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騎兵小隊,排成一排,整齊的開始下山,他們並不急著衝鋒。


    因為,老爺給的騎兵操典裏,對衝鋒有著嚴格的要求。


    電影裏騎兵一開戰就放開了衝鋒,其實都是胡扯。那樣的話,很快馬就跑不動了。


    這在戰場上有著慘痛教訓的。


    在曆史上,塞琉古是極其強盛的軍事政權,不僅入侵印度,而且稱霸歐洲,騎兵戰鬥力極強。


    不過,在公元前190年的一次大戰中,塞琉古騎兵卻犯了一個致命錯誤,慘遭羅馬步兵全殲。


    一開戰,塞琉古騎兵以高速衝鋒的方式,立刻就撕開了羅馬軍團的陣線,把羅馬殺的人仰馬翻,然而,羅馬軍團卻發現了他們一個致命弱點。


    他們開始的時候,衝的太猛,很快,塞琉古騎兵衝不動了。


    於是,羅馬人立刻組織起來,包圍上去,把這些失去了速度的騎士全部砍翻在地。


    由於戰馬沒有力量,跑也跑不了,撤退也撤不下來。


    於是3000騎兵,全軍覆滅!


    在楊凡的操典裏,嚴禁騎兵全體放開了衝鋒。必須保持整體隊形。


    控製馬的速度,可以防止陣型崩塌。


    跑得快不是本事,能壓住馬速保持陣型才是本事。


    所有人都知道著名的二八定律,放在騎兵作戰上也非常合適。


    因為再一個騎兵部隊裏,大約兩成是主動衝鋒,能打仗的勇士,八成都是追隨別人的。


    一開始就全力襲步奔跑,會讓勇敢者衝的太靠前。


    而會讓混子們渾水摸魚,壓低速度,防止自己衝鋒太遠。


    他們的理由也非常“充分”,那就是戰馬體能不一樣。


    這樣隻有兩成勇士先期接敵,自然寡不敵眾,等這些人死光了,剩下的人就潰敗了,所以必須拉著所有人保持陣線,一起接敵。


    安三溪口中喊著口令,三十個騎兵排成整齊的橫列,小步騎馬前進。


    對麵的蒙古人有些沒看明白,他們居然沒有趁著營地的混亂快速殺下來,這些馬賊是怎麽想的。


    他們明明隻有三十一個人,自己這邊可戰的男子就有一百多,等自己的人都備好了鞍韉,上了馬,他們就得一敗塗地。


    這些蒙古人不知道,楊凡的騎兵衝擊是分四個步驟的。


    慢步,馬匹慢慢行進,馬蹄聲為1聲,也就是一個馬步,有四個馬蹄聲,速度大約為1.4米/秒。


    快步,馬在快走,一個馬步能聽到兩個馬蹄聲,兩個蹄子離地,一般能聽到兩個蹄子的聲音,速度為每秒3-4米。


    跑步,就是馬跑起來了,有時候四蹄騰空,此時,馬蹄聲音雜亂無章,速度為5-7米/秒。


    襲步就是馬脫韁疾馳,碾壓一切,也就是騎兵衝鋒的步伐。


    現在就是慢步前進。


    安三溪看著對麵的蒙古人著急忙慌的套上馬鞍,集結起來,大概第一波有五十多人衝了過來。


    安三溪不著急,喊著口令,整個橫隊慢步前進。等著他們接近。居高臨下,看著這些敵人進入八十米以內了。


    安三溪點點頭,可以了。


    “全體都有了,抽出騎槍,”安三溪喊道:“端槍瞄準,預備,放”


    砰!砰!砰!


    一陣煙霧噴出,三十一支燧發槍馬槍(沒有刺刀,長度隻有一米一左右)全部噴出火焰。


    對麵一窩蜂衝過來的騎兵隊形好像被錘子砸了一下子,頓了一下。


    然後,立刻就有十八九個人栽下馬來。整個陣型前部少了一大塊。


    這些牧民就沒有組陣概念,一群人隊形像一個蘋果一樣。然後蘋果缺了一塊,好像被人咬了一口一樣。


    對麵的騎兵士氣頓時崩潰了。


    這些人都是牧民,不是專業士兵,臨時組織起來對抗馬賊。


    雖然他們全民皆兵,人人都能騎馬射箭,但是,這也說明他們都是菜鳥。沒有真正軍隊的鋼鐵意誌和紀律。


    楊凡的士兵,尤其是這種軍官教導隊,每個人都打壞過十支以上的火銃,他們的槍法都是極其準確的。


    一天至少四個小時的格鬥訓練,每個軍官種子都是鼻青臉腫的。


    組織性和紀律性不是一個檔次,根本不可比。


    要不是在顛簸的馬上,動對動高難度射擊,而且今天有偏南風,戰果還會更高。


    對麵的牧民看到,居然一陣排槍就幹掉了他們三分之一的人,頓時嚇得肝膽俱裂。


    頓時就有一半的人掉頭往迴跑。


    “抽出第二騎槍,預備,放”安三溪有條不紊的發布命令。


    打完第一支騎槍後,把槍插進馬鞍前的長槍套,然後拔出另一隻騎槍。


    砰!砰!砰!


    煙霧彌漫,火光閃現,這些牧民前後擁擠成一團,在第二波排搶中,再次有十五六個掉下馬來。


    剩下的十幾個人拚命抽打馬匹向後逃去。


    “全體都有,快步前進”安三溪眼見打垮了第一波敵人,接著下令加快步伐。


    騎兵小隊從山坡上下來,即使是快步,能聽見兩個馬蹄聲的速度,也顯得比一般時候快很多。


    這時候安三溪已經看到對麵的敵人大部隊已經整隊完畢了。那裏足足有一百多人。


    有七十多個壯年男人,還有三十多個老頭。女人也拿著弓箭守衛在營地四周。


    “所有人都有,接近敵人三十步時,雙手各持一支雙管手銃,自由開火。打完立刻像西側快跑,脫離接觸。”安三溪大聲命令道。


    對方人多,沒必要拿菜鳥和對方拚刀子。一人打完四槍,打完立刻就脫離。


    自己這一方麵都是阿拉伯馬,蒙古馬累吐血了也追不上。


    既然馬好,那就別怪我欺負你們。我要打你時你跑不掉。你要打我時你追不上我。


    這些小崽子都是軍官種子,盡量要減少傷亡。不過最後也得讓他們肉搏一下見見血。


    雙方越衝越近,敵人群裏有一個穿著盔甲的人。帶著八瓣鐵盔,身上是鏽跡斑斑鎖子甲。


    安三溪知道,那人就是這個部落的那顏。也就是頭人。隻要自己殺死他,按照草原上的規矩,自己就是這個部落的新那顏。


    他的女人和崽子都歸自己所有。他馬匹、牛羊、部落也歸自己所有。


    這是草原上千百年流行的規矩。


    和狼群一樣,你能打敗狼王,你就是這個狼群的新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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