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二)哀樂禍福
《大戴記·禮察》:“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之善者異。或道之以德教,或驅之以法令,導之以德教者,德教行而民康樂;驅之以法令者,法令極而民哀戚。哀樂之感,禍福之應也。”案此篇以湯武與秦王相比較,蓋錄《賈子》書。否亦漢初儒者之言。蓋實見當時人心怨怒,為秦之所以亡;故引殷、周、秦事,以明禮與法之得失也。君子戒違道以幹譽,然眾情不可逆,而眾不可以理喻,是亦一道也。法家不知此義,操之已蹙,遂至身死而國亡,如商鞅與秦皇所為是也。君子非不知眾情之不可苟從也,然其力既不可逆,則斟酌於輕重緩急之間者,亦自有其道。必如何,然後不至苟順眾情而違於道,又不至激而生變,必有非漫然者矣。世每輕視民力,以為不足畏,就一時一事觀之,似亦無以為難。而不知民力之鬱而必發,其道多端,壅於此者,或決於彼,固不可以一時一事論也。今有拂輿情而犯眾怒者,時之未至,勢之未極,似乎眾皆疾視,而莫如之何;一旦時會至,眾怨皆作,則枯木朽株,盡為難矣。匹夫行諸鄉黨之間且如此,況於治一國乎?故曰:“君子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論語·子張》。未信時之所為,豈必其誠為厲民,然民皆以為厲己,固非家置一喙所能解狙公賦芋。政術之然,不得指為違道以幹譽也。此篇言哀樂之感,即為禍福之應,真能洞燭隱微,非身曆禍患者不能道也。
《大戴記·禮察》:“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之善者異。或道之以德教,或驅之以法令,導之以德教者,德教行而民康樂;驅之以法令者,法令極而民哀戚。哀樂之感,禍福之應也。”案此篇以湯武與秦王相比較,蓋錄《賈子》書。否亦漢初儒者之言。蓋實見當時人心怨怒,為秦之所以亡;故引殷、周、秦事,以明禮與法之得失也。君子戒違道以幹譽,然眾情不可逆,而眾不可以理喻,是亦一道也。法家不知此義,操之已蹙,遂至身死而國亡,如商鞅與秦皇所為是也。君子非不知眾情之不可苟從也,然其力既不可逆,則斟酌於輕重緩急之間者,亦自有其道。必如何,然後不至苟順眾情而違於道,又不至激而生變,必有非漫然者矣。世每輕視民力,以為不足畏,就一時一事觀之,似亦無以為難。而不知民力之鬱而必發,其道多端,壅於此者,或決於彼,固不可以一時一事論也。今有拂輿情而犯眾怒者,時之未至,勢之未極,似乎眾皆疾視,而莫如之何;一旦時會至,眾怨皆作,則枯木朽株,盡為難矣。匹夫行諸鄉黨之間且如此,況於治一國乎?故曰:“君子信而後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論語·子張》。未信時之所為,豈必其誠為厲民,然民皆以為厲己,固非家置一喙所能解狙公賦芋。政術之然,不得指為違道以幹譽也。此篇言哀樂之感,即為禍福之應,真能洞燭隱微,非身曆禍患者不能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