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
經典人文——人文思想卷 作者:餘秋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美]潘恩
在宇宙萬物的體係中,人類本來是平等的,這種平等隻能為以後的某一樁事故所破壞;貧富的差別是很可以加以說明的,而且在說明的時候不必采用壓迫和貪婪之類刺耳的、難聽的字眼。壓迫往往是財富的後果,而很少是或決不是致富的手段;雖然貪婪會使一個人不致陷入赤貧的境地,但一般說來它卻使他變得怯懦,發不了大財。
可是,還有一種不能用真正自然的或宗教的理由來解釋的更大的差別,那就是把人們分成“國王”和“臣民”的差別。陽性與陰性是自然作出的差別,善與惡是上蒼作出的差別;但是有一類人降生世間,怎麽會高出於其餘的人之上,儼然像一個新的人種那樣與眾不同,倒是值得加以探究,了解他們究竟是促進人類幸福的手段還是招致人類苦難的手段。
在世界的古代社會,根據《聖經》上的記載來看,並沒有帝王;這種情況所產生的結果是,當時沒有什麽戰爭;而現在使人類陷入混亂的,乃是帝王的傲慢。荷蘭沒有國王,近百年來已經比歐洲任何君主政體的國家安享了更多的和平。古代的曆史也可以證實這種說法;因為最初一批宗族首領所過的恬靜的田園生活本身自有一種樂趣,這種樂趣當我們讀到猶太王族史的時候便消失了。
由國王掌握的政權形式最初是異教徒開始采用的,後來猶太人向他們模仿了這種慣例。這是魔鬼為了鼓勵偶像崇拜而進行的最得意的傑作。異教徒把他們去世的國王視為神聖,向他們表示敬意,而基督教世界則進了一步,以同樣的態度對待活著的國王。把神聖的“陛下”這一稱號施於耀武揚威而轉瞬變為白骨的小人,該是多麽褻瀆!把一個人的地位捧得高出其餘的人很多,這種做法從自然的平等權利的原則來說是毫無根據的,也不能引經據典地加以辯護;因為基甸和先知撒母耳所宣布的耶和華的意誌分明不讚成由國王掌握的政權。在君主國家裏,《聖經》上一切反對君主政體的部分已被很巧妙地掩飾過去了,但它們無疑地值得引起那些尚待組織**的國家的注意。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是宮廷所引述的《聖經》上的教義,但它並非君主政體的根據,因為當時的猶太人還沒有國王,還處在隸屬於羅馬人的地位。
從摩西記載創世的時候起,到猶太人全體受騙而要求立一個國王的時候止,差不多過了三千年。在立國王以前,他們的政權形式(耶和華偶然插手幹涉的特殊情況除外)
是一種共和政體,由一位士師和各宗族的首領執掌。他們沒有國王,他們認為,除萬人之主的耶和華以外,要承認有誰享有君王的稱號,是一種罪惡。當一個人嚴厲地譴責人們對君王之類的盲目崇拜時,耶和華既然永遠要人相信他的光榮,毋庸置疑,他是不會讚成那種悍然地侵犯上天特權的政體形式的。
君主政體在《聖經》中列為猶太人的罪惡之一,並預言這種罪惡將產生怎樣的災禍。那個事件的曆史是值得注意的。
因為以色列人受到米甸人的壓迫,基甸便帶領一小支軍隊向他們進攻,終於在神的參與下獲得了勝利。猶太人得勝以後十分高興,認為這是基甸的雄才大略的結果,因此提議推他為王,說:願你和你的兒孫管理我們。這確實是個最能打動人心的誘惑;不單純是個王位,而且是個世襲的王位;可是基甸內心虔誠地迴答說,我不管理你們,我的兒子也不管理你們,唯有耶和華管理你們。話不能說得再清楚了;基甸並非拒絕這種榮譽,而是否定他們有給他這種榮譽的權利;他也並不是用自己想出來的一番客套話向他們表示感謝,而是用先知的肯定語氣責怪他們不應叛離他們自己的君主,即上帝。
在這件事情之後大約過了130年,他們又犯了同樣的錯誤。猶太人想要模仿異教徒偶像崇拜的風俗的渴望是簡直難以形容的;結果,他們抓住了撒母耳的負責管理世俗事務的兩個兒子的不端行為,便吵吵鬧鬧地匆匆來到撒母耳的跟前說,你年紀老邁了
,你兒子不行你的道
,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
,像列國一樣
。在這裏,我們不能不說他們的動機是壞的,就是說,他們希望像其他的國家、即異教徒一樣,而他們真正的光榮卻在於盡可能不像他們。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
,立一個王治理我們
;他就禱告耶和華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
,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
,你隻管依從
,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
,乃是厭棄我
,不要我做他們的王
。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
,他們常常離開我
,事奉別神,現在我們向你所行的
,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
。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
,隻是當警戒他們
,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
。也就是說,不是任何個別國王的統治辦法,而是以色列人急於想模仿的世間一切國王的慣用的手段。現在,雖然年代已經隔得很遠,做法也大不相同,可是性質仍舊沒有改變。撒母耳將耶和華的話
,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說
,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
: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
、跟馬
,奔走在車前(
這個描寫同現今強人服役的人的行徑相符合)
。又派他們做千夫長
、五十夫長
,為他耕種田地
,收割莊稼
,打造兵器和車上的器械
。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
,做飯烤餅(
這段話形容國王的奢侈、浪費和壓製手段)
。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
、葡萄園
、橄欖園
,賜給他的巨仆
。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
,也必取十分之一
,給他的太監和臣仆(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受賄、貪汙和循私乃是國王們的一貫的惡劣作風
)。又必取你們的仆人婢女
、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
,供他的差役
。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
,你們也必做他的仆人
。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
,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
。這說明了君主政體繼續存在的原因;自古以來寥寥無幾的善良的國王的品德,既不能使這一名號成為正當的東西,又不能抹掉最初產生國王的罪孽;《聖經》上對大衛頗多好評,並不在於他在職務上是個國王
,而隻在於他是一個迎合上帝心意的人
。然而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
,說
:不然
,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
,使我們像列國一樣
,有王治理我們
,統領我們
,為我們爭戰
。撒母耳繼續開導他們,可是沒有效果;他指出他們忘恩負義。可是也都枉然;當他看出他們一意孤行的時候,他喊道:我求告耶和華
,他必打雷降雨
(因為當時正是麥收季節,這是一種懲罰)
,使你們又知道又看出
,你們求立王的事
,是在耶和華麵前犯大罪了
。於是撒母耳求告耶和華
,耶和華就在這日打雷降雨
,眾民便甚懼怕耶和華和撒母耳
。眾民對撒母耳說
,求你為仆人們禱告耶和華你的神
,免得我們死亡
,因為我們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
。聖經的這些部分都是清楚而肯定的。它們不容有任何模棱兩可的解釋。要麽是上帝確曾在這裏對君主政體提出抗議,要麽《聖經》是偽造的。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相信,在信奉天主教的國家裏,國王和神父是費盡心機,竭力不讓人民了解這些經文的。因為君主政體毫無例外地是政治上的天主教會製度。
除君主政體的弊害以外,另外還有世襲的弊害;君主政體意味著我們自身的墮落和失勢,同樣地,被人當作權利來爭奪的世襲,則是對我們子孫的侮辱和欺騙。因為,既然一切人生來是平等的,那麽誰也不能由於出身而有權創立一個永遠比其他家庭占優越地位的家庭,並且,雖然他本人也許值得同時代人的相當程度的尊敬,他的後輩卻可能絕對不配承襲這種榮譽。有一個十分有力的明顯的證據,足以證明國王享有世襲權是荒謬的,那就是,天道並不讚成這種辦法,否則它就不會常常把笨驢而不把雄獅給予人類,從而使得這項製度成為笑柄了。
其次,任何人起初隻能保持人家所授予他的社會榮譽,同樣地,那些榮譽的授予者也沒有權力來犧牲子孫的權利;雖然他們可以說“我們推你做我們的王”,他們卻不能說“你們的子孫和你們子孫的子孫可以永遠統治我們的子孫和我們子孫的子孫”,而不侵犯自己後輩的權利。其原因是,這樣一種愚蠢的、不公正的、不合人情的約許,很可能在下一個朝代就使他們受到惡棍或者傻瓜的統治。大多數賢明的人士在個人情緒上向來總是以輕蔑的態度對待世襲權的;不過這是那種一經確立就不容易掃除的弊害之一:許多人因恐懼而服從,另一些人因迷信而服從,一部分比較有權有勢的人則幫同國王對其餘的人進行掠奪。
在宇宙萬物的體係中,人類本來是平等的,這種平等隻能為以後的某一樁事故所破壞;貧富的差別是很可以加以說明的,而且在說明的時候不必采用壓迫和貪婪之類刺耳的、難聽的字眼。壓迫往往是財富的後果,而很少是或決不是致富的手段;雖然貪婪會使一個人不致陷入赤貧的境地,但一般說來它卻使他變得怯懦,發不了大財。
可是,還有一種不能用真正自然的或宗教的理由來解釋的更大的差別,那就是把人們分成“國王”和“臣民”的差別。陽性與陰性是自然作出的差別,善與惡是上蒼作出的差別;但是有一類人降生世間,怎麽會高出於其餘的人之上,儼然像一個新的人種那樣與眾不同,倒是值得加以探究,了解他們究竟是促進人類幸福的手段還是招致人類苦難的手段。
在世界的古代社會,根據《聖經》上的記載來看,並沒有帝王;這種情況所產生的結果是,當時沒有什麽戰爭;而現在使人類陷入混亂的,乃是帝王的傲慢。荷蘭沒有國王,近百年來已經比歐洲任何君主政體的國家安享了更多的和平。古代的曆史也可以證實這種說法;因為最初一批宗族首領所過的恬靜的田園生活本身自有一種樂趣,這種樂趣當我們讀到猶太王族史的時候便消失了。
由國王掌握的政權形式最初是異教徒開始采用的,後來猶太人向他們模仿了這種慣例。這是魔鬼為了鼓勵偶像崇拜而進行的最得意的傑作。異教徒把他們去世的國王視為神聖,向他們表示敬意,而基督教世界則進了一步,以同樣的態度對待活著的國王。把神聖的“陛下”這一稱號施於耀武揚威而轉瞬變為白骨的小人,該是多麽褻瀆!把一個人的地位捧得高出其餘的人很多,這種做法從自然的平等權利的原則來說是毫無根據的,也不能引經據典地加以辯護;因為基甸和先知撒母耳所宣布的耶和華的意誌分明不讚成由國王掌握的政權。在君主國家裏,《聖經》上一切反對君主政體的部分已被很巧妙地掩飾過去了,但它們無疑地值得引起那些尚待組織**的國家的注意。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是宮廷所引述的《聖經》上的教義,但它並非君主政體的根據,因為當時的猶太人還沒有國王,還處在隸屬於羅馬人的地位。
從摩西記載創世的時候起,到猶太人全體受騙而要求立一個國王的時候止,差不多過了三千年。在立國王以前,他們的政權形式(耶和華偶然插手幹涉的特殊情況除外)
是一種共和政體,由一位士師和各宗族的首領執掌。他們沒有國王,他們認為,除萬人之主的耶和華以外,要承認有誰享有君王的稱號,是一種罪惡。當一個人嚴厲地譴責人們對君王之類的盲目崇拜時,耶和華既然永遠要人相信他的光榮,毋庸置疑,他是不會讚成那種悍然地侵犯上天特權的政體形式的。
君主政體在《聖經》中列為猶太人的罪惡之一,並預言這種罪惡將產生怎樣的災禍。那個事件的曆史是值得注意的。
因為以色列人受到米甸人的壓迫,基甸便帶領一小支軍隊向他們進攻,終於在神的參與下獲得了勝利。猶太人得勝以後十分高興,認為這是基甸的雄才大略的結果,因此提議推他為王,說:願你和你的兒孫管理我們。這確實是個最能打動人心的誘惑;不單純是個王位,而且是個世襲的王位;可是基甸內心虔誠地迴答說,我不管理你們,我的兒子也不管理你們,唯有耶和華管理你們。話不能說得再清楚了;基甸並非拒絕這種榮譽,而是否定他們有給他這種榮譽的權利;他也並不是用自己想出來的一番客套話向他們表示感謝,而是用先知的肯定語氣責怪他們不應叛離他們自己的君主,即上帝。
在這件事情之後大約過了130年,他們又犯了同樣的錯誤。猶太人想要模仿異教徒偶像崇拜的風俗的渴望是簡直難以形容的;結果,他們抓住了撒母耳的負責管理世俗事務的兩個兒子的不端行為,便吵吵鬧鬧地匆匆來到撒母耳的跟前說,你年紀老邁了
,你兒子不行你的道
,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
,像列國一樣
。在這裏,我們不能不說他們的動機是壞的,就是說,他們希望像其他的國家、即異教徒一樣,而他們真正的光榮卻在於盡可能不像他們。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
,立一個王治理我們
;他就禱告耶和華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
,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
,你隻管依從
,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
,乃是厭棄我
,不要我做他們的王
。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
,他們常常離開我
,事奉別神,現在我們向你所行的
,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
。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
,隻是當警戒他們
,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
。也就是說,不是任何個別國王的統治辦法,而是以色列人急於想模仿的世間一切國王的慣用的手段。現在,雖然年代已經隔得很遠,做法也大不相同,可是性質仍舊沒有改變。撒母耳將耶和華的話
,都傳給求他立王的百姓說
,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
: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
、跟馬
,奔走在車前(
這個描寫同現今強人服役的人的行徑相符合)
。又派他們做千夫長
、五十夫長
,為他耕種田地
,收割莊稼
,打造兵器和車上的器械
。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
,做飯烤餅(
這段話形容國王的奢侈、浪費和壓製手段)
。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
、葡萄園
、橄欖園
,賜給他的巨仆
。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
,也必取十分之一
,給他的太監和臣仆(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受賄、貪汙和循私乃是國王們的一貫的惡劣作風
)。又必取你們的仆人婢女
、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
,供他的差役
。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
,你們也必做他的仆人
。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
,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
。這說明了君主政體繼續存在的原因;自古以來寥寥無幾的善良的國王的品德,既不能使這一名號成為正當的東西,又不能抹掉最初產生國王的罪孽;《聖經》上對大衛頗多好評,並不在於他在職務上是個國王
,而隻在於他是一個迎合上帝心意的人
。然而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
,說
:不然
,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
,使我們像列國一樣
,有王治理我們
,統領我們
,為我們爭戰
。撒母耳繼續開導他們,可是沒有效果;他指出他們忘恩負義。可是也都枉然;當他看出他們一意孤行的時候,他喊道:我求告耶和華
,他必打雷降雨
(因為當時正是麥收季節,這是一種懲罰)
,使你們又知道又看出
,你們求立王的事
,是在耶和華麵前犯大罪了
。於是撒母耳求告耶和華
,耶和華就在這日打雷降雨
,眾民便甚懼怕耶和華和撒母耳
。眾民對撒母耳說
,求你為仆人們禱告耶和華你的神
,免得我們死亡
,因為我們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
。聖經的這些部分都是清楚而肯定的。它們不容有任何模棱兩可的解釋。要麽是上帝確曾在這裏對君主政體提出抗議,要麽《聖經》是偽造的。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相信,在信奉天主教的國家裏,國王和神父是費盡心機,竭力不讓人民了解這些經文的。因為君主政體毫無例外地是政治上的天主教會製度。
除君主政體的弊害以外,另外還有世襲的弊害;君主政體意味著我們自身的墮落和失勢,同樣地,被人當作權利來爭奪的世襲,則是對我們子孫的侮辱和欺騙。因為,既然一切人生來是平等的,那麽誰也不能由於出身而有權創立一個永遠比其他家庭占優越地位的家庭,並且,雖然他本人也許值得同時代人的相當程度的尊敬,他的後輩卻可能絕對不配承襲這種榮譽。有一個十分有力的明顯的證據,足以證明國王享有世襲權是荒謬的,那就是,天道並不讚成這種辦法,否則它就不會常常把笨驢而不把雄獅給予人類,從而使得這項製度成為笑柄了。
其次,任何人起初隻能保持人家所授予他的社會榮譽,同樣地,那些榮譽的授予者也沒有權力來犧牲子孫的權利;雖然他們可以說“我們推你做我們的王”,他們卻不能說“你們的子孫和你們子孫的子孫可以永遠統治我們的子孫和我們子孫的子孫”,而不侵犯自己後輩的權利。其原因是,這樣一種愚蠢的、不公正的、不合人情的約許,很可能在下一個朝代就使他們受到惡棍或者傻瓜的統治。大多數賢明的人士在個人情緒上向來總是以輕蔑的態度對待世襲權的;不過這是那種一經確立就不容易掃除的弊害之一:許多人因恐懼而服從,另一些人因迷信而服從,一部分比較有權有勢的人則幫同國王對其餘的人進行掠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