,你比二叔更清楚,还是由你来” “大概是九个月以前的一个夜晚,小女子突然听见从先父书房里……”宋妍未说话眼眶先已红了,说到“先父”两个字时,泪水已忍不住扑刷刷地滴落,“传来一阵打斗的声音,急忙前去探看,却见先父……先父……已倒在血泊之中……” 说到这里,再难强忍心中悲痛,眼泪如雨纷纷落下,再也说不下去。 杨云聪心中不忍,轻轻拍了拍她的香肩,柔声道:“师妹,你休息一下,让我来说。” 他轻叹一声,惨然道:“那个晚上,我们师兄妹几个人一起赶到先师书房的时候,先师的人头已不翼而飞,凶手竟已逃之夭夭,杳无踪迹。” “凶手是什么人?”燕重衣耸然动容。 “凶手是什么人,长的什么样子,没有一个人看见。飞龙堡是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一,戒备森严,每四个时辰就有一班护院轮流巡逻,凶手居然能不动声色地潜入先师书房,本已令人惊诧,而后还能在片刻间刺杀先师,遁形而去,武功当真是神出鬼没,高深莫测。” “难道到现在也还未找到凶手?” “当时现场一片混乱,就算有一丝线索也早已被毁,这九个月来,我们一直明查暗访,却始终一无所获。”杨云聪忍不住黯然长叹。 “宋大堡主遇害一事,江湖中知道的人似乎并不多。” “可怜先师入土为安之时,竟不能落个全尸,”杨云聪惨然一笑,“如果此事张扬出去,只怕有损飞龙堡数百年来的声誉,所以我们不敢对江湖同道发出讣告,只待抓到凶手,告慰先师在天之灵。” 宋飞扬昂首喝了一杯酒,凄然叹道:“在下自七年前就已离开了飞龙堡,连他最后一面都没有看到。” “宋大侠这七年来在做什么?为什么一直没有消息?”燕重衣问道。 “在下生性闲不住,这些年来游剑江湖,四海为家。”宋飞扬又饮尽了一杯酒,摇头苦笑,“没想到七年前那一别,竟已成永诀。” 燕重衣目光闪动,淡淡问道:“这些年宋大侠一直行走于江湖么?怎么没听说过?” “江湖险恶,在下行事又一向不喜张扬,江湖上的朋友跟在下失去联络,倒也不足为奇。”宋飞扬一指身边的卓不凡,“这位卓先生,就是在下游荡江湖时有幸结识的好朋友。” 卓不凡向燕重衣微一颌首,脸上那抹仿佛永不褪色的笑容变得更浓。但不知为什么,看见他这温和的笑容,燕重衣总有种异样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感觉?他却又说不上来。 “哎呀,燕公子,我们的话题好像越扯越远了,”宋飞扬轻咳一声,“这个凶手虽然很隐蔽,但现在总算有了一点眉目,就在一个月以前,我们突然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中说……说……” “说什么?”燕重衣见他欲言又止,忍不住追问道。 宋飞扬微一迟疑,轻叹道:“信大堡主遇害,其实就是任我杀所为。” “任我杀是杀死宋大堡主的凶手?”燕重衣腾地站了起来,“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其实……在下也很疑惑……”宋飞扬苦笑道。 “发出匿名信的这个人,究竟是什么人?他怎么知道任我杀就是凶手?” 宋飞扬摇头道:“这个人的来历倒是不得而知,不过在下觉得……此事应该不是空**来风,无稽之谈。” “此人既然知情,却又不肯透露身份,你们不觉得此事有些蹊跷么?” “此事诸多巧合,也许……” 燕重衣的声音突然变得冰冷:“难道你们相信这个神秘人的话?” “这是唯一的线索,我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宋飞扬居然也不否认。 “既然你们已经认定任我杀就是凶手,”燕重衣的声音变得更冷,“那么还来找我做什么?难道你们想雇我去杀任我杀?” “燕公子误会了,我们找你来,就因为你是任我杀的朋友。”宋飞扬轻叹道,“任我杀已不知去向,燕公子既是他的好朋友,想必知道他的行踪。” “你们是不是要找他报仇?” “报仇?燕公子言重了。”宋飞扬摇头苦笑道,“我们只是想证实此事的真假而已,如果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找到任我杀,这个人一定就是燕公子你了。” “你们找错人了,这个忙,只怕我也帮不了。”燕重衣黯然一叹,“我和他,早在半年多之前就已失去了联络。” “燕公子是否有办法可以找到他?”宋飞扬试探着问。 “找到了他又如何?”燕重衣勃然变色,厉声道,“难道你们要我出卖朋友,做一个不义之人?” “可是……如果此事不查个水落石出,先父岂非死得很冤枉?”宋妍泪水涟涟不断,淹没了忧伤的容颜。 “宋大堡主一生嫉恶如仇,飞龙堡又是武林泰斗,所谓树大招风,敌人只怕比朋友还多。”燕重衣冷笑道,“你们仅凭一封来历不明的匿名信,就断定任我杀是凶手,岂非太草率、太武断了些?” “真相究竟如何,只有找到了任我杀才能揭开。”宋飞扬斜睨着燕重衣,若有所思。 “宋大侠可知道大侠和杀手的区别在哪里?”燕重衣冷声问。 宋飞扬凛然道:“侠义者光明磊落,一诺重千金,决不食言而肥。” “杀手虽然只是一种杀人工具,但有时候他们比大侠们更遵诚守信,因为这是杀手的原则。”燕重衣目光凛凛,声音越发低沉,“所以,我相信任我杀决不是凶手,只怕是有人故意散布谣言,存心嫁祸于他。” 宋飞扬皱着眉:“燕公子是否认为,发出匿名信之人居心叵测,有意挑起祸乱?” “嗯!”燕重衣点头道,“这个人,也许和任我杀有深仇大恨,他这么做,无非是想假借他人之手置任我杀于死地而已,一来可以报仇雪恨,二来可以搅乱江湖一池春水,岂非一举两得。” “不错,燕公子所言也不无道理,片面之辞的确证明不了什么,如果……”宋飞扬笑了笑,“燕公子要是能够插手此事,查明真相,不仅可以还任我杀一个清白,在下也愿意赠送十万两白银作为燕公子的酬劳。” “此事既然和任我杀有关,我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这么说,燕公子是答应了?”宋飞扬忍不住脸露喜色,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这里是五万两,请燕公子先收下,事成之后,余数立即双手奉上,分文不少。” “你这是做什么?”燕重衣脸色突然变了,“我这么做,只是为了朋友,为了洗清任我杀的不白之冤,并不是为了区区十万两白银。” 宋飞扬微微一怔,讪讪笑道:“燕公子打算如何查起?” 燕重衣摇摇头,默然不语。此事实在太离奇、太诡异,根本无处着手。 “如果燕公子尚无主意,在下倒还知道一些事情,或许对你有些帮助。” “宋大侠请说。” “据在下所知,任我杀失踪之前,最后和他在一起的人是一个叫欧阳情的女孩子,如果找到她,说不定会有任我杀的消息。” 金陵当然一定要去,欧阳情也一定要找,但不是现在。燕重衣觉得,有一个地方,他非去不可,那是友情开始的地方。 从“快乐楼”走出来,燕重衣信步而行,经过一家店铺的时候,他突然停住了脚步。他看见一个女孩子手里拿着一块葱油饼,正在迈开小脚躲避一个小男孩的追捕,可是她跑得没有男孩子快,眼看着就要被追上,谁知她突然使诈,整个人都蹲了下去,等到男孩子从她的身边跑过去,站起来回头就跑。男孩发现上当,嘴里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回头又追。 女孩子急忙往燕重衣身子后面躲,拉住燕重衣的衣角,道:“好叔叔,救救我,他是个小强盗。” “好叔叔,我不是强盗,”男孩子抢着道,“她是小无赖。” 这两个孩子虽然调皮,却实在很聪明,很可爱,从他们身上,仿佛每一个人都可以看见自已那些一去不返的童年往事。燕重衣也有过自已的童年,但他的童年并不快乐,回忆都是苦涩的。小时候,从来都没有大人给他买过葱油饼吃,如果他实在很想吃,就只有去偷去抢,有一次差点被那凶狠丑陋的老板娘活活打死。那个晚上,他一把火烧掉了那家店子,从此以后,他就发誓再也不吃葱油饼。 两个孩子脸上露出天使般的笑容,突然抢着往他怀里扑过来。 就在这时,燕重衣的脸色却忽然微微一变,他看见两个孩子的笑突然变得就像是毒蛇般的狡猾和诡异,一种无形的杀气直刺得他头皮发麻。 剑光一闪,燕重衣突然拔剑,剑光闪过,两个孩子手里的葱油饼已被削落,散落了一地。两个孩子立刻全都吓哭了,恨恨地看着燕重衣,眼睛里竟仿佛充满了怨毒的仇恨。 燕重衣的剑已入鞘,就像是一座冰山站在那里,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你吓坏他们了,他们还只是孩子。”这时从店里惊慌失措地跑出来一个丰满圆润、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不施粉黛,脸色却像三月的桃花般泛红,看到两个孩子哭的鼻涕齐流,忍不住花容失色地乱叫。 “我只吓一种孩子,”燕重衣如刀锋般的目光射向那两个孩子,“杀人的孩子。”’ 这时阳光正浓,被削落在地上的葱油饼堆里似有蓝色的光芒闪动,竟是两支如绣花针般粗细的毒针。 “你究竟是什么人?”燕重衣深深吸了一口气,狠狠地盯着那个女人,“我们好像素未谋面,为何要下此毒手?” “你这个问题问的实在很可笑,”那女人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娇媚人骨,“我整个人都站在你的面前,难道你看不出我是个很特别的女人?” “你知不知道,我有个习惯,”燕重衣脸色一变,沉声道,“我通常是不杀女人的。” “这是个好习惯,每个女人都会喜欢的。”那女人媚笑更浓。 “但有一种女人,我不能不杀,就是我认为很该死的那一种。”燕重衣沉声道,“你恰巧就是这种女人。” “你要杀我?我记得你好像刚刚还说过,你不喜欢杀女人。” “我已经改变了主意,”燕重衣瞧着那两个孩子叹道,“孩子们是纯洁无辜的,你不该利用他们,害了他们的一生。” “孩子?你说他们还是孩子?他们的年纪加起来都快要一百岁了,你居然说他们还是孩子。”那女人脸上的媚笑突然变成了一种嘲笑,“江湖上传言,‘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有多么的厉害,却连这一点都会看错。” 这两个看似天真可爱却又歹毒可怕的孩子,竟是已经永远都长不大的侏儒?! 就在这时,那两个侏儒突然从那女人的怀里飞了起来,动作敏捷得就像是展翅腾飞的鹰,男的手里握着一把长约一尺的短刀,女的手里握着一把同样长短的利剑,尖刀和利剑在阳光下发出湛蓝的光芒,显然淬有剧毒。 他们的身法好快,燕重衣还来不及眨眼,就已发觉杀气已渗透他的肌肤。他没有闪避,突然拔剑。 第四章 杏花村 剑光一闪即逝,那两个侏儒就不再动,男的胸膛紧紧贴在女的背脊上,两个人重叠在一起,就像是扯线木偶般吊在空中。[..tw超多好看小说]这一剑,竟同时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苗疆阴婆子的左右护法‘刀剑童子’……原来你是阴婆子。”燕重衣目光落在那女人脸上,一挥手,两具尸体立即被抛飞出去,落在她的脚下。 “你……你居然一剑就杀了我两大高手……”阴婆子为之气结。 “这一剑已便宜了他们,他们不该死得如此舒服。”燕重衣收剑回鞘,冷然说道。 阴婆子门徒众多,真正歹毒可怕的就是她的左右护法“刀剑童子”,死在她们刀剑之下的江湖高手不计其数,而且手段残忍狠毒,或截肢,或阉割,或体无完肤,或身首异处……江湖上如果有人说起这两个人,只怕三天三夜都不能安眠,可是谁都知道,无论他们的手段再如何残酷,也远远不及其主人阴婆子之万分。 阴婆子本身出自勾栏,生性**,工媚术,喜采补,死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比死在她手上的还多,对于每个男人来说,她既是个令人**的尤物,也是个可怕的恶梦,很多人宁愿永远无楚也不愿意梦见这个把男人带上了仙境又推进地狱的美丽女人。 “他们杀人全都是我的主意,你何必杀了他们?”阴婆子叹口气道。 “这是你的主意?为什么?” “因为我必须阻止你去金陵。”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金陵?”燕重衣愕然问道。 “我不仅知道你要去金陵,还知道你是去找一个叫欧阳情的女孩子。” 燕重衣脸色微变,沉声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你究竟还知道什么?” “本来我还觉得你这个人挺可爱的,可是现在才发现,跟你在一起其实很可怕。”阴婆子似乎不想再继续讨论这个话题,苦笑道,“你这副冷冰冰的样子实在让我难过,所以……我想我应该赶快离开这里。” “不把话说清楚,你休想活着离开。” 阴婆子忽然又轻轻笑了起来,娇嗔道:“你不让我离开?那么你想做什么?” 燕重衣没有回答,手已按住了剑柄。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不出手?”阴婆子眼波流动,勾魂夺魄,斜睨着一动不动的燕重衣,“是舍不得?还是因为你根本就没有把握留住我?” 燕重衣依然没有回答,按在剑柄上的手却握得更紧。 “‘一剑穿喉,一击必中’,你的剑法虽然可怕,但必须等到敌人先出手,然后抓住对方的破绽之后才能出剑,如果我不出手,你根本就没有出剑的机会,我若出手,却必然避不开你这一剑。”阴婆子笑得就像是抓住了狐狸尾巴的狡猾的猎人,“可是我不出手的话,你是一定不会就这么样让我离开的,看来……我只有出手了。” 她居然真的出手了,却并没有向燕重衣发起攻击,突然将手里的一包糖果砸了出去,狠狠地砸在地上。只听“轰”地一声巨响,尘土飞扬,硝烟四散,还夹杂着点点火星和刺鼻的气味。 燕重衣早有准备,立即凌空翻身,退出两丈,烟硝尘土渐已散时,阴婆子却不见了,地上已然多了一个大洞。 那包糖果里竟藏着江南霹雳堂的火器! 燕重衣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由得暗暗苦笑。(..tw好看的小说)他能活到现在,决不是侥幸。江湖险恶,每个人都必须分外留神,积累一些经验,否则随时都有可能死得不明不白,糊里糊涂。 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暗杀也是其中一种,而且还是最可怕也最有效的一种。暗杀的法子自然也有很多种,暗器却一定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假如燕重衣大意一些,假如燕重衣经验不够丰富,此刻一定已经是个死人。 一壶老酒,一盏热茶,两种不同的香味纠缠在一起,充斥着这间并不宽敞的屋子。屋子有些阴暗,紧闭的门窗掩住了外面明媚的秋色。 两个人静静地坐在一个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脸庞都藏在阴暗之中,一个人喝酒,另一个人喝的却是香茗,谁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悠然自得。 也不知过了多久,“笃笃”,门外忽然响起两声轻轻的敲门声。 “谁?”喝茶的人淡然问,声音略带低沉。 “是我。”门外传来一个娇媚的女人的声音。 “进来。” “吱呀”一声轻响,一个体态丰满的半老徐娘闪身而入,竟是阴婆子。 “你一个人回来?”说话的人是喝酒的人,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嗯!”阴婆子气忿忿地回答。 “你的左右护法‘刀剑童子’呢?”喝酒的人问道,“他们是不是已经死在燕重衣的剑下?” “燕重衣杀死他们,只用了一招,一剑穿喉。” “一招?”喝茶的人惊叹道,“九个多月之前,燕重衣被川岛二郎的‘绝杀一刀’重创,没想到他的伤这么快就痊愈了,他的剑竟还是像从前一样快。” 喝酒的人看了阴婆子一眼,叹道:“我不是早就已经告诉过你,千万不要去招惹燕重衣,你为什么就是不相信,现在白白损失了两大高手,岂非于事无补?” “难道这样让他追查下去?”阴婆子皱眉道,“你不怕他破坏了我们的计划?” “他连一点线索都没有,根本什么也查不出来。”喝酒的人淡淡一笑,“我只担心,他会突然放弃,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反而会影响到我们的计划。” “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应该明白的。”喝酒的人浅浅啜了口酒,“我问你,我们合作的目的是什么?” “当初你们找我合作,不就是为了完成统一江湖的霸业吗?” “嗯!这是个漫长又复杂的过程,每一步,我们都必须小心布署,更不能错过每一种机会。”喝酒的人缓缓道,“燕重衣的出现,对于我们,其实就是个很好的机会。” “我还是不懂。”阴婆子摇头道。 “你现在不需要知道太多,”喝酒的人似乎笑了笑,“我们就翘首以待吧,接下来发生的事一定会越来越有趣。” “你们不要忘记,曾经答应过我什么,”阴婆子也不再追问,冷冷道,“事成之后,我希望你们不会自食其言,出尔反尔。” “你放心,该给你的,我们绝不会抵赖。”喝酒的人轻轻放下酒杯,“现在,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做。听说有一个人一直在飞龙镇附近徘徊不去,我担心他会破坏我们的计划……”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我去杀了他?” “不,他现在还不能死,留下他一命对我们还有用处,我要你故意去接近他,得到他的信任。” “他是谁?” “一个很好看的男人,他的名字叫做钟涛。” 杏花村是飞龙堡往金陵的必经之路,也是燕重衣和任我杀初次相逢时的地方,在远山前的近山脚下,是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是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杏花村其实并无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但这里有酒,有酒的地方通常都叫酒家,酒家的名字就叫“杏花村”。 杏花村的风物依旧如故,人却已远在天涯,人未断肠,却黯然神伤。 往事如昨,只能徒留一夕回忆。 燕重衣走进枫林,越过小桥,杏花村还在。 杏花村并不是一间普通的酒家,它曾经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府邸,据说以前住过一位朝廷命官,后来这位大官无端被谪贬流放外域,这座府邸就被人以重金购买,再后来这人家道中落,又以低贱的价格卖出,最后终于沦落成现在这个样子。 燕重衣走进杏花村前庭,却没有看见一个人,连去年那个胖乎乎的、和蔼可亲的老板都已不知去向,里面的家具却仍然纤尘不染,窗明几净,显然经常有人前来打扫,可是现在,为什么连一个人影看不见? 燕重衣开始皱起了眉头,心里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到这里来,其实只是在找回一种记忆。去年的那个时候,这里有酒,有朋友,现在却已只剩下寂寞和失落,还有歌声,温柔曼妙的歌声。 没有人,哪来的歌声?歌声是从后院传出来的。后院中清雅幽静,却还是看不见人影,一片青翠的桑木林中,歌声正飘扬。这时候歌曲已变了,变得温柔委婉,令人黯然**。 林中有三间明轩,门窗都是敞开着的。屋角燃着一炉香,清新怡人,矮几上摆着一柄刀,刀长两尺七寸,华丽的鲨鱼皮刀鞘上,缀满了花花绿绿、耀眼的珠宝。 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年轻公子,箕踞在临窗的一张胡木床上,身上披着件绣金的轻裘,腰间系着条银色的缎带,脚上穿的是一双镶满珠宝的皮靴子。一个轻衫高髻的女人坐在他膝上,手捧金杯,正在往他嘴里喂酒,还有一个穿着流云长袖的女人,正在翩翩起舞,曼声低唱。 她们虽然都已不再年轻,却别有一种成熟的妇人风韵。 看见这个人,燕重衣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微笑,笑得轻蔑而讥屑。他认识这个年轻公子,但这人并不是他的朋友。 这个人,世袭一等侯,却视功名富贵如尘土,视美酒佳人如生命。你永远也看不到他整天笑嘻嘻的脸上也会有生气的时候,就好像你永远也别想看到他无论到了哪里都是孤伶伶的一个人,他的身边,总是少不了美酒,少不了绝代佳人。不管走到哪里,他都是一个最惹人注目、最让人羡慕的名人。 燕重衣踏着满地落叶,慢慢地走过去。曼舞轻歌的女人回眸看了他一眼,歌声依然如旧,听来却更动人。 那个手捧金杯的女人,目不他顾,轻轻地把酒倒进自己的樱桃小口里面,然后慢慢俯身把含在嘴里的美酒喂给那个年轻公子。 年轻公子脸上带着笑,从这个女人的嘴里啜过美酒,缓缓吞了下去,舔了舔嘴唇,笑道:“好酒,好可爱的美人。” 他竟似没有看见燕重衣这个人,在他眼里,仿佛只有可爱的佳人。 “‘风流公子’百里亭?”燕重衣淡淡笑道。 “嗯!”年轻公子漫不经心地点点头。这世上,除了这位天下第一风流公子,还有谁能有这般的气势? 百里亭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着手捧金杯的女人的飘飘长发,眼睛斜睨:“你要不要过来喝两杯?” “不必。”燕重衣摇头拒绝。 百里亭的目光落在轻歌曼舞的女人的脸上:“你要女人?” “百里公子的女人,谁敢要?”燕重衣连眼睛都未眨动,“就算想要,也要不起。” 百里亭愉快地点点头,笑意更浓,仿佛对燕重衣的回答非常满意:“她们的年纪虽然大了些,可都是女人,很好的女人。我就喜欢真正的女人,她们不仅成熟,也比那些少女们懂得更多。” “百里公子舍得把她们拱手送给别人?” “别人当然不行,但如果你想要,我一定不会舍不得。” “难道我就不是别人?” “你不是,你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百里亭微微一笑,“我会到这里来,其实就是为了等你。”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来?” “你不能不来,因为你是燕重衣,是任我杀的朋友。” “哦!我明白了,原来你真正要找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任我杀。”燕重衣紧锁的眉头舒展又拧起,“你为什么找他?” “为什么?”百里亭的目光终于落在了燕重衣的身上,脸色却有些阴郁,“你知不知道他已经出卖了我,违背了江湖道义?我出高价请他为我杀人,他居然把这个秘密泄露给了我的仇人,我是不是很应该找他讨回公道?” “我明白了,”燕重衣恍然道,“原来你就是发出悬赏通告的人之一。” “不错,我的仇家很快就会找上门来了,我随时都会死得很惨。”百里亭气忿忿地道,“你知不知道我的仇家是谁?她就是苗疆阴婆子,那个女人杀人的手段阴毒可怕,杀了你你也不会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 燕重衣默然无语,心里暗暗苦笑,阴婆子的确是个可怕的女人,甚至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难对付的女人。 “我杀了她的弟子‘玉手情魔’李花艳,这件事本来很隐密,但现在却已经不是秘密。”百里亭苦笑着摇摇头,“我决想不到任我杀居然会出卖我。” “也许,他并没有出卖任何人。”燕重衣目光凛凛,问道,“你是不是收到过一封匿名信,信中说任我杀出卖了你?” “你怎么知道?”百里亭眼中露出种惊讶之色。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他真的出卖了你,你现在也许早已经是个死人。” “我现在整天担惊受怕,寝食难安,和一个死人还有什么分别?”百里亭苦笑道。 “有,至少你还能喝酒,还能说话,死人却已经不能再做任何事。”燕重衣悠悠说道。 “你莫非在说笑话?”百里亭的脸色沉了下来,“这个笑话并不好笑。” “我说的都是实话,阴婆子已经到了江南,来此之前,我还见过她。” 百里亭立即脸如死灰,“虎”地跳了起来,手捧金杯的女人被自己手中的酒水泼了一脸。 “她已经来了?她迟早会找到我的。”此刻的“风流公子”已不再是从容而洒脱的小王侯,倒像是个落荒而逃的丧家之犬,他瞧了燕重衣一眼,“你开个价吧!” “开价?”燕重衣微微一怔,显然不明白百里亭的意思。 “只要你答应帮我杀掉阴婆子,我愿意给你一万两黄金。”一万两黄金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但百里亭认为,他的性命远比一万两黄金还重。 “不,我现在不想再为了金钱而杀人。”燕重衣摇头道,“我现在需要做的,就是为任我杀洗清不白之冤。” “你居然为了他而放弃一万两黄金?”百里亭瞪大了眼珠子,怔怔道,“朋友对于你来说,真的有那么重要?” “没有朋友的人,不仅孤独,而且还很可耻。” 这时秋风拂起,拂来一片秋色,满天桑叶不断地盘旋飞舞。 百里亭作了个很优美的手势,歌声倏然停止,那个在风中曼舞的女人莲步款款,缓缓走了过来,轻轻依偎在他的怀里。 “我没有朋友。”百里亭轻轻地拥住那个女人,用鼻子轻轻嗅着她的发香,目光变得无限温柔,“我也不需要朋友,我只需要女人。” “总有一天,你会死在女人手里。”燕重衣轻叹。 “那很好,我可以死的很温柔。” “如果死在阴婆子手里呢?” “至少……也是死在女人的手里。”百里亭毫不在乎地笑了笑,“我听说,阴婆子也是个很不错的女人。” “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你不会死的太快,”燕重衣沉吟着道,“只要查明真相,或许你可以逃过一劫。” “查明真相?我们连一点线索都没有,从何查起?” “那封匿名信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只要找出这个神秘人,事情就变得简单了。” “仅凭一封匿名信只怕还不够。” “的确不够,但我至少可以了解到一些东西。”燕重衣沉吟着道,“譬如说这人的笔迹,每一个人的笔迹都不可能相同,就算他擅于临摹和模仿,也绝不可能一模一样。” “有道理。”百里亭静静地听着,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第二,每个地方的纸张的制造因为各种原因,都难免会有所区别,或粗或柔,或厚或薄。”燕重衣随手抓住一片飘飞的落叶,“就像树叶,没有一片叶子是相同的,各有各的脉纹,各有各的特点,每一个人的字,每一个地方的纸,都会有它的特别之处。” “说的实在很有道理,”百里亭目光闪动,微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了过去,“好,我给你。” 燕重衣伸手接过,看也不看一眼就放进了怀里。 “你不看一看吗?” “不用了也弄不清楚的。”燕重衣回身就走,挥手道,“再见!” “你这就要走了?”百里亭微微一怔,急叫道,“我和你一起走。” “你要和我一起走?”燕重衣停下了脚步。 “反正我也没什么要紧的事,倒不如和你一起去瞧瞧,路上有个伴,也不至于太寂寞。” “那么她们呢?”燕重衣瞧了瞧那两个女人,“我可不喜欢和女人走在一起。” 百里亭却连看都不看她们一眼,大笑道:“美人易求,朋友却不可多得。既然你不喜欢,就让她们留下来吧!” 第五章 遇袭 天边残阳如血,即使枫叶未红,颜色却已被血色的余晖染透。 百里亭一夜之间便可散尽千金,只要他高兴,随手就可以买下一座城池,然后再拱手送出,既不皱一皱眉头,也决不后悔。这一次他仍然不后悔,心里却开始懊恼起来。燕重衣似乎从来都不坐车,也不骑马,他也只好放弃那辆豪华宽大的马车,徒步而行。 燕重衣行走如飞,百里亭也只好拼尽全力地跟着,但他毕竟是个养尊处优的小王侯,平时出门总是安车代步,起初还能和燕重衣并肩而行,但很快脚步就渐渐跟不上了。 “你能不能走慢一些?”百里亭喘息着苦笑道。 “不能,我停不下来。”燕重衣脚步不停,头也不回。 “像你这么样走路,我真恨爹妈为什么给我少生了两条腿。” “这只能怪你自己不该把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女人的身上。”燕重衣冷冷道。 百里亭愕然一怔,苦笑着摇摇头,闭上了嘴。他是个聪明人,知道绝不能和燕重衣拌嘴,像燕重衣这种人,你无论跟他说什么都是自讨没趣。 行出数里,眼前突然出现一条大道,这时已是黄昏,行人渐已稀少,前方却尘土飞扬,一辆马车不徐不疾,迎面奔来。黑漆的马车虽已很陈旧,看起来却很舒服。 百里亭眼睛一亮,伸手拦住了马车:“等一等。” “这位公子,你想做什么?”赶车的是个脸色蜡黄的中年大汉,魁梧的身子坐在车辕上,宛如一座铁塔。此刻看见有人拦住马车,他一勒马缰,马匹立即驻足。 “你这马卖不卖?”百里亭伸手抹了把汗,问道。 “公子想要坐车吗?”车夫笑着问,但脸上却看不见一丝笑意。 百里亭摇摇头,淡淡道:“我不坐车,我只想买你这匹马。” “如果我把马卖给了你,那么车厢怎么办?难道还要我拉回去?”那车夫怔怔道。 百里亭随手拿出包金叶子,抛在车夫的怀里:“现在你卖不卖?” 这匹又瘦又老的马,最多也不过只值十两八两银子,百里亭的金叶子却整整有五十两,难道他真的愿意用这么多金叶子买下这匹马?那车夫瞪大了眼珠子,仿佛看见了疯子,惊讶地张大了嘴,连话都已经说不出来了。 “你下来。”百里亭不再理他,劈手夺过马缰,“帮我把马笼头全都卸下来。” “你……你真的要买这匹马?”车夫吃吃地道。 “什么真的假的?这金叶子还假得了?” 那车夫微一迟疑,终于一跃下车,陪笑道:“公子爷小心些,这匹马已经老了,脾气不好使。” 百里亭不耐烦地挥一挥手,轻抚着马鬃,回头看着燕重衣,微笑道:“你走你的路,我骑我的马,无论你走得多么快,我总也能跟上了。” 燕重衣冷哼一声,目光转向那个车夫,冷冷道:“车上还有些什么人?” “没有人,这是空车。”车夫愉快地回答。一匹不值钱的老马居然还能卖到一个好价钱,无论是谁都会觉得很开心。 “没有人?”燕重衣冷笑一声,“没有人怎么会有三道呼吸的声音?” “真的没有,公子只怕听错了,不信,你来瞧瞧。.tw[]”车夫拉开车门,里面果然空空如也,别说有人,就连一道鬼影子都没有。 “‘杀手无情’燕重衣,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多疑了?这里本来就有我们三个人,岂非正有三道呼吸?”百里亭脸上充满了嘲笑和焦急之意,“别再磨磨蹭蹭了,如今天色将晚,我们还是赶路要紧。” 他正想飞身上马,突然间,一道剑光倏地掠起,从不轻易亮剑的燕重衣,竟已拔剑在手。 “我知道你一向很少拔剑,这一次为什么要无故拔剑?”百里亭吃惊地看着那把绣迹斑斑的铁剑,摇头叹道,“你自己喜欢用脚走路也就算了,何必一再如此折磨我?” “因为你。”燕重衣冷冷道,“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一个没有生命的男人,我也不想让一个死人拖累了我。” “谁是死人?”百里亭脸色大是不悦,冷笑道,“这里好像并没有死人。” “本来没有,可是你一旦骑上了这匹马,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死人。”燕重衣目光盯着马鞍,只见马鞍已经分成两半,从中露出十数枚尖锐的锋芒,在阳光下闪烁着蓝色的亮光――马鞍里面竟然藏着毒针! 百里亭瞪大了双眼,额头上已经沁出一丝丝冷汗,假如……他简直已不敢想下去。 就在这时,呆呆地站在一边的车夫突然一声呼啸,就像是离弦之箭般窜了出去,使用的竟是“燕子三抄水”的轻身功夫,转眼间就失去了踪影。燕重衣没有出手阻拦,手一抖,剑已入鞘。 “你为什么不追?”百里亭忍不住问道。 “我不能去追,否则你就死定了。”燕重衣嘴角又勾起一抹冷笑,“难道你看不出来,这是调虎离山之计?那个车夫要对付的人是你,真正的杀手也不是他。” 百里亭怔怔道:“我不懂你的意思。” “出来!”燕重衣这句话并不是对百里亭说的,在百里亭惊诧的目光中,他一步一步地走向车厢。 就在这时,“哗啦啦”一阵声响,木屑纷飞,车厢竟突然四散分裂开来,三条黑色的人影冲天而起,三道白色的剑光就像是三条毒蛇般,同时向燕重衣刺到。 燕重衣并没有听错,车厢中果然藏着三个人,如果不是他发觉的早,百里亭已经一定是个死人。想到这里,百里亭手心里不觉已泌出细密的汗珠。 黄昏里的夕阳下,一道人影闪电般掠起,随即传出“叮当”两声响,燕重衣情急之下已来不及拔剑,展开“空手入白刃”的上乘功夫切入剑光之中,劈手夺过一人手中之剑,回手一撩,架开了另两支长剑。 持剑那两人手腕一抖,长剑化为一片光幕,卷向燕重衣,刹那间,已各自攻出了四剑,剑如抽丝,连绵不绝,但他们眼见燕重衣在一招之间就夺去了同伴手中之剑,难免胆气稍逊,这剑法便只占了三成攻势,守势却有七成。 燕重衣冷然一笑,竟不再理会这二人,突然斗一折身,长剑向那失剑之人笔直刺出。 那人见他出手诡异,本已心胆俱丧,此时更是骇然变色,回身狂奔,大叫道:“风紧,扯呼!” 这句话是绿林暗语,是“危险,快逃”的意思,但燕重衣岂容他逃逸?手一扬,长剑飞出,像一道闪电般划破了长空。 这一剑来得好快,那人耳边听得破空之声,却已来不及闪避,“啊”地一声惨叫,长剑从后胸穿入,竟将他活生生钉死在地。 “暗青子招呼。”话音未落,一人扬手间,寒星点点,射向燕重衣的后脑勺,劲风呼呼,那两人连人带剑一起扑到。 燕重衣没有回头,身子突然矮了一截,整个人反而向对方掠了过去。他依然没有拔剑,猛地击出一拳,只听“砰”地一声,这一拳狠狠地击在一人肚子上,将他打飞出去。 另一人大惊失色,挥手发出几点寒星,凌空一翻,向后倒飞而出。他刚刚掠出一丈,突然眼前一黑,竟险险撞在一人身上。 “你们是什么人?是谁派你们来的?”那人倏然抬头,惊愕地瞪着神闲气定的百里亭,似乎怎么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位年轻的公子哥儿轻功居然不弱。 百里亭忽然沉下了脸:“说,你们为什么要杀我?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没有人派我们来……”一言未毕,这人突然又扬手打出几点寒星,扭身向左边掠了出去。 “退回头。”一个冰冷的声音倏然响起,燕重衣一闪身,已堵住了这人的去路。 “你逃不了的,还是乖乖地留下来吧!”百里亭与燕重衣一前一后,将这人夹在当中。 这人脸色已变得苍白如雪,一连换了数种身法,都无法突围而出,惊怒之余,猛然发出一声狂吼,反而向百里亭冲去。他已在燕重衣手里吃过苦头,知道自己绝对抵挡不住燕重衣的一招半式,百里亭虽然轻功了得,手上功夫却未必同样厉害,所以他才选择攻击百里亭。 “真是个不知死活的东西。”冷笑声中,百里亭随手一挥,反手一掌向他脸上掴了过去。 这一掌看不出有何奇妙之处,但不知怎的,那人竟偏偏闪避不开,他的长剑本来是先击出的,但还未沾着对方衣袂,自己脸上已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掌。 只听“啪”的一声,接着“砰”的一响,那人竟被打得飞了起来,重重地跌落在地,激起一片尘土四处飞扬。这一掌着实不轻,他挣扎了半天,竟始终都爬不起来。 “你现在肯不肯说?”百里亭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脸上居然带着一抹笑意,但这笑,却仿佛蕴藏着浓浓的杀机。 就在这时,黄昏下的天空中突然掠过一道寒光,一剑仿佛竟如天外飞来,流星般向百里亭射去。 百里亭脸色微变,急忙飞身后退。 谁知那支长剑竟仿佛突然撞上了一堵无形之墙,在半空中笔直跌落,随即一声惨叫响起,正是那个被他一掌打飞的剑手发出来的。 百里亭一眼望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那支长剑恰好**那人心口之上,犹自摆动,血红如残阳的余晖般的剑穗不停地随风飘扬。 “嘿嘿……”一阵低沉的冷笑突然传来,仿佛袅之夜啼,那一份阴森,那一种诡异,令人毛发悚然根根立起。 “什么人?”百里亭大喝一声,抬头望去,脸色不禁变了,刚才那个亡命逃逸而去的车夫,此刻竟又回来了。 “想不到日夜沉溺于酒色之中的小王侯,居然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这一次我真是看走眼了。”那车夫沉声道。 “阁下好狠的心肠,居然连自己的同伴也下得了毒手。”百里亭冷笑道。 “兵法中有三十六计,刚才我用的就是调虎离山之计,已经被你们识破,但杀人灭口这一计,总算没有失败。” “杀人灭口?” “你们留下这个活口,岂非就是想从他嘴里挖出我的秘密?”那车夫笑了笑,“这世上只有死人才能真正保守秘密,所以他就死了。” “阁下莫非是阴婆子的人?否则何必要我性命?” “我这么做,其实只是想要你身上一样东西,跟阴婆子全无干系。” “什么东西?”百里亭脸色又沉了下来,“我的人头,还是我身上的黄金?” “都不是。”那车夫摇头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要的是那封匿名信。” “原来你就是那个发出匿名信的神秘人。”燕重衣冷冷一笑,沉声道,“很好,我正头痛不知道到何处去找你呢,没想到你自己反而送上门来了。” “你错了,”那车夫摇头道,“我并不是那个人,但我也不否认,匿名信确实和我有莫大的关系。” “究竟是什么关系,你自然不会说的。”燕重衣笑了笑,“但没关系,我有法子让你自己说出来。” “哦?我倒很有兴趣知道你有什么法子。” “剑!”燕重衣的回答干净利落。 “这个法子的确不错,但不是最好的,你的剑,未必留得住我。”那车夫蜡黄的脸毫无表情,一双精光闪烁的眼睛却充满了自信,目光从燕重衣的脸上缓缓一扫而过。 也不知为什么,燕重衣心里突然生起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只觉得这人的目光竟有刀锋般的杀意。 “你为何还不出手?你在等什么?” 夕阳西下,天色却仍未黯淡下去,灰朦朦的苍穹中,一只孤单的大雁发出一声凄切的哀鸣,展翅掠过。 秋风疾起,猛然吹乱了燕重衣的衣衫,一片尘土随风飞扬。 燕重衣的双拳,就在这个时候直击出去,这两拳虎虎生风,有模有样,似是名震天下的少林神拳,却又完全不像,虽无降龙伏虎之威,却有开碑碎石之力。若非亲眼所见,只怕谁也难以相信以“一剑穿喉”而名动天下的“杀手无情”,竟也能发得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招式。 那车夫“嘿嘿”一声冷笑,身形一转,左掌斜斩燕重衣脉门。他这一掌看来平平无奇,却偏偏将燕重衣的拳势化解开了。 燕重衣身法展动,那一片尘土还未消散,他已连环击出八拳,每一拳,都仿佛是凶灵附体,凶狠而刚猛。 那车夫却又一一化开,身法之灵动,拆招之精妙,竟似比燕重衣的攻击有过之而无不及。 燕重衣一口气击出十八拳,竟始终未能抢得先机,右掌突然一缩,等到击出时,竟已变拳为指,只听“嗤”的一声,一缕锐风急划那车夫右胛下的“期门”、“将台”诸**。 那车夫的身子只不过轻轻斜了斜,强锐的指风堪堪从他的衣服上一扫而过,他的双掌已然击出,刹那间掌影翻飞,犹如狂风中漫天飞舞,诡异飘忽,虚多于实,竟是武林中失传已久的“秋风扫落叶”掌法。 燕重衣攻势立即受阻,每击出一拳都变得非常艰难,不由得一连退出了几大步。 “拔剑!否则在五十招之内,你必然伤在我的掌下。”那车夫双掌不停,说话时却依然轻松自如,“只有拔剑,才能保三百招立于不败之地。” “不拔!”燕重衣倔强地咬牙道。 他从不轻易亮剑,剑既出,决不空回,在还未打听到这人的秘密之前,这人绝不能死。而事实上,那车夫的掌法密不透风,毫不停滞,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想要拔剑,除非他还有第三只手。 “既然你留不住我,我也没心思和你纠缠下去。”那车夫闪电般拍出数掌,将燕重衣又逼退了数步,突然反身飞掠出去。 “不许走。”那车夫掌势一弱,燕重衣立即拔剑在手,飞身追出。 “恕不奉陪,再见再见!”一连串的暴笑声中,那车夫反手打出十数道寒星,几个起落,就已消失在苍茫的暮色之中。 燕重衣铁剑飞舞,拨落迎面射来的寒星,却再也追不上了,呆呆地站在微凉的秋风中,轻轻发出一声叹息,良久良久,才缓缓收剑回鞘。 “这人究竟是什么人?江湖上能有他这般身手的高手好像已不多见。”百里亭缓步走过来,苦笑着叹道。 “的确已不多见,从出道以来,我还从未遇见过如此可怕对手,若非他无心恋战,无论我拔不拔剑,都不可能在他赤手空拳之下走出五十招。”燕重衣颓然地摇了摇头。 “你有没有发现,他的脸……” 燕重衣立即接口道:“他的脸是假的,那只不过是一张面具而已。” “原来你也已经看出来了。” “一个人就算真的不苟言笑,说话的时候也不可能完全没有表情,这人却连嘴巴都未动过一下,除了瞎子和傻子,谁都看得出来。” “他不以真容示人,想必就是不想让我们识破他的来历,看来……他不是我认得的人,就是你见过的人。” “嗯!不管这人是谁,既然已经出现,我迟早都会把他找出来的。”燕重衣脸色忽然沉了下去,冷冷道,“不仅他看错了,连我也看错了。” “你看错了什么?”百里亭一脸淡定,从容问道。 “看错了你。”燕重衣的声音变得更冷,“你的确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我几乎就给你骗了!” “我有说过我不会武功吗?”百里亭淡淡笑道,“你又几时问过我会不会武功?” “这……”燕重衣一时为之语塞,苦笑道,“以你现在的武功,何必惧怕阴婆子?” “谁说我怕她?”百里亭瞪眼道,“我只不过从小就得了一种不能动手只能动口的病而已。” “这世上居然有这种病?”燕重衣惑然不解。 “当然有。”百里亭诡异地笑了笑,“懒病,得了这种病的人,岂非正是从来都不会动手做任何事?” “啊?!”燕重衣无语地摇了摇头,除了苦笑,他已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 第六章 美女和毒酒 夜已阑珊,天边有月,月如钩。这一眉弯月,是否又勾起了流浪在天涯的断肠人心底的相思?思念,本就如一条奔腾的小河流,永远都不会停歇下来,直到它干涸的那一刻。 星光朦胧,燕重衣的眼睛也已朦胧,像在云中,像在雾里,竟似隐隐含着一种忧悒。他是个浪子,浪子没有家,也没有明天;他还是个杀手,杀手的生命是死的,只有把自己当作是个死人,才能做一个成功的杀手。 月儿弯弯,思念悠悠。望见明月,有的人会想起家,有的人会忆起情人,但燕重衣只能怀念朋友。 百里亭也在望月,思念着那两个成熟而美丽的女人,她们曾经给了他快乐和满足,而今,他却为了一己私欲抛弃了她们。 百里亭常常把女人比喻成“落红”。红颜祸水这句话也许是正确的,可是女人也是人,只要你把心给了她们,她们就会像姐姐或者母亲一样呵护你,关心你……在你伤心的时候,她们温暖的怀抱就是一片天空,可以让你的泪水任意挥洒;在你快乐的时候,她们就会陪你一起笑、一起跳、一起闹,让你不至于一个人独饮那一份美丽的寂寞…… 百里亭渐渐开始后悔不该一时冲动跟着燕重衣来,燕重衣简直就不是个“人”,所做的事根本就不是“人”所能做的。 燕重衣不坐车不骑马,百里亭只好陪着他一起用脚走路,现在他的靴底都快要磨穿了;燕重衣不喜欢说话,百里亭也只好做了回活哑巴,现在他才发现一个人有口不能言是多么的悲哀。 夜空中一片乌云飘过来,遮住了朦胧的月色。 燕重衣忽然轻轻叹了口气,神情间止不住露出种伤感之意。 “明月寄相思,你想起了什么?”百里亭终于忍不住问道。 “朋友。”燕重衣从来都不懂掩饰自己的情感。 “你想起了任我杀?”百里亭轻叹道,“为了他,你不惜劳苦奔波,甚至面临生死之劫,这么做,值不值得?” “就算我死,也值得。”燕重衣笑了笑,“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只做我认为应该做的事。” “你真的不怕死?” “没有人会不怕死,我只怕自己死得不明不白,死得不得其所。”燕重衣回头道,“你是不是在害怕?” “我为什么害怕?” 燕重衣又笑了笑,没有回答,甚至连说话的意思都没有。 百里亭叹了口气,也乖乖地闭上了嘴,却突然发现,他已经开始有些了解燕重衣这个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活着,因为他是世袭一等侯,有一个辉煌的家世,有花不尽的银子,这世上的所有东西,他都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则去,比如女人,只要他高兴,那些女人立即就会排成一条长龙等待着他的宠爱。燕重衣却不同,这个人似乎只是为了朋友而活的。 百里亭还发现,其实燕重衣和他也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都是视钱财如粪土的人。但他需要的是女人,虽然他从不珍惜每一段感情;燕重衣需要的却是朋友,友情已是他的一切。 他们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此刻居然走在了一起,实在滑稽可笑。 “你想不想喝酒?”已经沉默了很久的燕重衣突然问道。 “如果你愿意坐车,不管你想喝什么酒、喝多少酒都没问题,但现在……”百里亭苦笑着叹了口气。他那辆宽敞华丽的大马车里,不仅有美人,也有他花了很大工夫才从各地网罗回来的各种各样的美酒。 “现在也有酒。”燕重衣笑着道。 “酒在何处?” “有酒香。”燕重衣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微凉的空气,“你闻到了么?” “月色朦胧,夜凉如水,在这荒无人烟、连个鬼影子也瞧不见的地方,哪来的酒香?” “这是珍藏了十一年的状元及第。” 百里亭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看了燕重衣一眼:“你怎么知道?” “我闻得出来。” “你居然可以用鼻子闻出一种酒的名字?而且还能闻出它的年份?”百里亭冷笑着摇头道。 “你不信?我们不妨赌一赌。” “好,我就跟你赌。赌什么?” “赌法是我提出来的,赌注就让你来决定。” 百里亭想了想:“你输了,我们就坐车去金陵。” “好!”燕重衣仿佛胜算在握,想也不想就一口答应。 “我输了,发誓三个月都不碰任何女人。” “你碰不碰女人,好像跟我并没有关系。”燕重衣冷冷道。 “对我来说,一天不碰女人却是种非常难受的事。”百里亭叹了口气,“那么……如果我输了,就撤回那笔五万两黄金的悬赏,保证不再找任我杀的麻烦。” “一言为定。” 百里亭苦笑道:“你宁愿不要女人,也不愿让朋友受伤害,难道你真的是个疯子?” 百里亭终于也闻到了浓郁香醇的酒香,居然真的是状元及第。随着酒香越来越浓,一辆宽大华丽的马车也穿过如水般温柔的夜色缓缓而来,点点月华洒在车厢上,更增添了它诡异的色彩。 马车就像行走于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那般平稳,但这并非是因为路太平坦,马匹训练有素,也不是因为那个聋拉着一张脸的中年车夫善于驾驭,实在是这辆马车走得太慢太慢,马匹只是信步而行,就像是踏青的游客般,如此的漫不经意。 百里亭正想伸手截住马车,那长相平淡无奇的车夫却突然轻轻一声吆喝,马车已停住,像丝绸般柔软的帘子里缓缓伸出一只白皙洁净的手,有人笑道:“前面两位,可是百里亭百里兄和燕重衣燕公子?” 这只手的主人,说话时温文儒雅,只闻其声,便已知必然是个文质彬彬、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 燕重衣冷哼一声,恍若未闻,百里亭却已开始在欢呼,大笑道:“阁下连看都不用看,居然就猜到了我们的来历,难道是个未卜先知的高人?” 这人也笑道:“小弟一早就已收到消息,说是两位必然会从此地经过,所以特地来此摆酒恭候。” 百里亭看了燕重衣一眼,叹道:“只不知阁下要等的人是我还是他?” “自然是两位,小弟故意让车把式放缓脚程,就是为了不至于错过两位。”这人呵呵一笑,“夜寒露重,此间有美酒佳人,两位先上车厢来再说如何?” “阁下是哪一位?我们认识么?” “百里兄,去年今日,西湖桥畔,你我虽是匆匆一聚,但时隔一年便已忘了小弟这位故人,岂非当浮三大白?” 百里亭的眼睛立即亮了起来,大笑道:“原来是‘公子多情’花染花公子。” 车厢中没有锦帐流苏,也没有鲜花明珠,却有美酒飘香,佳人相伴。 思思是个很美很年轻的女孩子,她的身材已相当成熟。此刻她穿着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温驯的猫儿一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她男人的嘴里。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男人享受她。 从第一眼开始,百里亭就根本没有看过“公子多情”花染这个人一眼,也没有去看那个怯生生地坐在一边的美丽小婢,只是看着这个女人,看着她露在丝袍外一双纤柔完美的三寸金莲。他知道她在丝袍里的**是完美而**的,一定很丰满,也很光滑柔软。 百里亭就是这种色中饿鬼,只要是女人,通常他都是绝不会轻易错过的,即便是他只能用目光去欣赏这个女人。 思思当然是个很有经验的女人,她忽然坐起她的姿态真是风情万种,就像舞者一样优美。她俯下身子,慢慢地斟了三杯酒,百里亭的目光立即发直了,他看见她俯身的时候,一片凝脂般的酥胸便露了出来。思思居然好像没有发觉,连一点掩饰的意思都没有。 “公子多情”花染的年纪似乎比百里亭还稍小一些,相貌虽不及百里亭英俊,但脸上却始终露出种令女人迷恋的笑意,他轻咳一声,淡淡笑道:“百里兄,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 “她是你的妻子?”百里亭立即打断道。 “呃……这倒不是。” “我们是不是兄弟?” “小弟早就认定百里兄是这辈子唯一的知己。”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这句话想必你一定也很明白。” 花染叹了口气,轻笑道:“百里兄的意思是想告诉小弟,你已经看上这位佳人了,是么?” 百里笑了笑,居然也不否认:“只要花兄愿意割爱,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我都接受。” “只要思思姑娘一句话,这件事就容易解决了。”花染目光一转,看了思思一眼。 “只要花公子不介意,百里公子又不嫌弃,思思愿意服侍三位公子。”思思娇笑道。她真是个既聪明又听话的女人,戏子无情,像她这种女人,是决不会得罪客人的。 百里亭似乎很满意思思的回答,开心地大笑着,缓缓道:“花兄,这状元及第……” 花染竟似明白他的意思,微笑着接口道:“此酒已窖藏十一年零九天,入口顺畅,回味无穷,实在是人间不可多得的佳酿。” “十一年?”百里亭忽然叹了口气,回头看着燕重衣,苦笑道,“你赢了。” 燕重衣冷哼一声,抬目注视着花染,冷笑道:“我们此去金陵,你是从何处打听到的消息?” “这只是个巧合,真正知道两位的行踪的,是另外一个人。”花染从容不迫地答道。 “这个人是什么人?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一个剑客。小弟遇见他的时候,他就在十里之外的枫林中,他告诉小弟,燕公子一定会经过这里。” “他还说了些什么?” “仅此而已。”花染笑了笑,“燕公子一定很奇怪,小弟为何在此恭候两位大驾光临。实不相瞒,小弟也是发出五万两黄金悬赏的人之一。一个月之前,小弟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上说……” “信上说,任我杀已经出卖了你,是么?”燕重衣冷冷地打断道。 “不错,”花染叹口气,苦笑道,“小弟的仇家已经知道此事,他们很快就会来找小弟报仇了。” “杀人偿命,这有什么不对?”燕重衣冷笑道。 “咳咳……”百里亭微笑道,“来来,喝酒,何必为了这些小事而大煞风景!” 清纯的酒色就像是思思的眼波般泛起一层朦胧的微光,比月色更温柔。 百里亭举杯一口饮尽,咂了咂舌头:“好酒。” “的确是好酒。”花染看了燕重衣一眼,“燕公子何不尝一尝?” “这酒喝不得。”燕重衣嘴角勾起了一抹冷笑。 “为什么不能喝?我都已经喝过了。”百里亭抢着道。 “你喝得,我喝不得。”燕重衣摇摇头,“这酒有毒。” 百里亭脸色突然变得铁青,嘎声道:“这酒里下了毒?” “你那一杯没有,下了毒的是我这杯。”燕重衣看着花染,眼神中充满了讥屑之意,“只因花公子要对付的人是我,你喝多少酒都没有关系,但我只要喝一小口,立刻就会出事。” 花染神色不变,微笑道:“燕公子看到小弟下毒了么?” “你的确没有下毒,因为下毒的人根本就不是你。”燕重衣看了思思一眼,“毒在那位姑娘的指甲里。” “这只是一种很普通的指甲油而已。”思思妩媚地笑着,伸出嫩如春笋的手指,鲜红的凤仙花汁在灯火的照耀下,显得有些刺眼的妖艳。 “可是这酒只要沾到了一点点,就变成了一种毒药,就可以让我立即倒下。” “思思只是不小心碰到了而已。”思思似乎很委屈,一脸无辜,楚楚可怜,“那么……思思再为燕公子斟多一杯酒,既为陪罪,也为了证明思思是清白的。” 思思又满满斟了一杯酒,自己先浅浅啜了一小口,微笑道:“燕公子,这杯酒若是有毒,思思岂非也就一起中了毒?” 燕重衣依然一动不动,摇头道:“这杯酒我还是不能喝。” “燕公子还是不肯原谅思思吗?”思思的眼中似乎已有泪光,泫然欲泣。她的确是个很有经验的女人,懂得眼泪是征服男人的铁石心肠的最有效的武器。 “这酒也有毒。”燕重衣竟似不为所动。 思思的泪水终于滑落下来,一滴一滴,滴入酒里。 “就算你的疑心病再重,也不该如此对待女人。”这一次连百里亭都坐不住了,脸色铁青,忍不住冷笑道。 “这酒本来没有毒,可是一沾到她的嘴唇,就变成了毒酒。” “毒在她的嘴唇里?” “下毒,是暗杀的一种,下毒的方法就像暗杀一样,也有很多种。”燕重衣沉声道。 百里亭一时为之气结,忽然觉得,和燕重衣拌嘴其实比和女人吵架更无趣。 “燕公子实在是个可怕的人,思思做的如此隐蔽,居然都瞒不过你的眼睛。”花染神情淡定,笑得更加动人。 百里亭却瞪大了眼珠子,吃吃道:“这酒真的有毒?” “的确如此。”花染摇头苦笑道,“小弟本想先放倒燕公子,然后以他的性命作为诱饵,强逼任我杀现身,但现在……我显然低估了他。” “连我都拿他无可奈何,花兄这么做,岂非自讨没趣?”百里亭轻叹一声,“不过……思思姑娘下毒的功夫也实在匪夷所思,令人闻所未闻。” 花染看着燕重衣,叹道:“燕公子能否告诉小弟,你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燕重衣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看出来的,反正我就是看出来了。” 思思绝对是一个让男人毫不设防的女人,而且她的每一个动作,几乎都是完美的,是如此的不着痕迹,根本就找不到破绽,燕重衣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 这世上有一种人,天生就有一种奇异的本能,可以预知危险,从而化险为夷,任我杀是这种人,燕重衣也是这种人。 这世上还有一种人,天生一副厚脸皮,纵然诡计被拆穿,依然可以面不改色,谈笑风生,甚至照样还能若无其事地和你称兄道弟,仿佛一切都根本没有发生过。这并非因为他有风度,有涵养,实在是因为他太奸诈,太狡猾,比狐狸还精明,比毒蛇更能忍。 花染无疑就是这种人。此刻他脸上依然笑意未褪,从容道:“燕公子,今日相遇,也算我们缘分不浅,你既能和百里兄做朋友,自然也不会嫌弃小弟……” “我和他不是朋友。”燕重衣冷冷地瞧了百里亭一眼,大手轻挥,“我也不会和你做朋友,你这种人实在太可怕、太危险,就像是一条毒蛇,就算没有人去招惹你,你也会突然发疯咬人一口。和你这种人在一起,饭也不能吃,酒也不能喝,觉都不敢睡,人生岂非无趣的很?” “过奖,燕公子的夸辞,小弟实在受之有愧。”花染脸色不变,抱拳笑道。 燕重衣苦笑一声,再不瞧他一眼,“呼”地跳下车厢。 “你做什么?”百里亭急叫道。 “你是不是瞎子?难道看不出我不喜欢和这个人在一起?”燕重衣冷冷道。 “我知道你不喜欢女人,但至少这里有酒,你何苦非要难为自己?” “你留下,我走。”燕重衣竟真的抬步就走,百里亭气得全身发抖,回头看了看思思一眼,狠狠地叹了口气,终于也跳下了车厢。 “百里兄,你这是做什么?难道你要跟他一起走?”花染愕然问道。 “我已经别无选择,因为我需要……”说到这里,百里亭忽然闭上了嘴。“我需要他的保护”,这种话他怎么能说出来?堂堂一个世袭一等侯,居然落魄到这种地步,假如传将出去,岂非是种很丢面子的事? “百里兄,你先上车来,他走不了多远。”花染似乎隐隐猜到了几分,却不说破,“他喜欢用脚走路,就让他走吧,我们坐车慢慢跟着他也是一样的。” “这人一走起路来,永远无休无止,不停不歇,谁也追不上的。”百里亭望着燕重衣渐去渐远的背影,显然有些无奈,又有些迟疑。 “百里兄请放心,就算他走到天涯海角,我们总也能跟上,更何况,他根本就走不出十里。”花染脸上的笑意突然变得很诡异,“你别忘了,前面的枫林里,还有一个人正在等着他呢!” 百里亭拧紧了眉,将信将疑,犹在迟疑,一扭头突然瞧见思思那一对勾魂夺魄的灼热的目光,忍不住轻叹口气,终于不再犹豫。他本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弟,这一生中从未缺少过什么,尤其是美酒和女人,燕重衣这人冷酷少言,和他走在一起,虽然只是短短几个时辰,百里亭却仿佛觉得已是三个春去秋来的漫长。这种滋味,岂非正如人间炼狱般痛苦的煎熬? 第七章 出鞘剑 月是故乡明。 当时月犹在。 思念最是使人愁,点点心上流。因为朋友,所以思念;思念,却也总是因朋友而深刻。 燕重衣和任我杀都是孤儿,都是杀手,都是在别人的抚养下成长,他们有着相同的遭遇,有着相同的命运,同样没有明天,同样不知归路,杀人的同时,同样也正在等待着被杀。 江湖就是这样,你永远也不能预知今天或明天会发生什么事,就像任我杀的一颗头颅居然可以卖到五万两黄金的高价,只怕连任我杀自己也没有想到。 在这件事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那个神秘人究竟是何居心? 燕重衣突然又想到了花染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剑客。小弟遇见他的时候,他就在十里之外的枫林中,他告诉小弟,燕公子一定会经过这里。” 这个人又会是谁?为何会知道他的行踪?燕重衣很快就看见了这个人。 月色洒落一片银光,枫林中叶红似火,这人站在一株枫树下,背向而立,一动不动,仿佛一尊在千百万年前就已被风化了的石雕。 燕重衣倏然驻足,与这人只有二十步之遥,瞧着他孤独的背影,也一动不动,瞳孔却已在慢慢收缩。 好浓的杀气!这个人,莫非就是等待我的那个人? 月影西斜,两人的影子被银色的月光渐渐拉长,像纸片般贴在散落枯叶的地上。夜深露重,在这片寂静的山野中,偶尔响起寥寥数声微弱的虫鸣。 “来的人可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这人突然从鼻孔里重重地一哼,沉声道。他的声音沉稳而坚定,却又有着大漠风沙般的粗犷。 “你在等我?”燕重衣的声音很冷很低沉,“我已经来了。” “听说……你和任我杀是朋友?” “江湖上谁不知道我和他是朋友?”燕重衣忽然笑了笑,“你这个问题问得实在很可笑。” “为朋友,两肋插刀,义无反顾。他的事,就是你的事,是么?” “你和任我杀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找他?” “本来没有任何关系,但现在一切都已经改变了。”这人依然没有回头,一字一句地道,“因为他杀了人,一个不该死的人。他还太年轻,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人是谁?他的生死与你又有什么关系?” “他的名字叫做宋流云。”这人倏然转身,月光映照在他的脸上,仿佛蒙上了一层惨白的色彩。 这是一个老人,也许他的年纪并不是真的很大,但他的脸却刻满了沧桑和颓废,眼神中也充满了痛苦和仇恨。 “他是我唯一的儿子。”这人凶狠的目光像刀锋般盯着燕重衣,沉痛地道。 燕重衣忽然想起了一个人,脱口道:“你是塞北宋一多。” 宋一多是个亦正亦邪的厉害角色,性情古怪,不问是非,全凭个人喜恶,据说善心起时,曾经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只为了替一只受了重伤的老虎疗伤而已,但发起狂来,却连眼睛都不眨动一下就一口气杀了八个陌生的商客,他的妻子就是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在他的剑下。 “任我杀在哪里?”宋一多的声音阴沉得可怕。[..tw超多好看小说] “如果我说我也正在寻找他的下落,你相不相信?” “如果你是我,你会不会相信?”宋一多冷哼一声,反问道。 “不信。”燕重衣摇头道。 “你是他的好朋友,如果连你都没有他的消息,还是谁知道?” “也许……已经没有人。” “我再问你一次,任我杀在哪里?”宋一多又冷哼一声,沉声吼道。 “我也只再说一次,不知道。”燕重衣冷冷道。 “拔剑!”宋一多的脸在月色下竟忽然变得惨青,目光中杀意渐浓,“拔你的剑!” “拔剑?为什么要拔剑?”燕重衣一动不动,摇头道,“现在不是拔剑的时候。” “我站在这里等待了五个时辰,为的就是等你拔剑。” “我的剑,有三不拔。” “哪三不拔?”宋一多微微一怔,不由自主地问道。 “平白无故的时候,不拔;不是杀人的时候,不拔;不到非拔不可的时候,不拔。” “剑为杀人利器,哪来这么多的臭规矩?” “剑既是杀人利器,又岂能轻易说拔就拔?”燕重衣忽然笑了笑,“杀人,也许可以不为了什么,但是拔剑,却一定要有拔剑的理由。” “理由?因为……我要和你决斗。”宋一多目光冰冷,森然道,“这个理由,是否已经足够?” “我是杀手,只喜欢为了银子而杀人,并不喜欢动不动就和别人比武决斗。” “你还是不肯拔剑?”宋一多的脸因愤怒而扭曲,“你要如何才肯拔剑?” “只要你的一句话。”燕重衣轻轻叹口气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你的儿子就是死在任我杀的刀下的?” 宋一多反而闭上了嘴。 “你是不是也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信上说,任我杀就是凶手?” “匿名信?”宋一多显然有些意外,摇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从来都未曾见过什么匿名信。” “你居然没有收到匿名信?”燕重衣的眉头已经拧紧。 “想知道为什么,就拔出你的剑。”宋一多冷冷道,“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如果你不幸败在我的剑下,会不会反悔?” “塞北宋一多虽非正人君子,但绝非背信弃义的小人。我若反悔,当如此树。”宋一多阴沉着脸,突然反手一掌向身边一株枫树击去。“咔嚓”一声,那株枫树本粗如儿臂,却立时被他掌风击断,木叶萧萧,戛然倒地。 燕重衣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忍不住暗暗一惊。以掌沿作刀,砍断树木本不足为奇,只要内功稍有火候,通常都可以做到,但若以掌风凭空击断树木,却足可显见其内力修为实已炉火纯青。 宋一多脸上再无表情:“拔剑!” 寒光闪动,剑已出鞘。燕重衣的剑依然还在鞘里,这把剑,竟是宋一多的。宋一多居然也使剑,而且还是个使剑的高手,像他这般粗犷的塞北汉子,武功竟也以剑法为主,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剑走轻灵,通常都以飘忽见长,但宋一多的剑法却是大相庭径,每一剑使出,既有南海剑派的稳重凶狠,又有华山剑派的轻松自如,更有峨嵋剑派的辛辣凌厉,竟似集百家之长,溶为一体,自成一家。[..tw超多好看小说] 剑光霍霍,宋一多一口气就攻出了八剑,这八剑速度并不是很快,却一气呵成,就像是塞北的风沙,连绵不断,令人窒息。 燕重衣的手已按住了剑柄,却依然没有拔剑,脚步不住挪移,如蝴蝶穿花,身形晃动间,这凌厉的八剑竟已全都落空。 剑光再起,宋一多又已攻出八剑。这八剑和刚才那八剑竟又全然不同,好像剪不断的风雨,丝丝交织,环环相扣,速度反而更慢了一些。 燕重衣还是没有拔剑,他的剑法得自“白衣杀手”冷落,冷落的成名绝技“一剑穿喉”招式虽然简单,却是天下剑法中的精髓,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不仅眼睛要亮,手要稳,剑要重要的是一颗宁静的心。 心静,则可看出对手武功的破绽。 宋一多这八剑虽然缓慢,但剑法严谨紧密,竟无破绽可寻,燕重衣唯有闪避,剑光就像是毒蛇般缠住他,在朦胧的月色里不断闪烁,却始终沾不到他的衣袂。 剑光突然收敛!长剑在燕重衣的咽喉一尺处生生顿住,连剑尖都不再有半分颤动。 “你为什么还是不肯拔剑?”宋一多厉声道,凶狠的眼睛里射出愤怒的光。 “我的剑,随时都可能出手。” “好。”话声中,宋一多手中停顿的长剑又已直刺出去。这一剑快似匹练,这世上只怕没有几个人可以在这么短的距离之内避开这一剑。 燕重衣没有再躲,他的剑已出手。他的手一直按在剑柄上,这种拔剑的姿势,他一天都要反反复复地练上一千遍。一个相同的动作被他如此不停地练习,速度以及精准可谓已至极限。 乌溜溜的剑光淡淡一闪,只一闪,便与另一道剑光同时消失,两柄剑在空中突然顿住。 宋一多脸色惨青,眼神里充满了怀疑和失望,握剑的手微微颤动,手中的剑再也刺不出去。 燕重衣的剑稳若泰山,剑尖轻轻抵在宋一多的咽喉之上,只要再使几分力,立即就可以洞穿宋一多的喉咙。 “你知不知你为什么会输?”燕重衣缓缓收剑回鞘,淡淡说道。 “为什么?”月色下,宋一多的脸色已变得惨白。 “因为你这一剑太快,太快的剑法难免会有瑕疵,破绽自然而然就显露了出来,只要有一点点机会,我都绝不会错过。” 宋一多呆呆地怔了许久,突然长叹一声,手一扬,长剑脱手飞出,在半空中划下一道光弧,“卟哧”一声,直刺刺地落在地上,**泥土中,犹自晃动不止。 静夜里,一阵缓慢而轻微的马蹄声悠然响起,一辆华丽的大马车穿过夜风中萧萧木叶,徐徐而来。 花染和那美丽小婢携手走下车厢,百里亭和思思相拥着紧随其后。 思思本是花染的女人,此刻却已投入了百里亭的怀抱,花染竟似连一点嫉妒的意思都没有,回头微笑道:“百里兄,看来我们来的正是时候,燕公子的‘一剑穿喉’果然不同凡响。” “‘杀手无情’,杀手剑无情,从什么时候开始,青龙燕重衣的剑已不再无情了?”百里亭嘴里说着话,眼睛却从未移开过思思的俏脸。 燕重衣也不回头,重重地一声冷哼,瞧着像斗败了的公鸡般的宋一多,淡淡道:“你还有何话可说?” “好剑法,我练剑数十年,竟不能接你一剑。”宋一多黯然长叹。 “能接下这一剑的人并不多,只因这世上能练成这一剑的人也只有两三个人而已。”燕重衣笑了笑,“我们之间的赌注,现在还算不算数?” “我说过,我宋一多说过的话从不更改。”宋一多紧紧咬着牙,本已有些沧桑的脸在这一刻间竟似又苍老了几分,顿足苦笑道,“流云天生就是学武奇才,五岁学剑,十岁已有小成,十四岁的时候,俨然已是塞北年轻一代中的一流剑客,十八岁那一年,他几乎打遍塞北无敌手。有一天他忽然对我说,他已经厌倦了大漠风沙中烦闷枯燥的生活,决定到江湖上闯荡,在中原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和太多数的父亲一样,我也希望他能在江湖上扬名立万,成为人中龙凤,于是就没有反对,谁知一别经年,事情却不是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在等待流云凯旋归来、荣归故里的时候,我听见的却是他的死讯……” “后来呢?”宋一多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没了,燕重衣显然大是不耐,忍不住挥手打断道。 “后来……”宋一多回忆道,“就在半个月之前,突然有一个人到塞北来找我,告诉我流云是死在任我杀刀下,只要找到任我杀,就能找出幕后凶手……” “等等!”燕重衣皱眉道,“难道这个人没有直接告诉你,谁就是真正的凶手?” “没有。这个人,我从未见过,江湖上好像没有这一号人物,他所说的话,其实我并不太相信。” “他叫什么名字?” “依我所见,这个人的名字只怕只是个化名,叫做……”宋一多一语未毕,他的声音突然被另一种声音打断。 这是一种奇异的哨音,尖锐而急促,在这静寂的山野里显然异常响亮,也更显得诡异、离奇。 “是什么人?”燕重衣皱眉急问道。 话音未落,突听“嗖”的一声,一条赤红色的小东西不知从何处飞来,竟似比闪电还快几分,直击宋一多。 “小心。”燕重衣目力本来极佳,深夜中犹可视物,此刻月色溶溶,一瞥之下,竟发现那是一条小蛇。 “你说什么?”宋一多竟似未觉,怔怔问道。 燕重衣脸色大变,一个箭步蹿了出去,手指一夹,那条飞在半空中的小蛇竟硬生生地被他夹中,这一夹,恰巧正是七寸。七寸是蛇的死**,他双指微一用力,这条蛇就变成了一条死蛇。 燕重衣甩手将小蛇抛了出去,刚刚吁了一口气,突然惊叫道:“你……” 月光照在宋一多的脸上,他的脸已完全扭曲,死鱼般凸出来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惧之色,舌头长长伸出,已变成死灰色,像是突然被人扼断了咽喉。他的咽喉并没有断,喉头上却有两点血痕,血如漆黑。 燕重衣虽然眼明手快,却毕竟还是迟了一步,在他捏死这条小蛇之前,宋一多已惨遭剧毒一吻。 “我怎么……”语声突然中断,宋一多“砰”然倒地,全身一阵抽搐,整个人都蜷缩起来。 “那个人是谁?”燕重衣急忙俯身问道。 “……”宋一多瞳孔渐渐放大,犹在嘶声叫喊。 “送?送什么?送你一程么?”宋一多神智已近昏迷,声音变得含糊不清,燕重衣只依稀听见他似乎在说着“送”这一个字。 宋一多满脸焦急之色,似乎想说出某些秘密,但用尽所有力气,终究再也发不出一丝声音。 “你已将死,又何必我来送你一程?”燕重衣摇头叹道,“你可知道,杀手也有杀手的原则,我是决不会杀死一个垂死之人的。” 宋一多竟似大急,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滴落,却苦于无力再说出半句话来,双腿一伸,头歪在了一边,终于气绝身亡,带着一个秘密死在山野,死在异乡。 “他……他已死了吗?”脚步声缓缓响起,花染轻轻叹道。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燕重衣霍然回首,目光像冰冷的刀锋般盯着花染。 “小弟本想离开,但百里兄非要跟来,小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花染双手一摊,耸了耸双肩,苦笑着摇摇头,一副很无奈的表情。 “你们一来,宋一多就变成了死人……” 花染立即接口道:“莫非燕公子认为杀死他的人是小弟?” “杀死他的人当然不会是我,除了你们还能有谁?” “这人是怎么死的?”花染也不分辨,淡淡问道。 “中毒,被毒蛇咬死的。” “这就是了,这条毒蛇明明已被燕公子捏死了,与小弟好像连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这条毒蛇却绝不会是自己来的,只有受过训练的毒蛇,才会咬人的喉咙。” “你认为那条毒蛇是有人在控制它,来暗算宋一多?” “你刚才有没有听见哨子的声音?”燕重衣皱眉问道。 “听见了,那哨音刚刚响起,很快就消失了。” “这条蛇显然已久经训练,只有在听见哨音的时候,才会发动攻击。” “吹哨子的人,就是暗算宋一多的凶手?”花染拧眉道,“难道他是害怕宋一多说出他的名字,所以杀人灭口?他究竟是什么人?究竟有什么秘密?” “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有什么秘密,我迟早总要查出来的。”燕重衣看了花染一眼,冷笑道,“你们来的真不是时候,如果你们晚来一步,宋一多也许就不用死。” “莫非燕公子还在怀疑小弟就是吹哨之人?”花染又做了个无奈而无辜的动作,苦笑道,“看来燕公子对小弟的成见实在不小。” 秋夜里的风,总有些微凉,燕重衣渐渐感觉到了些许的寒意,抬高了头,望着天边那一眉弯月,陷入了沉思。 宋一多临死之前,究竟想说什么?他说的是“送他一程”,为他减少痛苦?还是一个姓“宋”的人? 那个吹哨子的人究竟又是谁?藏在何处?这个人也许就是花染等人中的其中一个,也许不是。 燕重衣没有再想下去,现在这条线索已经断了,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找到发出匿名信的神秘人。 天下没有永远藏得住的秘密,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第八章 过客 莺飞草长,杏花烟雨。江南如梦,梦里的江南更如酒,有谁知道它醉倒了多少人的心里,迷乱了多少人匆忙的脚步? 人生本如一扇门,有的人出去,有的人却又进来。燕重衣悄然离开飞龙古镇的时候,一个行色匆匆、风尘仆仆的天涯过客正踏过那条小桥,迎风而来。 每个市镇都有酒楼,每间可以长期存在的酒楼,一定都有它的特色。“满园春”的特色就是“贵”,无论什么酒菜,都至少比别家的贵一倍。人类有很多弱点,花钱摆派头无疑也是人类的弱点之一,所以特别贵的地方,生意反而总是特别的好。 这时候的“满园春”生意真是相当的好,分外拥挤,分外热闹。店小二已经累得连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好不容易偷得一个闲,刚刚喘过气来,忽然就看见了一个人,一个陌生却又似曾相识的过客。 这人的腰就像是标枪般挺得笔直,步履坚定而沉稳,头上一顶斗笠压得很低,几乎遮住了整张脸庞,只微微露出棱角分明的下巴和两片薄薄的嘴唇,身上一袭雪白的长袍虽然不是用很昂贵的布料做的,但手工却很不错,而且非常洁净、整齐,连一丝皱褶都没有。 这白衣人仿佛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他只是很随便地站在那里,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他的与众不同。 店小二微微一怔,用犹带油腻的手指揉了揉眼睛,心中暗暗好笑:“这人好生奇怪,短短两三个时辰,就换了两套不同的衣服。”他摇摇头,赶紧迎了上去:“大爷,你又来了?” “你见过我?”白衣人头也不抬,淡然说道。 “莫非大爷忘了,三个时辰之前你还在这里喝酒呢!” “三个时辰之前?”白衣人仿佛有些诧异。 “是啊,敢情大爷没喝过瘾,现在回头再喝是么?”店小二眉开眼笑,乐不可支,“‘满园春’的酒菜在飞龙镇里是最好的,大爷倒是挺会挑地方,呵呵……” “我第一次来。”白衣人轻轻摇了摇头。 店小二愕然一愣,这才听出这人的声音不对,虽然和先前那个黑衣人同样冷漠,却显得有些低沉,原来他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抱歉抱歉,小的认错人了。”店小二讪讪一笑,用手搔了搔头,“不过……不过两位大爷也实在太像了。” 白衣人似乎若所思,一时没有说话,良久才缓缓道:“小二,先来五斤竹叶青。” “啊……”店小二突然一声怪叫,“可真是巧,那位大爷也是坐在这里,也是要了五斤竹叶青。” “你说的那位大爷,是不是头戴一顶斗笠,穿着一件敞开的黑色外套,腰间悬着一把不起眼的剑?”白衣人的眼睛仿佛掠过一丝亮光,“而且……他还很能喝?” “是啊,是啊……”店小二忙不迭地点着头,“大爷说的一点都没错,小的还真的从未见过像他这么能喝的酒鬼。” “他不是酒鬼。”白衣人的声音依旧有些冷漠,隐藏在斗笠下面的脸却仿佛荡起了一丝温和的笑意。(..tw好看的小说) “大爷,莫非你们认识?”店小二陪笑道。 “小二,快拿酒来,我还得赶路。”白衣人低垂着头,再也不肯多言。 “天子呼来不上船,直呼臣是酒中仙。”这是唐代诗仙李白的诗句,是对酒这东西的一种极高的赞美。其实贪恋杯中之物也非好事,若非如此,李谪仙也不至于醉酒投江捞月,为世人留下一段茶余饭后的趣闻轶事。 然而一个人如果不快乐,又何妨一醉解千愁?纵然醉死,也是值得的。 酒香飘溢,沁人心脾,这时有几个人多喝了几杯之后,他们的话就开始多了起来。 “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洛阳城遇见‘洛阳四虎’的事么?”一个紫红脸膛的大胖子手举酒杯,豪气干云,爽朗的笑声刺激着每个人的耳朵。 “怎么不记得?那天‘洛阳四虎’竟敢太岁头上动土,有眼不识泰山,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坐在紫脸大汉左边的精瘦汉子嘴里说记得,其实却已有些忘记,转头对另一人道,“还说什么来着?” 他身边的彪形大汉仰天打了个哈哈:“他们说:就凭‘急风剑’楚望岳那一手劳什子破烂剑法,还叫‘急风剑’?今日若是不能留下两手让人信服的剑法,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剑,还要留下你的人头。” “对,对,当时他们就是这么说的。”那精瘦汉子用力地拍了拍大腿,“谁知他们还来不及出手,大哥的剑就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其实大哥的剑法何止迅急如风?简直就是神出鬼没,那穿喉一剑,只怕连‘杀手无情’燕重衣都要闪一边去。”那彪形大汉大口地喝了一碗酒,伸手抹了一把嘴,神情得意之极。 “不是我‘断浪刀’李梓仁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老二你‘劈山天神’吴奇义,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能比得上咱们楚老大了。”那精瘦汉子提高了声音,仿佛害怕别人听得不够仔细,记不住他们的名字。 “急风剑”楚望岳哈哈大笑,举杯狂饮。 “但若论刀法之快嘛,当今天下岂非也只有老二你才堪称‘第一刀’?”“劈山天神”吴奇义兴奋得磨拳擦掌。 三人越说越得意,大声地狂笑,大碗地喝酒,大口地吃肉。 “难道你们忘了那句古训,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与他们同桌的一个小老头摇头叹道,他的声音虽然苍老,却极其浑厚,就像是一声斩鬼大刀突然切断了三人疯狂的笑声。 “葛夫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李梓仁怒气冲冲地瞪了那小老儿一眼。 “强中自有强中手,只怕你们比小老儿更明白这道理。”葛夫子用两李枯瘦的手指捻着颌下的一撮花白长须,摇头微笑,俨然一副老学究的模样。 “明白是明白,可是你又何时见过有人的剑比我的”话声中,楚望岳突然出手,剑光一闪,又消失。(..tw好看的小说) 葛夫子错愕间,楚望岳的剑又已回鞘,他拔剑的动作已够快的了,但收剑显然更快几分。 “楚老大,你这是做什么?”葛夫子拿着酒杯的手,硬生生地僵顿在空中。 “啊呀!”一声惊呼突然响起,“奇怪,好端端的一个盘子怎么突然就裂成了两半?” 只见恰巧从旁边经过的店小二一手拿着一半盘子,两眼发直,站在那里穷发愣,瞧他一脸错愕的神情,就好像突然见到了鬼一般。 楚望岳昂首喝了一碗酒,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也不说话,只是用眼睛斜睨着葛夫子。原来就在一瞬间,他出剑、收剑,便已神出鬼没地削断了店小二手中的盘子,却未伤店小二分毫。 葛夫子心头暗凛,脸上却不动声色,淡淡一笑:“小老儿不是使剑高手,却也知道有一个人的剑杀人的时候比别人眨眼还快。” “是谁?”楚望岳脸色铁青,没好气地问。 葛夫子也不理他,低头浅浅啜了一小口酒:“别人还来不及眨眼,他的剑非但刺穿了别人的咽喉,而且已经回鞘,就好像根本没有动过一样。” 李梓仁和吴奇义还在揣磨此人的身份,楚望岳的脸色却又已变了,垂头丧气地失声叫道:“一剑穿喉!” “不错,这世上,又有谁的剑能比‘杀手无情’燕重衣” 这一次连李、吴二人都笑不出来了,呆呆地愣在在那里。 “至于天下第一刀嘛,只怕也还轮不到李二爷的‘断浪刀’。” “难道还有人的刀比我”李梓仁的声音已渐渐变弱,却仍然有些不服气。 “那个人的刀,何止比你的刀而且稳、狠、准都是无人能及的。” 李梓仁似乎也想到了这个人,脱口道:“他就是……” “‘一刀两断’任我杀。”葛夫子立即接过话来。 “果然是他。”李梓仁立即像泄了气的皮球,“他的刀究竟有多快?” “不知道,据说这世上绝没有人能接下他最后一刀,死的时候也感觉不到痛苦。” “他的刀真的这么神奇?” “你说有多神奇就有多神奇。” 李梓仁长长吐出一口气,忽然闭上了嘴,提起任我杀的刀和这个人,他实在已无话可说。 葛夫子的故事却似还没有说完,慢悠悠地道:“可是这个人在九个月之前突然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在此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更是一个谜。” “我却听近江湖上有人发出悬赏通告,说是砍下任我杀的头颅者,可得五万两黄金。”楚望岳低声道。 “这种悬赏通告至少有三起,每一起都是价值五万两黄金,这件事早已不是秘密。” “原来这是真的。”楚望岳瞠目结舌,“三起加起来可是十五万两黄金啊,你我几辈子加起来也休想赚得回来。” “当然是真的,谁会拿这种事开玩笑?” “葛夫子可知道,这是什么人做的?” “其中一起,是山西吕家。”葛夫子压低了声音,“听说排行‘神兵利器八大家’之四的‘魔手’吕奉祖就是死在任我杀的刀下,吕家在山西是富甲一方的大土豪,说什么也不能让吕奉祖白死。” “那么另外两起呢?”葛夫子双目向四下里扫了扫,神色肃穆,声音也变得更低:“有些事咱们还是别知道得太清楚,要是无端招来杀身之祸,那可就太不值了。” 楚望岳三人脸色倏然一变,彼此间相互打了个眼色,齐声道:“对,喝酒。” 白衣人慢慢地喝着酒,全神贯注地听着楚望岳四人的谈话,那三起悬赏通告显然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突然之间那四人竟彼此绝不交谈,只是低头喝酒,白衣人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便欲起身离去。 就在这时,随风捎来一阵淡淡的幽香,一个虽无沉鱼落雁的容颜、却依然美得令人怦然心动的白衣少女施施然走了进来。 “老丈,小女子叨扰了。”白衣少女轻拢云袖,对着葛夫子躬身作揖,“小女子飞龙堡宋妍。” “哦!原来是飞龙堡宋大小姐,失礼,失礼。”葛夫子忙不迭地起身还礼。 “老丈太客气了。”宋妍嫣然一笑,随即正容道,“适才听老丈所言,似乎对任我杀这人颇为熟悉……” 一语未毕,葛夫子急忙连连摆手:“宋大小姐误会了,莫说小老儿从未见过此人,就是碰见了也唯恐避之不吉。” “可是适才……”宋妍娥眉紧蹙,脸上露出一丝怀疑之色。 “关于此人之事,小老儿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 “老丈,你……” 宋妍一开口,葛夫子又是连连摆手:“不知道,小老儿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既然如此,小女子就此告辞,假如老丈突然想起了什么,可以前往飞龙堡一叙,小女子必以上宾之礼相待。”宋妍叹了口气,再不多言,转身而去。 白衣人的目光望着她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突然之间,他的手猛地一抖,手中的半杯美酒差点泼落出来。 这时大街上行人熙熙攘攘,一个手中握着刀的中年汉子,人影一闪,与宋妍的倩影一起消失于如车水马龙的人流之中。 看见这人,白衣人的瞳孔倏地收缩,目光仿佛也变成了犀利的刀,透出冰冷的寒芒。 少女情怀总是诗。每个女人都爱美,尤其是待字闺中的怀春少女,总喜欢把自己或浓或淡地打扮一番。 宋妍走出“满园春,转入左边一条老街,到“佳丽堂”里挑选了两件非常漂亮的衣裳和一条柔软的丝巾,又到“珠光宝气阁”要了一条祖母绿珍珠项链和一支白玉簪,最后又到“明玉轩”买了两盒杭州老字号的胭脂水粉。 但凡江湖儿女,都心存一种豁达,胸怀一份豪情。宋妍不爱女红,不喜烹饪,唯对舞刀弄剑情有独钟,她是土生土长的江南女子,飞龙堡又是江南一带赫赫有名的武林世家,飞龙镇里的人,几乎每个人都认识这位宋大小姐。 从“明玉轩”走出来,便迎面碰见一群蓬头散发、衣衫褛褴的小乞丐,宋妍给每个小孩都分了一两银子,然后又到对街包子铺买了一大笼刚刚出笼、热气腾腾的大肉包子让他们吃了个饱。 做完这一切,宋妍拍了拍手掌,脸上露出快乐的微笑――相信每个人每做一件好事之后,心情都会很愉快的。 天色尚早,她决定再四处逛逛,一转身就看见一双善良的眼睛――一个小女孩的手里提着一个小竹篮,篮子里装的是鲜嫩的莲耦,正在怯生生地望着她。 宋妍微笑着俯下身子,轻抚着小女孩的头发,柔声道:“小妹妹,你的莲耦是不是拿来卖的?” “这莲耦不卖。”小女孩摇着头,脑后两条小辫子一甩一甩,缚在辫子上的蝴蝶结分外明显。 “为什么不卖?” “已经有人买下了。” “那么……你怎么还不回家去?” “我是来告诉姐姐有人在找你的。” “有人找我?在哪里?” “买莲耦的人。”小女孩伸出小手向左边一指,“就在那儿。” 宋妍扭头只见一个手里拿着一把薄而窄的短刀的中年男子站在一家店铺的屋檐下,正向这边望过来。 “是不是他?”宋妍摇头低问,她能确定,她从未见过这男子。 小女孩点点头,便飞快地跑开了。 “姑娘就是飞龙堡的宋大小姐?”拿刀的人快步走了过来,英俊的脸上带着一抹动人的微笑。 “你认识我?” “本来不认识,现在就认识了。” “既然我们素昧平生,你如此冒失地跟一个女孩子说话,岂非很不礼貌?”宋妍有些不悦,忍不住白了拿刀的人一眼。 “在下想向宋大小姐打听一个人。”拿刀的人声音忽然变得有些沙哑,“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剑送终’宋终这个人?也许……他原来的名字并不叫‘宋终’,不过他恰巧也姓宋,恰巧也是江南人。” “没听说过。”宋妍摇摇头,淡淡道,“这附近绝没有这个人,江南姓宋的人很多,却未必见得每个人都和飞龙堡有关系。” “据说这人最近曾在这里出现过,飞龙镇是飞龙堡的管辖之地,宋大小姐又是飞龙堡的少主人,难道没有发现过一些可疑的江湖人?” “可疑的江湖人?”宋妍忽然展颜一笑,眨动着狡黠的眼睛,“有一个人的确很可疑,这个人……就是你。” “我?”拿刀的人忍不住摇头苦笑。 “来历不明,手里还拿着把刀,难道你还不够可疑?” “既然宋大小姐不认识此人,那么在下就此告辞。”拿刀的人说走就走,再也不看宋妍一眼。 “等等!”宋妍娇声叫道,“你究竟是什么人?来飞龙镇究竟想做什么?” 拿刀的人没有回答,只因已经有人代他作了回答:“他是‘快刀一点红’钟涛。” 第九章 借你的人头一用 声音是从对街传过来的,说话的人一袭整洁的白衣,衣袂飘飘,身子却笔直得像一支标枪,整张脸都隐藏在斗笠下的阴影里,竟无端增添了他几分神秘和诡异。[..tw超多好看小说] “阁下是什么人?”钟涛忍不住暗暗倒抽了一口凉气。 “过客,一个路过这里的天涯过客。”白衣人的声音虽然低沉,却异常清晰。 “只是路过?”钟涛冷笑道,“阁下应该是在跟踪在下吧?你已经跟着我走了四条街了,为什么?” “你为什么跟踪宋大小姐,我就为什么跟踪你。” “跟踪我?”宋妍看了钟涛一眼,一张俏脸倏地沉了下来,“你为什么跟踪我?” “在下决无歹意,”钟涛轻咳一声,脸上又露出一丝笑意,“宋大小姐千万别误会。” “你这人神神秘秘,藏头露尾,难道还会是个好人?”宋妍眼波流动,把钟涛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在下虽非好人,但也决不是你想象中的坏人。”钟涛无奈地摇头苦笑。 宋妍小嘴一撇,轻轻哼了一声,目光落在那白衣人的斗笠上:“你……你又是什么人?” “你是飞龙堡宋飞腾的女儿?”白衣人不答反问道。 “这里的人都知道我是飞龙堡的宋大小姐。” “你跟我来。”白衣人忽然回身就走,“有些话,我必须对你说。” “你想说什么?难道不能在这里说?”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我怎么知道自己可不可以相信你?” “你不必相信我,但是你必须跟我走,除非你不想知道你父亲遇害的真相。” 宋妍吃了一惊,瞪大了眼珠子,吃吃道:“你……你知道谁是杀死先父的凶手?你究竟知道什么?” “我只知道你想知道的一些事。”白衣人头也不回,淡淡道,“如果你没有兴趣知道,大可不必跟来。” “好,我跟你走。”宋妍跺了跺脚,终于跟了上去。 “等一等。”钟涛的声音忽然变得冰冷,“你不留下一点东西,就别想离开。” “留下什么?”白衣人停住了脚步,却始终还是没有回头。 “你的名字。” “没有人可以逼我做我不喜欢做的事,任何人都不能够。” “你也别逼我出刀。”钟涛握刀的手已青筋暴现。 “你最好不要出刀,否则你一定会很后悔。”白衣人的声音忽然充满了刀锋般的杀意。 钟涛狠狠地一咬牙,狂吼道:“看刀!” 刀光一闪,钟涛手中那把又薄又窄的短刀已然出手,短刀流动着一股冰冷的杀气,向白衣人腋下的要害刺了过去。这一刀,毒辣得就像是一条眼镜蛇。 “快刀一点红”,死在他刀下的人,只不过是流一点点血而已,根本感觉不到一丝痛苦。 钟涛很少失手,近三年来,他唯一的一次失手就是败在任我杀一招之间,只可惜他这一刀还是刺空了。 白衣人的身子突然收缩,明明应该刺入他**的刀锋,只不过是贴着他的衣服擦过。几乎是在同一刹那,白衣人已出手,他的手轻轻一动,本来在钟涛手里的那把短刀,突然间就已到了他的手里。[..tw超多好看小说] 钟涛还未明白过来,突觉咽喉一凉,冰冷的刀锋竟已贴上了他的肌肤。 “是……原来是你……”钟涛突然失声怪叫,脸上充满了恐惧而惊愕的表情,仿佛看见鬼魅一般。 “你想起来了么?”白衣人手中的刀轻轻一送,钟涛立即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我不杀你,你走!” 话声中,短刀突然坠落。 钟涛伸手操住短刀,嘶声道:“虽然你不杀我,但我决不会领你的情,我一定会不择手段、想尽一切办法让你活得很难过。” “我会等你。”说完这句话,白衣人和宋妍早已渐渐远去。 杨柳岸,不见残月,唯有晓风拂起。 长长的柳堤,曾经有多少骚人墨客不经意地从这里走过,留下一阙又一阙描尽江南风情的千古佳句,和一个又一个令世人只能用回忆去凭吊的背影? 一声轻叹,一句低吟,便能牵动一丝长江之水般悠长、悠长的万古轻愁;扯一叶孤帆,驾一叶扁舟,红尘岁月便已湮没在江南一望无垠的浩渺烟波里…… 阳光,照在六角亭的尖顶上,栏杆上的朱漆虽然已被岁月剥落,却恰恰成为了历史的见证。一对燕子从远方飞来,停在六角亭外的白杨树上,仿佛正在寻找往日旧梦。 燕子飞来又飞去,来过几回?去过几回?白杨不问,亦无语。 宋妍坐在栏杆下的长台上,仰起螓首,凝视着白衣人的背影。 白衣人的身子像标枪一样站得笔直,仿佛一尊石雕动也不动,看起来竟比冰雪还冷,比岩石还坚毅,比小草还顽强。 这人太冷,杀意太重,很多人都不喜欢这种人,尤其是女孩子,但宋妍非但一点都不厌恶,心里还突然生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和白衣人在一起,仿佛比孤身困在装着五只老虎十匹饿狼的牢笼里更可怕,但她却认为,越是可怕的东西反而更安全。好奇,本也是人之本性之一。 “你要我跟你到这里来,莫只是想要我陪你一起看风景?”宋妍打破了沉默。 “我在等,等你问我。”白衣人抬高了头,望着白杨树上的那对燕子,“因为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我问,你答?”宋妍忍不住失笑道,“那么……你叫什么名字?” 白衣人似乎没想到她竟会提出这个问题,不由得微微一呆,过了很久才缓缓道:“叶逸秋,树叶的叶,飘逸的逸,秋天的秋。” “叶逸秋?没听说过。”宋妍轻摇螓首,娥眉轻蹙,“这个名字,在江湖上好像不见经传。” 叶逸秋没有说话,心里却觉得有些好笑,如果她知道叶逸秋就是昔日江湖上最可怕的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那又是如何的一番感想? “你说……你真的知道杀害我父亲的凶手是谁?” “嗯!不过你已经不必再寻他报仇,因为早在九个多月之前,他就已经死了。”叶逸秋微一迟疑,沉声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发生在金陵,任我杀和川岛二郎的那一战?” “听说过,那一战至今为人津津乐道。”宋妍眼眸中绽放出一种异样的光芒,“任我杀虽然是个杀手,但这一战却让他成为了英雄。” “英雄?”叶逸秋的身子突然轻轻一阵抖动,没来由地叹了口气。[..tw超多好看小说] “据说川岛二郎就是‘狂人魔女’的儿子,当年这对夫妻创立千杯岛,残害武林同道,意图称霸江湖,因为韩大少的干涉,最终没有实现。川岛二郎的出现,正是为了完全他们的遗志。若非任我杀击败了川岛二郎,一场武林浩劫只怕便要再次重演。”宋妍的眼睛里充满了对英雄的敬佩和仰慕,流露出一种深深的向往,“此事很快就在江湖上传得沸沸扬扬,年轻一代的男儿都将任我杀视为榜样,就连那些女孩子都说,要么一辈子不嫁,要嫁就应该嫁给像他这么样的大英雄。” 说到这里,宋妍的粉脸上浮起一丝迷醉的笑意,无端地泛起一片桃红,仿佛嫁给这么样的大英雄也正是她的心愿。 叶逸秋静静地听着,目光望着远处的帆影点点,思绪仿佛已飘向远方,他想起了红颜薄命的叶梦君,想起了痴心不改的欧阳情,想起了那些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朋友……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这件事和我父亲的死又有什么关系?”宋妍蹙眉问道。 “因为川岛二郎就是杀死你父亲的凶手。” “是他?根据那封匿名信所言,凶手明明就是任我杀。” “什么匿名信?现在这封信呢?” “那是找到凶手的唯一线索,我二叔已经收藏起来了。” “你二叔?我怎么没听说过宋飞腾还有兄弟?”叶逸秋似乎有些意外。 “他就是‘江南大侠’宋飞扬,我父亲去世后,他就接任了飞龙堡堡一职。很多年前,他离开了飞龙堡,但是叶落归根,游子总是要回家的。”宋妍忽然轻轻笑了起来,这一笑,仿佛连阳光都已失去了颜色。 “你能不能把这封信拿出来?”叶逸秋始终没有回头,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问道。 “拿出来?你要这封信做什么?”宋妍脸上的笑容立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疑惑。 “你不觉得这封信很可疑吗?杀害你父亲的凶手明明就是川岛二郎,这个人偏偏栽赃嫁祸给任我杀,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 “你突然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宋妍水汪汪的眼睛凝视着叶逸秋孤单的背影,心里竟生起一种异样的感觉,“你认识‘杀手无情’燕重衣这个人吗?” “你见过他?”叶逸秋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激动,“他来这里做什么?” “也许……他的目的和你是一样的,他觉得这件事其实就是一个阴谋,决定追查真相,找出这个发出匿名信的神秘人。” “他现在在哪里?” “他已经离开了飞龙镇。”宋妍本来不想再回答叶逸秋的任何问题,却不知为什么总是无法自主,“他去了金陵,去找一个叫欧阳情的女人。” “欧阳情?”叶逸秋忽然全身一震,连声音都变得有些异样。 “你也认识这个女人?”宋妍的声音竟似也有些变了。 叶逸秋没有回答,忽然转身大步走出了六角亭。 “你是不是要走了?去哪里?”宋妍娇声说着,快步追了出去。 “去一个我必须去的地方。”叶逸秋竟似害怕宋妍真的追来,更不回头,展开轻功,几起几落间,便将她远远抛在身后,片刻间已失去了踪影。 宋妍追出数十丈,知道自己决计是追不上了,不由得狠狠地跺了跺脚,索性坐了下来,一时之间,思绪如春光里的蝴蝶,飞来飞去。 这人究竟是什么人?和燕重衣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他们都想揭开匿名信的秘密?这个神秘的过客,究竟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夕阳西下。 人在天涯。 一个孤独的过客,匆匆离开了这个美丽如画的江南古镇。 暮色苍茫。 不长不宽的街道,两边却有几十户店铺人家,世界上有无数个这么样的小镇,几乎每一个都是如此,简陋的店铺,廉价的货物,善良的人家,朴实的民风。这个小镇也没有什么不同,名字却还算有趣:“酒池镇。” 酒池,顾名思义,自然就是酒池肉林的意思,在这里,你可以大碗的喝酒,大块的吃肉,大把大把的花银子。 酒池镇是飞龙堡往金陵的必经之道,所以南来北往的旅客们总是络驿不绝,路过此地的人,往往都会被这里的酒香迷醉,都会被一块招牌吸引:“陈年老店,陈年老酒。” 老酒下了肚,话自然就多了,酒店当然也就变得热闹起来,热闹的地方,总是有人喜欢去的,尤其更舍得花银子。 陈年老店是酒池镇最具规模、生意最好的酒楼,虽非每天都是高朋满座,座无虚席,但人来人往,一整天都从未间断过,那位本来就很和气的陈掌柜,整天都笑容满面,一张大嘴似乎从来都没有合拢的时候见别人白花花的银子不断地落入自己的口袋,他连做梦都是乐不可支。 叶逸秋一走进酒池镇,就直奔陈年老店,要了几斤陈年老酒,慢慢地喝着。 一年多以前,这个地方他就已经来过,也是坐在这个位子,面对着墙,背对着门。一年多过去了,这里仿佛还是没有太大的改变,唯一改变了的就是陈掌柜这个人。 陈掌柜现在不仅比以前更和气,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更甜更浓。人逢喜事精神爽,据说他刚刚新婚不久,老板娘是个很美丽、很成熟的女人,不仅很美,而且风姿绰懂得如何打扮自己。 会打扮的女人并不一定是浓妆艳抹、珠光宝气的那种庸脂俗粉。老板娘一张白生生的清水鸭蛋脸上,就完全不施粉黛,可是她穿的却很考究,一件紧身的墨绿衫子,配着条淡紫的曳地长裙,看起来既大方又妩媚,虽然已不再年轻,却更显得别有韵味,尤其是她那回眸一笑,就连那些一本正经地喝着老酒的客人,都难免有些手足无措地把酒倒入了鼻孔里面。 陈年老酒虽是陈年老店的招牌,但老板娘的微笑,更好比是一壶陈年老酒,让人醉倒了心田。只有像她这种年纪的女人,才懂得如何微笑,来取悦男人、征服男人。 陈掌柜也在笑,笑到嘴巴都裂到耳根子里去了――像他这种年过半百的老男人,居然还能娶到这么样的一个老婆,简直就是几辈子才修来的福分。 叶逸秋却笑不出来,非但不笑,还拧紧了眉头,暗暗地叹了口气,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 陈掌柜又开始在笑了,因为这时候又从门外进来三个人,瞧他们的模样,显然又是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江湖豪客。 “客官,请,请上坐……”陈掌柜连脸上的肌肉都快变得僵硬了,但他还是低头哈腰地不停打招呼。 谁知那三人却连正眼都不瞧他,冷哼一声,长驱直入,就像是僵尸般一字排开,站在叶逸秋的身后。 “三位可是‘急风剑’?‘断浪刀’?‘劈山天神’?”叶逸秋没有回头,沉声问道。 “阁下连看都不用看,就道出了咱们兄弟三人的名号,难道是用鼻子闻出来的?”说话的人是楚望岳。 “你们喝不喝酒?陈年老店的陈年老酒绝对不比‘满园春’的差。” “在路上,我们已经喝了三十斤陈年花雕,”楚望岳摇头道,“一人十斤。” “好酒量。”叶逸秋冷笑道,“如果你们没有喝这么多的酒,是不是不敢到这里来?” “的确是不敢。”说这句话的时候,楚望岳竟似笑了笑。 “看来你们已经知道我的来历,是么?是不是钟涛告诉你们的?” “是。”楚望岳居然没有否认。 “他是不是叫你们来杀我?” “不是,是我们自己要来的。”楚望岳的声音异常沙哑,“来向你借一样东西。” “借东西?你看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们出手的?” “有,你的人头。”楚望岳压低了嗓子,沉声说道。 “我的人头?”叶逸秋似乎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们要我的人头做什么用?难道你们缺少了一张凳子?” “不瞒你近咱们兄弟手头紧,刚好听说有人出高价要买你这颗大好头颅,所以……咱们就来了。” “你们凭什么以为,我会把头颅借给你们?”叶逸秋也不生气,微笑着问道。 “你不肯借?” “如果你是我,你会不会这么做?” “不会,没有人会这么做。这世上,什么东西都可以借,只有两样不可以借给别人,那就是自己的老婆和自己的人头。” “既然我不会把自己的人头送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跟我要,那么你们还站在这里做什么?” “咱们可以等。”楚望岳忽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诡异,笑得狡猾。 “等?”叶逸秋似乎微微一怔,“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你死了,你的人头就是咱们兄弟的了。”楚望岳笑得更开心,“有消息说,很快就会有人来要你的命,咱们可以等到你死在别人的手里之后,再取走你的人头。”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叶逸秋叹了口气,苦笑道,“的确是个好办法,一个好不要脸的办法。” “这也叫‘以逸待劳’。”楚望岳居然连脸色都没有改变,神情间似乎很得意。 “我本以为你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算是丧尽天良的大奸大恶之徒,却没想到,原来你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些卑鄙无耻的小人而已。” “卑鄙小人总比伪君子可爱得多,因为咱们很真实,从不说谎。”楚望岳紫红的脸膛竟似在闪闪发光,毫无羞愧之色。 一个人的脸皮居然可以厚到这种程度,说什么都是废话。叶逸秋摇摇头,忽然闭上了嘴。 世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与君子打交道固然不如与小人做朋友,可是与小人为伴,还不如和女人在一起快乐。 这世上的事情就是如此的巧合,这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随着一声娇叱,一个白衣少女飘然走了进来,竟是飞龙堡的大小姐宋妍。 第十章 漂亮的老板娘 “你走的真快,我还以为追过头了呢!幸好在这里遇见了你。”宋妍拍了拍胸口,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你是来找我的?”叶逸秋皱着眉,心中疑云顿起:“来要我的命的人,难道就是她?” “在这里,我只认识你一个人。”宋妍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这封信,是我从我二叔那里要回来的,我想你一定很需要它。” “你这么大老远的追来,就只是为了给我这个?”叶逸秋微微一愕,却暗暗松了口气,伸手接了过来,“你可以走了。” “走?去哪里?”宋妍声音一颤,目光中有些失落又有些失望。 “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 “不,我不回去。”宋妍忽然没来由地脸上一红,垂首低声道,“我……我想跟着你。” “你知不知道跟着我,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叶逸秋沉声道,“在这里,至少有三个人想要我的命。” “就是你身后的三个人?”宋妍看了楚望岳三人一眼,“他们为什么要杀你?” “因为他们已穷得发疯,穷得要命。” “你的命是不是很值钱?”宋妍嫣然一笑,“值多少钱?” “我这一辈子从未见过这么值钱的命。”也许是因为太激动,楚望岳不由自主地用力握紧了手中的剑。 “你们非要找他的麻烦不可么?你们想要多少银子,我都可以给你们。” “这笔钱,只怕你给不起。” “给不起?你们可知我是什么人?区区几万两白银,我宋大小姐连眉头都不用皱一皱就可以随意调度。”宋妍气忿忿地冷哼一声。 “他这条命,可不是仅仅只值几万两白银而已,至少值十五万两黄金。”楚望岳冷笑道,“飞龙堡虽是武林巨子,富可敌国,但平白无故地把几十万两黄金拱手送给他人,这种傻事只怕傻子才会去做的。” “十五万两黄金?”宋妍吓了一跳,几乎矫舌难下,“他的命真的这么值钱?” “也许还不止这个数。”楚望月眼睛闪着光,脸色似已涨得血红,“天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想买他这一条命?” “他们不走,我们走。”宋妍忽然拉住叶逸秋的手,“惹不起,不见得躲不起。” “躲?为什么要躲?”叶逸秋轻轻甩脱了她的手,“无论我走到哪里,他们都还是会跟来的。” “呆子,我们甩开他们不就行了?”宋妍娇嗔一声,狠狠地跺了跺脚。 “我从来不逃。” “谁说要逃了?”宋妍狡黯地眨着眼睛,“我们只不过是跟他们玩捉迷藏的游戏而已。” 叶逸秋非但不躲不逃,竟然又要了十斤老酒,似乎已经铁了心等待下去,他决定看看很快就会来要他的命的人究竟是些什么人。 既然叶逸秋不肯离开,宋妍也只好坐了下来,这才发觉自己只顾追赶叶逸秋,竟未用过晚膳,此时早已腹内空空,饥饿难耐。她刚刚叫了声“掌柜的”,老板娘就扭扭捏捏地走了过来。 “老板娘,你真美,掌柜的真有福气。”宋妍仿佛也已被老板娘的美丽吸引,由衷地赞叹道。 “老板娘已经人老珠黄,小姑娘才美呢,也不知哪个男人有福气娶你进门。”老板娘脸上又露出了迷死人的微笑。 宋妍偷偷地看了叶逸秋一眼,脸上又是一红,叶逸秋竟似恍然未觉,只是低头慢慢地喝着酒。她轻轻叹了口气,要了一碟红烧豆腐,一尾糖醋鱼,还要了一盘罗宋汤。 老板娘手脚也真利落,不过片刻就端了出来。宋妍挟了块红烧豆腐,刚凑到嘴边,叶逸秋忽然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沉声道:“等一等。” “为什么要等一等?”宋妍被他握住手腕,只觉心里怦怦然如小鹿乱撞,粉脸没来由地又泛起一片桃红。 叶逸秋看了老板娘一眼,缓缓道:“这道菜色香味俱全,何不让老板娘也来尝一口?” “我不喜欢吃豆腐,”老板娘笑得更甜,连眼角那几条鱼尾纹仿佛也在笑了起来,“我也不喜欢和小姑娘抢豆腐。” “是不喜欢,还是不敢?”叶逸秋又习惯性地从嘴角边勾起一丝冷笑。 “为什么不敢?”老板娘眨了眨眼睛,脸上的微笑却已变得有些牵强。 “因为这道菜里有毒。” 老板娘的笑容突然变得僵硬,美丽的眼睛里竟似泛起了一丝刀锋般的杀意。 “这菜里有毒?是谁下的毒?”宋妍一脸怀疑,抢着说道。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看看他们三人。” 叶逸秋话音未落,突然传来楚望岳的低嘶:“老三,你……你……的脸怎么……” 一句话还未说完,三个人已同时倒了下去,整张脸都变了形状,五官全都抽搐在一起。他们所中的毒非但无色无味,而且中毒的人也全无感觉,等到发觉时,已毒发身亡。 “这是什么毒药?怎么如此厉害?”宋妍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走过去一把将楚望岳三人吃剩的饭菜扣翻在桌上,摇头道,“没有什么啊!” “他们中的毒,不在菜里,在酒里。” “幸好我没有喝酒。”宋妍又拍了拍胸口,这种动作仿佛也已成为了她的一种习惯。 “可是只要你吃了这道菜,就会立即变得跟他们一样。”叶逸秋将那碟红烧豆腐泼在地上,宋妍突然掩口发出一声惊呼。 地上竟有条火红的蜈蚣! “你不是老板娘。”叶逸秋突然抬起头,如刀般的目光狠狠盯着老板娘,“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当然是女人,从头到脚都是女人的东西,难道你看不出来?”老板娘忽然又笑了起来,但这笑,却掩盖不住她眼睛里的一丝慌乱,“只是我实在不明白,我下毒的功夫称得上江湖第一,却还是瞒不过你的眼睛,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因为陈掌柜。”叶逸秋忽然笑了笑,“是他告诉我的。” “他泄露了我的秘密?不可能!”老板娘低声叫了起来,“从你走进来到现在,他根本就没有接触过你。.tw[]” “你一定想不到,我和陈掌柜在一年多以前就已经认识了,所以我知道他有许多秘密。”叶逸秋轻叹口气,正容道,“你知不知道他到了这把年纪了,为什么还没有娶老婆?” 老板娘瞧了陈掌柜一眼,悻悻道:“我这辈子从未见过像他这种吃素的男人,我甚至还怀疑他究竟是不是一个男人。” “他的确不是男人……不能算是个完整的男人,酒池镇里的人都知道,他是天阉。”叶逸秋瞧了陈掌柜一眼,不由得又叹了口气,“一个不能人道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愿意嫁给他?而且还是个美丽的女人。” “啊……”老板娘愕然地张大了嘴巴,竟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一定早就已经收到消息,知道我必然会经过这里,所以你就买通了陈掌柜,假扮老板娘,等着我自投罗网。”叶逸秋轻叹一声,“楚望岳曾经说过,很快就会有人来要我的命,原来你就是那个人,你害怕他们会泄露你的秘密,所以才下毒杀人灭口。” “本来我以为此事万无一失,却还是算错了一步,谁知陈掌柜居然不是男人。”老板娘伸出兰花般的手指,轻轻拂开垂落下来的几绺发丝,“虽然你早已发觉,但毕竟还是太迟了些,我既能在他们的酒里下毒,当然也能把毒下在你的酒里。你已经喝了十斤老酒,也就是说,你也中了毒。” “中了你的毒的人,现在还能不能坐在这里跟你说话?”叶逸秋竟又喝了一杯酒,“你看我像中了毒的样子吗?” “你……你没有中毒?”老板娘吃惊地瞪大了眼珠子,“你喝了这么多的毒酒,居然还活着?” “因为我本身就是一种解毒的灵丹妙药,永远也毒不死的。”“万劫重生”不仅让叶逸秋的功力突飞猛进,还造就了他百毒不侵的金刚不坏之躯。 “看来我又算错了一步,我不该忘记你曾经服食过‘万劫重生’,不过这也没有关系,有时候杀人并不能仅仅只靠武功。”老板娘的脸上又浮现出迷人的微笑,“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暗杀和下毒虽是最常见的,但绝不是最有效的。” “看来你也是个杀人的高手,莫非还有什么伎俩未使出来?” “你看我的眼睛……”老板娘的声音忽然变得娇媚入骨,就像是一只叫春的母猫在喘息,令人情难自禁,热血沸腾,“我的眼睛可以告诉你很多事。” 老板娘的声音越来越夸张,就像是快乐的呻吟,柔软的腰肢不停地扭动,一双洁白的手却已搭上了叶逸秋的肩膀。 宋妍忍不住抬起目光看了她一眼,刹那间,目光就像是被她的眼神牢牢粘住了一般,再也挪移不开。只见老板娘的眼神迷离,充满了一种令人失魂落魄的渴望和蚀骨**的挑逗,似乎有些哀伤,又有些幽怨,仿佛一个闺中怨妇正渴望着丈夫的爱抚和关怀。她的脸还在不断地微笑着,这笑更让人心旷神怡,意乱情迷。 老板娘的嘴唇似乎在蠕动,像是一种呼唤,又像是一种嗔怪,宋妍却听不见她在说些什么,只觉再也难以自控,神智渐渐模糊,双颊飞起两朵红霞,呼唤变得急促,全身仿佛都在燃烧。 叶逸秋心头一凛,暗叫“不好”,一只手闪电般点了宋妍的“昏睡**”,宋妍立即就像是个毫无知觉的睡美人般,软绵绵地伏倒在桌上。 “你以为她的眼睛真的会说话么?只有呆子才会相信。”叶逸秋摇头苦笑,喃喃道。 “你为什么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老板娘脸上的媚笑刹那间消失了,目光中又露出种刀锋的杀意。 “一个老女人长着一对死鱼眼,这有什么好看?”叶逸秋头也不抬,把酒杯凑近嘴边,用力地吸了一口,杯中老酒立即点滴不剩地被他吸入了喉咙。 “听说你的刀,是把看不见的刀,杀人于无形。”老板娘居然没有生气,笑吟吟道,“我实在不能相信,这世上竟有如此神奇的刀。” “江湖上的传闻,未必可信。”叶逸秋抬起头,从窗外望出去,凝视着遥远的夜空。 天边有月,月如钩。月牙弯弯,像一艘搁浅了的船,停泊在朦胧的星河中。 月色如水,总能勾起人们藏在心中的深深思念。叶逸秋似乎想起了什么,陷入了沉思,竟好像已完全忘记了大敌当前。 月色朦胧,灯光黯淡,老板娘的眼睛却在发亮。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很好的出手机会。机会并不是常常有的,像人生,许多美好的东西,往往都是稍纵即逝,好的机会不仅要好好把握,更要适当的利用。 秋夜里,一阵凉风悄悄拂过,灯火一闪,又一闪,忽明忽暗。 就在这时,老板娘忽然出手。“一刀两断”任我杀,绝对是个可怕的人,与这种人交手,任何人都难免心生忌惮,老板娘口中虽然强硬,但也绝不敢轻敌。她并没有太多的把握可以一击得手,但这种机会却绝不会有人愿意轻易错过。 数点寒星发出蓝色的光芒,宛如艳丽的午夜妖姬,像流萤般从天外飞来,划过半空,疾射出去。 老板娘不仅对自己很有信心,对这一击也有绝对的把握。她是个聪明人,所以这一击的目标并不是叶逸秋,而是昏睡中的宋妍,一个不能活动的人总是比一个能活动的人更容易对付的。这一招出人意料,只要叶逸秋出手相救,她就有机会全身而退,每一步动作她都已计算好了,绝对密切、精确。 叶逸秋低叱一声,身子未动,袍袖一展,宛如一片流云般挥出。 寒星乍然消失,老板娘却也已经不见了,她逃跑的功夫居然还在暗器之上。 叶逸秋没有追出,抬头望着窗外那一眉弯月,又陷入了沉思,过了很久,突然轻叹一声,沉声唤道:“陈掌柜!” 陈掌柜躲在高高的柜台下面,早已吓得浑身瑟瑟发抖,此刻听见叫唤,慢慢探出半个龟缩着的头,突然眼前白光一闪,吓得“啊呀”一声,竟又缩了回去,大叫道:“好汉饶命,我……我什么都不知道,是那个女人给了我三百两银子,吩咐我这么做的。” “这一锭银子是五十两,你去买三付棺材收敛这三人的尸体,剩下的……全都给我换些老酒。” “是,是……”陈掌柜这才看清那道白光原来只不过是锭白花花的银子,暗暗长出一口气,偷偷伸手抹了把汗,点头如捣蒜。 宋妍悠悠醒转时,俏脸上依然残留着一抹似微醉之后的酡红。 叶逸秋坐在她的对面似乎从未离开过一步,手里拿着酒杯,不停地轻轻晃动着。老酒颜色极淡,在朦胧的灯光中泛起一层薄光。 “那个女人呢?”宋妍轻轻转动着脖子,企图驱走脑中残余的昏眩。 “已经走了。”叶逸秋头也不抬,只是望着淡淡的酒色。 “她是什么人?她的眼睛好像……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宋妍长出一口气,心有余悸地说,“你说,她是不是会施邪术?” “不是邪术,是媚术。” “媚术?什么是媚术?” 叶逸秋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女孩子太单纯,丝毫不知江湖险恶,媚术这种旁门左道的功夫,他应该如何向她解释? “那个女人究竟是谁?她为什么要杀你?”宋妍眨动着眼睛,“难道她也想要你的命去换取黄金?” “擅长下毒,精于暗器,又工于媚术的女人,江湖上只有一个而已。这个女人,一定是苗疆阴婆子。”叶逸秋一口吸尽杯中酒,“至于她为什么要杀我,那就不得而知,我只知道,我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等,等待那些想取我性命的人。” “等他们来杀你?”宋妍吃惊地瞪大了眼珠子。 “去金陵这一路上,当然难免会有许多埋伏和狙击,既然迟早都要遇上,干脆在这里等他们来找我。” “你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如果我知道有人要杀我,也许早就唯恐避之不吉,毕竟……谁都不想自找麻烦。”宋妍瞧了叶逸秋半晌,叹口气道,“我看,你现在病得很厉害。” “谁说我生病了?”叶逸秋脸上似乎有了一丝淡淡的笑意,“你又不是大夫。” “你这种病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却不是大夫能治好的。”宋妍故意叹了口气,一本正经地说,“这病就是懒病。” “懒也是一种病?”叶逸秋失笑道。 “谁说懒就不是一种病?”宋妍“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不是懒,是战术。”叶逸秋摇头道,“你有没有听过‘守株待兔’这个故事?” 宋妍当然听过,在她很小的时候,她母亲就经常给她讲故事,“守株待兔”这个故事她至少已听过十二遍。这是个农夫和兔子的故事。故事上说,一个农夫偶然拾到一只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于是天天守候在树桩旁边,等待兔子自己跑过来一头撞死。 可是现在,谁是农夫?谁又是兔子?宋妍忽然发现,接下来发生的事一定会更有趣,更刺激。 第十一章 英雄的故事 秋意渐浓,丝丝微凉的寒意袭人而来。当东方泛起一层薄薄的鱼肚白的时候,宋妍就已经醒了。她虽然一向都有早起的习惯,但这一次却是被窗外某种声音吵醒的。 宋妍轻轻推开窗子,从窗口望出去,外面是一座很小很小的庭院,与她家里的庭院相比起来,这里只是一隅而已。江南飞龙堡富甲一方,田地甚广,据说仅仅是飞龙堡的府邸,从大门走到后花园都要花上半天的工夫。 宋妍是个热爱生命、喜欢自然的女孩子,并不是那种张扬任性的刁蛮大小姐,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乐趣。她不喜欢抛头露面,不喜欢恃娇取宠,更不喜欢动不动就拔剑杀人,她只喜欢静静地聆听故事和感受生活。 在家里,她自己拥有一座三层的小阁楼,一片不小的庭院。那是她一个人的天地,每天清晨醒来后,她都会先去小花园里练剑、读书,然后为自己亲手种植的花草树木浇水裁剪。眼前的这个小院子里,虽然也有花有草,却只是一些很普通、在路边或者在田野上、荒岭上都能随处遇见的植物,与她自己所种植的相比,简直就成了残花败柳。 唯一让宋妍感到开心的就是院子中央的那株梧桐树。这株梧桐树枝干很粗,枝叶虬结,一个人是无法环抱过来的,在春天,它也许充满了葱郁的绿色生命,但此刻,却在秋风的吹拂下,木叶萧萧,几片枯黄的落叶在秋风中不断飞旋,飘飘荡荡,也不知盘旋了多少个圈,终于落在地上。 宋妍心里忽然有些惆怅,又有些失落。这些飘落的叶子,它们来过这世界,却又匆匆离去,生命虽然短暂,过程却是如此完美。人生呢?人生没有完美可言,有欢笑就有泪水,有快乐就有悲哀…… 吵醒她的那种声音忽又响起,原来竟是一只不知名的小鸟。小鸟不停地在枝丫上跳跃,叶子上的露珠随着小鸟清亮而娇脆的鸣叫声点点滴落。 他是不是也已经醒来?宋妍忽然没来由地想起了叶逸秋,脸上不知不觉地又泛起两片红潮,心里总有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是甜蜜,也是好奇。对于这个充满了魅力的神秘过客,她心里总有太多的“为什么”。 宋妍转身奔出客房,就像窗外梧桐树上的那只小鸟般欢快,飞奔到隔壁,轻轻敲打着紧闭的房门。门应声而开,叶逸秋身子就像是一支冰冷的标枪,笔直地站在那里。 “你醒了!”宋妍心头“扑通”、“扑通”地乱跳,看了看叶逸秋头上的那顶斗笠,“今天也许是个好天气,太阳一定很温和,你也许并不需要这个东西。” “斗笠并不一定是用来遮挡阳光的。”叶逸秋忽然伸手将斗笠拉得更低了些。 “那么它还可以做什么?”宋妍仿佛已经习惯了他的冷漠。 叶逸秋漫不经意地哼了一声,似乎不想回答这个无聊的问题,悠悠道:“兔子们一定已经来了,你想不想吃烤兔子肉?” “烤兔子肉?我还以为你从来都不会说笑话……”宋妍掩口娇笑道。 “这不是笑话。” “可是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变成了笑话。”宋妍叹口气道,“你原来并不是那种冷漠、不苟言笑的木头人,何必总是故意装出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叶逸秋笑了笑,没有说话。他当然知道和女人驳嘴的男人既不聪明又不理智,女人永远都有她自己的理由和方式去驳倒男人的每一句话和每一种看法,在这个时候,如果男人要想耳根清净,最好的办法就是三缄其口。 “你实在应该多笑一笑的……” 这些话,为什么如此熟悉?叶逸秋心头一震,忽然想起了欧阳情,她岂非也说过同样的话?他轻轻叹了口气,大步走出屋子,把宋妍甩在身后。 “你能不能等等?”宋妍苦笑道。 “不能。”叶逸秋脚步不停。 “你可以等兔子,为什么就不能等等我?” “我不等你,难道你就不能自己跟上来?”叶逸秋的身影已消失在走廊的尽头,声音轻轻飘来,“兔子已经来了,农夫当然不能坐在家里等着他们自己送上门来。” 秋风乍起,拂来一片清新的秋色。 这个时候,酒池镇里的所有店铺都已开门揖客,陈家老店挂得高高的青色酒旆子不住地随风飞舞,猎猎作响。 陈掌柜今天换了一套崭新、华丽的衣服,修饰整洁,脸上挂满了笑容,坐在阳光柔和的一个角落,心情非常愉快。他不是江湖中人,却见过不少江湖风浪,就好像昨晚发生的事情,绝对是惊心动魄的。他只是个生意人,做生意的人都明白,和气则生财,做生意的地方虽然死了几个人,难免沾上了些许晦气,但银子却可以抹灭这一切。 陈掌柜今年已经四十八岁了,再过两年,便是知天命的岁数,因为先天的缺陷,让他失去了男人最正常的生活,他活着,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能打动他的就只有银子。 一个自卑的男人一旦有了银子,往往都会变得很自信、很充实,因为他已经有了一个可以让自己抬起头来的最充分的理由。当那个既漂亮又可爱的宋大小姐随手就给了他好几片金叶子的时候,就算这里再死几个人,他也绝不会反对的。 现在这里当然已经没有死人,却已经坐满了十几个形形色色的客人。 陈家老店的陈年老酒在这附近一带一直极享盛誉,其酒之醇,其味之香远非同行可比,但让许多人热血沸腾的却并不仅仅只是这陈年老酒。 这世上,总有许多东西可以让人感到振奋和快乐的,金钱和女人,名利和荣誉,无疑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除了这些,当然还有很多、很多,譬如故事。 故事也有很多种,有爱情的荡气回肠、生死缠绵,有友谊的侠骨丹心、义无反顾,但更能让天下英雄大呼过瘾的却莫过于听到别人的英雄事迹。像岳飞誓死抗金,精忠报国,像大少爷韩彻除魔卫道,维护和平……这些英雄们的故事至今为人津津乐道,百听不厌,只恨自己生不逢时,不能亲眼一睹英雄风采。 品尝着美酒,聆听着故事,岂非已是人生乐最令人热血澎湃的事? 叶逸秋和宋妍走进来的时候,故事已经开始,每个人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着故事,竟没有人发觉他们的到来,二人挑了个最阴暗的角落坐下,绝不交谈。(..tw好看的小说) 讲故事的人是江湖上著名的万事通,“卜仙”胡来。谁都知道,“卜仙”虽名为胡来,其实做任何事都绝不胡来,尤其是打听消息的手段,如果他不敢妄称第二,就绝不会有人自诩第一。他所知道的东西,绝非道听途不可能是由他自己的一张巧嘴杜撰出来的。 “各位行走于江湖,也非一朝一夕之事了,但不知各位是否知道,当今江湖上名头最响的是谁?”胡来右手举着酒杯,左手放在桌面上,五指弓起,轻轻敲打着。 围坐在他身边的十几位江湖豪客都知道,故事已入正题,于是喝酒的放下了酒杯,吃饭的放下了竹箸,一时间,店里哑雀无声。 “当今江湖,名气最大的非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莫属,据说此人出道不过一年,就已做出几桩轰动江湖的大事,仅是他‘一刀两断’的名号,就已足够吓破别人的胆子了。”一个年约四十的紫脸汉子道。 这一开口,便有几个人随声附和,议论纷纷。 “嗯!不是他还能有谁?”胡来左手不轻不重地拍了拍桌子,一口倾尽杯中老酒,“当年韩大少一刀风流,名传天下,自从他退出江湖、不问世事之后,放眼天下,也只有任我杀这人方可与他相互媲美而已。” “韩大少乃是一代奇侠,任我杀却只不过是一个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这两人岂能相提并论?”一个面目俊朗的锦衣文士皱眉道。 “大侠怎么了?杀手又如何?各位想必都知道任我杀这个人,可是了解他的人又有几个?”胡来“嘿嘿”笑道。 众人交头接耳,低声谈论。他们虽然都听说过任我杀这个人,却未必每个人都见过任我杀,这“了解”二字从何说起? “胡先生,对于此人,江湖上众说纷芸,只是传闻毕竟只是传闻,不可深信,像我等这些只懂瞎起哄的无知之辈,是永远也不可能学到胡先生博学之万一的。”一个雪袍老人洪声笑道。 千穿万穿,马屁却是永远都不穿的。这句话说得恰到好处,胡来似乎大为受用,微笑道:“在许多人看来,任我杀也许就只是个杀手,一个杀人的人,往往都是冷酷无情的,但绝对没有人能够否认,他是个好朋友,是个重情义的热血男儿,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为了朋友,义无反顾,舍其小我而全其大义,为他人所不敢为、不能为,谁敢说此人虽非大侠,其行径却也正是大侠风范?” 他说的兴起,接连喝了三杯老酒,说道:“任我杀第一次大闹苦水镇,诛杀‘玉面魔鬼’龙少云,为金陵铲除一恶,人人称快;第二次大闹苦水镇,与江湖四对奇异夫妻之一的‘天残地缺’这两个老怪物生死对决,仅是这份勇气,和这种奋不顾身的道义,就绝非寻常人所能办到。而后他又战败‘狂人魔女’之子川岛二郎,这些事都曾经轰动一时,江湖上的朋友没听说过的,那简直就是耳朵聋了,眼睛瞎了。” 胡来歇了口气,双目环顾,喝了杯酒,缓缓又道:“我今天要说的,是任我杀的另一桩英雄行为。此事甚为隐密,而且牵涉极大,知道的人只怕就不多了。各位可曾听说过这么样的一个女人?她可以在不经意挥一挥衣袖间,不为什么而杀死一个人;也可以在迷人的一颦一笑间,让男人欲生欲死,蚀骨**,不知归路。” “这个女人,岂非正是魔女与仙子的结合?”众人骇然变色,有人惊声低呼。 “她本来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她是谁?” “紫罗兰夫人。”提起这个女人,胡来竟似心有余悸,好像“紫罗兰夫人”这个名字是永恒的咒语,随时随地都能让人疯狂着魔,令人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原来是她!”雪袍老人不由得长出一口气,“据说任我杀得罪了这个女人,曾经有人在华山附近见过任我杀一次,此后便音迅全无,莫非他已经死在这个女人手里了么?” “紫罗兰夫人武功已入化境,神鬼莫测,叱咤风云,纵然是韩大少重出江湖,也未必是她的对手。这九个多月来,任我杀销声匿迹,只怕是早已尸骨无存,化为一捧黄土。”说话的人身材高大魁梧,声音有些低沉,一张略显苍白的脸竟似毫无生气,但眉目之间,却始终荡漾着温和的笑意,纵然是在闭口不语时,也是笑容可掬。 看见这个人,宋妍忽然低声“啊”地叫了出来,急忙垂下螓首,再也不望这人一眼。 “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人?”叶逸秋发觉到了她的异样,低声问道。 “嗯!”宋妍点头轻声道,“他叫卓不凡,是我二叔的好朋友,没想到他居然也到了这里。” 叶逸秋忍不住看了卓不凡一眼,再不说话,慢慢地喝着老酒。 “错,大错特错。”胡来拍案大声道,“任我杀是何等的英雄,岂会死在一个女人手里?这世上,决没有人可以杀死他。” “决没有人?”雪袍老人冷笑一声,抢着道,“胡先生说这话,只怕有些武断了。” “就算有,也只有一人而已!”胡来沉吟着道,“这个人,就是他自己。” 众人愕然,有人哄然大笑,有人摇头不语,有人冷哼不屑。 “唯一能够杀死任我杀的人居然就是他自己?胡先生莫非在说笑话?”卓不凡脸上笑意依然,声音却充满了讥屑之意。 “这不是笑话。”胡来丝毫不以为轩,凛然正色道,“我的意思,就是说任我杀并没有死在紫罗兰夫人手里。” “那么他的人呢?他究竟在哪里?”雪袍老人问道。 “其中隐情曲折离奇,出人意料,荡气回肠,可歌可泣。”胡来狠狠地灌了一大口老酒,长叹道,“总而言之,一言难尽,一言难尽啊!” “胡先生难道不能不卖关子,直接了当地说出来?”紫脸汉子跺脚急声说道。 “嘿嘿……”胡来得意地干笑一声,“当日任我杀闯入死亡谷,独力破三关,尤其是在四柱香内就大破‘英雄冢’,直如置身于千军万马中取敌人之首级,这份胆识,这份豪气,嘿嘿……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死亡谷本是紫罗兰夫人的根据地所在,顾名思义,这是个步步危险、有去无回,充满了死亡气味的地方。据说那里看不见天,也看不见地,飞鸟不渡,人迹罕至。紫罗兰夫人觉得任我杀实在是个人间奇男子,心生爱慕,有意以身相许,与他共结连理……” “紫罗兰夫人居然想嫁给自己的敌人?”雪袍老人微微一怔,失笑道,“荒谬,荒谬至极!”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也!毫无疑问,任我杀便是这种人。试问天下,哪有男人不敬佩英雄?哪有女人不爱慕英雄?”胡来一拍大腿,老脸竟也露出倾慕之色,“紫罗兰夫人绞尽脑汁,施展百般技巧,引诱任我杀,甚至不惜以自己毕生之所有作为交易条件,任我杀却始终未为所动。紫罗兰夫人江郎才尽,无计可施,决定亲手将任我杀除去。自古以来,正邪不能两立。这二人之间,决斗誓在必行,只是这一战,却是为了正义而战,为了武林和平而战。” “这一战,结果究竟如何?”雪袍老人迫不及待地问道。 “结果不问可知,自然是任我杀一刀斩断了紫罗兰夫人的腰。这一战,任我杀赢得实在侥幸,只因普天之下,的确已没有人可以杀死紫罗兰夫人。” “可是任我杀却做到了,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知道,可是他就是做到了。”胡来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却又随即隐去,长叹道,“一举成名天下知。这一战,本已成就了他一世英名,但人生总有许多不完美,一个人要想成功,总难免要付出一些代价。任我杀赢得了胜利,却也因此而失去了心爱的女人。” “既是英雄,何愁没有美人投怀送抱?” “但是这个女人却不同,她可以给任我杀的东西,别的女人是绝对给不了的,譬如信心,或者……真正的幸福。若非是她,任我杀也不至于沦落为杀手,但也正是因为她,任我杀才能成为英雄,当然,任我杀的失踪,也与这个女人有关。” 英雄难过女人关。为什么自古以来,每个英雄都难以逃脱这般的宿命?一时之间,有人在叹息,有人陷入了沉思…… 阳光温柔得就像是情人的手,覆盖住了大地阴暗的忧伤;微凉的秋风就像是情人的呼吸,吹送来一阵又一阵甜蜜的芳香。 宋妍已经醉了,醉倒在秋的气息中,醉倒在任我杀的故事里。 女人天生爱做梦,尤其是情窦初开的怀春少女。在梦里,她们总能遇见一个令人心仪的男子。这个男子不一定家财万贯,一掷千金,也不一定风流潇洒,温文尔雅,却一定是个重情义、守诺言、仗剑狂歌的热血英雄。 宋妍忍不住偷偷看了叶逸秋一眼,见他只是低头慢慢地喝着酒,对任我杀的故事竟似无动于衷,不由得暗暗叹了口气。这个神秘的过客看来就像一个酒鬼,整天酒不离手,当然不可能是个像任我杀那般的英雄。 任我杀是个梦,也许是天下女人共同的一个梦,可惜这个梦,毕竟太遥远、太朦胧,像天边的月,像水中的花,一切都可望而不可即。 微风拂起,一片枯黄的叶子悄然飘来,很快又从宋妍叹息的目光里像一个梦般飘然远去…… 第十二章 杀人灭口 陈年老酒是陈年老店的百年老招牌,客人大都是慕名而来,这老酒,就像是甘甜鲜美的泉水般滋润了人们的心田,总能让人一醉方休,尽兴而归。英雄的故事也正如这老酒,人已醉,意犹未尽。 “咳咳……”锦衣文士神秘兮兮地悄声道,“胡先生,你老是否听说过一件和任我杀有关的事?” “最近江湖上发生的大事件几乎都和他脱不了干系,不知你说的是哪一件?”胡来半眯着双眼,神情悠闲。 “据说有人发出悬赏通告,以五万两黄金购买任我杀一颗头颅,此事是否真确?” “此事早已被传得满城风雨,纵然纯属子虚乌有,此刻也已变成事实了。” “这是何人所为?为何而为?能如此大手笔的当然是大有来头的人。” “所谓树大招风,江湖上总有一些好事之人喜欢闻风而动,无事生非。”胡来摇摇头,无奈地叹了口气。 “胡先生的意思是……有人在故意造谣?”锦衣文士皱眉道。 “岂止只是造谣而已?依我之见,也许这根本就是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阴谋。”胡来脸色阴郁,声音压得非常低沉。 “这江湖乱了,岂非又是一场浩劫?”紫脸汉子勃然变色。 “乱世出英雄,这些人存心挑起祸端,江湖一乱,他们便能揭竿而起,混水摸鱼。”胡来摇摇头,不住地叹息苦笑。 “胡先生可知道这些人的来历?”雪袍老人低声问道。 “此事本来神秘,这些人一旦泄露了身份,这阴谋如何还能继续玩下去?”胡来双目环顾,轻咳一声,“其实世上并没有不透风的墙,其中情由我虽未完全窥破,却也略知一二。” “胡先生神通广大,未卜先知,江湖上发生的事又有几件真正能瞒得过你老人家?”锦衣文士满脸堆笑,不无谄媚之嫌。 “哈哈……”胡来一声长笑,“你这话只说对了一半,‘神通广大,未卜先知’这八字可真是太抬举我这身老骨头了,不过最后一句我爱听,明知你这是在拍马屁,但这顶高帽子很是受用。” “我都等不及了。”紫脸汉子心痒难搔,急声催促。 “你总得让我喘口气”胡来斜睨他一眼,慢慢地喝了一口酒,“死亡谷那一役,紫罗兰夫人香消玉殒,本来一切都应该已经结束,却不知更大的乱子才刚刚开始。一夕之间,逍遥宫突然坍塌,死亡谷瞬间夷为平地,紫罗兰夫人的余孽全都销声匿迹,不知所踪。龙七先生乃当今天下第一神捕,追踪之术无人能出其右,侦破能力更是难寻与之匹比之人,时历数月,却也毫无头绪。但在不久之前,却突然有消息传出,那些余孽曾在江南飞龙镇附近一**现。” “那些余孽都是些什么人?”紫脸汉子的嘴巴总是比别人快了几分,抢着问道。 “自然都是江湖上曾经显赫一时的人物。据说当年杀‘沧州四义’的凶手‘一剑追命’张穷便是其中之一,除此以外,‘剑不留人’王帝和‘快刀一点红’钟涛也在其内。” “这几年来,这几个人一直下落不明,绝迹江湖,人人都道已死于非命,原来竟是投靠了紫罗兰夫人。”锦衣文士喟然轻叹。 “还有一个人,来历最为神秘,在为紫罗兰夫人效力之前,绝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就连紫罗兰夫人,对他也是所知甚少。”胡来提高了声音,“大家一定没听说过‘一剑送终’宋终这个人吧?” “没听说过!” “名不经传!” “‘一剑送终’?格老子的龟孙子,他一剑送的是谁的终啊?” “这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想要扬名立万,也不取个好听又顺耳的名字。” “丢你老母,咩野人甘巴闭?够胆同阿爷俾试下,阿爷一刀斩个头落黎!” …… 一时之间,陈年老店里像炸开了锅,众人七嘴八舌,官话、四川话、东北话、广东话……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开了。 “各位稍安勿躁!”胡来重重地一拍桌子,清越的嗓音立即将众人的声浪压了下去,“这人的来历本就是个没有答案的谜,这名字自然也是他自己杜撰出来的。” “这人的真实身份,胡先生是否心中有数?”卓不凡不经意地看了胡来一眼,悠然问道。 胡来没有立即回答,沉吟了半晌,才缓缓说道:“我的确想起了一个人,只是彼此的身份、地位和武功全都格格不入,实在不能确定,他们是否就是同一个人。” “胡先生能不能说明白些?”锦衣文士跺脚道。 “呵呵……”胡来缓缓喝了杯酒,慢慢悠悠地说道,“我也只是怀疑而已,并无真凭实据,如果冤枉了好人,你叫我这张老脸往哪里搁?江湖万事通的招牌还不让人给砸了?” “咱们也只是在这里说说江湖闲话而已,是对是错,不必较真吧?”锦衣文士陪笑道。 “是啊是啊,既然只是猜测,说一说又有何妨?”紫脸汉子随声附和。 “这个人嘛,应该就是……”胡来的声音突然中断,就像是突然被人扼住了喉咙一般,再也作声不得。 “胡先生这爱卖关子的老毛病只怕又犯了,每每说到紧要关头就故意打住……”卓不凡不住摇头,长叹一声,“唉……” 胡来居然并不理会,手里把持着酒杯僵顿在半空中,也不知是要放下,还是要送到嘴里,正襟危坐,就像是中了定身咒般动也不动,神情怪异而可笑。 锦衣文士眉头轻皱,隐隐觉得有些不对,轻声连唤:“胡先生,胡先生……” 紫脸汉子性子急躁,一步抢上,伸手往胡来身上推去。哪知一推之下,胡来偌大的身躯竟然应手而倒,“砰”地一声,整个人都倒在地上,肢体竟似已全都僵硬,依然保持着原来端坐的姿态,杯中老酒全都泼在了他自己的脸上。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卓不凡俯身去探胡来气息,突然惊叫道:“死了。” 锦衣文士摸了摸胡来四肢,只觉触手冰凉,脉搏已经停止了跳动,摇头叹道:“果然是真的死了。” “这……这……”紫脸汉子搔着头,一脸讶异,“胡先生明明还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死了呢?” “看这迹象,他只怕是中毒而死。.tw[]”锦衣文士拧紧了眉头,只觉这件事实在匪夷所思,“可是这是什么毒?居然如此厉害。” “也许这种毒,就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僵尸散’。”卓不凡沉声说着,脸上的笑意竟丝毫未褪,“传‘僵尸散’是一种至阴至恶的剧毒,毒性令人防不胜防,中毒者事先毫无征兆,全身僵硬冰冷。胡先生这般模样,岂非正是中了‘僵尸散’的迹象?” “他是怎么中的毒?施毒之人又是谁?我们怎么连一点察觉都没有?”紫脸汉子一口气提出一连串问题。 “施毒之人,也许就在我们这群人之中。”卓不凡缓缓道,“他居然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暗算胡先生,看来必然是个下毒高手。” “他和胡先生有什么仇恨?为什么要下此毒手?”紫脸汉子一脸迷茫,喃喃自语。 锦衣文士瞪大了眼珠子,呆立了半晌,目光畏畏缩缩地向四下里一扫而过:“这里只怕是闹鬼了,咱们本是局外人,事不关己切莫理,还是快快离开吧!”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是这个意思,经他这一煽动,去意更加坚决,有几个人已经悄悄向大门退去。 “在未找出凶手之前,谁也不能离开这里。”冰冷而低沉有力的声音倏然传来,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叶逸秋缓缓长身而起,“这里的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 “你是什么人?凭什么不让别人离开?”锦衣文士沉声冷笑。 “若非你们一再追问那个人的秘密,胡先生又岂会被杀人灭口?” “杀人灭口?” “你是不是呆子?”叶逸秋冷冷道。 “我不是。” “你既非呆子,这道理怎会想不通?”叶逸秋垂目看着自己的脚尖,悠悠道,“胡先生本来想说出那个人的名字的,突然中毒而死,这不是做贼心虚、杀人灭口又是什么?” “不错,胡先生很显然就是因为知道某些秘密,所以才被杀人灭口。”卓不凡看了叶逸秋一眼,朗声道,“胡先生死得突然,凶手必然还来不及逃离,大丈夫敢作敢当,是谁下的毒手,还是自己认了吧,免得连累了他人。” 一时之间,陈年老店哑雀无声,竟无一人敢站出来说话。 “暗箭伤人,本非我等好汉行径,只怕凶手并不在我们之中。”卓不凡轻叹道。 “胡先生的武功当可挤身于一流高手之中,若非凶手近身暗算,只怕不易得手。”叶逸秋深吸一口气,“所以,凶手一定是距离他最近的人。” “在下乃中原司空天来,一生虽无义举,但也无甚恶行,这等鼠辈行径,是不屑为之的。”锦衣文士勃然变色,扬声叫道。 “江湖上谁不知道我‘过江龙’龙过江这个人?如果我也是这等宵小人物,岂能活到现在?”紫脸汉子脸色铁青,气忿忿地道。 于是众人纷纷自报家门,唯恐被误认为是杀人凶手,这些人大都是江湖上名不经传的三流人物,若要暗算“卜仙”胡来,显然并不是能力所及之事。 嘈杂声中,一个蓝袍少年畏畏缩缩地退出人群,突然发足向门外飞奔而出。 就在这时,一道白色的人影飞掠而起,就如一道冰冷的石墙般,恰巧堵住了敞开的大门。 蓝袍青年几乎一头撞在这人身上,脸色大变,脚下一滑,欲待从这人左边溜过去,夺门而出,但不知怎的,竟又一头撞在这人身上,急忙连换了几种不同的身法,却始终被这人挡了回来。 “回去!”叶逸秋的声音冷得令人心寒。 “为什么不让我走?”蓝袍青年脸色惨白,颓然坐在倒在地。 “我说过,谁也不能离开。”叶逸秋垂目看着他,目光犀利如刀,“谁离开,谁就是凶手。” “我不是凶手。”蓝袍青年脸色又已变了,大声叫嚷。 “既然你没有杀人,为什么要逃走?”叶逸秋低沉而冷漠的声音,自有一种慑人的威严。 “我……我不是想逃……”蓝袍青年嗫嚅着,欲言又止。 “是谁指使你这么做的?还不赶快从实招来。”龙过江突然冲了过来,一把扭住蓝袍青年的衣襟,几乎将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恶狠狠地说,“若有半句虚言,我非宰了你这个臭小子不可。” “我……我没有杀人……”蓝袍青年抖抖瑟瑟地说。 “不是你是谁?” “我……我不知道。” “既然胡先生的死和你没有关系,你何必偷偷溜走?” “你们每个人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我却是江湖上下三滥的偷儿,留在这里岂非自讨没趣?”蓝袍青年垂头苦笑道,“不管你们相不相信,胡先生决不是我杀的。” 龙过江满腹狐疑,看了看叶逸秋,又看了看卓不凡,似乎不敢妄下定论。 叶逸秋像一支标枪般笔直地站在那里的身子突然微微一侧,沉声道:“你走吧!” “让他走?”龙过江瞪大了眼珠子,不知不觉松开了手。 “就凭他这几手三脚猫的功夫,绝对不会是杀害胡先生的凶手。” 蓝袍青年长出一口气,如蒙大赦,跌跌撞撞地仓皇而去。 叶逸秋大步走到胡来身边,仔细察看了许久,突然沉声道:“胡先生的确是中毒而死,但这毒绝非传说中的‘僵尸散’。” “是什么?”司空天来和龙过江异口同声问道。 “你们看,这是什么?”叶逸秋扳转胡来的身子,突然撕开了他的衣襟。 众人凑眼望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胡来的左腰上,竟活生生地叮着一只两指大的蝎子。 “胡先生竟是被蝎子咬死的!?”卓不凡首先惊呼出声。 “这只蝎子不会咬人,但可以置人于死地。”叶逸秋摇头道,“因为这只蝎子并不是真的蝎子。” “这分明就是活生生的蝎子。”龙过江叫道。 “难道你看不出这蝎子为纯铁打造,而且还淬过剧毒?” “这蝎子竟是一种暗器么?”司空天来攒眉沉声问,“这是什么人做的?”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铁蝎子’赵奇这个人?”叶逸秋缓缓道,“这东西就是他的独门暗器。” “‘铁蝎子’赵奇?怎么可能是他?”卓不凡皱着眉,摇头道,“此人为人不错,声誉极好,怎会做出暗杀这种事?” “你什么时候见过伪君子杀人时需要下流的手段?”叶逸秋倏地长身而起,沉声问道,“刚才是什么人站在胡先生的左侧?” “好像是……是……”司空天来想了想,突然失声大叫,“是那个雪袍老人。” “不错,就是他。”龙过江一拍大腿,目光一扫,惊呼道,“咦,他人呢?” 但见人群之中,早已不见了那雪袍老人的踪影,他是何时离去的,竟无一人知道。 “追!”龙过江大声道。 “只怕已经来不及了。”叶逸秋看着胡来腰上的铁蝎子,若有所思。 “不错,如果是我,杀了人之后当然会逃得远远的,岂能让别人轻易找到。”卓不凡叹口气,脸上的笑意依然浓郁如初。 “只不过片刻工夫,他能逃得多远?”司空天来不以为然,“只要找到他,就能揭开他为什么杀死胡先生的秘密。” 叶逸秋长叹道:“赵奇此刻只怕也已变成了一个死人,死人又如何说出秘密?” “铁蝎子”赵奇的确已经变成了死人,死人的确已经不能再说出任何秘密。众人找到他的尸体时,他已全身僵硬而冰冷,瞪大了双眼,表情惊愕而恐惧,临死之前,显然看见了一件令他不敢相信的事。 “赵奇显然是中了和胡先生同样的毒而死的,这种毒既非‘僵尸散’,究竟是哪一种?”卓不凡拧着眉,看了叶逸秋一眼。 “苗疆阴婆子的‘冰魄’。”叶逸秋沉声答道。 “‘冰魄’?阴婆子?”卓不凡失声道,“那老毒婆也到了江南?他为什么要杀害胡先生?” “因为胡先生知道的秘密太多太多了。” “赵奇杀了胡先生灭口,阴婆子又将赵奇杀死以绝后患,好一出连环计。”卓不凡摇头叹道。 “也许赵奇并不是死于阴婆子之手。”叶逸秋沉吟着道,“凶手一定是赵奇认识的人,赵奇逃到这里,那人就突然出现,一出手将他置于死地。赵奇根本想不到那人竟然会对他下手,所以到死也不相信自己竟会死在那人手里。” “以赵奇的表情看来,情形只怕的确如此。”卓不凡迟疑着道,“在这个杀人灭口的连环计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凶手究竟是什么人?” “不管这个人是谁,总是还会出现的,只要是狐狸,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叶逸秋漫不经心地说着,隐藏在斗笠下面的目光竟似露出一种刀锋般的寒光。 “那么阁下又是什么人?为什么对这件事如此感兴趣?”卓不凡脸上笑意犹浓,双目中竟也露出刀锋般的光芒。 “我知道他是谁。”叶逸秋还未说话,宋妍已经娇声笑道,“他的名字,叫做‘过客’。” “宋大小姐。”卓不凡一回头,只见宋妍站在阳光下,秋风拂起她的衣袂,飘飘长发随风舞动,巧笑嫣然…… 第十三章 一路杀机 秋风肃杀,大地沉寂。柔和的阳光照在宋妍的头发上、身上,仿佛一团圣洁的光芒笼罩着她,但此刻,她脸上的表情是忧郁的,心里一点都不愉快。 叶逸秋足足已有一个时辰未曾说过一句话了,轻而快的脚步,仿佛每一步都踩在宋妍的心里。宋妍默默地跟随在他的身后,几次欲言又止,于是这一路上,便沿途洒下了她无数声叹息。 宋妍虽然身为武林世家“飞龙堡”的少主人,但性格决定了她一生的命运,和那些流浪于江湖的儿女一样,遇上一个堪称英雄的男儿是她不变的梦想,却没有想到,她第一次离家出走,居然只是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神秘过客。望着叶逸秋孤独而冷硬的背影,宋妍忍不住想起了任我杀的故事,开始在心里拿眼前这人和传说中的任我杀作了一些对比。 “你为什么不说话?”宋妍终于忍不住娇嗔起来。 “说什么?”叶逸秋的脚步仿佛永远也不会为谁而停止。 “随便说什么都好,”宋妍螓首微侧,“譬如……说说你的故事。” “我没有故事。”叶逸秋轻声一叹,“我不说话,难道你就不能说?” “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别人岂非都要以为我是个疯子?”宋妍失笑道。 没有人可以否认,宋妍就是这么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能让人感到很舒服。 “你那个农夫和兔子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宋妍眨了眨大眼睛,“这一路上,你没有让我吃上烤兔子肉,却让我喝了一肚子黄莲水。” “黄莲水?”叶逸秋不解地道。 “陪你做了那么久的哑巴,心里的苦其实比吃了黄莲更难受。”宋妍狡黠地笑了笑。 “这故事才刚刚开始。”叶逸秋似乎也在笑着,“只是现在谁是农夫,谁才是兔子,却已经让人难以分辨了。” “我不懂。” “有些事你可以完全不懂,但有件事却必须明白。”叶逸秋倏然驻足。 “哎呀!”宋妍猝不及防,险些整个人都撞在他的身上,跺脚娇嗔道,“你这人怎么这样,要停下来也不先说一声。” 叶逸秋恍若未闻,沉声道:“这一路上,必然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危险,跟着我,你随时都可能死得不明不白。” “这一次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要我乖乖地回家去,是么?” “你能明白就最好。” “你是不是很关心我?”宋妍的俏脸突然又没来由地红了起来,垂首轻声道,“跟你在一起,无论是谁想伤害我,你都会保护我的,是么?” 叶逸秋双肩突然一抖,久久说不出话来。 宋妍偷偷看了他一眼,目光中似有某种奇异的光芒闪动:“我是飞龙堡的宋大小姐,绝不会那么轻易就被吓倒的,只是……只是现在,就算你提着棍子赶我走,我也不会离开。” 秋高气爽,秋天的太阳,有时候还是热得令人受不了。 大道旁边有一片不算大但也不小的茶林,茶林的树荫中,有一间很狭窄的茶寮子,用树作架,以木成墙,敞开的木门前,是一块打扫得很干净的空地,摆放着五张陈旧的桌子,这一切,看来既简陋又潦倒,却是这附近方圆十里之内,唯一能让路人歇脚的地方。 茶寮并不仅仅只卖茶水,这里的酒同样可以让人既解渴,又过瘾,还有开始花蚕豆、椒盐花生和卤蛋下酒,口味虽然差了些,但在山野之地,已是非常难得。 茶寮的老板是个白发苍苍的小老头,衣衫穿得虽褴褛,但脸上却带着种乐天知命的神气,也许别人都认为他日子过得很清苦,他自己却觉得很满意。一个人活着,只要活得开心就好,又何必计较别人的想法? 此刻,老头儿的心情就非常不错,一张老脸上纵横交错的皱纹全都笑成了一排,仿佛天上突然掉下了一块馅饼,恰巧里面的馅竟是用金子做成的,最巧的当然还是,他就是捡到馅饼的人。天上当然没有掉下这么一块馅饼,但他捡到了金子却是千真万确的事,他的付出,只不过是一些只值十两纹银的酒水、开花蚕豆、椒盐花生和卤蛋而已。当那位衣着光鲜、温柔美丽的宋大小姐随手就给了他一片金叶子的时候,他恨不得跪下去亲吻宋大小姐的脚趾头。他当然不是那种贪婪的老人,但年纪大了,半截身子都已埋进了黄土的时候,还要为自己的棺材本发愁,那可就实在太折腾自己了,虽然他已无所求,却也不想死后暴尸荒野,骨头埋葬在野狗的肚子里。 有了这一片金叶子,老头儿决定今天的生意就到此为止了,就在他想趁机悄悄打个盹的时候,耳畔却传来一阵不紧不慢的脚步声,然后他就看见了两个身穿麻衣,头缠白布的年轻人。 两个年轻人很快就走了过来,脸上带着种忧戚的杀气,老头儿禁不住瞧得头皮发麻,颤声道:“两位公子是喝酒……还是喝茶?” “我们自己有酒。”左边的年轻人冷冷说着,从腰间解下一只拳头般大小的葫芦,拔开塞子,昂首喝了起来。 “那么……两位公子是来吃饭的?”老头儿心里已经有些发怵。 “我们自己带了干粮。”右边的年轻人的声音似乎比他的同伴更冷,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块烧饼,张口便撕咬了一大块,卷入嘴里狠狠地咀嚼着。 “两位公子是……” 老头儿的话没有说完,左边那人左手一摆,未意他闭上嘴巴,右手将空葫芦向身后甩飞出去,沉声道:“我们是来找人的。” “小老儿好像并不认识两位公子……”老头儿的话没有说完,又再一次被打断。 右边那人随手将手里半截烧饼塞入怀里,冷冷道:“我们有说过要找的人是你吗?” “难道你们要找的人是那两位?”老头儿暗暗松了口气,目光转向相对而坐的叶逸秋和宋妍,“不知道是那位戴斗笠的公子,还是那位可爱的小姐?” 那两个年轻人没有回答,目光齐齐从茶寮四周一扫而过,脸色变得越发冷峻。 “你这里的家当值不了几两银子吧?”左边那人淡淡说着,就像是变戏法似的,两根手指头突然夹着一片金叶子,缓缓递过去,“我用这片金叶子买下这里,你卖不卖?” 今天是怎么了?难道是上苍觉得我孤苦了一生,也该享享福了?要不然怎么会碰见财神爷?遇上一次已经够幸运了,更幸运的是遇到了两次。老头儿呆呆地愣在那里,仿佛已经傻了眼。 “不管你肯卖不肯卖,这里所有的东西片刻之后都将不再属于你,因为……”左边那人的声音变得更冷更低沉,“这地方很快就会消失。” “特别提醒你一句,”右边那人的声音也不见得有多么温和,“你最好拿着金叶子赶快离开,别再回来,否则你也会突然消失。” 突然遇上这么样两个奇怪的人,就算你很有兴趣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奇怪之事,只怕也没有那份胆量,所以老头儿再不迟疑,拿了金叶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宋妍从不喝酒,叶逸秋只好自己喝着闷酒。喝酒就好像下棋,自己跟自己下棋固然是穷极无聊,一个人喝酒也实在无趣得很,幸好叶逸秋早已习惯了孤独。 一个人喝酒,叶逸秋总是喝得很快,宋妍才喝了一小碗淡茶、吃了几粒又酥又脆的蚕豆而已,他却已经整整喝了八大碗酒、四个咸香卤蛋,当他正准备喝下第九碗酒的时候,那两个年轻人就走了过来。 “原来你们是来找我的。”叶逸秋叹口气,慢慢放下了酒碗,“可是你们何必要把他赶走?毕竟,这里是他生活了很久的家。” “因为我们不想伤害无辜的人。”左边那人很老实地回答。 “你们是不是准备和我轰轰烈烈地打一场架?”叶逸秋的声音平静如片波不起。 “是的。”右边那人的回答不仅非常老实,还很直接。 “你们是不是奉命前来杀我的?” “没有人命令我们。” “难道你们就只想找一个人打架?” “不是,我们来找你,当然是有原因的。” “你们当然不会告诉我是什么原因。” “会,我们一定要告诉你是什么原因。”左边那人的回答实在令人意外。 “愿闻其详。” 这一次,叶逸秋却没有得到直接的答复。 “你认不认得这东西?”右边那人手一扬,沉声问道。 阳光下,只见他的手中绽放出一片晶莹的白光,极其炫目,竟是一对柔软的手套,但这对手套显然并不简单,细看之下,不难发现,这对手套乃是百炼精钢铸成的。 叶逸秋的目光似已变了:“这东西,我见过一次。” 唯一的一次,是在死亡谷逍遥宫里,他杀死了紫罗兰夫人之后,若非这对手套的主人出手相救,他已经死在冰儿的刀下。 “你确定你只见过一次?”左边那人的目光变得比刀锋还冷,“你当然已经知道,这双手套其实是一种武器。” “我知道。”叶逸秋想起那个曾经救过他一命的神秘人,脸上不由得泛起一丝微笑,“但我并不知道它们是种什么样的武器。” “昔年‘梅君醉妃’夫妇口编‘神兵利器八大家’,这双手套也在其中。” “这就是‘魔手’?”叶逸秋失声道。 “对,这就是名列第四的‘魔手’。” 原来那日把他**逍遥宫的神秘人是“魔手”吕奉祖。叶逸秋眉头一拧,沉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这双手套怎么会在你们手中?” “为什么?”右边那人双眼中突然喷出一种愤怒的火焰,“这个问题,本来应该由我们来问的,因为答案只有你才知道。” “你为什么要杀死我的父亲?”左边那人突然大声道,“他和你究竟有什么仇恨?” “你父亲?你们是山西吕家的人?”叶逸秋显然有些意外。 “我叫吕浪,吕奉祖是我的叔父。”右边那人的声音阴沉得可怕,“他叫吕云,是我叔父唯一的儿子。” “吕奉祖是怎么死的?”叶逸秋心中暗暗叹息。 “山西吕家,代代以经商为正业,一代一代地繁衍下来,到了第九代,已成中原巨子。”吕浪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手中的“魔手”,“当然,吕家在武林中的地位也日渐增长,但无论我们的财力如何庞大,势力却始终无法扩大,因为吕家代代相传的武功始终都无法像生意一样取得更大的突破。在吕家,人才辈出,不论男女,但凡经商,都必出人头地,自然也不泛学武奇才。” “我父亲和我大伯吕奉业就都是这种人。”吕云抬高了头,望着秋风中的茶林,脸上充满了自豪和骄傲的神色,“他们为了使吕氏一族成为武林世家,决定弃商从武,将吕家祖传的独门功夫发扬光大。” “吕家祖传的武功,难道就是‘魔手’?”叶逸秋忍不住问道。 “最初的‘魔手’,其实只是一种点**手法,练到最佳境界,可以同时封住对手一百零八个**道,但直到我们祖父这一代,也只不过练到一流造诣而已。”吕浪叹了口气,双目却在闪动着奇异的光芒,“所谓的一流造诣,就是在一招之间,同时点住对手六十四个**道。虽然江湖上能有这般身手的人已不多,但想要在武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却还是远远不够的。我父亲和我叔父决定改变这一切,于是用了十年的时间,走访了很多地方,求教了很多位名师,终于打造了这双手套,把祖传的点**功夫运用其中,又闭关苦练了整整五年,才达到了最高境界。‘魔手’这套兵器虽然是他们两个人共同研制出来的,但我父亲的天赋比叔父更逊一筹,只有叔父才能完全自如地使用‘魔手’。叔父果然不负众望,‘魔手’很快就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堂。” “唯一让我父亲很不痛快的,就是‘魔手’在‘神兵利器八大家’中仅名列其四。”吕云接过话来,“‘魔手’之所以能够成功,他们付出的努力和精力,是没有人想象得到的,其中的酸甜苦乐,也只有他们自己才能体会得到。我父亲心有不甘,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商议,每个人都赞同他夺回天下第一的名衔。谁知道,这一去他就永远也没有再回来。” “就在一个月之前,这双手套却突然被人送了回来。”吕浪回忆道,“同时,我们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上说,叔父已经死了,死在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的看不见的刀下。” 匿名信?又是匿名信。听到这里,叶逸秋又忍不住暗暗叹了口气。 “杀人的既是任我杀,你们来找他做什么?”宋妍嘟着小嘴,大声道。 吕云冷冷地瞧了她一眼,沉声道:“你就是飞龙堡的宋大小姐?” “我……我是。”宋妍被他如刀锋般的目光瞧着,只觉一股寒意直袭心头。 “那么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 “他只是个过客,他的名字叫做叶逸秋。” “可笑!”吕云冷冷一笑,声音却变得更冷,“你整天跟他在一起,居然连他真正的身份都不知道。” “什么身份?” “他就是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吕云狠狠地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道,“他就是杀死我父亲的人,也是我们共同的仇人。” “咣当”一声,宋妍手中的茶碗突然掉落,在桌子上翻了个身,又砸在她的脚尖上。但她却已忘记了疼痛,瞪大了眼珠子瞧着叶逸秋,失声道:“你就是任我杀?你真的是任我杀?” “我是。”事到如今,叶逸秋已经不需要隐瞒。 “你……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宋妍狠狠地跺着脚,脸色已经变得惨白。 原来他就是任我杀,难怪他对父亲的死那么了解,难怪他的命那么值钱……想起在陈年老店听到的关于任我杀的故事,宋妍的心里突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是失望,也是惊喜。 “因为……你从来都没有问过我。”叶逸秋垂下了头,无奈地叹了口气。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之事。”吕云眼中哀伤之色犹浓,嘴角却掀起一丝冷笑,“上天让我们亲自找到你,实在一种眷顾,既能让我们亲手报仇,还能省下五万两黄金。” “你真的相信我就是凶手?”叶逸秋苦笑道。 “我没有理由不相信。”吕云侧头望着吕浪,“让我出手。” “不行。”吕浪断然拒绝,“以你现在的武功,绝不是他的对手。” 吕云嘴唇微张,欲言又止,缓缓垂下了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他明白吕浪的意思,“魔手”是一种欲速则不达、非常难练的功夫,除了必须具备的天赋以外,还必须有恒心,再加上后天的苦练。吕浪在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在练这种武功,到现在,整整二十年了,其中造诣可想而知。 吕浪也没有再说什么,缓缓伸出了双手,不知何时,那对“魔手”已经套在了他的手上,阳光下,只见这双手竟看不出有何奇特之处,分明的筋络血脉,光滑细密的皮肤,纤长的手指,修剪整齐的指甲,全都清晰可见,唯一不同的是,从这双手上发出来的光泽,是如此的透明,又如此的妖异。这就是魔手,杀人的手。 吕浪的人也变得像花岗岩般又冷又硬,神态镇定而冷静,刚才因仇恨而生出的怒火,现在已完全平息。 叶逸秋依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正在等待吕浪的出手。 阳光灿烂,可是在这阳光灿烂的茶林里,现在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第十四章 欠你们一条命 蓦地里,一道白光平空掠起,穿透了层层浓浓的杀气,在空气中发出撕衣裂帛之声,刺向叶逸秋的背脊,刹那间,叶逸秋背脊上的“大椎”、“神道”、“神堂”、“中枢”、“脊中”、“命门”、“阳关”诸**全都在这一只“魔手”的笼罩之中。 自从吕奉祖以一双“魔手”在江湖上迅速崛起之后,山西吕家的点**功夫便在武林中独树一帜,就好像慕容世家的易容之术,绝对没有人可以分庭抗礼,这也成为了吕氏后辈最引以为傲的理由。吕浪在年轻一代中,天资最是聪明,加之勤奋好学,不出十年,便已掌握了“魔手”点**功夫的要诀,此刻的造诣,已不在其祖父之下。 每一次与对手交锋,吕浪都极少失手,不是因为他出手次数太少,也不是因为他的对手太弱,实在是他的武功已属年轻一代的佼佼者。这一次,他依然没有失手,只听“卟卟卟卟”之声不绝,这一招“天女散花”的点**手法,每一指都戳在一个坚硬的物体之上,却是一张用松木做成的板凳,定睛看时,明明坐在这张板凳上的叶逸秋,此刻竟神情悠闲地坐在对面。 “好轻功。”吕浪沉着脸冷笑一声,突然一拳直击而出,但到中途,竟又变拳为指,往叶逸秋胸前“玉堂”、“膻中”、“中庭”、“鸠尾”、“巨阙”、“上脘”、“中脘”等十几道**位一路戳了下去,手法之快,出手之稳,认**之准,俨然已有名家风范。 叶逸秋坐在桌子之前,一手放在桌面上,一手举着酒碗,胸前空门本已大开,谁知吕浪的手才刚刚一动,叶逸秋的左手在桌子上轻轻一拍,酒坛子忽然飞了起来,恰好挡住了吕浪的攻击路线。 吕浪脸色微变,立即化指为掌,以力御力,轻巧地托住了酒坛子,随即内力一吐,酒坛子便又向叶逸秋迎面飞去,与此同时,他左手也不闲着,一拳狠狠地砸在桌上,“哗啦啦”一阵声响,木屑纷飞。 宋妍发出一声惊呼,娇柔的身子就像是一片枯叶般向后飞掠出去,叶逸秋却连人带凳退出了一丈。 “你为什么不出手?”吕浪倏然顿住身形,双目圆睁,怒视着中逸秋,“传说中的杀手‘一刀两断’,是何等的英雄,为什么我看到的却只是个只守不攻的孬种?” “因为我不想加深我们之间的误会,如果我一出手,我这杀人之罪就永远也洗不清了。”叶逸秋摇头轻叹,“你们仅以一封匿名信,就认定我是凶手,不觉得有些太牵强么?”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吕浪阴森森地眸子里闪动着冰冷的寒光,“假如你没有这么做过,别人为什么要如此栽赃嫁祸?我相信,这绝不是空**来风,无的放矢。” “你们似乎已经认定了我就是凶手,看来我再解释,就变成了掩饰了。”叶逸秋目光一冷,突然起身沉声道,“是清是浊,总有一天,你们会明白的,现在我不想和你们再纠缠下去……” “想走?没那么容易。”吕云大声道,“大哥,咱们并肩子上,为了报仇,不必顾忌劳什子江湖道义。.tw[]” “好,一起上,今天决不能让他离开。”一语甫毕,吕浪已然出手,他身形一动之间,双掌连连拍出,时而在左,时而在右,突然间却又到了叶逸秋的身后,但见满天都是他的身影,一双“魔手”倏忽来去,变化无穷,招招不离叶逸秋要害之处。 “呛啷”一声,吕云已然拔剑冲了过去。“魔手”虽是其父吕奉祖的成名绝技,但他资质有限,远远不如吕浪聪慧,学了三年“魔手”之后,发现自己根本不能取得成就,于是在那之后,他便改成了练剑。学武一道,往往因人而异,诚如“上天是公平的,你失去了一种东西,必然得到另一种东西”这句话所言,他练习“魔手”不成,学剑却日进千里,吕奉祖根据他的特长,为他量身创造了一套以点**为主的剑法。 这套剑法一经展开,便如江河之水源源不绝,又如层层风雨连绵不断,一招紧似一招,竟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与吕浪的“魔手”更是配合无间,你攻我守,共同进退,叶逸秋只守不攻,竟被二人的攻势困在其中。 “拔出你的刀来,让我们看看传说中的看不见的刀。”吕云口中说着话,手中剑却丝毫不停,舞得密不透风,滴水不漏。 “两个打一个,这不公平。”叱声中,宋妍也已拔剑冲了过来。 “你不想为你父亲报仇倒也罢了,现在还想阻止我们?退回去!”怒喝声中,吕云头也不回,反手刺出一剑,暗用巧力,剑尖点向宋妍手腕的“大陵**”。 “叮”地一声,宋妍手腕一转,架开来剑,“唰唰唰”,接连刺出三剑,剑势凌厉,攻敌之所必救。 “咦!”吕云一声惊呼,他原以为宋妍身为飞龙堡少主,必然是个刁蛮任性的千金大小姐,武功修为定然极差,所以出手未尽全力,谁知宋妍的剑法得自宋飞腾真传,非但拆招游刃有余,就连进攻也是咄咄逼人。 宋妍平时极少与人真正交手,如今一出手就将对手逼得有些无所适从,信心倍增,展开一路剑势,招招紧逼,大有不死不休之意。 “宋大小姐,山西吕家和飞龙堡非敌非友,素无瓜葛,难道你想就此结下梁子么?”吕云又气又急,一时间竟被宋妍逼得手忙脚乱,险象环生。 “什么梁子?我不懂。”宋妍凤目一瞪,剑法有条不紊,飘移的身形犹如蝴蝶穿花绕树般,令人目眩神迷。 “宋大小姐既然如此执迷不悟,休怪我剑不留情。”吕云脸色阴郁,目光中杀意大盛,陡地仰天发出一声长啸,啸声方起,手中剑突然化作一道飞虹,带着呼啸之声直刺出去,啸声未绝,这一剑竟突然化成九条飞龙,分点宋妍头顶的“百会”、脸部的“迎香”、左右双肩的“肩井”、胸膛的“华盖”、“膻中”、“鸠尾”、以及双肘的“尺泽”这九外**道,这一招正是他生平最得意的剑法之一,“神龙九现”。 剑光飞起,神龙在天,但见虚空中全都是幻彩般的光影,宋妍竟似已被如此瑰丽的景象所迷惑,完全忘记了闪避和招架。(..tw好看的小说)就在这时,她突然觉得自己的身子竟似腾云驾雾般飞了起来,向后掠出两丈。 “此事与你无关,谁让你出手了?”叶逸秋松开抓住她皓臂的手,声音冰冷如寒冬的雪。 “我……我是想帮你,谁叫他们两个打你一个?好不要脸。”宋妍长吁一口气,胸膛却依旧在不住起伏。 “帮我?你知不知道,这么做,反而会加深他们对我的误会?”叶逸秋抬起目光,沉声道,“不许出手,我的事,不需要你来插手。” “你……你这人怎么这样……不知好歹的家伙!”宋妍狠狠地跺了跺脚,满脸委屈地转过了身子。 说话之间,吕氏兄弟又已扑到,剑光手影,势如疯虎,一心欲将叶逸秋置于死地。 “你们何苦一再苦苦相逼?”叹息声中,叶逸秋忽然冲了过去,白色的身影就像是一道浮光切入了剑光与手影交织而成的光幕之中。 “为报父仇,死而后己。”吕云猛然一声暴喝,剑绽莲花,一招“千手观音”,将叶逸秋团团裹住。 与此同时,吕浪双手一扬,“魔手”脱手飞出,竟是那一招令人魂飞魄散的“孤注一掷,比翼**。”。 普天之下,只怕再也没有人可以从这两大年轻高手的两大绝技之下侥幸逃生,吕氏兄弟的脸上,已经露出种喜悦的神色,只因他们深深相信,这一次,无论叶逸秋拔不拔刀,都绝不可能破解这一次致命的夹击。他们仿佛已经看见了流血,看见了死亡,谁知就在这时,叶逸秋就像是鬼魅般,突然从他们的眼皮底下消失了。 剑光倏地收敛,“呼呼”两声,“魔手”又飞了回来,套在吕浪手上,但两人却在这刹那间突然如石雕般,再也动弹不得――他们一生勤练点**之术,这一次非但连叶逸秋的衣服都没碰着,反而被他至少点了十几个**道。 “你们的**道,三个时辰之后会自动化解。”叶逸秋再也不看吕氏兄弟一眼,回身对呆若木鸡的宋妍道,“我们走。” “不许走!”吕云脸色铁青,双目似欲喷出火来,“你为何不索性连我们也一起杀了?” “我为什么要下此毒手?” “杀父之仇……” 叶逸秋大手一挥,立即打断了吕云的话:“吕奉祖决不是我杀的,你们要如何才肯相信?” “不是你是谁?” “不论这个人是谁,我都会把他找出来,因为……这是我欠你们的。”叶逸秋叹了口气,“如果不是吕奉祖曾经救过我一命,我根本不可能活到现在。我欠他一份人情,欠你们一条命。” “你……你说什么?”吕云吃惊地瞪大了眼珠子,“我父亲曾经救过你?” “‘一刀两断’任我杀虽非仁义君子,但总算恩怨分明。一个人非但不懂知恩图报也就罢了,还恩将仇报,这种人岂非连猪狗都不如?”叶逸秋再不多言,大步而去。 “你……你等等我……”宋妍回头看了吕氏兄弟一眼,匆忙跟了上去。 “你回来!”吕云咬了咬牙,嘶声道,“你能不能把事情说清楚?” 叶逸秋却再也没有回头,转眼间已走出了茶林。 “大哥,难道任我杀真的是被冤枉的?”直到叶逸秋和宋妍的身影终于看不见了,吕云才长出一口气。 “如果他真的是凶手,根本没有放过我们的理由。”吕浪脸上露出种沉思的表情,“也许……匿名信的确有诈。” “你们猜得一点都没有错,任我杀的确不是杀死吕奉祖的凶手。”一个低沉有力的声音倏然响起。 吕氏兄弟循声望去,只见左侧的不远外,一棵粗大的茶树下,竟不知何时悄然站一个人。这人整张脸都隐藏在树荫之下,完全瞧不见他的面目,阳光虽然柔和,吕氏兄弟却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嘿嘿!”那人一声干笑,悠悠道,“山西吕家,人才辈出,不论男女,但凡经商,都必出人头地。却没想到,你们居然也会笨到仅凭一封匿名信便相信任我杀就是凶手。” “你……你早就来了?”吕浪吃吃道。 “你们还记不记得,你们是怎么知道任我杀的下落的?”那人仿佛笑了笑,声音低沉得竟似有些沙哑,“如果不是我给你们通风报信,你们岂能那么容易就找到任我杀。” “原来……你一直都在跟着我们。”吕云失声叫了出来,不知不觉中,背脊竟已被冷汗湿透。 “嘿嘿!”那人又干笑起来,“你们的确不是很笨,果然不愧为山西吕家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 “你究竟是什么人?”吕浪沉声喝道,“你究竟知道什么?” “我所知道的,都是你们最感兴趣的,譬如……谁才是杀死吕奉祖的真正凶手,还有……匿名信的秘密。”那人摇摇头,将身子慢慢地转了过去,“当然,我是不会告诉你们真相的,因为……我不喜欢和死人说话。” “死人?这里没有死人。”吕氏兄弟眼中已露出恐惧之色。 “现在没有,很快就会有了。”那人一边说着,一边迈开了步子走进了茶林深处,只留下一个孤独而苍茫的背影,声音遥遥传来,“你们和这片茶林一起消失之后,我就会派人给山西吕家送去一封信,告诉他们,你们已经死在任我杀的手里,所以,你们可以毫无遗憾的死去,因为吕老爷子很快就会为你们报仇……” 那一片茶林终于被叶逸秋远远抛在了身后,但太多的疑惑却如一块千斤巨岩般重重地压在他的心头。胡来临死之前,想说出的究竟是谁的名字?吕奉祖的死,又是何人所为?很显然,这二人的死,与那五万两黄金的悬赏,根本就是一桩阴谋。 宋妍匆忙地跟在叶逸秋的身后,始终都未曾落下脚步,但她的沉默,却让叶逸秋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你为什么不说话?”叶逸秋故意放慢了脚步。 “说什么?”宋妍的声音出乎意料的冷漠,“难道你看不出我正在生气?” “你在生气?生谁的气?” “生我自己的气。”宋妍索性停住了追逐的脚步。 叶逸秋也倏然驻足,耸了耸肩,默然不语。 “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生气?”宋妍气咻咻地跺着脚,俏脸已经沉了下来,显然生气并不是装出来的。 女人的心,海底的针,这句话的意思,叶逸秋还是明白的,所以他什么也没有问。 “我在气我自己,为什么一直没有想到,你就是任我杀,也在气我自己,为什么知道你就是任我杀之后,偏偏还要多管闲事……”宋妍朝着叶逸秋的背影狠狠地啐了一口,“好心没好报,我长这么大,都不曾做过这么愚蠢的事。” “呃……”叶逸秋为之语塞。 “最可恨的是,我居然死皮赖脸地跟着你走了这么多的路,就这么一段路,比我坐车的时候还长……”宋妍毕竟是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大小姐,心中积怨一旦决堤,就一发不可收拾。 叶逸秋静静地听着,直到她说话说累了,才缓缓道:“你要如何才不再生气?” “除非……你愿意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宋妍忽然嫣然一笑。 “好!你想知道什么?”叶逸秋轻轻摇了摇头,无奈地笑了笑。 “我父亲的死,真的和你没有关系?” “没有。” “那么吕奉祖呢?” 叶逸秋沉默了半晌,才缓缓点了点头:“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除了这个理由,我已经想不到更好的。” “你既然问心无愧,为什么不跟吕氏兄弟说清楚?” “因为……”叶逸秋迟疑着,轻叹口气,“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通情达理,他们根本不会听我的解释。” 宋妍心里一甜,两朵红霞又飞上了脸颊,垂首盯着自己的脚尖,轻声道:“我……我通情达理么?” 话音未落,叶逸秋忽然叫道:“不好!” 宋妍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叫声吓了一跳,怔怔道:“什么不好?” “你有没有闻到有东西烧焦的味道?” “噗哧!”宋妍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别想转移话题,告诉你,这种伎俩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 她的话刚刚说完,叶逸秋突然转身向来路冲了出去。 “喂,你又怎么了?等等我!”宋妍转身追出,叶逸秋的身影却已去远,只见前方浓烟四起,一股焦味随风飘来…… 浓烟烈焰,冲天而起,此时秋干物燥,火势随风助长,蔓延极快,整片茶林很快就变成了一片火海。 叶逸秋赶来的时候,已经太迟了,烈火烤红了他的脸,烤红了他的眼睛,他的手脚却是冰冷的,一颗心已经沉到了谷底。吕氏兄弟被他点了**道,动弹不得,必然不能从这片火海中安然逃生,无疑早已被烧成了一根根枯骨,一片片飞灰。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这个放火的人会是谁?他这么做,究竟有何用意? 就在这时,风中突然传来一声娇叱。 “不好,宋妍!”叶逸秋心头一惊,向发出声音的地方飞身掠去。 第十五章 碧血葬香魂 午后的天空一碧如洗,几片浮云飘飘荡荡,缓缓游移,阳光柔和而明媚,秋风起时,枯黄的树叶片片飘落。(..tw无弹窗广告) 浓密的树荫中,人影闪动,宋妍提剑奔逃,仗着家传剑法和灵巧的轻身功夫,借着树木的掩护,躲避着一个蒙面人的追击,此刻已是左支右绌,香汗淋漓,气喘吁吁。 “看你还能撑到何时!”那蒙面人双目中凶光毕露,双掌翻飞,掌风及处,但见满天木叶萧萧,木屑纷飞,粗如儿臂的小树则被他一掌击得拦腰断成两截。 “住手。”冰冷的声音中,一条白色的人影就像是一把杀气腾腾的刀,闪电般切入排山倒海般的掌风。 “嘭嘭”,四掌相交,天地间竟似发生地动山摇般的震荡,一黑一白两条人影一触即分,相对而立,一动也不再动,满天木叶萧萧落下,无端增添了几许浓重的杀意。 “嘿嘿!”蒙面人瞳孔渐渐收缩,目中凶光却慢慢暗淡了下去,“很好,杀手任我杀重出江湖,一样不改原来本色,姑且不论你的刀法如何,就你这手上功夫,似乎大有长进,比燕重衣强多了。” “你见过他?”叶逸秋没有抬头,目光始终盯着蒙面人被阳光拉长、映照在地上的影子。 “我们已经交过手,他没能留住我。”蒙面人慢慢转过身子,似乎又将离去,“我想……你一定明白我的意思。” “你的意思,莫非是想告诉我,他留不住你,我一样也留不住?” “这世上,没有人可以把我留住。”蒙面人突然反手打出一片寒星,大笑道,“恕不奉陪,再见再见!” 叶逸秋双袖舞动,将寒星悉数拂落,看着蒙面人渐渐远去的背影,黯然发出一声轻叹。 “你为什么不追?难道就这样让他走?”宋妍跺脚道。 “‘杀手无情’留不住的人,我同样也留不住。”叶逸秋缓缓收回目光,神情恍惚。 “你至少也该问一问他,为什么要杀我?”想起刚才身处险境,宋妍显然心有余悸。 “如果他想要杀你,你纵然有十条小命,此刻也早已死得一条不剩,以他的功力,杀你绝对不费吹灰之力。”叶逸秋摇头轻叹道,“他故意追杀你,只不过是想告诉我,他就是那个放火的人。” “放火?放什么火?” “茶林已经被一把大火烧成灰烬。” “那么,吕氏兄弟……”宋妍花容失色,掩口惊呼。 “他们被我点了**道,动弹不得,自然已经被大火烧死了。”叶逸秋颓废地摇了摇头,长声一叹,“那蒙面人真正要杀的人是吕氏兄弟,然后再故意现身,用意很明显,就是向我挑衅。他的阴谋,从现在开始,已经真正展开。”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他是谁?” 叶逸秋没有回答,迈开大步向前走去:“主谋既已出现,这一路到金陵都不会再遇到任何危险,但我们必须在天黑的时候赶到那里。(..tw)” 金陵,这座古老的城市依然不改昔日风华,虽然在去年那个寒冷的冬天,龙少云突遭刺杀,梁百兆惨遭灭门,这两件大案惊天动地,震撼了每一个人,但这并不能改变古都的繁华和纸醉金迷的骄奢。 “悦来客栈”是金陵城里一家很普通的客栈,随着更多更大的酒楼崛起,近年来生意惨淡,老板既不善经营管理,也懒得装潢,生意更是一日不如一日。 客栈虽然破烂简陋,为数不多的客房却布置得极为舒适,虽无锦被罗帐,但几明桌净,终究还有几分像人住的地方。 这一路走来,宋妍的软靴厚底都已被磨穿,柔嫩的脚底都已长出好大几个茧,这时候早已疲惫不堪,可怜她一个堂堂飞龙堡千金大小姐,何时吃过这等苦头? 叶逸秋一路上极少说话,此刻更是连一句安慰都没有,宋妍又气又恨,却又无可奈何,这一切,岂非正是她自讨苦吃?若非自己执意跟随,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或许正在绮梦中酣然沉睡,遇见这个传说中的英雄之后,自己究竟是怎么了?这种滋味,莫非就是爱情的滋味? 宋妍心里暗暗叹着气,有些懊恼,又有些甜蜜,俏脸渐渐变得发烫起来,正想大发娇嗔责怪叶逸秋不解风情,毫无怜香惜玉之心,叶逸秋却推开了门,好像准备离开。 “你……你是不是又想不告而别?”宋妍幽幽叹了口气,苦笑道。 “我必须去一个地方。”叶逸秋已经走出了客房。 “什么地方?”宋妍眨动着眼睛,“这个地方是不是只有男人才能去,女人却去不得?” “这个地方,每个人都可以去。” 宋妍嫣然一笑,挽住了叶逸秋的手臂:“那么……我们走吧!” 叶逸秋的双脚却像被钉在了那里,动也不动。 “你是不是又改变了主意?”宋妍抬起头,望着叶逸秋漆黑的双眸。 “这个地方,我一定要去,但不是两个人。”叶逸秋轻轻挣脱了手,“我只想一个人走。” 宋妍默然半晌,轻轻叹道:“你是不是要去见一个人?这个人,我是不是不能见?” 叶逸秋没有说话,但沉默的神情却像是在告诉宋妍,他已经默认了。 “难道这个人……是个女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宋妍的心莫名其妙地一阵抽痛,既希望叶逸秋说实话,又害怕他说真话。 叶逸秋依然保持着沉默,慢慢转过了身子,不让宋妍看见他脸上的表情。 “她一定很美吧?”宋妍心里隐隐明白了几分,不免又是一阵刺痛,“她究竟有多美?” 叶逸秋长长叹了口气,决定不再和宋妍讨论这个话题。 “我明白了,你要去的地方,一定就是天涯海阁。”宋妍幽幽道,“你要见的这个人,一定就是欧阳情。” 叶逸秋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无论我要去哪里,要见什么人,你都不能跟来。(..tw)” “难道你要把我一个人孤伶伶地丢在这里?”宋妍抚弄着衣角,苦笑着叹道。 “你跟着我走了这么多的路,受了不少苦,现在正好留在这里睡个好觉,这有什么不好?” “你是在关心我吗?”宋妍的双眸绽放出一种喜悦的光芒,轻轻咬住了嘴唇。 叶逸秋一句话都不再说,大步而行。 “噗哧!”宋妍忍不住笑了出来,眨着狡黠的眼睛道,“你走那么快做什么?好,好,你我不再缠着你不放就是了。” 叶逸秋突然停住了脚步,沉声道:“你真的不会跟来?” “走吧!走吧!”宋妍不停地挥着手,退入了客房。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叶逸秋微微冷笑,“你是不是想偷偷跟踪我?” 宋妍心思被他一语点破,苦笑道:“我心里想些什么你也知道?” “我说过,你不能去,就一定不能去。” 宋妍狠狠地跺了跺脚:“腿长在我自己的身上,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再说,我并不一定非跟着你不可。” “我只是突然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须去做,多一个人反而不方便……”叶逸秋的声音终于软了下来。 “要我留下也可以,但你必须先答应我一件事。”宋妍一本正经地说。 “你说!”叶逸秋苦涩地笑了笑。 “这一去,你一定要回来,一定要回来找我。”宋妍垂首轻轻地说着,俏脸已烧得发烫。 叶逸秋微微一怔,显然没有想到这个难缠的女孩,提出的要求竟是如此的简单。 “你……你不答应吗?”宋妍又是伤心,又是失望,却始终不敢抬起目光去瞧叶逸秋一眼。 “好。”沉默了半晌,叶逸秋才缓缓说出了这一个字。 夜色深沉而寂静,银色的月光从窗外照射进来,屋内铺满了朦胧的月华。 宋妍毫无睡意,坐在几前,以手支额,斜眼望着摇曳的灯火,陷入了沉思。和叶逸秋在一起的这两天里,发生的每件事都匪夷所思,先是阴婆子的暗杀,再是胡来之死,最后是吕氏兄弟死得不明不白,这其中究竟藏着什么样的阴谋?但无可否认的是,这既是她这一生中最刺激、最难忘的时光,也是让她常常怅然若失,时而欢乐、时而忧愁的原因。 想起叶逸秋,宋妍的粉脸泛起如杀戮之后一般的血红,但她的思绪突然被一阵轻微的敲门声打断。 “谁?”宋妍心头一紧,娇声问,“是谁在外面?” 敲门声倏然而止,门外却没有人回答。 “难道是我听错了?难道只是风声?”宋妍喃喃自语。 敲门声却又再次响起,分明是有人用手轻叩门板的声音。 莫非是他?他果然回来了!宋妍怅然若失的心再一次狂跳起来,飞奔过去飞快地拉开了门,娇笑道:“你果然没有骗我,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是不是没见着她……” 语声突然中断,站在门外的人,居然并不是叶逸秋。 这是个一身黑衣劲装的夜行人,黑巾蒙面,只露出一双漆黑的眼睛,但这双眼睛里,凶光闪动,充满了令人不寒而悸的杀意。 “你……你是什么人?为何鬼鬼祟祟……”宋妍倒抽一口凉气,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两步。 这人没有回答,只是做了一件事――拔剑。剑光一闪,在朦胧的月色下掠起一道飞虹,直刺宋妍的咽喉。这一剑快而狠毒,就像一条凶猛的毒蛇,噬人必死,这人显然存心将宋妍置于死地。 宋妍的脸色倏地变了,不敢硬接,急忙仓皇而退。她的武功都得自宋飞腾真传,虽然这一下事起仓促,她又缺少临敌经验,但毕竟是名家之后,娇躯一拧,便已藏身门后。 谁知这人竟似早已算好了她的退路,手腕一转,长剑又已刺出。 “卟哧”一声,宋妍只觉左臂一痛,竟被这一剑生生刺中,顿时血流如注。 这人的剑实在太快,不仅料敌机先,对宋妍的身法似乎也极为熟悉,就像宋妍自己把皓臂迎剑送上挨这一击似的。 宋妍惊呼一声,飞身急退,“砰”地一声,她的身子绊倒一张椅子,整个人都跌倒在地上。 就在这时,“咻”地一声,这人又已扑到,剑光如流星飞泻,在朦胧的灯火下发出诡异的寒光。 流星本极美丽眩目,但若化成死亡的使者,谁还会有欣赏的心情? 宋妍的剑就方在桌子上,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拔出来,但这人的的剑法比闪电还快,比风雷更急,纵然一剑在手,也已是完全没有抵御之力。 此时生死只在一线间,刻不容缓,她立即身子一翻,向左滚出数尺,但这人手腕翻动,长剑竟又已在那里等着她了。 宋妍再也不能闪避,百忙中足尖一勾一挑,那张被绊倒的椅子突然飞了起来,向这人撞击过去。 这人似乎也未想到这一下变故,不及变招,“卟哧”一声,长剑堪堪刺中椅子,一穿而过,剑尖颤动,距离宋妍的喉咙只不过数寸而已,去势虽未停顿,劲道却已消遏,这一剑便再也刺不出去。 就是如此一缓,宋妍的身子已如一条游鱼般向后滑出,倚墙而立,酥胸不住地剧烈起伏着,娇喘不已。在这电光石火、刻不容缓之间,她竟已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实在令她魂飞魄散。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杀我?”宋妍一手扪住胸口,戟指怒叱。 这人冷哼一声,甩飞穿在长剑上的椅子,长剑一指,竟不言语。 宋妍瞧着宛若流萤的剑尖,心里不由得一阵发悚,只觉手足冰凉,一颗心突然沉了下去。 “嘿嘿!”这人突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冷笑,手腕翻转,长剑挽起一朵剑花,飞身扑出,霎时间已刺出七剑。他的剑法犀利而狠毒,剑光如雨点般洒出,封住了宋妍的所有退路,方寸之间,拿捏得恰到好处。 宋妍手无寸铁,无以抵挡,只得展开灵巧的轻功闪避,避开了六剑,最后一剑终究闪避不及,“哧”地一声,右肩已被剑锋划破了一道口子。 这人手腕连连抖动,一口气又刺出七剑,一剑比一剑迅急,绝不容许宋妍有任何喘息的机会。 宋妍又惊又怒,左腾右挪,刹那间方寸大乱,左拙右支,香汗淋漓,片刻已湿透重衣。 剑光消失时,宋妍身上又多添了两道伤口,眼见这人又再变招攻击,宋妍突然大声叱道:“住手!” 这人恍若未闻,剑势不停,仍然像毒蛇般刺出。 “快住手!”宋妍一边躲闪一边叱喝,“我已认出你是谁了,还不住手!” 这人竟似吃了一惊,手臂一缩,倏地收剑而立,剑尖指着宋妍的胸口,犹自颤动不止。 其实宋妍本是急中生智,故意装腔作势,但见这人果然住手,心下反而起疑:“莫非这人果然是我旧识?” 她惊魂未定,趁机猛喘几口大气,冷静地瞧着这人。 这人目光虽然充满了杀机,却莫名其妙地露出几分恐惧之色,沉声道:“你知道我是谁?” 他的声音低沉沙哑,竟如钝刀削竹般刺耳。 宋妍眨了眨眼睛,目光闪动,冷笑道:“谁知道你是什么人姐暗器,打!” 她说到“什么人”三个字时,右手已闪电般击出;说到“本小姐暗器”时,已然抓住了这人系在脸上的黑布;说到最后一个“打”字时,这人的面目已完全暴露在她的眼前。 这一下变故,只发生在一刹那之间。 一刹那究竟是多少?一弹指间便已是六十刹那。 这人怎么也想不到宋妍居然使诈,一愕之间,只觉脸上火辣辣地生痛,竟被她连皮带肉抓出四道血痕。 两个人都突然呆住,像被下了魔咒一般,一动也不能动。最震惊的人还是宋妍,她的脸上分明充满了惊愕和愤怒,目光露出痛苦和不容置信之色。 是什么让她花容失色?她究竟看见了什么? “你……是你……”宋妍错愕地摇着头,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两步。 “不错,就是我!”这人从喉咙中发出一声嘶吼,猛一咬牙,手中长剑狠狠地直搠出去。 宋妍失魂落魄,此时再无防备之心,只听“嗤”地一声,长剑竟已穿胸而过。 “你……你怎么不闪避?”这人似乎也未料到这一剑竟能如此轻易得手,呆了呆,忍不住跌足长叹。 宋妍睁大了双眼,竟似完全不敢相信眼前这人突施杀手,樱唇微启,却终究还是说不出话来,螓首一侧,一缕香魂,含恨而终。 “你好好千万莫要怪我,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谁让你是飞龙堡的少主人……”这人双肩颤动,竟似因悲痛而产生了激动,喃喃地说着,“一个女孩子家,不在家里好好呆着,偏要跟着任我杀到处跑,枉自丢了性命,这又是何苦?” 长剑缓缓从宋妍的胸膛中一分一寸地抽离出来,殷红的鲜血也随着慢慢地溢出,染红了她的衣衫。 失去了这人长剑的支撑,宋妍尚存余温的身子慢慢地软瘫下去,手里却犹自紧紧抓住了那块黑巾…… 第十六章 小楼昨夜又东风 西窗剪影,烛影摇红。 天涯海阁的后院,是一个极其广阔又极其别致的花园。穹形的大门,就像是一轮饱满的明月,被一种四季长青的蔓藤实实地覆盖着;走过大门,就可以看见山石稀稀落落地排立,山石之间,种植着各种奇花异草,栽满了各种盆景,虽然有些散乱,但布局却是独具匠心,显然是经过了一番心思才布置成的;踏过一小块草坪,只见一溜用鹅卵石铺成的回廊一路蔓延下去,两边的栏杆,都是光滑、明亮的大理石雕刻而成,一转三折,穿过了一片荷塘;荷塘中,又筑有一座八角亭子,名为“坐看晚晴”,隐隐透出几分风雅之意;荷塘的左侧,是一座用山石堆叠而起的小山,一条清流从高处倾泻下来,恰好注入一口小潭之中,潭中的大水车轻轻转动,带起淙淙流水,水花溅起,随风飞洒出去;在荷塘的右侧,还是一块草地,种植的只不过是十数竿修竹,七、八株柳杏,枝叶摇曳,发出“簌簌”的和谐之声,每一株又悬灯数盏,随风而动,灯光忽明忽暗,平空为这座花园多添了几许神秘和宁静。 金秋季节,桂子飘香,这清香,远飘十里,醉人心扉。 此时已是三更时分,月色朦胧,但映照在荷塘中却显得分外明媚。 一幢小楼的高处,依然灯光未熄,薄薄的窗纱上,依稀映出一个修长的倩影,临窗垂首,默然伫立,仿佛正在沉思,又似若有所待。 夜深人静,更寒露重。她在沉思什么?是否回忆某些往事?她在等待什么?是否怀缅曾经的故人? 月色如水,夜,也凉如水,欧阳情的心情却难如止水。自从与叶逸秋分手之后,她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沉默寡言,郁郁无欢,变得对一切都已不在意。 心上人心有所属,一场无意的邂逅,终究只不过是镜花水月。而她,在付出了太多太多的感情之后,却是梦醒了无痕,独守孤独,满怀惆怅。 初恋,本就是人的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光,最甜蜜的回忆,穷其一生,也难以忘记。相思,是一道沉重而痛苦的枷锁,一个人若想挣脱这沉痛,又岂是一朝一夕就能办到的事? 欧阳情用情之深,用情之切,已远远超出了人之极限,然而相思复相思,纵然白了青丝老了青春又能如何? 数月以来,欧阳情终日把自己锁在这幢小楼深处,长吁短叹,相思回忆,只盼突然有那么一天,叶逸秋悄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春花已凋落,夏日的风也已拂过,转眼便是秋天,天涯海阁过客匆匆,来了,走了,却始终不见叶逸秋的身影。 等待本不可怕,但若没有期限,那才是最可怕的。这等待,是否无期?这情缘,是否从此断绝? 这间屋子里,似乎依然残留着叶逸秋的气息,只是这气味终将随着时光的消逝而渐渐散去,直至消失。 欧阳情本是个坚强的女孩子,从不轻言放弃,更不随便流泪,可是在无数个午夜梦回里,泪水却悄然打湿了枕头。这忧伤,泪水是否可以冲刷得去? 秋风拂起,在这深夜里便生起丝丝寒意。 欧阳情也不知在窗前伫立了多久,紧蹙的娥眉始终未曾舒展过,窗外的月光淡如水,她的心事却浓如酒,愈浓就愈化不开。 长街上又传来一阵“梆梆梆”的竹更之声,更夫悠长的声音远远传来:“四更已到……” 欧阳情一惊,迷离的目光望向远处,暗暗叹息:“不见花开,只见花谢,这日子,究竟是过得太快还是太慢?” 她不禁摇头苦笑起来,芳心更乱更惆怅,慢慢回身坐在几前,一手托腮,一手放在桌面上,凝视着几上的一张洁白的素纸呆呆出神。 这素纸上,写着一阙词: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这是女才子李清照的《一剪梅》,正是描述相思之情的绝世佳作,多少年来,一直为世间多情之人传诵不绝。 笔迹清丽娟秀,但素纸中泪迹斑斑,淡化了香墨,想必是欧阳情一边书写一边缅怀,想到伤心处时,不知不觉,这泪水便潸然而下,滴在其中。只是她此时的情怀,又岂是这寥寥几句诗词可以诠释? 欧阳情此刻心里念的,脑海想的,全都是叶逸秋那张俊美冷漠的脸,和他那孤独倔强的影子,恍恍惚惚间,她的目光渐渐变得朦胧而迷茫…… 迷蒙中,摇曳的灯火忽明忽暗,不住闪烁,窗户随风敞开,一人飘飘荡荡,仿佛乘风而来。 这人一袭白衣,清洁整齐,头发虽然有些凌乱,却自有一番狂野不羁的味道,背对着欧阳情的身影虽然有些孤独沧桑之感,却笔直如一杆冷峻的标枪,渊停岳峙,似乎但凡世间一切,都不能令他低头弯腰。 这人是谁?为何竟如此熟悉,却又如此陌生?欧阳情一颗本不平静的心刹那间不可抑制狂跳起来,堵在喉咙之中,竟无法言语。 这人轻轻一声叹息,虽然轻微,但响在欧阳情心里,却犹如霹雳。这声音,这表情,分明就是那个令她肝肠寸断、念念不忘的叶逸秋。 这人终于缓缓回过身来,忧郁而冷漠的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坏坏的微笑。 是他!居然真的是叶逸秋! 刹那间,天旋、地转,山崩、海啸…… 欧阳情几乎喜极而泣,只想像一只受伤的小鸟飞奔过去,投入叶逸秋的怀抱,告诉他,曾经在多少个夜里,她为他抱着枕头默默哭泣,告诉他,曾经在多少个梦中,他为她拭去眼角的泪痕…… 还有……还有很多很多的心事,她要对他倾诉;还有许多许多的话语,她要对他悄悄细述…… 然而在此时此刻,欧阳情的脑海中却一片空白,也许,她的生命在这刹那都已经被掏空,双足就像是被钉在那里,竟再也无法移动。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不是有许多话要对他说吗?不是日夜都在企盼着他的到来吗?莫非“相见争如不见”,便是这般情景? 幸好叶逸秋已经开始在说话了:“我回来了!” 一句话,四个字,这简单的语言,却蕴含着无限的深情和意义。 欧阳情再也忍禁不住,泪水终于像喷泉一般涌了出来,滑过她桃花般的脸颊,滴落地上,瞬间化成千万只晶莹的流萤,围绕着她的身子漫天飘浮,翩翩飞舞。这流萤的光彩,让她看起来就像是个幸福的女神。 “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欧阳情喃喃自语,仿佛置身于梦中,笑容比春花还灿烂。 “你知道我会回来?”叶逸秋也在笑着,柔声道。 “嗯!”欧阳情笑靥娇羞无限。 “如果我不回来呢?” “我等!” “一辈子都不回来呢?” “那么我就等你一辈子,永远等下去。”欧阳情的声音果断而坚决,“一直等到你回来,一直等到我死的那一天。” “唉……”叶逸秋忍不住长长叹息了一声。 “总有一天,你一定会回来的。”欧阳情笑逐颜开,眨动着眼睛柔声道,“你现在不就回来了吗?” 叶逸秋没有说什么,忽然缓缓走了过来。 欧阳情只觉芳心“怦怦”乱跳,不由自主垂下目光,竟不敢瞧他一眼。 叶逸秋终于走到了她的面前,脚步却没有停留,居然就这样擦着她的肩膀从她的身旁走了过去。 “你……你又要走了么?”欧阳情的脸色刹那间又变得惨白。 “嗯!”叶逸秋又轻轻叹了口气。 欧阳情猛然愣住,泪水又一次喷涌而出,大声道:“难道你就不能留下来?” “留下来又如何?我的心……在梦君死去的那一刻,也跟着死了。”叶逸秋顿住脚步,却没有回头,“离开,也许是一种伤害,但留下,又何尝不是一种痛苦?” 欧阳情霍然转身,幽幽道:“事情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了,你还是不能忘记吗?” “有些人,有些事,是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不是么?” 刻骨铭心的恋人,令人心碎的生离死别……这一切早已被岁月的风尘凝结,岂能说忘就忘?忘记,是一种逃避,如果一个人没有勇气面对过去,未来那漫长的路又该如何走下去? 欧阳情幽幽长叹,默然不语。 叶逸秋狠狠地甩了甩头,突然从窗子里飞掠出去,曼妙的身影,就像是风中的蝴蝶。 “你不要走,不要走……”欧阳情一边大声呼叫,一边飞奔过去。 此时窗外已泛起一层朦胧的灰白,荷塘中荷叶随风摆动,挂在枝头的灯晃来晃去,却哪里还瞧得见叶逸秋的影子? 漫长的午夜悄然逝去,天终于亮了。 伏在几上的欧阳情突然惊醒,眼角犹自残留着泪痕。 叶逸秋,他不是回来过吗? 但见房内一切依然,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在原来的位置,哪有半点叶逸秋回来过的痕迹? 莫非这又是一场令人黯然神伤的梦?只是这梦,为何竟又如此的真实而清晰? 欧阳情心念一动,突然长身而起,一步窜到窗前,举目凝望。 花园中木叶萧萧,落红遍地,充满了一片肃杀、萧艾之意,唯有那片荷塘里,荷叶张开,依然苦苦支撑着最后的一点点绿。 远处的长街,传来各种纷杂的声音,小贩的吆喝声尤其刺耳,人们已经开始在秋天的晨曦中工作、活动。 欧阳情叹息着,缓缓收回了目光,然而就在她匆匆一瞥之间,整颗心突然又一次狂跳起来,呼吸却几乎停止。 小楼的对街,孤独地站着一个人,仿佛已经站在那里很久了。 欧阳情看不见他的脸,只看见他头顶上的斗笠和他身上的一袭白衣,但他那倔强而笔直的站姿,她却是再也熟悉不过了――冷漠而孤独,自信却又充满了傲岸! 是他!一定是他!这世间,除了叶逸秋,还有谁可以如此孤傲,如此独特?却又如此说不出的忧郁和寂寞? 欧阳情忍不住便要高呼出声,但那人轻轻一闪,竟已忽然不见了。 叶逸秋回来了,他终于回来了! 欧阳情痴痴地站在窗前,痴痴地望着那个熟悉的人影消失的地方,就像是一尊石雕,一动也不能动。她的心已经乱了,“扑通”、“扑通”地跳得厉害。 那个熟悉的人影一闪而没,像一片云飘来,又飘去,如此匆匆,又如此不留痕迹,莫非这只是一种幻觉? 思念太深,总难免产生某种虚无缥缈的幻觉的。然而这一切是如此的真实,分明不是幻觉。 欧阳情相信自己绝对没有看错,叶逸秋挺拔的身影,冷峻的神态,所有关于他一切的一切,都已如烙印,深深刻在她的心里,她的灵魂深处,永远都抹不灭挥不去。 她连在梦里都能见到他,又岂会认不出他的人呢?可是……他既然已经回来,为何又不肯和她相见? 欧阳情想着想着,眼泪几乎又要忍不住掉落下来。 相思是何其之苦,思念是何其之痛,难道他竟从未想起过我吗?他是否明白,我想念他,正如他想念叶梦君那般深刻? 想起叶楚君,欧阳情的心又是一痛。 他和她之间,那是一种何其伟大而又何其动人的爱情?一个女人,为了自己心爱的男人,连死都不害怕,这世上又有几个女人能有这种勇气?既然他一直无法忘记叶梦君,无法忘记那段铭心刻骨的爱情,又何必回来? 也许……也许他回来,只是想看看我这个故人而已……欧阳情只能用这个连自己都不满意的理由来安慰自己。 想到这里,欧阳情的心却更乱了,体内总有一股热乎乎的东西在沸腾,像火苗般四处乱窜。她长长叹息一声,慢慢地阖起了眼睛,此时此刻,她需要冷静。 人往往就是这样,你越想要平静下来,却偏偏会变得更冲动。 欧阳情是个美丽的女人,但决不是个冲动的笨女人,然而在片刻之后,她却突然转身,飞一般冲了出去。 她决定去寻找叶逸秋,无论他是为了什么回来,她都要问个明白,纵然没有答案,但只要见一见他,也胜过这相思千百万倍。 爱情,本来就是盲目的,没有为什么,也不需要任何理由。但爱情的本身,无疑充满了神秘的魅力,若非如此,世人何必为它神魂颠倒,甚至迷失了自己? 安柔,一个既安静又温柔的女孩,一个比风更有气质、比水更富**的少女。 此刻,她正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美丽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却掩不住一丝疲倦的神色。她实在太累了,这九个月来,欧阳情一直无心经营这家偌大的酒楼,把自己锁在那幢小楼里自艾自怨,惶惶不可终日,就连她这个好姐妹也难得一见。 天涯海阁的生意,永远都是金陵城最好的,她不得不终日周旋于各形各色的客人之间,这重荷几乎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虽然毫无怨言,心里的忧愁却一天浓于一天。 她并不喜欢叶逸秋这个人,只因叶逸秋太冷,太酷,也太无情(至少她是这样认为的),她只同情欧阳情。欧阳情一心一意、执迷不悔地爱着他,不辞劳苦,远赴华山,生死追随,最后却只换来一场春梦。 梦犹未醒,人已远杳。 像欧阳情这种女人,一旦付出了真情,是怎么也收不回来的,安柔实在太了解她了。 秋天的清晨,总是有些微凉的寒意,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照着安柔的飘飘长发,照着她恬静的面容,也照在了她那袭淡蓝色的衫子上,就像是一圈多姿多彩的光环,使得她全身都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阳光总是温暖的,安柔却丝毫感觉不到阳光给她带来的舒适和惬意。 一天有十二个时辰,每一个时辰,天涯海阁都是开门揖客,通宵不打烊的,客人们来来但在这个微带寒意的清晨,来到这里的第一个客人,却是一个道士。 天涯海阁享誉华夏,接纳的本是来自五湖四海、三教九流的人物,道士在此出现本不足为奇,安柔却偏偏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道士身材颀长,发髻高挽,面目清瘦,颌下一绺长须无风自动,背负一柄长剑,左手持着一把拂尘,举止之间,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韵味。 如此一个方外之人,本无奇怪之处,安柔却觉得他与众不同。 这道士既不投宿,也不吃饭,只是要了一盅香茗,慢慢地独自细细品尝,瞧他那悠闲的神情,却又似若有所待。 安柔也懒得理会,心里却在寻思:“一大早就遇见了道士,不知道和尚会不会来?” 心念方动,忽听一声“阿弥陀佛”,有人说道:“天涯海阁,想必就是这里了。” 真是大白天说不得鬼,居然真的来了和尚。安柔不由得摇摇头,暗暗苦笑。 那僧人慈眉善目,发亮的秃头烙着九个戒巴,右手提着一根禅杖,左手捻着一串佛珠,乍一似乎未及天命之年,其实已逾花甲。 “阿弥陀佛。”那僧人又喧了声佛号,“女檀越,请了。” “大师不必多礼!”安柔起身还了一揖。 “老衲此番远道而来,长途跋涉,饥渴难忍,此间可有素食斋菜裹腹?”那僧人的声音清晰可闻,低沉迂回,让人听来,竟如沐春风,心境平和。 “大师请稍候,素食斋菜片刻就来。”安柔恭声说着,脸上阴霾不觉去了大半。 那僧人双手合什,道了声谢,神情间竟流溢出一种和祥之气。 “法罗大师,是你么?”温和而清越的语声中,那长须飘飘的道士长身而起。 “阿弥陀佛!”那僧人回首淡然一笑,“原来是清虚道兄,近来可好?” 这一僧一道的交谈虽然云淡风轻,轻描淡写,安柔的脸色却忽然变了,心下诧异:“原来这和尚竟是少林寺藏经阁长老法罗大师,怪不得神态之间如此从容沉静,的确有几分超脱凡尘之相。那道士既号‘清虚’,想必就是武当派修为最深、人缘最好的清虚子道长。” 少林寺远在北方,武当山虽然与金陵比邻而居,但彼此间相隔总有数日脚程,但瞧二人风尘仆仆的样子,似是日夜兼程,匆匆而来,偏偏又相遇得如此凑巧,实在是件很奇怪的事。 “难道少林和武当这两大门派,竟是发生了什么大变故?”安柔心思慎密,八面玲珑,但其中隐情却是始终都无法猜透。 第十七章 金陵侠影 人生中有四大喜,“他乡遇故知”就是其中之一。(..tw) 法罗大师固然修为高深,喜怒不形于色,清虚子既是武当名宿,德高望重,道行不浅,自然也没有落入俗套。 “法罗大师,自黄山匆匆一别,可记得究竟几年光景?”清虚子轻拂长须,微笑着说道。 “七年!”法罗大师不胜唏嘘,“整整七年了啊!” “对,正是七年,想不到一转眼就是七年。”清虚子不无感慨地说。 “那时候你我虽只一天相处,但挑灯论道,道兄言语精僻,悟道至深,贫僧读破万卷经书,却远远不如听道兄一夜讲经啊!” “多年不见,大师怎的也变得客套起来,莫非沾了这人间烟火,也不免尘根难除么?” “听道兄一言,当真如当头棒喝,惭愧,惭愧!”法罗大师低声轻喧一声佛号。 清虚子也不以为意,脸色却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低声道:“大师在寺中身司重职,本不可擅离寺中一步,这些年来深居浅出,音讯渐无,而今却不远千里来到金陵,这是为何?” “唉!”法罗大师神色黯然,重重地叹息一声,“道兄是否记得,本寺住持天罗方丈曾经收过一名俗家弟子之事?” “不曾忘,不曾忘。”清虚子抚须而笑,“这个人,不就是素有‘追风剑’之美誉的柳风鸣柳少侠么?此子为人谦虚,好学上进,一手剑法尽得天罗方丈之真传,五十年来,贵寺的俗家弟子,只怕无人能出其右。” “不错不错,柳师侄是天罗方丈唯一的俗家弟子,不仅一手‘少林神拳’已有六成火候,其他武功诸如‘一指禅’、‘开碑裂山掌’等等,都已有一定造诣,数十年来,在本寺俗家弟子中,少林七十二门绝技,从未有人能成其八,但柳师侄一人便练得其十,尤其是剑法更有大成,掌中一口剑,剑重十三斤十一两,但运用起来,却如神灵附体,灵活自如,其快如电,这‘追风剑’之名实是实至名归,江湖中已公认他为少林俗家弟子中的第一高手。” “呵呵!”清虚子仰天一笑,“是啊是啊,柳少侠可谓是当之无愧。” “可惜……”法罗大师目光中本也有几分赞许之色,但很快就被沉痛和惋惜取代,摇摇头,默然不语。 “提起柳少侠,大师似乎并无欢喜之意,莫非……莫非……”清虚子心中狐疑,却又不敢直言相询。 “莫非什么?”法罗大师苦笑道,“难道道兄竟以为柳师侄误入歧途,犯下为人所不耻之事?” “咳咳……”清虚子本是此意,此刻被法罗大师点破,不免有些难堪,“柳师侄一身正气,为人耿直,慈面佛心,嫉恶如仇,那些宵小之事自然不屑为之!” “那是自然。”法罗大师点点头,随即又轻声一叹,“但贫僧此次下山,却是为了他突然暴毙……” “啊?什么?”清虚子大吃一惊,失声道,“柳少侠竟已去世了么?” 法罗大师脸上露出一丝沉痛之色,缓缓道:“柳师侄早在一年多以前,便已惨遭凶徒杀害,道兄竟未听说过此事么?” “江湖上知道此事的人只怕并不多。”清虚子瞪大了双眼,似乎犹有不信。 “柳师侄英雄年少,突然无端遇害,是为仇杀还是其他原因,个中因果谁也无法猜透,所以未曾发出讣告,只待真相大白,方才昭告天下。” 清虚子默然半晌,悄声问道:“据大师所言,柳少侠是否死得离奇诡异?” “简直匪夷所思。”法罗大师黯然长叹,“柳师侄仗剑江湖,除魔卫道,想要取他性命之人,自然不止十个八个,只是……只是这凶手的手段实在太过于残忍,惨无人道。” 清虚子双目一张,发出凌厉的寒光:“哦?” “柳师侄遇害之时,想必并无第三人在场,若非发现他尸身的山野樵子曾经受过他的好处,认得他的衣饰和那口重剑,只怕谁也不会知道柳师侄……”法罗大师摇摇头,轻喧一声佛号,神色凄然,竟不忍再说下去。 “如何?”清虚子忍不住追问。 “柳师侄被送回寺中时,竟非全尸……” “死不能全尸?”清虚子皱眉道,“难道他的人头竟已被凶手割了去?” “何止头颅被割下,就连……就连……”法罗大师又摇摇头,长叹道,“一个好端端的人,竟落得如此下场,就连天罗方丈这等得道高僧也禁不住气愤填膺,怒叱凶手手段残忍,丧尽天良。” “那是什么样的杀人手段?”清虚子双眉一挑,面露怒色。 “尸体断为两截,上半身和下半身完全分开,伤口平整如镜,想必凶手是个使刀的高手,这一刀下去,既快且稳,只一刀就斩断了柳师侄的腰。” “一刀两断!”清虚子忍不住失口惊呼。 法罗大师眉头一跳,脸色庄重地点头道:“正是一刀两断,绝对不必再用第二刀。” “凶手果然狠毒。”清虚子长出一口气,摇头苦笑道。 “凶手的刀法又何尝不是天下绝无仅有的好刀法?纵然是昔年的‘游龙大侠’叶漫天复活,只怕也只能望洋兴叹,自愧不如,柳师侄临死之际,一定没有经受太大的痛苦。” “凶手是否已经找到?” “天罗大师曾经将武林名大门派的刀法都一一作了比较,结果一无所得。”法罗苦笑道,“他发誓,据他所知悉的刀法名家中,绝没有人可以一刀就斩断柳师侄的腰。” 清虚子微一沉吟,低声道:“贫道倒想起了一个人,大师是否听说过?” “什么人?” “‘一刀两断’任我杀。”清虚子的声音压得更低了些,“据说此人是个职业杀手,使得一手快刀,他的刀究竟有多快,却连死人都不知道。最重要的是,他杀人的手法正是将人的腰一刀两断。” “柳师侄遇害之时,这人声名尚未鹊起,当他把江湖闹得乱纷纷的时候,却也从未怀疑过他,只因这人虽是杀手,最近却已成为了继韩大少之后的又一个传奇式的英雄人物。” “此人在短短半年间,就做出了几件轰动江湖的大事,‘索命刀’、‘玉面魔鬼’龙少云、‘狂人魔女’之子川岛二郎这三人,全都被他斩杀于刀下,尤其与‘天残地缺’一战,更被人们奉若神明。就连当代大侠‘天山一剑’米珏和‘神捕’龙七先生这两人,对他也是敬佩之极,视为一生知己。[..tw超多好看小说]”清虚子轻叹一声,摇摇头道,“只可惜……无论此人是何等的英雄,毕竟也只是个杀手,一个杀人工具,活着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钱。” 法罗大师呆了呆,也低声叹道:“道兄的猜测不无道理,实不相瞒,初步怀疑,凶手正是任我杀?” “哦?”清虚子眉头一拧,“大师的意思是……” “本来此事毫无头绪,但就在一个月前,天罗方丈突然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中所言,大意是凶手就是任我杀。”法罗大师说得口干舌燥,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天罗方丈见这信来得蹊跷,并未太过于在意,只是吩咐门人在江湖上走动之时,明查暗访,却始终找不到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匿名信所言非虚,只因任我杀早已失踪多时了。可是在三天之前,又有人传来匿名信,说是只要到了金陵的天涯海阁,找到此间的主人,一个叫欧阳情的女施主,就知分晓。仅凭一封来历不明的片面之词,本不能证明什么,但送信之人一而再的透露,天罗方丈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才命贫僧下山前来,查访真相。” “大师只身而来么?” “那倒不是,贫僧久未涉足江湖,对于欧阳情是一无所知,所以又用飞鸽传书邀请左丘大侠,借他侠名主持公道。” “左丘大侠?”清虚子动容道,“是不是那位有‘急公好义’之称,专喜打抱不平的左丘权左丘大侠?” “正是!左丘大侠在江湖上辈份极高,德高望重,有他出面,行事就方便得多了。” 清虚子抬目向四下里看了看,问道:“他人呢?” “左丘大侠因事耽搁,不过此刻也该抵达金陵了。” 清虚子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法罗大师默然半晌,突然想起了什么,低声问道:“道兄不在山中炼丹,却也现身此处,不知所为何事?” 清虚子微微一怔,叹了口气,苦笑道:“真是无巧不成书,贫道的来意,正与大师相同。” “道兄何出此言?” “此事说来话长,敝教掌教云虚子师兄,也曾收过一名俗家弟子,此人出身豪门,却无骄纵奢华之气,天赋异禀,骨格异于常人,天生就是学武奇才,只不过悠悠十载而已,便将武当诸般武功习得略有所成,在年轻一代中,其成就也已不作第二人想……” “道兄说的莫非是‘多情剑客’衿明衿公子?” “衿明这孩子风流多情,快意江湖,无论是人品还是侠名,都决不在柳少侠之下。”清虚子仰天发出一声长叹,“数十年来,少林与武当俗家弟子中的佼佼者,也唯有此二人而已,只可惜天嫉英才,他们的命运竟是如此的相似。” 法罗大师“啊”地一声低呼,嘎声道:“道兄言下之意,莫非衿公子也已……” “正是如此,突然暴毙,死于非命。”清虚子一脸沉痛,清越的声音竟已变得低沉,“他遇难之时的模样,与柳少侠如出一辙,头颅不翼而飞,身体一刀两断。” 法罗大师止不住又“啊”了一声,双手合什,轻喧佛号:“难道他们乃是死于同一个人之手?” “不错,凶手正是‘一刀两断’任我杀’。” “这人究竟是十恶不赦之徒,还是重情重义的英雄?”法罗大师摇头不住苦笑,“这天下所有的坏事,似乎都已被他做尽,偏偏维护武林和平,伸张江湖正义的人也是他。” 清虚子双眉拧紧,默然不语。 “道兄怎知这人就是凶手?”法罗大师沉吟着问道。 “也是因为一封匿名信,信中内容正如大师所述。”清虚子缓缓说道。 “此信道兄可有随身携带?” 清虚子一言不发,从怀中取出一封书信,法罗大师也已取信在手,摊开细看,二人同时“啊”地一声叫了起来。只见信中字迹笔走龙蛇,都是唐代书法大家张旭狂草之风,果然一模一样,连纸张的质地都是毫无差别。 二人相视一眼,默然不语。过了半晌,法罗大师才缓缓道:“这匿名信显然是出自同一个人手笔,凶手是否诚如信中所言,固然神秘莫测,但这人留言却不具名示之,岂非同样使人难以捉摸他的用意?” “敝教掌教酷爱书法,于古今各种不同字体都颇有研究,但穷其一生所学,始终都推敲不出这写字之人是哪里人氏,只因这些字,表面看来有模有样,但缺乏力道和神韵,功力尚属浅薄之流,只是这纸张,好像出自江浙一带。” “依贫僧之见,其中疑点颇多,以道兄之智慧,自然也早已有所发现。”法罗大师正容道。 清虚子淡淡一笑:“也只参透其中一二而已,不知与大师是否所见略同。” “这人藏头露尾,究竟是何方高人?这是其一;其二,柳师侄和衿公子之死,不仅神秘,而且还非常隐密,他是如何得知凶手就是任我杀?”法罗大师拧眉微一沉吟,“第三点,是最重要也最费猜疑的一点,就是这人为何要把这个消息泄露出来,却又不肯现身相见,细述其中情由。” “也许这人与任我杀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关系,譬如说……仇敌。”清虚子轻轻抚着长须,沉思着道,“他将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泄露出去,目的就是想假借少林、武当两大派之手,除去任我杀这个强敌。” “这说法虽然差强人意,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这人这般行径也太不够正当,如果是些心术不正之人,存心挑起祸端……”说到这里,法罗大师摇摇头,闭口不语。 清虚子自然是明白他的意思的,假如这是个阴谋,假如凶手并非任我杀,假如少林、武当两大门派不明是非,一味寻仇,势必又将搅乱江湖一池春水。这江湖乱了,少林和武当便难辞其咎,成为罪魁祸首,而这个神秘人,正可隔岸观虎斗,坐收渔翁之利,其中利害关系,不言而喻。 “此事必然另有隐情,你我不必妄自猜测,既已来了,自然也不能无功而返,此事总有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之时。”清虚子摇摇头,在叹息声中,终止了这一次的谈话。 安柔凝神细听二人谈话,思绪一如春光中飞舞的蝴蝶,千回百转:“原来少林和武当这两大高手是为了任我杀而来,只是任我杀早已失踪多时,下落不明,人海茫茫,要想找到他谈何容易?他们来到金陵,自然是来向大当家打听消息的,看来大当家的麻烦又要来了。” 想到这里,她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立即变得忧郁起来,娥眉紧蹙,一颗心也拧得紧紧的。 就在这时,只听“蹬”、“蹬”声响,又有两个人抬步拾阶而上。走在前面的是一个花甲老人,面目俊朗,双袖飘飘,沧桑中自有一种令人倾倒的风神,脸上似乎永远都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让人感到既亲切又慈祥。 他的腰间悬挂着一口长剑,剑柄的颜色鲜明清晰,但仔细一看,竟已相当古老陈旧,显然在平时常作擦拭,才不至于让岁月的风尘淹没了它原来的光彩。一个爱剑之人,使用的当然不会只是一口普通的长剑,这一点仅从那套绿鲨皮剑鞘就可以看出来,加上淡红色的剑穗飘然而动,明眼之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口佩剑的珍贵。 这老人的身后,紧紧跟随着一个一袭白衣、神情谦卑的年轻人,腰身挺得笔直,目光却总是下垂,一副拘谨、忠实的模样。 那老人神闲气定、从容沉稳的样子,却比他腰间的那口佩剑更引人注目,安柔阅人无数,也从未见过如此一个慈善长者,正欲上前搭讪,那老人却已大步向清虚子和法罗大师二人走了过去,抱拳一揖,洪声笑道:“老夫姗姗来迟,让清虚道长久候了,吾心惶惶,失罪失罪!” 清虚子连忙起身还了一揖,微笑道:“秦大侠可当真折煞贫道了,为了些许小事便要秦大侠劳筋动骨,老远赶来相聚,贫道才是心中有愧,对不起朋友啊!” 那老人大手一挥,笑声更是豪迈:“道长客气了,老夫这把老骨头贱得很,若不活动活动,只怕就要生锈了。莫说有事,你我相交数十年,这许多年未见,也该好好会唔会唔。” 他目光一转,瞧着法罗大师,讶然道:“哎呀,法罗大师竟也在这里么?真是好极了!” 法罗大师轻喧一声佛号,微笑道:“原来是‘乾坤一剑’秦大侠到了,多年未见,秦大侠可是越活越年青啊,想来这几年快意江湖,游哉悠哉,是以风采更胜当年。” 秦孝仪淡然笑道:“这人啊,一老起来反而把什么都看得淡化了,这心呢,自然也就一天比一天回去了。” “世人若能参透其中道理,岂非正是一种福气?”法罗大师手捻佛珠,轻叹道,“可惜贫僧身在佛门,却始终还是有些东西不能放下,唉!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大师言重了。”秦孝仪回身对那白衣人招了招手,“无邪,别站在那里穷发愣,赶快过来和两位道长、大师打个招呼。” “弟子白无邪,”白衣人对着清虚子和法罗大师深深一揖,“见过道长和大师。” “早在十年之前,秦大侠不是说过,再也不收徒弟了么?这位白公子是……”清虚子看着秦孝仪,又看了看白无邪,眼中充满了笑意。 “无邪本来出身于蜀中书香门弟,但因家道中落,流落江湖。”秦孝仪笑呵呵道,“老夫见他聪明勤奋,是个学武奇才,所以才自食其言,破例收了他作为关门弟子,数年来,无邪与老夫日夜相伴,情同父子。” “今天吹的哪一门子风啊?居然连秦大侠和清虚道长也来了,哈哈!这老朋友相聚,当真值得浮三大白。”话声话之人已施施然走上楼来。 秦孝仪回头微笑道:“‘急公好义’左丘大侠。” 第十八章 所谓侠者 左丘权已年过花甲,虽然长得慈眉善目,一脸祥和,却比秦孝仪显得更沧老一些,远远不如秦孝仪那般从容淡定。.tw[]最引人注目的却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剑。 这口剑似乎出炉不久,剑柄竟是纯金打造,剑穗也是名贵的红绸所织,就连剑鞘都是又光又亮,色泽鲜艳。如此一口剑,本无特别之处,但剑鞘雕龙刻凤,手工之精美,显然下了不少的心思和工夫,尤其剑柄之上,两边都镶着一颗光彩夺目的红宝石,显然也是价格不菲之物,若非如此,左丘权脸上也决不敢露出炫耀之色。 “左丘大侠来的正是时候,这‘急公好义’之名果然说的一点都没错,凡事先人后己,说来就来了。”法罗大师双手合什,微笑着说道。 “老夫虽不才,但蒙江湖朋友错爱,冠以‘急公好义’之虚名,若不能为大家跑跑腿儿,尽一份绵薄之力,只怕就说不过去了。”左丘权连连摆手,脸上却露出得意之色,“再说此事关系重大,既让老夫遇上了,又岂能袖手旁观?” “哈哈!”秦孝仪大笑道,“左丘大侠仁义为怀,终日为了他人而劳苦奔波,排危解难,实属难得。” “秦大侠也来拿小弟消遣么?”左丘权耸了耸肩,两手一摊,“没办法,小弟这爱管闲事的毛病就是改不掉。” “多年不见,想不到左丘大侠还是如此幽默。”秦孝仪微笑道。 “来来,老夫先为各位引见一位少年英雄。”左丘权身子微侧,让开一线,从身后拉出一个青年人。 这青年相貌堂堂,衣衫华丽,气宇轩昂,只是眉目之间隐隐透出一种倨傲而狂妄之气,看起来难免让人生出厌恶之意。 “晚辈‘浪子剑’江不云。”这青年长身而立,口中说的谦卑,神色却显得有些漠然。 “莫非是洛阳江水寒江大侠的公子?”秦孝仪目光闪动,微笑着问道。 “江水寒正是家父。” “江大侠可好?” “托秦大侠的福,家父一切安好,只是近年来足不出户,修心养性,再也不问江湖事。” “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秦孝仪点点头,随即叹息着道,“人老了,总难免要做出一些不得已的选择。” “老夫收到法罗大师的飞鸽传书的时候,恰好就在洛阳江家,江公子说自己年轻识浅,正想出来闯闯这个江湖,于是就与老夫一路相伴,来了这里。”左丘权瞧着江不云,眼中充满赞赏之意,“如今年轻一辈的少年英雄已经远远不如我们这一代,像江公子这般知学好进的年轻人更是屈指可数了,难得,难得啊!” 江不云似乎想谦虚几句,却只是张了张嘴,终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左丘权瞧了清虚子一眼,微笑道:“道长莫非也是应法罗大师之邀而来?” 清虚子摇头道:“各位能在此相遇,是一种偶然,也是必然。” “呵呵!”左丘权摇头道,“道长这禅机,老夫可一点也听不懂。” “左丘大侠在这里是最好也不过了,因为需要‘急公好义’打抱不平、主持公道的,并不仅仅只有少林,连武当都要寄厚望于左丘大侠。(..tw无弹窗广告)”清虚子叹了口气道。 左丘权目光闪动,似乎已经猜到了几分,低声道:“道长也是为了任我杀而来?” “正是。” “这人和贵派有何过节?” “敝派俗家弟子衿明之死便与此人有关,秦大侠此行,也正是应贫道所求。”清虚子笑了笑,“现在左丘大侠也到了,贫道再发出不情之请,还望左丘大侠多多海涵。” 左丘点点头,正容道:“任我杀这人杀人如麻,太也可恶,如若不除,这江湖只怕再无宁日。道长请放一百个心,老夫纵然拼了这条老命,也要为各位武林同道讨回一个公道。” 欧阳情一路狂奔,走出楼阁,穿过花园,一直冲进了酒楼。 她的心像受了伤的小鸟般脆弱,她的美丽与风华却依然如故,无论在何处出现,如何出现,还是在什么时候出现,永远都是令人惊艳的。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欧阳情美妙的身姿和绝代的风华紧紧吸引住了,但她却似完全看不见别人,焦急的眼神只是望着安柔。 “他在哪里?告诉我,他在哪里?”欧阳情劈头盖脸地急声问道。 “大当家,你说什么?”安柔一脸茫然,怔怔道,“什么‘他’?” “他回来了,你看见他了是不是?他在哪里?”欧阳情似乎已有些语无伦次,“他为什么不肯见我?” “谁?谁回来了?”安柔双眉紧蹙,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 “我明明看见了他的,他回来了……”欧阳情的眼神渐渐变得迷乱,声音也变得有些低沉。 安柔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仿佛掉进了一个千年寒潭,刹那间整个人都被冻结。这时候,她终于明白,欧阳情口中的“他”,原来就是任我杀。 是他,为什么又是他?为什么,让人肝肠寸断的人是他,让人牵肠挂肚的人还是他?大当家莫非想他想疯了? 安柔暗暗叹了口气,勉强挤出一丝温暖的笑容,柔声道:“大当家,你冷静一些,别急,先坐下来喘口气再说。” 她的声音犹如一缕春风,轻轻注入欧阳情心里,竟真的起到了镇定的作用,欧阳情一手扶着柜台,深深吸了一口气。 “你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他?”安柔轻声问道。 “不,不是梦,我明明看见了他。”欧阳情摇头道。 “你确定这不是幻觉?” “我说过,这一切都是真的。”欧阳情的眼神自信而坚定,“他回来了,他肯定回来过。” “他既然已经回来,为什么不肯出现?”安柔苦笑着叹道。 欧阳情幽幽道:“他……你没有看见他?” “他连你都不敢见,怎么会来见我?” 欧阳情呆立半晌,喃喃道:“他为什么回来?为什么不肯见我?既然如此,又何必回来?” “大当家,你……”安柔忍不住想伸出手去拍拍她的肩,但手至中途,却又缩了回去。 “他既然不来见我,当然有他的苦衷,无论他怎么做,我都可以理解的。”欧阳情的目光里忽然充满了笑意,“他不肯见我,难道我就不能去见他么?你说是不是?” 安柔心里又在叹息,此时此刻,绝对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欧阳情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很多人都以为,欧阳情自信而坚强,其实她的心和大多数人并没有多大分别,同样是不堪折腾的脆弱。[..tw超多好看小说]最让人敬佩的是欧阳情的执着――对追求的执着,对爱情的执着。可惜的是,有时候,执着不是一种罪,却是一种伤害。 “你是不是要去找他?”安柔轻抚着自己的额头,苦笑着问道。 “我一定要把他找回来。” “如果他是有意逃避,找到又怎样?”安柔叹了口气,“再说,你未必找得到他。” “只要他的人在金陵,我一定可以找到他的。”欧阳情慢慢地说着,已经慢慢地向楼下走去。 安柔没有说话,也没有阻拦,因为她知道这是事实,在金陵城里,只怕还没有欧阳情做不到的事,找不到的人。 欧阳情的确是个执着的女人,决定了的事,无论如何都要去做的。这世上也许有许多她做不到的事,但决没有人可以阻止她去做任何事。 欧阳情才一转身,突然又收住了脚步,只因她几乎一头撞在一个人的身上。 这人随随便便地站在那里,神情淡定,一脸从容。 “秦老爷子。”欧阳情目光中露出一丝诧异之色,不由得倒退了两步。 “欧阳姑娘,自陈园匆匆一别,又已数月,别来无羡吧?”秦孝仪微笑道。 “托老爷子的福,小女子还算过得去,只是……”欧阳情笑了笑,轻叹道,“只是没想到竟会在这里见到老爷子而已。” “只怕你更想不到,不仅老夫来了,还有几位好朋友也来了。” 好朋友?欧阳情心不在焉,淡淡地“嗯”了一声,却连目光都未曾抬起。在她心里,纵然是一百个好朋友聚在一起,也决比不上一个叶逸秋更重要,何况,这些人也决不会是她的朋友。 她的朋友并不多,自从叶逸秋失踪之后,这些朋友就已分飞天涯,再不相见。天涯路远,山高水长,离别本是为了相聚,相聚之日却是遥遥无期。 “这位是少林法罗大师。”秦孝仪指了指法罗大师,又瞧着清虚子,“这位是武当清虚道长。少材武当两大门派是武林泰斗,名满天下,想必欧阳姑娘也有所耳闻。” “久仰,久仰!”欧阳情懒懒地躬身作揖,心中却满不在意,此时此刻,纵然是皇帝御驾亲临,她也不会觉得有什么稀奇,除了叶逸秋,这世上似乎已经没有人可以让她更感兴趣。 秦孝仪拉着左丘权的手,笑道:“这位是‘急公好义’左丘大侠,侠名远扬,就好像欧阳姑娘艳名远播,只怕连三岁小孩也都听说过。” 欧阳情心中一动,不由得想起华山脚下那一幕,忍不住看了左丘权一眼,淡淡笑道:“左丘大侠之侠名,小女子非但如雷贯耳,还曾亲自领教过左丘大侠的侠义手段,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 “你就是欧阳情?”左丘权脸色不变,瞧他那副神情,非但已忘记了华山脚下受辱之耻,就连欧阳情这个人都已完全遗忘。 “左丘大侠岂非早就知道?”欧阳情目光中充满了讥屑,“左丘大侠真是贵人多忘事,年初华山一会……” 左丘权大手一摆,冷冷地打断道:“莫非你认识老夫?但老夫却实在想不起来,我们何时见过。” 欧阳情微微一怔,忍不住暗暗苦笑:“这人的记性未免也太差了些,武功虽然不怎么样,这装聋作哑的功夫却不小。” 她轻轻叹了口气,决定不再理会这个虚伪的所谓侠者。 “你是任我杀的女人?”左丘权阴沉着一张脸,似乎非要找欧阳情的麻烦不可。 任我杀的女人?她是吗?她做梦都想成为任我杀的女人,愁他的愁,笑他的笑……只可惜,这错误的情缘已注定要让她和他形同陌路。欧阳情叹了口气,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任我杀在哪里?”左丘权目光闪动,阴沉沉地说,“你最好赶快把他交出来。” “天下人谁都知道,天涯海阁是个做生意的地方,左丘大侠若是来这里找人的,只怕就来错地方了。”欧阳情冷笑道,“难道左丘大侠还以为,是小女子把他藏起来了?” “你不肯说是不是?”左丘权脸色阴沉得就像是暴风雨前夕的天空。 欧阳情索性不再理他,别转了头。 “阿弥陀佛。”法罗大师轻喧佛号,“女檀越能否借一步说话?” “大师有话请说。”欧阳情淡淡道。 “女檀越和任我杀可是知交?” 欧阳情叹了口气,神情黯然:“知交倒也说不上,但总有些交情。” “出家人不打逛语,老衲此行,其实正是为了此人而来。女檀越既是此人朋友,想必知道他的下落……” 欧阳情立即截口道:“大师只怕要失望了,任我杀来无踪去无影,居无定所,谁也不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出现,也不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离开,小女子也久无此人消息。” “老衲听说……”法罗大师迟疑着道,“如果这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此人行踪,那么这个人一定就是女檀越……” “大师怀疑小女子在说谎?” “此事因他而起,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他,才能为此事作出一个解释。”法罗大师叹息一声,“无论如何,此人是非找到不可的。” 解释?解释什么?沦为杀手,本非叶逸秋初衷,纵然以前做错了许多事,杀错了许多人,但他为了江湖所付出的,已足以弥补从前的错误,为什么没有人愿意给他一个机会,让他重新开始? 欧阳情没有追问为什么,这时候安柔悄悄把她拉过一边,用最简洁明了的方式,告诉了她这一切的前因后果。这因,是叶逸秋种下的,这果,当然也只有他才能了结。 欧阳情的目光渐渐变得黯淡下去,一颗心就像是一潭死水被投进了一颗石子,层层涟漪慢慢地扩散开去。 也许,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就永远难再回头,可是命运为什么总是喜欢开一个人的玩笑?他不仅已经失去了幸福,就连退出江湖之后也总是是非不断。 叶逸秋所失去的东西和所承受的痛苦,难道还不能够补偿他所犯下的罪孽?那么他所付出的代价,又有谁可以为他补偿? 她本来一心想把叶逸秋找回来的,但现在,她反而希望叶逸秋还是莫要出现的好。他的出现,必然又将一石激起千层浪,江湖上的纷纷扰扰,都将因他而起。 “任我杀此人作恶多端,冷血无情,留在这世上只怕始终都是个祸端。”左丘权沉着脸,侃侃而言,“似这等大奸大恶这徒,人人得而诛之……” 欧阳情冷冷地截口道:“你怎么知道任我杀是大奸大恶之徒?此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任我杀臭名照昭著,人尽皆知。”左丘权一张老脸涨得通红,沉声道,“虽然老夫和这件事连一点关系都没有,但这种人如若一日不除,老夫便一日不能安心,这江湖也是再无宁日。” “既然和你没有关系,你凭什么一定要强出风头?”欧阳情冷笑一声,悠悠道,“难道……你这么做,是别有居心?” “老夫有何居心?”左丘权仰天一笑,“天下人谁不知道,老夫生平最喜欢做的就是多管闲事,打抱不平?这事既让老夫遇上了,岂有袖手旁观之理?” “小女子倒忘了左丘大侠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这‘急公好义’之名,当然不是别人故意讨好谄媚送的,而是……”说到这里,欧阳情微微一笑,闭上了嘴。 “而是什么?”左丘权脸色铁青,沉声道,“说下去!” “也没什么,其实这世上所谓的善恶之分,也没什么了不起,有些人名头虽响亮,口口声声说着好听的话,暗地里做的事情却反而不如那些所谓的恶徒光明磊落。”欧阳情故意叹了口气,悠然道,“所以,就算真小人真的比伪君子可爱得多,也决不会有人愿意和他们交朋友,恰恰相反的是,那些道貌岸然、假仁假义的大侠们,往往都能因为说过一句话,做过一件好事,就能赢得天下人的尊重。” “老夫来此,本是应法罗大师之邀而来,只要你把任我杀交出来,老夫便不再与你作这口舌之争,日后相见,也不至于倒戈相向。”左丘权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连脖子都变得又粗又紫。 “如果只凭左丘大侠一己之力,便敢妄言主持公道,那些阿猫阿猫们岂非个个也可以成为再世包青天?”欧阳情憎恶左丘权的虚伪,忍不住一再出言相讥。 左丘权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就像是一只熟透了的烂柿子,目光中已露出一丝杀机。华山脚下那一幕,他至今历历在目,这件本不光彩的事虽然并没有流传出去,但世上毕竟没有不透风的墙,杀人灭口才是最保险的,更何况,其中还隐藏着一件不为人知的秘密。 “老夫只问你,任我杀在哪里?”左丘权深深吸了一口气,勉强镇静了下来。 “左丘大侠只怕是明知故问,江湖上谁不知道任我杀早在数月之前就已失踪了?”欧阳情轻轻拢起垂落下来的发丝,淡淡道。 “这只不过是你们的障眼法而已,骗得了别人,可骗不了老夫。”左丘权的脸色阴晴不定,“你休想玩什么鬼把戏。” “如果你不相信,为什么不去搜搜看?” “搜?”左丘权冷笑道,“看来老夫只好把你这座酒楼拆了,你才肯说实话。” “呛啷”一声,剑已出鞘。 第十九章 似曾相识燕归来 淡淡的寒光就像是一道闪电,一闪即逝,快似白马过隙。 又是“呛啷”一声,剑已入鞘,左丘权收剑的速度竟似比拔剑 “你当真不说?”左丘权脸上充满了得意又深沉的笑意,冷冷的目光瞧着高高的柜台。就在他拔剑、收剑之间,柜台的一角竟已被他一剑削落,切口平整,他的话刚刚说完,那一角才“啪”地跌落。 “左丘大侠好快的剑,只是这柜台好端端的放在那里,什么时候得罪了你?竟遭受这无妄之灾?”欧阳情目光闪动,不动声色地说。 “如果你再执意隐瞒任我杀的行踪,就休怪老夫剑下无情。”左丘权紧紧握住了剑柄,阴沉着脸慢慢地说。 欧阳情叹了口气,目光转向秦孝仪,苦笑道:“秦老爷子,你是武林前辈,为人刚正不阿,此刻有人恃强凌弱,你竟视而不见么?” “咳咳……”秦孝仪摇头叹道,“欧阳姑娘,左丘大侠本是这种脾气,这么做,也只是为了替武林同道讨回公道而已,只要欧阳姑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左丘大侠自然就会给你赔个不是。” 他声音一提,看着左丘权微笑道:“左丘大侠,你说……是不是?” 左丘权脸色如铁,冷冷一哼,不置可否。 “小女子的确毫不知情,说什么好呢?”欧阳情苦笑道。 “你还是不肯说?”左丘权又沉下了脸,冷笑道,“好是你的嘴硬,还是老夫的拳头硬。” 话音未落,“砰”地一声,他突然一拳重重地击在柜台上,那张实木制成的柜台虽然没有被他这一拳打成粉碎,却已穿了一个大洞。 “你做什么?”安柔俏脸一变,娇叱出声。 欧阳情神色不变,淡淡笑道:“小女子的嘴,自然比不上这柜台硬,不过左丘大侠的拳头,好像却比这柜台还硬。” “你不说没关系,”左丘权面露狞笑,慢慢地说,“老夫就拆了你这座酒楼。” “呼”地,话声中,他又已击出一拳。拳出如风,那柜台又被击穿一个大洞。 安柔紧紧地咬着牙,一双妙目望着欧阳情,欧阳情却在看着法罗大师,淡淡道:“大师,难道你也无话可说么?” “左丘大侠此举也是迫不得已,老衲实是爱莫能助。”法罗大师扭转头,慢慢地阖起了双眼,双手合什,口中念念有词,仿佛正在向佛祖忏悔。 说话间,那柜台又已穿了两个大洞,一张坚硬平稳的柜台几乎已被击垮。 “左丘大侠好硬的拳头,好个急公好义的大侠。”欧阳情目光倏然一冷,冷笑道,“这般侠义手段,在江湖上只怕绝无仅有。” “这都是被你逼的。”左丘权一张脸涨得通红,咬了咬牙,接连击出几拳,只听“哗啦啦”一阵声响,柜台终于毁在他这一只铁拳之下。 安柔又气又怒,但见欧阳情神色不变,镇静如常,自然也不便 “左丘大侠莫非已经忘记,这里是什么地方?”欧阳情冷眼斜睨着左丘权,胸有成竹地说。 “老夫管你这是什么鸟地方?”左丘权双眼一瞪,仿佛余怒未息。 “天涯海阁本是当今天子御笔所赐,多少年来,一直都受王法保护,你这么做,摆明了是跟官府过不去。”欧阳情悠悠道,“假如触犯众怒,只怕左丘大侠也讨不好去。” 左丘权怔了怔,半晌说不出话来。 江湖人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谁都明白,和朝廷作对决不是件轻松自在的事。一个快意豪情的江湖人若变成了朝廷通缉犯,那种亡命天涯的日子绝对不会比这种行侠仗义的日子更舒服,更悠闲。只可惜,今日之事已势成骑虎,哪里还有退路? “什么王法?什么官府?”左丘咬了咬牙,大声道,“老夫岂是这种很容易就被唬住的人?” “呼”地一声,他又已一拳击出,但这一拳却已改变了方向,也改变了目标,直击安柔那张娇美如花的脸庞。 左丘权早已领教过欧阳情的武功,知道自己万万不是她的对手,安柔这小姑娘看来却好像比欧阳情更容易对付,这一拳劲力十足,非把安柔好好的一张脸打得稀巴烂不可。 “左丘大侠手下留情。”秦孝仪脸色倏然大变,急声叫道。 左丘权盛怒之下,突然出手,这小姑娘看来是如此娇柔,如何捱得住这力可开山、足以击毙一头牛的一拳?这女孩子纵然不死,但美丽的容颜势必被毁于一旦,如此一来,岂非比死更痛苦? 人人都道这一拳势必将安柔的脸打碎,都忍不住惊呼出声。 左丘权这一拳击出,果然没有落空,却不是打在安柔的脸上,“砰”地一声,竟实实地打在另一只拳头上。 拳头对拳头,一种强劲的力道竟似将每个人都震得摇晃起来。 左丘权身子一晃,连退了两大步,几乎站立不稳,险些跌倒,一只手臂又痛又麻,一时竟提不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是什么人的拳头竟比他的拳头更硬更有力? 左丘权定了定神,抬目望去,只见一个头顶斗笠的黑衣人就像是一座冰山般站在他的面前,整张脸都隐藏在斗笠的阴影之下,虽然看不见他的脸,却能感觉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 “左丘大侠的侠名,难道就是靠欺负弱小妇孺得来的?”这人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冰冷,“这般的大侠行径,实在令人失望透了。” “你是什么人?”左丘权一张老脸涨得通红,五官都挤在了一起,“何必来趟这滩浑水?” 这人还没有回答,安柔已失声叫了起来:“燕重衣。” 燕重衣!?一个宛如炸雷、令人震撼的名字,一个极富传奇色彩的人! “杀手无情”,你可以没见过这个人,却绝不可能没听说过他的名字。这个冷酷的黑衣人,居然就是传说中的杀手之王青龙燕重衣? 传燕重衣有一口“一击必中,一中必死”的快剑,想不到他的拳头竟也如此快而硬。 左丘权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燕重衣的身躯就像是山一般的挺拔,站在安柔的面前,冷静而沉稳,安柔从后面望去,只能看见他高大坚毅的背影,心里忽然生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安柔也说不清楚,只是觉得,燕重衣看来虽然冷如风雪、硬似岩石,却远比叶逸秋可爱得多,至少他总会在适当的时候出现。 这一刻,正是需要一个人挺身而出的时候。在这个时候,就算左丘权真的会拆了天涯海阁,她和欧阳情都绝对不能显露武功,暴露身份,若非燕重衣及时出现,天知道这件事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来了!”欧阳情不动声色,淡淡说来,心里却暗暗松了口气。[..tw超多好看小说] “我来了。”燕重衣一动不动,冷漠的声音竟似带着一丝温情,“幸好我来的不算太晚。” 欧阳情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了燕重衣一眼。这淡淡一瞥,却无疑已胜过千言万语,有感激,有信任,也有对朋友的尊敬。 燕重衣也没有说什么,因为他已经读懂了这眼神。 “刚才是谁说过要拆了这酒楼?”燕重衣冰冷的目光落在呆若木鸡的左丘权脸上,“可笑有人枉有大侠之名,所作所为却大相径庭,全无侠者之风。” 一时间,众人哑然不敢作声,清虚子和法罗大师脸上隐隐掠过一丝羞愧之色。 这世上本来就有不少沽名钓誉之辈,若非这些人心中无愧,又岂能被燕重衣这番气势震慑住? 过了半晌,秦孝仪轻咳一声,微笑道:“阁下就是燕重衣燕大侠?老夫早就有心结识,只恨无此良机,今日有缘相见……” 燕重衣摆了摆手,冷冷地打断道:“秦大侠,我希望你能明白两件事。” “请说。”秦孝仪目光中泛起一丝不快,脸上却依然充满了从容的微笑,“老夫洗耳恭听。” “第一,江湖上人人都知道燕重衣是个杀手,并非大侠,这一点,秦大侠千万不能弄错。”燕重衣看也不看他一眼,冷冷道,“第二,我们绝对不能成为朋友,因为……像秦大侠这般人物,我知道自己高攀不起。” 秦孝仪微微一怔,讪讪笑道:“燕……燕公子真会开玩笑,江湖上又有谁不知道‘杀手无情’是条好汉子?说到高攀,那个人只怕还是老夫。” “杀手就是杀手,在你们这些满口仁义的君子大侠们的眼里,何时又成为英雄好汉了?”燕重衣嘴角掀起一丝轻蔑的冷笑。 秦孝仪轻咳两声,故作没有听见,微笑道:“燕公子只怕是误会了,左丘大侠这么做,其实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为了正义和公道而已。” “你们一再苦苦相逼,甚至差一点就要了人家的命,这公道,她们又该向谁讨去?”燕重衣冷笑道,“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正义?” “咳咳……”秦孝仪被这一顿抢白说得脸都白了,团起右拳凑到嘴边咳嗽了几声,“左丘大侠出手自有分寸,这一拳只不过是想吓唬吓唬这位姑娘而已,怎么可能会真的伤害她?” “这一拳的份量,足以打碎一匹马的脑袋,怎么可能只是想吓唬吓唬她?”燕重衣的声音变得更冷,“以秦大侠的眼力,居然没有看出来?” “这……”秦孝仪尴尬地嗫嚅了几句,似乎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长叹一声,终于闭上了嘴。 “我看他们存心就是来找乱子的。”安柔再也忍无可忍,闪身而出,大声道,“燕……燕大哥,他们是来找任我杀的麻烦的,找不到人,所以才迁怒于我们。” “你们也在找任我杀?”燕重衣紧紧地皱起了眉头。 “阿弥陀佛。”法罗大师终于也站了出来,“不错,施主可有此人下落?” “你们为了什么找他?” “本门曾有一名俗家弟子无故死于非命,老衲等人前来此处,正是为了证实凶手一事……” “莫非你们以为,任我杀就是凶手?” “就算他不是凶手,也一定和凶手脱不了关系。”法罗大师沉吟着道,“只要找到他,我们就可以查出真正的凶手……” 话音未落,一人已大声地打断道:“大师,这人既然是任我杀的朋友,何必跟他废话?只要擒下此人,还怕任我杀不肯乖乖就范吗?” 燕重衣看了这人一眼,冷冷道:“你又是谁?” “洛阳‘浪子剑’江不云。”这人挺起胸膛,抬高了头,傲然说道。 燕重衣将他上上下下、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最后目光落在他腰间的剑上,沉声道:“你用剑?” “是,我用剑。”江不云不由自主地紧紧握住了腰间的剑柄,“听说你也用剑,而且还是用剑的高手。” “拔剑!”燕重衣的声音硬得就如一块生铁。 江不云愕然道:“拔剑?” “如果你想我束手就擒,只有拔剑。”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我打败了你,你就会乖乖地束手就擒?”江不云目光闪动,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如果你能打败我,‘浪子剑’江不云,无论是这个人还是这个名字,都很快就会传遍江湖,也许……比‘杀手无情’燕重衣和‘一刀两断’任我杀更出名。”燕重衣悠悠道,“这是一个机会,一个扬名立万的大好机会,你应该明白,这种机会并不是每个人每一天都能遇到的。” 江不云迟疑了半晌,忽然昂首挺胸大声道:“好!” 这一个“好”字刚刚出口,左丘权的脸色就立即变了,正想出言阻止,但听“呛啷”一声,江不云剑已出鞘。 剑一出鞘,左丘权就知道江不云这一辈子都已经完了。燕重衣剑不轻出,出必见血,甚至极少留下活口,江不云虽然出身于武林世家,但毕竟初出茅庐,不知天高地厚,这一战,胜负已然注定。 江不云一剑在手,豪情顿生,手腕一抖,剑作龙吟,久响不绝。 “好剑。”燕重衣盯着犹在颤动的剑尖,冷冷说道。 “本是好剑。”江不云收剑而立,动作潇洒至极。 “可惜,可惜!”燕重衣轻轻摇了摇头,发出一声低沉的叹息。 “可惜什么?”江不云孤傲的双目中已迸射出一丝怒意。 “可惜如此一口好剑却落在你的手里。”燕重衣悠悠道,“你不配用这口剑。” “我不配,谁配?”江不云的脸色已经变了,沉声道,“难道你配?” “这口剑在你手里,就等于是埋没了它原有的光华。”燕重衣叹了口气,“但如果落在我的手里,反而是它玷污了我这个人。” “好,好个狂妄的人。”江不云仰天狂笑道。 笑声忽然收敛,江不云又厉声道:“拔剑!” “与你交手,我不必用剑。”燕重衣的身子就像是浇铜般,一动也不动。 “为什么?” “因为你还不够资格。” 这一次,江不云显然才是真正被激怒了,厉声道:“就凭这句话,你就该死一千次。” “我要胜你,非但不用拔剑,而且只用三招就已够了。”燕重衣摇摇头,缓缓道,“也许……三招都已算是很给你面子了。” “好,好,好气概!”江不云脸色铁青,又忍不住仰天大笑起来。 “你不相信?”燕重衣的声音冰冷如铁,没有一丝笑意。 “你既敢口出狂言,想必一定有这个把握。”江不云目光一转,阴恻恻地道,“可是你若三招无法取胜,又当如何?” “我就自己挖出我自己这双眼珠子来送给你,就当我是有眼无珠,竟不识‘浪子剑’江不云这位高人。” “你有没有眼珠子,好像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江不云淡淡一笑,悠悠道,“更何况,你这对眼珠子对我来说,也没有任何作用。既然是没有用的东西,我要来做什么?” “那么你有什么条件?” “不管我提出什么条件,你都答应?” “绝不食言。”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谅你赖也赖不掉。”江不云白皙英俊的脸忽然露出一种恶毒的表情。 “燕重衣虽然只是个杀手,算不得英雄好汉,但说出来的话,倒从来都没有不算数过。”燕重衣凛然道。 “好,如果你做不到,那么……”江不云双目之中竟闪动着种诡异、狠毒的光芒,嘴角掀起一丝诡笑,“对于剑客而言,除了他的一条剑,就只有两种东西才是最重要的,缺一不可,这一点,你当然比我更清楚。” “这两种东西,就是他的手和他的剑。” “不错,就是剑和手。”江不云微笑道,“假如他失去了这两种东西,真不敢想象他还能怎样活下去。” “我明白你的意思。”燕重衣挥了挥手,淡淡道,“你是不是想让我自己砍下自己的手?” “我想要的可不仅仅只是你的手,还想得到你的剑。”江不云慢悠悠地说道,“‘杀手无情’燕重衣的剑虽然不是一口好剑,但终究是杀人的剑,我想这世上一定有很多人想把它好好的收藏起来。能够从燕重衣手中得到这口剑,绝对是件值得他炫耀一生的事情。” “好,我给你。”燕重衣连眉头都没有皱一皱,一口答应。 “痛快!”江不云长剑一指,满脸笑容地道,“请,请出手。” “等一等!我有话说。”安柔在燕重衣的身后狠狠地扯了一下他的衣袖,急声叫道。 “你想说什么?”燕重衣头也不回,淡淡问道。 “你真的答应了他?” “是,这里的人,想必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燕重衣的声音异常平静,绝不带一丝感情。 “这不公平……” 燕重衣大手一挥,立即打断了安柔的声音:“我需要的不是公平,你难道不知道,在这群人的心里和眼里,公平和正义根本就是倾斜的?只要是他们自己的朋友或者亲人,全都不该死,可是无论是谁杀死了他们的亲朋好友,那么这个人就死不足惜。所以,我这么做,只是想告诉他们,无论是谁,无论发生了什么,我绝不会让他们伤害我的朋友。” “可是……” “没有可是。”燕重衣又一次打断了安柔的话,“如果你想劝我打消这个念头,那么……我就要先请你打消劝阻我的念头,因为,‘杀手无情’燕重衣说过的话,是从来都不会更改的。” “你……你……”安柔狠狠地跺了跺脚,“你这个呆子……” 第二十章 剑不轻出 温和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仿佛涂抹在燕重衣的身上,那一袭敞开的黑衣映射出朦胧的光芒,但这般的颜色和光芒却使得他看起来更加冷峻。 无所不至的秋风肆意地撩起他的衣襟,就在这时,他忽然慢慢地扬起了他的左手。这不是一只握剑的手,但江不云的眼睛不由自主地随着他的手在缓缓移动。 只要他的手一动,就已算一招。 燕重衣自己竟似也在欣赏着自己的手,悠然道:“第一招。” 这一招完全没有作用,而且简直不能算是一招,三招的约定,他已平白无故地浪费了一招。 这个人是怎么了?莫非他已疯了?安柔一颗心都快从口腔里跳出来了,不明白燕重衣为什么如此自大。 每个人都知道,燕重衣一生使剑,“一剑穿喉”就是他的剑法的精髓。但现在,他居然非但弃剑不用,还狂言赤手空拳只用三招,这倒也罢了,他竟白白浪费了一招。 燕重衣究竟有何用意,也许只有欧阳情才能明白。 和叶逸秋一样,燕重衣同样自信,同样坚毅,同样永远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他这么做,当然有他的道理。 幽蓝的阳光照耀着江不云雪亮的剑锋,江不云手腕一翻,一丝亮光倏然反射而出,恰好照在燕重衣的脸上。 无论是谁,眼睛突然遇到外界光线的刺激,都会禁不住倏然闭合,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江不云虽然名不经传,无疑也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手,他决不会错过每一次机会。 剑如流萤,突然刺出。 流萤只是一种光芒,这一剑却如一条毒蛇,夺命的毒蛇,速度之快,已经超出了每个人的想象之外,很显然,江不云在剑法上曾经下过了不少的苦功。 秦孝仪也是使剑的大行家,一手“乾坤十三式”,纵横江湖,所向披糜,鲜逢敌手,据说在二十年前,仅凭手中一支利剑,孤身独闯十二连环坞,剑挑八大寨,杀得群寇七零八落,落荒而逃。 江不云一出剑,秦孝仪就已知道他的剑法已经达到了一流剑手的境界,只可惜这种剑法太狠毒,太辛辣,一个武林世家的子弟,本不该练习这种剑法的,除非学剑之人本来就是个凶残狠毒的人。 秦孝仪忍不住暗暗摇头叹息,因为他已看出江不云心太急,也太冲动。欲速则不达,江不云本不该抢先出手的,但他显然并不明白“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这些武学中最高深的道理。 就在这时,那一条毒蛇竟突然幻化成千百条更狠、更毒的灵蛇,一时之间,剑气满天,剑光如网,将燕重衣紧紧笼罩其中。 这一招,才是江不云剑法的精华所在。 原来这一剑还有后着,一剑可以变化出数千数百的剑影。秦孝仪眼睛一亮,几乎忍不住大声喝彩。 江不云这一剑的精彩,这一剑的变化,实在可以成为当今少年剑客之翘楚,仅仅这一份灵动,便已无人能及,就连秦孝仪、清虚子这等老一辈的剑法名家,都难免为之倾倒。 燕重衣手无寸铁,如何抵挡这凌厉的一剑?如果无法破解,两招之内又如何取胜? 燕重衣没有退,也没有闪避,反而迎着剑光冲了过去。他身形方动,剑光犹在,他的人却突然不见了。 江不云大骇,手中剑舞得更紧更密,风雨不透,哪怕只是一只小小的飞蛾,都会被他这剑光绞成粉碎。(..tw好看的小说) 燕重衣怎么会突然消失了呢?莫非他自知无法抵挡这一剑,竟已落荒而逃? 江不云心念一动,正想撤剑,耳畔却突然传来一个声音:“第二招!” 说话的人分明就是燕重衣,既然他就在身边,自己为什么偏偏就是看不见?刹那间,江不云只觉背脊一阵发凉,一股寒意油然而生。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江不云突觉手腕一麻,竟再也无力握剑,手一松,长剑脱手飞出。剑光倏然消失,“卟哧”一声,长剑钉入木梁,竟直穿而过,红色的剑穗不住飘动。 “第三招!”燕重衣恰在其时出现,站在江不云的面前,一动也不动。 不多不少,正好三招。 江不云脸如死灰,犹如斗败了的公鸡,连头都已抬不起来。 三招,燕重衣的确只使用了三招就击败了他。 每个人都被这个结果惊呆了,虽然没有人明白燕重衣是如何取胜的,但谁都不能否认,他的确是已经胜了。 “你赢了!”安柔就像是一只快乐的小鸟站在燕重衣的身边,娇笑道,“你说三招,其实只用了一招。” “的确是三招。” “就连我这个对武功一窍不通的外行人,都看得出来第一招是无偿赠送的,根本就不能算进去。”安柔摇头道,“难道这一招也有用?” “有,每一招都有用。” “我不明白。”安柔又摇摇头,脸上露出迷惑不解的表情。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实则虚之,虚则实之。”燕重衣悠悠道,“这是一招虚招,为的就是要吸引敌人的注意力,更重要的是让敌人从心底里产生一种感觉。” “什么感觉?” “压力,一种被侮辱的压力。”燕重衣缓缓地解释道,“一个人心中有了压力,难免会变得有些冲动,心就会变得很急躁;一个人的心绪,如果不能稳定,剑法必乱;剑法乱了,就会出现破绽。这是一种至高至深的‘攻心术’,也是我的一种战略,多少年来,屡试不爽。”去 在去年,与川岛二郎“一招决胜负”那一战,假如不是燕重衣使用“攻心术”,使得川岛二郎的锐气先挫去了一半,他根本就接不下那一招惊天地、泣鬼神的“绝杀一刀”。 “可是第二招呢?你好像根本没有出手。” “有,只是你看不见而已。他的剑法的确严谨、狠毒,只可惜他取胜之心太急切,一心想置我于死地,情急之下,破绽就显露了出来,而且还不止一处。” 安柔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哦”了一声,妙目顾盼流转:“所以你就趁着他的剑势还未发挥出所有的威力的时候,越过了剑光,整个人都像黏泥般黏在他的身后,让他的剑找不到目标,无法下手,是不是这样?” “然后我只用手指在他脉门上轻轻一扫,于是我就赢了。” 燕重衣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每个人都明白,其实这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打斗,每一步细节都不能算错,必须拿捏得恰到好处,妙到巅毫,否则非但无法三招取胜,而且随时都有可能丧生于剑光之下。 燕重衣的成功,绝非偶然,也不是仅仅只靠运气和武功就已足够,智慧和勇气更不可或缺。 每个人心中都在细细咀嚼着燕重衣的每句话,每个人心中都在暗暗问自己:“如果是我,我可以接他多少招?” 安柔抬目注视着燕重衣,眼神变得非常复杂,也不知是欢喜还是仰慕? 江不云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紧紧咬着牙,默立半晌,猛然狠狠地跺了跺脚,一转身,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还有哪位想要找任我杀的麻烦,请不妨出来赐教。”燕重衣淡淡说着,目光从左丘权脸上一扫而过,最后落在清虚子脸上。 清虚子轻咳一声,苦笑道:“燕公子本是局外之人,和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何苦为任我杀强出头?” “任我杀的事,就是燕重衣的事,‘朋友’这两个字的意思,想必道长也一定清楚得很。” “任我杀有你这种朋友,别人本已无话可说,可是此事因他而起,却由你来作了断,似乎……似乎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你们不也请了帮手吗?”燕重衣看了秦孝仪一眼,冷笑道,“为什么我就不能为任我杀做点什么?这岂非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清虚子愕然怔住,一时为之语塞。 “咳咳……”秦孝仪轻轻叹了口气,缓缓道,“这是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老夫和左丘大侠虽然是受少林和武当两派邀请而来,但来意却和燕公子不同。” “有什么不同?” “我们只是作个和事佬,调解彼此间的仇恨纷争,而你……”秦孝仪又轻咳两声,缓缓道,“任我杀杀害了少林武当两派的弟子,本已理亏,如今燕公子又凭一己之力,阻止我们寻找任我杀,这么做,岂非正是助纣为虐,无视正义?” “你可知道,任我杀是个杀手?” “杀手又如何?” “杀手的职业,就是杀人,这一点,秦大侠一定明白的。” “不错,杀手的确只是种悲哀的杀人工具,可是被杀之人岂非也是很无辜的?” “杀手杀人,是因为受雇于人,他要杀什么人,完全不是他自己能够做主的,难道这也有错?” “没有,一点错都没有。”秦孝仪苦笑道。“杀人者没有错,被杀者也没有错,那么错的究竟是谁呢?” “错的是谁?”秦孝仪微微一怔,苦笑道,“错的当然是雇人杀人的人。” “既然如此,你们寻找任我杀又是为了什么?” “如果不找到他,又怎么找出真凶?” 燕重衣似乎微微一怔:“你们找他,只是为了探听真凶的信息?” “冤有头,债有主。”秦孝仪微笑道,“这道理,我们这些老骨头还是明白的。” 燕重衣咬着牙,久久没有说话,仿佛正在揣摩着秦孝仪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任我杀此人卑鄙无耻,无恶不作,纵然此事错不在他,但只凭他的所做所为,就已经应该死一千次。”左丘权突然昂首阔步,一脚踏了出来,凛凛而言。 “你说什么?”燕重衣目光一冷,杀机已现,“你说他该死?” “如果这种人还不该死,这世间哪里还有公道可言?”也许是因为无法抵御从燕重衣身上发出来的冰冷杀气,左丘权忍不住悄悄地退了一步。 “左丘大侠果然急公好义,吃的用的都是他人之物,管的就是天下事,却不知这大侠之名值多少钱一斤?”欧阳情忍不住反唇相讥。 左丘权脸色一变,怒目相向,沉声道:“这东西岂能用钱计算?要知道,侠义之名可不是用银子就能买到的。” 欧阳情轻摇螓首,“哧”地一声冷笑。 “你笑什么?” “有些人明明就是个满肚子阴谋诡计的假道学,却偏偏摆出一副大仁大义的模样,假公济私,惺惺作态,岂不可笑?” “你在说谁?”左丘权的脸色变得铁青。 “哎呀!”欧阳情轻呼一声,娇笑道,“小女子说的可不是左丘大侠,只是这世上人心难测,只看表面是绝对看不出来的,所以小女子才提醒各位,千万别让某些人牵着鼻子走。” 左丘权的脸色瞬间一变再变,怒叱道:“你与任我杀是一丘之貉,只怕也不是好东西。” “莫非左丘大侠就是东西?”话一出口,欧阳情又忍不住“噗”地笑了出来。 左丘权猛然怔住,作声不得。 “左丘大侠如此激动,难道心中有鬼?”欧阳情得理不饶人,决定给他一个难堪。 “闭上你的嘴。”左丘权再也忍耐不住,狂吼道,“你以为老夫不敢杀你么?” “呛啷”一声,剑已出鞘,剑光流动,剑尖直指欧阳情咽喉。 欧阳情神色不变,淡淡道:“左丘大侠是想杀人灭口么?” 左丘权一句话也不再说,手腕一抖,剑尖颤动,作势刺出。 燕重衣一步踏出,站在欧阳情的身前,目光盯着雪亮的剑尖,沉声道:“你也用剑?” 左丘权微微一怔,冷哼道:“自然用剑。” “你也不配用剑。” 左丘权脸上勃然变色,气极反笑:“老夫使剑之时,只怕你这小子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你居然敢说老夫不配用剑?” “剑的用途很多,可以用来杀人,也可以用来强身健体,但绝不是用来欺凌弱小的。” “这些道理,还用得着你这臭小子来教吗?”左丘权阴沉着脸,也不知在打什么心思。 “但这用剑之道,你却实在无知。”燕重衣摇摇头,叹了口气。 “老夫无知?哼,哼哼!”左丘权沉声道,“你又知道多少?” “我也一样毫无所知,但我知道,在三招之间,我就可以让你手中无剑。” “几招?”左丘权气极,瞪着眼珠子沉声道。 “三招。”燕重衣淡淡道,“你听清楚了么?我可不会再重复一次。” 左丘权愣了半晌,忽然仰天狂笑,仿佛听见了天底下最可笑的一个笑话。 笑声突敛,左丘权回头瞧着秦孝仪,大声道:“各位听见了么?他居然说三招,三招之间就要让老夫手中无剑。” 秦孝仪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微笑不语。 左丘权扭头瞧着燕重衣,厉声道:“这可是你说的。” 燕重衣冷冷道:“是我说的,想必这里的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你真的只用三招?” “只用三招。” “好。”左丘权阴恻恻地道,“如果你做不到,那么,我也想要你一样东西。” “你想要什么?只要我有的,一定给你。” 左丘权慢慢地阖起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线,缓缓道:“对于你来说,你这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一个人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自然是生命! 一个人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又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也不止一个,也许有的人认为是金钱,有的人认为是名誉和地位…… 但对于燕重衣这种人来说,他这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会是什么?剑?抑或是…… 燕重衣没有回答,只是看着自己的右手,这是一只握剑的手。如果不是这只手,也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杀手无情”燕重衣这个人。 左丘权也在看着这只手,这只手本不可怕,可怕的是它握剑的时候,杀人的那一刻。 “你以为你最珍贵的东西就是你的手?”左丘权的脸上忽然露出种诡异的微笑。 “不是。” “如果不是,那又是什么?” 燕重衣想都没想,立即说出了两个字:“友情!” “你的意思是说,你这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就是朋友?” “不错。” “那么……老夫就要夺走你的友情。” “友情是长在心里的,根深蒂固,你如何可以夺得去?” “自然可以。”左丘权双目一张,陡然射出两道逼人寒光,“如果你败在老夫剑下,老夫非但要你亲手杀了任我杀以慰天下,还要你解散‘九龙堂’这个杀手组织,你做得到吗?” “好,我答应你。”燕重衣依然想都不想,一口应充。 失去友情,对于燕重衣这种人来说,那是意味着什么?那不是死亡,却比死亡更痛苦。 安柔的心又几乎跳出来了,仿佛连呼吸都已忘记。 这呆子又犯了什么疯病,居然拿友情作赌注。刚才他虽然只用了三招就击败了江不云,但左丘权毕竟不是那种草包一样的人物。 一个人立足江湖,成名不易,左丘权既能成就“急公好义”之名,自然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若无真实本领,焉能闯出名堂?这呆子竟好像偏偏就不懂得这道理,居然还装作若无其事。 安柔暗暗地跺了跺脚,心里又是着急又是担忧,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对燕重衣竟如此关心。 “燕重衣啊燕重衣,你把老夫看成什么人了?”左丘权仰天长笑,“看来传说中的燕重衣并不聪明。” 燕重衣镇定如常,淡淡道:“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你也不必得意得太早。” “拔剑。”左丘权脸色一端,沉声喝道。 “不必。”燕重衣摇头道。 此言一出,非但连左丘权都被惊呆了,就连欧阳情的眼神也变了。 燕重衣居然拒绝拔剑,难道他想故伎重施,赤手空拳在三招之间夺下左丘权的剑吗?如果这是一场赌博,他下的赌注也实在太大了些。 如果说,剑是燕重衣的生命,那么他的手就是操纵命运之神,但友情,却无疑是他的灵魂。如果一个人没有了灵魂,与一具行尸走肉又有何异? “我说过,剑是用来杀人的,尤其是我的剑。”燕重衣缓缓说道。 江湖上一直都有这么一个传说,传说燕重衣的剑是必杀之剑,剑不轻出,出必杀人。传说虽然未必属实,但总不会是空**来风,纯属捕风捉影、无稽之谈。 “你的剑怎样?”左丘权神色不动,心里却暗暗高兴。 “剑为凶器,本是不祥之物,出必见血,决不空回,在我剑下,流血就是死亡。”燕重衣长出一口气,缓缓道,“你这人虽然可恶,但还不该死。” “你不拔剑,就是不想让老夫死得太痛快?” “嗯!” “可是你是否知道你失败的下场?” 燕重衣摇摇头,仿佛不想多说,冷冷道:“出剑。” 第二十一章 挥手纵豪强 剑光一闪,左丘权终于出手,凌空一个翻身,手中长剑倏然刺出。长剑是直的,直而硬,硬而冷。可是他这一剑刺出,又直又硬的长剑却像是在不停地扭曲颤动着。这口长剑竟像是已变成了一条毒蛇,活生生的毒蛇。 这一招,其实与江不云那一剑并无多大分别,只是更加成熟,也更稳定,虽无江不云的狠毒和辛辣,却多了一份诡异和虚无。同样一个招式,左丘权使来竟似全无破绽可寻。 左丘权的确是个用剑高手,这一点连秦孝仪都不能否认。 这一剑应该如何化解?燕重衣知道自己必须镇定。长剑毒蛇般刺来,他居然动也没有动。 他为什么不动?不动是什么意思?不动就是动。不动远比动更困难,也比动更巧妙,这岂非也正是武功中最奥妙之处? 突然间,左丘权这一剑竟已变了,本是一招实招,忽然变成了虚招,一口长剑,忽然变幻成数百数千,没有人能分得出哪一道剑影是实,哪一条是虚? 这一招居然与江不云那一剑如出一辙,但速度之快、出手之狠,何止胜过万分? 长剑的影子,就像是已凝结成一片幻影,一片虚无的光幕。就在这时,燕重衣却动了动,身子忽然移开了八尺。 与此同时,“笃”的一响,长剑已点在他刚才站立的位置上,接着“笃,笃,笃”,响声不绝,那木制的地板已多了无数个洞――那些虚无的影子,竟全都是致命的杀手。 所有的人都在悄悄向后退去,扩大了圈子,唯恐躲避不及,便被这些凌厉的杀招误伤,甚至枉自丢了性命。 燕重衣不由自主吐出口气,冷冷叱道:“第一招。”叱声中,他脚下一滑,居然直欺向前,“呼”地一拳击出,猛击左丘权的右肋。 此时左丘权还未来得及变招,右肋空门大露,这一拳的时辰和方位拿捏得恰如其分。只是这一拳却太平实普通――“直捣黄龙”,但却极其也极准确。这最常见、最平凡的一个招式,到了燕重衣的手里,便显得威力无比,而且极其有效。 左丘权自然也不敢大意,临危不乱,右肩一缩,整条手臂就像是可以随意扭曲的灵蛇,突然都收了回来,跟着手腕一翻,长剑一抡,竟如刀一般砍向燕重衣的手臂。这一招不仅巧妙,而且奇诡莫测,变化万方,若非左丘权这等剑法名家,绝难有此造诣。 与燕重衣那一拳的朴实无华相比,这一招实在精彩绝伦,秦孝仪和清虚子都是一生学剑的高手,此刻也止不住地轻声喝了一声彩。左丘权的剑法固然变化无穷,运用自如,但仅仅只是他临危不乱的气势和应变的能力,就已让他们的心不能不为之折服。 谁知猛听燕重衣一声沉喝:“第三招来了。” 话音未落,他那一拳竟已硬生生地撤了回来,猛然间飞起一脚。谁也没有料到,他那一拳竟是虚招,为的就是引诱对方撤剑自保,这一脚,才是取胜的关键。 这一招看来完全没有什么巧妙之处,只是太过出人意料,而且速度奇快,左丘权还未反应过来,手中长剑已被他一脚踢中,脱手飞出。“卟哧”一声,剑已入木。无巧不巧,恰好钉在江不云那口长剑之旁。(..tw好看的小说) 这一下兔起鹊落,全在一刹那间发生,谁也想不到竟是这个结果。 三招,不多不少,还是三招。 所有人都又一次被惊呆了,没有人相信自己的眼睛看见的这一幕竟是如此真实。的的确确,真真切切,燕重衣仅仅只用了三招,就让左丘权失去了手中剑,这是不争的事实。 武功的真意,并不在于奇幻瑰丽,而在于“实用”、“有效”。这道理又有几人明白?几人能做到? “啪、啪、啪……”突然之间,一阵清脆响亮的掌声倏然传来,有人大声笑道:“好功夫,精彩,的确精彩!燕公子挥一挥手,就一连挫败两个强敌,真是令人大快朵颐。” “是啊,是啊!”另一个声音随声附和,“人人都道‘杀手无情’燕重衣的剑法了得,却原来赤手空拳也可以无敌天下,佩服,佩服!” 话音刚落,两个风度翩翩、风神不俗的锦衣公子和一个千娇百媚、肌肤胜雪的绝代佳人施施然走上楼来。 此时此刻,酒楼内的气氛本已相当紧凑,每个人都觉得连气都透不出来,这三个青年男女的出现,竟使得众人眼前一亮,几乎已忘却置身于牢笼之中。 百里亭和花染真是阴魂不散,毕竟还是跟来了。燕重衣冷哼一声,暗暗叹了口气。 百里亭缓缓走到呆若木鸡的左丘权面前,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道:“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很难受?” 左丘权脸色变了变,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你也用不着难受,试问普天之下,又有几个人能接下燕重衣一剑?”百里亭微笑道,“你败在他的赤手空拳之下,其实已经很幸运了,你说是不是?” 左丘权忍不住抬目看了他一眼,似乎想把所有的羞愧和愤怒都发作出来,但见这青年公子虽然倨傲,却自有一番王者气势,心头一动,又强自忍住。 “如果换成是我,只怕连他一招都接不住,前辈竟能接他三招,想来必是哪一位前辈高人,不知能否赐教?”百里亭神情谦卑,脸上充满了谄媚、讨好的笑意。 “老夫左丘权。”左丘权只觉那一番话极是受用,不由自主顺口答道。 “哎呀!”百里亭陡然一声惊叫,一脸正色,“可是人称‘急公好义’的左丘大侠?” 左丘权淡淡地“嗯”了一声,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 “失敬失敬。”百里亭一揖到地,起身抱拳道,“左丘大侠之名,在下可是久仰多时,今日终得一见,实在无愧今生。” “公子不必多礼。”左丘权死灰色的脸慢慢地恢复了些许红润,摆手笑道,“公子如何称呼?” “在下百里亭。” “莫非是世袭一等侯的小王侯百里亭百里公子?”左丘权失声道。 “什么王侯?那只是虚名而已,倒让前辈见笑了。”百里亭挥挥手,满不在乎地笑了笑。 “百里公子身为贵胄,果然有王者之风,贵人之气,难得,难得!”左丘权双手抱拳,连声赞叹,实在不无谄媚之嫌。 “客气,客气。”百里亭嘴里说得客气,脸上却露出理所当然的神情。 “你们说完了么?”一个又冷又硬的声音,就像是一把锐利的刀,无情地切断了二人的谈话。 “燕公子是否也有话要说?”百里亭回过头,笑吟吟地瞧着燕重衣。 “你这拉关系的本事倒不小,不过你大可不必这么做,因为他们的来意和你们相同。”燕重衣冷冷一笑,“这样也好,现在人都到齐了,倒不用我多费手脚。” “他们竟也是为了任我杀而来?”百里亭搓了搓手掌,微笑道,“怎么这么巧?” “唉……”花染故意长长叹息一声,“任我杀这人也太不爱惜自己了,竟惹了这么多麻烦。” “惹了麻烦倒也不要紧,自己却偷偷躲起来,叫别人收拾这烂摊子。”百里亭也不知是出自真心还是无意,不住地摇头叹着气。 “两位竟也与任我杀结下了梁子么?”左丘权双眼放光,故意大声问道。 “虽非深仇大恨,但他给我们带来的麻烦却也不小,足以让我们丢掉性命了。”花染狠狠地道。 左丘权瞪大了眼睛,大声道:“都快掉脑袋了,还算不上深仇大恨?” 花染耸耸肩膀,两手一摊,作出一个无奈又无辜的表情。 左丘权目光闪动,昂首凛然道:“既然大家同仇敌忾,那就应该同心协力,群起而攻之,非把任我杀这恶徒揪出来不可,一来还各位一个公道,二来也可以为江湖除害。大家说是不是?是不是?” 这人变得实在太快,这一刻竟似早已忘记刚才失剑之辱,这番话说得正气昂然,豪情万丈。 “不错,我们只求讨回一个公道。”法罗大师和清虚子对视一眼,齐声说道。 百里亭和花染相互交换了一个眼色,也大声道:“既然少林和武当的两位前辈都这样说了,晚辈们自然唯命是从。” “那么……”秦孝仪老成持重,沉吟着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是啊,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百里亭双手一摊,看着左丘权。 “任我杀虽然久无消息,但他的行踪总会有人知道的。”左丘权目光一侧,瞧着欧阳情,冷冷道,“此事当然还得从任我杀最亲密的人开始做起。” “任我杀最亲密的人,岂非就是我们这位‘杀手无情’燕公子?”百里亭苦笑着摇摇头,叹道,“只怕燕公子也是什么都不知道。这几天在下与他一直都在一起,也没打听到任何消息,左丘大侠只怕找错人了。” “他不知道没关系,还有一个人一定知道。”左丘权微笑道。 “哦?”百里亭眼睛一亮,“这个人是谁?” “就是天涯海阁的大老板,”左丘权缓缓道,“欧阳情。” “欧阳情!?”百里亭和花染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显然早就听说过欧阳情这个人。 自古以来,江湖上总不乏美丽动人的传说,二十多年以前,大少爷韩彻和“白衣杀手”冷落的故事,就是一个永不腐朽的千古传奇。在那个年代,一把名为“杀气飞霜”的魔刀和一口锈迹斑斑的铁剑,几乎搞得江湖满城风雨。 “杀气飞霜”,重十七斤六两,具魔性,若不懂驾驭之法,持刀人反而会为刀的刀气所伤,只因这把刀的杀气太浓、太重,这世上,唯数人方能操纵自如而已,韩大少就是其中之一。 铁剑,只是一口毫不起眼的烂剑,剑既出,决不空回,只因冷落的剑法虽然很简单,却很有效,很实用。 一剑穿喉。 据说冷落每次杀人的时候,一袭白衣永远都是整齐而洁净的,绝不会沾上别人半滴鲜血。死在他剑下的人,不但死得很自然,也很干净利落,极少痛苦。 俱往矣,逝者如风。这两个人,一把刀,一口剑,所有的故事都已成往事,或随飞花,或如流水,早已一去不回头。然而,只要江湖不老,故事就还在,不仅犹存,而且一直都在继续。 任我杀的人和他的刀,就是当今江湖上最精彩的传奇。无可否认,欧阳情也是个和任我杀同样神秘、最惹争议的人。就是这么样一个既平凡却又绝不简单的女人,甘愿为了任我杀出生入死,以身涉险。 一个神秘的女孩子,爱上一个神秘的杀手,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缘? 这个女孩,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百里亭和花染自命风流,一生多情,对于女人的研究,比对自己的家世族谱更多,但他们也瞧不出欧阳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她的眼神是温柔的,像秋水般明亮,却又如冰雪般坚强;她的气质如风,却又有着明月天涯、诗一般的儒雅,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让人心神皆醉,神魂颠倒。这是个完美的女人,完美得无可挑剔,甚至不敢心存杂念,只能仰慕,只能悠然神往。 思思也是个美丽的女人,但太娇娆,太媚俗,脂粉气也太浓太重,而欧阳情却是那种不着颜色也能令人惊艳的女子。 思思的美,就像是野菊花,清丽中带些狂野;欧阳情的美,却如不沾风尘、脱俗的芙蓉。 百里亭开始在不停地摇着头,叹着气,花染却已连眼睛都瞧直了。 左丘权忍不住重重地咳了几声,大声道:“任我杀已成众矢之的,谁若包庇此人,就是武林公敌。欧阳大老板也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为了他而得罪了江湖,是不是?” 法罗大师轻喧一声佛号,缓缓道:“老衲只为查明柳师侄被害的真相,也不想节外生枝,女檀越若肯说出任我杀的下落,老衲必为女檀越供奉长生禄位,日夜诵经,祈求平安。” 秦孝仪也微笑道:“老夫愿意在此摆宴十二席,以谢叨扰之罪。” “小女子的确也无他的消息,说什么好呢?”欧阳情轻轻叹了口气,苦笑道,“就算各位大老爷们拆了这酒楼,也是徒劳无功。” “欧阳姑娘是否有难言之隐,不便在这里说?”秦孝仪压低了声音道。 欧阳情眼波流转:“老爷子不相信小女子所言?” 秦孝仪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这种事,自然是没有人会相信的。”左丘权冷冷道。 百里亭轻咳一声,缓缓笑道:“不错,这世上只有骗死人不偿命的女人,却没有哪一个女人愿意把心掏出来给别人看的。” 花染立即接口道:“通常女人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就是口是心非。” “两位公子好像很了解女人,是么?”欧阳情冷笑道。 “对于女人的研究,自然首推百里兄。”花染微微一笑,“但若论女人的心事,在下倒也毫不逊色。” “莫非公子认为小女子是在说谎?” “女人嘛,有时候总是不可全信的,否则吃亏的就是男人。” “噗哧!”思思轻轻发出一声娇笑,嗲声嗲气道:“欧阳大老板真是个既痴情又固执的女人,能让她如此执着的男人,想来也必是一个既多情又善解人意的风流公子。这样的男人,思思倒也想见一见他究竟有什么地方让女人如此着迷,竟不惜触犯众怒。” “可惜你却要失望了。”花染故意叹了口气,“这世上绝没有哪一个女人会把自己的情人送到另一个女人的面前。” 百里亭也忍不住笑道:“如果我是任我杀,本该开心的,可是男子汉本该敢作敢当,像他现在这个样子,却未免太委屈欧阳姑娘了。” 思思点头道:“这种事,的确应该由他自己来处理,反而让一个女人为他遮遮掩掩,倒教人好生失望。” “看来任我杀除了只懂杀人以外,还懂得如何推卸责任,如何才能把烫手山芋扔给别人。”花染摇摇头,一连叹了几口气。 “这种人,通常都是不懂得怜香惜玉的,这可就难为了欧阳大老板。”百里亭长长叹息一声,脸上露出一给不忿之色。 “你们如此一再苦苦相逼,这是英雄所为呢?还是怜香惜玉?”欧阳情冷笑一声,悠悠道。 “这……”百里亭微微一怔,摇头苦笑道,“欧阳大老板也太强人所难了,你只是一个弱小女子,何苦为了任我杀,不惜与武林对立?只要你实言相告,我们立即就离开这里,再不相扰。” “你们既知她只是个弱小女子,却一再软硬兼施,未免有**份吧?”燕重衣一声冷哼,目光一冷,沉声道,“你们若再不离开,休怪我剑下无情。” “无论你的剑法有多么可怕,毕竟也只有一把剑,我们却有这么多的高手,纵然你剑下无情,这一剑又能杀得几人?”左丘权阴恻恻地冷笑道。 “我若出剑,你们哪一个人敢先出手?” 没有人回答,每个人都知道,“杀手无情”燕重衣出手无情,剑不轻出,他们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各怀鬼胎,谁愿意冒这个险? 燕重衣冷冷地瞧着左丘权,缓缓道:“就算你们联手而上,我第一个杀的人必然就是你。” 左丘权脸色变了变,嘎声道:“此事因任我杀而起,你为什么偏偏就是喜欢揽祸上身,非为他出头不可?” “因为我们是朋友,也是兄弟。”燕重衣缓缓道。 朋友?为什么任我杀总有一些这么样的朋友?曾经,米珏为了他,甘冒生命之险;而今,就连燕重衣也宁愿为了他成为武林公敌。这些人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保护他而已。左丘权不住地摇头苦笑,此时此刻,他只有无奈地笑笑。 一时之间,没有人再说一句话,整个酒楼仿佛都陷入了死寂的沉默之中。 就在这时,突然从楼梯口传来一声低沉的叹息。 这一声叹息,就像是一把锤子,重重地敲在欧阳情的心上:“好熟悉的声音!” 第二十二章 再战江湖 一阵轻微而缓慢的脚步声悠然响起,这人走得很慢,欧阳情的心却“扑通”、“扑通”地跳得很快,片刻之后,她才看见一个全身装束几乎和燕重衣如出一辙的人,头顶斗笠,整张脸都隐藏在阴影之下,身子却站得笔直,就像是一支标枪,又如一座挺拔的山,极冷,又极静,一袭整洁的白衣随风而动,衣袂飘飘,看来就有一种脱俗的味道。 刹那间,欧阳情眼神已经完全被一种喜悦、惊愕……的复杂感觉所改变,连呼吸都几乎停止。 “你们要找的人不是他们,何必为难这些不相干的人?”这人长长叹息了一声,声音异常低沉。 左丘权抢先踏出一步,沉声道:“你是什么人?” “你们不是一直都在找我么?”这人停住脚步后,就再也一动不动,“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 “你……你是任我杀?”左丘权失声叫了出来,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一步。 “嗯!”叶逸秋慢慢地摘下了斗笠,露出他那张冷漠而英俊的脸孔。 回来了!任我杀终于还是回来了! 叶逸秋的脸上,坚毅和冷漠依然,但杀气却明显淡了许多;眼中那一抹忧郁犹在,却比以前多了一丝哀伤和无奈。 他变了,从前的他,就像是一把欲待出鞘、杀气腾腾的刀,但现在,这把刀的锋芒已渐渐黯淡了下去。 是什么让他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是沉痛的回忆,还是因为他已经历了太多的人世沧桑? 这数月以来,想必他是孤独的,没有朋友的相伴,也没有杀戮的烦扰,只有酒,只有那些伤痛的、快乐的回忆。 欧阳情痴痴地瞧着叶逸秋,眼神是如此迷离而温柔,心中却有一种刺痛的感觉。 燕重衣的身子也像是一支标枪般站得笔直,杀气犹在,人亦更冷。他的心,是否已被友情的温度融化?他的血,是否已因友情的升华正在燃烧? “我回来了!”叶逸秋笑了笑,缓缓说道。 回来了?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一刀两断”回来了,还是一个已经改变了的任我杀? 燕重衣没有笑,甚至连一点表情都没有,声音冰冷如霜:“你终于还是回来了。” “一个浪子,浪迹天涯是他的宿命;一个杀手,始终都是无法抛弃江湖的。”叶逸秋长长叹了口气。 燕重衣抬起目光,缓缓道:“你还是个杀手?” “我是,从来都是。” “你的杀气呢?我为什么感觉不到你的杀气?” 叶逸秋慢慢地垂下了目光,默然无语。 “我看得出来,你的杀气已被某些东西消磨殆尽。作为杀手,如果失去了杀气,那是种很可怕的事情。”燕重衣的目光渐渐变得严厉起来,沉声道,“一个毫无斗志的杀手,往往都会面临另一种困境。” 杀气是杀手必备的条件之一,只有充满信心,才能在杀人的时候减少一些错误。 叶逸秋咬紧了牙,一言不发。 “你是否已经厌倦了杀人?”燕重衣长长叹了口气,声音和缓了些。 叶逸秋没有否认,这一点他已经不必否认。 “你是否又明白,你不杀人,就只有等着别人来杀你?” 杀人和被杀,是杀手的命运。(..tw)叶逸秋自然明白,但他更了解血腥给这人世间带来的仇恨,屠杀给这江湖带来的灾难。 “虽然我不知道,曾经发生了什么才让你发生了这种改变,但这一次,你根本不该回来。” “我不能不回来。”叶逸秋叹了口气,苦笑道。 他的确不能不回来。这江湖已被他一个人和一把刀,搅得满城风雨,波澜起伏,他怎么可以继续选择逃避? 江湖风云,瞬间万变,决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就好像没有人能轻易改变命运。然而他却已经做到了,完成了从蚕蛹蜕变成飞蛾的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昔日的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今日已成另类的英雄,这世上,有几人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又有几人能有这种机会?既然一切都来之不易,为什么要轻易放弃? “你回来,又能如何?”燕重衣轻叹道。 “至少,我可以了结我自己的私人恩怨。”叶逸秋沉吟着道,“或者,还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你能改变什么?”燕重衣摇头苦笑道,“你是不是已经听说过,江湖上关于你的一些传闻?” “有时候,所谓的流言也未必都是假的。” “难道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你出卖了你的雇主?”燕重衣脸色一变,摇了摇头,缓缓道,“这种事,已经违背了我们这一行的行规,你并不是这种人。” “此事虽非从我嘴里说出来的,但和我有间接的关系。” “什么关系?” “燕大哥,你知道我有一个习惯,每杀一个人,我都会做一次详细的记录。” “你是说杀人日记?”燕重衣皱了皱眉,点头道,“你的确提起过。” “你和米兄都曾经劝诫过我,不该把这江湖上的仇恨和杀戮都记录下来,因为在杀人日记里面,写着太多太多别人的秘密,一旦遗落江湖,后果可想而知。” “那个时候,江湖上必然又将发生一些大变故,而你,就成了罪魁祸首。” “如果我的朋友得到它,自然不至于这么做。但是我的敌人得到它的话,你认为他会怎么做?” “一定会把这些秘密公诸于世。” “可是他有什么好处?” “有两个好处。”燕重衣沉吟了一会儿,缓缓说道,“其一,他可以假借他人之手,将你除去;其二,还可以挑起祸端,搅乱江湖。” 叶逸秋长叹一声,苦笑道:“这的确是个一石二鸟的好计划。” “等一等!”燕重衣似乎想起了什么,拧眉问道,“这本杀人日记,现在是不是已经不见了?” “是!”叶逸秋苦笑道,“在我决定回南方的时候,它就已经丢了。” “你认为这本杀人日记已落在你的敌人手中?” “是!他已经给我制造了许多麻烦,每一个麻烦都足以使我致命。”叶逸秋无奈地叹道。 “你的敌人虽然不少,但真正想要你的命的人却不多。”欧阳情缓缓走过来,沉吟了一会儿,轻声问道,“你认为这个人会是谁?” 叶逸秋不经意地看了她一眼,缓缓道:“你还记不记得,在逍遥宫的时候,钟涛曾经交给我一封信?” “嗯!”欧阳情当然不会忘记,只是每个人都沉浸在叶梦君死亡的哀痛中,谁都没有提及那封信的内容。.tw[] “信上说,杀人日记已经落在他们的手里。”叶逸秋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他们还说,他们绝不会让紫罗兰夫人白死,一定会回来报仇。” “既然杀人日记已经落在他们的手里,所有的秘密自然就是他们泄露出去的。”欧阳情轻叹着道,“这是他们的借刀杀人之计。” “从飞龙镇到金陵,这一路来我还发现几件很奇怪的事情。”叶逸秋长出一口气,缓缓道,“我遇见了钟涛,他正在打听宋终的下落。” “他们本是一伙的,钟涛为什么要找他?”欧阳情蹙眉问道。 “所以我才觉得奇怪。”叶逸秋摇头道,“我想了很久,都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但后来发生的事,却更匪夷所思。”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我遇见了‘卜仙’胡来。” “胡先生?难道他和宋终那些人也有关系?” “没有关系。”叶逸秋叹了口气,“可是他知道的秘密实在太多了。” “他知道什么?” “宋终那些人在投靠紫罗兰夫人之前的真正身份。” “他们真正的身份?”欧阳情又蹙起了眉头,“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 “他没有说,我也没有问。” 燕重衣跌足叹道:“事关重大,你怎么能忽略任何一个问题?” “我来不及。”叶逸秋苦笑着叹道,“因为……如果一个人知道得太多了,往往都会活不长的。” “你是说……”燕重衣怔怔道,“胡来已经死了?” “是,他死了。”叶逸秋无奈地摇摇头,“在未说出那个秘密之前,他就已经被杀人灭口。” “凶手是什么人?” “‘铁蝎子’赵奇。” “他为什么要杀死胡来?” “不知道,因为他也已经死了,同样是杀人灭口。” “那么他又是死在何人手里?”燕重衣摇摇头,苦笑道,“这件事好像越来越有趣了。” “凶手是谁,我不敢肯定,但我能确定他是中了阴婆子的‘冰魄之毒’而死的。” “阴婆子?难道阴婆子就是凶手?” “根据我的推测,凶手不会是阴婆子。”叶逸秋摇摇头,脸上露出沉思之色,“赵奇死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奇怪,充满了怀疑和恐惧,我想凶手一定是他认识的人,他至死也不相信这人居然会下手杀了他。” “那么你觉得这个凶手会是谁?” “我不知道。”叶逸秋垂着头,若有所思,“这几个人本来毫无关系,但从这件事看来,一切都不是偶然,而是一场经过深思熟虑的阴谋。” “等一等!”燕重衣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在飞龙镇,我曾经和阴婆子交过手,她一直都在找你,她是怎么知道你的行踪的?” “泄露了我的行踪的人,是钟涛。” “这么说……”燕重衣沉吟着道,“莫非钟涛就是那个杀人凶手?也许,杀人日记也在他的手里。” “燕大哥何以肯定?” “你说过,是钟涛泄露你的踪迹,由此可见,他和赵奇也是认识的,赵奇杀死胡来之后,他又用阴婆子的毒药杀死了赵奇。”燕重衣缓缓说道,“这件事表面看来似乎有些偶然,但也实在太巧合,仔细想一想,却又觉得这是必然。” “钟涛形迹已露,如果胡来临死前想说的秘密和他有关,他也用不着杀人灭口。”叶逸秋摇摇头说道。 “如果不是他,凶手岂非另有其人?” “不错,而且这个凶手我和你都见过,也已经交过手。” “我们都见过?”燕重衣不解地道。 “他亲口承认的,他说连你都不是他的对手。” “是他!”燕重衣不由得想起了那个戴着人皮面具的车夫,拧紧了眉,缓缓说道,“他已经去找过你么?” “他杀死了吕氏兄弟,还追杀宋大小姐……” “吕氏兄弟是什么人?” “山西吕家,‘魔手’吕奉祖的子弟。” “那么宋大小姐又是谁?”欧阳情忍不住问道。 “飞龙堡宋飞腾的女儿。” “你……你怎么会和她在一起?”欧阳情眼波依然如水般温柔,眉头却已拧紧。 叶逸秋摇摇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缓缓说道:“从我出道以来,还未碰到过一个像那个人一样可怕的对手,他的武功,实在高深莫测。” “如果只是比武较技,我恐怕连他五十招都接不住。”燕重衣苦笑道。 “我和钟涛也已经交过手,我敢肯定,他和凶手绝对不是同一个人。”叶逸秋目光闪动,脸上又露出种自信之色,“我总觉得,这件事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他们的目的,绝不是只想为紫罗兰夫人报仇。” “不错,他们四处散播你的秘密,正是利用某些人报仇心切的弱点,让这些人与你互相残杀,然后他们再倾巢而出,逐个击破,达到最终的目的。”燕重衣长长吸了一口气,缓缓道,“他们的目的,只是想要一统江湖,成为武林霸主而已,你们每一个人,都是他们的棋子。” “只要他们的目的还没有达到,迟早都会出现的,再狡猾的狐狸,也不可能不露出尾巴。”欧阳情笑了笑,悠悠道,“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啪、啪、啪……”一阵响亮而刺耳的掌声连续响起,左丘权一脸讥屑之色,冷笑道:“好戏,好戏,真是一场好戏!” 叶逸秋冷哼一声,冰冷的目光像一把刀盯在左丘权脸上。 左丘权满脸不在乎的样子,悠悠道:“你们的戏做完了么?真是精彩绝伦。老夫保证,这辈子还从未看过如此妙绝天下的好戏。” “做戏?”叶逸秋沉声道,“你觉得我们像戏子么?” “你们一唱一和,本来就是串通好了做给别人看的,不是么?” “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杀害了柳少侠和衿公子,这是不争之事实,现在少林和武当两大门派已兴师门罪来了,为了推卸责任,所以你就编出这个故事,企图蒙混过关,好让他们放你一马。”左丘权仰天一声长笑,悠悠道,“这的确是个天衣无缝的好计,只可惜这把戏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老夫。” “你是谁?”叶逸秋沉声道,“我好像从未见过你这个人,莫非我们之间也有什么仇恨?” “本来没有,但现在就不同了。”左丘权脸色一凛,沉声道,“因为你是‘一刀两断’任我杀,老夫是‘急公好义’左丘权。” “左丘权?没听说过。”叶逸秋看了欧阳情一眼,微笑道,“你知道这个人么?” 欧阳情嫣然一笑,缓缓道:“‘急公好义’左丘大侠,一生行侠仗义,除暴安良,专喜为他人打抱不平,主持公道。这江湖上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他都少不了两肋插刀、拔苗助长……” 说到“两肋插刀、拔苗助长”这八个字时,她的语气明显加重了几分。这意思几乎每个人都能明白,其实正是说他借侠义之名,煽风点火,把事情弄得更加复杂,越发不可收拾。 左丘权的脸色瞬息数变,手背上的青筋像蚯蚓般一条条浮现。 “哦?”叶逸秋笑了笑,故意摇头叹道,“原来又是个欺世盗名、假仁假义之辈。” 欧阳情目光也变得有些讥屑,带着几许轻蔑,声音却温柔如一缕薰人欲醉的春风:“是否欺世盗名,道貌岸然,姑且不论,但此人最拿手的本事就是弄虚作假,扮猪吃老虎。” “这种人可真的有趣极了。” “有趣?”欧阳情摇摇头,正色道,“我看这种人才是最危险的。” “有多危险?” “当你筋疲力尽、又饥又渴的时候,突然遇见一匹穷凶极恶的饿狼,这是不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欧阳情眨了眨眼睛,悠悠问道。 “难道这种人比那饿狼更可怕?” “狼吃人,至少还会留下一些残渣碎末,可是这种人却很可能连你的血都会舔得干干净净。” “看来我必须小心一些,否则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还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欧阳情悠悠道,“这种人如果想要杀你,总会编出许多令正词严、冠冕堂皇的理由,证明他自己是为了所谓的正义和公道才这么做的,而你,自然是该死的。” “你是说,我死在这种人手里虽然很冤枉,别人却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还会拍手称快,大赞这种人侠义心肠,为江湖除害,是么?” 欧阳情嫣然一笑:“你总算又想通了一件事。” 左丘权脸色一变再变,由红转青,最后又变得苍白如雪,目光中杀机已现,呼吸渐渐变得粗重,双拳紧紧握成一团。 此刻,他就像是一头愤怒的猛兽,所有的杀机都将一触即发。 左丘权并不是那种很能克制自己脾气的人,虽然他做任何事都决不冲动。“急公好义”左丘权纵横江湖数十年,靠的并不仅仅只是运气,还必须拥有一种过人的智慧。见风使舵,静观其变,就是他明哲保身的法子。 很多年以前,他就已经学会了忍。一忍再忍,忍无可忍,便无须再忍。现在是否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 第二十三章 匿名信的秘密 左丘权终究还是没有发作出来,就在犹豫之间,秦孝仪竟似看透了他的心思,一只手轻轻按住了他的肩膀,微微摇了摇头。 “咳咳!”秦孝仪目光落在叶逸秋脸上,“任……任少侠……” 叶逸秋立即打断道:“我只是杀手,与侠义无关,如果你直呼我的名字,也许我还会觉得你这个人并不面目可憎。” 秦孝仪脸色微变,随即淡然笑道:“看来你也是个性情中人,果然不失年少英雄之风。” “你究竟想说什么?”叶逸秋冷冷问道。 “关于你刚才所说的凶手和杀人日记的故事,无论是真是假,都无足轻重,老夫只不过想证实一件事而已。”秦孝仪竟似丝毫不以为轩,“少林柳风鸣柳少侠和武当衿明衿公子,是否的确死在你的刀下?” “千真万确。”叶逸秋一声苦笑,长长叹了口气。 “杀手的职责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此事本不能怪你,只是杀人偿命,元凶至今逍遥法外,武林正义就显得苍白无力,一文不值,是么?” “正义与公道,自有你们这些大侠们来伸张、主持,与我有什么干系?” “你错了。”秦孝仪摇头道,“每个人都有权利维护江湖和平。” “可是谁又能要求谁为江湖做些什么?”叶逸秋目光凛凛,缓缓道,“你是不是想要我告诉你们元凶是谁?” “你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其中利害关系。冤有头,债有主。虽然我们不想连累到无辜之人,但也绝不能放过杀人凶手。” 叶逸秋沉默了许久,才轻轻叹道:“你应该明白,金钱和杀人其实只是一种交易。” 秦孝仪脸上堆满了淡淡的微笑,悠悠道:“莫非你想和我们也做这样一笔交易?” “杀手也是人,只要是人,相信都有自己的原则。”叶逸秋突然沉下了脸,冷冷说道,“一个有原则的杀手,是绝不会出卖雇主的。如果每个人都不能保守秘密,这天下恐怕早就乱了。” “你不肯说?”秦孝仪脸上的笑容已僵硬。 “决不能说。” “如果你坚持不说,必然成为武林公敌。”秦孝仪冷笑道,“难道你宁愿一辈子都过着逃亡的日子?” “我不必逃,也从不逃。”叶逸秋目光冰冷,言词坚决,“这世上,决没有不能解决的事情。” “你打算怎么做?” “此事因我而起,当然应该由我来结束。”叶逸秋长出一口气,缓缓道,“我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交待。” 秦孝仪脸上露出种似笑非笑的表情,悠悠道:“如何交待?” “找出那个神秘的凶手,揭穿他的阴谋。” “你觉得这是场阴谋?” “这人既然已经得到我的杀人日记,本来可以直接告诉你们元凶真正的身份,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却把一切过错都推到我的身上,你不觉得他是别有用心么?” 秦孝仪沉吟着点头道:“这一点的确很可疑。” “所以,我一定要把他找出来,不管他有多么神秘,我都可以揭穿他的阴谋。” “你凭什么?”秦孝仪忽然笑了起来,笑得讥屑而怀疑,“你知道凶手是谁?你知道他究竟躲在哪里?” 叶逸秋冷冷地瞧着他的笑容,久久不发一言,但目光却显得自信而坚定。 这世上,决没有叶逸秋做不到的事,就好像与川岛二郎的决斗,几乎每个人都认为他必败无疑,可是他胜了,与紫罗兰夫人那一战,他连一点生还的机会都没有,可是他到现在都还活着。 “我已经掌握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有了它,凶手很快就将原形毕露。”叶逸秋慢慢地说着,手中却已多了一样东西。 “这是什么?”秦孝仪脸上又充满了讥屑的笑意,“难道这就是你的线索?” “信,一封信。”叶逸秋目光淡淡一扫,“这不是普通的信,我知道你们也有一份。” “匿名信?”秦孝仪动容道,“你这封匿名信从何而来?” 叶逸秋没有回答,不知为什么,这时候他忽然想起了宋妍。那个美丽而天真无邪的女孩子,此刻在做什么?是不是心里一直骂着他是个大混蛋,却又一直呆在那个破烂的客栈里,乖乖地等待着他的归去? “这匿名信能证明什么?”秦孝仪冷笑道。 “你不明白?”叶逸秋嘴角也掀起了一丝冷笑。 秦孝仪想了想,恍然大悟:“你是不是想通过匿名信上的字迹,找出这个神秘人?” “你只说对了一半。”叶逸秋摇摇头,缓缓道,“仅凭字迹,就想找到这个人,机会自然很小,因为字迹是可以临摹的,而且,写字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凶手。” “但是有了它,我们就可以缩小范围,寻找证据,是么?”已经沉默了很久的燕重衣忽然说道。 叶逸秋微笑着瞧着他,没有说话。 “可是要怎么缩小范围呢?其实这法子也很简单。”燕重衣接着说道,“现在,我们只要把匿名信全都拿出来,对比一下它们的字迹和纸质,很快就可以找到一些眉目。” 说到这里,他的手中也已多了一封匿名信。 叶逸秋微微一怔,皱眉道:“燕大哥,你……” 燕重衣不等他说完,立即接口道:“这封信,是百里亭的。” 叶逸秋忍不住看了百里亭一眼,目光却凝聚在了思思的脸上。 思思虽然也是个很美丽的女人,但绝对比不上叶梦君,与欧阳情更有天壤之别,叶逸秋却好像对她很有兴趣。他忽然觉得,这么样的一个风尘女子不该出现在这里,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始终想不起究竟在哪里见过。 她究竟是什么人,如果只是个风尘女子,为什么眉目之间竟暗暗隐藏着一种似有还无的杀机? 这时候,法罗大师和清虚子也已摊开了他们所持有的匿名信。 深秋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淡淡地照着摊在同一张桌子上的四封匿名信。 四封信,都是相同的纸张,相同的字迹。这就证明了一件事,四封信显然是出自同一个地方,同一个人的手笔。 书法虽是仿效唐朝张旭的狂草,却远远不如张旭的狂放自如,也没有张旭的行云流水,更缺乏张旭潇洒的神韵。秦孝仪和清虚子除了对剑法颇有成就以外,对书法也有一定的造诣,但此刻,二人却一起皱起了眉头。 清虚子瞧了一会儿,忽然轻轻叹道:“字是好字,只可惜劲力不足,拖沓有余,显然这人虽然喜爱书法,但不肯用功练习,又或者……他心思太过于复杂,而致不能专心致志。” 秦孝伙点头道:“从一个人的字迹中,往往可以看出他的性格和为人处世。” 清虚子抬目瞧了他一眼,问道:“秦大侠看出了什么?” 秦孝仪微一沉吟,缓缓道:“老夫只看出这人必然是个自命不凡、孤傲清高的家伙。” “哦?”清虚子微笑道,“何以见得?” “此人一心临摹张旭的狂草,却又在其中加入了他自己的一些创意,似乎想证明自己可以青出于蓝胜于蓝,殊不知这一来反而弄巧成拙,书法便也显得不伦不类,可见这人一定是个喜欢自我炫耀、自高自大之人。” 清虚子似乎也认同他的看法,点头道:“有理。” 秦孝仪轻轻捻起一封信,用手指捏了捏,又随风晃动,随即放回原处,说道:“这种纸张柔软而整洁,曾经几番揉折,但痕迹却极细微,不易察觉,绝对是用上好的材料造成的。” 清虚子点头道:“纸张的价格一定不菲,一般人是绝对用不起的。” “能花得起昂贵价钱买这种纸张,又舍得在上面胡乱涂鸦的人,通常都是那些目无余子、家世显赫的阔绰公子。” 清虚子笑了笑,说道:“秦大侠果然眼光独到,犀利如剑,而且心思缜密,观察入微,实在教人仰慕不已。” 秦孝仪脸有得色,正欲谦虚几句,却听叶逸秋淡然道:“两位还发现了什么?” 秦孝仪脸色微微一变,怫然不悦,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清虚子摇头道:“仅此而已。” “道长也看不出这纸张出自何处?”叶逸秋眉头拧紧,又舒展开来,“只要查出纸张的来源,就不难找到写字之人。” “然而想要知道纸张的产地和销售之处,只怕也正如大海捞针般困难。” 话音刚落,忽听有人娇声道:“我知道。” 叶逸秋抬目看了欧阳情一眼,眉梢掠过一丝喜色:“你知道?” “只有一个地方才能制造出这种纸张。”欧阳情眼里充满了淡淡的笑意。 “哪个地方?”叶逸秋的眼睛立即为之一亮。 “金陵。”欧阳情悠悠道,“这种纸张,只有金陵才有,而且还是自产自销,再无别家。” 叶逸秋的心都抽紧了,问道:“是哪一家?” “水西门的‘源记纸行’。” “如果我们现在去‘源记纸行’查一查他们的清单,岂非很快就能找出这个写字之人?” “我看没那么简单。”欧阳情摇头道,“只要有钱,谁都可以买到这种纸张,‘源记纸行’的生意一向很好,他们又怎么可能每做一笔生意都记录下每个客人的名字?更何况,这个写字的人,如果真如秦老爷子所说,是个阔绰子弟,这点小事,又何劳他亲自动手?” “照你这么说来,要想在人海中找出这个人,岂非比登天还难?”叶逸秋叹了口气,苦笑道,“难道就再也没有法子了么?” 欧阳情忽然嫣然一笑,柔声道:“法子自然有的。” “你有法子?” 欧阳情又笑了笑,却没有回答,只是回头对安柔道:“你过来这些字迹是否有些眼熟?” 安柔仔细端详了半晌,点头道:“好像见过。” “什么时候?在哪里?” 安柔侧头想了想,半晌才道:“两年前,曾经有个纨绔子弟喝高了,硬是嚷着非为天涯海阁写几个字不可……” “他写的是什么?” “好像是……一副对子。” “现在这对子呢?” “我瞧不起他这个人,也嫌他字写得不好,就搁在一边了。” “能不能找到?” “我随手把它扔在了杂物房里,也许还在的。” “你去找一找,希望它还在,最好还没有成为老鼠窝。” 欧阳情没有失望,安柔找出来的那副卷轴,虽然已经陈旧泛黄,却还是完整的。 打开卷轴,两排龙飞凤舞的狂草大字立刻跃于眼前: 酒里乾坤,与尔小酌一盏互诉衷肠; 壶中日月,任我狂醉千秋相忘江湖! 落款之处,署名为天之骄子龙归海。 词句之间,对仗并不算工整,却自有一番豪情万丈的男儿气概,更有一种酒色浪子的奢侈风气。 最能让叶逸秋被深深吸引住的,自然不是词句本身的意思,他虽然不善书法,但也已看出,这些字迹竟与四封匿名信完全相同,尤其“任我”二字,一笔一划间都毫无分别。毋庸置疑,自然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 叶逸秋慢慢阖起双眼,长出一口气,又慢慢睁开眼睛,缓缓道:“写这副对子和写匿名信的,绝对是同一个人。” “绝对是的。”欧阳情也长出了一口气,只觉心头轻松了许多。 叶逸秋盯着落款之处的署名,缓缓问道:“你是不是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 “嗯,这个人就是龙归海。” “龙归海又是什么人?” “你不知道?”欧阳情的声音充满了诧异。 “这个人的名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欧阳情笑了笑,悠悠道:“其实你早就认识这个人了。金陵城里,姓龙的有钱人并不多,尤其是那种目无余子的败家子。” 叶逸秋心头一动,失声道:“莫非他就是龙大少?” “嗯!龙归海的确就是龙大少。” 叶逸秋倏然怔住,心里非但高兴不起来,反而觉得这件事变得更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发出匿名信的人居然是龙大少,的确是种意外,龙大少居然和杀人日记也扯上了关系,更是他始料不及,是不是只要找到龙大少,一切迷团就可以迎刃而解? 唯一可以确定的,龙大少功力已废,行动之间尤输常人,那个武功高强得可怕的神秘人自然不是他,很显然,龙大少和这人早已勾结在了一起。 叶逸秋决定去一趟苦水镇。 就在他心念一动间,忽听燕重衣冷冷叱道:“花公子,刚才你行色匆匆,不知所为何事?” 叶逸秋抬目望去,只见花染正自拾阶而上,他是何时离开的,竟似没有一人有所察觉。 花染一脸轻松,从容地拂了拂衣袖,微笑道:“人食五谷杂粮,有时候难免会憋得难受,小弟做什么去了,燕公子可想而知。” “噗哧!”百里亭忍不住轻笑出声,悠然道:“妙极,妙极!花兄所言极是,只是如厕也不招呼一声,未免太不仗义。” “哦?”花染目光闪动,似乎想大笑出声,却又强自忍住,“难道百里兄……” 他话未说完,百里亭已急匆匆地跑下楼去,叫道:“哎呀!你不说倒不觉得,你这么一说,可就更憋得慌了。” 花染看了燕重衣一眼,故意叹了口气,摇摇头笑道:“看样子,不知燕公子是否也想轻松轻松?” 燕重衣冷哼一声,不再理他,只是望着百里亭匆匆而去的身影呆呆出神,若有所思…… “苦水镇”,一个很普通、很平凡的名字,华夏大地纵横千万里,在某个城市某个集市里,也不知道有多少个叫做“苦水镇”的地方。 金陵城的“苦水镇,在太平门往南二十里之处。这里并不繁华喧闹,本来就只是个很普通的小集市,但自从龙少云在此处落户安宅之后,一切就变得不同。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因为这里来了个大人物,所以一向都是默默无闻的“苦水镇”也变得有了名气,一个恶名,一种邪气。“玉面魔鬼”龙少云,本身就是邪恶的代名词,苦水镇从此也被人们视为不祥之地,也成了江湖人士极其避讳、忌惮的禁地之一。 龙少云被叶逸秋一刀斩杀之后,苦水镇本该从此一蹶不振,对外解禁,但还是没有人愿意来这里生活。龙大少虽然远远不如他老子那么可怕,可是他有两个比他老子更可怕的师父。 “天残地缺”是江湖四对奇异夫妻之一,也是最难缠的人物,亦正亦邪,虽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是谁也不想自惹麻烦,徒增晦气。 于是乎,苦水镇的邪恶之名,非但没有因为龙少云的死亡而逐渐消逝,反而比之从前更加旺盛。 然而现在,金陵方圆百里之内,再也找不到一个叫做“苦水镇”的地方。 苦水镇已经死亡。昔日的苦水镇,如今已变成了一片火海。 秋干物燥,天空风高,正是祝融最喜欢作客的季节,猛烈的火势借助强劲的风力迅速蔓延开来,一发不可收拾。不用多久,苦水镇很快就将变成一堆废墟,一片瓦砾,成为一个荒芜、萧索的不毛之地。 当火势终于渐渐微弱下去的时候,在不远处,叶逸秋和燕重衣并肩站立,清虚子、秦孝仪和法罗大师站在他们的身后,五个人都不发一言,无可奈何地眼睁睁看着苦水镇化为乌有。 “急公好义”左丘权并没有和他们在一起,没有人逼他同往,也没有人问他为什么不来的原因,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不屑与叶逸秋和燕重衣这种人为伍,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是同一条路上的人。 杀手与大侠,正邪不两立。这个说辞当然不是最好的理由,但究竟是为了什么,也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第二十四章 扑朔迷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火终于熄灭,但一切,也已随风飞,随烟灭。直到连最后一丝火苗都消失了,五人才慢慢踏上了这块炽热的土地。 秋高气爽,天空却已不再湛蓝、纯净,满天都飘飞着灰烬和一些未曾完全烧尽的布幡碎片,苦水镇已彻底成为废墟,触目之处,一片狼藉。 那两扇用橡木做成、刚刚新漆不久的大门,已变成了两块焦木,似乎还在冒着一缕缕残烟,同时还散发出种刺鼻呛人的味道。 叶逸秋就站在这两块焦木前,动也不动,像是已被凝结。脚下的土地余温犹存,但是他的手脚却是冰冷的,心也是同样的冰冷。 这是谁放的火?苦水镇里的人呢?难道已全都遭到了毒手?龙大少是否同样已在这场毁灭性的大火中丧生?这又是谁下的毒手? 逸秋叹息着,心里突然涌起一个非常大胆的念头:“也许,这一切只是个布局,一个完美的阴谋,纵火之人,根本就是龙大少自己。” 这种事看来有些荒唐可笑,却也合情合理,更符合逻辑。龙大少一定是在事先就已得到了消息,知道自己身份败露,叶逸秋一定会找到这里来求证事实,所以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把火烧毁了自己的家园。 如此一来,叶逸秋就很难从匿名信上找到追踪凶手的突破口。如果他不能揭开事情的真相,少林和武当两大门派自然就不会再对他客气。 好狠毒的阴谋! 叶逸秋轻轻叹了口气,心念一动间,又觉得有些不对。 这个假设虽非绝无可能,但似乎也存在某种破绽。假如纵火者就是龙大少,那么他的人当然还活着;只要他还活着,就绝不可能躲藏一辈子,叶逸秋还是可以找到他的。 最令人费解的是,他何必放火烧毁自己的庄院?这么做岂非得不偿失?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 叶逸秋没有再想下去,因为他很快就证实了这念头的对或错――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龙大少。 第一个看见龙大少的人是燕重衣。 龙大少已经是个死人,他的尸体倒在一堵大火烧不到、坍塌的矮墙之后。 龙大少是个英俊的男人,身上的穿着一向都很考究,但是现在,他的模样非但很凄凉,而且还很难看,身上那袭华丽的锦衣已被鲜血玷污――他自己的血。 他是被人活活扼死的,雪白的脖子上依然残留着一道紫色的痕迹,一张脸涨得通红。 凶手显然是个杀人高手,残忍的恶徒,他的一只大手卡住了龙大少的咽喉,直到窒息,然后又硬生生地拗断了龙大少的脖子。 这种杀人的手法绝对有效,杀人的手一收回,鲜血就从龙大少的口中慢慢地涌出,顺着下巴洒在他的衣衫上。 龙大少脸上的肌肉已完全扭曲,五官都挤在了一起,充满了痛苦,显得非常狰狞可怖。一双灰白色的眼球死鱼般凸出,却犹自带着种奇特而怪异的表情,也不知是惊讶?是恐惧?还是愤怒? 叶逸秋突然发现,他临死时的模样和“铁蝎子”赵奇竟是完全相同的,同样充满了一种不敢相信的神色,很显然,他也是死在自己生前认识的人手里。 凶手究竟是什么人?是不是杀死吕氏兄弟的那个神秘人? 他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叶逸秋既已发现了匿名信的秘密,自然就可以顺着这条线索一路追查下去。 龙大少并不是那种可以保守秘密的硬汉。这世上决没有人可以守口如瓶,只有一种人例外――死人。 死人的确再也不能说出任何秘密,现在,这条唯一的线索也断了,而秘密,始终还是秘密。 秋风乍起,拂来一片凄凉的寒意。 有人在苦笑,有人在叹息,由始至终,都没有人说过一句话,这种事已经不必再用任何语言讨论,每个人都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杀人灭口。他们只是奇怪,凶手为什么能赶在他们之前杀死了龙大少。 燕重衣俯身仔细地察看着龙大少脖子上的痕迹,脸上渐渐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这个时候,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你发现了什么?”叶逸秋忍不住问道。 “他至少已经死了四个时辰。”燕重衣身子又站得笔直,脸上笑意犹在,“那个时候,我们还在哪里?” “四个时辰之前,我们岂非还在天涯海阁?”叶逸秋皱眉道。 “嗯!”燕重衣点头道,“那个时候,我们正在讨论关于匿名信的秘密。” 叶逸秋瞳孔倏然缩小,缓缓道:“你是说……当时凶手也在场?” “他一定在的。当我们提起匿名信的时候,他一定已经发觉这个秘密很快就会保不住了,所以才能赶在我们之前杀人灭口。” “难道凶手就是我们其中的一个人?”叶逸秋想了想,摇头道,“这好像不太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在我们这群人中,决没有人有这种机会。” “也许凶手的确不是我们中的一个人,但必然有一个人是凶手的同谋。” “这个人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了出去,把消息透露给了凶手,是么?” “所以凶手才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件事。” 叶逸秋沉吟着道:“在当时,好像并没有人曾经离开过一步。” “有,有一个人。”燕重衣笑了笑,缓缓道,“这个人悄悄溜出去,又悄悄跑回来,也许你并没有在意,可是他的一举一动,从未逃出我的眼睛。” 叶逸秋似乎也已想到这个人是谁了,长出一口气道:“他现在一定还在天涯海阁。” 燕重衣也没有说出这个人的名字,点头道:“他一定还在。只有留下来,别人才不会怀疑他,才能证明他是清白的,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 有酒,有朋友。酒是好酒,朋友绝对是风流英俊、年少多金的富家子弟。 左丘权的心情非常愉快,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不错。在不久之前,他虽然在三招之间败在燕重衣赤手空拳之下,但现在,这已经不算是什么耻辱之事――对于不开心的事,他一向忘记得很快,这并不是因为他看得开,只不过是他已经习惯了倚老卖老装糊涂而已。 此刻,他的脸上堆满了笑,谦卑的笑,虽然笑得有些虚假,却很开心。 百里亭和花染就坐在他的对面,手里都拿着一杯美酒。 酒是淡青色的,在阳光下微微泛起一丝绿光,就像是思思的眼波,令人薰薰欲醉。 思思媚眼如丝,娇柔的身子整个都依偎在百里亭的怀里,目光却很不安份地偷偷打量着另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花染,却同样年少多金,潇洒不羁,不仅全无花染的酒色之气,更显得一身正气,只是满脸倨傲之色,难免令人感到趣味索然――叶逸秋五人刚刚离去,“浪子剑”江不云便又悄悄溜了回来。 此刻,江不云的脸已经有些红了,但绝不是因为思思勾魂夺魄的眼神,由始至终,他都没有瞧思思一眼。他的手里,也有一杯酒,他的目光就落在淡青的酒色上。 江不云陪坐在末席,脸上堆满了和左丘权几乎一模一样的笑容,但神色间却仍然有些冷漠,倨傲难除。他虽然出生于武林世家,从小养尊处优,呼风唤雨,但绝不是像百里亭这般的纨绔子弟。 他是剑客,八岁学剑,今已十余载,剑法略有所成,居然在三招之间就被燕重衣夺走了手中之剑,一个心高气傲、极爱面子的世家公子,如何能够忍受这种屈辱和挫折? 然而现在,他似乎早已把所有的不愉快都忘记了,忘得比左丘权还快。 剑,就在他的腰间,耻辱却已在九天之外。 连左丘权这等名扬天下的大侠客都能面不改色、若无其事地坐下来,跟别人把酒言欢,像他这种小角色,又何必耿耿于怀? 只要有酒,有朋友,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何况,这酒是好酒,朋友是许多人都恨不得跪下来舔他的脚趾头的世袭小王侯。 这世上,有机会和百里亭坐在一起喝酒的能有几人?有机会被百里亭瞧得起、视为朋友的又有几人? 美人在抱,暖玉生香。 百里亭的心情似乎也好得很,轻轻晃动着手里的酒杯,眯起双眼瞧着怀里的美人,眼中似已有醉意,醉倒在酒香与美人的发香之中。 他自然知道思思时不时地就会对江不云偷偷瞟上一眼,但他一点也不介意,连一点吃醋的意思都没有,甚至在他的脸上,完全找不到一丝不悦之色,反而淡淡地笑了起来,好像对思思这种朝三暮四的态度相当欣赏。 这就是女人。 思思本来就不是他的女人,这种风尘女子,最善于逢场作戏,绝不是只属于一个男人的。 只要他喜欢,只需要轻轻挥一挥手,就会有很多很多像思思一般的女人围绕在他的身边打转,像黄莺一样歌唱,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只要他高兴,随时都可以把思思送到江不云的怀抱里去,就好像花染没有任何要求,就把这个女人送给了他一样。 浪子无情,婊子无义,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 花染慢慢地喝着酒,显然心情也非常不错,脸上始终挂着笑意,却笑得诡异而奇特。 在两天以前,思思还是他的女人,现在却跟他已经没有半点关系。曾经的呢喃细语,还有几番的抵死缠绵,都已随着秋天的风远远飘去,远离了他的世界。 他的脸上,也决找不到半点哀伤的神色。不管思思现在是谁的女人,他都只有在旁边瞧着,绝不再多看一眼,多说半个字。 他仿佛已变成了瞎子。 瞎子是看不见的,花染当然不是瞎子。 就在他又为自己满满斟了一杯酒的时候,忽然看见了燕重衣,也看见了叶逸秋。 二人就站在他们的面前,身子如标枪般笔直,像山峰般挺拔,冷峻而沉静。 叶逸秋白衣胜雪,但他的人看起来却比冰雪还冷酷;燕重衣黑衣如铁,但他的人看起来却比顽铁还坚硬。 这两个人,不但是生死与共的兄弟,也是推心置腹的好朋友。 看见他们,左丘权立即长身而起,脸上笑容一变,变得说不出的讥诮、冷酷,目光从叶逸秋和燕重衣脸上淡淡扫过,冷笑道:“你们终于回来了,可让我们一番好等。” 叶逸秋冷哼一声,一言不发。 “你们去了好几个时辰,是不是又想玩什么诡计?”左丘权冷笑道,“你们要找的人呢?为什么不带他回来?” 这次的回答,是一声轻轻的叹息。 左丘权的目光落在秦孝仪的脸上,问道:“秦大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秦孝仪苦笑着摇了摇头,又发出一声轻叹。 “这世上再也不会有这么一个人了。”叶逸秋忽然冷冷道,“他已经死了。” “龙大少已经死了?”欧阳情怔怔地道。 “我们到达苦水镇的时候,那里已经被一场大火夷为平地。” “难道是有人通风报信,杀人灭口?” “一定是的。” “凶手是什么人?” “没有人知道凶手是谁。”叶逸秋摇头叹道,“既然是杀人灭口,凶手又怎么会留下来泄露身份?” 欧阳情轻轻叹了口气,左丘权却忽然笑了笑,笑得讥诮,笑得诡异。 “你笑什么?”叶逸秋沉声道,“是不是这条线索断了,你觉得很开心?因为再也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 “最开心的人只怕是你。”左丘权冷笑道。 “为什么是我?” “你应该明白,比谁都更明白。”左丘权目光一冷,沉声道,“这一切,也许根本就是你们精心设计的圈套。” 叶逸秋笑了笑,等着左丘权说下去。 “龙大少?哼!也许这世上真有其人,但决不是发出匿名信的神秘人。这些信,其实就是你们的掩人耳目之计。” 叶逸秋居然还在笑着,淡淡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们只不过是在找一个替死鬼背这个黑锅,等到这个人已经毫无利用价值,于是就杀人灭口,因为死人是永远不会说话的,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有理!”叶逸秋笑容未褪,“说下去。” “现在这个人已经死了,一切都死无对证,你们想要怎么解释、怎么做,都不是没有道理的。”左丘权叹了口气,苦笑道,“你们这个计谋,不但狠毒,而且天衣无缝,老夫实在不能不佩服你的智慧。” “你说完了么?”叶逸秋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笑意已消失。 “其实真正的主谋就是你,你又何必装得如此无辜?”左丘权耸了耸肩,似乎有些无奈。 叶逸秋索性闭上了嘴,既不辩解也不反驳。 这些事情的发生,本来就很巧合,连叶逸秋自己都无法解释,别人又怎么会相信他是无辜的? 左丘权振振有词,言之凿凿,每一句每一字都掷地有声,就连法罗大师和清虚子两位得道高人,也都一齐脸露怀疑之色。 这时候,叶逸秋的解释难免会成为一种掩饰。 燕重衣长出一口气,沉声道:“凶手绝不是任我杀。” “不是他,难道是你?”左丘权冷笑道。 燕重衣没有回答,忽然走到百里亭面前,冷冷道:“你,站起来。” 百里亭愕然一怔,满脸困惑地看着他,吃吃道:“你……是在和我说话?” 燕重衣冷哼一声,冰冷的表情似乎在告诉百里亭,他已经不必回答这个愚蠢的问题。 百里亭咬着牙,也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别的原因,一双手竟抖得厉害,手中的酒杯也跟着晃动起来,淡青色的酒水飞溅而出,染湿了他的衣袖。 “站起来。”燕重衣的声音冷硬如铁,“我不喜欢别人坐着和我说话。” 百里亭的脸色瞬息数变,楞了许久,才苦笑着叹了口气,终于缓缓长身而起。 燕重衣反而闭上了嘴,只是冷冷地瞧着百里亭,冰冷的目光就像是把犀利的刀,狠狠地砍在他的心上。 百里亭被他这种诡异可怕的神情骇住,只觉手脚冰凉,连心都沉了下去。幸好就在这个时候,燕重衣终于说话了:“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来金陵?” 百里亭硬生生扭转了头,拒绝回答。 “杏花村是我必经之地,所以你早就在那里等着我了,是不是?” 百里亭依然紧紧咬住了牙,吭都不吭一声。 “你为什么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是不是曾经有人给你通风报信?” 百里亭依然选择了沉默,有时候,沉默就是默认。 “这个人是谁,你当然是不会说的,但是我几乎可以断定,他一定不想我插手这件事,所以在半路拦截,以示警告。” 百里亭的嘴唇已经发白,脸色却有些泛青。 “你一路随我到金陵,其实并不是为了躲避你的仇人,而是为了杀我,可惜你一直都没有这个机会,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给过你任何机会。” 百里亭静静地听着,脸上的表情变得非常怪异。 “你的武功也许比我想象中的更高,但是你始终没有把握一击得手,因为只要一失手,必然会死在我的剑下。”燕重衣轻轻叹了口气,嘴角微扬,露出说不出的讥诮之意,“所以你只能千方百计地设计我,逼我走上绝路。” “我设计你?”百里亭忽然大声道,“我与你无怨无仇,为什么要害你?” “因为我是任我杀的朋友。” “说来莫非你认为我就是那个杀人放火的凶手?” 燕重衣淡淡道:“我并没有这么这句话的人是你自己。” “从一开始,我就没有离开过天涯海阁,怎么可能是凶手?”百里亭瞪大了眼珠子,冷笑道,“你究竟是疯子,还是瞎子?” 燕重衣忽然笑了笑,伸手轻轻拍了拍百里亭的肩头,缓缓道:“我当然知道凶手一定不是你,也没有逼你承认,你在害怕什么?” 百里亭长出一口气,甩了甩肩头,脸上怒意未消,大声道:“谁说我在害怕?我又没有杀人放火,为什么要害怕?我只是不喜欢别人跟我开这种玩笑而已。” “如果凶手不是你,那么会是谁呢?” 百里亭拢起衣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双目一翻,冷冷道:“我怎么会知道。” 燕重衣叹了口气,忽然扭头对花染道:“他不知道,你却一定知道的,是不是?” 花染脸色微微一变,勉强笑了笑,道:“我怎么可能知道?” “很好!”燕重衣居然也笑了笑,“你们都不知道,我却知道凶手是什么人。” 花染的脸突然变得无比苍白,吃吃道:“你既然已经知道,又何必再开这种玩笑?” “难道你没有兴趣知道凶手究竟是谁?”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非要知道?” “谁说和你没有关系?”燕重衣的目光突然变成了一把利剑,就像是他那支杀人不沾血的铁剑,一剑刺进了花染的心脏,声音也冷如杀人的剑,“凶手就是你……” 第二十五章 杀人凶手 “我是凶手?”花染忽然“虎”地跳了起来,但很快又坐了下一只修长而有力的大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这是叶逸秋的手,一只握刀的手。 花染只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承受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压力,这力量几乎摧毁他的意志,额头上已悄然渗出一排排细而密的汗珠。 “你……你胡说,我如何能有机会跑出去杀人灭口?”花染挣扎着大声道。 “谁说杀人放火的凶手就是你?”叶逸秋笑了笑,悠悠道,“燕大哥只不过是说,你就是凶手的同谋而已。” 花染额头上的汗珠已变成黄豆般大小,不断滴落下来,流到嘴里,也不知是咸?是苦?还是酸? “当然,你不承认也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并不能证明这一点。” 花染眼睛一亮,冷笑道:“这事本来就跟我没有半点关系,我自然不必否认,也不必承认。” 叶逸秋冷哼道:“但我们还是有办法让你如实招认,你信不信?” 花染自然不会相信,忍不住又狡黠地笑了起来。 叶逸秋还有什么办法?花染没有问,也已不必问,因为叶逸秋根本就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冷冷地接着道:“在我们讨论匿名信的时候,你一个人偷偷溜出去做了些什么?” “当然是办事,办自己的事。”花染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说。 “这件事是不是很重要?必须做得很隐密,绝对不能告诉别人?” “这件事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花染忽然笑了笑,好像在说一个很有趣的笑话,“人有三急,我总不能连这种事都要大声说出来吧?” 这不是笑话,绝对不是个很有趣的笑话。没有人笑得出来,每个人都明白,就在这短短工夫里,已经可以做许多事。 “是这样的吗?茅厕就在后院,但我已经问过小厮,她们都说你根本就没有去过那里,而是直接走出了大门。”叶逸秋寒着脸,目光如刀,仿佛正在一刀一刀地解剖着花染的心事,一脸讥诮地道,“难道你想在大街上像一条狗一样撒上一泡尿,证明自己曾经在金陵到此一游?” 花染的表情变得相当奇怪,就像是脸上突然被人狠狠击了一记重拳。 “你溜出去的目的,想必就是向凶手通风报信,只要龙大少一死,就等于毁掉了匿名信这条线索。” “这只是你的猜测而已,还是一点证据都没有,实在不该这样怀疑我。” “你认为这些证据还不够?”叶逸秋看了燕重衣一眼,“燕大哥,你所掌握的证据呢?拿出来给花公子看看又有何妨?” “我刚刚想通了一件事。”燕重衣冰冷的目光盯在花染的脸上,“我忽然想到,把我的行踪泄露给百里亭的那个人一定就是你,也只有你的话,他才会深信不疑,因为你们是朋友,你们的一切,彼此都能分享和接受,譬如……女人。” 花染一言不发,脸上的肌肉却已忍不住在**。 “你早就算准了我往金陵的必经之路,所以抢在宋一多的前头,故意提醒我有人在等着找我的麻烦,企图解除我的警惕之心,暗中叫这个女人在酒里下毒。”说到这里,燕重衣忍不住看了思思一眼,轻轻叹了口气。 “我只恨那一次没有毒死你。”花染铁青着脸恨声道。 “自从那个神秘人出现以后,我就知道这一路上绝不会很太平,一定会有很多危险在等着我。我既早有警惕之心,你们如何能够轻易得手?你们在深夜中驱车行驶于荒山野岭,本来就已有悖常情,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已经对你有所怀疑。尤其宋一多被毒蛇咬死之后,我就更证实了我的想法。” “你认为暗算宋一多的人是我?”花染沉声道,“为什么你没有怀疑百里亭?” “这一路上,百里亭始终和我在一起。我发现,他除了对风花雪月极有天赋之外,对于其他的根本就是一知半解,他的武功虽然也很不错,但最多也只能算是二流角色。”燕重衣摇了摇头,轻叹一口气,“一个身世显赫、挥霍无度的富家公子,是决不肯把时间花在武功一道上的,因为他根本不必这么做,只要他出一笔银子,就立即会有很多武林高手为他拼命,甚至不惜为他而死。” 人性本来就有许多弱点,贪婪自然是其中之一;人生本来就有许多错误,贪婪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这世上,本来就有许多不公平,有的人可以一掷千金而面不改色,有的人却会为了一文钱而把自己逼上绝路。 有许多事,人们既不能控制,也不能改变它的结果。这是人类的不幸,也是人类的悲哀。 “百里亭绝不是暗算宋一多的凶手。”燕重衣的目光本已渐渐变得暗淡,但当他看着花染的时候,立刻又变得像一把利剑,“凶手究竟是谁,我想再也没有人会比你知道得更多更清楚。” “你还是认为我就是凶手,是不是?”花染无奈地苦笑道。 燕重衣摇头道:“你不是。” “那么会是谁?”花染看了思思一眼,冷笑道,“难道是她?” 燕重衣没有回答,淡淡道:“暗杀宋一多的,和杀死龙大少的凶手绝对是同一个人。这个人,也许是女人,也许不是,也许……” 说到这里,他忽然闭上了嘴,缓缓转首向窗外望出去,望着远方。 花染的脸色却又忽然一变,嘎声道:“也许什么?” 燕重衣没有立即回答,过了很久,才慢慢收回目光,悠悠道:“神秘的凶手,自然会用很多种法子以作掩护,这些法子,往往都是最古老却又最有效的,有时候,他的身份通常都是最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的。” 花染瞪视着燕重衣,似乎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眼神却很奇特,似乎有些恐惧,又有些钦佩。 这是不是因为燕重衣说的每句话,都是准确的?这个杀人凶手,是不是真的无处不在,却又一定在别人根本想不到的地方?就好像叶逸秋的刀,仿佛根本就不存在,却偏偏无所不在,只有在需要它的时候,它才会神不知鬼不觉地突然出现。 “这就是你的证据?”花染无力地道,声音已变得很微弱。 “这些证据,你认为还不够?” “至少还不能证明我和凶手是同谋,因为……我根本没有理由这么做。” “你是不是非要逼我说出真相?”燕重衣轻叹道。 花染反而为一怔:“什么真相?”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名所负,为财所累!这就是真相。” 花染的脸突然扭曲,就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巴掌,因为痛,所以变得狰狞。 “这些年来,你挥金如土,一掷千金,过着逍遥自在神仙般的日子,但是你从来只懂得如何挥霍,却不懂得生财之道,所以最近几年,其实你家道日渐中落,万贯家财几乎被你挥霍一空。” 花染紧紧咬着牙,似乎极力装出镇定的样子,一双手却已经开始在轻轻发抖。 燕重衣冷冷瞧着他,欲言又止。 “说下去,你为什么不说下去?”花染冷哼道。 “像你这种习惯了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公子哥大老爷们,从来都没有品尝过人间疾苦和磨难,所以根本就不能明白,总有一天,再高的山也会崩塌,夷为平地,再深的海洋也会干涸,变成绿洲。” 花染的确不明白这些道理。其实这些生活中最平常的道理,又有几人想得通猜得透? “一旦你突然变得一无所有,曾经的繁华荣耀都化为昨日黄花,就再难忍受这种颠覆的改变。”燕重衣叹了口气,苦笑道,“许多像你这种的花花公子,因为这种致命的打击而疯狂,甚至轻生。你居然还有活下来的勇气,我想,并不是因为你比他们更坚强,更能承受。” 花染忽然笑了笑,笑得说不出的诡异:“你想不到?” “我只想到了一点。” “你” “就在你落拓的日子里,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有一个人及时出现,他给了你一个承诺,给了你一个继续活下去的希望。” 花染的脸色又是一变,变得惨白,神情中充满了无奈和悲哀。 “这个人给了你一笔不小的财富,条件是你必须为他做任何事,甚至献出你的生命。你当然答应了这个交易,因为你已经死过一次,这个人既然给了你重生的机会,这条命自然也是他的,无论他要你做什么,你都不会违背。” 花染已经完全说不出一句话来,整个人都像一尊石雕般站在那里,动弹不得。 燕重衣静静地瞧着花染,不由得暗暗长出了一口气,心情突然变得无比轻松。他知道自己做对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件事本来只是他的猜测,根本连一点证据都没有。 这是一次赌博,很显然,他赢了,赢得很彻底,所有的推测都是准确的,所有的假设也都成为了最真实的证据。 “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可以告诉我,凶手究竟是什么人了?” 花染突然仰天大笑,笑声倏然停顿,他双目一睁,厉声道:“我不能说,绝对不可以说出来的。” 他已经放弃了辩解,也放弃了自己的尊严。既然秘密已被公开,还需要隐瞒什么? “为什么不能说?”燕重衣沉声问道。 “如果我说出了他的秘密,很快就会变成死人。”花染脸上忽然露出种恐惧、惊惶之色,“你们根本不知道他杀人的手段有多么高明,在他手下,几乎没有活口。他要一个人在黎明前死去,就决不会等到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 燕重衣叹道:“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无论你说是不说,他都已非杀你不可。” “只要我守口如瓶,他没有杀我的理由。” “你本来是他安排在我们身边的奸细,现在身份已经败露,不可能再从我们这里探听到半点消息,对他来说,你已经完全没有利用价值,留着你的命,岂非就是给他自己制造一种威胁?”燕重衣长叹口气,“你想一想,像他那种人,怎么可能会把麻烦留给自己?” 刹那间,花染的脸色突然变得全无血色,过了半晌,他的眼中才又露出一丝狡兔般的光芒,冷冷笑道:“就算他想杀人灭口,我也还是死不了的,因为有人绝对不会让他这么做。” 燕重衣冷笑道:“哦?你凭什么这样认为?” 花染得意地笑道:“如果你们想知道他是谁,最好保佑我千万别死,要知道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燕重衣冷冷地看着他,恨不得一巴掌打扁他的嘴巴,一拳击烂他充满讥笑的脸孔。 花染越笑越得意:“只要我还活着,你们就决不会……” 他没有说完他想要说的话。 就在这时,燕重衣和叶逸秋突然同时出手,燕重衣骈指如戟,直插花染的喉咙,叶逸秋也没有打他的嘴巴,却一拳击在他的脸颊上。 在当今世上,有几人能够抵挡当世两大杀手的联手一击? 两人出手快如闪电,花染根本始料未及,突然就倒了下去,一倒下,便已死亡。 花染既死,秘密也就跟着死去。叶逸秋和燕重衣为什么不让他说出凶手的秘密就出手杀死了他? 在众人骇然变色的惊呼声中,左丘权一步抢出,嘶声道:“你们……你们居然杀了他!” 叶逸秋倏然回头,冷冷地瞧着他,沉声道:“谁说我们杀了他?” 左丘权怒道:“这里每个人都亲眼看见你们出手……” 叶逸秋立即打断了他的话:“莫非你竟没有看出来,我们是在救人,而不是杀人?” “你们在救人?你以为这里的人都是瞎子,瞧不见你们在做什么?” “你连燕大哥手里有什么都看不到,不是瞎子还会是呆子?” 这时燕重衣慢慢抬起了他的手,众人目光及处,同时脸色一变,同时发出一声惊呼!燕重衣的手里,竟是一条赤红色的小蛇,通体疲软,显然已经死了。 叶逸秋冷冷道:“你再看看花染是怎么死的。” 花染是被毒蛇咬死的,致命的地方就在喉咙,没有流血,伤口仅仅只是两点血痕。 好歹毒的毒蛇,好高明的杀人手段! 现在每个人都已明白,燕重衣这一击并非想要打断花染的喉咙,而是在这一刹那间,用两只手指夹住了这条夺命的毒蛇,这一夹,恰好是蛇的七寸;叶逸秋这一掌也不是想要打烂花染的脸颊,只是将他推离小蛇攻击的范围之内而已。可惜还是太迟了些,小蛇的速度实在太快、太不可思议,在花染的喉咙上咬了一口,虽然只是一小口,却已足以致命。 没有人知道这条小蛇是从哪里来的,更不知道它如何发起攻击。 凶手究竟是什么人?难道他真的无处不在?如果这世上只有两个人才能揭开秘密,他们一定是燕重衣和叶逸秋;如果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才能找出凶手,这个人一定就是燕重衣。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瞧着燕重衣,燕重衣却只是站在那里,一言不发,动也不动。 杀人凶手再一次神秘出现,再一次毁掉了真相的线索,到现在为止,竟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人,究竟藏身何处。也许,他是个女人,或如思思这般妖艳风骚,或如安柔这般沉静温柔;也许,他是个男人,或如左丘权这般虚伪,或如秦孝仪这般深藏不露……但无论他是什么人,都绝对是可怕的!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个人都陷入了死寂一般的沉默先说话的人是百里亭。 “花染是不是凶手的奸细?”百里亭问燕重衣。 “是。”燕重衣无奈地点了点头。 “我是不是凶手?” “不是。” “这件事和我有没有关系?” “没有。” “我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可以。” 百里亭笑了笑,挽起思思的小手,又问:“她是不是凶手?” 燕重衣看了思思一眼,摇了摇头。 “你自然知道,她决不可能是凶手,而且跟这件事连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不是你的女人。”燕重衣淡淡道,“难道你要带她一起走?” “本来不是,但现在却是的。”百里亭铁青着脸,冷冷道,“我一定要带她一起走,没有哪一个男人愿意把自己的女人留在这样的地方。这地方充满了不祥和血腥的味道,我不喜欢杀戮,也不喜欢看见死人。” 这绝对不是个很好的理由,也不是最重要的原因,但燕重衣却没有再追问下去,甚至什么都没有做,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百里亭与思思手携着手,扬长而去。 叶逸秋也没有再说什么,他虽然不知道燕重衣为什么不让百里亭留下来,却知道他这么做,必然有他自己的道理。他了解燕重衣,就像燕重衣了解他一样。 直到百里亭和思思坐上了那辆华丽的大马车渐渐远去,才有人提出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 左丘权问燕重衣:“你为什么不留住他们?” 燕重衣那双被斗笠掩住的眼睛充满了讥诮的笑意,仿佛带着种不可捉摸的神秘,淡淡反问道:“我为什么要留住他们?” “这里的人,每一个都可能就是那个杀人凶手,你根本不应该让他们就这样离开。” “每个人?也包括你自己?” “是。”左丘权居然没有否认。 燕重衣摇摇头,缓缓道:“但百里亭不是,绝不是!” “你凭什么如此肯定?”左丘权冷笑着,神情间也充满了讥诮之意。 燕重衣没有回答,慢慢转过身子,面对叶逸秋:“你知不知道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叶逸秋笑了笑,摇头不语。 “你应该看得出来,我正在钓鱼。” 第二十六章 钓鱼 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钓鱼?这人不是疯了,就是脑筋出了毛病,做这种事实在很可笑。(..tw好看的小说)但没有人笑得出来,因为说这句话的人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叶逸秋的眼里却隐隐有了笑意,淡然问道:“鱼在哪里?” “没有人知道。”燕重衣摇摇头,眼中竟发出种奇特的光芒,“就因为看不见鱼,所以才要想办法把鱼钓出来。钓鱼也是种很高深的学问,你一定也懂得的。” 钓鱼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游戏。一般之人,钓鱼大都是为了裹腹,或为尝鲜;智者钓鱼,只为消磨时光,从中找到些许乐趣,得到某种人生真谛,如俗语中所言,“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那是别有一番用意。 钓鱼的时候,通常都以鱼饵作为诱鱼之用,只要鱼儿抵挡不住这种诱惑,便会吞食鱼饵,一旦鱼饵成为鱼儿肚子里的粮食,鱼儿便也成了钓鱼人刀上之俎。 燕重衣是不是钓鱼的高手? 叶逸秋笑了笑,现在他已完全明了燕重衣的用意,原来他钓的不是鱼,而是人。 燕重衣却好像担心别人不懂,故意对叶逸秋说道:“钓鱼需要坚定的耐心和缜密的心思,钓鱼的人决不能轻举妄动,否则惊跑了鱼儿,下一次它们就不会再轻易上当了。” 叶逸秋点头道:“钓鱼的人拉竿的手法也必须高明,这样才不会让上了钩的鱼儿吐出鱼钩,然后再轻轻松松地跑掉。” “算准时辰,把握时机,也是钓鱼不可或缺的一个步骤。” “你要钓的这条大鱼,就是那个神秘的凶手?” “难道凶手还不能算是一条鱼?一条很大很大的鱼?” “钓鱼不能没有鱼饵,你用什么做饵?” “既然是条大鱼,当然只有用人作饵。” “所以…百里亭就是你的鱼饵?原来你是故意放他走的。” “百里亭虽然是无辜的,但毕竟和花染相处了好几天,也许他多少也知道一些秘密。” “不错,花染虽然已经死了,但凶手还是不能完全放心,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把百里亭也一起杀了灭口。” “凶手用毒蛇咬死了花染,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使用同一种杀人手法,因为我们已经有了防备,绝不可能再让他轻易得手。” “愚我一次,其错在我;愚我两次,那便是愚人者之错了。凶手的确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不能在这里再下毒手,在别的地方却还是有机会的。” 燕重衣长叹道:“只可惜百里亭却好像没有想到这一点,以为离开才是最安全的。” “可是你这么做,会不会太冒险了?”叶逸秋拧眉道,“万一他现在已变成死人,岂非功亏一篑?” “你是不是认为我应该跟踪他们?” “若不盯梢,又怎么抓得住狐狸的尾巴?” 燕重衣摇了摇头,缓缓道:“百里亭早已在凶手掌握之中,在离开金陵之前,绝不会有任何危险。如果凶手不能忍耐,早就已经出手了,决不会等到现在。” “钓鱼的人是不是比鱼儿更有耐心?” “是。” “所以你也在等,等到鱼儿已经上了钩的时候,你才收杆?” “嗯!收杆太早,反而会吓跑了鱼儿。” “如果收杆太慢又会怎样?” “鱼饵就会被消化,鱼儿就会挣脱鱼钩溜走。.tw[]” “你是不是认为现在还不能收杆,决定再等一等?” “不必再等,现在正是时候。” 燕重衣没有从大门走出完那句话的时候,他忽然一转身,就像是他的剑般快而准地从敞开的窗子窜了出去。 这时候,百里亭也许已经离开了金陵城,凶手很可能就潜伏在他的身边。他已经不能再等,既然决心要钓到这条大鱼,就决不能错过最好的机会,更不能算错收杆的时辰,鱼儿若是跑了,鱼饵将变得毫无价值。 燕重衣并不在乎百里亭的生死,但他认为,这个时候百里亭还不能死。 叶逸秋也不在乎,却又不能不担心。他担心的人是燕重衣,很多人都认为,“杀手无情”有一把杀人快剑,同时也有一颗无情的心,只有他才知道,“无情”绝不是燕重衣的本性,他无情,只是因为他必须杀人,杀必杀、必死之人。 每个人都有软弱的时候,难免会偶尔疏忽大意,更何况,燕重衣现在要对付的人,也许并不仅仅只是凶手。 叶逸秋手里拿着一杯酒,不知不觉中,樽已空,但他拧紧了眉头,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竟已完全忘记了这件事。 欧阳情坐在他的身边,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但目光却从未离开过他的脸,心情如波浪般起起伏伏。 他回来了,他终于回来了。昨夜发生的,绝不是一场梦,梦不会那么真实,那么刻骨铭心,久久不能忘怀。 欧阳情轻轻叹了口气,悄悄为他斟满了手中的空樽,柔声道:“你是不是有心事?” 叶逸秋漫不经意地轻“嗯”一声,却仿佛依然没有回过神来。 “你在想什么?”欧阳情又问道。 叶逸秋又“嗯”了一声,依然没有说话。 “噗哧!”欧阳情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笑声虽不响亮,却将叶逸秋迷失的灵魂呼唤了回来。 “你在笑什么?”叶逸秋瞧了她一眼,诧然问道。 “笑你。” “为什么笑我?是不是我这次回来,突然变得很可笑?” “我忽然发现,现在的你,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坏、那么狠了,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叶逸秋笑了笑,垂下了头又陷入了没思。他忽然想起了他与欧阳情的初遇,想起了那些早该忘记的往事。都说往事不堪回首,为什么偏偏总会深深驻在人的记忆之中? “你的确已经变了。”欧阳情眼里闪动着奇异的光芒,“这世上,也许没有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却一定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你已改变了自己,完成了从杀手蜕变成英雄的过程。” 是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这种美好的愿望,希望她所爱的男人永远都是受人敬仰、万世流芳的真汉子、大丈夫?叶逸秋心里却忽然觉得有些悲哀,完成蜕变的过程是曲折的,只有他才能体会其中苦与乐。 “我喜欢你现在的样子,少了一种杀气,多了一种男子汉的气概,还有女人的……” 欧阳情的话没有说完,叶逸秋忽然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兔子般跳了起来,手中的美酒像一片雨水般洒落,几乎泼在欧阳情的脸上。 “女人?”叶逸秋眼神变得很奇特,嘎声道,“你说女人?” “你……”欧阳情被他这种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叶逸秋却反而笑了笑:“你提醒了我一件事,你的话让我想起了一个女人。(..tw好看的小说)” “你想起了谁?” “百里亭身边那个叫思思的女人。” 欧阳情微微一怔,随即失笑道:“她的确是个不容易被别人忘记的美人。” “美丽的女人,通常都是很危险的。”叶逸秋若有所思地道。 “你认为她现在很危险?”欧阳情的声音明显有些不悦。 叶逸秋摇头道:“不是她,是燕大哥。” “他会有什么危险?别人遇见‘杀手无情’,那才是最危险的事。” “这一次不同。”叶逸秋的眉头已经拧成虬结,“这世上只有一种人才能给他制造危险。” “哪种人?” “女人。” “这个女人就是思思?”欧阳情摇头道,“她看起来并不是个可怕的女人。” “就是因为看不出来,所以才可怕,别人才不会对她生起戒备之心。” 欧阳情想了想,摇头道:“我还是看不出来。” 叶逸秋叹了口气,苦笑道:“你看不出来,是因为没有和她交过手。” “难道你早就见过她?” 叶逸秋的确见过思思,就在死亡谷的逍遥宫里,两个美丽妩媚的女子,两把寒光流动的刀,刀充满了杀气,她们**的**却散发出青春的诱惑。 思思就是冰儿。 欧阳情也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失声道:“燕重衣现在岂非很危险?” 叶逸秋点点头,忽然拔步就走。 欧阳情立即叫住了他:“你是不是要去找他?” “我必须去。” “你不必去。” 叶逸秋倏然回头,皱眉问道:“我不去,谁去?” 欧阳情有意无意地瞧了瞧安柔,微笑道:“自然会有人去的,这世上,只有女人才了解女人,也只有女人,才能对付危险的女人。” 黄昏时分,残阳如血,那一抹嫣红就像是少女脸上的胭脂。 燕重衣展开轻身功夫,一路狂奔,路上行人纷纷投来诧异、惊讶的目光,他全然不顾,直到奔出了金陵城外才放慢了脚步。 出了城门,就是宽阔的官道。燕重衣循着车辙和马蹄留下的痕迹,一口气追出了十几里路,他却猛然驻足,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尊石雕般动弹不得。 本来极其宽阔的官道,这时忽然向两旁岔开,竟是个十字路口。 马车是往哪一条道上走的?燕重衣微一沉吟,将三条岔道都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但见右边的那条道路上,除了留着一些纷乱的各种印记外,一无所获,中间和左边的两条大道却都布满了车辙和马蹄的痕迹。 哪个方向才是正确的? 燕重衣咬了咬牙,突然往中间那条道全力狂奔。奔行了片刻,马车的痕迹却又突然消失了。 马车怎么会忽然失踪了呢?燕重衣怔怔地呆立半晌,又再俯身凝神察看。 这一次他观察得更仔细,果然发现了些许端倪。只见这条道上马蹄纷乱如麻,车辙重复无章,原来马车到了这里,竟又掉头往来路折返了回去。 燕重衣嘴角一撇,露出一丝冷笑,也往来路奔回,转入了左边那条道路。奇怪的是,他一口气又奔出十几里路程,竟一直没有追上那辆马车。 难道马车早已绝尘而去?还是根本就没有走过这条路? 当燕重衣看见大道上印记犹新的时候,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想法。他提气又奔出数里,猛然间停止了脚步,他突然发现,那见鬼的印记竟又完全消失了。 秋风乍起,大道上扬起一片蒙蒙的灰尘。这条路本非交通要道,平时来往行人稀少,此刻放眼望去,但见茅草丛生,树木依稀,止不住透出种荒凉、萧索之意。 燕重衣缓步而行,环目四顾,穷尽目力,决不错过目光所及之处,但四下里一片寂静,莫说整整一辆大马车,就连半个人影都看不见。 燕重衣叹了口气,几乎就要放弃寻找,突然目光匆匆一瞥间,脸上露出一丝欣慰之色,忍不住松了口气,提起的心骤然放下。 这一刻,秋风疯狂吹过,拂开了不远处一丛杂乱的茅草,茅草丛中,露出了车厢一角。 燕重衣终于看见了那辆马车,却实在想不到马车竟会拐入这条死路里面来,更想不到那匹拉车的健马,此刻竟已倒毙在荒草丛中。 燕重衣的心立即又沉了下去,仿佛跌落了万丈深渊的谷底,一种不祥的预感,突然从脚底窜上心头。他猛然冲过去,掀开车帘,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非但心都凉了半截,就连手脚都已冰冷。 百里亭已经死了,面色惨白,双眼凸出,身子歪歪斜斜地倚着车厢,衣衫整洁,身上更无伤痕,显然是被人以重手法点了死**而致毙命的。 那个叫做“思思”的女人和那个美丽小婢却不在车厢里面,非但她们已经不见了,连那个车夫也都失了踪。 这是谁下的毒手?难道他来迟了一步,凶手杀死百里亭之后已逃之夭夭?为什么死的只有百里亭一个人? 燕重衣心念一转,忽然想到了一件比这些更可怕的事情。 也许,凶手就是车夫、思思和那小婢其中一个人! 想到这里,燕重衣立即飞身退了出去,还未越过荒草丛,他就听见了一声冷笑。 黄昏,夕阳如血,那一抹鲜红仿佛是从欧阳情眼中流溢出来的,带着一种羞怯。 叶逸秋手里拿着一杯美酒,突然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这一刻,他自己都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 他与欧阳情之间,并没有山盟海誓的承诺,也不曾有过花前月下的缠绵,仅有的只是一种莫可言状的情人的默契而已。 有时候,“情人”只是那种“多情的人”,与爱无关,更不关风月。 她多情,爱更深;他也多情,但心已死,心中若已无爱,如何接受别人的爱? 然而他已不能逃避,他已经决定,无论发生什么,他都决不再逃避。所以他又坐了下来,又开始喝酒,一杯接着一杯、不停地喝。 酒并不是种好东西,虽然可以让人暂时忘记一些不开心的事,但绝不能为人们解决烦恼,有的时候,还会让人迷失本性,犯下许多不应该的错误。 叶逸秋酒喝得越多,眼睛就越亮,心事也变得更重。 有些人,这一辈子可以没有钱没有房子没有权势没有女人,但绝不能没有酒没有朋友。叶逸秋便是这种人,他慢慢地喝着酒,不由得想起了朋友。 朋友也有很多种,有的朋友可以改变你的一生,有的朋友却让你改变了别人的一生。这道理就像是一面镜子,人们可以从中看见许多东西,但心境决定了一切因素,每个人看见的东西都不相同。绝望的人,看见的是无边的黑暗;痛苦的人,看见的是无尽的忧伤;只有对生活充满**和渴望的人,才能看得见幸福和快乐。 米珏就是这种朋友。这个朋友,给了他第二次的生命,也给了他生活的希望。他不需要为你做许多事,但所做的每件事绝对都充满了意义;他不需要对你说很多话,但所说的每句话必然都深含人生哲理。 米珏用朋友的义,和最真挚的情,证明了一个千古以来颠扑不破的道理:“只要活着,生命总是可贵的;只要坚强地活下去,就能发现人间总有许多美好的东西。” 龙七带给他的却是另一番感受。 有一种人,也许他并不是谦谦君子,也不是名满天下的大侠,但他正直、诚实,从不做作,无论是谁,只要能和这种人相识一场,都是这一生最幸运的事。 这种人,若为仇敌,必然是最值得尊重的仇敌;若为朋友,必然是最值得尊敬的朋友。这世上,只有这种人,才不会出卖他的仇敌,更不会出卖他的朋友。 这就是叶逸秋和龙七的共同之处。 在秋天的黄昏下,在黄昏的微风中,能与三五知己把酒长歌、笑谈今古,这是种多么惬意的人生快事?只可惜故人流离,这种机会实在不多。 燕重衣缉凶未返,米珏远在天山,此时此刻,龙七又在何处? 人生本如一出戏,总有许多巧合许多偶遇,总会发生许多意外的故事,所以,生活从来都极富戏剧性的色彩。 就在这个时候,叶逸秋看见了龙七。 龙七没有改变,至少,叶逸秋看不出他的改变。 他的风神依旧硬朗、坚毅,表情依旧冷峻、严肃,目光依旧如鹰般锐利、灵敏,脸上虽然布满了仆仆风尘,止不住有种疲倦之意,但脚步依旧像兔子那么轻快,像狮子那么沉稳,看起来依旧如此的傲岸,如此的挺拔,仿佛这世上永远没有人可以把他击倒,没有哪一件事可以让他崩溃。 这道理就像是绝没有人可以杀死任我杀一样简单。 龙七也已看见了叶逸秋,犀利的眼神立即变得充满了温情,整张脸都写满了笑意,大步走了过来。 叶逸秋也在笑着,酒入愁肠,本来极易醉人,但这一刻,却在刹那间溶入了他的血脉,当热血还在澎湃的时候,眼睛已经开始涌起潮汐。 欧阳情抬目看了龙七一眼,淡淡道:“请坐。” 龙七却没有坐下来,微笑道:“有一种人,他已经一贫如洗两袖清风,你会不会让他坐下来?” “无论是谁,只要来到了天涯海阁,都是我们的客人。” “如果他还想打秋风,你会不会把他轰走?” 欧阳情忍不住笑道:“这就要看他是什么人,只有一种人,是永远都极受欢迎的,非但不能轰走,而且还得以贵宾之礼相待。” “哪一种人?” “朋友,只有朋友才能享受这种特别的待遇。”欧阳情眼里充满了淡淡的笑意,悠然道,“我们是不是朋友?” “我早已把你当作好朋友,就算你不想承认我这个朋友都不行。”说完这句话,龙七便坐了下来,坐在欧阳情的左边,坐在叶逸秋的对面。 第二十七章 美女救英雄 冷漠的笑声,尖锐、刺耳,仿佛枭之夜啼,又如鬼魅勾魂。.tw[]燕重衣倏然转身,只见天边残阳如血,艳红的余晖落在两个美丽的女子身上,竟变成了一种神秘的景象。 黄昏、美女、荒凉的杂草丛,这些本是风牛马不相及,但此刻,竟无端增添了几分诡异、可怖之意。 燕重衣忽然感到从背脊传来一阵刺骨的寒意,直至心底,隐隐觉得一股浓浓的杀意从这两个女子身上散发出来,在这荒凉的杂草丛中悄悄蔓延开去。 燕重衣脸上已变了颜色,神情有些吃惊。杀气虽然强烈,但他并不畏惧,他震惊的是这两个女子竟是思思和那个美丽小婢。 此时的思思,再也找不到半点风尘女子的韵味,眉目之间充满了迷人的微笑。有时候,笑也可以成为一种杀人的武器,这笑,便隐藏着某种杀机。 思思的手依旧柔软,软若无骨,但此刻,她手里拿着的却不是酒杯,而是一把寒光流动的柳叶刀。刀已出鞘,冰冷的刀锋弯如她的娥眉,冷如她的眼波。 “我叫冰儿,她叫雪儿,是我嫡亲的妹妹。”思思对着燕重衣妩媚一笑,悠悠道,“你现在当然已经知道,‘思思’只不过是我的化名而已。” 燕重衣也笑了笑,点头道:“我知道。” “你是不是在找我们?”冰儿笑得就像是条老奸巨滑的狐狸,“找我们做什么?” “我只是不明白,百里亭既已死了,为什么你们还活着。” “你现在明白了么?” “明白了!”燕重衣长出一口气,苦笑道,“你们就是凶手。” 冰儿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摇首叹道:“百里亭本来不用死的,是你害了他的性命。你让我们离开天涯海阁,无非是想以我们作饵引出凶手而已。” 燕重衣苦笑道:“但我却没有想到,花染只不过是你们手中的一颗棋子,真正的奸细,其实就是你。” “从一开始,我们就已识破了你的企图,所以将计就计,故意走了一段路再折回头走另一条路。这么做,当然一定骗不了你,但却可以让我们争取更多的时间做其他的事。”冰儿的笑容充满了神秘的美,却又显然非常讥诮,“你自以为很聪明,其实却是弄巧成拙。” 雪儿轻轻抖了抖手中的柳叶刀,悠然道:“我们杀了百里亭,就一直在这里等着你自寻死路。” 燕重衣略带诧异地问道:“你们知道我一定会找到到这里来?” “我们**的那点小把戏,最多也不过只能骗骗三岁小儿,如果连你也给我们骗了,你就不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雪儿面含娇笑,缓缓道,“能成为杀手组织‘九龙堂’之龙头老大,自然不是浪得虚名之辈。” 冰儿忽然叹了口气,冷声接道:“只是这一次来了,就再也回不去了。上一次我在酒里暗中下毒,被你识破,这一次,再也休想还有活命的机会。” 燕重衣笑了笑,缓缓道:“你们也会杀人?” 冰儿将手中柳叶刀迎风一抖,微笑道:“堂堂一代杀手之王,难道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 雪儿缓缓扬起手中刀,目光凝视着刀锋,沉着脸道:“看见这把刀了么?” 燕重衣淡淡道:“这把刀有什么特别之处?” “也没特别之处,”雪儿笑了笑,“不过这是杀人的刀,刀名‘饮血’,死在这把刀下之人,不计其数。[..tw超多好看小说]” 冰儿也缓缓扬起了手中的刀,悠然道:“此刀名为‘泣血’,但若人的血已经流尽,却是连哭泣也来不及的了。” “好刀!”燕重衣神色不变,含笑道,“刀若出鞘,是否见血方回?” “正是。”冰儿、雪儿同时应了一声,人已飞扑过来。 黄昏中,残阳下,两道刀光平地掠起,闪动着妖异的光芒。冰儿和雪儿的身姿同样优美,就像是两只掠过湖面的燕子,轻盈得令人惊叹。她们自幼学刀,时至今日,绝对是当今世上为数不多的使刀高手,就连燕重衣也已看出,她们的刀法非但很严谨、很霸道,而且极少破绽。 燕重衣全身的肌肉都立即绷紧了,右手已按住了腰间的剑柄。这口锈迹斑斑的铁剑,还在“白衣杀手”冷落的手里的时候,是没有剑鞘的,冷落只是很随便地插在腰带里,只要他的手轻轻一动,剑立即应手而出,那一份快,绝对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到。直到传至燕重衣,冷落特意打造了剑鞘,并将“一剑穿喉”这一招加以改进,才成就了燕重衣这一手独一无二的快剑。 众所周知,燕重衣的剑法仅只一招:一剑穿喉。这一招,他也不知练习了几千万次,拔剑的姿势绝对正确、无懈可击,速度也绝对快而稳。但此刻,面对紫罗兰夫人座下的两大女杀手,燕重衣却没有拔剑。他的剑,出必见血,血流下的时候,对手往往也已倒下,一倒下,便已死亡。在他的剑下,从未留下过活口。 他为什么迟迟不肯拔剑?难道只因对方是两个美丽的女孩子? “杀手无情”燕重衣当然不是常常会对敌人仁慈的人,很早以前,他就曾经杀过女人,一剑就洞穿了那个女人的咽喉。但此刻,他已来不及拔剑。 这两个女子,忽然间竟变得一丝不挂,全身**,成熟的**在残阳的余晖下闪动着种诱人的魅力。就在她们双双跃起之际,身上的衣服已随风而动,突然飘离了她们的身体,飞上了半空,洁白的衣裳仿佛化成了两片浮云,**的人却已变成了两条滑溜溜、要命的毒蛇。 燕重衣一愕之间,身子暴退,只退出八尺有余,“砰”地一声响,随即感到一阵疼痛从背脊迅速传来,竟是撞上了车厢,再无退路。 燕重衣自出道以来,身经大小数千战役,临敌经验固然丰富,应变之神速,也自是非常人所能及,急切间,身子已猛然向上窜起。但他只窜起六尺,忽然眼前一黑,竟什么都瞧不见了,那两件洁白的衣裳,无巧不巧地在这个时候飘落,恰好罩在他的头上,遮住了他的眼睛,一种浓郁的香味迅速从鼻孔里钻入,薰人欲醉,燕重衣只觉头脑一阵昏眩。 就在这时,猛听冰儿一声娇叱:“中!” 话音未落,燕重衣的左大腿忽然传来一阵剧痛,已然吃了一刀。 几乎是在同时,随着雪儿的一声暴喝,也已一刀砍中了燕重衣的肩膊,一种巨大的痛楚,就像是亘古的洪荒猛兽,刹那间吞噬了他,全身都失去了重力,重重地跌落下来。 空中鲜血飞溅,洒落杂草丛中;远方,日落西山,晚霞红透了半边天空。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燕重衣是否就像夕阳,生命即将结束? 冰儿和雪儿居然没有趁势追击,仗刀站在黄昏里的微风中,长发丝丝飘起,**的**骄傲地挺立,鲜红的血,正从刀锋上一滴一滴地落下。 燕重衣挣扎着站了起来,身子又挺得笔直,但一种巨大的昏眩又使得他一头栽倒,鲜红的血,如泉涌般汩汩流出,片刻间染红了他的衣衫。 她们为什么不索性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难道她们不想让他死得太痛快,还想玩一次猫捉老鼠的游戏,让他受尽折磨、尝遍痛苦而死? 就在燕重衣心念一动间,刀光又起,冰儿和雪儿的两把刀,已同时砍了下来。 燕重衣倏然阖起了双眼,显然已无力抵抗,准备承受这致命的两刀。但这两刀并没有砍在他的身上,“叮当”,金铁交鸣之声倏然响起,两把刀显然都砍在另一种兵器之上。 只听雪儿怒声叱喝道:“什么人?” 接着便是冰儿充满了惊讶的声音:“是你!” 燕重衣倏然睁开双眼,立即就看见了一个女孩子,一个原本既安静又温柔、本来绝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出现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竟是安柔! 从天涯海角的窗外望出来一眼就可以望见的那抹嫣红,此刻已经渐渐变得黯淡下去。 远处的夕阳,是醉了?还是累了?为何要遮住它娇羞的容颜? 在远方,倦鸟归巢,陌上的路人也已归去,樽却仍在手中,人犹未醉。 樽又已空,空樽很快就被斟满。空了,满了,仿佛从未有过片刻的间断。 有些人,似乎天生就是喝酒的高手,高手中的高手,千杯不醉且不消说,纵然醉了,也决不会倒下。 叶逸秋和龙七显然都是这种人。没有人仔细计算过他们究竟已经喝了多少斤、多少杯酒,就连他们自己也无法估量。 龙七本来疲倦的眼神忽然变得更明亮,亮如暗夜中璀灿的明珠,头脑比捕食的动物更清醒,声音依然冷静而清晰。 “我知道你一定还会回来的。”龙七抬起目光注视着叶逸秋,缓缓道。 回来?是回到天涯海阁这个地方来,还是再次踏入江湖这个是非之地?叶逸秋缓缓啜了一小口酒,笑了笑,摇头不语。 “这里有你的朋友,有你的敌人,还有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无论你身在何方,都无法忘记这些人。”龙七笑了笑,但笑意中却又充满了伤感之意,“你也无法忘记江湖,正如江湖不能失去你,因为你是属于江湖的,江湖也属于你的。” 这句话,叶逸秋有些不懂了,他的确属于江湖,但江湖却不属于他一个人的。江湖给了他许多东西,有朋友的义,有人间的温情,也给了他永远抹不去擦不掉的伤痛。 人生如梦,江湖却比梦更虚幻,变化也所有关于他的荣誉和赞美,只不过是场镜花水月罢了,弥留不散的是无法忘记的回忆,是永无休止的杀戮、仇恨与纷争。 “江湖不能失去你,只因为江湖上最近发生的事实在太多太多,每件事都似乎与你有关。”龙七终于切入了正题,“我听说,‘卜仙’胡来在酒池镇突然被人杀害了,这件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叶逸秋摇头苦笑道:“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非但胡来已经死了,龙大少也已被凶手杀人灭口。” 龙七微微一愣,皱眉道:“龙大少和这事有什么关系?” “江湖上最近发生的事,全都是因为一封匿名信,正是出自龙大少的手笔。当我们发现这个秘密的时候,立即赶到苦水镇,那里已被一场大火烧成灰烬,龙大少也被弃尸荒野。” 龙七举起酒杯,脸上露出种若有所思的表情,一言不发。 叶逸秋斜睨他一眼,缓缓道:“你为什么不问我,这些事是不是我做的?” “我不必问。”龙七莞尔一笑,眼神变得很诚恳,淡淡道,“你没有杀人的理由,也没有杀人的动机。你虽然会不为了什么就和别人交朋友,但决不会不为了什么而杀人。没有人会花五万两黄金买自己的人头,就算世上真的有这种人,这个人也决不会是你。” 叶逸秋笑了笑,问道:“为什么不会是我?” “因为你这人跟我一样,都是个恨不得拿裤子去典当用来沽酒的穷光蛋,有时候连一两酒的钱都付不起,如何拿得出五万两黄金?” 叶逸秋久久无言,目光中竟似起了种异样的变化,缓缓道:“这世上,一夜暴富的事屡见不鲜,也许我恰巧也是这种幸运之人。” “世事难料,人生中的确有许多意外。”龙七摇头道,“但是你连你的敌人都绝不肯出卖,这种事,你更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如果有人告诉你,这一切都是我设计出来的阴谋,你相不相信?” “不相信。”龙七低沉着声音,缓缓道,“非但不相信,我还一定会把这个人的脑袋一刀砍下来,然后再掏出他的心拿去喂狗。” 叶逸秋又再一次陷入了沉默之中,心海却已开始在涌起浪潮。 这就是朋友,这样的朋友不需要每天见一次面,也不需要太多的语言沟通心灵,但他们始终都彼此信任着对方、尊重着对方。 生死与共,患难之交的友情,绝对是存在的。如果你不相信,也许那只是因为你根本不曾遇见过像叶逸秋和龙七这样的朋友。 假如你是叶逸秋,这个时候还能说什么? 灰蒙蒙的苍茫暮色中,但见刀光翻飞,刹那间,三个人、四把刀,已纠缠在一起,再也分不出你我彼此。 刀风破空而响,木叶萧萧落下,茅草片片飞起。 这三个美丽的女人,显然都是使刀的高手,高手间的决战,通常都是最吸引人的。在决战的过程中,那种惊心动魄的变化,出人意料的招式,总能使人看得心旷神怡,如痴如醉。 昔年大少爷韩彻与“剑痴”于重阳之日决战泰山之巅,三个月前就已传遍江湖,轰动九城。 想看到这一类决战却不是件容易的事,太多数人都很难得到这种机会。其中招式中的变化,变化间的精妙处,绝对不是任何言语所能形容得出来的,除非你能亲临其境,自己去体会,否则你就很难领略到其中的惊险和刺激。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真正关心的并不是决战的过程,而是结局。 没有人曾经亲眼目睹大少爷和“剑痴”那一战,也没有人知道那一战是如何的惊心动魄,在江湖上盛传的那些传说,只不过是人们想当然耳。 那一战,或许过于夸张,涂满了神话色彩,但事实与结果却是永远也无法扭曲和颠倒的。据说“剑痴”战败之后,当即剑沉深渊,发誓今生再不用剑,还说了句令人热血沸腾的话:“天下第一人,风云第一刀,唯韩大少耳,决不作第二人想!” 这段武林轶事虽然发生在二十年前,燕重衣尚未学剑,但从他练剑的第一天开始,冷落就已经把韩大少这一段辉煌的战役告诉了他,十多年来,他始终未曾忘记。 然而传说毕竟只是传说,远远不如亲眼所见来得真实。燕重衣决计想不到,安柔居然也懂得武功,而且还使双刀。 在江湖上,使刀的高手虽是不胜其数,但使双刀的高手却已不多。安柔的双刀,显然已深得刀法精髓,不但招式间的变化把握得恰到好处,运气换气也控制得自然流畅,出刀稳定,收刀自如。 高手决斗,不仅需要耐力和韧性,更取决于临战的经验丰富与否。安柔对这方面竟似极有认知,此时以一敌二,既不急功好进,也不委屈求全,进退之间,攻守兼备。 相持良久,冰儿和雪儿却已经开始着急起来,刀法中渐渐露出破绽,再也不能相互呼应。“裸女双刀”本是紫罗兰夫人专为她们二人所创,仅凭这套刀法,也不知使得多少江湖高手饮恨刀下,只可惜她们这一次遇到的人是安柔。 面对两具白生生、娇美的**,安柔完全不为所惑,而且无巧不巧,她的双刀竟似恰好是这套刀法的克星,无论进攻,还是防守,都能恰到好处地克制住了二人的方位。 不消片刻,燕重衣就已看出了双方的胜负,十六招过后,安柔必胜。 他果然没有猜错,堪堪斗到第十六招,只听“挫”的一声,双刀相击。火花四散,飞溅而起,冰儿手中的刀已脱手飞上了半空。 安柔身形宛如游鱼,向前滑出,左手刀闪电般直刺出去。但见刀光一闪,突然消失,随着一声惨叫,冰儿竟像一团烂泥般瘫倒下去,倒在纷乱的杂草丛中,人一倒下,半空中已标起一股血箭,安柔这一刀,竟已**了她的心脏。 心脏是人体中的要害部位,无论是谁,只要中了这一刀,就再无生还之理。 惨呼之声犹未断绝,刀光突又飞起,雪儿目光赤红,嘶叫着飞身扑到,手中的“泣血”刀直取安柔的喉咙,但如此一来,胸膛反而大开,露出了极大的空门。 这是个同归于尽、玉石俱焚的招式,假如对手识得厉害,退而避之,她便使出下一着杀招,往往能奏奇效。然而在仓促之余,雪儿竟似忘记了安柔使的是双刀。 安柔左手一扬,格住了这一刀,右手刀却在这刻不容缓的一刻,闪电般刺入了她的胸膛。 雪儿才刚感觉到一种钻心般的疼痛,安柔已缓缓抽出了刀。刀一抽离,人便立即倒下,倒在杂草丛中,倒在冰儿的身旁。 雪儿的眼中,居然没有丝毫的恐惧和留恋,反而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神色,似乎是感激,又仿佛是喜悦,但不管是种什么样的表情,她都已死了,平静地死去。 第二十八章 荒野魅影 暮色越发苍茫,天地间灰蒙蒙的一片,晚风疾起,杂草丛中不断发出扑簌簌的声响,从远处偶尔传来数声夜鸟哀切的鸣叫,竟使得偌大一个旷野平空添了几分恐怖之意。[..tw超多好看小说] 燕重衣看着冰儿和雪儿**裸的尸身,暗暗叹了口气,扶着车厢慢慢地站了起来,身子依然像一杆标枪般笔直。他头上的斗笠早已遗落在草丛中,暴露在暮色中的脸,充满了一种坚毅和冷峻的神色,目光清澈明亮,一头比黑夜更乌黑的头发随风丝丝飘扬,这副模样,竟令人无端地心生悸动。 安柔双刀一合,**同一口刀鞘之中,急忙冲过去伸手扶住了他,柔声问道:“你没事吧?”随即又跺了跺脚,恨恨道:“如果不是我来迟了一步,你也不会栽在这两个女人的手里。” 燕重衣双肩一抖,似乎想要挣脱她的扶持,垂目见她一副关切的模样,不由得心神一荡,终又不忍,淡淡道:“幸好你来迟了一步,否则我怎么有机会见识你绝世的双刀刀法?” 安柔娇嗔道:“你都已成了血人,还有心情开这样的玩笑?” 燕重衣勉强笑了笑,满不在乎道:“如果我真的死了,岂非连笑都笑不出来?” 安柔叹了口气,温柔的目光从他脸上淡然扫过,似有千言万语,却偏偏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燕重衣反而避开了她的目光,心不在焉地问道,“你是不是早已发现了这个女人的秘密?” “发现这个女人的秘密的人是任我杀。”安柔摇头道,“他担心你会有危险,果然不错……” “任我杀如何得知她们的秘密?” “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疑问,”安柔温柔一笑,柔声道,“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先回去好不好?” “我们?回去?”燕重衣神情迷茫,喃喃自语,竟似有些痴了。 安柔仿佛想起了什么,粉脸绯红,再也不敢瞧他一眼,羞怯怯道:“走吧!” 话犹未了,忽听有人冷冷道:“走?你以为你们还走得了吗?” 金陵城在蒙蒙的暮色笼罩中,已隐隐亮起一片灯光。 欧阳情眼睛一片朦胧,似乎已有泪光,显然被人间这一份友情深深地感动着。 “龙七先生,”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忍不住问道,“这数月以来,你去了何处?怎么今日方才来到金陵?” 龙七沉沉叹了口气,神情间竟有种说不出的无奈和感伤,苦笑道:“想必你们一定还记得发生在死亡谷逍遥宫的那些事?” 欧阳情隐藏在心底的某根弦莫名其妙地被这句话拔动,黯然道:“那个地方,那些事,相信没有人可以忘得掉。” “是啊,那个地方发生过的一切,早已溶入了每个人的血液里,就算血已流尽,也未必能够忘记。”龙七长叹一声,低声道,“你们当然也没有忘记‘万劫重生’这东西,是么?” 叶逸秋心头一动,脱口道:“难道‘万劫重生’一直都没有找回来?” 龙七摇摇头,又是叹气又是苦笑:“离开死亡谷之后,我一直都在苦苦追踪这东西的下落,一刻也不敢怠慢,只因这是当今圣上所需之物,如今无端遭劫,惹得龙颜大怒,限我在三个月之内势必追回,并且确保万无一失护送上京,否则这颗脑袋就保不住了。(..tw无弹窗广告)” 欧阳情看了看他露在衣领外略显粗糙的脖子,忍不住微笑道:“你的脑袋此刻还好端端地在脖子上,自然是幸不辱命,完成了任务。” “我连半点线索都没有,三个月的工夫如何能够侦破此案?我逾期未返,本该罪加一等,秋后问斩,但朝廷念我屡破奇案,建功无数,于是放缓了期限,又给了我六个月的时间。” “你我自死亡谷一别,已是匆匆九个月有余,如今岂非期限已到?”叶逸秋一脸忧色,拧紧了双眉,“此事是否有所进展?” “期限虽还未到,但也没剩下多少日子了。期限一到,如果我仍是不能奉旨完成,纵然幸免一死,这前程也就毁于一旦了。”龙七咽了咽口水,黯然叹道,“实不相瞒,此时此刻,我依然是一筹莫展。” 欧阳情蹙眉道:“江湖上人人都道‘神捕’龙七先生追踪术天下无双,经过了这数月时日,难道你还是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线索倒是有一个,只是寻找起来并不容易。”龙七沉吟着道,“就‘万劫重生’失踪一事,我粗略作了个分析,缩小了搜索的范围,首先是,我把死亡谷逍遥宫里的每个人都一一作了个详细的调查。” “你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嫌疑最大的只有四个人。这四人都是紫罗兰夫人最信任、最可靠的手下,只有他们才知道逍遥宫那么多的秘密,也只有他们,才有机会把紫罗兰夫人的尸身和‘万劫重生’一起带走。我用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经过多方打听和证实,才终于搜集到一些关于他们的信息,编写了一份最详细但并不算完整的资料。” “是哪四个人?”叶逸秋道,“那份资料呢?” 龙七从怀中取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缓缓摊在桌上,只见第一页写道: 钟涛,绰号“快刀一点红”。 来历:广西柳州人氏,父名钟平凡,富甲一方,母名潘小芸,乃钟平凡之第四妾,兄弟共有八人,排行第七,十岁起从师于某位江湖刀客,十七岁初有成就,二十四岁时,刀法已有大成。 特长:擅使快刀,刀薄而锋利,杀人于无形,鲜少见血。 去向:三十二岁之后,投效于紫罗兰夫人麾下,历时四年零二十天。 龙七道:“这人出身很普通,来历也很简单,但以他的一手快刀刀法,绝对属于一流高手。” 欧阳情回头看了看叶逸秋,忽然温柔一笑,缓缓道:“有时候,不一定非要那些身份显赫的世家子弟才能成就非凡的业绩,只要努力不懈地奋斗,总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叶逸秋笑了笑,慢慢翻开了第二页。.tw[] 宋终,绰号“一剑送终”。 来历:三十六岁之前,默默无闻,名不经传;七年前,仗剑江湖,一夕成名。 特长:剑快如风,剑出如电,剑法无名,杀人时往往只需一剑。 去向:成名后,即为紫罗兰夫人所用。 “三十六岁之前,默默无闻,名不经传?”欧阳情皱了皱眉,问道,“为什么此人在三十六岁之前的记录是空白的?” 龙七摇头道:“这人的来历非常神秘,师出无名,至今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更没有人知道他在三十六岁之前都做了些什么,所以,对他的记录也仅此而已。” 第三页是这样写的: 王帝,来历不明,善驾驭,使长剑,剑长三尺七寸,重十三斤另九两,剑法辛辣狠毒,出手决不留情,绰号“剑不留人”;六年前,拜倒于紫罗兰夫人石榴裙下。 “这人的来历是不是根本就查不出来?”叶逸秋拧紧了眉头,缓缓问道。 “是,关于他的身份无从考证。据我猜测,‘王帝’这个名字只是他的一种掩饰的手段,至于姓甚名谁,从来都没有人知道。” 关于张穷的记载,文字更是少之又少,非但极其神秘,而且几乎无迹可寻。 张穷,来历不详,天姿聪明,擅长用毒,善易容,有极强的模仿能力,学人之言行举止惟妙惟肖,投奔紫罗兰夫人之前,不使兵刃,屠杀“沧州四义”之后,却以剑法成名,绰号“一剑追命”。 “这人的身份最可疑,除了与‘沧州四义’那一役,我始终查不到他生平事迹。”龙七也攒紧了眉,摇头苦笑道,“江湖上也没有几个人听说过他的名字。” “难道‘张穷’也不是他本来的名字?” “一定不是。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为紫罗兰夫人所用,武功如何,我也一直打听不出来。”龙七黯然一叹,怔怔出神道,“两个月前,我终于追踪到了他们的下落,但到了江南一带,却再也没有半点消息,他们就像是空气一样,突然消失了。” “想必他们定是发现了你的追踪,所以躲藏了起来。”欧阳情微笑道,“他们躲藏的地方必然非常隐蔽,除了他们自己,绝对不会有更多的人知道,否则以你独步天下的追踪术,他们早已无处遁形了。” “我在江南这一带呆了两个多月,虽然没有发现他们的踪迹,却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也许,这件事与他们或多或少都有些关连。”龙七抬目对叶逸秋道,“说不定和你也有关系。” “和我有关?”叶逸秋诧然抬头,饶有兴趣道,“是哪件事?” “你有没有听说过青衣楼?” “我知道。”叶逸秋淡淡应了一声,扭头瞧了欧阳情一眼。 “青衣楼是一种组织,据说这个组织里的每个成员都是女人,她们行踪飘忽诡异,从来没有人知道她们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又会在什么时候消失,就像是人间幽灵一般,你可以没有见过她们这些人,但绝不能不相信,她们的确是存在的。” “我还听说,青衣楼楼主也是个非常神秘的人。”叶逸秋笑吟吟地瞧着欧阳情,“到现在为止,只怕还没有几个人知道她真正的身份。” “青衣楼虽然神秘诡异,但她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侠为名,以正义为宗旨,所谓‘得道者多助’,是以它的势力日益庞大,早已超越江湖第一大帮丐帮,甚至武林第一门派少林也只能望其项背,自叹不如。” 叶逸秋失笑道:“你说此事与我有关,难道你认为我就是青衣楼楼主?” 龙七摇头笑道:“当然不是,我只是想要告诉你,当今江湖上,最神秘、最庞大的组织已经不是青衣楼了。就在数月之前,江湖上突然又冒出了一个组织,其声势已远远超过了青衣楼。” 欧阳情似乎对这个组织生起了极大的兴趣,抢先问道:“是什么组织?” 龙七缓缓道:“血衣楼。” 暮风阵阵,悄然拂过,一丛丛荒草在风中不断摇晃,就像是少女舞动的腰肢。苍茫的暮色中,一道长长的人影倒映在草丛上,似已被暮色吞没,一种微弱的光芒却正在隐隐流动。 燕重衣和安柔都没有回头,却已感觉到一种刺骨的寒意正悄悄袭上心头。二人相互对视了一眼,终于一齐缓缓转过了身子,首先映入眼帘的,竟是一口奇特的青钢剑。 剑很长,长及三尺七寸,鲜红似血的剑穗随风而动。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这口剑竟然没有剑鞘,剑锋流动着青惨惨的寒光,那道寒意正是从这口剑上传出来的。 握剑的人一动不动地站在暮色中,静如磐石,仿佛已和大地溶为了一体,也不知来了多久,更不知道他是如何来的。 这人身躯并不算特别高大,却极是魁梧,脸色是铁青的,就像是个铁青的面具,连颌下那丛茂密的胡碴也都发出青蒙蒙的光,半翕半张的双眼,泛动着可怕的杀机。 看见他,燕重衣整颗心都突然沉下下去。这个人,居然就是那个不知去向的车夫。 “我叫王帝,王者归来的王,三皇五帝的帝。”这人忽然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阴森森道,“你们一定没有听说过,因为江湖上根本没有叫‘王帝’的这号人物。” 燕重衣出道多年,的确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你们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燕重衣却一点也不觉得意外,淡淡道:“我只是没有想到,原来真正的杀人凶手居然是你。” “越是简单的道理,越是容易被人遗忘。谁也不会对一个下三流的车夫多看一眼,这种低俗的身份,的确为我创造了许多杀人的机会。”王帝微笑道,“杀死宋一多的人的确是我,可惜你一直都没有看出来。” “杀死龙大少、烧毁苦水镇的人,当然也是你。” “杀死花染的凶手也是我,他们知道的秘密实在太多太多,我决不能让他们落入你们的手里。” “你的秘密已经泄露,江湖中人很快就会知道这一切都是你一手策划的阴谋。” 王帝摇头道:“不会,决不会有人知道我们的计划。” “我们?”燕重衣微微一怔,拧眉道,“难道你还有同谋?” 王帝咧嘴轻笑,既没有承认也不否认。 “你们究竟是些什么人?是一个帮派,还是一个组织?”燕重衣声音变得冰冷,“你们究竟还有多少秘密?究竟有什么阴谋?” 他似乎也知道王帝是绝对不会回答这些问题的,所以又接着道:“你们花重金悬赏任我杀的头颅,又发出匿名信挑拔是非,目的绝不是只为了对付任我杀一个人那么简单……” 王帝也不否认,冷笑道:“杀手‘一刀两断’虽然可怕又可恨,但区区一个任我杀又有何惧?” “你们的目标,莫非是这个江湖?” 王帝笑而不答,不置可否,目光缓缓落在安柔脸上,森然道:“姑娘好刀法,若非亲眼所见,我实在不能相信她们竟是死在你的刀下。” “你看见了我杀人?”安柔瞠目道,“你眼睁睁地看着她们倒在我的刀下,居然没有出手相救?” “我为什么要救她们?”王帝摇摇头,冷冷道,“她们的身份已经暴露,对我们无疑已构成了威胁,你杀了她们,岂非正是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安柔一时为之语塞,满脸错愕地摇着头叹着气。 “她们自小练刀,多年来,还没有几个人可以在她们组成的‘裸女刀阵’中安然逃生全身而退,能够抵挡她们一百招而不败的,也只有几个人而已。” “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安柔忍不住问道。 “这几个人都已作古,提起他们的名字已经毫无意义。”王帝脸上露出种沉思的表情,缓缓道,“你居然可以在一百五十招之后将她们击杀,看来你的武功比我想象中的更高明一些。当今江湖上,使刀高手并不多,能使鸳鸯双刀的,更决非无名之辈,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的来历定然不简单。” 安柔眼波流转,悠然道:“莫非你已经瞧破我的来历?” “三年前,江湖上忽然出现了一个组织。”王帝笑而不答,目光看着青蒙蒙的剑尖,缓缓道,“据说这个组织的成员全都是女子,神秘莫测,来去无踪,时至今日,依然没有人知道她们究竟是何方神圣。” 安柔神色不变,心里却已经暗暗吃惊。 “这个组织就是青衣楼。”王帝缓缓抬起目光,冷冷地盯着安柔,“而你,想必就是青衣楼的人。” 这一次,非但安柔脸上变了颜色,连燕重衣都已经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了。 一个既温柔又安静的女孩子,为什么竟会武功?若非她的来历可疑,又何必隐藏身份?如果安柔的确是青衣楼的人,那么欧阳情…… 安柔忽然笑了笑,悠然道:“青衣楼虽然行事诡秘,但所作所为光明磊落,却不像你这般偷偷摸摸、躲躲藏藏,专做些杀人放火、见不得人的下流勾当。” “自古以来成大事者,都难免不择手段,偶尔做一次下三流的鼠辈,无伤大雅。”王帝傲然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你以为青衣楼就有多清高?” 安柔默然半晌,忽然冷笑道:“我明白了,原来你是血衣楼的人。” 第二十九章 血衣楼 这个神秘的组织居然叫做血衣楼?叶逸秋脸上忽然露出种非常奇特的笑容,似乎觉得这个组织的名字,非但有趣而且还很滑稽。 欧阳情就是青衣楼楼主,天涯海阁乃是青衣楼的总舵,这当然还是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但血衣楼这个名字,听起来却比青衣楼更神秘、更诡异。青衣楼和血衣楼仅只一字之别,都是一种神秘的组织,两者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 叶逸秋微一沉吟,问道:“血衣楼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这是个既邪恶又恐怖的杀人组织。”龙七脸色凝重,喝了一大口酒才缓缓说道,“与青衣楼替天行道、行侠仗义的宗旨相比,实有天壤之别,这差异,可谓是十万八千里,完全背道而驰,不可相提并论。” “你的意思是说……血衣楼是反行其道?” “青衣楼是为了维护武林和平,血衣楼却是唯恐天下不乱。血衣楼的人可谓是无恶不作、坏事做尽,而且从来都不择手段,作奸犯科、强取豪夺、黑吃黑、视人命如草芥……这些事在他们看来,就像是吃一顿饭那么简单平常。”他顿了一顿,又道:“血衣楼甫现江湖,一口气便做下了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每件事都令人心惊胆颤,摇头不已。” 叶逸秋看了欧阳情一眼,问道:“都是些什么大事?” 这个问题,无疑正是欧阳情心中的疑问。 “你可曾听说过铁飞翼这个人?” “‘铁血枪神’铁飞翼!?”叶逸秋耸然动容,不由得轻呼出声。 “二十年前,铁飞翼曾以掌中一杆七尺长的黑铁枪,横扫绿林八大寨的三十二条好汉,那一役,虽然许多人都未曾亲眼目睹,仅仅只是道听途说,人们就已为之折服。”龙七缓缓道,“十八年前,永定河边一战,枪挑双雄‘狂龙’龙行云与‘怒虎’风从虎,只怕很多人都是不能忘记的。” “让人真正不能忘记的,当然还是他的‘铁血十八骑’。” “不错。据说‘铁血十八骑’经过他十三年的严格训练,凡铁都已被炼成了精钢,每个弟子都已得到他铁枪的真传,每个弟子都绝对服从他的命令。”龙七摇摇头,叹了口气,“可是就在四个月前,铁飞翼和他的‘铁血十八骑’都已经变成了死人。” “是血衣楼下的毒手?” “这世上,除了血衣楼,还有什么人可以在一夜之间铲平‘铁血山庄’?”龙七摇头苦笑道,“血衣楼有意招揽铁飞翼加盟,谁知铁飞翼不屑一顾。第二天的早上,人们就发现,‘铁血山庄’竟已被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铁飞翼和‘铁血十八骑’,连同庄内家属、杂役、奴仆一百八十二口人,无一生还,侥幸逃过一劫的老更夫,几天之后也突然暴毙了。” 叶逸秋不由得想起了梁百兆惨被灭门一案,手背青筋已然现起,沉声道:“斩草除根,这血衣楼的行径和手段果然不一般。” “鄂中有一巨富,奴仆五百,田地千顷,财产无以计数。血衣楼登门造访,强行索取其七分家业,那巨富是有名的铁公鸡,一毛不拔,还说就算杀了他老父老母,他也决不会拿出一文钱。” “然后他的父母果然就不明不白地死了,他依然还是不肯屈服,是不是这样?”欧阳情含笑问道。 “正是如此,但这只是一个开始。”龙七也忍不住笑了笑,“第三天,他家里的所有牲口都莫名其妙地死了个干净;第四天,有些家属不是无端失踪,就是突然暴毙,挑水的跌落水井里淹死,做饭的引火**,还有些奴仆、丫环都发了疯,自己一头撞死了。” “事已至此,难道他还是不肯就范?”叶逸秋皱眉问道。 龙七摇头道:“第五天,他最宠爱的小妾和几个青春貌美的女儿都被卖到了当地最红的青楼;第六天的早上,他一觉醒来,竟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地裸睡在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大街道上。到此地步,他再也忍受不住这种有如下地狱般的折磨,几乎整个人都崩溃了,终于答应了血衣楼的要求,但到后来,他自己还是疯掉了。” 叶逸秋叹息着道:“他一定是舍不得他的钱财,想到就这样拱手送于他人,越想越气,一气之下就把自己给逼疯了。” “这种人若不疯掉,那就是怪事一桩了。” “血衣楼的手段的确高明,这种卑鄙的法子也想得出来。” “这种事其实也不算什么,另一件事才让江湖上的朋友吐尽了唾沫,大骂血衣楼没有道义。” “怎样?”欧阳情也来了兴趣,低声问道。 “太湖有一伙海盗,花费了不少心思和人力,才不知从何处抢回一批价值黄金二十五万的红货,还未到家门口,血衣楼的人忽然出现,硬要分一杯羹。双方一言不合,结果刀戎相见,太湖海盗死伤过半,血衣楼大获全胜,那批红货,他们非但没有留下一文半分,反而将太湖海盗的资产洗劫一空,扬长而去。” “黑吃黑我也见过不少,像这种吃了人家锅里的,还拿了人家家里的,倒真是不多见。”叶逸秋苦笑着摇了摇头。 “据我所知,江湖上有许多成名之辈都已加入了血衣楼,或为自愿,或为利诱,更多的却是出于对方的威逼。”龙七缓缓道,“‘天山双鹰’便已加入了这个组织。” “‘天山双鹰’?”叶逸秋剑眉一挑,杀气立现。 “据说他们是血衣楼的香主,职权都不小。”龙七垂下了目光,沉吟着道,“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血衣楼这个组织还是个谜,我只知道,血衣楼一共有三十六位香主,刚好是三十六天罡,另有七十二位坛主,这些人都是由血衣楼楼主直接指挥的,彼此间往往很少接触,所以彼此之间就算是面对着面也是绝对不认识的。血衣楼的势力已遍及各地,几乎每个地方每个城市都有分舵,每个分舵都不少于三百人。” “那么总舵……” 龙七立即摇头道:“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知道楼主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看见过他的样子,甚至没有人听见过他的声音。” “难道他在接见他的属下的时候,也都是蒙着脸,闭着嘴巴不说话?” “这人每一次出现,都是坐在一顶又宽又大的轿子里面,非但蒙住了脸,而且还隔着一层厚厚的竹帘。他对属下发出命令的时候,每句话都是从另一个人口中传出去的,据我猜测,这人用的也许是唇语,或者是一种‘传音入密’的功夫。” “另一个人?”叶逸秋眼睛一亮,“是什么人?” “当然也是个很神秘的人,非但与他很亲近,对他也绝对忠诚、服从,所以他才如此信任这个人。” “一个人就能完全掌控势力庞大的秘密组织,看来血衣楼楼主不是一个人杰,就是一代枭雄。” 龙七摇头道:“我认为血衣楼楼主也许并不仅仅只是一个人。” “你的意思是说……” “血衣楼至少有三到四个楼主。”龙七目光凛凛,缓声说道,“我认为……宋终、王帝、张穷和钟涛这四个人都极有可能是血衣楼楼主。” 叶逸秋眉头一挑,低声问道:“何以见得?” “要想创建如此庞大的组织,必然需要一大笔雄厚的资金,是不是?” “不错。” “紫罗兰夫人生前的财富,只怕连当今国库也不及其万分之一,这一笔资金,已经足够他们组建一个庞大的势力,维持一个组织的运作了,你觉得是不是?” 叶逸秋目光闪动,摇头道:“仅仅只是这个推测,似乎有些牵强。” 龙七笑了笑,缓缓道:“你仔细想一想,把最近发生的事都联系起来,就不难发现我的推测并非没有道理。” 叶逸秋心中的确充满了疑问,此时经龙七提醒,忍不住低头思索了起来。 胡来之死显然并非偶然,假如凶手是血衣楼的人,为什么他却从未提起过这个神秘的组织?如果宋终等人的确就是血衣楼楼主,那么一切的疑问都不难解释,但叶逸秋却并不这么想,他总觉得,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 “你是不是觉得,宋终那些人和血衣楼的关系有些不可思议?”龙七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微笑道,“你觉得以五万两黄金悬赏你的头颅这件事,究竟是什么人做的?” 叶逸秋沉吟着道:“我虽然以杀人为业,但仇人并不多,这自然是紫罗兰夫人的余孽为了报仇,才不惜重金取我性命。” “这就是了。”龙七微笑道,“宋终等人既已得到了紫罗兰夫人的宝藏,这区区五万两黄金自然不算什么。如此一来,岂非也正好说明,他们想要创立血衣楼是绰绰有余?” 这句话倒是事实。叶逸秋点点头,没有说话。 “唯恐天下不乱,本就是血衣楼的目的,发出这笔悬赏,就是一种制造混乱的手段。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无论你死在谁人手里,对他们都是有百益而无一害。”龙七摇摇头,叹道,“你若死了,那五万两黄金他们自然是不肯白白送与他人的,说不定到时又是一场血淋淋的杀戮。” 说到这里,龙七又摇了摇头,缓缓又道:“宋终等人完全有创立血衣楼的动机和条件,数月以来,我一直明查暗访,只是他们的手段实在太过于高明,加上纪律严明,每个人都是宁死也不愿意泄露半点蛛丝马迹,所以我所掌握的信息也仅此而已。” 叶逸秋心头灵光一闪,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沉吟着道:“有一个人,也许和血衣楼并没有关系。” 他顿了一顿,又道:“几天之前,我在飞龙镇遇见过钟涛,有件事我感到非常奇怪,他居然也在寻找宋终。他们本是同一条路上的,钟涛找他是为了什么?” “据我所知,尚在紫罗兰夫人生前,这些人就已经勾心斗角,明争暗斗,紫罗兰夫人一死,他们便谁也不服谁。”龙七笑了笑,悠悠道,“如果我没有猜错,他们必然是为了紫罗兰夫遗留下来的宝藏应该如何分配,弄得意见大有分歧,而致尔虞我诈,彼此排斥。”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凡能成大事者,必有过人的智慧与深沉的城府。”叶逸秋垂首沉吟着道,“协力同心,其利断金。假如这四人目光短浅,为了一己私欲而名自心怀鬼胎,如何能够共同执掌血衣楼?” 龙七呆呆地愣了半晌,摇头苦笑道:“不管他们和血衣楼有没有关系,留着也总是江湖一大祸害。” 迷离、苍茫的暮色中,旧道上荒草漫漫,迎风飞舞,天畔新月已冉冉升起,朦胧的月色,却也不见掩得去这其间的萧索之意。 “血衣楼?”王帝忽然笑了笑,笑容中充满了讥诮和不屑,淡淡道,“谁说我是血衣楼的人?” 安柔目光闪动,缓缓道:“难道你不是?” 王帝既不否认,也没有承认,悠悠道:“我和血衣楼有没有关系,显然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的鸳鸯双刀,不知能否破我手中长剑。”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安柔冷笑道,“如果我们想要活着离开这里,就只有击败你?” “对我而言,结局没有失败,只有死亡。”王帝残酷而阴毒地笑了起来,一字一句道,“不是你们死,就是我死,别无选择。” 余音未歇,他已缓缓扬起了手中长剑,目光慢慢地落在剑锋上。 安柔不由自主地也看着这口剑,但见剑锋浸青,在月色下泛起一层如水的寒光。 “此剑无名,为无名铸剑师所铸。”王帝以指弹剑,“呛”的一声,剑作龙吟,余音袅袅,久久不绝,在这片空旷的荒野里显得异常响亮,仿佛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渗入每个人的心里。 安柔皱了皱眉,虽然不说一句话,脸上却已忍不住变了颜色。 “好剑。”燕重衣脱口赞道。 “本是好剑,好一口杀人的剑!”王帝铁青的脸似乎已有了些许笑意,垂目凝视着剑尖,眼睛里发出了种奇异的光芒。 “剑虽无名,但能铸此剑者却必非寻常之人。”燕重衣缓缓道,“干将莫邪,你可知道?” “干将莫邪,上古神兵。我虽未得见,却听到过的。” “其实‘干将莫邪’只不过是一对夫妻的名字,但百年以后,提起‘干将莫邪’这四个字,人们却只知有剑,而将其人忘怀了。”燕重衣也不等王帝说话,接着说道,“欧冶子曾受越王之命铸成五剑,‘纯钩’、‘湛卢’、‘毫曹’、‘鱼肠’、‘巨阙’;楚王也从风胡子之处求得三剑,‘龙渊’、‘太阿’、‘工布’。千载以来,提起这八口剑可说无人不知,但知道欧冶子与风胡子这两位大师的又有几人?” 王帝点头道:“这只因人因剑名,人的光芒反而已为剑的光芒所掩盖,所以后人只知‘湛卢’、‘龙渊’诸剑,却不知欧冶子等人。” 燕重衣目光凛凛,注视着他手中之剑,缓缓道:“此剑造型奇特,不仅比普通之剑长了七寸有余,也略重几分,铸剑者固然是个不世出之能人,但能使此剑者,也决非寻常之辈。” 王帝脸上似乎露出种得意之色,悠悠道:“你也有剑,却不知两者相较,究竟是孰弱孰强?” 燕重衣忽然笑了笑,不再说话。 “你笑什么?”王帝脸色一沉,怫然不悦。 “笑你。”燕重衣摇头叹道,“你虽身为剑客,但对于剑的本身,却太无知。” 王帝的脸色立即又变得铁青,冷笑道:“我无知?” “剑虽有好坏之分,但神兵利器,惟有德者佩之,否则也会变为顽铁。这道理正如无论什么顽铁,到了宅心仁厚的人手里,也能成为削铁如泥的利器。”燕重衣轻轻摇摇头,叹了口气,“许多人为了得到‘天下第一’的虚名,你争我夺,不惜一切代价,不择任何手段,到头来却落得众叛亲离、含恨千古的下场,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王帝不由自主地问道。 “因为他们都有一种通病,以为拥有了绝世的武功和无可匹比的神兵利器就能无敌天下,殊不知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这世上,真正可以天下无敌的,其实只有仁者而已。” 仁者无敌。这绝不是笑话,绝对是一种经过千锤百炼颠扑不破、已被人们认同的真理。 人世间,许多东西都会死亡,但真理却很难被抹杀,所以自古以来,邪恶永远不可能战胜正义便也是这个道理。 燕重衣慢慢地收敛起脸上的笑意,目光落在腰间的那口剑上,神色间充满了尊敬,也充满了种不可言喻的感情。 这口剑,古老而陈旧,有些地方已经锈迹斑斑,剑锋上也已崩裂了几个小缺口,无论怎么看,都像是从垃圾堆里捡起来的废铁。但正是这口破烂不堪、毫不起眼的铁剑,不仅让燕重衣继承了“白衣杀手”冷落的衣钵,也使得他成就了今日的名声和地位。这口看似平凡的剑,实是他血与肉、灵与魂的结合。 “作为一个剑手,你必须爱惜你的剑,无论它是一种神兵利器,还是一堆顽铁,都必须好生对待。”燕重衣缓缓抬起头,目光熠熠,“人是有感情的,剑也一样,当人和剑的感情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达到那种人剑合一的最高境界。” “人剑合一?”王帝动容道,“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心剑’?” 燕重衣摇头道:“据说‘心剑’的主旨是‘手中无剑,心中却有剑’,这种既高深又奥妙的道理我不懂,我只明白,用心使出来的剑法才是最好的剑法,也是最有效的杀人剑法。” “‘手中无剑,剑在心中’,这的确是武学的巅峰,这世上能有此造诣的人,只怕也没几个。”王帝点头道,“所以‘心剑’这个传说,我也一直都是不相信的。我也认为,只要能杀人,就是好剑法。” “看不见,未必就不存在;正是因为看不见,所以才无所不至。就在你心念一动之间,它也许已经到了你的眼前,已经到了你的喉咙,也很可能已经到了你的灵魂深处。”燕重衣的这番话,似乎充满了禅机。 王帝久久无言,过了半晌,忽然慢慢抬起了头,望着天边那一轮明月。 月未圆,但光华明霁。 “你的剑呢?”王帝忽然目光一寒,厉声道,“在手里,还是在心里?” 燕重衣摇摇头:“你要我拔剑?” “我已经等不及了。” “我只懂一种剑法,杀人的剑法。”燕重衣叹着气,缓缓道,“我若拔剑,一定就会有人倒下。” 倒下的人会是谁? 燕重衣的剑有三不拔,现在是不是拔剑的时候? 拔?还是不拔? 第三十章 一剑穿喉 夜色终于拉开了帷幕,像一只隐形的怪兽吞噬了金陵城。 当天涯海阁掌起灯火的时候,欧阳情一抬头就看见了一个脸色苍白、满脸杀气的年青人。 恰在这时,寒风从敞开的窗口呼啸着涌来,灯光倏忽一闪间,叶逸秋却看见了一种寒光――剑光闪动,就像是一条出洞的毒蛇闪电般刺向他的咽喉。 叶逸秋动也不动,甚至连眼睛都未曾眨动一下。剑光忽然消失,一口青钢剑竟在离他喉咙三寸之处硬生生地顿住。 叶逸秋这才慢慢抬起了目光,顺着冰冷的剑尖看过去,就看见了这个年青人。 这人虽然一脸杀气,看起来却不像是个可怕的恶鬼。这一剑,他为什么不刺下去?难道他也知道,这一剑纵然刺下去,也决不能刺中叶逸秋的咽喉? “龙七先生,我敬你一杯。”叶逸秋神情不变,竟似没有看见这个人和这口剑,昂首一口饮尽了杯中酒。 龙七笑了笑,也陪他喝了一杯。 欧阳情也在笑着,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举止优雅地为他们斟满了空樽。 这人的脸色刹时变得铁青,紧紧咬住了牙,冷冷地看着叶逸秋从容、镇定的脸,直到叶逸秋一连喝了三杯酒,他握剑的手还是像磐石般那么坚定。 “你们是不是死人?”等到叶逸秋和龙七已经对饮了八杯酒的时候,这人终于忍不住了。 龙七笑了笑,回头对欧阳情道:“这里有没有死人?” “没有。”欧阳情眼中充满了淡淡的笑意。 “你们既不是死人,就一定是瞎子。”这人虽然勉强让自己镇定了下来,声音却已微微有些颤抖。 龙七又笑了笑,问:“这里有没有瞎子?” “没有。”欧阳情摇首道,“我敢保证,这里既没有死人,也决不会有瞎子。” 这人终于忍无可忍,大声道:“你们既不是死人,也不是瞎子,难道竟看不见我手中这口剑?” 龙七淡然道:“看见了又如何?” “既然看见了,为什么不说话?” 龙七又笑了笑,学着这人的口吻道:“你是不是死人?” 这人微微一愣,摇头道:“我不是。” “你是不是瞎子?” “我不是。” “既然你不是死人,也不是瞎子,为什么你就不能先说话?” “……”这人已经完全愣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是不是认识他?”欧阳情眼波流转,微笑着问道。 这人似乎从未听见过如此动听的声音,一呆之下,不由自主道:“他是谁?” 欧阳情看了叶逸秋一眼,悠悠道:“既然你并不认为他,为什么要无故拔剑?难道你是个杀手?” “如果我是杀手,这一剑决不会只是指着他的喉咙。” “既然你没有杀人之心,为什么还不收剑?如果我是你,一定不会用剑指着他的喉咙。” 这人甩甩头,冷笑道:“你是不是认为,我应该一剑刺穿他的胸膛?” 欧阳情微笑着摇首道:“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在你的剑还来不及刺入他的胸膛之前,你就已经死了。(..tw好看的小说)他可以一刀就斩断你的腰,这一点,你千万不能不相信。” 这人冷冷一笑,神情充满了不屑和怀疑。 欧阳情故意叹了口气,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把刀的传说?这把刀,应该算得上天下最可怕、最神秘的一把刀了。” “这把刀有何可怕、神秘之处?” “这是一把看不见的刀,绝对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但它却偏偏是无处不在的。” “这把刀杀人的时候,是不是绝对不会让人感到痛苦?”这人的脸上已渐渐变了颜色,显然他的确听说过这个传说,没有人可以否决的事实。 “是的。因为这把刀太快、太准,一刀就可以把人斩成两截。” “一刀两断!?”这人瞪大了眼珠子,惊诧无比地看着叶逸秋,失声道,“你就是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 风吹草动,荒野中透出一丝夜晚的清凉。 月色如水,照在燕重衣的脸上,照亮了他那双明亮的眼睛。他的目光忽然变得很平静,脸色却已露出了一片肃穆,不知在何时,他的手已悄然按在了腰间的剑柄之上。 王帝的脸色却又已变得铁青,连呼吸都似若有若无,冷冷道:“据说你的剑,出必见血,那将会是谁的血?” “你的血。” “你是否已经忘记,你现在还在流血?” “我的血在未流干之前,你已经倒下。” “我还听说,你杀人通常只需要一招,一剑穿喉,穿喉必死。”王帝悠悠道,“从你出道以来,到现在还没有人可以躲得开你这一剑,难道你的剑法就只有这一招?” “一招已经够了。” “高手决斗,往往都是在一招之间分出胜负,生死立判。只要能杀人,无论招式是多是少,都是好剑法。”王帝轻叹口气,“你认为我可不可以接下你这一剑?” 燕重衣沉默了半晌,才缓缓道:“我从来都不做没有把握的事。” “好。”王帝满意地点点头,“请拔剑。” 燕重衣摇头道:“我与人交手,从不先他人拔剑。” 王帝微微一愣,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你可知道,决战之中,谁占得先机,就等于掌握了对方的生死?” “人生中,凡事都没有绝对,有对就有错,有正必然有反。” “你的意思是说……我若不出手,你就不知道自己那一剑应该如何出手?我一出手,你立刻就可以找出我剑法中的破绽,然后一击而中?” 燕重衣并没有否认:“彼不动,我不动;彼一动,我已动。” “以静制动,后发制人。你居然可以做到这一点,也难怪你从来都未曾失过手。”王帝笑了笑,但笑意中却充满了讥诮、轻蔑之意,“如果我的剑法没有破绽,又或者你根本就来不及抓住这种机会乘虚而入,你岂不是白费心机?” “天下各门各派的武功,必然都有破绽,这道理就像是世上绝对找不到一个十全十美的人那么简单。” “也许,在我还未露出破绽之前,你就已经死在我的剑下了。”王帝陡然目光一寒,厉叱道,“看剑!” 叶逸秋再也不看这人一眼,脸上绝无表情,纵然是最了解他的人,只怕也猜不透他的心里此刻在想些什么。 对于许多人来说,“一刀两断”任我杀已经不是一个可怕的杀手,而是一种财富。五万两黄金,绝对是种极大的诱惑,通常人们为了达到一己私欲,不仅血可流、头可断,甚至还不惜抛妻弃子、家破人亡。可笑的是,当任我杀就出现在他们的眼前的时候,却偏偏没有人认识他这个人。 “看来五万两黄金的诱惑的确不小,既让人舍不得放弃,又让人宁愿丢掉性命也要冒这个险。” “五万两黄金?”这人双目一瞪,嗤之以鼻道,“如果你以为我来找你是为了区区五万两黄金,那么你就错了。” “难道不是?” 这人也不回答,大声道:“现在,我问你的每句话,你都必须回答。你可以选择沉默,但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很可能成为一种杀人的证据。” “杀人的证据?”叶逸秋双眉一挑。 “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宋妍’的女孩子?” “认识。”想起这个可爱的女孩,叶逸秋没来由地心中一震。 “这两天你一直都和她在一起,是不是?” “是。”叶逸秋回答这句话的时候,忍不住看了欧阳情一眼。 “她现在在什么地方?” “住在城南一家客栈里。” “是不是一家叫‘悦来客栈’的破烂地方?” “你既然早已知道,又何必再来问我?”叶逸秋脸有愠色,冷笑道。 这人脸色一沉,目光更冷了几分,沉声道:“你知不知道,她已经死了?” 王帝的衣衫在夜风的吹拂下,不断猎猎作响,他的脚步已开始不停地走动,但别人竟似感觉不到他身子的移动。 在这一刻,他整个人都像是已被磨砺成一把刀子,全身都散发出逼人的杀气,全身的精神力量,也都化为一股剑气。当他的人已和剑气溶为一体的时候,风仿佛静止了,天地也似在这一刻死亡。只因为别人只能觉出他剑气的无坚不摧,已忘了他自身的存在,所以他动的时候,也似不动,不动的时候,也似在动。 剑,蓄势待发,一寸寸抬起,似乎带有千万斤的重物,看来说不出的沉滞。王帝举剑齐眉,陡地长啸一声,突然一剑刺出。 这一剑如神龙般矢矫,突然变得奇快无比,仿佛流星飞泻,又似闪电奔雷,势如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却又让人感觉不到它是从何而来,攻击的地方是人体的哪一个部位。 刹那间,剑光似乎已溶入了月色之中。这看似简单的一剑,其中却是变化万千,神鬼莫测,绝无破绽可寻。 燕重衣的人就像是一张已经绷紧了的弓,右手按在剑柄上,手背上已经凸起青筋。他的剑从不轻易出手,尤其是在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只有等,等待最佳时机。他早已学会了忍耐和等待,所以才能每每在别人看来绝无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或化险为夷,或反败为胜。 但是安柔却不能等,随着一声清脆的娇叱,她已猱身而上,双腕一翻,两道刀光就像是两条横空出世的天外飞龙,从剑幕中穿了过去。她的动作实在太快,身法也极优美,就像是一只轻巧地掠过湖面的飞鸟,绝不吹皱一面湖水。 燕重衣脸上却已变了颜色,瞳孔渐渐收缩,一颗心几乎从口腔里面跳将出来。王帝这一剑非但极其严谨、紧密,而且风雨不透,无懈可击,尤其那股剑气,几乎无坚不摧,连他都没有把握破解,安柔贸然出手,岂非正如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就在他心念一动之间,事情却又发生了他意想不到的变化。 剑光倏然消失,刀光反而铺天盖地般在月色下不停地飞舞。月色朦胧而忧郁,刀光却显得明亮而活跃。 安柔只攻不守,双刀越使越快,只见刀光在月色下盘旋闪烁,到后来,月色竟也似为之黯淡。 剑光再未现起,剑气也已荡然无存。王帝全身都在刀光笼罩之下,虽然剑仍在手,却仿佛已无还手之力,脚步却轻松自如,左闪右避,又似毫不吃力,整个人更是毫发无伤。 燕重衣在一旁观战,本来已拧紧的眉头忽然松了开来,脸上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意。他身经大小数百战役,每一次都是生死搏斗,惊险至极。经过了无数次的生死考验,他不仅从中吸取许多教训,还学会了许多事情,经验,就是从战斗中磨练出来的。 这一战的胜负,他已了然于胸。王帝虽然没有还手,但他只守不攻,气力、精神都消耗不多,此消彼长,时间一长,安柔便难免落入下风。 然而眼见安柔片刻后就要落败,他为什么反而笑得出来? 忽然之间,刀光倏地消失。安柔收刀而立,粉脸在月色下显得非常奇特,胸膛像波浪般起伏不止。她目光如刀,冷冷地盯着神闲气定的王帝,叱道:“你为什么不还手?” 王帝笑了笑,悠悠说道:“你的招式是不是已经用完了?” 他的声音沉稳而缓慢,似乎充满了讥诮之意。 “你怎么知道?”安柔瞧着他淡淡的笑容,恨不得一巴掌打过去,让他哭笑不得。 “因为你的刀法已经变得有些凌乱无章,有些招式也已经重复了。” “原来你不还手,只是为了想看看我的刀法。” “你的刀法,在你与冰儿和雪儿交手的时候,我就已了然于胸了。”王帝笑了笑,缓缓道,“你的刀法,对付她们的确是绰绰有余,对我却依然略逊一筹。” 安柔冷笑道:“既然如此,你对我又何必手下留情?” “你不明白?”王帝轻轻叹了口气。 “明白什么?”安柔愕然问道。 王帝也不回答,目光转向燕重衣,问道:“你明白么?” “我明白你不还手,只是不想让我看出你剑法中的破绽。”燕重衣淡然一笑,“虽然你只守不攻,但我却已从你的身法中找到了两个破绽。” “我的身法有何破绽?” “第一,你的左腿曾经一定受过重伤,或是患了难以治愈的顽疾,没有右腿那么灵敏,所以你在闪避之间,总是尽量向右挪移。” 王帝脸上立即变了颜色,沉默半晌,才问道:“第二呢?” “你的剑太重,大大影响了剑本身的速度,剑法虽然无懈可击,但只要破了你的剑气,我就有把握一剑刺穿你的喉咙。” 王帝冷笑道:“你是不是已经想到如何破解我的剑气的法子?” 燕重衣摇头苦笑道:“没有。” “你相不相信,只要我一出手,三招之间就可以把你们击毙于剑下?” “我相信。” “我不相信。”安柔冷笑着叱道,“三招?你再试试我的双刀。” 刀光又起,刀风荡起一片茅草,就像是一场骤雨般卷向王帝,刹那间已将他整个人都淹没了。 安柔一口气就攻出了十八刀,每一刀都不离对方要害之处。王帝居然还是没有还手,身子在刀光中左冲右突,竟似游刃有余。 “没有人可以在三招之间杀死我,我不相信你可以做到。”娇叱声中,安柔飞身直上,如影随形。 王帝仰天一笑,淡然道:“我一定让你死得心服口服。” 话声中,他的手忽然动了动,只是微微一动而已,安柔却只觉一股气浪排山倒海般扑面而来,令人窒息,双刀的速度也受到了一种力量的阻滞。是剑气,无坚不摧、势不可挡的剑气。 有形之剑,化为无形之气,这是种何等凌厉的剑法?这是种何等绝妙的技巧? “这是第一招。”王帝沉声一喝,手中的长剑已扬起,迎风一抖,鲜红的剑穗随风飘动,闪电般扫向安柔的手腕。 安柔明明看见剑穗拂来,却偏偏闪避不开,只觉手腕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左手刀已脱手飞出。 王帝倒转剑锋,手腕骤沉,顺势一拖,剑刃已磕在安柔的右手刀上,冷冷道:“第二招。” 话犹未了,这把刀也已冲天而起,刀在月色下划出一道朦胧的弧线,还未落下,剑光突现。 这一剑就像是条突如其来的毒蛇,既没有方向,也没有明确的攻击目标,安柔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已在剑光笼罩之下,无论她选择哪一个方向闪避,都无法挣脱剑气的侵袭。 王帝狞笑着大声叱道:“第三招,必然取你性命。” 话音未落,燕重衣已像一支离弦之箭冲了过来,右手依然紧紧按着剑柄,铁剑仍然插在剑鞘之中。 他身形方动,左手已随手抓起一把茅草,突然用力一扬,全都向王帝疾射而出。茅草立即化作坚硬、迅急的箭矢,破空而响,疾如流星。 王帝显然没有料到燕重衣竟有此一招,不由得为之一怔,一声长啸,长剑已化为一片光幕。剑光漫天,刹那间将燕重衣吞没,那把茅草也被这凌厉的剑气绞得粉碎,化为飞灰,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在这时,剑光突然一闪,燕重衣的剑已然出鞘,然后刺出。 没有人能够形容这一剑的快、狠、准,当剑光消失的时候,王帝手中剑已慢慢垂落,魁梧的身躯也已缓缓向后倒去。燕重衣这一剑,竟已洞穿了他的喉咙。 一剑穿喉,一中必死。 “砰”的一声,王帝终于仰面倒在杂草丛中,这时候,一丝鲜血才从他的咽喉之上缓缓流了出来。 第三十一章 杀人者死 “你说什么?”叶逸秋就像是突然挨了一拳重击,倏然跳了起来,失声道,“她死了?” “她是不是已经死了,难道你会不知道?”这人眼中充满了悲痛之意。(..tw无弹窗广告) “她……是怎么死的?” “她是怎么死的?我想没有人会比你知道得更清楚。”这人的眼神已经变得非常愤怒,“人是你杀的,你居然还问我她是怎么死的?” 叶逸秋呆呆地愣在那里,只觉手脚冰冷,一颗心已沉了下去。 这人凄然一笑,声音竟已有些哽咽:“你这个杀人狂魔,你怎么忍心下得了这个毒手……” 叶逸秋一言不发,突然拔步就走。 剑光一闪,这人身法快得出奇,一闪之间,突然就已拦在了他的面前,长剑依然对准了他的喉咙,冷冷道:“站住,你再动一动,休怪我剑下无情。” 叶逸秋脸色冰冷,冷冷地瞧着他,嘴角微扬,神情间充满了不屑。 这人怒道:“你不相信我一剑就可以在你喉咙上捅出个窟窿来?” “你为何不试一试?”叶逸秋淡淡道。 这人气得连脸色都已变了,沉声道:“你这杀人凶手,别想存侥幸之心,你是逃不了的。” “我不必逃,也从未想过要逃。如果我真的要走,你以为凭你这口剑就可以拦得住我?”叶逸秋不让这人说话,不迭声地道,“你是什么人?为何知道宋妍落脚的地方就是‘悦来客栈’?你和她是什么关系?你说的话,我其实连一句都不相信。” 这人沉痛地甩甩头,森然道:“你不相信?好,我就让你看看她现在的样子。” 话犹未了,灯光忽然一暗,楼梯口处已出现了一个年青人。 这人的脸色和持剑青年同样苍白,眼神中却充满了阴柔之色,左脸颊上留着四道印记犹新的血痕,更添增了几分狰狞、诡异。 他的怀里横抱着一个女子,一动不动的身子似软未软,似僵未僵,竟似乎已经死了。灯光如水银般洒在她娇美的脸上,却见她的脸色竟比这两个青年更苍白,丝毫没有生气。 看见这张脸,叶逸秋几乎惊呼出声,刹那间像一根石柱般被钉在那里。这个女子的确就是宋妍,宋妍果然已经死了。 手持长剑的青年俊脸一阵扭曲,厉声道:“如今你还有何话可说?你为何要杀害她?你知不知道,再过两个月,她就满十八岁了?正是花一般的年纪,你居然……居然杀了她。” 说到这里,他的眼泪再也忍禁不住“唰唰”落下。 叶逸秋动也不动,双拳紧握,缓缓阖起了眼睛。过了半晌,他突然双目一张,沉声道:“你们究竟是谁?为何对她的下落了如指掌?难道……难道你们就是杀死她的凶手?” “我们才是凶手?可笑!你知不知道我们是她的什么人?”这人仰天凄然一声厉笑,“小师妹离家出走,不知江湖险恶、人心叵测,想不到……” 一句话还未说完,叶逸秋已失声道:“你们是飞龙堡的人?” 这人厉声道:“不错,我是杨云聪,抱着小师妹的是我大师兄李云奇。” 一语甫毕,李云奇已冲了过来,嘶声道:“二师弟,你还跟这杀人凶手罗嗦什么?还不赶快杀了他替小师妹报仇?” 杨云聪此刻连眼睛都已红了,咬了咬牙,终于一剑刺了出去。[..tw超多好看小说] 剑光如流萤,在灯下发出朦胧的寒光;秋夜中的萤火,总有种浪漫的色彩,但这寒光却可以在顷刻间就夺去一个人的性命。 杨云聪的手方自一动,一只大手已闪电般抓住了他握剑的手腕。剑光突然消失,这一剑竟已无力刺出,就像是嵌在坚硬的岩石之中,再也不动分毫。 杨云聪扭头瞪视着龙七,目眦尽裂,双眼通红,咬牙叱道:“你做什么?放手!” 龙七摇摇头,叹了口气,突然手上微一用力,杨云聪只觉手腕一痛,“哎呀”一声,长剑已脱手坠落。 龙七手一沉,已然稳稳接住了这口剑,叹道:“剑乃凶器,不长眼睛,万一失手伤了自己可不好。” 杨云聪脸色越发苍白,怒道:“把剑还给我。” 龙七摇头道:“你如此轻举妄动,如果杀错了人,非但凶手要笑掉大牙,你也难免要后悔一辈子。” “凶手就是任我杀,我不杀了他才会后悔一辈子。” “你的小师妹是怎么死的?” “她是被凶手一剑刺中心脏而死。” “杀死她的是一口剑?”龙七摇头笑道,“天下人都知道,任我杀用的是刀,不是剑。” 杨云聪微微一愣,大声道:“有时候用剑的人也可以用刀,用刀的人为什么不能用剑?” “任我杀杀人的手法是把人一刀两断,而不是一剑穿心,你仅凭一些表面的假象就一口咬定他是凶手,岂非太武断了?” “难道你认为凶手是另有其人?”杨云聪嘎声道。 “你先冷静下来,我一定会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决不放过凶手,更不冤枉一个好人。” “你是谁?”杨云聪冷笑道,“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 “你一定要相信他,因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神捕’龙七先生。”欧阳情盈盈起身,悠悠笑道,“只要他一出手,天底下就没有一例破不了的案子。” 杨云聪大吃一惊,瞪大了眼珠子,吃吃道:“你……你就是‘神捕’……龙七先生?” 龙七不再理他,回头对李云奇道:“放下她。” “做什么?”李云奇脸色一变,怫然不悦。 “难道你不想找出杀害她的凶手?” “你看不出她已经死了?”李云奇冷笑道,“一个死人难道还能告诉你谁是凶手?” “死人自然不会说话,但想要查明真相,却非得从死人身上下手不可。”龙七回头对欧阳情道,“欧阳姑娘,你能否帮我一个忙?” 欧阳情莞尔一笑:“我一个生意人,查案子可是外行,不知龙七先生有何吩咐?” 龙七也笑了笑:“欧阳姑娘能否帮我找一个仵作回来?” 仵作姓王,虽已年过花甲,老态龙钟,但双目依然炯炯有神,精光四射,据说自十七岁开始,便以此行为业,数十年如一日,可谓经验丰富,往往只是一点点蛛丝马迹,在他的审视与操作下都无以遁形。 过了两盏茶工夫,根据王仵作的叙述,龙七做了一份详尽的记录。 “最先发现她尸首的是什么人?”龙七端详着手中的笔录问道。 “是我。”回答的人是李云奇。 “你发现她的时候,是什么时辰?” “今天午时三刻。” “唔,这个时候她至少已经死了五到六个时辰。你有没有移动过她的尸体?” “自然是有的。”李云奇闷声答道。 “你在现场有没有发现一些什么?凶手杀了人之后,难免会一时疏忽,遗留下一点东西。” “没有。” “嗯!我现在至少已掌握了三点非常重要的线索。”龙七缓缓抬起头,“第一,她的眼神和表情充满了愤怒和惊愕之色,这就是说,凶手一定是她生前认识的人,她根本不敢相信这人竟会对她下此毒手。” 李云奇看了叶逸秋一眼,冷冷道:“他岂非就是小师妹认识的人?” “第二,她在临死之前,曾经和凶手作过一次生死搏斗,在搏斗中,她给凶手留下过某些纪念。”龙七目光如刀般射向李云奇,“你老实告诉我,她的右手五指卷曲紧握,是不是这只手上本来还抓着一样东西?” “一块黑色的布。” “嗯!这块黑布一定是她从凶手脸上抓下来的。这块布呢?” “早已弄丢了。” “也许这块布就是一条至关重要的线索,你怎能随便丢弃?” “一块布有何用处?” 龙七忽然神秘一笑,盯着李云奇左脸颊上的伤痕,问道:“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李云奇猛然一惊,不自觉地把脸偏向一边,冷声道:“不关你的事。” 龙七笑了笑,故作恍然大悟,悄声道:“是不是昨夜给哪一个小美人的小手不小心抓伤的?别害羞,男人嘛,偶尔去那种地方寻找乐子也不是丢人的事。女人狠下心来,别说撕破你的脸皮,就算是挖心掏肺也是常有的事。” “你胡说什么?这是昨夜不小心给一只疯猫抓破的,什么那个地方?什么女人?”李云奇脸色铁青,不耐烦道,“还有第三呢?” “第三,她是被凶手一剑刺中心脏要害致死的。我完全可以想象到当时的情况,她一定是在撕下凶手脸上的黑布之后,突然发现这人竟是她认识的人,一愣之下,凶手趁机一剑杀死了她。”龙七沉吟着道,“这就说明了一件事,凶手的剑虽然很快、很准,但若非发生了这种变故,凶手根本不可能如此轻松地得手。由此可见,凶手的武功和她只在伯仲之间,任我杀的武功高出她何止百十倍,想要杀她何须经过一场生死搏斗?” 说到这里,他目光一扫,瞧了瞧脸色阴晴不定的李云奇,微笑道:“你说是不是?” 李云奇不自觉地避开了目光,脸上肌肉一阵乱跳,沉声道:“如果任我杀是无辜的,那么谁才是凶手?” “综合这三点,我已经完全可以断定凶手是谁了。”龙七目光如刀,狠狠地盯在李云奇的脸上,缓缓道,“凶手就是你。” 李云奇微微一愣,突然“格格”地笑了起来,但目中却已连半分笑意都没有。他已经笑得连腰都已弯了下去,喘着气道:“我是凶手?笑死我了……” “你觉得很好笑?”龙七脸上却连一丝笑意都没有。 “你若认为我就是凶手,至少也得有个真凭实据。”笑声突然停顿,李云奇戟指指着龙七,厉声道,“你若拿不出证据,就是血口喷人,只不过是想为任我杀开脱罪名而已。” “你要证据?好,我就拿证据出来,证明谁才是凶手。”龙七忽然展颜一笑,目光落在李云奇腰间的剑上,“你用剑?我看得出来,这是一口好剑,你能不能借给我看一看?” 李云奇脸色突然变得煞白,右手按在剑柄上,用力握紧。 “你是不是不敢?”龙七不等李云奇回答,轻叹道,“你自然是不敢的。死者是中剑而死,伤口宽三寸一分,是不是刚好与你的剑刃同样大小?” 李云奇的嘴角突然剧烈的颤抖起来,就像是被人在脸上抽了一鞭子。 “死者右手四根手指的指甲里面,残留着一些血迹和肉屑,这岂非又恰巧和你脸上的伤痕很吻合?” 李云奇的面上似乎起了种难言的变化,整张脸都已扭曲,格格笑道:“这也是证据么?只是一种巧合罢了,你能证明什么?” “这些还不够吗?我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原形毕露。”龙七想了想,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滴血认亲’的故事?” “‘滴血认亲’?”李云奇摇摇头,嘴角扬起一抹冷笑。 “这个故事是个很有依据的说法,大意是说,只要把父子或者兄弟的血滴入水中,就会相溶,但若是外人之血,它们是怎么样都不可能溶合的。”龙七冷峻地道,“死者的手指上沾有凶手的血,你敢不敢效仿‘滴血认亲’?假如这血不能溶在一起,那就能证明你并不是凶手?” “为什么不敢?”李云奇嘴里说得强硬,却不由自主地缩了缩手,冷笑道,“也许……这只不过是你的无稽之谈,我何必听你鬼话连篇?” “刚才我已经仔细看过你脸上的伤痕,那绝对不是被猫啊狗啊抓破的,而是死者在撕下你的蒙面布时留下的,我的判断决不会错。而且……”说到这里,龙七忽然顿住了声音。 “你究竟想要说什么?”李云奇脸色大变,狂吼道,“你他娘的给我一口气说下去。” 龙七静静看着怒不可遏、情绪失控的李云奇,悠然笑道:“我还发现,死者每一只指甲上都涂了一层凤仙花汁指甲油,你脸上的伤口就残留着这种味道和一点点已经干透了的油渍,想必是你杀了人之后,一时来不及毁灭这些痕迹……” 李云奇又惊又疑,满脸涨得通红,突然厉笑道:“你这些话只能骗骗三岁小儿,却骗不了我。昨天晚上我杀了她之后,非但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连衣服都已全部换过,怎么可能……” 语声未了,突然停顿,李云奇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然说漏了嘴,刹时脸色苍白,神情变得恐怖可怕。 “你终于承认是你杀了她么?”龙七微笑道。 李云奇额头冷汗如雨滴落,全身都如置身于冰窖中,动弹不得。 “你还是上了龙七先生的当了。”叶逸秋忽然叹了口气,对着龙七微微一笑,“虽然你已掌握了几个疑点,但若他死不承认的话,你也还是没有办法让他自己亲口说出来的,是不是?” “俗话说,‘做贼心虚’,我只是利用了这个人性的弱点而已,想不到,他一时情急,就不自觉地说漏了嘴。”龙七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这就叫‘不打自招’。” 李云奇的表情,就像是被人狠狠地撕裂成无数片,脸上神色也不知是悲是怒?心里更不知是何滋味? 杨云聪也已完全怔住,心中也不知是愤怒还是哀痛,双拳紧握,直捏得骨节格格作响。过了好半晌,他终于才一字一字地嘶声叫了出来:“是你,原来凶手是你。你为什么要杀小师妹?” 李云奇深深吸一口气,双目一张,忽然冷笑道:“为什么?你居然问我为什么?你知不知道,她若不死,就会破坏我的计划?” “你的计划?”杨云聪的双目之中似乎已渗出了鲜血。 “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自从师父死后,飞龙堡群龙无首,已不复当年江南武林世家之雄风威望,但这堡主之位,自然是应该由小师妹继承的。”李云奇忽然残酷而狠毒地笑了起来,“我身为飞龙堡大弟子,追随师父十六年,流过多少血泪?拼过多少次性命?又立下了多少次汗马功劳?我得到的是什么?小师妹何德何能,凭什么要让她来掌管飞龙堡?” “你为了继承堡主之位,竟不惜杀死小师妹,亏你还敢自称是飞龙堡首徒,师父多年的养育和栽培之恩,你都已经忘了吗?” “就是因为从不曾忘记,所以我才不忍心眼睁睁看着飞龙堡三百年来的声望破落下去。你不思进取、不想重振飞龙堡旧日声威倒也罢了,整日里只知缠在小师妹身边,谁还知道你暗地里安的是什么心?” 杨云聪气极怒道:“你这畜生,二师叔决不饶你……” “二师叔?他……”李云奇脸上露出种非常奇特的笑容,声音却突然停顿,本已扭曲变形的脸,更显得狰狞可怖。 呼吸之间,每个人都看到一股鲜血从他胸膛上绽开,就像是一朵灿烂的鲜花在午夜中突然开放。等到鲜血飞溅而出,才能看见他胸膛上露出的一截剑尖。 李云奇低着头,看着这截发亮的剑尖,仿佛显得很惊讶、很奇怪。可是他还没有死,胸膛还在起伏着,又仿佛有人在拉动着风箱。 “是谁下的毒手?”杨云聪脸上也已变了颜色,厉声喝问道。 “是我。”深沉而平静的声音缓缓从李云奇身后传来,昏暗的灯光下,慢慢地露出了一张从容淡定的脸。 “二师叔,你来了!”杨云聪失声惊叫。 “是……二师叔?”李云奇也吃了一惊,嘶声叫道,“没想到……没想到……” 一言未毕,眼球忽然凸出,身子一阵抽搐,就永远不能动了,但那双已凸出眼外的眼睛里,却还带着种奇特而诡异的表情,也不知是惊讶?是愤怒?还是恐惧? “杀人者死。念在你对飞龙堡也曾尽心尽力的份上,我必然会厚葬于你。”这人缓缓从李云奇身上抽出长剑,殷红的鲜血慢慢涌出,他的脸色依然平静,眼神中却有种淡淡的悲哀。 “砰”、“呛”两种不同的声音同时发出,李云奇尸身倒地的同时,这人也已还剑入鞘。 龙七长长叹了口气,勉强笑道:“这种人利欲薰心,忘恩负义,是死不足惜,只可怜那位小姑娘……唉!” “阁下是哪一位?”这人猛然抬头,凝视着龙七。 “在下龙七。”龙七抱拳作揖。 “莫非是追踪术独步天下、断案如神的‘神捕’龙七先生?” “江湖朋友错爱罢了!”龙七笑了笑,“敢问阁下是?” 这人抱拳还了一礼,淡淡道:“飞龙堡,宋飞扬。” 龙七“哎呀”一声,失声道:“‘江南大侠’。” 第三十二章 江南大侠 剑尖犹自沾着一缕鲜血,燕重衣的手轻轻一抖,血就一滴一滴地落下。(..tw无弹窗广告) 燕重衣本来站得笔直的身子,此刻已摇摇欲坠,显然这一剑已耗尽了他全身的气力。他把剑用力**泥土,勉强撑住身子,绝不让自己倒下去。 安柔急忙抢身过来扶住了他,却犹自惊魂未定,喘着气道:“你杀了他,你终于杀了他。” 燕重衣长出一口气,苦笑道:“可是你知不知道,我用的法子实在太冒险?” “我看不出来。” “此人剑法实已登峰造极,我在他的剑气笼罩之中,几乎连气都已透不出来。” 安柔笑道:“连我都是如此,何况是你?” “我若不设法破掉他的剑气,你我两人必然再无生还之理。但是他的剑气凝结,实在无懈可击,所以我只有先以茅草来诱发他的剑气。” 安柔摇头道:“这道理我就不懂了。” “那时他剑气已完全发挥,正如弓已引满,箭在弦上,只要轻轻一触,弦上的箭就不得不发。”燕重衣笑了笑,“我所用的就是这道理。这道理,是我在你与他交手的时候想通的。” 安柔睁着一双大眼睛,微笑着瞧着他,茫然摇头道:“这道理,我还是不懂。” “我将茅草以内力逼出,触及他的剑气,他剑气本已饱涨,只要被外物触及,就立刻要是不是?” “好像是的。”安柔似懂非懂。 “剑气一发,便不可收拾,非但那一把茅草要被完全毁灭,就是整整一个人,只怕也要变得粉碎。” “好厉害。”安柔神情骇然地吐了吐舌头。 “但剑气被引发后,就有了空隙,因为他力量已集中在那几点上,别的地方自然就难免要露出空隙,所以我就在这一刻乘隙拔剑。” “你在这个时候拔剑,是不是因为已有绝对的把握可以把他一剑刺杀?” “嗯!我已看出他剑法中的破绽,但机会往往都是稍纵即逝的,如果把握不住,或是算错了时间,都会得到相反的结果。” 安柔微笑道:“无论如何,你还是一剑刺穿了他的喉咙。” “但这一剑,已经耗尽了我仅留的一份精力。”燕重衣扭头看了安柔一眼,目光变得温柔而诚恳,忽然轻声道,“谢谢你!” 安柔没来由地脸上一红,目光竟不敢与之相对,垂首柔声道:“为什么要说谢谢?” “你明明知道自己绝对不是这人的对手,却还是拼命抢先出手,我知道你只不过是想让我在你们动手的时候,看出他剑法中的破绽。”燕重衣的声音变得更低,“如果不是这样,我只怕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安柔嫣然一笑:“普天之下,只怕没有人可以抵挡你这穿喉一剑。” 燕重衣垂目看着王帝那张死不瞑目的脸庞,忽然叹了口气,苦笑道:“也许我不该就这样杀了他的。” “他不死,死的人一定是我们。” “但是他一死,事情非但没有得到解决,留下的疑问反而变得更多更复杂。”燕重衣长叹道,“他究竟是不是血衣楼的人?他的同伙又在哪里?他们最终的目的是什么?这件事似乎越来越奇怪了,虽然凶手已经伏诛,但真相却还是个解不开的谜。” “嗯!如果我们对外公布说凶手已经伏法,只怕没有人会相信。”安柔也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就要看是从什么人口中说出来的。”燕重衣忽然又笑了笑,“如果这事是我说的,当然不会有人相信,但是你就绝对不同。” “有什么不同?” “因为你是青衣楼的人。青衣楼侠名远扬,造福武林,天下人无不知晓,只要是青衣楼做的事情,绝对不会有人反对,说的每句话,自然也不会有人怀疑。” 安柔淡淡笑道:“青衣楼真的有这么好吗?” 燕重衣也笑了笑,还未说话,脸上的笑容忽然变得僵硬。 风吹长草,发出各种不同的声响,燕重衣却听见了脚步声,脚步声纷乱而沉稳,来的显然还不止一个人。 巨烛高燃,一行行蜡泪无声流淌,仿佛多情少女的青丝正在被相思一寸一寸地侵蚀。 酒是极品,绝对掺不得假的状元及第,浓冽的酒香随风飘散,沁人心脾,未饮已如醉。 “江南大侠”宋飞扬成名已久,名扬四海,素有侠者之风,但华丽的光环背后,毕竟也隐藏着平凡和普通,加上他生性随和,似乎只要能坐下来,就决不会站着,只要可以喝酒,也决不会计较对方的身份是贵是贱,是大侠豪客,还是凡夫走卒。 一个嗜酒如命的人,往往都是不大在意别的东西的,纵然与乞丐同饮,他也决不会认为肮脏、邋遢是一种罪过。宋飞扬就是这种不拘小节、狂放不羁的人,这些年来,他一直过着江湖漂泊的流浪日子,早已习惯了随遇而安。 此刻,宋飞扬缓缓举起了酒杯,微笑着瞧着叶逸秋,双目中仿佛有种奇特而诡异的光芒,表情非常复杂。 叶逸秋却别转了头,目光落在夜色迷蒙的窗外,神情仿佛若有所思。 宋飞扬轻咳一声,微笑道:“如果在下没有猜错的话,这位肯定就是‘一刀两断’任我杀任少侠……” “天下人谁不知道,任我杀只是杀手,阁下这一声‘少侠’,我是愧不能受。”叶逸秋冷声打断。 宋飞扬脸色微变,讪讪笑道:“天下之大,人来人往,你我今日既能相见,便是有缘,在下敬各位一杯。” 江湖人素以“先干为敬”,他头一仰,酒尽樽空。 龙七微笑着,也举杯一饮而尽,叶逸秋却只淡淡哼了一声,连手指头都未挪动。 宋飞扬眉头轻皱,微有不悦之色,勉强笑道:“任……” 他说了一个字,叶逸秋已截口道:“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杯酒我不能喝。” “酒逢知己千杯少……” 宋飞扬还未说完,叶逸秋又已打断了他的话:“我们不是朋友,大侠与杀手,不可能成为朋友。” “这句话让在下想起了一个人。”宋飞扬一脸无奈,苦笑道,“他曾经跟在下说过同样的话。” “这个人,是不是燕重衣?”叶逸秋脸上露出一丝奇特的笑意,双目中仿佛充满了异样的温情,但当他回过头来瞧着宋飞扬的时候,笑意却已消失,目光又变得像刀一样冰冷。 “在下终于明白你们为什么能够成为朋友,成为兄弟。”宋飞扬没有回避他目中的刀光,就这样坦然面对他眼中的杀气。 “你也用剑?”叶逸秋双目凝视着宋飞扬腰间的剑,声音冷如坚冰,“你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有时候,杀人的剑偶尔也可以用来救人。”提起剑,宋飞扬腰板忽然挺了挺,满脸都是豪情,“只不过,那要看杀的是什么人,救的又是什么人!” “你知不知道,我们不能成为朋友,正是因为你的剑?” “这有什么关系?”宋飞扬摇头苦笑道。 “杀人的时候,燕重衣从来都不会站在别人的身后。” “杀手无情,一剑穿喉。站在敌人的面前,这样才有利于看清楚对方的破绽,才能保证一击而中。” “他虽然是个杀手,却也是个真正的剑客,只有他这种人,才配用剑。” “这一点,绝对没有人可以否认。正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他从不在后面偷袭杀人,自然是不屑为之,因为像他这种剑客,无论如何杀人,都绝不会失手的。” “你呢?你配不配用剑?你是不是剑客?” “‘江南大侠’这名堂,就是在下用这口剑和这条命拼回来的。”宋飞扬右手握了握剑柄,昂首傲然道。 江湖上有多少人,曾经为了虚名,流尽了多少血和汗,其中的辛酸和伤痛,又有几人能深深体会? “怎么拼?”叶逸秋眼里似乎带着种说不出的嘲笑与讥讽,“是不是每一次都躲在敌人的身后,把剑送进他的胸膛?” 宋飞扬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像块生铁,又如青铜,瞬息数变。直到此刻,他终于明白了叶逸秋的意思。虽然“江南大侠”绝非浪得虚名之辈,但纵然修为再深,听了这一番明嘲暗讽,也难免有些坐不住了。他霍地跳起,双目中已迸射出愤怒的花火,这火如熊熊烈焰,顷刻间就能摧毁一大片草原,纵然以四海之水扑覆、五岳之土掩盖,只怕也难以熄灭火的源头。 “你究竟想要说什么?是看不得在下在背后出剑,杀死了飞龙堡的叛逆么?”宋飞扬强忍怒火,沉声道,“这恶徒为夺飞龙堡偌大产业,包藏祸心,不惜残忍地杀害在下大哥唯一遗孤,罪恶如斯,该不该杀?” “该杀!”叶逸秋想起宋妍这两天来与自己相依相伴,一路同行,为自己带来些许欢乐,此刻却已香销玉殒魂断黄泉,不由得心中大痛。 “在下为了清理门户,怒极之余愤然出手,根本来不及想太多,这有何不对?”宋飞扬一脸愤慨之色。 叶逸秋咬牙不语,脑海里不断浮现出宋妍的可爱倩影和她的欢声笑语。 眼见情形显得非常尴尬,龙七连忙重重地咳了一声,微笑着不迭声道:“在下久慕宋大侠之名,今日有缘识荆,实是人生大幸。来来来,宋大侠,在下敬你一杯!不行,不行……非醉不堪行,方能聊表心意。” 宋飞扬脸色渐渐缓和,强笑道:“‘神捕’龙七先生美誉盛传江湖,在下也早已神交多时。相逢不如偶遇,岂可为了些许琐事败坏了你我相见之欢娱?” 说到这里,他轻轻拍了拍桌子,大声道:“也罢,咱们就来个不醉无归,也不枉相识一场。” 许多人喝酒都是一口一口地轻啜细饮,宋飞扬却是一杯一杯地往嘴里倒,似乎只有如此,才喝得过瘾。他喝得很快,自然也喝得很多,竟仿佛已完全忘记了适才的不愉快。 龙七频频劝酒,自己也是越喝越多,如鹰般锐利的眼神,渐渐泛起了一层朦胧的微光。 叶逸秋酒来樽空,默然不语,脸色越发冷如寒霜。他不说话,欧阳情竟也绝不言语,迷离的眼神温柔地瞧着他。当这一份柔情已深如海底,浓似胶墨,爱恋便是永远也剪不断的了。 夜凉如水,朦胧的月色下,四个人大步踏过杂草丛,缓缓走来,当先三人竟是左丘权和法罗大师、清虚子,江不云紧随其后。 “你们怎么会来?”看见左丘权,安柔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难道我们不该来?”左丘权悠然自得。 “你们到这里来做什么?”安柔粉脸露出一丝厌恶之色,“我们刚才所说的话,你们是不是已经听见了?” “自然是听见了。” “如此最好,现在杀人凶手就在这里,一切真相都已大白。”安柔纤指一指已然倒毙的王帝,“这个人,便是杀死龙大少和花染的神秘人,如今你们应该明白,任我杀的确是无辜的。” 左丘权冷笑一声,悠悠道:“他只是个死人罢了,你如何能够证明他就是那个人?” “正是。”江不云抚掌笑道,“你们随便拿一个死人冒充凶手,这倒的确是个好主意。” “你们一定要相信,因为我所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安柔咬着嘴唇,脸上微露愠色。 “为什么要相信?”左丘权目光转动,“就因为你是青衣楼的人?” 江不云立即笑道:“青衣楼侠名远扬,造福武林,天下人无不知晓,只要是青衣楼做的事情,绝对不会有人反对,说的每句话,自然也不会有人怀疑。” 左丘权也笑道:“青衣楼真的有这么好吗?” 他们所说的这番话,正是刚才燕重衣和安柔说过的,此刻又从他们的嘴里说出来,燕、安二人脸上忍不住同时勃然变色。 “想不到以侠义为名的青衣楼,居然也会使用这般瞒天过海的手段欺骗天下人。”江不云故意摇头叹道,“幸好左丘大侠一早就已识破了你们的阴谋,所谓钓鱼之计,其实只不过是声东击西、故弄虚玄,为自己找个理由杀人灭口而已。” “你们故意安排了这一出好戏,本来就是做给我们看的,幸好我们发现及时,否则少林、武当两大门派,可就真的是沉冤难雪了。”左丘权一边说一边不断地摇头,煞有介事一般。 燕重衣目光缓缓从法罗大师和清虚子两人脸上扫过,沉声道:“两位也认为如此么?” 法罗大师低低喧了一声佛号,摇头不语。 清虚子沉吟着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些人已死在你的剑下,可谓是死无对证,贫道若只凭片面之辞,就妄加定论,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事已至此,何必多言?”燕重衣挥一挥手,回头对安柔道,“我们走。” 话音刚落,但听“呛啷”一声,寒光闪处,江不云已拔剑在手。 “你想要做什么?安柔柳眉倒竖,杏目圆睁,怒声叱道。 “留下个交待再走。”江不云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意,突然一剑刺了出去。 这一剑来得好快,燕重衣脸上禁不住已变了颜色,瞳孔倏然缩小:“以他这一剑的速度和造诣,本不该在三招之内败在我赤手之下的,他为什么要隐藏自己的实力?” 此时此刻,他的精力尚未恢复,手中虽然有剑,却已无力刺出,索性不闪不避,准备承受这致命的一剑。 安柔粉脸变得像雪一样苍白,惊呼着飞身抢出,挡在燕重衣的身前。 这时月色正朦胧,最是撩人,但在这片荒草丛中,却已充满了死亡的恐怖意象。 酒过三巡,宋飞扬放下酒杯,脸上露出种说不出的凝重,干咳一声,低声道:“龙七先生,你可曾听说过血衣楼?” “宋大侠也已听说了吗?”龙七双目一亮,缓缓道,“据说这是个很神秘的组织,江湖上还没有人能摸清它的来龙去脉。” “嗯!其声势之巨大,简直超乎人们之想象。”宋飞扬叹了口气,“据在下所知,江湖上就有许多名头不小的朋友,都甘愿为其遣使,譬如苗疆阴婆子,她雄距苗疆一带已有多年,势力不谓不广,却还是与血衣楼勾结在了一起。” 叶逸秋眉毛一扬,嘴唇微张,欲言又止。 “阴婆子也加入了血衣楼?这消息准确么?”龙七讶然道。 “千真万确,绝非戏言。”宋飞扬又是一声苦笑,“就连‘急公好义’左丘权,一代铁骨铮铮、仁义无双的大侠,也忍不住动了利欲之心、权势之念,不惜为千夫所指、万人唾弃,甘愿做了血衣楼的走狗,又何况是声名狼藉的阴婆子?” 此言一出,语惊四座。 叶逸秋腾地长身而起,沉声道:“左丘权也是血衣楼的人?” “他是血衣楼三十六位香主之一。” 叶逸秋的心立即沉了下去,一直落到了脚心。他忽然想起,安柔离去的时候,左丘权等人也匆匆而去,想来他们必是另有诡计。 一个冰儿已不容易对付,如果再加上一个老奸巨滑的左丘权,后果更是难以设想。强敌环伺,尚不自知,燕重衣的剑再快、再准,安柔的双刀再如何犀利,也难免要落入敌人早已设计好的布局之中。 想到这里,叶逸秋的额头已沁出了一排排细密的汗珠,就像是一支离弦之箭般,突然冲了出去,还未冲到楼梯口处,整个人都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这人“哎呀”一声,勉强站稳,怒气冲冲道:“是什么人瞎了眼睛……”目光一瞥,突又失声道:“咦!怎么是你?” 叶逸秋收住脚步,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人竟是他在“酒池镇”上陈年老店里,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卓不凡。 “卓兄,你怎么也来到了此处?”宋飞扬斜睨着一双朦胧的醉眼,大笑道,“你来得正好,且来喝它三百杯……” 卓不凡与叶逸秋擦肩而过,走到宋飞扬身边,淡淡笑道:“这酒嘛,小弟只怕没福消受。” “为什么不能喝?”宋飞扬双眉一扬,瞪眼道。 “若在平时,小弟自然要与宋兄不醉不归,但此刻却不是喝酒的时候。” “你不是来喝酒的?那么你来做什么?” 卓不凡看了看龙七,微一迟疑,把嘴巴凑近宋飞扬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声音细微,他人竟不可闻。 宋飞扬微微皱了皱眉,淡淡地“嗯”了一声,缓缓起身离座,对龙七抱拳作揖道:“龙七先生,在下身有要事,急需处理,今日一会便到此为止,恕不能奉陪了。” 龙七连忙起身还礼:“宋大侠既有不便之处,在下岂敢强人所难?宋大侠只管请便。” “唔!就此别过,他日相见,就由在下作东,再来谢罪。”宋飞扬连连告罪,末了又客套了几句,这才与卓不凡相偕而去。 龙七甩甩头,顾盼之间,却发现竟不知是在何时,叶逸秋和欧阳情也已失去了踪影。 第三十三章 死士 剑光一闪,人就倒了下去,鲜红的血立即慢慢地流溢出来。[..tw超多好看小说] 这一剑不偏不倚,正好刺在咽喉上,时间拿捏得恰到好处,方位也算得非常准确,但倒下的人却不是安柔,也不是燕重衣,竟是清虚子。 江不云这一剑,明明是袭击燕重衣的,但当他越过清虚子的时候,忽然一招“回风拂柳”,反手一剑就洞穿了清虚子的咽喉。 清虚子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剑刺的居然是他,虽然已看见剑光正刺向他的咽喉,却已经来不及闪避,这一剑实在太快、太诡异。 就在清虚子倒下去的同时,法罗大师也像一滩烂泥般软绵绵地瘫倒在杂草丛中。站在他身边的左丘权,突然骈指如戟,出手如电,刹那间已点了他身上“膻中”、“章门”、“气海”等七八处要**。 法罗大师虽然全身都已不能动弹,却还能说话,惊诧地叫道:“左丘大侠,你……” 左丘权大手一摆,淡淡笑道:“大师是不是想问我,这是为什么?” 他不让法罗大师说话,叹了口气,又道:“我知道你永远也想不到的,因为我们是朋友。” “既然是朋友,为何还要下这毒手?” 左丘权大眼一瞪,冷冷道:“谁说人是我左丘权杀的?你看我像是个杀人的凶手吗?‘急公好义’纵横江湖几十年,行事光明磊落,怎么可能会杀害朋友?” 他不再理会法罗大师,抬目瞧着燕重衣,问道:“清虚道长和法罗大师下山寻凶,现在忽然死了,是不是很多人都会起疑?” 燕重衣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既然有人怀疑,就必定有人追查他们的死因,是不是?”左丘权悠然道,“那么,凶手究竟是谁呢?你知道吗?” 燕重衣忍不住道:“自然是你,除了你这个虚情假义的伪君子,谁还有这么恶毒、卑鄙的手段?” “我是他们的朋友,若说是我害死了他们,天底下只怕没有几个人会相信。”左丘权脸色不变,微笑道,“可是他们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就死了呢?” 燕重衣冷笑不语,他实在弄不明白左丘权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杀人凶手自然是‘杀手无情’燕重衣。” “我?”燕重衣不由得为之一怔。 “自然是你。江湖上,谁不知道你的剑是最快、最准的?除了你,还有谁懂得‘一剑穿喉’的技巧?” 燕重衣沉默半晌,才缓缓问道:“我为什么要杀死他们?” “因为你是任我杀的同党,你为了保全任我杀和自己,所以不惜与天下人为敌。”左丘权阴森森地一笑,“事实本是如此,你想不承认都不行。不过这也不能怪你,如果换了是我,一样也会像你这么样做的。” “江湖中人还知道,燕重衣虽然是个杀手,却不是滥杀无辜之人,你以为他们真的会相信我是凶手?” “江湖中人也都知道,‘急公好义’左丘权是个怎么样的一个人,我若说凶手就是你,你认为他们会不会怀疑?” 燕重衣苦笑道:“好一个栽脏嫁祸的高明手段。”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左丘权不待燕重衣回答,自己已说出了原因,“因为我要让你像任我杀一样,成为众矢之的,永远无法立足江湖。” “我们和你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竟然非要把我们逼入绝境不可?” “这只是整个计划中的不可不走的一步棋而已。” “什么计划?”燕重衣恍然道,“难道杀人日记的泄露和重金悬赏任我杀的人头,都是你一手策划出来的?那个神秘的幕后主使人,其实就是你?” 左丘权忽然又笑了笑,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淡淡道:“你们既为杀手,偏偏不肯安守本份,总喜欢多管闲事,若不将你们一并除去,必然会成为我们的绊脚石。” 燕重衣冷笑道:“你们既然唯恐天下不乱,接下来要做的,只怕就是如何消灭武林各大门派了。” “少林与武当是江湖中的泰山北斗,只要这两大门派土崩瓦解,其他的就不足为惧。”左丘权看了法罗大师一眼,“所以清虚道长和法罗大师就成为了我们对付少林武当的第一个目标。他们一死,我就可以嫁祸于你,这正是一举两得。” 燕重衣不住摇头苦笑,事到如今,他实在不能不承认这的确是个两全其美的好计谋,既除掉了少林武当两大高手,又实现了借刀杀人、使得他和任我杀都成为末路穷徒的目的。 法罗大师纵然修为高深、涵养极好,此时也已听得气愤填膺,目眦尽裂,凄然长笑道:“原来这一切都是你的阴谋,枉少林还如此信任于你,邀请你主持公道。‘急公好义’,正人君子,一代大侠,却原来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哈!哈哈!” 他的笑声渐渐变得凄厉,仿佛厉鬼惨嚎,说不出的恐怖和诡异,却也充满了心酸和无限的悲痛。 左丘权摇头叹道:“大师,你我相交二十几年,今日却要死在我的手里,我也实在于心不忍,只是你若不死,我们组织的计划就很难再继续实行下去……” “你们是什么组织?”法罗大师叱道,“堂堂一代大侠,竟何时也成了他人走狗?” “你既将死,念在多年交情的份上,我以实言相告也无妨。”左丘权也不生气,微笑道,“大师可曾听说过血衣楼?实不相瞒,我便是血衣楼三十六楼中第七楼的香主。” “血衣楼?” “你不必问我关于血衣楼的事情,知道这一些,你已可死而无憾了。”左丘权回头对江不云道,“江坛主,你还等什么?快些送大师登上极乐之路吧!” 江不云一步一步地走过来,月色下,但见他的脸色苍白而冷漠,双目赤红,充满了狠毒与残酷之意,手中的剑泛动着寒光,剑锋上的血已凝结,只听他狞笑着道:“大师,在我还未杀死你之前,我想……我必须告诉你一个秘密。” 法罗大师在这临死之际,居然一脸祥和,全无半分惧怕和留恋之意,淡淡地“嗯”了一声。 “其实我才是杀死衿明的无凶,这件事,你只怕是永远也想不到的。” 法罗大师轻喧一声佛号,缓缓道:“因果循环,善恶终须报。江公子出身于武林世家,前途一片光明,今日误入歧途,莫非是受了他人唆使?” “不必你来假惺惺的劝告我,佛渡有缘人,你还是到阴间继续弘扬佛法吧!”话音未落,剑光一闪,江不云手中的剑已闪电般刺了出去。 未圆将圆的月,高高悬挂在繁星点缀的夜空之中,月色柔和似水。旧道边,衰草丛中,除了晚风拂过的声音,其他几不可闻。 大地突然间变得死一般寂静,反而更添增了些许诡异和令人深感不安的骚动。天地间,已失去了一份应有的安详。杀气太浓,寒意太重,就连秋夜中的鸟儿虫子都被骇得远远逃离,仿佛一旦沾上这里的邪恶和血腥,就将沦入万劫不复之地。 剑光闪动,清亮而妖异,在月色下有种难言的凄美,虽然凄美何尝不是一种美丽,却让人完全失去了欣赏的心情。 花开绽放的过程,在许多人的记忆中都弥留不去,即使在多年以后,人们都犹在回味那一刹的愉悦和快乐。花在凋谢之后,残留的就是这种无奈的凄美。 剑光消失之后呢?留下的,只不过是殷红而腥臭的鲜血而已。鲜血流尽的时候,就是生命的终结,所以死亡对许多人来说,大都是种恐怖的意象。 剑光中,江不云脸上狰狞的笑容宛然可见,本来风流英俊的世家公子,此刻竟已成了魔鬼的化身。 月色下,法罗大师脸色庄重、宁静,目光安详,仿佛已在准备承受死亡的痛苦,然后在这荒凉的异乡羽化升天。 剑如毒蛇,但就在倏忽之间,这条夺命的毒蛇却突然萎软了下去。静夜里,“喀”的一声,剑竟在半空中生生一断为二。 江不云猛然一惊,手里握着半截断剑,喝道:“谁?……什么人?” 他环目四顾,但见这荒草丛中,除了几个死人和左丘权等人之外,别无人影。只是……这百炼精钢的快剑,又怎会平空断了? “怎么回事?”左丘权脸上也已变了颜色。 “见鬼……鬼才知道。”江不云愣了半晌,突又窜了过去,手中半截断剑横切法罗大师喉咙。 “喀”地一声,这半截断剑,竟又一断为二。 江不云的面色终于大变,禁不住连退三步,骇然道:“莫非……莫非真的遇见鬼了?” 左丘权脸色凝重,他一直都在留神看着,竟也看不出剑是如何断的。他沉吟半晌,冷冷道:“这世上怎会有鬼?” “不是鬼,难道是……” “让我来。” “呛啷”一声,剑已出鞘。左丘权狞笑着,一剑向法罗大师咽喉刺了出去。剑光如一道流星,却比江不云那一剑更急、 剑到中途,他手腕突然一抖,剑光错落,竟已改变了方向。“叮”地一声,他手中长剑虽未折断,却多了个缺口。 左丘权脸色一变,冷笑道:“果然有人暗算。” “这暗器竟连我们都看不见,想必十分细小。”江不云拧眉道。 “此人能以我们瞧不见的暗器击断青钢剑,这是何等惊人的手法?何等惊人的功力?” 江不云颤声道:“世上哪有这样的人?莫非是……” 语声突然停顿,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竟不敢将那个“鬼”说出口来。 左丘权眉头一拧,斥道:“胡说!” 他昂首大喝一声,壮了壮胆色,大声道:“是什么人鬼鬼祟祟地暗箭伤人?给我滚出来。” 他以内力将声音远远传送出去,空旷的荒草丛中不断回荡着他的余音。过了好半晌,余音终于停歇,大地又回复了原有的安静与荒凉。 就在这时,只听一个声音说道:“究竟是谁暗箭伤人?” 语声冰冷、深沉,仿佛一把利刀刺入左丘权耳朵里,一股寒意从心里直渗出来。 江不云脸色突变,失声道:“任我杀。” 他抬头望去,只见风吹草长,波浪起伏,在凄迷的夜色中,不知何时,已多了两条人影,左边的人纤弱、修长,右边的人冷峻、沉静,身子笔直得就像是一条长枪。 左丘权脸色在月光下变得惨白,以他的耳力,竟丝毫察觉不到这两人是从哪里来的。 一阵风吹过,远在数丈的人影,忽然到了面前。 欧阳情身上穿的是云霞般的锦绣衫子,长裙及地,长发披肩,宛如流云,在夜风中飘飘飞舞,在月色下看来,仿佛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九天仙子。 叶逸秋一袭白衣,衣袂飘飘,风神俊朗,充满了杀意的目光冷冷地瞧着左丘权,缓缓道:“重金悬赏和匿名信,都是血衣楼的阴谋,是不是?” 左丘权脸如死灰,缄口不语。 “你以为你不说话,我就无法揭开血衣楼的秘密吗?”叶逸秋缓缓移动脚步,一步一步向左丘权逼近,从他身上发出来的杀气,刹那间与流动的空气相融于一体。 左丘权身躯一颤,一种无言的恐惧悄然袭上心头,只觉秋夜再浓,寒意再重,也不及这股杀气的窘迫。 “不许过来。”左丘权身形晃动,手中长剑迎风一抖,抵住了法罗大师的咽喉,“你再向前走一步,我立即就杀了这老和尚。” 或许因为恐惧,他手中不觉运用了几分力气,一滴血已沾上了冰冷的剑尖。 法罗大师缓缓轻喧一声佛号,平静地道:“左丘大侠,你何苦如此执迷不悟?须知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你这秃驴,给我住口。”左丘权怒道,“事已至此,我还可以回头吗?” “来得及!”法罗大师微笑道,“佛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回头就能成佛?你以为我是呆子还是疯子?我的身份已经败露,如果放下屠刀,束手就擒,非但不能成佛,只怕连鬼都做不成了。”左丘权面色一寒,手上微一用力,剑尖又刺入几分,“赶快闭上你的鸟嘴,否则我让你永远也说不出话来。” “你连朋友都下得了手,枉有侠义之名。”叶逸秋摇头叹道,“真的难以想象,你这侠名从何而来。” “朋友本来就是用来出卖的,只有像你这种愚昧无知的人,才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性命都可以不管不顾。” “看来你也不够聪明,你真的以为,挟持了大师,你们就可以安然脱身了么?” 左丘权冷笑不语,在江湖上摸爬打滚了这么多年,“投鼠忌器”这道理他比任何人都更明白。 叶逸秋忽然笑了笑,悠悠道:“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好端端的一口剑为什么突然就断了?” “自然又是你玩的把戏。” “可是打断这口剑的东西究竟是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 “是什么?”江不云忍不住问道。 叶逸秋缓缓摊开手掌,说道:“就是这个。” 左丘权与他相距不过一丈两尺远近,凝目望去,借着月色,依稀可以看出他掌心里的东西,竟是一粒小如黄豆的石子。能以如此细小的石子击断坚硬的青钢剑,叶逸秋的功力,显然已至化境。 “你是不是以为,发出这石子的人一定是我?”叶逸秋微笑道。 “难道不是你?” “的确不是。” 左丘权目光一转,瞧着欧阳情,目光中充满了惊惧之色,仿佛看见了鬼魅一般。 欧阳情温柔的眼神,在月色下仿佛有着一种镜花水月般的朦胧美,悠悠笑道:“不是他,自然是我。” 语音未歇,她的手忽然动了动,柔软的衣袖随风拂起,仿佛一片流云从天际飘过。这姿态优美、轻柔,瞬间消失,如此地不着痕迹,惊愕和恐惧却留在了左丘权惨白的脸上。 “喀”地一声,他手中的剑突然也断成了两截。 左丘权脸色惨变,犹如魔鬼般狰狞可怖,咬牙切齿恨声道:“今日我纵然难逃一死,也要找个垫背的。” 说话之时,他手中断剑已如惊鸿一瞥,睐眼间已到了法罗大师的咽喉。 就在这时,一股凌厉的劲风从他身边匆匆拂过,本来远在一丈之外的叶逸秋,突然间竟已到了他的面前。 左丘权手腕翻动,急切间一连攻出十八剑,剑虽已断,但他毕竟是剑法名家,情急之下都是拼命的招式,这十八剑就像是狂涛骇浪,力量无穷无竭,天地似乎都为之色变。 一个人的理智到了极限之处,往往连他自己都已无法控制。 叶逸秋整个人突然化成了一叶扁舟,在风浪中跌宕起伏。风止时,浪已静,这片扁舟便也停止了飘动。 左丘权口中不断发出狂吼,不断挥动断剑,刹那间又已攻出了八剑。 这八剑更凌厉、更狠毒,像秋天的风春天的雨水,连连绵绵,欲断不断,浓而密的光幕,像潮水般淹没了叶逸秋。 叶逸秋没有拔刀反击,拉起法罗大师飞身暴退。这个时候,法罗大师决不能死,他是这世上唯一可以证明叶逸秋清白的人,也是唯一可以揭穿左丘权虚伪面具的人。 剑光突敛,左丘权竟不追击,猛然一个转身,人已向后飘然掠出。 静夜里,剑光再起,一闪即没,一声凄厉的惨嚎撕破了夜空,那半截断剑,此刻竟已完全**了江不云的胸膛。 “你……你杀了我!”江不云满脸狰狞,瞪大了双眼,眼神里充满了怀疑和愤怒,摇头嘶声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左丘权残酷地笑了起来,沉声道:“你必须死。血衣楼的人,从来都是死士,没有人可以泄露血衣楼的秘密,我决不能让你活着,落入他们的手里。” 说完这句话,江不云没有倒下去,他却忽然仰天跌倒。 第三十四章 柳暗花明 一股奇臭、黑色的血从左丘权嘴角慢慢渗透出来,他脸上却依然带着一抹冷酷的笑意,喃喃道:“你们休想从我嘴里打听到关于血衣楼的任何秘密……” 声音渐渐变得微弱下去,终不可闻。 “你不能死。”叶逸秋飞步抢上。 “别碰到他。”江不云喘息着道。 “为什么不能碰?” “他已经死了,血衣楼的人,嘴里都藏着一种剧毒,一旦遇到紧急变故,就必须自己作个了断,决不能泄露本组织的秘密。”江不云重重地咳了几声,勉强忍住巨大的痛楚,“这就是血衣楼的规矩,每个人都是不成功便成仁,否则必然死得更惨。” 叶逸秋苦笑道:“你是说……左丘权是服毒自杀的?” “这种毒是人间至毒,见水即化,侵肌蚀骨,不消片刻,中毒的人就会枯朽腐化,化为飞灰,不留痕迹。你若触及他的头发或衣物,毒性就会立刻侵入你的肌肤,无药可解。” 说话中,一阵柔柔的晚风悄然拂过,左丘权偌大的身躯果然渐渐腐烂,转眼间就已枯朽,最终化成一片灰烬,随风而去。 “看见了吗?这就是血衣楼的手段,这就是血衣楼可怕之处。”江不云喘息着道。 “如果我碰着了左丘权的衣物,就会变成灰飞烟灭?” “如果你在刹那间砍掉你一条膀子,也许还来得及。” 叶逸秋叹了口气,缓缓道:“你为什么要救我?” “血衣楼纪律严明,尤其对于叛逆,一律格杀勿论。自加入血衣楼开始,我就已抱着必死之心。我曾想过我日后的多种死法,却决想不到居然是死在左丘权这等卑鄙小人的卑鄙手段之下。”江不云苦笑道,“其实以血衣楼的手段,我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背叛他们的。既已必死,我也就没有任何顾忌了,一定要把我知道的东西都说出来,可惜我知道的也实在少得可怜……” “你知道什么?” 江不云喘息良久,挣扎着道:“一时之间,我也不知从何说起。” 叶逸秋微一沉吟,说道:“我问,你答。” 江不云勉强点头道:“好。” “血衣楼楼主是什么人?” “他真正的身份,只怕连左丘权都不知道。” “血衣楼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血衣楼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统一江湖,称霸武林。他们有一个统一的口号: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每一个人的贴身内衣的左下摆,都绣着一个‘血’字,字样越大,就表示他在血衣楼的职权也就越重要。”江不云勉力扯开衣服,在他内衣的左下摆果然绣着一个拇指般大小、红色的“血”字,就像是绽放的梅花,醒然入目。 “那些匿名信和血衣楼有没有关系?” 江不云摇头道:“我只是血衣楼一个无关轻重的小小坛主,身份卑微,许多事情都由所属香主吩咐,根据没有资格参与……” “那么你还知道什么?” 江不云脸色骤然变得通红,喘息着急声道:“我……我……” 一句话还未说完,终于到了油尽灯枯之境,再也无力支撑下去,砰然倒地,这一倒,就再也没有站起来。 夜静寂,明月朗朗。天际一片浮云慢慢飘移,瞬间掩住了月色的光华。 叶逸秋心里某一个角落也随之变得阴暗,喟然一声长叹,神色有些落寞和无奈,眼中杀气渐渐淡薄。[..tw超多好看小说] 不管江不云有多少秘密,现在都已埋葬在无边的夜色中了。 叶逸秋解开法罗大师的**道,缓缓道:“大师,你现在明白了么?” 这时,天际那片云已飘过去了,月亮重又绽放光明,只是这一丝亮光,却依旧驱不散他心头的阴霾。 法罗大师双手合什,轻轻喧了声佛号,默然不语,神情颓废已极,似乎经过了刚才那一次的生死劫之后,刹那间已苍老了不止十年。 “花非花,雾非雾,是与非,黑与白,孰对孰错,一切皆有定数。”法罗大师不住捻动佛珠,苦笑道,“人魔之间,本只一线相隔,肉眼凡胎,不可参透。可笑少林身为佛教之祖,竟也不能放下红尘嗔念,不能对仇恨坦然释怀。千里追凶,却不知身边的朋友原来竟是最危险的敌人,看来众生万相,也不过是场梦而已。” 善者未必为善,恶者未必为恶,世人的目光总是很容易被外在的假象所蒙蔽。这是种致命的错误,这世上很少有人可以避免。 “一刀两断!你可知道你一刀就断送了多少人的生命和希望?留下了多少人的痛苦和悲哀?”法罗大师声音越发低沉,“冤有头债有主。人在江湖,自然就要遵守江湖规矩。衿师侄这桩血案,如今凶手伏法,真相大白,从此少林决不会与你为敌。” 叶逸秋有些意外,又有些激动:“大师……” 法罗大师蒲扇般的大手轻轻一挥,截口道:“只是你杀孽太重,纵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也已难消罪孽。如果想要让世人接受你的悔改,也许只有一个法子。” “大师的意思是不是说……出家为僧,皈依佛门?”叶逸秋苦涩地问道。 欧阳情轻轻“啊”了一声,欲言又止,却已忧形于色。 燕重衣忍不住笑道:“大师,如果你想奉劝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怕你这番苦心就要白费了,有一个人绝对不答应,少林寺难免会落得鸡犬不宁的下场。” 法罗大师看了欧阳情一眼,微笑道:“佛渡有缘人。任少侠心事未了,尘缘未尽,这佛门是万万进不来的。” 叶逸秋忽然扬手朝着自己倒映在月下的影子轻轻一斩,微笑道:“大师,我早已和昔日的‘一刀两断’任我杀一刀两断了,今日的我,叫做叶逸秋。” “哦?叶少侠能有这般觉悟,非但是你自己一个人的福份,也是天下苍生之福啊!” “大师,你刚才说的究竟是什么法子?”欧阳情暗暗长出一口气,含笑问道。 “这个法子,还得看叶少侠愿不愿意去做,做不做得到。” 叶逸秋立即接口道:“只要能一雪前耻,谢众之罪,我决不会计较任何代价。” 法罗大师双目之中掠过一丝欣慰之色,缓缓道:“血衣楼为害江湖,你若能够揭开它的秘密,将之彻底瓦解,非但可以将功赎罪,也可以博得流芳千古的美誉。” 人生美誉,叶逸秋并不在意。富贵与功名,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人生百年,草木一秋,当一切皆成黄土,那也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罢了!盛名之下,其实难负。做一个名人,远远不如做一只闲云野鹤来得快乐! 众人回到天涯海阁的时候,天色已然大亮。 龙七似乎一宿未眠,双目通红,瞪视着手里的酒杯。喝酒也有很多学问,一个人孤独地自酌自饮,最易醉倒,嗜酒之人大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龙七喝得并不快。 酒逢知己千杯少,何况这个知己,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一代大侠――“乾坤一剑”秦孝仪。 酒喝得越多,龙七的眼睛就越亮,秦孝仪却似已不胜酒力,脸色就像是烧红了的烙铁。但是他们依然在你来我往不断地喝着,仿佛谁也不愿意向对方屈服,谁也不愿意在对方还未喝醉之前自己已先倒下。 但凡赌徒都有个通病,赢了想赢得更多,输了便想翻本,就算他们把老婆儿女都卖了,也决不会皱一皱眉头。酒鬼也是如此,明明已不能再喝了,却始终不肯认输。 “小兄弟,你们去了哪里?怎的现在才回来?”看见叶逸秋等人,龙七忍不住喜形于色。 “我有一个坏消息,你想不想听?”叶逸秋叹口气问道。 “哦?恰好我这儿也有个消息。”龙七神秘兮兮地笑了笑,“先听听你那个坏的。” “我们已经找到了王帝,但是他已经死了,直到现在,我们还是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揭开血衣楼的秘密。”叶逸秋苦笑道,“所以这是个很坏的消息。” “要打开一扇紧闭的门,其实方法并不仅仅只有一种。”龙七笑得更神秘,也更诡异,“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用一把钥匙打开门上的锁。” “你有钥匙?” “这就是我说的消息。”龙七微笑道,“你一定想不到这是把什么样的钥匙,其实这把钥匙是一个人。” “一个人?他是谁?” “‘快刀一点红’钟涛!” “是他?”叶逸秋拧眉道,“他能告诉我们什么?” “他能告诉我们很多我们想知道的秘密。”龙七叹了口气,苦笑道,“只是他现在身受重伤,奄奄一息,留着一口气,就是为了见你。” 朦胧的灯光,照着钟涛惨白的脸庞,显然分外诡异。虽然他还没有死,却和一个死人已经没有太大的分别,唯一比死人多一样的东西就是还有一口气。他身上虽无伤痕,但嘴里不断溢出鲜血,显然是被人以内家真力震断了心脉,脏腑受到了极大的重创,能活到现在,实在已是奇迹。 是什么让他暂时拒绝了死神的诱惑?叶逸秋也不能不惊叹钟涛的生命力居然是如此顽强。 看见他,钟涛死鱼般的目光立刻变得明亮起来,苍白的脸色也有了些许红润,仿佛想要挣扎着坐起来,但只要动一动,口中便不断涌出鲜血,一阵巨大的痛苦传遍了他的全身。 钟涛轻轻吁出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呼吸平顺一些,缓缓道:“我已经等了你很久了,你再不来,只怕我们都会抱憾终生,因为我有很多事情必须告诉你。” “幸好现在还来得及。”叶逸秋勉强笑了笑。 “你知不知我是怎么受的伤?”钟涛无力地道,“你一定想不到,打伤了我的人,居然是‘江南大侠’宋飞扬。” “是他?”叶逸秋皱眉道,“他为什么要对你下这毒手?” “因为我发现了他的秘密,他不能不杀我灭口,其实换了是我,也同样会这么做的。” “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钟涛没有立即回答,缓缓道:“你与兰夫人那一战,胜负本无任何悬念,谁知你却做到了别人根本做不到的事。群龙无鸟兽散。兰夫人的死,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 叶逸秋点头道:“我也一直想不通,紫罗兰夫人死后,你们这些人究竟去了哪里?这九个多月以来,你们究竟在做些什么?” “兰夫人毕生心愿就是成为江湖霸主,穷其一生精力,积攒了一笔丰厚的财富。她死后,这笔财富应该如何处理,却是个难题。”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财富与功名,本是世人所求。” “这只是其一,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钟涛叹道,“兰夫人之武功,可谓天下无敌,她曾将毕生所学都记载了下来,无论是谁,只要得其技之二三,就能纵横江湖。兰夫人的两个儿子,一个已死在你的刀下,另一个被你打败后也已自伐,再无子嗣可以继承她的衣钵和基业,所以她留下来的一切,自然成为了我们这些人的囊中之物。只是每个人都心怀鬼胎,谁都想要独自吞食,最重要的是,‘万劫重生’乃是稀世珍宝……” 说到这里,他目光一转,看了看叶逸秋,又道:“据说你曾经被川岛二郎以内力震断全身经脉,而至功力尽失,形同废人,就是因为服食了此物,才得以重生,而且功力比以往更胜一筹,是么?” 叶逸秋没有回答,忍不住回头看了龙七一眼,目光中充满了感激之色。 “财富、宝物、武功秘笈,这些东西无一不是人们梦寐以求的。”钟涛黯然一叹,“古往今来,曾有多少人为了它们你争我夺,拼个你死我活,弄得家破人亡,生灵涂炭?” 这三者只需其一,就已能引起江湖祸乱,如今三者齐集,天下岂有太平之日? “由于每个人都想把这三样东西据为己有,所以如何分配便也一时委决不下,加上时间仓促,最后只好暂时作出一个决定,皆由宋终作主定夺。” “为什么是他?”叶逸秋皱眉问道。 “冰、雪二女虽是兰夫人一手抚养长大的,但毕竟是女流之辈,江湖阅历尚浅,不足成事。在我们四大侍卫中,宋终跟随兰夫人的时日最为长久,深得兰夫人倚重,所以由他主持大局,是种无奈却又最恰当的选择。”钟涛苦笑道,“但这也是种错误的选择。” “莫非他背叛了紫罗兰?” “他背叛的不是兰夫人,而是他的良心,他的承诺。”钟涛长叹道,“他与张穷、王帝、冰雪二女四人密谋携宝潜逃,从离开死亡谷逍遥宫那一天开始,他们便从此不知所踪,直到半个多月以前,我才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如此说来,我的杀人日记,也是落在他的手上?” “如果没有你的杀人日记,他们的阴谋也不可能进行得如此顺利。” 叶逸秋摇头道:“可是这些事和你受伤有什么关系?” “你想不通?” “莫非……宋飞扬和宋终早有勾结?”叶逸秋恍然道。 “你错了,其实宋飞扬就是宋终,宋终就是宋飞扬。” 叶逸秋愕然失声道:“他们居然是同一个人?” “‘江南大侠’宋飞扬早在七年之前突然隐匿,不知所踪,但在半年前却又突然重现江湖,这件事本来就很奇怪。” “仅凭这一点,似乎并不能够证明宋飞扬就是宋终。”叶逸秋沉吟道。 “本来我也不敢确定,但有个人却证实了我的怀疑。”钟涛忽然歉然一笑,“其实你在酒池镇遭遇到阴婆子的设计暗算,全都是因为我泄露了你的行踪。” 叶逸秋淡然道:“我早已猜到是你,只有你,才知道我又重现江湖。” “宋终重回飞龙堡,恢复‘江南大侠’的身份之后,便开始策划他的阴谋诡计,完成兰夫人的遗志。仅凭他几个人的薄弱之力,自然无法轻易实现,所以他第一步的计划就是招兵买马,增强实力。阴婆子雄踞苗疆多年,一直庸碌无为,终于被宋飞扬开出的条件打动,只可惜她并不了解这个阴险狡诈、言而无信的小人,她只不过是一颗被利用的棋子而已,一旦失去价值,就会成为宋飞扬整个计划里的绊脚石。” “宋飞扬违背了他曾经许下的承诺,想要杀阴婆子灭口,是不是?” “嗯!所以我与她才会一拍即合。宋飞扬欠别人的实在太多了,没有人会愿意让他舒舒服服地过日子。” “你们既已识破他真正的身份,为什么没有揭穿?” “如何揭穿?阴婆子臭名昭著,我更是默默无名,江湖上有谁会相信我们所说的话?”钟涛苦笑道,“二来也为了不打草惊蛇,虽然明知宋飞扬就是宋终,我也还是不敢硬闯飞龙堡。但是在酒池镇,我却意外地发现了另一个人的行踪。这个人你也认识,他就是卓不凡。” “卓不凡?他有何可疑之处?” “江湖上,其实并没有卓不凡这个人物。”钟涛沉吟着道,“既然宋终就是宋飞扬,那么卓不凡极有可能是王帝或者张穷乔装张扮的。” “王帝已经死了,死在燕重衣的剑下。” 钟涛沉默半晌,缓缓道:“我与阴婆子觉得卓不凡形迹可疑,于是一路跟踪,谁知到了金陵,宋飞扬与卓不凡突然出现,痛下杀手,我的武功远远不如宋飞扬,被他打成重伤。” “阴婆子呢?她是不是技高一筹,使用某些伎俩逃脱了?” 钟涛苦笑道:“在卓不凡面前,她根本用不上任何手段,因为连我都没有想到,卓不凡的武功居然远在宋飞扬之上。” 叶逸秋目光闪动,脸上露出种沉思之色,缓缓问道:“阴婆子已经死在了卓不凡的手里?可是他们为什么不索性连你也一起杀了?留下你这个活口,岂非后患无穷?” “他们来不及下手。”钟涛微笑道,“因为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人突然出现救了我一命。这个人,就是‘乾坤一剑’秦大侠。” “秦老爷子?”叶逸秋忍不住回头看了秦孝仪一眼。 秦孝仪微笑着接口道:“老夫与劣徒无邪本想借着月色看一看秦淮河的夜色,没想到无心之举,却恰巧为武林做了桩天大的好事,引出了一个惊天秘密。” 叶逸秋沉吟良久,忽又想起一事,问道:“那么你知不知道,血衣楼楼主究竟是不是宋飞扬?” 他一连问了几次,都没有听见钟涛回答,凝目看时,但见钟涛双目紧闭,已永远不能回答任何人的问题了,一丝淡淡的笑意依然弥留在了他惨白的脸上。 对他而言,可以在生命的最后一刹那得到别人的谅解,便已死而无憾。一个生命的终结,也许正是更多生命的延续! 第三十五章 尔虞我诈 飞龙堡自创建以来,历时三百数十载,历代堡主也不知经过多少次大小战役,抛头颅、洒热血、流尽辛酸泪,铸就了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方才成就了今日威名。[..tw超多好看小说]到了宋飞腾这一代,飞龙堡俨然已成江南武林第一世家,大有震古铄今、腾飞之象,孰料悲剧却在一夜之间发生,改变了这座古堡的命运。 宋飞腾猝然辞世,本是武林一脉的隐痛,但是宋飞扬的回归,却又让人们化悲痛为力量,看见了飞龙堡未来的希望。 年华易逝,古往今来,曾有多少人为了不能把瞬间化作永恒而扼腕叹息?然而,不管经历了多少年的风雨冲刷,“江南大侠”的威名却始终没有被别人淡忘。雄风犹在,声名依旧,已经深深镌刻在记忆里的,绝不是轻易就能抹去的。 “江南大侠”宋飞扬的模样虽然已经完全变了,但他的剑却依然没有改变,他的回来,无疑让江南武林再一次焕发光彩。事实上,“江南大侠”宋飞扬本身就是个光芒四射、有故事的人,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凭着他手中一口利剑,开始闯荡江湖,扬名立万。 在宋飞扬十七岁的时候,就在杭州城中,拔剑杀了“江南太岁”。那是他第一次杀人,从那个时候开始,三年之间,他不仅杀了“关中七雄”、“黄河四蛟”,还击败了武当名宿、当时最负盛名的剑客笑笑道人和“刀霸”吴无败。也只是在这三年间,“江南大侠”声名鹊起,冠绝天下。 就在他如日中天的时候,却突然传出他失踪的消息。流言不断飞来飞去,以讹传讹,众说纷芸。有人说,宋飞扬已厌倦了江湖,封剑归隐,从此不再过问红尘俗世,循入空门去了;有人说,他寻找了一处清静之地,潜心研习剑法,再出世时,便是“一剑光寒十四州”,放眼天下,舍我其谁?也有人说,他为了争夺飞龙堡堡主之位,已被宋飞腾暗中囚禁了起来,最后郁郁而终…… 传言毕竟只是些毫无根据的说法,不管真相如何,在七年之后,他终于又回来了,往昔如乱花满天飞的谣言,也就此不攻自破。 飞龙堡既为江南武林第一世家,不仅声名显赫,就连它的田园之广,也是人们所不能想象的。曾经有人不完全统计过,从前门到后门、从东墙到西墙,纵横之间,若要徒步走完飞龙堡,最少也得花上一整天的工夫。 飞龙堡内屋宇连绵,处处都是飞檐楼阁,花园更与院落衔接,穿过一个大花园里的桃花林,走过一条弯曲通幽的石径,就可以看见一个种满了修竹的小院子。 风吹竹叶,宛如听涛。到了这里,似乎已完全与外界的人声笑语隔绝。 小院里有五间平轩,三明两暗,不仅是个既舒适又安静的起居之处,也是个静思读书的好地方。最后面的一间雅室,就是“江南大侠”宋飞扬的书斋,四面粉刷的白墙都摆着油漆犹新的桐木书架,书架上整齐而有序地排满了各种各类的书籍,走进来就像是走入了墨宝飘香的书城。 在如此静谧、幽雅的书斋里,不仅可以读书作画,也可以修心养性。在这里,如果没有宋飞扬的吩咐,根本不会有人前来骚扰,所以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必担心隔墙有耳。 临窗一隅,摆放着一张书桌,桌上有一壶酒,两只酒杯。 宋飞扬是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绝不会亏待自己。但在此刻,他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桌前,紧紧闭着嘴,目光游离。 卓不凡双手反剪,倚在窗前,长身而立,脸上依然充满了淡淡的笑意,半眯着双眼,望着不远处的桃花林。这种姿势他已经保持了很久,至少有一盏茶的时辰,既不移动身子,也不说话。 也不知过了多久,宋飞扬忽然轻轻叹息了一声,打破了这种令人窒息的沉默。 “你有心事?”卓不凡头也不回,淡淡问道。 “难道你没有?”宋飞扬也不否认,反问道。 卓不凡一声轻笑,默然不语。 宋飞扬抬头看着他的背影,缓缓道:“你当然已经知道,王帝和冰、雪姐妹都已经死了。” “嗯!每个人迟早都要死的,连兰夫人都已死在任我杀的刀下,这世上,还有什么人可以逃过这一劫?”卓不凡倏然转身,淡淡笑道,“你和我,也不能例外。” 宋飞扬看着卓不凡的笑脸,嘴角不住牵动,目光中露出种很奇怪的神色,冷笑道:“他们死了,你不伤心?也不难过?” “我为什么要伤心?为什么要难过?”卓不凡没有逃避宋飞扬满含讥讽的目光。 “毕竟他们都是为了我们的计划而死的,就算你不想知道他们是死在什么人的手里,也应该设法为他们报仇才是。” “为了大局,流血牺牲在所难免,只要对计划有益无害,死几个人又有什么关系?”卓不凡沉声道,“兰夫人的仇,是一定要报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在我们这个计划还未完全成熟之前,我们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布署,决不可以自乱阵脚,更不能打草惊蛇。” 一子错,满盘皆落索。这道理浅显易懂,宋飞扬岂不明白? 卓不凡慢慢坐了下来,微笑道:“也许……我们应该感激杀了他们的人。” 宋飞扬双眉一挑,目光变得更冷。 “如今钟涛被你打成重伤,八成没指望活了,‘天山双鹰’不足为惧,王帝和冰、雪姐妹也都死了,兰夫人留下来的一切,岂非就是只属于你和我?”卓不凡脸上的笑意越发诡异,“这道理你当时不会不懂,就像一只苹果一切为二,你我一人一半那么简单明了。” 宋飞扬愣了半晌,突然失笑道:“不错,你说的不仅很正确,而且还有趣极了。” 他端起一只酒杯,递给卓不凡,又道:“就为了你这句话,我们是不是应该干了这一杯?” 卓不凡似有意又似无意地看了他一眼,微一沉吟,缓缓接过酒杯,又轻轻放下,悠悠道:“但现在却还不是我们庆功的时候。钟涛为秦孝仪所救,我们的秘密只怕也保不住了。如果任我杀发现了我们的秘密,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这个心腹大患若不除去,我们的计划就很难成功。” 宋飞扬沉默半晌,叹道:“对付这个人,难道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办法自然是有的。”卓不凡缓缓道,“最好的办法就是按兵不动,静观其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这并不是个很好的办法。”宋飞扬愕然道。 “办法虽然不好,却很有效。”卓不凡从容一笑,表情非常轻松,端起刚才那杯酒,递给宋飞扬,“无论这个办法好是不好,这杯酒还是要喝的。” 宋飞扬却动也不动,只是呆呆地看着这杯酒,目光中竟似有些异样。 “你是不想喝这杯酒,还是不敢?” 宋飞扬嘴角牵动,似乎被卓不凡说中了心事,强笑道:“我怎么不敢?” 他咬了咬牙,终于接过了这杯酒,却只是停顿在空中,呆呆出神。 卓不凡笑了笑,端起桌上另一杯酒,悠然道:“你难道不怕我在酒中下毒?” “你怎么可能在酒里下毒?”宋飞扬脸色微微一变,随即镇定如常,大声道,“如果有人告诉我,说你有杀我之心,我一定会先杀了那个人,因为只有我才知道,你根本不会想要我死,也没有任何理由杀我。” 卓不凡忍不住一声长笑,笑声一顿,正色道:“就为了你对我的信任,这杯酒我不能不喝。” 一昂首,酒尽樽已空。 在这一刹那间,宋飞扬的眼中似乎掠过一丝狡猾而惊喜的微笑,当卓不凡放下酒杯的时候,这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却又已荡然无存。 “你为什么不喝?”卓不凡看着宋飞扬手里的酒杯,微微皱了皱眉。 宋飞扬笑了笑,昂首喝了这杯酒,点滴不剩,末了又倒转酒杯,说道:“我已经喝了。” 卓不凡脸上浮现出一丝非常奇特的笑意,点头道:“好,很好!” “的确好得很。”宋飞扬脸上又露出那种狡黠的微笑,“刚才那杯酒滋味如何?” “的确很不错。”卓不凡淡淡道。 宋飞扬大笑道:“何止不错?简直是美妙极了,因为……我在酒里还加了一些东西。你有没有兴趣知道加了什么?” “是什么?”卓不凡脸上已变了颜色,吃吃道,“难道……难道是毒药?” “不错,正是毒药。”宋飞扬得意地道,“这是只有我才有解药的独门毒药。” “酒中真的有毒?”卓不凡瞪大了眼珠子,嘎声道,“你……你莫非在开玩笑?” 宋飞扬脸上的笑容却非常愉快,沉声道:“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在开玩笑吗?” 卓不凡狠狠地盯着他的笑脸,恨不得一拳打扁他的鼻子,良久才道:“看来我实在不该喝下这杯酒的。” 宋飞扬收住笑声,摇头道:“无论你喝的是哪一杯,都一样。” “两杯酒里都有毒?” “何止只是这两杯?”宋飞扬拿起酒壶,“整个酒壶里都是有毒的。” “你岂非也喝了酒?岂非一样也中了毒?” “我太了解你了,知道你对我一定存有戒心,如果只在一杯酒里下毒,你一定会跟我调换,所以索性在酒壶里下毒,只是在事先就已服下了解药。”宋飞扬哈哈一笑,悠然道,“现在是你我谈判的时候了。” “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谈的?” “你的命。” “我的命现在岂非已经是你的了?” “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拿回去。”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可以给我解药?”卓不凡眼中掠过一丝喜色。 “我并不想真的要你的命,你死了,对我一点好处都没有,何不以此做个人情?”宋飞扬得意地笑了笑,“你是个聪明人,当然知道我是有条件的。” 卓不凡叹了口气,苦笑道:“你果然是条老狐狸。你的条件是什么?” “我只是想要拿回属于我的那一份东西而已。只要你把兰夫人的武功秘笈和万劫重生都交出来,我们一样还可以继续合作,完成兰夫人的遗志。” “如果我把东西交出来,你非但不会给我解药,我还会死得”卓不凡摇头道,“更何况,我已经被你暗算了一次,如何还能够再相信你?” “难道你已经忘了,你的生死全都掌握在我的手里?”宋飞扬沉着脸道,“你死了,那些东西一样还是我的。” 卓不凡忽然笑了笑,笑得就像是条反而让捕捉他的猎上了当的老狐狸。 宋飞扬瞧着他笑,心里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厌恶,恨不得一拳捣烂这张可恶的脸,让他永远都笑不出来。他深深吸了口气,冷笑道:“你笑什么?” “笑你太无知,太幼稚。”卓不凡笑容未敛,“你有没有想过,阴婆子的武功远在钟涛之上,为什么钟涛没死在你的手里,我却在一招之间就要了阴婆子的命?” 宋飞扬脸上刹那间变了颜色,嘎声道:“为什么?” “因为我的武功已今非昔比,放眼天下,只怕再无对手,莫说只是区区一个阴婆子,就连任我杀我都未必放在眼里。” 宋飞扬目光中露出种惊恐和愤怒之色,大声道:“难道你已经学会了兰夫人的武功?” “你的确还不算太笨。”卓不凡淡淡道。 宋飞扬一口钢牙咬得格格直响,恨恨道:“那本武功秘笈呢?” “早已被我一把火烧成灰烬了。” 宋飞扬愤怒得连眼珠子都凸了出来,狂吼道:“你居然毁了它?那可是兰夫人一生的心血,毕生的武功精华所在,你怎么可以毁掉?” “我已经学会了里面所记载的武功绝学,为什么还要留着它?难道要让别人也学会了那些武功,然后再来对付我?”卓不凡眼中露出一丝快意。 宋飞扬愣了半晌,目光瞬息数变,突然又狡黠地笑道:“你已中了我的独门毒药,没有我的解药,纵有盖世神功又有何用?” 卓不凡笑了笑,学着宋飞扬刚才的口吻道:“你看我像是中了毒的样子吗?” 宋飞扬渐渐笑不出来了,一颗心直沉下身都已变得僵硬而冰冷。 “你好像忘记了一件事,‘万劫重生’不仅是疗伤圣药,而且还具有解毒的功效,所以你下的毒,对我一点用处都没有。” 宋飞扬的身子,刹那间再也动弹不得,只觉嘴唇干涩而发苦,一股寒意却从脚底直窜上来,顷刻间蔓延到了头顶。 “从这一刻起,我们已经不是朋友。既不是朋友,自然就是敌人。”卓不凡目光一寒,就像是一把尖锐的刀子狠狠刺入宋飞扬的心脏,“你也知道,我对敌人是从来都不会手软的。” “你……你要杀我?”宋飞扬长身欲起,但在刹那间,脸上竟露出种恐惧之色,原来他这才发现,他的身子已无法移动,就像是一尊被冻结了的雕像。 卓不凡冷酷地笑道:“你现在是不是觉得,全身所有的关节和肌肉都很僵硬,完全不听使唤?” 宋飞扬嘴角**,似乎想说什么,却已发不出声音。 “这是因为你中了另外一种无色无味、无药可解的剧毒。你当然也知道,这种毒是哪一种。”卓不凡轻笑道,“不错,这种毒正是阴婆子的‘冰魄之毒’。想要你的命,我并不用出手,只需要耍耍小手段,把毒溶入你刚才喝下的酒里,就可以让你悄然死去。” 宋飞扬表情依旧,好像在凝神听着。 “其实我早有杀你之心,要知道人心无足,我怎么可能允许他人和我一起分享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卓不凡叹息着道,“你尽管放心的兰夫人的仇我一定会报,她的遗愿,我也一定会替她完成。” 这时候,宋飞扬的呼吸已经完全停顿,再也听不见他的说话了。 “江南大侠”是个英雄,也是一代枭雄,他的人生充满了传奇,却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到,所有关于他的故事,结束的时候只有“悲哀”两个字而已! 风吹竹叶,宛如听涛。 卓不凡双身反剪,倚在窗前,长身而立。他的脸上依然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目光又落在不远处的那一片桃花林中。 运筹千里,一统江湖。这一切,都已在他的掌握之中。他现在需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等,等待叶逸秋的出现。只要叶逸秋一死,所有的计划就等于完全成功了。 “任我杀,你在哪里?究竟什么时候,你才会到来?” 等待显然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事情,太孤独,太无助! 第三十六章 铁手生花 秋色渐深,秋意渐浓。 两匹高头大马铁蹄翻飞,拉着宽大的车厢一路向东疾驰而去。车厢中,浓郁的酒香掺杂着欧阳情淡淡的发香,在这小小的空间里面悄然弥漫。 龙七侧着身子歪着头,闭着眼睛,倚着车窗,手里拿着半杯酒,一动不动,仿佛已经睡着了。燕重衣就在坐在他的身边,身子坐得笔直,经过两天的疗养,伤势显然已无大碍。 叶逸秋和欧阳情并肩而坐,本来靠得并不太近,但马车飞奔得太快,颠波之间,二人的身子难免因为失去平衡而稍有碰触,叶逸秋每一次都如触电般缩了缩身子,欧阳情忍不住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终于“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是不是很怕我?”欧阳情偷偷看了龙七和燕重衣二人一眼,悄悄拉了拉叶逸秋的衣袖,在他耳边吐气如兰。 叶逸秋没有回答,轻声道:“你知不知道此行有多么危险?你本不该来的。” “你在担心我么?” “我没有为你担心,也不必为你担心。” 欧阳情嫣然一笑,柔声道:“你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却还是很担心的。你这么对我,我……我心里实在很高兴。” 叶逸秋看着她一脸含羞的样子,禁不住心神一荡。 “是啊,是啊!她怎么可以不来?”龙七双眼半张半翕,似醒未醒,喃喃说道,“久别重逢,天知道相思之苦是多么的难熬?这一次说什么她也不会让你离开了,无论天涯海角,还是刀山火海,她都要跟着你,跟你一辈子……” 欧阳情羞怯怯地瞪了龙七一眼,却见他闭着双眼,竟又似睡着了。 叶逸秋暗暗叹了口气,只觉心里无端地生起一种沉重的感觉,竟有种莫名其妙的哀伤。 龙七却在这时忽然睁开了双眼,沉吟着道:“有件事,我已经想了很久,到现在都还没有想通。” “连‘神捕’龙七先生都想不通的事情,只怕棘手的很。”燕重衣忽然说道。 “宋飞扬本是紫罗兰生前最为倚重的心腹,按理说,他应该就是这件事的主谋,”龙七轻轻晃动着手里的酒杯,目光看着清冽的酒色,“可是照钟涛所说的看来,卓不凡的武功似乎还远在他之上,这岂非很奇怪?” 叶逸秋沉吟着道:“也许卓不凡已经学会了紫罗兰的武功。” “可是学会紫罗兰的武功的这个人,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宋飞扬?” 这件事似乎已没有更好的解释,叶逸秋不由得哑然无声。 燕重衣想了想,缓缓道:“此事虽然奇怪,但我认为,最令人费解的却还是关于血衣楼的秘密。” “你是否有什么看法?”龙七问道。 “血衣楼楼主的身份神秘莫测,究竟是不是宋飞扬,我倒觉得极为可疑。” “嗯!假如宋飞扬就是血衣楼楼主,他根本不可能泄露左丘权的身份。不过……他虽然没有说谎,但也不能证明他和血衣楼毫无关系,只怕又是他的借刀杀人之计。”龙七摇摇头,昂首将那半杯酒全都倒进了嘴里,又闭起了双眼。 叶逸秋拧紧双眉,正欲说话,忽听后面蹄声得得,颇为急骤,掀开帘子看时,但见大道上尘烟滚滚,一彪人马风驰电掣般飞奔而来。(..tw) 那彪人马来得好快,转眼便已追了上来,前后左右将马车团团围住,竟有二十五骑之多。 赶车的车把式眼见去路受阻,立即吆喝一声,勒住马缰。他正值壮年,不由得心头火起,回头对欧阳情说道:“小姐,只怕是遇上了强盗了。” 欧阳情微微一愣,说道:“秦大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真是些小毛贼,你就随便打发了他们。” 秦大叔点点头,回头大喝道:“是哪条道上的朋友不长眼睛,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前来剪径!?” “你小子眼睛瞎了?谁说我们是强盗?”说话的人是个年逾古稀的老人,一头华发,长须飘白,高高坐在马上,怒目而视,自有一番威严,身上一袭华服锦衣似乎镶了不少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刺得他人几乎睁不开双眼。 “不是强盗?那你们是什么人?”瞧见白发老人威武的气势,秦大叔口气不由得软了些许。 “老夫问你,你这车厢里头都是些什么人?”白发老人神色倨傲,森然问道。 “里头坐着什么人,与你何干?”秦大叔不亢不卑地道,“好狗不挡路,你们赶快让开,别要耽误了我们的脚程。” “你不说就别想走。”语声未了,从白发老人身边窜出一骑,马上的年轻骑士咬牙切齿,一双眼睛狠狠地盯着秦大叔。 “你们究竟想做什么?” “我就先废了你这两只扁毛牲口,看你用什么拉车。”那年轻人口里说得凶狠,手上更狠,“呛啷”一声,剑已出鞘,向左边那匹马的马颈笔直刺出。 “不许伤我马儿。”秦大叔脸上勃然变色,断喝声中,猛然右臂暴长,五指箕张,竟以血肉之掌生生抓向剑刃锋利的长剑。 那年轻人不闪不避,心道“这一下非剁掉你的手掌不可”,谁知心念方动,只听“咔嚓”一声,长剑竟已被这一只肉掌生生拗断。 “爷爷……”年轻人惊愕地瞧着白发老人,微微哂了哂嘴。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凡事都不可莽撞,你就是不听。”白发老人脸色阴沉,斥道,“给我退下去。” 年轻人耷拉着脑袋,悄悄吐了吐舌头,圈马退出三尺,再也不敢造次。 “呵呵!阁下这一只手可当真硬得很,老夫差点就看走了眼了。”白发老人盯着秦大叔冷笑道,“却不知堂堂‘铁手生花’秦步,何时甘愿寄人篱下,做了他人的车夫?” “世事蹉跎,苦海沉浮,人生多有变数,今日乞于街头的流浪汉,或为昔日出入豪门的王侯将相,也可为叱咤风云的大人物,秦某偶为人用,倒也不是件很丢脸的大事。”秦大叔神色不变,淡淡说道。 白发老人为之一怔,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言辞与他辩驳,不由得“嘿嘿”冷笑。 “爷爷,‘铁手生花’秦步是何许人物?”刚才那年轻人忍不住轻声问道。 “嘿嘿!”白发老人回头道,“说起这个人,话可就长了,他的故事就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 “那爷爷就拣些简单的说。” “咳咳!”白发老人清了清嗓子,缓缓道,“秦步在二十年前,名噪一时,与‘大少爷’韩彻、‘白衣杀手’冷落是同一个年代的大人物。在他二十岁之前,学的本来是刀,但他发现自己学了十几年的刀法,根本不可能取得韩大少那般的成就,于是弃刀学剑。学剑五年,他又发现自己的剑法根本不可能达到冷落的造诣,于是毅然决然放弃了剑术,发誓此生再也不用兵器,学起了掌法。如此过了十年,他终于学艺有成,成为当今江湖上独一无二的铁掌高手,一双铁手坚硬如钢,无坚不摧,寻常的刀剑在他手下只如朽木,不堪一击,便有了‘铁手生花’的名号。但在三年后,这人突然无故失踪,此后再无音迅,却不想今日在此有幸得见。” 那年轻人看了看秦步那一双骨节突出、青筋凸起、黑黝黝如同火炭的大手,想起刚才的情形,不由得又吐了吐舌头,再不言语。 “秦大侠,咱们明眼人不说瞎话,赶快把人交出来吧!念你是条好汉子,老夫也不追究你姑息养奸之过。”白发老人脸色严峻,缓缓说道。 “秦某不明白你的意思。”秦步皱眉道,“你究竟是谁?要找的人又是什么人?” “老夫一干人等从金陵一路追到这里,为的就是想要讨回一个公道,秦大侠若是一再从中作梗,那便不能怪山西吕家不近人情了。”白发老人大声说道。 “山西吕家?”秦步吃了一惊,失声道,“啊?你是吕千秋吕老爷子?” “哼!哼哼!”白发老人傲然道,“原来秦大侠也听说过老夫的名字。” “吕老爷子风尘仆仆、不辞劳苦,从山西赶到这里,不知所为何事?”这老人虽然倨傲,但毕竟也是武林前辈,秦步也不便一再出言不逊。 话音未了,忽见车帘掀动,叶逸秋飘然而下,淡淡道:“秦大叔,吕老爷子是来找我的。” “你就是任我杀?”吕千秋目光如刀,狠狠地盯在叶逸秋脸上,一字一句地问。 “我是。”叶逸秋笑了笑,“吕老爷子是不是为了‘魔手’吕奉祖而来?” “你既已明白老夫来意,那倒不必多费唇舌。”吕千秋大手一挥,大喝道,“通统一起上,把这小子给分尸了,才解老夫心头之恨。” 话犹未了,已有四骑策马上前,一人一勒马缰,但听“唏路路”一声,那马前蹄高扬,人立而起,竟向叶逸秋狠狠地踏落下去。与此同时,另外三人从马背上扑落,左右夹攻,同时拔剑冲了过来。 “叶少侠,你对付那三口烂剑,这匹马就交给秦某吧!” 话声中,秦步已飞身而起,一拳向那匹马的肚子击了出去,剑乃钢铁所铸他尚且一拗即断,这马腹最是柔软,如若被他击中,势必穿破一个大洞不可。 吕千秋脸上已变了颜色,怒声吼道:“吕家此行只为寻仇而来,闲杂人等退避,不可趟这浑水,否则吕家必然视他如同死敌,任你逃到天涯海角,都不惜任何代价,非将你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不可。” “好狠毒的诅咒。”秦步吡牙一笑,变拳为掌,暗用巧力,一掌击在马腹上。 那马吃痛,身子一侧,非但双蹄下落的方向偏向一边,还将马上骑士掀落下来,恰巧撞在左边持剑攻击叶逸秋的人身上,这一剑便也失去了准头,刺了个空。 就在这时,忽听“叮当”一声响,火花四溅,也不知叶逸秋使了什么手段,竟引得右边那两个人双剑磕在了一起。 这四人联手夹击未能奏效,又已有四人挥刀挺剑冲了上来,大有不死不休之势。 秦步挡在叶逸秋身前,高大魁梧的身躯宛如一座铁塔,直似“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右拳直击,左掌轻挥,竟将那四人逼得无法近身。 “姓秦的,你非要与吕家过不去吗?”吕千秋气得暴跳如雷,大声咆哮。 秦步手下不停,目光斜睨,大声道:“吕老爷子,叶少侠与你究竟有何深仇大恨?你竟似非要置他于死地不可?” “杀子之仇,弑孙之恨,你说这是不是深仇大恨?” “不错,这仇不共戴天。” “任我杀杀死了老夫一个儿子两个孙子,难道老夫就不该向他讨回来?” “这……”秦步用手抓了抓头,怔怔道,“人都死了,你怎么向他要回来?” “老夫要他一命抵一命,把他五马分尸也算是便宜了他。”吕千秋咬牙切齿道。 “吕老爷子,你只怕是误会了。”秦步回头看了叶逸秋一眼,“我怎么看,都觉得叶少侠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 “你懂个屁。”吕千秋一脸怒色,骂道,“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你也活了大半年纪,怎的如此不知好歹?杀人放火又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勾当,难道坏人都要把坏字写在脸上不成?” “据我所知,叶少侠早就不做杀人的勾当,吕老爷子口口声声说他杀了你的儿子和孙子,可有凭据?” “老夫虽是一介莽夫,却也不是不讲道理之辈,若无凭据,岂能如此劳师动众前来兴师问罪?”吕千秋从怀中掏出一样物事,在空中微微一扬,“有书信为证,还能冤枉了好人?” “仅是片面之辞,如何能信?”秦步不以为然道,“吕老爷子别要误信他人谗言,中了小人挑拔离间之计。万一这人心存不轨,有意陷害叶少侠,借山西吕家之财力、势力扰乱江湖,岂非得不偿失?” “是真是假,老夫自有主意,还用得着你这后辈来罗嗦?”吕千秋脸上已变了颜色,阴沉沉地冷笑道,“你如此袒护他,究竟是何用意?” “自与叶少侠相识以来,我所听所闻,他所做的每件事都是非仁即义,吕老爷子也太独断专横了。” 吕千秋本是刚愎自用的性格、**般的脾气,此时终于忍无可忍,大喝道:“老夫不与你逞一时口舌之利,识时务时为俊杰,赶快让开。” “不让!”秦步摇摇头,渊亭岳峙般站在那里,态度极其坚决。 “是非只为强出头。”吕千秋面色一寒,目光中杀气陡现,显然动了真怒,“老夫这就先废了你这一双铁手再说。” 语声未落,他的身子已如一只大鸟般骤然飞起,刹那间已到了秦步身前,左手五指如钩,抓向秦步面门,右手五指如戟,直插秦步心口,招式狠毒而怪异,竟与吕氏祖传的武功独门点**手法大相径庭。 秦步虽觉阴风袭体,却不退避,双手一扬,抓向对方手腕,谁知吕千秋这一招两式竟是虚招,手腕翻动,快逾闪电,连袍带袖急拂而出。 秦步只觉双臂一麻,左右“尺泽”、“曲池”、“虎口”诸**都已被拂中,纵有千斤气力也已施展不出。 吕千秋哈哈一笑,脚不沾地,猛然一个“鹞子翻身”倒纵出去,稳稳落在马背上,不住冷笑。 “没想到吕老爷子堂堂一代宗师,竟也使诈,秦某算是又长了见识。”秦步微微气恼,脸上也露出一丝冷笑。 吕千秋脸色不变,淡淡道:“技不如人,还逞口舌之强。” 一言甫毕,随即大手一挥,喝道:“大夥儿一起上,宁可杀错,不可放过,无论是谁都妄想助任我杀一臂之力,否则通统格杀勿论。” 众骑士缓缓策马靠近马车,蠢蠢欲动,似欲将叶逸秋一举斩杀于马下、血染战袍而后快。 就在这时,忽听一个冰冷的声音倏然响起:“谁敢过来,我必教他血溅五步。” 语声未了,燕重衣已飘然下车,与叶逸秋并肩而立,一只强而有力的右手紧紧按住了腰间的剑柄,一股冰冷的杀意瞬间蔓延开去。 “你是谁?”吕千秋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杀手无情’燕重衣。”燕重衣霍然扬起头,森然道,“试问普天之下,有多少人可以抵挡我与任我杀的刀剑合壁?” 没有人,绝对没有人可以化解当世这两大杀手的联手一击。每个人都摒紧了呼吸,连吕千秋都已似为这一句话所震慑,僵持的形势一时竟变得令人窒息。 就在这时,又听一声清朗的轻笑,龙七也从车厢中跳了下来。 “好,好,原来你还有这么多个帮手。”吕千秋面色变得非常难看,盯着龙七老脸一沉,“你又是谁?” 龙七抱了抱拳,微笑道:“在下龙七。” “莫非是人称‘神捕’的龙七先生?”吕千秋显然有些意外。 龙七笑了笑,不置可否,随即收住笑容,正色道:“吕老爷子,能否听我一言?” “龙七先生有话请说,不必客气。” “任我杀杀你子弑你孙,只怕此事另有蹊跷,如果有人存心挑起祸端,吕老爷子如此不分青红皂白,岂不正好中了奸人道儿?” “如果任我杀是被人陷害的,刚才他为何不分辨?”吕千秋吹胡子瞪眼道。 “刚才吕老爷子一上来就下了格杀令,根本就不容我解释,”叶逸秋苦笑道,“我是百口莫辩啊!” 吕千秋沉吟良久,沉声道:“好,老夫姑且信你这一回,但是你如何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 “吕老爷子只需要去一个地方,就知分晓。” “什么地方?” “飞龙堡。” 第三十七章 飞龙堡 候门深如海。[..tw超多好看小说]飞龙堡内,庭院深深,也深似海。这座古老的庄园给人的感觉不仅是壮观和广阔,而且庄严、雄伟、沉厚、扎实,就像是个神话中的巨人,永远都不会被击倒,无论谁想要摧毁这一片基业,都无异于痴人说梦、椽木求鱼。 三百多年来,能够在江湖上始终屹立不倒的力量,除了少数像少林、武当这些历史辉煌、悠久的门派,就只有像飞龙堡这些声名显赫的武林世家。这些武林世俗,有些虽然是因为他们的先人为了江湖道义而牺牲,才换来别人对他们的尊敬,大都却还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有某种特殊的才能和成功,才能够存在,有谁知道在弱肉强吃的年代,曾有多少门派一夜崛起,却又在一夜之间没落、消失? 飞龙堡既为江南武林第一世家,其力量之庞大、其声名之显赫,自然不是其他武林世家可以比拟的。所以,无论是飞龙堡的弟子还是家仆、奴役,只要是飞龙堡的人,在地位上、气势上,都已高人一等。 这时阳光明媚,刚过午时,飞龙堡两扇刚刚新漆不久的大门向两边敞开,从外面望进去,只见一条用青石板铺成的大道,整齐、干净、宽阔,就算两辆大马车并绺而驰,也绝不会显得拥挤。 每块青石板都洗得像镜子一样发亮,每个人走在上面,脚步都很轻快,心情也绝对愉快。 牛麻子此刻的心情已不能用“愉快”两个字来形容,他简直是太开心了,开心到恨不得给每个路过飞龙堡的行人跪下来亲吻他们的脚趾头。 今天早上,他起了个一大早,正打算用早膳的时候,飞龙堡的总管事就来了,还带来了一个令他三天三夜都可以不眠不休的好消息:他被提升为飞龙堡前院的龙头。 龙头的意思,就是老大。换句话说,他牛麻子从今天开始,摇身一变,已经从一个小小的、卑微的杂役领班,变成了前院总管。有了这种身份,只怕连那九品芝麻官见了他都要点头哈腰地尊称他一声“牛大爷”! 牛麻子并不姓牛,也不叫“麻子”。别人叫他“牛麻子”,是因为他的身躯高大魁梧,浑身横肉,胸膛上长满了黑茸茸的粗毛,健壮得就像是条大水牛,脸上却长满了一粒粒大麻子。最要命的是,他脸上总是带着种自命不凡、不可一世的微笑。他在笑的时候,每一粒大麻子好像都在抖动。 现在,牛麻子得意扬扬地挺着敞开的胸膛双手叉腰站在大门之外,脸上放着红光,每一粒麻子都像是笑开了花。 从此以后,只怕再也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叫他“牛麻子”了他越想越得意,越得意就越开心,到后来,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笑声突然停顿!牛麻子瞪大了两只像牛目珠子般的眼睛,凝视着自己面前的不远处,只见一辆很大、很华丽的马车正飞驰而来,后面尘烟滚滚,蹄声高扬,竟是一彪足有二十几骑的人马。 马车渐行渐缓,那二十几骑也慢慢地停了下来,在大门台阶下戛然而止。 牛麻子怔了怔,眉头一拧,正想上前询问,忽然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已今非昔比,立刻又改变了主意。(..tw好看的小说) 左侧的车门“吱呀”一声轻响,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年轻人,身上一袭白衣随风飘舞,显得潇洒脱俗,但他的脸色却太冷,就像是冬天的雪一样冰冷。 牛麻子再也笑不出来,瞪着大眼看着这个冷漠、孤独的年轻人,只一眯眼间,这人竟已站在他的面前。刹那间,牛麻子突然感觉不到自己的呼吸,只觉一股冰冷的杀意就像是一把刀,狠狠刺进了他的心脏。 他甩了甩头,暗暗说了声“大白天遇见了鬼了”,沉声问道:“阁下是……” 这人轻轻挥了挥手,打断道:“我是来找宋飞扬的。” “呸!”牛麻子狠狠吐了口口水,怒叱道,“你这小子,竟敢直呼二堡主的名字!” “我又不是宋飞扬的朋友,为什么不可以叫他的名字?”这人嘴角微扬,带着一抹淡淡的冷笑。 “你来求见二堡主,有没有拜贴?”牛麻子强忍一肚子怒火,“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来到飞龙堡,都得按照规矩行事,必须奉上拜贴。” 这人摇头道:“我没有。” 牛麻子冷冷一笑,沉声道:“荒唐,可笑!就连本堡之人都难得见上二堡主一面,岂容外人说见就见?朋友你既无拜贴,又未相约,我看你还是请回吧!改天再来。” 这人忽然微笑道:“你要拜贴?好,我这就给你。” 话音未落,他突然出手,“叭”地一声清亮的脆响,牛麻子脸上竟已挨了一巴掌。这一掌并不重,却还是把牛麻子给打懵了。 过了半晌,牛麻子终于回过神来,脸色涨得通红,一手捂着火辣辣的脸颊,一手戟指怒喝:“小子,你竟敢打我?” “这就是我的拜贴,你是不是受不起?” 牛麻子连脖子都气粗了,拳头握紧,直捏得骨节格格直响。讲理讲不过别人的时候,就只有动拳头。他手底下居然还有两下子,不但练过北派的谭腿和大洪拳,而且练得还颇有火候,一拳打出,竟也虎虎生风。 他曾经用同样的一拳,打在一个壮汉的胸膛上,直把那个壮汉打得口吐鲜血,半天都爬不起来。他相信这一拳,一定可以打扁这人的鼻子。只可惜他并不知道这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否则就算再给他两个胆子,他也决不敢出手。 这人左掌轻轻一带,就已将他的腕子托住,右手轻轻一拳打在他的胸膛上。 牛麻子一百八十多斤重的身子立即被打得往后踉跄而退,脚下被门槛一绊,就向大门内翻滚着像一条死狗一样趴在青石板路上。他挣扎了老半天,终于爬了起来,想起这人的厉害,再也不敢跑出去与之动武,但无端吃了这亏受了这辱,却又心有不甘,忍不住破口大骂:“王八羔子,狗娘养的……” 骂声不绝,几乎将天下他所知道的恶毒秽语都搬出来了,却始终不敢踏出门槛一步。 在一片不堪入耳的骂声中,一个清脆有力的声音骤然响起,“叭”地,牛麻子脸上又重重地挨了一巴掌,直打得他满嘴鲜血,连牙齿也脱落了三枚。 他“呸”地一声把牙齿和着鲜血一口吐出,一句“杀千刀的”还未来得及骂出口来,只听一人大声斥道:“你若还敢再骂一句,我立即把你剁碎了喂狗。” 这声音好熟,绝不是那个冷漠的年轻人。牛麻子一激灵,惊恐地抬起头,就看见了杨云聪,立即吓得把话又吞了回去,再不敢吭半句声。 杨云聪一身素缟,白布缠头,面容憔悴,目光中竟有种悲痛之意,显然还未从宋妍死亡的阴影中走出来。他冷眼瞧着表情错愕、惶恐的牛麻子,沉声道:“你这狗仗人势的东西,竟敢对客人无礼。” “是……是他先出手的。”牛麻子一脸无辜,叫起了撞天屈。 “住口。”杨云聪叱道,”如果不是你先做出无礼之事,客人岂会代我教训你这狗东西?你可知道这位客人是什么人?” “他是二堡主的敌人。” “他是堡主的敌人?你给我仔细听清楚,‘一刀两断’任我杀纵然不是飞龙堡的朋友,也决不会是我们的敌人。” 这个冷酷的年轻人,居然是当今江湖上最可怕的杀手任我杀?我的妈呀!牛麻子扭头瞪视着身子站得笔直的叶逸秋,双腿一软,再也站立不稳,像面条一样瘫倒在地。 杨云聪不再理他,大步流星走出大门,拱手恭声道:“这狗奴才有眼无珠,怠慢了任大侠,恕罪,恕罪!” 叶逸秋淡淡一笑,缓缓道:“我是来找宋飞扬的。” 杨云聪脸色立即变得凝重而沉痛,黯然道:“你来迟了。” 叶逸秋微微一愣,皱眉道:“什么意思?” “堡主他……他已经去世了。” 叶逸秋脸色陡变,失声道:“宋飞扬已经死了?怎么死的?” “堡主是得了一种急病,突然暴毙,甚至连后事都来不及交待,就这样撒手人寰。” “暴毙而亡?”叶逸秋冷笑道,“宋飞扬倒死得真巧,也太离奇。” 杨云聪似乎听不出他这句话中尚有他意,颓然道:“堡主气色一直很好,一点也看不出身患绝症的样子,猝然离世,我也觉得很蹊跷,只是……堡主他的确已经死了。” 叶逸秋默然半晌,问道:“他是什么时候死的?” “就在上午,大概是……巳时前后。”杨云聪叹了口气,“尸体尚未收敛。”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去看一看。” 杨云聪迟疑着道:“死者已矣!你……” 叶逸秋淡淡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看看而已,能一瞻‘江南大侠’遗容,在他面前鞠一躬,也算是对他的一种敬仰。” 风拂过桃花林,落叶遍地,几千竿修竹随风款款摆动,竹叶簌簌有声,宛如波涛,一浪接着一浪,节奏顺畅而和谐。但在这恼人的秋之一季,此情此景,却大有萧索、肃杀之意。 本来极其精简、雅致的书房,此时已作了暂时的殓房,虽然摆设简单,既无香烛,也无哭啼,却仍然充满了死亡的气氛。 书房中央的空旷之处,铺着一张草席,宋飞扬的尸体上,只覆盖着一张白色的布幔。 杨云聪神色一黯,凄然笑道:“堡主猝然暴毙,我们还来不及向武林同道发出讣告,所以只好暂时做出这样草率的安排。” 叶逸秋漫不经意地轻“嗯”一声,默然不言,俯身掀开布幔,凝神注视着宋飞扬的脸色。 龙七双目从四面整齐的书架一扫而过,最后目光落在桌子上的酒杯上,走过去拿起酒杯凑近鼻子不住轻嗅,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丝微笑。 就在这时,叶逸秋忽然回首叫道:“龙七先生,你过来” 龙七仔细看了半晌,起身微笑道:“我明白了。” “你看出了什么?”燕重衣问道。 “我至少看出了两件事。”龙七沉吟着道,“第一,宋飞扬现在的这张脸,并不是他原来的面目。” “这是种易容之术。” “不是易容。”龙七摇头道,“如果用药物易容,他脸上的表情不会如此真实,他用的是另一种手法,人皮面具。这块人皮面具,制作精巧,可谓是天衣无缝,粘在脸上,除了容貌作了改变以外,喜怒哀乐都能形于色,一般人绝不可能发现破绽。” 叶逸秋叹道:“能够制作出如此完美的人皮面具,普天之下,只怕已经没有几个人。” “我想起了一个人。”龙七微笑道,“这个人不仅擅长口技和模仿,还精于易容。” “你是说……张穷?” “嗯!”龙七点头道,“也许张穷才是这几个人中最高明的一个,非但把你骗了,连我也没有瞧出来。” 他忽然伸手在宋飞扬脸上轻轻一抹,一拉一扯之间,手中赫然已多了一张薄如蝉翼、轻似鸿毛的人皮。他瞧着这张几近透明、若有若无的人皮面具,心里暗暗赞叹制作者的高超技术,苦笑道:“戴上这东西,只怕连他最亲近的人也看不出来。” 话音未落,只听叶逸一声惊呼,失声道:“龙七先生,你看这张脸……” 龙七听他语声中充满诧异之意,失笑道:“一张死人的脸难道还能长出一朵花来?” 目光及处,也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 这个死人,竟非宋飞扬,而是张穷。 “怎么了?”杨云聪一步抢了过来。 叶逸秋问道:“你看得仔细一些,这个人,是不是宋飞扬?” 杨云聪盯着张穷瞧了半天,摇头断然道:“堡主失踪多年,他的面目在我记忆中虽已模糊,但我还是可以肯定,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个人。” 龙七笑道:“你当然不认识这个人,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你的二师叔宋飞扬。” “你的意思是说……堡主并没有死?”杨云聪用手指敲击着额头,怔怔道,“这个人,只不过是他的替身?可是他究竟是什么人?堡主的人又在哪里?” 龙七没有回答这些问题,目光又落在桌上的酒杯上,缓缓道:“他并不是得了急病暴毙而亡,而是中毒而死,一种非常诡异、毒性非常猛烈的剧毒。” “这种毒,是阴婆子的‘冰魄之毒’。”叶逸秋长出一口气,“当日在酒池镇的陈年老店里,胡来和‘铁蝎子’赵奇都是死于此毒。” “我忽然想通了很多事。”龙七微笑道,“也许,我们很快就可以知道整件事的真相了。” “你在说什么?什么真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杨云聪茫然道。 “这件事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最好不要明白。”叶逸秋微笑着摇头道,“我只问你,第一个发现这个人的尸体的是什么人?” “是卓不凡卓先生。” “是他?”叶逸秋眼睛一亮。 “从金陵回来,他就没有再离开过飞龙堡,也没有踏出这里半步。堡主曾经吩咐过,他们有很多很重要的事情要商量,谁也不许前来打扰。” “他现在人在哪里?” 杨云聪摇头道:“他……” 他刚刚说了这一个字,声音突然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你们在找我?” 门外似乎又刮起了风,一条人影轻轻闪动,卓不凡已飘然走了进来。 杨云聪叫道:“卓先生……” “他不是卓不凡。”叶逸秋立即打断了他的声音,“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江湖上有卓不凡这个人?” “那么他是谁?”杨云聪的确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甚至连这个人的来历都一无所知。 “他现在的名字,叫做‘一剑送终’宋终。”叶逸秋微笑道,“你一定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人,但他本来的名字,你却一定很熟悉,他才是真正的宋飞扬,这个死人只不过是他的替死鬼而已。” 杨云聪张大了嘴,就像是活生生吞下了十只大老鼠那般震惊、错愕! 卓不凡依然一脸微笑,神情非常自然、轻松,既不否认,也不反驳。 杨云聪愣愣地瞧着卓不凡怪异的脸,摇头道:“他是二师叔?你只怕弄错了。” “绝不会错。你为什么不自己问问他?” “卓先生,你……”杨云聪眼中仍然充满了怀疑。 “江湖上的确没有卓不凡这个人,‘江南大侠’宋飞扬才是我原来的名字。”卓不凡目光一转,瞧了叶逸秋一眼,“但是宋飞扬未必就是宋终。” “天底下没有永远守得住的秘密。”叶逸秋淡然笑道,“钟涛在临死之前,就已经揭穿了你的秘密。” “人云亦云,人言岂可轻信?”宋飞扬冷笑道,“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我就是‘一剑送终’宋终。但是我知道,你们是绝对拿不出证据的。” “谁说没有?”龙七立即接口道,“七年前,你正是意气风发、风华正茂之时,突然从江湖上彻底消失,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七年来,你去了什么地方?究竟在做些什么?” 宋飞扬目光一寒,冷哼一声,却不说话。 “你不敢回答这个问题,岂非正好证明了你心里有鬼?” “这问题实在太幼稚,太可笑,我不屑回答。” “大丈夫既然问心无愧,又何必藏头露尾?” 宋飞扬沉默不语,似乎在回忆着往昔的无限风光,又仿佛在缅怀过去。过了半晌,他忽然轻轻一声叹息,缓缓道:“我少年成名,从一个年少轻狂的无名小子,做到名扬四海的‘江南大侠’,也不知付出了多少辛酸的代价,其中的努力和奋斗的历程,又有几个人可以体会?” 第三十八章 阴谋 世事多无常!每个人若想成名都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古往今来,江湖上那些有名声有地位的人,通常在他背后都隐藏着一段充满血和泪、痛苦与辛酸的历史。像“大少爷”韩彻、“游龙大侠”叶漫天这些名垂青史的大侠们,人们只记得他们华丽的光环和至高的荣誉,却没有人会去遥想他们曾经所付出的努力和流淌的血泪。 一个人显赫的身份,可以与生俱来,但一个人的地位和声名,却只能依靠自己的拼搏去争取。最高的荣誉,从来都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绝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做到。 宋飞扬声音忽然变得有些沉缓、颓废:“我本来有一个很好的前途,但命运……人总是摆脱不了命运对他的捉弄,恨只恨我不该生在江湖,长在武林世家,更不该是飞龙堡的子弟。” 说到这里,他的嘴角突然剧烈地颤抖起来,就像是被人在脸上抽了一鞭子,沙哑着声音又道:“因为你是飞龙堡的世家子弟,所以你所有的成就,都已被武林第一世家的光荣所淹没,无论你做了什么事,别人都不会为你喝彩,只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但你若是偶尔做错了一件事,或者毫无成就,别人又会觉得你太无用,罪大恶极,丢了老祖宗的脸面,砸了飞龙堡数百年屹立不倒的招牌。” 这是事实,无论你用什么方法,都绝不能将之驳倒。叶逸秋等人目光渐渐变得黯淡下去,心里忍不住悄悄叹息。 宋飞扬苦笑道:“若是换了别人,也许就此向命运低头,甚至就此消沉。但是我不能,我绝不可以认输,就算失败,也不可以让别人嘲笑我是个懦夫。” 龙七轻叹道:“所以你选择了离家出走,抛开家世的光环,甚至得来不易的名誉,下定决心只用自己的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另一片天地,是不是?” “的确如此。但我壮志未酬,便得悉我大哥猝遇不测,飞龙堡是武林第一世家,岂可一日无主?所以我只好回来重掌大局,这个时候,正是我大展鸿图的好时机。” “只可惜你这七年来走的那条路却走错了。”龙七摇头叹道,“你不该投靠紫罗兰。” “什么紫罗兰?”宋飞扬的脸色立即沉了下来,“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不承认也没关系,但是这七年来你音迅全无,这是为什么?” “你怎知我毫无消息?”宋飞扬双目中隐隐藏着一种不易察觉的杀意。 “我调查过你的行踪,根据我所掌握的资料,‘江南大侠’宋飞扬在七年间从未出现在江湖之中,而‘一剑送终’宋终投靠紫罗兰的时日却正好与之吻合,最重要的是宋终在此之前的记录一片空白,这两点显而易见,这两人的身份实在令人不能不觉得怀疑。” “这不过是种巧合,能说明什么?” “我还发现,你们二人不仅有种很密切的关系,还有着太多的相同之处。”龙七一声轻笑,悠然道,“第一,你们年纪相符;第二,你们都用剑,而且都是使剑的高手;第三,你们都和张穷、王帝二人狼狈为奸;第四,在你的脸上,同样也戴着一张人皮面具。就凭这四点,连瞎子都能看出,你的确就是‘一剑送终’宋终。.tw[]” “不错,我的确就是宋终。事到如今,我已经不必否认。”宋飞扬伸手在脸上轻轻一抹,模样竟突然神奇地改变了,露出了宋终的脸。 “二师叔,你……你……”杨云聪吃惊地盯着这张完全陌生的脸,目光中充满了疑惑。 “宋飞扬既然就是宋终,那么真相便已大白,一切都到了结束的时候了。”叶逸秋长出一口气。 宋飞扬嘴角轻扬,明显露出种嘲笑之意,淡淡道:“什么是真相?如何结束?” “血衣楼神秘崛起,重金悬赏我的人头,‘卜仙’胡来遇害,吕氏兄弟焚尸茶林,这些事看起来好像全无关系,发生却绝非偶然,而是你精心策划的阴谋。” “为什么是我?”宋飞扬表情忽然变得非常奇怪,就像是看见一只小老鼠活生生吞下了一只大象那般惊诧、可笑。 “因为在这世上,只有你才有这么大的本事。” “你太抬举我了。”宋飞扬脸色一沉,冷冷道,“我想你并没有忘记,这里是飞龙堡,而我恰恰就是飞龙堡的主人。我一未作奸犯科,二未为祸江湖,你们非但口口声声说我就是这阴谋的策划者,还擅闯飞龙堡,那便是犯了武林大忌,公然与武林为敌。” “你认为这只是我们的猜测,冠于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叶逸秋冷笑道,“如果你的阴谋能够成功,非但报了紫罗兰之仇,也统一了江湖,成为一代霸主,这实在是个两全其美的好计划。这计划本来很完美,只可惜你太贪婪,为了独占成果,背信弃义,排除异己,终于变成众叛亲离。” “这都是钟涛告诉你的?” “所谓阴谋,不过是跳梁小丑的诡计而已,迟早总会被人揭穿的。”叶逸秋叹了口气,“但你这计划可以进行得如此顺利,我的作用也不小。” “你有什么利用价值?”宋飞扬冷笑道。 “我只是你复仇的目标,根本没有任何价值。但是我的杀人日记,却帮了你一个大忙。杀人日记绝对是整个计划的中心枢纽,它记载着太多人的秘密,没有人可以想象,一旦它遗落江湖,将会引起一种怎么样的祸乱。你是幕后主使人,有些事不能亲手去做,所以你就找了个替死鬼。” “这个倒霉的替死鬼是谁?” “这个人就是龙大少。” “龙大少只是个废人,我要他何用?” “可是他不仅有钱,还有势力。龙少云死在我的刀下,龙大少自然对我恨之入骨,所以当他知道你的计划后,于是根据杀人日记的记录,发出匿名信,又散布出以重金购买我的头颅的谣言,他却不知道,他只是你的一颗棋子而已。” 宋飞扬笑了笑,捋掌道:“好主意。” “这主意的确很不错,一举多得,既可把江湖搅得腥风血雨,又能借刀杀人,除去我这个强仇大敌,而你正好隔岸观火,坐收渔翁之利。”叶逸秋一边摇头一边叹气,“计划的第一步非常成功,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扩大你的势力,于是你或以利诱,或以威逼,招揽了诸如阴婆子、‘铁蝎子’赵奇、花染这些人,让他们也参与到你的计划之中,但也有人拒绝了你的诱惑,百里亭和‘塞北狂龙’宋一多就是其中之一。” “说下去。”宋飞扬脸色又沉了下去。 “百里亭贵为世袭一等侯,年少多金,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像他这种人自然不屑自贬身份,落入草莽,受人指使。” “通常这种人有很多弱点,大多数世家子弟都自命风流,沉迷酒色。”宋飞扬表情轻蔑,冷笑道,“他还很怕死。” “但他却是个聪明人,只牺牲了些许身外之物,就得到了我的庇护。只要和‘杀手无情’在一起,无论是什么人,想杀他都不容易。”燕重衣接口道,“我现在才明白,那天乔扮成车夫的人其实就是你,你要对付的人原来也不是我,而是百里亭。” “如果我真的想要杀你,你决活不到今天。”宋飞扬傲然道。 燕重衣摇摇头,叹道:“宋一多就没有百里亭那么幸运了,他知道你那么多秘密,自然是非死不可。虽然他到最后仍然难逃一死,却留下了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只可惜我一直无法参透。” “什么线索?” “他只说了一个‘宋’字,当时我还以为他毒发攻心,必死无疑,所以要我送他一程,帮他结束生命中最后一刻的痛苦,却没想到,他要说的其实是你的名字。” 宋飞扬笑了笑,点头道:“无论做什么事,王帝都可以比别人做得更好。” “但他还是做错了一件事。”燕重衣冷笑道,“我们发现了匿名信的秘密,赶到苦水镇的时候,那里已被一场大火烧为灰烬,龙大少也已经暴尸郊外。” “杀人灭口,何错之有?”宋飞扬不解道。 “错就错在他不该用杀死宋一多的方法杀死花染,这样一来,他反而暴露了自己,等于告诉我们,杀死宋一多的凶手,其实一直都在花染的身边,但我并不能确定凶手究竟是那个车夫,还是那个小婢。”燕重衣微微一笑,“所以我就想到了一条很古老、普通的,却又很有效的妙计:钓鱼。” 宋飞扬愕然一愣:“钓鱼?” “说明白一些,就是引蛇出洞。”燕重衣悠悠道,“我故意让百里亭离开天涯海阁,其实就是想把凶手引出来。” “不错,只要凶手一出现,真相便昭然若揭。”宋飞扬苦笑道,“果然是条好计。” “此计虽好,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叫思思的女人和那个小婢,竟然都是你们的人,而且还是两个让人非常头痛的杀手。”燕重衣摇头苦笑道,“这个错误,几乎断送了我的性命。” “你是如何化险为夷?” “是我。”叶逸秋微笑道,“我忽然想起了思思真正的身份,但我还是没有想到王帝居然也环伺身侧,伺机而动。” “只是到了最后,死的人依然还是王帝。”宋飞扬长叹道。 “这次我回到江南,行踪本极隐密,若非宋妍无意泄露,你尾随而至,想必‘卜仙’胡来也不必为我而死。”叶逸秋苦笑道,“虽然胡来早已看出江湖上最近发生的事是一桩阴谋,在阴谋的后面,必然隐藏着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但他要说的那个人未必就是你,你何必连他也一起杀了?” 宋飞扬嘿然一声冷笑,摇头不语。 “胡来之死,本来是你的杰作,但为了掩人耳目,又暗示‘铁蝎子’赵奇发出暗器钉在胡来身上,然后故意制造了一场混乱,掩护赵奇趁乱逃离,免得他留下来被我看出端倪。” “你猜得一点都没有错。”宋飞扬微笑道,“但你知不知道,赵奇为什么也死于非命?” “赵奇身份败露,留下迟早是个祸根,自是非死不可。”叶逸秋看了宋飞扬一眼,“我想杀死赵奇的人一定就是乔装成宋飞扬的张穷,他死也想不到这个宋飞扬竟要杀他灭口,所以脸上才会露出那种怀疑的表情。” 宋飞扬脸色漠然,目光中却有种得意之色,缓缓道:“你是从什么时候才开始怀疑我的?” “我一直都没有怀疑过你,更从未想过,卓不凡就是你乔装改扮的。”叶逸秋脸上忽然浮现出种痛苦的表情,哑声道,“直到宋妍突遭惨死,我才发现了一些蹊跷。” 宋飞扬冷笑道:“这件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凶手是李云奇,他自己岂非也已承认,他这么做只是为了争夺飞龙堡堡主之位?” “但事实的真相却没有这么简单,李云奇只不过是你的傀儡,以他的武功才智,决不像是个深藏心机的人。为了除去我这个强仇大敌,成为众矢之的,你实在用心良苦。宋妍随我一起到金陵,对你来说,就是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叶逸秋重重一叹,黯然道,“可是宋妍本来并不是你计划中的一步棋,她太无辜,只可惜她到死也想不到自己居然是死在你的手里。” 宋飞扬脸上肌肉不住**,沉声道:“你莫非忘了,宋妍是我大哥唯一的后代,也是飞龙堡仅存的血脉,我怎么能忍心害死她?” “要成大事,自然是不择手段。像你这种人,只要达到目的,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等一等!”杨云聪脸色铁青,转身面对叶逸秋,沉声道,“小师妹的死,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凶手不是李云奇,竟是另有他人?” 宋妍的死,不仅是叶逸秋的遗憾,也是杨云聪心中一道无法愈合的伤痕。他与宋妍青梅竹马,对她的情感早已不再是兄妹那么单纯。 “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叶逸秋暗暗叹息。 杨云聪心里突然涌起一个非常可怕的念头,只觉全身都在刹那间被冻结。 “真正的凶手,其实是宋飞扬,李云奇只是受了他的唆使,替他背这黑锅而已。” 杨云聪如刀般充满杀意的目光狠狠地盯着宋飞扬,仿佛恨不得一拳将他的胸膛打出个窟窿,然后再掏出他的心来,看一看究竟是什么颜色。 “宋飞扬最初的想法,本是嫁祸栽脏,让江湖上人人都以为我是杀害宋妍的凶手,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口诛笔伐,将我置于死地,却不会有人怀疑,他这么做是别有居心。”叶逸秋看了呆若木鸡的杨云聪一眼,轻叹道,“你岂非也以为我就是凶手?这个计划本来很成功,但他们却没有想到半路竟杀出个程咬金,龙七先生只不过略施小计,李云奇就问心有愧,原形毕露。” “乔扮成宋飞扬的张穷眼见事情败露,立即又故伎重演,杀人灭口。”龙七微笑着接口道,“李云奇自然也想不到宋飞扬居然下此毒手,所以他临死前说的那句话,无疑成了一种提示。这就叫聪明反被聪明误,弄巧反拙。我故意与他有心结纳,就是想从他身上找到一些破绽,却没想到张穷实在太善于伪装,我竟连一点办法都没有。若非钟涛泄露了他们的秘密,结果很可能就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宋飞扬忍不住问道。 “因为等到我们揭穿你的阴谋的时候,一切都已太迟了,张穷所扮的宋飞扬早已被你毁尸灭迹,这消息一旦传遍江湖,就算我们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你才是真正的宋飞扬,也没有人会相信。” “这倒是事实。” “还有一件事,你敢不敢承认?”叶逸秋忽然道。 “事到如今,只要是我做的,还有什么不敢承认的?”宋飞扬傲然笑道。 “‘魔手’吕奉祖和吕氏兄弟是不是都死在你的手里?” “不错。吕奉祖居然敢背叛兰夫人,把你救出逍遥宫,是死有余辜。” “吕老爷子,”叶逸秋回身对吕千秋道,“你听见了吗?这个人,才是杀你子弑你孙的真正凶手。” 宋飞扬瞪着脸色阴郁的吕千秋,微微一笑,抱拳道:“原来是吕老爷子到了,失敬,失敬!” “失敬个屁!”吕千秋双眼一瞪,怒喝道,“妈那巴子,原来你才是杀我子弑我孙的凶手,害得老夫差点就冤枉了好人。” 一迭声的怒骂诅咒不绝于耳,他突然整个人都撞了过来,双掌一扬,向宋飞扬迎面劈了过去。他显然怒不可遏,一出手便是狠毒凶猛的招式,但瞧他那种不要命的打法,竟如街头泼皮打架一般,全然不顾自己身份。 宋飞扬先是一愣,随即又觉好笑,身子向后飘然掠出数尺,冷笑道:“人人都说吕老爷子虽善于经商,武功却是一般,尤其脾气暴躁,终究难成一代武学宗师,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你这小子竟也敢耻笑老夫,今天老夫就让你见识见识吕家的祖传绝学。”吕千秋暴怒之余,手下不停,施展吕家祖传的点**功夫,或啄或点,或抓或戳,对着宋飞扬身上的**道一阵猛攻狠击。 宋飞扬见他招式虽然纯熟,手法也极奇特,但他已学成紫罗兰夫人的奇功绝学,今非昔比,只觉对方破绽百出,全然无用,不由得啼笑皆非。这时身边强敌环伺,他不愿与吕千秋多作纠缠,心里立即涌起一片杀机,纵身抢入对方铺天盖地的手影之中,大喝一声:“倒下!” 语音未歇,只听“砰”然一声,吕千秋偌大的身躯已应声倒地,四肢僵直,丝毫不能动弹,显然反被宋飞扬点中了身上的**道。 宋飞扬双手反剪,神闲气定地站在那里,微笑道:“以其人之身,治其人之道。吕老爷子,被人点了**道的滋味如何?” “我呸!”吕千秋怒目而视,骂道,“操你祖宗十八代……” 宋飞扬见他一大把年纪了,竟不顾自己身份,出口成脏,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抬足点了他的“哑**”,微一用力,又将他踢得从门口飞了出去。 第三十九章 血战 “现在真相已大白,对于你们,一切都应该结束了。(..tw好看的小说)”宋飞扬抬起头,一字一句道,“不过对我来说,这才是刚刚开始。” 叶逸秋等人还未说话,只听杨云聪一声狂吼:“我这就先杀了你,看你怎样开始!” 声既出,人也已扑出。 剑光一闪,化作流萤。这一剑既快且狠,如毒蛇吐信,又仿佛飞龙在天,绝对是致命的一击。 杨云聪一出手,叶逸秋就知道要糟了,脸上已变了颜色,急声叫道:“不可!” 然而杨云聪这一剑已势如泼水,一旦击出就再也收不回来。愤怒、伤心与悲痛,已使得他完全失去了理智,就像是一匹疯狂的野马,冲刺之间,激发出了所有潜伏着的力量。 面对这种可以摧毁天地间万物的力量,宋飞扬却没有闪避,只是很随便地站在那里,如岳峙,似渊亭,出奇地镇静。直到剑尖尚不及他面门两尺之外,丝丝头发都已被剑气激荡而起,他本来毫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一丝残酷的微笑,冷冷道:“退下去。” 身未动,手已扬起,袍袖如流云般拂出。 云起,云舒,云散!这片云飘然而去,另一片云又已悄然飞过。 杨云聪就像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在空中飘飘飞舞,伤心的眼泪一如漫天花雨,纷纷洒落。但那绝不是泪水,是血! “砰”地一声,杨云聪整个人都狠狠地砸在书架上,接着又是“轰隆”一声,书架倒地,“哗啦啦”地声音连响不绝狼藉。 杨云聪尚未爬起身来,又被书架重重压倒下去,“哇”地一声喷出一口鲜血,终于昏死过去。 “流云飞袖,好功夫!”龙七忍不住大声喝彩。 叶逸秋一脸凝重,看着一脸轻松、从容的宋飞扬,沉声道:“你已经学会紫罗兰的武功?” 宋飞扬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阴婆子就是死在这一招之下?” 宋飞扬点点头,依然微笑不语。 “我见识过你的武功,那个时候,你在我手下还走不出三招。”叶逸秋长出一口气道。 宋飞扬脸上笑意依然,悠悠道:“现在呢?” “你的功力似乎比以前精进了不少,这一招‘流云飞袖’完全是以内家真力发出的,如果没有一甲子以上的火候,根本伤不了人。”叶逸秋慢慢摇了摇头,脸色变得更加凝重,“就连我此时的功力,也还达不到飞花摘叶、俱可伤人的境界。”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功力已远远超越了你?” “我也许最多只能抵挡三百招。”叶逸秋居然没有否认。 “三百招?”宋飞扬摇摇头,满脸不屑,冷笑道:“你太高估你自己了。” “你认为杀死我需要多少招?” “三十招,最多三十招!” 叶逸秋也不与他分辨,淡淡道:“你的功力如此突飞猛进,当然不完全是因为紫罗兰的武功秘笈。” “武功只是招式,招式都是死的,与功力是深是浅,完全没有关系。” 龙七脸上骇然变色,失声道:“难道你已经服食了‘万劫重生’?” “若非‘万劫重生’,我早已和张穷一样,中毒而死。”宋飞扬得意地笑了笑,不胜感慨道,“‘万劫重生’的确是人间至宝,我现在非但百毒不侵,功力也已达到炉火纯青的最高境界。放眼天下,只怕再无人是我对手。” 龙七脸如死灰,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可是我还是有些遗憾。”宋飞扬忽然黯然一叹,神情间显得非常落寞、无奈,“‘万劫重生’虽然无所不能,却不能让死去的人重新活过来,如果可以,兰夫人就不用死……” 龙七立即截口道:“你错了,不管有没有‘万劫重生’,紫罗兰都必死无疑,你的结果也是一样。” “什么结果?” “人虽为万物之圣,但不可与天争。”龙七脸色肃穆,缓缓道,“‘万劫重生’乃是贡品,当今皇上必需之物,两度遭劫,此事早已震惊朝野,皇上曾下御旨,全力捕捉劫匪,追回即格杀勿论。此刻你纵然无敌天下,但毕竟只是一介草莽,以你势单力孤的绵薄之力,如何能与朝廷千千万万兵将抗衡?如若反击,必是螳螂挡车;但若逃亡,朝廷也会寻遍天涯海角,挖地三尺,将你找到,施以各种酷刑,虐待至死而后快。” “你不必危言耸听。”宋飞扬冷笑道,“你既为‘神捕’,办事不力,必遭重罚,黄泉路上,有你相伴,倒也不见得会如何寂寞。” 他不再理会龙七,目光落在叶逸秋脸上,缓缓道:“杀手无情,一剑穿喉。看来这句话的确不假。” “无论是谁,都必须相信这一句话。普天之下,绝没有人可以避开这一剑。”叶逸秋微笑道。 宋飞扬目光闪动:“是不是连你都不能?” “不能!”叶逸秋想都不想,毫不犹豫回答。 “有没有例外?” “没有!” 宋飞扬慢慢摇了摇头,缓缓笑道:“我不信。” “你最好相信,千万不要怀疑这一剑的威力。” “也许这一剑并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不会错过。” “无论谁想要挑战这一剑,都必死无疑。” “我现在就很想试一试。” 一剑穿喉,致命的一招,必死的一剑。 这一剑刺出,似乎已凝聚了天地间所有的力量,一种无坚不摧、不可抗拒的魔力。这一剑,虽然平凡、简单,但它太快、太准,不可思议的快!不差毫厘的准。 然而这一剑却不是随手就可以击出的,必须集中所有的精神,使用全身的力量,剑一击出,就连燕重衣自己都无法控制它的速度和威力。 虽然你明明知道这一剑必然刺向你的喉咙,但你偏偏就是不能闪避,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它会在何时出手。 把握最适当的时机,就是这一剑的关键,既不能太早,也不能稍迟。只要你的招式一旦出现破绽,这一剑必然已刺入你的喉咙,一击必则必死! 这一剑,也许只不过是一丝不可捕捉的轻风,却绝对不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传说! 燕重衣紧紧握住了腰间的剑柄,知道今日一场血战已难以避免。不知为什么,他以前经历无数次大小战役,都未曾心生虚怯,但此刻面对宋飞扬,却有种心弦颤动的感觉。那口铁剑竟似也知今日遭遇强敌,杀意越发浓烈,那种蠢蠢欲动、跃跃欲试的意念,连燕重衣都已不能控制。 “江湖上传言,你的剑从不先人出手,今日我就以刚才那一招‘流云飞袖’与你交手,免得他人说我是胜之不武。”宋飞扬慢悠悠地说完这句话,慢慢地踏出一步,紧接着又是一步…… 当他踏出第四步的时候,与燕重衣的距离仅只两剑之隔,燕重衣突然阖起了双眼。 就在这一刹那,忽听宋飞扬一声沉喝,已然出手。但见云起,云舒,云卷,云散,宽大的袍袖已似流云飞了出去,这一次的威力却远非刚才那一袖可比,显然他顾忌燕重衣的武功远在杨云聪之上,不敢掉以轻心,是以全力以赴。 当一大片流云笼罩住静立不动的燕重衣的时候,每个人都看见了一道乌黑的剑光倏然脱鞘飞出,又在瞬间收回,竟无一人看见燕重衣是如何出手,又如何收剑的。 空气仿佛就在这一瞬间凝结,呼吸仿佛就在这一瞬间停顿,生命仿佛就在这一瞬间滞留! 死一般的静寂中,传出宋飞扬的一声闷哼,随即一道血花如箭标起,燕重衣却“哇”地张口喷出一大口鲜血,身子向后倒飞出去,从敞开的大门穿过,落在三丈开外的青草地上。 随着欧阳情的一声惊呼,龙七已抢先奔出,将燕重衣抱起,但见他面色如纸,一丝鲜血犹自从他紧抿的嘴唇泌了出来,急声叫道:“燕兄弟……” 燕重衣缓缓睁开双眼,脸上露出一丝牵强的笑容,缓缓道:“这一剑……我刺的不是他的咽喉……我已经破了他的……‘流云飞袖’……” “你没事吧?”龙七暗暗松了口气。 “这点伤……大概还死不了吧……”话犹未了,燕重衣却已昏死过去。 “穿喉一剑,果然名不虚传!”宋飞扬脸色煞白,继而转为铁青,瞬息数变。 叶逸秋望着他已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的袍袖,淡淡道:“你现在是不是相信普天之下决没有人能够接他一剑?” 宋飞扬摇摇头,冷笑道:“我原以为,他这一剑必然穿喉,却不想他竟然使诈,破了我的‘流云飞袖’,可见并非是我不能接他一剑。” “衣已沾血,犹自嘴硬……”叶逸秋忽然叫道,“血衣,血衣!宋飞扬,飞龙堡是不是血衣楼的总舵?” “是谁告诉你,飞龙堡就是血衣楼总舵?”宋飞扬微微一愣,忽然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笑得诡异又不可捉摸,“你是不是还以为,我就是血衣楼楼主?你怎么会有如此奇怪的想法?” “血衣楼是个庞大的杀人组织,如果想要保证它的运作周全妥当,自然需要一大笔资金。飞龙堡是江南武林第一世家,富甲一方,实力雄厚,运作能力绰绰有余,再加上紫罗兰留下的财富,只要你高兴,随手都可以买下整座江山,你说是不是?” “这倒不是假话,我很喜欢听这种话。”宋飞扬微笑道。 很多人都喜欢听假话,奉承、谄媚之类的话虽然虚伪,但只要说得恰到好处,让人听起来既舒心又顺耳,很少人会揭穿你的用心。可是你说的实话,恰好就是别人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同样不会让人觉得生气、厌恶。说穿了,这道理就像是“英雄最重名节,美人尤惜青春”那么简单。 “除了财富,还不能缺少武功与智慧。只要三者兼而有之,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情是你做不到的?” “照你如此说来,我的确就是血衣楼楼主最合适的人选。” “除了你,已不作第二人想。” “可是你好像忘记了一件事。”宋飞扬冷然一笑,“我既是血衣楼楼主,为什么要告诉你们左丘权和江不云的秘密?这么做,岂非正如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才是你的高明之处,这叫做故布疑阵,换句话说,就是‘掩耳盗铃’。”叶逸秋微笑道,“你想必一定听说过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无非只是个自欺欺人的笑话罢了。” “这个故事发生在你的身上,就绝不是笑话,而是个非常聪明的妙计。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你只不过牺牲了几个无关紧要的小脚色而已,却换来我们对你消除了怀疑。”叶逸秋长叹道,“江湖上有几个人想象得到,飞龙堡、血衣楼、‘江南大侠’、血衣楼楼主,这好像全不相干的东西,竟有着种密不可分的连系?” 自古正邪不两立!飞龙堡与血衣楼,一个大正,一个极恶,两者本非同出一源,却又偏偏一脉相承,岂非正是种莫大的讽刺?天下有谁会将他们联想在一起? “除了你,我本无心杀死他人,但是现在,我却不能不改变主意。”宋飞扬冷眼瞧着叶逸秋,阴恻恻地笑了笑,“你们知道的秘密实在已太多,如果让你离开飞龙堡,我便如自掘坟墓。” 他双目一张,陡然精光暴射,目光竟如杀人利剑般锋芒毕露。 在这刹那间,叶逸秋仿佛也已变成了一把刀,刀意蠢蠢欲动,杀意竟比花园里的秋意更浓。 出鞘剑,看不见的刀,两者相遇,注定是条没有回头的不归路!只是刀与剑的撞击,将会发出怎么样的一种花火?怒火?还是血花? “拔剑!”这两个字从叶逸秋口中缓缓说出来,更是冰冷如雪,不带一丝感情。 “拔剑?”宋飞扬瞳孔渐渐收缩,双目中杀意更盛,“我已经不再用剑。” “你是剑客,剑对剑客来说,不仅是种荣誉,也是生命。”叶逸秋显然有些意外,“你以剑成名,以剑为荣,此刻大敌当前,你居然弃剑不用?” “你错了。”宋飞扬脸上露出一丝嘲笑,“剑只是一种兵器,它的确可以给你带来许多你想要的东西,但它毕竟是没有生命、没有灵魂的死物。在三十二岁之前,兰夫人也是用剑。她也曾经像大多数剑客一样认为,剑是生命是最高的荣誉,但在这之后,她却有了另一种认知。咳……咳……与其说是认知,不如说是觉悟。她觉得剑虽然可以创造出许多她想要的,但天天拿在手中,未免是种负担,尤其是那种吹毛立断、削铁如泥的宝剑,你既怕埋没了它的光华,又担心他人见宝起意,生出抢夺之心。既然如此劳心费神,倒不如像抛弃食之无味的鸡肋一样弃之不用。所以,在她三十二岁之后,就已经不再使用任何武器。” “以她的武功,根本不必使用任何武器。”叶逸秋想起与紫罗兰夫人的那一战,惊险与死亡仿佛又充斥着他的脑海,令他呼吸为之出现一阵短暂的停顿。 “她常说,只要一个人的武功已至出神入化之境,功力也已炉火纯青,那么拳脚上的功夫就远远比任何武器都有用得多。只要你懂得如何使用,人体上的任何一样东西都可以成为天下最厉害的武器,譬如衣服、头发、指甲……” “所以‘流云飞袖’就是种杀人的利器,是么?”叶逸秋缓缓道,“你是不是已经决定就以‘流云飞袖’对决我的刀?” 宋飞扬没有立即回答,沉默了很久,才慢慢说道:“刚才燕重衣那一剑,已经破了我的‘流云飞袖’,如今这种功夫威力已大打折扣,能不能与你一决生死,连我自己都已经没有把握。” 叶逸秋忽然笑了笑,悠悠道:“紫罗兰的武功,当然不是只有一种,你究竟已学会了多少?” 宋飞扬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缓缓垂下了目光,看着自己的脚尖,仿佛陷入了沉思之中。 天下人人都知道,叶逸秋的刀,是看不见的刀,刀无形,杀人也无形,它的可怕,并不仅仅是在“上天入地,诛神杀魔”的传说,它的力量才是没有人能够抵挡的,就像燕重衣穿喉的一剑。连自命天下无敌的紫罗兰夫人都死在这把刀之下,他又有几分把握? 宋飞扬没有仔细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就在这个时候,叶逸秋已出手,刀就在手中,但他还是看不见这把刀的样子。 刀光一闪,极轻,也极淡,轻柔如明月清风,淡然似一湖春水。但这一刀,却实在太若流星飞泻,又仿佛白驹过隙,令人有种惊鸿一瞥的瞬间震颤。 宋飞扬来不及眨眼,一股凌厉的劲风已然扑面而来,他已看出,这一刀至少蕴藏着八种变化,无论他的身子如何移动,都完全在刀光笼罩之下。 天下没有人能够在叶逸秋这一刀的攻击下还能保持镇静,若想轻松呼吸,更是绝不容易。 宋飞扬自从练成紫罗兰夫人的武功秘笈之后,对于自己的武功,一直充满了自信,但现在,他只觉得压力之大,竟是以前从所未有的。他唯一的武器,似乎就只有一双手,他的手,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杀人利器,阴婆子多年来能够雄霸苗疆,武功自非泛泛,但只在一招之间,他就把她整个人都改变了,变成了死人。 终于,他从喉间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手轻扬,袍袖已挥出。 第四十章 刀剑合壁 流云飞袖,似流水般轻柔,似行云般飘扬,似飞花般潇洒。如此一个既简单又平凡的动作,简直不能算是一种武功绝学,更像是轻歌曼舞,歌者的歌,舞者的舞! 此情此景,若有风雅之士看见这种女人般柔弱的动作,必然捧腹大笑,或是忍禁不住大声吟哦。但在此刻,没有人笑得出来。 龙七抱着昏迷不醒的燕重衣站在门外,脸色严峻,呼吸突然变得十分粗重;欧阳情背靠墙壁,目光也已变得非常凝重,忧形于色。 “流云飞袖”虽已为燕重衣所破,但这一击的威力,明显还是致命的杀手,这世上,能够抵挡这强弩之末的人,只怕也没几个。 叶逸秋心中突然也有了种压力,只觉宋飞扬的袍袖,仿佛已变成一堵铜墙铁壁,而他自己,此刻却好像是一块易脆的玻璃,玻璃撞上铁墙,立刻就会支离破碎。 叶逸秋就在这一瞬间作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既不退也不闪避,刀法一变,刹那间已击出二十七刀,每一刀攻击的部位,都是宋飞扬必救之处。 这二十七刀,比刚才蕴藏着八种变化的那一刀到已非肉眼能见,没有人可以想象这二十七刀的速度,也没有人会轻觑这二十七刀的威力。非凡的刀,非同凡响的刀法! 宋飞扬的瞳孔立即放大,又收缩,陡然变招,一声叱喝,左掌已击出。他的手掌本来平淡无奇,但突然间却化成一片幻影,虚空中,仿佛俱都是他的手掌,这“无影掌法”,也是紫罗兰夫人的武功绝学之一。 但见无数只手掌倏地布成了一张无形的巨网,后发先至,仿佛已缠住了叶逸秋的喉咙,随时都可以把他活活勒死。 叶逸秋脸上已变了颜色,目光沉了下去。自出道以来,他身经百战,却从未见过任何人的手掌,竟能发挥出如此骇人听闻的威力。 宋飞扬的脸上,陡地浮现出一丝阴鸷的笑意,仿佛在告诉叶逸秋:“你死定了!” 叶逸秋只觉呼吸越来越是急促,仿佛死神与自己的距离只有咫尺之遥。就在这时,这张紧紧缠住他的巨网突然一松,化为无形。 叶逸秋虽然生性坚强冷韧,却不是个争强好胜之人,只是他一直都觉得,他的运气一向都比别人好得多,所以这一次他想赌一把,纵然死在宋飞扬手下,也决不能让对方活得太轻松、太自在。 可是宋飞扬为什么收遏了攻势?莫非他已看出叶逸秋存心与他同归于尽,玉石俱焚? 叶逸秋很快就知道了答案:一口剑突然扰乱了宋飞扬的视线和心神! 可是能够干扰到宋飞扬的剑,这世上又有多少?这是一口什么样的剑? 红色的剑穗,墨绿色的剑柄,明亮如水的剑锋,这只是一口很普通、很平凡的青钢剑,绝对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然而就是这样一口剑,却让宋飞扬心头一惊,一种从所未有的压力又悄然袭上心头。他认得这口剑,这口剑是杨云聪的! 但当他看见握剑的人的时候,却突然愣住,本已扩张的瞳孔倏然收缩。他做梦都想不到这个人居然是个女人,那个看来既娇柔又冷静的欧阳情! 宋飞扬突然觉得有些冷,又有些恐惧。[..tw超多好看小说]学成紫罗兰夫人的武功秘笈之后,他一直认为,这世上唯一可以成为他的强敌的人,就只有叶逸秋而已,可是这个女人……他简直已经不敢再想下去! “你究竟是什么人?”宋飞扬深吸一口气,勉强平静下来。 “女人,我当然是个女人,难道你一直都没有看出来?”欧阳情笑了笑,她笑的时候,目光中却毫无笑意。 宋飞扬瞧着欧阳情看了很久,慢慢摇了摇头,缓缓道:“我看不出来。” 他看不出来的,只是欧阳情居然也会武功,而且绝不在叶逸秋之下。 “那么你能看出什么?” “我只看出你使剑,使得一手好剑法,我甚至还从未见过剑法有你这种造诣的剑客。” “在一般情况下,我其实并不用剑。”欧阳情垂下目光,看着冰冷的剑锋,微笑道,“很多时候,我更喜欢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条件。” “那么你这一剑?”宋飞扬眼中掠过一丝狐疑之色。 欧阳情忽然又抬起目光,含笑看着叶逸秋:“我用剑,只因为他用刀。” “这有什么关系?”宋飞扬愣然问道。 “你想不通?”欧阳情慢慢举起了剑,微笑道,“假如我与他联手与你一战,你认为结局会是哪一种?” “联手一战?”宋飞扬脸上已变了颜色,脱口轻呼,“刀剑合壁!” “嗯!就是刀剑合壁。” 宋飞扬默然不语,心头那一丝恐惧突然变得更浓,浓如秋色。 这世上也许没有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只因天下绝没有人可以抵挡叶逸秋和欧阳情的刀剑合壁,联手一击! “你敢不敢一试?”欧阳情已举剑齐眉,一道流光从剑锋上淡淡溢出,“胜负本来也是要靠运气的,也许你的运气并不会太差。” “我不相信运气。”宋飞扬冷冷道。 “连运气都不肯相信的人,一定很相信自己。” “当然,真实的本领才是决定生死存亡的关键。” 欧阳情笑了笑,目光斜睨,瞧了叶逸秋一眼,微笑道:“既然如此,我们还等什么?” 刀剑无情!刀剑合壁,联手一击,也同样无情! 其实,人世间最无情的还是岁月。刀与剑都是死物,无论是削铁如泥的宝刀利剑,还是锈迹斑斑的破刀烂剑,都是死物。不可否认,这种死物都是无情的。杀鸡宰鸭的刀剑无情,杀人的刀剑更无情。 刀剑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但人类却反而往往会死在冰冷的刀刃剑锋之下,究竟是刀剑对不起人,还是人对不起刀剑? 人可以创造刀剑,可以抓住刀剑,也可以毁灭刀剑。但人类却永远不可能创造时间,不可能抓紧时间,也无法把时间毁灭。 时光一点一滴的溜走,岁月一天一天的消逝,就算是世间上权力最大的人,也必须在岁月的面前认输,最后终于倒在时间的脚下。所以,岁月比刀剑更无情。 除了刀剑与岁月,还有什么更无情?这是个很主观的问题,每个人心目中的答案都并不一样。 有人认为人才是最无情的,但叶逸秋却不是这么想的,他认为世间上最无情应该是一颗本来已经死去的心。他曾经以为,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的决心发生改变,但现在,他才发现自己错了。 这世上唯一可以改变他的人,就是欧阳情。 直到此刻,他才明白欧阳情为什么一定要跟着他一起来到飞龙堡的原因。这就是爱! 爱情,改变了一切! 剑光闪处,刀风荡起。刀与剑几乎是在同一时候出手的,没有语言的交流,没有事先的约定,只有一种配合无间的默契――刀剑合壁,这联手一击竟似有些平淡无奇。 平静的海面,往往都是激流暗涌。这一击的威力就好像是无形的波浪,波翻浪涌,令人无处可逃。 宋飞扬没有逃,呼吸却似已停顿,瞳孔再次收缩,低吼声中,振衣而起。 人在空中,衣袂飘飘!这种姿势不仅好看,而且还很自如潇洒,但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蕴藏着无数的杀机,致命的招式。只见他左掌一翻,就像是一把刀凌空劈出,右腿却陡然一弯,踢向叶逸秋的胸膛。 劲风疾起,刀光剑影,拳脚风声,在小小一间斗室中相互交错,但见书籍横飞,遇到刀与剑的碰触,立即化为碎片,飘飘荡荡,竟不落地。 倏然之间,三人一合即分。 “卟”地一声轻响,宋飞扬这一腿狠狠踢在叶逸秋身上。这一腿肯定已命中,但叶逸秋却在最后一刹那间,身子向下沉了五寸。这五寸,已足以确定他的生死存亡。 宋飞扬这一腿虽然踢中了叶逸秋,但踢中的地方却非要害,而是肩膀。叶逸秋这一刀自然落空,但宋飞扬那一掌也没有击中欧阳情。 就在这时,剑光突然消失,血在这一瞬间飞溅而出! 血是从宋飞扬胸膛上射出来的,就在他欲落未落、脚尖尚未及地之际,欧阳情一扬手间,已将长剑送入了他的胸膛。这绝对是致命的一剑! 宋飞扬并没有倒下去,剑还留在他的胸膛上,一时不能就死,但他却已完全愣住,绞尽脑汁,也没想明白欧阳情这一剑是怎么刺进他的胸膛的。 人已将死,他不必再想。但他还是明白了一件事,普天之下,绝对没有人可以抵挡叶逸秋和欧阳情的刀剑合壁,联手一击。 “你是谁?你究竟是谁?”宋飞扬瞪大了眼珠子,瞧着欧阳情,“以你的武功,绝对不会只是天涯海阁的大老板那么简单……” “我是欧阳情,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确就是天涯海阁的大老板。”欧阳情的语声显得非常平静。 宋飞扬愣了半晌,突然大声狂笑起来,巨大的痛苦从胸膛传遍他的身体,他的脸孔变得无比狰狞可怖,这笑容,也变得无比残酷而邪恶。 如枭之夜啼般凄凉、刺耳的笑声,突然停顿! “你们一定不知道,我还有一个秘密,可是我永远都不会说出来。”宋飞扬喘息着,嘶哑着声音道,“我究竟是不是血衣楼楼主,你们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了。也许是,也许不是……告诉你们,纵然他就站在你们的面前,就在你们的眼前,你们也猜不到这个人究竟是谁……” “你究竟想说什么?”欧阳情心头一动,忍不住问道。 宋飞扬“桀桀”一声厉笑,说道:“我就要死了,带着这个秘密死去……” 声音渐渐微弱,终不可闻! 宋飞扬是一代枭雄,也许他大奸大恶,不仁不义,但毕竟也曾经有过一段辉煌、不平凡的过去,就像紫罗兰夫人一样,他同样是个令人很难忘记的人。 “江南大侠”的一生,是彩多姿的,但他的人生却像是颗流星。流星的光芒虽然短暂,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芒。 人的生命却无比的脆弱,甚至比鲜艳的花朵更脆弱,这世上,还有什么才是最接近永恒的?也许,只有爱,爱心,爱情! 黄昏,残阳如血。落日的余晖把整片竹林都染成一片妖异的惨红,虽极鲜艳,却也难掩秋色的凄清、萧索! 风拂过竹林,片片细叶飘动,犹如海涛涌起,发出悦耳的呼啸。 叶逸秋站在竹林之中,身子笔直得也如一竿修竹,坚毅、挺拔。他的头发在风中乱舞,衣袂飘飘,但这风,却吹不散他心头的疑惑。凶手伏诛,真相大白,他本该高兴才是,但不知为什么,他却笑不出来。有些事,他始终无法释怀。 流星已经陨落,生命已经消逝,正义永远不死不灭,然而罪恶,是否也正在悄悄蔓延? 宋飞扬临死之际,始终都没有承认他就是血衣楼楼主,尤其是那一句话,似有深意,耐人寻味:“也许是,也许不是……纵然他就站在你们的身边,就在你们的眼前,你们也猜不到这个人究竟是谁……” 宋飞扬究竟是不是血衣楼楼主?如果他是的,为什么不肯承认?如果他不是,为什么又不否认?他所知道的秘密,究竟是什么?想到这里,叶逸秋心头一动:“难道关于血衣楼一案,竟是另有隐情?” 他没有再想下去,就在这时,他的思绪突然被一种很轻微、极细碎的跫音打断。跫音是从他身后传来的,但他没有回头,仿佛已经知道来的这个人是谁。 欧阳情踏着满地零乱的竹叶,衣袂飘飘,长发飞扬,仿佛乘风而来。在这一刹那间,天边的夕阳仿佛已褪尽了它哀艳的颜色。只因她太美,太清纯!美若出尘脱俗的风中芙蓉,清纯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九天仙子。 欧阳情静静地站在叶逸秋身边,沉默了很久,才轻轻叹息一声,柔声道:“你的伤……” 叶逸秋抬起头眺望着远山,但见天边那一抹残红犹在,西山渐渐低沉。 他一时没有说话,过了很久才道:“从第一次杀人开始,我经常受伤,究竟有多少次,我都已经记不起来,但只有这一次,才是最轻的。” 他说的是实话,如果不是欧阳情一剑刺穿了宋飞扬的胸膛,也许现在,他已经躺倒下去,接着就是不断地吃药、疗伤,疗伤、吃药…… “我现在还可以握刀,可以攻击。”他还是害怕欧阳情会担心,转首轻轻一笑,挥动着右臂,一脸轻松。 欧阳情瞧了他半晌,忍不住嫣然一笑。 叶逸秋心神一荡,连忙移开了目光,注视着一片刚刚被风吹落、在空中翩然旋转的竹叶,问道:“燕大哥呢?” “他受的伤不轻。”欧阳情轻叹一声,苦笑道,“但也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般重,至少……不用像上次一样一躺就是半年。” “唔!”叶逸秋点点头,想了想,又问,“那么吕老爷子……” 提起那个性子鲁莽、脾气火爆的老人,欧阳情忍不住“噗哧”一声轻笑,说道:“吕老爷子说,他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儿孙满堂,多福多寿,却还未丢过这么大的脸,回到了家一定要把吕家的祖传绝学点**功夫好好练习,三十年后再重出江湖,扬名立万,所以领着他那所谓的‘追风二十四骑’风风火火地赶回山西去了。” “三十年后?”叶逸秋也忍不住失笑起来,“他都知道自己一大把年纪了,还想在三十年后在江湖上露脸?这老人实在可爱。” “可不是吗?说好听点的,他是童心未泯,说得难听点的,他是老天真。” 叶逸秋又笑了笑,突然拧眉问道:“杨云聪呢?” “他已经醒过来了,伤得也不算太重。龙七先生正在里面陪着他,顺便和他商量宋飞扬的后事。”欧阳情摇摇头,轻叹道,“只是飞龙堡此后的命运可就笈笈可危了,自宋飞腾死后,声势本已一日不如一日,如今连宋飞扬也都死了,只怕……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 江湖上最近发生的那些事儿,竟是“江南大侠”宋飞扬精心设计的阴谋,这种事说出来,有几个人会相信?杨云聪太年轻,江湖阅历也太浅薄,以他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只凭他的只言片语,一人之力,是绝对不能处理这些复杂、烦琐的事务的。 宋飞腾已然作古,宋飞扬也已作法自毙,飞龙堡一时无主,这武林第一世家的牌子只怕从此就要砸了,这一份巨大的产业又如何支撑得下去? 广陵散绝,是历史的一个悲剧。对于这种无奈的悲剧的发生,人们通常只能无奈的接受。 飞龙堡数百年来浸淫于历史的风吹雨打中,始终屹立不倒,那是何等的辉煌岁月?可是今天,这至高无上的荣耀似乎己走到了尽头。 万丈高楼,筑成不易;一经坍塌,便成废墟。飞龙堡曾经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但从此以后,人们却再也不能仰视它的高度,只能在记忆中凭吊它的背影。 人呢?是否也是如此? 自古以来,圣贤英雄多寂寞。 在别人眼中,叶逸秋无疑就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但他始终不是这样认为。他早已厌倦了漂泊,厌倦了江湖上刀口舔血的日子,他只希望自己是个很平凡、很普通的人,不必流浪天涯,与一个倾心相爱的妻子共同建筑一个温馨、幸福的家,看着几个可爱、聪明的孩子慢慢长大,就这样过着平淡又舒适的生活。 盛名之下,其实难负。英雄这一虚名实在是种痛苦的负担。人生百年,终究不过只是一杯黄土而已! 第四十一章 银丝飘香狼啸月 第四十一章银丝飘香狼啸月 天边残阳血一般的红,欧阳情的双瞳却仿佛一剪秋水般的清澈、明亮。她从侧面凝视着叶逸秋,看见他微显苍白的脸在刹那间已变化了无数次表情。 “我忽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叶逸秋忽然说道,“我觉得宋飞扬和血衣楼之间的关系很可疑。”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欧阳情点头道,“宋飞扬虽死,但血衣楼的势力并未瓦解,假以时日,楼主之位很快就会被别人取代。” “我的意思是,宋飞扬未必就是血衣楼楼主。”叶逸秋摇头道。 “他不是?” “也许是,也许不是!” “你还在琢磨着宋飞扬临死前说的那些话?”欧阳情失笑道,“你是不是觉得他说的秘密并非空**来风?” “人之将死,其言亦善。你想一想,他说出那些话,究竟是为了什么?那个秘密,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秘密?” “我想不通。” “你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为什么不肯动一动脑筋去想一想?” 欧阳情又轻轻一笑,淡淡道:“这还不是因为你。” 叶逸秋愣愣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欧阳情目光中流露出无限深情,轻轻道:“只要你在我身边,别的事情我根本没有工夫去想,也不必再想。” 叶逸秋又愣了愣,心里涌起种莫可言状的激动,莞尔道:“你是不是打算把所有的困难和疑惑都留给我一个人去解决?” “就算我想要帮忙,也插不上手,因为你是任我杀,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任我杀。”欧阳情悠然道,“这世上,永远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情。” 叶逸秋脸上又浮现出一丝笑意,但很快又消失,攒紧了双眉,缓缓道:“宋飞扬所说的秘密,无疑就是关于血衣楼的秘密。” “你的意思是说……”欧阳情也蹙起了双眉,沉吟着道,“就算他与血衣楼毫不相干,也知道血衣楼楼主真正的身份?” “也许…”叶逸秋只说了两个字,声音忽然中断。 一阵凌乱而沉重的脚步声遥遥传来,一个人模样慌张,匆匆忙忙地卖力狂奔,几次跌倒又爬起,一路跌跌撞撞,终于来到了二人面前。 叶逸秋和欧阳情一起皱起了眉头,因为他们并不认识这个人。其实就算他们见过这个人,也绝对想不起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脸上似乎刚刚才挨了一记重拳,五官全都挤在了一起,面目全非,只是依稀之间,还能看见他这张已经完全扭曲变形的脸上,居然有几粒豆大的麻子在血红的残阳下闪闪发光。 这个人居然是牛麻子。 牛麻子是飞龙堡前院的总管,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他这么大老远的跑来,难道飞龙堡发生了什么事? 叶逸秋还没有问,牛麻子已顾不得喘息,气急败坏地大声叫道:“不好了,不好了……任大侠,你的仇家找到这里来了……” 他一张口,几枚脱落的牙齿就和着鲜血一起喷了出来,声音变得模糊不清。 “我的仇家?”叶逸秋愕然一愣,皱眉道,“你别急,慢慢说。” 牛麻子喘了几口气,用一只手掌按住起伏不停的胸膛,另一只手掩着溢血的嘴巴,唔唔道:“他们指名道姓,来势汹汹,好像要把人撕成两半……” “他们是什么人?”叶逸秋挥手打断道。 “两个老怪物。”牛麻子似乎心有余悸,结结巴巴道,“他们的样子好怪,怪得可怕,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样的两个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只听一个怪异的声音“桀桀”笑道:“你说的两个老怪物,是不是长成我们这个样子?” 这笑声尖锐、刺耳,传入耳中,就像是一只飞虫钻了进去一样难受。 “我的妈呀!他们来了。”牛麻子脸色大变,惨叫一声,一步窜到叶逸秋的身后,浑身都如筛糠般犹自抖个不停,显然惊惧到了极点。 叶逸秋和欧阳情心头一凛,相视一眼,齐声脱口道:“天残地缺。” 朦胧的暮色下,疏落的竹影中,倒映着两道人影。左边一人身躯庞大,是个眇目老妪;右边一人身子瘦小,却是个缺了半只耳朵的小老头。果然是江湖四对奇异天妻之一的“天残地缺”! “很好,很好!”天残老人格格笑道,“好小子,总算让我们找到你了,我们夫妇可是一直都在惦念着你哪!” 她虽然在笑,但脸上横肉全都堆在了一起,看来毫无笑意,声音却洪亮、沙哑,宛如洪钟,狠狠地撞击着别人的耳膜,震耳欲聋。 叶逸秋苦笑道:“原来是老朋友……” 地缺老人“呸”地一声,恨恨道:“谁跟你是老朋友?我们跟你有个屁交情。” “老头子,你哪里来的这么多废话?”天残老人目露凶光,不耐烦道,“快动手!” 地缺老人对天残老人既尊敬又惧怕,立即连屁都不敢崩一个出来,叱喝道:“小子,看掌!” 他“掌”字出口,正要出手,谁知“啪”地一声,后脑勺竟先已挨了一大巴掌。 天残老人怒骂道:“动手就动手,还先跟他打招呼做什么?是不是先要他提防着点?” “是,是!”地缺老人非但不气不恼,反而忙不迭地赔着笑。 天残老人独目一瞪,喝道:“还愣着做什么?是不是要我在你猴**上加上一脚,把你踢出去?” 地缺老人再也不敢多言,更不迟疑,宽大的袍袖如鼓风般展动,一掌劈出。风声呼啸,凌厉的劲风像一把锋利的剪刀,无情地撕裂了虚无的空气,发出“嗤嗤”之声,狂风激荡中,落叶漫天飞旋。 “小心!”欧阳情惊呼出声,目光中掠过一丝惊惧不安,关切之情,呼之若出,难以言表。 叶逸秋心头也暗自一凛,脚下一滑,仿佛一只蝴蝶般飘然掠出三尺,掌风从他身侧“呼”地刮过,衣衫随之荡起。 地缺老人轻“咦”一声,不胜惊奇道:“好小子,许久不见,你的武功好像又精进了不少。” 他发出“嘿嘿”两声短促的怪笑,随手一挥,又是“呼呼”两掌连环击出。这两掌看似平淡无奇,但劲力惊人,掌风荡起满地落叶,他瘦小的身子穿梭其中,仿佛蝴蝶穿花绕树般优美、曼妙。 叶逸秋连变数种身法,堪堪避过这两击,地缺老人连环掌又已攻到。这一次,威力竟已大不相同,如浪潮初起,澎湃不绝。他只觉得有一股奇异的力量阻住了他的去路,无论他如何闪避,都无法越出这力量的范围之外。 世间上,什么样的力量才是最可怕、最具威力的?水,无情的水!水滴石穿,这就是它的力量。洪水到处,完全颠覆了世界。自古以来,天下就从来没有任何一种东西可抵抗水的力量。 地缺老人掌中的力量也正如“水”一样,看来柔和平静,其实却是无坚不摧、无孔不入、无可抵挡! “小子,你为什么还不拔刀?”地缺老人阴恻恻地怪笑道。 叶逸秋在这种力量的包围下,窘迫得连话都已说不出来了,但他依然没有拔刀。他的刀和燕重衣的剑一样,一经发动,便不由自主,势成拼命;普天之下,绝没有人可以避开燕重衣的一剑,也绝没有人可以抵挡他的一刀。“天残地缺”本非邪恶之徒,与他虽小有过节,却无天大冤仇,何必非要拼个两败俱伤,你死我活?可是地缺老人为什么要如此苦苦相逼,痛下杀手? 欧阳情目光散乱,面纱之下的花容已然失色,狠狠咬了咬贝齿,跺了跺脚,突然展动身形冲了过去。 就在这时,一片巨大的阴影突然拦在她的面前,天残老人伸手按住了她的香肩,格格怪笑道:“小妮子,你想要做什么?你给我乖乖站在这里不要动,不然可不给你好看。” 欧阳情香肩一沉,似欲挣脱对方掌握,谁知天残老人手上用力,她的身子立即像一根木桩子般被钉在那里,丝毫动弹不得。 “银丝飘香随风去,铁骑踏月入梦来!”欧阳情又气又急,眼睛水汪汪般已如一片红海,大声说道,“这两句诗,你莫非已经忘记了吗?” 天残老人脸色一变,从鼻子里重重一哼,沉声道:“你少拿你的爹娘来压我。任我杀这小子是你什么人?你如此三番五次地维护他,是为了什么?” “他……他……”欧阳情只觉双颊发烫,竟无言以对。 “既然你和他没有关系,又何必为了他伤了我们两家的和气?” “我……我不管。”欧阳情跺脚道,“你赶快叫地缺老前辈住手,不然……不然我……” “咦,你想怎么样?”天残老人冷笑道,“老实告诉你,就算‘铁狼银狐’也在这里,我们夫妇也未必会给他们这个面子。任我杀这小子实在太可恶了,他该死,简直该死一千次、一万次!” “你说什么?”欧阳情愕然一愣,“他为什么该死?他究竟什么地方得罪……” 语声突然中断! 此时黄昏早已远去,夜色不知在何时悄然降临。秋夜的风轻轻拂过,捎来一阵淡淡的花香。 在这个凄凉、萧艾的季节,居然传来芬芳的花草气味,莫非这是种幻觉? 花香越来越浓,分明不是错觉。只是这香,却不像是花的香味,似麝非麝,似兰非兰,清幽、淡雅,便如欧阳情的发香。 天残老人的脸色突然大变,变得非常怪异、奇特,脸上肌肉不住**,仿佛有些吃惊,又有些忌惮。 欧阳情的目光却在这一刹那变得异常明亮,一种惊奇的喜悦从她如水的眼眸中倏然现起,久久弥留不去。 这香气,究竟有什么魔力,居然可以让她们同时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变化? 月已升起,未圆将圆,月光朦胧。 月色遍地,淡淡的光辉淡淡地洒在竹林中,竟使得这朦胧的夜色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香气渐渐飘散,渐去渐远,一声长啸却在这个时候突然响起,穿破了夜空。 啸声犹如狼嚎,却无孤独的狼在午夜徘徊时的寂寞和凄凉,清越、激昂,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神韵,绝非狼的悲哀嘶叫。 每个人都听见了啸声,但谁也不能确定啸声是从何处发出的。这啸声仿佛远在天涯,又仿佛近在咫尺! 究竟是天涯咫尺,还是咫尺天涯?叶逸秋没有去想这个问题,他虽然觉得这香气和啸声都来得非常蹊跷,却已无瑕理会,地缺老人掌中的力量已将他迫得喘息连连,险象环生。 叶逸秋暗暗一咬牙,就在他决定拔刀的时候,那股排山倒海般的力量忽然缓和了下来。 地缺老人脸上也已完全变了颜色,阴郁得可怕,目光也起了某种变化,仿佛看见一种毫无可能的事情正在慢慢发生。 这是为什么?莫非这啸声……叶逸秋心念方动,忽听地缺老人冷冷道:“小子,你的救星来了。” “什么救星?”叶逸秋愣愣地问。 地缺老人目露凶光,杀意又起,“桀桀”怪笑道:“我先毙了你这小子再说,人既死,他们能拿我怎么办?大不了翻脸无情,一拍两散!” 怪笑声方起,他已迎面一掌向叶逸秋拍了过去,掌影舞动,劲风扑体,这一掌,竟似凝聚了他毕生功力,一心想要置叶逸秋死地。 他这“摧心掌”与天残老人的“碎心掌”如出一辙,威力却是大不相同,掌力最厉害之处,就是令对方非但不能招架,也无路可退,正像是已投身洪流之中的人,只有奋力逆流而上,也许还有一线生机,但若闪避,反而立刻就会被洪水卷走,死无葬身之地。 退一步,既然已是悬崖,何必再退?叶逸秋非但不退不避,反而向前直冲出去。但他身子方动,就发现从斜刺里传来一种极轻柔又极巧妙的力量,如春风拂面般落在他的身上,整个人都像一只断了线的纸鸢般向后倒飞出去。 叶逸秋的身子随着一道柔和的微风飘然掠出,就在这时,忽然传来一声惊呼,一声巨响。 惊呼的声音是地缺老人发出来的,他忽然发现,有一种极其神奇的力量,一牵一引,竟将他的掌力转移了方向,这夺命的一掌虽然没有落空,击中的却是那片翠绿的竹林。 刹那间,竹林之中发出一阵“簌簌”声响,一大片修竹摇摇摆摆,不停地晃动,片片飘落的竹叶在银色的月光下,漫天纷飞,形成一种令人昏眩的景象! 透过朦胧的夜色,借着轻柔的月光,只见两条人影仿佛从天而降,悄无声息地站在天残老人与地缺老人之间。左边一人是个男子,一袭黑衣如铁,长身玉立,风神俊朗;右边那人却是个白衣女子,风姿绰约,清丽无方,一头银灰色的长发随风飘飞,散发出阵阵幽香。 这两人都已不再年轻,看来却仿佛是对无可挑剔的璧人,并肩站在一起,竟是如此的优雅、完美,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神秘感觉。 “天残地缺”脸上却又已变了颜色,时而铁青,时而涨红,最后又变得惨白,一个人咬牙冷哼,另一个人拧眉瞪眼,你看着我,我也看着你,却是相觑无言。 欧阳情却眉眼含笑,像只欢快的小鸟向这两人飞奔过去,娇声唤道:“爹!娘!” 刹那间,叶逸秋心头狂跳,身子却像木桩般被钉在原地。 这两个神秘人竟是江湖四对奇异夫妻之一的“铁狼银狐”! 欧阳情整个人都依偎在银狐怀里,眼神似嗔还喜;银狐伸出一只洁白如玉的手,轻轻抚弄着欧阳情柔顺的长发,目光里充满了无限爱怜;铁狼含笑看着妻女,只觉人生虽有四喜乐却莫过于此。 月色下,但见这一家子其乐融融,外人竟已成为多余的摆设! 天残老人眼中闪过一丝妒忌之色,冷哼一声,别转了头;地缺老人却瞧得连眼都发直了,“咕”的一声吞了一口口水,末了,“唉”一声重重叹了口气。 这一声叹息落在天残老人耳里,竟又激发了她心头的怨气,伸手一掌拍在地缺老人后脑勺上,怒骂道:“死老头,人家一家三口团圆相聚,你看着就看着,用不着妒忌。” “自己连屁都不能放一个,你就不眼红?”地缺老人跳脚大叫。 天残老人天生肥胖臃肿,不能生育,与地缺老人成亲数十年,一直没有子嗣延续香火,本来耿耿于怀、懊恼不已,此时听得地缺老人竟敢出言顶撞,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吼道:“你敢顶嘴?” 地缺老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老婆,见天残老人动了真怒,立即就蔫了下去,赔笑道:“不敢,不敢!” 天残老人神色稍霁,地缺老人却又嘀咕了一句“要是自己有个一儿半女那该有多好”。 天残老人忍无可忍,怒喝道:“死老头,说什么呢?” 地缺老人嘻皮笑脸道:“说什么来着?不就是痴人说梦话嘛!” 天残老人勃然大怒,举手欲打,地缺老人早有防备,一闪身,已远远逃了开去。 欧阳情见他们活了这么大的岁数,却依然像个顽童般嬉笑怒骂,不由得“噗哧”一声轻笑。 天残老人独目一瞪,狠狠盯了她一眼,但碍着“铁狼银狐”的脸面,却又作声不得,只是“呼呼”喘气,余怒不息。 铁狼目光缓缓从叶兔秋脸上扫过,最后落在地缺老人脸上,轻叹道:“地大哥,这孩子究竟什么地方得罪了你,竟下这么重的手?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这一掌连小弟都不敢硬接,他小小年纪,如何抵挡?” “咳咳!”地缺老人正色道,“你不知道,这小子本事大着呢,怎么也打不死的。” 话音刚落,天残老人大吼道:“这小子非死不可!” 第四十二章 聚散两依依 月色下,铁狼一张黑黝黝的脸颜色如铁,目光如炬,竟看不出有何表情,淡然笑道:“许多年未见,看来贤伉俪不仅武功大有长进,连性子也已经改变了。”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们夫妇以大欺小?”天残老人独目闪着凶光,仿佛洪荒猛兽欲待择人而噬。 铁狼又看了叶逸秋一眼,叹道:“毕竟他还是个孩子,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偶有得罪,倒也不是不可饶恕。” “你知不知道这小子是什么人?”天残老人恨恨道,“杀人者死,难道不该一命抵一命?”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铁狼不以为然,“天大嫂,你横行江湖几十年,死在你手里的人有多少?如果真要一命抵一命,你有几条命可以赔给别人?” “这……”天残老人一时为之语塞。 “但是这一次不同。”地缺老人戟指叫道,“你知不知他杀了什么人?” “莫非是你们的朋友?” “朋友倒也罢了,我们的朋友大都忘恩负义,死不足惜。”地缺老人叫道,“本来任我杀这小子爱杀谁就杀谁,我们管也管不着,可他千不该、万不该,杀死了我们的徒弟龙大少。” “两位居然也收了徒弟?”铁狼微笑道,“名师出高徒。两位如此厉害,想必徒弟也高明得很,怎么也会死在这孩子刀下?” “龙大少要是肯花心思好好跟我们学好武功,十个任我杀也奈何他不得,恨只恨他……”地缺老人狠狠一跌脚,沉声道,“这小子本来已经死定了,你们一来,害得我们连仇都不用报了。” 欧阳情忍不住道:“像龙大少这种为富不仁的纨绔子弟,虽百死也不足惜,两位老前辈何必全力袒护?” “小妮子知道个屁!”天残老人独目一瞪,“当年我们夫妇惨遭仇人暗算、群起而攻,寡不敌众,不幸双双身负重伤,若非他仗义相救,拼死收容,早已客死异乡,哪里还有今日的我们?” 地缺老人忙不迭点头随声附和:“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小妮子不会不懂这道理吧?我们夫妇可不愿意做忘恩负义之徒,如今他死于非命,这仇又岂能不报?” “这世上,人人难免一死。我们还指望百年归寿之后,有人给我们送终呢!”天残老人气咻咻道,“如今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你说,我们如何能不伤心难过?你说,你说……” 说到后来,她竟已语无伦次,泣不成声。 欧阳情没想到传说中既可怕又可恨的“天残地缺”竟也是性情中人,不由得愣在那里,半晌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她才轻轻叹息了一声,轻轻道:“你们要报仇,为什么不去找凶手?却来找任我杀的麻烦做什么?” 天残老人戟指一点叶逸秋:“这小子不就是凶手?” “是谁告诉你们他就是杀死龙大少的凶手?” “血衣楼。” “又是血衣楼!”欧阳情秀眉一拧,“是不是血衣楼楼主亲口告诉你们的?” “血衣楼楼主是什么鸟东西?”天残老人瞪着独眼道,“若是让我老婆子看见他,非扭断他的鸭脖子不可,然后再把他剁碎了喂狗。” 地缺老人连忙接口道:“血衣楼只是托人送来一封信,信上说凶手就是这小子。” “就凭一卦信,你们居然也相信?” “龙大少的确是死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 欧阳情看了叶逸秋一眼,叹道:“你们为什么不自己去问一问他事情的真相?” 天残老人瞪眼道:“我们怎么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 “你们既能相信一封无凭无据的信,为什么就不能相信他说的话?”欧阳情莞尔一笑,“他从来都不说谎,只要是他做过的事,也从来都不会不承认。” 语声方歇,叶逸秋已慢慢走了过来,缓缓道:“我没有杀死龙大少,可是我也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因为凶手也已经死了。” 天残老人看了他半晌,缓缓摇头道:“我不信,你说的每句话我都无法相信。” “你非信不可,因为这件事本是一个阴谋。”叶逸秋苦笑道,“血衣楼要对付的人,本来就是我,可是我并不是个很容易对付的人,所以他们就用了挑拔离间的小手段,使得我们之间产生误会,无论我们谁死谁伤,躲在暗外的血衣楼都得益非浅。只要能达到目的,他们做任何事都是可以不择手段的。” 天残老人脸色阴晴不定,目光闪烁,瞧了瞧叶逸秋,又看了看地缺老人,信心显然已有所动摇。 地缺老人沉吟着道:“关于血衣楼的所作所为,我们倒也有所耳闻,难道你们对血衣楼也无计可施吗?” “本来我们以为有一个人,一定和血衣楼有莫大的关系,但现在看来,这好像又不大可能。” “他是谁?” “飞龙堡堡主,‘江南大侠’宋飞扬。” “宋飞扬是什么人物?”地缺老人捋捋衣袖,怒道,“你去把那小子叫来,小老头扒了他的皮抽他的筋拆他的骨,让他死无全尸。” 叶逸秋失笑道:“就算你把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再把他的肉切成一块一块扔到大海里喂王八,也是没有用的。” “你怎么知道这种法子不能用?”地缺老人瞪眼道。 “因为他也已经死了。”叶逸秋苦笑一声,叹道,“本来我还以为,他就是血衣楼楼主,但现在看来,他只怕和血衣楼一点关系都没有。以他的武功,要杀我简直是易如反掌,根本不必假借他人之手。可是血衣楼楼主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却又成了扑朔迷离的无头案。” 地缺老人呆立半晌,瞧着天残老人,闭上了嘴巴。 天残老人瞧着叶逸秋看了半天,缓缓道:“你小子说的可都是真话?” “绝无半句虚言。”叶逸秋正容道。 天残老人又瞧了他半天,冷冷道:“如果你小子敢欺骗我们,就算我们拼了性命,也决没有人可以再救你一次。” 明月在天,人已远杳。 铁狼凝视着“天残地缺”背影消逝的方向,摇头叹道:“这么多年了,他们的性格还是一点都没有改变,性子急躁暴烈,做任何事都不问青红皂白。” “说来就来就去。”银狐失笑道,“看来要他们改变,简直比愚公移山还困难几百倍。” 铁狼微微苦笑,看了看叶逸秋,缓缓道:“江湖上传说,‘一刀两断’任我杀虽是杀手,但气度不凡,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长者之风,自有一番威严,但他语气和缓,令人如沐春风。 叶逸秋一声轻叹,低沉着声音道:“成为杀手,晚辈是情非得已。” “我听说过你的故事。”铁狼微笑道,“任我杀,唔,这个名字很有趣。” “晚辈本不姓任,名字也不叫‘我杀’。”叶逸秋恭声道,“晚辈本是个不知来历的弃儿,自小跟了先师之姓,叫叶逸秋,树叶的叶,飘逸之逸,秋天的秋。” “叶逸秋?!这名字起得好。”铁狼眉头一拧,“尊师姓叶?” “‘游龙大侠’叶漫天。” “啊,是叶大侠!叶大侠一生耿直,忠肝义胆,是条充满血性的好汉子。我与他虽非深交,但也有数面之缘,非常钦佩他的为人。”铁狼黯然一叹,“多年未见,却不知他已不在人世,当真是物是人非,世事难料。” 叶逸秋黯然一笑,轻叹道:“行侠仗义,本是英雄所为,但晚辈……非但不能继承先师遗风,反而倒行逆施,沦为杀手,实在大逆不道,玷污了师门声誉。” “你岂非也是个英雄?” “晚辈不配。” “你是否还在为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自责?人非草木,孰能无过?世间上有许多条道路,每个人也不止只有一种选择。无论你曾经做错什么,只要诚心悔改,回头之时,没有人会把你拒于千里之外。” 一个人总惦念着过去,活在痛苦的记忆里面,实在是种非常可怕的事。叶逸秋并非不明白,只是不愿意清醒而已! “人无完人,这世上,又有几个人是真正问心无愧的?就算是当年的‘大少爷’韩彻,都曾为了一己私欲偶尔的一念之差,险险酿成非人力可以挽回的大祸,可是谁能说他不是英雄?”铁狼缓缓抬起头,遥望着天边的月,喟然叹道,“心怀天下,舍己为人;仁义为先,正气长存。这岂非正是侠之大者的不朽行径?但真正的侠者,成就一世英名绝非偶然,也非一朝一夕便可做到,那是个漫长又曲折的过程,不仅需要一颗百折不挠的心,更不能缺少坚定的意志和恒心。” 叶逸秋静静听着,仿佛已经痴了。 铁狼垂目瞧着叶逸秋手指上的那枚指环,目光含笑,似有深意,缓缓道:“你跟我来,有些话,我一定要和你说。” 话音刚落,只听欧阳情娇嗔道:“爹,你要说什么,难道不能在这里说?” “不能。”铁狼摇摇头,神秘兮兮地笑了笑。 “为什么不能?”欧阳情狠狠地跺着脚。 “这些话,本来就是只能和他一个人说的。他可以听,你却听不得。” 静谧的夜空,青碧如一片海洋;浮云漂移,追逐着孤独的月;月色朦胧,在地面上投下淡淡银光,添增了秋夜的微微寒凉。几千竿修竹在夜风中不住摇曳,如水的清辉中,这片竹林竟仿佛隐藏着许多神秘的故事。 欧阳情秀眉紧蹙,时而抬头望月,时而又垂目看着自己的脚尖,更多的时候,却是往铁狼和叶逸秋一起离去的方向凝视,目光中充满了不安和焦虑,在期待中等待,又在等待中有所期待。然而期待和等待却完全是两回事,等待总是遥遥无期,而期待虽然有些无奈,却又不如等待那么痛苦。只是这期待,实在让她心神恍惚,备受折磨。 一片枯干的竹叶随风飘落,在空中几个盘旋,终于轻轻落在她如飞瀑般一泻如注的秀发上,她竟恍然未觉。 欧阳情雕像似的站在那里,虽然显得有些安静,但她的纤指却在反反复复地抚弄着衫子的衣角,卷起,又抚平,抚平,再卷起…… 银狐目光慈祥,含笑看着她,悄悄伸手为她拭去粘在秀发上的叶子,轻声道:“情儿,你在想什么?” “啊?”欧阳情茫然抬起目光,“没有。” “你是不是有心事?能不能跟娘说?” “没有,哪有啊?” “没有吗?”银狐忍不住失笑道,“为什么总是在**着自己的衣角?” 欧阳情微微一愣,急忙抽回了手,却不说话,垂下螓首,轻轻跺着脚,吃吃地轻笑起来。 银狐轻轻抚弄着她的长发,笑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以为娘会不知道?” 欧阳情还在低声笑着,螓首垂得更低。过了半晌,她忽然抬起头,望着远空的月亮,犹豫着道:“娘,你说,爹和他……去了那么久,怎么还不回来?” “他?”银狐笑了笑,故作迷惘道,“他是谁啊?” “他……”欧阳情心中一省,又跺了跺脚,娇嗔道,“娘……” 银狐轻轻道:“才有多久啊?也只不过是半盏茶的工夫而已嘛!” 半盏茶的时光?是这样的吗?她怎么觉得这半盏茶的时光,居然像是整个午夜那么的漫长? “半盏茶的工夫还不算很久吗?也不过是说几句话而已。”欧阳情故意撅起了嘴。 银狐柔声问道:“情儿,你告诉娘,你是不是很喜欢他?” “娘,你怎么可以这么直接地问这个问题啊?”欧阳情娇羞无限地又垂下了头,低低道,“他是第一个看见我的脸的男人,他已经知道了我所有的秘密。” “你十四岁那一年发下的毒誓,娘没有忘记。” “虽然他曾经沦落过,但并没有沉沦下去。” “娘看得出来,他是个好人。一个人走错了路并不可怕,能够回头才是最重要的。” 欧阳情又抬起了头,眼眸里放着光,缓缓道:“其实他是个很善良的人,喜欢朋友,为了朋友,他可以牺牲一切。无论做什么事,他都有自己的原则。” “唔!有情有义,一诺千金,这才是男儿本色。” 欧阳情却忽然摇了摇头,轻叹道:“可是他也有很多很不好的地方。” 银狐笑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若无瑕疵,那便不是凡人了。” “可是他的缺点绝不止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对朋友太好、太在意。” “这也是缺点?”银狐哑然失笑。 “这种人,往往会看轻自己,觉得自己的生命轻如鸿毛。”欧阳情又嘟起了小嘴,“如果他总是把朋友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对别人来说,岂非也是种负担?有时候,我宁愿是他身边的朋友,因为在他心中,只有友情才是永远的。” 银狐摇头否决道:“你错了,友情固然可以永远,但海枯石烂、天地可绝的爱情,才是真正永恒不变的。” 欧阳情展眉一笑,忽然低声道:“就好像爹和娘这样子的吗?” 银狐愕然一愣,两片红云飞上了脸颊,昔日的情事如潮般涌上心头。她忽然想起,在无数个花前月下,曾经立过无数个海誓山盟…… 她年轻过,深深地爱过,这爱,无休无止,到现在都未曾停止过,是如此的铭心刻骨。 飘飘的银丝,在晚风中仿佛一片云海不断起伏,淡淡的清香伴随着银狐的记忆,飘向远方。刹那间,已不再年轻的她仿佛又回到了那青春如梦的少女花样年华…… 过了很久、很久,欧阳情如水的目光遥望着冉冉而升的月亮,轻轻问道:“娘,你说,爹会和他说什么?” 银狐笑了笑,还未说话,只听一个清朗的声音笑道:“你把爹和娘当年订情的信物都已交给了他,爹还能说什么?” “爹,你……你们回来了!”欧阳情眼睛一亮,只见铁狼已到了身前,叶逸秋就站在他的身边,身子依然站得笔直,但神情却显然有些谦卑,又有些忸怩,垂下了目光看着自己的脚下,竟似不敢向她望过来。 铁狼微微一笑,淡淡道:“可是我和你娘很快又要离开了。” “离开?”欧阳情倏然一惊,“你们又要走了么?” “嗯!” 欧阳情眼圈一红,泪水仿佛就要滴落下来,缓缓道:“情儿难得见你们一面,每次相见,又都是如昙花一现般匆忙,这一次,难道……难道你们就不能多待片刻?”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铁狼轻轻叹息一声,“有了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存在,这江湖,再也没有我们这些老骨头的立足之地,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你们还会再回来吗?” “离开,岂非就是为了回来?” 月色渐浓,银狐残留在空中的淡淡清香却已慢慢随风飘散。 欧阳情伸出双手,在虚空不停地抓握,仿佛想要抓住这香气,留住那短暂却美好的回忆!月光像一匹冰凉的丝绸从指间滑过,她合拢手掌,却什么都没有握住。 更寒露重,两串晶莹的珍珠泪,终于从她脸颊上悄悄滑落,噙在嘴里,仿佛咀嚼着离别的情愁。这一次,离情别绪的味道依然无比的苦涩。 人生匆匆,只不过百年光景,为何总是充满了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欧阳情轻轻叹息着,忍不住看了叶逸秋一眼。 叶逸秋没有动,好像一直都未曾移动过,始终保持着那种岳峙渊亭的姿势。夜凉如水,他的眼睛却仿佛闪动着种不可捉摸的光芒。 他在做什么?是在思考?还是在聆听秋夜的风声?欧阳情叹了口气,轻声道:“喂……” 她只说了一个字,忽然闭上了嘴。她看见叶逸秋竖起一根手指,凑近嘴唇轻轻“嘘”了一声! 叶逸秋却仿佛没有看见她疑惑的眼神,低声问道:“你闻到了没有?” “闻到什么?”欧阳情愣愣问道。 “血腥之气。”叶逸秋拧紧了双眉,“我闻到了血的味道。” 这时,一阵风没有方向的吹来,血腥的味道竟似越来越浓。 流血的地方,往往就是杀戮的战场。在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第四十三章 神秘黑袍 桃花林的前面不远处,还是个广阔的园子,园里有一片小树林,种植的大都是纤弱的柳树和高大的柏杨。枝木交错,落叶遍地,那未圆将圆的月,仿佛就挂在高高的树梢上,淡淡的月色照射下来,树林就像是抹上了一层银辉,朦胧、神秘,却又是如此的诡异。 一条宽敞可通马车的青石板路,若隐若现地泛着青光,从树林的中间笔直穿了出去,但从这一边望过去,却看不见那一端的任何物事。 到了这里,血腥的气味分明更浓,薰人欲呕。没有厮杀,只有秋虫和几只不知名的夜鸟的嘶叫;没有流血,看得见的也不过是流苏般的月光。 杀戮是否已经停止? 叶逸秋踏着青石板路,走得很慢很慢,全身肌肉似都已崩紧。 “那里有人!”在他身边的欧阳情忽然低声轻叫,手指指向左边的树林。 叶逸秋顺着她所指的方向凝目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只见左边的树林里,在朦胧的月色下现出二十几条人影,仿佛就挂在树干上,随风飘荡。 行到近前,二人却又猛然呆住,这二十几条人影竟全都是死人,每个死人的身上都涂满了腥臭的鲜血,血是从他们左颈边的大血管里流出来的,伤口平整而窄小,如出一辙,显然是同一个人用同一口剑刺出来的。 “一、二、三……”欧阳情忽然算起了数子,“……十七、十八、十九……” “这个时候,你还有兴趣数绵羊?”叶逸秋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 “我在数死人。”欧阳情轻声道,“二十三、二十四……啊!不多不少,正好是二十四个死人。” 叶逸秋心头一动,忽听欧阳情又道:“你认不认得这些死人?你还记不记得在哪里见过他们?” 叶逸秋脑海里灵光一闪而过,脱口道:“吕老爷子的‘追风二十四骑’。” “嗯!正是他们。”欧阳情低声道,“我刚才数得很清楚,也看得很明白,这里面并没有吕老爷子。你说,他的手下都死在了这里,他又哪里去了?” “吕老爷子他们不是已经回了山西吗?怎么全都死在了这里?” “是啊!此事实在蹊跷。” “快退出去。”叶逸秋目光突然一变,“有杀气。” 他最初的职业是杀手,虽然那段并不光彩的过去已成一场花事尘封在记忆里的某一个角落,但野兽般的警惕和得天独厚的第六感觉却并未消失。 就在他拉起欧阳情的小手想要退出林子的时候,“咻”的一声,寒光陡然闪动,一口剑毒蛇般从一棵柏树的枝叶浓荫间刺了出来。奇快的来势,狠毒的出手,这一剑竟似凌空飞来。 果然有埋伏,可是人呢? 欧阳情忍不住轻轻惊呼:“小心!” 语声未落,剑光突然消失。叶逸秋一扬手间,也不知用的是什么手法,剑就已到了他的手里,伸手一抖,手中的剑突然断成了七、八截。 树林里也传来一声惊呼! “八道呼吸,八个人。出来!”叶逸秋瞳孔倏然收缩。 “咻咻”两声,两道青光立即从木叶丛中闪电般击下。剑光如匹练,辛辣、狠毒,绝没有什么花俏的招式,但一出手就能夺人性命。 叶逸秋目光一寒,刀已在手。刀光飞起,鲜血也像旗花般飞出,右边一名刺客已然仆倒。 右边那名刺客飞身而退,骇然大呼:“一刀两断!” 他的动作并不慢,但叶逸秋却比他又何止快了十分?刀光再次掠起。刀光很美,就像一句优雅的杀人的诗。 这人只觉腰间一凉,身子已倒下,还没来得及感觉痛苦,就已经永远失去了生命。 刀光一闪而没,从木叶丛间又飞出六道剑光,六个黑袍人将叶逸秋围在中间,穿绕着林木,身法怪异,出手狠毒,显然都是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刺客。他们绝不和叶逸秋正面交锋,一人长剑刺出,另一人立即挥剑护住他的身子,如此你攻我守,剑光缭绕,配合得滴水不漏。 本已渐渐凋残的枝叶被剑气所摧,雨点般四面纷飞,附近十几株老树,片刻后就已只剩下一截光秃秃的树干,在月夜中看来,就像是一些被剥光了衣服的风中老儿。 这个时候,叶逸秋反而没有拔刀,身子如穿花绕树的蝴蝶,在剑光交织而成的大网里不停地飞舞。 捕鱼人撒下了渔网,无论是大鱼还是小鱼,都很难挣脱网的束缚。但他却不是网里的鱼,他的人就像他的刀,随时都可以破网而出。 剑光中,叶逸秋突然一声轻啸。啸声未绝,他已厉声叱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若是一再苦苦相逼,休怪我刀下不留人。” 刀下不留人!这句话绝对不是恫吓,但六名黑袍人竟似充耳未闻,出手愈加毒辣。 刀光一闪,叶逸秋的刀终于出手。淡淡的刀光仿佛一缕轻风掠过,鲜血立即箭一般标出,一名黑袍人腰上已然中刀。 刹那间,八名黑袍人已去其三,剩下的五个人竟似已被叶逸秋这把看不见的刀所骇住,再也不敢贸然出手。 叶逸秋一刀得手,便即收刀,站在那里,迎着风,抬头望月! 只不过瞬间的停滞,只听一名黑袍人大呼道:“点子厉害,风紧,扯呼!” 这是绿林暗语,另外四名黑袍人都是同道,听得明白,立即同时反身向后扑出,飞掠而去,刹那间不见了踪影。 叶逸秋也不追赶,回身走到欧阳情身边,柔声问道:“你没事吧?” 欧阳情摇摇头,反问道:“你怎么不追?” 叶逸秋含笑不语,神情间竟似隐藏着一种不可告人的秘密。 “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欧阳情跺脚道,“他们很可能就是杀死‘追风二十四骑’的凶手。” “我知道。”叶逸秋微笑道,“我看,他们一定是血衣楼的人。” 说着,他俯身去扯一个黑袍人的衣衫。 “你做什么?”欧阳情惊呼道,“小心有毒。” “你忘了,我是百毒不侵的。”叶逸秋回头笑了笑,扯开那人衣衫,冷笑道,“果然是血衣楼的人。” 欧阳情凑近前去,但见那人内衣下摆绣着一个“血”字醒然入目,忍不住叹道:“既然他们真的是血衣楼的人,你就更不该放走他们。” “我的用意,你很快就会知道了。”叶逸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你有什么用意……”语声骤然顿住,欧阳情的目光也骤然变了。 树林的那一端,忽然随风传来一声惨呼。呼声凄厉,仔细一听,竟又像是五个人发出来的,虽有先后,相差却极微,乍听之下,宛如一声,而且十分短促,显然他们惨叫声刚刚发出,就已气绝。 五名黑袍人果然已横尸就地,喉咙间仍有鲜血向外涌出。一个穿着件长可及地的黑袍人站在他们的身边,手里提着柄狭长的剑,剑尖还在滴着鲜血。 那五名黑袍人剑法都不弱,轻功也极高,但竟在一刹那间,就已全部遭了这人的毒手,这人手段之辣,剑法之快,实是骇人听闻,就连燕重衣,也未必能够做到这一点。 听见脚步声,这人倏地回身。只见他脸上戴着个不知是铁还是木雕成的面具,黑黝黝的面具,竟是一平如整,没有鼻子,没有嘴巴,只露出一双几乎完全是死灰色的眼睛,看来更是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来的人可是‘一刀两断’任我杀?”这人的声音有些苍老,但低沉有力,甚至有些沙哑,竟仿佛是从喉咙里逼出来的。 叶逸秋瞪着这人手中的剑,淡淡地应了一声:“嗯!” “很好!你可以叫我‘黑袍’。”这人仿佛在笑,“我早就知道你我两人终有一日会见面的。” “黑袍?”叶逸秋皱了皱眉,“以前我们从未见过面?” 黑袍摇头道:“你错了!” “我错了?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你听错了。”黑袍发出一声异常干涩的笑,“树林里一共有九道呼吸,不是八个人,而是九个。” 九道呼吸?叶逸秋心头一凛,他居然没有听出来。他脸上神色不变,淡淡道:“既然你一直都藏在林子里,当时为什么不出手?” “我没有出手,是因为我想不到。”黑袍叹了口气,苦笑道,“我想不到这五个不中用的东西竟敢逃走。” “所以你才杀了他们?” “不能完成任务的人,留下来也没有多大用处。”黑袍冷笑道,“你故意不追,岂非正是为了把我引出来?” “你就是血衣楼楼主?”叶逸秋失声道。 “你们岂非一直都在找我?” “那么宋飞扬?” “宋飞扬?”黑袍目光中又露出种很奇怪的笑意,“难道你以为他就是血衣楼楼主?如果他是的话,我又是谁?可笑,荒唐!” 叶勉秋反而笑了笑,长出一口气:“宋飞扬究竟是不是血衣楼楼主,我一直无法猜透,现在这个谜底已经解开,也算是了结了我一桩心事。” 欧阳情拧紧双眉,凝视着那五名已倒毙的黑袍人咽喉上的微细伤口,忽然道:“我明白了,吕老爷子的‘追风二十四骑’就是你下的毒手。” “所谓的‘追风二十四骑’,他们简直不过是一群没用的草包。”黑袍摇摇头,冷笑道,“名字倒是响当当,但是真的动起手来,却没有哪一个人能在我剑下走出第二招。” “吕老爷子又被你弄到哪里去了?” “那匹夫更是脓包,嘴上说的厉害,手上的功夫却全不中用。”黑袍长长一叹,“与其让这样的人拿来活现世,倒不如早日让他归位。” 听他言下之意,吕千秋显然也已死在他的剑下,但是为什么,在树林里却没有看见他的尸体? “宋飞扬是不是已经死在你们的手里?”黑袍死灰色的眼睛闪动着异样的光芒,一字一句地问道。 叶逸秋笑了笑,缓缓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可惜,可惜!”黑袍忽然长长叹了口气,“若是换了平时,两位酒足饭饱,养足了精神气力,或许还能接我三十招,但今天你们刚刚才经历了一场殊死搏斗,十成功力已去五成,在这种情况下与我动手,嘿嘿!连我都已说不准你们还能接我几招。” “就在不久之前,宋飞扬也和我说过同样的话,但是结果却不是他能想象得到的。”叶逸秋微笑道,“你们的用意,只不过是虚张声势,先寒敌胆,只要在气势上压倒了对手,无疑便是占了先机。” “你虽然不害怕,我却有些失望。”黑袍目光慢慢地看着凝结在剑尖上的鲜血,死灰色的眼睛里露出种炽热的火焰,“数年以前,我四处游山玩水,曾经遇见高手无数,唯有在被李太白誉为‘难于上青天’的蜀中栈道与一名刀客的浴血一战,才是真正的痛快淋漓,令我终生难忘。只是在那一战之后,纵然我走遍了大江南北、中原塞外,也从来都没有遇见过那般称心如意的对手。” “如此说来,你难道已是天下无敌了?”叶逸秋冷笑道,“那只是因为,你根本还没有遇见过真正的对手而已!” “但不知你算不算是一个?”黑袍笑了笑,叹道,“须知剑士而无对手,其心情之寂寞苦闷,非常人能够想象。可是这些道理,你却是一定能明白的,因为你和我一样,都是这种人。” 高处不胜寒。人生的巅峰,其实只是一种无言的痛苦!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叶逸秋目光闪动,缓缓道,“你我今日这一战已是势在必行,在所难免?” “千金易得,良将难求。在芸芸众生中,想要找到一个可以与之抗衡的对手更是无异于在大海里捞针般困难,当真是可遇而不可求!”黑袍又长长叹息了一声,极不情愿道,“任我杀啊任我杀,我这样杀了你,实在是有些暴餮天物了,可惜可惜!” “既然如此,你又何必非杀我不可?”叶逸秋也叹了口气。 “若让你这种人活在这世上,我也是寝食难安啊!”黑袍目中忽然射出一股杀机,冷然道,“但今日只要你能接得住我三剑,我就不杀你。” 夜风拂过,他掌中剑尖已挑起。杀机本来只在他眼睛里,但他剑式一起,天地间仿佛都充满了杀意。 三剑?叶逸秋嘴角忍不住掀起一丝冷笑。这世上竟有如此狂妄托大之人,试问普天之下,还有什么人可以让他在三招之内就已血溅五步?燕重衣或许可以做到,但他们是患难与共的朋友,是出生入死的兄弟,这一生中,已注定了刀与剑不可交锋。 叶逸秋瞳孔倏然收缩,掌心里竟不断地沁出冷汗。他忽然发现,黑袍本身的杀机与剑气已合而为一。剑是死的,但这杀意却是活的;剑虽未动,杀意却已在流窜着,无孔不入。 黑袍的剑尖下垂,非攻非守,乍看之下,似乎全身都是空门大露,破绽百出。但叶逸秋却没有动,更不敢贸然出手。他根本看不出黑袍这口剑下一步的变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出手。 这世上绝没有人可以避开他致命的一刀,连紫罗兰夫人也不能,眼前的黑袍能不能?他没有把握,连一分的把握都没有。 黑袍无疑是他生平遇到的最可怕、最难对付的敌人。 银色的月光下,剑光陡然飞起。 这一剑并没有任何奇特之处,但却快得不可思议,如长江大河之水,一泻千里。刹那间,剑光绵绵不绝,如一片光幕,绝对看不见有丝毫空隙,又正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 这世上,绝没有人可以赤手空拳接得下这一剑。叶逸秋丝毫不敢托大,终于拔刀,刀一在手,刀光便即飞起。 看不见刀,也看不见月色,刀光竟也变得黯淡下去,只见剑影重重,光芒反而掩盖住了洒落下来的银辉。 刀与剑没有相互撞击,黑袍的剑势却已一变,剑的光影陡然收缩,就像是一张网撒出去之后慢慢缩小,叶逸秋的身子被笼罩其中,所有的退路,也已被这一剑完全封锁。 蚕困于茧,犹能化作飞蛾,破茧而出,重获新生。叶逸秋虽非飞蛾,但他手中有刀。刀光再起,花火四溅。这一刀的速度和时间,掌握得恰到好处,不偏不倚,结结实实磕在剑尖上。 落叶如锦,经不起刀剑相击的余震之力,片片纷飞。 叶逸秋也飞了起来,冲天而起,宛如飞鸟般斗一折翼,竟掠上了树梢。 “还有一招呢,就想逃了吗?”黑袍冷笑着一声轻叱,竟也如飞鸟般掠起,但眼前一花,叶逸秋竟已到了另一棵树上。 黑袍冷笑着长啸一声,人剑合一,追了过去。 叶逸秋伸手在树干上一撑,竟又窜了出去,却突然发出一声惊呼。他似乎并没有算好下一步该如何闪避,整个人竟向另一棵树上撞了过去,等到他发觉危险时,收势已然不及。 黑袍心头狂喜,再不迟疑,一剑已刺出。叶逸秋的身子要是撞上树干,势必躲不开这一剑,但他若是向下坠落,也难免被这一剑刺穿脑袋。这一剑实在太快,连黑袍都不能相信这一剑竟比平时都快了几分。他的剑一出手,就再也不是他自己所能控制的。 “卟”的一声,剑已刺入……但刺入的竟不是叶逸秋的身体,而是树干。这一着,竟是叶逸秋的诱敌之计,他不仅早已看准了方位,也算好了时间,其中的变化,完全是智慧与胆量的结合,一切果然都按照他的计划而在进行着。 剑刺入坚实的树干,绝不可能应手就能拔出来,这个时候,岂非正是他出手攻击的最好时机?黑袍手中无剑,就没有如此可怕了。但叶逸秋并没有这么做,只是像只大鸟般站在树枝上,随风摆动,银色的月光洒落在他的身上、脸上、头发上,看来仿佛是神的影子。 黑袍没有拔剑,也没有再出手,就这样握住剑,任凭身子吊在空中,沉默了很久,才冷冷道:“你为什么不还手?” 叶逸秋笑了笑,淡淡道:“说实话,我不敢。” “很好,我果然没有看错你。”黑袍“桀桀”笑道,“如果刚才你出手向我攻击,那么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现在已经是个死人。” 叶逸秋又笑了笑,叹道:“我知道你说的绝不是假话,因为我实在没有把握可以把你斩于刀下。” “三招已过,你既没有败,我也没有输,但我一定会遵守我的诺言,这一次绝不杀你。”黑袍长长叹息一声,缓缓道,“放眼天下,也许只有‘一刀两断’任我杀才配做我的敌人了,你死了,我岂不是很寂寞?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要死在我的剑下。” “来日方长,谁也不知道会发生怎么样的变故。”叶逸秋沉声道,“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就很想留下你的人头?” “我的人头?”黑袍忽然狂笑道,“我现在就要离去了,有本事,你就来拿吧!” 他左手用力在树干上一撑,人已借势荡了开去,“哧”地一声,剑也已应手而出。 叶逸秋轻叱道:“你不能走!” “我要来就来,想去就去,这世上,有谁留得住我?”黑袍笑声未绝,但见他身上一袭黑袍随风飘动,在树梢上像只夜鸟般几起几落,转眼便已消失在夜色中。 碧空如洗,万里无云,星光依然闪烁,月色依然如水,却再也瞧不见黑袍的影子! 大结局 秘密(博君一笑) 推荐:古典仙侠《风云之雄霸天下》者:痞子老刀 战风云是名年轻的国际刑警,得到过全国武术冠军,在执行一次任务时被一种奇怪气浪袭中,阴差阳错穿越到了《风云》世界,被无名所救,无名为他打通任督二脉以及体内玄关,传授他至高无上的神功:“剑十三式”和“无名诀”。[..tw超多好看小说]三年后,战风云奉无名之命出山追查雄霸和天下会重生之谜,自立“万剑门”与天下会一争长短,搅乱了《风云》世界…… ps:一个武者的最高修为不是境界,而是“非人非神、非魔非仙”,与天地同寿,永生不灭! 小说关键字:风云,争霸,战风云,雄霸,聂风,步惊云,万剑门,天下会 夜凉如水,月色亦如水。只是这水纵然纯净,也冲洗不去欧阳情眼眸中的忧愁,更荡涤不尽叶逸秋心里的疑惑。 “你能不能确定,在此以前,你的确没有见过黑袍?”欧阳情依在叶逸秋身边,轻轻问道。 “没有。”叶逸秋沉吟着道,“但我可以确定,他一定见过我。” “你觉得他会不会是我们认识的人?”欧阳情若有所思,“譬如……吕老爷子!” “吕老爷子怎么可能会是血衣楼楼主?”叶逸秋失笑道,“你也见过他的武功,以他的身手,只能勉强算是二流高手,怎么能够和黑袍相比?更何况,‘追风二十四骑’中,至少有八骑是吕老爷子嫡亲孙子,他又怎么狠得了心下这个毒手?” 欧阳情不以为然,淡淡道:“血衣楼楼主行事诡秘,心狠手辣,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叶逸秋沉默半晌,缓缓叹道:“不管黑袍是谁,我敢保证,他就是我这辈子遇见的最可怕的敌人。” 欧阳情轻轻拉起叶逸秋的右手,把脸贴在他温暖的掌心上,轻轻道:“你知不知道,我刚才有多么的担心?万一你真的接不下黑袍三招……” 她真情流露,语声已禁不住有些哽咽。 叶逸秋目光中也流露出一丝感动,轻笑道:“他的剑法虽然很可怕,但他不该低估了我。” “这世上,绝没有人可以在三招之间就把你打败。”欧阳情展颜一笑。 “也许只有一个人。”叶逸秋一脸凝重。 欧阳情愕然问道:“这世上真的有这么一个人?” “当然有。”叶逸秋诡秘地笑了起来,“这个人是个女人。” “女人?她是谁?”欧阳情的眼神忽然变得紧张、警惕,同时充满了一种敌意。 “这个女人,你也认识。”叶逸秋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慢慢说道,“她就是天涯海阁的大老板,也是青衣楼的楼主,她的名字你也一定听说过,叫做‘欧阳情’。” 欧阳情愣了很久,突然嫣然一笑:“想不到我才是这世上唯一可以打败‘一刀两断’任我杀的人。” “你要打败我,并不需要用上三招,一招就已经足够了。” “哦?愿闻其详!”欧阳情故意瞪大了眼珠子。 叶逸秋也故意长长叹了口气,缓缓道:“你的眼泪。有人说,女人的眼泪永远是对付男人最有效的武器,我想这句话是对的。” 在悲伤的时候,女人的泪水是条河;在快乐的时候,女人的泪水还是一条河。男人纵然用尽一生的时间去泅渡,也永远靠不了岸! 树影婆娑,月已倾斜。 欧阳情的倩影被月光映在地上,也开始在慢慢地倾斜。到最后,她索性整个人都紧紧依偎在叶逸秋的怀里,目光中充满了幸福的味道。 恋爱中的少女,总是最容易被爱情的芬芳陶醉的! “看,流星!”叶逸秋忽然指着西方的夜空说。 欧阳情急急忙忙从他怀里坐直身子,手忙脚乱地拉扯着衣角在打结。 “你在做什么?”叶逸秋忍不住失笑道。 “你有没有听说过,当流星划过天际的时候,如果你能在它消失之前在衣服上打个结,然后在心里许下你的愿望,那么你的愿望就会实现?”欧阳情痴痴地道。 “没听说过。”叶逸秋摇摇头,忽然叫道,“……又有一颗流星!” 流星仿佛从九天里的银河坠落下来,在天际划下一道长长的痕迹,转眼便即消失。这个时候,欧阳情刚刚才在衣角上打了一个结,却还来不及许下心愿。她不由得叹了口气,充满了失望的眼神里却又流露出一丝希冀。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上又掉下一颗流星,这一次,她终于许下了心愿,却忘了在衣角上打个结。但她绝不是个很容易就放弃的人,于是又做好了准备等待第四颗流星的出现。然而,流星却仿佛知道了她的心思,故意跟她开起了玩笑,此后再也没有出现! 欧阳情翘首以待,等待了好久、好久,终于从希望变成失望,又从失望到了彻底的绝望。她气恼地又把头钻进了叶逸秋的怀里,气咻咻道:“心愿许不成了,怎么办?我要你赔我一个。” 叶逸秋轻轻拥着她,微笑道:“你的心愿是什么?” 欧阳情抬起头,眨动狡黠的眼睛,轻声道:“我想知道,我爹究竟跟你说了些什么?” “就这么简单?”叶逸秋似乎有些意外。 “就这么简单,比你想象中的还简单。” 叶逸秋歪着头想了想,缓缓道:“我不能告诉你。” 欧阳情娇嗔道:“为什么不能说?” “因为……这是个秘密。” “什么秘密?” “这个秘密就是……”叶逸秋笑了笑,摇头道,“还是不能说。” “我偏要知道。”欧阳情嘟起了小嘴。 “好吧!那么我就告诉你。”叶逸秋故意无奈地叹了口气,眨了眨眼睛,“他说,你是个刁蛮任性,又喜欢胡闹的小女孩,如果……如果我娶了你做妻子,以后的日子就很难过了。” “你骗人!”欧阳情团起粉拳,轻轻捶打着叶逸秋的胸膛,娇笑道,“我才不信你的鬼话,天下哪有父母说自己的孩子的坏话的?” 叶逸秋拼命忍住了笑,一脸正经地道:“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在开玩笑吗?” “反正你就是在骗我。”欧阳情不依不饶。 “好吧!”叶逸秋苦笑道,“我告诉你。” “不许撒谎!”欧阳情伸出两只手指,轻轻捏住了他的鼻子。 叶逸秋点了点头,缓缓道:“这个秘密就是……秘密!” 他忽然轻轻推开怀里的她,撒腿向树林里跑去,一边跑一边嘻笑道:“秘密是不能跟别人说的,否则它还是个秘密吗?” 欧阳情微微一愣,一跃而起,追逐着他的背影,一边追一边叫:“你耍滑头!喂,你回来,不许跑……” 一连串清脆如铃的笑声洒遍了整片小树林,随风飘出很远、很远,飘过了飞龙堡,飞向山的那一边…… 当时明月在,明月在天上! 秘密呢?它在哪里? 秘密就在每个人的心里…… 第三卷《刀锋犹未冷》终 ※※※※※※※※※※ 后记:关于《寒刀行》的结局 《寒刀行》已完,血衣楼黑袍和青衣楼、叶逸秋的对抗将在续集《杀手剑无情》继续,主要写的是燕重衣和安柔之间的爱情,燕重衣和他的杀手组织“九龙堂”的故事。 第一章 四大世家的覆灭存亡(1) 江南是一个美丽的梦。[..tw超多好看小说]这个梦,也不知陶醉了多少人的心灵,迷乱了多少人的眼睛,留住了多少人的脚步?沉睡在梦中的人,大都不愿醒来。但现实就是现实,你可以说它残酷无情,可以说它不解风情,也可以说它不近人情,梦总要醒来!就好像没有人可以抓住时光,留住岁月,人生许多美好的的东西,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流逝。落花成泥,这大地尚且留下过它的痕迹,但流水,一去便永远不再回头。人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快乐,却无法拒绝突如其来的痛苦。梦醒了,梦也就碎了。梦断江南,沉痛的是每个人的心,伤害最深的却是江湖! 飞龙堡,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巨堡;神刀门,是一个极负盛名的门派;旋风楼,是一座建筑奇特的高楼;铁枪山庄,是一座神秘古老的庄园。这一堡、一门、一楼、一庄,就是当时江南武林的四大世家,正如四足鼎立,撑起了江南武林的一片天空,一时无以瑜亮。飞龙堡堡主宋飞腾、神刀门门主刘一刀、旋风楼楼主司马血、铁枪山庄庄主老枪,这些人无一不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tw) 江湖多凶险,但是很公平,只要是有才能的人,就能成名。一个人只要能成名,就能得到他所想要的一切,他的生命就会完全改变,变得绚烂辉煌、多采多姿。但是他们的生命却往往如流星般短暂,因为他们都是江湖人。江湖人的生命,本就是没有根的,正如风中的落叶、水中的浮萍。 几百年来,江湖中也不知有多少英雄兴起,多少英雄没落。飞龙堡的两代堡主宋飞腾和宋飞扬兄弟,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不论他们是人杰还是枭雄,毕竟都是对江湖深有影响的角色,许多人都为了他们的死而扼腕叹息!宋氏兄弟相继去世,飞龙堡的威名声望都已不复再,但这一切并没有结束,就在宋飞扬死后不久,非但飞龙堡又遭变故,江南武林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神刀门,雄踞江南以北已有多年,从最初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小门户发展成如今江南武林的四大最强势力之一,经历的时间非常短暂,仅仅只用了一百二十年,执掌门户的当家也仅仅只更换了三代,如今的门主刘一刀虽然年仅四十三岁,但据说他的修为和成就已经远远超越了他的父亲和祖父。神刀门的崛起不是神话也非偶然,和大多数声名显赫的武林世家一样,同样经历过一个充满了奋斗、努力和挫折的过程,传到刘一刀这一代,更是门户大开广收门徒,既可从中牟利又可扩展势力,同时,精明能干、极富生意头脑的刘一刀还大力投资酒楼、土产等行业,这一个决定在三年间就让他赚得盆满钵满,连做梦都会笑出声音来。只可惜,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到自己的明天是什么样的日子,就像没有人知道幸福和快乐会从什么时候开始又在什么时候结束! 这一夜,二更将尽,三更未至,已经平静了整整十年的神刀门忽然闯进来一个不速之客。神刀门的庄院虽然远远不及飞龙堡,但在整个江南也算得上是个不小的建筑,从大门到刘一刀居住之地少说也有半里之遥,途中多有门徒把守,更设有多处暗哨关卡,但这一切的布置在这个不速之客的眼里竟如同虚设,他就这样大摇大摆地长驱直入,一直走到了刚刚从睡梦中惊醒的刘一刀面前。 此刻,晚风本该是柔和的,但刘一刀却只能感觉到它凄厉的呜咽,一阵阵浓重的血腥味随风飘入他的鼻孔里面,薰人欲呕。当时明月在,明月正皎洁。整座神刀门的庄院都被一层温柔的月华笼罩住,即使灯火全熄,也不用费多大的目力就可以看见庄院里的情景。刘一刀张目向外望见的已不是曾经无比熟悉的家园,而是满目疮荑,无数条尸体横七竖八躺倒在地,有些人手里紧紧握住腰间的刀柄,有些人却连刀都来不及拔出就已被人一剑刺穿了喉咙,当场毙命! 一阵黯淡的昏眩之后,“嗡”地一声,刘一刀的脑袋仿佛在这一瞬间炸了开来。他勉强定下心神,抬目注视着眼前的不速之客。这人头戴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面孔,只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两片薄薄的嘴唇,他的腰挺得很直,宽大的黑色斗篷迎风敞开。他还很年青,浑身都散发出一种冷漠的神采,但这份冷漠却无法掩盖他青春的气息。 好浓好重的杀气!刘一刀心头一凛,只觉自己几乎被来人身上的气质剁成粉碎。 “阁下是什么人?”刘一刀深吸一口气,勉强镇定下来,沉声问道,“神刀门与阁下有何仇怨,阁下竟似非将神刀门灭门不可?!” “你可以不认识我,但总该听说过我的杀人手法。”这人没有直接回答,压低了声音说着,慢慢抬起了右手。手里有剑,剑通体都是黝黑的,黯淡无华,而且又陈旧又破烂,就像是一支从垃圾堆里捡起来的废铁,剑尖犹自沾满了鲜血! “你……你是‘杀手无情’……”刘一刀惊骇无比地退了一小步,他实在无法相信眼前这个冷漠得充满死亡气味的杀人狂魔就是传说中的杀手之王。 “嗯!我就是燕重衣。”这人没有否认,但他的坦诚却让刘一刀如置冰窖,全身在刹那间似乎已被冻结。 “杀手杀人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了金钱。”燕重衣轻轻抖动了一下手中铁剑,冷漠说道,“你既为神刀门一门之主,想必刀法了得,但我很想知道,你究竟配不配得上‘神刀’二字。要知道,这世上用刀的高手很多,但真正称得上是神乎其技的却很少,就连‘一刀两断’任我杀都未敢以‘神刀’自诩,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刘一刀心头一跳,脸上肌肉已在不停抽搐。 第一章 四大世家的覆灭存亡(2) “杀手无情,一剑穿喉!”一直在江湖上流传的这句话,就像是一句打不破也不能解除的魔咒,一刻间就能判决一个人的生死。(..tw)传说中的燕重衣是打不死的,他的穿喉一剑也是不能破解的,自己能有几分机会逃过这一劫?刘一刀实在没有把握。但他已经没有任何选择,所以他决定拔刀,绝地反击。 “好,我就不信我的神刀刀法抵不住你的穿喉一剑。”吼声中,刘一刀刀已出手。刀光像一道闪电掠过,虚空中仿佛幻化出一条腾飞的巨龙,张开血盆大口咬向燕重衣的喉咙。这一刀,是神刀刀法最强的一招――“神龙入道”,刀出,龙现! “嘿嘿!”燕重衣一声冷笑,一剑刺出。穿喉一剑,出必致命!“哧!”铁剑直接捅入神龙巨口,余力未尽,又传来“卟”一声闷响,血花如一道箭光飞起。 “咣当!”神龙消失,刀已落地,刘一刀也像一团烂泥般瘫倒在地――燕重衣这一剑刺穿了他的咽喉! 燕重衣收剑入鞘,再也不看刘一刀一眼,缓缓转身慢慢走出门外,目光一瞥间,只见刘夫人身上只披着一件轻衣持刀自房间奔来,而在同时,刘一刀的三个儿女也已闻声赶到,一起挥刀冲上。 “无知之人,你们何苦前来送死?”燕重衣摇头轻叹。 “留下你的狗命来。”刘夫人的刀法也不弱,“呼”地一声,长刀夹杂着一种开天劈地的力量向燕重衣后颈狠狠劈落。 “就凭你?”燕重衣冷笑道,“只怕很难!”他没有回头,手已在动。 朦胧的月色下,只见一道乌黑的光芒掠过,刀光立即消失,刘夫人仿佛如中了定身咒一般动弹不得――燕重衣的剑后发却先至。刘夫人的身躯尚未倒地,他的剑又已挥出,首当其冲的刘一刀长子立即倒地。 燕重衣连杀二人,这只是发生在眯眼之间的事,别人甚至连呼吸都来不及变换节奏。 燕重衣仰天狂笑,大声道:“杀人者,燕重衣!今夜能杀神刀门一百八十口人,已经足够,暂且留着你们的命,如想报仇,我燕重衣在‘九龙堂’随时恭候!”话音未落,人已远杳! 江南武林四大世家各据一方,旋风楼占据江南以南,称雄一百八十余年,楼主司马血刚过知天命之年,但由于过度操劳,两鬓已生霜华,额头皱纹纵横,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大得多。旋风楼是一个庞大的组织,成员数千,要想维持如此庞大家庭的正常生计,司马血可谓是绞尽脑汁想尽了一切办法,他没有刘一刀那般精打细算的头脑,曾经尝试过经商,但由于不善经营,两家酒楼和一家绸缎店铺在半年之间通统倒闭,幸好天无绝人之路,旋风楼祖业中拥有良田万顷,于是司马血在某位高人的指点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用一年的时间,就莫名其妙的大发了一笔。 现在,三更早已过了三刻,他却依然没有就寝,坐在书房中挑灯夜战,管理核对帐目,陪伴着他的是帐房先生老糊涂。老糊涂其实并不糊涂,反而是个聪明能干的角色,但是他有个致命的弱点――好赌!十三年前,他在江南规模最大生意最好的赌馆里一连赌了三天三夜,结果把水灵灵的老婆和粉嫩的女儿卖了也不够还赌馆里欠下的高利重息,如果不是司马血看重他是个人才,为他偿还了一切债务,他早已被人剁碎了喂狗。 二人时而交流眼色窃窃私语,时而默不作声各司其职。过不多时,远处忽然传来一声犬吠,凄厉而短促,似乎是刚刚发出声音,喉咙就被某一种利器割断,当即毙命! 司马血眉头微皱,心头隐隐生起一种不祥之感,看了老糊涂一眼,低声说:“把这些帐本都收起来,我出” “楼主,发生了什么事?”老糊涂满脸疑惑。 “不知道。”司马血快步出门,轻轻掩上了房门,“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不要出来,千万要保存好这些帐本。” “是,属下明白。”老糊涂知道司马血为什么如此紧张在意这些帐本,因为旋风楼收入微薄支出巨大,二者完全不成比例,在老糊涂的怂恿和劝说下,终于铤而走险干起了不法勾当,大肆开发赌场妓院,如果这些帐本一旦泄露出去,旋风楼的声誉必然一落千丈颜面扫地。 “什么人竟敢到旋风楼来捣乱?”门外传来司马血的暴喝。 “‘杀手无情’燕重衣!”另一个声音冷漠响起。 老糊涂心头一惊,急忙凑眼从门缝里望出去,只见一个头戴斗笠的黑衣人手里握着一口破烂而古老的铁剑正与司马血对峙而立,一股强烈的战意和杀气悄然蔓延,令他呼吸为之一窒。 “旋风楼沽名钓誉,不配为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一。”话音未歇,燕重衣手里的剑突然刺了出去。 乌黑的剑光一闪,只轻轻一闪,司马血魁梧的身躯就倒了下去。 “蹬蹬蹬”,老糊涂骇然退了三大步,连大气都不敢稍出。但沉重的脚步声已然惊动了门外的燕重衣,他对着紧闭的房门冷然瞧了一眼,忽然一步一步走了过来轻轻推开了房门。 “别……别杀我……不关我的事……”老糊涂惊骇地退入了书房一个阴暗的角落。 “你看见了什么?”燕重衣握紧剑柄沉声问道。 “没……没有,我什么也看不见。”老糊涂几乎给燕重衣身上发出来的杀气摧毁。 “我不相信。”燕重衣冷笑道,“我只相信真正看不见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死人,还有一种就是瞎子。不过,我已经不想再杀人,所以……” “只要你不杀我,我愿意变成瞎子。”老糊涂不迭声说。 “好,就遂你所愿。”燕重衣手一动,剑光疾闪,老糊涂还来不及感觉到疼痛,两颗血淋淋的眼珠子已经“叭叭”落地。 当旋风楼侥幸生还的人闻声而来的时候,燕重衣已不知去向,老糊涂却躺在血泊中,从此以后变得每天都神智不清,口中不断重复着一句话:“别杀我,我什么也看不见……” 第一章 四大世家的覆灭存亡(3) 飞龙堡,这座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中历史最悠久的古堡,经过了两代堡主相继去世的劫难之后,元气大伤,一蹶不振,俨然已成强弩之末,但江湖中人敬重飞龙堡曾经的辉煌,仍然视之为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翘楚,只是名存实亡的虚壳却让杨云聪这个代堡主痛苦到了极点。他太年轻,非但江湖资历太浅,就连武功修为也不够深厚,充其量只不过是一流高手而已,如何能够撑起偌大一个门户?飞龙堡基业虽然稳固,但时日一长,势必被一些势头正猛的门派取代,那么他就成了飞龙堡最大的罪人,这种压力并不是他所能承受的,他也没有能力承担这个巨大的责任。 令杨云聪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来得比他想像中的还快,令他措手不及。 是夜四更将过,杨云聪在睡梦中被一阵纷乱的惊呼声惊醒过来,只听有人高声疾呼: “快救火!” “赶紧通报堡主!!” “立即疏散老幼妇孺” “……” 发生了什么事?杨云聪来不及更衣,抓起床头的宝剑匆匆走了出去。 距离天亮的时辰还有一个更次,但这时整片天空都已被火光映透,如同白昼,放目望去,飞龙堡到处都是熊熊烈火,一个偌大的庄园已毁大半,众人来回奔走全力灭火,惊慌的叫嚷和疲累的喘息震耳欲聋。众人齐心协力,足足经过了半个更次的努力抢救,这场无名大火才终告熄灭,但是飞龙堡也已面目全非,几乎沦为废墟!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突然起火?”杨云聪头发上、身上都沾满了灰屑,一张被烟火薰黑了的脸此刻胀得通红,右手紧紧握住剑柄,青筋条条凸起浮现。 “堡……堡主!”前院总管事牛麻子气喘吁吁跑过来说道,“这场大火来得蹊跷,是从东西南北中等多个方向同时点起的,我们连救都来不及……” “混帐!”杨云聪气急败坏大骂一声,瞪着两只通红的眼睛道,“堡内每隔半个时辰就有一班巡逻庄丁负责巡视,一旦发现任何状况都会发出警报,怎么还会发生这种纵火之事?叫他们速速前来见我!” “是,是!”牛麻子悄悄拭了一把汗,转身飞奔。 “不用去了!”从杂乱的人群中突然窜出一个头戴斗笠的黑衣人,一把拉住了牛麻子的手臂,冷然道,“这些人都已经死了,此刻只怕已经葬身火海。(..tw)” “你怎么知道?”牛麻子脱口问道。 “我怎么不知道?”这人冷笑着说,“因为放火的人就是我,还有我‘九龙堂’的弟兄。” “‘九龙堂’?”杨云聪骇然一呼,双目瞪视着眼前似曾相识的黑衣人,“你……你是燕重衣燕大侠?” 燕重衣没有回答也没有抬头,从鼻孔里冷哼一声,权作默认。 “燕大侠,你怎么……怎么可以这么做?”牛麻子用力甩着胳膊,想要挣脱燕重衣的掌握,却哪里动得了分毫?他再次力挣,谁知燕重衣突然松手,“卟通”一声,牛麻子立即跌了个“狗啃泥”,连门牙都撞断了两颗。 “受人钱财,替人消灾。”燕重衣缓缓转身,冷冷说道,“你应该知道,‘九龙堂’是个杀手组织,谁出得起价钱,我们就为谁办事。” “堡主,拦住他,不许让他就这样离开,一定要他留下一个交待。”一众庄丁忽喇喇地将燕重衣围在当中,个个摩拳擦掌、拔刀动剑,愤怒的目光似乎如火焰般吞噬了燕重衣。 “让开!”燕重衣右手握住了剑柄,“你们拦不住我。” 每个人都听见了他冷若冰霜的话语,但没有人会在意他所说的每一句话,话音刚落,就有五六个人挥刀冲了上来。 “你们这是找死。”燕重衣也在这一刹那拔出剑来,“唰唰唰”,剑光连连闪动,接着传出数声闷哼,已有五个人一齐中剑倒地,每个人的咽喉都破了一个小孔! “让他走!”杨云聪挥手阻止住众人的攻击,双目赤红,声音因愤怒已变得异常沙哑。 “堡主,你怎么可以让这个杀人凶手离开,难道你就忍心眼看着飞龙堡在江湖上一夜除名吗?”有人跺脚叫道。 “我说过,让他走!” 其实杨云聪何尝不知道这其中厉害,但燕重衣是当今江湖上的杀手之王,一支铁剑所向披靡,势不可挡,有谁可以留得住他?一时逞强,无非是徒自送死而已,飞龙堡已受重创,何苦再作无谓之举,枉自挣扎?杨云聪贵为一堡之主,一声令下,众人虽然心有不甘,但终究不敢违抗,只能眼睁睁看着燕重衣扬长而去…… 一夜之间,飞龙堡被一把无情之火毁去了大半土地,自此元气大伤,几乎一蹶不振;神刀门的金漆牌匾,也给人拿来当做了茅坑上的厕板;旋风楼忽然坍塌,成为一片废墟,寸草不生;刘一刀和司马血这两位武林高手,也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了死人。 这三场残酷的浩劫,把江南武林四大支柱拆毁了三根,唯一没有遭遇到劫难的,就只有铁枪山庄。于是,江湖上各式各样的流言,又开始纷纷传出。有人说,神刀门和飞龙堡本是宿敌,如今飞龙堡群龙无首,神刀门大举进攻想要吞并已经有名无实的飞龙堡,旋风楼趁虚而入,结果三大世家俱都受到重创;也有人说,一举毁掉飞龙堡、神刀门和旋风楼的,其实就是铁枪山庄。但这仅仅只是怀疑,直到第三天之后,仍然没有人能够真正确切知道事情的真情。 据几位自称知情人动这三场浩劫的有两拨人马,一拨是个单枪匹马的黑衣杀手,另一拨是群神秘、诡异的黑衣杀手组织。不管如何,铁枪山庄具备最大的嫌疑,那是不容置疑的! 据几位自称知情人动这三场浩劫的有两拨人马,一拨是个单枪匹马的黑衣杀手,另一拨是群神秘、诡异的黑衣杀手组织。不管如何,铁枪山庄具备最大的嫌疑,那是不容置疑的! 第二章 消息 秋,残秋,夕阳西下,晚霞满天。 黄昏总如梦里的江南,在绽放出刹那的光华之后,便永远驻入人们的记忆里,从不褪色。然而,挽留不住的瞬间美丽却总是让人心生遗憾和怜惜,这秋天的黄昏,实在太萧索、太颓废! 随风漫天飘飞的木叶,一个年轻的白衣男子孑然伫立,风拂起了他的丝和衣袂,仿佛欲将乘风而去,他的身子却又是如此的坚定,就像是一支标枪,沉稳、冷静,似乎已与这大地溶为一体。 天边一抹艳红从遥远之处穿透而来,映照在他略显沧桑的脸上,凝结成一种奇异的光辉,那一种姿势和那一种出尘脱俗的模样令人忍不住心头怦然跳动。 他站着的地方,是金陵城“天涯海阁”的后花园,在他的前方,是一棵高大的梧桐,此刻,叶子枯黄疏落,但它的生命力却依然还是非常旺盛,并没有因为秋的凋残而显然老去。在梧桐树的前方,有一口荷塘,荷塘的两边各有一座风雨亭,一条迂回的长廊穿过两座风雨亭向一栋孤独的楼阁蔓延而去。那楼阁与“天涯海阁”里的所有建筑完全分离,伫立在荷塘边缘,与梧桐树对窗相望,形成一道尤为特别的风景。 凝视了远处良久,他的目光缓缓从天的那一边收了回来,落在身前不远处的梧桐树上,又一次忍不住想起了她,想起了她曾经不止一次说过的话。 她说,这棵梧桐,是一棵情缘树。 情缘树?他笑了,带着种疑惑的口气说,它只不过是一棵很普通的树而已,为什么要给它起这么一个美丽的名字? 因为它孤独过,等待过,深爱过,直到现在,等待虽已结束,但它依然还在深爱着,永无止境。这就是她的解释。 因为等待,所以孤独?因为孤独,所以美丽?他还是不懂。 她笑了笑,这一次却没有再说什么。 有一种爱,叫做等待,桑田沧海,永不变改。在她转身离去的那一个瞬间,他忽然领悟到了这个道理。原来,这棵梧桐不仅仅只是一棵树那般简单,它是她的化身,代表着一世情缘!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他的心头涌起一种莫名的激动。她好傻,却又是那么的痴,那么的真,苦苦执着于一份没有尽头的等待,这是何苦?她爱他,竟是如此之深吗?难道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当年许下的一个承诺? 他曾经以为,一诺千金,言出心行,本是男儿连眉头皱都不皱之所为,却没想过,当今之世,竟然还有像她如此一个女子把诺言看得比生命更重要。 天边的夕阳慢慢向西山坠落、坠落,他的思绪突然被一种声音扰乱。那是细碎而轻微的脚步声! 淡淡的跫音在他的身后戛然而止,他却没有回头――他不必回头,就已经知道来的人是谁。是她!只有她,才会在黄昏里的这个时候来到这个地方,也只有她的脚步声才会如此的温柔! “你一个人站在这里做什么?”她的声音仿佛永远都是那般的温柔、甜美。 “我在听!”他依然没有回头,低沉着声音说。 “听?听什么?”她的声音充满了笑意,“你是不是在听树叶飘落下来的声音?” 真好笑,她居然没有忘记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在听花开的声音。”那一次,是在梅君醉妃的梅舍前梅树下;那一次,他们的心扉是如此的敞开着,期待着彼此的相融。 “不!”他摇摇头否决说,“我在聆听一棵树的故事。” 哦!她明白了,原来他正在回忆已成过往的岁月,只是……在那个想起了往事的时候,他是不是也想起了那个决心与他同生共死的女孩? 今日的“叶逸秋”,早已不是昔日的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任我杀”只是个以杀人麻醉自己的伤痛、以流血忘记自己的过往的冷血杀手,而“叶逸秋”,在经过了飞龙堡与宋飞扬一役之后,已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大侠”,两者完全不可同日而喻,人们似乎也已渐渐淡忘了从前的那个杀手,甚至没有人会把这两个人联想在一起,毕竟,时代的不同,人们需求的东西也大不相同,当江湖风平浪静、片波不起,当人们远离了仇杀纷争,需要的就是像“叶逸秋”这般的侠之大者,维护江湖和平,伸张人间正义! 他的改变,对江湖、对他的朋友都是一种幸运,对她,却是一种幸福。曾经多少的等待,曾经多少的爱恋,如今终于有了归依。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她低声说着,似是娇嗔,又似呢喃。 他没有回答,慢慢转过了身子,就这样直视着她,目光是如此真切,眼神是如此温柔,没有嘲笑,没有讥讽,只有无限的柔情,只有无尽的爱恋。 她的脸上依然蒙着一面黑纱,只露出一双如水的眼眸洁白如莹的额头,当他的目光投射而来的刹那,她忽然盈盈一笑。 “我可以忍受无尽的孤独和等待,但有件事,我却实在不能释怀。”她轻叹口气,幽幽说道。 “是什么?”他忍不住问道,“是不是关于血衣楼黑袍之事?” “这件事我倒并不如何在意。”她轻轻摇头,慢慢说道,“我真正的身份迟早都要公诸于世,就算江湖人人都知道了我就是‘铁狼银狐’的女儿,我都不必担心。” “你不怕那些好事之人故意找你的麻烦?”他微笑道。 “我不怕。”她的回答坚定又极肯定,用一种深情无限的眼神望着他,“因为有你。” 因为有你!一句只有四个字的话语,显得那么平淡,但在平淡却又处处透出种依赖和信任。是啊!从他与她刀剑合璧联手击败宋飞扬的那一刻开始,两个人的命运就已经紧紧联系在一起了,她的事,他能袖手旁观吗? “我担心的是另一件事。”她说。 他没有说话,用一种疑惑的目光望着她,眼露出一种询问之意。 “江湖的是非,残酷的杀戮。”她慢慢解释着,眼神里充满了忧色,“宋飞扬为了替紫罗兰复仇和完成她的遗愿,搅得江湖满城风雨,如今虽已伏诛,但血衣楼崛起,黑袍乍现,这江湖只怕又将永无宁日。” 他微微一愣,轻轻苦笑了一下,没有言语。她轻轻叹息着,也不再说话。突然之间,两个人就这样陷入了沉默。 从飞龙堡回来,其实他和她经常都会在畅谈之时突然变得无话可说,但默契却深藏心底,到了这个时候,一切的语言都已成了多余! 时光在和谐的沉默里悄无声息地消逝而去,夕阳终于沉落了西山,晚霞渐渐褪去了它艳丽的颜色,黄昏就这样消失了,被朦胧的夜色悄悄取代。 没有人想要刻意去打破沉默,他和她,仿佛正在享受着这般来之不易的宁静,直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遥遥传来,二人这才如梦初醒,抬目看去,只见一个身着白色长裙的妙龄少女快步而来。 “大当家!”妙龄少女远远就已呼道,“有客人前来求见。” “是什么样的客人?”欧阳情蹙眉问道。 “他说……他是飞龙堡杨云聪。” “哦!是他。”欧阳情看了一眼叶逸秋,“他想要见的人是谁?” 那妙龄少女也看了叶逸秋一眼,答道:“是叶公子。” 深沉如泼墨的夜色,仿佛洪荒猛兽吞噬了繁华古都,金陵城,灯火相继亮起,辉煌、璀璨的亮光映照着夜空,闪烁的星子便越显得朦胧、遥远。 “天涯海阁”后院里的客厅,一个年轻人临窗而立,抬高了头凝望着遥远的夜空。天边有闪烁的星星,有无尽的黑暗,他的眼神却显得空空洞洞,仿佛一个人临死之前露出一种绝望和迷茫。他身上穿着一件非常柔软、珍贵的丝绸锦服,显示出他身份的尊贵,但英俊的脸上却丝毫没有半点年轻人的英气,弥漫着的只有无尽的伤感和悲痛,神情间竟是异常的萎顿、憔悴。他正年轻,正是意气风的年龄,但接二连三、突如其来的祸端如潮水般不断冲击着他的人生,摧毁了他的意志和努力,如今的他,已经不堪重负。 遥远的天际,一颗流星忽然从夜空孤独坠落,一道淡淡的痕迹迅划过,转瞬不知所踪,只留下一刹那的光华。 在这个万家灯火的夜晚,有谁会去在意一颗星星的陨落?纵然留下刹那绚烂,也不过是昙华一现而已,很快就会被人们忘记。人生不也正是如此吗?飞龙堡创建三百余年,先祖们流尽血汗、历尽千辛万苦,这才成就了江南武林四大世家领袖之威名,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一切得来不易,如今毁于一旦,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便将忘记它曾经的地位和辉煌?杨云聪眼睛一眨也不眨,注视着流星消逝的方向,心里感慨万千! “你找我?”一个低沉的声音忽然从他身后悠悠传来。 杨云聪倏然转身,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双平和、淡然的目光――不知何时,叶逸秋已悄然而至,欧阳情脸蒙黑纱、一袭淡绿长裙,安安静静站在他的身边,乍一看去,竟有种无可挑剔的完美,那一种天造地设的和谐,令人呼吸为之一窒。 叶逸秋看见的却是一双充满疲惫和沉痛的目光,此刻,这目光竟似闪烁着一片朦胧的晶莹,忍不住心头一愣,暗暗忖道:“瞧他这般模样,莫非飞龙堡竟是生了什么巨大的变故?” “叶大侠……”杨云聪眼似乎掠过一丝喜色,仓促间脱口呼叫,这才觉自己的声音竟是如此的沙哑。他舔了舔干燥、皲裂的嘴唇,慢慢说道:“叶大侠,这一次飞龙堡算是毁在我的手里了,你一定要为我主持公道。” “飞龙堡生了什么事?”叶逸秋看着满脸激动的杨云聪,沉声问道。 杨云聪深吸一口气,勉强使自己波动的心情平静下来,尽量平和着声音缓缓道:“飞龙堡毁了,彻底毁灭了,这一切虽然早在我意料之,却没想到这一天竟然来得这么快。” “飞龙堡完了?”欧阳情蹙眉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生的事?” “就在今天凌晨,一场大火几乎烧毁了飞龙堡所有的产业。” “纵火之人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杨云聪看了叶逸秋一眼,欲言又止。 叶逸秋皱眉道:“他是谁?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杨云聪长出一口气,默然良久才轻叹一声,缓缓问道:“叶大侠,江湖上传闻,你与‘杀手无情’燕重衣燕大侠不仅是肝胆相照的朋友,还是患难与共的兄弟,凭你们这份过命的交情,你只怕就是这世上最了解他的人了,是么?” 在这个时候,杨云聪居然顾而言他,叶逸秋不由得听得一愣,虽然心一时不明其意,却仍然点头肯定道:“嗯!这世上绝对没有人会比我更了解他。” “他为人如何?”杨云聪脸色突然沉了下来,沉声问道。 “‘杀手无情,一剑穿喉!’无情的不是他的人,是他的剑。”没有半点的迟疑和犹豫,叶逸秋凛然回答道,“很多人都认为,杀手是冷血无情的杀人工具,为了金钱就可以抛弃自己的尊严,不惜为世人唾弃。但他不是,他绝不是这种杀手,‘九龙堂’也绝不是滥杀无辜、不明是非的杀手组织。” “虽然我并不了解‘九龙堂’这个杀手组织,但我明白,要想维持一个家庭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九龙堂’平日的生计经费是如何来的?”杨云聪脸色越阴沉,“是不是靠接一些杀人的勾当以谋酬劳?” “是。”叶逸秋依然猜不透杨云聪的用意,点头道,“据我所知,‘九龙堂’里的每个人日子都过得不太富裕,因为他们的收入非常微薄,每做成一桩生意,收取的酬劳也不比别人想象的高。” “那是不是因为他们接到的生意都不如毁灭飞龙堡这般重大?”杨云聪一字一句地说着,双目泛起一种带着愤怒的血红。 “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叶逸秋倏然脸色如罩寒霜,目光一冷道,“难道纵火之人就是‘九龙堂’的人?” 杨云聪紧紧咬住了嘴唇,沉重地点了点头,从喉咙逼出一个字:“嗯!” 第三章 朋友的信任 燕重衣和他的“九龙堂”兄弟居然就是毁灭飞龙堡的凶手!这个消息就像是一个小小的晴天霹雳,突然在叶逸秋和欧阳情脑轰然炸开! “不,绝不可能!”叶逸秋脸色在刹那间变得无比苍白,沉声道,“燕大哥和他的‘九龙堂’虽然从不买正道人的帐,但也从不与邪魔外道为伍,准确来说,他们是介乎正邪之间,自成一道,向来都有自己的规矩,严于律己,从来都不会为了一己私欲而滥杀无辜,更不会为了金钱而任人摆布。(..tw好看的小说)再者,他们做生意有三不接:来路不明、形迹可疑者,不接;违背道义、扰乱江湖者,不接;所杀之人若无大恶行为者,不接。飞龙堡是武林强大支柱,多少年来,一直维护着武林和平,他们怎么可能做出这等扰乱江湖之事?” “坦白说,我也实在不能相信这是燕大侠所为。”杨云聪先是一声苦笑,随即正容道,“可是此事乃是我亲眼所见,并非他人道听途说的传闻,岂能作假?” “你见到了什么?”叶逸秋脸色渐渐变得阴郁,声音也慢慢的变得更低沉,带着种令人心悸的威严。 杨云聪似是为他这一股冷峻的气势所震慑,不由自主移开了目光,深吸一口气,微微镇定心神,缓缓道:“事当时,燕大侠便也在场,他亲口承认一切都是‘九龙堂’所为。” “是他亲口说的?”叶逸秋猛然愣住,眼露出怀疑之色。 “是,是他自己承认的,在场的所有人都听见了他所说的话。”杨云聪咬紧了牙,脸色忽然变得一片苍白。 叶逸秋也紧紧咬着牙,瞳孔悄然收缩,脸色阴郁得可怕,久久无言。欧阳情淡淡瞄了他一眼,心里暗叹口气,目光落在杨云聪苍白的脸上,问道:“你能确定是他?” “是!”杨云聪肯定道,“虽然我与他只有一面之缘,但他和叶大侠一样,都是让人难以忘记的人。” 接下来是一阵死一般的静寂,三个人各自一番心情。 过了半晌,杨云聪先打破令人窒息的沉默,缓缓道:“其实,遭到燕大侠屠杀的并不仅仅只有飞龙堡,就连神刀门和旋风楼也深受其害,刘一刀和司马血都死在燕大侠的一剑穿喉之下。” “什么?”叶逸秋和欧阳情同时震惊,不约而同问道,“神刀门和旋风楼也遭到屠杀,这是什么时候生的事?” “就在昨天夜里。”杨云聪道,“燕大侠杀死刘一刀刘门主之后,又闯入旋风楼将司马楼主一举刺杀于剑下,然后才率领‘九龙堂’的弟兄到飞龙堡纵火。此事千真万确,证据确凿,决非凭空捏造出来诬陷燕大侠。” 叶逸秋与欧阳情对视一眼,随即避开了彼此的目光,叶逸秋一脸凝重,双唇紧紧抿成一线,欧阳情目光闪动,沉吟不语。 “飞龙堡、神刀门、旋风楼和铁枪山庄乃是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一夜之间居然毁灭其三,这其究竟生了什么?”欧阳情轻声呢喃着,若有所思道,“是什么人想要除掉这三股势力?难道是……” “血衣楼!”叶逸秋忽然抬头,目光凛凛打断道。 “啊!不错,只怕幕后之人真的就是黑袍。”欧阳情脱口轻呼。 “是不是血衣楼主使的,一时也难以断定,但有一个人却很难洗清嫌疑。”杨云聪道,“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俱都遭到剧变,唯独铁枪山庄意外地安然无恙,完好无损,所以……我觉得这其必有蹊跷,或许,老枪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人。” “铁枪山庄居然没有受到波及?唔!这的确很让人意外。”欧阳情沉思着道,“可是老枪有什么理由这么做?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杨云聪叹了口气,苦笑道:“其实江南武林四大世家虽同为江南武林支柱,彼此和睦共处,多年来相安无事,但在暗里,却是勾心斗角,都想抢着领袖来做。飞龙堡财力、势力、实力,处处领先,先师生前,刘门主和司马楼主、老枪三人便已极多异议,如今飞龙堡适逢巨变,各方面都大不如前,正是他们群起而攻之的大好时机。老枪虽然垂垂老矣,但雄心壮志不减当年,又素来为人老奸巨滑、城府极深,这一次趁火打劫,先下手为强,也在情理之。” “不,不可能。”叶逸秋断然否决道,“如果我是老枪,就决不会这么做。”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欧阳情眼波流转,似有深意地问道。 “遇到如此大好良机,只需耍耍小手段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譬如三十六计的‘隔岸观火’、‘挑拨离间’、‘借刀杀人’,都是上好计策。”叶逸秋脸上似乎毫无表情,目光随着灯火的闪烁而灵动,“老枪既然是个深谋远虑之人,如果想要诛灭其他三道势力,大可凭借自己的智慧,嫁祸神刀门和旋风楼,让刘一刀和司马血暗生猜忌,自相残杀,而自己则坐观虎斗,收渔人之利,怎么可能愚笨到一举将三大世家歼灭?如此一来,岂不被他人认定他就是幕后主使之人?这么做,于他而言反而大为不利。” “嗯!你这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欧阳情悠悠道,“但老枪这么做也许也有他自己一番道理,他正是利用了杀手决不透露雇主半点消息的原则,要求‘九龙堂’把责任全都揽在身上,或许,他还付出了一笔相当高的缄口费……” “你错了!”不等欧阳情把话说完,叶逸秋立即打断道,“如果燕大哥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那么他就不再是‘杀手无情’燕重衣!” 欧阳情愕然一愣,心骤然生起一种异样的感觉,轻叹口气道:“人总是最善变的,我忽然有种非常疯狂的想法,黑袍也许就是燕重衣所扮,这世上,只有他才能抵挡你的断腰一刀,也只有他的剑才这么快。如果他真的就是黑袍,那么,屠杀三大世家之事也就是他的预谋。” 叶逸秋霍然回,一双冰冷如刀的目光直逼过来,沉声道:“燕大哥就是黑袍?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九龙堂’其实就是血衣楼?你怎么会有如此荒谬的想法?你怎么可以怀疑他?” “你有没有听说过江湖上关于你和他的传闻?”欧阳情没有回避他咄咄逼人的目光,缓缓道,“最近一直有人在谈论,天下第一快刀和第一快剑,究竟是刀快还是剑快?” 江湖上不乏奇闻趣事,天方夜谭,更有不少好事者无故编造出无数故事,以此作为茶余饭后之笑谈。早在二十年前,还在韩大少与冷落的年代,便有人提出,这当世两大高手,究竟是韩大少的刀快还是冷落的剑快,但二人是生死至交,绝不可能为了一饱世人眼福而巅峰对决,分出高下! 二十年后,江湖上叶逸秋与燕重衣这两大杀手相继崛起,一个贵为杀手至尊,一个号称杀手之王,而历史却又是如此的相似,所用兵刃同样是刀与剑,同样以“快、狠、稳、准”闻名天下,于是二十年前的那个始终没有答案的话题又一次被江湖人宣传得沸沸扬扬:刀与剑,究竟谁更快?! 这个问题虽然只是好事者无聊的笑谈,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时候,一个人的命运已不是他自己所能掌控,皆由世间诸多因素操纵。刀与剑的决斗,这一战有多少人正在殷切期待?在这个铜臭纷飞、追名逐利的年代,这一战的胜与负,又有多少人想要弄个明白? 叶逸秋忽然无语了!刀剑对决,孰胜孰败?他从来都不曾想过会有那么一天,他与燕重衣倒戈相向,为了虚名而分高下。燕重衣的心里是不是也像他这么样想的?他不知道。正如欧阳情所言,这世上,除了燕重衣,还有谁能够抵挡他断腰一刀?除了他,又还有谁能够避开燕重衣的穿喉一剑?难道“九龙堂”真的就是血衣楼?难道燕重衣的确就是那个神秘的黑袍剑客?叶逸秋没有再想下去,他已经不敢再作任何的假设,因为他知道所有的假设都有可能生。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我将会怎么做?在正义和友情之间,我该如何抉择取舍?”叶逸秋暗暗在心问着自己。一个人从邪恶完成自我救赎,这种改变的过程是漫长而曲折的,叶逸秋从一个冷酷的杀手蜕变成神话般的英雄,其所经历过的考验和痛苦远非他人所能理解,他已经慢慢学会了珍惜得来不易的机遇,但命运,却好像偏偏喜欢开他的玩笑似的,总将他逼上毫无选择的绝境! “这一切只是毫无证据的猜想,未必就会成为事实。”欧阳情似乎察觉到了叶逸秋心的疑惑,心暗叹口气,柔声安慰道,“就算是我,我也实在无法把血衣楼和燕重衣联想在一起,更不能想像,他会为了一个无稽笑谈而真的想要与你对决。他在一夜之间屠杀三大世家这件事,或许有他不得己的苦衷。” 叶逸秋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竟似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里,只是垂着头沉吟不语,过了半晌却又突然抬头道:“你觉不觉得,这件事存在着太多疑点?” “什么?”欧阳情微微错愕,脱口问道。 “老枪是不是这件事的主谋,燕大哥究竟是为了什么把整件事都扛在自己身上,我们在此妄自猜测,显然不是最好的办法。”叶逸秋拧紧了双眉,沉吟着道,“我想,我应该到杭州‘九龙堂’一趟,找到燕大哥了解事情的真相。” “嗯!”欧阳情点头道,“当今之计,直接找到他问个明白的确是唯一的法子。不过,我认为在这个时候,你不应该离开,如果这是血衣楼的阴谋,黑袍必然还会有所作为,我只担心,他下一个要对付的人就是你。” “那么你认为该怎么做?” “我们当然不能坐以待毙,只是现在还不宜轻举妄动,只能静观其变。”欧阳情平静地道,“你留下来,‘九龙堂’之行,自有更合适的人选。” “是谁?”叶逸秋心头一动,低声问道,“是不是安柔?” 欧阳情眼似乎透出隐隐笑意,悠悠道:“除了她,这世上还有哪一个女人更了解燕重衣?” 叶逸秋双眉一紧,嘴唇微动,似是欲言又止。 “怎么了?难道你不同意?”欧阳情问道,“还是你觉得有何不妥之处?” “‘九龙堂’虽早已声名在外,但所在之地却是个非常隐蔽之处,除了‘九龙堂’九条龙以外,这世上知道它的正确位置的人,我敢保证,绝对不会出三个人。”叶逸秋沉吟着道,“我担心的是,安柔究竟能不能平安抵达,又能不能找到‘九龙堂’?” “九龙堂”乃是当今江湖上最出色、最神秘、最具备实力的杀手组织,从它崛起的那一刻开始,便没有人能真正的了解它,更没有人知道它准确的位置设于杭州何处。曾经有人猜测,韩大少昔日的故园“韩府”便是其之所在,但这仅仅只是一种猜测。众所周知,“九龙堂”的出色,并非只是因为一个“杀手无情”燕重衣,其他八个杀手同样都是非常棘手的人物,个个都能独挡一面,不过,真正见过他们的人却是寥寥无几,是以关于这八个人的流言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有人说是美艳的女子,有人说是奇丑无比的大汉,也有人说是风度翩翩的美少年…… 关于“九龙堂”的传闻,欧阳情自然也是有所耳闻,安柔此行,实在是道远任重。此刻,她轻轻蹙紧了娥眉,一时拿不定主意。 “你说……知道‘九龙堂’准确位置的人,江湖上绝对不会出三个人,你是不是这三个人之一?”沉默了许久,欧阳情才问道。 “我是。”叶逸秋没有否认。 欧阳情微微一笑,道:“既是如此,又何愁安柔会找不到‘九龙堂’?” “我的确可以将‘九龙堂’的位置和如何与‘九龙堂’的人联系的方法都告诉她,”叶逸秋叹了口气,摇头苦笑道,“可是,我并不敢保证,她能够取得那些人的信任,万一出了什么闪失,岂非于事无补?” “那么……”欧阳情沉吟着道,“你不妨修书一封,说明安柔此行,乃是你一手安排的,也许他们就会相信了。” 叶逸秋想了想,点头道:“现在看来,也唯有如此了!” “叶大侠!”久已无言的杨云聪忽然道,“让我也一起去吧!” “你不能去。”欧阳情道,“如今飞龙堡刚逢大劫,群龙无,正是需要你的时候,你走了,谁来主持大局?” 杨云聪双拳攒紧,嘶哑着声音道:“我不能不去。我想亲口问问‘九龙堂’的人,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绝对不能去。”叶逸秋神色冰冷,沉声道,“你去了,必然会引起冲突,他们一定会先杀了你。非但你性命不保,便是安柔,只怕也会没有命回来!” “这……”杨云聪哑然。 “这事就这么决定了。”叶逸秋淡淡道,“你先回飞龙堡去,这件事,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待。” 第四章 寻龙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 杭州以其美丽的西湖山水着称于世,庭、园、楼、阁、塔、寺、泉、壑、石窟、摩崖碑刻遍布,或珠帘玉带、烟柳画桥,或万千姿态、蔚然奇观,或山清水秀、风情万种,不一而足。(..tw好看的小说) 杭州城入口处两座青石贴面、青灰筒瓦、飞檐翘角、四龙欲飞、配以红木匾额贴金的牌楼,显得古朴端庄;青蓝色波形瓦铺成的坡屋顶、檐廊、廊柱的骑楼式格局,配以古代丝绸红灯笼及仿古青砖墙面,显示了江南传统民居的建筑风格;黄色为主蓝色相间的方砖,两侧花岗岩砌成的路面显得格外清晰明快。 “望春楼”是一座非常普通、朴素的酒楼,虽然没有恢宏的建筑,也没有极尽奢侈的装潢,但它的地理位置非常好,西望西湖,面对长街,扼守交通要冲,是以生意总是出奇的好。 这一日午后,秋高气爽,阳光柔和,洒下道道耀眼金光,铺满了青石板路,留下一地辉煌。 “望春楼”的老掌柜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眯着双眼,小心翼翼地数着银两、铜钱,看他眉开的眼笑的模样,想必今日上午的收入并不菲薄。这个时候,大厅里摆放着的十数张桌子,只有三、四张才是坐着人的,显得有些寂寥和安静。 突然间,门外光线一暗,一个身着紫衣的美丽女子从外面缓步而入,直接走到了柜台之前。 老掌柜双眼微抬,随即又垂下了眼帘看着手边的银子,对站在一边的店小二叫道:“小二,快来招呼这位姑娘里面请。” “不必了,掌柜的,”那紫衣女子微笑着,脸颊两边都露出了一个深深的酒窝,“我要的这道菜,只有你才知道。” “哦?”老掌柜依然没有抬头,问道,“不知姑娘要点的是哪一道菜?” “捋龙须。”那紫衣女子压低了声音道,“不知贵宝号有没有这道菜?” 老掌柜突然停止了手里的工作,抬起头,目光明显有些诧异,打量着眼前的女子,过了许久,才缓缓问道:“自然是有的,却不知姑娘要的是哪一种龙须菜?” “既然是捋龙须,自然是越老越好。”那紫衣女子脸上笑意盈盈,声音又低了些。 老掌柜脸上颜色已慢慢变得严肃,问道:“姑娘从何处而来?” “我从山来。”那紫衣女子想也不想,随口答道。 老掌柜点点头,又问道:“那么,欲往何处去?” 那紫衣女子答道:“欲往海边去。” “去海边,却又是为了什么?”老掌柜的声音越来越低。 “寻龙!”那紫衣女子的声音低得也只有二人方能听见。 “好!”老掌柜缓缓点头道,“姑娘请随我来。” 老掌柜带着那紫衣女子穿过大厅,从一个侧门走了出去,展现在二人眼前的便是一个小小的院落。院落里只种植着数株长青树和十数竿修竹,间留着一条用鹅卵石铺就的小径,两边都摆着数盆盆栽,除此之外,已别无他物,乍一看去,既简单,又洁净! 从小径走过去,便是一条走廊,两边各有木柱四根,全都涂了一层红色的新漆。走廊的尽头,又有一道拱门,门扉紧闭,看不见里面的景象。 从大厅走到这里,老掌柜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仿佛突然就变成了一个又聋又哑的老人。他不说话,那紫衣女子也绝不出声。刹那间,整个天地仿佛都已静止了下来,若非两人的脚步声不断响起,这情景,实在令人窒息。 老掌柜就在那道拱门之前停住了脚步,回头看了那紫衣女子一眼,犹豫了一下,缓缓伸出左手,拢指轻弹,先以指在门扉上弹了一下,出“笃”一声轻响,过了片刻,等到声音已完全消失,这才又在门扉上连弹了三下。一短三长的叩门之声过后,“吱呀”一声,紧闭的门扉突然自动向两旁滑开。 那紫衣女子微微一怔,忍不住张目向里面望去,只见这里竟又是一座庭院,不过却是宽阔得多了,足有之前那个同样没有华丽的装饰,没有堂皇的雕刻,天青色的瓦,粉白的墙,干净的台阶,瞧在眼里,竟有种简单、朴素的感觉。 老掌柜又回头看了那紫衣女子一眼,脸色木然,淡淡道:“你要找的人,就在里面。” 那紫衣女子又是一愣,娥眉微蹙,低声问道:“掌柜的意思……是不是要我一个人进去?” 老掌柜微一沉吟,缓缓道:“姑娘既能找到这里来,又对得上暗语,想必是得了哪一位朋友的指点,而且,老朽的任务就如此而已,其他的事情,姑娘请自便。” 他忽然转身,从那紫衣女子身边走了过去,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里。(..tw) 那紫衣女子望着老掌柜远去的背影消失在了视线之,无奈地笑了笑,再不犹豫,举步踏过了那道拱门。“叭!”身后传来一声轻响,门扉居然自动关闭,仿佛冥冥之有鬼神在暗驱使。 “好诡异的所在。”那紫衣女子心里暗暗苦笑。 伫立良久,她忽然慢慢抬起了右脚,又慢慢踏了下去。 “等一等!”就在她的脚几快落在地上的那一刻,一个低沉而冷漠的声音忽然响起。 那紫衣女子猛然停止了所有的动作,单脚独立,如水的目光飘向对面的房屋。 “如果你就这么一脚踏下去,我敢保证,你很快就会变成只有一条腿的美人。”那声音从对面的房屋慢慢飘了出来,有种慑人心魄的余威。 那紫衣女子暗暗呼出一口气,默然不语。 “难道指点你到这里来的人,他没有告诉你,”那声音再度从对面的房屋传出,“想要见我,必须按照我的规矩,说出暗语?否则,任何人都不可能走到我的面前。” “哎呀!”那紫衣女子心里一惊,暗道,“是啊,如此重要的一件事,我怎么就忘记了?” “说,暗语是什么?”那声音又冷漠地道。 那紫衣女子想了想,慢慢念道:“龙潜于渊,其志高翔!” 随着她声音的起落,一件怪异的事情也在慢慢地生。她每说出一个字,本是空空如也的院落里,便突然从地面上冒出同样的一个大字,说完这句话,那八个大字便也一齐显露了出来,第一个“龙”字在左边,最后一个“翔”字却是在台阶之下,排列错乱,毫无规律可寻。 “按照这八个字的顺序,踏着字走过来。”那声音语气似已和缓了些,“记住,千万别弄错,否则,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指点来的,都不会对你的生死负责。” 那紫衣女子淡然一笑,道:“是。” 话音落处,拧身错腰,脚尖轻点,人已落在那一个“龙”字之上。这“龙”字在左方,“潜”字却在右边,二字相距数丈,那紫衣女子眼角一扫,随即又飞了起来,落在“潜”字之上,身子轻盈如风落叶,姿势优美而闲雅。 “好轻功。”那声音由衷赞叹。 那紫衣女子身形不停,如蜻蜓点水般起起落落,几个纵跃间,人已站在了最后一个“翔”字之上,抬目望着紧紧关闭的门扉,脸露微笑,两个深深的酒窝又浮现在了脸颊上。 “进来吧!”那声音淡淡说着,似乎也有了一些笑意。 那紫衣女子暗暗松了一口气,慢慢举步走上了台阶,站在门前。这时,身后却又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声响。她转向后望去,但见那“龙潜于渊,其志高翔”八个大字慢慢隐去,没入地面,瞬间消失无踪。 此时此刻,那紫衣女子心头不免生起了种“劫后余惊”的感觉,暗自忖道:“此处机关重重,龙潭虎穴,如果不知道暗语,无论任何人到了这里,都必将死无葬身之地,也难怪江湖上没有几个人知道‘九龙堂’的真正所在。”想起自己刚才差些便忘记了暗语,不由得又是一惊,暗道:“好险!” “你站在外面做什么?”屋内又响起了那声音,“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就不会再有危险的机关了,请进来吧!” 那紫衣女子微一迟疑,却并没有立即推门进去,抱拳道:“小女子安柔,前来拜见‘懒龙’赖二哥。” “嗯!”屋内之人淡淡应了一声,问道,“是谁叫你来的?” 安柔道:“是叶逸秋叶大侠。” “任我杀?”屋内之人的声音明显充满了欢喜之意,显然对“任我杀”这个人非常赞赏和尊敬。 “是。”安柔微笑着道,“不过,江湖上已经没有‘任我杀’这个人了,他现在的名字,就是‘叶逸秋’。” “只要他还是老六的兄弟,”屋内之人笑道,“不管他是以前的‘任我杀’,还是现在的‘叶逸秋’,都是‘九龙堂’的朋友,这一点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老六?原来燕重衣在“九条龙”排行第六。安柔心头忽然掠过一个人的影子――黑色的外衣,冷然如铁的笑容。 “姑娘是小任的朋友?”屋内之人问道。 “嗯!”安柔道,“小女子此行,正是受他所托。” “既然是小任的朋友,便也是我的朋友。”屋内之人道,“姑娘请进来说话吧!” 话音落处,又听“吱呀”一声,那扇紧闭的门扉忽然自动敞开。 安柔再也没有任何犹豫,举步走了进去。屋内的摆设非常简洁明了,一桌一椅,一个男人,除此之外,就是四面粉白的墙壁,墙壁上空无一物,既没有字画装裱,也没有雕刻图案。那个男人坐在屋唯一的一张摇椅之上,背向着门,看不见他的面目,阳光从屋顶上开着的天窗透射下来,借此微光,可以看见他露在摇椅的扶手上的袍袖,是寻常的粗布衣裳,手工粗糙,编织得极差。 安柔站在那里,脸上不动声色,心却有些失望,暗道:“叶逸秋说过,在‘九条龙’之,‘懒龙’赖布衣是最豪爽痛快的人,最爱交朋结友,怎么在这里,客人竟是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姑娘请坐。”赖布衣依然没有转过身来,也没有回头,淡淡笑道。 安柔微微一愣,随即苦笑道:“不必了!” “来者是客,站着总是不好,姑娘还是请坐下来吧!”赖布衣道,“如果此事传到小任耳里,只怕便要责怪我懒龙是越来越懒,对朋友也太不够意思了。” “可是……”安柔又苦笑了一下,欲言又止。 “姑娘是不是想说,这里除了一张我正在坐着的椅子,似乎已没有第二张,难不成要让你坐在地上?”赖布衣微笑道。 “是。”既已被对方觑破了心思,安柔索性也不否认。 “唉!”赖布衣忽然轻轻叹了口气,苦笑道:“难道小任没有告诉过你,只要进了我这间屋子,你不必怀疑什么,只管按照我的吩咐去做就行了?” “他的确这样说过。”安柔强颜笑道。 “既然如此,那么你还在迟疑什么?”赖布衣道,“难道你在害怕我会让你出洋相?” “我……”安柔只说了一个字,便即住口,稍作沉吟,脸绽笑容,又道:“既然如此,小女子恭敬不如从命就是。” 她暗暗咬了咬牙,硬着头皮坐了下去。原以为这一来必是席地而坐,岂知这一坐下,忽听脚下传来一声“叭”的声响,本是平坦的地面乍然裂开,弹出一张圆凳。 安柔猛然愣住! “姑娘喝点什么?”赖布衣道,“是喝茶?还是喝酒?” “随便吧!”安柔苦笑着在圆凳上坐了下来。 “在我这里可没有‘随便’这东西。”赖布衣微笑道。 “噗哧!”安柔也忍不住失声笑了出来,道:“那么就喝茶吧!” “好,就来一杯上好的龙井如何?”赖布衣说着,左手在摇椅的扶手上轻轻一按。 第五章 懒龙 随着赖布衣的动作,从右边的墙壁上突然传来一阵“轧轧”声响,就在安柔又惊又疑的目光,本是一平如整的墙壁竟然向两旁分开,从里面慢慢走出来一个人,一个有脸却没有头,有身子却没有穿衣服的人。.tw[]/|\泡――更新快/|\ 安柔再一次愣住! 这个人,居然是一个木偶! 这个木偶跟平常的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同样有手有脚,形象逼真,但让安柔感到意外和吃惊的却是――它在动,不仅在动,而且还正在慢慢地向着她走了过来。 “扎、扎、扎……”那个木偶一步一步地走来,瞬间已到了安柔的身前,木制的双手慢慢抬起,捧着一只木盘,盘放着一杯热茶,茗香飘飘,热雾蒸腾。 “请用茶。”赖布衣淡淡说道,却连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 安柔又是惊奇又是好笑,缓缓拿起了茶杯,怔怔呆,似是没有回过神来。 赖布衣手指微动,又在扶手上轻轻一按,那木偶仿佛受到了某种驱使,又慢慢退了回去,墙壁随即复合,恢复了原有的样子。 “噗哧!”安柔再也忍禁不住,轻声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赖布衣依然一动不动。 “叶逸秋曾经说过,‘懒龙’赖二哥是这世上最懒的人,无论做任何事,他都不会亲自动手。”安柔微笑道,“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你错了!”赖布衣淡淡道,“除了生活起居是我不必亲力亲为之外,有一件事我还是经常自己动手的。” “是哪一件事?” “杀人!” 杀人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但是在赖布衣口说来,却是无比的随意。 安柔忽然感到了从赖布衣身上出来的一股冰冷的杀意。 “有一点我不明白,”默然半晌,安柔才缓缓说道,“像你这么懒的人,怎么还肯花心思下工夫去制造这些机关?” “因为我懒。”赖布衣道,“如果我不多花点心思制造这些机关,朋友来了,就要自己亲自动手招待,岂非很累?” 安柔哑然,她已完全说不出话来。 “我与小任见面,是在去年的秋天,算起来,也已经一年多没有见过了。”赖布衣缓缓道,“他还好么?” “他很好。”安柔轻启樱唇,浅浅啜了一口香茗,漫不经心道。 “我听说,他曾经被人震断了全身的经脉,废去了武功,却因此而因祸得福,服下了人间至宝‘万劫重生’,功力大进,是不是这样?” “嗯!非但如此,他还杀死了天下第一高手,紫罗兰夫人。” “我早就看出来,小任决不是个简单人物。”赖布衣道,“他绝对能够成为天下第一杀手。” 安柔笑了笑,悠悠道:“他已经不做杀手很久了。” “嗯!这我知道。”赖布衣轻轻叹了口气,“当初老六把他带回‘九龙堂’的时候,劳老大就曾经邀请他加入我们的杀手组织,却被老六阻止了,我们一直都觉得很可惜,否则,以他的实力,一定能够越老六。” 安柔微微一愣,问道:“燕重衣……他为什么要阻止?” 想起燕重衣这个人,她心里没来由地一阵悸动。 赖布衣却似并没有在意她的异样,慢慢道:“很简单,因为老六觉得,小任并不适合做一个全职杀手。”他微微一顿,叹了口气,又道:“老六说过,小任的心痛太深,心魔太重,他杀人,不过是为了减轻心里的痛苦,而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武林所谓的道义,迟早有一天,他心里的痛会随着时光的逝去而慢慢淡化,他也会逐渐厌倦杀手的生活,甚至厌倦了江湖,杀手,绝不是他最终的归宿。” “结果,他的确说对了!”此时此刻,安柔才明白燕重衣才是最了解叶逸秋的人。 “在当时,我们都不以为然,事实证明,老六的确是对的。”赖布衣的声音又露出些许笑意,“但是我们都没有想到,昔日的‘一刀两断’任我杀,居然会生如此巨大的变化,成为了一代大侠。原来……杀手也是可以成为英雄的!” 他忽然轻轻叹息了一声,也不知是因为叶逸秋命运的转变而感到欣喜,还是为了江湖上突然失去了一个杰出的杀手而感到无奈。 安柔嫣然一笑,道:“‘九条龙’岂非也是英雄?” “我们?”赖布衣似乎微微一愣,苦笑道,“我们不是。我们只是一群被人世间遗弃的人!” 一群被人世间遗弃的人?难道……“九条龙”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安柔轻轻咬着牙,默然不语。此时此刻,燕重衣的影子再一次浮现在了她的心头:“燕重衣的过往,是怎么样的一种故事?” “安姑娘,请恕我冒昧问一句……”赖布衣轻咳一声,问道,“你和小任,属于哪一种朋友?” “我们?”安柔笑了笑,“很普通的那一种。” “听说小任有一个红颜知己,叫做欧阳情,你知道这个人么?” “我就是她最好的姐妹。” “哦!”赖布衣似是轻轻点了点头,却再也没有说什么。 安柔也没有说话,一时之间,空气仿佛凝结了,空荡荡的屋子里,更显得寂静无比。 “你为什么不问我,我到这里来的原因。(..tw无弹窗广告)”过了许久,安柔才打破了沉默。 “姑娘莫非忘记了我是‘懒龙’了么?”赖布衣淡淡道,“虽然我很想知道原因,可是我懒得问。我知道,你一定会说出你的来意的,是么?” 安柔暗暗苦笑,沉吟了片刻,才缓缓道:“你能不能带我去‘九龙堂’?” “你要去‘九龙堂’?”赖布衣有些诧异道,“去做什么?是不是想要跟我们谈生意?” “不是。”安柔道,“我想见燕重衣!” “你要见老六?”赖布衣道,“为什么?” “我想问问他,为什么要杀死刘一刀和司马血,为什么要烧毁飞龙堡?” “神刀门的刘一刀?旋风楼的司马血?”赖布衣的声音忽然沉了下去,“是什么人告诉你,老六杀了他们?又是什么人告诉你,老六烧毁了飞龙堡?” 安柔猛然愣住,就像是脸上突然被人打了一巴掌,蹙眉道:“难道这些事都不是‘九龙堂’的人做的?” “是不是我们做的,我也不知道。”赖布衣摇头苦笑道,“这半年来,我旧伤复,已经很久没有去过‘九龙堂’了,也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行动,换句话说,我已经很久没有再杀过人了。” 安柔只觉嘴唇苦,一时说不出话来。 “我近日伤势已然好转,也正想去一趟‘九龙堂’。”赖布衣淡淡道,“既然你是小任的朋友,那么我就捎上你吧!” 安柔誓,她这辈子从来都没有见过像“懒龙”赖布衣这么懒的人了,她实在不能想象,一个这么懒的人怎么能够成为一个出色的杀手。 现在,他们已经离开了那个屋子,坐着马车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他们并不是从那个屋子里的门走出来的,由始至终,赖布衣似乎都没有动过,他只是在摇椅的扶手上轻轻一按,然后地面就忽然裂开,露出了一个宽敞的地下室。安柔就这样糊里糊涂地滑了下去,糊里糊涂地坐上了一辆马车,又糊里糊涂地离开了那个古怪的屋子,最后才糊里糊涂地现,不过片刻工夫,马车便已奔驰在大街道上了。 那个古怪的屋子究竟有什么秘密?安柔没有追问,赖布衣也没有告诉她的意思。 车厢不大,最多只能容下四个人,同样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简单而洁净。车厢是用一种轻盈但非常坚硬的木板造成的,没有车窗,只在顶端开了三四个拇指般大的小孔,阳光,便从小孔透射下来。 直到此刻,安柔才看到赖布衣的面目。 赖布衣年纪并不大,比起米珏似乎还要年轻几岁,方方正正的脸庞,高高的鼻子,半睁半闭的眼睛,说不上英俊,但也绝不难看,只是脸色实在太过苍白,也不知是因为极少见到阳光的缘故,还是因为他重伤初愈? 通常懒惰的人,都比较随和,也不会在意面子的问题,更不会担心,在一个女孩子面前会丢了自己的面子。所以赖布衣就这样和衣半倚半坐地靠着车厢,两腿伸直,懒洋洋地享受着马车因奔驰而生的晃荡,悠然自得。 安柔也没有半分厌恶的样子,反而对这个懒人多了几分好奇。这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拥有一双天下无双的巧手,可以制造出各种各样的机关,按照常理,每个人都会认为他是个出色的木匠,可是谁又能够想象得到,他却是一个出色的杀手?是不是这世上太多数的人,都有两面?木匠,杀手,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赖布衣? 怀着这样的疑问,安柔忍不住问道:“你杀人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么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当然不是!”赖布衣依然没有动,淡淡道,“现在不是杀人的时候,谁都看得出来,我正在享受生活。杀人和享受生活,完全是两码事,千万不能混为一谈。” 安柔怔了怔,瞪大了双眼,脸上表情仿佛看见了一个疯子正在讲经论道。过了很久,她才摇头苦笑道:“很多人都说,懒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病,怎么到了你这里,却成了一种享受?” “这不奇怪。”赖布衣懒懒笑道,“每个人对生活都有自己的认知,不同的看法,便有不同的心态。凡事以平常心去对待,都能感受到快乐,每一种人生,都有不同的乐趣。” 安柔的双眼瞪得越来越大,脸色充满了惊讶,仿佛怎么也想不到,这些充满了哲理的语言竟是出自一个杀手之口。 赖布衣没有理会安柔,继续道:“其实每个人都有两面,甚至多面,我们的劳老大,就是一个多面人。在杀人的时候,他是个冷酷的、无血无泪的杀手,在平常,他却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脾气好得不得了,就算你狠狠打他一巴掌,他也不会如何生气,你知不知道为什么?” 安柔当然不会知道,所以她问:“为什么?” “因为他是一个生意人。”赖布衣道,“做生意的人都知道和气生财,所以被人打了一巴掌以后,他的生意一定会越来越好。” 安柔愕然苦笑。“天涯海角”的生意,她已经做了很多年,却从来都不知道,好的生意是被人一巴掌打出来的。 “你知不知他做的是什么生意?”赖布衣笑问。 “不知道。”安柔苦笑着摇摇头。 “他做的就是挨揍的生意,当一个人太开心或者很不开心的时候,都可以找到他,狠狠地揍他一顿,美其名曰‘寻欢作乐’,我们却取笑他是‘出气筒’。”说着,说着,赖布衣自己已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安柔已完全愣住,她实在想不到这世上居然还有这种“挨揍”的生意,看来这个劳老大不是疯子就是个自我虐待狂。 “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劳老大病得很厉害?”赖布衣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心里是这么想的?”安柔愣然反问。 “其实,这并不是你一个人的想法,很多人都觉得,劳老大是不是疯了?”赖布衣笑道,“劳老大一点也没病,也没有疯,他这么做,当时是有原因的。第一,他练的是‘金钟罩铁布衫’的外门功夫,一身肌肉坚硬如铁,刀枪不入,寻常之人绝对伤不了他毫;第二,这是一门很特别的生意,很多人都愿意出高价寻个开心,何乐而不为?” 安柔只有苦笑,除了苦笑,她似乎已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安姑娘,有一件事我必须提醒你。”赖布衣忽然沉声道,脸色陡然变得严肃起来,“龙生九子,各不相同。我们‘九条龙’,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和脾气,劳老大虽然是个外表和善的人,但做事最是稳重,杜老三外表严峻,不苟言笑,整个人看起来都是阴沉沉的,心里却是精密得很,也许,这与他做的生意也有些关系……” 安柔忍不住问道:“他做的是什么生意?” “他是一家棺材铺的老板。”赖布衣笑了笑,“一个人卖棺材卖得多了,难免也会变得有些死人脸,所以他不像我这么好说话。至于其他人,都不是很轻易就能相信别人的人,而且,‘九龙堂’是一个隐蔽所在,若非小任指点你来找我,我绝不可能带你去的。” “我明白的。”安柔点头道。 “不过,‘九条龙’虽然是小任的朋友,但在我们之,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他。”赖布衣有点无奈地叹了口气,“刘老四就是其一个,所以,你到了‘九龙堂’,他一定不会相信你,我的意思你明白么?” 安柔想了想,道:“没关系的,我有叶逸秋亲手写的信函,可以说明我到‘九龙堂’并无恶意。” 赖布衣点点头,脸色突然又是一肃,道:“最后,我不能不提醒你的是,到了那里,说话千万要客气一些,不然很容易激怒母老虎的。” “母老虎?”安柔失笑道,“她又是谁?” “我们的老八,矫龙程蝶衣。”赖布衣紧绷着脸,提起“老八”,似是笑不出来,“这位大小姐起脾气来,除了老六还能制止,连劳老大、杜老三都要怕她三分。” 安柔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没有言语。 这时,车厢外面一片嘈杂,喧哗无比,夹杂着各种各样的吆喝声、叫卖声,显然已进入了杭州城最热闹、繁华的心…… 第六章 九龙堂 马车兜兜转转,在城里也不知转了多少个圈子,穿过了多少条街道,拐入了多少个转角,终于慢慢停止了下来。 这个时候,喧嚣与繁华似已远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死一般的沉寂。 坐在没有窗子的车厢里,看不见外面的任何事物,入目之处除了四面木板,就只有赖布衣的面孔,安柔早就被闷得透不过气来,又被马车东兜西转,此刻竟有种昏眩的感觉,再也分不清方向。 “到了!安姑娘请下车吧!”赖布衣慢慢活动了几下有些僵硬的双腿,懒洋洋地笑着在左边的木板上轻轻拍了一下,“哗啦”一声,那扇木板忽然自动开启。 安柔暗暗调息,等到昏眩的感觉已经完全消失,才慢慢走出了车厢,环目四顾,却突然整个人都已愣住。 这里是一个宽大的院落,左右两边围墙高筑,身后红漆大门紧紧关闭,将里面与外面完全隔绝,在前方,一条九曲长廊环环绕绕,条条粗大的红木柱子耸然而立,竟似一眼看不见尽头,也不知通向何处。这个院落与寻常人家所在的庭院并没有什么不同,松动而干燥的泥土上,遍植花草,间铺上了一层稀稀落落的鹅卵石,正便是一条宽敞的青石板路,路面洁净,阳光照射下来,闪烁着一层灰蒙蒙的金色光芒。在江南,像这样的寻常人家,随便都能找出千户万户! “我们是怎么进来的?”安柔吃惊地问。在刚才,她明明感觉到马车一直都走在平坦的路上,什么时候,居然已到了这座院子里? “当然是坐着马车进来的啊!”赖布衣脸上依然挂着一抹懒懒的笑,漫不经心地道。 “我是说,马车是怎么进来的?”安柔轻轻甩着头,一脸迷惑的样子。 赖布衣用手指了指那两扇厚厚的大门,淡淡道:“当然是从大门进来的。” “这……”安柔哑然。 大门之下,台阶一级连着一级,层层升高,如果说马车是从台阶上驶过来的,必然难免生震荡和颠波,但这一路上,马车似乎一直行驶平稳,要说的确是从大门外进来的,打死安柔也不会相信。 “走吧!”赖布衣似乎也不想解释什么,当先向前方的九曲长廊走去。 “这里就是江湖上盛传最神秘的地方‘九龙堂’?”安柔愣然问道。 “不错,如果没有我们‘九条龙’其一个人带路,这世上根本没有一个人能找到这里来。”赖布衣没有回头,淡淡道,“就算是小任,他同样不知道‘九龙堂’的秘密。” 说话间,二人已踏入了长廊。 “你有没有现,这里与我所在的那个院子有些相同之处?”赖布衣忽然回头问道。 安柔苦笑道:“我只知道,走进了这里,就像是走进了迷宫,才走了几步,我就已经有些头昏脑胀了。” “如果这时候你还能保持清醒,”赖布衣的声音明显有些得意,“那么我花了近三个月的心血就全白费了。” “这里也是你设计的?”安柔讶然问道。 “‘九条龙’,除了我,好像已经没有人懂得九宫八卦的运用、木牛流马的制造。”赖布衣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点谦虚的样子都没有,“也只有我,才能设计出一个如此神秘的所在,否则,‘九龙堂’还能被江湖人传说成最神秘的地方么?” 安柔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说过,龙生九子,各不相同。”赖布衣没有理会她,继续道,“‘九条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和爱好,就像劳老大,他喜欢挨揍,但他最擅长的,却是如何把一个人揍得永远都起不来。” “噗哧!”安柔捧腹而笑,她忽然现,赖布衣是个非常喜欢说话的人,虽然很多时候,说的都是废话,却又充满了乐趣,他的幽默,与燕重衣的坚忍截然相反。 “你当然已经知道,我的专长就是奇门遁甲,但你知不知道,我有什么爱好?”赖布衣忽然正容道。 安柔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赖布衣只好无奈地叹了口气,悠然道:“我的爱好就是,常常说一些有趣的废话。” “噗哧!”安柔忍不住又笑了出来,心道:“原来你这人除了懒和脸皮厚以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赖布衣果然是个很幽默的人,接着又一连说了几句非常有趣的废话,逗得安柔捧腹大笑不止,到最后竟似连站都已站不稳了,只好伸出一只手去,想要扶住木柱稳住摇摇欲坠的娇躯。 “千万不要碰那柱子。”赖布衣忽然叫道。 安柔吃了一惊,慌忙缩回了手。 赖布衣道:“这里的每一根柱子,都安置了某种机括,只要一个不小心,随时都会生一些不可思议的变故,如果你碰到了刚才那根柱子,此刻早已变成了刺猬,至少有二十三种暗器钉在你的身上,我可不想看到我的朋友死在我亲手设计的机关之下。” 安柔吐了吐舌头,心有余悸地问道:“真的有那么可怕?” 赖布衣淡然道:“也许比你想象的还要可怕许多。” 九曲长廊曲曲折折,绕来绕去,二人走了这许久,竟似还是没有走到尽头。 “燕重衣呢?”安柔忽然问道,“他的爱好和专长又是什么?” 提起燕重衣,赖布衣似乎又笑了起来,悠悠道:“老六最擅长的,就是如何杀人。在‘九条龙’,只有他才真正懂得杀人,也只有他才没有失手的记录。”他叹息一声,想了想,又道:“他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如果非得说他有,那么……我想应该就是多管闲事。”微微一顿,他又补充了一句:“多管朋友的闲事!” 安柔嫣然一笑,道:“这并没有什么不好,既是朋友,本该如此。” 赖布衣无奈地笑了笑,缓缓问道:“你是不是认识老六?” “我与他,何止只是认识而已?”安柔轻轻叹了口气,忽然想起了那一个秋夜,那一片荒凉的郊外,还有那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之战……她与他之间,又岂是“认识”二字可以形容的? “安姑娘,”赖布衣忽然回头,神秘兮兮地笑道,“你好像对老六很感兴趣,是么?” 安柔心头一跳,俏脸没来由地红了起来,目光低垂,竟是不敢多看赖布衣一眼。 赖布衣又笑了笑,淡淡道:“走完这条长廊,就到‘九龙堂’了!” 仿佛被一个大人看穿了心事一般,此时此刻,安柔就像是个害羞的小女孩,竟再也不敢接话,默然跟在赖布衣身后,向前慢慢行去。 穿过了九曲长廊,眼前豁然开朗,现出一块宽阔的平台,数丈之外,一级级青石台阶层层叠叠,步步高升,通向一座楼阁。楼阁并不高,却分三层,青瓦绿砖,红柱粉墙,突兀的飞檐,镂刻着花鸟的窗棂,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平凡而普通,与寻常人家所住的楼阁并无多大不同。 安柔忽然有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她实在不能相信,这里就是江湖上盛传了多年,最最神秘的地方“九龙堂”。在她的想象,“九龙堂”或许并不富丽堂皇、金碧辉煌,但一定是极具气派的,像它这么一个如此出色的杀手组织,怎么可以没有一个漂亮的堂口?可是……这座楼阁,不过是杭州城里并不起眼的一座建筑而已! “你是不是感到很奇怪,江湖上最神秘的地方‘九龙堂’,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所在?有点名不符实?”赖布衣觉到了安柔的异样,淡淡一笑,不紧不慢问道。 “是啊!如果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任谁也不会相信这里就是‘九龙堂’。”安柔苦笑道。 赖布衣脸色淡定,微笑道:“这就是我们想要的效果。如果被人一眼就看出来这里就是‘九龙堂’,哪有神秘可言?当然,它的神秘,并不仅仅只有如此而已。”他微微一顿,又道:“你跟着我的脚步往前走,千万不要走错,否则,在你还未见到‘九条龙’之前,一定已经先去见了阎王。” 安柔微微一愣,问道:“这里也有机关?” “这里的机关,比任何地方都多得多!”赖布衣没有回头,举步向平台走去。 平台虽然宽阔,但若直行,到达对面那座楼阁也不是三十几步的距离。然而,二人却足足花了半盏茶的工夫。安柔跟在赖布衣身后,时而往左行出数步,便又向右腾跳数尺,有时更是一跃丈许,走得竟像是一种阵法的路线。 二人走过了平台,上了台阶,站在楼阁紧闭的大门前。 赖布衣慢慢伸出手,却突然在空顿住,回头道:“安姑娘,我之前说过的话,你都记住了么?” 安柔点头笑道:“赖二哥,我来这里是为了向燕重衣证实真相,并不是来找人吵架的。” 赖布衣点点头,慢慢推开了大门。 楼阁的第一层,是个非常宽敞的大厅,白色的墙,青色的地板,淡黄色的天花板,格局简单明了,色调淡雅清闲,一眼望去,令人心头顿觉一片澄明。大厅的央,摆放着一张厚实、宽大的红木长桌,两边各有四张檀木椅子,在大门的对面,又靠墙摆着一张,在那面白墙之上,高高悬挂着一副宽大的牌匾,上书“九龙堂”三个镂空溜金大字,那个“龙”字写得苍劲有力,昂翘尾,犹如一条真龙腾云驾雾,呼之欲出,栩栩如生! “九龙堂”! 传说,江湖上最神秘的地方,居然就是这般模样,简陋到了极点,但又处处透出一种威严而庄重的气势。 杀气和霸气! 安柔已经完全愣住,她绝对没有想到,“九龙堂”不过是一个如此简洁的所在,比起青衣楼,简直有天壤之别。 接下来的那一刻,她就现,至少有六道极不友善,甚至是充满了敌意的目光,从大厅里直射出来,像冰冷的刀锋般泛动着浓浓的杀意,落在她的脸上。 此刻,九张檀木椅子上,已有三张是坐着人的。在左的第三张椅子上,坐着一个红衣如血,脸色却是铁青如一块生铁的人,面目本也生得极为英俊,只是目光冰冷,隐隐泛动着一层血红色的光芒,令人望而生畏。另外两个人,坐在右的第二张和第四张椅子上。一人白衣如雪,脸色却如泼墨般黝黑,那一双眸子也是亮如夜空最明亮的星星;居于末席的是个年约二十二、三岁的英俊青年,身上穿着一件薄如轻纱的青衣,嘴角微微上翘,也不知是在微笑,还是在嘲弄什么。 在安柔临行之前,叶逸秋便告诉过她“九条龙”的相貌特征,坐在左的红衣人,无疑就是老三“血龙”杜血衣了,而那个白衣人则是老七“白龙”白胜衣,居于末席的轻衣青年,就是老九“小龙”肖无衣! 那三人乍然见到赖布衣,脸色同时一变,仿佛坚冰突然在阳光的暴晒下慢慢融化,一齐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似是欣喜不己。 “二哥,你的伤势已经完全复原了么?”肖无衣先站了起来,含笑问道。 赖布衣含笑点头。 白胜衣也跟着起身,道:“二哥,你这一伤就是大半年,可想死我了!” 他这一说话,安柔立即皱起了眉头,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白胜衣脸色如墨,身躯也长得极为壮实,或许是因为常常在阳光下暴晒,皮肤多是古铜色的,偏偏穿着一件如雪的白衣,看起来实在有些不伦不类,尤其他的声音,既沉浑,又高亢,哪里有半分杀手的模样,分明就是个常年在海边生活喊惯了号子的渔民。 杜血衣脸色本就如铁,像个活死人似的,此刻也不知是什么表情,目光瞄了安柔一眼,缓缓问道:“二哥,那个女子是你的朋友?” 赖布衣点头道:“这位安柔姑娘,是小任介绍来的,说起来,也是我们‘九龙堂’的朋友。” “小任的朋友?”杜血衣眉头轻皱,似是有些迷惑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小任也喜欢上和女子打交道了?” 赖布衣耸了耸肩膀,双手一摊,做了个不知所谓的动作,问道:“老大他们还没到么?” “老大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好像对挨揍上了瘾了。”杜血衣苦笑道,“他一天不挨别人的揍,就觉得全身不舒服。” 赖布衣莞尔一笑,又问道:“老四呢?” “四哥那个人,本就是神龙见不见尾的家伙,想来就来,想去就去。”肖无衣笑嘻嘻道,“这个时候,说不定早已来了,却又偏偏不想出现,故作神秘。” 话音刚落,忽听门外有人笑骂道:“老九,什么故作神秘?我们比试轻功,你总是落败,那是你技不如人,你不服气也不必借题挥,指桑骂槐吧!” 第七章 青龙令与匕首 残秋的阳光柔和得像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毫无脾气,淡淡涂抹在青石台阶上,反射起一片一片波纹般的光影,照在门外一个身着玄衣劲装的青年汉子身上。/|\泡――更新快/|\ 这人面目阴鸷,脸色深沉,喜怒不形于色,身子又高又瘦,站在那里,就像是一条毫无生气的竹竿。 这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竟是没有一个人知道。 “论轻功,天下有谁能比‘神龙’刘玄衣更高明,更出色?”赖布衣大笑道,“老四,半年不见,你的轻功好像又有所精进了!” “哎哟!二哥这顶高帽子我可不敢戴。”刘玄衣缓步走了进来,站在赖布衣的面前,似笑非笑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就我这三脚猫的功夫,和小任比起来那可差得远了,当初老六带着小任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和他就比试过,结果……我是输得心服口服。” 赖布衣道:“提起小任,我先为你介绍一个人。”他回头看了安柔一眼,又道:“这位安柔姑娘,便是小任的朋友。” “小任的朋友?”刘玄衣目光如刀,将安柔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打量了一遍,“据我所知,小任是从不轻易跟别人交朋友的,尤其是女人,她真的是小任的朋友?” “她的确是得到了小任的指点才找到我的。”赖布衣摸了摸额头,有些无奈地笑道。 刘玄衣拧着双眉,沉声道:“谁能证明?” “没有人能够证明。”安柔缓缓从袖掏出一封信函,淡淡道,“不过,我这里有一封他亲笔所书的信函,可以说明我的来意。” 刘玄衣拆开信函,目光扫过,缓缓点头道:“嗯!这的确是小任的笔迹。”随即脸上却突然变了颜色,沉声道:“你是来找老六的?” 语声未歇,忽听门外有人娇声道:“是什么人要找六哥?” 门外人影一闪,阳光似乎也在刹那间随之晃了晃,一个容颜俏丽、脸色如霜,身上穿着一件淡绿长裙的妙龄女子,慢慢走了进来。 赖布衣悄悄对安柔使了个眼色,满脸笑容地唤道:“八妹!” “这女子,只怕就是赖布衣口的‘母老虎’老八程蝶衣了!”安柔暗暗吸了一口长气。 程蝶衣对着赖布衣微微点了点头,冷如寒霜的目光落在安柔的脸上,冷冷道:“你是什么人?” “八妹,这位安姑娘是小任的朋友。”赖布衣连忙抢先说道。 程蝶衣白了他一眼,瞄了瞄刘玄衣手里的信函,冷冷道:“二哥,‘九龙堂’虽然是你一手创建的,但毕竟是我们的总堂口,你怎么可以随便把一个陌生人带到这里来?” “这……”赖布衣显然对她极为忌惮,摇头苦笑道,“八妹,安姑娘不是别人……” 程蝶衣截口道:“任我杀的确是‘九龙堂’的朋友,但这并不能代表他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她的目光又望向安柔,沉着脸道:“六哥上一次为了任我杀,伤在川岛二郎的‘绝杀一刀’之下,差点丢了性命,这一次,任我杀是不是又遇到了麻烦需要六哥出手相助?” “这一次的麻烦,不是任我杀的。”安柔强忍着气,微笑道,“我是为了燕重衣和‘九龙堂’而来的。” “你和六哥有什么关系?”程蝶衣的神情忽然变得有些紧张,目光充满了警惕的敌意。 “朋友。”安柔淡淡道。 “你和六哥是朋友?”程蝶衣冷然而笑,沉声道,“你冒充六哥的朋友前来‘九龙堂’,究竟有何居心?” “我不必冒充。”安柔依然一脸可爱的微笑,反手在身后摸索了一会,缓缓道,“如果你认为任我杀亲笔所书的信函不足为信,这个东西总不会是假的吧?” 她慢慢摊开了手掌,露出一块颜色古朴但不陈旧的,三指般大小的圆形玉佩。玉佩是天青色的,周边镂刻着一些缭绕、蒸腾的云朵,纹路清晰,脉络分明,包裹着镂空的飞龙图案,雕刻精致,神形俱备,玉佩的本身或许并不如何昂贵,但这图案的雕琢却显然是出自大师级别的人物手里。 看见这块龙形玉佩,众人皆为之色变。 “六哥的青龙令!”程蝶衣的脸色刷地变白了,先叫了起来,“这东西怎么会在你的手里?你是怎么得来的?” 安柔笑了笑,没有回答,目光如水,慢慢从敞开的大门望出去,看着遥远的蓝天,一颗心仿佛也已在这一刻被放逐到了天际。 那一个秋夜,那片荒凉的郊野,那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之战…… 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她本如一潭死水片波不扬的深心处,忽然多了一个人的身影?一口有去无回,古老的铁剑;一个孤独而冷漠的杀手…… 在那个秋天的某一天,在金陵城外的十里长亭,离别即将开始之际,燕重衣忽然从怀里拿出了这块玉佩,慢慢地将它放入了安柔的手心,就像是将自己的心和生命交给了她。 “你拿着这块‘青龙令’,从此以后,我青龙燕重衣就是你的朋友!”燕重衣凝重地说着,双目之仿佛闪动着一种异样的光芒。 当时的安柔不懂。她不懂燕重衣的这个举动和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等到她忽然明白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头也不回,毅然决然地远去…… 此后的日日夜夜,总是在梦里徘徊和思念,都是为了谁?安柔已经痴了,痴迷于甜蜜的过往! “你说,青龙令怎么会在你的手上?是你偷来的,还是抢来的?”程蝶衣的脸色已经变得非常难看,似已气急败坏。 安柔的思绪就这样被打断。她轻轻叹了口气,温声道:“这世上,有谁敢偷燕重衣的东西?又有谁能从他手里抢走任何一样东西?” “你……”程蝶衣为之气结,居然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安柔慢慢合起了手掌,依然不温不火道:“这是他送给我的。他说过,我永远都是他的朋友!” 程蝶衣的俏脸,刹那间忽然变得无比苍白,戟指叱道:“胡说!青龙令乃是六哥身份和地位的标识,就好像皇帝的玉玺一样,如此至关重要的东西,他怎么可能随便送于他人?一定是你使用下流伎俩骗来的,快快还来。” 安柔脸色微变,目光转向赖布衣,却见他苦笑一声,摇了摇头,表情非常无奈,一副无可奈何、爱莫能助的样子。 似是意识到了什么,安柔不由自主悄悄悄向后退了两步,将手里的玉佩握得更紧了些。 “你给不给?”程蝶衣眼杀机陡现。 “母老虎”使起了性子,众人似乎都是脸色一变,相顾骇然,却无一人敢出言劝阻。 刹那间,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结了,偌大的一个大厅里,突然涌起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令人几乎无法呼吸。 “不能给你。”安柔深深吸一口气,抬高了头,一脸倔强,“这是属于我的东西,为什么要给你?” 程蝶衣狠狠跺了跺脚,怒声道:“既然你不肯交出来,那便休怪我不留情面了。” 语声未落,寒光一闪,手里已然多了一把刀! 这是一把非常奇特的刀,甚至不能算是一把刀,只不过是―把匕而已。不但制作得非常精巧,价值无疑也非常贵重。它的柄是用一根整支象牙雕成的,象牙的色泽就像是少女的皮肤一样温暖柔软而光滑。 刀柄装着一个机簧,只要轻轻一按,立刻就会有一把匕弹出来,锋刃上闪动的光芒竟是暗赤色的,鲜血已将干结时,就是这种颜色。这柄匕的每一个部份无疑都是名匠的杰作,而且年代也很古老了。 寒光突起的那一刹那,程蝶衣整张脸都变成了青蒙蒙的惨碧色,双眸光芒掠过,那一抹浓浓的杀意,瞬间凝结在了匕的锋刃上。 暴风雨终究还是要来临的,谁可阻挡?! “八妹,不可造次!”赖布衣横跨一步,挡在安柔身前,脸色已在这一刻沉了下来。 程蝶衣脸上也变了颜色,由苍白转为涨红,沉声道:“二哥,让开!” “来者是客,我们本该以礼相待,怎可反而兵戎相见?”赖布衣也沉声道,“这种事要是传了出去,‘九龙堂’日后还能如何在江湖上立足?” 程蝶衣倏然愣住,默然半晌,突又咬了咬牙,恨声道:“我不管,总之六哥的青龙令就是不能落到别的女人手里,我一定要拿回来。” “假如青龙令的确是老六送给安姑娘的,日后你将如何向他解释?” “如何解释是我的事,用不着你管。” “人是我带回来的,八妹如此强人所难,莫非连我这二哥你都不认了么?”赖布衣怫然不悦,一脸怒色似欲作。 程蝶衣先是一呆,随即又重重一跺脚,似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咬着牙道:“二哥,我拿回了青龙令,自然会向你陪罪!” 她说到“青龙令”三字,人忽然矮了一大截,从赖布衣身旁矢矫如龙般窜了过去,动作快如闪电,令人防不胜防;说到“陪罪”二字,她手的匕至少已刺出了八次,招招连环,无一不是致命的招数。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匕锋刃长不过半尺,本是利于近身肉搏的利器,此刻程蝶衣又势如疯虎,出手凌厉,寒光闪动间,夹杂着阵阵扑面生疼的劲风,旁观者俱都变了脸色。 “九条龙”,出手最为狠辣的杀手,当属“血龙”杜血衣,此刻见了程蝶衣的疯狂攻势,心里突然生起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但当他正想抓住这丝感觉的时候,却已是一片空白,一去了无痕! 面对这一轮强悍的攻势,安柔没有还击。她只做了一件事――闪避!除了闪避,她似已别无他途。此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打架,她实在不愿意引起任何的冲突。 “八妹,半年不见,你这性子是越来越坏了,难道除了老六,当真没有人能控制你么?”赖布衣苍白的脸陡然变得铁青,终于忍无可忍,脚步错落,也不知他使用的何种身法,倏忽间已欺身近前,挡在安柔与程蝶衣二人之间。 血芒闪动,瞬间化为十数朵缤纷的落英在赖布衣身前飘散。那一刻的美丽,是如此的璀璨,就像是一幅永恒的图画,谁能够相信,画的色彩带来的却不是陶醉,而是死亡? 程蝶衣双目通红,显然已被激起了杀性,俨如一个来自地狱深处的罗刹魔女。 这世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遇到一个了疯的女人;更可怕的事情,又莫过于同时遇见两个了疯的女人。如今只不过面对一头“胭脂虎”而已,赖布衣就已经感到力不从心,他简直已经不敢想象同时遇见两个疯女人的情景。 落英有时尽,但那杀意却是难以灭绝,如潮似浪,一波接着一波,汹涌而来,顷刻间便将赖布衣整个人都淹没! “咄!”赖布衣撮口长啸,袍袖飘飘,无风自鼓,意欲绝地反击。 “住手!”一声宛似炸雷般的暴喝倏然从门外传来。 “大哥来了!”肖无衣抢先叫了起来。 声音落处,门外阳光晃了一晃,一条高大的人影如风掠过,卷入了战团。“呼呼”两声,那人接连击出两拳,将纠缠不清的二人逼退了数步。 血芒乍然消失! 程蝶衣愣愣地望着那人,跺脚道:“大哥,你……你这是做什么?” 那人年纪约莫在四十岁上下,生得相貌堂堂,身躯高大魁梧,身上肌肉块块贲起,显得非常壮实,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座铁塔般巍峨!毫无疑问,他便是“九龙堂”老大“老龙”劳麻衣了! “现在是怎么回事?”劳麻衣脸色阴沉得可怕,声音不怒自威,瞧了瞧赖布衣,沉声道,“老二,你怎么和八妹在自家门前打起来了?” “大哥。”赖布衣苦笑道,“这件事,你还是问问八妹好了!” 程蝶衣狠狠瞪了他一眼,伸手一指安柔,对劳麻衣道:“大哥,六哥的青龙令不知怎么在她手里,我想要回来,谁知二哥死活就是不肯。” 劳麻衣转身面对着安柔,皱眉道:“这位姑娘是……” “大哥,这位安柔姑娘是小任的朋友,和老六也很有交情。”赖布衣抢先道。 劳麻衣将安柔仔细打量了一遍,道:“你认识老六?” 安柔微笑着点点头,缓缓道:“劳老大,我正是为了他才来的。” “你为了什么找老六?”劳麻衣一脸深沉,沉声问道。 安柔深深吸一口气,环目四顾,缓缓道:“不知道各位是否已经听说过,江南武林四大世家已毁其三,神刀门刘一刀和旋风楼司马血都倒毙在自己家里,飞龙堡也差点被烧成灰烬?” 劳麻衣摇摇头,淡淡道:“江南武林四大世家,除了飞龙堡,都是沽名钓誉之辈,便是飞龙堡,自从堡主宋飞腾被刺杀以后,声势威望一落千丈,毁灭败落是迟早的事。” “劳老大是否早就已知道这件事?”安柔问道。 劳麻衣点头道:“略有耳闻。” “那么劳老大是否已听说凶手是谁?” “这倒没听说过。” 安柔叹了口气,道:“江湖上传闻,这些事都是‘九龙堂’做的……” 一语未毕,程蝶衣已猛然叫了起来:“谁说是我们做的?” 安柔瞧了她一眼,道:“据说,有人亲眼看见燕重衣杀死刘一刀和司马血,飞龙堡的人也都见过燕重衣,燕重衣自己对这些件也直认不讳。任我杀为了证实此事的真假,所以才要我来到这里寻求真相。” “你胡说什么?”程蝶衣又叫道,“任我杀是六哥的好朋友,他怎么可以怀疑六哥是凶手?” 劳麻衣脸色凝重,缓缓道:“据我所知,三大世家的变故生在三天之前,而在三天之前,老六的人根本就没有离开过杭州,他怎么可能会是凶手?你们的确不该怀疑他,这些事,和‘九龙堂’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 安柔微微一愣,拧眉道:“如果不是他,难道是有人假扮他去杀人?” 劳麻衣看了她一眼,淡淡道:“安姑娘,请你回去告诉小任,这是我们‘九龙堂’的事,我们自己自然会解决。” 安柔想了想,道:“劳老大,我能不能见燕重衣一面?” 劳麻衣摇头道:“很不巧,姑娘来迟了一步,老六在今天早上就已经离开了杭州。” “他去了哪里?” “铁枪山庄!” 第八章 铁枪山庄 残秋,风寒刺骨;又是黄昏,天色将晚。.tw[] 虽然天色还未完全黯淡下来,但铁枪山庄大门外的三十六支火炬,已亮熊熊地燃烧起来。老枪就站在铁枪楼第三层的露台上,脸色比西山的夕阳更红,目光却比火炬上的烈焰更明亮。 老枪有“两老”,一是他的家传铁枪,二是他的年纪。 七十八岁这个年纪的人,通常都已拄着一根木拐,连走路也须别人搀扶了。但并不是每个老人都如此老态龙钟,至少老枪就不必倚仗任何的扶持才能走路。他的身材并没有因年纪的老迈而变得萎缩,肌肉也没有出现多余的一块赘肉而显得松驰,他的腰脊还是挺得如他家传铁枪般笔直,虽然他并不能算体格魁梧,但他的一双手还是可以撒裂巨熊的胸膛,单凭一只手指就可力挽狂奔的快马,尤其是他身体上的某一个部位,常常都在展示着男人的雄风,为他捍卫着一个已经逐渐老迈的男人的尊严。 这就是老枪,一个令敌人都不能不敬佩的对手,一个令女人都不能不屈服的情人。 七十八岁的老枪,就算他再多活七十八岁,也绝不肯承认自己已老。可是他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名利和地位,荣耀和声誉,他都已经拥有,唯一值得遗憾的,就是老枪虽然活了七十八岁,但却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而他这个女儿,却在八年前突然失了踪。她是怎样失踪的?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敢问,而老枪更不会向任何人提起! 黄昏终于消失在了夜幕里。 老枪依然站在铁枪楼高高的露台上。周遭一片静寂,老枪屏住呼吸,自己的心跳声清晰可闻,他甚至还可以听见十丈外一条蜈蚣爬动时所出的声音。他的耳力之佳,就和他的视力一样,绝对没有人会怀疑他是否已变成了老糊涂。 别人也许越老越糊涂,但老枪却似乎是越老越辣,越老越清醒。 老枪一动不动站在这里,已经过了一个时辰。一个常人站立了这么长的时间,都难免有些疲惫,忍不住要活动一下筋骨,但他却好像并没有这种感觉。他是个很能忍耐的人,尤其是年纪越来越老的时候,他的忍耐已越了一个老人的极限。 没有人敢问他为什么站在这里,在铁枪山庄,绝对没有一个人敢过问他的任何事情,因为他并没有给任何人这样的权利。 忽然之间,从铁枪楼楼梯间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 老枪没有转身,甚至连眼角都没有向后瞄去。他已知道来者是谁。除了铁传雄之外,在铁枪山庄已经没有别人敢未经老枪的准许,就擅自来到这座高楼的第三层。 铁传雄是老枪唯一的弟子,本不姓铁,十年前被老枪认作义子之后,他就决定忘记自己原来的姓名。 很快地,脚步声在老枪身后戛然而止。 铁传雄身着一袭宽大的灰袍,看不出他的体形是胖还是瘦。他的年纪并不大,从他的外表看来,绝对不到三十岁,长得虽非英俊非凡,但也算得上是仪表堂堂!他凝望着老枪挺得笔直的背影,忽然道:“师父,‘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已经就在路上!” 铁传雄虽然是老枪的义子,但他们之间,却一直都是以师徒的名义相称的。 老枪仍然没有回头,也没有点头,低沉着声音道:“我知道,我已经看见他了。” 他的目光慢慢凝望着远处,落在铁枪山庄之外的一条宽大的路上。 熊熊火光,照亮了夜空,也照在了前方,天地间,亮如白昼。 在路上,一人迎着火光快步而来。 这人的步伐很轻,也很快,他的腰挺得很直,宽大的黑色斗篷迎风敞开,露出腰间一截剑柄。剑柄陈旧而古老,却又极其光滑。他头戴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面孔,只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两片薄薄的嘴唇。他还很年青,浑身都散出一种冷漠的神采,但这份冷漠却无法掩盖他青春的气息。 这人行走的时候,除了两只脚在运动外,其余所有的关节,仿佛完全都处于休息状态,似乎绝不会浪费多余的东西,包括力气。 铁枪楼的二楼,是老枪款待贵宾的地方。老枪在江湖上的朋友虽然不算少,但能够成为铁枪楼贵宾的人,却并不多。 燕重衣踏进铁枪山庄之后,还未说过半个字,就已被庄丁恭恭敬敬的把他带到了这里。 铁枪楼的二楼是一个修饰华丽、气派高贵的会客厅,绝大多数人走进这里,都难免会一时被夺去自己本身的气势。但燕重衣的神态一点也没有改变,甚至连正眼都没有去瞧客厅里面的摆设,他一说话就这样问老枪:“庄主是找我来谈生意的?” “不错。”老枪不否认。 燕重衣点点头,双目环顾,目光忽然停留在了铁传雄的身上,冷冷道:“你出去!” 老枪立刻皱起了眉头,却没有说话。 铁传雄正在拿着一个火折子燃点一支小指般大的檀香,听见这句话,脸上的肌肉仿佛跳了跳,抬头望着燕重衣,问道:“你要让谁出去?” “你!”这个字仿佛是从燕重衣喉咙里逼出来的,沉重而沙哑。 “我?”铁传雄愕然一愣,不由自主手上微一用力,“啪”地一声轻响,檀香断为两节。 “就是你。”燕重衣这一次连看都不再他一眼。 铁传雄脸上的肌肉跳得更加厉害,目光也变得有些恼怒和凶狠。他在铁枪山庄的地位极高,除了老枪以外,谁也不敢对他说出如此毫不客气的言语,就算走出了铁枪山庄,认识他的人都要恭恭敬敬地跟他说话。 他没有出去,仍然像一根钉子般站在原地。在这里,除了老枪,谁都不能命令他做任何事情。 燕重衣的瞳孔倏地缩小,冷冷道:“你没听见我说的话么?” “听见了。”铁传雄淡淡道,脸色毫无表情。 “既然听见了,为什么还不走?”燕重衣的声音更冷漠了一些。 铁传雄的嘴角露出一丝冷漠的微笑,道:“非走不可么?” “你不走,我走!”燕重衣果然说走就走,说完这句话,他的脚步已向外移去。 “燕先生请留步。”老枪的声音忽然响起,这个时候,他已经不能不说话了。 燕重衣恍若未闻,身子继续向外挪动。 老枪脸上立即变了颜色。 铁传雄的脸色也有点青,青得就像是一片青青黄黄的菜叶子。 “燕先生请留步,我出去就是。”铁传雄终于勉强一笑,缓缓道。 这一次燕重衣的脚步果然停了下来,他转过身子,一双深沉但冰冷的目光又落在了铁传雄的身上。 铁传雄却没有去看他,只是铁青着脸,一步一步慢慢向楼梯走去。 铁传雄的身影终于消失在了楼梯间,过了片刻,铁枪楼处又传来脚步声,渐去渐远渐不可闻。 “他为什么非走不可?”老枪脸色淡淡,看不出喜怒哀乐,此刻,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只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我不喜欢在我和别人谈生意的时候,还有第三个人在场。”燕重衣冷冷道。 这样的理由,听起来似乎很可笑,但老枪却没有笑,他满意地点点头,道:“据说‘杀手无情’燕重衣谈生意的时候,永远都是一对一,绝不可以有第三者在场,现在看来的确一点也不假。” “我是杀手,杀人的生意,越少知道越好,这是我的习惯。”燕重衣道。 “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老枪眼露出了赞赏之色,“难怪江湖上人人都说,‘杀手无情’燕重衣才是真正的、成功的杀手,再也没有哪一个杀手可以相比,更不会有人越你。” “既然你找上了我,当然也知道我的原则。”燕重衣对老枪的赞赏并不领情,冷声道。 “你的原则?杀人的原则?”老枪展颜一笑,“我知道你不是个为了金钱就随便杀人的杀手,尤其是无辜者和正义之辈,你从来不杀。我自然也不会要你去杀这种人。” 燕重衣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老枪的目光突然一沉,缓缓道:“不过,我要你去杀的这个人,却的确是个名满天下的君子。” 燕重衣倏然抬起了头,从他的眼睛里射出两道锐利如刀锋的寒芒。 老枪却好像没有看见从他眼出来的杀意,又笑了笑,从容道:“君子是人人都尊敬的,无论是谁杀了这种人,他的麻烦都一定不会小。不过,我要你去杀的这个人,虽然是个名满天下的大侠,但他的君子之名,却是假的。” “伪君子?”燕重衣嘴角一掀,露出了一丝冷笑。 “这个人,本来就是个伪君子。”老枪道。 “他是谁?”燕重衣的声音依然还是冰冷的。 老枪一字一句慢慢说出了这个人的名字:“旋风楼楼主司马血!” “司马血?”燕重衣的声音已经变了,充满了诧异。 “就是司马血。”老枪的声音却是非常的镇定。 “司马血是个伪君子?”燕重衣冷笑道,“你有证据?谁又能证明?” 老枪脸色忽然沉了下来,道:“江湖上的人,只知道司马血是个满口仁义、乐施好善的大好人,常常自掏腰包搭桥修路,造福乡里,在百姓遇到旱涝的时候,还常常派米赈灾,口碑不错,人缘极好。不过,这只是他的表面,目的再也简单不过,无非是想博得一个好的名声,掩饰他真正的面目而已!” “他真正的面目又是什么?” 老枪没有回答,反问道:“你知不知道,他的财力为什么总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他不等燕重衣回答,自己便说出了答案:“因为他的财路很广,很宽,但来源却不是正当的那种。这世上,除了我,只怕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他经营的都是些不法勾当。” “什么勾当?”燕重衣问道。 “开妓院,办赌坊,放高利,甚至不顾江湖道义,黑吃黑。”老枪道,“无论是谁,只要是在他的地盘上讨生活,都必须缴纳一些相等的费用,否则,谁都有可能一觉醒来,总能现自己少了一些什么,或是一只手,一条腿,也可能是他最亲最爱的人。”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片面之辞?”燕重衣冷笑道。 “你当然可以不信。”老枪微笑道,“因为我没有任何证据,而且唯一可以证明我没有毁谤司马血的人也已经了疯。” “这个人又是谁?他是怎么疯的?” “这个问题,不应该让我来回答,只有你才知道原因。” “我?”燕重衣不懂。 “就是你。”老枪道,“司马血的帐房先生老糊涂,就是被你逼疯的。” “谁是老糊涂?我不认识这个人。”燕重衣冷笑道,“我连他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又如何把他逼疯?” “因为司马血已经死在了你的剑下。” 燕重衣目光一寒,忽然将老枪从头到脚、从脚到头整个人都打量了一遍,紧紧抿着双唇,没有说话。 老枪被他这一双如刀锋的目光打量着,似乎毫无不快之意,淡淡道:“你在看什么?” “看你。”燕重衣直言不讳,“我在想,你这人才是个疯子,还是老糊涂了。” “那么你现在看出来了么?”老枪一脸微笑。 “我看不出来。”燕重衣的确看不出来,无论怎么看,老枪都不是个疯子,更没有半点老糊涂的样子。 “我知道你现在一定觉得很奇怪,我为什么会说司马血已经死在你的剑下。”老枪说,“但这是事实。” 燕重衣又看了他一眼,一言不,忽然回身拔步就走。 “燕先生要去哪里?”老枪叫道。 “这笔生意已经没有再谈下去的必要。”燕重衣没有回头,“既然司马血已经死了,我和你,没有什么好说的。” “难道燕先生没有兴趣知道这件事的真正内幕?”老枪反而不着急了,胸有成竹道,“看来燕先生还不知道三天前生的那些事是吧?” 燕重衣走得很快,此时已走到了楼梯间。 “那些事,可是关系到燕先生和‘九龙堂’的声誉,就算燕先生不想为了自己正名,也应该多为‘九龙堂’着想吧?”老枪还是一点都不着急。 燕重衣倏地站住了脚步,沉声道:“你说什么?” “燕先生,你可知道,非但司马血已经死了,就连神刀门的刘一刀也已经死在你的剑下?”老枪缓缓道,“而且,飞龙堡也是毁在了你们‘九条龙’的手里。” 燕重衣倏然回身,慢慢走了回来。 老枪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是谁告诉你,我杀了刘一刀和司马血?”燕重衣一字一句道,“又是谁告诉你,‘九龙堂’毁了飞龙堡?三天前生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江湖上有人传言,三天前的那一个夜晚,你杀了刘一刀和司马血之后,又带领你的兄弟烧毁了飞龙堡,而且还放出话说,一切都是你做的,难道这只是一个谣言?”老枪还在笑着。 这笑,在燕重衣看来,似是比老狐狸还狡猾,他恨不得一拳打扁老枪的鼻子,打烂这张可恶的笑脸。 他深吸口气,缓缓道:“三天前,我还在杭州,我至少已经三个月没有杀过人了。”他目光一寒,阴森森道:“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我不但明白,还知道这些事与你和‘九龙堂’本无关系。”老枪说,“我之所以要找你来,是因为司马血其实并没有死。” 第九章 追杀司马血 司马血没有死?燕重衣已经完全被老枪弄糊涂了。|/\/\| “事实的真相只有我才知道。”老枪在开始解释,“这是司马血的阴谋,一切都是他自己一手设计出来的。当日他让人假扮成你的样子,潜入神刀门杀了刘一刀,烧毁了飞龙堡,又假传消息,让江湖上人人都知道自己也已经死在你的剑下,这是一个苦肉计,置死地而后生的绝妙好计,目的就是要把所有的罪名,都套在我的身上。” “嫁祸栽赃?”燕重衣道,“他与你有何深仇大恨,竟然要施用如此毒辣的诡计?” “其原因至少有两个。”老枪沉吟着说,“第一,我知道他的秘密实在太多了,他必须杀我灭口;第二,他早就有心消灭其他三大世家,成为江南一方的武林霸主。论财力,铁枪山庄的确比不上神刀门,但是他想要杀我,仅凭武功那是绝对办不到的,所以他才想出了这条诡计,借刀杀人。” “嗯!有道理。”燕重衣不由自主点头道,“四大世家唯有铁枪山庄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和损失,你的嫌疑的确最大,无论是谁,都会怀疑你就是这场浩劫的策划者。” “像司马血这种人,是不是伪君子?” “是。” “伪君子该不该杀?” “该杀!” “那么,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谈一谈酬金的问题了?”老枪目光灼热,微笑着问道。 “我并没有答应你接下这笔生意。”燕重衣冷冷道。 “哦?”老枪微微一愣,似乎有些意外,“难道你不想找出那个假扮你杀人,损毁了‘九龙堂’声誉的人?” 燕重衣默然不语,他的确不想背负这种罪名,“九龙堂”的声誉也绝不能因此而遭到损害。 “二十万两,纯足的白银。”老枪脸色一肃,缓缓道,“这个价钱,你满意吗?” 二十万两杀一个人的酬金虽然绝不算是最高的纪录,但能付得起这个价钱的雇主,现在已经很少很少。二十万两白银,可以养活一个普通百姓好几代,可以盖一幢很高很漂亮的大楼,现在,却用来买断一个人的性命,如果燕重衣还不能满意,这世上,还有什么能让他满意? “这是十万两,你先收下。”老枪从怀里摸出一叠银票,“大通宝号的银票,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能兑现。” 燕重衣冷冷瞧了老枪一眼,冷笑道:“二十万两杀一个人,你出手倒也大方。” 老枪脸色未变,淡淡道:“司马血这条命,根本就不止只值二十万两,只要可以揭穿他的阴谋,还你我一个公道,再高的价钱都是值得的。” 燕重衣目光落在那叠银票上,默然半晌,忽然道:“你是不是有司马血的消息?” “你是说他的行踪么?”老枪眼似有一道不易察觉的光芒闪过,“俗话说,狡兔三窟。像司马血这种伪君子,早就为自己留下了后路,他至少有四个窝点。我得到一个绝对准确的消息,他现在就藏在他的另一个家里。” “要如何才能找到他?” “我这里有他准确的地址,你到了那里,一定能够见到他。”老枪从袖掏出一张薄薄的素纸,“另外,我还给你准备了一张司马血的画像。” 燕重衣带着价值十万两的银票,和司马血的画像,走出了铁枪楼,离开了铁枪山庄。 老枪站在露台上,目送着燕重衣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黑暗,直到已经完全看不见了,苍老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得意而又显得特别诡异。 他在笑什么?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 “咚、咚、咚……”一阵轻缓的脚步声又从楼梯间传了上来,随即便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 铁传雄又回来了,青青黄黄的脸已不再青青黄黄,又回复了平时红红润润的脸色,脸上也没有不愉快的颜色,仿佛已经忘记,就在不久之前,曾经被燕重衣很不客气地赶出了铁枪楼。 铁传雄就是这样,对不开心的事情通常忘得很快,这也是老枪为什么如此器重他、欣赏他的原因之一。 老枪背对着他,沉默了很久,才慢慢道:“燕重衣已经接下了这笔生意。” 铁传雄笑了笑,笑得很愉快:“只要他相信司马血是个伪君子,那么司马血立刻就会再死一次,而且永远都不会再醒来了。” “你错了。”老枪忽然沉声道。 铁传雄一愕,似乎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 “司马血的确是个伪君子,这一点我没有诬赖他。最重要的是,他的确已经死了,永远不会再醒来。”老枪说,“杀死他的人虽然不是真正的燕重衣,但无论这个人是谁都一样,司马血是真的死了。” 铁传雄已完全愣住,他实在不明白老枪究竟在说什么。 “你是不是想问我,既然司马血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找燕重衣来?我要他去杀的那个人又是什么人?”老枪问道。 “是。”铁传雄没有否认。 “因为这是一个游戏,一个非常有趣的游戏。”老枪似乎正在笑着,笑得非常愉快,“你很快就会知道它究竟有多么的有趣。(..tw好看的小说)” 铁传雄忽然沉默了,他实在不明白老枪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在这个时候,他通常都很少说话,甚至索性闭口不语。 老枪也没有再解释什么,只是慢慢转过了身子,那一刻,诡异的笑容依然保持在他的脸上,让铁传雄有种陌生的感觉。 老枪并不在意他心里的感觉,慢慢说道:“你去准备墨宝,然后再找一只信鸽回来。” 铁传雄又愣了愣,但他并没有再问什么,点了点头,带着一脸疑惑,转身而去。老枪是他师父,也是他的父亲,无论老枪吩咐他做什么,他都绝对服从。 老枪望着铁传雄离去的背影,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慢慢转过身子,仰天远望。 夜色已深沉,点点繁星依稀闪烁,老枪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随之而来的表情,神秘得不可捉摸…… 司马血是活着,还是死了?司马血真的是个伪君子吗?老枪说的话究竟是真还是假?这些问题,从燕重衣离开铁枪山庄开始,就一直在困扰着纠缠着他。 走在暗夜,孤独地遥望着星空,燕重衣忽然感到有种难以述说的彷徨。他一直都在思索着,总是隐隐觉得这些事有些不对,但究竟是哪个地方出了问题,他却又说不出来。 司马血是仁义无双、急公好义的大侠,这一点尽人皆知,燕重衣虽然从未见过他,但他的侠名和侠义之举却还是听说过的,如果仅凭老枪的片面之辞,就认定他是像左丘权那般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燕重衣实在无法接受。铁枪山庄完好无损,居然是司马血一手策划的置死地而后生的苦肉计,这代价未免也太重了些,老枪所言,又有几分可信? 最后燕重衣想到了那个假扮他的凶手。 这个人究竟是什么人?能够一剑就杀了刘一刀的人,当然不是个普通的剑客,然而,当今世上,除了他,又还有谁的剑如此之快? 思索,常常能够让一个人忘却身边生的事。燕重衣沉浸于迷茫,丝毫没有现,在铁枪楼,一只信鸽展翅高飞,冲天而去,从他的头顶上方迅没入了暗夜之…… 夜,对一个正在等待的人而言,或许是更寒露重,漫长而备受煎熬的,但对心情愉快、把酒言欢的人来说,却是非常的短暂,甚至心生“时不与我”的感慨。 深沉的夜色终于慢慢褪去了它的颜色,天地间露出一层灰蒙蒙的微光,虽然朦胧缥渺,但黎明的脚步终究是无法阻挡的。残秋的黎明,天气总是特别的寒凉,晨露尤其浓重,滴滴晶莹的露珠早早就已挂在了枝头,等待阳光的蒸。大地笼罩在浓浓的气雾,显得虚无而缥缈,令人有种置身于梦幻的错觉。 在一座古老的小城,有一座非常美丽的府邸,在这座府邸的后花园里,有一栋两层的小阁楼。在夜色还未完全褪去的那一刻,这小阁楼第二层的窗子还是敞开着的,屋内燃点着一盏六角铜灯,但随着曙光的来临,和寒意的侵袭,灯灭了,窗子也掩上了。 屋内一片昏暗,依稀显现出两个人的轮廓,相对而坐,看不见他们的衣着,也看不出他们的相貌。二人都没有说话,沉默着,不约而同从面前的茶几上端起了酒杯,动作缓慢,却又充满了协调的节奏。 过了半晌,其一人忽然说道:“主人,你觉得燕重衣会不会答应老枪?” 他的声音低沉而年轻,年纪绝不会过二十五岁。 另一人慢慢放下了手的酒杯,点头道:“会,一定会。” 他的声音显得苍老而沙哑,却又充满了令人心悸的威严。 “何以见得?”那年轻人问道。 “这件事不仅关系到燕重衣个人的名声,也关系到‘九龙堂’的声誉,他没有理由拒绝。”那老人胸有成竹地淡淡说道。 “就算他并不把自己的名声看得如何重要,也应该不会不把金钱放在眼里。”那年轻人道,“这一年来,燕重衣深受任我杀的影响,已决定改变‘九龙堂’杀手的作风和原则,通常不会再随便接生意,如今入不敷出已有多时,若非劳麻衣和赖布衣、杜血衣三人做起了正当生意,赚些正当的钱财来补贴‘九龙堂’巨大的开支费用,‘九龙堂’怕是早就散了。二十万两白银虽不算多,但也可以顶上一年半载了,我实在不敢相信,堂堂一代杀手之王燕重衣,居然也会为了五斗米而折腰。”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老人冷笑道,“这世上只有跟自己过不去的人,却没有人会跟银子过不去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金钱的诱惑当真不小。”那年轻人愉快地笑道。 “燕重衣是个绝顶聪明的人,我只担心,他会不会瞧出破绽,不相信司马血死后重生。”那老人叹了口气,“如果真的如我所料,那么我精心布下的这个局,可就白白浪费了心血和努力。” 那年轻人默然半晌,缓缓道:“主人布局精密,几无破绽,现在江湖人人都相信飞龙堡、神刀门和旋风楼三大世家的确是毁在了燕重衣手里,如果燕重衣听到这个消息,就算没有那二十万两白银,也绝不可能会错过为自己正名的机会,只要老枪能够说服他,那么这游戏就能继续玩下去,到时候非但‘九龙堂’土崩瓦解,就连‘青衣楼’也难成气候。除去这两个心腹大患,放眼天下,一切尽在主人掌握之。武林何其之大?江湖何其之阔?却又有谁能与主人一争长短?” “区区一个‘九龙堂’并不足惧,‘青衣楼’都是女流之辈,也终难以有所作为。”那老人忽然轻轻一声叹息,声音止不住有些落寞,“自从韩大少与冷落双双归隐,‘游龙大侠’叶漫天无疾而终之后,江湖也已平静了多年,少有天纵奇才、惊才绝艳之辈出现,我常感叹,他日大业若成,还有谁能够与我抗衡?不过,我的想法已经彻底改变,当今世上,唯一有资格成为我的对手的人,绝对不是燕重衣,也不是欧阳情。” “不是他们,难道是任我杀?” “正是任我杀。”那老人沉声道,“此人年纪轻轻,刀法与轻功便都已有极深的造诣,他日必然可登巅峰。‘冷月弯刀’本是天下第一神兵利器,所向披靡,若是配以叶家祖传的‘落日刀法’一起施展,天下无敌绝非虚言,只可惜,任我杀怕是根本就没有学过这套绝世刀法。” “‘落日刀法’?”那年轻人愕然道,“难道就是当年叶漫天仗以横刀江湖,笑傲群雄的绝技?” “正是。”那老人缓缓道,“‘落日刀法’本为三百年前的一位异人所创,后传于当时侠名远扬、盛极一时的叶问秋叶大侠,据说‘冷月弯刀’便是这位异人和叶问秋联手铸造的,取深山寒潭的千年玄铁,经过千锤百炼,用了七七四十九日之功而成。千锤为一炼,百炼即为十万之锤,试想在如此锤炼之下,此刀之纯之精,天下武器只怕已是无出其右(关于“冷月弯刀”的由来和叶问秋的故事,在《春秋吟》一书有详细的叙述)。‘落日刀法’本来只有三式,经过叶氏传人数百年的不断完善和改进,传到叶漫天父亲那一代,已成为六式。到了叶漫天的年代,却又多了三式,直具诛天灭地、杀神屠魔之威,当真是势不可挡,毁山断流。但不知何故,就在‘落日九式’成就之后的不久,叶漫天突然毅然决然退出江湖,誓再不用刀,‘落日刀法’也就从此绝矣!” 那年轻人不解道:“如此一套绝世刀法,叶漫天怎么没有传授给任我杀?” 那老人摇头道:“这的确是一个谜,答案只怕只有叶漫天自己才知道。” “可惜,可惜!”那年轻人垂长叹,也不知他是为了那一套绝世刀法从此失传而感到可惜,还是为了任我杀竟不能传承叶氏一脉的绝学,而成为天下第一人? 第十章 反刺杀 东方隐隐有些白,浓浓的晨雾渐渐飘散,透过薄薄的纸窗纱,阁楼外的事物依稀可见,但天地间仍然是灰蒙蒙的一片。突然之间,天地间狂风疾起,摇晃着阁楼外的树木,落叶片片翻飞,尘土飞扬,大有暴雨来袭之势。不过片刻,天色突然黯淡了下来,天际乌云厚重,终于还是下起了雨。 这场雨来得极快,淅淅沥沥,连绵不绝,虽然不大,却也不知将要下到什么时候才能止歇。 阁楼内越显得灰暗,那一老一少二人,身影隐约,如同置身于虚幻之,竟再也瞧不分明。二人再也没有说话,手举酒杯,侧耳听雨,就这样陷入了沉默之。 但这沉默很快就被窗外的一种声音打破。先是“啪”地一声,似是有东西撞击着窗子,然后又传来“吱吱吱……”的鸟鸣。 那年轻人一步窜了过去,将紧闭的窗子打开一线,只见窗台之上,一只白色的鸽子正在轻轻扇动着双翅,抖落沾在羽毛上的雨水。 “怎么?”那老人端坐不动,随口问道。 “是一只鸽子。”那年轻人也随口应了一声,目光一瞥间,只见这只鸽子的左脚上,紧紧缚着一管小指般大小的竹筒子,又补充了一句:“是一只信鸽,只怕是老枪那边有消息传来。” “哦?”那老人仍然淡淡应了一声。 那年轻人轻轻将鸽子捧在手掌,从它脚上取过小竹筒,慢慢拧开一头的塞子,瞄了一眼,道:“果然是老枪。” “他说什么?”那老人问道。 “老枪说,燕重衣已接下了这笔生意,现在正在路上。”那年轻人道,“他说,我们应该早做准备。” “嗯!按照行程,燕重衣在黄昏便能到达。”那老人道,“事不宜迟,你也去准备一下,开始行动吧!手脚干脆利落一点,千万不要留下破绽,否则前功尽弃,我必不轻饶。” 那年轻人深深吸一口长气,应道:“是!” 黄昏,又是黄昏。 这座古城处处透出一种古色古香的味道:高高的城楼就像是一个翘守望的士卒,俯瞰着他脚下风雪的征人旅客;城楼空旷的上方,两根粗实的巨木十字相交,悬垂着一口古铜色的大钟,钟上铸满了细致的花纹,年代显然很久了,远远望去,依稀锈迹斑斑。厚厚的城墙上长满了爬山虎、常春藤之类的植物,只是时值风雪残季,冬将逝,春欲来,它们葱茏的绿色生命还来不及展示在人们的眼前,只能悲哀地绕着几经风雨洗涤、侵蚀的黑色雉堞。 早晨那一场雨,虽然不大,却也足足下了好几个时辰,直到午后方才停歇,阳光沉寂了许久之后,终于又显露出来,用一种柔和的光辉笼罩着这座古城。 燕重衣走进这座古城的时候,用青石板铺成的街道经过雨水的冲刷,极目之处,都是洁净明亮的一片,在满天的晚霞闪耀着青黄交替的光芒。 从铁枪山庄到这座古城,约莫一百八十里的路程,这一路走来,燕重衣都是徒步而行。按照常理,一般人自然是做不到的,但燕重衣用脚行走的度实在快得惊人,常人简直已经无法想象,他究竟是行走还是在飞奔? 走进古城,燕重衣放缓了脚步,他实在不想让别人注意到他的到来,他是杀手,来到这里是为了杀人,如果过多地吸引了别人的目光,对他的行动必然会产生极大的阻碍。而事实上,像他这种人,实在很难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他的冷漠和杀意,令人不寒而悸,多看一眼便觉窒息。 燕重衣转入城一条偏僻的街道,决定等到入夜之后才开始行动,所以他在天色将暮的时候,走进了一家生意并不很好的小酒铺,要了五斤竹叶青和几样裹腹的菜,慢慢地吃着喝着。走了一天的路,毕竟是要消耗体力的,他现在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恢复力气。 小酒铺的位置很偏僻,所以生意非常不好,因为没什么生意,所以这里向来都是极为冷清的。掌柜的和店小二是同一个人,四十多岁的年纪,矮矮的,胖胖的,长着一双无神的小眼睛,他把酒菜端上来后就不再理会燕重衣,懒洋洋地坐在柜台后面,一对小眼睛望着外面的街道,似是有所期盼,期盼下一位客人的到来。他没有失望,他很快就看见一个身穿灰色长袍、浓眉大眼的年汉子从大门外走了进来。 这人的腰间,佩着一把最少也有三十斤重的斩马刀,能够使用如此一把大刀的人,通常都膂力过人。掌柜的瞪着一双小小的眼睛,至少比平时大了三倍,直直瞧着那灰袍汉子。 那灰袍汉子却没有看他一眼,一双大大的眼睛只是盯着燕重衣。 掌柜的想了想,终于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点头哈腰,作揖连连,问道:“这位大爷……” 他的话没有说完,那灰袍汉子已冷冷打断道:“出去!你最好给我爬着出去!” 掌柜的已然完全愣住,嗫嚅着道:“大爷说什么?你要谁爬着出去?” 灰袍汉子还是没有看掌柜的一眼,戟指对燕重衣道:“你!” 燕重衣垂着头,大大的斗笠压得更低,已经完全遮住了他的脸庞,看不见他的表情。他没有任何反应,仿佛没有看见那灰袍汉子的动作。 “你爬出去。”那灰袍汉子的声音已经变得更冷,隐隐透出一种刀锋般的杀意。 掌柜的目瞪口呆,有那么一瞬间的窒息,忽然打了一个寒颤。他已经看出,这个灰袍汉子并不是来这里喝酒的,而是来杀人的,来杀他酒铺里唯一的一个客人。明白了这一点,他立即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悄悄向一个阴暗的角落里退去。 那灰袍汉子右手紧紧握住了斩马刀的刀柄,慢慢向前踏出了一步,脸色阴郁,目光如刀般盯着燕重衣的右手,仿佛恨不得一刀斩断这只平稳的手,让他永远也拿不住酒杯,永远都不能再握剑。 燕重衣没有抬头,慢慢喝了一口酒,然后又轻轻吐出口气。 “我说的话你听见了吗?”那灰袍汉子沉下了脸,沉着声音问道。 “我不是聋子。”燕重衣终于作出了回答。 “既然听见了为什么还不爬着出去?” “我自然会出去的,但不是用爬,我喜欢用脚走路。” “看来你还是没有听懂我的意思。”那灰袍汉子冷笑道,“我既然要你爬着出去,你就必须爬着出去。如果你自己不爬出去,我可以为你代劳。” 燕重衣倏然抬头,斗笠下的目光锋芒毕露,迸射出锐利的寒光,冷冷道:“你是不是打算一刀把我砍成两段,然后左右手各拈一半,把我抛出门去?” “我本来不是这个意思。”那灰袍汉子森然一笑,笑容冰冷,“不过你这么说了,就照你的意思去办也没有关系。” 燕重衣瞧了瞧他腰间的斩马刀,淡淡道:“你有把握?” “我从来都不做任何没有把握的事。” “那么你现在就不妨拔刀,试试能不能把我一刀砍为两段。” 灰袍汉子脸色忽然一变,右手已按在刀柄上。 “不,不,大爷不能在这里杀人。”掌柜的忽然又冲了出来,挡在二人之间。 “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杀人?”灰袍汉子的双瞳陡然收缩,“你这里有什么不同?” “小人做的只是小生意,勉强养家糊口,大爷在这里杀人,我一定会惹上官非,这日子以后可怎么过?”掌柜的磕头如捣蒜,弯下了腰,似要跪倒在地祈求平安。 就在他刚刚弯腰的那一刻,灰袍汉子的斩马刀已出鞘。他拔刀的度绝不慢,但他的刀出鞘之后,却没有向燕重衣袭击,只是在燕重衣眼前虚晃一刀。 刀风呼啸而过,原来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真正致命的一击,竟是那个弯腰跪地的掌柜的。掌柜的弯下腰并不是为了求饶,而是从衣领后射出五枝紧背毒弩。 这五枝毒弩出的时候,燕重衣正低下了头,双方的距离只有一丈。这一着实在出人意外,谁能想得到全身都充满了杀气,刀已出鞘的灰袍汉子并不是真正的杀手?又有谁能够想象得到,看来胆小怕事的掌柜的,居然身藏暗器,出致命的一击? 在那一瞬间,灰袍汉子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残酷的狞笑,掌柜的双目之,也同时掠过一丝毒蛇般的、狡猾的笑意。他们都是江湖上的一流杀手,这同样的一招,最少已诛杀了三十二个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就算曾经有过失手的记录,也绝对是极少数的,决不会过三次。他们已经合作了整整十一年另七个月,多年以来,同时出手、同时全身而退,这一招配合得紧密无间,完美之极,绝对找不到半点破绽。 此时此刻,他们都深深地相信,眼前这个头戴斗笠的黑衣剑客已经必死无疑。但他们都想错了,因为他们绝对没有想到,这个神秘的剑客竟然就是他们这一行的王者,当今江湖上最负盛名的杀手组织“九龙堂”的脑,“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如果他们知道燕重衣的身份,就算别人把黄金白银填平了水江黄河,然后再送给他们,他们也绝对不会接下这笔不要命的生意。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对一个死人来说,那是毫无意义的,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 燕重衣没有拔剑,那把破烂的铁剑仍在乌黑的剑鞘内。他也没有起身闪避,但他的眼睛却在动,手也在动,他的手同样具有不平凡的威力,五枝毒弩刚刚射出,他的右手已扬起,拇指扣住食指,凌空轻弹,虚弹五下。他这五指的度,比别人出一指的度还快五倍。“咝咝咝咝咝”,破空之声未绝,又同时传出“卟卟卟卟卟”的声响,五枝毒弩齐折断,纷纷跌落在地上! 掌柜的一击失手,脸上立即变了颜色,但他的反应极快,动作绝对没有丝毫凝滞,双袖一翻,两支匕同时急射而出,刺向燕重衣的左右双肩。 匕长不过半尺许,锋芒雪亮,却闪动着一层灰蒙蒙的蓝光,显然是淬了剧毒的,一个心狠手辣、诡计多端的杀手,这种毒,必然见血封喉,只是沾上了人的肌肤,必然死于非命。 燕重衣倏地出一声冷笑,右手微动,“呛啷”一声,从不轻易拔出的铁剑已然出鞘! 在小酒铺的对街,有一座两层半的小楼。小楼已经很陈旧,甚至古老得有些破败,外墙上的泥土已剥落,斑斑驳驳,就像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脸上的斑痕。但小楼的里面却还是经常被人打扫得非常干净,本来是应该布满灰烟尘垢的地方,都已被清水抹洗得洁亮、清新。 这个时候,黄昏悄悄褪去了它的颜色,晚霞也渐渐变得黯淡,天色已经开始慢慢暗下来了。 此时此刻,已是掌灯时分,但是小楼里依然没有燃灯,屋内一片昏暗。小楼面对街道的那扇门窗是半掩着的,两个人,四道目光就从屋射出,穿过门窗的缝隙,又穿透了朦胧、灰暗的夜色,落在对面的小酒铺里,注视着燕重衣三人的一举一动。 这两个人,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盏清新隽永、清香怡人的上好龙井,悠然自得,但他的目光却凌厉有神,在黑暗隐隐出精光。另一个人却在他的身边垂手而立,目光熠熠,闪动着种狂热而镇静的火焰,同时却又充满了种热切的战意,透射出一股股炽烈的杀气! 他们已经来了很久,真真切切地看到了他们现在正在看到的生的事。他们看见掌柜的弯腰用紧背毒弩暗杀燕重衣,但他并没有得逞。直到掌柜的袖两支匕霍然刺出,而燕重衣的铁剑同时拔出的一刹那,二人的眼睛忽然同时睁大,目光大亮。 “唉!” “唉……” 两声一长一短的叹息,同时从二人喉间深沉出。 “你为什么叹气?”坐着的人忽然道。 站着的人立即答道:“我只可惜‘双杀’这配合得天衣无缝的一击,居然全被燕重衣识破,看来燕重衣能够成为杀手之王实在不是仅靠运气的。” “‘双杀’也是杀手这一行的佼佼者,他们能够活到今天,同样靠得不是运气。”坐着的人道,“你应该听说过,山东霍家的刀法虽然不如彭氏的‘五虎断门刀’出名,但绝对比‘五虎断门刀’更凶猛、更有用,在韩大少的那个年代,霍家就曾经出现过一个使刀的高手,这个人的刀法,在江湖上独树一帜,是山东霍家近百年来最杰出的人物,若非他与韩大少作对,现在的霍家掌门人绝对不会是霍雷霆。” “主人说的这个人,莫非就是昔年以一把斩马刀横扫武林,却屡次败在‘刀笔邪神’计无穷刀下的霍啸天?”站着的人问道。 “嗯!就是他。”“坐着的人缓缓道,“‘双杀’的霍震天,就是霍啸天的堂弟,他们曾经都是山东霍家最杰出的人物,同样是个惊才绝艳的人才,据说霍震天现在的刀法造诣,已不在昔年的霍啸天之下。” “那么唐毒呢?” “唐毒能够活到现在,他比霍震天更不容易。一个被逐出门墙,亡命天涯的弃徒,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逃亡的生活,非但没有被师门清理门户,反而成为了一名人人都觉得头疼的杀手,你就应该知道他的本事到底有多大。” “可是……这两个人的必杀绝技,在燕重衣看来,却显得微不足道,燕重衣不过是轻描淡写,就破解了这一招。” “嗯!每个都有失手的时候。”坐着的人沉声道,“你有没有看出燕重衣为什么能够破解这必杀一击?” “我看不出来。”站着的人想也没想,立即答道。 “这是因为,燕重衣就是燕重衣,天上地下,永远都只有一个燕重衣,就像任我杀一样,是谁都不能替代的。”坐着的人道,“燕重衣永远都是杀手之王,所以他才能看出‘双杀’的破绽,心早已暗生戒备,所以……” 他没有说完他想要说的话,但站着的人已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所以“双杀”这必杀一击才会失败! 第十一章 双杀 唐毒本来并不叫“唐毒”,但是他本来的名字却是鲜为人知,甚至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过去。 唐毒最擅用毒,使得一手登峰造极的暗器功夫,在十三年前,江湖上并没有这么一个人,他是在一夜之间便成为名人的。那一年,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他孤身一人投奔雄踞湘江已有八十多年的“龙蛇会”,被会主潘腾龙和柳如蛇二人拒绝并驱逐,他怀恨在心,一气之下,施以奇毒置于井水之,而致“龙蛇会”数百之众一夜之间毒而亡,无一幸免,从此声名大噪,被江湖人称为三百年来最歹毒、狠辣的使毒高手。 山东霍家是东北一带最负盛名的一个门派,以刀驰名,霍家的弟子每个人都是使刀的好手,但他们的刀,大都重逾二十斤以上,斩马刀、斩鬼大刀、鬼头金刀……无一不是被江湖人列为外门的重兵器!山东霍家自创建两百余年来,一直自视清高,最重声誉,素以名门正派自居,门规极严,若犯戒律者必然严惩不贷。但在三十余年前,霍家最杰出的弟子霍啸天背叛师门,甘愿成为他人麾下杀手,数次残害武林同道,山东霍家一直视之为门户之耻,不过他们最引以为羞的耻辱并没有随着霍啸天在唐门一役的死亡而结束,十五年前,被霍家视为最有可造之才的霍震天重蹈霍啸天覆辙,反出家门。 霍震天不惜叛变的原因虽不如霍啸天复杂,却是犯了人类道德伦常的禁忌:这世间女子何止万千,他竟然全都看不上眼,偏偏喜欢上了自己后母。他父亲现了这个秘密,恼怒之下将他打得几乎重伤不治。在完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近乎疯狂的他,在一个风雨飘摇之夜,杀死了他的父亲,**了他的后母,而后逃之夭夭,沦落天涯。 山东霍家在东北一带是名门大家,怎堪忍受如此家门不幸奇耻大辱?当即出死亡追杀令,誓诛此人。霍霍天这一逃就是三年,屡次逃过了霍家的追捕,但人不可能总是幸运不断的,他逃至鄱阳湖之时,终于被霍家门人堵截,群起而攻之。霍震天奋力而战,反戈一击,终因寡不敌众而屡陷险境。就在性命攸关之际,唐毒犹如神兵天降,与他并肩作战,合力反击,终于逃出生天,二人也因此臭味相投,朋比为奸,组合成一对杀手,名为“双杀”。 夜色已渐渐浓了,小楼内依然没有点灯,对面的小酒铺也没有燃起烛火,却有丝丝亮光出,有刀光,有蓝光,更多的是从这条街道上其他店铺透射进来的火光。 小楼的两个人,四道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对面的小酒铺,精光流溢的眼睛,看来就像是暗夜的点点繁星,亮而透明! “你知道我又是为了什么叹气?”坐着的人问。 站着的人没有回答,因为他知道这个问题已经不必由他来回答,坐着的人一定会自己说出答案。 “因为我突然现,无论你再如何努力,再如何模仿,你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第二个燕重衣。”坐着的人又在叹息着,“燕重衣的剑,燕重衣的杀气,别人是永远都不可能学得来的。” “是!”站着的人恭恭敬敬地应了一声,黑暗瞧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他的目光却似乎已变得有些异样,然而他的声音却还是一如既往的沉稳和镇定。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雇佣‘双杀’刺杀燕重衣?”坐着的人又问,“你是不是认为,我是故意要让他们来送死的?” “弟子虽然不知道主人此举究竟是何用意,但主人这么做,一定有你的道理。”站着的人微笑着回答。 “‘杀手无情,一剑穿喉’,这句话绝非空穴来风,一派胡言。燕重衣师承昔年与韩大少齐名的白衣杀手冷落,已尽得冷落‘无招一剑’的精髓,大有青出于蓝胜于蓝之势,就算是韩大少、任我杀之流,都未必能够接下这一剑。”坐着的人缓缓道,“你原本出自武林剑派,自幼学剑,跟随我之后仍然勤学不缀,只是时日虽长,剑法虽精,‘无招一剑’却非你我所长,这一招是永远都练不到燕重衣那般的境界的,得其形而不能得其神。你现在明白了么?” “弟子明白。”站着的人目光忽然变得黯淡下去。他现在当然已经明白坐着的人的意思,那意思就是要他仔细地看着燕重衣的出手,从领悟到一些关于“无招一剑”的精华。 “双杀”不过是靶子而已,坐着的人根本就没有想过他们能够杀死燕重衣,他的目的,就只是想让站着的人亲眼看见燕重衣出剑,如何施展天下无人可破的必杀的“穿喉一剑”! “燕重衣剑已出鞘,你看出了什么?”坐着的人问。 站着的人想了想,慢慢道:“弟子只看出了两点。” “哪两点?” “第一,快!他拔剑的度实在太快,快得让人根本不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时候出鞘的。” “你拔剑也很快,和他比起来,却又如何?” “弟子至少比他慢了三分。” “三分?”坐着的人声音一顿,沉声道,“你可知道,出手慢半分,便已失却了先机,慢一分便已完全处于被动的劣势,甚至已有性命之虞,你慢了三分,别说你的剑还未出鞘,就是自己怎么死的,只怕你也不会知道。” “是,弟子一定会加倍努力,没有最好,也会做到更好。” “那么第二点呢?” “他拔剑的姿势。” “如何?” “手未动,剑已动;手一动,剑已出鞘。”站着的人暗暗长出一口气,“弟子现,燕重衣拔剑的时候,他的手掌并没有完全握牢剑柄,他的剑是随心而动的,当剑已完全出鞘的时候,他握剑的手就再也没有动过,甚至连剑尖都不会有丝毫的颤动。” “嗯!这就是‘无招一剑’的巧妙之处,唯有做到心剑合一,剑随意动,才能真正挥这一剑的作用。但这一点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欲则不达,凡事都不必勉强自己。” “是。” “你能瞧出这两点已属不易,假以时日,你的剑法必能成为一种不朽的传奇。” “弟子没想过这些,弟子平生只有两个愿望。”站着的人一字一顿地道,“第一,学好剑法,将仇人斩杀于剑下,重振师门声威;第二,一生长伴主人身边,为主人做任何事。” “唔……” 忽然之间,小楼内再也没有声音,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之! 根据雇主透露的消息,“双杀”这一次要杀的人,是一个头戴斗笠、身穿黑衣的无名剑客。据说这个无名剑客是个年轻人,拥有一把快得不可思议的快剑。只要杀死这个人,他们将可以得到一万两黄金的酬劳。 一万两黄金,二人各分一半,就是五千两,虽然是五千两,但若换成白银的话,已足以砌成一座亮堂堂的坟墓,当然,这座坟墓里埋葬的人,绝对不会是他们自己。于是他们就精心安排好了这一切,只等那个无名剑客的出现。但他们做梦也想不到,雇主提供给他们的消息,竟有一个极大的错误。他们从未见过这个无名剑客,根本就不知道无名剑客的面貌如何。他们以为来到这座古城的年轻人,就是那个无名剑客,却没想到这人并非无名剑客,而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这是谁的错误? 万恶的金钱,人性的贪婪! 如果“双杀”知道自己要对付的人,就是杀手之王燕重衣的话,那么价钱就绝对不只一万两黄金,也许十万两,二十万两也不足以打动他们,让他们出手,黄金虽然可爱,但性命毕竟还是更宝贵得多。 从他们失手的纪录来看,这一次对付无名剑客,他们最少有八分的把握,但如果对象是燕重衣的话,恐怕他们连一分把握都没有。他们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只不过是他人拿来试探燕重衣剑法究竟的靶子! 蓝光闪烁,寒光流动。唐毒手的匕就像是两条毒蛇,出最凶猛、狠毒的攻击。朦胧,一道乌黑的光芒闪过,两条毒蛇竟似遇见了比它们更凶猛百倍的猎豹,在乌黑的光芒透射出一种浓重的杀气,忽然变得有些黯淡。 “杀!”唐毒心暗自一凛,但脸上仍然杀气腾腾,一副勇往直前,决不退缩的样子。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一笔酬劳实在不低,无论这一战如何凶险,他都绝不能退缩,既然接下了买卖,就得全力以赴。然而,如果他知道自己面对着的人是什么人的话,那么他极可能立刻变成一只缩头乌龟。可惜现在他就算是一只乌龟,想把脑袋缩回龟壳里去未免已经太迟了。 燕重衣的铁剑,忽然就刺了出去。 当一种冰凉的感觉从唐毒的咽喉处传出时,他的心也一凉,在一瞬间已沉了下去,落到了人体的最低处。 与此同时,刀光如电,霍震天的斩马刀已几乎砍在了燕重衣的后颈上。 斩马刀重三十三斤另八两,刀背又厚又钝,但刀锋却是其薄如纸,而且几乎可以用“无坚不摧”四字来形容。如此一把份量沉重的刀,但却可以把一块又滑又嫩的豆腐切开无数小片,更可以在刹那间就将一个人的头颅像切菜一样地砍下来。 刀风呼啸,虎虎作响,谁都知道,这一刀下去,一切都将结束。然而就在这刻不容缓的瞬间,一道乌黑的剑光倏地飞起。燕重衣的铁剑竟是后先至,绕过斩马刀,从最不可能的方位刺出,以最不可思议的度刺了霍震天的咽喉。 杀手无情,一剑穿喉;一击必,必见血! 霍震天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恶魔,砍人的经验非常丰富,从他刀下掉下来的头颅最少已有一百八十九颗,但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这一刀非但不能将对方的头颅砍下来,反而了对方一剑。 霍震天猛然出一声咆哮,大雷霆。他一生之,从来都没有这样愤怒过,因为他就在这一刹那之间,蓦然惊觉这人绝对不是什么无名剑客。“双杀”并没有听说过“无名剑客”这个人,无名剑客在江湖上也许的确是个可怕的人,但眼前这人绝对不可能无名。 血如泉喷涌,燕重衣这一剑刺的不是致命之处,方位偏了一寸,是一条血脉,他显然并不想立即就要了霍震天的命。 鲜红的血已染红了霍震天胸襟,但他还没有死,他脸上的肌肉不住在抽搐,口出出如雷一般的巨吼:“你是谁?你绝不是无名剑客……” 江湖上能够使得如此一手快剑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剑客,这个人究竟是谁? “你们来杀我,却不知我的名字,这岂不是很可笑?”燕重衣冷笑地说着,慢慢收回了铁剑,一滴鲜血缓缓在剑锋上流动。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就是我们要杀的人,一个无名的年轻剑客。”霍震天声音已经嘶哑,“你不是,你绝对不是一个无名的剑客,你究竟是谁?” 燕重衣深深呼吸着轻轻叹了口气,过了半晌才慢慢道:“你们认错人了,我的剑也许的确无名,但我的人却不是,你们就算没见过我的人,也总该知道这把剑才是。” “你的剑?”霍震天的目光慢慢落在了铁剑上。 铁剑乌黑,锈迹斑斑,看来就像是一块毫不起眼的顽铁,更像是从垃圾堆里捡起来的废铜烂铁。 在这一刹那,“双杀”脸上已完全变了颜色,他们同时想起了一个人,传说的杀手之王,传说的一把被人间万物废弃的,又被天上地下诸神群魔诅咒过、祝福过的铁剑。 “燕重衣,你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霍震天嘶声大叫,脸上豆珠般的大汗滚滚而落,流得比他的血还快。 “我本来就是燕重衣。”燕重衣声音冷漠,“是谁告诉你们,我只是一个无名的剑客?” “双杀”脸上的表情突然僵硬,全身的肌肉也一起僵硬,硬得就像是一块冰。他们这个时候才明白了一件事,他们上了一个当,这个当大得足可让他们丢掉性命,万劫不复。原来,以一万两黄金刺杀无名剑客只是一个阴谋,他们的雇主欺骗了他们,隐瞒了事实的真相。 如果说“杀手无情”燕重衣是个无名的剑客的话,那么说这句话的人不是白痴就是一个别有居心的人。可是这个人明明知道燕重衣的身份,为什么要隐瞒这一切?他究竟有什么阴谋? 第十二章 谁是黄雀? 小楼的二楼,此时仍然一片沉寂,四道目光在黑暗亮如秋夜的萤火。|/\/\|小楼的二人,仿佛连眼睛都不曾眨动过一下,紧紧注视着燕重衣每一个动作:拔剑、出剑、收剑…… 燕重衣一剑击出,刺的是唐毒喉结左边一寸的地方,伤口不深,不足以立即毙命,只要稍作处理,甚至不会有性命之忧。但第二剑刺出去就已变得不同,霍震天出刀的时候,他们就知道他已经完了,虽然一切都在意料之,但他们并没有想到来得竟是如此之快。 “唉!”站着的人忽然长长一声叹息。 “你为何叹气?”坐着的人问。 “弟子现,燕重衣剑法比弟子想象还高一点。” “一点是多少?” “不多,也不少,但已足够弟子努力练习三年。” “三年?太多了!”坐着的人声音沉了下来,“你应该知道,我们很快就将和‘九龙堂’面临一场激战,你的对手就是燕重衣。” “弟子明白,可是……”站着的人苦笑道,“就以他刚才出手二剑而言,弟子有足够的能力化解第一剑,但第二剑却是毫无把握。” 燕重衣刺出第一剑的时候,霍震天已经出刀,燕重衣的剑势已老,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不能刺出第二剑,但他这一剑却依然从一个最不可能的方位刺了出去,而且一击即,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到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这一剑竟似完全没有破绽!没有破绽,就没有破解的方法,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千万不能让燕重衣第二剑有出手的机会。 “这就是‘无招一剑’的精妙之处,你绝对想不到这一剑是怎么样出的,又是从哪一个方向刺出去的。这道理就像是风,没有方向地吹来,又不知它将去向何方,但它却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至的,可以从最不可能的方位击出,也可以在最不可能的时候出手。”坐着的人叹了口气,“如果你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同样的一剑刺杀燕重衣,就必须忘掉从前学过的剑法,专心致志、一心一意练习‘无招一剑’。不过……这一击非是一日之功,毕竟大战即将来临,时不与我,我觉得你根本不必勉强自己,否则必将得不偿失。” “弟子明白的。据说当年燕重衣练习‘无招一剑’的时候,仅是一个拔剑的动作,一天就至少练习了一千次,三年之后方才得以纯熟,将这个看来很简单的动作练到妙到毫巅,天衣无缝。”站着的人长叹口气,“冷落的‘无招一剑’本来就是一种没有招式的剑法,握剑的姿势、拔剑的方式、出剑的度和攻击的手法都异乎寻常,若无他本人亲自指点,旁人仅靠猜想和领悟,是绝对达不到它应有的境界的。弟子对这一剑虽是极度向往,但并不强求。(..tw无弹窗广告)” “嗯,这就对了。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观察燕重衣使用这一剑的时候,其有何诀窍,有何破绽,他日与他对决之时,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甚至破解传说必杀的这一剑。”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个道理之所以流传了千年而不衰落,而且必将永远流传下去,直至天地俱灭之时,自然是因为它带给人们的东西实在是令人受益无穷,坚信不移的。 霍震天终于倒了下去停止了呼吸,他身上的血已经流尽,一个失血过多的人是绝对活不长的。 霍震天虽然已经死了,但唐毒却还活着。他能活下来并不是因为他比霍震天幸运,而是燕重衣剑下留情,那一剑刺的并不深,血流的也不多,他的呼吸虽然有些骤促,但伤口并不致命。 唐毒亲眼看见自己怎样剑,也亲眼看见了霍震天是怎样死在燕重衣铁剑之下的,现在他当然也已知道这个无名剑客,其实就是他们这一行的杀手之王,“杀手无情”燕重衣! 唐毒的心在凉,充满了无限的仇恨。他并不恨燕重衣,因为在整件事情里,燕重衣是完全被动的;他恨的人是雇主,雇主早就已经知道燕重衣的身份,居然将他们蒙在鼓里,当猴子一样戏耍。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唐毒问燕重衣。 燕重衣沉默着,过了很久,才缓缓反问道:“你们也是杀手?” “是。”事已至此,唐毒已经不必否认。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一定就是‘双杀’!” “你居然也听说过我们的名号!” “‘双杀’在杀手这一个行业深具威名,不知道你们的人很少。”燕重衣望了一眼已经气绝的霍震天,“此人用的是一把斩马刀,想必他就是山东霍家的忤逆之子霍震天。” “他的确是霍震天。” “那么你就是唐毒了?” “我是。” “那么我就不能杀你。” “不能?”唐毒瞪大了一双小小的眼睛,吃惊地问,“为什么不能?” “因为你是蜀唐门人。”燕重衣目光倏然变得冰冷,声音也沉了下来,“唐门门规严厉,订下五大戒律,门下子弟若犯过错,自然有本门子弟清理门户,不必外人插手。我不必杀你!” 唐毒脸上肌肉忽然扭曲,张大了嘴,一脸惊愕的神色,吃惊地望着燕重衣,声音沙哑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出自蜀唐门?” 他的出身来历本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谜,就连与他搭档了多年的霍震天对他也是一无所知,燕重衣又如何知道? “因为我的师父就是昔年的白衣杀手冷落。” 燕重衣仅仅说了这句话,但唐毒已明白他的意思。白衣如雪,杀人绝不沾上一滴血的冷落,是韩大少生平唯一的知己,而韩大少又与唐门素有渊源,当年蜀唐门内忧外患,几乎惨遭灭门之灾,就是韩大少与冷落二人联手相助,才保全了数百年来得之不易的名声和威望,唐门生的事,他二人又岂会不清楚? 燕重衣轻叹口气,缓缓缓道:“二十五年前,唐门生的那个变故,本来就是一个错误,你也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小孩子,对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都不了解,何必因为你爹的死而叛变家门……” “住口!”唐毒倏然抬头,双目充满了血红色的凶光,厉声道,“当年之事谁对谁错,用不着你一个外人妄作评论。你不杀我,难道就是要让我听你讲这些全无作用的废话吗?” 燕重衣摇头道:“我只是觉得很可惜,你本质不坏,我希望你还可以回头。” “回头?你以为我还能回头吗?你知不知道,他们每一个人都恨不得我立即死去?唐门人自视清高,怎么还能够容忍一个叛徒的忏悔?”唐毒眼充满了愤怒和仇恨,“你又知不知道,我沦落到今日这种地步,其实都是被他们逼出来的?” 燕重衣叹息着道:“没有人逼你,是你自己走错了路。” “够了!”唐毒挥手怒叱,“你不杀我,究竟有何目的?” 燕重衣沉默了许久,终于慢慢道:“你现在想必也已经明白,你们这次的行动,其实是别人一手安排的阴谋,我想找出这件事的主谋。” 唐毒双眉一扬,冷哼一声。在杀手行业,把雇主的姓名、来历披露,那是大大的禁忌,任何一个杀手都不可能这样做的。 “这个人的目的,就是要让你们前来送死,难道到了这个时候,你还想要为他保守任何秘密?”燕重衣沉声冷笑。 “我……”唐毒迟疑着,信心已经开始在动摇。 在这世上,可爱的东西很多,最可爱的东西却莫过于三样:女人、金钱和生命!比起女人,金钱无疑更可爱,只要拥有了无数黄金,只要你出手大方一些,女人垂手可得;但唐毒虽然是个贪得无厌之人,却最是贪生怕死,和金钱相比,生命无疑更可爱千万倍。 金钱是一生也赚不完用不尽的,生命却只有一条,只要命还在,又何惧没有钱花?经过再三思量,他终于作出了一个抉择:金钱与生命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深深吸了一口长气,唐毒缓缓道:“他是……” 他并没有说出这个人的名字,只说出了这两个字,声音忽然断,整个人都向前扑倒在地。 人一倒地,呼吸也立即停顿! “他是谁?”燕重衣飞身抢出,急忙俯身察看,只见唐毒的后脑勺已被一样物事贯穿,鲜血汩汩流出。 唐毒已经死了,插入他后脑勺的东西是一个细长的六角铜灯灯台,将他的脑袋打穿了一个大洞,当即毙命。 燕重衣已经完全愣住了,他虽然不知道凶手是什么人,却看见了六角铜灯是从对面飞射过来的,当他有所察觉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出手。虽然他与唐毒的距离并不远,但那六角铜灯来势委实太过突然、迅,而且攻击的地方恰好正是他最不容易出手的位置。 “咄!”燕重衣一声冷喝,身如黑色玄鸟般向小酒铺的门外飞射而出。 街道偏僻而冷清,此时夜色正浓,灯火依稀,天地间一片朦胧,看不见一个行人。 燕重衣抬目望天,依稀,只见天际月黑风高,两道黑色的影子如流星般,正飞快的向远处飞射而去,瞬间隐入了苍茫的夜色之,消逝于无形。 燕重衣望着那两道黑影消逝的方向,忽然停下了脚步没有追赶,脸上却露出种沉思之色。过了半晌,他脸上忽然露出一丝淡淡的冷笑,昂然大步,向对面的那座小楼走去。 夜,夜色浓重! 没有灯光,也没有声音,小楼一片沉静,两扇古老的、红漆早已剥落的大门紧紧关闭着,看不见里面的情景。 燕重衣又停住了脚步,冷笑一声,突然跃起,从街道拔地飞起。 凭借着燕重衣与生俱来、得天独厚的敏锐感觉,他知道在这座小楼的二楼,一定曾经有人在此停留过。但当他破窗而入后,屋内一团黑暗,已杳无人迹。 “嚓”地一声,火光闪过,燕重衣点燃了随身携带的火折子。借着火光,他很快就看清楚了屋内的一切。 屋内的摆设很简单,绝对没有一件是多余的东西,一张陈旧的椅子,一张矮小的茶几,如此而已。茶几上有一个小花瓶,瓶插着一束已经开始凋谢的**,**有一张纸,这张纸条却比枯黄的菊花更黄。 黄色的纸条上写着十几个字,每一个家都写得很潦草,而且墨犹未干:“此间事了,往陈园追杀司马血!” 陈园,就是老枪所说的司马血藏身之处。 现在,燕重衣已经可以肯定,就在刚才,确实有两个人待在这里窥伺了他与“双杀”的一战。 他们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杀死唐毒的凶手是不是这两个人的其之一?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燕重衣的瞳孔倏地慢慢收缩,他忽然想起了两个人:老枪和铁传雄!刚才那两个人会不会就是他们?只有老枪才知道他此行的目的,也只有老枪才知道他要杀的人是谁! 但燕重衣立即又生起了一个新的疑问:如果真的是老枪,他为什么要雇佣“双杀”刺杀他?难道老枪并不相信他能够完成任务,所以想要试一试他的剑法?可是老枪为什么又要杀了唐毒灭口呢?难道其别有隐情? 燕重衣越想越乱,索性不再想下去,将手的黄色纸条在火折子点燃了烧成灰烬,然后熄灭了火折子,飞身跃下了小楼,走入了黑沉沉的夜色之。 也许,就连燕重衣自己都没有想到,此刻他面对着的是一股邪恶的势力,和一个可怕的巨大阴谋……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这个阴谋,究竟谁是螳螂?谁才是黄雀? 陈园,是一座虽然并不广阔却非常美丽的庄院,豪华而雄伟,红墙绿瓦,画栋雕楼,仅是外观便让人深觉陶醉,既有古朴、自然的建筑,也有新颖、清奇的构造。建造这座庄院的时候,主人显然是不惜下了血本的,煞费苦心地将它打造成这座古城最美丽的一笔风景。 陈园座落在古城西方最清静的角落里,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和烦扰,隔绝了人间的庸俗和平凡,大门外一条宽敞的街道全都是用青石板铺成的,直通城,处处显现出种孤清而高雅的味道。四面高筑的围墙用一层石灰粉刷得洁白,墙头上种着一排排各种各样的菊花,黄色的、白色的、高大的、矮小的……应有尽有,令人目不瑕接! “悠然见南山,采菊东篱下”!晋代陶渊明的一句名言佳句,唱尽了菊花千古风流,道出了隐者淡泊宁静的心境。菊花本是花隐士,陈园的主人在庄院遍植菊花,显然也是一位淡泊名利、笑看人生的得道隐者。 夜,夜色已渐渐深了,晚秋的深夜早已有了些许浓厚的寒意,浓重的夜雾在晚风的吹拂下,显得漂渺而迷蒙,飘飘荡荡,来来去去,使得陈园更增添了几分朦胧的美丽,也多了几分神秘而诡异的氛围! 青石板街道笔直而绵长,被迷蒙的夜雾笼罩着,天际的月色惨惨淡淡凄凄清清,竟照射不穿重重迷雾,这条青石板街道便也因此而显得分外孤寂和冷清。 此时,周遭一片宁静,静得有些可怕,四下里竟是听不见半点声响。渐渐地,一个黑色的身影慢慢地从街道的远处显现了出来,穿过层层迷雾,向陈园走去。他的脚步很轻,就像是猫一般的轻柔,落在洁净光亮的青石板上,竟没有出任何声音。片刻之后,他已来到了大门之前,倏然站住了脚步,抬目望去,在那一刹那,他忽然紧紧拧起了浓而黑的双眉,脸上露出种惊诧的神色。 他是杀手,是杀手之的王者,是“杀手无情”燕重衣,在血的杀戮和死亡的面前都从来未曾露过一丝惧色,一座宁静的庄院却让他拧紧了双眉,他究竟现了什么? 第十三章 第三十一个死人 深秋之夜,更寒露重。[..tw超多好看小说] 燕重衣站在大门外的青石板台阶之下,身影仿佛已被秋夜的寒意凝结,敞开的黑色外套在晚风猎猎作响,飘飘飞舞,他沉着而冷静的目光似已定格,紧紧盯视着前方。 他最初看见的就是悬挂在飞檐下的一块牌匾,牌匾上镂着两个烫金大字:陈园!大字上金光闪闪,显然不久之前还曾被人描扫过。 陈园,就是司马血现在的藏身之处,却不知司马血此刻真的是住在这里吗?燕重衣并不在意这个问题,他心里却忽然生起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隐隐觉得这地方有些不对劲,但究竟有什么不对,他却又说不分明。 难道这里实在太安静,安静得就像是一座没有人迹的荒凉的坟墓? 不是,绝对不是这个原因! 朱漆大门紧紧关闭着,将里面的情景隔绝在外,一股新鲜的油漆气味刺鼻而入,令燕重衣脸上生起一种厌恶的神色。他的鼻子一向都很敏感,但凡是血的腥味和刺激的气味他都能够很清淅地闻出来。 他的目光慢慢移动着,当落在垂挂在大门两旁的红灯笼上时,他的眉头忽然皱得更紧,两道浓眉已紧紧连成了一条线。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何心有些不安,原来问题正是出在灯笼上。 按照常理,一般的大户人家通常都会在夜里点燃门外的灯笼,但在此刻,陈园的灯笼却是熄灭的,随着夜风不住地轻轻晃动。如此深夜,如此一座宁静的庄院,为何没有燃灯?这一点显然并不在情理之! 燕重衣拧紧了双眉,隐隐觉到这座诡秘而阴森的府邸有些不大对劲,但他并没有想太多,脚尖轻点,忽然拧身挫腰,飞身掠上了高及一丈八尺的围墙。 偌大一座庭院,树木幢幢,花影娑婆,却看不见一丝火光,就像是隐藏在暗夜的洪荒猛兽,欲待择人而噬。 燕重衣忽然有种不安的感觉,他现这个地方太静,安静得就像是一座空荡荡的坟墓!他一向喜欢孤独,喜欢安静,但现在,从这座庄院散出来的静,却不是他生平所求的“致远之静”,而是一种死亡般的死寂,令人心悸,令人恐惧。 通常,一个地方如果太安静的话,往往都潜伏着一种看不见,却能感觉得到的危险。这个道理,是燕重衣用了多年的时间才总结出来的。他能成为一个被江湖人称为最成功的真正的杀手,决非偶然,也非幸运,而是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实力一点一滴争取到的,他一直认为,人总是在每一种环境下成长、成熟,总是在汲取一些已经快要被世人遗忘的经验和知识。 燕重衣略一迟疑,毅然跳下了墙头。脚下是一条用鹅卵石铺就而成的小径,一路朱红栏杆,一路清幽孤寂,风拂过的时候,两旁的花木便也随着出“簌簌”声响,奇怪的是,却听不见秋虫的啼鸣。燕重衣心里的不安渐渐变得浓重,瞳孔慢慢地一分一分收缩,脚步悄悄地向前移动,心下却已暗生戒备。 突然之间,忽听“嗖”地一声,一只短小的东西从一个阴暗的角落里飞快地窜了出来,又从燕重衣身后闪电般飞了过去。 燕重衣倏然惊觉,猛地回过头来,只见在身后一丈三尺外的假山上,依稀蹲踞着一只不知名的小东西,一对眼睛睁得大如铃铛,在暗夜出蓝汪汪的光芒。 “喵……”暗夜响起一声猫的哀叫,凄凉而惨淡,刺破了虚空,在这片安静的庭院里显得异常刺耳,诡异之极。随即那东西在黑暗骤然一闪,失去了踪影。 “原来是一只猫。”燕重衣哑然失笑,自嘲自己今夜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如此紧张? 在老枪给燕重衣的司马血画像的背面,还描绘着一张有关陈园的详细地图,里面详尽地标着陈园的每一座建筑和每一个角落,燕重衣都一一熟记在心。 走过小径,两折三转,穿过正堂,来到客厅,司马血的寝室,就座落在客厅后面的小院落,那是一栋三层的小阁楼。 此刻,燕重衣就站在院落之,隐身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后,整个人都被树的阴影笼罩在里面。他没有直接闯入阁楼,就站在树下凝望着,犹豫着,到了这里,他心里的不安感觉非但没有平静,反而越来越浓。他忽然现一件很奇怪的事,从大门到这里,他居然没有看见过一个人,也没有看到一点灯光,偌大的一座府邸仿佛空无一人。 燕重衣一直想不明白,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竟会如此寂静,为什么看不见一丝灯光?司马血的家人呢?府的丫鬟和奴仆呢?他们都去了哪里?此刻,在古城必然灯火辉煌,笙歌欢唱,就算司马府的人都有早寝的习惯,也不应该出现现在这种情况,这究竟是为什么? 沉思片刻,燕重衣忽然俯身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块两指大的石子,甩手飞出去的同时,人已纵身掠上了梧桐树的高处。此时夜黑风高,天地间一片朦胧,是绝对没有人可以现他的身影的。 “投石问路”是一种江湖上的夜行人经常使用的方法,既简单又方便,而且最有效。“卟”地一声,石子撞上了阁楼的二楼一扇紧闭的窗子,穿透了薄如纸的窗纱,接着又传出一声轻微的闷响,掉落地上。 通常在这个时候,如果阁楼有人,一定会现这个异样的响声,然后循声查探。燕重衣沉住气,在树梢上足足等待了半盏茶的工夫,却始终不见阁楼内有灯火亮起,更无脚步声传出,那扇已经被石子击破的窗子依然紧闭如故。 天地间,依然一片朦胧,依然一片宁静,笼罩在迷迷茫茫、飘飘浮浮的夜雾里,一切如旧,毫无改变。 难道这是一个陷阱?难道司马血早就有所防范,摆下空城计,请君入瓮?还是司马血根本就不是住在这里?燕重衣心念电转,目光已有不耐之色,随即他又想到,会不会是老枪的消息有误?可是以老枪的本事,生这种错误实在很难。 此刻,燕重衣心里已经完全没有了忧虑和猜测,毫不犹豫地像一道黑色闪电射进了阁楼。他并没有像一个莽夫壮汉般直接破门而入,只是用力推开紧闭的大门。大门是用结实而厚重的木材做成的,这一推,“嘎嘎”一阵沉闷的声响,木门应手而开,里面竟然没有上闩。 燕重衣慢慢走了进去,只走出五步,倏然又停住了脚步。一阵寒凉的夜风,从敞开的大门外忽然直涌而来,拂过他的身体,一股寒意猛然间从他笔直的脊柱传出,瞬间已蔓延全身。就在这时,与生俱来的敏锐触感告诉他,在这死寂一般的阁楼里,绝对不止只有他一个人存在。 燕重衣倏然转,目光投向左侧,刹那间,他的呼吸竟似为之一窒。 燕重衣的判断没有错,在这阁楼里除了他以外,的确还有三个人。 这三人,其一个人是坐着的,一个人就站在他的身边,另一个人却是躺在地上。三人一动不动,既没有为了不之客的突然出现而惊呼,也没有任何的动作,仿佛并没有看见燕重衣这个人。燕重衣却倏然握住了腰间的剑柄,手心里已不知在何时沁出了冰冷的汗珠。他知道只要这三个人稍有动作,他手里的铁剑就会立即出手,一剑穿喉,一击必,无论他们是不是一齐起攻击,最后的结果都一样,死的人绝对不会是他。 足足过了半盏茶的工夫,那三人居然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没有起任何的攻击,也不说话,甚至连看都不看燕重衣一眼。 燕重衣终于现了不对,在这死寂的空间内,一切声音清晰可闻,他竟然没有听到那三人呼吸之声。没有呼吸声出的,通常只有两种人,如果不是功力已至化境,可以随意控制自己呼吸的绝顶高手,就是根本已经没有呼吸的死人。这三个人是哪一种? 这一次,燕重衣依然没有想太多,他忽然做出了一个非常大胆,出人意料的举动。 “嚓”地一声轻响,花火闪烁,燕重衣居然擦亮了火折子。亮光闪动之际,他已一眼看出那三人果然已经没有了呼吸,果然已是死人。 燕重衣眉头轻皱,点燃了离他最近的一盏六角铜灯,左手持灯,凑近那三人身前,神情竟又为之一愣,目光露出种难以置信之色。昏黄的灯光下,只见那端坐在椅上的死人髻高挽,间横插着一枚白玉簪,头微微花白,是个年过甲子的老妇人。她衣裳华丽,相貌端庄慈祥,脸上还带着一丝慈爱的笑意,望着站在身边的死人。 在那一刻,若非看见她喉结下半寸之外有一个极其细小的伤痕,燕重衣几乎不敢相信这华服老妇居然已经死了。那道伤痕是一个很小的窟窿,一小片鲜血已经凝结,黏在雪白的肌肤上,醒然入目。燕重衣立即断定,这是剑伤,是被一个用剑的高手以极快而又极其灵巧的手法一剑刺出来的,洞穿咽喉之后,又极其迅地拔出了剑,所以才没有触及血脉,让大量的鲜血流出来,所以那华服老妇在完全没有感觉到任何痛苦之下,就已经死去。 好快的剑,好准确的手法!很显然,杀人的人非但是个用剑的高手,还非常懂得如何杀人。 那站着的人是个年约四十的年男子,颌下无须,面白唇红,相貌清秀,显然是那华服老妇的儿子。他同样死得毫无痛苦,同样是死在快剑之下,喉咙同样只流出一小片鲜血。 一剑穿喉!这本是燕重衣最常用,也最拿手的杀人方式,除了他自己,他已经想不出还有谁懂得这一招。这人的手法与他相比,当然还有一段差距,既不够快,也不够稳,更不如他准确,但能做到如此,实在已是非常不错了。 这个人会是谁?为什么要模仿他杀人的手法?又为了什么要替他杀人? 怀着种种疑问,燕重衣俯身望向躺在地上的死人。这个人也是个女人,体态丰满,面容姣好,肌肤白净,年纪不足四十,显然是那男子的妻子。这年美妇却不是死在剑下的,她丰满的胸膛明显地凹陷了进去,脸上露出种非常痛苦的神色,樱唇张开,显然是被凶手用重手法击了她的胸膛,出一声惨叫后方才毙命的。 燕重衣立即做出了一个假设:这三个死人生前正在闲聊,凶手突然悄然而至,一出手就已将那对母子刺杀于剑下,那年美妇还未得及反应,凶手握剑的手已回肘撞上了她的胸膛,击断了她的肋骨,当即倒毙。 在离开铁枪山庄之前,老枪曾经明确地告诉过燕重衣,司马血藏身的府邸,一共有三十六口人,其包括司马血的爱妾和儿孙等十二个人,二十四个丫鬟奴仆。但老枪并没有赶尽杀绝、灭人满门的意思,他只是要求燕重衣,非取司马血性命不可! 这个凶手为什么要残害无辜?而司马血和其他三十二个人又在哪里?他们是不是也已经惨死在凶手快剑之下? 燕重衣长出一口气,持着六角铜灯,慢慢走向楼梯。这时候,他又看见了六个死人,一个弯腰驼背的老仆,两个青春年少的丫鬟,三个年轻力壮的家丁。他们同样是死在一剑穿喉之下,同样死得没有痛苦,同样保持着原有的姿态,或走下楼梯,或抬步上楼…… 二楼的走廊里,又有四个死人,接着,燕重衣总是能够现更多的死人,他计算过,死的人已多达二十八个,但他并没有现司马血。 司马血在哪里?他是不是也已经死了? 燕重衣看着满地狼藉的尸体,只觉自己的胃正在一寸一寸地收缩,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紧紧抓住,有一种呕吐的冲动。他杀过人,也见过死人,却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的死人。 在死人面前,燕重衣通常都能保持冷静和清醒,但现在,他已慢慢变得不再冷静和清醒,他甚至没有去分析,为什么这些人都是死在同一栋阁楼之,而不是分散各处? 燕重衣勉强忍住呕吐的冲动,一步步来到了司马血的卧室。他这一次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刺杀司马血,他答应过老枪,也已接下了二十万两的佣金,他决不能够失手。到目前为止,“杀手无情”燕重衣,杀人还没有失手的记录,他不能让自己亲手打破自己拼了性命才保持住的记录。他必须找到司马血,并将司马血刺杀于剑下! 燕重衣没有失望,他终于在司马血的卧室里现了司马血。但此时的司马血已经是个死人,就和那些大多数死人一样,他同样是死在剑下,一剑穿喉! 司马血手里握着一把古色古香的宝剑,显然是现了动静,提剑欲作反戈一击,但他的剑还未刺出,凶手已一剑洞穿了他的喉咙。 燕重衣的心已经沉了下去,直落谷底。司马血竟然也已死了,那么他与老枪的这笔生意便也告吹了,司马血不是死在他的剑下,他决不能接受这笔二十万两的佣金。杀手都有杀手的原则,他也有自己的原则。 燕重衣无奈地苦笑了一下,轻轻叹了口气,眉头却在这一刻倏然拧紧,似是现了什么。他仔细计算过,这座府邸一共有三十六个人,司马血是第三十一个死人,那么还有五个人,为什么没有看到他们的尸体?是死在别处,还是逃了出去? 燕重衣双目放射出一种奇特的光芒,慢慢扫视着四周。但在这间卧室里,除了司马血,已经没有第二个死人。 最后,他的目光又投向了司马血。猛然间,燕重衣坚定的身子忽然出一阵轻微的震颤,双眉不经意地再次拧成一条直线。他虽然从来都没有见过司马血,却听说过这个人。 第十四章 蒙冤不白 据说司马血自出道以来,使用过多种兵器,最初的时候,他用的是刀,但成名之后,他却弃刀不用,改成了铁戟,数年后又换了一把长枪,不过他败在老枪的铁枪下之后,就不再使枪,练成了一手长鞭的绝技,但不知为什么,四十岁以后,他忽然誓今生再也不用任何兵器,只凭一双铁拳扬名江湖,震动四方。 司马血这一生,从未使用过剑,但在生死之际,他为什么要用剑?像他这种人,当然比谁都更明白,使用一种自己并不擅长的兵器与敌人相抗,非但无济于事,反而只有死得更快,他怎么可能会犯下如此一个致命的错误? 太多太多的疑惑,太多太多难以解释的问题,纷至沓来,就像是窗外夜色里无尽的黑暗,淹没了迷茫无措的燕重衣。 当一个人迷失了自我的时候,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什么也不要去想,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冷静之后,才能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 燕重衣就是这种人,所以他没有就此事再追究下去,吐出一口气吹灭了手里的六角铜灯,飞身窜出了窗外。他决定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充满血腥和死亡味道的地方,回到铁枪山庄把佣金退回给老枪。 就在他踏入那条鹅卵石小径的时候,他忽然顿住了脚步。被大门隔绝在彼端的青石板街道上,忽然传来一阵阵纷乱而急骤的脚步声,和焦急而惊惶的人语,本是一片昏暗的夜空,此刻已被外面的灯火映照得一片光明。 有人来了!来的又是些什么人? 那些人来得好快,纷乱的脚步声在大门外倏然而止,火光熊熊,已照亮了半片夜空。 来的人怕是不下三十个!燕重衣心念一动,不由自主摒住了呼吸。 过了片刻,忽听门外有个粗重而充满了威严的声音道:“把这里全都给我围起来,千万不能让凶手逃出去!” “是!”门外响起一种异口同声,震天动地般的声音,随即纷乱的脚步声再次响起,间夹杂着清脆的金铁交鸣之声,逐渐远去。 这个时候才来捉拿凶手,会不会已经太迟了?燕重衣摇头苦笑。 “铁捕头,我们现在是要闯进去,还是守在这里等凶手自己走出来?”一个温和却苍老的声音缓缓道。 铁捕头?来的人竟是六扇门的人,看来这件凶杀惨案已经惊动了官府。燕重衣心头一凛,忽又想起这个说话的人,声音竟似非常熟悉,却又一时想不起这个人是谁。 “凶手杀人之后,必然还来不及逃走,依我之见,不如直接闯进去,来他个措手不及。”铁捕头沉吟着道,“出奇不意,方能一举奏效,将凶手绳之以法。” “只是凶手武功高强剑法了得,想要捉他归案可不容易。”那温和的声音道,“老夫只怕这么做会打草惊蛇,凶手闻风而动,悄悄藏匿起来。” “无妨,我这班手下全都是一流的好手,人多势众,谅凶手武功再如何高强,终是双拳难敌四手。这里就像是铁桶一般,定叫凶手插翅难逃。(..tw好看的小说)”铁捕头沉着声音道,“打开大门,我们进去!” “嘎嘎”两声沉响,大门终于被人从外面推了开来,同时也将光明带了进来,照亮整片黑暗、朦胧的天地。大门外,十几个人大步而入。 一个人如果问心无愧,什么都没有做过,他通常都会坦然面对一切。所以燕重衣没有躲藏,甚至连闪避的意思都没有。 那十几个人一走进来就看见了燕重衣,似是有些意外,不由得一齐顿住了脚步。 燕重衣目光一扫而过,在最短的时间内已看清楚了这些人的长相。当头的是两名腰挎长刀、手持铁链的壮年捕快,在他们的身边,是两个青衣青帽、一身奴仆装束的青年男子,随后便是一个长相精明干练、身材枯瘦颀长的年汉子,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擎着一把乌黑的铁尺,目光如炬,闪烁着慑人精光,眼神却充满了自负、骄傲之色,似是未将天下一切放在眼里。看见这个人,燕重衣忽然不由自主想起了“神捕”龙七先生。眼前这人显然也是个总捕头,但二人气势却有天壤之别,龙七冷峻、自信,却是神光内蕴,而这人自负、严峻,未免显得有些气势凌人! 站在年汉子身后不远处的八个人,无一不是挎刀佩剑的江湖人,燕重衣的目光,停留在了最后两个人的脸上。一个是年约七旬、淡定从容的慈善长者,一个是脸上淡漠到近似没有表情的白衣青年。两个人腰间都悬垂着一把长剑,剑鞘古朴,雕刻着松鹤纹路,意示闲云野鹤般悠然,又有深山古松之隐逸,但剑柄上都镶嵌着七颗颜色亮丽的明珠,呈北斗七星之状,显得有些另类,与剑鞘更是格格不入。看见这两个人,燕重衣整个人都已经愣住,他决计想不到居然会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遇见他们。他们正是“乾坤一剑”秦孝仪与白无邪师徒! 那两名青衣仆人骤然见到燕重衣,忽然一齐出一声惊叫,伸手指着他道:“就是他!” 燕重衣微微一愣,已听那年汉子手一挥,大声道:“给我锁起来。” 那两名捕快彼此看了一眼,抖一抖手铁链,大步走了过去,铁链甩手飞出,往燕重衣脖子套去,手法娴熟而准确。 燕重衣冷哼一声,左手轻挥,掌风过处,从左方飞来的铁链忽然改变了方向,“叮当”之声连响不绝,两条铁链牢牢绞缠在了一起。 两名捕快同时用力回拖,铁链反而越绷越直,不由得脸上同时变了颜色,回头对那年汉子叫道:“头,这小子很邪门。” 那年汉子笑骂道:“没用的家伙。”他踏上两步,冷笑着瞧着燕重衣道:“看来阁下是想拒捕,你可知道拒捕将要罪加一等?我劝你还是乖乖放下你的剑束手就擒吧,日后上了刑堂也能少吃点苦头。” 燕重衣瞳孔倏然收缩,冷冷道:“你是六扇门的人?” “我是‘铁面无私’铁全拿,这里的总捕头。”年汉子面色如铁,声音也如铁,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仿佛他这名字含有无尽的慑人威严和气势,足够让一般强盗小贼闻风丧胆,吓得魂飞魄散。 近年来,六扇门人才辈出,多有奇人异士,京城“捕王”李玄衣和“鬼捕”鬼影子、南方“神捕”龙七、原“铁面无私”铁全拿,这老、、青三代四人,合称为“四大名捕”,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捕王”李玄衣年纪老迈,早在六年前便已功成身退,封刀归隐,“鬼捕”鬼影子因而有幸成为京师第一名捕;“铁面无私”铁全拿性情刚烈,嫉恶如仇,行事果断,作风凌厉,手段却非常凶狠,但凡是落在他手上的匪徒大都生不如死,与龙七的儒雅、睿智相比,令人只觉是生死两重天。 燕重衣自然也听说过铁全拿这个人,不由得心下一沉,道:“铁捕头的意思,是来捉拿我的?却不知我犯了什么罪,竟能劳你大驾亲自出马?” “灭人满门,这算不算是滔天大罪?”铁全拿手里攥紧了铁尺,声色俱厉。 “无凭无据,铁捕头怕是抓错人了。”燕重衣淡淡道,“我何时灭人满门?” 铁全拿冷笑道:“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想抵赖?”回头对那两名青衣仆人道:“你们可曾看清楚瞧准确了,杀人的凶手是不是他?” “就是他!”那两名青衣仆人异口同声道,“他的样子就算化成了灰,我们也认得出来。他杀死老爷之后,又一口气连杀数人,若非我们五个人年轻力壮逃得快,一定也早已死在他的剑下。” 燕重衣瞧着那两人脸上充满仇恨和恐惧的样子,一颗心又沉了下去。 铁全拿深吸口气,缓缓道:“你们可当真瞧清楚了,凶手真的是他?性命攸关,玩笑可一点也不能乱开。” 一名青衣仆人咬牙切齿、斩钉截铁道:“当真就是他,绝不会看错。” 铁全拿目光投向燕重衣,冷笑道:“如今证据确凿,你还有何话可说?” 燕重衣轻叹口气,缄默不语。他心明白,真正的凶手必然就是那个假扮成他的模样毁了江南武林三大世家的神秘人,但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来历?又为了什么要陷害他?燕重衣放弃了辩解,他蒙受如此不白之冤,显然是别人精心设计的阴谋,他连敌人究竟是些什么人都不知道,再多的解释,反而成为一种掩饰,效果必然适得其反。 铁全拿冷哼一声,大步上前,用力晃动了一下手铁尺,阴沉着脸道:“此刻你若放弃抵抗,乖乖束手就擒,他日公堂上我必为你求情,少受些刑罚之苦。” 话音甫落,脚步移动之间,人已飘然掠到燕重衣身前,左手一扬,五指形成鹰爪式向他右肩锁骨扣去。铁全拿年纪虽然不过四十,但一生缉拿凶徒恶盗无数,这一爪看似平常,其实却是暗藏数种变化,出手之时,几乎已算准了对手每一个闪避的方向,多年来,便有数十名高手栽在这一式之下,可谓娴熟至炉火纯青之极! 燕重衣不言,也不动,甚至连闪避、反抗的意思都没有,竟似真的欲待束手就擒。 铁全拿心下有些意外,却没有多想,还道对方作贼心虚,自知难逃法。谁知就在心念一动之间,异变陡生!铁全拿手指刚刚触及燕重衣的衣服,燕重衣突然右肩微耸,一股无形而强劲的力量无声而,击向铁全拿如箕张的五指。气流猛然生起,铁全拿立即觉到了不对,就像是一只嗅觉灵敏的野兽般,在这一刹那突然作出了高度警戒的反应,手势不变,却在一瞬间运用了十成的功力,五指依然向下抓落。 从燕重衣右肩上出的劲流,随着对方内劲的加强,仿佛也相对应地变得强大起来,将这一爪拒于数寸之外,僵顿在半空之。一时间,二人竟似风化了的岩石般一动不动,衣袖无风自鼓,飘飘荡荡! 铁全拿这一出手志在必得,况且“乾坤一剑”秦孝仪名满天下,在武林德高望重,极享盛誉,他有心在这位前辈高人面前露一小手,岂知燕重衣竟然偏偏不肯给他面子,当真又气又急。他连连催动功力,却每每遭到那股劲流的强势反击,五指竟再也不能往下移动分毫,不由得由气急转为惊怒,额头已微微沁出细密的汗珠。 “头,快出手擒下杀人凶手啊!”那两名捕快武功低微,孤陋寡闻,全然瞧不出其门道,眼见铁全拿只是将手凝滞在半空之,忍不住一齐呼叫起来,“对付这种穷凶极恶的杀人狂魔,用不着讲情面,更不必手下留情。” “好,好,很好!”铁全拿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压低了声音道,“看来阁下也是位高人,如果你不愿成为阶下囚,铁某也只好以死相搏,势必拿你归案。” “铁捕头,你我无怨无仇,我犯不着与你以性命相拚。”燕重衣也低声道,“况且这件事实是多有误会,我绝非杀人凶手,如果你当真铁面无私,就该明察秋毫,查出真凶,还我一个清白,而不是在这里做一些无谓之事。” “事实俱在,你还敢狡辩?”铁全拿怒道,“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既然事情已经生,抵赖又有何用?” “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燕重衣苦笑道,“总而言之,我没有杀人。我来到这里的时候,所有的人就都已经死了,没有一个活人。” 铁全拿冷笑一声,一脸不信的神色,道:“你……”他只说出一个字,忽听秦孝仪大声道:“铁捕头且慢动手,这位燕先生与老夫乃是旧识,能否让老夫和他说几句话?” “你认识秦老爷子?”铁全拿微觉诧异,低声问燕重衣。 “有过数面之缘,算不上熟络。”燕重衣淡然道。 “好!”铁全拿微一沉吟,将声音压得更低,“铁某就给你一次辩白的机会,不与你生死相搏。我数一二三,我们一齐收手如何?” “嗯!”燕重衣低声道,“多谢铁捕头成全。” “一、二……三!”铁全拿话音一落,手上果然收劲,但他担心燕重衣使诈,突施杀手袭击,收起功力的度极其缓慢,直到感觉对方的劲流渐渐变得微弱,他才暗暗松了口气。 “秦老爷子!”铁全拿慢慢退出数步,却没有回头,勉强压住因内力相抗而引起的强烈心跳,提高声音道,“你请自便。” 秦孝仪武功造诣深厚,哪有看不出方才二人暗比拼内力,铁全拿已然吃亏之理?他也并不点破,大步走了过来,长声一叹,对燕重衣道:“燕先生,自金陵一别,又已多时,别来无恙?” 燕重衣微微一呆,缄默不语。 “老夫素来敬佩燕先生的为人,也曾想过若是机缘凑合,必将与你共醉一场。”秦孝仪苦笑着叹道,“却没想到,再见之时,竟是如此场面。” “你究竟想要说什么?”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终究不适合客套和寒喧,燕重衣已然有些沉不住气,冷然问道。 “江湖上传言,‘杀手无情’虽然是个成功的杀手,但绝非无情之人,燕先生为何要滥杀无辜?”秦孝仪的声音突然变得又冷又硬,极为刺耳。 “我没有杀人。”燕重衣淡淡道,“这里的死人,全都与我无关。” “你没有杀人?”秦孝仪冷笑道,“那么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燕重衣顿时为之语塞。他虽然没有杀人,但他却是为杀人而来! “你是不是来这里杀人的?”秦孝仪的双眼迸射出尖针般的锋芒,直刺入燕重衣的心底。 “是!”燕重衣只有承认。 “你要杀的是什么人?你可知道,死在你剑下的又是些什么人?”这一刻,秦孝仪连声音都已变得尖锐起来。 “司马血!”燕重衣深吸一口气,慢慢道,“旋风楼的司马血!” “司马血?”秦孝仪忽然仰天出一声凄厉的长笑,笑声直刺夜空,“司马血在数天前就已死在你的剑下,你居然说要杀的人是他?燕先生,你这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 “司马血并没有死在我的剑下。”燕重衣依然平静而冷漠地道,“那只不过是一场戏,只不过是他自己精心策划的一场阴谋。” “胡说!”秦孝仪倏然止住笑声,沉声道,“司马血的确已经死了,就算他真的还活着,你也不该到这里来杀他。” “为什么不该?”燕重衣道,“狡兔三窟,这里本就是他藏身之处。” “司马血从来都不曾到过这里,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地方。”秦孝仪长出一口气,缓缓道,“这座宅子本非他的产业,这里的主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燕重衣心一动,问道:“莫非你认识此间主人?” “何止认识?”秦孝仪凄然笑道,“老夫与他,实是生死之交。” 燕重衣似已意识到了什么,沉声问道:“难道……他不是司马血?” 秦孝仪摇摇头,一脸沉痛之色,缓缓道:“不是。” “那么他是谁?” “这座宅子名为‘陈园’,主人自然姓陈。”秦孝仪声音悲痛,又带着几分愤怒,“他就是早年素有‘君子剑’之美誉的陈士期!” 第十五章 背水一战,绝地反击 “君子剑”陈士期,乃是一代剑客,剑风温和大度,为人谦谨有礼,传言他与人交手,纵是强敌当前,也从不愿稍占便宜,必然以礼相待,剑下更从未错杀过一个好人,若非大奸大恶、非死不可之辈,他决不轻易痛下杀手,这才成就了“君子剑”之美誉。早在白衣杀手冷落成名之前,陈士期便已名扬江湖,虽然正当声名鼎盛、如日天之时便急流勇退,突然销声匿迹,但在江湖上却留下了一个极好的口碑,而他的故事也一直流传不绝,燕重衣虽然出道不过数年,却也是听说过这个人的。 “这里的主人是‘君子剑’陈士期?”燕重衣的心倏然沉了下去,直落谷底。 “陈大侠早在十多年前就已退出江湖,一直隐居于此。”秦孝仪道,“他的行踪去向,鲜为人知,明日便是他六十一岁的诞辰,老夫特地会同几位昔日故友前来贺寿,他们都可以证明老夫并没有说谎。” 秦孝仪所说的“昔日故友”共有七人,年纪都在六十上下,或粗豪,或深沉,或稳重,或倨傲,又或正气凛然,虽然神态不一,气质各异,却都是江湖上有头有脸、名气极大的人物,相貌粗豪的紫衣老人乃是昆仑剑派德高望重的“一剑西来”独孤一剑,站在他身边的一个雪袍老人乃是关外赫赫有名的刀客,人称“斩龙刀”狄杰,在二人身后负手而立的白衣老人乃是来自南方的“摔碑手”洪天雷,其他四人依次是“铁拳”断川流、“水上飘萍”孙望乡和“江南双侠”南宫翘、南宫楚。 这些人都是在武林独挡一面、响当当的角色,声名远扬,燕重衣与他们虽然从未谋面,但他们的名字却还是听说过的,此时此刻,他已沉坠的心倏然间又提了起来,隐隐感觉到整件事情竟似比他想象的更麻烦,更棘手,也更复杂得多!根据老枪所提供的详细资料,司马血的武功复杂多变,于剑术一道却是并不精深,燕重衣忽然明白了他在之前所看到的“司马血”临死之时为什么手里握着一把剑,原来他竟然是以剑法闻名天下的“君子剑”陈士期! “司马血既然是真的死了,老枪为什么还要雇佣我追杀他?”燕重衣心里开始在怀疑老枪,“是他的线报有误,还是……这件事根本就是他精心策划的阴谋?可是我与他素无瓜葛,他为什么要设局害我?” “陈大侠退隐江湖十数年,与世无争,生平极少与人结仇成怨。”秦孝仪双目精光冷似寒冰,“燕先生能否告诉老夫,你为什么要杀死他满门?” “我已经说过,”燕重衣摇头道,“我没有杀人。(..tw无弹窗广告)” “不是你是谁?”秦孝仪长叹道,“燕先生如果不肯说实话,老夫如何为你求情?” “我是清白的,不需要任何人为我求情。”燕重衣黑衣如铁,声音也已坚硬如铁,“凶手是另有其人,我一定会把他找出来还自己一个清白。” “哼!”火光下,秦孝仪一张老脸也已变得非常难看,冷笑道:“生这种惨绝人寰的血案,今夜燕先生只怕很难离开这里了!老夫言尽于此,你自己掂量该怎么做吧!”他缓缓退了回去,对铁全拿道:“铁捕头,老夫已无话可说,就不打扰你执行公务了,请便!” 铁全拿一脸阴沉地点了点头,用力挥动着手铁尺,对燕重衣大声道:“如果今夜让你这个杀人凶手离开这里,那还有王法?” “今夜之事,我是百口莫辩。”燕重衣长叹道,“只是铁捕头本是当今四大名捕之一,却也如此是非不分,凡事只看表面,实在不能不让人大失所望!” 铁全拿铁青着脸,冷笑道:“公堂之上,自有清官明断是非,你若真是无辜的,铁某定当还你清白。” 燕重衣也冷笑道:“上了公堂,岂还有我容身之地?” “难道你真的想要拒捕?”铁全拿沉下了脸,“须知国法不容欺,这么做,将罪加一等,任何人都救不了你。” “我只知道,如果我留下来,非但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死得更快,更加不明不白。” “我们的人早已在这座宅子的周围布下了天罗地,将这里围成铁桶一般,你想要突围而出,只怕很不容易。”铁全拿阴恻恻一笑,“况且你杀的人是‘君子剑’陈大侠,秦老爷子这几位武林前辈又是陈大侠生前知交,想必他们必然不会袖手旁观,任由凶手逍遥法外。” 话音一落,“一剑西来”独孤一剑和“斩龙刀”狄杰等人立即异口同声道:“不错,我们誓死捉拿凶手,还陈大侠一个公道。” “当今情形,孰胜孰劣,就算是傻子也看得出来。”铁全拿悠悠道,“识相的,就听铁某良言相劝,与其抵死反抗,还不如乖乖就范来得痛快!” 燕重衣缄默不语,过了半晌才缓缓抬起了头,一对寒光隐隐的目光迸出种刀锋般的杀意,缓缓从秦孝仪等人脸上扫过,从牙缝里挤出冰冷如铁、掷地有声,充满了浓浓杀气的四个字:“挡我者死!” 燕重衣心里比任何人都更明白,秦孝仪等人必然不容他逃脱出去,敌众我寡,一个铁全拿已经不容易应付,再加上秦孝仪等八大高手之力,他连一分把握都没有。.tw[]然而,要他放弃抵抗束手待擒,那是绝对不可能之事,这不是“杀手无情”的一贯作风,江湖上只有战死的“青龙”,决没有不战而降的燕重衣。 他决定背水一战,绝地反击!燕重衣心念一动,身随心动,右手紧紧握住剑柄,慢慢踏出了一步、两步…… 铁全拿双目凛凛,紧紧盯着如一团黑云般的燕重衣,脸上已经完全变了颜色。此刻的燕重衣,就像是个从地狱里最黑暗之处走来的鬼魂杀神,浑身都散出种神秘而可怕的力量,令人心生虚怯。夜风“呜呜”地拂过,吹动着燕重衣黑色的衣衫,一股浓郁的杀气仿若无形,悄悄渗透了夜色,一点一滴地蚕食着铁全拿的信心。 夜色已经越来越浓,空气却似已在这一刻间完全凝结――剑拔弩张,风雨欲来,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有种窒息的感觉,气氛紧张而诡异。 突听得一声长啸,一条人影如惊鸿般向正在步步紧逼过来的燕重衣电射而去,那人影身在半途,早已向燕重衣连三股劈空劲力!掌风到处,庭院之,木叶萧萧,落英纷纷,如潮似浪般向燕重衣狂涌而去。出手之人正是“铁面无私”铁全拿。他这三掌力道轻重不一,刚柔各异,意在引燕重衣接掌后露出空门,以便连续进招,争得上风。 燕重衣瞳孔陡然收缩,握住剑柄的右手不动,左手轻轻一拨,那掌风便被引得偏了方向,击在右面的空地上,刹那间泥土夹杂着残花败草满天乱飞。铁全拿没有想到燕重衣竟不硬接自己的掌力,下面的招式便一时不出来,身形微微一滞。就在这一刹那,燕重衣伸指轻点,一缕锐利至极的指风怪啸着袭向他的额头!这时铁全拿脚尖刚刚着地,立足未稳,且此刻两人相距仅三丈余,正是指力最有威力的范围之内! 指风一响,秦孝仪已脱口惊呼:“小心!” 铁全拿只觉劲风微动,已至面门之前,危急无暇多想,使了个铁板桥,身子一软,笔直的顺着指风向后仰倒。那指风“嗖”地一声划过他的面门,将他的鼻尖刮得隐隐作痛。 燕重衣点出的食指不动,其余四指张开,将手掌向下虚按,一股巨力似无形的大锤凭空捣向铁全拿向下倾倒的胸膛!此时铁全拿已是重心全失,这一按之力眼见是万难避过。 “噫!”人群有人失声惊呼,随即“铮”的一声,白无邪手的长剑立即出鞘过半! 秦孝仪转看了看他,一只大手轻轻按在了他握剑的手背上,缓缓摇了摇头,低声道:“无邪,把剑收起来,不要轻举妄动,这个时候,还不是你出手的时候!” 白无邪深吸一口气,点头应了一声:“是!”随即慢慢地将剑还入鞘内。 就在间不容的那一刹那,铁全拿已贴近地面的身子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在旁边拉了一把似的,滴溜溜一转,硬生生以脚跟为轴,划了个半圆,从左面斜立起来。那股无形的巨力立即击空,将他身后土地撞出两尺余深的大坑。 燕重衣双目之隐隐似有精芒乍现,向前按出的左掌化掌为爪向后虚抓,狂风起处,四周的空气仿佛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向着燕重衣五指收拢的方向涌去。铁全拿只觉身子飘浮,竟似要被那漩涡吸去,大惊之下忙施展千斤坠将身形定住。燕重衣将巨掌在肩膀后侧收拢成拳,一拳当胸击来!这一拳之势比之先前的一指、一按要强上数倍之多,拳风的呼啸声刺人双耳,无形的空气仿佛聚拢成一条看不见得巨龙向着铁全拿的胸前劈来! “噫!”人群又有人出一声轻呼。秦孝仪双眉紧紧拧成一线,目光尽是惊诧之色。 传说,“杀手无情”燕重衣拥有一手无与伦比的快剑,却又有谁听说过,他的内家真力也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至高化境? 铁全拿见这一拳如此威势,知道自己万难挡架,但此刻刚施用了千斤坠,一口真气竟提不起来,无法用轻功闪避。情急生智,大叱一声,手铁尺全力劈出,硬生生的将燕重衣的拳力在身前丈许处一割为二,分成两半!待到那拳劲及身,他只感胸一阵血气翻涌,不由自主的随着那股巨力向后飘飞直至十余丈远,连换数口真气,方才压下那翻腾的气血。他人在空,真气一顺,竟不落地,借着余势,一声长啸,身形翩转,竟直飞了回来,落在原地,双手抱拳道:“阁下功力盖世,传说的杀手之王,果然名不虚传。铁某自知难以抵挡,败得心服口服!” 铁全拿虽然落败,但那独自挑战燕重衣之豪情,那三招应变之机敏,落败后坦承技不如人之风度均令众人暗暗心折,都觉得“铁面无私”铁全拿果然是个好汉子,不愧为“四大名捕”之一。 燕重衣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默默地望着远处夜色的流云般的浓雾,眼露出种非常奇特的神色,似乎刚才那惊天动地的三招是另一个人出的,和他完全没有关系。 突然之间,燕重衣双目寒光暴涨,衣衫无风自动,踏前一步。铁全拿为他气势所慑,忍不住退了一步。众人纷纷将兵刃出鞘,神色紧张地望着眼前这个江湖上最成功的杀手。燕重衣刚刚那连环三招威力之大,无以伦比,在场之人都在想若换了自己,未必就能躲得开这连环三击。其实铁全拿的武功未必就高于其他人,但他心机灵敏,反应快极,才能在那千钧一之际化险为夷。 燕重衣那略带疲倦的眼神斜了众人一眼,嘴角微掀,挂起一丝不屑的笑意,左手一扬,冷冷道:“想要留住我,同样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捉拿罪犯是铁某的职责,虽然铁某明知不敌,但也必尽全力。”铁全拿神情严肃,已全无之前的傲慢和冷峻。 “我还是那句话:挡我者死!”燕重衣又缓缓踏前一步。 “杀人偿命,天公地道。”“一剑西来”独孤一剑满脸忿怒,大喝道,“铁捕头与这般凶残的杀人狂魔何必多言,大夥儿一起上就是,不必讲江湖道义。” 昆仑剑派在武林九大门派之,属名门大派,独孤一剑在昆仑剑派地位、身份极高,受万人瞩目、敬仰,他率先开口,狄杰等人立即纷纷附和: “正是,陈大侠一生不与人结仇,却惨遭灭门之灾,凶手当真可恶,罪该万死!” “把他就地正法,以告慰亡者在天之灵。” “还陈大侠一个公道,维护武林和平!” “……” 在一阵阵声色俱厉的愤怒声,夜色里人影交错,一起向燕重衣扑去。 大敌当前,众人没有半分轻视之心,不约而同地一齐将燕重衣围住。唯独秦孝仪自持身份,不愿与众人联手合击,退出八尺,静观其变。白无邪回看了秦孝仪一眼,微一沉吟,慢慢地从衣袖摸出一支玉笛,贴在唇边,只听得一连串悠扬欢快的调子在夜空之荡漾开来。 众人大感惊奇,心道:“我们联手合击燕重衣,你却在这里吹笛卖弄风雅,当真岂有此理!” 第十六章 困龙,龙伤 夜雾弥漫,夜色正是最深沉之际,这调子合着众人攻击的节奏忽高忽低,时起时伏,似为众人助威一般。 “大胆凶徒,你还不束手就擒么!”铁全拿突地又从腰间抽出铁尺,沉声道。众人合力擒敌,他身为捕头,万无坐视之理,虽然刚刚在燕重衣手下吃了一个不小的亏,但在此刻,也只有硬着头皮强撑好汉。 “束手就擒?就凭你们么?”燕重衣仰天长啸,双臂一张,双脚不动,身子已不可思议地向后倒退着飞出。在他纵起的刹那,靴子底下片雪不起。 ”拦住他!”独孤一剑大喝道,抢先追去。 燕重衣身后正是“斩龙刀”狄杰!于是当燕重衣身形飞起的一刹那,又见刀光!刀风呼呼,大刀挟带着雄厚无匹的真气向燕重衣拦腰斩去! 燕重衣的身子仿若一片柳叶,竟然借着那刀风轻飘飘地向上浮起两尺,刚好躲过这凌厉的拦腰一刀! “斩!”狄杰状若疯狂,身形以左足为轴心,猛地旋转,大刀借着腰力又从下而上反转而至,其势比第一刀更疾! 燕重衣抱膝缩颈,身体在空急缩,瞬间抱成小小的一团,险之又险地避过了这一刀!避过狄杰的第二刀后,燕重衣的身前再无阻挡,他后背落地,却仿佛后背上生了弹簧,身子稍一沾地便陡然弹起,向黑暗投去。 铁全拿情急之下大吼一声,踮步躬腰,将铁尺全力投出,向燕重衣凌空打去!燕重衣身在空,五感却格外敏锐,身子一侧,旋转着飞来的铁尺从他耳畔呼啸而过,他在空猿猱般就势翻了个跟头,灵巧地向外飞落。众人此刻见了他的轻功,心均知,若在他落地前不将他逼住,只怕待他再次纵跃后,便再也无法将他留住! 就在此时,独孤一剑也动了!他曼妙的身形闪电般贴地飞出,紫色衣袍飘摆下,仿佛是一条灵动的冰鱼,瞬间在地面游出三丈之远,同时右手长剑一扬,贴地横扫,千万道剑光顿时菊花般绽放,每一道剑光都在真气的催下化为利针,刺遍了两丈方圆的地面!他这一招并不直接对燕重衣出手,却巧妙地抓住他即将落地的时机加以攻击!他号称“一剑西来”,剑法果然犹如天外飞仙,飘逸而灵动之极! 燕重衣口再次出一声厉啸,身体仿佛被某种神秘的力量托住了一般,凭空一滞,仰胸收腹,双手羽翼一样猛地下拍,竟然就借着这样一个怪异的姿势再度腾高,偏折,刚好跃出了剑光的攻击范围! 他在飞!这是所有目睹这一幕的人心的想法。燕重衣此刻的动作真的像飞鸟翱翔一般舒展优雅,完全出了人类的极限。然而每个人却清楚地知道,人无论如何不能和飞鸟相比,燕重衣施展的不过是一种极为高妙的轻功而已。 传说,燕重衣一剑穿喉,何以他的轻功竟然也是如此出人意料地高明绝妙? 就在这时,一线暗红在夜色忽闪即灭。燕重衣在空狂吼了一声,莫名其妙地失去平衡,如同折翼的大鸟一般哀鸣着跌落下来。还没等他爬起身来,铁全拿、独孤一剑和狄杰等人已将他团团围住,八个人各自占据了一个方位,封住了他所有的去路。 “‘杀手无情’,你完了!”独孤一剑冷冷地道。 燕重衣面无表情地站起身来,左手按住肋部,鲜血从指缝缓缓渗出。他冷笑一声,冰冷的目光投向秦孝仪,涩声道:“秦大侠好高明的暗器功夫!” 秦孝仪微微一笑,缄口不语,仿佛并没有看见从燕重衣充满杀意的眼射出来的狂热鄙视! 众人本来心奇怪,燕重衣本已即将突围而出,为何竟然在最关键的时刻反而受到重创?原来却是秦孝仪暗出手,将燕重衣拦截了下来。 白无邪手按玉笛,笛声源源不绝,从未有过片刻的间断和停顿,穿透迷离的深沉夜色,缓缓渗入了朦胧的夜雾之! 燕重衣冷哼一声,在这一刻,他终于作出了一个决定――拔剑! 穿喉一剑,终于出手! 就在铁剑出鞘一半的时候,燕重衣握剑的手突然一顿,仿佛冥冥之有种无形的力量压住了他所有的动作,握剑的姿势就这样凝滞在这一霎那! 燕重衣深吸一口气,继续拔剑! 只听白无邪那欢悦的笛声突然一颤,燕重衣手上的动作又缓了一缓,众人心顿时了然:那白无邪看似吹笛,其实是以极上乘的内力将笛音传送入燕重衣的耳。白无邪的笛声便打乱了燕重衣的真气运行节奏,使他拔剑的动作产生了巨大的阻力。 白无邪笛声连摧,燕重衣的呼吸已见粗重,额头上似已慢慢地渗出了一排排细密的汗珠。突然间,燕重衣又是昂一声厉啸,啸声凄厉而高亢,直刺夜空,响彻天地,突然间将笛音掩盖了下去。 啸声未绝,剑已出鞘! 乌黑的飞芒一掠而过,就像是黑夜的死神挣脱了重重咒语的禁锢和束缚,得以重生。 也就是在那一刻,铁全拿、独孤一剑、狄杰等八大高手各施绝招,一齐向燕重衣攻到!刀光剑影,拳脚呼呼,一时间相互交错,就像是一张大笼罩住了燕重衣的身影。 燕重衣冷笑一声,左手挥处,送出一股霸道的劲力,与“铁拳”断川流一拳击出的劲力撞个正着。两道巨力一撞之下,断川流只觉胸口一热,不由得喷出一口鲜血,踉跄后退。同时燕重衣的右手的铁剑抖出三朵剑花,分别迎上前来助阵的“水上飘萍”孙望乡和“江南双侠”南宫翘、南宫楚三人的攻势。这三人都是内功精湛,经验老到之辈,对燕重衣的牵制力也最大。 燕重衣冷峻而坚毅的脸上露出一丝剽悍之色,眼内杀机陡现,狂吼一声,铁剑横扫,一道力墙排山倒海般地向三人压迫而来。三人各自默运神功,全力抵挡。就在这三人被阻的刹那,燕重衣左脚点地,整个身躯山一般地向后撞去!他所撞的方向,正是断川流的所在!众人大吃一惊,铁全拿、独孤一剑和“摔碑手”洪天雷三人都纵身而上,心打的都是“围魏救赵”的主意,不约而同地从正面出招。 燕重衣低吼一声,铁剑挥出,剑风激荡,夹杂着一种隐隐约约的风雷之势,竟逼迫得三人踉跄后退。与此同时却听得“啪”的一声,狄杰的“斩龙刀”从斜刺里攻到,在燕重衣左腰上留下一道半尺长的殷殷血痕,更带起了一大片淋漓的血肉!原来狄杰眼见众人围攻燕重衣,一剑偷袭正好得手。 铁全拿眼见狄杰行为卑鄙,不由得心嘀咕:“我们许多人围攻人家一个,本来就已经很不讲江湖道义了,狄大侠怎可在这个时候出手偷袭?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此事若是传将出去,我们这几个人颜面何存?” 夜色越深沉,夜雾也已越来越浓。 燕重衣神情漠然,目光冰冷,鲜血滴滴答答的从他的腰间落到地下,沁入泥土之。他的脸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痛楚,仿佛身上的伤是属于别人的,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然而,从他身上散出来的那一缕杀意却越浓烈。 白无邪双手按笛,连连催动内家真气将笛音源源送出,隐隐约约,一圈又一圈的气浪从笛孔之迅散出来,瞬间就已蔓延了整个夜空。 燕重衣在顷刻间连遭重创,本已心神不定,再被笛音所扰,更觉烦躁不堪,双目瞳孔陡然收缩,又蓦地扩长,悄然掠过一丝浓浓的杀机。在江湖上,只要是有眼睛有耳朵的人,无不知道“杀手无情”燕重衣赖以成名的绝技就是“一剑穿喉”,此刻在八大高手的围攻之下,他一直都未曾施展这一必杀之技,只不过是为了他与众人之间并无仇恨,不忍滥杀无辜。然而,这些人却显然杀红了眼睛,一定非置他于死地不可,难免激起了他的血性和杀意! 你不死,我死! 燕重衣不怕死,他绝不是贪生怕死之辈,但在这个时候,他并不想死。在蒙冤不白之际,他至少不能死得不明不白。 他决定孤注一掷,浴血而战――想要还自己一个清白,唯一的办法就是突出重围,保住自己一条性命! 只要能够留住性命,偶尔杀死一些不该死的人又有何妨? 心随意动,意方动,剑已出手! 夜色里,一道淡淡的剑光倏然飞过,是如此的迅,如此的微妙,其快、其稳,已远非人们肉眼可以捕捉,也远远出了人之想象。 穿喉一剑,鬼神皆为之退避的夺命一击! “大家小心!”独孤一剑是剑法大行家,自然识得这一剑的厉害,抢先出言示警。 语音未歇,已有人传出一声闷哼!剑的人是“斩龙刀”狄杰。燕重衣恼怒他不顾身份暗伺机偷袭,是以先找上的对象就是他。但燕重衣并无杀人之心,这一剑仅仅只是刺了他的右肩,致使他暂时丧失了攻击的能力。 就在燕重衣剑一出手的那一瞬间,白无邪握笛的手竟似微微一颤,本是非常流畅、自然的笛音突然出现了片刻的停顿,就像是一江急流,突然有人抽刀断水,刀锋划过,江水依然奔腾不止。 燕重衣一击得手,左手当空一掌,疾劈“摔碑手”洪天雷。不知何时,“水上飘萍”孙望乡已飞身而至,仗着轻功妙绝天下,双腿暴风般连蹴燕重衣后背,燕重衣不及回身,挫身急避,右肩上已挨了一脚!这一脚力道极重,燕重衣的身躯立即失去了重心,侧退三步。独孤一剑踏前一步,长剑点出,燕重衣右肋血光又现。 在诸位高手的联手攻击之下,一时间,燕重衣连连受创! 激战,“铁拳”断川流猛地跨步进跃一丈,左拳虚晃,右拳直击燕重衣的左肋。他号称“铁拳”,果然并非浪得虚名,拳风烈烈,尚距燕重衣五尺,已经激得他胸前长袍飞舞!与此同时,独孤一剑长剑挥动,劲风疾起,人剑合一,疾扑而上,疯狂地向他眉心刺去。 燕重衣身子微侧,避开断川流开碑裂石的一拳,同时双腿一弯,低头避过独孤一剑的一剑。只是这一剑来势太猛,他又受了伤,头低得慢了些,竟然被剑气将斗笠劈开,被打散了的髻黑烟般蓬散着,随风飘扬。 “江南双侠”南宫翘、南宫楚更不放松,联手进击,合攻披头散的燕重衣!燕重衣轻功虽高,剑法虽好,但此刻身负重伤,在众多高手的合击之下,只能频频躲闪,一时间左支右绌,难以抵挡,败迹呈现,岌岌可危。众人各展神通,攻势越来越快,无一不是窥准了燕重衣受伤之处,招招进逼,不给他还手的余地。 此刻的燕重衣,就像是一条被牢牢困在牢笼之的病龙,唯一能够做的,就是犹作困兽斗,却已连反击的余地都没有! 众人顾忌着燕重衣无情的穿喉一剑,始终有些束缚,虽已竭尽全力,但一时却也不能将他一举而毙之。燕重衣在众人的围攻之下,也一时难以施展“穿喉一剑”,虽然强自苦苦支撑,十余招之后,便已渐渐招架不住,微一分神,心脏险险被独孤一剑一剑刺,左肩却挨了孙望乡一掌。 蓦然间,忽听燕重衣口出一声低沉如同垂死挣扎的猛兽的怒吼,将头猛地一摆,披散着的头竟如同鞭子般向“江南双侠”南宫翘、南宫楚二人抽去!南宫兄弟猝不及防,大惊之下匆忙闪身躲避,燕重衣手的铁剑就在这一刻突然出手! 剑光一闪,血花飞起。 剑的人是南宫楚,这一剑刺了他的右肩,若非燕重衣不愿滥杀无辜,剑下留情,南宫楚的喉咙必然已经被他一剑洞穿。 南宫楚大叫一声,退了开去。 燕重衣一剑即,一脚几乎是在同时踢南宫翘的肋侧,将他踢得飞了起来,重重地摔在数丈外的台阶上。 燕重衣在一招之间便连创两大高手,独孤一剑瞳孔陡然收缩,眼杀意浓如黑夜般深沉,口低低厉叱一声,也不见他如何作势,夜色只见一道剑光倏然飞起,闪电平地掠过,剑气如虹,射向燕重衣。 像风,没有方向;像云,飘忽不定! 这一剑,唯一个“快”字可以形容,就像是来自地狱深处的幽灵般诡异! “一剑西来”,正是独孤一剑平生最得意的剑法,也是他一生最引以为傲的必杀之技,仅在传说,死在这一剑的武林高手就已不在少数。 此刻的燕重衣,已是强弩之末,在这一剑不可抵挡的威力之下,实在无力对抗。然而,燕重衣始终都是方今江湖上的第一杀手,在间不容缓之际,他只做了一件事――一件非常大胆而又非常有效的事情。 他决定铤而走险,孤注一掷,与对手玉石俱焚,同归于尽! 就在独孤一剑的剑气袭至他身前数尺之际,他忽然出剑,毫不犹豫地一剑刺了出去。 穿喉一剑! 但这一剑刺的并不是独孤一剑的咽喉,而是虚无的空气。 “嗤!”铁剑刺穿虚空的声音如同寒水浇注烙铁一般刺耳! 声未止,燕重衣满头披散的头忽然随风而起,与铁剑甫一碰触,毛的尖端六寸之处一齐割断,随即被激荡的剑气一摧,竟如同牛毛尖针似的向独孤一剑激射而去! 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最重要的目标,独孤一剑心也极为忌惮燕重衣的必杀一剑,并不希望与他拼个两败俱伤,急忙施展昆仑派的绝技“金蝉步法”,移形换位,扭转乾坤,堪堪避开了这气势凌人的一击。就在这时,他的眼却又突然亮起了一道乌黑的剑光。 燕重衣的穿喉一剑,又一次出手! 第十七章 突围 笛声悠悠,在迷蒙、缥缈的夜色,一曲音符如流水般顺畅跳跃,又像是暗夜的精灵舞者,给予人一种极大的鼓舞。.tw年轻俊逸的白无邪,一反往常沉默、深沉之态,在激斗竟似多了些许成熟和神秘,完全判若两人。 燕重衣已不为笛音所动,在他的心里,只有死亡!此刻的他,已经完全被血的杀戮蒙蔽了心性,拼尽余力,刺出了令人闻风丧胆的穿喉一剑。 片刻之后,血光必然将要染红黑夜,是他?还是敌人?将要倒在对手的脚下! 从来都是一击必的穿喉一剑,这一次依然没有落空。“卟哧!”乌黑、破烂的铁剑刺入了一个人的肌肉里面。血光乍现,传来独孤一剑的一声闷哼,他却没有倒下去。也许是燕重衣身受重伤,气竭力衰,这一剑竟然失去了往日的准确,又或是独孤一剑仗着本派独门绝技“金蝉步法”,侥幸避开了咽喉,这一剑只是刺了他的左肩。 独孤一剑出道数十年,活了一大把年纪,平时与人交手极少吃亏,这一次的对手虽然是江湖上最可怕的杀手,但肩上了一剑却依然让他感到恼羞成怒,脸上无光。他怒目瞪着燕重衣,脸色铁青,恨不得将燕重衣生吞活剥,嚼碎了燕重衣的骨头才解心头之恨。 燕重衣一剑刺出,只觉全身的力气就像是流沙般迅流失,再也难以支撑身体的重量,脚下一个趄趔,险些跌倒。 就在这时,“摔碑手”洪天雷一个箭步闪身窜上,双拳挥动,狠狠击了燕重衣的腰肋,将他撞得如同断了线的纸鸢般飞了起来。 与此同时,铁全拿正手持铁尺从侧边起攻击,猛然看见燕重衣整个人都向自己撞来,百忙急忙缩手回避,铁尺从燕重衣头颅下方数寸之处一掠而过,劲风带动了燕重衣散乱的头。 “铁捕头,你为何收手?”独孤一剑看得分明,铁青着脸怒道,“你索性一尺打碎了这厮的头颅,报了陈大侠灭门之仇,岂非正是一了百了,大快人心?” “晚辈只是捕快,缉拿罪犯是我的职责所在,但绝不可能滥开杀戒。”铁全拿脸色深沉如铁,口说出的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这凶徒虽然穷凶极恶,但自有王法裁决,独孤大侠又何必急于一时?” 独孤一剑冷哼一声,缄口不语,脸色却已是非常难看。 燕重衣重重跌倒在地的那一刻,白无邪悠扬的笛声也至此戛然而止,一场激烈的斗争也就此宣告结束。 “斩龙刀”狄杰了燕重衣一剑,心头忿怒,大踏步上前,身子腾空而起,左手抡刀,一刀向倒地不起的燕重衣泰山压顶般全力当头劈落。 “狄大侠,不可!”铁全拿脸色骤变,但欲待出手阻止却已不及。 燕重衣身负重伤,难以躲避,惨然一笑,闭目待毙。 就在这千钧一之际,突然间,一道人影闪电般掠过,双掌齐出,两股掌风就像是汹涌的浪潮般疾疾涌起,竟硬生生地将燕重衣推开数尺。狄杰一刀劈空,泥土纷飞,凌厉的刀气在地上掀开丈许长的刀痕! “秦大侠,你这是为什么?”狄杰睁大了双眼瞪着出手相救燕重衣的人,一脸迷惑和难以置信之色,愣愣道,“你为何不让我杀了他?为何要救他?” 秦孝仪神色淡定从容,摇摇头道:“狄大侠别冲动,燕重衣虽然是罪无可恕,但有铁捕头在此,何劳我们动手?” “不错。”铁全拿道,“杀害陈大侠满门的凶手已经束手就擒,交给官府收押,待到公下来,便是他偿命之时,狄大侠犯不着手沾罪孽之血。” “呸!”狄杰狠狠吐出一口浓痰,冷笑道:“官府办事最是拖沓麻烦,凡事都讲王法秩序。我是怕夜长梦多,担心‘九龙堂’的人知道燕重衣被收押,前来劫狱,这才想先结果了他的性命。” “狄大侠多虑了,”铁全拿脸色坚毅,神情果决,“有铁某在此监守,绝不可能让他的余党得逞。” 狄杰看了看燕重衣,目光又慢慢投向铁全拿,脸上露出种似笑非笑的嘲讽之色,转过了头,不再说话。 独孤一剑被燕重衣刺左肩,心下忿怒,冷哼一声,沉声道:“铁捕头打算如何处置燕重衣?” 铁全拿道:“自然是交给官府落,将其暂且收监。” “江湖上人人都知道‘杀手无情’燕重衣是个顶尖高手,区区牢狱只怕奈何不了他。”独孤一剑眼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恶毒微笑,“依老夫之见,应该将他用铁链锁住,押入重犯牢房,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否则出了什么岔子,铁捕头纵然三头六臂,也不能担当失职之罪。.tw[]” 铁全拿脸色微变,深吸一口气,不亢不卑地缓缓道:“独孤大侠说的是。”他随即大手一挥,对两名捕快道:“把凶手给我铐起来带回去。” 那两名捕快应了一声,手抖铁链,快步上前。二人适才亲眼目睹了惊心动魄的一战,明白眼前这个杀人凶手武功高强,远非往日所缉拿的寻常罪犯可比,虽然燕重衣已重伤倒地,但二人依然心下忐忑不安,不敢贸然出手锁人。二人暗暗深吸一口气,交换了一个眼色,为对方壮了壮胆子,这才伸手一抖,两条又粗又长的铁链各自向燕重衣的喉咙和身体套去,手法纯熟而准确! 就在这时,变故突起。两条铁链本来已明明套了燕重衣,本是奄奄一息的燕重衣明明已无力反抗,谁知他的左手忽然一动,只一动而已,两条结实的铁链居然被他一手抓住,顺势一拖,两名捕快猝不及防,被一股极大的劲力带出了数步,脚下一个踉跄,险些跌了个“饿狗啃泥”,双手一松,铁链顿时脱手。 铁链甫一入手,燕重衣暗运劲力,用力一抖,只听“叮叮当当”一阵脆响,两条本是环环相扣、又粗又大的铁链竟节节断裂。燕重衣随即随手一挥,衣袖飘飘,“猎猎”劲风过处,每一节链条便如飞芒般,铺天盖地向众人飞射而去。 劲风疾起,呼呼作响! 这一下变故事起仓促而突然,众人万万想不到身遭重创的燕重衣居然还有余力出最后一击,猝不及防,乍惊之余,一齐呼叫着匆忙闪避。 “卟卟卟……”数道沉闷的声音接连响起,两盏大灯笼被一齐击,火焰一闪,随即熄灭,整片天地顿时都陷入一团暗黑之。 黑夜深沉如同泼墨,夜雾迷蒙着夜空,每个人彼此间都难以分辨。 忽听秦孝仪大声道:“大家小心,凶手怕是想要借着夜色遁迹而逃,每个人各据一方,守住每一个都有可能突围的方向,万万不能让他逃出去。”话音未落,他身形早已展动,向燕重衣那个方向扑了过去,呼呼两掌接连击出。 掌风刚俦而凌厉,却如击败絮,黑暗有种力量将这两道掌力化为无形。 燕重衣一击奏效,铁剑在地上一点,整个人立即就像是条鱼儿般倒滑出去,秦孝仪那两掌非但不能伤他分毫,反而将他推出数尺。 燕重衣左手在地上一撑,悄然站起,猫腰隐藏在黑暗之。突然间,他耳边响起一个低沉而清晰的声音:“往左的方向就是后花园,从那里的侧门逃出去,我能助你一臂之力。” 燕重衣愕然一愣,还未说话,只听那个声音又道:“别出声,也不能出任何声音,我是以‘千里传音’与你说话,我说的话只有你才能听见。别怀疑我说的话,在这里只有我才是唯一能够救你冲出重围的人。” 燕重衣暗暗咬了咬牙,再也不及多虑,悄然向左方掠去。他刚刚逃离旧地,就听见铁全拿大叫道:“快点灯,只不过是眨眼工夫,凶手一定还来不及逃出这里。” 当灯笼再次燃起,火光点亮了整片天地,却哪里还有燕重衣的踪迹? “人呢?人哪儿去了?”独孤一剑怒目瞪视着铁全拿,“铁捕头,若非你一再阻拦,燕重衣怎么可能逃出去?” 铁全拿神色不变,淡定道:“凶手身负重伤,此处又有数十个人把守,想必他逃不了多远,铁某一定会把他追回来,给各位一个满意的交代。” 独孤一剑冷笑道:“老夫倒要看看铁捕头有何通天本领将燕重衣绳之以法。” “追捕凶手要紧,两位别再争执了。”秦孝仪身尊位重,急忙出来打圆场,“燕重衣受伤极重,就算能够瞒天过海,逃离此地,一时半刻,也绝出不了城去。大家仔细搜索,或许还能亡羊补牢。铁捕头,你吩咐你手下那班弟兄守住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凡是出入城者都仔细检查,万万不可让燕重衣伪装趁乱逃出城外。” “秦大侠所言极有道理,铁某这就吩咐下去。”眼下正是最关键的时刻,秦孝仪居然临危不乱,从容而淡定,处事井然有序,极有一代宗师的风范,铁全拿不由得对他心悦诚服。 夜色浓如朱墨,夜空被一层低垂而厚重的迷雾覆盖着,朦胧的星光穿透不过重重的屏障,显得那么的弱小无力。 黑暗,对于逃亡显然是最有利的掩护,燕重衣就像是一匹受伤的野兽,凭借本身出色的意志以神鬼莫测的度冲入了后花园。虽然是第一次走进这座陌生的府邸,但根据老枪提供的陈园地图,他对这里的每一座建筑和每一条路径都已铭记在心,在黑暗之,他依然可以确定,现在自己置身之处的确就是陈园的后花园。 后花园一片静谧,虽有树影幢幢,但在燕重衣心里,却犹如空空一座毫无生机的坟墓,把守在高墙外的捕快竟也是动静全无,却能隐隐听见从前院传来的众人的议论之声。 后花园的侧门,是个非常隐蔽的所在,通往陈园西北方一个僻静的荒郊,平时极少开启。燕重衣窜至门前,伸手微一用力,便扭断了门上的铜锁,随即快步奔了出去。 奔出数丈,突听有人喝道:“什么人?不许跑!” 燕重衣凝目望去,只见两名捕快鬼魅般从黑暗走了出来。若在平时,燕重衣对付两名捕快自然是绰绰有余,但如今身负重伤,若是不能一击奏效,便难免惊动他人暴露了行踪,秦孝仪等人一旦赶到,他就真的是插翅难逃了! 就在他心念一动之际,耳际又响起了刚才那个声音:“退回去,找个地方隐藏起来,其他的事情我会处理。” 话音未歇,那两名捕快突然一齐出一声惊叫:“哎呀!”随即莫名其妙地扑倒在地,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死了还是昏了过去。 燕重衣来不及多想,转身扑入后花园,钻进了一座假山之。 片刻之后,火光亮起,脚步声响,铁全拿、白无邪和独孤一剑等人闻声而至,却见秦孝仪不知在何时已然到达,此刻正凝立在侧门之前望着不远处的那片荒郊之地。 “秦大侠,生了什么事?”铁全拿眉头微皱,急声问道,“是不是现了凶手的踪迹?” 秦孝仪缄口不语,摇了摇头,目光慢慢投向倒在地上的两名捕快。 铁全拿目光一瞥,顿时脸上变了颜色,快步上前,俯身察看二人生死。 “怎样?”秦孝仪眉头轻蹙,问道。 “还好,他们只是昏了过去,并无性命之忧。”铁全拿轻轻吐出一口气,脸色阴郁,缓缓问道,“秦大侠,这是怎么回事?” “老夫闻声赶到的时候,侧门已被打开,铁捕头的两个弟兄已经昏倒在地。”秦孝仪摇摇头道,“看来燕重衣必然是想从这里逃出去,恰巧被这两位捕头撞见,燕重衣出手击昏他们之后,便直往荒郊去了!” 独孤一剑大声道:“秦大侠,咱们还等什么?赶快去追呀!”一语未毕,他已大步冲出。 “等一等!”秦孝仪突然扬声叫道。 “秦大侠有何高见?”独孤一剑骤然驻足,回问道。 “燕重衣虽然受伤非轻,但此人生性坚忍、刚毅,心机深沉,况且荒郊野地最是利于隐藏行踪,不易寻找。”秦孝仪沉吟着道,“敌暗我明,我们须多加小心才是,万一燕重衣潜伏于隐蔽之处伺机伏击,我们虽然人多势众,却也难免措手不及。依老夫之见,燕重衣必然是从这里逃出去的,与其分散追击,不如聚众搜寻来得稳妥,如此大家也有个照应。” “秦大侠所言极是。”独孤一剑点头道。 “铁某却觉得此举实不可行。”铁全拿摇头否决道,“聚众搜寻,非但搜索的范围受到了限制,也极费工夫,如此一来,凶手便有足够的时间逃逸,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开追踪,展开大范围的搜索。” “铁捕头所言也不无道理,既然如此,那么两人一组,各据一方,不论结果如何,半个时辰之后,都必须回到此处。”秦孝仪斜睨了铁全拿一眼,“铁捕头,你意下如何?” 秦孝仪是名动四方,享誉神州数十年的武林前辈,铁全拿不便忤逆他的意思,只得点头道:“如此最好,就按照秦大侠所言去做吧!” 第十八章 脱困 人语渐渐远去,火光伴随着脚步声渐渐消失,经过了半刻钟的喧哗,后花园终于又恢复了死亡一般的宁静。 燕重衣隐藏在假山之后,屏息静气,倾耳细听,确定周遭已无人迹,立即拔步飞奔,直冲前院。此刻,秦孝仪和铁全拿等人全都往荒郊之地搜寻他的踪迹,前院必然已空无一人。 燕重衣果然没有猜错,前院被一团漆黑的夜色所笼罩,早已人去庭空。燕重衣略一犹豫,快步向来时那条冷清而幽静的青石板路奔去。他逃亡的方向一直向东,与往西北方追踪的秦孝仪等人正是“南辕北辙”,等到秦孝仪等人一无所获空手而回之时,他纵然尚未逃之夭夭脱离危险,至少也能够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藏匿起来。 既已冲出重围,那么他现在需要的就是时间。时间拖延得越久,对他就越有利。不过,就目前而言,他需要的也许并不仅仅只是时间,更多的是精力和最有效的金创药。刚才那激烈的一战,实在耗费了他太多太多的功力,况且身上的伤口一直血流不止,如果得不到足够的休息和好好的处理伤口,他完全不敢想象,自己究竟还能够跑多远? 疲劳和伤痛就像是个阴魂不散的魔鬼,纠缠着他,撕咬着他,始终挥之不去。燕重衣只有用思考去化解这种无奈,他突然想起了那个神秘的声音神秘的人:“这个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助我冲出重围?他有何目的?” 最令燕重衣迷惑不解的,这个人的行踪居然能够不被秦孝仪等众多高手现,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除非……除非这个人就是那些人之的一个。”燕重衣心头猛然灵光一现,“他以‘千里传音’的功夫与我说话,显然就是不想被他人识破他的身份。‘千里传音’是种非常难练的武林秘技,当今江湖上,懂得这功夫的人只怕不多,他究竟会是谁?” 燕重衣努力回忆着那个神秘的声音,过了良久,他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不由得失声道:“难道是他?” 那个人的声音苍老而从容,气十足,带着种雍容华贵的王者气质,分明就是“乾坤一剑”秦孝仪。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燕重衣心念电转,疑窦丛生,“难道……他并不相信陈士期一家并非死在我的剑下,有心助我脱险,给我一个洗清冤屈的机会?我与他素无瓜葛,陈士期又是他至交好友,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他是另有目的?” 太多太多的疑问始终寻找不到答案,燕重衣越想越乱,只觉头痛如裂,疲劳的感觉反而渐渐加重,脚步也已变得越来越是沉重,如灌了铅一般举步维艰。也不知又奔跑了多远,他突然双脚一软,终于倒了下去。这一倒,任他如何挣扎,都已无力爬起,全身的力量就像是流沙般悄然流失,终于消磨殆尽。 “难道我燕重衣今夜将要死在这里?就这样死去?”燕重衣心里暗暗长叹,有一种穷途末路的伤怀。 人在濒临绝境的时候,通常都会不油然地想起很多东西,有过往旧事,有昔日故友……燕重衣却没有想起什么,他只觉得意识越来越模糊,一切,都已离他远去,不可触摸,更不可拥有。 就在他慢慢阖起双眼的时候,隐隐约约,他仿佛瞧见了一道人影,就像是从天外飘降而下的仙子,一脸怜惜和忧伤,向他迅奔来。 是从地狱走来的勾魂使者前来索我的命吗?燕重衣这样想着,终于昏了过去,再无知觉! 晚秋之夜,更寒露重,夜风带着阵阵寒意,袭人而来,飘雪的冬季是否即将来临? 铁全拿与“一剑西来”独孤一剑一组,向荒郊的西南方展开搜索。夜雾迷蒙,在夜风不住摇晃的灯笼出蒙蒙的亮光,目力所及之处,但见遍地枯木落叶,一片荒凉。二人摸索着搜寻了小半个时辰,一无所获,但见所经之处除了二人的脚步痕迹,再无其他可疑的现,不由得同时皱起了眉头。 “独孤大侠,看来凶手并未经过此处。”铁全拿突然停住了脚步,沉吟着道,“我们如果再这样盲目搜寻下去,只怕反而耽误了时辰。” 独孤一剑扬起双目,向四下里望了望,只见远处似有数盏灯笼灯火朦胧,耳边只闻呼呼风声,一大片黑暗从四面八方无声无息地悄然涌至,似欲吞噬无边无际的天地,二人孤立在空旷的荒郊,竟是显得非常渺小。 沉默了半晌,独孤一剑摇头苦笑道:“燕重衣的本事果然不小,在我们众多高手的围攻之下,居然还能安然逃脱,的确不愧是杀手之王。”他嘿嘿两声干笑,又道:“人人都说燕重衣最擅长忍耐的功夫,却哪里知道,他逃命的本领其实远在忍耐之上?” “独孤大侠,我们与其这般盲目寻找,不如暂且先回去,或许秦大侠他们已有所斩获也难说的很。”铁全拿拿着灯笼的手紧了紧,用一种商量和询问的口吻说道。 独孤一剑点头道:“看来也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二人循着来时脚步留下的痕迹,不过片刻,就回到了后花园。 后花园,一灯孤悬,挂在一棵快要枯死的老树上,不住随风摇晃,就像是一具风干的尸体。老树下,秦孝仪双手反剪,长身而立,双目正半翕半张地望着从远处渐渐走来的铁全拿和独孤一剑二人,白无邪依然一如既往,双臂长垂,毕恭毕敬、淡定从容地站在他的身边,绝不多言。 “秦大侠,你已经回来了?”乍然见到秦孝仪,铁全拿显得有些意外。 秦孝仪笑了笑,点头道:“老夫也是刚到而已。”他微微一顿,问道:“二位可有何现?” “燕重衣这厮逃得真快,”铁全拿还未说话,独孤一剑已抢先道,“我们一路寻去,连他的影子都没有找到。” “秦大侠,你们怎样?”铁全拿问道。 秦孝仪摇摇头,苦笑道:“老夫同样是空手而回,却不知狄大侠他们如何?” 过不多时,狄杰、断川流和洪天雷等人也相继回到后花园,都是一脸沮丧和失望,南宫兄弟在燕重衣手下吃了亏,心头忿恨,一路骂骂咧咧,恨不得将燕重衣碎尸万段方才罢休! 从前院冲到后花园,不过片刻工夫,短短时辰内,燕重衣究竟做了些什么,居然能够逃脱出众人的追捕?铁全拿拧紧了双眉,陷入了思考。四大名捕断案如神,却也各有所长,龙七善于追踪,而铁全拿以铁面无私、绝不枉法徇私著称,但破案的经验却也还是非常丰富充足的。他忽然想起了一个可能,也许……燕重衣根本就没有逃往荒郊,而是将侧门打开之后,返身隐藏在了后花园,众人计向荒郊追捕而去,就是他向前院奔逃的最好时机。 “该死,我怎么会忘记了如此重要的一点。”铁全拿暗骂自己一声,借着数盏灯笼出的亮光,目光投向后花园的每一处,最后定格在了一座假山之上。 后花园并不宽阔,多是栽种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那座假山是这里唯一能够隐藏的地方。铁全拿想也不想,忽然快步冲了过去,目光匆匆一瞥间,顿时僵愣在那里。泥土上血迹斑斑,早已凝固,在灯光下显得尤其刺目,假山的数块石块上,同样也沾着数块血迹,毫无疑问,这里的确就是燕重衣藏身之处。 燕重衣没有死,当他从昏睡醒过来的时候,他就确定自己还活着。 燕重衣睁开双眼,就现自己是躺着的,却并非在冰冷的土地,而是在一张非常舒服、温暖的,盖着一床厚厚的棉被的大床上。他环目四顾,只见深秋的阳光正从东边敞开的雕花窗照射进来,显得非常耀眼。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燕重衣努力回忆着昨夜生过的一切,“是那个勾魂使者带我来的吗?难道这里就是地狱?” 这个地方当然不可能是地狱,传说,地狱处于九幽的最深深处,根本见不到一丝阳光,而且更不会有一床温暖的棉被。 活着真好!劫后余生的燕重衣心情非常不错,但是接下来的那一刻,他又陷入了深深的疑惑之。 救了他一命的人究竟是什么人?燕重衣很快就知道了答案。就在他正想挪动身子走下床的时候,紧闭的房门忽然“吱呀”一声,被人从外面推了开来,同样带来一阵芬芳的幽香和满屋阳光。 “你醒了!”从门外走进来的是一个紫衣女子,俏脸含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声音比门外的阳光还要温柔千百倍,“我就知道你一定会醒过来的,不过却没想到这么快。” 看见这个紫衣女子,燕重衣猛然间完全愣住。他实在想不到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居然能够见到她。 安柔,一个既安静又温柔的美丽女人! “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是么?”安柔笑意盈盈,两个深深的酒窝仿佛已经笑开了花。 燕重衣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他只能笑笑。 “我曾经去过‘九龙堂’……” “你去那里做什么?”燕重衣立即打断了安柔的声音。 “当然是去找你的。”安柔叹了口气,缓缓道,“你知道吗?传言江南四大武林世家的飞龙堡、神刀门和旋风楼都已经毁在了你的手里,这些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你是不是认为那都是我做的?”燕重衣不答反问道。 “没有人会相信这些事和你有关。”安柔依然一脸甜笑,“所以小任才要我去‘九龙堂’找你,向江湖澄清你是清白的。” 燕重衣苦笑着叹道:“我还能澄清什么?从今以后,只怕没有人会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无论我说什么,都可能是越抹越黑。” “那么‘君子剑’陈士期惨遭灭门又是怎么回事?” “天知道究竟生了什么?”燕重衣苦笑道,“我只知道,在我到达陈园之前,他们就都已经死了,死在一剑穿喉之下。” “一剑穿喉?这岂非正是你的成名绝技?”安柔双眉紧锁,沉吟着道,“难道是有人模仿你的剑法杀人,陷害于你?” 燕重衣摇摇头,显得非常无奈,默然半晌,忽然问道:“你究竟是怎么找到我的?” “劳老大告诉我,你在数天前去了铁枪山庄,我赶到时已经晚了一步。幸好青衣楼耳目众多,有人现了你的行踪,不过……”安柔轻轻吁出一口气,“我还是又晚了一步,现你的时候,你已经昏迷不醒。” “这里是什么地方?” “一个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安柔笑得很诡异,“这里就是陈士期的家。” “陈园?” “对,就是陈园。” “你怎么会想到带我回到这里来?” “因为……我们已经无处可去,这座城里已经被六扇门的人重重包围了,就好像是铁桶一样,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安柔又笑了起来,悠悠道,“有一个人说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你听说过这句话吗?” “谁说的?” “我!”安柔还没有回答,一个声音忽然从门外传来。 燕重衣目光立即投向门外,这时候他又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铁手生花”秦步! “铁全拿在城布下了天罗地,展开全面的大搜索,你已经被官府列为最危险的通缉犯,任何客栈任何人如果收留你,都将视为共犯处置。”秦步解释道,“我实在想不到哪里才是最安全的,所以才铤而走险,把你藏在这里。” “铁全拿再如何精明能干,只怕也绝对想不到你居然会回到陈园来。”安柔抿唇笑道。 燕重衣道:“万一他寻找至此,我们岂不就泄露了行藏?” “就算他把这座古城整个都翻转了过来,也决计不会踏入这里半步。”安柔胸有成竹道,“三天前,官府清理了这里的死人之后,秦孝仪就已经要求官府封闭了这座庄园,任何人都不准出入。” “三天前?”燕重衣诧异地瞪了瞪眼,愣愣道,“难道我已经睡了三天?” “五天,整整五天!” “我从未见过像你这么坚强的人,准确来说,我应该是从未见过像你身上受了那么的伤,居然还能活下来的硬汉。”秦步看着燕重衣,眼神奇特而复杂,“韩大少和你师父都是人之龙,他们自出道以来,经过无数战役,可是他们身上所受的伤,加起来只怕也没有你一半那么多,我实在不敢想象,你究竟是怎么做到和死神对抗的。” “因为我敢拼命。”燕重衣笑了笑,“死神不敢和我拼命,所以我的命他不敢要。” 他说的当然是玩笑话。他伤重而不死,那是因为他曾经有过一个不堪回的痛苦童年,饱受人间疾苦,尝遍百般折磨,所以才练就了钢铁般的意志和身躯! “你受的伤比任何人能想象到的更重。”秦步一脸忧色,缓缓道,“你的脏腑都受到了极大的震击,里面已有淤积之象,如果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最好的治疗,我担心会影响你的功力。最要命的,是你的外伤,伤口已经开始腐烂,金创药完全不能起到作用,如果再拖延下去,将会使你全身的肌肉都腐蚀掉。” “怎么会这样?”燕重衣皱眉问道。 “因为让你受伤的兵器淬有一种伤肌蚀肉的慢性毒药。”秦步叹口气道,“究竟是谁如此心狠手辣,居然要这般折磨你?” 燕重衣摇头不语,半晌才问道:“城里有没有解毒高手?” “别说没有,就是有,我也不敢将他请来。”秦步苦笑道,“铁全拿已经完全控制住了城里的每一个大夫和每一家药铺,我若前去,你必然死得更快。” “秦大叔,那你赶快想个办法啊!”安柔跺脚道。 秦步拧紧双眉,沉思半晌才道:“我们必须赶快出城,然后找到梅君醉妃夫妇为燕公子解毒疗伤。” “可是……”安柔又跺了跺脚,“这座古城早已被六扇门的人严防密守了,我们要怎样才能安全走出去?” “这个就交给我吧!”秦步忽然迈开大步向门外走去,“我出去转一转,或许能现什么,不管怎样,明天,最慢就是明天,我们一定得出城,否则他就永远都别想走出去了!” 第十九章 出城 秋色已深,带着一抹淡淡的哀伤,洒遍了天地的每一个角落。 秦步离去已经足足一个时辰,燕重衣伤困交加,抵不住浓浓倦意,很快便又睡了过去。安柔百无聊赖,信步走到窗前,轻轻推开了窗子。 深秋的阳光温凉如水,泛动着一层朦胧的气息,照在燕重衣熟睡的脸上。安柔瞧着他苍白而英俊的脸,现他的脸竟有种婴儿般的纯真,与平时传说的冷漠显得格格不入,一时之间,忍不住心潮起伏,百感交集。 原来这个江湖的第一杀手,在他熟睡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不同,在他的身上,根本感觉不到他似是与生俱来的冷漠和刀锋般的杀意,只是……只是在此时此刻,他身上似乎又比别人多了点什么!多了点什么?安柔瞪大了美丽的双眼,仔细端详着正在酣睡的燕重衣,忽然明白,眼前这个男子,与曾经以“任我杀”之名出道江湖的叶逸秋,就像是一个人的影子,所不同的是,叶逸秋因为为情所困而变得忧郁、哀伤,燕重衣却显得非常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种没有人能够了解的寂寞,像是一匹无所依附的狼,找不到同伴,没有方向地四处徘徊流浪,忍受着人间最不能忍受的痛苦! 突然间,燕重衣双唇微张,轻轻咂了咂嘴,随即嘴角向右微微掀起,牵引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安柔立即被燕重衣这一个孩子气般的动作吸引,心底似有某种隐藏已久的东西也在这一刹那被激出来。 这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是母性的温柔?还是女人得天独厚的情怀?在这一瞬间,安柔似乎捕捉到了一些什么,只可惜,那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就像是一束亮光如白马过隙般迅从她心底飞逝而去,不留痕迹。 或许,他是在做梦吧!他梦见了什么?安柔心里这样想着,脸上也露出了微笑,两个深深的酒窝又嵌在她的脸颊。 “爹爹,娘亲……”燕重衣忽然出了梦呓一般的声音。 这声音是如此的朦胧,模糊得就像是从远方的风吹拂而来的,安柔只得往前踏近几步,凝神细听。 “你们为什么不回来?为什么不回来?”说完这句话,燕重衣又睡了过去。 “他也有爹娘么?怎么江湖上所有关于他的传说,从来都没有人提及?”安柔这样想着,忽然“噗哧”一声自己笑了出来,“这世上谁人没有父母?不管燕重衣是如何一个人,他的生命也都是受之父母!” 燕重衣的过去,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故事?他的父母,又是什么样的人?在他童年的时候,他们为什么要离开他?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像韩大少、冷落、叶漫天那些武林前辈,不仅是一种传奇,也是一个神话。燕重衣呢?对安柔而言,那绝对是一个充满了百般幻想的故事。她从未想过要试着去了解一个人,但现在,她却有了这么一种冲动。 少女情怀总是诗。安柔早已过了花季年华,这些年来,她一直为青衣楼的事务在忙碌着,错过了许多美好的东西,心灵的窗棂总是紧紧关闭,从来不曾为谁打开,若非燕重衣的出现触动了她心底隐藏已久的情愫,这一生,她是否将要永远孤独?她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也不在乎永恒,就好像欧阳情一生苦恋叶逸秋,那种爱太累太沉重,她只希望自己一旦爱了就要爱得坦然而轻松,不为爱所累,不为情所苦! 日落西山,晚鸟归巢。 燕重衣这一觉睡得好沉,直到掌灯时分才悠悠醒来。房内一灯如豆,闪烁着红色的火焰,却听不见一丝异响,更看不见安柔和秦步的身影。燕重衣没有想太多,因为他信任朋友,知道他们绝对不会弃他而去。 曾经受过多少次重伤,多得连他自己都已忘记;身上究竟有多少条伤痕,或许连别人都已数不清。燕重衣能够活到现在,靠的就是坚强的意志和坚忍的生命力。然而这一次,他却实在难以忍受孤独。像等待着死亡一样躺在床上,绝对是一种非常痛苦的事情,他决定下来活动一下筋骨。 与川岛二郎那一战,燕重衣失去了功力,这一次,他非但受伤极重,还了一种慢性毒药,失去功力可以慢慢调养恢复,可是当生命正在慢慢流逝,却是种无可奈何的事情,他必须忍受的痛苦比任何时候都多得多。 就在燕重衣用力挪动身体想要下床的时候,房门忽然“吱呀”一声轻响,安柔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走了进来,此时的她却无平时洁净的素颜,脸上沾满了烟硝,黑白相间,显得有些狼狈。 燕重衣已经完全愣住,嘴唇翕张,却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别动,秦大步交待过,你能躺着就千万不能坐起来。”安柔快步上前,放下手里的白粥,轻轻按住燕重衣的双肩,柔声说道,“我费了好大的劲才熬了这一碗粥,你赶快趁热喝下吧,对你的伤有很大的帮助。” “费了好大的劲才熬了这一碗粥”,听见这句话,燕重衣心底的某根弦似乎为之一动,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投向那碗白粥,只是稍一凝滞,又停留在了安柔略带脏污的俏脸上。 “我……我很少自己下厨,也许这碗粥的味道并不怎样。”安柔的笑容有些不自然,无所适从地掩起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污渍,挡住了燕重衣的目光。 燕重衣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端起了那碗白粥。 “小心!”安柔忽然紧张地叫道,“这粥……很烫!” 燕重衣扬起目光,对安柔笑了笑,慢慢地,一口一口将白粥喝了下去。 “这粥……味道怎样?”安柔一脸期待,不安地问道。 燕重衣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很好!” “哦,是么?”安柔轻轻吐出口气,如释重负。 燕重衣又笑了笑,慢慢阖起了双眼,仿佛担心安柔将会从他的眼睛里现他心里的秘密。安柔费了好大的劲才熬成的那碗粥,味道其实并不好,甚至还带着种烟薰味。然而正是这一碗粥,却给他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感受,更多的却还是感动。 过了半晌,燕重衣忽地倏然睁开了双眼,瞧着安柔问道:“秦大侠回来了吗?” “没有!”安柔幽幽摇头,“我想……他一定还在寻找着出城的法子。” “他能找到吗?” “能,他一定可以的!”安柔脸上又露出了动人的笑容,似乎对秦步充满了信心,“他永远是那种能让别人尊敬而信服的人。” 秦步回到陈园的时候,已经过了三更一刻。他出去已经整整六个时辰,在这些时辰里,他究竟做了些什么?他没有解释,燕重衣和安柔也没有问。 秦步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不但带回来了一个木桶,还带来了一个人。那是一个又高又大的木桶,颜色非常陈旧,很多地方都已斑驳,显然是被刷子长期以来反复洗刷而造成的。 这个木桶,原来是用来装什么的?当然不可能是酒,因为它不但没有沉积的酒香,反而散出种浓郁的臭味。想到酒,燕重衣的双眼就不由自主地出了种强烈的光芒。他已经压抑得太久了,他誓出城之后,一定要大醉一场。 那个人是个身材适的年汉子,虽非蓬头褛衣,却长了一脸粗而浓密的络腮胡子,显得粗豪而又质朴。他身上的衣衫沾满尘屑,有几处黑得黄的污渍,令人实在捉摸不透,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然而有一点却是不用怀疑的,和“铁手生花”秦步在一起的人,绝对不会是泛泛之辈。 秦步居然没有为他们相互介绍,只是从大木桶里拿出一个包袱递给安柔。 安柔拿在手里,感觉柔软而轻松,愣了愣,问道:“秦大叔,这是什么?” “是几件衣服。”秦步诡秘地笑道,“二当家的,明天你把衣服换一换,虽然……这些衣服有些……有些异味,但我想,为了出城,你一定不会太介意。” 安柔又是一愣,欲言又止。 秦步也不再解释什么,转身拍了拍那年汉子厚实的肩膀,笑道:“兄弟,明天我们能否顺利出城,一切都看你的了,千万不能露出马脚。出城之后,我答应过你的,绝不食言。” “是,是。”那年汉子憨厚一笑,“大哥尽管放心,兄弟绝不会让你失望的。” “嗯!如此最好。”秦步满意地点点头,“这里布满了官府的眼线,我送你出去。” 目送着秦步和那年汉子离开,安柔始终一言不,心里却在嘀咕:“这个人究竟有多大能耐,他有什么法子带燕重衣逃脱出六扇门的重重围捕,安然出城?” “君子剑”陈士期在江湖上也曾经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谦谦君子的作风,为他赢得不错的口碑,但在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之,他那与世无争的态度却让人们很难将他与那曾经侠名远扬的剑客联系在一起。 陈园惨遭灭门之灾,对古城的人们而言,不过是种镜花水月的淡淡哀伤,然而对于某些人来说,却是种不可抹灭的痛。最痛的人是“乾坤一剑”秦孝仪。很难想象,这二人之间究竟有多深的友谊,但失去挚友之痛,每个人都能够从他身上感觉出来。 无可否认,秦孝仪在江湖上是有一定的影响和号召力的,铁全拿对这位德高望重的武林前辈丝毫不敢怠慢,倾巢而出,倾尽全力,将古城的所有出路都严闭封锁,展开铺天盖地的紧密搜查。燕重衣就像空气般消失无踪,数日来的追捕和搜索,竟都是徒劳无功,铁全拿身为四大名捕之一,脸色渐渐变得非常难看,断案如神,屡破奇案的“铁面无私”,居然让一个本如囊之物的罪犯生生从自己眼皮底下和地盘里成功逃脱,这件事一旦传将出去,一定会成为江湖朋友的笑柄,让他颜面何存?他绝不容许这件事情的生! 古城南门外的那条大道,通往之处正是繁华、昌盛的古都金陵。燕重衣身受重伤,生命垂危,在这个时候,他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朋友,而他最好的朋友当然就是叶逸秋,而叶逸秋,恰好就在金陵。铁全拿当机立断,在南门加援人手,日夜巡视,但凡出城之人都必须接受严密的审查。 连日来的审查都以失败而告终,捕快们虽然从未有过片刻的放松,但人们却厌倦了这般无休无止的搜索,若非必要,大多不愿出城。 王大壮和罗志雄是铁全拿最得力的助手,二人与铁全拿并肩作战,出生入死,有着过命的交情,他们被铁全拿委以重任负责巡查南门。 日过三竿,人们对官府畏如蛇蝎,唯恐避之不及,南门便显得寂寥而冷清。 王大壮本是嗜酒如命的酒徒,此时闲着无事,忍不住拎起随手携带的酒葫芦独自喝起了闷酒。 “老王,这时候你还有心情喝酒?”罗志雄劈手夺过王大壮手里的酒葫芦,瞪眼沉声道,“要是让总捕头撞见了,非让他骂个狗血淋头不可!” “嘿嘿,我说老罗,总捕头日理万机,哪有工夫前来巡更?”王大壮讨好地涎着脸笑道,“你把酒葫芦还我,我就喝一口,只喝一口。” “去,给了你,你还不一口喝完了?”罗志雄故意拉下了脸,往旁边挪了挪身子。 “不给?好,好,不给就不给。”王大壮脸上嘻笑不止,却突然纵身上前,伸手就抢。 “老王,别闹。”罗志雄闪身避过,一手指着前方道,“干活去,有人来了!” 但听蹄声得得,车轮辘辘,一匹又高又瘦的老马拉着一辆破旧的马车不徐不疾地从城往南门行来。二人打了个眼色,待到马车行近,挥手截住,却又不约而同地以衣袖紧紧掩住了口鼻。这辆马车竟散出种臭不可闻的气味,异常刺鼻。 马车在二人面前嘎然而止,二人抵受不住那股熏天臭味,忍不住一齐向后退出数步。 “下车,下车!”王大壮脸上露出种厌恶之色,挥手大声叱道,“你们出城是做什么的?” 从车辕上跳下一个年汉子,涎着笑脸道:“哟!这不是王捕头和罗捕头二位爷吗?” “是你?!”王大壮瞪着大眼,横眉竖目瞧着那年汉子,粗声道,“李菜园子,你这车上装的是什么玩意儿?你瞧这臭得足以熏死九头牛了!” “二位爷又不是不知道小的是做什么的,”李菜园子陪着笑脸道,“这车上装的不就是城里的大老爷们的夜香嘛,是用来种菜的,哪能不臭?” “呸呸呸!”王大壮一连吐出几口口水,笑骂道:“我就说你李菜园子种的菜怎么就比别人漂亮,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李菜园子立即来了精神,脸上容光焕,用手拍打着胸膛,直拍得“嘭嘭”作响,大言不惭道:“二位爷,不是小的敢说大话,我李菜园子种出来的菜,那可真的是无人能及的,不敢说是天下第一,不过在江南,那绝对是仅此一家再无别号,咱们城里就不用说了,就连金陵城最大的宝号‘天涯海阁’也常来下订呢,人家一要就是一千八百担啊!” “你少胡吹,谁不知道你李菜园子喜欢喝两杯,酒一来劲,废话总是多得很。”罗志雄冷笑道。 “罗爷,小的今天可是滴酒未沾呐!”李菜园子一脸正色,有些暧昧地低声道,“回头小的给二位爷带点又大又嫩的菜来,你们尝过之后就知道小的所言非虚。” “少来这一套,谁稀罕你几颗大白菜了?”罗志雄拉下了脸,沉声道,“你把车门打开看看,例行搜查。” “二位爷要查什么?” “你还没听说吗?”罗志雄闷着声音道,“前几天,城里的陈士期陈老爷被杀手残杀满门,凶手侥幸逃脱,以防他潜出城去,咱们奉铁总捕头之命,在此搜查凶手行踪,但凡出城之人,都必须接受全面检查。” “啊?!”也不知是真的被吓了一跳,还是假的大吃一惊,李菜园子瞪大了眼珠子,脸上神情明显有些夸张,“陈老爷被杀手残杀满门?这……这……不会吧?人命关天,二位爷万万不可随便咒骂他人。” “此事乃是我二人亲眼所见,当日围捕凶手也曾亲手参与,如今,此事在城里早已传得沸沸扬扬,还能有假?”王大壮粗声道,“铁总捕头在江南一带当差以来,还是第一次撞上这般惊天动地的血案,曾经过毒誓,若是不能亲手将凶手缉拿归案,他就要砍下自己的头颅来,用自己的血奠祭陈园满门阴灵。” 李菜园子脸上肌肉一阵抽搐,有些不太自然道:“二位爷,小的只是个种菜的,再怎么胆大包天,也不至于窝藏罪犯吧?这种株连九族之事,小的可不敢开玩笑。” “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用不着害怕,咱们也只是奉命行事,随便看看而已。”王大壮咧开大嘴,伸出蒲扇般的大手,用力拍了拍李菜园子的肩膀。 “明白,明白,二位爷职责所在,小的自然是明白的。”李菜园子点着头,一脸正色道,“这次与小的一起随行的,不过是两个人而已,都是自家远房亲戚。车厢里所载的,也不过只是几大桶夜香,除此以外,别无他物,二位爷尽管搜搜看,只是……” “只是什么?”王大壮瞪眼道。 李菜园子涎着笑脸道:“只是夜香这东西,味道确实有些……太呛人,小的自然是无所谓,可就怕二位爷受不了,嘿嘿!” “呸!”王大壮倏地吐出一口口水,也不与李菜园子分辨,抬起目光投向坐在车辕上一动也不动的车把式。 车把式约莫五十上下年纪,脸色黝黑,两眼无神,一副萎糜、懒散模样,显然也是个爱贪杯的乡下村民。如此一个人,在大千世界里,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 王大壮看不出这个车把式有任何异样,冷哼一声,目光斜睨,瞧着李菜园子问道:“那个人真是你的远房亲戚?” “是是是,他是小的表哥。”李菜园子点头哈腰陪着笑道,“他是哑巴,但是不聋,三岁的时候大病了一场,此后就不能说话。” “呸!”王大壮又啐了一口,大手一挥,有些不耐烦道:“去,谁爱听你废话。” 他围绕着马车,远远转了一圈,最后在敞开的车厢后面远远地站住了脚步。 车厢里装的的确不过是三四个又高又大的木桶,一个身着粗布麻衣的村姑蓬头垢面,半倚半坐,斜斜靠着车厢,似是抵受不住从大木桶里散出来的臭味,把头伸向车窗,轻轻呼吸着外面的空气。 “过来!”王大壮向李菜园子招手呼叫。 李菜园子应声而来,陪笑道:“王爷有何吩咐?” 王大壮手指指着那个脏兮兮的村姑问道:“她又是什么人?” “这小妮子叫爱姑,是小的哑巴表哥唯一的女儿。乡下人没见过大世面,多有怠慢,小的代她赔个不是。”李菜园子一脸世故。 王大壮冷哼一声,缄口不语,又瞧了车厢里的几个大木桶半晌,终于挥手道:“你们走吧!” 李菜园子先是一愣,随即点头笑道:“王爷,他日若是偷得半日闲,小的作东,好好与二位爷聚聚。” 王大壮神色稍霁,却依然缄口不语。 “行了,李菜园子。”罗志雄大步过来,挥手道,“让你走,你就走吧,城里谁不知道你是个一毛不拔、见钱眼开的铁公鸡,吃你一顿饭,还不知道是谁占了便宜。” 李菜园子讪讪一笑,道:“罗爷说这话可就见外了,嘿嘿!”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又道:“那么,小的这就去了,菜园子还等着小的回去忙活呢!” “走吧,走吧!” 李菜园子客客气气地向二人辞了别,坐回车辕,对车把式打了个手势,马车缓缓向南门外行去。 第二十章 金蝉脱壳 马车行出数丈,车把式突然手缰绳一紧,马车戛然而止。在城门的央,竟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恰好挡住了马车的去路。 那人精瘦深沉,脸色如铁,居然是“铁面无私”铁全拿。 “等一等,你们还不能走。”铁全拿右手持着铁尺,左手负在身后,站在那里如渊亭岳峙,脸上绝无表情,声音冰冷得令人不寒而悸。 李菜园子脸色微变,目光不由自主地望向身边的车把式。在这一刻,车把式本是萎顿的眼神竟似也有些变了,两道犀利如刀的光芒一掠而过,转瞬消逝,脸色依然一如既往的沉静。 李菜园子微一犹豫,侧头想了想,随即跳下车辕,快步走到铁全拿面前,赔笑道:“呀,原来是铁总捕头大驾亲临,失罪,失罪!” 就在这时,王、罗二人也已急步赶来,相互打了个眼色,齐声叫道:“总捕头……” 铁全拿干瘦的手轻轻一挥,示意二人不必多言,刀锋般锐利的目光投向一动不动的车把式,似欲看穿他的心灵。 “李菜园子!”铁全拿目光依然未动,突然叫道,“铁某与你相识已有数年,怎么没听说过你还有个远房的哑巴表哥?” “呃!”李菜园子微一错愕,低声笑道,“是这样的,他的家乡不久前生了一场瘟疫,他无处可去,这才前来投奔小的。” 铁全拿目光落在车把式一双大手上,沉声道:“看得出来,他也是个跑江湖的。” “跑江湖?”李菜园子摇头道,“他的确是个会家子,乡下人嘛,不过就只是懂得几套庄稼把式强身健体,也可防防身不受恶人欺负。” “你这车里,载的真是夜香?”铁全拿的目光终于从车把式身上移开,望向车厢。 “是,的确是用来浇菜的夜香。” 铁全拿脸色阴沉,瞳孔慢慢收缩,忽然抬目对王、罗二人道:“车厢里有四个大木桶,你们是不是都已经检查过?” 王、罗二人对视一眼,摇头低声道:“没有。” 铁全拿冷哼一声,对李菜园子道:“这几个木桶除了装夜香,想必还能装别的东西,譬如人!” 李菜园子心里一惊,勉强笑道:“装人?这夜香臭不可闻,人呆在里面,岂非早已被薰死?” 铁全拿脸色越深沉如铁,缓步走到车厢后面,当他的目光投向爱姑,刹那间就定格在了那里。 乍见陌生人,爱姑有些腼腆地缩了缩身子。 铁全拿目光慢慢下移,落在爱姑白净而纤长的手上,眉头微皱间,眼里却似掠过一丝冰冷、不可捉摸的笑意。 过了半晌,铁全拿手持铁尺,往一只大木桶用力敲了敲,“咚咚咚”,传出一阵沉闷、厚实的声响。他拧眉叫道:“李菜园子,打开盖子让我瞧瞧。” 李菜园子立即快步奔来,迟疑着道:“这里面都是杂秽的东西,铁总捕头就不怕沾了晦气?” “打开。”铁全拿沉声道。 李菜园子苦笑一下,爬上车厢,用力揭开了那只大木桶的盖子,一股冲天而起、令人难以忍受的臭味顿时散出来,薰人欲呕。 铁全拿忍不住连退三大步,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屏着呼吸,正想叫李菜园子揭开第二只大木桶的盖子,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急骤的马蹄声。 “铁总捕头……”马上骑士远远高声呼叫。 铁全拿回身望去,只见来人一袭白袍,迎风飘扬,显得俊逸非凡,正是白无邪。 白无邪纵马而来,在数丈外便已勒马而止,飘然下马,拱手道:“铁总捕头,敝上有要事相商,请你去相见。” 铁全拿皱眉问道:“秦大侠何事相召?” 白无邪道:“此事与凶手去向有极大关系,敝上希望铁总捕头亲自定夺。” “哦?”铁全拿眼闪过一丝惊喜的亮光,问道,“秦大侠现在何处?” “敝上此刻正在陈园恭侯。” “好,铁某这就去。”铁全拿回头对李菜园子挥手道,“你们走吧!” 陈园。 铁全拿与秦孝仪并肩站在一起,看着房里凌乱的景象,相对无言。 秦孝仪负手而立,出一声苦涩的长叹,跌足道:“老夫真是糊涂,千算万算,断定燕重衣绝对逃不出城去,却没想到,他居然一直就藏在此处,难怪我们出尽人力也找不到他。”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所在。”铁全拿苦笑道,“燕重衣的确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抓住我们绝不可能搜索案现场的道理,偷偷潜回,这一战,我们已经输得很彻底。”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本来就不是浪得虚名之辈。”秦孝仪的声音变得有些不可抑止的激动,“如果是朋友,每个人都会为这样一个朋友而自豪,如果是敌人,那么他的对手也一定会因为有这么一个敌人而感到兴奋。” “当日他已身受重伤,绝不可能还有余力逃出我们的追捕。”铁全拿拧紧双眉沉吟着道,“如果晚辈所料不错,他必然还有帮手助他冲出重围。” “铁总捕头,你过来看看。”秦孝仪从桌子上拿起一只海碗,缓缓道,“这只碗水渍未干,显然是盛过稀粥之后留下的,看来他们离开此地并没有多长时候。” 铁全拿在房来回转了数圈,审视良久,长吐口气,缓缓道:“在这房里,住着的绝非仅仅只有燕重衣一个人,他至少还有两个同伴,而且其一个还是个女子。” “何以见得?” “秦大侠可曾闻到一种异样的气味?” 秦孝仪鼻羽翕动,呼吸着空气,点头道:“有,是种胭脂水粉的味道。” “对,就是这种女人香。”铁全拿沉吟道,“很显然,燕重衣这次刺杀陈大侠的行动,是蓄谋已久,有备而来。” “唔!”秦孝仪点头道,“‘九龙堂’的九条龙都是武林高手,其就有两个成员是女子。” “晚辈倾尽全力缉拿凶手,却没想到凶手距离我们竟然不过是咫尺之遥,真是可笑。”铁全拿愤然地握紧了手铁尺,钢牙咬得格格直响。 秦孝仪默然半晌,缓缓道:“据此看来,他们离开未久,如果我们现在就动人马前去追捕,或许尚能亡羊补牢。” “来此之前,晚辈曾经现过两个非常可疑的人,正好是一男一女。”铁全拿道,“那男子是个很平常的乡下汉,却有一双与众不同的拳头,据晚辈猜测,此人的拳头当可碎碑裂石,而且他容貌古板,绝对是经过易容改扮的。那女子比他更为可疑,虽然也是一个粗布麻衣的村姑装扮,一双手的肌肤却是白白净净,赛雪欺霜,全然格格不入。” “他们现在人呢?” “此刻只怕早已经出城而去。” “哎呀!”秦孝仪跌足道,“既已现不对,你怎么不截住他们?” 铁全拿苦笑道:“晚辈听说秦大侠现了凶手的线索,当即就赶来相见了,哪里还顾得上这两个人?” “世上之事当真是无巧不成书,竟有如此巧合之事。”秦孝仪一声苦笑,说道,“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开始追赶,或许还来得及。” “嗯!一定还来得及的。”铁全拿极有把握地道,“燕重衣伤势不轻,他们必然不敢加赶路,按照行程来看,此时应该尚在二十里之内。晚辈这就召集弟兄,这一次,绝不可能再让凶手逍遥法外。” 古城南门之外,是条非常宽阔的官道,只因进城的人比出城的多,所以车马人流不如往日熙攘,显得有些冷清而寂寥。 李菜园子坐在车辕上,回头望着身后远处被晚秋的阳光抹上了一层淡淡清辉的古城,忍不住长长吁出一口气,举起衣袖用力地在脸上抹了把汗。 “刚才的情况当真危险。”李菜园子心里这样想着,犹自感到有些后怕,不知何时,他的全身都已被冷汗浸透。 李菜园子慢慢回过头来,瞄了身旁的车把式一眼,咽了一口口水,说道:“刚才我被铁总捕头吓了一跳,还以为已经被他现了。” 车把式转头对他咧嘴笑笑,他是哑巴,不能说话,只能笑笑。 “‘铁面无私’铁全拿火眼金睛,断案如神,一般江湖宵小的下三滥伎俩,根本避不开他的神眼。”李菜园子用手掌按住自己的心口,“万一被他瞧出了端倪,我李菜园子的脑袋只怕就要搬家了!” 车把式又笑了笑。 “奇怪,你这人怎么不说话?”李菜园子瞪了车把式一眼,没好气道。 “我不说话倒并不奇怪,哑巴也能说话才是真的奇怪。”车把式沉声笑道。 李菜园子猛然一愣,随即哑然失笑,坐在车厢的爱姑也跟着笑了起来,脸颊上立即浮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你这个人除了贪财以外,”车把式瞄了李菜园子一眼,声音里带着一丝笑意,脸上却一如既往的僵硬,“还有一点让我不能不另眼相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的确很贪财,但从来都不会不择手段。”李菜园子居然脸色不改,振振有词,“还有一点是什么?” “聪明。”车把式慢慢道,“你比我想像的至少聪明十倍。” 李菜园子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随即试探着问道:“你答应过我,事成之后就给我一百两金子,分不少,是么?” “嗯!我的确这样说过。” “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把我应得的酬劳付给我?” “等到我们到了安全的地方,下车的时候。” “现在就已经很安全,你们可以离开我的马车了。” “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车把式解释道,“你也说过,‘铁面无私’铁全拿是个精明的名捕,他一定已经在怀疑我们,迟早会追来,在还没有远离古城之前,我们的处境依然非常危险。” 李菜园子轻叹口气,看了车把式木然、僵硬的脸,缄口不语,脸上的表情却非常古怪。 车把式也不再说话,吆喝一声,马鞭疾起,“啪”一声响,在马屁股上一抽,力量恰到好处,不轻不重,“唏路路……”那马仰一声嘶鸣,向前不徐不疾地行去。 晚秋的风就像是初冬的雪,总是有种刀子般的冰冷,寒意刺骨,极目望去,远处的景象一片萧索、荒芜,显示出一种“秋残冬至”的信息,令人徒增几许伤感,却又充满了莫名的期待。 马车行出十数里,逐渐远去的古城的影子,已不复见,车把式依然没有下车的意思,李菜园子脸上渐渐露出了不快之色,几次欲言又止,坐在车辕上的屁股不住挪移,如坐针毡。 “你是不是害怕如果铁全拿追将出来,你一定会受到我们的连累?”车把式仿佛看穿了李菜园子的心事。 “是。”李菜园子没有否认,他已经不必否认。 “你帮了我们这么一个大忙,我怎么可能会害你?其实你根本就不用担心,因为我们很快就要说再见了!”车把式笑了笑,侧耳道,“你听,那是什么声音?” 李菜园子微微一愣,倾耳细听,远方似有一阵清亮而欢快的乐声随着秋风隐约传来。 “那是什么声音?” “是唢呐!”车把式道,“接应我们的人已经到了。” 随着唢呐的乐声越来越清晰,那队人马也越来越近,终于来到了三人的面前。那支队伍人数不多,不过十二个人,四个唢呐手,四个青年男子骑着四匹马,其一个人的马后又跟着一匹黑马,四个壮年汉子扛着一顶软呢彩轿,显然是一支迎亲的队伍。 车把式大手一挥,迎亲队伍的唢呐声立即停止了下来。 “安二当家,这一路上让你受了不少委屈,现在可以下来透透气了!”车把式回头对爱姑说道,“你先把燕公子抱出来吧!” 爱姑点点头,伸出双手按住一只大木桶,微一用力,只听“吱呀呀”一阵轻微而沉闷的声响连续响起,大木桶的底部慢慢向前移动,露出一层格子。 格子里装着的绝不是臭不可闻的夜香,竟然半倚半坐着一个人! 燕重衣! 此刻,燕重衣双眼紧闭,呼吸粗重,也不知是正在酣睡之,还是昏迷了过去? 爱姑一脸忧色,毫不犹豫地抱起燕重衣,飘然下了车厢,回头瞧着车把式道:“秦大叔,接下来怎么办?” 车把式道:“把他放在轿里,这是个经过特别改造的轿子,里面有一个躺下去非常舒服的暗格。接下来嘛,你就坐在轿别出来,换上另外一套衣裳。” 爱姑点点头,抱着燕重衣走进了轿子。轿子里面果然有个可以容一个人躺下来的暗格,还有一套崭新的新娘子礼服,和一顶大红的凤冠。爱姑的脸色瞬间一红,回头对车把式道:“秦大叔,这衣服……” “呵呵!”车把式口出一串憨笑,挥手道:“这套衣服正是为你准备的。”“可是……”爱姑犹豫着道,“这套衣服……” “这是我苦思冥想才想出来的妙计,叫做‘金蝉脱壳’。”车把式道,“为了能让燕公子尽快脱离险境,你就事急从权将就一次吧!” 爱姑一声苦笑,缄口不语,有些无奈地钻回了轿。 “好个‘金蝉脱壳’的妙计。”李菜园子拍拍手掌笑道,“大爷先将燕公子偷运出城,再以迎亲队伍护送,一来既可避人耳目,逃开六扇门的追捕,二来又可让燕公子免受颠簸之苦,利于养伤,当真是两全其美。” 车把式斜眼瞧着他,淡淡道:“若非你鼎力相助,出城谈何容易?” “那么……”李菜园子举起衣袖抹了一把嘴,一脸涎笑,“我们事先说好的协定……” 他的话没有说完,车把式突然扬手掷来一样物事,不偏不倚,恰好落在他的怀。 “这是一百两金子,分不少。”车把式歪着嘴,眼神里透出一丝卑夷。 李菜园子突然闭上了嘴,伸手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子,眉开眼笑,嘴巴都仿佛咧到了耳根。想要他这种见钱眼开的人不说话,最好的方法当然就是给他银子,一百两金子也许已经太多! 过了半晌,李菜园子忽然诡秘地笑了起来,轻声道:“你现在是不是可以除掉人皮面具了?我觉得你原来的面貌比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更舒服。” 车把式冷冷瞧了他一眼,也不说话,伸手在脸上拉扯着什么,瞬间又变换成另一张脸。 这个人,当然就是“铁手生花”秦步。 “喂!李菜园子。”爱姑突然又从轿钻出了头,扬声道,“金陵城的‘天涯海阁’所用的蔬菜当真是你种的?” 李菜园子先是一愣,随即讪讪一笑,摇头不语。 “从后天开始,你就每天送一百担新鲜的蔬菜到‘天涯海阁’去。” 李菜园子一脸迷惘,无言以对。 “听见了没有,安二当家叫你从后天开始,每天都送一百担新鲜的蔬菜到‘天涯海阁’去。”秦步低沉着声音道,“有了她这么一句话,从今以后你可就财源滚滚而来了!” “什么?”李菜园子依然满头雾水。 “你知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她就是‘天涯海阁’的二当家,安柔姑娘。”说完这句话,秦步大手一挥,拍马而去。 看着这一支古怪的迎亲队伍渐渐远去,李菜园子依然呆立无言,一双眼神却非常古怪和复杂,是惊讶?还是欣喜?又或是别样的表情…… 第二十一章 拳头对拳头 秋风肃杀,落叶缤纷,天地间充斥着种凄凉的寒意。|/\/\| 秋风,官道上,唢呐之声时高时低,隐隐响起。迎亲队伍行走的度并不快,秦步此时已换上了另一套行装,坐在高头大马之上,与软呢彩轿并排而行,秋风拂动着他的毛,撩起了他身上崭新的紫色宽袍。 “按照如此的度计算,到达金陵最少也要三四天的行程。铁全拿很快就会追将而至,到时必然会给他瞧出破绽,少不了一场恶战。”秦步心里暗暗揣摩,平时本是非常冷静沉着的脸上已慢慢浮现出一丝焦虑之色,然而燕重衣此时的伤势和毒性已在慢慢加剧,实在不宜快奔波,否则还未摆脱六扇门的追捕,就早已一命呜呼! 秦步环目四顾,目光从迎亲队伍慢慢扫过,心里突然生起种后悔之意。他一直都是一个很有自信的人,学刀,虽然比不上韩大少,练剑,虽然逊于冷落,但他拳头上的造诣,却绝对是武林他人望尘莫及的。他也非常相信自己的眼光,这支迎亲队伍是他自己亲自挑选的,每个人都是绝顶的武林高手,绝不可拿泛泛之辈作比较。他后悔的是这支队伍的人数太少,一旦被铁全拿追上,纵然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势必大费周章,白白延误了燕重衣疗伤解毒的最佳时机。 秦步紧紧拧着眉,低头微一沉吟,纵马越过彩轿,追上走在最前面的一个年汉子,叫道:“南宫兄弟。” “秦大侠有何吩咐?”那个复姓“南宫”的年汉子扭头问道。 “你们出之前,是否已经通知过叶少侠和欧阳姑娘?”秦步脸色凝重。 “嗯!在下一直都是按照秦大侠所吩咐的去办的。”南宫点头道,“我想,叶少侠和欧阳姑娘此时应该就在路上。” 秦步满意地点点头,投以嘉许的目光。就在他不经意地一瞥之际,目光突然停滞在了空。 “看,信鸽!”秦步抬起右手,指着天空道。 风淡云轻的天空里,一只白色的鸽子展翅飞翔,迅地向队伍飞来。 “怕是叶少侠回讯了!”南宫微笑着,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相扣成环,放进嘴里出一声尖锐、清脆的呼啸。 那只白鸽听见呼唤之音,口也出一声鸣叫,在空一个盘旋,随即俯身直冲而下,落在南宫的左肩膀上,左脚上果然紧紧缚着一管小小的竹筒子。 秦步心急火燎地取下小竹筒,从里面抽出一张纸条,只见纸条上面写道:“已出金陵,偕同梅君醉妃伉俪,午时或可会晤!”落款处正是“叶逸秋”字样。 秦步又抬头望了望天,自言自语地喃喃道:“午时?如今已是巳时,还有一个时辰,只要铁全拿没那么快生端倪,那么一切就都还来得及,梅君醉妃伉俪一旦赶到,燕公子所之毒就不必担忧了!” 就在秦步心念一动之间,身后遥远之处突然传来一阵阵急骤而疯狂的马蹄声。他猛然回头,瞳孔瞬间慢慢缩小。 秋日下,官道上,一彪最少也有四五十骑的人马正以风雷涌动之势闪电般追逐而来! 那彪人马来得好快,不过片刻工夫,已然来到了队伍后面数丈之处,三骑当先而行,马上骑士正是江南第一名捕“铁面无私”铁全拿、“乾坤一剑”秦孝仪和白无邪师徒三人。 “来了!”秦步心里暗叹,“来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快了一些。” 铁全拿一马当先,纵马越过迎亲队伍,手马缰用力一勒,胯下坐骑立即一个漂亮的转身,挡住了秦步的去路。后面的四五十骑人马,度很快就缓了下来,蹄声得得,团团围住了迎亲队伍,仿佛铁桶一般,将秦步等一行人围堵得严严实实。唢呐声就在这时停止了下来。 “好,好一个‘金蝉脱壳’之计!”铁全拿冷冷笑着,目光锐利如一把尖刀,狠狠盯住秦步的脸,脸色却是铁青的,“如此妙计,几乎教铁某着了道儿,看来阁下也是位高人,失敬,失敬!” “官爷说谁是高人?在下听不明白。”秦步脸色不变,从容而对,既来之则安之,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拖延时间,等待叶逸秋的出现。 铁全拿目光微垂,盯着秦步那双如同钢筋铁骨般的大手,又是冷然一笑,沉声道:“原来你不是个哑巴!” “在下本来就不是哑巴。”秦步依然一脸从容,心里却已开始后悔。他知道一定是李菜园子已经被铁全拿追上,经不住严厉索问而供出了全部实情。他实在不应该太相信那个见利忘义的小人,早知如此,他应该点了李菜园子的穴道,然后再把他藏起来! “正是,哑巴又岂能开口说话?”铁全拿脸上没有丝毫笑意,“你们的行藏已经败露,赶快把杀人凶手交出来,免受牢狱之苦。” 秦步环目四顾,但见四周都围满了捕快,里三层,外三层,就算是一只飞鸟,只怕也飞不出这重重包围。他心里懊悔不已,却依然镇定地道:“什么杀人凶手?这里只有新娘子,没有什么杀人犯,官爷怕是弄错了!” “事到如今,阁下还不肯承认么?”铁全拿脸色越铁青,冷笑道,“李菜园子已经如实招供,你们是如何藏匿于陈园,又如何将杀人凶手藏于盛装夜香的大木桶运出城外,又是如何假扮迎亲以掩人耳目等等都交待得一清二楚,你居然还在这里扮猪吃老虎,当真可笑而又愚笨至极。.tw[]” 果然是李菜园子泄露了秘密,当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秦步心里长叹。 “大家一起上,如有反抗拒捕者,杀无赦!”铁全拿当机立断下了格杀令,无论如何,这一次绝对不可以让燕重衣逍遥法外。 数十个捕快早已蠢蠢欲动,听见命令,再不迟疑,只听“呛呛啷啷”之声不绝于耳,各自亮出了兵器策马上前,向迎亲队伍起了围攻。 秦孝仪与白无邪四目相望,相互交换了一个眼色,一齐策马退出了战团。 秦步脸色倏然大变,扭头对身边的南宫低声急道:“我对付铁全拿,你们保护轿子,万万不能让任何人接近。” 铁全拿一声令下,立即策马退出数尺,群殴并不是他的嗜好,这些事,交给他的下属去做已经足够。就在这时,他突觉眼前一花,一道紫色的光芒在阳光下淡淡一闪,继而风声呼啸,劲风扑体,荡起了他身上的衣衫,一只蒲扇般宽大的手五指箕张,就像是一只鹰爪般向他当胸袭来。 “擒贼先擒王。”秦步作出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只要将铁全拿一举制住,就可以当作人质,用以要挟数十个捕快撤退,放弃攻击。 铁全拿显然也识破了秦步的意图,一声冷笑,瘦骨嶙峋的手轻轻一挥间,手已多了一声铁尺,以尺作刀,斜刺里向秦步的手腕直斩而下。岂料秦步这一击其实不过是虚招,手至途,突然如灵蛇般扭曲,折而向下,变爪为拳,同时气贯于拳,狠狠击向马。 “射人先射马。”秦步真正的目标乃是铁全拿胯下的坐骑。 铁全拿觉不妙,想要策马闪避已然不及,只听“嗷”地一声惨叫响起,那匹马的马已被一拳击,顿时脑袋开花,颅骨尽碎,一股强劲的余力将它震出数尺,方才砰然倒毙。铁全拿只觉身体也被那道拳劲震动,微微一晃,借力跃起,在半空一个倒翻,轻轻巧巧地落下地来,还未来得及喘息,秦步的拳头又已攻到。 秦步绰号“铁手生花”,其意本是说他的双手坚硬如铁,却又灵巧如女子之手可以穿针引线平空绣出一幅绝妙图画来。其实他这双手又何止能够绣花,就算是轰碎一座冰山也是绝不为奇。 秦步疯狂的拳头激起了铁全拿的斗志和好胜之心,他“嘿”然一声冷笑,尺交左手,右手握拳,气注于臂,催动深厚的真力凝聚在于拳头,以左脚脚跟为轴,身子飞快一转,右拳随着身子的转动划出一个圆圈,就在他吐气开声,夹杂着种呼啸之风猛然击出,迎向来拳。 拳头对拳头! 铁全拿自幼练的就是外家功夫,拳脚方面极其到家,直到入六扇门为捕快之后,这才改用铁尺作兵器,但更多时候,他倚仗的依然是他的拳头,虽然他天生瘦削、薄弱,但他的拳头却是坚硬如铁,一击足可开碑碎石,将硬物化为齑粉。 没有人能够想象,当江湖上这两大铁拳相遇,将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碰!”纷斗厮杀声,双拳相击出的声音虽极低沉,却也显得异常刺耳,伴随着一阵阵骨头相撞轻微的“格格”之声,深入人心。 两道强劲的力道相击,铁全拿只觉从手骨之处传来一阵酸痛,很快就蔓延到了手臂,整个人也都被对方的力道震退了数尺,反观秦步,不过是连退数步而已! 拳头对拳头,秦步显然略占上风。 铁全拿连退三步,以力御力,勉强拿桩站稳,心又气又怒,惊疑不定,暗暗忖道:“好硬的拳头,难道此人竟是失踪已久的……”他心念一动,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大声问道:“阁下是‘铁手生花’秦步秦大侠的什么人?” “在下便是秦步!”秦步傲然道。 此人竟是天下第一铁拳高手秦步!铁全拿瞳孔陡然收缩,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铁手生花”秦步?秦孝仪听见这个名字,瞳孔猛然扩张,脸上露出种非常复杂的表情,也不知是惊讶?是激动?还是兴奋? 白无邪瞧了秦孝仪一眼,白皙的右手悄悄按住了腰间的剑柄。 “现在还不是你出手的时候。”秦孝仪一眼瞥见白无邪的动作,缓缓摇头道,“沉着,冷静,静观其变,凡事切忌浮躁,万万不可操之过急。” 白无邪慢慢松开了按住剑柄的手。 为了捕捉燕重衣归案,确保万无一失,铁全拿倾巢而出,出动了六扇门所有的捕快,其不乏高手,罗志雄和王大壮就是其之一。二人本身就是江湖好手,追随铁全拿几近十年,几经铁全拿精心指点,武功大有精进,若是联手合击,铁全拿非百招而不能胜。当下二人以身作则,当其冲,一个用刀,一人使剑,向彩轿同时冲去。 迎亲队伍的十二人,个个皆非弱者,此时面对数十人马的围攻,丝毫没有惧色,“唰唰唰”,一齐亮出兵器,团团护住彩轿,严阵以待。复姓“南宫”的年汉子本是这十二人的领,本领尤胜众人,他已看出王、罗二人在数十捕快属于顶尖人物,当即纵马上前,反手从缚于马后的包裹上取出一截短枪和一支铁杆,双手并用,迅地连接成一柄长及一丈的长枪,手法干净而利落,显然是位善使枪法的高手。 枪为刺兵器,杀伤力很大,其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其他兵器难与匹敌。在百般兵器,枪为“百兵之王”,进可攻,退可守,攻防兼备,正是“一分长,一分强”。一般而言,枪的长度约莫相当于人体直立,手臂伸直向上的高度,枪法以拦、拿、扎为主,在十八般武艺最为难学,不易掌握,民间有言:“年拳,月棒,久练枪”。 但凡长兵器者,份量必重,使用之人若非膂力巨大,绝不可能灵活使用。南宫双臂一抖,在半空划出一朵枪花,“唰”地一声,尖锐、锋利的枪头在日光下闪耀着一层白芒,向罗志雄当胸刺去。这一枪绝无取巧之外,显得平淡无奇,但南宫自幼膂力过人,这一刺倾注了他八成功力,顿时劲风呼啸,深含破竹之势。 罗志雄身经百战,丝毫不敢怠慢,钢刀抖动,亮光掠起,撩向枪头。刀声破空响起,但尚未碰触到长枪,长枪忽然一摆,居然改变了方向,一个虚晃,在空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从绝不可能的方向转而刺向王大壮的面门。 南宫变招之快,出手之稳,运枪之灵,着实匪夷所思,无疑已深得枪法精髓,将一路枪法挥得淋漓尽致,妙不可言。 王大壮虽然早已严阵以待,却也万万料不到南宫的枪法竟已直达化境,变化自如,化不可能为可能,眼前光芒一闪,枪尖已近面门一尺数寸,不由得吓了一跳。他处惊不乱,长剑递出,劲力暗吐,凝注于剑,“叮当”一声响,枪剑相交,长枪居然被这一剑挡格在了一边。 枪剑一触即分,决无半分停滞。南宫双手紧紧握住枪杆,轻轻回抽,枪头竟又转了一个弯,再刺出时,方向又已改变,从下至上,直挑右边罗志雄的裆部,去势迅急,力道凶猛异常,似欲攻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撩阴式”是一种非常狠辣而阴毒的招数,用于女子则显得轻浮而下流,这一来,罗志雄显然被深深地激怒了,嘴里狠狠骂了句:“直娘贼!”左手抓住刀背,向下直切,刀刃在枪头上一挡,同时双脚用力一蹬,顺着长枪挑起之势,整个人都借力跃起,钢刀展动,就像一只飞翔的大鸟般向南宫掠去。 就在这时,趁着南宫的招式欲变未变,王大壮剑化飞龙,和身扑上,与罗志雄一刀一剑,展开夹击。 “‘白云出岫’,‘拔草寻蛇’,‘峰回路转’,接下来就是‘柳暗花明’,‘一飞冲天’,‘落日长河’,‘渔歌唱晚’,‘一苇渡江’,‘飞花逐月’等等几个招式了!”秦孝仪目光投向长枪挥舞的南宫,数着他枪法的招数道,“这汉子使的是‘南宫十八枪’,想必他就是绝迹江湖已有数十年之久的南宫世家的弟子。” 第二十二章 杀手,又见杀手 南宫世家?“南宫十八枪”?白无邪脸色狐疑而迷惑,向秦孝仪投去询问的目光。(..tw好看的小说) “早在四百多年以前,武林就有四大世家之说,分踞东方杭州、南方岭南、西方西域、北方蓬莱四地,统称‘东方西门,南宫北海’。这四大武林世家几乎统治了当时的江湖天下,尤其是各自的祖传绝技令人侧目,少有匹敌之人。随着蜀唐家堡和江南飞龙堡的悄然崛起,这四大世家逐渐从辉煌走向衰落,直至湮没,时至今日,江南四大武林世家已完全取代了昔日四大世家的地位,牢牢控制住了武林的半壁江山,‘东方西门,南宫北海’也自此完全消失无踪,名望、实力皆不复在,他们的门下弟子也都流落江湖,自立门户。” “这个使枪的汉子,就是南宫的门人?”不知为何,白无邪那双略带忧郁而又迷蒙的眼睛里,似乎充满了莫名其妙的感伤,也不知是为了悼念昔日四大世家曾经的辉煌,还是被这段尘封已久的武林往事勾起了心底蛰伏的某些记忆? 对于白无邪的身世来历,始终是一个谜,秦孝仪对他一无所知。 最初的相遇,是在数年前的西子湖畔,断桥边,垂柳下。那一天,夕阳如血,晚霞满天,整片天空仿佛刚刚被一个哭泣过的少女用鲜血染红了一般,是那么的忧伤,那么的凄凉。 秦孝仪生性淡泊名利,以游山玩水、指点江山为乐,以广交朋友、行侠仗义为趣,每一次远行,都使他斩获颇丰,最大的收获就是遇见了白无邪。那个时候的白无邪还是个少年,一副失魂落魄、行尸走肉的模样,蓬头褛衣,浑身肮脏,就像是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小乞丐。出于侠义之心,又或是某种难以解释的原因,秦孝仪收留了他。此后秦孝仪又现白无邪天赋异禀,是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学武奇,遂又起了爱才之意,曾经誓不再授徒的他终于破例收白无邪为关门弟子,倾尽自己毕生所学一一传授,他相信,白无邪绝对不会是一个池之物,假以时日,必能成就一番空前绝后的事业。 自始至终,白无邪都没有说出自己的来历,秦孝仪也没有追问,他知道,白无邪不愿提起过去,一定有他自己不得已的苦衷,或许,他的过往,是段刻骨铭心、永世难忘的不寻常记忆。 总而言之,白无邪必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嗯!”秦孝仪点头肯定地道,“南宫世家虽已没落,‘南宫十八枪’也早已绝迹江湖,但我终日游荡于江湖,走遍大江南北,曾经有幸见识过这路枪法。那位前辈曾经说过,自从南宫世家没落之后,这路枪法就不再传授外姓弟子,习此枪法者,必定是南宫后裔。我这才敢加以断定,这个人,一定就是南宫世家的后人。‘南宫十八枪’每一枪都含有八种变化,加起来就是一百四十四式,可是此人的枪法来来去去也不过只有三种变化,看来这路枪法真的快要失传了!” 白无邪若有所思,仿佛心事重重,没有说话。 秦孝仪不经意地瞧了他一眼,昂出一声长叹,摇头苦笑着又道:“造化弄人,昔日世家子弟,今日竟然沉沦至此,莫非这就是所谓的天意?实在令人不能不扼腕叹息,罢了,罢了!” 白无邪没有说话,似是又被勾起了某些不愿想起的记忆,本极迷茫的目光越游离不定,俊脸上的肌肉泛起一阵不易察觉的抽搐,一时之间,竟似已经呆了!木然许久,他的目光缓缓飘向了远方。 此际,秋风正往西吹,在那个方向,是否曾经装载着他的思念和梦想? 秦孝仪的猜测并没有错,那个使枪的年汉子的确就是南宫世家的后人,单名一个“简”字。 自从唐家堡和飞龙堡等诸多势力、财力和实力都非同寻常的门派相继崛起之后,“东方西门,南宫北海”四大世家由于门户之见,不愿将祖传绝学流传出外,固步自封,始终不能扩大门庭,一代不如一代,在一百多年之前就已名存实亡。如此又苦苦支撑了数十年,名望与荣誉终于如一堵残垣断壁轰然坍塌,自此便一蹶不振,慢慢走向了衰败直至没落。今日之日,或许还会有一些老一辈的江湖人物说起四大世家曾经的过往,而明日之日,当那些老人都已经化为一捧黄土,江湖上记得四大世家的又还有几人? 昨日黄花已凋落,又岂有红颜因难舍它曾经的美丽,而重又拈起别上衣襟徒惹哀伤与忧愁? 曾经人才辈出的武林世家,如今已是人丁稀薄,仅余一脉,而这一脉所剩无几的南宫子弟,在江湖上早已是无足轻重的人物,祖传绝学“南宫十八枪”也因此大部分失传,就连南宫简的祖父辈也未学全,最多也只不过是十枪而已!对于祖传枪法,南宫简只学会了九招,每一招也都只有三个变化,纵然如此,他已是受益无穷。 罗、王二人以二敌一,刀剑合击,一攻一守,进退相宜,与昔日素有霸王之称的“南宫十八枪”对抗,居然丝毫不落下风,斗了个势均力敌。南宫简枪法九路皆已用尽,仍被二人纠缠住一时难以脱身,万不得已,只得将枪法从头再使一遍,与二人斗得难分难解,小半个时辰之内,胜负难料。 数十名捕快一拥而上,以多敌少,稳占上风,迎亲队伍虽然竭尽全力迎战,却都被捕快们如潮水般涌流不断的围攻逼得节节败退,圈子越缩越小,不出小半个时辰,必然无法抵挡水泄不通的攻击。 “呼”地一声,混乱的厮杀,一个壮年捕快觑准一个空隙,飞手甩出手长长的铁链,随即“噼呖叭啦”一阵乱响,彩轿右边的木板被击得四分五裂,木屑纷飞。.tw[] 安柔依然身披红裳,头顶凤冠,端端正正坐在轿,脸上却已倏然变了颜色,温柔的眼神充满了骇人的杀意。但她没有动,甚至连手都没有抬起。现在还不是危急的最后关头,还不是她出手的时候,她的任务是保护躺在木柜的燕重衣的安全,一旦她离开了轿子,敌人就有机可乘。燕重衣生命垂危,只有一线生机,这个机会,决不可以让别人夺去。 “我倒要看看这个假扮的亲娘子有多漂亮。”那个击穿轿子的捕快脸上露出一丝猥琐的狎笑,纵身扑出。 这人刚刚扑入彩轿之,只听“啪”、“啪”两声清脆的响声几乎是在同时传出,这人突然又倒飞了出去,整个身躯都砸在一个捕快身上,一齐摔倒。 “这假新娘子也是个会家子,大家小心!”那名捕快伸手抚摸着又红又肿的脸颊,向同僚们示警道。 这时迎亲队伍有数人倒了下去,圈子出现了缺口,七、八个捕快趁虚而入,冲向轿子。 安柔贝齿狠狠一咬红唇,仿佛下了很大决心,猛然掀掉了头上凤冠,从轿子里一跃而下,守在那个破洞之前。她决定出手了,她绝不能让燕重衣受到任何伤害,虽然秦孝仪师徒二人就在当前,自己一出手,就等于暴露了自己多年来苦苦隐藏的武功,但现在已到迫不得已的时刻,她绝对不能再等了! “咦!”白无邪瞧着身手矫健的安柔,口出一声惊叹,说道:“师父,这位假新娘子不就是金陵天涯海阁的安二当家吗?” “唔,正是她。”秦孝仪若有所思地点头道,“想不到安二当家也是懂得武功的,天涯海阁果然不简单。” 就在这时,从远处迅掠来一道白色的人影,度之快,竟令人无法瞧出他的容貌。白影如流光般飞过激烈的战团,仿佛一片鹅毛般轻飘飘地落在安柔身前。 “是他!”站在远处的白无邪脸上突然露出种非常复杂、莫名其妙的表情,“他终于来了!” “他一定会来的。”秦孝仪脸上却露出一丝奇特的微笑,慢悠悠道,“燕重衣出了这么大的事,处境如同危卵,岌岌可危,他岂能袖手旁观,弃兄弟而不顾?” 白衣人站在轿前,如渊亭岳峙般一动不动,左手负在身后,显得如此从容而镇静,但他的身上却隐隐散出种孤独的冷漠,和一丝若有若无的杀意! 七、八个捕快似是被他那种独一无二的气势所慑,动作出现了瞬间的停顿,随即又一起扑了过来。 “退出去!”白衣人口轻叱,也不见他有何动作,不过是右手袍袖不经意地随便一拂,一股刚俦无比的劲风便不带有丝毫的声响,宛如浪潮般涌起,在他面前形成一堵气墙,阻挡住了捕快们的攻势。 这堵气墙,无疑就是铜墙铁壁,捕快们竟然全都不得其门而入,稍进半步,便觉面红气喘,呼吸不畅,不由得全都退出了数尺。 “这是什么人?武功竟然如此怪异?”捕快们全都瞪大了眼睛,直直地瞅着眼前这人。 这人身上一袭白衣洁净而明亮,衣袂飘飘,随风而舞,乌黑的长虽然略嫌凌乱,从却透出种高高在上的味道,站在那里,显得风神俊朗,卓尔不群,是那么的潇洒飘逸,又是那么的孤独冷酷。 “你没事吧?”白衣人慢慢回转了头,瞧着安柔柔声问道。 安柔长吁一口气,摇了摇头,似怒还嗔地道:“你就不能早一些赶到?” 白衣人轻叹口气,苦笑道:“我接到秦大侠的飞鸽传书,当即就赶来了,还好,总算来得还不太迟。”他眉头微拧,又问道:“燕大哥现在情况怎样?” 安柔黯然叹道:“他受伤极重,又了无名剧毒,出城之前就已昏迷不醒,再也不能拖延了!梅君先生和醉妃夫人现在哪里,可有请他们前来?” 白衣人道:“欧阳情与他们随后就到。” “你是什么人?”捕快有人忍不住大声喝叱道,“竟敢阻碍公差办案,你可知道这是犯了要杀头的死罪?” “叶逸秋!”白衣人慢慢转过头去,犀利如刀的眼神望向众人,脸上又恢复了冷漠的颜色。 江湖上早有传闻,“铁手生花”秦步的拳头是江湖第一铁拳,数十年前乃至数十年后,绝对独领风骚,无人能出其右。铁全拿手上功夫已浸淫三十多年,极为自负,但在此刻,一出手就铩羽而归,不由得意味索然。 秦步已隐退江湖几近十年,是什么原因让他重出江湖,甘心为燕重衣乐于奔命?铁全拿怀着这样的疑问,拱手说道:“原来阁下就是号称天下第一铁拳的秦大侠,铁某当真有眼不识泰山,失敬,失敬!” 秦步淡然一笑,缄口不语。 “秦大侠与燕重衣可是旧识?”铁全拿试探着问道。 秦步摇头道:“我与他虽非朋友,却有一段极深的渊源。” “既然如此,秦大侠为何不遗余力地保护一个杀人凶手?这一点铁某实在想不通。” 秦步紧紧闭上了嘴,有些事根本没有必要解释。 “燕重衣身背三十一条人命,属于重大血案,此事已上报朝廷,朝廷对此案极为重视,勒令铁某捉拿凶手,就地正法。”铁全拿话有话道,“秦大侠如闲云野鹤,快意江湖,那是何等的自在,想必不会为了一个亡命杀手而毁了自己的生活。” 秦步笑而不语,未置可否。 “秦大侠若能退出这趟浑手,铁某感激不尽。”铁全拿继续诚恳地说道。 “若要在下袖手旁观,那是绝不可能之事。”秦步沉声道,“铁总捕头不必多言,要想捉拿燕重衣,除非是从在下尸体上踏过去。” 一言不合,场气氛立即变得严峻而尴尬起来,充满一股剑拔弩张,山雨欲来的气味。 “看来秦步心意已决,说什么也不会改变主意了,今日一战,势必在所难免。”铁全拿心暗暗苦笑,明知自己决非秦步的对手,但职责所在,纵然不敌,也惟有全力以赴。他轻叹一声,脸色阴郁道:“如此在下就得罪了!”话音未落,他已一拳击出。 “呼!”拳风如浪潮排山倒海般涌出,隐隐夹杂着呼啸之声,荡起秦步身上紫袍衣襟。这一拳并没有特别之处,毫无花俏、巧妙的招式,只是拳法的最为普通的一招“直捣黄龙”而已,惟其之快,之稳,之狠,是绝对无可比拟的,决非江湖上一流的拳师可比。 就在一刻之前,拳头对拳头,虽然只是一招的较量,秦步却已看出铁全拿拳头上的造诣委实炉火纯青,登峰造极,足有三十年的火候。此刻,秦步丝毫不敢心存大意,运劲于臂,贯力于拳,也“呼”地一声一拳击出。 “砰!”双拳相击,出一种沉重的响声,二人同时身形一晃,各自退出两小步。以真实功力而论,铁全拿自然略逊秦步,只是秦步并不想得罪六扇门,出手属于迫不得已,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等待叶逸秋的出现而已,所以并未出尽全力。而铁全拿誓拿燕重衣归案,又知秦步的武功远胜于己,一出手就使用了十成功力,这一次拳头的较量,方才不分胜负。 铁全拿本非不知进退之人,奈何职责所在,只能硬着头皮死缠到底。他将铁尺重又交回右手,“呼”地一声挥出,立即平空刮起一阵刚俦无比的劲风。 铁尺如刀,向秦步当头劈落。 这把铁尺乃是至纯至钢的玄铁所铸,长一尺八寸,却重逾十一斤零八两,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外门兵器。铁全拿对武学博学精深,在铁尺一路招式上加入了诸多变化,劈可作刀,刺则如剑,招数繁杂怪异,往往令人防不胜防,也不知曾经有过多少强敌铩羽在其尺之下。 秦步在铁手练就之后的第五年,就已淡出江湖,从此极少与人交手。数年前,欧阳情创办“天涯海阁”,暗组织“青衣楼”行侠仗义,“铁狼银狐”夫妇唯恐她小小一个女子,江湖阅历浅薄,不易成就大业,亲自委托“铁手生花”秦步加以保护。秦步本不愿再涉足江湖,无奈故人所托不便推辞,这才自贬身份,扮作欧阳情的私人车夫。这数年来,他极尽所能隐藏自己的武功,被迫出手仅只二次,第一次击毙了吕千秋“追风二十四骑”的一匹骏马,第二次就是今日与铁全拿的一战。 第二十三章 名捕与神捕 拳头对拳头的较量,深深诱出了秦步心压抑已久的斗志,正如决堤之水一不可收拾。(..tw好看的小说)/|\泡――更新快/|\刹那间,他只感到豪情万丈,仿佛回到了声名鼎盛的巅峰年华,口一声低啸,气贯铁拳,全力出击。“呼呼”而响的拳风,斩天劈地般击向凌空而来的铁尺,竟将铁尺震得偏了方向。 铁全拿手铁尺顺势下划,疾点秦步胸前的“膻”、“乳根”、“鸠尾”诸穴。 秦步似是完全没有料到铁尺居然还能使出如此奇妙的变化,当作判官笔点人穴道,不由得惊奇地“咦”了一声,不敢稍有怠慢,左手屈指成爪,一把向铁尺抓去,同时右拳招式不变,依然全力击出。 就在这一刻,一条白色人影从他视觉一掠而过,是那么的熟悉。 秦步知道救兵已到,心头暗暗松了口气,出手不由得也随着慢了下来。铁全拿却没有因为对方强援的出现而分散了心神,铁尺依然全力点击。 瞬间之后,铁尺已触及秦步身上随风飘动的紫袍,只须再进数寸,必能将秦步击倒。 就在这时,又有一条白色人影仿佛从天外飞来,人在半空,随手一挥,击向铁尺。 “叮当”一声,金铁交鸣,铁尺击在一件硬物之上。 那是一把刀,一把轻薄而灵巧的弯刀,刀锋雪亮而锐利,闪烁着一层触目的寒光。 刀在手。 这是一只白皙、洁净,保养得非常完美的手,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这是一只男人的手。 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年纪约莫三十三、四岁,星眉朗目,鼻高唇薄,脸上透出种冷淡的傲气,他的眼神却是犀利而睿智的,就像是鹰的眼睛。 “‘柳眉瘦如月,素手钓青龙’。”铁全拿认得这把奇特的弯刀,脱口道,“‘神捕’龙七先生。” 龙七缓缓还刀入鞘,随即拱手作揖,淡然一笑道:“铁总捕头别来无恙?” 铁全拿瞧了瞧秦步,又把目光投向龙七,脸色突然变得铁青,怫然不悦道:“龙七先生,铁某公务在身,你也是同吃朝廷俸禄之人,不与铁某同仇敌忾倒也罢了,为何反而要助敌人一臂之力?” “秦大侠不是敌人。”龙七摇摇头,含笑道,“这其只怕是多有误会。” “误会?”铁全拿冷哼一声,沉着脸道,“秦大侠明知燕重衣犯案在身,罪该当诛,偏偏还要拼死相护,难道这也是个误会?” 龙七一时为之语塞,无言以对。过了半晌,他轻咳两声,淡淡地瞄了眼叶逸秋,说道:“铁总捕头,你可听说过叶逸秋叶少侠这个人?” “你是说昔日江湖上最冷酷的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铁某与他虽然从未谋面,但他的大名却还是听说过的。”铁全拿冷冷道,“龙七先生忽然提起这人,究竟是何用意?” 龙七目光投向叶逸秋,悠悠问道:“铁总捕头可知道那个白衣人是什么人?” 铁全拿目光匆匆一瞥,突然就定格在了那里,瞳孔陡然收缩。他誓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但他却已明白这个人是谁。这世上,除了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还有谁能有如此冷漠的孤独?还有谁能有如此噬人的杀气? 龙七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不失时机道:“铁总捕头,能否借一步说话?” “龙七先生想要说什么?”铁全拿问道,“难道不能在这里说?” “人多眼杂,终究不是说话之地,还请铁总捕头屈尊移驾。” 铁全拿犹豫不决,目光不由得投向远处的秦孝仪。 秦孝仪微微点头,笑而不语。 铁全拿长吁一口气,对龙七一拱手道:“请!” 飞龙堡一役,“叶逸秋”这个人和他的这个名字都因此而被江湖人所熟悉,比起“‘一刀两断’任我杀”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很少人会相信二者居然是同一个人。从杀手到侠客再到英雄,本就是一件非不可思议的事,简直就是风牛马不相及,荒诞而离奇,让人无法想象其过程的转变,更无法将二者联想在一起。这种不可能却终究生了的转变,人们抛却了对叶逸秋原有的恐惧和鄙视,叶逸秋赢得了人们的崇拜和尊敬。 罗志雄和王大壮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叶逸秋的出现,令全场一阵哑然,空气仿佛已经被凝结了,天地间陷入一片死寂之。 沉默很快就被打破――打破沉默的是一阵马蹄声和车轮辘辘出的声响。 那是一辆装置非常美丽、精致的大马车。声响戛然而止,脸上一如既往地蒙着一块黑色丝巾的欧阳情先从车厢里慢慢走了下来,紧随其后的是一对年约花甲的夫妻,正是梅君先生和醉妃夫人。 “梅君醉妃”与“铁狼银狐”、“天残地缺”、“狂人魔女”并称为江湖四对奇异夫妻,在武林的辈份极高,秦孝仪的辈份本也不低,但却仍比他们低了两辈。此刻,秦孝仪在惊诧于“梅君醉妃”不期而至之余,忙不迭地上前问候:“晚辈秦孝仪拜见梅先生、醉夫人。” 梅君醉妃与秦孝仪本是旧识,夫妇二人微微颌,没有说话。 “秦大侠?你这是……”欧阳情用一种诧异的目光瞧着秦孝仪,“你怎么会在这里?” “老夫是为燕重衣而来的。”秦孝仪一脸严肃道。 “六扇门捉拿燕公子,秦大侠何必前来凑个热闹?”欧阳情声音温柔,说话却是一语双关,“不知此事与秦大侠有什么关系?” 秦孝仪低沉着声音,不答反问道:“欧阳姑娘是否还记得陈士期这个人?” “自然是记得的。”欧阳情温柔的眼睛充满了笑意,“一年之前,小女子和米大侠还曾到‘君子剑’陈大侠府上叨扰过多时。秦大侠忽然提起他,这又是为什么?” “燕重衣这次大开杀戒、灭人满门的地方,就是陈大侠的府邸‘陈园’。”秦孝仪表情异常沉痛,声音也已变得异常嘶哑,“你说此事与老夫是否有关?” 燕重衣这次刺杀之人居然是那个谦谦有礼、平易近人,素有君子之风的“君子剑”陈士期?秦孝仪曾经说过,他与陈士期是多年挚友,有着过命的交情,如今陈士期惨遭灭门,秦孝仪岂能袖手旁观?欧阳情娥眉紧蹙,久久无言。 她忽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和棘手。 远离官道的西北方,有一片小小的树林,树木疏疏落落,间还伴着衰败的残花野草,落叶满地,堆积成厚厚的一层,有些叶子已经开始在慢慢地腐烂了,散出一种刺鼻的酸臭味道,显得荒芜而凄凉! 龙七和铁全拿踏着遍地落叶,忍受着淡淡的腐烂味道,在小树林外停住了脚步,并肩站在微凉的秋风之。 没有比这里更适合谈话的地方了!龙七心里这么想着,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扭头问铁全拿道:“铁总捕头,是否还记得我们上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 “三年前,京城!”铁全拿的声音依旧有些生涩,脸上却露出了一丝难得一见的笑容,“皇城之巅,对酒当歌;邀月痛饮,人生几何?那一夜,你我是喝的一塌糊涂,酩酊大醉,还效仿唐时大诗人李白的豪迈与狂放,直呼‘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痛快,哈哈,痛快之极!” “是啊!”龙七捋掌轻笑道,“当日皇上所赐的御酒实在不足以解馋,趁着几分酒意,又将大内侍卫统领上官墨十八坛珍藏了十二年的状元及第悄悄偷了出来,这才过足了酒瘾。” 铁全拿失笑道:“就因为这样,听说上官墨气得三天三夜都咽不下一口水呢!” 龙七大笑道:“现在回想起来,还真***痛快!” 铁全拿终于忍不住大笑出声,说道:“这世上,有几个人能有机会听到一向自负风流,儒雅非凡的龙七先生,居然也敢说出几句不雅之言?这才当真痛快!” 然而正是这一句“不雅之言”,悄悄地抹灭了铁全拿心对龙七刚才那一刀的不快。 “铁总捕头。”龙七忽然笑声一敛,正色道,“你我交情如何?” “虽非兄弟,尤胜手足。”铁全拿也肃容道,“当年若非你协助我侦破多年迷案,将采花贼‘美人蜂’生擒活捉就地正法,一旦皇上怪罪下来,我只怕早已人头不保。” “‘美人蜂’这等采花大盗的所作所为人尽皆知,继承了其师苗疆‘阴婆子’的衣钵,专偷女子修炼采阴补阳的邪门武功,人人得而诛之。”龙七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不胜嘘唏道,“你我联手将此人除去,不仅为民间,也为武林做了一件大快人心之事。” 苗疆一带,常有离奇古怪之事生,传说众多,光怪6离,诸如连绵无尽的深山,遮天蔽日的老林,错综复杂的幽谷,千回百转的迷洞,千变万化的毒瘴,通透灵性的异兽,古老神秘的巫术,还有一些不世出的奇人异士等等,不一而足。 阴婆子向来居于苗疆一处深山老林,最善施毒,尤擅邪功,其又以采阴补阳之术令人闻风丧胆,谈之色变,唯恐避之不及。“美人蜂”,其名其姓无人知晓,因其生得俊美秀丽宛如女子,是以自称其号,是阴婆子众多门徒最为出色的弟子。 十年前,江南民间常有待字闺的妙龄少女无故失踪,翌日方为人现抛尸荒野,身躯枯槁如百岁老妪,仿佛被风干了一般,死得极为蹊跷古怪,经仵作验尸,证明是因**尽失所致。此事每逢月圆之夜便时有生,引起了民间巨大恐慌,官府全力出击,数年仍一无所获,只知作案之人自称“美人蜂”,却连“美人蜂”的影子都未见过。这件悬案终于惊动了朝廷,皇上龙颜大怒,下旨勒令江南六扇门总捕头铁全拿,务必在三个月内将天下第一采花大盗缉拿归案,如若逾期未果,必以重责严惩。龙七闻知此事,自告奋勇协助铁全拿,凭借天下无双的追踪术,布下天罗地,终于在第八十七日擒凶正法,昭告天下。经此一事,龙七与铁全拿二人也成了患难之交。 “铁总捕头,你可曾听说过叶逸秋和燕重衣二人之间的故事?”龙七终于说出了重点。 “嗯!他们的故事在江湖上流传已有多年,没有听说过的人一定是个聋子。”铁全拿衷心而言,他已隐隐察觉到了龙七的用意。 “凭心而论,他们的交情并不亚于你我二人。”龙七脸上充满了尊敬和羡慕之色,“手足之情,血浓于水。无论是谁生了事情,任何一人都不会置之不理,必然拼死相护,纵然百死也在所不惜。” 铁全拿在静静地听着,却陷入了沉默之。 龙七淡淡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叶逸秋是这世上最了解燕重衣的人,他认为这桩血案并非燕重衣所为,或者……其又别有隐情,总而言之,燕重衣很可能是无辜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铁全拿抬起目光,神光熠熠地望着龙七,“你是不是想替他求情,要我别理此事?” “不。”龙七摇头道,“我只希望你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 “暂时放下缉拿燕重衣的念头,让我参与其,给我一段时间,我必能查出真相,给你一个完美的答案。” “你想插手此事?”铁全拿愕然一愣,诧异道,“你为什么对这件血案如此感兴趣?” 龙七笑了笑,缓缓道:“因为我是龙七,龙七不仅是铁全拿的朋友,也是燕重衣的朋友。”他微微一顿,又补充道:“我不想看到我的朋友含冤而死,更不希望我的朋友因为一桩冤假错案而愧疚终生。” 铁全拿又不说话了,只是用一种非常诚恳的目光看着龙七。 龙七也不再说话,他在等,等待铁全拿的答复。 过了半晌,铁全拿忽然一声长叹,苦笑道:“对于此案,虽然人证物证俱全,证据确凿,但我有一种直觉,总觉得其存在不少疑点,所以我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我也非常愿意你这么做,由你亲自侦破,天底下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不过……” 他忽然顿住了声音。 “铁总捕头是不是有什么为难之处?” 铁全拿叹口气道:“但是我的承诺并不能算数,因为就算我答应了你,别人也一定不会同意的。” “别人?”龙七皱眉问道,“是谁?” “秦孝仪秦老爷子!” “哦!原来是他。”龙七长吁一口气,莞尔一笑道,“此事只要你肯答应,秦大侠就一定不会反对。” 铁全拿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阳光忽然间就黯淡了下去,他却从龙七那双犀利的眼神里看到了一线比日月更加明亮的希望之光…… 第二十四章 一诺千金 龙七与铁全拿二人踏着满地凄凉,快步走回到人群之。 铁全拿用最简单明了的话语向秦孝仪转达了龙七的意思。 “龙七先生想要亲自侦查陈士期惨遭灭门血案?”秦孝仪一双眼睛半翕半张,莫测高深的目光瞧着龙七的脸,“事实俱在,无论人证还是物证,无不证明燕重衣就是杀人凶手,这一点,铁总捕头也极为认同,难道龙七先生对此事另有看法?” 龙七一脸正色道:“事当时,晚辈不在现场,不敢以‘想当然耳’的理由妄下定论,其内情究竟如何,只有当局者才能够解释,所以晚辈觉得,如果我们能让燕重衣亲口说出事情的过程,或许就能分析个所以然来。” 秦孝仪阴沉着一张老脸,缄口不语。 “秦大侠,能否给燕重衣一个机会?”龙七追问道。 “可是又有谁能给陈士期重生的机会?”秦孝仪一脸沉痛,沙哑着声音愤愤道,“陈府上下,那可是三十一条人命啊!燕重衣曾经给过他们机会了吗?” 龙七叹了口气道:“秦大侠,晚辈能够体会你的心情,但在目前,燕重衣是否真是凶手,谁都不能妄自猜测,只有真相才能让人信服。如果凶手的确就是燕重衣,晚辈向你保证,绝不再为他求情开脱,依法处置。” “万一燕重衣伤势痊愈之后畏罪潜逃,那又该当如何?”秦孝仪冷笑道。 “那么一切后果皆由晚辈承担。”龙七胸膛一挺,慨而言道。 “还有我。”叶逸秋跨前一步,大声道,“如果燕大哥果真是凶手而又畏罪潜逃的话,我必誓诛此人,决不留情。” “如果秦大侠觉得这样还不够,那么小女子也愿意担保。”欧阳情莲步款款,站在叶逸秋的身边,毅然决然道。 秦孝仪目光流转,从三人脸上扫过来又扫过去,脸色瞬间生了数种变化。过了半晌,他轻轻叹了口气,目光凝视着叶逸秋,声音终于变得柔和起来:“老夫想听听你的看法,如果合情合理,或许可以给燕重衣一个机会。” “‘九龙堂’有一个永不改变的原则,每接一桩生意,都必然会去了解关于自己的目标所有情况,其包括对方的身份、来历、家族,和对方的武功种种,若是正道、清白之人,绝不滥杀。”叶逸秋目光深沉而冰冷,“燕大哥自从出道以来,从未错杀过一个好人,屠杀‘君子剑’陈士期满门一事,依我之见,这不是一件简单的案件。” “那么叶少侠有何高见?”秦孝仪一脸深沉,淡然问道。 “陷害。”叶逸秋字字掷地有声,斩钉截铁地道,“这件事肯定是有人在暗策划的,其用意别有居心,意图陷害燕大哥。” “那么又是什么人想要陷害燕重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想其原因无外乎两个。”叶逸秋拧紧双眉缓缓道,“其一,有人与燕大哥苦大仇深,一心想要置他于死地,所以不惜残杀无辜,用燕大哥独有的杀人手法造成一种假象以达到陷害的目的;其二,燕大哥的杀手组织‘九龙堂’严重阻碍了某一个江湖帮派的展,对它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对方以这种陷害的无耻手段,借刀杀人,意欲摧毁‘九龙堂’。” 秦孝仪静静听着,缄口不语,目光游离,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根据我对燕大哥的了解,我想绝对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叶逸秋继续道,“如果第二种可能是正确的,那么真相就不难解释,幕后主使人也就等于已经浮出水面。” “你认为这个幕后之人会是谁?”秦孝仪冷笑着问道。 “血衣楼!”叶逸秋一字一句道,“黑袍!” “黑袍?”秦孝仪紧紧地皱起了眉头,摇头道,“黑袍是谁?和血衣楼是什么关系?” “黑袍就是血衣楼的龙头老大,是一个神秘的剑客。”叶逸秋回忆着在飞龙堡与神秘黑袍的一战,神思仿佛又回到了那一次惊心动魄的恶斗,“他在剑术上的造诣,已经不可以用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登峰造极这些词语来形容,但究竟已经到了何种程度,我却说不上来,我只知道,如果他想要杀死一个人,绝对不需要第二剑,一剑就已经足够了。” “你是否已经和他交过手?”秦孝仪目光闪动,“胜负如何?” “我出尽全力,也不过是侥幸接下了他三剑。”叶逸秋毫不掩饰坦然道,“如果还有第四剑,我早已经是个死人。” 众人一阵哑然。 以叶逸秋此时的武功,居然只勉强接下黑袍三剑,这个神秘人的剑法究竟有多高? 沉默了许久,秦孝仪长吁口气,缓缓道:“血衣楼是个邪恶的江湖帮派,所作所为俱都违背了侠义道德,为人所不齿。陈士期灭门一案,虽然你也仅仅只是猜测,但也极有道理。俗话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老夫就暂且相信你一次,今日放燕重衣一马,不过……” 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住了声音。 “不过什么?”叶逸秋和龙七异口同声问道。.tw “老夫只希望你们记住自己所说过的话,千万不要食言而肥,否则老夫纵然化为厉鬼,也绝不会放过你们。” 叶逸秋正色道:“我如果自食其言,不用秦大侠出手,我就已经杀死了自己。” “你们现在可以离开了!”秦孝仪木然地挥了挥手,低沉着声音道,“但愿你们不会让老夫失望。” 车厢,淡淡地弥漫着一种芬芳,如麝、似兰,毫无庸俗的味道,反而沁人心脾,熏人欲醉。 车厢宽阔而舒适,竟可容纳七八个人,叶逸秋、欧阳情、安柔、龙七和梅君醉妃夫妇,再加上一个横躺着的燕重衣,竟也一点不觉得有多拥挤。燕重衣被叶逸秋从彩轿的柜子抱出来的时候,就已经陷入了深度昏迷的状态,面色苍白如纸,嘴唇干燥欲裂,呼吸非常微弱,生命只在旦夕之间,与死人唯一的区别,不过是尚存一口气而已! 梅君先生丝毫不敢犹豫,从怀里取出一个三指般大小的木匣子,揭开盖子,将里面一颗散着药草独有的芬芳气味的小药丸塞入燕重衣紧闭的嘴巴,然后将右手覆盖其上,暗暗催动真力,使药丸溶解化为津液,流入燕重衣咽喉。 “燕重衣之生死存活,仅在一刻之间,假如我们晚来一刻,纵是大罗神仙也将束手无策。”梅君先生如释重负地长吁口气,“我给他服下的是我独门圣药,不仅可以吊住他的生命之气,还可以为他护住心脉,阻止毒性的蔓延。现在,他这条命算是暂时保住了。” 众人一齐暗暗松了口气。 “他此时伤势虽然不轻,但所伤部位都非致命之处,护理又非常不错,最多十天八天就可以自由活动。”梅君先生继续道,“只是他所之毒却有些棘手。这不是一般的毒药,而是由曼陀罗花和断肠草、天蟾酥、蜈蚣粉、毒蛇液等多种剧毒掺合而成的,其任何一种都是世间剧毒,幸好分量不重,燕重衣才一时不至于致命,只是毒性会慢慢地随着血液渗入他的心脏之,使人昏迷不醒,如果不能适时化解,纵然不死,也势必功力尽失,形同废人。” 安柔一颗本已放下的心立即又提了起来,抢先问道:“现在还不算太晚吧?” “嗯!尚不算太晚。”梅君先生点头道,“只要知道是何种毒药所致,我就有办法医治。曼陀罗花是一种慢性毒药,究竟是什么人心肠如此歹毒,居然要如此折磨燕重衣?” “‘梅君醉妃’化毒疗伤的本事,那是天下人都知道的,这世上绝没有你们解不了的毒。”安柔莞尔一笑道,“那些竟敢下毒暗算他人的人,不过是些跳梁小丑而已!” “小姑娘不必拍我马屁,咦……”梅君先生扭头瞧着安柔,故意瞪大了眼睛坏笑道,“你好像比任何人都更关心燕重衣,这是为什么?” 安柔俏脸一红,急忙别转了头,再也不敢说话。 “梅君先生,你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为他解毒?”欧阳情岔开话题,缓解了安柔的困窘。 “为他解毒之前,你还得答应我一件事。”梅君先生还未说话,醉妃夫人忽然道。 “从什么时候开始,醉妃夫人也学会了讨价还价了?”欧阳情失笑道,“醉妃夫人有什么条件?” 醉妃夫人脸上一红,沉默不语,眼角斜睨,偷偷瞧了梅君先生一眼,欲言又止。 “呸!她还能有什么条件?不就是整天惦记着你的独门秘方‘千年香’的酿制?”梅君先生没好气地道。 “‘千年香’的秘方不是已经告诉过夫人了么?”欧阳情忍住笑道,“怎么?” “是这样的……”醉妃夫人似是下了很大决心,终于鼓起勇气道,“我自己酿造的火候还不太够,可是酒瘾一上来,就总是忍不住,所以……” “我明白了,原来夫人是急着解馋。”欧阳情恍然一笑道,“回到金陵,我即刻就送两坛‘千年香’给夫人一醉方休。” “好,说过的话可不能反悔哦!”醉妃夫人激动地拍起了手掌,眉开眼笑,那神情就像是个天真的小女孩。 梅君先生立即翻起了白眼,在一旁无可奈何地不住长嘘短叹…… 夜,深夜;夜色朦胧,星光黯淡。 寒凉的夜风微带着波浪般的呼啸拂过古城,带不走人们酣睡的美梦,也未留下一丝曾经来过的痕迹,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如此反复。 古城,灯火寂寥,自从白天全城解禁之后,这里就开始平静了下来。曾经被鲜血染红过的陈园,此刻更是静的可怕,就像是一座空空的坟墓,处处透露出种死亡和诡异的味道。 府后花园的一栋小楼里,有人依然未眠。 小楼里只有两个人,两个面对面席地而坐的人。他们没有点灯,楼的黑暗完全隐藏住了二人的面容。对于黑暗,他们似乎早已习以为常。 “主人。”一个年轻而低沉的声音道,“有些事,我不明白。” “你不明白什么?”另一人问道。他的声音比较苍老,沙哑而低沉有力。 这两人,就是偷窥“双杀”狙击燕重衣的老人与青年。 “我不明白,你精心策划了这‘借刀杀人’之计,本来的目的岂非就是要除去燕重衣,搞垮他的杀手组织‘九龙堂’?”年轻人缓声道,“可是你为什么不趁胜追击,将他们一举而毙之,以绝后患?” “因为我忽然改变了主意。”老人道,“你应该看得出来,我在担心。” “主人在担心什么?”年轻人道,“任我杀的刀虽然独步天下,但也决非无敌,这个人自从不再做杀手之后,他身上的杀气已经淡了许多,斗志也必将随着慢慢泯灭,现在的他,已没有身为杀手的他那么可怕。” “我没有怕,我并不怕任何人。”老人纠正着解释,“我只是有些顾虑。梅君醉妃乃是江湖四对奇异夫妻之一,武功深不可测,如果我们贸然出击,势必造成两败俱伤,得不偿失,而且这么做也过早地暴露了我们的行藏,这个‘猫玩老鼠’的游戏,玩起来也就索然无味了!” 黑暗,年轻人在缄口不语。 “燕重衣的确是江湖第一杀手,但与任我杀比起来,他其实还是差了一大截。”老人继续道,“燕重衣师从白衣杀手冷落,剑法仅只一招,已不可能再有太大的改变,可是任我杀不同,只要他学会了‘落日刀法’,那么,他才是我真正的唯一的对手。很多年前,我就已经想要见识这路神乎其神的绝技,可惜一直苦无良机,这个心愿,任我杀或许能为我达成。” “这就是主人一直不杀任我杀的原因?” “不错。”老人的声音忽然变得严肃起来,“我要你假扮成燕重衣去刺杀陈士期,虽然你已经完成了任务,但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就剑法和出手而言,你依然与他存在不小的差距。” “是。”年轻人的声音诚恳而无奈。 “明天,你到铁枪山庄去一趟。”老人缓缓道,“任我杀很快就会从燕重衣口得知,刺杀陈士期一事,其实是老枪欺骗了燕重衣,他一定会去找老枪求证,我们决不能让他们见面。” “主人的意思……”年轻人低声道,“老枪这个人必须消失?” 老人沉默了许久,缓缓道:“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就是不能让他们有见面的机会。” “是!”年轻人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片刻后,小楼内恢复了死寂般的宁静…… 第二十五章 老枪 千年香,一醉千年。 “千年香”是欧阳情根据一张古老的秘方,以数十种药材再配以她自己调制而成的香料酿造的,间过程手工繁杂,酿造考究,她用去了三个月的时间,也不过是仅仅酿成了十八瓮,若非特别重要的贵宾又或是她生命最重要之人,绝无大快朵颐的机会。 酿酒是一门非常深奥的学问,喝酒同样也是一种学问,酿酒之人未必是好酒之人,贪杯之人也未必是善酿之人。 醉妃就是个嗜酒如命,却不善于酿造的人。 酒过三巡,醉妃夫人俏脸飞红,眼神却比平时更清莹明亮,看不出她是清醒的还是已经醉了。龙七的脸色渐渐泛青,叶逸秋却是越喝脸色越是苍白。 “欧阳姑娘,关于‘千年香’,我有几点疑问一直不得其解。”醉妃夫人明亮的眼眸望着欧阳情道,“‘千年香’以花间露和无根水为主,再注以适量山泉加以酝酿,这花间露以哪一个时辰采集为最佳?山泉又为何处为上乘?” “一日分十二时辰,朝多寒凉,属阴,日则回暖,属阳。‘千年香’原来秘方的多种药材本就都是极阳极热之物,若是阴阳调和,自然是以朝露为最佳,若是未经阳光照及,则为上乘。”欧阳情含笑道,“至于山泉之水,虽无特别讲究,但以水色清冽、其味甘凉为上,杭州灵隐寺之后的泉水就非常适合。” “唔!”醉妃夫人点点头,又问道,“那么酒香气又从何而来?” “将诸般花瓣投入无根水,然后以花枝作薪加以焚煮,香味则自然而生。”欧阳情淡淡笑道,“还有一种方法,则是用‘熏’,只是这种方法太过于繁琐,制作过程又非常艰难漫长,夫人无需使用。” “原来如此,难怪我所酿的‘千年香’与你的比起来总是差了一万八千里。”醉妃夫人捋掌慨叹不止,目光斜睨,瞧着叶逸秋道,“你这小子福气可真不小,能有欧阳姑娘这么一位红颜知己,酒国圣手,为你酝酿出天下最美味的好酒,当真羡煞旁人!” 叶逸秋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笑而不言。 “欧阳姑娘可是个好姑娘,你一定要真心真意的对待她,千万不能辜负了她,否则我一定会用尽天下最厉害的毒药将你弄得生不如死。”说这些话的时候,醉妃夫人显然已经有些不胜酒力,开始口无遮拦起来。 叶逸秋依然没有说话,目光如水,轻轻地飘向欧阳情。欧阳情微微垂着螓,深含柔情的目光却似有意又似无意地惊鸿一瞥。 四道目光在这一瞬间交汇,千言万语似乎已经成了多余,默契,深深埋藏在彼此的心底…… “醉妃夫人,燕重衣已经昏迷三天了,却不知他何时能醒?”龙七呷了一小口酒,皱着眉道,“陈士期一家三十多条性命,此案必然惊动朝野,晚辈既已介入,就应在最短的时日之内查出真相,燕重衣是此案的关键,一刻也不能拖延。” “这……”醉妃夫人沉吟未决,“他什么时候才能醒来,这可不太好说……” “他已经醒过来了!”门外忽然传来梅君先生的声音,“他正想要见你们。” “燕大哥已经醒过来了?”叶逸秋腾地从椅站起,目光望向正从门外施施然走进来的梅君先生,满脸都是关切之情,“他所之毒是否已经完全化解?” “毒性已解,只需要将养几日,伤势就能慢慢复原。”梅君先生点头道,“他说就陈士期灭门一事,他有许多话要告诉你们。” 燕重衣已经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已经不断地受伤,组织“九龙堂”从事杀手职业之后,死在他铁剑之下的人绝不会出一百一十八个,可是他身上的伤痕,或深或浅,或长或短,或大或小,却如星罗密布,数不胜数,他全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肤,都不是完整的。 每一条伤痕,都曾经有过一段不寻常的故事,都能让他想起支离破碎的童年。他的心,在很多年前,也已经破碎,若非遇见白衣杀手冷落,他的生命也许早已经化为乌无。 叶逸秋见到燕重衣的时候,燕重衣已经能够自由地走动,虽然身子还是很虚弱,精神却非常不错。 看见叶逸秋,燕重衣轻轻点了点头,嘴角不经意地掀起一丝微笑。 他们不仅是朋友,也是知己,是兄弟,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能表达出彼此心底的千言万语。 这数天来,安柔一直都陪伴在燕重衣的身边,衣带渐宽终不悔,在这一刹那,她的眼睛悄悄地被一种液体湿润了。这世上真正而伟大的友谊和手足之情,若非燕重衣和叶逸秋的诠释,是否也能如此令人铭心刻骨? 若论武功,梅君先生也许并不能傲视群雄,但他的解毒本领却无疑是独步天下,无人可与之匹比的,就连以毒物横行江湖的苗疆阴婆子,对他也是心悦诚服。曼陀罗花缓慢的毒性,在他全力的化解之下,不消几日就已荡然无存。 燕重衣非常清醒地将陈士期灭门惨案详尽地叙述了一遍。听完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龙七根据自己多年来的破案经验,很快就总结出了以下三个最关键的疑问: 第一,老枪雇佣燕重衣所杀之人,本来是司马血,为什么会变成陈士期?这是老枪的失误,还是老枪根本在故意说谎?如果他的确是欺骗了燕重衣,那么他的动机又是什么? 老枪这个人一定很有问题,这是每个人定下的结论。 第二,那个假扮燕重衣的人究竟是谁?他既然能够模仿燕重衣独有的杀人手法杀人,和燕重衣之间是不是存在某种密切的联系?如果诚如叶逸秋所言,幕后人就是血衣楼的黑袍,那么其动机就非常明显,目的无非就是陷害燕重衣。 龙七很快就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毫无疑问,老枪与血衣楼必然是一丘之貉,否则,陈士期惨遭灭门一案,一切都不可能生得如此巧合。 第三,秦孝仪既然也已认定燕重衣就是杀人凶手,为什么还要暗助他脱险?难道此事的背后另有隐情?还是秦孝仪知道一些什么,却又难以明言?他究竟在担心什么? 要想查找真相,秦孝仪或许就是重之重,只有先从秦孝仪身上下手,从他的嘴巴里撬出一些秘密,才能还燕重衣一个清白。 龙七决定去一趟古城。 “我想……”叶逸秋沉吟着道,“我应该去一趟铁枪山庄。” “你要去找老枪?”龙七问道,“你是不是怀疑老枪也是血衣楼的人?” “飞龙堡、神刀门和旋风楼三大世家都在一夜之间遭受重创,惟独铁枪山庄安然无恙,这一点本已经非常奇怪,没有人能够不怀疑这三桩大案就是出自老枪的手笔。”叶逸秋神情严肃地道,“而今又生了陈士期灭门一案,所以我怀疑老枪或许就是幕后主使人。” “你认为老枪就是血衣楼楼主黑袍?”欧阳情摇头道,“老枪用的是枪法,而黑袍的剑法你也亲自领教过,我觉得他们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只要能够逼老枪出手,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我就能从他的武功和身法上看出来。”叶逸秋很有把握地道,“一个练武数十年的高手,有时候,有些习惯和动作是非常难以改变的。” “如果你一定要去,那么我陪你一起去。”欧阳情眼睛里泛起一丝笑意,柔情似水。 叶逸秋望着她的眼睛,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他知道欧阳情的意思,她是担心,如果老枪真的是黑袍的话,他绝对不是老枪的对手,但是只要二人联手,纵然不胜,也必可立于不败之地,全身而退。 最重要的,当然是他和她彼此都不喜欢离别! 黄昏。 每一天都有黄昏,但却没有一天的黄昏是完全相同的。 铁枪山庄今天的黄昏,尤其不同。此时的铁枪山庄竟然充斥着种悲哀、凄楚,而又惨痛的迷离气氛。 天地肃杀,从铁枪山庄里面随风传出阵阵香烛的烟气味,慢慢蔓延了黄昏下的天空。 叶逸秋和欧阳情来到铁枪山庄的时候,但见山庄两扇刚刚新漆不久,红色的大门向两旁敞开着,两个守门的庄丁虽然身子站得笔直,就像是他们手长及过人的铁枪一样,但他们脸上的表情却是僵硬而哀伤、沉痛的,一双眼睛充满了死灰的颜色,茫然无神。 两人同时闻到了种死亡的气味,是不是铁枪山庄里有人死去? “两位大哥……”叶逸秋对那两个守门的庄丁拱手作揖道,“请问老枪前辈可在庄?” 那两人连眼皮都没有动,也没有说话,只是同时摇了摇头,又同时点了点头。 叶逸秋一连问了三次,那两人始终没有说话,只是在重复着原来的动作。 “是谁想要见老爷子?”正当叶逸秋束手无策之际,一个管家模样的素衣老者沿着山庄的鹅卵石幽径从里面颤巍巍地走了出来。 叶逸秋的瞳孔陡然慢慢收缩,犀利而冰冷的目光像刀一样注视着素衣老者。他有一种直觉,眼前这个老人虽已风烛残年,连路都走不稳的样子,可是在他杀人的时候,一双枯槁的手绝对不会出现丝毫的颤动。 这个老人,必然有段辉煌的过去,必然曾经有过一个响亮的名字。 “我是这里的管家,你们可以叫我铁管家。”素衣老人一双灰蒙蒙的眼睛不住地在叶逸秋和欧阳情两人脸上扫来扫去,又补充道,“铁枪山庄的人全都姓铁。” 他们本来当然不是姓铁,之所以改了姓氏,不过是因为老枪姓铁而已! “铁管家,老枪前辈可在庄里?”叶逸秋客气地问道。 “老爷子的确就在庄里,不过,你们还是来迟了一天。” “来迟了一天?”叶逸秋不懂。 “如果你们是在昨天这个时候来的,也许还能见到他的最后一面。”铁管家脸上忽然露出种异常悲痛之色,声音也已变得颤抖,“老爷子他……已经在昨夜子时之前仙逝了!” 老枪死了?铁枪山庄果然在办丧事,而且这个死人居然就是老枪。 叶逸秋只觉嘴巴苦,忍不住摇头苦笑。 老枪是江湖上极具影响力的大人物,如此一个武林前辈猝然离世,本应有络绎不绝的江湖人前来吊祭,却为何门庭如此冷落,甚至连哀乐都未见响起?这岂非是一件非常奇怪而又不近情理的事情? “老爷子年纪已经很大了,身体又经常不太好,能拖到今天,已经很不容易,所以……他的离世虽然令人猝不及防,却一点也不让人觉得意外。”铁管家在喋喋不休地解释着,眼睛里却已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铁枪山庄虽然是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一,老爷子的朋友也很多,不过老爷子认为,树大招风,树倒则猢狲散,一旦他离世的消息传出去,铁枪山庄非但不会再受到敬仰和尊重,还将失去它在武林的地位,成为众矢之的,所以……” 铁管家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叶逸秋却明白他的意思。 老枪猝死的消息是他自己封锁起来的,因为铁枪山庄是他用一生的心血和精力营造起来的,他不希望有关自己的名望和地位在他死去之后,也随着他慢慢消失,直至湮没在江湖十年后的烟波里。 “如果可以,我想到灵堂前拜祭一下老枪前辈。”叶逸秋悄悄叹息一声,一脸真诚道。 “像老爷子这般在江湖上有地位的人,本就应该让世人吊祭的。”铁管家点点头,慢慢转过了身子向里面走去,“两位请随我来吧!” 夜色忽然已降临,匆匆跟随在他们的身后,很快就笼罩了大地。 灵堂就设在这古老而宽阔的大厅里,不闻哀乐之音,没有哭泣之声,只是充满了烧纸钱的灰烬味道,显得寂静而冷清。 老枪的灵柩就摆放在大厅间,棺材还没有上钉,老枪身上早已换上一整套寿衣,安安静静地躺在灵柩里面。 老枪弟子众多,但在此刻,灵堂里只有一个披着麻、戴着孝的年青人和两个纸扎的童男童女,守着老枪的灵柩。 这个年轻人,当然就是老枪的义子――铁传雄! 老枪活了七十八岁,一生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而他这个女儿,却在八年前突然失了踪,铁传雄是他的爱徒,也是他的义子,老枪死后,由铁传雄来为他守孝,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现在夜色已经开始深了。 灵堂里没有点灯,只燃烧着两支红色的香烛,阴森森的烛光,照着铁传雄年青但疲倦的脸,看来也像是个纸人一样。 四面挂满了白布挽帘,后面堆满了纸扎的寿生楼船,车马船桥,金山银山――这些都是准备留在“接三”和“伴夜”那两天焚化的。车桥糊得维炒维肖,牵着骡马,跟着赶车的,甚至还有跟班、缰绳、马鞭、青衣小帽、耳目口鼻,全都栩栩如生,只可惜老枪已看不见。 铁传雄背向着门,跪在灵柩前往盆里烧着纸钱,红色的熊熊火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脸已近乎透明,依然没有任何表情。 老枪猝死,他为什么不悲伤? 大厅外忽然传来一阵细碎而轻快的脚步声,听声音,来的显然不止一个人。 铁传雄没有回头。他不必回头,就已知道来的人一定是铁管家――那个对老枪忠心耿耿,为铁枪山庄耗尽了一生青春的老人。 直到那两个陌生的不之客突然走过他的身边,从供桌上各自拈起三支香,恭恭敬敬地给老枪叩吊祭的时候,铁传雄才慢慢地抬起了头,用一种冰冷的目光望着那两个青年男女的背影。 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冒冒失失地给老枪上香?铁传雄慢慢回过头去,疑惑地将目光投向身后的铁管家。 铁管家没有逃避他的目光,轻声解释道:“这两个年青人本来是找老爷子的,没想到来晚了一步。” 铁传雄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叶逸秋从欧阳情手接过香火,连着自己手的一起插入香炉,回身对铁传雄拱手作揖道:“在下叶逸秋,本想向老枪前辈询问一些事情,没想到……”他叹了口气,又道:“在下冒昧前来,但愿不会打扰了老枪前辈的在天之灵。” “叶逸秋?”铁传雄似是突然吃了一惊,失声道,“你是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 叶逸秋脸上露出一丝苦涩、晦暗的笑容,无奈地轻轻点了点头。他用了许多的努力,试图摆脱昔日杀手的头衔,却没想到“任我杀”这个名字早已深入人心,永远不能抹灭,他为江湖付出了那么多,人们记得的,却只是他杀手的身份。 叶逸秋忽然感到很悲哀,为自己,也为这世间炎凉的百态。 第二十六章 是谁在说谎 夜色又深了一些,偌大的铁枪山庄居然没有燃起一盏灯,唯有遥远的天际秋月无边,星光黯淡,黑暗就像是潜伏的洪荒猛兽,令人生起一种毛骨悚然的寒意。 冰凉入骨的夜风从敞开的大门和窗口涌进来,吹动了条条白色挽布,泛起一阵阵波浪,两支大红烛的火花随风而舞,不断地扭曲变形,仿佛妖异的幽灵在跳跃,烛泪大滴大滴地淌落,出轻微的“哧哧”之声……一切,都显得如此诡异而迷离。 铁传雄瞧着叶逸秋的眼神,此刻也显得非常诡异,不可捉摸。 “两位想必是为了燕重衣而来,无论两位想知道什么,在下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铁传雄慢慢站起身子,诚恳地道。 “燕重衣的确曾经受到老枪前辈的雇佣?”叶逸秋问道。 铁传雄点头道:“的确有这么一回事。” “老枪前辈要他去杀的人是谁?” “司马血。” “旋风楼的司马血?” “就是他!” “你能确定?” “嗯!”铁传雄点点头,非常肯定地道,“先师认为,飞龙堡和神刀门在同一个夜里遭到重击,其实就是司马血一手策划的。” “可是老枪前辈是否忘了,司马血也已经在同一个夜里被一个假扮成燕重衣样子的杀手杀死了?”叶逸秋目光变得更加犀利,紧紧盯着铁传雄的脸,似欲看穿他的心事。 “司马血没有死。”铁传雄断然摇头道,“四大世家惟铁枪山庄未曾受到洗劫,这一点已经足够让人们把目光放在先师身上,认为先师就是罪魁祸,但事实却是恰恰相反,其实这正是司马血恶毒的‘苦肉计’,不惜牺牲自己,以达到他的目的。” “他有什么目的?” “嫁祸先师。”铁传雄缓缓道,“他想一举而置先师于死地。” “司马血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老枪前辈和他有什么过节?” “无仇无恨,但先师手里却有司马血见不得人的把柄。”铁传雄慢条斯理道,“司马血曾经不止一次地派杀手前来刺杀先师,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所以他才不择手段,以诈死来陷害先师。” “司马血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的仁义侠士,难道也有见不得人之事?”叶逸秋怀疑地问道。 “别人也许不清楚司马血的底细,但先师却知道,司马血平日虽然急公好义,广施好善,其实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 “伪君子?”叶逸秋与欧阳情相互对视了一眼,颇感诧异。 “江南一带,风月之地与赌场并存,历久不衰,荼毒民间,是为二害。据先师所言,司马血暗经营这些勾当已有多年,十占六七,如此一个人,岂非正是十足的伪君子?” 司马血竟然是如此一个人?叶逸秋与欧阳情面面相觑,相对无言,一时不敢断定铁传雄所言是真是假? “当然,仅凭就一点,就确定其罪未免有些勉强,不过……”铁传雄没有说完他想要说的话,突然闭上了嘴。 “不过什么?”叶逸秋追问道。 “先师还怀疑……”铁传雄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地慢慢道,“旋风楼就是血衣楼的总舵,司马血就是血衣楼楼主。” 叶逸秋双眉倏地拧成一线,脸色变得严肃起来,缓缓问道:“老枪前辈为什么会有这种怀疑?” “司马血曾经力邀先师加入血衣楼,并承诺血衣楼日后若能一统江湖,成为霸主,铁枪山庄就能得到半壁江山。但无论是利诱,还是威逼,都被先师断然拒绝了!”铁传雄脸上露出种似笑非笑的古怪神色,“血衣楼是一个邪恶的江湖祸害,先师一生高风亮节,铁骨铮铮,岂会与这等下三流的宵小同流合污?司马血既然为血衣楼说话,已经足以证明,他一定是血衣楼的人。” 司马血是否就是那个神秘的剑客黑袍,这一点暂时还不能确定,但他与血衣楼存在某种联系,却是必然的,假如……假如铁传雄没有说谎的话。叶逸秋的瞳孔渐渐收缩,脸上神色变得异常凝重,心情也如浸水一般,变得沉甸甸的。 “飞龙堡、神刀门和旋风楼三大世家相继生变故之后,先师就知道,司马血已经开始有所行动了!”铁传雄继续说道,“为了维护武林正义与和平,先师出动了所有的人力,查出了司马血的落脚之处,然后又不惜花费重金雇佣燕重衣去刺杀司马血。” “司马血的藏匿之处,是否就在一座古城的一个叫‘陈园’的地方?” “嗯!”铁传雄点头道,“所谓‘狡兔三窟’,司马血的老巢当然绝对不止这一个,但是先师的情报绝对准确,这一段日子,司马血肯定会呆在那里。” “他真的能够确定,‘陈园’的主人就是司马血?”叶逸秋的声音越低沉,他忽然意识到此事的严重,同时也隐隐觉得那里有些不对,但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他却一时也说不上来。 “在下已经说过,先师的情报绝对准确。” “不!”叶逸秋摇头道,“他错了,‘陈园’的主人不是司马血。” “不是?”铁传雄皱起了眉头。 “绝对不是!”叶逸秋一脸凝重道,“它的主人是一位早已退隐江湖多年的武林前辈。” “他是谁?”铁传雄兴趣盎然地问道。 叶逸秋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轻咳一声,抱拳微笑道:“在下的问题已经问完,多有打扰,还望恕罪,告辞了!” “你们这就要走?”铁传雄脸色有些诧异。 叶逸秋点点头,再也不说一句话,拉着欧阳情的小手慢慢走出了灵堂。 铁传雄居然也不再追问,抱拳还礼道:“二位慢走,请恕在下有孝在身,不便远送。”他对铁管家轻轻挥了挥手,又道:“铁管家,送客!” 铁管家手里提着盏纸灯笼,从阴暗的灵堂里走了出去。 铁传雄看着三人慢慢消失的背影,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诡异的笑。.tw 夜色又深了几分,越显得诡异,似是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山,非名山;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老枪不是仙,但这座无名之山却终因他而名遐江湖。铁枪山庄建造在半山之,已经风光了两百八十多年,自从老枪成为庄主之后,名望与地位蒸蒸日上,直追翘楚飞龙堡,为了它,老枪付出的实在太多太多,甚至耗尽了他一生的青春和心血。 夜色已深,星月朦胧。 叶逸秋与欧阳情携手离开了铁枪山庄。站在山脚下,二人忍不住同时回身仰望,铁枪山庄却隐匿在丛林之,已不复见! 叶逸秋拉着欧阳情的手,走到路旁的一棵老树下,把手枕在脑后,在厚厚的满地落叶上躺了下来。 “你干嘛?”欧阳情呆呆地站在老树下,似乎有些哭笑不得。 “你知道我在干嘛!”叶逸秋缓缓闭上了眼睛,曲起右腿,左脚架在右腿上一晃一晃的,神情惬意。 欧阳情莞尔一笑,柔声道:“我只是奇怪,你居然就这样躺了下来,也不管这些落叶有多脏。” “比这里更脏的地方我都曾经睡过,而且还不止一个晚上。”叶逸秋不经意地道。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叶逸秋是个浪子杀手。浪子是没有家也没有根的,随遇而安,从不奢求不属于他的东西;而杀手,即使在最最恶劣的地方,他都必须习惯和适应。多少年来,叶逸秋早已经适应了这一切。 欧阳情不说话了!她忽然想起叶逸秋被川岛二郎震断全身经脉失去武功,沦落为乞丐的那些日子。那是一段悲伤的往事,曾经不止一个晚上在折磨着她,每一次,她都会泪流满面。想着想着,她不由得心里一酸,悲从来,泪水竟不自觉地从眼角迸出,刹那间沾湿了蒙脸的面纱。 “你怎么了?”叶逸秋觉到了她的异样,慢慢坐起了身子,用一只温暖的大手轻轻抚摸着她柔软的长,柔声道,“你是不是不喜欢坐在这里?” “我们总不能在这里坐一个晚上吧?”欧阳情平静地道,“我们先去找个客栈好好休息,天亮之后就回金陵,你说好不好?” “不好!”叶逸秋摇头道,“我们还不能回去。” “不回去?”欧阳情愣然问道,“为什么还不能回去?” 叶逸秋没有回答,默然半晌,他才轻轻道:“你相不相信铁传雄的话?” “他说了很多话,你说的是哪一句话?”欧阳情“噗哧”一声笑道。 叶逸秋也笑了笑,道:“他说司马血是个伪君子,你觉得可能吗?” “很有可能。”欧阳情点点头,沉吟着道,“人善于伪装,也善于变,就像左丘权,堂堂一代大侠,却是血衣楼的走狗,司马血怎么又不能是个伪君子?” “但司马血就是黑袍,你相信吗?”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你真的相信铁传雄说的每句话?”叶逸秋轻轻摇着头,慢慢道,“你不觉得他这个人非但很奇怪,而且还很可疑吗?” “你认为他在说谎?” “也许他说的并非全都是谎话,但我总觉得他言不尽实,好像在刻意掩藏着什么!” “他在掩藏什么?” “不知道。”叶逸秋摇头苦笑道,“我的直觉告诉我,铁传雄一定有些事在隐瞒着我们。” 欧阳情缄口不语,她知道叶逸秋的直觉一向很准确。 “司马血是不是黑袍,我们还不能因为道听途说就妄下定论,但他与血衣楼有过往来,却或许是确有其事。”叶逸秋望着遥远的夜空道。 欧阳情没有说话,她在等,等待叶逸秋继续说下去。 “如果老枪的情报绝对可靠,他就根本不可能误认为陈士期是司马血,除非……”叶逸秋的声音突然停顿! “除非什么?”欧阳情忍不住问道。 “除非老枪在说谎。”叶逸秋若有所思道,“老枪要燕大哥去杀的人,或许并不是司马血,而是陈士期,他是担心燕大哥拒绝这单生意,所以才故意说谎。” “你在说什么?”欧阳情摇头苦笑道,“我已经完全被你弄迷糊了!” 叶逸秋没有理她,自顾说下去道:“至于老枪为什么要杀死陈士期,这个问题只有老枪自己知道,当然,还有一个人或许也是非常清楚的。” “这个人就是铁传雄,是么?”欧阳情眼睛里似有一丝亮光闪过。 “对,就是他。” “所以你认为铁传雄说的并不全都是实话。” “嗯!”叶逸秋没有否认。 “可是……”欧阳情沉吟着道,“当燕重衣到达陈园的时候,陈士期已经被别人灭了满门,这又如何解释?难道老枪要对付的人并不仅仅只是陈士期,还有燕重衣?” “很有可能。” “那么,老枪为什么要陷害燕重衣?” 叶逸秋一时为之语塞。过了半晌,他沉声道:“你还记不记得,江不云临死之前曾经说过些什么?” “他说过什么?”欧阳情苦笑着娇嗔道,“你别总是考我的记性好不好?” “他说过,血衣楼是个非常神秘的组织,血衣楼楼主也是个非常神秘的人,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即使与属下相对,也从不以真容示人,总是隔着一重厚厚的竹帘,就连传达命令也是经过另一个人的嘴巴转达出去的。” “嗯!他的确是这么说的。” “所以,黑袍可以是任何人,既可能是司马血,也可能就是老枪。” “你还在坚信老枪就是黑袍?”欧阳情不以为然地摇头道,“老枪已经死了!” “既然司马血可以复活,老枪怎么又不可以是诈死?”叶逸秋嘴角掀起一丝微笑,学着欧阳情方才的口吻说道。 “你这人真讨厌,学人家说话。”欧阳情不依,举起粉拳在他胸膛上佯装击打,心里却是美滋滋的无比甜蜜。 “铁枪山庄是武林世家,在江湖上地位与名望都很高,而老枪也是位德高望重的前辈,将他的死讯封锁起来密而不报,实在有些不近常理。”叶逸秋眼睛里闪动着一丝异样的光芒,“灵堂的摆设也非常简单、素朴,这一点与老枪的身份完全是格格不入的;还有一个可疑之处,就是铁传雄这个人。” “他究竟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根据铁管家所言,老枪一生无儿无女,铁传雄是他唯一的义子,也是尽得他真传的弟子,试想,以他们这层亲密的关系,老枪死了,铁传雄为什么不悲伤,反而若无其事?” “也许……他是在竭力掩藏自己心里的悲痛。”欧阳情摇摇头,似乎觉得自己这个推测实在不尽人意。 “我觉得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老枪根本没有死。”叶逸秋道,“所以,这件事从头至尾都是一个早已策划好的阴谋。” “那么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 “回去。”叶逸秋斩钉截铁道,“回铁枪山庄去,不管老枪是死是活,我都必须把事情弄清楚。” “我们刚刚从里面出来,难道就这样回去?” “我们当然不能就这么回去。”叶逸秋微笑道,“为了不打草惊蛇,这次我们偷偷溜进去,我倒要看看,躺在棺材里的人,究竟是不是老枪!” “走,我们现在就开始行动。”欧阳情拉着他的手,将他从满地落叶上拉了起来。 “不!”叶逸秋摇头道,“现在还不行,我们必须得等。” “等到什么时候?” “不会等太久。”叶逸秋抬头望着夜空,悠悠道,“子时。子时过后,夜深人静,月黑风高,对我们的行动才是最有利的。” “可是我已经等不及,坐在这里让我很难受。” “有我在你身边,无论有多么难受,你都不会觉得难过。”叶逸秋轻声道,“我可以陪你说话。” “说什么话?” “当然是悄悄话。”叶逸秋坏坏地笑道,“只有我们两个人才听得见的悄悄话。” 欧阳情娇笑一声,微一犹豫,终于也慢慢躺了下来,躺在柔软的落叶上。 夜色又深了许多,两人的声音却已渐渐变得微弱下去…… “哎呀……”黑暗,忽然响起叶逸秋的一声惊叫,“你干吗捏我?” “谁让你说话欺负我?”欧阳情吃吃笑道。 “我怎么欺负你了?” “你坏……唔……唔唔……”黑暗传出欧阳情的挣扎声,似是嘴巴被某种物事封堵住了,变得模糊不清。 星月忽然隐去,夜空朦朦胧胧,天地陷入了一片混沌之…… 第二十七章 棺材里的杀手 铁枪山庄,灵堂。[..tw超多好看小说]{泡-小。说。} 夜深,人静,红烛依然在孤独地燃烧,烛泪依然在无声流淌。 铁传雄的眼却依然没有眼泪,脸上依然挂着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 老枪死了,他难道真的不悲伤,不哀痛?答案,只有他才知道! 现在,铁传雄又跪在灵柩之前,开始烧纸钱。 一切都显得太安静,静得有些诡异。 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外的长廊又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铁传雄依然没有回头,他知道来的人是谁。那个为了铁枪山庄耗尽了一生青春和精力的老人,这个时候,也只有他才会前来为老枪上上香,烧烧纸线。 片刻后,铁管家手里提着那盏纸灯笼,慢慢走了进来。他把纸灯笼插在墙壁上,然后走到供桌前,拈起三支香,凑近燃烧着的烛火点燃了,恭恭敬敬地叩了三次,最后将手里的香插入香炉。 他已经老了,每一个动作都变得非常缓慢,甚至有些不太协调,笨拙而又难看。 铁传雄早已站了起来,望着铁管家的背影,静静地等待着他完成这一切,眼神竟又变得迷离起来。 铁管家站在老枪的灵柩之前,许久许久都不曾动弹,也不知是在回忆老枪的音容笑貌,还是在缅怀曾经和老枪在一起叱咤江湖的快意豪情? “他们已经离开了?”铁传雄忽然问道。 “嗯!”铁管家没有回头,轻声应着。 “任我杀对你说了些什么?”铁传雄阴森森地问道,“或者,你对他说了些什么?” “你认为我和他应该说些什么?”铁管家的声音非常冰冷,显然对铁传雄心存深深的不满。 “回答我。”铁传雄沉住了气,森然道。 “我与他无话可说。”铁管家的回答非常简洁。 “难道他没有问起什么?”铁传雄瞳孔陡然收缩。 “有。”铁管家道,“他曾经问过我你和老爷子的关系。” “你怎么说?” “我告诉他,你是老爷子的义子,也是老爷子最器重的门徒,老爷子死后,你就是铁枪山庄的新主人。” “那么,在你的心里,我是不是铁枪山庄的新主人?” 铁管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忽然转身,慢慢从铁传雄身边走了过去,却连一眼都没有去瞧铁传雄。 “你去哪里?”铁传雄沉声问道。 “我已经老了,经不起熬夜,我必须去休息。”铁管家从墙壁上拿过那盏纸灯笼,一步一步地向门外走去。 “你还没有回答我。”铁传雄的脸色忽然沉了下来。 铁管家恍如未闻,连脚步都未曾有过丝毫的停顿。 “唉!”铁传雄忽然长叹一声,缓缓道:“铁管家,你是不是在恨我?” 铁管家倏然停住了脚步,却依然没有回头。 “原来你一直都在恨我。”铁传雄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你是不是认为,我根本就没有资格接管铁枪山庄?” 铁管家没有说话,显然是已默认了。 “如果我没有,谁有?”铁传雄冷笑道,“难道是你?” “我也没有这个资格,因为我的日子已经不多。”铁管家倏然转身,动作迅而敏捷,一点都不像是个风烛残年,行将就木的老人。 铁传雄依然在冷笑着,冷冷的目光像一把刀一样盯在铁管家的脸上。 铁管家的眼神忽然一扫之前的昏花黯淡,也变得犀利起来,迎着铁传雄的目光道:“你没有资格,是因为你不配。” “哦?”铁传雄居然没有生气,淡淡问道,“我怎么不配?” “老爷子生前,待你如同己出,而你呢,却又是怎么对待他的?” “我怎么了?” “老爷子死了,你居然一点也不感到悲伤,从未流过眼泪,你的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铁管家显然已经怒不可遏,一张老脸胀得通红,“铁枪山庄门下弟子要求为老爷子守灵,你却一再从作梗,百般阻止,你……你这岂是为人弟子之道?” “这本来就是他老人家的意思,我只不过是遵师遗训而已!”铁传雄淡淡道,“难道这都做错了?” “你……”铁管家为之气结,狠狠一跺脚,猛然转身,拂袖而去。 铁传雄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慢慢地,脸上又露出了一丝不可捉摸的诡异的笑意。 老枪尸骨未寒,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他究竟在笑什么? “嗤嗤!”两声轻响突然响起,烛火一明一暗,红烛终于燃尽,火光乍灭,灵堂陷入一团黑暗之。 铁传雄慢慢回身,摸索着走到供桌前,找到两支大红烛,从怀里掏出火折子点燃了,红色的光芒映照在他脸上,他的神情渐渐又变得诡异起来! 午夜,子时三刻。 铁枪山庄依山而建,半是人为,半是天然,集人类之鬼斧神工与天地万物之造化为一体,后面山壁峙立,直插云天,两旁悬崖万仞,飞鸟不渡,唯有前方一条大道直达山庄,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铁枪山庄的第一代主人,据说本是一个精通易术的江湖相士,某日路经此地,见此山地势一仞孤悬,朝南向北,含吞衔天地之气,风水极佳,于是决定在此落地生根,开宗立派,终于成为一代武学宗师。 在往常,这条大道本是哨卡重重,每隔百丈皆有两名庄丁把守,若遇强敌袭击,便即出警报,是以敌未至,山庄早已风闻,这也是铁枪山庄数百年来,始终屹立不倒,成为武林世家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今夜的情况却有所改变。 或许是因为老枪猝死,铁传雄撤去了所有的关卡,叶逸秋与欧阳情携手上山,一路上居然没有遭遇到任何的阻击和障碍。 铁枪山庄大门紧闭,屋檐下悬挂着两盏白色的纸灯笼,随着寒凉的山风飘来荡去,然而那两个守门的庄丁却已不见了踪影。 两人隐身在一棵巨大的老树后,许久之后依然没有移动。 铁枪山庄实在太安静,安静如一座毫无生气的坟墓,令人心生一种不安的感觉。 叶逸秋的瞳孔又开始在慢慢收缩。他的直觉告诉他,铁枪山庄今夜有些异常,但究竟是哪里不太对劲,他却又实在说不上来。 欧阳情显然也有些局促不安,娥眉紧蹙,低声道:“进去?还是在这里等?” 叶逸秋摇摇头,果断地道:“我们既然已经来了,就算铁枪山庄是个龙潭虎穴,也要到里面闯一闯。” 对未知的某种东西产生一种未知的恐惧,本就是人的天性之一,但临阵退缩,却不是叶逸秋一贯的作风。他连死神都不害怕,又岂会被这种恐惧打倒? 没有迟疑,也没有丝毫的犹豫,叶逸秋拉着欧阳情的小手,飞身蹿上了铁枪山庄的屋宇,展开轻功,鬼魅般地直奔灵堂。 灵堂。 夜凉如水,一切静得可怕,这种安静,仿佛来自九幽深处的地狱,毫无生气。 灵堂,岂非本就是地狱? 夜未尽,那两支大红烛却将燃尽,烛光摇曳,滴下一行行红色的烛泪。究竟是红色的血,还是红色的泪?如果是泪,又是被谁的血染红? 灵堂内空无一人,铁传雄居然没有再为老枪守灵! 叶逸秋和欧阳情伏在屋顶上,凝神细听,确定灵堂内再无任何动静才飘然掠下,像风一样飘了进去。 两个纸扎的童男童女,栩栩如生,站在灵柩的两侧,脸上似笑非笑,也不知是种什么样的表情。 看见这两个没有生气的纸扎人,欧阳情心里忽然升起一丝寒意,那种局促不安的感觉变得更加强烈。一种未知的恐惧,猛然又袭上了她的心头。 恐惧本不可怕,却因未知,才变得令人感到不安。欧阳情的手,不由自主地紧紧握住了叶逸秋的手――这是只温暖而稳定的大手! 叶逸秋回头对她投去温柔一瞥,然后笑了笑,轻声道:“你害怕?” 欧阳情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害怕什么?”叶逸秋轻笑道,“一个死人有什么好怕的,他又不会突然从棺材里跳出来咬人。” “你……你别说了!”欧阳情颤着声音娇嗔道。 叶逸秋忍不住又笑了笑,目光充满了爱怜。默然半晌,他低声道:“你站在这里别动,我过去看看。” “看什么?”欧阳情愣然问道。 “当然是看死人。” “死人有什么好看?” “我想看看,这个死人究竟是不是老枪。” 欧阳情微一犹豫,终于慢慢松开了叶逸秋的手。 叶逸秋又对她笑了笑,慢慢走向灵柩。 棺材依然没有上钉,一个身穿寿衣的死人安安静静地躺在棺材里面。这是一个老人,面色如纸,双目紧闭,显然已死去多时。 但叶逸秋并不能确定这个老人是不是老枪,他从未见过老枪。 突然之间,叶逸秋轻“咦”一声,满脸诧异之色,似是现了什么! “怎么了?”欧阳情低声问道。 “这个死人曾经自己移动过。”叶逸秋沉声道。 “噗哧!”欧阳情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白了叶逸秋一眼,娇声道:“人都死了,他还能自己移动?” 叶逸秋也笑了,低声道:“如果死人不能动,那么就一定曾经有人动过尸体。” “你现了什么?” “一般而言,人死入棺之后,大都是正面而卧,但是这个死人的身体却是略微倾斜,右臂比左臂高了数分。”叶逸秋双眉拧紧,目光熠熠,盯着棺材里的死人道,“究竟是什么人在翻动尸体?他在找什么?” 欧阳情道:“我……” 她只说出一个字,语音立即顿住。 “你什么?”叶逸秋回头问道。 “我……我头好晕……” 一语未毕,欧阳情的身子忽然一软,缓缓向地上倒去。 “你怎么了?”叶逸秋脸色骤然大变,飞身向她掠去。 就在这时,“嗤嗤”两声,两支红烛又已燃尽,火光一闪即灭,灵堂内一片漆黑。 黑暗,只听“扑通”一个沉闷的声音响起,欧阳情已然倒地。 叶逸秋的心也在这一刻,瞬间沉落到了谷底。 难怪这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的阻碍,难怪灵堂里空无一人,安静得就像是一座坟墓,原来……叶逸秋忽然明白,原来这是一个圈套,一个陷阱,正等着他和欧阳情自己套进来,掉下去! 就在他心念一动之际,异变又起。 “咻!” 一口剑,闪动着蓝汪汪的寒光,仿佛匹练般,又像是从天际陨落的流星,照亮了孤独的灵堂的每一个角落,遥远的天际的星光就在同时忽然变得无比黯淡。 剑上有毒! 剑的光芒虽然是如此璀灿夺目,但在刹那间,却能够置人于死地。 光彩的终止,就是死亡! 剑长三尺,颤动的剑尖就像是条凶狠的毒蛇,吞吐着触目惊心的舌信子,比黄昏时候的残阳更红的剑穗就像是新鲜的血液,在空像风一样飘动,像水一样流淌! 今夜星月朦胧,大地孤寂而安静,冥冥,却仿佛有一个声音在说,黑暗必将被鲜血染红。 那将是谁的血? 这道剑光竟然是从棺材里面飞出来的! 剑在手里,那是死人的手,而这个死人,正是躺在棺材里面的那个老者。 死人竟也能够袭击?难道是……尸变! 尸变?不,绝对不是尸变!躺在棺材里面的,根本不是一个死人,而是一个杀手。 叶逸秋忽然明白,他的右手为什么比左手高了几分,原来他是在伺机而动,出致命的一击。 那个杀手人在空,就像是一只滑翔的飞鸟,身上一袭寿衣随风而舞,飘飘若仙,令人有种天外飞仙的错觉。 剑气逼人,距离叶逸秋的后脑仅只一尺八寸,他甚至已经感觉到了从剑尖上传来的那一丝寒气。 叶逸秋没有闪避,也没有拔刀。久经大小无数战役,他从来都不曾逃避过什么,虽然他的刀从不离身,但不到关键时刻,他从不轻易出刀。 “嚯!”叶逸秋口猛然出一声低沉的吼叫,手挥动,反身拍出。 手掌如刀,闪电般飞出,斩断了黑暗的孤清,撕裂了无形的空气,一股凌厉的劲风向来剑撞去。 身后传来一阵“桀桀”怪笑,笑声沙哑刺耳,犹如枭之夜啼,令人毛骨悚然,一股寒意从心底猛然升起。 “黑袍!?”叶逸秋忽然想起了那个神秘的剑客。 这个杀手当然绝不会是黑袍,以黑袍的武功和剑法,他绝对不可能使出这种偷袭的手段,黑袍的剑上,也绝不可能淬毒。 劲风未止,剑光却忽然消失。 “呼”地一声,那杀手双臂一展,竟如一只大鸟般生出两只翅膀,从叶逸秋的头顶飞了过去。 “嘭!”叶逸秋的掌风击了棺材,竟将厚重的棺材推出了数尺。 那杀手人在半空,剑又已倏然刺出,这一次,刺的是叶逸秋的喉咙。 一剑穿喉――燕重衣独有的杀人手法! 但叶逸秋知道这人绝不是燕重衣,这人的手法不够纯熟,度也远远没有燕重衣那么快,只是比燕重衣更狠了一些而已! 叶逸秋微微冷笑,依然没有闪避没有拔刀,双掌一合,夹向来剑。 剑上有毒,但他全不在意。“万劫重生”非但是一种疗伤圣药,也具有解毒、化毒的功效,他早已是百毒不侵之躯。 那杀手似是完全没有料到叶逸秋居然不闪不避,素手相迎,不由得微微一愣,随即心头窃喜,长剑用力刺出。 剑上淬的是见血封喉的剧毒,叶逸秋只要沾上一点,只需要一点点而已,势必毒而亡,更何况,这一剑势必划破他的手掌,毒性将作得更快,这一剑是否能够刺穿他的喉咙,已经变得不重要。 “啪”地一声,剑尖已被叶逸秋夹在掌心之,再也不能前进分毫。 一切都在意料!那杀手双眼放光,劲力一吐,用力回抽。 长剑丝毫未动! 突然间,又是“啪”地一声,剑尖与长剑分成两截。 叶逸秋暗运气,强劲的内力居然生生震断了剑尖。 那杀手骤不及防,立即失去了重力,凝滞在空的身躯猛然向下坠落。就在他身子尚未落地之际,叶逸秋也已经起了攻击,“呼呼”两掌,劲风如同排山倒海般地狂刮而起。 黑暗,剑光又再一闪,那杀手以剑拄地,借力向上弹起,就在这千钧一之际,堪堪避过了势如雷霆的一击。 几乎是在同时,剑光再次飞起,“唰”地一声,那杀手用力一掷,长剑脱手飞出,刺向叶逸秋的胸膛。 剑已断,不可恋战!他知道自己的武功和叶逸秋相比,实在相差太多,他决定逃。 打不过,就逃――走为上策! “扑哧!”断剑从叶逸秋的左侧掠过,插入墙壁之,剑柄犹自震颤不停,出“嗡嗡”之声,久久不绝。 第二十八章 你不是燕重衣 灵堂内一片黑暗,在经过一场短暂的交锋之后,突然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泡――更新快/|\ 黑暗的两个人,都屏紧了呼吸,绝不给对方出手袭击的机会。 叶逸秋没有动,但他的心却跳得很厉害。欧阳情突然晕倒,生死未卜,他实在已不能够继续保持冷静。 他决定出手,先制人。 就在他欲动未动之际,灵堂外忽然响起一阵迅急的风声,有人正以风一样的度向灵堂奔来。 “是什么人竟敢夜闯铁枪山庄,到灵堂来捣乱?”门外响起铁传雄气急败坏的声音。 叶逸秋暗暗苦笑,知道方才的激战已经惊动了铁传雄,假如自己行藏败露,夜闯灵堂,本就是武林的一大禁忌,一旦铁传雄追究起来,自己百口莫辩,事情势必变得更糟糕。 “吃我一枪!”铁传雄已然掠入灵堂,轻叱声,骤然出手。 “呼!”黑暗忽然亮起一道黯淡的黑光,倏忽间刺向叶逸秋的眉心。铁传雄一出手,竟然绝不留情,这一枪来势迅凶狠,劲道十足,恶毒如来自旦古洪荒的猛兽。 铁枪山庄素以枪法著称,一路一百零八式的“断龙枪法”冠绝江湖,就连当年的“四绝公子”韩大少都不敢心存藐视,此刻的叶逸秋又岂敢小觑?但他依然没有拔刀,脚尖轻点地面,人已如游鱼般向左滑出八尺。 岂料铁传雄竟似早已算好了他闪避的方位,双臂一抖之间,铁枪改刺为扫,向叶逸秋拦腰横拍而至。这一击,势如雷霆万钧,毁天灭地! 叶逸秋不愿出手,唯有闪避。铁枪未至,他的人已远在三丈之外。 “啪”地一声巨响,铁传雄收势不及,用镔铁打造的枪头重重击在一扇窗户之上,刹那间,木屑纷飞,门窗被砸得稀烂! “住手,我是叶逸秋!”叶逸秋大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他实在不愿意和铁传雄交手,加深彼此间的误会。 “任我杀?”铁传雄听出了叶逸秋的声音,猛然收枪,凝立在黑暗之,狐疑地道,“三更半夜,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叶逸秋一时为之语塞。 就在这时,灵堂外亮起一片亮光,铁管家手里提着那盏纸灯笼,颤巍巍地走了进来。 灯光虽极朦胧,却依然能够照遍灵堂内的一切。看着满地狼藉的灵堂,铁管家的手脚都已僵硬,呆呆地愣在那里,语无伦次、反反复复地道:“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真的是你。”铁传雄把目光投向站在墙角的叶逸秋,跺脚道,“你何不早说?害我贸然出手,幸好没有伤着了你。” 叶逸秋缄口不语,只是摇头苦笑。 “你们不是已经离开了铁枪山庄吗?”铁传雄一脸诧异地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何回来?” 叶逸秋依然没有说话,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半夜三更闯入灵堂,居心何在,又岂是三言两语就能解释清楚的? “和你在一起的那位姑娘呢?”铁传雄目光转动,环顾一周,“她没有和你一起来么?” 欧阳情,我几乎忘记她了!叶逸秋心头一凛,这才想起不知何故而晕倒的欧阳情。(..tw好看的小说)他目光向地上望去,刹那间,脸上肌肉突然变得僵硬,一颗心如同跌落了千年寒潭,冰冷至极,全身都不能再动弹。 就在欧阳情刚才倒地的地方,散落着一套崭新的寿衣,欧阳情却已经不见了!非但欧阳情不见了,就连刚才那个从棺材里突然跳出来的杀手也已失去了踪影! 毫无疑问,杀手掳走了欧阳情。 夜风呼啸着疯狂刮过,叶逸秋全身都已经被冷汗浸透,那一种从身心深处透出来的冷,仿佛钻入了血液里面,整个人都已经凝固。 呆立半晌,叶逸秋突然像一匹脱了缰的马,疯般地冲出了灵堂…… 铁管家一脸错愕,望着叶逸秋的背影迅隐入夜色的那个方向,久久无言。过了半晌,他忽然回头对铁传雄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铁传雄没有回答。 “你就这样让他离开?” “嗯!”铁传雄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慢慢转过了身子。 “你为什么不追?”铁管家冰冷的声音问道。 “你又为何不追?”铁传雄反问道。 “我只不过是铁枪山庄的一个老管家,有很多事,都不是我可以做的。” “我不追,是因为我不必追。”铁传雄淡淡道,“就算追,我也未必追得上,任我杀轻功独步天下,江湖上也没有几个人可以追得上。” “可是你不把他追回来,这里怎么办?”铁管家目光流转,扫视着乱成一片的灵堂道,“至少你应该要他解释清楚这里曾经生过的一切。” 铁传雄微微摇头,冷冷道:“解释什么?没有解释,不需要解释。” 铁管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目光最终落在地上的寿衣上,刹那间脸上变了颜色,跌跌撞撞地奔过去,口喃喃地道:“寿衣,老爷子的寿衣……” 就在他俯身弯腰去捡起那套寿衣的那一刻,铁传雄忽然出手,掌沿如刀,一掌切向他的后颈。 “扑通”一声,铁管家猝不及防,晕倒在地。 铁传雄轻叹一声,喃喃道:“铁管家,休要怪我对你老人家也下重手,我也是万不得已。你说的对,你已经老了,需要多休息。你就好好睡一觉吧,明天醒来,就会忘记今晚所生过的一切,这样对你、对我,还有铁枪山庄,都未免不是件好事。” 他慢慢抬起目光,望向外面漫无边际的黑夜,不知为何,脸上再一次露出了诡异的微笑…… 叶逸秋用最快的度冲出了铁枪山庄,沿着那条大道一路狂奔,片刻后已到了山脚的那棵老树下。 这一路狂追,甚至连一只野兔的踪迹都未现,那个杀手和欧阳情仿佛如同空气平空消失了! 夜凉如水,风寒刺骨,但那种寒凉,却让叶逸秋慢慢恢复了冷静。他的确需要冷静,他必须冷静下来好好思考。 那个杀手是什么时候躺在棺材里面的?他有何用意?难道他早就知道叶逸秋和欧阳情一定会去而复返,所以才躲在棺材里伺机刺杀?那么老枪的尸体又去了哪里?一连串的疑问就像浪潮一般一波接着一波袭击着叶逸秋的思绪,他思索良久,始终没有找到令自己满意的答案。 欧阳情的武功并不在他之下,如果有人出手偷袭,绝对是无功而返,可是她为什么会突然晕倒? 叶逸秋心头灵光一闪,似乎捕捉到了什么,但还未等他抓住,这丝灵光已经一闪即逝。 从铁传雄出现到欧阳情失踪,不过是顷刻之间生的事,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那个杀手绝不可能逃得太远,可是这一路来居然毫无现,他究竟躲在哪里?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个杀手根本没有离开过铁枪山庄,否则他绝对逃不过叶逸秋的追踪。想到这里,叶逸秋心里忍不住松了口气。 ――只要没有离开铁枪山庄,欧阳情就绝对不会有危险。 叶逸秋慢慢坐了下来,坐在厚厚的落叶堆上。 假如换了别人,一定会返回铁枪山庄仔细搜索,但叶逸秋就是叶逸秋,他每做一件事,通常都是出人意料。 他决定等!铁枪山庄只有这一条路可以下山,他相信那个杀手一定会携着欧阳情出现。 欧阳情慢慢醒过来的时候,就现自己依然还是躺着的,躺在一张锦被罗衾,轻纱蔓垂,舒服而温暖的大床上。 大床上的饰物似是经过洗涤后,又在阳光下曝晒了数天,散出种干爽的气味,还隐隐带着种淡淡的清香,那是茉莉花的清香,沁人心脾。 欧阳情神情娇慵而恍惚,脸上露出种醺醺然的醉意,一股浓重的睡意又悄然袭上心头。但她并没有睡过去,她忽然想起自己原本并不该躺在这里。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欧阳情脑海又浮现出晕倒在灵堂的一幕。 她静静躺在床上,全身慵懒无力,目光转动,扫视着身边的一切。这是一个并不宽阔的屋子,门开在南方,东西两边各自敞开着一扇窗,墙壁是白色的,而屋顶铺的却是绿色的青瓦,屋除一桌、一椅、一床,已再无多余的家具,更无任何的修饰和装潢,显得空灵而孤寂,却又让人的心无端生起一种轻松无比的感觉。 东面的窗子透射进来一束阳光,柔和而温暖,显然,此刻已是风和日丽的上午。 是谁带我来这里的?是逸秋么?想起叶逸秋,欧阳情心里总有种甜蜜的感觉。她开始用目光去搜寻,但并没有捕捉到她希望见到的身影。 逸秋去了哪里?是不是知道我很快就会睡醒,所以特意出去为我准备早餐?欧阳情心里这么想着,黑色纱巾下的俏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甜蜜的微笑。 叶逸秋其实是个热情如火,温柔体贴的男人,虽然很多时候,他总是装出一副冰冷的样子,但自从敞开心扉不再拒绝欧阳情之后,他的冷酷和悲伤已经被欧阳情的柔情慢慢地溶化。 就在这时,紧闭的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 “逸秋,是你么?”欧阳情欣喜地叫唤道。 门开了,却没有人走进来,也没有人回答。 “逸秋!”欧阳情又唤道。 门外依然没有人回答,却慢慢出现了一道黑色的身影。 这个人,绝不是叶逸秋! 这人的步伐很轻,他的腰挺得很直,宽大的黑色斗篷迎风敞开,露出腰间一截剑柄。剑柄陈旧而古老,却又极其光滑。他低垂的头戴着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整个面孔,浑身都散出一种冷漠的神采,但这份冷漠却无法掩盖他青春的气息。 燕重衣,这个人居然是燕重衣!欧阳情失望的眼神里又露出一丝惊喜之色,随即又充满了疑惑。燕重衣毒虽已解,但伤势并未痊愈,他怎么……难道是叶逸秋把自己带回到了天涯海阁? 这里绝不是天涯海阁,天涯海阁里没有这么一间屋子! 那人移动着脚步,向欧阳情走来。他走得很慢,一步一步,仿佛都很小心,似是不愿意浪费每一分力气,又似担心自己的鞋底沾上地板上的灰尘。事实上,这间简陋的屋子打扫得很干净,窗明几净,就连地板都是纤尘不染。 欧阳情依然没有动,瞪大了一双美丽的眼珠子瞧着那人。她看不见那人的脸,那人头顶上的斗笠压得很低,她甚至瞧不见他的下巴。 那人站在床前,仿佛雕像一般动也不动。 空气似已凝结,世界似已停止了转动,小小的屋子里,二人的呼吸声隐约可闻。 过了半晌,那人轻轻叹了口气,终于开口说道:“你醒了!” 他的声音沙哑而低沉,犹如钝刀削竹般刺耳,仿佛是从喉咙里用力逼出来的一般,竟听不出他是老还是少! 这种声音非常熟悉,但欧阳情却一时想不起曾经在哪里听过,她只知道,这人绝不是燕重衣,燕重衣不会用这种和她说话。 “你不是燕重衣。”欧阳情故意沉下了脸,冷冷道。 那人似是微微一愣,默然半晌才道:“我不是。” “你当然也不是燕重衣的影子。” 那人又已愣住,又默然半晌才道:“我不是。” “那么你为什么要扮成他的样子?” 那人没有回答。 “你究竟是什么人?” 那人慢慢抬起了头,随着斗笠慢慢地向上抬高,欧阳情终于看见了他的脸,一张不是脸的脸。 那人根本就没有脸,欧阳情看见的不过是一个面具。 黑黝黝的面具也不知是铁还是木雕成的,竟是一平如整,没有鼻子,没有嘴巴,只露出一双几乎完全是死灰色的眼睛,看来更是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欧阳情忽然想起了一个人――黑袍! 难怪他的声音似乎在那里听见过,原来他竟是血衣楼楼主神秘黑袍! 自己无缘无故地晕倒之后,究竟生了什么?自己竟然落在了黑袍的手里,那么叶逸秋……欧阳情简直不敢再想下去了,忽然感到全身冰冷,手掌心里却已经微微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你认不认得我?”那人沙哑的声音又在响起,似乎很近,却又非常遥远。 欧阳情又突然楞住了! 这人虽然也戴着面具,声音同样沙哑难听,但他绝不是黑袍。与黑袍相比,这人明显少了那份盛气凌人的霸气和刀锋般脱鞘而出的杀意,反而多了一种说不出的孤独和…… 还有什么?欧阳情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心里的感觉,是忧伤?是痛苦?还是风一样的坚强,水一样的脆弱? “你认得我的,是吗?”那人的声音又低沉了几分。 “我不认得你。”欧阳情用冰冷的声音道,“你既不是燕重衣,也不是黑袍,却偏偏一身燕重衣的装束,戴着和黑袍同样的面具,你究竟是什么人?” 那人缄口不语,竟似轻轻地吁出了一口气。 在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前这样躺在床上,实在有些难看。欧阳情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就在这一瞬间,她的脸色突然变了,一排排细而密的汗珠迅地从额头上渗了出来! 冷汗! 她忽然现,她的手和脚居然完全不听自己的使唤,绵软无力,甚至连脖子都不能自由地转动――她的全身都已经不能动弹! 她立即意识到,自己是被人点了穴道。 “你对我做了些什么?”欧阳情又急又怒,厉声叱道。 那人依然不说一句话,静静地瞧着她,死灰色的眼睛里没有丝毫表情。 “快解开我的穴道……”欧阳情的声音忽然变得冰冷而缓慢,“你究竟想做什么?” “你还记不记得,昨晚你突然晕倒?”那人终于说话了,“你又知不知道,你为什么会突然晕倒?” “为什么?”欧阳情不由自主地问道。 “因为你了毒。” “毒?” “嗯!那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药,在千万种毒药之,它虽然微不足道,却很有效,只要将它抹在蜡烛上,随着火焰的燃烧,毒性就会慢慢的释放出来,然后再散出去,一个人就算武功再高,在这种毫无征兆的设计之下,也难免着道。” “那两支红烛有毒?”欧阳情楞然道,“是谁做的手脚?难道是你?” “是我!”那人居然直认不讳。 “你为什么要暗下毒?” “因为我知道叶逸秋一定不会轻易相信老枪已死,绝对会去而复返一探虚实。”那人叹息着苦笑道,“我要对付的人本来是他,却忘记了,他服食了‘万劫重生’之后,早已是百毒不侵之躯,更没想到他的功力因此而突飞猛进,居然不用刀,也能抵挡我苦苦练习了三年多的剑法。” “你居然知道我们一定会去而复返?你究竟是什么人?”欧阳情疑窦丛生,冷冷问道,“为什么要对付叶逸秋?” 那人沉默了很久,缓缓道:“你应该知道为什么。” “我明白了!”欧阳情缓缓道,“你一定是血衣楼的人。” 那人又不说话了,显然已经默认了自己的身份。 第二十九章 守株待兔 随着血衣楼逐渐展开了行动,许多疑团也慢慢地浮出水面。{泡-小。说。} 欧阳情忽然想通了很多以前一直无法理解的事情。 关于飞龙堡、神刀门和旋风楼三大世家同时在一夜之间惨遭重创一事,已经得到证实,绝非燕重衣所为,欧阳情肯定,眼前这人一定就是假扮燕重衣的凶手,由此可见,这人在血衣楼地位一定极高,否则不可能受到黑袍的重用。 血衣楼这么做,可谓是一举多得,既重创了实力与势力都非常强大的三大世家,又陷害了燕重衣。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燕重衣当然不能袖手旁观,等闲视之,再加上老枪的利诿和欺骗,燕重衣自然而然地就掉进血衣楼早已设计好的阴谋,成为众矢之的。失去燕重衣,就意味着江湖第一杀手组织“九龙堂”即将因为群龙无而土崩瓦解,阻挡血衣楼称霸江湖的强敌便又少了一个。血衣楼最后的目标,想必就是青衣楼和叶逸秋了! 毋庸置疑,老枪的确也是血衣楼的人,叶逸秋并没有猜错,铁传雄果然很有问题,他根本就是在说谎! 这人戴着面具,又不敢显露原来的声音,想必是我认识的人。欧阳情心里想道,他会不会就是铁传雄? 所有的谜团都已经解开,但有些问题,欧阳情还是想不通。 老枪究竟是死是活?他究竟是不是黑袍? 有些问题,她明知道问也必然是徒劳,但她还是忍不住问:“当日燕重衣去到陈园的时候,陈士期一家三十余口都已经死在‘一剑穿喉’之下,这些人是不是你杀的?” “是我!”那人居然没有否认,“此事从开始到结束,都是一个圈套。老枪负责引诱燕重衣计,而我则假扮燕重衣的样子,在燕重衣抵达之前杀死陈氏满门,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这么说来,那五个家丁能够成为漏之鱼,并非侥幸,而是你故意让他们逃出去给铁全拿通风报信的?” “嗯!我知道秦孝仪和独孤一剑等七大高手都已到达古城为陈士期贺寿,所以才故意留下几个活口去通知他们前来缉拿燕重衣。” “人证物证俱在,秦孝仪等人一口咬定燕重衣就是凶手,燕重衣虽然明知自己是冤枉的,却也百口莫辩。”欧阳情冷笑着长叹道,“血衣楼为了达到目的,虽然是不择手段,也不顾江湖道义,但我还是不能不承认,你们的手段实在很高明。” “这个计划,我们是蓄谋已久,一直以为万无一失。”那人也轻轻叹了口气,“但没想到,燕重衣在众多高手的围攻之下,居然还能安然逃脱,也算他福大命大,命不该绝。” 欧阳情缄口不语,秦孝仪暗相助燕重衣逃出重围之事,她当然不可能说出来。过了半晌,她苦笑着叹道:“你们要对付燕重衣也就罢了,可是为什么还害死无辜的人,残杀陈士期满门?‘君子剑’早已退隐江湖,不问世事,难道对血衣楼也还存在某种威胁?” 那人却忽然闭上了嘴,又缓缓垂下了头,显然已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你们是不是早已猜到,叶逸秋一定会来铁枪山庄质问老枪,所以才又布下了圈套让我们自己钻进来?”欧阳情又问道。(..tw) 那人依然没有说话,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你能不能告诉我,老枪究竟是死是活?”欧阳情试探着问道。 那人依然一言不。 欧阳情叹了口气,苦笑道:“你能不能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 那人又沉默了很久,才缓缓抬头道:“你说。” “你可不可以解开我的穴道?” “不能。” “为什么?” “因为你是任我杀最爱的女人。”那人的声音突然变得苦涩,又似充满了恨意,“我要他尝尽失去至亲至爱的痛苦滋味,活得痛不欲生。” “他不会失去我的。”欧阳情忽然笑了笑,自信而坚定地道,“他很快就会找到我。” “他一定找不到。”那人的声音带着种残酷的快意,“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 “铁枪山庄。”那人缓缓道,“无论任我杀如何聪明,也绝对想不到我居然没有带着你离开铁枪山庄,这个时候的他,也许已经找你找得疯。” “无论这里是什么地方都一样,他一定会回来的。”想起叶逸秋,欧阳情心里总是很甜蜜,眼神变得温柔似水,竟似已完全忘记自己仍在虎口之,随时都可能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你对他就这么充满信心?”那人冷笑道。 “是的!他总是能够做到许多人都做不到的事,总是能够给别人带来许多惊喜。”欧阳情斩钉截铁地道,“作为他的对手,你若是低估他,那么你一定将一败涂地。” “你别忘了,你现在是在谁的手。”那人的语气带着种重重的警告,“血衣楼的手段,这世上没有人可以想象得到,难道你就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现在的处境?” “血衣楼为了达到目的,的确是可以不择手段,但我相信,你现在决不会动我一根手指头。”欧阳情眼神淡定,轻描淡写地道。 “说出你的理由。” “因为黑袍是个绝代剑客,绝不是个卑鄙无耻之人。”欧阳情正色道,“我看得出来,你也不是!” 那人忽然愣住,一双死灰色的眼睛竟似掠过一丝奇特的光芒。过了半晌,他冷哼一声,再不多言,忽然转身走出屋子,脚步声渐渐远去! 欧阳情长吁一口气,慢慢阖起了美丽的双眼,一颗提起的心终于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黄昏,又是黄昏。 晚霞满天,夕阳欲落未落,那一片红,就像是处子初经人事之后而滴落下来的颜色,触目惊心。 秋风不断拂起,天空落叶纷飞,飘飘荡荡,天地间充斥着种凄凉而萧索之意。 老树下,叶逸秋的身躯几乎已完全被落叶覆盖。从午夜到凌晨,从凌晨到午,又从午再到黄昏,他已经守候了整整八个时辰,滴水未沾,忍受着饥饿和疲累,决不离开半步。他曾经在冰天雪地里潜伏过十八个时辰,不吃不动,为的就是刺杀一个武林高手,这区区八个时辰对他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 很多人都认为,叶逸秋对待自己太残酷,太坚忍,但他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是种坚强,也是种坚持,对原则的坚持。每做一件事,只要耐心地坚持到最后,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漫长的等待,并没有等到那个杀手和欧阳情的出现。但叶逸秋并没有失望,他坚信,他们一定会出现。 一片枯黄的落叶,从天空没有方向地随风而舞,不断盘旋,最后慢慢飘落下来,遮住了叶逸秋的眼睛,将天边的那一抹艳红隔绝。 叶逸秋总是如此认为,一天之,黄昏是最美丽的时刻。曾经有过多少次,他总是独坐黄昏,沽几斤老酒,赏一份美景。也许,他是在品味着孤独的同时,享受着那一份来之不易的宁静! 这片落叶,显然不合时宜,非但掩盖住了他的视线,也扰乱了他心的宁静。他慢慢伸手拂去落叶,但就在这一刻,他的动作却忽然停顿,一只手僵在了那里! 他忽然听见了一种迅若雷霆的声音,伴随着一声马嘶。 声音是从铁枪山庄那个方向传来的。 来了!叶逸秋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从落叶堆里一跃而起。 满天的落叶仍在空缓缓飘散,叶逸秋的身影却已不知隐匿何处! 山道迂回、曲折,在山石、树木与花草丛间盘旋穿行,若是徒步而行,从山脚下到铁枪山庄,足有一个多时辰的行程。 急促的蹄声虽早已遥遥响起,却过了半刻钟才看见一匹乌黑的骏马从树木掩映穿越而来。马上骑士头戴一顶宽大的低沿斗笠,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衣衫,衣袍随风飘动,向两边敞开,露出腰间一截乌黑的剑柄。 燕重衣!?这人当然绝不是燕重衣! 黑衣骑士一手提缰,一手提着一个长长的大包袱,纵马疾奔,片刻之后已越过了那株老树。马蹄落处,落叶随风飘起。 就在这时,忽听一声“唏噜噜,黑马倏地出一阵嘶鸣。黑衣骑士提着马缰的右手用力一勒,黑马扬起前蹄,人立而起,再落地时,已御去了前奔的力道,停顿在了那里。 有埋伏?!黑衣骑士心倏然生起一种警觉。 心念方动,忽听一个低沉而又冰冷的声音缓缓传来:“下马!” 两个如刀锋般充满杀意的字,就像是两支锋利的针,狠狠刺在黑衣骑士的心上。他倏然抬头,循声望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身后不远处的老树下,一个身穿白袍的年轻人双手反剪,神闲气定地站在落叶堆,目光犀利如刀,脸上神情比冰还冷! “一刀两断”任我杀! 黑衣骑士的心忽然沉了下去,瞳孔猛然收缩。 叶逸秋目光落在黑衣骑士的脸上,瞳孔也在慢慢收缩。 那不是脸,而是一个似铁非铁,似木非木的黑色面具。 黑袍!? 但一种特殊的感觉告诉叶逸秋,眼前这个面具人,绝不是那个神秘的剑客黑袍。他与黑袍虽仅有一面之会,但那一场生死之战却让他记忆犹新,铭心刻骨。黑袍沉着冷静,气宇轩昂,浑身都散出一代宗师与绝代枭雄的混乱气质;这个面具人虽也非常沉静,但眼神略带混沌,杀意太盛,完全没有黑袍的淡定神髓。 “你是血衣楼的人?”叶逸秋沉声问道。 面具人端坐马上,不言,也不动。 叶逸秋脑海里忽然灵光一闪,喝问道:“我问你,你是不是假扮燕重衣,一夜之间挑翻飞龙堡、神刀门和旋风楼三大世家的凶手?” “我是。”面具人终于不再沉默,声音沙哑难听。 “果然是你!”叶逸秋长吁一口气,瞳孔再次收缩,“那么残杀‘君子剑’陈士期满门的凶手也是你了?” 面具人突然阴森森地“桀桀”笑了起来,笑声刺耳,如枭之夜啼。 笑声突然停顿! 面具人目光一冷,缓缓道:“我的‘一剑穿喉’,与燕重衣比起来,是否只在伯仲之间?” 叶逸秋冷哼一声,沉下了脸色,缓缓道:“你跟我走。” “为什么要跟你走?”面具人哂然道。 “燕重衣被你栽赃陷害,成为六扇门通缉要犯,你必须跟我回去,还他一个清白。”叶逸秋一字一句地道。 “燕重衣的清白与我何干?”面具人纵声长笑道,“我身有要事急需离开,恕不奉陪。” 刺耳的笑声,面具人双腿用力一夹马腹,黑马顿时疾如脱弦之箭,向右前方的森林奔去。 “你休想离开。”叶逸秋口出一声厉喝,身形疾如流星追赶过去。 叶逸秋的轻身功夫“浮光掠影”可谓是江湖最为上乘的轻功,一经施展,身轻如燕,绝快如电,稍一闪动,就纵出三四丈之远。然而那匹黑马正当壮年,力足量大,四蹄正起落之间,便已纵出数丈之外,虽背负一人,却仍不觉吃力,本是七八大的距离,不过片刻,一人一马竟已拉远了十余丈之遥。 叶逸秋心暗暗焦急,急提一口真气,力苦追。 那匹黑马身壮腿长,本是来自大宛的千里神驹,在这种山径小路,竟是如履平地,奔走如飞,在森林几个起落,本是硕大的黑色身影渐渐变得遥远而模糊。 抓住凶手,已是还燕重衣清白的唯一机会,决不能让他逃脱! 叶逸秋长啸一声,几乎已将毕生功力提至极限,在树木与山石之间如蝴蝶般飞翔,度快到无以形容,已非肉眼所能见。 片刻之后,黑马的身影渐渐又变得清晰起来,一人一马相隔仅只数丈。 “站住!”叶逸秋一声暴喝,突然出手。 手一动,刀已现! 天下第一神兵利器——冷月弯刀! 叶逸秋看不见的刀终于出鞘! 阴暗的森林,忽然迅升起一眉弯月,月华如水,所经之处,只听“唰唰唰……”一阵乱响,一棵粗如大腿的枯树竟被这一刀一斩两断。 枯树欲倒未倒,叶逸秋已一脚飞起,将枯树踹了出去。 “呼呼!”枯树夹杂着凌厉的风声,迅撞向面具人的后心。 面具人马缰一紧,黑马立即改变了奔驰的方向,向右边一条幽深的小径奔去。 “呼!”枯树去势迅急,直去数丈,狠狠撞在一棵小树上。“咔嚓!”小树承受住巨力的撞击,拦腰断为两截。 就在这时,叶逸秋已如大鸟般凌空扑到,扬手一掌劈下…… 他的刀又已不见了! 刀已入鞘! 就在叶逸秋一掌劈出之际,面具人警觉地倏地回头,双腿一蹬,黑马快似离弦之箭向前方狂奔,面具人却已凌空飞起,左臂依然紧紧挟住长包袱,右手运指骤然还击。 “嗖”地一声,劲风飒飒,破空响起,犹如利剑刺穿了铜墙铁壁。 叶逸秋右掌疾收,左手猛拂对方腕脉,同时右掌又如电光骤闪,含劲吐出。 面具人招式怪异而诡谲,虽然左手抱着包袱,但右手却灵活非常,只见他化指为掌,去势微偏,一招“云封雾锁”,将叶逸秋的攻势封在门外。 “嘭!”叶逸秋厚实的劲力被面具人巧妙的手法封引落空,击在数尺外一株矮树之上,只震的枝叶纷飞,树身断。 “咦?!”叶逸秋一掌落空,心微觉诧异。 高手对决,胜负只在一念或一线之间。趁着叶逸秋略一分神,面具人已经顺势一掌拍到,度快得惊人。 叶逸秋冷哼一声,突然顺着掌势,腰躯微拧。真气下沉,力贯足心,身子距地还有尺许左右时,忽的一个轮转,欺近面具人身侧,右手指已搭上面具人右肘肩关节。 “一刀两断”任我杀出道江湖数年来,一直都是以刀法独步天下,极少数人见识过他的手上功夫,面具人做梦也想不到叶逸秋居然会有这等奇奥、玄妙的招式,刹那间,关节已被扣住。但他追随黑袍已有多年,性格早就练就成极端沉着冷静,虽然身处危境,亦是镇静如常。他阴森森地冷笑一声,右脚如电飞起,疾踢叶逸秋气海要穴。 “气海穴”,属于任脉,为气之所聚,若是被强大的外力击后,则将冲击躯内脏腑,气破血淤,致使身体失灵,为人体死穴之一。 如果叶逸秋要加劲挫断面具人的手肘关节,必然无法避开这致命一击。他怒哼一声,偏移半步,搭在面具人手肘关节的右手变拿为戳,指力疾吐,猛地向面具人前胸点去。 面具人冷森森地一笑,急忙闪退丈外,同时将左手抱着的包袱迅快地放在地上。 二人不过交手数招,看上去似是眨眼而过,其实却已是生死须臾,惊险万分! 第三十章 杀伐之神,杀伐之剑 二人一触即分,都不再攻击,各据一方,彼此对视,但都心存戒备,如临大敌。 叶逸秋目光一瞥,扫及地上的那条长包袱,只见包袱微微敞开,露出一头又黑又长的秀。 包袱里,居然是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叶逸秋身躯猛然一震。这个女人会是谁?难道是……欧阳情? 面具人一双死灰色的眼睛突然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阁下武功堪称绝世高手,想不到却是个欺负女流之辈!”叶逸秋平静地冷笑道。 “你想不想知道,这个女人是谁?”面具人淡淡地道。 “是谁?”叶逸秋沉声问道。“她不是个一般的女人。”面具人“桀桀”笑着,弯腰伸手去揭包袱,“她是什么人,你何不过来瞧瞧?” 包袱里的女人,是不是欧阳情?叶逸秋的心倏地拧紧,呼吸仿佛已经停止。 就在这时,面具人突然躬身弯腰,如离弦之箭般疾射而出,骈指如戟,隔空向叶逸秋“膻”、“府”二穴点去,指风劲急绝伦,动作快而狠毒。 叶逸秋脸上倏然变了颜色,在这千钧一之间,已如惊鸿般掠空飞起。 “嗖嗖”两声,两道劲风呼啸而过,随即又传来“卟卟”之声,身后一棵老树竟被面具人强劲的指力刺穿了两个小洞。 叶逸秋飘然落地,脸上又浮现出一丝卑夷的冷笑,沉声道:“阁下为人虽不怎样,但功夫的确有过人之处,佩服!” 面具人缄口不语,恍若未闻。过了半晌,他忽然纵声长笑道:“任我杀啊任我杀,看来的确是我太低估你了,昨晚我偷袭你不成,今日又再失败一次,江湖上的传说,果然不是空穴来风。” “昨晚?偷袭?”叶逸秋脸色突然大变,“躺在棺材里的杀手就是你?” “是我!”面具人居然也不否认,“掳走欧阳情的人也是我。” “如此说来,这个女人果然就是欧阳情?”叶逸秋的瞳孔倏地收缩,又慢慢扩张。 面具人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叶逸秋暗暗松了口气。他的猜测果然没有错,杀手果然还在铁枪山庄,八个时辰的等待果然价值连城。 “铮”地一声,面具人骤然从腰间拔出剑来,冷笑道:“你今日必将死在我的剑下。” 一道雪白的亮光骤然亮起,叶逸秋瞳孔陡然收缩。 剑光雪亮,如一泓秋水般随意流动,寒气逼人。 “好剑!”叶逸秋由衷地赞叹道。 “此剑本是好剑。”面具人似是有些得意,傲慢地道,“你可知道此剑何名?” 叶逸秋摇头不语。 “此剑本无名,只因其剑之利,杀戮之盛,已经不需要任何东西为它正名。(..tw)”面具人缓缓道,“数年前我偶得此剑,我命其名为:杀伐之剑!” “杀伐之剑?”叶逸秋皱眉问道,“为什么要起这么一个名字?” “因为我的名字正是……”面具人一字一句缓缓道,“杀伐之神!” 杀伐之神?杀伐之剑? “杀伐之剑”仿佛凝聚着一束浓浓的杀意,蠢蠢欲动。叶逸秋鼻翼翕动,竟似已隐隐闻到一种血腥的气味。 “昨晚我若用‘杀伐之剑’,绝不会被你的宝刀有机可趁。”杀伐之神伸指轻弹剑锋,剑作龙吟。 “你为何不用?” “因为你是任我杀。想要杀死你,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本来我是想用毒毒杀你的,却忘了你服食过‘万劫重生’,早已百毒不侵。我之所以不将毒抹在此剑之上,是因为我不能让世间任何东西玷污了它的灵气,除了血,从敌人身上流出来的血。”杀伐之神用右手、食二指轻轻摩娑着剑锋,悠然道,“现在,我将用你的血,来祭此剑,方不辱此剑杀伐之名。” 叶逸秋袍袖轻拂,淡淡道:“请出剑!” 杀伐之神沉静地道:“请拔刀!” 叶逸秋摇头道:“现在还不是我拔刀的时候。” “你何时拔刀?” “你的剑是杀伐之剑,而我的刀是以杀止杀之刀,当你的杀伐已开始之后,我的刀,自然就会出现。” 杀伐之神纵声出“桀桀”怪笑,大声道:“看来我又忘了你的刀,是看不见的刀,只有在关键时刻,它才会出现。” 他语音未落,剑已出手。 “杀伐之剑”笔直刺出,无声,亦无形!这一剑刺出的时候没有方向,但剑尖却是直奔叶逸秋的喉咙而去。 穿喉一剑,一剑穿喉! 叶逸秋没有动,不动就是动的极限。他现在还没有十成的把握一出手就将对方擒住,以静制动是他惯用的方式。 “杀伐之剑”刺穿空气,出阵阵轻微的龙吟,剑尖却是毫不颤动,这一剑或许没有燕重衣的快和准,却更狠毒、更稳健! 叶逸秋的瞳孔迅收缩,“杀伐之剑”在他的眼凝聚成一个焦点。就在“杀伐之剑”剑气荡起他身上衣袂的时候,他忽然动了,身子如游鱼般顺着来剑逆流而上,竟然将自己的喉咙迎向剑尖。 这一剑,必将一击即,一必杀。 叶逸秋是不是已经疯了? 叶逸秋没有疯,只是认为他已经疯了的人才是疯子! 叶逸秋每做一件事,往往都出人意料,而结果,也往往不是别人所能想象的。 就在间不容的一瞬间,刀光甫现。 刀光如一眉弯月,月华似水,水泻之处,剑光乍然消失。 叶逸秋破了这一击必的穿喉一剑。 杀伐之神想了很久,都不明白这一剑为何会落空,他根本没有看见叶逸秋是如何出手的,当他定住身形的时候,叶逸秋手上已没有刀。 刀在,在它应该在的地方! “燕重衣的无招一剑,你学的的确很像。”叶逸秋叹息道,“不过,你只是学得其形,而无其神而已!若是换成燕重衣,我未必就能如此轻松地破解这一剑。” “你的意思是,我不如他?”杀伐之神黯然问道。 “你不如他!”叶逸秋点头道。 杀伐之神缓缓垂下了头,意极沮丧。 “神刀门的刘一刀,旋风楼的司马血,是否都是死在你这一剑之下?” “嗯!”杀伐之神没有否认。 “司马血果然已经死了?”叶逸秋眼睛一亮,接着问道,“铁传雄果然在说谎,老枪是不是在诈死?他是不是黑袍?” 杀伐之神忽然闭上了嘴,再也不回答任何问题,似是已意识到,叶逸秋正在从他嘴里挖掘血衣楼的最机要的秘密。 叶逸秋一连问了几个问题,杀伐之神都拒回答,到了最后,他索性决定用剑代替他语言。 只有剑,才能让叶逸秋闭上嘴巴! 剑光如水,突然飞起。 杀伐之神振腕一抖间,剑光犹如满天花雨,流动着向叶逸秋直罩过去。 这一剑,绝非燕重衣的“无招一剑”。他起手一招剑术,威势非同小可,正如“山雨欲来风满楼”,剑未出,从剑锋上流溢而出的杀气与剑意已足以摧毁天地。 叶逸秋身经百战,会过不少剑道的高手,对武林九大门派的四大剑派的剑法都有所了解,但他从未见过这种剑法。杀伐之神所使的剑法,绝对不是出自原,也非来自关外,而是一种传说失传已久的绝技。 叶逸秋眼见剑光已然逼近,暗一提真气,腿不曲膝,肩不晃动,人却倏然疾退数尺,脱离出那满天流洒而下的剑光,身法优美,奇奥绝伦。 杀伐之神心暗惊,一声冷笑,又振剑冲出,人剑合一,在阴暗的树荫下,掠过一条优美的弧线,犹如流星划过的痕迹。 这一剑看似平淡无奇,但其暗暗隐藏的杀机和变化却是无穷无尽,不可预测。 叶逸秋这一次不再退避,右手斜出,封住对方之剑,左手却硬向杀伐之神手腕扣去,用的依然是江湖上极为常见的武功――“擒拿手”。 叶逸秋右手逼住了对方剑势与右侧退路,人从左侧出手,根据他的判断,杀伐之神只有向后跃退一途。岂料杀伐之神剑光一闪,叶逸秋不但一招擒拿落空,胸前也露出一个极大的空门,剑气森寒如冰,疾逼他的胸膛要害之处。 叶逸秋做梦也想不到对方的剑法居然是如此诡异,心下又暗吃一惊,忙不迭地暴退七八尺。 “你的身法居然比我的剑还快。”杀伐之神冷森森地一笑,“唰唰唰”,迅捷无比地一连劈出三剑。 这三剑诡异而凌厉,手法也是非常的古怪,似刀非刀,似剑非剑,已完全脱离出了刀与剑的界限。 叶逸秋脸上骤然变色,瞳孔迅收缩。如此古怪的剑法,他是生平仅见,绝不能再以赤手相搏。 他决定出刀! 刀光突现,亮如冷月。 “冷月弯刀”本是数百年前一代奇侠叶问秋与铸刀高手葛老人,以寒潭深藏千年的玄铁掺和葛家家传至宝“冷玉翡翠”铸造而成的,二者皆为至寒至阴之物,坚硬无比,刀成,则天地为之失色,刀出,则可毁天灭地,不费吹灰之力,在梅君醉妃夫妇编排的“神兵利器八大家”列为位。“杀伐之剑”出自无名铸剑师之手,其质无从可考,但观其形其色,虽不可与“湛卢”、“鱼肠”、“太阿”……古代十大名剑相比,却也相差无几,锋利程度同样是削铁如泥,吹毛立断。 刀如弯月,剑似流星,都是沾满了血腥的杀戮神器,两者相遇,孰弱孰强? 刀一在手,叶逸秋毫不迟疑地接连挥出三刀。 “当当当”,刀剑相击,接连响起三声清脆而响亮的声音,寒光掠过的同时,似有细微的花火隐隐一闪而灭。 二人一触即分,彼此不再攻击。 这一次,叶逸秋居然没有收刀。但杀伐之神依然没有看见他的刀的样子――他的刀,反手藏在身后! “看不见的刀,果然是把好刀!”杀伐之神双手握剑,擎于胸前,由衷地赞叹道。 “好剑。”叶逸秋目光熠熠,紧紧盯着杀伐之神手的“杀伐之剑”,也赞叹道,“‘杀伐之剑’的确不负其名。” 杀伐之神冷然一笑,双目之突然露出一丝骇人的杀机,厉声叱道:“我不相信你再能躲过我这一招剑法,看剑!” 语声未尽,他手腕摇动,绝学突出。 “杀伐之剑”摇动之间,就在这一霎那,居然闪化出重重光影,掩遮住了他自己的身子。 叶逸秋脸色骤变,呼吸为之一窒!杀伐之神这出手一剑,看似只是一个很简单很普通的剑势,其实暗藏无数的连续变化,剑尖倾斜,也不知是刺?是劈?还是点扫?如此奇奥的一剑,实是诡异难测,有如风拂于天地之间,又如云缥缈在山峦之上,似实还虚,如虚却实,根本看不出它接下来的变化和方向,更无破绽可寻。 叶逸秋誓,他这一生,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剑法,还未完全施展它的招式,仅只起手一个剑势,就已令人感觉不可抵御,难以招架。 突然之间,杀伐之神的剑芒暴长,化作一道长虹,又似只有在传说才可能出现的飞龙,环绕着叶逸秋周身飞舞乱转。片刻之间,只见飞虹闪烁,风吟处,龙狂啸,满天遍地的落叶不住旋转、凝聚,很快形成一道巨大的柱子,将叶逸秋的身子裹在其。 就在这一招间,二人已经作了个生死存亡、凶猛绝伦的搏斗。 突然之间,风停止了呼啸,狂龙不再吼叫,一切,仿佛都已静止,再无听不见任何声音。 然而,一场生与死的较量并未停止!剑气森寒,天地似已抵御不住“杀伐之剑”的冷意,早已被冻结。 这是一场惊心动魄、旷古绝世的对决! 激斗,突然响起一阵“唏哩哗啦”的声音,被剑气激起的落叶凝结而成的巨柱,突然向周围四下里飞散,刀光甫现之际,叶逸秋的身影也终于显露了出来。森冷的剑气,却在这一瞬间慢慢淡了下去。 这场恶斗,已不仅仅是当世两大神兵利器的较量,更是两大高手各以上乘内功相搏。 当落叶终于被刀与剑的杀意化为齑粉,散落于无形之间,叶逸秋已是脸色惨白,汗落如雨,身上衣衫无一不湿,紧紧粘贴在肌肤之上,深秋的山风拂过,那一丝冰冷的寒意更是直侵骨髓,全身都似已冻结。 方才一战,几乎已耗尽了叶逸秋的毕生功力。但他并没有倒下――只要还能够站着的时候,他绝不会倒下! 他目光随意一瞥,只见树林正有一道黑色的人影向远处移动着,杀伐之神居然没有趁胜追击。 “任我杀,没想到这一剑居然也为你所破,看来我的确远远还不是你的对手,就此别过。”杀伐之神的声音远远传来。 他的声音显得虚弱无力,气不足,怕也是耗尽了真力。叶逸秋望着杀伐之神的背影,长长叹了口气,突然脚下一软,险些跌坐地上。 就在这时,远处又响起一道呼哨之声,一阵马蹄声疾起,片刻后又迅远去。 杀伐之神的剑法如此诡异奇奥,他若回来,我必然再难挡他一剑,可惜……叶逸秋脸上露出一丝释然的微笑,突然心头灵光一闪,失声叫道:“欧阳情……” 他目光迅向身后扫去,只见那个长长的大包袱依然落在原地,心里忍不住暗暗松了口气。 片刻之后,叶逸秋终于慢慢恢复了一些气力,他迈动着蹒跚的脚步,走向包袱。 欧阳情显然被杀伐之神点了穴道,始终一动不动。 叶逸秋伸手揭开包袱,全身都突然在这一刻变得僵硬! 包袱里,包着的居然不是欧阳情,不过是一条柔软的棉被而已! 雪白的棉被上写着数行醒然入目的红色大字:欲见佳人,于凌晨日出之前,铁枪山庄之山巅,吾以美酒待之…… 落款人正是黑袍! 第三十一章 山巅之约 黄昏终于褪去了它鲜艳的颜色,夜幕悄然拉了下来,一种漫无边际的黑暗,开始笼罩大地,慢慢蔓延开去。 黑袍终于又再出现了! 叶逸秋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慢慢走出了森林,远远就看见了那株老树。他的脚步,突然停止,目光也在同一时候凝固。 老树下,落叶堆,一个脸色苍白,但又英俊非凡,一身孝服的青年孤身独立,目光犀利地瞧着叶逸秋,面上却隐隐泛起一丝诡异的冷笑。 铁传雄! 叶逸秋心暗暗冷笑,慢慢走了过去。 “你还好吗?”铁传雄笑着问道。 “好。”叶逸秋木然道。 “楼主命我在此守候,他说你一定会回到这里来。”铁传雄的声音淡如清风浮云,透出种从所未有的淡定。 “楼主?血衣楼黑袍?”叶逸秋的声音突然沉了下来,“你果然也是血衣楼的人!” “这一点岂非早已在你意料之?”铁传雄微笑道。 叶逸秋忽然明白,昨晚杀伐之神刺杀失败,铁传雄突然出现,正是借攻击自己之机而掩护杀伐之神逃逸。他轻轻苦笑道:“看来老枪之死,也不过是掩人耳目,是么?” 铁传雄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也不知是默认了还是拒绝承认。 “我一直在怀疑,你昨晚说过的那些话其实都是谎言,看来我猜的一点都不错。”叶逸秋叹口气道,“司马血其实是真的死了,他根本就不是血衣楼的人。” “他的确不是。”铁传雄居然没有否认,“司马血向来高傲自大,不甘屈居他人之膝下,我们曾经不止一次地邀请他加入血衣楼,都被他拒绝了!” “所以你们就杀了他?” “这是楼主的意思。”铁传雄淡淡道,“司马血死后,我们很快就接管了他的生意,吞吃了他的地盘。” “江南武林四大世家已毁其三,而铁枪山庄又属血衣楼,如此一来,江南武林便被血衣楼所控制,黑袍果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叶逸秋黯然长叹。 铁传雄又笑了笑。 “你既然知道血衣楼这么多的机密,地位只怕不低。”叶逸秋试探着道。 “血衣楼在华夏各地都设有多处分舵,铁枪山庄就是江南分舵的总舵。” “这是你们血衣楼最重要的机密,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因为你是楼主非常欣赏的一个对手,有很多秘密,是绝对瞒不住你的。”铁传雄忽然转身向山上走去,“你跟我来!” “去什么地方?”叶逸秋皱眉问道。 “铁枪山庄。”铁传雄头也不回道。 “去干什么?” “方才你与总执法一番恶战,消耗了不少精神和气力,需要一个清净的地方休息将养,恢复元气,这是楼主特意安排的。” “这是黑袍的意思?”叶逸秋有些意外。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别忘了,明日凌晨日出之前,你与他有个不见不散的约会。”铁传雄脚步不停,“到时必然又是一场生死搏斗,楼主希望这是公平的对决。” 叶逸秋默然许久,缓缓道:“难道你就不怕我将铁枪山庄夷为平地?” “你不会这么做的。”铁传雄倏地停下了脚步,慢慢回头道。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这么做?”叶逸秋目光如刀,穿透夜色,刺在铁传雄脸上。 “因为你是个聪明人。”铁传雄淡定地笑道。 “聪明人偶尔也有不聪明的时候,总会做出一些不够聪明的事情。”叶逸秋声音冰冷刺骨,“铁枪山庄已不是昔日德高望重的武林世家,不过是血衣楼江南总舵之重地,我没有理由不将它毁掉。” “在你有这个想法之前,可曾想到过欧阳情?”铁传雄从容不迫道。 “这件事和欧阳情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而且还不小,二者之间的命运是密不可分的。” 叶逸秋突然哑口无言,手心里竟已沁出了丝丝冷汗。 “现在她在楼主手,你毁了铁枪山庄,就等于亲手杀死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黑暗,铁传雄脸上泛起一丝邪恶的快意,“就算你再如何不理智,也不至于不顾欧阳情的生死吧?!” 叶逸秋已经完成愣住,再也无话可说。 铁传雄冷笑一声,也不再说话,转身向山道大步而去! 夜,深夜,月已残,星光黯淡。 铁枪山庄之后的山峰,虽非高插云天,但峭壁陡立,有些地方非常突出,就像是快要崩塌一般,有些地方却又凹陷进去,如同里面藏着很深的岩洞似的,岩石上下之的缝隙里,到处长着枝桠弯曲的野生杂木,显得非常畸形,再涂上一层苍茫的夜色,抹起深黑的阴影,乍看之下,竟是越显得凶残吓人,如同潜伏了千百万年的洪荒猛兽,欲待一举而吞噬天下苍生。 月色如银,无处不可照及,山上竹篁与树木在朦胧的月光下却变成了一片黑色,遍地都是重重树影,却杳无人声,更加显得凄凉寂静,偶尔“唿唿”的一声风过,吹的那树枝上落叶纷纷飘落,树枝摇晃,惊飞起栖息的寒鸦宿鸟。 铁枪山庄的后山,有一条小道直通山巅,山巅之上,是一块方圆数十丈的平地,山高之处,不胜寒冷,四周竟是花草不生,唯长低矮灌木,遍地落叶,一座并不高大的六角凉亭座落在东方悬崖的边缘,虽然略显孤独和冷清,却已是山巅上唯一的一笔独特的风景。 这座六角凉亭所用的材料几乎是清一色的沙棠木,其质坚硬,不易腐烂,纵然经年风吹日晒,也极难受到侵蚀,再加上人为防护,可百年不倒。 六角凉亭名曰:望岳! 老枪生平无儿无女,自结之妻逝世之后也未再续弦,一生了无挂碍,无欲无求,独喜携数巡美酒独登此山之巅,晨观日出,晚赏落霞,夜看星辰,望岳亭因此而建。站在望岳亭,可以俯瞰大地,铁枪山庄与山下景象尽收眼底,使人经常生出渺小之心,感叹天地之辽阔,造化之无穷! 望岳亭,一人负手站在东方,凭栏俯览,望着半山腰的铁枪山庄。 夜已极深,铁枪山庄尤自灯火点点,散落在黑夜,就像是从天际陨落的星辰。 这人一身着黑,脸上戴着个似木非木,似铁非铁的面具,一双眼睛是死灰色的,正是血衣楼楼主黑袍! 他喜欢居高临下的感觉,因为在江湖上,甚至在这世上,他从来都是孤独而寂寞的,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孤寂! 剑法无敌,高手寂寞。 血衣楼的势力已逐渐扩大,遍及江湖大半河山,江南武林最具影响力的四大世家已去其三,只要再拔去眼之刺――青衣楼,武林七大门派都不足惧,天下江湖,岂不是由他一手掌握?时至今日,黑袍已经感到非常满足,但他还是总觉得,在他的生命缺少了一些什么。 他需要一个与他旗鼓相当的对手,一种能够与他竞争和对抗的力量,一切都来得太容易的话,实在令人趣味索然。 他喜欢刺激和冒险,多年来,他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对手。根据他自己的统计,当今江湖上有资格成为他的对手的人,绝对不会出三个,而最令他感到满意的,却仅仅只有一人而已! “一刀两断”任我杀。 黑袍心里这么想着,忍不住回头瞧了瞧站在身后三步之外的杀伐之神。 杀伐之神双手长垂,恭恭敬敬地长身而立,就像是黑袍的影子,黑袍不出声,他也绝不说话。 “此子虽也生性坚忍,但总是不够沉稳,心计又多,他日成就怕是终究不如任我杀。”黑袍心里暗暗叹息。 铁枪山庄,后花园。 庭院深深,石径幽幽。 后花园依山而建,是铁枪山庄最深处的所在,远离喧嚣,与外界完全隔绝,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显得非常宁静而冷清。 木叶萧萧,遍地凄凉。 铁传雄带着叶逸秋,来到一间虽不宽敞却非常干净的屋子。 “你就在这里休息,决不会有任何人来打扰,但是你只有三个时辰,因为这里到山顶最快也需要一个时辰,你必须在日出之前赶到那里,楼主向来不喜欢等待。”铁传雄说完这句话,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后花园。 叶逸秋望着铁传雄远去的背影,嘴角掀起一丝冷笑。 屋子里的摆设非常简单,门开向南,东西两边各自敞开着一扇窗,墙壁是白色的,而屋顶铺的却是绿色你青瓦,屋除一桌、一椅、一床,已再无多余的家具,更无任何的修饰和装潢,显得空灵而孤寂,却又让人的心无端生出一种轻松无比的感觉。 这样一个地方,的确非常适合休息。叶逸秋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 他的笑容突然变得僵硬! 呼吸之间,他似乎闻到一种淡淡的香味,似兰非兰,清新而沁人心脾。 这是一种女人之香,也是他最为熟悉不过的气息。 叶逸秋很快就已断定,欧阳情曾经呆在这里,而且绝对不止八个时辰。 余香犹在,人去楼空。 欧阳情,如今你身在何处?叶逸秋心怅然若失,叹息连连。 在屋呆立许久,叶逸秋终于决定,暂时不去考虑欧阳情的安危,他现在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好好休息,恢复精力,毕竟,他将面临的,是又一场的生死恶斗! 日出之后,无论胜负如何,是生是死,他都必能再次见到欧阳情,只要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生命纵然无比短暂,又何尝不是一种永远?一种永恒的幸福?就好像刹那流星、昙花一现,仅仅只在一瞬之间,已完美了它从生到灭亡的过程! 山巅,望岳亭。 高处不胜寒,夜风尤其疯狂,望岳亭处于劲风之口,燃灯即灭,杀伐之神将一颗猫眼般大小的夜明珠嵌于望岳亭的木柱之,明亮、璀璨的光芒驱散了昏暗的夜色。 望岳亭,黑袍正襟危坐,一双死灰色的眼睛落在身前的石桌之上。那是一张圆形的石桌,桌上摆放着一套紫砂壶茶具。 茶之一道,博大精深,大凡不世出之隐士与才高八斗的人无不所好,从一个人喝茶的档次上,往往可以看出他的修养和品德。黑袍一生自负,自视清高,非但对品茗情有独钟,历代茶经知之甚多,而他自己对煮茶一道也颇多心得感悟, 茶道,其实就只是一个”静“字了得,正是通过品茗来创造一种宁静的氛围和一个空灵虚静的心境。当茶的清香静静地浸润人的心田和肺腑的每一个角落的时候,心灵便在虚静显得空明,精神便在虚静升华净化,而人将在虚静与大自然融涵玄会,达到“天人和一”的“天乐”境界。得一静字,便可洞察万物、道铜天地、思如风云,心常乐,且可成为男儿之豪情。 杀伐之神从地上捡来一些干燥的枯枝朽木,在一处避风所在,架薪烧水,以便沏茶,动作利索而娴熟。追随黑袍多年,这一切对他而言,早已习以为常。 “我交待你去办的事情,可做的干净利落?”三盏茶后,黑袍忽然对杀伐之神说道。 杀伐之神点头道:“主人放心,任我杀绝对不可能从老枪身上找到任何秘密。” 黑袍点点头,没有说话。他一向都信任杀伐之神,多年来,杀伐之神每做一件事,都从来不会让他失望。 “只是……”杀伐之神有些迟疑道,“主人将铁枪山庄交于铁传雄接管,对他委以重任,只怕有些欠妥。” “哦?”黑袍淡淡道,“你认为有何不妥?” “他太年轻,资历太浅。” “年轻不是问题,资历是可以磨练出来的。”黑袍不以为然,“我看重的,是他的沉稳的性格和深沉的心机。此人城府极深,雄才大略,若能甘心臣服于我,必能助我成就一番霸业。” “主人封他为江南总舵主,就等于将整个江南武林都交给了他,这么做会不会太冒险了?”杀伐之神道,“万一他心生叛变,江南武林必将人心所向,到时候只怕就很难为我们所控制。” “血衣楼根基稳固,势力遍及神州各地,区区一个江南,我还未把它放在心上。” 杀伐之神忽然不说话了! “你已经和任我杀交过手,对他的刀法有何看法?”黑袍悠然问道。 “正如传说所说,快、狠、稳、准,面面俱到!”杀伐之神谨慎地回答道。 “仅此而已么?”黑袍显然很不满意。 “任我杀的刀法非常怪异,非但杂乱无章,而且没有套路,不过他每一次出刀,劲力和杀意都非常强烈,也许这和他的刀不无关系。”杀伐之神沉吟着道,“假如换了一把平常的刀,他的刀法就完全不同了,根本挥不出应有的威力,也就不再像传说的那么可怕。” “嗯!”黑袍赞许地点头道,“‘冷月弯刀’被梅君醉妃列为‘神兵利器八大家’之,自然不是一般凡铁。” “黄昏我与任我杀一战,若非我真气已竭,剑法不能得以全力施展,必可将他击杀于剑下。但虽如此,他也几乎耗尽了十成功力。”杀伐之神若有所思道,“或许,主人太高估了任我杀,若非有天下第一神兵利器在手,这个人一点都不可怕。” “你剑法初成,真力不继乃是必然,但任我杀服食过‘万劫重生’之后,功力却不可能消竭,之所以如此,那只是因为他运用不当而已,如果他学成了叶家的‘落日刀法’,那就完全不同了,以你现在的剑法造诣,只怕连他一剑都接下来。” “‘落日刀法’真有那么神奇?” “‘落日刀法’是一种刀法与内功兼修的武功,只有九个招式,每一个招式却都分为八种变化,其内功心法也分为九重,每练成一个招式,内功就精深一层,若能将整套刀法都融会贯通,如此重重渐进,内功则突飞猛进,深不可测,据说达到最高境界者,可化虚为实,化无为有,只是轻轻随手一刀,便能将对手斩于刀下。就像落日残阳,西沉决不是因为生命已衰,走向死亡,而是为了明日的重现,滋生另一种力量。” “‘落日刀法’之名是否由此而来?” “嗯!”黑袍点点头,语音充满了热切的期待,“任我杀练成‘落日刀法’的同时,也将内功心法练至了第九重,若再经受‘万劫重生’的催,其威力之大,势不可挡,足以令天地俱灭。” 杀伐之神突然变得沉默起来,右手拿着茶杯僵顿在空,久久没有移动。 黑袍也不再说话,死灰色的目光望向遥远的夜空。 天际,启明星已慢慢升起,天就快要亮了! “主人,任我杀一定会来?”杀伐之神突然问道。 “一定会。”黑袍肯定地道,“为了欧阳情,他不能不来。” “难道他不怕死?” “他从不畏惧死神,他只害怕两件事。” “哪两件事?” “对朋友失去信和义,对情人失去忠诚和执著。所以,能够和他成为朋友的人一定很自豪,他的情人也一定很幸福。”黑袍昂天一叹,语气不无惋惜地道,“可惜,我与他却已经注定不是情人,也不是朋友,而是势不两立的敌人。” 杀伐之神默然许久,抬头望了望天色,缓缓道:“现在他应该来了!” “是该来了!”黑袍瞳孔突然收缩,目光投向前方,缓缓道,“他已经来了!” 杀伐之神倏然回头,一道白色的微光瞬间浓缩在他的眸子里。 凌晨,日出之前,叶逸秋果然如期而至。 ――无论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叶逸秋从来都不会失约! 第三十二章 茶道与武道 凌晨之际,最是寒冷,叶逸秋却依然只着一袭单薄的白衣,伫立于凛冽的山风之,俊逸而潇洒,脱俗而出尘,仿佛天外飞仙悄然降临人间! “哼!”杀伐之神从鼻孔里重重一哼,心暗生妒忌之意。(..tw无弹窗广告) 叶逸秋却看都不看杀伐之神一眼,深深吸了口冷气,慢慢步入望岳亭。 “好久不见,‘一刀两断’风采依旧,嘿嘿!”黑袍干笑道。 “我已经来了。”叶逸秋脸上却没有一丝笑意,冷声道,“欧阳情呢?” “既然已经来了,又何必急于一时?”黑袍指了指对面的石凳,“请,请坐!” 叶逸秋摇摇头,道:“我们不是朋友。” “嗯!我们不是朋友是敌人。”黑袍淡淡道,“不过,你是我最尊敬的敌人,这世上,只有像你这么样的敌人才配与我坐在同一张桌子上。” 叶逸秋忽然不说话了!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拒绝黑袍的款款盛情,呆立许久,终于慢慢地坐在了黑袍的对面。 黑袍转对杀伐之神道:“贵客到来,当沏新茶以待。” 杀伐之神轻应一声,将紫砂壶里的茶叶尽数倒出。 黑袍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茶之一道,多有讲究,你不擅长此道,还是让我来吧!” “是。”杀伐之神说着缩回了手。 黑袍提起紫砂壶,水流不断,烫洗茶杯,动作舒缓起伏,只听他缓缓道:“煎茶宜用轻清之水,此水取自高山深处,尤胜于松上雪、梅花蕊上雪等所化之水。” 叶逸秋从石桌上拿起一包茶叶,凑近鼻子闻了闻,道:“高山乌龙?!” 黑袍点头道:“嗯!用以高山之泉炮制高山乌龙茶,是最好不过的了。” 他将乌龙茶拨入紫砂壶内,但见随着高长而细的水流的不断注入,茶叶翻滚,不多时,就已泛起了一片片泡沫。 黑袍用壶盖轻轻刮去壶口的泡沫,又将茶汤均匀分到茶杯,道:“与绿茶、红茶相比,乌龙茶外形条索粗壮,毫无诱人美态,却富有沁人心脾的芬芳和令人欲醉的滋味,且芬芳持久,其味浓醇鲜爽,甘醇可口,回味无穷。”随即右掌一摊,又道:“请用茶。” 叶逸秋注目望去,但见那茶水色泽青绿灰光,香气馥郁芬芳,汤色清澈金黄,未饮先如醉,端起茶杯浅浅啜饮几口,只觉入口处鲜香甘醇、满口生津,不由得拍案叫绝,大声赞道:“好,好茶!一杯在手,当真是‘舌根未得天真味,鼻观先闻圣妙香’!” “茶之一道,用平凡的话来说,乃是忙里偷闲,苦作乐,在现实享受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恒。佛曰:‘道由心悟’,也便是这个道理。”叶逸秋的快意显然也感染了黑袍,他捋掌笑道,“在茶道以静为本,以静为美的诗句在所多有。唐代皇甫曾的《6鸿渐采茶相遇》云:‘千峰待逋客,香茗复丛生。采摘知深处,烟霞羡独行。幽期山寺远,野饭石泉清。寂寂燃灯夜,相思一磐声。’这诗写的便是境之静。戴昺的《赏茶》诗:‘自汲香泉带落花,漫烧石鼎试新茶。绿阴天气闲庭院,卧听黄蜂报晚衙。’连黄蜂飞动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可见虚静至极。‘卧听黄蜂报晚衙’真可与王维的‘蝉噪林欲静,鸟鸣山更幽’相比美。苏东坡也在《汲江煎茶》诗写道:‘活水还须活火烹,自临钓石汲深清。大瓢贮月归春瓮,小勺分江入夜瓶。**已翻煎处脚,松风忽作写时声。枯肠未易禁散碗,卧听山城长短更。’苏东坡在幽静的月夜临江汲水煎茶品茶的妙趣,堪称描写茶境虚静清幽的千古绝唱。” 听着黑袍侃侃而言,叶逸秋已经完全愣住了!他从未想过,那个可以一剑就将自己置于死地的神秘剑客,居然是如此地知识渊博包罗万象,说起茶道,竟口若悬河,意气风,从他身上迸出来的杀气和毫不做作的傲气,此刻都已经化为乌有。 “老子说:‘至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庄子说:‘水静则明烛须眉,平准,大匠取法焉。水静伏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老子和庄子所启示的‘虚静观复法’是人们明心见性,洞察自然,反观自我,体悟道德的无上妙法。”黑袍说得兴起,一时口沫横飞,“道家主静,儒家主静,佛教更主静。在茶道,静与美常相得益彰。古往今来,无论是羽士还是高僧或儒生,都殊途同归地把‘静’作为茶道修习的必经大道。因为静则明,静则虚,静可虚怀若谷,静课内敛含藏,静可洞察明激,体道入微,正是:‘欲达茶道通玄境,除却静字无妙法’。茶道在佛道两家之,也是有所偏执的:佛家重在‘茶之德’意在去困提神,参禅悟道,间性成佛;道家重在‘茶之功’,意在品茗养生,保生尽年,羽化成仙。” 叶逸秋一言不,却禁不住心潮起伏:“黑袍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个得道的世外隐者,还是个野心勃勃的绝代枭雄?” “饮茶需心平气静,讲究井然有序地啜饮,以求环境与心境的宁静、清净、安逸。”黑袍看了叶逸秋一眼道,“男儿饮酒,虽是豪迈,但终究伤神伤身,不是养生之道。我们练武之人,若常喝茶,对武功的进展同样大有裨益。” “茶道与武道,二者有何联系之处?”叶逸秋忍不住问道。 “品茗需静,学武又何尝不是如此?”黑袍缓缓道,“古人曾言:‘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一个人在练武之际,往往难以平静,一旦心生杂念,六根不净,便极易走火入魔,轻则功败垂成,重则毙命。(..tw无弹窗广告)若常喝茶,二者结合,心恒静之,对学之所成岂非很是关键?” 叶逸秋默然不语,一手举着茶杯停顿在唇边,悠然出神,似是正在寻味黑袍刚刚说过的那些话。 茶之道,岂非正是武之道?这种至深道理,只有站在巅峰上寂寞的人才能领悟。 “我几乎没有什么朋友。”黑袍忽然轻轻一声长叹,语声竟是无比的落寞,“甚至……连一个真正的敌人都没有,那种孤独,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的。多少年来,你是第一个听见我说过这么多话的人,虽然我们处于敌对的位置,但我依然对你一见如故,有你这么样一个对手,我觉得非常幸运。” “你约我来此,难道就只是为了和你品茶谈心?”叶逸秋轻叹口气道。 黑袍摇摇头,没有回答,死灰色的目光慢慢地向东方转移望去。 遥远的东方天空,几片浓云的薄如轻绡的边际,突然衬上了浅红色的霞彩,映射着大地,山巅也似已被染红。 也许是在海天一线的地方,一轮红日终于挣脱了束缚,愤怒地喷薄而出,层层浓雾似乎不堪一击,蔚蓝色的天空上,没有一丝云彩,越显得深邃无边。 天地间,突然光芒四射,万道金色的光芒仿佛如烟花般燃烧绽放——日出的景象,总是如此令人惊叹不已! 朝阳冉冉升起,金色的光芒终于变得有些刺眼,黑袍死灰色的眼睛却因此而变得异常诡异,脸上那张一平如整的面具竟如魔鬼夜叉一般狰狞可怖! “你是否经常看日出?”黑袍慢慢回头,望着叶逸秋问道。 叶逸秋摇头不语。他极少观看日出的景象,因为他认为,他这一生都是不幸的,从一个不知来历的孤儿时代开始,他的童年都是在乞讨和饥寒交迫度过,叶漫天将他从一帮恶汉棍棒之下救了出来,带回南方收养,倾囊相授毕生所学,他便嗜武如醉,废寝忘食,江山美色已与他无关;成名之后,他的人生又经历了无数波折,又岂有心情去游山玩水,领略天地风光,感觉自然之美? “观看日出,我已经不止一次,荒凉大漠,高山之巅,苍茫海边,风霜雪雨……每一个地方,每一次日出都不相同。”黑袍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下去,似是嗟叹,不胜唏嘘,“无可否认,每一次日出,它都是寂寞的。” 寂寞的,是人?还是朝阳? “江湖上一直都在传说,你的刀是看不见的刀,看不见的好刀。”黑袍忽然提高了声音,“你能否借我一观?我倒是很有兴趣知道,它究竟是把什么样的宝刀。” “不能!”叶逸秋断然而干脆地摇头拒绝。 “为什么?”黑袍淡淡道,“难道你怕我瞧出你的来历?” “它是杀人之刀,只有杀人的时候才能出现。” “但是据我所知,当年叶问秋和葛老人铸造这把刀的时候,杀人并非是他们最初的目的……” 黑袍还未说完,叶逸秋忽然“虎”地站了起来,吃惊地道:“你……你已经知道这把刀的来历?” 黑袍缓缓点头,淡淡道:“我何止知道你那把看不见的,被江湖人称之为最神秘的刀,就是两百多年前的天下第一刀‘冷月弯刀’?我还知道,你就是叶氏一脉唯一的传人,你的师父叶漫天叶大侠,与我也曾不止一次地喝着茶谈论武之道。” “你怎么知道先师正是叶漫天?”叶逸秋长吁一口气,慢慢坐回到了石凳上。 “血衣楼势力覆盖江湖,耳目众多,我黑袍若要了解一个人的过去和来历,根本就是一件轻而易举之事。”黑袍的声音仿佛带着种沙哑的笑意,“就连欧阳情,我也已经知道,她就是铁狼和银狐的独生女儿。” 叶逸秋脸色倏然一变,随即又如一片淡云被轻风拂了过去,转瞬消失无痕。 “‘冷月弯刀’是天下至阴至寒的武器,刀光起,如月色,因此而名。”黑袍悠悠道,“南方叶氏家族本是武林世家,曾经连任祖、儿、孙三代武林盟主,一时无以喻亮。叶问秋叶大侠的身份地位,在叶氏家族里却非常尴尬,皆因他本非正室所出,其母亲弓小芸也非正道人,而是当时黑d大魔头弓不躬的嫡亲妹妹。叶问秋认祖归宗之后,携妻带母,隐居南方,至此,叶氏家族一分为二,渐渐沉没。” 叶逸秋黯淡长叹一声,默默不语。 南方叶家,本来有一个非常辉煌的过去,但自叶问秋离开家族另立门户之后,叶家就开始慢慢步入衰落,到如今,早已光辉不再。 “叶问秋命运坎坷,一生却多有贵人相助,世外高人葛老人就是其之一。说起葛老人这个人,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只知道他有一手绝活,铸刀铸剑之术,据说当时无人可比,‘冷月弯刀’铸成之后,他曾经断言,江湖上五百年内,或许就只有此刀独领风骚。”黑袍摇着头道,“但他并未想到,其实这世上还有一把绝世好刀,每八十年一现,出现一次仅只二十年。” “你说的是韩大少的魔刀‘杀气飞霜’?”叶逸秋问道。 “不错,正是‘杀气飞霜’。”黑袍点头道,“这世上,也只有这把刀才能与‘冷月弯刀’相媲美。韩大少自经过平安城之风波后,终于感悟到此刀乃是不祥凶器,为了不欲荼毒后人,想尽方法想要毁灭此刀,却不可得,最后在无奈之下,只得将之投入大海深处。如果八十年一现的传说不假,那么魔刀再现,至少也得再等五十多年,到了那个时候,我或许早已化为一杯黄土,无缘再见。” “但凡神兵利器,大多不祥。”叶逸秋不胜唏嘘地感叹道,“‘杀气飞霜’如此,此刀也莫不是如此。” “愿闻其详。” “此刀铸成之后,杀意噬主,葛老人为它费尽一生心血,最终落得终生残疾,气血两衰,不过数年便百年归寿。”叶逸秋长叹一声,苦笑道,“先师自年少时起,便凭此刀快意江湖,漂泊了半生,年方才成家,婚后数年,我师母就病死他乡。而我初出江湖,便经历了与亲人阴阳两隔,永不再见,这一切,岂非正是拜此刀所赐?” “你错了!”黑袍摇头道,“据我所知,叶夫人不幸早逝,虽与此刀不无关系,但绝非为此刀所害。” “难道这件事是另有隐情?”叶逸秋瞪大了眼睛问道,“你究竟知道多少?” “你可知道叶夫人姓甚名谁?” “师母姓玉,闺名锦香,本是韩大少身边三大花婢之一,与先师一见钟情,私定终身。” “玉锦香天生丽质,聪明灵慧,饱学多才,精通黄歧之道,博学诸家之长,但她本身对武功却是一窍不通,据说魔刀‘杀气飞霜’便是其上祖所铸。”黑袍深吸口气,缓缓道,“玉锦香获悉魔刀为韩大少所得,于是甘心为婢,想方设法为他消除刀的魔性,自此饱览各门武学,给予韩大少极大的帮助,劝勉他尽量少用魔刀御敌。玉锦香嫁于叶大侠后,又为叶大侠的绝世刀法耗尽精力,力图创新,终于心力交瘁,香销玉殒,无力回天。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冷月弯刀’绝非不祥凶器。” 叶逸秋神色黯然,默然不语。 “有一件事,我感到非常奇怪。”黑袍缓缓道,“你是叶家唯一传人,为何却不懂叶家的家传绝技?” “叶家的家传绝技?”叶逸秋目光似乎掠过一丝异样之色,缓缓摇头道,“我的武功和刀法,都是出自先师所授,正是叶家不传之秘。” “叶家纵横江湖数百年,两大绝技最为人所熟知。”黑袍喝了一小口茶,润了润干燥的喉咙,“一是轻功‘浮光掠影’,二是刀法‘落日刀法’!你身为叶家传人,当然不会不知道。” 叶逸秋又一次陷入沉默之。他的确没有学过“落日刀法”,对它所知也是极少,仅仅从叶梦君口听说过而已! 他忽然现,自己对叶家的事情,知道的居然比黑袍还少,叶漫天视自己如同己出,却隐藏起了很多事情,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第三十三章 缥缈九剑 深秋的清晨,阳光温柔如情人的手,足以抚平每个人心的伤痕,但在高山之巅,晨雾却依然浓厚如幕,久久未能消散。(..tw){泡-小。说。} 黑袍背对朝阳,淡淡的阳光散落在他头顶上,形成一个光圈,竟让他无端增加了几许神秘之色。 在这一刻,黑袍仿佛已成神,不食人间烟火,不沾凡尘俗气! “你有没有听说过‘三大至尊绝技’这个传说?”黑袍用手指轻叩桌面,出轻微的声音,哑声问叶逸秋道。 “三大至尊绝技?”叶逸秋缓缓摇头,又点了点头,神色却有些茫然。 “三大至尊绝技为拳、刀、剑三绝,‘落日刀法’就是其之一。”黑袍轻呷一小口茶,缓缓道,“拳者,为‘幻影神拳’,创始之时本有十八式,由‘铁拳王’传至‘拳无敌’再至‘拳霸天下’,这套拳法便已残缺不全,仅存六式,江湖上,只怕已无人会使这路拳法。刀者,即是‘落日刀法’,乃是葛老人所创,本来只有三式,经过叶氏传人数百年的不断完善和改进,传到叶漫天父亲那一代,已成为六式。到了叶漫天的年代,却又多了三式,直具诛天灭地、杀神屠魔之威,当真是势不可挡,毁山断流。剑者,‘缥缈九剑’是也,顾名思义,所谓缥缈,其意乃是‘变化莫测,似有还无;若云飘于山巅,飘忽不定,如虚如幻’。虽为九剑,但每一剑又都有九式,每一式又有九种变化,实乃天下剑法之最。‘缥缈九剑’原为独居缥缈峰的缥缈老人所创,他一生未曾授徒,只将此剑法记载下来,百年之后,剑谱也失去了下落,再未出现于江湖。” 叶家居然还有过一段如此辉煌的过去?叶逸秋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一丝异样的微笑。 黑袍死灰色的目光从杀伐之神腰间的“杀伐之剑”轻轻扫过,又慢慢投向叶逸秋坚毅的脸庞,问道:“你可知道,这把‘杀伐之剑’为什么能与你的刀一较高下?” 叶逸秋目光投向杀伐之神,只觉嘴唇居然有些苦,艰涩地道:“剑出无名,但此剑绝非寻常之物。” “此剑虽然也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宝物,但与冷月弯刀仍是不可同日而喻。”黑袍瞧了杀伐之神一眼,缓缓摇头道,“劣徒学剑日久,剑术造诣极深,在江湖上绝对属于年轻一代的佼佼者。不过,他的功力修为却远不如你,昨天黄昏一战,你已经完全占据了所有的优势,却难尝一胜,你不觉得很蹊跷吗?” 叶逸秋忍不住淡淡瞄了始终保持沉默的杀伐之神一眼,深吸口气,缓缓问道:“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古怪之处?” “人人都说,任我杀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你居然想不通?”黑袍的话里明显带着种讥笑之意。 “我想不通。”叶逸秋淡淡道。 “他之所以能够与你斗个势均力敌,与他的功力和剑并没关系,而是因为他所使的剑法。” “他的剑法?” “‘缥缈九剑’!”黑袍的声音充满了自豪和尊敬之意,“传说的三大至尊绝技之一,剑法的精华,剑术的王者。” 叶逸秋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昨日杀伐之神使用的居然是传说的至尊绝技――”缥缈九剑“,难怪自己竟是平生未见。杀伐之神仅仅只是区区一招,自己竟然几乎已经用尽了百般手段,方才脱困而出,看来这套剑法远远比自己所想象的还要厉害得多。 “劣徒学此剑法不过两年,九式只得其五,功力又极浅薄,剑法威力挥尚不足三成,如果换成是我,你怕是连一招都接不住。”黑袍淡淡道。 叶逸秋默然不语。他知道黑袍所说的话绝非夸大其辞,更不是恫吓之言! “我现在将‘缥缈九剑’演示一遍,你就知道它是否不负王者之名了!”黑袍将手之茶一饮而尽,大步走出了望岳亭。 破碎的,蓝透紫的,在东方泛红的云在风前飞驰过去,天空慢慢变得辽阔而遥远。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山巅,灌木丛在秋的气息下,早已落叶遍地,一片凄凉。 晨雾渐渐散去,直至消失,悬挂在枝杈上的露珠滴滴坠落,就像是情人昨夜的泪水,流过已无痕! 黑袍孤身站在山巅央,仿佛已伫立千万年,影子是那么地孤独! “‘缥缈九剑’虽然只有九式,但其有着无穷的变化,若能体会其奥妙,则能运用自如,挥至高的功效。”黑袍从地上拾起一枝枯木,掂了掂它的重量,“由于‘缥缈九剑’是剑术的王者,杀伤力极大,我用枯木代剑,威力依然非同小可,你可从觑其一斑。” 叶逸秋与杀伐之神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 “剑道最上乘的莫过于驭剑之术,也就是传说的‘飞剑’,剑出,杀人于千里之外。不过,传说毕竟只是传说,不可相信。”黑袍将枯枝慢慢移动,停顿在胸前,形成一个“抱剑式”,缓缓道,“‘缥缈九剑’第一式,名为‘万流归宗’,乃是进入极高乘的入门剑术,全在练剑之气,是上乘剑术的起手式。你看好了!” 黑袍深吸口气,暗运真气,手捧枯枝而立,死灰色的眼神突然变得庄严、肃穆,双目凝注在枯枝顶尖之上。 叶逸秋和杀伐之神的目光一齐望着黑袍,屏紧了呼吸,脸上充满了期待。 但见黑袍突然后退一大步,变成左弓右箭步势,整个身躯都伏了下去,手的枯枝仍然抱在双掌,可是尖端却左右摆动,度奇快,出一种“呜呜”的闷雷声,仿佛风雨欲来,转瞬即将倾盆而下。 声音倏然停止! 黑袍整个身躯如闪电般地平射而出,黑色的痕迹犹未消失,他竟又已突然捧着枯枝挺身而立,缓缓收起招式,长长吸了几口气,说道:“这招‘万流归宗’虽仅一招,却含九式变化,前三式是练气之道,而后三式为防守之道,纵观当今天下江湖武林各派剑术,没有一招剑术能够攻进此守势之!” 黑袍说话之际,顶门出汗,汨汨流下,沿着他脸上的面具,滴滴滑落,融入他脚下泥土之。 叶逸秋已经完全愣住! 黑袍这一招并无奇异之处,可谓平常之极,难道这轻描淡写的一招剑术,竟可令人费尽功力?其只不过那枯枝摇摆出“呜呜”之声时,深具无穷功力之外,其实六式根本不见出力,以黑袍的功力,怎会流汗? 叶逸秋不明就里,杀伐之神却是非常明白的,他那死灰色的眼神,此刻竟然已经完全改变了,变得充满了惊骇、兴奋和向往! 黑袍那死灰色的目光扫在叶逸秋的脸上,问道:“刚才我使出这一招剑术,第二阶段的秘诀在何处,你可看出来了?” 叶逸秋摇摇头,没有回答。 “你呢?”黑袍的目光望向杀伐之神。 杀伐之神缓缓回答道:“第二阶段的防守,退后低身,避敌人之剑,双掌抱剑,乃是最主要的守敌之攻击。” 黑袍满意地点点头,目光转动,又落在叶逸秋脸上,问道:“你是否察觉到,像这般简单之式,如何能够防御敌人之攻击?” 叶逸秋依然保持沉默,紧紧闭着嘴巴,一脸茫然。 黑袍从鼻孔冷哼一声,深深吸了几口凉气,说道:“你再仔细的看清楚我出手的一举一动。” 他手捧枯枝,将“万流归宗”这一招照原式又施展了一次。 刹那间,叶逸秋忽然目瞪口呆,望着黑袍愣愣出神。 这一次,叶逸秋终于看的极度准确,原来黑袍手抱枯枝蹲坐之时,掌枯枝乃是在左右摆动了一个半圆,随即划了一个圆弧刺出。因为度太快眼力若无过人之处,只能听见枯枝颤动时出的“呜呜”之声外,根本无法看出枯枝是如何在移动转变的。 黑袍收枝而立,缓缓问道:“这一次,你是否已经看清楚了第二阶段其的变化?” “只是看个大概,难懂其奥妙变化。”叶逸秋脸色严肃,如实答道。 “若是这么容易悟得,又岂能说是天下剑术的王者?”黑袍冷冷道,“你且说说看,第三阶段乃是杀敌之招,其奥妙又在何处?” 叶逸秋淡淡一笑,慢慢答道:“这一阶段和武林各派剑法不同的是反握剑柄,最后一个变化则是右手施剑,更换为左手刺敌,不知我说的对不对?” 黑袍忽然变得沉默了下去,心暗吃一惊:“此人果然是学武奇才,悟力之强,当真令人惊叹,如果杀伐之神也有如此悟性,‘缥缈九剑’在三年之内何愁不成?不过,两年已得其五,也已纯属不易。” 黑袍施展出这一招绝世剑法,本意是为了让叶逸秋见识一下“缥缈九剑”的王者之风,并非有意倾力传授。他以为,叶逸秋纵是聪明绝顶,也绝不可能在一时半刻就学会这招绝学,然而,叶逸秋竟能看出第三阶段的奥秘,看来自己已经不能全力演示。 “第二招,名为‘天外飞流’。”黑袍右手微抬,枯枝顶端向上斜斜翘起,死灰色的目光斜睨着叶逸秋和杀伐之神二人,缓缓说道,“我虽然以木代剑,但这绝世剑法与众不同,从散出来的剑气能够波及数丈之外,你们最好站远不动,免为剑气所伤。” 叶逸秋目睹黑袍第二次施展“万流归宗,已感觉到了这招剑法的诡奥,就连它的步法,都似含着玄机,剑式之诡异,与武林各门派剑术有着极端不同,的确有其独特之处,不愧为剑术王者。 就在这时,黑袍双手捧着枯枝,突然吐气开声,口出一声嘶哑、低沉如同野兽的狂吼! 吼声未绝,剑光骤闪。 “嘶嘶嘶嘶……”一阵剑气破风之声急急响起,光芒闪动之际,仿佛从天外飞来一片云一般的流水,铺天盖地,瞬间笼罩住了整个山巅,黑袍的身影裹在其,竟已变得无比渺小。 “呼!呼!呼!”劲风激荡,遍地落叶片片翻飞,被“剑”气所摧,瞬间向四面八方飘散。 就在这时,光影突然消失,黑袍已经捧着枯枝凝立当地。 这一招九式,由始至终有如电光石火,快得令人只见光芒连闪几下而已! 叶逸秋与杀伐之神远远站在数丈之外,犹自感到“剑”气凛凛,侵入肌肤,隐隐生疼。二人连眼睛都不敢眨动一下,但仍未瞧出这招“天外飞流”所蕴藏着的九式变化。 “‘缥缈九剑’果然不愧为三大至尊绝技之一,莫说九剑,就连一剑,我也是万万接不下的。”叶逸秋想到这里,只觉心头生寒,一股冷意从骨髓里像一根针般钻了出来,他这才现,此时此刻,他竟早已是汗湿重衣。 杀伐之神心里却想道:“我要到何时,才能将‘缥缈九剑’练到这种境界?” 黑袍抛掉手枯枝,深深吸了几口长气,慢慢走回望岳亭,坐在原来的位置上。 “‘缥缈九剑’,为何只有两招?”叶逸秋也慢慢坐回石凳上,缓缓问道。 “你应该知道,我为何只演示了两招。”黑袍喝了一口茶,慢悠悠道。 叶逸秋忽然不说话了! “我认为,两招剑法已经足够了!”黑袍道。 叶逸秋点头苦笑道:“的确已经足够了!你的本意,只不过是想让我见识一下‘缥缈九剑’的王者之风和霸道之气,一两个招式已足以显现它的厉害之处,其他已是多余,更何况,我根本就看不出其的奥秘。” 黑袍点点头,缓缓道:“不错,我若要杀你,根本就不必使用‘缥缈九剑’。对我而言,杀死你是件轻而易举之事,但是我并不想要让你死。” “你不想杀我?” “到目前为止,我从未有过这种念头。” “你别忘了,我们是敌人,永远都不可成为朋友的敌人。” “但你个不一样的敌人。”黑袍淡淡道,“如果你不是叶家唯一的传人,也许早已经是个死人。” “叶家的传人有何不一样?” “因为‘落日刀法’的存在。”黑袍长吸口气,仿佛正在努力平息着自己激动的心潮,“我一直都感到很孤独,练成‘缥缈九剑’之后,尤其寂寞,因为从此以后,我忽然现,天下间竟然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威胁到我。我一直都有个愿望,希望江湖上有一个人,或者一种武功,能将我击败。” “你真的已是天下无敌?”叶逸秋冷笑道,“也许你忘记了一个人,他若复出,一定可以终结你的寂寞。” “你说的这个人,是不是‘四绝公子’韩大少?” 叶逸秋点点头,默然不语。 “数十年来,我未曾尝过一败,纵然韩大少复出,也必将败在我的剑下。” “哦?”叶逸秋脸上露出种不屑和怀疑之色。 “当年韩大少之所以能够一刀霸江湖,其实全是拜魔刀‘杀气飞霜’所赐,魔刀既失,韩大少便不再是神,所以他才毅然决然地隐退江湖。”黑袍轻轻叹了口气,苦笑道,“武林三大至尊绝技,‘幻影神拳’其实已经失传,唯一能与‘缥缈九剑’一决高下的就只有‘落日刀法’而已。” “这就是你不杀我的原因?”叶逸秋似乎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嗯!所以我才将‘缥缈九剑’的秘密告诉你,只要你学会了‘落日刀法’,就有机会将我斩杀于刀下。” 叶逸秋咬牙不语。 “我知道你并未学过‘落日刀法’,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但它的确是存在的。叶家数代高手为了它付出了许多心血,绝不可能忍心毁灭。” “你真的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打败你?”沉默了很久,叶逸秋才问道。 “嗯!”黑袍凝重地点头道,“也许,你打败的将不仅仅只是我,而是天下。” “天下?”叶逸秋不懂。 “如果‘落日刀法’能够打败‘缥缈九剑’,岭南叶家昔日的名望和地位就能因此而复苏,重回巅峰,这岂非正是赢得了天下?”黑袍微微一顿,冷笑道,“不过……如果你学会了‘落日刀法’依然死在我的剑下,那么天下就将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个样子。” “换句话说,我只有打败你,江湖才能得到平静和和平,是吗?”叶逸秋冷声道。 黑袍默然不语,显然已经默认了。 “看来这已经是我唯一的机会。”叶逸秋忽然长身而起,大步走出望岳亭,“我想,你将为自己的狂妄付出巨大的代价。” “能与‘落日刀法’一决高下,我已经终生无憾。”黑袍也倏然站起身来,望着叶逸秋渐渐远去的背影大声道,“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第三十四章 相见欢 风又拂起,将山巅上的遍地落叶吹飞起来,片片飘扬。 深秋的阳光依然明媚,但杀伐之神的目光,却依然是死灰色的。他轻轻拔落沾在头上的几片枯黄的落叶,轻叹口气,缓缓道:“你真的不想杀死任我杀?”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黑袍的目光也是死灰色的,望着叶逸秋背影消失的方向,“至少现在还不能杀了他。” “为什么不能?难道连你都没有这个把握?” “我现在若要杀他,他根本就没有抵抗的能力。” “如果他学会了‘落日刀法’,我们岂非是纵虎归山?”杀伐之神轻叹道,“那个时候若想杀他,只怕很不容易。” “‘落日刀法’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深奥玄妙的武功,若要完全融会贯通,绝非一年半载就能做到。”黑袍的声音带着种残酷的笑意,“任我杀学成刀法之日,就是他的死期。” “我只担心,我们太低估了任我杀。”杀伐之神苦笑道,“我忽然现,他总是能够做到一些别人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我没有低估过任何人,我只是对自己充满了信心而已。”黑袍摇头否决道,“你知道我嗜武如迷,一心想要纵观天下绝学,再以一决高下为快,若不能与‘落日刀法’分出胜负,纵然得了天下又如何?” “但是这么做,会不会太冒险了?” “我不认为有任何风险。只要我见识过了‘落日刀法’,就绝不会再对任我杀手下留情,一剑杀之,以绝后患。” “可是……”杀伐之神迟疑着道,“他已经见识‘缥缈九剑’,若是从找到了剑法的破绽,那又如何?” “你觉得‘缥缈九剑’存在破绽?”黑袍死灰色的目光忽然变得无比严厉,如刀锋般盯在杀伐之神的眼睛上。 “我……我……”杀伐之神忽然觉得有些紧张,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嗫嚅着道,“我在练剑的时候,总觉得有些阻滞,不能运用自如。” 黑袍轻叹口气,沉声道:“学剑切忌急功好进,须知‘欲则不达’,你若急着求成,反而适得其反,这道理,你应该明白。” “是!”杀伐之神额头上不自觉地微微沁出了一层冷汗,再也不敢作声。 黑袍瞧了他一眼,眼神竟突然变得柔和,轻叹一声道:“任我杀为了打败我,已决定回南方寻找‘落日刀法’的秘笈,欧阳情对他情深意重,绝对会与他同行,如此一来,青衣楼便群龙无,不足为惧,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将‘九龙堂’连根拔起,这件事,依然交给你去做。” “是!”杀伐之神恭声应道。 “我们下山吧!”黑袍轻拂衣袖,飘然走出了望岳亭。 杀伐之神迈开大步,紧紧跟随在黑袍身后,就像是黑袍的影子! 凄风如诉,吟唱着一哀凉的歌,山下的那株老树竟似也掩不住忧愁,光秃秃的枝杈禁不住地轻轻颤动。 山无语树无语人亦无语;山孤独树孤独人更孤独! 欧阳情站在老树下的落叶堆,秋风拂动着她身上的衣裾,出轻微的“猎猎”声响,长飘飘,仿佛随时都将乘风而去。 远处的山,树木早已落尽了叶子,光秃秃的一片,显得凄清而荒凉。欧阳情站在天地间最荒芜的地方,却依然难掩美丽的光彩,俨如一道天底下最动人的风景。 此刻,她的眼神是忧郁的,却又充满了期待。 她在等,等待叶逸秋的出现。 就在今天的清晨,铁传雄解开了她身上受制的穴道,告诉她,叶逸秋正在与黑袍会晤,也许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黑袍约见叶逸秋的目的,自然是决斗。普天之下,绝没有人能抵挡黑袍的轻轻一剑! 叶逸秋还会回来吗?他是否能够在黑袍剑下安然脱身?欧阳情没有想太多,她只知道,无论结果如何,纵然白苍苍,红颜已老,她都会一直等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很多人都不太相信奇迹,而事实上,奇迹却正是在不经意间生。 叶逸秋与紫罗兰夫人的那一战,岂非就是个奇迹?欧阳情心里这么想着,眼睛里露出一丝笑意,淡化了淡淡的忧愁。 就在这时,山道上忽然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这脚步声是那么的熟悉,传入耳,却响在心里。 是逸秋,他回来了!欧阳情瞳孔迅扩张,一个熟悉的人影很快就映入了她的眼帘。 叶逸秋白衣飘飘,慢慢走到了老树之下,站在欧阳情的面前,脸上挂着自信而迷人的微笑。 欧阳情痴痴地望着他,柔情似水的眼睛似已有泪光闪烁。 就在这一瞬间,天地仿佛已经静止! 突然之间,欧阳情一声欢呼,仿佛一只小鸟般投入了叶逸秋的怀抱,双手紧紧抱住了他,如此之牢,就像是害怕叶逸秋突然会离她而去一样。 叶逸秋也用力抱紧了欧阳情,用右手轻轻摩娑着她长长的,飘柔的秀,鼻翼翕动,吸食着她满头香。 世界仿佛已经死了,天地间,仿佛已只剩下他与她二人的存在! 这一刻,已是永恒! 曾经以为,离别的日子总是很长,相聚的时候总是苦短,却不知,正是因为离别,相聚才让人觉得幸福。 此时此刻,两颗相知相爱的心,感觉着彼此的跳动,千言万语,又如何能够相抵片刻的沉默? 原来,爱情并不在乎天长地久,它需要的,是幸福与美好的凝聚,哪怕只是一个短短的瞬间。 也不知相拥了多及,叶逸秋忽然觉得胸口微凉,欧阳情的泪水终于像决堤的河流,涌了出来,沾湿了他胸前的衣襟。 别后重逢总是如此美丽,就让我的祝福别在你的衣襟,永远伴随着你! “你打败了黑袍,是么?”欧阳情依偎在叶逸秋的怀里,连头都没有抬起来,柔声问道。 “没有。”叶逸秋摇头轻叹道,“也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人能够打败他。” “可是你却从他的剑下摆脱了死亡。” “我根本就没有和黑袍交过手,他并没有杀我的意思。” 欧阳情倏然抬起了头,诧异地问道:“那么他为什么约见你?” “因为寂寞。” “寂寞?”欧阳情眼睛里露出不解之色。 “高手的寂寞,王者的孤独!”叶逸秋慢慢解释道,“他认为,他的武功已经达到了无敌的境界,人生也到达了巅峰,普天之下,已经没有人能够与他分庭抗礼,所以他希望有一个可以与他抗衡的敌人出现,让他一尝败绩。” “这个敌人就是你?” “他当然知道,现在的我,根本就不能抵挡他轻轻一剑,所以他告诉了我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他的剑法就是传说的武林三大至尊绝技之一,‘缥缈九剑’!” “‘缥缈九剑’?他居然学会了这路绝世剑法?”欧阳情瞪大了眼珠子,忍不住倒吸了口凉气,苦笑道,“你只怕永远也别想打败他了!” “机会还是有的。”叶逸秋微笑道,“只要我练成了‘落日刀法’,就能够与他一决高下。” “叶家的祖传绝学,‘落日刀法’?”欧阳情摇头苦笑着轻叹道,“可是我曾经听韩大少说过,你师父曾经过毒誓,‘落日刀法’绝不再重现江湖,刀谱是否还在尚未可知,你如何练习?” 叶逸秋长叹口气,苦笑道:“这已经是打败黑袍的唯一机会,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放弃。所以,我决定回岭南,找到刀谱。” “你错了!”欧阳情忽然嫣然一笑道,“不是你,是我们!” “我们?” “对,我们一起回岭南去。”欧阳情柔情似水地道,“纵然天涯海角,我都不会再离开你了!” 叶逸秋笑了笑,柔声道:“那么我们赶快回金陵,打点好一切,即日起程。” 清晨,又是清晨。 金陵是座古老的帝都,繁华如锦,夜夜笙歌,莺声燕舞,从不间断,天涯海阁虽然与莫愁湖相邻,但无法隔绝的喧哗依然不可遏止地从外面传入后院之。 燕重衣挺直了脊梁,笔直地站在梧桐树下,就像是一支欲待出鞘的利剑。 剑在腰间。 此刻,他的手就按在乌黑的剑柄上。 经过梅君醉妃夫妇精心治疗,燕重衣所之毒早在两天前就已完成化解,只是伤势太重,若要痊愈,绝非七日之功。 杀手,本就是一门非常古老而地位又极其卑微的职业,燕重衣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是如何看待他的,但此刻,他含冤不白,偏又不能为自己洗清冤屈,对他而言,实在是件非常糟糕的事情。 幸好他还有朋友! 龙七远赴古城,寻找陈园血案的蛛丝马迹,至令未归;叶逸秋和欧阳情也去了铁枪山庄,数日来依然毫无音讯。他们是否能够找到真凶,还自己一个清白? 燕重衣忽然现,被他人嫁祸东墙,成为众矢之的,远远比一剑杀了他还难受。 我是不是不该如此坐以待毙,静观其变?也许,我应该做些什么! 燕重衣决定出去走一走,就在他转身的刹那,他刚刚踏出的脚步突然停顿。 他看见了叶逸秋和欧阳情! “你们回来了?”燕重衣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结果如何?” 叶逸秋摇头苦笑道:“结果不尽人意。我们赶到铁枪山庄的时候,老枪已经死了,我们只能确定,老枪的确是血衣楼的人,但决非血衣楼楼主黑袍。” “还有,毁灭飞龙堡、神刀门和旋风楼,残杀陈士期满门的凶手已经出现。”欧阳情轻叹道,“可惜,此人非但诡计多端,而且武功高强,剑法又尽得黑袍倾囊相授,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把他带回来。” “此人假扮成我的样子,栽赃嫁祸,害我蒙受不白之冤,我一定要亲手将他拿住,交给铁全拿,还我清白。”燕重衣按住剑柄的手不由得又加重了几分力量,顿时青筋浮现。 叶逸秋拧着眉头,欲言又止。 就在这时,身后又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只听秦步沉厚的声音说道:“叶少侠,你终于回来了!” “秦大叔,你在找我?”叶逸秋回问道。 秦步停住脚步,摇头笑道:“要找你的人不是我。” “不是你?” “是两位世外前辈高人,他们已经等了三天了!” “前辈高人?他们是谁?” “这个……”秦步憨憨一笑,摇头道,“他们吩咐过,不可泄露他们的身份。” “他们现在何处?” “姑苏城外寒山寺!”秦步微笑道,“我陪你一起去!” “我也去。”欧阳情道。 秦步瞧了她一眼,摇头道:“你不能去。” “为什么不能去?”欧阳情瞪眼道。 “那两位前辈高人说过,他们只见叶少侠,若有旁人,他们必将化鹤远杳,避而不见。”秦步目光投向叶逸秋,“叶少侠,事不宜迟,我们即刻起程。” 姑苏城外,寒山寺。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寒山寺位于苏州城西阊门数里外的枫桥镇,唐代贞观年间,传说当时的名僧寒山和拾得曾由天台山来此住持,是以易名为“寒山寺”。过枫桥古镇的石板路小巷,或是站在枫桥桥头,抬眼即可见碧瓦黄墙的寒山寺坐落在绿树丛,院内青松翠柏,曲径通幽。唐朝诗人张继途经寒山寺,写有《枫桥夜泊》一诗,诗韵钟声千载流传,寒山古刹因此名扬天下。 悠悠晨钟,沉沉暮鼓,寒山寺沐浴在天地乐韵之,从初升的旭日到傍晚的残霞,天际风云变幻,白云苍狗滚滚而过,时光终究不曾为任何人而停留。而人之聚散却是一日复一日,从来不曾改变,只有那庙神佛金身神像,殿堂前不灭明灯,袅袅烟火,看尽了世事沧桑。 在藏经楼南侧,有一座六角形重檐亭阁,这就是以“夜半钟声”名闻天下的钟楼。 穿过钟楼,有一条通向山顶的小山路,正是通往后山。后山建有一座清净禅院。从外面看去,那禅院并不算大,不过只是一座小小的院落而已,只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建有佛堂,供奉的是如来佛祖,虽是如此,但与山上那座恢宏的寒山寺相比,仍然相差很远,胜就胜在此处距离俗世遥远,周围苍松修竹,密密成林,山风吹过,松动竹摇,说不出的清幽雅意,与寺香客络绎不绝的喧闹相比,又是另外一番滋味。 禅院另有三间禅室,居的一间禅室极为宽敞,四角乃是红漆大柱子,青砖铺地,门户为桐木所做,两旁各开一个窗口,同样使用红漆漆上,看去十分庄重。一侧墙壁上悬挂着一幅观音大士手托净水玉露瓶图,下方摆着一副香案,上有四盘供果,分别为梨子、苹果、橘子、香橙;供果之前立着一个铜炉,上面插着三枝细檀香,正飘起缕缕轻烟,飘散在空气之。 一个斗大“佛”字,高悬屋顶。围绕这个佛字,周围一圈金色花纹团团围住,然后顺着外围,一圈圈精雕细刻着五百罗汉神像,又形成一个大圈。诸罗汉尽皆一般大小,但神态身形尽数不同,排列成行,端正无比。然后,在大圈外围乃是蓝底黑边的吊顶,比间佛字圈高出二尺,其上画风又有不同,乃是正方形方格,每方格一尺见方,金色滚边,内画有麒麟、凤凰、金龙、山羊等佛教吉祥瑞兽。这些图案,即使不是内行之人,只须看上一眼,便知道此乃是鬼斧神工一般的手笔。 房顶上,这一片围绕佛字的内圈之,垂下两个金色链条,倒悬着一盏长明灯,从下向上看去,大致是三尺大的一个铜盆,里面装满了灯油。 禅房里,居摆放着一张四四方方的矮几,几上陈列着一整套茶具,此时小炉炉火正旺,水雾蒸腾,飘飘渺渺。 茶几四周,就地摆放着蒲团,此刻已有三人坐在其上。坐在正位的是一个慈眉善目、须眉皆白的老和尚,一身月白僧袍,飘然出尘,此人正是寒山寺当今住持无垢方丈,乍看之下,似乎不过古稀之年,其实再有三个月零九天,便是他百岁诞辰。 坐在左的是个年约五十上下的灰袍人,虽已年过半百,但依然相貌不俗,脸上浮现着淡淡的微笑,显得从容而随和,尤其在他的身上,不自禁地流露出一种儒雅的气质,俨然是个饱学多才的士。坐在右的人,年纪与那灰袍人相仿,一脸英气,冷漠却又隐隐透出一丝温和,与他身上一袭白衣显得非常协调。 寒山寺虽非武林门派,但无垢方丈也是身怀武功之人,在武林辈分不小,这二人居然能够与无垢方丈平起平坐,显然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 第三十五章 前辈高人 “咚……咚……咚……咚……” 仿佛是从遥远的天边回荡而来,响自寒山寺钟楼的低沉、缓慢而有节奏的钟声,悠悠传出,将天地间的万物众生都一一从深深的迷梦唤醒,那沉沉钟声,由近至远,缓缓的,似乎敲入了心底。 钟声悠扬,仿佛永远也不会停下,就这般一直敲打下去。 天将入暮,僧人们已经开始了晚课。 禅室里点燃了油灯,四方角落各有一盏,居再点燃一盏,刹那间,整个禅室都如同红色的海洋,驱散了从窗外趁隙而入的苍茫暮色。 有很长一段时间,禅室内的三人都没有说话,甚至连手指头都未曾动过。 沉默,自然不是因为无话可说,而是种极高的禅意。佛家之静,品茗之静,“静”的无上境界,也只有这三位世外高人才能参悟出其的快乐! 但是宁静终于还是被打破了! “公子。”无垢方丈祥和的目光望着灰袍人,悠然道,“你我上次相见之日,是在何时何地?” “十年之前,还在此处。”灰袍人恭恭敬敬地答道。 “十年?”无垢方丈喃喃道,“这就十年过去了么?” “佛祖有言:一弹指间已是六十刹那。这十年,当真如刹那流星,不经意间就已经消逝。”灰袍人也低声轻叹。 “十年之前,公子来到此间,犹自豪言千杯不醉,一醉方休,而今却以茶代酒,看来公子果然是已经放下了。”无垢方丈微笑道,“公子往日一呼百诺,天下人无不随从,居然能够看破昔时繁华美景,与青山相伴,与绿水为邻,实在难得。”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灰袍人淡淡笑道,“可惜明辈虽已放下了刀,却终究成不了佛。” “以公子悟性与品德,若能看破红尘众生,遁入空门参禅,何愁不能成佛?” “青灯古佛,白云苍狗;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灰袍人黯然轻叹,苦笑道,“也许晚辈并非不能看破,而是看不穿?” “看不穿什么?” “看不穿生死,更看不穿轮回。” “人之生,终为死;而人之死,乃为往生。轮回之道,生即是死,死即是生。”无垢方丈手捻念珠,低声喧着佛号,“是与非,善与恶,因与果……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凡事都有正反两面,二者相生相克,却又相辅相成,天地万物,莫不如此,这便是天理循环的必然结果。” “大师说的固然是精辟至深的佛理,但世人懂得的终究不多,晚辈终非圣人,又如何能够做到脱胎换骨,重获新生?”灰袍人心生感叹,不胜唏嘘。 无垢方丈叹了口气,低声宣了句佛号,意味深长地道:“不是公子看不透想不通,公子真正看不穿的,是这里……”说着,他用手掌按在心口之上,又道:“人心!这世间,许多人都可以勘破红尘,看破生死,只有人心,却是永远也看不穿的。” 此言一出,灰袍人刹那间如遭当头棒喝,额头汗出如雨,心头波澜浮动,久久不能平息! 其实,无垢方丈这番话,所蕴藏的禅锋并不深奥难明,可以说是浅显易懂,然而,以灰袍人修养之精深,悟性之高强,却偏偏无所觉悟,怎不令人汗颜?或许,人世间便是如此,最平凡最普通的东西,往往反而会被人忽视,甚至遗忘。 这道理正如一个人常常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活着,穷其一生去寻找答案,却不知,人所追求的,不过就是因为活着而活着罢了,哪来那么的疑惑和缘由? “佛理博大无限,但以‘四谛’为总纲。释迦牟尼成道后,第一次在鹿野苑说法时,谈的就是‘四谛’之理。而‘苦、集、灭、道’四第以苦为。人生有多少苦呢?佛以为,有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佛法求的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参禅即是要看破生死观、达到大彻大悟,求得对‘苦’的解脱。”无垢方丈慢慢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干燥的喉咙,悠悠言道,“禅宗五祖弘忍在将传授衣钵前曾召集所有的弟子门人,要他们各自写出对佛法的了悟心得,谁写得最好就把衣钵传给谁。弘忍的座弟子神秀是个饱学高僧,他写道:‘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弘忍认为这偈美则美,但尚未悟出佛法真谛。当时寺一位烧水小和尚慧能也作了一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弘忍认为:‘慧能了悟了’。于是当夜就将达摩祖师留下的袈裟和铁衣钵传给了慧能,因为慧能明白了‘诸性无常,诸法无我,涅磐寂静’的真理。只有认识了世上‘本来无一物’才能进一步认识到‘无一物物尽藏,有花有月有楼台’。” 说完了这个故事,无垢方丈说得兴起,口若悬河,夸夸其谈,微微停顿了一会,又继续兴致勃勃地说道:“正所谓:‘唯是平常心,方能得清静心境;唯是清净心境,方可自悟禅机’。公子既然已经放下了昨天,一颗心便已回归平常,来日方长,若能阪依佛门,必可成为一代高僧,弘扬佛法,造福众生!” 灰袍人愣愣地出了一会神,左手习惯地摸了摸额头,轻笑道:“既然来日方长,此事日后再说如何?” 无垢方丈又低声宣了句佛号,苦笑道:“公子自然是来日方长,不过老衲怕已是来日无多,公子……” “大师,十年前你我手谈数局,结果是不分胜负,今日继续如何?”灰袍人急忙打断了无垢方丈的话,目光飘向右边角落。 那个角落里,端端正正地摆放着一副棋枰。棋枰的样子有些特别,虽然也是黝黑色的,但充满了亮眼的光泽,其上一尘不染,盘面上纵横交叉的每个点都非常清晰。 无垢方丈哭笑不得,心知灰袍人是故意顾左右而言他,也不再强求,微一颔,慢慢伸出一只枯槁的大手,作了个“请”的姿势。 灰袍人将搁在几上的一壶白子轻轻推至无垢方丈面前,笑道:“大师先请。” 无垢方丈淡淡地瞧了他一眼,不再客气,伸指拈了一枚白子,随手甩了出去。 一丝轻微的破空之声过后,白子稳稳当当地落在了棋枰右下角的一个点上,竟出“当”的一声清响,犹如珠落玉盘,又似金戈相击,听那声音,铸造棋枰与棋子的材料,显然非铁即石。 灰袍人微微一笑,脱口赞道:“大师好功夫,十年未见,劲力依然如此巧妙,落位也是如此准确。” 他用大拇指和指拈起一枚黑子,食指轻弹,“嘶”地一声,黑子飞出,落在棋枰居的一个点上,也出“当”地一声。 无垢方丈听风辨声,只觉这一声与自己方才落子的声音不分伯仲,点头笑道:“公子好手法,比起十年之前尤胜许多。” 二人你来我往,纷纷落子,“当当”之声响之不绝,此起彼落,悠扬入耳,竟令人丝毫不觉聒噪。不过片刻,棋枰上已布满了棋子,黑白相间,散散落落,竟然都未有提子的迹象。 那白衣人似乎对手谈并不感兴趣,起初闲来无事只作壁上观,但瞧了半晌,见二人犹自酣战,不觉索然无味,坐在一旁默不作声,独自品着香茗。 就在这时,禅室外忽然响起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随即有人叩门唤道:“方丈!” 无垢方丈手拈一子,头也不抬,随声应道:“是忘语么?何事?” “是弟子。”门外人应道,“秦施主偕同一位姓叶的年轻施主前来求见。” “哦!是秦步到了,那位姓叶的年轻人想必就是叶家唯一的传人叶逸秋了!”无垢方丈还未说话,灰袍人已抢先道,“烦劳忘语大师,请他们进来!” “吱呀”一声,微掩的房门被人从外面轻轻推开,秦步当先走了进来,叶逸秋迈步相随,那个名为“忘语”的年僧人轻轻掩上了房门,转身离去。 叶逸秋双手长垂,就像是一支标枪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渊渟岳峙,略显冷漠的脸上充斥着如刀锋般逼人的英气。 无垢方丈不经意地瞧了叶逸秋一眼,眼掠过一丝奇特之色,心暗道:“好一块璞玉,若经用心雕琢,他日必成大器,不难成为武林第一人!” 灰袍人与白衣人相互对视了一眼,脸上都充满了惊叹和赞赏的神色,仿佛从叶逸秋的身上,重又见到了“游龙大侠”叶漫天当年叱咤江湖,一刀纵横的影子。 秦步踏步上前,对着无垢方丈毕恭毕敬地揖作礼,慢慢坐在灰袍人下的一个蒲团上,又对着灰袍低声耳语了数句。 灰袍人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这位叶施主便是近年来纵横江湖,笑傲风流的叶逸秋叶少侠么?”无垢方丈从蒲团上站起身来,含笑道,“老衲法号‘无垢’,乃是寒山寺住持。来,叶少侠请上坐!” 叶逸秋揖作礼,也慢慢坐了下来,坐在秦步的身边。 白衣人缓缓递过来一杯新沏的茶,微笑道:“早就听说叶家传人不比寻常,是个有情有义的热血男儿,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夫俗子。” 叶逸秋笑了笑,笑容却带着少有的羞涩而窘迫。他深吸一口气,问道:“不知前辈召见晚辈有何吩咐?” 白衣人笑了笑,目光转向了灰袍人。 “我们来找你,是为了完成朋友的遗愿。”灰袍人低沉着声音缓缓道,“叶大侠生前曾经拜托过我为他做一件事。” “前辈是先师的朋友?”叶逸秋一脸惊喜之色。 “虽非推心置腹之知己,却也是出生入死的患难之交。” “那么前辈是?” 灰袍人微微摇头,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说道:“十年之前,叶大侠曾经来找过我,告诉我一个非常重要的秘密,这个秘密,不但可以改变叶家日渐衰微的名望和地位,甚至还可以决定江湖的命运。” “什么秘密?”叶逸秋忍不住问道。 “这是个关于叶家祖传绝技‘落日刀法’的秘密。你虽然从未学过,但应该也听说过,‘落日刀法’乃是武林三大至尊绝技之一,号称刀法之霸,天下所有的刀法在它面前都是不堪一击,无不尊它为王。” “前辈怎知晚辈从未学过‘落日刀法’?”叶逸秋心里忽然有种非常奇怪的感觉,眼前这个一直不肯泄露身份的前辈高人,必然知道叶家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灰袍人依然没有回答叶逸秋的问题,反问道:“你可知道‘落日刀法’的历史?” 叶逸秋点头道:“相传‘落日刀法’最初并非源自叶家,而是一位名为‘葛老人’的铸剑神匠所创,原来只有三式,经过叶家历代传人的完善和创新,传到先师祖那一代,已有六式,再传到先师之时,却又多了三式,据说这三式乃是晚辈那位惊才绝艳、聪明敏慧的师母,翻阅了无数武林刀谱,经过几近一年的工夫才研究出来的,她还为此耗尽了精力,最终香销玉殒,令先师含恨终生。” “嗯!‘落日刀法’本就非常霸道,变化之复杂,招式之奇妙,令人叹为观止,拍案叫绝,偏又集内功心法为一体,更是深奥难懂。只创招式已属不易,还必须得在每一个招式上结合一种上乘的内功心法,简直是难于上青天,若非像小香这种聪明绝顶,博览天下武功绝学的才女子,这世上还有谁能做得到?”灰袍喟然长叹,神色间又是敬佩又是爱怜,“小香创出三式,准确说来,应该是一年零十八天。其间小香已经身怀六甲,正是休养待产的时候,但她一腔真情都已倾注于叶大侠身上,是以甘冒奇险,煞费苦心地研创刀法。她如此倒行逆施,非但极伤自身,对腹胎儿也极为不利。叶大侠沉醉于绝世刀法之,竟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等到三式完成,这才现为时已晚,小香终因心力交瘁,精气虚损,伤了胎气,不足七月便产下一女,而她自己却因精、气、血、神全失,无力回天,魂归黄泉。” “啊?!”叶逸秋失声惊叫道,“原来师母竟是因此而去世的,难怪先师每每对着梦君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暗自落泪,郁郁寡欢。” “唉!”灰袍人长叹一声道:“这也难怪,听叶大侠说,他的女儿像极了小香,每每看见幼女,便不自由主念及亡妻,可见叶大侠用情之深。” 想起红颜薄命的叶梦君,叶逸秋心里一痛,眼已蒙上了一层泪光。 灰袍人轻轻摇了摇头,黯然一声长叹,又接着说道:“小香之死,令叶大侠痛不欲生,悔疚不已,同时又非常自责,认为若非自己痴迷武学,便不会害了爱妻性命,更不至于让爱女一出世便失去了母爱,所以他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始料不及,甚至是匪夷所思的决定。” “什么决定?”叶逸秋眉头一跳,急声问道。 “叶大侠决定,有生之年,决不再施展‘落日刀法’,甚至只字不提。当年我闻及此事,忍不住仰天长叹:绝世刀法,从此绝矣!” 人生,知音固然难觅,但佳偶同样不可得。当年钟子期病逝,伯牙悲而摔琴,喟叹“广陵散绝”,而叶漫天因失妻之伤痛,愤而封刀,二者之遭遇,是何等的相似? 一个人用情之深,一旦失去,自然伤得更深,痛得更深! 此刻,叶逸秋已经禁不住地泪流满面,低声饮泣,为自己,也为已逝的叶梦君和叶漫天夫妇。 灰袍人眼竟似也已有朦胧泪光,沉默了许久才又缓缓说道:“华山乃是小香与叶大侠初遇的地方,小香临终之际,仍然念念不忘,是以叶大侠便将小香葬在了那里,每一年祭日,必然携女前往吊祭。也就是在小香去世后的第三个月,叶大侠从华山返回岭南的途,从一帮恶徒棍棒之下救了你一命,收留抚养,那年你仅四岁。” “哇!”叶逸秋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音。 “你自幼聪慧过人,天赋极高,天生就是个学武奇才,叶大侠倾囊相授,将毕生武功都毫无遗漏地传给了你,但碍于自己曾经下的毒誓,终于还是隐藏起了‘落日刀法’这一至尊绝技,我想,这也是你的武功一直都无法更上一层楼的最大原因。” “前辈,难道‘落日刀法’真的就这样绝迹江湖了吗?”叶逸秋轻轻抹去了眼角的泪水,哽咽着问道。 灰袍人昂轻叹道:“‘落日刀法’本是叶家世代流传下来的绝技,花费了历代以来先祖们的很多心血,还赔上了小香一条性命,叶大侠岂能就这么让它成为绝迹?”他微微一顿,又接着说道:“叶大侠做出了封刀的惊人决定后,思及‘落日刀法’乃是家传绝技,非但倾注了先人的心血,爱妻更因此而亡,觉得不该就此失传,是以用薄绢写成刀谱,希望有朝一日,有缘人可以得之,让这路绝世刀法得以流传,并且扬光大。” “刀谱现在何处?” “这个叶大侠倒从未提及。” 叶逸秋脸上顿时露出一丝失望之色。 灰袍人淡然瞧了他一眼,目光随即转向无垢方丈,说道:“方丈,可是轮到晚辈落子了?” 无垢方丈先是微微一愣,随即颌道:“嗯!该公子了!” 灰袍人点点头,伸手一指壶白子,对叶逸秋说道:“年轻人,请你帮我拈一枚子落在那边棋枰右方居的‘天元’上。” 大结局 离别,不说再见! 棋枰上,黑白棋子如星罗密布,纵横交错,黑子蜿蜒而上,大有吞吃白子的迹象,但白子也丝毫不落下风,形成一道坚固的防守,只要在那灰袍人所说的方位再落一子,便能尾衔接,环环相扣,非但能够有效地抵御黑子的攻势,反而还有反噬之机。[] 围棋是门非常高深奥妙的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千变万化,经久不衰。 叶逸秋平时并无对弈的爱好,但欧阳情却对此情有独钟,闲来无事,总喜欢纠缠他手谈几局,久而久之,叶逸秋棋艺大进,虽然未至一流高手境界,但总也有了多少了解和参悟。 叶逸秋抬目望去,略一观摩,已知灰袍人落这一子的用意。他轻应一声,拈起一子,只觉入手处光滑异常,而且沉甸甸的份量不轻,用力小了则拈之不稳,力道太大却又几乎滑落。他不敢迟疑,暗运真力飞指弹出。 “当!”棋枰出一种沉厚的响声,异常刺耳! 这声音怎么如此响亮?这是什么棋枰?叶逸秋吓了一跳,眉头倏然拧成一线。 “年轻人,你落错地方了!”灰袍人看了落在棋枰上的那枚白子一眼,苦笑着连声叹道,“可惜,可惜了我一盘好局。” 叶逸秋注目而望,脸色立即变得绯红。但见那枚白子,所落之处竟非灰袍人所指的“天元”,而是落在另一个方向的星位上,如此一来,非但不能使之连接,反而截断了白子的退路。 叶逸秋心暗道“惭愧”,对那灰袍人讪讪一笑,一脸歉意道:“前辈,我……” 灰袍人摆了摆手,阻止了他的声音,转对无垢方丈笑道:“方丈,请落子!” 无垢方丈低声一笑,说道:“阿弥陀佛!叶少侠一时失手,错落一子,老衲岂可乘人之危,抢占先机?” 他手拈一子,随手甩出,“当”一声轻响,落在另一个星位上。 灰袍人肃然起敬道:“方丈胸襟万丈,不愿乘人之危,晚辈在此先谢过了!”他将目光转向一脸尴尬的叶逸秋,温声笑道:“年轻人,这一次可别再失手了!” “是!”叶逸秋伸手入壶,也不知是否因为紧张,白子滑手跌落。 “年轻人,你应该已经看出,无论这棋子还是棋枰,都很有古怪,绝非平常之物。”灰袍人沉声道,“你先运气于指,借助粘力拈起一子,而后运劲轻弹,不过,非但这手法必须使用巧妙,便连棋枰上的方位也要看得准确,否则便是‘一子错,全盘皆落索’!” “是!”叶逸秋轻轻拭了把额头上的微汗,依言而行,拈子弹出。 “当!”这一次,白子终于稳稳落在了它应该落下的方位上,但出的声音依然刺耳。 叶逸秋悄悄吁了口气,如释重负。 岂料灰袍人却极不满意地摇头道:“眼力是不错,手法也算不含糊,不过还是不够巧妙,力道也太大了些!” 这一番话,顿时又将叶逸秋说得几乎无地自容。 “公子不必多有微词,叶少侠初试身手,便已有如此奇效,当属不易。”无垢方丈一边为叶逸秋解围,一边甩手又落一子。 叶逸秋目光不经意地一瞥,忽然一声惊“咦”,满脸都是惊讶之色。他突然现,无垢方丈飞手落子的手法看似平常而随意,其实却深藏一门武林早已失传的独门武功。 “无垢方丈居然懂得‘兰花拂穴手’,想必也是位武功了得的绝顶高手!”叶逸秋心波澜激荡,引起一阵异样的骚动。 灰袍人不断指点着叶逸秋如何拈子、弹子和落子,如此来回六、七次,叶逸秋的手法已变得非常纯熟和巧妙,非但眼力独到,落子准确无误,便连棋子落在棋枰上时出的声音也渐渐变得轻微。 双方你来我往,又各落了数子,终究是那灰袍人棋高一着,将左下方的一片黑子围剿堵截,成为死棋。酣战半个时辰之后,终于得到了第一次提子的机会。 叶逸秋走到棋枰之前,伸手去提死子。岂料那黑子竟像是牢牢粘在棋枰上,纹丝不动。 叶逸秋眉头微皱,暗暗加重了手上力道,终于提起一子。就在这一刹那,他忽然感到有一种无形的巨大的力量从棋枰上传来,猝不及防,手棋子竟又被吸了回去,“当”一声清响,重又落回原来的位置。 这棋枰究竟有什么古怪之处?听那声音,绝非石板,像是钢铁所铸。 叶逸秋深吸一口气,暗运真力,连连出手,其快如电,终于将二十几枚死子都一一提离了棋枰,一条手臂却已隐隐麻,额头上微微沁出一排细密的汗珠。 “啪!啪!啪!”禅室里忽然响起了清亮的掌声。 “叶少侠竟能一口气将那些死子提出棋枰,丝毫不曾影响到整盘棋势,功力之深厚,确是非同一般。”无垢方丈捋掌赞道。 叶逸秋微微一愣,诧然道:“方丈,这棋枰……” “如何?” “这棋枰充满了吸力,莫非竟是用磁铁打造的?” “不错。”无垢方丈点头道,“不过,这磁铁也非凡物,乃是深藏海底的千年寒磁,吸力之大,难以想象。用纯铁打造的棋子落在其上,若是功力不够深厚,根本无法将之提出。” “你过来。”灰袍人向叶逸秋招手道,“我有一些话要对你说。” 叶逸秋缓步过去,恭声道:“前辈请说。” “你是否还记得,叶大侠是在什么时候去世的?” “再有两个月需八天,就是先师第八年的祭日。” “叶大侠因何而故?” “师母死后,先师一直不能忍受失妻之痛,思念过度,终于日久成疾,最后忧郁而亡。” “嗯!叶大侠的确是因为‘心病’才猝然离世的。”灰袍人轻叹一声道,“十年之前,叶大侠曾经对我说过,他已经病入膏盲,命不久矣。我观他脉象,果然气息已微,回天乏力。” 叶逸秋神色凄楚,黯然无语。 灰袍人黯然叹道:“叶大侠本已心生去意,倒也不觉如何,唯一未了之事,就是‘落日刀法’。‘落日刀法’招式霸道,威力无穷,尤其是内功心法玄妙复杂,初学者若无武功根基,功力浅薄,非但不能有成,反而会为其反噬,轻则走火入魔,重则当场毙命。叶大侠一直都很担心,日后你独自练习这路刀法的时候,是否能够得心应手,不入岔道。不过,他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我观你今日功力之火候,应该正是最佳时机,只要潜心修练,必有所成,他日成就或许远在叶大侠之上。” “可是刀谱都已不知所踪,晚辈……” 灰袍人挥手打断道:“虽然我也不知道刀谱藏于何处,但我相信,它确实没有失传。”他微微一顿,缓缓又道:“叶大侠在离去之前,他还要我转告你一句话。” “前辈请说。” “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要离开岭南,万万不可抛弃叶家列代先祖的灵牌。” 叶逸秋默然许久,慢慢点头道:“晚辈一出生便被父母遗弃,若非先师好心收留,视如己出,绝不可能活到今天。在晚辈心里,早就认定自己是叶家嫡传血脉,又岂会远离岭南,舍先祖而去?” “嗯!”灰袍人点点头,缓缓道:“朋友遗愿我已完成,你我今日谈话至此结束。”他大手轻挥,又道:“你们去吧!” 叶逸秋愕然一愣,一脸不舍道:“前辈,我们何时再见?” 灰袍人微笑道:“见与不见,那就要看机缘如何了!” 叶逸秋默然无语。 灰袍人对秦步耳语了几句,秦步点点头,缓缓起身,拉着叶逸秋的手大步走出了禅室。 出了禅房,眼前一片光明,天已经亮了! 放眼望去,但见那小小的院落,红墙碧瓦,院仅只种植几株矮小树木而已。在这高山之巅,人间绝境,远处云雾迷蒙缭绕,随风游走,那山、那树、那天地,时而显现,时而隐去,竟似暗藏一种空明透彻之高深禅意,令人心为之一空,浑然忘我,物我两忘! 叶逸秋抬目望向远方,远方不知名处,有清幽鸟鸣传来,天空蔚蓝,白云几朵,心胸开豁处,天地也为之一宽…… ――《杀手剑无情》终 第一章 瘦牛岭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tw超多好看小说] 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韩愈一生为官,两度被贬,第一次被贬“天下穷处”阳山当个县令;第二次因谏迎佛骨上书惹怒唐宪宗龙颜,唐宪宗将他赶出京城,贬往八千里外的潮州府,路途遥远,水阔山重,一路走来,身心憔悴,途中经过岭南瘦牛岭,心生百般感慨,《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一诗由此而生。 莲花山脉,奇峰插天,岩谷深邃。白云缭绕岩间,时而喷云半腹,时而独露峰头,变幻无端……由于地势险恶、陡峭,历来为猴子嬉戏、强盗出没之地。 在一片林木葱茏的山谷之中,一条古老的驿道,逶迤延绵,直透大山深处。 这条古驿道,就是“瘦牛岭”。 瘦牛岭,顾名思义,牛走过都会瘦的岭,可见其之陡峭,常人跋涉起来,绝对是异常的艰难。瘦牛岭驿道长达几十里,倚山修筑,格局明显,全部都是用石头、石片铺砌而成的,斑驳残缺的石路坎坷不平,崎岖难走。往前伸展的古道,有些是山崖中硬劈凿巨大青石而成的,在连体山石上能够清晰地看出人工防滑凿痕。古道的一侧面临数尺、数丈甚至数十丈的深涧,涧谷中有流水潺潺,声音或大或小,听来极其悦耳。沿途一路撒遍惟妙惟肖的鸭母石,和令人猜测不透的仙牛脚印……种种神话般的动人传说,禁不住令人浮想联翩! 秋已将尽,寒冬初临。 屹立道旁的几棵梧桐树下,白花铺满遍地,两个青年男女脚踏其上,并肩而立。 南方的空气,向来干燥,气流和暖,但此刻已是初冬季节,风已渐凉,这二人身上居然只着一袭轻衣,衣袂飘飘,随风而舞,男子显得丰神俊朗,卓尔不凡,女子也更显得风姿绰约,飘然若仙! 那女子身姿优美,脸上却蒙着一条黑色的丝巾,遮住了她的容貌,只露出一双温柔似水的明眸,含情脉脉地斜睨着身边的白衣青年。这两个青年男女,自然就是叶逸秋和欧阳情! “瘦牛岭虽非名胜古迹,但因为曾经有过好几位名人贤士的履迹和题诗,在当时名闻遐迩。”叶逸秋轻轻拥着欧阳情姗姗而言,“宋朝的黄公度因受诬告,触怒秦桧,被贬至僻远险恶之地,经潮州过瘦牛岭,触景伤情,写下绝句《题瘦牛岭》一首,诗云: 自叹年来为食谋,扶携百指过南州。 平时四野皆青草,此地何曾见瘦牛。” “提起这首诗,我倒是想起了另一首诗。”欧阳情轻轻笑了笑,缓缓吟道,“一路谁栽十里梅,下临溪水恰齐开。此行便是无官事,只为梅花也合来。” “这首诗名为《自彭铺至杨田道旁梅花十余里》,乃是杨万里尚在孝宗为官时,由漳州知府调任广东提举,督师至潮州,途经梅州汤田铺,为壮观梅花景观所震撼,即兴而作。只是随着时光的流逝,十里梅花早已烟消云散,后人只能在诗句的字里行间追忆胜景。”叶逸秋不胜唏嘘,长吁短叹,“杨万里诗作万首,《过瘦牛岭》可谓名作,诗中言道: 行尽天涯意未休,循州过了又梅州。 生平不惯乘肥马,老去须教过瘦牛。 梦里长惊炊剑首,春前应许赋刀头。 夜来尚有余樽在,急唤渠侬破客愁。 杨万里还有一首《题瘦牛岭》,极富情趣: 牛头定何向?牛尾定何指? 我不炙你心,我不穿汝鼻。 如何不许见全牛?雾隐云藏若相避。 行行上牛背,上下三十里。 一雨生新泥,寸步不自致。 胡不去作牵牛星,渴饮银河天上水? 胡不去作帝籍牛,天田春风牵犁耜? 却来蛮村天尽头,塞路长遣行人愁。 夕阳芳草只依旧,瘦牛何苦年年瘦!” 欧阳情没有说话,秋波荡漾的眼神凝聚在叶逸秋的脸上,充满了讶异之色。 “你看什么?”叶逸秋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你的眼神怎么如此奇怪?” “我在想……”欧阳情悠悠轻笑道,“昔日令人谈之色变的杀手,今日居然变得附庸风雅起来,对于前人佳作朗朗上口,我简直不敢相信,站在我身边的你,的确就是那个令黑袍都有所忌惮的任我杀。” 叶逸秋笑而不语,牵着欧阳情的小手,沿着古驿道,缓缓向山下走去。 行不多时,忽听前方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水鸣之声,欧阳情凝目远眺,但见前面忽然出现一条数丈宽的白水带,从数十丈高的山崖上飞泻而下,如丝如练。走到近前,清凉的山风扑面而来,爽快至极。一对中年男女正在飞泉下面的深潭上垂钓,乐哉悠哉。回首望去,身后不远之处,十数舍房屋疏疏落落地散在幽木丛中,白墙绿瓦,隐约可见。 “哇!”乍见如此美丽景致,欧阳情情难自禁地像个小女孩似地大声欢呼起来。 从瘦牛岭一路走来,驿道崎岖而绵长,山势陡峭又险峻,虽令人有回味无穷之感,却又觉身心疲惫,此刻乍见飞瀑流泉,欧阳情顿觉精神为之一振,忍不住眉飞色舞地笑道:“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陆放翁所说,岂非正是这一番景致?” 那对中年男女听见声音,倏然回过头来,一齐竖起一只手指放在嘴边轻轻“嘘”了一声,显然是示意欧阳情不要大声喧哗,吓跑了鱼儿,但脸上却又浮现出浓浓的笑意,似乎并无责怪之意。 “走吧!”叶逸秋拉起欧阳情的小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还有更多令人难忘的东西。” “什么地方?” “杨万里诗中所说‘一路谁栽十里梅’的汤田铺!” 似妒梅花早, 同时斗雪肤。 新年三二月, 还解再开无? ――宋.杨万里《汤田早行,见李花甚盛二首》 岭南,汤田铺。 方圆百里之内,汤田铺是最大最繁华的所在,住在这镇里的百姓,少说也有个五、六万人,而且占尽了地利之便,东南西北,路路通达,往来商旅来来往往,络绎不绝,极是热闹和繁荣。 这汤田铺是当地重镇,百姓众多,人口繁杂,人流如潮,川流不息,车水马龙,人们更是鱼龙混杂,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各种商贾小贩更是在所多有。街道两旁多为小贩摆摊占据,货物齐全,见过的,没见过的,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林林总总,琳琅满目,令人目不瑕接,竟将街道围堵得水泄不通,举步维艰。在平时已是如此一派繁华、喧闹之景象,若是到了墟日,非但无法行走,想要找到一处立足的地方,更是谈何容易? 金陵城本是历朝旧都,向来繁华昌盛,热闹非凡,欧阳情早就已经习惯了喧闹,但叶逸秋却习惯了过那安如石磬、静如止水的平静生活,突然来到如此喧嚣之地,耳中听见的多是市井间的杂言乱语,眼中看见的也都是人间百态,不由得有些厌烦。二人手拉着手,好不容易挤过了那一堆人潮,来到了一处较为僻静之地,叶逸秋忍不住心头一宽,长长松了口气。 此处又是一条街道,虽有行人与小贩,但与闹市相比,却显得非常冷清。 二人返回南方,本是为了寻找叶家祖传绝技――“落日刀法”,既然来到此间,闲来无事,权当游玩,信步而行。 在汤田铺中,多有见多识广、阅人无数之人,像叶逸秋这般丰神俊朗、英俊潇洒的年轻公子,依然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纷纷向二人投来异样的目光。叶逸秋和欧阳情也不在意,或是漠然无视,或是一笑置之。 越过十字路口,转过街角,又行出数十尺的距离,忽听从前方传来一个近乎吆喝的声音:“看相,看相!宅之吉凶,人之时运,墓穴风水,情缘姻缘,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保证灵验,绝无虚言。看相,看相!看一次相只需要三两银子,你很划算,我也方便……” 这声音虽然不是很响亮,但字字清越而悠长,掷地有声,而且这一番话语从他口中说出,竟是非常的顺畅,显然是天天都挂在嘴边,随着日子磨练出来的。 二人抬目望去,只见对街迎面走过来一个发髻高挽的青年道士,一身灰色道袍略显陈旧,有几处还沾着无法洗脱的污垢,显得有几分落魄,几分潦倒。这青年道士长得虽然算不上英俊异常,但也说不上面目可憎,长眉细眼,脸上挂着一丝淡然而从容的微笑,乍看之下,倒有三分仙风道骨的味道。他手中拿着一竿白幡,幡上写着“仙人指路”四个大字,黑字白幡,醒然入目,显然是个落拓的江湖相师。 片刻后,三人已拉近了距离。 叶逸秋转首瞧了欧阳情一眼,笑了笑,大步走了过去。 就在二人即将与那青年道士擦肩而过的那一刻,那青年道士却忽然顿住脚步,“咦”了一声,声音中充满讶异之意。 叶逸秋充耳不闻,脚步不停,拉着欧阳情的小手,仍然向前走去。 那青年道士轻咳一声,伸手唤道:“二位请留步!” 叶逸秋倏然驻足,转身回首,淡然一笑,温声道:“道长可是在和我们说话么?” 那青年道士也笑了笑,缓缓道:“贫道见公子仪表不凡,气宇轩昂,便知不是寻常之辈,只是……” 他忽然闭上了嘴,只是叹了口气,摇头苦笑。 叶逸秋脸色不变,淡淡道:“只是如何?” 那青年道士微一沉吟,脸色忽然变得严肃起来,低沉着声音道:“贫道本不欲多言,触犯公子霉头,不过,贫道既为方外之人,怀着渡世救人的慈悲心肠,不能眼见世人遭受人间磨难疾苦,是以忍不住想要提醒公子几句。” “道长有话,不妨直言。”叶逸秋故意板起了脸。 那青年道士眼珠子滴溜溜地接连数转,轻咳一声,正容道:“贫道道号‘行知’,俗家姓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对相术卜卦尤其精通,江湖上人称‘黄大仙’。不知二位如何称呼?” 叶逸秋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黄大仙脸色微变,似乎有些尴尬,随即眯着双眼,低沉着声音道:“公子,你我既然有缘相遇,贫道便不妨以实言相告,只是……自古以来,忠言逆耳,却利于行,若有得罪之处,还望多多海涵。” 叶逸秋眉头微皱,依然不语。 “公子,不瞒你说,贫道看你乌云盖顶,印堂发黑,面有死气,只怕是大事不妙啊!”黄大仙皱紧眉头,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上下打量着叶逸秋,“唔,看来公子果然是有大凶之灾,不如请到一边,待贫道为你看上一相,如何?” 叶逸秋微微一愣,双眉倏然拧成一线。 “道长真的会看相?”欧阳情对那黄大仙的话语似乎很有兴趣,忍不住问道。 “正是!知过去,看未来,无所不能。”黄大仙抬头挺胸,俨然一副饱学之士的模样,咄咄而言道,“贫道观这位公子面相,怕是有难当头,小则有破财之灾,大则有性命之虞。” “那么……道长可有破解之法?” “这破解之法嘛……自然是有的。”黄大仙煞有介事地沉吟着道,“二位若肯听贫道一劝,不妨先找个地方坐下来,叫几壶老酒,点几个小菜,边喝边聊,如何?” “道长是出家之人,居然也喝酒?”欧阳情瞪大了眼珠子,不解地道。 “俗话都说了: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黄大仙也瞪着小小的眼睛,理直气壮地道,“这有何不可?” “噗嗤!”欧阳情忍不住捧腹而笑,跌足道:“原来道长还是个佛门弟子……” 刹那间,黄大仙脸上忽红忽白,讪讪一笑,又口若连珠道:“请二位一定要相信,贫道定能为这位公子指点迷津,想个万全之策,将这劫难应付过去。只是此劫当真棘手,不易对付,是以这个价格嘛,也是有所不同,除了这顿饭由二位作东,看相的价钱也还得往上翻一翻。唔!看在你我有缘相逢的这份情份上,贫道就吃点亏,只翻一倍算了!” 他嘴里说着,一把拖过了叶逸秋的胳膊,就往前走去。 叶逸秋立住脚步,身子屹立不动,摇头道:“道长且慢!” “公子还等什么?劫难当头,刻不容缓,等不得啊!走,咱们这就走。” 叶逸秋对这自称“黄大仙”的青年道士本无好感,如今看他一副市井模样,已知他必是不学无术、招摇撞骗、骗吃骗喝之徒,心下不由得暗生鄙夷。他冷哼一声,也不说话,用力挣脱黄大仙的掌握,拉着欧阳情的小手,大步流星向前方走去。 欧阳情轻笑道:“我们不等他么?” “此人不过就是一个江湖骗子,还是别去招惹为妙,否则被他纠缠上了,麻烦一定不小。”叶逸秋脚步不停,越去越远。 身后传来黄大仙的脚步声,显然是贼心不死,追了上来。二人加快了脚步,钻进了人流之中,片刻后,身后追赶的脚步声和黄大仙说话的声音便都听不见了。 走出不远,忽有一阵清香随风飘来,钻入鼻孔,沁人心脾,令人精神为之一振。 叶逸秋和欧阳情忍不住一齐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年约二十五、六岁的红衣女子迎面而来,凤目瑶鼻,眉毛淡淡,容颜之美,竟如同画中人儿一般。 那红衣女子俏脸上布满了仆仆风尘,显得非常疲劳,看她衣着打扮,身负行囊,显然是从外地而来。 叶逸秋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欧阳情却见那红衣女子有些特别,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那红衣女子似有所觉,也将目光望了过来,一眼瞧见叶逸秋,竟然脸上没来由地一红,顿时如面泛桃花,娇羞无限。她慌忙垂下头,就这般地与眼前这个陌生的男子擦肩而过,留下一个柔柔倩影和一路幽香…… [奉献] 第二章 带刺的玫瑰 黄大仙拽不住叶逸秋的胳膊,被对方摆脱而去,心下又是气愤又是懊恼,急忙向叶逸秋离去的方向追去,起初还能远远望见叶逸秋那白衣飘飘的背影,但追出没多久,一股人流如潮涌来,竟将他与叶逸秋隔成两端,待到人流散去,叶逸秋和欧阳情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黄大仙非常懊恼,站在那里狠狠跺了一下脚,嘴里低声咕哝了几句。(小说手打小说)他本是想打打秋风,却不想遇见了一个聪明人,看破了他骗人伎俩,让他竹篮打水一场空! 人已消失,懊恼终究是无济于事,一个人终归还是要吃饭的。 想起“吃饭”这件事,黄大仙忽然变得非常敏感起来,忍不住悄悄把手摸进了怀里,左掏右掏,过了半晌,才像发现了奇珍异宝似的,脸上露出一丝喜色,但瞬间却又黯淡了下去! 随着他手掌缓缓张开,露出一块碎银,但那份量,却尚不足一钱轻重,连给他沽酒都不够,更别说大鱼大肉饱餐一顿了!想到了酒,他又下意识地摇了摇悬挂在腰间,比拳头还要稍大一些的酒葫芦。随着他的摇动,那酒葫芦也跟着晃了晃,却听不见任何声响,里面竟然早已是空空如也,连一滴酒水也榨不出来了。 黄大仙猛然省起,这酒葫芦里面的最后一滴酒早在昨夜就已被他挤出来喝干了。 他看着手里的那一块碎银,皱起了眉头。此时他腹内空空,不断发出“叽叽咕咕”的怪叫,当真是饥肠辘辘,食指大动,偏偏酒瘾又在这时发作起来,备受煎熬。看着手中仅有的最后一份财产,也不知是用它来沽酒过过酒瘾解解馋好,还是用它来买一大碗汤粉先填饱肚子再作打算。 此时此刻,人生中最艰难的抉择,莫过于此! 彷徨无计中,忽有一阵清香随风飘来,钻入鼻孔,沁人心脾,令人精神为之一振。 黄大仙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年约二十五、六岁的红衣女子迎面而来,凤目瑶鼻,眉毛淡淡,容颜之美,如同画中人儿一般,只是脸上布满了仆仆风尘,似有疲色,再看她衣着打扮,身负行囊,显然是从外地来的。 黄大仙心头一动,眉头一皱,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他抬头,挺胸,刹那间又俨然回复了仙风道骨的模样,轻咳一声,清了清有些沙哑的嗓子,高声吆喝道:“看相,看相,知前程,卜后事,预测未来……仙人指路,包你后顾无忧!” 声音未歇,那红衣女子也已到了跟前。她看了看黄大仙,先是一愣,随即“噗嗤”一声轻笑,容颜如春风乍展,那淡淡眉间微微褶皱,却如春水涟漪,更添了几分秀丽,自有一番韵味! 黄大仙反而被她这一笑弄得莫名其妙,伸手摸了一把脸,又低头看了看身上,自觉并无异样之处,忍不住满腹狐疑,脚下疾疾连退数步,拦在了那红衣女子的身前。 那红衣女子脸上倏然变了颜色,杏眉一竖,怒目道:“你做什么?” 方才她还是展颜一笑,分外娇娆,这一刻却突然恶脸相向,当真是风云变色毫无征兆,翻脸比翻书还快。 黄大仙骤不及防,不由得一愣,在平时,他阅历不低,口齿伶俐,此时竟是一时无言以对。呆了片刻,他才讪讪笑道:“没,没什么!” 那红衣女子大眼一瞪,竟似有两道精光隐隐射出,丝毫没有南方女子的温婉模样,一副得理不饶人、落井便砸石的气势,板着俏脸道:“没什么?我走路走得好好的,你为什么挡住我的路?嗯?你说,你是不是心里有鬼?” 她说话时,一口京城官腔,果然来自异乡! 黄大仙行走江湖多年,阅人无数,但他发誓,像性格如此泼辣、野蛮的女子,却是前所未见。他心里“咯噔”了一下,打起了小鼓:“前人说道:世间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往日我黄大仙自视聪明、圆滑,不将这句话放在心里,今日看来,实在说的很有道理。”他叹了口气,转念又想:“原以为这女子是从外乡来的,容易对付,却没想是带刺的玫瑰,棘手的很。看来今日是踩到马蜂窝了!” 这一瞬间,黄大仙心念百转,一时没有了主意。 那红衣女子见黄大仙脸露沉思,一对眼珠子滴溜溜乱转,也不知在打什么主意,又见他不答话,还道他是自知理亏,这一来,她更是得理不饶人,冷哼一声,佯装恼怒道:“说,你挡住我的路做什么?” 黄大仙心中本没主意,见了这女子如此架势,索性把心一横,决定豁出去了。他一抬头,一挺胸,面容一肃,煞有介事道:“姑娘休得气恼,且听贫道慢慢说来。”说到这里,他又轻咳一声,竟突然闭上了嘴巴。 那红衣女子等了半晌,仍然不见他作声,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就沉下了脸道:“你想说什么?哑巴了?” 黄大仙也不着恼,从容一笑,慢悠悠道:“不急,不急!” 他只说了几个字,却又突然住了口,一双眼睛只是盯着那红衣女子的脸,上看下看,脸色怪异,仿佛这少女脸上竟无端长出了一朵花来。 那红衣女子被他看得极不自在,全身似乎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里突然有些发虚,颤声道:“你……看什么?” “看相!”黄大仙正色道。 那红衣女子眉头一皱,骂道:“好端端的看什么相?疯子!” “非也,非也!”黄大仙摇头道,“贫道乃是有通天彻地、未卜先知之能的黄大仙,道号‘行知’,即为‘行知天下’之意。姑娘如有不信,不妨去打听打听,黄大仙在江湖上大名鼎鼎,卦卦灵验,怎么会是疯子?” 那红衣女子目光转动,将黄大仙从头到脚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怎么看都觉得黄大仙果然不似个疯子,顿时神色稍霁。 黄大仙见这一招居然镇住了对方,微觉意外,心知机不可失,当即“打蛇随棍上”,半眯着细小的眼睛,悠然道:“姑娘可是从外地而来?” 那红衣女子冷哼一声,一手勒住包袱紧了紧,没好气道:“废话,看我这一身行头,自然是从外地来的。” 黄大仙点头道:“这就是了!姑娘来此,想必是来投奔亲戚的吧?” 那红衣女子想也没想,道:“你错了,在此地我人生地不熟,哪来的亲戚?” 黄大仙“哎呀呀”一声怪叫,似笑非笑道:“本大仙自然知道你在此地没有亲戚,只是……贫道看你乌云盖顶,印堂发黑,面有死气,只怕是大事不妙啊!” 那红衣女子听得一愣,心头隐隐有些不安起来。[..tw超多好看小说] 黄大仙皱紧眉头,又上下打量了那红衣女子一番,说道:“唔,看来姑娘果然是有大凶之灾。贫道观你面相,怕是有难当头,小则有破财之灾,大则有性命之虞。姑娘且听贫道一劝,你我不妨先找个地方坐下来,叫几壶老酒,点几个小菜,边喝边聊,如何?”他也不等那红衣女子回话,连气都不稍喘,又口若连珠接着道:“姑娘但请放心,贫道定能为你指点迷津,想个万全之策,将这劫难应付过去。只是此劫当真棘手,不易对付,是以这个价格嘛,也是有所不同,除了这顿饭由姑娘作东,看相的价钱也还得往上翻一翻。唔!看在你我有缘相逢的这份情份上,贫道就吃点亏,只翻一倍算了!” 这一番话,和对叶逸秋说的那番话一模一样,一字不差,此刻叶逸秋和欧阳情若是在旁,怕是早已听得昏倒…… 汤田铺最热闹的大街之上,有一家叫做“闻香苑”的酒楼。这家酒楼规模非常浩大,后园**有四个别苑,一楼虽很普通,二楼的大厅里却是富丽堂皇,但三楼却又已有所不同,雕龙画凤,红木横梁,古香古色。由此可见,世间人若是到了富贵处,便反倒追求起身份品位来了,纵然有些人喜欢光彩奢华,但为了让人说上一句自己有些修养,附庸风雅也是常有的事。 贪慕虚荣,岂非本就是人类的诸多通病之一? 此刻,叶逸秋和欧阳情就坐在三楼的一处雅座之中,临窗而坐,从敞开的窗口望出去,可以看见一条河流蜿蜒穿行,将汤田铺分为两半。 三楼宽敞的大厅里只摆了不到十张桌子,这个时候,大概只有四桌有着客人正在吃饭,显得非常清静。 过了一会,店小二便端了数盘小菜鲜炒上桌,都是客家菜之系,诸如酿豆腐、盐焗鸡、红烧肉、全猪汤,尤其最后还有一盘新鲜“铁板石蛙”,肉质鲜嫩,香气四溢,顿时让人食指大动。 店小二呵呵笑了一声,道:“客官,这道‘铁板石蛙’,乃是我们闻香苑的招牌菜,清香滑嫩,入口香甜,在这汤田铺百里之内,可是大大有名。来,两位先尝尝!” 欧阳情拿起筷子夹了一口放到嘴里,立刻闭上眼睛点头不已,赞道:“啊,不错,肉质鲜美,皮滑肉嫩,唔!这道菜,当真一个‘好’字了得!” “二位客官请慢用。”店小二脸上挂满了掐媚的笑意,慢慢退了出去。 过了半个多时辰,那几桌客人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偌大一个大厅里更显得安静。 叶逸秋临窗而坐,目光从敞开的窗子望出去,但见街道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一派繁荣景象。 他的目光忽然定格在了人流之中。 汹涌的人潮中,一个熟悉的身影匆匆越众而出,一身灰色道袍,手持一竿白色布幡,正是黄大仙。 叶逸秋微微一怔,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你在笑什么?”欧阳情一脸狐疑,探首窗外,一眼望见了黄大仙,也忍不住轻声笑了起来。 叶逸秋却在这时忽然皱起了眉头,轻“咦”一声,似是发现了什么。 但见那黄大仙快步走在人流之中,东躲西藏,神色慌张,不住向身后张望,竟似在躲避着什么人的追赶,随着不断涌动的人流,很快便不见了踪影。 过了片刻,忽然从楼梯处传来一阵“噼噼呖呖”的清脆声响,似是盘子落地摔成了粉碎。 “哎呀,你这人是怎么回事?慌里慌张的,像赶着去投胎似的……”楼梯处传来店小二的怒叫,声音一顿,接着又响起一声惊叫,“咦!道长,你这是怎么了?” 只听一个声音气喘吁吁道:“小二,看在贫道曾经为你看过一相的份上,找个地方先让我躲一躲……对了,要是有人来找我,你就说没见过我,可千万不能说我就在这里……” 声音未落,黄大仙已跌跌撞撞、神色仓皇,如落荒而逃的丧家之犬跑了进来,哪里还有半分仙风道骨的模样? 看见叶逸秋和欧阳情二人,黄大仙先是一愣,随即脸露喜色,大步走了过来,强作镇定,抱拳作揖道:“二位,当真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我们又见面了!” 叶逸秋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欧阳情微笑道:“相逢不如偶遇,道长请坐下来喝几杯吧!” 黄大仙看了看桌面,但见盘子碟子里菜色虽说不上丰盛,但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却还是具有极大的诱惑力的。他“咕”地一声,悄悄咽了口口水,居然真的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说道:“如此就不客气了!” 他刚刚挟了一块鲜美的鱼肉,猛然想起此行目的,慌忙又如从针毡似的一跳而起,叹了口气,讪讪笑道:“二位拳拳盛意,贫道本不欲推却,奈何贫道此刻身有要事,多有不便,他日有缘再聚罢!” 他嘴里说着话,又向身后看了几眼,似欲离去。 “道长意欲何往?”欧阳情强忍住笑道,“瞧你这般行色,是不是遇见了仇人追截?” 黄大仙将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似的,强笑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是遇到了几个泼皮,为他看了一相,多要了几两银子。谁知那泼皮突然翻脸无情,强要拿回银子……”他一边说,一边不住摇头,一脸无奈,长叹着又道:“唉唉!当真是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欧阳情淡然而笑,眼中神色将信将疑,没有说话。 黄大仙又是讪讪一笑,似是想到那“泼皮”实在强蛮,再也不敢多作逗留,对叶逸秋和欧阳情抱拳道:“二位,贫道告辞了,后会有期。” 他嘴里说着话,早已掉头就走。 就在这时,忽听楼梯处又传来那店小二的声音:“哟!客官,你这是吃饭还是来找人?” 这一次,他又提高了声音,显然是故意向黄大仙示警。 黄大仙心里顿时警觉起来,忍不住“咯噔”了一下。 这时,外面有人说道:“小二,我问你,方才你可看见一个身着灰色道袍,手里拿着一竿白幡,年纪约莫在三十岁上下的江湖相师?” 店小二的声音似又提高了些道:“没有,没有!” 那人冷哼一声,有些愠怒道:“没有?我明明看见他进了这里,怎么会没有?小二,你是不是和他串通好了来骗我?” 店小二道:“客官,真没有!” 听见那人的声音,叶逸秋微微一愣,只觉这声音非常耳熟,却又一时想不起这人是谁。 黄大仙听见这声音,却是脸色大变,“唰”一下全白了,神情更是惶急如热锅上的蚂蚁。他呆了片刻,转目环顾,只见大厅里面除了摆放着十张桌子之外,空空荡荡的,偌大一个地方,却是连个躲藏之处都没有,不由得暗暗叫苦。 黄大仙看了一眼叶逸秋,瞥见了那扇敞开的窗子,将心一横,三步并作两步,一个箭步窜到窗前,两手抓住窗橼便欲往下跳。 但他刚刚才探出一个头,心里又叫了一声苦道:“哎呀!我的妈呀,这么高,跳下去就算没摔死,也要摔断两条腿。” 闻香苑是汤田铺里规模最大,气派最足的酒楼,黄大仙看到那个高度,竟是说什么也没勇气往下跳了,又从窗前退了回来。 欧阳情见他急得像是无头苍蝇,四处乱蹿的那副模样,着实滑稽,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就在这时,外面又传来店小二急切的声音:“客官,如果你不是来吃饭的,可不能进去……” 那人大声斥道:“让开!” 话音刚落,外面又传来“哎呀”一声,接着又传出一声“扑通”轻响,似是有人摔倒了在地。 此刻,黄大仙的脸上已变得毫无血色,显然外面那“泼皮”实在凶狠无比,他虽有三寸不烂之舌,但在这等动不动就拔拳动粗的“泼皮”面前,却是有理也说不清楚了。 就在这时,那“泼皮”和店小二已同时走了进来。 此刻,店小二头青脸肿,显然刚才那摔了一跤的人就是他。只见他苦着脸对黄大仙道:“道长,刚才想必你也听见了,我实在拦不住他。” 黄大仙呆若木鸡站在那里,却哪里还说得出话来? 那“泼皮”“蹬蹬蹬”大步走了过来,对黄大仙恶声道:“你这骗子,还不赶快把银子交出来。” 黄大仙退了一步,嗫嚅着没有作声。 那人又道:“你把人家姑娘的盘缠都骗光了,欺凌一个弱小女子,你羞是不羞?你还是不是男人……” 他的声音忽地被另一个声音打断,只听叶逸秋诧然脱口叫道:“小远,怎么是你?!” 那人这才发觉到了叶逸秋的存在,目光一瞥间,也不由得又是讶异又是惊喜地叫道:“叶大哥!你……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第三章 红鞘刀 小远复姓欧阳,年纪不过十七、八岁,长的健壮结实,肤色稍黑,粗布麻衣,一身农家打扮。(..tw无弹窗广告)他脸上稚气未脱,却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 如此一个农家少年,居然是个街头泼皮?欧阳情眼里充满了怀疑的笑意,目光转向了叶逸秋。 欧阳远与叶逸秋意外相逢,喜不自禁,拉着叶逸秋的手嘘长问短,农家少年的朴实敦厚,毫无掩饰地尽露无遗。 故人相见,相谈甚欢。 黄大仙趁着欧阳远与叶逸秋亲昵之际,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向楼梯挪动着脚步。 但他很快又一步一步地倒退着走了回来! 他是被像刀一样的目光逼退回来的。 此刻,红衣女子就站在楼梯下,一步步地往上走,目光凌厉,带着刀锋般的杀意,紧紧盯视着黄大仙。 黄大仙脸色煞白,豆粒大的汗珠从他额头上滚落下来,面对那锋利的目光,他忽然有种体无完肤,遍体鳞伤的感觉。 既然已经无处可逃,黄大仙索性不再逃避,在一张空无一人的桌子上坐了下来。这个时候,他居然还能保持镇静,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意外! 红衣女子慢慢走入大厅,目光绝不旁顾,径直坐了下来,坐在黄大仙的面前。 黄大仙突然觉得呼吸为之一窒,两只小小的眼睛像死鱼般突出。 红衣女子容颜之美绝对算得上人间绝色,但在此刻,她柳眉含煞,杏眼带着种犀利的神色,那种不怒自威的杀意已足以令黄大仙整个身心都完全崩溃。 看见红衣女子,叶逸秋和欧阳情都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神捕”龙七和“铁面无私”铁全拿这两个六扇门中的高手。这三人似乎都具有一种相同的气质,那种犀利的眼神让人无以遁形,心看怯意。 这个红衣女子,究竟来自何方?究竟是什么人? 红衣女子把手中的花布包袱轻轻放在桌面上,发出“咚”地一声轻响,显然里面的东西并非只有衣服细软。 “小二!”红衣女子垂目望着花布包袱叫道。 “是。”店小二为红衣女子气势所慑,不由自主地应道,“姑娘有什么吩咐?” “去给我沽半斤烧刀子上来。”红衣女子悠悠道,“顺便找块磨刀石。” “烧刀子?磨刀石?”店小二莫名其妙,他实在弄不懂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为什么偏要喝那种劲头十足的烈酒,更弄不懂磨刀石有何用处。 “磨刀石就是磨刀用的石头,快去拿来。”红衣女子催促道。 “姑娘若要喝酒,烧刀子怕不合适,换成淡点的怎样?”店小二讨好地小声笑道。 红衣女子杏目一瞪,脸色立即沉了下来,冷冷道:“谁说我要喝酒?烧刀子是拿来磨刀用的,只有用最烈的酒磨出来的刀才够锋利,杀人才最痛快。”她微微一顿,又轻叹道:“唉!跟你说了,你也不懂,快去拿来就是。” “一定要烧刀子吗?”店小二小心翼翼地又问了一遍。 “对,就是要烧刀子。”那红衣女子板着脸道,“你可千万别拿错了!” 以酒磨刀?用最烈的酒磨出来的刀才够锋利,杀人才最痛快?黄大仙一双小小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只觉全身一冷,根根毛发全都悚然竖起。他的心也在这一刻沉了下去:“难道我招惹的竟是个杀人女魔头?” 店小二很快就楞头楞脑地提着壶烧刀子,捧着块磨刀石走上来,一声不响地摆在那红衣女子面前。 那红衣女子将烧刀子洒在磨刀石上,这才解开那个花布包袱,从一件红花棉袄底下取出了一柄全长不满两尺的红鞘短刀。 短刀出鞘,寒光四射,黄大仙脸色顿时为之大变,变得异常苍白。 那红衣女子―副旁若无人模样,竟在黄大仙面前磨起刀来。 整个大厅立即静了下来,众人的呼吸声仿佛都已停住,只有“霍霍”的磨刀声。 过了很久,磨刀声才戈然而止。 那红衣女子突然伸手从黄大仙头上抓起一绺头发,轻轻放在刀刃上,头发立即迎刃而断。 黄大仙早已吓得面无人色,只呆呆地瞪着那红衣女子。 那红衣女子拿刀在他面前晃了晃,沉声道:“你看这把刀够不够快?” “快……快……快得很!”黄大仙打着哆嗦,不住地点着头。 “如果用它来割下你的人头,够不够利?” “利……很利……”黄大仙结结巴巴地点头道。 “你别怕,我会很轻很小心的,割你的人头的时候,我保证你不会感觉到疼痛。”那红衣女子手中的刀慢慢往下移动,停顿在了黄大仙的脖子上。 “姑娘……不,姑奶奶!”黄大仙缩着脖子,身子尽量往后挪移着,苦着脸哀求道,“一个女孩儿家,怎能动不动就拔出刀子呢?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能不能把刀收起来再说?” 那红衣女子冷哼一声,脸罩严霜,却不说话。 “只要姑奶奶你把刀收起来,贫道情愿把多收的银子退还给你,好不好?”黄大仙小心翼翼地讨饶,生怕那红衣女子一不小心失了手,那把锋利雪亮的短刀落下来,他马上人头落地。 那红衣女子冷眼瞪着黄大仙,仍然默不作声。 黄大仙越发心虚,陪着笑脸道:“姑奶奶……” 他的声音立即被红衣女子打断! “你口口声声叫我‘姑奶奶’,我有那么老么?”那红衣女子故意晃动着手中短刀,在黄大仙脖子上比来划去。 “别……别再晃刀子了……”黄大仙早已吓得汗湿重衣,浑身冰凉,颤声求饶道,“姑……姑娘要怎样才肯收刀?” 那红衣女子侧头想了想,故意沉吟了许久,才慢悠悠问道:“你真的会看相算命?” “是!”黄大仙硬着头皮道。 “好,既然如此,你就为我算一算,只要你没有算错,我不但立刻收刀,就连那些银子也不再向你讨回来了!” “好,好好!”黄大仙笑逐颜开,忙不迭点头。 叶逸秋忽然皱起了眉头,心中暗生鄙夷。行走江湖多年,像黄大仙如此没骨气的男人,他还是第一次遇见。 那红衣女子满意地点点头,缓缓还刀入鞘,将短刀往背上一系,这才昂然抬首,目光如刀一般往叶逸秋和欧阳情的那个方向不经意地淡淡一扫。 “你会不会测字?”那红衣女子沉吟着问黄大仙。 黄大仙脸上立即露出了掐媚的笑意,点头道:“自然懂的。”他对站在一旁的店小二扬声道:“小二,快拿墨宝伺候!” “不必了!”那红衣女子挥手道,“以桌作纸,以酒代墨,岂非更方便?” “那么请姑娘随便写一个字来。” 那红衣女子微一沉吟,伸出一只如兰花般的手指醮了点酒水,在桌面上慢慢写了一个“米”字。 黄大仙目光微瞥,似已胸有成竹,含笑问道:“姑娘要问什么?” “我的来历。” “这个么……很简单。”黄大仙晃动着头,一副老学究的样子,故作深沉道,“姑娘乃是来自京城,至于出处嘛,却不知当说不当说?” “你说。(..tw)”那红衣女子冷冷道。 “姑娘乃是一名捕快。”黄大仙正容道,“不知贫道说的对不对?” 那红衣女子脸上倏然变了颜色,水汪汪的眼中竟然泛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杀机。她深吸一口气,过了半晌才缓缓道:“何以见得?” 黄大仙指了指那个正在慢慢隐去的“米”字道:“‘米’之一字,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横看竖看,正看反看,无论怎么看,四个方向都有六扇门。六扇门,即为捕快是也!所以……贫道敢于断言,姑娘乃是一位女神捕!” 那红衣女子既不否认也不承认,问道:“那么你又怎么知道我来自京城?” “姑娘说的是一口标准的京城片子,贫道是听出来的。” 那红衣女子微微一愣,随即从鼻孔里重重一哼,说道:“投机取巧,算得上真才实学么?” 黄大仙坦然一笑道:“这个不算么?” “当然不算。” “那么恳请姑娘再赐一字。” 那红衣女子想了想,手指醮了酒水,又在桌面上写了一个“船”字。 黄大仙脸上倏然变了颜色,但很快就恢复了镇静,却已再也笑不出来,沉声问道:“姑娘这一次要问什么?” “刚才问的是来历,这一次问的自然是去向。”那红衣女子眼神何等犀利,黄大仙瞬间的失色,并没有逃过她的眼睛。 “这个……”本是侃侃而言,眉飞色舞的黄大仙,突然变得有些犹豫起来。 “你说!”那红衣女子声音冰冷如雪。 “呼!”黄大仙长长吐出口气,慢腾腾地从板凳上站了起来,拔步就走。 “你这就想走?”那红衣女子秀眉轻挑,冷声叱道。 “姑娘,贫道暂且先离开一会,稍候就回来。”黄大仙嘻皮笑脸道。 “去哪里?做什么?”那红衣女子冷笑道,“是不是又想逃跑?” “谁想要逃?”黄大仙理直气壮道,“贫道不过是想出去解决一下私事而已。” “什么私事?” “人有三急,可是一刻也不能等的。”黄大仙的脚步已经开始慢慢向楼梯移动,“贫道先去解个手,立刻回来,姑娘请稍等!” 那红衣女子脸上一红,低声喝道:“站住,再急也只得忍一忍,先解了这个字再去。” “哎呀!”黄大仙忽然跳了起来,惨叫道,“这可忍不得,会死人的……” 话音未落,他忽然伸手将店小二拉了过来,往那红衣女子一推,三步并作两步,越过叶逸秋和欧阳情二人,情急之下,再也不顾酒楼的高低,“呼”地一声,人已穿窗而出。 那红衣女子似是绝未想到黄大仙居然如此狡猾,百忙之中,左手轻挥,一道柔柔的掌风过处,将店小二牵引着偏向一边。店小二还未站稳,她已一手操起桌上的花布包袱,身轻如燕,也从那个窗口穿了出去,带起一阵香风。 那红衣女子飘然落地,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骂骂咧咧的异乡口音,转目望去,却是个拉着一大驴车棉被的小贩,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嘴里也不知在骂些什么。 黄大仙的影子,此刻早已消失在拥挤的人潮之中…… 那红衣女子究竟是不是来自京城的捕快?“米”与“船”二字之间,又究竟有什么联系,为什么黄大仙竟会因此而变了脸色,不顾生死,落荒而逃?汤田铺本是南方的一个边陲之地,究竟发生了什么,居然惊动了远在北方的朝廷? 这三个问题,叶逸秋想了很久也没有想通。 欧阳情也想不通。她实在无法理解,当黄大仙看到那个“船”字的时候,为什么不顾一切,亡命而逃?那红衣女子究竟想要知道什么? “叶大哥。”欧阳远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压低了声音道,“就在一个月以前,铜鼓嶂发生了一件非常神奇的诡异之事。” “哦?”叶逸秋目光闪动,望了欧阳情一眼。 “据说当地有个樵子,上山砍柴的时候,无意发现了一块巨大的出米岩(注1)……” “出米岩?”叶逸秋心头一跳,一脸惊疑。 “出米岩的意思,就是一块会生长出大米的岩石。” “会长出大米的岩石?”欧阳情瞪大了眼睛,只觉这个故事非但匪夷所思,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天下哪有石头会长出大米的?” “此事千真万确,在民间早已广泛流传,绝对不是传说。”欧阳远肯定地道,“当地山民听闻此事,纷纷上山挑米,无不满载而归。不过……” “不过什么?”叶逸秋追问道。 “凡是吃过用这种米煮成的饭的人,全都离奇暴毙,无一幸免。”欧阳远脸色凝重地道,“据仵作验尸说,这些人都是中毒而亡,而这种毒无色无味,侵入人体之后,能够使人麻醉而至昏死,在无知无觉中一睡不醒,绝没有半点痛苦挣扎的迹象。” “难道是出米岩的米含有剧毒?” “出米岩的米没有任何问题。”欧阳远摇头道,“民间向来都多有鬼神传说,此事传开之后,便纷纷有人传言,冥冥之中,有鬼神作祟,惩罚那些妄自取用出米岩的米的无知之人。官府非常重视此事,发动全力展开搜查,但一个月过去了,事情依然毫无头绪。” “那么……出米岩此后是否还曾发生过异样之事?” “也没有什么异样,不过此后就再也不会长出大米来了。”欧阳远沉吟着,缓缓道,“鬼神之说,自然纯属无稽之谈,但出米岩为何竟会无故长出米来,却实在是匪夷所思。根据官府的猜测,此事或许与一个月前的米船失踪案有关。” “米船?”叶逸秋和欧阳情对视一眼,不约而同想起了“米”和“船”那两个字。 “南方这两年连续干旱,庄稼收成远远不如往年,朝廷体恤民间疾苦,特派两百万石大米前往潮州府赈灾,途经铜鼓嶂数十里外的韩江时,江面上突然升起一大片迷雾,待到迷雾消散,那两艘米船竟也鬼魅般地消失了。” “那两艘米船是不是沉落到了江底?”欧阳情兴趣勃勃地问道。 “官府曾经派深谙水性的高手下水查探,只是发现了米船破碎的残骸,两百万石大米却已不知下落。”欧阳远喘了口气,喝了口酒润了润干燥的喉咙,“米船迷离失踪,偏偏事有凑巧,岩石竟能出米,于是人们都猜测,那两百万石大米一定是从韩江江底的某一条甬道流入了铜鼓嶂……” “不可能!”欧阳情断然摇头道,“水往低处流,怎么可能从低处流向高山?” “可是……出米岩又是怎么回事?”欧阳远搔头道,“难道岩石真的可以长出米来?” “石头当然不可能长出米来,这天下哪有如此荒谬之事?”欧阳情忍不住娇笑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米船失踪,一定是一伙杀人越货的强盗干的。由于两百万大米数目太大,一时无法避人耳目安然运走,所以他们就偷运上山,待到风头一过,这才转移藏匿之地,却没料到竟被樵子无意发现,于是他们又将那些知情之人全都毒死,杀人灭口。” “强盗?”欧阳远瞪大了眼睛,点头道,“岭南向来都是多事之地,强盗打家劫舍,土匪横行霸道,由于山高皇帝远,朝廷压根儿就管不了,此事或许真的是强盗干的也说不准。” “但是两百万石大米,毕竟不是小数目,此事终于还是惊动了朝廷,所以才命那红衣女子前来调查。”欧阳情肯定地道。 “假如你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叶逸秋插口道,“那个看相的道士一定知道米船失踪的内情,否则又何至于不顾一切地逃亡?” “那红衣女子绝不是个好招惹的人物,一旦被她盯上,黄大仙只怕要吃尽苦头了!”欧阳情轻笑道。 “既然发生了如此扑朔迷离之事,你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叶逸秋低声道。 “我?”欧阳情眉头轻蹙。 “你是青衣楼楼主,行侠仗义岂非本来就是你的宗旨?”叶逸秋轻笑道。 欧阳情摇头道:“朝廷既然已经派人着手调查此事,我又何必去趟这场浑水?还是先作壁上观再说!” 叶逸秋点点头,不再说话。 “叶大哥,你这次回来,还会不会离开?”欧阳远脸上充满了欢笑,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叶逸秋笑了笑,摇头不语。 “你还会离开是吗?”欧阳远脸上立即露出失望之色,“你只是回来看看叶姐姐的,是吗?” 提起叶梦君,仿佛无端触动了每个人的心痛。 欧阳情的眼神突然变得有些忧郁,不由自主望向了叶逸秋。 叶逸秋心里暗叹口气,慢慢垂下了头。他实在不敢面对欧阳情的目光,不愿让欧阳情因此而心有芥蒂。他的确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叶梦君,虽然他早已接受了欧阳情的爱情。 “小远。”沉默了很久,叶逸秋才慢慢说道,“我拜托你所做之事……” 他还没有说完,欧阳远已经忙不迭点头道:“有,有的!我每天都会上山一趟,把你的家和叶家每一位先人的灵牌都打扫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家?叶逸秋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温暖而幸福的笑意。他已经在江湖上漂泊了太久,动荡不安的生活让他的心,迫切地想要安静下来。 家!家就是他唯一的停泊的港湾,唯一的心灵的依靠和寄托! “走!”叶逸秋忽然长身而起,“我们回去,回家去!” 欧阳远偷偷望了一眼欧阳情,嘴唇翕动,欲言又止。 欧阳情嫣然一笑! “叶大哥,这位姑娘也一起回去么?”欧阳远终于鼓足勇气问道。 他没有追问欧阳情的姓名和来历,但他知道,这个蒙着脸的女子,和叶逸秋之间的关系一定非同一般。叶逸秋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江湖上有句名言:英雄莫问出处。他知道随便打听一个人的来历,不但是件很没有礼貌的事,也是江湖上深为忌讳的。 叶逸秋笑了笑,也不说话,牵着欧阳情的小手,大步向楼梯走去。 欧阳远先是一愣,随即傻乎乎地咧嘴一笑,大步追向二人的身影。 窗外,夜色突然降临,迅速笼罩住了汤田铺…… 注1:传说,韩江有一处水流湍急的险滩,每年都必有两艘米船沉坠于此,下水查探者皆有去无回,据当地长者所言,其处水深不见其底,有甬道不知通往何处。距离韩江数十里之外,有山名为“铜鼓”。铜鼓峰有块巨大的岩石,中有细缝,能自行出米,去一人,则出一人一餐之量,去多人,则出多人一餐之量,后来有人嫌其出米缓慢,遂凿石取米,巨石粉碎,却未见一粒大米,此后再无“出米岩”一说,而奇怪的是,韩江此后也再未沉坠米船。书中所描述的“米船失踪案”,就是根据这个传说中的故事改编。 [奉献] 第四章 黄大仙的秘密 (..tw) (小说手打小说)深巷,昏灯 夜色深沉,冬雨绵绵 那无边无际的雨丝就像是离愁别绪,将人的脚跟系住,天地间的一切都不忍打破这静谧而有些酸楚的雨夜,连雨中偶尔经过的行人脚步也变得十分轻缓,只有远处高楼舞榭中传来的隐隐歌声,飘浮在这雨丝中,却听不出是什么曲子 这是汤田铺中一条极其普通的小巷,巷中本就坎坷不平,经冬雨一洒,是显得泥泞,一盏灯挂在小巷深处,在雨丝中昏黄一片,如梦境一般,照着这家不大的门面 这是汤田铺中最普通的一家汤粉店,老板是个年约六十多岁的小老头 此时夜已深,雨渐浓,本不会有什么客人来了,但棚中的桌子边却还坐着一个人 这是汤田铺中最贫苦的巷子,卖的也仅仅是几个铜钱一碗的牛肉汤粉,到这里来的无非是些苦力壮工担夫小贩,但今晚坐在这里的客人却有点儿不同 因为这个客人是黄大仙 黄大仙坐在陋巷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里,右腿搁在右边的板凳上,伸直了,没有节奏地晃荡着,左腿撑着坐着的板凳,左掌揉着膝盖,右手拿着一只微黑的破碗,慢慢地喝着酒 黄大仙就是这样一个人,整天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永远也没有正经的时候,能坐下就绝不会站着,能笑的时候就绝不会愁眉苦脸,只有在为人看相测字的时候,他才会故作深沉,装出一副道骨仙风的高人模样 这样的地方,自然没有好酒酒色浑浊,是普通的家酿,这种酒虽然不如茅台、女儿红等特酿,入口甚至有些苦涩、呛喉,但价格非常低廉,是寻常的脚夫走卒的最爱 黄大仙一直都认为,自己的运气非常不错,虽然他常常连沽几两最劣的酒的银子都拿不出他总结出两条他自以为非常有用的经验:出来行走江湖,非但脸皮要比脸上搓了三斤胭脂水粉的女人厚三分,还必须要有一条比媒婆加能说会道的三寸不烂之舌 现在,黄大仙虽然坐在汤田铺里的一个最肮脏、最卑贱的陋巷小摊子上,喝着最廉价的劣酒,吃着带点馊味,甚至有些难以下咽的牛肉汤粉,但他的心情却还是非常的愉快他已经能够确定,那个带着把红鞘刀的红衣女子,一定是来自京城六扇门的女捕快,来此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调查一个月前发生的米船失踪案而已 想起那件诡异而神秘的米船失踪案,黄大仙突然再也笑不出来,脸上露出了一丝惊恐之色那是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几乎断送了他一条性命,每次想起,他都不由自主地心惊胆战 但无论如何,他都是非常幸运的,从高楼一跃而下,居然能够逢凶化吉,死里逃生他觉得自己应该对那个买棉被的小贩感激涕零,若非那小贩恰巧拉着一车棉被从那里经过,他就算没有摔死,也一定会为了那件米船失踪案被那红衣女子逼死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人? 黄大仙决定喝完破碗里的最后一滴汤汁,就远远离开汤田铺,至少在那红衣女子还没有回京城之前,永远也不再回来 就在黄大仙端起破碗,正打算昂首喝完最后一滴汤汁的时候,他忽然愣住了,所有的动作都已僵顿在这一刻,非但手脚都变得麻木,就连呼吸也已似停止 他目光一瞥间,就看见了那把熟悉的,几乎让他吓飞了魂魄的刀 红鞘短刀 刀还在鞘里,刀的主人却已从巷口的阴暗之处慢慢走了过来 那红衣女子的目光也像是把刀,一把杀气腾腾的出鞘刀 黄大仙想逃,但当他僵硬的手脚能够活动的时候,那红衣女子已来到了他的面前 黄大仙忍不住友好地笑了笑,但这笑却实在比哭还难看,说不出的苦涩,说不出的牵强他本来是笑不出来的,但他一定要让自己笑出来,因为他早就听说过,“笑”不仅是种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是一种绝无仅有的良药,麻痹敌人的同时,也释放了自己心中的恐惧 那红衣女子却没有笑,没有去看他那张丑陋的笑脸她只是慢慢坐了下来,顺手把手里的花布包袱轻轻放在了陈旧而又沾满了污渍的桌子上,最后又看了一眼手里的红鞘短刀,想了想,终于也搁在了花布包袱上面 她不笑的时候已经很美,假如一笑起来,那岂非…… 黄大仙却已经没有心思去猜想冰山美女展颜一笑的模样,他脸上的肌肉早已因为强笑而虬结成团,几乎将一双小小的眼睛都挤得只留下一条仿佛刀痕的缝隙 那红衣女子没有动,也不说话,只是低头沉思,竟似没有看见黄大仙这个人一样 黄大仙大气也不敢出,身子却已经开始在悄悄地往后移动 他一定要逃,逃离出那红衣女子的视线和掌握 “老板”那红衣女子忽然扭转头,望向另一个角落里的汤粉店老板,怯生生地道,“能不能给我来碗牛肉汤粉?” “好咧姑娘请稍等”小老头应了一声,开始了工作 机会来了黄大仙心中大喜,两脚蹬地,用尽全力向巷口深沉的夜色狂奔而去 奔出数尺,他却猛然停住了脚步,豆粒般大小的汗珠从额头上涔涔滴落,滑过脸颊,落在他张大了的,合不拢的嘴巴里 不知何处,此刻本来应该坐在身后的红衣女子,现在竟已鬼魅般地出现在了巷口,本来放在花布包袱上面的红鞘短刀,此刻也已出鞘,明晃晃地闪动着一丝骇人的亮光 黄大仙脸上肌肉不断抽搐,用舌头舔了舔嘴里的汗水,只觉得比黄连还要苦许多呆立许久,他突然返身向巷子的另一个出口亡命狂奔 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逃远离这个鬼魅般的女人 这一次又只奔出数尺,黄大仙再一次停住了脚步 巷子的另一头,此刻竟又突然出现了一个红色的人影 “啊……”黄大仙双手抱头,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一步一步向后倒退回去 他已经崩溃,已经彻底绝望他明白,他已经无处可逃 面店老板端着一碗牛肉汤粉走过来,瞧着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的黄大仙,一脸疑惑他实在不明白,这个年青道人为什么突然会发疯 “扑通”黄大仙像泄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神情呆滞 那红衣女子慢慢走过来,坐在黄大仙的对面 “你想怎样?”黄大仙索性豁出去了,大声叫道,“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我饿了”那红衣女子淡淡道,“我只想吃碗汤粉” “你吃你的汤粉,”黄大仙苦笑道,“为什么不让我离开?” “你不能走”那红衣女子摇头道,“我身上的银两都已经被你骗光了,如果你走了,我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黄大仙瞪大了眼睛道 “我已经没有银两付帐”那红衣女子目光望向那碗牛肉汤粉,“这碗汤粉,你请” “如果我把银子还给你,你是不是就不再找我的麻烦?”黄大仙沙哑着声音问道 “如果你不想让麻烦缠着你,那么就把你知道的所有都告诉我” “你究竟想要知道什么?” “米船失踪的来龙去脉”那红衣女子的眼神忽然变得非常柔和,连声音也已不再冰冷,“我知道,你一定会告诉我的,是么?” 黄大仙已经完全愣住 过了半晌,他忽然抱着头痛苦地大叫道:“姑娘,你就别再逼我了好不好?” “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那红衣女子柔声道 “你不知道,如果我泄露了天机,就会被鬼神惩罚,受到万恶的诅咒,死无全尸,永不往生”黄大仙一脸恐惧,面无人色 话音甫落,突然从巷口的阴暗之处传来一个声音道:“世上本无鬼神之说,何来万恶的诅咒?” 那红衣女子和黄大仙同时循声望去,立即就看见三个人各自撑着一把油纸伞,从巷口慢慢走来 雨夜深沉,夜雨连绵 风雨如晦,缠缠绵绵,剪不断,理还乱连绵不断的,却又是谁的相思?雨水滴答的声音,却又是谁的呼唤? 仿佛一串串掉了线的冬雨,如丝如织,编织着一幕幕雨帘,落在地上,水珠飞溅而起,瞬间四散分开 空气,似乎又寒冷了几分 陋巷里的灯光本是昏暗无比的,但因了那三人的出现,突然变得明亮了许多 黄大仙瞪大了眼睛,眼里充满了喜悦的光芒,就像是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重看见了生命的曙光他虽然连叶逸秋和欧阳情的名字都不知道,但他相信,这两个人绝对是可以为他排忧解难的大救星那个卓尔不群的白衣男子,看起来似是一副冷冰冰,对他毫无好感的样子,但那个蒙面女子对他却还是出奇地友善的 然而,事情的变化,却实在大出黄大仙的意料之外 “道长,我想……你也是个聪明人,依我之见,把你所知道的全都说出来,就是你最明智的抉择”欧阳情轻轻旋转着手中的油纸伞,一副好整以暇,悠然自得的样子 黄大仙目瞪口呆,眼神里充满了失望之色,恼怒地瞪视着欧阳情 “两百万石大米可不是个小数目,如今无故失踪,岂能不引起极大的轰动?”欧阳情悠悠道,“米船失踪一案,颇为诡异离奇,官府极尽其力,始终毫无所得你知情不报,莫非就是劫窃大米的强盗之一?” “我……我怎么可能是强盗?”黄大仙结结巴巴道,“贫道行走江湖,为人看相测字已有多年,虽然偶尔会占别人的一点点小便宜,可不曾做过那些有违王法的事情” “可是你一再隐瞒实情,怎能不让人怀疑?”欧阳情轻笑道,“作下如此大案,可是杀头之罪” “何止仅是杀头而已”那红衣女子立即接话道,“皇上体恤民间百姓,特地派放两百万石大米赈灾,却被你们这些丧尽天良的强盗劫走,皇上早已下旨,必将你们株连九族” 黄大仙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脸色已涨的通红,就像是黄昏后酱紫色的天空过了半晌,他重重长叹口气,苦笑道:“除了据实相告,我还有没有别的选择?” “没有”那红衣女子板着脸沉声道 “要我说出真相,那也不难”黄大仙犹豫着嗫嚅道,“不过……” 那红衣女子杏目一瞪,冷冷道:“说下去” “我有两个条件”黄大仙小心翼翼地说着,偷偷观察着那红衣女子的脸色 那红衣女子脸色突然一变,冷笑道:“你居然还敢跟我谈条件?” 黄大仙吐了吐舌头,作了个鬼脸,身子却悄悄退出了数寸 “你先说说你的条件”欧阳情缓缓道,“只要不是太过份,我想这位姐姐是不会拒绝的” 黄大仙的目光立即投向那红衣女子 那红衣女子冷哼一声,却不说话,显然已是默许了 黄大仙又轻轻叹了一声,缓缓道:“第一,我泄露了天机之后,必有横祸临头,你们必须尽全力保护我的性命” “我答应你”叶逸秋正容道 黄大仙瞧了他一眼,点点头道:“第二,能不能给我沽几斤美酒?” “噗哧”欧阳情忍不住笑了出来,说道:“别说是几斤,就算是你要泡在酒缸里头,我也可以答应你” 闻香苑,三楼雅座 黄大仙没有泡在酒缸里,不过他的人却似早已变成了一个大酒桶 叶逸秋喝酒,可谓海量,千杯不醉;黄大仙却是嗜酒如命,半天工夫,就喝光了十斤上好的女儿红 欧阳远瞠目结舌,已经看呆了 酒喝得多了,话也难免多了起来,黄大仙借着八分酒意,终于说出了那个令他饱受折磨的秘密 “我黄大仙从十几岁开始就已经在江湖上闯荡了,至今已有十四年,江湖上的打打杀杀,仇恨纷争也早已见惯不怪,不过……我从未见过如此充满血腥气味的杀伐盛况,这绝对是我终生难忘的,记忆最为深刻的一次经历”提起往事,每一幕都似犹在眼前,令黄大仙惊魂未定,心有余悸,连声音都难免颤抖,“就在一个多月前的一个夜晚,寒露重,月色凄迷,大地迷迷蒙蒙,夜雾又浓又厚,我独自一人走到韩江流沙渡边……” “等等”那红衣女子忽然打断道,“你独自一人去那里做什么?” “我是个走江湖的,浪迹天涯,四海为家,那一夜正好是从潮州府出发,走路走得累了,就想在那渡头露宿一晚,等到天明再走”黄大仙瞪着眼睛,脸色有些不悦,“睡到半夜,我就被冻醒了,这一醒来,就再没睡意,刚想继续赶路,谁知江面上突然无缘无故地涌起一阵又一阵大雾,迅向大地蔓延开去,刹那间再也找不到道路” “这雾是不是有些古怪?”欧阳情凝眉沉思,轻声问道 “是否有古怪我不知道,我只觉得,突然涌现如此大雾必不寻常我本想赶快离开那个地方,就在这时,江面上忽然又亮起了昏暗的灯光,有数十盏之多,穿透了迷雾,照亮了江水” “哪来的灯光?”欧阳情道,“是不是米船到了?” “嗯”黄大仙点头道,“因为大雾弥漫,大船不便快航行,所以度极慢片刻之后,大船之后又亮起了数十根火把,火焰熊熊,但见数十艘轻舟乘风破浪,快而来,很快就越过了两艘大船我站在渡头高处,清楚地看见,那些轻舟上之人全都是身穿夜行衣,蒙头罩脸的黑衣人,不过,其中却有一个人很不一样” 那红衣女子目光一闪,立即问道:“怎么不一样?” “此人一身白衣,站在船头,指手划脚,指挥着那些黑衣人,显然是那些人的首领” “你有没有看见他长什么样子?” “我看不见他的脸”黄大仙摇头道 “哦?”那红衣女子脸上立即露出失望之色 黄大仙苦笑着接道:“……因为那个人根本就没有脸” “没有脸?”那红衣女子愣然道,“为什么没有脸?” “他的脸上虽然没有跟其他人一样用黑布蒙住,但戴着一个面具”黄大仙轻叹道,“这是个黑黝黝的面具,没有鼻子,没有嘴巴,一平如整,只露出一双眼睛,而他的眼睛,是死灰色的,却又如刀锋充满了杀意,虽然隔了老远,我依然觉得有些害怕” 听到这里,叶逸秋和欧阳情忍不住对视了一眼,心中已经了然 那个指挥若素的面具人,若不是黑袍,那么就一定是杀伐之神 第五章 女捕快 (..tw好看的小说)(..tw好看的小说) (小说手打小说)那红衣女子脸色凝重,默然半晌,缓缓问道:“后来呢?” “后来……”黄大仙回忆着道,“后来,那面具人大手一挥,一声令下,所有的黑衣人都从轻舟上跃上大船,挥刀舞剑,逢人就杀,大船上的官兵奋起反击一时之间,厮杀呐喊声此起彼落,惊天动地,刀光剑影中,人头与血雨一起飞上半空,跌落水中,很快就染红了江水杀戮就这么样开始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死人,也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惨不忍睹的杀伐盛况……” 说到这里,黄大仙不但连声音都在发抖,就连手和脚都在不停地颤动,差点打翻了一瓮美酒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那红衣女子冷静地沉声问道 黄大仙定了定神,过了半晌才又接着说道:“不过小半个时辰,两艘大船上的官兵就被那些黑衣人尽数歼灭,尸体堆积在船上,就像是一座小山那么高,江水红的就像是黄昏里的夕阳我再也忍受不住,倒在地上呕吐不止,然后……然后就晕死了过去,以后的事情就一概不知了” “你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那红衣女子拧眉道“唔仅此而已……” 黄大仙说着,突然“扑通”一声,从凳子上滑落在地,再也没有动弹 “喂”那红衣女子轻轻踢了他一脚,“起来,我还有些话要问你呢” 黄大仙依然不言不动,竟如死了一般 叶逸秋俯身弯腰,伸手推了推黄大仙的身体,慢慢抬起头来,望着那红衣女子苦笑道:“他喝得太多,已经醉了,没有七八个时辰,怕是不会醒来” 那红衣女子如刀般犀利的目光突然变得柔和起来,望着叶逸秋的眼神,竟莫名其妙地变得异常奇特 欧阳情瞧在眼里,心里突然生起种莫名其妙的异样感觉 也许,那是女人天生敏锐的直觉…… 窗外,夜色深沉,仿似泼墨,夜雨如洒,连绵无尽 那红衣女子低头沉思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过了半晌,她瞧了躺在地上像睡死了一般的黄大仙,莫名其妙地轻叹口气,慢慢抓起桌上的花布包袱,慢慢站了起来,慢慢向楼梯口走去 “姑娘这就要走了么?”叶逸秋回头望着她的背影道 “嗯”那红衣女子嘴里轻应一声,没有回头 “姑娘是不是想要去找那个面具人?” 那红衣女子点点头,没有说话,也没有停住脚步她一定要找到那个面具人,追查出两百万石大米的下落 “姑娘能否听我一言?”叶逸秋正色道 “公子想说什么?”那红衣女子终于停住了脚步,却依然没有回头 “关于那个面具人……” 叶逸秋还未说完,那红衣女子倏然回头,拧眉问道:“难道公子知道那个面具人的来历?” “这世上,只怕没有人能比我熟悉他们了”叶逸秋微笑道 “他们?”那红衣女子眉头紧锁,脸上露出种迷惘之色,“难道面具人不止一个人?” “嗯”叶逸秋点头道,“据我所知,戴着同样面具的,有两个人,一个叫做‘黑袍’,一个叫做‘杀伐之神’” “黑袍?杀伐之神?”那红衣女子低声重复着这两个人的名字 “姑娘可是第一次听见这两个人?” 那红衣女子点点头,缓缓道:“江湖上的事,我向来很少涉及这两个人是什么来头?听他们的名字,显然也是极为棘手的人物” “何止只是棘手那么简单而已”叶逸秋摇头苦笑道,“这两个人,简直就是天底下最难对付的大魔头” 那红衣女子秀眉紧紧拧成一线,默默不语 “姑娘是否听说过‘血衣楼’这个神秘而邪恶的江湖组织?” “略有耳闻”那红衣女子点头道,“据说这个组织非但不顾江湖道义,黑白通吃,就连朝野也有所染指,深为人们厌恶痛绝”她脸色突然一变,失声道:“难道……黑袍和杀伐之神就是血衣楼的人?” “黑袍就是血衣楼楼主”叶逸秋脸色严肃,低沉着声音缓缓道,“杀伐之神,就是血衣楼的总执法,权利和地位,只在黑袍一人之下” 那红衣女子瞳孔陡然收缩,不由得暗暗倒吸一口凉气,一颗心已沉落脚底 “两百万石大米失踪一案,如果真是血衣楼所为,那么……”叶逸秋摇头轻叹道,“只怕是很难再要回来了” 那红衣女子沉默半晌,缓缓问道:“血衣楼真的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 “比任何人能够想象的可怕”叶逸秋抬起目光,望向窗外遥远的地方,似是若有所思,沉声慢慢道,“这两个人,也许已经是我从出道以来,遇见过的最可怕的对手” “公子是不是已经和他们交过手?”那红衣女子脸上掠过一丝喜色 “嗯”叶逸秋点头道 “胜负如何?” “我与杀伐之神一战,只是勉强打了个平手” “那么黑袍呢?” 叶逸秋没有立即回答,深深吸了口气,一字一顿地道:“他的剑法出神入化,已至化境,纵然只是轻轻一剑,我就必死无葬身之地” 那红衣女子脸上陡然失色,惊呼道:“你居然连他一剑都抵挡不住?” 叶逸秋点头道:“这世上,也许根本就没有人能够接下他一剑” 那红衣女子又一次陷入了沉默过了半晌,她才缓缓道:“能够与这两个人一战之人,自然也不是泛泛之辈公子能不能告诉我,你又是谁?” 叶逸秋沉吟着道:“我姓叶,至于名字就无需提起了” “公子姓叶?”那红衣女子脸上闪现出一丝奇特的异样之色 “我叶大哥啊……”在一旁憋了很久的欧阳远忽然抢着道,“他就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叶逸秋叶大侠” “叶逸秋?”那红衣女子忽然失声惊呼道,“你就是‘一刀两断’任我杀?” “原来姑娘也曾听说过我这个人”叶逸秋摇着头,瞪了欧阳远一眼,苦笑不止 “我曾经听一个人说过你的名字”那红衣女子脸上竟又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种奇异的色彩,“他告诉过我很多关于你的故事” “哦?他是谁?” “‘神捕’龙七先生” “龙七先生?”叶逸秋愕然一愣,“姑娘也认识他?” “龙七先生与家祖是忘年至交”那红衣女子微笑道,“龙七先生每次进京,无论公务有多么繁忙,都必与家祖一叙,而我,就经常陪在一旁为他们斟酒他经常会跟我们说起一些江湖上发生的事,他还说,他活了几十年,最令他敬佩和尊重的人,就只有一个,那就是你” 叶逸秋淡淡笑了笑,问道:“令祖又是哪一位?” “家祖乃是李玄衣” “‘捕王’李玄衣?”叶逸秋动容道 那红衣女子笑了笑,淡然道:“家祖早已不再涉足红尘俗事,一心颐养天年,这‘捕王’之名,也早已是有名无实” 叶逸秋也笑了笑,问道:“那么姑娘芳名……” 那红衣女子忽然脸上没来由地一红,羞涩地垂下了螓首,连声音也已低不可闻:“我叫李红绡,红色的红,绡衣的绡” 叶逸秋轻轻“哦”了一声,没有说话 静静坐在一边,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的欧阳情,目光朦胧,下意识地瞟向李红绡手里的红鞘短刀 红色刀鞘,绡衣如血,人却比花儿娇 窗外,一片灰蒙,天终于就要亮了,这连绵无尽的冬雨却整整下了一夜 大街上逐渐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喧哗声,大多是小贩们的叫喊,此起彼伏,连绵不断,沉寂了一整夜的风铃镇,终于又热闹了起来 “龙七先生曾经说过,任我杀虽然是从杀手这一职业而崛起的,但他骨子里却充满了正义和侠气,身上流动着的血都是情与义,可以不为什么,就为别人赴汤蹈火,甚至从来都不会去在乎自己的生死”李红绡的目光从窗外慢慢收回来,望着叶逸秋英俊而略带冷漠的脸,“让他最为感动的,就是你没有任何条件,就答应了他从‘天残地缺’手中夺回‘万劫重生’他一直认为,你才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叶逸秋笑了笑,没有说话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英雄,也从未觉得自己做的都是顶天立地的大事,他只不过是随心所欲而已 “龙七先生还说过,只要是不违侠道之事,你都不会拒绝,我想……他的确没有说错,是么?”李红绡目光闪烁,言犹未尽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叶逸秋笑了笑,“你一定是想让我帮你找到黑袍和杀伐之神,追回那两百万石大米,是么?” 李红绡俏脸微红,轻轻咬着嘴唇,轻轻点了点头 “不是我不想帮你,实在是我无能为力”叶逸秋苦笑着摇头轻叹道,“以我现在的武功,与黑袍对抗,简直就是以卵击石,不堪一击” 李红绡脸色突然变了 叶逸秋看也不看她一眼,接着说道:“我与黑袍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纠缠不清、错综复杂的关系,迟早要面临一次生死对决不过……我却无法告诉你他的行踪去向,因为他这个人一向神出鬼没,行踪漂浮不定,我若想见他,必须是他自己现身,否则,天下没有人能够知道他的行踪,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谁” “那么两百万石大米岂非……”李红绡没有说完她想要说的话,额头上已是冷汗涔涔 “此事我虽然绝不会袖手旁观,但我并不能给你任何承诺,因为我实在没有把握,可以把两百万石大米从黑袍手里要回来”叶逸秋用手指轻叩桌面,发出“笃笃笃”的轻响 “职责所在,我不管那个黑袍究竟是人是鬼,还是神,我都要会他一会”李红绡毅然决然地道 叶逸秋微微苦笑,默不作声 李红绡偷偷瞧了他一眼,樱唇微张,欲言又止沉默半晌,她轻轻叹了口气,忽然迈开大步向楼下走去 叶逸秋脸上露出种苦涩的笑意,他实在想不通这个美貌如花的女捕快,做任何事居然都是如此干净利落,决然而果断,丝毫没有女孩子应有的矜持与犹豫 李红绡走了几步,忽又回头对叶逸秋浅浅一笑,随即加快了脚步,红色的倩影很快就消失在了楼梯的转角之处 “你就这么让她走?”欧阳情望着叶逸秋,眼神似笑非笑,“你不拦住她?” 叶逸秋微微一愣,傻傻问道:“我为什么要拦住她?” 欧阳情幽幽地瞪了他一眼,似嗔还怒,欲语还休过了半晌,她轻轻叹了口气,纤指一指躺在地上犹自酣睡的黄大仙,缓缓道:“她走了,这个人怎么办?” 叶逸秋的目光淡淡扫了黄大仙一遍,嘴角掀起一丝淡淡的苦笑,道:“人不可言而无信,我既已答应过他一定会保护他的安全,就一定要做到” 欧阳情默然无语,眼睛里却已充满了淡淡的笑意 “小远”叶逸秋对欧阳远道,“你背着他,我们这就回山去” “叶大哥,”欧阳远瞪大了眼珠子,愣愣道,“这个人要跟我们一起走?” “嗯”叶逸秋点头道,“人无信,而不立与其让这个人在江湖上到处乱窜,招摇撞骗,倒不如将他带回山去修心敛性,还能与你作伴,岂非正是两全其美?” 欧阳远不再说什么,俯身抱起醉若烂泥的黄大仙岂料黄大仙宿酒未醒,突然一张口,“哇”地一声,喷出一口污秽之物,酒楼里,顿时臭气冲天,令人作呕若非欧阳远见机的快,百忙中将黄大仙用力抛了出去,否则必遭无妄之灾 黄大仙重重跌落在地,发出一声怪叫,酒意也在这一刻清醒了几分他瞪着一双小小的眼睛,怒视着欧阳远,哼哼唧唧道:“小子,你作什么?” 欧阳远扭转了头,厌恶地冷哼一声,索性不去理他 黄大仙不住打着酒嗝,挣扎着勉强爬起身来,跌跌撞撞地走了几步,岂料重心不稳,“扑通”一声又摔倒在地,这一次竟是无论如何也站不起来他挣扎了几次,终于放弃了努力,翻了翻身,很快又睡了过去 “呸”欧阳远朝躺在地上的黄大仙狠狠啐了一口口水,一脸鄙夷道:“就他这副德性,还不如我的阿黑” 话虽如此,但他还是走过去,双臂用力,将沉睡如同死猪的黄大仙扛在肩上 叶逸秋莞尔一笑,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低沉着声音问道:“阿黑最近还有没有闯祸?” 欧阳远憨厚地咧嘴一笑,摇头道:“倒也没有闯过大祸,只是江山易改,狗性难移,既淘气又顽皮,我大师兄和二师兄气不过,总是拿着刀子吓唬我,总有一天,他们非扒了阿黑的那张狗皮不可” 叶逸秋点点头,若有所思地问道:“我与你师父这一别,又已匆匆数月,他还好么?” 欧阳远轻叹口气,苦涩地笑了笑道:“叶大哥,每一次你离开寒山,常常一去不返,师父少了一个说话的伴,脾气就变得越来越是古怪,动不动就拿大师兄和二师兄出气,就连阿黑也常常遭受池鱼之殃这次回来,你一定要去见一见他” “唔”叶逸秋含笑点头,没有言语 “阿黑?”欧阳情低声问道,“阿黑又是什么人?” “阿黑是条狗”叶逸秋脸上写满了柔和的笑意,目光慢慢望向远方,悠然出神 叶逸秋与欧阳远从相逢到相识,而至相知,是偶然,也是必然 第六章 无名 云深不知处,有山道“韩山”,据说是当地人为纪念唐代大文豪韩愈,因而命名! 山高云深不知处,多是烟雾缭绕、奇光异景之地,一般的游客或是砍伐的樵子,通常都不敢轻易进入,迷失于峰回路转、烟雨朦胧中,远远不如遭遇到凶恶猛兽的袭击和山峦瘴气的荼毒那么可怕。(小说手打小说)山上山下遍野翠竹,人们步入“竹林”,正午不见阳光,只觉浓绿沾衣,凉爽沁人。盛夏阵雨过后,浓云汇集半山,云海波涛,景色迷人。山中多有飞瀑流泉,泉水更如繁星密布,壮丽异常。 高山处处都是悬崖峭壁,放眼远眺,但见峰峦秀丽,桃红柳绿,虽在深山之中,仍觉空气洁净,典雅清幽。树叶随风而动,山中万木极有节奏地发出悦人声响。偶尔有飞鸟掠过,发出清脆轻鸣,更令人心旷神怡。 韩山的后山山谷深处,云垂烟接,万练倒悬,细似珠帘,粗如冰柱,络绎不绝倾入一口深潭之中,潭水清澈,每当飞瀑悬空泻下,水经石限,形成之迭。飞瀑一泻如注,浪花四溅,水珠轻扬,如蒙蒙细雨。水雾经阳光折射,化作一道道五彩缤纷的长虹,天下奇景,莫过于此。素来飞瀑皆如天际跌落,凭高作浪,发出轰然巨响,遥远处可传数里,未见其形已闻其声。 韩山的后山,同样满山遍野地长满了翠竹,山风阵阵吹过,竹林随风舞动,竹涛阵阵,令人顿生隔世之感。 后山深处,有人结庐,与韩山上的叶家比邻而居。 据叶漫天所言,这人是个世外高人,不知从何处而来,更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和姓名,所以“无名”。久而久之,“无名”就成为了那位高人的名字! 无名生性孤僻、寡言,但对叶逸秋却常常是另眼相待,可谓一见如故,成为忘年之交。自从叶漫天病逝之后,一年四季,叶逸秋都会来此小居数日。 这一年,叶逸秋一如既往地来到了无名居处,极目望去,只见树影幢幢,隐隐约约,间中依稀可见红墙绿瓦,飞檐屋宇,却看不见一道人影,听不到一丝人声。 行到近处,隐约有人声传来,夹杂着数声犬吠和不绝于耳的低声哀求。 无名是个最喜清净、与世无争的世外隐士,在他的居处怎么会传来犬吠?怀着无比的疑惑,叶逸秋又向前走近了一些。 一座广阔的庭院,赫然入目! 庭院的大门上,挂着一块洁净光亮的木匾,上书:结心庐! 结心庐外,大门两旁不远处各生长着一棵松柏,躯干巨大,枝叶虬结,树荫如盖,至少已有三百年的树龄。在左边的那棵树下,此刻正聚集着数人,两个人站在树下,一个身躯较为高大魁梧,气度不凡,手里却拿着把菜刀,看起来有些怪异,另一个身材适中,满脸精明干练之色,手里却紧紧拽着一条两指般大小的麻绳,麻绳的另一端,紧紧拴住了一条狗的脖子。[..tw超多好看小说] 那条狗生得身躯庞大,黑色毛皮纯亮柔和,双耳耷拉,呲牙咧嘴,不住低吠。在它的身上,却又有一个长得健壮结实的少年紧紧抱住了它的身躯,不住向后拉扯。那身材适中的青年也不甘示弱,用力拉紧了麻绳往身前拖拉着,势成拔河。 叶逸秋认得那身材适中的青年就是无名的大弟子言不尽,那身躯高大魁梧的青年是二弟子何不平,那健壮少年却是从未见过。 眼见这三人一狗情景怪异,叶逸秋一时不明就里,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隐身在一棵树后,静观其变。 那少年几乎整个身躯都趴在了那条狗身上,口中不断哀求道: “大师兄、二师兄,你们行行好,就饶了阿黑这一次吧!” “你们别杀它,它知道错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犯过错,都能原谅,为什么你们就不能给它这个机会?” “阿黑自小就与我相依为命,没有它,我还怎么活得下去啊?” “求求你们了,饶了它吧!小弟感激不尽,来生做牛做马,定当报答两位师兄。” “……” 那少年语无伦次,不断哀求,声音凄切,神情哀伤,其间伴着那条狗似有无限委屈的低鸣哀叫,不由得令人心生恻隐,我见犹怜。 言不尽脸上似也有几分不忍,苦笑道:“我说老幺啊,这条畜生自你上山以来就跟着你了,感情深厚人尽皆知,说心里话,我也实在不忍心宰了它啊!” 那少年双眼一亮,大喜道:“大师兄,你答应我放了阿黑么?” “可是师命难违,我也不敢擅自作主。”言不尽摇头叹道,“再说了,这畜生惹祸生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犯错何止十几二十次?你总是说它知道错了,我们也不是没给过它改过自新的机会,可是它也太不争气,屡教不改,今日又犯了大错,惹得师父忍无可忍,他这么吩咐下来,我们这做弟子的,也是无可奈何,不敢不遵啊!” 这一番话,直听得那少年目瞪口呆,脸如死灰,眼神中充满了绝望之色,一时无言以对。 何不平“嘿嘿”轻笑两声,对他呲牙笑道:“老幺,你也别难为我们了,麻烦你让一让,把这畜生交给我吧,我一刀下去,决不会让他承受太多的痛苦,你若是不忍心看着,就闪一边去……” 他嘴里说着话,晃了晃手里明晃晃的菜刀,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二师兄,你……你想干什么?”那少年双目通红,嘶声惨叫道,“你别过来,你想杀了阿黑么?” “这畜生一日不死,我们结心庐就一日不得安宁,你也别护着它让我们为难了!”何不平双肩一耸,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 那少年又气又怒,大声吼道:“不,我不许你们这么做,我……我……”想到爱犬即将成为刀上之俎,他不禁肝肠欲断,索性把心一横,大声道:“狗在人在,狗亡人亡。今日,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阿黑交给你们这些杀人……”似乎意识到言词有欠妥当,他又改口道:“杀狗凶手的,想要杀死阿黑,你们就先杀了我吧!” 他一边大义凛然地说着话,一边紧紧搂住了那狗,说什么也不肯放手。 那条狗把头紧紧贴在那少年胸前,“呜呜”低叫,情意切切,显然也被他冒死相救的态度感动得真情流露,若能口吐人言,怕早已说出些感激涕零的话语来了! 言不尽和何不平二人见他势如疯颠,语无伦次,面面相觑,俱都啼笑皆非,站在那里,进退两难,一时也没了主意。 叶逸秋瞧在眼里,也不由得暗暗觉得好笑,却又有感于那健壮少年对那条狗拼死相救的真情,心里不由得忖道:“这少年看似木讷,毫不起眼,其实却也是个情深义重之人,对狗尚且如此,对人又岂能不是如此?既然让我撞上这事,我就帮他向无名前辈求个情,饶了那条狗一命!” 他轻咳一声,缓步而出。 言不尽为人机灵聪明,脑筋转动极快,当即放下了手中麻绳迎了上去,拉住了叶逸秋的手,显得非常亲热,哈哈笑道:“哎呀!叶兄弟来了,稀客,稀客啊!” 叶逸秋客套了几句,看了那少年一眼,随即目光又落在言不尽脸上,笑着问道:“言师兄,你们这是?” 言不尽微微一愣,脸上神色颇不自然,嗫嚅着道:“这……这没什么,呵呵!没事,不就是……啊!不就是闹着玩么!” 话音未落,那少年忽然回头吼道:“不,骗子,什么闹着玩的,你们明明就是想要杀了阿黑。” 万叶逸秋眉头微皱,道:“言师兄,究竟发生什么事了?瞧你们这架势,的确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啊!” 言不尽脸色大窘,有些尴尬道:“真的没什么……对了,叶兄弟来此,不知所为何事?” 叶逸秋见他有意岔开话题,笑了笑道:“言师兄,你看这样好不好,杀狗之事先缓一缓,我跟无名前辈求情之后再行定夺。” 言不尽脸色犹豫,迟疑着道:“叶兄弟肯去求情,自然是最好不过,就怕师父他不答应。你不知道,这畜生这次闯得的祸可还真不小。”他叹了口气,苦笑着又道:“也好,师父他就在里面,叶兄弟你请自便。” 叶逸秋点点头,走到那少年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头,温声安慰道:“小兄弟,你不必伤心,我这就去向无名前辈求情饶这狗一命,会没事的。” 那少年抬起头,叶逸秋人已飘然而去! 望着那白衣飘飘、丰神俊逸的背影,那少年愣了许久,问何不平道:“二师兄,刚才那位大哥是谁呀?他真的会向师父求情吗?师父会答应么?” 何不平回头望着叶逸秋离去的身影,眼神中露出种奇异之色,缓缓点头道:“老幺,你刚入门不久,还没见过叶逸秋叶兄弟吧?” “叶逸秋叶兄弟?”那少年怔怔道。 “老幺,你别哭了,放心吧,有这位叶兄弟出面求情,这畜生的命算是救回来了!”何不平缓缓放下了手中的菜刀,满脸沮丧,跺了跺脚,苦笑道,“该死的,本以为今天可以大显身手,做一道我最拿手的五香狗肉煲,让大家吃一顿好的,没想到……唉!” 那少年却没在意他一脸惋惜的表情,惊讶地道:“他就是师父常常提起的叶逸秋叶大哥么?” 刹那间,他眼中复杂之色表露无疑,是惊喜,也有羡慕,更多的是希望! 结心庐虽然说不上是恢宏雄伟的建筑,但也极为广阔,既深且长,共分三进,走廊迂回,院落重重,进入了第二进,外面的喧哗也就至此而止,再也传不进来。叶逸秋一路走来,偌大一座守静堂竟是出奇地的寂静,不过地面尚算洁净,许是常常有人打扫的原故,就连残败的落叶也非常少见。 走进了第三进,叶逸秋一眼就看见了无名。 其实,他看见的不过是无名的背影。 此刻,无名站在那里,左右无人,背影显得有些孤单而沧桑。也不知是为了什么,无名孤单而立,凝望着地面,竟没有发觉到有人走了进来。 叶逸秋略一迟疑,轻咳一声,慢慢走了过去。 就在这时,无名似有所觉,也没有回头,沉声道:“我不是说过了么?谁都不许进来,出去!” 他的声音有些冷漠,仿佛还夹杂着一丝怒意,似乎心情非常低落。 叶逸秋微微一愣,一整衣袍,拱手作揖,恭声道:“前辈,是我。” 听到叶逸秋的声音,无名猛然一惊,如触电般迅速转过身来,看着候在门外的叶逸秋,脸色似乎有些尴尬和意外,默然片刻,随即讪讪一笑,道:“啊,是小叶啊!快请进来。” 叶逸秋缓步而入,目光不经意地从无名身前的地面上掠过,但见地上洁净,只是在无名脚下,却凌乱地散落着一些似石非石、似玉非玉的白色瓦砾碎片,竟一时看不出本是何物。 无名看了那堆碎片一眼,长长叹息一声,强颜一笑,又将目光落在了那堆碎片之上,神情落寞,郁郁寡欢。 叶逸秋见他心不在焉,全副身心似乎都放在了那堆碎片之上,心下有些奇怪,却又不敢出言相询。他沉吟半晌,小心翼翼道:“前辈,方才晚辈从外面进来,看到言师兄他们正在为了一条大黑狗而起争执,景象有些凄惨,不知是为了什么?” 谁知他不提此事倒也罢了,提起此事,无名竟是突然变了脸色,气忿难平道:“这还不是欧阳远那小畜生惹的祸?结心庐向来清净,谁知那小畜生少不更事,养了这么一条畜生惹事生非,弄得满地狗屎不说,还到处乱蹿,真是……”他一时气急,竟是想不到更好的词句来形容,顿了一下,轻轻一跺脚,又道:“真是岂有此理!” “前辈,欧阳远是不是那个健壮结实的少年?” 提起欧阳远,无名似乎气不打一处来,脸色越发深沉,冷哼道:“不是他还有谁?这小畜生本就生性木讷,资质鲁钝,这倒也罢了,偏偏还要养个扁毛畜生,弄出这么多事端出来……孺子不可教也,气死我了!”他叹了口气,摆手道:“唉!算了,算了,别再提那小畜生!” 他脸上又露出失望和沮丧之色,似乎对那欧阳远已心灰意冷,哀莫大于心死! 叶逸秋察言观色,见无名神色稍稍缓和了些,含笑道:“前辈,晚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成全。” “小叶你言重了,有话但说无妨,不必拘礼。” “既然如此,请恕晚辈直言了。方才晚辈到此之时,见那位小兄弟与那狗感情深厚,不离不弃,大有生死与共之意,依晚辈之见,前辈不如就此网开一面,饶了那狗一命,不如前辈意下如何?” 无名脸色又是一变,变得极不自在。他默然半晌,苦笑道:“既然小叶你亲自说情,那就再饶了那畜生一次吧!” 叶逸秋大喜,躬身一揖道:“多谢前辈成全。” 无名点点头,默然不语,目光黯然,又望向地上那一堆散乱的碎片…… 第七章 一见如故 结心庐外。(小说手打小说) 那少年欧阳远仍然紧紧搂住那条大黑狗,一双充满敌意的眼睛警惕地瞪着何不平,却又时不时地瞄向结心庐内,脸上焦灼、希冀,尽露无遗。 何不平与言不尽并肩站在一起,看着欧阳远那副如临大敌、视死如归的神情,既好气又好笑,但自从叶逸秋出现之后,他们的心思仿佛都聚集到了叶逸秋的身上,再也没有取笑欧阳远的兴致。 时光,就在期盼和等待中一点一滴地悄然流走。一盏茶、两盏茶的工夫过去了,叶逸秋依然没有从结心庐里面走出来;小半个时辰过去了,结心庐外依然没有出现叶逸秋的身影;半个时辰过去了,欧阳远几乎已经快要绝望,快要崩溃…… 等待,是一种多么痛苦的煎熬!欧阳远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竟有如此持久的耐心,为的只是挽救一条狗的生命。 看着欧阳远越来越是焦虑不安,言不尽忍不住又打趣他道:“老幺,依我看来,这一次阿黑的性命是保不住了,叶兄弟进去了这么长时候都还没出来,只怕是师父也不给他这个面子。” 欧阳远本如土色的脸,顿时“唰”地白了,浑身一个哆嗦,将阿黑越发抱得紧了些,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滚而落,却咬紧了牙一声不吭。 何不平故意翻了翻白眼,“嘿嘿”笑道:“是啊,老幺,师父要是答应了叶兄弟的求情,怕是早已出来放话了!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乖乖地把阿黑交给我,我也好趁着时候尚早,做一顿丰富的午餐,师父一高兴,说不定日后就不再追究你养狗为患之错了!”他微微一顿,又对言不尽挤眉弄眼道:“是不是啊?大师兄,是不是这样?” 言不尽早已在一旁笑得打跌,闻言立即附和道:“正是,正是如此!” 欧阳远又惊又怕,又是气愤,戟指怒叫道:“你们……你们好,真是好极了……”他本性木讷,不善言辞,此时气急之下,更是说不出话来,只是戟指指指点点,一张本已变得无比苍白的脸更成了一张猪肝脸,涨得通红。 何不平强自忍住几要爆发的大笑,故意板着脸,一本正经道:“老幺,我不是说过了么?师命难违,今日阿黑不死,我们的日子以后怕是不好过了,你就大发慈悲,咳咳……就当是我们这做师兄的求你了,把阿黑交出来,好不好?” 他一边说着,一边又扬起了明晃晃的菜刀,一步一步地挪移着走了过去。 欧阳远抬起头,目光狠狠地瞪着那把触目惊心的白光,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突然抱着阿黑向后奔去。岂料阿黑身躯庞大,份量不轻,他又人小力薄,脚下不稳,竟是连人带狗一头栽倒在地。阿黑本就惊魂未定,如今又甫受惊吓,顿时“汪汪”直叫,倍感凄凉!欧阳远也不知是不是扭伤了脚踝,躺在地上哼哼唧唧,一时起不来。 这一下变故倒是大出言不尽和何不平二人意料之外,相互对视一眼,一齐快步走过去,叫道:“老幺,你……” 欧阳远一见二人走近,顿时又被吓得脸如死灰,大叫道:“你们别过来!” 言、何二人愣然驻足,对视一眼,苦笑着摇了摇头,心里都在想道:“这玩笑开得大了,可千万别逼疯了这笨手笨脚的呆头鹅!” 就在这时,忽听结心庐外有人温声笑道:“好了,言师兄,何师弟,你们就别再寻欧阳小兄弟开心了!” 听见声音,欧阳远脸上顿时露出了喜色,如遇救星,大叫道:“叶大哥,救命啊!” “臭小子,没出息,连这小玩笑也开不得,就知道搬救兵。”何不平忍不住笑骂道。 言不尽回头看着叶逸秋,问道:“叶兄弟,如何?师父可是答应了?” 叶逸秋点头笑了笑,没有说话。 言不尽顿时也松了口气,如蒙大赦,捋掌笑道:“本来我们就不想宰了这条狗,害得老幺找我们拼命。现在好了,终于没事了,多亏叶兄弟出面求情,不然为了一条畜生,就伤了我们师兄弟三人的和气,多不值啊!” 叶逸秋微笑着走到欧阳远身边,温声问道:“小兄弟,你摔伤了没有?不要紧吧?能起来吗?” 欧阳远望着那一张笑意切切的脸,心头一热,几乎忍不住掉下泪来,哽咽着道:“我……没事……师父他真的答应了么?” “以后你要把阿黑看紧一点,不然再闯出什么祸来,怕是真的性命难保了!”叶逸秋微笑道 “是是是……”欧阳远点头如捣蒜,不迭声道。 叶逸秋救了他的大黑狗一命,倒似比救了他一命更重要一般,对眼前这位仪表不凡、风华绝代的叶大哥,敬佩中又多了几分亲切,崇拜中又多了几分向往! 叶逸秋含笑望着欧阳远那张看似木讷的脸,目光一闪,似是有所发现,又似颇有深意。 就在这时,欧阳远突然“哎呀!”一声,猛地从地上蹦起老高,失声叫道:“糟了,只顾着救阿黑的命,却忘了做功课了!”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又长出一口气,喃喃道:“幸好天色尚早,还来得及!” 叶逸秋反而被他这怪异的举动弄得满头雾水,诧然问道:“做什么功课?什么还来得及?” 欧阳远脸上一红,讪讪一笑,有些不好意思道:“是……砍柴……” 叶逸秋微笑道:“走吧!我与你一起砍柴去。” 欧阳远愕然一愣,呆呆道:“你……你也去砍柴?” 叶逸秋转身回首,与言、何二人寒喧了几句,便即道别,拉起欧阳远的手向后山深处而去。 言、何二人目瞪口呆,望着那二人一狗相偕而去,直到完全望不见远去的身影了,仍然没有回过神来。 过了许久,何不平转首问言不尽道:“大师兄,叶兄弟真的和老幺去砍柴么?” 言不尽白了他一眼,冷哼道:“废话,你不也是亲眼看见他们是一道走的吗?” 何不平一脸疑惑,慢慢举起右手想去敲自己的脑门,忽见从旁里伸出一只手,一把拨开了了他的手。他吃了一惊,怒目瞪着言不尽道:“大师兄,你这是干嘛?” “救人啊!”言不尽冷冷道。 “救什么人?”何不平愣然道。 言不尽看着他的手,道:“你!” 何不平勃然大怒,叫道:“我又不是老幺,狗快给人宰了要死要活的,也没有想不开……” 话没说完,言不尽已截口道:“既然没有想不开,那你为何想要捅自己后脑勺一刀?这不是想不开要自杀又是什么?” “谁自杀啊?”何不平跌脚大叫。 声音倏然而止! 他猛地想起手中还拿着把明晃晃的菜刀,顿时意识到了什么,只吓得出了一身冷汗,用力将手里的菜刀甩在地上,又狠狠踩了两脚,“呸”地一声,一口口水吐在了菜刀刀刃上,模样极为滑稽。 言不尽满脸狎笑,故意板着脸道:“你还敢说没有想不开吗?” 何不平抬头看着言不尽,讪讪笑道:“大师兄,你有没有发现,叶兄弟对老幺好像……有所不同啊!” “什么有所不同?简直就是另眼相看!”言不尽冷哼道。 何不平用手抓了抓脑门,百思不得其解道:“是啊,这就怪了,老幺这小子傻头傻脑、笨手笨脚的,叶兄弟怎么会对他这么好?” 言不尽又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大师兄,你不是一向自负聪明绝顶吗?难道这都看不出来?” “谁说我没看出来?我自然是看出来了,不过是我不想说而已!” “大师兄,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何不平夸张地大叫道,“你向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次怎么就不说了?” “你不也是说过,‘何处不平,何处有我’吗?”言不尽翻起了白眼,冷笑道,“方才老幺为了一条狗而伤心,却又没见你打抱不平?” 何不平哑然,无言以对,双眼一翻,几乎被气晕过去…… 韩山后山,云深不知处。 叶逸秋和欧阳远二人的身影,慢慢地从茂密的林间穿越了出来,在他们的身后,不时掠过一道黑色的影子。 那条大黑狗得到叶逸秋的相助,侥幸逃过一死,此刻活泼异常,一会窜前,一会跑后,间中还钻进路旁林间,也不知干些什么,过了一会,草木声响,居然又从另一处钻了出来,很是轻快兴奋的样子。 二人徒步走了几近一个时辰,终于来到韩山后山的一个山坡。站在山坡上向下看去,只见韩山挺拔耸立,附近群山都矮了一头,颇有傲然之意。 这片山坡上长满了树木,有粗有细,成片成林,很是茂盛。 欧阳远拿起把柴刀,对着面前一棵儿臂般粗大的松树,“刷”地就是一刀,木屑纷飞。他身子虽然极为壮实,膂力也自不小,但这一刀下去,那棵松树却并没有像想象中的一砍即断,只是出现了一道极其细微的小口子。欧阳远深深呼吸,吐气开声,又是一刀砍出,如此反复十几刀,终于砍倒了那棵松树,他却已累得额头微微见汗。 叶逸秋在一旁看着,有些于心不忍,伸手从欧阳远手中拿过柴刀,微笑道:“小兄弟,我来帮你砍吧!” 欧阳远慌忙手一缩,忙不迭地摇头道:“不不,叶大哥,这可不行,我师父吩咐过,砍柴是我必须做的,决不可以让他人代劳,叶大哥的好意,我心领了!” 叶逸秋看着欧阳远那张憨厚、木讷的脸庞,莞尔一笑。 欧阳远对叶逸秋又傻傻地笑了笑,挥动柴刀,向一棵大树砍去…… 不知不觉,天色悄悄黯淡了下来,夜色于无声中拉开了帷幕!风吹树林,树影摇曳,枝叶发出“簌簌”的声响,如一串串跳动的音符,传入耳里,极为和悦。 在这片天地间,仿佛除了风漫树林的声音已是万籁俱静。 突然之间,“汪汪”,一传犬吠不知从何处响起,随即“嗖”地一声,大黑狗从树林深处蹿了出来,趴伏在欧阳远脚下,仰起头,伸出老长老长、血红的舌头舔着欧阳远的右脚。 欧阳远也不嫌脏腻,就这般任由它舔着,伸出手爱怜地抚摸着它光亮柔顺的黑毛。一人一狗,相处得极为融洽! 不知为什么,叶逸秋心里忽然有种温馨的感觉,自从师父叶漫天逝世之后,他就与师妹叶梦君相依为命,似乎这种生活,也正是他所想要的。 “叶大哥,你在想什么?想念你的亲人吗?”欧阳远忽然抬头问道。 亲人?叶逸秋没料到他竟然会有此一问,不由得一愣,一时没有回答,拧紧了双眉陷入了沉思,似是被这句话勾起了心底最深最痛的记忆。 亲人?他是个孤儿,连亲生父母长的是什么样子他都一无所知,为什么,此刻竟然会有心痛的感觉? 在那一刻,叶逸秋的眼神忽然变得好空洞,好迷惘。 欧阳远等了许久没有听见回答,忍不住向叶逸秋看去,却见他正在呆呆出神,不由得也愣了一下,小心翼翼问道:“叶大哥,你……你怎么了?你没事吧?” 叶逸秋暗叹口气,回头强颜一笑,淡淡道:“没什么,小兄弟,你的亲人呢?你是不是很想念他们?” 欧阳远忽然笑了笑,笑容中竟有几许苦涩和无奈,摇摇头道:“我没有亲人,我是个孤儿,打我记事起,就一直在乞讨,在流浪,直到三年前,我在汤田铺遇到了师父,他见我可怜,就带回来了这里。”他看了脚下的大黑狗一眼,目光中更充满了爱怜,又道:“阿黑就是我在汤田铺里收养的,它也是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本来师父是不肯让它留下来的,但经不起我的苦苦哀求,这才勉强答应了下来,但我知道,师父并不喜欢阿黑。今日阿黑铸下大错,本已是罪无可恕,若非叶大哥你出面说情,怕是难逃死劫了。” 叶逸秋心头一动,问道:“阿黑究竟做了什么,竟让无名前辈如此生气,欲杀它而后快?” 欧阳远苦笑道:“今天早上,我睡晚了一些,醒来却发现阿黑不知跑哪儿去玩了,在平时,它就经常这样跟我玩捉迷藏,当时我也没在意。过了片刻,忽听二师兄在厨房里传来几声大吼,骂道:‘死狗,让你偷吃,让你偷吃……’随即就传来阿黑的惨叫声,想是挨了二师兄一棒子痛击。我慌忙跑出去,就看到阿黑被二师兄追着逃进了结心庐。” 叶逸秋失笑道:“阿黑一时嘴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何师兄又何必穷追猛打?无名前辈也何必大发雷霆?” 欧阳远叹道:“阿黑跑到厨房里偷吃,那也是常有的事,师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爱管不管。只是这一次,阿黑却是闯了大祸了,这一逃之下,当真是慌不择路,狗急跳墙,竟将师父生平最为珍爱的白玉茶壶给撞倒了在地,顿时成了粉碎。” 叶逸秋“啊”地一声惊叫,失声道:“白玉茶壶?那不是无名前辈视为生命般重要的奇珍异宝吗?” 他忽然想起了在结心庐时看见的那一堆似石非石,似玉非玉的碎片,这才明白无名何以脸色如此难看,患得患失,心不在焉,原来竟是为此。 欧阳远也是满脸无奈之色,苦笑道:“可不是嘛!那白玉茶壶据说是师父在年轻时一位故友赠送给他的,意义非常重大,每每闲来无事,他都要拿出来观摩一番,以此怀缅过往,悼念故人,谁知今日竟毁在了阿黑……阿黑手里,他如何能够容忍,是以再也不肯容情,非杀了阿黑不可!” 叶逸秋苦笑着摇摇头,温声道:“既然阿黑捅了这么一个大篓子,以后就要注意一些,别再让它四处乱跑。” “嗯!”欧阳远点头道。 叶逸秋抬头看了看天色,缓缓站起身来,说道:“天色已晚,我们回去吧!” 夜空中,一眉弯月冉冉升起,柔和如水的月色,如一层淡淡的光晕笼罩住了大地…… 第八章 重返故里 韩山。 山中一条羊肠小道也不知经过了几许迂回,通向深山更高处。 韩山虽无文人骚客留下过脚印,泼墨过诗歌词赋,但多年来一直流传着多种美丽的传说,诸如山巅上的石棺,居住在棺内的金鸡,还有生长在倒悬危崖上的“神茶”,和流溢水银的不知名山洞……种种传说无不为人津津乐道。 韩山虽非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名山,但在汤田铺数百方圆之内,已属众山之最,与北面的铜鼓峰遥相对望,并驾齐驱。 秋雨初霁,雨后青山分外明。南方干燥的空气,被雨水渗透,散发出种湿润的新鲜味道,沁人心脾。 潇潇雨歇后,叶逸秋与欧阳情携手并肩,欧阳远与黄大仙一前一后,延着那条小径,一起向韩山高处行去。 重回故里,叶逸秋总有不尽相同的感受。就在一年之前,他曾经双手抱着叶梦君的遗体,走一步,落一滴英雄的柔情之泪,连同自己的心,一起埋葬在了这片熟悉的土地;而现在,物是人非,陪伴在他身旁的人,却是对他一往情深,矢志不改的欧阳情…… 叶逸秋曾经以为,这一生,他将不再有爱,然而,当他再次走进江湖,他紧闭的心扉,却终于因为欧阳情的柔情而敞开! 九泉之下的梦君若是有知,她会祝福这段情缘吗?想起叶梦君,叶逸秋的心再一次莫名其妙地绞痛起来! 仿佛有种心灵感应般,欧阳情的心竟也突然一颤。 山风拂过,山峰上一层层白雾向四面八方缓缓散开,露出山巅一隅,天地似乎也为之一宽。 这一切,欧阳情仿佛看不见,也听不见。她看见的,是叶逸秋眼中的一丝淡淡的哀愁和伤感;她听见的,也只是他心底深处的一声叹息! 那一声叹息,深深触痛了她的灵魂。 “铮”地一响,灵魂深处的那根弦仿佛在吟唱! 欧阳情是个聪明的女子,聪明的女子总是敏感了些,有时候,这种敏锐的感觉令人无法控制自己。 “你不开心?!”她忍不住说出了自己心里的感觉。 “啊?什么?”叶逸秋茫然回首,眼神充满了厚厚的迷离。 他竟然没有听见我说的话吗?欧阳情眼波中的柔情,难掩脸上的一丝失望。 “你在想些什么?”叶逸秋强颜一笑。 这问题问的好傻,难道这世上,最了解女人的,当真只有女人?欧阳情不说话,口中传出一声轻轻的叹息。 叶逸秋已经愣住!自从二人彼此敞开心扉以来,欧阳情从未露出像现在这种古怪的神情,今天她是怎么了? “如果……我只是说如果!”沉默了许久之后,欧阳情忽然抬起头,一双明亮如秋水的眼睛望着叶逸秋略带忧伤的眼睛,“如果有一天,你不再要我与你相伴的话,请你一定不要不告而别,好吗?”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叶逸秋的心猛然一颤,牵着她的手的手也轻轻晃了晃,凝视着她的双眼,真诚地说道,“我怎么可能离开你?难道你不知道,我们的命运早已经紧紧联系在一起,密不可分?” “可是我……”欧阳情幽幽叹道,“我有一种预感,总有一天你将离我而去……”. “啊?”一阵愕然之后,叶逸秋忍不住哑然失笑,“有一天我将要永远离开你,这个事实几乎是无可否认的。” “你……”欧阳情娇躯一颤,温柔的眼神已变得摇曳如风中落花。 “那一天,一定会到来。”叶逸秋淡淡地微笑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自古以来,世间总多有奢求长生不死之人,这些人用尽了一切方法,去探索,去研制,去寻觅,那些所谓的长生不老药,到最后,还不是终究化为一捧黄土?你和我都是凡人,总有一天要老去要死亡,到了那一天,我自然是要离你而去的。” 欧阳情目光慢慢望向山的高处,再不言语。她忽然觉得很失落,身边这个男人,根本就不了解她,或许……他从来都没有真正地去探索她心里的想法!难道在他的心里,叶梦君真的是无可取代? 就在这时,身后忽然响起了欧阳远的声音:“哎呀!你走得好端端的,怎么就停下来了?” 叶逸秋和欧阳情一齐回头,忍不住相视莞尔! 原来黄大仙走着走着,突然驻足不前,欧阳远骤不及防,脚步跨大,差一点整个人都撞在黄大仙身上。 黄大仙头颈微侧,目光途睨,脸上表情非常怪异,翻着白眼道:“我黄大仙行知天下已有多年,可谓阅历丰富,见多识广,偏偏最看不惯世间的儿女情长,生死缠绵。” 欧阳远瞪了他一眼,傻傻地站在那里。 黄大仙突然一把拉起他的手,向来时路走去。 “喂!你干嘛呢!”欧阳远大叫道,“我们是要上山,不是下山。” 黄大仙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傻小子,人家一对儿正在说着别人听不得的小话儿,你不走开一些,不觉得很碍眼吗?” “什么话听不得?”欧阳远懵懂不解。 黄大仙侧目注视着他,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无奈神色,压低了声音道:“傻小子,他们说的话,不能听的多着呢,别人听见了,保管要吐上三天三夜。” “那咱们还是别听见的好。”欧阳远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惊恐不已,仿佛唯恐避之不及,反而拖住黄大仙的胳膊大步向山下走去,“我一想起你早上宿酒呕吐不止的模样就害怕,你可千万别又再吐一次。” 黄大仙目瞪口呆,为之气结。 羊肠小道在山中迂回盘旋,地势愈来愈是陡峭险峻,到了一处悬崖时,小径变得更弯更窄,在峭壁上继续没有尽头地延伸着。 那悬崖深不见底,终年云雾迷蒙,依稀可见它的山壁竟是向山体凹陷进去的,就像是一个倒转的漏斗。 行到这里,叶逸秋脚步渐渐变得缓慢,回头对黄大仙道:“这里就是韩山最为凶险的地方,叫做‘倒悬危崖’,上窄下阔,深不见底,行走时一定要凝神静气,千万别掉下去。你若是害怕,就让小远背着你过去。” 黄大仙冷哼一声,挺了挺胸膛,大声道:“我黄大仙虽未学过武功,但走过的地方何止千万,就这个区区悬崖,岂能将贫道吓倒?” 叶逸秋微微一笑,也不多话,领先而行。 黄大仙偷偷瞄了云雾飘荡的悬崖一眼,悄悄吐了吐舌头,全身都轻轻打了个摆子,状极滑稽。他暗暗深吸口气,跟在欧阳情身后。 “倒悬危崖的崖壁上,据说生长着一株神奇的茶树。”叶逸秋边走边道,“这株茶树一年只能采摘一次,每一次都只有三两的份量,既不会重过一分,也不会轻过一钱,所以又称‘三两青’。不过,此处地势实在太过凶险,寻常猎人樵子都不敢轻易涉险,偶尔有些胆大之人,长垂绳索往下吊,冒险采茶,往往是九死一生。” “这茶有何神奇之处?”欧阳情问道。 “据说若将一片茶叶和大米同置于一个碗中,几个时辰之后,大米就会慢慢溶化成一碗又清又甜的水。” “大米居然会变成水?”欧阳情不敢置信地惊叹道,“这是真的吗?” “曾经有人说过,若将此茶连续沏上十二个时辰,它的味道和颜色也是丝毫不会改变的,只有越来越浓。”叶逸秋忽然长叹一声,缓缓道,“据先师所说,其实这茶非但可以令人提神醒脑,祛除疾病,延年益寿,更可以化解百毒,生肤起肌,实是一种解毒疗伤的圣药。” “世上居然有这种奇珍异宝?”欧阳情双眸望向云雾迷蒙的悬崖,唏嘘不止,“只可惜这地方连一只鸟都飞不下去,否则我倒想下去摘一些茶叶上来。” 叶逸秋微笑道:“我若能练成‘落日刀法’,飞越这片悬崖便轻而易举……” 一言未毕,忽听身后传来两声惊呼! 惊呼声一前一后,前者是黄大仙,后者则是欧阳远。 叶逸秋与欧阳情同时回首,只见黄大仙的身体正急速地坠向悬崖。 原来黄大仙听得入神,脚下突然踏空,直往悬崖掉落。 欧阳远眼明手快,急忙一手抓去,却抓了个空,抓住的只是一片潮湿的空气而已。 “救我……”急切的呼叫声突然中断,黄大仙的身影已迅速淹没在浓浓的云雾里。 就在这刻不容缓的瞬息之间,已容不得任何人多作思考,心念一动后,黄大仙必将死无葬身之地。 叶逸秋想也不想,飞身飘起。 他已经没有任何选择,他决定赌一赌。 赌一赌运气,也赌命! 黄大仙不懂武功,掉下倒悬危崖必死无疑,而他轻功绝顶,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叶逸秋身形方动,忽听“咻”地一声,一条红色光线倏地从欧阳情衣袖中闪电般飞出,迅速延伸。 十丈软红! 那条红色的光线居然是一条丝带! 就在黄大仙的身影即将消失之际,十丈软红已卷住了他的腰身。欧阳情手臂如云般轻舒轻展,收放自如,那姿势优美的就像是在风中用手指轻轻拈起遍地落花。黄大仙的身躯从云雾中穿出,随着十丈软红的飘动,缓缓落在叶逸秋和欧阳情二人之间。 欧阳远目瞪口呆,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叶逸秋已经完全愣住,他做梦都想不到欧阳情居然还有这一手。 欧阳情微微一笑,也不见她手上有何动作,十丈软红竟又已奇迹般消失,隐匿于她衣袖之中,就像是叶逸秋的刀,看不见的刀! 山风轻拂,一股刺鼻的异味突然从黄大仙身上传送出来。 是腥臊的尿味! 此时此刻,黄大仙不仅汗湿重衣,而且屎尿齐流,沾满了一裤子。经过刚才那一番死里逃生,黄大仙实已心胆皆碎,惊魂未定,脚下一软,颓废地一屁股坐倒在地,若非叶逸秋眼明手快,一手扶住他摇摇欲坠的身子,只怕又要一头栽落深渊中去。 叶逸秋瞧着欧阳情的衣袖,脸色古怪,问道:“刚才那条丝带,究竟是什么东西?” “你都说了是丝带,不就是条丝带吗?”欧阳情淡淡一笑道。 “我忽然发现,我对你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叶逸秋目光慢慢投向欧阳情的双眸,“我居然连你究竟用什么武器都不清楚。” 欧阳情第一次显露武功,是在情急之下,以两指夹住如雷霆万钧的剑尖;第二次的时候,则是以诡异的身法,避开左丘权、杨长安等四大高手的夹击;而第三次,就是那一次与叶逸秋刀剑合壁,击败宋飞扬了!这一次,是否就是第四次?十丈软红是否也是一种武器? “对付敌人,任何东西在我手里都可以成为武器。”欧阳情嫣然一笑道,“对你,我的武器却只有一种。” 叶逸秋愕然无语。 “柔情!”欧阳情悠悠道,“女人的柔情就像是水,可以覆灭天地万物,你的刀虽然是天下第一刀,但无论它再如何锋利,也绝斩不断水这东西。” 叶逸秋苦笑不语,他明白,他这辈子的确已经走不出欧阳情的柔情! 穿越过倒悬危崖,羊肠小径依然似是无休无止,向韩山的更深处延伸而去。 岭南汤田铺方圆数千里之境,都是山林之地,莲花山脉中,山山相通,东望潮州府,西连嘉应州,韩山正处于莲花山脉咽喉地带。当年一代奇侠叶问秋携同慈母弓小芸和爱妻葛无双隐居于此,开宗传代,自立叶氏一脉,正是因为此山远离江湖,不沾人间尘世的纷扰和烟火。 韩山深处,陡崖壁立,四面群山环抱,形成一个山谷。山谷深处,有一方世外桃源般的美丽盆地,松竹苍翠成行,岩壑幽美,岩石中有清泉汩汩流出,四下里长满了奇花异草,林中一块如茵的芳草地上,时有猿猱麋鹿出入,鸟语花香,有如神仙居处,实在是一处隐居出世、啸傲山林的方外胜景! 山谷下,篱笆成墙,围起一片方圆极其广阔的平地,绿草如茵,间中栽种数株杨挑和一些果树,五七间红墙绿瓦小屋点缀其间,一条小河从远山的高处静静流淌而来,蜿蜒绕过屋后向山下流去……田园风光,尽显无疑,风物宛如图画。 欧阳情在繁华如锦的金陵古都生活了数年,所听所闻都不离奢华和喧闹,如今身处这片静谧而温馨的世外桃源,不由得心旷神怡,灵魂出窍,全然不知身在何处! 站在篱笆墙外,叶逸秋久久无言,目光迷离如山中云烟,悠然出神,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熟悉的故土,熟悉的味道……游子,终于回到了家的怀抱! 黄大仙使劲揉着眼睛,一脸惊诧地问道:“我的妈呀!这是什么地方?” “我的家!”叶逸秋淡淡地应了一声,轻轻推开了虚掩的柴扉,慢慢走了进去。 穿过桃林,绕过屋宇,抬目可见一座小小的木板桥凌驾于小河上空,河的对岸,居然又是一片枝叶繁茂的竹林,红墙绿瓦,飞檐画栋,宛然可见。竹林之中,竟又建有一座庄院! “当年先祖叶大侠建此庄园,实是费尽了心思,借天然之利,再佐以人为之工,方开辟出如此人间仙境。”叶逸秋拉着欧阳情的小手,一手指点着四周物事道,“前面的数间屋舍,是为生活起居之用,而竹林中的庭院,则分三进,一进会客,二进习武,三进乃是叶家历代先祖的安息之地。” “我可不可以进里面看看?”欧阳情轻声道,“我想拜祭一下叶家列位先人!” “当然可以。”叶逸秋淡淡笑道,“反正有一天,你将成为这里的女主人。” 欧阳情眼波温柔如水,心里却莫名其妙地暗暗叹息…… [奉献] 第九章 生死两茫茫 叶家历代先祖的安息之地,自然就是祠堂! 从开创岭南叶家的叶问秋到叶漫天,这一脉已传承了两百几十年,历代先辈都在这祠堂中有着灵位,是叶家一个重要所在。.tw[](小说手打小说) 穿过竹林,但见偌大的一片空地上,耸立着一座气势雄伟的殿堂,四角飞檐,琉璃瓦顶,古香古色门牌红柱,彷佛都在这片宁静中诉说着昔日的历史。 一阵阵的轻烟,从深邃而显得有些阴暗的殿内飘出,从外面看去,只见里面烛火点点,更有长明灯微微摇晃,悬挂半空。 “几乎每一天,我都会前来打扫,燃灯点烛,决不让这个地方变得邋遢。”欧阳远解释道。 叶逸秋面色深沉而肃穆,目光却充满了感激之色,望着欧阳远淳朴憨厚的面容,慢慢地,轻轻地点了点头。对于叶家传人而言,先祖们遗留下来的荣誉都足以让他们自豪,而这个祠堂,无疑是他们心目中最为神圣的地方。 “你做的很好!”叶逸秋轻轻拍了拍欧阳远厚实的肩膀。 无名曾经不止一次,甚至是不厌其烦地赞美叶逸秋,常言此子必能成为江湖巨子,无人可望其项背,他日成就,将远远逾越于叶家历代先人之上。无名向来深沉寡言,对门下三位弟子极其冷淡,想要得到他只言片语的赞美,简直比登天还难。欧阳远对这位叶大哥,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祠堂并不深,但极其宽阔,一张古老而宽大的供台面东向西,横陈于阳光充足之地,供台上摆放着数十块灵牌,呈三角形依次分层向下。供台下又是一张方方正正的供桌,供桌上摆满了各种野果,居中是一个高且宽的香炉,炉中盛满了香灰,散发出种淡淡的异味。供桌的面前,就地摆放着三个蒲团,那是专供前来祭拜的后人所用的。 岭南叶家由叶问秋所创,自然而然,叶家传人俱都奉叶问秋为始祖。供台的最顶端,供奉的却并不是叶问秋的灵牌,而是其母弓小芸,第二行才是叶问秋与葛无双夫妇。每一代叶家传人都排列成一行,如此层层往下,最下面的一行只有一块灵牌,在供台琳琅满目,排列整齐的灵牌中,显得孤单而寂寞,令人心生诸多感叹! 逝者如斯,香魂一缕――那一块灵牌,正是叶梦君的灵位。 站在供台之前,欧阳情心中一片迷惘,脑中更是如同寒冬中千里冰封,雪飘万里,白茫茫地一片,没有了思想,没有了呼吸,就连心跳也似已在这一刻停止。 她欲哭,却无泪! 红颜薄命,全不由人。两个女人,同时爱着一个男人,本已极其不幸,而叶梦君却又在与爱着的男子初逢乍遇之后,猝然香销玉殒,这简直是苍天的不公。.tw[]而欧阳情却又是何其的幸运,叶梦君以残留的最后一点余力,为她驱毒,挽救了她的生命,临终又将今生最爱的男子托付给她…… 欧阳情欠叶梦君太多太多,永远都无法偿还。 欧阳情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从今以后,她将努力化作叶梦君的影子,为她做所有未能完成的事,然而,她却发现,自己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第二个叶梦君! 伫立了许久,欧阳情终于慢慢地从供桌上拈起三支细香,在供桌上长年不灭的油灯上点燃了,恭恭敬敬地鞠了三次躬,又慢慢地插入了香炉之中。 祠堂是个神圣而肃穆的地方,也是至阴之地,就连向来嬉笑怒骂、油嘴滑舌的黄大仙,此刻也不由自主地板起了脸,大气也不敢出。 叶逸秋慢慢地走了过来,拈起三支细香,同样恭恭敬敬地鞠了三次躬,慢慢将三支细香插入了香炉。他轻轻瞄了一眼油灯,轻轻说道:“该添香油了!” 欧阳远大步抢上,伸手去添香油。 “我来吧!”欧阳情挡在欧阳远身前,从供桌上拿起香油,慢慢注入油灯的管道。 突然间,一滴眼泪从欧阳情眼中无声滴落,落在了她如春葱般的手背上! 悲从中来,她是否又再一次地想起了薄命的红颜? 一只稳定的大手慢慢地握住了欧阳情的手腕,一个温和的声音轻轻道:“你在想什么?香油已经满了!” 欧阳情的手轻轻一颤,呆滞的目光落在油灯上。 油灯里的香油正从管道中慢慢流溢出来。 欧阳情暗暗叹了口气,缓缓道:“逸秋,我想……梦君一定很孤单……” “梦君不会孤单。”叶逸秋缓缓摇着头,“她和师父师娘在一起,又岂会孤单?” “可是……”欧阳情倏然抬起螓首,晶莹的泪珠已沾湿了黑色面纱,“可是我一直觉得……” 她没有说完她想要说的话,叶逸秋已截口道:“你太累了,所以才会胡思乱想,我先带你去休息一下。” 他拉起欧阳情的小手,大步向祠堂外走去。刚刚跨过门槛,他突然又回过头来,对黄大仙道:“你泄露了血衣楼的秘密,他们一定会将你置于死地。如果你不想被血衣楼的人追杀,不妨留下来,我可以向你保证,在这里,决没有人可以伤害你。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 黄大仙没有丝毫犹豫,忙不迭地点头如捣蒜。他在江湖上漂泊浪荡了几近二十年,终于能有一个栖身之地,况且又是如此一个如同世外桃源般的梦幻仙境,若是拒绝,那么他不是疯子,就是傻子! 日暮西山,晚霞满天。 小桥下,流水旁,一对相依相偎的情侣坐在柔软的草地上,浅红的晚霞披露在他们的头发上,衣衫上,散发出一层奇异的光晕,仿佛为他们涂抹上了一种神秘的色彩。 欧阳情早已脱掉了绣花鞋,赤足浸泡在流水中,时不时地拨动着水流,溅起一片片水花。她的双足有着毋庸置疑,无可挑剔的完美,肌肤洁白胜雪,几可照人,脚趾秀气纤长,毫无瑕疵,三寸金莲只余盈盈一握…… 叶逸秋瞪大了眼睛,仿佛已经看呆了! “你看什么?你这呆子!”欧阳情双足拨弄着水花,娇嗔如呢喃。 “我在想……”叶逸秋没有收回痴迷的目光,慢吞吞道,“天下居然有如此美丽的脚!我简直无法想象,你居然用这双脚,跟着我足足走了好几个时辰的山路。” “嘻……”欧阳情忍不住笑出声来,悠悠道:“你相不相信,我这双脚曾经踹死过两匹只饥饿的野狼,四只凶残的老虎,和八头丧失了本性的狮子?” “我相信。”叶逸秋忙不迭点头,“你有没有用这双脚杀过人?” “杀人?”欧阳情摇头道,“我杀人的时候根本从来不用脚。” 她倏地吐出一口气,正色道:“逸秋,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血衣楼称霸江湖的计划已经启动,先是飞龙堡、神刀门和旋风楼三大世家,在一夜之间遭受重创,而后是‘君子剑’陈士期无端惨遭灭门。三大世家势力强大,血衣楼心有忌惮不足为奇,可我一直想不通,陈大侠早已退隐多年,不再涉及江湖事,他对血衣楼根本不存在任何威胁,黑袍为什么要下这么狠的毒手?” “根据我的推测,其原因不外乎两个。”叶逸秋沉吟着道。 “哪两个?” “其一,嫁祸燕重衣。九龙堂的成员虽然只有九个人,但每个人都是江湖绝顶高手,血衣楼顾忌九龙堂的势力,是以燕大哥也在他们的计划之中;其二,血衣楼真正的目标,或许不是别人,正是秦孝仪。” “秦老爷子?” “秦孝仪游戏风尘,交游广阔,他的朋友和门下弟子遍布大江南北,这一点正是血衣楼深以为忌的,秦孝仪这个人,一家会成为他们的绊脚石,杀害陈士期满门,可以说,这是向秦孝仪下的第一封挑战书。”叶逸秋摇头一声苦笑,长叹道,“看来黑袍这个人比我们想象中的更难对付,如此歹毒、一箭双雕的计谋都能想到,实在令人不为之折服。” “唔!”欧阳情也点头认同道,“陈士期死于‘一剑穿喉’之下,作为生死至交,秦老爷子一定不会袖手旁观,一旦双方发生冲突,局面就很难控制。黑袍不过只是略施雕虫小技而已,却能坐收渔翁之利。” “嗯!不过……”叶逸秋拧眉道,“有几个问题,我到现在都还想不通。” “哦?说来听听。” “第一,秦孝仪为什么要暗中帮助燕大哥逃走?第二,老枪究竟是生是死?如果他还活着,那么现在又在哪里?” “我觉得这两个问题都不太重要,重要的是,黑袍究竟是什么人?”欧阳情若有所思道,“我一直觉得,吕千秋就是真正的黑袍。” “吕千秋吕老爷子?”叶逸秋忍不住失笑道,“这种事打死我都不会相信。” “为什么?” “因为他们根本不是同一种类型的人。”叶逸秋摇头道,“黑袍是个城府极深,聪明绝顶的枭雄,处事的方式几近完美,吕千秋性子暴躁冲动,做事不计后果,我实在无法把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 “也许性子暴躁冲动的吕千秋,只不过是种表面的伪装,为的就是掩藏真相,睿智深沉的黑袍才是他真正的面目。”欧阳情依然不改初衷,坚持自己的猜测。 叶逸秋笑了笑,不愿再与她辩论下去,缓缓道:“黑袍究竟是谁,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目前最重要的是,我必须尽快找到‘落日刀法’,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练成九式,这样才能与黑袍相抗。” “可是我们一点线索都没有,又如何寻找?” “这……”叶逸秋为之语塞,黯然长叹道,“这只能看天意如何了!” …… 天边,彩霞慢慢消失,夜色悄悄拉下了帷幕! 更寒露重,月色凄迷,大地迷迷蒙蒙,夜雾又浓又厚,黄大仙独自一人走在韩江流沙渡边。 突然间,江面上无缘无故地涌起一阵又一阵大雾,迅速向大地蔓延开去,刹那间,黄大仙再也找不到前行的道路。 就在这时,江面上忽然又亮起了数十盏昏暗的灯光,穿透了迷雾,照亮了江水。 黄大仙凝目望去,只见两艘大船正缓缓驶来。因为大雾弥漫,大船不便快速航行,所以速度极慢。片刻之后,大船之后又亮起了数十根火把,火焰熊熊,但见数十艘轻舟乘风破浪,快速而来,很快就越过了两艘大船。 黄大仙站在渡头高处,清楚地看见,那些轻舟上之人全都是身穿夜行衣,蒙头罩脸的黑衣人,其中一人脸上却戴着一个面具。 这是个黑黝黝的面具,没有鼻子,没有嘴巴,一平如整,只露出一双眼睛,而那人的眼睛,是死灰色的,却又如刀锋充满了杀意。 突然间,那面具人大手一挥,一声令下,所有的黑衣人都从轻舟上跃上大船,挥刀舞剑,逢人就杀,大船上的官兵奋起反击。一时之间,厮杀呐喊声此起彼落,惊天动地,刀光剑影中,人头与血雨一起飞上半空,跌落水中,很快就染红了江水。 杀戮就这么样开始了,这是黄大仙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死人,也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惨不忍睹的杀伐盛况…… 不过小半个时辰,两艘大船上的官兵就被那些黑衣人尽数歼灭,尸体堆积在船上,就像是一座小山那么高,江水红的就像是黄昏里的夕阳。 黄大仙再也忍受不住,倒在地上呕吐不止,就像是一条死狗。 “咻!” 一口剑,闪动着蓝汪汪的寒光,仿佛匹练般,又像是从天际陨落的流星,照亮了大地――虽然它的光芒是如此璀灿夺目,但在刹那间,却能够置人于死地。 光彩的终止,就是死亡! 颤动的剑尖就像是条凶狠的毒蛇,吞吐着触目惊心的舌信子,比黄昏时候的残阳更红的剑穗就像是新鲜的血液,在夜空中像风一样飘动,像水一样流淌! 黑暗必将被鲜血染红。 那将是谁的血? 剑在手里,那是面具人的手! 顷刻之间,就像是条凶狠的毒蛇的剑刺入了黄大仙的胸膛。 黄大仙仿佛听见了一种声音,那是血液奔流之声,也是死神召唤之声,他甚至已经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和心跳同时停止。 他倒了下去,倒在血泊之中! 那是他自己的血。 原来,今夜的黑暗,是被自己的鲜血染红的…… 黄大仙没有死!他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居然好端端地躺在自己那张宽大温暖的床上。 没有鲜血,没有痛苦,没有面具人,没有杀人的剑……没有,什么都没有! 黄大仙第一个反应,就是下意识地把手放在胸膛――胸膛完好如初! 哦!原来只是一个梦。黄大仙长吁一口气,压在心口上的大石顿时化为无形的粉末,倏然消失。 多少年了,多少个夜晚,黄大仙经常做梦,每一个梦都不相同,却从未梦见自己死亡。 这是一个恶梦,黄大仙现在才知道,原来死亡是如此令人恐惧! 黄大仙自嘲地苦笑着,缓缓掀开被子走下了床,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的衣衫早已被冷汗浸透,紧紧贴在身上,有种冰凉的寒意。 黄大仙深吸一口气,缓缓走到窗前,举目望去。 灰蒙蒙的窗外,露出一丝曙色,天仿佛就快亮了! “笃!笃笃……”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轻微的敲门声。 第十章 天意 “吱呀!”紧闭的木门被人从外面缓缓推开,一个健壮的身躯挡住了淡淡的曙光。(..tw)(小说手打小说) “咦!”欧阳远一脸惊诧之色,瞪大了眼睛望着形同虚脱的黄大仙,“你怎么了?这种地方,这个时候,你居然还出了一身臭汗?” 韩山虽非高处不胜寒之地,但在风轻云淡的秋季,空气总是异常稀薄,气候也比山下寒凉许多,像欧阳远这般壮硕的汉子都难免感觉到些许寒意,黄大仙身子单薄,反而汗湿重衣,岂非奇怪之极? 黄大仙翻了翻白眼,没好气道:“这大清早的,你来做什么?” “这时候还早?”欧阳远大眼一瞪,沉声道,“古人说,闻鸡起舞……” 黄大仙立即截口打断道:“荒山野岭,哪来的鸡?” “嘿嘿!”欧阳远傻傻笑道:“这里是没有鸡,不过有鸟啊!我们乡下人有种习惯,听见鸟叫之后,就大都起来劳作了!” “劳作?”黄大仙冷笑道,“哦!我明白了,你这么早起来,原来是去打扫鸟粪的。” “你说对了!”欧阳远也不否认,脸上带着一丝不怀好意的轻笑道,“不过……去打扫鸟粪的这个人,不是我。” “不是你是谁?” “这个人当然是你。” “我?”黄大仙仿佛气不打一处来,脸上肌肉抽搐不止,“为什么是我?” “我已经离开结心庐两天了,不能再呆在这里。我离开之后,这里的打扫工作就全由你负责。” 黄大仙猛地飞扑过来,一把揪住欧阳远的衣襟,暴跳如雷道:“我想你一定是犯了什么毛病,我不过是来这里作客的,你居然把客人当作奴才使唤?这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你是客人?”欧阳远冷笑道,“我看你才是犯了毛病。你别忘了,你现在正在被仇人追杀,你来到这里,是避祸的。叶大哥冒险收留你,你为他做点什么,难道这也不对吗?” “你……”黄大仙只觉脑中一阵昏眩,几乎被气晕过去! 叶家祠堂。 欧阳远手拈三支细香,恭恭敬敬地鞠了三次躬,将细香插入香炉中,回头对黄大仙道:“你也来上香吧!” 黄大仙又翻起了白眼,冷冷道:“叶家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为什么要上香?” “你和叶家本来是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从你踏入这里之后就不同了!” “有什么不同?” “你知不知道,岭南叶家在江湖上有着什么样的地位?”欧阳远没回答,反问道。.tw[] “本大仙人没兴趣知道。”黄大仙怫然拂袖,又回复了仙人孤傲的模样。 “当年创祖的叶问秋叶大侠,在两百多年前可是个呼风唤雨,叱咤江湖的大人物,五湖四海,大江南北的各路英雄豪杰无不臣服。”欧阳远仰着头,望着叶问秋的灵牌,满脸真诚的敬意,“据说两百多年前的江湖,邪道大魔头弓不躬企图称霸天下,大开杀戒,弄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若非叶大侠大义灭亲,挥刀怒斩弓不躬,嘿嘿!江湖岂能太平?” 黄大仙“嘿嘿”冷笑道:“太义灭亲?这我就听不懂了!” “弓不躬乃是叶大侠的亲舅舅。”欧阳远白了黄大仙一眼,不悦道。 “他居然杀了他亲舅舅?”黄大仙骤然大叫,“如此一个大逆不道之人,如何能够承受‘大侠’之名?” “这其中自然是别有隐情的。”欧阳远心中思忆着叶问秋的生平事迹,悠然出神,“叶大侠命运多舛,一生坎坷,自小就经历了许多苦难,而这一切,正是拜弓不躬所赐。若非弓不躬逼迫自己的嫡亲妹子弓小芸引诱武林盟主叶扁舟,致其犯下弥天大错,就不会……” 语音猛地停顿! 欧阳远仿佛想起了什么,倏然住口不语。 “就不会怎样?”黄大仙追问道。 “哼!”欧阳远突然面色一沉,冷冷道:“有些不应该知道的事,你最好还是别问。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每天都将叶家先人们的灵牌抹洗一遍,上香、添油、打扫,缺一不可,绝对不许偷懒。” 黄大仙双手抱胸,微微冷笑,不置可否。 欧阳远板着脸,沉声道:“你要是没那么做,我一定会把你撵下山去,让你被血衣楼的人追杀,死于非命。” “你……”黄大仙为之气结,无奈地苦笑道,“你好像吃定我了,好,好,如今本大仙人虎落平阳,寄人篱下,就忍你这一回,日后得志,一定要好好收拾你,臭小子!” 欧阳远咧嘴一笑,随手抛给黄大仙一条毛巾,说道:“等你日后得志再说吧,现在先去把灵牌抹干净。” 黄大仙狠狠瞪了欧阳远一眼,从鼻孔里重重一哼,抓起毛巾,极不情愿地开始了抹洗灵牌的活儿。 欧阳远强忍暴笑,拿着扫帚开始打扫祠堂。 黄大仙嘴里叼着一只野果,心里骂骂咧咧,从弓小芸的灵牌开始抹起,很快就抹到了第五行灵位。叶家到了第五代,正是香火鼎盛,人才辈出之际,所以这一行的灵牌竟有十五个之多。 黄大仙抹到中间,忽然轻“咦”一声,倏地停止了动作,只是瞪大了眼睛,紧紧盯着其中一块灵牌。他忽然发现,所有的灵牌都是活动的,而这块灵牌却似是镶嵌在供台之上,紧紧相连,竟不能移动分毫。更为奇怪的是,这块灵牌居然没有镌刻任何字体,完全是空白的。 一块没有名字,纹风不动的灵牌,究竟有什么古怪之处?它为什么会放在供台之上,享受后人的供奉? “唰唰唰!”黄大仙接连几口,将野果吞进了肚子,“虎”地跳上了供台,双手摁住那块无字灵牌。 “你做什么?”欧阳远眼角瞥见黄大仙行动古怪,一边大声喝斥,一边大步奔来,“还不赶快下来?” 黄大仙充耳不闻,双手用力,又扳又摁,然而任他如何用力,却始终不能撼动无字灵牌分毫。 欧阳远又气又怒,人未到,手中扫帚已横扫而出。 “啪!”“啪!”两声脆响连续响起。扫帚重重地拍打在黄大仙右大腿上,立即从中断为两截。 欧阳远学了数年武功,根基深厚,膂力沉重,情急之下,骤然出手,立即将黄大仙瘦弱的身躯击飞出去,“砰”地一声沉响,狠狠跌倒在地,摔了个四脚朝天,嘴里哼哼唧唧,一时挣扎不起。 欧阳远犹不解恨,快步上前,骑在黄大仙身上,对着他“啪”的就是一个耳光,紧接着又一拳击在他柔软的腰肌上,随即起身踹出一脚,将他踢得接连打了几个滚。 就在这时,忽听门外有人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语声未了,叶逸秋和欧阳情携手飘然而入。 “叶大哥。”欧阳远余怒未息,戟指指着躺在地上喘息不止的黄大仙道,“这个骗子竟敢在祠堂里捣乱,妄动先人们的灵牌……” “哦?!”叶逸秋目光投向供台,刹那间,脸上骤然变色。 供台上,触目之处一片狼藉,数十张灵牌凌乱不堪。欧阳远淳朴憨厚,对叶家列代先祖奉若神明,难怪怒发冲冠,大发雷霆。 叶逸秋却没有生气,目光聚焦于一张灵牌之上,久久不能移动。 那是一张非常奇特怪异的灵牌,没有文字,没有图案,它非但没有像其他灵牌一样倾倒,反而高高竖起,就像是鹤立鸡群,如此地不同。 无字灵牌并非悬空而立,它是被一条细小的弹簧撑起来的,而弹簧的底部,居然与一只小小的木盒紧紧相连。 供台本是用一块坚硬的花刚岩打造而成的,经过人工打磨,一平如整,光滑异常,而此刻,它的面上却露出了一个方方正正的缺口。 那个小小的木盒正是从那个缺口弹出来的! 叶逸秋大步过去,仔细端详。只见木盒是用檀香木做的,已有一些年代,色泽黯淡,有些地方的油漆已经剥落,四周雕刻着一些花纹,纹路清晰,古色古香。 叶逸秋捧起木盒,伸手去揭盒盖。 “小心有机关。”欧阳情出声示警。 叶逸秋回头微微一笑,将木盒慢慢放在供桌上,随手一挥。 手动处,刀光乍现,只一现。 看不见的刀! 刀光一闪即逝,只听“啪”地一声,木盒上的铜锁被他一刀削断,盒盖倏地弹起。 叶逸秋屏紧呼吸,全神戒备,如临大敌。 危险并没有像每个人所想象的那般出现,没有激射而出的弩箭,也没有随风飘荡的毒烟,一切,都一如既往的平静。 木盒之中,装着一个小小的包裹,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叶逸秋轻轻拿出包裹,只觉入手极轻,仿若无物。他深吸一口气,缓缓打开了包裹,里面居然又是一层绸布。剥开绸布,一封信笺猛然跃映在他眼前。 就在这一瞬间,叶逸秋的呼吸突然停顿,心跳也似已完全停止,一双眼睛迸射出种奇异的光芒。 信笺上分明写着:致吾徒逸秋! “吾徒逸秋?”这分明是师父叶漫天的笔迹,也只有他,才能如此称呼自己。 叶逸秋强抑狂跳不止的心,撕开封口,从中取出一张信函。信函的纸张已经变了颜色,陈旧而泛黄,但字迹依然清晰。 信函中写道:“余生平快意江湖,无视情爱,常言行侠仗义、锄强扶弱,管天下不平事,方是吾辈所为。然,余年过不惑,幸遇佳人,不惜委身相托,结秦晋之好。香儿博览群书,天姿聪明,观余祖传绝技‘落日刀法’,深觉未臻巅峰,故竭尽所能,又创三式。绝技虽成,佳人却心力交瘁,撒手人寰,此乃余生平之憾!‘落日刀法’成就了岭南叶氏一脉之百年伟业,然使余夫妻阴阳两隔,再无相见之日,余悔恨与痛苦交织,日不能食,夜不能寐,遂决定封刀归隐,终生不再提刀。然‘落日刀法’乃先人所传,终不可失,余遂将其藏于先人灵位之中。如机缘凑巧,吾徒必可得见;若不能见,‘落日刀法’从此绝矣!” 看到这里,叶逸秋的手脚已然变得僵硬,一颗心却在疯狂跳动。 “欲学刀法,先习心诀。心诀若成,刀法即成。每一道心诀,与每一式刀法相辅相成,切不可贪功冒进,急于求成,否则必‘欲速而不达’,轻则走火入魔,重则一命呜呼。‘落日刀法’记载于薄绢之上,依尔资质,前三式一月有成,学成六式则需百日之功,至于最后三式,却需看尔造化,万万不可强求,切记!” “后山无名者,虽隐山林,实则武学奇才,余常与其探讨武学知识,其对‘落日刀法’颇有心得与认知,练功之际,尔若徘徊不前,可向其求教,必得其益。” 最后落款之人,果然就是叶漫天。 看完信函,叶逸秋的身子已经完全不能动弹,就像是一尊风化了的岩石。就在这一刻,他忽然想起了很多事,很多人。他想起在姑苏寒山寺中,那个神秘的灰袍人曾经对他说过,万万不可舍弃叶家列代先祖的灵牌。在当时,他还道是师父叶漫天唯恐自己不愿继承叶家衣钵,却原来,灵牌之中竟然隐藏着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若非黄大仙误打乱撞,阴差阳错地翻动灵牌,也许,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发现叶漫天遗留下来的信笺,永远都不可能学成“落日刀法”。如若自己不懂“落日刀法”,又如何能够阻止黑袍称霸江湖的野心? 天意,这一切,都是天意! “落日刀法?”欧阳情失声惊呼。 “嗯!”叶逸秋终于慢慢恢复了平静,缓缓点头长叹道,“先师居然将这本秘笈隐藏于先人灵牌之中,我在此居住了十几年,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若非黄大仙无意打翻了灵牌,我这辈子,只怕休想一睹叶家祖传绝技。” “既然‘落日刀法’已经出现,瓦解血衣楼岂非指日可待?”欧阳情双眸闪动着一种奇异的光芒,连声音都已变得不再平静。 “想要瓦解血衣楼,还需依靠武林正道的团结力量。”叶逸秋轻吁口气,微笑道,“‘落日刀法’只不过是‘缥缈九剑’的克星,我若学成,黑袍便不再天下无敌。” 欧阳情如水的双眸变得更加明亮,仿佛荡漾着一种希望。 “叶大侠,我……我……”黄大仙脚步蹒跚,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一边龇牙咧嘴强忍疼痛,一边满怀歉意道,“我只是觉得那块无字灵牌非常古怪,所以才动了好奇之心,忍不住想要看个究竟,决无冒犯叶家列祖列宗之意,还望叶大侠多多海涵。” 叶逸秋微微一笑,温声道:“我不怪你,相反,我还要感谢你。” “感谢我?”黄大仙瞪大了一双细小的眼睛,满头雾水。 “如果不是因为你的好奇,一个惊天秘密便将永远不能公诸于世,正是你的误打乱撞,这才挽救了江湖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叶逸秋微笑着轻轻拍了拍黄大仙的肩膀,“总而言之,你为江湖做了一件最伟大的事情,这个功劳,没人能够忘记。” 黄大仙已经完全愣住,呆呆地僵立在那里,张大了嘴巴,久久说不出话来。 叶逸秋也不再解释什么,携起欧阳情的小手,飘然而去! 第十一章 落日刀法 韩山,幽谷。(小说手打小说) 这口幽谷处在一座绝崖底下,谷中满处盛开着五彩缤纷的山花,流水潺潺,芳草青青,松杆伸空,藤葛飘垂,静谧而安详,倒是一处学习武功的好地方。 叶逸秋坐在一株苍劲的老松树下,翻开那张薄绢,只见里面写着: 《落日刀法》,刀法共分九式。 第一式:一怒拔刀――愤怒是一种力量,疯狂失去理智含怒出刀,连鬼神都将退避三舍,威力无穷,挡我者必死无疑! 第二式:风生水起――注解:风的破坏力极强,其速度是无可比拟的,瞬间即达数里;水的力量是无穷无尽、永不枯歇的!它的力量才是最可怕、最具威力的!水滴石穿,这就是它的力量。洪水到处,完全颠覆了世界。自古以来,天下就从来没有任何一种东西可抵抗水的力量。一刀出,如浪潮初起,澎湃不绝,势不可挡! 第三式:霜凝月华――注解:一刀光寒,霜华如凝。刀出,杀气即化寒霜,使敌人全身凝结!雷霆万钧,横扫千军如卷席,方圆数丈以内,草木不生,人人自危! 第四式:千里冰封――注解:一刀既出,千里冰封。刀气化为寒意,袭击敌人血液心脉,使其不能动弹! 第五式:龙潜在渊――注解:老龙藏于深渊,其志在于高翔,蓄势待发,如箭在弦上,刀出,日月为之黯然失色,天地惨淡无光! 第六式:过眼云烟――注解:人生匆匆,如昙花一现,稍纵即逝,流入岁月,遁迹无形;美人迟暮,如同英雄寂寞一样悲哀,失去的不可挽回,万般无奈,刀出,生命了无意义,希望随即破灭! 第七式:刹那流星――注解:弹指一挥已是一刹那,一刹那是多久?!这一刀就像是流星划过天际,你还来不及眨眼,就已经倒下! 第八式:必杀之刀――注解:必杀必杀,刀出人亡,不留痕迹! 第九式:一刀纵横――注解:一刀出,惊天地,泣鬼神,天地亡;刀气纵横,谁人能敌? 《落日心诀》,诀分九重。 第一重:阿修罗门――神功入门之法,天地俱静,无相无我! 第二重:罗刹地狱――神功初成阶段,我渐生成,远离魔幻! 第三重:人间疆界――神功渐入佳境,脱胎换骨,破茧重生! 第四重:佛道地域――神功略有小成,佛心即道,大爱无疆! 第五重:极乐禅堂――神功初步大成,心怀天下,普度众生! 第六重:瑶台仙宫――神功已有大成,挣脱自然,我欲升天! 第七重:天外飞仙――神功已入化境,苍穹无限,任意来去! 第八重:长生圣殿――神功炉火纯青,我欲成仙,与天地同! 第九重:万流归宗――神功登顶,非人非魔,非神非佛,灭天地,诛神鬼! 叶逸秋欣喜如狂,揉了揉疲惫的眼睛,迫不及待地凝神继续往下看,却不由得暗暗倒吸了一口凉气。.tw[]这一段写的,竟然全都是经文,字句玄奥,令人费解。他沉着气继续往下看,以下的文字仍然是一段段经文,字意好像更是深奥,没有任何图解。 叶逸秋越看越是头昏脑胀,感到枯燥无味。 就在这时,叶逸秋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的这样一段话:“一个人学武,主在练气,气平神则凝,气浮神则乱……” “我明白了!我此刻心气浮动,如何能悟解这般精奥的武功经文?”叶逸秋心里豁然开通,暗暗长吁一口气,立即盘膝跌坐树下,凝气调息。 不久之后,叶逸秋果然渐渐地气平心静了下来。他再翻开那张薄绢,口念那段经文:“世尊大意谓学佛乘者初基有二,―曰清虚,一曰勇往,清虚无障,勇往无懈,不先辨此,进退无基。清虚为何?洗髓是也。勇往为何?易筋是也。易者变也,筋着劲也……”看完这一段,深思顷刻,不禁欣然点头,继续看下一段,诵道:“……人之弱变为强变挛为长,筋静者柔,筋动者刚。式一出,精化气,气化神,神还虚,虚化五花聚顶,是谓无上大力,力欲意会,变化随心,是谓小乘。” 这一段经文,特别费解,叶逸秋看了几次,都深皱眉头,他虽然知道其中关键就在这段经文字意中,可是费了半个时辰,那两段经文背诵得滚瓜烂熟,却仍难悟解其意。 虽然一直不得要领,但叶逸秋依然不由自主地沉迷其中,这一日直练到废寝忘食,不知人间岁寒,对身边的一切物事都无知无觉,就连欧阳情几次来到他的身边都毫未发觉。然而他练来练去,始终一无所获,直到子夜,高山上的寒风夹带着一股不可抵御的冷意,将他从痴迷与迷惑之中唤醒。 天际,月半弯,一抹淡淡清辉如水银流泻似的披洒而下,朦胧大地仿佛被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午夜的寒风从山的高处没有方向地吹来,拂起了叶逸秋的衣衫与毛发,月色下,他仿佛欲将乘风而去。 “落日心诀”中所记录的口诀,几乎全都是深奥难明的佛道经句,叶逸秋与佛道两家从未有过接触,纵然天资过人,聪明绝顶,一时之间,也难以理解通透。此刻,夜风拂面,一丝微凉的寒意漫延全身,犹如佛家所言的“当头棒喝”,心头竟是一片澄明。 最初学刀,叶漫天从未传授过叶逸秋真正的刀法,只是一再强调,学刀之道,重在“稳”与“快”,其次“狠”与“准”,所谓“无招胜有招”,就是这个道理。 叶逸秋本性坚忍,凡事都比较执着,当初与叶梦君前往华山拜祭师母玉锦香,误闯华山派禁地,而至情人分离,一怒之下,誓灭华山剑派,若非“冷月弯刀”乃是天下第一神兵利器,他绝不可能击败华山掌门华古道。[..tw超多好看小说] 叶逸秋刀法精湛绝妙,内力却并不深厚,“万劫重生”虽然令他的内力突飞猛进,但终非由刻苦修练而得,是以其之深度大有所限。就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被川岛二郎震断全身经脉,功力全废,也明白了自己为何无法凭己之力击败宋飞扬……如果学不会“落日刀法”和“落日心诀”,他在黑袍剑下,根本不堪一击,黑袍想要杀死他,简直就像是捏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 与此同时,叶逸秋还领悟到,与对手对决,若不能将敌人一击毙命,就必须拥有登峰造极的绝顶武功和炉火纯青的深厚内力。 叶逸秋不是燕重衣,也永远不可能成为燕重衣。 方今之世,江湖上唯有燕重衣的“无招一剑”才能将敌人一击即毙,而叶家赖以成名的,是“三大至尊绝技”之一的“落日刀法”。换而言之,只有学会了“落日刀法”,才是叶逸秋击败黑袍的唯一机会。 叶逸秋思绪纷乱如风中落叶,他深深吸了口气,缓缓阖上了双眼,然后又慢慢张开。 就在他目光微瞥间,蓦然发现,一道淡淡的影子,在朦胧的月色映照下,深深印在他脚下的土地上。 那道影子就像是来自地狱深处的幽灵,无声无息,飘然而至。 这是一个男子,却有着一头飘逸的长发,俊美的面容,年轻时候,想必曾经也是迷倒众生的美男子。他身上穿着一袭淡蓝色的长袍,与他漆黑的长发都被笼罩在银灰色的月光下,显得神秘而诡异。 “前辈,是你!”叶逸秋倏然惊呼出声,“你怎么来了?” 韩山云深处,隐者多无名。 这人正是欧阳远的师父――无名! “我听说你已经找到了叶家祖传绝技‘落日刀法’的秘笈,所以来看看你练得如何了!” 无名淡淡说着,声音温柔而清越,如同一流温泉注入叶逸秋心中,令他感到温暖而清凉。 “晚辈无能,思想了许多时辰,竟然还未参透第一段口诀。”叶逸秋悻悻然一声苦笑。 “‘落日心诀’的第一段经文,即是神功入门之法,大凡世间内功,都是入门不易,只要领悟了入门之法,循循渐进,便可登堂入室,窥神功之全斑。”无名脸上看不见任何表情,声音依然淡若飞花止水,“‘落日刀法’既为‘三大至尊绝技’之一,自然深奥玄妙,假如一学即成,又如何能够所向披糜?” “是。”叶逸秋双手长垂,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 “令师在世之时,常与我秉烛夜谈,探讨武学,他曾经对我说过很多关于‘落日刀法’的东西,是以我对这项绝技也是有所了解的。”无名站在月光下,连手指头都未曾动过一下,任寒凉的夜风吹拂着他的头发和衣裳,“‘落日心诀’第一重名为‘阿修罗门’。阿修罗,本是来自地狱的一个恶灵,但其本性并不邪恶,反而是诱人向善的另一种解释。若想进入‘阿修罗门’,则必摒绝杂念,无我无物,思想如初生婴儿般纯洁干净,这就是‘忘’之境界!” “‘忘’?”叶逸秋瞪大了双眼,一时不明所以。 “对,忘掉自己,忘掉所有,一切从头开始。” “前辈所说的‘忘’,可是回到自然,融入虚无?”叶逸秋沉思着问道。 “嗯!”无名点点头,目光慢慢向叶逸秋瞟过去,分明带着一丝嘉许之色,“令师曾经说过,若要进入物我两忘之境,就必须像老僧一般坐禅入定,当你的心平静下来,就能看见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叫做‘虚空’!” “什么是‘虚空’?” “虚无幻像,空灵缥缈。”无名神情凝重地缓缓道,“心诀第一重名为‘阿修罗门’,你若能破门而入,日后进境必然神速。你就按照我所说的去练习,以你的天赋和资质,应该很快就能找到诀窍。” “是。”叶逸秋恭声应道。 “子夜时分,万籁俱静,正是你练功的最佳时机,我先去了!” 语音未落,无名已随风飘然而去,不留一丝痕迹。 午夜时分,风高月黑,万籁俱静。 叶逸秋独处幽谷,徘徊不已,脑海里仍然思索着“落日心诀”第一重的意思。过了半盏茶时分,他似是有所领悟,倏地凝立地面,双手抱元,气沉丹田,双掌前立,脚踏丁字步。这一作式,叶逸秋脸上神色立刻沉凝,双目神光炯炯,渐渐将神光内敛,有如老僧入定。 在这一刻,他好像已经沉沉入睡。 突然间,“呱呱呱呱……”空中传来数声嘶鸣,三只飞鸟从他眼前七尺之外翩翩掠过。 叶逸秋眼睛仍然紧闭,却猛然大喝一声,人已如矢箭离弦射出,扬指一弹。 “吱”的一声鸟叫,一只小鸟已由空中跌落地上。 叶逸秋陡然张开眼睛,呵呵一声大笑,笑声中,充满了喜悦和兴奋之意!他这一试见功,当然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欢欣,更可贵的是,他感到这一招武功,竟是出奇地绝妙!他觉得这一抱元守势,任何外敌侵来,都可变化击敌,动若脱兔,快逾闪电,令人无法躲避,实在是一致命的绝招! 这时已是凌晨时分,叶逸秋张目四周瞧望――风吹草动,树影摇曳。 蓦然间,一个清朗的语音传来:“小叶,你悟解第一段经文了么?” 叶逸秋闻声望去,只见六七丈外一块岩石上跌坐着一个人影,不知何时,无名竟又回来了! “是,前辈,晚辈已经悟解了。”叶逸秋欣喜地答道。 “‘阿修罗门’是‘落日心诀’的入门第一步,主要便是静,愈静愈能发挥深奥的威力。你开头起式做得不错,现在,我试试你是否已经悟解了其中变化之精妙。” 无名仍然静坐在岩石上,突然他将手指一弹,打出一块碎石,快逾电闪,瞬息之间已奔到叶逸秋左肩麻穴。 叶逸秋双目轻闭,眼看那块碎石即将击中。刹那间,只见他静止的身子晃动了一下,人已闪出三四尺,“叭哒”一声,碎石击在后面岩石上。 “你已知其中要诀,但尚未熟练,所以你一击之下没将碎石击中,也就是说,你反击时没将敌人打中。”无名脸露微笑,不住地点头道,“‘阿修罗门’玄妙无穷,乃是练习上乘气功的基础,如你能将这招练到炉火纯青之境,你的内功也无形中增进一层。你不过修习数个时辰,竟有如此成就,已属难得,本来我还担心,第一重心诀将会花费你不少时日,如此看来,果然如令师所料,百日之后,你便可练到第六重‘瑶台仙宫’了!” 叶逸秋内心惭愧已极,没想到自己刚才一击之下,却没将碎石击中,虽然无名对他赞赏有加,但他仍然闷闷不乐。 无名似乎看出了他的心事,微微一笑,缓缓说道:“你的智慧之高,对武学领悟之强,是我生平仅见。‘阿修罗门’变化要诀你已经领悟了,明日你再继续修习,保持进度,半个月之后,想必就可以开始修习第二重‘罗刹地狱’了,不过,你如没自信领悟其中奥妙的话,万万不可擅自行动,免得弄巧成拙,走火入魔,切记切记!” “是!”叶逸秋点头应道,“晚辈遵照前辈指示行事。” 神秘诡奇的黑夜,静悄悄地过去,东方层峰现出一片鱼肚白,叶逸秋混乱的思绪,随着夜色慢慢消尽,默然沉思了一阵,将心气平静下来后,左掌横胸直立,右掌缓缓推出,一道真气随掌而出,劈空激荡呼啸,声势惊人。 突然间,一声大喝从叶逸秋口中发出,与此同时,他右手倏地一转收了回来。奇怪的是,他这一收回右手,那强猛的劲气啸声倏止,好像整个力道被他尽数收回。岂知就在此时,三丈开外一株碗口粗细的松树,却无风自倒,但倒下的松树枝干完整无恙,皮骨依然紧紧相连――叶逸秋居然将有形的真气运转为无形,将那株松树皮下的树心击得粉碎。 “前辈,我……”叶逸秋看了自己的右掌一眼,目光投向无名,一脸激动之色,欣喜若狂之余,仿佛有些不知所措。 无名站在岩石之上,双手反剪,脸露微笑,目光变得有些异样。突然间,他左耳轻轻扇动,低声道:“有人来了,我先离开。” 叶逸秋目光移动之间,无名已如黄鹤远杳,不知所踪。 不远处,一个柔柔的倩影穿透晨曦中的薄雾,缓缓而来――来的人是欧阳情! 第十二章 一怒拔刀 (..tw无弹窗广告)(..tw好看的小说) (小说手打小说)阳光从韩山苍茫的山巅后面慢慢露了出来,它那最初几道光芒的温暖与即将消逝的黑夜的清凉交流在一起,使人感到一种甜美的倦意欢乐的曙光还没有照射到幽谷里,却已将两边峭壁的顶端染成黄澄澄的颜色;长在岩壁深隙里的叶子稠密的花木,只要一阵微风吹过,就将一阵银雨撒在幽谷里的大地上 太阳冉冉升起,空气里弥漫着破晓时的寒气,幽谷中的花草也已掩盖了灰色的露水,鸟雀在那半明半暗的云空中高啭着歌喉,而在遥远的天际,则有着一颗巨大的最后的晨星正在凝视着,有如一只孤寂的眼睛 这是一个蔚蓝而清的黎明,一个令人愉快的早晨 叶逸秋和欧阳情携手并肩,相偎相依,站在阳光下的草坪上,温柔的阳光照在他们的脸上,荡漾着幸福的微笑他们现在的心情非常愉悦,此时此刻,一切的话语仿佛都已成为了多余的东西,他们需要的,是心与心的沟通和默契 “你已经悟解了‘落日心诀’的第一重,那么接下来是不是就可以练‘落日刀法’的第一式了?”欧阳情抬起紧紧贴着叶逸秋手臂的螓首问道 “嗯”叶逸秋点头道,“据我师父之前所留下的注解,每学成一重心诀,就可练习一式刀法” “我有一点想不通”欧阳情蹙眉沉思道,“但凡武功和内功之法,都是分开练习,内功愈深愈强,武功自然也愈来愈高,可是为什么‘落日刀法’却是如此与众不同?” “我也想不通”叶逸秋摇头道,“也许每一重心诀都和每一式刀法有着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联系” “如何息息相关?” “我现在还没有想明白,不过,只要学会了心诀和刀法,我想我很快就能解释其中的奥秘” 欧阳情忽然不说话了,沉默了很久,幽幽地叹了口气 “你为什么叹气?” “我只希望你在最短的时日里学会‘落日刀法’”欧阳情用一双柔情似水的眼睛注视着叶逸秋的双眸,“你知道吗?每次我来这里看你,你都在勤奋练功,连看我一眼的机会都没有,我觉得……我好失落,就像是被这个世界遗忘了” 叶逸秋一时无言,只是用有力的双臂将她拥得紧 “我们费尽周折,经过不少苦痛磨难,好不容易才走在一起,我真的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情缘”欧阳情双眼迷蒙如雾,似已泛起了泪光,“女人天生爱做梦,我真怕有一天,这个梦会变得支离破碎”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将你的梦封存起来,永远不再打开,你就永远不必担心它会破碎和失去”叶逸秋满腔深情地柔声细语道 “可我还是很怕” “你怕什么?” “害怕有人跟我抢” “抢什么?” “抢你”欧阳情幽幽道,“总有一天,一定会有别的女人从我身边把你抢走” “爱情不是财物,没有哪一个贼笨到去抢别人的爱情”叶逸秋失笑道 “谁说没有?”欧阳情抬起头道,“世上总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贼,她什么也不抢,就爱偷别人的心” “偷心贼?”叶逸秋哑然失笑,“我的心不是一直放在你那里么?如果被别人偷了去,那就是你的错了” 欧阳情又是一阵沉默,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你觉得那个女神捕怎么样?” “你是说京城‘捕神’李玄衣的孙女儿李红绡?” “嗯” “很好” “很好?什么意思?” “很好就是很好的意思,还有别的解释吗?” “唉”欧阳情轻叹口气,忽然挣脱叶逸秋的拥抱,转身向来时的路缓缓走去 “你怎么了?”叶逸秋快步追上去,“你好像有些不开心?” “我很开心”欧阳情脚步不停,头不回 “那你怎么不等等我?” 欧阳情没有回答,也没有停住脚步,反而走得快,柔柔的倩影转瞬间就已消失在幽谷中的花木深处 叶逸秋目瞪口呆,愣愣地站在原地 “她为什么要说出那些不知所谓的话语?为什么要突然提起李红绡?为什么又会突然变得不开心?女人的心灵,难道比‘落日心诀’深奥难明?” 叶逸秋摇着头,一声苦笑,大步流星地追逐着那道淡淡的背影…… 夜,又是子夜 天边有月,弯月如钩,瘦如相思 黄昏之后,叶逸秋一刀斩断了对爱恋的思念,独自一人来到幽谷之中,苦苦练习“落日心诀”第一重“阿修罗门”,数个时辰之后,终于完全掌握住了第一重的诀窍,领悟贯通了第一重的精髓,对其运用也已非常娴熟自然,此时的他,只觉体力充沛,精神饱满,一股纯正的真气蕴藏于丹田之中 叶逸秋从贴身内衣的兜里取出记载着“落日刀法”的薄绢,凝目细看他已练成“落日心诀”第一重,现在已是练习“落日刀法”第一式“一怒拔刀”的时候 月色朦胧,大地一片迷蒙,叶逸秋的视力却丝毫不受影响,反而精光流溢,薄绢上的字虽然极小,但依然清晰在目 一怒拔刀――愤怒是一种力量,疯狂失去理智含怒出刀,连鬼神都将退避三舍,威力无穷,挡我者必死无疑 “落日刀法”每一式都没有图解,只有文字详细的描述,其中包括如何运气,如何拔刀,如何出刀等等,要求动作连贯,一气呵成,不能有丝毫的停滞,若能与“落日心诀”第一重“阿修罗门”完全融合运用,这一式则威力无穷,应敌之际,往往能奏奇效 然而,“落日刀法”既为“三大至尊绝技”之一,其之奥秘自然非同一般,以叶逸秋这等天赋,居然也一时难以参透其中要诀,冥思苦想了几近两个时辰,又反反复复练习了数百遍,始终无法运用自如,将每一个动作一气呵成 黑色的夜在悄然中慢慢地消逝,朦胧的星光也在无声无息中逐渐隐退,天际微微泛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灰白 曙光初现,黎明将近 叶逸秋又将“一怒拔刀”这一式演练了数遍,依然毫无所获,不免心头沮丧,无奈地摇头苦笑,收刀长叹 就在这时,忽然有一个声音遥遥传来:“小叶,你是否又遇到难题了?” 乍闻其声,叶逸秋心头大喜 无名 每每在关键时刻,这位前辈高人总会不期然出现 叶逸秋站在无名身前,轻叹道:“前辈,不知为何,晚辈每次练习‘一怒拔刀’,总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 “如何力不从心?” “这一式要求运气、拔刀、出刀等多种动作一气呵成,我若先运气,拔刀的动作反而慢了,出刀的时候无法提起度,根本不可能在同时完成” “但若你先拔刀,而后运气,出刀的威力却又大受影响,是么?” “正是如此”叶逸秋点头道,“这是什么原因?” “人有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顾名思义’,‘一怒拔刀’之‘怒’,就是七情中的‘愤怒古人有云:怒发冲冠人之发怒,或为山河破碎,或为梦断情殇,或为本身所遇不幸……可见,愤怒不仅仅只是一种表情,是一种力量,一种无坚不摧的武器”无名意味深长地看了叶逸秋一眼,缓缓说道,“‘一怒拔刀’这一式,在‘落日刀法’有着一种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将推动后面八式的发挥,若能将它练得挥洒自如,后面八式也将得心应手令师曾经说过,若要练成第一式,就必须用意念催发丹田之气,在刹那之间完成拔刀与出刀的动作” “这个意念是否就是‘愤怒’?”叶逸秋恍然大悟道 “嗯”无名点头道,“化愤怒为丹田真气,以意念出刀,正是这一式的要诀” “晚辈明白了”叶逸秋心头一松,长吁口气道,“练习这一式,原来是要先将已身置之度外,浑然无我,而‘阿修罗门’正是由动入静的一种修练方法,我只要先以‘阿修罗门’之法入静,再以愤怒之气催动武器,便能将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 “嗯你的确已经领悟了”无名脸上露出一丝难得的微笑,不住颔首道,“‘落日刀法’之所以独一无二,与众不同,正是因为初学者必须先修第一重必诀,二者相互结合,方能练成一式刀法” 叶逸秋不再说话,默默地走到幽谷空旷之处,昂首而立 天渐渐亮了,东方已露出一大片鱼肚白 晨风掀动着叶逸秋的头发和衣裾,但他没有丝毫不为所动 他已入静,进入到了“阿修罗门”死寂的境界,天地间万物皆已不能干扰到他平静的心 突然间,他的手动了,只微微一动 手一动,刀光已现 深藏于丹田的真气骤然爆发,意念催动了“冷月寒刀” 刀甫出鞘,就像是舞动狼毫书写狂草,一挥而就 无名看不见刀,他只看见一道刀光在空中一掠而过 刀光淡如飞花,轻如流云,一闪即逝,仿佛并没有留下太多太浓的痕迹 刀光消失,叶逸秋依然像石像般呆立不动――他仿佛从来就不曾移动过 无名紧紧攒着双眉,脸上分明写着疑惑 突然间,只听“哗啦啦”、“扑剌敕”地一阵乱响,二人数丈之外的六棵粗如儿臂的小树无端地从中折断,几乎是在同一时候倒在地上,枯叶纷飞 “前辈,这……”叶逸秋倏然转身,瞠目结舌地望着无名 无名无言,脸上同样充满了不容置信的古怪表情 叶漫天在世之时,常常与无名探讨武学,切磋武技,但他早已发过毒誓,有生之年绝不用刀,是以无名并未见过真正的“落日刀法”而今,他乍然见到叶逸秋初次练习,便已有如此惊世骇俗的威力,实是意想不到,看来这项绝技果然不愧为刀法至尊 “这一次,你是否已经感觉到了不同?”无名深吸一口气,沉静地问道 “是”叶逸秋强抑心头激动,点头道,“原来这拔刀一式,是将丹田之气和心中意念结合在一起,气场愈强,意念便愈旺,而一刀击出的威力也就变得强劲无比” 无名含笑点头道:“小叶,你实在是个学武奇才,若非你早已拜在叶大侠门下,我一定会收你为徒” 叶逸秋心头一动,默然不语 “唉”无名忽然仰天一声长叹,黯然道:“我身负绝学,门下却无一个资质出众、天赋异禀之徒继承我衣钵,实在令我终生抱憾……” 叶逸秋默然无言 “是谁?”无名倏然一声断喝,犀利的目光望向左边的一片小树林,“是什么人鬼鬼祟祟地躲在那里,还不赶快出来?” “师父,是……是我”一个健壮的少年畏畏缩缩地从小树林中慢慢走了出来 欧阳远 “是你?”无名依然绷紧了脸,目光却已变得柔和,“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我……弟子是来看叶大哥练武功的”欧阳远嗫嚅着道,始终不敢抬头正视无名一眼 “臭小子”无名突然又沉下了脸,沉声喝斥道,“你可知道,偷窥他人学武,乃是武林大忌,轻则遭人剜眼,重则杀人灭口,你怎可如此莽撞无知?” “师父,弟子……”欧阳远本就不擅言辞,此时是无言以对,焦急之余,竟已禁不住大汗淋漓 无名言语虽厉,神色却并不冷峻他平生只收了三个弟子,大弟子言不尽口齿伶俐,聪明机智,深得他喜欢,二弟子做得一手好菜,也深入其心,唯小弟子欧阳远为人忠厚老实,生性木讷,不能投其所好三个弟子虽然各有千秋,勤劳刻苦,但终究天资有限,都非学武之才,无名从未奢望毕生所学能由这三名弟子发扬光大,可谓“哀莫大于心死” 叶逸秋瞧了欧阳远一眼,突然灵光一闪,似是想起了什么他将目光投向脸上也不知是什么表情的无名,微笑道:“前辈,但凡武林绝顶高手,是否都天赋异禀,聪明绝顶?” “也不尽然”无名摇头道,“世上有许多武功,都是因人而异,并非所有天赋高者都能成为绝世高手,而事实上,有许多本不被看好的所谓的‘庸才’,却能化茧成蝶,练就惊世骇俗的神功” “前辈的意思是说,”叶逸秋目光闪动,含笑道,“同样一种武功,天赋高者,不过是比资质愚钝者少走弯路,早成一些时日而已俗话说:勤能补拙只要多加练习,纵然资质稍差一些,也终有一日出人头地前辈,不知晚辈说的可对?” “嗯”无名点点头,目光疑惑地瞧着叶逸秋,“小叶,你说出这些话,是何用意?” 叶逸秋微微一笑,也不回答,反手一指欧阳远,问道:“那么依前辈所见,小远的资质如何?” “他?”无名淡淡瞄了欧阳远一眼,“虽非聪明绝顶,但也非愚不可及若是智慧也有等级之分,我想可以分为三种,他勉强可跻身二流” “如此说来,小远也是个可造之才了?” “唔”无名点头道,“玉不琢,不成器只要精心雕磨,假以时日,这小子或许也能扬名天下” “既然此木可雕,前辈何不将毕生绝学倾囊相授?以前辈之博学,小远只须学有二三,也已是终生受用不尽”叶逸秋正容道,“前辈才高八斗,武功盖世,若无弟子继承衣钵,未免可惜,若能成全小远,岂非正是一举两得?” “小叶,你兜了那么大的一个圈子,无非就只是想让我将毕生绝学传授于这个浑小子么?”无名哭笑不得道 “前辈意下如何?” “嗯……”无名含糊其词,不置可否 “前辈,你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叶逸秋步步紧逼 “此事日后再说,目前最重要的,是你练习‘落日刀法’的进度你已经领悟第一式‘一怒拔刀’的诀窍,不消几日,便能大功告成我先去了” 无名说完这句话,倏然转身,鬼魅般飘然离去 叶逸秋望着无名渐渐远去的背影,脸上慢慢露出了一丝异样的微笑…… 第十三章 一刀睥睨天下 (..tw好看的小说).tw (小说手打小说)秋尽冬临,冬去春又来,季节在变迁,时光,永远都不可能为了谁,为了什么而停留 韩山满山的落叶黄了,飘落了,在这暮春之际,又已重长了出来,焕发出一股股盎然的绿意 叶逸秋在韩山之中,就这样度过了一百多天 在这百日之中,叶逸秋乐此不彼地反覆修练叶家祖传的两项绝技――“落日刀法”和“落日心诀”自然,他从“落日心诀”中体验出多的要诀,而且进展神,功力猛强,简直是一日千里,突飞猛进,不可言喻 “落日心诀”实际上是一种内家气功,专修精气神,共分九重,每一重都是一道门槛一个关卡,只有完全修练成了第一重“阿修罗门”,才能修练第二重“罗刹地狱”,然后是第三重“人间疆界”,如此重重推进,直到第九重“万流归宗”,换而言之,到了这个境界,神功就是已经修练完成了,放眼天下,唯我独尊,无人可以匹敌 “落日心诀”是种非常难练的神功绝学,因为它具有一个非同寻常的过程,首先,它是从“鬼”与“魔”的步骤修练而起的,第一重和第二重就是必须把自己视为没有生命的灵魂,摒弃一切人的思想,幻想自己由死而生得到重活,当你已经摆脱了这个梦魇之后,就可以修练第三重了,而迈出了这一关,那也说明你的功力已精进了一层,再世为人,当你甩掉了人的躯壳和人的思想,那么你就达到了佛的境界,这就是第四重“佛道地域” 叶逸秋修练到第四重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整整六十天的时间,但一切都还是按照着叶漫天所说的在进行,百日之后,他果然修练到了第六重“瑶台仙宫”,但是他的进境也只能到此为止,无论他再怎么努力,始终无法进一步,突破到第七重 日暮时分,韩山山头 巨大的火烧云如一团炽热火焰般熊熊燃烧着,照亮了整个天地苍穹 在韩山的后山山谷深处,有一处世外桃源般的美丽、幽静所在,那里古木参天,遍生奇花异草,松竹苍翠成行,岩壑幽美,岩石中有清泉汩汩流出,林中一块如茵的芳草地上,时有猿猱麋鹿出入,鸟语花香,有如神仙居处,加之终年云雾缭绕,瑞气氲氤,实在是一处修心养性之绝佳境地,隐居出世、啸傲山林的方外胜景 幽深之处,隐隐有淙淙水声传来,不绝于耳,行到近处,只见一流瀑布仿佛悬挂于九天之上,轰然坠下,一落千丈,此情此景,怕是唯有唐代诗人李白的那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可以形容了但见水流源源不断,一起注入谷中一口水潭之中,水花四溅,水浪翻滚,泛起一圈圈涟漪向四方扩散而去那一潭水色清澈碧绿,入口也必是甘甜可口,舌底生津 水潭之中,一块巨大无比的岩石突兀凌空,仿佛一把刺刀横插在水上,一个身着白衣,袍袖飘飘、俊朗潇洒的青年,长身玉立,站在巨石之端,云水深外,水波飞洒到他的头发上、衣衫上、肌肤上,他浑然未觉,如玉树临风,说不出的俊逸飘然,卓越不群 在他的手中,握着一把刀鞘形似弯月的宝刀,刀未出鞘,刀气已然飘动他缓缓扬起手中的刀,一寸一寸,慢慢地拔刀出鞘…… “铮” 当刀终于出鞘,伴随着一声清脆的轻吟,一道寒芒仿佛流水般电射而出,顿时杀意纵横,驰骋天地,山水为之失色 “嗷” 蓦然间,一声清越激荡的啸声从那白衣青年口中传出,直冲云霄,竟似充满了笑傲天地、睥睨世间之豪情壮意 啸声未绝,陡然间,从那巨石之端、云水深处,一道白色微光冲天而起,却是那白衣青年持刀逆流而上,化作一道毫光劈开从天而降的飞瀑流泉,从中掠起,所经之处,水流纷纷向两旁斜逸开去,竟是点滴不沾他的衣衫 那一道毫光度是何其之快?就如白马过隙般不可捕捉,又如流星飞泻般肉眼仅见,瞬间已穿越过了百丈飞流,一人,一刀,白衣飘飘,寒气冲天,傲然站在高山之巅飞流顶端,就像是……矗立于天地连接的那一线,就那般的,豪气纵横,睥睨世间 “哈哈哈哈……” 那白衣青年突然昂首长笑,笑声中充满桀骜不驯之意,只见他以指弹刀,高声吟唱道: “仙鹤入云绕仙山, 落花衔梦语, 墨洒豪情, 几度潇洒, 江山美如画 一段过往点容华, 十年情怀亦难话 英雄蓦然回首处, 淡淡笑看人间, 一夜落尽繁华……” 歌声未绝,他的人又已俯冲直下,钻入飞流之中,刀劈流泉,化作一道白色毫光落在了之前巨石落足之处,神色坦荡,动作飘逸,增添了几分洒脱 四周山花烂漫,春意盎然;天边风云浮动,澄清干净;山中飞瀑如注,声响雷动…… 白衣青年缓缓阖上了双眼,颀长的身子就像是标枪般笔直地站在巨石上,一动不动 不过是刹那之间,他仿佛已经入静 他在倾听 他听见的不是飞瀑流泉一泻千丈的恢宏而壮阔的响声,而是一种极其细微而轻快的跫音 有人来了 来的这个人是欧阳情 “逸秋”她轻声呼吸,站在寒潭边缘驻足不前,飞溅的水珠沾上她的衣襟,山风拂过的时候,微有寒意 “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叶逸秋说着话的时候,身子忽然缓缓飘起,就像一片叶子随风摆动,慢慢越过了寒潭,落在欧阳情的身前 “我是听见你的啸声找来的”欧阳情剪水般的双瞳仿佛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你的功力似乎又精进了一层,是不是已经学成了‘落日心诀’的第七重?” “没有”叶逸秋摇头苦笑,无奈地道,“第七重非常怪异,无论我怎么练习,都是一无所获” “有无名前辈在旁悉心指点,你很快就能攻克难关” “无名前辈对‘落日刀法’的了解,也就仅此而已”叶逸秋摇头道,“先师在世时,从未向他透露过关于第七、八、九重的只言片语” “难道你的进境也就只能至此而止吗?”欧阳情轻叹口气,不无遗憾地道,“以六式刀法,如何与黑袍的‘缥缈九剑’抗衡?” “这也未必”叶逸秋腰板挺直,自信地笑了笑,“我师娘是个不谙武功的弱女子,她既然能够创造出后面三式,我一定也可以参悟其中奥秘,学成完整的‘落日刀法’” 欧阳情抬起头,深情地注视着叶逸秋的眼睛,微笑不语 她欣赏他的自信,她相信他一定能够做到――因为他是任我杀,无所不能的任我杀 叶逸秋没有避开她的目光,慢慢伸出双手,轻轻将她拥在怀中 这数月以来,他一直沉溺于“落日刀法”之中,对她难免有些疏远,他决定以后好好地疼惜她,加倍的弥补她 欧阳情“嘤咛”一声,螓首一侧,整个人都依偎在叶逸秋的身上 夜色悄然拉下了巨大帷幕,笼罩住了大地,大地显然深邃而神秘,浓浓的迷雾弥漫着山谷,飞瀑流泉冲泻而下的声音显得异常响亮,隐隐回荡在天地每一个角落 没有只言片语的交流,只有心与心的默契和沟通,沉浸在爱恋的河流的青年男女,就这样相偎相依,任夜色吞没他们的影子,任飞流溅湿他们的衣裳 在这一刻,天地仿佛已经沉寂,时光仿佛已经停留 过了许久,叶逸秋轻轻唤着欧阳情的名字欧阳情仿佛已经沉沉入睡,不言也不动叶逸秋一连唤了三句,欧阳情依然毫无反应叶逸秋轻轻将她推离开了自己的怀抱,凝视着她蒙着黑纱巾的脸只见欧阳情双目紧闭,面纱随着呼吸起起伏伏,竟似早已甜蜜入梦 叶逸秋轻轻为她拔开被风拂落在她额头上的几绺秀发,深情的目光注视了许久,怜惜地轻叹一声,缓缓将她横抱在怀里,轻声道:“枉你也是身负绝学之人,此时此地,居然还能睡得这么香甜……” 语声未落,忽听有人轻笑道:“她被一种奇异的点穴手法封住了‘昏睡穴’,自然酣然入梦,若无三个时辰,是绝对醒不来的” 这个时候,这个地方,除了无名,是绝对不会再有别人突然出现的然而这人声音清越、温和,绝非无名 迷茫的夜雾中,一个人影慢慢显露出来,朦胧的星光下,只见他身形颀长,气定神闲,浑身散发出种儒雅而从容的特殊气质,竟是那个姑苏城外寒山寺中神秘的灰袍人 叶逸秋从未想过居然会在寒山中再与灰袍人相逢,一时间已然完全愣住 “前辈,她……”叶逸秋目光望着怀中的欧阳情,忧形于色 “她只是被我点了穴道而已,并无大碍”灰袍人慢慢走过来,淡淡道,“三个时辰之后,穴道自解,无须担心” “前辈为何要点她穴道?” 灰袍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微一挥手,轻咳一声问道:“你是否已经找到‘落日刀法’的秘笈?” “嗯”叶逸秋点头道,“这数月以来,晚辈一直刻苦练习,已学成六式,只是最后三式,任凭晚辈如何努力,都始终无法参透” “最后三式由小香所创,是‘落日刀法’中最强的招数,就连令师叶大侠都未学过,自然不是那么容易” “先师居然也没有学成?”叶逸秋愣然问道,“为什么?” “三式方成,小香便即心力交瘁,香销玉殒,叶大侠也因此作出封刀的决定,所以普天之下,绝没有人见识过最后三式的威力”灰袍人轻叹一声道,“世上知道‘落日刀法’共有九式的人并不多,以你已学成的六式,足以与黑袍的‘缥缈九剑’一较高下了” 叶逸秋摇头道:“晚辈见过黑袍施展‘缥缈九剑’,仅以六式刀诀就能将他击败,晚辈实在没有太大的把握” “‘落日刀法’乃是武林三大至尊绝技之一,又是百家刀法之王,其之深奥难明可想而知,纵然是天赋异禀、绝顶聪明之人,若无高人异士指点,也绝难在短短百日之内就轻而易举地学成六式”灰袍人目光如炬,熠熠生辉,“我实在不明白,你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叶逸秋默然不语 灰袍人微微一笑,不再追问 沉默了很久,叶逸秋才慢慢说道:“前辈所料不错,晚辈的确是得到了高人相助,所以才能在最短的时日之内学成六式刀诀” “是哪一位高人?”灰袍人饶有兴趣地问道,“难道他也学过‘落日刀法’?” “此人自称‘无名’,隐居在韩山后山已有二十多年,就连先师都不知道他的来历”叶逸秋如实答道,“先师在世之时,常与无名前辈交流武学心得,所以无名前辈虽从未学过‘落日刀法’,但了解极深,每逢晚辈遇到难题,总会前来指点迷津” “哦?”灰袍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韩山之中另有高人隐居避世,此事倒从未听闻令师说起此人能够成为叶大侠推心置腹的知己,看来绝非寻常之辈” “先师常说,无名前辈必然是个有故事的人,身份来历绝对不小”叶逸秋微笑道,“前辈可有兴趣与他见上一面?” “既然有此机缘,岂能错过?”灰袍人微笑道,“此人现在何处?” “就在后山,结心庐中” 结心庐 庐外两棵大树就像是两把巨大的绿色的伞,撑起一片无边的春色,远远望去,韵味尤浓 无名喜欢清净,门下三名弟子向来都不敢大声喧哗吵闹,就连平时交谈,都必避开无名耳目,因而结心庐常常静如止水,丝毫不起片波浪花 在一片沉寂如死的气氛中,忽然“嗖”地一声,一条黑影敏捷地从敞开的大门窜了出来,竟是一条皮毛黑亮光泽的大狗那条大黑狗嘴里叼着一根血肉相连的骨头,似是正在躲避什么人的追赶,慌不择路亡命奔逃,活脱脱是条丧家之犬 “天杀的,阿黑你这条死狗,我刚刚剥下山猪的骨头,你就闯进来偷食,这回饶不了你……” 伴随着一个愤怒的咒骂声,何不平手持一把刀锋雪亮的菜刀,飞一般地追赶出来,一张本就略显黝黑的脸膛,此时已涨成了酱紫色然而,等到他追出门外,阿黑早已不见了踪影 “畜生……死狗……”何不平站在左边大树下,嘴里骂骂咧咧,却又一脸的无可奈何 “二师兄,是不是阿黑又闯祸了?”正在打扫庭院的欧阳远闻声赶来 “哼哼哼”何不平脸色铁青,鼻孔里喷着粗气,冷冷道:“老幺,这世道变了,畜生也知道狗仗人势了,它仗着最近师父对你另眼相待,越来越肆无忌惮,你再不好好看管……嘿嘿” 他冷笑两声,突然闭上了嘴巴,只用冷冷的眼神瞧着欧阳远,神色怪异 欧阳远憨憨一笑,诚惶诚恐道:“二师兄,我这就去把阿黑找回来,让它给你赔礼道歉,叩头谢罪” “呸”何不平狠狠吐出一口口水,鼻孔里喷着粗气,冷笑道:“畜生还能说人话?我倒是头一次听说……”他突然脸色一变,猛然怒声叫道:“老幺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把我也当成了畜生?” “没……不是……”欧阳远猛然吓了一跳,脸色涨红,语无伦次地口不择言道,“我哪有说二师兄是畜生?我……我是说……二师兄连猪狗都不如……” “老幺”何不平猛然一声怒吼,一张脸已经气得发紫 欧阳远立即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想也不想,撒开两腿就往外跑,头也不回道:“我……我找阿黑去……” 语声未落,忽听有人含笑道:“不必找了,阿黑已经回来了” “叶大哥” “小叶” 欧阳远和何不平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叶逸秋与灰袍人并肩站在一起,阿黑模样乖巧地匍匐在他的脚下,静静地啃着那根骨头 叶逸秋慢慢走到何不平身边,轻声道:“何师兄,今天有客人远道而来,无论阿黑闯了什么祸,都不要计较了,日后小弟一定还你一个公道” “嗯看在小叶你的面上,我就暂时饶了这畜生一次”何不平目光投向灰袍人,满脸疑惑道,“小叶,你也知道家师从不会客,你怎么带了个陌生人前来?” 叶逸秋微笑道:“这位客人可不是一般人物,无名前辈一定不会拒而不见无名前辈可在里面?” “嗯”何不平苦笑道,“家师平时足不出户,对世间任何事都漠不关心,要想让他离开结心庐一步,除非是韩山突然变成了汪洋大海” 第十四章 是故人还是敌人? 一缕幽香,似有还无,轻如微风,淡若浮云,袅袅飘起,充斥着整个空间。(小说手打小说) 那是茶香! 茶是采自潮州府以北的凤凰山的高山云雾茶,以山为名,名为“凤凰”! 凤凰山上林木苍笼,溪水潺潺,终日云雾缭绕,最宜种茶。凤凰茶以单枞为最,茶叶边缘呈银米色,叶片绿色带黄,茶汤澄黄,既有绿茶的清香,又有红茶的甘醇。 凤凰茶色翠形美,宜以高温之水冲泡,即冲即饮,味甘香郁,常留舌底。 高人逸士,莫不爱茶,无名平时滴酒不沾,对茶却情有独钟,闲来无事,常常独坐一隅,沏几壶香茗,品一味孤独。 此刻,无名眼神平淡,神色悠闲,独自坐在一张小茶几旁,身边的小铜炉上炭火正旺,小铜壶不断升腾起一丝丝的热雾,水已开了! 无名提起小铜壶,慢慢将开水注入早已洗刷干净的茶壶之中,一股浓郁的茶香立即飘散,沁人心脾。 无名刚刚将茶水倒入小杯之中,门外忽然传来一阵轻轻的脚步声。 “师父,小叶来了!”言不尽在门外轻声道。 “唔!”无名点头淡淡道,“昨夜我梦见有客来访,小叶怕不是一个人来的吧?” “不是。”言不尽含笑道,“与他同来的,是一个很特别的人,瞧他模样,来历怕是不小。” “哦?那么快请他们进来用茶。” 无名话音刚落,忽听门外有人清亮而温和的声音赞道:“茶香清淡,味出自然,好茶!” 听见这个声音,无名平静的心却忽然没来由地微微一颤。 好熟悉的声音! 声音未歇,叶逸秋已携同灰袍人走了进来。 无名抬头,注目望去,恰巧灰袍人的眼睛也正直勾勾地看过来。 四目相对,竟似迸出了看不见的花火。 就在这一刹那,无名与那灰袍人就像是中了魔咒一般,呆呆站在那里,再也动弹不得。 过了很久,无名轻轻叹了口气,苦笑道:“没想到,真的没想到。” 灰袍人也不胜嘘唏道:“我也没有想到。” “为什么是你?” “为什么不能是我?” 无名苦笑,苦涩的笑意中充满了沧桑的感觉。 “有朋之远方来,不亦乐乎?”灰袍人微笑道,“你不打算请我品一品这绝好之茶么?” 无名望着灰袍人的眼神慢慢冷却下来,连声音都已变得冷如寒冰:“你我是朋友?” “难道不是?”灰袍人反问道。 “也许!” 两人这一番对话,古怪至极,叶逸秋与言不尽只听得满头雾水,不明所以,不由得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面面相觑。 “多少年了?”灰袍人问道。 “二十五年,整整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来,你一直都隐居在这里?” “嗯!数十年如一日。” “如今的你,已无名?” “嗯!无名。” “为何无名?” “因为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 “是不是没有人知道你的过去,包括叶大侠?” “叶大侠若是知道我的故事,焉能无名?” “人已无名,却不知过往是否一片空白?” 无名默然不语。 “故土家园,难道你已全都不在乎?” “故国旧梦,不过是镜花水月,我已经明白,失去的永远都不可能再强求,留在记忆里,或许才是最美丽的东西。” “你真的已经忘记了从前?” “有些事,有些人,是永远都不能忘记的。” “何人?何事?”灰袍人轻叹道,“曾经的失败,还有给你制造了不少麻烦的人是么?” 无名闭上了嘴,显然已不想回答灰袍人的任何问题。 灰袍人又轻叹一声,目光从无名脸上缓缓移开,慢慢落在茶几上。 茶几上的一泡茶早已凉了,幽香也早已悄然消褪。 灰袍人的目光忽然就定格在了一件物事上。 那是一只白玉茶壶,形体小巧玲珑,色泽白润光滑,手工制作精致而巧妙,壶如满月,把手弯如娥眉,壶嘴微微翘起,就像是少女淘气的嘴唇。看得出来,这只白玉茶壶价值不菲,然而遗憾的是,整只茶壶布满了细细的非常清晰的裂痕,纵横交错,竟不下二十条。显然,这只茶壶曾经受到过毁灭性的损坏,是一片一片粘贴起来的,只是在这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中,却不知无名究竟花费了多少心血? “我明白了,原来你忘不掉的,是送你茶壶的人。”灰袍人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肌肉微微抽搐,一双眼睛竟似露出一丝伤感、痛苦之色。 “我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她,因为我不能。”无名脸上的肌肉同样在抽搐,深邃的眼神变得非常痛苦,“她是个好女孩,活泼可爱,聪明伶俐,难道你就能够忘记这么一个人么?” “我的确也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灰袍人脸上痛苦之色变得更深更浓,“回忆,是一种莫名的痛,它能触痛人心底的灵魂,而忘记,却是一种懦弱的逃避。与其不敢面对现实,还不如痛醒灵魂,至少这种不能抹灭的疼痛,它会经常提醒一个人,他曾经爱过,拥有过一份真情真爱!” “唉!”无名黯然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苦笑道:“我不如你,与你相比,我的确差得太远,她会把心交给你,宁死也要死在你的怀里,这对她来说,是最幸福的选择。” 灰袍人目光变得黯淡,神情游离,似乎想起了某些事某些人。 “假如我的先祖与她的祖辈不是宿敌,又假如我能放下仇恨,也许她就不用死,也许我就能与她双栖双飞,做一对神仙眷侣。”无名再次黯淡长叹,“可惜当我明白了一切都是徒然的时候已经太迟,放下仇恨也已经不可能挽救任何人任何事。” “毕竟你已经放下了,这很不容易。”灰袍人缓缓道,“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坚强。” “这不是坚强,这只是一种执着。”无名摇头道,“伊人已逝,我心已死。我现在想要的,只是一种平静的孤独。” 灰袍人默然不语,似是已无话可说。 此时此刻,叶逸秋和言不尽终于已经明白,无名和灰袍人之间,非但是亦敌亦友,还是一对情敌。 灰袍人究竟是什么人?无名又是谁?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怎样的故事?这是叶、言二人永远都猜不到的,也许这些秘密,将永远尘封! “我们还是敌人?”灰袍人问道。 “曾经是!”无名的回答干净利落,“但随着我放下了仇恨,就再也没有敌人了!” “那么我们还是不是朋友?”灰袍人又问道。 “以前是,但不知道现在还是不是。”无名脸上神色渐渐变得柔和。 灰袍人目光似乎闪动着一种异样的光芒,淡淡笑道:“你真的不打算请我喝一杯茶么?” “你也喝茶?”无名略感诧异道,“从前你是无酒不欢,千杯不醉,什么时候也开始喝起茶来了?” “当我决定退出江湖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发誓,绝对滴酒不沾,二十多年了,我一直都在喝茶。” 无名点点头,目光投向言不尽,缓缓道:“不尽,你去提些山泉之水来,我要重新沏茶,以待贵客。” 话语声起,无论以往仇恨多浓,矛盾多深,尽皆泯灭于彼此一笑和一杯茶中…… 一心二叶山泉水, 四月清明午采茶, 六两青, 七碗露, 八分情谊九巡盏, 拾得茶馨! 喝茶是一种“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的无上境界,其之高度,唯有隐者逸士方能到达。 叶逸秋正当年少,意气风发,丝毫领悟不到看透红尘的那种至高奥秘,只觉茶入口虽香留舌底,却远远不如美酒那所来得惬意,完全没有倾泻而出的万丈豪情,实在索然无味。 茶过三巡,其味渐淡,无名重新换上茶叶,竟似意犹未尽,毫无休止之意。 “前辈。”叶逸秋终于忍无可忍,对灰袍人道,“你此来韩山,所为何事?” “你隐山避世,潜心练习绝技,与外界完全隔绝,一定不知道江湖上最近江湖上所发生的事。”灰袍人淡淡道,“首先,我要告诉你关于燕重衣的消息。他的伤已经完全痊愈,此刻已回到了九龙堂,不过,他的行动仍然受到官府的制约。” “惨杀陈士期满门的凶手另有其人,就是血衣楼的总执法杀伐之神,铁全拿和龙七先生都已经知道燕大哥是无辜的,官府为什么还没有撤除对他的通缉?” “官府办案,最重要的就是证据,虽然铁全拿明知杀伐之神假扮燕重衣行凶,可是无论人证物证,都不能有力地说明真相,铁全拿虽然有心相助,但身在公门,也是有心无力。” “如此说来,要想洗清燕大哥的冤屈,唯有抓住杀伐之神这一条路了?” “嗯,这已经是唯一的办法。” “那么最近血衣楼是否又有什么举动?” “这三个月里,血衣楼倒是出奇地安静,唯一过大的行动,就是在江湖上散布了一条极其轰动的消息。” “什么消息?” “天涯海阁就是青衣楼总舵,欧阳情就是青衣楼楼主。青衣楼的秘密已经被血衣楼公诸于世!” 叶逸秋倒吸一口凉气,皱眉问道:“血衣楼是如何知道这个秘密的?” “据说是一个叫做李菜园子的人泄露了这个秘密。” “李菜园子?”叶逸秋苦笑道,“我曾经听秦大叔说起过这个人,若不是他,燕大哥根本就不能逃出官府的追捕。” 灰袍人摇头道:“可惜秦步还是找错了人,他怎么也没想到,其实李菜园子也是血衣楼的人。” “李菜园子也是血衣楼的人?”叶逸秋拧紧了双眉,疑惑地道,“血衣楼设计陷害燕大哥,为什么又要派李菜园子协助他出城?血衣楼此计天衣无缝,离得逞只差一步,如此一来,岂非前功尽弃?” “其中原由,我也想不明白。”灰袍人苦笑道,“也许……我们还忘记了一些什么,或是疏漏了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 “是什么?” “一条链子,只要用这条链子把曾经发生过的事情都串起来,就能找出真相。” “这条链子就是黑袍?” “对,只有黑袍才能为我们揭开谜底。” “这就是你来找我的主要原因?” “不是。”灰袍人摇摇头,脸色忽然变得凝重起来,“我来找你,是为了另一件事,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此事牵涉极大,后果不堪设想。” 叶逸秋在听着,静静地听着,没有插嘴。 灰袍人慢慢啜饮了一杯热茶,润了润干燥的喉咙,缓缓接着说道:“三十年前,号称东瀛第一高手的羽田狂人孤身来到中土,狂言要打败中土所有的武林高手,搅起了中土江湖一番狂风乱雨。其实,羽田狂人之所以口出狂言,不过是一种掩人耳目的烟幕而已,他真正的目的,乃是称霸天下,将中土与东瀛国合而为一,才是他最终的目标。” “羽田狂人野心勃勃,欲一统天下,‘四绝公子’韩大少得知此事,孤身涉险,潜入千杯岛,一人一刀,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粉碎了羽田狂人的美梦。”叶逸秋脸上露出一种向往、崇拜之无限敬意,“一个人若能如韩大少般立于天地间,丹心藏正义,一刀悬肝胆,夫复何憾?!” “好一句‘丹心藏正义,一刀悬肝胆’!”无名手举茶杯,面无表情,目光却已瞟向灰袍人,“此话若是传入韩大少耳里,却不知是何感想?” 灰袍人神色淡然,微微一笑道:“羽田狂人若想称霸天下,他必须得到传说中的一件旷世宝物,所以他才借与中土高手比武较量之机,四处游历,寻找这件宝物。” “什么传说?什么宝物?” “盘古的开天劈地神斧!” “盘古之斧?”叶逸秋忍不住微笑着摇头道,“盘古开天劈地,不过是种传说,神斧这东西,只怕也是子虚乌有,羽田狂人居然也相信这种神话般的故事?” 洪荒年代,混沌初开,天地无极,盘古挥动巨斧开天劈地创造出陆地海洋日月星辰,女娲用泥巴捏出男人和女人,人间就这么样开始产生形成。盘古功成身退,将开天劈地斧藏于某一个深山老林的洞穴之中,命亘古洪荒恶兽把守看护,又严令因为修行太浅而不能得道升天始终只能在世间徘徊的妖魔鬼怪们以法术隐蔽洞穴,让那些心术不正垂涎异宝的人们无法确定其之存在,所以世人就以“魔窟”称之。开天劈地斧是种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神器,深具灵性,盘古担忧它埋葬千百万年之后不能甘心自己的光华就这样永远被埋没,化神奇变为腐朽,反而会自己愤而强起逆天抗命,决定与它约法三章,由盘古亲手绘制一幅魔窟秘图,注明其准确位置、进入魔窟破解结界封印之方法等等,只要日后有哪一位有缘人能够得到这幅详细地记载着魔窟路径的秘图并解除盘古对开天劈地斧的固禁,就是开天劈地斧重新出世之日。 灰袍人忽然长叹一声,苦笑道:“羽田狂人死后,盘古神斧一事渐渐为人们所淡忘,却没想到,事隔三十年,居然又再次掀起一番风波。” “难道还有人死心不息,想要找到盘古神斧?” “对!” “这次又是什么人?” “东瀛天皇!”灰袍人一脸严峻之色,缓缓道,“东瀛天皇与羽田狂人,本是拜把子兄弟,据说此人多才多艺,深藏不露,而且擅长隐术,是个极难对付的硬角色。就在一个多月之前,东瀛天皇带着长子‘铁梯神煞’和爱女‘玉女罗刹’,挥军南下,抵达中土,一路收买、拉拢中土**高手,却每每无功而返。” “为什么?” 灰袍人淡淡一笑道:“血衣楼的势力遍布华夏各地,岂容东瀛人蚕食自己的地盘?” “唉!”叶逸秋一声长叹,苦笑道:“血衣楼尚未剿除,如今又冒出个东瀛天皇来,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难道华夏大地就不能安静和平片刻么?” “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灰袍人脸色凝重道,“江湖上代代辈辈都不泛高手人才,逝者已逝,隐者难寻,所以,维护武林和平、伸张江湖正义的任务,就只能落在你的头上了!” “我?”叶逸秋摇摇头道,“我只怕不行,仅以六式刀诀,如何能与黑袍对抗?” “六式刀诀已经足够了!”灰袍人微笑道,“当年叶大侠还不是凭着这六式,仗刀江湖,笑傲风流?” “正是!”无名插言道,“‘落日刀法’本来就只有六式,最后三式乃是叶夫人倾尽心血所创,深奥难明,就连叶大侠都没有学过,以你现在的武功造诣,已经丝毫不比叶大侠逊色,至于能否学成最后三式,一来要看你的机缘如何,二来取决于你努力与否,万万不可急于求成,贪功冒进,免得走火入魔,适得其反。” “无名所言极是。”灰袍人微笑道,“事不宜迟,你明天就下山吧!” “明天?”叶逸秋愕然道,“需要这么快吗?” “就是明天。”灰袍人点头道,“据说江湖上已有人找到了关于魔窟的秘图,东瀛人和血衣楼都虎视眈眈,穷追不舍,不论这个消息是否属实,我们决不能让他们得逞。” “真有魔窟秘图?”叶逸秋目瞪口呆道,“难道那个古老相传的传说竟是真的?” “是真是假,谁也不敢妄自断言,只是关于秘图的消息不胫而走,风声四起,我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秘图现在为何人所得?” “‘鬼捕’鬼影子!”灰袍人深吸一口气道,“你一定要在东瀛人和血衣楼还未得到秘图之前找到这个人。” “如何才能够找到鬼影子?” “鬼影子乃是京城名捕,得到秘图必然赶回京城,你不妨一路北上,或许就能发现他的踪迹。” “那么欧阳情……”叶逸秋迟疑着道,“她是否也与我一起北上?” “不,青衣楼的秘密已经公诸于世,她必须回到天涯海阁去,只有她才能控制混乱的局势。”灰袍人微一沉吟,缓缓道,“这样吧,我修书一封,向她说明原委,为了大局着想,她就不会像蜜糖一样天天粘着你了!” 叶逸秋脸上一红,垂头应道:“一切全遵前辈吩咐!” 武侠杂谈(4) (九)、剑海群英 武侠界除了金梁古温四大家以外,还有不少名家。在古龙成名之前,台湾武侠界最出名的是卧龙生、诸葛青云、司马翎三位,合称“三剑客”。在三国里,卧龙即诸葛,司马则是诸葛卧龙的死敌。千年之后又有此巧合,(学小蚂蚁叹口气)唉,历史可真会开玩笑。 当然后来又冒出一个司马紫烟,真与诸葛青云成了一对。 这三剑客里头,在下最欣赏的是司马翎。叶洪生对司马翎也是非常推崇的,但也许因为他与司马翎有私人的交情,言辞上有些夸过了头。司马翎前期的作品情节多较松散,一部《金缕衣》看得我哈欠连天,上册看了一半就还是没有头绪,干脆还掉不看了;后期的作品又常大段大段地讲一些乏味的道理,比如《风云雷电》那个系列,情节倒满不错,也常看得我老大不耐烦。 叶洪生认为司马翎武侠的最高峰是在64-67年,并举了两部作品为例:《剑海鹰扬》和《纤手驭龙》,尤其给了《剑海鹰扬》极高的评价,认为在布局、意构等方面甚至凌驾于金庸、古龙同期作品之上。他说这话似乎有些信口开河,如果《剑海鹰扬》作于64、65年,古龙这时刚开始求新求变,正处于转型期,胜过他当然不难;但金庸呢?《天龙八部》,那可不是任何人可以轻言“凌驾”的。 不过话说回来,《剑海鹰扬》的确是在下所看过的武侠里,除了金梁古温之外,写得最好的一部。好到什么程度呢?说件具体的事吧。当年厦大校园内外先后有过六个租书的摊子,在下常去光顾的有两个。从其中较靠近的一个摊子租来的《剑海鹰扬》,厚厚四大本,第一本的中间,第四本将近结尾处,各被撕了一页。大家知道,书摊上租来的书,若有被撕之处,肯定都是描写“那个”的,这是撕书者在训练后来人的想象力。可在下想象力再丰富,也想不出这被撕掉的两页上能有什么苟且,因为上下文乃至整部书全都是一本正经的,根本不着痕迹。于是迫不及待地闯到另一个摊子上,一问得知《剑海鹰扬》已租出去了。在下并不气馁,继续跋涉搜寻,终于在一个偏远的书摊上觅到了版本不同但同样是四本的《剑海鹰扬》,迅速翻到地方,细细一看,各位看官,您猜那两处写的是啥?第一处是写男女一号主角第一次(也是全书唯一的一次)拥抱接吻;第二处嘛,是写两个女主角一起答应嫁给男主角。能想象吗?在其他武侠里最普通不过的情节,放在这部里,就是那样的感人肺腑,那样的动人心弦。在整个风云激荡的大氛围里突然跳出这么一两丝儿女情怀,如今回想起来,心头也会一阵温馨。这样的情节都给撕了,足以说明整部写得有多好了。 当然撕书人的潜意识里可能还有一种意外。在一般人印象里,司马翎的名声别说比四大名家,就算比卧龙诸葛都颇有不如,很多不看武侠的人都知道有个卧龙生,但未必知道有个司马翎。设想一下,一个武侠迷,以前已看过不少的武侠,顺手借了本闻所未闻的《剑海鹰扬》,只为打发无聊,并不期待什么震撼,在这种情况下,突然得到了一份意料之外的震撼,那种心情是难以名状的。怎样抒发这种心情呢?撕下震撼里最动人的部分,永久保存。在下一贯对撕书行为深恶痛绝的,但一看到被撕的这两页,立即原谅了撕书的那位老兄。 真正最有名的那些作品倒没人去撕,并不是因为它们写得不好,而是因为写得好是意料中的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司马翎的处女作《剑神传》,真正的出手不凡,起点极高,相形之下卧龙生的头几部(《飞燕惊龙》之类)简直就象中学生的习作。古龙自己还没有开始武侠创作之前,最爱看的也就是司马翎的。 卧龙生刚开始写的时候,笔法失之生硬稚拙,好在后来越写越圆熟,也算对得起自己的名声了。“杨小邪”系列写得滑稽逗趣,是武侠闹剧中的经典;不过也就是笑笑闹闹,没有什么更深入的东西。据说卧龙生的另一化名是金童,因为他崇拜金庸,以“金童”的笔名为“射雕”三部曲写了些前传后传外传,总名《神箭金雕》,一举大获成功,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又用“金童”之名写了不少。 诸葛青云的文笔是三剑客里最典雅的。前期师法还珠楼主,笔法奇丽仙幻。不过写来写去都是一样的才子佳人,容易让人生腻。诸葛最好的作品,依我看当数《夺魂旗》。 都说萧逸也算一位大家,不过他的我看得入眼的只有《甘十九妹》。 易容是台湾武侠六十年代的一大散仙。说他是散仙是因为他一共只写过五部(包括替卧龙生续完的《天香飚》),最有代表性的是《王者之剑》。《王者之剑》堪称杰作,给我的印象太深了,所以我看《天香飚》完全是冲着易容这个名字去的,与卧龙生无关。 独孤红擅写明清宫庭斗争,不过看多了也有千篇一律的感觉。 司马紫烟是替诸葛青云代笔写《江湖夜雨十年灯》而出名的,他的写得相当严谨,也显得才气横溢。据说《圆月弯刀》是他代古龙写的,也不知是真是假。 好了好了,“武侠杂谈”先写到这儿。将来如果没有意外(生命中永远有意外:),我是不会再写了。 回看射雕处 《射雕英雄传》写于1957年至58年之间,是金庸的第四部武侠,也是金庸的第一部超重量级的巨著。此前的两部长篇《书剑恩仇录》和《碧血剑》都未臻成熟;还有一部《雪山飞狐》则是中篇,虽然写法绝妙、扣人心弦,毕竟不够淋漓酣畅;只有到了《射雕》,金庸在武侠界的领袖地位才真正确立起来。 香港新武侠的发端,是1954年梁羽生借着澳门一场拳师比武的轰动效应写出的《龙虎斗京华》。由于武侠这一样式广受读者欢迎,短短数年冒出了一大群武侠作家,在各大报的副刊上争夺读者,一时间群雄并起,天下大乱。在57年,张梦还的《沉剑飞龙记》与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曾一度招来式往,斗到白热化的程度,武侠史称“雕龙大战”。但是金庸,毕竟是武侠的真命天子,下笔如有神,越写越漂亮,终以一部《射雕》横扫千军,一统江湖,登上了武林盟主的宝座。 金庸的十五部武侠有“七上八下”之说,“七上”是指七部写得特别好的,其中“射雕”三部曲、《天龙八部》、《笑傲江湖》和《鹿鼎记》这六部是公认的,第七部则不一定,有人喜欢《侠客行》,有人看好《连城诀》,有人偏爱《飞狐外传》。不管怎么说,如果把这“七上”比作武侠史上紧密连绵的七个标点符号,如果把《天龙八部》和《鹿鼎记》比作两个大大的惊叹号,那么《射雕》,无疑就是一个着重加粗的:冒号。它向文学宣告了一代大师的真正崛起,向世人预示了惊叹号们的必然到来。 当然,所谓“上下”只是在金庸之间相比较而言。金庸写得最差的,跟其他武侠作家比起来也是超一流的。 第十章 卧虎藏龙(3) (三)书法vs剑法 战事既歇,便再无热闹可看,众人重新落座,西门来风对唐心的暗器功夫连声称赞,对玉锦香渊博的学识更是推崇备至,末了又大摇其头责备铁扇公主目中无人、存心挑衅,又骂“铁扇门”无耻之尤……韩彻脸上依然露出懒散的笑意,只是低头品茶,并不随声附和;唐心因为得到玉锦香的指点,从而打败了“铁扇门”的高手,心下欢喜,对玉锦香无端地生起更多的好感,与她并肩而坐,窃窃私语,讨论武林各大门派的武功。 “素闻江南第一才子韩大少琴棋书画样样俱绝,想来多半不是虚假之言。”“一剑笑轻侯”肖轻侯慢慢放下茶盏,慢慢长身而起,脸上浮现出一丝似笑非笑的神色,慢慢地说,“在下自幼而长,也极其酷爱书法,历时十数载,自觉颇有所成,今日若得大少点拔,定可得益非浅,就请大少不吝赐教如何?” 韩彻暗暗叹了口气,心忖:“刚刚走了一个铁扇公主,现在又来了个‘一剑笑轻侯’,生旦净末丑,个个粉墨登场,今日落入西门来风彀中,已是骑虎难下,脱身不易,只是不知这些人将会玩出何种阴谋诡计?”他生性随和淡定,虽身处困境心中却无惊惧,脸上更是不动声色,微笑着客套谦虚了几句。 “大少,难得肖公子今日大驾光临寒舍,又是同道中人,彼此间多作交流也能让来风从中受益。”西门来风作为东道主,自然竭力附和,“来风这就吩咐童子去取文房四宝!” “西门先生,不必如此麻烦。”肖轻侯挥手阻止,目光流转,悠悠说,“自古以来,琴与剑一直都为文人所爱。在下素喜舞文弄墨,自知非才情出众、才华横溢之流,于琴技不具天赋,是以潜心学剑,但又觉剑与书法都是极具生灵之物,若能二者相融,或许还能推陈出新,创造另一番与众不同之意境,因此在下在十八岁之后,便不再持笔书写,弃墨宝而不用。” “肖公子还说‘非才情出众、才华横溢之流’,仅是这一番与众不同、妙想天开的说辞便已超脱前人所思所想,实在令来风敬佩。”西门来风脸上堆满了谄媚之笑,“听肖公子如此说来,肖公子对书法定然另有领悟,说出来也让来风开开眼戒、长长见识如何?” “在下这一想法本来不值一提,说出来更是贻笑大方。”肖轻侯环目四顾,脸有得色,“其实在下只是将书法融入剑法之中,以剑作笔,以虚空作纸,又以草书为招式,自创了一套‘草书剑法’,这套剑法使来如行云似流水,不受任何限制,既将书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又将剑法使得畅快难言,更将艺术与剑术熔为一炉,嘿嘿!” “高,高明,肖公子真乃绝世奇才,想人之所不能想,为人之所不能为。”西门来风连声称赞,“择日不如撞日,肖公子就在此处一展绝技如何?” “嘿嘿!”肖轻侯嘴角微掀,露出一丝得意之笑,“在下若是一再谦让,难免会被他人说是纸上谈兵、痴人说梦。也罢,在下就在各位高人名师面前献献丑吧!”他慢慢拔出腰间长剑,仗剑而立,微笑着又说:“书法实在是一种很玄奥的艺术,尤其狂草,书写者往往是充满激情,处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下完成的,令人从墨迹中隐隐地感受到某种情绪。盛唐时期,以张旭为代表的一派草书风靡一时,它打破了魏晋时期拘谨的草书风格。把草书在原有的基础结构上,将上下两字的笔画紧密相连,所谓‘连绵还绕’,有时两个字看起来象一个字,有时一个字看起来却象两个字。在章法安排上,也是疏密悬殊很大;在书写上,也一反魏晋‘匆匆不及草书’的四平八稳的传统书写速度,而采取了奔放、写意的抒情形式。正如唐代文学家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所云:‘张旭善草书,不治它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从草书焉发之。’张旭的狂草左驰右鹜,千变万化,极诡异变幻之能事,气势奔放,运笔无往不收,如‘锥划沙’,无纤巧浮华之笔。在下这一套剑法,就是依照其意其神所创,是为一首《山中留客》。” 语声未歇,剑已舞动,果然是一首《山中留客》,但见剑走龙蛇,畅快淋漓,笔笔如铁划银钩。 “山光物态弄春辉……哎呀!”百灵见那剑光飞舞,不由得诗兴大发,伴随着肖轻侯的剑势笔法轻轻吟哦,念到“辉”字时,突然发出一声惊叫,只见肖轻侯飞纵而出,剑尖一点,竟是直奔韩彻面门而来,剑势凌厉、狠毒,仿佛欲将韩彻一举而刺杀于剑下。 (四)刀法vs剑法 “少爷,小心!”随着一声娇叱,花解语已拔刀在手,纵身扑出,护在韩彻身前,柳叶刀随手一挥,迎向长剑。 “嘿嘿!”肖轻侯一声轻笑,人已退出数步,剑光不停,一边舞动一边吟道:“……莫为轻阴便拟归。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语声中,竟又数次逼近韩彻,“点、拖、横、扫”之间,剑剑不离韩彻要害之处,却每每被花解语挥刀挡住,无功而返。 “好剑法,好书法!”花解语脸罩严霜,冷笑道,“婢子也曾学过‘狂草刀法’,与肖公子的‘草书剑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斗胆向肖公子领教,还请多多指点则个!” “‘狂草刀法’?有趣,真是有趣极了。”肖轻侯脸色铁青,冷笑道,“姑娘小心了!”语声未落,剑已如泼墨般挥出,连划带画,写出了两个“隐”字,但书法却已与适才的《山中留客》大是不同,前者偏瘦如张旭所书,后者却是偏肥有怀素之风,剑法一经展开,热情奔放、豪迈恣肆,如飞鸟投林、惊蛇入草。 “小语,这是张旭的《桃花溪》。”百灵舌绽莲花,语似连珠,“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 武侠杂谈(5) 回看射雕处 《射雕英雄传》写于1957年至58年之间,是金庸的第四部武侠,也是金庸的第一部超重量级的巨著。此前的两部长篇《书剑恩仇录》和《碧血剑》都未臻成熟;还有一部《雪山飞狐》则是中篇,虽然写法绝妙、扣人心弦,毕竟不够淋漓酣畅;只有到了《射雕》,金庸在武侠界的领袖地位才真正确立起来。 香港新武侠的发端,是1954年梁羽生借着澳门一场拳师比武的轰动效应写出的《龙虎斗京华》。由于武侠这一样式广受读者欢迎,短短数年冒出了一大群武侠作家,在各大报的副刊上争夺读者,一时间群雄并起,天下大乱。在57年,张梦还的《沉剑飞龙记》与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曾一度招来式往,斗到白热化的程度,武侠史称“雕龙大战”。但是金庸,毕竟是武侠的真命天子,下笔如有神,越写越漂亮,终以一部《射雕》横扫千军,一统江湖,登上了武林盟主的宝座。 金庸的十五部武侠有“七上八下”之说,“七上”是指七部写得特别好的,其中“射雕”三部曲、《天龙八部》、《笑傲江湖》和《鹿鼎记》这六部是公认的,第七部则不一定,有人喜欢《侠客行》,有人看好《连城诀》,有人偏爱《飞狐外传》。不管怎么说,如果把这“七上”比作武侠史上紧密连绵的七个标点符号,如果把《天龙八部》和《鹿鼎记》比作两个大大的惊叹号,那么《射雕》,无疑就是一个着重加粗的:冒号。它向文学宣告了一代大师的真正崛起,向世人预示了惊叹号们的必然到来。 当然,所谓“上下”只是在金庸之间相比较而言。金庸写得最差的,跟其他武侠作家比起来也是超一流的。 有意思的是,虽然台湾武侠创作欣欣向荣不输香港,但新武侠的四位代表人物,除了台湾本土的古龙外,其余金、梁、温三位在台湾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梁羽生是左派作家,被禁理所当然;温瑞安曾在台北领导街头运动,被逐出岛也不奇怪;那么金庸呢? 毛泽东的词里有一句“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偏偏金庸也写了一部《射雕》,偏偏《射雕》里也写到成吉思汗--好家伙,串通了共匪来毒害台湾青少年,那还不禁! 其实“射雕”一词由来已久,史载北齐斛律光校猎时于云表见一大鸟,开弓一箭正中其颈,如车轮般旋转落下,原来是只大雕,时人称斛律光为“射雕手”。此后“射雕”一词被广泛用于形容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英勇善射者,在历代边塞诗词里多次出现,渐渐地成了一种象征符号。最著名的当然是王维那首《观猎》:“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此外如雍陶的“射雕青冢北,走马黑河西”,杜牧的“日暮拂云堆下过,马前逢着射雕人”,张昱的“马上毳衣歌剌剌,往返都是射雕儿”,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成吉思汗既然是蒙古族流芳百世的一代雄主,冠之以“射雕”一词是很正常的事,相信除了毛泽东和金庸外,肯定还有别人用“射雕”来形容过他,只是没有金、毛二位那么出名而已。何况《射雕英雄传》里的“射雕英雄”主要是指郭靖,他在里名符其实地“一箭双雕”过。退一万步说,即使郭靖从未射雕,从命名的角度来看“射雕英雄”一说仍然是成立的,因为大侠郭靖从小在蒙古草原上长大,完全可以用“射雕”这一符号来象征。 后来这部改名《大漠英雄传》,才得以在台湾出版。只是这么一改名,原本所带的文化底蕴就丧失殆尽了。的主要故事并不是发生在大漠,要说“大漠”有什么象征含义么,又很牵强,所以这个名字不仅是索然无味,简直是文不对题了。 对于金庸的态度有这样一个现象,你最初接触到的金庸是哪一部,往往终身最喜欢的金庸就是哪一部。有人最早看的是《书剑恩仇录》,于是后来纵使看遍了金庸的全部作品,仍是对《书剑恩仇录》情有独钟。有人最早看的是《连城诀》,于是见人只谈《连城诀》。我最初看的是《射雕》,于是一直到现在,虽然理智上承认金庸的成就确实是后期比前期好,一部比一部高,但是在感情上,仍然是最爱《射雕》。 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很显然的:金庸的,就是不一样。即使你在此之前已看过了其他人的一些武侠,初次看到金庸时,仍会有一种全新的、全身心的、让你刻骨铭心一辈子的震撼。此后再看别的金庸,纵然写得再好,也不过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而已,很难比第一次的震撼更为强烈深刻。 当然,对于《射雕》来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香港无线拍的那套五十九集连续剧的推波助澜。这套电视剧十年前在大陆电视台上初次播放时的那种万人空巷的盛况,大家应该都还记得,不用在下赘述。后来的每一次重播,都会引起一阵轰动。91年厦门重播时,厦大还曾出过一次人命,一个学生因排队进电视室与人冲突,拔刀相胁,结果失手刺死了另外一个劝架的学生。那期间还在厦大的朋友,此后回忆起射雕来,只怕都会带上一丝凄凉吧? 《射雕》在与我大致同龄的一整代人心里,形成了一个非常微妙的情结。刚进大学时与舍友辩论港台女明星谁漂亮,不论是赵雅芝还是周海媚,不论是周慧敏还是钟楚红,都有人大唱反调;唯有演黄蓉的翁美玲,是全宿舍八票一致通过的。 这一情结并不仅限于男生。曾听过一位女孩评论无线的这套《射雕》,要到了第八集才开始好看。为什么呢?因为直到第八集郭靖长大了,才南下中原,有了与黄蓉的邂逅。这一转折包含两个要素,一是“郭靖长大了”--明白吗?改由黄日华演了;二是黄蓉出场。女人看女人,除了看长相,还要看衣装。一次看《楚留香》录相,偶然听到身后两位女孩窃窃议论沈慧珊的衣裳:“红色再浅一点,就象黄蓉了。”刹那间如醍醐灌顶,大彻大悟:人间的至美,真的是黄蓉! 其实平心而论,翁美玲的脸蛋说娇俏则可,要说绝美,那倒未必。对她的崇拜的一个深层原因是她在最美的年华里为情自尽,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凄艳的事,恰又发生在大陆首播《射雕》之后不久,轰动效应自不待言。 当然魅力还在于金庸塑造的黄蓉这个形象本身。说起黄蓉这个形象,还得提一件事:金庸的一帮朋友曾有一次聚会时讨论过金庸里哪个女孩最适于作妻子,讨论的最后结果是小昭。《倚天屠龙记》里我最喜欢的也是小昭,这并不矛盾;我所不忿的是,讨论的一开头就把黄蓉给彻底否定了:“黄蓉这样的性子,哪个男人受得了!”真不知那帮倪匡们是怎么想的。 不过也是,除了郭靖这样的蠢木头,大概真没有谁受得了黄蓉的精灵古怪。以前在杂志上看到匈牙利小波尔加下棋的相片,一时惊为天人,便与同学讨论过,象这样聪明和漂亮都到绝顶的女孩,恐怕是没人敢娶的,敢娶她的一准是郭靖那样的傻冒。这话当然类似于吃不到葡萄的狐狸。说实话,就算你受不了黄蓉的性子,难道还受不了她那手妙绝天下的好菜? 女人聪明是好事,只要她肯帮男人。女人刁蛮任性也不见得是坏事,只要她用情专一。林黛玉不也时时耍点小性子吗?再泼辣的女人真要爱上哪个男人,只要那个男人有点男子汉气慨,她在他面前肯定就会变得温柔无比,这是荷尔蒙决定的。至于贾宝玉有没有男子汉气概,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可以用来作博士论文的。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喜欢代入其中的人物。看看我和蓉儿初遇洪七公的情节,蓉儿使尽了心机、做尽了好菜,就为了骗七公教我上乘武功,每看到我武功进展一分,她都会从心里甜出来。看到这里,代入郭靖的哥们,你能不甜到心里去吗?有这么一个聪明美丽的人儿,日日所思,夜夜所想,就是帮我这个大笨驴出人头地,我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可见正如forrestgump所认定的,傻人自有傻福。 郭靖和黄蓉从张家口偶遇到最后“鸳盟已谐”,其间经过了无数的惊涛骇浪。每一遍重温《射雕》,都是一次出生入死的经历。 大家知道,中靖蓉二人是非常对称的一对人物。妙的是,在的后半部分,郭靖与黄蓉之间所发生的事,同样呈现了一种奇妙的对称。先是在大内宫庭,郭靖被欧阳锋打成重伤,黄蓉陪他在牛家村密室里疗伤七日七夜,把他从鬼门关边上拉了回来;而后是在铁掌峰上,黄蓉被裘千仞打成重伤,郭靖背负她连闯四关上山求一灯施救,终于也捡回了她一条小命。再然后郭靖对黄蓉生出了误会,以为是她爹黄药师杀害了他师父江南五怪,凄然怆然与她一刀两断;误会冰释后经过了若干曲折,眼看就已经重圆了,突然冒出一个华筝,黄蓉便又起了误会,以为郭靖对华筝余情未了,当即愤然离去。无风起浪,一波三折,正是经过无数危机的摧残与锻铸,两人之间的真情才显得那样的珍贵,那样的动人。 这里还得说说华筝。郭靖与华筝从小一块玩耍一块长大,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之交,交情还很不错,但郭靖事实上并不爱华筝。问题在于,华筝自然而然地认为跟从郭靖是她今生的宿命,郭靖又一直没能向她分辩清楚。可以想见,郭靖离家万里在中原闯荡,见识了中原的花花世界,本来已不太想得起华筝了,突然一天听到空中雕鸣,知道华筝不远万里也来到了中原,这时候的郭靖,该是何等的尴尬。 在里,杨铁心、丘处机一干老糊涂曾把郭靖、穆念慈硬拉到一起;程瑶迦也一度单恋过郭靖。好在这些女孩后来各有归宿,并不成为郭靖的烦恼。只有华筝,始终是一块挥也挥不去的心病。因为这是有父母之命的,何况大丈夫一诺千金,郭靖既已答应了作金刀驸马,当然不能反悔。但黄蓉是与华筝势不两立的,事情总得有个了局。在《倚天屠龙记》里,周芷若与赵敏的争斗到了书尾仍未分晓,让张无忌无限期地头痛下去,这当然也是一种写法。可是《射雕》不同,郭靖乃是“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典范,这一面旗帜决不能倒在个人的感情生活上,所以到最后金庸安排华筝不慎走漏风声害死了郭靖的母亲,从此自愧自责隐居西域再不入世,于是因果圆满,郭靖黄蓉终成良缘。 华筝是个好女孩,也是个值得同情的人物。当时若是另有一个能与郭靖媲美的大英雄,应该向金庸建议一下,把他介绍给华筝。 (《新语丝》1995年8月号) 武功与招式的“雅化” 武功与招式的“雅化” 武侠离不开武打,武打又离不开招式。旧武侠的武打招式多与象形有关,如向上腾越的“一鹤冲天”,双掌齐出的“猛虎伸腰”,朝前直刺的“玉女穿针”,向下斜辟的“独劈华山”等等,均是象形象势的招式。这些象形招式,与华佗当年据虎、鹿、熊、猿、鸟的活动姿态而创造出来的“五禽戏”,道理完全一致,学武者可以据形练习。但新派武侠经过“雅化”的许多招式,大都是作者据古诗文的片言只语,凭空杜撰出来。空灵缥渺,无迹可寻,教人无法捉摸,不知从何入手。《连城诀》中的唐诗剑法,招式全从唐诗中来,如“天花落不尽,处处鸟衔飞”,“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等招,很难猜得出它的姿势该是怎样的。而《侠客行》中金乌刀法的招式就更是异想天开,稀奇古怪。金乌刀法乃专为克制雪山剑法而创。雪山剑法有“苍松迎客”、“暗香疏影”等招,金乌刀法则针锋相对的应之以“开门揖盗”和“鲍鱼之肆”。以“揖盗”抗“迎客”,以浓臭破清香,真是少见的奇招!但这两招纯是取意,到底是如何使的?那就无法说清了。 新派武侠家笔下的武功,往往比实际的功夫多了一圈幻想的彩虹,显得更为绚烂多姿。在他们的笔下,琴音可以夺命,棋子可以打穴,飞花摘叶可以伤人,喷酒弹冰可以毙敌。日常生活中的用具如绣花针、钓鱼杆、船桨、算盘等,都可以做为独门兵刃使用。至于书画中可以暗藏极厉害的武功心法,诗文中含有莫测高深的武学要旨,就更是神乎其神,匪夷所思了。 金庸是“雅化”武功与招式的高手,他利用古诗文的片言只语,创作了不少新奇的武功。如《射雕英雄传》中洪七公教给黄蓉的“逍遥游”拳法,就出自《庄子》;《书剑恩仇录》中陈家洛在西北山洞玉室内悟到的上乘武功,就来自《庄子》的“庖丁解牛”;《天龙八步》中段誉的神妙轻功“凌波微步”,名称就出自曹植的《洛神赋》;《侠客行》中的石破天之所以能成为当世武林第一高手,是因为在侠客岛诗文二十四个石室内,参悟了据李白的《侠客行》诗意雕刻在石壁上的武功图谱,而最后一个石室内的蝌蚪文《太玄经》(汉代杨雄作),竟是人体中经脉穴道的线路方位图,如此等等。其中最为神妙的是《神雕侠侣》中杨过所创的“黯然销魂”掌法。这套掌法从名称到招式都奇异之极,简直不可思议;但细细思之,却又在情在理。这是杨过在绝情谷断肠崖与小龙女分手后而自创出来的。他将这套掌法定名为“黯然销魂掌”,取得是江淹《别赋》中的那一句“黯然销魂者,为别而已矣”之意。这套掌法,施用者必须心中真有相思离别之苦,始能发挥它的威力。杨过也只使用过三次----打潇湘子等人一次,演给周伯通看一次,和金轮法王决斗一次。杨过自从与小龙女相会后,心中愉悦之极,“黯然销魂掌”也就威力大减,无形中消失了。“黯然销魂掌”共有十七招,而不是十八招,单数而不是取双数,与此也可见作者的匠心。金庸在把武功“雅化”的同时,笔调是诙谐风趣的。这十七招“黯然销魂掌”的名目,纯是取意,以见黯然销魂的愁苦心情。但用语有庄有谐,古怪有趣,使人不禁发笑。这十七招的名目是:徘徊空谷、力不从心、行尸走肉、庸人自扰、倒行逆施、杞人忧天、无中生有、拖泥带水、废寝忘食、孤形只影、饮恨吞声、六神不安、心惊肉跳、穷途末日、面无人色、想入非非、呆若木鸡。但不知何故,杨过与金轮法王决斗时所用到的“魂不守舍”、“若有所失”两招,却不包括在内。本来这两招较之“倒行逆施”、“拖泥带水”是更与“黯然销魂”的心境贴近的。大概是作者一时疏漏了吧!这十九招名目,绝大部分是成语,作者随手拈来,便成了使人瞠目结舌的武功招事,真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了! 陆游有一句教子学诗的名句,叫做“功夫在诗外”。如果我们把它改动两三个字,变成“功夫在诗内”或“功夫在文内”、“功夫在经内”等等,就道尽了中国武侠的武功奥秘。正因为武功蕴藏在诗文经书之内,才显得玄妙神奇、深不可测,才为读者的想象力提供了广阔的驰骋天地。 把武功与招式加以“雅化”是新派武侠家的一大贡献,在中国武侠史上是应该记上一笔的。 **** 武侠的套路 不亦快哉(转自四通金庸客栈) 虽然并不长于文学研究,不过以为这尚是个有点趣味的话题,所以胡乱的弄在下边,聊博一笑。 普通的理论,一般把武侠分为旧派和新派,前者发端甚早,从太史公"游侠列传"到梁羽生"龙虎斗金华"之间以至之后卧龙生等人的作品,粗划都可归入其中。而所谓新派,大略还是需要些功力,能多少攀附上点历史或其他什么"别有报负"的内涵,并非为武侠而武侠的东东,当然最典型的代表是金庸。在我看来,后一派的队伍是不太壮大的,只是因为其巨大成功撑起了一面大伞,于是好些内里仍然穿马褂裹小脚的遗老太婆们,忍不住------或曰不得不也要西装领带站到伞下"新派"一番起来。 旧派的套路实际是围绕以个"武"字做文章,所谓"侠"者,如同现在彼此间称呼"先生""小姐",不过是叫得顺口而已。(当然易其名"男打星""女打星"则更显动感,不过平江不肖生之流未必想得出这般绝妙好词罢了)。于是一伙伙"瞎打星"们兵分四路,分别沿"复仇""夺宝""除暴"又或"剿逆"几大门派一发地传将下去(后二者一为以杀止杀------实乃以武犯禁之举,终必惶惶;另一奉旨招安------天意民心之所归,志得满满,差距之大,足堪另列)。后来门墙里的弟子渐多起来,偏后山只种得些红薯,旧山门里越发居之不易。有耐不住的且三三五五散将出来,其中的一支大概流入生番出没之地,创一门曰"鬼派",专以嗜血屠杀为著,竟也曾风光几年。多的旧派之人则改攻"奇情"一路,把住千年不易之"人性"主题,学些红楼西厢的绮丽描摹,又大胆添些"王子公主"类的"西式"构思,颇不让三言两拍专美于前。虽然"小米粥"度日,到也还能混些年月。 新派的套路里,"侠"升上了第一位。短短二三十年间,已经过了数度蜕变。对"侠"的描述,最初是从旧派的"善恶论"里发端的。从诸多"侠行义举"中养乎"浩然之气"的侠,更多的体现了作者对人性对情理乃至对世象的种种看法,无论从文学又或从思想性的角度对旧派都作了极大突破。但因为创作者们的择重不同,又纷纷钻到不同的套子里去。受旧派影响深的一般重在塑造正面形象,梁氏和早期的金庸都是代表,典型方式是拿被肯定的道德价值标准比照着写,反正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种种美德不一而足,终极的结果是"高大全"形象大行其道,九足的德育教科书(另有一不足是没跟上妇女解放的新观念,仍然要搞些美女爱英雄,众女追一男的"封建余毒",金庸尤其是其中的顽固不化份子)。梁先生对"教育"的执著令人钦佩,系列书出到二百多套,后来也不知是否因为老拿"留辫子和不留辫子"做文章,弄到这一支有点腻味起来。新派里的另一代表姓古,经过七八九十年的学习和总结,特别对弗罗依德进行一番研究后,他的择重放到"人"的描述上。书里的主角当然终必行善除恶,但也个个毛病多多。更大的描写自由在这里被解放出来,而且因为更贴近真实让读者更容易产生代入感,的确是有别于从前的重大发展。但古先生的套子在于怎样让人物的性格变得尖锐而有力度,进而收到震撼的效果,无以不足以配合他精心设计的诡异情节。于是主人公通常要有一点病态(常见的有吐血、颠痫、鼻窦炎等等),总之要让人不时联想起某些特殊的(甚至带点抽搐的)画面,使平淡的情节里感觉麻木的读者被刺激起来。所以这个套子是让情节来安排人物的特点,换句话说,人物不必再一定成为中心,这看上去有点矛盾,不重在写人如何表现人性?古先生就这么做了,而且不失时机地钻到另一个套子里面,于是随时随地,都有哲理性的议论和睿智的感慨被描写出来。这一点上金庸所谓"侠之大者"的议论也是同一路数的东西,只是来得隐讳些而已。 唉,不小心又写了这么多,而诸如此类的套路还有好些,应该说都曾效果不错。看到栈里不少同好喜爱自创作品,寻思这点总结兴许还能派上用场。不知各位以为然否? 武侠杂谈 武侠杂谈(作者:东邪) 在下自小学四年级至大学四年级至今,浸淫武侠十余年,于此道略有所得,愿与网上诸位老怪大侠分享。 (一)、三次浪潮 上海评论家曹正文先生将港台新武侠划分为三个时代,即金庸梁羽生时代、古龙时代和温瑞安时代。 在下看书一向慢而且细,不仅看前言后语,而且还详细研究书前或书后小字印出的相关出版信息(假如有的话),如字数、印刷本数、出版日期等。看得多了,渐渐觉出国内武侠出版,先后有过三次浪潮,正与曹先生所说的三个时代若合符节,暗相呼应。 第一次是在83年到86年之间,金庸和梁羽生的如潮水般地涌进国内,到反精神污染时方才平抑下来(奇怪的是,这时候所能见到的武侠评论,也都只把金梁二人并称为武侠两大宗师〕;第二次是在88年到89年,仿佛天上突然掉下个古龙,一夜间满地都是古龙;第三次是从92年开始,温瑞安的超新武侠大行其道,几至泛滥成灾。 在下始终想不通武侠出版的这三次浪潮究竟与曹正文的论断有何关系。曹先生的论断是在89年作出的,其时还未到第三次浪潮。或许第三浪潮根本就是由他的这一论断引发的? 到了94年,在武侠出版上又出现了一个新动向,几套精心设计、具有正式版权的专集丛书纷纷出笼,如叶洪生主编、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台湾武侠九大门派”,胡正群主编、学林出版社出版的“港台武侠精品大展”,以及三联书店的“金庸全集”。叶、胡二人都是台湾最著名的武侠评论家,他们所编的集子自然都有一定的权威性,对国内读者的导向作用很强。只是在名目上,叶先生为了江湖味而硬凑出来的那些“门派”,实在有些牵强。 (二)、偷梁换柱 武侠作家太多,除了象在下这样的铁杆武侠迷,一般人能记得的武侠作家名只怕不超过十个。于是为了增加销路,便有许多出版社在出版不太出名的作家的时(当然,没有正式版权)将作者改名换姓,鱼目混珠。高潮时坊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金庸著”、“梁羽生著”以及后来的“古龙著”都是冒牌货。 因为金庸的武侠一共只有十五部,自从85年“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副用书名首字串起来的对联在国内报章上广泛披露后,对武侠迷来说区分真假金庸便再不成问题。这时出版商们大概也觉得应当有所收敛,便渐渐少了“金庸著”;可是随后就出现了“全庸著”,利用笔划的近似,既不侵犯金庸的权利,又能糊弄粗心的外行,渐渐形成了一股风潮,席卷整个武侠出版界。几年下来风气所及,“金唐著”、“吉龙著”、“巨龙生著”之类层出不穷,武侠迷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去年曾偶然注意到一本“金庸新著”,“金”字与“庸”字、“庸”字与“新”字之间距离相等,“著“字隔开了些,本也不以为怪,可是后来仔细一想,不禁拍案叫绝。一般人看到这四个字,自然会认为这是“金庸”的“新著”;可是日后万一金庸自己或别的什么人上门理论,出版社完全可以说:“我这是‘金庸新’的著作,作者名是‘金庸新’,碍您金庸什么事了?”悟通了这一点后,益发注意这类“新著”,果见越来越多的“xx新著”把“著”字隔了开来,不由赞叹:中国的聪明人,太多了! 依此类推,“xx巨著”、“xx力作”之类,都可作同样的文章。 记得曾看过一部85年出版的《飘香剑雨》,上题“金庸著”,其实这是古龙的早期作品中写得还算不错的一部,只是当时还在第一次浪潮,国人尚不知“古龙”为何物,出版商套上金庸的名字情有可原。 但就在前年,有一次在书摊上看到一部《菊花的刺》,标题下赫然竟是“全庸著”,不禁失笑:什么嘛,太老外了!这明明是古龙遗著,就在封面上实打实大书“古龙遗著”四字多好,多吸引人,偏要学人弄这么一个又土又老早已失效的“全庸著”,十足十二百五一个。可见中国还是有蠢人的。不过说实话,《菊花的刺》一点也不好看。 (三)、潜龙勿用 古龙其人才华横溢但用心不专,从他的就可以看出来,说二忘一,丢三拉四,整个一马大哈。妙就妙在他有急智,每在关节处突出奇兵,蒙得读者晕头转向,也就不去注意他的那些漏洞了。 有一个很出名的传说,说古龙刚出道时写往往并不写完,只待一拿到稿费,立马开溜,花天酒地去也;等到侠踪再现,却仿佛没事人似的,又提笔写新的,因此在身后留下许多未完的著作。幸而他的那些巅峰之作都还完整,不会让人太费思量。 没写完的作品有哪些呢?因为古龙的作品前期后期各成系列,有些到结尾未交代完的情节,可以在另一部里找到究竟。只从一部本身结构而言不完整的,在下知道三部:《护花铃》、《白玉老虎》、《名剑风流》。前二者在国内可以看到的版本都是突然截断的,因而明显是未完作品。至于《名剑风流》,看似有头有尾,其实大谬不然,对古龙笔法有一定修养的人都可以看到,最后二章狗尾续貂、形同儿戏,绝对是业余作者代为续完的。 这里提到了古龙的笔法。台湾的武侠文学,自63年陆渔《少年行》首开散文诗化先河以后,以古龙为武侠西化的集大成者。如今世间多以为,写武侠若是一句一段,则必是模仿古龙,其实未必;但是若要模仿古龙,则定须一句一段才行。 光是一句一段,还不足以称古龙笔法。古龙的字里行间带一种特有的机智和气韵,这才是古龙笔法之神,那一句一段只是一个形而已。世间模仿古龙的作品多如恒河沙数,多数只得其形而不得其神,惟两人除外:香港黄鹰,台湾于东楼。 黄鹰的代表作有“大侠沈胜衣”系列和替古龙写完的“惊魂六记”系列。他的文字表面上与古龙区别很大,例如人物对话,古龙用“说”,而黄鹰用“道”;然其行文风采与谋篇布局深得古龙神韵,是“得意”而“忘形”也。于东楼则是形神兼备,活脱脱一个小古龙。这位于大侠当年号称“天下第一枪手”,两部用古龙名义出版的非武侠《绝不低头》和《枪手?手枪》(即《白朗宁》)都曾风靡一时。而他自己的武侠作品如“碧血黄金”系列,亦极跳脱飞扬,要是署上“古龙著”的话,若不对照古龙作品年表,谁都会信以为真。叶洪生评论道,古龙的黄金十年是66年到76年,这一段时间里佳作频频,此前此后则无甚可观,此言大体得之。早年古龙并没有自己特出的风格,在台湾的武侠圈子里不算太耀眼;至于他的晚期作品,那已明显是江郎才尽、力不从心了。一部《剑神一笑》写得其臭无比,难怪拍出的电影血本无归--奇怪的是,在下出国之前,居然一下子在书摊上看到了三、四种版本的《剑神一笑》,真不知国内那帮出版商是怎么想的。 古龙写有一个很坏的习惯,就是喜欢反复套用同一素材。也许是因为赶时间太紧,偶然想出一段妙文,未经充分酝酿便匆忙写下了,结果发表后又觉得这样写不太好,就换一种方式,在下一部中再用一次。于是我们常可以在不同的中见到大段雷同的对话、议论或情节。也有些细节是习惯使然,故事发展到这一步,自然就那样写,条件反射似的。“死人是不会说话的”这句话不知在古龙里出现过多少次了,即使是最不爱看武侠的朋友,也能引用得滚瓜烂熟。 古龙全盛时期的作品中有两个系列很引人注目,一是“陆小凤”,一是“楚留香”。不论古龙怎么强调两者的区别,读者还是会觉得过于相似。不是么?连所擅武功都同样是指功,只不过一个是“弹指神功”,一个是“二指禅”而已。两位风流倜傥的武侠007,在美人环绕中与邪恶势力斗智斗力,大展神威,真不知倾倒了多少读者与观众。从一个系列的总体结构来说,“陆小凤”较具匠心,前后六部看下来,开头的朋友一个一个地成了敌人,实令人悚然惊心。但楚留香已被郑少秋演活演绝了,所以对一般人来说,“楚留香”已是一个专有名词,“陆小凤”却还没有这样的地位。 这里又涉及到人物的命名问题。在一般武侠(以及言情)里,男主角定然翩翩浊世,女主角必是国色天香,若能有一个漂亮名字衬托,塑造形象便可事半功倍。那么怎样的名字算漂亮呢?不外“风花雪月”而已。常见的是两个名词中间夹一动词,如“西门吹雪”、如“楚留香”,都有一种动态,能引发人的丰富联想;再有就是从唐宋诗词中巧截片断为名,如“叶孤城”,如“花想容”(《挥剑问情》女主角,顺手举的例子,与古龙无关),即使不看故事,也可以从名字想象,前者是一孤傲剑客,后者是一绝色女郎。 (在下这一研究成果,可为世人取名之鉴乎?) 顺便说一句,在下曾自撰武侠,为女主角取名“夏梦雪”,灵感源自琼瑶里的“李梦竹”,自以为很够境界了,不想随后就在各种中接连看到了“白梦雪”、“秋梦雪”的名字,只好苦笑摇头。取名都往这一条路上挤,冲突自是难免。古龙的《绝代双骄》里有个花无缺,好漂亮的名字,便容易让人忽略他爹的名字“江枫”。直到看到卧龙生的《剑气九重天》里男主角也叫“江枫”,而且以“枫红独占一季秋”相赞,在下方才省到“江枫”二字之妙,不过想到的是另一句:“江枫渔火对愁眠”。 (四)、金无足赤 金庸自然是武侠界不争的泰斗,他的作品部部辉煌,几乎无人堪与比肩。金大侠用十七年写完他的十五部武侠,又用十年把这十五部全部重新修订了一遍,有的甚至是逐字逐句地改,单是这份认真执着,不要说武侠界,便是放眼整个中国文坛,又有几人能及? 当年曹雪芹呕心沥血撰红楼,“披阅十载,增删七次”,为中国文化史留下一份完美永恒的宝藏,金庸作品一共只修订过这一次,当然不能完美。从绝对数字来看,单单是对金庸的苛评批判,恐怕就要比所有其他武侠作家得到过的评论加起来还多。这是因为金学确实值得研究,有得研究,他的每一个段落的每一个细节,都可以详察细考;一部百万言的,找出百八十个错误不足为奇。事实上,金庸迷对金庸吹毛求疵,全都是出于“爱之逾深,苛之逾切”的心态;如果不是金庸迷呢,走马观花匆匆翻过,却也没那么容易从他的里挑出刺来。 在下曾反复把读过十几遍的“射雕”,在1957年奠定了金庸的武林盟主地位,是公认的超级名著,也是在下的最爱。每一遍重读都有新的感觉,新的收获,也都能挑出新的漏洞来。印象最深的是高考之前那个寒假发现的一个大大的黑洞,大到了使整部的时间结构陷于荒谬的地步,几位朋友一听之下无不咋舌:“天哪,郭靖这傻小子,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问题就在于郭靖的年纪,且听在下慢慢道来。 到的尾章“华山论剑”,郭靖大约是二十出头,就算他二十岁吧(下文将会表明,郭靖的年纪越大,漏洞也就越大),交代,华山论剑是二十年一次,那么倒推回去二十年,第一次华山论剑的时候,差不多也就是郭靖出生的时候。通过中几位人物多方位多角度的回忆叙述,我们可以整理出第一次华山论剑之后大致的情节线索:王重阳技压群雄,夺得九阴真经;与老顽童谈论真经的存毁问题;携老顽童远游大理,与段皇爷交换武技,在大理一呆大半年,其间老顽童还与瑛姑惹出了一段痴缠不清的纠葛恩怨;返回终南山后又设计装死重创了西毒,这才仙去。老顽童带着真经东跑西颠觅地收藏,路遇东邪夫妇,被黄药师骗去真经下卷,由黄夫人强背了去。黄夫人把真经默写了一份,后来却又被桃花岛的两位不肖子弟陈玄风和梅超风偷走,黄药师一怒之下把其余所有弟子打折双腿,逐出了桃花岛,其中包括了曲灵风。按照正常的情节进展,从第一次华山论剑到这时候,至少也该过了三、四年,也就是说,曲灵风腿断的时候,郭靖至少也该有三、四岁了;但第一章“风雪惊变”,曲二(即曲灵风)一出场就已是一个跛子了,而此时的郭靖--根本还没出世! 当然,顺着这条线还能导出其他矛盾来。比如陈玄风与梅超风偷了真经跑到中原,用活人耙子猛练九阴白骨爪和摧心掌,碰上柯辟邪、柯镇恶兄弟,交手之下打死了柯辟邪,打瞎了柯镇恶,这时郭靖更应该长到四、五岁了吧,可是第二章“江南七怪”,柯镇恶一出场就已是一个经年的老瞎子了,郭靖呢?仍然憋在娘胎里。 所有这些问题,症结在于两次华山论剑之间间隔不够。当时在下想,其实金庸只要大笔一挥,把二十年一次改为二十五年一次,不就行了吗?后来也确实看到一种版本的《神雕侠侣》提到华山论剑是二十五年一次,只不知这是纯粹的印刷错误,还是金大侠自已在修订时作的更正?看来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可是再后来仔细一想,还是不行,因为这样一来郭靖的年纪解决了,黄蓉却又出了问题。黄夫人是在真经被盗走后重新默写时,心力交瘁难产而死的,黄蓉的出世距离曲灵风腿断并不会太久,华山论剑若是二十五年一次,黄蓉到书末岂不成了老姑娘(古时候二十岁还没嫁出去的姑娘就该是老姑娘了吧)? 这么说吧,郭靖出世是必须在曲灵风腿断相当一段时间之后的,而黄蓉出世则必须在曲灵风腿断之后不久,也就是说,不论怎么改数字,黄蓉的年纪肯定要大于等于郭靖! 岂有此理?! 只好认为是金庸的结构太复杂,把他自己也写糊涂了。 大家都认为评价金庸最合适的词就是“博大精深”,然而也不能不承认,他在诗词联对上的功底确实是不如梁羽生。就说在下引用的这一联:“桃花影落飞神剑,碧海潮生按玉箫”,读起来虽是朗朗上口,“桃花”对“碧海”却并不妥当。曾考虑过改他这一联,“碧海潮生”是专有名词不能动,只好改“桃花”,可是苦于找不到合适的词眼。“粉桃”?平仄不对。“朱桃”?好象没这说法。“红桃”?太不严肃。一时束手无策,只得听之任之。网上诸位大儒有以教我乎? 好就好在金庸能够正视、承认这一点,在各的后记里一再地强调自己诗词不行,只是应景而作,满足情节需要而已。这里我们看到的并不是那种故作谦逊的伪君子态,而是一种坦坦荡荡的大师胸怀。金无足赤,瓜无全圆,世界上有谁是完人呢?以东坡居士的天纵奇才尚且始终学不好围棋,可妙就妙在毕竟是大师,就这么一件毕生憾事也能自嘲出一句千古名言:“胜固欣然败亦喜”。金庸可以无恨矣。 (五)烈火真金 从《新语丝》去年三月的增刊看到,鸦、舟(两个名字摆在一起,岂不是唐诗野渡?)等人联名发起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提名金庸参选诺贝尔文学奖的运动,不禁大恨自己晚出来一年,没凑上这份热闹。只不知这场运动如今进展得如何了? 瑕不掩玉,金庸的毛病再多,也不会妨碍他成为一代文学大师。不妨让那些反对金庸的人去仔细研究一下金庸,不妨让他们只用敌意的否定的眼光去研究,去挑刺,我相信,研究越深入,挑出的好处也会越多,相形之下那些毛病实在可以忽略不计了。真金不怕火炼,但若不用火炼,他们怎么会相信那是真金呢? 在下以为,应正式把“金庸”确定为一个专有名词以区别于其他一般武侠,就象把“人”这一概念超拔于一般动物之上一样。金庸所达到的高度和境界,并不是任何其他武侠作家所能望其项背的。纵使比之古今中外的那些文学名著,金庸也绝不逊色。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哪有杨过与小龙女这般惊天动地、泣鬼惊神? 古希腊那些悲剧英雄,谁能比萧峰更悲壮? 鲁迅用笑中带泪的手法塑造出一个“阿q”的形象,能警省中国人几十甚至几百年,但毕竟只是个中篇。金庸的韦小宝,一个与阿q既相似又相反的不朽典型,那可是活灵活现地蹦跳了五大本、一百五十万字啊! 侠之大者如郭靖,情之圣者如段誉,自由率性如令狐,随波逐流如无忌,哪一个不是活在亿万人的心中?哪一个可以被文学史遗忘? 何况金庸遍涉天文地理、医卜星相、琴棋书画、诸子百家,样样言之有物,自来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开掘,何曾有过金庸这样的广泛,金庸这样的深入? 真正会看书的人,都能从金庸里看到很多。可以看到历史,可以看到未来,可以看到哲理,可以看到人性,只看你想看什么了。 即使不会看门道的,也能看到热闹。这才叫雅俗共赏。这才叫金庸。 娶妻应是小龙女,生子当如令狐冲。 --百年一金庸,金庸说不完。 (六)、黄梁一梦 一般认为,梁羽生在1954年发表的《龙虎斗京华》是港台新武侠的开山之作。但叶洪生也曾指出,台湾的郎红浣早在1952年就开始在报上连载武侠,只是未如梁羽生那样形成一股武侠大潮而已。 梁羽生国学根底深厚,他的武侠带有许多自己作的诗词,每每传诵一时。印象最深的是《七剑下天山》开卷那首《调寄八声甘州》,“酒冷诗残梦断,南国正清秋,把剑凄然望,无处招归舟”,一卷凄绝美绝的画面在读者面前徐徐展开,谁都可以想象到,侠士坚强的外表下,是一颗多么孤独脆弱的心。虽然有人说这一句不太合《八声甘州》的词格,可是这样美丽的句子,即使犯了错误,那也是美丽的错误,有什么不可原谅的呢? 当然也有些议论,说梁羽生里唐诗宋词太多太滥,每个人物张口都能来两句,显得太假。在下以为,多是多了点,却还不至于令人生厌。梁羽生创造的是一个诗化的艺术王国,里面的人物当然都难免带上一些相应的艺术特征。 事实上,梁羽生笔下的主人公尽多儒侠,一个赛一个风流蕴蓄、文采飞扬。每一代武林中最高的高手,不论正邪,无不是满腹诗书的饱学之士。这一点便与金庸明显不同。金庸只在处女作《书剑恩仇录》里着意塑造过陈家洛这么一个典型的儒侠形象,此后再无重复。要说段誉么,虽然会比划几下六脉神剑,但是半痴不狂的,怎么也谈不上“侠”字。要说胡斐么,虽然曾与苗若兰唱和《诗经》,但那一部络腮胡子,实在不象个“儒”。当然,胡斐年轻时并不留胡子,但他那时还没有空读书,更不算“儒”了。黄药师和无崖子的学识武功俱臻上乘,可惜前者在“射雕”里邪气太重,后者只在“天龙”里露了一面,何况两人都是上一两辈的人物了,对主角只起陪衬作用。只有袁冠南还有点象,惟《鸳鸯刀》是个短篇,袁寇南到了结尾仍在武林中无足轻重,“侠”的份量实在不足。 **** 古龙完全没有历史,金庸还有两部不知朝代,梁羽生则每一部都有明确的历史背景。一个明清系列洋洋洒洒写了近二十部,从元明之交写到清朝中叶,想象起来就不能不叹为观止,这写的不是“通史”吗? 不过西方的通俗,象西德尼?谢尔顿的《镜中的陌生人》,能在同一部里一口气写上四代人,时间跨度之大,结构之宏伟雄奇,中国的武侠至今未见--中国的武侠作家不习惯集成,而习惯铺张,同一代人的事就可以分开写上好几部,甚至十几二十部。 能放能收方为大家风度,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庶几近之,且自有特色:四十章的篇幅,第一章从郭襄起笔,兜来转去写到了张君宝,读者都以为张君宝是主角了,不料作者枪花一晃,时间一下过了几十年,张三丰(即张君宝)已经九十岁了,他的三弟子俞岱岩大踏步出场,一番诡谲的风波又引出五弟子张翠山和天鹰教“妖女”殷素素两人,恩怨纠葛越缠越深,甚至漂流到了北海冰火岛,结婚生子,十年后又回返中原,参加恩师的百岁寿诞。结果风云突变,夫妇双双被逼自杀,读者的目光才开始集中到他们的爱子:张无忌的身上,这时十章已经过去了。接下来的三十章才是张无忌历尽磨难成长的故事。 **** 武侠一般谈不上男女平等,因为中国古代的社会现实,男女确实不平等。只有梁羽生,在他的里始终如一地维持一种理想化了的平等关系。在其他人的武侠里,真正武功高强的女人要么是邪魔外道,要么终生为情所困,不能作出一番事业,很少有正面大书女英雄的。梁羽生则不然,写了一大堆的女侠,散花女侠、冰川天女、白发魔女、江湖三女侠等,都是可以和同时代的男侠们平起平坐甚至比之高出一头的大英雄。 就说《冰川天女传》的结尾,中、西武林高手比赛攀登珠穆朗玛峰,那个老外一早掉下去了,代表中方的天山派掌门唐晓澜也难以再往上攀,忽然听到上头几十尺有人在叫他,原来是他夫人冯瑛;好不容易爬上去夫妻汇合了,再上头又有人叫,原来是当时中原第一大侠,武功天下第一的--吕四娘!吕四娘帮助他们上去后,又指给他们看更上头的一行刻字,原来天山派祖师凌未风(《七剑下天山》主角)到过那一高度。可吕四娘拉着他两人的手轻而易举的就越过了那些刻字好几尺,并说了些“超越不是不可能的”之类的话。其他武侠作家在玩这种武功境界层层拔高的情节游戏时,怎么会让一个女人取得最后胜利呢? 这里说到了天山派。天山派的传承是梁羽生“明清系列”的一条主线,正式的开山祖师是晦明禅师,其下才传到凌未风,但从晦明的师父霍天都开始就已住在天山了。整个系列的源头是元末明初的陈玄机,陈玄机传谢天华,谢天华传张丹枫,张丹枫传霍天都。这一脉传下来每一代的杰出弟子都是武林领袖,直到唐晓澜的儿子唐经天,虽然不如同时代的金世遗那么光华耀眼,仍不失为一代雄才;到唐经天的儿子唐嘉源才真正衰弱,远远地落在了金世遗那一脉传下的金逐流、江海天后面。也许这就是家族统治的弊病吧。还好唐嘉源老来思过,又把掌门传给了本门叛徒杨炎,让外姓来振兴天山派。 **** 古龙里的主人公个个聪明绝顶,能解疑能推理,机变百出智计万端,让人心悦诚服地承认那是真的聪明,但也隐约有千人一面的感觉。金庸则毕竟是大师,并不太注重那种表象上的聪明,他笔下的主角千变万化,有聪明机伶的韦小宝,也有忠厚木讷的郭靖。黄蓉在铁枪庙里抽丝剥茧地分析出杀害江南五怪的凶手是西毒一帮人,这是金庸里仅见的一段西式推理。梁羽生则完全不理这一套,看他的几乎感觉不到“聪明”二字。不过也要看怎么说了,能吟诗作赋当然也是一种聪明,但总是缺了点什么。人物的聪明,不是作者那几个形容词就能让读者相信的,要能在具体环境下随机应变,而且变得出乎读者意料之外,又在情节情理之中,这样的形象才能让人觉得聪明。 这里还有个与谁斗、如何斗的问题。武侠总是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古龙从中期的《绝代双骄》和《武林外史》开始,已是斗智为主,斗力为辅了;梁羽生从始至终基本上只斗力,不斗智;金庸则介于两者之间。《武林外史》尤其经典,快活林和古楼兰两段,同时参与角逐争斗的共有五人之多,每一个都是武林中的一代奇才,追踪与反追踪,设陷与反设陷,离间与反离间,种种奇谋诡计层出不穷,合纵连横,大起大落,真个是痛快淋漓。 人心可说是世界上最复杂难测的事物,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分外曲折。那么人与天斗呢?这已经不需要那么精密的算计了(以古代的科学知识,也真没什么东西好算),需要的是体能、勇气、经验和冒险精神,当然,还要点危急时求生的本能急智。梁羽生写这东西可算是个中高手。《云海玉弓缘》里金世遗挖火山口那一段写得惊心动魄,真能看出一身汗来。上面提到的攀登珠峰一段,也是人类征服自己征服自然的典型。 (七)、温润如玉 第一次接触温瑞安是在高一年的时候,在一本香港出的《武侠世界》杂志上看到的“说英雄,谁是英雄”故事之《金风细雨楼》连载,一见心折,从此“温瑞安”成了脑中萦回不去的名字。那时还没有“金、梁、古、温”四大家的提法,只是出于直觉,认定此人必非池中之物。 因为“温瑞安”这个名字里都是些吉祥字眼,又找不出什么特定含义,当时曾推想过他是不是类似于《京华烟云》里曾经亚、曾顺亚那样的世家公子,取名只讲排行,不求意义。当然后来知道他还是用过其它一些有意义的笔名的,比如“温凉玉”。 温瑞安1954年生于马来西亚(印象中是与比尔?盖茨同龄,不知对否),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儿童,具有非凡的文艺创作和组织领导能力,又练得一身好武功,走到哪里都是同龄人中理所当然的领袖。9岁发表第一首诗,16岁发表第一篇武侠,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渐渐成了武侠界最引人注目的新秀。尤其是在八十年代初金庸、梁羽生相继封笔,85年古龙去世之后,港台武侠一片凋零,能够撑起大局的,就只有温瑞安了。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于“求新、求变、求突破”的心理,温瑞安从86年底开始大力倡行“超新派武侠”,或称“现代派武侠”,把大量主流文学的东西引入了武侠。此所以曹正文在89年把温瑞安列为第三代新武侠的代表,而与第一代的金庸、梁羽生,第二代的古龙并称。 现在看起来,这个创新并不那么顺利。温瑞安写到后来,许多陷入了纯粹玩弄文字技巧的泥淖,不能不让人大倒胃口。叶洪生认为温氏把武侠引上了绝路,虽然有些夸张,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过在下以为,改革创新中的失败是在所难免的,决不能因此就一笔抹煞了温瑞安的武侠。 温瑞安的有许多系列,最著名的当数“四大名捕”,但在下最欣赏的,一是《神州奇侠》,二是“说英雄,谁是英雄”第一部:《温柔的刀》。上面所说的《金风细雨楼》其实就是《温柔的刀》中的一节。 看武侠十余年来,真正让在下全身心感动过的武侠一共有四部: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梁羽生的《萍踪侠影》,温瑞安的《神州奇侠》。 感动于这些的“情”字。 爱情、友情、亲情,以及最令人热血沸腾的民族大义、爱国激情。古龙所缺的,就是这最后一项。 可以看出来,温瑞安写《神州奇侠》,写萧秋水,其实就是想写他自身。萧秋水率领一帮兄弟结拜,号称“神州结义”,不就象温瑞安当年搞过的“神州诗社”吗?温瑞安和萧秋水一样,是个热情洋溢,肯于为理想奋斗、献身的人。他在台湾时曾因参加并领导街头示威被拘留了四个月,而后被逐出岛。这是在《神州奇侠》发表之后的事了。这以后他心中的不平和愤懑代替了原本纯粹的热情,反映在里,就是再也没有《神州奇侠》那么明朗激昂的写法了。看温瑞安,可以看到他每逢写到“冤狱”、“镇压”之类的情节就要借题发挥,大发议论,其实就是在为他自己抱不平。 萧秋水与唐方是武侠里非常特别的一对情侣,只在《神州奇侠》前面一部分相处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此后再无见面,彼此用尽了所有的精力和手段寻觅对方,却总是阴差阳错没能碰上。唐方是四川唐门的小公主,她奶奶不喜欢萧秋水,她当然无能为力,所以在在预示出萧秋水与唐老太太必将有惊天动地的一战。但《神州奇侠》(又名《大侠传奇正传》)本身并没有写这一战,而它的后传《大侠传奇》所写的已经是那一战以后好多年的事了,唐方历尽艰辛走遍天涯,终于在唐门建筑底下找到并救出了萧秋水,因此中间这一战就成了悬案。老想看一看这一战的盛况,而且也看到一种版本的《神州奇侠》结尾有一句:“后事请看《蜀中唐门》”,所以一次发现一本 《唐方一战》,高兴得不得了,没想到搞来一看,写的完全是另一码事。不知道温瑞安是不是真写过《蜀中唐门》? 温瑞安是个诗人,他的写到细腻处极为动人。有位香港女作家这样评论过温瑞安(大意):“只有一颗寂寞美丽的心,才能写出这样美丽寂寞的来。”且看《温柔的刀》,王小石远远地第一次看见雷纯--一个绝色丽人--“一动是一种风姿,千动就是千种风姿”,转眼“再看那杨柳含烟,青山似黛,却仍只有那一见的风情”。在下就是从这一句,开始喜欢温瑞安的。后来看《神州奇侠》,看到萧秋水与唐方面面相对,他的一帮哥们躲得远远的,“小声说大声笑”,一看到这六个字,胸中立即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感动了一整天。看温瑞安就是常常会有这样突如其来的感动,这一点是没有任何其他武侠作家能比得上的。 温瑞安写到情时极尽婉约,但一写到杀伐,却极为惨酷。金庸就曾批评他的死人太多,很多人物一出场就没命了,根本没有表演的机会。《杀人者唐斩》(拍成的电影改名为《刺客新传》)便是一例,真个是杀得血流成河,武林的阴森,江湖的恐怖,尽在此书中了。 其实温瑞安写人物斗智也是一把好手,他的里凡是稍有戏分的人物一个赛一个机智深沉,当然那些刻意安排的插科打诨的傻冒除外。“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是个典型,“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两大帮派在京师里翻翻滚滚缠斗不休,每个回合的较量都是一场阴谋诡计的决战,王小石与白愁飞两个外乡人无意间一插足,立即卷入了漩涡中心,于是各凭自已的智慧和才干纵横捭阖,实践自已当初的梦想:在武林中干一番大事业。 温瑞安早先所写的,系列与系列之间并没有明显联系,后来就渐渐不同了。现在“四大名捕”、“说英雄谁是英雄”、“七大寇”几个系列是写同一个时间的事,即北宋末年天下大乱的时候。我们可以认为温瑞安已经成功地创造出一个整体社会环境,现在是相当于在这个大环境里分几个系列写几个不同侧面的故事。这有点象startrek(国内译为“星际旅行”,不太恰当)的,一个大系列里分成了若干小系列,有写deepspacenine的,有写thenextgeneration的,把一个想象中的银河世界写得热闹非凡。 (八)、武林争霸 写下“武林争霸”这个标题,就不禁想起台湾的那个同名游戏。那是个纯粹的打斗游戏,虽然场景有诸多切换,这一场在武当山打,下一场在丐帮打,但本质和传统的“打擂台”并无二致。若是真要在武林中争夺霸权,岂是打打擂台那么简单? 这里就得说到“争霸”的含义。如果争夺的是“天下武功第一”的头衔,那么很自然,只要打败了所有的对手,就算成功了;在这种情况下,武功是一种神圣的艺术。可是世间诸多野心家,梦寐以求的不仅是这么一个空虚的名号,更是统治别人的实权;于是武功就不再是艺术,而是一种暴力镇压和威慑的工具了。 练武的目的是什么?去问任何一个武术教练,第一个答案都是“强身健体”。不过对于武侠而言,这一点并不那么重要:有许多武功练了不仅不能健身,反而会伤身,诸如七伤拳、天魔解体大法等等;更有“葵花宝典”那样的武功,以残害身心作为练武的先决条件。若没有功利性的目的,谁肯练这样的东西呢? 其实古今中外其理皆同。开展体育运动本是为了增强人民体质吧,可是你看世界上所有那些动手动脚的体育项目的职业运动员,除了打太极拳的以外,哪个不是带着一身伤病退役的?可见体育这东西,一旦变成一种争取饭碗或荣誉的手段,就必然走向最初健身目标的反面了。 在武侠里,正派人士练武功是为了行侠仗义、除暴安良,邪派人士练武功则是为了欺压良善、称霸武林。也有少数是象老顽童那样纯粹为艺术而艺术的。 至于正邪如何划分,就不那么容易说清楚了。正派嘛,往往是指少林、武当之类历史悠久、来历明白的名门大派,以及跟这些大派相交好的帮派。而跟这些正派作对的那些不明不白的帮派,就被称作“邪派”。明教之所以被称做“魔教”,主因之一便是教中人行动诡秘,不为外人理解。同时几乎所有的武侠都认为,个人的正邪并不取决于他的出身,而是取决于他的行为,正派中可能有坏人,邪派中也可能有好人。 邪派也分两种,一种是自认邪派,从不辩解真理在自己这一方,宣传效果便如“我们是害虫”。这种邪派若要在武林中争夺霸权,就只能靠血雨腥风的高压手段,无法依靠人民战争。另一种邪派则本身拥有一套能说服人的理论,只因为这套理论不能见容于主流社会,就被目为邪派。因为有理论,就可以争取群众,凝聚人心,乃至发动“圣战”。 显然后面这种邪派并不好写,武侠为了简化矛盾,写的多是前面那种。金庸在《倚天屠龙记》里所写的明教是后面这种邪派的典型。 为了证明邪派之邪,家们往往要安排一系列能引发读者愤怒的事让邪派去做,诸如通敌卖国、残杀无辜、奸淫掳掠之类。唯其如此,正派对邪派的围剿杀戳才能合理化。当然写到最后总是邪不胜正的,除非涉及到重大的历史关节,比如作者可以说李自成没有死,但不能说他打败了满清。还没见过武侠有象“反三国”那样从根本上篡改历史的。 武功上的正邪就更难说了。什么样的武功叫做邪门武功?看看射雕开始时黑风双煞的“九阴白骨爪”和“摧心掌”,拿活人来练功,邪门不?可是后来指出《九阴真经》乃是博大精深的道家正宗武功,是黑风双煞没能从根基扎起,练歪了。再看《天龙八部》,同样是无偿剥削别人的内力,凭什么“化功大法”是邪门武功而“北冥神功”不是? 武功是一种防身伤人的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暗器毒药、消息机关以及阵法五遁等在武侠里都描写得很多。这里有一个有趣的问题,四川唐门作为武林中最大的暗器世家,古龙、梁羽生和温瑞安都详细写过,唯独金庸只字不提,这是为什么?在下对旧武侠没有多少研究,不知“唐门暗器”是民间早有的传说,还是哪个武侠作家的发明? 暗器毒药初入武侠的时候总有些神秘色彩,但后来就渐渐变得明了清澈了。古龙的《名剑风流》所写的唐门暗器的制造过程,完全就是精工细作的现代化生产的样板,很容易让人想起“007”里边间谍武器作坊所陈列的琳琅满目的杀人利器。到了温瑞安的,分工就更细了,原本常常不分家的毒药暗器以及各种兵器在他手里彻底分了家,暗器是唐家,毒药是温家,火器是雷家,其余兵器是蔡家。 谈到使用的兵器,传统上都认为剑是一种高尚的兵器,所以侠客多是用剑,以致有“剑侠”一词,但似乎没听说过“刀侠”,尽管近代史上“大刀王五”比任何一个用剑的侠客都出名。也有以古龙为首的一批武侠作家标新立异,果真功劳不小,慢慢地把刀也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对兵器的态度,金庸、梁羽生是一派,认为物是死的,人才是活的,所以才有“无剑胜有剑”、“飞花摘叶,皆可伤人”之说;而另一派前有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后有古龙、温瑞安,认为物也是活的,修炼兵器武功要练到“人剑合一”、“刀即是我,我即是刀”之类的境界才真叫上乘。古龙偶尔也说说“刀我两忘”,可以说与金梁殊途同归了。 (九)、剑海群英 武侠界除了金梁古温四大家以外,还有不少名家。在古龙成名之前,台湾武侠界最出名的是卧龙生、诸葛青云、司马翎三位,合称“三剑客”。在三国里,卧龙即诸葛,司马则是诸葛卧龙的死敌。千年之后又有此巧合,(学小蚂蚁叹口气)唉,历史可真会开玩笑。 当然后来又冒出一个司马紫烟,真与诸葛青云成了一对。 这三剑客里头,在下最欣赏的是司马翎。叶洪生对司马翎也是非常推崇的,但也许因为他与司马翎有私人的交情,言辞上有些夸过了头。司马翎前期的作品情节多较松散,一部《金缕衣》看得我哈欠连天,上册看了一半就还是没有头绪,干脆还掉不看了;后期的作品又常大段大段地讲一些乏味的道理,比如《风云雷电》那个系列,情节倒满不错,也常看得我老大不耐烦。 叶洪生认为司马翎武侠的最高峰是在64-67年,并举了两部作品为例:《剑海鹰扬》和《纤手驭龙》,尤其给了《剑海鹰扬》极高的评价,认为在布局、意构等方面甚至凌驾于金庸、古龙同期作品之上。他说这话似乎有些信口开河,如果《剑海鹰扬》作于64、65年,古龙这时刚开始求新求变,正处于转型期,胜过他当然不难;但金庸呢?《天龙八部》,那可不是任何人可以轻言“凌驾”的。 不过话说回来,《剑海鹰扬》的确是在下所看过的武侠里,除了金梁古温之外,写得最好的一部。好到什么程度呢?说件具体的事吧。当年厦大校园内外先后有过六个租书的摊子,在下常去光顾的有两个。从其中较靠近的一个摊子租来的《剑海鹰扬》,厚厚四大本,第一本的中间,第四本将近结尾处,各被撕了一页。大家知道,书摊上租来的书,若有被撕之处,肯定都是描写“那个”的,这是撕书者在训练后来人的想象力。可在下想象力再丰富,也想不出这被撕掉的两页上能有什么苟且,因为上下文乃至整部书全都是一本正经的,根本不着痕迹。于是迫不及待地闯到另一个摊子上,一问得知《剑海鹰扬》已租出去了。在下并不气馁,继续跋涉搜寻,终于在一个偏远的书摊上觅到了版本不同但同样是四本的《剑海鹰扬》,迅速翻到地方,细细一看,各位看官,您猜那两处写的是啥?第一处是写男女一号主角第一次(也是全书唯一的一次)拥抱接吻;第二处嘛,是写两个女主角一起答应嫁给男主角。能想象吗?在其他武侠里最普通不过的情节,放在这部里,就是那样的感人肺腑,那样的动人心弦。在整个风云激荡的大氛围里突然跳出这么一两丝儿女情怀,如今回想起来,心头也会一阵温馨。这样的情节都给撕了,足以说明整部写得有多好了。 当然撕书人的潜意识里可能还有一种意外。在一般人印象里,司马翎的名声别说比四大名家,就算比卧龙诸葛都颇有不如,很多不看武侠的人都知道有个卧龙生,但未必知道有个司马翎。设想一下,一个武侠迷,以前已看过不少的武侠,顺手借了本闻所未闻的《剑海鹰扬》,只为打发无聊,并不期待什么震撼,在这种情况下,突然得到了一份意料之外的震撼,那种心情是难以名状的。怎样抒发这种心情呢?撕下震撼里最动人的部分,永久保存。在下一贯对撕书行为深恶痛绝的,但一看到被撕的这两页,立即原谅了撕书的那位老兄。 真正最有名的那些作品倒没人去撕,并不是因为它们写得不好,而是因为写得好是意料中的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司马翎的处女作《剑神传》,真正的出手不凡,起点极高,相形之下卧龙生的头几部(《飞燕惊龙》之类)简直就象中学生的习作。古龙自己还没有开始武侠创作之前,最爱看的也就是司马翎的。 卧龙生刚开始写的时候,笔法失之生硬稚拙,好在后来越写越圆熟,也算对得起自己的名声了。“杨小邪”系列写得滑稽逗趣,是武侠闹剧中的经典;不过也就是笑笑闹闹,没有什么更深入的东西。据说卧龙生的另一化名是金童,因为他崇拜金庸,以“金童”的笔名为“射雕”三部曲写了些前传后传外传,总名《神箭金雕》,一举大获成功,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又用“金童”之名写了不少。 诸葛青云的文笔是三剑客里最典雅的。前期师法还珠楼主,笔法奇丽仙幻。不过写来写去都是一样的才子佳人,容易让人生腻。诸葛最好的作品,依我看当数《夺魂旗》。 都说萧逸也算一位大家,不过他的我看得入眼的只有《甘十九妹》。 易容是台湾武侠六十年代的一大散仙。说他是散仙是因为他一共只写过五部(包括替卧龙生续完的《天香飚》),最有代表性的是《王者之剑》。《王者之剑》堪称杰作,给我的印象太深了,所以我看《天香飚》完全是冲着易容这个名字去的,与卧龙生无关。 独孤红擅写明清宫庭斗争,不过看多了也有千篇一律的感觉。 司马紫烟是替诸葛青云代笔写《江湖夜雨十年灯》而出名的,他的写得相当严谨,也显得才气横溢。据说《圆月弯刀》是他代古龙写的,也不知是真是假。 好了好了,“武侠杂谈”先写到这儿。将来如果没有意外(生命中永远有意外:),我是不会再写了。 回看射雕处 《射雕英雄传》写于1957年至58年之间,是金庸的第四部武侠,也是金庸的第一部超重量级的巨著。此前的两部长篇《书剑恩仇录》和《碧血剑》都未臻成熟;还有一部《雪山飞狐》则是中篇,虽然写法绝妙、扣人心弦,毕竟不够淋漓酣畅;只有到了《射雕》,金庸在武侠界的领袖地位才真正确立起来。 香港新武侠的发端,是1954年梁羽生借着澳门一场拳师比武的轰动效应写出的《龙虎斗京华》。由于武侠这一样式广受读者欢迎,短短数年冒出了一大群武侠作家,在各大报的副刊上争夺读者,一时间群雄并起,天下大乱。在57年,张梦还的《沉剑飞龙记》与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曾一度招来式往,斗到白热化的程度,武侠史称“雕龙大战”。但是金庸,毕竟是武侠的真命天子,下笔如有神,越写越漂亮,终以一部《射雕》横扫千军,一统江湖,登上了武林盟主的宝座。 金庸的十五部武侠有“七上八下”之说,“七上”是指七部写得特别好的,其中“射雕”三部曲、《天龙八部》、《笑傲江湖》和《鹿鼎记》这六部是公认的,第七部则不一定,有人喜欢《侠客行》,有人看好《连城诀》,有人偏爱《飞狐外传》。不管怎么说,如果把这“七上”比作武侠史上紧密连绵的七个标点符号,如果把《天龙八部》和《鹿鼎记》比作两个大大的惊叹号,那么《射雕》,无疑就是一个着重加粗的:冒号。它向文学宣告了一代大师的真正崛起,向世人预示了惊叹号们的必然到来。 当然,所谓“上下”只是在金庸之间相比较而言。金庸写得最差的,跟其他武侠作家比起来也是超一流的。 有意思的是,虽然台湾武侠创作欣欣向荣不输香港,但新武侠的四位代表人物,除了台湾本土的古龙外,其余金、梁、温三位在台湾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梁羽生是左派作家,被禁理所当然;温瑞安曾在台北领导街头运动,被逐出岛也不奇怪;那么金庸呢? 毛泽东的词里有一句“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偏偏金庸也写了一部《射雕》,偏偏《射雕》里也写到成吉思汗--好家伙,串通了共匪来毒害台湾青少年,那还不禁! 其实“射雕”一词由来已久,史载北齐斛律光校猎时于云表见一大鸟,开弓一箭正中其颈,如车轮般旋转落下,原来是只大雕,时人称斛律光为“射雕手”。此后“射雕”一词被广泛用于形容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英勇善射者,在历代边塞诗词里多次出现,渐渐地成了一种象征符号。最著名的当然是王维那首《观猎》:“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此外如雍陶的“射雕青冢北,走马黑河西”,杜牧的“日暮拂云堆下过,马前逢着射雕人”,张昱的“马上毳衣歌剌剌,往返都是射雕儿”,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成吉思汗既然是蒙古族流芳百世的一代雄主,冠之以“射雕”一词是很正常的事,相信除了毛泽东和金庸外,肯定还有别人用“射雕”来形容过他,只是没有金、毛二位那么出名而已。何况《射雕英雄传》里的“射雕英雄”主要是指郭靖,他在里名符其实地“一箭双雕”过。退一万步说,即使郭靖从未射雕,从命名的角度来看“射雕英雄”一说仍然是成立的,因为大侠郭靖从小在蒙古草原上长大,完全可以用“射雕”这一符号来象征。 后来这部改名《大漠英雄传》,才得以在台湾出版。只是这么一改名,原本所带的文化底蕴就丧失殆尽了。的主要故事并不是发生在大漠,要说“大漠”有什么象征含义么,又很牵强,所以这个名字不仅是索然无味,简直是文不对题了。 对于金庸的态度有这样一个现象,你最初接触到的金庸是哪一部,往往终身最喜欢的金庸就是哪一部。有人最早看的是《书剑恩仇录》,于是后来纵使看遍了金庸的全部作品,仍是对《书剑恩仇录》情有独钟。有人最早看的是《连城诀》,于是见人只谈《连城诀》。我最初看的是《射雕》,于是一直到现在,虽然理智上承认金庸的成就确实是后期比前期好,一部比一部高,但是在感情上,仍然是最爱《射雕》。 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很显然的:金庸的,就是不一样。即使你在此之前已看过了其他人的一些武侠,初次看到金庸时,仍会有一种全新的、全身心的、让你刻骨铭心一辈子的震撼。此后再看别的金庸,纵然写得再好,也不过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而已,很难比第一次的震撼更为强烈深刻。 当然,对于《射雕》来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香港无线拍的那套五十九集连续剧的推波助澜。这套电视剧十年前在大陆电视台上初次播放时的那种万人空巷的盛况,大家应该都还记得,不用在下赘述。后来的每一次重播,都会引起一阵轰动。91年厦门重播时,厦大还曾出过一次人命,一个学生因排队进电视室与人冲突,拔刀相胁,结果失手刺死了另外一个劝架的学生。那期间还在厦大的朋友,此后回忆起射雕来,只怕都会带上一丝凄凉吧? 《射雕》在与我大致同龄的一整代人心里,形成了一个非常微妙的情结。刚进大学时与舍友辩论港台女明星谁漂亮,不论是赵雅芝还是周海媚,不论是周慧敏还是钟楚红,都有人大唱反调;唯有演黄蓉的翁美玲,是全宿舍八票一致通过的。 这一情结并不仅限于男生。曾听过一位女孩评论无线的这套《射雕》,要到了第八集才开始好看。为什么呢?因为直到第八集郭靖长大了,才南下中原,有了与黄蓉的邂逅。这一转折包含两个要素,一是“郭靖长大了”--明白吗?改由黄日华演了;二是黄蓉出场。女人看女人,除了看长相,还要看衣装。一次看《楚留香》录相,偶然听到身后两位女孩窃窃议论沈慧珊的衣裳:“红色再浅一点,就象黄蓉了。”刹那间如醍醐灌顶,大彻大悟:人间的至美,真的是黄蓉! 其实平心而论,翁美玲的脸蛋说娇俏则可,要说绝美,那倒未必。对她的崇拜的一个深层原因是她在最美的年华里为情自尽,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凄艳的事,恰又发生在大陆首播《射雕》之后不久,轰动效应自不待言。 当然魅力还在于金庸塑造的黄蓉这个形象本身。说起黄蓉这个形象,还得提一件事:金庸的一帮朋友曾有一次聚会时讨论过金庸里哪个女孩最适于作妻子,讨论的最后结果是小昭。《倚天屠龙记》里我最喜欢的也是小昭,这并不矛盾;我所不忿的是,讨论的一开头就把黄蓉给彻底否定了:“黄蓉这样的性子,哪个男人受得了!”真不知那帮倪匡们是怎么想的。 不过也是,除了郭靖这样的蠢木头,大概真没有谁受得了黄蓉的精灵古怪。以前在杂志上看到匈牙利小波尔加下棋的相片,一时惊为天人,便与同学讨论过,象这样聪明和漂亮都到绝顶的女孩,恐怕是没人敢娶的,敢娶她的一准是郭靖那样的傻冒。这话当然类似于吃不到葡萄的狐狸。说实话,就算你受不了黄蓉的性子,难道还受不了她那手妙绝天下的好菜? 女人聪明是好事,只要她肯帮男人。女人刁蛮任性也不见得是坏事,只要她用情专一。林黛玉不也时时耍点小性子吗?再泼辣的女人真要爱上哪个男人,只要那个男人有点男子汉气慨,她在他面前肯定就会变得温柔无比,这是荷尔蒙决定的。至于贾宝玉有没有男子汉气概,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可以用来作博士论文的。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喜欢代入其中的人物。看看我和蓉儿初遇洪七公的情节,蓉儿使尽了心机、做尽了好菜,就为了骗七公教我上乘武功,每看到我武功进展一分,她都会从心里甜出来。看到这里,代入郭靖的哥们,你能不甜到心里去吗?有这么一个聪明美丽的人儿,日日所思,夜夜所想,就是帮我这个大笨驴出人头地,我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可见正如forrestgump所认定的,傻人自有傻福。 郭靖和黄蓉从张家口偶遇到最后“鸳盟已谐”,其间经过了无数的惊涛骇浪。每一遍重温《射雕》,都是一次出生入死的经历。 大家知道,中靖蓉二人是非常对称的一对人物。妙的是,在的后半部分,郭靖与黄蓉之间所发生的事,同样呈现了一种奇妙的对称。先是在大内宫庭,郭靖被欧阳锋打成重伤,黄蓉陪他在牛家村密室里疗伤七日七夜,把他从鬼门关边上拉了回来;而后是在铁掌峰上,黄蓉被裘千仞打成重伤,郭靖背负她连闯四关上山求一灯施救,终于也捡回了她一条小命。再然后郭靖对黄蓉生出了误会,以为是她爹黄药师杀害了他师父江南五怪,凄然怆然与她一刀两断;误会冰释后经过了若干曲折,眼看就已经重圆了,突然冒出一个华筝,黄蓉便又起了误会,以为郭靖对华筝余情未了,当即愤然离去。无风起浪,一波三折,正是经过无数危机的摧残与锻铸,两人之间的真情才显得那样的珍贵,那样的动人。 这里还得说说华筝。郭靖与华筝从小一块玩耍一块长大,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之交,交情还很不错,但郭靖事实上并不爱华筝。问题在于,华筝自然而然地认为跟从郭靖是她今生的宿命,郭靖又一直没能向她分辩清楚。可以想见,郭靖离家万里在中原闯荡,见识了中原的花花世界,本来已不太想得起华筝了,突然一天听到空中雕鸣,知道华筝不远万里也来到了中原,这时候的郭靖,该是何等的尴尬。 在里,杨铁心、丘处机一干老糊涂曾把郭靖、穆念慈硬拉到一起;程瑶迦也一度单恋过郭靖。好在这些女孩后来各有归宿,并不成为郭靖的烦恼。只有华筝,始终是一块挥也挥不去的心病。因为这是有父母之命的,何况大丈夫一诺千金,郭靖既已答应了作金刀驸马,当然不能反悔。但黄蓉是与华筝势不两立的,事情总得有个了局。在《倚天屠龙记》里,周芷若与赵敏的争斗到了书尾仍未分晓,让张无忌无限期地头痛下去,这当然也是一种写法。可是《射雕》不同,郭靖乃是“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典范,这一面旗帜决不能倒在个人的感情生活上,所以到最后金庸安排华筝不慎走漏风声害死了郭靖的母亲,从此自愧自责隐居西域再不入世,于是因果圆满,郭靖黄蓉终成良缘。 华筝是个好女孩,也是个值得同情的人物。当时若是另有一个能与郭靖媲美的大英雄,应该向金庸建议一下,把他介绍给华筝。 手捧武侠走江湖 手捧武侠走江湖 打从我有记忆, 武侠就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这几年来,我为它着迷的程度, 简直可用走火入魔来形容。 ――施婕妤 提起金庸中杨过和小龙女至死不渝的爱情故事,就算没看过的人应该也听过吧!而我早在有记忆以来,武侠就出现在生活里了。 父亲走到那,武侠拿到那、放到那的习惯,做女儿的我自小就司空见惯。只是当时的我觉得有些好奇,薄薄的一本书怎会有如此大的魔力呢? 一次换一部、爸定下规榘 尽管如此想,却也没有真正去翻过那些书名看起来很怪异的书。直到有一天┅┅犹记我看的第一部武侠是古龙的「绝代双骄」,起因於当时我正在看电视连续剧,为小鱼儿的古灵精怪颇为着迷,因此央求爸爸带我去借原着瞧瞧。 谁知这麽一瞧,从此就再也抽不出身,回不了头,一头栽进那仗剑江湖,快意恩仇的世界里,那时我才小学四年级。 看完了「绝代双骄」,又听说凡是武侠迷不看金庸,这辈子算是白活了;这麽一顶大帽子扣下来,当然得赶快去借来看看罗!不过多年前的出租店,除非规模较大的,一般的小店面,书都不是很齐全,不是缺页破损,就是少了上集或下集,想要借全一部(可能有数集),说实在是满难的一件事。 为此,疼爱我的爸爸,决定带我去向他的一位至交好友借回金庸全集。只是那时书是放在办公室内,公司里的人都会去向我那位叔叔借,因此爸爸只好等我每看完一本就载我去换下一部,直到我看完全套为止。 这样的安排看来很好,只是有一点让我满痛苦的是,当我一拿起书就放不下了,一心想要快点看完,好知道结局。而偏偏爸爸特别告诫过我,书是向别人借的,千万不能弄脏弄破,所以吃饭时为避免溅到汤汁,是不能够看的,这可让我常常吃得食不知味。 除此之外,爸爸还规定手湿时不准摸书,不准摺书或卷书,这一堆规榘,使我以後看到有人把我心爱的武侠弄皱弄脏,或是弄得书皮书页卷起时,都会火冒三丈、大发脾气,也养成了我看书使用书签的习惯。 卖力开夜车、养成书言不离身 看完了金庸,此时的我已经深探的被书中情节起伏所震撼,当下就决定要爱它一辈子、看它一辈子。此後陆陆续续又看了许多名家的作品,截至目前为止,我看过的作品虽不算多,但没有上千部,五六百一定有;若是以本计算,早超过了千本;作者从早期的「还珠楼主」(李寿民)至近期的「黄易」,都略有涉猎,只要叫得出字号的,我多少都看过一些。 尽管看了这麽多武侠,但对曾发下宏愿要看完租书店中全部武侠的我,还是不够的;因为,跟那成千上万的作品比起来,我所看过的只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呀! 记得初看武侠时,那股冲劲已经不能用着迷、喜欢等字眼来形容了;我为之疯狂的程度,简直就是走火入魔、被鬼附身一样。我的世界只剩下武侠,下课看、上课看、回家看、吃饭看,睡觉也躲在被窝里看,速度之惊人,令爸爸苦不堪言,逼得他动作也得快起来,好带我去还书。 这还是指学校学期间的情况,若是寒暑假那可更不得了了!我一定没日没夜,拚死拚活的看,一天看个两三部不是问题。我总是看到隔天凌晨四五点,妈妈睡眠惺忪地责备我,才肯上床睡觉,睡到下午又起来看;有时才刚借回来的书,一天不到我就全部看完。只是我看得快,老爸的荷包瘦得也快。 後来我改到文化中心去,虽然借来借去就是那几套武侠,办事员老以奇怪的眼神打量我,但我仍是不以为意地照借不误,而且乐此不疲。後来我养成了书不离身的习惯,除非情况真的不许可,否则我到那儿去都会带着武侠,出远门一定得带,床边和学校抽屉、书包里一定都放着几本武侠,以供我随时在车上看、在下课看、在睡前看。 後遗症不少、爱它终不言悔 不过看武侠「太猛」,也产生了一些後遗症。有一次我在开学期间连熬了三夜,白天上课,晚上看武侠,结果第四天一回到家就倒了,睡得像死猪不说,第二天的作业连碰都没碰,到学校下场可想而知。还有常常上课偷看,总不免有「失风」的时候,那可就不妙了,不仅得面对老师的怒气,还得想好等一下的道歉词,以便顺利把书讨回。不过偷看久了,自然也练就了一身好功夫,现在的我,已经很久很久不曾被老师抓过了。 看武侠至今已迈入第八个年头,这些年来,我从武侠中得到了很多;如果要问我得到些什麽,或为什麽如此着迷,这就请你自己去看看罗,相信你他一定会为它痴狂的! ****** 武侠散记 随波于纸醉金迷 自言无聊读金庸。 随波随糊涂看的第一本金庸是射雕英雄传。那时大约高一高二吧,发现许多同学都迷上了一套16开本的黄皮书,知道是武侠,颇有些不屑。经不住狐朋虫友再三怂恿,勉强借来读了,起初读不进,后来倒觉得情节挺吸引人的,和经典的文学读物相比,别有一番风味,还有一丝丝儿离经叛道的感觉。不过和经典的文学名著比如百年孤独,简爱,傲慢与偏见,红楼什么的相比,无论是意境,韵味,还是人物形象,结构都差了好几重。就连新华文摘(新华月报?)上某些也不一定比得上。所以看是看了,也没有到入迷的程度。上大学以后又陆续看了几部,也没留下很深的印象。天龙八部六本,囫囵吞枣看了一晚,记得最清楚的竟是某人爱上了一堆妹妹(实在对不起,中学小哥们如此说,俺就不知不觉如此查证,否则恐怕连这也没记住:),现在也纳闷当时咋就连萧大侠都没记住呢?)。 书剑朋友说有个香香妹美,只吃花不吃饭,结果也就冲它去了。两部飞狐看得颠三倒四,最可怕的是笑傲:彼时涉世不深,一目十行翻过,被东方不败那一段骇世惊俗的故事吓得毛骨耸然,其它竟没有留下多大印象。唯一看得认真的是神雕侠侣。恐怕跟俺对感情的顶礼膜拜有关。就这刚看到杨过那油子形象也没多大好感。 后来年纪大了,自以为看破世情,甘居颓废,无所事事时候再读金庸,一下子就翻来倒去看了许多遍。也许是故意对碍眼的地方视而不见,慢慢儿就都看进去了,也越看越有味儿了,渐渐就上了隐。八部同悲,孽海人生;缠绵悱恻,为情欢为情苦;令狐冲何尝江湖;韦小宝却成五湖大夫;看灵素阿朱去,恨天公不公;为红颜弃万金,辽东大侠真豪逸;萧峰之伟,胡斐之灵,无忌之仁,郭靖七公的为国为民,杨过药师的狷介真情,段誉令狐冲的痴情与冲淡,蓉儿阿朱的机巧,程灵素霍青桐的无奈凄苦,赵敏盈盈的果绝,etcetc,才明白这童话也是一个颇耐俎嚼的世界。 后来金书断顿,不得不看古龙,同样是先吓一跳,久而不觉其臭,反而感染了其书中那股浓得化不开的流浪情怀。不知是当喜还是当悲。金著传统,古龙西化。古龙的作品可能更现代一些,然而那种内心深处刻骨的寂寞,恐怕是人类与生具来,无论古人今人都无法摆脱。 我不喜楚留香之类对女子的轻薄,却能体会傅红血的痛苦,萧十一郎的沧凉,花无缺的孤寂。也感激古龙笔下留情,没有将花满楼变成另一个伪君子。而欢乐英雄,绝代双娇,更是一路笑着读完的。 水致清则无鱼。随着年龄历练的增长,人总会知道其实每个人的世界都是一部可观的书,不必苛求。太浑的水自然会干涸。心事随风总成空 金著似乎是几千年来中国文化的一个小缩影。书剑射雕,与正史穿一条裤子,代表的是宋以后一直委靡不振的汉民族对昔日荣光的缅怀以及对夷狄之有君的悲愤。笑傲鹿鼎刺为政者无所不在的寡廉鲜耻与虚伪,天龙的释道儒三教鼎立是意识形态上的中国,它主宰了几亿亿中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的思想行为,日常生活,以及伦理政治。那些无处不在的琴棋书画诗酒花算是精致的中国文化之精髓吧。(梁书中宝剑琴心的侠客则似乎是典型的儒将形象)。而通篇对女子的态度也基本是居高临下的,尽管作者本人声明崇拜女子,那也是男人心里臆想出来的完美的女子。然而作为女子的我依然喜欢看,也许是因了血管里那一脉天生的中国血。:) 有次看到某网人说自己出国来学二十世纪代表先进的科学,却丢不开经史子集的破烂来,可笑而可怜。我竟也有同感。作了十来年的金迷,虽不能说是金著引我走进丰富的传统文化之殿,至少它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故事主人翁最后的与世无争也是我心心向往却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实现的结局。然而这种心态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实在不合时宜,繁文褥节,瓶瓶罐罐固然是文化与财富的象征,却也是前进迁徙的累坠,实在不希望中国人永远背着个历史的包袱。 不过即使在不再多看经典文学的今日,我依然以为从文学的角度讲,金著的缺陷还是太大。说更不客气点,中国文学是诗歌的文学,重韵味重意境,,尤其是大部头,却要有思想,有质感,这在中国本就有些天生不足(其实整个中国文化,无论是绘画,音乐,还是建筑,思想都是空灵有余,质感不足的)。现代不算,古代大约只有一本红楼梦可以算得经典的文学。三国水浒是话本,是故事,西游更是凑数。金著虽然有中国文化具体而微的影子,但毕竟不深刻,武侠本身这种题材就决定了它难以太沉重,浪漫倒是浪漫了:),但似也不是浪漫主义的浪漫。当然文学作品的价值本就难有一把衡量的尺子,更何况不同时代有不同标准,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看法。从前的词人曾视后主词为鄙陋,但在后世其词毕竟以词情词境胜出。对金著,又安知不是如此?只是觉得没必要一定把金著无限拔高。能成阳春白雪,自然会成,通俗又如何,我照旧喜欢。只是喜欢得有点悲哀。 第十章 卧虎藏龙(4) (四)刀法vs剑法 “少爷,小心!”随着一声娇叱,花解语已拔刀在手,纵身扑出,护在韩彻身前,柳叶刀随手一挥,迎向长剑。 “嘿嘿!”肖轻侯一声轻笑,人已退出数步,剑光不停,一边舞动一边吟道:“……莫为轻阴便拟归。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语声中,竟又数次逼近韩彻,“点、拖、横、扫”之间,剑剑不离韩彻要害之处,却每每被花解语挥刀挡住,无功而返。 “好剑法,好书法!”花解语脸罩严霜,冷笑道,“婢子也曾学过‘狂草刀法’,与肖公子的‘草书剑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斗胆向肖公子领教,还请多多指点则个!” “‘狂草刀法’?有趣,真是有趣极了。”肖轻侯脸色铁青,冷笑道,“姑娘小心了!”语声未落,剑已如泼墨般挥出,连划带画,写出了两个“隐”字,但书法却已与适才的《山中留客》大是不同,前者偏瘦如张旭所书,后者却是偏肥有怀素之风,剑法一经展开,热情奔放、豪迈恣肆,如飞鸟投林、惊蛇入草。 “小语,这是张旭的《桃花溪》。”百灵舌绽莲花,语似连珠,“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 花解语挥刀一拖,随即逶迤而下,点画连绵,划出一个“花”字,将肖轻侯的长剑封锁在身前五尺之外,接着又写了“自飘零”三字,攻守兼备。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百灵微笑着拍手说道,“小语,原来你写的是女才子李清照的《一剪梅》下半阙。” 一时之间,客厅中刀光剑影,劲风四起,旁观者时而如同逼利剑之锋芒,时而又似肃然巍然、深有岩石压顶之错觉。但见肖轻侯的剑法顿挫使转,刚柔相济,千变万化,神彩飘逸,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状如惊世骇俗、风云激荡。花解语的刀法轻盈如风中柳絮,虽狂虽草,但不失法度,一点一画,皆有规矩。“狂”时一气呵成、始终一贯,保持着一种气势,满眼是意,无惜是非;“奇怪”之处又如游云千万朵,变幻莫测,出刀结体,不易捉摸,摈弃妍美,更无女子纤弱之病态,令人眼花缭乱,不知身在何处!怀素曾在《自叙帖》中言道:“奔蛇走虺势八座”,“寒猿饮水憾枯藤”。以“奔蛇”比喻剑法,以“枯藤”比喻刀法,最是贴切不过。 片刻之后,一刀一剑同时一撇一捺,左轻侯写了个“边”字,花解语写了个“头”字,二人一触即分,“呛”、“呛”两声,刀剑同时入鞘。 “承让!”左轻侯得意扬扬地向花解语拱了拱手,目光直勾勾盯着花解语衣衫左下摆,“在下侥幸赢得一招半式,惭愧惭愧!” 花解语低头看去,只见衣衫左下摆衣袂残缺,隐隐露出一个“边”字,不由得暗暗长出一口气,随即嫣然一笑,淡然说:“莫非肖公子自以为胜算在握?那可未必,你看看你的胸膛。” 肖轻侯一脸狐疑,垂目看时,不由得脸色大变,呼吸为之一窒,只见胸襟之上,竟不知何时结结实实地镂着“眉头”二字! “肖公子只刻一字,婢子却刻两字,依此计算,说‘侥幸’的人应该是婢子才是。”花解语笑吟吟地说。 “这……”肖轻侯脸色瞬息数变,笑意已荡然无存。过了片刻,他对那四名童子狠狠一挥手,吼了声:“我们走!”竟不再看众人一眼,更不向主人西门来风辞行,悻悻然拂袖而去。 (五)关东刀客 顷刻间,偌大一个客厅突然变得哑雀无声。西门来风悄悄看了韩彻一眼,脸上神色已极不自然,悄然吐出一口气,又看了看“关东刀客”霍啸天;霍啸天目光斜睨,瞧着知画大师;知画大师脸色淡定,低声唱了一个诺,默然不语。 “咳咳!”过了片刻,霍啸天重重长出一口气,大笑道,“俺这一生走遍大江南北,关里关外,见过不少刀法名家,以书法作为招式溶入刀法之中却还是第一次看到,实在大快朵颐,不虚此行,若能亲自向大少领教,便是不枉此生,但愿大少别教俺失望才好。”说话时,一反手从肩后抽出斩鬼大刀,伸手一抖,“铮”地一声,刀作龙吟,刀锋颤动。 斩鬼大刀是一种重兵器,刀长四尺九寸,净重二十六斤八两,若非膂力过人,非但招式施展不开,应敌时反成累赘,也只有像“关东刀客”霍啸天这等彪形大汉才能运转自如。 “俺这口刀虽不能吹发立断、削铁如泥,但也是以精钢所铸,断碑裂石绝不含糊。”霍啸天长身而立,刀尖下垂,轻轻抵触着青石板地面,刀锋闪耀着种青惨惨的寒光,“江湖上传言,‘四绝公子’韩大少的刀也是口非同寻常的重兵器,刀名‘杀气飞霜’,具魔性,能认主,俺闻名已久,今日幸得机缘,非要见识不可!”他竟似心意已决,非与韩彻一决高下而后快,如蒲扇般的左手一摆,又说:“请,请亮刀!” “我家少爷从不轻易与人动武,‘杀气飞霜’更是从不轻易亮出,就让婢子来领教霍大侠的功夫吧!”花解语杏目圆睁,抢上一步站在霍啸天面前,一手紧紧抓住刀鞘,一手稳稳按在刀柄之上。 “姑娘想要和俺比试刀法?”霍啸天瞪着一双大眼睛瞧了瞧花解语,摇头轻笑说,“适才俺已见过姑娘的刀法,凭心而论,‘狂草刀法’的确很有独到之处,但轻灵飘忽,稍嫌不够份量,与俺手中这口大刀相比,无异是拿鸡蛋碰石头,不堪一击,不堪一击!哈哈!” “轻则轻矣,但自有取巧之处。”花解语嫣然一笑,“高手相争,只差毫厘,胜负的关键取决于功力、招式诸多方面,并非只凭兵器轻重,霍大侠活了大半辈子,这简单肤浅的道理不会不懂吧?” “姑娘当真不识好歹,俺念你青春貌美,正是人生大好年华,不忍辣手摧花,谁知你却出言相讥,反倒说起道理来。也罢,俺便让你尝点苦头,好教你收心敛性,专心致志做你的丫环,好生伺候你家少爷。”霍啸天的声音震耳欲聋,脸色铁青,脸上那道刀疤更显可怖,握刀的手微一用力,“嚓”地一声响,厚逾数寸的青石板砖立即裂开一条缝隙。 “小语,不可造次。”韩彻缓缓长身而起,微笑道,“小孩子不懂礼数,那是因为在下管教无方,若有无礼冒犯霍大侠之处,还请见谅!” “大少既已出言,想必是答应了俺的请求。”霍啸天大声笑道,“来来来,大少,俺们就来切磋一下刀法。” “如此看来,在下除了舍命相陪,似乎已别无选择。”韩彻故意长长叹了口气,“既然只是切磋,便当点到为止,还请霍大侠刀下留情。” 话犹未了,忽听门外有人高声笑道:“既然只是切磋,又何劳少爷出手?霍大侠,经年未见,飒爽英姿不减当年,刀法想必也大有精进,自当年雁荡山匆匆一别,计某可是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霍大侠啊!” “计无穷!”霍啸天的眉头倏然拧成了虬结。 第十章 卧虎藏龙 (一)风云聚会 “一剑笑轻侯”肖轻侯是个英俊的少年,束金冠,紫罗衫,腰上还束着紫金带,腰悬着长剑,剑鞘上的宝石闪闪生光,剑穗上悬着龙眼般大的一粒夜明珠。他长身玉立,神采飞扬,在四个青衣童子的峰拥中,昂然直入,一入客厅,双手微微一揖,一双明亮如秋水般的眼睛滴溜溜地打量着韩彻,缓缓说:“这位想必就是韩大少了?” 韩彻脸上又露出一丝懒散的笑意,微微点了点头。 “久仰!久仰!”肖轻侯嘴里说着客气的话,却是满脸傲气,一点“久仰”的意思都没有,也不等韩彻回话,已大马金刀坐在左侧,绝不再看韩彻一眼。 知画大师已年逾七旬,须眉皆白,腰板却挺得笔直,仿佛不知人间岁寒,更不觉年华老去,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迸射出慑人精光,一颗光头大如斗,竟似装满了至高至深的人生禅机和奥妙佛理,就连言行举止,都充满了方外高人的味道。在他的身后,两名年约十五、六岁的小沙弥各自背负一具长匣,显然是字画之类的物事。 “关东刀客”霍啸天身躯高大魁梧,身上一袭蓝袍洁净一如晴空,开口一句“俺”,闭口一句“俺”,乡音极重,走路时脚步缓慢而沉稳,仿佛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谨慎,又似他背上的那把斩鬼大刀实在太过于沉重,将他压得迈不开大步。他的面目本不可憎,但一条触目惊心的刀疤斜斜地从鼻梁上划过右脸一直延伸到下巴,无端添增了几分狰狞,令人不敢逼视。 走在最后面的是“铁扇门”门主铁飞花的掌上明珠铁扇公主,与众人远远拉开了一大截距离,目不他顾,孤芳自赏,仿佛不屑与他人为伍,丽质天生、惊世骇俗的美丽容颜如罩严霜,远在数丈之外,便令人深觉寒意逼人。 “你就是江湖上传说中琴棋书画,无不精通的‘四绝公子’,又称江南第一才子的韩大少?”铁扇公主远远站在客厅大门之外,冷眼打量着一脸懒笑的韩彻,声音虽娇柔如黄莺啼鸣,却冷似寒冰。 “不敢,在下只是一介终日无所事事的书儒,所谓琴棋书画四艺俱绝,那只是江湖上的朋友冠以虚名而已,不足为信。”在女人的面前,韩彻似乎从来都是谦卑有礼,“至于‘江南第一才子’之称,更不可深信,在下……” “行了,行了!”铁扇公主忙不迭挥手打断,蹙眉说,“一介酸儒,净说些让本公主厌恶的话。只要你就是韩大少,本公主就不虚此行了。实话跟你说吧,本公主此番前来,一不为听你弹琴吟诗,二不为看你写字作画,更不是和你说些废话套近乎!” “在下与‘铁扇门’素无交情,也无恩怨,不知姑娘是为了什么来找在下?”韩彻微微摇首,脸上笑意未褪,丝毫不以为忤。 “少爷。”百灵忽然娇笑道,“只怕是‘铁扇门’铁门主久闻少爷大名,想要与你结为秦晋之好,所以吩咐铁扇公主亲自提亲来了。” “小百灵,不许胡言乱语。”韩彻回头狠狠瞪了百灵一眼,低声轻斥。 百灵吐了吐舌头,低着头掩嘴偷偷笑了起来。 铁扇公主也狠狠瞪了百灵一眼,脸色变得越发冰冷,沉声说:“江湖上传言,韩大少文武双全,本公主是来找你比武的。你划下道儿来,不必多言。” “姑娘只怕要失望了,”韩彻摇头微笑道,“在下从不与女子动武。” “这可由不得你。”铁扇公主口中发出一声轻叱,手中铁扇“呼”地一声迎风展开。 “要动武吗?本小姐愿意奉陪。”唐心本来一向骄纵、刁蛮,眼见铁扇公主竟似犹胜于她几分,更加蛮不讲理,终于忍无可忍,挺身而出。 “你又是谁?”铁扇公主冷眼打量着手中拿着一串冰糖葫芦的唐心,神色充满了不屑。 蜀中唐门是颇有势力的名门正派,江湖上绝没有哪一个人敢对其存在小觑、轻视之心,唐心又是唐老爷子最宠爱的孙女,在唐家堡中呼风唤雨、一呼百应,从未受过半点委屈,此刻被铁扇公主这般眼神打量着,好胜心立即被激发出来,冷哼一声,小蛮腰一拧,人已窜出。 (二)比武 “清风徐来!” 铁扇公主铁扇轻挥,一阵夹杂着淡淡幽香的清风倏然拂起,扇沿如刀,切向唐心的喉咙。 幽香扑鼻,唐心立即娥眉微蹙,张开小嘴“呼”地喷出一口气,冷笑道:“‘铁扇门’堂堂一个江湖帮派,竟也使用下三滥的迷香。” “咦!”铁扇公主倏地收扇而立,一脸惊诧地说,“你是什么人?怎么识破了本公主的绝技?” “扇中淬上乱人心神的迷香,不过是下流伎俩,算不上是什么绝技。”唐心轻轻晃动着手里的糖葫芦,悠然说,“说到下毒,蜀中唐门才是这方面的大行家,实话告诉你,这点小玩意,本小姐早在三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七岁之后就不再使用,你居然也敢拿出来让人笑话?” “你是唐家堡的人?”铁扇公主脸色一寒,沉声说,“如此最好,今日本公主就将你们一网打尽,倒省了许多手脚。” “什么‘一网打尽’?”唐心愕然一愣。 “晚风习习!” 铁扇公主再不多言,合拢的铁扇倏忽迎风展开,随手挥出,一阵香风徐徐拂过,如波浪般浮动,刹那间,竟将唐心的绿色衫子吹得鼓动起来。 碍于唐老爷子立下的五大戒律,唐门弟子不便常于江湖上走动,唐心身为女子,平时更是极少出堡,涉世未深,临敌经验也是异常疏浅,此刻见铁扇公主手中铁扇招式怪异,一时不知如何拆招,不由得连退三步,顷刻间,已落了下风。 “唐心小姐。”玉锦香忽然轻声说,“‘铁扇门’赖以成名的,是‘铁扇十三式’。因‘铁扇门’乃是女子所创,其功夫也都是以娇柔、舒展为主,讲究‘点、横、撇、捺、展、戳、切、斩’八字诀,收可作判官笔使用,专打人身各处穴道,放则如刀,扇沿之锋利斩金截铁,如摧枝朽木,必要时,也可作暗器使用,三十六根精钢所铸的扇骨便如唐门的‘子午追魂梭’一般,如烟花绽放,势不可挡。” “如此复杂多变的兵器,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唐心眨了眨眼睛,俏脸上露出种又惊又疑的神色。 “小丫头知道的东西可真不少。”铁扇公主狠狠瞪了玉锦香一眼,目光中杀机陡起,“你还知道什么?” 玉锦香虽不热衷于武功一道,但因为韩彻的关系,饱读各类书籍,加之聪慧过人,过目不忘,武林中的武功绝学无不熟记在心,、武当这两大门派的不传之秘,她也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当下微笑着说道:“‘铁扇十三式’自第一式‘清风徐来’始,接下去便是‘晚风习习’、‘春风拂水’、‘秋风送爽’、‘风起云涌’、‘空穴来风’、‘无风自动’、‘风华绝代’、‘风情万种’、‘风度翩翩’、‘凉风有信’、‘风月无边’,最后一式是收势之招,也是最厉害的杀手:‘树欲静而风不止’!”说到这里,她微微一顿,接着又说:“唐门功夫以暗器为主,不擅正面交锋,唐心小姐若无取胜把握,大可与对手展开游击之战,避重就轻,‘满天花雨’、‘孔雀开屏’等暗器手法都是这种兵刃的克星,唐心小姐不妨依婢子之言一试。” 唐心咬了一口糖葫芦,摇头说:“的暗器早已用完了,仓促之间来不及打造,这可如何是好?”她不待别人接话,忽然又嫣然一笑,悠然又说:“唐门的暗器功夫名满天下、独树一帜,只要手法练到了家,就算是一口唾沫、一根发丝都可当成杀人于无形的暗器,本小姐就以手中的冰糖葫芦对付你的铁扇也无不可。” 铁扇公主贵为“铁扇门”门主铁飞花掌上明珠,年纪虽轻,但一身武功尽得其母所传,素来心高气傲、孤芳自赏,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此刻听唐心言语中隐含轻蔑之意,不由得粉脸勃然变色,娇叱一声,“呼”地,铁扇半收半张,一式“春风拂水”,刮起一阵凌厉的劲风向唐心劈头盖脸地袭至。 唐心一个拧腰错步,向左掠出数尺,素手一扬,竹签上五枚糖葫芦一连串飞出,到得中途,忽如莲花绽放,分打铁扇公主身上五处穴道。铁扇公主随手一挥,铁扇一展,“秋风送爽”、“风起云涌”、“空穴来风”、“无风自动”接连使出,五枚糖葫芦立即被严密的扇风绞成粉碎,化为一片红雨,唐心也被迫得连连后退,呼吸急促。 “八年前,‘铁扇门’起内讧,两大护法不服铁飞花执掌门户,联手攻击铁飞花欲待夺权篡位取而代之,铁飞花以‘铁扇十三式’以一敌二,丝毫不落下风,堪堪使到第九式‘风情万种’,连创两大护法。”玉锦香眼睛眨也不眨,盯着二女之斗,悠然说,“铁扇公主与铁飞花虽不可同喻,但‘铁扇门’绝学的确不可小觑,想要破解‘铁扇十三式’,当在她使出第十二式‘风月无边’之前,先下手为强,制敌机先。” 说话间,铁扇公主又已接连使出“风华绝代”、“风度翩翩”。唐心一边躲闪,一边还击,顷刻间已险象环生,左支右绌。 “唐心小姐,快,快用‘孔雀开屏’。”玉锦香急声叫道。 话犹未了,铁扇公主已使出“凉风有信”,唐心知道再也不能迟疑,急忙摸出皮囊中所有的冰糖葫芦扬手打出。七八串糖葫芦如流星箭矢般一起飞过,突又如烟花般四散开来,在空中布成一个红色光圈,就像是孔雀开屏般灿烂、绚丽,向铁扇公主一涌而至。 铁扇合时长则一尺八寸,张开宽逾两尺九寸,一收一放间,便可作为盾牌使用,护住身上要害之处,但唐门发放暗器的手法独步武林,“孔雀开屏”更是其中重中之重,铁扇公主匆忙抵挡,终不能以一扇而蔽之,只听“卟”地一声,额头上中了一枚糖葫芦,隐隐生痛。她惊骇之余连忙向后飞退八尺,心下暗忖:“幸好只是糖葫芦,如果是枚真的暗器,怕不是一命呜呼了?” “啊也!小香。”唐心一声欢呼,拍手笑道,“我真的打败了她!” 铁扇公主脸色铁青,狠狠瞪了神情悠闲的玉锦香一眼,冷笑道:“一个丫环就已如此深藏不露,主子想必也是技艺精湛、高人一等。”说着又狠狠地跺了跺脚,振衣而去,充满愤怒和仇恨的声音遥遥传来:“从今日起,‘铁扇门’必然倾巢而出、不留余力阻止你们前往唐家堡……” (三)书法vs剑法 战事既歇,便再无热闹可看,众人重新落座,西门来风对唐心的暗器功夫连声称赞,对玉锦香渊博的学识更是推崇备至,末了又大摇其头责备铁扇公主目中无人、存心挑衅,又骂“铁扇门”无耻之尤……韩彻脸上依然露出懒散的笑意,只是低头品茶,并不随声附和;唐心因为得到玉锦香的指点,从而打败了“铁扇门”的高手,心下欢喜,对玉锦香无端地生起更多的好感,与她并肩而坐,窃窃私语,讨论武林各大门派的武功。 “素闻江南第一才子韩大少琴棋书画样样俱绝,想来多半不是虚假之言。”“一剑笑轻侯”肖轻侯慢慢放下茶盏,慢慢长身而起,脸上浮现出一丝似笑非笑的神色,慢慢地说,“在下自幼而长,也极其酷爱书法,历时十数载,自觉颇有所成,今日若得大少点拔,定可得益非浅,就请大少不吝赐教如何?” 韩彻暗暗叹了口气,心忖:“刚刚走了一个铁扇公主,现在又来了个‘一剑笑轻侯’,生旦净末丑,个个粉墨登场,今日落入西门来风彀中,已是骑虎难下,脱身不易,只是不知这些人将会玩出何种阴谋诡计?”他生性随和淡定,虽身处困境心中却无惊惧,脸上更是不动声色,微笑着客套谦虚了几句。 “大少,难得肖公子今日大驾光临寒舍,又是同道中人,彼此间多作交流也能让来风从中受益。”西门来风作为东道主,自然竭力附和,“来风这就吩咐童子去取文房四宝!” “西门先生,不必如此麻烦。”肖轻侯挥手阻止,目光流转,悠悠说,“自古以来,琴与剑一直都为文人所爱。在下素喜舞文弄墨,自知非才情出众、才华横溢之流,于琴技不具天赋,是以潜心学剑,但又觉剑与书法都是极具生灵之物,若能二者相融,或许还能推陈出新,创造另一番与众不同之意境,因此在下在十八岁之后,便不再持笔书写,弃墨宝而不用。” “肖公子还说‘非才情出众、才华横溢之流’,仅是这一番与众不同、妙想天开的说辞便已超脱前人所思所想,实在令来风敬佩。”西门来风脸上堆满了谄媚之笑,“听肖公子如此说来,肖公子对书法定然另有领悟,说出来也让来风开开眼戒、长长见识如何?” “在下这一想法本来不值一提,说出来更是贻笑大方。”肖轻侯环目四顾,脸有得色,“其实在下只是将书法融入剑法之中,以剑作笔,以虚空作纸,又以草书为招式,自创了一套‘草书剑法’,这套剑法使来如行云似流水,不受任何限制,既将书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又将剑法使得畅快难言,更将艺术与剑术熔为一炉,嘿嘿!” “高,高明,肖公子真乃绝世奇才,想人之所不能想,为人之所不能为。”西门来风连声称赞,“择日不如撞日,肖公子就在此处一展绝技如何?” “嘿嘿!”肖轻侯嘴角微掀,露出一丝得意之笑,“在下若是一再谦让,难免会被他人说是纸上谈兵、痴人说梦。也罢,在下就在各位高人名师面前献献丑吧!”他慢慢拔出腰间长剑,仗剑而立,微笑着又说:“书法实在是一种很玄奥的艺术,尤其狂草,书写者往往是充满激情,处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下完成的,令人从墨迹中隐隐地感受到某种情绪。盛唐时期,以张旭为代表的一派草书风靡一时,它打破了魏晋时期拘谨的草书风格。把草书在原有的基础结构上,将上下两字的笔画紧密相连,所谓‘连绵还绕’,有时两个字看起来象一个字,有时一个字看起来却象两个字。在章法安排上,也是疏密悬殊很大;在书写上,也一反魏晋‘匆匆不及草书’的四平八稳的传统书写速度,而采取了奔放、写意的抒情形式。正如唐代文学家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所云:‘张旭善草书,不治它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从草书焉发之。’张旭的狂草左驰右鹜,千变万化,极诡异变幻之能事,气势奔放,运笔无往不收,如‘锥划沙’,无纤巧浮华之笔。在下这一套剑法,就是依照其意其神所创,是为一首《山中留客》。” 语声未歇,剑已舞动,果然是一首《山中留客》,但见剑走龙蛇,畅快淋漓,笔笔如铁划银钩。 “山光物态弄春辉……哎呀!”百灵见那剑光飞舞,不由得诗兴大发,伴随着肖轻侯的剑势笔法轻轻吟哦,念到“辉”字时,突然发出一声惊叫,只见肖轻侯飞纵而出,剑尖一点,竟是直奔韩彻面门而来,剑势凌厉、狠毒,仿佛欲将韩彻一举而刺杀于剑下。 (四)刀法vs剑法 “少爷,小心!”随着一声娇叱,花解语已拔刀在手,纵身扑出,护在韩彻身前,柳叶刀随手一挥,迎向长剑。 “嘿嘿!”肖轻侯一声轻笑,人已退出数步,剑光不停,一边舞动一边吟道:“……莫为轻阴便拟归。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语声中,竟又数次逼近韩彻,“点、拖、横、扫”之间,剑剑不离韩彻要害之处,却每每被花解语挥刀挡住,无功而返。 “好剑法,好书法!”花解语脸罩严霜,冷笑道,“婢子也曾学过‘狂草刀法’,与肖公子的‘草书剑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斗胆向肖公子领教,还请多多指点则个!” “‘狂草刀法’?有趣,真是有趣极了。”肖轻侯脸色铁青,冷笑道,“姑娘小心了!”语声未落,剑已如泼墨般挥出,连划带画,写出了两个“隐”字,但书法却已与适才的《山中留客》大是不同,前者偏瘦如张旭所书,后者却是偏肥有怀素之风,剑法一经展开,热情奔放、豪迈恣肆,如飞鸟投林、惊蛇入草。 “小语,这是张旭的《桃花溪》。”百灵舌绽莲花,语似连珠,“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 花解语挥刀一拖,随即逶迤而下,点画连绵,划出一个“花”字,将肖轻侯的长剑封锁在身前五尺之外,接着又写了“自飘零”三字,攻守兼备。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百灵微笑着拍手说道,“小语,原来你写的是女才子李清照的《一剪梅》下半阙。” 一时之间,客厅中刀光剑影,劲风四起,旁观者时而如同逼利剑之锋芒,时而又似肃然巍然、深有岩石压顶之错觉。但见肖轻侯的剑法顿挫使转,刚柔相济,千变万化,神彩飘逸,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状如惊世骇俗、风云激荡。花解语的刀法轻盈如风中柳絮,虽狂虽草,但不失法度,一点一画,皆有规矩。“狂”时一气呵成、始终一贯,保持着一种气势,满眼是意,无惜是非;“奇怪”之处又如游云千万朵,变幻莫测,出刀结体,不易捉摸,摈弃妍美,更无女子纤弱之病态,令人眼花缭乱,不知身在何处!怀素曾在《自叙帖》中言道:“奔蛇走虺势八座”,“寒猿饮水憾枯藤”。以“奔蛇”比喻剑法,以“枯藤”比喻刀法,最是贴切不过。 片刻之后,一刀一剑同时一撇一捺,左轻侯写了个“边”字,花解语写了个“头”字,二人一触即分,“呛”、“呛”两声,刀剑同时入鞘。 “承让!”左轻侯得意扬扬地向花解语拱了拱手,目光直勾勾盯着花解语衣衫左下摆,“在下侥幸赢得一招半式,惭愧惭愧!” 花解语低头看去,只见衣衫左下摆衣袂残缺,隐隐露出一个“边”字,不由得暗暗长出一口气,随即嫣然一笑,淡然说:“莫非肖公子自以为胜算在握?那可未必,你看看你的胸膛。” 肖轻侯一脸狐疑,垂目看时,不由得脸色大变,呼吸为之一窒,只见胸襟之上,竟不知何时结结实实地镂着“眉头”二字! “肖公子只刻一字,婢子却刻两字,依此计算,说‘侥幸’的人应该是婢子才是。”花解语笑吟吟地说。 “这……”肖轻侯脸色瞬息数变,笑意已荡然无存。过了片刻,他对那四名童子狠狠一挥手,吼了声:“我们走!”竟不再看众人一眼,更不向主人西门来风辞行,悻悻然拂袖而去。 (五)关东刀客 顷刻间,偌大一个客厅突然变得哑雀无声。西门来风悄悄看了韩彻一眼,脸上神色已极不自然,悄然吐出一口气,又看了看“关东刀客”霍啸天;霍啸天目光斜睨,瞧着知画大师;知画大师脸色淡定,低声唱了一个诺,默然不语。 “咳咳!”过了片刻,霍啸天重重长出一口气,大笑道,“俺这一生走遍大江南北,关里关外,见过不少刀法名家,以书法作为招式溶入刀法之中却还是第一次看到,实在大快朵颐,不虚此行,若能亲自向大少领教,便是不枉此生,但愿大少别教俺失望才好。”说话时,一反手从肩后抽出斩鬼大刀,伸手一抖,“铮”地一声,刀作龙吟,刀锋颤动。 斩鬼大刀是一种重兵器,刀长四尺九寸,净重二十六斤八两,若非膂力过人,非但招式施展不开,应敌时反成累赘,也只有像“关东刀客”霍啸天这等彪形大汉才能运转自如。 “俺这口刀虽不能吹发立断、削铁如泥,但也是以精钢所铸,断碑裂石绝不含糊。”霍啸天长身而立,刀尖下垂,轻轻抵触着青石板地面,刀锋闪耀着种青惨惨的寒光,“江湖上传言,‘四绝公子’韩大少的刀也是口非同寻常的重兵器,刀名‘杀气飞霜’,具魔性,能认主,俺闻名已久,今日幸得机缘,非要见识不可!”他竟似心意已决,非与韩彻一决高下而后快,如蒲扇般的左手一摆,又说:“请,请亮刀!” “我家少爷从不轻易与人动武,‘杀气飞霜’更是从不轻易亮出,就让婢子来领教霍大侠的功夫吧!”花解语杏目圆睁,抢上一步站在霍啸天面前,一手紧紧抓住刀鞘,一手稳稳按在刀柄之上。 “姑娘想要和俺比试刀法?”霍啸天瞪着一双大眼睛瞧了瞧花解语,摇头轻笑说,“适才俺已见过姑娘的刀法,凭心而论,‘狂草刀法’的确很有独到之处,但轻灵飘忽,稍嫌不够份量,与俺手中这口大刀相比,无异是拿鸡蛋碰石头,不堪一击,不堪一击!哈哈!” “轻则轻矣,但自有取巧之处。”花解语嫣然一笑,“高手相争,只差毫厘,胜负的关键取决于功力、招式诸多方面,并非只凭兵器轻重,霍大侠活了大半辈子,这简单肤浅的道理不会不懂吧?” “姑娘当真不识好歹,俺念你青春貌美,正是人生大好年华,不忍辣手摧花,谁知你却出言相讥,反倒说起道理来。也罢,俺便让你尝点苦头,好教你收心敛性,专心致志做你的丫环,好生伺候你家少爷。”霍啸天的声音震耳欲聋,脸色铁青,脸上那道刀疤更显可怖,握刀的手微一用力,“嚓”地一声响,厚逾数寸的青石板砖立即裂开一条缝隙。 “小语,不可造次。”韩彻缓缓长身而起,微笑道,“小孩子不懂礼数,那是因为在下管教无方,若有无礼冒犯霍大侠之处,还请见谅!” “大少既已出言,想必是答应了俺的请求。”霍啸天大声笑道,“来来来,大少,俺们就来切磋一下刀法。” “如此看来,在下除了舍命相陪,似乎已别无选择。”韩彻故意长长叹了口气,“既然只是切磋,便当点到为止,还请霍大侠刀下留情。” 话犹未了,忽听门外有人高声笑道:“既然只是切磋,又何劳少爷出手?霍大侠,经年未见,飒爽英姿不减当年,刀法想必也大有精进,自当年雁荡山匆匆一别,计某可是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霍大侠啊!” “计无穷!”霍啸天的眉头倏然拧成了虬结。 第十一章 千机变(1) (一)十年 计无穷双手交叉,抱刀胸前,蓝袍和蓝色文士冠在淡金色的阳光照耀下,显得洁净而舒适,脸上的笑意更使得他越发神闲气定。 “好,很好,好极了!”霍啸天仰天发出一声厉笑,冰冷刺耳,毫无愉悦之意,沉声说,“当真是‘天大地大,冤家路窄;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计无穷,想不到十年前雁荡山一战之后,今日居然在此相遇。你可知道,这十年来俺一直都在惦念着你,对上天祈祷你千万千万要好好的活着,千万千万不要比俺先一步向阎老大报到?” 他本也生得相貌堂堂,但在此刻,脸色却显得异常诡谲、可怖,肌肉的抽搐牵动着脸上那条长长的刀疤,乍看之下,竟如钟馗再世、罗刹重现。计无穷瞧着他脸上那道刀疤,微笑不语。 霍啸天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那道刀疤,忍不住长出一口气,仿佛又回到了十年之前、黄昏时分、雁荡山中那一战:双刀对峙,斩鬼大刀完全被计无穷的刀压制,刀光仿佛一句优美的诗,穿透了重重风雨,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永远抹不灭的印记,鲜血飞溅如花绽放的一刹那,却让他的心痛成了一种永恒……那一战,以他的失败而告终,虽然没有旁观者,但痛楚却是他终生的耻辱;这一道刀疤,更成为他今生最不愿意想起的记忆! 十年,他已等待了十年!君子报仇,十年未晚。十年对他而言,绝对是个漫长的过程,现在,他终于等待到了一雪前耻、以血还血的时刻! 霍啸天慢慢走了出去,像一座沉静的冰山般站在阳光下,那道承载着太多意义的刀疤显得分外清晰,一双充满了仇与血的眼睛瞪着一脸漠然的计无穷,手中的斩鬼大刀已慢慢扬起。 “霍大侠对十年前之事还是念念不忘吗?”计无穷轻轻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恩怨情仇本是过眼烟云,正如繁华落尽,万丈高楼也成废墟,功名利禄全归尘土,胜败更是兵家常事,霍大侠如此执着,岂非苦了自己?” “废话!”霍啸天脸色如铁,口中发出厉叱,“是非只因强出头。十年前发生之事,本与你无关,你却非要为了韩家打抱不平,非但搅和了俺们苦心策划多年的大事,还在俺脸上划了一刀,这口气士可忍孰不可忍。” “计某受韩老爷所托,保全韩氏一脉,当是义不容辞。”计无穷目光斜睨,瞧了韩彻一眼,轻叹道,“如今事隔多年,韩老爷夫妇已经作古,霍大侠是否也该忘掉从前了?” “忘掉从前?这道疤,该如何计算?”霍啸天伸手一指脸上刀疤,随即斩鬼大刀一挺,指着计无穷的鼻子说,“十年前俺那一刀砍不死你,今天却要你计无穷死在俺的刀下。”语声中,手腕翻动,一道亮光从宽阔的刀刃发出,又从计无穷的眼前一晃而过,斩鬼大刀就在这个时候挥了出去。 (二)双刀争霸 刀光闪动,刀风呼啸!斩鬼大刀在空中一扬,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夹杂着阵阵袭人寒意重重地搂头而斩。但霍啸天这一刀斩的并非是人,竟是脚下用鹅卵石铺就的地面,刹那间,平坦的地面发出撼山般的震荡,急促间从中裂开,一条缝隙迅速向着计无穷蔓延而去,仿佛一条钻地飞龙欲将计无穷活生生撕成两片! “好一招‘天惊石破’,霍大侠功力尤胜当年。” 计无穷闪电般飞身而退,人在空中,刀已出鞘,但见一道彩虹华丽浮现,向着地面直斩而出,晴朗的天空竟似出现刹那的黯淡,一种朦胧笼罩住了二人的身影。“嘭”地一声巨响,两道强劲的气浪如双龙纠缠撞在一起,天地为之撼动,日月为之失色,只见庭院中鸟鹤惊飞、绿叶飘荡,屋脊上片片绿瓦翻腾,红墙里泥土剥落,脚下的土地竟似即将颠覆翻转!顷刻间,滚滚的灰尘硝烟和浓郁的气流掺杂在了一起,向四面八方迅速弥漫开去,覆盖住了一方天空,人间似已再无净土。 昏暗中,一长一短两道刀光突现,在气浪、烟尘里不断盘旋交错、流转飞舞,偶尔碰撞在一起,便发出“叮当”之声,隐隐之中花火飞溅,两道蓝色的影子却已非肉眼能见。 客厅中,唐心四女心已揪紧,瞪大了眼珠子连眼皮都不眨动,紧紧盯视着两道刀光;西门听雪双眼翕张,脸上露出紧张之色;韩彻目光游离,竟似心有所思,对院中的双刀激斗全不在意;知画大师兀自危襟正坐,目光下垂,一手不停地捻动佛珠,单掌立于胸前,口中念念有词,仿佛纵然天崩地裂也与他全然无关。 片刻之后,庭院中尘烟渐渐消散,气浪也慢慢褪尽,蓝色人影变得清晰,刀光却已不复见,本是一平如整、景色迷人的庭院,此刻已变得一片狼藉、满目疮痍,土地如被铁犁刨过,片片翻开,花草如被风雨摧残,洒落了一地…… 计无穷双脚叉开,稳稳站定,双足已没土数寸,胸膛如风箱般剧烈地起伏不止,握着刀鞘的左手负在身后,右手中的长刀斜斜垂于身侧,一滴滴殷红的鲜血从如秋水般明亮的刀锋缓缓滑落;霍啸天高大魁梧的身躯竟似短了一大截,单膝跪地,一手支腰,斩鬼大刀笔直驻在地上,入土半尺,鲜血从他右肩汩汩流出,染红了他蓝色的袍袖,然后又顺着刀锋迅速滑落,溶入泥土之中。 这种姿态,二人竟保持了足足有一刻的工夫! “计无穷,你……好……你是条汉子!”过了片刻,霍啸天终于喘过气来,厉声笑道,“十年之前,俺中了你一刀,败在你的刀下;今日,俺依然中了你一刀。事已至此,夫复何言?只是俺没想到,十年之后,依然不是你的对手。” “霍大侠既已战败,留下来也已毫无意思。”计无穷淡淡笑道,“你走吧,计某从不强人所难。” “败军之将,不足言勇。俺自然没有脸面再呆在这里。”霍啸天倏然抬头,瞪眼道,“计无穷,你听着,今日这一刀俺先记着,再加上十年前那一刀,你已经欠俺两刀,他日俺必然连本带利一起讨回来。” “计某随时恭候霍大侠大驾。”计无穷缓缓说道。 霍啸天猛地站起身,狠狠跺了跺脚,沉声说:“计无穷,俺和你是不打不相识,如今也算是老朋友了,俺敬重你是条汉子,不妨告诉你一件事。” “霍大侠请说,计某洗耳恭听。” “此去唐家堡,山千重、水万道,步步荆棘,危险重重,识相的,赶紧打道回府,免受无妄之灾。” “霍大侠的意思是?”计无穷目光闪动,狐疑着问道。 霍啸天还未说话,一道飒飒劲风自身后袭至,正中他的右腰眼上。他“哎呀”一声惊叫,转身怒目瞪视着客厅之内,怒吼道:“奶奶的熊,是哪个王八羔子活得不耐烦了,竟敢出手偷袭?” 语声未歇,只见西门来风施施然缓步而出,满脸微笑拱手作揖:“霍大侠去意已决,来风不便勉强,恕不远送。”他伸手作出一个送客的姿势,又说了句:“请!” 霍啸天看了他一眼,仿佛想起了什么,一言不发头也不回大踏步而去。 武侠评论?总论?集锦篇 武侠评论?总论?集锦篇 武侠的文学赏析与文学批评 发信人dycat.bbs@(武侠人生),信区:emprisenovel 标题:武侠的文学赏析与文学批评――(一) 发信站:交大资工凤凰城资讯站(tuenov2105:43:531995) from:[emailprotected](alberttseng) 从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殷之恋看儒侠内心世界的矛盾 金庸中的大侠有几种类型,如郭靖者可称儒侠,如令狐冲者可称豪侠。之所以称儒侠是因为他们处事的基调是儒家的(所谓儒家者,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一言蔽之仁义而已)。从金庸对陈家洛、郭靖等人的铺陈,可知他对于儒家的喜爱是无庸置疑的,但是他显然也知道儒家处事之道的限制,所以他又以具有狂士性格的人与之相伴补他们之不足,(其实这是儒家的老传统,连孔子都对狂狷之士有一份特殊的情感)。本文以倚天屠龙记中张翠山与殷素素的恋情来解析这两者微妙的关系。 倚天屠龙记中的儒侠无疑是以武当七侠为代表人物,他们行事为人的标准全然是儒家的,例如他们虽然身怀绝技却是谦冲为怀,行侠仗义固不在话下,即使遇见恶人挑衅也处处忍让,就算必须交手也处处为人留余地,胜了还要设法保持对方颜面,即使不得不教训对手也尽量让他自己知道人外有人就好,在众人面前还是给人留下台阶。这其实不是金庸所创,而是中国侠义中的传统,在演义中主角泰半都是如此风范,也可见儒家影响之一斑。其实这也不是儒家的专擅,西洋警匪片中不论坏人的行径如何令人发指,警察在逮捕的过程中总是表现出超凡的理性,绝不以暴易暴逾越法律规范。所以在这一点上儒家代表的是一种理性平和的处事态度,具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然而这世界里的恶人毕竟防不胜防,持守原则的结果自己固不免常常吃亏,正义也往往不能伸张,小人甚至势如中天为祸乡里,所以常常需要一些狂狷之士来平衡一下,他们爱憎分明、怨来直去比起迂腐的大侠们常常令读者大呼痛快,倚天屠龙记中的狂狷之士不少,例如殷素素、谢逊、胡青牛、赵敏。 金庸在心态上非常心仪儒家圣人式的侠客,但是又觉得圣人在现实世界中简直是难以为生,所以狂狷之士不但应运而生而且常和儒侠们结成莫逆,以殷素素为例,她在本书的出场显得率性而为,令人有心狠手辣的感觉,但她和张翠山之间却发生了一段扣人心弦的恋情,从人性的角度看好像是才子佳人间的故事,其实她的所行许多地方恰恰成了他的互补,例如他恨都大锦受人之托未能尽力办事致使俞岱岩身遭重残,要他将镖银2000两全数赈灾,顺口说出「只要你留下一两八钱,我拆了你龙门镖局,将你满门杀得鸡犬不留」。按照他所受的师训及素行,这话是绝出不了口的,然而他却把听都大锦转述的话顺口说了出来,其实这暗示了他因师兄遭难所起的愤恨虽被礼教压抑下来却在潜意识中爆发出来,更妙的是这事竟然真的在殷素素手中实现了,其实这暗示殷素素代表了他的真我(人的本然反应就是以直抱怨)。不仅如此他们被谢逊逼著航向北极,船上他二人密议制服谢逊的计谋,张翠山觉得在谢逊睡梦中暗袭有失大丈夫风范,只好提议由他来叫醒谢逊跟他比掌,再由素素发银针伤他,他也说这样胜之不武可惜武功差人太远又兼身处险地,只好占人便宜。这些话充分透露出他心中的矛盾与挣扎,而殷素素就是他衷心盼望让他从道德困境中解脱的救星。后来张谢比拼掌力,张已渐感难支之际心中不断呼唤素素发银针,甚至谢逊提议发誓休兵和好之际,张翠山心里说:「立什么鬼誓?快发银针!快发银针!」。 不仅临敌之际如此,即使在感情上张也是被动的,他在湖中小舟上初见素素,发现她原是女扮男装立即致歉倒跃回岸,素素驱舟缓缓荡入湖心之际抚琴以歌邀约(今夕兴尽,来宵悠悠,六合塔下,垂柳扁舟,彼君子兮,宁当来游?),张在歌声远去后仍呆立湖畔良久始返,后来一则需打听血案,二则心里很想见她,挣扎一会儿还是赴了约,接下来因着疗毒、因着王盘山之会两人越走越近,然而他每和素素的关系进一步就想到种种处事态度上的差异,而试图疏远,复因谢逊阴错阳差的出现,两人同舟一命,终至以身相许。整个过程中他从挣扎到衷心接纳素素,最重要的原因是「身处绝境」。他在感情上固然喜欢素素,但理智上又觉得她的行为准则过于率直(恩怨分明、下手过重),在象征上,儒家的行为准则是高度受德行约束的,而狂狷之士却发乎未加修饰的人性,前者需要满足整个社会体系的需求和复杂的伦理,因此瞻前顾后,上焉者落得个迂腐之名,下焉者不过是个八面玲珑的乡愿,后者只管自己心中的爱恶,在行动上反而乾乾脆脆。不过她们的结合仅能存在于人迹罕至的冰火岛,一旦归回中土、归回那错综复杂的伦理世界,他们就面临了劳燕分飞的命运,这时候张翠山既不能见容于伦理世界,又不愿辜负爱妻,只得伏剑自尽,而素素只得相随九泉了。 在这里有必要一探张自刎的原因。金庸的里,善恶是纠葛难清的,素素虽然动辄杀人,但他所杀的人和谢逊一样都是罪有应得之辈,那些上武当山「讨回公道」的人真正的目标是谢逊的下落,找寻谢逊的目的也不是为亲人同门报仇而是屠龙刀,他们动机的不纯和素素的轻率杀人其实伯仲之间而已。让张在道德上进退两难的实在是一个很荒谬的理由(至少是不充分的):俞岱岩的重残间接肇因于素素。平心而论,素素对他已尽保护的责任,只可惜阴错阳差让他落到阿三手中才造成终生残废,然而张却觉得愧对师兄,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最排斥重色轻友,三国演义中刘备说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梁山上的好汉个个都是在女色上不甚意,何以故?就是把喜欢女性当作道德上的弱点,自妲己褒姒以降女人大焉者倾人城、倾人国,小焉者造成家人的不睦,所以鲁迅说中国的男人本来有一半可以成圣贤的,结果却没有,泰半都是给女人害的。这种思想根深蒂固使张连想都不想就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有趣的一点,不论是张翠山、张无忌他们所最爱的女人都曾假扮成他们的模样,就象征的意义来说这正表示儒家心目中的圣人和狂狷互为表里、彼此恋慕,他们是苦难中的一对,都被对方的特质吸引著,共同面对不完美的世界。同样的事件在张无忌与赵敏、郭靖与黄蓉身上也重复出现因篇幅所限不再详述了。 发信人dycat.bbs@(武侠人生),信区:emprisenovel 标题:武侠的文学赏析与文学批评――(二) 发信站:交大资工凤凰城资讯站(ednov2203:02:581995) from:assassin.bbs@. 在中国文化中人生的困境会如何转化与突破呢?我总想到郭靖与裘千仞,而关键的一幕便发生在第二次华山论剑。他们初上华山时,郭靖正陷于生命的迷思中,心灰意冷如槁木死灰般。反之坏蛋的裘千仞却是野心勃勃要夺那武功天下第一的称号。然而洪七公的出现与一席话却成了他们生命的转捩点。我认为他们人生的改变正反应出中国文化中两种面对人生困境的方法,试分述如下。 就郭靖而言,他的人生困境在于是非价值观被混淆,找不到生命的意义来回应他的生活(境遇)。引爆点在于他一生学武然而最亲的人死于非命却无能为力,武功虽高却似乎没带给谁幸福,重义守信却也没使谁好过了。换句话他质疑他人生的目地何在(以前好像复父仇,师仇是最重要),也怀疑他所曾接受的道德教导而价值判断近乎崩溃(因为事实和理想似乎是脱离且是非没明显界线的)。但七公却他从迷思中破茧而出。与其说是七公的一番话的影响不如说是七公成了一种「典范」。这样的典范不仅强烈揭示出「意义的所在」更暗示出那种可能性。基本上这是和儒家的传承相符合的。儒家背景处在礼坏乐崩的乱世,孔子尝试在其中重新建立社会人心的价值体系。故孔子总说他祖述古圣王尧舜禹汤之道,他要将圣王的典范重新建立起来赋与意义。因为解当日的社会崩离的情况在将古人的道德制度重新恢复。并且儒家还相信这样一套体系(儒学),人人都可能在其中自我成全而为君子。洪七公则包含了这样的元素,他将郭靖不能肯定的「价值」(武功)以实践的经验(他一生杀了231人尽皆大恶该死之徒可谓替天行道)显示出其意义(武功是工具为的是行善)并展现了实现的可能性。而如金庸说的七公之言其实道理不难,然而丘处机能说却劝郭靖而不得,非得七公以其朝然若日的「身教」方足敲醒郭靖的迷思重寻人生的意义。 再看裘铁掌,经此一役是斗然天良发现跳崖不成却归入一灯门下。然而他生命的问题是否解决呢?基本上还没有而只是个开始。他的生命关卡与郭靖不同。基本上在此郭靖重得回人生的价值与意义而裘千仞则是因着罪的影响而否定了其前半生的价值。(所以只好跳崖寻死)。他人生真正的全然转变却是描写在神雕侠侣之中了。说起来他蛮可怜的,虽已知昨日的种种罪孽却在今日无法解脱,虽努力想刻苦自律,却仍要藉铁铐以控制自己的失序。虽然一灯慈悲地想点化他,不仅于言语相劝后更以肉身相谏,却还是无法断慈恩心中之魔障。当真是立志为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因为罪的控诉始终未去除。然而他终究如何从死荫的幽谷出来?他所没解决的问题在于心中被以前的罪孽缠绕(杀了瑛姑的小孩)又被复仇的心(兄长的仇)所捆绑。「说理」只成了秋风拂面过而无痕。而黄蓉的一番「苦肉记」到似如禅宗所谓当头棒喝般使他「大澈大悟」。然则他是悟了什么呢?我猜他是感受到一切都是虚幻吧?复仇是虚幻的,杀人被杀也是虚幻的,甚至十年苦修也是虚幻,既然事物是空则以往的恩怨情仇变都无意义了。如此他心中的铐链焉能放下吧? 郭、裘两人在不同的人生关口以不同的方式转化他们的生命,前者依著儒家的路向后者则在佛法的悟空中寻求解脱。基本上是因他们面对的问题不同。郭靖失去人生的意义较无罪的缠累,而儒家思想却提供他一个重整价值观的机会。而对慈恩似乎儒学便不管用得靠佛家寻得解脱。这是很有趣的儒家能解决这种罪恶感缠绕的景况或他们跟本为认为其为问题?此二例似乎正显出中国人面对人生低朝时的两种意向;一是寻求「典范」来重整面临的意义失丧(所以总常听人藉古讽今,师崇古人―孔子是代表啦),另一面向则是期望脱离出现时的纠葛(空使得原本纠葛的东西变成无物了)。面对慈恩的佛家的方案虽解了慈恩的心结但却也似乎使他只能寄身于无有之中(只有转化却无升华),依此总难能韵育出如郭靖般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吧?到底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多给了人点乐观向前之意。 发信人dycat.bbs@(武侠人生),信区:emprisenovel 标题:武侠的文学赏析与文学批评――(三) 发信站:交大资工凤凰城资讯站(thunov2301:07:311995) 金庸作品「倚天屠龙记」之昆仑三圣 由于事前听说金庸堪称武侠经典之作,因此选读大家耳熟能详的倚天屠龙记,作为自己选读武侠的入门书,尝试从中分析属于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性格的特色。虽是首次阅读武侠,但作者构思细密,用字遣词文意深远、优美,无论人物和情节均令人咀嚼再三,让我这从未沾染武侠味的门外人士,大有相见恨晚的悔意。 「昆仑三圣」篇是描写张三丰出场前的伏笔作品。剧情铺陈极具张力,故事不到最后,不能见真章:从郭靖聪明绝顶的次女郭襄神游四境、寻找杨过贤伉俪的踪迹切入,透过陆续进入剧情的觉远大师、昆仑三圣何足道、少林寺无色师傅等人物,环环相扣,渐次迭入高潮。最后点出被少林寺严惩的觉远的小跟班--张君宝,这个身材魁伟、犹带稚气跟著师傅背下藏书,不知不觉中练出顶尖武功的重要小和尚。在与昆仑三圣过招一决少林寺胜负的关键时刻上,表现出「英雄出少年」的气势,成就少年张三丰的写照。 金庸笔下的郭襄,为「人中英侠、女中大丈夫」,不但精通各宗派武功,且兼具父亲郭靖的大侠风范,和母亲黄蓉的慧诘灵秀。因此备受礼遇,逢及江湖险恶,也能逢凶化吉。虽然在危机时刻还几次靠何足道和觉远搭救,才脱离重围,仍不掩其仗义直言的豪杰性情。例如质询少林寺众禅师为何重惩管理藏书的无辜觉远。当然,圆融了女孩家任性、爽朗和美丽于一身的郭襄,也著实掳获了何足道的心,使得集「琴圣、剑圣、棋圣」三艺的何足道,竟忘情地在乱剑阵中以「左手凌厉攻敌,右手舒缓抚琴」的分心二用法,向郭襄一表思慕之情。 如此看来,金庸笔下的女性意识份量不轻。本文末段记载张君宝于觉远圆寂后,无意中听到一个农妇责备其丈夫的一段话,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自立门户......没来由的自己讨这场羞辱......常言道得好,除死无大事,难道非依靠别人不可?」此番当头棒喝没想到竟然帮助张君宝决意奋发图强,苦心修习觉远所传授的九阳真经。 中国文化广纳诸子百家学说,但上自朝代更替,下至家庭组织,却经常出现无法合一、接纳异己的现象。以拥有正统地位的少林寺为例,因无法接受觉远师徒迳自练武、僭越犯上的事实(无独有偶的是,觉远还是因拘泥不化、尽信经书习得部分盖世武功),而以触犯寺规为由,欲下挞伐之令。这种党同伐异的做法,无意于暴露不愿接受他人优于自我的狭隘心态。而代表传统文化中以愚忠事主至诚的觉远,被迫只得携徒逃脱少林寺重镇,且在圆寂前,再度不经意以口传授九阳真经,而使得后来的张三丰自立门户,发展出中国武学史上璀璨千古的武当一派武功。这种在乱世中显示出通权达变、背而不叛、遗世而独立的过程,似乎成为中国历史名人完成经世大业前的必修课程。 其实,孟子主张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论点,正是张三丰的写照。一个在少林寺干活的小厮,很难混出名堂吧!但英雄出少年、不怕出身低,藉著苦难环境的磨练,时势照样造英雄。张君宝一路跟著管理书库的觉远念经,居然格物致知,在少林寺中培育出浑厚的内功精华,虽未在关键时刻击退何足道,却也令他一世英名仅仅落得取巧得胜。但张君宝此举却换来寺中龙头的误解、排斥,只好落荒而逃,却又在逃难过程中遭遇丧师之痛。张君宝一人形?影只,正打算接受郭襄的建议,投靠郭家之际,听见一段改变他终生的夫妻对话,因而奋发独上武当山穴,「渴饮山泉,饥餐野果,孜孜不歇的修习觉远所授的九阳真经」。终于在数年后,顿悟其间神妙,自创出武当一派武功,成为大宗师。 不过,张三丰功成名就的背后,绝少参杂「感情」的成分。也就是说,缺少感情的成就动力。除了小和尚时期对郭襄产生的腆腆之情,以及和觉远间培养的师徒情分,似乎连「上天」也吝于对他付出「感情」。虽说上天降与他大任,但主导其生命经历变化者,并非有智慧造就他成功的上天,却几乎是周遭人为自发的因素。包括年轻农妇责备丈夫不成材的关键对话,也是他无意间听到的。此处的天,似乎是天地不仁、无任何优越意识和明确道路的天。张三丰要绝处逢生,真是得靠自己。这种思维背景,正反映出中国人「人定胜天」、「天无绝人之路」的生活哲学。 发信人dycat.bbs@(武侠人生),信区:emprisenovel 标题:武侠的文学欣赏(四)――谈乔峰的悲剧 发信站:交大资工凤凰城资讯站(frinov2415:16:271995) 由中国传统思想评析【天龙八部】中之乔峰 在天龙八部中共有三位串联全书的男主角,而乔峰是最后不幸为国牺牲的悲剧英雄,由于他的身世与事迹中有许多值得争议之处,因之我以乔峰为评析的对象。 在乔峰早期的丐帮帮主生涯中,很符合「治世者皆圣人」的传统文化型态,当乔峰遇到段誉不久,即有丐帮内部叛变之事发生,虽说是奸人全冠清策谋,其中最大的因素,却也是"乔峰为契丹人"的流言盛行所致。在此之前,乔峰于帮主任内,所作所为无不大仁大义、深得人心,他在丐帮所立功绩竟抵不过流言的力量,可见当时的蛮夷隔阂多么严重,等到丐帮叛乱平息之后,又有几个所谓「武林的老前辈」前来叙述当年旧事,由此可看出乔峰在丐帮弟子心中的圣人形象已有瑕疵,虽然只是流言和一个未经证实的故事,已经容不下乔峰继续做丐帮帮主了。实际上,乔峰何尝不是「大众民主」下的牺牲者?这段情节与后来乔峰被辽王耶律洪基囚禁,武林群雄奋起救他相比较,其实蛮讽刺的 乔峰在天龙八部中的个性刻划,是一个豪迈洒脱又胆大心细的汉子,我觉得他一生中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角色定位,和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颇有雷同之处。张无忌自幼在武当派受传统礼教的薰陶,可谓是名门之后;至中期却因种种的因缘际会,成了明教教主、一些正人君子眼中的小魔头,这个阶段可说是与传统思想背道而驰;到了最后成为武林盟主,又受到众人的尊敬。而乔峰的遭遇也是采这种正--反--正的方式,从小于少林寺学艺,以致后来成了丐帮帮主,可说是众望所归,为中国传统的侠之大者,中期时则遭受陷害、与中原群雄反目成仇,加上阿朱之死,于是心灰意冷、远赴塞外,做了南院大王,此时变成了武林的公敌;到后期,中原群雄对乔峰释疑、且他为两国和平而牺牲,一下子成为救国救民的民族英雄。金庸善于让笔下的主角,先受礼教的教导,后来又身不由己地反叛传统,照著自己的正义而行,到结局时却又回归传统礼教的范畴,由此可见一斑。 个人觉得值得争议的一点是,乔峰到底有没有必要自尽?原本化解掉两国的战祸,也算是美事一桩,若自觉对不起国家,大可以浪迹天涯;我相信同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在段誉身上,他绝对不会选择自尽。换句话说,乔峰也可以算是死在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之下的不幸牺牲者。 发信人dycat.bbs@(武侠人生),信区:emprisenovel 标题:武侠的文学欣赏(五)――谈段誉 发信站:交大资工凤凰城资讯站(sunnov2617:22:551995) 由中国传统思想评析【天龙八部】中之段誉 天龙八部中的段誉,其性格塑造之奇特,直是令人折服;但与其说是奇特,倒不如说他是个傻子,有时真会怀疑他有没有大脑,往往在危急之时不顾性命的强出头,只为了要实践他理念中之迂儒思想,完全不懂何谓「量力而为」,有时作法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例如:在无量宫时的无礼以致被打巴掌、在大理王宫"巧斗"南海鳄神等),金庸笔下的这位人物,在我看来,似乎有讽刺一些勤读儒家佛家思想的书呆子之嫌。段誉总是坚持其心中的仁义道德、慈悲为怀,但在天龙八部中可以清楚的看出他的学问对环境之应变能力极差(除了对南海鳄神有用),有好几次被他人当成傻子,这在金庸所创造的男主角群中,是很难得的情况。 在整本书里段誉的经历中,最大的转捩点就是遇到了王语嫣,从此这位段兄便成了她身边的跟屁虫,过的生活是毫无人格可言,其作法有时更是令人觉得不齿(包括对王语嫣低声下气、他人的冷嘲热讽皆充耳不闻等等),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最后仍感动了王语嫣,还是成就了金庸的完美大结局。有个值得一提的地方:在段誉见到王语嫣之前,他所云之诗句,多以佛教及易经的经文为主,但在遇见之后,却用的全是诗经中的句子,其背后的思考,颇耐人寻味,我猜想这是否因为佛教讲究"不执著",以至于无法去诠释段誉对王语嫣的痴恋之情?在全书中,有个痴得可与段誉相比的角色,就是游家少庄主游坦之,他和段誉一样是家门显赫,后来同样习得绝世武功,心肠也不算坏,可怜的是他遇上的并非王语嫣,而是心狠手辣的阿紫。就执著而言,两个人是不相上下的(段誉也说过愿为王语嫣做任何事),结局却是相距如此之远,这或许也是金庸对自己笔下主流的一种反动吧。 整个而言,在段誉身上可清楚看出金庸对迂腐书生的讽刺,唯一留下的优点,只有宅心仁厚与一片痴心罢了,而后来又令段誉傻人有傻福的学到奇功(这似乎是男主角必经过程),后来更成了大理国国王,娶得美娇妻,有个美满大结局,符合一般读者的期望;但就我个人而言,所给予的评价并不高,或许由另一角度来看段誉,有更多值得我们警醒的地方。 小议武学体系 武侠评论?总论?集锦篇 小议武学体系 发信人:shooff(总是无缘无故的...懒散起来),信区:emprise 标题:小议武学体系----由圣斗士武学始 发信站:bbs水木清华站 我原文的言外之意darksun兄莫非真的看不出来吗?黄易正是擅长于"借鉴".本来由我口中说出来,黄迷们必不承认,由darksun这黄迷中顶级高手口中道出来,说服力自是不同.本来黄易也算借鉴的不错,惜乎本人只欣赏原始创意. (引darksun文) 这话说的有点道理,黄易的体系是不比圣斗士高明多少,可是数遍了n大门派,除了黄易外还真找不出比圣斗士高明的,连及得上圣斗士一半也没发现几个。当年看完圣斗士后,也想以中土武侠与其作一番比较,以挫其锋芒(偶这点民族自尊心还是有的)。可惜当我细细琢磨之后,得到的结论竟然是:比不上!当时没有任何武侠作家笔下的武功描写及得上老车,即使是最推崇的金庸(当时黄易还没出山)也不行。无论在武学理论、武功描绘还是战斗场面上,老车都比我们强得多。惊诧之余大发感慨,小日本怎么比我堂堂中华民族更懂武学? ********** 小日本本来就擅长搞这套,把别人的东西拿去包装包装,再打上东洋标签.好比从中国学的剑道,棋道,茶道,箭道样样搞的形式化,僵硬无比,完全失去了妙道天成,匠心偶得的真趣. (引darksun文)******** 先说武学体系,圣斗士的武学体系是比较完善的,至少可以自圆其说。小宇宙理论以我看来是相当成熟了,比古龙强得多,与金庸相仿,仅次于黄易。第七感和佛家讲的“佛眼通”很相似,“第八感”(阿赖耶识)简直就是“破碎虚空”。(黄易别是抄袭圣斗士吧?) 说到打斗的精彩,无论是金庸的光明顶之战、黑木崖之战还是古龙的月圆之战,和沙罗双树园之战一比,其境界之高下也不用我多说了。至于精彩程度,凤凰与处女之战、冰河与卡妙、穆与魔蝶、欧路菲与法老王之战都堪称经典,而在金庸、古龙书中实在找不出几个能与之相比的场面。 ******* 要说体系,咱们就来说体系. 圣斗士的体系,能量根源是小宇宙(跟内力也差不多,只不过是名词翻新).发挥之形式则是“钻石星尘”、“星光灭绝”、“凤翼天翔”、“银河星爆”、“曙光女神之宽恕”等名词.再加上从佛家八识拿来也是得其形而失其神的第6,7,8感.圣斗士里的6,7,8感其实只是第6感的形式上的延拓,与天眼通,他心通等略有相似,但神通在佛家唯识论中实末非本,圣斗士系列可谓买椟还珠,入宝山而空回.除了一些名词的堆砌之外,还剩下什么呢?只有一张张眼大口细鼻小,发长带飘,咿呀作势的幻灯片.请问是看幻灯片好,还是看金庸将平面纸上的人物写得活现眼前的精彩电影好?金庸武学另有其体系,且按下不表. 沙罗双树园更是好笑,连一枯一荣两树都画错.而释伽竟成了雅典娜的下走.六道轮回和西方神话不伦不类地混杂在一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硬拉来凑数的.常乐我净与无常无乐无我无净中只对无常一知半解."喜悦与悲伤,欢笑与流泪,爱谁?恨谁?失败与受伤。。。。。。而最后都要归入死的永眠。"这个主题上好得多的诗文不胜枚举.拿天龙八部少室山一战来说,无名老僧点化萧远山与慕容博,王图霸业,血海深仇,尽归尘土...拿金庸的生花妙笔和装腔作势的苍白说教相提并论,实在是罪过罪过.当然,这么肤浅的道理已经能在圣斗士系列中闪光,说明佛学的义理确实博大深湛. 某些黄迷居然认为这种幼稚的东东体系比中土武侠除了黄易之外的都强,实不知道是依据什么标准.再看看本版的"黄金大战"系列以那种方式来证明黄易武功体系的优越性,还祭出圣斗士中"athenaexnation"这原子弹来,实在是让人哑然失笑之余,不由对黄迷所推崇的黄易武功体系产生怀疑. 若要比玄的话,我看黄易还比不上还珠楼主,蜀山剑侠中的元神飞剑,几世情缘,历劫苦修,正邪道魔,波澜壮阔,气象万端,而其想象之雄奇瑰丽,亦有过于黄易.武学体系完备无缺,武功之高么...让寇仲和李英琼打打?怕不立时身首异处,形神俱灭. 金庸的武学体系基于传统的气脉穴道之说,以内力为本,而形之于外的武功所在皆精品.更重要的是武与情合,情与景应,降龙十八掌这至阳至刚的武功便合于洪七公,郭靖,萧峰这至烈至正的好男儿,洪七公毙奸邪无数,郭靖襄阳城下震破敌胆,萧峰少室山上威不可当.凌波微步和六脉神剑正适合段誉优柔寡断,心慈手软的性格,试若六脉剑出,招招灵验,那便有干天和,也少了多少有趣情节.神雕重剑,正配杨过的偏激而刚强.空明拳和双手互搏,非老玩童这等游戏人间而胸无渣滓的人创不出来.独孤九剑之无招胜有招正合令狐冲的率性而为,落拓江湖的浪子形象.九阳神功正如张无忌,外和内刚,沛然莫能御.这不但是完整的体系,而且是无敌的体系,写武侠者,武乃是手段,唯有写人性,写感情,武与情合,方能长久不衰. 古龙写武以造势取胜,如月圆之夜,紫禁之巅;李寻欢与上官金虹决战;燕南天与移花宫主之战;皆以曲笔带过,或曰古龙偷懒,其实这种写法才不会吃力不讨好,因招数之精妙早有金庸在前,难以超越了,而到实写决战的时候,古龙则以快之一字带过,即使如"三少爷的剑",也是耗尽许多笔力去写出那夺命之一剑.这样的体系,才可以写出古龙笔下孤高绝世的剑客.古龙独到的风格也是颇有魅力的. 黄易在写战争场面方面可称首屈一指,而他的打斗场面也通常采用对阵式的写法,是另一种新风格吧.本人也总结过:也许黄易的描写每一战单独拿出来看都是非常不错的,但一旦把他们放在同一本书中你就发现大大的重复了。一个体系再好,到了让人看了厌烦的时候你还能说什么呢?而金庸的打斗场面看了十次八次仍然让人看的津津有味,如光明顶之战,少林伏魔圈,令狐冲救衡山派一众尼姑,天龙聚贤庄与少室山之战等等. 再谈谈大唐双龙中的武功,不死印只是一种高明的借力打力的法门,恐还比不上乾坤大挪移.弈剑术根本自独孤九剑变化而来.大唐中每每有"一掌似乎切在空处,却又封住对手一切后着"之语,却不是无招胜有招吗?再高级一点的"过招如弈棋,料敌机先,布阵设伏",这却是每个高手的必备常识,如萧峰在少室山上连使诱着引游坦之上当即一例.井中月的境界若我投石碎波,又将如何?不及九阳真经里面的几句话"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后来虽化出井中八法,但只是从兵法中变化总结出来的一些要点,只能说是对阵描写的一种缩略语,又何足道哉.至于真言手印,已经是很通俗的东西了,黄易拿来化为拳法,算他小小创新.不动根本印嘛,恐来自不动明王(密宗修行者之降魔护法),只不过是收摄心神,又何必如此弄玄虚.黄易善于巧立名目,从他的花花绿绿的人名就可看出来. ******************************************************************** *(二)“此外,圣斗士系列的挑战极限和权威(连神都敢打)倒是跟大唐双龙很有相似之处.” *说的太对了,这正是圣斗士和黄易吸引人的地方之一。这话听起来像是在夸黄易,就不予反驳了。 ******************************************************************** 这点是双方共识,黄易的书自然有其许多独特的优点,否则也不会如此流行,但此文主要谈缺点,优点我想谈的人也不少了(包括本人以前的文章). 娶妻、生子-阿黄简评武侠人物 娶妻、生子-阿黄简评武侠人物 发信人:huihuang 信区名称:emprise 信件标题:娶妻、生子----阿黄简评武侠人物 原发信站:中国科大bbs站 读武侠,还是在上高中。那时候没有什么事,一个月读了三十多部;当时囫囵吞枣,现在已经记忆不全了。下述如有引述失实,还请方家指正。 所以斗胆出来关于武侠说两句,还是因为在emprise版读到了这么两句话:娶妻应是小龙女,生子当如令狐冲 一 小龙女的face应该是金庸中最美的了,《倚天》开始还有词为证。不过face和金钱一样,没有它是万万不能的,有了它也不是万能的。只能作为娶妻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却不能作为主要的标准。(仅论face,林仙儿好象不输给小龙女) 《神雕》中的几次为了爱人的献身行为很动人,生死相许,轰轰烈烈。杨过天性躁动,但却是至情至性;小龙女古墓长大,淡然世事,但对杨过...实在没的话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一对的确是佳偶天成。但小龙女即淡然世事,又何以对杨过用情如此?两人一起在古墓中生活了几年,日久生情。若无此机缘,杨过还能...吗?(平心而论,还是有希望的...)仔细想想,这场恋情和普通的师生畸恋也没有本质区别... 完了,扯不下去了,还是搬出最初想好的理由:小龙女对世事太淡漠,没有创造性,没有激情,,,,,其实杨过配陆无双也可以啊,两口天天拌嘴,其乐融融。。。。 .......... 要声明一下,尹志平事件并没有影响我的选择。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完喽完喽,我自己也要被说服了,小龙女还是不错的。。。。 补注:在来学校的汽车上,又有了新见解:杨过是和小龙女在一起生活的第一个男子,而小龙女也是杨过七岁后对他最好的女子。(孙婆婆就不算了)。算了,还是不滥用弗氏精神分析大法了。 再补注:又想了一下,小龙女的最大不足在于灵性不够,mmmm。 二 在金庸中face有希望和小龙女一搏的大概只有阿珂了(她老妈我们不管)。《鹿鼎记》中韦小宝狂追未果,最后靠着一招“你有感情在前,我有事实在后”才算搞定。读到这里,很多人都或者叹息天鹅碰着了癞蛤蟆,或者替小宝暗自得意。 其实,韦小宝这个人,有处事经验,能随机应变;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遇到大事能站正立场,守住大义,大节上没有过失;又得天子宠幸,地位尊宠;对阿珂又是一片痴心...阿珂能嫁给他,算不错的啦...又能期望怎样呢?阿珂自己又怎样呢?除了face和由face而带来的高傲以外还有什么?看上姓郑的小白脸... 三 古龙中最漂亮的当然是林仙儿了。古大侠最后给林仙儿的下场很惨,惨不忍睹。 其实,林仙儿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她老爸是个麻脸还是驼背的),一心往上层社会奋斗;一个聪明美丽的柔弱女子,没有太多的资本...应该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她犯了两个错误:第一,她不该认为她有什么资格玩弄别人的感情,特别是不该玩弄阿飞的感情;第二,这本是男人的世界,女人还是退后点的好。 唉,多少千古恨,只在一念之差。 四 说到林仙儿,再说说同本书中的孙小红。这是一个坚强、有个性、有独立人格又不失温柔体贴的大眼睛黑辫子的女子,不过好象容易被读者忽略。科大托班阅读材料中有篇文章说娶妻不能要求她和你一起读kant,但一定要能gossip。孙小红可是很能gossip的。(说书的嘛) ...... 本来想把“娶妻应是小龙女”改成“娶妻应是孙小红”的,现在又发现小龙女也是不错的。。。不过若是二选一的话,恐怕还是要选孙小红的。 五 黄蓉聪明伶俐,又会炒菜。古怪精灵也有温柔一面。就是想不通她从小跟着老爸东邪还有一些哑巴或瘸子们长大,怎么会一下就看上了郭靖这傻小子。恐怕还是小时候黄老邪挑断徒弟们筋脉那件事打击太大了,对聪明人都有些忌惮,结果在郭大侠身上看到了安全感。呒,估计就是这么回事。这样就可惜了。doublezero的还有希望,giftedyoung的恐怕是学不了郭大侠了,也娶不到蓉儿了。 这回不是我排除她,是她嫌弃我。呜呜... 六 任盈盈和黄蓉又有不同。黄蓉虽然目睹过一次惨剧(我现在拿不准到底有没有目睹了),幼小的心灵受了点打击,但小时候还是娇生惯养的,脾气到生了女儿才变好。盈盈。。。。。 。。。。。。 (刚在bbs上读到一篇任盈盈与黄蓉,发现自己写的这一段已经多余,干脆删了了事) 。。。。。。 像这样有face,有skill,有exp的女子,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完了,孙小红也要被我枪毙了。 可是任盈盈这样的女子,本可遇而不可求,说“娶妻应是”,实在侈谈。 应该说:娶妻要是任盈盈(就好了) 七 金庸古龙中还有不少女子让人倾心。有人喜欢香香公主。可是我印象中的香香公主,只有美貌而没有血肉,免谈。程灵素比她还要好些,可惜早逝。类似地,王语嫣也免谈。阿朱好象还可以,可惜也死得太早。阿紫这样的要娶为妻是不肯的。双儿做丫环不错,但丫环毕竟和夫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还有待近一步观察。赵敏也是不错的,但就男女双方分属两大敌对阵营来说处境与任大小姐有相似,比较而言就没有任大小姐可爱了。周芷若就不提了。小昭太温驯了,太体贴反而让人觉得少了点可爱。小蝶能喝,越喝眼睛越亮,有空了大家一起喝喝酒是不错,做ife还不太合适。朱七七的醋劲天下第一,不晓得沈浪婚后怎么受得了的。燕七祝英台偏碰上了梁山伯,他俩配对更合适些,我们还是别插足了。苏蓉蓉劲也够大的,拿天下来和楚留香赌气。咱惹不起躲得起。 八 下面该说“生子当如令狐冲”了。 生子当如令狐冲,意思看来是“儿啊,我这辈子是不行了,你一定要像你令狐叔叔那样...”。这里有个问题。父母是不是应该或者是不是可以把孩子的生命看做自己生命的延续,是不是有权要求他们去完成自己未尽的,不管是由于时间还是能力限制而未完成的事业。譬如愚公,子又生孙,孙又生子,但你可有权力要求你的“子子孙孙,无穷尽也”们去搬一辈子石头,要求儿子怎样做人是个有不同也有类似的问题。在教育一个人的时候,哪些是我们可以替他决定的,哪些是一定要留给他自己做抉择的。我希望儿子像令狐冲一样,但我又可有权要求他就像令狐冲一样?自己退出了竞争或者奋斗的舞台,而把宝押在孩子身上,要求孩子像自己理想中的那样。这是一种变相剥削哪,至少是不道义的。另一方面,不知道说这两句话的先生的实际情况,但我们还年轻。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和寄托在来世并没有本质区别。“未知生,焉知死”。套句广告词,希望总是有的,看你怎么选了。 先小结一下,说了这么半天,意思就是,应该把“生子当如”改成“做人当如” 九 先说李寻欢。在众多武侠评传中,他凭着那神奇的飞刀和不败的形象被看作是正义的化身。李寻欢文化水平颇高,懂得宽恕,运气也不错。他的一切都是朋友的,包括女朋友。什么都可以给朋友,最后丢了自我。李寻欢一生错误不多,但有时候一个错误也足以致命了。 他不该认为可以把林诗音当做物品一样转让;他也不该认为自己有资格对龙啸云进行这样的施舍。在他离开李庄之后,他又偏要对天下人摆出一番愁苦之相,让天下都知道,我李探花对朋友够处,什么都能做,林诗音其实对我很重要,可我就这样慷慨的让给了龙啸云。凭他的智慧,肯定可以料到这样会对龙林夫妇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但他不管,他为自己赢得了侠名,龙林只不过是铺路石一块而已。待到十年后,江湖上关于他们的议论已经平静的时候,他又难奈寂寞,又复出了。龙啸云欲置其于死地也是人之常情。李寻欢也明白,所以书中他根本就没有吃惊。 但李寻欢也不完全是一个沽钓名誉的小人。他还懂得宽恕。但他宽恕的动机就难说了。他对朋友还是不错的,不过他的朋友也只剩下了阿飞,龙啸云早已不是,铁传甲只是仆人。但他对阿飞,也难说了。阿飞刚跟林仙儿走的那两年,他明知林仙儿会对阿飞不利,他却呆在孙驼子的酒店里喝了两年的酒。也许那时候正在做思想斗争。偏到了金钱帮现于江湖,需要找帮手的时候,想起阿飞了,怎么也要让阿飞离开林仙儿去和上官一战。假使林仙儿不是林仙儿,比如是孙小红,他仍然会千方百计的让阿飞离开她。这是朋友还是利用??? 奇怪的一点是李寻欢只重虚名不重实权,(这还得亏了他做探花的老爸家教有方),这样对天下的危害比上官金虹要小多了。苍天有眼,最后让他打败了上官。 十 相比起来,阿飞就要可爱得多。作为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天赋甚高;本来抱着“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的奋斗目标,后来一投入到爱情里,什么都忘了;而且对自己的看法始终有着自信;大概只有杨过和他有的一比。可惜造化弄人,碰上的是林仙儿。只能怪运气了。 但是林仙儿每晚给他吃迷药,凭他的经验应该可以想明白的,但自己不去想,实在是自甘堕落,后果也是有应得。 十一 李寻欢最大的贡献在于教了个好徒弟,并且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刀不仅(不是?我记不清了)是用来杀人的,也可以用来救人”。 现在大家给李寻欢的殊荣,应该转给叶开。 十二 《边城浪子》中易大金说道,“虽然我不是一个君子,但十八年来,我一直以君子要求自己...”。 能做到这样,不错啦。 十三 差点把沈浪忘了。沈浪的技能是天生的,不可求。只谈人品。他有英雄的胆色而缺英雄的爽直,有枭雄的智谋而缺枭雄的气度。半生时间都在抱父仇。柴玉关死了以后,自身角色不好定位,和朱七七一起隐居是最好的选择了。但是熊猫儿是没有必要的。 十四 《楚留香》和《陆小凤》是像福尔摩斯《红发会》一样离奇的侦破。主人公好象并没有太多可评点的。 萧十一郎够酷,可惜事迹我已经记不清了。 十五 该回到金庸了。 萧峰是一个悲剧大英雄,民族矛盾把他夹在中间。段誉就没什么了,老狼的儿子是条小狼,运气一直不错。虚竹傻呼呼的,偏偏运气他妈的好,闭着眼睛做对了死活题。结拜三兄弟,段誉三分之一的祖上荫庇,三分之一的运气,三分之一靠自己混;虚竹懦弱,九成机缘;萧锋旷世英杰,结果也是和这两家伙为伍。 成功的道路,有这么多条... 世无英雄,竖子成名。。。 十六 郭靖和杨过性格迥然不同。郭靖早年憨厚冒傻气,中年以后显得沉稳。黄蓉的眼力真的不错。杨过比郭靖多几分流气,也多几分潇洒。可能是来自父亲遗传,他的骨子里有份骄傲,在青少年时表现得很明显。这份骄傲,难得啊。 郭靖重视礼义,有时显得太拘,不通权变,但能够如此坚持自己的信念,也是很值得钦佩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知道这个道理不难,要真能做下去,还是很不容易的啊。杨过小时候是嘉兴的混混,后来跟着黄蓉读书,礼义大妨的道理懂是懂了,但直到行刺郭靖以后才深入我心,后来终于也做了神雕侠。(评:懂得一个道理好象并不难,但要真正把它变成自己的,还需要时间和思考)。 郭靖和杨过有一点却是相同的,他们都找到了一件东西为之献身:郭靖的是守襄阳的事业,杨过的是爱情。能够找到一样事业为之献身,深深投入其中,不说别的,这样过一辈子,也可以算作生活过了,也可以无悔了。 生活? 十七 令狐冲和杨过就有几分相象了。而令狐冲能够打破自古“正邪不两立”的约束比杨过要娶师父为妻冲破礼法蘩藜还更难些。杨过十三四岁以前就是嘉兴地面上混世的一个小太保,小龙女也是古墓长大,对礼法本来也就没什么概念,破了也就破了。杨过小时候在桃花岛和重阳宫受过打击,虽然天生喜欢凑热闹,但对世间也无太多牵挂(那时候好感都不多),小龙女更是天生好静,于是到了世人“辱我骂我”的时候回活死人墓去就可以什么都可以不管了。令狐冲却是名门大弟子,做事自然不能像杨过那样太随便。他深知正邪不两立的道理和交往邪道眼见着就要付出的代价。杨过可以不计后果,但令狐冲不能。所以令狐冲就更不容易了。 对事物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并能坚持,在这点上令狐冲就要胜过郭靖。 令狐冲结识向问天一段是很精彩的,读到这里大都要评一个“爽!”字。但令狐冲其时是将死之人,好象也已经失恋了吧,我记不清了。当时他挺身而出一方面是受向问天的气质感召,另一方面是眼见以众凌寡,心有不平,热血上涌,但恐怕还有一些自暴自弃的成份在里面。加入这一战,不仅可能身死杀场,而且还会留下一个千古骂名。他当时并没有经过理性考虑。(评:有时候想得太多未见得是好事.如果仅就这次的行为而感叹生子当如,未免太不慎重。 但令狐冲不止于此。“有情有义”四个字送给令狐冲是最合适的了。他是武侠中罕见的承受过失恋打击的人物。他对岳灵珊、任盈盈用情深笃不逊杨过。为人重义,也不用在这里举例了。有情有义、知礼守信;深晓大义、又通权变;交游广泛、小节不拘;童心未泯,能踢敌人一个“屁股冲天式”;对岳不群能够止于礼而又不像郭靖那样过拘,分寸把握恰到好处;头脑长在自己身上,凡事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我辈性情中人,血是热的;爽人一个;唔,简直就是内圣外王,要是晚生若干年和张无忌换一下,估计明朝就要用复姓了。 小结:做人当如令狐冲 十八 《笑傲江湖》中还有一个ell-knon的人物----风清扬。因为他教了令狐冲一手独孤九剑,也常常被众多读者奉为英雄般的人物。但细想此人所为,被气宗骗去江南娶亲,回来发现剑宗已被气宗(是压下去了还是灭了,我也记不清了)。心中忿然却不谋进取,于是隐野。偏又出不了世,对华山草木动静关心得很;又不入世。在出世入世的边缘苟且一生,评一个词:懦弱。 十九 杨康还有必要提一下。他死的时候尸骨不全,还留下一个骂名。下场很惨。但是如果站在他的立场考虑,杨铁心是生父,完颜洪烈是养父,生养相比,当然是养育之恩更重些。后来所做所为,说来不过是为养父效命欲得大宋江山。金国养了他十八年哪,所以对他这样的汉奸,不应简单定论。害了江南五怪是手段残忍了,但金庸先生好象也不必给他个死无全尸的下场----世上大奸大恶的人还多呢。萧峰和杨康境遇有类似,后来也助我大宋了----区别在于手段而已。 二十 写了半天也该煞尾了。 张无忌让天下给朱元璋,也没什么可替他难过的。天下本有德者居之。处事犹豫,难成大器。石破天、狄云、陈家洛、袁承志(是不是叫这名字啊?)一类,不 提了。胡斐也没什么好说的。韦小宝前面提过了,这种人可一时得势,但做不来大事的。 梁羽生的中好象就金世遗还可爱些,不过做人还是不大会去学他的。梁先生的中打起架来要比胡子,正邪分分明明,邪从来不胜正,还要掺和些农民起义在里面。人物形象除了标准好人就是标准坏蛋。读来兴味索然,于是涉猎不多。 温瑞安后来崛起。当时自以为武侠已经观止,温的只没事翻过一两本。惭愧的是《四大名捕》都只看过电视。李布衣好象意思不大,萧秋水有点意思,也不多新意。 武侠还是应以金古为尊。 后记 回首一望,越写越宽,要是编辑器能预设右边界就好了。 近日读王船山公《读通鉴论》,再看看自己的这种文章还想拿出来招摇,实在是惭愧。不过想想还是贴出来吧,也算对得起几个小时的劳动。 脑袋(阿黄) 再论武侠小说需要什么样的文字 再论武侠需要什么样的文字 刘峥(转自清韵纸醉金迷) 再论武侠需要什么样的文字: 之所以说是“再论”,其实并无前论,只是在以前一篇《武侠的“说、学、逗、唱”》一文中多少谈了些对武侠各作家语言文笔的看法,也没给各位师傅们定量定性,其实谁又有这个资格呢! 又提起这个话题,契机是看了湖衣贴在清韵的两篇,这使我想起了刚刚硝烟散尽的所谓“金黄大战”。这是一个不正常的联想。湖衣的文字看得出是追求完美和强调意境的,这种追求和强调绝非作者刻意为之,而是象性格一样哪怕在不经意中都会凸现的。其中便是书卷气见个“浓”字,烟火气见个“淡”字,虽然也有强烈的情感冲突,但着笔处让人感觉就是流水落花春去也,没有撕心裂肺和肝肠寸断,留下的只有隐隐的怅惘而已。 以上也只是就那两篇而言,两篇和武侠类同的,我的联想说来也很可笑,就是第一,金庸和黄易用的都不是这种语言,第二,所谓“金黄大战”中对金庸和黄易的攻讦或捍卫不少人都从语言文笔入手,但是,第三,没有人真正能从这个角度找到自己强有力的说服武器,因为争论很快又被歧化到一些比语言文笔更为难以捉摸定性的主题上。 我并不认为武侠必需有真正趋向完美和浓厚墨香的文字,这和武侠本身以情节为主的性质决定的。大多数读者都很难否认,金庸的文笔虽然远非完美,但读起来却是令人心旷神怡,其半文半白,简练又略带幽默的叙事方法确是很适宜武侠情节的展开,从文笔这一角度而言,金庸和梁羽生还不能算真正的“新派”,而且梁羽生用的“新词”比金庸还要更多一些。 用新词或新句式与否也绝不是衡量武侠文字劣优的标准,这是作者个人风格的问题,一味的强调行文有“古意”还不如去读文言文,毕竟武侠已是处于新时代,如果将比较新派的句式合理地运用到武侠中,起到的效果绝不会比单纯地用旧章回式的语言差,关键的是用的“度”和“量”如何。 古龙用散文式语言创作的尝试是成功的,同样也是失败的。其成功处在于他真正走出了这一步而且得到了相当的认可,在部分作品中语言和情节配合得当,可以算是很有特色的娱乐作品。失败在于同样类似的句式用得太泛,除了部分读者对这样的语言有偏爱外,最后容易让人觉得“警句不警、格言不格”,想看下一步情节时先得忍受一段归纳总结中心思想,引申提示弦外之音的话。 几乎同样类型的温瑞安在有些方面比古龙收敛,但有些方面则更为放肆。他的早期作品在诗意上和“思想性”上虽还比不上古龙,但情节紧凑流畅处确有一代新魁的样子,有一些可观的作品,可惜最后毁在玩弄文字的怪僻上,而没有在文体和情节的创新上下功夫。 简述了古、温二位的文字的成败是想说明用比较新派的语言肯定是也能创作出成功的武侠作品,但新派的语言的使用一不能和的情节氛围脱节,二不能胡用乱用,否则即使有才气的人也会走火。对语言的运用好坏的取决因素其实很简单,一看功力,二看创作态度。就象古、温二人当然有运用新派语言的功力,但有些时候的确能看出有轻浮之态,能让读者“读”出不认真来,该算是一种失败了。网上有篇叫《人世间》的网人作品,虽然没写完,虽然作者只是个学生,但同样运用新派语言写作,你能看出一份用心和执着,大家一直对瞧不起武侠的态度不满,对认为武侠不算真正的文学不满,但如果写书的都不认真,再要想将武侠多么地登堂入室都是一句空话。 而“认真”二字,最能从文字上寻出痕迹来。 也许有人说,写武侠的都是为了一笔稿费吃饭,有精彩的故事足矣,何必要求这么高呢?当然,曹雪芹写红楼肯定不是为了混稿费,所以写得呕心沥血,就算是字字珠玑吧,但狄更斯和海明威可也都是靠稿费吃饭的人,他们的创作态度怎么样大家也是有目共睹。也许有人说,我把武侠太当回事了。其实还好,我只把她当作一种文学形式而已。 所以既然我们承认武侠是一种文学形式,我们就应该注意到她的文字部分。 哪怕童话和民间文学,我们都有类似的关注。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山海经和聊斋,他们的流传和深受喜爱也有他们精炼优美文字的功劳,或者换句话说,这样流传的作品不会有低俗的文字。 我们都希望武侠也能这样的流传,不仅仅是三侠五义那样的流传。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抛去过往海内外媒介所做的准“造神”似的个人吹捧,金庸的作品几乎可以达到这样的流传,我说“几乎”是保守用词,因为我只能预见却不能看见两百年或五百年后的事。这里当然有他“文字”上的因素,因为在远非完美的同时金庸的文字可用“简约实际”来形容。看金庸的文字很有看原版狄更斯的感觉,不花俏,但却是很精炼的语言。尤其对话部分,角色很少话说得很罗嗦,却大都能附合个性。我不知道金庸是否有意借鉴了狄更斯的拿手写法,比如为突出某人个性,从他的口头禅着手,就象狄更斯有“我是个卑微之人......”,金庸也有“非也非也”(还有多处类似但不明显的例子)。 黄易是个很特殊的案例。他的作品的流行性在网上看的确是轰轰烈烈,我不知道在国内和港台的具体情况,应该也是轰轰烈烈的。他的作品显然有其成功之处,尤其在故事情节的展开方面很有创新,他的《寻秦记》和《大唐双龙传》有独特的写作视角,但从文字的角度来说,有几个方面是客观可见的:第一,连大多数的狂热黄迷也承认他的文笔不甚佳,至于是否有进步,黄迷们产生了分歧,有人说越写越好的,有人说越写越遭的,这是因为,第二,黄易的创作努力而不认真,这句话看似别扭,努力是指他笔耕不辍,高产高收,在如何让读者更有看头上殚精竭力,而且目前还没有特别明显的虎头蛇尾现象,语言文字更加严肃;不认真是指其文笔显然没有任何长进,写《大唐双龙传》时在用词用句上肯定没有写《破碎虚空》和《翻云覆雨》时用心。记得微生物兄曾总结了黄易的常用句型,主要是用在《寻秦记》和《大唐双龙传》里的。所以,第三,黄易的文字是他的作品没能拥有象金庸作品那样广大读者群的障碍之一。 说到中用词用句重复的问题,显然这是一个作者写作功力和态度的反应,谁都知道一篇中用了太多的重复不好,但几十万上百万字的没有任何重复又谈何容易?写作态度好的就会注意避免,而态度稍差些的大概就会得过且过。从各个作家来说,金庸和梁羽生也有很多文字重复的现象,但多是形容词和副词,比如“兔起鹘落,快绝无伦”或旧章回的“说时迟,那时快”;到了古龙,倒是很少有完全相同的重复,不过句式的重复更明显,类似“她是女人,是女人就爱打扮,爱打扮就免不了要花钱”这样的简单三段论逻辑;到了我认为的黄易主要师承之一司马翎,句式段式的重复更为赤裸裸,最经典的是“本姑娘认为,第一,本姑娘是姑娘,第二,姑娘都爱打扮,第三爱打扮的姑娘都免不了要花钱”,这在议论文中正常出现的句式若出现在武侠人物口中,就有些怪怪的了;而到了黄易,直到了最新的第三十七卷,仍反复出现“如xxxx这般级数”“给xxxx个天作胆”这样的句型。而在《破碎虚空》里,印象中这样的话不是没有,但没有那么泛滥。 月星兄曾写过一篇看黄易作品感受的文章,好象叫《清剑倚黄书--我看黄易》,我虽粗陋,至今不是很明白“清剑倚”这几个字的意思,但看得出他的文笔比黄易在中呈现出的文笔好了许多,写评论的比原作者的文笔好不算什么新鲜事,但一方是个专业作家,另一方是个普通读者,这样的差异略有些不该。 而且我看过另几篇为黄易叫好的文章,包括一滴蜜糖和微生物的,文笔都比黄易更流畅可读,读完他们的文章再看到黄易有些不经推敲的文笔,多少会有些遗憾。但黄易显然并非那么没文字基础,其实我记得我国建国初,一些过去几乎是文盲的作者经过个人的努力和凭着对文学的一腔爱好,尚且写出了不错的文字,黄易如果再做努力,也定是能继续提高的。 文为心声,武侠虽然只是编写故事给大家看,却也蕴含了作者的心机,如果哪个武侠作家张嘴咬定了“我就是要赚你的钱”,当然会让读者齿冷;文以载道,虽然有些瞧不起武侠的人并不认为武侠也是如此,但写武侠的人自己也不会宣称“我就是编个故事逗你玩”,这也会让读者心寒。既然是作家,无论笔下和指敲键盘下流出的都是文字,用来作为一种文学形式的文字,当然没有权力把它看低,看武侠的人如此,写武侠的人更是如此。 第十一章 千机变(2) (三)论《兰亭》 韩彻眉头虬结,对着西门来风的背影冷然一笑,忽然回身走到知画大师的身前,拱手作揖,知画大师连忙起身离座还了一礼。 “大师,俗话说‘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如今登梁小丑尽展技能,真正的主角是否也该出手了?”韩彻微笑着不亢不卑说。 “阿弥陀佛。”知画大师唱了个诺,脸色不变,淡淡说:“老衲乃是与世无争的方外之人,不喜像凡夫俗子般动刀动枪拼死拼活,大少‘出手’二字,太过于言重了。” “大师此行不为动武又是为了什么?” 知画大师笑而不答,命两名小沙弥解下长匣,从中取出一条卷轴,摆在一张长几上缓缓摊开。 “老衲无甚嗜好,独爱字画,数十年来珍藏颇多,年前曾无意得到此帖《兰亭序》,听说乃是大王真迹,可惜老衲才学疏浅,不能辨认。”知画大师微笑道,“素闻大少对书画颇有研究,能辨真伪,不知大少能否为老衲指点迷津?” “大王”即是王羲之。王羲之楷书师法钟繇,草书学张芝,亦学李斯、蔡邕等人,博采众长。他的书法被誉为“龙跳天门,虎卧凤阙”,给人以静美之感,恰与钟繇书形成对比。他的书法圆转凝重,易翻为曲,用笔内厌,全然突破了隶书的笔意,创立了妍美流便的今体书风,被后代尊为“书圣”。相传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在山阴蓝亭“修禊”,会上各人做诗,王羲之为众人的诗写文作序,即为《兰亭》。序中记叙兰亭周围山水之美和聚会的欢乐之情,抒发作者好景不长,生死无常的感慨。王羲之因当时兴致高涨,写得十分得意,据说后来再写已不能逮。其中有二十多个“之”字,写法各不相同。法帖相传之本,共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章法、结构、笔法都极完美,是他三十三岁时的得意之作。后人评道:“右军字体,古法一变。其雄秀之气,出于天然,故古今以为师法”。因此,历代书家都推《兰亭》为“行书第一”。 韩彻凝目注视那帖良久,缓缓摇头说:“王羲之楷、行、草、飞白等体皆能,古人称其行草如‘清风出袖,明月入怀’,堪称绝妙的比喻。王羲之作品的真迹已难得见,后人所见大都是摹本。传说唐太宗李世民对《兰亭序》十分珍爱,死时将其殉葬昭陵,从此真迹永绝于世。存世唐摹墨迹以‘神龙本’为最著,唐太宗时冯承素号金印,故称为《兰亭神龙本》,此本摹写精细,笔法、墨气、行款、神韵,都得以体现,公认为是最好的摹本;石刻首推‘定武本’。依在下愚见,此帖当为‘神龙本’。” “大少真乃高见,老衲也曾听说《兰亭》真迹已随唐太宗长眠地下,后世所传皆是临摹之仿品。”知画大师微笑道,“只是此帖维妙维肖,几可以假乱真,怎么说也还是有些许收藏价值的。”他从长匣里拿出一幅卷轴,微笑着又说:“此物乃是老衲早年间所得,传说是幅绝妙的山水图画,但老衲已观摩多年,始终无法参透其中玄机,不知以大少高才大智,能否为老衲释疑?” 二人各持一端,缓缓拉开卷轴。卷轴尽展,竟长达一丈三尺,宽约四尺八寸,纵观其内,却是一片空白,既无笔墨也无丹青,分明只是一张未曾使用的素纸,哪里是幅“绝妙的山水图画”? “历来史上有‘无字天书’一说,大师这幅图莫非也是‘无图神画’?”韩彻忍不住失笑道。 “正是因为此图无画,老衲才费尽思量至今无法瞧出其中端倪。”知画大师一脸庄严宝相,“自古以来,民间都有种传言,说是有些字画可以隐形,或遇风又或遇水便能显现真迹。老衲曾经使用过千千万万种方法,但都不得其果。当初赠画之人言之凿凿,断定图中有画,后来老衲得到高人指点,才知所言非虚。” “大师是否已知此画显现的方法?” “嗯!”知画大师点头说,“只是这个方法实在匪夷所思,老衲深怕毁坏了珍物,不敢贸然尝试。昨日老衲得知大少适逢此地,是以特来求助。” “不知大师想要在下如何相助?” “据说只有武林高手以内力相逼,此画才能显现。老衲正是欲求大少不惜耗费功力,让世人得以目睹此画真迹。” “以内力相逼?这种法子倒是闻所未闻,只怕又是一些好事之徒以讹传讹,不可深信,大师……”话犹未了,韩彻眉头深锁,袍袖无风自动,飘飘鼓起,一股强劲的气流从彼端猛然传送过来,令他呼吸为之一顿,急忙运气抵御。 (四)生死之搏 知画大师的内劲犹如千年寒潭中的一眼流泉,涓细而绵长,至阴至柔已极,深含一股粘吸之性,浮深变化,若一缕缕柔细蛛丝绵绵不绝,隐隐发出一道泛青的波光,沿着卷轴这一端迅速向韩彻那一端蔓延而去。 “‘青冥神功’!”玉锦香忽然一声惊呼,娥眉紧蹙,忧形于色,轻声说,“少爷小心,这就是武林中传说已久、绝迹江湖数十年的最阴毒最诡秘的邪功‘青幂神功’。” 相传在一百三十几年前,江湖动荡,风雨飘摇,诸路邪魔外道横行无忌,逐鹿问鼎,其中有一无名子最为可恶,倚仗神功盖世不断捕杀武林白道人士,引起了白道中人的共愤,以少林、武当两大门派为首,聚集武林九大门派展开地毯式的搜索、围歼,终将恶魔无名子困于昆仑山的冰川之中。但无名子身怀绝技,“青冥神功”更是所向披糜、势不可挡,一经施展,青气绵连,中者如置冰窑,瞬息冻结成霜,全身血液凝结堵塞,直至膨胀爆破而死。双方僵持几近十个时辰,武林九大门派利用车轮战法,终于将无名子活活累死,自此以后,江湖上便再未听闻“天下第一邪功――青冥神功”现世。知画大师宝相庄严,俨然是个慈善的得道高僧,居然身怀这等令人心寒的武林绝学,实是匪夷所思。 从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看武侠小说 从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看武侠 发信人:nathan(珊儿~飞了),信区:emprise 标题:从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看武侠 发信站:bbs水木清华站(sunmay2405:13:481998)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的作者孙隆基尝试以另一角度来看中国文化,就是分析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仁者,人也」;而「仁」是由「二人」组合的,所以中国的个人是由群体来定义的,与西方对个人的定义不同。 西方存在主义者认为:一个人只有从所有的社会角色中撤出,并且以「自我」作为一个基地,对这些外铄的角色作出内省式的再考虑时,他的「存在」才开始浮现。而中国人则是由社会关系与角色中来定义自己,将明确的「自我」疆界铲除。 武侠描述的一般人总是不管对方这个人行事是好是坏,只问他是属於哪个武林门派,属於哪个群体就决定了他是哪种类型的人,所以如果投身所谓「名门正派」就被视为「正人君子」,反之入邪教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蛋,很难翻身。即使常遇春让张三丰觉得钦佩,但还是特别交代张无忌不可随常遇春加入邪教。 令狐冲个性豪放,不管什麽派别,结交不少江湖绿林好汉,但被其他「名门正派」视为异数,受到排挤,只因他太过於「自我」,不懂「规矩」。 更悲惨的例子是刘正风,原本应是金盆洗手的好事,却被有心人利用结交邪教份子的名义,与曲洋真挚的友谊不容於「名门正派」,结果造成两人被逼死的悲剧。 既然「个人」在中国社会上是不合法的,因此追求个人利益更是不容存在的。在西方每个人都可在已规定好的游戏规则下争取自己最大的的利益。在中国的文化下个人不能明目张胆地争取权利,结果只能假「公」济「私」。 岳不群表面上是为了五岳派的未来才勉强接下掌门,事实上他已计画良久,而且他善用心机,打著为团体的名号,很和大家的胃口,自然容易被接受,而左冷禅为己之心表现地太明显了,少林、武当与恒山早有防备之心,不易成功。 反正要做什麽事,不管是为公或为私,都要有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是要为整个团体有利的说词才容易成功。 孙隆基也谈到:道家是反对「二人」关系而主张「一人」的,它反映出的往往也是个体爱惜羽毛、明哲保身、不要好出头的倾向。在缺乏个人主义的中国文化中,道家甚至还可以为少数个体提供局限的个人主义表达方式,那就是一种超脱尘世的飘逸的生活型态。然而,与现代西方人在世俗中容许每一个「个体」做自我表现的情形不同,道家式的飘逸总包含一种从世俗中隐退的意向。 在金庸的武侠中,我觉得最典型的道家人物就是张三丰;另外在「倚天屠龙记」与「笑傲江湖」的结局都是男主角隐退山林不问世事,可见金庸是向往不受礼教拘束,自由自在的生活不同,道家式的飘逸总包含一种从世俗中隐退的意向。 在金庸的武侠中,我觉得最典型的道家人物就是张三丰;另外在「倚天屠龙记」与「笑傲江湖」的结局都是男主角隐退山林不问世事,可见金庸是向往不受礼教拘束,自由自在的生活;也许这也是在传统中国文化下能够让个人觉得有「自我存在」意义的唯一选择吧! **** 侃侃武侠的负面作用及其它 纸醉转自清韵武侠论坛 很欣赏玫瑰的大作,当中可再深入讨论的有很多,我想先谈最后一部份。这般有理有据的对武侠的反思我觉得很有意思,不像那些反对武侠的人说的什么武侠易令人脱离现实、沉迷空想之类的大废话。 武侠世界确隐藏了不是负面的价值观,尤其是金庸的武侠世界。金庸除非有意在某事上深入地探讨、反思,一般而言,他会有意无意地淡化了,使人不易察觉当中所隐藏了的问题。玫瑰提出的“杀人夺马”一事,我就从来没注意到。 在谈倚天时,我也讨论过武侠世界中“报仇”凌架于一切的弊病,正派人士宁为私人恩怨围攻光明顶,反而忘了天下百姓正在蒙古人的铁蹄之下。土匪多事谈过韦一笑杀杨逍僮仆之随意,后来又有一篇名为“夺马”的转贴,谈及武林中唯力是视,但大家看时皆视作理所当然之大毛病。 其实除此之外,普通老百姓的性命在武侠中一向是不大值钱的。韦小宝杀小桂子以及不少手无寸铁的人,很多时不过是为自己方便。侠客行中丁不三要杀狗杂种孙女婿一段,丁当不断引他虐杀无辜百姓,令他“一日不过三”。若细心一想,如此疯狂暴杀不可谓不令人作呕,但在金庸喜剧化的笔法之下,读时只觉有趣,有时顶多只为石破天担心,而忘了那些被害无辜,以及可怜的家属亲人们。 回头看看遇向问天那段,我觉得玫瑰的指责重了点。先看看为何令狐冲要出手,书上说:令狐冲不知这老者姓名来历,不知何以有这许多武林中人要和他为难,更不知他是正是邪,只是钦佩他这般旁若无人的豪气,又不知不觉间起了一番同病相怜、惺惺相惜之意…… 这份“惺惺相惜”之感,跟他对田伯光的看法是近似的。想想,田伯光是采花大盗。在武林中,犯杀字戒的人常见,但犯色字戒却是极被人卑视的,而采花贼更是以此为职业,可算是最无耻之徒。而令狐冲竟可跟他交朋友,可见他单为向问天的那份豪气而出手是不足为奇的。而另有一点更应留意的是“同病相怜”四字,当时令狐冲刚刚成了华山派弃徒,又因盈盈的关系而在黑道中也成了被追杀对象,天下虽大,却无处容身。当他见到向问天被六七百人追捕时,又岂会不起相怜之意呢? 要留意的是此役虽然有令狐冲救向问天的成分,但最终还是向问天救了令狐冲,他便这么望得一眼,乐厚倏地欺近身来,远远发出一掌,掌力击在令狐冲胸口,打得他身子飞了出去,长剑跟著脱手。他背心未曾著地,已有七八人追将过来,齐举兵刃,往他身上砸落。令狐冲笑道:“捡现成便宜吗?”忽觉腰间一紧,一根铁链飞过来卷住了他身子,便如腾云驾雾般给人拖著凌空而行。救了令狐冲性命的正是那魔教高手向问天。 一来命是别人救的,二来他们仍被追杀,当时最重要的是逃命大吉,还有最主要的是一战下来,已有交情过命之感、惺惺相惜之意,故虽见其杀人夺马,除心下暗暗不以为然外,实在也不好说什么。故我以为要令狐冲立即来个“道不同不相为谋”是有点强人所难。书中后来一段也可借镜,喝得十几杯酒后,令狐冲觉得这位任教主谈吐豪迈,识见非凡,确是一位平生罕见的大英雄、大豪杰,不由得大是心折,先前见他对付秦伟邦和黄钟公、黑白子,手段未免过份毒辣,但听他谈论了一会后,颇信英雄处事,有不能以常理测度者,心中本来所存的不平之意逐渐淡去。 对任我行如是看,对向问天的感觉相信也是类似。后来继续跟著他,我也不觉得是什么意气用事。还是那一句,当时他是天下无容身之处,对令狐冲而言去那里都没什么分别,而向问天答应可治他的伤,虽然他早已将生死看淡,但在百死之馀当只要有一线生机时任谁也不会拒绝的。跟向问天去,实是最自然的事。 对应否救任我行之论题我也觉得有商榷馀地。最主要是我以为不能从日后任我行会杀多少人来决定值得相救与否。若说因他后来多伤人命,故不应救他。那等如是说由于蒙古人在久攻襄阳不下,最终攻陷时会屠城,故此郭靖应早早投降,免得城破时多伤人命一样。没有人是先知,每个人对未来只可在自己的认知中去估量未来的发展。当资料不足时,大家能做的是用自己的准则作出以为是最好的判断。当时令狐冲根本不知他是什么人,正如玫瑰所言,“救人之前也不好先问问被救之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总得先救下来再说”。那时他只知是跟自己结拜的向大哥要救的人,单此一项,谁也应尽力而为。何况黑牢环境之可布,无论是谁也会同情心油然而起。在当时的情况下,救任我行是没错的。 不过这指责倒极适用于另一名主角:臭小子杨过! 神雕十六回有一段极令人作呕的情节,就是杨过救金轮法王一段。他明知法王是什么人,多番见识过他卑鄙无耻的手段,最重要的是不久先杨过才亲眼看过“蒙古武士手持长矛,矛头上挑著个两三岁大的婴孩,哈哈大笑的奔来”如此令人惨不忍睹的情景,他竟然为了报父仇一事相救蒙古国师,简直是最是非不分、最无耻之尤的人物!呸!单此一项,已令我极讨厌这臭小子! 狐不归(转载) 狐不归 第一章驿路梨花 1 大唐南。 荒草斜阳。西风古道。蜻蜓在空中游弋。梨花恣意盛开。花香中掺杂着一丝怪异的铁锈的气息。 “你们快走!”韩江航跃下马车,信手折下一根青藤,啪地击在马背上。马嘶鸣一声,向前狂奔起来。 公孙三娘已经追了上来。韩江航上前拦住她。公孙三娘的剑锋直指他的咽喉。 韩江航并不躲闪:“三娘,我已经等了你三年,又凭吊三年。我是真不知你还活在这世上。” 公孙三娘不接话。愤怒将她的脸激得通红。她的腕决绝一抖,剑锋划过。 韩江航重重倒下。眼中梨花的皎洁,瞬间浸染为鲜血的嫣红。 2 马车驶进大唐东。婉妍决定弃车躲避。 她抱着半岁的幼子狐不归跳下马车。罗婆婆牵着韩干紧随其后。四人慌乱地隐入了南方森林。 她们躲进一丛牵牛花的藤蔓后。四周阖静无声。 狐不归未从梦中惊醒,仍在酣睡。而韩干受了惊吓,扁扁嘴,要哭的样子。罗婆婆连忙用绸帕捂住他的嘴。 这时,他们听见藤蔓外传来脚步声。由远至近,踌躇地顿住了。 婉妍紧张地屏住呼吸。整个世界,只剩下心跳的声音。 3 立于牵牛花藤蔓外的正是尾随赶来的公孙三娘。 这位当年闻名江湖的女剑客已隐遁江湖七载。此次突然重现江湖,武学早已今非昔比。只是所有人都没有料到,她重出江湖,解决的第一桩恩怨,却是自己的感情。 八年前,公孙三娘和韩江航是江湖上一对被人称道的剑侠情侣。公孙三娘产下爱子韩干一年后,便前往昆仑闭关修炼。昆仑山山高涧险,一入深山,生死茫茫。醉心武学的她没有足够的把握练成盖世剑法,便要丈夫韩江航在昆仑山外等她,如若三年不归,他可另行婚娶。 韩江航携幼子韩干在山外苦等,其间思念爱妻心切,独自去昆仑山寻找。不慎从山崖坠落,被狐妖婉妍发现。婉妍为救其性命,甘愿舍弃多年修行,从地藏王处改写生死簿。 婉妍悉心照顾韩江航父子。相处日久,二人渐生情愫。但二人恪守当年公孙三娘闭关前留下的话,克己慎独,不逾矩半步。 三年后公孙三娘不归。 二人皆以为公孙三娘已死。纵然如此,韩江航仍为公孙三娘凭吊追逝三年。六年后,方娶婉妍为妻。 不久,婉妍有了身孕,并产下一秀美男婴。谁知孩子狐不归方才半岁,公孙三娘却突然从昆仑山回来了。 当年公孙三娘闭关昆仑,却走火入魔,险些丧命。有幸被白鹤真人搭救,她跟随白鹤真人练功六年,终于修得鹤舞剑法。“岁峥嵘而愁暮,心惆怅而哀离。”公孙三娘日日思念爱人和幼子,满怀欣喜和憧憬出关返乡。回至家中,却发现家中女主人已换,自己的骨肉韩干见她不识,且振振有辞婉妍才是自己的娘亲。 公孙三娘心性大乱。她恨韩江航的违约,更恨婉妍夺走了儿子的爱。她不听韩江航解释,一心要杀二人。韩江航护送婉妍、两个孩子和家中的贴身保姆罗婆婆,乘坐一辆马车,一路逃至大唐南。 4 脚步声顿了片刻。又缓缓远去,直至再也听不见。 婉妍舒口气,抱着孩子走出来。 刚出得森林,惊见那女人的阴冷背影。原来公孙三娘并不曾走远,一直就在森林外等候。 公孙三娘转身,也不言语,只是将剑锋指向婉妍。不怒自威。其意自明。 婉妍苦苦哀求道:“三娘。我们是真的不知您还活在世上。如若知道,我定不会与江航结为连理。” 公孙三娘摇摇头。剑锋不动,寒光凛凛。 婉妍知是在劫难逃。她将酣睡中的狐不归递与罗婆婆。决然拔剑,往颈间一抹。 “三娘。自此再说无益。只求三娘能放过我儿不归。”淋漓鲜血自婉妍颈间淌落下来,“这孩儿取名不归,正是江航感念你所起。” 公孙三娘一下子怔住了。她终是退了一步。一把掳过韩干后,她命罗婆婆好生照料不归,让他们遁于三界,不要让她见到,否则下次定不留情。 罗婆婆本是孤苦老妪,曾被婉妍救过命,婉妍侍其为亲母。罗婆婆心地纯善,勤俭能干,被韩江航和婉妍夫妇敬待。 从此,她带着狐不归遁居长安,靠磨针变卖为生。 第二章无壤之芽 1 日月穿梭,时光荏苒。狐不归长成了十二岁的少年。他和罗婆婆在长安的贫苦民居相依为命。与邻家少女水盈弦青梅竹马、相交甚笃。水盈弦的母亲已去世多年,被父亲拉扯长大。她父亲本是大唐朝廷著名琴手,因看透朝中恩怨,自愿隐于民间。他悉心指导水盈弦和狐不归学琴,两少年天资聪颖,琴艺日见精湛。 而事实上,水盈弦那时已成为狐不归在受到欺负时唯一的安慰。 斯时的狐不归,已是民间乍现的惊艳。他的美,已经遮掩不住,如水银泻地般漫溢出来。 2 狐不归自小就受人欺负。个中缘由,幼小的他也曾细细思虑,想来也无非两样。一是因为他的悲苦身世,凡间多少势利小人,嫌贫羡富。二是因了他的异种血脉。十岁那年,狐不归在私塾一时疏忽,竟在学堂上露出藏于身后的狐尾。这是罗婆婆反复强调他不要泄露的。果然,狐不归母亲是狐妖一事,立刻传至外界,成为邻里乡间交口传诵的谈资。异族通婚历来都被凡世所不容,何况他是异种。 而他却不知,他的被排斥,也源于他的美。 谁以为世间男子不会妒忌――看见他的美,自惭形秽之余,其他男子多少有些愤懑。若狐不归只是一张臭皮囊,其他男子倒也心安,因心理有了退路。偏偏狐不归学识出众,琴棋书画,样样精湛。其他男子最后的心理退路也被无端堵住了。男人嫉妒起来,手腕比女人更狠。后者或许只是情绪的宣泄,而前者,往往会付诸毁灭性的行动。 甚至连女人也容不得他――如此美艳绝伦的男人,既然注定无法属于自己,难免是要眼红的。再者,哪个女人又能容忍一个男人的美甚至胜过自己? 所幸有水盈弦。这个冰肌雪肤的聪慧女孩,是狐不归内心疆域最严实的楚河汉界。纵然外界的伤害如冰霜雪雨,却奈何不了他内心的宁静丰沛。 3 狐不归原以为自己的一生可以这样安稳宁静地过下去,纵然有流言利箭,也只是回以淡然一笑。他却忘了自己的身世。他毕竟有狐的血统。及至十八岁那年,他身上的妖性,终是渐渐显露出来。 狐不归不知道仇恨的种子是何时在自己心间埋下的。但他知道一定和武才人征地一事有关。 十八岁那年,武才人征地,设计驱逐平民。罗婆婆也被驱赶,且被打伤。看见养母受伤,狐不归心里十分不好过。尽管后来宋雁书和皮影仙二人解决了问题。但狐不归那时算是第一次领教到了权势的厉害。 或许有这件事情作为铺垫,所以在科举考试时考官见是他,便不允许他报名时,他也只是笑笑,便离开了报名地。 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内心出现了。没有土壤,却莫名地发了芽。是天性也罢,是外界的渗入也罢。总之,那萌芽涨得他心头无比难受。他领略到了人性的可怕与不可揣测。 第三章月之全蚀 1 狐不归人生的目标也日见清晰了。为自己的父母复仇,算是一方面,让罗婆婆和水盈弦过得好,是另一方面。 锁一缕檀香,入故纸荒经――江湖传闻的锁檀琴谱,一本武学典著。行琴者,莫不梦想得到。狐不归也不例外。 据说得到锁檀琴谱唯一的线索是灵吉菩萨。 狐不归告家数日,行至小须弥山。灵吉菩萨先是惊讶于这个男孩的美。末了告诉他,“那锁檀琴谱给人间带来太多纷争,我已将其深锁。你若想获得它,要先领悟人间九宗情,方可悟透世间人性,届时我自会给你。” 2 狐不归回到长安,却发现家中一片狼籍。罗婆婆也被打伤。 原来,水盈弦在长安茶室演奏时,被当宠太监花总管看中。花总管意欲将水盈弦纳入宫中,取悦高官,水盈弦坚决不从,花总管竟强行将她抓进皇府。而水盈弦的父亲也在冲突中突发重疾,不幸去世。 狐不归大怒。半夜黑衣潜入皇府试图相救,却被堵杀。 他中了箭伤。躲进一家官府。无意间闯入贵妇郭夫人的内闺。他箭伤渗血,几乎晕厥。郭夫人初一见他,本想大呼来人,这时狐不归褪下面纱――莫叫! 郭夫人一下怔了――面前那少年面色苍白,却有无限的清丽绝美释放出来。 郭夫人沉溺于对他的欢喜,出手救了他。 3 红颜薄命――如果套用在男人身上,怕是更凛冽几分。狐不归这个甚至比大多数女人还美的男狐妖,狐性未褪,其人生不可能庸常地顺流而下。 出身卑微不是激发内心澎湃的飓风――而是,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美,并从郭夫人的眼中揣摩到了这种美的价值与用途。心有不甘,必有挣扎。挣扎向来就是不堪入目的,带着扭曲的表情和压抑的喘息。于他而言,却是突然开了窍。 这世间,有人在墙角边以赤裸的肉身相暖,迫切地吸吮着对方的体液,仿佛在汲取生命的甘泉。醉生梦死是一桩多少好的事,梦里任生平。狐不归却是如此清醒明白,一路陷落――出污泥而不染是可能的,入污泥呢? 他当然不爱郭夫人。可他为了拯救自己所爱的人,就必须和她在一起。 他借助郭夫人的力量结识长安的名流权贵。他甚至进了皇府做客,得知水盈弦就被押在李府后院。 可他知道自己的力量还不够。他要寻找更好的机会。 一天,武才人来郭夫人家做客。 武才人是当时最深受皇帝恩宠的女子。 狐不归被邀约出场。 他只恒常低头,抬头间,眼中有黑色的水仙花。 他的美,无论放在哪里,都仿佛在向四周放射,又反弹回来,围绕着他。红尘三千,都是春色,统统恼人眠不得。他是诱惑,亦是受诱者。只是一段抚琴轻歌,却已是流光溢彩。武才人看得目眩神迷。 狐不归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4 不久,水盈弦被花总管放了出来。 两人重逢,抱头痛哭。 水盈弦坚决不从花总管,已自毁面容。 回到家中,发现罗婆婆的眼睛瞎了。原来是郭夫人赐酒所致。 妇人之妒,竟能堆积至此。 狐不归心中的幼芽终于长大,长成一棵茂盛得几乎畸形的大树。 “水盈弦,你等我两年。我定会为你复仇,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定会娶你为妻。” 狐不归走出门。夕阳笼罩着整个长安。远处宫墙金碧辉煌,与身边残砖破瓦,赫然相恃。 人的不幸与梦想,在这个光怪陆离的尘世里,太过乏味雷同到不堪提起。见多了,心自然就硬了,泪水不过像泼一盆水在太阳底下,片刻蒸干,不留痕迹。 狐不归脑海中最后一丝坚守就此坍塌了。 5 是夜。月之全蚀。而他的出现,似乎照亮了整个黯淡的场景。烛光摇曳,金箔明艳,却也不敌他的明媚。 推窗即见澄蓝色的夜,扬手似可摘下星辰。隐隐传过来,是这繁华大城的喧嚣之声,车如水,马如龙。狐不归立于窗前,寂静地面对着这都城夜色,这苍凉的华丽。他一件件,穿起衣服,如茧一缕缕吐着丝,缠绕着自己。 身后的女人迷惘地小声问:“不归,怎么现在就走?”“哧”一下系紧腰索,是抽紧最后一段丝,封锁了整个茧。也不答话,只是轻轻推门而去。裸身与否,他都是人与狐的杂陈,孤零零地在尘世里游走。 他走上属于他的道路。不知是歧路,还是归途。然,他知道自己已不会回头。 第四章魅光惑影 1 半年后,狐不归已经是朝中显赫的人物了。借助的是别人的阶梯,收获的是自己的果实。流言四起,也不为所动。他早已修炼得波澜不兴。 这时,他开始着手寻找那个叫公孙三娘的女人。他很小就听罗婆婆说过,就是这个女人,杀了他的双亲。 他派人四处打听,得知一个叫天山雪的女子也曾找过公孙三娘。 他亲自带人寻觅,终于在天山山麓找到天山雪。 此时的天山雪依然黑纱蒙面。可狐不归还是敏锐地看出她已是一个中年女子。 人老先老哪里?眼神。 她的眼神承载了太多东西。她的眼神老了。 天山雪疲倦地告诉狐不归:“不要去找了,公孙三娘早已去世多年。” 狐不归奇怪地问天山雪:“公孙三娘为什么要杀你的父亲?” “据说是受了刺激。她自己也被伤害过,最最无法容忍异族通婚。” 自古父债子偿。狐不归问天山雪是否知道公孙三娘子嗣的下落。 天山雪楞了一下,眼神顿时蒙起一层薄霜。“不知道。”她转过身,策马扬鞭,冷冷离去。 狐不归看着天山雪的背影,突然感到惘然。自己用尽一身力气砸下去,砸到的却只是空气。 2 狐不归回到长安。他找到最好的明目珠给罗婆婆。罗婆婆复明了。 可此时关于他平步青云的玄机也散播出来。日子太乏味,而丑闻那么刺激,是生活里的洋葱,一层层剥着,辣辣地在舌头上滚动,流传者眼中跳着喜悦辛辣的光。这些流言终于传到罗婆婆和水盈弦耳朵里。 水盈弦痛哭一场,知道他已不再是多年前的他。她走出家门,再未回来。 而罗婆婆当着他的面,用绣花针重新扎瞎自己的双眼:“我不要你这样的富足生活!你父母一生清贫,却自立自足,从不仰仗他人!” 他却只是漠然地冷笑了一声。 他意识到了自己欲念的失控。可他已经没有办法驾驭自己了。 有一种人生,有如第一笔就起错了的画,只好一路地潦草下去。 他回不到从前了。他回不去了。 3 狐不归一面开始寻找水盈弦的下落,一面开始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 不久,郭夫人全家因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满门抄斩。而这只是一个开始。 他甚至终于找到了公孙三娘的子嗣。原来公孙三娘的儿子就是阳关玉螭坊坊主韩干。 他派人将阳关玉螭坊围得水泄不通。 正欲亲手手刃韩干。 “住手!”是水盈弦。她身边是罗婆婆。 “你疯了吗?”罗婆婆说,“他可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啊。” 第一次,狐不归得知了自己的身世。 只感荒唐。 他放弃了。却也欣喜,因为再次见到了水盈弦。原来水盈弦一直隐姓埋名,生活在长安一个琴坊。 回到长安后,他多次去琴坊找水盈弦,她却隔着纱帘再也不愿见他。 4 似有锈,躲在暗处,侵入狐不归的意志与尊严,一步步蚕食掉他整个人。 花总管的势力太强大了。狐不归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暗夜。 他巨资买通了容尚宫。无人知晓他付出了怎样的代价。而他已无所谓。既然美是可以供人把玩的,他便要让自己学会不介意。 两人达成了一杯酒的默契与秘密。 第五章锁檀琴谱 1 当夜,狐不归来到琴坊。此刻,他特别想见水盈弦。 他显然喝醉了:“你的仇,明天就可以报了。” 而水盈弦终于掀开纱帘见了他。 “我见你,不是因为你为我复仇。你步步行至今日,已然不是最初的你,亦是我无法承载的你。只是今天一位云游画师告诉我,如果今天再不见你,此生再难见你。” “哈哈,不会的。一切万无一失。”狐不归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明日,明日我便可辞官,策马扬鞭,与你同隐江湖。” 夜色温柔。少年时,他曾梦想在仲夏夜里,与水盈弦相拥睡在蔷薇花架的芳香下,做一个繁星满天的梦。而此刻,竟是真的。 2 次日。武才人的生日大宴。歌舞喧哗。 武才人请他为众人弹奏一曲。 狐不归抚琴清唱。他的上衣竟是镂空的,隐露肌肤,如万蝶穿花,盈盈扬香。 一曲终了,他只默默地侧身而立,低了头,雪白衣衫隐在阴影里,盐柱一般沉白笔直。等余音散尽,他才终于转过身,向前一步――无意中,他运用了戏子出场的姿势。 太子治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幕。嘴角轻撇一下。到底是卑微出身。他终究是露出了底细,却逃不过太子的毒辣眼神。 这些从凡间贱民挣扎着爬上来的人,时刻提醒着自己,却永远永远可能不小心暴露自己的劣根性。就好比那些民间绝色,自以为嫁入皇宫,便得道升天,却不知她的贫民出身仍被下人们没齿难忘着。 有时看这些人的挣扎,是一种独特的观感。如蝼蚁之遇水溺,观者未尝不是一种乐趣。 容尚宫上前给花总管敬酒。 狐不归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没想到花总管折身,将酒盏反敬于他。 他知道自己被联手给整了,却惊讶于武才人和容尚宫的镇定坦然。 他自以为洞悉人间万象,人性繁杂,殊不知人人心里都有一本帐。 他饮下酒,长笑三声。一个将死之人,无人搀扶,亦无人阻拦。他跌跌撞撞走出门来。 3 他行至水盈弦的帘前。 隔着纱帘对视片刻。二人皆无语。 心底砰然一声,如弦断帛裂。成人之后他便没有再流过一滴眼泪,而这次却收敛不住,扑簌扑簌地往下落。 诀别只如此简静苍凉。他转身离开,踉踉跄跄来到小须弥山。 4 及至此刻,狐不归算是明白了。世间九宗情。骄悦贪慢痴惑惘灭赏。 骄,骄矜。少年心事当拿云。谁都相信自己是自己最永恒的主宰,谁都相信一切皆可掌握。 悦,喜悦。为了人生有限的一点甜,再多的苦也愿意尝,再累的人生,都觉得,是化蝶前的短暂蛰伏。 贪,贪求。欲求总是得不到满足,贪念太盛,每每不够。就算杯子满溢,仍然伸出手。殊不知,讨来的,都不是应得的。 慢。人间情,令人变得恍惚迷醉,浑然不觉时间流逝,一回眸,已是百年身。 痴。情到深处人孤独,多少人深陷情字无以自拔。痴比贪更让人心碎,痴是看不破,带着无限哀怨,却只肯,葬身一处。世人总是痴痴地站在原地,做着守株待兔的事。但,情的事,往往是刻舟却无法求剑。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结束了就是结束了。 惑,生活这道难题,怎么说怎么做,都是错。它没有正确答案,它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丢掉清醒。 惘,终于失去了短暂的拥有,终于尝到了怅惘的滋味。一切尘埃落定,只剩惘然。 灭。人总是要醒的。某一天,醍醐灌顶,有些人,有些事,不是你的就不是。承认与接受,需要勇气。要怎样才能想通,世间不是你所想象。你能走到哪一步,不取决于你怎样迎合这个世界,而是,世界需要怎样的你。清醒后接受,不易,但不接受,世界就将变成拒绝的墙壁,一一灭去。 赏,那么多人事都过去了,包括曾经的天翻地覆,可歌可泣。从昨天的哀愁里,能悟出多少冷清。执一朵芬芳,嗅世间情的悲伤。 见到灵吉菩萨时,狐不归已是面色铁青。毒渐渐发作了。 灵吉菩萨见他目光迷离却内里清晰,便叹口气,将锁檀琴谱给了他。 狐不归拿了琴谱,走出大道,渐渐流出鼻血。 天降骤雨。他跌倒,陷于淤泥之中。他想站起,寻个干净的场所完成人生最后的收梢,却已不能够。神思恍惚中,见一位云游画师朝他走来。 “画师,麻烦你将这本琴谱交给水盈弦吧。”他在企求的眼神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六章宛若朝露 1 云游画师行至长安,亲手将琴谱给予水盈弦。 水盈弦在画师惊讶的目光中,烧毁了琴谱。 雨拍打着屋顶和树叶,夜雨声幽幽不绝。 2 半年后。 清晨,水盈弦醒来。她的身子越来越沉了。支撑着走到窗边,支起窗子。窗外的树木葱郁,几束枝叶就倚在窗棂上,触手可及。她看见枝叶上,几滴朝露在晨光的耀映下,发出璀璨晶莹的光芒。她不由得回想起她和不归在一起度过的,澄澈的少年时光。 她抚摩着肚子,看着自己狭窄的骨盆,隐隐有些担忧。 等会儿要告诉罗婆婆,她想,如果真的难产了,别管大人,先保住孩子。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画魂(转载) 画魂 雪原初离十八春, 亲睹旧事感恩存。 绘尽红尘多少事, 超度三界万千魂。 骀荡的时光 我在雪原之国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的脑海中就没有“父亲”的概念。但我有一个疼爱我的母亲。她叫鹰入林,在我眼中,她是天下最美丽最端庄的母亲。 母亲喜欢眺望远方,喃喃自语。我通过她的自言自语,听到了很多故事。比如她说我的父亲去了很远的地方。再比如她和我父亲曾是叱咤雪原的英雄眷侣。再比如说,她年轻时曾在天地间任意翱翔。 她的一些话引起了我强烈的怀疑――你会相信一个已经发胖的女人曾经在天空轻盈矫健地翱翔吗? 但我不想揭穿她。雪原之国的大叔们曾经告诉我,女人就是喜欢做一些华而不实的梦。有梦总比没梦好吧,我以为。 很小的时候,我就在母亲的要求下开始学画。这或许是因为抓周时,我抓到了一杆狼毫笔的缘故。 画画很枯燥,我并不喜欢。而且我的饭量很大,每天画到一半的时候,我就感觉很饿。每到这时,我就很懊丧:为什么当年抓周的时候,我抓起的不是一把锅铲? 无忧的童年之后,是骀荡的少年时光。 那时,我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心事。 我一直喊鹰入林母亲,但我知道,她根本不是我的母亲。她和我长得一点都不像。 尽管在这安宁祥和的雪原之国,所有人都对我非常好,但我仍然感到了自己与别人的不同,我的心里盛满了疑问―― 我是谁,我的生身父母究竟在哪里?我从哪里来?我往哪里去? 为什么别人的眼睛明亮如雪地一泓清泉,而我的眼睛周围是大块的黑眼圈? 为什么别人奔跑跳跃矫健如风,而我的动作却那么缓慢笨拙? 为什么别人的肌肤光滑如缎,而我的周身长满了可憎的黑白相间的毛? …… 这样的疑惑令我自卑,我跑去问母亲。 母亲哭笑不得。但她却语气坚定地对我说:不要自卑,总有一天,你会为自己感到自豪! 我不明白母亲的话。 而母亲已不再言语,她只是凝视着远方说:等你十八岁时走向远方,你就会明白。 十八岁出门远行 十八岁那年,雪原之国的国王亲自为我主持了成年礼仪式,我有权进入雪原之国的任何一处禁地了。 也就是这一年夏天,我在雪原之国的冰窟里发现了一座雕塑。 看见这座雕塑的第一眼,我就倍感亲切――原来在这雪原之国,也有长得和我一模一样的啊! 雕塑上的文字告诉我,这雕塑中两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是拯救雪原之国的勇士。他们一个叫黑松君,一个叫白三娘。 直觉告诉我,这雕塑上的两个“人”,或许同我有些关联。我跑去找母亲,求她告诉我这两个人的故事。 母亲不言语。她只是出神地望着远方无垠的风景,久久地,眼中噙满泪水。 她对我说:“孩子,你已经十八岁,是该出门的时候了。趁着年轻,走得远远的。一路上,你会目睹天地间无数真实的悲欢离合,当你用画笔记录下其中最美丽最动人的十七个故事,你将明了所有问题的答案。那时,你将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画师,你会拥有和脚步一样辽远的视线,你会拥有雪原一样浑厚的长情大爱,你会拥有大地一样广袤无疆的胸怀。” 用脚步丈量人生 我上路了。我开始学着用脚步丈量人生。 在旅途中,我见证了一段又一段故事―― 心有所属,却阴差阳错、失之交臂的王族与才女; 舍弃前世今生,成全他人之爱的蛇妖; 历经千辛万苦,实现父母生前夙愿,改变两代人命运的天庭舞姬; …… 日夜交替,流年偷换。 在我绘完第十六个故事后,我却再也无法找到第十七个可以打动我的故事。我苦苦寻觅,却一无所获。 直到有一天,我来到小须弥山,见到了灵吉菩萨。 灵吉菩萨看着我,表情凝重地说:我等你等了这么多年。 尔后我听见他喃喃自语:其实我早已原谅了他们,但他们再也无法回来了。 然后,他朝我轻甩拂尘,我一阵眩晕。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置身于一个奇怪的山涧里。 多年前的故事 我走到一个崖洞前,上面写着“青竹洞”。雪花,静静地飘下来。 我走进青竹洞。里面摆放着一张桌子,一张竹床。 洞壁上挂着三幅肖像画。从画上看,他们三个似乎是一家人。 画的右下角写着他们的名字。 我看后,心头一凛。 名字分别是:黑松君,白三娘。 而最小的那个孩子的图画上,写着两行诗:绘尽红尘多少事,超度三界万千魂。 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紧紧攥住了我,我隐隐地感觉这一切与我有关。 可我的思绪找不到一个正确的出口,它们象一团密密麻麻纠缠在一起的曲线。我的心乱极了。 书写的流年 桌子上,整齐地摆放着一卷札记。强烈的好奇心迫使我翻开来看―― 三月初七,晴 和黑松君私自逃离小须弥山,来青竹洞定居已经一年了。很对不起师傅,师傅一定会怪罪我们的。可是,一生能遇见一个彼此倾心的人是多么不容易,只有这样近乎决绝地逃离,我才能和他长相厮守…… 六月初九,雨 孩子满月了。一天要吃好多次奶,我的奶水有点不够了。黑松君今天摘了好些新鲜竹叶来…… 九月十五,晴 今天黑松君救了一个坠落悬崖的狼人。我们听了他的故事,很同情他,不知道能不能帮上什么忙,也不知道这样的帮助会带给我们什么…… 十月二十五日,雨 我们和杀破狼渐渐熟稔,并成为挚友。他是个忠肝义胆的英雄。黑松君请他给我们的孩子起了个名字。他说:“绘尽红尘多少事,超度三界万千魂。就叫他画魂吧。”画魂,真是个好名字。我很喜欢。 真希望这个孩子能成为三界中最受人尊敬的仙灵,这是我和黑松君今生永远都无法实现的梦想。 ――画魂?这不就是我吗?我心头一凛。难道他们就是我一直在苦苦寻找的生身父母?难道雪原之国里的那座雕塑就是为我的父母而建的? 巨大的好奇心吸引着我继续往下看。 十二月初十,晴 今天和杀破狼一起制定了拯救雪原之国的计划。本已和黑松君商量过,不再过问任何江湖恩怨,但这次还是忍不住要帮他。我们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这个孩子,才半岁的画魂。也不知道我和黑松君能否活着回来…… 十二月十九日,阴 给孩子喂了奶,他吃得很饱,可以一觉睡到明天。明天,他还能喝上我的奶水吗? 明天凌晨就要行动了。现在心情反而坦然了。 我和黑松君本是江湖中罪孽深重的妖,画一个人,就夺去一个人的魂魄。后来被师傅收服,所受感化,终生受益。 如果这次能够成功帮助杀破狼拯救雪原之国,师傅也该为我们自豪吧?他会原谅我和黑松君私逃师门的过错吗?” 我什么都明白了。他们就是我的父母。我是他们的孩子。我已经回到了多年以前。 我走进青竹洞的里间,看见一个婴儿包在襁褓里。他正在沉静酣睡。他的样子可爱极了。 这,就是儿时的我吗? 我真想亲亲他。可是,为什么我的眼泪流了出来? 不可触碰的往事 突然,我听见洞外传来一声长啸。那声音是如此凄绝,回荡在四周,竟经久不息。我跑出去,隐藏在洞口周围的枯藤后。 我看见一个狼人伟岸的背影,他站立不动,姿态凛然,仿佛立于天地间的巍峨高山。 对面是一群蠢蠢欲动的虾兵蟹将。他们凝视着狼人,似乎心存畏惧,犹豫着,畏缩着,迟迟不敢上前。 这时我看见一只鹰从半空缓缓滑落。对面的虾兵蟹将立刻四处逃窜。 这只鹰变成人身,缓缓转过身来……啊?竟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母亲鹰入林。她是那么年轻美丽,仿佛从天而降的精灵。现在我终于相信她当年的话绝非夸口;她是真的曾经在天空翱翔过。 我听见我的母亲鹰入林在呼唤那个狼人的名字:狼君。 他不应。 母亲眼中弥漫起最深邃的绝望和哀伤。她上前抚摩他的面颊。就在她的指尖触碰到他的那一瞬,他的背影,沉重地倒下。 我立刻明白了很多很多事情。 我躲在枯藤后,如同躲在一个梦境里。我屏住呼吸,似乎害怕任何一点声响都会惊醒这不可触摸的梦境。 我看见鹰入林走进青竹洞。片刻后,她抱着襁褓走出来。 我知道,她抱着的那个孩子,就是我。 我看着雪地上一排深深浅浅的脚印,缓缓通向远方。 而我无法上前呼唤他们。往事象一颗无法消化的石子,梗住了我的呼吸。 第十七个故事 我终于明白,原来母亲让我绘下的第十七个故事,就是我和我的生身父母的故事。这故事里,有杀破狼的一生,有养母鹰入林的记忆,有我生身父母的舍弃,有所有人对我绵长无尽的爱。 这一瞬间,我悟彻了太多太多道理。 我抬起头,漫天星辉吻湿了我的双瞳。天际间最亮的那颗天狼星,在对我眨着眼睛。 突然,我感到一阵眩晕。我又回到了现在。 我朝灵吉菩萨磕了两个头。 一个是替我的生身父母向他道歉,一个是感谢太师父对我生身父母的教诲。 之后,我回到了故乡,那令我魂牵梦萦的雪原之国。 只是,已经没有人认识我。但他们都知道我的母亲鹰入林。 而鹰入林,我的养母,已经去世很多很多年。这一切,我浑然不知。 我已不记得自己在三界行走了多少年,但我知道,原来,我是长生的。 月亮出来了,它柔和皎洁的光芒普照着我们这个永远平和安宁的国度。我对着母亲的坟茔,最后一次,深情跪拜。 没有终点的行走 我继续开始了行走,没有终点的行走。 一路上,总有人问我,在山的那边,在天的尽头,在海的彼岸,发生了什么令我难以忘怀的故事。 看着他们希冀的目光,我总是想起那十七个故事中一些人曾对我说过的话。他们说生命如同树叶,所有的生长都是为了死亡,殊途却是同归。他们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直到死都无法判清。他们说我们选择一条道路往往是因为我们没有可能去选择另一条道路……他们的话已成为我心底的私酿,但我仍然没有悟出到底什么是恒久的什么是短暂的,到底是选择生长,还是选择死亡。我相信每个人,每个仙,每个妖,一生都行走在追求答案的旅途中,尽管他们并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行走。 所以我和别的云游客不一样。我什么都不说。 我只想微笑着走完那条通往岁月深处的长路。 我只想用手中那管狼毫笔,冷静而恒久地绘尽三界中那些最残酷、最真实,却又是最美丽的风景。 青衫隐隐(转载) 青衫隐隐 少年助遣冬夜寒, 雨润烟浓隐青衫。 一掷今生成伞骨, 再捐前世化青簪。 雨润烟浓隐青衫 【冬之寂寥】 大唐东。洛水河畔,冬雨骤至。 青衫举伞穿行于细雨之中,径直往长安去。 一路袅袅娜娜,烟视媚行。行人纷纷侧目。 河对岸烟雨亭里端坐着一个避雨的僧侣,看得目光都直了,手中的经卷掉到了地上还浑然不知。 青衫刚下桥,那和尚的目光也不由自主地跟上来,双眼开始不老实地在她身上逡巡。 难怪世人讥笑“月明和尚度柳翠”。原来佛门胜地,也不乏贪淫浊恶之徒。青衫心想。这样的污秽之人,留他做甚?不如让我收了他的魂魄吧。 主意打定,青衫轻抛媚笑一抹,朝他款款而去。 那和尚显然已经中蛊,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眼前这美色潋滟。 青衫将油伞遮于僧人头上,两人均默默无语,和尚是心怀鬼胎,青衫心里想的却是:就拿你来当我的第八十三根伞骨吧。 一道闪电从天穹划过。青衫浅笑一声,右手微微发力,只见油伞轻旋,伞缘的积雨倏忽甩落,白玉伞骨早已转出一圈凛冽的光痕。 油伞轻收,那僧已遁形无迹。 一切不过转瞬之间。天不知,地不晓。 一,二,三……青衫伸指细数,浅笑盈盈。已经八十三根了。 是的,只剩下一根,这八十四骨紫竹柄油伞就炼成了。青衫本是泰山脚下修炼了千年的蛇妖。这次化成人形来到人间,不过是为了两件事情,一是手中的这柄八十四骨紫竹柄油伞。这伞有八十四根白玉伞骨,每根都是一个人的魂魄,如果炼成了,将是万年不腐、无坚不摧的好兵器。 不过,更令青衫念念不忘的,是另一桩心事。 此番出行,她希望可以找到那位右耳垂有一粒朱砂痣、名叫惠生的清朗少年。 多年前,青衫还只是一条潜心修炼的青蛇。有一年冬天,正在冬眠的她突然被耀眼的光芒刺醒。一群懵懂少年挖开了她的洞穴,几个卤莽些的,已经开始叫嚣要砸死她。她惊慌失措,满耳充斥着少年们尖利的叫喊:惠生,惠生,我们一起搬石头去! 那个为首的名叫惠生的少年,却不为所动,他平静地,甚至是有些怜惜地看了她一眼,轻声说:这么小的一条青蛇,我们还是放过她吧。尔后,他小心翼翼地将洞穴重新封好。 那一刻,她记住了他温柔澄澈的目光,以及他右耳垂上的那颗朱砂痣。 这段记忆,温暖着她蛰伏地下、暗无天日的冰冷岁月。漫漫冬夜,潜心修炼;清冷寂寥,愁郁无边。如果不是这个叫惠生的少年给予她的温暖目光,她的多年道行早已在顷刻间化为乌有,她终其一生,仍不过是一条最普通不过的、一无所成的青蛇。 【春之萌动】 三月。长安城中,陌上初熏,莺歌燕舞,百花争妍。 然而再好的春光,也明媚不了青衫的心――她的心,满满的,全是落寞。 一个冬天过去了,她依然没有能够找到惠生。 这天清晨,青衫路过长安西市嘉会坊。刚拐过街角,便看见一个俊逸沉默男子,坐在街对面编制竹器。他身边堆满了琳琅竹器:摇篮、躺椅、果盘、背篓、蒸笼、淘箩、米筛、雨篷、竹篮…… 只是匆匆一瞥,青衫便捕捉到了他凝注的目光中一丝熟悉的气息。 她不禁顿住,多看了片刻,只见他刮青去节,娴熟地把竹筒破成粗细均匀、厚薄一致的竹片和竹丝。然后将竹片和竹丝互相插扭,行云流水的经纬编织法,其间穿插各种技法:插、穿、削、锁、钉、扎、套。经篾纬丝比例齐整,穿绕均匀,扎口牢固,一气呵成,而他始终是成竹在胸、沉迷其中的神态。 他劈的竹篾细而光滑,每编好一样物什,他就将地面上散落的碎篾收拾干净,惟恐会扎到路人。 窄小的街,行人如梭,那男子却专注于指尖的游弋,心无旁骛,十指穿梭。那冷峻瘦削的面庞,双眸中坚毅沉着的光芒,传递出一种扑扑向上的清朗气息。 青衫看得怔了。以至于春雨忽至,仍浑然不觉。 那男子手忙脚乱地收摊。转身取伞的瞬间,青衫看见了他耳垂上的那颗朱砂痣。青衫心头一凛,难怪那目光似曾相识――他,竟是惠生。 如此华美少年,风华绝代,却沦落市井乡间,靠编织竹器谋生。 一阵酸楚,从青衫的心头掠过。 惠生撑开伞,突然发觉街中一青衣女子怔怔地看着自己,被雨淋湿,仍似浑然不知。姑娘,你是不是没带伞啊。他关切地喊。 青衫一楞。还没等她回过神来,惠生已经冲上前,将手中那柄破旧不堪的油伞塞进她手里,转身推车快速消失在雨中。 青衫猛然惊醒。那伞柄上,还有他的温度。是再陈旧不过的油伞,却让她感觉华美明艳不可方物,就宛若那少年,虽沦于市井庸常人生,却如莲花般静美。 她,没有看错他。 几日后,青衫打听清楚了。那编织竹器的男子,正是惠生。年方二十,俊美少年,天赐才情,无奈家境贫寒,不得不搁置闲情,靠编织竹器为生。只是在家中仍不时吟诗作赋,自叹“风雅只为稻粱谋”。 除了心酸,青衫还深感不甘――惠生已有家室,发妻是城西卖豆腐的妇人,名叫静云。初闻此讯,青衫竟恨得心神俱焚――一个卖豆腐的粗鄙女人,也配得上我的惠生?! 青衫决定去收了静云的魂魄,正好做那第八十四根伞骨。 长安西市。行人喧嚣。青衫站在豆腐摊对面,观看着那个叫静云的女人。 此时,对面豆腐摊的年轻女子正给两只流浪狗喂食刚出笼的热包子。青衫意念忽动。那女子目光洁净,侧影静美,虽是最家常的装扮,却分明跳脱出娴静贤良之美。 青衫顿顿心,只要收了她,惠生就是我的人。 姐姐,我买两块豆腐。手无分文,青衫却径直递上自己的纤纤小手。分明是挑噱与调笑。 看着她空空如也的手心,静云怔忪片刻,说:这位姑娘,若是忘了带银两,只管取去,银两它日再送不迟。边说边麻利地用荷叶将豆腐包好,热情地递上前。 青衫看见她的手,粗糙,油腻,染上了岁月的风尘和操劳的痕迹,自己的手被反衬得愈发洁净玲珑。 青衫却无法欢喜,心头似有针扎之痛。 两块豆腐放在手心,却如烙铁烙着她的心。青衫突然狠不下心来。 若静云是泼辣粗俗之流,青衫定将毫不犹豫地收了她的魂魄。可偏偏她不是。 沐人间烟火,染岁月风尘,却分明呈现出乡间阡陌野百合般的超脱静默之美。 可是,可是一生一世,不过华宴一场,既然惠生只有一个,我又何必与她客气? 青衫心头灵思一动:我倒要看看你最真实粗俗的一面,我偏要和你较量一番。 姐姐,我与父母自他乡来贵地,无奈父母双亡,我流落异乡,度日艰难,连回家的盘缠都没有,姐姐可有良法相助? 静云楞住。青衫的双眸及时汪出两泓泪光。 沉思片晌。静云用围布擦净双手。如不嫌弃,可到我家暂住,等盘缠凑齐,才回家不迟。 姐姐,你真好。青衫上前轻拥静云,亲热如同亲姐妹。从今天开始,我就叫你姐姐吧。 嘴角却撇出一抹冷笑的弧度:惠生,定将是我的了。 【夏之蓬勃】 日子倒也轻快,很快便是夏天了。惠生和静云夫妇待青衫如亲妹。他们整日忙碌,反使青衫心生不忍。 世间夫妻,青衫见过的倒也不少。恩爱百日便情变翻脸者有之,暗渡陈仓私藏隐情者有之,撕打争吵呼天戗地者有之。象惠生和静云夫妇这般温和恭敬、克己礼让者,实属罕见。 夏天晚饭后,青衫便端坐门前,喝着静云姐熬的消暑汤,看惠生编织竹器。在青衫眼中,惠生实是天才。只见他将一根竹子搁在腿上,左手持竹,右手握刀。一刀划过,一劈两半。然后是劈篾,刀经过的地方,就有一丝竹篾象一片柔软的丝在跳跃。他的眼睛并不看手下的刀,完全是凭着手感在动作,竹篾却是那样的听话,一丝不苟地在他的手中舞动。站在惠生的对面看去,他的脸被竹篾分割得一块一块的,夕阳的橘红色光芒,在其间跃动。 而他的天才还不止于此。他也颇具诗赋丹青之才。青衫看他的诗作,虽不是字字珠玑,却也时时有灵光闪现。 虽称他为哥哥,青衫对惠生的情却越陷越深。世间多少男人,弃糟糠如敝帚。他虽是市井一介平民,却才华出众,隐忍不露,敬妻如宾,分明是滔滔浊世中净白温润的玉。 她本是最无情的妖,却不能,也不忍将惠生一把攥住――静云姐视她如亲妹妹,倾其所有,为她分忧。她度一日,对她的尊敬便多一分。 她知道,惠生于她并无儿女之情,只是把她当成他的妹子。他的一颗心,是为静云跃动的。 而收了静云,她又于心不忍。 这样无助的爱,这般自责的心,青衫越陷越痛苦。 一天午后,突降骤雨。静云嘱青衫为惠生送伞。 油伞轻张,一网天地情。 青衫暗想,我且诱惑诱惑他。 到家门口时,疾风卷来,青衫弱不禁风地款摆,作出飘摇之状。惠生顾不得男女之别,连忙将她扶稳。 这伞下的辰光,雨落如花,花烁如星,正是一场好梦的开端。青衫已是心神俱醉。 雨水湿衣,薄衫贴身,一如裸裎。 那一刻,青衫心里几乎是得意的――静云姐纵然万般贤淑,怕也难抵我风情一笑。 惠生,我可以给你荣华富贵,你可以尽心吟诗作赋。青衫在他耳畔轻语,呵气如兰。 我已知你家境不俗,你一身缎服,岂是凡常人家的女子。惠生轻叹。 青衫将细腰贴紧――凡间女子的水蛇腰,哪里抵得过一条真蛇腰? 谁知惠生却不入蛊。猛然警醒般地,一把推开她,正色道:年纪轻轻,怎么学得一身媚骨,且不管他人是否已有家室! 刹那间,青衫面红耳赤,心头有羞辱如利刃划过。而以前,轻巧杀人,尽情调笑,无边魅惑,长袖善舞,斡旋于种种男人之间,她从不曾有这种感觉。 那一刻,青衫顿悟:自己已有凡人的感情与羞辱之心,她不再是孤冷寡淡、心如止水的蛇妖。 当夜,青衫迟迟无法入睡。天色转明时分,她狠下心来,世间女子,不舍怜惜,情何以堪? 罢罢,还是收了她吧。 谁知此时却听见静云姐的梦话传来。青衫屏息凝神,侧耳聆听,分明是――明天再多卖些豆腐,就攒够青衫妹妹回家的盘缠了。 细微梦呓,却如雷灌耳。 青衫的眼角滑落几滴晶莹的水珠。 这大概就是世人常说的泪水吧? 却原来,这人间自有真情,能让千年蛇妖流出眼泪。 惠生。我爱你再深,却无法占据你内心微小一隅。 静云。我妒你再深,也难敌这温软真情一语。 留下书信一封。青衫离开了他们。 这样的纠缠与揣度、挣扎与沉沦已无意义,徒添伤感无助。 别离路上,已是心神俱裂。路上却有云游画师阻隔。双方打斗起来。青衫出手招招致命,对方却游刃有余地一一破解。青衫的招法和心一样烦乱,那画师的笔尖直抵她的咽喉。 为何不杀我?青衫悲戚地问道。 你的心事未了,情缘未断。 情缘?呵呵,青衫笑了起来,此生此世,我是无法得到属于自己的的爱了。 不,你错了。这人间最极致的爱,不是得到,而是成全。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照耀到青衫身上。她瞬间悟彻了他的话。 她想了想说:我可以为他捐出自己的前世和今生,你愿意帮我吗? 你可要想清楚了。捐了自己的前世今生,此去经年,你将化人不成,遁妖无门。 青衫摇摇头:我还要前世和今生干什么呢? 【秋之感念】 这一年的中秋佳节,惠生和静云都想送给对方一件礼物。 静云最想送给惠生一把坚实的伞。家道清贫,唯一一把旧伞还叫他慷慨赠予了一个更无助的路人。每次下雨时,他都只能躲在树下避雨。 而惠生想送给静云一支最美丽的发簪。别的妻子都有,惟她没有。她总是那么素净无华。 中秋佳节那天,惠生和静云各自怀揣着秘密,早早地出门了。 静云满心希望能尽快把豆腐卖光,这样她就可以买一把坚实的新伞,丈夫就不用再害怕下雨了。 而惠生一心期待能多卖出几件竹器,这样他就能早点买到发簪,早点回家,吃月饼,和静云一起赏月。 黄昏将至,一位云游画师经过静云的豆腐摊。他一口气吃了两碗豆腐脑,结帐时却发现自己身无分文,于是提出用手中的那柄油伞来付帐。 静云一看那伞,心中便欢喜不已。是八十四骨紫竹柄油伞,结实漂亮,尤其是那八十四根伞骨,均为玉质,根根透明温润。唯一让她有些奇怪的是,八十四根伞骨中,有八十三根白玉,惟有一根是青玉,澄澈碧绿,微微沁出凉意。静云收了摊,将伞放好,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而惠生的竹器摊却生意寥寥。天色渐暮,惠生沮丧地开始收拾摊子。这时,一位云游画师经过,他挑了一件竹笔筒,然后问惠生:我没有银两,可以用这支发簪付帐吗? 惠生接过发簪。是青玉质地,澄澈光洁,盘曲成青蛇的形状,清雅不俗。 静云一定会喜欢。惠生高兴地想。他小心翼翼地将发簪放进衣服里层,收拾好竹器,兴高采烈地往家跑。 在家门口,静云和惠生相遇。彼此都一脸诡异地进了家门,说要给对方一个惊喜。 静云说:今天中秋节,我送你一把伞。 惠生紧紧握住伞柄,仿佛握着一生一世的幸福。他哽咽着让静云端坐在铜镜前,轻嘱她闭上双眼。 待静云睁开眼睛时,她发现自己的发髻中别着一支清丽异常的青玉发簪。惠生在镜中,深情地笑。 天地间,一轮满月升起来。 一抹残魂望着他们。那女子头上带的,是她的前世;那男子手中握的,是她的今生。 残魂释然一笑,眼角却有泪水淌落。 月光辉映下,这缕隐隐青魂,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如烟而逝,留给这滚滚红尘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天山雪(转载) 天山雪 [三月初七。惊蛰。复仇之旅。] 接过那柄孔雀长翎刀的时候,天山雪无意触到了母亲冰凉的手指。她看见刀面上雕刻着一朵含苞待放的雪莲。母亲告诉她,当年五个杀夫仇人的血和泪能使这朵雪莲在刀身上绽放。 那一天,天山雪刚满十八岁。这个自小在天山脚下长大的女孩,手握孔雀长翎刀,黑纱蒙面,被命运之手决绝地一推,就此踏上了复仇之旅。 晚风呼啸着驰骋在广袤的原野上,闪电像利刃撕裂天边的乌云,天山铁一般的脊梁像沉睡的巨人伏在荒原尽头。 走上大道后,天山雪不由回头一望。她看见自己和母亲隐居的房屋呈现出夕阳般的颜色。红色的火焰贴着茅屋在晚风中猎猎起舞。她听到了茅屋破碎时分裂的响声,看到了如水珠般四溅的火星。在初春的惊雷声中,那堆火焰轰然倒塌,像水一样在地上洋溢开去。 天山雪丝毫未动容,她只是冷冷地转身,沿着大道继续往前走。道路在她脚下,面无表情地向前延伸开去。母亲自焚而死的用意,她深深领悟到了。在此后漫长的岁月里,这世上已无她的栖身之处。父辈恩怨的具体细节,她无从知晓,而这些已不再重要。她心中仅存一个明确的信念:复仇。 [四月初六。清明。汗血宝马。] 时光如掌心中的流沙,攥得越紧,滑落得越快。之后的一年,从西域到长安,一路上,快意恩愁,天山雪成功终结了四个仇人的生命。 而面蒙黑纱?行踪不定?出手似电的她,渐渐成为江湖中争相传诵的传奇。 及至这一年的四月初六,清明之日,天山雪来到了大唐西阳关[1]。 她在寻找一个叫公孙三娘的女人。此人早已隐退江湖多年。据说,她在驰骋武林多年后,晚年时心生忏悔,自废毕生武学,隐居于大漠深处。 而想进入这无垠沙漠,没有好的坐骑和好的向导是万万不行的。 天山雪走进闻名遐迩的玉螭坊,她告诉坊主,自己想挑选一匹好马直穿沙漠。 坊主姓韩名干,是一青年俊秀男子。他见天山雪选中了一匹精壮纯血公马,连称不妥。 天山雪问他为何。他娓娓解释道:“纯血马虽速度惊人,却过于娇贵,且此马正值壮年,自控力和持久力都未到火候。如果你要过沙漠,这马是万万不合适的。” 天山雪冷冷瞅他一眼,眉毛一挑:“那有劳你给我推荐一匹好马。” 韩干读出了她眼神中的挑衅。到底是年轻气盛,他将她引进自己的后院。天山雪看见一匹棕色骏马静静伫立在庭院的草垛旁,眼神安静温顺,身体却雄厚矫健。韩干得意地说:“这是玉螭坊最宝贵的一匹马,我从未给外人看过,你是第一个。这汗血宝马是世上最神秘的马种,持久力和耐力都相当惊人,骑它过沙漠是再好不过了。” 天山雪自幼便与母亲相依为命,对凡世生活的规则毫不谙熟。她看中这匹马,便决意要买。 韩干哭笑不得,这汗血宝马乃世间罕品,他一手将它养大,感情深厚,自己不过逞一时之快,有意在她面前显耀一番,岂可说卖就卖。 天山雪见韩干不肯,便说:“既然这马你不舍得卖,不如暂借我一用,同时有劳你带路,和我同进沙漠,待我完成手头之事,将马还给你便是。” 这蒙面女子,真是不可理喻。韩干疑惑地瞥她一眼。 天山雪见他不语,继续道:“我并不想连累你。只要你带我进沙漠,找到一个叫公孙三娘的女人,我自然让你安然回来做你的坊主。” 韩干神色突变,一字一顿道:“我绝对不会跟你去的!” 天山雪何时尝过被拒绝的滋味?她见韩干骨骼清奇,谈吐不俗,且熟悉沙漠地情,心里早已决定掳他一起走。她冷冷嗤笑一声:“只怕由不得你了。” 话音刚落,她便上前一把抓起他,抛于马背上,自己随后也跃然而上。韩干乃一介书生,天山雪的力气和举动惊得他说不出话来。 [四月十九日。谷雨。骤雨初至。] 天山雪快马扬鞭,十余日后,两人已到沙漠边缘。当晚,他们就在沙漠外的胡杨林中歇息。 半夜,韩干蹑手蹑脚地起身,试图解开缰绳骑马逃跑。天山雪何等机警,箭步上前,一把攥住他,也不言语,任其叫骂和反抗,径直将他绑在一棵胡杨树下。 韩干在一旁挣扎叫骂,天山雪却兀自安然睡下,似乎周遭寂静无声。 他徒劳挣扎良久,终于累了,靠着树干沉沉睡去。 清晨,暴雨骤至。他被雨声惊醒。却见自己头顶枝叶盘错,滴雨不漏,显然是她采摘而来,置于他头上的枝桠间。而她正倚在另一棵树下歇息。初晨光线寥落,他依稀看见面纱后她皎洁的面庞。 他内心有暖流涌动:这人并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坏。 [五月初七。立夏。宝马之死。] 他们终于进入了沙漠的腹地。沿途越来越荒凉,视野里除了天空中偶尔路过的鹰,便是无尽的黄沙。 五月初五。立夏之日。骄阳似火。风是可怕的,因那是缓缓推动的热浪,所到之处,可以听见空气里“哔剥哔剥”的声音。 饥渴交迫的他们,仍在沙漠里艰难前行。天山雪有不祥的预感:或许这翩翩书生带错了路?但她又不能发作,一则他跟她进沙漠已属不易,再则她本是寡言之人。 就在两人的步伐变得踉踉跄跄的时候,他们突然看见前方出现了一片集市,人群攘动,小摊前摆满热气腾腾的食物和新鲜瓜果。 他们眼前一亮,纵马狂奔。 而那集市始终遥不可及,直至变得越来越飘渺,最终完全消失。 他们顿悟自己所看到的不过是一场海市蜃楼,沮丧地从马座上齐齐跌落下来。 进入正午,烈日当头,他们的身体状况越来糟糕。韩干眼前金星闪现,眼皮不自觉地贴在一起。而天山雪的承受力也到了极限。 就在韩干昏昏噩噩,几乎要永远睡去的时候,耳畔突然传来天山雪的大喝:下马! 他激灵得一哆嗦,从马背上掉了下来。 他努力睁开眼睛,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天山雪的刀已如闪电刺进了汗血宝马体内。 那马仰天嘶鸣一声,却也不跑,只是缓缓弯倒前肢,跪拜下来。 他的眼泪奔涌而出。这马是他一手带大的,感情甚笃,如今却死在这个女人手上。 而她接下来的举止更是令他瞠目――她开始生吃马肉,饮马血。 那马不鸣叫,亦不挣扎,任利刀在自己体内穿梭。只是眼角渐渐流出泪水,眼皮渐渐合拢。 半晌,她吃饱喝足,转过头来,斜望他一眼:“还不过来吃?”嘴唇净是嫣红。 “你这个恶毒的女人!”他简直出离地愤怒了,他开始怀疑面前这个女人还是不是人。 “你不吃,就只有死在这沙漠里了。”她冷冷道。“这马心里是愿意我们这样做的。” 他知道她所说的句句属实,也知道这马之所以到死都不挣扎,就是已经决定了牺牲自己来拯救主人。 他硬着头皮吃下第一口马肉,强烈的血腥味,他差点没呕出来。他吃得自己眼泪汪汪的。 他们的体力终于恢复了一些,一前一后,继续行走在荒漠中。 “如果明天我们还走不出这沙漠该怎么办?”他问她。“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可吃的了。” “我会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她的表情依然冷漠,语气依旧冰冷。 四周热浪袭来,他却哆嗦了一下。这个女人性格酷烈率真,说出就一定做得到。 [五月二十日。小满。流沙之印。] 他们的运气来了。第二天,就在两人已快彻底崩溃之际,他们发现了一小片绿洲。这一次,绝非海市蜃楼。 但这样的补充显然是有限的。当他们再一次在荒漠中迷途的时候,不得不再次直面死亡的锋刃。 五月二十日。小满。这天傍晚,在翻过一座沙丘时,天山雪突然感觉脚下一松,然后整个身子,不可遏止地往下沉陷。她越努力往上挣扎,身体却下沉得越快。她知道自己已经陷进了流沙。那种无法自救、眼睁睁看着自己陷落的感觉,深深印在了她脑海里。 哈哈。韩干却笑了起来。报复的机会终于来了。 他以为她会放下一路的矜持,大呼救命。 出乎他意料的是,这女子却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看着远方的斜阳,久久地,双眸汪出两泓泪水。 “你怎么不让我救你呢?”他好奇地望着她。 “我母亲从小就告诉我,不要欠任何人的情,那是世间最难偿还的债。” “如果我一定要救你呢?” “随便你。你不救,我也不会怪你;你若救我,我日后自会还你这情。” 韩干笑了笑:“我倒有个办法,谁也不欠谁的。”话音刚落,他便用一枝枯木揭开了她的面纱,虽是惊鸿一瞥,却惊为天人。 “我救了你一命,但我看了你的样子。这样,我们谁也不欠谁的了。”他把马鞭丢给她,用力向后拉,硬生生将她从流沙里拽了出来。 她背对着他,席地而坐。吐掉嘴中的浮沙,她突然说:“我欠你一条命。”声音依然是漠漠的,语气却有些轻柔,仿佛话一出口,便被狂风吹落于这漫漫黄沙之中。 良久,他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不是汉人?” “我父亲是突厥人,母亲是汉人。”她顿了顿,声音有些嘶哑,“就因为这个,他们为江湖所不容,我要找的公孙三娘,就是我的第五个杀父仇人。完成这件事,我的心里,也就没什么牵绊了。” 在沙漠里踯躅十余天后,他们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 只是天山雪没有想到,最先倒下的会是自己。沙面上热气腾腾,她眼前一黑,便再也无法站起。 迷迷糊糊中,她感觉自己被他背了起来,踉踉跄跄地,继续穿行在荒漠中。 男女岂可有肌肤之亲?她想叫,可是内心中一直努力支撑着的坚强,瞬间被一种温柔的东西击溃、消融。她浑身无力,突然觉得被一个男人这样背着也挺好的。 这时,她感到身下的人,和她一样,也倒下了。 她重重地摔了下来。阳光象金属一样切割着她的肌肤。她想,就这样让我睡去吧,实在是太累了。 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她看到一个奇怪的画师向她走来。 她问画师:我们现在走的路对吗?可以到达我们想去的地方吗? 画师说:每一条路,都可能通往幸福或不幸。就看你自己如何选择了。 她问:那个和我一起走的人,他愿意背着我一直走下去吗? 画师说:他是愿意的,可你是否愿意呢? 她疑惑道:可是,这有什么矛盾的呢? 画师淡淡地笑了笑:其实,你要杀的公孙三娘,早已去世多年,而她,正是韩干的母亲。我救了你们后,你一直昏迷不醒,是他冒险去天山为你采到了救命的雪莲。你很快就会醒来,走哪一条路,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她看着眼前的画师渐渐飘渺淡化,她上前伸出手,却无法触及,一切就象立夏之日经历过的那场海市蜃楼。 [六月初五。芒种。从此山水不相逢。] 这时,天山雪猛然惊醒。她发现自己躺在玉螭坊的纱帐里。 “你醒了。”一双熟悉的眼睛关切地看着她。 天山雪心头一凛。刚才梦境里画师的话犹在耳畔。她立刻坐立起来,正色道:“公孙三娘是你什么人?” 韩干咬咬牙,语气凝重地说:“她是我母亲!” 天山雪迅疾抽刀,刀尖直指他的咽喉。 “当初我得知你要找我母亲,便已知你是江湖中的蒙面刀客天山雪。我承认,在沙漠中,是我故意带错路的。可我母亲已去世多年,临终前仍念念不忘当年自己不慎犯下的错。你说过,你欠我一条命!难道一条命还不能抵消你心中对我母亲的仇恨吗?”韩干轻阖双眼,刀锋的凉意直沁咽喉之间。他的眼泪淌落下来,顺着刀缘划落,沾湿了刀身上那朵雪莲。 天山雪惊讶地看见,那朵雪莲,正在恢复最初的鲜活,一瓣一瓣地,绽放开来。 母亲的遗愿仍铭刻在她的脑海里。 可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她的耳畔还回想着梦中画师的话:你一直昏迷不醒,是他冒险去天山为你采到了救命的雪莲。 她突然感觉此刻的自己,正在陷进另一片流沙,越陷越深,无力挣扎。 良久,她手中的刀垂落下来。 “一命还一命,我们扯平了。以后不要让我再见到你,否则我刀不留情。”她的语气依然是冷冷的,“就这样吧,从此山水不相逢。” 她走出帏帐,信手牵了一匹马。 纵身上马,她决绝地扯动缰绳,马儿仰天长啸一声,绝尘而去。 韩干看着她的身影驰骋在天地之际,一颗沉甸甸的心,仿佛同她的背影一样,正渐渐融入夕阳之中。 杀破狼(转载) 杀破狼 2007-06-28 风过雪原一孤狼, 涧隔生死两茫茫。 危机时刻舍身护, 魂断苍穹侠义长。 一 天之涯。当清晨第一抹阳光开始在眼帘上跃动,他会准时醒来。他的眼角是湿润的,不知是露水,还是泪水。来不及拭去眼角的湿痕,他长吸一口清冽的空气,然后竭尽全力向远方奔跑。 而此时,在遥远的海之角,第一波潮水正拍打着礁岩,她被潮声唤醒。啜一口苦涩的海水,她奋力振翅,直冲云霄。 每天,都是这样。从梦境中挣脱出来后,就开始朝着对方奔跑、飞翔。 作为狼的他,每天要穿过雪原,跑过沙漠,翻越山峦,闯出丛林,一路驰骋腾越,最后到达鹰愁涧的此岸。 而作为鹰的她,每天要飞越浮云,顶着雷雨,逆穿飓风,一路挥翅前行,最后抵达鹰愁涧的彼岸。 他看着她在空中缓缓盘旋、滑落,栖在对岸的岩石上,然后他们对视一笑。有时风会吹来几片她身上的羽毛,他伸出左手轻轻接住,放在鼻前,似乎闻到了多年前她清新的发香。此时,橘红色的夕阳已经吻住远处的天际线,交融、沉坠,直至完全没入。在等待月亮升起的间隙,他和她幻变成原形。仍是那个最健壮的少年,远眺着最美丽的女子。可是,这时光是如此短暂,他还没有看够她的容颜,月光便已洒落下来,他和她,看着彼此缓缓化成青烟,散落成下一日的轮回。 二 而在九年前,他还不是一只狼,她也不是一只鹰。他们是那雪原之国最令人艳羡的一对神仙眷侣。他们身手不凡,侠骨热肠,保卫着国民的安危,守护着国家的祥和。 然而,随着南海龙王之子敖莽的入侵,整个国家的安宁被彻底打乱。 阴鸷狡猾的敖莽垂涎雪原之国丰富的自然资源,用计封印了他的右臂和她的左臂。几乎丧失了一半战斗力的他们,仍一次次成功抵御了敖莽及其爪牙的进攻。 敖莽及其爪牙本不是他们的对手。然而,在一个月蚀之夜,形势发生了逆转。在经过一场血雨腥风、刀光剑影的搏杀后,他们不幸中了敖莽的化魂魔咒。 整个国家子民的魂魄被尽收于敖莽的乾坤袋中,被严密放置于鹰愁涧底,由敖莽最器重的爪牙澹台却邪严密保管。 而他被化身成一只蜷居于天之涯的狼,她则成为一只栖息在海之角的鹰。每天只有夕阳西沉、明月东起的短暂瞬间里,可以化身为原来的容颜。 知情的人们都叫他“杀破狼”,叫她“鹰入林”。 只是,敖莽不会想到,天各一方的他们会用一种决绝得近乎绝望的方式来见到彼此――每天醒来后,他们便朝着对方,竭尽全力奔跑、飞翔,直至无法跨越的鹰愁涧。 一切,只为日夜交替的转瞬之间,能够看一眼彼此真实的容颜。 之后,便烟化入梦。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清晨,毫不犹豫地,开始下一个轮回的与风追逐。 三 当然,这样的奔跑翱翔,是无比疲劳的。 他们都被封印了一只胳臂,这使得他们要花费更多的力气来保持身体的平衡。 然而途中最危险的,还不是劳累,而是来自异族的攻击。 她曾经被一群秃鹫苦苦追赶。她寡不敌众,受了伤,靠着层层浮云的掩护,才侥幸逃脱。 那一天,当他看见她一身血痕地降落在鹰愁涧的彼岸,泪水不禁模糊了他的视野。 他想对她说,以后我们还是不要见面了吧,一路奔波,险象环生,我真为你担心。 可当他看见她脸上疲倦而满足的微笑时,便把话语咽了下去。 他知道,每日片刻的相约,于她,已是生命中最重要的华宴。 其实,于他又何尝不是? 四 有一天,他刚穿过雪原,就在方寸山的竹林中遭到一群云豹的伏击。 如果不是右臂被封印,他本可以轻松应对。然而,当凶猛残暴的云豹疾风骤雨般轮番朝他扑来时,他是真真切切地感到了难以招架。他受了重伤,突围而出时,浑身上下全是伤口。云豹仍在后面穷追不舍,他淌着鲜血,跌跌撞撞地奔跑在竹林和荆棘丛中,他的呼吸越来越艰难,伤口疼痛欲裂。有一刻,他甚至预感自己再也不能活着见到她了。在跳跃一个平常可轻松跃过的山涧时,他的左手没抓紧对岸的岩石。他重重地摔了下去。 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干净整洁的竹床上,两张和蔼的脸正关切地注视着他。 你醒了。他们轻声说。声音里充满欣喜。 救他的人,是一对名叫黑松君和白三娘的熊猫夫妇。他们本是小须弥山灵吉菩萨的受化弟子,后因私情出逃,隐居于青竹洞。 那时他还不知道,这对热情和善的熊猫夫妇会成为他一生中最好的挚友,会成为改变整个雪原之国命运的“人”。 五 那段日子,他一直没有来。她不知道他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惟有日日如约抵达鹰愁涧。残阳如血,烈风似刃,她在险涧一侧绝望地哀鸣着。 直到有一天,她在飞翔途中,看见草原上一缕苍烟如柱。她心头一凛,这是雪原之国的通信方式。她停止挥翅,缓缓滑落,只见一对熊猫正神情焦灼地守在地面的火堆旁。 听了这对熊猫夫妇的诉说,她终于放下心来。 而熊猫夫妇随后告诉她的关于拯救雪原之国的计划,更是令她心绪激昂。 六 拯救雪原之国的计划,是杀破狼制定的。 当然,如果不是这对善良的熊猫夫妇的鼎力相助,他的计划也许永远也无法实现。 他们会在大寒之日的半夜行动。那是冬季最冷的一天。 月蚀之时,光线黯淡。趁捍鲨威和手下正在沉睡,黑松君和白三娘夫妇将潜入鹰愁涧底,一旦拿到解魔咒和装有所有国民魂魄的乾坤袋,他们会立刻解开乾坤袋,所有国民的魂魄将重获转生。 然后黑松君直奔天之涯,白三娘直奔海之角。在夕阳西沉、明月升起之前,将各自的解魔咒送给杀破狼和鹰入林。他们胳臂上的封印将化解,并永远变身为人形。 他永远记得商量计划的那一天。 黑松君和白三娘夫妇只是对视片刻,便下了决心。 当时,他们的孩子只有半岁。 这个孩子的名字是他起的。当时黑松君问已经康复的他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好,他想了想,说:绘尽红尘多少事,超度三界万千魂。就叫他“画魂”吧。 画魂,画魂。年轻的母亲喃喃自语。真是好名字。孩子正在熟睡,她抱起襁褓,把脸贴在孩子的面颊上,满脸怜爱和不舍。她似乎已有无法活着回来的预感。 其实,黑松君和白三娘夫妇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原本是莽莽山间最普通不过的妖,先后被小须弥山灵吉菩萨收服和驯化。如果不是暗生情愫、冬夜私逃,他们本可以化妖成仙。尽管在他们私奔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没想过能活着回到小须弥山,但是灵吉菩萨给予他们的教化,令他们终生受益。情,理,仁,义,信,是刻在他们心间的涅磐。 黑松君看着杀破狼,一字一顿地说:如果真的有意外,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这个孩子。 那一刻,空气变得无比凝重。 双眼潮湿的他,面朝这对义重于山的夫妇,重重地点了点头。 七 大寒。一年中最后一个节气,二十四节气中最冷的一天。 却没想到,会是寒风呼啸,暴雨滂沱。 天色将明时分,黑松君和白三娘成功潜入了鹰愁涧底。 在一群酣睡的龙宫爪牙中,蹑手蹑脚的他们成功拿到了乾坤袋和解魔咒。解开乾坤袋,所有被囚禁的魂魄终于重返天地间。 然而,在他们刚刚走出洞口的时候,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因为大雨冲刷,鹰愁涧外壁的一块巨石竟裹挟着泥石落下,重重坠入涧底。澹台却邪第一个惊醒过来,他敏锐地嗅到了空气中异族的气息。一声长嚎,身边所有沉睡的虾兵蟹将都被唤醒。顿时,无数寒光四射的眼睛,齐刷刷对准了洞口的黑松君和白三娘。 几个青壮虾兵率先扑上前,双方撕打起来。起先黑松君和白三娘还能勉强招架,随着越来越多的龙宫爪牙潮水般翻涌过来,他们渐渐感到了力不从心。 鲜血从伤口处淌出,空气中游弋的血腥味,进一步刺激了这些爪牙的残暴本性。杀戮,撕咬,裹缠,黑松君和白三娘节节败退,性命已危在旦夕。 是无路可逃了吧?可事已至此,纵是无路,也要硬撑出一条路来。 一把推开自己的爱人,黑松君怒喝道:走,你快走!这里有我! 是怎样的惊涛骇浪向她袭来,而她只能转身在涧壁上竭力攀爬。身后是血雨腥风的砍杀,是嚣张叫喊如烈焰焚心,是心爱的人横遭杀戮,然,她不能回头,亦不愿回头。她怕一回首,便被无边的悲戚湮没,再也无法迈动脚步。 敌人没有追上来,黑松君亦没有追上自己。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当第一抹阳光照耀到湟湟海面上时,白三娘将解魔咒送到了鹰入林的面前。而她自己一路跌跌撞撞,产后之躯,又添诸多新伤,她终是伤了元气,魂魄已散。 白三娘死之前只说了两句话:将我和他一起葬在青竹洞,那里有我和他的生生世世;照顾好我们的孩子,让他成为三界中最受人尊敬的仙灵,这是我和黑松君未了的心愿。 鹰入林含泪答应了她。她左臂的封印已被解开,而在黄昏时分,日落月起的间隙,她幻变成人身后,将不再回到鹰的样子。 鹰入林将白三娘的尸首平放在珊瑚礁上,晨曦为她镀上了一层橙色的光晕。她拼命挥翅,飞入云霄。她在空中俯首遥望,只见潮水渐渐涨起,海浪就像温柔的舌头,一波波地,将白三娘舔向大海深处。 八 此时,远在天之涯的杀破狼也已醒来。他没有等到黑松君。不祥的预感,像飓风吹荡于他心间。 他开始朝着鹰愁涧奔跑。在青竹林,他遭遇了埋伏多时的敖莽和他的手下。敖莽生性诡谲,听了爪牙的汇报,得知乾坤袋和解魔咒被盗,他预感到杀破狼一定会出现在前往鹰愁涧的途中。于是,在杀害了黑松君后,他亲自带领手下守侯在这里。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几乎没有言语,双方便厮杀起来。 如果不是右臂被封,他可以和敖莽互搏一阵。而生死关头,谈何如果。他本可轻松逃离,可就在意念忽动的瞬间,他,以及对面的敖莽都听见一阵娇嫩的婴啼从涧底传来。 他心头一凛,那是黑松君和白三娘的孩子――不,他不能跑。他要活着,他也要这个孩子好好活着。 断了逃脱之念,他狠下心来,决心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堵住涧口,绝不让敖莽及其爪牙进入涧内。 此时,零星的雪花正从天穹飘落下来。双方都静默无比。一边是视死如归的决然,一边是凶残进攻爆发前片刻的凝滞。 随着敖莽一个眼神,十余个最精壮的虾兵向杀破狼冲来。杀破狼横刀而待,只见手起刀落间,光影翻飞,兵器奔突,血肉横飞,惨叫四起。 目不暇接的一顿恶杀,十余具虾兵的残首散落在杀破狼四周。而他自己也身受多处重伤。 雪,越下越大了。 他持刀的左手已被冻得轻微麻木,全身神经却绷紧如藤索。望着地上的那些尸首,龙宫爪牙显然有些畏缩,嚣张的气焰陡然间消匿了很多。 然而,敖莽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他想到一个奸诈的计划。在他的一阵耳语下,一群蟹将绕远道,向杀破狼的身后包抄而去。 杀破狼心头一沉。自己被夹击事小,可那样就等于将小画魂置于敌人的势力范围之内。自己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直接入涧,守在青竹洞口――但,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自己和小画魂都将无路可退。 他咬咬牙。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就绝不允许敖莽伤害小画魂――除非,除非他死了。 悲壮和凄楚,在心田内堆积,决堤。他毅然转身,跃入涧中。 九 现在,形势发生了改变。 杀破狼守护在青竹洞口。 敖莽及其爪牙盘踞在他的对面。 彼此在对方的眼中,都恨不得杀之而后快。腾腾杀气,像无形之焰,灼灼燃烧在双方之间狭小的间隙里。 不久,敖莽及其爪牙又发动了第二次更为迅疾的进攻。当一个又一个虾兵蟹将,潮水般永无止境地向杀破狼袭来,他明白了敖莽正在使用“人海”战术。 那边有无数爪牙,而这边,只有他一个。 纵然你有高超武学,也难抵这川流不息的进攻。 他渐渐感到了吃力。身上的新伤痛楚凄绝,旧伤也开始隐隐发作,他杀红了眼,视线都已有些模糊,看见憧憧怪影扑来,不假思索,挥刀便斩。手起刀落间,尽是虾兵蟹将血肉模糊之残躯,有些已被从中腰斩,断躯却还在地上扭曲盘旋,缠于他的双腿之间。 杀到兴起,他狂啸一声。凄厉酷烈的声音冲撞在山涧中,竟经久不绝,似有千万头野狼一起朝天狂啸。 对面的虾兵蟹将被吓得一怔,竟不敢再贸然上前。 他因此拥有片刻的歇息。他努力使自己的呼吸平稳些,他不希望对方从他凌乱粗重的呼吸中,猜出他已心身疲倦体力透支。 天色已经黯淡下来。他不禁有些心焦。他知道月光一现,他又将回到天之涯。 可是,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多守一刻,便是一刻。直到自己,死。 雪,渐渐埋没了地上的虾兵蟹将的残躯。他的头发,他的睫毛,他那血珠缓缓划落的利刃,也渐渐有层层雪花凝结。 十 上前!杀了他!敖莽冲自己的手下狂呼。他知道对面是个难缠的对手,不能给他以片刻的喘息之机。 而虾兵蟹将都畏缩着不敢上前。他们已被杀破狼血红的双眼震住了,而地上那遍布的同族残躯,更是令他们心悸。 废物!似是怒其不争,敖莽挥刀斩了两个手下。 而此时,一阵轻微的婴儿啜泣声,打破了战场的宁静。 杀破狼心头一震。在宁静的对恃时,这样的声音并非良兆。 果然,对面已经发懵的虾兵蟹将,又重新骚动起来。 一群虾兵蟹将,率先扑过来。 杀破狼狂啸一声,迎刀向前。刀光翻飞舞动,众虾兵蟹将却纷纷自动散开。他正诧异,突见敖莽那等待多时的巨刃从重重怪影中迅疾突刺而来。 杀破狼倒吸一口凉气,他知道自己中了敖莽的计。然而他已来不及,他本能地一闪,身躯躲过那眩目银光,而臂,他持刀的左臂,却被这银光一划而过…… 一阵巨痛从左臂伤口处奔涌而来。他看见自己的左臂和自己的利刃在空中翻飞,下落。 而在这令人惊谔的时光凝滞里,他看见敖莽暴露了身后的空处。 是本能,亦是无望之境最痛绝的极地反击,他不假思索地昂首衔住那落于半空的自己的利刃。 奋力上前,颈部前倾,头部猛然一甩,几乎是寒光乍泄的瞬间,刀锋已在虾兵蟹将瞠目结舌中划过一段弧线…… 他斩了敖莽! 敖莽至死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那本是他精心安排的计,却被骁勇的杀破狼借力发力,徒送性命! 虾兵蟹将一下沉寂下来,是骇然,亦是讶异――他们的王,居然死了,死在一个断臂的狼人刀下。 十一 而杀破狼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最危险的处境。 他的右臂早被封印,已如同虚设。而现在,他的左臂也断,鲜血正从断口汩汩向外翻涌,洁白的雪地上似绽开了一朵血红的花朵。 他只能噙刀而立,利刃在齿间泛着寒光。敖莽的血正从利刃边缘缓缓流入他的口中,血腥,粘稠,苦。一起涌入他嘴里的,还有翻飞的雪花,和无情的寒风。 他感觉自己正在一寸寸逼近死亡。风很大,他的身躯已有些不稳。失血还在继续,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孩子的啼哭声仍不时从洞窟里传来,可他已经听不真切了。他的听觉正在丧失,莫名的耳鸣在耳膜内盘旋撞击。眼睛里金星像爆炸一样弹跃。他甩了甩头,想努力驱走这些不祥的讯息。他要让自己清醒。 而就在这时,他突然感到自己失去了重量。他大吃一惊,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灵魂正从那站立的躯壳里缓缓向上升腾,而鲜血仍从断臂处淅淅沥沥地淌落。 不!不!!! 他心里狂呼道。他还有挚友的孩子需要保护,他还有正在等他的爱人,他还有太多未了的心事。他的失魂死死抓住自己的躯体。他不能死,他不能走! 对面,失去了首领的虾兵蟹将早已军心涣散。但仍有一些不死心的残兵游勇,蠢蠢欲动着,正试图上前作最后一搏。 杀破狼猛然惊醒,魂魄突倏回归躯壳。他用尽全身最后一丝力气,怒目圆睁,仰天狂啸一声。回声传响在天际,绵延不息。 那声音是如此凄厉惨绝,那目光是如此酷烈勇猛,那齿间的刀光是如此眩目,那模样是如此骇人。所有虾兵蟹将,都吓得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 也就在这一瞬,力量全部耗尽的杀破狼突然感到周身一轻,自己的魂魄以不可挽留的姿态脱壳而出,可这时他连抓住自己躯壳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魂魄一寸寸地升腾而起,一点点地远离空气中血腥的气息。而自己的躯壳,仍保持着站立的姿势,威慑着对面的虾兵蟹将,令它们不敢上前。 他的魂魄越飞越高。狂风,雪花,树木,山川,河流。所有的事物,似乎都变成了眨着眼睛的精灵,它们要拥抱他,它们的怀抱,是那么温暖。他最后一次俯望大地,自己的躯壳仍站立着,在猎猎寒风中岿然不动。一颗属于他的流星,正从天际划过。他缓缓阖上双睑,内心一片安然,仿佛婴儿回到了母亲最本真的怀抱。 他想,我不是离去,我是回去,回到那沉寂安宁的原乡。 十二 而此刻,鹰入林仍在天空奋力展翅翱翔,她的内心漾满了激动、焦灼和忧虑。敖莽的魔咒已经无法发挥作用,终于,她第一次飞过了鹰愁涧,飞到了他曾日日奔跑的土地上。 阳光已经变得温和沉滞,下午过去了。她要加速了,她要赶在夕阳西沉和月亮升起之前,将解灵咒交给杀破狼。就在这时,她看见一颗流星从自己身边划过。不祥的预感顿时笼罩了她。她狂鸣一声,加快了挥翅。 终于,她在一座山涧下看见了自己的狼君。让她欣喜的是,她看见他还站着。他伟岸的身躯下,蜷缩着敖莽委顿的残躯。是,他一定还活着,他仍要和她做那雪原之国最令人艳羡的神仙眷侣,这是他们从小就立下的承诺。 她盘旋着降落到他身边。早已涣然颓败的虾兵蟹将看见是她,而且她的左臂已解开封印,知道大势已去,顿时作鸟兽散。 此时,雪停了,最后一抹阳光已消遁,月亮悄悄爬上来,雪地上反射出幽蓝的光芒。她缓缓变成人形,仍是多年前那最美丽的雪原女子。她打开解灵符。她知道自己将永远不用再回到鹰的模样,她将永远是他心中最美丽的爱人。 她转身喊:狼君。 他不回答,亦不言语。 她看见雪地上一大片,已被白雪覆盖住的洇散开来的血迹,顿时明白了一切。 她的眼泪淌落下来。她哽咽着伸手上前,试图再次抚摩他瘦峭的脸颊。那分明的轮廓,那坚硬的线条,那炽热的体温,曾一次次走入她的梦中,成为她生存下去的勇气。 就在她的手触碰到他面颊的那一刻,他象一座巍峨伟岸的山,重重地,向后倒下。 十三 雪地一片安宁,天边静卧着一轮弯月。而远处最明亮的那颗星,是天狼星,它默默而深情地俯视着大地。 鹰入林走进青竹洞。岩洞口漫进银色的月光,微尘在空气中荡漾。 在青竹洞的里间,她看见一个熊猫宝宝正在襁褓中哭泣。 她连忙抱起他。孩子停止了哭泣。一双晶亮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她用指尖碰碰他毛茸茸的娇嫩脸蛋。他咧开小嘴笑了笑,然后含住她的指头吮吸起来,喉咙里还发出含混的声音,似乎在嘟囔着抱怨:你为什么现在才来呀,妈妈。 她将自己的脸紧紧贴着他冰凉的面颊,缓缓说:孩子,我们回家。 易水寒(转载) 易水寒 2007-06-28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一 长安皇城之大,完全超出了易水寒的想象。之前,他一直以为慕容家族的宫殿可冠以“雄伟”二字,可当他步入大唐皇城,思维的疆域被彻底摧毁。巍峨。如果慕容家族的宫殿都是雄伟的,那么大唐皇城绝对可算得上巍峨。 皇城周遭重兵层层,而你无法听到一点声响,除了自己轻微的鼻息。当巍峨遭遇到这样的寂静无声,一切便都显得肃穆森严。 而李世民就凛然站立在皇城前庭,等待着易水寒的敬奉与拜谒。 冬日午后的阳光沉滞凝重,易水寒可以看见空气中细小的微尘在阳光中慢舞。他手持慕容家族的兵力分布图,一步步地,沉缓而笃定地向前走去,如同走向宿命的终点。 二 这样满怀忐忑与希冀,却注定是悲伤结局的前行,易水寒已经历过三次。 第一次是他十二岁那年。当时他还和父母生活在深山中。父母是最普通的布衣平民,靠打猎砍柴为生。有一天,平静的生活被一群山匪打破。易水寒的父母双双死于山匪刀下,他抚摩着父母渐渐冷去的身体,陡然转头怒视山匪头领,顺手操起父亲手中的柴刀,怒奔上前。虽然毫无功夫,但他的骤然一击,还是令对方手忙脚乱了一番。 他自然是打不过这些山匪的。当山匪夺过他手中的柴刀,一脚将他踹倒在地时,他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到了死亡的威胁。 幸运的是,一位名叫公孙三娘的女剑客及时出现,救了他一命。 公孙三娘见他生性耿烈、武学资质不俗,便收他为义子,与亲子韩干同等对待。韩干自小不喜武学,只钟情于驯马和丹青,所以公孙三娘将毕生武学传授于易水寒。到十八岁那年,易水寒已是声名鹊起的少年剑客。 ――这一次的前行,是一个意外的传奇。 三 易水寒行至皇城前庭的台阶前。李世民大声道:“易水寒,你上来。”声震屋瓦,口气威严。 易水寒磕拜后,缓步走上台阶。 他离李世民越来越近了。可他无法抬头,他只能低头看脚下的台阶。他可能甚至无法看清李世民的眼神――其实,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等兵力分布图随着轴枢一层层展开,李世民还不及看见裹在图纸中央的剑,他早已擎剑跃起,在空中划过一段完美的银色弧线,直刺李世民的咽喉。 ――可是,等待自己的究竟将是什么?命运的底牌究竟会是什么样子? 四 如果不是十八岁那年,公孙三娘为忏悔自己早年犯下的错,退隐江湖,遁居大漠深处,易水寒可能不会被这样决绝地抛向江湖。 有时易水寒很羡慕义兄韩干的生存状态。驯马、丹青,自在逍遥,而武学本意虽为防身,却已然是江湖恩怨的根结。自己既学了武,就不得不遵守这江湖的游戏规则――扶弱锄强,杀富济贫。人一旦入了江湖,想逃都逃不出来。 所以,在第二次面临人生的契机转折时,他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行。 那一年他二十岁。他完全不知道那巡游长街、四遣路民的会是什么人。但是当他看见一位老妪被巡游兵无情撂倒在地时,骨子里的侠义热肠使他选择了御剑前行。 他不知道这些人是没落皇族慕容家氏最得意的朝中高手。他在击倒数人后,终因寡不敌众,被生擒活捉,五花大绑押上前来。 这是易水寒第一次看见慕容,那位传说中内敛隐忍、礼贤下士的没落皇太子。 慕容欣赏他的执著和一身胆识,喝令众人退下,捐弃前嫌,亲自鞠身为他松绑。 他这一生,从未受过这样的礼遇,从未这样被当成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写的人对待。他对慕容的宅心仁厚心悦诚服。 所谓投桃报李。他和慕容结为莫逆挚友,成为慕容手下忠心不二、备受器重的剑客。 他是这样突兀而蒙昧地找到了生存下去的理由:报效明君。 ――这一次的前行,是一场宿命的序幕。 五 易水寒手托兵力分布图,继续驱步向前。漫长的台阶,仿佛要走一生那么长。这时有微风拂过,花香若隐若无地游弋于风中。 他楞了一下,不自觉地嗅了嗅――是蔷薇的清香吧? 六 一年前的中秋时节,易水寒想念已不在人世的父母。天色黯淡下来,他不想回家,鬼使神差地溜进牡丹阁买醉。牡丹阁里脂香粉浓、软语暧昧,落落寡欢的易水寒坐在角落里,将身上的银两都买了酒。 就在他喝得醺然恍惚之际,一位女子缓步走下楼阁。嘈杂的人群顿时噤了声。易水寒目光迷离地尾随着那女子的背影。周身红衣,步态妖娆,颈项白皙,发髻左侧别着一朵繁盛饱满的红色蔷薇。 那女子从容地与宾客调笑。她饮酒的姿态,怡然自如,一味的沉醉。那开到荼蘼的蔷薇就这样晃花了易水寒的视线――对初入红尘的青涩少年而言,这样的修行是颇具魅惑力的。 就在易水寒醉意正酣时,人群突然喧嚷起来。他看见一群壮实的波斯人在调戏那女子,女子哀求着腾挪闪避。几乎是出自本能地,易水寒大喝一声“住手”,挺身冲了过去。其中几个波斯人仗着酒意,弯刀直挥上前,易水寒从容避开,同时用脚撂倒几个。当他将她牵到自己身后时,一个波斯人手举酒坛从斜下里突窜出来。一阵轰鸣在易水寒头顶炸响,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一次的前行,是一场华宴的伊始。 七 此刻,易水寒已踏在了李世民投射得长长的影子上。 命运那只翻云覆雨手很快就要为他揭开那张底牌了。可是,可是自己为什么会有些失神?在这最不合时宜的时刻。 八 易水寒还记得自己醒来时,已是次日的正午。他躺在牡丹阁中一张陌生的香榻上,头像要炸裂般刺痛。 “你醒了。”那红衣女子用热湿帕擦拭他的额头,关切地问。 他想起昨夜的事,不禁有些羞赧。一心想英雄救美,最后却被美人所救。 那一天,他知道她名叫红蔷,是长安牡丹阁中最受追捧的舞伎。 待头痛缓解,易水寒便匆匆告辞,红蔷也不挽留。 他们的故事到此,似已戛然而止。而红蔷下楼时的妖冶背影,饮酒时的妩媚之姿,还有,那掩映在髻畔红蔷薇下的绰约身影,却始终盘旋在易水寒的脑海里。 数月后,易水寒到长信镖局查询慕容的一批镖银,却在休息厅里看见一面奇怪的铜镜。 铜镜中,没有出现意想中的自己,却浮现出数月前那红衣女子的侧影。 易水寒惊喜地注视着她娇艳动人的容颜,红蔷却突然转过身来,脸上写满讶异,尔后敛住惊讶,朝他绽出蔷薇般妩媚的笑颜。 易水寒恍悟过来:这铜镜照不见自己,却能照见自己日思夜想的人。 然而她的笑容,实在令易水寒心动。 几天后,易水寒再去长信镖局,待他忙完正事,转身的瞬间,突然看见红蔷手持木雕,站在庭院中。她身上洒满阳光,流丽如浮雕的侧影让易水寒的意念忽闪了一下,他笃定地一抖手腕,剑身划过草坪上的蔷薇灌木,一朵蔷薇被不偏不倚地从花蕊处劈成两半。 疾驰而过的剑光攥来红蔷的眼神。两人凝视着地上那朵均分而落的蔷薇,不约而同地怔了半晌。 原来,红蔷是到长信坊取牡丹阁定制的木雕的。没想到,两人竟能在这里邂逅。 无心的邂逅很容易牵紧两个人的距离。他们像失散多年的老友,很快便聊到了一起。红蔷说话的时候喜欢皱着鼻子:“好奇怪,世上还有这么巧的事情?” 易水寒看着她鼻梁上堆积起来的可爱的皱褶,连声附和,内心却异常温暖。 这次的告别之后,易水寒接连几日心绪难平。他甚至又试过几次,却再也不能将一朵蔷薇匀整地劈成两半。 刻意去做的事情总是没有好效果,好比一段无缘却强求的感情。 九 易水寒缓缓深吸一口气。他警告自己要屏气凝神,此时是万万不可失神的时刻。 他小步踱到李世民身前,双手呈奉兵力分布图。山川,河流,平原,湖泊都被浓缩在图纸上的方寸之间,如同他二十二年的所有勇气和胆识,被浓缩在这倏忽即逝的瞬间里。 十 易水寒终于无法抑制内心的思念,再一次来到牡丹阁。这一次的主动来寻,就像剑锋挑破薄纸,接下来的一切便如同细水长流水到渠成。 两情缱绻至浓酽之时,易水寒突然起了带她走的念头。夜色中卖笑的女子,多是误入红尘吧,他以为她定会答应。没想到她却反问道:“你扪心自问,是否真的不介意我曾做过舞伎?” 易水寒怔了一下,眼中火焰般舞蹈着的渴念与激情瞬间熄灭。 他眼中的瞬息变幻被红蔷敏锐地捕捉到了。 似是安慰,亦是舒缓,她笑道:“这样没有什么不好。付出与回报,都截然分明,不留半点纠缠。痛快、决然。我素来不喜欢拖泥带水的生活。” 其实,就在他说要带她走的那一刻,她的眉稍还是跳了一下――这样的承诺,哪怕终会成空,也会有瞬间的暖意吧。 十一 兵力分布图已经一层层展开。易水寒的心却兀自乱了起来。在就要知晓命运底牌的瞬间,他的内心却突然舞起了烟尘。这几年的江湖奔波,这二十二载的人世游,自己究竟想要什么?财富,地位,爱情,武学,名誉……样样他似乎都渴求,却样样都不足以令他沉醉至酩酊。他活得就像手中那柄长剑凌空舞出的剑花,姿势纵然再漂亮,却不过瞬间的光芒闪耀,甚至尾声还不及闪现,序幕便已消逝。再美的剑花,终究开不成完整的一朵…… 然而他已没有时间去思索,黑色剑柄已乍现眼帘,他近乎本能地一把攥住,迅疾抽剑而出,弓身向前一跃,剑锋直指李世民的咽喉! 十二 易水寒最后一次见到红蔷,是出发前的最后一夜。 作为慕容最器重的剑客,若能成功刺杀李世民,他将拯救整个慕容家族的命运。 那一夜无比漫长,易水寒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眠,他二十二岁的年华里承载了太多东西,沉重伤怀至不可言说。一直纠缠到半夜,他终于忍不住,拍门而出,他突然觉得红蔷做过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喜欢她,这喜欢结结实实毋庸置疑,这才是最关键的;他们的遇见恰是时候,像一把剑要将一朵蔷薇劈成两半,这背后,蕴涵着太多的机缘、巧合和火候――遇上就是遇上了,想躲避,不可能;想强求,亦不可能。 他奔跑在无尽的黑夜里,像火在风里泼辣辣地滚,只是想快些,再快些。 他潜入牡丹阁,推醒正在酣睡的红蔷,他将自己的身世和第二天的行刺计划和盘托出。 一听到“慕容”二字,红蔷的脸顿时像落满灰尘的湘妃帘子,重重地摔了下来。 “如果我明日成功,我一定带你走!我们去没人的地方,过我们想过的生活。”他目光灼灼。 “不!”她大声叫道,声线几乎扭曲。 易水寒愕然地看着她。她突然抱紧他,并流出泪来。 片刻之后,她却又猛然推开他,停止啜泣:“你若赢了我,你就属于你自己。你若连我都不敌,还枉谈什么行刺!” 话音刚落,袖中的流星镖早已落入掌中,一声呼哨,镖已如流星陨落般突飞而来,直奔易水寒的命门。 易水寒大吃一惊,仓促间挥剑阻挡。他没想到红蔷竟会武功,流星镖舞得出神入化,更没想到红蔷出招无情,招招致命! 他心下不敢小觎,使出毕生武学与其过招。 红蔷的流星镖虽然使得不俗,可心性大乱,远未至行云流水的境界。易水寒抓住她的一招漏洞,剑锋抵在了她素白的颈间。 “你输了。”犹如麦芒在背,易水寒颤抖着问她,“为什么一提到慕容家族,你就脸色大变?你究竟是什么人?” “事到如今,告诉你也无妨。”红蔷的脸激动得通红,目光中似有烈焰燃烧:“我原本也姓慕容。多年前,慕容家族内部发生权益纠纷,还是孩童的我目睹父母和唯一的哥哥被家族同门屠戮。我被薄戚卖于人贩子,尔后转手,一卖再卖,后有幸被朱邪国铁勒解救,授以武艺。 “那慕容的父亲便是当年指使同室操戈的幕后主谋。几年前,我刺杀慕容的父亲失败,被他们视为心腹大患,他们耳目众多,无奈之下,我只好隐于闹市,成为这牡丹阁中的一名舞伎。 “现在朱邪国已和大唐交好,我这几年隐姓埋名出卖欢颜,不过是等着看大唐灭亡慕容和他父亲的基业,以解我心头之恨――如今,你却要为那歹人之子去刺杀唐王,你说,我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易水寒心头一凛,竟无法把持住手中的剑。怔忪半晌,他哀声问道:“你是否愿意为了我,放弃复仇?” 红蔷却笑着反问他,语气同样郑重:“你是否愿意为了我,放弃这样近乎飞蛾扑火的行刺?” 易水寒摇头。 红蔷亦摇头:“你去吧。能否活着回来,都已不再重要。唯一可以让你放心的是,我不会痴痴地枯等你。” 第二天。在河边,慕容亲自送易水寒启程。易水寒在人群中焦灼观望,却一直没有看到那一抹红。 江风呜咽,夕照如血,柳絮翻飞。他失望地上了船。对于这场感情,他做过无数次设想,唯一让他没有料到的却是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在他面前,横亘着无法跨越的国恨家仇,而红蔷哀矜的表情时时浮现,如同那遥不可及的彼岸之花。 原来,在红尘中想和一个彼此心仪的人牵手,比用剑劈开一朵蔷薇更难。 十三 如巨蟒长信奔突的剑锋凝聚了易水寒所有的希冀与果敢。可结局远不是他想象的那样,李世民不应招亦不躲闪。在易水寒讶异的瞬间,早有多支飞矢斜下里飞射出来。 易水寒连忙挥剑拨开如蝗而至的箭,可最好的时机已错失。当他再次试图剑指李世民时,朝内高手已聚于四周,将他团团围住。他在搏杀时,看见李世民的唇角竟绽开平静如斯、洞若观火般的笑容。 李世民的笑容让易水寒明白一切搏杀都将是枉然。但他还是本能地使出浑身招数御敌。刀光剑影中,他突然感到天庭一阵锐痛。一行粘稠的血滑过额头,流过眉间,顺着眼眶,涌入他的眼中。 他眼前的一切,顿时都染上了一层红色的光晕。倒下的瞬间,他身边的层层官兵群拥而上,纷繁步伐如万马齐踏,而在刀剑战靴的罅隙间,一注橘红的阳光照入他微睁的眼帘,他仿佛又看见了那个夜晚,红蔷缓缓下楼时,嫣红摇曳的背影。 ――他终于明白,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前行,不过是一场决绝的撒手。 玄天姬(转载) 玄天姬 2008-08-19 谁持彩练当空舞 [楔子] 人总会为自己的一时疏忽付出代价,有时,这种代价需要用一生来偿还。 那一年,正值芳华的舞彩娥是备受王母恩宠的瑶池舞姬。 恰值瑶池召开蟠桃大会,天宫巧匠为王母过蟠桃大会日夜赶制七彩霓裳。舞彩娥负责照料刚刚染好的七色绸缎,这是制作七彩霓裳的材料。而在门外把守的,是天庭最忠诚耿实的天兵玄云霄。 半夜时分,舞彩娥不小心伏案睡着。烛火烧着了屏风,烈焰波及七色绸缎。待她惊醒过来,火焰已如波涛汹涌翻腾。门外守护的玄云霄听见她的呼救声,急忙冲进来,他目睹横梁在火中已倾斜欲坠,情急之中他一把推开舞彩娥,火舌翻卷的横梁劈头摔到他脸上,滚烫的火苗灼痛了他的面颊。 火势如脱缰之马,无法控制。漫天赤焰,烧毁了七色绸缎,映红了整个天庭。 两人自知犯下滔天大罪,也不申辩,只等待天庭的发落。 七色绸缎价值连城罕世难求,但玉帝和王母谅及两人平时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于是将他们贬至人间,沦为凡人。 二人在一个叫傲来的海边小村生活下来。同为落难失意之人,加之有相遇之恩,二人渐生情愫,结为夫妻后,生下一个叫玄天姬的女儿。一家人克勤克俭、冷暖自知,生活倒也平静。 只是,当年因自己一时疏忽而犯下的错,是夫妇二人心头永远无法解开的结。 那火龙一般燃烧着的七色绸缎,仍不时舞蹈在他们的脑海里。那映红半边天庭的火焰,时常吞噬着他们的梦境,令他们在半夜惊醒。漫漫暗夜里,自责、愧疚、忏悔、不甘,在心头纠结,暗涌,翻滚。 孩子五岁那年,玄云霄和舞彩娥不约而同地立下誓约:要用毕生的力量,求得和当年一模一样的七色绸缎,然后奉还给王母,以弥补自己当年犯下的错。 世间多少人视誓约若过眼云烟,而这对夫妇内心丰沛如良田,微小的愿望如种子播下,便一心灌溉呵护,期待有朝一日,这卑微梦想,能长为一株参天大树。 [壹]赤 在玄天姬八岁那年,玄云霄开始去野外采集朱砂。而母亲留在家里辛勤操劳、勤俭持家。母亲告诉年幼的玄天姬,将朱砂颗粒研细磨匀,用水调合后,即成赤红色染料。将绸缎浸入其中,粉末会被绸缎所吸附。用这种颜料染成的赤色鲜艳纯正。 小小年纪的玄天姬,自然不会知道父母为什么要执著于一匹赤色绸缎,唯一让她感到开心的是,每天父亲风尘仆仆地从外面回来,总会变戏法般地从怀里掏出几个野果。母亲嗔怪他不要再冒险去崖壁上采摘这些果子了,而他只是憨厚一笑:孩子喜欢吃,我就继续摘。 这些被父亲肮脏的双手捧出的野果,沾染着灰尘和泥土,但经过母亲细心洗净,却是那么甘饴可口。这些野果甜蜜了玄天姬的整个童年。 童年温暖而迟缓,像冬天晒在老棉鞋上的阳光。十岁那年,玄天姬那颗幼小的心,萌生出了初始的矜持和微妙的自尊――她不再愿意和父亲一起出门了,父亲脸上那一大块烧伤留下的疤痕,让她隐隐地感觉有些难堪,而父亲每次带回家的新鲜野果,她也不再热衷。可父亲并不计较这些,每次从外面采集朱砂回来,总是不忘带给她几个野果。 有时,玄天姬看着父母因过度操劳而显得沧桑的容颜,会纳闷地想:这么辛苦奔波,不过是为了一匹赤色的绸缎,值得吗?她觉得他们真是不可理喻。 一天,父亲出门采集朱砂,彻夜未归。母女二人忐忑地等了一整夜。破晓时分,全村村民集体出动沿着山路寻找。他们在回家的路上发现几棵野柿树,树上稀稀拉拉地挂着几个柿子,因为长在峭壁上才得以保存下来。他们同时发现一棵柿树有枝桠折断的痕迹,而树下是百丈深渊。村长看了看母女二人说:“我们到峭壁底下去看看吧!”母亲的脸色刹那间惨白如纸,险些晕厥。不详的预感顿时笼罩住了玄天姬,冼夫人叹口气,牵紧她的手往山下走。 果然,父亲静静地长眠在谷底,身旁是一筐泼洒了的朱砂和几个散落的野柿,而他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野柿。他身上的血溅落到朱砂上,凝固成了深重的赤黑色。母女二人如烈焰焚心,紧紧抱住对方痛哭起来…… 在乡亲的帮助下,母女二人将父亲草草埋葬了。父亲手中紧紧攥着的那个野柿子,也葬在了父亲的身旁。 当夜,母亲对玄天姬讲述了她和父亲的经历。这是玄天姬第一次听到父母的故事。她没有想到,父母居然曾经是天庭的神仙。父母曲折坎坷的人生经历和那颗不懈赎罪的心,深深感染和震撼着她。一颗幼小的心,被父母的夙愿激活、沸腾,像飓风袭来时,船帆一样鼓涨得满满的。她突然理解了父母这么多年辛勤奔波的原因。她感到非常非常对不起父亲。 第二天,玄天姬和母亲开始用力磨研那些沾染了父亲鲜血的朱砂。玄天姬的手心布满了血泡,虎口隐隐渗出血来,而最疼痛的,是那颗深深追悔的心。 终于,这些朱砂被磨研得细密均匀,母亲用水调合后,将绸缎浸入其中,小心翼翼地染好了一匹赤色绸缎。母亲告诉玄天姬,要弥补父母当年的罪行,必须找到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的绸缎,而现在,仅仅是开了一个头。 赤色丝绸晾晒在家门口,在微风中拂摆着。 那一片耀眼的赤色,在阳光下似乎隐隐折射出父亲的一片赤忱,深深刺痛了玄天姬娇嫩的双眸。 这一年,她十岁。 [贰]橙 世事无常。三年后,母亲重疾缠身,卧病在床。病榻上念念不忘的,依然是七色绸缎和那未了的心愿。 初秋时节,母亲的病情愈发严重,大夫看过后,摇头轻叹回天乏术。 送走大夫,母亲大概自己也预感到了什么,她无神的双眸绽放出了久违的神采,她抚摩着玄天姬的发梢说:“我昨夜又梦见了王母,她对我说,只要奉还和当年一模一样的七色绸缎,她便捐弃前嫌。我预感自己将不久于人世,赎罪的心愿,可能要靠你帮我们去实现了。” 玄天姬将母亲的双手抱紧,置于唇前,含泪点头应允。空气突然变得沉闷凝滞,大概是为了舒缓这种令人窒息的气氛,母亲喃喃说道:“真想吃几个新鲜的橙子啊,当年在天庭,这是最常见的果品,自从坠入凡间后,再也没吃过橙子了。” 当夜,母亲沉沉睡去。玄天姬守护在母亲身边,她看着母亲苍老的面颊,早生的华发,干裂的嘴唇,一颗心揪得紧紧的。她伸出手,轻抚母亲的面庞,心想,多年前,当母亲还是天庭最华美的舞姬时,这面庞一定皎洁如月光吧,而多年过去了,母亲的心愿未了,却即将撒手人寰。她心头突然泛起冲动,决定帮母亲摘几个橙子,她不希望看见母亲连这么微小的愿望都无法实现便告别人世。 玄天姬为母亲掖紧被角,轻轻阖上门,她在微凉的风中疾跑,跑出傲来国,来到花果山,终于在山野间找到了一株橙子树。橙子长势正好,碧叶叠嶂,橙香清冽,可现在毕竟不是橙子成熟的季节,青橘悬垂在叶影憧憧里,嘲弄般地望着她。 这时,玄天姬看见一颗流星从天际划过。 那一刻,她知道母亲永远离开了自己。母亲去世前的嘱托,被缄默成一个来不及成熟的青橙,永远种植在了她的记忆里。 在邻居的帮助下,玄天姬将母亲葬在花果山的一棵橙树下。母亲直到去世,都没来得及吃上橙子,但至少在去世后,还可以闻到甘甜的橙香。 从此,十三岁的玄天姬,要开始学着一个人养活自己照顾自己。 独居的岁月里,玄天姬主要靠在山间砍柴,然后到集市上变卖来勉强糊口。她拒绝了邻里乡间的好意恩赐与惠赠。她幼小的内心里,写满了倔强与自尊,她不喜欢仰仗他人的赐予来生活。童年的稚嫩和懵懂,逐渐褪去,而父亲的狷介,母亲的坚韧,却完全继承到她身上,融进了她的血液里。 十四岁那年的一天,天降暴雨,破败的茅草屋被飓风掀掉了屋顶。等玄天姬惊醒时,发现自己卧在一片水泽里,被子和衣裳全部湿透了。 一年多的艰辛和辛酸在瞬间纠集涌动,她终于无法再强撑坚强和无谓,裹着箱底唯一一块干燥的绸布,她跑到母亲的坟前哭泣起来。 破晓时分,雨水渐渐停了。她借着黎明,看见枝头的橙子正在淌落橙色的汁液,仿佛是哭泣时流下的泪水。 那汁液染湿了裹在玄天姬身上的绸布。素色绸布被染成了橙色。 她知道,那一定是母亲在为她哭泣,同时在鼓励她,永远不要放弃心中的梦想。 她在心里立下誓言:铭记父母的遗愿,好好活下去,一定要弥补父母当年犯下的错,一定要等到化蛹为蝶的那一天。 天晴了,玄天姬将橙色绸缎晾在阳光下。 她有些悲伤,又有些高兴。她终于收集到两种颜色的绸缎了。想着家里挂着的赤色绸缎,看着眼前的橙色绸缎,她就感觉到了生存下去的勇气。可是,这两块绸缎,都是用父母的生命换来的。 所以,今后的路,得靠自己了。 这一年,玄天姬十四岁。 [叁]黄 一年后,玄天姬在深山砍柴时,无意间看到一只鹦鹉从树梢掠过,一片金黄色鹦鹉绒随之缓缓飘落到她手心。 回家的途中,玄天姬经过冼夫人的家。一时兴之所至,她问冼夫人:“这种鹦鹉绒可以用来干什么呢?” 大娘仔细看了看,说:“这种金黄色鹦鹉绒用来纺织黄色绸缎最好不过了,可是金黄色鹦鹉绒太难得到了。早就听说傲来国的后山深处栖息着一群大嘴鹦鹉,可是它们一年才换羽一次,所以想得到它们的羽绒真的很难。”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玄天姬开始在每天砍柴时,注意观察这些鹦鹉的生活习性,终于有一天,她发现这些鹦鹉日出觅食,日落归巢,而每年夏季最热的七月,是鹦鹉换羽的季节。 她耐心地等待,七月终于如期而至。 一天傍晚,在这群鹦鹉归巢之时,玄天姬一路尾随追赶,荆棘划过她的身躯,毒蛇在足畔梭滑而过,划荡藤蔓跃过山涧。终于,她在一棵参天古木的枝桠间发现了那群鹦鹉的巢穴,而此时的她,浑身上下已是划痕累累。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处心积虑的观察带来了收效,她在树下捡到了很多金黄色鹦鹉绒,她满心欢喜地踏着月光回家。 一个月后,冼夫人用玄天姬辛辛苦苦收集到的金黄色鹦鹉绒,织好了一匹黄色绸缎。 这是玄天姬靠自己的力量得到的第一匹彩色绸缎。她为自己感到骄傲,骄傲里又有隐隐的辛酸。 这一年,她十五岁。 [肆]绿 一年时光倏忽而逝。小小的傲来村,已经承载不下玄天姬心中的抱负了。走出这个封闭贫瘠的小山村,到更广袤的天地间的愿望,在她的心里膨胀着,像一粒小小的种子在渐渐地生根发芽。 终于,在十六岁生日那天,她决心走出傲来村,游历四方,竭尽全力,寻找剩下的四种彩色绸缎。 告别了邻里乡亲后,玄天姬一路跋山涉水餐风露宿,终于到达了繁华的长安。在度过最初的好奇和试探后,她开始一心寻找四种彩色绸缎的线索。 有一天,玄天姬撞见西市一位蚕妇正被当地的蚕贩和蚕霸欺负,她意气难平,出手相救,自幼和母亲习武的玄天姬击退众人,然后帮蚕妇捡拾起散落一地的蚕茧,护送她回家。当夜,玄天姬就在蚕妇家休息。 次日清晨,玄天姬惊喜地在蚕妇家的蚕室内发现两个绿色蚕茧。蚕妇告诉她,这是非常罕见的天蚕茧,这种绿色的蚕丝,可以织成绝美的绿色绸缎。玄天姬大喜,她将自己的身世和来长安的目的托盘而出,蚕妇听后,惊讶道:“看不出来,你小小年纪,却有如此宏愿和恒心。好,大姐一定帮你这个忙!”蚕妇告诉她,这两个蚕茧的蛾很快就要破茧而出了,届时她们可以一起来喂养这批天蚕。 冬去春来。幼蚕孵出来了,蚕妇和玄天姬用羽毛轻轻把它们刷到剪碎了的嫩桑叶上。刚孵出的幼蚕黑黑小小的,象蚂蚁一样,蠕动在桑叶上。幼蚕吃的很慢,长大后,经过四次蜕皮,进入五龄期。这是蚕长的最快的时候,每天都需要两三篓桑叶,经常要半夜起来换桑叶、清除残叶和蚕粪。但每天半夜从睡梦中挣扎起来的玄天姬,却备感欣喜,因为她内心溢满了希冀。 吐丝。结茧。摘蚕茧。煮茧,抽丝。 当蚕妇把一匹光滑如丝的绿色绸缎递交给玄天姬时,玄天姬颤抖着双手,不敢去接。因为,她的双手已经布满了茧花,她怕手心中那些粗砺的岁月留痕会划伤缎面。良久,她将自己的面颊轻轻贴在缎面上,仿佛童年时,靠在母亲光洁的颈项旁。 这一年,她十七岁。 [伍]青 接下来的一年里,玄天姬一直在苦苦寻找青色绸缎。穿行大街小巷,求教贩夫走卒,却一直没有发现线索,所有人一听她在寻找青色绸缎,便茫然地摇头。 直到有一天,玄天姬来到国子监,藏书楼的老先生听了她的疑问,告诉她一段话:“荀子在《劝学》中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这句名言流传了几千年,可谓人人皆知,但其中的道理却不一定有多少人知晓。青,是指靛青;蓝是指蓝草。靛青染料是从蓝草中提炼出来的,但颜色比蓝草更深更亮泽。后世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来形容学生胜过老师,长江后浪推前浪。早在秦汉之前,人们将蓝草割下后切碎浸泡出色液之后,尽快将此染液用于染色。由于这个过程很短,时间稍长,染液就会形成蓝色的沉淀,而不再有漂染价值。因此,在蓝草收获季节里,染匠们十分繁忙,要加紧染色,否则染液就要报废。后来人们发现,在这种蓝色沉淀中加入酒糟,可以使不溶于水的蓝色沉淀变为靛青染料。” 老先生的一席话,令玄天姬茅塞顿开、恍然大悟。她明白了,要想得到青色绸缎,必须先得到蓝色绸缎。谢过老先生,玄天姬马上转身去长安七巧坊。 [陆]蓝 七巧坊,大唐最大的染坊。坊主傅江衣冷冷地瞥了一眼瘦弱的玄天姬,说:“青色染料,七巧坊确实可以做,但做青色染料要先做一缸蓝色染料,代价委实太大了。” 玄天姬苦苦哀求:“我可以来贵坊来做帮工,不要报酬,只希望将来可以得到一匹青色绸缎和蓝色绸缎。” 傅江衣看也不看她:“七巧坊中历代染坊从不收女徒。” 次日,玄天姬又来了,只是这一次,她灰衫束身,头系纶巾,俨然已是须眉男儿。 傅江衣望着她,轻轻阖首。他读懂了这女孩内心的那股狠劲。 玄天姬开始和七巧坊中的男工一起劳作。清晨去田野里采割蓝草,用力将它们切碎、浸泡、搅拌成蓝色染液,然后没日没夜地加紧染布。染料浸泡腐蚀着她的双手,她的手掌出现水泡,随后蜕皮,露出鲜红的嫩肉,锥心地痛。 用蓝色染料染完所有布后,她不屈的精神终于感动了傅江衣,傅江衣同意让她自制一盆靛青染料。玄天姬欣喜地跑到大唐南部丰都天禄坊,买到酒糟。在蓝色染料的蓝色沉淀中加入酒糟后,不溶于水的蓝色沉淀终于变成了靛青染料。 午后,玄天姬心情惬意地在七巧坊的花圃中晾晒青色和蓝色两匹绸缎。阳光正好,和风熏暖,石榴花意正浓,两匹绸缎临风起舞,恍若一阕飘摇在风中的歌。 这一年,她十八岁。 [柒]紫 时光如白驹过隙,很快,又两年过去了。玄天姬一个人独自在外漂泊,已经四年。 这两年里,她一直在努力寻找紫色染料或紫色绸缎,但一直没有结果。 玄天姬心里失望极了,加之尝遍人间冷暖,思乡之情日益浓重,于是深秋时节,她回到了自己的出生地傲来村。此时,父母的坟茔已是荒草萋萋,而母亲坟前的那棵橙子树却高大茂盛,惟有苍老的树干向她提醒着漫漫年华留下的痕迹。 想到自己已经二十岁,却依然没有完成父母的重托,玄天姬触景伤情,不禁扶住那棵橙子树痛哭起来。这一幕,引起了一位采药少女的注意。 热情询问后,少女得知了玄天姬哭泣的缘由。她热心地告诉玄天姬,有一种中药叫紫草,不仅可以治病,而且也可以用来制作紫色染料,只是这种药材实在罕见,听说只有乌斯藏东有少量成长。 玄天姬根据少女的提醒,连夜启程,终于赶到了乌斯藏东。让她无奈的是,她一直没有找到紫草生长的地方。有一天,彷徨无助的玄天姬在经过高老庄时,无意间邂逅了正在清扫街面的仆人高才。高才告诉玄天姬,乌斯藏东观音院的喇嘛僧知道紫草在何处生长。 玄天姬满怀希望地来到观音院。喇嘛僧告诉玄天姬,紫草是一味非常珍贵的药材,由于过度采集,已经非常稀少,所以他不能告诉她实情。之后便三缄其口,不愿再提此事。 玄天姬反复央求无果,只得郁闷地踏上归途。暮色苍茫,她在路上偶遇一位去观音院朝拜的参佛人,参佛人告诉她,如果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情,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玄天姬心里受到了启发,决定用一种虔诚得近乎决绝的方式来感动喇嘛僧:一路磕头至观音院――她坚信佛海有情,心诚所至,金石为开。 清晨,当喇嘛僧推开观音院大门时,惊讶地看见昨天那位女子昏倒在寺院门口,她的额头渗满了血珠。喇嘛僧明白了一切,深为感动,待女子醒来后,他告诉她,在乌斯藏东黄风洞附近,有一处茂盛的紫草生长区。 玄天姬取到紫草后,立即赶到长安七巧坊。两年的光阴,她已和七巧坊上上下下结为挚友。用紫草得到紫色染液后,她终于得到了最后一匹彩色绸缎。 这一年,玄天姬二十岁。此时,距父亲去世,已经整整过去了十年。 [化仙] 终于收集到七种颜色的绸缎,却上天无门。玄天姬着急地大哭起来,一时间,天地动容,大雨倾泻而下。 而此时,一位云游熊猫画师恰好撑伞经过,目睹了这感人一幕。 “把你的七彩绸缎给我,我送你到天上去。”画师大声说。 丝绸铺上画板,瞬间变成了七种颜色的水彩,画师取出画笔,蘸上水彩,在空中画出一道七色彩虹。 顿时,大雨戛然而止,七道霞光照耀于天地之间。 玄天姬走在彩虹上,广博天地直入眼帘。 她刚刚踏上天庭,那七道霞光也尾随而至,幻化为七彩霓裳,披于她的身上。 父亲手中紧握着的野柿,沾染着父亲血迹的朱砂,被掀掉屋顶的茅草房,茧花累累的双手,被染液泡得浮肿的双足,观音院前的一路叩首……往事一幕幕在玄天姬眼前浮现。多年的辛酸、不甘、挣扎和努力,如化蛹为蝶,在这一瞬,全部绽放为最美丽的七彩光芒。想起父母和自己毕生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玄天姬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泪水。这泱泱天地,日月光华,何止是人生布景,亦是人生最真实最华美的舞台。 身披七彩霓裳,玄天姬临风起舞,顿时天空中流离光华,美轮美奂。 如朝霞,似夕照,赛月光,胜星辉。刹那间,天地间七彩潋滟,霞光万道,流光溢彩,姹紫嫣红。 天空中的奇异变幻惊动了整个天庭。 听了天兵的呈报,玉帝和王母顿时动容。王母喃喃自语道:“想不到这家人为了赎罪,努力了这么久。她比我更有资格佩带这七彩霓裳。” 王母亲自去天边,看望当年舞彩娥的女儿。 对面的女子,皮肤粗糙,面容凛冽,深深篆刻着生活奔波留下的痕迹,而清朗的眉眼中却依稀仍有当年舞彩娥的影子。 王母落下泪来,她对玄天姬说:“从此刻开始,你不再是凡尘最普通的女子,你是这天界最耀眼最值得敬重的仙。”话音刚落,王母轻合双手,瑶池琼浆化为漫天星子沐其身而过,面前舞蹈的女子,浮现成最纯美的少女,依稀如昨日重现。 这一切,父亲,你看到了吗?母亲,你看到了吗? 玄天姬知道他们什么都不会再说了,他们已消隐为这世间中的一捧尘土,但她相信,一定有一首岁月的歌,正在他们心中,来回地吟唱―― 世事沧桑如梦,人生几度秋凉,夜来花落满回廊,依然透骨生香。 朱邪铁勒(转载) 朱邪铁勒 2007-06-28 在古中国星相学中,紫微星斗的三大煞星七杀、破军、贪狼在命宫的三方四正会照时,就是所谓的“杀、破、狼”格局,此三星一旦聚会,天下必将易主而无可逆转。 故太子建成,本是应得天下之人,但由于个人能力不足而又对兄弟心狠手辣,终于迫使当今圣上出手,玄武门之役格杀建成及爪牙齐王元吉。是时,七杀、破军、贪狼三星会照,天下易主。 汉代古书《淮南子》一直被认为是一本奇书,由于儒家思想的子不语怪力乱神,才没有更多的人去研究它,但是在这本书中,却揭示了一个星相学的秘密:星斗黯淡,是为了再次的相遇,而黯淡之际,即是星宿下凡之时。 那一年,破军星暗下去了。 …… 沙陀,原名处月,为突厥别部。处月分布在金娑山南,蒲类海东(也就是我们游戏中的乌斯藏以北、阳关以西的地方),由于驻地有沙碛,且名为沙陀碛,所以对外号称沙陀部。 在有唐一代的历史记载中,突厥绝对是不可不提的存在,特别是东突厥,这个政权在隋末唐初,达到了其势力的顶点,整个中亚细亚一带及西域地区都受他的控制。 而沙陀一族,名义上作为突厥的分支,实际上是被突厥压榨奴役的对象――至少在唐初,没有人会想象到唐末那因建立后唐而赫赫有名的沙陀国。 突厥本是草原的民族,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其游牧生活是追逐水草而生,这本来是正常的,但突厥生性好欺压其他民族,所过之处,几乎无不屈服在突厥的铁骑之下。起初的沙陀一族,正如西域的其他民族一样,在中原之人无法想象的艰苦条件下生活着,独立而快乐的生活着。但是,这一切,随着突厥人的到来,破灭了。 民族间的仇恨,由于其齐心协力、同仇敌忾的程度,最终将超越国家之间的仇恨。这种仇恨虽然可能不会随时表现出来,但仇恨的井喷一旦决口,毁灭之力将席卷一切。在忍无可忍的压迫下,西域生出了第一朵反抗突厥暴政的火花。 “我的名字是朱邪铁勒,我是瀚海的儿子。”在中国的西域,一个年轻的男子喊出了这样的话。 朱邪一族,是沙陀颇有威望的领导者。在英勇的沙陀人民抗击突厥侵略者时,朱邪一族绝大多数为他们的家园和自由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只有铁勒一人被击昏后巧逢流沙遮蔽,逃过一死。而他生活的村落,更被突厥临离开时的一把火完全烧尽。 发现村庄被焚烧的铁勒,也曾想过冲上去追上突厥,跟他们拼了,但最终还是冷静了下来,他清楚的知道,想报仇,一个人无法撼动突厥一个国家――凡人毕竟和神鬼妖魔是不同的。 “汉人貌似有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听说唐是唯一可以和突厥抗衡的地方,为了重振沙陀,也许我应该去那里学习他们先进的东西。”幸运逃出的铁勒,毫不犹豫的向唐帝国的疆土走去。 当时的唐帝国,是一个刚刚建立的多民族国家,它所显现出的民族包容性,是中华史上五千年所罕有的。因此,铁勒很容易的在唐境内开始了自己的生活。在最初的时候,铁勒在太行山下,学习了战斧的使用。当然,他来到中土,不止是学习武器、学习杀人之术,同时也在对先进的文明进行学习,学习沙陀没有的东西,学习西域没有的东西,学习一种更进步的文明。 三年后,铁勒返回西域,开始了他作为反抗军的生涯。 …… “铁勒,你认为,我们能看到复国的那一天么?”在一次对突厥某部的作战结束后,队长这样问铁勒。 “我只知道,多干掉一个突厥,多救下一个被突厥奴役的人,我们离复国就近了一步。何必拘泥于一定要看到呢?即使没有了我们,反抗的火种已然播下了。”铁勒一边擦拭着战斧上的血迹,一边说。 队长摇了摇头。看来对这个回答并不是很满意。 虽然对回答不满意,但是反抗军的其他人都是真心喜欢这个铁塔一样的大个子。一个有本事,而又喜欢和人交流的人,是不怕没有朋友的。他们都知道他是沙陀一族的仅存血脉,也知道他想复国的决心,更深深的认同他――每一个反抗军都有着化归正途,重建家园的梦。 如果有反抗突厥暴政的地方邀请他去,他会很乐意。将沙陀的荣光再度扬起,是他为之奋斗的梦。 …… “用你们的血来洗刷瀚海的尘埃吧!”战斧完美的挥出一道破空的痕迹,将面前的突厥将领斩为两段。他轻轻擦下脸上溅到的血,向尚存的几个年轻住民走去。 “我们是反抗军,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生存而战,希望你们以后也能有反抗突厥人的勇气。如果你们有勇气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战,记住我的名字,我是朱邪铁勒,瀚海的儿子。” “哈,也许那小子真的能圆了他复国的梦呢……”老队长一边打扫战场,一边这样想。 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记住了在反抗突厥的第一线有一个永远拿着一柄战斧的大个子,他的名字是朱邪铁勒。 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加入了反抗突厥的队伍。 “武德九年八月癸亥日,高祖传位于秦王世民。是为太宗。二十天后,东突厥颉利可汗进至渭水便桥北,距长安仅四十余里。唐太宗与侍中高士廉、中书令房玄龄等六人,骑马驰至渭水上,与颉利隔河而谈,责他背约入侵。突厥将领大惊。接着唐朝诸军会集,旌甲蔽野。颉利见唐军容甚盛,请和。乙酉日,唐太宗斩白马,与颉利可汗盟于便桥之上,突厥撤军退走。”――《新唐书》卷215 便桥之盟,天下皆惊,但很少有人意识到,突厥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此时的铁勒,已然是沙陀族反抗军的首领了。他们在反突厥的斗争中,使突厥的离心离德更加深入西域各国人民的心中,同时也增强了自己的实力。 铁勒在思考一个问题,即这样的反抗军的道路究竟去向何方。众所周知,反抗军虽然是正义的军队,但是没有周边强势政权的庇护,终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何况,铁勒的志向不仅仅是作为反抗军存在,他想重建自己的国家。 思考再三之后,铁勒决定只身前往长安,以个人的实力面见李世民,只有这样,才是他能够争取到一个大义名分的路。 夜幕下的长安,灯火通明,这当时的世界第一大都市以她独特的魅力包容着来到长安的每一个人,自然也包括铁勒。望着街上不时巡逻经过的御林军,铁勒不禁感叹道:“汉人以前的皇帝有一句话叫‘做官当做执金吾’,这话说的一点不错呢。”铁勒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加快脚步向皇城奔去。 想潜入长安皇城,就必须拿到进宫的腰牌――出于安全的考虑,腰牌只在当班的禁军手中可以得到,但是铁勒并不知道谁是禁军谁不是禁军,于是,他选择了最直接也最大胆的做法:去找程咬金拿腰牌。 将军坊,傲长安,誉满天下美名传。铁勒在路上问得程府后,便大步流星向将军坊走去。就像我们知道的那样,程咬金是个爽快的汉子,在他家里做事的人,自然也一样爽快。所以,铁勒进入程府,只说自己是老程当年征战故交,今日路过长安,送美酒与故人共享,便顺利进了程府。 “来者何人?找老程有何贵干?”还未入得厅堂,程咬金便发现了他的到来。 “我父本是沙陀客,多年前曾于将军有过一面之交,那年瓦当山下,将军记否?为当年之言,今日特来送酒给将军。” 程咬金本是个糊涂人,但是常识上可不糊涂,起码他还知道沙陀有西域最出名的美酒。“如此说来,应是故人了,难得你父亲还记得我啊,话说你和你父亲长的还真像(呃……这个,其实呢,我们看白种人的大众脸也都差不多的),来!我们来喝了这坛美酒!” 沙陀美酒,天下无双,后世有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讲的就是这种酒。西域的葡萄酒,好喝易醉却不烈,初次尝试的人很容易过量――对于酒痴更是如此。一坛酒下肚,老程已然醉的不省人事了,剩下的事,当然客人自便了:铁勒很容易便找到了程咬金的腰牌,望着老程醉倒在地的样子,暗笑一声“得罪了”,便大踏步离开了程府,奔皇城而去。 腰牌顺利的让他通过了关卡,他选择了从东宫进入。但即便是这样,当他发现东宫侧道连半点火光都没有的时候,一种不祥的预感刹那间笼罩在他的心头。 “这里是东宫,再走就是禁宫了,你是什么人?”不知何时,几百人已然围在他的周围。 “我要面见皇帝。”“放肆!皇帝是随便可以见的么?夜探禁宫,已是大不敬之罪,拿下他!” 铁勒淡淡一笑,顺手将旁边刺来的一把剑格开,反手就是一斧,斧头斜斜里划出去,斧面正击在那队长的头盔上,力度拿捏的十分之好:那队长只觉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禁军纷纷向铁勒发起了攻击,但禁军的战力,又怎能和久经沙场的职业军人相比?铁勒身影一闪,已然击倒一片禁军――他并不是来行刺的,因而下手较战场上自是轻了很多。 铁勒在禁军的包围下,缓缓向宣武门前行着,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要见到皇帝,争取到大义的名分。 越来越近了,越来越近了,这时候,一个同样使斧的男人站在了他的面前。大胡子,一脸笑模样:“好小子!骗得我不轻啊!不过你想不到你也着了老程的道吧!现在让老程的斧头来会一会你的斧头!” 不错,正是天下闻名的混世魔王卢国公右武卫大将军程咬金程知节,铁勒充满自信的对他抬起了战斧,因为他知道,如果他能抗下这三板斧,胜利将属于他。 第一斧相交――天崩地裂。 第二斧相逢――日月无光。 第三斧相搏――只听得两斧相交之处“嗡“的一声,火光四溅,程咬金的板斧几欲脱手而出。 程咬金捂着左手虎口,笑道:“好汉子!天下你是第二个能让我佩服的!(第一个当然是赵王李元霸啦)你叫什么?也让俺老程知道个明白!” “我的名字是朱邪铁勒!我是瀚海的儿子!” “好一个朱邪铁勒!说明你的来意吧。”不知何时,玄武门上已然灯火通明。那傲视千秋的帝王站在城楼上,饶有兴趣的看着铁勒。同时,一万只箭也对准了铁勒的全身。 “是皇帝么?我是朱邪铁勒,瀚海的儿子。来到这里只想问你一句话:你是汉人的皇帝,那么,其他族类的人,或者说,四方的不是汉人的百姓,你会给他们幸福么?” 李世民沉吟良久,朗声道:“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若各种落依朕如父母,朕当爱之。” 铁勒再也不犹豫,倒头拜倒在地:“久听得陛下爱夷狄如爱中华,今日之见果然不虚,朱邪铁勒愿率沙陀一国归降陛下,剿灭突厥,世世代代为陛下之臣下,永护西域。” 太宗皇帝含笑道:“如是,当赐国姓与你朱邪氏。” “贞观二年,由兵部尚书李靖率领六总管并沙陀部,共十万余人,征讨颉利。贞观四年正月,李靖率骁骑三千,夜袭定襄,破突厥军。李世?出云中,大破突厥军于白道。颉利逃往铁山。唐朝拓地自阴山北至大漠。唐军沙陀国主朱邪铁勒俘获颉利,东突厥汗国亡。”――《资治通鉴》卷192 后记:唐宪宗时,铁勒的后代朱邪赤心,帮助唐朝平了庞勋之乱,被赐名李国昌,李国昌生子李克用,又助唐朝剿平了黄巢之乱,被封为河东节度使。李克用一生也没有反唐,而是坚持不懈的为了维护唐宗室的余威和朱温斗争,直到唐灭之后,克用之子李存勖领兵南下,灭掉后梁,入主中原,建立五代十国的后唐,依然想着维护大唐的光辉。 可以说,终铁勒一生,乃至他的后代,都在守护大唐的荣耀。做为对他的回报,唐也让铁勒的沙陀国,得到了有唐一世的安宁。 蝶翼(转载) 蝶翼 2008-08-19 【引子】 故事发生在蟠桃大会前夕,而实际的伏笔,在五千年前便已埋下。天宫巧匠为王母过蟠桃大会日夜赶制七彩霓裳。瑶池舞姬舞彩娥负责照料刚刚染好的七色绸缎,而房间的桌上,放置着王母珍若拱璧的一面铜镜。 这面铜镜的稀罕之处在于其无法照见自己,却可以照见自己日思夜想的人――在王母的年轻时节,或许,也曾在这面铜镜前静望玉帝吧。这样的凝望,不知是一时还是一世,而铜镜两面的两只蝴蝶浮雕,却已经彼此凝望了五千年。 姐姐蝶翼,妹妹清影,本是傲来村的两只蝶妖。五千年前的谷雨时节,王母将姊妹俩收服,将她们的魂魄化为镜面两侧的两只蝴蝶浮雕。王母期待她们化仙后,能成为蟠桃园桃花丛中的守护花神。 这五千年中,蝶翼每天都能从镜面里看见妹妹的样子:蹙眉,微笑,怔忪,凝思,缄默……而清影也无时无刻不在观望姐姐的样子。五千年的栖息和守望,她们见证着彼此的修行与成长。而就在蟠桃大会召开的前夜,她们将羽化成仙。五千年的道行,瞬间喷薄而出,将使她们化身为天宫中美艳绝伦的彩蝶。 满怀的憧憬,却在那一夜倾泻殆尽。半夜时分,舞彩娥不小心伏案睡着。烛火烧着了屏风,烈焰波及七色绸缎。待姊妹俩从梦境中惊醒过来,火焰已如波涛汹涌翻腾。 来不及了。她们必须提前将真元从蝴蝶浮雕中挣脱而出,否则只能葬身火海,五千年道行瞬间化为乌有。蝶翼聚集毕生力量,率先从浮雕中抽身而出,绚丽双翅在空中突伸、张开、舒展、款摆。清影则慢了半拍,尾翼还不及从浮雕中剥离,火焰已不动声色地蔓延上来。“姐姐,拉我一把!”清影慌乱地叫道。蝶翼振翅空中,上前伸出手。可这时突窜的火舌灼伤了她的手,她本能地退缩了一下――就这一下,清影尖叫一声,悬在半空中的手倏忽下滑,已经羽化了一半的翅膀又归入铜镜。 “妹妹,再来一次!”蝶翼着急地叫起来。火舌已舔到了铜镜下端。 清影聚集全身力气,再一次试图抽身而出。这时,门外守护的天兵玄云霄听见舞天姬的呼救声,冲进屋子,他目睹横梁在火中已倾斜欲坠,情急之中他一把推开舞彩娥,火舌翻卷的横梁劈头摔到他脸上,滚烫的火苗灼痛了他的面颊。长斧从他手中脱落,一下砸在了铜镜上,铜镜从桌上翻落下来,清影只感面颊一阵锐痛,被铜镜裹带着径直坠落凡间。 “妹妹!”蝶翼目睹这一切,凄厉地大叫起来。但一切已无法挽回,她只能眼睁睁看着铜镜快速下坠。清影无助地看着自己和铜镜在风中快速坠落,她羽化了一半的轻巧身躯被风吹得变了形。而就在铜镜砸向地面前的一瞬,清影猛然警醒,她近乎本能地用尽周身力量抽身而出,近乎狼狈地蜕化为一只羽翼残败的蝴蝶。那一刻,她知道自己孕育了五千年的梦想,终于幻灭了。 清影蜗居在傲来村后山中,枉自修行五千年,却从起点回到了起点,重新做回了蝶妖。更糟糕的是,玄云霄的利斧在她脸上留下了无法弥合的伤痕。她被迫整日白纱蒙面。这样的境遇,换成是谁都会欲哭无泪。那些和姐姐蛰伏在镜面两侧的岁月,那些满心期待和憧憬的过往,全部转变为结结实实的嘲讽。当这些嘲讽根本找不到反击的对象时,便转换为内心的不甘和郁闷,而所有的不甘和郁闷最终汇聚为仇恨――对舞彩娥的恨。如果不是她的疏忽,七色绸缎怎会燃烧。对玄云霄的恨。如果不是他,自己怎会变得如此丑陋。对姐姐的恨,如果不是她在关键时刻的缩手,自己早已跃然化仙。所有这些仇恨淤积在心头无处排遣,她终于蜕变为傲来村后山中无恶不作杀人无数的妖。 而与此同时,蝶翼正日渐成为蟠桃园中最受王母器重的守护花神。她的温和谦恭,她的娴雅知礼,她的清丽脱俗,使得她日益成为天界最受人瞩目的仙子。 蝶翼和清影如同利刃的锋与背。她们的人生交缠在一起,走的是同一个方向。可相同的血脉在她们身上却奇异地走向殊途。一个无可挑剔地顺应美德,成为天界仙灵;另一个的人生却拐了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弯,走上了背道而驰的路。 可事实上,清影不知道,天庭上的姐姐无时无刻不在挂念着自己的这个妹妹。 当年那一瞬间的缩手,是埋藏在蝶翼心底最凛冽的伤痕。这么多年,她一直在苦苦寻找妹妹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她在长安袁守诚那里得知妹妹深居在傲来村后山。 蝶翼原以为这样的重逢会浸满泪水,没想到妹妹却出言讥诮,一番话犀利地砸来:“你是来可怜我的吗?你是来施舍你廉价的同情的吗?”蝶翼苦苦辩解,清影却不为所动,半晌,她微微侧身,掀开面巾:“你可知,当年就因为你一念之怯,害得我面增伤疤,且上天无门,沦为妖孽?” 蝶翼倒吸一口凉气。妹妹脸上那扭曲的疤痕,恐怖狰狞如巨蜥盘桓,是劈面而来的惊与煞。 “我要报仇,当年害我的玄云霄和舞天姬首当其冲。”清影咬牙切齿地丢下这句话,飞入丛林深处。 蝶翼看着妹妹远去的背影,内心一片怅然。片刻后方才回过神来,“妹妹,你等等我!”她朝妹妹追去。 土人参:佳期别在春山里,应是人参五叶齐。 清影化身为蝶,在峭壁边的一棵野柿树上小栖。蝶翼一直默默在身后尾随着她,她已不胜其烦,现在终于有片刻喘息的机会。这时一阵??声惊醒了她。在峭壁边休息居然都会被人惊扰,清影有些恼怒地轻抬眼帘。面前是一个背着竹筐的中年汉子,正小心翼翼地站在树干上采摘野柿。 神经病!清影心想,正要闭上眼睛继续睡觉,中年汉子恰好转过身来,他手中握着一个饱满的野柿,一脸欣慰满足的笑――清影顿时怔呆了。 什么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就是!这些年清影一直在寻找玄云霄和舞天姬的下落,却不曾想玄云霄自己送上门来――纵然他已面目沧桑,而她在梦里都能认出他来! 清影不假思索地振翅而起,在玄云霄眼前轻撒花粉,玄云霄顿觉眼前一阵眩晕,站立不稳,双手在空中比划半天,一把抓空,失足坠下山崖…… 蝶翼来晚了半步。当她追赶妹妹到谷底时,发现因守护七彩绸缎失职而被贬下凡尘的玄云霄已静静地长眠在谷底,身旁是一筐泼洒了的朱砂和几个散落的野柿,而他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野柿。他身上的血溅落到朱砂上,凝固成了深重的赤黑色。 蝶翼知道自己来晚了。妹妹已经杳无踪迹。一想到妹妹还不知将屠戮多少无辜生灵,她便觉烈焰焚心,踉踉跄跄回到天庭。 不久后的一个深夜,蝶翼思虑妹妹夜不能寐。突然听见蟠桃园外传来一阵叫嚣声。她看见一个高大强壮的身影跑进蟠桃园,茫然困顿地在憧憧桃树林中跌跌撞撞,最后竟一头栽倒在自己面前。蝶翼弯下腰,关切地问他:“你怎么了?” 那壮汉捂着肚子,只顾呻吟,已说不出任何话语。蝶翼注视着他的眸子,那邪恶凶煞的眼神中竟流露出一抹罕见的纯真。不知为什么,蝶翼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妹妹。她轻叹一口气:“你的眼神让我想起了我误入歧途的妹妹。”而壮汉并未听见她的话,他已晕厥过去。 众天将在后面锲而不舍地追进蟠桃园,边追边叫喊着“刺客!抓刺客!”刺客?蝶翼心头一凛。却只缘了他眼神中那抹残存的纯真,她瞬间松绑了自己内心的底线。 众天兵涌进蟠桃园后,蝶翼及时轻展双翼,将晕厥的壮汉藏于翼下,面对众人的追问,她只是晏晏浅笑道:“适才看见一黑影往兜率宫方向跑去,众天神何不去那里查个究竟?”她的心慌乱地跃动着,所幸众天神随声散去。 “你为什么救我?”那个名叫澹台却邪的壮汉惶惑地问蝶翼,“我是刺客,你本应杀了我。” “是的。我本不想救你。但你眼眸深处尚未褪去的一丝纯善打动了我,让我想起了我那误入歧途的妹妹。我觉得你根骨不恶,只是暂时被阴霾蒙住了视线。你是可以,也应该得到拯救的。” “谢谢你。不过,真的不必了。”澹台却邪粗重地喘口气。他不是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有些是背离了内心初衷的,但知恩图报、忠义孝主向来是青鲨的禀性。他再怎么自责反思,也无法背离自己的禀性。 在蝶翼的悉心照料下,几天后,澹台却邪的伤情好转。他向蝶翼仙子提出告别。 “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蝶翼再一次劝道。 “不会的。” 蝶翼叹口气:“感恩图报自然是一种美德,但毫无原则地以伤害无辜作为报恩的代价,这样的感恩图报就衍变为一种愚忠。” 他不愿再多说什么。青鲨向来沉默,撕咬搏斗是他们唯一的语言。只是在离开蟠桃园时,他不禁回眸一望,眼前桃花灿烂,片片桃花开放成云霞,轻逸地起伏动荡。 而蝶翼心里已经下定了去拯救妹妹的决心。当她再次回到傲来村时,已经找不到清影了。她独身一人,郁闷地来到大唐南江州药坊,看见一个碾药小童正站在药坊门口努力够一只被挂在树梢上的风筝。那孩子的纯真无邪,令蝶翼不由得想起从前自己和妹妹在一起的快乐无忧时光。 蝶翼帮小童取下风筝,好奇地问他:“这树倒也不高,别的孩子都会爬树,你怎么就只知道站在树下傻够?” 小童嘻嘻笑道:“我去年爬树不小心从树下掉下来,脸上摔了好大一块疤,所以后来我再也不敢爬树了。” 蝶翼奇怪地追问:“那为什么你脸上没有留下瘢痕呢?” 小童得意道:“都是爷爷帮我治好的!我爷爷孙思邈可是大唐著名的药圣哦。” 蝶翼欣喜万分,她跟随小童走进药坊,找孙思邈求助。孙思邈告诉蝶翼:“如果你能熬制出五行复颜汤,便可使你妹妹复容。只是这五行复颜汤罕世难求,需要五味药方,分别是土人参的茎块,金盏菊的花朵,水仙的蓓蕾,木芙蓉的花蕊和火石榴的果实。” 告辞前,孙思邈反复追问蝶翼:“你真的决定要去找五行复颜汤的药材吗?这是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事情,搞不好还要献出自己的多年道行。” “我不介意的。”蝶翼这时已经决定牺牲自己来拯救误入歧途的妹妹了。 蝶翼在天庭就听说乌斯藏西万寿山五庄观有千年人参。去五庄观,路经长安,她看见芙蓉妹妹在街道上嚎啕大哭。芙蓉妹妹哭诉道,丈夫在卖包子的时候,一位蒙面女子上前购买,风吹起了她的面纱,她丈夫被她脸上的伤疤吓了一跳。那蒙面女子竟莫名地对丈夫下了毒手。 蝶翼明白妹妹又害了一个无辜的人。她连忙追问芙蓉妹妹那蒙面女子的行踪。 芙蓉妹妹咬牙切齿地哭着说:“那恶毒女人往阳关方向去了。” 蝶翼快速追赶。终于追上了清影。 蝶翼苦苦哀求妹妹,千万不要再害人了。 清影不听,反唇相讥道:“要不是念在姐妹情谊,我对你也不会客气的。只是我怀疑,做我的敌人,你到底能撑多久?你别再追我了,下次再看见你,我绝不会手下留情。”话音刚落,便飞入浓墨般的夜色里。 冷。她只觉得周身滚过寒冬时节最凉薄的初雪。她牙关僵紧,承受着无人知晓的五马分尸。 蝶翼去五庄观找到庄主镇元大仙。镇元大仙早已听说过面前这位蟠桃园守护花神,倾听她的述说后,为难地说:“万寿山上确实暗藏着一些人参娃娃,是千年人参集天地灵气衍生出的精灵,只是,只是捕获他们,需要消耗自身的千年道行。” 蝶翼想都没想便直奔万寿山。如果牺牲自身的千年道行便能改变妹妹的容颜,她自然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做。 金盏菊:雪菊金英两断肠,蝶翎蜂鼻带清香。 获得千年人参后,蝶翼飞到广寒宫找嫦娥恳求金盏菊的种子。 听了事情的原委,嫦娥提醒道:“蝶翼妹妹,这金盏菊一千年才开花一次,你必须牺牲自己的千年道行催开它,而且还要牺牲自己羽翼上的华美颜色为它染色。” 蝶翼没有犹豫。她褪去一身华彩,变成一只朴素的白色蝴蝶。而自己的颜色幻化为花朵的色泽,金盏菊绽开出璀璨的花朵。 嫦娥惊讶极了:“蝶翼妹妹,你这是为何?” 蝶翼笑着回答:“只要能让妹妹恢复容貌,重新回到常人的轨迹,我甘愿做出一切牺牲。” “唉。”嫦娥说,“我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已占出你妹妹正在大唐南夜行。现在人间是夜晚,我会为你聚拢广寒宫清辉,你快去大唐南的梨花丛中去看看她吧。 蝶翼在大唐南的梨花丛中找到了妹妹:“妹妹,我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华彩了。” “呵呵,你是在故意羞辱我吗?即使没有华彩,别人还是会赞叹你的素雅、洁白和高贵,如同这里的梨花一样,如同今夜的月光一样――可是,会有人这样赞美我吗? “妹妹,你误解我的意思了。” “我上次已经提醒过你,如果你还缠着我,我是绝对不会再客气的!”清影挥翅上前,蝶翼被迫应招,双方打斗起来,蝶翼处处留心,清影却招招致命,蝶翼自然不是对手,五行魔杖被击落于地。 “奇怪。你的功力怎么差了这么多。看来你在天庭只顾养尊处优,连基本的修炼都没有了。” 蝶翼没有辩解。她没有告诉妹妹,自己已经为她捐出了两千年道行。 清影松开掐着蝶翼脖子的手:“我还有正事要做呢,懒得理你了。”她转身飞入繁花深处。夜色浓酽,蝶翼看不清妹妹的背影了。 水仙花: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 蝶翼来到长安,继续寻找水仙的蓓蕾和木芙蓉的花蕊。 她走进长安花店,打听是否有水仙和芙蓉出售。谁知花店老板脸色突变。 原来,武才人受宠,她令百花在自己生日那天一齐开放祝寿,就是逆四时八序、二十四节气也在所不惜。水仙花神和芙蓉花神生性正直,不畏强暴淫威,断然违抗武才人之令。武才人闻讯,恼羞成怒,囚禁了水仙花神和芙蓉花神,并摧毁了大唐所有的水仙和芙蓉。 花店老板偷偷告诉蝶翼,听说上官仪不满武才人的跋扈,也不甘看着水仙这人间奇葩消失,在自家庭院内私自保留着一些水仙块茎。芙蓉种子则被好心的芙蓉妹妹偷偷藏了一些。 蝶翼找到上官仪。上官仪告诉蝶翼,自己确实私藏了一些水仙的块茎,但由于武才人将水仙花神的魂魄押在五指山芦花处,只有击败她,释放水仙花神的魂魄,水仙才可以结出蓓蕾,而芙蓉花神的魂魄则被囚在了长安容嬷嬷那里。 蝶翼跑到五指山,击败芦花,水仙花神重获自由。她回到上官仪那里,再次牺牲自己的一千年道行,水仙终于结出了蓓蕾。 木芙蓉:芙蓉欲绽溪边蕊,杨柳初迷渡口烟。 蝶翼到长安找芙蓉妹妹。芙蓉妹妹听了蝶翼的故事,被她对妹妹的深情所感动,决定帮助她们。她慷慨地将自己私藏的芙蓉种子给予蝶翼。 蝶翼击败武才人的手下容嬷嬷。芙蓉花神的魂魄得以解脱。蝶翼再一次牺牲自己的千年道行,全城已经枯萎的木芙蓉瞬间全部怒放。蝶翼如愿获得木芙蓉的花蕊。 在寻找妹妹和火石榴果实的途中,蝶翼遇到一位相貌奇怪的云游画师。 云游画师告诉她,长安长信坊有一面奇怪的铜镜。这面铜镜的稀罕之处在于其无法照见自己,却可以照见自己日思夜想的人。 蝶翼立刻明白,那就是多年前,被玄云霄不慎击落凡间的那面铜镜。她想,又可以看见妹妹了。 画师问她:“这样牺牲多年道行,为妹妹苦苦寻找五行复颜汤的药材是否值得?” 蝶翼想了想,正色道:“值得。事实上我化仙后没有一天是感觉快乐的。我还是最怀念和妹妹在一起度过的艰难却快乐的时光。如果有可能,我宁可和妹妹永远栖息在那铜镜上,仍然做那两只蝴蝶浮雕。” 画师道:“万物恒常,皆归于心。只要有心,你和妹妹的情意便永远不会消逝。” 蝶翼在长安长信坊的铜镜上,看见妹妹晕厥在地府里。 她奔跑去地府,地藏王说出原委。原来,清影得知当年的瑶池舞姬舞天姬已经病死,心里抑郁难平,还是想复仇,于是跑到地府索取舞天姬的魂魄。她与地藏王打斗起来,却不是对手,不仅没有得到舞天姬的魂魄,反而被地藏王的坐骑谛听击晕,并摄走了听力。 蝶翼苦苦哀求地藏王让妹妹的听力回归正常。地藏王说:“看你是天界仙灵,给你这个机会。不过你必须用自己的听力换取你妹妹的听力。” 蝶翼捐出了自己的听觉。 清影醒来后,不知道是姐姐帮她恢复了听力。她朝蝶翼大声叫嚣,而蝶翼只是看着她,努力辨认她的唇语。清影不知道她姐姐已经听不见了。 蝶翼始终保持着微笑的神情,她不希望妹妹发现自己的破绽。 她读懂妹妹的话。 她在说:请你以后不要再缠着我。下次再让我看见你,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她再次跑掉了。 蝶翼哭泣起来,心想:妹妹,为什么你总是误解我。 这时,她双翼已素白无华,并且只剩下了一千年道行。 火石榴: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 蝶翼到瑶池昆仑山找火石榴护法,她身边有一棵石榴树。 蝶翼找火石榴护法要火石榴的果实。火石榴护法不给。双方打斗起来。 蝶翼牺牲自己最后的一千年道行,击败了火石榴护法。 火石榴护法在溃逃前,喷火烧着了那棵石榴树。 蝶翼想都没想,就要冲进火焰里采摘树上那剩下的一个大石榴。 这时有人在背后抓住了她的衣袖。 她转身。 是妹妹清影。 原来妹妹偷偷尾随着她,看到了这一切。她看见姐姐用手语和火石榴护法交流,知道姐姐已经失去了听力。而姐姐的手语,让她明白了一切。 清影哭着告诉蝶翼:“我已经知道姐姐对我的情谊了。我不要那石榴了。” 蝶翼用手语道:“好的,我这就和你走。” 清影哭泣着牵着蝶翼转身,蝶翼突然一笑,抽手而出,只剩四样小包裹留在清影手间。清影警觉地转身,只见蝶翼已决然跃入火中。 清影没有抓住姐姐的衣袖。她眼睁睁看着姐姐白色的翅膀在火焰中熊熊燃烧起来。蝶翼抓住树梢的石榴,丢给了她。 在火焰中,蝶翼周身燃烧起来,却是微笑镇定的神情。她朝清影打着手语:“妹妹,你不要哭泣。我是真的,真的,希望你好好活下去。那天有人告诉我,万物恒常,皆归于心。你看那天地日月,恒静无言;青山长河,世代绵延;就像在我心中,你从未离去,也从未改变。我就要回到铜镜上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清影看着姐姐被焚化成一堆粉尘。 次日,清影用五行复颜汤恢复了最美丽的华彩。她遇到了一位云游画师,那画师告诉了她长安长信坊那面铜镜的故事。 清影跑到长安长信坊,果然是多年前从天庭坠落人间的那面铜镜。铜镜一面,果然静静栖息着一只蝴蝶。振翅欲飞的姿态,定格成化仙前的那一瞬。那是她的姐姐。 “姐姐,等等我。我来了。” 花朵开败如期。河水逝不舍时。时光的吟唱,宛若花朵,宛若河水。岁月静美如常。而铜镜的两面,两只蝴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蛰伏岁月。 时光流逝了,又如同没有流逝。此时您手中那盏茶或浓或淡,或温或凉,而这个关于一面铜镜的故事,也结束了。 武尊神(转载) 武尊神 2008-08-19 九五之尊 他好奇地坐在酒楼靠窗的位置边。是冬天里难得的晴朗日子,阳光轻柔地从窗外流进来,像一串音符,逶迤地淌了一身。这是武尊神第一次来到凡间。作为玉帝最宠信的儿子,他终日生活无忧,怡然自得,锦衣美食,对凡世男女的烦恼和疾苦从不关注,亦不知情。这一天,他私落凡尘,品尝人间的粗茶淡饭,听市井百姓在酒楼茶肆、街头巷陌高谈阔论,倒也感觉十分新鲜。 而周遭谈论最多的,莫过于大唐东的干旱。据说大唐东已多日未雨,田野龟裂,河流枯涸。老板娘一边在柜台后拨打算盘,一边得意地高声插话:“咱们店里用的水,可都是后院里清冽的井水。” 这时,武尊神看见店小二在大声呵斥一个身形单薄、衣衫破旧的少年渔民。那少年约莫十六岁年纪,头上扣着一顶竹篾编制的渔民帽,腰间别着一支碧青的珊瑚笛,脸上满是泥污,唯眼珠漆黑晶亮,目光灵动。 店小二大声嚷道:“还赖着干吗?还不快走?” 那少年嘻嘻道:“我只是路过讨杯水喝。” “咱们店里的茶水都是上好的碧螺春,岂能白给你。” 少年仍是嘻嘻地笑:“那我就不客气了。”话毕,伸手便要强夺帐台前的茶盏。 店小二大怒,挥拳上前,那少年倾身闪过。武尊神担心膀大腰圆的店小二伤及那瘦弱少年,忙上前道:“一杯茶水而已,何必动怒,等下一起算在我帐上。”说完端起茶盏,递与那少年。 少年看他一眼,目光清朗,感激流溢。他接过茶盏,却也不谢,转身快跑到酒楼门口,递给一个靠墙而座、双唇皴裂的年迈乞丐。老乞丐接住茶盏不停念叨:“谢谢,谢谢贵人相助。” 武尊神先是一怔,随后释然一笑。那少年倒也是纯善之人。他回座继续吃饭,那少年渔民却尾随进来,望着桌上的酒菜,仍是嘻嘻地笑。 武尊神心想或许他是饿了,便招呼他上前同吃。那少年笑道:“这酒楼看着堂皇富贵,其实不过是贯常匠气的菜式。若想吃到真正好吃的东西,不如去些山野小店。”话着牵起武尊神的衣袖便往外跑,一直跑到江边芦苇荡旁的山野小店。 这小店建在一棵硕大的水杉下。那水杉树干挺拔笔直,高耸入云,枝叶繁茂,郁郁葱葱。武尊神在天庭从未见过这种树,他兴奋地拍拍它粗壮的树干,几片叶子随之飘落。那少年渔民在一旁喃喃自语道:“这是水杉。水杉世间罕见,它的历史比大唐还要悠久得多,它外形优雅凝重,刚正坚毅,木质厚重深沉,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树。” 半晌,那少年回过神来,道:“我们点菜罢。”这回他们点的是鱼籽豆腐,菜苔爆腊肉,重油虾球,尖椒猪血,干煸刁子鱼,粉蒸青鱼肚,汤是砂锅慢火细细煨成的莲藕排骨汤,汤里是定要放进清脂消火的莲子心和百合瓣的。少年点菜点得兴高采烈,恨不能将这小店美味一网打尽。 武尊神自幼在天庭长大,被诸仙视为掌上明珠,花样繁复的珍馐佳酿他早已腻味,这回乍见这么多闻所未闻的山野风味,恨不得击掌叫好。不一会,热情爽朗的老板娘逐一送上酒菜,摆满了两张拼起来的杉木桌。虽杯盏拙陋,装饰简朴,武尊神举箸一尝,却样样美味盈口。他听那少年话音如玉珠落盘,玲珑悦耳,见识亦是不俗,加之食物实在爽口,内心竟颇感愉悦。 武尊神和那少年渔民年龄相仿,两人边吃边谈,竟都有相见恨晚之感。那少年滔滔不绝说到动情处,竟一把攥住武尊神的手。武尊神只觉他手掌娇柔细腻,不觉一怔。那少年察觉失态,忙松开手,低头羞赧一笑。 酒足饭饱,武尊神随手摸出一件天庭惯见的玉麒麟付帐。这山野小店的老板何尝见过这稀罕宝贝,当即目眩神迷,险些晕厥。 出得店来,清冽寒风扑面。那少年双手抱肩,试探着问道:“春寒时分,公子可否借你的裘衣供我御寒?” 武尊神见他衣衫单薄,当即脱下裘衣,披在他身上,爽快说道:“兄弟,你我一见如故,就将这件衣服穿了去吧。” 少年却也不客气,当即披上裘衣,只是略显肥大宽松,他朝武尊神楫手:“多谢。还没请教兄长尊名。”武尊神笑道:“在下武尊神。兄弟你呢?”那少年道:“大家都称呼我水玲珑。”话毕,他变戏法般从手掌间取出一块透明橙黄之物递与武尊神,转身离去。 武尊神端目细看,却是一块晶莹琥珀,橙黄色的晶体里尘封着两只小小的蜻蜓,一只红色,一只绿色,都是振翅欲飞的姿态。两只蜻蜓面对面,似在喃喃互语。虽然年代久远,但蜻蜓翅翼上的纹络仍依稀可辨。 武尊神的目光被琥珀美轮美奂的光泽耀映得扑簌迷离,心下明白这是天庭都罕见的稀罕珍品。“贤弟,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不能要!”他拔步追赶,水玲珑却也在前面疾步如飞起来。 及至两人跑至海边。水玲珑回眸对武尊神粲然一笑,转身跃入水中。片刻,天际之间传来水玲珑的声音:“哥哥,十日之后,你来这里等我。” 八音遏密 武尊神心中的好奇和疑问漾得满满的,直觉告诉他那位叫水玲珑的少年绝非普通渔民。之后的每一天,他都来到海边,却再也没有见到那少年。 在第七天,武尊神仰躺于海边的岩石后晒太阳,一边倾听海鸟的鸣啼和潮水的起落声。突然,万物俱静,各种声音全部戛然而止。武尊神一楞,他侧过头,只见面前出现了令自己愕然的一幕―― 海面上波涛阵阵翻滚,却无任何声息传来。四周寂静无声,空气似乎已凝固住了,然而海风凛冽,气势逼人,似有大事即将喷薄闪现。果然,从海水中央蓦地升腾起一座巨大的水晶平台,四周衬托着浪花万簌。水晶平台中央是一具嵌满贝壳的灵柩。这时,灵柩前方缓缓出现一位耄耋老者的背影,他头戴紫金冠,抚着灵柩,似在恸哭。灵柩右方,站着一位绝美少女,眉眼清秀,双眸似潭,神情哀矜。而护于水晶棺左面的,是一位手持骨剑的壮汉,肃穆威严,面露悲戚。 心思忐忑间,那水晶平台已快速驶入大海深处。待那盛大场景消逝于视线之间,四周的声音才缓缓恢复如常。 第一次看见如此盛大浩荡却诡异难言的葬礼,武尊神心中充满讶异。而最令他吃惊的,却是那少女。她的眉眼五官是如此熟悉,令他立刻想起那位叫水玲珑的少年渔民。两人的模样是如此相似……可是,为什么一会“他”是渔民,一会“她”是少女呢?武尊神心中的猜测象海面上的浪花一样起伏不休。 七返还丹 终于捱到第十天。武尊神早早来到海边。野外已有簇簇迎春花在料峭春风中绽放,明黄娇艳,吐露着初春的讯息。四望不见人影,武尊神不禁心焦,忽听远处传来桨声阵阵,只见一叶扁舟从礁岩后漂了出来。船头一女子慢桨弋舟,她头戴迎春花花冠,白衣掩映,更显花朵铭黄耀眼、熠熠生辉。 待船慢慢荡近,武尊神见那女子绮年玉貌,肌肤洁莹,娇美绝丽。再定睛一看,却感面熟,正是那日站在海面灵柩一侧的华美少女。 那少女嗔道:“哥哥,不认识我啦?”武尊神猛吃一惊,只见那少女笑容明媚如同开遍大唐东的迎春花,言语亲切熟稔,似与他相识已久,而那悦耳声音分明是出自水玲珑之口。恍惚间,那少女已笑道:“我就是水玲珑啊,哥哥认不出我了吗?”武尊神凝神细看,果见她眉目确和水玲珑如出一辙,当下呆住。水玲珑嫣然一笑,从舱中取出一件淡青裘衣,跃上岸来。武尊神心神渐定,看清她手中所持正是自己赠予他,哦不,她,的那件裘衣,不禁大臊:“这是男人才穿的东西!”话毕,拿起来就要抛入水中。 水玲珑忙伸手夺过:“你不要给我,我喜欢。”隔了片刻,又补道:“我穿华衣美服的时候,人人都对我好,我一点都不稀奇;而当我穿得破旧的时候,如果还有人对我好,我知道那才是真好。” 武尊神楞住问她:“你比我们天庭的仙女还好看,怎么想到要扮成个小渔民呢?”水玲珑反问道:“你见过天庭的仙女?”武尊神索性将自己的来历身世和盘叙出。 水玲珑点点头,收住笑容,正正经经道:“我看你锦衣玉佩,便知你必然九五之尊出身望门。刚才拿着裘衣,说丢就丢,公子可知这凡间平民的疾苦?有无想过普通百姓可能一年劳作都换不回一件新衣?” 武尊神大赧,忆起酒楼里她夺茶水施予老乞丐一事,顿为自己的漠然深感汗颜。水玲珑的话,不过家常唠叨般的寥寥数语,却如清泉一泓,潜移默化般润入心田。这样的觉醒与领悟,就像古经所言七返还丹,在人先须炼己待时者,正欲其革去一切旧染之污,不使有丝毫之疵,留于方寸之中。 这时水面雾霭已散去,水玲珑慢慢伸出手,握住武尊神的手掌,低声道:“今天一看见哥哥,我的心就静下来了,连日的烦恼都不见了。”这时武尊神赫然记起一事,忙问道:“那日我在海边,看见一桩盛大海事。其中一位少女似乎就是你。” 水玲珑面露哀戚,淡然一笑:“哥哥你定是看错了。”话音刚落,便转身跃入海中。 六道轮回 当晚回到天庭,武尊神见玉帝眉关紧锁。忐忑不安地上前打听,方知南海龙王敖钦今日拜见玉帝,却和天庭众神发生争执。 原来,南海龙王敖钦之子敖莽杀戮百姓,横行乡野,早已激发众怒。几年前,他率领爪牙踏平北俱雪国,意欲独占雪国珍品雪莲。雪国英雄杀破狼在青竹涧为守护挚友之子小画魂与敖莽发生殊死搏斗,在一只胳臂被封印,一只胳臂被斩断的危境下,怒斩敖莽。杀破狼终因失血过多仙逝,死后魂魄仙化为天狼星。 南海龙王此次到天庭,正是找玉帝索取天狼星魂魄,为爱子雪恨。但天庭正义之士都竭力反对,那敖莽臭名昭著,早激发天庭众怒,而杀破狼忠肝义胆,其魂魄理应得到安息。双方为此在天庭宝殿发生了剧烈冲突。 南海龙王临走前,愤然留下话语:如果天庭不将天狼星的魂魄交还,他就联手其他三海龙王,淹掉整个人间,届时罪名由龙宫和天庭一起承担。 玉帝摇头轻语:“龙宫势力向来不可小觑。如果他们真的联手淹没人间,那我们天庭也难脱其咎。世人不知隐情,只会诟病天庭和龙宫固执己见,不顾百姓死活。” 那南海龙王之子暴戾成性,武尊神早有耳闻,却不想这次闹出这么大的事来。他忙问玉帝是否已和天庭诸仙商议出对策。 玉帝长叹道:“杀破狼本是天庭星宿下凡,忠心耿耿侠义热肠,死后化为天狼星,理应得到尊重和善待,所以他的魂魄我们断然不可交与南海龙王。我和其他天庭众神已商议妥当,如若四海龙王真的决定联手淹没人间,势必会从南部沿海掀起海啸,届时我们会将天际塌落一块,以堵住南海海浪。” 武尊神大惊:“那大唐南的无辜百姓,岂不是横遭灭顶之灾?!” 玉帝神情凝重:“为了拯救更多人的生命,我们有时不得不舍弃一些人的生命。” 武尊神忙辩道:“父亲,此法万万不可。我们纵容天际陷落,这和杀戮大唐南苍天百姓又有何区别?” 玉帝叹口气:“众生各因其善恶业力,而在六道中轮回生死。或许这就是大唐南百姓的宿命吧。” 武尊神返回寝宫,及至深夜,仍辗转反侧无法入眠。水玲珑送给他的琥珀就贴在胸口,温润清明,直沁心房。而水玲珑今天问他的话,仍在脑海回绕,是啊,他出身豪门,但怎可无视布衣平民的疾苦?出身乃天定,但万物众生都应得到平等善待。没有百姓的辛苦劳作,哪有天庭的雍容繁盛?自己之前的淡漠,真真是可耻。那些与生俱来的优越、坦然与无视,从他心中渐渐褪去,而对自己的反思,对大唐南百姓的担忧,对水玲珑的挂念,齐齐梗在胸口。 朦朦胧胧半梦半醒之间,突觉窗外有人影掠过。武尊神心头一凛,忙用手攥紧床边的戟。 待眼前寒光乍现,武尊神早已静候多时,挥戟一拦,顺势一拨,对方没想到武尊神早有防范,忙后退一步躲过反袭。 武尊神跃出床帷,举戟直刺对方。那刺客也是高手,屈身躲过后,手中的鲨鳍双节棍如闪电劈来,武尊神立戟,缠住对方双节棍中的连索。刺客用力抽回。双方跃入庭院中搏杀起来。对方出手凌厉,武尊神不敢懈怠,使出浑身招数一一化解。 此时众天兵已闻声赶来,刺客佯装逃脱,武尊神不知是计,穷追不舍,刺客猛然回首,手中的鲨鳍双节棍旋转着飞来,武尊神慌乱中忙用戟尾挡住,但双节棍中的另一节却重重击中胸口。 武尊神听见胸前传来一声闷响,却并未感觉疼痛。此时天庭已灯火齐闪,万人同奔寝宫。蒙面刺客自知刺杀无望,无心恋战,且战且退,武尊神哪里肯轻易让他逃脱,手中银戟舞得出神入化如游龙在天,刺客招架不及,腹部早中了一戟。 刺客在前面踉踉跄跄地跑,众天将在后面锲而不舍地追,及至蟠桃园,刺客隐入憧憧桃树林中,难觅踪迹。 这时众人看见桃园仙子蝶翼倚在一棵树下,忙上前询问。蝶翼轻展双翼,晏晏浅笑道:“适才看见一黑影往兜率宫方向跑去,众天神何不去那里查个究竟?” 然而兜率宫也未发现刺客踪迹。众天神失望而归,前往武尊神处复命。 武尊神心中充满疑惑:他从小平和待人,散淡处世,从不曾触犯他人,怎会有人想刺杀他呢? 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充满了对水玲珑的感激。她赠予他的琥珀,救了他一命,正是琥珀挡住了那刺客双节棍的回首一击。可惜的是,强劲的冲力将它撞碎,那块完整的琥珀裂成了两截。武尊神紧紧握着那块碎成了两半的琥珀,掌心感触到它温润的外壳,仿佛感触着梦中曾经抚摩过的面颊。而那两只蜻蜓,分别禁锢在两块琥珀中,它们再也不能栖息在同一个梦境里。 五月披裘 几天后,南海龙王再次前往天庭商议如何处置天狼星魂魄一事。武尊神阖首伫于玉帝身后,却惊讶地看见水玲珑低眉顺目地出现在南海龙王背后。 武尊神不禁怔住,他注视着水玲珑的双眸。水玲珑也正注视着他。她的眼睛在天庭华光的照射下璨璨泛光,流丽的轮廓被染上了一层七彩光晕。就是这样片刻的无语,似乎心底已经对彼此呢喃了很多,但终是什么都无法启齿。 而这最后的协商,几乎沦为双方互揭底牌的宣战。南海龙王气势汹汹地率领众人离去,临别时只甩下一句:“三天后,若人间被淹,可是天庭默许我们龙宫这样做的了。” 玉帝冷冷一笑:“请便。” 当夜,有人轻叩武尊神的窗。武尊神还当又是刺客,警惕地问:“谁?” “是我。”小心翼翼的声音。武尊神听出是水玲珑的口音,忙开启小窗,水玲珑跳了进来。 “你到底是南海龙王什么人?”武尊神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疑惑。他甚至有些愠恼了。 水玲珑额头渗出汗珠,对他道出实情:“我本是南海龙王的女儿。敖莽是我哥哥。想必你也听说过杀破狼的事情。其实,我自小就和哥哥品性不合,对他的骄横跋扈早已心生抵触。他死于杀破狼刀下,我自然也是难过的。但杀破狼一代英侠,哥哥之死,绝非枉然。我对哥哥是哀其不幸,恨其不争。父亲在哥哥死后所做的一切,也令我失望,我虽多次劝说父亲要以大局为重,多体恤苍生,无奈丧子之痛已迷乱了父亲的心智。 “那上次我在海面上看见的,想必就是你哥哥的葬礼了?” “不错。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我哥哥的葬礼奢华无度。金箔作纸,银屑化灰,豪门权势,显赫奢靡。其实对哥哥来说,这样的死,不啻为人生的解脱,否则不知还要涂炭多少生灵。他被杀破狼所杀,我亦感悲伤,但他一生飞扬跋扈,骄纵四方,根本不体恤普通百姓的死活。我多次劝说无果,只得冷眼旁观。他的结局我早已预见,所以并不意外。” 武尊神取出胸口前的琥珀,告诉她自己被人刺杀的事情,末了叹口气:“可惜,好好的一块琥珀,就这样裂成两半了。” 水玲珑正色道:“刺杀你的人,应该就是哥哥最器重的爪牙澹台却邪,他的鲨鳍双截棍是出了名的凶狠歹毒。他这次刺杀你,无非是为了报复玉帝。杀破狼侠肝义胆,死后灵魂本该安息。我一直反对龙宫为哥哥报仇,何况还要伤及众多无辜百姓。可是父亲和哥哥的残余手下一意孤行。我是早已做好化魂守护苍生的心理准备了。如果为了天下无辜子民,放弃我们的感情,甚至我们的生命,你愿意吗?” 武尊神心中一震,自省、责任、感动、勇气,诸般感觉同时涌上心头,突然间顿觉南海龙王殊不足畏,牺牲自己拯救苍生亦不足惜。他握住水玲珑的双手,置于胸口前,微微闭上眼睛,只感如沐春风尘念俱消,心中仅望五月披裘,他点点头:“我愿意。” 二人缜密商议好对策。分别时,武尊神牵起水玲珑,禁锢着红蜻蜓的那半块琥珀默契地转移至她的掌心。她的双眸粼粼,仿佛暗夜中璀璨的星子。他凝视着她,悠悠地说:“这一半你留着。如果我们都成功了,这对分离的蜻蜓会团圆的。”淡淡的花香恍若柔波,流淌在暮色里,无声地湮没了他们。 四大皆空 三天后,整个天庭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没有人知道南海龙王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武尊神的内心却无比平静。他知道,此时劝说玉帝或者南海龙王已无意义。世界就是被一群所谓的实权人士给折腾复杂的。他已决定舍弃自己换得苍生安宁――或许恰如玉帝所言,为了成全大多数人的生命,有时不得不舍弃一些人的生命,那么,就让我来舍弃自己的生命好了。 午时刚过,武尊神从天庭上望见南海海面惊涛骇浪,气势汹涌。他知道该来的一切,终究还是来了。 武尊神连忙遁入人间,只感天地变色,飓风大作。他还没反应过来,便发现天幕骤暗,雾岚重重,风起云涌,雷电交加。他知道,玉帝旨意已下,天之一阙即将塌落以封住那狂卷而来的海浪。几乎是想也没想,他立即双足牢牢站立在大唐南森林的最高端,双臂高擎,挺直腰身立于天地之间。 他使出所有的真元强行撑住摇摇欲坠的天庭,沉重的负荷使他的双足陷入泥土之中。天终于没有落下来,而他立于天地之间,再也无法动弹。 海面上的波涛在翻涌了片刻后,也终是没有冲上堤岸。他知道,就在他撑住天庭的同时,水玲珑也使出毕生真元,封住了波涛万倾。这是他们商议好的对策――一个堵住惊涛骇浪,一个撑住欲坠天穹。 他伟岸地站立着,直至天庭恢复平稳,天地回归晴朗,海面一波如镜。 这时,他看见那块琥珀从衣袖中滑落出来,落在自己脚边,可是他实在没有办法腾出手将它捡拾起来,他只能将腰身站得更稳,并试图移动双脚,这样,那块琥珀就能更近更安妥地靠近自己。 就在这一瞬间,他惊讶地看见自己的双足像根一样深深陷进了泥土里,而琥珀也被泥土掩埋住了。他高举着的手臂,突然生出了叶子。他有些惊慌失措地看着漫漫年华浸透过自己的肌肤。他看见自己竟然站立成了天地之间的一棵树。 城中过往的百姓收起油伞,狐疑地看着这变化莫测的天空。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有两位仙灵为了他们一如既往的安宁生活,献出了毕生的华彩。 三年化碧 所谓三年化碧,而武尊神在站立中化成了一棵郁郁葱葱的水杉。在走过了最初的惊慌后,他坦然地接受了命运的安排。他沉默地立于天地之间,成为天穹下最伟岸最安静的一棵树。 终于有一天,玉帝找到了自己这个失散了的孩子。他站在天穹,问他:“孩子,你后悔吗?” “不,我不后悔。我早知这莽莽世间,每遇一劫,必有一佛出世。而我甘愿衔心香一瓣,感恩命运之赐。” “孩子,我可以给你一次轮回转世的机会,你告诉我,为父帮你实现心愿。” 一树苍翠在风中拂摆,满枝绿叶不离不弃,不愿离开他的躯干,就像水玲珑说给他的那些话,仍留在他的心间。武尊神想了想,说:“如果有来生,我不想再做仙了,也不想做人,就让我做这静美人间的一棵树吧,届时我一定还选择做一棵水杉。” 玉帝颌首,强颜释然一笑:“自幼我便知你内心丰沛,怎知你蜕化成熟至此。这样的结局,或许比做一个天界仙灵更合你心吧。” 二分明月 武尊神静静地伫立于人世间。云海,雾岚,清风,晓月。他静静地感受着岁月在自己身上缓缓刻下的痕迹。 碧水东流,濯过他的足。秋风渐起,拂过他的面。日子安静的过去,在岁月的沉浮里,他没有一天忘记过他和水玲珑之间的承诺,也许对有的人来说,那不过是一句话,不过是青春年少时的一段心事罢了,而他却安静乐观地将这个承诺收藏着,这样的静静打磨,或许可以成器,或许徒添累累伤痕,却也是内心深处最温柔的茧。 有时他会想,这一缕徐徐绕过他脚踝的江水,要经过怎样的历程,才可以流到大海,又能不能到她的身侧,而她又会不会知道,他悱恻如水的心事;而这一抹馨香扑面的风,要经过怎样的缠绕,才可以抚摩至她的面颊,那时她是否会读懂,他曾在风中默默许下的诺言。 而人间始终祥和安泰。他见证着世间的富庶和百姓的安稳。斗转星移,沧海桑田,紫陌红尘,尽入眼底。原来这人间最好的风景,就是看着这世上万物众生,从容祥和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而这样安宁沉郁的生活,是自己期待了十八年,才争取来的。 所以他静静站立着,心中一点都不急。 他越来越觉得,做一棵水杉真的很好。 当他第一次在大唐东见到这种树的时候,它们就挺拔在他的脑海里:笔直的,高耸入云的,没有多余的枝桠,不随波逐流,不像向日葵太阳花那样对太阳言听计从。它们永远是一种向上的,不屈服的,倔强的,生机盎然的姿势。它们的理想是和天上的白云握手。 它们的叶子很细很密,落在地上,踩着很柔软,毛毯一样。 他对它们有天生的亲密感。他经常有意无意徘徊在它们身下,踩着那些柔软的,有弹性的,针形的落叶。 是的,它们的皮肤很苍老。看见它们的皮肤,他会想起它们曾经生存过的漫漫年华。 它们的木质也很好,厚重深沉,是一种男性的品格。 有时他会想,来世如果能做一棵水杉,他就一定好好长,长得高高的,长得直直的,在他五百年的那天,一个女孩走在他的影子里,踩在他凋落的头发上,她蹦了蹦,像在毛毯上一样。 可是,那个五百年后的女孩,她还会来吗? 一现昙华 很快春天又到了。树根边的青草,撑着懒腰,从泥土和严冬中挣扎出来。 这是他经历过的第几个春天呢?他已经不记得了。他只记得春天有蔚蓝洁净的天空耀映着他的脸。夏天有火热的风和向日葵一样金黄的阳光扑面。秋天有漫山的红叶在他身边燃烧舞蹈。冬天有皑皑白雪,安谧地覆盖着他。 终于有一天,他等来了一位云游而来的熊猫画师。 熊猫画师围着他的躯干绕了一圈,然后跪在树根下,朝他磕拜了三下。他奇怪地问道:“师傅,你为什么要拜我呢?” 画师说:“因为你拯救了大唐万千无辜子民,也拯救了天狼星圣洁高贵的灵魂。而你一定不知道,杀破狼是为了救我才仙化为天狼星的。现在,我可以用毕生的力量,为你达成一个夙愿。” 武尊神想了想,说:“多年前,我和一个女孩做了一个约定,其实我早已预感到她不能来了,而我也成了一株无法行走的树,你能帮我们了却这个心愿吗?” “当然可以。”画师说:“只是,也许你们的约定实现之后,便是永远的分离,永远的海天相隔,你愿意吗?” “我愿意。”武尊神释然地笑了笑。有多少个夜晚,她的身影走进过他碧绿色的梦里。而他一直相信她会来的。以她的性格,她绝对不会失约。所以,哪怕只是瞬间的重逢,哪怕这重逢后便是永久的交错、远离和消逝,他也是愿意的。 三天后的黎明,画师重新来到了他身边。画师拍拍他的树干,仿佛拍着一位好友厚实的胸膛:“那两只蜻蜓就要团聚了。” 武尊神轻轻笑起来,他在想她变成了什么样子,而当她看见他已经变成了一棵树,会不会露出惊谔的表情。他静静地等待着,当晨风再次吹起,当朝阳跃出海岸线的那一瞬,他看见,无数迎春花瓣,象细雨一样,从空中挥洒下来,落在他的树叶间,落在他的枝桠间,落在他的根系边。 他知道那是她来了,她是在向他告别。那是她给予他的最初的和最后的吻吧。然而一切都已回不去了。 他没有想到她竟变成了迎春花花瓣,但不觉得惊讶或突兀,反而觉得理所当然。而他的真元也在这一刻走到了尽头,夙愿已了,是该离去的时候了。这时他看着云游画师将一块尘封着红色蜻蜓的琥珀埋在他的根旁边,和属于他的那一块尘封着绿色蜻蜓的琥珀埋在一起。 他欣慰地笑了笑。他的真元渐渐遁出树的轮廓,缓缓消逝在空中,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树根旁已经铺上了厚厚一层落叶,他第一次看见自己的躯干上布满了苍老的树皮,而满树苍翠仍在风中婆娑,它们哗哗的声音,它们迎风招展的样子,象在和他十八载的年华告别,象在和她告别,象在和再也回不去的从前告别。 批注:澹台却邪故事背景阶段武器使用双节棍,在后期造型设计阶段调整为骨剑,为了保持背景故事的原貌,故事中澹台却邪依然使用双节棍,望大家理解。 水玲珑(转载) 水玲珑 2008-08-19 一生之水 是小麦丰收之季,麦田却稀疏寥落,阳光炙热,沟渠干涸。水玲珑坐在田埂边,看着一群蚂蚁忙忙碌碌地传运着一颗枯瘪的麦粒。田野龟裂,蚂蚁们在一道裂缝前停了下来,那显然是它们无法跨越的天堑。水玲珑叹口气,折一枝麦秆置于裂纹之上。蚂蚁们欣喜地载着麦粒爬上了麦秆。 而水玲珑的心却无法快乐起来。入春以来,大唐东就滴雨未下,河脉断流,庄稼欠收。她知道,父亲再一次失职了。 作为南海龙王敖钦的女儿,她本可以深居龙宫,过养尊处优、锦衣玉食的生活。父亲和哥哥敖莽待她不薄,她却走上了一条与父亲和兄长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她自幼兰心蕙质、体恤民情,关注百姓疾苦,为父亲和哥哥的失职与恶行痛心不已,并想方设法在事后尽力弥补。 从夏到秋,由秋入冬,她化身为少年渔民,深入乡野巷陌,扶助弱民。一天,她看见一位老者倚在酒楼门口,双唇皴裂,几欲昏厥。而店家只顾招揽生意,根本不过问门前这濒危老者。 水玲珑心中抑愤难平,决心上门帮这老人要杯水喝。谁知店小二出言不逊,双方争执起来。水玲珑不想和他过多纠缠,嘻嘻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话毕,伸手强夺帐台前的茶盏。店小二大怒,挥拳上前,水玲珑倾身闪过。这时一位华美少年上前拦住那店小二,道:“一杯茶水而已,何必动怒,等下一起算在我帐上。”说完端起茶盏,递与水玲珑。 水玲珑抬头,只见那华美少年浓眉如剑,双瞳幽深,眸光沉沉。她接过茶盏,却莫名有些怯于道谢,只是转身快跑到酒楼门口,将茶水递于那年迈老者。老人接住茶盏不停念叨:“谢谢,谢谢贵人相助。” 见老人安度难关,水玲珑心下释然。她尾随那华美少年走进酒楼,见他一人叫了一桌菜,却不过是些鸡鸭鱼肉庸常菜肴。那少年热情地招呼她同吃,水玲珑心想,我才不稀罕这些酒菜,嘴上却嘻嘻笑道:“这酒楼看着堂皇富贵,其实不过是些贯常匠气的菜式。若想吃到真正好吃的东西,不如去些山野小店。”说完牵起武尊神的衣袖便往外跑,一直跑到江边芦苇荡旁的山野小店。 这小店建在一棵硕大的水杉下。那水杉树干挺拔笔直,高耸入云,枝叶繁茂,郁郁葱葱。水玲珑抚摩着树干上的老树皮,不禁喃喃自语道:“这是水杉。水杉世间罕见,它的历史比大唐还要悠久得多,它外形优雅凝重,刚正坚毅,木质厚重深沉,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树。” 半晌,她回过神来,说:“我们点菜罢。”这回他们点的是鱼籽豆腐,菜苔爆腊肉,重油虾球,尖椒猪血,干煸刁子鱼,粉蒸青鱼肚,汤是砂锅文火慢慢煨成的莲藕排骨汤,汤里是定要放进清脂消火的莲子心和百合瓣的。 不一会儿,酒菜摆满了两张拼起来的杉木桌。虽杯盏拙陋,装饰简朴,那少年却并不介意。他似乎从未见过这些山野风味,吃什么都香,对每一道菜都充满了由衷的热爱。他吃得忘我投入,吃得酣畅淋漓,吃得热烈奔放,神态天真而专注。水玲珑在一旁看着实是有趣,深受其感染和带动,不知不觉也吃得兴高采烈起来。 水玲珑自幼在龙宫长大,除了性格骄纵的哥哥和阴戾寡言的守卫澹台却邪,再无其他玩伴。此次偶遇年龄相仿的少年,且对方俊朗得体,谈吐隽雅,松弛自如,真有喜逢知音之感。滔滔不绝说到动情处,她竟一把攥住对方的手。刹那间又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松手推开,低头羞赧一笑,而一种奇异的触觉已直抵内心。 酒足饭饱,那少年随手摸出一件玉麒麟付帐。水玲珑心里讶然,知这少年必家境优越、出身豪门。 出得店来,清冽寒风扑面。水玲珑心想,我与他不过是萍水相逢,倒要看看他对我这腔热忱是真是假,于是双手抱肩,试探道:“春寒时分,公子可否借你的裘衣供我御寒?” 那少年却毫不犹豫脱下裘衣,披在她身上:“兄弟,你我一见如故,就将这件衣服穿了去吧。” 本是出言试探,对方却答应得豪爽之至,感激和投契顿时在水玲珑心头暗涌纠结,而表面上仍要故作镇定:“多谢。还没请教兄长尊名。” 那少年笑道:“在下武尊神。兄弟你呢?”所谓投桃报李,水玲珑如实相禀后,慷慨取出母亲去世前留给自己的一块蜻蜓琥珀递与武尊神,转身离去。 武尊神显然察觉出了那琥珀的价值连城,在她身后喊道:“贤弟,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不能要!”见他上前追赶,水玲珑顺势在前面疾步如飞起来。 及至两人跑到海边,水玲珑回眸对武尊神粲然一笑,转身跃入水中。片刻,天际之间传来水玲珑悦耳的声音:“哥哥,十日之后,你来这里等我。” 二隔海天 生命中有些注定的时刻,有些注定的人,使你初次与其相见,便有爱情的预感,超越所有的现实、理智和逻辑,像海上的大潮般汹涌而来。 回到龙宫后,水玲珑每每忆起武尊神,便有知音难觅、二隔海天之感。那块琥珀,是母亲临终前交给水玲珑的,还特别叮嘱,只有遇见心爱之人,方可相赠。那琥珀橙黄晶莹,里面沉睡着两只小小的蜻蜓,一只红色,一只绿色,都是振翅欲飞的姿态。两只蜻蜓面对面,似在喃喃互语。虽然年代久远,但蜻蜓翅翼上的纹络仍依稀可辨。那琥珀是三界罕见的珍品,而水玲珑赠予武尊神时,却无半点犹豫。他的热情相救,他的淡定从容,他的憨稚无邪――那琥珀原本就该属于他吧。 她开始耐心等待,等待十日后的重逢。然而没过多久,却传来噩耗――水玲珑的兄长敖莽出事了。 原来,几年前,敖莽率领爪牙踏平北俱雪国,意欲独占雪国珍品雪莲。雪国英雄杀破狼在青竹涧为守护挚友之子小画魂与敖莽发生殊死搏斗,在一只胳臂被封印,一只胳臂被斩断的危境下,将敖莽斩为两截。而杀破狼也因失血过多仙逝,死后魂魄仙化为天狼星。 南海龙王为爱子举行了盛大海葬。水玲珑站在哥哥的灵柩边,心潮起伏。其实,哥哥出事,她早有预感。哥哥一直飞扬跋扈,骄纵四方,涂炭生灵,完全不顾百姓死活。水玲珑多次劝说无果,只得冷眼旁观。而对哥哥来说,这样的死,不啻为人生的解脱,否则不知还要犯下多少罪孽。这次哥哥被杀破狼所斩,水玲珑虽感悲伤,却并不意外。她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父亲,丧子之痛已经摧毁了他的理智,水玲珑隐约预感到父亲绝不会善罢甘休。 三叠阳关 终于等到第十天,水玲珑换上华衣美服,头戴迎春花花冠,慢桨弋舟,从礁岩后漂浮而出。碧海蓝天,白衣胜雪,花朵娇俏明媚,已全然不是渔民模样。 及至岸边,水玲珑一眼便瞧见武尊神正站在岸上,怔怔地望着她,显得一头雾水。水玲珑嗔道:“哥哥,不认识我啦?”武尊神猛吃一惊,神情恍惚,水玲珑笑道:“我就是水玲珑啊,哥哥认不出我了吗?”武尊神凝神细看,当下呆住。水玲珑嫣然一笑,从舱中取出一件淡青裘衣,跃上岸来。武尊神心神渐定,看清她手中所持正是自己赠予他,哦不,她,的那件裘衣,不禁大臊:“这是男人才穿的东西!”话毕,拿起来就要抛入水中。 水玲珑忙伸手夺过:“你不要给我,我喜欢。”隔了片刻,又补道:“我穿华衣美服的时候,人人都对我好,我一点都不稀奇;而当我穿得破旧的时候,如果还有人对我好,我知道那才是真好。” 武尊神楞住问道:“你比我们天庭的仙女还好看,怎么想到要扮成个小渔民呢?”水玲珑心头一凛,反问道:“你见过天庭的仙女?”武尊神快言快语,将自己的来历身世和盘叙出。 水玲珑心里虽觉讶异,却也觉得理所当然,她早已料到他必为九五之尊。只是,这少年虽心思纯善,单纯无邪,却也沾染了豪门贵族漠然的痼疾。她收住笑容,正正经经道:“我看你锦衣玉佩,便知你必然九五之尊出身望门。刚才拿着裘衣,说丢就丢,公子可知这凡间平民的疾苦?有无想过普通百姓可能一年劳作都换不回一件新衣?” 武尊神神情赧然,目露羞惭。水玲珑知他心思剔透,正感不安,便缓缓握住他的手,低声道:“今天一看见哥哥,我的心就静下来了,连日的烦恼都不见了。”这时武尊神猛然警醒般问道:“那日我在海边,看见一桩盛大海事。其中一位少女似乎就是你。” 水玲珑顿感凄惶,连日的丧兄之痛又开始在心头涌现,而她什么也无法说,只得淡然一笑:“哥哥你定是看错了。”话音刚落,便转身跃入海中。 四马攒蹄 在潜向深海途中,水玲珑忐忑不安地想:他身为玉帝之子,我和他的感情会走向哪里?她感到快乐,可快乐同时,心里又充满了莫名的恐惧,总觉得发生了一件不该发生的事情;而且,她宿命地预感到,这一切是不会长久的,她似乎感知到了分离的不可避免。 果然,一回到龙宫,她便察觉到所有人都神情诡异。找来螺男细细打听,方知南海龙王已下定决心为爱子复仇。今天南海龙王前往天庭,索要天狼星魂魄,被玉帝拒绝后,南海龙王甩出毒招:若天庭不将天狼星魂魄交出,他将联手其他三海龙王,水淹大唐,届时一切罪名,由龙宫和天庭共同承担。 水玲珑大惊。她知道父亲已心性迷乱。杀破狼侠肝义胆,死后灵魂仙化为天狼星,本该得到尊重和安宁。如果父亲和哥哥的残寇仍一意孤行,除了化魂守护苍生,她将别无选择。 半夜,整个海洋都已睡去,龙宫也渐渐沉寂,唯有她,还在低低地,低低地,吹笛子。那一支孤独而明亮的曲子,糅合在无尽的夜色和时光的洪流里,一遍又一遍,诉说着所有已经发生过和没有发生过的事。 “公主还没休息吗?”笛声吸引来了敖莽生前最器重的手下澹台却邪。他低眉顺目地伫立于水玲珑身后,关切地问。 水玲珑也不回头,只是搁下珊瑚笛,怅惘地叹口气:“我哥哥死了,你总该有些触动吧?今后的路,你准备怎么走?” 澹台却邪老实答道:“我会竭尽全力为龙太子报仇。” 水玲珑愠恼地转过身:“报仇,报仇。除了这些,你就没有其它的想法吗?哥哥之死,我亦感悲伤。只是杀破狼侠义忠肠,且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你又何必执迷不悟?” 澹台却邪嗫嚅道:“自古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年如果不是太子和龙王救我一命,我早已是虎鲨腹中之魂。” 水玲珑哀其不幸,恨其不争地摇摇头,有些生灵总是沦落成所谓恩情的囚徒,盲目愚忠,自以为忠心耿耿,其实不过是四马攒蹄,全然不顾这样的感恩是否值得。她冷冷道:“我累了。你也早些歇息吧。”说罢转身进门。 澹台却邪也不言语,只是痴痴傻傻地地看着窗户上她的剪影,半晌方才怅怅离去。 而这一去,是否还能再见到她,澹台却邪心里毫无底气。水玲珑不知道,就在今夜,他就要去刺杀武尊神。这是龙王的授意。龙王被玉帝断然拒绝后心生歹意,一心也要让玉帝尝尝丧子之痛。 五侯蜡烛 躲不过的,终究要面对。几日后,南海龙王最后一次前往天庭与玉帝协商如何处置天狼星魂魄一事。水玲珑也被父亲要求陪同随往。在天庭宝殿,水玲珑看见武尊神默默地伫于玉帝身后。她看出了他眼神中的疑惑,可她什么都无法说。 而这最后的协商,几乎沦为双方互露底牌的宣战。 南海龙王气势汹汹地率领众人离去,临别时只甩下一句:“三天后,若人间被淹,可是天庭默许我们龙宫去这样做的了。” 玉帝冷冷一笑:“请便。” 一整天,水玲珑都心神不宁,及至深夜,她觉得必须告诉武尊神这一切。武尊神早已将来历和身世告诉了自己,而自己却什么都瞒着他,这显然不公平。 水玲珑小心翼翼地潜入天宫,轻叩武尊神的窗。 武尊神警惕地问:“谁?” “是我。” 武尊神开启小窗,水玲珑轻巧地跃身而入。 “你到底是南海龙王什么人?”武尊神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疑惑。他甚至有些愠恼了。 水玲珑额头渗出汗珠,娓娓道出实情:“我本是南海龙王的女儿。敖莽是我哥哥。想必你也听说过杀破狼的事情。其实,我自小就和哥哥品性不合,对他的骄横跋扈早已心生抵触。他死于杀破狼刀下,我自然也是难过的。但杀破狼一代英侠,哥哥之死,绝非枉然。我对哥哥是哀其不幸,恨其不争。父亲在哥哥死后所做的一切,也令我失望,我虽多次劝说父亲要以大局为重,多体恤苍生,无奈丧子之痛已迷乱了父亲的心智。 “那上次我在海面上看见的,想必就是你哥哥的葬礼了?” “不错。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我哥哥的葬礼奢华无度。金箔作纸,银屑化灰,豪门权势,显赫奢靡。其实对哥哥来说,这样的死,不啻为人生的解脱,否则不知还要涂炭多少生灵。他被杀破狼所杀,我亦感悲伤,但他一生飞扬跋扈,骄纵四方,根本不体恤普通百姓的死活。我多次劝说无果,只得冷眼旁观。他的结局我早已预见,所以并不意外。” 武尊神取出胸口前的琥珀,告诉水玲珑自己被人刺杀的事情,末了叹口气:“可惜,好好的一块琥珀,就这样裂成两半了。” 水玲珑心头一凛:“刺杀你的人,应该就是哥哥最器重的爪牙澹台却邪,他的鲨鳍双截棍是出了名的凶狠歹毒。他这次刺杀你,无非是为了报复玉帝。杀破狼侠肝义胆,死后灵魂本该安息。我一直反对龙宫为哥哥报仇,何况还要伤及众多无辜百姓。可是父亲和哥哥的残余手下一意孤行。我是早已做好化魂守护苍生的心理准备了。如果为了天下无辜子民,放弃我们的感情,甚至我们的生命,你愿意吗?” 武尊神神情一震,他注视着水玲珑的双眸,水玲珑也正注视着他,她的眼睛在天庭华光的照射下璨璨泛光,流丽的轮廓被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就是这样瞬间的无语,似乎心底已经对彼此呢喃了很多,但终是什么都无法说。片刻沉默后,他握住水玲珑的双手,置于胸口前,微闭双眼:“我愿意。” 六根清静 两人缜密商议好了对策。分别时,武尊神牵起水玲珑,禁锢着红蜻蜓的那半块琥珀默契地转移至她的掌心。她的双眸粼粼,仿佛暗夜中璀璨的星子。他凝视着她,悠悠地说:“这一半你留着。如果我们都成功了,这对分离的蜻蜓会团圆的。”淡淡的花香恍若柔波,流淌在暮色里,无声地湮没了他们。 天光渐明,是该走的时候了。水玲珑穿过天河,不经意间回头,看见武尊神仍站在天河彼岸,裘衣上落满了露水,仿佛一张沾满泪水的脸,她不由得站住了。他也看着她。隔着远远的天河,他们遥遥相对,仿佛隔着现实与梦想的千山万水,谁也不知道什么是他们的今生今世,什么只是生涯中的山河岁月,不是不想走到对方身边,一起走完这最后的青春旅程,可是,没有用的。她仿佛听见,他在心里一遍遍地,唤她的名字;他也仿佛听见,她正在心里,一遍遍地应。就像是驿站交会处两辆擦身而过的马车,用长长的嘶鸣诉说着乍然相遇却又瞬间分离的悲与喜。 回到龙宫后,水玲珑昏睡了一天。暮色四合时分,她潜出海面,坐在一块礁石上,面对着浩瀚海面,绵延不息的海风将她的黑发拂乱,心情倒渐渐平静下来。她心中已无欲念,只求做好这一世最后一事,或许这就是佛家所云六根清静罢。 七死七生 几日后,水玲珑得知澹台却邪重新回到龙宫的消息,她前去探望。见澹台却邪腹部伤情尚未痊愈,顿时明白心中的猜测确凿无疑――原来他消失几日,却真是去刺杀武尊神了。她心中不免有些愠恼,责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澹台却邪老实答道:“自己为龙王效力,当然应该遵从主人的指令。” 水玲珑叹道,流下泪水:“冤冤相报何时了。所幸你此次行刺未果,否则龙宫和天庭的矛盾又将激化一层。这样的矛盾冲突,受伤最重的,说到底,还是万千无辜子民。你可知我父亲已决定水淹大唐?武尊神少年持成,我已和他决定舍身守护人间百姓,而你何时才能迷途知返?” 澹台却邪看着水玲珑为人间的无辜平民流出泪水,心想,听说龙公主的泪水能使一个人看见自己的前尘――可是,她是否愿意为我落下一滴泪水?这,或许只是奢望吧。而以她一介少女之躯,怎可舍身取义?怕只是说的玩笑话而已。 只是,他不知道,水玲珑心中早已泰然坚定。 人生一世,如同草木一秋。 佛云,小乘初果者,尚须往返天上人间,受七度生死,才能证得阿罗汉果。 ――而我何必在乎什么“七死七生”,何必介意什么“小乘大乘”,但求今生无憾而已。 最不希望看见的一幕终究还是来了。 午时刚过,水玲珑便感觉水下暗潮涌动,虾兵蟹将来来往往,穿梭如流。她知道龙宫已经开始行动了。她连忙潜向海面。果然,她看见海面上风浪大作,波涛汹涌,惊涛骇浪,气势汹涌。她刚走上岸,巨浪已拍岸而来,险些将她袭倒。她使出毕生真元,守护在海岸边,以阻止海水肆虐。 这时,澹台却邪正率领一群虾兵蟹将冲至浪尖,企图掀起又一重波浪。他目睹水玲珑正在聚集毕生真元堵住海浪,顿时呆住了。“停!”他大声喝令手下停止发力。 等他明白水玲珑是在牺牲自己换取大唐百姓的生命时,他不由悲戚地大喊一声:“不要!”这样惨烈凌厉的叫喊,这样撕心裂肺的痛苦,只有当年他目睹自己的父母被虎鲨活活吞噬时才有过。 可是他已经没有办法阻止她了。当又一波潮水拍岸而来,水玲珑毕生的真元已然全部耗尽。就在天地变色的瞬间,他看见水玲珑的肉身缓缓升腾于空中,头上的迎春花花冠被潮水搅散,无数黄色花瓣散落于水中。 而在肉身脱壳而出的瞬间,水玲珑动用全身力量使出最后一丝真元,封住了这一波海浪,可她再也无法抓住那已相伴十六载的珊瑚笛,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落下半空。这时,口袋中的那半块琥珀也划落了下来。她知道自己已经完了,在肉身消散前的最后一刻,她看见了澹台却邪悲绝至极的表情,她再也忍不住,流下了两滴泪水――为他,也为他。所有来不及说的话,所有未了的心事,都被凝聚在这两滴泪水里。一滴泪水落在那块琥珀上,一滴则落在了碧青珊瑚笛上。那滴眼泪渗入琥珀,成为一个小小的气泡,落在了岸边礁岩的罅隙里;而珊瑚笛却被退潮无情卷入了大海深处…… 终于,海面停止了涌动,平复如镜。南海龙王发现了海水中四处浮游的迎春花瓣,心生不详预感,他冲出水面,看见海面上形容枯槁、呆若木鸡的澹台却邪,他着急地上前询问爱女水玲珑出了什么事。澹台却邪如梦方醒,将刚才所见如实叙述。南海龙王瞬间只感自己被风吹成了一具空壳,短短一月内,他先是失去爱子,现在又失去了唯一一个女儿,他痛心疾首地仰天长啸:“这是为什么?!” 而海天无言,只有那漂浮在海面上的星星点点的迎春花瓣,在提醒三界刚才发生的一切。 八荒之外 都说珊瑚的生成,是千万年沧海桑田的记忆,那么这支流落水域的珊瑚笛,记载的,应该是水玲珑心中不舍的心结吧。它活在大海的温存里,仿佛是活在爱的记忆里,对于它来说,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吗? 而那块落入礁岩罅隙里的琥珀,似乎不幸得多,又似乎幸运得多。不幸的是,可能千百万年,都没有人能发现它,那只红色蜻蜓也许永远都无法和那只绿色蜻蜓重逢;而幸运的是,那滴在琥珀上的一滴眼泪,渗入琥珀后,化为一个小小的气泡,那气泡里,凝聚着水玲珑心中所有来不及说的话和所有未了的心事。 在独踞海边的日子里,这枚气泡几乎见过海的所有面目,苍凉动人的,冷酷严峻的,荒沙白浪的,却不止一次地想起,他和她之间曾许下的诺言。这个信念使她得以能够安安静静地栖息在琥珀里,她在等待,等着将心中凝聚的话语和心事说给他听。 九九归一 多年以后的一个清晨,这枚气泡被匆匆的脚步声惊醒。她看见一位云游画师在海岸礁岩的罅隙里拾起了琥珀。这个奇怪的画师,面覆着风霜的颜色,目光安详温和,他静静地注视着自己。 她问他:“我等了这么久,终于有人发现我了。你能帮我一件事情吗?” 画师答道:“我早已知道你要我帮你做什么事情。放心,没问题的,我一定会帮你做到。” 气泡奇怪地问:“你怎么会知道呢?” 画师笑了笑:“因为我刚刚从大唐南的一棵水杉边回来。” 她也笑了:“原来他变成一棵水杉了啊。”她顿了顿,略显沮丧地说:“可我只是一个气泡了。” 画师缓缓道:“我可以帮你变到你想变的样子,前提是,你再也无法将心中的话说出来。” 气泡想了想:“其实,我心里的话,即使不说出来,他也是知道的。我曾看见一个去西天取经的大唐僧侣,在取到真经后,在海边想起自己一生的历练,失声痛哭。所谓万物归圆,九九归一,而我们穷其一生,或许不过是为了一盏水――一盏在危困窘迫之境,心爱的人为你递上的一生之水吧。” 话音刚落,气泡释然地笑了笑,缓缓从琥珀中蒸发而起,渐渐挥释、升腾、消遁,瞬间天地之间,幻化出无数铭黄色的迎春花花瓣。 那些花瓣汇聚成流,尾随云游画师前往大唐东而去。在郁郁葱葱的大唐东山脉中,一棵高大伟岸的水杉正静静伫立于天地之间。纷繁花瓣顿时随风散落,如同她面带微笑,朝他飞去;阳光、和风、群鸟,在她面颊边,一掠而过。 云游画师将那块尘封着红色蜻蜓的琥珀埋在水杉的根旁边,和属于武尊神的那一块尘封着绿色蜻蜓的琥珀埋在一起。当他抬起头的时候,晨风正再次吹起,朝阳正跃出海岸线,几乎是瞬间,无数迎春花瓣,象细雨一样,从空中挥洒下来,落在水杉的树叶上,落在水杉的枝桠间,落在水杉的根系边。 他看着这对拯救了自己救命恩人魂魄的仙灵终于完成了生命中最初和最后的相拥,心中涌动起淡淡的幸福与惆怅――隔在她和他之间的,何止是树脂,还有无法逾越的、千百万年的漫漫年华,而生命中最初的悸动和际遇,最终不过象漫天舞蹈的花瓣,在岁月的呼吸中缓缓翻卷、款摆、零落,零落成再也无法把握的,十几载的时光。 皮影仙(转载) 皮影仙 2008-08-19 [故地] 下了江洲码头,沿河道旁的小径逶迤左行,不久便可走到丰都那座小城。 似乎有一种力量的牵引,他又朝那间劳碌和生活了六年的作坊走去。秋天的中午安谧诡静,所有人仿佛都被蒸发掉了。走在已有些陌生的故地,他的影子被阳光投射得很短很短,这让他更加产生幻觉,以为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存在。 到了。天禄坊门前同以往一样,摆满了酒坛。他惴惴地走进去,正在酿酒的小伙计兀自忙着,一旁的老人抬头看他一眼:“客官要买酒吗?”他马上认出了他,坊主曲公,他毋庸质疑地老了,而在十二年前,他还是一个精壮的汉子。 曲公显然已记不得这个十二年前在他手下帮过忙的小工了。他也无意干扰天禄坊的活计,歉意地朝曲公笑笑,无语退出房来。 他继续前行。路旁红叶满枝,秋意正浓。走过江面吊桥,穿过洪洲牌坊,翻过一座小石桥,洪洲铜官坊到了。 他的心跳开始加速,铜官坊前的那株青梅居然还在。往事像遍野红叶,被一簌火苗擦燃,摧枯拉朽地在脑海里烧过去。他怕见不到他,更怕见到他时,他却已不识故人。 “请问,”他忐忑地问正在铸陶的小工,“你们这里,有一位叫宋雁书的陶工吗?” 陶工漠然地看他一眼:“没有。我们这里就两个陶工,我叫曾无涯,另一位叫陶生。” “那你们的坊主是?”他不甘心地追问。 “陶三彩。他出去办事了。客官找我们坊主有事吗?” “没,没事。” 出得门来,手扶青梅树干,才发现梅子早已摘光。如同这些凡人的记忆,已缺失殆尽。 多年前的他,曾固执地认为这是一棵上苍安排的不同寻常的树。 然而透过十二年的风尘望过去,他和雁书都只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孩子,有着晴空一样的眼白和扑朔迷离的心愿。那个秋天,现在回头看去,终是已经发黄,淡出,融蚀和风化了。 [青梅] 他和雁书,本是两个战乱遗留下来的孤儿,分别被天禄坊和铜官坊收留,成为帮忙的小工。 天禄坊酿酒所需陶罐,皆在铜官坊所购。两坊坊主是结交多年的挚友。因了这层关系,两个同龄的孩子,私下里来往密切,义结金兰。那是一段阳光普天而降的日子。对方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个微妙的眼神,都能引起自己心底持久的快乐和战栗。 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青竹变琼枝。纵是寒冷沁骨季,山间野蒿烤香芋。 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恣意盎然的春。眼角眉梢,最初的笑意澄澈无忧。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浪里白条,水花扑面,嬉闹无间。 梅子流酸溅齿牙,芭蕉分绿上窗纱。及至青梅时节,碧色的雨,落在一树梅子上就藏了起来,梅开白色的花,结出的果子却是青色的,青青的梅子,酸,却有无比的清香。而雨珠是比梅子还要小的颗粒,在漫天温静如尘埃的细雨中,他又看到了雁书――青翠无知的他,稚气洁净的他,少年垂髫的他,在碧色的雨中,摘下那满枝梅子。 青梅搁置在雁书手中的细瓷陶瓮里,橄榄一样的翠色。他说:“酸的,不好吃。”雁书笑着接话:“本来就不是用来吃的。是用来酿酒的。”雁书留下青梅和陶瓮,尔后告辞。他倚着门栏看着他,手支在门柱上,长久地不肯放下来。这样的季节,总在不经意的时刻,下起雨来。那青色的背影,越走越远,最后简写成一枚记号。 而青梅和陶瓮,被他细心收起,十二岁的少年,挽起衣袂,模仿着曲公的样子,酿起青梅酒。 酿酒坊里弥漫着的青梅香和酒香令他醺然如坠梦中。而如梦的场景中,十二年前那个酿酒少年青涩纯净的笑容却真实的几乎触手可及,他熟练地将满瓮青梅倒进盛满清水的大缸。调皮的青梅入水时溅起无数水珠到他乌黑的头发上,一颗颗晶莹剔透。冰糖也被碾碎,碾成细小的颗粒。他把洗净的青梅、冰糖和白酒倒入陶瓮,用箬壳将坛口盖牢,再用麻绳扎紧,确定没有漏气后盖上红纸再扎紧,红纸上书“为雁书密酿”。两个温和安静的少年。时间过得稳稳当当,在他们干净如水的故事里,一切顺理成章。 [浮萍] 那些年,国境频出事端,战事纷乱。朝廷开始四征壮丁,十二岁的孩子,都不能幸免。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还?作坊众人纷纷南下逃难。南逃的人群,自身都已难保,哪里还管得了这些命若浮萍的孤儿。 急管繁弦瞬间转为疾景凋年。他和雁书也被裹挟在逃难的人群中,行至一无名山涧旁,他的双脚已血肉模糊,雁书的足间亦布满水泡。一位推车师傅见他们可怜,决定让他们坐他的车走,无奈推车年久失修,只能承载一人。雁书把机会让给了他:“我自己还能走,你快上车吧!”他无端地恼了起来,执拗着不肯上车。雁书目光清冽,口气镇定:“一路风寒,加件衣裳!”他把自己的秋衫脱下来裹在他身上,然后一把将他推上车。陌生的人流似潮水迅速涌满了他身旁,他匆匆将那罐青梅酒递与雁书。人影涌动中,他久久凝视着雁书那略显单薄的身影,那一身素朴的苍蓝布衣,久久地凝视着,忧伤而且无助。他心里充满了莫名的恐惧,他宿命地预感到,他再也见不到他了。 再忆起雁书,已是十二年后的今日,傍晚独伫江洲码头,江水面无表情地恒定东流,点点江鹭雪片一般飞过。他坐上前往长安的扁舟,看到黄昏里,天空的颜色由鲑红,到藕紫,到晦绿,暗紫,到黑……再到苍蓝,白日隐去,大地归于寂寞。 当年一别后不久,推车人便死于动荡漂泊之中。流落异乡的他,被一个江湖皮影师傅收留,他潜心向学,学会了皮影戏。两年后,皮影师傅病逝,他被微服下凡的太白金星看中,历经十年风雨,降伏散落人间的十二生肖魂魄,悉数化身为自己掌控的皮影,他因此仙化为掌管凡间十二生肖的皮影仙。 江水两岸起了灯火,有人吟唱多年前的一首歌,有人忧思重重,有人心事暗涌,有人忆起了从前的人,从前的片段。斯人应无恙吧?斯人此时还记得苍蓝么?雁书那一袭苍蓝布衣,苍蓝得如同暮色湮于寂灭的颜色,如同火焰熄灭前最后一丝残色,如同皮肤下血脉隐隐的色泽……当生命中的繁华都已失去,所有的华丽都蚀落了彩衣,惟有这一抹苍蓝恒久弥新,惟有这一身素华温煦暖心。 [迷局] 时光辗转起伏,流年百转千回,记忆被打磨成掌心中最凛冽温柔的茧,他却从不曾修剪。从江洲到长安。欲寻故人无觅处。 一天,皮影仙经过长安东市茶楼,发现众百姓云集,神情凝重。 上到二楼,只见一位身着官服的棋手正和一位蓝衫华美少年对弈。那少年眸若星子,表情深邃,却自有浑厚凛然之气。 围观人群议论纷纷,他渐渐听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武才人意欲征地,指使手下容嬷嬷驱赶摆摊设市的平民。众人不服,推举一位出身平民的棋手向圣上激昂陈书,痛斥武才人这种不顾百姓死活的无理行为。 武才人怀恨在心,设下毒计。容嬷嬷遵武才人之命,假称一棋定胜负,若平民棋手能胜过武才人的手下,便撤回此次征地计划,若负,征地仍将继续。那平民棋手年纪轻轻,便已是大唐棋界翘楚。他自持棋艺超群,欣然应允。谁知第二天,容嬷嬷铺开的竟是象棋棋盘。楚河汉界扑入眼帘,众人恍悟这不过是武才人设下的文字陷阱,而平民棋手却已无法争辩,仓促间只得硬着头皮和对方弈起象棋。 皮影仙对武才人之举心生反感,一心想帮那少年棋手。他见那少年局面吃紧,汗水涔涔,便在休息饮茶的间歇,趋身上前道:“公子莫急,我来帮你。” 皮影仙本是天庭仙灵,谙熟日月星辰,洞悉棋局变幻,调用棋子,易如反掌。 进入残局,皮影仙意念暗动,神不知鬼不觉,残局上已赫然多出一马。 棋局变幻,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旁人肉眼凡胎哪里知晓。少年棋手心里却有数,眉尖轻轻一挑,算是领情。 少年棋手终于逆转乾坤,奠定胜局。众百姓交口称快。皮影仙含笑退出人群,少年棋手竟不知不觉地一路尾随而行。走到一棵柳树下,皮影仙回眸笑道:“你要这样一直跟下去吗?”双唇抿出一抹调谑之意。 少年棋手顿感失态,连忙鞠躬说:“刚才若不是公子出手相救,只怕全长安的普通百姓都要遭殃。在下谢谢公子的成全,诚问公子家世,来日定携众百姓上门拜谢。” 皮影仙不便向他透露自己的仙界身份,这是仙必须遵循的天道。只说自己自小就尾随师傅学习皮影,浪迹江湖,只求温饱。 少年棋手却兴致盎然,娓娓恳述道:“多年前因国事动乱,我和最好的挚友被迫分离。我有幸被一位南下的棋手带走,悉心学棋。随着国力繁盛,迁居长安。而故地江州,我已暌违多年。我曾经找过我那幼时挚友,但一直无果。公子游走江湖,见多识广,若有幸见到故人,烦请转告之。” 皮影仙心头一惊:“请问公子姓氏?” 少年棋手作揖道:“在下姓宋,名雁书。” 陡然间,皮影仙灵魂出窍。难怪似曾相识,竟是故人至。 可他实在不能趋身上前,因为自己的神仙身份;也因为,近情情怯。 他作揖应道:“在下皮影仙。” 世事恰如迷局,寻人,失散,流落,皈依,纷乱无绪,及至谜底解开,那人却已站立在你面前。 [华宴] 日月穿梭,不系乾坤系流年。几天后,二人相约在长安茶楼小叙。言笑晏晏,相处甚欢,似是已回到旧日时光。 有时亦对弈一局。秋日阳光照在棋盘上,他们的手臂在棋盘上起起落落,棋子被阳光照射着透出晶莹的光泽。虽是无语,而手指间的交流,似乎已对彼此倾诉了很多。 及至有一天,他终于决定要为雁书演绎一段皮影戏。十二年的情谊,一一翻阅。宋雁书兴致盎然地帮他取箱子里的皮影和竹签。 两个稚气孩童在朔风中搀扶着前行――是寒冷摄骨的冬。 酒坊老板说:“酒坊只缺一人,就留下你好了。”那少年眉眼怯怯:“你不收留他,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又有什么意思。”酒坊老板声如洪钟:“那你去陶器坊看看,只说是我说的,那里的坊主是我的好友,他那里正好也缺一个小工。”两少年破涕为笑――是渐暖的春。 少年送了一瓮青梅来。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是恣意的夏。 秋别离,少年行,“我自己还能走,你快上车吧!”――是沉重宛转的秋。 只是一段皮影,却依稀是十二年前的辰光,是十二年后,光影涌动的华宴。宋雁书凝神细看,双眸璀璨如星子,告辞时语气沉郁:“明日我带一样东西给你。” [纠结] 可是明日,竟没有明日。皮影仙久坐茶楼,直至夕阳西沉,那个人还没有来。 如魂脱壳,他竟痴痴地坐到半夜。打佯了,东市戏台的胡巧儿突然哭泣着跑到茶楼前,说:“公子可是在等宋公子?昨日宋公子回家不久,只饮了一盏茶,便七窍出血而死,众人猜测是武才人派人在茶水中下了毒。宋公子救助众人有恩,公子可有良方相救?” 皮影仙怔呆了。往事象雾一般悄然弥漫升腾,过往云烟,如同棋盘上的经络,子起子落的地方都是他系了结的悲伤。 ――这泱泱红尘滔滔浊世中,他最在意的一个人走了。 奔至雁书房中,已是白布覆身。他一把掀开寿布,雁书面色铁青,分明是毒害致死。 他一时忧伤集结,竟迸出一口鲜血,昏倒在地。一直以为,纹秤之间那手语的交流,他们会维护一生。却不曾料到,命运宛若棋局,子起子落间,自有它冥冥的定数。 昏沉梦中,红尘往事,依稀重现。及至天明,他终于苏醒过来。思绪迷离中,他想起了自己的师傅太白金星。太白金星曾经告诉他,作为掌管凡间十二生肖的仙灵,只要释放自己掌控的十二生肖魂魄,便可以拯救一个凡人的生命。但必须在十二个时辰内,将逃脱的十二生肖魂魄重新招回,方可避免十二生肖贻害人间;如若失败,自己将会魂散九天。 琴台知音,伯牙子期,弦断有谁听?皮影仙走出房门,在天穹中决然纵身一跃。顿时,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纷纷从他身边奔跑而出,散落人间。 [交错] 皮影仙回房,看着宋雁书长舒一口气,复活过来。 “你醒了。”他对宋雁书笑了笑。然后他必须要走了,他要赶在十二个时辰内,将逃脱的十二生肖魂魄重新招回,否则他自己将魂散九天。 一路都还顺利。只是最后一个亥猪的魂魄怎么找也找不到。 眼看十二个时辰就要到了,皮影仙心急如焚。这时他偶遇一位云游画师。皮影仙向画师讲述了自己的经历,问道:“画师云游四方,见多识广,可曾知晓亥猪的魂魄散落凡间何处?”画师有意帮他,却也不知亥猪魂魄的下落。眼看时辰就要到了,两人都着急起来。这时画师提醒道:“公子不妨去地府孟婆那里看看。凡间时有失意之人自饮孟婆汤,或许她那里有人寄存的亥猪魂魄。” 皮影仙匆匆告辞。在孟婆那里,果然得知有一个亥猪魂魄刚刚被寄存。谢过孟婆,皮影仙终于收齐十二生肖的魂魄,所幸未酿成大祸,心头后怕不已。 他兴冲冲回到长安,却发现宋雁书已不在床榻上歇息,四周查看,依旧杳无踪迹。 他急忙出门寻找,却与那个相貌奇怪的云游画师再度邂逅。画师告诉皮影仙:“我到达这里的时候,宋公子已醒来多时,我为他讲述了整件事情,并告诉他,你正在四处寻找一只亥猪魂魄的下落,如果时辰到了还找不到,你只能魂散九天。” “你对他说这些干什么?!”皮影仙简直有些愠恼了。 “是他追着我问的。”画师摊开手,一脸无辜地辩解道。 “那他人呢?” “他听完我的话就出门走了,拦都拦不住。临走时,他留下一个包裹,托我转交给你。” “我早已猜出是你。因为那日为我演绎皮影戏,我在你的皮影箱最深处,看见一件补丁累累的少年秋衫。当年少年行,秋衣十二年。我和你同属亥猪。我找孟婆,将自己的魂魄寄存在那里。你不必救我,历经十数载,你方能化仙,实属不易。所谓近情情怯,而你的一番情谊,我心已知。” ――包裹里是这样一封信,和一个陶罐。 皮影仙揭开陶罐,密酿了十二年的浓酽的青梅酒香顿时释放于天地间。 一瞬间,皮影仙仿佛当胸被晚风穿过,成为一个作痛的空洞。 [魂飞] 皮影仙决定豁出去了,他直奔地府找阎罗王要人:“阎罗王,你我素来毫无交情,但我要救的人将自己的魂魄化作了亥猪皮影,你只要将他的生辰还给我,我自然会用毕生来报答你!” 阎罗王冷冷道:“你当初为了救宋雁书,释放十二生肖,已是犯了天条,若不是天蓬元帅错投猪胎,与那逃脱的亥猪生肖归元合一,那孽障不知要闯出多少祸来!” 皮影仙哀声求道:“阎罗王,我知道自己私情蒙心,遭什么样的报应都是咎由自取。只恳求你将雁书的生辰交还与我,他日我给你做牛做马都毫无怨言。” “你休想!”阎罗王怒喝道,“你找我要我就给你,那岂不坏了地府规矩!” 皮影仙凄然地摇了摇头:“话已至此,再说无益。阎罗王,那就休怪在下无理了!” 皮影仙双手一展,召出十二生肖皮影,手臂挥动间,那十二生肖皮影决然奔突上前。一时间,地府里光影斑斓,皮影齐踏,争相纷至,络绎不绝。皮影仙使出浑身招数,十二生肖皮影将阎罗王团团围住,轮番攻击,水泄不通。阎罗王应接不暇,竟不是对手,他心下陡生一计,瞄准空挡,趁皮影仙不防,一把掐住亥猪皮影的咽喉――“你再敢上前,我就收了宋雁书的魂魄,这样你纵然索回他的生辰,他也是还魂无门!” 皮影仙大惊:“不要!”那是雁书的魂魄,他岂可坐视不顾。手臂轻展,悉数招回剩下的十一个生肖魂魄。 阎罗王讥笑道:“可叹你身为天界仙灵,却为了一个凡人,一会儿奔突骁战,一会儿低声哀求,你看看你自己,哪里还有个神仙的样子?” 皮影仙双目圆睁,颈间青筋闪露:“我原本就是凡人,经多年历练得道成仙,内心却终有一丝人性未褪。你说我凡根未净,我丝毫不以为杵。我自知不比武尊神和杀破狼以死济苍生,也从未想超越他们。在我心中,仙灵的身份,自己的生命,多年的道行,不过贱如草芥。阎罗王,我只想告诉你,你实在是低估了一个仙灵和一个男人的勇气和决心。” 话毕,他指尖唤来明火,毅然火烧麾下的皮影。十一个生肖魂魄争先恐后,纷纷逃脱,奔跑跳跃,一时间,地府里暗影憧憧。 就在阎罗王目瞪口呆之际,皮影仙大喝一声,决然释放出自己的魂魄和体内所有的真元。十一个生肖魂魄和属于他自己的亥猪魂魄还未逃脱出地府,就被他所有的真元封住成为石雕,被永远禁锢在了地府之中。 “阎罗王,我已经为雁书捐出了自己的魂魄和所有真元。多年的道行和修行,也在瞬间化为乌有。十二生肖被禁锢在你们地府,再也无法出去作孽。我辛苦一生换来的十二生肖已归你们地府所有。你留着雁书的生辰已是毫无用处,还是放了他吧。” 阎罗王怔住了。他意念忽软,手一松,属于宋雁书的生辰和亥猪魂魄瞬间回归人间。 看着雁书的魂魄和生辰重获自由,皮影仙释然地笑了笑。他的全部真元正缓缓消散于地府之中,这时他看见包裹中的陶罐跌落出来,他咬咬牙,使出毕生最后一丝力气,牢牢抓住了那个陶罐。完成最后一个心愿,他就要毫无遗憾地魂散九天了。 [陶殇] 宋雁书似是死了,却又如同坠落梦中。他将自己的魂魄给予孟婆后,便喝下孟婆汤,沉沉跌入梦境之中。神思迷离中,他看见皮影仙朝他跑来,十二岁的孩童,踉踉跄跄跑到近前,渐次跑成二十四岁的华美少年。骨骼清奇面容俊美,表情是波澜不兴的冷。及至他面前,面部突然泛起了发自肺腑的笑,双颊是酒醉的酡红。他只看了他一眼,便被飓风卷起,越吹越远,他的话音从远处传来,渐次飘渺…… “我已饮下十二年前我为你酿的那一罐青梅酒,自饮密酿,我想我是有点醉了。但是我知道,人在微醺的时候其实是最清醒的,微醺的时候就能畅所欲言,没有了退让,没有了拘谨,也没有了阻拦。 你可知道,为什么我要来寻你? 十八年前,我和你,是这泱泱红尘中无亲无挂的孤儿。我们并不相识。 那年重阳节,邻居见你可怜,施舍了你一碗面。 我被面香吸引过来,看着你的碗,眼睛再也不愿意离开――自从父母去世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这么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面。我眼巴巴地看着你,你看看我,再看看面前那碗面,似乎经过了一生的挣扎,你把碗推给我说:你吃吧,我刚才已经吃了好大一碗。 我太饿了,也顾不上不好意思,端起碗就大口咀嚼起来。我狼吞虎咽,快速吃完了那碗面――那样的美味,妙不可言,我一生再没有尝过。 而你看着碗里剩下的汤,对我强装欢笑。我知道,这碗面必是你已经企盼了很久的。 我擦干净嘴巴,惬意地走开――可你一定不知道,我并没有走远,我吃饱了,只想靠在大树的枝桠间,躲在树叶荫凉里,打一个盹。 然后我看见你,盯着那个碗,盯了很久,然后机警地环顾一下四周,快速将那碗残汤喝光,还意犹未尽地,抱着碗,舔干净了碗里剩下的碎沫。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用尽一生的力气都无法偿还你,偿还那一碗面。” 宋雁书猛然苏醒过来,他发现自己正躺在铜官坊前那棵青梅树下。四周青梅芬芳,酒香四溢。他的耳畔是一个空置的陶罐。 他揭开陶罐,余香萦绕。青梅要经历怎样曲折繁复的过程,才能酿出这醉人的香?而时间是经,空间是纬,就这样,将他们慢慢地,慢慢地,隔开。 宋雁书心头一紧,似有万箭穿过,手中的陶罐再也把持不住,兀自朝地面落去。 陶器难道仅仅是一种容器吗?它们经历揉、塑、雕、琢、高温之炼、煅烧之痛、火的炙烫、光的暴晒、染料的浸染,最终以塑陶人想象的形状诞生在世人面前。世人以为陶器没有情感,其实,陶器的诞生过程,已然是一场具象的痛楚。 陶器的一生,会承载青梅、酒酿、棋子,甚至血与泪水,陶器会因它们而显得安宁或沉郁,欣喜或哀伤,但最后,每一只陶器的命运却无外都是一样―― 破碎。 牵小牛(转载) 牵小牛 2008-08-19 二八少女需要怎样的情操 某个春风沉醉的夜晚,一本《少女扮靓宝典》传到了牵小牛手上。借着月光,牵小牛好奇地打开了这本书。 由于经历了大唐东部南方森林数个少女之手,这本书已经破旧松散,在某些段落上还有毛笔画下的惊叹号。牵小牛飞速浏览,紧张万分地研究起来。没过多久,她就感到毛骨悚然了――那些扮靓妙法没有一项是她熟悉并擅长的,而且按照书中设定的美学标准,自己充其量只是一个混沌未开、毫无姿色可言的黄毛丫头。牵小牛愤懑地拿起毛笔,在封面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叉,然后狠狠地将书摔到地上。 不远处正在酣睡的梅妖蓦然惊醒,尖叫道:“啊啊什么动静?地震了!” 虐待《少女扮靓宝典》事件发生后,牵小牛遭到了南方森林全体女孩的敌视,她们飞快地把各种美容书籍藏了起来,并义愤填膺地训斥了牵小牛。 “这有什么了不起?”牵小牛不屑地想。她自小就梦想成为一位富有追求的新时代女性。“打倒低级趣味!打倒无聊臭美!”为了抒发自己的愤慨,牵小牛一挥而就完成了一篇匿名檄文,并贴在了森林中最大的一棵水杉树上。 在这篇题为《二八少女需要怎样的情操》的檄文中,牵小牛以激昂的口吻讨伐道:“我发自肺腑地问一句,那些颓废的二八少女除了涂脂抹粉和对三界年轻男性品头论足之外,就没有什么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了吗?!” ――事情的结局是:愤怒的女孩子们把该文的作者骂得落花流水,那些惨烈的措词听得牵小牛胆战心惊肝肠寸断。当她听到有人分析该文的作者很有可能是一位被更年期困扰的失意中年女妖之后,她不得不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也就是说,在这个春意盎然的季节,牵小牛心中却充满了莫名的惆怅。当然,这并不妨碍她一步步昂首迈入汁液饱满的青春年华。是的,斯年正是大唐南方森林一群花妖的二八年华,牵小牛正是其中的牵牛花花妖。她的好姐妹,有梅妖、兰妖和菊妖。而在所有花妖中,牵小牛是最奇怪的一位。当别的女妖都奋不顾身、争先恐后地涂脂抹粉之际,牵小牛却还是素面朝天、不施粉黛,甚至,她的发型还是极其幼稚的童花头。 “巨丑!”心直口快的菊妖很直接地说出自己的感受,牵小牛却不以为忤。她嘟起嘴巴看了看铜镜中的自己,就转身去修炼了。谁也不知道她是怎样的心情。她这样子,如果非要形容的话,只需一句话:其实很美丽,只是不自觉。这种状况是很令人担忧的。 “如果遇到坏人勾引,她一定会上勾的。”兰妖设想道。 “哦!那太可怕了。”菊妖尖叫起来。 一次成功的复仇 说到坏人,坏人还真出现了。 那天午后,牵小牛拈着一朵牵牛花,惬意地走在森林中。花朵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沓,被阳光醺烤出淡淡的暖香。牵小牛边走边看着阳光下自己的影子,每一步都应和着平稳的心跳。这时有一个长影子走过来,将她笼罩住。牵小牛惶惑地看着面前这个挡住自己的男孩。那么一双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那眼神,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层羞涩的意味。 牵小牛的心跳不禁有些加速。她隐约听说过这个名叫乌巢的男孩,妖界中一个很受年轻女妖追捧的鸟精。 牵小牛狐疑地问他:“你要干什么?” “其实,我只是,来和你打一个招呼。” 牵小牛还没有反应过来,乌巢就已经突兀地走上前,一把夺下她手中的牵牛花,然后快速揪开她的衣领,将那朵牵牛花丢了进去。 牵小牛吓得大叫一声。乌巢已经飞到远处围观的一群男孩里,那群男孩发出一阵轰笑。 男孩间的斗狠游戏。牵小牛明白了。 臭流氓!牵小牛的第一个反应是。 找他妈告状去!这是牵小牛的第二个反应。但是她很快推翻了自己的愚蠢想法――她怎么知道他妈是谁? 牵小牛气鼓鼓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越想越恼火,难道就这样便宜这厮了?她猜他一定什么都看见了。牵小牛发育得晚,身体单薄,胸脯就象两个小核桃。想到这里,她甚至感到了屈辱――奶奶的,你就是想看至少也要过几年等我长大了一点再看嘛! 几天后,牵小牛从姐妹们口中打听到了乌巢的底细。在得知那个贱人和自己同时考进了天庭举办的“妖升仙mba班”时,牵小牛不禁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妖升仙mba班”新生见面会上乌巢迟到了。他气喘吁吁地走到座位前,头发还湿漉漉的,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泽。 第一次开会就迟到,真差劲!牵小牛瞪了他一眼。 乌巢显然也看到了这个曾被自己戏弄过的女孩。他尴尬地吐了吐舌头。 “哇,连吐舌头的样子都这么帅!”牵小牛身边的梅妖失声尖叫,一副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的花痴表情。 牵小牛不屑地撇了撇嘴。 经过一个星期的精心观察,牵小牛终于摸清了乌巢的活动规律。 这天傍晚,神清气爽的牵小牛靠在山涧旁。不一会儿,乌巢准时出现在山涧下的小道上,像往常一样,他边走边哼着小调,一副拽得冒泡的样子。 看你还拽得起来!蓄谋已久的牵小牛举起了花肥瓮――一二三,倒! 牵小牛成功了。她躺在山涧的一棵藤萝上,愉悦地翻阅着一本妖界八卦周刊,山崖下传来一个男孩气急败坏的骂声。 不合时宜的长裙 他们从“妖升仙mba班”毕业了。毕业后大家作鸟兽散,她再没有见过他。也就是那一年夏天,牵小牛攒了一些蚕丝,在长安定制了一条碧青色的长裙,轻灵飘逸的款式,胸前还绣着一簇牵牛花。 一天,她穿着这件漂亮的长裙去洪州万花店喝茶,谁知恰好坐在乌巢对面。两人的表情都讪讪的。泼花肥事件后,两人一见面便怒目以视,加上他们总是“妖升仙mba班”一等奖学金的有力竞争者,于是两人成了夙敌。 牵小牛埋头喝茶,不一会儿,飘来了一股令人无法愉快的气息。她不动声色地继续作酣饮状,却用脚悄悄踢飞了乌巢的鞋。 很快,乌巢发现自己的鞋掉了一只,他上窜下跳面红耳赤地找鞋。牵小牛快速收拾好行李,得意地走出门。这时,她听见后面有人喊她的名字。她转身,看见乌巢像袋鼠一样单脚跳过来。“牵小牛,我要你向我道歉!”袋鼠的声音里饱含着被压迫阶级的愤怒与屈辱。 “凭什么啊,明明是你先欺负我的!”到底是底气不足,说完牵小牛便转身往前跑。 这时乌巢在她身后说了一句与牵牛花、与花肥、与踢鞋都毫无关联的话,这句话虽然很短,但对牵小牛来说却具有石破天惊的意义――他说:“牵小牛,你穿这件长裙真的很好看。” 牵小牛魂不守舍地回到南部森林,她凝视着铜镜中的自己:年轻的十八岁的脸,洁净的眼眸,开始向“桃子”迈进的“核桃”。她的脸霎地红了,就像开到荼蘼红映绿野的牵牛花。 从那天开始,牵小牛一直穿着那条长裙出门,不幸的是,再也没人赞美她的裙子。 这些人的眼睛都瞎了吗?!牵小牛悲愤地想。还是乌巢好,至少他比较实事求是! 一直到了秋天,天气逐渐转凉,周围的女友纷纷套上了毛衫,我们的牵小牛同学还吸溜着鼻涕,穿着那条不合时宜的长裙。 两个贱人在天上飞 深秋时节,牵小牛和梅妖结伴出门。在经过五指山芦苇荡时,听见一位少年凄厉的求救声。两人定睛一看,原来是芦花精骑在一位凡间少年身上,正欲非礼。 唉,牵小牛恨其不争地摇摇头,芦花精这种幕天席地、饥不择食的做派实在有损妖界形象。但考虑到大家都是妖道同人,她也不便插手。正要绕道远去,那少年却机警地喊道:“穿碧青长裙的姐姐,你人美心灵一定更美,怎可见死不救!” 知音啊!伯乐啊!牵小牛激动得几乎要泪奔了!终于,终于继乌巢之后,有第二个人赞美她的美丽长裙了。尽管她知道对方的赞美可能仅仅是恭维,但她实在舍不得否认他的恭维。嗯,她决定出手救他了! “你疯了!”梅妖在一旁气恼地跺脚,“你惹芦花精干什么?!”说归说,真正打起来后,梅妖还是出手去帮自己的好姐妹了。谁知两人合起来还不是芦花精的对手。梅妖的腿被芦花精打伤了,跌倒在地。牵小牛心里暗暗叫苦。 这时,从天边飞来一只鸟精。乌巢!牵小牛和梅妖欣喜地叫了起来。 乌巢还是很仗义的。他捐弃前嫌,击退了芦花精,救了他们三个。牵小牛突然发现这个人其实也不是那么讨厌。她走上前,大大咧咧地说:“谢了鸟人!” 乌巢看了看她,一本正经煞有介事地纠正道:“我不是鸟人。我是鸟精。” 不过和以前略微不同的是,他咧开嘴角笑了一下。 那笑容让人心里一凉一热,从那一刻起牵小牛的心就患上了感冒:虚弱,低烧,有点疼痛。 回去的时候,牵小牛本想和乌巢同行,但梅妖的腿受伤了。她坐在乌巢的翅膀上,在天上向前飞。那个被拯救了的少年名叫郭子豪,浓眉大眼还挺耐看,就是嘴巴象漏斗,不停地拉着牵小牛闲扯。牵小牛根本没有心情理他。她的心都留意着在天上飞的那两个贱人……哦,天呐!梅妖居然还搂着乌巢的腰!看着这一幕,牵小牛心里酸溜溜的,简直恨透了。 “鸟人!”她骂了一句。 “什么什么?你在说什么?”郭子豪在一旁紧张地问道。 爱要多猛就有多猛 知道牵小牛老底的女友都突然发现,牵小牛似乎喜欢上了乌巢。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标志之一是:给对方恶意地取一个绰号,而且这个绰号的版权归她所有。其他的标志还有很多,比如扯他的头发,踢他,不痛不痒地折磨他。 在某个充满浪漫气氛的晚上,牵小牛又开始哼起自编的咏叹调。当其他姐妹开始表示抗议时,牵小牛却兀自陶醉地评价起男人来。她说:“作为一个男人,他首先应该会飞,这是浪漫和有力量的标志。” 她补充道:“你看看我们身边的那些年轻男妖,整天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完全摆不上台面……唉,被这些货色追求,简直是耻辱。警惕啊,纯真的少女们!” 这时兰妖立即跳出来说:“前两天你不是还批判乌巢整天在天上飞来飞去,象只不知疲倦的蝗虫吗?” 牵小牛愣了一下,恶狠狠地反驳道:“他不一样!妈妈的,他是鸟人!另外,不许你叫他鸟人!” 也就是当天半夜,熟睡中的牵小牛突然坐了起来,她声嘶力竭地大叫:“不许偷看我洗澡!你这鸟人!”然后,她扑通一声倒了下去,又开始呼呼大睡起来。 第二天,菊妖告诉牵小牛这个小插曲。可怜的牵小牛似乎还心有余悸,她蓬头垢面地呆坐在藤萝上,面容憔悴地说:“妈妈的,我和这鸟人互相殴打了一个晚上。” 牵小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她竟然想要做这样一件事! 傍晚,牵小牛早早吃过饭就守在乌斯藏东的路口。按照练习好的台词,她决定用听上去很轻松的口气告诉乌巢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夜晚逐渐到来了,牵小牛深吸一口气,等待是令人烦恼的。在这人生的关键时刻,我们的牵小牛同学却睡着了,等到有人碰碰她的头,她才发现衣服都沾上露水了。 “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 “我、我是来找你的。” “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 “到底有什么事?” “我来找你,就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牵小牛知道,凭她当时那副样子:睡眼朦胧,头发凌乱,衣服因为睡的时候没太注意而布满讨厌的皱褶,还有因为睡得太久而变得惺松的声音,她这次努力八成变成了泡影。 乌巢还是很有耐心的,他非常绅士地护送牵小牛回家。一路上,他都在用力挥动着翅膀。这本是互诉衷肠的最佳时机,可我们的牵小牛同学,再次不可救药地睡着了。梦里她觉得很温暖,那是因为乌巢身上长满了厚实的羽毛。 鸟人就是鸟人,永远不要指望一个鸟人能变成一匹白马 这次糟糕的表白之后,一层窗户纸被捅破了。牵小牛觉得有一股奇异的力量将自己和乌巢牵得很近很近,然而这股力量又似乎刻意在两人之间留下了一段无法逾越的距离。 而这时,这些年轻的妖精们要开始考虑将来了。牵小牛一直摇摆不定,之前她是妖界先进分子,一直致力于修炼,期待能够成为仙灵。但她又听说,当神仙也没什么好的,远不如森林里逍遥自在,连下个凡还要写报告找玉帝批准。牵小牛的心一下就乱了。她想还是找乌巢商量一下吧,没想到这天恰好乌巢主动登门拜访。 一见到他,牵小牛顿时有千言万语一拥而上却不知如何表达的感觉,她支吾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时梅妖回来了,乌巢便匆匆说:“我们晚上去码头再说,好吗?”“好啊好啊。”牵小牛很兴奋地点头――码头是个约会的好地方,何况是夜晚的码头。她心跳得厉害。梅妖好奇而诡秘地注视着她,牵小牛连忙此地无银地解释道:“你别乱想哦,晚上我去江洲码头见一个好朋友而已。” 那天晚上牵小牛专门穿上了那条碧青色的长裙,她甚至破天荒地化了一个淡雅的妆。看着镜中的自己,她觉得自己不再是原来那个傻丫头了,她已然是个成熟的女孩了。 是初春的夜晚。江洲这座小城的白天还是温煦的,到了晚上却清冽寒冷,而牵小牛的心更冷,她一直等到半夜乌巢都没有出现。望着黢黑寂静的江面,牵小牛突然哭了。 从见到乌巢的第一面起他就在戏弄她,一直到现在,他依然没有真诚地对待她。牵小牛突然学会聪明地分析两人之间的关系了,乌巢不过是将她视作修炼生涯中的调味品吧,从一开始,他就没有认真过,现在大家都在为自己的将来作打算,他更不会有与她奉陪到底的闲情了;像他这样的男孩,怎么可能把自己的一生只拘囿在一个女孩身上呢? 唉,鸟人就是鸟人,永远不要指望一个鸟人能变成一匹白马。 那就去他妈的吧。牵小牛说了一句粗话,暗爽之余,她还是决定要做点什么――象这种不知好歹的鸟人,务必要给他一点教训! 金童vs玉女 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报复心理,次日下午牵小牛和郭子豪准时出现在乌斯藏东的路口。 郭子豪在丰都盐坊帮工,时不时打扮得像把新雨伞一样来找牵小牛。牵小牛早看出他的想法了。所以请他客串一下是很容易的事情。 远远地,乌巢带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走过来了。这时牵小牛就两手挎住郭子豪胳膊,像猴子一样荡起了秋千,在确信他俩的形象足够猬琐足够狎昵以后,她才信步朝乌巢走去。 于是郭子豪得以目睹了一场残酷而搞笑的对恃。 “这是我男朋友!丰都盐坊未来的ceo!”牵小牛表情傲慢,“怎么样,比你强吧?”牵小牛用拇指指向郭子豪,小脸一扬,扬出一脸货真价实的痞气来。 乌巢忍得满脸青筋,可楞是不发一言。 牵小牛已经不耐烦了,她白了郭子豪一眼,郭子豪马上条件反射地大声说:“再见!祝你好运!” 然后郭子豪就和牵小牛勾肩搭背地走了。牵小牛知道他们的背影看起来绝对是金童vs玉女。 走出很远,牵小牛回过神来,她从袖腕里取出五十两银子,这是事先她允诺给郭子豪的报酬。突然她瞪圆了眼睛:“不对!你刚刚说的是什么?” “再见,祝你好运。” “哼!错了!你不能得到这五十两银子了。” “错了?” “是的,你应该只说再见,不应该说祝你好运。” “哎,我多说四个字应该奖励我才对,干吗扣我银子啊?” 牵小牛冷笑一声,毅然决然地把银子放回自己的袖腕里:“所有的猪头都不应该得到好运!你竟然祝他好运!你很愚蠢,你比他更猪头!我对你的服务不满意,所以我决定不付钱了!” 话毕牵小牛扬长而去。而事实上她并没有走远。她走了一圈,又绕回到乌斯藏东路口。她幻想着乌巢会在原地等她,向她道歉,向她解释昨夜的失约。可事实上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乌巢就这样走了,他没有回头。再也没有回头。 仿佛一夜之间,牵小牛和乌巢又成了陌路人。偶尔邂逅,两人便不约而同地撇过脸,摆出冷漠的表情。 乌巢真的将修炼进行到底了。在得知他修炼成仙的时候,牵小牛只是哦了一声,平静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烦乱的心。而牵小牛自己却终于决定放弃修炼了。她突然觉得做个妖其实没有什么不好。当人的规矩太多,当神仙整天想着普渡众生,心理压力实在太大,还是当妖精好了。 两个码头的守望 年少的光阴,仿佛牵牛花的花期,只是一瞬,便倏忽而逝。牵小牛很突然地就结了婚。她嫁给了郭子豪。所有人都不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做。惟有她自己知道原因。却也不会后悔,都是自己的选择,她会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到底。俗世男女无非如此,爱的是一个人,婚嫁的却是另一个人。人们说,一生里,我们可以遇到很多次爱情,而在该结婚的年纪遇到的那一场,就叫婚姻。这话说得挺无奈,却很实在。 她嫁到了丰都,和南方森林的女友不再来往。几年之后,很多事情在牵小牛脑海中悄然淡忘了。牵小牛和郭子豪在丰都建了自己的房子。房前种满了牵牛花。自此,牵小牛的一生已彻底安定下来。有时,她坐在自家窗前,看窗外的牵牛花开花落,心头便缠绕起浮云旧事温柔般的感恩与怀念。 在牵牛花开得最艳的季节,一位云游画师登门拜访。这个长相奇怪的画师告诉牵小牛,她当年的闺中密友梅妖在和一群妖魔的格斗中受了重伤,即将不久于人世。梅妖很想念牵小牛,希望牵小牛能回去看看她。已经蛰伏在记忆深处的往事在瞬间被开启了。牵小牛想起了那个总睡在自己旁边,天真善良,疯狂崇拜着乌巢的小女孩。 牵小牛冒着酷暑赶到南方森林,一看到蜷缩在床上的面色苍白的梅妖,她的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了。 梅妖示意其他人都出去,病房里只剩下她们两人。梅妖看着牵小牛,愧疚地说:“牵小牛,对不起。你还记不记得多年前的一个晚上,你说要去江洲码头见一个老朋友。” 牵小牛点点头,她当然还记得那个漆黑伤心的夜晚。梅妖摇摇头:“其实我一眼就看出你是去见乌巢的。你走后不久,我出门偶遇乌巢。他问我你是不是已经出门了,我说是的,并鬼使神差地补充说,你说你要去的是洪洲码头……” 后面的话牵小牛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多年前那个夜晚的江风呼啸着席卷了她的脑海,她仿佛看见一个青涩的女孩坐在江边,孤独而无助地抽泣着,而一个同样孤绝的少年,正坐在彼岸另一端的码头,做着同样忧伤无望的守侯;甚至她还记起多年前她找郭子豪冒充男友刺激乌巢的场景,她和他隔得远远的,他凉薄的眼神沁入她的骨髓。或许那时他的心中,同样充满了被欺骗和被戏弄的愤懑、绝望和伤害…… “别说了。”牵小牛哽咽着握住梅妖的手,她轻轻摇着头,泪水悄然模糊了她的双眼。 其实,我只是,来和你打一个招呼 又是几年过去了。孩子想喝甜酒,牵小牛便取了银两,慵懒地穿越栈道,前往丰都天禄坊。 就是那么偶然的一抬头,忽然就看见一个人的身影,正从天空缓缓飞过,一直飞向远处。 牵小牛楞了一下,警觉地低下头,快步疾走起来。可是走着走着,眼角那个人的身影却慢了下来,直至停住,缓缓折回身。有那么一瞬间,牵小牛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她不由得咬住了嘴唇,她怕自己会喊出声来。 那人终于从空中滑落下来,问道:“你好吗?” 牵小牛怔怔地看着他。觉得他有些陌生了。他不再是几年前那个神经兮兮、楞头楞脑的黄花后生了,他看上去就象一个懂事的大人了。 “我很好,你呢?” “我也很好。” “我都做母亲了。”话音刚落,牵小牛就后悔了。她还是那么傻――这话是如此突兀,彻底暴露了自己内心的虚弱。 “那,恭喜你。” 孩子在喊娘亲了,这时,牵小牛的眼里忽然涌满了泪水,她几乎是愤怒地责问他:“乌巢禅师,你为什么总是反复不停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为什么每一次都是在最不应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其实,我只是,来和你打一个招呼。”轻轻说完这句话,乌巢禅师便振翅慢慢飞上了天空。 牵小牛低下头,一个巨大的影子完全笼罩住了她。或许他真的悟道了,参透了世间恩怨,面对一切都能波澜不惊。总之他比自己强,她活了半辈子,还是一个花妖。当然她从来没有后悔过――是的,她很清楚自己的选择,当年选择郭子豪,令周围姐妹大跌眼镜。可她觉得一切顺理成章。她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到底,她是个有种的女孩。 她不知道他是否懂得这一切。不过她想这也不重要了。 片刻后,地上的影子渐行渐远,直至离开她的视线。她静静地,固执地看着那影子,仿佛要把他的样子牢牢记住,而她不知道,就在那影子飞出她的视线时,有几滴泪水从空中滴落下来…… 生命中的一些过往是无法触碰的,那是一种自揭伤疤的残酷。回到家后,牵小牛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无论如何,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不久后的一个傍晚,牵小牛牵着儿子在房前散步,是暮夏了,牵牛花开始衰败。天真调皮的儿子突然神秘地对牵小牛说:“娘亲,你闭上眼睛好吗?”好啊,牵小牛微笑着闭上了眼睛,突然她觉得胸前一凉。她睁开眼睛,儿子已经咯咯笑着跑远了――原来,儿子将一朵牵牛花丢进了她的衣襟里。 刹那间,往事裹挟着岁月的风尘呼啸而至。她擎着那朵牵牛花,仿佛又看见了乌巢狡黠的眼神。风雨几载,流年偷换,骀荡的青春已被时光打磨得斑斑驳驳,而与那个人相遇相知的片段,却依然定格在记忆深处,总在一些不经意的时刻被重新记起。她忆起多年前他们的相识,以及那最后一次邂逅,他说的都是:“其实,我只是,来和你打一个招呼。” 牵牛花仍在萎谢,这个夏天悄悄走到了尽头。牵牛花掩映着的夏天,似乎总是流转得特别特别的快。 而我们的一生,也总是这样在马不停蹄的错过,总是在不合适的时候遇见不合时宜的人。可是纵然如此,我们也一定不要忘记在邂逅时,朝对方打一个美丽的招呼。 批注: 1、大唐东森林中最大的那棵水杉树的故事将在武尊神和水玲珑的故事中介绍。这也是在新大话中将出现的场景。 2、郭子豪是新大话大唐南丰都盐坊中的一个小工;芦花是五指山芦苇荡的芦花精;故事中的乌巢,在《西游记》原著中曾向唐僧讲解心经。这些都是在新大话中将出现的npc。 3、在新大话中,乌巢禅师在乌斯藏东场景中,高老庄的下方。如果你选择了“牵小牛”这个主角,就可以和文章中提及的npc发生一系列故事哦。 4、大唐南的码头有两个,在江的两岸,江洲码头和洪洲码头,隔江相望。这也是游戏中的真实场景哦。 澹台却邪(转载) 澹台却邪 2007-06-28 一、 半夜,整个海洋都已睡去,龙宫渐渐沉寂,唯有水玲珑,还在低低地,低低地,吹笛子。那一支孤独而明亮的曲子,揉合在无尽的夜色和时光的洪流里,一遍又一遍,诉说着所有已经发生过和没有发生过的事。 而澹台却邪此时已收拾好行装,再过一个时辰,他就将潜往天宫。他听见这悠扬而熟悉的笛声,隐隐带着海的气息,知道是水玲珑所奏。他情不自禁地游弋过去。可他只有屏住呼吸,躲在珊瑚礁后。他无法上前,亦不敢上前。他静静凝视着她青春的脸容,如此轻灵毓秀,处处诉说着她海洋精灵的身世,是珍珠的明媚,波光的潋滟,珊瑚的灵动,散发着无法抗拒的色与香。 他的心慢慢潮湿起来。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机会活着回来,是否还有机会继续聆听她清雅的笛声。 水玲珑心思纤密,不过是水流的瞬间涌动,便已感知背后有人暗藏。她将笛孔移至唇边,冷冷道:“澹台却邪,我知道是你。出来吧。” “小姐还没休息啊?”澹台却邪赧然走出,低眉顺目地伫立于水玲珑身后。 水玲珑也不回头,只是搁下珊瑚笛,怅惘地叹口气:“我哥哥死了,对你总该有些触动吧?今后的路,你准备怎么走?” 澹台却邪老实答道:“我会竭尽全力为公子报仇。” 水玲珑愠恼地转过身:“报仇,报仇。除了这些,你就没有其它的想法吗?哥哥之死,我亦感悲伤。只是杀破狼侠肝义胆,也付出了巨大代价,你又何必执迷不悟?” 澹台却邪低眉道:“自古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年如果不是敖莽公子救我一命,我早已是虎鲨腹中之魂。” 水玲珑摇摇头:“有些生灵总会沦落成恩情的囚徒,盲目愚忠,自以为忠意耿耿,其实不过是四马攒蹄,全然不顾这样的感恩是否值得。”她哀其不幸,恨其不争地说:“我累了。你也早些歇息吧。”说罢转身进门。 澹台却邪也不言语,只是痴痴傻傻地地看着窗户上她的剪影,半晌方才决然离去。 而这一去,是否还能再见到她,他毫无把握。水玲珑不知道,就是今夜,他就要去刺杀玉帝之子武尊神。行刺武尊神绝非易事,但这是龙王的授意,他岂能拒绝。玉帝拒绝了龙王索取天狼星魂魄的请求。龙王决心要报复玉帝,他要让玉帝也尝尝丧子之痛。 二、 子夜。澹台却邪轻轻开启武尊神寝宫的侧窗。借着一线月光,他看见武尊神卧于床榻上,他将全身力气凝于鲨鳍双节棍上,直击武尊神命门。谁知武尊神早已静候多时,挥戟一拦,顺势一拨,朝澹台却邪反袭而来。澹台却邪没想到武尊神早有防范,心头一凛,忙后退一步躲过。 武尊神跃出床帷,举戟直刺上前。澹台却邪屈身躲过,手中的鲨鳍双节棍如闪电劈去,武尊神立戟,缠住澹台却邪双节棍中的连索。澹台却邪用力抽回。双方跃入庭院中搏杀起来。武尊神身手不凡,澹台却邪不敢懈怠,使出浑身招数,意欲一取对方性命。 此时众天兵已闻声赶来,澹台却邪见情况紧急,心生一计。他抽身而退,佯装逃脱,武尊神不知是计,穷追不舍,澹台却邪瞅准时机猛然回首,手中的鲨鳍双节棍旋转着飞来,武尊神慌乱中忙用戟尾挡住,但双节棍中的另一节却重重击中胸口。 澹台却邪听见武尊神胸前传来一声闷响,知对方已中招,心头暗喜。谁知对方并无受伤迹象,出招依然迅猛。澹台却邪虽感疑惑,但此时天庭已灯火齐闪,万人同奔寝宫。澹台却邪自知刺杀无望,无心恋战,且战且退,而武尊神却穷追不舍,手中银戟舞得出神入化如游龙在天,澹台却邪招架不及,腹部早中了一戟。 一阵刺痛传来,澹台却邪捂住腹部,踉踉跄跄地逃跑,众天将在后面锲而不舍地追,及至蟠桃园,澹台却邪失血过多,已感神思涣散,他茫然困顿地在憧憧桃树林中跌跌撞撞,最后竟一头栽在一位少女身前。那少女面庞皎洁,双瞳明净,关切地问他:“你怎么了?” 澹台却邪只顾呻吟,已说不出任何话语。那少女注视着他的眸子,轻叹一口气:“你的眼神让我想起了我误入歧途的妹妹。”而澹台却邪并未听见她的话,他已晕厥过去。 不久,众天兵涌进了蟠桃园。他们看见桃园仙子蝶翼倚在一棵树下,忙上前询问。蝶翼轻展双翼,将晕厥的澹台却邪藏于翼下,晏晏浅笑道:“适才看见一黑影往兜率宫方向跑去,众天神何不去那里查个究竟?” 众天神随声散去。蝶翼若有所思地望着无尽的黑夜。 三、 晕厥过去的澹台却邪纠缠在自己的梦境里。 他回到了多年前那个血液染红了深海的夜晚。半夜时分,一直友善相处的虎鲨群突然朝青鲨群发起了攻击。 他和父母以及整个族群都蒙了,不知道为什么虎鲨群会突然发狂般地朝一直和睦相处的青鲨群发起进攻。 毫无防范的他们在一夜之间就几乎灭绝。 他目睹自己的父母被对方撕咬,拦腰扯成两截,直至活活吞噬。所有族群都在保护他,因为他是整个族群最被看好的斗鲨,是未来的鲨王。 终于,所有的青鲨都战死于深海之中,虎鲨群也损失惨重。幼小的澹台却邪躲避在珊瑚礁后,终被虎鲨群发现,虎鲨群围拥过来,他们个个杀红了眼,利齿泛着寒光,双目中投射出愤怒的光芒。 澹台却邪怯怯地后退,终于被逼到了海底岩石围成的角落里。这时龙太子敖莽率领一群虾兵蟹将,击退了残存的虎鲨,救了他一命。 他感激地望着敖莽。那一刻,他的眼神是示弱的。敖莽使用法术,光芒笼罩住他的稽。一阵剧痛后,他发现自己的鳍已经变成了银灰色。 他茫然地向前一掏,自己的稽竟从身体背部抽离而出――一把利齿双节棍。 敖莽说:“以后,这就是你的武器。记住,除了龙宫的人,这世界其它生灵都是坏的!都是不可信的!” 之后的岁月里,他被敖莽悉心调教,出手凶狠,招数歹毒,几载浴血奋战,多次殊死搏斗,终于成为敖莽最器重的手下。他已记不清这些年他为敖莽杀了多少人:积怨久远的夙敌,无辜的平民,正义凛然的义士,来历不明的陌客……他不关心亦不在乎杀的是谁,他只关心和在乎敖莽叫他杀什么人。他的命是敖莽捡来的。他没有任何良心或道德上的不安。任何生灵,能够自由地活下去,是多么艰难的事情。而所谓“自由”,不正是自己生存下去的理由吗?为此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至少他有生存下去的理由――不遗余力地为敖莽效力。 敖莽被杀破狼刀斩后,一度让他心灰意冷,所幸他很快便转移了这种茫然,血债血偿,他要为敖莽报仇,他要继续为南海龙王和龙公主效力。所以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龙王让他刺杀武尊神的指令。事实同他想象的一样艰难,当武尊神的戬朝自己腹部刺来时,那骤然划过的光芒耀花了他的眼眸……这时,他从梦中惊醒。 四、 “你为什么救我?”澹台却邪惶惑地问面前美丽的蝶翼仙子,“我是刺客,你本应杀了我。” “是的。我本不想救你。但你眼眸深处尚未褪去的一丝纯善打动了我,让我想起了我那误入歧途的妹妹。我觉得你根骨不恶,只是暂时被阴霾蒙住了视线。你是可以,也应该得到拯救的。” “谢谢你。不过,真的不必了。”澹台却邪粗重地喘口气。他不是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有些是背离了内心初衷的,但知恩图报、忠义孝主向来是青鲨的禀性。他再怎么自责反思,也无法背离自己的禀性。 几天后,澹台却邪的伤情好转。他向蝶翼仙子提出告别。 “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蝶翼再一次劝道。 “不会的。” 蝶翼叹口气:“感恩图报自然是一种美德,但毫无原则地以伤害无辜作为报恩的代价,这样的感恩图报就衍变为一种愚忠。” 他不愿再多说什么。青鲨向来沉默,撕咬搏斗是他们唯一的语言。只是在离开蟠桃园时,他不禁回眸一望,眼前桃花灿烂,片片桃花开放成云霞,轻逸地起伏动荡。蝶翼仙子的话或多或少还是给了他一些触动。而他宁可什么都不去想。他只想继续以往简单、坚定和结实的生活。 五、 伤情初愈的澹台却邪回到龙宫。龙王对他的态度十分恶劣,责骂他为什么刺杀失败。他惟有无语,他浴血而战,险些丧命。而这样做的代价,居然就是一顿辱骂。屈辱和失落重重地砸在他的心头。 他恹恹地回到住处。沮丧之余,脑海中浮现的全是水玲珑的笑颜。 他还记得,当初他被敖莽救回来的时候,他们只教他武功,他们只教他血腥屠戮,而只有她,会在半夜给他送来吃的,给他送来疗伤的药。 当他逐渐沦落成敖莽的杀人工具,逐渐成为敖莽手下仅留血性的爪牙时,只有她一次又一次,苦苦劝说他不要再助纣为虐。这些年历经世态炎凉,他知道忠言逆耳。水玲珑对他的关心,仿佛是来自上苍的恩赐。 可他无法改变这一切。令他感到幸运的是,至少他还有她这个朋友。她对他的好,是挣扎与彷徨岁月里唯一的安慰。 几日后,水玲珑得知澹台却邪重新回到龙宫的消息,主动上门去看望。她见澹台却邪腹部伤情尚未痊愈,顿时明白心中的猜测确凿无疑――原来他消失几日,却真是去刺杀武尊神了。她心中不免有些愠恼,责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澹台却邪老实答道:“自己为龙王效力,当然应该遵从主人的指令。” 水玲珑流下泪水,长叹道:“冤冤相报何时了。所幸你此次行刺未果,否则龙宫和天庭的矛盾又将激化一层。这样的矛盾冲突,受伤最重的,说到底,还是万千无辜子民。你可知我父亲已决定水淹大唐?武尊神少年持成,我已和他决定舍身守护人间百姓,而你何时才能迷途知返?” 澹台却邪看着水玲珑为人间的无辜平民流出泪水,心想,听说龙公主的泪水能使一个人看见自己的前尘――可是,她是否愿意为我落下一滴泪水?这,或许只是奢望吧。而以她一介少女之躯,怎可舍身取义?怕只是说的玩笑话而已。 但水玲珑的话还是带给了他一些触动――这些年,他所做过的林林总总,用“罪大恶极”来形容怕是也不为过吧。他不禁又想起蝶翼仙子的话,想起幼时父母对他的期待。父母一定不希望他成为今天这个样子。 可是又能怎样? 他的命都是敖莽给的。当年如果没有他的出手相救,他早已是深海冤魂。 纵然知道是错,他也只能一错再错。 六、 龙王终于按捺不住,决定水淹大唐。这次澹台却邪的任务,是当南海龙王开始作法时,率领虾兵蟹将冲上海岸,推波助澜,惊涛拍岸。龙王反复叮嘱他:“此次只可成功,不许失败!” 水淹开始了,他率领手下,冲在海潮最前缘。一时间,虾兵蟹将来来往往,穿梭如流,海面上风浪大作,波涛汹涌,惊涛骇浪,气势汹涌。 澹台却邪正率领一群虾兵蟹将冲至浪尖,企图掀起又一重波浪。这时他目睹水玲珑正在聚集毕生真元堵住海浪,顿时呆住了。“停!”他大声喝令手下停止发力。 等他明白过来水玲珑是在牺牲自己换取大唐百姓的生命时,他不由悲戚地大喊一声:“不要!”这样惨烈凌厉的叫喊,这样撕心裂肺的痛苦,只有当年他目睹自己的父母被虎鲨活活吞噬时才有过。 可是他已经没有办法阻止她了。当又一波潮水拍岸而来时,水玲珑毕生的真元已然全部耗尽。就在天地变色的瞬间,他看见水玲珑的肉身缓缓升腾于空中,头上的迎春花花冠被潮水搅散,无数黄色花瓣散落于水中。 而在肉身脱壳而出的瞬间,水玲珑动用全身力量使出最后一丝真元,封住了这一波海浪,可她再也无法抓住那已相伴十六载的珊瑚笛,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落下半空。这时,口袋中的那半块琥珀也划落了下来。她知道自己已经完了,在肉身消散前的最后一刻,她看见了澹台却邪悲绝至极的表情,她再也忍不住,流下了两滴泪水――为他,也为他。所有来不及说的话,所有未了的心事,都被凝聚在这两滴泪水里。一滴泪水落在那块琥珀上,一滴则落在了碧青珊瑚笛上。那滴眼泪渗入琥珀,成为一个小小的气泡,落在了岸边礁岩的罅隙里;而珊瑚笛却被退潮无情卷入了大海深处…… 终于,海面停止了涌动,平复如镜。南海龙王发现了海水中四处浮游的迎春花瓣,心生不详预感,他冲出水面,看见海面上形容枯槁、呆若木鸡的澹台却邪,他着急地上前询问爱女水玲珑出了什么事。澹台却邪如梦方醒,将刚才所见如实叙述。南海龙王瞬间只感自己被风吹成了一具空壳,短短一月内,他先是失去爱子,现在又失去了唯一一个女儿,他痛心疾首地仰天长啸:“这是为什么?!” 潮水褪去,海天无言,只有那漂浮在海面上的星星点点的迎春花瓣,在提醒三界刚才发生的一切。 澹台却邪如同行尸走肉,大脑凝滞般游向大海深处。他身边翻涌着无数黄色的迎春花花瓣。 他欲哭无泪地继续游弋。这时他突然看见一只珊瑚笛,被海水裹挟着,在水中起伏游荡。 他心头一凛――那是水玲珑的笛子!他上前一把抓住那碧青珊瑚笛。 他这时才清醒地意识到水玲珑已经完了。是真的完了。她已经永远离开他了。 至此,他只觉得自己的人生已毫无意义。当年父母去世的时候,他的心死了一半;如今看着这世间唯一一个真正关心他的人死去,他另一半的心,也在这一瞬间迸裂为碎片。 七、 这次的水淹大唐又失败了。 南海龙王极度悲恸。他不仅失去了儿子,这次还失去了女儿。女儿的死,令他在瞬间警醒,他放弃了水淹大唐的想法。而澹台却邪连续两次重大任务都失败,终是难脱其咎。 龙王派人将他押入了死牢。 澹台却邪已经无所谓,他没有半点挣扎和反抗。一个心都死了的人,是根本不会关心肉体的生存或死亡的,那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同桌子、板凳、礁岩、砂石毫无区别。 半夜,澹台却邪辗转反侧无法成眠。终于他起身,倚着墙面,茧花累累的手,轻轻抚摩那支珊瑚笛。这时,那笛孔中的一个气泡,缓缓升腾起来,涌入他的眼中。 都说龙的眼泪,能让一个人照见自己的红尘往事。水玲珑那滴落入珊瑚笛中的眼泪,瞬间让澹台却邪的眼前浮现出了那过往的一切…… 龙太子敖莽如何伪装成青鲨,杀戮深海嬉戏的虎鲨幼子。虎鲨群如何被激怒,奋起反扑。敖莽一路游走至青鲨聚集地,愤怒的虎鲨群一拥而上…… 而敖莽做的一切,不过是一场阴谋,他需要一个能为自己效力的身手不凡的青鲨。他挑中了年龄幼小,但身体资质最好的澹台却邪。 ――原来,敖莽的所谓侠义相救,不过是为了找一个凶狠的爪牙。 而自己这么多年竭力支撑的努力、牺牲和感恩,竟然是一场虚空。 八、 巨大的悲痛和愤怒,几乎令澹台却邪发狂。 他用蛮力撞开狱门,冲出去,直奔龙宫。此时南海龙王正在饮酒求醉。 南海龙王看着双目通红的澹台却邪,气焰已先自灭了三分。 二人一顿恶杀。南海龙王哪里是澹台却邪的对手。澹台却邪将双节棍搁在南海龙王的脖子上,真想一下掐死他。可是,整个事情的始作俑者是他儿子,并不是他,再说,如果龙王死了,那大唐百姓的降雨又该求助何人。水玲珑若泉下有知,一定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 澹台却邪勒紧南海龙王的脖子,命令他从此刻起,要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大唐百姓服务。 龙王惟有点头称是。 “我暂且饶你一命,只希望你以后保证人间的风调雨顺,不准再玩忽职守。你不要执迷不悟,你已经失去了儿子,又失去了女儿。难道女儿的死还不足以令你觉醒吗?!难道你想整个龙宫都埋葬在巨大的罪恶感中吗?如果你连这最起码的职责都做不到,我一定会再回来的,届时你会得到更大的惩罚。” 龙王自知理亏,心虚体软。点头答应后,颓丧地瘫软在地。 澹台却邪最后看了一眼这金碧辉煌、雕梁画栋的龙宫,怀揣着珊瑚笛,孑然一身,孤独地游向大海深处…… 慕容(转载) 慕容 2007-06-28 国碎红残忆山河 一 他小时候,经常在梦中遇见一位奇怪的云游画师。 那画师喊他,慕容,跟我走。他竟懵懂地尾随前行,一直走到河岸边。 愿意跟我过去吗?画师自己先上了渡船,然后问他。 他举目远眺,彼岸繁花似锦。他点了点头。 画师又问他:你真的决定了吗?还有什么无法割舍的吗? 少年的心,总在踏上渡船的那一瞬间,恍然警醒。 我要回家。他想了想,转身往回跑,风声在耳畔呼啸而过。父皇答应要给我最厉害的蟋蟀。 他总是在这时醒来,宫娥及时端上消暑的莲子银耳汤。汤匙含在嘴里,心中却溢满莫名的怅惘。彼岸未知的风景在魅惑着他。他真的很想过去看看。 那时他大概只有六岁,是君主最年幼的孩子。他不象第一个哥哥那么愚笨混沌,也不象第二个哥哥那么佻薄浮华。他从小就有安稳隐忍的品性,帝君视他为掌上明珠。 二 长大一些后,他不再做这个奇怪的梦了。梦中的云游画师也被他渐渐遗忘。父王为他请了全国最好的老师,他脑海中唯一的专注,是不负父辈之托。 他暗暗露出喜欢较量的一面。凡听说哪里有奇崛的诗词,必不遗余力找来拜读;听说哪里有惊世之画,他必收集珍藏。 有一天,一个侍从告诉他,都城里出了一位名叫“潇湘”的才女,天赋才情闻名遐迩,诗词水墨令人叹服。 而他只是笑笑。古往今来,多少传闻言不属实。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看见流传民间的一幅《空谷幽竹》,当即惊艳叹服。 潇湘。画卷落款处的两个字被他深深镌在了脑海里。 三 他从小就听说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热闹非常。十六岁那年的谷雨时节,他装扮成普通富家子弟,偷偷溜出禁闭幽深的皇城。 云想衣裳花想容。是四月,天气晴好,空气中荡漾着牡丹的清香,云朵拖着影子在人群中悠然滑过。绵延繁花几乎令他沉醉。在群花深处,他好奇地看见一位清瘦女子,她娴静的背影被阳光镀上了一层光晕,她拾起一朵落花,沉思片刻后,又将落花包入丝帕中。 就在她转身之时,他看见了她明澈的双眸。那双瞳里写满纯真与善良。她的皮肤是凝脂一样的象牙白,重重繁花将她的双颊映得绯红。人群喧嚣,她静默地立于其间,犹如浮在水面上的花瓣一样摄目。 他还来不及反应,她已牵着丫鬟的手,飘然离去。 四 青春的觉醒,是瞬间的事情――不过是片刻的目光交接,却有如清晨丛林里的一滴露珠,机缘巧合地落在他掌心,温润的感觉顺着掌纹蔓延至心底,终是抹不去了。 他有了属于自己的心事。他婉拒了四周所有旁敲侧击的婚事――仅仅为了一位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子。 本是生命中昂然拔节、汁液饱满的季节,却心甘情愿为一个人,苦守下去。 第二年的谷雨时节,他本想再次前往花会,却因要陪父皇款待国外使臣,无法前往。等他赶到牡丹园中时,花事已经过去,满树的牡丹花瓣在风中簌簌下落,交织成红色的雨,他接住飘到自己面颊上的一片花瓣,觉得心都碎了。 五 十八岁那年的谷雨时分,他再次微服来到牡丹花会,试图寻找那个令自己魂牵梦萦的身影。 而春雨无常,路人纷纷散开。他在寻找避雨处的时候,无意捡到一方丝帕,里面包着一朵枯萎的牡丹。 仿佛有一粒火种,瞬间将他的记忆点燃。他相信这就是那位女子的。令他惊喜的是,丝帕上绣着“潇湘”二字――莫非她就是传说中的才女潇湘,莫非她就是那幅《空谷幽竹》的作画者?一时间,他心头惊喜交加。 匆匆跑到一棵树下,抖落一身雨水,抬头时却看见一双熟悉的眸子。 一切都仿佛回到了他们初识的那一天――树下的俯首拾花,远处的微笑凝望,游弋四周的馥郁花香。只是,当年的温煦阳光化作了今日的潇潇春雨。 天色正渐渐黯淡下来。牡丹的芬芳在四周萦绕,他浮在往事里溯洄。静默,只是静默――而眼神在交错,心灵在互语,纵然一切是不完整,断续的,他们却可以从容地在每一个断口接上,就象两个熟稔的棋手,对弈的一招一式早已了然于胸,只需行云流水般地拆解。 “我记得你。你就是两年前那个捡拾落花的女子。”他轻轻说。“我找你找了两年。” 那女子和他对视而笑。然而很快,她脸上的笑意便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一脸惊讶――她看见他手中攥着一方丝帕。 他顿悟道:“这是我方才在路上捡的。丝帕上刻有‘潇湘’二字。丝帕里面还包着一朵牡丹。如果我没猜错,小姐您,就应该是这位‘潇湘’姑娘吧?” 她微笑着点点头。 雨越下越大,他看见她额前的湿发,他多么想用丝帕为她拭干,可是他无法上前。他只能尽力向后靠,努力不让雨水淋湿她,而他的后背,已渐渐湿透。 丫鬟焦急呼唤的声音已经传来。 来不及了。他鼓足毕生的勇气对她说:“早闻姑娘芳名,他日定将登门拜访。” 而她只是静默转身,走进丫鬟为她撑起的伞下,为他留下一抹神秘的背影。 六 “早闻姑娘芳名,他日定将登门拜访。”――他回到宫中的时候,依然心潮起伏难平。 可他没有想到,他日,竟没有他日。 就在当夜,邻国突然大举进攻。一夜之间,国运飘摇如系浮舟。国家命运多孱之时,他身为君王最器重的孩子,岂能醉心儿女情长? 自古难逢两全境,不负江山不负情。 他遵循父愿,开始参与国政。江山疆域,金戈铁马,齐齐涌进心头。却惟有那位女子,放不下,忘不了。 七 这一年的一天,他和两位兄长出门巡游。一路上烟尘四起。突然队伍停滞,道路被阻。他下车询问,原来是一位少年不服这张扬架势,与巡游兵打斗起来。最后被朝中高手捕获,五花大绑送上前来。 他自觉无理,喝令众人退下,亲自为这位侠客松绑。 他欣赏这位少年的执著和一身胆识,于是捐弃前嫌,将他纳入门下。少年侠客亦对他的仁厚真诚心悦诚服。他和这位少年剑客成为莫逆挚友。 这位少年剑客的名字叫易水寒。 八 那些年,国势飘摇,兵队溃不成军,敌国得以长驱直入。他恨父辈的平庸无能,不能赐予这江山子民一个安稳的现世。 他的两位兄长先后被废庶。危难之时,他的命运已经不再属于他自己。终于,他被父皇册立为太子,辅佐日渐衰老的父亲管理国事。 他已预感到狂澜难挽,于是劝说所有居民远离故土,逃亡异乡。 忙忙碌碌,心力憔悴。他,似乎已将她遗忘。 所谓缘分,是不需要太过奢华的布景的――生死相托是缘,萍水相逢是缘,相忘于江湖又何尝不是? 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九 在他二十八岁那年,敌军距离都城仅在咫尺。此时,易水寒主动提出刺杀敌国的帝君。他想了想,这或许是改变整个国家命运的唯一机会。 他亲自送易水寒启程。江风呜咽,夕照如血,柳絮翻飞。目睹载着挚友的小舟漂向不归路,他不禁泪水潸然。而就在此刻,他在一条顺江而下的扁舟上,看见了她。她已不再年轻皎洁,但依然端庄秀丽。 往事象一支飞矢瞬间击中了他。――“早闻姑娘芳名,他日定将登门拜访。”他没想到那个女子原来一直都潜伏在自己的血液里,一起潜伏着的,还有一场永远无法赶赴的相约。那场葱茏岁月里的青涩相思,挟裹着隐隐的伤,像落在宣纸上的一滴墨,沉缓而怅然地在他脑海中斑驳开来。 良久他才缓过气来,他开始朝她挥手,她也不自觉地回应着,可是他无法发出声音,因为千言万语早已翻滚升腾,堵住他的咽喉。 他俩仅隔着一江之水,却如同隔着无法跨越的山河岁月。扁舟渐行渐远,她的样子越来越模糊,他不禁轻阖双眼,双臂迎风展开,似要拥抱暌违多年的爱人。他知道,这可能是自己此生中唯一一次拥抱她。 一天之中,自己最爱的人,自己最好的朋友,双双离开自己。双重的失去,像两把寒冷的匕首,穿梭在他的身体里。 十 不久,消息传来,易水寒行刺失败,血染皇庭。 至此,他知道大势已去。 刺杀事件促使敌国加大了进攻力度。两年后,举国阵线全线败退。都城即将沦陷。 所有皇族被告知,务必尽快逃离国都。 逃离前的一天晚上,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他沉沉进入梦乡。让他惊讶的是,他又梦见了自己孩童时期经常梦见的那个云游画师。他已有二十多年没有梦见这位相貌古怪的画师了。 那画师喊他,慕容,跟我走。他竟像孩童一样,懵懂地尾随前行,一直走到河岸边。 愿意跟我过去吗?画师自己先上了渡船,然后问他。 他举目远眺,彼岸繁花似锦。他点了点头。 画师又问他:你真的决定了吗?还有什么无法割舍的吗? 他毫不犹豫地说:我已经决定了。这三十年,我活得太累太累。不过在我过去之后,您能不能帮我传送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他取出袖管里的丝帕,说:如果我死了,我的鲜血会灌溉这朵干花,它会重新绽放,鲜活如初。那时,请你把这方丝帕和这朵花一起交给一位叫潇湘的女子。 画师问他:如果给你一个生命的轮回,你是否会放弃这广袤江山和万千子民,去选择这位女子? 他想了想,摇头说:我不会。如果生命中真的会有轮回,我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我根本没有余地做出别的选择。只是,在生命的下一个轮回里,我不会再象十四年前的谷雨时节那样偷跑出宫,这样她就不会无望地等我十二年。 好吧,画师叹口气,我答应你把东西带到。上船吧。 江风拂面,白衣翻飞。在踏上彼岸的那一刻,他猛然从梦中惊醒。 醒来后,他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心中充满从未有过的安然。他决定不走了,他也不再害怕。这座城,他生于斯、长于斯,如今也一定要逝于斯。他要独守这座空城,直至最后一刻。 十一 是暮夏的傍晚,风声猎猎,旌旗残败,天边的夕阳像一滴嫣红的血,缓慢而决然地坠落。 他站在内殿高高的积翠台上。天色苍茫辽阔。这里曾经是他和父皇远眺国疆指点江山的地方。而此刻,呐喊和哀嚎被火光卷起直冲云霄,浓烟像巨龙将王城吞噬。 他想,有一支箭,会刺中我的心口,我的鲜血会浸润那朵枯萎的牡丹,花瓣在鲜血的润泽下,缓缓舒展、饱满、复苏,从此它将永远绽放在他和她的记忆里,永不衰败。然后,一切都该结束了。 黑压压的敌军冲到了积翠台前,飞矢已如蝗而至。他以树的姿态屹立着,面朝天空,轻轻阖上双眼,细密的睫毛在橘红色的夕阳中轻微颤动。他的双臂迎风缓缓展开,似要拥抱暌违多年的爱人。 而所有的浮华繁盛,所有的山河岁月,所有的光荣与梦想,都在他缓缓倒下的背影里,轰然坍塌。 潇湘(转载) 潇湘 2007-06-28 【花醉红尘】 如果,如果不是遇到那个奇怪的云游画师,她的一生,或许会是最庸常不过的一生。 如同所有的世间女子,成长婚配,相夫教子,冷暖自知。 而一切,一切都在六岁那年一个偶然的黄昏,发生了改变。如同一条改变了航道的河流,你不知道它会流淌到哪里,而它,自有它的方向与定数。 那个春天的黄昏,她像所有的同龄女孩一样,偷偷拿了母亲的一把团扇,在家旁的牡丹丛中扑蝴蝶。 在抬颌擦汗的瞬间,她惊讶地发现,有一个“人”正静静站立在远处的牡丹丛后。他相貌古怪,背着一支硕大的毛笔,表情沉郁安宁,略带一丝风尘仆仆的沧桑。可他的眸光是如此深邃,似乎要穿越岁月重重的雾霭,努力看清一个人的来世今生。 他轻声问她:“你是潇湘吗?”她很奇怪这个陌生人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但她还是重重地“嗯”了一声。 她的童年在这一刻结束了。这个叫“画魂”的云游画师被父母挽留下来,成了她的老师。从此她开始跟着他学习诗词歌赋、水墨丹青。幸运的是,这一切对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她的心性似乎注定就与诗画相通。所有的娇顽与懵懂缓缓褪去,才情和灵气慢慢释放出来。她成了方圆几百里路人皆知的小才女。 深秋时节,画魂提出告辞。这时,潇湘突然想起应该向他索取一副画。见画如睹人――师恩似海,她对他不是不心存感激的。 画魂却单单取了他们初次见面时,她手中握着的那一柄团扇。 只是寥寥数笔,素白的绢面左侧,便长出了一株牡丹,几朵娇艳的牡丹正在枝头争春。姹紫嫣红,恣意浪漫,是生命中最繁盛的花期。 直觉告诉潇湘,这不是一副完整的画。绢面右边的空白,蕴藏着太多未尽的笔墨。 画魂似乎读懂了她的心事。他告诉她,十二年后,他故地重游时,会为她补全画中未完的景致。 末了,他告诉她,这副画的名字叫“花醉红尘”。 这一年,她六岁。 【花忆前身】 十二年,不过是宇宙洪荒中小小的一粒砂。 十二年中,潇湘时常出神地凝视着手中的那柄团扇,猜测画魂师傅会在扇面的空白涂抹上怎样的色彩。她不知道画魂云游到了何方,但她相信这个用脚步丈量红尘的画师会见证一段又一段故事,而她自己的故事又会拥有怎样的序幕与结尾?她心中已有隐隐的直觉,一只看不见的翻云覆雨手,正悄然将谜底细密地缝在扇面上。 而十年后的潇湘,已不是当初那个青涩早慧的孩童。娴雅、恬静,清丽、沉寂,她长成了一株雨后的青竹。十六岁的潇湘,日益成为邻里乡间交口传诵的传奇。 谷雨时分,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如期而至。城中最大的牡丹园里,花意正浓,人群熙攘。 潇湘也和丫鬟前往。牡丹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沓,被阳光醺烤出淡淡的暖香。两人穿花度柳,行至繁花深处,潇湘突然看见一朵红牡丹正随风零落。绿草丛中,一抹残红,煞是醒目。 潇湘拾起那朵牡丹,只见花瓣饱满圆润,茎蕊轻巧分明,透过阳光,仿佛可以看见汁液汩汩流动的样子。本是生命中最美的花期,却莫名凋落。 突然间,潇湘心有所动。 所谓如花美眷,其实稍纵即逝。 而正处花期的她,会拥有怎样的年华? 睹物伤怀,忧心难遣。潇湘不禁取出丝帕,将那朵早落的牡丹轻轻包好,小心翼翼地放回袖管。 而就在转身的一刻,她看见远远地,有人在观望自己。那人白衣华冠,面白如玉,目若朗星,嘴角藏着一丝会心的笑意――显然,他已目睹了刚才的那一幕。 潇湘的心弦被奇异地拨动了一下。这十六年中,上门提亲者如过江之鲫,可她所见的,不过是些浮花浪蕊、轻薄浅俗之流。想不到在这花影憧憧、暗香浮动中,竟有如此气韵跳脱之人。 然而,礼仪清规如影随形,令她无法上前,亦无法言说。她只是牵着丫鬟的手,转身离去。 潇湘不知道,那只覆盖在扇面上的翻云覆雨手,已缓缓移开,命运的真相正一点点露出端倪。 潇湘回到府中,心绪难平。那些绵延的繁花,那朵早落的牡丹,以及那张掩映在花树中的笑颜――一切,都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初春是适合感情发芽的季节,或许是因为丝丝春寒使得人们对温暖和爱格外的敏感和向往,潇湘的心就像沐浴在阳光中的新芽,在春风中怯懦而执著地舒展开来。潇湘知道今夜后的自己,将不再与往日相同。 当一个人的心中揣着秘密,同时又充满希冀时,她的时光会变成一条不疾不徐,却恒定前行的河。一年不相遇,我等你一年;十年不重逢,我等你十年。潇湘没有想到,自己单薄的身躯内,竟蕴藏着如此惊人的耐心与从容。她的性情也愈发恬淡,外界的纷扰、父母的劝慰很难在她的内心掀起波澜,惟有当她看见那朵精心包裹在丝帕里,已日渐褪色的牡丹时,她的心底,才会发出持久的颤栗。 第二年,潇湘又前往牡丹花会,如同赶赴一场没有承诺的约定。但是热闹人群中,她没有见到那个魂牵梦绕的白衣少年。 不要紧。潇湘在心中安慰自己。我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可以来寻找那个人。 转眼间,又是一年谷雨时分。 同去年一样,潇湘将包着牡丹的丝帕藏在袖管里,美衣华服,满怀憧憬地赏游牡丹。可是,可是那个人依然杳无踪迹。 日暮时分,春雨突降归途。路人纷纷散开。喧嚣人群中,潇湘与丫鬟走散了。她碎步跑到一株花树下躲雨。几滴雨水从茂密的叶间零落,微微浸湿了她的头发。就在潇湘想取出丝帕轻沾湿发时,她一下子怔住了――袖管里的丝帕不见了!一定是刚才急匆匆不小心弄掉了。潇湘不禁心急起来。那张丝帕,那朵沾染了岁月风尘的牡丹,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它们见证了她的成长与心事,她的悲与喜,她的爱与伤。 就在潇湘心急如焚之时,远远地,一位少年朝这棵花树跑来。当他来到树下,抖落一身的雨水,抬起头的刹那,潇湘猝不及防地遭遇了一双似曾相识的眸子。 一切都仿佛回到了他们初识的那一天――树下的俯首拾花,远处的微笑凝望,游弋四周的馥郁花香。只是,当年的温煦阳光化作了今日的潇潇春雨。 “我记得你。你就是两年前那个捡拾落花的女子。”他的声音充满惊喜。“我找你找了两年。” 如此率真情切,毫无唐突仓促之感――他,找她找了两年。 一瞬间,潇湘的灵魂陡然出窍――原来,他是记得她的;而且,他和她一样,花了两年时间,仅仅是为了寻找彼此。 那一刻,潇湘和他对视而笑。然而很快,潇湘脸上的笑意便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一脸惊讶――她看见他手中攥着一方丝帕。 他领悟过来:“这是我方才在路上捡的。丝帕上刻有‘潇湘’二字。丝帕里面还包着一朵牡丹。如果我没猜错,小姐您,就应该是这位‘潇湘’姑娘吧?” 潇湘微笑着点点头。他真是一个闻弦歌而知雅意的人。 天色渐渐黯淡下来,他们都沉默着,潇湘只能听见雨水寂寥的滴落声,??的虫鸣,还有,两人安静的鼻息。 而此时,丫鬟焦急呼唤的声音已经传来。 “早闻姑娘芳名,他日定将登门拜访。”这是他对潇湘说的最后一句话。 潇湘转身,走进丫鬟为她撑起的伞下。转身前,不过惊鸿一瞥,潇湘却发现他的后背都已被雨水湿透――树下,不过方寸之地;他为了不让她淋雨,竟不惜将背部置于雨中。他是如此克己礼让、锦心绣口,令她心头顿生暖意。 细雨敲在伞面,如叩心扉。潇湘在心中缓缓对身后那个离自己越来越远的人说:给我一个承诺,我可以为你等上一千年。 当夜,多年未见的云游画师行经故地。 他浅笑着对潇湘全家说,他是来践约的。一个十二年前就定下的约定。 仍是那副团扇。仍是寥寥数笔。令潇湘耽想多年的扇面右侧,一只翩跹起舞的彩蝶跃然而出。 画魂告诉她,这副画现在的名字叫“花忆前身”。 潇湘早就听说,一朵花是一只蝴蝶的前世。每只蝴蝶翩飞花丛,只是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前世。 顿时,她心有所动:那位白衣少年会是自己所要寻找的前世吗? 可画魂并没有给予她答案。他只是告诉她,这依然不是一副完整的画。待他走完生命中新一轮的旅程,他会找到潇湘,然后把这幅画完成。 这一年,她十八岁。 【花开一瞬】 日子像老和尚脖子上的念珠,百无聊赖地数过去。转眼之间,又一个十二年过去了。 此时的潇湘,是一个眼角有了碎纹的女子。她深居简出,潜心吟诗,安静作画――她不再是众人口中反复传诵的传奇,更像一个难解的谜。这种清寂如空谷幽竹的生活,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得了的,但潇湘却甘之若饴,因为她心中的希望从不曾幻灭。 她永远记得那个华衣少年在树下给予她的承诺――“早闻姑娘芳名,他日定将登门拜访。” 他日。可是,竟没有他日。她枯等了十二年。那个少年一直没有来。 可这十二年里,又发生了多少事情? ――外敌入侵,国家命运如系弦上。太子两立两废。一位据说是才华横溢的华美少年,一夜之间被匆匆推到历史最前台。新太子无心婚嫁,专治国事。国情渐有起色,但前景依然难测。 这一年,潇湘十九岁。 ――父母双双病逝。病榻间念念不忘的是她的婚事。 这一年,潇湘二十岁。 ――家道中落,国势动荡。被迫远离都城,顺江而下,迁居异乡。 这一年,潇湘二十八岁。 但是,潇湘感谢这次远迁。正是这次背井离乡的远迁,成全了她和他在这十二年中唯一的一次邂逅。 当时,潇湘已和家人坐在了东去的扁舟上。她独倚船栏,想看最后一眼这繁华都城。她舍不得离开这座城,更舍不得离开和自己同居一城、共饮一江之水的那位少年。 就在泪水渐渐润湿双瞳时,她突然发现河的对岸,一群白衣素服的人,正在为一位剑客送行。她一眼便在人群中发现了他,英挺俊逸的他面色凝重,神情悲戚,在人群中显得那么卓尔不群。 尽管这样的邂逅是她一直在隐隐期待的,然而那一刻她心里还是纷乱地舞起了烟尘。很显然,他也发现了她,他错愕的眼神已经暴露了一切。 他开始朝她挥手,她也不自觉地回应着,可是她无法发出声音,泪水已经哽住了她的呼吸。夕阳的倒影被江水摇曳得支离破碎,河畔柳树的柳絮在风中簌簌下落,落在他的肩头,落在他的头发上,有的拂过了他的面庞,这使她有了微醺的错觉,仿佛回到了多年前那个青涩和慌乱的年代。 ――“早闻姑娘芳名,他日定将登门拜访。”这一别生死两茫茫,何时能再重逢? 他俩仅隔着一江之水,却如同隔着无法跨越的山河岁月。他只能取出一方丝帕,朝她深情地挥挥手,然后轻阖双眼,双臂迎风展开,似要拥抱暌违多年的爱人。这样的深情相拥,她无法触摸,可她感受到了他真切的体温。 船渐行渐远,潇湘看着他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良久,她起伏的心绪才平静下来。他的挥手,他那隔着江水的拥抱,让潇湘在最寒冷的人生时刻,感到了最酩酊的温暖。哪怕仅仅是为了这个挥手,为了这个拥抱,她也决定继续等下去。 时光如白驹过隙,两年又过去了。 此时,敌国已长驱直入,都城危在旦夕。 远居异乡的潇湘,更加缄默,她从容地看着时光流逝,脸上无悲无喜,只剩下沦陷似的释然,和落寞的美。 一天傍晚。 画魂突然叩门拜访。 潇湘很奇怪他是如何找到她的,在这遥远而陌生的他乡。 画魂问她:“你在等人吗?” 她很惊讶画魂师傅怎么会知道自己心底最温软的秘密。她仿佛回到了二十四年前――画魂问她:“你是潇湘吗?”当时她的脑海曾泛起同样的疑惑。而同二十四年前一样,她只是重重地“嗯”了一声。 “那,你不用等他了。他永远也不会来了。但他托我带给你一样东西。” 是那方她再熟悉不过的丝帕。她颤抖着打开,里面包着的是一朵鲜活如初的红牡丹。 有谁知道一朵花凋零时的痛楚?潇湘咬住下唇,双手紧紧攥着那朵重新绽放的牡丹,花瓣被无意识地揉碎了,冰凉的红色汁液沿着手心中的掌纹,一直渗透到她心里。或许,她和他不过是红尘荒涯里的两只蜉蝣,蜉蝣的寿命之短,有如目光交接的瞬间。所以,他们在夜晚的偶遇之后,注定是清晨时分的相隔天涯。 画魂说:“现在,我可以把那幅画完成了。” 仍是那副团扇。仍是寥寥数笔。那春意正浓的花树下,多了一朵早落的牡丹。 一幅画,历经二十四年,方才完成。画魂告诉潇湘,这幅画的名字叫“花开一瞬”。 ――所谓刹那芳华,不过只开一瞬。 而那只彩蝶苦苦寻找的前世,竟是那朵早凋的牡丹。 这一年的潇湘,已然三十岁。 画魂继续问道:“如果给你一个生命的轮回,你是否会再用二十四年来等待这个人?” 潇湘想了想,点头说:“我会的。如果生命真的会有轮回,我依然会去等他。” 画魂看着她,缓缓地说:“潇湘,你想的事情,不要说出来,也不要去做。很多事情,一说就破,一做就错。即使再有一个轮回,你依然会等来一个失望的结局。” 而此刻的潇湘早已心静如水。画魂的话,她没有反驳。她只是想,其实他错了,她真的不介意再等一个二十四年,因为她已经等过了二十四年,她知道这并不是人生中无法丈量的长度;何况那个雨夜的记忆,已经足够温暖她新的一生。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是所有的相遇都有完美的结局,也不是所有的失约都会让人觉得寒冷。那个在出梅入夏的葱茏岁月里匆匆遇见的人,让我们就这样彼此遗忘吧;只是,请你在生命下一场轮回的某个雨夜,来到同一棵花树下,请你不要刻意将后背置于雨中,请你牵紧我的手,让我们依偎着彼此的体温,在牡丹醉人的清香中,遥看华年,飞逝如烟。 红蔷(转载) 红蔷 2007-06-28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庄子》 一 她的每一天,从黄昏开始。 天光将暮未暮,寻常百姓家饭桌上的烛火刚刚燃起的时候,她开始对镜贴花黄:暖的粉,凉的胭脂,香氛浓稠的霜,容颜渐次幽艳,她用细丽眉笔描一抹入鬓秀眉。每次,总不忘在发髻左侧细细戴好一朵开到荼蘼的红蔷薇。 门外,长安街头行人如织,烛光晕染。牡丹坊窗外的一排灯笼也渐次亮了起来:“绿衣”、“飘飘”、“葬花”、“沁儿”……,其实名字又有什么差别呢,无非处处笙歌,美女香车。而属于她的那一盏,叫“红蔷”。 总在灯火最盛时分,红蔷浅笑晏晏地下楼,发侧的蔷薇花瓣轻曳,及地红裙无尽拂摆。每一夜,过往的酒客,相同的伊始,类似的结局,红蔷翻阅过太多寂寥的人世。 初遇易水寒,红蔷还以为只是个寻常夜晚。 那天晚上,几个常来的波斯熟客恃着熟,又恃了半醉,一定要拉着红蔷喝交杯酒。红蔷一边握着小铜剪修桌上蔷薇,一边软语调笑,从容化解。那些人愈发焦躁,生拉硬拽,扯得红蔷踉踉跄跄,脸上的笑也快挂不住了。 这时角落里突然传来一声大喝:“住手”!红蔷疑惑地转身,迷离灯影里遇上一双深邃眼睛。四周脂香粉浓、情话暧昧,那少年剑客的双眼却澄澈清明,定定注视着她。不知怎地,红蔷手底一偏,“咔嚓”一声,整朵蔷薇齐枝剪下。 还在波斯人怔忪之际,那少年剑客已挺身冲了过来,一把将她牵到自己背后。 这时,有波斯客人手举酒坛从暗处跳出来。红蔷还不及阻拦,那酒坛已在少年剑客头顶砸下。 那少年晕厥后,红蔷将他平置于自己的闺房内。 其实于她而言,与波斯客人不过是司空见惯、真假参半的拉扯与应酬。但这少年却当了真,并上前施救。 红蔷用热湿帕擦拭他的额头,少有的关切备至。看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庞,心念忽动。 二 这少年的侠义情怀,令红蔷不由得想起自己含恨早逝的哥哥。 多年前,她还不是舞伎,也不叫红蔷。她姓慕容,是贵族慕容家氏的无忧孩童。而好景不长,因为家族权益纠纷,年幼的她亲眼目睹父母和唯一的哥哥被慕容家族同门屠害。她被薄戚卖于人贩子,而后转手,一卖再卖,后有幸被朱邪国铁勒解救,跟他学得一手漂亮的流星镖。 几年前,红蔷查出慕容的父亲便是当年指使同门操戈的幕后主谋,她锦衣夜行,却行刺失败,自此被慕容家族视为心腹大患。慕容家族耳目众多,无奈之下,她只好隐于闹市,成为这牡丹阁中的一名舞伎。 现在朱邪国已和大唐交好,她这几年隐姓埋名出卖欢颜,不过是等着看大唐灭亡慕容和他父亲的基业,以解心头之恨。 少年醒来时,已是次日正午。 那一天,她得知他名叫易水寒,是为豪门效忠的剑客。 易水寒行事内敛,苏醒后便匆匆告辞,红蔷也不强留。 他们的故事到此,似已戛然而止。而易水寒深邃关切的双眸,棱角分明的脸庞,却不时浮现于红蔷的脑海中。 三 数月后,红蔷到长信坊查看牡丹阁定做的一批木雕的进展状况。在休息厅歇息时,一面奇怪的铜镜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欲对镜整妆,却发现镜中浮现的是数月前那少年剑客的样子,他圆睁清澈双眸,心无旁骛地注视着前方。她愕然片刻,明白这铜镜的奇怪之处就在于它照不见你自己,却能照出你心中日思夜想的人。易水寒怔怔的样子,令红蔷不禁宛尔。 几天后,红蔷去长信镖局验货,待她走进庭院,突然看见一抹熟悉的背影。背影转过来――果然是易水寒。他楞了片刻,突然笃定地一抖手腕,剑身划过草坪上的蔷薇灌木,一朵蔷薇被不偏不倚地从花蕊处劈成两半。 疾驰而过的剑影吸引住红蔷的目光。两人凝视着地上那朵均分而落的蔷薇,不约而同地怔了半晌。 原来,易水寒是到长信镖局为主人查验货物的。没想到,两人竟能在这里邂逅。又见到那耿实俊朗的少年,红蔷的眼角眉梢都露出笑意来。 无心的邂逅很容易牵紧两个人的距离。他们像失散多年的老友,很快便聊到了一起。聊天固然愉快,但那匀整的一分为二的蔷薇是如此罕见怪异,红蔷心中不由得浮起微妙的不祥预感。 四 几天后,易水寒再一次来到牡丹阁。这一次的主动来寻,如同剑锋挑破薄纸,接下来的一切便如同细水长流水到渠成。 两情缱绻至浓时,易水寒突然起了带她走的念头。她见过太多这样的男人――不过是一时冲动、片刻欢愉,心中的豪情却如潮水猛涨,全然忘记了世俗的压力、内心的苟且和生活的琐碎不堪,仿佛昙花的夜香是足以萦绕一世的温柔乡。她强忍笑意反问:“你扪心自问,是否真的不介意我曾做过舞伎?” 他怔了一下,眼中似火般的渴念与激情瞬间熄灭。 他眼中的瞬息变幻被红蔷敏锐地捕捉到了。 似是安慰,亦是舒缓,她笑道:“这样没有什么不好。付出与回报,都截然分明,不留半点纠缠。痛快、决然。我素来不喜欢拖泥带水的生活。” 其实,她不曾告诉他,就在他说要带她走的瞬间,她的眉稍还是跳动了一下。这样的承诺,哪怕终会成空,也会有瞬间的暖意吧。 ――只是,她从不会沉溺于这样的奢望罢了。 五 再一次见到易水寒,已是数月之后。 寒夜,万籁俱静,她在梦境中被推醒。她还有些浑噩,还未完全从梦境中挣扎过来,易水寒已快速将自己的身世和第二天的行刺计划和盘托出。 一听到“慕容”二字,红蔷心头一震,脸顿时像落满灰尘的湘妃帘子,重重地摔了下来。 “如果我明日成功,我一定带你走!我们去没人的地方,过我们想过的生活。”他目光灼灼。 然而积聚多年的家仇岂能轻易从骨子里剥离。“不!”她大声叫道,声线几乎扭曲。 易水寒愕然地看着她。她突然抱紧他,并流出泪来。 片刻之后,她却又猛然推开他,停止啜泣:“你若赢了我,你就属于你自己。你若连我都不敌,还枉谈什么行刺!” 话音刚落,袖中的流星镖早已落入掌中,一声呼哨,镖已如流星陨落般突飞而来,直奔易水寒的命门。 易水寒大吃一惊,仓促间挥剑阻挡。红蔷出招无情,招招致命!红蔷的流星镖虽然使得不俗,可她心性大乱,远未至行云流水的境界。易水寒抓住她的一招漏洞,剑锋抵在了她素白的颈间。 “你输了。”易水寒颤抖着问她,“为什么一提到慕容家族,你就脸色大变?你究竟是什么人?” “事到如今,告诉你也无妨。”红蔷的脸激动得通红,目光中似有烈焰燃烧:“我原本也姓慕容。多年前,慕容家族内部发生权益纠纷,还是孩童的我目睹父母和唯一的哥哥被家族同门屠戮。我被薄戚卖于人贩子,尔后转手,一卖再卖,后有幸被朱邪铁勒解救,授以武艺。 “那慕容的父亲便是当年指使同室操戈的幕后主谋。几年前,我刺杀慕容的父亲失败,被他们视为心腹大患,他们耳目众多,无奈之下,我只好隐于闹市,成为这牡丹阁中的一名舞伎。 “现在朱邪国已和大唐交好,我这几年隐姓埋名出卖欢颜,不过是等着看大唐灭亡慕容和他父亲的基业,以解我心头之恨――如今,你却要为那歹人之子去刺杀唐王,你说,我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易水寒心头一凛,竟无法把持住手中的剑。怔忪半晌,他哀声问道:“你是否愿意为了我,放弃复仇?” 红蔷却笑着反问他,语气同样郑重:“你是否愿意为了我,放弃这样近乎飞蛾扑火的行刺?” 易水寒摇头。 红蔷亦摇头:“你去吧。能否活着回来,都已不再重要。唯一可以让你放心的是,我不会痴痴地枯等你。” 其实慕容家族已是强弩之末,还能指望一个剑客力挽狂澜?易水寒跃窗而出,红蔷看着他的背影消逝于夜色之中,从发髻间摘下红蔷薇,心潮暗涌。 六 第二天梳洗完毕,红蔷便觉心神不宁。 在和自己较量了半日后,她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去看他最后一眼。不管发生过什么,即将发生什么,出于朋友的角度,她也该送他一程。不顾牡丹阁老板娘的反对,她召来马车,直奔码头。 江风呜咽,夕照如血,柳絮翻飞。一群白衣素服的人,正在为一位剑客送行。众人神情凝重,而他身缚长剑,面露坚毅,目光却在人群中梭巡。红蔷同时也看到了慕容,他神情悲戚,似已预感大厦将倾。 在踏上扁舟前,他仍在四处张望。她知道他在寻找什么。而她不能上前,慕容和一群手下就在他身边,她只能躲在树后,最后看一眼他的容颜。 目睹载着他的小舟漂向不归路,她又想起昨夜他的话――“如果我行刺成功,我一定带你走!我们去没人的地方,过我们想过的生活。” 他说如果。他说一定。他说我们。他的想法和他的人生一样凌乱脱节,毫无理性逻辑可言,却诚挚拙朴得几乎令她落下泪来。 驱车返程,马车陷于江边泥潭之中不得前行。在车夫推车时,红蔷微掀车帘,赫然看见两条被过往车轮压出的沟壑中静静栖息着两条小鱼,脑海中顿时想起庄子所言“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很多时候,错过身边的风景,再回头时,却已无迹可寻,或许这就是人生吧,爱过恨过的人,都已淡出视线,而我们再回不到从前。能够相濡以沫又如何?那些青葱岁月里的患难与共注定终要退出舞台,或许多年后相遇,也只能黯然一笑。红蔷放下车帘,心想,若他真的到了刺杀失败、逼近死亡的边缘,是否还会在脑海中追忆片刻她的容颜?抑或,在他的来世中,她依然只是他的过客,如同红尘中一朵独自绽放枯萎的蔷薇,身世飘零,随风而舞,任雨打风吹? 七 全新的一天,依然从黄昏开始。 天光将暮未暮,寻常百姓家饭桌上的烛火刚刚燃起的时候,她开始对镜贴花黄:暖的粉,凉的胭脂,香氛浓稠的霜,容颜渐次幽艳,她用细丽眉笔描一抹入鬓秀眉。然后,她要在发髻左侧细细戴好一朵开到荼蘼的红蔷薇。 这时绿衣和葬花进门闲聊,红蔷听见两人在一旁吃吃地笑,说是今天酒客都在谈论一个不自量力的傻子。那傻子行刺唐王,却早被唐王识破,最终血染皇庭。红蔷正在别蔷薇的手兀地抖了一下,一阵刺痛传来,她看见一滴血缓缓从指尖渗出――那蔷薇花瓣后竟藏暗刺。她冷冷一笑,将血涂抹于蔷薇之上,再从容将花朵细细别好。 梳妆完毕,她披上红衣,款步下楼。浅笑晏晏间,发侧的蔷薇花瓣招展依旧,及地红裙拂摆无边。每一夜,过往的酒客,相同的伊始,类似的故事,而她如同走在初识他的夜里。 楼下的酒客,怔怔望着她,莫不是惊艳痴傻的神情。 而牡丹阁窗外,印着“红蔷”二字的大红灯笼又在夜色中绽放了。 青衫隐隐 青衫隐隐 2008-08-19 少年助遣冬夜寒, 雨润烟浓隐青衫。 一掷今生成伞骨, 再捐前世化青簪。 雨润烟浓隐青衫 【冬之寂寥】 大唐东。洛水河畔,冬雨骤至。 青衫举伞穿行于细雨之中,径直往长安去。 一路袅袅娜娜,烟视媚行。行人纷纷侧目。 河对岸烟雨亭里端坐着一个避雨的僧侣,看得目光都直了,手中的经卷掉到了地上还浑然不知。 青衫刚下桥,那和尚的目光也不由自主地跟上来,双眼开始不老实地在她身上逡巡。 难怪世人讥笑“月明和尚度柳翠”。原来佛门胜地,也不乏贪淫浊恶之徒。青衫心想。这样的污秽之人,留他做甚?不如让我收了他的魂魄吧。 主意打定,青衫轻抛媚笑一抹,朝他款款而去。 那和尚显然已经中蛊,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眼前这美色潋滟。 青衫将油伞遮于僧人头上,两人均默默无语,和尚是心怀鬼胎,青衫心里想的却是:就拿你来当我的第八十三根伞骨吧。 一道闪电从天穹划过。青衫浅笑一声,右手微微发力,只见油伞轻旋,伞缘的积雨倏忽甩落,白玉伞骨早已转出一圈凛冽的光痕。 油伞轻收,那僧已遁形无迹。 一切不过转瞬之间。天不知,地不晓。 一,二,三……青衫伸指细数,浅笑盈盈。已经八十三根了。 是的,只剩下一根,这八十四骨紫竹柄油伞就炼成了。青衫本是泰山脚下修炼了千年的蛇妖。这次化成人形来到人间,不过是为了两件事情,一是手中的这柄八十四骨紫竹柄油伞。这伞有八十四根白玉伞骨,每根都是一个人的魂魄,如果炼成了,将是万年不腐、无坚不摧的好兵器。 不过,更令青衫念念不忘的,是另一桩心事。 此番出行,她希望可以找到那位右耳垂有一粒朱砂痣、名叫惠生的清朗少年。 多年前,青衫还只是一条潜心修炼的青蛇。有一年冬天,正在冬眠的她突然被耀眼的光芒刺醒。一群懵懂少年挖开了她的洞穴,几个卤莽些的,已经开始叫嚣要砸死她。她惊慌失措,满耳充斥着少年们尖利的叫喊:惠生,惠生,我们一起搬石头去! 那个为首的名叫惠生的少年,却不为所动,他平静地,甚至是有些怜惜地看了她一眼,轻声说:这么小的一条青蛇,我们还是放过她吧。尔后,他小心翼翼地将洞穴重新封好。 那一刻,她记住了他温柔澄澈的目光,以及他右耳垂上的那颗朱砂痣。 这段记忆,温暖着她蛰伏地下、暗无天日的冰冷岁月。漫漫冬夜,潜心修炼;清冷寂寥,愁郁无边。如果不是这个叫惠生的少年给予她的温暖目光,她的多年道行早已在顷刻间化为乌有,她终其一生,仍不过是一条最普通不过的、一无所成的青蛇。 【春之萌动】 三月。长安城中,陌上初熏,莺歌燕舞,百花争妍。 然而再好的春光,也明媚不了青衫的心――她的心,满满的,全是落寞。 一个冬天过去了,她依然没有能够找到惠生。 这天清晨,青衫路过长安西市嘉会坊。刚拐过街角,便看见一个俊逸沉默男子,坐在街对面编制竹器。他身边堆满了琳琅竹器:摇篮、躺椅、果盘、背篓、蒸笼、淘箩、米筛、雨篷、竹篮…… 只是匆匆一瞥,青衫便捕捉到了他凝注的目光中一丝熟悉的气息。 她不禁顿住,多看了片刻,只见他刮青去节,娴熟地把竹筒破成粗细均匀、厚薄一致的竹片和竹丝。然后将竹片和竹丝互相插扭,行云流水的经纬编织法,其间穿插各种技法:插、穿、削、锁、钉、扎、套。经篾纬丝比例齐整,穿绕均匀,扎口牢固,一气呵成,而他始终是成竹在胸、沉迷其中的神态。 他劈的竹篾细而光滑,每编好一样物什,他就将地面上散落的碎篾收拾干净,惟恐会扎到路人。 窄小的街,行人如梭,那男子却专注于指尖的游弋,心无旁骛,十指穿梭。那冷峻瘦削的面庞,双眸中坚毅沉着的光芒,传递出一种扑扑向上的清朗气息。 青衫看得怔了。以至于春雨忽至,仍浑然不觉。 那男子手忙脚乱地收摊。转身取伞的瞬间,青衫看见了他耳垂上的那颗朱砂痣。青衫心头一凛,难怪那目光似曾相识――他,竟是惠生。 如此华美少年,风华绝代,却沦落市井乡间,靠编织竹器谋生。 一阵酸楚,从青衫的心头掠过。 惠生撑开伞,突然发觉街中一青衣女子怔怔地看着自己,被雨淋湿,仍似浑然不知。姑娘,你是不是没带伞啊。他关切地喊。 青衫一楞。还没等她回过神来,惠生已经冲上前,将手中那柄破旧不堪的油伞塞进她手里,转身推车快速消失在雨中。 青衫猛然惊醒。那伞柄上,还有他的温度。是再陈旧不过的油伞,却让她感觉华美明艳不可方物,就宛若那少年,虽沦于市井庸常人生,却如莲花般静美。 她,没有看错他。 几日后,青衫打听清楚了。那编织竹器的男子,正是惠生。年方二十,俊美少年,天赐才情,无奈家境贫寒,不得不搁置闲情,靠编织竹器为生。只是在家中仍不时吟诗作赋,自叹“风雅只为稻粱谋”。 除了心酸,青衫还深感不甘――惠生已有家室,发妻是城西卖豆腐的妇人,名叫静云。初闻此讯,青衫竟恨得心神俱焚――一个卖豆腐的粗鄙女人,也配得上我的惠生?! 青衫决定去收了静云的魂魄,正好做那第八十四根伞骨。 长安西市。行人喧嚣。青衫站在豆腐摊对面,观看着那个叫静云的女人。 此时,对面豆腐摊的年轻女子正给两只流浪狗喂食刚出笼的热包子。青衫意念忽动。那女子目光洁净,侧影静美,虽是最家常的装扮,却分明跳脱出娴静贤良之美。 青衫顿顿心,只要收了她,惠生就是我的人。 姐姐,我买两块豆腐。手无分文,青衫却径直递上自己的纤纤小手。分明是挑噱与调笑。 看着她空空如也的手心,静云怔忪片刻,说:这位姑娘,若是忘了带银两,只管取去,银两它日再送不迟。边说边麻利地用荷叶将豆腐包好,热情地递上前。 青衫看见她的手,粗糙,油腻,染上了岁月的风尘和操劳的痕迹,自己的手被反衬得愈发洁净玲珑。 青衫却无法欢喜,心头似有针扎之痛。 两块豆腐放在手心,却如烙铁烙着她的心。青衫突然狠不下心来。 若静云是泼辣粗俗之流,青衫定将毫不犹豫地收了她的魂魄。可偏偏她不是。 沐人间烟火,染岁月风尘,却分明呈现出乡间阡陌野百合般的超脱静默之美。 可是,可是一生一世,不过华宴一场,既然惠生只有一个,我又何必与她客气? 青衫心头灵思一动:我倒要看看你最真实粗俗的一面,我偏要和你较量一番。 姐姐,我与父母自他乡来贵地,无奈父母双亡,我流落异乡,度日艰难,连回家的盘缠都没有,姐姐可有良法相助? 静云楞住。青衫的双眸及时汪出两泓泪光。 沉思片晌。静云用围布擦净双手。如不嫌弃,可到我家暂住,等盘缠凑齐,才回家不迟。 姐姐,你真好。青衫上前轻拥静云,亲热如同亲姐妹。从今天开始,我就叫你姐姐吧。 嘴角却撇出一抹冷笑的弧度:惠生,定将是我的了。 【夏之蓬勃】 日子倒也轻快,很快便是夏天了。惠生和静云夫妇待青衫如亲妹。他们整日忙碌,反使青衫心生不忍。 世间夫妻,青衫见过的倒也不少。恩爱百日便情变翻脸者有之,暗渡陈仓私藏隐情者有之,撕打争吵呼天戗地者有之。象惠生和静云夫妇这般温和恭敬、克己礼让者,实属罕见。 夏天晚饭后,青衫便端坐门前,喝着静云姐熬的消暑汤,看惠生编织竹器。在青衫眼中,惠生实是天才。只见他将一根竹子搁在腿上,左手持竹,右手握刀。一刀划过,一劈两半。然后是劈篾,刀经过的地方,就有一丝竹篾象一片柔软的丝在跳跃。他的眼睛并不看手下的刀,完全是凭着手感在动作,竹篾却是那样的听话,一丝不苟地在他的手中舞动。站在惠生的对面看去,他的脸被竹篾分割得一块一块的,夕阳的橘红色光芒,在其间跃动。 而他的天才还不止于此。他也颇具诗赋丹青之才。青衫看他的诗作,虽不是字字珠玑,却也时时有灵光闪现。 虽称他为哥哥,青衫对惠生的情却越陷越深。世间多少男人,弃糟糠如敝帚。他虽是市井一介平民,却才华出众,隐忍不露,敬妻如宾,分明是滔滔浊世中净白温润的玉。 她本是最无情的妖,却不能,也不忍将惠生一把攥住――静云姐视她如亲妹妹,倾其所有,为她分忧。她度一日,对她的尊敬便多一分。 她知道,惠生于她并无儿女之情,只是把她当成他的妹子。他的一颗心,是为静云跃动的。 而收了静云,她又于心不忍。 这样无助的爱,这般自责的心,青衫越陷越痛苦。 一天午后,突降骤雨。静云嘱青衫为惠生送伞。 油伞轻张,一网天地情。 青衫暗想,我且诱惑诱惑他。 到家门口时,疾风卷来,青衫弱不禁风地款摆,作出飘摇之状。惠生顾不得男女之别,连忙将她扶稳。 这伞下的辰光,雨落如花,花烁如星,正是一场好梦的开端。青衫已是心神俱醉。 雨水湿衣,薄衫贴身,一如裸裎。 那一刻,青衫心里几乎是得意的――静云姐纵然万般贤淑,怕也难抵我风情一笑。 惠生,我可以给你荣华富贵,你可以尽心吟诗作赋。青衫在他耳畔轻语,呵气如兰。 我已知你家境不俗,你一身缎服,岂是凡常人家的女子。惠生轻叹。 青衫将细腰贴紧――凡间女子的水蛇腰,哪里抵得过一条真蛇腰? 谁知惠生却不入蛊。猛然警醒般地,一把推开她,正色道:年纪轻轻,怎么学得一身媚骨,且不管他人是否已有家室! 刹那间,青衫面红耳赤,心头有羞辱如利刃划过。而以前,轻巧杀人,尽情调笑,无边魅惑,长袖善舞,斡旋于种种男人之间,她从不曾有这种感觉。 那一刻,青衫顿悟:自己已有凡人的感情与羞辱之心,她不再是孤冷寡淡、心如止水的蛇妖。 当夜,青衫迟迟无法入睡。天色转明时分,她狠下心来,世间女子,不舍怜惜,情何以堪? 罢罢,还是收了她吧。 谁知此时却听见静云姐的梦话传来。青衫屏息凝神,侧耳聆听,分明是――明天再多卖些豆腐,就攒够青衫妹妹回家的盘缠了。 细微梦呓,却如雷灌耳。 青衫的眼角滑落几滴晶莹的水珠。 这大概就是世人常说的泪水吧? 却原来,这人间自有真情,能让千年蛇妖流出眼泪。 惠生。我爱你再深,却无法占据你内心微小一隅。 静云。我妒你再深,也难敌这温软真情一语。 留下书信一封。青衫离开了他们。 这样的纠缠与揣度、挣扎与沉沦已无意义,徒添伤感无助。 别离路上,已是心神俱裂。路上却有云游画师阻隔。双方打斗起来。青衫出手招招致命,对方却游刃有余地一一破解。青衫的招法和心一样烦乱,那画师的笔尖直抵她的咽喉。 为何不杀我?青衫悲戚地问道。 你的心事未了,情缘未断。 情缘?呵呵,青衫笑了起来,此生此世,我是无法得到属于自己的的爱了。 不,你错了。这人间最极致的爱,不是得到,而是成全。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照耀到青衫身上。她瞬间悟彻了他的话。 她想了想说:我可以为他捐出自己的前世和今生,你愿意帮我吗? 你可要想清楚了。捐了自己的前世今生,此去经年,你将化人不成,遁妖无门。 青衫摇摇头:我还要前世和今生干什么呢? 【秋之感念】 这一年的中秋佳节,惠生和静云都想送给对方一件礼物。 静云最想送给惠生一把坚实的伞。家道清贫,唯一一把旧伞还叫他慷慨赠予了一个更无助的路人。每次下雨时,他都只能躲在树下避雨。 而惠生想送给静云一支最美丽的发簪。别的妻子都有,惟她没有。她总是那么素净无华。 中秋佳节那天,惠生和静云各自怀揣着秘密,早早地出门了。 静云满心希望能尽快把豆腐卖光,这样她就可以买一把坚实的新伞,丈夫就不用再害怕下雨了。 而惠生一心期待能多卖出几件竹器,这样他就能早点买到发簪,早点回家,吃月饼,和静云一起赏月。 黄昏将至,一位云游画师经过静云的豆腐摊。他一口气吃了两碗豆腐脑,结帐时却发现自己身无分文,于是提出用手中的那柄油伞来付帐。 静云一看那伞,心中便欢喜不已。是八十四骨紫竹柄油伞,结实漂亮,尤其是那八十四根伞骨,均为玉质,根根透明温润。唯一让她有些奇怪的是,八十四根伞骨中,有八十三根白玉,惟有一根是青玉,澄澈碧绿,微微沁出凉意。静云收了摊,将伞放好,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而惠生的竹器摊却生意寥寥。天色渐暮,惠生沮丧地开始收拾摊子。这时,一位云游画师经过,他挑了一件竹笔筒,然后问惠生:我没有银两,可以用这支发簪付帐吗? 惠生接过发簪。是青玉质地,澄澈光洁,盘曲成青蛇的形状,清雅不俗。 静云一定会喜欢。惠生高兴地想。他小心翼翼地将发簪放进衣服里层,收拾好竹器,兴高采烈地往家跑。 在家门口,静云和惠生相遇。彼此都一脸诡异地进了家门,说要给对方一个惊喜。 静云说:今天中秋节,我送你一把伞。 惠生紧紧握住伞柄,仿佛握着一生一世的幸福。他哽咽着让静云端坐在铜镜前,轻嘱她闭上双眼。 待静云睁开眼睛时,她发现自己的发髻中别着一支清丽异常的青玉发簪。惠生在镜中,深情地笑。 天地间,一轮满月升起来。 一抹残魂望着他们。那女子头上带的,是她的前世;那男子手中握的,是她的今生。 残魂释然一笑,眼角却有泪水淌落。 月光辉映下,这缕隐隐青魂,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如烟而逝,留给这滚滚红尘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古代武侠小说与当代武侠小说 古代武侠,如水浒,三侠五义等.其要弘扬的中心无怪乎忠,义二字.这也是与当时统治阶级的利益,社会安定的利益相一致的. 进入二十世纪以来,随着人对自身的重视,人权的提出,人们更关心自己的周围.忠,义这两个字,不在能完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这就是古代武侠沉沦的原因之一. 当代武侠的崛起有其偶然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当代武侠里更注重人的情的描写,无疑是它吸引读者的一个重要原因.现代社会,人们远离了冷兵器时代的刀与箭,在安逸的同时,也失去冒险带来的乐趣.武侠适时的出现,填补了人们精神世界的这个空白.这是它得以重现辉煌 的另一个原因. 当代武侠名家众多,仔细想以下,武侠无非是描写武和侠,在武和侠之间再插入写情的描写.这是梁羽生的的主要风格,到了黄易这一代情的描写已经快要变形为色的描写了,这可能也是符合当今大众了心理的(把曾经在史书上仰视的人用普通人的情感来叙述,让读者觉的更贴近历史)但这些家的作品始终不能摆脱消遣的地位. 金庸作品的不同之处不仅仅在与文笔.他的紧紧地依托这历史和文化.有亲情,友情,爱情,但没有色情.武与侠在金庸的作品里不是绝对的主题,正如他在里说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金庸的洋溢着浓浓的爱国热情?可以说,在立意上,金庸就已经比其他人高出一筹.更不要说其他。 ********** 十年磨一剑,九九话武侠 写在前面的话:本来打算起个题目叫秦淮河边话武侠,结果想想,秦淮河如今这个德行,能带给我的只是龌龊思绪,哪里又能带给人什么灵感;像天下所有的事物一样,得到的时候不知珍惜,当历史和时间无情的流过它的时候,留下的大多是江畔何年初照月,江月何年初照人式的感叹,这就是人生的无奈。而这个世界从不因美丽而缤纷,却因缤纷而美丽,包括思想的差异和其他的不同,如果有人想将各种缤纷归于一统,也许在某个时期可以欺骗所有的人,也许可以在所有时期欺骗某一部分人,但是绝对没有可能在所有时期欺骗所有的人,因为历史是最公正的。 古人云十年磨一剑,我读武侠已经超过了十年,而我对任何一门学问和爱好,从来也没有保持过如此持久的兴趣,现在也许就是做总结的时间了。我用了小品这个词,不是陈佩斯的那类,而是一种对武侠的看法和品评,有对作家的,有对作品的,有对武侠某个部分的,我没有什么打算,只想写到哪,算到哪,而这套小品写成之日,也就是杨凡身退之时。 侠是什么? 有人说:侠是成年人的童话,是梦。这句话听起来好像十分浪漫,其实,如果认真去思考,也许看到的却是并不浪漫的地方。家贫出孝子,乱世有忠臣。处清平之世,向来没有清官,因为人清我清,清乃本分;而乱纲酷治的时代,就会出现对清官的崇拜,因为我浊人清,清乃意外。而一个包公传诵了数代,至今令世人欲醉欲痴,这背后的东西真值得每个人去认真思考。 侠何以出现?侠又何以成梦?因为理想者看到现实的污浊,看到人心的鄙俗,真的侠士认为人定胜天,去愤击晦暗的权势和世俗,这就成为了侠;而认为无力回天,寄情于山水,读钓寒江雪,侠就成了梦。侠其实并不浪漫,甚至总是伴随悲哀。英雄已暮,红颜不在,如之奈何? 侠是对光明的呼唤,同时也是正视黑暗的勇气。但是从侠的出现,本身已经成为了一个叛逆者,或者可以准确地说是对叛逆者的叛逆者,所以在侠的方方面面都充满了无数的矛盾。侠本是大慈悲,却总与刀剑为伍,其实用笔,用其他任何形式又有何妨,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流,侠并不是一种形势,若本一颗赤子之心,所行所想所写所作也许正是侠的本意。 侠是对人世不平的呐喊,但它用来解决这种不平的手段,却往往以暴易暴,以杀止杀。贯穿在部分武侠当中的思想,其实就是一种谁有实力谁的拳头硬谁说了有理的混蛋思维。而我行我素,快意恩仇有时竟然成为了侠的标准,这其实不是侠,这是一种英雄的标准。侠不等于英雄,同样英雄也不等于侠,曹操、刘邦等人可算英雄,但是他们都不是侠;而庄子、李白等人可算大有侠气,可惜,他们又都不是英雄。真正既是英雄又带有侠气的人物,也许有,但肯定是寥若晨星,在我看来,那只存在于传说当中,那已经接近于神。 有人认为侠的所作所为就应当是当然的无可非议,但是如果转换一下角度,史可法扬州御清,可谓卫国为民,侠之大者,但是他有没有想到,扬州十日中无数的亡灵是否也和他的侠有一些联系?武侯诸葛六出祁山,亦可算侠之代表,但他又想没想过,为了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名声,妄动干戈又造成多少人的家破人亡,后来蜀国的速亡是否又和他耗费国库民生有关?这种思路本身虽然有些偏激,但是如果没有怀疑,也无从谈起找寻什么真理。 这世上真正的道理也许都很简单,我们平时没有留意的东西,也许正是我们一生从起点到终点走了一个圆圈所要找寻的东西,它其实就在中心,每个刻和它距离都是等同,只是因为视线的不同造成了感觉的远近,而能跳到这个中心,已然夕死可乎。从侠到做人的道理,有时就像简单的物理惯性作用,平日只是一个积累的过程,而到了一定的时期,总会由因而果;如果投下的是偏颇,也许一段时间不会有问题,可是当偏颇累加到一定程度,迟早都要有所毁灭;而如果投下的是一份良善,也许一段时间不会有结果,但是迟早也会有所收获。道理同样并不计较形式,武侠当中自然有一些很有益处的东西,但是同样也有一些糟粕,这没有哪个作家是例外,而如何能从中找到你最需要的东西,不是要靠他人所说,而是要靠你自己用很长的时间去想去做。 侠同样不是教条,也不需要照本宣科,斟词酌句,需要理解的是其中的精神和思想,谈武侠也不需要像学究式的红学鲁学研究,那只会沦落到“靠研究林黛玉到底得的是什么病”的地步,儒家的遗老遗少所宣扬的理崩乐坏的时代,恰恰就是造就出中国最大成就的百家争鸣。而我也从来不重视所谓的学术研究,因为历史告诉我,学术研究的繁荣往往和思想的贫乏成正比,而思想,却是人类前进的唯一动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一盏明灯,而侠,甚至是武侠本身都尚未追求到的明灯,尽管侠到最后也许只是空中楼阁,但是人也许会因此会走的更远。蔡元培先生曾经说过一段话:“往昔混浊之世,必有一部分清流,与陋俗奋斗,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大道理都是嘴上说说容易,甚至很高尚,很灿烂,但实际行动的困难,总是无法想象;然而如果连道理都不大了解,又怎会去做?过去的一切都已成为过去,而未来,对于所有的人都是未知,侠的可贵就是在现实寻找的过程当中,也许不会因此做得更好,但是最起码,也不会因此而做得更坏! 武侠才是“主流”文学 从历史观点,我认为,武侠才是[主流]文学,非武侠,反而是非主流。请看历史,写油盐柴米真人真事的,为量极少。就以红楼梦为例,此书的开端,仍然离不开[神怪],用神怪以吸引读者,怕人们不读它。而写[荒诞不稽],假人假事的,却较大宗。西方文学,以[荷马]为始祖,而此文学始祖的两本书,又皆全系武侠。荷马的侠客们,只有一人有[罩门]。金庸的,人人有罩门。 我们再从定义看,[文学]并非[历史]。文学全是人们心里想像。想像得愈崇高,其价值乃愈高。目前一般皆以诺贝尔奖委会为马首。诺贝尔博士的遗嘱说,文学奖金,须颁赠给最富想像力的作品。[idealistictendency]管理诺贝尔奖的人,又把[idealistictendency]加以发挥,说它即等於[belleslettres]。你如查字典,将发现,[belleslettres]即是:[elegantliteraturehereinimaginationandtastearepredominent].我们如果把这句英文翻成中文,可得:[富於想像的作品,烩咽人口的作品,才是文学主流]。你也可翻成,美丽文学,一定偏重於幻想和娱人。故我认为,我们应从[幻想娱人]四字上去了解文学,去了解艺术。才能明确判别,何为[主流],何为[副流],何为[正派],何为[邪派]。 依据金庸的暗示,我们不应该强分正邪。红楼梦的开头,石头会讲话,婴儿出娘胎就口宝贝。。。我们认为那是好[文学]。後来的人间油盐柴米,我们也认它为好文学。归结言之,[石头讲话],人们似乎更喜欢些。因此,金庸一再暗示,[邪派]往往比[正派]强。 对不起,每次我看见有人说[武侠不登大雅之堂],我就很难过。能不能算是好文学,并不在故事说的是甚麽。是神,是怪,是超人,是凡人。只要文字优美,就都是好文学。譬如,西方世界最有名的1部文学,[依利阿德],就是武侠。就连[沙氏比亚]的,也有武侠。 中国的红楼梦,虽然凡人生活多,其中也有武侠。神仙则更多。如果红楼梦能登大雅之堂,天龙八部为何不能呢? 我们研究金庸,乃在他的文学。不在他的神怪。故各大学府颁赠给金庸的学位,是[文学博士],不是[武侠博士]。 ********** 武侠的过去和现在 武侠始于何时? 现在比较统一的看法是始于唐人传奇。唐代之前,先秦诸子虽有谈侠、“说剑”的记载,但仅是论中涉及,不是;《列子》载有飞卫与记昌师徒二人比斗剑术的故事,也只是武艺相较的一则寓言,与侠无涉。迨及汉代,司马迁《史记》中的《游侠列传》和《刺客列传》,写了朱家、郭解、聂政等游侠刺客,有一些类似武侠的东西,但那只是传记文学,也不能称之为。六朝时志怪盛行,内容多是谈神说鬼与搜奇志异,但其中也杂有少量颂扬豪侠勇武之作。如《搜神记》中少女李寄计斩大蛇及山中无名客代干将莫邪之子复仇的故事,就有侠气在闪动。但此类豪侠故事不多,情节也比较简单,当时尚未成气候。直到唐人武侠传奇出现,始具武侠得雏型。故本文便从唐人传奇谈起。 唐人传奇--武侠的始祖 唐代国力强盛,经济发达,文学领域出现了极其繁荣的局面。不但诗歌发展进入了黄金时代,而且古文运动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与此同时,随着唐代都市繁荣和适应市民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传奇,大量产生,这些传记,文采华茂,情致宛曲,为后世短篇开了先河,成为唐代文学中又一叶鲜丽的奇花。唐代初期及中期的传奇,以神怪及爱情的题材为主,作品甚多,成就极大,其最著者有《古镜记》、《枕中记》、《南柯太守传》、《霍小玉传》等篇。后期的传奇,则以表现豪士侠客的内容最为出色,其中最突出的当推《虬髯客传》、《红线传》、《聂隐娘》、《昆仑奴》等篇。豪侠故事的大量出现,与唐代中叶以后藩镇割据的混乱局面有关。当时各地藩镇势大,互相仇视,彼此各蓄刺客以牵制和威摄对方。刺客成了争权夺利的工具,因此社会上盛行游侠之风。而神仙方术的盛行,又赋予这些侠客以超现实的神秘主义色彩。人们在动荡的社会中对现实不满,又找不到出路,便寄希望于那些锄强扶弱、伸张正义的侠客身上。不畏强暴、本领非凡的侠客,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在这种情况下,反映豪士侠客的传奇故事,便得以大量产生。杜光庭的《虬冉客传》是这类武侠传奇中的一篇重要作品。作品写隋朝末年天下将乱,群雄竞起,侠士虬髯客见李世民神清朗,顾盼生辉,大为折服,便不与他争夺天下,跑到海外去开辟了另一个王国。文中的三个主要人物虬髯客、红拂、李靖,个性鲜明,侠义豪爽,被后世称为“风尘三侠”。此篇故事虽没有写武侠打斗,但全篇侠气纵横,写得虎虎有生气,为现代武侠开了许多道路。正如新派武侠大家金庸所说,这篇故事,”有历史的背景而有不完全依照历史;有男女青年的恋爱:男的是豪杰,而女的是美人;有深夜的化装逃亡;有权相的追捕;有小客栈的借宿和奇遇;有意气相投的一见如故;有寻仇十年而终食其心肝的虬髯汉子’有神秘而见识高超的道人;有酒楼上的约会和坊曲小宅中的秘谋大事;有大量财物和慷慨的赠送;有神气清朗的少年英雄;有帝王和公卿;有驴子、马匹、匕首和人头;有弈棋和盛宴;有海船千艘甲兵十万的大战....等等,所有这些内容,在现代武侠都是可以时时见到的。金庸称《虬髯客传》是中国武侠的鼻祖是很有道理的。 宋人话本及笔记中的武侠故事 在宋代,市肆繁荣,商业发达。为了娱乐市民,各种杂耍、伎艺应运而生,“说话”(讲故事)便是其中的一种。“说话”艺人的底本称为话本。话本大都采用接近口语的白话写作,有利于吸引中下层的民众。在这些宋人话本中,有一些内容就是写武侠的。 其中有不少是写水浒英雄的故事,如《青面兽》、《花和尚》、《武行者》等,这些民间流传的故事,后来经过施耐庵的加工整理,便成了侠义《水浒传》的内容之一。 明代长、短篇白话武侠 明代长篇章回十分盛行,其中“讲史演义”方面的内容所占甚多。在这类长篇历史演义中,往往把“讲史”、“灵怪”、“豪侠”三者熔于一炉。侧重于灵怪方面的,便成了;侧重于豪侠方面的,便成了侠义。这两类均有锄强扶弱、诛除奸恶的内容,均可列入武侠的范围。中国的武侠,在武侠打斗的描写上,一直存在着写实和幻想两种倾向,形成武侠与剑侠两大类。武侠以技击搏斗为主,属写实型;剑侠以飞剑法术为主,属荒诞浪漫型。这两种倾向,从唐人传奇开始,一直是并行发展的。降及明代,长篇章回大量出现,也依然是这种情况。前面提到的《水浒传》就属写实型;另一本写武王伐纣故事的《封神演义》则采取荒浪漫的写法。其实,上面所说的从唐至明以武侠题材为主要内容的传奇、话本及长篇章回,我们称之为武侠,但那时候还未成型,它们的故事情节还不够复杂曲折,人物性格还不够鲜明突出,武侠打斗还不够紧张,直到清代侠义公案出现,浓墨重彩地集中描绘江湖侠客、绿林豪杰的争斗,武侠才正式定型,开创了中国创作的新局面。 清代侠义公案 明代以来,被称为“四大奇书”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曾经盛极一时。清代曹雪芹的《红楼梦》出,又得以盛行于世。但是正如鲁迅所指出的:“时势屡更,人情日易于昔,久亦稍厌,渐生别流”,于是侠义遂得以脱颖而出,别开生面。这类侠义,旨在揄扬勇侠,赞美粗豪,但又不背于忠义,因此既受到小民百姓的欢迎,统治者也乐于利用。清代的侠义,往往与公案故事连在一起,形成为侠义公案。这类每以历史上的一名清官为主,一些武艺非凡的侠客为辅。如《三侠五义》中的包拯,《施公案》中的施世纶(中作施仕伦),《彭公案》中的彭鹏(作彭朋),在历史上都颇有名声。这些清官要能顺利地办成大事,自然需要一些侠客的帮忙,武艺高强的南侠展昭等人,自然是最好的帮手。鲁迅在评《三侠五义》一书时说:“凡此流著作,虽意在叙侠之士,游行村市,安良除暴,为国立功,而必以一名臣大吏为中枢,以总领一切豪俊,其在《三侠五义》曰包拯。”他又说:“凡侠义中的英雄,在民间每极粗豪,大有绿林结义,而终必为一大僚吏卒,供使令奔走以为宠荣,此盖非心悦诚服,乐为臣仆之时不办也。”此两段话很有概括性,深刻地揭示出古代的侠客,既有“侠义”的一面,也有“奴性”的一面。同类的侠义公案,大抵都离不开这个公式。 民国以来的旧派武侠 民国自二十年代初期至四十年代末期,武侠盛极一时。据魏绍昌所编《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的不完全统计,当时作者有一百七十多人,作品有六百八十多部,出版地主要集中在上海、南京和北平、天津,时称南派和北派。南派武侠以平江不肖生最负盛名,他所作的《江湖奇侠传》曾经风迷一时,读者甚众。后来明星影业公司截取其中片断,改编拍摄成《火烧红莲寺》,影响就越发巨大。《江湖奇侠传》写于二十年代初,被视为近代武侠的先驱,有些人甚至认为它才算中国第一部正宗的武侠。北派武侠家人数不及南派众多,但有影响的却不少。如朱贞木、王度庐、白羽、还珠楼主等,都是声明赫赫的作者。其中还珠楼主以荒诞奇幻之笔,创作了超级长篇巨作《蜀山剑侠传》,显示了他无与伦比的惊人想象力。作者对佛经道藏,颇为熟稔,别有会心,化用于之中,便异彩纷呈,精光四射。这部光怪陆离,异想天开,奇幻曲折,其神怪荒诞的程度,远远超过了《西游记》和《封神演义》,使它达到了剑侠中前所未有的高峰。以《十二金钱镖》名噪一时的白羽,本不屑写武侠,但为生计所迫,却无心插柳柳成荫,成了著名的武侠家。白羽笔下的武侠,与不食人间烟火的蜀山剑侠相比,是比较切合人生的。作品借武林中的恩恩怨怨,发泄对世态人情的感慨,寄意甚深,尤为后世所赞赏。由于白羽厌恶写武侠,因此书中时有奚落侠客之笔。如写柳妍青比武招亲,却招来了地痞使得女侠流泪,老侠后悔;又如南荒大侠一尘道长捉采花贼,却中了贼人“假采花”之计,结果被活活气死累死。白羽如此著笔,是对沉迷武侠者含有告诫之意的。纵观上述南北两派的武侠,南派作家虽多,但作者和作品的影响却不比北派巨大。同是著名作家,南派的不肖生和顾明道,就不及北派的还珠楼主和白羽。美学家张赣生近来研究武侠,他把武侠分为“武林技击、剑侠、社会武侠、言情武侠“四大类,这四类的代表作家,分别是郑澄因、还珠楼主、白羽和王度庐。这四人都属于北派。当今港、台等地的武侠,都程度不同地受到这四人的影响。香港新武侠家梁羽生就自言最初写武侠是受白羽影响的。有些论者又指出,王度庐、郑澄因等人,对后来台湾武侠家古龙等,影响不少。这都充分说明,北派武侠家的成就和影响是远远高于南派的。 港、台的新派武侠进入五十年代中期,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武侠便在内地销声匿迹;但在香港却得到了新的繁荣,形成为今日的新派武侠。新派武侠,“新”在去掉旧的陈腐语言,用新文艺手法去构思全书,从外国中汲取新颖的表现技巧,把武侠、历史、言情三者结合起来,将传统公案与现代推理揉为一体,使武侠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境界。金庸、梁羽生并称新派武侠鼻祖。从创作时期看,梁羽生比金庸起步早三年;从成就和影响来看,则金庸胜过梁羽生。香港作家倪匡以“古今中外,空前绝后”八个字来称誉金庸的作品;台湾成立了“金学会”,出版《金庸研究丛书》,都说明金庸作品的成就和影响,确实高于梁羽生。到了六十年代,武侠在台湾大为流行,古龙异军突起,脱颖而出,以起武侠推理别树一帜,与金、梁形成鼎足三立之势。古龙行文跌宕跳跃,句式简短,自成一格,情节惊险曲折,结尾常出人意外。他善于制造悬念,尤善于塑造武侠福尔摩斯,在刀光剑影中,把表面乱麻般的案件,一一条分缕析,通过严密的推理、判断,寻出真凶,铲除奸恶。由于内容新、笔法新、句式新,情节离奇紧张、复杂多变,因此极受读者欢迎。他的销量多、流行广,改编为电影和电视剧的也不少,其影响之大,也堪与金庸媲美。 论当代武侠小说的“成人童话”世界 论当代武侠的“成人童话”世界 写在前面 上bbs也有半年的时间了,当初看的版就是武侠版.一开始觉得很新奇, 同时也有寻获知音的感觉.不过看了半年後,那种感觉已经消失的彻 彻底底了.原因很简单,每次讨论的都是金庸,而且都是些"xxx最xxx" 或是"你最喜欢xxx"等等无趣之极的题目,很少有在讨论其他作家.刚好 不久前整理书房,找出这篇文章,特地打上来.让大家认识一些金庸以 外的作家.希望能稍许改变网上讨论的题目.同时也让大家对武侠 有更深一点的了解. ------------------------------------------------------ 论当代武侠的『成人童话』世界 透视四十年来台湾武侠创作的发展与流变 前言 我国武侠源远流长,影响深广。就其「用武行侠」的内容性质而言,早 在唐人传奇领一代文学风骚之际,即已大量涌现这类「作意好奇」的古典文 言豪侠篇章,在文人学士中褒贬不一。而後历经宋、元民间流传的「说公案 」话本以通俗化的俚语着书,扩其波澜;再由明、清始兴的章回体侠义 发扬蹈厉,普及社会大众,乃然成为我国通俗文学的主脉之一,广 受各阶层读者喜爱。 特别是进入民国後,武侠名家辈出,大放异彩!他们针对当时动荡不安 的政局以及社会人心苦闷、渴望能看到侠客「替天行道」济世救民的迫切需 求,遂纷纷挥舞生花妙笔,驰骋想像;勾勒成一幅又一幅充满传奇色彩的「 江湖众生图」。他们或表彰侠烈至性,或刻划家恨国仇,或渲染正邪之争, 或演叙帮派恩怨;其间更穿插以虚实相生的武功、缠绵悱恻的爱情、曲折离 奇的故事、可歌可泣的义行....总之,腕底风云,各具特色;其事虽非现实 社会中所必有,亦可供人驰情入幻,遣怀寄慨。因此能风行海内,颠倒众生 ;从而将武侠的创作与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高峰。 迨及一九四九年大陆变色,国府迁台,海峡两岸当局却不约而同地禁绝一切 所谓「旧派」武侠。在台湾初期秉持「反攻复国」这一特定的时空条件 下,武侠创作一度中辍,但不久又全面复苏,掀起一波接一波的创作热 潮;呈现出百花齐放,更为繁荣昌盛的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在台湾武侠创 作全盛期(19601970),约有近三百名作者「以此为生」,其市场供需量 弭足惊人。惟自1980年以後,名家次第封笔,或相继物故;而社会客观环境 又产生极大的变化,难以培养,造就新一代的武侠作家。再加上坊间不肖书 商大量出版冒名伪作,企图鱼目混珠,乃使武侠这一「时代的宠儿」日 趋没落,殊可令人惋惜。 本文拟就四十年来台湾武侠之兴衰,作一个全面性的回顾与检讨。以下 兹依其类目之形成、文学上之传承、各流派之特色及其发展概况,分别 析论於次。 发信人:ghlu@palmarama(流浪中....),信区:emprisenovel 标题:论当代武侠的『成人童话』世界叶洪生part2 发信站:台大计中椰林风情站(frinov1503:29:031996) 转信站:palmarama(local) 一、「武侠」类目之形成与「旧派」之先驱 (19151949) 顾名思义,「武侠」系专指凭藉武勇以主持正义的侠客而言。其行为准则大 抵如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所云:「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 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但有趣的是,「武侠」一词之出现及其形成中国 通俗一大类目,却为时甚晚。自从先秦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於《五蠹篇》 首揭「侠以武犯禁」之说以迄满清中叶,前後两千年之中国,尽管各种典藉 着述汗牛充栋,侠影幢幢,却罕见「武侠」一词。由目前所能掌握到的史料 来看,「武」「侠」之成为一个复合名词,殆为日人所衍创,而辗转由清末 旅日文人、学者相继采用,传回中国。 日本何时使用「武侠」一词?漫不可考。然明治时代後期的通俗家押川 春浪却有三部以「武侠」为名的轰动东瀛,分别是:《武侠舰队》(或译 《海底军舰》,1900年)、《武侠之日本》(1902年)、《东瀛武侠团》(1907 年);此外更创办《武侠世界》杂志(1912年),以鼓吹武侠精神。 清光绪廿九年(1903年)梁启超在横滨所办《新》月报之〈丛话〉专 栏中,有署名「定一」者评论古今名着时指出:「《水浒》一书为中国 中铮铮者,遗武侠之模范;使社会受其馀赐,实施耐庵之功也。」这可 能是华人所办刊物首次借用「武侠」这二外来语以颂扬《水浒传》之滥觞。 越一年,梁启超作《中国之武士道》,其自序亦两提「武侠」之名。彼等深 受押川春浪启发,殆无可置疑。 据马幼垣考清末民初众多期刊,凡具有武侠性质者,当时恒归类为 「义侠」、「侠义」、「侠情」、「技击」、「武事」等名目;而最早标明 为「武侠」者,厥为林纾在《大观》第三期(1915年十二月)发表的 短篇作品《傅眉史》,一次刊完。 此後,以「武侠」为书名者即屡见不鲜,如钱基博与恽铁樵编撰《武侠丛谈 》(1916年)、姜侠魂编撰《武侠大观》(1918年)、唐熊所撰《武侠异闻录》 (1918年)、许慕义所编《古今武侠奇观》(1919年)以及平襟亚主编《武侠世 界》月刊(1921年)、包天笑主编《星期》周刊之〈武侠专号〉(1922年)等等 ,不一而足。至此,「武侠」之名不胫而走,甚嚣尘上。透过报纸、杂志的 宣传鼓吹,社会大众乃逐渐接受「武侠」存在的事实。 迨及1920年代,「南向北赵」双雄崛起之际,向恺然的《江湖奇侠传》、《 近代侠义英雄传》与赵焕亭的《奇侠精忠传》、《英雄走国记》等巨着,虽 均未标明是武侠,但世人皆以其「用武行侠」旨趣之明确,而视为武侠 杰作。嗣後,晚出的同类作品封面及扉页,或迳称「武侠」,或代以「 技击」、「武侠技击」、「历史武侠」、「侠义」、「侠 情」、「奇侠」、「剑侠」、「武侠斗剑奇情」,甚至「 党会」等等,殊不一致,然总以标榜「武侠」者居大多数;於焉乃 形成一种为社会大众所共同认可的类目,巍然屹立於通俗文学之林,与 言情、社会鼎足而三,且有一枝独秀之势。 诚然,武侠之所以能成为我国近百年来民间最有势力与魅力的大众读物 ,是跟它自身特异而富变化的文学内涵、社会消闲性需求及三代名手翻空出 奇的卓绝表现分不开的。从清光绪五年(1879年)《三侠五义》问世後,被经 学大师俞樾叹为「事迹新奇,笔意酣恣」,到民国十二年(1923年)平江不肖 生向恺然发表《江湖奇侠传》,是为一变;此时江湖勾当、武功技击乃至飞 剑、法术一齐出笼,更首开武侠门户之争。继而1930年代「北派五大家」先 後崛起於华北文坛,分别以元气淋漓的系列代表作,建立不同的流派风格, 各具特色: (一)「奇幻仙侠派」还珠楼主(本名李寿民),以《蜀山剑侠传》、《青 城十九侠》为创作核心,衍生出数十部揉合神话、志怪、剑仙、武侠的奇幻 作品;熔儒、释、道三家思想精义为一炉,而予以高度哲理化,艺术化之发 挥。其玄思妙想,包罗万象,洵开中国界千古未有之奇观!对後世武侠 作家影响之大,迄今无人能及。 (二)「社会反讽派」白羽(本名宫竹心),以《十二金钱镖》、《武林争 雄记》、《血涤寒光剑》三部曲鸣世。文笔隽永,亦庄亦谐,写尽人情冷暖 ,反讽社会现实,具有批判精神;并开创「武打综艺」新风,首张「武林」 之目,为一代武侠正宗。 (三)「帮会技击派」郑证因(本名郑汝霈),以《鹰爪王》系列作品成名 。文笔雄浑,谙晓江湖门道,帮会组织戒律及长短兵器、技击功法;凡此均 有「七实三虚」的细腻描述,从而丰富、发展了武侠的题材内容。 (四)「悲剧侠情派」王度庐(本名王葆祥),以《鹤惊昆仑》、《宝剑金 钗》、《剑气珠光》、《卧虎藏龙》、《铁骑银瓶》五部曲取胜。其写情缠 绵悱恻,回肠荡气;写义则慷慨侠烈,血泪交迸。文笔婉约细致,能掌握住 江湖儿女内心的挣扎、人性的冲突以及爱恨交织的复杂情境,谱成「武侠悲 怆命运交响曲」,极尽凄婉之神。从此「剑胆情心,侠骨柔情」乃逐渐取得 武侠的灵魂地位,主导整个武侠创作发展趋向,并成为其中最扣人心弦 的一环。 (五)「奇情推理派」朱贞木(本名朱桢元),以《七杀碑》、《虎啸龙吟 》、《蛮窟风云》、《罗刹夫人》等奇情作品驰名。其布局诡异,以推 理见长;善於附会史事及描写边疆异俗。文笔佳妙而饶奇气,惟过於滥情。 其所创「一床数好」及「众女倒追男」的新派武侠恋爱模式,导致1950年代 以降台、港武侠作家群起效尤,历久不衰。 上述「北派五大家」所呈现出的不同流派风格,堪称是鱼龙曼衍,各极 其致,是为近代武侠发展史上之二变。惟1949年中共统治大陆後,却将 所谓民国「旧派」武侠一概打入「封建毒草」之列,禁止创作与出版。 然而具有历史讽刺意味的是,「北派五大家」的残馀影响力却在台湾造就了 无数的私淑弟子;他们以前辈名着为师法对象,「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因而产生了划时代的「第三变」即大量推出兼具「北派五大家」之长却 完全脱离现实人生的中国传奇式「成人童话」故事。在那浪漫而虚幻的武侠 世界中,他们逐渐由传统向「西化」挺进;终於迷失了武侠,也迷失了自己! tobecontinued.... 发信人:ghlu@palmarama(流浪中....),信区:emprisenovel 标题:论当代武侠的『成人童话』世界叶洪生part3 发信站:台大计中椰林风情站(frinov1503:35:551996) 转信站:palmarama(local) 二、台湾武侠勃兴及其发展概况 (19521980) 1950年代初期,武侠在台湾的发展是相当曲折的。先是国府以《戒严法 》的名义将一切「有碍民心士气」的黑、黄悉数查禁,其实目标仍针对 所谓「附匪文人」的作品旧派武侠自难逃此劫;继则於1959年底又 以「暴雨专案」全面取缔包括大陆、香港所出版在台翻版的新、旧武侠 。其所造成的後遗症大约有三: 一、斩断武侠传统脐带,致使六十年代以降有志於武侠创作的文艺青年 无法全面继承前人「遗产」;只能自行摸索或仅靠有限几部老书为范本叁考 。故在众多武侠作者中,名家虽颇不乏人,但庸劣之作更为充斥,造成若干 不良影响。 二、基於政治禁忌,大多数武侠作者皆避免以历史兴亡为创作背景;甚至为 求省事,乾脆将时代背景全部抛开,而相偕进入一个「不知今夕为何夕」的 迷离幻境。於是在此浪漫的「成人童话」世界,老辈专写江湖恩怨、纷争 、情仇,并以寻宝(包含武学秘笈)与图谋武林霸业为两大剧作主题。 三、由於以上的偏枯发展,致令台湾武侠大半陈陈相因,难以突破创新 ;即或偶有佳作妙构,亦可遇不可求。其中唯一的例外是古龙(本名熊耀华) ,但他的「新派」作品在独领十年风骚後,却促使武侠陷入一个「为新 而新,为变而变」的绝境。至於晚近出现的「超新派」或「现代派」武侠小 说则不知所云,更毋论矣。 但尽管如此,台湾早期武侠名家辈出,作品产生甚富,则为一项既存的事实 。对於这一「社会现象」,值得分析研究。 据了解,台湾武侠创作的开拓人、先行者是郎红浣(本名郎铁青);从1952年 起,他在大华晚报陆续连载《古瑟哀弦》、《碧海青天》、《瀛海恩仇记》 、《莫愁儿女》、《珠帘银烛》、《剑胆诗魂》六部曲,写三代英雄儿女悲 欢离合故事,颇得王度庐「悲剧侠情派」之神髓;而其开场笔法之新, 实非两年後在香港标榜「新派武侠创始人」的梁羽生所能想像。但在 1955年以前,台湾武侠作家仅有郎氏一人独撑大局,坊间仍多「旧派」武侠 流传(属非法租售);此後,卧龙生(本名牛鹤亭)的《风尘侠隐》、《惊 虹一剑震江湖》,司马翎(本名吴思明,别署吴楼居士)的《关洛风云录》、 《剑气千幻录》,伴霞楼主(本名童昌哲)的《万里飞虹》、《八荒英雄传》 及诸葛青云的《紫电青霜》等名着,风起云涌,分别「享誉武林」,而带动 了1960年代以後的武侠创作大势。 总括来说,从1960年至1970年为台湾武侠创作的全盛期,作者多达三百 多人。以内容特色而言,大致可分为四派(间有出入): (一)「超技击侠情派」融合过去「北派五大家」心法,一炉共冶,转形 易胎而作,特强调奇功秘艺与玄妙招式。代表者除上举四名家外,另有独抱 楼主、上官鼎、慕容美、孙玉鑫、蛊上九、东方英、云中岳、萧逸、萧瑟、 高庸、易容、唐煌、武林樵子、司马紫烟、宇文瑶玑、剑虹、忆文、范瑶、 晓风、曹若冰、秋梦痕、玉翎燕等,极一时之盛。 (二)「奇幻仙侠派」以模仿还珠楼主之飞仙剑侠为主,代表者有海上击 筑生、醉仙楼主、天风楼主、东方骊珠、东方玉、南湘野叟、墨馀生、丁剑 霞、向梦葵、徐梦还等。 (三)「鬼派」书名内容非鬼即魔,且嗜血嗜杀,代表者有陈青云、田歌 等。台湾武侠之「滥恶」者流,概属此类。 (四)「新派」采用现代文艺笔法技巧及新思想观念创作,代表者有陆鱼 、古龙、古如风、秦红等。惟自1960年代中期古龙脱颖而出,旋以《铁血传 奇》(楚留香故事)、《萧十一郎》、《多情剑客无情剑》等书掀起「新派」 武侠狂涛巨浪以後,前述三派即逐渐向「新派」靠拢;多数名家迫於市场压 力,乃纷纷改弦易辙,以致文风丕变! 此外,以模仿郑证因而以「江湖味」取胜者有柳残阳,以模仿郎红浣而以「 京味」见长者有独孤红,亦为此一时期崭露头角的武侠作家。至於成铁吾的 历史武侠(如《年羹尧新传》)及龙井天的纯技击武侠(如《九州异人 传》),则如昙花一现,不知所终。 质言之,「超技击侠情派」作品在台湾早期之所以会一枝独秀,主要是由於 三个因素? 其一,社会需求。国府迁台後,人心苦闷;惟限於当时社会经济条件不足, 别无其他大众化娱乐可供消遣,人们乃普遍以租看武侠作为精神寄托。 但因「旧派」各大家均以「陷匪」,读其书日益困难,社会大众逐转而渴 望看到新作家的新作品以资替代」若能兼具「旧派」各家之长,当可满 足不同品味的读者需求。於是「超技击侠情派」乃在此一社会背景下诞 生,云蒸霞蔚,大放异彩! 其二,创作取向。早期台湾知名武侠作家绝大多数均为大陆来台人士;彼等 自幼即接触「北派五大家」,薰染既久,乃思自行创作。惟因前辈名家 风格迥异,互有长短;亦步亦趋,势所不能。故只有博采还珠楼主之奇妙素 材、白羽之武打综艺、郑证因之帮会技击、王度庐之侠骨柔情及朱贞木之诡 异布局,另辟浪漫武侠新天地,始能投时尚之所好。於是先有二三子尝试成 功,继则群相跟进,乃逐渐形成「超技击侠情派」新潮流,主导了六十年代 中期以前台湾武侠的发展趋势。 其三,出版商鼓励。在六十年代初,台湾武侠出版商为因应市场(特指租书 店)需求,纷纷以重金徵求新人新稿;如「真善美」、「春秋」、「大美」、 「海光」、「四维」、「明祥」、「清华」等出版社,均各培养了一批专属 武侠作家。加以彼时台湾谋生不易,而一书成名即可月进斗金;故求名求利 者趋之若,遂造成百花齐放、争奇斗妍的繁荣局面。 持平而论,「超技击侠情派」在六十年代中期以後尚能与古龙领军的「新派 」分庭抗礼;但自上官鼎、司马翎、伴霞楼主、独抱楼主等名家相继封笔以 後,「超技击侠情派」乃趋式微。从七十年代起以迄八十年代止,几全为「 新派」之天下。此後,古龙因病不能创作”多请人代笔〔,而香港一代武侠 大家金庸的作品适时「开禁」引进台湾,改25开大本发行;於焉台湾武侠创 作益形萧条,一蹶不振。即令晚近又有「超新派」或「现代派」新秀出现, 亦难挽狂澜於既倒。 tobecontinued.... 发信人:ghlu@palmarama(流浪中....),信区:emprisenovel 标题:论当代武侠的『成人童话』世界叶洪生part4 发信站:台大计中椰林风情站(frinov1503:41:311996) 转信站:palmarama(local) 三、评析台湾重要武侠作家作品之优劣得失之一 就闻见所及,近四十年来台湾武侠出版总数,至少在两千部以上,而有 四万集(32开本)之多;知名作家亦绝不下於四五十人。其中凡属一流名家者 作品少则十部,多则七八十部(冒名伪作除外);因其卷帙浩繁,研究起来倍 感困难。但若以早期台湾八大武侠出版社系统所属专业作家书目评加排比检 视,并对其内容略作定性分析,当可大体掌握其来龙去脉,庶不致为繁 花乱阵、鱼目混珠所愚。以下本文拟分别列举各武侠出版社所培养的名家阵 容及其作品之优劣得失,进行初步观察与评论。(按:所谓某某书系名家系? 印行其代表作及大宗作品之出版社而言,旁涉其它书系名着。) (一)「真善美」书系为台湾第一家以刊行武侠为主的出版社,无论 是选书、排印或读者口碑都最令人称道。由其培养而成一流名家者计有:司马 翎、伴霞楼主、古龙、上官鼎四位。除古龙之开创「新派」容另作专章分析 外,馀者评介於次: ●司马翎兼有「北派五大家」之长而以还珠楼主奇幻神妙心法为依归。 文笔清新脱俗,间有现代意味;刻画江湖人物各尽其致,尤善於运用推理手 法铺陈故事情节。其处女作《关洛风云录》(1958年)及《剑神传》、《八表 雄风》三部曲,写大侠石轩中的成长过程,颇能表现出「玄门正宗」恢宏气 象;而书中穿插石轩中与爱侣朱玲之间因师门恩怨所交织的悲欢离合故事,亦 极曲折动人。卒以一书成名,殊非幸致。据称,其「最受大学生及留学 生欢迎」;实则老少咸宜,读者层面主广。 比较起来,司马翎的三十多部作品水准都很平均(可能是名家中唯一者),不 论是前期的《关洛风云录》、《剑气千幻录》、《剑胆琴魂记》、《帝疆争 雄记》、《圣剑飞霜》、《纤手驭龙》等长篇,及《鹤高飞》、《金缕衣》 、《断肠镖》、《白骨令》等中篇,或是後期的《饮马黄河》、《剑海鹰扬 》、《红粉干戈》、《焚香论剑录》及《丹凤针》、《武道》、《胭脂劫》 等书,部部可观,不落俗套,各具创意,殊少雷同;即或偶有失坠,亦瑕不 掩瑜。(按:司马翎创作全盛期起自1958年,止於1971年;中以1965年为前、 後期之分界) 论者或谓司马翎颇有涉及女体的煽情描写,以此诟病;其实七情六欲乃人 性之常,只要「风流」莫「下流」,即无所谓「晦淫」。问题症结乃在司马 翎笔下的中国女性几乎个个都似「波霸」型的性感尤物,未免乖离事实。但 其描写男女在情欲焚身中的心理变化,以及奇正互变、虚实相生的武打艺术 ,均独步一时,特别是其後期首创以精神、气势克敌制胜的武学原理,殆以 近乎「道」;与金庸古龙一脉相承的「无剑胜有剑」说法,有异曲同工之 妙。可惜他的《浩荡江湖》及辍笔十年又复出所撰最後一部作品《飞羽天关》 二书,均因故未能续完,诚属憾事。 ●伴霞楼主初亦以还珠楼主「奇幻仙侠」为师,写尽了宇内八荒的奇人异事 。文笔轻松流畅,非常俏皮;尤以描写两小无猜与插科打诨最妙,书中总少 了几个装疯卖傻、玩世不恭的老道、和尚、狂生或浑金璞玉的愣小子,极富 趣味性。其前期名着如《八荒英雄传》、《紫府迷踪》姊妹作,《神州剑侣 》、《剑底情仇》、《青灯白虹》三部曲,皆烩炙人口。另如《罗刹娇娃》 、《凤舞鸾翔》、《情天炼岳》、《女神弓》、《天帝龙珠》、《断剑残 红》等书,亦斐然可观。其笔下演武如石破天惊,出神入化,不可思议;写 情只好事多磨,令人回肠荡气。而紧中出闲笔,笑中带泪,尤为他人所不及。 1962年以前,伴霞楼主成书均尚紧凑,决不拖泥带水;通常保持在八至 十二集(每集四万字)左右,在一般名家动辄百万言的长篇武侠之林中,可称 「小品」。此後因已名成利就,乃自组奔雷出版社,再撰《玉佛堂》、《独 步武林》、《武林遗恨》、《武林至尊》(由慕容慈代笔续完)等书,h文风 渐变!或可能是为培养新秀故,志不在此;是以「奔雷」诸作篇幅虽较前为 长,却不若以往之精警生动,乃逐渐「淡出武林」。 ●上官鼎为刘兆玄、刘兆黎、刘兆凯三兄弟集体创作之共同笔名,隐喻三足 鼎立之意,而以刘兆玄为主要执笔人。初由应徵代古龙续写《剑毒梅香》? 家,旋以《沉沙谷》一书成名;文笔新颖而表现手法则颇现代,唯喜渲染奇 功秘艺,未脱武打招式巢臼,故不能归入「新派」之列。之後,刘氏又陆续 写下《七步干戈》、《烽原豪侠传》、《萍踪万里录》、《侠骨关》、《铁 骑令》、《金刀亭》等书,均以描写手足之情与朋友之义见长;而其揣摩小 儿女心态,一派天真,尤得其神。但因其诸作均由三兄弟轮流执笔,难免互 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故虽广受读者欢迎,却始终没有一部情理相通、结 构完整的杰作传世。而自1968年出国留学前「登报宣告封笔」,此後坊间所 出「上官鼎」均系冒名伪作,不值一提。 「真善美」另有成铁吾、海上击筑生、易容、陆鱼、古如风等「散仙」作品 ,文字功力颇高,不在任何一流名家代表作之下,特别是陆鱼《少年行》与 易容《王者之剑》皆文情跌宕,引人入胜,具有文学价值。 (二)「春秋」书系与「真善美」齐名,因为正派武侠出版业的两大 主流,曾定期出版《武艺杂志》;所网罗名家之多,不亚於「真善美」,而 以卧龙生、诸葛青云、独孤红为最。 ●卧龙生是台湾早期享誉最隆的武侠名家,同处女作《风尘侠影》(1957年) 以少侠罗雁秋复仇故事为经,武当派与雪山派正邪之争为纬;更穿插了奇女 子凌雪鸿等「群雌追一男」的多角恋爱,写来缠绵悱恻,落英缤纷。嗣後继 作《惊虹一剑震江湖》,亦极哀感动人。惟此二书均因故而未写完,而由他 人代笔续成,乃首开名家「虎头蛇尾」之例。 从1959年起,卧龙生又陆续写下《铁笛神剑》、《飞燕惊龙》、《玉钗盟》 、《天香飚》、《无名萧》、《素手劫》及《绛雪寒霜》、《天剑绝刀》等 名着,首创「武林九大门派」之说,影响同辈作家既深且广;而其「江湖大 一统」的构想,更早於金庸《笑傲江湖》五年以上。凡此,皆为不争的事实。 持平而论,卧龙生之能成为台湾「武侠泰斗」,并非因文笔取胜,而是以「 通俗趣味」普受欢迎。他巧妙地运用还珠楼主《蜀山》中的神禽异兽、灵丹 妙药及各种玄功绝艺、奇门阵法,配合郑证因《鹰爪王》中的帮会组织、风 尘怪杰与独门兵器;再加上揉合王度庐之「侠骨柔情」、朱贞木之「奇诡布 局」,乃别开新境,使武侠益发多采多姿,扣人心弦。其《玉钗盟》与 《飞燕惊龙》固写尽江湖人物的贪、嗔、欲、妄;而《天香飚》叙述绿林盟 主胡柏龄为求黑、白两道息争,至遭双方夹杀而死的壮烈故事,更动人心魄。 然而自1966年以後,他为投合读者「求变」口味而改走新潮派路线,即乏善 可陈。如《金剑雕翎》竟拖至九十六集之多,打破历武侠出版记录;实则冗 长杂沓,不足为讯。晚近更纵容若干不肖书商出版冒名伪作,尤损令誉。或 谓卧龙生前、後期判若两人,当与作者不爱惜羽毛且另创新事业有关。 ●诸葛青云亦还珠楼主私淑弟子,国学根底深厚,文笔极佳。其处女座《墨 剑双英》即祖述《蜀山》紫青双剑封存遗事,惜未完;旋即以《紫电青霜》 、《天心七剑荡群魔》姊妹作成名,写武林十三奇正邪之争与少年侠侣葛龙 骧、柏青青之情海波涛,跌宕有效;但仍不脱《蜀山》人物、玄功及神禽、 怪物影子,极富奇幻色彩。其前期作品名如《半剑一铃》、《折剑为盟》、 《铁剑朱痕》、《剑海情天》、《弹剑江湖》及《一剑光寒十四州》等书, 均以「剑」为名;而《豆蔻干戈》、《玉女黄衫》、《霹雳蔷薇》、《劫火 红莲》、《女双雄》、《霸王裙》乃至《袍啸红颜》、《武林三凤》等书 ,则又大发「雌威」,於刚健婀娜中摇曳生姿。正惟其爱写文采风流的江湖 儿女,满口诗词歌赋,乃建立「才子型」武侠风格与香港名家梁羽生同 好,可谓无独有偶了。 值得注意的是,从1961年其名着《夺魂旗》问世,仿金庸《射英雄传》之 乾坤五绝,也「东、南、西、北、中」一番以後,不但他自己乐此不疲,一 再搬用老套,且感染到其他武侠作者也如法炮制。特别是《夺魂旗》开场之 尸骨堆山、血腥满地,竞使销路激增;乃予稍後文风而起、一哄齐上的「鬼 派」武侠起了恶劣的催化作用,殆非其始料所及。 一言以蔽之,从六十年代後期到八十年代以来的诸葛青云作品,多自我重覆 而乏创意;始终依循着俊男美女文武兼修、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的老路「流」 下去,不知伊於胡底。加以其声口又少变化,病在太文;复喜用冗长之 叠句形容事物,以炫其才学;是故诸葛青云虽然腹笥渊博,早年即与卧龙生 齐名,并称「武林泰斗」,实则缚手缚脚,相形见绌。自其早年《江湖夜雨 十年灯》先後找古龙、倪匡代笔,而由司马紫烟续完後,至晚期所作《阴阳 谷》(为色而淫)等书,更是不堪闻问了。 ●独孤红本名李炳坤,初由「大美」起家,未受注意,1965年以替诸葛青云 代笔撰写《血掌龙》而红;即以「独孤红」笔名撰《雍乾飞龙传》、《大 明英烈传》,文笔清新流畅,摇曳生姿;而其善用京白对话,亦极为生动传 神。嗣後,陆续出版《满江红》、《丹心录》、《玉翎》三部曲,颇多因 袭郎红浣、成铁吾之处;虽号称为代表作,其实反不如《雍乾飞龙传》写「 大漠龙」傅天豪周旋於六女间之刚柔并济,亲切自然。 一般而言,独孤红诸作多以明、清两代的首都北京为故事背景所在地,因此 运用北京俏皮话极溜,亦庄亦谐,是其所长;惟书中男主角例为白衣(或黑 衣)书生挂帅,且文才、武功天下无双,俊美绝伦;而女侠俱为「红粉班中博 士,娥眉队里状元」,皆不近情理。类此者如《侠宗》、《侠种》、《孤骑 》、《菩提劫》、《侠骨颂》、《檀香车》、《断肠红》、《剑花红》、《 红叶诗》、《铁血冰心》、《雪魄梅魂》乃至《武林春秋》、《武林正气歌 》等等,卒为千人一面;加以各书人物名号亦多雷同,且清宫「格格」满天 飞,没完没了,遂索然无趣矣!其1970年代以後作品,唯《玉钗香》能与早 年《雍乾飞龙传》争胜,馀者泛泛,殊不足观。 「春秋」名家另有孙玉鑫、司马紫烟、宇文瑶玑等,亦各有特色,惟不及上 述三家享誉之久长。 推荐:古典仙侠《风云之雄霸天下》 推荐:古典仙侠《风云之雄霸天下》――作者:痞子老刀 战风云是名年轻的国际刑警,得到过全国武术冠军,在执行一次任务时,与女警花钟欣然、走私大盗一起被一种奇怪气浪袭中,阴差阳错穿越到了《风云》世界,被无名所救,无名为他打通任督二脉以及体内玄关,传授他至高无上的神功:“剑十三式”和“无名诀”。三年后,战风云奉无名之命出山追查雄霸和天下会重生之谜,自立“万剑门”与天下会一争长短,泡尽《风云》里面的mm,终于和聂风、步惊云二人成为死敌,搅乱了《风云》世界…… ps:一个武者的最高修为不是境界,而是“非人非神、非魔非仙”,与天地同寿,永生不灭! 关键字:风云,争霸,战风云,雄霸,聂风,步惊云,万剑门,天下会 ******* 【太阿神剑】 一个武者的最高修为不是境界,而是“非人非神、非魔非仙”,与天地同寿,永生不灭!――题记 a市。镇。 这是一个非常偏僻、贫脊的边陲小镇,地域窄小,人口稀少,但是这里民风淳朴,人们通常都是日出而作,日落即息,所以在入夜之后,这个小镇就已沉寂在夜色之中,等待黎明的呼唤,如若在北京时间九点三十分以后这里依然灯火通明,人语嘈杂,必然是发生了某种可谓是惊天动地,或是令人振奋的事情! 夜已悄然降临,不过片刻便淹没吞噬了小镇。但今夜小镇注定无眠!在昨天中午,镇文化局就下了一道通知,今晚将放映一场电影,是由郑伊健、郭富城、杨恭如等香港明星领衔主演的动作大片――《风云》,七点准时播映。在21世纪,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经济发达、繁荣富强的央央大国,生活水平提高的非常迅速,但在这里,人们用上了电却不过是三年前才发生的事,到目前为止,拥有电话、电视、电脑这些家用电器的人依然非常稀少,人们对“电影”这东西也非常陌生,所以还不到开播的规定时间,广场里就已经聚集了不少群众,一片黑压压的人头攒动,人声鼎沸,平时寂静的广场此时俨然已成了欢乐的海洋。 七点正,电影《风云》按照原先规定的时间如期播放,工作人员调整了音响效果,刹那间,广场安静了下来,只有电影里面人物对白的话语在空气中飘荡着,响彻夜空。 在广场的正对面,约莫在五百八十米以外,弯进一条窄小的曲巷,有一座非常古老陈旧的宅子。宅子非常宽敞,中间是一个客厅,客厅的两边各有两间屋子,客厅的面前是个不小的院落。院落是如此幽静,青砖铺地,砖石非常结实,但檐瓦却已有些脱落,高高的厚厚的墙壁上长出一片片青苔,但是整个院子都显得非常整洁干净,似是刚刚才打扫过,浓浓的空气清新剂的味道掩盖了令人作呕的霉味。 这宅子本已荒废,屋主早已疏于打理,就在几天前,忽然来了一批外地人,一出手就是一天三百元的高价租下这座宅子。此时,客厅中只亮着一盏灯光,阴暗而诡异的光线映照下,仍然可以看见里面的景象。一张陈旧的长台后面,坐着一个身躯高大魁梧、身着黑衣黑裤的中年男子,他满腮虬须,目光凶狠又充满了霸气,脸色阴鸷而沉稳,乍一看去,和电影《风云》里面饰演雄霸的演员千叶真一倒有三分相似。在他身后,站着一个身材苗条修长、非常美丽的年轻女子,她身上只穿着一件低胸晚装,领口大开,露出一大截雪白的酥胸和半个浑圆坚挺的乳房,紧窄的裤子紧紧包拢着她圆润的双腿,更显示出她美好、性感的身段,充满了极限的挑逗,令人想入非非。除了这两个极其令人注目的人以外,还有一个干瘦的如尖腮猴子一样的年轻人,一个肥胖如猪的中年人,一个四肢发达、孔武有力的壮汉,和一个长着一双斗鸡眼一对眼珠子滴溜溜乱转的男人。 客厅的正门是敞开的,从里面望出去,正好能看见悬挂在对面广场上的宽大屏幕,有几分像雄霸的男人双眼睁得大大的,一脸欣赏的颜色,看着电影,正看得津津有味;那性感的女人脸色冰冷,但双目隐隐透出一丝奇怪复杂之色,似是心有所思;那瘦子和胖子坐在一起,背靠着背,正在打磕睡;那个结实的壮汉像个木桩般站着,双手抱在胸前,一动不动,就像是黑社会的打手一样,凶神恶煞,令人望而生畏,触目惊心;那个斗鸡眼男子却歪歪斜斜靠着椅子,两条腿搁在长台边上,手里拿着一把最新款的手枪把玩着。 这伙人,不用说,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那个酷似雄霸的男子叫独孤来去,是个走私大盗,专掘古墓盗抢文物,犯下连连滔天罪行,现在正被警方通缉的大罪犯,那性感的美女叫钟欣然,和独孤来去在半年前才走到一起的,当时二人一拍即合,成了拍档,那瘦子和胖子,还有那个彪形大汉是独孤来去的手下,斗鸡眼是跟他合作了多年的兄弟。这些人聚在这里,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们最近又作了一个大案子,需要赶快出手,因为这是一笔大买卖,担心被警方追踪,所以才选择了这个鸟不拉屎山高皇帝远的穷地方作为交易的地点。 七点三十分,一个身材适中的年轻人大步流星穿过院子走进客厅,对着独孤来去附耳说了些什么,独孤来去脸上不动声色,只是点了点头,那年轻人又快步走了出去。过了片刻,那年轻人又走了回来,身后却跟着三个人,当先一人是个身材非常高大结实,长得相当英俊的年轻人,一米八几的个头,走路非常沉稳坚定,在他身后,同样是两个块头与他相差无几,同样长得非常结实的青年,三人步伐几乎完全一致,就像是训练有素一般。一走进客厅,三个人的目光立即就被钟欣然的天仙般的美貌和魔鬼般的身材吸引住了,忍不住一齐“咕嘟”地吞了一口口水,钟欣然察觉到了这三人色迷迷的目光,脸色不悦地皱起了眉头。 “哈哈!这位一定就是史教授对吧!?”独孤来去微笑着站了起来,“没想到史教授还这么年轻,真是后生可畏。” “独孤老大,让你久等了。”史教授嘴里说着话,一双明亮的眼睛却紧紧盯着钟欣然丰满高耸的酥胸,“东西呢?” “我们已经说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东西就在这里,不知道钱……嘿嘿!”独孤来去阴沉地笑了笑。 “钱当然已经带来,两百万……美金!”史教授回头对身后一个年轻人挥挥手,“打开看看,让独孤老大定定神。” 那年轻人点点头,把手中的皮夹摆放在长台上慢慢打开,露出里面一层层厚厚的崭新的美钞。独孤来去点点头,对着那彪形大汉把头一侧,彪形大汉会意,转身从角落里走去,再转身时,手里已托着一条长长的铁匣,他把铁匣放在长台上,“咚”地发出一声轻响! “史教授,这就是你要的东西,请过目。”独孤来去的目光依然还停留在那些厚厚的美钞上。 彪形大汉双手在铁匣两端轻轻一按,“铮”地一声,匣盖倏忽弹起,他从里面拿起一把长剑递给史教授。独孤来去笑道:“史教授,这就是你想要的东西‘太阿神剑’,请你验收吧!哈哈!” 第一章 糖葫芦女孩 第一章糖葫芦女孩 (一)引子杀人的诗 1.天若有情,人是否就不会再寂寞? 人若有情,江湖是否就不会再苍老? 剑锋雪亮,洗不净每一滴鲜红的血; 刀锋冰冷,凝结不了每一片如水的柔情! 2.倾一樽瑶池美酒,调一把瑟琴, 微醺的醉眼,流泻出似剑寒光, 在琴的哀怨声中, 轻轻划断,离别时的那一缕淡淡清愁! 3.唐时明月、宋时风雨, 今夕何夕,我已不再想起; 也许,想起的时候,正是忘记! 我孤独、苍茫的身影, 隔着一重重时代的微雨,刺穿带着仇恨的灵魂, 蹙眉轻叹弹指一挥间, 千百万年已似流水落红随风逝去…… 4.刀已在手、剑已出鞘,天涯还在何处? 仰首长啸,无语默默问苍天: 人间的仇恨、江湖的杀戮, 能否焚化万古的寂寞,和杀人的诗一起埋葬? (二)唐门 数百年来,江湖中也不知有多少英雄兴起,多少英雄没落,能够在江湖中始终屹立不倒的力量,除了历史辉煌悠久、源远流长的少林和武当这两大门派外,还有些声势显赫的武林世家。在所有的武林世家中,力量最庞大、声名最显赫的,无疑就是蜀中唐门了。蜀中唐门世代居于唐家堡,地处四川重庆城外。唐门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家族式的帮会门派,因为很少和外界接触,历来被认为是武林中最神秘的门派。 唐家的独门暗器威震天下,至今还没有第二个门派的暗器能取代它的地位。唐门弟子也精通陷阱机关之术,虽然正面交锋他们不占优势,但他们的各种手段令人防不胜防。传说中的唐门有霹雳弹、夺魂箭、满天花雨、天罗地网、暴雨梨花等厉害的暗器功夫,也能布置刀刃、暗雷、寒霜多种机关暗算对手……唐门暗器冠绝天下,纵横江湖数百年,唐门还是唐门,当今江湖上暗器名家,无一可与之匹比!除了暗器,唐门独步武林的便是毒药,其之配制,一直以来都是外人不得而知的秘方,据江湖上的朋友所说,简直比一张藏宝图更令人垂涎。 江湖上一直都有这么一个传说,说是只要唐家老爷子随随便便的挥一挥手,跺一跺脚,这江湖的大半河山就可以信手拈来。传言虽然未必可信,却又由不得你不信,因为以唐门的财力、势力和实力,绝对可以称霸江湖。但老爷子是个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江湖人,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他五十寿诞那天,当着数千位为他祝寿的宴客之面,歃血为盟,立下五大戒律: 一、安分守己,绝不惹是生非; 二、洁身自爱,绝不作奸犯科; 三、以诚待人,绝不欺凌弱寡; 四、作风端正,绝不勾结匪类; 五、侠义为怀,维护武林和平! 唐老爷子虽然不是天子,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绝对比圣旨更有效。这世上认识唐老爷子的人很多,了解他的人却很少。认识他的人都认为他是个很豪爽、很慈祥的长者,了解他的人却都知道他其实是个极守信用、说一不二、做事雷厉风行、为人光明磊落的铮铮铁汉。 多年来,唐门子弟行走于江湖,都把这五大戒律铭记在心,不敢违背,这不仅为江湖带来了平静,也让唐门子弟赢得了不错的口碑,否则这江湖早已被吹皱一池春水。 (三)糖葫芦小姐 唐家堡,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堡,也不知经过了多少代祖祖辈辈的努力和奋斗,终于由本来的一座小小山村扩建成万物俱全的小城市。这其中,那些先人们当然少不了流尽辛酸泪、英雄汗,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 晴朗的天气,青葱的山岭,一层层鱼鳞般的屋脊上,排着暗绿色的瓦,从山麓下道路的尽头处,一直伸展到半山。一条用青石板铺成的街道,整齐、干净,每块青石板都洗得像镜子一样发亮。街道两旁,有着各式各样的店铺,门面光鲜,货物齐全。 “凝翠斋”也许就是这条长街上装潢最考究、门面最漂亮的一家店铺了,而且气派极大,简直比京城里字号最老的“宝石斋”还大。“凝翠”的意思就是“凝脂滴翠”。这种地方起了个这样的名字,无非就是卖些胭脂水粉,专门做那些小姐、太太的生意。 这时正是午后,暖暖的阳光照得人懒洋洋的,“凝翠斋”的小伙计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两眼微醺,昏昏欲睡。 “喂……”一个清丽、娇美的声音忽然响起。 小伙计正想趁着这当儿悄悄打个盹,闻言脸色立即忍不住沉了下来,长长的打了个哈欠,咕哝着说:“什么……” “死东西,臭东西……”一条修长而苗条的人影像一朵浮云般轻轻飘出数尺,轻叱道,“你以为你的口气比‘兰馨坊’的花香还香吗?以本小姐看,简直比……比野狗的夜香还难闻……要是让这串糖葫芦也沾上了一点点,哪还能吃?” “啊……”小伙计瞪大了惺忪的眼睛,就看见一个穿着极合身的墨绿百褶裙、极其均匀的瓜子脸上长着一对光彩流溢、神采飞扬的凤眼、纤纤玉手里却拿着一串冰糖葫芦的女人。 小伙计用力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楚原来这个女人居然还只是个双十年华的少女。这少女紧绷着脸,绝无半点笑意,一双眼睛就像是铃铛一样,又圆又大,嘴角微微翘起,看得出来,这是一位任性、刁蛮却又不失天真可爱的千金大小姐。 看见她,小伙计猛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声音有些发颤:“是……是糖葫芦……” “住口!”少女的脸色也沉了下来,仿佛一块沉落在千年深潭里的寒冰,“凭你这种小脚色也敢叫本小姐‘糖葫芦’?” “是……是……”小伙计唯唯诺诺,忽然举起手,指着少女手里的那串糖葫芦,小声说,“糖……糖葫芦……” 少女的脸上立即又变了颜色,举起手来作势欲打,目光一瞥,只见手里那串糖葫芦敷在栗子上面的冰糖已经融化,急急忙忙凑到嘴里吮吸起来,那模样好似个偷嘴的小馋猫。 小伙计想笑却又不敢,急忙别转头去,讪讪说:“小姐,小的正是想提醒你,这冰糖……葫芦就快化了。” “你看见了为什么不早说?”少女的脸色又沉了下来。 小伙计双肩一耸,舔了舔有些干苦的嘴唇,小声嘀咕着什么,垂下了目光盯着自己的脚尖。 “你在说什么?”少女脸色有些不悦,“是不是说本小姐的坏话?” “没……没什么。”小伙计抬起头,脸上赔着笑,“小姐来这里是……”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少女便不耐其烦的打断了他的话:“你这里是不是做生意的?” “自然是做生意的。”小伙计脸上笑意为褪。 “做什么生意?” “买水粉胭脂!” “我来这里,不是来买胭脂水粉,”少女哂起了嘴,“难道是怕你闷得慌,特意来陪你聊天解闷的?” 小伙计又是讪讪一笑,咽了咽口水:“小姐买胭脂是……是擦在脸上的吗?”这句话一出口,他马上就后悔了,恨不得狠狠打自己几个耳括子,然后再打肿自己的嘴巴:“笨蛋,这句话也太多余了,胭脂当然是擦在脸上的。” “废话,胭脂不擦在脸上难道还擦在你的屁股上?”少女一双水灵灵的凤目滴溜溜地转动。 小伙计想笑,却又笑不出来,只是涨红了脸,就像是真的擦了三斤胭脂,恨不得从地上找出一条缝来一头钻进去。 “扑哧!”少女却笑了起来。她不笑的时候,本来就已经很美,这一笑,大眼睛就眯成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更增添了几许妩媚和娇憨,绝对可以绑住任何一个男人的心。 小伙计的头越垂越低,再也不敢抬起来。 “算了,你随便给我拿两盒上好的胭脂来,”少女收起笑容,嘟着翘翘的嘴,“本小姐懒得跟你计较。” (四)虚惊 小伙计望着那少女渐渐远去的背影,长长吐出一口气,摇摇头,苦笑道:“我的妈呀!这小姑奶奶终于走了……” 一句话还没说完,小伙计整个人便已经一屁股坐回椅子上,伸手抹了一把冷汗,原来竟不知在何时,他的衣衫也已给冷汗湿透。他心有余悸,忍不住又探头向那少女离去的方向看了看,直到那一抹绿已经完全瞧不见了,才又阖起了眼睛…… (五)小乞丐 春日的午后,阳光明媚、柔和,把那条青石板街道照得如同水面,泛起一层朦胧的微光。 街道上充满了各种小贩的叫卖声,卖胭脂水粉的、卖珠花首饰的、卖古玩玉器的、卖奇珍异宝的……显然这些都是赝品,都拼命扯大了嗓门嘶喊着招揽生意;空气中飘散着一种由杂食小吃的气味、男人身上的汗水味、女人头上的刨花油和阵阵随风传来的花香……混合掺杂在一起的味道。 顺着这条街道,绿衣少女来来回回地逛了几圈,看了一会杂耍,买了一串虽是赝品却很精美的绿珠子项链,又买了几串冰糖葫芦,再无其他斩获,终于觉得意兴阑珊,索然无味,于是放慢脚步,信步而行。想起那个小伙计刚才那种窘迫、无奈的样子,她心里就忍不住生起一种想大笑的冲动,但她还是强忍住了,毕竟,这里是热闹的场所,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女孩子忽然放声狂笑,不被人们认为是疯子才怪。 一家出售瓷器的店侧,坐着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那是古老行业中颇为精致的补瓷匠,比补锅匠要高好几品。一张板凳,一张小长桌,一座支架,架上置有一只青花大瓷盘。盘裂成两半,本来名贵的瓷器成了废物,值得花钱补一补。补瓷匠心无旁骛地用十字形小巧绳钻,细心地在破裂的裂缝旁钻孔,每一孔大仅半分,排列得工整美观,以便用两爪细铜钉把裂缝扣合。 “吱吱吱……”钢钻转动声尖锐刺耳,但声音不大,瓷粉末随钻动而飘散。嘈杂的人声,丝毫不曾干扰补瓷匠的工作,他工作得十分专注,外界的纷扰仿佛与他无关。 百般无聊之下,绿衣少女对这半百老人的这种工作突然来了兴趣,加快步子走过去。 一种淡而清雅幽香传来,半百老人突然抬起头,对绿衣少女裂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绿衣少女也笑了笑,正要蹲下来仔细观摩,斜刺里突然冲出一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小乞丐,几乎撞在她的身上。 “姐姐,救命……”绿衣少女刚皱起眉头,那小乞丐伸手抹了一把鼻涕,气喘吁吁地叫道,“有人……坏人……追杀我……” “有坏人追杀你?”绿衣少女觉得有些惊诧,又有些怀疑,“难道有人在打你的主意,想要劫财害命?”说完这句话,她忍不住抿着薄唇轻笑起来。 这小乞丐从头到脚,她都看不到有什么值钱的地方,如果有人想要从乞丐身上捞一笔,就算不是个疯子也是个白痴。 (六)白袍刀客 绿衣少女很快就看见了追杀小乞丐的人――这个人既不是疯子也不是白痴,竟是个非常俊秀、英气逼人的年青人。 最惹人注目的,不是这年青人光鲜明亮的一袭洁净白袍,也不是他那种沉静、稳重的独特气质,而是他手里的那把刀。这是一把奇特的刀,一般人的刀,通常都是用柔韧、手感顺美的鲨鱼皮或者野兽皮制成刀鞘,有钱一些的,还打造紫金吞口,甚至在刀鞘上镂花雕纹,使刀看起来更华丽一些,拿在手里也更舒服一些。但这把刀却和别的完全不同,刀鞘既非兽皮,也不是钢铁所铸,竟是用一种坚硬而轻盈的树木做成的,也不知已经过了多少岁月的风雨洗涤,显得陈旧而古老。用同样的木制成的刀柄如一眉弯月般向下钩起,同样的陈旧而古老。刀长两尺三寸左右,薄细而扁平,显然是一把非常轻巧、灵动的刀。 这把刀既没有精致的装饰,也没有夺目的光华,但不知为什么,绿衣少女如水的目光却偏偏被它的平淡和奇特吸引住了。 “你还逃吗?”白袍刀客目光冷淡,瞧着那个小乞丐,沉声说,“你还能跑多远?” 小乞丐身子一缩,躲在绿衣少女身后,颤声说:“姐姐……救我……” 绿衣少女踏前一步,昂首挺胸,轻叱道:“你一个大人,欺负小孩子,知不知羞?” “我欺负他?”白袍刀客皱着眉,脸上却绝无表情,“这是我和他两人之间的事,你不必管。” “谁说我不能管?”绿衣少女气咻咻地说,“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唐家堡。” “你知不知道我又是什么人?” 白袍刀客目光漠漠,把绿衣少女从上到下、又从脚到头仔细打量了一遍,终于说出了两个字:“女人。” 绿衣少女微微一怔,似乎有些啼笑皆非。她故意板起了脸,沉声说:“我当然是个女人,难道你母亲就不是女人?” 白袍刀客却没有笑,从鼻孔里重重哼了一声,脸上露出种不耐烦的神色。 “我是唐家堡的人。”绿衣少女也哼了一声,沉声说。 那半百老人忽地抬头,目光有些异样,冷冷地瞧了绿衣少女一眼,又迅速垂下头,手里的动作丝毫未曾停顿。 “你是唐家堡的人?”白袍刀客目光也有些异样,“那又怎样?” “既然这里是唐家堡,我又是唐家堡的人,你说这事我能不能管?”绿衣少女轻轻晃动手里那串糖葫芦,目光斜睨。 白袍刀客嘴角微翘,露出一丝冷笑,并不言语。 “我问你,”绿衣少女沉着脸,“你为什么要杀这位小弟弟?” “我要杀他?”白袍刀客摇摇头,沉声说,“是谁告诉你我要杀他?” 绿衣少女伸手一指小乞丐:“是他亲口说的。” “他是个小偷,我只是想拿回自己的东西而已。” “小偷?”绿衣少女怔了怔,回头看着小乞丐,这一次是真的板起了脸,“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小乞丐嗫嚅着说:“我……是……不是我……” 绿衣少女叹了口气,心中忖道:“看来这个年青人并没有说谎。”心念一动,当即又是瞪眼又是跺脚,沉声说:“你拿了他什么东西?还不赶快交出来?” 小乞丐说:“是一块铁牌和一本……” 他的话没有说完,白袍刀客的脸色竟忽然大变,目光中露出一丝杀机,一只手已然悄悄扬起。 就在这时,小乞丐的声音忽然被一阵急骤的声音打断。 (七)好快的刀 “得、得、得……”一匹快马风驰电挚般从大道那端奔来,引起路人一阵惊呼,有人匆忙闪避,但仓促间却茫然失措,竟反而向马头冲去。 马上骑士大吃一惊,手上马缰一紧,急提马首,快马头部受力,前蹄高扬,“呼”地一声从那人头上飞跃而过。这一下兔起鹘落,电光石火,如果那骑士反应稍慢,或是他骑术太差,就算那人侥幸逃过一劫,他自己也难免被掀飞下来,同样是肝脑涂地、血溅长街。 就在这时,惊呼又起,那匹快马马首一偏,改变了方向,竟向绿衣少女这一边直冲过来。快马受惊之余,几近疯狂,发力狂奔,再也不受人力控制。 那骑士脸上已然完全变了颜色,一边用力提缰扭转马首,一边大呼:“快快闪开……” 话犹未了,只见一道刀光倏地一闪,仿佛一丝秋水轻轻地、淡淡地飞掠而过,然后倏然消失,竟如白驹过隙般来去无踪。 “好快的刀。”一个带着惊诧和赞叹的呼声轻轻传来。 与此同时,一道血光冲天而起,喷洒在空中,就像是一片妖异的烟花。“砰砰”两声,快马倒地,马首竟被这一刀砍落下来,滚落长街。 血花犹未飘散,那骑士已从马背上跃起,一个“倒赶千层浪”,轻飘飘地落下地来。 “啊?是六哥!”绿衣少女看见那骑士,惊喜地叫唤着飞步跑了过去,拉住他的手,关切地问道,“六哥,你没事吧?” 骑士笑了笑,摇头说:“我能有什么事?”他已年过三十,额头上几丝皱纹依稀可见,但面目英俊,风神俊朗,尤其是一双乌黑的眼睛精光熠熠,更增几分英气。 绿衣少女轻轻拍了拍胸口,娇笑道:“刚才真的吓死我了……” 骑士也长长吁了一口气,点头说:“如果不是有高人在此,拔刀相助,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是啊!”绿衣少女一回头,惊叫道,“咦!那人呢?” 只见那半百老人依然低头认真工作,对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竟似视若无睹,那个握刀的年青人却已经不见了――非但他不见了,就连那个小乞丐也不知在何时悄然离去。 “十九妹,”骑士似乎想起了什么,皱眉说,“你刚才有没有听见有人在说话?” “有人在说话?”绿衣少女回头问,“说什么?” “我好像听见有人在说……”骑士思索着,缓缓说,“好快的刀!” “啊!是啊!的确是有人说了这么一句话。”绿衣少女也想起来了,回头瞧着那半百老人,问道,“大爷,你听见了吗?” 那半百老人头也不抬,也不说话,充耳不闻。 绿衣少女蹙着眉,快步走过去,又问道:“大爷,刚才那句话是你说的吗?” 那半百老人忽然抬起头,停止了工作,伸手指了指嘴巴,“啊啊”几声,仍不回答。 绿衣少女又皱起了眉,并不明白他的意思,还未说话,那骑士已走过来叹道:“不用问了,他是个哑巴。” 这老人竟是个哑巴?哑巴当然是不可能说话的,可是那句话究竟是谁说的呢?绿衣少女摇摇螓首,问道:“六哥,你不是早上才刚刚去了外地吗?怎么又回来了?” 骑士脸色一凛,低声说:“我还未踏出酆都城,忽然接到老爷子的飞鸽传书,命我速回,我连气都不敢喘,就急急赶回来了!” “飞鸽传书?” “只怕是堡中发生了大事。”骑士问道,“你也不知道吗?” 绿衣少女摇头说道:“我出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才两三个时辰而已,会有什么事发生?” “小姐……”她的话音刚落,就听见有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绿衣少女抬头望去,远远就看见一个丫环快步奔来,边跑边唤道:“小姐,唐心小姐……婢子总算找到你了……” 绿衣少女跺了跺脚,故意板着脸骂道:“臭小蛮,死小蛮,叫那么大声做什么?你还怕别人不知道我的名字?回去看我不撕破你的小嘴!” 小蛮奔了过来,娇喘连连,一眼瞥见那骑士,失声说:“唐朝少爷也回来了……” 唐心说:“你来找我做什么?” 小蛮说:“是老爷子叫婢子来的。” 唐朝心头一紧,问道:“是不是堡中出事了?” “不知道,老爷子只说,凡是唐门的人,都必须回来。” “那你还这么多废话,”唐心一把扯住她的衣袖,“赶快回去……” 第二章 唐门惊梦 (一)唐老爷子 都说人生七十古来稀,但再过两个月零九天,就是唐老爷子七十一岁的诞辰了,这老人非但没有丝毫的龙钟老态,反而腰板比年青人挺得更直,一双明亮的眼睛精光熠熠,就连说话时候的声音都是亮如洪钟。唐老爷子是越活越回去了!这一点不仅让很多像他这种年纪的老人妒忌,就连那些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也都不由得暗暗羡慕。 作为武林一大奇葩――唐家堡的最高权威,唐老爷子却并非如同他人想当然中的威严、肃穆,一副不可一世、目无余子的模样,平时脸上总是充满了慈祥的笑意,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很多时候,他的八个儿子、六个女儿和二十八个孙儿女都不愿意将他当作是父亲和祖父,更愿意视他如知心挚友,因为他不仅是个可以聆听你的心事的人,还是个可以为你消除烦恼、为你排忧解难的智者。 但在此刻,唐老爷子却一反常态,收起了往日嘻笑的表情,一脸严肃、冷峻,目光凛然,微微花白的眉宇之间,露出一丝惨淡愁容,紧抿的嘴唇几乎只留一线,显然他心里的某些变化绝不是从脸面上就能够表现出来的。唐家堡里的子孙一辈的年轻人自然无法猜透这老人这个时候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但他的儿女们却都明白,只有唐家堡遭遇到强敌侵袭或是发生了惊天的变故,才会显现出如此莫可言状的表情。 (二)唐门疑案 暮春,午后的阳光依然明媚,从正堂敞开的大门照射进来,照在唐老爷子站立在正堂中央、许久未曾移动过的高大身躯上,使得他身上一袭洁净、整齐的锦衣熠熠生辉。在他的脚下,摆放着一张草席,草席面上覆盖着一张白色布幔,布幔高高隆起,瞧那形状,其中显然是两具已经僵直的尸体。 这个时候,唐老爷子的所有儿孙都已悉数来到此处聚集,他不言不动,每个人都也绝不说话,一时之间,偌大一个正堂里静寂无声,充满了死亡和恐惶不安的气氛,彼此间,每个人的心跳和呼吸都清晰可闻,仿佛就算是一枚绣花针掉落地上,发出来的声响,都不啻如同一声炸雷! 每个人心里都暗自猜测:“老爷子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此着急召集唐门子弟?自从老爷子接掌门户以来,已有三十年光景,这其中既不参与江湖仇恨纷争,也不仗势欺人、寻衅滋事,也从来没有人胆敢侵犯唐家堡,难道是堡中发生了某些棘手的大事?这两个死人又会是谁?” 过了许久,唐老爷子似已僵硬的身子方才微微动了一动,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声沉重的叹息。他慢慢抬高了头,一双充满了忧虑和哀痛的眼睛,此刻已渐渐失去了原有的光华,变得无比黯淡。 “爹!你这是……”说话的人是唐老爷子的长子唐方,刚及天命之年。 “突然之间,我将你们一齐召集到此,你们是不是觉得很奇怪?”唐老爷子脸色显得无比悲痛,声音低沉,缓缓说道,“想必你们都已经猜到了几分,堡中发生了大事。可是你们知不知道,镜豪和镜清他们……他们都已经死了?” “爹,你的意思是说……”说话的人是唐门二子唐刚,只见他瞪大了眼珠子吃吃道,“这两个死人竟是二叔和三叔?” “是的,死了,他们都死了……”唐老爷子慢慢摇着头,声音中止不住又露出一丝哀切的苦痛,“这是多么残酷的事实,残酷得令人无法相信。”?? 唐老爷子本名唐镜明,年轻的时候,与两位胞弟唐镜豪、唐镜清联袂闯荡江湖,铲奸除恶、匡扶正义,人称“唐门三子”,又称“唐门三镜”,意思是说,兄弟三人都是嫉恶如仇,眼里容不下半粒沙子,但凡不平事,无论是身临其境遇见的,还是道听途说的传闻,他们都必然会明察秋毫,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饶恕一个坏人,宵小之辈落在他们手里,无不后悔自己曾经犯下的恶行。“唐门三子”这般行径,正如清官大老爷头顶上的“明镜高悬”,三子的手足之情,自是不言而喻。 唐老爷子执掌唐家堡之后,便已淡出江湖,严于律己,立下五大戒律,不许唐门子弟胡作非为,唐镜豪与唐镜清自此也不常在江湖走动,又受唐老爷子之命,死守唐家堡禁地“藏书阁”,看护堡中列代祖宗遗留下来的各种秘笈藏书,近十年来,更是足不出户,从未踏出唐家堡一步,但如今竟已死于非命,数十年来都是波澜不惊的唐家堡中,究竟发生了何种变故? 唐门长子唐方心思缜密,心念一动,低声问道:“爹,两位叔叔是如何死的?是否得了急病,突然暴毙?” “不是。”唐老爷子此刻仿佛连头都已比平时大了好几倍,稍微摇晃都觉得异常沉重,“多年来,他们虽然极少见到阳光,但内功精湛,身体健壮,这急病从何而来?我已经仔细检查过他们的身体,从头到脚、全身上下虽无任何刀剑的伤痕,但脸色透明,肢体冰冷而僵硬,显然是中毒而死。” “中毒?”唐方惊诧地微微摇了摇头,似乎不容置信。 说到毒药,蜀中唐门非但是这方面的行家,更是这方面的老祖宗,最中之最,用毒之道,纵观天下,只怕无人能出其右,世上能以毒药杀死唐门子弟的又有几人?唐门二老与毒药打了一辈子交道,到最后竟是死在毒药之上,此事说来,非但可笑,也极其匪夷所思。 “嗯!他们绝对是中毒身亡。”唐老爷子脸色凝重地点了点头,“这种毒无色无味,无迹可寻,中毒之人事先既无朕兆,中毒之时也丝毫不能发觉,不知不觉便已死亡。” “如此说来,这种毒决非本门之毒。”一直站在唐老爷子身边的唐朝突然沉吟着说,“本门之中,毒有千种万种,却没有如此怪异又如此歹毒的毒药。” “你说的没错。”唐老爷子目光转动,瞧了唐朝一眼,“发现他们是中毒而死之后,我就已经将江湖上的使毒高手在心里细数了好几遍,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种毒应该出自苗疆一流。” “苗疆?莫非是阴婆子的‘冰魄之毒’?”唐刚失声说道。 “是不是阴婆子的‘冰魄之毒’,我倒不敢肯定。”唐老爷子拧紧了双眉,沉吟着说,“不过照他们中毒的迹象看来,多半八九不离其十。” “爷爷!”适才正堂里一片死寂,生性喜欢说话的唐心此刻早已憋不住了,不迭声说,“可是唐家堡与那个老毒婆素无瓜葛,从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她为何要害死两位叔祖父?而且唐家堡戒备森严,别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算是一只小小的苍蝇,也休想瞒得过堡中众多耳目飞进来,她又是如何潜入藏书阁中的?最主要的是,她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潜入唐家堡,为的又是什么?该不是想要向我们挑衅吧?” “凶手究竟是不是阴婆子,此时此刻,我们姑且不论。”唐老爷子长出一口气,又倒吸一口气,“这人这么做,当然是有所企图,但决不是只为了挑衅那么简单。” “那又是为了什么?”唐心嘟着小嘴问道。 唐老爷子摇摇头,轻叹一声,却不言语。 “爷爷,你怎么不说话?”唐心走过来摇晃着唐老爷子的手臂,“是不是……你已经知道了原故,却又不想说出来?” “心儿,不许胡闹!”一个年约四旬、脸色白净、颌下无须的中年人低声轻斥,“如今堡中出了这等大事,你一个女孩儿家还来捣乱做什么?还不赶快退下去!” 这人乃是唐老爷子的第六子、唐心的父亲唐屈,为人刚正不阿、不苟言笑,仅生唐心此一女,唐心自小活泼骄纵,他平时极少加以颜色相向,但此刻事关重要,岂容她胡作非为?便忍不住出言喝止。 “爹……”唐心一眼瞥见父亲脸色微愠,心知他已暗生恼怒,不由得悄悄吐了吐舌头,不情愿地放开了唐老爷子的手,慢慢退了开去。 “爹!”唐屈踏上一步,凑近唐老爷子低声问道,“两位叔叔守护藏书阁已有多年,如今死得如此蹊跷离奇,难道……凶手竟是为了堡中藏书而来?” “如果只是盗贼,那倒也罢了!”唐老爷子脸上露出一丝沉思之色,“上午巳时三刻,我为他们送饭过去,他们竟没有像往常那样出来拿饭,我就预感到有些不对,打开门进去的时候,他们二人已没了气息,只见藏书阁里一切整齐如常,丝毫没有打斗和翻箱倒柜的凌乱痕迹,显然并非盗贼所为。”说到这里,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突然“啊”地一地低呼,伸指在自己额头上打了栗暴,脱口说道:“不好,我怎么如此糊涂大意,竟忘了那东西?” 唐屈心头一紧,急忙问道:“爹,你忘了什么?” 唐老爷子没有回答,脸色越发凝重,沉声道:“方、刚、正、义、不、屈、天、地,你们八兄弟都随我来,其他人等都留在这里。” 方刚正义、不屈天地,是唐老爷子八个儿子的名字。八子眼见父亲双目之中竟似隐藏着某种恐惶,都是心头一惊,暗暗忖道:“那东西究竟是什么?居然让泰山崩于眼前都面无惧色的老爷子害怕成这般模样?” 这时,唐老爷子已大步流星走了出去,八子心头惴惴不安,摒紧呼吸,匆忙鱼贯跟随。 (三)藏书阁 蜀中唐门既为武林世家之一,财力与势力自然不在话下,仅是堡中面积便已非同寻常,占地之广,据说仅仅次于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首――飞龙堡,但若论时日,唐门崛起却早了飞龙堡几近三百年。 早在一百年前,唐门便诞生了一位美貌与智慧兼备、才情与品德并重的奇女子――唐婉儿。唐婉儿虽然出身于武林世家,却天生不热衷于武,也不擅长女红,独爱捧读先人遗留下来的各种各类的诗词书籍,《诗经》、《禹贡》、《史记》、《汉书》、《茶经》、《营造法式》……诸子百家无一不熟记于心,尤其擅长园林技艺,穷其一生心血,综合毕生知识,生生将唐家堡倾心打造成了一座当今天下独一无二的庄园,既承袭了江南温婉的特色,又溶合了自己充满才情的风格,时至今日,中原大地、大江南北,依然没有哪一座园林可与之媲美,俨然已有“天下第一名园”之赞誉。 藏书阁乃是唐门两大禁地之一,收藏陈列了唐门数百年来先人遗留下来的各类书籍,其中不仅包括唐门族谱、唐门创派历史,还有武功秘笈以及列代先人曾经使用过的、赖以扬名立万的兵刃,若无唐老爷子的允许,就连他的八个儿子都不敢妄入半步。 藏书阁座落在唐府中央,占地不甚宽广,但四面围墙高筑,竟达四丈八尺,如此高度,就连唐老爷子也不能一纵而上,唐门八子更是只能望而却步、一筹莫展。打开上了三把巴掌般大小的铜锁的厚实重门,一眼望去,便能看见一座两层的阁楼,紧闭的红色大门上,书写着三个镂金大字:藏书阁。 唐老爷子带领着八个儿子,一言不发,脚步沉重地走了进来。唐门八子连大气也不敢出,八双目光用最快的速度一齐扫视了阁中一遍,但见阁中书柜林立,书籍琳琅满目,排放整齐、井然有序,果然没有丝毫凌乱的痕迹。唐老爷子却目不旁顾,脚步不停,大步走入左边的一个屋子,在一面白色的墙壁面前停了下来。他目光灼灼,在这面墙壁上审视良久,突然脸色一变,刹那间竟变得再无血色。 “爹,你在看什么?”唐方察觉出唐老爷子的异样,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 “有人动过这里。”唐老爷子的声音竟似有些激动。 “这不过是面普通的墙壁,有没有人动过,能有多大干系?”唐方凝目看去,只觉这面墙壁洁白的颜色微微有些眩目,却看不出有丝毫的可疑之处。 “谁说这墙壁普通?”唐老爷子沙哑着声音说,“你们知不知道,这是个极其隐蔽的机关所在,在它的后面隐藏着一个至关重要、可以改变唐家堡命运的秘密?” 此言一出,唐门八子全都大吃一惊,脱口齐声叫道:“关乎唐家堡命运的秘密?那又是什么?” 唐老爷子摇头不答,只是缓缓道:“这个秘密,不仅仅关系到唐家堡的命运,与整个武林局势也有极大的关连,一旦泄露出去,江湖上必然掀起轩然大波,腥风血雨,纷争杀戮,人人自危,天地都不得安宁。” 唐门八子见唐老爷子说的煞有介事,知道这个秘密必然惊天动地,不容小觑,俱都摒紧了呼吸,不敢发出半点声响。 唐老爷子也不言语,慢慢伸出微显颤抖的左手,也不见他有何动作,忽听一阵“轧轧”声响,那块本来毫无异样的墙壁竟突然缓缓向上移动起来,直至升起半人多高时,唐门八子这才看清里面竟又是一间斗室。 “原来这里面果然还有机关。”唐门八子只觉心头怦然而动,谁也抑制不住自己猛烈的心跳,“只是这斗室之中,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唐老爷子当先猫腰钻入,快步抢到右侧,突然发出“啊呀”一声惊慌无比的惨叫,猛地一个站立不稳,一头栽倒。 唐门八子急忙抢入,争先恐后地扶起他,一时间竟慌了手脚,七嘴八舌地不迭声问道:“爹,怎么了?”“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唐老爷子定了定神,长出一口气,苦笑着长叹道:“完了,完了,我所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真是天亡我也!” “爹,你究竟在说什么?什么完了?”唐方跺脚道。 “事已至此,我也无须隐瞒了。”唐老爷子站稳身躯,脸色显得极其阴郁,“你们八兄弟全都给我仔细听明白了,今日我将告诉你们一个天大的秘密,你们切切不可泄露出去,否则格杀勿论。”说到最后四个字,他扬手在虚空中用力一劈,作出一个“杀无赦”的动作。 唐门八子从未见过唐老爷子如此郑重其事,都知事态严重,一齐心头暗凛,齐声应道:“是!” (四)唐门秘史 数百年前,唐家堡只是一片满目疮痍、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在山野深处,住着一对父子,父亲名叫唐天保,儿子名唤唐慕尧。父子二人终日以打猎为生,与世无争,日子过得倒也轻松惬意。 人世之事本无常,一次小小的意外,竟扰乱了唐家父子平静的生活,也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这一日,唐家父子依然一如常日,将猎得的动物拿到远在数十里外的集市上贩卖,途经一个小树林的时候,树林里突然有个微弱的声音在断断续续地呼唤:“水……水……” 此时正值深秋,北风呼啸而过,山路上冷冷清清,唐家父子循声看时,只见林子里的一棵老树下躺着一个人,这人一身盔甲装备,长发散乱,一支长枪就摆在他身边触手可及的地方,但他的胸部已被一柄利剑贯穿,满身血迹,面色苍白,显然已经身负重伤,虽然一时不能就死,但已只剩下一口气,多半不能成活。 唐家父子环顾四周良久,才小心翼翼的走过去。那人果然还未断气,身上染血的盔甲正在夕阳下闪闪发光,右手紧握着―个血红的小包,双目直直的凝视着唐家父子,露出种哀求之色。 唐天保心肠最软,对一个垂死之人的请求当然不会回绝,急忙扶起那人,往他的嘴里灌了几口山泉水,问道:“瞧你这副模样,难不成是个带兵打仗的大将军?” 那人点了点头,目光又落在右手那个小包上,原本苍白的脸上突然泛起红晕,眼睛里也有了神采,忽然凝视着他说:“我已将死,你可以帮我做一件事吗?” 唐天保心里暗自嘀咕:“小包里究竟是什么东西,居然值得他如此重视?”但对于一个将死之人,他如何能够拒绝?于是不假思索地点头道:“你有什么未了之事?只要我们父子办得到的,一定尽力相助。” 那人用力微微挪动着右手,无力地说:“这小包里面有一本黄皮书,记载的是修炼一些绝世武功的上乘心法,还有一本是毒经,记载了许多种毒药的炼制和使用暗器的手法,我已时日无多,现在就将它赠送给你们,望你们妥善保存。至于我未了之事,就写在毒经里面,我无须多说,日后你们自然能够明白。”说完这番话,突然头一歪,两脚一蹬,竟已气绝身亡。 夕阳西沉,山风更厉,片片枯叶满天乱飞,此情此景竟是说不出的凄凉。唐家父子就地挖了个深坑,将那人的尸体草草掩埋了,依照那人的遗言,回到深山中,日以继夜地习练那本黄皮书上所记载的武功心法。春去秋来,寒暑往返,也不知经过了多少时日,不知不觉中,唐慕尧已由那个面黄肌瘦的小孩童长成身躯茁壮的少年,学会了黄皮书上记载的所有武功,唐天保却因资质和年龄所限,无法参悟其中奥秘,只领悟到两成,便放弃了武功,专心研究那本毒经,如此一来,父子二人都大有所成。此后,唐家父子开始闯荡江湖,一个擅长使毒,一个武功绝顶,很快便闯出了名声。 好运仿佛总是喜欢眷顾唐家父子,一个机缘巧合,父子二人无意中飞来横财,摇身一变,变成了家财亿万的武林大豪,唐门也因此而诞生,时历数百年,经过唐家祖祖辈辈的子弟不懈努力,唐家堡终成气候,由一个小小山野村落发展成如今的小城市。 (五)疑惑 故事到了这里,唐门八子却依然听得如坠云里雾里,一时不得要领,每个人心里都在寻思猜测:“那个将军究竟是什么人?一个带兵打仗的人哪来的武功秘笈和毒经?他临终前交托唐家父子的遗愿又是哪一件事?”思来想去,却又觉得其中最为奇怪的莫过于唐家父子意外得到横财一事,只是唐老爷子既不肯明言,身为人子,自然也不敢多问。 唐门八子中,唐地虽然年纪最小,但最是聪明,心细如发,他揣摩了许久,仍觉这段故事似乎与那个关乎唐门生死的秘密毫不相干,忍不住低声问道:“爹,你突然说起唐门秘史的意思是……” “难道你们都还不能明白其中奥秘?”唐老爷子深深吸了一口气,“世间最动人心者,不外乎财富,对于我们江湖人而言,如何拥有一身天下无敌的绝世武功,才是最为重要的,自古以来,有多少人曾经为了争得‘天下第一’这个虚名而不择手段、拼个你死我活,纵然是家破人亡、人神共厌也在所不惜?” “爹的意思是不是说……”唐地脸色一变,脱口说道,“这个关乎唐门生死、武林局势的秘密,就是唐家父子遗留下来的武功秘笈和毒经?” “嗯!当年你爷爷临终前命我接管门户时,曾经对我说过,那本武功秘笈和毒经代代相传,其中隐藏着另一个秘密,也记载着唐门列代先人研制毒药和暗器的心得、方法,就算我丢人丢命,也决不能把它们弄丢了。”唐老爷子紧紧握住了拳头,咬牙痛声道,“可是现在,秘笈和毒经都已经不见了,假如因此而造成江湖祸乱、武林浩劫,我如何还有脸面见唐门列祖列宗?”说到动情处,他不由得狠狠地在自己胸膛上捶了一拳。 刹那间,唐门八子全都手脚冰冷,八颗心一起沉到了脚底,欲待出言安慰沉浸在痛苦与绝望中的唐老爷子,却哪里还说得出只言片语…… 第三章 卖棺人 (一)安排 唐老爷子回到正堂的时候,每个人都发觉到他已经变了,仿佛在刹那间苍老了不止十年。每个人都想知道在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并没有人提问出来,因为他们都知道唐老爷子和他两个胞弟的感情,如今兄弟三人阴阳两隔,这老人心中必然悲痛不已,这时候再出言相询,无异于雪上加霜,使得唐老爷子更加伤痛。 唐老爷子站在唐门二老尸首之前,良久良久不发一言,心中却感叹良多,仿佛又回到了年轻时代,昔日的唐门三子仗剑江湖、快意豪情,那是何等的美妙人生?他猛地抬起头,眼中竟似已有泪光,看了站在身边的唐方一眼,沉声说道:“唐方,你二叔终身未娶,没有子嗣,你三叔虽有一子,但此子早年间曾屡铸大错,被你三叔逐出唐门,责令今生今世不得踏入唐门半步,更不得以唐门子弟自居。如今他二人身遭惨死,竟无儿孙前来送终,你身为唐门长子,理当行此孝道。” “是,爹!”唐方诚惶诚恐道,“孩儿一定为两位叔叔恪守孝道,斋戒百日,守孝三年。” “不,我的意思只怕你是没有听明白。”唐老爷子摇摇头,缓缓转过身子面对着唐方,“我要你亲自打理他们的身后事,虽说人死即入土为安,但此时暂且不必着急,你先用药物将他们的尸身保护得妥妥当当,千万千万不能受到任何侵蚀腐烂。” “爹,你这是……”唐方狐疑着眨了眨眼睛,显然不明白唐老爷子此举是何用意。 “我不能让他们死不瞑目。”唐老爷子大手一摆,一字一句地森然说,“如果不能找出凶手为他们报仇雪恨,我就为他们陪葬。” 江湖上人人俱知唐老爷子说一不二,言出必行,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了所有人的惊呼! 唐老爷子又挥了挥手,示意众人不必浮躁,沉声说:“唐门子弟全都给我听好了,即日起,所有人都必须全力缉凶,不论花费多少人力、财力,务必在最短的时日之内找到凶手,以告慰二老在天之灵。” 一时之间,正堂内哑雀无声,但每个人的心里都是一样的想法:“报仇!” “唐门二老被人毒杀,死于非命,此事万万不可张扬,丢了唐家堡的颜面倒在其次,不能惊动了凶手,让其产生戒备之心而后逃之夭夭,才是重中之重。”唐老爷子双目环顾,从儿孙们的脸上一扫而过,“你们都明白了么?” “是,明白!”众人异口同声应道。 “唐刚。”唐老爷子转身面对唐刚而立。 “是,爹有何吩咐?” “稍顷之后,我修书一封,你带上两名弟子速速赶赴苗疆呈于阴婆子。” “是!”唐刚退出,自去准备行装。 “唐天、唐地,你兄弟二人带领一干人等把守住南北入口,关闭城门,除了本门弟子,不许任何人出入。”唐老爷子在这紧要关头,每一个想法都经过深思熟虑,布署起来井井有条,颇有大将之风,“唐不、唐屈,你兄弟二人带领一干子弟,上街巡视,逐个留意,但凡形迹可疑之人,都不可遗漏。” 不屈天地四人领命而去,唐正、唐义二人相视一眼,齐声问道:“爹,我们留下来做什么?” “你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唐老爷子叹了口气,“藏书阁乃是唐门两大禁地之一,不可一日没有看守之人,你们就接替你们二叔和三叔的任务,看守藏书阁。” (二)唐心的心事 眼见八个儿子都已领命而去,唐老爷子满意地点了点头,目光一瞥间,只见唐心把嘴巴凑近唐朝耳边,正在小声嘀咕着什么,于是问道:“你们在商量什么?” “爷爷!”唐心怯生生地看了唐老人一眼,小声说,“今日在街上,我遇见一些非常奇怪的事。”不等唐老爷子发问,生性活泼俏皮的她已吱吱喳喳地将今日所遇之事一字不漏地和盘托出。 唐老爷子静静地耐着性子听完唐心的叙述,默然良久,忽然摇摇头,颇不以为然说:“早在三百多年以前,唐家堡就已对外开放,允许外地商贾自由出入做买卖,其间人来人往,三教九流,我倒不觉得这拿刀的年轻人有何可疑之处。” “爷爷!你仔细想一想,”唐心嘟着小嘴说,“那个小乞丐只不过是偷了他一本书而已,又不是什么天大的事,他为何非要追杀小乞丐不可?还有,他身怀绝技,到唐家堡来又是为了什么?” “唔!”唐老爷子攒紧了眉头,沉吟着说,“听你这么说,这人倒的确有几分可疑。” “最奇怪的不止这些。”唐朝也拧紧了双眉,“说‘好快的刀’这一句话的人,究竟是谁?当时除了我和十九妹以外,就只有那个又聋又哑的半老头子,难道竟还有第四个人隐藏在我们没有发现的地方?” “你真的能确定他的确是又聋又哑?”唐老爷子若有所思地问道。 “这……”唐朝迟疑着,似乎也已不敢太过武断。 “何止是又聋又哑,他简直还是个瞎子。”唐心抢着说,“六哥的马近在咫尺,眼见就要撞过来了,他却偏偏好像看不见似的,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唐老爷子低头沉思良久,忽然又抬头说:“唐朝,你想办法接近那个拿刀的年轻人,探听一下他的口风,看看能不能挖出他的来路,到唐家堡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唐朝口中刚刚应了一声“是”,尚未移步,忽听堂外传来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唐方之子、唐门长孙唐飞快步奔来,恭声说道:“爷爷,门外有位客人求见。” 唐门适逢惊变,日后变数尚难预料,唐老爷子本已心乱如麻,如何还有见客的心情?他皱着眉头,摆了摆手,说道:“不见,你就推说今日府上多有不便,改日再来。” “这位客人说有要事相商,非见不可。”唐飞为人淳厚,谨慎稳重,见唐老爷子脸露不悦之色,更加小心翼翼地说道。 “非见不可?好大的架子,好大的口气!”唐老爷子冷冷一笑,鼻子里重重哼了声,“这人姓甚名谁?” 唐飞畏畏缩缩地小声说:“他说他是韩大少……” 话未说完,唐老爷子突然“哎呀”一声惊叫:“是他!”声音中竟似充满了惊喜之意。 唐飞却被这突如其来的呼声吓了一跳,唯唯诺诺,不敢接话。 “快,快请,快请他进来!”唐老爷子笑逐颜开,不胜欢喜,“这位贵客,唐家堡可得罪不得,千万千万别要怠慢了他。”口中嚷嚷地说着话,脚下已三步并作两步踏出了门槛。 “韩大少?”唐心怔怔地瞧着唐老爷子的背影,一脸迷惑不解的样子,回头问唐朝,“六哥,这位韩大少是谁呀?瞧爷爷的欢喜模样,竟似比见到了小姑姑还亲。” 唐老爷子这一生娶了两个妻子,共生八子六女,六个女儿都远嫁他乡,夫婿个个都是人中俊彦,或为武林世家子弟,或为王侯将相所出,家世显赫,一时不可喻亮。唐心口中的“小姑姑”是唐老爷子最为疼爱的幼女唐笑笑。唐笑笑自幼不爱习武,认为是真女儿,便不该行走江湖、抛头露面,应当知书达理、三从四德,是以终日沉醉于诗歌词赋之中,能吟善舞,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深得唐老爷子喜爱。因为远嫁京城,山高水重、天涯路远,自出阁以后,三年方回唐家堡一次,更令唐老爷子思念,每一次相聚,便是唐老爷子最为快乐、倍加珍惜的时光。 唐朝只是抿嘴微笑,一言不发。 “六哥,你贼笑什么?莫非你也不知道这个人的来历?”唐心眨动着狡黠的眼睛问道。 “我自然知道的。”唐朝又笑了笑。 “既然知道,你倒是说呀!”唐心轻轻在唐朝手臂上拧了一把。 “十九妹,莫非你已经忘记了,在你十岁那年还流着鼻涕的时候,韩大少还曾经抱过你呢!”唐朝的笑容笑得忒贼。 “呸呸呸!”唐心不迭声说,“我长这么大了,除了我爹和爷爷,何曾让别的男子抱过?看我不打烂你这张吐不出象牙来的狗嘴巴!”说着,举起纤纤玉手,作势欲打。 “哎呀!”唐朝故意惨叫一声,拔步就逃,边跑边说:“十九妹是真的忘记了,还是觉得难为情?那一年,韩大少跟随着他的师父‘刀圣’来到唐家堡作客,你见人家长得好看嘴巴又甜,说话很讨人喜欢,就死缠着人家非跟你拜天地不可,人家是大半个小伙子,哪里好意思和你玩这过家家的游戏?谁知你死活不依,还哭哭啼啼地说要告他一状,弄得他拿你没办法了,只好拿出一串糖葫芦,这才把你哄得服服贴贴的。八年了,转眼间便已八年过去了,当年的那个爱哭爱闹的小女孩早已出落成标致的大姑娘,却不知当年那个懵懂少年又是如何一个模样……” “你还说,你还说……”唐心满脸绯红,不依不饶地追打着唐朝。 “你不承认也没关系,骗得了我却骗不了你自己。”唐朝一边躲闪一边不迭声说,“你敢不敢发誓从来都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唐心停止了追逐的脚步,心底某些蛰伏多年的记忆不自觉的被唐朝这一番话勾了起来:那是一个寒风渐起、阳光温柔的初秋,一个身着一袭白衣、圣洁如神的影子的少年,就这样不经意地闯入了她的生命,在她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一抹永不消失的痕迹,烙上了一道永不褪色的印记;因为他当年的一串糖葫芦,让她永远喜欢上了糖葫芦这东西,喜欢上了“糖葫芦”这名字;也正是因为他当年的那串糖葫芦,才让她知道了什么是“情窦初开”,尝遍了“相思”的滋味……八年了,转眼间就已是八年过去了,是啊,时光是过得如此飞快,一切都已物是人非,顷刻之后,二人再度相见,彼此之间,还能认得出来吗? 刹那间,唐心只觉百感交集,心头乱纷纷地一片,呆呆地站在原地,却已浑似忘了自己置身何处何方! (三)卖棺材的人 天空中,飘浮着一片片白云,阳光仿佛是金色的,照在这人的身上,洁净的白袍发出种眩目的光彩,乍看之下,竟似是神的影子。 看见这人,唐心忽然“咦”地一声轻呼,扭头问唐朝:“六哥,他就是韩大少?” 唐朝目光熠熠,眨也不眨地瞧着那人手里的刀,眉头止不住一阵微微的颤动,一时没有说话。 “他不是韩大少。”说话的人是唐老爷子。 “晚辈不是。”白袍刀客恭恭敬敬地向唐老爷子鞠了一躬,脸上带着一丝从容、淡定的微笑道。 “你不是?”唐心似乎有些失望,看了唐飞一眼,“刚才大哥明明说的是,韩大少前来求见……” “哦?”白袍刀客也看了唐飞一眼,含笑道,“看来其中必有误会,多半是唐大哥听错了。” “是啊,是啊!是我没有把话说明白。”唐飞举起袖子在额头上抹了把汗,不胜惶恐说,“其实……其实我刚才要说的是‘他是韩大少的朋友’,可是给爷爷那么一个惊呼,下面的话就全咽回去了。” 唐老爷子拧着眉头看着他,心里暗暗叹息:“似他这般老实巴交、胆小谨慎的模样,如何能成大事?如果能有唐朝五分的胆色气魄,便让我少了些遗憾。”他抬目看着白袍刀客,缓缓说:“你是韩大少的朋友?” “是。”白袍刀客本就生得俊逸超群,此刻脸上又总是带着种绝不令人讨厌的笑意,更有种说不出的优雅、潇洒的味道。 “是什么样的朋友?”唐老爷子目光凛凛,就像是一把刀似的,仿佛插入了白袍刀客的心里。 白袍刀客面对着唐老爷子眼中无形的“杀意”,竟似恍如未觉,淡淡说:“晚辈与韩大少虽非生死患难之交,但因彼此间有某些方面志同道合,是以尚可算是半个知己。” “韩大少可谓是江南第一才子,博古论今,才情无限,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诗歌词赋、琴棋书画,都有所涉猎,尤擅酒道茶经,乃是当今天下第一品酒高手,由他亲手调配出来的美酒,就连京师第一巧手李神手都自愧不如、望洋兴叹,由他亲手沏泡出来的香茗,只怕也只有昔日的‘茶圣’陆羽方能与之媲美。”说起韩大少这个人,唐老爷子神情陶醉,兴致似乎极高,“去年今日,老夫曾与他共赴黄鹤楼,酩酊大醉三日三夜,意犹未尽;去年初秋,老夫与他也曾藏身飞来峰中品茶,他以峰中山泉之水泡制出来的龙井,火候恰到好处,三日之后,犹觉唇舌留有余香。”说到这里,他斜睨了白袍刀客一眼,问道:“你说的志同道合,不知说的是哪一方面?” “琴棋书画,晚辈虽不在行,酒道茶艺却也略懂一二。”白袍刀客微笑着说,“如果老爷子不嫌晚辈烦腻,晚辈随身就带有上好龙井一包,可以当场泡制,一来既可谢晚辈冒昧打扰之罪,二来也望老爷子指点则个。” 说到“品茶”,唐老爷子“咕嘟”地咽了口口水,摇头叹道:“事不凑巧,今日当无此良机领略阁下的大好茶艺。”他微微一顿,目光一转,又问道:“韩大少交游广阔,朋友遍布天下,但凡是他朋友,老夫都略有所闻,不知阁下是哪一位?” 白袍刀客恭声答道:“晚辈姓虞,词牌名‘虞美人’之‘虞’,单名一个‘机’字……” “噗哧!”唐心突然失笑道:“虞姬?一个大男人竟起了这么个扭扭捏捏的脂粉名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皇宫里的哪一位妃子!”微微一顿,似乎想起了什么,“啊”地一声,扭头又问唐朝:“是了,六哥,昔日楚霸王项羽的妻子不是也叫‘虞姬’吗?” “小姐误会了。”虞机神情自若,丝毫不以为忤,淡然笑道,“在下之‘机’,非是此‘姬’,乃是胸藏万机之‘机’。” “这有何不同?”唐心撇了撇小嘴,“听来听去,还不是一个意思?” 虞机微微一怔,笑而不语,竟作等闲视之。 “心儿,虞先生既是韩大少的朋友,又是唐家堡的客人,岂可无礼!?”唐老爷子狠狠瞪了唐心一眼。 唐心悄悄吐了吐舌头,一闪身,躲在了唐朝的身后。 “瞧虞先生气宇不凡,实是人中龙凤,不知何处高就?”唐老爷子颜色稍霁,温声问道。 “晚辈本非江南人氏,几经辗转,如今供职于江南‘万寿无疆如意堂’谢三爷门下,司职总管。”虞机的声音温文尔雅,令人如沐春风。 “虞先生说的谢三爷,莫非是江南‘万寿无疆如意堂’的大老板谢知谦?” “是!” “谢三爷大名,老夫虽早已如雷贯耳,但天各一方,无缘见识,彼此素无往来,不知先生到此,有何贵干?”唐老爷子拧眉说道。 “不瞒老爷子你说,晚辈前来拜访,乃是受谢三爷之托、又蒙韩大少亲笔修书所荐,”虞机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洽谈生意事宜。” “你做的是什么生意?”唐老爷子又拧起了眉头。 “‘万寿无疆如意堂’是江南一带最大最享信誉的棺材铺,晚辈到此,自然卖的就是棺材。” “卖棺材?”唐老爷子脸色微变,沉声道,“你居然跑到唐家堡里来卖棺材?” “草木一秋,人生百年。生老病死,乃是一种必然的过程,人人都不可避免。”虞机神情淡定,从容而言,“棺材虽是为人所避讳,但非是不吉之物,而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人人所需,不可或缺。龙生九子,各不相同;物有贵贱,人亦有尊卑之分。达官显贵用的是金银玉棺,大富人家用的是上好材料,就连凡夫俗子死后也必备薄棺一副,以免暴尸荒野,一饱狼吻。可见这棺木生意,天上地下、五湖四海,处处皆可去得。” “虞先生怎知唐家堡需要这东西?”唐老爷子听他说的在情在理,语气不由得松了少许。 “不敢欺瞒老爷子,其实在此之前,晚辈已经在堡中仔细丈量过了。”虞机微微一笑,“仅是唐家堡堡中的居民,便多达九百三十六户,按人口计算,每一户人家平均有五口人,合计起来便是四千六百八十人,再加上那些流动往返的商贾,几近一万人……” 话未说完,忽听唐朝冷笑道:“原来虞先生是有备而来,早已摸清楚了唐家堡的底细。” 虞机微微一愣,笑了笑说:“所谓经商,靠得就是智慧和心思。做生意只为图利,若是净亏不赚的买卖,谁也不会做的。在下只是觉得,唐家堡便是块风水宝地。” 唐朝哼了一声,还未说话,忽见唐老爷子大手一摆,说道:“不必多言,虞先生既是韩大少的朋友,这面子老夫就给了,只是近来堡中多有不便,棺木暂且不要运来。” “老爷子,晚辈此行携有十副上好楠木棺材,本想做个门面摆设,如今便赠与贵堡……”虞机偷眼瞧了瞧正堂里面,满脸都是谄媚、讨好的微笑,“说不定,日后定然用得上。” 唐老爷子脸色倏然一变,尚未说话,忽听一阵脚步声响,一人气喘吁吁、跌跌撞撞地狂奔而来,边跑边叫道:“爷爷,二伯……二伯他们回来了。” 唐老爷子抬目看去,见是唐正之子唐玉,不由得眉头一皱,斥道:“怎么回事?唐刚不是已经去了……”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了虞机就在当前,立即改口说道:“……出了唐家堡吗?” 唐玉看了一眼虞机,欲言又止。 虞机久历尘世,习惯了见风使舵,此刻早已瞧出其中端倪,连忙拱手作揖说:“老爷子,既然此事就这么定下来了,晚辈先行告退,改日再来登门拜访。”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包,递与唐老爷子,又道:“这是晚辈以重金购得的上好龙井,用来孝敬你老人家,还望老爷子笑纳。” (四)噩耗 直到虞机的身影渐渐远去,再也听不见他的脚步声,估计已走出了前庭,唐老爷子才凝视着唐玉,缓缓问道:“你刚才说……唐刚回来了?” “是。”唐玉一脸凄色,眼眶中竟似有泪水在打转。 唐老爷子心里“格登”了一下,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急声问道:“他不是去了苗疆吗?” “二伯根本就没有出堡。”唐玉终于忍禁不住,眼泪“啪啪”掉落,抽噎着说,“爷爷,二伯……二伯已经死了……” “你说什么?”唐老爷子高大的身躯一晃,几乎站立不稳跌倒下去,“唐刚死了?” “是……”唐玉伸手抹了把眼泪,“他的尸首就在外面。” 第四章 出堡 (一)唐玉 唐刚的尸身就暴露在温暖的阳光下,肢体尚有余温,显然死去尚不及半个时辰,颈项以下全无伤痕,令他致命的部位是他的五官,七窍流血,血肉模糊,平时端正的容貌已面目全非,就像是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鬼,神情非常恐怖,若非他身上的衣物证明了他的身份,唐老爷子几乎没有认出来。 “他是怎么死的?”唐老爷子默然半晌,勉强定了定神,回头问唐玉。 “二伯死得很惨。”唐玉深吸一口气,“他的舌头被人用某种利器连根割断,双目被一种极其细小的暗器射入,双耳也被一种细如伞骨的东西贯穿。” “好残忍的杀人手段。”唐老爷子双拳紧握,青筋根根浮现,牙齿咬得“格格”直响,“仅是割舌、刺眼,就已足以致人于死命,竟然还用贯耳的手法加以残害,凶手简直是个丧尽天良的疯子。” “瞧这手法,凶手仿佛跟二伯有不共戴天之仇,非如此方解心头之恨。”唐玉轻叹一声,只觉毛骨悚然。 “那是什么利器?” “我查不出来,这东西并没有留在二伯的头颅里面。但根据我的经验,初步认为,这是一种坚硬的长针,只有这种东西才能刺穿人的颅骨。”唐玉拧紧双眉,慢慢地说道。 唐老爷子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知道唐玉绝不会猜错,因为唐玉是个出色的仵作,经验丰富,推断合理,熟知江湖上各种形形色色的杀人手法。 “据我所知,江湖上绝没有哪一个门派使用过这种杀人手段,也没有使用这种暗器的高手。”唐玉继续说道,“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想不到凶手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难道唐刚死的时候,没有第二个人在场?”唐老爷子问道,“那么他是什么时候才被人发现送回来的?” “没有人送二伯回来。”唐玉摇摇头说,“他是被人扔上马背驮着回来的,那匹马是匹识途的老马。” “唐刚应该不是打算一个人去苗疆,跟他在一起的人是谁?” “是四哥和八弟。” “唐龙和唐鹏?”唐老爷子身躯微颤,沉声问道,“现在他们的人呢?是不是也已经死了?” “他们还活着,可是……”唐玉的声音忍不住有些颤抖,“可是他们不仅变成了又聋又哑的瞎子,还成了四肢不全的残废。”他微微一顿,长叹道:“凶手似乎存心留下他们的命,所以用的手法稍轻,行凶之后,又为他们敷了上好的金创药,让他们不至于流血而死,殊不知,他这么做,却比杀了他们更残忍。” “如此说来,凶手岂非毫无线索?” “没有,既无凶器又无目击者,我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凶手是谁。” “可恶!”唐老爷子狠狠一拳击在自己的右大腿上,暗暗骂了声“龟儿子”,“凶手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 “很显然,他是不想让二伯到苗疆寻找阴婆子。”唐玉沉吟着说。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唐老爷子目光闪烁,神情若有所思,“凶手很可能就是杀死唐门二老的那个人?” “是不是同一个人,我不敢确定。”唐玉摇头缓缓说道,“我只能确定一件事,凶手一定就隐藏在唐家堡里,伺机而动,欲将我们唐门弄得人心惶惶,逐个击破。” 敌暗我明,这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唐老爷子忍不住暗暗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觉手脚冰冷到了极点,额头上却已沁出了丝丝冷汗。 “爷爷,当此情形,我们是不是应该作出一些防范措施?”唐玉小心翼翼问道。 “你认为该怎么做?”唐老爷子反问道。 “第一,唐门子弟应该小心防御,加强戒备,不可落单,闲杂人等不可妄出府中半步。”唐玉看了看唐老爷子,“第二,发出封堡通告,责令本堡居民以及过往商贾不得开市,才不至于让凶手混迹于人群闹市之中,有机可趁。” “第二点只怕行不通。”唐老爷子连连摇头道,“如此一来,至少有两个坏处,既扰乱了民心,也为凶手提供了极其安全的掩护,凶手若是随着人们藏匿,我们又不能挨家挨户搜寻,如何能找得出来?得不偿失,得不偿失!” “那么爷爷的意思是……” “说句老实话,我现在也没有什么万全之策,大家只好各自小心,严加防范。”唐老爷子抬起头,仰天一声长叹,“怕只怕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庞大的组织。”他微微一顿,突然沉声又说:“唐玉,你现在就去把外来的商贾都作个详细的调查,列出一份名单给我,或许这么做,还能发现一些可疑人物,瞧出一些端倪。” “是,爷爷这一招实在是高。”唐玉眼中露出一丝敬佩之色,仿佛对这位老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二)线索,不是线索! 唐老爷子命唐心拿出一块白色布幔,亲手覆盖住唐刚的尸体,一动不动站在那里,禁不住百感交集。 “爷爷!”一直站在他身边、许久都未曾说过一句话的唐朝突然说道,“我认为……二伯就是一条找出凶手的最大线索。” “哦?”唐老爷子转身面对着他,“你有什么看法?” “凶手对二伯如此痛恨,他们显然是相互认识的,你说是不是?” “嗯!的确很有道理。”唐老爷子想了想,又摇头否决,“可是唐刚为人忠厚,平时决不轻易得罪他人,哪里来的仇家?” “爷爷!”唐朝小心翼翼说,“我听说二伯年轻时候跟三叔祖父的儿子有过不愉快的摩擦,甚至于闹得兵刃相见,一决生死,是否真有其事?” “不错,确有其事,这件事全因你二伯娘而起,咳咳……陈年旧事,不提也罢!”唐老爷子突然脸色一变,“莫非你认为凶手就是你三叔祖父的那个不肖子?”说到这里,他又将头摇得像是拔浪鼓,不迭声说:“不会不会,那孽子早被你三叔祖父逐出门墙,与唐门再无渊源,他纵然胆大包天,谅也不敢再踏入唐家堡半步。” “既然这条线索也不可取,那么凶手究竟会是谁?”唐朝无奈地苦笑着耸了耸肩。 唐老爷子沉默了许久,突然缓缓说道:“想要找出凶手,仅靠我们唐门之力,只怕是远远不够的,看来我们必须求助于一个人了,也许只有他,才能揭开这个神秘的谜团。” “是谁?”唐朝和唐心同时问道。 “韩大少!”唐老爷子挺了挺胸膛,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这个人就是大少爷韩彻。如果不是虞机的出现,我几乎就忘记了他这个人。” “连爷爷都束手无策的事情,只要韩大少亲自出马就能迎刃而解吗?”唐心眼睛里放着异样的光芒,仿佛又想起了八年前的那个如神的影子的少年,“这个人真的是无所不能吗?” “对,他就是无所不能。”唐老爷子看了唐心一眼,意味深长地说,“连你这个天下最刁蛮任性的丫头都对他服服贴贴,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到的?” “爷爷!”唐心又不依了,嘟着小嘴狠狠跺了跺脚,两片红霞却已飞上了脸颊。 “我立即修书一封,飞鸽传书请求他的援助。”唐老爷子无心再逗唐心,脸色凝重地说,“唐朝、心儿,你们再带上几个兄弟前去接应。”末了又强调一句:“即刻启程!路上小心!” (三)出堡 暮春三月,春光已然非常熟透:满山遍野中,繁花渐乱迷人眼,万紫千红,争芳斗艳,蝴蝶、蜜蜂、小鸟这些大自然中的精灵相互追逐嬉戏,更为旖旎的风光添增了几分乐趣。 六骑快马风驰电掣般飞奔出唐家堡南门,一路向东而去。当先二骑并绺而驰,马上骑士一男一女,正是唐朝和“糖葫芦”唐心,紧随其后的是唐门孙辈中的老七唐风、老九唐羽和排行十一的唐卓、排行十二的唐越。 老五唐玉本是唐门孙辈中的佼佼者,其成就早已超越其父唐正,但若论武功与人缘,却远远不如唐朝,唐老爷子对唐朝尤其器重,常作如此评价:“唐朝日后必然有所作为,其成就或可凌驾于唐门创派祖师慕尧公之上。”其言辞中,竟似隐隐藏着某些意义,仿佛暗喻在他百年之后,唐朝或可成为唐家堡下一代堡主。唐老爷子思想异于常人,最不受旧时伦常束缚,往往推陈出新,是以才有了唐门“五大戒律”的产生。 但凡武林世家,都有一条旦古不变、不成文的规矩:子袭父位。唐老爷子却不以为然,常言“当家作主,唯有能者居之”,唐门子弟中,谁都已隐隐猜到几分,日后堡主之位,非唐朝莫属。且不说唐门八子是否持有异议,仅是唐门孙辈中的子弟便常以与唐朝交好为荣,如今风、羽、卓、越四人能与唐朝并肩作战,更是满心欢喜,无以言表。 (四)伏击 一行六人快马加鞭,迎风狂奔,不消片刻,便已将唐家堡远远抛在了身后。飞驰中,猛见唐朝举起左手在空中一挥,首先勒马缓行,回头说道:“敌在暗,我在明,如果真如爷爷所料,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就算我们已远离唐家堡,也未必就已安全。此去不足半盏茶工夫,便是驿道,途中必然经过一片小树林,小树林里易攻易守,大家提起精神,小心埋伏。” “六哥,你也忒多心了。”唐心扭头轻笑,“爷爷命我们前去接应韩大少,此行如此隐密,贼子们纵然料敌机先、能掐会算,也决想不到我们来得竟如此之快,你这么说,只不过是自己吓唬自己罢了!” 唐朝摇摇头,说道:“也不尽然,总之多加个心眼,以策万全,这是‘有备无患’。” 片刻后,那片小树林已遥遥在望。唐朝想了想,回头低声说:“你们平时极少出堡,这里的地势不如我这般熟悉,我当先开路,你们随后跟来,但距离相隔不可太近,也不可太过于遥远,小心敌人以分解的方法袭击。” 唐心兄妹五人见他脸色凝重,说得煞有介事,齐都心头一紧,暗自凝神戒备。 唐朝圈马在原地一转,纵马不徐不疾往前而行,行至小树林面前约莫三尺之处,忽觉马失前蹄,一脚踏空,竟似陷入了一个深坑之中。他心头暗凛,虽惊不乱,一提马缰,双腿用力夹住马腹,喝了一声:“起!” 那马吃痛,惊叫一声,马首高高昂起,后足猛然用力一蹬,“呼”地一声人立而起。唐朝稳稳地贴紧马背,圈转马首,带马向来路退出数尺,就在这时,身后传来“轰隆隆”一声,方才快马落足之处,竟现出一口方圆丈许的深坑,坑中寒光闪动,倒插着七、八把明晃晃的矛头和数十根尖锐的树桩,显然是剪径的绿林山贼常用的陷阱。 “陷马坑!”唐朝回头看了一眼,倒吸一口凉气,“果然有埋伏。”想到适才若是见机稍慢,一人一马已然坠入其中,生死难料,不由得暗暗惊出一身冷汗。 “六哥,发生了什么事?”唐心远远看见这边动静,急忙纵马而来。 “不要过来。”唐朝急忙摇手阻止,“退回去,大家聚在一起,千万不可分散。” 话犹未了,“咝咝”之声破空响起,三排箭矢流星般从小树林里飙射而出,一齐向唐心和她胯下坐骑袭到。 唐心“哎呀”一声,急忙圈转马首向来路飞奔,谁知才奔出数尺,两条又长又粗的绊马索平地浮现,快马收足不及,立即被绊住了前蹄,砰然倒地。这一下变故事起仓促,唐心措手不及,毫无防备地被掀飞出去,跌出丈许,匆忙站起身时,秀发凌乱,惊魂未定,酥胸起伏不止。 唐朝大吃一惊,纵马过去,大声道:“兄弟们快快下马,各据一方,护住马匹。” 唐家兄弟心里一省:“‘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看来敌人是想先毙杀了我们的坐骑,耽误了接应韩大少的脚程。”心念方动,只听四周风声疾起,飞蝗石、铁蒺藜、五芒珠、袖箭、飞刀……各种各样的暗器黑压压的一片,从四面八方一齐飞射而来。 蜀中唐门是暗器的老祖宗,门下子弟无一不是此道中的高手,眼见空中暗器如风起云涌般四散密布,心下丝毫没有半分慌乱,一齐施展唐门不传之秘“天罗织锦兜”,但见人影晃动,此起彼落,不费吹灰之力便将暗器一一阻挡开去,四人四马毫发无伤。 “贼厮鸟,竟然藏在树林里暗箭伤人。”唐朝说着话,一跃下马,伸掌在马屁股上用力一拍,那马惊叫一声,撒开四蹄向前奔去,刹那间已不见了踪影。 “十九妹,我来对付东边的贼子,西边的就交给你了。”唐朝一闪身,已闪电似的扑入了小树林。 “好!六哥,我们就来比一比,看看是谁杀的贼子多一些。”唐心刚刚扑入西方的林子里,忽听从北面传来数声惨叫! “他奶奶的熊,这小子在这里。”北方的林子里有人惊呼道。 “原来六哥使诈,说是对付东方的敌人,却转向北方偷袭。”唐心暗暗好笑,对唐朝此计大加激赏。 就在这时,忽听一个沙哑如撕布裂帛的声音冷冷说道:“小妮子,难道你竟没有听说过‘穷寇莫追,遇林莫进’这句话?给我退出去!” (五)神秘的补瓷匠 唐心微微一惊,倏见黑暗中飞出一道白光,刺向自己的耳朵,急忙闪身躲避,但那道白光来得太快,“嗖”地一声穿入她的云发,挑断了束发的丝巾,一头如云似瀑的秀发立即披散下来,遮住了她的脸面。 “看本小姐暗器,打!”唐心一时不能视物,也不管敌人是在何方,扬手打出一串铁珠子,闪身躲在一棵老树后面,匆匆忙忙拢起四散的长发。 “小妮子真是顽皮,你这是什么暗器?我不吃糖葫芦,还给你。”沙哑的声音犹似在耳,破空之声又已响起,“夺、夺、夺”之声不绝,全都钉入了唐心藏身的老树上,一半没入木中,露出溜红一截,果然是冰糖葫芦。 唐心不由得哑然失笑,才知自己刚才一时情急,错将冰糖葫芦当成铁珠子打了出去。她环目四顾,寻找那人的踪迹,但见四下里树影幢幢,风舞叶动,竟瞧不见半个人影。 “出来!”唐心将背脊贴紧树干,双手各自扣着一把铁珠子,凝神戒备,蓄势待发。“小妮子,我不就站在你的面前吗?”那个沙哑的声音冷笑道,“你长着这么一双又大又漂亮的眼睛,光天化日,居然没有看见?” 唐心心头一惊,抬目望去,这才发现就在前面一丈之外的一棵老树下,竟不知何时已悄然站着一个人。这人反身背对着唐心而立,满头花白的乱发披在肩后,全身都隐藏在暗影之中,竟是说不出的诡异和神秘。 “你……你是谁?”唐心蹙着双眉,只觉这人似乎有些眼熟,却一时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你不可能认识我,告诉你我的名字又有何用?”这人头也不回,冷笑着说。 “可是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你。” “你是不是想不起来?”这人双肩微耸,作出一个很奇怪的动作,“也许,我可以帮你恢复记忆,想起一些什么。”话音未刚,左手忽然反手打出,一道白光倏然飞起,竟似不住地盘旋转动。 唐心只道他突然出手袭击,立即扬手将手中的铁珠子打了出去,一把直袭那人背心,一把打向那盘旋飞舞的物事。“噼噼叭叭”一阵清脆的声响,铁珠子与那物事碰撞在一起,一齐坠落,地上竟散布着数块破碎的瓷片。 “原来不是暗器,是一块瓷盘!”唐心暗暗吁出一口气,随即娥眉一拧,喝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小妮子当真愚笨,再让你看一样东西,想必就能猜到我是谁了。”那人右手又是反手一扬,“呼”地一声,一条白光从他手中飞出。 他这一下动作奇快无比,手法也非常怪异,唐心还未反应过来,“卟哧”一声,那白光已钻入了她身后的老树躯干之中,全根而没,一穿而过,在前方的一端,系着一条极其细小的丝线,洁白柔软,似是蚕丝,在树干后却露出一截细如伞骨的十字钻尖。 “是你!”唐心灵光一闪,脑海中浮现出一张苍老的面孔,忽然惊叫道,“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补瓷匠!” “很好!你终于想起来了。”那人缓缓转过身子,露出了他的容貌――果然是唐心午时遇见过的那个又聋又哑的补瓷匠。 “你……你不是听不见的哑巴吗?”唐心禁不住吃吃道,“你怎么会说话?怎么又听得见我说话?” 补瓷匠右手微动,只听“哧”地一声轻响,穿入了树干的十字绳钻竟忽然飞了回来,落在他的掌中。他裂开大嘴,呲牙笑道:“谁说我是听不见的哑巴?你什么时候听说过这世上有听得见的聋子,会说话的哑巴?” “这么说,你是装聋作哑……”唐心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忽然惊叫道,“我明白了,原来说‘好快的刀’那句话的人就是你。” “我真是看不出来,像你这么个水灵灵的小妮子,竟然愚笨到如此无可救药的地步。”补瓷匠嗤之以鼻,“用屁股想也应该想得出来,当时除了我,还有什么人能说这句话?” “原来你故意装聋作哑是别有居心,你潜入唐家堡究竟是何用意?”唐心气咻咻问道。 “别有居心?”补瓷匠冷笑道,“我只是想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而已!” 唐心微微一愣,脱口问道:“你想要拿回什么东西?” 补瓷匠反而被她问住,半晌无言,忽然慢慢抬高了头,眼中竟似流露出种交织着悲哀、无奈、愤慨……复杂之色,黯然叹了口气! “他失去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唐心疑心大起,心里也暗暗叹了口气,同情之心油然而生,“看他伤心的样子,实在好可怜,难道他失去的东西是他心爱之人?可是他心爱之人又会是谁?是他的妻子,还是他的儿女?” “小妮子,你的话忒也太多了!”补瓷匠突然沉下了脸,恶恨恨说,“本来我无心想要取你性命,但你既也是唐家堡的人,今日留你不得。” “你要杀我?”唐心冷冷一笑,昂首挺胸说,“本小姐的命就放在这里,有本事你就过来拿吧!” “我取你性命,简直就如同囊中探物一般容易。”补瓷匠脸上发出一丝狞笑,忽然一步一步地慢慢走了过来。 (六)命在旦夕 唐心垂下目光,数着补瓷匠的步子,心下却暗自警惕,直到补瓷匠又逼近了四尺,她突然出手,扬手打出一串铁珠子和三声飞刀,铁珠子排成“一”字直取对方胸膛,三把飞刀却成“品”字形插向他的双眼和眉心。 “雕虫小技,不过如此而已,如何能在我眼前现丑?”补瓷匠随手一拂,袍袖飞卷,铁珠子和三把飞刀竟改变了方向,反向唐心打去。 瞧他如此轻松写意、娴熟自如的手法,唐心明白今日是遇上高手了,再也不敢大意轻敌,娇躯一拧,闪身躲在老树后面,却突然“啊”地发出一声惊叫,但见眼前一黑,补瓷匠竟已到了她的身前! “这就想要逃了吗?”补瓷匠目露凶光,阴恻恻笑道,“唐门子弟可是从来都不逃的。” “谁说本小姐想逃?你说的对,唐门子弟是从来都不逃的。”眼见补瓷匠身法如此之快,武功如此高明,唐心心里打起了小鼓,知道自己决非他的对手,暗想好汉不吃眼前亏,倒不如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小妮子,你一对眼珠子滴溜溜乱转,是不是在打什么鬼主意?”补瓷匠沉着脸说,“我先毙了你再说!”一只蒲扇般的大手向唐心当头抓落。 “等一等!”唐心忽然叫道。 “做什么?”补瓷匠手势不停。 “六哥他们也不知怎么样了,我许久未回,为什么没来接应?”唐心暗暗跺了跺脚,脸上嫣然一笑,拿出一串糖葫芦递了过去,娇声说:“也没什么,只不过……想请你吃糖葫芦。”手上暗暗使劲,五颗糖葫芦突然脱离竹签,向补瓷匠的面门激射而出,整个人却已窜出数尺。 “好个狡诈的小妮子,果然不出我所料,竟然真的有古怪。”补瓷匠凌空劈出一掌,只听“啊呀”一声惊叫,唐心被他一掌劈倒在地。 唐心爬起身来,头也不回地往树林外奔去,一边跑一边大叫:“六哥,快来救我!” 补瓷匠展开身形,如附骨之蛆紧随其后,冷笑道:“如今他们身陷重围,自顾尚且不瑕,有谁救得了你?” “阁下此言差矣!”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倏然响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况且英雄救美,可是许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事。” 第五章 手 (一)救星 在一棵枝叶茂密、树枝虬结的老树下,一个左手握刀的年轻人,衣袂飘飘,袍袖随风拂动,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林子里的阴暗并不能遮住他白色的身影,掩去他潇洒、儒雅的气质,乍看之下,宛似神的影子。 “是你!”唐心猛然收住脚步,忍不住轻呼。 “是你!”补瓷匠显然也吃了一惊,仿佛又有些意外。 “阁下堂堂一介男子汉大丈夫,居然如此欺凌小小女子,这事如果传扬出去,颜面何存?”虞机脸带微笑,缓缓而来,“敢问阁下如何称呼?” 补瓷匠显然微微一愣,脸上露出种非常奇特的神色,眨了眨眼睛说:“我……” “且慢!”虞机忽然挥手打断道,“阁下还是不要说出来的好,在下这人口直心快,天生不懂如何为他人保守秘密,如果哪一天不小心把这事传将出去,岂非对阁下大不敬?所以阁下还是别说的好,别说的好!” 补瓷匠愣愣地看着虞机,竟不动怒,目光中却充满了狐疑之色。 “在下是个生意人,这样好不好,咱们不妨做个交易。”虞机从容一笑,悠然说,“阁下就给在下一个面子,放过唐姑娘,在下对天发誓,决不将今日之事说给第二个人知道。阁下觉得这生意是否划算?” “阁下果然是个打得一手好算盘的生意人,做的生意只赚不赔。”补瓷匠侧着头,冷笑道,“只是如此一来,是不是也太便宜这小妮子了?” “原来阁下觉得自己亏了,”虞机想了想,“好吧,阁下划下道儿来,咱俩可以慢慢商量,生意不成仁义在嘛!阁下说是不是?” “要我放过这小妮子,其实很简单。”补瓷匠笑了笑,“不过阁下必须留下一点东西,最好是能让我满意的东西。” “在下要怎么做,才能让阁下满意?” “在唐家堡,阁下曾经一刀斩断马首,这一手功夫可不简单。”补瓷匠目光凛凛,瞧着虞机手里的刀,“想必这是一把好刀。” “莫非阁下想要在下留下这把刀?”虞机依然一脸微笑,声音温文尔雅。 “君子不夺人之所爱。”补瓷匠摇摇头说,“我只是想领教一下阁下的快刀刀法。” “仅是如此而已吗?”虞机失笑道,“这有何难!”话一出口,他已出手。 阴暗中,只见刀光一闪,一闪即逝!竟未曾发出任何声响,虞机依然左手握着那把刀,神情悠闲地站在那里,仿佛连动都没有移动过。 唐心一双本已又大又圆的眼睛,此时瞪得更圆更大,吃惊地张开了小嘴。她虽然没有听见拔刀的声音,却也知道虞机手中的刀一定出鞘过,只是他拔刀、收刀的动作和速度实在太快太完美,所以才让人有种他连动也不曾动过的错觉。 补瓷匠也瞪大了眼珠子,脸上露出种惊叹、敬佩之色,仿佛这一生中,也从未见过如此之快的刀法。 “阁下认为在下这一手如何?”虞机轻拂袍袖,动作极其潇洒、从容。 “阁下拔刀、收刀的动作堪称完美,速度也还算快,只是……”补瓷匠冷笑着摇摇头,“只是阁下这一手只不过是投机取巧而已,算不上是什么真本事。” “看来阁下对在下这一手好像还是不能满意。”虞机故意叹了口气,“这是不是真本事,只怕阁下并没有完全看出来。” “看不出来什么?”补瓷匠脸色一沉,沉声说,“有句老话叫做‘熟能生巧’,昔日有位卖油老翁卖了一辈子油,便能将油从铜钱的方孔之中倒入瓶中,点滴不漏。阁下用的就是这种巧劲,我同样也能依法施为。” “哦?”虞机微笑道,“不知阁下能否让在下开开眼戒?” “好,就让阁下长长见识,看好了!”说话时,补瓷匠突然右手一扬,手中绳钻已闪电般飞出,射向虞机身旁一棵老树。 劲风突起,只听“哗啦啦”地一阵声响,那棵老树竟已突然拦腰而断,向后倒去。 补瓷匠猛然吃了一惊,绳钻倏然收回,凝目望去,但见那棵老树断口处一平如整,竟似比磨了七、八十遍的镜面还要光滑,脸上不由得又露出一丝惊骇之色,这才明白,原来虞机就在拔刀、收刀的那一刹那,早已削断了这棵老树,老树虽断却不倒,方才被他手中绳钻的劲风吹动,便砰然倒地。 “阁下的‘天蚕神丝’虽也是神物,吹毛断发,无往不利,但此树早已为在下一刀所断,可惜阁下竟没有瞧出来。”虞机脸上看不见一丝得色,微笑道,“这一次,不知阁下是否已经无话可说?” 补瓷匠脸色阴晴不定,瞬息数变,目光闪烁,默默半晌,突然沉声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阁下好歹也留下个小小的纪念吧?”话声中,右手一扬,绳钻又已飞了出去! (二)血战 十字绳钻细如伞骨,长仅五寸六分,一旦发出,破空之声虽不如长刀利剑般刺耳,但速度却是奇快,加之那“天蚕神丝”本非常物,乃是集濒临绝迹、异种蚕蛾蓄于体内数十年的丝织精华绞结而成的奇珍异宝,最是柔韧,又极坚固,火烧水浸都难以损坏,纵然是上古神兵利器也无所惧,此刻系在绳钻一端,更使得补瓷匠的手法运用巧妙、收发自如。 虞机既能一语道破“天蚕神丝”来历,自然识得此物的厉害,脸上从容的笑意倏然隐去,目光中现出一丝凝重之色。直到十字绳钻已不及身前两尺,他方才起身迎击,却不拔刀,连着刀鞘往空中轻轻一点。 无论武功还是江湖阅历,唐心都远远不如虞机和补瓷匠,虞机这一击,她自然难明其意,只觉这一刀一钻,此短彼长,此硬彼软,如何适于交锋? 之间,十字绳钻忽然竟如灵蛇之首,顺着虞机持刀的手腕绞缠起来,“天蚕神丝”刹那间形成一个圈子,将他的手腕套入其中,愈收愈小,竟似欲将他手腕生生绞断。 这一招可谓诡秘异常,既荒诞又古怪,虞机显然也从未遇见过如此匪夷所思的招式,不由得口中轻“咦”,虽惊不乱,手臂一缩,收回数寸,手上微一用力,一道寒光倏然亮起,刀已出鞘,刀刃紧粘“天蚕神丝”,喝道:“断否?” “不然!”补瓷匠微微冷笑,手一抖,圈子愈缩愈小,牢牢套住了刀刃。他用力一拉一扯,也喝了一声:“撒手!” “不然!”虞机也笑了笑。 补瓷匠嘿嘿冷笑,手抖动得更快了几分,欲将虞机的刀夺飞,谁知那刀竟是光滑异常,这一用力,“天蚕神丝”竟似毫无着力之处,“呼”地一声飞了回来。 虞机脚尖轻点,随着“天蚕神丝”的去势纵身扑出,眯眼间便已到了补瓷匠身前,一刀劈出,轻叱道:“看刀!”刀光一闪,快逾闪电奔雷,速度无可比拟。 这一刀看似平常,绝不花俏,但高手决斗,那些既好看又文雅的招式本是多余,只求实用有效,纵然普通如“力劈华山”、“黑虎掏心”这些毫无技巧所言的招式,往往也能成为置人于死地的杀手。 补瓷匠在江湖上摸爬打滚了数十年,这道理显然深入其心,竟不硬接,飞身而退,十字绳钻同时飞出,在空中盘旋了数转,竟从虞机脑后直刺而来。 虞机不闪不避,纵身向前,手中刀依然劈出,竟是同归于尽的打法,似欲挺而走险,以奇招险胜。 “你我今日只是萍水相逢,素无冤仇,阁下何必如此认真,非要玩命不可?”补瓷匠苦笑着摇摇头,随即发出一声闷哼,似是身上中了一刀。 与此同时,刀光甫歇,“天蚕神丝”发出的白光也突然消失,虞机同样也发出一声闷哼! 补瓷匠飞身退出数丈,整个人都隐藏在阴暗之处,沙哑着声音说:“今日这一番交锋,算是勉强打了个平手,你没有占到我的便宜,我也没有讨到半点好处,那便到此为止,他日有缘再会!”随即撮口一声长啸,啸声未绝,人已掠入了树林深处,片刻不见了踪影。 “阁下慢走!”虞机对着补瓷匠远去的方向纵声说道,“如若意犹未尽,他日可到杭州城‘万寿无疆如意堂’前来会晤,在下定当以贵客之礼相待,赠送一口上好棺材,谨作陪罪谢礼!” “噗哧!”唐心听他说得俏皮,忍不住失笑起来。 “唐姑娘,”虞机回身温柔一笑,关切之情形于颜色,柔声问道,“你的伤……尚无大碍吧?” “不妨事!”唐心摇摇头,目光一瞥间,忽见虞机左肩上的衣衫殷红一片,不由得失声惊呼,“虞先生受了伤?” “也不妨事!”虞机故作潇洒地轻拂衣袖,见唐心眼中竟似露出种关怀之色,不由得心神一荡,“只是耳朵平白无故多了个洞,若是扮成女子,倒也免去了些许手脚。” 唐心凝目望去,只见他左边厚实的耳朵上,鲜血正一滴一滴地滴落,显然是为十字绳钻所伤,娥眉微蹙,凝视着虞机呆呆出神,心潮涌起一片异样的波动…… (三)赠马 二人相偕走出小树林,此时日已偏西,触目之处,一片狼藉,地上三三两两地横躺着七、八具黑衣蒙面人的尸首,唐门兄妹六人的坐骑已然倒毙其三,一骑断了一足,一骑屁股上插着一刀,已不可用,风、羽、卓、越四人鲜血沾衣,宛如戏袍,显然刚刚才经历了一场浴血之战。 “十九妹,你没事吧?”唐朝牵着他那匹侥幸逃过一劫的快马远远走来,瞧见虞机,满脸惊讶之色,“虞先生!?” “六哥!”唐心见唐门兄弟安然无恙,松了口气,微笑道,“刚才承蒙虞先生仗义援手,不然你见到的就不是一个活蹦活跳的糖葫芦了!” “在下只是机缘巧合,适逢其会而已!”虞机淡淡一笑,丝毫不以为意。 “十九妹,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唐朝问道。 唐心长出一口气,将刚才在树林里面发生的事叽叽喳喳地述说了一遍。 “原来如此,怪不得刚才我们与那些贼子战的正酣的时候,树林里突然传出一声长啸,贼子们立即全身而退,留都留不住。”唐朝苦笑道。 虞机看了看地上的那些尸体,蹙眉问道:“唐兄,这些都是些什么人?” “呃……”唐朝微微苦笑,“只怕是些不长眼睛的剪径强盗,在此处设下埋伏,却没想到这主意竟然打到唐家堡头上来了。” “哦?”虞机目光闪烁,“原来是打劫的山贼,只是这山贼可不一般呐,显然是有备而来。” 唐朝尚未接话,忽见唐羽跺脚道:“六哥,眼下没了坐骑,岂不耽误了前往杭州的脚程……” 唐朝回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唐羽自知失言,连忙垂头住口不语。 “唐兄此行,欲往杭州?”虞机微笑着问道。 “呃,呃!”唐朝笑了笑,“再过两个月,便是老爷子诞辰,我们兄妹几个正是奉命前往杭州送帖,顺便购置一些货物回来。” “哦!原来如此。”虞机瞧了瞧倒毙的马匹,微笑道,“此去杭州,脚程不短,唐兄失去坐骑,多有不便,在下此行,本也是欲回杭州,凑巧多携带了几匹快马,唐兄既然急需所用,便赠于诸位吧!” (四)神秘的人,奇怪的锦盒 暮霭苍茫中,风吹松影动。高山复流水,来去亦从容。 春意尽去,心事犹浓;千山万径人踪灭,徒留一抹晚来风。 这一座无名高山,巨大的轮廓已渐渐隐入迷蒙的暮色之中,在山的深处,树木环抱间,有一块方圆数十丈的平地,一眼清泉的左侧不远处,一棵躯干粗大的古松树枝虬结、浓荫如盖,周遭无花无草,孤寂地傲然矗立,仿佛不屑与他物为伍,天地间唯其独尊。古松的暗影下,横卧着一块微微倾斜、平整如台的巨石,一人曲手支头侧卧其上。 此时本已是入暮时分,天地间朦胧一片,视物模糊,这人面向里边,整个人都在古松的阴影笼罩之下,竟连他的衣物都显得黯淡失色,也不知究竟是灰?是蓝?还是黑? 在古松的阴影之外,树立着一根半人多高的石桩,平整的顶端置放着一只锦盒,锦盒乃是上好檀木雕成,隐隐刻着一些非人非兽、非鱼非鸟、非花非树的奇怪纹路,半开半合,也不知盛着何种物事。 这一人一盒,在这片寂静的山野之中,俨然成了一道神秘的风景,散发出种诡异的氛围! (五)锦盒的秘密 暮色渐渐深沉,天边无月,唯有数颗朦胧的星子若隐若现,卧在松下巨石上的那人,身影也已变得一片模糊,仿佛风化的雕像般一动也不动。四下里除了那口涌泉发出的悦耳水流之声,竟再无声息,也不知是为了什么,鸣虫山蛙竟全无踪影! 令人窒息的寂静终于被一道劲风打破,一个黑衣黑裤、脸上戴着黑色面具的夜行人,也不知从何处穿过暗黑,犹如一只大鸟般落在石桩之前,抬头看了石上那人一眼,微一迟疑,慢慢伸出双手,慢慢打开了半开半合的檀木锦盒,一小片灿烂的金光倏然从锦盒中散发出来,刺得黑衣人眼睛一痛,连忙轻轻合上,又抬目看了石上那人的背影一眼,微微点了点头,默然退出一丈八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绝不作声。 一时间,偌大一块平地里又恢复了可怕的死寂。但这寂静很快也被某一种声音打破了! 过了半盏茶时分,林外突然传来一阵沉稳、坚定的脚步声,由声音的间隔和节奏不难想象得到,来人显然非常谨慎小心,每一步都走得很踏实、很缓慢,仿佛绝不会因贪图一时之快,而浪费自己的精力,又仿佛担心这世上处处都是陷阱,一旦行差踏错,便将堕入万劫不复之地。 那黑衣人摒紧呼吸,向那声音来处凝目望去,过不多时,一个身躯高大魁梧的蓝袍人终于出现在他眼前,竟也是个看不见面目的面具人! 蓝袍人也一眼瞧见了黑衣人,微微一愣,从鼻孔里发出一声轻笑,低低说道:“咦!居然还有人比俺来得更快更早!”嘴里说着话,脚步不停,走到锦盒面前,打开锦盒瞟了一眼,立即退出两丈,学着黑衣人的模样一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再不说话。于是,天地间仿佛又回复了原有的静寂! 又过了盏茶时分,寂静再一次被打破。这一次来的却是两个人,这两人身材一般无异,同样高矮,同样不胖不瘦,同样身上穿着一袭锦衣,同样脸上戴着只露出一双眼睛的面具,显然是对娈生兄弟。 二人快步走到锦盒面前,一人伸出左手,一人伸出右手,同时打开了锦盒。 “嗯!就是它。”左边那人说。 “对!就是这里了!”右边那人说。 二人相视一眼,仿佛心灵相通地同时点了点头,再也不说一句话,一齐退出两丈,与黑衣人、蓝袍人各据一方,却看也不看二人一眼。接下来,寂静又开始无休无止地继续蔓延了下去! 约莫又过了半柱香时辰,夜色已完全拉开了帷幕,一黑、一蓝、两个锦衣四人全身都沉浸在山野里的晚风中,仿佛站成了雕像。 就在这时,微凉的晚风中忽然捎来一阵似兰非兰、似麝非麝的淡淡幽香,一个娇俏玲珑、线条分明,却又不失丰韵的黄裳女子,衣袂飘飘,长发飞舞,仿佛乘风而来。 黄裳女子行近石桩,微一迟疑,也像刚才四人一样打开了锦盒,这一瞬间,从锦盒里面发出的金光照射在她脸上,竟也同样戴着面具,只是这面具洁白如玉、面目清晰、容貌姣好,栩栩如生,显然是女子天生爱美,纵然不肯以真面目示人,也不肯戴上面目狰狞可怖的面具。她合上锦盒翩然退出,远远站在三丈之外,仿佛不愿与那四人太过接近。 此后每隔半柱香时辰,又有五个脸上戴着面具的人前来,每个人打开锦盒瞟了一眼之后,便都退出至少一丈八尺,一动不动,绝不作声,仿佛若有所待!那个模样奇怪的锦盒里面,究竟盛着什么样的物事?这十个夜潜深山的来客,又究竟在等待什么? (六)圣手令 夜色渐浓,晚风吹拂,那棵古松枝叶随风而动,不断地发出“簌簌”声响,虽然轻微,但在寂静中却显得异常清晰、响亮,石上那人始终没有挪动,那十人竟似也不敢稍动,一种沉闷的气息就像是暴风雨前夕的征兆,几乎将天地摧毁! 也不知过了多久,石上那人终于慢慢动了动身子,背对着十人缓缓坐起,随即轻轻呼出一口气,懒懒的“嗯”了一声。他身子一动,那十人立即全都暗暗松了口气;他一发出声音,那十人也全都跟着他轻“嗯”一声! “主人!主人如此紧急发出‘圣手令’,不知所为何事?”说话的人是那距离最远的黄裳女子,声音如珠落玉盘,清脆动听,却显得小心翼翼,仿佛担心惊吓到了石上那人。 “所为何事,暂时还不能说。”石上那人缓缓说道,“时候未到,还得再等一等!”这声音似乎有些沙哑,又有些尖细,仿佛是从喉咙里逼出来的,又似是从鼻孔里钻出来的,竟让人听不出究竟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还要再等一等?”黄裳女子听那人言语中似无不悦之意,于是又问了一句。 “本宫一共发出十二道‘圣手令’,来的只有十个人,尚差两人。”那人坐起身后,便再未挪动,“人未齐,如何商谈要事?” 黄裳女子“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过了片刻,石上那人忽然说道:“他们来了!” 话犹未了,忽听两道劲风疾起,两个人追风般飞奔而来,一齐行至石桩面前,倏然驻足,一人快手打开锦盒,金光过处,竟又是两个面具人,左边那人露出嬉笑之容,右边那人却是哭丧之貌。 “你们来了。”石上那人沉声道。 “来了!”道,声音雄浑有力,中气十足,显然内功颇有火候,年纪却决不在五旬以上。 “你们是否知道,你们是最后到达这里的人?” 哭面人伸出右手紧紧握住笑面人的左手,相视一眼,都没有回答。 “是不是在你们来的路途中遇到了阻碍,所以才姗姗来迟?” “不是!没有人知道我们的行踪。”说话的人是笑面人,声音娇柔温婉,竟是个成熟女子。 “难道是贤伉俪享了几年清福,已忘记了上山之路?” “不是!”笑面人应道,“我们一刻都不曾忘记过,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找到这里来。” “那是为了什么?”石上那人声音忽然提高了几分。 “因为……”笑面人只说了两个字,便即顿住,转首望向哭面人。 “因为什么?” “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想来!”哭面人突然大声说,猛地挺了挺胸膛。 “你说什么?”那人双肩竟似微微一颤,却依然没有回头。 “我说,我们根本就不想来这里!”哭面人又大声地重复了一句。 “为什么?”那人反而冷静了下来,“难道你们在怀疑,‘圣手令’是假的?” “‘圣手令’的确不假,锦盒里面的东西也千真万确。”哭面人仿佛下了很大决心,用尽了所有勇气,一字一句说,“但是我们已经不想再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我们只想摆脱任何人的控制,不再受到任何束缚!” “不错!”笑面人接口道,“在乡下隐居了这么多年,我们已经厌倦了仇恨和血的杀戮,而且,我们现在过得很好、很快乐,我们还生了一个很可爱、很乖巧的儿子……” “住口!”那人显得怒不可遏,“你们可别忘记十年前发过的毒誓,难道你们想要自食其言,背叛本宫?” “正是!”哭面人大声说,“我现在就要毁了让我们痛苦了几十年的鬼东西!”话音未落,他忽然一伸手,将锦盒里的神秘物事拿了出来! (七)手 随着另外十人的惊呼,平地中突然亮起一片金光,方圆三丈之内,一切事物尽皆分明,但见哭面人的手中,拿着的竟是一只手! 这只手与常人之手一般无异,齐腕而断,五指笔直伸出,掌心张开,非但掌纹脉络分明,就连大小都是一模一样,但通体金光灿烂,似是纯金打造! 第六章 神针 (一)殉情 金手甫现,那十个面具人眼色全都为之一变,似是惊惧,又似愤怒! “你想要做什么?”黄裳女子首先叱道,“你竟敢碰圣物!” 话犹未了,黑衣人和蓝袍人已冲了出去,一齐喝道:“放下!” “都给本宫退下!”石上那人突然挥手冷声说。 “主人……”黑衣人和蓝袍人齐都一愣。 “好,好!你们好大的胆子。”石上那人仰天一笑,阴恻恻森然说,“‘金圣之手’乃是本宫至灵至圣之物,代表着最高权威,掌管生死,就连本宫都不敢赤手碰之,贤伉俪竟敢如此大逆不道,不顾禁忌,以凡人之手玷污圣物,你们可知道,这已是犯了不可饶恕的死罪?” “我们既然来了,就没打算能活着回去。”哭面人望着那人的背影,铮铮而言,似乎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石上那人沉默了许久,才慢慢说道:“依照本宫戒律,凡是对‘金圣之手’有所不敬的乱臣贼子,都将遭受七种人间至阴至狠的酷刑,直至惨死。本宫念你我主仆多年的份上,可让你们落个全尸。” “我们此来,自知必死,临死之际,主人能否允许我再说几句话?” “你还有什么遗言?”那人沉声说,“莫非你是想要本宫将你的儿子接入宫中,为你们赎罪?” “不,愚子若入宫中,必然会被主人训练成冷血杀手,失去本性,祸害世人,我们绝不想让他重蹈我们覆辙!”哭面人凄然一笑,长叹道,“离开宫中的这数年,我们隐居于乡村,置田购地数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耕自种,丰衣足食,这小日子虽然过得清贫,却也美美满满、自得其乐,与此前亡命天涯、杀人为业的勾当相比,那是何等的快活?相信在座的诸位与在下亦有同感。人生百年,功名利禄只是过眼烟云,说什么劳什子丰功伟绩,劳什子霸业宏图,实不可取,只不过是使人间多添增了仇恨和杀戮,加深了人类的疾痛和苦难罢了!” “妖言惑众,罪加一等!”石上那人勃然大怒,也不见他有何动作,空中倏然掠过一缕凌厉的劲风,只听“啊也”一声,哭面人突然倒地,手中“金圣之手”高高抛起。那人反手向空中一抓,“金圣之手”竟已稳稳落入他袍袖之中。 “大哥!”笑面人凄楚地惊叫一声,俯身一探哭面人鼻孔,竟已气息全无,左手按在他心口之上,只觉掌心中传来一阵粘糊糊的温热,却是鲜血不断地喷涌而出。 笑面人心头一痛,凄然笑道:“大哥,你等我一等,妹子这就来作陪。”话音刚落,她猛然举手在天灵盖上重重一击,刹那间脑浆与鲜血迸射齐飞,身子软软倒在哭面人身上,一缕香魂追随而去! (二)阴谋诡计 “金圣之手”重又盛入锦盒之中,天地间仿佛又陷入了可怕的黑暗,晚风呜呜吹拂,将血腥气味传送出去,那十个面具人闻到这气味,心里毫无隐恻,反而有种蠢蠢欲动的浮躁――血未凝结,他们的心却早已在多年前就已风化成铁石,不为物喜,不为己悲! “众将听令!”那人在黑暗中沉默良久,突然沉声喝道。 “是!”那十个面具人一齐肃声而应。 “我朝为边陲小国,自廪君壮志未酬、饮恨而终之后,其后裔从未放弃先人遗志,暗中策划、倾力布署,只盼日后能够重振声威,成功复辟。传到远公一代,远公因机缘巧合而得的奇书却莫名遗失,致使功败垂成!其后人虽早已查明真相,但奈何故国沦陷,势单力孤,不足于与得书者抗衡。”那人长出一口气,缓缓说道,“时至今日,时机渐已成熟,本宫决定全力出击,夺回曾经失去的东西。” “主人已经探知此书下落了么?”一名面具人言辞中掩不住惊喜,“在什么人手中?” “唐家堡。” “唐家堡?”众人忍不住同声惊呼! “主人!”黑衣人迟疑着说,“唐家堡乃是当今武林第一世家,门下弟子,人才济济,又与武林各大门派多有来往,唐老爷子六个女婿也是非富即贵,无一不是江湖望族,可谓兵多将广,势力一时难以言喻,仅凭我朝薄弱残余之力,只怕……只怕是螳螂挡车,不自量力。” “话虽如此,然则未必。”那人复又站起,伫立于巨石之上,“本宫已与他人达成共识,一切事情都在按计划如期进行,如今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只待唐老爷子七十一大寿那一天,一切都将会有个结果。” “不知主人有何计划?” “此乃机密,决不能稍有泄露,万一坏了大事,岂不教本宫遗憾终生?日后你们自然就能知晓。”那人摆摆手,“如今当务之急,倒是不在本宫预料之中,所以这才急急发出‘圣手令’召尔等前来共商大计。” “主人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不世出奇人,胸藏万机,素有诸葛之智、武穆之才,这世上,还有何事不在主人彀中?”黑衣人这句话不无谄媚之嫌。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那人轻叹道,“本来本宫以为,以唐家堡今时今日之地位以及势力,纵然天塌下来,也不屑求助于他人相援。谁知唐老爷子这老匹夫居然英雄气短,暗中请求韩大少,以助他一臂之力。” “韩大少?”黄裳女子失声说,“主人说的韩大少可是素有‘江南第一才子’之称、家财富可敌国的‘大少爷’韩彻?” “嗯!”那人的声音突然变得非常凝重,“韩大少这人可非浪得虚名之辈,抛开他的才情、财富不说,仅是他的武功就已莫测高深,天下无敌。” “传说韩大少本人极少显露武功,这世上见过他出手的人寥寥无几,他真的有那么可怕么?” “他极少出手,那是因为他不必出手。江湖上尽人皆知,韩大少这一生中,有一个知己、两件法宝、三位红颜、四大杀手,他们整天都围绕在韩大少身边,谁都无法接近,想要刺杀他的人,往往连他的声音都未听见,就已身首异处,死于非命,又能几人有幸见到他亲自展示武功?” “‘一个知己’说的可是白衣杀手冷落?” “嗯!”那人缓缓说道,“据说此人师出无名,剑也无名,是口毫不起眼、锈迹斑斑的铁剑,剑法仅有一招,便是‘一剑穿喉’,剑既出,决不空回,剑回鞘时,对手已倒下!” “好快的剑!好高明的剑法!”蓝袍人长出一口气,“那么‘两件法宝’说的又是什么?” “其一,是韩大少手中的刀,此刀名曰‘杀气飞霜’,是把重逾十七斤六两的罕世宝刀,刀具魔性,只认其主,若是不懂驾驭之道,非但拔不出鞘,反而会为刀之杀气所伤。当今世上,能使此刀者,唯韩大少一人而已!”那人微微一顿,“另一件法宝是个人,他就是韩府总管‘刀笔邪神’计无穷。此人足智多谋、老谋深算,是韩大少的智囊。‘三位红颜’,其实是韩大少的贴身小婢。大婢百灵,能说会道、鬼灵精怪、多才多艺,尤其双眼之利,擅辨人之吉凶,最是难缠;二婢玉锦香,是个圣手女华佗,医术精湛,尤擅辨毒,据说就算把几百种毒药混在一起,她照样能闻得出来,名字更不会说错;三婢花解语,刀法了得,得自于韩大少亲授,虽限于资质,仅得韩大少之四成,却连计无穷都不能在一千招之内就将她手到擒来。‘四大杀手’,即深谙水性的‘水鬼’、善布迷阵的‘火狐狸’、轻功绝顶的‘来去如风’,和诡计多端的‘美女蛇’。人本都是受人唾骂、千夫所指的邪魔外道,也不知韩大少用了些什么手段,竟使得他们痛改前非、洗心革面,死心塌地,誓死追随。” “韩大少本已是个极其难缠的人物,再加上这些人,对主人岂非是一大威胁?” “韩大少与唐老爷子是忘年知交,闻知唐家堡有难,必然出手相助。”那人长长呼出一口气,“本宫绝不能让他这么做,否则必败本宫大计。” “主人召集属下等人,莫非是想要我们狙杀韩大少?” “能够杀死韩大少,固然是上上之策,只是仅凭你们之力,只怕力所不逮。”那人叹了口气,“如今正是本宫用人之际,如果你们折兵断锐,本宫便如断了左膀右臂,得不偿失。” “主人的意思是……” “杭州到唐家堡,路程遥远,非三五日就可抵达。如果本宫猜得不错,韩大少此刻应该出了杭州,你们必须各施手段、想尽一切办法,或暗杀、或下毒、或故作仰慕结交,尽量缠住他,阻止他前往唐家堡,只要他耽误了脚程,慢一些时日抵达,本宫便多了一些时间可以布署。” “属下们愚昧,主人能否面授机宜?” “这一点本宫早已料到。”那人头也不回,反手连扬,但听十道劲风“嗖、嗖、嗖”地连响不绝,每个人手中都已多了一个锦囊。 “主人,这是什么?” “锦囊里自有妙计!你们只需要依计而行,便已事半功倍。” (三)惊变 唐朝、唐心兄妹六人晓疾行、夜不宿,途经镇甸也不多作逗留,匆匆用膳,便即继续赶路,实在疲惫不堪了,也只是在驿道上找了个茶馆小憩。翌日黄昏,已到了川湘交界之境。骑马疾走、一夜未眠,这旅途之苦累,纵然是钢铁之躯也难消受,唐朝意志刚强倒不在意,但唐心与风、羽、卓、越四人却是自小娇生惯养,从未出过远门,这一路下来,颇有微词。唐朝心疼弟妹,便首先提出稍作休息再继续赶路。 沿着驿道一路行去,远远就望见一条仅长丈许的望杆,顶端挂着一块陈旧的酒旗旆子,随风晃动,也不知上面写的是“酒”字,还是“茶”字?六人纵马疾驰,只见驿道旁边,篱墙筑起八丈方圆,将一座小茶肆围在其中,走进拱形的篱门,并不宽敞的草坪上摆放着十张方桌,此时行人稀少,倒有七张桌子都是空的。六人下了马,任由马儿去吃道旁嫩绿芳草,径直走进茶肆坐在一桌。 茶肆的老板兼小二立即点着头哈着腰赔着笑走过来,问道:“各位公子、小姐,是喝酒还是要茶?” “你这里也卖酒?”唐朝看了老板一眼,微笑着说,“茶能解渴,酒能提神,饭能充饥,我们都要。” 这样的地方,自然没有美酒佳肴,但劳累之余,粗茶淡饭都能勾起人的食虫,唐风首先抓起竹箸欲挟一块麻辣豆腐,唐朝倏然伸手挡住。 “六哥,你这是干嘛呢?”唐风愣愣地说。 “出门在外,万事小心!须得提防饭菜有毒。”唐朝摇摇头,一脸正色说。 “噗哧!”唐心忍不住笑了出来,嘴里咀嚼着半颗糖葫芦,含糊不清地说道:“六哥,你也真够小心的,敌人就算本事再大,也决想不到我们这一路来竟不住店打尖,更猜不到我们会在何时何处落脚,他们总不能在每个吃饭的地方都下毒设下陷阱,你说是不是?你们说是不是?” 唐朝一笑而过,取出一支银针在饭里、酒里、茶水里和每一道菜里都试了一遍,见银针没有变色,才放下心来微笑道:“没有毒!” 风、羽、、越四人如蒙大赦,立即狼吞虎咽。 唐心嘟着小嘴,眨着眼睛说:“我就说嘛!我们唐门是下毒的老祖宗,敌人再怎么笨,也不敢在鲁班门前耍大斧!” 正吃到酒酣处,驿道上忽然传来“唏路路”的嘶鸣,接着又是数声,那六匹马竟一齐嘶叫起来。 “莫要遇到盗马贼了。”唐风抹了把嘴,站起身一步窜出,“我去看看!” “如果真是盗马贼,随便将他们打发走了就是,千万不要节外生枝。”唐朝叮嘱道。 “晓得!”唐风口里应着,已走出了篱门,突然“啊”地一声惨叫,猛地一头栽倒。 “不好!”唐朝一声惊叫,人已窜出。 (四)神针 驿道边,六匹快马已然倒毙;竹篱旁,唐风匍匐在地,鲜血不断地从他的双耳中涌出,在他的左侧不远处,一个人双手负在身后,一脸悠闲微笑而立,仿佛对自己的杀人手法非常激赏――赫然正是那个神秘的补瓷匠! “是你!”唐朝吃惊地看着他,“你居然阴魂不散,跟到这里来了。” “不错,就是我。”补瓷匠裂了裂嘴,阴恻恻说,“那个自命风流的臭小子没有跟你们在一起吗?很好!昨日被你们侥幸逃脱,今日可就没有如此幸运了。”说话时,忽然右手一扬,“嗖”地一声,十字绳钻闪电也似的疾飞出去。 唐朝只道他出手袭击,扬手发出两枚毒镖,飞身闪避。谁知又听“嗖”地一声,十字绳钻竟又已飞回补瓷匠手中,接着身后传来一声轻响,回头看时,只见刚刚闻声窜出的唐羽已仆倒在地,鲜血不断从耳中涌出,竟是被补瓷匠用十字绳钻刺穿了耳洞,贯颅而过! “原来是你!”唐朝脑中灵光闪过,忽然想起唐刚死时惨状,与唐风、唐羽如出一辙,不由得嘶声叫道,“你就是杀死二伯的神秘凶手!” “你这小子倒也不笨。”补瓷匠呲牙一笑,“杀死唐刚的人的确是我。” “我二伯与你有何深仇大恨,竟致你施以酷刑加以残害?”唐朝目眦尽裂。 “因为他卑鄙无耻,因为他沽名钓誉,因为他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因为他实在该死……”补瓷匠的肩膀突然剧烈地颤抖起来,显得非常激动。 “你……”唐朝反而愣住,“你说什么?” “我曾经发过毒誓,必诛唐门,将唐家堡的每一个人都赶尽杀绝,方解我心头大恨。”补瓷匠阴沉着脸,每一字每一句仿佛都涂满了血的仇恨,“在唐镜明那老匹夫下令封堡之前,苍天佑我诛杀了唐刚,如今又教你们撞在我的手里,今天我就先要了你们这些小辈的命!” “大家一起上,不必跟这疯子讲江湖规矩。”唐朝对唐心三人说,“小心他手中的绳钻。” 补瓷匠冷笑道:“二十年来,我含辛茹苦、日夜不息修练这一手神针绝技,时至今日,造诣已至化境,就算是唐镜明那老匹夫,也未必能接我一击,凭你们几个小娃儿……嘿嘿!” “嗖”地一声,手中绳钻又已飞出,明明袭向首当其冲的唐朝,谁知竟突然改变了方向,向他身后的唐越眉心刺去。唐越始料不及,“啊”地一声惨叫,被绳钻刺中眉心,连着后脑勺一起贯穿,立即毙命,尚未倒地,绳钻却又已飞回补瓷匠手中。 (五)舍身相救 唐朝身为唐门年轻一代的佼佼者,行走江湖已十数年,足迹遍布大江南北,阅历丰富,却从未见过如此怪异的兵器、如此匪夷所思的杀人手法,不由得骇然失色,扬手撒出一把淬毒铁砂,左手探入腰间兽皮软囊,摸出一把暗器,以“满天花雨”的手法打了出去。 刀有刀法,剑有剑术,暗器也有其独特的使用手法,因为每个人都具有不同层次的悟性,在这方面的成就也有高有低,因人而异。补瓷匠竟似也是使用暗器的行家,看见唐朝打出暗器的手法,突然发出一声惊呼,脸色也为之一变,眼中露出种凝重之意,全无轻视之态。唐家兄妹六人顷刻间已去其三,唐心与唐卓满心悲痛,此刻连眼睛都已充满了鲜血,各自摸出暗器,铁莲子、弹珠、铁蒺藜、毒砂、飞刀、毒镖……应有尽有,全都往补瓷匠射去,非将他钉成刺猬方才罢休! 补瓷匠竟不退避,绳钻飞出,“天蚕神丝”在绳钻的牵引下,在他身前舞作千百个圈子,将他从头到脚整个人都护在其中,所有暗器无论如何凌厉、毒辣,非但不能破圈而入,只要碰着蚕丝,便纷纷跌落。唐家兄妹心头怨恨,暗器接连一轮又一轮发出,补瓷匠依然如法炮制,一时竟成了僵持之势。 “十一弟,十九妹!”唐朝突然喝道,“最后一击!”话犹未了,天空突然浮起三朵锦云,一齐向补瓷匠当头罩落。 “‘天罗织锦兜’!”补瓷匠蓦地一声轻呼。 “天罗织锦兜”乃是唐门诸般暗器机关中最神秘、最犀利的武器,用一种极其柔韧的丝线编织而成,施为者手持一端,可放可收,形状如网,既是天下万般暗器的克星,又是种不易躲避的武器,一旦敌人被笼罩其中,便如网中之鱼,万难挣脱。 “嘿嘿!你们连看家本领都施展出来了,看来已是黔驴技尽。”补瓷匠冷笑道,“我苦练神针绝技,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破唐门‘天罗织锦兜’,今日正好小试牛刀。”说话间,右手连连抖动,绳钻牵引着“天蚕神丝”,钻入了唐心的“天罗织锦兜”中,“嗖”地一穿而过,竟又窜入唐家兄弟另外两张“天罗织锦兜”,在空中一个盘旋,绳钻拖着三张“天罗织锦兜”反向唐家兄妹飞去。 “退开。”唐朝惊叫。 就在这时,忽听一声惨呼,武功最弱的唐卓右眼已被绳钻刺中,一穿而过,立即毙命。绳钻余势不歇,方向一变,刺向唐心。 “十九妹,小心!”唐朝飞身挡在唐心面前,反手一掌将她推出八尺,“快跑……”语声未绝,绳钻已穿心而过。 “六哥!”唐心心胆俱碎,悲痛不绝。 “快走,不然连你也将死在这疯子手里。”唐朝自知必死,不待补瓷匠将绳钻从自己体内抽出,接连转动脚步,将“天蚕神丝”绞缠在身上…… (六)天外来救星 蜀中是盆地之区,道路大都平坦,顺畅便利,这条驿道由蜀中通往湘境,既无高山作屏,也无渡水可阻,一路无遮无掩,更无密林可以藏身,唐心只能沿路狂奔。奔出数里,驿道竟似越来越是宽阔,茫茫无涯,一路向前方伸展而去。唐心暗暗叫苦,知道不出片刻,必然将被补瓷匠追上,到时死无葬身之地! 就在这时,忽听身后劲风响起,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桀桀”怪笑道:“小妮子,你还能逃得多远?” 刹那间,唐心直惊得魂飞魄散,心胆俱裂,更不回头,发力狂奔。身后劲风又起,一道人影快逾闪电从她身边掠过,在一丈之外却又倏然而止,唐心一时收不住脚步,一头撞在他的身上。补瓷匠身形如岳亭山峙,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唐心却被反弹出去,重重扑倒。 唐心伸手探入腰间皮囊,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在茶肆之时,随身携带的暗器都已用完,连“天罗织锦兜”都已遗失。她心念一动,突然叱喝一声:“唐门‘霹雳弹’,非把你炸得粉身碎骨不可!”手扬处,一连串红色的物事飞一般打出。 补瓷匠竟似熟知唐门暗器,知道“霹雳弹”是种爆炸威力极强极大的火药,心生警惕,绳钻飞出,“天蚕神丝”舞成数圈护住身子,凝目看时,却又不禁哑然失笑――那些令他心生顾虑的“霹雳弹”,原来不过是些冰糖葫芦! 只是如此一缓,唐心已飞身而起,没命似的向来路狂奔。补瓷匠瞳孔逐渐收缩,杀机陡现,飞身追出,只几个起落,已迫近数丈,蚕丝绳钻“嗖”地飞出。谁知唐心脚下突然一个踉跄,竟似被某些东西绊了一跤,猛地扑倒,绳针穿过她的发丝飞了过去,又一次挑飞了她束发的丝巾,立即鬓发散乱。 “小妮子,纳命来吧!来生不要再为唐门中人了。”补瓷匠脸上露出一丝狞笑,绳钻直向唐心背心刺去。 就在这时,“得得得”之声不绝,一匹快马风驰电挚般狂奔而来,“呼呼”两声,空中飞过两道灰影,一道射向补瓷匠面门,一道恰巧撞上了绳钻,竟是一对虎头快靴!劲风扑面,速度奇快,补瓷匠不敢硬接,飞身退出数丈。 马上骑士在马背上一个漂亮的“鹞子翻身”,竟比快马更快几分,将倒在地上的唐心一把抱起,这时快马已然奔至,他纵身落上马背,圈转马首,随手向后比手划出。 黄昏下,一道白光骤然掠过,“簌簌簌”地一阵声响,驿道上突然沙飞石走、尘土飘扬,将补瓷匠隔绝在彼端。过了半晌,驿道上终于沙土落尽、烟尘飘散,二人一马却早已远去,了无踪影。 补瓷匠愣愣地呆在那里,出了会神,狠狠地跺了跺脚,“呸”一声吐出一口唾沫,笑骂着道:“他奶奶的熊!又是那小子坏了我的大事。” 第七章 韩大少 (一)有美同行 黄昏、凄风、快马, 老树、古道、晚霞;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苍茫的暮色中,唐心伏在芳草地上,失声痛哭,直哭得梨花带雨、肝肠寸断,一发不可收拾,仿佛欲将久违的眼泪,一次汇集成汪洋。上一次流泪是在什么时候?她的记忆早已模糊,此刻,脑海中全都是唐朝的影子。唐朝平时对她的疼爱和呵护,似乎比对与他同胞所出的妹妹唐兰还多,如今唐朝身遭惨死,暴尸荒野,她非但不能为他报仇,还不能为他收敛尸骨,每思及此,唐心心里的痛就加深了一分,眼泪更如决堤的水,一刻也不能遏止! 虞机远远站在驿道旁的一棵老树下,神色黯然,不住地叹着气,几次想要走过来安慰她几句,却又不敢,又似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望着她的倩影,茫茫然不知所措。 直至夜色降临,唐心才好不容易止住了眼泪,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泪水可以流淌。但无论如何,眼泪的尽头,一切都还是坚强;痛苦渲泄出来之后,坚强地活下去! 在她慢慢地走近虞机的那一刻,虞机的心里突然有种莫名其妙的骚动和震荡:“这个唐家堡里最刁蛮却又最可爱的十九妹,伤心欲绝的模样,居然可以如此撼动人心!” “多谢虞先生的救命之恩!”唐心盈盈一礼,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亮如秋夜的星星。 “唔!”虞机心不在焉,仿佛已神驰九天之外。 “大恩不言谢。”唐心悄悄举起袖子抹了把犹自沾在睫毛上的泪珠,“唐心一定谨记在心里,永不敢忘!今日就此别过。” “你要走了?”虞机似乎吃了一惊,没来由地长叹一声,“唐姑娘要去哪里?” “我……”唐心想起此行目的,一时竟无言以对。 “其实唐姑娘不说,在下也已隐隐猜到几分。”虞机摇摇头,缓缓说道,“你们此去杭州,想必是为了韩大少。” “虞先生已经知道了?”事已至此,唐心已经不必否认。 “虽然在下不知道唐家堡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故,但从种种迹象看来,唐家堡一定遇上了不小的麻烦。”虞机轻声说,“恰巧在下也是回杭州,与唐姑娘可谓是‘殊途同归’,况且……万一那个人要是阴魂不散,你万难抵挡,不如你我同行,这一路上也有个照应,唐姑娘意下如何?” 想起那个武功高强的神秘补瓷匠,唐心心里又恨又怕,于是轻轻点头说:“如此便有劳虞先生了。” 虞机脸上露出一丝喜色,柔声说:“在下与韩大少尚算熟络,多少也知道他的行径去向,有了在下这个‘向导’,唐姑娘也不必盲人骑瞎马,胡碰乱撞!” (二)江南春早 杨柳岸,晓风残月,今宵酒醒何处? 江南是个不老的传奇,传奇的故事,总是由许许多多的人物谱写而成的,而他们的故事,显然已成了江湖人的梦,童话般充满幻想的梦!多少文人骚客,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却描述不出江南美之万一?多少丹青妙手,纵然从天外扯来彩云锦绣,也不能为江南染上半分颜色? 暮春三月,风光旖旎,莺飞草长,杂树生花。 一条宽阔的驿道两旁生长着或纤柔或挺拔的杨柳,两匹高大、矫健的骏马拖着一辆宽敞的大车如飞疾驰。车夫是个五旬左右的中年人,一袭洁净的长袍蓝如碧空,足蹬一对柔软厚底的皮靴,头戴一顶蓝色文士冠,微微眯起的眼里隐藏着睿智的光芒,那模样,全然不似一个善于驾驭的车把式,倒像是个擅长管理、日理万机的大总管。但他驾驭的工夫却是精湛异常,动作也极纯熟,嘴里哼着连他自己都听不太懂的无名小曲,悠然自得,乐在其中。 车厢中,突然传出一阵悠扬、清丽的琴声,初时如一流叮咚清泉,渐渐由低转高,一幅“江南春郊图”犹似就铺展在眼前,轻柔处似乳燕掠水、片波不起,激昂时又如高山飞瀑、一泻千里……不过片刻,那阵阵高低起伏、欲说还休的琴声,竟掩盖住了蹄声得得,随风飘去。 蓝袍人倏然闭上了嘴,仔细聆听了一会儿,忽然回头笑道:“百灵姑娘,你这一曲‘江南春早’是弹得越来越好了,当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闻’!初听之时,我还以为是少爷突然雅兴大发,又作一词,谱以此曲。” 琴声源源不断!车厢中有个娇脆、甜美的声音笑道:“计总管又来取笑百灵了,我这雕虫小技,怎敢与少爷相比?”语声一顿,又说:“只是不知计总管是如何听出来的?” “这个嘛,不好说!不好说!”蓝袍人连连摇头,笑了笑说,“总之我就是听出来了!” 琴声突然一变,渐渐变得微弱下去。那语声轻叹道:“计总管是如何听出来的,百灵岂有不知?少爷总说,弹琴一技,最重节奏,我却是曲子弹对了,节奏难以掌握,计总管是看着少爷长大的,也不知听他弹过多少回琴了,自然一听便知。” 蓝袍人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这时琴声突然又是一变,琴意安详寂静、洒脱自在,竟是一曲《华胥引》。《华胥引》引自这样一个故事:传说黄帝夜得佳梦,梦中来到一个叫华胥国的地方,其地“国无师长”、“民无嗜欲”,其国民“美恶不萌于心,山谷不踬其步,熙乐以生。”黄帝见其国之状况,羡慕不已。华胥国的国民所过的安详自在的生活,正是黄帝心中的理想生活。换而言之,黄帝的华胥之梦,正是他治国的思想境界。可见,古德先贤的理想,往往通过琴来表达。 (三)韩大少 车厢中,一个年约二十四、五岁的华服青年半倚半坐,左手曲肘支撑住倾斜的身躯,右手持樽,目光瞧着淡青的酒色,虽迷蒙却又显得神采奕奕,左脚搁在身下软垫一端,整个人都显现出一副慵懒之态,但那姿势和风神,却又有种说不出的优雅、自然!他英俊的脸上,同样透出种令人迷乱的慵懒错觉,微微翘起的嘴唇掀起一丝坏坏的淡笑,带着那么一点点轻狂、一点点孤傲,仿佛胸怀自藏万机、世间一切皆在其中――这是个典型的才情惊艳绝世的儒生! 在他的身边,一个年约二九、容颜姣好的白裙少女正襟危坐,纤纤十指柔似无骨,拔动着横在面前的瑶琴,阵阵优美动听的琴音便源源而出;两个与她年纪相若的绝色少女,一红一黑,各据一方,正在下棋,黑者持着白子,红者则持黑子。二人棋艺似是不分伯仲,难分高下,棋盘上黑白棋子如星罗密布,早已杀过中盘,瞧二人秀眉紧拧、苦思冥想的神色,棋局显然已到了紧要关头,俱都凝神其中,思索取胜之计,丝毫不为琴音所动! 这时琴声又是一转,那白裙少女竟又弹奏出“高山流水”,只听琴音初时时隐时现,如青山云雾般空蒙,犹见高山之巅,云雾缭绕,飘忽无定;继而高低相和,犹如“淙淙铮铮,幽间之寒流;清清冷冷,松根之细流”,息心静听,愉悦之情油然而生。 堪堪弹至“其韵扬扬悠悠,俨若行云流水”这一折,忽见那青年公子摇头叹道:“不对,不对!” 那下棋二女沉浸于棋局生死对决之中,恍然未觉,那白裙少女却倏然将十指覆盖在五根琴弦之上,琴声也至此而止,抬起螓首,嫣然一笑,嘟着小嘴说:“少爷,有何不对?” “此曲前两段倒没听出瑕疵,但这一段却错了。”青年公子依然一脸懒散,目光斜睨,语声中却带着种惋惜之意,“宫弦之音太高,流水意则激而不静;徵弦之音太低,流水意则浊而不清。” 白裙少女侧头想了想,问道:“那该如何调度?” “这个……”青年公子懒懒笑道,“琴之一技,不似酒之一道。酒的调配,分量多少是重中之重,而琴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小百灵,你自己多多揣摩,假以时日,当可与城外贾伯牙比肩!” “咄!”百灵嗤之以鼻,似乎对那个“城外贾伯牙”不屑一顾:“那个人啊,常以伯牙自诩,是以连名字也改了,附庸风雅,自狂自大,只怕连少爷你都不放在他的眼里,婢子为什么非要与他相比?” “他狂妄,那是因为他的琴技的确有过人之处,你若想有他这般成就,非一年半载之事。”青年公子脸上又露出一丝坏笑。 “那就是了,”百灵眨动着狡黠的眼睛笑道,“百灵虽是女流之辈,好歹也是杭州城韩彻韩大少的侍琴婢子,这琴童技不如人,岂不让主子脸上无光?传将出去,他们多半会说:‘窥一斑而见全豹’,想必韩大少那所谓的‘四绝公子’之美誉,都是浪得虚名。” 韩彻的“三位红颜”中,就数百灵最能言善辩,韩彻虽然饱读诗书、才情出众,却终究不擅口角之争。他微微一笑,也不反驳,目光一瞥间,忽见身着黑衣的花解语手持一子,拧眉盯着棋盘中央,欲落未落,连忙说道:“小语,尖在边上。” 花解语正欲将子落入“天元”,闻言又细看了一会儿,只见自己左边白子已被黑子吞没,渐成死棋,边上虽有“星位”可作摆放,但不可衔接,这一子落下,全然无用,不由得抬头看了韩彻一眼,用怀疑的语气问:“少爷,尖在边上,你不会害婢子吧?” “听我的话,一定没错。”韩彻移开目光,再不看棋盘一眼,“你下在‘天元’,必成颓势,所谓‘一子错,满盘皆落索’,到时便成不可挽回之败局,连我都束手无策。” 花解语这一子欲落“天元”,本是无奈之举,于是再不迟疑,尖在边上。身着红衣的玉锦香瞧着那一子,仔细推敲了几回,也没想明白这一手的作用,索性不作理会,依照自己原先所想,在“星位”上下了一子。 “再尖一子。”韩彻看也不看,又说。 花解语依言而行。不过几步,整盘棋势局面突然大变,那些死棋竟突围而出,反将周遭黑子吞没。如此一来,白子反客为主,占据大半地盘,稳操胜券。 “不玩了,不玩了!少爷就是偏心,帮着小语欺负人家。”本已胜算在握的玉锦香颇有微词,撅起小嘴不依,“古人有云:观棋勿语!少爷这一下子,可是有违先圣之道。” “小香!”韩彻一脸坏笑道,“你先别急,我既能下套,自然也能解套。” “这棋还能救?”玉锦香瞪大了眼珠子说,“你说说,怎么个救法?” “只要你听我一言,就能挽救。”韩彻懒懒地说,“虽不能反败为胜,却也可立于不败之地。” “既不落败,也不能胜,岂非是个平手?”玉锦香脸色一暗,倏忽间转喜为悲,颇觉失望,“那怎么成?若非少爷指点小语,不出十子,我必可拿下胜局。”说着,侧着头想了想,又连连摇头说:“不行,不行,你得赔我一样东西。” “赔你什么?”韩彻笑问。 “是啊!赔什么?”玉锦香反而被他问住,想了很久才慢慢说道,“前日我与百灵上庙会,百灵买了一串水晶佛珠,那佛珠好漂亮,只可惜仅此一串。少爷就向百灵讨来,赠与我吧!” “不成,不成。”韩彻正自沉吟,百灵已忙不迭摇头说,“君子不夺人所爱,小香你怎么可以耍这种手段?这不是明夺暗抢吗?” “君子有成人之美!”玉锦香笑得异常狡猾,“你捷足先登倒也罢了,谁让你还故意经常拿出来炫耀?惹得我心里老大不爽。” “慢着,慢着。”百灵柳眉倒竖,杏目圆睁,“谁故意炫耀了?是你说这佛珠漂亮,非要我拿出来看看的。” 百灵最会耍嘴皮子,玉锦香也当仁不让,说着说着,琴也不弹了,棋也不下了,二女就逞起了口舌之利。花解语坐在一旁,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掩嘴偷笑,幸灾乐祸,偷偷看了韩彻一眼,那眼神分明在说:“这一下看你怎么收拾!” 韩彻左手张开,覆盖住额头,两指轻轻按摩着“太阳穴”,不住地摇头苦笑――面对千军万马,他都未必惧怕,但对于这三个丫头片子,他似乎只能如此感叹:“世间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就在这时,忽听坐在车辕上的韩府总管计无穷突然一声长“咦”,两匹健马猛然慢慢停止了奔驰,又行出数丈,车厢终于停了下来。 “计总管,发生了何事?”事起仓促,韩彻眉头微拧时,花解语已先自问道。 车厢外立即传来计无穷的淡笑:“少爷,我们只怕是遇上了剪径的强盗了。” (四)挡路的乞丐 湘浙一带为富饶之地,素有“鱼米之乡”美誉。江湖虽然险恶,人心却未必狡诈,在太平盛世、歌舞升平中,人人自得其乐。在这样的年代这样的地方,居然也有强人出没,实在是件咄咄怪事! “我去看看。”花解语话未说完,已伸手从身边操起一把柳叶刀,飘然下车。 “我也看看去。”说到斗嘴,玉锦香自然不是百灵的对手,好不容易逮住了一个下台阶的机会。 “噗哧!”百灵似乎瞧破了她的诡计,笑道:“我说小香,看病、解毒你的确比杭州城第一名医‘赛华佗’叶无病强多了,可也没听说过‘圣手女华佗’的武功如何了得啊!你去凑什么热闹?该不会是下棋输给了小语,心里不服气,想要给她添乱子吧?” 玉锦香回头狠狠瞪了她一眼,再不理她。 花解语一下车厢,不由得乐了,几乎笑翻了天,抬头对计无穷嚷道:“计总管,这就是你所说的强盗?只不过是几个要饭的,你就怕成了这样?从什么时候开始,堂堂计大总管也变得胆子忒小了?” 古道上,七、八个蓬头褛衣、一身疮疤的乞丐,横七竖八地躺倒在地呼呼大睡,也不知有意,还是无心,挡住了马车的去路。 “天下人都知道,天下要饭的,不仅仅只是要饭,更多的时候,他们要的是银子。”计无穷却没有笑,一脸正色说,“天大地大,这些要饭的哪里都不能睡觉?偏偏躺在这里挡住去路,不是强盗是什么?” “如果真是要饭的,我给他们点银子打发走了就是。”花解语蹙眉说。 “你去?嘿嘿!小语,”计无穷微笑道,“如果你去的话,只怕他们要的就不是银子那么简单了。” “乞丐不要银子要什么?”花解语失笑道,“我还没听说过不要银子的乞丐。” “也许他们要的是你……你的命!”计无穷突然压低了声音。 “计总管,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花解语也低声说。 “你想一想,一群要饭的不去城里行乞,却跑到这里来睡大觉,岂非很可疑?” “难道……他们是真的剪径的强盗?” 计无穷沉吟半晌,轻声说:“让我来,一试便知道是不是。”语声未歇,他已飘然掠出八尺,举手扶了扶头上的文士冠,缓缓向那群乞丐走去。 乞丐们犹自酣然大睡,有人打着响亮的呼噜,有人发出含糊不清的梦呓。计无穷眉头微皱,轻咳一声,清了清喉咙,扬声说道:“诸位朋友,能否借一步说话?” 他一连说了三次,其中一丐睁开朦胧睡眼,仅只一线,看了他一眼,翻了个身,随即又睡了过去。计无穷脸色立即沉了下来,如罩上一层严霜,微一沉吟,“嘿”然一声冷笑,从怀中摸出一块碎银,倏然扬手打出,击向那丐后背的“俞腑穴”。 那丐却突然惊叫一声:“好大的蚊子!”说着反手一拍,碎银竟落入他沾满了灰尘、破烂的衣袖中。 “嘿嘿!果然有古怪。”计无穷冷笑着,一步一步地走了过去。 (五)八卦阵 他每踏出一步,乞丐们的呼噜声就小一分,行到近前,他倏然驻足,呼噜声也倏然而止。八丐突然一齐爬起身来,一齐伸了伸懒腰,脚步交错,身形变换,各据一方,竟将计无穷围在当中。 计无穷瞳孔渐渐收缩,又慢慢扩张,目光瞥处,发现这八丐所占方位,竟是按八卦摆布,刹那间,小小空间竟似弥漫着一股逼人肌肤的杀意。 “这位大爷你行行好……”一丐忽然开口唱道。 他一开口,其余七丐立即跟着唱了起来:“我家上有老来下有小,,包你长命百岁快活到老!”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做乞丐这一行的,也有他们的行规,行乞时开口能唱、随便捏出些词来是司空见惯,调儿大都是“莲花落”。但这八丐此时唱的,却是非常怪异的腔调,似是纨绔弟子、泼皮无赖出入烟花之地时随口哼哼的“十八摸”下流小调,令人啼笑皆非。 计无穷瞳孔再次收缩,又扩张,左手紧紧握住刀鞘,右手已按在刀柄之上,全身都已崩紧,如同欲离弦之箭,只觉那股冰凉的杀意已愈来愈浓,迫于眉睫,似乎一触即发! 歌声倏然停止,突然之间,空气中竟似有种令人窒息的味道,站在“乾”位的乞丐身子猛地一闪,欺身而进,其他方位的乞丐也立即发起了攻势, “八卦”中的每一卦形都代表一种事物:乾为天,坤为地,坎为水,离为火,震为雷,艮为山,巽为风,兑为沼泽。“乾南坤北,离东坎西,兑东南,震东北,巽西南,艮西北”口诀中,隐含生死变幻之理,武学之士常以其理加以变化创出无数武功绝学。这八丐所布成的阵法,就叫“八卦阵”,阵法首尾呼应、环环相扣,攻防兼备,围圆打点,循循相生无有穷尽,对手一旦陷入其中,所有的方向都被封堵,滴水不漏。 计无穷博学多才、阅历深厚,明白其中道理,八丐身形方动,他手中的刀也立即出鞘,只见融融春日下,一道如春水般的亮光倏然飞过。“哎呀”一声,“离”位那丐已莫名其妙地挨了一刀,伤在右臂,本已破烂不堪的衣襟立即裂开一道大口子,鲜血汩汩流出。刀光未歇,去势不停。计无穷一击得手,绝不滞留,反手又是一刀,砍中了“艮”位那丐的右大腿。那丐脚下一个踉跄,险险跌倒,“八卦阵”便也如同开了一道口子,威力大减。 “操他爷爷的,没想到点子竟是如此厉害。”“乾”位那丐恨恨骂道,“兄弟们的血不能白流,人家的银子也不能白要,大家来个狠的,给他点味道尝尝!” 语声中,八丐身形晃动,相互交错,竟彼此间移形换位,圈子愈缩愈小,直似水桶,将计无穷紧紧箍在其中,同时八条杖影闪耀着青光,一齐向计无穷身上戳去,看似杂乱无章,其实每一条绿竹杖都是袭击穴道,认穴之准,不差分毫。 “你们不是丐帮的人。”计无穷眯着双眼喝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是奉谁之命前来挑衅?” 丐帮是当今江湖上最大的帮派,帮众皆以行乞为生,手中皆持一根竹棒以示身份,这八丐手中竹杖虽与竹棒相差无几,但却不似竹棒轻盈,而且杖尖尖细如钻,似是钢铁所铸,绝非丐帮所属。 “谁说我们是丐帮的人?”一丐桀桀怪笑,“谁说我们只是前来挑衅?我们是来要命的。” “我明白了,”计无穷一边挥刀反击,一边冷笑道,“你们就是传说中穷凶极恶的‘洪荒八丐’。” “洪荒八丐”本非乞丐,其实是个杀手组织,不以行乞为生,但常以行乞掩饰身份,穷凶极恶如旦古洪荒恶兽,向来为江湖白道所唾弃,但这八丐行踪飘忽无定,武功高强,出手狠毒,组成的“八卦阵”共同进退,也是向来为江湖中人所忌惮。 “原来这老小子也听说过我们的名号,”一丐格格笑道,“那敢情好,免得你死在我们手里,到了阎王殿,还不知道是死在什么人手里。” “素闻‘洪荒八丐’的‘八卦阵’所向披糜,无人可挡,今日计某便要大开眼戒,好好领教。”计无穷一脸从容,刀已接连挥出,只听“叮叮当当”之声连响不绝,那八丐手中的绿竹杖果然是钢铁所铸。 但见刀光杖影分分合合、起起落落,片刻后已交手百十余招,八丐中一丐右臂中刀,手法不灵,一丐伤在大腿,脚步不便,“八卦阵”威力大减,但计无穷被困在其中,一时也不能脱身。 第八章 煮酒听琴 (一)破阵 江湖上人人皆知,计无穷绰号“刀笔邪神”,绝非浪得虚名。“笔”者,意指计无穷聪明绝顶、胸藏万机、虚怀若谷,有诸葛之智、武穆之才;“刀”者,意指他刀法了得,与智慧并称双绝,自出道成名以来,鲜逢敌手。韩大少本已是江南第一才子,常有这么一个武功高强、智慧过人的军师相随左右,更是如虎添翼,正如唐老爷子所说:“这天下,还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到的?” 计无穷既是韩彻的智囊,博古通今,才智过人,深知但凡阵法,都有一个命门所在,找到命门便是破阵的关键,这道理如同满满一缸之水,遇孔则泄,阵法也不攻自破。“八卦阵”攻防虽然严密,但其中二丐已然受伤,自此威力大减,六丐虽全力攻击,也不能补救其中缺陷。计无穷觑准这一弱点,一昧攻击那两丐,如此一来,“八卦阵”便出现了极大漏洞,片刻后,已成强弩之末。 “八卦阵”的圈子越扩越大,杖风也渐渐变弱,刀光却猛然大作,显然计无穷眼见时机已到,欲待挥刀反击。 就在这时,一条白影竟似天外飞来,速度奇快,翩然落入阵中,“呼”地一声推出一掌,掌风凌厉,竟将“乾”位那丐震得“蹬、蹬、蹬”连退三步。那人身形如蝴蝶穿花绕树般优美,双掌起外,便刮起阵阵劲风,又逼退了四丐。 计无穷瞧见那人,倏然收刀,微笑而立,悠然说道:“虞先生,你这一来,似乎有盗窃他人成果之嫌啊!” 只听虞机温和的声音笑道:“计总管,失礼勿怪。在下最近自创了一套‘秋风扫落叶’掌法,一直跃跃欲试,却苦无良机。今日天赐机缘,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正好请计总管指点一二。” “虞先生乃是武学奇才,所创掌法自然惊世绝伦,说到指点,那便愧煞计某了!”计无穷连退数尺,腾出了偌大一个空间。 虞机展动身形,双袖飘飘,潇洒至极,他那一套自创的“秋风扫落叶”掌法一经展开,直如秋风疾起,落叶遍地。“洪荒八丐”竟似不能抵挡,连连后退,到得后来,竟一齐撒开两腿向远处飞奔,似欲逃之夭夭。 “不许走!”花解语娇叱一声,操刀欲追。 虞机伸手一挡,微笑道:“花姑娘,穷寇莫追!江湖上,打不过就逃的人虽然有些厚颜无耻,但洒脱如我辈者,何必与这等人一般见识?” “是啊!小语,”计无穷也笑了笑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人学会了宽容大度,才能笑口常开,知足长乐!虞先生年纪轻轻,心胸便已如此豁达,难得啊难得!” “唔!”花解语心不在焉地点点头,目光却望着左侧不远处,悄声说:“虞先生,那位姑娘是不是和你一起来的?” (二)相见犹忆少年时 唐心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串冰糖葫芦,目不他顾,痴痴地望着车厢,带着淡淡花香的春风轻轻拂起她飘柔的秀发,曳地长裙青绿如她足下芳草,美丽的脸上虽有淡淡哀愁,乍看之下,仿佛是从九天之上翩翩飞落凡间的仙子,美艳不可方物。 虞机抬目望去,目光中露出种极其复杂之色,似有爱慕,又有怜惜,更多的却是伤感。过了半晌,他才轻叹口气,低低说了声:“嗯!” “自古以来,才子配佳人,莫非这位姑娘是……”花解语掩嘴而笑,欲言又止。 虞机没来由又叹了口气,随即正容道:“这位姑娘,与在下萍水相逢,但与你家少爷却有极深的渊源。” “这位姑娘与我家少爷有什么关系?”花解语脸上倏然露出种不悦之色,嘟着小嘴说,“是不是我家少爷死性不改,又到外面招谁惹谁了?” “你家少爷的风流债还少吗?用不着数,想一想就该有一大箩一大筐。”虞机神秘地笑了笑,“至于这位姑娘是你家少爷什么样的故人,只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花解语听他语声中似有种酸溜溜的味道,不由得失笑道:“虞先生敛性而修,不喜张扬,确是世间不可多得的超尘脱俗之雅士。只是……”她偷偷看了虞机一眼,故意叹了口气,又说:“只是凡事都憋在心里,那便苦了自己。” “在下有何心事?”虞机涩涩一笑,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目光望向大车,“你家少爷可在车上?” 话犹未了,韩彻已如一片秋叶般飘下车厢,扬声笑道:“虞兄,别来无恙!唐家堡一行,是否有所斩获?” “承蒙大少鼎力相助,唐老爷子已同意此事。”虞机笑容温柔似一缕春风,看了远处的唐心一眼,“大少是否还记得那位姑娘?” 韩彻与唐心在唐家堡初次相遇时,唐心只是个顽皮的小女孩,八年未见,昔日那个缠着他非与她拜天地的小女孩,在他的记忆中早已模糊,此时的唐心已出落成标致的大姑娘,容颜大有变化,但当朝彻的目光瞥见唐心手里的糖葫芦,他猛然忆起了少年往事,不由得失声道:“糖葫芦!” 唐心痴痴地望着他,忆起往昔,脑海里不断浮现出那个如神般的影子,心里莫名地涌起一种骚动,但连日来遭遇到的变故和出于少女的矜持,让平时活泼调皮的她突然变得沉默起来。恍恍惚惚中,那个曾经是神的影子般的少年仿佛乘风飘然而来,用一种温柔而低缓的语声说:“是不是你,糖葫芦……唐心?”刹那间,八年前的往事,再一次完全占据了唐心的心,温柔的声音,似乎有种无形的力量,就像是一只大手,正在慢慢地抚平她心里的伤痛。 “为何只有你一个人?唐六哥他们呢?”韩彻柔声问道。 提起唐朝,唐心心里一痛,泪水又如决了堤的海,刹那间已淹没她忧伤、憔悴的容颜,双唇颤动着,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韩彻整颗心都已提紧,又问:“难道他们……已遭不测?” “六哥……六哥他们……”唐心只说了六个字,忽然悲从中来,语声已被伤痛吞噬。 “唐姑娘等人一出唐家堡,就遭遇到了一个神秘人的追杀。”虞机缓步而来,轻叹道,“唐六哥和其他四位唐门弟子已经全都死在那个人的手里。” “唐六哥的武功,在唐门年轻一代中当属佼佼者,江湖上能杀死他的高手已不多,那个人究竟是谁?”韩彻脸上悚然动容。 “在下与他交手,也是毫无胜算,他所用的兵器更是方物之物,匪夷所思,江湖上绝对没有这样一个人。”虞机轻叹着摇摇头说,“大少,此间事了,在下也不必多作逗留。”转首又对唐心说:“唐姑娘,就此别过!” “虞先生这就要走了吗?”唐心倏然抬头,脸上露出一丝不舍。 “在下急着赶回杭州向谢三爷复命,他日有缘再见。”虞机飞身上马,头也不回地纵马而去。 这数日来,唐心与他朝夕相处,不知不觉中,已对他产生了极其深厚的感情,似友非友,如兄如妹,如今分离在即,一时心里难以割舍,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只觉心里一片茫然,离情别绪竟又取代了伤痛,弥漫上了眉梢…… (三)他乡遇故知 黄昏时分,天将入暮,计无穷驱着马车走进了一座古城。古城城墙斑驳,护城河流水悠悠,呈现出一片古朴而幽静之意;一条大街横贯其中,深街幽巷,由西到东纵横交错,全城清一色的清瓦屋面,鹅卵石堆砌的墙壁,显示着古城的精雅和别致。 古城中,建筑极多,其中堂皇华丽当数座落在古城中央的“紫云轩”。“紫云轩”是座酒楼,融合南北特色于一体,既有江南温婉的风格,又有京师磅跎之大气,常有高官显贵出入,更有风流人物往来。据说“紫云轩”名气之大,已可直逼杭州城的“楼外楼”和扬州城的“烟花三月”,这不仅仅只是因为它华丽的外表为其添增了不少美名,这里的菜色更让它名驰江南,其中一道叫做“黄金岁月莫回首”的菜,就连皇宫御厨都未必能够做得出来。 自古以来,但凡才子都喜游山玩水、指点江山,韩彻也不例外,近年来,他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繁华、雍容如藏龙卧虎的京师,优美、宁静如远在千里之外的天山……他曾经不止一次地莅临“紫云轩”,如今恰巧从此地经过,自然而然,一尝佳肴,方才大快朵颐! 马车刚刚停驻于“紫云轩”大门外,一个衣着光鲜的堂倌便已点头哈腰、满脸赔笑,溜着小步迎面而来,还未近前,斜刺里竟窜出一个年约四旬、雍容儒雅的华服文士,伸手拦住了他。 “西门相公,您这是……”堂倌瞪大了眼珠子,愣愣地瞧着他,脸上充满了疑惑之色。 “车上贵客是我的朋友。”那华服文士笑了笑,随手摸出一块重约十两的纹银,“你请自便。” 堂倌已明其意,接过银子一言不发头也不回地离去。 “车上可是杭州韩彻韩大少?”华服文士向计无穷抱一抱拳,满脸微笑着问道。 “阁下是?”计无穷微觉意外,韩彻此行不为游山玩水,更非访友,行踪隐密,在这他乡之地,居然也能偶遇故交。 “是西门来风西门先生么?”韩彻从车厢中飘然而来,不迭声笑道,“幸会,幸会!” “大少,来风可在此处恭候多时了!”西门来风笑容可掬,“按照脚程,大少一行应该在黄昏前便已抵达此处,却为何姗姗来迟?” “在路上碰上了几个小毛贼,所以才耽误了脚程。”韩彻脸上又露出习惯性慵懒的笑容,“西门先生如何知道在下必然经过此地?又如何知道必来‘紫云轩’?” “西门来风虽然不才,不如韩大少名满天下,噪动江湖,但在湘东一带也有些许名气,这附近方圆百里之内发生的事,如何能够避得开来风耳目?”西门来风脸上露出一丝得意之色,“‘紫云轩’的看家名菜‘黄金岁月莫回首’享誉华夏数十年,大少既到了此地,如若不来一饱口福,岂不遗憾?” 韩彻微笑道:“看来在下的脾性,西门先生倒是摸得透了。” “能与韩大少这等才子结交为友,来风是三生有幸。去岁寒冬,来风与大少聚于‘春不去园’,听雪赏梅、论诗品画,至今意犹未尽,梦萦魂牵。”西门来风挽起韩彻左手,大笑着说,“相逢不如偶遇!走,到来风寒舍去,当尽地主之谊。” “冒昧打扰,只怕多有不便。”韩彻沉吟着欲待婉言相拒。 “有何不便之处?”西门来风望了望车厢,神秘兮兮地低声说,“寒舍虽然简陋卑俗,但也有幽静雅室,佳人自有去处,决不阻碍大少闲情雅兴、春宵一刻。” “咳咳!”韩彻低声笑道,“西门先生误会了,车厢中女眷乃是在下贴身小婢……” 话犹未了,西门来风已一个横肘轻轻撞在他的腰间,笑道:“韩大少年少轻狂,才情横溢,风流多金,天下人谁不知晓?近日来风偶得一琴,正愁知音难觅,大少不必推托,且随我来!” (四)观书法 西门来风口中所谓的“寒舍”,其实并不简陋卑俗,非但豪华壮丽,而且还是个世外桃源般的所在。推开新漆不久的桐木大门,进去是一个偌大的院子,用鹅卵石砌成的路,一路朱红栏杆,两边绿柳掩映,院内堆积山石无数,种植着许多奇花异草,花草丛间,偶尔还有数只飞鹤徘徊,直如人间仙境。 走过院子,便来到了客厅。客厅的正面墙壁上,悬挂着一幅“江南春郊图”,芳草碧绿、杨柳依依,画中春意呼之欲出;左侧的墙壁上挂着四条草书屏条,生动、凝炼,显得主人洒脱张扬、不拘泥于世俗;右边临窗一隅是一张玲珑的琴桌,桌上的雨过天青的青花瓷里,插的是几枝青竹。 众人相继落座,即有小厮奉上香茗,是上好的碧螺春,微一沾舌,津液便已闻香而生。 唐心手里捧着白玉茶盏,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住滴溜溜转动,盯着墙上一条屏条低声念了起来:“谁言……轻狂……我自……酒……”念着念着,只觉那灵蛇般扭曲的字体实在难以辨认,悄悄一扯韩彻的衣袖,低声问道:“韩大哥,你来念给我听。” 韩彻目光只是不经意地匆匆一瞥,随即念道:“谁言轻狂追日月,我自洒脱笑红尘!好,好,真乃佳句,寥寥数语,无疑道出了我辈行径。”他瞅了瞅西门来风,又说:“如此佳句,怕是出自于西门先生手笔。” “闲来无事,聊发诗兴,信手涂鸦,本难登大雅之堂。”西门来风嘴里说得客气,脸上却露出得意之色,“来风这两句信口胡诌的对子,倒是在江南第一才子面前献丑了。” “西门先生这一手字写的好生漂亮,大有张旭之遗风。”韩彻微笑道,“如骏马奔驰,倏忽千里;如云烟缭绕,变幻多姿。《唐书》本传言:后人论书,欧虞褚陆皆有异论,至旭无非短者。文宗诏以李白歌诗、裴?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张旭平生嗜酒,性情放达不羁,往往酒醉后一边呼叫一边狂走,乘兴而挥毫,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相传他见公主与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之意;在观看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并因此而得草书之神。他的草书迥异于‘不激不厉’的大王书风,而取法于‘纵逸不羁’的王献之,后世的草书家没有几人不受过他的影响,颜真卿也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西门先生非但已得其意,更得其神,难得难得!” “杜夫子曾说:‘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听雪只是一介酸儒,如何能与为人洒脱不羁、豁达大度、卓尔不群、才华横溢、学识渊博的张癫相比?”西门来风微笑着客套了几句,仿佛兴致极高,说道,“大少,你一路来车马劳顿,来风特地准备了一桌粗茶淡饭为大少接风洗尘,稍后还请大少留下些许笔墨,来风想念大少时,也能由此睹物思人。” (五)黄金岁月莫回首 晚膳的布置别出心裁,并不是西门来风说的“粗茶淡饭”那么简单,每一道菜竟都不是江南所出,不是来自北方就是源于川粤,其中一道更是加以荷叶覆盖,颇为神秘。 西门来风亲热地拍了拍韩彻的肩膀,说道:“大少是土生土长、地地道道的江南人,江南名菜怕已吃腻了,所以来风自作主张,吩咐厨子做的全都是外地风味,唯有以荷叶覆盖这一道,才是本地珍贵。大少不妨猜一猜,这是哪一道?” 百灵抢先一步,抽了抽秀气的鼻子,抬头看着韩彻说:“少爷,这道菜好香。” “这就是‘紫云轩’的‘黄金岁月莫回首’,焉有不香之理?”韩彻双眼微阖,脸上露出种陶醉的表情。 “正是。”西门来风微笑道,“大少每次经过此地,若无此菜便郁郁寡欢,来风特地以高价从‘紫云轩’借来高厨,只为借花献佛而已!” 唐心揭去荷叶,香气立即扑鼻而来,眼中却露出种失望之色,原来盘中所谓的“黄金岁月莫回首”,只不过是一条?鱼。 “‘黄金岁月莫回首’这道菜,以洞庭湖特产?鱼,佐以米粉,密封于翠竹筒内蒸熟。”韩彻看出了她的异样,微笑道,“风格别致,香气扑鼻,米粉油润,鱼肉洁白,细嫩鲜软。” “无论传统佳肴,还是创新名菜,皆以流传广远、有口皆碑为取舍标准。”西门来风也跟着笑道,“主料辅料用量必须准确,烹制方法也必独到,风味特点更是鲜明突出,人们在品尝佳肴时,才能将口福、眼福、情趣、雅兴融为一体。” “只是不知比起我们川菜来却又如何?”唐心撇了撇嘴,几乎连鼻子都歪在了一边。 “地方不同,风味各异。川菜以善用麻辣著称,湘菜则油重色浓,香鲜、软嫩。”韩彻伸出竹箸挟起一块鱼肉,凑近唐心小嘴,“这道菜色香味俱全,鱼肉熟而不烂,你先尝一尝,便知道是否名不虚传。” 唐心看了韩彻一眼,又侧头瞅瞅那块鱼肉,忽然张开樱桃小口,小心翼翼地将鱼肉接入口中,慢慢咀嚼起来,只觉果然如同韩彻所言:“熟而不烂”。她仿佛意犹未尽,看着盘中之鱼,“咕嘟”吞了口口水,蹙眉问道:“不就是一条鱼吗?干嘛起个文诌诌的名字?” “姑娘有所不知。”西门来风捋掌轻笑,“这道菜菜名的意思是,不识此菜,便如人生虚度,尝过之后,便让人忘乎所以,这才以‘黄金岁月莫回首’唤之!” (六)煮酒听琴 这一次晚膳,足足花费了两个时辰。酒足饭罢,众人回到客厅重新落座。 “古人曾有‘煮酒论英雄’之说,来风只是一介书生,不足于与大少并称英雄,可惜,可惜!”西门来风温文笑道,“大少,我们不妨效仿古人,煮酒听琴如何?” “西门先生既有此雅兴,在下自当奉陪。”韩彻淡淡而笑,“只是阳春时节,酒不宜煮,否则必上心火,反而毫无裨益。” “不然。”西门来风正色道,“大少可听说过冰镇美酒?” “三伏之天容易上火,酒性浓烈尤其伤身,常以寒冰镇之,一可消暑,二来也添增了口感。冰镇美酒,实在妙不可言。” “据来风所知,这世上便有一种美酒,乃是集无根之水、清晨朝露所酿,其性极寒,存留不易,唯有以寒冰镇之,方能不坏本质,饮时加以文火温煮,入口香醇,甘之若饴!大少可有一尝为快之雅意?” “西门先生既有如此好酒,何不早说?”韩彻笑容一敛,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西门来风命小厮支炉架薪,亲手煮酒,但闻酒香阵阵,沁人心脾,未饮先如醉。 韩彻耸了耸挺拔的鼻子,脸上又露出种懒懒的笑容,悠然说道:“西门先生先前曾说偶得一琴,不知这琴……” “不忙不忙,大少请稍候。”西门来风微微一笑,忽然摇头吟道,“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月色满轩白,琴声亦夜阑;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古调随自爱,今人多不弹;为君投此曲,所贵知音难。”韩彻也高声而吟,随声作和。 唐心不喜附庸风雅,悄悄拉了拉百灵的衣袖,低声问道:“你家少爷怎的好端端吟起诗来了?” “唐小姐,西门先生所吟的‘我有嘉宾,鼓瑟鼓琴’,出自《诗经?小雅?鹿鸣》。”百灵低声笑道,“少爷以唐代诗人刘长卿的《听弹琴》应之,无非是想告诉西门先生,诗咏听琴,只不过借此寄托一种孤芳自赏、知音难觅的心情罢了。” “吟诗弹琴,也有这么多的学问吗?”唐心神情不屑,撇嘴说,“说到底,还不是装模作样?” “唐小姐,这个你就不懂了。”百灵沉着脸说,“琴、棋、书、画乃是才子佳人们才能的标帜。自古以来,文人往往皆尊儒释道三教,乐是儒者必修之课,而琴更是儒者的最爱,而道者更是喜爱琴那清静洒脱的韵味,就连佛教僧人,也同样喜欢自琴中领悟空灵大智。他们往往借琴以完美自我的人格,修养身心,体悟大道。琴与诗歌是密不可分的,讲求韵味,虚实相生,讲求弦外之音,从中创造出一种空灵的意境,然而琴没有肆意的宣泄,只在含蓄中流露出平和超脱的气度。所谓‘自心洒脱,世道安详’,此内心之声的表达,正是琴的长处。孔子、庄子等先贤也都是琴学大家。子曰:‘君子乐不去身,君子和琴比德,唯君子能乐’。操琴通乐可见君子修养之深浅,人与乐是否合一,又能显现出一种儒者平和敦厚的风范。伯牙弹琴遇知音;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借助琴来表达爱慕之心;嵇康面临死亡,还操琴一曲《广陵散》;诸葛亮巧设空城计,沉着、悠闲的琴音,智退司马懿雄兵十万;陶渊明弹无弦琴,他也曾在《归去来兮辞》言道:‘乐琴书以消忧’。‘高山流水’、‘焚琴煮鹤’、‘对牛弹琴’等妇孺皆知的成语都出自和琴有关的典故。由此可见,琴于儒者可不是为了附庸风雅。” 她这一番侃侃而言,如江河之水,悬若不断,唐心听得瞠目结舌,心潮起伏,过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悄悄吐了吐舌头,低声笑道:“我只不过说了一句,你就讲出这么多的道理来,咳咳!我说百灵啊,你怎么懂得这么多?” “这都是我家少爷说的,婢子只不过是依言而言而已!”百灵瞧着韩彻,俏脸上带着种自豪又几近崇拜的微笑。 “呵呵!”西门来风轻拂衣袖,高声笑道:“素闻韩大少的三位红颜中的百灵小姐才高八斗、能说会道,今日一见,果然如此。百灵小姐既能说出这些道理来,于琴之一技也必有所长,不知听雪是否有幸,聆听百灵小姐弹琴一曲?” “西门先生折煞小婢了。”百灵忙不迭起身作揖,“西门先生才是此道高人,小婢岂敢班门弄斧,自取其辱?” 西门来风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就在这短暂的沉默中,一阵隐隐的琴声从院子里传了过来,清晰而悠扬,极其悦耳,但琴声中却止不住有种幽怨的恨意,一位幽闭深闺的贵族女子,因为薄幸之人一味追求狭邪之游的愁苦心情跃然而出,听来竟让人黯然神伤。 “大少。”西门来风微笑着轻声说,“你可听出了琴声之意?”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这是一阙欧阳修的《蝶恋花》。”韩彻双目半龛半张,悠悠轻叹道,“只是听这琴音……似乎极其干涩、牵强,弹奏不出此曲之韵味,可惜,可惜!” “大少是否能够凭这琴音听出此琴何名?”西门来风神秘地笑着说。 “听琴音而知琴名?”韩彻脸上笑容依然懒散,露出种凝思之意,显然正在暗暗猜度此琴何名。 就在这时,琴声倏然而止,忽听门外回廊脚步声响,细碎而轻盈,人未至,一阵淡淡幽香已随风飘来! 第九章 无血的交锋 (一)焦尾琴 韩彻心里猛然一动,目光不由自主地望向大门之外。只见两个女子莲步款款,慢慢走来,前面的女子约莫三十三、四岁的年纪,着一身淡黄衫裙,发髻松松挽就,简单却优雅;一双大眼明亮而略带轻愁,琼鼻朱唇,粉颊白皙玉润,微泛莹光;无任何珠钗装饰,更无胭脂增色,但她却美得惊心动魄,朦胧的月色下更是宛若临尘仙子,衫裙在微风中轻轻摆动,就如同仙子在虚无飘渺的仙境中漫游一般。紧紧跟随在她身后的女子一身小婢打扮,约莫二八芳华,瓜子脸盘莹白玉润,不见丝毫瑕疵,一双稍嫌娇媚的凤目正盈盈浅笑,似能勾魂;怀中抱着一件物事,裹在黑布之中,瞧那形状,似是一具瑶琴。 西门来风起身离座,大步行至黄裙女子身前,轻轻挽起她的柔萋,柔声微笑道:“夫人,你来了!”又回头对韩彻笑道:“大少,这位是内子,姓花,双名恋蝶,反过来念之,即是‘蝶恋花’之意。” 黄裙女子花恋蝶向韩彻衽裣一礼,唇舌轻绽,含笑说:“韩相公万福。” “不敢!”韩彻连忙起身还礼,用一种疑惑的目光看着西门来风,“西门先生一向清高如竹,不为红尘俗事所羁绊,是何时喜结良缘的?在下竟全不知情。” “呃呃!这个嘛……”西门来风脸色微窘,目光闪烁着一种挪移之色,“内子本是官宦之后,但早在十数年前,家道便已中落,迫于无奈,流落江湖。听雪偶然遇之,惊叹于她精通音律、博学多才,一见如故,忍不住便动了爱慕之心。” “夫人精通音律,莫非就是适才弹琴之人?” “内子素闻大少乃是江南第一才子,琴棋书画、诗歌辞赋、天地阴阳、九宫八卦,无所不晓,既熟且精,神交已久,常叹无缘识荆,今日得知大少光临寒舍,于是斗胆献拙一曲,一来以证大少是否像传说中的名符其实,二来也可向大少虚心求教。” “那么适才那琴……”韩彻目光落向那妩媚小婢怀中之物,“不知那琴究竟何名?” “媚儿。”花恋蝶回首对那小婢说,“你让韩相公看看,以便鉴定此琴是真是假。” 媚儿点头轻应一声,抱琴行到窗下琴台之前,缓缓揭去了黑布,露出一具瑶琴,但见那琴颜色陈旧而古老,尾端焦烂,竟似遭受过祝融之灾。 “‘焦尾琴’!”韩彻瞪大了的双眼露出一丝惊讶,失声轻呼。 “不错,此琴正是‘焦尾琴’。”西门来风微笑着说,“大少想必一定知道它的典故。” “古代有‘四大名琴’之说,齐桓公的‘号钟’,楚庄公的‘绕梁’,司马相如的‘绿绮’和蔡邕的‘焦尾琴’。”百灵抢着说道,“据《后汉书?蔡邕列传》记载:吴人有烧桐以爨者,邕闻火烈之声,知其良木,因请而裁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扰焦,故时人名曰‘焦尾琴’焉。‘焦尾琴’又称‘烧槽琵琶’,蔡邕遇害后,焦尾琴保存在皇家内库之中。据说齐明帝在位时,曾取出焦尾琴请古琴高手王促雄弹奏,王仲雄连续弹奏了五天,了《懊恼曲》献给明帝。后传至南唐中主李?手中,后又赠与小周后,李煜死后归宋室所有,自此以后,民间再未见到此琴,却不想今日竟能在此处得以一饱眼福。” “来风能得此琴,也是费尽了周折。”西门来风微笑道,“今日幸遇知音,但请百灵姑娘弹奏一曲如何?” “别别别……”百灵退后两步,偷偷瞧了韩彻一眼,忙不迭摇手说,“尊夫人既精通音律,便请夫人弹奏一曲以助众兴吧!” “好,既是如此,贱妾就斗胆献丑了。”花恋蝶笑脸盈盈,对韩彻说,“不知韩相公想听何曲?”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韩彻微笑道,“适才夫人以此琴弹奏《蝶恋花》,极有他人为所不能之韵味,随便弹奏一曲,也必非他人力所能及。” “那么……贱妾便弹奏一曲《十面埋伏》吧!” (二)十面埋伏 公元前202年,楚汉两方在垓下进行决战时,汉军设下十面埋伏的阵法,张良吹箫,兵士齐唱楚歌,楚军听到如泣如诉、断肠销魂的声音,只觉万念俱灰、斗志全无,迫使项羽率八百骑兵连夜突围外逃,而汉军以五千骑兵追击。楚军彻底战败,项羽自刎乌江。《十面埋伏》便是根据这一历史事实加以集中概括谱写而成的,又名《淮阳平楚》,旋律有强弱之快感,有时又犹如静坐森林一般,节奏舒畅优美。 历来古琴名曲有幽兰、流水、潇湘水云、神人畅、阳关三叠、梅花三弄、广陵散、渔舟唱晚、平沙落雁、渔樵问答、春晓吟、洒狂、凤求凰、?乃、关山月、碧涧流泉等等,但《十面埋伏》是琵琶曲,后人亦多用古筝弹奏,以琴奏之却是闻所未闻,“焦尾琴”弹奏《蝶恋花》已是极其牵强,又如何能够奏出战场上激烈拼杀的磅礴大气,和生动感人的场面? 韩彻正自疑惑间,花恋蝶已端坐在琴台之前,展开十根嫩如春笋的手指弹了起来,霎那间,琴弦在她手中似有生命一般,随着她如云般舒展的动作跳跃着、变化着。 《十面埋伏》共分三段,第一段包括“列营”、“吹打”、“点将”、“排阵”、“走队”,表现出征前的金鼓战号齐鸣、众人呐喊的激励场面,音律由散渐快、交替转换。若以琵琶弹奏,用接连不断的长轮指手法和“扣、抹、弹、抹”组合指法,便能表现将士威武的气派;用“遮、分”和“遮、划”手法,更能进一步展现出军队勇武、矫健的雄姿。但在此刻,花恋蝶以琴弹奏,琴音虽也悠扬、清晰,每一步都发挥得淋漓尽致,毕竟琴与琵琶各有差异,这琴声便显得不伦不类,极其怪异。 弹至第一段“走队”时,琴声突然一变,竟似钝刀削竹,又如袅之夜啼,异常刺耳,众人只觉一种异音迅速钻入耳里,直至心底,竟是说不出的难受。 唐心不懂音律,但听见这琴声,一颗心仿佛堵在了喉咙里,几乎连气都已喘不过来。她悄悄看了韩彻一眼,但见他脸色依然从容、淡定,丝毫不曾为琴声所扰,忍不住将身子慢慢靠了过去,张嘴欲言,韩彻却摇摇头,示意她不要说话。 “少爷。”百灵也悄悄靠近,低声说,“婢子觉得,西门夫人这琴弹得很有古怪。” “嗯!”韩彻懒懒地应了一声,轻声说,“这琴声有种掀天地、倒江河的力量,西门夫人显然是想试试我们的定力。你们运功护住心脉,别让琴声扰乱了心神。” 说话间,琴声又是一变,仿佛撕布裂帛一般沙哑、粗重,令人心头如被千钧巨石狠狠地撞击一般,一时无法呼吸。 在缓慢、沉重的琴声中,突然传来“咚”、“咚”、“咚”三声闷响,三名小厮竟似不能抵御琴声之缓重,猝然倒地,昏死过去;西门来风虽然脸带淡笑,双眼却已慢慢阖起,双手紧紧抓住椅子的扶手,极力坐稳;玉锦香与花解语脸上已变了颜色,呼吸也已渐渐粗重、缓慢,呼出之气竟似比吸入之气犹多;计无穷端坐椅上,手捧茶盏,茶水点滴不漏,却已是一脸凝重,双眼又已慢慢眯成一线;站在花恋蝶身后的媚儿娥眉微蹙,显然也在极力抵御琴声带来的不适。纵观客厅之内,丝毫不为琴声所动者,唯韩彻一人而已! 突然之间,琴声再变,竟变得宁静而又紧张,仿佛游人徜徉于无月之夜,周遭静寂无声,不知不觉中,心情为之一悚,显然已到了第二段的“埋伏”――决战前夕,汉军兵将奔走,在垓下埋下伏兵。众人顿时只觉心头阴霾尽去,精神为之松懈良多,不由得暗暗长出一口气。谁知就在这时,琴声竟又突然大变,只闻蹄声阵阵、厮杀声起,竟似两军短兵相接,刀枪相击,初战鸡鸣山中,气息急促,众人心头如小鹿乱撞,不能自抑。琴声至此仍无止歇之意,反而如同逆流而上,丝丝相连,一波高过一波,声音激昂,将战事推向了高潮,战地也已转移到了九里山,楚汉两军展开了激烈的生死搏杀,凄风声、马蹄声、呐喊声、剑弩声、金鼓声、刀戈相击声,声声入耳,交织起伏,震撼人心,犹似就在眼前,如同身临其境。 这时,西门来风脸上肌肉不住抽动,身下座椅已随着身子的颤抖晃动起来,“咚、咚、咚”,发出沉闷的撞地声响,显然也已不能自制;花解语痴迷武学,功力深厚,尚能勉强稳住心神,玉锦香却毕生钟情于岐黄之道,武功造诣极低,早已软绵绵地瘫坐在椅上,花容失色,嘴唇发白;计无穷功力修为火候莫测高深,此时也已满脸涨红,手中的茶盏与茶盖因手的颤动而发生触碰,不时发出“噼呖呖”的清脆声响;百灵于琴之一技浸淫已有多年,这时忍不住随声而舞,舞姿却是全无章法,毫无曼妙可言;唐心整个人都倚在韩彻身上,酥胸不住起伏,呼吸粗重、急促,面无血色,仿佛正处于绝境边缘,随时都将丧失生命。 韩彻倏然收起脸上那抹懒散的笑容,目光中露出种凝重之色,只觉气血喷张,心旌神摇,心头沉重如坠千斤巨岩,忍不住便要仰天撮口长啸,一发心中郁闷之气。 就在这一瞬间,花恋蝶鼓琴更疾,纤纤十指连连拂动,或划或挑、或弹或拔,用起了拼双弦、推拉等技法,琴声越拨越高,成清羽之音,将战事之激烈、琴声之昂扬推向了另一个高潮,令人心弦也随之绷紧。隐隐之中,一波又一波的琴韵竟似依稀可见,自她指端发出,涟漪般一圈一圈地向四周缓缓扩散出去,音波到处,琴台上青花瓷中的青竹早已从中折断,摆放在客厅里的花儿也一起凋落,片片花瓣四分五裂,悬挂在墙壁上的字画无风自动,烛光摇曳,艳红的火苗忽忽窜起半尺,似熄不灭。刹那间,琴声竟然变成了极具杀伤力、无形的“刀”。 此时,花恋蝶已然香汗淋漓、汗湿重衣,但她却似兀自不觉,全部心思都倾注于鼓琴之中。战役很快就已将近尾声,琴音却也越来越急,仿佛大军压境,势不可挡,踏得天地皆裂、昆仑玉碎,令人几疑末日将临。 “噼啪”一声,西门来风身下座椅经不起他身子剧烈的摇晃,顿时四分五裂,他整个人都摔倒在地;随即又是“叮铃”一声脆响,计无穷手中茶盏突然碎裂,茶水飞溅,打湿了他的衣衫;跟着又传出“扑通”之声,站在花恋蝶身后、强自支撑的媚儿终于也倒了下去,不知人事;唐心和花解语双眼翻白,显然也已难以抵御琴声的“杀意”;百灵毫无章法的舞姿渐渐变得缓慢…… 就在此时,战事已歇,项羽败阵,而琴声依然未断,却被另一种清亮的声音掩盖了下去,但见韩彻手持一管白玉洞箫,凑近唇边,不紧不慢地吹奏起来,节奏零落而紧密,反反复复,迂回徘徊,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正是《十面埋伏》第三段中的“乌江自刎”,虽有断肠之感,却从中透出一种轻松、缓和之意,令人耳目一新,精神为之一振,就像是一缕清泉缓缓注入人心之中,萎靡全消,如获新生。 花恋蝶心头一凛,强自打起精神,十指鼓琴更疾。但闻琴声婉转凄凉,似有满腹委屈无处倾诉,渐渐地,琴声加急,似乎夹杂着满腔无人理解的愤怒,扣人心弦,催人泪下,楚歌四起、马蹄交错、项王突围落荒而走和汉军紧追不舍的情景仿佛历历在目。众人的心又一次提紧,几欲为之疯狂。 这时箫声丝丝缕缕,就像是一把刀穿透了琴声,旋律虽极悲壮,但清新自然,又将充满愤慨的琴音压制了下去;花恋蝶虽穷一生之力苦苦挣扎,无奈一曲将尽,霸王别姬,而后慷慨就义,琴声已成强弩之末。这时箫声也突然急转而下,似有怨而难明、痛而难言之意。花恋蝶此刻已挥汗如雨,人似即将虚脱,拼尽全力,最后四弦一划而后急伏,几乎是在同时,琴声与箫声嘎然而止,至此,《十面埋伏》一曲已终! 花恋蝶一双玉白纤柔的素手按在琴弦之上,整个身躯都软绵绵地趴伏在“焦尾琴”上,久久不能动弹;韩彻一手长垂,一手持箫横在胸前,呼吸也已显急促,脸上却绝无表情,目光中露出沉思之色。 (三)杀机 偌大的客厅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西门来风脸色煞白,强自镇定,吩咐小厮将花恋蝶和唐心等四女扶至静室休息,顷刻之后,客厅中只剩下韩彻、计无穷和西门来风三人。 西门来风愣愣地站在琴台之前,目光呆滞,凝望着汗迹斑斑、已湿透了一片的“焦尾琴”,过了许久,才轻轻叹了口气,慢慢回过头来说:“《十面埋伏》乃是琵琶之曲,后人也多用古筝奏之,内子虽精通音律,却也只怕从没想过,以‘焦尾琴’弹奏,非但不合时宜,而且极伤元气,倒是让大少诸位受惊了,该死,该死!” “琴融汇百家神髓,尽展人心深处的恬静安详潇洒自在之声。在孔夫子时代,琴乐不仅仅是后世的君子个人的修身之乐,更是容纳天地教化百姓的圣乐。他们往往借琴以完美自我人格,修养身心,体悟大道。于琴乐之中,孔子听到了文王圣德之声,师旷听出了商纣亡国之音。”韩彻目光凛凛,凝视着西门来风萎顿的背影,脸上露出种非常奇特的笑意,似讥还赞,“今夜在下听尊夫人弹琴,听出来的却是刀锋般的杀意。” “若非大少在危急时刻以箫相和,抵消了琴声中的杀意,以来风之力,绝对不能相抗,就连大少四位女眷,也难免遭受无妄之灾,想起来真是后怕。”西门来风长出一口气,长叹道,“内子少年时家逢巨变,因而性情常不稳定,有些时候往往会变得非常偏激,心中对世间万物充满了怨恨。来风本想让她以琴助兴,却没想到事不凑巧,恰逢她性情再变时,竟弹出了这般令人扫兴之曲,还请大少多多原宥!” “西门先生言重了!”韩彻淡然一笑,一语双关地说,“尊夫人这一曲弹得与众不同,别出心裁,显然‘蓄谋’良久,绝非一日之功。今夜在下能听到如此佳曲,实是大快朵颐,幸何如之!” “大少此言可愧煞来风了。”西门来风诚惶诚恐,如坐针毡,忙不迭摇头说,“来风吩咐小厮再备一席美酒佳肴,一来为大少压惊,二来向大少赔罪,大少意下如何?” “西门先生不必客气,在下冒昧打扰,本已我心惶惶,如何能够再多作叨扰?”韩彻微笑着说,“经过适才那一番折腾,西门先生也已累了,不如暂且安歇,明日再谈。” “如此也好!” 目送着韩彻和计无穷二人远去,西门来风脸上倏忽消失不见,双目之中竟似露出种可怕的杀机,冰冷的杀意迅速从他身上蔓延开去,残留在“焦尾琴”上的汗珠立即化为一层薄薄的寒霜…… (四)静观其变 东厢房中,一灯如豆,昏黄的灯光将斗室中的人影映照在薄薄的纱窗上,但见韩彻双手反剪,气定神闲,站在窗前,目光望着窗外朦胧的夜色,夜已深沉,他的心事也如深沉的夜浓似黑墨。 “计总管。”韩彻忽然转身,对坐在灯下正自凝思的计无穷说,“今夜之事,你有何看法?” “我只看出了两点。”计无穷半眯着眼睛,盯着眼前袅袅火苗,缓缓说,“第一,这位叫做‘花恋蝶’的西门夫人很有古怪。西门来风说到她的来历,言辞闪烁,似乎有意遮掩什么,以我几十年阅人无数的经验来看,西门夫人决非出自名门的大家闺秀,也不是沦落风尘的青楼女子,而是个功力颇具火候的武林高手。” “嗯!”韩彻点头说,“适才那一曲《十面埋伏》,琴声中杀机隐隐,摧天毁地,内劲随着琴弦源源发出,功力稍浅之人便难抵御。无非只是弹琴助兴而已,西门夫人却如此费尽心思,在其中大做文章,显然早已是有备而来,存心对付我们。” “儒者借琴修心养性、自娱自乐;道者以琴修行悟道、观天地之玄机。”计无穷轻叹着说,“早年间,我听武当青松道长弹琴,只觉天地无极,奥妙深藏;这些年来,听少爷弹琴,又觉人间处处尽显温情与道义;今夜听西门夫人弹琴,才知江湖险恶、人心莫测,只是一琴一曲而已,便能将人置于死地。” “有一点,我觉得非常奇怪。”韩彻拧眉说,“我与西门来风已相识数年,从未见过他显露武功,区区一介文弱书生,居然能够抵御那摄魂夺命的琴声,难道西门来风也是个深藏不露的绝顶高手?” “我第二个可疑的发现正是此人。”计无穷沉吟着说,“他曾说过,湘东一带附近方圆百里之内发生的事情都避不开他的耳目,只怕是言过其实。他在‘紫云轩’守候大少的出现,多半也是早有预谋。”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这一切其实都是西门来风安排的?” “湘道上‘洪荒八丐’狙击,‘紫云轩’西门来风迎客,今夜花恋蝶弹琴暗算,这些事情的发生绝非偶然,显然都是为少爷而来,其之目的必然不简单,依我之见,多半是有人不想让你去唐家堡!”计无穷摇头说,“以西门听雪一人之力,只怕有所不逮,他与花恋蝶不过是那个人手中的一颗棋子而已。” “这个阻止我去唐门的人,如果不是西门来风,那么会是谁?” “自然是唐门死敌,那个行踪隐密的凶手。” “如此说来,此去唐家堡的路上岂非很不太平?” “今夜之事,也许只不过是个开始而已。”计无穷沉着声音说,“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事,一定比今夜更凶险、更诡异。” “敌暗我明,此地不宜久留,明天一早,我们便离开这是非之地。” “怕只怕西门来风不会让我们就这么轻易离开这里,必会搬出诸多借口想方设法留住我们。”计无穷叹道,“这是‘缓兵之计’,我们慢一些时日抵达唐家堡,敌人就多了一分机会,唐门也便多了一分危险。这个隐藏在幕后的敌人实在是位人杰,只怕是少爷自出道以来遇见的最为可怕的一个对手。” “那么……依你之见,我们应该怎么做?”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谁也不能预测敌人会耍何种手段,唯一的办法就是静观其变,以不变应万变!” (五)留宾 翌日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投射大地时,计无穷已打点行装完毕,韩彻率唐心四女前往客厅向西门来风辞行。 “大少何以急欲匆匆而去?”西门来风微笑着说,“莫非是来风招待不周,还是下人怠慢了大少?” “在下游山玩水,居无定所,一向自由散漫惯了,如此叨扰西门先生,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韩彻嘴里说得客气,心中却暗暗佩服计无穷的先见之明,西门来风果然不会就此让他轻易离去。 “既来之,则安之!”西门来风摇头晃脑,极力挽留,“城中有几位达官显贵,得知大少昨晚宿于寒舍,为了一睹大少风采,都说要轮流作东,跟大少交个朋友,大少这就离去,让来风情何以堪?” 说话间,有一小厮快步来报,说是有人投帖求见,此刻已在府外等候。 “大少,他们这不就来了?”西门来风目光斜睨,微笑道,“这些人平时对寒舍不屑一顾,若非闻知大少在此,多半至死也不肯踏入寒舍半步。他们都是慕名而来,大少还是别教他们失望才好,不然来风这薄脸也没地方可搁了。” “不知这些人都是些什么人?”韩彻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暗暗苦笑。 “这些人不是江湖上名字响当当的人物,就是年少风流的世家子弟,或为隐居山林不世出的方外高人。”西门来风用目光迅速瞄了瞄拜帖,“湘东寒山寺住持知画大师,‘关东刀客’霍啸天霍大侠,‘一剑笑轻侯’肖轻侯肖公子,湘西‘铁扇门’铁扇公主!” 第十章 卧虎藏龙 (一)风云聚会 “一剑笑轻侯”肖轻侯是个英俊的少年,束金冠,紫罗衫,腰上还束着紫金带,腰悬着长剑,剑鞘上的宝石闪闪生光,剑穗上悬着龙眼般大的一粒夜明珠。他长身玉立,神采飞扬,在四个青衣童子的峰拥中,昂然直入,一入客厅,双手微微一揖,一双明亮如秋水般的眼睛滴溜溜地打量着韩彻,缓缓说:“这位想必就是韩大少了?” 韩彻脸上又露出一丝懒散的笑意,微微点了点头。 “久仰!久仰!”肖轻侯嘴里说着客气的话,却是满脸傲气,一点“久仰”的意思都没有,也不等韩彻回话,已大马金刀坐在左侧,绝不再看韩彻一眼。 知画大师已年逾七旬,须眉皆白,腰板却挺得笔直,仿佛不知人间岁寒,更不觉年华老去,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迸射出慑人精光,一颗光头大如斗,竟似装满了至高至深的人生禅机和奥妙佛理,就连言行举止,都充满了方外高人的味道。在他的身后,两名年约十五、六岁的小沙弥各自背负一具长匣,显然是字画之类的物事。 “关东刀客”霍啸天身躯高大魁梧,身上一袭蓝袍洁净一如晴空,开口一句“俺”,闭口一句“俺”,乡音极重,走路时脚步缓慢而沉稳,仿佛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谨慎,又似他背上的那把斩鬼大刀实在太过于沉重,将他压得迈不开大步。他的面目本不可憎,但一条触目惊心的刀疤斜斜地从鼻梁上划过右脸一直延伸到下巴,无端添增了几分狰狞,令人不敢逼视。 走在最后面的是“铁扇门”门主铁飞花的掌上明珠铁扇公主,与众人远远拉开了一大截距离,目不他顾,孤芳自赏,仿佛不屑与他人为伍,丽质天生、惊世骇俗的美丽容颜如罩严霜,远在数丈之外,便令人深觉寒意逼人。 “你就是江湖上传说中琴棋书画,无不精通的‘四绝公子’,又称江南第一才子的韩大少?”铁扇公主远远站在客厅大门之外,冷眼打量着一脸懒笑的韩彻,声音虽娇柔如黄莺啼鸣,却冷似寒冰。 “不敢,在下只是一介终日无所事事的书儒,所谓琴棋书画四艺俱绝,那只是江湖上的朋友冠以虚名而已,不足为信。”在女人的面前,韩彻似乎从来都是谦卑有礼,“至于‘江南第一才子’之称,更不可深信,在下……” “行了,行了!”铁扇公主忙不迭挥手打断,蹙眉说,“一介酸儒,净说些让本公主厌恶的话。只要你就是韩大少,本公主就不虚此行了。实话跟你说吧,本公主此番前来,一不为听你弹琴吟诗,二不为看你写字作画,更不是和你说些废话套近乎!” “在下与‘铁扇门’素无交情,也无恩怨,不知姑娘是为了什么来找在下?”韩彻微微摇首,脸上笑意未褪,丝毫不以为忤。 “少爷。”百灵忽然娇笑道,“只怕是‘铁扇门’铁门主久闻少爷大名,想要与你结为秦晋之好,所以吩咐铁扇公主亲自提亲来了。” “小百灵,不许胡言乱语。”韩彻回头狠狠瞪了百灵一眼,低声轻斥。 百灵吐了吐舌头,低着头掩嘴偷偷笑了起来。 铁扇公主也狠狠瞪了百灵一眼,脸色变得越发冰冷,沉声说:“江湖上传言,韩大少文武双全,本公主是来找你比武的。你划下道儿来,不必多言。” “姑娘只怕要失望了,”韩彻摇头微笑道,“在下从不与女子动武。” “这可由不得你。”铁扇公主口中发出一声轻叱,手中铁扇“呼”地一声迎风展开。 “要动武吗?本小姐愿意奉陪。”唐心本来一向骄纵、刁蛮,眼见铁扇公主竟似犹胜于她几分,更加蛮不讲理,终于忍无可忍,挺身而出。 “你又是谁?”铁扇公主冷眼打量着手中拿着一串冰糖葫芦的唐心,神色充满了不屑。 蜀中唐门是颇有势力的名门正派,江湖上绝没有哪一个人敢对其存在小觑、轻视之心,唐心又是唐老爷子最宠爱的孙女,在唐家堡中呼风唤雨、一呼百应,从未受过半点委屈,此刻被铁扇公主这般眼神打量着,好胜心立即被激发出来,冷哼一声,小蛮腰一拧,人已窜出。 (二)比武 “清风徐来!” 铁扇公主铁扇轻挥,一阵夹杂着淡淡幽香的清风倏然拂起,扇沿如刀,切向唐心的喉咙。 幽香扑鼻,唐心立即娥眉微蹙,张开小嘴“呼”地喷出一口气,冷笑道:“‘铁扇门’堂堂一个江湖帮派,竟也使用下三滥的迷香。” “咦!”铁扇公主倏地收扇而立,一脸惊诧地说,“你是什么人?怎么识破了本公主的绝技?” “扇中淬上乱人心神的迷香,不过是下流伎俩,算不上是什么绝技。”唐心轻轻晃动着手里的糖葫芦,悠然说,“说到下毒,蜀中唐门才是这方面的大行家,实话告诉你,这点小玩意,本小姐早在三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七岁之后就不再使用,你居然也敢拿出来让人笑话?” “你是唐家堡的人?”铁扇公主脸色一寒,沉声说,“如此最好,今日本公主就将你们一网打尽,倒省了许多手脚。” “什么‘一网打尽’?”唐心愕然一愣。 “晚风习习!” 铁扇公主再不多言,合拢的铁扇倏忽迎风展开,随手挥出,一阵香风徐徐拂过,如波浪般浮动,刹那间,竟将唐心的绿色衫子吹得鼓动起来。 碍于唐老爷子立下的五大戒律,唐门弟子不便常于江湖上走动,唐心身为女子,平时更是极少出堡,涉世未深,临敌经验也是异常疏浅,此刻见铁扇公主手中铁扇招式怪异,一时不知如何拆招,不由得连退三步,顷刻间,已落了下风。 “唐心小姐。”玉锦香忽然轻声说,“‘铁扇门’赖以成名的,是‘铁扇十三式’。因‘铁扇门’乃是女子所创,其功夫也都是以娇柔、舒展为主,讲究‘点、横、撇、捺、展、戳、切、斩’八字诀,收可作判官笔使用,专打人身各处穴道,放则如刀,扇沿之锋利斩金截铁,如摧枝朽木,必要时,也可作暗器使用,三十六根精钢所铸的扇骨便如唐门的‘子午追魂梭’一般,如烟花绽放,势不可挡。” “如此复杂多变的兵器,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唐心眨了眨眼睛,俏脸上露出种又惊又疑的神色。 “小丫头知道的东西可真不少。”铁扇公主狠狠瞪了玉锦香一眼,目光中杀机陡起,“你还知道什么?” 玉锦香虽不热衷于武功一道,但因为韩彻的关系,饱读各类书籍,加之聪慧过人,过目不忘,武林中的武功绝学无不熟记在心,、武当这两大门派的不传之秘,她也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当下微笑着说道:“‘铁扇十三式’自第一式‘清风徐来’始,接下去便是‘晚风习习’、‘春风拂水’、‘秋风送爽’、‘风起云涌’、‘空穴来风’、‘无风自动’、‘风华绝代’、‘风情万种’、‘风度翩翩’、‘凉风有信’、‘风月无边’,最后一式是收势之招,也是最厉害的杀手:‘树欲静而风不止’!”说到这里,她微微一顿,接着又说:“唐门功夫以暗器为主,不擅正面交锋,唐心小姐若无取胜把握,大可与对手展开游击之战,避重就轻,‘满天花雨’、‘孔雀开屏’等暗器手法都是这种兵刃的克星,唐心小姐不妨依婢子之言一试。” 唐心咬了一口糖葫芦,摇头说:“的暗器早已用完了,仓促之间来不及打造,这可如何是好?”她不待别人接话,忽然又嫣然一笑,悠然又说:“唐门的暗器功夫名满天下、独树一帜,只要手法练到了家,就算是一口唾沫、一根发丝都可当成杀人于无形的暗器,本小姐就以手中的冰糖葫芦对付你的铁扇也无不可。” 铁扇公主贵为“铁扇门”门主铁飞花掌上明珠,年纪虽轻,但一身武功尽得其母所传,素来心高气傲、孤芳自赏,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此刻听唐心言语中隐含轻蔑之意,不由得粉脸勃然变色,娇叱一声,“呼”地,铁扇半收半张,一式“春风拂水”,刮起一阵凌厉的劲风向唐心劈头盖脸地袭至。 唐心一个拧腰错步,向左掠出数尺,素手一扬,竹签上五枚糖葫芦一连串飞出,到得中途,忽如莲花绽放,分打铁扇公主身上五处穴道。铁扇公主随手一挥,铁扇一展,“秋风送爽”、“风起云涌”、“空穴来风”、“无风自动”接连使出,五枚糖葫芦立即被严密的扇风绞成粉碎,化为一片红雨,唐心也被迫得连连后退,呼吸急促。 “八年前,‘铁扇门’起内讧,两大护法不服铁飞花执掌门户,联手攻击铁飞花欲待夺权篡位取而代之,铁飞花以‘铁扇十三式’以一敌二,丝毫不落下风,堪堪使到第九式‘风情万种’,连创两大护法。”玉锦香眼睛眨也不眨,盯着二女之斗,悠然说,“铁扇公主与铁飞花虽不可同喻,但‘铁扇门’绝学的确不可小觑,想要破解‘铁扇十三式’,当在她使出第十二式‘风月无边’之前,先下手为强,制敌机先。” 说话间,铁扇公主又已接连使出“风华绝代”、“风度翩翩”。唐心一边躲闪,一边还击,顷刻间已险象环生,左支右绌。 “唐心小姐,快,快用‘孔雀开屏’。”玉锦香急声叫道。 话犹未了,铁扇公主已使出“凉风有信”,唐心知道再也不能迟疑,急忙摸出皮囊中所有的冰糖葫芦扬手打出。七八串糖葫芦如流星箭矢般一起飞过,突又如烟花般四散开来,在空中布成一个红色光圈,就像是孔雀开屏般灿烂、绚丽,向铁扇公主一涌而至。 铁扇合时长则一尺八寸,张开宽逾两尺九寸,一收一放间,便可作为盾牌使用,护住身上要害之处,但唐门发放暗器的手法独步武林,“孔雀开屏”更是其中重中之重,铁扇公主匆忙抵挡,终不能以一扇而蔽之,只听“卟”地一声,额头上中了一枚糖葫芦,隐隐生痛。她惊骇之余连忙向后飞退八尺,心下暗忖:“幸好只是糖葫芦,如果是枚真的暗器,怕不是一命呜呼了?” “啊也!小香。”唐心一声欢呼,拍手笑道,“我真的打败了她!” 铁扇公主脸色铁青,狠狠瞪了神情悠闲的玉锦香一眼,冷笑道:“一个丫环就已如此深藏不露,主子想必也是技艺精湛、高人一等。”说着又狠狠地跺了跺脚,振衣而去,充满愤怒和仇恨的声音遥遥传来:“从今日起,‘铁扇门’必然倾巢而出、不留余力阻止你们前往唐家堡……” (三)书法vs剑法 战事既歇,便再无热闹可看,众人重新落座,西门来风对唐心的暗器功夫连声称赞,对玉锦香渊博的学识更是推崇备至,末了又大摇其头责备铁扇公主目中无人、存心挑衅,又骂“铁扇门”无耻之尤……韩彻脸上依然露出懒散的笑意,只是低头品茶,并不随声附和;唐心因为得到玉锦香的指点,从而打败了“铁扇门”的高手,心下欢喜,对玉锦香无端地生起更多的好感,与她并肩而坐,窃窃私语,讨论武林各大门派的武功。 “素闻江南第一才子韩大少琴棋书画样样俱绝,想来多半不是虚假之言。”“一剑笑轻侯”肖轻侯慢慢放下茶盏,慢慢长身而起,脸上浮现出一丝似笑非笑的神色,慢慢地说,“在下自幼而长,也极其酷爱书法,历时十数载,自觉颇有所成,今日若得大少点拔,定可得益非浅,就请大少不吝赐教如何?” 韩彻暗暗叹了口气,心忖:“刚刚走了一个铁扇公主,现在又来了个‘一剑笑轻侯’,生旦净末丑,个个粉墨登场,今日落入西门来风彀中,已是骑虎难下,脱身不易,只是不知这些人将会玩出何种阴谋诡计?”他生性随和淡定,虽身处困境心中却无惊惧,脸上更是不动声色,微笑着客套谦虚了几句。 “大少,难得肖公子今日大驾光临寒舍,又是同道中人,彼此间多作交流也能让来风从中受益。”西门来风作为东道主,自然竭力附和,“来风这就吩咐童子去取文房四宝!” “西门先生,不必如此麻烦。”肖轻侯挥手阻止,目光流转,悠悠说,“自古以来,琴与剑一直都为文人所爱。在下素喜舞文弄墨,自知非才情出众、才华横溢之流,于琴技不具天赋,是以潜心学剑,但又觉剑与书法都是极具生灵之物,若能二者相融,或许还能推陈出新,创造另一番与众不同之意境,因此在下在十八岁之后,便不再持笔书写,弃墨宝而不用。” “肖公子还说‘非才情出众、才华横溢之流’,仅是这一番与众不同、妙想天开的说辞便已超脱前人所思所想,实在令来风敬佩。”西门来风脸上堆满了谄媚之笑,“听肖公子如此说来,肖公子对书法定然另有领悟,说出来也让来风开开眼戒、长长见识如何?” “在下这一想法本来不值一提,说出来更是贻笑大方。”肖轻侯环目四顾,脸有得色,“其实在下只是将书法融入剑法之中,以剑作笔,以虚空作纸,又以草书为招式,自创了一套‘草书剑法’,这套剑法使来如行云似流水,不受任何限制,既将书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又将剑法使得畅快难言,更将艺术与剑术熔为一炉,嘿嘿!” “高,高明,肖公子真乃绝世奇才,想人之所不能想,为人之所不能为。”西门来风连声称赞,“择日不如撞日,肖公子就在此处一展绝技如何?” “嘿嘿!”肖轻侯嘴角微掀,露出一丝得意之笑,“在下若是一再谦让,难免会被他人说是纸上谈兵、痴人说梦。也罢,在下就在各位高人名师面前献献丑吧!”他慢慢拔出腰间长剑,仗剑而立,微笑着又说:“书法实在是一种很玄奥的艺术,尤其狂草,书写者往往是充满激情,处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下完成的,令人从墨迹中隐隐地感受到某种情绪。盛唐时期,以张旭为代表的一派草书风靡一时,它打破了魏晋时期拘谨的草书风格。把草书在原有的基础结构上,将上下两字的笔画紧密相连,所谓‘连绵还绕’,有时两个字看起来象一个字,有时一个字看起来却象两个字。在章法安排上,也是疏密悬殊很大;在书写上,也一反魏晋‘匆匆不及草书’的四平八稳的传统书写速度,而采取了奔放、写意的抒情形式。正如唐代文学家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所云:‘张旭善草书,不治它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从草书焉发之。’张旭的狂草左驰右鹜,千变万化,极诡异变幻之能事,气势奔放,运笔无往不收,如‘锥划沙’,无纤巧浮华之笔。在下这一套剑法,就是依照其意其神所创,是为一首《山中留客》。” 语声未歇,剑已舞动,果然是一首《山中留客》,但见剑走龙蛇,畅快淋漓,笔笔如铁划银钩。 “山光物态弄春辉……哎呀!”百灵见那剑光飞舞,不由得诗兴大发,伴随着肖轻侯的剑势笔法轻轻吟哦,念到“辉”字时,突然发出一声惊叫,只见肖轻侯飞纵而出,剑尖一点,竟是直奔韩彻面门而来,剑势凌厉、狠毒,仿佛欲将韩彻一举而刺杀于剑下。 (四)刀法vs剑法 “少爷,小心!”随着一声娇叱,花解语已拔刀在手,纵身扑出,护在韩彻身前,柳叶刀随手一挥,迎向长剑。 “嘿嘿!”肖轻侯一声轻笑,人已退出数步,剑光不停,一边舞动一边吟道:“……莫为轻阴便拟归。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语声中,竟又数次逼近韩彻,“点、拖、横、扫”之间,剑剑不离韩彻要害之处,却每每被花解语挥刀挡住,无功而返。 “好剑法,好书法!”花解语脸罩严霜,冷笑道,“婢子也曾学过‘狂草刀法’,与肖公子的‘草书剑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斗胆向肖公子领教,还请多多指点则个!” “‘狂草刀法’?有趣,真是有趣极了。”肖轻侯脸色铁青,冷笑道,“姑娘小心了!”语声未落,剑已如泼墨般挥出,连划带画,写出了两个“隐”字,但书法却已与适才的《山中留客》大是不同,前者偏瘦如张旭所书,后者却是偏肥有怀素之风,剑法一经展开,热情奔放、豪迈恣肆,如飞鸟投林、惊蛇入草。 “小语,这是张旭的《桃花溪》。”百灵舌绽莲花,语似连珠,“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 花解语挥刀一拖,随即逶迤而下,点画连绵,划出一个“花”字,将肖轻侯的长剑封锁在身前五尺之外,接着又写了“自飘零”三字,攻守兼备。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百灵微笑着拍手说道,“小语,原来你写的是女才子李清照的《一剪梅》下半阙。” 一时之间,客厅中刀光剑影,劲风四起,旁观者时而如同逼利剑之锋芒,时而又似肃然巍然、深有岩石压顶之错觉。但见肖轻侯的剑法顿挫使转,刚柔相济,千变万化,神彩飘逸,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状如惊世骇俗、风云激荡。花解语的刀法轻盈如风中柳絮,虽狂虽草,但不失法度,一点一画,皆有规矩。“狂”时一气呵成、始终一贯,保持着一种气势,满眼是意,无惜是非;“奇怪”之处又如游云千万朵,变幻莫测,出刀结体,不易捉摸,摈弃妍美,更无女子纤弱之病态,令人眼花缭乱,不知身在何处!怀素曾在《自叙帖》中言道:“奔蛇走虺势八座”,“寒猿饮水憾枯藤”。以“奔蛇”比喻剑法,以“枯藤”比喻刀法,最是贴切不过。 片刻之后,一刀一剑同时一撇一捺,左轻侯写了个“边”字,花解语写了个“头”字,二人一触即分,“呛”、“呛”两声,刀剑同时入鞘。 “承让!”左轻侯得意扬扬地向花解语拱了拱手,目光直勾勾盯着花解语衣衫左下摆,“在下侥幸赢得一招半式,惭愧惭愧!” 花解语低头看去,只见衣衫左下摆衣袂残缺,隐隐露出一个“边”字,不由得暗暗长出一口气,随即嫣然一笑,淡然说:“莫非肖公子自以为胜算在握?那可未必,你看看你的胸膛。” 肖轻侯一脸狐疑,垂目看时,不由得脸色大变,呼吸为之一窒,只见胸襟之上,竟不知何时结结实实地镂着“眉头”二字! “肖公子只刻一字,婢子却刻两字,依此计算,说‘侥幸’的人应该是婢子才是。”花解语笑吟吟地说。 “这……”肖轻侯脸色瞬息数变,笑意已荡然无存。过了片刻,他对那四名童子狠狠一挥手,吼了声:“我们走!”竟不再看众人一眼,更不向主人西门来风辞行,悻悻然拂袖而去。 (五)关东刀客 顷刻间,偌大一个客厅突然变得哑雀无声。西门来风悄悄看了韩彻一眼,脸上神色已极不自然,悄然吐出一口气,又看了看“关东刀客”霍啸天;霍啸天目光斜睨,瞧着知画大师;知画大师脸色淡定,低声唱了一个诺,默然不语。 “咳咳!”过了片刻,霍啸天重重长出一口气,大笑道,“俺这一生走遍大江南北,关里关外,见过不少刀法名家,以书法作为招式溶入刀法之中却还是第一次看到,实在大快朵颐,不虚此行,若能亲自向大少领教,便是不枉此生,但愿大少别教俺失望才好。”说话时,一反手从肩后抽出斩鬼大刀,伸手一抖,“铮”地一声,刀作龙吟,刀锋颤动。 斩鬼大刀是一种重兵器,刀长四尺九寸,净重二十六斤八两,若非膂力过人,非但招式施展不开,应敌时反成累赘,也只有像“关东刀客”霍啸天这等彪形大汉才能运转自如。 “俺这口刀虽不能吹发立断、削铁如泥,但也是以精钢所铸,断碑裂石绝不含糊。”霍啸天长身而立,刀尖下垂,轻轻抵触着青石板地面,刀锋闪耀着种青惨惨的寒光,“江湖上传言,‘四绝公子’韩大少的刀也是口非同寻常的重兵器,刀名‘杀气飞霜’,具魔性,能认主,俺闻名已久,今日幸得机缘,非要见识不可!”他竟似心意已决,非与韩彻一决高下而后快,如蒲扇般的左手一摆,又说:“请,请亮刀!” “我家少爷从不轻易与人动武,‘杀气飞霜’更是从不轻易亮出,就让婢子来领教霍大侠的功夫吧!”花解语杏目圆睁,抢上一步站在霍啸天面前,一手紧紧抓住刀鞘,一手稳稳按在刀柄之上。 “姑娘想要和俺比试刀法?”霍啸天瞪着一双大眼睛瞧了瞧花解语,摇头轻笑说,“适才俺已见过姑娘的刀法,凭心而论,‘狂草刀法’的确很有独到之处,但轻灵飘忽,稍嫌不够份量,与俺手中这口大刀相比,无异是拿鸡蛋碰石头,不堪一击,不堪一击!哈哈!” “轻则轻矣,但自有取巧之处。”花解语嫣然一笑,“高手相争,只差毫厘,胜负的关键取决于功力、招式诸多方面,并非只凭兵器轻重,霍大侠活了大半辈子,这简单肤浅的道理不会不懂吧?” “姑娘当真不识好歹,俺念你青春貌美,正是人生大好年华,不忍辣手摧花,谁知你却出言相讥,反倒说起道理来。也罢,俺便让你尝点苦头,好教你收心敛性,专心致志做你的丫环,好生伺候你家少爷。”霍啸天的声音震耳欲聋,脸色铁青,脸上那道刀疤更显可怖,握刀的手微一用力,“嚓”地一声响,厚逾数寸的青石板砖立即裂开一条缝隙。 “小语,不可造次。”韩彻缓缓长身而起,微笑道,“小孩子不懂礼数,那是因为在下管教无方,若有无礼冒犯霍大侠之处,还请见谅!” “大少既已出言,想必是答应了俺的请求。”霍啸天大声笑道,“来来来,大少,俺们就来切磋一下刀法。” “如此看来,在下除了舍命相陪,似乎已别无选择。”韩彻故意长长叹了口气,“既然只是切磋,便当点到为止,还请霍大侠刀下留情。” 话犹未了,忽听门外有人高声笑道:“既然只是切磋,又何劳少爷出手?霍大侠,经年未见,飒爽英姿不减当年,刀法想必也大有精进,自当年雁荡山匆匆一别,计某可是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霍大侠啊!” “计无穷!”霍啸天的眉头倏然拧成了虬结。 第十一章 千机变 (一)十年 计无穷双手交叉,抱刀胸前,蓝袍和蓝色文士冠在淡金色的阳光照耀下,显得洁净而舒适,脸上的笑意更使得他越发神闲气定。 “好,很好,好极了!”霍啸天仰天发出一声厉笑,冰冷刺耳,毫无愉悦之意,沉声说,“当真是‘天大地大,冤家路窄;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计无穷,想不到十年前雁荡山一战之后,今日居然在此相遇。你可知道,这十年来俺一直都在惦念着你,对上天祈祷你千万千万要好好的活着,千万千万不要比俺先一步向阎老大报到?” 他本也生得相貌堂堂,但在此刻,脸色却显得异常诡谲、可怖,肌肉的抽搐牵动着脸上那条长长的刀疤,乍看之下,竟如钟馗再世、罗刹重现。计无穷瞧着他脸上那道刀疤,微笑不语。 霍啸天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那道刀疤,忍不住长出一口气,仿佛又回到了十年之前、黄昏时分、雁荡山中那一战:双刀对峙,斩鬼大刀完全被计无穷的刀压制,刀光仿佛一句优美的诗,穿透了重重风雨,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永远抹不灭的印记,鲜血飞溅如花绽放的一刹那,却让他的心痛成了一种永恒……那一战,以他的失败而告终,虽然没有旁观者,但痛楚却是他终生的耻辱;这一道刀疤,更成为他今生最不愿意想起的记忆! 十年,他已等待了十年!君子报仇,十年未晚。十年对他而言,绝对是个漫长的过程,现在,他终于等待到了一雪前耻、以血还血的时刻! 霍啸天慢慢走了出去,像一座沉静的冰山般站在阳光下,那道承载着太多意义的刀疤显得分外清晰,一双充满了仇与血的眼睛瞪着一脸漠然的计无穷,手中的斩鬼大刀已慢慢扬起。 “霍大侠对十年前之事还是念念不忘吗?”计无穷轻轻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恩怨情仇本是过眼烟云,正如繁华落尽,万丈高楼也成废墟,功名利禄全归尘土,胜败更是兵家常事,霍大侠如此执着,岂非苦了自己?” “废话!”霍啸天脸色如铁,口中发出厉叱,“是非只因强出头。十年前发生之事,本与你无关,你却非要为了韩家打抱不平,非但搅和了俺们苦心策划多年的大事,还在俺脸上划了一刀,这口气士可忍孰不可忍。” “计某受韩老爷所托,保全韩氏一脉,当是义不容辞。”计无穷目光斜睨,瞧了韩彻一眼,轻叹道,“如今事隔多年,韩老爷夫妇已经作古,霍大侠是否也该忘掉从前了?” “忘掉从前?这道疤,该如何计算?”霍啸天伸手一指脸上刀疤,随即斩鬼大刀一挺,指着计无穷的鼻子说,“十年前俺那一刀砍不死你,今天却要你计无穷死在俺的刀下。”语声中,手腕翻动,一道亮光从宽阔的刀刃发出,又从计无穷的眼前一晃而过,斩鬼大刀就在这个时候挥了出去。 (二)双刀争霸 刀光闪动,刀风呼啸!斩鬼大刀在空中一扬,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夹杂着阵阵袭人寒意重重地搂头而斩。但霍啸天这一刀斩的并非是人,竟是脚下用鹅卵石铺就的地面,刹那间,平坦的地面发出撼山般的震荡,急促间从中裂开,一条缝隙迅速向着计无穷蔓延而去,仿佛一条钻地飞龙欲将计无穷活生生撕成两片! “好一招‘天惊石破’,霍大侠功力尤胜当年。” 计无穷闪电般飞身而退,人在空中,刀已出鞘,但见一道彩虹华丽浮现,向着地面直斩而出,晴朗的天空竟似出现刹那的黯淡,一种朦胧笼罩住了二人的身影。“嘭”地一声巨响,两道强劲的气浪如双龙纠缠撞在一起,天地为之撼动,日月为之失色,只见庭院中鸟鹤惊飞、绿叶飘荡,屋脊上片片绿瓦翻腾,红墙里泥土剥落,脚下的土地竟似即将颠覆翻转!顷刻间,滚滚的灰尘硝烟和浓郁的气流掺杂在了一起,向四面八方迅速弥漫开去,覆盖住了一方天空,人间似已再无净土。 昏暗中,一长一短两道刀光突现,在气浪、烟尘里不断盘旋交错、流转飞舞,偶尔碰撞在一起,便发出“叮当”之声,隐隐之中花火飞溅,两道蓝色的影子却已非肉眼能见。 客厅中,唐心四女心已揪紧,瞪大了眼珠子连眼皮都不眨动,紧紧盯视着两道刀光;西门听雪双眼翕张,脸上露出紧张之色;韩彻目光游离,竟似心有所思,对院中的双刀激斗全不在意;知画大师兀自危襟正坐,目光下垂,一手不停地捻动佛珠,单掌立于胸前,口中念念有词,佛纵然天崩地裂也与他全然无关。 片刻之后,庭院中尘烟渐渐消散,气浪也慢慢褪尽,蓝色人影变得清晰,刀光却已不复见,本是一平如整、景色迷人的庭院,此刻已变得一片狼藉、满目疮痍,土地如被铁犁刨过,片片翻开,花草如被风雨摧残,洒落了一地…… 计无穷双脚叉开,稳稳站定,双足已没土数寸,胸膛如风箱般剧烈地起伏不止,握着刀鞘的左手负在身后,右手中的长刀斜斜垂于身侧,一滴滴殷红的鲜血从如秋水般明亮的刀锋缓缓滑落;霍啸天高大魁梧的身躯竟似短了一大截,单膝跪地,一手支腰,斩鬼大刀笔直驻在地上,入土半尺,鲜血从他右肩汩汩流出,染红了他蓝色的袍袖,然后又顺着刀锋迅速滑落,溶入泥土之中。 这种姿态,二人竟保持了足足有一刻的工夫! “计无穷,你……好……你是条汉子!”过了片刻,霍啸天终于喘过气来,厉声笑道,“十年之前,俺中了你一刀,败在你的刀下;今日,俺依然中了你一刀。事已至此,夫复何言?只是俺没想到,十年之后,依然不是你的对手。” “霍大侠既已战败,留下来也已毫无意思。”计无穷淡淡笑道,“你走吧,计某从不强人所难。” “败军之将,不足言勇。俺自然没有脸面再呆在这里。”霍啸天倏然抬头,瞪眼道,“计无穷,你听着,今日这一刀俺先记着,再加上十年前那一刀,你已经欠俺两刀,他日俺必然连本带利一起讨回来。” “计某随时恭候霍大侠大驾。”计无穷缓缓说道。 霍啸天猛地站起身,狠狠跺了跺脚,沉声说:“计无穷,俺和你是不打不相识,如今也算是老朋友了,俺敬重你是条汉子,不妨告诉你一件事。” “霍大侠请说,计某洗耳恭听。” “此去唐家堡,山千重、水万道,步步荆棘,危险重重,识相的,赶紧打道回府,免受无妄之灾。” “霍大侠的意思是?”计无穷目光闪动,狐疑着问道。 霍啸天还未说话,一道飒飒劲风自身后袭至,正中他的右腰眼上。他“哎呀”一声惊叫,转身怒目瞪视着客厅之内,怒吼道:“奶奶的熊,是哪个王八羔子活得不耐烦了,竟敢出手偷袭?” 语声未歇,只见西门来风施施然缓步而出,满脸微笑拱手作揖:“霍大侠去意已决,来风不便勉强,恕不远送。”他伸手作出一个送客的姿势,又说了句:“请!” 霍啸天看了他一眼,仿佛想起了什么,一言不发头也不回大踏步而去。 (三)论《兰亭》 韩彻眉头虬结,对着西门来风的背影冷然一笑,忽然回身走到知画大师的身前,拱手作揖,知画大师连忙起身离座还了一礼。 “大师,俗话说‘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如今登梁小丑尽展技能,真正的主角是否也该出手了?”韩彻微笑着不亢不卑说。 “阿弥陀佛。”知画大师唱了个诺,脸色不变,淡淡说:“老衲乃是与世无争的方外之人,不喜像凡夫俗子般动刀动枪拼死拼活,大少‘出手’二字,太过于言重了。” “大师此行不为动武又是为了什么?” 知画大师笑而不答,命两名小沙弥解下长匣,从中取出一条卷轴,摆在一张长几上缓缓摊开。 “老衲无甚嗜好,独爱字画,数十年来珍藏颇多,年前曾无意得到此帖《兰亭序》,听说乃是大王真迹,可惜老衲才学疏浅,不能辨认。”知画大师微笑道,“素闻大少对书画颇有研究,能辨真伪,不知大少能否为老衲指点迷津?” “大王”即是王羲之。王羲之楷书师法钟繇,草书学张芝,亦学李斯、蔡邕等人,博采众长。他的书法被誉为“龙跳天门,虎卧凤阙”,给人以静美之感,恰与钟繇书形成对比。他的书法圆转凝重,易翻为曲,用笔内厌,全然突破了隶书的笔意,创立了妍美流便的今体书风,被后代尊为“书圣”。相传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在山阴蓝亭“修禊”,会上各人做诗,王羲之为众人的诗写文作序,即为《兰亭》。序中记叙兰亭周围山水之美和聚会的欢乐之情,抒发作者好景不长,生死无常的感慨。王羲之因当时兴致高涨,写得十分得意,据说后来再写已不能逮。其中有二十多个“之”字,写法各不相同。法帖相传之本,共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章法、结构、笔法都极完美,是他三十三岁时的得意之作。后人评道:“右军字体,古法一变。其雄秀之气,出于天然,故古今以为师法”。因此,历代书家都推《兰亭》为“行书第一”。 韩彻凝目注视那帖良久,缓缓摇头说:“王羲之楷、行、草、飞白等体皆能,古人称其行草如‘清风出袖,明月入怀’,堪称绝妙的比喻。王羲之作品的真迹已难得见,后人所见大都是摹本。传说唐太宗李世民对《兰亭序》十分珍爱,死时将其殉葬昭陵,从此真迹永绝于世。存世唐摹墨迹以‘神龙本’为最著,唐太宗时冯承素号金印,故称为《兰亭神龙本》,此本摹写精细,笔法、墨气、行款、神韵,都得以体现,公认为是最好的摹本;石刻首推‘定武本’。依在下愚见,此帖当为‘神龙本’。” “大少真乃高见,老衲也曾听说《兰亭》真迹已随唐太宗长眠地下,后世所传皆是临摹之仿品。”知画大师微笑道,“只是此帖维妙维肖,几可以假乱真,怎么说也还是有些许收藏价值的。”他从长匣里拿出一幅卷轴,微笑着又说:“此物乃是老衲早年间所得,传说是幅绝妙的山水图画,但老衲已观摩多年,始终无法参透其中玄机,不知以大少高才大智,能否为老衲释疑?” 二人各持一端,缓缓拉开卷轴。卷轴尽展,竟长达一丈三尺,宽约四尺八寸,纵观其内,却是一片空白,既无笔墨也无丹青,分明只是一张未曾使用的素纸,哪里是幅“绝妙的山水图画”? “历来史上有‘无字天书’一说,大师这幅图莫非也是‘无图神画’?”韩彻忍不住失笑道。 “正是因为此图无画,老衲才费尽思量至今无法瞧出其中端倪。”知画大师一脸庄严宝相,“自古以来,民间都有种传言,说是有些字画可以隐形,或遇风又或遇水便能显现真迹。老衲曾经使用过千千万万种方法,但都不得其果。当初赠画之人言之凿凿,断定图中有画,后来老衲得到高人指点,才知所言非虚。” “大师是否已知此画显现的方法?” “嗯!”知画大师点头说,“只是这个方法实在匪夷所思,老衲深怕毁坏了珍物,不敢贸然尝试。昨日老衲得知大少适逢此地,是以特来求助。” “不知大师想要在下如何相助?” “据说只有武林高手以内力相逼,此画才能显现。老衲正是欲求大少不惜耗费功力,让世人得以目睹此画真迹。” “以内力相逼?这种法子倒是闻所未闻,只怕又是一些好事之徒以讹传讹,不可深信,大师……”话犹未了,韩彻眉头深锁,袍袖无风自动,飘飘鼓起,一股强劲的气流从彼端猛然传送过来,令他呼吸为之一顿,急忙运气抵御。 (四)生死之搏 知画大师的内劲犹如千年寒潭中的一眼流泉,涓细而绵长,至阴至柔已极,深含一股粘吸之性,浮深变化,若一缕缕柔细蛛丝绵绵不绝,隐隐发出一道泛青的波光,沿着卷轴这一端迅速向韩彻那一端蔓延而去。 “‘青冥神功’!”玉锦香忽然一声惊呼,娥眉紧蹙,忧形于色,轻声说,“少爷小心,这就是武林中传说已久、绝迹江湖数十年的最阴毒最诡秘的邪功‘青幂神功’。” 相传在一百三十几年前,江湖动荡,风雨飘摇,诸路邪魔外道横行无忌,逐鹿问鼎,其中有一无名子最为可恶,倚仗神功盖世不断捕杀武林白道人士,引起了白道中人的共愤,以少林、武当两大门派为首,聚集武林九大门派展开地毯式的搜索、围歼,终将恶魔无名子困于昆仑山的冰川之中。但无名子身怀绝技,“青冥神功”更是所向披糜、势不可挡,一经施展,青气绵连,中者如置冰窑,瞬息冻结成霜,全身血液凝结堵塞,直至膨胀爆破而死。双方僵持几近十个时辰,武林九大门派利用车轮战法,终于将无名子活活累死,自此以后,江湖上便再未听闻“天下第一邪功――青冥神功”现世。知画大师宝相庄严,俨然是个慈善的得道高僧,居然身怀这等令人心寒的武林绝学,实是匪夷所思。 韩彻年纪虽轻,但这几年来纵情山水,行遍天下,武林轶事时有所闻,见识不谓不广。此时此刻,他的脸色渐渐变得凝重,再无平时懒散、嘻笑之态,暗暗长出一口气,掌劲吐处,一股紫色的奇劲热飚猛然向那道青色波光撞去。 韩彻师承“刀圣”。“刀圣”乃是一代奇才怪杰,毕生痴迷武学,十八般兵器皆有所长,尤擅刀法,对先天气功更有极深造诣,据说他在青年之时曾经遭受过致命打击,痛失一腿,却反而人残志坚,用了十年的工夫创练出一种独步天下的轻身功夫,千里之内,倏忽来去,不费吹灰之力,纵观武林数十年,至今无人能出其右。韩彻自小家境丰厚殷实,养尊处优,未曾经历过人生悲喜之起伏,练习“刀圣”的独脚轻功,穷其一生聪明才智,始终不能大成,在刀法与先天气功这两门绝学上却极具天赋,精进千里。此刻他所施展的就是“刀圣”所传的先天气功“紫气东来”。 “紫气东来”是种至刚至强的纯阳气功,气息如融融春日,阳光喷薄而出,霞光万丈铺遍大地,寒风白雪便遁于无形,令人如置身于温室之中,显然正是“青幂神功”这种邪功的克星。顷刻间,一青一紫两道气流已然相接碰触在一起,阴者至阴,阳者至阳,恰恰相反,却又相生相克,竟发出一声“哧”的轻响,从卷轴中袅袅腾起一道紫青相间的气波,弥漫在空中久久缭绕不去。 二人僵持约莫半盏茶工夫,知画大师灰色僧袍颤起了涟漪般的波荡,额头上不断沁出细密的汗珠,手背上青筋暴现,双袖飘飘如风鼓动,韩彻虽然气定神闲、若无其事,身上却隐隐发出一圈圈紫气,将他笼罩在其中,乍看之下,仿佛神的影子。 客厅中,旁观的每个人都摒紧了呼吸,不敢发出任何声响,生怕分散了韩彻的心神,只是瞪大了眼睛瞧着那道紫色的气流越扩越大,慢慢将青色的气波逼得连连往返,瞬息与知画大师的手掌只有两尺距离。 “大家快看,知画大师果然所言非虚,这无图之画的确是幅山水丹青。”西门来风忽然手指着卷轴大声说道。 众人凝目看去,只见紫色气流所经之处,本是空白的卷轴已不知何时显现出笔墨勾勒痕迹,图中雨后青山分外明、清泉淙淙石上流,径道迂回,一片竹林中有人结庐而居,茅屋外有麋鹿徘徊游走,直似人间仙境、桃源圣地。但这美好的景象却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就在这时,知画大师忽然左手轻扬,“呼”地拍出一掌,一道青色气波挟带着侵肤蚀骨的寒流迅速向韩彻卷去。韩彻也不敢稍有怠慢,袍袖飞起,一道紫气倏然射出。“嘭”地一声,两股潜力甫一相交,立即激起一阵旋风,瞬间流散消逝,那幅卷轴忽然化为灰烟,随风而去,荡然无存。 就在众人叹惜声中,知画大师挥汗如雨,“哇”地喷出一大口鲜血,猛地颓然坐倒,灰色的须眉已成雪白,在这一刹那间竟似苍老了不止十年。 “可惜可惜,可惜了这一幅丹青妙笔。”韩彻转身拂袖,微笑而立,状若潇洒至极。 “阿弥陀佛!”知画大师双手合什,一声惨笑,“老衲穷一生之精力,方才将‘青幂神功’练至第七重,却在顷刻之间毁于一旦。大少年纪轻轻,先天气功便已达到炉火纯青之造诣,不愧是英雄出少年,大少前程堪称无量。” 韩彻脸色肃穆,默然不语,过了许久才缓缓转身面对着西门来风,目光隐隐迸射出寒光,就像是刀锋一般的冰冷。西门来风竟不敢与他目光相对,急忙别转头去,目光望向远处。 “西门先生。”韩彻拧着眉,微微拱了拱手,缓缓说,“在下叨扰贵府已有多时,连累贵府遭受无妄之灾,心下实在惴惴不安,若再厚着脸皮逗留不去,难免让人笑话,就此别过。” “事已至此,大少去意坚决,来风是留也留不住的了。”西门来风悠悠说,“大少此去,山高水重。山高必有猛虎,水深必有蛟龙。但愿日后你我还有相见之时!” “西门先生忠告,在下铭记五内。”韩彻淡淡一笑,若有所指地说,“日后相见,在下只希望你我还是朋友。” 西门来风竟似听不出他话中之意,心不在焉地一笑置之! (五)弹琴疗伤 午后,春日融融,,此刻早已将古城远远抛在了身后,但她依然不敢稍有大意,更不作任何逗留,唯恐西门来风耳目众多,暗中在前方布下埋伏狙击拦截。通常充当车夫的人本是计无穷,但马车一出古城西城门,计无穷便即将马车驱入一处僻静所在,满头大汗、一脸煞白地窜入车厢,嘱咐花解语权当车夫。原来计无穷与霍啸天交手之时,虽然在对方右肩上砍了一刀,自己却也为对方刚俦无比的劲道所摧,受到了严重的内伤。西门府不啻如龙潭虎穴,充满不可预知的危险,他为了不让敌人瞧出破绽,极力忍受,但如此一来,内伤反而加重,直至此刻,终于无可抑制地发作出来。 玉锦香精通医理,一望一切,已知计无穷体内气血瘀积、真气散乱,若再耽搁片刻,生命危在旦夕,急忙取出金针顺着任督二脉的穴道一路刺将下去,加以按摩推拿之术,为他理气通血,不致气血堵塞而死。计无穷盘腿打坐,运气调息。 此刻韩彻也是一脸凝重,端坐琴前,修长、整洁的十指不住拂动,一串串优美动听、轻柔流畅的音符立即从他指下发出,极具生命地起伏跳跃。但闻琴声如泻玉涌珠,似狂草泼墨;淙淙的山泉,潺潺的溪水,滔滔的江河,汇成滚滚洪流,一泻千里;如流水之畅言,不为尘俗所束,不为人言所染,自由之心始然……竟是一曲《流水》。《流水》和《高山》原为一曲,相传为伯牙所作,伯牙和樵夫钟子期正是因为这首曲子相识,并使“知音”一词流传千古。子期死后,伯牙摔琴终身不再鼓琴。 初闻琴声,只觉如一眼涓涓细流注入心中,令人精神愉悦,而后细流渐成山泉之势,流经人体四肢百骸,又让人气血通畅,如饮甘露,当潮汐已生,江河聚汇,每个人心中已摒绝杂念,如泡温泉,全身都有种说不出的痛快、舒畅,如历经人生大劫后而获重生。计无穷煞白的脸色渐转红润,内伤竟似大有好转;唐心众女也一扫方才萎靡,神采奕奕;一片紫色的气雾从韩彻额头上冉冉升起,犹如华丽光环一圈圈飘散!到了后来,流水隐隐传出咆哮、呼啸之声,琴音却在这时缓缓由高化渐,成溪流成山泉成细水,渐渐微无,终不可闻。 韩彻双掌按在琴弦之上,长出一口气,巍然不动,紫色光圈瞬间消失不见;这时计无穷也已将气息运转了三十六周天,聚沉丹田,功德圆满。 “少爷,你……”玉锦香一脸关怀,瞧着韩彻轻声问,“你是不是也受了内伤?” “‘青冥神功’果然邪恶之极,与知画大师一番拼斗,竟耗损了我四成功力。”韩彻苦笑着轻叹说,“若非师父所传的‘紫气东来’乃是武林中最至阳至纯的先天气功,只怕被耗尽功力的人是我而不是知画大师了。” “少爷十成功力已去其四?”计无穷不由得悚然动容,矫舌难下,“我居然瞧不出来。” “嗯!”韩彻微微一笑,“适才我弹奏‘流水’一曲,不仅是为你调整气息,也为我自己打脉通关。如今伤势虽无大碍,但失去的四成功力却一时难以恢复,唯有每日奏琴一次,八天之后便能复原。” “八天之后?”计无穷拧紧了眉头,不无忧虑说,“敌人实在是才智无双,决不在大少之下,他先以铁扇公主和肖轻侯作为诱饵一探我们虚实,再以霍啸天和知画大师与我们比拼内力,消耗我们的实力,这连环计实在是恶毒无比,由见可见,敌人对我们极其了解,对我们的行踪路线也了如指掌。此去唐家堡,若是顺风顺水,最快也要十天之后才能抵达,更何况,隐藏在暗处的敌人决不会让我们如此顺利前往,必会使出各般手段全力阻挠,如今你我二人受伤都不轻,武功今非昔比,假如敌人倾巢而出,以唐小姐四女之力万难抵挡。依我之见,不如暂且避一避,找个偏僻之处等到功力恢复之后再作打算。” “援助唐门刻不容缓。”韩彻摇头微笑说,“事发当场,绝对没有人发现你我二人已然受伤,敌人纵然有千机万变也不能不有所顾忌,决不敢贸然行动。如果我们隐藏行踪,反而会引起敌人的怀疑。这一路上虽然不会太平,但我早已飞鸽传书通知阿落,想必他现在已在路上,有他这么一个人接应,有何所惧?” “冷少爷一向我行我素、独来独往,一个人毕竟势单力孤,只怕也早已陷入敌人彀中。” “计总管的担心虽非多余,但你好像还是忘记了四个人。” “少爷说的是‘四大杀手’?”计无穷摇头苦笑说,“‘四大杀手’本是黑道魔头,恶性难驯,在少爷面前虽是循规蹈矩、唯命是从,但在暗地里却谁也不肯服谁,明争暗斗,终是难当大任。” 第十二章 猎杀 仙侠新书《斩魔诀》已上传,求票求收藏! ****** (一)计无穷的秘密 韩彻默然不语,拧着眉低头沉思。过了半晌,他忽然慢慢抬起头,一脸正色,沉声说:“计总管,有一件事我想了很久,始终百思不得其解,希望你不要有所隐瞒,如实说来。” “少爷想要知道什么?”计无穷心思缜密,七巧玲珑,隐隐已猜到了几分韩彻心里所思所想,急忙别转了目光。 “原来你和霍啸天早就认识,这事为何从未听你提起过?”韩彻目光凛凛,眼睛眨也不眨瞅着计无穷,“十年之前,雁荡山一战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件事和先父又有什么关系?” “往事不必再提。此事已过去了那么多年,结局也已注定,少爷知道了又能如何?”计无穷沉默了很久才慢慢说道,“我曾经发过毒誓,若非情非得已、紧急关头,决不说出这个秘密。” “这其中究竟隐藏着什么样不可告人的秘密?”韩彻脸色已沉了下来,“这个秘密是不是和我叔父一家失踪有关?你为什么要隐瞒着我?” “少爷你不用逼我,否则必陷我于不仁不义不得善终。” “我也不是要逼你。”韩彻脸色一缓,声音轻柔了一些,“我只是觉得奇怪,我自十岁起便随师父入山学艺,十八岁艺成出山,仅仅八年的光景,家里就发生了极大的变故,叔父一家子无故失踪,爹娘得了顽疾一病不起,不出一年双双撒手人寰,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是非善恶,因果循环。其中机密,少爷知道了只是徒增烦恼,不提也罢!”计无穷说完这句话,闭目打坐,再也不肯理会韩彻。 韩彻知他为人虽非铁石心肠,但说一不二守口如瓶,不愿说出来的事就是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得作罢!他心头郁结,万般无奈,忍不住随手在琴弦上一划,谁知用力稍大,“崩”地一声,一弦已断! 计无穷双眼微启,随即阖起,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百灵与玉锦香樱唇微张,却又欲言又止,相视一眼,一齐缓缓摇了摇头;唐心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轻轻晃动,侧目瞧着满脸气苦的韩彻,不由得心生怜惜,暗忖:“原来传说中的‘四绝公子’韩大少,并非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快乐,也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坚强!” 五个人五种截然不同的心情,一时无言以对,整个车厢都突然陷入了沉寂之中!就在这时,忽听车辕上的花解语一声轻叱,马车慢慢地停止了奔驰…… (二)美女蛇 一日高悬,万里无云,空荡荡的天空一碧如洗,依稀中,一只黑色的大鸟展动双羽翩翩飞过,速度奇快,转眼便已清晰可见,竟是一个身着黑色紧身衫子的女人张开双臂,一手抓住一块如同鸟翅的薄板不住扇动,像大鸟一般自由飞翔。 那“像鸟一般的女人”双翅倏张倏合,慢慢坠落下来,落地时双翅收拢,随即隐于无形。她口中发出一声呼啸,脚下一顿,身形未动,人已如蛇一般滑向马车,身后扬起两道尘烟,原来她的快靴上各自安装着两只滑轮,脚步移动间,一去便是数丈,十数丈的距离只在一眯眼间就已接近。她速度如风驰电掣,眼见便要撞上马车。 “呵呵!”花解语忍不住掩嘴轻笑,扬声说,“大美女,小心撞扁了鼻子,变成丑八怪看你怎么勾引男人。” 话音未落,只见那女子双脚一顿,竟硬生生刹住了冲势,娇媚入骨地笑道:“小语,送你一样东西。”说话时素手轻抬,一物直向花解语飞去。 花解语来不及细想,伸手接住,甫一入手,只觉一片冰凉粘腻,定眼看时,竟是一枚小指般大小、青色的胆囊,不由得惊得“哇哇”大叫,芳容失色,连声音都已变了:“美女蛇,你又用蛇胆捉弄我。谁要这东西?还给你。”说着扬手反向那女子打去。 美女蛇张嘴接住,“咕”一声吞了下去,笑骂道:“小丫头片子真是不知好歹,蛇胆具有排毒养颜之奇效,经常服食便能青春永驻,不然像我这个年纪的人,哪里还能貌美如花、人见人爱?” “是啊是啊!还‘来者不拒,大小通吃’哩!”花解语张口吐舌,作出一个恶心呕吐的表情。 美女蛇妩媚一笑,飞身窜入车厢。唐心早就听说过韩彻座下的“四大杀手”之一的美女蛇是个千娇百媚、古灵精怪的女人,忍不住瞪大了双眼凝视着她。只见美女蛇年纪约莫三十二、三,瑶鼻朱唇瓜子脸,一双水灵灵的眼珠子带着淡淡邪气滴溜溜转动,顾盼之间似能勾魂,一身紧贴肌肤的黑衣裹在纤细的身上,越发显然曲线玲珑有致、凹凸分明,实在令人不能不为她担忧,腰肢扭动间是否会将身子折成两截,又或一阵风吹来,便将她如纸片般掠上半空。 唐心忍不住失笑出声,目光一瞥间,倏然粉脸变色,如罩严霜。只见美女蛇纤腰一拧,毫无顾忌地几乎将整个身躯都如蛇一般粘在了韩彻的身上,嗲声嗲气说:“大少,几天没见,可想死奴家了!” “咳咳!”韩彻将身子往边上挪了挪,一脸困窘,“大美女,你少耍嘴皮子卖乖,你说,这几天你都在做什么?我吩咐你办的事情可曾办妥?” “大少吩咐下来的事情,奴家何曾出过差错?”美女蛇又往韩彻靠近一些,“奴家疾驰数百里,大少不出言安慰倒也罢了,但总该让奴家喘口气吧?” 韩彻拧着眉又往边上挪了挪,苦笑着轻叹说:“你这次来,带来了什么消息?” (三)坏消息和好消息 “大少,打听消息可是来去如风那死老鬼的任务,和奴家一点关系也没有。”美女蛇尖声怪叫,随即又展颜一笑,柔声说,“不过奴家在路上曾经遇见过他,他说脚程不.如我,让我先把消息带给大少。” “大美女又说谎了。”百灵忽然伸出手指在脸上轻轻一刮,“羞羞羞!以来去如风的轻身功夫竟会输给你的飞行之术,打死我也不相信。一定是他偷懒,不敢回来见少爷。” “死丫头,就你爱贫嘴爱多事。”美女蛇狠狠瞪了她一眼,“再打岔就撕破你的小嘴。” 百灵半闭着眼睛向她吐了吐舌头,韩彻立即沉声说:“行了行了,他要你带回来的是什么消息?” “两条好的一条坏的,大少要听哪一条?” “先听坏消息。” “来去如风那老鬼说,沉寂已有多年的‘血杀’已重现江湖,而且还好像是为大少而来。” “‘血杀’?”计无穷忽然长出一口气,张眼问道,“是不是传说中‘嗜血成性,杀人如麻’的孙血和孙杀孙氏昆仲?” “不是他们还能有谁?这世上有谁这么大的胆量敢冒充这两个杀人狂魔的‘血杀’之名?” “这人当真是神通广大,居然连‘血杀’二人都甘愿为他效命。”计无穷苦笑着对韩彻说。 韩彻拧着眉头若有所思,缓缓问道:“好消息呢?” “第一个好消息是,大少的生死之交、今生唯一的知己冷落今日已抵达湘境,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明日就能与大少会合。”说到这里,美女蛇媚笑如花,一脸狎笑地小声说,“第二个好消息嘛,奴家先要恭喜大少了。” “什么意思?” “恭喜大少很快就要洞房花烛、成家立业。据说‘铁扇门’门主铁飞花的女儿铁扇公主已看上了大少,扬言今生今世非大少不嫁,铁飞花已布下天罗地网,率领铁扇门数十位精英迎亲来了。” “既是迎亲,为何还要布下天罗地网?”玉锦香忍不住愣然问道。 “小香,这你还不懂吗?”百灵掩嘴笑道,“铁扇公主是怕少爷死活不肯,学人家逃婚啊!所以布下天罗地网,以策万全。” “这哪是迎亲,分明是抢亲嘛!”唐心嚼着糖葫芦,面无表情说。 三女在一旁你一言我一语,似乎在等着看韩彻的笑话。 韩彻一脸无奈地摇摇头,又问道:“来去如风迟迟未至,是不是又发现了什么?” “大少真是聪明绝顶,一猜即中。”美女蛇一翘大拇指,“那老鬼说他发现了另外一拨人行迹可疑,跟在他们身后查探究竟去了,不过是些什么人,他怕奴家跟他抢着向大少邀功,死活不肯明言。” “他还怕你抢了他的功劳?他这是为了保险起见,怕你走漏了风声打草惊蛇,这也是他为什么做任何事都绝不会出错的原因。”韩彻目光转动,沉吟着说,“你赶快与火狐狸会合,协助她摆出奇门迷阵阻挡住铁扇门的脚程,千万不能让她们和‘血杀’二人同时找上门来,仅仅只是‘血杀’两个狂魔就已经足够让人头疼了,再加上铁扇门,只怕谁也吃不消。” “嗯!奴家这就去办。”美女蛇趁着韩彻低头沉思的一刻,忽然“叭”地一声脆响,在他左脸颊上狠狠亲了一口,娇笑着迅速穿窗而出,双臂一展,人已飞上了半空。 韩彻伸手掩住脸上的红色唇印,尴尬地笑骂道:“这条死蛇,总是占我的便宜。” 唐心狠狠瞪了他一眼,粉脸含霜,不悦地冷哼一声,别转了头。 (四)密谋 黄昏,晚霞散发出一道道妖艳的光圈,如洪荒猛兽般渐渐吞噬了残缺的夕阳,灾难般的黑暗即将降临人间! 西门来风步履匆匆,独自赶到书房。书房中所有的门窗紧紧关闭,他还未伸出手去,房门突然开了一线,他闪身而入,房门竟又已自动闭合。书房里光线阴暗,长案之后一人孤身而立,整个人都隐藏在阴影之下,唯一肉眼能辨的就是一头披散的黑发和一袭灰色的长袍! 西门来风倚门站立,低着头,垂着双手,再也不敢踏前半步,低声说道:“主人,属下无能,未能将韩大少留住。” “当日本宫给了你们每个人一个锦囊,你们可有依计行事?”那人尖细而沙哑的声音缓缓响起,竟似毫无表情。 “属下所做的一切,都是依计而行,其他人就不得而知了。”西门来风暗暗吸了口长气,“十道圣手令中,如今已现其六,除了‘铁扇门’门主铁飞花和‘潇湘一剑断飞雨’肖剑飞二人未曾亲临,花二姑、霍大侠和知画大师都已受伤非轻,花二姑因弹琴而心力交瘁,霍大侠也伤在计无穷刀下,若无八日之功,万难复原。” “知画大师伤势如何?” “知画大师与韩大少比拼内功,‘青冥神功’为韩大少的‘紫气东来’先天气功所破,功力尽失,形同废人。” “‘青冥神功’乃是天下第一邪功,当年武林九大门派合众之力方才将无名子活活累死,知画大师的造诣虽不可与之同日而喻,但以韩大少一人之力,破解‘青冥神功’当属不易,最轻的代价也得付出两成的功力,只要他的功夫得不到全面发挥,本宫的目的便已达到,其他人若再出击,就等于事半功倍。”说到这里,那人轻叹一声,颓然说,“只是如今正当本宫用人之际,无端损失了知画大师这个得力助手,细想起来,实在得不偿失。”他越说越气,骂道:“这都怪韩大少少不更事。”话声中,他忽然反手一斩,一道劲风破空而起,只听“咔嚓”一声,身后那张用坚实桐木制成的长案竟从中而断,裂痕平整,如同刀斩斧劈! “主人,你终于练成了‘火焰刀’?”西门来风脸露喜色,失声轻呼。 “嗯!只是略有小成而已,若要大成还需一些时日。”那人淡淡说道,“本宫听说,白衣杀手冷落已踏入湘境,不日便将与韩大少会合,有了他,韩大少不啻如虎添翼,我们阻止他们前往唐家堡必将付出更大的代价。当今之计,只能使用拖延战术,竭尽所能阻挠他们的行程,别让他们在最短的时日内聚集。你速速召回‘洪荒八丐’,加以重金委托他们狙击白衣杀手,不论成功与否,都须不留余力,拖得一时便是一时!” “那么韩大少……” “韩大少等人,本宫自有安排。”那人缓缓长出一口气,“.他们所行走的路线都在本宫掌握之中,以他们的脚程计算,今晚他们应该落脚在乌鸦镇的‘这是客栈’,只要他们逗留一个晚上,便会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发生!到了那里,本宫的‘猎杀行动’才真正开始。” (五)乌鸦镇 “乌鸦镇”是湘道上贯穿西东的交通要冲,也是附近方圆百里之内的唯一一个镇子。据说数十年前,此地突然乌鸦聚集,成群结队筑巢安家不肯离去,自古以来都有“喜鹊报喜,乌鸦闻丧”的传说,当地居民却非但不以乌鸦为忌,反而将它们视若神灵,镇子也以其为名,人鸦和谐共存,渐渐形成一种奇特的俗情。但许多途经此地的过往旅人都嫌“乌鸦”不祥,宁愿餐风宿露也不肯在此多呆片刻而沾了一身秽气,是以“乌鸦镇”虽然占据着天时地利,却始终不能繁荣昌盛。 当地居民民风朴素淳厚,人们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然规律,韩彻一行人虽在掌灯时分便已抵达,镇上却早已呈现出一种静谧和安详的景象,寂寥灯火中,唯见数只老鸦如守城巡夜的士兵在空中飞来飞去,偶尔发出数声沉缓却不聒噪的低鸣!夜雾迷蒙的街道上,盘桓着数只老鸦,闻得蹄声得得,竟不惊慌,慢条斯理地扑棱棱展翅腾空飞起,带领着马车来到了“这是客栈”的大门前。 “这是客栈”是“乌鸦镇”唯一的客栈,也是“乌鸦镇”里最具规模、最成样子、最有气派的唯一建筑,虽无高大华丽的楼阁、精致闲雅的庭院,也无粉漆白墙、镂金牌匾,但窗明几净、灯火通明,予人一种非常舒适的感觉,奇怪的是,偌大一个客栈却连一块像样的牌幌子都没有,若非门前树立着的一块木板上潦草地写着“这是客栈”四个醒然入目的红色大字,谁都会怀疑自己是否走错了地方。 客栈内虽然灯光普照一如白昼,韩彻一走进去却猛然又顿住了脚步,一种异样的感觉迅速袭上心头――偌大一个客栈,此刻竟空无一人,安静到了极至,令人心生疑虑和惊悚,仿佛幽幂神殿,诸般恶鬼凶魔暗暗隐藏,充满了诡谲和恐怖的意象,这情形让他不由得想起了三国鼎立时,诸葛亮大摆空城计,请君入瓮,将司马懿兵马一网打尽。难道这也是隐藏在暗处的敌人设下的局,等待他自投罗网?想到这里,韩彻瞳孔已逐渐收缩,心也已慢慢提紧。 就在这时,“呱呱呱”地传来数声鸦叫,一个全身着黑的男人慢慢从高高的柜台后面走了出来,看见他,每个人都吓了一大跳,几乎窒息。只见他身形枯槁,如同经年睡在棺材里的僵尸似的鬼气森森,有鼻子有眼的脸上却是疤痕满布,凹凸不平,就像是活生生地被人揭下了一层脸皮,竟将他的嘴巴也连着扯歪在一边,此刻在明亮的灯光照耀下,血红里渗出惨白,显得狰狞可怖,哪里有半分人的模样?一只骨瘦嶙峋的老鸦站在他的右肩上,侧着头,扁着嘴,一对乌黑的眼珠子直勾勾地瞅着门口一群陌生的不速之客。 “啊……鬼,鬼啊……”唐心突然一声怪叫,吓得躲在韩彻身后,十指紧紧扯住他的衣襟,一张俏脸贴着他的背心,许久不敢稍动。 “小姐不用害怕,我不是鬼。”疤面人声音沙哑地说着,勉强露齿一笑,这笑容却又比哭更难看十分,“我叫乌鸦,是‘这是客栈’的掌柜。” “天哪!”百灵跺脚大叫,“就你这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尊容,三更半夜的跑出来已够吓人的了,居然还有个‘乌鸦’如此晦气的名字,什么样的客人也全都给你吓得半死,哪里还敢落脚打尖?怪不得你这里连一点生意都没有。” “小百灵。”韩彻回头轻斥,“休得胡说!” “各位不就是我的客人吗?”乌鸦丝毫不以为忤,声音中充满了笑意,“在我们这里,乌鸦被人奉作神明,一个人的名字能叫做‘乌鸦’,可是他这辈子最高的荣誉。”他凝目注视着韩彻,又说:“这位公子气宇轩昂、俊逸超群,莫非就是人称‘四绝公子’的韩大少?” “你怎知在下名讳?”韩彻讶然说。 “实不相瞒,数天前我收到一封留书,并附银票万两,嘱咐我大少不日或经此地,当以贵宾之礼周全相待。”乌鸦歪斜着脖子裂嘴轻笑,“数日来我翘首相候,所幸今夜终于等到大少大驾光临,否则白拿人家万两厚酬于心难安。” “寄柬留书?”韩彻狐疑着问,“如此说来,你也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乌鸦连连摇头,意示不知。韩彻忍不住回头看了计无穷一眼,计无穷向他微微点头,心中都是一样的想法:“这个隐藏在暗处的敌人,果然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居然一早便已预知我们的行程路线,看来我们一切行踪都尽在他掌握之中。” (六)伊人眉锁春山远 唐心与韩彻阔别八年之后,今又重逢,虽只仅仅两日相处,一颗芳心却早已被他的才华横溢和无所不能的才艺征服,一路上撒尽了万般娇憨、使出了千种手段,死缠烂打地磨着韩彻述说这八年来所经历过的种种,今夜却一反常态,落座之后竟再不多看韩彻一眼,更不与他交谈。 用完晚膳,众人围坐在天字第一号客房,韩彻亲手沏茶,与计无穷东扯西聊,唐心嘟着小嘴,拉着玉锦香去了天字第三号客房,也不知是研究名大门派的武功还是倾诉女孩儿的心事。初时韩彻并未在意,继而才似稍有所觉,却百思仍不得其解,只是望着唐心的背影茫然出神。 花解语也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孩子,隐隐看出了二人之间微妙的关系,悄悄一扯百灵的衣袖,低声问道:“小百灵,唐小姐怎么了?她今晚好像很不开心。” “当然不开心了。”百灵侧目瞧了瞧韩彻,故意提高了声音说,“难道你看不出来,唐小姐正在生气?” “好端端的,她干嘛生气?生谁的气?” “还能有谁?自然是……”说到这里,百灵的声音更低了,将小嘴附在花解语耳边窃窃私语。 “我明白了。”花解语仿佛听见了天底下一个最大的笑话,笑得花枝乱颤,喘着气说,“原来……唐小姐是在吃醋!” “可不是嘛!”百灵忍着笑,一本正经说,“传说中才艺无双、风流潇洒的‘四绝公子’,他不去占人家的便宜,别人就该吃斋念佛、谢天谢地了,怎么可能还让别人占了他的便宜?”她对着计无穷挤眉弄眼说:“计总管,你说是不是,是不是?” 韩彻倏然欺身近前,伸指在她额头上打了个栗暴,笑骂道:“小丫头,你胡说什么?是不是要我把你的嘴巴缝起来,你才会学乖?” “少爷要把婢子嘴巴缝起来本无不可,”百灵眨动着狡黠的眼睛说,“只是少爷写字作画的时候谁来为你研墨?弹琴的时候,又有谁来为你唱歌作和?非但自弹自唱很无趣,没了知音,那滋味可就更加的寂寞。” 韩彻为之气结,伸手扣住她的玉腕,将她拉至身前,另一只手往她腰间挠去。百灵怕痒,一边“咯咯”笑个不停一边扭动小蛮腰躲闪,故意大呼小叫说:“哎呀!救命,少爷占我的便宜……” 韩彻与百灵这般打闹嬉笑,他人早已司空见惯,视而不见,花解语早在一旁笑得打跌,计无穷手里端着一杯热茶,脸上也露出会心一笑。 就在这时,门外脚步声响,唐心快步而来,双手叉腰,全然一副泼妇模样,却又双眉紧锁,就像是个逮住了丈夫在外拈花惹草的深闺怨妇,气咻咻问道:“你说,你和那个女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韩彻急忙松开百灵的手腕,一脸苦笑愣然问道:“什么那个女人?” 唐心脸罩严霜,嘟着小嘴不答。百灵却“噗哧”一笑道:“少爷又装糊涂了,唐小姐说的那个女人不就是美女蛇!” 韩彻瞪了她一眼,扬手往她额头上敲去。百灵早有防备,一闪身远远躲了开去。 “你说不说?”唐心理直气壮,咄咄逼人,“你心里有愧,不敢说是不是?嗯?” “呃!我和她……这个嘛……不就是一场宾主吗?”韩彻一手覆盖住额头,习惯地用手指按摩两边的“太阳穴”,仿佛一个头两个大,疼痛欲裂。 “一场宾主?”唐心狐疑着说,“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韩彻不迭声说,“比你想象中还要简单一些,事实上,是你把事情想得过于复杂了。” “你没骗我?”唐心眉头未展,“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话……” 话音未落,计无穷忽然袍袖一展,拂灭了案上灯火,客房中顿时变得一团漆黑,黑暗中轻轻传来他的声音:“大家都别说话,有点子来了!” 第十三章 刀1 (一)深夜来客 更深夜静,凄清的月色淡淡照在青石板铺成的大街上,使得夜雾迷茫的“乌鸦镇”更显得无比的诡异、神秘。忽然间,一阵急骤的马蹄声响遥遥传了过来,十几匹健马转眼便已冲人镇内,踏过沉寂的大街,同时勒缰在客栈门前。但见健马昂嘶,人影落地,十几名黑衣大汉腰身一拧,便已窜入了客栈。 “各位大爷是住店还是打尖?”乌鸦急忙起身相迎。 “呸!”为首一个白面无须的中年汉子一对如刀锋般锐利的眼睛直勾勾地瞅着他,一口浓痰狠狠吐在他的脸上,阴沉着脸骂道:“入娘贼,哪来的丑八怪?没你的事,给我滚,能滚多远就滚多远,别在这里活现世。”说完又狠狠吐出一口浓痰。 乌鸦只觉一股腥臭的粘腻秽气直冲鼻孔,恶心得几欲呕吐,却又不敢举手擦拭,站在那里哭丧着一张疤脸小声嘀咕:“长得丑怎么了?长成这个模样又不是我的错。” “对,长得丑不是你的错。”那无须汉子瞪着大眼“格格”怪笑说,“可是你明知自己长成这般怪模样,还敢跑出来吓唬人,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乌鸦无奈地笑了笑,缩了缩脖子小心翼翼说:“这天底下长相丑恶的人多了,大爷是……”一语未毕,只见眼前寒光一闪,那无须汉子突然抽出腰刀笔直地抵住了他的喉咙,“少见多怪”四个字再也不敢说出口,硬生生又咽了回去。 “少哆嗦,说,今晚你这里是不是来了个叫韩大少的客人?”无须汉子森然问道。 “大爷是韩大少的朋友?”乌鸦一动也不敢稍动,生怕无须汉子一个不小心,失手在他喉咙上挖出一个小洞,日后要是吃饭喝酒都得往这个洞里塞进去,只怕连阎王老子都得被他吓得屁滚尿流,三天不思饮食。 “入娘贼,我是个只懂杀人的粗人,怎么会有那种满口‘之乎者也’的朋友?”无须汉子手中一紧,冰冷的刀尖上已沾了一抹血痕,“快说,他住在哪一个客房?” “天……天字……第一……号。”乌鸦只觉喉间一痛,直吓得魂飞魄散,结结巴巴说。 “人长得丑倒也罢了,胆子还忒小,瞧你这副熊样。”无须汉子笑骂一声,率众窜入后院。 这时下弦月光辉朦胧,惨淡地照落下来,但见客房中灯光全无,安静如一座坟茔,令人心生不安。 “张大成、李大全。”无须汉子回首对身后二人低声说,“你们先带几个弟兄上去看看,一有动静我马上前去接应。” 张、李二人随声应是,带着三个黑衣汉子顺着回廊蹑手蹑脚上了楼梯。无须汉子抬高了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夜色,而后一对眼珠子眨也不眨地死盯着客房,一言不发,神情间竟似有些局促不安。 “白老三,点子有多厉害?”一个黑衣汉子一步抢上,低声问道。 “唔!”无须汉子压低声音说,“点子是江湖上传说中‘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师承当今武林一代奇人怪杰‘刀圣’的‘四绝公子’韩大少,仅仅只听他的名头和来历,你就应该知道他有多么的厉害。” “既然点子来头不小,总舵主何必派我们来踩点子?他亲自出马岂不省事得多?” “王长风啊王长风,你跟在总舵主身边也有些年头了吧?”无须汉子冷笑着说,“你居然连总舵主的心思都捉摸不透,活该让我白老三后来居上,委以重任。” “那是,那是!”王长风连声谄媚讨好,“江湖上谁不知道‘白面小诸葛’白智之神机妙算、智勇双全?是总舵主的左膀右臂?我王长风能跟在白老三你的身边,也是我王家祖上积德。”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说到“白智之”三字时,竟突然变得口齿不清,说成了“白痴子”,惹得同伴“扑哧”失笑。 白智之狠狠瞪了他一眼,尚未出声喝斥,忽听客房上传来一声惨叫,一个黑衣大汉似是遭到了袭击,一头栽倒下来,重重跌落院子。 “不好,咱们来踩点子,不想反而给点子踩了,被他们摆了一道。大家亮家伙一起上!”白智之首当其冲,挥刀纵身飞上楼檐。 (二)夜袭 天字第一号客房突然房门大开,朦胧的月华斜照进来,一时不能清晰视物,黯淡中一道雪白的刀光猛地掠起,随即楼道上响起一声惨叫、一声闷响,又有一个黑衣大汉中了一刀跌落院中。白智之与张大成、李大全三人刀光护体,一齐向那道刀光扑去。刀光掩映中,只见一个黑衣劲装的美丽少女挥动手中柳叶刀,“呼呼”劈出,刀风凌厉,来势凶狠,竟将他三人一齐逼退数尺。 “唐小姐,婢子对付这三个正点子,那些小喽罗就交给你了。”语声未歇,花解语已窜出了房门。 唐心一声娇笑,也跟着窜出,扬手发出一连串物事,叱道:“唐门弟子在此,岂容你们这些小贼放肆?不怕唐门‘断魂毒砂’的尽管放马过来。” “哎呀,怎么蜀中唐门的人也在这里?” “大家散开,唐门‘断魂毒砂’剧毒无比,沾上一点点立马翘胡子蹬腿。” “不好,打中我了,打中我了,救命……” 刹那间,那些黑衣大汉像是踩到了马蜂窝,惊慌失措,一时乱了阵脚,有两人已动了逃跑之心,纵身就想往院子里跳。 “入娘贼,你们穷吼鬼叫什么?”白智之提刀奔来,欲要救援,却被花解语仗刀挡住了去路,只气得跌脚大叫,“总舵主已说得明明白白,出来负责接应点子的六个唐门子弟中,已去其五,剩下一个女的唐门暗器已悉数用尽,一时来不及打造,就只会拿着冰糖葫芦唬人,哪来的‘断魂毒砂’?” 话犹未了,唐心已趁势追击,劈手从一个黑衣大汉手中夺过一口腰刀,“呼呼呼”地接连劈出三刀,将身前三个黑衣大汉劈翻倒地。她自幼居住在唐家堡,深居浅出,极少行走于江湖,临敌经验固然浅薄,杀人更是从所未有之事,这时在月色下挥刀乱砍,也顾不上这些人是死是活,一时杀得性起,展开从玉锦香口中学来的刀法,往人最多的方向冲去。 “他奶奶的,果然是冰糖葫芦,我还道真的是‘断魂毒砂’,可恶!”先前那个大叫“中了毒砂”的黑衣大汉放声怒骂。 “哎哟!这婆娘拿着刀见人就砍,八成是疯了。”骚动中又有人大叫,“大家一起上,宰了这疯婆娘……”一时间呼声此起彼落,众人挥动着刀剑扑了上来。 唐心初出唐家堡,便遇上生平第一劲敌神秘的补瓷匠,二者武功造诣虽有极大差距,但她却从中丰富了些许临敌经验,又在古城西门府中,凭借着玉锦香的指点,挫败“铁扇门”高手铁扇公主,自此信心倍增,此刻以一敌众,非但毫无惧色,反而越战越勇,眯眼间又劈翻数人,片刻后十数个黑衣大汉已余其四。 “风紧,扯呼!啊……”一名黑衣大汉越斗越惊,虚晃一刀,准备开溜,冷不防被唐心一刀斫中右大腿,一头栽倒。另三个黑衣大汉眼见唐心势如泼妇疯虎,哪里还敢恋战?一声呼啸,纵身从楼道上跳落院中。 唐心也不追赶,扬手一抛,长刀在夜空中划过一道光弧,“唰”地一声向围战花解语的张大成飞去。张大成避不可及,急忙纵身窜入房中,随即传出一声惨呼。 唐心奔过去看时,只见计无穷左手握着刀柄,正一寸一寸慢慢地将刀锋从张大成背心抽离出来,一边阴沉着声音说:“敌人是有备而来,想必不久之后便将大举进攻,杀一个少一个!” 话音未落,门外又传来一声惨叫。本来花解语以一敌三,颇觉吃力,如今强敌已去其一,压力大减,一刀劈翻了李大全。白智之骇然失色,翻身跳落院子,谁知脚下被一名黑衣大汉的尸身一绊,站立不稳,立即跌了个“饿狗啃泥”,接连翻了几个斤斗才狼狈不堪地爬起身来。 花解语提刀欲追,却被一人拉住了手腕,只听韩彻扬声说:“回去告诉派你们来的人,韩大少翘首以待,等候着他的大驾光临,顺便提醒提醒他,千万别让在下等太久。” 第十三章 刀2 (三)战术 冷月、孤灯!惨白的月色铺盖着大地,风中传来一阵阵扑鼻的血腥之气;昏黄的灯光照在张大成白纸般的脸上,双眼突出的狰狞之容令人触目惊心,全身肌肤都起了层鸡皮疙瘩。 唐心远远坐在一旁,心里总想着眼皮底下就摆着一个陌生人的尸体,一时难以平静,迟疑了许久,终于走过来将尸体一脚踢得从敞开的房门飞了出去,“扑通”一声,落在了院子里。眼不见为净,做完这一切,她这才长出一口气。 “糖葫芦,他碍着你了么?”韩彻忍不住失笑道。 唐心蹙眉说:“看见死人,我就忍不住想起了乌鸦,想起了乌鸦,我就忍不住会想起那个叫‘乌鸦’的丑八怪……” 韩彻接口说:“想起那个丑八怪,你就全身都不舒服,是不是?” “韩大哥,你赶快把门外的几具尸体也弄走,不然这里我实在呆不下去了。”唐心望了望门外,吐了口唾沫。 “呆不下去也只能乖乖地等在这里,今天晚上,没有哪一个地方会比这里更安全了。”韩彻悠悠笑道。 “这里还安全?”唐心瞪大了眼珠子,伸一只纤纤玉手摸了摸韩彻的额头,“你没生病吧?是不是脑子进了水了?怎么会认为这个地方很安全?你知不知道,敌人很快就会杀来了,你和计总管都受了伤,百灵和小香又不懂武功,仅靠我和小语二人之力,如何抵挡敌人车轮战一般的袭击?依我之见,还不如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才是最安全的。”韩彻微笑着说,“敌人说不定早已在附近百里之内布下了天罗地网,无论我们往哪一个方向走,都必然会遭受到不可预知的伏击,只要我们留在这里,才能以逸待劳,以不变应万变。” “我不懂你的意思。” “敌人昼奔夜行,精力消耗必然不小,等到他们赶到乌鸦镇,想必已是人马疲惫、精神萎靡。我们守候相待,既不用承受颠波之苦,还能养兵蓄锐,岂非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唐心总算听明白了,却又不无忧虑说:“可是……如果敌人群起而攻,我们该如何应付?” “我只怕他们在路上玩花样,令人措手不及、防不胜防。”韩彻胸有成竹说,“在这里,他们非但玩不出花样,更不敢群攻,因为他们同样也在顾忌,万一我也设下了埋伏,他们就要全军覆没了。” 唐心瞪大了眼珠子瞧了他半晌,愣愣说:“你也设下了埋伏?咦,我怎么没有发现?” “初来乍到,我哪有工夫去布署?”韩彻失笑道,“这就是行兵打仗的最大学问,我们在防备敌人的同时,敌人同样心生忌惮,我们越是沉得住气,敌人就越觉得可疑,决不敢贸然进攻。” “哦!”唐心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却又似懂非懂,轻轻咬着手指问道,“有件事我还是不明白……” 话犹未了,韩彻忽然沉声喝道:“什么人?出来!”话声中,右手两指轻弹,“哧”地一声,一道劲风破空响起,击向门外。 只听“哎哟”一声惊叫,乌鸦双手抱头鼠窜而出,一边惊慌失措大喊道:“大少,手下留情……” “是你!”韩彻脸色一沉,冷声说,“掌柜的,你鬼鬼祟祟躲在门后做什么?” “搬死人。”乌鸦委屈地说,“小店平白无故多了几个死人,官差问将起来还好应付,万一来了客人,这生意还怎么做得下去?” “掌柜的,这里很快就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两天只怕难以正常运作了。为了免受无妄之灾,你最好赶快领着一家老小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风头没过去,千万不要回来。”韩彻颜色稍霁,随手抛出一片金叶子,不偏不倚恰好落入乌鸦怀里,“这是对你的补偿,赶快离开这里。” 乌鸦侧着头想了想,再也不敢多问只言片语,匆匆而去。 (四)潇湘一剑断飞雨 夜更深、露更重,“乌鸦镇”里除了偶尔传来几声犬吠和数声鸦叫,竟出奇地安静,仿佛陷入了死亡一般,令人感到局促不安。突然间,一阵天崩地裂似的马蹄声从远处响起,竟似有数十骑之多,片刻后就已进了镇子,在“这是客栈”的大门外嘎然而止,纷至沓来的脚步声穿过客栈前庭,然后又在院子里一齐顿住,再无声息。 凄清的月光下,但见一个细高的黑衣人正挺立院中,一张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看上去如同死人一般,颌下一撮山羊胡须随风乱摆,尖锐的目光,此刻正眨也不眨地逼视着天字第一号客房中面向院子敞开的那扇窗户。他已年过半百,身材适中,左手负在身后,右手握着一口狭长而略显黯淡的古剑,剑鞘上没有太多的松纹装饰,但剑穗却是血红色的,就像是从敌人身上流出来的血,就像是夕阳西沉前一刻时的红,显得非常抢眼。在他的身后,黑压压的人头攒动,全都是清一色的劲装大汉,排列整齐,一齐噤声,绝不发出半点声响,显然是批训练有素的精英骨干。 计无穷瞧着那个握剑的人,脸上已倏然变了颜色,长长吐出一口气;韩彻却凝目注视着那人手里的剑,瞳孔已开始在慢慢收缩。 “韩大哥,那是些什么人?”唐心从未见过如此严阵以待的架势,忍不住悄声问道。 “‘潇湘楼’的人。”韩彻的回答很简洁,声音却很不平静。 “‘潇湘楼’是什么来头?”唐心显然已感应到韩彻心里的压力,更加小心翼翼问。 “湘道上势力最大、实力最雄厚的江湖帮会,除了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地上走的都归它管。”韩彻轻叹一声,摇头苦笑道,“我实在没有想到,我们在此苦候多时,等来的居然是这样的敌人。” “‘潇湘楼’真的有那么可怕?”唐心小嘴一扁,有点不服气说,“比起蜀中唐门可差远了。” “唐家堡在蜀中就像是京师里的皇宫一样,自然没有人惹得起,可是只要到了‘潇湘楼’的地盘,就等于是羊入虎口,吞进了肚子,连骨头都用不着吐出来。” “那个手里拿着剑的老小子是什么人?” “他不是老小子,也不是人。” “噗哧”,唐心失笑道:“他不是人是什么东西?” “他更不是东西。”韩彻深吸一口气,缓缓说,“他是一代剑神,是‘潇湘楼’的总舵主,‘潇湘一剑断飞雨’肖剑飞。” “肖剑飞又是什么人?”唐心见他说的庄严而凝重,语声中竟似充满了无限的敬意,心里越觉得“潇湘一剑断飞雨”这个既不是“人”更不是“东西”的老小子神秘莫测,决心打破沙锅问到底,把他祖宗十八代的底细全都挖掘出来。 “他就是‘一剑笑轻侯’肖轻侯的老子。” “噗哧”,唐心又忍不住失笑道:“那臭小子自负风流,说什么……什么‘以剑当笔,以虚空作纸’,硬是创造出一套‘草书剑法’,起初我还以为他必有惊人之举,谁知一使出来,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三下两下就给小语打发了。儿子如此不济,做老子的想必也没多大能耐,瞧你说的,我还道他的的确确是个什么样的大人物。” “他本来就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韩彻沉吟片刻,突然回首对花解语说,“小语,拿来!” “少爷,你想要亲自出手吗?”计无穷局促地看了他一眼,显得非常不安,“不如……还是让我来吧!” “不!”韩彻断然决然说,“这一次我非亲自出手不可。你与霍啸天一番比拼,受伤不轻,功力最多只有平时五成,肖剑飞掌中一口‘饮血古剑’出神入化,削金切玉犹如草芥,你万万不能抵挡他十五招。” “可是少爷的中文首发功力也已去其四,与他动手,也是胜负难料。”计无穷忧心忡忡说。 “这倒未必。”韩彻脸上写满了自信,微笑着说,“他有宝剑,我也有魔刀,正是势均力敌,而且我有足够的信心可以赢得他一招半式。” “这么做未免太冒险了,这个时候,少爷你可不能发生任何闪失,今晚只是个开始而已,还有更多的大仗需要你亲自坐镇呢,群龙无首,兵败如山。”计无穷回手紧紧握住身边的刀,“我先去打头阵,拼着性命也要跟他两败俱伤,少爷随后趁机制住他,以他的人身安全作为要胁,威逼‘潇湘楼’的人退出乌鸦镇。” “我倒不认为这是个最好的办法。”韩彻摇头说,“两军对垒,士气是重中之重,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便是这个道理,谁抢得先机,先发制人,这场胜利就如同一手掌握。只要我先将肖剑飞挫败,敌人的锐气必然大减,后来的高手更加不敢轻举妄动,时间拖延得越久,对我们就越有利,等到阿落依时抵达,纵然是‘血杀’一齐出现又有何惧?” “话虽如此,可是……” “没有可是,就这么决定了!”韩彻一挥手,回身从花解语手上接过一条长方形的黑色包裹,大踏步走了出去。 唐心望着他的背影,回首问花解语:“小语,刚才你家少爷要你拿的是什么东西?” “刀!”花解语沉声回答。 “什么刀?” “魔刀,‘杀气飞霜’。”花解语目光中竟似露种兴奋之意,语声中却又充满了担忧和恐慌,“据我所知,这把刀少爷只用过两次,每一次都是为形势所逼,不得不以它化解危机,这一次少爷又用上了它,可见他对今晚这一战是非常的重视!” “生死攸关,成败只在此一举。”计无穷沙哑着声音缓缓说,“如果少爷战败,我们都休想再见到明天的阳光!” (五)杀气飞霜 韩彻脸上带着一抹淡淡的懒散的笑意,慢慢向“潇湘一剑断飞雨”肖剑飞走过去,在淡淡的月色下衣袂飘飘,仿佛是神的影子般乘风而来,竟丝毫不带人间半点烟火之气。他每走近一分,那些劲装大汉心里就多了一分颤栗,只觉一股杀气从他身上不断渗透出来,像是无形的手扼住了他们的喉咙,距离越近,这种感觉就越强烈。 韩彻终于在肖剑飞面前一丈外站住了脚步。这个时候,就连肖剑飞也已觉得极不自在,手中的“饮血古剑”突然发出“铃”一声响,竟似也无法抵御那股如已迫于眉睫的杀气――但这杀气,却并非是源于韩彻的本身,而是从他手中的长方形包裹发出的。 “肖总舵主来得好快,果然没有让在下失望。”韩彻微笑道。 “大少既已放出话来,说千万不要让你等太久,老夫岂敢怠慢?”肖剑飞瞳孔倏收倏张,刀锋般的目光落在韩彻手中的包裹上,“好浓的杀气!不知大少手中的东西是否就是传说中的魔刀‘杀气飞霜’?” 韩彻微微一笑,默然不语。 “传说此刀杀孽深重,集灵气、魔性于一体,唯有缘人方能得之,并且运用自如,无缘之人触碰不及,如若强行施为,反受其害。三百年前,铸刀大师磨刀老人一生铸刀无数,却没有一口遂他心意,于是穷其晚年十载之力,方铸成此刀。刀成,甫入手,磨刀老人当场血溅五步、肝脑涂地,此刀亦如仙人驭剑飞入半空遁迹而去,此后八十年,了无踪影!此刀后来为一名山野少年所得,一人一刀行遍江湖,所向披糜,那人正当壮年,此刀再次遁去,直到八十年后又再重出江湖,却已落在一个邪魔外道手里。如此反复,似有规律可循,每八十年此刀必重现于世,每一次出现,都绝不会超出二十年,时间虽短,但它却能为每一个主人带来许多好处和至高无上的荣誉。” “肖总舵主见闻广博,在下深感钦佩。”韩彻恭身一揖。 “但此刀终究是不祥之物,得到过它的人晚年惨淡,全都孤老终生,嘿嘿!”肖剑飞皮笑肉不笑说,“大少如今年少轻狂、风流得意,晚年若是落个和他们同样的下场,可就令人扼腕叹息了。” “人生在世,当顾眼前,尤惜今时,日后之事谁也不能预知。”韩彻一脸从容,满不在乎说,“在下从未想过晚年老来将会是如何一种下场,倒是教肖总舵主劳神了。” “嘿嘿!”肖剑飞冷然轻笑,悠然说:“大少,据说你与知画大师以内力相逼,功力已去数成,不知是真是假?” “道听途说,以讹传讹,江湖上总有些好事之徒往往喜欢夸大其辞,传闻实不可信。”韩彻脸色不变,淡定而儒雅,不慌不忙说,“肖总舵主如有怀疑,不妨出手一试。” “自然是要试一试的。”肖剑飞仰天打了个哈哈,目光中杀机若隐若现,“能与大少一较高下、一决胜负,可是许多人梦寐以求之事,要知道,这世上能让大少亲自出手相待的人可还真的没有几个。今日老夫幸得机缘,错过了岂不遗憾终生?” “既然如此,肖总舵主何必多言?”韩彻左手微摆,“请,请出手!” “不!”肖剑飞缓缓摇了摇头,“还须再等一等。” “肖总舵主的意思是?” “老夫每做一件事,都有个不成文的原则,多年以来,从未更改。”肖剑飞呵呵笑道,“大少请稍候。”他忽然大手一挥,立即从人群中窜出四个劲装汉子,不待他一声令下,刀光剑影已同时飞起…… 第十四章 对决 (一)论剑 院子里刀光舞动,剑影缭绕,月色下,唯见一条白色的身影在四道黑影之间不停奔走,游刃有余。但在天字第一号客房中,唐心四女脸上露出种关切之色,蹙紧了娥眉,八只眼睛瞬息不眨,计无穷却摇头轻叹说:“肖剑飞果然是条奸诈狡猾的老狐狸。” “计总管何出此言?”百灵侧首问道。 “他这个人能成为一方霸主,绝非侥幸,更非偶然,的确有过人之处。他唯恐传闻有误,贸然出手必然败在少爷刀下,所以才命手下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堂主先行联手一击,一来以此证实传言真伪,二来蓄势待发,只待少爷的精力被四大堂主消磨了大半,他便立即后发制人。” “呸呸呸!”百灵跺脚不迭声骂道,“何止是奸诈狡猾,简直就是卑鄙无耻到了极至。堂堂一方霸主居然耍这种小手段,还有脸面以‘剑神’自诩?” “‘剑神’之名并非由他自诩。”玉锦香缓缓接话说,“肖剑飞的剑法的确很有独到之处,在武林中独树一帜,一时无人能出其右,就连昆仑、青城、峨嵋、海南武林四大剑派,甚至于塞外的天山剑派,都是望尘莫及。” “小香少来唬人。”花解语不以为然说,“据我所知,华山派也是以剑法闻名天下,当今掌门华古道就使得一手好剑法,还有天山派的‘天山神剑’米松米大侠,他外号中既有‘神剑’二字,想必也不会比眼前这个肖剑飞逊色。” “‘神剑’和‘剑神’完全是两回事,前者说的是剑法如神,人以剑名,后者说的却是剑已入神,剑以人名。一个人的剑法能够做到出神入化已极不容易,米大侠的剑法,充其量最多也不过是‘神剑’,而肖剑飞的剑法却已达到最高境界,凌驾于‘神剑’之上,以‘剑神’为名是当之无愧。”玉锦香轻叹说,“放眼天下,剑法能与此人并驾而驰的剑客,唯有少爷师父‘刀圣’的欢喜冤家‘剑痴’一人而已!” “小香,你好像忘记了一个人。”百灵抢着说道,“你别忘了,冷少爷的‘一剑穿喉’可是连少爷都不能不为之惊叹、为之赞赏的好剑法。肖剑飞纵然是神是仙,也决抵挡不住冷少爷的致命一击。” “冷少爷的‘一剑穿喉’的确是天下所有剑法中的精华,但严格说来,这并不能算是一种剑法,它只是一个没有招式的动作,就算是一把刀、一支筷子,还是一根木头,冷少爷同样能够把它们送入敌人的咽喉,因为这个动作实在太快、太稳,而他的手法又是如此之准、如此之狠,别人明知他袭击的地方必然是咽喉,却偏偏无法抵挡。若是论起真正的剑法,冷少爷也许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玉锦香目光遥望肖剑飞手中的剑,“此人的剑,是口上古的好剑,剑身狭长适于快,剑法轻灵易于攻,而且他用的是左手剑,临阵对敌,便无形中占了些许便宜,正面交锋时,身上所有的空门都不易显露,但是他的剑法却是专攻对手的破绽,令人防不胜防,措手不及。一旦对手处于下风,他便展开成名绝技‘一剑断飞雨’,大施杀手,非但断送了对手的魂魄,也断送了对手的性命。” “危言耸听。”百灵鼻子一皱,摇头说,“‘杀气飞霜,天下无双;魔刀出手,无人可挡’!少爷有刀在手,岂会惧怕区区一个肖剑飞?” “正是因为少爷迫不得已使用了魔刀,我才担心……”说到这里,玉锦香忽然住口不语,黯然叹了口气,心里竟似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仿佛一个不小心,就会泄漏了天机。 (二)刀与剑的巅峰对决 “潇湘楼”四大堂主将韩彻围在当中,身形不断交错游走,刀与剑如风雨不透,在小小空间里,连一只苍蝇都难逃被刀光剑气绞成粉碎的厄运。韩彻左手抓住包裹,魔刀依然未曾出鞘,脚步如迷踪幻影,整个人就像是风中落叶东飘西荡,神态潇洒、悠闲至极。四大堂主久攻不下,不由得心情焦躁,发力狂攻。陡然间,忽听韩彻发出一声轻啸,随手挥出一掌,一股刚俦无比的劲风竟似挟带着惊天骇浪、波涛汹涌之声势,撞向身前的朱雀堂堂主。 江湖上流传的关于“四绝公子”韩大少的故事,可谓全都是近乎神话的传说,说他武功已入化境、天下无敌,但从未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过他出手,韩大少的武功究竟有多高?这绝对是个谜!今夜大势所趋,韩彻万不得已被迫出手,姑且抛开他优美灵动的轻功身法不说,仅是这一掌的轻描淡写中却又透出毁天灭地的无穷威力,便可瞧出些许端倪。 “韩大少的武功只怕比传说中的更高更可怕!据主人所料,他的功力已被知画大师耗去至少两成,却依然如此惊世骇俗,实在骇人听闻。”肖剑飞目不转睛,连韩彻一个极其细微的动作都绝不错过,心里暗暗忖道,“幸亏我没有贸然出手,否则必然吃亏不小。只是不知道四大堂主还能支撑多久?韩大少又为何迟迟没有使出杀手?难道他已识破我心思,故意隐藏武功不让我瞧出他的破绽所在?” 就在肖剑飞心念一动之间,战况已发生了极大变化。朱雀堂堂主竟似识得韩彻这一掌的厉害,不敢硬接,急忙向左横掠数尺,谁知那道劲风突然扩散,并且迅速蔓延,竟波及数丈方圆。只见一圈圈紫色的气流在朦胧的月色下如漩涡般散开,所经之处,人人皆为之呼吸一窒,四大堂主竟再也无力抵挡,一齐被这股气流震得飞了起来。 “‘紫气东来’先天气功!”随着肖剑飞的一声惊呼,一道细小而黯淡的微光倏然闪过,他手中的剑已脱鞘飞出,向着紫色气流如抽刀断水般一斩而落。“哧”!空气中传出一声轻响,剑落处,紫色气流从中分开,如堤裂口,肖剑飞的身子就从这道缺口穿了出去,人未至,剑气已发出,震得韩彻的衣衫荡起涟漪般的波动。 “饮血古剑”是一口好剑,好一口杀人的剑。剑锋似乎黯淡无光,但它本来是雪亮的,在啜饮过太多太多的鲜血之后,就渐渐失去了原来的色彩。那一抹黑,也许就是死而不僵的鬼魂凝聚而成的。 剑气一经发出,月色便变得朦胧,几乎是在同时,空中忽然飞起一片乌云,乌云之下掠过一道黑色的闪电,在一瞬间竟撕裂了剑气。只见韩彻手中的魔刀已然出鞘,黑色的刀鞘,黑色的刀衣,黑色的刀柄,黑色的刀锋,整口刀都透发出一种黑色的杀气,充满了黑色的死亡恐怖意象,令人望而生畏、毛骨悚然――传说中的魔刀“杀气飞霜”,竟是如此的一口刀:刀锋微微弯曲,如月非月,似钩非钩;无刀背,有双刃,一刃锋利薄细,一刃粗钝如锉。然而正是如此一口看来并无特别之处,只是显得有些古怪的刀,便让人谈之色变如遇猛虎! “这就是传说中能认主、断吉凶的魔刀‘杀气飞霜’?”肖剑飞瞪大了双眼,一副打死他也难以置信的样子,连连摇头叹气,神情大失所望,“数百年来,‘杀气飞霜’深为人之所忌,却没想到,它除了颜色之外,并无任何起眼之处。” “肖总舵主的意思是说,这口刀并不如你想象中的那么可怕?”韩彻含笑说道,“你错了,这口刀的可怕并不是因为它的样子,而是它的威力和魔性。”这时飘荡在空中的黑布已徐徐坠落,韩彻握着刀鞘的左手倏然扬起,将黑布绞缠在刀鞘之上,又说:“据说魔刀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有人说这个秘密是个富可敌国的宝藏,也有人说是本武功秘笈,但究竟真相如何,却是无从考证,在下认为,它的秘密多半就是它为何具有魔性,肖总舵主能否以你的‘饮血古剑’证实在下这个想法?” “不错,此刀是否真具魔性,老夫一试便知分晓。”肖剑飞仰天一笑,“老夫这口‘饮血古剑’也是世间不可多得的神兵利器,能与魔刀一较高下,非但是此剑之幸,也是老夫这辈子最大的荣誉。”语声未歇,剑已挥出,黯淡的流光如蛇舌吞吐,触目惊心。 就在这时,夜空忽然又飘起一片乌云,严严密密地遮住了月色,大地为之一暗――但那绝不是云朵,是刀光,黑色的刀光!刀光迅速蔓延,顷刻间便如铺天盖地,将韩彻与肖剑飞裹在其中,二人身影微微一晃,随即隐没。 在这一刻,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心却剧烈地不住狂跳,似欲脱口而出。“潇湘一剑断飞雨”肖剑飞是一代剑神,剑法在当世独领风骚;才艺无双的“四绝公子”韩大少使用的是传说中的魔刀,刀法可谓空前绝后,无人可挡;这世上,亲眼目睹当今江湖上两大高手的决斗能有几人?这场战事,已不仅仅只是平常的江湖之争,而且还是刀与剑的巅峰对决! (三)玉锦香的秘密 当时月犹在,但天字第一号客房中的每一个人都也看不见那一眉瘦瘦的下弦月,十只眼睛睁得又大又亮,就像是天上的繁星,每一个人也都屏息静气,心都快跳出来了――他们并不是在观看决斗,他们关心的只是决斗的胜负而已,因为战事的结果,不仅关系着他们这一群人,更直接影响到唐家堡的生死存亡。 “小香。”计无穷连眼皮都没有动一下,直着脖子问玉锦香,“你阅读过不少书籍,对武林各门各派的武功如数家珍,对上古神兵利器也所知甚多,你知不知道魔刀的秘密?” “嗯!”玉锦香心不在焉,顺口答道,“书上虽然没有任何关于魔刀的记载,但据我先祖遗留下来的族谱所说,魔刀的确隐藏着一个非常可怕的秘密。” “你的族谱上怎么会有关于魔刀的记载?”计无穷忽然回过头来,吃惊地瞧着玉锦香,“小香,你究竟是什么人?你和魔刀又有什么关系?” 韩彻的“三位红颜”年纪相若,都是在八年前韩彻从“刀圣”庐中艺成归来之后收留在身边的,三女各有所长,百灵善言,对琴棋书画情有独钟,花解语天生就是学武奇才,而玉锦香在未与韩彻相遇之时,于岐黄之道和毒药方面都已具有极深的了解和研制,其后更努力阅读各种关于武功的书籍,武林中的轶闻佚事熟知得非常透彻。百灵与花解语的都是穷苦人家所出,唯有玉锦香来历不明,计无穷阅人无数,素来觉得她神秘可疑,以她的才能,居然甘愿屈居于韩彻身边成为奴婢,其中多半是别有隐情。 “我是什么人?不就是少爷的小婢吗?”玉锦香目光闪烁,困窘一笑,似乎有意逃避什么,“计总管是不是以为,我跟随少爷是别有具心?我看是你太多心了。”她眨了眨眼睛,又嘟着小嘴说:“看来我们的计总管真的是老了,很多人都说,人老了疑心就特别大。但你总不该怀疑我啊!” “那么刚才你所说的族谱……” “我以前不是说过了,”玉锦香立即打断了计无穷的话,“我的祖上也是武林中人,只是到了我爷爷的爷爷那一代,无意江湖之争,这才归隐山林。族谱上说的关于魔刀的故事也不详尽,我知道的东西也仅此而已!” “那么……”计无穷目光狐疑,顾而言他,“以你看,魔刀能不能克制住‘饮血古剑’?或者说……少爷能不能战胜肖剑飞?” “能,一定能!”玉锦香断然说,“‘饮血古剑’虽然也是独一无二的人间利器,但魔刀的威力是不可阻挡的,遇强愈强,魔性也会被对方的强劲激发,当肖剑飞使出他的绝招‘一剑断飞雨’的时候,也正是少爷得胜的一刻。”说到这里,她微微一顿,缓缓又说:“因为魔刀非但能护主,还能与主人心灵相通,融精气神于一体,魔性一旦被催发,人便是刀,刀便是人,天地万物,一切都不可抵御。” “如此说来,少爷岂非已稳操胜券?”计无穷目光突然变得发亮。 “嗯!只是……”玉锦香却轻轻叹了口气,低声幽幽道,“魔刀每出手一次,其主的孽缘也就加重了一分。” 她的声音实在低不可闻,此时计无穷也已无心留意她说的话,目光早已转向了院落中百年难得一遇、令天地皆为之失色的决斗! (四)刀与剑的较量 黑色的飞芒犹如电光缭绕,在空中不断盘旋舞动,隐隐发出风雷之声,在这静极的深夜里却显得异常刺耳,仿佛正以一种无可比拟的力量在摧毁着每个人的心脏。 朦胧的夜空中,乱云飞渡,迅速向四面八方无规则地散开,在这一瞬间,每个人的心脏都加剧跳动,仿佛时光已如飞沙疾疾流走。 一刀,一剑,两种当世最犀利、充满了杀气的神兵利刃如同来自洪荒年代的恶兽猛龙,意图吞噬天与地,毁灭人间万物。二者虽然从不相触碰撞,却每每在电光石火之间,总是发出“咝咝”声响,撕心裂肺,异常刺耳,仿佛扯碎了万古红尘,人间末日即将来临。 “啵!”一道强劲的声响乍然响起,宛如炸雷,黯淡的流光过处,一股气流迅速向四方蔓延,所经之处,夜色依稀被它生生切成两半,恰似天堂地狱两重天。 是剑光! 肖剑飞的剑法在江湖上一度被传为神话,这一剑挥出,姑且不论气势与劲道如何,仅是招式便已是绝无仅有。一个剑客,既能受“神”之名,又岂是寻常之辈? “小香!”唐心瞪大了眼子,连眨都不敢眨动一下,仿佛生怕白白错过了这一场精彩的决斗,头也不回地对玉锦香道,“肖剑飞那老小子这一剑是什么名堂?如果就是他赖以成名的绝技‘一剑断飞雨’,那可就当真教人大失所望了!” “不是,这是他‘潇湘夜雨’这一套剑法中很普通的一个招式,名为‘潇潇雨歇’。”玉锦香娥眉紧蹙,仿佛连大气都不敢出,低低地道,“‘一剑断飞雨’的威力是无可言喻、不可抵挡的,遇上少爷这样的对手,想要立于不败之地,他非得使出这一招不可。” 就在二女说话之际,那道黯淡的劲流早已被韩彻化解得消失于无形,取而代之的是另一股摧天毁地的气流。 高手对决,最好的办法绝对不是做好自身的防守,而是最凌厉的进攻,以力御力,以快打快,如此才能弥补自身的破绽和瑕疵,“先发制人”也正是这个道理。韩彻年纪虽轻,却绝对是个绝世高手,他比任何同辈的年轻翘楚更明白这一点。 “呼!”黑光掠起,就像是天际平空腾起一条神龙,舞动清风,风吹云动,倏忽化为一道刚柔并济、动静相宜的劲流,向肖剑飞涌去,刹那间,却又向四周扩散,笼罩住了肖剑飞。 肖剑飞只觉身处一片若有若无的热流之中,身躯就像是水中浮萍,飘飘荡荡,全无着力之处,更无丝毫的空隙可以展开身法腾挪闪避,呼吸也为之一窒。 “传言魔刀乃是自古以来,至魔至神的天下第一刀,但其主也必是至神至极的天下第一人,韩大少年纪虽轻,以他功力之深,性情之稳,看来他才是魔刀出世以来最强的主人。今日之战,即使不败,也必凶多吉少。”想到这里,肖剑飞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额头上竟已微微沁出细密的汗珠。 韩彻师从天下第一使刀高手“刀圣”,尽得“刀圣”毕生绝技,本已可笑傲江湖,纵横风流,又因机缘凑巧,无意中得到古今第一魔刀“杀气飞霜”,更是如虎添翼,所向坡靡。“四绝公子”之名传遍天下,肖剑飞与他却是初次交手,还道江湖上好事之人故意夸大其辞,今日一战,此刻哪里还有半点轻视之心? “咄!”肖剑飞口中猛然发出一声斩风劈浪般的断喝,手臂抡转,横剑直扫,围着自己的身体迅速转了一圈,劲风飒飒,黯淡的剑光随即化为一道无形的气流,硬是将黑色的刀光一斩两断。 “嘭!”“砰!”刺耳的异声不断响起,两道至刚至强的劲流互相碰撞,隐约中,竟似有花火在闪烁,犹如妖异的眼瞳迸射出诡秘的亮光。 “潇湘楼”一群帮众何曾亲眼目睹过当世两大高手的巅峰对决?直瞧得头晕眼花,魂飞魄散,只觉此役已是从古至今,最最激烈、精彩的一战,多年以后,提及此事,每每犹是挢舌不下,唏嘘不已! 一刀一剑,你来我往,时光就在剧烈的激斗中悄悄流逝。对决中的二人,似乎已经达到了物我两忘的最高境界,心中只有对手与胜负。 肖剑飞身为湘道上最具势力的帮会“潇湘楼”之主,身经大小数百战役,未尝一败,此刻竟为比自己出道更晚数十年的后辈所绊,处处为对手牵制,斗了个势均力敌,胜负难分,难免有些急躁,为之气结。他明白再如此拖延下去,自己脸面必然受损,决定铤而走险,孤注一掷,速战速决。 “呼!”肖剑飞一声沉喝,左手挥出,带起一阵迅急而凌厉的劲风,挟隐隐风雷之声,秋风扫落叶般直拍出去,人却在这一刹那向后急退一丈数尺,姿势美妙,轻松写意,果然不愧为湘中第一高手,便连计无穷这等绝世奇才也只能望洋兴叹,自愧不如。 “肖剑飞很快就要败在少爷刀下了!”玉锦香轻轻吁出口气,脸上露出种轻松、愉快的笑意。 “你怎么知道?”唐心疑惑地问道。 “肖剑飞久战不下,求胜心切,他已决定放手一搏,以平生成名绝技与少爷一决高下。”玉锦香轻描淡写地说,“只要他使出‘一剑断飞雨’,必败无疑。” “如果……肖剑飞那老小子不用这一招,那又如何?” “同样是一败涂地,只不过是迟早罢了!”玉锦香胸有成竹,断然道,“他不可能不用这一招,因为他的对手是少爷,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四绝公子’韩大少。” “你好像对你家少爷很有信心。” 玉锦香笑得很甜蜜,用一种骄傲而自豪的语气道:“不仅是我,每个人都对他充满了信心,这世上绝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就算是他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他是个最值得尊敬的对手!” (五)幻影神拳 就在肖剑飞飞身后跃之际,韩彻也漫不经心地挥出一掌,一团紫色的气流立即从他掌中蒸腾散发出来,随即迅速扩散,如一张巨网牢牢裹住了迎面而来的掌风,正是武林中最最上乘的先天气功――“紫气东来”! 劲风已完全消失,而紫气犹自未散,在夜色中隐约而见,如一朵紫色的云彩飘向肖剑飞。 “嚯!”肖剑飞吐气开声,发出一声如同猛狮愤怒的吼叫,左手化掌为拳,“呼!”倏然推出。 夜色深沉,朦胧的星月清辉下,依稀可见肖剑飞的拳头脱手飞出,化为一只巨大的龙头,张开大嘴,獠牙毕露,显得丑恶而凶狠,咬向那团紫色气流。 “‘幻影神拳’!”玉锦香失声惊呼,“没想到肖剑飞居然学会了这套失传已久的武林秘笈。” “‘幻影神拳’?”计无穷也大吃一惊,两道浓浓的粗眉紧紧拧结在一起,脸上充满了怀疑,“武林传说中三大至尊绝技之一的‘幻影神拳’?小香,你能确定吗?” “肖剑飞这一拳的确是‘幻影神拳’中的第三式‘飞龙在天’,只是形似而神离,这一招的主旨本是飘逸豪放,挥洒自如,由他使来,却未免显得太凶残霸道了些,与其本意完全是貌合神离。”玉锦香也是一脸疑惑,“奇怪,这一式他是如何学来的?” “听你所言,好像并不敢确定肖剑飞所使的拳法便是‘幻影神拳’,是么?”计无穷脸色凝重,低沉着声音说。 玉锦香摇摇头,又点了点头,缓缓道:“据我所知,‘幻影神拳’创始之时本有十八式,由‘铁拳王’传至‘拳无敌’再至‘拳霸天下’,这套拳法便已残缺不全,仅存六式,书上所载更是错漏百出,所以我的确不太敢肯定。” “很好,只要不是‘幻影神拳’,天下还没有哪一种拳法可以破解少爷的‘紫气东来’。”计无穷竟似暗暗松了口气。 “小香!”唐心的好奇心又开始蠢蠢欲动,忍不住问道,“武林中三大至尊绝技是什么东西?” “三大至尊绝技乃是‘幻影神拳’、‘落日刀法’和‘缥缈九剑’。”玉锦香如数家珍,娓娓道来,“其中‘落日刀法’乃是当年叶问秋叶大侠的祖传绝学,有百家刀法之祖之称,时至今日,叶家人丁单薄,仅传叶漫天一人,他也是当今世上唯一懂得这套刀法的人。” “你们不是说你家少爷的刀法才是天下之最么?”唐心撅着小嘴,带着种嘲弄之意说,“什么时候又跑出一个老祖宗来?” 玉锦香恍如未闻,对唐心的嘲讽毫不理会,缓缓道:“少爷的刀法虽也是江湖一绝,但若魔刀并非为他所得,他的刀法便要大打折扣了。” “那么……‘缥缈九剑’呢?” “顾名思义,所谓缥缈,其意乃是‘变化莫测,似有还无;若云飘于山巅,飘忽不定,如虚如幻’。虽为九剑,但每一剑又都有九式,每一式又有九种变化,实乃天下剑法之最。‘缥缈九剑’原为独居缥缈峰的缥缈老人所创,他一生未曾授徒,只将此剑法记载下来,百年之后,剑谱也失去了下落,再未出现于江湖。” “‘幻影神拳’与少林神拳相比起来,那又如何?” “少林神拳是少林寺诸多秘技之一,学者只须根基稳固、功底扎实,皆可习之,在江湖中却算不上是种绝技。在少林历代习练少林神拳的弟子中,数当年的铁肩大师最有成就,至今无人能出其右。”玉锦香慢条斯理道,“‘幻影神拳’却又不同,每一拳击出,都能幻化出一种虚无的景象,或兽或物,又或浮云清风,威力远非少林神拳可比。” “哦!”唐心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似是觉得意味索然,闭上了小嘴,再不多言。 玉锦香淡淡扫了她一眼,目光又投向院落,这时才发现,刀与剑对决已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六)一剑断飞雨 “幻影神拳”本是不传之秘,在江湖上也已失传数十年,肖剑飞居然懂得这套绝技,韩彻与玉锦香一样,倍感诧异。不过他的诧异并未停留太久,就在他全神戒备,准备以无上先天气功“紫气东来”对抗的时候,肖剑飞的拳法突然一变,在猛然收回的一刹那,捏了个剑诀横在胸前,右臂擎天,手中的“饮血古剑”剑尖向上,直指天际,身躯笔直,稳稳凝立于地,剑与手臂、身躯连成一条直线,再也一动未动,站在那里,仿佛已站了千百万年,早已化成一尊石像。 韩彻双眉突然紧紧拧成一条直线,心道:“看样子,他终于忍不住要使出成名绝技‘一剑断风雨’。” 暴风雨来临的前夕,天空总是出奇的平静,然而这种平静,却常常令人感到郁闷和窒息。平静并没有保持太久,在片刻之后,一切都突然爆发了出来。 肖剑飞突然动了,动的是他的手,剑随手而动,剑一动,仿佛天地也随之而动,夜空中的乌云随即飘来,一道血色的闪电,似乎穿刺过黑压压的云层,虽极黯淡,却极刺眼。 韩彻没有动,他只是持刀而立,双目注视着那道血光,因为他虽然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却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他唯一能够做的,就只有等,静观其变。 血色的闪电一闪即逝,肖剑飞突然踏出了一步,两步,三步……他每踏出一步,夜色便淡了一分,而从“饮血古剑”发出的某种气息却明显浓了三分。 是杀气,一种独特的杀意。 韩彻的瞳孔突然收缩,呼吸竟似为之一窒。 肖剑飞剑诀向后一划,“饮血古剑”平平推出,挽起数朵剑花,随即接连刺出八剑,每一剑都幻化成数十数百支细小的飞剑,布满了夜空,正如“千树万树梨花开”,景象壮观恢宏,令人憾叹! 剑雨在空中迅速扩散,仿佛千万道金针飞芒欲将韩彻钉成刺猬。 玉锦香和计无穷同时屏紧了呼吸,一颗心几乎快要跳出口来,只因他们都明白,在片刻之后,胜负立判。他们对韩彻和魔刀都充满了信心和把握。唐心却已经被满天的剑雨惊呆了,咂舌道:“这就是‘一剑断飞雨’吗?哎呀,果然名不虚传,唐门的独门暗器‘漫天花雨’都没有如此美丽的景象。” 玉锦香头也不回,随口应道:“美丽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可怕的杀机。” 美丽的背后,的确隐藏着可怕的杀机。 韩彻依然一动不动,横刀胸前,漫天剑雨竟是视而不见,眼睛注视着肖剑飞的手。“一剑断飞雨”真正的杀招绝对不是这一片剑雨,它绝对隐藏着更大更凶险的后着,眼前的剑雨只是一种掩人耳目的烟幕。 韩彻的判断一向都很准确,这一次依然没有出现错误,漫天剑雨果然是种屏障。“咻”地一声,黯淡的剑光猛然一闪,肖剑飞横剑拍出,仿佛劈风斩浪一般,将剑雨一斩两断。就好像斩断了万丈红尘,就好像切断了天与地,这一剑,竟将剑雨斩成了两半,一上一下,生生分开,而“饮血古剑”却化为一道若有若无的飞虹,从漫天剑雨中穿过,迸射出一道无形的剑气,后发先至,越过剑雨,袭向韩彻。 “一剑断飞雨”真正的杀招,原来就是这一剑。这一剑的速度和劲道,绝对无可比拟,更令人无法想象和形容,如白马过隙,如电光石火,能够毁灭天地间所有的一切。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已经停止,血液不再流动,整个人仿佛都已经死了! 第十四章 对决(续1) (四)刀与剑的较量 黑色的飞芒犹如电光缭绕,在空中不断盘旋舞动,隐隐发出风雷之声,在这静极的深夜里却显得异常刺耳,仿佛正以一种无可比拟的力量在摧毁着每个人的心脏。 朦胧的夜空中,乱云飞渡,迅速向四面八方无规则地散开,在这一瞬间,每个人的心脏都加剧跳动,仿佛时光已如飞沙疾疾流走。 一刀,一剑,两种当世最犀利、充满了杀气的神兵利刃如同来自洪荒年代的恶兽猛龙,意图吞噬天与地,毁灭人间万物。二者虽然从不相触碰撞,却每每在电光石火之间,总是发出“咝咝”声响,撕心裂肺,异常刺耳,仿佛扯碎了万古红尘,人间末日即将来临。 “啵!”一道强劲的声响乍然响起,宛如炸雷,黯淡的流光过处,一股气流迅速向四方蔓延,所经之处,夜色依稀被它生生切成两半,恰似天堂地狱两重天。 是剑光! 肖剑飞的剑法在江湖上一度被传为神话,这一剑挥出,姑且不论气势与劲道如何,仅是招式便已是绝无仅有。一个剑客,既能受“神”之名,又岂是寻常之辈? “小香!”唐心瞪大了眼子,连眨都不敢眨动一下,仿佛生怕白白错过了这一场精彩的决斗,头也不回地对玉锦香道,“肖剑飞那老小子这一剑是什么名堂?如果就是他赖以成名的绝技‘一剑断飞雨’,那可就当真教人大失所望了!” “不是,这是他‘潇湘夜雨’这一套剑法中很普通的一个招式,名为‘潇潇雨歇’。”玉锦香娥眉紧蹙,仿佛连大气都不敢出,低低地道,“‘一剑断飞雨’的威力是无可言喻、不可抵挡的,遇上少爷这样的对手,想要立于不败之地,他非得使出这一招不可。” 就在二女说话之际,那道黯淡的劲流早已被韩彻化解得消失于无形,取而代之的是另一股摧天毁地的气流。 高手对决,最好的办法绝对不是做好自身的防守,而是最凌厉的进攻,以力御力,以快打快,如此才能弥补自身的破绽和瑕疵,“先发制人”也正是这个道理。韩彻年纪虽轻,却绝对是个绝世高手,他比任何同辈的年轻翘楚更明白这一点。 “呼!”黑光掠起,就像是天际平空腾起一条神龙,舞动清风,风吹云动,倏忽化为一道刚柔并济、动静相宜的劲流,向肖剑飞涌去,刹那间,却又向四周扩散,笼罩住了肖剑飞。 肖剑飞只觉身处一片若有若无的热流之中,身躯就像是水中浮萍,飘飘荡荡,全无着力之处,更无丝毫的空隙可以展开身法腾挪闪避,呼吸也为之一窒。 “传言魔刀乃是自古以来,至魔至神的天下第一刀,但其主也必是至神至极的天下第一人,韩大少年纪虽轻,以他功力之深,性情之稳,看来他才是魔刀出世以来最强的主人。今日之战,即使不败,也必凶多吉少。”想到这里,肖剑飞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额头上竟已微微沁出细密的汗珠。 韩彻师从天下第一使刀高手“刀圣”,尽得“刀圣”毕生绝技,本已可笑傲江湖,纵横风流,又因机缘凑巧,无意中得到古今第一魔刀“杀气飞霜”,更是如虎添翼,所向坡靡。“四绝公子”之名传遍天下,肖剑飞与他却是初次交手,还道江湖上好事之人故意夸大其辞,今日一战,此刻哪里还有半点轻视之心? “咄!”肖剑飞口中猛然发出一声斩风劈浪般的断喝,手臂抡转,横剑直扫,围着自己的身体迅速转了一圈,劲风飒飒,黯淡的剑光随即化为一道无形的气流,硬是将黑色的刀光一斩两断。 “嘭!”“砰!”刺耳的异声不断响起,两道至刚至强的劲流互相碰撞,隐约中,竟似有花火在闪烁,犹如妖异的眼瞳迸射出诡秘的亮光。 “潇湘楼”一群帮众何曾亲眼目睹过当世两大高手的巅峰对决?直瞧得头晕眼花,魂飞魄散,只觉此役已是从古至今,最最激烈、精彩的一战,多年以后,提及此事,每每犹是挢舌不下,唏嘘不已! 一刀一剑,你来我往,时光就在剧烈的激斗中悄悄流逝。对决中的二人,似乎已经达到了物我两忘的最高境界,心中只有对手与胜负。 肖剑飞身为湘道上最具势力的帮会“潇湘楼”之主,身经大小数百战役,未尝一败,此刻竟为比自己出道更晚数十年的后辈所绊,处处为对手牵制,斗了个势均力敌,胜负难分,难免有些急躁,为之气结。他明白再如此拖延下去,自己脸面必然受损,决定铤而走险,孤注一掷,速战速决。 “呼!”肖剑飞一声沉喝,左手挥出,带起一阵迅急而凌厉的劲风,挟隐隐风雷之声,秋风扫落叶般直拍出去,人却在这一刹那向后急退一丈数尺,姿势美妙,轻松写意,果然不愧为湘中第一高手,便连计无穷这等绝世奇才也只能望洋兴叹,自愧不如。 “肖剑飞很快就要败在少爷刀下了!”玉锦香轻轻吁出口气,脸上露出种轻松、愉快的笑意。 “你怎么知道?”唐心疑惑地问道。 “肖剑飞久战不下,求胜心切,他已决定放手一搏,以平生成名绝技与少爷一决高下。”玉锦香轻描淡写地说,“只要他使出‘一剑断飞雨’,必败无疑。” “如果……肖剑飞那老小子不用这一招,那又如何?” “同样是一败涂地,只不过是迟早罢了!”玉锦香胸有成竹,断然道,“他不可能不用这一招,因为他的对手是少爷,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四绝公子’韩大少。” “你好像对你家少爷很有信心。” 玉锦香笑得很甜蜜,用一种骄傲而自豪的语气道:“不仅是我,每个人都对他充满了信心,这世上绝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就算是他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他是个最值得尊敬的对手!” 第十四章 对决(续2) (五)幻影神拳 就在肖剑飞飞身后跃之际,韩彻也漫不经心地挥出一掌,一团紫色的气流立即从他掌中蒸腾散发出来,随即迅速扩散,如一张巨网牢牢裹住了迎面而来的掌风,正是武林中最最上乘的先天气功――“紫气东来”! 劲风已完全消失,而紫气犹自未散,在夜色中隐约而见,如一朵紫色的云彩飘向肖剑飞。 “嚯!”肖剑飞吐气开声,发出一声如同猛狮愤怒的吼叫,左手化掌为拳,“呼!”倏然推出。 夜色深沉,朦胧的星月清辉下,依稀可见肖剑飞的拳头脱手飞出,化为一只巨大的龙头,张开大嘴,獠牙毕露,显得丑恶而凶狠,咬向那团紫色气流。 “‘幻影神拳’!”玉锦香失声惊呼,“没想到肖剑飞居然学会了这套失传已久的武林秘笈。” “‘幻影神拳’?”计无穷也大吃一惊,两道浓浓的粗眉紧紧拧结在一起,脸上充满了怀疑,“武林传说中三大至尊绝技之一的‘幻影神拳’?小香,你能确定吗?” “肖剑飞这一拳的确是‘幻影神拳’中的第三式‘飞龙在天’,只是形似而神离,这一招的主旨本是飘逸豪放,挥洒自如,由他使来,却未免显得太凶残霸道了些,与其本意完全是貌合神离。”玉锦香也是一脸疑惑,“奇怪,这一式他是如何学来的?” “听你所言,好像并不敢确定肖剑飞所使的拳法便是‘幻影神拳’,是么?”计无穷脸色凝重,低沉着声音说。 玉锦香摇摇头,又点了点头,缓缓道:“据我所知,‘幻影神拳’创始之时本有十八式,由‘铁拳王’传至‘拳无敌’再至‘拳霸天下’,这套拳法便已残缺不全,仅存六式,书上所载更是错漏百出,所以我的确不太敢肯定。” “很好,只要不是‘幻影神拳’,天下还没有哪一种拳法可以破解少爷的‘紫气东来’。”计无穷竟似暗暗松了口气。 “小香!”唐心的好奇心又开始蠢蠢欲动,忍不住问道,“武林中三大至尊绝技是什么东西?” “三大至尊绝技乃是‘幻影神拳’、‘落日刀法’和‘缥缈九剑’。”玉锦香如数家珍,娓娓道来,“其中‘落日刀法’乃是当年叶问秋叶大侠的祖传绝学,有百家刀法之祖之称,时至今日,叶家人丁单薄,仅传叶漫天一人,他也是当今世上唯一懂得这套刀法的人。” “你们不是说你家少爷的刀法才是天下之最么?”唐心撅着小嘴,带着种嘲弄之意说,“什么时候又跑出一个老祖宗来?” 玉锦香恍如未闻,对唐心的嘲讽毫不理会,缓缓道:“少爷的刀法虽也是江湖一绝,但若魔刀并非为他所得,他的刀法便要大打折扣了。” “那么……‘缥缈九剑’呢?” “顾名思义,所谓缥缈,其意乃是‘变化莫测,似有还无;若云飘于山巅,飘忽不定,如虚如幻’。虽为九剑,但每一剑又都有九式,每一式又有九种变化,实乃天下剑法之最。‘缥缈九剑’原为独居缥缈峰的缥缈老人所创,他一生未曾授徒,只将此剑法记载下来,百年之后,剑谱也失去了下落,再未出现于江湖。” “‘幻影神拳’与少林神拳相比起来,那又如何?” “少林神拳是少林寺诸多秘技之一,学者只须根基稳固、功底扎实,皆可习之,在江湖中却算不上是种绝技。在少林历代习练少林神拳的弟子中,数当年的铁肩大师最有成就,至今无人能出其右。”玉锦香慢条斯理道,“‘幻影神拳’却又不同,每一拳击出,都能幻化出一种虚无的景象,或兽或物,又或浮云清风,威力远非少林神拳可比。” “哦!”唐心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似是觉得意味索然,闭上了小嘴,再不多言。 玉锦香淡淡扫了她一眼,目光又投向院落,这时才发现,刀与剑对决已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六)一剑断飞雨 “幻影神拳”本是不传之秘,在江湖上也已失传数十年,肖剑飞居然懂得这套绝技,韩彻与玉锦香一样,倍感诧异。不过他的诧异并未停留太久,就在他全神戒备,准备以无上先天气功“紫气东来”对抗的时候,肖剑飞的拳法突然一变,在猛然收回的一刹那,捏了个剑诀横在胸前,右臂擎天,手中的“饮血古剑”剑尖向上,直指天际,身躯笔直,稳稳凝立于地,剑与手臂、身躯连成一条直线,再也一动未动,站在那里,仿佛已站了千百万年,早已化成一尊石像。 韩彻双眉突然紧紧拧成一条直线,心道:“看样子,他终于忍不住要使出成名绝技‘一剑断风雨’。” 暴风雨来临的前夕,天空总是出奇的平静,然而这种平静,却常常令人感到郁闷和窒息。平静并没有保持太久,在片刻之后,一切都突然爆发了出来。 肖剑飞突然动了,动的是他的手,剑随手而动,剑一动,仿佛天地也随之而动,夜空中的乌云随即飘来,一道血色的闪电,似乎穿刺过黑压压的云层,虽极黯淡,却极刺眼。 韩彻没有动,他只是持刀而立,双目注视着那道血光,因为他虽然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却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他唯一能够做的,就只有等,静观其变。 血色的闪电一闪即逝,肖剑飞突然踏出了一步,两步,三步……他每踏出一步,夜色便淡了一分,而从“饮血古剑”发出的某种气息却明显浓了三分。 是杀气,一种独特的杀意。 韩彻的瞳孔突然收缩,呼吸竟似为之一窒。 肖剑飞剑诀向后一划,“饮血古剑”平平推出,挽起数朵剑花,随即接连刺出八剑,每一剑都幻化成数十数百支细小的飞剑,布满了夜空,正如“千树万树梨花开”,景象壮观恢宏,令人憾叹! 剑雨在空中迅速扩散,仿佛千万道金针飞芒欲将韩彻钉成刺猬。 玉锦香和计无穷同时屏紧了呼吸,一颗心几乎快要跳出口来,只因他们都明白,在片刻之后,胜负立判。他们对韩彻和魔刀都充满了信心和把握。唐心却已经被满天的剑雨惊呆了,咂舌道:“这就是‘一剑断飞雨’吗?哎呀,果然名不虚传,唐门的独门暗器‘漫天花雨’都没有如此美丽的景象。” 玉锦香头也不回,随口应道:“美丽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可怕的杀机。” 美丽的背后,的确隐藏着可怕的杀机。 韩彻依然一动不动,横刀胸前,漫天剑雨竟是视而不见,眼睛注视着肖剑飞的手。“一剑断飞雨”真正的杀招绝对不是这一片剑雨,它绝对隐藏着更大更凶险的后着,眼前的剑雨只是一种掩人耳目的烟幕。 韩彻的判断一向都很准确,这一次依然没有出现错误,漫天剑雨果然是种屏障。“咻”地一声,黯淡的剑光猛然一闪,肖剑飞横剑拍出,仿佛劈风斩浪一般,将剑雨一斩两断。就好像斩断了万丈红尘,就好像切断了天与地,这一剑,竟将剑雨斩成了两半,一上一下,生生分开,而“饮血古剑”却化为一道若有若无的飞虹,从漫天剑雨中穿过,迸射出一道无形的剑气,后发先至,越过剑雨,袭向韩彻。 “一剑断飞雨”真正的杀招,原来就是这一剑。这一剑的速度和劲道,绝对无可比拟,更令人无法想象和形容,如白马过隙,如电光石火,能够毁灭天地间所有的一切。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已经停止,血液不再流动,整个人仿佛都已经死了! 第十四章 对决 (一)论剑 院子里刀光舞动,剑影缭绕,月色下,唯见一条白色的身影在四道黑影之间不停奔走,游刃有余。但在天字第一号客房中,唐心四女脸上露出种关切之色,蹙紧了娥眉,八只眼睛瞬息不眨,计无穷却摇头轻叹说:“肖剑飞果然是条奸诈狡猾的老狐狸。” “计总管何出此言?”百灵侧首问道。 “他这个人能成为一方霸主,绝非侥幸,更非偶然,的确有过人之处。他唯恐传闻有误,贸然出手必然败在少爷刀下,所以才命手下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堂主先行联手一击,一来以此证实传言真伪,二来蓄势待发,只待少爷的精力被四大堂主消磨了大半,他便立即后发制人。” “呸呸呸!”百灵跺脚不迭声骂道,“何止是奸诈狡猾,简直就是卑鄙无耻到了极至。堂堂一方霸主居然耍这种小手段,还有脸面以‘剑神’自诩?” “‘剑神’之名并非由他自诩。”玉锦香缓缓接话说,“肖剑飞的剑法的确很有独到之处,在武林中独树一帜,一时无人能出其右,就连昆仑、青城、峨嵋、海南武林四大剑派,甚至于塞外的天山剑派,都是望尘莫及。” “小香少来唬人。”花解语不以为然说,“据我所知,华山派也是以剑法闻名天下,当今掌门华古道就使得一手好剑法,还有天山派的‘天山神剑’米松米大侠,他外号中既有‘神剑’二字,想必也不会比眼前这个肖剑飞逊色。” “‘神剑’和‘剑神’完全是两回事,前者说的是剑法如神,人以剑名,后者说的却是剑已入神,剑以人名。一个人的剑法能够做到出神入化已极不容易,米大侠的剑法,充其量最多也不过是‘神剑’,而肖剑飞的剑法却已达到最高境界,凌驾于‘神剑’之上,以‘剑神’为名是当之无愧。”玉锦香轻叹说,“放眼天下,剑法能与此人并驾而驰的剑客,唯有少爷师父‘刀圣’的欢喜冤家‘剑痴’一人而已!” “小香,你好像忘记了一个人。”百灵抢着说道,“你别忘了,冷少爷的‘一剑穿喉’可是连少爷都不能不为之惊叹、为之赞赏的好剑法。肖剑飞纵然是神是仙,也决抵挡不住冷少爷的致命一击。” “冷少爷的‘一剑穿喉’的确是天下所有剑法中的精华,但严格说来,这并不能算是一种剑法,它只是一个没有招式的动作,就算是一把刀、一支筷子,还是一根木头,冷少爷同样能够把它们送入敌人的咽喉,因为这个动作实在太快、太稳,而他的手法又是如此之准、如此之狠,别人明知他袭击的地方必然是咽喉,却偏偏无法抵挡。若是论起真正的剑法,冷少爷也许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玉锦香目光遥望肖剑飞手中的剑,“此人的剑,是口上古的好剑,剑身狭长适于快,剑法轻灵易于攻,而且他用的是左手剑,临阵对敌,便无形中占了些许便宜,正面交锋时,身上所有的空门都不易显露,但是他的剑法却是专攻对手的破绽,令人防不胜防,措手不及。一旦对手处于下风,他便展开成名绝技‘一剑断飞雨’,大施杀手,非但断送了对手的魂魄,也断送了对手的性命。” “危言耸听。”百灵鼻子一皱,摇头说,“‘杀气飞霜,天下无双;魔刀出手,无人可挡’!少爷有刀在手,岂会惧怕区区一个肖剑飞?” “正是因为少爷迫不得已使用了魔刀,我才担心……”说到这里,玉锦香忽然住口不语,黯然叹了口气,心里竟似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仿佛一个不小心,就会泄漏了天机。 (二)刀与剑的巅峰对决 “潇湘楼”四大堂主将韩彻围在当中,身形不断交错游走,刀与剑如风雨不透,在小小空间里,连一只苍蝇都难逃被刀光剑气绞成粉碎的厄运。韩彻左手抓住包裹,魔刀依然未曾出鞘,脚步如迷踪幻影,整个人就像是风中落叶东飘西荡,神态潇洒、悠闲至极。四大堂主久攻不下,不由得心情焦躁,发力狂攻。陡然间,忽听韩彻发出一声轻啸,随手挥出一掌,一股刚俦无比的劲风竟似挟带着惊天骇浪、波涛汹涌之声势,撞向身前的朱雀堂堂主。 江湖上流传的关于“四绝公子”韩大少的故事,可谓全都是近乎神话的传说,说他武功已入化境、天下无敌,但从未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过他出手,韩大少的武功究竟有多高?这绝对是个谜!今夜大势所趋,韩彻万不得已被迫出手,姑且抛开他优美灵动的轻功身法不说,仅是这一掌的轻描淡写中却又透出毁天灭地的无穷威力,便可瞧出些许端倪。 “韩大少的武功只怕比传说中的更高更可怕!据主人所料,他的功力已被知画大师耗去至少两成,却依然如此惊世骇俗,实在骇人听闻。”肖剑飞目不转睛,连韩彻一个极其细微的动作都绝不错过,心里暗暗忖道,“幸亏我没有贸然出手,否则必然吃亏不小。只是不知道四大堂主还能支撑多久?韩大少又为何迟迟没有使出杀手?难道他已识破我心思,故意隐藏武功不让我瞧出他的破绽所在?” 就在肖剑飞心念一动之间,战况已发生了极大变化。朱雀堂堂主竟似识得韩彻这一掌的厉害,不敢硬接,急忙向左横掠数尺,谁知那道劲风突然扩散,并且迅速蔓延,竟波及数丈方圆。只见一圈圈紫色的气流在朦胧的月色下如漩涡般散开,所经之处,人人皆为之呼吸一窒,四大堂主竟再也无力抵挡,一齐被这股气流震得飞了起来。 “‘紫气东来’先天气功!”随着肖剑飞的一声惊呼,一道细小而黯淡的微光倏然闪过,他手中的剑已脱鞘飞出,向着紫色气流如抽刀断水般一斩而落。“哧”!空气中传出一声轻响,剑落处,紫色气流从中分开,如堤裂口,肖剑飞的身子就从这道缺口穿了出去,人未至,剑气已发出,震得韩彻的衣衫荡起涟漪般的波动。 “饮血古剑”是一口好剑,好一口杀人的剑。剑锋似乎黯淡无光,但它本来是雪亮的,在啜饮过太多太多的鲜血之后,就渐渐失去了原来的色彩。那一抹黑,也许就是死而不僵的鬼魂凝聚而成的。 剑气一经发出,月色便变得朦胧,几乎是在同时,空中忽然飞起一片乌云,乌云之下掠过一道黑色的闪电,在一瞬间竟撕裂了剑气。只见韩彻手中的魔刀已然出鞘,黑色的刀鞘,黑色的刀衣,黑色的刀柄,黑色的刀锋,整口刀都透发出一种黑色的杀气,充满了黑色的死亡恐怖意象,令人望而生畏、毛骨悚然――传说中的魔刀“杀气飞霜”,竟是如此的一口刀:刀锋微微弯曲,如月非月,似钩非钩;无刀背,有双刃,一刃锋利薄细,一刃粗钝如锉。然而正是如此一口看来并无特别之处,只是显得有些古怪的刀,便让人谈之色变如遇猛虎! “这就是传说中能认主、断吉凶的魔刀‘杀气飞霜’?”肖剑飞瞪大了双眼,一副打死他也难以置信的样子,连连摇头叹气,神情大失所望,“数百年来,‘杀气飞霜’深为人之所忌,却没想到,它除了颜色之外,并无任何起眼之处。” “肖总舵主的意思是说,这口刀并不如你想象中的那么可怕?”韩彻含笑说道,“你错了,这口刀的可怕并不是因为它的样子,而是它的威力和魔性。”这时飘荡在空中的黑布已徐徐坠落,韩彻握着刀鞘的左手倏然扬起,将黑布绞缠在刀鞘之上,又说:“据说魔刀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有人说这个秘密是个富可敌国的宝藏,也有人说是本武功秘笈,但究竟真相如何,却是无从考证,在下认为,它的秘密多半就是它为何具有魔性,肖总舵主能否以你的‘饮血古剑’证实在下这个想法?” “不错,此刀是否真具魔性,老夫一试便知分晓。”肖剑飞仰天一笑,“老夫这口‘饮血古剑’也是世间不可多得的神兵利器,能与魔刀一较高下,非但是此剑之幸,也是老夫这辈子最大的荣誉。”语声未歇,剑已挥出,黯淡的流光如蛇舌吞吐,触目惊心。 就在这时,夜空忽然又飘起一片乌云,严严密密地遮住了月色,大地为之一暗――但那绝不是云朵,是刀光,黑色的刀光!刀光迅速蔓延,顷刻间便如铺天盖地,将韩彻与肖剑飞裹在其中,二人身影微微一晃,随即隐没。 在这一刻,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心却剧烈地不住狂跳,似欲脱口而出。“潇湘一剑断飞雨”肖剑飞是一代剑神,剑法在当世独领风骚;才艺无双的“四绝公子”韩大少使用的是传说中的魔刀,刀法可谓空前绝后,无人可挡;这世上,亲眼目睹当今江湖上两大高手的决斗能有几人?这场战事,已不仅仅只是平常的江湖之争,而且还是刀与剑的巅峰对决! (三)玉锦香的秘密 当时月犹在,但天字第一号客房中的每一个人都也看不见那一眉瘦瘦的下弦月,十只眼睛睁得又大又亮,就像是天上的繁星,每一个人也都屏息静气,心都快跳出来了――他们并不是在观看决斗,他们关心的只是决斗的胜负而已,因为战事的结果,不仅关系着他们这一群人,更直接影响到唐家堡的生死存亡。 “小香。”计无穷连眼皮都没有动一下,直着脖子问玉锦香,“你阅读过不少书籍,对武林各门各派的武功如数家珍,对上古神兵利器也所知甚多,你知不知道魔刀的秘密?” “嗯!”玉锦香心不在焉,顺口答道,“书上虽然没有任何关于魔刀的记载,但据我先祖遗留下来的族谱所说,魔刀的确隐藏着一个非常可怕的秘密。” “你的族谱上怎么会有关于魔刀的记载?”计无穷忽然回过头来,吃惊地瞧着玉锦香,“小香,你究竟是什么人?你和魔刀又有什么关系?” 韩彻的“三位红颜”年纪相若,都是在八年前韩彻从“刀圣”庐中艺成归来之后收留在身边的,三女各有所长,百灵善言,对琴棋书画情有独钟,花解语天生就是学武奇才,而玉锦香在未与韩彻相遇之时,于岐黄之道和毒药方面都已具有极深的了解和研制,其后更努力阅读各种关于武功的书籍,武林中的轶闻佚事熟知得非常透彻。百灵与花解语的都是穷苦人家所出,唯有玉锦香来历不明,计无穷阅人无数,素来觉得她神秘可疑,以她的才能,居然甘愿屈居于韩彻身边成为奴婢,其中多半是别有隐情。 “我是什么人?不就是少爷的小婢吗?”玉锦香目光闪烁,困窘一笑,似乎有意逃避什么,“计总管是不是以为,我跟随少爷是别有具心?我看是你太多心了。”她眨了眨眼睛,又嘟着小嘴说:“看来我们的计总管真的是老了,很多人都说,人老了疑心就特别大。但你总不该怀疑我啊!” “那么刚才你所说的族谱……” “我以前不是说过了,”玉锦香立即打断了计无穷的话,“我的祖上也是武林中人,只是到了我爷爷的爷爷那一代,无意江湖之争,这才归隐山林。族谱上说的关于魔刀的故事也不详尽,我知道的东西也仅此而已!” “那么……”计无穷目光狐疑,顾而言他,“以你看,魔刀能不能克制住‘饮血古剑’?或者说……少爷能不能战胜肖剑飞?” “能,一定能!”玉锦香断然说,“‘饮血古剑’虽然也是独一无二的人间利器,但魔刀的威力是不可阻挡的,遇强愈强,魔性也会被对方的强劲激发,当肖剑飞使出他的绝招‘一剑断飞雨’的时候,也正是少爷得胜的一刻。”说到这里,她微微一顿,缓缓又说:“因为魔刀非但能护主,还能与主人心灵相通,融精气神于一体,魔性一旦被催发,人便是刀,刀便是人,天地万物,一切都不可抵御。” “如此说来,少爷岂非已稳操胜券?”计无穷目光突然变得发亮。 “嗯!只是……”玉锦香却轻轻叹了口气,低声幽幽道,“魔刀每出手一次,其主的孽缘也就加重了一分。” 她的声音实在低不可闻,此时计无穷也已无心留意她说的话,目光早已转向了院落中百年难得一遇、令天地皆为之失色的决斗! (四)刀与剑的较量 黑色的飞芒犹如电光缭绕,在空中不断盘旋舞动,隐隐发出风雷之声,在这静极的深夜里却显得异常刺耳,仿佛正以一种无可比拟的力量在摧毁着每个人的心脏。 朦胧的夜空中,乱云飞渡,迅速向四面八方无规则地散开,在这一瞬间,每个人的心脏都加剧跳动,仿佛时光已如飞沙疾疾流走。 一刀,一剑,两种当世最犀利、充满了杀气的神兵利刃如同来自洪荒年代的恶兽猛龙,意图吞噬天与地,毁灭人间万物。二者虽然从不相触碰撞,却每每在电光石火之间,总是发出“咝咝”声响,撕心裂肺,异常刺耳,仿佛扯碎了万古红尘,人间末日即将来临。 “啵!”一道强劲的声响乍然响起,宛如炸雷,黯淡的流光过处,一股气流迅速向四方蔓延,所经之处,夜色依稀被它生生切成两半,恰似天堂地狱两重天。 是剑光! 肖剑飞的剑法在江湖上一度被传为神话,这一剑挥出,姑且不论气势与劲道如何,仅是招式便已是绝无仅有。一个剑客,既能受“神”之名,又岂是寻常之辈? “小香!”唐心瞪大了眼子,连眨都不敢眨动一下,仿佛生怕白白错过了这一场精彩的决斗,头也不回地对玉锦香道,“肖剑飞那老小子这一剑是什么名堂?如果就是他赖以成名的绝技‘一剑断飞雨’,那可就当真教人大失所望了!” “不是,这是他‘潇湘夜雨’这一套剑法中很普通的一个招式,名为‘潇潇雨歇’。”玉锦香娥眉紧蹙,仿佛连大气都不敢出,低低地道,“‘一剑断飞雨’的威力是无可言喻、不可抵挡的,遇上少爷这样的对手,想要立于不败之地,他非得使出这一招不可。” 就在二女说话之际,那道黯淡的劲流早已被韩彻化解得消失于无形,取而代之的是另一股摧天毁地的气流。 高手对决,最好的办法绝对不是做好自身的防守,而是最凌厉的进攻,以力御力,以快打快,如此才能弥补自身的破绽和瑕疵,“先发制人”也正是这个道理。韩彻年纪虽轻,却绝对是个绝世高手,他比任何同辈的年轻翘楚更明白这一点。 “呼!”黑光掠起,就像是天际平空腾起一条神龙,舞动清风,风吹云动,倏忽化为一道刚柔并济、动静相宜的劲流,向肖剑飞涌去,刹那间,却又向四周扩散,笼罩住了肖剑飞。 肖剑飞只觉身处一片若有若无的热流之中,身躯就像是水中浮萍,飘飘荡荡,全无着力之处,更无丝毫的空隙可以展开身法腾挪闪避,呼吸也为之一窒。 “传言魔刀乃是自古以来,至魔至神的天下第一刀,但其主也必是至神至极的天下第一人,韩大少年纪虽轻,以他功力之深,性情之稳,看来他才是魔刀出世以来最强的主人。今日之战,即使不败,也必凶多吉少。”想到这里,肖剑飞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额头上竟已微微沁出细密的汗珠。 韩彻师从天下第一使刀高手“刀圣”,尽得“刀圣”毕生绝技,本已可笑傲江湖,纵横风流,又因机缘凑巧,无意中得到古今第一魔刀“杀气飞霜”,更是如虎添翼,所向坡靡。“四绝公子”之名传遍天下,肖剑飞与他却是初次交手,还道江湖上好事之人故意夸大其辞,今日一战,此刻哪里还有半点轻视之心? “咄!”肖剑飞口中猛然发出一声斩风劈浪般的断喝,手臂抡转,横剑直扫,围着自己的身体迅速转了一圈,劲风飒飒,黯淡的剑光随即化为一道无形的气流,硬是将黑色的刀光一斩两断。 “嘭!”“砰!”刺耳的异声不断响起,两道至刚至强的劲流互相碰撞,隐约中,竟似有花火在闪烁,犹如妖异的眼瞳迸射出诡秘的亮光。 “潇湘楼”一群帮众何曾亲眼目睹过当世两大高手的巅峰对决?直瞧得头晕眼花,魂飞魄散,只觉此役已是从古至今,最最激烈、精彩的一战,多年以后,提及此事,每每犹是挢舌不下,唏嘘不已! 一刀一剑,你来我往,时光就在剧烈的激斗中悄悄流逝。对决中的二人,似乎已经达到了物我两忘的最高境界,心中只有对手与胜负。 肖剑飞身为湘道上最具势力的帮会“潇湘楼”之主,身经大小数百战役,未尝一败,此刻竟为比自己出道更晚数十年的后辈所绊,处处为对手牵制,斗了个势均力敌,胜负难分,难免有些急躁,为之气结。他明白再如此拖延下去,自己脸面必然受损,决定铤而走险,孤注一掷,速战速决。 “呼!”肖剑飞一声沉喝,左手挥出,带起一阵迅急而凌厉的劲风,挟隐隐风雷之声,秋风扫落叶般直拍出去,人却在这一刹那向后急退一丈数尺,姿势美妙,轻松写意,果然不愧为湘中第一高手,便连计无穷这等绝世奇才也只能望洋兴叹,自愧不如。 “肖剑飞很快就要败在少爷刀下了!”玉锦香轻轻吁出口气,脸上露出种轻松、愉快的笑意。 “你怎么知道?”唐心疑惑地问道。 “肖剑飞久战不下,求胜心切,他已决定放手一搏,以平生成名绝技与少爷一决高下。”玉锦香轻描淡写地说,“只要他使出‘一剑断飞雨’,必败无疑。” “如果……肖剑飞那老小子不用这一招,那又如何?” “同样是一败涂地,只不过是迟早罢了!”玉锦香胸有成竹,断然道,“他不可能不用这一招,因为他的对手是少爷,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四绝公子’韩大少。” “你好像对你家少爷很有信心。” 玉锦香笑得很甜蜜,用一种骄傲而自豪的语气道:“不仅是我,每个人都对他充满了信心,这世上绝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就算是他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他是个最值得尊敬的对手!” (五)幻影神拳 就在肖剑飞飞身后跃之际,韩彻也漫不经心地挥出一掌,一团紫色的气流立即从他掌中蒸腾散发出来,随即迅速扩散,如一张巨网牢牢裹住了迎面而来的掌风,正是武林中最最上乘的先天气功――“紫气东来”! 劲风已完全消失,而紫气犹自未散,在夜色中隐约而见,如一朵紫色的云彩飘向肖剑飞。 “嚯!”肖剑飞吐气开声,发出一声如同猛狮愤怒的吼叫,左手化掌为拳,“呼!”倏然推出。 夜色深沉,朦胧的星月清辉下,依稀可见肖剑飞的拳头脱手飞出,化为一只巨大的龙头,张开大嘴,獠牙毕露,显得丑恶而凶狠,咬向那团紫色气流。 “‘幻影神拳’!”玉锦香失声惊呼,“没想到肖剑飞居然学会了这套失传已久的武林秘笈。” “‘幻影神拳’?”计无穷也大吃一惊,两道浓浓的粗眉紧紧拧结在一起,脸上充满了怀疑,“武林传说中三大至尊绝技之一的‘幻影神拳’?小香,你能确定吗?” “肖剑飞这一拳的确是‘幻影神拳’中的第三式‘飞龙在天’,只是形似而神离,这一招的主旨本是飘逸豪放,挥洒自如,由他使来,却未免显得太凶残霸道了些,与其本意完全是貌合神离。”玉锦香也是一脸疑惑,“奇怪,这一式他是如何学来的?” “听你所言,好像并不敢确定肖剑飞所使的拳法便是‘幻影神拳’,是么?”计无穷脸色凝重,低沉着声音说。 玉锦香摇摇头,又点了点头,缓缓道:“据我所知,‘幻影神拳’创始之时本有十八式,由‘铁拳王’传至‘拳无敌’再至‘拳霸天下’,这套拳法便已残缺不全,仅存六式,书上所载更是错漏百出,所以我的确不太敢肯定。” “很好,只要不是‘幻影神拳’,天下还没有哪一种拳法可以破解少爷的‘紫气东来’。”计无穷竟似暗暗松了口气。 “小香!”唐心的好奇心又开始蠢蠢欲动,忍不住问道,“武林中三大至尊绝技是什么东西?” “三大至尊绝技乃是‘幻影神拳’、‘落日刀法’和‘缥缈九剑’。”玉锦香如数家珍,娓娓道来,“其中‘落日刀法’乃是当年叶问秋叶大侠的祖传绝学,有百家刀法之祖之称,时至今日,叶家人丁单薄,仅传叶漫天一人,他也是当今世上唯一懂得这套刀法的人。” “你们不是说你家少爷的刀法才是天下之最么?”唐心撅着小嘴,带着种嘲弄之意说,“什么时候又跑出一个老祖宗来?” 玉锦香恍如未闻,对唐心的嘲讽毫不理会,缓缓道:“少爷的刀法虽也是江湖一绝,但若魔刀并非为他所得,他的刀法便要大打折扣了。” “那么……‘缥缈九剑’呢?” “顾名思义,所谓缥缈,其意乃是‘变化莫测,似有还无;若云飘于山巅,飘忽不定,如虚如幻’。虽为九剑,但每一剑又都有九式,每一式又有九种变化,实乃天下剑法之最。‘缥缈九剑’原为独居缥缈峰的缥缈老人所创,他一生未曾授徒,只将此剑法记载下来,百年之后,剑谱也失去了下落,再未出现于江湖。” “‘幻影神拳’与少林神拳相比起来,那又如何?” “少林神拳是少林寺诸多秘技之一,学者只须根基稳固、功底扎实,皆可习之,在江湖中却算不上是种绝技。在少林历代习练少林神拳的弟子中,数当年的铁肩大师最有成就,至今无人能出其右。”玉锦香慢条斯理道,“‘幻影神拳’却又不同,每一拳击出,都能幻化出一种虚无的景象,或兽或物,又或浮云清风,威力远非少林神拳可比。” “哦!”唐心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似是觉得意味索然,闭上了小嘴,再不多言。 玉锦香淡淡扫了她一眼,目光又投向院落,这时才发现,刀与剑对决已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六)一剑断飞雨 “幻影神拳”本是不传之秘,在江湖上也已失传数十年,肖剑飞居然懂得这套绝技,韩彻与玉锦香一样,倍感诧异。不过他的诧异并未停留太久,就在他全神戒备,准备以无上先天气功“紫气东来”对抗的时候,肖剑飞的拳法突然一变,在猛然收回的一刹那,捏了个剑诀横在胸前,右臂擎天,手中的“饮血古剑”剑尖向上,直指天际,身躯笔直,稳稳凝立于地,剑与手臂、身躯连成一条直线,再也一动未动,站在那里,仿佛已站了千百万年,早已化成一尊石像。 韩彻双眉突然紧紧拧成一条直线,心道:“看样子,他终于忍不住要使出成名绝技‘一剑断风雨’。” 暴风雨来临的前夕,天空总是出奇的平静,然而这种平静,却常常令人感到郁闷和窒息。平静并没有保持太久,在片刻之后,一切都突然爆发了出来。 肖剑飞突然动了,动的是他的手,剑随手而动,剑一动,仿佛天地也随之而动,夜空中的乌云随即飘来,一道血色的闪电,似乎穿刺过黑压压的云层,虽极黯淡,却极刺眼。 韩彻没有动,他只是持刀而立,双目注视着那道血光,因为他虽然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却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他唯一能够做的,就只有等,静观其变。 血色的闪电一闪即逝,肖剑飞突然踏出了一步,两步,三步……他每踏出一步,夜色便淡了一分,而从“饮血古剑”发出的某种气息却明显浓了三分。 是杀气,一种独特的杀意。 韩彻的瞳孔突然收缩,呼吸竟似为之一窒。 肖剑飞剑诀向后一划,“饮血古剑”平平推出,挽起数朵剑花,随即接连刺出八剑,每一剑都幻化成数十数百支细小的飞剑,布满了夜空,正如“千树万树梨花开”,景象壮观恢宏,令人憾叹! 剑雨在空中迅速扩散,仿佛千万道金针飞芒欲将韩彻钉成刺猬。 玉锦香和计无穷同时屏紧了呼吸,一颗心几乎快要跳出口来,只因他们都明白,在片刻之后,胜负立判。他们对韩彻和魔刀都充满了信心和把握。唐心却已经被满天的剑雨惊呆了,咂舌道:“这就是‘一剑断飞雨’吗?哎呀,果然名不虚传,唐门的独门暗器‘漫天花雨’都没有如此美丽的景象。” 玉锦香头也不回,随口应道:“美丽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可怕的杀机。” 美丽的背后,的确隐藏着可怕的杀机。 韩彻依然一动不动,横刀胸前,漫天剑雨竟是视而不见,眼睛注视着肖剑飞的手。“一剑断飞雨”真正的杀招绝对不是这一片剑雨,它绝对隐藏着更大更凶险的后着,眼前的剑雨只是一种掩人耳目的烟幕。 韩彻的判断一向都很准确,这一次依然没有出现错误,漫天剑雨果然是种屏障。“咻”地一声,黯淡的剑光猛然一闪,肖剑飞横剑拍出,仿佛劈风斩浪一般,将剑雨一斩两断。就好像斩断了万丈红尘,就好像切断了天与地,这一剑,竟将剑雨斩成了两半,一上一下,生生分开,而“饮血古剑”却化为一道若有若无的飞虹,从漫天剑雨中穿过,迸射出一道无形的剑气,后发先至,越过剑雨,袭向韩彻。 “一剑断飞雨”真正的杀招,原来就是这一剑。这一剑的速度和劲道,绝对无可比拟,更令人无法想象和形容,如白马过隙,如电光石火,能够毁灭天地间所有的一切。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已经停止,血液不再流动,整个人仿佛都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