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八)後有犯罪宥而勿坐


    盟免三死,始於衛之渾良夫;然三而已,三以後則殺之矣。《魏書·宿石傳》:“嚐從獵,高宗親欲射虎,石叩馬而諫,引高宗至高原上。後虎騰躍殺人。詔曰:石為忠臣,鞚馬切諫,免虎之害,後有犯罪,宥而勿坐。”凡犯罪皆免之,妄矣。《於烈傳》:“高祖幼衝,文明太後稱製,烈與元丕、陸叡、李衝等各賜金策,許以有罪不死。”亦不過免死而已,無凡犯勿坐之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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