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手記·


    從心理上講,人類和動物的最大不同在於,人是有自我意識的動物群種,這種自我意識表現在,人能夠以語言、符號的形式,對既往的生命曆程、生存經驗進行總結,並在此基礎上對未來的生存加以事先規劃、預測,使自己或群體的行動不僅有利於當下的生存,而且還有利於更長遠的生存和發展。不僅如此,人類的這種自我意識更深刻地體現在,人在滿足了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後,還有一種更高程度的對生命本身、對人的在世生存的思考,這種思考往往以下麵幾個問題的形式表現出來:我為什麽要活著?我的生命到底具有什麽價值?我活在這個世界上到底要達到一個什麽目的?我每天都忙忙碌碌、東奔西走,這一切是為什麽?我一切的行為除了滿足最本能的身體欲望、實現個人性的榮耀感之外,是不是還應有其他更高的功能?一句話,我(們)的生存、我(們)的生命存在,其意義到底是什麽?


    當然,對我們這些占世界上大多數的芸芸眾生來說,很少能抽出專門的時間,對這一問題作專門的思考,這一點我們的確不同於哲人。哲人,或者說哲學家,不僅要有專門的研究,還可能會構造出一套邏輯嚴謹、思路縝密、構思宏大的哲學,來迴答人生的意義問題。我們這些每天忙於基本生存的普通人——哲學家們眼中所謂的“大眾”,哪有閑功夫做這些杞人之思?每天亂七八糟的各種雜事就已經夠讓我們頭疼的了。可是,你真的沒有想過這些問題嗎?真的不必想這些問題嗎?


    你的生命中有沒有這樣的時刻:你忙亂了一天,好不容易迴到家裏,把外麵的觥籌交錯終於拋在身後,終於可以一個人靜靜地坐一會兒了,這時你的心裏忽然有了這樣的念頭:我這一切的忙碌究竟是為了什麽?


    或者,你正風光無限,身邊迷人的紅男綠女圍繞,而你忽然一陣厭倦,很想將這些誘人的燈紅酒綠關在門外,安安靜靜地享受兒女繞膝、夫妻對坐的溫馨,然後你忽然覺得一切繁華其實都毫無意義,並不真正屬於你,接著你追問:“那麽,什麽才是真正屬於我的?


    也可能是這樣一種情況,你殫精竭慮,苦苦奮鬥了很久,可是終究是兩手空空,一無所獲,在你感到絕望的時候,你也許會想:我如此努力,還是沒有結果,那麽我所做的這些,究竟還有什麽意義?進而你會更進一步地問:我的生存到底是為了什麽?


    也許是在一個秋日的午後,你閑坐園中,泡一杯清茶,腳下是滿地落葉,頭上青天有白雲靜靜流過,你情不自禁地想起所有那些過去的日子,快樂的或憂傷的,緊張的和悠閑的,浪漫的與乏味的,驚險刺激的與平淡無奇的,所有的日子在這一刻都像身上金黃的陽光一般,照亮了你。也許你很滿足,然後想:其實所有的努力,都不過是為了能有這麽一個午後,這麽悠然地品茶,在燦爛的陽光下,靜靜地迴憶舊日的好時光。你很滿足,滿足中略帶著憂傷。


    所有這樣的時刻,所有諸如此類這樣的追問,其實都觸及到了我們這兒所談的問題:意義——生存的意義問題。隻要我們是在世生存著的人,隻要我們是具有自我意識的文明人,我們的生命中就必然會涉及到意義問題,必然會對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問題,發出我們自己的追問,盡管這種追問的具體形式很不相同。有關生命的意義追問,是每個在世生存著的必死之人,都無法迴避的問題。作為人,他越是具有明確的意義觀念,他的在世行為越是具有明確的意義追求,他就越遠離動物性。


    我們每個生存著的必死之人,能夠在各種各樣的人生憂患麵前堅持下來,那麽多的人世悲苦我們能夠咬牙挺住,無盡的人世滄桑變換我們能夠安之若素,其實都是因為我們始終都有我們關於人生的意義設定。正是我們自己對生命意義的這種設定,在困境中支撐我們,在疲倦的時候鼓勵我們,在絕望之時安慰我們,這樣我們才能夠一步步地堅持到我們應該停止的那一刻。沒有一個生存著的理性的在世之人,可以不依靠意義的支撐而能夠走完其生命的自然曆程;沒有一個生活著的必死之人,能夠免於意義的蔭庇而逃脫掉瘋狂的追逐,或躲開那痛徹的荒謬感。


    所謂意義,其實就是我們的靈魂歸宿,就是我們作為一個有理性、有教養的文明人,用來給自己的在世行為提供合理性的最終的理由。因為作為具有自我意識、自我反思能力的人,支配他行為的不是動物性的本能,而是他據以選擇、比較、權衡、評判的理性。理性給所有的這些選擇、比較、權衡、評判提供理由,而意義實際上是理由的理由,給人的所有行為提供終極的依據。一個人的行為,如果失去了這個終極的依據,精神的混亂就難以避免,因為這使他無法解釋自己的行為。沒有意義作為依據,他就無法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合理,是否值得。而當人對自己的行為無法做出這種判斷和評估的時候,無論是他置身的世界,還是他自己的行為,甚至他本人的生存,對他來說都將變得不可理解。這時候,精神的痛苦,甚至混亂就無法避免。由此可見,作為行動著的理性的人,給自己的行為尋找最終的理由——意義——是多麽重要,“隻要能說一次:‘這是明白的!’那一切就會得救了。”(加繆《西西弗的神話》)


    因而,一個人,他活在世上,隻有當他具有明確的生存意義的時候,他的生存才能夠安適恬然,精神上才能夠完滿自足;對他來說,他所置身的世界才是可以理解的,可以解釋的;他的行為、周圍其他人的行為才是方向清晰、目的明確的,才是可以預期的。對這種具有明確意義的人來說,世界即便不是透明的,至少也是井然有序的。這樣看來,有沒有明確的生存意義,對人來說的確重要。不過,隨之而來的問題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曆史表明,意義實際上是多元的,不同的文明形態下生存的人們,他們對個體人的生存意義的認定是不同的,相差很大。


    例如,我們傳統的儒家思想主導下的東方文明中,特別注重的是在道德的完善中獲得生存的意義支撐,因而《左傳》中有所謂“三不朽”的說法:“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三不朽”中,作為道德完善目標的“立德”居首,可以看出,我們祖先對道德完善的重視,中國曆史上那些最能夠激勵著後人的曆史名句,諸如“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其實也都是在表達一種道德完善的理想。當然,這種道德完善,其實還是在儒家設定的家國秩序之下的完善。


    不過,對我們中華文明影響深遠的佛教思想,其價值設定則完全不同。在佛教看來,人的現實生存充滿著各種痛苦,而人的痛苦之源則是來自於人的欲望,隻要人的心靈中還有各種欲望,隻要人的在世生存中還有源自於欲望的各種“妄念”,那麽,痛苦與憂患就不可避免。所以,佛教給人指出的一條擺脫痛苦的救贖之路就是棄世修行,用今生今世的苦行苦修來換取以後永生永世的極樂。所以,佛家的人生意義,其實全是寄托於對來世極樂世界的追求上,所謂今生今世的意義,某種程度上是附著在極樂的來生來世的。


    而基督教思想又與這些觀念大不一樣。在基督教看來,人是上帝的創造物,作為上帝的創造物,人的生存意義在於對上帝的敬拜之中。但是,不要誤會,敬拜上帝並沒有導致對人本身的否定,而是相反,對上帝的崇拜,使人的尊嚴反而得到強調。因為,基督教對上帝的信仰不是以偶像崇拜的形式表現的,而是以對人現世生存的一些行為的規範體現出來的,比如它要求人與人間的博愛,人不僅要愛親人、朋友,還要愛一切人,甚至自己的仇人,提倡一種完全的愛,“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一樣完全”;這種完全的愛不僅博大,而且深沉:“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對上帝的愛,是以對人間的愛、對具體人的愛體現出來的。而且,基督教提倡對正義的追求和獻身精神,“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主張對真理的不懈追求,“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新約》)


    現代以來,除了人類曆史上幾種傳統的意義體係外,又有了一些新的意義價值體係。所以,在現代社會,人們的價值理念各不相同,具有不同價值理念的人,他們對生存意義的認定差別更大。因而,除了生來就生活在某種意義價值體係的人,現代社會的人大多數都麵臨著一個價值體係或說信仰的選擇問題。這種選擇的自由,固然是現代人比古人優越的地方,它是人類經過了無數世代的努力、以數不盡的流血犧牲換來的。但同時又使人類麵臨著一種在多種意義體係之間選擇的困惑,“從生命本身的性質來理解,它所知道的隻有諸神之間無窮盡的鬥爭。直截了當地說,這意味著對待生活的各種可能的終極態度,是互不相讓的,因此它們之間的爭鬥,也是不會有結論的。所以,必須在它們之間作出抉擇。”(馬克斯·韋伯《以學術為業》)


    但這是沒有辦法的,我們的意義隻能我們自己解決,隻能靠我們的理性自己選擇。


    那麽,什麽樣的意義,值得我們將我們的所有的辛勤、所有的努力托付給它,而足以保證我們今生過得踏實安然?什麽樣的意義,使我們將我們生命的歡樂、苦痛交給它而不後悔?什麽樣的意義,能夠給我們的靈魂一個安居樂業的場所,而免於精神的淒風苦雨?


    對此,每個人都要憑著自己的理性來選擇,但不管最後選擇哪一個意義或意義體係作為靈魂的安身之所,有一點是所有的選擇都應該堅持的共同的底線,那就是任何時候都不應該放棄理性精神;任何時候都應該保持對人,尤其是個體的人的尊重;同時,還應該牢記的是,人也好,理性也好,其實都是有限度的,因而,堅持理性,尊重人,但又要防止對理性的盲目崇拜,要警惕對人或任何人造物的迷信。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經典人文——人文思想卷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餘秋雨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餘秋雨並收藏經典人文——人文思想卷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